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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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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魂曲》
作者:罗隆翔

正文 囚魂曲

  一、车祸

  公元2018年,一个平淡无奇的下午。
  “爸爸,我去学校了。”舆嫣菲洗干净最后一个碗,对爸爸说。
  舆嫣菲今年刚刚从一所三流大学毕业,现在是一个很普通的幼儿园老师。
  以前,当花生屯还是一个小屯子的时候,整个屯子只有一个很小的幼儿园,后来文老爷子带着资金回来了,整个屯子慢慢发展成一座小城镇,老爷子还斥资修建了不少学校,舆嫣菲所任教的幼儿园也是其中之一。
  文老爷子是“无限雨季”公司的总裁,他是花生屯的骄傲。听说他是在1980年离开屯子进京读大学的,那个时代的大学生可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文老爷子弃教从商之前已经是某个名牌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在这个屯子里,不管是谁,只要提起文老爷子,莫不翘起大拇指。
  文老爷子很富有,屯子里的老人都这样说:“就算你种十辈子的花生,也买不起文老爷子的一只袜子!”但舆嫣菲知道,文老爷子所穿的袜子也同样是在屯子小超市里买的便宜货。那个人没有架子,只要有空,就会出现在屯子的旧码头上,和老人们聊家常。
  几年前,舆嫣菲见过文老爷子。她觉得屯子里有些老规矩很奇怪,比如说,上了年纪的人,如果是有点名望的,人们都把他称呼为“老爷子”,尽管有时候别人年纪并不大。比如说文老爷子,其实也只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人罢了,穿着一套法式西服,挂着一副金丝眼镜,透着浓浓的书卷气。
  文老爷子的故事在这屯子是流传很广的:他的爸爸是渔夫,每天太阳还没升起来的时候就要出海捕鱼,他的妈妈就在家织鱼网,或者是种些花生。有一天,他的爸爸出海之后,天刮起了大风,太阳刚刚出来没多久天就黑了,雨点夹着冰雹砸下来,把地里的花生苗全打坏了,他的爸爸自从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妈妈一直在等丈夫回家,等了很多天,然后就疯了,每天除了站在码头上傻等之外,什么都不懂得做了。那一年,文老爷子只有三岁,整个屯子——那时叫公社——的粮食几乎绝收。
  现在算来,那是1965年的事了,年代挺遥远的。
  文老爷子十八岁那年考上了大学,那时是1980年。屯子里破天荒出了个大学生,这可是当时方圆百里的头等大事,乡亲们像过年一样敲锣打鼓欢送他去念书,他当时穿的就是一套除了补丁还是补丁的衣服,仅有的一支钢笔还是隔壁邻居家卖了自己家唯一的一头牛买来的。
  现在的“无限雨季”公司说大也不算太大,尽管在全国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但在国际上还是寂寂无名的。
  这年头的公司都喜欢把总部搬到宁静的小城里去,所以老爷子就回来了。

  现在的花生屯像个大工地,文老爷子买下了大片大片的土地,听说是准备建一座全国最先进的生化实验室。一辆又一辆的大卡车运着建筑材料,在小镇的泥土地上飞驰,搞得黄土飞扬,偶尔也可以看见有标记着“Designed in China”的集装箱被运往屯子东边的新码头。
  路边有个报刊亭,每天中午去幼儿园之前,舆嫣菲都习惯到那儿翻翻最新的科幻杂志,看看有没精彩的文章,然后再考虑买不买。
  她很爱想象未来世界的样子,每当看到家里珍藏的二十世纪的旧杂志上对于二十一世纪的预测,总是觉得有些可笑。在这2018年,生活一切如故,既不见机器人满街跑,也不见外星人降临,总体来说就是比以前的人们过得滋润些罢了。
  她买了一本杂志,然后又想起了前些天看见的那个畸形的孩子。那个孩子大概就五六岁吧,四肢萎缩得像芦柴杆儿,细瘦的脖子上顶着一颗光秃秃的脑袋,本应该是左眼的地方长着一颗肿瘤,那孩子说他想上幼儿园。
  毫无疑问的,那个孩子的愿望破灭了,因为幼儿园里别的孩子一看见他就被吓得哭个不停,听医学杂志上说,那样严重畸形的孩子是活不久的。真是太可惜了,从那孩子仅剩的一只右眼透出光芒来看,那无疑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她从来没见过有哪一个孩子有这么平静又睿智的眼睛。
  人们常说:上帝关上了你的门,必定还会给你留一扇窗。但对那孩子来说,只怕那扇窗开启的时间也不会太久了。
  路边的红绿灯还没有正式投入使用,舆嫣菲心不在焉地翻看杂志,走过马路。手机铃声刚好响起,她拿起手机,一个熟悉的男声传了进来:“嫣菲,今晚有空吗?”
  打电话进来的人是她正式交往不到一个月的男友企华,她犹豫着说:“今晚,只怕不方便。。。”她一直惦记着自从那天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的畸形小男孩,想去查一查他的名字、家庭住址,试图进行家访。
  一辆不长眼的大卡车突然冲来,舆嫣菲只感觉到一阵猛烈的冲力,天地好像突然倒转。。。她重重地摔在地上。肇事司机一看闯了大祸,猛踩油门跑了,轮胎上拖着猩红的血迹。。。

  二、文仲影的实验品

  2037年。
  文仲影还只是个大孩子。在很多时候,很多人都在这么想。
  那天,文老爷子过世了,没过几年文夫人也撒手人寰,二十来岁的文仲影就开始坐上了公司总裁的位置。
  事实上,人们并不相信年仅二十多岁的文仲影能够坐稳他那个总裁皮椅,却更容易相信给他出谋划策的是他身边三十二岁的秘书裴红蝶。
  因为从来没有外人见过文仲影,有关他的种种传闻似乎比尼斯湖水怪更神秘。

  裴红蝶在文仲影的别墅里,推开他的房门,看见他正坐在椅子上,看着墙上的世界地图发呆。
  “仲影,你在想些什么?”她问他。
  “市场份额,还有欧洲的那件案子。。。”文仲影说。
  “你是说那个反垄断调查吗?”裴红蝶说,“调查的进展对我们很有利,因为市场上根本没有同类产品和我们公司竞争,案子很可能不成立。”
  十九年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现在的“无限雨季”公司就像一匹狼,国际市场上的西方公司愕然发现他们正面对一个强大而陌生的对手。
  文仲影说:“下次的董事会,要他们加大对科研的投资,原因我想不用说了。”
  “你想加快‘那个’研究项目的进度吗?”裴红蝶问他。
  “这世上最好做的生意,是没有竞争对手的生意。”文仲影盯着北美大陆说。

  舆嫣菲这些天一直都浑浑噩噩的,老是做梦,一会儿梦见自己浑身是血躺在马路上,一会儿又梦见自己和企华在筹办婚事。。。很多时候,她的眼前总是出现一些穿白大褂的人走来走去,像是在做什么实验,有时候那些人还会停下来看她,像是在观察笼子里的白鼠。
  她知道自己现在醒着,她领悟到自己眼前一片漆黑的时候就是在醒着。她好像掉进了一个无底的深渊中,一片黑暗,死寂无声。她想大声呐喊,但喊不出来,甚至连喉咙在哪里都感觉不到。
  又做梦了吧?她又看见了那些白大褂,还有那些奇怪的实验仪器,但这次,她好像能听到声音了。
  “耳蜗装上了,一切正常。”她听见一个人在说话。
  她激动得想哭,在一片死寂的无声世界中,她哪怕是听到一丁点儿噪音,也会激动得要哭。
  “十九年了,如果实验失败,我们真不知道该怎样对总裁交待。”一个女人说。
  那个年轻的女研究员背对着舆嫣菲,拿出化妆盒化妆,她下班之后还要去约会呢!在她收起化妆盒的一瞬间,舆嫣菲看见了小镜子里倒映的怪物:装满培养液的罐子里浸泡着一个大脑,大脑下挂着几个器官和一双眼球,那双眼球正盯着她。
  那是什么怪东西?像一堆活着的烂肉!
  一个研究员说:“手术时间是下个月吧?我见过她的照片,挺水灵的一个女孩,可惜现在只剩下一个大脑和几个器官了,希望手术能一切顺利。。。”
  那团烂肉。。。就是她自己?舆嫣菲只觉得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三、裴红蝶,舆嫣菲,以及。。。

  舆嫣菲又做梦了。。。那是她脑子里永远也抹不去的“噩梦”:那天,那辆不长眼的大卡车,那撕心裂肺的一声惨叫,那毫无良心的司机闯祸之后竟然猛踩油门逃走了,那硕大的车轮从她胸口压过。。。
  为什么自己还活着?她又看见那个研究室了,但这次没看见那些穿着白大褂的人,坐在她面前的只有一个女人。
  那女人一身职业女性打扮,从衣服到高跟鞋全是火红色的,一双眼睛像刀子一样锐利,修长的手指拿着一份分析报告,她很美,全身上下透射着冰与火交融的性格。她当然是裴红蝶,人如其名,火红色的衣服是她的最爱。
  从那天的车祸到现在,十九年的时间过去了,自从上个月研究人员从液氦罐中将保存完好的舆嫣菲的大脑解冻以来,一切都恢复得很正常,她依然活着。
  “你醒来了?”裴红蝶问她。
  舆嫣菲不回答,她根本无法说话。
  裴红蝶按下一个按钮,说:“我现在通过设备把你的神经信号转换为声音,你可以说话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快放我走!”舆嫣菲的声音通过墙上的音箱传了出来,震耳欲聋,裴红蝶忙不迭地调低音量,免得耳膜被震破。
  “放你走?你有腿吗?”裴红蝶问。
  舆嫣菲的瞳孔猛然收缩,然后,哭声从四面八方传来。裴红蝶静静地听着她哭,听着她的哭声从那有着堪称完美的环绕立体声效果的音箱里倾泻出来。
  ——下次应该下个命令禁止在实验室听音乐才对,否则那些研究员多好的音箱都敢往实验室里装。裴红蝶觉得自己太纵容他们了。
  一小时三十分钟零八秒。
  “哭完了吗?”裴红蝶问舆嫣菲。
  舆嫣菲哽咽着说:“杀了我吧。。。”
  裴红蝶耸肩:“杀人可是重罪,想死的话请自杀,我不会阻拦你。”
  自杀?舆嫣菲整个身体只剩下大脑和几个器官,想自杀只怕比登天还难。
  实验室里只剩下她的哽咽声,裴红蝶说:“能活着就别死。我查过了,你是独生女,你死了你的父母怎么办?如果你能配合我们,你还有重生的机会,我敢保证,一个月以后,你能够再次拥有一副身体,和你出车祸之前一模一样。”
  “你是谁?”舆嫣菲带着哭腔问。
  “我是裴红蝶,‘无限雨季’公司总裁的秘书。”裴红蝶回答说。
  “我要见总裁!我见过文老爷子的!”舆嫣菲哭着说。
  “老爷子几年前死了,脑溢血。。。现在的总裁是他的儿子文仲影。”裴红蝶黯然地说。
  舆嫣菲沉默了,文老爷子是个好人,但她不敢指望他的儿子也是好人。
  裴红蝶说:“仲影说了,希望你成为我的实验的志愿者,那样我们就可以为你进行手术了。”
  “我有不同意的余地吗?”舆嫣菲问。
  “当然有,如果你喜欢一辈子保持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待在这个比洗衣机还小的培养馆里的话。”裴红蝶对她说。
  舆嫣菲除了同意,别无选择。

  一个月后,舆嫣菲接受了手术,一切都还算顺利。当手术完成之后,她再次拥有了一副身体。那次让她丧生的车祸好像是一场噩梦,梦醒之后,似乎一切如故。
  “我想回家。”书房里,舆嫣菲对裴红蝶说。
  “不行,你还要接受一段时间的观察,我不敢保证你的身体能完全正常运作。”裴红蝶说。
  舆嫣菲说:“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正常。”
  裴红蝶拿出一份资料:“这是你的手术记录,你全身上下,除了大脑以外,包括内脏、血管、皮肤在内所有的器官,都是由人造细胞组成的,尽管你的身体各器官的表面抗原都已经在药物的作用下被抑制了,但会不会出问题还是未知数。”
  “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家?”舆嫣菲问她。
  裴红蝶说:“不知道,也许两年之后,也许永远不能,最糟糕的情况是你死于实验失败。”
  死于实验失败?舆嫣菲打了个寒颤,她顿时觉得自己像实验室里的小白鼠。
  裴红蝶当然知道这个实验的风险,舆嫣菲体内的人造器官表面都覆盖着一种特殊的信息素,正常人的体细胞碰到那种信息素,就会“忘记”自己已经分化,重新回拨到干细胞的状态,然后再次分化成和人造器官相同的体细胞,并开始扩散、取代组成人造器官的人工合成细胞,最后将会长成一副真正的躯体。
  对舆嫣菲而言,实验失败最可怕的后果也许不是死亡。如果实验失败,她就算不死,全身细胞也会胡乱分裂疯长,她会变成一团活着的肉球,或者是长出七八只手五六条腿三四个脑袋,多长出几个器官什么的。
  裴红蝶对她隐瞒了比死亡还要可怕的后果。
  “我要见文仲影。” 舆嫣菲又提了一个要求。
  裴红蝶点了支香烟,冷冷地看着舆嫣菲:“总裁不是人人都能随便见的,这个你应该明白。”
  舆嫣菲发现了裴红蝶眼中的戒备,她是不会让任何女人去见文仲影的。舆嫣菲只觉得裴红蝶误解了她的意思,辩解说:“我只是。。。”
  “不管你有什么理由,我劝你都别去见他,这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裴红蝶说。
  这女人看起来好像会吃人。舆嫣菲并不知道裴红蝶是文老爷子的心腹,能让文老爷子把文仲影托付给她,很大的原因是看中她强硬的手腕镇得住局势,能为自己的儿子保驾护航。
  传说中,冥府的大地上有一条隔开阴间和阳间的大河,河边盛开着用鲜血浇灌的彼岸花,如果非得要用鲜花形容女人,裴红蝶就应该是那血红的彼岸花了。

  四、死人不再有家

  一个月后,舆嫣菲跑了。
  裴红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只觉得一阵寒气从脚底冒起。
  报警吗?告诉警察一个十九年前死掉的人从这房间跑了出去?
  动用公司的保安去找人?那要怎样才瞒得过文仲影?裴红蝶是有点害怕文仲影的,那个孩子……
  以裴红蝶比文仲影大八岁,而且还当过他的家庭教师的身份而言,她的确可以把他视为“孩子”,但文仲影的潜力实在可怕,短短几年时间,公司高层就没人敢把他视为毛头小子了。
  文仲影的手段她见过,她是最清楚他的人,所以才会感到害怕。
  一个小时之前,舆嫣菲还在裴红蝶的别墅里,她撕了床单结成绳子,从二楼窗口垂下,躲过守卫,逃了。
  爸爸妈妈现在过得怎么样?有没有人知道她现在被困在这儿?每当想起父母,她的胸口就一阵刺痛。
  她穿过别墅的灌木丛时刮伤了手臂,她顾不得伤,匆忙逃走。
  舆嫣菲并不知道自己沉睡了多久,只觉得好像一夜之间,花生屯就变样了。
  她回到当年出车祸的马路,原来的黄土路现在已经是水泥路面,当初的花生屯只有一条不到一公里的路,屯子周围全是被文老爷子买下的地皮,整个屯子就像被高塔似的起重机包裹起来一样,现在却已经是一座高楼林立的小城市了。
  原本熟悉的花生屯就像一个穿着土布棉袄的小姑娘,现在却陌生得像一个打扮时髦的少女,唯一没变的就只有名字。
  舆嫣菲走在街头,紧张得打量着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希望能找到一个熟人。
  “企华,很抱歉让你久等了,按老习惯,谈完业务之后应该和你去最好的茶馆喝两杯的。”一串夹生的汉语传入舆嫣菲的耳朵。
  企华?她以前的男朋友?她转身,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正在和一个秃顶的中年人说话,那个中年男子笑着说“虽然说咱们是老朋友,但今晚只能陪你喝到十点半,要是我回去晚了,我老婆会拿着鸡毛掸子等我。”
  外国人笑了,中年人又说:“从明天开始我有一个星期的休假,我的职位将由别人担任,因为我休假结束后就要升任业务部的副主管了……”
  是名字相同的人吧?舆嫣菲很失望,她努力寻找印象中的家,最后在一座陌生的房子前停住了脚步。
  房子前有一棵老槐树,这是她小时候最爱爬的树。老槐树比以前高了些,原来的平房却变成了小楼房。月光下,一位老妇人正坐在门口,和邻家的老人们聊家常。
  舆嫣菲鼓足勇气走过去:“请问,这儿以前有一家姓舆的人家吗?”
  “你是……”那些老人疑惑地看着她,只觉得有些眼熟。
  舆嫣菲看见老妇人的手腕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疤,心头一震:“妈妈!”
  小时候的舆嫣菲像个野小子,整天爱爬树,七岁那年,她爬上家门口的老槐树,却不知道有一根树枝已经被虫子蛀空了。那天,妈妈下班回家,恰好看见她爬在树上,树枝已经断了一半,她抱着树枝直哭,妈妈紧张地张开双手,她连人带树枝从六米多高的地方掉下来,树枝刮伤了妈妈的手腕,留下一个很深的伤口……
  老妇人全身一震,茫然地看着舆嫣菲。妈妈为什么老了这么多?舆嫣菲只觉得鼻子一酸,说:“妈妈,我回来了,我是舆嫣菲呀!”
  老妇人突然往后一倒,不省人事,那些老人惊恐地看着舆嫣菲,就好像看着一个前来索命的恶鬼,舆嫣菲无意识地后退了几步,撒腿就跑。
  她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跑,只觉得那些老人的眼神在说:“别再回来了,既然死了就早点投胎吧!”
  她一直跑到跑不动了,才坐在地上喘着气,眼泪直流,等到稍微喘过气来了,才发现这里是一片依山而建的高档别墅区,现在已经是万家灯火了。
  为什么?为什么花生屯全变了?她突然看见街边的广告牌,那是一则商厦落成后的招商广告,上面标明的时间赫然是2037年!
  “你是什么人?”一个保安问她,亮晃晃的手电筒照得她睁不开眼睛。
  舆嫣菲小声说:“我不知道……”她知道屯子里的保安有一套住户姓名查询系统,那是很久以前文老爷子为了维护屯子的治安而购买的,姓甚名谁,住在哪里,一查就知道,如果她说她叫舆嫣菲,难保不被当成疯子。
  保安不耐烦地说:“哪会有人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流浪汉收容所在屯子东头,神经病医院在西头,还是劳烦你自己走过去!”
  “老爸,我说你就别玩太晚了,要是老妈生气了,那可比天塌下来还要严重哦!”一个十七八岁、说话带港台腔、衣着火辣的女孩踩着溜冰鞋,紧紧跟在一辆奔驰车旁边。
  车里面的人不耐烦地说:“不是才十点吗?本来还有半小时的。”
  那女孩说:“老妈给了我一百块钱,叫我看紧你一点儿,还说男人都是一路货色,见了漂亮女人就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咦?前面有个野女人挡道,我过去看看,你可不许看呀!”
  女孩绕着舆嫣菲转了两圈,大声说:“老爸!这个女人好像你照片上的初恋情人耶!快下来看看!”
  男人走下车,舆嫣菲认出那是在街上和外国客户交谈的中年男人。
  那个男人仔细看了一眼,惊呆了:“是你?”
  女孩踩着溜冰鞋围着男人转圈子,故意把声音拉得长长的:“老——爸——她是不是我同父异母的私生姐姐?我可要告诉老妈哟!”
  男人丢给女儿一张信用卡:“一个小时之后打电话给我。”
  “爸爸最好了!”女孩跳起来搂住男人的脖子亲了一记,“待会儿我会对妈妈说,你整晚都在和一个漂亮女孩在一起,而那个漂亮女孩就是我!”

  五.被时间改变的……

  一座三星级宾馆,最好的套房。
  “企华,你相信我是舆嫣菲?”舆嫣菲问他。
  企华坐在沙发上,不安地看着手表,烟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突然冒出一句话:“十九年前,我在手机中听到你的惨叫声,赶过去的时候一切都迟了,文老爷子为了这事专程从国外回来过,应该说,你有今天全都是拜文老爷子所赐。”
  “你知道真相?”舆嫣菲好像看到了一线曙光。
  企华说:“我毕竟是‘无限雨季’公司中的中层主管,听到过一点谣言,想不到是真的。”
  舆嫣菲有点不安,问他:“你不会把我的行踪汇报给裴红蝶吧?”
  企华的眼角抽搐了一下,说:“我只是一个平民百姓,无论如何惹不起裴秘书这种大人物。现在公司里,就连那些在商海里滚打了几十年的副总裁也不敢小看她,你应该明白,她背后可是有总裁在撑腰。”他一直在回避舆嫣菲的目光。
  “你说文仲影吗?”舆嫣菲问。
  企华的头顶不断渗出汗珠:“你最好现在马上回公司去,我听说这个研究项目是文总裁亲自过问的。我曾经听总经理私底下说起过总裁这个人,他深居简出非常可怕,天生就是老狐狸的料,根本不像外头传闻中的那样无能。如果他不肯放过你,只怕神仙也帮不了你……”
  舆嫣菲央求说:“企华,你现在所住的别墅区就是我们以前常去玩的那座小山丘吧?你还记不记得,那年你在那儿对我说过的话?你很快就要是副总管了,帮我这一次,我一辈子都会感激你的!”
  企华讷讷地说:“别怪我不敢帮你,十九年了,人都是会变的。在你出车祸的三个月后,公司的一位总经理看得起我……不,不瞒你说,是他的女儿看上了我,我才有今天……”别看他现在秃顶凸腹,十九年前可是很帅的。
  舆嫣菲明白了,原来企华是有了一位当总经理的泰山大人做后台,才有了今天在公司内稳如泰山的地位,而职位也像坐缆车登泰山一样直线上升,但代价却是当年意气风发玉树临风的年轻人变成了现在畏妻如虎惟恐泰山压顶的中年男人。他连总经理的女儿都这么畏惧,又如何敢惹总裁本人?
  舆嫣菲缩在床上抱着枕头说:“我算是看错你了……”
  企华像是试图摆脱自己无能的形象:“不知道有一句话你听说过没有:‘文仲影打个喷嚏,全国经济都会感冒’,这样的人只怕是天王老子都惹不起。”
  舆嫣菲有些气恼:“这么说,当年的豪言壮语海誓山盟都算是你胡言乱语吗?”
  十九年前,初出茅庐的企华曾经站在山丘上满怀壮志地说:“文老爷子算什么?‘无限雨季’算什么?总有一天,我会比他还要风光!”
  企华的冷汗一直流,只好假装没听到,站起来低着头说:“换洗的衣服我明天会派人给你买来,请你将就着过一晚,看在咱们的旧交情的份上,以后在总裁面前还劳烦你多说几句好话。”那副毕恭毕敬的样子就好像古时候的太监面见得宠的妃子。
  “给我滚!你当我是文仲影的什么人?”她甚至连文仲影的影子都没见过!气极了的舆嫣菲一个枕头砸过去。
  企华连忙逃出房间,离开宾馆之后立即打电话给裴红蝶。
  文仲影的家,棋室,他正在和裴红蝶下围棋。
  裴红蝶接了电话,神色突然不安起来:“好……对我说就可以……”
  “拿过来。”文仲影说。
  “什么?”裴红蝶脸色苍白。
  “电话。”这已经是命令语气了。
  裴红蝶脸色惨白如纸,他一直想隐瞒舆嫣菲逃走的事实,这下可穿帮了。
  文仲影接过电话:“什么?舆嫣菲的行踪?知道了……我会解决的。”然后挂断了电话。
  她看着他不说话,她心里直发毛。她已经暗中派人去找了,但一直没有结果,让舆嫣菲“复活”的是公司最尖端的技术,也是最高商业机密在街上乱跑。
  “你……打算怎样做?”裴红蝶忐忑地问。
  “告诉人事部,企华的升职问题推迟两个月再说。连曾经爱过的女人都出卖的人不能重用。”文仲影说着,下了一颗白棋。
  很显然,这不是她想要的答复。

  六、逃?此路……可能不通……

  舆嫣菲做了一个晚上的噩梦,梦见她逃到哪里,文仲影的魔爪就伸到哪里,每次都被他捉住,丢进笼子里,被当作小白鼠一样拿来做实验,实验做完了就让她跑,然后又被捉,又做实验……周而复始,一直到筋疲力尽、再也逃不动为止,最后就像失去价值的实验鼠一样,被绞成肉末,烧成灰烬……
  她做噩梦被吓醒了,然后抱着被子哭,哭到睡着了,又做噩梦,然后再被吓醒,不知道哭了多少次了之后,天亮了,她就坐在床上发呆。
  有人敲门,给她送来企华买的衣服,那全是花生屯里能够买到的最好的名牌。舆嫣菲把那些衣服全部撕碎冲进马桶里,然后继续发呆。
  她不吃不喝,一直到窗外的天空挂上晚霞,这才想到文仲影很可能会找人来捉她,所以她又逃了。
  她又徘徊在家附近,躲在墙角看着自己苍老的爸爸妈妈。
  这世上有些糟粕总是像蟑螂一样阴魂不散,比如说迷信。她看见家门口的老槐树下,一个神棍正在“作法祛邪”,爸爸妈妈在烧冥纸,老泪纵横。
  围观的邻居议论纷纷:“真是作孽喔……舆家的闺女儿死得这么惨,十九年了还阴魂不散……”
  “就是呀,那天我也看见了,那女娃子走过来叫了一声‘妈’,活生生的,就和十九年前一个样儿……”
  “那孩子心地好,死得可惜,希望老天爷保佑她早日投胎……”
  ……
  舆嫣菲不敢再出现,流着泪,咬着嘴唇默默离开。
  她又走到十九年前丧生的马路边,记忆中的报刊亭已经变成小书店了,老板也换了人了,十九年前的一切似乎都已经不再留存,只剩下马路上飞驰而过的汽车依然如故。
  她想重演十九年前的那一幕,死个一了百了。
  “你没看见你的父母哭得多伤心吗?还想不想为他们做些事?”一个声音在她身后问。
  她转身,看见一辆红色跑车,车里面是裴红蝶。
  裴红蝶说:“只要你肯回去继续替我们完成实验,我们会派人照顾两位老人,赡养终生。”
  舆嫣菲没有说话。
  “能近一步说话吗?”裴红蝶问她。
  她们来到一座小公园,公园对面是舆嫣菲曾经任教的幼儿园,幼儿园早已易主,没人认得她。
  “你为什么不肯回去?”裴红蝶问她。
  舆嫣菲仍然没有说话。
  裴红蝶说“我说过,你的实验还没有完成,这样离开的话很容易没命的。”
  “我是人,不是实验室里的小白鼠。”舆嫣菲终于说了一句话。
  裴红蝶说:“你想过没有?如果不是这个实验,你在十九年前就已经死了,我们救了你的命。”
  “那就让我死了吧。”舆嫣菲说。
  裴红蝶决定摊牌:“如果你不回到实验室,身体器官的重建状况得不到严密的监视,最坏的情况是细胞分化异常,最后导致身体和相貌严重畸形。”
  舆嫣菲稍微动容了,对她来说毁容比死还难受,但她还是嘴硬:“我不信。”
  裴红蝶不知道该怎么说服对医学一窍不通的舆嫣菲,只好拿出几瓶药和一张纸条:“这是抑制细胞非正常分裂的药,另外还有我的电话号码,要是有什么情况,记得打电话给我。”
  舆嫣菲把药和电话号码随手丢进垃圾筒,说:“我讨厌你。”
  裴红蝶有些生气,这么多年来有谁敢这样对她说话?她看见舆嫣菲手臂上的伤口已经化脓,忍不住出言讽刺:“你想死还不容易?要是你任由身体恶化下去,不出一星期就要烂死在阴沟里了。”
  舆嫣菲鄙夷地看了她一眼,像具行尸走肉般和她擦肩而过,消失在人群中。
  裴红蝶的电话响了,电话那头是文仲影的声音:“你为什么让她走?”
  “你都看见了!”裴红蝶惊恐地转身,看着高耸的公司总部大楼。
  “无限雨季”总部大楼位于花生屯的正中间,从总裁办公室可以俯瞰全城,文仲影很少到总部大楼去,但这并不代表他永远不会去。
  “裴红蝶!你马上给我滚上来。”文仲影很少连名带姓叫裴红蝶,这代表他非常生气。

  七、心,乱了……

  裴红蝶走总部大楼里,完全没了平时的气势,周围的员工议论纷纷。
  裴红蝶太优秀,不管哪方面都让人无可挑剔。在公司里,男人妒忌她的位高权重,女人妒忌她的身材相貌,再加上文仲影决不会出现在员工面前,一切指令都由她代为发布,八卦人士传播的谣言自然非常“精彩”,如今总裁震怒,幸灾乐祸的人当然不在少数。再加上去年那则“某女,身高179,年薪700万,拥有清华大学,哈佛大学双博士学位,钢琴五级,跆拳道黑带,精通五国外语,拥有别墅六套,现征求情投意合的男士……”最后却没人敢应征的征婚广告,更是传为公司有史以来最大的笑话。
  裴红蝶走进总裁办公室,文仲影叫她关上门,昏暗的办公室里只有他们两人,气氛一片沉默。
  文仲影坐在靠背很高的皮椅上,看着墙上的巨幅世界地图,背对着她,长长的影子拖在地板上。
  当裴红蝶十五岁那年第一次担任文仲影的家庭教师的时候,她就有些怕他。她从没见过有哪一个孩子像他那样疯狂汲取知识的,只要是对他以后坐稳总裁宝座有用的东西,他什么都学,像个偏执狂。
  “你应该很清楚她的状况,如果得不到最好的治疗,她会死。”他的声音平淡得像是在说一件和他自己完全无关的事,让人摸不清他的想法—平时开会他就这样子,很少有人能从他的语气中摸到底牌。
  裴红蝶拿不准他的想法,过了很久才以公事的口吻说:“她走了、或者实验失败了都没关系,我们可以重新找志愿者,凭借她的实验积累的资料,我们的进度仍然遥遥领先于其他研究机构……”说话的同时,她的心在刺痛。
  文仲影突然打断问:“你认识我多少年了?”
  裴红蝶说:“二十四年。”换言之,她第一次认识他时,他还是婴儿。
  文仲影的声音突然提高了:“要是当初没有舆嫣菲,能有今天的我们吗!我亲爱的姐姐!”
  这就是他们之前很少有人知道的关系了,裴红蝶是文仲影的姐姐。裴红蝶慌了:“我立即叫人去找她!”
  文仲影又动怒了:“没必要!我要她自己回来!”他毕竟还年轻,要是再过十年,脾气可能会好些。
  “你考虑过她的感受吗?她是人!不是你的实验动物!”裴红蝶的情绪开始反弹。
  文仲影的怒气来得快也去得快,否则他就没资格坐上今天的位置。他说:“你有没有冷静下来考虑这件事?现在的舆嫣菲是劝不回来的,就算你找人强行把她带回来,她也会逃走,只有让她自己回来,她才会冷静下来配合我们的实验。”
  冷静?裴红蝶知道文仲影的心已经乱了,否则不会在她把舆嫣菲放走之后把她叫回来训斥一顿,最后的决定仍然是放舆嫣菲走。
  文仲影慢慢转身,他的眼睛好像能看透人心,但最让她震惊的是他的那一行泪水!
  他竟然哭过,为舆嫣菲而哭。

  八、回去?路在哪里?

  舆嫣菲蜷缩在街角,度过了一个又冷又饿的晚上。她这一辈子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凌晨四点半,冷飕飕的空气似乎渗进了骨髓,她想不通那些流浪汉究竟是怎样过日子的。
  寂静的凌晨,唯一的声音是几条野狗在翻垃圾桶,垃圾桶里似乎有些可以吃的东西,她实在太饿了,忍不住这样想。
  也许有一天,自己也会忍不住饥饿,学那些野狗翻垃圾桶?她是独生女、父母的掌上明珠,一旦想到自己也会沦落到和野狗抢食,就忍不住反胃到连胃酸都吐了出来。
  想一死了之?她现在已经不敢那样想了,想起年迈的父母无人照料,她的心就一下子绞得生疼
  。她想起裴红蝶开出的条件,也许真的会派人照顾两位老人直至终老吧?那样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应该不会说话不算数的。
  手臂上的伤口已经恶化了,几颗细小的肉芽在脓中长出来,她并不知道这是细胞分化失控造成的早期症状,但即使对医学再外行也看得出来这不是正常现象。她想起裴红蝶的警告,开始害怕了。
  她开始后悔了,后悔自己一时逞强,没有接过裴红蝶的电话号码,后悔自己从宾馆逃出来。从小就被父母宠惯了的她就像笼子里孵出来的金丝雀,受不了风雨。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她又开始在街上游荡,所有的行人都很自觉地和她保持三米的距离。
  她想去找企华,看看他有没有裴红蝶的联络方式,但别墅区的保安死活都不让她进,也不愿意通报,用看乞丐一样的目光盯着她。
  所以她只能离开。
  她又走到“无限雨季”公司的总部大楼,柜台前的接待员小姐捏着鼻子强装笑容问她:“您好,请问什么事?”
  “我要见裴红蝶。”舆嫣菲说。
  “请问有预约吗?”接待员硬着头皮问她。
  舆嫣菲说:“我是舆嫣菲,把我的名字告诉她,她会见我的。”
  “对不起,没有预约是不能见裴秘书的……”接待员小姐憋着气说话,已经快背过气去了。
  舆嫣菲只好离开,她在打磨得光滑如镜的大理石墙壁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像:蓬头垢面,全身上下都沾满了鱼骨头烂菜渣,这才想起昨晚是缩在一个垃圾堆里度过的,身上的恶臭自然不必多说
  。
  花生屯是一个海滨城市,晚上很冷,当时也只有垃圾堆里垃圾腐烂散发出的些许暖气能让她勉强抵御寒冷。
  离开总部大楼之后,舆嫣菲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高耸的大楼,想象着大楼里名流云集的场面,这大楼可不是普通人能进去的。
  “无限雨季”公司总部大楼外的马路是整座城市最宽的,因为公司业务繁忙,来自全球各地各个分支机构的代表和客商都要从这里经过,所以车流量也是最高的,城市外的新码头和小型机场也是因为有了这家公司才有的。
  花生屯的治安一向是最好的,如果这家跨国公司的总部不是坐落在这儿,今天的花生屯也许还是一个以种植花生和捕鱼为生的小屯子,所以市长下了死命令把犯罪率压缩到最低,生怕年轻的“财神爷”有所闪失。
  文仲影不管是在商界还是在生物医学界都是大人物,他身边的裴红蝶当然不是谁都可以随便见的,即使像企华那样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还有岳父大人当后台的总部中层管理人员,也不过是逢年过节的时候能远远看见她几眼。
  舆嫣菲逃出来容易,想再进去就难了,她像孤魂野鬼一样在街上游荡,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东面的旧码头。
  十九年前,她就是在这儿遇见正在散步的文老爷子的。
  这次,她看见了那个绯红的身影——裴红蝶。“我在这儿等你很久了。”裴红蝶说。
  舆嫣菲哭了,干涩的喉咙已经发不出像样的声音,眼泪从红肿的眼眶滑落,冲垮脸上的尘埃。

  九、今天的故事,原来在很多年前就写下了引子

  裴红蝶的另一套别墅。
  天亮了,舆嫣菲睁开眼睛,看着朝阳透过落地窗投射在床上的光线。
  裴红蝶告诉她,这别墅的大门是为她敞开的,想走的话随时可以离开,不必牺牲一块床单。
  她能去哪?没有家,没有谋生的技能,甚至连身份都是“死人”。她听见钢琴声,顺着音乐声走到裴红蝶的钢琴室。
  裴红蝶今天不用上班,打扮很随意,长发用丝绸随意一扎,打了个很大的蝴蝶结,像个优雅的富家千金,而不像平时穿职业装那么有压迫感。
  天知道她已经三十二了。
  舆嫣菲有些问题想问裴红蝶,但不知该怎样开口。她看着照片上的照片,沉默了很久。那是裴红蝶和文老爷子2008年在北京的合影,当时裴红蝶大概五六岁,文老爷子四十几岁。
  裴红蝶弹奏完最后一个音符,颇有深意地看着舆嫣菲,她藏不住心事,几乎都把问题写在了脸上。
  “二十二年前你怎么认识文老爷子的,还记得吗?”裴红蝶问。
  舆嫣菲不可能忘记的。2012年,她读大学一年级,那时的花生屯只是一个只有近千户人家的海滨小镇。那年暑假,她在海边看见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在独自玩耍,小女孩显然不是本地人,看见一朵被海浪冲上沙滩的海葵很漂亮,就用手去抓,也不知道海葵是剧毒的。
  那个小女孩被蜇伤了,旁边也没有别的大人可以求救,是舆嫣菲抱着她一路跑过整个屯子,送她到医务所去的。当时的医务所条件很简陋,人手也不足,舆嫣菲忙里忙外帮着医生照顾她。到了傍晚,文老爷子带着人在医务所找到那小女孩,舆嫣菲才知道小女孩是文老爷子收养的孤儿。
  那是舆嫣菲第一次看到文老爷子,她不知道这件事在他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别墅是坐落在小山顶上的。裴红蝶推开窗户,眺望着远方旧码头的沙滩:“老爷子是个很念旧的人,那年他回来考察花生屯的环境,考虑要把公司的总部搬回来,是命运让我第一次来花生屯就遇见了你。”
  “那个小女孩是你?”舆嫣菲非常惊讶。
  裴红蝶向舆嫣菲摊开手掌,她的掌心有被海葵蜇伤的痕迹,尽管已经很淡了,但还是勉强看得出来。
  这个世界太小了……不,应该说是花生屯太小了。
  裴红蝶说:“有一件事情你一定不知道:老爷子三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博士生导师兼实验室主任了,他弃教从商完全是出于一次意外事件。上个世纪末,老爷子给一家外企开发一个新项目,后来却被告知技术不过关,老爷子脾气大,盛怒之下砸下一句话:‘你可以说我这人有问题,但不可以说我研究的成果有问题!’然后找了一群教授,搞工商管理的、搞市场研究的、搞企业策划的……那时的教授工资远比不上现在的高,大家合计一下就开公司去了,经过二三十年的打拼,生意越做越大,最后就变成了现在这个举足轻重的企业。老爷子兼并了那家外企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当初说他技术不过关的那批人——从技术人员到CEO全都给开除出去。”
  舆嫣菲哑然,她不知道和蔼可亲的文老爷子也有这么暴躁的一面。
  裴红蝶解释说:“文老爷子特别记仇,同时也特别惦记别人的恩情,他临终之前也是这样要求我和仲影的,要我和仲影无论如何要再给你一次生命。”
  她丢给舆嫣菲一本资料:“这是关于你的研究报告,如果你胆小就别看了。”
  舆嫣菲匆匆翻了几页,那些过于深奥的专业术语她看不懂,但最后的总结部分还是看得懂的:“……综上所述,因为克隆人是犯法的,所以我们费尽心思绕过这道法律障碍,采取人造细胞的方法制造纯人造的躯体。从分子生物学角度来说,人造细胞只是具有体细胞功能,但和人体细胞的DNA组成是完全不同的。尽管完全避开了法律的限制,但在免疫学上有重大缺陷。我们采用把患者残留的体细胞在人造器官上回拨成干细胞状态,再分裂成相应器官的细胞组织,在人造器官内扩散、取代人造细胞。这一做法是一个漫长、复杂而又危险的过程,只要稍有差错,细胞就会像癌细胞一样无限增殖、扩散,导致患者死亡,或者是发育成一团多余的器官,导致患者严重畸形。所以患者必须接受最为细致的检查和控制,把危险控制在最小值之内……”

  十、文仲影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舆嫣菲接受了最为细致的治疗,好不容易才把不断恶化的身体状况压制下来。
  处理完最后一份卷宗,裴红蝶对舆嫣菲说:“走吧,也该带你去见文仲影了,你不管看到什么,都不允许害怕,更不能说出去。”
  舆嫣菲点头,她想,文仲影从没在媒体上出现过,这对一个商业巨擘而言是很不正常的,也许他也有自己的无奈之处。
  她们走进“无限雨季”公司的生化实验室。
  实验室内非常暗,好像文仲影很讨厌看见阳光,窗户挂着厚厚的深色窗帘,舆嫣菲只看见一个昏暗的人影坐在黑暗中。
  “你想要一个答案,对吗?”文仲影说,“我拿你做实验,原因有三个:第一,你在我们心里很重要,我要给你一次‘复活’的机会;第二,这个实验如果成功,无数像你这样遭受意外事件本来命不该绝的人、或者是各种原因导致严重残疾的人将获得重生的机会,这将会给我带来无限的金钱和崇高的地位;第三,我也需要这种技术来拯救自己。”
  金钱权势地位名誉和舆嫣菲他都要,文仲影也太贪心了,但最让舆嫣菲吃惊的是第三个理由。
  裴红蝶打开房间内的灯,那一刻,舆嫣菲完全惊呆了!
  她看到一个严重畸形的人瘫坐在椅子上,四肢萎缩得像芦柴杆儿,瘦弱的脖子艰难地支撑着光秃秃的脑袋,本应该是左眼的地方长着一颗肿瘤,仅有的右眼目光非常锐利。
  那就是文仲影,一个不容小觑的企业霸主,一定是老天妒忌他的能力,才故意让他长成这副模样。这一刻,不管他曾经做过什么,舆嫣菲都已经原谅他了。
  “十九年不见了,舆嫣菲老师。”文仲影很平静地对她说。
  “是……是你……”舆嫣菲想起来了,他就是十九年前那个幼儿园拒绝接纳的畸形小男孩!
  文仲影说:“我爸爸在开公司之前是一名生物学教授。也许你不知道,在生物实验中,很多实验试剂对身体是有害的,在我爸爸那个时代,实验室的防护设施远远没有现在的好,长年累月的实验对他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所以我一出生就是畸形儿。”
  文仲影有一个夭折了的大哥,也同样是畸形,刚出娘胎不到两个月就死了,再接下来的每一胎都是死胎。文仲影出生的时候,文老爷子已经五十一岁了,知道这辈子不可能有一个身体正常的孩子,但文仲影的聪颖也算让他有点安慰。
  文仲影说:“我就这样活了二十四年,尽管我知道我的父母也不想把我生成这样,但我还是不敢以这副相貌示人,像我这样的人,活到今天是很需要勇气的。”
  因为先天畸形导致自卑,所以他一直活得比别人努力几十倍,只有看着公司不断壮大,他才能找回一丝心理平衡。
  “你十九年前的一句话,让我有勇气活到现在,”文仲影问她,“你还记得那句话吗?”
  舆嫣菲摇头,以前当幼儿园老师的时候对小孩子说一些鼓励的话是很常有的事,她不可能全部都记得。
  文仲影说“当时你对我说,要我勇敢地生活下去,世界上最丑陋的毛毛虫,总有一天会变成漂亮的蝴蝶。就凭你这句话,我认定你是我这一生中最好的老师。”
  裴红蝶扯下一块覆盖着一个两米多高的培养罐的布,培养罐里是一具用人造器官拼接成的人形躯体,浸泡在培养液里,相貌非常帅气,脑壳内部空空如也。
  只要把大脑和神经系统移植过去,文仲影就能如愿以偿,破茧化蝶。

  尾声,各人的结局

  2047年。
  裴红蝶已经四十二岁了,她现在是公司的副总裁。
  代表公司到西雅图出席全球经济大会,自然是成为了全球媒体的焦点,这不仅是因为“无限雨季”公司已经是全球数一数二的跨国企业,也因为她太吸引眼球了,高挑的身材,一身火红的旗袍,绝美的脸庞,一双冰冷的眼睛。
  天知道她每年耗资八百万来保养她的倾城容颜,用巨资硬撑着她那貌似双十年华的身材相貌。
  古语云:女为悦己者容。但她却不知道自己是打扮给谁看,每次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她都有种想冲到大街上随便找个人嫁了的冲动。
  但她也很清楚,很多事情都太迟了。
  “其实,你真正爱的是文仲影吧? ”那年,舆嫣菲在嫁给文仲影的前夕这样问她。
  裴红蝶的答复是:“我没有你的勇气。”尽管裴红蝶是文仲影的姐姐,但却没有血缘关系,她甚至仍然在用生父的姓氏,但八年的距离在她心里比银河还要宽。
  她唯一的寄托是舆嫣菲的两个孩子,决定用下半生的时间来好好培养那对漂亮的龙凤胎。

  当年的实验无疑是成功的,舆嫣菲体内各人造器官的人造细胞被分裂后的细胞所取代,最后得到的是一副真正的躯体。前两年,这种技术也已通过临床实验,开始广泛应用,一场医学革命席卷全球,除了大脑受损导致的死亡外,几乎任何伤害和器官病变都无法夺取人们的生命。文仲影的地位也水涨船高,被称为“狙击死神的人”。
  但文仲影已经不在了。
  七年前,全球媒体第一次看到文仲影,没人能掩饰那种惊叹,他们看到的是一个英俊得仿如大天使下凡的大男孩,那惊鸿一瞥是他的人生谢幕曲:他静静躺在棺木中,只留下满世界的惋惜和差点到手的世界首富头衔,享年仅有二十七岁。
  聪明绝顶的文仲影一生只算错一件事:他低估了实验的风险。他带着毛虫化蝶的愿望死于实验失败,说是自尊也好,自卑也罢,他最渴望的就是能拥有正常人的躯体,至死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曾经是一个畸形儿。
  (后面还有一点点,但个人觉得情节有些问题,不如前面写得好,不喜欢的人可以不看了)自从老总经理退休后,企华蔫了很久。他无法面对二十九年前的女朋友、他曾经出卖过的舆嫣菲,又舍不得离开这家待遇非常好的跨国企业,所以自动请缨调到智利的分公司工作,躲得越远越好——只恨南极没有分公司,否则他一定会去——直到上个月人事部把他调回来,升了一级职位好让他退休时比较有面子。
  幸好舆嫣菲好像完全忘了他,否则以舆嫣菲直逼当年文仲影的气魄、能力,他根本不敢再在公司待下去。
  傍晚。
  站在总裁办公室门外都能感觉得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就好像文仲影仍然活着一样。他犹豫了好几次,几乎掉光头发的脑袋渗满汗珠,最后终于鼓起勇气敲门。
  舆嫣菲坐在靠背很高的皮椅上,看着墙上的巨幅世界地图,背对着他,长长的影子拖在地板上——就像当年的文仲影。
  “总……总裁,我……我有事情要报告。”十年不见,企华无法相信那就是舆嫣菲。
  “说吧。”她的语气也明显是文仲影式的。
  十年足以改变很多事情,减去生命被冻结的十九年不算,三十二岁的舆嫣菲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为了孩子,她必须撑起文仲影曾经支撑过的一切。
  企华说:“你妈妈过世了,我刚刚接到的消息……”
  舆嫣菲慢慢转身,她的目光好像能看透人心,语气平静得让人害怕:“你,再说一次。”
  “你妈妈过世了……死于脑癌……”企华连声音都在颤抖,难怪外头都说舆嫣菲简直就像是被文仲影附体了。
  “知道了,你出去吧,顺手把门关上。”她说完又慢慢转过身去,看着墙上的世界地图。
  她流泪了,眼泪就像断线的珠子滚滚落下,紧咬着嘴唇不敢哭出声来,生怕别人听见。在她心里,文仲影是永远不会哭的。
  她不知道文仲影也曾经哭过。

《囚魂曲》 作者:罗隆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