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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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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境》
作者:克利福德·西马克

正文 幻境

  一天夜晚,火星上突然出现了六个可怜的小生物。它们为寻找第七个小生物而累得疲惫不堪。
  它们在一堆篝火旁停住不动了,用它们那无神的大眼睛注视着三个从地球上来的人。
  这三个地球来客看到它们后也突然呆住了。
  “镇静,”沃姆普斯·斯密特喊道,他那长满胡子的嘴角舒了一口气而后又说:“假如我们不动,它们就会靠近我们。”
  这时,远处有种微弱而持续的呻吟声,越过沙漠,穿过峭壁,跨过铺满巨石的射击场,向这里徐徐传来。
  六个小生物站在篝火旁,它们身上的茸毛被红色和蓝色的火光染上了各种色彩,在这空廓的夜晚熠熠发光。
  ‘是古代人,”拉尔斯·纳尔逊向坐在篝火另一边的理查德·韦布冲口说道。
  韦布呼吸急促,在他面前出现的是他根本不想见到的小生物。这些谁也不愿意再看见的小生物是六个“古代火星人”,现在从最黑暗和荒漠的地方突然出现,并且在篝火的亮光下呆然不动。韦布可能知道,‘古代火星人”早已被沙漠里贪婪的猎人歼灭在陷阱里,因而是绝了种。
  起初,这六个小生物仿佛一模一样,无法区别,韦布仔细观察后才发现它们身体结构上的细微差别。这些差别暴露了它们各自的特点。“怎么只行六个,”他想,“应当是七个才对呀……”
  “古代火星人”慢慢地向前移动,越来越靠近篝火。它们一个接着一个面对面地坐到地球来客面前的沙地上,一声不吭。火光下,沉默使气氛显得更为紧张,北方传来阵阵痛苦的呻吟,仿佛是锋利的钢刀刺入沉寂的夜空。
  “人们感到高兴了,”沃姆普斯·斯密特终于用沙漠地带的土话说,“早就等着你们了。”
  小生物中有一个答了活。它的话半象英语、半象火星语,听上去很别扭,简直莫名奇妙。
  “我们要死了!”它说,“人把我们害得太苦了。人是能够稍微帮点忙的。现在我们要死了,人肯帮忙吗?”
  “人很难过。”沃姆普斯说,他竭力装出一副伤心的样子,但是他的声音却微微露出高兴的抖动。他就象—只猎狗逮住了新的猎物一样,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
  “我们这几只有六个,”那个小生物说,“六个是不够的,还要有一个。我们找不到老七,我们就会死去,所有的‘古代火星人’就要永远绝种。”
  “不,不是所有的。”沃姆普斯回答。
  “是所有的,”古代火星人坚持说,“其他地方也只有六个,哪儿都没有老七。”
  “那我们能帮你们什么忙呢?”
  “人知道老七在什么地方,人把老七藏起来了。”
  沃姆普斯摇摇头。
  “我们能把它藏到什么地方呢?”
  “藏在笼子里,在地球上,好让人们观看。”
  沃姆普斯又摇摇头。
  “地球上没有老七。”
  “有过一个,”韦布轻轻地插了一句,“在动物园里。”
  “在动物园里,”那生物重复着,好象在咂摸这陌生的字眼的味道。“我们也这么想,在笼子里。”
  “它死了,”韦布说,“死了好几年了。”
  “人把老七藏起来了,”那生物坚持说,“就藏在这儿,藏在这个星球上。藏得很严实。人们想把它卖掉。”
  “我不明白。”沃姆普斯说。但从他说这话的表情来看,韦布猜到,他一切都很明白。
  “把老七找出来吧,别杀死它,把它藏好吧。请记住,我们还会来找它的,请记住,我们会给你们报酬的。”
  “报酬?什么报酬?”
  “我们会给你们看一座城市,”那生物回答,“一座古城。”
  “它这指的是你要我的城市,”纳尔逊向韦布解释说,“是指你正在寻找的废墟。”
  “真遗憾,我们那儿压根儿就没有一个老七,”沃姆普斯说,“我们要是真能把老七交给它们,那它们就会带我们去看看废墟了。”
  “人把我们害很太苦了,”小生物说,“人把所有的老七都给杀死了。老七有一身很好的毛皮。女人们都是穿的这种毛皮。老七的毛皮很值钱。”
  “这倒是真的,”纳尔逊说,“不管到哪个收购站,一条毛皮总能换五万块钱。在纽约,四条毛皮的一件短披肩就要五十万块钱……”
  韦布认为关于这种做买卖的想法是很愚蠢的,纳尔逊早就提醒此人不能粗心大意,现在他竟脱口而出,那就更加愚蠢来。然而,他要营救“古代人”,不要说这已经太晚了,就连这个想法本身是否有用也还是要进行研究的。难道说,一个人,一个有理性的生物,会捕捉另一个有理性的生物吗?难道说,为了它的毛皮,为了把它卖上五万块美元就去杀死它吗?
  “我们没把老七藏起来,”沃姆普斯说,“法律规定,我们是你们的朋友。谁也不敢危害老七,谁也不敢把它藏起来。”
  “法律离我们远着呢,”小生物反诘道,“在这儿,人本身就是法律。”
  “我们不算在内。”沃姆普斯回答道,“我们是不会跟法律开玩笑的。”
  “他装得倒满象。”韦布想。
  “你们肯帮忙吗?”生物问。
  “可以试试。”沃姆普斯含混地说,“不过,这也不起什么作用,你们找不到,人同样也找不到。”
  “你们找得到。我们会让你们看看城市的。”
  “那我们就找找看吧,”沃姆普斯答应说,“好好找找。找到了,我们就给你们送来。你们在什么地方等着呢?”
  “在峡谷里。”
  “好,”沃姆普斯说,“那咱们就说定了?”
  “说定了。”
  六个生物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把脸转向夜空。它们在篝火映亮的地带站停了下来,其中说话的那个生物回首向人说:“再见。”
  “愿你们一切如意。”沃姆普斯说。
  于是,它们又回到沙漠里去了。

  这三个人久久地坐着,不知在谛听着什么。他们在一片寂静中注意倾听哪怕最细微的音响,以求抓住篝火周围的一些有生命的声息。
  韦布想:“我们在火星上一直这样谛听着,要继续生存下去,就得付出这样的代价。必须谛听,必须仔细观察,屏息不动。还要变得很残忍,要先下手为强,要及时看到危险,听到危险,要时刻准备着危险的到来,哪怕是赶在它前面半秒钟。主要的是,在刚刚看到、刚刚发觉危险时,就要能断定它……”
  纳尔逊终于又干起因为遇到六个生物而中断了的事情来——用袖珍磨刀石磨刀,直到把刀磨得象刮脸刀一样锋利。磨刀石上发出的轻微而均匀的叮咚声,听上去好象心脏在跳动,又好象沙漠本身的旋律。
  沃姆普斯打破了沉默:“太遗憾了,拉尔斯,我们不知道在哪儿能找到老七。”
  “喔。”拉尔斯应了一声。
  “要不然就会交上好运了,”沃姆普斯说,“在那古城里,到处是宝,大伙儿都是这么说的。”
  “纯粹胡说。”纳尔逊表示反对。
  沃姆普斯接着说,“宝石又大又亮,亮得令人目眩。宝石都是成袋成袋的,你要想运走,准会把你压垮。”
  “我只要一袋”纳尔逊接肪说,‘一袋就够用一辈子的了。”
  韦布这时发现,他们两人在篝火的映照下眯缝着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于是,他几乎是生气地说:“有关宝石的事,本人一无所知。”
  “你总听人说过嘛。”沃姆普斯说。
  韦布点点头。
  “谈谈别的吧,我对宝石不感兴趣。我不指望弄到什么宝石。”
  “假如碰到了也不必拒绝。”拉尔斯插嘴说。
  “这派不上什么用场。”韦布不客气地说。
  “关于古城你们都知道些什么?”沃姆普斯有所希冀地问,这连三岁的小该也瞒不住,他提出古城问题并非是无意的闲聊,确切地说,他别有企图。“你东转西转,错过对各种迹象的研究,结果一无所获,现在把你所知道的一切都给我一五一十地说一说吧……”
  韦布默默地看了沃姆普斯一眼,佩侃而谈道:“有一点是明确的,我根据地理地质资料和关于文化起源的一般规律,正在考虑这个城市应该在什么地方;在火星的极盛时代,哪儿可能有流水,哪儿可能长过树木草丛。我从理论上试着推断最有可能产生文明的地方。仅此而已。”
  “你从来就没有想到过任何珍宝吗?”
  “我只想揭开这火星文化之谜,”韦布回答说,“它是怎样发展起来的,为什么会灭亡,它与什么类似。”
  沃姆普斯吐了口唾沫。
  “你们连存在着一个城市都不相信。”他愤懑地嘟哝着。
  “以前我确实是不相信,”韦布附和着说,“可是现在我相信了。”
  “是因为这些小野兽提到了它吗?”
  “是这样,您猜对了。”
  沃姆普斯哼了一声,不再作声了。
  韦布的眼光仍然没有从他同伴们身上移开,它透过篝火的亮光紧盯着同伴的脸庞。
  “他们以为我是来供应他们的。”他想,“他们对我的‘供应’表示鄙视。他们会毫不客气地让我去听天由命而不肯帮一点忙。假如他们需要,或者他们发现我身上有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他们就会向我捅刀子……”
  现在,他完全看清了,他实际上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一个人不可能到沙漠里去,如果要冒险这样干,那他也许连两天都活不下去。要想在这儿活下去,就必须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还要有特殊的智慧。同时,在火星上要冒险到居民区去,还必须发展继续生存下去的特殊本领。
  可是,居民区还在东边,离这里远着哩。
  沃姆普斯说:“咱们明天换个路线。咱们朝北面不要朝西走。”
  韦布没说什么,只是把手小心地滑向腰部,摸索着手枪,他希望知道手枪确实还在老地方。
  他当然清楚,他不该雇用这两个人。但是其他人看来也未必比他们更好。他们都是一路货——老奸巨滑,他们在沙漠里流荡,张开捕兽器,挖陷阱狩猎,碰到什么捡什么。当韦布来到收购站的时候,沃姆普斯和约尔逊正单独地待在那里。沙漠里的其他猎户在他到达之前的一个星期都走掉了,各自到狩猎地去了。
  起先,这两个人都表现得毕恭毕敬,几乎是卑躬屈膝,但是,一天天地过去,这两位向导越来越傲慢,后来渐渐地变得蛮横无礼了。韦布这时才恍然大悟:他被巧妙地欺骗了。他才清楚,这两个人闲待在收购站只有一个简单原因:他们没有装备,并且谁也不愿借给他们。那时候,韦布没有多想,凡是这两人在沙漠里需要的东西,他都给了他们,可现在,他却背上了包袱。
  “我说过了,”沃姆普斯重复说,“咱们明天朝北走。”韦布没作声。于是沃姆普斯提高了嗓门:“您听到了吗?……”
  “您说头一遍时就听到了。”韦布说。
  “咱们朝北走,得赶路。”沃姆普斯又说了一遍。
  “怎么,你们把老七藏在北边了?”
  拉尔斯吃吃一笑说:“真了不得,这样无聊地胡扯下去真是要命!咱们那儿只要一个男人—个女人就足够了,可是这里却要七个整人。”
  韦布又一次对沃姆普斯说:“请问,你事先把老七给关在笼子里啦,还是怎么的?”
  沃姆普斯回答说:“没有。不过咱们朝北走就是了。”
  “我雇了拟们,是要你们跟我朝西走。”
  沃姆普斯嘟哝着说:“我就猜到您肯定会这样说。只不道我想知道,对这件事您是怎么想的。”
  “你们决定让我听天由命,”韦布说,“你们拿了我的钱,自愿充当我的向导。现在你们又忽然想出一个新花样。二者必居其一,要么老七在你们那儿,要么你们也许知道它的下落。假如我也知道这一点,并且泄露出来的话,那你们必定要倒霉。所以,剩下的只是小事一桩:想一想,怎么对付我。可以把我就地打死,也可以就这样把我丢掉,让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来代替你们干掉我……”
  “至少这可以让您挑选,对不对?”拉尔斯咧着嘴笑道。
  韦布把目光彩到沃姆普斯身上,沃姆普斯点着头说:“挑选吧,韦布。”
  自然,他是来得及拔出手枪的,也许在另一个人把他打死之前他是来得及先干掉对方中的一个的。那又会怎样呢?他反正是要成为一个死人的,不经事先警告就会被打死。他现在反正是一个死人了;因为这里离居民区有数百英里远,根本无法到达,即便用上什么奇妙的办法克服了这数百英里路程的困难,他又怎能确保会找到居民区呢?
  “咱们赶紧走吧,”沃姆普斯说,“走黑路并不是件舒服的事情,咱们还不习惯。过一两天咱们就会到达遥远的北方了……”
  拉尔斯补充说:“韦布,咱们回到收购站,一定要为您的亡灵干杯。”
  沃姆普斯不打算破坏他的情绪:“喝点什么好东西,韦布。到那时,咱们就能喝上好酒啦。”
  韦布一句话也没说,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下。他一动不动、近乎软弱无力地坐在沙地上,自言自语地说,“也许这就是最可怕的东西。当我清楚地知道马上要发生什么事情并装出一副似乎与我毫不相干的样子的时候,我怎么能坐得住……”
  也许,整个事情都归罪于他们所经历过的一段艰难曲折的路程——人们跨越沙漠,随时都会遇到凶残嗜血的猛兽,随时都会遇到把人类作为自己的猎物的饥饿猛兽的窥伺和袭击。如果把沙漠里的生活简单地说成是一种最原始的需要,那么,新到的人很快就会明白,生命对他们来说,那可真是危乎殆哉的事情……
  沃姆普斯终于说:“那么,您选择哪条路呢?”
  韦布阴郁地回答说:“我宁肯冒险活下去。”
  拉尔斯咂着嘴说:“糟糕,我们指望您会选择另一条路,那样我们就能够得到所有的东西,这样一来,我们就不得不给您留下点什么。”
  韦布说:“你们随时都可以回来把我象免崽子一样干掉,这最便当不过。”
  “嗯,”沃姆普斯说,“这个主意倒可以考虑!”
  “把你的家伙给我,韦布,”拉尔斯说,“我们走的时候我会还给您。我们干么要冒险在动身之前还要让您在我们身上弄个枪眼呢……”
  韦布从皮套里掏出手枪,顺从地把它交给纳尔逊。然后还象原先那样坐好,看着他们装上弹药,放到沙漠车里,整个准备工作进行得并不长。
  “为了使您能够维持一段时间,我们给您留下足够的东西。”沃姆普斯向他宣布:“绰绰有余。”
  韦布说:“你们也许估计到我活不多久了。”
  沃姆普斯说:“我要是您,我宁愿轻轻松松、快快当当地死去。”
  韦布仍然一动不动地久久坐在那儿,谛听着沙漠车的马达声,直到它在远处消失。他等待着突然一声枪响会让他脸朝下地栽进熊熊的篝火中去。
  当他确信,他们不会开枪了,这才给篝火添上点燃料,然后钻进了睡袋。

  早晨,他向东走去,——顺着车辙向回走。他知道,车辙在一个星期之内是不会消失的,甚至还会保持更长的时间。但是,车辙总是要消失的,要被流沙和在凄凉而又荒无人烟的沙漠上空嗷嗷叫的风抹掉。
  然而,他也知道,至少在他沿着车辙走下去的时候,他是正向着需要的方向走去。很可能他会死在车辙消失之前。沙漠对馈赠死亡是从不吝惜的,谁也不敢担保他不会在眨眼之间送命。
  韦布握着手枪继续行进,不时向四周张望。他有时在沙丘顶端停下来,观察前方的地形,然后向洼地走去。
  睡袋卷得不好,这个使人不愉快的包袱一小时一小时地更加沉重起来,以致肩膀都磨出了血。天气很热,可夜晚又变得很冷,喉咙里干得冒火,令人难受。韦布仔细地计算着给他留下的本来就少得可怜的饮水。
  他知道,他再也回不到人间去了。他正在沙丘间蹒跚着。他很可能因为缺水、昆虫的叮咬、猛兽的吞噬,或者仅仅因为精疲力竭而死在沙丘和居民区之间的一个地及
  仔细一想,根本不值得进行到人间去的尝试,因为这已是不可能的事,连千分之一的可能性也没有。但韦布并没有放慢步子来考虑成功的可能性,他沿着车辙继续向东走下去。
  他有着纯粹是人类才具有的本性,他决不放齐一切可能的尝试。只要一息尚存就要行动,就要尽一切可能逃避死亡。他鼓起力量,抱着坚定的信念顽强地走着。
  恰在这时,他发现了一群蚂蚁。他想绕过它们,可是离它们太近了。这些虫子噢到食物的气味,拼命地跟着他。他只好跑,整整跑了一英里才避开了这些追踪者。
  他还发现一只贴在沙地上染上了沙地颜色、正等着他走近的动物。这动物一动不动,象是等着来人把自己就地打死似的。过了一会儿,在散落的石头当中又跳出一个怪物,但是还没等它走近,一颗子弹正好打中了它的眉心。
  他一动不动地在沙地上坐了足足有一个钟头,因为正好有一只酷肖丸花蜂却又决非丸花蜂的大虫在它发现存人的那个地方盘旋。但是,丸花蜂只有在对方动弹的时候才能将其辨认出来,所以最后丸花蜂还是退避并飞走了。
  韦布又一动不功地坐了半个小时,以防丸花蜂没有走远,而是藏在附近窥伺着动静并再一次捕获猎物,
  他四次成功地逃避了死亡,但他知道,一定会有这样一个时刻,即他没有发现危险,或者虽然发现了,但并没有很快地采取措施来制止这一危险。

  幻境牢牢地吸引了他,把他的注意力从一切别的东西上面引开,而这些东西又是他必须不断地予以注意的。幻境在空中时隐时现,又象是从地里生长出来,勾出一幅令人难受的图画。可是、这些图画在火星上是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的,如果有,那也是在很久很久以前的远古时代。
  一些图画上是许多宽闹的缓缓而流的河水,上面缀有一幅弯弯的船帆,还有一些图画,画的是沿山丘蜿蜒而上的绿色树林。这些图画是那么清晰,那么与你接近,以至于毫不费劲就能分辨出树林中各种野花的不同斑纹。而在远方,有时则又会出现某种象是戴着雪帽般挂冠的山脉——在这个世界上还从未听说过山脉是个什么东西。

  他一边朝前走,一边不住地环视,企图在什么地方弄到一点柴禾。但愿沙地下面会有一块“保存”起来的树干冒出来,——这树干早在被绿荫覆盖着整个山岗和盆地的原始时代起就保全下来——会有一小块木头冒出来,它幸免于时代的损伤而象干枯的木乃伊似的卡在无水的沙漠里。
  可是,他没找到柴禾,他意识到,他多半要在不生火的情况下过夜了。不生火的露宿是一种最缺乏理智的行动,天黑以后,他便会在不到一个钟头之内轻易地被吃掉。这就是说,他需要找一个洞穴避难。这种洞穴有很多是分散在沙漠和山崖中间的,问题是要找一个合适的山洞。他先要肃清可能潜伏在里而的野兽,然后再用石头堵住洞口,最后才能躺下来,手里的枪还不能放下。
  乍看起来,这件事并不复杂,山洞多的是,但是最后却不得不一个个地把它们放弃。因为一检查,洞口都太大,要堵上简直是不可能的。但是他自己也明白,如果不堵上洞口,那么这山洞顷刻之间将会变成危险之地。
  等韦布终于选中了一个基本合乎要求的洞穴时,离日落还剩下不到—个钟头了。山洞位于陡峭的山崖中间。他站在山脚下看着山坡,足足有好几分钟,没有一点动静,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彩色光点。
  于是,他不慌不忙地向上攀登,他一会儿深深地陷到斜坡的流沙中去,艰难地征服着每一英尺,一会儿又久久地停下,喘着气,一遍又一遍地侦察前面的山坡。
  爬过斜坡之后,他提着手枪小心翼翼地向山洞靠近,谁知道会不会从里面跳出一人什么怪物来呢?现在他该干什么呢?是用提灯往山洞里照照,看看谁在里面呢,还是毫不犹豫地举起枪用致命的火力把山洞里好好地冲刷一下呢?
  “这没有什么好客气的,”他对自己说,“宁肯打死不伤人的畜生,也别忽视了可能的危险……”
  当站在他身后的猛兽没有用爪子抓石头之前,他没有听到任何声响。可是,当他向肩后扫了一眼以后,他确实看到,野兽就在他身旁,张着血盆大口、露出致人死命的牙齿、眯着射出凶光的小眼睛。
  转身打枪已经来不及了。不管采取什么办法都已太晚了,难道说……
  韦布的双脚用力一蹬,象杠杆一样,把身体抛到山洞里。他的肩膀碰到了洞口的一块尖石上,撕破了他的上衣,擦伤了手。他觉得这里面非常宽敞,便随便躺了下来。忽然,有件什么东西碰到了他的脸,接着又发出一声抗议的尖叫,他的身子从一个人的身上滚了下来。同时他又发现,在山洞的一个远处的角落里,有一团蜷缩着的东西轻轻地发出猫叫的声音。
  韦布跪下来,把手枪换到另一只手上,把脸转向洞口。这时,他看见一头野兽的笨重的脑袋和肩膀,那野兽还在进击,企图挤到里面来。接着,脑袋和肩膀缩了回去,又伸进一只巨爪,开始搜寻躲在洞穴里的猎物。
  四周响起了声音,韦布听出,这声音至少有十来个。它们正用沙漠里的土话低声含混地说:“人,人,快打死它,打死它,打死它……”
  韦布的手枪喷出了火苗,那只爪子勉强地缩出了山洞。巨大的灰色身躯往后一跳,失去平衡,听得见这身躯撞到下面的山坡上,滑到山麓的碎石中去了。
  “谢谢,人,”一群声音沙沙地响着,“谢谢……”
  韦布慢慢坐下来,把手枪放在膝盖上。
  这时,他才听到,四周有生物在活动。
  他头上渗出了汗水,如同几股小溪在后背流淌下来。
  是什么东西躲在这山洞里?是谁同他一道儿呆在这儿?
  它们说的话全然没有任何意思。火星上的所谓动物,有一半会用沙漠里的土话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些土话由二、三百个词儿组成,这些词儿一部分是地球上的,一部分是火星上的,还有一部分上帝才知道它们哪儿来的。在这些动物中,有许多实际上并非动物,而是很久以前创造了复杂文明的人的后裔。它们当中,“古代人”在过去是最发达的。无怪乎它们至今在某种程度上还保留着两条腿动物的形状,——但是看来,另外还有一些种族,它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只是靠着“古代人”的与世无争的性格才得以生存下来。
  “你脱险了,”他听到一个声音说,“别怕,这是山洞的规矩。”
  “山洞的规矩?”
  “山洞里是不许杀生的。外面可以,可是在山洞里是不行的。”
  “我不杀生。”韦布说,“山洞里的这条规矩倒是挺好的。”
  “人懂得山洞的规矩吗?”
  “人不会违反山洞的规矩。”
  “那好,”还是那个声音说,“那么一切就太好了。”
  韦布轻快地把手枪放到皮套里,从背上取下睡袋铺在自己身边,揉了揉满是擦伤和水泡的累坏了的肢体。
  “可以完全相信,”他对自己说,“山洞里的这种原始的、简单的规矩是不难理解、不难接受的,因为这个规定是出自最起码的生存需要,即当夜晚来到时,怯弱者需要忘记彼此的纠纷,停止互相追逐,找一个共同避难的场所,躲开强悍和凶残的对手,躲开日落以后出来猎食的野兽……”
  另一个声音说:“早晨会来到的,人会开杀戒的。”
  又一个声音说:“人虽然遵守夜间的规矩,但到了早晨他就要讨厌这个规矩了。早晨他就要开杀戒了。”
  “到早晨,人也不会开杀戒。”韦布保证说。
  “所有的人都要开杀戒,”其中一个生物说,“开杀戒是为了毛皮,开杀戒是为了食肉。我们有毛皮,我们就是肉。”
  “我这个人是不会开杀戒的,”韦布又一次保证说,“我这个人够朋友。”
  “朋友?”一个声音问,“我们不知道什么叫朋友。你给解释解释。”
  韦布没有解释。他知道,解释也没用。反正它们也不懂这个对沙漠来说是陌生的新词儿。最后他问:“这儿有石头吗?”
  一个声音回答:“山洞里有的是石头。人也需要石头吗?”
  “堵洞口,”韦布解释说,“不许猛兽进来。”
  它们没有立即领会这句话的意思,但它们当中终于有一个果断地说:“石头?这好办。”
  它们开始搬运大大小小的石头,在韦布的帮助下,把洞口封得严严实实。
  要清清楚楚地看出它们是什么样子,那可是太困难了,光线太暗了,但在干活的时候,这些生物不时地碰到了他,其中有一些是软绵绵、毛茸茸的;另一些是象鲜鱼一样带鳞的,它们的鳞甚至把他的皮肤都擦破了,还有一个不光是软绵绵的,而是还松散得令人厌恶。
  韦布在山洞的角落里安顿下来,把睡袋靠在墙边。他打算惬意地钻进去,但不得不先把袋子里面所有的东西都取出来。假如他把这些东西都取出来,那么,很清楚,到了早上他就会把这些东西忘得一干二净。
  “也许,”他给自己打气说,“夜晚误入山洞的这些生物的体温会使山洞不至于太冷。当然,山洞总是要变冷的,但也许不会冷到威胁生命的地步。真冒险,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一起和和睦睦地过夜,随着黎明的到来又互相残杀和互相搭救,……它们把这称做规矩,山洞的规矩。这就是书里应当写上的东西,这就是他在以前某个时候读过的所有厚厚的书页里从未记载过的东西。
  这些书他读了很多。火星用一种无声的妖术把韦布给迷惑住了,使他欣喜若狂。神秘和遥远、空虚和颓废戏弄着他的幻觉,最终把他引诱到这里来了。他试图掀开这神秘之幕,摸索出颓废的原因杯和重见已经没落了的远古时期的伟大文化。
  在关于火星的考古学里,有不少杰出的著作。阿克赛利松及其对水罐子的各种符合事实的极其细致的研究,迈伊松有时表现默来的幼稚的逞能,都可以为彻底研究历史的大迁徙提供途径。最后还有斯密特,他在这个沙漠世界上徘徊了多年,写出了远古的伟大和它那混乱的黄金时代,写下了一些退化了的小生物至今仍在低声谈论着的这段历史。当然,这多半都是一些神话,但是在这些神话中,却隐藏着使韦布激动的问题的答案。民间创作从来都不纯粹是臆造出来的,它必然以事实为依据,只是,一个事实变成了两个,两个事实又被歪曲,最后弄得面目全非,于是便产生了神话。然而,在任何神活的后面都必须隐藏着一个原始的基础,这就是事实。
  有一种神话正是这样,并且也应该是这样。在这样一种神话里,谈到了伟大而特殊的城市,这个城市位于火星的最高处,全火星最边缘的地方也能看见。韦布自我解释说,文化中心,是指这样的一个地方,在那里,时代的成就和关于这个时代的理想及其对它的追求都聚集在这里了。从地球上来的考古学家探索和发掘了一百多年,连最没有价值的城市的影子也没找到,更不用说那个最大的城市了。一切都不过是一些碎瓦片、坟场和可怜的茅草房,还有不久前可能在这儿栖息着的幸免于难的古代人的后裔等等,然而神话般的城市却没有了。
  可是,这是应该有的!韦布相信,神话不会撒谎,在彼此相隔很远的各个不同的地方,对于这样的神话谈论得实在太多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很久以前一切自称为人类的生物都谈论过它。

  韦布想,“火星把我迷感住了,并且还一直在迷惑着我。可是现在我知道,我这是要死了。因为只有死亡才能这样地迷惑人。死亡就在下一站摆好阵势等着呢,它站在我的过去和将来的中间。要不,死亡就在这山洞里:在刚破晓的时候,谁会仅仅因为我没有杀死它们,它们就不杀死我呢?谁会阻止它们把夜间的休战状态延长到正好把我结果掉所需要的时间呢?……”
  还有,这山洞的规矩又是怎么回事呢?是过去的传统?是早己丧失了兄弟情谊但还保持着某些陈迹的征兆?还是相反,是取代兄弟情谊而为了在这灾难时代求得生存的一种新办法?
  他把头仰靠在石头上,闭上眼睛,心想:
  “假如它们要打死我,那就让它们打死好了,我可不去打死它们。就是没有我,人们在火星上打死的东西也已经是够多的了。我至少要偿还掉哪怕是一部分债务。对于那些收容过我的人,我是不会把它们打死的。”
  这时他想起,当他突然来到山洞时,他正琢磨着一个问题,是先朝山洞里看看,还是不声不响地瞄准山洞,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焚烧殆尽——这是一个最简单不过的方法,这样可以消除自己的疑虑:那里是否还有什么人和什么有害的东西……
  他喊道:“我可是不知道,我是不知道呀!”
  一个柔软蓬松的身体碰到了他的手,他听到了一个声音:“是朋友就不该欺侮吧?是朋友统不该杀戮吧?”
  “不该欺侮,”韦布说,“也本该杀戮。”
  “你看见那六个了吗?”那声音问。韦布打了个寒战,从墙边向后一跳,被惊呆了。那声音坚决而肯定地反复问道:“你看见那六个了吗?”
  “看见了。”韦布回答。
  “看见很久了吗?”
  “一天以前。”
  “那六个在哪儿?”
  “在峡谷里,”韦布回答,“它们在峡谷里等着哩。”
  “你要逮老七吗?”
  “不,”韦布此 “我要回家去。”
  “其他人呢?”
  “他们到北方去了。他们到北方逮老七去了。”
  “他们会打死老七吗?”
  “他们逮住老七会把它送到那六个那儿去。以便能够见识古城。”
  “那六个答应啦?”
  “答应了。”韦朽回答。
  “你是个好人。你这个人够朋友。你不打死老七吗?”
  “不打死。”韦布坚定地说。
  “所有的人都想打死我们,首先是打死老七。老七有一身好毛皮,很值钱。许多老七都死在人的手里。”
  “法律规定不能打死,”韦布郑重宣布说,“人类的法律规定,老七是朋友。朋友是不能打死的。”
  “法律?就象是山洞的规矩吗?”
  “是象山洞的规烃。”韦布说。
  “你是老七的朋友吗?”
  “我是你们大家的朋友。”
  “我就是老七。”那声音说。
  韦布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以便使头脑冷静下来。
  “听着,老七,”他终于说,“快到峡谷里去找那六个,它们在等着哩。够朋友的人在为你高兴哩。”
  “够朋友的人想看看古城,”那个生物答道,“老七是人的朋友,人找到了老七,人会看到古城的,那六个都答应了。”
  韦布竭力忍住,不使自己突然苦笑起来。瞧,他碰上了连他自己也几乎没有料到的机会。瞧,他所希望的事已经实现了,他之所以飞到火星上来,就是为的这个。但他又不能接受这份馈赠,他没有接受这个馈赠的能力。
  “人是去不了的,”他说,“人会死去,没有吃的,没有水,人只有一死。”
  “我们会照顾你的,”老七说,“我们从来没有和一个人交上朋友。人把我们打死,我们也把人打死。可是现在来了个够朋友的人,我们会照顾这样的人的。”
  韦布稍微迟疑了一下,想了想,然后说:“你们会给人东西吃吗?你们能帮人找到水吗?”
  ‘我们会照顾的。”老七回答说。
  ‘你老七怎么知道我见过那六个的呢?”
  “人一说,人一想,我老七便知道了。”
  原来是——心灵感应术……昔日的威力、宏伟的文化尚未被完全遗忘,真有意思,山洞里的其他生物是否也具有这种能力呢?
  “人跟老七我一道去吗?”老七问。
  “一道去。”韦布坚定地说。
  “其实,为什么不一道去呢?”他对自己说。向东走,向居民区的方向走,这不是个办法。他吃的东西不够了,水也不够了。任何一个猛兽都会把他抓住吃掉。他连一点儿活下去的希望都没有了。
  假如他跟着在漆黑的山洞里遇到的这个小生物走,也许还会有一线希望,尽管这希望不是很大,但毕竟是一种希望。会有东西吃,有水喝,或者,至少有这个希望。有了个同路人,能帮他避免遍布于沙漠的突然而来的死亡,得到关于危险的预告并提示他如何辨认危险。
  “人感到冷了吧。”老七说。
  “是冷。”韦布同意地说。
  “一个人冷,”老七说,“两个就暖和了。”
  毛茸茸的生物爬到他的胸口上,搂着他的脖子。转瞬间,韦布大胆地让那生物紧偎在自己身上。
  “睡吧,”老七说,“现在暖和了,睡吧……”
  韦布吃光了自己储备的剩余食品,这时七个“古代火星人”又一次对他说:“我们会照顾的……”
  “人会死的,”韦布坚持着说,“没有吃的,人只有一死。”
  “我们会照顾的。”七个小生物排成半圆形反复地说。“往后我们会照顾的……”
  他对它们这句话的理解是,吃的东西目前没有,但以后是会有的。
  他们又上路了。

  看来这路是没有尽头的。韦布跌倒在地,昏昏沉沉地发出痛苦的呻吟。直到他终于找到了一块木头生起篝火,它们围坐在篝火旁抽搐的时候,他还在瑟瑟发抖。
  日子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除了沙漠就是山岩——爬上陡哨的山脊,又从另一侧倒栽下来;或者一步一步地走在炽热的平原上,走在远古时代的干涸的海底。
  路程变得越来越枯燥无味,而且是悲戚的,没完没了的。它充满人的整个脑际,甚至当夜幕降临、歇脚休息之后也还是如此。它使你头脑发昏。此外,只要你的脑子还没有被旅途中行装的敲击声搞迟钝,只要你的眼睛还能清楚地看见外界东西和手枪的准星——你就得准备用火力来对付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正在向你进攻的敌人。可是,这手枪的准星正在变成一个时隐时现的圆球,越来越不清楚了。
  这些幻影、这些永恒的火星人的幻影,仿佛是现实,到处都能遇到。天空上出现了时隐时现的图形:有水、有树,还有无边无际的绿色草地。在他面前出现的是千百年来火星上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正象韦布自言自语那样,往事紧紧地跟随着他,仿佛这些还依旧存在似的。
  也不知道有多少日子,他强制自己不去考虑到达目的地到底还需要走多少天。最后他仿佛觉得,他们就得这样永远地走下去,永无休止。这就是他们最终的命运——在光秃的沙漠里迎接早晨的到来,然层又在沙漠里一直走到夜幕降临。
  他喝光了剩余的水,并提醒那七个,没有水,他是活不下去的。
  “过些时候,”它们回答说,“水还要过些时候。”
  他们果真当天就到了古城。在那废墟表面的山洞里,有水了。水一滴一滴地从破管子里流出来,慢得要命。虽然它在勉强地滴着,但终究是水,这在火星上真是奇迹中的奇迹。
  七个生物克制地喝着。数百年来,它们养成了几乎从不喝水的习惯,它们已经适应了无水的环境,不会受干渴之苦。而韦布,一连几个小时躺在破管子旁边,用手心接水,那怕接到的不多,也先把它一口喝光。要不,他就干脆到凉快的地方休息一下,捞到片刻的快活。
  后来,他睡着了。醒来以后他又喝了一点水,现在他休息过了,再也不觉口渴了。但是肚子却叫唤着要吃东西。可是,没有吃的东西,也没有谁能把吃的东西给他送来。小生物们都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它们会回来的,”他自我安慰地说,“它们不要多久,很快就会回来的。它们是去帮我弄点吃的。一旦弄到,马上就会回来……”
  他在这七个生物身上打的正是这样的好主意。
  韦布不费力气地从那个山洞里爬了出来,不知不觉地走到废墟旁。废墟位于沙漠环绕的山岗上。从山顶上可以看到数英里之外,不管你朝哪个方向看,这一地区都是在一个斜坡上。
  说真的,废墟上几乎什么也没有留下。很容易便穿过山岗,并且不会发现古城的任何踪迹。几千年来,房屋倒的倒,塌的塌,要么就化为灰烬;沙土从墙上散落下来,盖住了残墙断壁,充塞了它的所有空间,直到废墟变成山岗的一个组成部分为止。
  韦布看见到处都能碰到的加过工的碎石头和陶器残片,但他明白,他要不是专门来找这些东西,便会把这些忽略掉,把这些碎石头和陶器碎片只看作乱抛在行星表面的不计其数的普通岩层断片。
  山洞通向消失了的城市的最深处,通向那已经失去往日的威严而暗淡无光的墓穴。埋葬在这里的人们的后裔,如今在古老的沙漠里象野兽一样游荡,他们仅仅保留着很少很少的土话,作为对它那繁荣昌盛的城市文化的可怜回忆。韦布还在山洞里找到了只属于遥远年代的物证——加过工的大石块,折断了的圆柱,铺路的石板,还有好看的雕像。这些在过去也已被看作是过了时的东西。
  他走到山洞深处,把手心放在管子下面又喝了个够,然后再回到上面来,坐在洞口,望着辽阔的沙漠。
  要想把沙地翻一遍运走沙子,让世界看到这个城市,需要力气和工具,需要许多人力,需要多年细心顽强的劳动。可他连一把普通的小铲子都没有。更糟的是,也还没有时间。如果七个生物不带点吃的东西回来,他只有重新回到黑暗的山洞里,让他这个人的骨灰随着年代的推移同另一个世界的陈灰旧土搅混在一起。
  “有过一把小铲子的呀,”他突然想起来,“当沃姆普斯和拉尔斯把我丢下的时候,他们给我留下了一把小铲子。这实在是罕见的先见之明……”但是,在那个难忘的早晨,他从熄灭了的篝火旁带走的所有东西中只剩下了两件东西:睡袋和腰间的手枪。其他东西没有还可以,这两样东西却是绝对必需的。
  “哎,你这个考古学家,”他想,“在你的整个考古工作史上遇到了最大的发现,可是又完全不能采取任何的……”
  沃姆普斯和拉尔斯曾怀疑这儿是否埋有宝石,其实,这不过是臆想,因为这儿没有什么宝石可以挖掘到手。他又想到荣誉,但这儿这荣誉这个字眼也没有。他还想到了知识,但没有小铲子和足够的时间,也就没有知识,如果不把他的判断的正确和得知城市确实存在这一简单的事实当作知识的话。
  不过他毕竟还是得到了一些知识。譬如,他知道了“古代火星人”的七个变种尚未死绝,因而它们的种族能够延续下去,不管是打枪还是设圈套,也不管是沙地猎人的贪婪和背信弃义,它们都不在乎。这些沙地猎人想猎取老七以得到价值五万美元的毛皮。
  七个小生物有七个不同的性别。对于传种接代来说,所有这七个都是必不可少的。那六个生物寻找老七毫无结果,可是他韦布却找到了。既然他找到了老七,既然扮演了中间人的角色,那么,“古代火星人”种起码还能够再延续一代。
  他问自己:“既然这个种族没有什么用处了,那延长它的寿命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摇摇头。
  韦布自言白语说,“别太傲慢了,谁给你品头论足的权利?世界上的一切东西要么都有意义,要么什么东西都没有意义,这不是你能决定得了的。比方说,我到古城来了,这到底是有意义还是无意义呢?还有,很明显地,我就是死在这儿,或者,死在废墟之中,在许多可能的环节中,这无非是必然中的偶然罢了,我死后,行星仍将按它们的轨道前进,晚上照样可以把人们带回自己的家门。这件事是否也有意义呢……”
  现在他明白了,广漠积极端的孤独,这就是火星上的沙漠。对于沙漠和他深深体会到的与世隔绝的非人生活,他有了一个明确的概念。
  他想:“是啊,这是一个教训。”
  这个教训就是:人本身不过是永恒这幅画面上的一个小小的斑纹。这个教训还在于,假如把一个人的生命与令人吃惊的事实真相即整个生物界的奇迹比较起来,那么,相对来讲,这生命是微不足道的。
  他爬起来笔挺地站着,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和空间的广大。他也同样清楚地认识到人的渺小,宇宙的伟大,认识到他面对无际的苍穹和笼罩在这星球之上的漫无边际的死一般的寂静所表现出来的恭顺。

  饿死,这是件令人厌恶和并非诱人的事情。
  有些人死得很快、很体面,而饿死则完全不同。
  七个生物没有回来,然而韦布依然在等着它们,因为他对它们一直怀有好感,总是为它们的行径辩护。他这样说服自己:“它们不懂,没有吃的,人是活不长的。”他还自我解释说:“需要七个人同情的奇怪的生理现象,也许会使延续后代变成一个复杂和漫长的过程,从人类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个长得不得了的过程。它们也许出了什么事,也许,它们有它们更操心的事儿,一旦办完这些事,它们马上就会回来并且给我带来吃的……”
  他就要饿死了,却仍满怀着善良的愿望在耐心等待着。这耐心甚至要比他在最愉快的情况下所能做到的还要大得多。
  他突然发现,尽管他饿得软弱无力——饥饿浸透了他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骨头——尽管令人厌恶透顶的恐惧超出了饥饿的剧痛,而且这一恐惧就是在恶梦中也没有消失——尽管存在着这一切,他的理智也还没有被摧毁身躯的恶魔所支配;相反,理智似乎因缺少食物而变得更加坚强了,它似乎脱离了痛苦的身躯而变成了一个独立的本质。它集中了所能有的才干,把它们打成一个很紧的结,使之完全不受物质世界的支配。
  韦布在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坐了许久。这块石头看上去是很久以前可以自负的城市的一部分,现在都横在离洞口几公尺远的地方,仿佛在一直注视着延伸到天际沐浴着阳光的沙漠。他以自己那仿佛渗透到现实和偶然性起源最深处的敏锐的智慧,在寻求隐藏在宇宙虚假秩序背后的偶然因素的含义,寻找某种那怕是可以理解的体系。他甚至常常有这样一种幻觉,仿佛他眼看就要摸索到这个体系,但每次却在最后一瞬间都从他手中滑脱,就象水银从手指缝间滑脱一样。
  但他知道,如果说什么时候人注定会找到他要寻找的东西,那么这只会发生在火星上的沙漠之类的地方。这儿没有什么东西使你分心,这儿有足以使人无情地丧失个性的可能和现实,而使人丧失个性只会加深并取消人类思维的非一贯性。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只要认为他本身就是某种被研究的事实,完成任务的条件就会被歪曲,而方程式——如果这是方程式的话——就永远也不会得到解答。
  韦布起先想打猎,以便弄点吃的,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就在沙漠里众多的猛兽正在窥视着其它温顺的野兽的时候,古城周围实际上变成了死区,仿佛是某个人用奇异的白粉把它给圈了起来似的。打猎的第二天,韦布打到了一个小动物,要是在地球上,这个小动物会被当作是一只老鼠。他燃起篝火,烤起猎物来,但后来他又找到一件被太阳晒干的小毛皮,于是,他就一直在嚼着它,指望哪怕能吃出里面保留的最后一滴养分。但是,除了这个小动物以外,他没有打到任何—个动物,因为实在也打不到什么东西。

  有一天,他终于明白,那七个生物是不会回来了,它们根本就不打算回来,他被它们抛弃了,就象在此之前他被人们所抛弃一样。他终于明白,他被当作傻瓜抛弃了,并且不是一次,而是两次。
  如果他要上路,那么他必须朝东走,只能朝东走,而不该回头去跟老七走,不该再回到呆在峡谷里等着老七的那六个生物一伙中去。
  “也许我已经走到有人居住的地方了,”他对自己说,“我只要下决心,就能走到这个地方,难道这是不可能的吗?”
  朝东!朝东,到有人居住的地方去!
  人类的全部历史就是追求不可能的事情,而且常常会得到成功。这是一点也不合乎逻辑的:假加人老是听命于逻辑的话,那么他至今依然会住在山洞里,而且离不开地球。
  “试试看!”韦布对自己说。其实,他并不完全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他下了山岗,在沙漠里艰难地向东方走去。在这个山岗上,已经是没有什么指望了,而在那东方,却还有着一线希望。
  他离开山脚大约走了一英里,接着又爬了一百公尺。就在这时,七个“古代火星人”找到了他。
  “给我吃的!”他向它们喊道,同时,他觉得想大声喊却又一点声音也喊不出来。 “我要吃东西!要喝水!……”
  “我们会照顾的。”七个生物回答,一边抓住韦布的肩膀,迫使他坐下。
  老七对他说:“生活蒙上了许多层外壳,就象是一副空心的立方体,一个准确地套着另一个,外面的一层老化了,把它丢掉,里面又有一种新的生活……”
  “胡扯!”韦布嚷着,“你不会说得这样头头是道。你不会想得这样有条有理。这是胡扯……”
  “每个人的体内都隐藏着另一个人,”老七接着说,“其他许多人……”
  “你这是指的下意识?”韦布猜出来了,但他脑子里一想到这个问题,马上就明白了,他的嘴巴既说不出话来也发不出声音来。最后他还明白了,老七也发不出一点儿声音,因为只出现了一些在沙漠的土话中所没有的词汇,这些词汇表达出来的思想和知识,对于隐藏在火星最偏僻的边远地区的胆小生物来说是完全不具备的。
  老七说:“你丢掉旧的生活,就会进入新的美好的生活。知道这点就行了。有一些严格确定的方法和一定的准备工作。你如果什么也不知道,那就不能着手,否则会把一切事情弄坏。”
  “准备?”韦布问,“什么准备工作?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个……”
  “你已经作了准备,”老七认真地说,“以前没有,而现在准备好了。”
  “我想了很多。”韦布应声说。
  老七附和着说:“你想了很多,终于找到了一部分答案。沾沾自喜、自信自足是找不到答案的。你有自知之明。”
  “可是我连方法都不知道呵。”韦布反对说。
  “我们知道,”老七郑重地说,“我们会照顾的。”

  死寂的古城里,沉睡的山峰突然闪耀着光芒,山峰上方升起了幻境。从荒凉的古坟堆里升起了许多城市之塔和建筑物的尖顶、许多桥墩和吊桥,它们闪耀着各种彩虹般的色彩;沙堆里出现了豪华的花园、花坛和林荫道,在这一派壮丽景色的上方,回荡着从雅致的钟楼里传来的动听的乐曲。
  火星上那中午炎热灼人的沙漠不见了,脚下长出了青草。拾级而上,在山岗上的奇妙城市面前,出现了一条小路。远处传来了笑声——在那大街和花园小路的树下,看得见蠕动着的彩色斑点……
  韦布突然转过身来,七个生物不见了。沙漠就象是被风吹走了似的。这无边的四野,根本不是沙漠,它那壮丽的图景,它那美丽如画的小树林和道路,以及那潺潺流水,都会使人屏息,心旷神怡。
  他又转向城市,仔细观察闪耀的彩色斑点。
  “人啊!……”他惊奇地喊。
  不知是什么地方仿佛听到了老七的声音:
  “是啊,是人,各种星球上来的人。还有从比银河系更远的地方来的人。在他们当中,你会遇到自己种族的代表。因为在这儿,你也并非是头一个从地球上来的人……”
  韦布十分惊诧地沿小路住上走。这惊异的心情很快就消失了,在他还未走到城墙跟前,惊异的心情就永远地消失了。
  过了好多天,沃姆普斯·斯密特和拉尔斯·纳尔逊又来到了那个山岗。他们是走来的,沙漠里的路早就被毁坏了。除了在路上捡到的很少一点可以糊口的东西之外,他们已经没有吃的了,他们的水壶里只剩下最后几滴水在晃荡——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搞到水。
  离那小山岗山脚不远的地方,他们发现了一具被太阳晒干了的人体。这人脸朝下趴在沙地上,他们把他翻了个身便即刻认出这是谁了。
  沃姆普斯盯住在这人体跟前发呆的拉尔斯,象乌鸦似地叫了起来:“他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我一点也不懂,”拉尔斯回答说,“假如不熟悉这个地方,光靠步行,恐怕他一辈子也到不了这个地方。再说他走这儿也不顺路。他该朝东走,朝有人居住的地方走……”
  他们搜遍了他的口袋,什么也没有找到。于是,他们取走了他的手枪,因为他们自己的手枪里的子弹已经差不多打光了。
  “这有啥用!”拉尔斯冲口说,“反正我们也到不了。”
  “咱们可以试试看。”沃姆普斯回答。

  幻境在山岗上空闪烁着——那是一座城市,那里有金碧辉煌的塔楼和令人眩晕的尖顶,有一排排的树木和喷出泛着金星的水的喷泉,它一接触到人们的听觉,人们就觉得被它碰了一下,钟铃齐鸣。
  沃姆普斯吐了一口唾沫——虽然嘴唇都干裂得早就没有唾液了——说:“该死的幻境!弄不好它会搞得你发疯的……”
  “好象它们就在跟前似的,”拉尔斯说,“你走过去碰碰看,它们同我们仿佛只隔一层帷幔,却又不能穿透……”
  沃姆普斯又吐了一口唾沫说:“唉,算啦,走吧……”
  两个人一下子转过脸朝东走去,在他们身后,在火星的沙漠上,留下了一串串不平的脚印。

《幻境》 作者:克利福德·西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