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嗨网首页>书籍在线阅读

坟场之书

  
选择背景色: 黄橙 洋红 淡粉 水蓝 草绿 白色 选择字体: 宋体 黑体 微软雅黑 楷体 选择字体大小: 恢复默认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正文 内容简介

  本书又名《墓园里的男孩》。
  2009年8月,尼尔·盖曼凭借《坟场之书》再次夺得2009雨果奖最佳长篇奖!
  本书荣获美国文坛最高荣誉“纽伯瑞大奖”、“雨果奖”、“星云奖”等5项大奖!
  入围“世界奇幻文学奖”、“英伦奇幻奖”、“黑色羽毛笔奖”等4项大奖!
  荣登纽约时报、出版家周刊、今日美国报、华尔街日报等全美8大畅销排行榜!

  劫后余生的婴儿,在坟场中长大成人……
  行走在生者与死者之间,被死者所包围,渴望着生者的世界……
  阴森的环境,死亡的世界,却洋溢着人间的温情……
  在坟场中成长,在生与死的交界处生活……
  这里有活人和死人,有日行人和夜行人,
  有食尸鬼和高空猎手、上帝之犬和独行者……

  天杀的,这是一座墓园,不是托儿所!
  但是……
  哪一个鬼魂能忍心拒绝收养这么可爱的小男孩呢?
  这是一座奇特的墓园,
  它不是死亡的终结,而是爱与希望的开始……
  要是那天晚上你也在这儿,就会看见苍白月光下发生的惨事!一名叫作“杰克”的杀手刺死了一对夫妻和他们的女儿,只要再杀死摇篮里的小婴儿,任务就完成了……但是小婴儿却不见了!原来,他竟然自己爬出了摇篮,还爬到附近的墓园去,并把墓园里的鬼魂们全给吵醒了!秉着“亡者应该慈悲”的原则,鬼魂们赶走了凶手,并决定“收养”这个还咬着奶嘴的小宝宝,他们为他取名诺伯蒂,小名“伯蒂”……
  从此,墓园就成了伯蒂的新家、教室和游乐场。渐渐长大的他写得一手漂亮的字(因为他一直抄写墓碑来认字)、他的历史很强(他有很多来自各个时代的“鬼朋友”),他还学会了一些吓人的把戏(例如消失术、滑溜术和梦游术等等),伯蒂更知道了墓园里很多奇怪的事情,包括邪恶的“食尸鬼”、最受期待的“骷髅舞”庆典……不过,最让伯蒂开心的是,他竟然有了一个“活人”朋友——小女孩斯卡莉特!但在一次恐怖的古墓寻宝大冒险之后,伯蒂唯一的朋友也被父母给带走了。
  有一天,伯蒂认识了小女巫丽萨的鬼魂,她生前被人烧死,随便埋在乱葬岗里,连块墓碑都没有。虽然墓园里到处都是墓碑,但墓碑可不能用偷的,於是伯蒂决定到镇上去帮她买一块新的墓碑。然而就在他拿着胸针去换钱的时候,却再次被杀手“杰克”给盯上了,伯蒂这才明白,离开墓园是件多么危险的事……

  创意无与伦比的奇幻大师尼尔·盖曼继《第十四道门》之后,再次精心打造了一场奇妙、有趣又满溢着温暖的成长之旅,让读者在最不可思议的地方领略生命的美好与无私的付出,并一举荣获美国文学界最高荣誉之一的“纽伯瑞大奖”!故事中蕴含了一股爱的力量,让灰暗的墓园散发出一道道斑斓的动人光彩,也深深撼动了我们潜藏在心底的温柔,给予我们无限的生命勇气!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作者简介

  尼尔·盖曼(Neil Gaiman),英国当代科幻、奇幻文学大师,史蒂芬·金更封他为“故事宝窟”!
  一九六○年出生於英国汉普夏郡。一九八○年代初期投入新闻记者的工作,从事採访与撰写评论。一九八四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杜兰杜兰乐团的传记,此后作品便源源不绝地问世,创作范围涵盖小说、散文、诗、歌词、童书、漫画、电影剧本等,展现过人的才华与创意。
  尼尔·盖曼获奖无数,曾多次获得雨果奖、星云奖、艾斯那奖等大奖,并名列《文学传记辞典》当代十大后现代作家。除了备受赞誉的《第十四道门》曾荣获布莱姆·史托克奖、星云奖、蓝带奖以及多项年度推荐好书的肯定,并被《圣诞夜惊魂》原班人马改编拍成同名动画电影外,《美国众神》也同样囊括了布莱姆·史托克奖、雨果奖和星云奖,《沙人》系列漫画则不但风靡欧美读者,更為他赢得世界奇幻文学奖。此外,《星尘》并获选為美国图书馆协会亚歷克斯奖年度十大青少年读物。
  至於酝酿构思长达二十余年的《墓园里的男孩》(《坟场之书》),则不但囊括了纽伯瑞大奖、雨果奖、星云奖、美国独立书商协会年度选书奖、青少年部落客票选文学奖等五项重量级大奖,并入围世界奇幻文学奖、英伦奇幻奖、黑色羽毛笔奖、洛杉矶时报书卷奖等四项大奖,更横扫纽约时报、出版家週刊、今日美国报、华尔街日报等全美八大畅销排行榜,堪称是他创作生涯的颠峰代表作!
  他的其他作品有:《乌有乡》、《阿南西之子》、短篇小说集《烟与镜》和《魔是魔法的魔》、童书《墙壁里的狼》和《那天,我用爸爸换了两条金鱼》,以及与泰瑞·普莱契合著的《好预兆》。他并参与了动画电影《贝武夫》的编剧工作。
  目前他定居在美国的明尼苏达州。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摇摇骨头哗啦哗啦,
              找块骨头磕巴磕巴,
              反正只是一个叫花,
              活着死了没人管他。

                ——童谣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第一章 诺伯蒂是如何来到坟场的?

  黑暗中有一只手,手里拿着一把刀。刀的手柄是磨得锃亮的黑色骨头,刀锋比任何剃刀都更加精致和锋利。如果这把刀砍到你,你可能甚至不知道自己被割到了——起码不会立即感觉到。
  这把刀几乎已经完成了主人把它带到那所房子里要做的一切,现在刀锋和手柄都湿了。
  临街的门依然开着,虽然只是一点点——刀和持刀人就是从那里溜进来的——一缕夜晚的薄雾还是从微开的门扭身进来了。
  杰克之一在楼梯的平台处停了一会儿。他的左手从黑色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块很大的白色手帕,擦去刀和戴着手套的右手上的血迹,刀就被拿在这只手里。猎杀就要结束了。他把那个女人的尸体留在床上,那个男人的尸体留在卧室的地板上,那个稍大些的孩子则躺在她那色彩艳丽的卧室里,周围是她的玩具和一些模型。现在只需杀掉那个小的——一个刚刚蹒跚学步的小孩——他就大功告成了。
  他活动了一下手指。杰克之一是名专业人士,或者,他就是这么要求自己的,所以在工作完成之前,他不会让自己露出笑容。
  他的头发是黑色的,他的眼睛是黑色的,他戴着用极薄的小羊皮做成的黑色手套。
  那个蹒跚学步的小孩的房间在房子顶层。杰克之一顺着楼梯往上走,他的脚无声地落在地毯上。他推阁楼的门,走了进去。他穿着的黑色皮鞋被擦得铮亮,像黑色的镜子,映出了小小的、只有半圆的月亮。
  真正的月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因为薄雾,月光变得不那么明亮,但杰克之一也不需要很多光亮。月光就足够了。月光就可以了。
  他依稀看到婴儿床上那个孩子的形状,头、四肢和躯干。
  婴儿床的四周装了高高的板条,以防孩子从床上掉下来。杰克之一俯身向床,对着孩子的胸部,举起拿刀的右手……
  ……手又放了下了。婴儿床上的那个“孩子”是一只玩具熊。根本没有什么孩子。
  此时,杰克之一的眼睛已经适应了晦暗不明的月光,完全不用打开电灯。光线其实不那么重要,他还有其他的技能呢。
  杰克之一用力嗅了嗅空气。他没有多想自己进房间时带进来的气味,也不顾那些他可以放心不管的气味,而是集中思想搜索那个他来这个房间要找的东西的味道。他闻到了那个孩子的味道:一股奶味儿,像巧克力饼干,还有潮湿的一次性夜用尿布发出的酸味儿。他可以闻到孩子头发上的婴儿香波味儿,还闻到一个用橡胶做成的小东西——是玩具,他想,后来又想,不,是孩子放在嘴里吮吸的东西——这东西那孩子一直带在身边。
  那孩子在这里待过,但现在不在这里了。杰克之一循着气味走下位于房子中部的楼梯。他检查了卫生间、厨房、晾衣橱,最后还有楼下的走廊,那里看不见别的,只有这家人的几辆自行车、一堆空购物袋、一块从高处落下的尿布,以及几股从临街的门溜进走廊的袅绕雾气。
  见些情景,杰克之一微微哼了一声,这一哼里既有沮丧,也有得意。他将刀插回长外套内侧口袋里的刀鞘,走到街上。外面既有月光又有街灯,但雾让所有的东西——包括光线、声音——都黯然无语,夜晚于是显得更加阴森可怕。他看着山下那些已经关门的店铺里的灯,又抬头看着街道,两边的房子依山而建,通往那片黑暗的老坟场。
  杰克之一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不紧不慢地朝山上走去。

  自从这个孩子学会走路以来,他的父母在高兴的同时也感到绝望,因为从来没有哪个孩子这么喜欢走东串西,这么喜欢爬上爬下,这么喜欢钻进钻出。
  那天夜里,他身下地板上的什么东西砰的一声掉了下来,把他惊醒了。醒来后,他很快就觉得无所事事,于是开始想办法从婴儿床上出去。床四面都有高高的围挡,和放在楼下的婴儿围栏一样,但他坚信自己能够爬过去,只要有一个蹬脚的地就行。
  他把大大的金色玩具熊拖到婴儿床的角落,小手抓住床的围挡,一只脚踩在大熊的大腿上,另一只脚踩在熊的脑袋上,用力站了起来,接着,他半爬半滚里翻过围挡,出了婴儿床。
  他闷声不响地落在一小堆毛茸茸的玩具上。这些玩具中,有些是他一岁生日时家里亲戚朋友送的礼物——这还是不到半年前的事,有些是他接管的姐姐的玩具。
  落到地板上时,他吃了一惊,但并没有大声哭出来,因为——如果你哭的话,他们会过来把你放回婴儿床。
  他爬出了房间。
  向上的楼梯很吓人,很需要技巧,他还没有完全掌握,但是他发现,从楼梯向下相当容易。他用他那包裹着严严实实的屁股,从这一级楼梯滑坐到下一级楼梯,就这样一路坐着下去了。
  他吮吸着橡胶奶嘴——他妈妈已经开始对他说,这个年龄不能再用奶嘴了。
  一路用屁股坐着下楼梯,他的尿布松了。下了最后一级台阶来到走廊上,他刚站起来,尿布就掉了。于是,他从尿布上走了过去。现在他只穿着一件儿童睡衣。通往他房间和家人卧室的楼梯很陡,令人望而生畏,但通往街道的门开着;正对他发出邀请……

  孩子有些犹豫地走出了房子。雾在他周围盘旋缠绕,像失散多年的朋友。一开始,他心里还有些没底,但走了几步后,他的信心越来越足。他摇摇晃晃地上了山。
  到了山顶,雾稀薄了些。半轮月亮发着光,尽管绝对不如白天那么亮堂,但足够看见坟场了。
  看。
  你可以看见被人遗弃的小教堂、紧锁的铁门、塔的尖顶四周蔓延着的常青藤,还能看见屋顶排水沟里长出的一株小树。
  你可以看见石头、坟墓、墓穴,可以看见墓碑上镶嵌的纪念亲人的话,偶尔还能看见灌木丛里或小路边窜出的一只野兔或黄鼠狼。
  如果你那天夜里在那儿的话,就可以看到这些。
  但你也许没有看到一个面色苍白、体态丰满的女人,她走在靠近大门的那条小路上。如果你看见了,只要再认真看上第二眼,你可能会意识到她只不过是月光、雾和阴影罢了。但那个丰满、白晳的女人确实在那里,她正走过那条穿过一堆东倒西歪的墓碑通往前门的小路。
  前门锁了。一到冬天的下午四点和夏天的晚上八点,这些门总是锁着的。这块墓地的一部分围着尖刺的铁篱笆,其余的则用高高的砖墙围着。大门铁栏杆之间的空隙很小,别说成年人,甚至连一个十岁的孩子也无法钻过去。

  “欧文斯!”那个白晳的女人喊道,声音听起来有些像轻风掠过高高的青草地时发出的沙沙声,“欧文斯!过来看看!”
  她蹲在那里,盯着地上的什么东西看。
  此时,月光中又多出来一片阴影,这是一个头发斑白的四十多岁的男人。他看看妻子,又看看她正在看的东西,然后挠挠自己的脑袋。
  “欧文斯夫人,”他说,因为他所在的那个时代比我们更加注重言辞的正式,“你说的就是那个东西吗?”
  就在这时,他仔细观察的那个东西似乎也看到了欧文斯夫人,因为那东西张开嘴,嘴里含着的橡胶奶嘴掉到了地上。他伸出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仿佛很想抓住欧文斯夫人苍白的手指。
  “天哪,”欧文斯先生说,“这是个孩子吗?”
  “这当然是个孩子。”他妻子说,“问题是,我们该拿他怎么办?”
  “我得说这的确是个问题,欧文斯夫人。”她丈夫说,“然而,这不是我们的问题。因为此处的这个孩子无疑还活着,这样一来,他就和我们毫无关系了,他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看!他笑了!”欧文斯夫人说,“他笑得多甜哪。”她用一只虚无的手摸了摸那孩子稀疏的金发,小男孩高兴得咯咯直笑。

  一阵寒冷的微风吹过坟场,驱散了较低的山坡上的雾——这座坟场占据了整个山顶,通往坟场的小路沿着山势蜿蜒曲折。
  就在这时,响起一阵哐啷哐啷的声音。有人在推搡坟场的大门,把那扇旧门和锁在门上的那把沉重的挂锁和铁链弄得哐啷直响。
  “瞧,有人来了。”欧文斯说,“是孩子的家人找来了,要把他带回爱他的母亲的怀抱。把这个小人儿放在这里吧。”他又加上这一句,因为此时的欧文斯夫人正用她那虚无的手臂抱着那个小孩,对他又是哄又是拍。
  欧文斯夫人说:“他看起来一点不像那个人的家人。喏,就是那个人。”
  身穿黑色外套的那个男人已经不再摇晃大门,正仔细研究着大门旁边的小门。然而,小门同样锁得严严实实。去年有人在坟场里乱涂乱画,于是坟场理事会采取了一些措施。
  “快,欧文斯夫人,不要管他了。听话,亲爱的。”欧文斯先生说。
  可就在这时,他看见了一个幽灵。欧文斯先生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开了,他一下觉得自己无法思考,不知该说什么。

  你可能会想,看到一个幽灵不应该让欧文斯先生这么吃惊,因为欧文斯夫妇自己也是死人——而且已经死了几百年了,他们的全部社会生活——或者说几乎全部社会生活,就是和那些同样死去的人打交道。这种看法是正确的。但是,坟场里的那些幽灵和眼前的这个不同。这是一个闪烁不定的东西,颜色是灰色的,像电视里的静电雪花。它那惊恐慌乱的神情显露无遗,像潮水一样感染了欧文斯夫妇,仿佛连他们自己也惊恐慌乱起来。但两大一小的三个人形中,欧文斯夫妇只看得清一个,而看得清的那一个也仅仅是个轮廓,或是某种隐约发着微光的东西。

  那人形说,我的孩子!他要伤害我的孩子!

  外面传来一阵哗啦声。那个男人拖着一只学生的金属垃圾桶,从路的一边走到了围着那部分坟场的高高的砖墙边。

  保护我的儿子吧!那个幽灵说。

  欧文斯夫人想,这是个女人。应该是那个孩子的妈妈,毫无疑问。
  “他对你做了什么?”欧文斯夫人问道,但她觉得这个幽灵听不见她说的话。可怜的人儿,刚死不久,她想。
  优雅地死去,在被埋葬的地方适时地醒来,慢慢接受自己已经死亡这个现实,和这里的其他居民渐渐认识,这倒不是件难事。但眼前的这个人却绝对不是这样,她一心只为她的孩子惊恐、担心。在欧文斯夫妇看来,她的恐慌就像一种声音低缓的尖叫,这叫声现在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其他的苍白人形纷纷从坟场的四面八方过来了。

  “你是谁?”盖马斯·庞培问道。
  多年的风吹雨打后,他的墓碑现在只剩下一小块石头。两千年前,他要求把自己埋葬在这座小山上,埋葬在这座大理石建成的神殿旁,不愿把遗体送回罗马。他是坟场里最德高望重的人之一,对自己肩负的职责极其严肃认真。“你埋在这里吗?”
  “她当然不是!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是刚死不久。”欧文斯夫人用一只手臂搂住那个女人形状的鬼魂,对她说着体己话,低低的语调既平静又理智。

  靠近小路的高墙边传来一声闷响,接着是碰撞声。金属垃圾桶倒了。一个男人爬到围墙上,在雾蒙蒙的街灯照耀下,可以看见他黑色的身影。那影子停了一会儿,抓住围墙,腿晃荡着顺着围墙内侧爬了下来。离地面还剩最后几英尺的时候,他一松手掉下来,落进了坟场。

  “天哪,可是,”欧文斯夫人对那个女人说。早些时候出现在坟场里的那三个人形现在只剩这一个了,“他是活人,我们不是。你能想象……”

  那孩子一脸困惑地抬起头,看着他们。他伸手向他们中的一个够去,然后又够向另一个,却发现除了空气,什么也没有。
  那个女性人形越来越淡,很快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吧,”欧文斯夫人说,仿佛在回应除她之外没有人听到的一句话,“如果我们能够阻止他的话,我们会这么做的。”她转身看着身边的男人,“你说呢,欧文斯?你愿意做这个小家伙的父亲吗?”
  “我愿意什么?”欧文斯皱起了眉头。
  “我们从来没有过孩子。”他的妻子说,“他的妈妈希望我们保护他。你答应吗?”

  那个黑衣男子走到了纠缠在一起的常青藤和半戴墓碑上,差点绊倒。现在他站稳了,更加小心地朝前走着,惊起了一只猫头鹰,它悄无声息地飞走了。
  黑衣男子看见了那个孩子,眼里露出胜利的光芒。

  无论活着还是死后,每当欧文斯夫人用这种语调说话时,欧文斯就知道她已经拿定了主意。他们虽然结了婚,却一直没有孩子,已经两百五十多年了。
  “你真的希望这样吗?”他问,“真的吗?”
  “我真的希望这样,绝对真的。”欧文斯夫人说。
  “那好,如果你愿意做他的妈妈,那我就做他的爸爸。”
  “你听到了吗?”欧文斯夫人问坟场里那个闪烁不定的人形。
  此时,那个人形只剩下一个轮廓,就像夏日遥远天空中女人形状的微弱闪电。这个轮廓对欧文斯夫人说了些什么——别的任何人都无法听见——然后便消失了。
  “她再也不会来这里了。”欧文斯先生说,“下次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她自己的坟场里,或者在她现在要去的那个地方了。”
  欧文斯夫人朝孩子弯下腰,伸出手,“来,”她热切地说,“到妈妈这儿来。”

  杰克之一手里拿着刀穿过坟场,沿小路朝这里走来。他似乎看到有一缕薄雾绕着那个孩子盘旋,之后孩子就不见了,只剩下潮湿的雾、月光和左右摇晃的草。
  他眨了眨眼睛,嗅了嗅空气的味道。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不知道是什么事。他像一头愤怒、沮丧的猛兽,喉咙深处发出一声怒吼。
  “有人吗?”杰克之一喊道。他心想,也许那孩子走到什么东西的后面去了。他的嗓音深沉、粗暴,还有一种刺耳的调子,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让他感到惊奇或不解似的。
  坟场严守着自己的秘密。
  “有人吗?”他再次喊道。
  他希望听见小孩哭,或者含含糊糊的稚语,或者听见他动弹的声音。可他听到的却是一个丝绸般柔滑的声音,让他吃了一惊。

  “需要我帮忙吗?”
  杰克之一个子很高,可这个人比他还要高。杰克之一穿着黑衣服,这个人的衣服更黑。注意到杰克之一的人——杰克之一可不喜欢这样——往往心神不安,感觉很不舒服,或者觉得自己有种莫名的恐惧。杰克之一抬头看着陌生人,这次是杰克之一感到不安。
  “我在找人。”杰克之一说着,把右手放回外套口袋,这样刀就藏起来了,但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用。
  “到大门紧锁的坟场,而且是在夜里?”陌生人淡淡地说。
  “只是个孩子。”杰克之一说,“我从这里路过,听见有孩子哭,我透过门看见他了。啊,不管是谁看到了,你说他会怎么做呢?”
  “你的公德心让我敬佩。为你鼓掌。”陌生人说,“但如果你找到了这个孩子,你打算怎么带着他从这里出去呢?手里抱着孩子,你是没法翻墙回去的。”
  “我会一直喊,直到有人来开门放我出去。”杰克之一说。
  一阵钥匙的叮当声。
  “啊,那个人应该就是我了。”陌生人说,“我来放你出去。”他在钥匙圈上找了一把,说,“跟我来。”
  杰克之一在陌生人后面走着。他从口袋里拿出刀,“这么说,你是这里的看门人了?”
  “我?当然,在某种意义上,我是这里的看门人。”陌生人说。
  他们朝大门走去,杰克之一敢肯定,他们离那孩子越来越远了。看门人有钥匙,在黑暗处给他一刀,钥匙就到手了;接着,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可以整夜在这里找孩子。
  他举起刀。
  “就算有孩子的话,”看门人头也不回地说,“那也不会在坟场里。或许你搞错了。一个小孩进到这里面来,不大可能吧。可能你听到了一只夜鸟叫,看见了一只猫,或者一只狐狸。你知道,他们把这个地方划成了政府自然保护区,三十年前,大概在最后一次葬礼前后。现在仔细想想,然后告诉我,你确定看见的真是个孩子?”
  杰克之一想了想。
  陌生人打开了侧门。“是一只狐狸吧,”他说道,“它能发出最不寻常的声音,就像人在哭泣。不,你来到这个墓地是个错误,先生。你要找的那个孩子正在某个地方等你,但他不在这儿。”
  他让这个想法在杰克之一的脑子里停留了一会儿,然后大手一挥,动作优雅地打开了侧门。“很高兴认识你,”他说,“我坚信,你能找到你想找的任何东西——在这个墓地之外。”

  杰克之一站在通往墓地的大门之外,被杰克之一当做看门人的陌生人站在大门之内,他重新锁好门,收好钥匙。
  “你要去哪儿?”杰克之一问道。
  “除了这扇门之外还有几扇其他的门。”陌生人说道,“我的车停在山的另一侧。不要管我了,你甚至没必要记住这次谈话。”
  “是的,”杰克之一赞同地说,“我会忘记的。”他只记得自己曲曲折折地爬上山,记得他认为本该是个孩子的东西结果被证明是只狐狸,还记得一个好心的看门人领着他出来回到了街上。他将刀滑进内鞘。“那么,”他说,“晚安。”
  “晚安。”被杰克之一当做看门人的陌生人说道。
  杰克之一下山寻找那个婴儿去了。

  阴影中,陌生人看着杰克之一离去,直到他消失在视线之外。然后,他穿过夜色沿着山坡向上走,一直走到山脊下的一处平地。一座方尖石塔将这块平地占为己有,地上躺着一块为纪念乔赛亚·沃辛顿而设的扁平石碑。
  乔赛亚·沃辛顿曾是当地的啤酒酿造商,同时还是位政治家,后来成了从男爵。大约三百年前,他买下了这块老墓地以及周边的土地,并把它永久地捐给了这座城市。他为自己留下了山上最好的位置——一个天然的圆形剧场,可以俯瞰整个城市和更远的地方。他做出了承诺,这座坟场将永远保持这个状态。坟场里的居民都心怀感激,尽管从来没有达到乔赛亚·沃辛顿从男爵所期许的程度。
  根据传说,这片坟场共有约一万名死者,但是大多数都沉睡着,或者对这个地方每晚发生的事情漠不关心。
  聚集在山顶这片月光照耀下的圆形剧场里的魂灵只有不到三百个。
  陌生人悄无声息地来到他们中间,就像雾本身一样。他一言不发,在阴影中看着眼前发生的事。

  乔赛亚·沃辛顿说话了。他说:“我亲爱的夫人,你的固执可真是……真是……唉,难道你看不出这样做有多么荒谬吗?”
  “不,”欧文斯夫人说道,“我看不出来。”
  她盘腿坐在地上,那个活人孩子睡在她的腿上。她用自己苍白的双手捧着孩子的脑袋。
  “请阁下原谅,欧文斯夫人想说的是,”站在欧文斯夫人身边的欧文斯先生说道,“她并不这样看问题。她认为她是在尽自己的责任。”
  在他们都活着的时候,欧文斯先生见过乔赛亚·沃辛顿,还曾为沃辛顿在英格沙姆附近的庄园住宅打过几件精致的家具,直到现在依然对男爵有些敬畏。
  “她的责任?”从男爵乔赛亚·沃辛顿摇了摇头,像要甩掉一缕蜘蛛网,“你的责任,夫人,是对这个墓地负责,对构成这一群体的所有平民负责,包括脱离肉身的灵魂、亡魂和诸如此类的幽灵,因此,你的职责就是尽快将这个孩子归还室他在现实世界的家中——显然,他的家不是这儿。”
  “他妈妈把他交给了我。”欧文斯夫人说道,仿佛这就是她要说的全部。
  “我亲爱的妇人……”
  “我不是你亲爱的妇人。”欧文斯夫人站起身来,“说实话,我甚至不明白,在这个小家伙随时都会醒来要东西吃的情况下,我到底为什么要在这里和你这样一个老蠢货交谈。我想知道的是,在这个墓地里我到哪儿能弄到东西给他吃。”
  “这个,”盖乌斯·庞培傲慢地说,“正是问题的关键。你用什么来喂他?你怎么去照顾他?”
  欧文斯夫人的眼中燃烧着怒火。“我能像他的亲妈妈一样照料好他。”她说道,“她把他托给了我。看,我不是正抱着他吗?我正在抚摸他呢。”
  “好了,理智些,贝奇①。”屠杀之母说道。她是位矮小的老人,穿着件带帽子的大斗篷。这件斗篷她生前穿过,下葬时也穿在身上,“他以后住在哪里呢?”
  【① 贝奇:伊丽莎白的昵称。】
  “这里呀。”欧文斯夫人说,“我们可以给他在坟场任意行动的自由。”
  屠杀之母的嘴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形。“可是……”她说,半晌之后才又接着说,“可是我永远不会同意。”
  “嘿,为什么不呢?这又不是我们第一次把在坟场任意行动的自由送给一个局外人。”
  “话倒是不错,”盖乌斯·庞培说,“可是我们给的那个人并不是活人。”

  既然说到这里,陌生人意识到不管自己愿意与否,他已经卷入这场谈话了。于是,他很不情愿地走出阴影,如同一片从阴影中剥离出来的黑斑。
  “是的,”他说,“我不是活人。但是,我同意欧文斯夫的观点。”
  乔赛亚·沃辛顿说:“你赞同吗,赛拉斯?”
  “是的,我赞同。不管是出于好意还是恶意——我坚信是出于好意——欧文斯夫人和她的丈夫已经承担起了保护这个孩子的责任。抚养这个孩子仅靠一对热心的幽灵是远远不够的。”赛拉斯说,“它将是我们整个墓地的责任。”
  “那食物怎么办,还有其他的一些事情?”
  “我可以离开墓地一阵然后再回来。我可以给他带食物来。”赛拉斯说道。
  “你能这样说真是太好心了。”屠杀之母说,“可是你来了又去,没有人知道你的行踪。如果你离开一个星期,这个孩子会死的。”
  “你真聪明,”赛拉斯说,“现在我明白为什么他们对你评价那么高了。”
  他不能像说服人类那样,逼着死魂灵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他的想法,但奉承和规劝还是管用的,亡灵们对这两者并不具备免疫力。
  很快,他做了一个决定:“好吧。如果欧文斯夫妇将成为这个孩子的父母,我就是他的保护人。我会待在这里,如果我离开,我会确保有个人来接替我的位子,给孩子带吃的,照顾他。我们可以利用一下教堂的那个地下室。”他补充道。
  “可是,”乔赛亚·沃辛顿劝诫道,“可是,一个人类的孩子,一个活着的孩子……我的意思是说,我是说,我是说,这是墓地,不是托儿所,真见鬼。”
  “是这样,”赛拉斯点点头,“你说的对极了,乔赛亚先生,就算我自己也无法表达得更好了。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必须尽可能地让抚养孩子这件事不影响坟场的生活——请原谅,生活这个词有些不准确。”说着,他慢步踱到欧文斯夫人身边,俯视着睡在她怀里的婴儿。他抬起一边眉毛,问道:“他有名字吗,欧文斯夫人?”
  “他妈妈没有告诉我。”她答道。
  “不管怎么说,”赛拉斯说,“他过去的名字对他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这个坟场之外,有些人想伤害他。让我们为他起一个名字吧,嗯?”
  盖乌斯·庞培走过去,看了看那个孩子,说:“他长得有点像我的地方长官马库斯。我们可以叫他马库斯。”
  乔赛亚·沃辛顿说:“他看上去更像我的园丁,斯特宾,但我倒并不建议我们给他起名斯物宾,那个人喝起酒来就像鱼喝水一样。”
  “他长的像我的侄子哈利。”屠杀之母说道。看样子,整个坟场都想加入进来,每个人都试图把这个婴儿与自己早已遗忘的某个人联系起来。欧文斯夫人打断了他们。
  “他只像他自己,”欧文斯夫人肯定地说,“没有人和他长得像。”
  “那就给他取名叫诺伯蒂吧,”赛拉斯说,“诺伯蒂·欧文斯。”

  正说到这里的时候,那个孩子醒过来了。他睁大眼睛,像在回应自己的名字。他四处张望,注视着面前这些死者的面孔、周遭的雾气,还有天上的弯月。然后,他看着赛拉斯,目光并没有畏缩,反倒显得有些庄重。
  “诺伯蒂是个什么名字?”屠杀之母很反感地问道。
  “是他的名字,而且是个好名字。”赛拉斯告诉她,“这个名字有助于保证他的安全。”
  “我可不想惹麻烦。”乔赛亚·沃辛顿说。
  婴儿抬起头看了看他,接着,不知是饿了还是累了,或者只是想家了——想念他的家人,想念他的世界——他的小脸皱成一团,哭了起来。
  “你到那边等会儿,”盖乌斯·庞培对欧文斯夫人说,“让我们这些人再讨论讨论这个问题。”

  欧文斯夫人等在葬礼用的教堂外面。这座尖顶教堂在四十多年前就被定为历史名胜建筑,但镇议会认为重新翻修教堂耗费太大,再说教堂又位于一个几乎无人问津的草木丛生的坟场里,因此,他们关闭了这座教堂,等着它自己倒塌。不过,尽管教堂外墙上爬满了常青藤,但它很牢固,这个世纪之内都不会倒掉。

  孩子已经在欧文斯夫人的怀里睡熟了。她一边轻轻摇着他,一边哼唱着一曲古老的歌谣。
  这首歌是她还是个婴儿是她妈妈唱给她听的,时间要追溯到男士们第一次开始载假发的年代。歌词是这样的:

  睡吧,我的小宝贝,
  一直睡到自然醒来。
  如果我没有说错,
  长大后你会看到整个世界。
  亲吻你的爱人,
  跳着优美的舞蹈,
  找寻你的名字
  和埋着的宝藏……

  这几句唱完了,欧文斯夫人突然意识到自己忘了这首歌是怎么结束的了。
  她有一种感觉,觉得最后一句歌词似乎是“还是带毛的腊肉”之类的。也可能是跟另一首歌混淆了。于是她停下来,换了一首关于一个从月亮上下来的人的歌,唱给孩子听。
  随后,她又用她那暖暖的乡村嗓音唱了一首时间更近些的歌曲,讲一个伙计把他的拇指放进嘴里,拔出来后变成了一只李子。
  然后,她开始唱一首长一点的民谣,讲的是一位年轻的乡村绅士,被他的女友无缘无故地用一盘斑点鳗毒死的故事。
  她刚刚开始唱,赛拉斯拿着一个硬纸盒来到了教堂这边。
  “瞧这儿,欧文斯夫人,”他说,“这么多好东西,一个正一天天长大的男孩恰好用得着。咱们把他放在地下室里好吗?”

  教堂的门锁在他手下打开来,他推开铁门。
  欧文斯夫人走了进去,狐疑地打量着里面的架子和斜靠在墙上的木头靠椅。一个角落里有几只发霉的箱子,里面装着教区的历史记录。另一个角落里有一扇开着的门,可以看到门里面有一只维多利亚时期的抽水马桶和一个带水龙头的洗面池。

  婴儿睁开眼睛,看着这一切。
  “我们可以把食物放在这儿。”赛拉斯说,“这里很凉快,食物可以放得久一些。”他伸手从盒子里拿出一根香蕉。
  “这是什么东西?”欧文斯夫人问道,眼睛疑惑地看着这个黄褐色的物体。
  “这是根香蕉。一种热带水果。我想你得先把外面的保护层剥掉。”赛拉斯说,“就像这样。”
  孩子——诺伯蒂——在欧文斯夫人怀里扭着身子,于是她把他放下来,让他站在石板上。他快步蹒跚着走向赛拉斯,抓住他的裤脚不放。
  赛拉斯把香蕉递给他。
  欧文斯夫人看着男孩吃。“香——蕉,”她疑惑地说,“从没听说过。从来没有。吃起来什么味儿?”
  “我一点儿也不知道。”赛拉斯说,他自己只吃一种食物,反正绝不是香蕉,“呃,你可以在这儿给孩子铺张床。”
  “我不会这么做的。我和欧文斯在那片水仙花地边上有一处可爱的小坟墓,那儿有足够的地方安置这个小东西。再说,”考虑到赛拉斯或许会认为她是在拒绝他的好意,她又补充道,“我也不想让小家伙打扰你。”
  “他不会的。”
  男孩已经把香蕉吃完了,弄得身上满是香蕉糊。他的脸上笑开了花儿,浑身抹得一团糟,双颊像苹果一样红润。
  “蕉蕉。”他高兴地说。
  “真是个聪明的小东西。”欧文斯夫人说,“看看他,弄得浑身脏兮兮的!唉,照顾你这个小东西……”她拿掉他衣服上、头发上的香蕉皮,“你觉得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我不知道。”
  “我不能抛弃他。我答应做他的妈妈了。”
  “我一生中做过很多事,”赛拉斯说,“但我从来没做过妈妈。现在也没有这个打算。我可以离开这里……”
  欧文斯夫人直截了当地说:“我不能。我的尸骨在这里,欧文斯的也在这里。我永远不打算离开。”
  “那感觉一定非常棒,”赛拉斯说,“能有一个自己的归属地,一个自己的家。”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点也不忧郁。他的嗓音比沙漠还要干燥,似乎只是在陈述一件不容争辩的事情。欧文斯夫人没有和他争辩。
  “你觉得我们还要等很久吗?”
  “不会太久的。”赛拉斯说。
  可这回他错了。

  山坡上的圆形剧场里,坟场的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的看法,而且都急于把它表达出来。这主要是因为卷入这一冒失事件的是欧文斯夫妇,而不是某个饶舌的新人。欧文斯夫妇值得尊重,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另外,赛拉斯自告奋勇担当起男孩保护人的责任这件事也产生了正面影响。坟场的人对赛拉斯很敬畏,因为他存在于他们的世界与他们早已远离的那个世界的交界地带。可就算这样,就算这样……
  坟场并不一定总是实行民主制,但死亡却是绝对民主的。对于这个活人孩子是否应该获准留下来这个问题,每一个死者都有发言权,都有自己的主见。还有,那天晚上,每一位都决意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时下正是深秋,天亮得比较晚。尽管天还黑着,已经能听见山下汽车发动的声音了。
  在这个夜色般的早晨,活着的人穿过蒙蒙的薄雾驱车上班,坟场居民们则在讨论这个来到他们中间的孩子,以及该如何处置他的问题。三百个声音,三百种意见。
  来自坟场西北面的诗人尼赫迈亚·特罗特已经开始发表自己的见解,但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一件在这块墓地的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事,足以让每一张固执的嘴巴保持缄默。

  一匹高大的白马,懂马的人都称它“灰马”①,缓缓地沿着山坡走了上来。没等看见它就听到了它的蹄声,夹杂着树枝的断裂声。山坡上长满了矮树丛和灌木丛,还有荆棘、常青藤和金雀花。它一路走过这些地方,来到墓地。
  【① 灰马:“灰马”这一说法来源于《圣经》。据说白马代表福音的传播,红马表示战争,黑马表示饥馑,灰马象征死亡。】
  这是匹夏尔马②,高达一米九,说不定还不止,完全可以载着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参加战斗,可它光秃秃的背上驮着的只是一名女子,一名从头到脚都是灰色的女子。她的长裙和披肩仿佛是用古老的蛛丝织成的。
  【② 夏尔马:原产于英国中部的体型庞大而强壮的牡马,膝盖和跗关节处有长毛。】
  她的脸色平静而安详。
  他们认识她,墓地的居民都认识她。在我们生命的最后一天,每个人都会遇到这名灰衣女子,从此不会忘记。

  夏尔马在方尖石塔旁停下了。东方,天空渐渐亮了起来,黎明前灰白的曙光让墓地居民们感觉很不舒服,有种想回到自己舒适的家中的念头。但即便如此,也没有人动一动。他们看着灰衣女子,每个人都既兴奋又害怕。死者通常并不迷信,但此时他们注视着她,就像古罗马的占卜师注视着圣鸦群一样,想藉此寻求智慧,寻求线索。
  她开口对他们说话了,嗓音如银铃般悦耳:“死者也要乐善好施。”说完,她露出了微笑。
  那匹马扯起一丛浓密的草,心满意足地咀嚼着。女子摸了摸马脖子,马掉转身,嗒嗒嗒地跑了几大步,然后慢步离开了山坡,跃上空中。雷鸣般的马蹄声变成了远处响雷的隆隆声,不一会儿便消失在视线之外。
  至少,当晚在山坡上的墓地居民这样描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争论就这样结束了,没有举手表决就有了结论。那个名叫诺伯蒂·欧文斯的孩子将被授予在坟场行动的自由。

  屠杀之母和从男爵乔赛亚·沃辛顿两人陪同欧文斯先生一起来到教堂的地下室,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欧文斯夫人。
  欧文斯夫人看上去并没有对这个奇迹感到惊讶。“这就对了。”她说,“有些人的脑子里根本没有一点助人为乐的概念,但是她有,她真的有。”

  这个雷声隆隆的灰蒙蒙的早晨,那个孩子一直熟睡在欧文斯夫妇精致的小坟墓里(欧文斯先生生前是当地木匠协会的会长,德高望重,木匠们希望以此确保他死后能享受到应有的荣耀)。
  日出之前,赛拉斯又最后巡视了一遍。他找到了山坡上的那座高房子,检查了他在那里发现的三具尸体,研究了刀伤的形状,直到满意为止。然后他走了出来,融入黎明前的黑暗里。他带着满脑子令人不快的猜疑返回墓地,来到教堂尖塔里,一边睡觉,一边等待白昼过去,黑夜降临。

  山脚小镇上,杰克之一正变得越来越愤怒。那个夜晚是他期待已久的,经过了几个月乃至几年的准备。一开始,一切进行得无比顺利——没等那三个人喊出声来,他就把他们放倒了。可接下来……
  接下来就完全不对劲了,简直让人懊恼。那个孩子明明下山了,他为什么还要上山?等他赶到山下,痕迹已经无法辨认。一定有谁先发现了孩子,收留了他,把他藏了起来。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解释了。
  天上响起了一阵炸雷,响亮而又突然,仿佛一声炮响。紧接着,大雨正式开始。
  杰克之一做事很有条理,他开始准备他的下一个行动——拜访几位镇上的居民。他们是他在这个镇上的眼线。
  不需要告诉委员会他失手了。

  早晨的这场雨如泪珠般洒落下来,杰克之一在一家店面的屋檐下慢慢走着。不管怎么说,他告诉自己,他并没有失败。目前还不能算是失败,他还有几年时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去弥补这最后一段未尽事宜,去剪断最后一根线头。

  警报响了起来。第一辆警车,接着是救护车,然后是一辆没有标记的响着警报的警车,从杰克之一身边呼啸而过,朝山上开去。
  直到这时,杰克之一才竖起外套的衣领,低头走开,消失在早晨的雨幕中。刀在刀鞘里,在他的口袋里,安全地避开了雨水。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第二章 新朋友

  伯蒂是个安静的孩子,他长着一双浅灰色的眼睛,一头鼠灰色的头发总是乱糟糟的。他大多数时候都很乖。
  【① 伯蒂:诺伯蒂的昵称。】
  他学会了说话——从那时起,他就用没完没了的问题来纠缠坟场里的大人们:“为什么不允许我走出这个坟场?”他会问,或是“他刚才做的我怎么才能做到呢?”或者“住在这里的是谁?”
  大人们会尽力回答他的问题,但他们的回答常常是模糊的,或者令人费解,或者自相矛盾。这种时候,伯蒂就会下山到老教堂去问赛拉斯。
  他会在那儿一直等到日落,直到那时,赛拉斯才会醒过来。

  伯蒂一直信赖他的这个保护人。赛拉斯总能把问题解释得清晰透彻,而且浅显易懂,伯蒂很容易就能理解。
  “你目前还不能到这个坟场外面去,因为只有在这片墓地里我们才能保证你的安全。你住在这儿,这里有爱你的人。外面的世界对你来说还不安全,目前还不安全。”
  “可是你到外面去过。你每天晚上都出去。”
  “我比你大得多,小家伙。无论到哪里,我都是安全的。”
  “我到外面也是安全的。”
  “真希望那是真的。不过,只要你待在这里,你就是安全的。”

  或者——
  “怎么才能做到那个?有些技能我们可以教会你,有些需要你练习,还有些则需要时间。只要努力学习,你就能掌握那些技能。很快你就能学会隐身术、滑行术还有梦游术,但还有些技能,活着的人是没法掌握的。对于那些技能,你只好等得久一些。尽管如此,总有一天,你还是能学会,我一点也不怀疑。”
  “你被赋予了在这个坟场行动的自由,”赛拉斯会告诉他,“所以坟场在保护着你。只要你在这儿,你就能在黑暗中看见东西,能够去一些活着的人无法到达的地方,活人的目光会从你身上滑过。我也同样被赋予了在这片墓地的自由,但对我而言,仅仅是享有住宿的权利。”
  “我想和你一样。”伯蒂嘟着嘴唇说。
  “不,”赛拉斯坚决地说,“你不能。”

  或者——
  “躺在那儿的是谁?你要知道,伯蒂,这种事常常会写在石头上。你现在会认字了吗?学会你的那些字母了没有?”
  “我的什么?”
  赛拉斯摇了摇头,但什么也没说。欧文斯夫妇生前从没读过什么书,坟场里也没有字母书。

  第二天晚上,赛拉斯拿着三本大书出现在欧文斯夫妇温馨的墓穴前,其中两本是颜色鲜艳的字母书《A是苹果,B是球》①,还有一本是《帽子里的猫》②。他还带来了纸和一盒蜡笔。然后,他领着伯蒂在墓地四处走动,把男孩的小手指搁在最新、最清晰的墓碑和铭文上,从尖尖顶的大写字母A开始,教伯蒂如何在字母出现时找到它们。
  【① A是苹果,B是球:“苹果”和“球”的第一个字母分别是“A”和“B”。】
  【② 《帽子里的猫》: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苏斯博士(Dr.Seuss)的童话故事。】
  赛拉斯让伯蒂做个调查,在墓地里找到二十六个英文字母。
  伯蒂完成了任务,还发现了伊齐基尔·乌尔姆斯里的墓碑,它被镶在老教堂的一堵墙上。
  他感到非常骄傲,他的保护人也非常满意。

  每一天,伯蒂会带着他的纸和蜡笔来到墓地,尽自己所能将墓碑上的名字、词语和数字抄下来。
  每天晚上在赛拉斯离开之前,伯蒂总要抓住他,让他解释自己写下的东西,让他翻译一小段拉丁文。对于欧文斯夫妇来说,这些拉丁文完全是天书,他们看不懂。

  这一天,阳光明媚,大黄蜂在墓地角落里的野花丛中飞来飞去地探察着,从金雀花上飞到野风信子上,懒懒地哼着嗡嗡的小调。
  伯蒂躺在春日阳光下,看着一只青铜色的甲壳虫徘徊着爬过乔治·里德、他的妻子道卡斯、儿子塞巴斯蒂安的墓碑。那上面刻着“至死不渝”几个字。伯蒂已经抄下了他们的碑铭,现在脑子里只想着那只甲壳虫。
  这时,有人对他说话了:“你在做什么?”
  伯蒂抬起头。在金雀花丛的另一边,有个人在看着他。
  “没做什么。”伯蒂吐了吐舌头。
  金雀花那边的脸上,舌头伸了出来,眼睛凸起来,挤弄成一个怪兽的嘴脸,接着又变回女孩的模样。
  “真棒。”伯蒂大为佩服。
  “我能做很多好玩的鬼脸呢。”女孩说,“看这个。”她用一根手指将鼻子向上推,咧开大嘴,露出满意微笑时的嘴形,半眯着眼睛,把两个腮帮子鼓起来,“知道这是什么吗?”
  “不知道。”
  “笨蛋,这是猪。”
  “哦。”伯蒂想道,“你是说,P指的猪③?”
  【③ P指的猪:这里指的是字母书,P代表猪,pig。】
  “当然。你等一会儿。”
  伯蒂站起身,女孩绕过金雀花丛来到伯蒂身旁。她比他稍大些,也稍高一点,衣着鲜艳,有黄色、粉色和橙色;而伯蒂则披着一身灰色裹尸布,跟她相比,显得褴褛而单调。
  “你几岁了?”女孩问道,“你在这儿做什么?你住在这里吗?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的名字?”女孩说,“你当然知道,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名字。你这个小骗子。”
  “我知道我的名字,”伯蒂说,“也知道我在这儿做什么,但我不知道你问的其他事情。”
  “你是指‘你几岁了’吗?”
  伯蒂点点头。
  “那么,”那女孩说,“你的上个生日是什么时候?”
  “我没有过过生日。”伯蒂说,“从来没有。”
  “每个人都过生日的。你是说你从来没有做过吃蛋糕、吹蜡烛之类的事?”
  伯蒂摇了摇头。
  女孩同情地看着他说:“真可怜。我今年五岁,我打赌你也是五岁。”
  伯蒂忙不迭地点了点头。他不想和他的新朋友争执。她让他感到快乐。
  她告诉伯蒂,她的名字叫斯卡莉特·安贝尔·帕金斯。她住在一幢没有花园的公寓里。她妈妈现在正坐在山脚下的一条长凳上看杂志。妈妈让她在半个小时内回去做锻炼,而且不要惹麻烦,也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我就是陌生人啊。”伯蒂说道。
  “你不是,”她肯定地说,“你是个小男孩。”接着她又说,“你是我的朋友,所以你不可能是个陌生人。”
  伯蒂从前很少笑,但那一刻他笑了,很开心地咧嘴笑了。“我是你的朋友。”他说。
  “你叫什么名字?”
  “伯蒂,就是诺伯蒂的简称。”
  她大笑起来。“这个名字真有趣。”她说,“你在做什么呢?”
  “学字母ABC,”伯蒂说,“从这些墓碑上学习。我得把它们写下来。”
  “我可以和你—起做吗?”
  有那么一会儿,伯蒂想保住自己的地盘——墓碑是他的,不是吗?——可随后他就意识到自己有多愚蠢:在阳光下和一个朋友一起做事应该更有趣。于是他说:“好吧。”

  他们把墓碑上的名字抄下来,斯卡莉特帮助伯蒂拼读不熟悉的名字和词语。
  如果伯蒂知道那些拉丁文是什么意思,他就告诉斯卡莉特。
  时间似乎才过去一小会儿,就听见从山下远远传来喊声:“斯卡莉特!”
  女孩把蜡笔和纸塞到伯蒂手上。“我得走了。”她说。
  “我下次还会看到你吗?”伯蒂说。
  “你住哪儿?”她问道。
  “就在这里。”他说完站起身来,看着她跑下山去。

  回家的路上,斯卡莉特告诉她妈妈,墓地里住着一个名叫诺伯蒂的男孩,她刚才还和他一起玩来着。
  当天晚上,斯卡莉特的妈妈跟她爸爸说起了这件事。
  她爸爸认为,这个年龄的小孩子,有几个虚构的朋友是很正常的事,不用担心。真幸运,附近就有这么一块地方,让孩子可以好好玩玩儿。

  第一次会面之后,斯卡莉特经常去看伯蒂。
  如果天不下雨,她的爸爸或者妈妈就会带着她去坟场。爸爸妈妈坐在长凳上读书,而斯卡莉特走着走着就离开了小路,亮闪闪的绿色、橙色或是粉色的身影若隐若现,四处转悠,寻找着什么。
  很快,她会看到一张灰色的小脸,一双灰色的眼睛从一头鼠灰色的乱发下盯着她看。于是,伯蒂和她便开始玩耍。他们一起捉迷藏,爬上爬下,有时也会很安静地观察老教堂后面的兔子。

  伯蒂会把斯卡莉特介绍给他的一些朋友。她看不见他们,这个事实似乎没什么关系。
  她父母已经非常肯定地告诉过她,伯蒂是她想象出来的,但这完全没有什么不正常。
  有那么几天,她妈妈甚至坚持在餐桌上为伯蒂专门留出一个位子。
  所以伯蒂有一些虚构的朋友也并没有让她觉得吃惊。他还会把他朋友说的话转告给她。
  “巴特尔米说你的脸像压扁之熟李。”他告诉她。
  “他才是这样的呢。他讲话怎么这么可笑?他说的是压碎的土豆,对吗?”
  “我想他那个时代还没有土豆吧。”伯蒂说,“他们那时就是这么说话的。”

  斯卡莉特很开心。她是个开朗的女孩,但很孤单。
  她妈妈在一所大学工作,给一些她从来没见过面的人上课,批改从电脑上传过来的英语试卷,把建议和鼓励之类的评语反馈回去。
  她爸爸是教粒子物理的,但是据斯卡莉特说,想教粒子物理的人太多,想学粒子物理的人却很少,所以她们家只好不停地从这个大学城搬到另一个大学城。每到一个地方,她爸爸总是希望能在那儿找到一个固定的教书职位,但这个梦想从来没有实现过。

  “粒子物理是什么?”伯蒂问道。
  斯卡莉特耸耸肩,“呃,”她回答道,“世界上有原子,它们非常小,我们根本看不见,我们都是由原子构成的。但还有比原子更小的东西,那就是粒子了。”
  伯蒂点点头,心里认定斯卡莉特的爸爸很可能喜欢虚构出来的东西。

  每个工作日的下午,伯蒂和斯卡莉特都在坟场里游荡,用手指描摹名字,再把它们写下来。
  伯蒂给斯卡莉特讲他知道的有关墓穴、陵墓和坟墓居民的一切,而斯卡莉特会把自己看过、学过的故事讲给伯蒂听。有时她还会给伯蒂讲外面的世界,告诉他汽车、公交车、电视还有飞机是什么(伯蒂见过飞机,高高地在头顶上飞。他原以为那些是银色的鸟,以前从没对飞机起过好奇心)。轮到他讲时,他会把墓穴里的人活着时的故事告诉斯卡莉特:塞巴斯蒂安·里德是怎么到伦敦去拜见女王的,女王是个头戴裘皮帽的胖女人,眼睛盯着在场的每一个人,而且不讲英语。
  塞巴斯蒂安·里德记不清她是第几任女王,但他认为她在位的时间并不长。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斯卡莉特问。
  “他是1583年去世的,他的墓碑上就是这么写的,所以应该是在那之前吧。”
  “谁是这儿最老的,在整个坟场里?”斯卡莉特问道。
  伯蒂皱了皱眉说:“大概是盖乌斯·庞培。第一批罗马人到达这里一百年后,他就来这儿了。他告诉过我,他喜欢这里的路。”
  “所以他是最老的?”
  “我想是的。”
  “我们能不能进那间石屋子里去,在里面建一间小房子呢?”
  “你进不去的。这些石屋子都锁着,全都是。”
  “你能进去吗?”
  “当然能。”
  “为什么我就不能?”
  “这个墓地,”他解释道,“我获得了在这里行动的自由。我可以在墓地里随意走动。”
  “我想到石屋里去盖小房子。”
  “你不能。”
  “你真小气。”
  “我不是。”
  “小气鬼。”
  “我不是的。”
  斯卡莉特把手插进夹克衫的口袋里,走下山去,也没有和伯蒂道别。她坚信伯蒂在故意刁难她,与此同时,又怀疑自己是不是冤枉了伯蒂。
  想到这里,她就更加生气了。

  那天晚上吃晚饭时,她问她的父母,罗马人到这个国家之前,这里有没有人居住。
  “你是从哪里听说罗马人的?”她爸爸问道。
  “每个人都知道。”斯卡莉特不屑地说,“有吗?”
  “有凯尔特人,”她妈妈说,“他们是最早在这里的,在罗马人之前。罗马人征服了他们。”

  老教堂的长凳上,伯蒂也在进行类似的对话。
  “最老的?”赛拉斯回答道,“说实话,伯蒂,我也不知道。在这个坟场里,我遇到的人当中最老的就是盖乌斯·庞培。但在罗马人之前,这里是有人的,有很多人,很早很早之前就有——你的字母学得怎么样了?”
  “我觉得还行。我什么时候开始学字母组合呢?”
  赛拉斯顿了一下。“这儿埋葬着很多有才华的人,”他想了一会儿说道,“我敢说其中至少有几个老师。我得去问问。”
  伯蒂兴奋起来。他想象着将来他能读懂所有的书籍,所有的故事都会展现在他面前。

  赛拉斯离开墓地去做他自己的事,伯蒂来到老教堂旁的柳树下,喊盖乌斯·庞培。
  老罗马人从自己的墓穴出来,伸了个懒腰。
  “噢,是活人男孩啊,”他说,“你好吗,活孩子?”
  伯蒂回答说:“我很好,先生。”
  “很好,我很高兴听你这样说。”老罗马人的头发在月光下略显苍白,他还穿着自己被埋葬时的那件宽袍,里面是件厚羊毛马甲,还打着厚厚的羊毛裹腿。这里毕竟位于世界的边缘,是个寒冷的国度,除了北边的爱尔兰,没有地方比这里更冷了。至于爱尔兰,那里的人兽性十足,浑身包裹在橙色的皮毛里,一点都不像人类。他们野蛮得连罗马人都无法征服,但那里漫长的冬天也像围墙一样将他们封锁起来。
  “你是最老的吗?”伯蒂问。
  “你是指这块墓地里最老的吗?那应该是我了。”
  “那你就是第一个被埋葬在这里的人啦?”
  他沉默了一会儿。“差不多是第一个。”盖乌斯·庞培接着说,“在凯尔特人之前,这个岛上还住着其他居民。他们中有一个就埋在这里。”
  “哦。”伯蒂想了一会儿,“他的墓穴在哪儿?”
  盖乌斯朝山上指去。
  “山顶上。”
  盖乌斯摇了摇头。
  “那是哪里?”
  老罗马人走下来,摩挲着伯蒂的头发。“在山里,”他说,“在山腹里面。被抬到这里的人中,我是第一个。我的朋友抬着我,后面依次跟着当地的官员,还有几个哑剧演员,戴着我去世的妻子和父亲的蜡制面具。我妻子在卡姆罗多努发高烧死了;我父亲在高卢的一场边境小冲突中丧了命。说到山腹里的那个墓穴,我死后三百年时,一个寻找新地方放牧羊群的农夫发现堵在墓穴入口的大石头后,把它滚了开去。他以为下面大概有什么宝藏,于是就走了下去。过了不久他出来了,出来时,他的深色头发变得和我的一样白……”
  “他看见了什么?”
  盖乌斯没有回答,他接着说:“他把大石头放回原处,最后就忘记了这件事。那以后,两百年前,人们建造弗罗比歇①陵墓时重新发现了那个墓。发现它的年轻人梦想发一笔大财,所以他谁也没有告诉,还用以法莲·佩蒂弗的棺材挡住了入口。一天晚上,他神不知鬼不觉地下到墓穴里——其实也不是神不知鬼不觉,不过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① 弗罗比歇:英国航海家,为寻找太平洋的西北航道,曾三次探险到达巴芬湾,发现弗罗比歇湾及哈得孙海峡。】
  “那他上来的时候头发有没有变白?”
  “他没能上来。”
  “嗯,噢。那么,在那下面的是谁呢?”
  盖乌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小欧文斯。但我能感觉到他,当这里还是块空地的时候他应该就存在了。甚至在那时我就能感觉到,这座山的深处有什么东西,它在等待。”
  “等什么?”
  “我能感觉到的,”盖乌斯·庞培说,“就只有等待。”

  斯卡莉特带了一本大大的图画书,坐在她妈妈旁边。她们坐在靠近大门的绿色长凳上,斯卡莉特看自己的书,妈妈则在研究一本教育副刊。
  小姑娘美美地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竭尽全力不去注意那个朝她挥手的小男孩。起初他在一座爬满常青藤的墓碑后向她打招呼,后来,就在她决心不去看那块墓碑时,那个男孩突然从另一块墓碑后跳了出来——确切地说,就像玩具盒②那样。他拼命朝她打手势,可她就是不理睬。
  【② 玩具盒:打开盒子,小丑会突然蹦出来吓人一跳的玩具。】
  最后,她把书放在长凳上。
  “妈妈,我想去走走。”
  “别离开小路,宝贝儿。”

  她沿着小路一直走到拐角处。在那里,她能看见伯蒂在很远的山上,发疯似的向她挥手。她冲他做了个鬼脸。
  “我找到答案了。”斯卡莉特说。
  “我也找到了。”伯蒂说。
  “在罗马人之前还有其他民族,”她说,“比罗马人更早,就在这儿生活。有谁死了,他们就把他埋在这些山上,随葬的还有宝藏之类的东西。这种东西叫做古墓。”
  “噢,对了,”伯蒂说,“那就对了。你想过来瞧瞧那种古墓吗?”
  “现在吗?”斯卡莉特满脸疑惑地看着他,“你根本不知道哪里有这种古墓。你要知道,不是所有你能去的地方我也能去的。”她以前见过他像个影子一样穿墙而过。
  作为回答,他举起一把巨大的锈迹斑斑的铁钥匙。“这个原本在教堂里,”他说,“它应该能打开山上的大多数门。他们所有人都用同一把钥匙,这样省事。”
  她跟在他身旁,沿着山坡爬上山。
  “你说的是真的吗?”
  他点点头,高兴地笑着。“快点儿。”他说。
  那是一个天气极好的春日,鸟儿的歌声和蜜蜂的嗡嗡声让空气变得生动起来。水仙花在微风中尽情地绽放,山坡上零零落落的几朵早开的郁金香迎风点头。一大片星星点点的蓝色勿忘我和优雅饱满的黄色报春花点缀在山坡的绿色草坪上。

  两个孩子爬上山,朝着弗罗比歇的陵墓走去。
  那是一座古老的小石屋,样式简单,旱已被人遗忘。门是铁制的。伯蒂用他的钥匙打开锁,他们走了进去。
  “这里有一个洞,”伯蒂说,“或者是道门。就在其中的一具棺材后面。”
  他们在底层架子上的一具棺材后找到了入口,一个狭窄的通道。“就在下面,”伯蒂说,“我们到下面去。”
  斯卡莉特突然发觉自己不那么喜欢这次冒险了。她说:“到那下面我们什么也看不见。太黑了。”
  “我不需要亮光。”伯蒂说,“只要在这个坟场,没有亮光我也能看见。”
  “可我需要。”斯卡莉特说,“下面太黑了。”
  伯蒂想说几句能让斯卡莉特安心的话,比如“下面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之类,可他知道头发变白、进去的人没有返回的传说,所以没法说出这种话而不觉得内疚。于是,他只好说:“那我下去,你在上面等我。”
  斯卡莉特皱了皱眉,“你不该离开我。”她说。
  “我下去,”伯蒂说,“看看谁在那儿,然后回来讲给你听。”
  他转向洞口,弯下身子,手脚并用地爬进去,来到一个高得足够站直身子的地方。他看见了一段石阶。“我现在要沿着台阶下去了。”他说。
  “台阶很长吗?”
  “我想是的。”
  “如果你拉着我的手,告诉我走到哪里了,”她说,“我就能和你一起去。但你要保证我没事。”
  “当然。”伯蒂说。没等他把话说完,女孩已经手脚并用地爬进了洞口。
  “你可以站起来了。”伯蒂告诉她。他拉着她的一只手,“台阶就在这儿。把一只脚向前探,你就能找着。对了。现在我先走。”
  “你真的能看见吗?”她问。
  “这里黑黢黢的,”伯蒂说,“但我看得见。”

  他开始领着斯卡莉特走下台阶,进入山腹,边走边向她描述他看到的情况。“这是段向下的台阶,”他说,“用石头做的。我们头顶上都是石头。有人在墙壁上刻了画。”
  “什么样的画?”
  “一个大大的吓人的字母C,就是‘奶牛’这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然后是一团花纹,像打了个很大的结——大概也是刻进石头里的,不光是画上去的,明白吗?”他抓着她的手指,放到墙壁的雕刻图案上。
  “我摸出来了!”她说。
  “现在台阶变宽了。我们马上就要走下台阶,进入一间大屋子,但是还要走几级台阶才到。站着别动。好的,现在我在你和屋子中间。用你的左手扶着墙。”
  他们继续向下走着。
  “还有最后一级台阶我们就到石板地上了。”伯蒂说,“地有些不平。”

  屋子其实不大。地上有一层石板,一个角落里有一只矮壁橱,上面摆放着一些小玩意儿。地上散落着几截尸骨,年代相当久远。除此之外,在连接房间入口的台阶下,伯蒂看见了一具蜷曲的尸体,身上还残留着褐色长外套的碎片。
  伯蒂心想,这应该就是那个梦想发财的年轻人了。大概他在黑暗中滑倒,摔了下来。
  周围忽然响起了某种声音,一种沙沙的滑行声,像一条蛇在干枯的树叶中游动。斯卡莉特抓紧了伯蒂的手。
  “那是什么?你看见什么了吗?”
  “没有。”
  斯卡莉特叫出了声——一半像喘息,一半像呜咽。
  紧接着,伯蒂看见了一个东西,而且,不用问他就知道,斯卡莉特也能看见它。
  屋子的另一端有了亮光,亮光中,一个男人走出岩石,朝他们走来。
  伯蒂听见斯卡莉特把尖叫咽了回去。

  那个人看上去保存得十分完好,但仍然能看出已经死去很久很久了。他的皮肤上有些紫色纹样的图案,伯蒂猜是画上去的,斯卡莉特觉得是文身。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串用长长的尖牙齿做成的项链。
  “我是这里的主人!”那个人说,话音是从喉咙深处发出的,用词非常古老,含含糊糊的,根本不能算作单词,“我保护着这个地方,任何人都不能伤害它。”
  他的眼睛显得很大。伯蒂意识到这是因为他用紫色在眼睛周围描了一圈,让他的脸看上去像猫头鹰的脸。
  “你是谁?”伯蒂问,同时捏了捏斯卡莉特的手。
  这个刺青人似乎没有听见伯蒂的问话。他愤怒地看着他们。
  “离开这里!”伯蒂的脑子里听到了这些话,但它们也是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嚎叫。
  “他会伤害我们吗?”斯卡莉特问。
  “我想不会的。”伯蒂说。然后他照着别人教他的话对刺青人说:“我有在这块墓地行动的自由,我可以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
  刺青人对此毫无反应。伯蒂更加不安了,因为即使是最容易动怒的坟场居民听了刚才那段话也会平静下来。
  伯蒂说:“斯卡莉特,你真的能看见他吗?”
  “我当然能看见啦。他是个可怕的文身巨人。他想杀了我们。让他走开,伯蒂!”
  伯蒂看着那具身穿褐色外套乡绅的遗骸。在他身边有一盏灯,被打碎在石头地板上。“他逃跑了,”伯蒂大声说,“他害怕,所以逃跑了。后来他滑倒了,或者在石阶上绊倒了,然后摔了下来。”
  “谁摔倒了?”
  “地板上那个人。”
  听上去,斯卡莉特这会儿除了疑惑和害怕之外还有些恼怒,“哪个地板上的人?我只看见了—个人,就是这个刺青人。”
  接着,仿佛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他仍在那儿,那个刺青人猛然转回头,从喉咙深处迸出一连串嚎叫。
  斯卡莉特惊恐地用力捏紧伯蒂的手,指甲都掐进了伯蒂的肉里。
  然而伯蒂已经不再害怕了。
  “我以前还说他们是虚构的,对不起。”斯卡莉特说,“现在我相信了。他们是真的。”

  刺青人将什么东西举过了头顶,那东西看起来像一把锋利的石刀。“所有闯入这里的人都得死!”他用那种发白喉咙深处的声音嚷道。伯蒂想起了那个发现石屋、然后头发变白的人——难怪他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也从不说起他见到的一切。
  “不,”伯蒂说,“我觉得你说得对。我觉得眼前这个是虚构的。”
  “什么?”
  “虚构的,不存在的。”
  “别傻了,”斯卡莉特说,“我能看见它。”
  “一点没错。”伯蒂说,“问题是,你本来看不见死人。”他四下打量着这个房间,“省省吧,”伯蒂对刺青人说,“我们知道你其实不存在。”
  “我要吃掉你们的肝!”刺青人嚷道。
  “你休想。”斯卡莉特深深地吐出一口气,“伯蒂,你是对的。”她接着说,“我想它也许是个稻草人。”
  “稻草人是什么?”伯蒂问。
  “它是农夫放在田里吓唬麻雀的。”
  “他们为什么要那样做?”伯蒂挺喜欢麻雀的。他觉得它们很有趣,而且能让坟场保持清洁。
  “我也不太清楚,回头我去问问妈妈。有一次坐火车时,我看到过一个稻草人,也问过同样的问题。麻雀认为它是个真人,其实不是。它只是个造出来的东西,看起来像人,但它不是真人,只是个人造的东西,用来驱赶麻雀。”
  伯蒂环顾了一下房间,说:“不管你是谁,这一套不管用。它吓不倒我们。我们知道它不是真的。得了吧。”
  刺青人停了下来。它走到石板跟前,躺了下来,然后就消失了。

  对斯卡莉特来说,整个房间又一次陷入了黑暗。但在黑暗中,她听见了一种蜿蜒爬行的声音,越来越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绕着房间爬动。

  有声音说:“我们是杀戮者。”

  伯蒂后颈上的汗毛竖了起来。这种声音非常古老,而且异常干涩,就像枯树枝刮擦教堂的窗户时发出的声音。伯蒂依稀觉得那不止是一个人的声音,似乎是一群人在异口同声地说话。
  “你听见什么了吗?”他问斯卡莉特。
  “我什么也没听见,只听见什么东西在滑行。感觉怪怪的,觉得胃里发痒,好像马上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不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的。”伯蒂说。
  然后他冲着房间说,“你是什么人?”

  “我们是杀戮者。我们守卫和保护这里。”

  “你们保护着什么?”

  “主人的栖息地。这里是所有圣地中最为神圣的地方,我们杀戮者守卫着它。”

  “你们碰不到我们,”伯蒂说,“最多只能吓唬吓唬我们。”
  爬动滑行的声音好像被激怒了。恐惧是杀戮者的一种武器。
  伯蒂向下看着那个壁柜,问道:“那些就是你主人的宝藏吗?一枚旧胸针,一个杯子,还有一把小石刀。看上去并不值钱。”

  “杀戮者守卫宝藏。胸针、酒杯、刀子。我们为主人守护这些东西,直到他回来。他会回来的。他总会回来的。”

  “你们有多少人?”
  但是杀戮者没有回答。
  伯蒂的脑子里仿佛布满了蛛网,他甩甩头,想清醒一下头脑。然后他掐了一下斯卡莉特的手,说:“我们该走了。”
  他领着她走过那个穿褐色外套的尸体——说实话,伯蒂想,如果那个人没有被吓得摔死,他会失望地发现这里面并没有什么宝藏。一万年前的宝藏在今天看来早就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了。

  伯蒂领着斯卡莉特小心地走上石阶,穿过山洞,进入弗罗比歇黑色的陵墓中。
  春天日的余晖透过陵墓的缝隙和闩着门照射进来,显得异常明亮。
  突然看见光亮后,斯卡莉特眨了眨眼,伸手挡住眼睛。
  鸟儿在灌木丛中唱歌,一只大黄蜂嗡嗡叫着飞远了。一切都是那么正常,正常得让人吃惊。
  伯蒂推开闩着的门,又重新将它锁好。
  斯卡莉特鲜艳的衣服上全是尘垢和蜘蛛网,她黑黑的脸蛋和手掌沾满灰尘,变成了白色。

  在这个山头下面,有人——好些人——在喊叫,大声地喊,拼命地喊。
  喊的是:“斯卡莉特?斯卡莉特·帕金斯?”
  斯卡莉特答道:“在这儿。谁呀?”
  她还没来得及和伯蒂讨论他们刚才看到的事情,也没有机会讨论那个刺青人,一个女士跑了上来,身穿一件背后印着警察字样的艳黄色夹克衫。她问斯卡莉特是否没事,她去了哪里,是否有人想绑架她。接下来,那名女警察用对讲机通报,告知其他人孩子已经找到了。
  伯蒂跟在他们身旁,同他们一起走下山顶。

  教堂的门开着,斯卡莉特的父母在里面等着。她妈妈满面泪痕,她爸爸在打手机,语气十分急切。旁边还有另一名女警察。
  伯蒂待在教堂的一个角落里,没有人看见他。

  大家不停地问斯卡莉特发生了什么事,她尽可能诚实地将一切都告诉了他们。
  她告诉他们有一个叫诺伯蒂的男孩带着她进入山腹,黑暗中出现了一个有紫色文身的人,但他其实不过是一个稻草人。
  听完以后,他们给了她一块巧克力,帮她擦擦脸,并问她那个文身的人有没有骑摩托车。
  而斯卡莉特的父母,既然现在已经松了口气,不必再为她担心了,于是开始指责他们自己和斯卡莉特。他们互相责怪对方,认为让他们的小女儿在墓地玩耍是对方的错,即使这里是个自然保护区也不行。如今的社会到处充满危险,如果不是分分秒秒看护着你的孩子,他们就会陷入无法想象的可怕事件中去,尤其是像斯卡莉特这样的孩子。

  斯卡莉特的妈妈抽泣起来,引得斯卡莉特也哭了一场。
  一名女警察与斯卡莉特的爸爸发生了争执。她爸爸试图告诉警察,他是一名纳税人,她的工资是他付的;而她告诉他说,她也是一名纳税人,而且很可能也为他付了工资。
  伯蒂坐在教堂角落的阴影里,谁也看不见他,连斯卡莉特也看不见。伯蒂看着这一切,听着这一切,直到他再也无法忍受。

  现在已是坟场里的黄昏时分,赛拉斯在山上的圆形剧场附近找到了正注视着山下小镇的伯蒂。他站在男孩身边,跟平时一样,什么也没说。
  “这不是她的错,”伯蒂说,“是我的错。可现在她有麻烦了。”
  “你带她去哪里了?”赛拉斯问。
  “我们去了山腹中,去看最古老的坟墓。可那里什么人都没有,只有一个阴险的叫做‘杀戮者’的东西在那儿吓唬人。”
  “有意思。”
  他们一起下了山,看着那座老教堂再一次被锁上,看着警察和斯卡莉特以及她父母走进夜色中。
  “博罗斯小姐将教你拼读连在一起的字母。”赛拉斯说,“你看过《帽子中的猫》吗?”
  “看过,”伯蒂说,“好几年前就看过了。你能给我多找些书来吗?”
  “应该可以。”赛拉斯说。
  “你觉得我会再见到她吗?”
  “那个女孩?估计不会。”
  但赛拉斯错了。

  三周后,一个灰蒙蒙的下午,斯卡莉特在她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了坟场。
  他们和斯卡莉特拉开了一段距离,但坚持要始终能看见她。斯卡莉特的母亲偶尔会说,这一切真是太可怕了,好在他们很快就可以永远把它抛在脑后了,真好。

  斯卡莉特的父母开始互相说话时,伯蒂说:“你好。”
  “你好。”斯卡莉特轻声说。
  “我没想到还会见到你。”
  “我告诉他们,除非他们再把我带到这里来一次,否则我就不跟他们一起走。”
  “去哪儿?”
  “苏格兰。那儿有一所大学。爸爸到那里教粒子物理。”
  他们一起走在小路上,一个是穿着明亮橘黄色夹克的小女孩,一个是穿着灰色裹尸布的小男孩。
  “苏格兰很远吗?”
  “是的。”她说。
  “哦。”
  “我就希望你在这里,好过来和你告别。”
  “我一直在这里。”
  “你不是死人,对吗,诺伯蒂·欧文斯?”
  “当然不是。”
  “嗯,你总不能一辈子待在这儿,对吗?有一天你会长大,然后你就要到外面的世界去生活。”
  他摇摇头,“外面的世界对我来说不安全。”
  “谁说的?”
  “赛拉斯。我的家人。所有人。”
  她沉默了。
  这时,她父亲喊道:“斯卡莉特!过来,亲爱的。我们该走了。最后一趟坟场之行结束了。咱们回家吧。”
  斯卡莉特对伯蒂说:“你很勇敢,你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勇敢的一个。你是我的朋友。你是不是虚构的人,我不在乎。”说完,她沿着来时的路跑回父母身边去了。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第三章 上帝之犬

  每座坟场里都有一座坟墓属于食尸鬼。在任何一个坟场,只要你留连的时间足够长,就会发现食尸鬼的墓。这个墓的墓碑可能比其他墓碑更冷,上面的名字常常无法辨认。如果坟墓上有雕像,肯定没有了脑袋,或者长满了蘑菇和青苔——使得雕像看起来都像蘑菇。如果坟场里的某一座墓看起来像遭过恶意破坏,那就是食尸鬼之门。如果这座墓让你一心想离它远远的,那就是食尸鬼之门。
  伯蒂所在的坟场里就有一座这样的坟墓。
  每座坟场里都有一个。

  塞拉斯要走了。
  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伯蒂很难过。但是现在不了。他感到愤怒。
  “可这是为什么?”伯蒂问。
  “我告诉过你。我需要获取一些信息。为了这个目的,我必须出去走走。要走走,我就必须离开这里。这些事我们已经谈过了。”
  “什么事这么重要,你必须离开这里?”伯蒂那六岁的脑袋瓜打算想明白赛拉斯离开他的原因,但是失败了,“这不公平。”
  他的保护人还是一脸平静,“这不是公平或不公平的事,诺伯蒂·欧文斯。事情就是这样。”
  伯蒂听不进去,“你本来就应该照顾我,你说过的。”
  “对,作为你的保护人,我有责任照顾你。幸运的是,在这个世界上,我不是唯一愿意承担这个责任的人。”
  “你要去哪儿?”
  “出去,离开这里。有些事情需要我去做,但是在这里不能说。”
  伯蒂鼻子里哼了一声,踢着地上并不存在的小石子,走开了。

  坟场的西北角,各种植物十分茂盛,纠缠在一起,而看管这里的人或者“坟场之友”组织又没有能力来清理这块地方。
  伯蒂慢慢走到那块地方,叫醒了在维多利亚时代死去的那家人的几个孩子——他们十岁生日都还没到就死了。伯蒂和他们在月光下的常青藤中玩捉迷藏的游戏。
  伯蒂努力装出一副没事儿的样子——赛拉斯没有要离开,一切都没有变化。但是游戏做完了后,他跑回那座老教堂时看见了两样东西,改变了他的想法。

  第一样东西是包。
  伯蒂的眼睛一看到那包,就知道它是赛拉斯的。
  包是黑色的皮革,上面有黄铜配件和黑色把手,可能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医生或殡仪馆员拿的那种装着各种工具的包,至少已经有一百五十年的历史了。
  伯蒂以前从来没见过赛拉斯的包,甚至不知道他有包。这样的包只可能是赛拉斯的。
  他想看看里面装着什么,但是包上有只大铜锁。这个包又大又重,伯蒂提不动。
  这是第一样东西。

  第二样“东西”坐在教堂旁的长凳上。
  “伯蒂,”赛拉斯说,“这是卢佩斯库小姐。”
  卢佩斯库小姐不漂亮。她苦着脸,一副不满意的样子。她的头发是灰色的,但她的脸似乎太年轻,跟灰色头发不相配。她的门牙微微有些不整齐。她穿着一件肥大的橡胶防水衣,脖子上系了一条男人的领带。
  “你好,卢佩斯库小姐。”伯蒂说。
  卢佩斯库小姐没说什么。她用鼻子嗅了嗅空气,然后看着赛拉斯说:“这么说,这就是那个孩子了。”
  她从座位上站起来,绕着伯蒂走了一圈,鼻孔张着,好像在闻他身上的味道。走完一整圈之后,她说:“你早晨醒来后、晚上睡觉前,都要到我这里来报告。我在那边租了一间房子。”她指着远方的一处屋顶,从他们站立的地方也只能看见屋顶,“但我的时间都会花在这个坟场里,我是个研究古墓历史的历史学家。你懂了吗,孩子?”
  “伯蒂。”伯蒂说,“我叫伯蒂,不叫孩子。”
  “伯蒂是……”她说,“一个愚蠢的名字。伯蒂是昵称、绰号,我不喜欢。我叫你‘孩子’,你叫我‘卢佩斯库小姐’。”
  伯蒂抬起头,用恳求的目光看着赛拉斯,但赛拉斯脸上毫无同情的神色。他拿起自己的包,说:“你在卢佩斯库小姐手里我就放心了,你们俩肯定能相处愉快。”
  “我们不会的!”伯蒂说,“她糟透了!”
  赛拉斯说:“这样说话非常粗鲁。我觉得你应该道歉,对吗?”
  伯蒂没有道歉,但是赛拉斯看着他,而且他还拿着那个黑色的包,准备离开这里,谁也不知道他要多久才回来,于是伯蒂说:“对不起,卢佩斯库小姐。”
  一开始,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哼了一声。
  后来她说:“我走了很远的路过来照顾你,孩子。希望你不要让我觉得这样做不值得。”

  拥抱赛拉斯是伯蒂无法想象的,所以他伸出手,赛拉斯弯腰过来,优雅地托起他的手,用他巨大苍白的手握住伯蒂的脏小手。之后,他轻轻地拎起黑色皮包,沿着小路走出了坟场。
  伯蒂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父母。
  “赛拉斯走了。”他说。
  “他会回来的。”欧文斯先生乐呵呵地说,“伯蒂,你就不要费那个脑子担心他了……”欧文斯夫人说:“你刚出生不久,他就答应我们说,如果有一天他不得不离开的话,他会找人来给你送吃的,照顾你。他做到了。真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的确,赛拉斯给伯蒂送吃的,每晚都把吃的东西放在地下室里。但是,在伯蒂看来,这是赛拉斯为伯蒂做的所有事情中最不重要的。他向伯蒂提供冷静、明智、永远正确的建议;他比坟场里的人知道的事情更多——因为他每晚都到外面的世界去,这意味着他给伯蒂描述的不是几百或几千年前的、过时了的世界,而是当前的世界;他处变不惊,值得信赖。
  伯蒂生命中的每一个夜晚,他都在教堂里。因此一想到教堂里少了这唯一一个居民,伯蒂就觉得难以想象。在赛拉斯为伯蒂做的所有事情中,最重要的是,他让伯蒂有安全感。

  卢佩斯库小姐同样认为自己的工作不仅仅是给伯蒂送吃的,当然,吃的东西她也带来了。
  “那是什么?”伯蒂惊恐地问。
  “美味的食物。”卢佩斯库小姐说。
  他们这时在地下室里。她在桌上放着两只塑料盒,打开盒盖。
  她指着第一只盒子:“这是甜菜根大麦羹。”然后,她又指着第二只盒子:“这是沙拉。好了,你把两样都吃了。都是我做的。”
  伯蒂盯着她,看这是不是开玩笑。赛拉斯带来的大部分是封装食品,从深夜还出售食物、也不提任何问题的那些地方买来的。以前还从来没有人给他带过用塑料盒子装的食物呢。
  “闻起来味道很可怕。”他说。
  “如果你不快点把羹吃了,”她说,“味道会更可怕。马上会冷的。快吃。”
  伯蒂饿了。他拿起一支塑料调羹,伸进紫红色的羹里,舀了一口吃起来。食物黏糊糊的,让他很不习惯,但他还是吞下去了。
  “还有沙拉!”卢佩斯库小姐说。她把第二只饭盒推到他面前。
  沙拉由大块大块的生洋葱、甜菜根和番茄组成,上面是稠稠的、有股酸味的调味品。
  伯蒂舀了一块甜菜根到嘴里嚼起来。他觉得嘴里的唾液越来越多,突然意识到如果把这东西吞下去,他会呕吐。他说:“我吃不下去。”
  “这对你好。”
  “我会吐的。”
  他们互相瞪着。一个是头发乱糟糟的脏孩子,另一个是头发一丝不乱、苦着脸的苍白女人。
  卢佩斯库小姐说:“你再吃一块。”
  “不吃。”
  “再吃一块,不然就得把这些全部吃完。”
  伯蒂挑了一块酸酸的番茄,嚼了嚼,吞了下去。

  卢佩斯库小姐又重新盖上盒盖,把两只盒子放回塑料购物袋。她说:“现在上课。”
  现在是仲夏,几乎要到半夜天才会完全黑下来。以前的仲夏时分是没有课的,这段时间伯蒂不睡觉,在这无尽的黄昏中,他要么玩耍、探险,要么爬山。
  “上课?”他问。
  “你的保护人觉得,我最好教你些东西。”
  “我有老师。莱蒂希娅·博罗斯教我写作和单词,彭尼沃斯先生教我‘年轻绅士完全教育系统(含为死者准备的附加材料)’。我自学地理和其他各科。我再不需要上什么课了。”
  “那你什么都知道了,孩子?才六岁大,就什么都知道了?”
  “我没那么说。”
  卢佩斯库小姐抱起双臂。“给我讲讲食尸鬼。”她说。
  伯蒂努力回忆赛拉斯这许多年来给他讲的食尸鬼的事。“远离他们。”他说。
  “只知道这些?就这么点儿?为什么要远离他们?他们从哪里来?他们到哪里去?为什么你不能靠近食尸鬼之门,孩子?”
  伯蒂耸耸肩膀,摇了摇头。
  “列举不同种类的人。”卢佩斯库小姐说,“快。”
  伯蒂想了想,“活人,”他说,“嗯,死人。”他停了下来。接着,他又不大有把握地说:“……猫?”
  “你很无知,孩子。”卢佩斯库小姐说,“这样不好。更糟糕的是,你对无知还觉得很满足。跟着我说:世上有活人和死人,有日行人和夜行人,有食尸鬼和雾中行者,有高空猎手和上帝之犬,还有独行者。”
  “你是哪一类呢?”
  “我,”她威严地说,“是卢佩斯库小姐。”
  “赛拉斯呢?”
  她犹豫了一会儿不知该怎么回答。最后她说:“他是独行者。”
  伯蒂在卢佩斯库小姐的课上如坐针毡。赛拉斯教他东西时很有趣,大部分时间伯蒂甚至没有意识到赛拉斯在教他。卢佩斯库小姐却按照清单教他,伯蒂实在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坐在地下室里,渴望着出去,到夏日的黄昏中去,到幽灵般的月光下去。
  课结束后,他飞一般地跑出去,心情极度糟糕。他寻找玩伴,但是一个人也没有,只看到一条大灰狗在墓碑间、阴影下逡巡,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一周的情况越来越糟。
  卢佩斯库继续给伯蒂带自己做的食物:浸着猪油的馄饨,有一块酸奶油的紫红色稠汤,水煮过的冷土豆,大蒜味儿浓烈的冷香肠,泡在灰色液体中的煮鸡蛋。全都让人提不起食欲。他吃得少得不能再少了。
  课还在继续。两天了,她什么也没有教,只教他用世界上各种语言求救的方法。如果他说错了,或者忘了,她就用笔敲他的膝盖骨。
  到第三天,她开始提问,快得像连续开枪:
  “法语?”
  “Ausecours.”
  “摩尔斯代码?”
  “SOS。三小点,三长点,再三小点。”
  “夜魇?”
  “这真是太傻了。我连什么是夜魇都不记得。”
  “他们长着无毛的翅膀,飞得很低却很快。他们不到这个世界来,而是飞越红色天空,去戈莱姆。”
  “我一辈子也不需要知道这个。”
  她的嘴抿得更紧了,只是说:“夜魇?”
  伯蒂从喉咙深处发出她教他的那种声音,就像老鹰的叫声。
  她哼了一声。
  “凑合了。”她说。
  伯蒂觉得他简直盼不到赛拉斯归来的那一天了。
  他说:“坟场里有时有一条大灰狗,你来了以后它就来了。是你的狗吗?”
  卢佩斯库小姐拉直自己的领带。“不是。”她说。
  “我们的课结束了吗?”
  “今天的课结束了。你今晚要看我给你的那张清单,明天背熟。”
  清单是用淡紫色的墨水写在白纸上的,闻起来有一股陈旧的味道。
  伯蒂拿起清单,面朝小山,努力背诵那些单词,但他的注意力总是很难集中在纸上。于是,他把清单叠好,放到一块石头下面。

  那天晚上没有人和他玩。夏日巨大的月亮下,没有人想玩、说话、奔跑或攀爬。
  他来到欧文斯家的坟墓前,想向自己的父母诉说自己的委屈。但欧文斯夫人不想听卢佩斯库小姐的坏话,哪怕一句也不行,因为赛拉斯选择了她。而欧文斯先生耸耸肩膀,开始给伯蒂讲自己学做壁橱时的事情,说伯蒂现在学的东西,欧文斯先生自己巴不得全部学会才好。伯蒂听了,心情更加糟糕。
  “你现在正应该好好学习,对吗?”欧文斯夫人问。伯蒂两只手绞在一起,一句话都不说。
  他气冲冲地走进坟场深处,觉得没有人爱他,没有人喜欢他。
  伯蒂翻来覆去地想着这个世界的不公,踢着小石子,漫无目的地走在坟场里。
  他看见了那条深灰色的狗,于是唤它,看它会不会过来和他玩。可狗仍旧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沮丧的伯蒂朝狗扔了一块泥巴,泥巴在近处的一块墓碑上砸得粉碎,碎泥巴四处飞溅。那条大狗用怨恨的目光看着伯蒂,然后走到阴影处,不见了。

  伯蒂躲着那座老教堂,从小山的西南边下去了。他不想看见那个没有赛拉斯的地方。
  他在一座看起来和自己感觉相同的坟墓旁停下。这墓在一棵橡树下,橡树被雷电击中过,现在只剩下一段焦黑的树干,如同小山伸出的一只魔爪;坟墓本身也是污迹斑斑,还有裂缝,墓顶上是一块纪念碑,碑上是一尊无头天使像,天使的长袍看起来像一朵丑陋而巨大的蘑菇。
  伯蒂坐在一堆草上,心里觉得自己好可怜。
  他恨所有的人。他甚至恨赛拉斯,恨他离自己而去。他闭上眼睛,在草堆上蜷成一团,渐渐沉入无梦的睡眠中。

  威斯敏斯特公爵,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拜斯和维尔斯主教,他们三人长得精瘦、衣着褴褛,穿行在阴影间。他们一直在树篱背光的一边行走,不时从垃圾桶上跳过,时而大步慢行,时而躲躲藏藏。
  他们身材矮小,活像正常身高的人在阳光下萎缩了。他们互相低声说话,说的是这样的话——
  “如果阁下比我们更知道我们的位置,恳求您说出来吧。否则,请把大臭嘴给闭上。”
  还有——
  “我说的是,阁下,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座坟场,我可以闻到它的味道。”
  “如果你闻到了,那我也应该能闻到,因为我的鼻子比你灵,阁下。”
  他们躲躲闪闪、迂回穿行在郊外花园里,说的全是诸如此类的话。他们躲开一座花园——
  “嘘!”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有狗!”——说完全都沿着花园墙顶跑起来,然后跳过花园墙,动作像孩子般大小的一群老鼠。
  他们走进深深的大街,走上通往小山的路。他们来到坟场的围墙,像松鼠上树一样上了墙,然后嗅了嗅空气的味道。
  “当心狗!”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狗在哪儿?我说不准,就在这儿附近吧。闻起来不像一条正常的狗。”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
  “有人连这个坟场都闻不到。”尊敬的阿名博尔德·菲茨休说,“只不过是一条狗而已。”
  他们三人从墙上跳到地上,手脚并用地跑着穿过坟场,来到被雷电击中的那棵橡树边的食尸鬼之门。
  月光下,他们在食尸鬼之门旁边停了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在我们家门口?”拜斯和维尔斯主教问。
  “哎呀。”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伯蒂醒了。
  盯着他看的三张脸可能是人类木乃伊的脸,干干的毫无血肉,但五官可以移动,也很有趣。咧嘴露出的尖尖的脏牙,念珠般的眼睛,爪子般的手指在轻轻地敲着。
  “你们是谁?”伯蒂问。
  “我们,”其中一个生物说道——伯蒂意识到,他们只比他大一点点——“是很重要的人物。这是威斯敏斯特公爵。”
  最大的那个生物鞠了一躬:“我很荣幸。”
  “……这位是拜斯和维尔斯主教——”
  那个生物一笑就露出尖牙,还伸出长得不可思议的尖舌头来回摆动,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伯蒂心目中的主教;他的皮肤上斑斑点点,—只眼睛上还有块大黑斑,使他看起来像海盗。
  “……而我是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愿为您效劳。”
  三个生物同时鞠躬。
  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我的孩子,你有什么事?不要说谎。记住,你是在和主教说话。”
  “告诉尊敬的主教。”另两个说。
  于是伯蒂告诉了他们。他告诉他们没人喜欢他,没人想和他玩,没人喜欢他、在乎他,连他的保护人也抛弃了他。
  “我感动得鼻涕眼泪全下来了。”威斯敏斯特公爵说着,抓了抓鼻子(鼻子已经干枯,只剩下鼻孔了),“你需要做的是,去一个人们喜欢你的地方。”
  “没有这样的地方,”伯蒂说,“再说他们也不准我离开坟场。”
  “你需要许多朋友和玩伴。”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着,摆动着他的长舌头,“一座开心、魔法之城,在那里你不会被忽视,而会受人喜欢。”
  伯蒂说:“那个照顾我的女士,她做的食物太难吃了,鸡蛋汤之类的东西。”
  “食物!”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我们要去的地方,食物是世界上最好的。只要一想到那里,我的肚子就咕咕叫,嘴里就流口水。”
  “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伯蒂问。
  “和我们一起?”威斯敏斯特公爵说。他好像吓了一跳。
  “不要这样,阁下。”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看看这个小东西,不知他已经多久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
  “我同意带他。”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我们那里有好吃的。”他拍拍肚子,表示食物是多么好。
  “那么,你敢去冒险吗?”威斯敏斯特公爵问道,“也许你想在这里浪费你的余生?”他用瘦骨嶙峋的手指指着坟场和黑夜。
  伯蒂想到了卢佩斯库小姐和她那些可怕的食物、学习任务清单、抿着的嘴。
  “我敢。”他说。

  他的三位新朋友可能和他的身材大小差不多,但是,他们远比任何孩子都更强壮。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抱起伯蒂,将他高举在头上,而威斯敏斯特公爵抓住一把脏乎乎的草,喊了几句什么,听起来像“Skagh!Thgh!Khavagah!”然后一拔——盖在坟墓上的石板像活动门一样开了,下面黑黢黢的。
  “快点儿。”公爵说。
  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把伯蒂扔进黑暗的洞口,随后自己也跳了进去,跟在后面的是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
  威斯敏斯特公爵灵活地一跃,也跳了进去,他一到里面就喊道:“WeghKharados!”
  食尸鬼之门随即关上,在他们头顶合住了。
  伯蒂像块石头一样在黑暗中翻滚下坠,惊奇得忘了害怕。他不知道这个坟墓下的洞有多深。就在这时,两只强健有力的手抱住他腋窝下面,他穿过一片漆黑向前飞去。
  伯蒂已经好多年没有体验过一片漆黑了。在坟场里,他和死人一样可以看见一切,对他来说,任何坟墓或地穴都不是真正的黑暗。现在他身处绝对黑暗之中,感觉自己被掷向前方,风在耳边呼呼直响,虽然恐惧,却也让他兴奋。
  后来有了光,于是一切都变了。

  天空是红的,但又不是落日那种温暖的红色。这是一种愤怒的红色,伤口感染以后的那种颜色。小小的太阳似乎古老而遥远。空气寒冷。
  他们正从一堵墙上下来。墓碑和雕像从那堵墙的一边凸伸出来,仿佛一座巨大的坟场被直立起来。
  从后面看,威斯敏斯特公爵、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和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他们三个像身穿黑色破烂西服的干枯的黑猩猩。他们从这尊雕像荡到那座墓碑,伯蒂被他们抛来抛去。他们总是可以很轻松地接住他,连看都不用看,一次也没有失手。
  伯蒂想抬头向上看,看那个让他们进入这个奇怪世界的坟墓。但除了身边的一座座坟墓,他什么也看不见。
  他想,他们飘荡其间的这一座座坟墓,对于带着他的这种人来说,是不是一扇扇门呢……
  “我们到哪里去?”他问,但他的声音被风刮走了。

  他们的速度越来越快。伯蒂看见他们前方的一座雕像向上一摆,另外两个生物像被弹弓弹出的石子一样,射进了这个有着深红色天空的世界。他们的长相和带着伯蒂的三个生物一样,其中一个穿着破烂的丝绸长袍,以前这长袍似乎是白色的;另一个穿着不合身的、脏兮兮的灰色西装,衣袖已经烂成了若隐若现的布条。他们看见了伯蒂和他的三位新朋友,于是朝他们的方向而来,眨眼就越过了二十英尺的距离。
  威斯敏斯特公爵喉咙深处发出呱呱的声音,装出害怕的样子。伯蒂和他们三个飞荡在坟墓之墙上,后面那两个东西一直在追赶。红色天空下,行将熄灭的太阳看着他们,像黯淡无神的眼睛。他们似乎没有一个人感到疲倦或喘不过气来。
  终于,他们在某个东西的巨大雕像上停步。雕像睑上似乎长满了蘑菇。
  伯蒂发现自己见到了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和中国的皇帝。
  “这是伯蒂先生。”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他即将成为我们的一员。”
  “他在寻找美食。”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沃休说。
  “啊,成为我们的一员之后,小伙子,你肯定有美食享用。”中国的皇帝说。
  “对。”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说。
  伯蒂说:“我成为你们的一员?你是说,我变成你们?”
  “你将变得聪明、睿智。深夜之后,你就会忘记一切。”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真的,成为我们的一员,像我们一样强壮、迅疾、不可征服。”
  “你将拥有强健的牙齿,它们可以咬碎任何骨头;你的舌头将会又长又尖,足以吸出骨头最深处的骨髓、舔掉胖子脸上的肥肉。”中国的皇帝说。
  “你将从这个阴影飘到那个阴影,永远不会被看见,永远不会被怀疑。自由如空气,快捷如思想,冷如霜,坚如钉,危险如——如我们。”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伯蒂看着这些生物,“可是,如果我不想成为你们的一员呢?”
  “不想?你当然想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我觉得,在这个宇宙中,没有谁不想像我们这样。”
  “我们拥有最好的城市——”
  “戈莱姆。”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说。
  “最好的生活,最妙的食物——”
  “铅馆里的黑色腐液多么美味可口,”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插嘴说,“比国王和王后、总统或首相、英雄还要位高权重,差距之大,就像人和甘蓝相比——你能想象吗?”
  伯蒂说:“你们是谁?”
  “食尸鬼。”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哎呀呀,看样子有人没好好听我们说话呀。我们是食尸鬼。”
  “看!”
  坟墓之墙下面是一大群这种身材矮小的生物,他们蹦跳着,奔跑着,朝一条小路而去。
  没等伯蒂再说一句话,一双瘦骨嶙峋的手抓住他飞奔、跳跃,和下面的大队人马会合了。
  他们离开坟墓之墙,踏上了那条路。看样子,这条路经常有人踩踏,它穿越贫瘠的平原,穿越岩石和骨头的沙漠,蜿蜒通往许多英里之外、建立在—座红色巨岩之上的城市。
  伯蒂抬头看着城市。厌恶、恐惧,还有震惊,种种感情混合成一股大潮,淹没了他。

  食尸鬼从来不是建设者。他们是寄生虫、食腐者。这座被称作戈莱姆的城市也不是他们建造的,只是他们很久以前发现的。岩石上有蜂窝状的坑道和高塔,但没有人知道修建它们的是什么生物。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除了食尸鬼,没有人愿意待在这里,或者哪怕是接近这个地方。
  虽说身在戈菜姆下面的小路,离它很远,伯蒂还是看得出来,那座城市的一切都不对劲:它的城墙歪斜得厉害,像疯病发作,像长了满嘴歪歪斜斜犬牙的巨嘴,像他做过的所有噩梦都变成了现实。建造这座城市的目的就是抛弃它,参与建设的生物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恐惧、疯狂和厌恶,都具化成石头。食尸鬼找到了这个地方,兴奋不已,把这里称作自己的家。
  食尸鬼的动作非常迅速。他们在穿越沙漠的那条小路上聚集,速度比秃鹰飞得还要快。有力的食尸鬼手臂将伯蒂高举在头顶,把他从一名食尸鬼手里扔到另一名食尸鬼手里。
  伯蒂觉得恶心欲吐,觉得害怕,觉得自己真是蠢透了。

  头上红色的天空中,长着巨大的黑色翅膀的东西在盘旋。
  “小心,”威斯敏斯特公爵说,“把他藏好,别让夜魇偷走他。他妈的强盗。”
  “对!我们恨这些强盗!”中国的皇帝喊道。
  戈莱姆红色天空中的夜魇……伯蒂深吸了一口气,像卢佩斯库小姐教他的那样,从喉咙深处喊了一声,声音像老鹰的尖叫。
  一个长着翅膀的影子朝他们下降,低低盘旋。
  伯蒂又喊了一声。一双粗糙的手捂住了他的嘴。
  “把他们喊下来,这个主意倒不错。”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但请相信我,他们不能吃;要吃也要等到至少几周之后,等他们腐烂了再说。他们只会惹来麻烦。我们跟他们。双方对彼此都没什么好感。”
  干燥的沙漠空气中,夜魇又向上飞去,和同伴会合了。伯蒂觉得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

  食尸鬼朝岩石上的城市快速前进。伯蒂和他们在一起,在威斯敏斯特公爵发臭的肩膀上荡来荡去,姿势很不雅观。
  太阳落下了,升起了两个月亮。一个是白色的大月亮,它升起的时候似乎占据了地平线的一半,升到高处才显得小了些;另一个小些的月亮是蓝绿色的,像奶酪发霉时的颜色。看到这轮月亮,食尸鬼们爆发出一阵欢呼。他们停止前进,在路边扎营。

  一个食尸鬼(在给伯蒂作介绍时,他们称他为“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拿出一个口袋,伯蒂发现里面装满了引火木柴,有几块上面还有铰链或铜把手,另外还有一只金属打火机。他们很快生起火,所有食尸鬼都围坐在火堆旁休息。他们抬头盯着蓝绿色的月亮,争抢火堆旁的最佳位置,互相骂着,有时还又抓又咬。
  “我们很快就睡觉,月落时分朝戈莱姆进发。”威斯敏斯特公爵说,“沿着这条路再走九到十个小时就行了。我们应该可以在月亮出来之前到达,然后我们就可以狂欢一下了,怎么样?庆祝你成为我们的一员。”
  “一点都不疼,”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你几乎不会感觉到。而且你想想,从那以后你就会非常快乐了。”

  他们所有人都开始讲故事,讲述成为食尸鬼之后的生活是多么精彩,讲述他们用强有力的牙齿嚼碎吞下的一切。他们中的一个说,他们百毒不侵,不会生病;不管他们吃的东西生前是什么,他们都能吞下去。他们说起自己去过的地方,似乎大部分都是墓穴和埋葬瘟疫死者的大坑(“万人坑可真是大嚼一顿的好地方啊!”中国皇帝说,大家都连声附和。)他们告诉伯蒂自己的名字是怎么来的(伯蒂成了食尸鬼后一时还不会有名字,但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和他们一样,得到自己的名字)。
  “可是,我不想成为你们中的一员。”伯蒂说。
  “无论用哪种办法,你都会成为我们中的一员。”拜斯和维尔斯主教高兴地说,“但有一种办法比较糟糕:让我们把你消化掉。你不会享受那个过程的,就算享受,也享受不了多久。”
  “谈论这个可不好。”中国皇帝说,“做食尸鬼最好不过了。我们无所畏惧!”
  听到这句话,所有围在棺木火堆旁的食尸鬼都嚎叫起来。他们又是咆哮,又是歌唱,欢呼自己是多么智慧,多么强大,无所畏惧是多么美好的感觉。

  接着,远处的沙漠里传来一个声音,隔得远远的一声号叫。
  食尸鬼们叽里呱啦地乱嚷乱叫起来,纷纷挤得离火堆更近了。
  “那是什么?”伯蒂问。
  食尸鬼们纷纷摇头。“不过是沙漠里的东西罢了。”他们中的一个说,“安静!它会听见我们的!”
  所有食尸鬼都安静了一会儿,然后很快就忘记了沙漠里的那个东西,又开始唱起食尸鬼之歌。歌里满是脏话和卑劣的情感,最流行的歌还列举了该吃腐烂尸体的哪些部位、按照什么顺序。

  “我想回家。”听完那首歌的最后一部分之后,伯蒂说,“我不想待在这里。”
  “不要这样。”威斯敏斯特公爵说,“小家伙,我向你保证,只要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你将永远不记得自己曾经有过家。”
  “我一点也不记得当食尸鬼以前的岁月了。”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说。
  “我也是。”中国皇帝自豪地说。
  “我也是。”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说。
  “你将成为精英中的一员,最聪明、最强壮、最勇敢的生物中的一分子。”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夸耀道。
  伯蒂并不觉得食尸鬼有多么勇敢、多么聪明。但他们的确非常强壮,速度快得人类无法企及。趁他们不注意逃跑是不可能的——没等跑出十几码远,他们就会追上他。

  遥远的夜空中,不知什么东西又叫了一声。食尸鬼们在火堆旁挤得更紧了。
  伯蒂听见他们鼻子里哼哼唧唧,嘴里诅咒着什么。他闭上眼睛,心里十分痛苦,十分想家。他不想变成食尸鬼。这么担心,这么绝望,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睡着。后来,他惊奇地发现,他居然睡了两三个小时。

  他被吵醒了。那种响亮的声音让人难受,靠得又近。
  有人说:“他们到哪儿去了?嗯?”
  他睁开眼睛,看见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正冲着中国皇帝叫嚷。他们这一群中似乎少了几个,在黑夜里消失了,就这样,谁也无法解释。
  其余的食尸鬼也不安起来,他们迅速收拾帐篷,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抓起伯蒂,扛在肩上。
  食尸鬼乱哄哄地爬下悬崖,来到路上。在黑血一样的天空下,大家朝戈莱姆进发。今天早晨他们似乎不那么兴奋了,至少在伯蒂看来,现在他们似乎在逃避某种东西。

  大约到了中午,黯淡无神的太阳高挂在头顶时,食尸鬼们停了下来,挤在一起。
  他们前面的天空中有十几个夜餍,正骑在热气流上打转。
  食尸鬼分成了两派。一派觉得他们的朋友不见了就不见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并不意味着什么;另一派认为某种东西已经出动,很可能是夜魇,要来进攻他们。争执的最后结果是,他们一致同意要用石头武装自己,如果夜魇飞下来,就用这些石头投掷他们。于是,大家纷纷从沙漠里捡起石头,装满西服或长袍的口袋。

  他们左边的沙漠深处,什么东西嚎叫了一声。食尸鬼面面相觑。叫声如狼嚎般深沉,比昨晚的更洪亮,也更近了。
  “你听到了什么吗?”伦敦市长问。
  “没有。”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说。
  “我也没有。”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
  又传来了一声嚎叫。
  “我们回家吧。”威斯敏斯特公爵举起一块大石头说。
  噩梦般的戈莱姆城就在前方一座高高的悬崖上,食尸鬼们朝它飞奔而去。
  “夜魇来了!”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喊道,“朝这些家伙扔石头!”

  此时的伯蒂正在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的后背上颠上颠下,眼里的一切都是颠倒的。路上扬起的沙砾吹在他的脸上。他听见了喊叫声,像老鹰的叫声,于是他再次向夜魇呼救。这次没人试图阻止他,但他不知道有没有人听见他的叫声,因为夜魇在大声啸叫,正向空中投掷石块的食尸鬼也放声咒骂着。
  伯蒂又听见了嚎叫声,这次来自他们的右侧。

  “有十几个吧。”威斯敏斯特公爵忧心忡忡地说。
  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把伯蒂交给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后者一把将伯蒂扔进口袋,背在肩上。这只口袋里只有一股积满灰尘的木头味儿,伯蒂很高兴。
  “他们在撤退!”一个食尸鬼喊道,“看!他们走了!”
  “你别担心。”声音靠近口袋,好像是拜斯维尔斯主教,“我们把你带到戈菜姆之后,就不会有任何这样的麻烦了。戈莱姆,坚不可摧!”
  伯蒂不知道食尸鬼在反击夜魇的时候有没有伤亡。但从拜斯和维尔斯主教的诅咒来看,伯蒂觉得肯定又有几个食尸鬼完蛋了。
  “快!”有人喊道,听声音很可能是威斯敏斯特公爵。食
  尸鬼又跑了起来,袋子里的伯蒂不停地撞在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后背上,有时还撞到地面,很不舒服。让他更加难受的是,袋子里还有几块木头,更不用说那些带着尖利的螺丝和钉子、准备做引火木的棺木残片了。他的手下面就有一颗螺丝钉,正往他肉里钻。
  随着食尸鬼迈出的每一步,伯蒂都在不停地颠簸、翻滚,但他还是伸出右手,抓住了那颗螺丝钉。他摸了摸螺丝钉的末端,很锋利。他内心深处涌出了希望。他把螺丝钉的尖头扎到自己身后的布袋上,拔出来之后,在原来那个洞下面一点再扎一个洞。

  后面又传来什么东西的嚎叫声。伯蒂突然想到,能让食尸鬼感到恐惧的东西,其可怕程度一定超过他的想象。本来还在扎洞的他不由得停了下来。如果他从口袋里掉下来,却掉进了某个邪恶怪兽的嘴里,那可怎么办?但伯蒂转念一想,就算死了,至少他死的时候还是他自己,还有自己全部的记忆,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赛拉斯是谁,甚至还有卢佩斯库小姐。
  很好。
  他继续用螺丝钉戳袋子,又戳出了一个洞。
  “大伙加油。”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喊道,“上了这些台阶,我们就到家了。在戈菜姆,一切都安全了!”
  “好啊!”有人喊道,听声音可能是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
  食尸鬼改变了运动方式,不再是一味朝前,而是先向上再向前。
  伯蒂用手撕扯袋子,撕出一个能朝外看的洞。上面是暗红色的天空,下面是……

  ……他看见了下面的沙漠,但自己距离它有几百英尺。伯蒂的下面延伸着一些仿佛为巨人而设的台阶,他的右边是黑色石头砌成的墙。尽管伯蒂在袋子里看不见,但戈莱姆就在他们上面。在他左边是陡峭的悬崖。他想,自己应该直直地往下掉,掉到台阶上,但愿食尸鬼只顾回到自己安全的家园,不会注意到他逃跑。他看见红色高空中的夜餍又绕着圈回来了。
  他高兴地看到,身后没有食尸鬼了。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负责断后,他后面没有食尸鬼来提醒他,他背的那个袋子上的洞越来越大,也没有食尸鬼看见伯蒂掉出来。但是有别的东西……
  伯蒂被颠得侧躺在袋子里,离他戳的洞远了一点。他看见下面的台阶上还有某种巨大的灰色东西正在追赶他们。他能听见愤怒的吼叫声。

  欧文斯先生有一句话,用来描述两样他不喜欢的东西:“后有魔鬼,前有深海。”他常常这么说。
  伯蒂一直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他待在坟场里,从来没有见过魔鬼或者深海。
  “前有食尸鬼,后有怪物。”他想。
  就在他想着的时候,袋子被尖锐的犬牙咬住了,很快,犬牙沿着伯蒂戳的那些洞撕下了一块布——伯蒂滚落到石头台阶上。
  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头灰色巨兽,像狗但比狗大得多,白森森的牙齿,巨大的爪子,两眼像要喷出火来。巨兽站在伯蒂身边,一边吼叫,一边流着口水。

  前面的食尸鬼停了下来。“他妈的!”威斯敏斯特公爵喊道,“那个恶鬼把那孩子弄走了!”
  “那就给他吧。”中国皇帝说,“快跑!”
  “跑呀!”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说。
  食尸鬼们纷纷跑上台阶。
  伯蒂此时确信这些台阶是由巨人开凿的,因为每级台阶都比他整个人还要高。
  食尸鬼们飞速逃离,只偶尔停下来朝巨兽——很可能也是朝着伯蒂——比划几下粗鲁的手势。

  巨兽还在原来的地方。
  “它要吃我了。”伯蒂心里叫苦。他想起了在坟场的家,现在他再也想不起自己为什么要离开那里了。不管有没有怪兽,他都要回到自己的家。那里有人在等他。
  伯蒂推开怪兽,朝下一级台阶跳去。台阶有四英尺之高。他觉得自己的体重全部落在脚踝上。他的脚扭了,很疼。他重重地倒在岩石上。
  他能听见怪兽在跑跳着接近他,于是竭力挪开自己的身体,努力站起来,但他的脚踝疼得发麻,完全使不上力。因此,他没有立住脚,又倒下去了——他摔离了台阶,摔离了岩壁,离开了悬崖,跌进了空中。这样的坠落有如噩梦,距离长得伯蒂无法想象……
  就在下坠的过程中,他确信自己听到灰色怪兽那个方向传来一个声音。
  是卢佩斯库小姐。她说:“哦,伯蒂!”
  向地面坠落,和他以前做过的下坠的梦一样——在空中疯狂坠落,满心恐惧。但伯蒂的脑子里现在只装得下一个想法,因此,两个念头争抢着要占据他的大脑:一、那条大狗实际上是卢佩斯库小姐;二、自己马上就要在地面的石头上摔得粉碎。
  不知什么东西环绕在他身边,和他下降的速度一样,接着又传来羽毛翅膀扑打的声音,然后一切都慢下来了——地面再也不像刚才那样,以他下降的速度朝他猛扑过来。
  那双翅膀扇得更加有力了。他们微微上升了些。
  现在,伯蒂头脑里唯一的想法就是:“我飞起来了!”
  的确是的。
  他扭转脑袋一看,上面是一颗深褐色的脑袋,完全是光秃秃的,深陷的眼睛看上去像擦得铮亮的黑玻璃。
  伯蒂发出一声尖叫,在夜魇听来意思是:“救命!”
  夜魇笑了,也发出低沉的猫头鹰般的叫声,作为回答。夜魇似乎很高兴。

  他们突然下降,然后又慢下来,“轰”的一声落在沙漠上。伯蒂想站起来,但他的脚踝再。让他跌倒在沙地上。风很大,粗糙的沙砾猛烈地打在他的皮肤上。
  夜魇把翅膀收在背上,在他身边蹲下。伯蒂在坟场长大,看惯了有翅膀的人,但墓碑上那些天使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这样。

  戈莱姆城的阴影之下,沙漠的另一边,一只有如巨犬的灰色巨兽朝他们蹦跳而来。
  巨兽用卢佩斯库小姐的声音说话了。
  它说:“夜魇救了你的命,伯蒂,已经是第三次了。第一次是你呼叫救命,他们听见了。他们把消息传给了我,告诉我你在哪里。第二次是昨夜在火堆旁,你睡着了,他们在黑暗中盘旋,听见几个食尸鬼在交谈,于是得知你要倒霉了。那几个食尸鬼想用石头砸你的脑袋,把你放在一个只有他们能找到的地方,等你腐烂得差不多了,他们就来吃你。后来,夜魇悄悄地把这件事处理了。还有就是现在这次。”
  “卢佩斯库小姐?”
  巨兽的脑袋朝他俯下来,那一刻,伯蒂怕极了,猜想她是不是要咬他,但她只是慈爱地用舌头舔了舔他的脸。“你的脚踝受伤了?”
  “是的,但我能站起来。”
  “我来背你吧。”灰色巨兽、卢佩斯库小姐说。
  她用夜魇那吱吱叫的语言说了句什么,走过来搀扶着伯蒂,伯蒂用双手抱着卢佩斯库小姐的脖子,站起身来。
  “抓住我的毛,”她说,“抓紧。现在,在我们离开之前,说……”她发出很高的吱吱叫的声音。
  “这是什么意思?”
  “谢谢,或者再见。两种意思都有。”
  伯蒂也尽力吱吱叫,逗得夜魇格格直笑。随后,夜魇也发出类似的声音,伸展着巨大的翅膀,奔进沙漠的风中,扇动着翅膀。
  风吹着翅膀,把夜魇抬升到高处,就像一只开始飞翔的风筝。
  “好了,”卢佩斯库小姐说,“抓紧。”说完,她跑了起来。
  “我们去坟墓之墙吗?”
  “到食尸鬼之门去?不,那是食尸鬼的地方。我是上帝之犬。我走自己的路,出入于地狱之间。”伯蒂觉得她跑得更快了。

  那个巨大的月亮和那小一些的蓝绿色月亮升起来了,后来又升起一个红宝石般的月亮。月光下,灰兽大步慢跑在满是白骨的沙漠上。从沙漠的岩石中汨汨流出一条小溪,流到一个小池中.很快就消失了。这条小溪旁边建着一个像巨型蜂窝般的陶土建筑,她在这破烂的建筑旁停下来。灰兽低头喝水,伯蒂则用手舀水,小口小口地喝着。
  “这里是边界。”灰兽——也就是卢佩斯库小姐——说。伯蒂抬起头看了看,三个月亮都不见了。现在他看见了银河,用全然不同于以前的眼光看着它。银河犹如一匹闪亮的裹尸布,横跨在天穹。天空中群星闪烁。
  “它们真漂亮。”伯蒂说。
  “我们回家后,”卢佩斯库小姐说,“我就教你这些星星和星座的名字。”
  “我喜欢。”伯蒂说。
  伯蒂再次爬上她灰色的巨背,把脸埋在她的毛里,紧紧抓住她。灰兽和他,像一个成年女人背着一个六岁的孩子。

  片刻之后,他们已经穿过坟场,来到了欧文斯家的墓前。
  “他的脚踝受伤了。”卢佩斯库小姐说。
  “可怜的小宝贝。”欧文斯夫人从她那里接过孩子,把伯蒂抱在她那若有若无却结实有力的手中。“我不能说我不担心,我担心死了。但他现在回来了,这是最重要的。”
  然后,伯蒂脑袋枕着自己的枕头,温柔的黑暗包围着他。他待在泥土下面一个舒服的地方,非常安逸。
  伯蒂的脚踝肿得发紫。特里富西斯医生(1870~1936,愿他在复活之日获得荣耀)检查了伤处,宣布说只是扭伤。卢佩斯库小姐到药店去了一趟,带回了脚踝绷带。从男爵乔赛亚·沃辛顿下葬时带着他的乌木拐杖,现在他坚持要把拐杖借给伯蒂,后者撑着拐杖,假装自己有一百岁了,玩得不亦乐乎。
  伯蒂一瘸一拐地上了山,在一块石头下面发现了一张折叠看的纸。

  上帝之犬

  他看着。这几个字是用紫色墨水写的,是这张清单上的第一项。
  那些被人们称为狼人的人自称上帝之犬。他们说自己的变形是造物主的礼物,他们以自己的坚忍不拔作为回报。他们将对作恶者紧追不舍,哪怕是到地狱的门口。
  伯蒂点点头。
  不仅仅是作恶者,他想。
  他看了看清单的其余部分,尽力记住,然后走到教堂那里。
  卢佩斯库小姐正等着他呢,带着从山脚的炸鱼加炸薯条小店买来的一小块肉馅饼和一大袋薯条,以及一堆紫色墨水写的清单。
  他们一起吃了薯条。有一两次,卢佩斯厍小姐甚至笑了。

  月底的时候,赛拉斯回来了。他左手拿着黑包,右手僵硬,但他仍是那个赛拉斯。伯蒂见到他很高兴,当赛拉斯给了他一件礼物——三藩市的金门大桥模型——的时候,他就更加高兴了。

  几乎已是半夜,但天还没有全黑。他们三人坐在山顶,城市的灯光在他们的脚下闪烁。
  “我相信,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一切都很好。”赛拉斯说。
  “我学了很多东西。”伯蒂说。他指着夜空,“那是猎户星座,那里,有三颗星,是他的腰带。那是金牛座。”
  “很好。”赛拉斯说。
  “你呢?”伯蒂问,“你离开的这段时间,学到了什么没有?”
  “哦,是的。”赛拉斯说,但是他不愿细说。
  “我也是。”卢佩斯库小姐说,态度还是那么古板。
  “好。”赛拉斯说。橡树上,一只猫头鹰叫了一声。“你知道,我不在这里的时候,听到了一些谣言。”赛拉斯说,“几周前你们都跑远了,我无法确定你们的行踪。一般而言,我建议你们要谨慎。好在食尸鬼跟某些生物不同,他们的记性不好。”
  伯蒂说:“没事。卢佩斯库小姐照顾我,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危险。”
  卢佩斯库小姐看着伯蒂,她的眼睛闪闪发亮,接着又望着赛拉斯。
  “他还有许多东西需要学习。”她说,“也许明年仲夏时节,我会再回来教这个孩子。”
  赛拉斯看着卢佩斯库小姐,一边的眉毛微微扬了起来。然后,他看着伯蒂。
  “我喜欢这样。”伯蒂说。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第四章 女巫的墓碑

  大家都知道,坟场的边缘埋着一位女巫。欧文斯夫人曾经告诉伯蒂,要尽可能远离那个角落。
  “为什么呢?”他问。
  “一个活人孩子到那里去对健康不利。”欧文斯夫人说,“那边很潮湿,简直是沼泽会死人的。”
  欧文斯先生的话更加隐晦,也更加缺乏想象力。“那里不是好地方。”他就说了这么多。
  坟场本身到小山的西边就结束了,那里有一棵老苹果树,还有一道生了锈的铁栏杆,每根栏杆上都有一个生了锈的箭头。栏杆外面是一片荒地,有大片的荨麻、野草、荆棘和秋天的落叶。伯蒂是个听话的孩子,他从没有越过栏杆,但他下到那里朝外边看过。他知道大人没有把全部的事情告诉他,这让他感到不太高兴。

  伯蒂掉头上了山,到了那座靠近坟场的教堂边,一直等到天黑。黄昏慢慢从灰色变成紫色,教堂尖塔上有了动静,像有人在抖动一幅厚厚的天鹅绒。赛拉斯离开了他在钟楼里的休息处,头下脚上,很快便下了尖塔。
  “过了这个教区的烤面包师哈里森·威斯伍德跟他的两个老婆玛丽恩和琼的坟墓,”伯蒂问,“坟场的那一角有什么?”
  “为什么问这个问题?”他的保护人说着,用象牙般的手指掸去了黑色西服上的灰尘。
  伯蒂耸耸肩,“只是好奇而已。”
  “那里是不圣洁的地方。”赛拉斯说,“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伯蒂说。

  赛拉斯走过一条小路,没有惊动一片落叶,靠着伯蒂坐在长凳上。
  “有一些人,”他用丝一般的声音说,“他们相信,所有的土地都是神圣的,无论在我们来之前还是之后。但是这里,在你们的土地上,大家赐福给教堂还有他们划出来葬人的土地,使这些土地更加圣洁。不过,他们也在圣洁的土地旁边留出了一块不圣洁的土地——制陶人之地,以埋葬那些犯罪的人、自杀的人或者不信仰基督教的人。”
  “这么说,埋在栏杆外面的人都是坏人了?”
  赛拉斯扬起一边眉毛,“嗯?啊,倒也不全是。我想一想,这种说法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我不记得有谁特别的坏。记住,在过去的年代,你可能会因为偷了一个先令而被绞死。总有一些人,他们觉得生活太艰难,进而认为他们最好尽快过渡到另—个层面的存在。”
  “你是说他们自杀了?”伯蒂问。他差不多八岁了,他不是傻子。他睁大眼睛,一脸求知的渴望。
  “是的。”
  “这样做有用吗?他们死后真的快乐了?”
  “有时候是,大部分情况下不是。这就像那些认为搬到其他地方居住就可以快乐的人,做了以后却发现情况并不是这样。不管你到哪里,你仍是你自己。不知你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
  “大概吧。”伯蒂说。
  赛拉斯弯下腰,抚摸着孩子的头。
  伯蒂说:“那女巫呢?”
  “都一样,”赛拉斯说,“自杀的人、犯罪的人,还有巫婆。那些死前不知忏悔的人。”他站了起来,黑色的身影在黄昏中若隐若现,“谈了这么多,”他说,“我还没有吃早饭呢。而你,你上课要迟到了。”
  坟场的微光中,一次无声的爆响,天鹅绒般的黑暗波动了一下,赛拉斯不见了。

  伯蒂到达彭尼沃斯先生的陵墓(长眠于此,必于复活之日获得荣耀)时,月亮已经开始升上来了。托马斯·彭尼沃斯在等他,情绪不是很好。
  “你迟到了。”他说。
  “对不起,彭尼沃斯先生。”
  彭尼沃斯嘴里“啧啧”了几声。上一周,彭尼沃斯先生教了伯蒂基本元素和体液①,伯蒂老是记不住哪个是哪个。他本来以为要考试,但是彭尼沃斯先生说:“我想我们该花几天来讲讲实际的东西了。毕竟,时间在飞逝。”
  【① 基本元素和体液:印度的医学体系包括阿育吠陀(Ayurveda,又称生命吠陀)医学和悉达(Siddha)医学。阿育吹陀医学认为,宇宙中包括人体在内的万物都是由土、水、火、气和空间(大气)五种基本元素组成的,人则有气、胆汁和黏液三种体液。】
  “是吗?”伯蒂问。
  “恐怕是的,年轻的欧文斯先生。好了,你的隐身术学得怎么样了?”
  伯蒂多么希望他不问这个问题啊。
  “还好,”他说,“我是说,你知道我的意思。”
  “不,欧文斯先生,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演示一下给我看看呢?”
  伯蒂的心往下一沉。他深吸了一口气,尽力闭上眼睛,想把自己隐形。
  彭尼沃斯先生面无表情地站着。
  “不是这样的。根本不是这样。穿越,隐身。像死人那样,穿过阴影,隐而不见。再试一下。”
  伯蒂更加努力地试着。
  “你和你脸上的鼻子一样惹眼。”彭尼沃斯先生说,“你的鼻子太显眼了,还有你脸上的其余部分也一样,年轻人。还有你这个人也是。看在上帝的份儿上,排除大脑里的一切。快点。你是一条空旷的巷道。你是一个无人守卫的门口。你是虚无。眼睛看不见你,精神也束缚不了你。你所在之处是虚无。”
  伯蒂又试了一下。他闭上眼睛,想象着自己慢慢隐身,进入坟墓上有些褪色的石雕,成为晚上的一个黑影,成为虚无。他打了个喷嚏。
  “太糟糕了。”彭尼沃斯先生叹了口气,“太糟糕了。我想我要和你的保护人谈谈。”他摇摇头,“好了,体液②列举一下。”
  【② 体液:此处原文为hunlollrs。这个词也有“性格”的意思,所以伯蒂作了下面的回答。】
  “嗯,乐观,暴躁,冷静,还有其他的。嗯,我想还有忧郁。”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该去老小姐莱蒂西娅·博罗斯(在生之日,从未伤害过任何人,从未践踏过任何小花。读到这句话的人请扪心自问,你能做到吗?)那里上语法和写作课了。
  伯蒂喜欢博罗斯小姐,还有她那舒适的小地穴,而且她很容易就会跑题。
  “他们说,在不圣洁之地有一个女巫。”他说。
  “是的,亲爱的。但你不会想去那个地方的。”
  “为什么呢?”
  博罗斯小姐的笑是死者那种最诚实的笑。
  “他们和我们不是同类人。”她说。
  “但那儿也是坟场,对吗?我是说,如果我想的话,也可以去那里,是吧?”
  博罗斯小姐说:“那样做可不是明智之举。”

  伯蒂虽然听话,但也很好奇。
  那天夜里的课上完之后,他走过面包师哈里森·威斯伍德的墓,一尊断臂天使雕像,但是没有下山去制陶人之地。他上了山,来到三十年前大家野炊的地方,现在这里有一棵大苹果树。
  有些课伯蒂学得很好。几年前,他在这棵树上吃了一肚子的生苹果(那些酸苹果的核是白的),后来他的肠胃绞痛,欧文斯夫人还在一旁责备他。那件事让他后悔了好几天。现在,他总是等到苹果熟了之后再吃,而且一夜不超过三个。上周他已吃完了最后一批苹果,但他喜欢把苹果树当做自己思考问题的地方。
  他慢慢爬上树,来到他最喜欢的那个树丫上,看着下面月色笼罩着的荆棘和野草丛生的土地——制陶人之地。他想,那个女巫是不是个老东西,是不是长着满嘴铁牙,旅行的时候是不是住在一座下面长着鸡腿的房子里,或者,她瘦骨嶙峋,鼻子尖尖的,手里拿着一把扫帚?
  肚子咕咕叫,伯蒂意识到肚子饿了。他多希望自己没有把树上的苹果吃完啊。如果树上还留着—个苹果该多好……
  他不经意抬头一看,觉得自己看到了什么东西。他看了一眼,不放心,又看了第二眼:是一只苹果,一只熟了的红苹果。
  伯蒂一直为自己的爬树技术而骄傲。他一根树枝一根树枝地爬,假想自己是赛拉斯,正在一面墙上爬。
  那只苹果,红色的部分在月光下几乎成了黑色,就挂在他伸手够不到的地方。
  伯蒂慢慢沿着树枝往前爬,终于到了苹果下面。他把身子往上够,手指尖碰到了那只完美的苹果。
  但他永远没能尝到那只苹果。

  啪的一声,和猎人的枪声一样响亮——树枝承受不住他的体重,断了。
  夏夜野草深处,疼痛惊醒了他。剧烈的疼痛,像冰锥一样锐利,像缓缓滚过天空的雷声。
  身下的地面似乎比较松软,也暖和得奇怪。他一只手往下一撑,摸到了身下温暖的东西,好像是动物的皮毛。原来,他落在了草堆上。坟场的园丁把割草机割下来的草扔到这里,形成了一个小堆。
  草堆救了他。但他还是感到胸口疼痛,腿也疼,大概他是腿先着地,然后又扭伤了。

  伯蒂呻吟着。
  “嘘——”身后传来—个人说话的声音,“你从哪里来?像块陨石一样掉下来,你是怎么搞的?”
  “我刚才在苹果树上。”伯蒂说。
  “噢。我看看你的腿。肯定跟树枝一样,断了。”凉凉的手指在他的左腿上戳了戳,“没有断。扭了,也许扭伤了。你的运气和魔鬼一样好,孩子。掉到草堆上了。没事,还没到世界末日呢。”
  “哦,那就好。”伯蒂说,“但是疼。”
  他扭过头,朝上看,又朝后看。她比他年龄大,但还不是成年人。她看上去不是很友好,却也没什么敌意。应该是警惕吧。她有一张聪慧的脸,可是一点儿也不漂亮。
  “我叫伯蒂。”他说。
  “就是那个活孩子?”她问。
  伯蒂点点头。
  “我估摸着就是你。”她说,“即使在这里,在制陶人之地,我们也听说过你。他们叫你什么?”
  “欧文斯。”他说,“诺伯蒂·欧文斯。简单点,就叫伯蒂。”
  “你好,年轻的伯蒂先生。”

  伯蒂上上下下打量着她。她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头发又脏又长,脸上有一种顽皮的神色——不管脸上其他部位在干什么,眼睛里似乎总藏着笑意。
  “你是自杀死掉的吗?”他问,“你偷了别人一个先令?”
  “我从来没有偷过什么,”她说,“哪怕是一块手帕。”她傲慢地说,“那棵山楂树那边,自杀的人到处都是。黑莓地那边埋的是被绞死的:一个造假币的,还有一个是拦路抢劫的——这是他自己说的,要我说,恐怕他还不仅仅是个普通的拦路贼。”
  “哦。”伯蒂说。他起了疑心,于是试探着问,“他们说这里埋了一个女巫?”
  她点点头,“被水淹,被火烧,之后埋到这里,连块墓碑也没给我立。”
  “你先是被水淹死,然后又被火烧?”
  她在他身边的草堆上坐下,用冰冷的手握住他的腿,疼得他血管突突直跳。
  “一天黎明的时候,村民们来到我的小茅屋,那时我还没完全醒来。他们把我拖到公共草地上。‘你是女巫!’他们喊道——一个个肥头大耳、脸色红润,像擦干净了准备赶到集市上的猪。他们一个接一个站出来,讲述自己家的牛奶馊了,马瘸了。最后,最胖、脸色最红润的杰米玛小姐站起来,讲所罗门·波利特如何甩了她,像黄蜂绕着蜜罐一样在我家洗衣房周围转悠。她说,这都是因为我施了魔法,他才这样的。他们把我绑到马桶椅上,把我沉到池塘里。他们说,如果我是女巫,我就不会被淹死,也不会在乎;如果我不是的话,那我就会感觉到。杰米玛小姐的父亲给了一帮村民每人四便士银币,让他们把椅子沉到脏乎乎的绿水里过很长一段时间,看看我会不会呛水。”
  “你呛水了吗?”
  “是的,一肚子水。我死了。”
  “噢,”伯蒂说,“那你根本不是女巫。”
  女孩用念珠一般的灰眼睛盯着他,歪着嘴笑了。她看起来依旧像个妖精,只是现在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妖精。
  伯蒂想,她用不着施什么魔法就可以吸引所罗门·波利特,连像这样笑一下都不用。
  “什么呀,我当然是女巫。他们把我从马桶椅上解开,放到草地上。我身体的十分之九已经死了,浑身覆盖着浮萍和发臭的烂泥。那时,他们终于知道我是女巫了。我翻着眼珠,诅咒那天早晨在草地上的每一个人,让他们在坟墓里不得安宁。我自己都觉得奇怪,我的诅咒那么轻易地就应验了——就像跳舞一样,你耳朵听到一支新舞曲,没等脑袋明白是怎么回事,你的脚已经按照舞曲的节奏跳了起来,一直跳到天黑。”她站起来,转了个圈,踢踢踏踏地跳着,光脚在月光下闪亮,“池塘的水呛着我,我用最后一口气诅咒了他们,然后我就死了。他们在草地上焚烧我的尸体,一直烧到只剩下一堆黑炭。他们在制陶人之地挖了个洞,把我扔了进去,连记下我名字的墓碑也没有。”说到这里,她停顿下来,脸上现出忧伤的神情。
  “那些人中,有没有也被埋在这个坟场里的?”伯蒂问。
  “一个也没有。”女孩说,“他们淹死我后又烧我的那个星期六,有人从伦敦城给波林格先生送来一张地毯。地毯很精致。后来他们才发现,地毯除了羊毛很结实、织工很讲究之外,里面大有名堂——它带着瘟疫。到周一的时候,已经有五个人在咳血,皮肤像我当初被他们从火里拖出来时一样黑。一周后,村里的大部分人都染上了这种病。他们在城外挖了个坑,把大大小小的尸体扔进去,最后都填满了。”
  “村里的人都死了吗?”
  她耸耸肩膀,“看着我淹死后又焚烧的人都死了。你的腿现在怎么样了?”
  “好些了。”他说,“谢谢。”
  伯蒂慢慢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下草堆。他靠在铁栏杆上。
  “这么说,你一直是个女巫?”他问,“我是说,在你诅咒他们所有人之前就是女巫?”
  “让所罗门·波利特在我家茅舍周闱转悠,”她冷笑着说,“这还用得着魔法吗?”
  伯蒂觉得这其实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但他没有说出来。
  “你叫什么?”他问。
  “我没有墓碑,”她撇着嘴说,“所以只是个无名氏。对吗?”
  “可你肯定有个名字吧?”
  “如果你愿意,叫我丽萨·赫姆斯托克好了。”她说,“这点要求其实不过分,对吗?不过是想有个东西标出我的坟墓而已。我就在那下面,明白吗?上面什么也没有,只有荨麻标明我的安息之处。”
  她脸上的神情非常悲伤,有那么一刻,伯蒂都想去抱抱她了。
  从两根栏杆中间挤回墓地时,他突然想,自己要为丽萨·赫姆斯托克找一块墓碑,在上面刻上她的名字。他要让她笑起来。
  他转身挥挥手,但她已经不在那里了。他慢慢地向山上爬去。

  坟场里到处散落着其他人的墓碑或雕像的碎块,伯蒂知道,不能把这些东西拿到制陶人之地的灰眼睛女巫那里去,这样做是不对的。他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这件事。
  他决定不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任何人,他有理由相信,他们会叫他别这么做。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心里一直盘算着、计划着,每个计划都比上一个更加复杂。

  彭尼沃斯先生绝望了。
  “我真的觉得,”他揪着灰色的胡子说,“你越来越差了。你不是在隐身,孩子,你很显眼,别人很难看不见你。即使你和一头紫色的狮子、一头绿色的大象、一头穿着皇家长袍、身为英国国王的猩红色独角兽走在一起,我也真的认为,人们会觉得其他那些东西无关紧要,只会盯着你看。”
  伯蒂只是盯着他看,什么也没说。他在想,活人聚居的地方是不是有些专门的商店,只出售墓碑;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出去找一个。至于隐身的问题,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博罗斯小姐上课时会轻易地把话题从语法和作文课转移到其他任何事情上去,伯蒂利用这一点,问了她有关钱的事:钱的作用是什么,人怎么用它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些年来,伯蒂找到了一些硬币(他知道一个找钱的最好的地方。镇上那些男女时常到坟场的草坪来约会,他们搂搂抱抱,你吻我,我吻你,在草地滚来滚去。他经常在他们待过的地方找到硬币)。他想,最终这些硬币会有用的。
  “一块墓碑多少钱?”他问博罗斯小姐。
  “我那个时候,”她说,“墓碑值15个几尼①我不知道现在是多少。我想应该更多吧。多很多。”
  【① 几尼:英国自1663年至l813年间所发行之金币。1717年,其价值定为21先令,因最初以非洲Guinea之金制造,故名。】
  伯蒂共有两镑五十三便士。他十分肯定地知道,这是不够的。

  伯蒂已经四年没到刺青人的坟墓那里去了,但他依然记得去的路。他爬上山顶,整个城镇尽收眼底,连苹果树的树尖、那个破旧的老教堂的尖塔都没有他高。
  他溜到坟墓里,到了棺材后面,一直向下,向下,再向下,来到深入山腹中心的石头台阶上。他沿着台阶下去,到了墓室。
  墓室里很黑,和锡矿里一样黑。但是,伯蒂和死者一样可以看见周围,墓室对他没有秘密可言。
  杀戮者在墙边盘绕着。他可以感觉到它的存在。它和他记忆中的一样,是无形之物,是烟雾般的卷须,是仇恨和贪婪。但是这一次他不害怕。

  杀戮者低语道,“畏惧我们,因为我们守卫宝物,永不丢失的宝物。”

  “你们还记得我吗?”伯蒂说,“我不怕你们,我要从这里拿走些东西。”

  “这里的一切都不能丢失,”黑暗处的盘绕之物回答道,“刀,胸针,酒杯。杀戮者在黑暗中守卫它们。我们在等待。”

  “请原谅我的提问,”伯蒂问,“这是你们的坟墓吗?”

  “主人派我们到这个星球上,把我们的头盖骨埋在石头下面,让我们知道自己的任务。我们守卫着宝藏,直到主人回来。”

  “我想他已经把你们全部忘得一干二净了。”伯蒂说,“我敢肯定,连他自己都已经死了好多年了。”

  “我们是杀戮者,我们是卫士。”

  山腹深处的这个坟墓原来在平原上,伯蒂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才会变成现在这样。他知道,那一定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他感觉杀戮者像某种食人之物的卷须一样,在他周围掀着恐惧之浪。
  他慢慢感觉到寒冷,他的行动也缓慢了,好像心脏被北极地区的某种毒蛇咬着了似的,毒蛇正把冰冷的毒液挤压到他的全身。
  他朝前走了一步,这样他就站到了石板面前。他把手向下伸,手指握住了冰冷的胸针。

  “咝!”杀戮者低语道,“我们为主人守卫胸针。”

  “他不会介意的。”伯蒂说。他后退一步,下了石头台阶,留意不碰到地面上人和动物干枯的残骸。
  杀戮者愤怒地扭动着身子,如鬼雾一般在狭小的墓室里缠绕。接着,它的动作放慢了。

  “主人会回来的,”杀戮者用三重音说,“他总是会回来的。”

  伯蒂尽快走上石头台阶,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身后好像有什么东西跟了过来。但当他冲出来,进入弗罗比歇的陵墓、呼吸到凌晨凉爽的空气时,后面并没有东西在动或者跟着他。

  伯蒂坐在山顶上,手里拿着胸针。一开始,他还以为胸针完全是黑色的,但后来太阳升起来了,他发现黑色金属中央的那块石头是红色的,看了让人目眩。那石头有知更鸟蛋般大小,伯蒂看着石头,眼睛和心灵深深地沉浸在那个猩红色的世界里。他心想,不知里面会不会有东西在动弹?如果伯蒂岁数更小一些,他早就把石头放进自己嘴里了。
  那石头由一颗黑色的金属扣子固定住,这颗扣子很像动物的爪子,爪子周围还有别的什么东西。这个别的东西看起来很像蛇,却又有许多脑袋。伯蒂不知道杀戮者到了日光下是不是就这种样子。

  他漫步下山,走的是一条他认识的、穿过覆盖在巴特尔比一家墓上常青藤的一条近路(他听见里面传来巴特尔比一家的咕哝声,他们准备睡觉了)。他走啊走,挤过栏杆,进入制陶人之地。
  他喊道:“丽萨。”然后朝周围东张西望。
  “早上好,小傻瓜。”丽萨的声音说。伯蒂看不见她,但山楂树下有个影子。等他走过去时,那影子在清早的阳光下变成了闪光透明的东西。有点像女孩,长着灰色的眼睛。“现在是我安静睡觉的时候。”她说,“你有什么事?”
  “你的墓碑。”他说,“我想知道,你想在墓碑上刻什么。”
  “我的名字啊。”她说道,“那上面一定得有我的名字,一个大大的E,代表伊丽莎白——我出生时死去的女王也是这个名字——一个大大的H,代表赫姆斯托克。其他的我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我从来也不知道我的名字怎么写。”
  “那日期怎么写呢?”伯蒂问。
  “征服者威廉1066年。”她在山楂树丛里的微风中说,“如果你愿意的话,写一个大大的E、—个大大的H。”
  “你有工作吗?”伯蒂问,“我是说,你成为女巫之前是干什么的?”
  “我洗衣服。”这个死去的女孩说。这时,早晨的阳光泻进了这片荒凉的土地,伯蒂又是—个人了。

  现在是上午九点,整个世界都在沉睡。伯蒂决心不睡觉。毕竟他有任务在身。他八岁了,坟场外面的那个世界再也不会让他感到恐惧了。
  衣服。他需要衣服。他知道,他经常穿的衣服一一件灰色的裹尸布——不大合适。裹尸布和石头、阴影的颜色一样,在坟场里还说得过去,可如果他要到外面的世界去冒险,他就必须和那里的人融合。
  老教堂下面的地下室里有些衣服,但是伯蒂不想去那里,哪怕是在白天也不想去。他可以面对欧文斯夫妇,却无法对赛拉斯解释。一想到那双黑色的眼睛会生气,或者更糟——会失望,他就满心羞愧。

  坟场深处有一座园丁的茅舍,这是一座散发着汽油味的绿色小房子。茅舍里有一台没用的旧割草机,和各种古旧的花园工具扔在一起生锈。最后一名园丁退休后,茅舍就废弃了——那还是伯蒂出生之前的事。后来,坟场的管理就由理事会和当地“坟场之友”的志愿者共同承担,由理事会派一个人来割草,清理小路,从四月到九月,一月一次。
  茅舍门上的一把巨大挂锁保护着里面的东西,但伯蒂早就发现,屋子后面有一块木板松了。有时想独处的时候,他就会去园丁的茅舍,坐在里面想心事。
  他去茅舍的那几次,门后面都挂着一件褐色的工作服,是几年前就被人遗忘或者丢弃的,另外还有一条沾着绿色草汁的园丁用牛仔裤。
  牛仔裤对他来说太大了,他把裤腿卷起来,又用褐色的花园用绳子做皮带,绑在自己腰上。
  茅舍的一个角落里还有长筒靴,上面结着一层厚厚的泥巴和水泥。他试了试,它们实在太大了——他迈出一步,那双靴子却还在原来的地方。
  他把工作服从松动的木板缝中推了出去,然后自己也挤出去,穿上工作服。他觉得只要把袖子卷起来,工作服穿在身上还是不错的。衣服上有很深的口袋,他把手插进去,觉得自己很帅。

  伯蒂走到坟场的大门那里,透过栏杆向外看。一辆公共汽车叮叮当当地从街上开过,还有许多小汽车,人声嘈杂,商店鳞次栉比。而他身后是凉爽的绿色阴凉,到处是树木和常青藤,那是他的家。
  他的心怦怦地跳着。伯蒂走出坟场,进入了那个世界。

  阿巴纳泽·博尔杰这辈子见过很多怪人;如果你也有一家像阿巴纳泽这样的小店,你同样会看见这种人。他的小店在老城拥挤的街上,是一家小古玩店或小旧货店或小典当店,连阿巴纳泽自己也不完全肯定自己的店到底属于哪种类型。他的小店吸引了各种怪人,有些想买东西,有些想卖东西。
  阿巴纳泽·博尔杰在柜台上买进卖出,但更加红火的是柜台后面的生意。一些可能来路不正的东西就在那里买进,然后悄悄出手。他的生意是一座冰山,表面上只是一家积满灰尘的小店,你看不到的其他地方很隐秘,这正是阿巴纳泽·博尔杰想要的效果。
  阿巴纳泽·博尔杰戴着厚厚的眼镜片,脸上永远挂着一种不悦的表情,淡淡的,好像他刚刚意识到他茶里的牛奶已经变质,现在嘴里的酸味还没有去掉。
  当人们想要卖东西给他时,这样的一副表情对他很有好处。
  “真的,”他常常苦着脸说,“这东西根本不值钱。但我还是尽量多给你点钱,因为这东西有情感价值。”

  做这种生意的阿巴纳泽·博尔杰时常会遇到一些怪人,但是那天早晨走进店里的那个男孩,是阿巴纳泽·博尔杰骗取陌生人值钱东西的生涯中值得记住的怪人之一。
  他看上去大约七八岁,穿着他爷爷的衣服。男孩身上有一股牛棚的味道。他的长头发乱糟糟的,看上去表情十分严肃。他的手深深地插在一件褐色的脏夹克口袋里,但是,即使看不见他的手,阿巴纳泽也知道,孩子的右手里紧紧地抓着某样东西。
  “对不起。”那孩子说。
  “啊,哈——哈——小子。”阿巴纳泽·博尔杰小心地说。
  小孩;他想,他们不是偷了什么东西,就是想把自己的玩具卖掉。不管是哪种情况,他通常都会对他们说“不”。从小孩手里买偷来的东西,你知道,接下来就将是,一个狂怒的大人跑过来,说你花了十块钱从小约翰或玛蒂尔塔手里买了他们的结婚戒指。这样做的话,赚的钱和惹的麻烦相比就太不值了。这些孩子!
  “我需要某样东西,是为我的朋友找的。”男孩说,“我想你也许会买我的东西。”
  “我不从孩子手里买东西。”阿巴纳泽·博尔杰面无表情地说。
  伯蒂从口袋里掏出手,把胸针放到脏乎乎的柜台上。
  阿巴纳泽·博尔杰往下一瞥,然后立刻仔细打量起来。他从柜台上拿了一只接目镜,摘下眼镜,把接目镜按到眼睛上。他打开柜台上的一盏小灯,用接目镜仔细看着胸针。
  “是菊石①。”这话不是对男孩说的,是他自言自语。他取下接目镜,又戴上眼镜,用怀疑的目光看着那个孩子。
  【① 菊石:据说能治好蛇咬伤的一种石头。】
  “你从哪里搞到这个的?”阿巴纳泽·博尔杰问。
  伯蒂说:“你想不想买?”
  “你偷的。你从博物馆或者其他什么地方顺手牵羊搞到手的,是不是?”
  “不是,”伯蒂面无表情地说,“你买还是不买?我要去找其他买主了。”
  此时的阿巴纳泽·博尔杰变了,突然变得和蔼可亲起来。他笑了。“对不起,”他说,“只是因为这种东西我见得不多。在这样的小店里见得不多。除了博物馆,其他地方就看不到了。但我肯定很喜欢。我说,我们为什么不坐下来喝点茶、吃点饼干呢?我屋里有一盒巧克力饼干——然后再决定这东西值多少钱,嗯?”
  看到这个人对他的态度终于好起来了,伯蒂松了一口气。“我要足够的钱买墓碑,”他说,“给我的一个朋友。嗯,其实不算真正的朋友,只是熟人而已。我想,她帮我把腿治好了。”

  阿巴纳泽·博尔杰对这个孩子的啰里啰唆没有太在意,只是领着他进到柜台后面,打开了储藏室的门。这是一个没有窗户的狭小空间,里面的每一小块地方都堆着高高的、摇摇欲坠的纸板箱。箱子里装蓿杂七杂八的东西;角落还放着一个巨大而陈旧的保险箱。有一个箱子里装的是手提琴、动物标本、没有坐垫的椅子、书本和印刷品。
  门边有一张小桌子,阿巴纳泽·博尔杰拉过唯一的一把椅子坐下,让伯蒂站着。
  阿巴纳泽在一只抽屉里翻找着什么——伯蒂看见抽屉里面有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最后拿出一盒几乎快吃完的巧克力饼干,递给那个孩子。
  他打开桌上的灯,又继续看着胸针,看着胸针上桶红色的石头,仔细研究了包着石头的黑色金属,强压住看到蛇头样东西后的些微颤抖。
  “这东西旧了。”他说,“它——”无价之宝,他想,“——很可能真的值不了几个钱,但也说不准。”
  伯蒂的脸拉了下来。
  阿巴纳泽·博尔杰竭力装出有把握的样子。“我只想知道这东西是不是偷的,然后才能给钱。你是从妈妈的梳妆台里拿的,还是从博物馆偷的?说吧,我不会让你惹麻烦的。我只是想知道一下。”
  伯蒂摇摇头。他正大口大口地吃着饼干。
  “那你从哪儿弄来的?”
  伯蒂什么也不说。
  阿巴纳泽·博尔杰心里着实不想放下那枚胸针,但他还是把胸针推到那孩子面前。
  “如果你不说,”他说,“你还是拿走吧。毕竟,我们应该彼此信任才是。很乐意有机会和你做笔交易,但遗憾的是,交易进行不下去了。”
  伯蒂急了。他说:“我在一个旧墓室里找到的,但我不能说在哪里。”他停下来不说了,
  因为此时阿巴纳泽·博尔杰脸上的友善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赤裸裸的贪婪和兴奋。“这样的东西那里还有很多?”
  伯蒂说:“如果你不想买,我就找别人去。谢谢你的饼干。”
  阿巴纳泽·博尔杰说:“你有急事,是吗?妈妈和爸爸在等你,是不是?”
  男孩摇摇头,后来转念一想,他应该点头才对啊。
  “没有人等你。好。”阿巴纳泽·博尔杰抓住胸针,“好了,现在你告诉我,到底在哪里找到这个的,嗯?”
  “我记不得了。”伯蒂说。
  “现在说太迟了。”阿巴纳泽·博尔杰说,“你还要再考虑考虑?好,想好了之后,我们谈谈。你会告诉我的。”
  他站起来,走出储藏室,关上门,又锁了起来。用的是一把金属的大钥匙。
  他张开手,看着那枚胸针,贪婪地笑了。

  小店门上的铃铛传来叮的一声,他知道有人进来了。他带着负疚感抬起头,却没看到什么人。
  门微微有些开着,博尔杰推上门,以防万一,他把窗户上的标志牌翻了过来,现在是“停止营业”。他又推上门闩,今天他不希望有任何闲人来打扰。
  现在是秋天,外面的灿烂阳光已经变得灰蒙蒙的了。雨打在小店邋遢的窗户上,传来轻微的啪啪声。
  阿巴纳泽·博尔杰拿起柜台上的电话,用几乎不怎么颤抖的手指按着号码。
  “汤姆,有好东西。”他说,“尽快过来。”

  听到门被锁上的声音,伯蒂意识到自己被困住了。他用力拉门,但门很结实。他觉得自己很愚蠢,愚蠢到被诱骗到这个房间里,愚蠢到没有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远离这个苦着脸的人。他违反了坟场所有的规则,一切都不顺利。赛拉斯会说什么?欧文斯夫妇呢?他觉得自己开始恐慌起来,他拼命把这种感觉压了下去。一切都会好的。他知道这一点。当然,他现在得出去……
  他打量着自己被困的房间,不过是放着一张桌子的小储藏间而已。唯一的出入口是那扇门。
  他打开桌子的抽屉,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小罐的颜料(用来使古玩看起来更漂亮)和颜料笔。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把颜料扔到那个人的脸上,让他看不见东西,以争取足够的时间逃跑。他打开其中的一罐,把手指伸了进去。

  “你在干什么?”一个靠近他耳朵的声音问。
  “没什么。”伯蒂说着,盖上颜料罐,塞进夹克衫一边的大口袋里。
  丽萨·赫姆斯托克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为什么在这里?”她问,“那个老胖子是谁?”
  “这是他的店。我想卖东西给他。”
  “为什么?”
  “不关你的事。”
  她哼了一声。“好吧,”她说,“你应该回坟场去。”
  “不行啊,他把我锁起来了。”
  “你当然可以回去,只要穿墙而过就行了——”
  他摇摇头,“不行。穿墙只能在家里,因为小时候他们给了我在坟场里行动的自由。”电灯光下,他抬头看着她。虽然很难看清她,但伯蒂无所谓,毕竟他这一生都在和死者交谈,“你来这里干什么?你离开坟场干什么?现在是白天。你和赛拉斯不一样,你应该待在坟场里。”
  她说:“坟场里的人自有规则,但这些规则不适用于那些被埋在不圣洁土地上的人。没人告诉我该做什么,或者到哪里去。”她看着门,“我不喜欢那个人。”她说。“我去看看他在干什么。”
  光影微微一闪,伯蒂又是一个人在房间里了。他听见远处传来隆隆的雷声。

  在阿巴纳泽·博尔杰拥挤而黑暗的古玩店里,他总觉得有人在看自己。他抬头疑神疑鬼地四下打量,接着又觉得自己很傻。
  “那孩子被锁起来了,”他心想,“大门也锁了。”他像参加挖掘的考古学家一样,轻柔、小心地擦拭着菊石周围的金属。一层黑色擦去后,露出了下面闪闪发亮的银色。
  他开始后悔打电话叫汤姆·胡斯廷过来了。那个人身材高大,吓唬人倒是不错。但一个遗憾之处是:等一切解决之后,自己不得不把这枚胸针卖掉。它很特别。在柜台的灯光下,胸针越是耀眼,他就越希望它属于自己——只属于自己。
  但这东西来自何处,应该大有名堂。那孩子会告诉他的。那孩子会把他领到那里去。
  那孩子……
  他突然有了一个主意。他不情愿地放下胸针,打开柜台后面的抽屉,拿出一只装满信封、卡片和纸条的饼干筒。
  他伸手进去拿出一张卡片,那卡片只比名片大一点点。卡片的四周是黑色,上面没有印什么名字或地址,中央只有一个用墨水写的词,现在已经变淡,成了褐色——杰克。
  在卡片的反面,阿巴纳泽·博尔杰用铅笔给自己写了些话——字体微小而细致,以此提醒自己。不过,忘记卡片的用途以及如何用卡片招来杰克,对他来说是不太可能的事。不,不,不是招,而是请。那样的人你怎么能“招”呢?

  小店的大门传来敲门声。
  博尔杰把卡片扔到柜台上,走到门口,从门缝朝外面湿润的下午看去。
  “快点!”汤姆·胡斯廷喊道,“外面真是难受!惨,我浑身快湿透了!”
  博尔杰开了门,汤姆·胡斯廷推门进来,雨衣和头发上的水直往下滴。“有什么重要的事,你不能在电话里说?”
  “我们的财富。”阿巴纳泽·博尔杰板着脸说,“这就是原因。”
  胡斯廷脱下雨衣,挂在店门后面。“是什么?哪辆卡车后面有什么好东西掉下来了?”
  “财宝。”阿巴纳泽·博尔杰说,“两个财宝。”他把他的朋友带到柜台边,借着微弱的灯光给他看胸针。
  “年代很久了,是吧?”
  “是蛮荒时代的东西。”阿巴纳泽说,“很久以前的。德鲁伊教时代。罗马人来之前就有了。是菊石。在博物馆看到过它们。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金属制品,或者这么精致的东西。肯定是某个国王的东西。发现这东西的小家伙说是从坟墓里弄来的——你想想,同样的东西,能装一推车。”
  “或许应该采取正当合法的途径。”
  胡斯廷若有所思地说,“宣布这是一个无主珍藏。他们必须给我们这些宝物的市场价,我们可以让他们用我们的名字来命名这个地方。胡斯廷-博尔杰……”
  “是博尔杰-胡斯廷。”阿巴纳泽不假思索地说,然后又说,“我认识的人不多,真正有钱的人不多。如果他们能像你一样看重这胸针——”汤姆·胡斯廷正轻轻地抚弄着那枚胸针。就像—个人抚摸小猫,“——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他伸出手,汤姆·胡斯廷不情愿地把胸针递给他。
  “你说两个财宝,”胡斯廷问,“另一个是什么?”
  阿巴纳泽·博尔杰捡起黑边卡片,拿给他的朋友看,“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他的朋友摇摇头。
  阿巴纳泽把卡片放在柜台上,“有一帮人在寻找另一帮人。”
  “那么——?”
  “据我所知,”阿巴纳泽·博尔杰说,“另一帮人就是一个男孩。”
  “男孩到处都有。”汤姆·胡斯廷说,“遍地跑,到处惹麻烦。我实在受不了他们。你说有一伙人在找某一个男孩?”
  “这小子看起来年龄合适。他的衣着打扮一—噢,你马上就能看到他穿的什么样子。这个是他找到的。他可能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如果真是他的话?”
  阿巴纳泽·博尔杰又捡起那张卡片,慢慢扇着,好像下面有一团火在燃烧似的。“这里有安抚你入睡的烛光……”他说。
  “也有会砍掉你脑袋的屠夫……①汤姆·胡斯廷沉思着说,“不过,如果我们打电话给这个杰克,我们就失去这个孩子了。如果我们失去这个孩子,我们就失去了财宝。”
  【① “也有会砍掉你脑袋的屠夫……:这句和上一句“这里有安抚你入睡的烛光……”皆出自英国著名童谣。】
  两个人在这件事上前前后后讨论了好一会儿,议论着告发这个孩子或者得到财宝的利弊得失。此时,他们心里的宝藏已经变成了一个装满各种宝贝的巨大地下山洞。
  两人激烈争论的时候,阿巴纳泽从柜台下面拿了一瓶黑刺李杜松子酒,给两人各倒了一大杯,“聊以助兴。”

  他们的讨论像陀螺一样来来回回转了好几遍,什么结果都没有。丽萨很快就听得厌倦了。她回到储藏室,看到伯蒂站在储藏室的中央,两眼紧闭,两拳紧握,脸紧绷着,仿佛牙齿疼——因为憋住气,他的脸色几乎有些发紫。
  “你在干什么?”她毫不在意地问。
  他睁开眼睛,放松身体。“想隐身。”他说。
  丽萨哼了一声。“再试试。”她说。
  他屏住呼吸又试了一次,这次屏气的时间更长了。
  “别再这样了,”她说,“不然你要爆炸了。”
  伯蒂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叹了口气,“没用。”他说,“也许我可以用石头砸他,然后快跑。”储藏室里没有石头,于是他拿起一块彩色镇纸,举在手里,心里想,不知他的力气够不够扔出镇纸,把阿巴纳泽·博尔杰打昏。
  “现在他们有两个人,”丽萨说,“就算一个人制伏不了你,两个一起肯定可以。他们说要让你把找到胸针的地方指给他们看,然后他们掘墓取宝。”那两个人还讨论了什么,但她没有告诉他,也没有说起那张黑边卡片的事。她摇了摇头,“为什么做这样的傻事?你知道对离开坟场的事他们是怎么规定的。你是自找麻烦。”
  伯蒂觉得自己很渺小,非常愚蠢。“我想给你弄一块墓碑,”他老老实实地小声说,“我觉得会花些钱。我的钱不够,所以我想把胸针卖给他,给你买墓碑。”
  她什么也没说。
  “你生气了?”
  她摇摇头,“五百年来,这是第一次有人为我做好事。”她带着一丝古怪的笑容说,“我怎么会生气呢?”接着她又说,“想隐身的时候,你怎么做?”
  “照彭尼沃斯教我的那样说:‘我是空门,我是空巷,我是虚无。眼睛看不见我,目光从我身上滑过。’可从来就没管用过。”
  “这是因为你是活人。”丽萨哼了一声,“有些东西只对我们死人有效。”
  她把双臂紧紧抱在胸前,身体前后摇晃着,仿佛在考虑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接着,她说:“都是因为我,你才有这么大的麻烦……过来,诺伯蒂·欧文斯。”
  他在小房间里向她走近了一步,她把冰冷的手放在他的额头上——伯蒂觉得像放了一块湿的丝绸围巾。
  “好吧,”她说,“或许我可以帮你。”
  说完,她开始自己对自己咕哝着什么,伯蒂听不明白。后来她说话了,声音响亮而清晰:

  “化作窟窿、化作尘土、化作美梦、化作风,
  化作夜晚、化作黑暗、化作愿望、化作意志,
  快快溜、快快滑、快快变得无影无踪,
  上天、入地、居于天地之中。”

  某种巨大的东西碰到了他,又将他从头到脚扫了一遍。他颤抖了。他的头发根根直立,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某种变化发生了。
  “你干什么了?”他问。
  “只是给你帮个忙。”她说,“我人虽然死了,但我是女巫,记得吗?我们不会忘记自己的法术。”
  “可是——”
  “嘘——”她说,“他们回来了。”

  钥匙和储藏室的门锁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来吧,”一个伯蒂之前没有听过的声音说,“我们肯定会成为好朋友。”说着,汤姆·胡斯廷推开了门。他站在门口,困惑不解地四处张望着。他是个高个子,一头狐红色头发,还有一个红鼻子。“就在这儿,阿巴纳泽?你不是说他就在这儿吗?”
  “我是说过。”博尔杰在他身后说。
  “你看,他的一根毛我都看不见。”
  博尔杰的脸从那个面色红润的男人身后露了出来,他眯着眼朝房间里望去。“躲起来了。”
  他直直地看着伯蒂站的地方,说,“躲也没用。”他大声说,“我看见你了。快出来吧。”

  两个人走进狭小的储藏室。伯蒂静静地站在他们中间。他还记得彭尼沃斯先生上课时给他讲的话。他没有任何反应,也没有动。他任由那两个人的目光从他身上滑过——他们看不见他。
  “你马上就会觉得,我叫的时候你出来最好了。”博尔杰说着,关上了门,“好,”他对汤姆·胡斯廷说,“你把门堵上,这样他就出不去了。”说完,他在房间里走了一圈,看看东西的后面,又弯腰看看桌子下面。他径直从伯蒂面前走过,打开壁橱。
  “我看见你了!”他喊道,“出来!”
  丽萨咯咯直笑。
  “那是什么声音?”汤姆·胡斯廷转身问道。
  “我什么也没听见呀。”阿巴纳泽·博尔杰说。
  丽萨又咯咯笑出了声。接着,她把嘴唇撮到一起,吹出声音——一开始是口哨,后来又像远处传来的风声。
  储藏室的电灯闪烁起来,发出嗡嗡的声音,然后熄灭了。
  “他妈的保险丝。”阿巴纳泽·博尔杰说,“走吧。真是浪费时间。”
  钥匙在锁里咔哒一声,房间里又只剩下丽萨和伯蒂了。

  “他跑了。”阿巴纳泽·博尔杰说。透过门,伯蒂听见他这么说,“居然从这样的房间跑了。这里没有地方可以藏身。如果藏起来,我们应该可以看见他。”
  “杰克不会喜欢这样的结果。”
  “谁会告诉他呢?”
  停顿。
  “我说,汤姆·胡斯廷,那枚胸针呢?”
  “嗯?那枚胸针?我藏在安全的地方了。”
  “安全的地方?在你口袋里?要我说,倒是个很安全的地方。你是不是准备带着它逃跑?好像我的胸针是你的一样?”
  “你的胸针,阿巴纳泽?你的胸针?你是说,我们的胸针吧?”
  “我们的?我从那孩子手里拿到胸针的时候,我不记得你在这里嘛。”
  “你无法替杰克看好的那个孩子,你说的是他吗?如果杰克知道你手里有过他在寻找的那个孩子,可你却把他放走了,想象一下,他会干什么?”
  “我放走的和他寻找的很可能不是同一个孩子。世界上有许多孩子,这就是他要找的那个——这个几率有多大?”阿巴纳泽·博尔杰哄劝着说,“别担心那个杰克了,汤姆·胡斯廷。我敢肯定这不是他要找的那个孩子。我们的野红梅杜松子酒快喝完了,你想不想来一杯苏格兰威士忌?里屋有呢。你在这里等一会儿。”

  储藏室的门开了,阿巴纳泽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根拐杖和一支手电,脸比以前更加阴沉了。
  “如果你还在这里的话,”他阴阴地说,“别想跑。我已经叫警察来抓你了,这就是我刚才做的事。”
  他在抽屉里摸索了一会儿,拿出半瓶威士忌,又拿出一只黑色的小瓶子。
  阿巴纳泽从小瓶子里倒了几滴到大瓶子里,这才把小瓶子放进口袋里。
  “我的胸针,我一个人的胸针。”他咕哝着,接着突然大喊一声,“我就来,汤姆!”
  他在黑暗的储藏室里张望了一会儿,拿着威士忌离开了。出去后,他又锁上了门。
  “来了。”门外传来阿巴纳泽·博尔杰的声音,“把你的杯子给我,汤姆。很棒的苏格兰威士忌,喝了它身体棒。够了的时候跟我讲一声。”
  寂静。“是便宜货。嗳,你怎么不喝?”
  “那个野红梅杜松子酒搅得我五脏六腑不得安宁,我的胃要休息一会儿……”接着,“喂一—汤姆!你把我的胸针怎么了?”
  “又变成你的胸针了?啊哟——你——你往酒里放什么了,你这个杂种?!”
  “我放了又怎么样?从你的脸上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汤姆。小偷。”
  接着是喊叫声,什么东西撞碎的声音。砰的一声巨响,仿佛某个大件的家具被翻了过来……
  ……然后是一片寂静。

  丽萨说:“快,我把你弄出去。”
  “可门还锁着呀。”他看着丽萨,“你有什么办法吗?”
  “我?我可没有什么法术能把你从锁着的房间里弄出去,孩子。”
  伯蒂蹲下来,从锁孔向外看——看不见,钥匙在锁孔里堵着呢。伯蒂想了想,然后笑了。他从包装箱里抽出一张皱巴巴的报纸,极力把它展平,然后从门下面推了出去,只在他这边的储藏室里留下报纸的一角。
  “你在玩什么?”丽萨不耐烦地问。
  “我需要铅笔一样的东西,细一点就更好了……”他说,“有了。”他从桌上拿了一支细长的画笔,把笔的末端捅进锁里,轻轻摇了摇,又向里面推进去。
  钥匙被推了出去,掉在报纸上,发出一声闷响。伯蒂把报纸朝门里拉,现在钥匙在报纸上面了。
  丽萨高兴地笑了,“这就是智慧,孩子。”她说,“这就是聪明。”
  伯蒂把钥匙插进锁里,一转,推开了储藏室的门。

  拥挤的古玩店的中央,地上躺着两个人。家具的确倒了,满地都是乱七八糟的钟啊、椅子啊什么的。这些东西的中间躺着汤姆·胡斯廷,还有小个子的阿巴纳泽·博尔杰。他们两个人谁都一动也不动。
  “他们死了吗?”伯蒂问。
  “没这么好的运气。”丽萨说。
  两个人旁边是一枚闪闪发亮的银质胸针,上面镶着一块猩红和橘黄相间的石头。固定石头的那些蛇头带着胜利、贪婪和满足的表情。
  伯蒂把胸针放进自己的口袋,里面还有沉重的玻璃镇纸、画笔和那一小罐颜料。
  “把这个也带上。”丽萨说。
  伯蒂看着一面写着“杰克”的那张黑边卡片。卡片让他觉得不舒服,因为那上面有什么东西让他感觉很熟悉,很危险,勾起了他往日的记忆。“我不想要这个。”
  “你不能把这东西丢在这里。”丽萨说,“他们会用这个来伤害你的。”
  “我不想要这个东西。”伯蒂说,“它是坏东西,烧了它。”
  “不!”丽萨倒吸了一口气,“不要,千万不要。”
  “那我把这张卡片交给赛拉斯。”伯蒂说。
  他把小卡片放进信封,这样他可以尽可能少地碰到卡片。他把信封放进夹克的内口袋,靠近心脏的部位。

  两百英里之外,杰克之一从睡梦中醒来,嗅了嗅空气的味道。他走下了楼。
  “什么事?”他的奶奶在炉子上的一只大铁锅里搅了搅,“你怎么了?”
  “我不知道。”他说,“有事情了,好玩的事情。”他舔舔嘴唇,“闻起来很好吃。”他说,“非常好吃。”

  雷电照亮了铺着鹅卵石的街道。
  伯蒂冒雨穿过老城,一直朝小山那边的坟场跑去。在储藏室里关了太久,原本灰色的天空现在已经接近夜晚。看见街灯下盘旋着一个熟悉的影子时,伯蒂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伯蒂正犹豫着不知该怎么办,那片黑色天鹅绒般的影子一动,变成了人形。
  赛拉斯抱臂站在面前,不耐烦地向前跨了一步。
  “嗯?”他说。
  伯蒂说:“对不起,赛拉斯。”
  “我对你感到失望,伯蒂。”赛拉斯说着,摇了摇头,“醒来后我一直在找你。不祥的气味围绕着你,说明你有麻烦了。你知道,你是不准出去、不准进入活人的世界的。”
  “我知道。对不起。”男孩脸上的雨水向下流淌着,那样子就像他在流泪。
  “首先,我们要把你带回安全的地方。”赛拉斯俯下身子,将这个活人孩子裹进披风里。
  伯蒂顿时觉得脚下的土地没了。
  “赛拉斯。”他说。
  赛拉斯没有回答。
  “我有点害怕。”他说,“但我知道,如果事情不妙,你会来救我的。丽萨来过了。她帮了我很多。”
  “丽萨?”赛拉斯厉声问。
  “那个女巫。制陶人之地的女巫。”
  “你说她帮了很多忙?”
  “是的,她帮我隐身了。我想现在我能行了。”
  赛拉斯哼了一声,“回家后你再把这件事详详细细告诉我。”

  伯蒂一路上不再说话。他们在教堂边落了地。他们走进教堂,来到空旷的大厅。外面的雨更大了,地上积起了一个个小水塘,哗哗地溅着水。
  伯蒂拿出装有黑边卡片的信封。“嗯,”他说,“我想这个应该你拿着。嗯,其实是丽萨这样说的。”
  赛拉斯看了看信封,然后打开,拿出那张卡片,盯着看了一会儿,又翻过来,看到了阿巴纳泽·博尔杰用铅笔写给自己的话,是关于如何使用这张卡片的说明。
  “把一切都告诉我。”他说。
  伯蒂把自己能记得的那一天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他。最后,赛拉斯缓缓地摇摇头,陷入了沉思。
  “我有麻烦了?”伯蒂问。
  “诺伯蒂·欧文斯,”赛拉斯说,“你真的有麻烦了。至于给你什么惩罚或责备,我觉得应该让你的父母决定。另外,我要把这个处理掉。”
  黑边卡片消失在天鹅绒披风里,然后,赛拉斯以自己惯常的方式消失了。

  伯蒂把夹克向上拉,盖在头上,沿着湿滑的小路爬上山顶,来到弗罗比歇陵墓前。他推开以法莲·佩蒂弗的棺材,一直朝下、朝下、朝下走。
  他把那枚胸针放回到酒杯和刀旁。
  “好了,”他说,“都擦亮了,看起来更漂亮了。”
  “它会回来的。”杀戮者用如烟如蔓的声音满意地说,“它总是会回来的。”
  这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伯蒂走过名字古怪的黎蓓黛·罗奇①小姐(她所花费的已经永远消失,她所给予的却永远伴随着她——行善之人有福了)的小坟墓,走过面包师哈里森·威斯伍德以及他的两个老婆玛丽恩和琼的最后安息之地,到了制陶人之地。
  【① 黎蓓黛·罗奇:原文是“LiberryRoach,字面义为“自由·蟑螂”。】
  伯蒂睡眼惺忪,走得小心翼翼。打孩子是不对的——问题是在这一看法得以确立之前,欧文斯夫妇已经死了几百年了。
  那天晚上,欧文斯先生带着遗憾,做了他认为是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事。于是,伯蒂的屁股火辣辣地疼。然而,欧文斯夫人脸上焦灼的神情,比任何责打更让伯蒂伤心。
  他来到制陶人之地周围那圈铁栏杆边,从栏杆的空隙中间溜了过去。
  “有人吗?”他喊道。没有人回答。山楂丛里连个影子也没有,“我希望没有给你惹来什么麻烦。”他说。
  没有任何回应。

  牛仔裤已经放回园丁的茅舍,他穿的是灰色的裹尸布,这一身他觉得更自在。但他留下了夹克。他喜欢那上面的口袋。
  回茅舍还牛仔裤时,他从墙上拿了一把镰刀过来。现在他手持镰刀,向制陶人之地的荨麻发起了进攻。一时间,荨麻被砍得到处飞舞。最后只在地面剩下一截截短秆。
  他从口袋里拿出玻璃镇纸、颜料罐和画笔。
  他用笔蘸了一点颜料,小心翼翼地用褐色颜料在镇纸表面写下:

  E H

  在字母下面又写了:

  我们不会忘记

  很快就到睡觉时间了。这段时间,上床晚了可不是聪明的做法。
  他把镇纸放在原来的荨麻地上。他估计这里是她脑袋所在的位置。他停下来看了看自己的作品,这才穿过栏杆返回上山的路,这一次不那么小心翼翼了。
  “不错。”身后的制陶人之地传来一个活泼的声音,“很不错。”
  但当他转身看时,发现并没有人在那里。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第五章 骷髅舞

  伯蒂可以肯定,发生什么事了。这事就在冬天清澈的空气中,在星群里,在风中,在黑暗中,在漫漫长夜和转瞬即逝的白日的交替变换之中。
  欧文斯夫人将他推出欧文斯家的小坟墓。“你走吧,”她说,“我还有事情要做。”
  伯蒂看着妈妈,“但是外面很冷呀。”他说。
  “应该这样,”她说,“是冬天嘛,本来就应该这样。好了,”她说,这话更多地是对她自己而不是对伯蒂说的,“鞋子。看看这衣服——要卷边了。还有蜘蛛网——你看,天哪,这里面至到处都是蜘蛛网。你走吧。”这句话又对伯蒂说了一遍,“我有好多事要做,不需要你在这儿碍手碍脚。”
  接着她自顾自地唱了起来,她唱的这两句伯蒂以前从来没有听过——

  “富人穷人都别躲,
  过来跳跳骷髅舞。”

  “这是什么意思?”伯蒂问道。但这句话他不该说,因为欧文斯夫人的脸上马上乌云密布。趁着欧文斯夫人还没有说出什么更难听的话,伯黼慌忙走出坟墓。
  坟场里很冷,又冷又黑,星星也早已看不见了。在常青藤覆盖着的埃及路上,伯蒂遇到了屠杀之母,她正斜眼看着那些草木。
  “你的眼睛比我的好使,年轻人,”她说,“你能看见花吗?”
  “花?在冬天?”
  “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年轻人。”她说,“万物开放自有安排。它们结苞、绽放、凋谢。万物皆有自己的时间。”她戴着女帽的脑袋往衣服里又缩了缩,说:
  “工作时间,玩乐时间,现在是骷髅舞时间。明白吗,孩子?”
  “我不知道。”伯蒂说,“骷髅舞是什么?”
  但屠杀之母已经推开常青藤走了进去,消失在视线外。
  “真是很奇怪。”伯蒂大声说道。

  他在巴特尔比的陵墓里找到了温暖和同伴,但是巴特尔比一家——总共七代人——那天夜里没有时间接待他。从最老的(死于1831年)到最年轻的(死于1690年),所有人都在打扫清洁。
  福尔廷布拉斯·巴特尔比对伯蒂表示抱歉。他死的时候才十岁。有好几年,伯蒂都以为福尔廷布拉斯是被狮子或熊“消耗”了,后来才失望地知道,他所谓的“消耗”①是一种病。
  【① 消耗:此处原文是“Consumption”,意为“肺结核”,这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中国旧称为痨病。】
  “伯蒂先生,我们不能停下手头的事去玩。因为很快,明晚就要到来了。这话可不是经常能说的。”
  “每晚都会这样说。”伯蒂说,“明晚总是会来临的。”
  “这个‘明晚’可不是这样。”福尔廷布拉斯说,“千载难逢。”
  “这不是盖伊·福克斯之夜(注:每年的11月5日。英国为庆祝1605年盖伊·福克斯试图炸毁议会的阴谋失败而设此纪念日,是夜,人们将会燃烧篝火、放烟花)”伯蒂说,“也不是万圣节、圣诞节或者新年。”
  福尔延布拉斯笑了,那张馅饼状的麻脸上堆满了兴奋的笑。
  “你说的都不是。”他说,“这个夜晚很特别。”
  “那它叫什么?”伯蒂问,“明天会有什么事?”
  “明天是最好的一天。”福尔廷布拉斯说。
  伯蒂肯定他本来会继续说下去,可他的奶奶露易莎·福尔廷布拉斯(她只有20岁)叫他过去,和他耳语了几句。
  “没什么。”福尔廷布拉斯说。然后他对伯蒂说:“对不起,我现在得干活了。”他拿了一块破布,开始擦他那布满灰尘的棺材。“啦——啦——啦,轰,”他唱道,“啦——啦——啦,轰。”他每唱—次“轰”,全身就狂抖—阵。
  “你不准备唱那首歌吗?”
  “什么歌?”
  “就是每个人都唱的那一首呀。”
  “没有时间唱歌。”福尔廷布拉斯说,“毕竟那是明天的事,明天。”
  “没有时间了。”露易莎说,她在生双胞胎的时候死了。“忙你自己的事去吧。”
  她用她那甜美、清亮的噪音唱道:

  “所有的人都会听见并且停下脚步,
  一起来跳骷髅舞。”

  伯蒂走到那座破败不堪的教堂边。他在碎石之间磕磕绊绊,走进地下室,坐在那里等赛拉斯回来。他觉得冷,但寒冷并没有让伯蒂觉得不舒服,因为坟场拥抱着他,而死人是不介意寒冷的。

  凌晨时分,他的保护人带着一只大塑料袋回来了。
  “这是什么?”
  “衣服。给你的。你试试。”赛拉斯拿出一件和伯蒂的裹尸布一样颜色的灰汗衫、一条牛仔裤、一件内衣和一双鞋子——那是一双淡绿色的运动鞋。
  “这些是干什么用的?”
  “你是说,除了穿以外,它们是干什么用的?啊,首先,我觉得你现在已经长大了——你多大了?有十岁了吧?——正常活人的衣服还是有它们存在的理由的。你总有一天要穿这些衣服,为什么不现在就养成这个习惯呢?这些衣服还可以用作伪装。”
  “伪装是什么?”
  “让某样东西在人们眼里看起来像别的东西,看的人不知道他们在看什么。”
  “哦,我明白了,我想。”伯蒂穿上了衣服。系鞋带有点麻烦,赛拉斯不得不教他怎么系。这件事对伯蒂来说似乎特别复杂,他系了好几次,才达到让赛拉斯满意的程度。
  “赛拉斯,骷髅舞是什么?”
  赛拉斯的眉毛一扬,头歪向一边,“你在哪里听到这个的?”
  “坟场里的每个人都在谈论它。我想这是明晚要发生的某件事。骷髅舞是什么?”
  “是一种舞蹈。”赛拉斯说。
  “所有人都得跳骷髅舞。”伯蒂想起了听到的话,说道,“你跳过吗?那是一种什么舞蹈呢?”
  他的保护人用黑色池水般的眼睛看着他说:“我不知道。我知道许多事情,伯蒂,因为我夜里行走于大地,已经走了很长时间了,但是我不知道跳骷髅舞是什么样子。要跳这个舞,你必须是活人,或者你必须死去——而我两者都不是。”
  伯蒂颤抖起来。他想拥抱他的保护人,想抓住他,然后告诉他,自己永远不会离他而去。但这样的举动是不可想象的。他无法拥抱赛拉斯,就像他无法抓住月光一样。这倒不是因为他的保护人是无形的,而是因为这样做是错误的。有些人你可以拥抱,但现在这人是赛拉斯。
  他的保护人若有所思地看着伯蒂,这个穿着新衣服的孩子。“这样就行了。”他说,“现在你看起来就像从来没在坟场生活过—样。”
  伯蒂自豪地笑了,但笑容马上就止住了。他又一次看着坟墓。他说:“可是,赛拉斯,你会一直待在这里,对吗?如果我不想离开的话,我也可以待在这里?”
  “一切皆有自己的时节。”赛拉斯说。那天晚上他再也没有说什么。

  第二天,伯蒂早早醒来,此时的太阳还只是冬日灰色天空中挂着的一枚银币。他很容易就会把白天的时间都睡过去,整个冬天都在漫长的夜间生活,永远看不见太阳。所以每晚睡觉前,他总要提醒自己,他要在白天醒来,离开欧文斯夫妇那温暖舒适的坟墓。
  空气中有股奇隆的味道,强烈又带着花香。伯蒂循着这种气味上了山,来到埃及路。冬天的常青藤一簇簇地悬挂着,那堵仿埃及风格的墙、塑像和象形文字就掩映在这密密匝匝的常绿植物后面。
  那种味道在这里极其浓烈。有那么一会儿,伯蒂想,是不是下过雪了?因为常青藤上点缀着一小堆一小堆的白色东西。伯蒂走近几步,认真地看着那些白色东西。这是些五瓣的小白花。伯蒂把头凑过去闻闻这花香不香,就在这时,小路上传来了脚步声。

  伯蒂隐到常青藤里,观察着。原来是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都是活人,正沿着小路朝埃及路走过来。那女人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华丽的项链。
  “就是这里吗?”她问。
  “是的,卡拉韦夫人。”其中一个长得又圆又胖的白发男人喘息着说。和其他男人一样,他手里也拿了一只大柳条篮,空的。
  那女人似乎有些茫然和困惑。“如果你这么说,那好吧。”她说,“但我不敢说自己理解了。”她抬头看着那些花,“我现在干什么呢?”
  男人中个子最小的那个把手伸到自己的篮子里,拿出一把已经失去光泽的银剪刀。
  “市长夫人,给您剪刀。”他说。
  她从他手里接过剪刀,开始剪下那一簇簇的花朵,又和那三个男人一起往篮子里装。
  “这么做真是太可笑了。”过了一会儿,市长夫人卡拉韦说。
  “这是传统。”那个胖男人说。
  “太可笑了。”卡拉韦夫人一边说着,一边继续剪下白花,丢进柳条篮子。第一只篮子装满之后,她问:“该够了吧?”
  “我们要把所有的篮子都装满,”小个子男人说,“然后把花儿发给古镇上的每一个人。”
  “这是什么传统?”卡拉韦夫人问,“我当面问过市长大人,他说他从没听说过这回事。”接着她又说,“你们觉得是不是有人在看着我们?”
  “什么?”第三个男人说,此前他一直没有开口。他留着胡子,戴着穆斯林头巾,“你是说鬼魂?我不相信有什么鬼魂。”
  “不是鬼魂,”卡拉韦夫人说,“只是感觉有人在看着我们。”
  伯蒂很想隐藏到常青藤的深处,但他忍住了。
  “上一任市长大人不知道这个传统,这不奇怪。”那个圆胖的男人说。他手里提着的篮子几乎已经满了,“花朵在冬日开放,这还是八年来的第一次。”
  长着胡子、戴着穆斯林头巾的男人不相信鬼魂,但他却紧张地朝四周张望着。
  “古镇上的每个人都会得到一朵花,”这个小个子男人说,“男人,女人和孩子。”他说得很慢,仿佛在努力回忆某件他很久以前知道的事。“有人离开,有人驻足,所有人都去跳骷髅舞。”
  卡拉韦夫人嗅了嗅鼻子。“都是废话。”她说,又继续嗅着花。

  下午的时候,黄昏降临得早,四点半就已经是晚上了。
  伯蒂在坟场的小路上闲逛,想找人说话,却看不见有什么人。
  他走到制陶人之地,想看看丽萨在不在,但也没有看到任何人。
  他又回到欧文斯的坟墓,发现那里也空无一人,他父亲和欧文斯夫人都不在。
  他开始恐慌起来,尽管只有那么一点点。十年来,在这个自认为是家的地方,伯蒂第一次有种被人抛弃的感觉。他跑下山,来到那座老教堂,在那里等着赛拉斯。
  赛拉斯没有来。
  “也许我跟他错过了。”伯蒂心想,可他并不相信。
  他来到山顶,朝四周眺望着。
  寒冷的天空中悬挂着星星,城市里的灯——街灯、汽车灯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在移动,有条不紊地展现在他的眼下。
  他慢慢地从山上下来,来到坟场大门前,站住了。
  他听见了音乐声。
  伯蒂听过各种音乐。有冰淇淋车上甜美的音乐。工人收音机里播放的歌曲,克拉里蒂·杰克在他那积满灰尘的小提琴上演奏的乐曲,但他以前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东西:一连串深沉、抑扬顿挫的乐音,就像某种乐曲——也许是序曲——的开头。
  他从锁着的大门侧身钻出去,下了山,走进那座古镇。

  他从市长夫人身边走过,站在一个角落观察着。就在这时,市长夫人伸出手,在一个从这里走过的商人的西服翻领上别了一朵小白花。
  “我个人不捐款,”那个男人说,“这事我交给办公室去做。”
  “这朵花不是要你捐款。”卡拉韦夫人说,“这是本地的传统。”
  “噢。”男人挺起胸膛,向众人展示着那朵小白花,神气十足地走了。
  下一个从这里路过的人是个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妇人。
  “这是干什么?”看着市长夫人朝她走来,她狐疑地问道。
  “一朵花给你,一朵花给孩子。”市长夫人说。
  她把花儿别在年轻妇人的冬衣上,把给孩子的花儿用胶带粘在孩子的外衣上。
  “可这是为什么呢?”年轻妇女问。
  “这是古镇的习惯,”市长夫人含含糊糊地说,“算是某种传统吧。”
  伯蒂继续往前走。无论他走到哪里,都看见人们身上戴有那种白花。在街道的一个角落,他看到了和市长夫人一起的那三个男人,他们每人手里都提着篮子,不停地向路人分发白花。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从他们手里接过花,但大部分人还是这样做了。

  音乐仍在放着,只是不知在什么地方,声音若有若无,庄重而古怪。
  伯蒂把头歪向一边,想确定声音的来源,但这只是徒劳。
  音乐在空中,它无处不在。它在飘扬的旗帜和遮阳篷上,在远方车辆的轰鸣声中,在干燥的铺路石上马蹄的嘚嘚声里……

  真奇怪,伯蒂看着人们朝家走,心里想。他们正按着音乐的节拍走着。
  留着胡子、戴着穆斯林头巾的那个男人篮子里的花儿几乎没有了。
  伯蒂走了过去。“对不起。”伯蒂说。
  那人吓了一跳。“我没看见你。”他说,言语之中带着责备。
  “对不起,”伯蒂说,“能给我一朵花吗?”
  头戴穆斯林头巾的男人将信将疑地看着伯蒂。“你住在附近吗?”他问。
  “对。”伯蒂说。
  男人递给伯蒂一朵白花。伯蒂接了过来。
  “哎呀!”有什么东西刺到了他的大拇指。
  “把它别到外衣上,”那人说,“小心别针。”
  伯蒂大拇指上冒出一滴猩红,他吮吸着大拇指。
  那男人把花儿别到伯蒂的毛衣上。“我从来没在这里看见过你。”他对伯蒂说。
  “我确实住这儿。”伯蒂说,“这些花儿是干什么用的?”
  “这是古镇的传统,”那人说,“在这座古镇形成之前就有了。当山上坟场里冬日花朵开放的时候,就把花剪下来发给每个人,无论男女老少,无论贫穷富裕。”

  现在音乐声更响了。伯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戴了那朵花,于是能更加清楚地听到音乐。他能分辨出音乐的拍子,有如遥远的鼓声;他能分辨出风笛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乐音让他想飞跑过去,随着音乐起舞。
  伯蒂从来没有以观光者的身份到过任何地方。他忘记了不能离开坟场的禁令,忘记了山上坟场里的死者都不见了,他一心只想着那座古镇。
  他穿过镇区,来到老市镇大厅前的市政花园。(这座花园现在是博物馆以及旅游信息中心,市镇大厅已经搬到古镇另一边的一座更有气势、更新一些但也更加无趣的办公大楼里了。)
  市政花园里已经有人在闲逛了。现在是隆冬季节,市政花园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片随意点缀着台阶、灌木丛和雕像的宽广草地而已。

  伯蒂入神地听着那音乐。三三两两地,一家人或一个人,不断有人走进这座广场。他从来没有同时看见过这么多活人。他想,这里肯定有几百人,每个人都在呼吸,每个人都像他一样鲜活,每个人都戴着一朵白花。
  “活人就像这样过日子?”伯蒂心想,但他知道应该不是这样。现在的这个样子,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肯定很特别。

  他先前见过的那个推婴儿车的年轻女人站在他身边,手抱婴儿,随着音乐摇头晃脑。
  “这音乐要持续多长时间?”伯蒂问道。
  但她一言不发,只是摇晃着,微笑着。伯蒂觉得她笑得不太正常。他敢肯定这个女人没有听见他说的话。也许他不知不觉间隐身了,也许是她对他不够关注,没听他说话。
  就在这时,她说话了:“哎呀!就像圣诞节。”她说这话的时候就像在做梦,仿佛她正从外面看着她自己。她用一种身在异处的语调说,“让我想到了我奶奶的姐姐克拉拉。圣诞节前夜,我们都在她那里过。我奶奶去世以后,她在自已的老钢琴上演奏音乐,有时还唱歌。我们吃巧克力和坚果,她唱的什么歌我都记不得了,但那音乐真是太美了,就好像所有的歌都被同时演奏出来一样。”
  婴儿的头靠着她的肩膀,似乎睡着了,但小手也在随着音乐轻轻地摆动。
  后来,音乐停了,广场上一片寂静。那是一种压抑的寂静,就像落雪带来的寂静。所有的声音都被夜晚吞噬,广场上的那些身体没有一个跺脚或移动,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了。

  近处的一只钟开始敲击报时,那是午夜的钟声。他们来了。
  他们列队从山上下来了,所有的人都面色凝重,所有的人都按着节拍,十人一排,把道路挤得满满的,慢慢地走着。
  伯蒂认识他们,或者说,他认识他们中的大部分。在第一排,他认出了屠杀之母,乔赛亚·沃辛顿,在十字军东征中受伤返家后死去的老伯爵,特里富西斯医生。
  他们所有人都一脸庄重。
  广场上的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有人开始喊:“主啊,可怜可怜我们吧,这是对我们的审判,对我们的审判!”大部分人只知道瞪着他们看,并不惊奇,好像这件事是发生在梦中。
  死人继续走着,—排又一排,来到广场上。
  乔赛亚·沃辛顿走上台阶,来到市长夫人卡拉韦身边。
  他伸出手说话了,声音大得足以让整个广场上的人听见:“尊敬的女士,我向您恳请,让我加入骷髅舞。”
  卡拉韦夫人犹豫着。她望着身边的一个男人,希望得到他的指示。那人穿着一件晨衣,脚上穿着拖鞋,一朵白花别在晨衣的前襟上。他微笑着对卡拉韦夫人点点头,“当然可以。”他说。
  她伸出一只手。当她的手指碰到乔赛亚·沃辛顿的手指时,音乐再次响起。

  如果说伯蒂此前听到的音乐是序曲的话,现在的再也不是序曲了。现在的音乐正是他们所有人来到这里希望听到的,这支乐曲拨动着他们的脚和手指。
  活人和死人,他们手拉着手,开始跳舞。
  伯蒂看见屠杀之母和那个戴穆斯林头巾的男人跳舞,而那个商人在和路易莎·巴特尔比跳舞。欧文斯夫人拉过那个卖报纸的老人的手,还对伯蒂笑了笑。欧文斯先生伸手拉起一个小女孩的手,那女孩没有一丝犹豫或为难便接过了欧文斯先生的手,仿佛她这一辈子都在等待着和他跳舞。
  后来伯蒂不看了,因为有人的手触到了他的手,他开始跳舞了。
  丽萨·赫姆斯托克在对他笑,“这很好。”说着,他们一起踩着舞步,跳了起来。
  和着舞蹈的曲调,她唱道:

  “走步,转身,歇歇走走,
  我们来跳骷髅舞。”

  音乐让伯蒂的脑袋和胸膛里充满喜悦,他的脚移动着,仿佛它们早就知道这舞步,一直都知道。
  他和丽萨·赫姆斯托克跳着舞,然后,当那一小节结束之后,他发现自己的手被福尔廷布拉斯·巴特尔比抓住了,于是他又和福尔廷布拉斯跳起了舞。他们舞过一队队舞者,只要他们需要穿过,其他舞者都会主动让出路来。
  伯蒂看见阿巴纳泽·博尔杰在和他以前的老师博罗斯小姐跳舞。他看见活人和死者跳舞。一对一对的舞蹈者变成了一长队的人,一齐迈出舞步,发出啦-啦-啦-轰的声音。
  一千年前,甚至在那之前,人们就是这样结队舞蹈。

  丽萨·赫姆斯托克来到伯蒂身边,两人站在一队里。他说:“这音乐是从哪里来的?”
  她耸耸肩,表示不知道。
  “是谁让这一切发生的?”
  “这件事一直都在发生。”她告诉他,“活人可能记不得,但是我们没有忘记……”突然,她兴奋地停了下来,“看!”
  伯蒂以前从没见过真马,要看也只是在图画书里看过。
  那匹顺着街道朝他们嘚嘚跑来的白马,一点也不像他以前想象的马。这匹马大得多,它的脸长长的,一副严肃的神情。马的光背上骑着一个女士,她穿着一件灰色长裙,在十二月的月光下,长裙像雨露中的蜘蛛网一样闪烁着光亮。
  到了广场,她的马停了下来。身着灰色长裙的女士轻巧地滑下马背,站在地上,面对所有的——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
  她行了个鞠躬礼。
  活人和死人也一齐朝她鞠躬。舞蹈又开始了。

  “女士的长裙灰色如土,
  领着我们跳起了骷髅舞。”

  丽萨·赫姆斯托克唱道,然后她离开伯蒂,旋转着跳起了舞。
  他们按照音乐的节拍跺脚、移步、旋转、踢脚。
  那位身着灰色长裙的女士也加入了他们,热烈地移步、旋转、踢脚;甚至连那匹白马也摇晃着脑袋,随着音乐的节拍移动起脚步。
  舞蹈加快了,舞者也随之加快了速度。

  伯蒂上气不接下气,但他无法想象这场舞蹈会停顿下来。
  骷髅舞,活人和死人的舞蹈,以及死神的舞蹈。
  伯蒂在微笑,每个人都在微笑。他旋转、跺脚,游走在市政花园里,不时可以看到身着灰色长裙的女士。
  “每个人,”伯蒂想,“每个人都在跳舞!”他心里正这么想着,突然意识到自己错了。
  老市政大厅的阴影里,站着一个全身黑衣的男人。他没有跳舞。他在看着他们。
  伯蒂不敢肯定,他在赛拉斯脸上看到的是渴望,是悲伤,还是其他什么。反正他读不懂他的保护人的面部表情。
  他喊道:“赛拉斯!”他希望这么一喊,他的保护人就会来到他们这里,加入他们,和他们一起快乐。但是,一听见自己的名字,赛拉斯便走回阴影里,消失在视线外了。

  “最后一支舞!”有人喊道。音乐突然变得庄重、缓慢,真的像要结束似的。
  每位舞者都拉了一个舞伴,活人拉着死人,一个对一个。
  伯蒂伸出手,碰到了那位身着蛛网般长裙的女士。他盯着她灰色的眼睛。
  她对着他微笑。
  “你好,伯蒂。”她说。
  “你好,”他一边和她跳舞一边说,“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名字其实不重要。”她说。
  “我喜欢你的马。它真大!我从来不知道马可以长到那么大。”
  “它非常温和,宽大的后背可以载起最强壮的人。它又非常坚强,可以负载最渺小的人。”
  “我可以骑一下吗?”伯蒂问。
  “会有那一天的,”她说,身上蜘蛛网般的裙子飘动着,“会有那一天的。每个人都会有那一天。”
  “说定了?”
  “说定了。”
  说完这句话,舞蹈结束了。
  伯蒂向他的舞伴鞠躬,然后,就在那一刻,他感受到了连续舞蹈许多小时后所导致的精疲力竭。他感到自己全身肌肉疼痛难忍,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不知何处的钟开始敲响报时,伯蒂和钟一起数着时间。敲了十二下。他们是不是已经跳了十二小时、二十四小时?或者根本没有跳?他不知道。
  他直起身子,看看四周。死者已经走了,还有那位灰色长裙的女士。只有活人还在,他们也开始朝家走去。他们睡意朦胧、腿脚僵硬地离开市政广场,就像刚刚从沉睡中醒来,走路的时候也没有真正醒来。
  市政广场上覆盖着一层小白花,似乎这里刚刚举行过一场婚礼。

  第二天,伯蒂在欧文斯家的坟墓里醒来,觉得自己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感觉自己做了一件重要的事。他急不可耐地要和人谈论这个秘密。
  欧文斯夫人起来后,伯蒂说:“昨晚太神奇了!”
  欧文斯夫人说:“哦?是吗?”
  “我们跳舞了,”伯蒂说,“我们所有人,在古镇上跳舞。”
  “真的?”欧文斯夫人哼了一声问,“跳舞了?你知道,你是不准到镇上去的。”
  伯蒂很知趣。他知道,妈妈处于这种情绪时要去跟她说话,想都别想。
  他溜出坟墓,走进越来越浓的黄昏。

  他上了山,走到那块黑色方尖石塔——乔赛亚·沃辛顿的墓石前。这里有一座天然的圆形剧场,他可以从这里眺望古镇,看见古镇的城市灯光。
  乔赛亚·沃辛顿站在他身边。
  伯蒂说:“舞蹈是由你开始的。和市长夫人。你和她跳舞了。”
  乔赛亚·沃辛顿看着他,一言不发。
  “你跳了。”伯蒂说。
  乔赛亚·沃辛顿说:“死人和活人不相往来,孩子。我们再也不属于他们的世界,他们也不是我们的一部分。就算我们真的和他们一起跳了死亡之舞,我们也不会说的,更不会对活人说这个。”
  “可我是你们的一部分。”
  “目前还不是,孩子。只要你活着,你就不是我们的一部分。”
  伯蒂明白了,跳舞的时候,他是作为活人、而不是走下山来的那群人中的一员。他只说了一句:“我明白了……我想。”

  他跑下小山。十岁的孩子跑得那么快,差点在迪格比·普尔(1785~1860,我今如此,汝必如此)的墓上绊倒,但他凭借意志力站稳了身子。
  他冲下山,来到那座老教堂,生怕碰不到赛拉斯,生怕他的保护人在他到达之前就已经走了。

  伯蒂坐在长凳上。
  身边有什么在动,虽然他没有听出是什么,他的保护人却说:“晚上好,伯蒂。”
  “你昨晚在那里。”伯蒂说,“别想说你不在,或者其他什么话。我知道你在那里。”
  “是的。”赛拉斯说。
  “我和她跳舞了。和骑在白马上的那位女士。”
  “是吗?”
  “你都看见了!你看了我们好久!活人和死人!我们一起跳舞!为什么没有人谈论这件事呢?”
  “因为这些事很神秘。因为有些事人们是不能谈论的。因为有些事人们是不能谈论的。因为有些事人们不愿记住。”
  “可你现在就在谈论这件事呀。我们在谈论骷髅舞。”
  “我没有跳那个舞。”赛拉斯说。
  “可你都看到了。”
  赛拉斯只是说:“我不知道我看到了什么。”
  “我和那位女士跳舞了,赛拉斯!”伯蒂喊道。他的保护人看上去几乎心都要碎了,伯蒂自己也害怕得像一个把睡着的黑豹惊醒了的孩子。
  但赛拉斯只是说:“这场对话到此结束。”
  伯蒂本来还想说些什么的——他有好多话要说,但把它们说出来也许并不明智。就在这时,有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是一种窸窸窣窣的声音,十分柔和。一种羽毛触摸般的凉爽感觉扫过他的脸。
  所有关于跳舞的想法都忘了,他的恐惧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兴奋和惊愕。
  他这辈子是第三次看见它。
  “看,赛拉斯,下雪了!”他说,兴奋之情充溢了他的胸膛和脑袋,其他的一切都没心思考虑了,“真的下雪了!”



幕间穿插 集会

  宾馆大堂的一个小指示牌上说,那天晚上的华盛顿厅要举行一场私人聚会,但没有说明这是什么样的聚会。真的,哪怕你看了那天晚上华盛顿厅里的人,你也不会知道发生在这里的是什么事。只有一点很清楚:飞快地扫一眼,你就知道那里没有一个女人。里面全是男人,他们围坐在餐桌旁,吃着甜点。
  他们大约有一百人,都穿着庄重的黑色西服套装,但这就是他们唯一的共同之处了。
  他们的头发有白色、黑色、金色、红色,或者根本没有头发。
  他们脸上的神情或友善或恶毒、或慈祥亲切或闷闷不乐、或光明正大或鬼鬼祟祟、或残酷无情或多愁善感。
  大部分人皮肤是粉红色的,但也有黑色和棕色。他们是欧洲人、非洲人、南美人、印度人、中国人、菲律宾人和美国人。
  他们相互说话或对服务员讲话时都讲英语,但口音和他们的人一样五花八门,多种多样。
  他们来自欧洲各地,他们来自世界各地。
  身穿黑色西服的这些人坐在桌子旁,在一个讲台上站着他们的一员。此人膀大腰圆、兴高采烈,身穿一件长礼服,仿佛刚刚参加完婚礼。他在宣读业已完成的善行:贫困地区的孩子被带到国外度假,买了一辆大客车让需要的人可以去远足。

  杰克之一坐在前面靠中心的桌子旁,身边是一个衣冠楚楚、头发花白的人。他们在等咖啡。
  “时间正在嘀嗒嘀嗒逝去,”头发花白的男人说,“我们都越来越老了。”
  杰克之一说:“我一直在想,几年前旧金山的那件事——”
  “——很不走运,但幸运与否无关紧要,就像春天开放的花朵一样,和正事绝对无关。杰克,你搞砸了。你应该把他们所有人都处理掉,包括那个婴儿。特别是那个婴儿。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
  一名身穿白色夹克的招待为坐在桌边的人倒上咖啡,他们中的一个是长着窄窄一绺黑色小胡子的小个子,一个是一头金发、相貌英俊得可以做影星或模特的高个子,还有一个头颅硕大的深肤色男子,他对周遭怒目而视的样子就像一头愤怒的公牛。这些人很小心地不去听杰克之一和花白头发男人的谈话,而是留神听着台上那个人讲的话,还不时鼓掌。花白头发的男人往自己的咖啡里加了几大勺糖,快速搅动着。
  “十年。”他说,“时间不等人啊。那孩子很快就长大了。接下来怎么办?”
  “我还有时间,丹迪先生。”杰克之一刚开口说话,头发花白的男人就朝他的方向戳来一根硕大的粉红色手指,打断了他:
  “你有过时间,但是现在,你有的是最后期限。你现在最好放聪明点。我们再也无法忍受你这么办事不力。我们等厌了,我们每个人都等厌了。”
  杰克之一干脆利落地点了点头,“我找到线索了。”他说。
  头发花白的男人大声地喝着咖啡,“真的?”
  “真的。我再说一遍,我认为这和我们在旧金山遇到的麻烦有关。”
  “你和主席讨论过这件事吗?”丹迪先生指着站在台上的那个人——此时,他正在说他们前年慷慨捐赠的医院设备。(“不是一台,也不是两台,而是三台肾脏机器。”他说。大厅里的人为他们自己以及自己的慷慨礼貌地鼓掌。)
  杰克之一点点头,“我和他提过。”
  “然后呢?”
  “他不感兴趣。他只想要结果。他希望我把这件事了结掉。”
  “我们都是这么想的。”头发花白的男人说,“那孩子还活着,而时间再也不会站在我们这一边了。”
  坐在桌旁的其他人本来一直装作没有听他们说话,现在都纷纷应和着,点头表示同意。
  “我说过,”丹迪先生说,“时间正在嘀嗒嘀嗒逝去。”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第六章 诺伯蒂·欧文斯在学校的日子

  坟场里下着雨,整个世界污糟糟的。
  坟场里有一座拱门,将埃及道及其西北面的旷野同坟场的其他部分分隔开来。
  此时的伯蒂正坐在那座拱门下面看书,无论是活人还是死人都看不见他。当然,可能来找他的只有后者。
  “你这个该死的!”小路那边传来一声喊叫,“等我抓到你,等我找到你,我会让你后悔自己来到这个世上!”
  伯蒂叹了口气,放下书,探出身子,看到萨克雷·波林格(1720—1734,上述之人之子)正从湿滑的小路上跑过来。
  萨克雷是个大孩子,死的时候才十四岁。当时他是漆匠师傅的徒弟,师傅给了他八枚铜币,对他说,如果不买回半加仑用来漆理发店柱子的红白相间的涂料,就不要回来了。
  在那个泥泞的一月早晨,萨克雷花了五个小时,跑遍了整个小镇。他去的每一家商店的人都笑他,叫他找下一家看看。
  后来,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人耍了,气急败坏的他一下子中风发作,这中风在一周之内就把他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临死的时候,他愤怒地盯着其他学徒,甚至瞪着漆匠师傅霍利宾先生。
  师傅本人也是从学徒过来的,那个时候他也有过非常惨痛的经历,因此,他丝毫不明白,这个萨克雷怎么如此经不起折腾。
  于是,萨克雷·波林格手里抓着《鲁宾孙漂流记》,狂怒而亡。
  在他妈妈的要求下,他和这本书埋葬在了一起,另外还有一枚六便士的银币、他活着时穿过的衣服,以及别的生前属于他的东西。
  死亡并没有让萨克雷·波林格的脾气变好,他怒吼着:“我知道你在这里!出来接受惩罚。你,你这个小偷!”
  伯蒂合上那本书,“我不是小偷,萨克雷。我只是借来看看。我保证看完后把书还给你。”
  萨克雷抬起头,看见伯蒂正倚在奥西里斯①雕像的后面。“我告诉过你不借!”
  【① 奥西里斯:古埃及的冥神和鬼判。】
  伯蒂叹了口气,“可这里的书太少了。我才看了一点点。他发现了一双脚印,不是他的。这意味着那个岛上还有其他人!”
  “那是我的书,”萨克雷·波林格固执地说,“还给我。”
  伯蒂准备和他争论,或者跟他谈判,可他看见了萨克雷脸上伤心的神情,于是心软了。
  伯蒂啪嗒啪嗒地跑下拱门,最后几步是三步并作两步跑的。他把书递出去,说:“给你。”
  萨克雷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愤怒地盯着他。
  “我可以读给你听,”伯蒂说,“真的。”
  “你去死吧。”萨克雷说。他朝伯蒂的耳朵打了一拳。
  这一拳让伯蒂如针刺般疼痛。根据萨克雷脸上的表情,伯蒂意识到这一拳让萨克雷的手和他的耳朵一样疼。
  萨克雷这个大男孩咚咚咚地跑开了。
  伯蒂的耳朵生疼,眼睛刺痛,眼睁睁地看着他跑远。然后,他在雨中走上了那条常青藤覆盖的、很不好走的小路。伯蒂滑倒了,膝盖上的皮破了,牛仔裤也撕坏了。

  墙边有一片杨柳林,伯蒂差点和尤菲米娅·霍斯福尔小姐、汤姆·桑兹撞个满怀,他们俩在一起已经许多年了。
  汤姆生活的时代是与法国进行的百年战争期间,他早就入土了,他的墓石现在只剩下一块斑驳的石头。而尤菲米娅小姐(1861-1883,长眠于此,与天使同在)是在维多利亚时代入土的。在她下葬之前,坟场进行了扩建,在大约五十年时间里一直是一个成功的商业企业。于是,她在杨柳路的一座黑门后面有了属于自己的一整座墓。来自不同的历史时期似乎对他们俩没有造成任何麻烦。
  “你应当慢一点,小伯蒂。”汤姆说,“你会把自己弄伤的。”
  “可是,他已经受伤了。”尤菲米娅小姐说,“啊,天哪,伯蒂,你妈妈肯定要说你了。你的这种下装,补起来非常不容易。”
  “嗯,对不起。”伯蒂说。
  “你的保护人在找你。”汤姆又说。
  伯蒂抬头看着灰色的天空,“可现在天还没有黑呀。”
  “赛拉斯蚤作。”汤姆说。伯蒂知道,“蚤作”就是“早起”的意思。“他说,如果我们看见你的话,就告诉你他在找你。”
  伯蒂点点头。
  “小约翰墓碑那边灌木丛的榛实熟了。”汤姆笑着说,想减轻这个坏消息对伯蒂的打击。
  “谢谢。”伯蒂说。他手忙脚乱地冒雨跑下蜿蜒的小路,从山坡来到了老教堂。

  教堂的门开着,讨厌雨和白日余晖的赛拉斯站在教堂里的阴影中。
  “听说你在找我?”伯蒂说。
  “对。”赛拉斯说,“你的裤子好像撕破了。”
  “我刚才跑来着。”伯蒂说,“嗯,我和萨克雷·波林格大吵了一架。我想看《鲁宾孙漂流记》。那本书写的是一个人在一条船上——船是下海的东西,海是像大泥潭一样的水面——然后船失事了,漂到一座岛上——岛是海里你可以站脚的地方——”
  赛拉斯说:“已经十一年了,伯蒂。你和我们在一起已经十一年了。”
  “对。”伯蒂说,“你这么说的话,肯定没错。”
  赛拉斯低头看着这个自己一手照顾长大的孩子。他很瘦,鼠灰色的头发已经随着年龄增长微微变黑了。

  老教堂里影影绰绰。
  “我想,”赛拉斯说,“现在应该说说你的来历了。”
  伯蒂深深吸了一口气,说:“不一定非得现在。如果你不想说的话,就不要说好了。”
  他尽量说得很轻巧,但心脏却在胸腔里怦怦直跳。
  沉默。只有雨的击打声和排水管里的水流声。漫长的沉默,长得伯蒂觉得自己都快爆炸了。
  赛拉斯说:“你知道你不一样。你是活人。我们接纳了你——他们接纳了你——我答应做你的保护人。”
  伯蒂什么也没说。
  赛拉斯继续用天鹅绒般的嗓音说:“你有父母。还有一个姐姐。他们被人杀害了。我相信他们本来也要杀了你。你没有死,这全靠你的运气,还有欧文斯夫妇的干预。”
  “还有你。”伯蒂说。这些年来,他已经让许多人把那天晚上的情形描述给他听过,其中有些人当时就在现场。那是坟场里的一件大事。
  赛拉斯说:“我想,坟场之外,杀死你家人的那个家伙仍在找你,仍想杀了你。”
  伯蒂耸了耸肩膀,“那又怎么样?”他说,“不就是死吗?我是说,我所有的好朋友都是死人。”
  “是的。”赛拉斯有些犹豫地说,“他们是死人,他们和这个世界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但你不是。你活着,伯蒂。这意味着你具备无穷的潜能。你无所不能。如果你想改变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会改变。这就是潜能。一旦你死了,这种潜能就没有了,结束了。你做了已经做的事情,也做了自己的梦,在世间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你可能会被埋在这里,可能还会行走,但那种潜能已经结束了。”
  伯蒂思考着。赛拉斯的话基本上都对,当然,他还是能想出例外——比如说,他的父母收养了他。但死者和活人不同,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即使他的感情天平更倾向于死者也罢。
  “那你呢?”他问赛拉斯。
  “我怎么?”
  “嗯,你不是活人,但你可以到处走动,做这做那。”
  “我,”赛拉斯说,“我就是我,不是其他什么。如你所说,我不是活人,但如果我的这种状态结束了,我就再也不存在了。我们这类人只有两种状态,或是存在,或是不存在。不知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不是太明白。”
  赛拉斯叹了口气。雨已经停了,乌云密布的天空透出了黄昏的暮色。“伯蒂,”他说,“我们之所以要保护你,让你安全,这其中有许多原因。”
  伯蒂说:“杀害我家人的那个人,那个想杀我的人——你肯定他还在外头吗?”这件事他已经考虑了一段时间了,他知道他想要什么。
  “是的,他还在。”
  “那么——”伯蒂说出了那句他无法想象自己会说出口的话,“我想上学。”
  赛拉斯是个处变不惊的人。哪怕世界到了尽头,他也不会心慌意乱。但是现在,他的嘴张开了,眉头皱成一团。他只说了一句:“什么?”
  “我在这个坟场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伯蒂说,“我可以隐身,可以蛊惑他人。我可以打开食尸鬼之门,我知道星座。可是外面还有个世界,里面有大海、岛屿、失事的船,还有猪。我的意思是,那里有许多我不知道的事。这里的老师教了我许多,可我想知道更多的东西。说不定哪一天我要到那个世界生活呢。”
  赛拉斯不为所动,“不可能。在这里我们可以保证你的安全。到了外面,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到了外面,我们怎么保护你?”
  “对,”伯蒂同意说,“你刚才说的潜能就是这个意思——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他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又说:“有人杀了我妈妈、爸爸和姐姐。”
  “对,是有人这么干了。”
  “是个男人?”
  “男人。”
  “这就是说,”伯蒂说,“你的问题问错了。”
  赛垃斯扬起一边眉毛,“错在哪里?”
  “这么说吧,”伯蒂说,“如果我去了那个世界,问题不是谁将保护我的安全、不让他伤害我——”
  “不是吗?”
  “不是。问题是,谁将保护他的安全,不让我伤害他。”
  树枝在高塔的窗户上刮擦着,仿佛想钻进去一样。赛拉斯用锋利如刀锋的指甲掸去衣袖上一片看不见的灰尘。他说:“我们给你找一所学校。”

  没人注意到这个孩子,起码一开始没有,甚至没人注意到他们没有注意到他。他坐在教室后排的某个位置上。他回答问题不多,除非有人直接问他——即便如此,他的回答也简短无趣,让人听过就忘,他在精神和记忆上处于隐身状态。
  “你觉得他家信教吗?”坐在教师公用办公室里的柯比先生问,此时他正在批改学生的小论文作业。
  “谁家?”麦金农夫人问。
  “八年级二班的欧文斯。”柯比先生说。
  “那个正在出疹子的高个子?”
  “我觉得不是。他只是中等高度。”
  麦金农夫人耸了耸肩膀,“他怎么了?”
  “他什么都用手写。”柯比先生说,“字写得非常漂亮。那种字体以前叫铜版体。”
  “这跟信不信教有什么关系?”
  “他说他们家没有电脑。”
  “这又如何?”
  “连电话都没有。不知是不是宗教方面有什么禁忌。”
  “我看不出这跟宗教有什么关系。”麦金农夫人说。自从员工办公室里禁止吸烟以来,她就开始钩织东西,现在正坐在那儿不知为谁钩织婴儿毯。
  柯比耸了耸肩,“那孩子很聪明。”他说,“只不过,有些很平常的事儿他一点也不知道。但在历史课上,他经常会编出一些细节来——书里没有的细节……”
  “什么样的细节?”
  柯比先生改完伯蒂的作业,放到那堆作业本上。因为如果没有这本作业摆在面前,整个事情似乎都变得模糊了,也不再那么重要。
  “细节。”他说着,就把这事给忘了,就像他忘了把伯蒂的名字写在花名册上一样。伯蒂的名字在学校的数据库里是找不到的。

  这孩子是个模范学生,就是不容易让人记住。他大部分课外时间都待在有一架架旧书的英语教室里,还有就是学校的图书馆,那是个装满了书和旧椅子的大房间。他在那里看书,像某些孩子吃东西一样狼吞虎咽。
  别的孩子也记不住他。当然,他坐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知道他是谁,但只要看不见这个名叫欧文斯的孩子,他们就想不起他了,也没有想起他的理由。如果让八二班的所有孩子闭上眼睛,列举班上的二十五个男生和女生,那么欧文斯一定不在名单上。他的存在简直像幽灵一样难以捉摸。
  当然,如果他在场,情况就不同了。

  尼克·法思因十二岁,但如果说他十六岁,也有人信——这种事经常有。这是一个没有想象力、一脸奸笑的大个子男孩。基本上,他是一个很讲究实际的孩子,在商店偷窃的效率很高,偶尔还是个暴徒。他不在乎其他孩子喜不喜欢他,反正他们个子都比他小。但他还是有个朋友的。她的名字叫莫琳·奎林,但每个人都叫她莫。莫个子瘦小,拥有白皙的皮肤、淡黄的头发、水灵灵的蓝色眼睛和尖尖的鹰钩鼻。
  尼克喜欢在商店里小偷小摸,但该偷什么却要莫告诉他。
  尼克会打人、威胁人,但却是莫告诉他哪些人应当受到威胁。
  她有时候会对他说,他们是绝佳组合。
  此刻,他们坐在图书馆的角落,分他们第七次搞来的零花钱。他们已经将八九个十一岁的孩子调教好,让他们每周上缴零花钱。
  “那个叫辛格的小子还没有孝敬呢,”莫说,“你得去找找他。”
  “对,”尼克说,“他会付出代价的。”
  “他给你弄了什么?一张CD?”
  尼克点点头。
  “告诉他这样做不对。”莫说,努力让自己听起来像电视里那些黑社会的人。
  “这简单。”尼克说,“咱们真是绝佳组合。”
  “就像蝙蝠侠和罗宾。”莫说。
  “应该说更像杰克博士和海德先生①。”有人说道。此前他一直坐在靠窗户的痤位上看书,没有人注意到他。他站起来,走了出去。
  【① 杰克博士和海德先生:十九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生的小说《化身博士》里的人物。杰克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他研制的变身药水令他可以化身为恶人海德。】

  保罗·辛格坐在靠近更衣室的一个窗台上,两手插在口袋里,闷闷地想着心事。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手,打开,看着满手抓着的硬币,摇摇头,又抓紧了硬币。
  “尼克和莫等的就是这个?”有人问。
  保罗跳了起来,钱撒了一地。
  另一个孩子帮他捡起硬币,交到他手上。这孩子比他大些,保罗觉得自己以前见过他,但又不是很肯定。
  保罗问:“你和他们是一起的吗?尼克和莫?”
  那孩子摇摇头,“不。我觉得他们很讨厌。”他犹豫着,然后说,“其实,我是来给你提个建议的。”
  “什么?”
  “别给他们钱。”
  “你说得倒容易。”
  “就因为他们没有敲诈我?”
  那孩子一看着保罗,保罗不好意思地转开了目光。
  “他们打你,威胁你,你就为他们偷CD。然后他们说,如果你不把零花钱交给他们,他们就告发你。他们是怎么干的?把你偷CD的事拍下来了?”
  保罗点点头。
  “勇敢地说不,”那孩子说,“不要做。”
  “他们会杀了我。他们说……”
  “告诉他们,你觉得警方和校方更感兴趣的不是一个孩子被迫去偷CD,而是有两个孩子逼着比自己小的孩子为他们偷东西,然后又威胁他们,逼他们把零花钱交出来。你说,只要他们再碰你,你就报警;你已经把这些都写下来了,如果有任何事情发生,比如你眼睛被打青了,或者其他什么,你的朋友会把写好的东西交给校方和警察。”
  保罗说:“我不敢。”
  “那么,你在这个学校待一天,就得向他们交一天的零花钱。你会一直对他们胆战心惊。”
  保罗想了想,“我为什么不能直接报警呢?”他问。
  “你想这么做也行。”
  “我先试试你的办法。”保罗说。他笑了。尽管不是大笑,但还是笑——这是他三个星期以来的第一次。

  就这样,保罗·辛格向尼克·法思因解释了他为什么再也不会给他钱,然后扬长而去。
  尼克·法思因只是攥紧拳头又松开,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第二天,又有五个十一岁的孩子在操场上找到尼克·法思因,要他把上个月收的所有零花钱还给他们,否则,他们就要到警察那里去。
  尼克·法思因忽然变成了一个极不开心的年轻人。
  莫说:“是他,都是他引起的。要不是他……他们自己永远也不会想到这个办法。咱们必须教训教训他,这样他们就老实了。”
  “谁?”尼克问。
  “那个总在看书的家伙。图书馆里的那个。鲍勃·欧文斯。是他。”
  尼竞慢慢地点点头,然后说:“哪一个?”
  “我会指给你看的。”莫说。

  伯蒂习惯于不被人注意,习惯于置身于阴影中。
  如果人们的眼光总是很自然地从你身上滑开,那么,一旦有眼睛盯着你,有人朝你的方向看,有人注意你,你就会非常在意。如果你在别人心目中总是几乎不存在似的,那么一旦有人对你指指点点,而且跟踪你……这种事就非常显眼。
  他们跟着他出了学校,走到路上,过了拐角的报刊亭,穿过铁路桥。
  他不紧不慢地走着,确保跟踪他的那两个人不会跟丢了。他们中的一个是粗壮的男孩,另一个是一脸精明的女孩。
  伯蒂走进道路尽头、当地教堂后面那块小墓地。他在罗德里克·佩森和他的妻子安贝拉及第二个妻子波尔图纳(长眠于此,等待复活日的到来)的墓旁等着。
  “你就是那个家伙。”一个女孩的声音说道,“鲍勃·欧文斯。你现在真的麻烦大了,鲍勃·欧文斯。”
  “其实是伯蒂。”伯蒂说。他看着他们,“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母是‘D’。你们是杰克和海德。”
  “是你,”那个女孩说,“找那些七年级学生的就是你。”
  “所以我们要给你上上课。”尼克·法思因说。他毫无幽默感地笑起来。
  “我很喜欢上课。”伯蒂说,“如果你们上课时注意听讲,你们就不会敲诈小孩子的零花钱了。”
  尼克皱起眉毛,然后说:“你死定了,欧文斯。”
  伯蒂摇摇头,朝身边做了个手势。“我没死。”他说,“死的是他们。”
  “谁死了?”莫说。
  “这个地方的人。”伯蒂说,“看,我把你们带到这里来,给你们一个选择一—”
  “不是你把我们带到这里来的。”尼克说。
  “你们现在在这里。”伯蒂说,“我要你们来这里。我到这里来,你们跟着我来了。一回事。”
  莫紧张地朝四周看看,“你有朋友在这里?”她问。
  伯蒂说:“恐怕你们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你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要把别人不当人,不要伤害别人了。”
  莫不屑地一笑。“老天啊。”她对尼克说,“揍他!”
  “我给过你们机会了。”伯蒂说。
  尼克狠狠地朝伯蒂挥来一拳,但伯蒂却不在那里了,尼克的拳头猛砸在墓碑角上。
  “他到哪儿去了?”莫问。此时的尼克正一边骂着,一边甩着手。
  莫看着周围影影绰绰的墓地,一脸困惑。“刚才还在的,你知道他刚才在的。”
  尼克是个毫无想象力的家伙,现在也不准备思考什么。“也许他跑了。”他说。
  “他没有跑。”莫说,“他只是不在这里了。”
  莫想象力丰富,出点子的都是她。此时正值黄昏,又是在让人毛骨悚然的墓地,她脖子后面的汗毛直竖。
  “有什么真的真的不对劲了。”莫说,接着惊恐地尖声说,“我们走吧。”
  “我去找那个家伙。”尼克·法思因说,“我要把他揍得屁滚尿流。”
  可莫还是觉得心里不踏实,周围似乎有影子在动。
  “尼克,”莫说,“我害怕。”
  恐惧会传染。你也会被传染的。有时候,只要有人说他害怕,恐惧就真的来了。
  莫很害怕,现在尼克也害怕了。
  尼克什么也没有说,他只知道跑,莫紧紧地跟在后面,向活人的世界跑去。
  街灯亮起来了,将黄昏变成了夜晚,将阴影变成了黑暗的地方。在黑暗的地方,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他们一直跑到尼克家才停了下来。进去打开所有的灯后,莫打电话给她妈妈,哭喊着要妈妈来接她。从这里到她家只有很短的距离,但她那天晚上不想独自走回家。

  伯蒂满意地看着他们跑了。
  “亲爱的,干得好。”一个身穿白衣的高个子女人在他身后说,“先隐身,然后是恐惧大法。”
  “谢谢。”伯蒂说,“我还从没在活人身上试过恐惧大法呢。我是说,我理论上知道,但是……”
  “很灵光。”她开心地说,“我是安贝拉·佩森。”
  “伯蒂,诺伯蒂·欧文斯。”
  “你就是那个活孩子?山上坟场里的?真的吗?”
  “嗯。”伯蒂真没想到,坟场之外居然还有人认识他。安贝拉敲打着墓碑一角。“罗迪?波尔图纳?在家吗?看看谁来了?”
  于是就有了三个。安贝拉介绍伯蒂给他们认识,伯蒂同他们握手,说:“我很荣幸。”
  “欧文斯先生刚才恐吓了几个孩子,他们活该。”安贝拉解释道。
  “干得好。”罗德里克·佩森说,“是不是有几个粗鲁的家伙行为不轨?”
  “他们欺负别人。”伯蒂说,“逼着别的孩子把零花钱交给他们。就是这样的事。”
  “让他们感到恐惧当然是个良好的开端。”
  波尔图纳·佩森说。她是个身材粗壮的女人,比安贝拉年纪大得多。“如果恐吓这一招行不通,你打算怎么办?”
  “我还真的没有想——”没等伯蒂说完,安贝拉打断了他的话:“我想梦游可能是最有效的补救办法。你会梦游,对吗?”
  “我不知道,”伯蒂说,“彭尼沃斯先生给我演示过,可我没有真的——啊,有些事情我只是理论上知道,而——”
  波尔图纳·佩森说:“梦游非常好,但我可不可以建议你采用拜访灵魂的方法呢?那种人能理解的只有这个。”
  “哦,”安贝拉说,“拜访灵魂?波尔图纳,我亲爱的,我真的不这样认为——”
  “是的。但幸运的是,我们中的一个人是这么认为的。”
  “我得回家了,”伯蒂急匆匆地说,“他们会担心我的。”
  “当然,”佩森一家说,然后又说了句“见到你很高兴”和“祝你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年轻人”。
  安贝拉·佩森和波尔图纳·佩森还在气冲冲地瞪着对方,罗德里克·佩森说:“如果你原谅我的话,我想问候一下你的保护人。他好吗?”
  “你说赛拉斯?是的,他很好。”
  “请代我们向他问好。这么小的墓地,恐怕我们永远不会有机会遇到荣誉卫士的一员。但是,知道他们还在,我们就安心了。”
  “再见。”伯蒂说。他一点儿也不明白这个人在说什么,但也没放在心上,“我会告诉他的。”
  他拿起自己的书包,享受着走在阴影里的舒适,回到了家中。

  和活人一起上学并不能免除伯蒂向死者学习的任务。长夜漫漫,有时伯蒂会道歉,然后在午夜来临之前筋疲力尽地爬到床上。大部分时间里,他一直在坚持。
  彭尼沃斯先生这些日子没什么好抱怨的。伯蒂学习认真,提问积极。今晚伯蒂问到了闹鬼术。他的问题越来越具体,让彭尼沃斯先生有些着急——他自己其实从来没有真的用过这些法术。
  “我到底怎么才能在空中变出一个冷点?”伯蒂问,“我想我已经掌握了恐惧大法,怎么才能练成恐怖大法呢?”
  彭尼沃斯先生叹了口气,竭力向他解释,解释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了。

  伯蒂第二天上学时很累。第一节课是历史。这门课伯蒂大部分时间都很喜欢,虽然他常常需要压住冲动,避免说出“事情不是那样的”、“在现场的人不是这么说的”之类的话。但今天上午,伯蒂觉得要竭尽全力才能保持清醒不打瞌睡。
  他拼命集中精力听课,所以没怎么注意周闱发生的事。各种念头在他心里乱作一团,一会儿是课堂上讲的国王查理一世,一会儿是自己的亲生父母,还有欧文斯夫妇,以及自己从前有过、现在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来的另一个家庭。
  就在这时,有人敲门了。柯比先生和全班同学都转头看是谁。
  来的是个一年级的学生,有人派他来借一本教科书。
  大家的脑袋刚转过去,伯蒂忽然觉得有东西插到了自己的手背上——他没有叫喊,只是抬头看了看。
  尼克·法思因居高临下地朝着他笑,手里拿着一枝削尖了的铅笔。
  “我不怕你。”尼克·法思因低声说。
  伯蒂看着自己的手背,手上铅笔刺过的地方,一小滴血冒了出来。

  那天下午,莫·奎林在走廊上跟伯蒂擦肩而过。她的眼睛瞪得很大,以至于可以看见更多的眼白。
  “你是个怪物,”她说,“你没有朋友。”
  “我来这里不是为了交朋友,”伯蒂老老实实地说,“我是来学习的。”
  莫皱了皱鼻子,“你知道这么说有多怪吗?”她问,“没人来学校是为了学习的。我是说,我们来学校是因为我们必须这么做。”
  伯蒂耸耸肩。
  “我不怕你。”她说,“不管你昨天做了什么手脚,你并没有吓倒我。”
  “好的。”伯蒂说着,沿着走廊走了过去。

  他卷进来了,伯蒂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错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是个失误。
  莫和尼克已经开始谈论他了,七年级的学生很可能也是这样。其他孩子看着他,对他指指点点。他逐渐成为真实的存在,不像以前那样,总在别人的意识里“缺席”。
  这种变化让他觉得不舒服。
  赛拉斯警告过他,要他保持低调,在学校里要部分运用“隐身大法”。但一切都变了。

  那天晚上,他和保护人谈话,把整件事情告诉了他。赛拉斯的反应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你竟然会……会这么愚蠢。”赛拉斯说,“我简直不敢相信。我跟你说过多少次,要一直保持隐形,而你居然成了整个学校谈论的中心!”
  “好吧,你说我当时该怎么做?”
  “不管怎么做,总之不是现在这样做。”赛拉斯说,“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们可以追踪你,伯蒂,他们可以找到你。”
  看上去,他正努力压下自己的怒气。赛拉斯平静的外表就像坚硬的岩石外壳,在外壳下面却是熔化的岩浆。伯蒂知道赛拉斯非常生气,他了解这一点。
  伯蒂咽了口唾沫。
  “现在我该怎么办?”他只说了这一句。
  “不要回去了。”赛拉斯说,“上学这件事只是个试验,我们就承认这次失败吧。”
  伯蒂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他说:“去学校不光是学习,还有别的。坐在一个坐满了人、所有的人都在呼吸的房问里,你知道这是一件多么舒服的事吗?”
  “这种事我从来没喜欢过。”赛拉斯说,“就这样吧,明天不要回学校了。”
  “我不会逃跑的。我不会从莫、尼克面前逃跑,也不会从学校逃跑。”
  “照我说的做,孩子。”赛拉斯生气地说。
  “要是我不呢?”伯蒂说,满脸涨得通红,“你有什么办法?杀了我?”说着,他掉头朝通往坟场大门的小路走去。
  赛拉斯喊叫着让他回来,然后闭上了嘴,独自站在黑夜里。
  他的表情永远让人看不懂。他的脸是一本书,上面的语言早已被人遗忘,所用的字母更是匪夷所思。黑暗像毛毯一样裹住了赛拉斯,他盯着那个孩子离去的路,没有跟上去。

  尼克·法思因躺在床上,他梦中见到的是阳光灿烂的蓝色大海,还有海上的海盗。本来好好的,可一下子全都变了。前一刻,他还是自己海盗船的船长(海盗船是一个快乐的地方,船员都是十一岁的孩子,但女孩除外。女孩们都比尼克大一两岁,穿着海盗服,特别漂亮),下一刻,甲板上只剩下他一个人。一艘挂着破烂的黑帆、船头有骷髅标志、如油轮般巨大的黑船穿过风暴,朝他直冲过来。
  后来,在梦中,他站在那艘新船的黑色甲板上,发现有人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你不怕我。”那人说。
  尼克抬起头。在梦中,他害怕了,怕这个穿着海盗衣服、阴沉着脸、手拿短剑的人。
  “你觉得自己是个海盗吗,尼克?”那人问。
  突然间,尼克觉得那人似乎有些熟悉。
  “你是那个孩子,”他说,“鲍勃·欧文斯。”
  “我叫诺伯蒂。”这个人说,“你要改变。翻开新的一页,彻底洗心革面。否则你的日子会很不好过。”
  “怎么不好过?”
  “脑袋里不好过。”那个海盗王说。

  现在,海盗王变成了他班上的那个孩子,他们在学校大厅里,并非在海盗船的甲板上。风暴已经过去,但大厅的地板却像海上的船一样颠簸起伏着。
  “这是梦。”尼克说。
  “当然是梦。”那孩子说,“真实生活中也能这样做的话,我不就成魔鬼了吗?”
  “既然是在梦里,你能把我怎么样?”尼克问,他笑了,“我不怕你。你手背上还有我的铅笔印呢。”他指着伯蒂的手背,指着铅笔芯留下的黑色印记。
  “我一直希望事情不要发展到那一步。”那个孩子说。他把头侧向一边,仿佛在听什么声音。
  “它们饿了。”他说。
  “什么饿了?”尼克问。
  “地窖里的东西,或者甲板下面的东西。这取决于我们是在学校还是在船上,对吗?”
  尼克觉得自己开始恐慌起来。“不会是……蜘蛛……吧?”他问。
  “也许是。”那个孩子说,“你马上就会知道了,对吗?”
  尼克摇摇头。
  “不,”他说,“求求你。”“这个嘛,”那个孩子说,“完全取决于你。或是洗心革面,或是去地窖看看。”
  声音更大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尼克·法思因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他完全肯定,不管
  这东西是什么,一定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可怕的东西。
  他一声尖叫,醒了。

  伯蒂听见了那声尖叫,恐惧的喊声。事情办成了,他很满意。
  他站在尼克·法思因家外面的人行道上,浓密的夜雾使他脸上湿乎乎的。他既兴奋,又疲惫不堪。刚才的梦游术施行得其实很勉强,他知道得很清楚,那个梦里只有他和尼克,让尼克惊恐不已的不过是一阵无足轻重的声音罢了。
  但伯蒂还是很满意。今后,在折磨更小的孩子之前,这个孩子肯定会犹豫一下的。

  现在干什么?
  伯蒂把手插进口袋里走了起来,但他并不知道自己正往哪里走。他想,他会像离开坟场一样离开学校,他会走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他的地方,他会整天坐在图书馆里看书,耳边是别人的呼吸声。不知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像鲁宾孙·克鲁索的船只失事后到达的那种人迹罕至的小岛,让他可以在那种小岛上生活。
  伯蒂没有抬起头张望。如果他这么做了,他会看到一双水蓝色的眼睛,正从一间卧室的窗户里向外看着他。
  他走进一条巷子。这里没有光,他觉得更舒服。

  “这么说,你逃跑了?”一个女孩的声音说。
  伯蒂什么也没说。
  “活人和死人的区别就在这里。”那声音说。
  尽管看不见那个会巫术的女孩,伯蒂依然知道这是丽萨·赫姆斯托克在说话。
  “死者不会让你失望。他们有过自己的生命,做过他们做过的事。死者是不会改变的。而活人呢,他们总是会让你失望,不是吗?本来,你遇到的是一个非常勇敢、高尚的男孩,可后来他长大了,逃跑了。”
  “这不公平!”伯蒂说。
  “我认识的那个诺伯蒂·欧文斯不会对坟场里照顾他的人不辞而别。你会伤了欧文斯夫人的心。”
  伯蒂没有想到这一点。他说:“我和赛拉斯吵架了。”
  “然后呢?”
  “他要我回到坟场,不要去上学。他认为去学校太危险了。”
  “为什么?以你的天分和我的魔力,他们不会注意到你的。”
  “我卷进去了。有孩子在欺负其他孩子,我想阻止他们。我让别人注意到了我……”
  现在他可以看见丽萨了——只是一个若有若无的形状,薄雾一般,在小巷里跟着伯蒂。
  “那个人就在这里的某个地方,他想杀死你,就像他杀死你的家人一样。”她说,“我们在坟场的这些人,都希望你活着。我们希望你给我们带来惊奇,带来失望,让我们佩服,让我们高兴。回家吧,伯蒂。”
  “我想……我对赛拉斯说了些不中听的话。他一定生气了。”
  “他生气是因为他关心你。”她说。
  伯蒂脚下,秋天的落叶有些滑,薄雾让整个世界显得模糊不清。一切都不像他在几分钟前想象的那样轮廓分明。
  “我做了一次‘梦游’。”他说。
  “怎么样?”
  “好,”他说,“嗯,不错。”
  “你该告诉彭尼沃斯先生,他会很高兴的。”
  “对,”他说,“我会告诉他的。”
  他走到了小巷的尽头,没有像他打算的那样向右转,而是向左转上了高街。这条路通往邓斯坦路和山上的坟场。
  “嗯?”丽萨·赫姆斯托克问,“你在干什么?”
  “回家呀,”伯蒂说,“不是你说的吗?”
  商店的灯亮了。伯蒂闻到了拐角处那家薯条店的热油味道。地上的铺路石亮闪闪的。
  “好。”丽萨·赫姆斯托克说,现在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接着,这个声音又说,“快跑!或者隐形!不好了!”
  伯蒂正准备说没什么不好,她这样做很可笑,就在这时,一辆顶灯闪烁的汽车从街对面冲了过来,停在了他面前。

  车里出来两个人。“对不起,年轻人。”其中一个人说,“我们是警察。你这么晚在外面干什么?”
  “有什么法律规定不能这样做吗?”伯蒂说。
  个子比较高大的那个警察打开车后门,“小姐,你看见的是这个年轻人吗?”
  莫·奎林下了车,看着伯蒂笑了,“是他。”她说,“他当时在我家后院里砸东西,后来就跑了。”她看着伯蒂的眼睛,“我在卧室看见你了。”她说,“砸窗户的就是他。”
  “你叫什么名字?”小个子警察问。他长着淡黄色的小胡子。
  “诺伯蒂。”伯蒂说,随即“哎哟”叫了一声,因为那个淡黄色小胡子的警察用大拇指和食指揪住伯蒂的耳朵,用力拧了一下。
  “别要滑头,”警察说,“礼貌地回答问题。懂吗?”
  伯蒂一言不发。
  “你的准确住址?”警察问。
  伯蒂依然一言不发。他试图隐身,却办不到,哪怕现在还有一个巫师在帮他也不行。隐身术需要让人的注意力从你身上移开,而且必须是所有人。但现在他的身上有警察的一双大手。
  伯蒂说:“你不能因为我不告诉你名字或住址就逮捕我。”
  “对,”那个警察说,“我是不能因此而逮捕你,但我可以把你带到警察局去,直到你告诉我们你父母、保护人、管你的人的名字,我们才会把你交到他们手中。”
  他把伯蒂带到汽车的后座,莫·奎林也面带微笑地坐在那里,神情就像一只吃光了所有金丝雀的猫。
  “我从前面的窗户里看到了你,”她悄悄地说,“所以我就报了警。”
  “我没干什么,”伯蒂说,“连你家的花园都没进过。还有,为什么他们要带着你来找我?”
  “后面的不许说话!”大个子警察说。
  每个人都不说话了,直到汽车在一所房子前停下,那应该是莫家。
  大个子警察为她拉开车门,莫走了出去。
  “我们明天给你打电话,让你妈妈爸爸知道我们有什么发现。”大个子警察说。
  “谢谢谭叔叔。”莫笑着说。
  “这是我的工作嘛。”

  他们默默地在市区行驶,伯蒂拼命想隐身,可就是不成功。他觉得痛苦、难受。第一次和赛拉斯争吵,真的想从家里逃跑却没逃成,现在想回家却又回不了家了。这一切都发生在一夜之间。他不能把自己的住处告诉警察,他将在看守所或少年监狱里度过余生。
  有专门关孩子的监狱吗?他不知道。
  “对不起,有专门关孩子的监狱吗?”他问坐在前排的那个人。
  “开始担心了,是不是?”莫的谭叔叔说,“我不怪你。孩子嘛,经常会有些疯狂举动。告诉你,你们中的有些人是要被关起来的。”
  伯蒂不知道这算是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他朝车窗外看去。车上方或旁边有个巨大的东西在飞翔,那黑色的东西比世界上最大的鸟还要大。它有人一般大小,飞行时就像蝙蝠在滑翔。
  留着淡黄色小胡子的警察说:“等到了警察局,你最好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告诉我们该打电话给谁,叫他过来接你。我们会告诉他,我们教训了你一顿,他可以把你带回家了。明白吗?你合作,我们这个晚上就很轻松地过去了,每个人都会少很多填表的工作。我们是你的朋友。”
  “你对他好得太过分了。让他在看守所里待一个晚上不过分。”大个子警察对他的朋友说。接着他回头看着伯蒂,“如果今天晚上不忙的话,我们就把你和几个醉鬼关在一起。他们可不会让你有好日子过。”
  伯蒂想,他在说谎!一个友好的警察,一个凶巴巴的警察。他们是故意这么做的……

  警车拐了个弯,传来砰的一声。有很大的什么东西撞到了汽车的前盖上,被撞得一下飞进了黑暗里。
  汽车吱的一声急刹车,淡黄色小胡子的警察大骂起来。
  “他跑到车道上来了!”他说,“你看到了!”
  “我不知道我看到什么了,”大个子警察说,“反正你撞上什么了。”
  他们下了车,用手电筒四处照着。淡黄色小胡子的警察说:“他穿着黑色的衣服,开车时看不见。”
  “他在那边。”大个子警察喊道。
  两个人高举着手电筒,急急忙忙地跑到地上的尸体旁去了。
  伯蒂在后排座位上试了试门把手,看看能不能打开。不行。后排座位和前排座位之间有一道金属栅栏,即使能隐身,他还是陷在警车的后排座位上。
  他的身体尽力向前倾,头向前伸,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路上有什么东西。
  淡黄色小胡子的警察走到路上,在一具尸体旁蹲下,看着他。
  大个子警察站在那里,用手电筒照着尸体的脸。
  伯蒂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尸体的脸,立即开始疯狂、绝望地猛敲车窗。
  大个子警察来到车旁。
  “什么事?”他怒气冲冲地说。
  “你们撞到了我——我爸爸。”伯蒂说。
  “你骗人。”
  “看起来像他。”伯蒂说,“我能过去仔细看看吗?”
  大个子警察的肩膀耷拉下来,“哎,西蒙,这孩子说那人是他爸爸。”
  “你他妈的开什么玩笑?!”
  “我想他说的是真的。”大个子警察打开车门,伯蒂出来了。
  赛拉斯仰面朝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伯蒂的眼睛有点发酸。
  他喊道:“爸爸?”又说,“你们把他撞死了!”他没有撒谎,他告诉自己——不算撒谎。
  “我已经叫救护车了。”那个留着淡黄色小胡子、名叫西蒙的警察说。
  “是一起事故。”大个子警察说。
  伯蒂蹲在赛拉斯身边,紧紧抓住他冰冷的手。
  他们叫了救护车,伯蒂的时间不多了。
  他说:“这下子你的工作完了。”
  “是事故——你都看见了!”
  “他一下子蹦出来——”
  “我看到的是,”伯蒂愤怒地说,“你要帮你的侄女,恐吓一个与她在学校里有过争执的孩子。你没有合法手续就逮捕我,理由是我深夜还不回家。后来我爸爸跑到路上,想拦住你们,或许是想看看究竟怎么回事,你们就故意把他撞倒了!”
  “是事故!”西蒙又说了一遍。
  “你和莫在学校里有矛盾?”莫的叔叔谭问道,似乎还不大相信。
  “我们都在古镇学校的八二班。”伯蒂说,“你们撞死了我爸爸!”
  他听见远处传来了救护车的声音。
  “西蒙,”大个子警察说,“我们得谈谈。”

  他们走到汽车的另一边,只留下伯蒂一个人待在黑暗处,身边是躺在地上的赛拉斯。
  伯蒂听见那两个警察吵得非常激烈——“你那个混帐侄女!”这样的话也出来了,还有“你那双眼睛怎么不好好盯着前面的路!”西蒙的手指戳到了谭的胸口上……

  伯蒂低声说:“他们现在没看着我。”然后,他隐身了。
  一种更深的黑暗随着风袭卷而来,地上的尸体现在站到了他身边。
  赛拉斯说:“我把你带回家。手抱住我的脖子。”
  伯蒂照他说的做了,他紧紧抱住他的保护人,然后一起穿过黑夜,朝坟场飞去。
  “对不起。”伯蒂说。
  “我也要说声对不起。”赛拉斯说。
  “疼吗,”伯蒂问,“汽车那样撞你?”
  “疼。”赛拉斯说,“你应该感谢你的女巫小朋友。她找到我,告诉我你有麻烦,还说了是什么样的麻烦。”
  他们落在坟场的地面上。伯蒂看着他的家,仿佛头一次看到一样。他说:“今晚发生的一切都很愚蠢,对吗?我是说,平白无故地冒风险。”
  “诺伯蒂·欧文斯,很多事你不知道,你不知道风险有多大。你这个小家伙。”
  “你说得对。”伯蒂说,“我不回去了。不回那所学校了。我不喜欢。”

  在莫琳·奎林的一生中,这一周是最糟糕的。
  尼克·法思因再也不和她说话,他的叔叔谭因为欧文斯那小子的事朝她大喊大叫,又叫她不要对任何人提起那天晚上的事,他可能会为这个丢了工作——真要出了那种事,她别想有好果子吃。
  她的父母也对她大发脾气。
  她觉得这个世界都背叛了她。连那些七年级学生也不怕她了。真是糟透了。
  全怪那个叫欧文斯的小子,她非要让他吃尽苦头不可。那小子还以为被逮捕就算吃苦头……她会想出更周密的复仇计划。只有这样才能让她感觉好些,哪怕并不是真的好起来。

  如果说有什么事情能让莫觉得害怕,那就是清理科学实验室:把煤气灯收好,确保所有的试管、有盖的培养皿、没用过的过滤纸等等都在它们该在的地方。
  好在这份工作她每两个月才做一次,这是严格的轮流制度。这一周恰好轮到莫。她想,既然这是她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周,轮到这种事也就理所当然了。她当然会待在科学实验室,而且是孤身一人。
  好在教他们科学课的霍金斯夫人也在。一天的实验结束之后,她正在那里收拾东西。有她在,或者有其他任何人在,莫都觉得松了口气。
  “干得好,莫琳。”霍金斯夫人说。
  一罐防腐液里泡着的白蛇木然地盯者她们。
  “谢谢。”莫说。
  “你们不是应该有两个人的吗?”霍金斯夫人问。
  “我应该是和那个叫欧文斯的同学一起做这个的,”莫说,“但他已经几天没来学校了。”
  老师皱了皱眉头,“哪一个?”她心不在焉地问,“我的名单上没有他。”
  “他叫鲍勃·欧文斯。淡黄色头发,有点长。不怎么说话。在小测验中,只有他能叫出骷髅身上所有骨头的名字。记得吗?”
  “不大记得了。”霍金斯夫人含糊地说。
  “你一定要记得!没有人记得他!连柯比先生也记不得他了!”
  霍金斯夫人把余下的纸塞进口袋,说:“好吧,亲爱的,你一个人做实验,真不简单。别忘了,走之前把工作台擦干净。”说完,她关上门走了。

  科学实验室已经有些年月了。里面有长长的黑色木头桌子,上面有煤气喷嘴、水龙头和洗涤槽。实验室里还有黑色木头的架子,上面摆着许多用大瓶子盛着的东西,瓶子里泡着的东西都是死的,而且死了好长时间了。房间的一角甚至还有一具发黄的人类骨架。莫不知道它是真的还是假的,这东西让她有些毛骨悚然。
  在这个长长的房间里,她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有回声。她打开了所有的顶灯,连白板上的灯也打开了,她想让这个地方不那么过于恐怖。
  房间里开始感觉有些冷了。她想把取暖器的温度调高些,于是走到那台金属制的大取暖器边,伸手摸了摸。取暖器热得烫手,可她仍旧冷得发抖。
  房间里空荡荡的,这种空荡让人惴惴不安。但莫觉得自己好像并非一个人在房间里,好像有人正看着她。
  啊,我当然会觉得有人在看我,她想,罐子里装着的那么多死东西都在看着我呢,更不要说那具骷髅了。她抬头看了看架子。
  就在这时,罐子里装着的那些死东西开始移动了:眼睛上像蒙了一层雾的蛇在装满酒精的罐子里舒卷着身子;一个没有脸的、多刺的海洋生物在它那装满液体的容器里扭曲转动着;一只已经死了几十年的小猫龇牙咧嘴地用爪子抓着玻璃。
  莫闭上眼睛。不会的,她告诉自己,这是我的想象。
  “我不怕。”她大声说。
  “那就好。”站在后门阴影里的什么人说,“害怕的感觉很不好。”
  她说:“没有哪个老师记得你。”
  “但是你记得我。”那孩子——她所有不幸遭遇的元凶——说。
  她抓起一只玻璃烧杯朝他砸去,但却偏离目标太远,在墙上摔得粉碎。
  “尼克怎么样了?”伯蒂问道,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你知道他怎么样了。”她说,“他甚至不愿和我说话。他在班上闭口不言,放学后就回家做作业,说不定还搭搭铁轨模型玩具。”
  “好。”他说。
  “还有你,”她说,“你也已经一周没上学了。你麻烦大了,鲍勃·欧文斯。警察那天来过,他们在找你。”
  “那倒提醒了我……你的谭叔叔怎么样了?”伯蒂问。
  莫什么也没说。
  “从一方面来看,”伯蒂说,“你赢了。我离开了学校。但是,另一方面,你又输了。被鬼缠过吗,莫琳·奎林?有没有照着镜子,却发现看着你的那双眼睛似乎不是自己的?有没有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却觉得自己并不是孤身一人?这种事可不舒服。”
  “你准备像鬼一样缠着我?”她的声音颤抖了。
  伯蒂什么也没说,他只是盯着她。
  房间某个遥远的角落,不知什么东西碎了。
  她的包从椅子上掉下来,落到了地板上。可当她回头看时,房间里明明只有她一个人。或者,有人在,但是她看不见。
  她回家的路将会无比漫长、无比黑暗。

  那个孩子和他的保护人站在山顶,眺望着城市的灯光。
  “还疼吗?”孩子问。
  “有一点儿,”他的保护人说,“但我恢复起来很快。我很快就可以像以前一样了。”
  “你会死吗?像上次那样突然走到汽车前面?”
  他的保护人摇了摇头,“要杀死我这样的人还是有办法的,”他说,“但汽车不行。我是个很结实的老家伙。”
  伯蒂说:“我真的做错了,是不是?去学校本来不应该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可我却和那些孩子搅到一起了。下面的事你都知道,牵扯出了警察这些麻烦事。都是因为我太自私了。”
  赛拉斯扬起一边眉毛,“你不自私。你想和自己的同类在一起,这很好理解。只不过,活人的世界比我们这里要复杂些,而且我们无法像在这里一样保护你。我希望你绝对安全,”赛拉斯说,“但是,对你们活人而言,只有一个地方是绝对安全的——只不过,你们要等到所有的历险结束、一切都不再重要之后,才可以到达那个地方。”
  伯蒂把手在托马斯·R·斯托特(1817—1851,认识他的人无不痛悼)的墓碑上擦了擦,青苔在手指下面变成了细屑。
  “他还在那外面,”伯蒂说,“杀死找家人的那个家伙。我需要了解人类。你还是不让我离开坟场吗?”
  “不,那是个错误,我们都从中吸取了教训。”
  “什么教训?”
  “我们应该尽力满足你的各种兴趣,比如听故事、看书、了解这个世界。要实现这一切,还有其他的途径,比如图书馆。除了学校,其他许多地方同样能让你的周围坐满活人,比如剧院或电影院。”
  “剧院和电影院是什么?跟足球差不多吗?在学校的时候,我很喜欢看他们踢足球。”
  “足球,晤,对我来说,球赛开始的时间一般都嫌太早了。”赛拉斯说,“但是,等下一次卢佩斯库小姐在这里的时候,她可以带你去看球。”
  “我会喜欢的。”伯蒂说。
  两人开始朝山下走。赛拉斯说:“过去的几个星期里,我们留下的痕迹太多了。他们仍然在找你,你知道的。”
  “这话你以前说过。”伯蒂说,“你怎么知道的呢?他们是谁?他们要干什么?”
  但赛拉斯只是摇摇头,再也不说话了。伯蒂拿他没办法。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第七章 无所不在的杰克

  过去的几个月里,赛拉斯一直很忙。他开始一连几天离开坟场,有时甚至几周。圣诞节期间,卢佩斯库小姐过来代替了他三周时间。伯蒂和她在古镇上的小公寓里共进晚餐,她甚至还带他去看了一场足球赛,就像赛拉斯保证过的一样。但她现在回那个名叫“古国”的地方去了。
  走的时候,她掐着伯蒂的面颊,喊他尼米尼,这是她给他取的小名。
  赛拉斯走了,现在卢佩斯库小姐也走了。欧文斯夫妇坐在乔赛亚·沃辛顿的坟墓上,和他说着话。大家都不开心。

  乔赛亚·沃辛顿说:“你是说,他要到哪里去,孩子怎么照顾,这些事他没有告诉你们中的任何一个?”
  欧文斯夫妇摇摇头,乔赛亚·沃辛顿说:“好吧,他到底在哪儿?”
  欧文斯夫妇没有一个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欧文斯先生说:“他以前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么长时间。孩子到我们这里的时候,他答应过,说他会在这里,如果不在,会有其他什么人来这里,帮我们照顾他。他是这么保证的。”
  欧文斯夫人说:“我很担心,他肯定出什么事了。”她几乎快哭出来了,但眼泪很快又变成了愤怒。她说:“这样对孩子太不好了!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找到他,叫他回来吗?”
  “我不知道有什么办法。”乔赛亚·沃辛顿说,“但我相信他在地下室里留了钱,给孩子买吃的。”
  “钱!”欧文斯夫人说,“钱有什么用?”
  “如果伯蒂去买吃的,他就需要钱了。”欧文斯先生说。
  但欧文斯夫人立即把怒火撤在他身上:“你们都不是好东西!”她说。

  她离开了沃辛顿的坟墓,去找她的儿子。
  不出她所料,他正在山顶,眺望着下面的小镇。
  “给你一便士,告诉我你在想什么?”欧文斯夫人说。
  “你没有一便士。”伯蒂说。他十四岁了,比他妈妈个子还高。
  “我的棺材里有两便士。”欧文斯夫人说,“可能现在已经有点发绿了,但它们还是我的。”
  “我在思考这个世界。”伯蒂说,“我们怎么知道那个杀死我家人的人还活着,还在外面呢?”
  “赛拉斯说他还在。”欧文斯夫人说。
  “但赛拉斯没有告诉我们其他任何情况。”
  欧文斯夫人说:“他肯定是为你好,这你知道。”
  “谢谢。”伯蒂不为所动,“那他在哪儿?”
  欧文斯夫人没有回答。
  伯蒂说:“你见过杀死我家人的那个人,对吗?就在你收养我的那一天。”
  欧文斯夫人点点头。
  “他什么样子?”
  “我基本上看清了。让我想想……黑头发,很黑。他让我觉得害怕。他的脸也很吓人,一副饥饿、愤怒的样子。赛拉斯把他打发走了。”
  “赛拉斯为什么不杀了他?”伯蒂激动地说,“他当时就该把那人杀了。”
  欧文斯夫人用冰冷的手指碰了碰伯蒂的手背,“他不是个魔鬼,伯蒂。”
  “如果赛拉斯当时杀了他,我现在就安全了,什么地方都可以去。”
  “对于这一点,赛拉斯比你、比我们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明白。生和死的事,赛拉斯知道得最清楚。”欧文斯夫人说,“事情没那么简单。”
  伯蒂说:“他叫什么名字?杀死他们的那个人。”
  “他没有说。当时没有说。”
  伯蒂歪着脑袋,满腹疑虑地盯着她看,“但是你知道,对吗?”
  欧文斯夫人说:“你反正什么都做不了,伯蒂。”
  “有我可以做的事。我可以学习。我可以学习需要知道的一切,所有的一切。我学会了进入食尸鬼之门的方法,我学了梦游术。卢佩斯库小姐教我如何观察星星,赛拉斯教我沉默。我会阴魂不散法,我会隐身法。我熟悉这个坟场的每一寸土地。”
  欧文斯夫人伸出一只手,抚摸着儿子的肩膀,“总有一天……”她说。接着,她沉默了。总有一天,她会再也抚摸不到他。总有一天,他会离他们而去。半晌,她说,“赛拉斯告诉我,杀死你家人的那个人叫杰克。”
  伯蒂一言不发,后来才点点头,“妈妈?”
  “什么事,儿子?”
  “赛拉斯什么时候回来?”
  午夜的风很冷。它是从北方吹来的。
  欧文斯夫人再也不生气了。她替儿子担心。她只是说:“我希望我知道,我亲爱的孩子,我多么希望我知道啊。”

  斯卡莉特·安贝尔·帕金斯十五岁,这时正坐在一辆双层旧公共汽车的上层,满心愤怒。她恨她的父母离婚,她限母亲从苏格兰搬走,恨父亲好像对她的离去毫不在乎。她恨这个小镇,因为它那么不同,一点也不像格拉斯哥(那是她长大的地方)。她恨这个地方,还因为有时转过某个街角,她会发现某件她所熟悉的东西,熟悉得让人心痛,熟悉得让人恐惧。
  那天早上,她冲妈妈发火了:“至少在格拉斯哥我有朋友。”斯卡莉特这么说。她没有喊叫也没有抽泣,“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她妈妈只回答道:“至少你还在以前待过的某个地方。我是说,你小时候我们在这里住过。”
  “我什么都不记得,”斯卡莉特说,“什么人都不认识。你想我找到我五岁时的朋友吗?这就是你希望的?”
  她妈妈说:“只要你愿意,我不会拦你的。”
  那天,斯卡莉特在学校一整天都不开心,她现在很生气。她恨学校。她恨这个世界。而现在,她特别恨公交车。

  每天放学后,开往市中心的97路公交车把她从学校大门一直带到一条街的尽头,她妈妈在那里租了一套小公寓。这个多风的四月天,她在汽车站几乎等了半个小时,却没看到一辆97路。因此看见一辆开往市中心的121路汽车时,她立即上了车。但是,在97路向右拐的地方,这辆车却向左拐,经过老市政广场、乔赛亚·沃辛顿从男爵的雕像,开到了老城区。后来,这辆汽车又爬上一条曲折的山路,路两旁有高大的房子。看到这样的情景,斯卡莉特的心一沉,原先的愤怒没了。取而代之的全是痛苦。
  她从车的上一层走下来,慢慢往前挪。车上有个标牌,上面写着:车辆行驶时不要和驾驶员说话。但她还是说:“对不起,我想到阿凯西亚大道去。”
  司机是个高个子妇女,她的皮肤甚至比斯卡莉特的还要黑。她说:“那你应该乘97路车。”
  “可这辆车也到市中心呀。”
  “最后才到。即使你到了那里,你还是要回来。”那女的叹了口气,“你最好就在这儿下车,然后走下山,在市政大厅前有一个公交站台。你在那里乘4路或58路,都可以把你带到阿凯西亚大道。在体育中心下车,步行到阿凯西亚大道。你听明白了吗?”
  “4路或58路。”
  “我让你在这里下车。”她在两扇开着的大铁门附近临时停了车。这铁门看起来阴森森的,一点也不友好。
  斯卡莉特站在公交车敞开着的门口,司机说:“快呀,下车。”
  她下车刚走到人行道上,公交车就冒出一阵黑烟,吼叫着走了。

  风把围墙另一边的树吹得沙沙响。
  斯卡莉特开始慢慢朝山下走。她需要一部手机,她想,这就是原因所在。只要她晚到了五分钟,妈妈就会大惊小怪,但就是不给她买手机。这下好,她不得不再次忍受妈妈的唠叨。这不是第一次了,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她走到那两扇开着的大门前。她朝里面看去……
  “太奇隆了。”她大声说。
  有这样的说法——似曾相识。意思是说,你觉得你以前曾经到过某个地方,觉得曾经梦见过这个地方,或者在心里经历过这个地方。斯卡莉特有过这样的体验,比如预感到老师马上就要对他们说她在延文尼斯①度过假,或者有人的汤勺即将落到地上。但这一次不同。这样的感觉她从来没有过。这次是真的。
  【① 延文尼斯:苏格兰北部主要的文化中心。】

  斯卡莉特走过开着的大门,进了坟场。
  她走进去时,看见一道黑、白和彩虹绿色闪过——一只乌鸦飞了起来,歇在一棵紫杉树的树枝上,注视着她。过了那个拐角,她想,就是教堂,前面有一条长凳。她过了拐角,看见了一座教堂——这是一座用灰色石头砌成的、墙体斑驳的哥特式教堂,高高的尖塔刺入天空。教堂比她头脑里的那个要小得多,前面有一条历经风吹雨打的长凳。她走过去,坐在长凳上,晃荡着双腿,仿佛她还是个小女孩。
  “你好,哎,喂?”身后传来说话的声音,“真是不好意思,不知你能不能帮我拿一下这个?嗯,我真的需要另一双手帮我,如果这不算太麻烦的话。”
  斯卡莉特四下望望,结果看见一个身穿淡黄褐色雨衣的人,蹲在一座墓碑前面。他手里拿着—大张纸,纸在风里忽上忽下。她急忙跑过去。
  “你抓住这个地方。”那人说,“一只手这里,一只手那里。对了。我知道,有些强人所难。非常感谢。”
  这人身边放着一个饼干筒,他从里面拿出一根小蜡烛大小、有点像蜡笔的东西。他开始在石头上滚着那东西,动作驾轻就熟。
  “好了,”他开心地说,“出来了……啦呀!一条小曲线,就在底下,我想这应该是代表常青藤——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喜欢在许多东西上画常青藤,你知道,这很有象征意义……好了,现在可以松手了。”他一只手捋着灰色的头发,站了起来。“哇,得站起来歇歇,腿发麻了。”他说,“好了,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墓石上覆盖着绿色和黄色的地衣,磨得几乎看不见了,但拓片却很清晰。
  “本教区的老小姐麦杰拉·戈斯佩德(1791~1870,一切都已丧失,唯有记忆永存)。”斯卡莉特大声读道。
  “现在说不定连记忆都没有了。”那人说。他长着稀疏的头发,犹犹豫豫地朝她笑着,小圆眼镜里的眼睛直眨巴——那副眼镜让他看起来有点像只友好的猫头鹰。
  一大滴雨溅到那张纸上,那人急忙把纸卷好,抓住那筒蜡笔。又是几滴雨,斯卡莉特捡起那人指点的、立在附近墓石旁的公文包,跟着他进了教堂的小门厅,这里淋不着雨。
  “太谢谢你了。”那人说,“我想这雨不会下很大。今天下午的天气预报说主要是晴天。”
  仿佛是为了回答他这句话,突然刮起了冷风,雨下得更大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拓墓石的那人对斯卡莉特说。
  “真的?”她说。她一直在想,妈妈会杀了我。
  “你在想,这里到底算是教堂还是墓地?答案是——据我确认——这个地方很早以前就有一个教堂,最初的墓地就是教堂的墓地。那是公元八百年,也许是九百年前的事了。后来重建、扩建过好几次。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的时候,这里烧了一场大火。那个时候,这座教堂对这个地区来说已经太小,村广场的圣邓斯坦教堂成了教区教堂。所以,重建的时候,人们把这里建成了墓地,保留了许多原来的特点。据说,远处墙上那块彩绘玻璃窗就是那时候留下来的……”
  “实际上,”斯卡莉特说,“我心里想的是,我妈妈要杀了我。我上错了公交车,哪怕现回家都已经迟了……”
  “哎呀,可怜的孩子。”那人说,“看,我就住在那条路下面。你在这里等着——”
  说完,他把从文包、蜡笔和卷好的那张纸一起塞到她手里,大步流星地走到大门口,因为下雨,他一路缩着肩膀。
  几分钟后,斯卡莉特看见一辆汽车的灯,听见了汽车喇叭的声音。

  斯卡莉特跑到大门口,看见了那辆车,一辆有些年月的、绿色的小型汽车。和她谈过话的那个人坐在驾驶座上。他摇下了车窗。
  “上来吧。”他说,“带你去哪儿?”
  斯卡莉特站着没动,雨顺着她的脖子往下流。
  “我不搭陌生人的车。”她说。
  “很对。”那人说,“但这是礼尚往来呀。来吧,趁着东西还没有湿透,把它放到后面的座位上。”他打开乘客一侧的车门,斯卡莉特探身进去,在后面座位上把东西尽可能放好。
  “我说,”那人说,“你为什么不给你妈妈打电话呢?你可以用我的电话,告诉她我的车牌号。这些事你可以在车里做,在外面浑身都湿透了。”
  斯卡莉特犹豫了。雨淋湿的头发已经耷拉下来,天很冷。
  那人伸出手,把手机递给她。斯卡莉特看着手机,她意识到,同进入汽车相比,她更害怕打电话给妈妈。最后,她说:“我可以给警察打个电话吗?”
  “当然可以。或者,你也可以走路回家。或者,你打电话给你妈妈,要她过来接你。”斯卡莉特坐到乘客的座位上,关上门,手里拿着那人的手机。
  “你住在哪儿?”那人问。
  “真的用不着麻烦。我是说,你可以只把我带到汽车站……”
  “我送你回家。地址?”
  “阿凯西亚大道102a。不在大路上,过体育中心一点点……”
  “你可真是走岔路了,对吧?行了,我带你回家。”他松开手刹,掉头朝山下开去。
  “你在这儿住了很久吗?”他问。
  “不是,我们圣诞节后才搬过来。但我五岁时,我们家在这里住过。”
  “我听出来了,你说话好像有口音?”
  “我们在苏格兰住了十年。在那里,每个人都是我这种口音,后来我却到了这儿,弄得像鸡群里的一只鹤。”她本来希望这句话听起来像个笑话,但这些事都是真的,连她自己都听得出来,一点都没趣,有的只是辛酸。

  那人开到了阿凯西亚大道,在房子前停下,然后坚持要陪她一起走到大门口。
  门开了以后,他对她妈妈说:“非常抱歉。我没有得到允许就擅自把您的女儿带回来了。显然,您把她教育得很好,不应该搭乘陌生人的汽车。但当时在下雨,她乘错了公车,到了城市的另一端。那边真的很脏乱。她说您会原谅她的。原谅她吧,还有,嗯,我。”
  斯卡莉特本以为妈妈会冲着他们俩大喊大叫,却惊奇而宽慰地看到,妈妈只是说:“啊,现在这个年月,再怎么小心都不过分,这位先生是不是当老师的啊?请进来喝杯茶好吗?”
  那位先生说他叫弗罗斯特,但他希望她叫他杰。
  帕金斯夫人笑着说,他就叫她诺娜吧,然后就去烧水了。
  喝茶的时候,斯卡莉特把自己的经历讲给妈妈听:怎么乘错车,怎么发现自己到了坟场,怎么在教堂边遇到弗罗斯特先生。
  帕金斯夫人手中的茶杯掉了下来。
  当时,他们正围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因此杯子没有滚很远,也没有碎,只是茶洒了出来。帕金斯夫人手忙脚乱地道歉,起身去拿了一块布来擦干净。
  然后她说:“山上的坟场,在古镇?是那个坟场吗?”
  “我住在那边。”弗洛斯特先生说,“我一直在拓片,已经有了许多拓片。你知道,从技术上说,这也算是保护自然。”
  帕金斯夫人的嘴唇绷得紧紧的,“我知道。”然后她又说,“非常感谢你送斯卡莉特回家,弗洛斯特先生。”每个字都像一个冰块。后来她又说,“我想你应该走了。”
  “也许我做得有些过分了。”弗洛斯特友好地说,“我并不想伤害您的感情。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我做的这些拓片是一个项目的一部分,研究当地历史。我不是,呃,不是盗墓,或者其他什么的。”
  斯卡莉特想,妈妈马上就要打弗洛斯特先生了,她看上去是那么忧心忡忡。
  但帕金斯夫人只是摇摇头,说:“对不起,我想起了我家以前的事。不是你的错。”她努力露出笑脸,说,“你知道,斯卡莉特小时候经常在那个坟场玩儿。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她还有一个想象中的朋友,一个名叫诺伯蒂的小男孩。”
  弗洛斯特的嘴角抽动了一下,露出一丝笑容,“一个幽灵朋友?”
  “不,我想不是。他住在那里。她甚至能指认出他住的那座坟墓。说不定他真的是个鬼。你还记得吗,亲爱的?”
  斯卡莉特摇了摇头,“我那时准是个古怪孩子。”她说。
  “我肯定你绝对不是那样的。”弗洛斯特先生说,“诺娜,你培养了一个好女儿。好了,这茶真好。认识新朋友总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我得走了,为自己准备一点吃的,然后呢,去出席地方历史协会的会议。”
  “你自己做饭?”帕金斯夫人问。
  “是的,自己做。啊,实际上只是个除霜过程。我是个微波炉高手。一个人吃,我自己一个人生活。一个老光棍。在报纸上,这个词有时也是同性恋的意思,对吗?我不是同性恋,只是从来没有遇到合适的女士罢了。”
  讨厌烧饭的帕金斯夫人说,她总是在周末做不少吃的。妈妈领着弗洛斯特先生出去时,斯卡莉特听见他答应说,这个周六晚上,他很乐意过来吃晚饭。
  从大门口回来后,帕金斯夫人只对斯卡莉特说了一句:“我希望你的家庭作业已经做好了。”

  那天晚上,斯卡莉特躺在床上,听着路上的汽车开来开去,想着下午发生的事。她小时候到过那个地方,那座坟场,难怪那里的一切看起来那么熟悉。
  在她心里,她想象、回忆着过去,渐渐睡着了,但即使在睡梦中,她依然走在坟场的小路上。

  现在是夜间,但她能看清一切事物,仿佛是在白天一样。她站在一座小山的山坡上。那里有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孩,背对她站着,看着城市的灯光。
  斯卡莉特说:“你在干什么?”
  他看看四周,似乎没法集中注意力。“谁在说话?”接着又说,“哦,我可以看见你,隐隐约约的。你在梦游吗?”
  “我想我在做梦。”她说。
  “和我的意思不完全一样。”男孩说,“你好,我叫伯蒂。”
  “我叫斯卡莉特。”她说。
  他再次打量着她,仿佛头一回看见她,“原来是你。我认识你,怪不得你看起来这么面熟。你今天和那个人在坟场,就是那个手里拿着纸的人。”
  “弗洛斯特先生。”她说,“他待人真好,还开车送我回家。”她又说,“你看见我们了?”
  “对,坟场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我都密切关注着。”
  “伯蒂是个什么名字?”她问。
  “是诺伯蒂的缩写。”
  “我想起来了!”斯卡莉特说,“这个梦就是关于你的。你是我想象中的朋友,那时我还是个小孩子。你长大了。”
  他点点头。
  他比她个子高,穿着灰色的衣服,但她无法描述他穿的到底是什么。他的头发很长,她想,他有好长时间没理发了。
  他说:“你很勇敢。我们进入小山深处,看见了刺青人。我们还遇到了杀戮者。”
  她的脑袋里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她似乎摔了一跤,翻滚了一下。一阵黑暗中,许多图像涌来了……

  “我什么都想起来了。”斯卡莉特说。这句话是对着黑黢黢的卧室说的,她没有听见任何回答。远处传来一辆公共汽车在黑夜里行驶的低吼声。

  伯蒂的食物储存得很多,是那种可以长期保存的,有一部分藏在教堂地下室里,更多的放在温度较低的墓穴里。
  赛拉斯很重视这个问题。伯蒂有足够的食物,可以维持几个月。只要赛拉斯或卢佩斯库小姐不在,他就不会离开坟场。
  他想念坟场大门外的那个世界,但是他知道那里不安全。至少目前还不安全。坟场是他的世界、他的领地,他为此自豪。他爱这个地方,只有十四岁的孩子才会如此喜爱某个地方。
  可是……

  在坟场,任何人都不会改变。跟小时候的伯蒂一起玩的那个小孩现在依然是小孩,已经比伯蒂小四五岁了,每次见面,他们可谈的东西都比上次更少。
  萨克雷·波林格同伯蒂现在的身高和年龄一样,和他在一起时脾气变得好了许多。他会和伯蒂一起在晚上散步,把发生在他朋友身上的不幸遭遇讲给伯蒂听。一般来说,这些故事的结局都是:那些朋友被送上了绞架——其实他们没犯什么罪,完全是搞错了;还有些朋友被送到美洲的殖民地,但只要他们回到英国,还是会被绞死。
  丽萨·赫姆斯托克却有些变化。过去的六年里,她一直是伯蒂的朋友。可现在,伯蒂下到那片荨麻地的时候,她很少在那里;偶尔在的话,她脾气也很不好,常常和他吵架,十分粗鲁。
  伯蒂和欧文斯先生谈论过这个问题。
  思索片刻之后,父亲告诉他:“我想女人都是这样。她喜欢孩子时的你,现在你长成了一个年轻人,她很可能不明白你的变化。从前,我曾经每天都和一个住在鸭塘边的小姑娘玩,一直玩到她有你这么大的时候。后来她却往我头上扔苹果,再也不和我说一句话,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十七岁。”
  欧文斯夫人嗤之以鼻,“我扔的是梨子,”她不依不饶地说,“而且我很快就又和你说话了。我们在你堂兄奈德的婚礼上还跳了一曲呢。那时离你的十六岁生日才过去了两天。”
  欧文斯先生说:“你当然是对的,亲爱的。”他朝伯蒂挤挤眼睛,意思是别把她这些话当真,还无声地做了个“十七”的嘴型,以此说明事实真相。

  伯蒂一直没有让自己跟活人交朋友,他那短暂的校园时光带来的只有麻烦。但他记得斯卡莉特。她走后的几年里,他一直想她,但他早就认清了一个事实:他永远也见不到她了。可现在,她出现在他的坟场里,他却没认出她来……
  他漫步在常青藤和树木纠缠的坟场深处,因为这些藤和树,坟场西北角变成了危险区域。有标志建议游客不要到这里来,其实安放这些标志根本没有必要。一旦过了埃及道末端茂密的常青藤,过了仿埃及风格的墙上的门——这些门通往人们最终的安息地——周围就变得阴森森的,令人毛骨悚然。在西北角,大自然早已收复失地,差不多有一百年了。这里的墓石东倒西歪,坟墓也被遗忘,或者干脆消失在绿色常青藤和积聚了五十年的落叶之下。
  错综复杂的小路让人摸不清方向,也无法通过。
  伯蒂小心翼翼地走着。他熟悉这个地区,知道这里的危险性。
  伯蒂九岁的时候,有一次在这里玩耍,脚下的土地突然坍塌了,他栽进了一个几乎深达二十英尺的洞里——之所以挖得这么深,是为了装下更多的棺材。但地面上没有墓碑,洞穴底部也只有一口棺材,里面是一个很有意思、懂医术的绅士,名叫卡斯泰尔斯。
  伯蒂的到来让他欣喜若狂。他坚持要检查一下伯蒂的手腕(伯蒂跌落下来的时候抓住一棵树的树根,把手腕扭了),之后才听从伯蒂的劝说,找别人来帮忙。

  一堆堆落叶,一簇簇常青藤,狐狸在这里安家,跌落在地的天使雕像茫然地朝上看着。
  伯蒂来到这里,是因为他有一种欲望,想和诗人谈谈。
  诗人名叫尼赫迈亚·特罗特,掩映在绿色常青藤下的墓碑上写着:

  此处安息着
  尼赫迈亚·特罗特
  诗人
  1741—1774
  天鹅死前绝唱

  伯蒂说:“特罗特先生?我可以请您提提建议吗?”
  尼赫迈亚·特罗特苍白的脸一下变得容光焕发,“当然可以,勇敢的孩子。诗人的建议是国王所喜爱的真挚之言。我如何才能为你涂上油膏,不,不是油膏。我如何才能为你涂上香膏,抚平你的伤痛?”
  “其实我不疼。我——好吧,我从前认识一个女孩,我不知道是该去找她、和她交谈呢,还是应该忘掉她。”
  尼赫迈亚·特罗特挺直了身子(即使这样,也还是没有伯蒂高),兴奋地双手抚胸,说:“啊,你必须到她那里去,恳求她。你必须将她称为你的特普斯歌利①,你的厄科②,你的克吕泰墨斯特拉③。你必须为她写诗,写激情澎湃的颂歌——我会帮你的。这样,只有这样,你才会赢得你真心爱人的芳心。”
  【① 特普斯歌利:希腊神话中的歌舞女神。】
  【② 厄科:Echo字面意为“回声”,希腊神话中的仙女,因爱恋那喀索斯遭到拒绝,憔悴消损。最后只剩下声音。】
  【③ 克吕泰墨斯特拉:希腊神话中的阿加门农之妻。】
  “其实我并不需要赢得她的芳心,她也不是我的真心爱人。”伯蒂说,“我只是想和她说说话。”
  “在所有的器官中,”尼赫迈亚·特罗特说,“舌头是最不寻常的。我们既用舌头品尝美酒,也用它品尝苦涩的毒药。我们说话,无论是甜美的话还是恶毒的话,用的同样都是舌头。去找她!和她说话!”
  “我不应该这样。”
  “你应该,先生!无论你的战斗是胜利还是失败,我都会为你写下诗篇。”
  “可是,如果我为了一个人放弃隐身,其他人就更容易看到我了……”
  尼赫迈亚·特罗特说:“啊,倾听我的声音吧,年轻的勒安得耳④年轻的海洛⑤,年轻的亚历山大。如果你畏缩不前,当你的人生结束,一无所有就是你的收获。”
  【④ 勒安得耳:希腊神话中一青年,每夜泅渡赫尔斯滂海峡与情人海洛相会,后淹死。】
  【⑤ 海洛:希腊神话中一女祭司。勒安得耳淹死后,她也投海自尽。】
  “有道理。”伯蒂很高兴。幸好自己想到了向诗人征求意见。真的,他想,如果连诗人都无法相信,无法信任他明智的建议,你还能相信谁呢?他心里忽地一动……
  “特罗特先生,”伯蒂说,“给我讲讲复仇吧。”
  “最宜冷食的菜肴。”尼赫迈亚·特罗特说,“情绪最激烈的时候不要复仇,时机成熟后再动手。格罗布街上有一个赶马车的,叫奥利望——补充一下,他是个爱尔兰人。此人胆大妄为、恬不知耻地剽窃了我的第一本诗集《佳篇合集——致雅人高士》,尽管如此,他的那些打油诗仍旧品质低劣,毫无价值可言,连写诗的纸也只能用做——不,我不能说。反正是一句非常粗俗的话。”
  “你去报复他了吗?”伯蒂好奇地问。
  “不仅仅是他,还有他所属的那个伤风败俗的群体!哦,是的,我复仇了,欧文斯先生,可怕的复仇。我写了一封信,而且公开了——我把信钉在伦敦酒馆的门上,那些没有文化的人经常去这些地方。我告诉他们,天才的诗人生性柔弱,所以我今后再也不会为他们写作,我只为我自己和后世而写。在我的有生之年,我再也不为他们发表诗歌作品!我要求,在我死后,把我的诗歌和我一起埋葬,不要发表。只有当后世认识到我的天才,意识到我创作的成千上百首诗歌遗失了——遗失了——只有到那个时候,我的棺材才会被挖掘出来,我的诗歌才会被人从我冰冷的手中拿走、出版,并得到所有人的嘉许。远远地走在你所处的时代之前,这是多么可悲啊。”
  “你死后,他们把你挖出来,然后把你的诗印出来了?”
  “不,还没有。但我有足够的时间,后世是滔滔不绝的。”
  “那……那就是你的复仇?”
  “对。这是多么狡猾而强有力的复仇啊!”
  “是——啊——”伯蒂半信半疑地说。
  “最-宜-冷-食。”尼赫迈亚·特罗特自豪地说。

  伯蒂离开坟场的西北角,经过埃及道,来到了比较整洁的小路和没有植物遮挡的路上。黄昏降临了,他朝老教堂的方向走去,不是盼着赛拉斯已经远游归来,而是因为他一辈子都在黄昏时分来到教堂。生活有规律让他感觉很好。另外,他饿了。
  伯蒂穿过教堂的门,下到地下室。他移开一只纸板箱,里面装满卷了角的、已经潮湿的教堂文件。他拿出一盒橙汁、一只苹果、一盒面包棒和一大块奶酪。
  伯蒂边吃边想,怎么才能找到斯卡莉特,还有,到底要不要找呢?既然她是在梦中来到他身边的,也许他应该再试试梦游……
  他朝外面走去,走向他经常坐的那条灰色的长凳。他看见了什么东西,伯蒂犹豫了。

  有人已经在那里,坐在他的条凳上。她在看一本杂志。
  伯蒂隐身,将自己变成坟场的一部分,比一处阴影或—根树枝还不显眼。
  但她抬起了头,直直地看着他。她说:“伯蒂?是你吗?”
  他先没有说话,后来才说:“你为什么能看见我?”
  “我几乎看不见。一开始,我还以为你躲在阴影或其他什么东西里面,可你的样子和我在梦里看到的—模一样,于是就越看越清晰了。”
  他走到条凳旁,“你还能看书?你不觉得太……累了吗?”
  斯卡莉特合上杂志,“是有点奇怪。本来应该很黑的,可我却还能看杂志,什么问题都没有。”
  “你……”伯蒂停住了,因为他不知道他想问她什么,“你—个人来这里的?”
  她点点头,“我放学后帮弗洛斯特先生做一些墓碑的拓片。后来我告诉他,我想坐在这里想想心事。这里的事完了以后,我答应和他一起去喝杯茶,然后他送我回家。他甚至没问为什么,只是说他也喜欢坐在坟场里,他觉得墓地可能是世界上最安静的地方。”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可以拥抱你一下吗?”
  “你想吗?”伯蒂问。
  “想。”
  “那好吧。”他想了一会儿,说,“我不介意你拥抱抱我。”
  “我的手不会穿过你的身体吧?你真的在那里吗?”
  “你不会穿过我的。”他告诉她。她用双臂抱住他,紧得让他几乎无法呼吸,“疼。”
  斯卡莉特松开手,“对不起。”
  “不,感觉很好。我没想到你抱得那么紧。”
  “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存在。这些年来,我想,你只是我脑子里想象出来的某件东西,后来我就把你忘了。可是,从前的你并不是我想象出来的,现在你又回来了。你在我的脑子里,你也在这个世界里。”
  伯蒂笑了。他说:“你那时常常穿一件外衣,橘黄色的。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看见那种橘黄色,我就会想起你。我想那件衣服你现在不穿了吧?”
  “不穿了,”她说,“很久之前就不穿了。现在有点太小了。”
  “对,”伯蒂说,”当然。
  “我该回家了。”斯卡莉特说,“但我想我周末可以来。”看到伯蒂脸上的表情之后,她又说,“今天是星期三。”
  “好的。”
  她转身要走,又说:“下次我怎么才能找到你?”
  伯蒂说:“我会找到你的,别担心。你一个人来,我会找到你的。”
  她点点头,走了。

  伯蒂走回坟场,上了山,来到弗罗比歇陵墓。他没有进去。
  伯蒂拽着墓上茂密的常青藤,爬上石头墓顶,坐在上面看着坟场外那个有着各种移动东西的世界,陷入了沉思。
  他记得斯卡莉特拥抱他时的那种安全感,记得安全地走在坟场外面的土地上是多么美好的感觉,成为自己那个小小世界的主人是多么美妙。

  斯卡莉特说她不要茶,谢谢。
  要不要来一份巧克力饼干?弗洛斯特先生很担心。
  “真的,”他说,“你看起来好像见鬼了。啊,坟场这样的地方,如果你常去的话,总是可以看到鬼的。嗯,我有一个婶婶,她曾经说自己的鹦鹉被鬼缠上了。那是一只猩红色的金刚鹦鹉。我婶婶是建筑师。具体的细节就不知道了。”
  “我没事。”斯卡莉特说,“这一天太长了。”
  “那我送你回家吧。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已经半个小时了,我怎么都想不出来。”
  他指着小桌子上的一块墓碑拓片说。拓片的四个角用果酱罐压着,“你说那个名字是不是格莱斯顿?可能是首相的亲戚。其他的我就看不出来了。”
  “恐怕我也看不出来。”斯卡莉特说,“我星期六出来的时候再看看吧。”
  “你妈妈会来吗?”
  “她说她会一大早把我放在这儿,然后去为午餐买点水果。她要做烤肉。”
  “你认为,”弗洛斯特先生满怀期待地问,“可能有烤土豆吗?”
  “我想是有的。”
  弗洛斯特先生一脸兴奋。他说:“我可不希望让她太麻烦。”
  “准备这顿饭让她很高兴。”斯卡莉特真诚地说,“谢谢你送我回家。”
  “不客气。”弗洛斯特先生说。他们一起走下弗洛斯特先生又高又窄房子的台阶,一直走到台阶底部窄窄的大门口。

  克拉科夫①的瓦维尔山②有几个山洞,因为很多年前曾经有一条龙住在这里,所以这些洞取名龙穴。山洞游客都知道这些事。但是,这些山洞下面还有山洞,游客就不知道了,也从来没有人去过。这些山洞曲折幽深,而且里面还有居民。
  【① 克拉科夫:克拉科夫历史悠久,曾在多个世纪被定为波兰首都。】
  【② 瓦维尔山:波兰的旧王宫即在此山上,山上的建筑群是波兰的象征之一,瓦维尔山的胜景包括瓦维尔主教堂、瓦维尔城堡、教堂遗址和恶龙洞等等。】
  领头的是赛拉斯,卢佩斯库小姐那庞大的灰色身躯静静地跟在他后面,和他保持着四英尺的距离。再后面是坎达尔,他是一个浑身捆着绷带的亚述人木乃伊,长着强有力的老鹰一般的翅膀,眼睛像红宝石。坎达尔的手里抱着一头小猪。
  本来他们有四个人,但在上面的一个山洞里损失了名叫哈龙的伊弗利特③。伊弗利特这个种族天生都非常自信,当时他大步走进一处由三面擦得锃亮的铜镜包围着的空间,立即被一阵炫目的铜光吞没了。一瞬间,他们只能在镜子里看见伊弗利特,却再也无法在现实世界里看见他。镜子里,他大睁着喷火的眼睛,嘴巴动着,仿佛在朝他们喊叫,要他们离开这里,小心危险。然后,哈龙慢慢消失,从此不见了。
  【③ 伊弗利特:阿拉伯神话中一个丑陋、恐怖、邪恶的精灵,也是在伊斯兰教的精灵JINN的一种。他们的地位低于天使,会对人类实施超自然能力。】
  这些镜子伤害不了赛拉斯。他走上前去,用衣服盖住其中的一面,整个陷阱就此瘫痪。
  “啊,”赛拉斯说,“现在只剩下我们三个了。”
  “还有一头猪。”坎达尔说。
  “为什么?”卢佩斯库小姐问。她的舌头和牙齿都像狼一样尖利,“为什么要带一头猪?”
  “猪能给我们带来好运。”坎达尔说。
  卢佩斯库小姐怀疑地吼了一声。。
  “哈龙有猪吗?”坎达尔只问了这一句。
  “嘘,”赛拉斯说,“他们来了。听这声音,人数不少。”
  “让他们来吧。”坎达尔低声说。
  卢佩斯库小姐颈上的毛竖立起来。她什么也没有说,但她已经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她拼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这才没有仰头发出战斗的嚎叫。
  “这里很漂亮。”斯卡莉特说。
  “是的。”伯蒂说。
  “这么说来,你的家人都被人杀死了?”斯卡莉特问,“有人知道是谁干的吗?”
  “没有,至少我不知道。我的保护人说,那个人还活着,有一天他会把他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
  “有一天?”
  “等我准备好的那一天。”
  “他担什么心?怕你跃马横枪,向杀死你家人的那家伙复仇?”
  伯蒂的态度很认真,“啊,应该是吧。”他说,“我不会用枪。不过,基本上就是你说的那个意思。”
  “你在开玩笑。”
  伯蒂没有说什么。他的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摇摇头,然后说:“我不是开玩笑。”

  这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阳光灿烂。他们刚刚过了通往埃及道的入口不久,站在松树和枝枝蔓蔓的智利南美杉下,太阳晒不到他们。
  “你的保护人,他也是死人吗?”
  伯蒂说:“我不能谈他的事。”
  斯卡莉特一脸伤心,“哪怕和我也不行吗?”
  “和你也不行。”
  “好吧。”她说,“随你。”
  伯蒂说:“哎,对不起,我并不想——”这时斯卡莉特说:“我答应弗洛斯特先生很快就回去的。我最好现在就走。”
  “好的。”伯蒂说。他担心自己已经让她不高兴了,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缓和气氛。
  他望着斯卡莉特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向教堂方向走去,这时响起一个熟悉的女声,嘲弄地说:“嘿!好个傲慢丫头!”但是却看不见任何人。
  伯蒂心里别别扭扭地回到埃及道。
  莉莉贝特小姐和维奥莱特小姐同意让他在她们的墓穴里放一只装满平装书的箱子,他想去找些书看看。

  斯卡莉特帮着弗洛斯特先生拓片,一直到中午吃饭才停下来。为了感谢她,他提出为她买炸鱼和炸薯条。
  两人来到薯条店,买了以后一边往山上走,一边从纸袋里拿直冒热气的炸鱼和炸薯条吃。薯条浸过醋,上面的细盐亮晶晶的。
  斯卡莉特说:“如果你想调查一件谋杀案,你一般会从哪里找线索?我已经试过互联网了。”
  “嗯,这要看情况。什么样的谋杀案?”
  “本地的吧,我想。大约十三四年前的事,这附近的一家人都被杀死了。”
  “哎呀!”弗洛斯特先生说,“还有这种事?”
  “对。你没事吧?”
  “有点不自在。我是说,本地发生的真实罪案,这种事想起来真不舒服——那样的事,就发生在这儿。没想到你这个年龄的女孩会对这种事感兴趣。”
  “其实不是我感兴趣,”斯卡莉特说,“是我的—个朋友。”
  弗洛斯特先生吃完了最后一块油炸鳕鱼,“我想你该到图书馆看看。网上没有的话,报纸上也该有。是谁让你查这件事的?”
  “这个,”斯卡莉特想尽可能不撒谎,“是我认识的—个男孩。是他在问。”
  “绝对应该去图书馆。”弗洛斯特先生说,“谋杀。我一听就发抖。”
  “我也是。”斯卡莉特说,“有一点儿。”接着,她又满怀希望地问,“今天下午,你能顺道送我去图书馆吗?”
  弗洛斯特先生拿出一根很长的炸薯条,一口咬掉一半,嚼了起来,接着失望地看着剩下的薯条,“薯条凉得这么快。刚才在嘴里还滚烫的,现在你却在想,怎么凉得这么快。”
  “对不起,”斯卡莉特说,“我不该提出这种要求——”
  “没关系,”弗洛斯特先生说,“我只是在想今天下午的时间怎么安排。不知道你妈妈喜欢不喜欢巧克力。红酒还是巧克力?真的不知道。也许两个都要?”
  “到了图书馆,我可以自己回家。”斯卡莉特说,“嗯,她喜欢巧克力。我也是。”
  “那就巧克力。”弗洛斯特先生说着,松了一口气,“上车,我送你去图书馆。”

  图书馆是座方形建筑,全部用砖石砌成,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初。斯卡莉特四下看了看,上前走到办公桌旁。
  办公桌后的女人问:“有什么事?”
  斯卡莉特说:“我想看一些旧报纸的剪报。”
  “是学校派你来的吗?”那女人问。
  “是当地历史研究会。”斯卡莉特点点头。她很高兴,因为这句话不算撒谎。
  “我们把当地的报纸都做了缩微处理。”那女人说。她个子很高,耳朵上挂着银耳环。斯卡莉特可以感觉到心脏在胸中怦怦直跳:自己看上去肯定形迹可疑。可那女人还是领着她进了一个房间,里面满是像计算机屏幕的盒子。那女人给她演示了使用方法,如何每次让一页报纸投影到屏幕上。“总有一天,我们会把这些都数字化的。”那女人说,“好了,你要找哪段时间的旧报纸?”
  “大约十三四年前。”斯卡莉特说,“我这会儿只知道这么多。具体的,等我看到就知道了。”
  那女人给了斯卡莉特一只小盒子,里面是含有五年报纸内容的缩微胶片。
  “尽管找吧。”她说。

  斯卡莉特原以为一家人被谋杀这种事应该在头版,最终找到的时候,却发现那篇报道居然在第五版,几乎淹没在其他内容里。谋杀发生在十三年前的十月十三号。
  报道没有任何感情色彩,也没有任何描写,只是轻描淡写地列举了事实:
  建筑师罗纳德·多里安,36岁,其妻卡洛塔,出版商,34岁,以及他们的女儿米斯蒂,7岁,被人发现死于邓斯坦路33号。警方怀疑是非正常死亡。警方发言人说,就他们目前调查的进展,还不便作任何评论,但是目前已有重大线索。
  报道中没有提到这家人是怎么死的,也没说有一个失踪的婴儿。接下来的几周没有任何跟踪报道,警方也没有任何评论,至少斯卡莉特没有看到。
  但她敢肯定,就是这个案子。邓斯坦路33号。她知道那所房子,她到过那里。
  她把缩微胶卷送回前台,谢过那位图书馆馆员,在四月的阳光下步行回家。

  妈妈正在厨房里做饭,从满屋子炖锅锅底烧煳的味道来看,好像不是很成功。
  斯卡莉特躲进自己的卧室,打开窗户,把煳味散出去,然后坐在床上打了个电话。
  “你好!是弗洛斯特先生吗?”
  “斯卡莉特。今天一切都好吗?你妈妈好吗?”
  “噢,一切都在控制之中。”斯卡莉特说。妈妈回答她的问话时总是这么说,“嗯,弗洛斯特先生,你在你的房子里住了多久了?”
  “多久?大约,嗯,现在已经有四个月了吧。”
  “你是怎么找到那幢房子的?”
  “从房地产代理的窗口找到的呀。这房子没人住,我又支付得起。嗯,多多少少算付得起吧。嗯,我想找一幢步行就可以到达坟场的房子,而它正好合适。”
  “弗洛斯特先生——”斯卡莉特不知道该怎么说出那件事。顾不得那么多,她干脆径直说出来了,“大约十三年前,你房子里有三个人被杀了。是名叫多里安的一家人。”
  电话的另一端一片沉默。
  “弗洛斯特先生?你还在吗?”
  “嗯,还在。斯卡莉特,对不起,这种事可不是经常能听到的。这是幢老房子,我是说,我总以为这种房子里不管发生过什么,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过……好吧,具体是怎么回事?”
  斯卡莉特不知道该告诉他多少,“在一份旧报纸上有段消息,只有一小段,只提到地址,别的什么都没有了。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哦,天哪。”没想到弗洛斯特先生竟然很感兴趣,“小斯卡莉特,这样的事,正是我们这些研究当地历史的人所关注的。交给我吧。我会尽力查出一切,再把情况告诉你。”
  “谢谢你。”斯卡莉特松了一口气。
  “嗯,如果诺娜知道我家发生过谋杀案,哪怕是十三年前,她也再不会让你来看我,或者让你去坟场了。你给我打电话就是为了问这个,对吗?好吧,唔,我不会跟她提这件事,除非你自己提起。”
  “谢谢你,弗洛斯特先生。”
  “七点见。我带巧克力来。”

  晚餐愉快极了。厨房里的煳味已经消失。鸡肉不错,色拉更好。烤土豆有点太脆了,但高高兴兴的弗洛斯特先生说,他就喜欢这样的土豆,还添了第二次。
  他带来的花很受欢迎,巧克力呢,他们当甜点吃了,也很完美。弗洛斯特先生谈天说地,后来又和她们一起看电视,一直到大约晚上十点,他说他要回家了。
  “时间和历史研究都不等人呀。”他说。他热烈地跟诺娜握了手,又会意地朝斯卡莉特眨眨眼睛,然后出了门。

  那天晚上,斯卡莉特想在梦中找到伯蒂。临睡的时候,她想着他,还想象着自己在坟场里四处找他。
  可当真做梦的时候,她梦见的却是她和原来学校里的朋友在格拉斯哥市中心附近游荡,他们想找到某一条街道,发现的却是一条接一条的死胡同。

  在克拉科夫那座山的深处,在人们称作龙穴的那些山洞下面的深深的洞穴里,卢佩斯库小姐脚下一绊,跌倒了。
  赛拉斯蹲在她身边,两手抱住卢佩斯库小姐的头。她脸上有血,有一部分是她自己的。
  “你必须离开我,”她说,“去救那孩子。”她已经变得半人半狼,但那张脸依然是女人的脸。
  “不,”赛拉斯说,“我不会离开你的。”
  在他身后,坎达尔像孩子抱布娃娃一样抱着小猪。这个木乃伊的左翅已经粉碎,他再也飞不起来了,但他满是胡须的脸上却一脸无动于衷的神情。
  “他们会回来的,赛拉斯。”卢佩斯库小姐低声说,“太阳很快就要升起了。”
  “那么,”赛拉斯说,“我们就得抢在他们做好进攻准备之前攻打他们。你还能坚持吗?”
  “能。我是上帝之犬的一员,”卢佩斯库小姐说,“我会坚持住的。”她低头把脸藏到阴影里,活动了一下手指,再次抬头的时候,她的头已经变成了狼头。她把前爪放在岩石上,吃力地让自己直立起来。这是一只比熊还大的灰狼,皮毛和嘴上染着斑斑血迹。
  她一仰头,发出一声嗥叫,叫声中充满愤怒和挑战。她张开嘴唇,露出牙齿,然后再次低下头。
  “好了,”卢佩斯库小姐吼道,“把这件事了结掉!”

  星期天下午晚些时候,电话铃响了。斯卡莉特坐在楼下,认真地在便笺上临摹自己正在看的漫画上的人物。妈妈接了电话。
  “真有意思,我们刚才还提起你呢。”妈妈说,其实这不是真的,“太奇妙了。”她妈妈接着说,“我过得很愉快。真的,一点也不麻烦。你说巧克力?非常好,太美味了。我正打算让斯卡莉特告诉你,不管什么时候你想好好吃一顿,跟我说一声就行。”接着又说,“斯卡莉特?对,她在,我让她来接电话。斯卡莉特?”
  “我就在这儿,妈妈。”斯卡莉特说,“没必要这么大声。”她接过电话,“弗洛斯特先生?”
  “斯卡莉特?”他兴奋地大声说道,“那个,嗯,我们说过的那件事,就是发生在我房子里的那件事,你可以告诉你的那个朋友,我发现一嗯,听着,你说‘你的朋友’,是不是就是指你?或者,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存在。如果我的这个问题不算侵犯你的隐私——”
  “我真的有个朋友想知道。”斯卡莉特高兴地说。
  妈妈向她投来狐疑的一瞥。
  “告诉你朋友,我挖掘了一下——不是这个词的字面意思,而是翻箱倒柜地找,嗯,到处看有没有线索——我想我可能发现了一些信息,绝对真实。我偶然找到了一些被人隐藏的东西。嗯,这些事,我想我们不应该到处传播……我,嗯,总之,我找到了。”
  “是什么情况?”斯卡莉特问。
  “听我说……不要觉得我疯了,但就我所知,共有三个人被杀,那一家还有一个人没死——我想是个婴儿。那家人不是三口之家,他们有四个人,只死了三个。有些事情,我想还是不要在电话里说的好。叫你朋友来见我,我会把情况都告诉他。”
  “我会告诉他的。”斯卡莉特说。她放下电话,心扑通扑通直跳。

  六年来,伯蒂第一次走下那条狭窄的石头阶梯。他的脚步声回荡在小山深处的墓室里。到了阶梯尽头,他等待着杀戮者现身。他等啊等啊,但什么都没有。没有低语,没有任何动静。
  他在墓室里四下望着。黑暗无法阻挡他的视线,他能像死者一样望进深沉的黑暗。他走到祭坛石旁边,那里放着杯子、胸针和石刀。
  他伸手摸了摸那把刀的刀锋。刀比他预想的更锋利,在他手指的皮肤上留下了划痕。
  “这是杀戮者的宝藏。”三重音低语道,但这个声音听起来比他记忆中的小一些,也比以前犹疑。
  伯蒂说:“在这个坟场里,你是最老的。我来是想和你谈谈,听听你的建议。”
  短暂的沉默。没有什么人来杀戮者这里听建议。杀戮者负责保卫。杀戮者等待机会。
  “我知道,可是赛拉斯不在,我不知道还应该找谁商量。”
  什么声音也没有。回答的只有沉默,伴随着灰尘和寂寞。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伯蒂老老实实地说,“我想我可以查出是谁杀死了我的家人。那个人还想杀死我。但是,这就意味着我要离开坟场。”
  杀戮者一言不发。触须般的烟雾在房间里纠缠着。
  “我不怕死。”伯蒂说,“只是,有那么多我喜欢的人花了那么多时间来保护我的安全,来教育我,保卫我。”
  还是寂静。
  然后他说:“这件事我一定要做,靠自己。”
  好。
  “就这些。对不起,打扰了。”
  一种如丝般柔滑的声音在伯蒂的脑袋里低语:“杀戮者受命在这里守卫宝藏,直到我们的主人回来。你是我们的主人吗?”
  “不是。”伯蒂说。
  带着一种期望,那声音呜咽道:“你愿意做我们的主人吗?”
  “恐怕不。”
  “如果你做了我们的主人,我们将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做了我们的主人,我们将永远保证你的安全,永远不让你经受世界上的种种危险。”
  “我不是你们的主人。”
  不是。
  伯蒂觉得杀戮者正在他的意识里翻腾。它说,去找出你真正的名字吧。他的意识空了,房间也空了,只剩下伯蒂—个人。
  伯蒂小心而又迅速地从台阶上返回。他已经做出了决定,现在要趁这个决定还在头脑里燃烧的时候迅速行动。

  斯卡莉特在教堂的长凳上等他。“怎么样?”她问。
  “我们走,快。”他说。他们肩并肩沿着小路走向坟场的大门。
  三十三号是一幢高大韵房子,细长的纺锤形,处在一排有平台的房子中间。三十三号用红砖砌成,外貌没有什么特别引人之处。伯蒂看着房子,心里没底。它并没有给他带来熟悉或者特别的感觉,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这只是一幢房子,和其他房子没有任何区别。房子前面有一小块空地,却又不是花园,铺了水泥。街上停着一辆绿色的小宝马。大门曾经被漆成明亮的蓝色,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阳光的照射,颜色已经黯淡了。
  “现在怎么办?”斯卡莉特说。
  伯蒂敲了门。里面传来脚走在楼梯上的啪嗒啪嗒声。
  门开了,他们看到一条通道和楼梯。
  门口站着一个戴眼镜的人,灰色的头发,已经谢顶。他朝他们眨眨眼睛,然后朝伯蒂伸出手,紧张地笑着说:“你一定是帕金斯小姐那位神秘的朋友吧?很高兴见到你。”
  “他叫伯蒂。”斯卡莉特说。
  “鲍勃?”
  “不,是伯蒂,最后一个字母是D。”斯卡莉特说,“伯蒂,这是弗洛斯特先生。”
  伯蒂和弗洛斯特握了手。“炉子上烧着水呢,”弗洛斯特先生说,“咱们边喝茶边谈,怎么样?”
  他们跟着弗洛斯特上了楼梯,到了厨房。他在那里倒了三杯茶,然后领着他们走进一间小起居室。“这房子一层一层的,”他说,“盥洗间和我的办公室在上一层,然后,卧室在更上面一层。注意楼梯。”
  他们坐在一张深紫色的大沙发上,(“我搬过来的时候沙发就在这里了。”)小口小口地喝着茶。
  本来斯卡莉特还担心弗洛斯特先生会问伯蒂许多问题,但弗洛斯特先生没有。他似乎很兴奋,就像发现了某个遗失已久的名人墓碑,极想向全世界公布一样。他不停地在椅子里扭动着身体,仿佛他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要告诉他们,如果不立即说出来,生理上会非常痛苦。
  斯卡莉特说:“你发现什么了?”
  弗洛斯特先生说:“嗯,你说得对,我是说,这幢房子就是那几个人被杀的地方。而且……我想这样的罪行……嗯,准确地说,并不是有人想隐瞒,而是被人遗忘了,被当局……忽视了。”
  “我不明白。”斯卡莉特说,“谋杀一般不会被人忽视的。”
  “这件谋杀案就是这样。”弗洛斯特先生说。他喝光了自己的茶,“有些人很有势力。这是唯一的解释。至于发生在那个最小的孩子身上的事……”
  “什么事?”伯蒂问。
  “他还活着。”弗洛斯特说,“我肯定。但是当时并没有进行大范围的搜索。一个失踪的两岁孩子应该成为全国的新闻,但是,嗯,他们肯定把这件事压下来了。”
  “他们是谁?”伯蒂问。
  “和杀死那家人的是同一伙。”
  “你还知道更多的情况吗?”
  “是的。嗯,一点点……”弗洛斯特的声音越来越低,“对不起,你知道,根据我的发现,这一切太难以置信了。”
  斯卡莉特有些不耐烦起来,“什么?你发现什么了?”
  弗洛斯特有些不好意思,“你说得对。对不起,我习惯于保守秘密了。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历史学家不应该隐瞒事实,我们挖掘真相,然后展示给公众。对。”他犹豫着停了下来,又说,“我找到了一封信。在楼上,藏在一块松动的地板下。”他转身对伯蒂说,“年轻人,嗯,我想,你对这件事,对这件可怕的事这么感兴趣,是不是有什么个人原因?”
  伯蒂点点头。
  “我不会再问什么了。”弗洛斯特先生说,他站起身来,“过来。”他对伯蒂说,又对斯卡莉特说,“你先不要来,暂时别来。我领他去看。如果他说可以,我再给你看,好吗?”
  “好的。”斯卡莉特说。
  “我们不会耽搁很长时间的。”弗洛斯特先生说,“来吧,小伙子。”
  伯蒂站了起来,担心地朝斯卡莉特看了一眼。
  “没事。”女孩说着,朝他安慰的一笑,“我在这儿等你。”
  他们走出房间,上了楼梯,斯卡莉特注视着他们的背影。她觉得紧张,但又充满了希望。不管伯蒂会知道什么情况,他是第一个知道的。这一点让斯卡莉特很高兴。毕竟,这是他的事,这是他的权利。

  楼梯上,弗洛斯特先生走在前头。
  伯蒂一边朝楼上走,一边打量着四周,但没有看到什么熟悉的东西。一切似乎都很奇怪。
  “一直朝顶上走。”弗洛斯特先生说。他们走上了又一段楼梯。他说道,“我不——嗯,如果你不想,你不必回答我的问题——嗯,你就是那个孩子,对吗?”
  伯蒂什么也没说。
  “到了。”弗洛斯特先生说。他把钥匙在门上转了转,推开之后,两人走了进去。
  房间不大,实际上是个带有斜屋顶的阁楼间。十三年前,这里曾经有过一张婴儿床。男人和男孩挤满了这个阁楼间,几乎都装不下了。
  “真是运气。”弗洛斯特先生说,“这么说好了,竟然就在我鼻子底下。”他蹲下来。掀开薄薄的地毯。
  “你知道我的家人为什么被杀吗?”伯蒂问。
  弗洛斯特先生说:“答案都在这里。”他把手伸到一块稍短点的地板上,推了推,把一头翘起取了出来,“这里应该是婴儿室。”弗洛斯特先生说,“我马上给你看……你知道,我们唯一不知道的就是到底是谁干的。什么线索也没有。”
  “我们知道他长着黑色的头发。”伯蒂在这个曾经是他卧室的房间里说,“还知道他名叫杰克。”
  弗洛斯特先生把手放在那块被取走的地板下面。“快十三年了,”他说,“头发变稀了,也变灰了。十三年了。你说得对,是叫杰克。”
  他站了起来,原来放在地板凹陷处的那只手,现在拿着一把长长的、锋利的刀子。
  “好了,”杰克之一说,“好了,小子。该了结了。”
  伯蒂盯着他看。弗洛斯特先生这个身份仿佛是这个人穿过的衣服、戴过的帽子,而现在被人抛弃了。仁厚慈善的外表不见了。
  那人的眼镜片闪着光,闪光的还有他手中刀子的刀锋。

  楼下远远传来了呼喊声——是斯卡莉特的:“弗洛斯特先生?大门口有人敲门。要我去开门吗?”
  杰克之一的眼睛只朝旁边看了一眼,但伯蒂知道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他隐身了。
  杰克之一扭头看着伯蒂原来站的地方,又朝房间四处张望,脸上时而困惑,时而愤怒。他朝房间里又走了一步,像老虎一样脑袋扭来扭去地嗅着猎物的味道。
  “你还在这里。”杰克之一吼道,“我能闻到你的气味。”
  在他身后,阁楼间的小门砰然关上。转过身来时,他听到了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
  杰克之一提高嗓音:“这样做只能拖延一会儿,你没法阻止我,小子。”他在门后喊道,又补充了一句,“我们之间有些事情需要解决,你和我。”

  伯蒂猛冲下楼,撞到了墙——差点儿冲到斯卡莉特身上。
  “斯卡莉特!”他说,“是他!快!”
  “是谁?你在说什么?”
  “他!弗洛斯特!他就是杰克!他想杀我!”
  砰!楼上传来杰克之一踢门的声音。
  “可——”斯卡莉特听到了伯蒂的话,却没有明白话的意思,“可他人很好啊。”
  “不。”伯蒂说。他抓住她的手,把她从楼梯上拖下来,进了门厅,“不,他不是好人。”
  斯卡莉特拉开大门。
  “啊,晚上好,年轻的女士。”门口那人说,“我们找弗洛斯特先生,我想这里就是他的住处。”他长着一头银白色的头发,身上有一股科隆香水的味道。
  “你们是他朋友吗?”她问。
  “啊,是的。”一个站在他背后的小个子男人回答说。他留着黑色的小胡子,是这些人中唯一一个戴着帽子的。
  “当然是。”又一个人。他的年龄要小些,但是身材巨大,长着北欧人那样的金发。
  “我们是一家子,每个人都叫杰克。”最后一个人说。他的肩膀宽宽的,头很大,长得像公牛。他的皮肤是褐色的。
  “他,弗洛斯特先生,他刚有事出去了。”她说。
  “可他的汽车还在这里。”白发男人说。金发男人说:“你是谁?”
  “弗洛斯特先生是我妈妈的朋友。”斯卡莉特说。
  她看见伯蒂站在这群人的另一边,正拼命朝她打手势,叫她离开这些人,跟他走。她尽量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说:“他刚刚出去。出去取报纸。就在那边街角的小店。”
  她把门在身后关上,绕过那群人,准备走开。
  “你去哪儿?”小胡子男人问。
  “我要去赶公共汽车。”斯卡莉特朝小山上的公共汽车站和坟场的方向走去,刻意地不让自己回头张望。

  伯蒂走在她身边。即使在斯卡莉特看来,伯蒂在越来越深的黄昏中也只是个阴影而已,几乎不存在,像热气形成的蜃影,像飘忽不定的落叶的影子。刚刚似乎还像个男孩,转眼问却什么都没有了。
  “走快点,”伯蒂说,“他们正看着你呢。但是千万别跑。”
  “他们是谁?”斯卡莉特悄声问。
  “我不知道。”伯蒂说,“但他们让人感觉怪怪的,看样子不大像人。我想回去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当然是人。”斯卡莉特说。她不知道伯蒂是不是还在身边,只是尽可能快、却又不能奔跑起来地上了小山。

  那四个人站在三十三号门口。
  “我不喜欢这样。”粗脖子大汉说。
  “你不喜欢这样,塔尔先生?”白头发的男人说,“我们都不喜欢这样。一切都不顺利啊。”
  “克拉科夫完了,他们那儿没有回音。先是墨尔本和温哥华,接着又是……”小胡子男人说,“据我们所知,就剩我们这几个了。”
  “请安静,凯奇先生。”白发男人说,“我在思考呢。”
  “对不起,先生。”凯奇先生说。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指抚了抚自己的小胡子,抬头朝小山那边望去,从牙缝里吹着口哨。
  “我想……我们应该去追她。”粗脖子的塔尔先生说。
  “我想你们这些人都应该听我说。”白发男人说,“我说你们都安静下来。安静。”
  “对不起,丹迪先生。”金发男人说。
  他们都不说话了。
  安静下来之后,他们听见房子里的高处传来砰砰的撞击声。
  “我进去。”丹迪先生说,“塔尔先生,你和我一起去。尼宝和凯奇,你们去追那个女孩,把她抓回来。”
  “要活的还是死的?”凯奇先生阴笑着问。
  “活的,你这个蠢货。”丹迪先生说,“我想知道她了解什么情况。”
  “也许她是他们一伙的,”塔尔先生说,“就是在温哥华、墨尔本等地和我们对着干的那帮人。”
  “抓住她。”丹迪先生说,“快去抓她。”金发男人和那个戴帽子、留小胡子的人急忙朝小山奔去。

  丹迪先生和塔尔先生站在三十三号门口。
  “把它撞开。”丹迪先生说。
  塔尔先生肩膀靠着门,开始用全身的重量猛顶。“门是加厚的,”他说,“加固的。”
  丹迪先生说:“没有什么人可以造出来、其他人却破坏不了的东西。”他拉下手套,把手放在门上,嘴里念念有辞,那种语言比英语还要古老。
  “好了,现在再试试。”他说。
  塔尔顶着门,哼了一声,用力推了一下。这次门开了。
  “干得好。”丹迪先生说。
  房子的顶部传来什么东西撞碎的声音。
  杰克之一和他们在楼梯中间相遇。
  丹迪先生朝他咧嘴一笑,虽然不带任何幽默,却露出了一口漂亮的牙齿。“你好,杰克·弗洛斯特。”他说,“我想你抓住那个孩子了。”
  “是的,”杰克之一说,“但他又跑了。”
  “又跑了?”杰克·丹迪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也更加冰冷,“一次算是过失,杰克,两次就是灾难了。”
  “我们会抓住他的。”杰克之一说,“今晚就全部了结。”
  “最好是这样。”丹迪先生说。
  “他会到坟场那里去。”杰克之一说。三个人赶紧下了楼梯。
  杰克之一嗅了嗅空气的味道。他的鼻孔里还留着那孩子的气味,让他的脖子后面一阵刺痒。他觉得这一切好像多年前就发生过。他停了下来,穿上挂在前厅的那件黑色长外套。这件外套本来和弗洛斯特先生的斜纹软呢夹克、小羊皮防水外套挂在一起,显得很不协调。
  大门朝大街敞开着,白天几乎已经结束了。
  这一次,杰克之一知道自己的准确路线。
  他没有停留,出了房子,急速上山,直奔坟场而去。

  斯卡莉特到了坟场。因为是晚上,门已经上了锁。斯卡莉特绝望地推拉着大门,好在伯蒂很快出现在身边。“你知道钥匙在哪里吗?”她问。
  “没时间找钥匙了。”伯蒂说。他靠近门上的金属杆,“双手抱住我。”
  “什么?”
  “抱住我,然后闭上眼睛。”
  斯卡莉特瞪着伯蒂,仿佛在向他挑衅。然后,她紧紧抱住他,闭上了眼睛,“好了。”
  伯蒂紧靠着坟场大门上的栏杆。这些栏杆应该也是坟场的一部分,他希望自己在坟场里的行动自由也能应用到其他人身上。紧接着,他像一阵烟一样,从栏杆中滑了过去。
  “你可以睁开眼睛了。”他说。
  她睁开了眼睛。
  “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里是我的家。”他说,“在这里,我无所不能。”

  远处传来鞋子踩在人行道上的啪啪声,两个人出现在大门的另一边,他们推搡着大门,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
  “你好。”杰克·凯奇说。
  他透过栏杆,小胡子一动,朝斯卡莉特露齿一笑,模样活像一只心怀鬼胎的兔子。他用戴着手套的右手解开绑在左臂上的一条黑色丝带,从手臂上拉下来,握在手中拽了拽,两只手摆弄着,好像在玩翻线圈①的游戏。“出来吧,小姑娘。没事的。没人要伤害你。”
  【① 翻线圈:二人互翻一只线圈,使之形成各种样形状的游戏。】
  “我们只要你回答一些问题。”金发男人尼宝先生说,“我们是在执行公务。”(他在撒谎。杰克无所不在,政府和警察中也有不少杰克,但这些人干的勾当却跟公务完全没有关系。)
  “快跑!”伯蒂拉着斯卡莉特的手,对她喊道。她跑了起来。
  “你看到了吗?”名叫凯奇的杰克说。
  “什么?”
  “我看到有人和她在—起,一个男孩。”
  “那个男孩吗?”名叫尼宝的杰克问。
  “我怎么知道?快,给我搭把手。”
  大个子伸出手,交叉在一起,杰克·凯奇穿着黑皮鞋的脚站了上去。被举上去之后,他翻过门。跳了下来,像青蛙一样四脚着地。他站起身来,说:“你们另找进来的路吧,我先去追他们。”说完,他跑上了那条通往坟场的弯弯曲曲的小路。

  斯卡莉特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暮色笼罩的坟场里,伯蒂飞快地走着,但没有奔跑。
  “你什么意思?”
  “我觉得那个人想杀了我。你看到他手上玩的那根黑绳子了吗?”
  “我想是的。那个叫杰克的人,也就是你的弗洛斯特先生,他要杀我。他手上有刀。”
  “他不是我的弗洛斯特先生。好吧,我想也算是吧,对不起。我们这是往哪儿走?”
  “首先得把你安置到某个安全的地方,然后我来对付他们。”

  在伯蒂周围,坟场的居民醒来了。他们围拢过来,一脸焦虑和紧张。
  “伯蒂?”盖乌斯·庞培说,“出什么事了?”
  “有坏人。”伯蒂说,“大家能不能看着他们,随时告诉我他们的动向。我要把斯卡莉特藏起来。有没有什么主意?”
  “教堂的地下室?”萨克雷·波林格说。
  “他们首先就会察看那个地方。”
  “你在和谁说话?”斯卡莉特问。她盯着伯蒂,好像他已经疯了。
  盖乌斯·庞培说:“藏到山腹里?”
  伯蒂思索着,“对,好主意。斯卡莉特,你还记得我们找到刺青人的那个地方吗?”
  “有些印象。一个很暗的地方。我记得那里没有什么好怕的。”
  “我把你带到那儿去。”
  他们飞快地跑上那条小路。
  斯卡莉特可以看出,伯蒂一边走一边在和什么人说话,可她只能听见伯蒂这一方的谈话,就好像在听别人接电话一样。说起电话,她忽然想起……
  “我妈妈要发火了。”她说,“我死定了。”
  “不,”伯蒂说,“你没有。目前还没有,未来很长的时间里也不会死。”接着,他对别的什么人说:“现在有两个人?一起吗?好的。”

  他们到了弗罗比歇陵墓。“入口在靠左边最下面的棺材后面。”伯蒂说,“如果你听见有人来,但又不是我,你就直接往下走,到洞底……你身上有什么照明的东西吗?”
  “有,钥匙圈上有一个很小的发光二极管。”
  “好。”
  他拉开通往陵墓的门,“还有,你要小心,别绊到什么东西。”
  “你去哪儿?”斯卡莉特问。
  “这里是我的家,”伯蒂说,“我要保卫它。”
  斯卡莉特按了一下发光二极管的开关,手脚并用地朝下爬去。棺材后面的地方不大,但她还是挤进去了,又尽可能地把棺材拉回原来的地方。
  微弱的灯光下,她可以看见石头台阶。她站直身子,手扶着墙,往下走了三级台阶,然后停住脚步坐下来等待着,心里暗暗希望伯蒂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伯蒂说:“他们现在在哪儿?”
  他父亲说:“一个家伙正在埃及道上找你,他的朋友在墙那边等。另有三个正往这边赶过来。”
  “要是赛拉斯在这里就好了,他一下子就能把他们结果了。或者卢佩斯库小姐在也好。”
  “你不需要他们。”欧文斯先生为他打气。
  “妈妈在哪儿?”
  “在墙那边。”
  “告诉她,我把斯卡莉特藏在弗罗比歇陵墓里了。如果我出了什么事,让妈妈照顾她。”

  伯蒂穿过黑暗的坟场。通往坟场西北角的唯一通道就是埃及道。要到那个地方,他就不得不从手拿黑色丝绳的小个子男人面前走过。那个人正在寻找他,希望他死……
  我是诺伯蒂·欧文斯,他对自己说,我是坟场的一部分。我会安然无恙的。
  跑到埃及道上的时候,他差点没看见那个小个子——名叫凯奇的杰克。那人几乎和阴影融为一体了。
  伯蒂深吸一口气,尽自己的最大能力隐形,像夜晚微风吹拂下的尘土一样从那人面前过去了。
  他走过郁郁葱葱的埃及道,然后现出身形,一脚踢在一颗石子上。
  他看见拱道边的那个阴影脱身而出,几乎和死人一样悄无声息地朝他追来。
  伯蒂穿过覆盖着常青藤的埃及道,进入坟场西北角。他知道,自己必须准确计算时间:如果太快,这个人会跟不上他;如果他走得太慢,一条黑色丝绳就会绕到他的脖子上,夺去他的呼吸和所有的明天。
  他大喝一声,推开纠结在一起的常青藤,惊起了坟场中的一只狐狸,它飞快地跑进了灌木丛。倒塌的墓碑、无头雕像、树木和冬青树丛、成堆的半腐烂落叶,踩在上面滑溜溜的。这里简直是个丛林,但是,伯蒂从会走路之后就熟悉这里的每个角落。
  现在,他匆忙而又不失小心地走在盘根错节的常青藤、乱石和泥土上。他十分自信——这里是他的坟场。他能感觉到,坟场正在极力保护他,藏匿他的形迹。因此,伯蒂不得不竭力抗争,努力让自己被那个人看见。

  他看见了尼赫迈亚·特罗特,犹豫了一下,有些拿不定主意。
  “你好,年轻的伯蒂。”尼赫迈亚喊道,“兴奋之情弥漫了这段时间,而你又像彗星穿越天空一样奔跑在这些坟墓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我的好伯蒂?”
  “站在那儿,”伯蒂说,“就在你现在站的地方。回头朝我来的方向看。他靠近的时候告诉我一声。”
  伯蒂绕过常青藤覆盖的卡斯泰尔斯坟墓,站住脚步,背对后面追赶的人,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着。
  他在等待。虽然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却漫长得像一个短暂的永恒。
  (“他来了,孩子。”尼赫迈亚·特罗特说,“在你身后大约二十步。”)
  名叫凯奇的杰克看见了前面的那个孩子,两手拽紧了黑色丝绳。这些年来,这根绳子曾经绕过许多人的脖子。所有被它拥抱过的人,生命都就此终结了。它很软,却很结实,连X光都发现不了。
  凯奇的胡子动了动,但身体的其他任何部位都没有动。他看见了自己的猎物,不想惊动它。他开始前进,像影子一样悄然无声。
  那孩子直起了身子。
  凯奇向前猛冲过去,擦得锃亮的黑皮鞋踏在覆盖着树叶的地上,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他来了,孩子!”尼赫迈亚·特罗特喊道。)
  那孩子转过身,凯奇向他猛扑过去——却觉得脚下的世界突然崩塌。他用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抓向这个世界,但还是在这座古老的坟墓中向下坠去。二十英尺之后,砰的一声,砸在卡斯泰尔斯先生的棺材上。棺材盖和他的脚踝同时砸得粉碎。
  “结果了一个。”伯蒂平静地说,好像他真的那么平静、全无激动之情似的。
  “完成得如此优美。”尼赫迈亚·特罗特说,“我将为此写一首颂歌。你愿意留下来听听听吗?”
  “没有时间。”伯蒂说,“其他人在哪里?”

  尤菲米娅·霍斯福尔说:“三个在西南面的小路上,正往山上走呢。”
  汤姆·桑兹说:“这里还有一个,眼下正走过教堂。他就是上个月一直在坟场转来转去的那个家伙,只是现在看上去有些不一样了。”
  伯蒂说:“和卡斯泰尔斯先生一起盯着这个人——请替我向卡斯泰尔斯先生致歉……”
  他钻过一根根树枝,在山上狂奔。有路的时候从路上走,没路的时候径直飞奔,他从一块墓碑跳到另一块一这样可以快一些。
  他跑过那棵老苹果树。
  “他们还有四个人。”一个尖刻的女声说,“四个人,都是杀手。剩下的这几个不会照你的意愿掉进坟坑里了。”
  “你好,丽萨,我还以为你生我的气了。”
  “我也许生气,也许没有。”她说,仍然只是一个声音,没有现形,“但我不会让他们把你杀掉,绝不!”
  “那你帮我让他们走错路,让他们糊里湖涂,放慢步伐。能做到吗?”
  “你还要再跑?诺伯蒂·欧文斯,为什么不隐身,躲到你妈妈的坟墓里?在那里他们永远也不会发现你。赛拉斯先生很快就要回来了,他会对付他们的——”
  “也许他会,也许他不会。”伯蒂说,“我在雷电树那里等你。”
  “我还是不要和你说话。”丽萨·赫姆斯托克的声音高傲得像孔雀,活泼得像麻雀。
  “实际上,你已经在和我说话了。我是说,我们现在就在说话。”
  “我们的交谈仅限于这个紧急情况。这以后,我们连一句话也不会说了。”

  伯蒂朝雷电树走去。二十年前,这棵橡树被雷电击中烧死,现在只剩下一段焦黑的枝干,突兀地伸向天空。
  他有个主意,但还不是很完善。这要取决于他是否记得卢佩斯库小姐给他上的课,是否记得他还是个孩子时所看见、听见的一切。
  找到那个坟墓比他预想的要困难得多,但他还是找到了——一座角度歪斜得古里古怪的丑陋坟墓,墓碑顶上是一个脏乎乎的无头天使,看起来就像一朵巨大的蘑菇。直到他摸到、感觉到那股阴森森的寒意以后,他才终于确定了。
  他坐在坟墓上,强迫自己完全现身。
  “你没有隐身。”丽萨的声音说,“任何人都能发现你。”
  “好。”伯蒂说,“我就是想让他们发现我。”
  月亮正冉冉升起,低悬在天空,看起来很大。伯蒂想,如果他开始吹口哨,是不是有点太过夸张了?
  “我看见他了!”
  一个人磕磕绊绊地朝他跑来,还有两个人紧跟在后面。
  伯蒂知道死者聚集在他们周围,看着这个场面,但他强迫自己不去想他们。他让自己在这座丑陋的坟墓上找了个较为舒适的位置坐下,感觉自己就像陷阱里的诱饵—一这种感觉可真不好。

  第一个赶到坟墓的是那个长着公牛一样粗脖子的人,后面紧跟着喋喋不休的白头发和高个子金头发。
  伯蒂待在那里一动不动。
  白头发说:“啊,我想这就是那个行踪难觅的多里安家的孩子。太奇怪了。我们的杰克·弗洛斯特找遍了整个国家,你却在这里,就在十三年前他离开时你在的地方。”
  伯蒂说:“那个人杀死了我的家人。”
  “的确是的。”
  “为什么?”
  “这重要吗?你永远不会有机会告诉任何人了。”
  “那么就算你告诉我,对你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对吗?”
  白头发哈哈大笑,“哈哈哈,这孩子真有趣。我想知道的是,你是怎么在坟场生活了十三年,却没有任何人知道?”
  “你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回答你的。”
  粗脖子说:“不许你这样和丹迪先生说话,小东西!我一—”
  白头发又朝坟墓走近了一步,“没什么,杰克·塔尔。好吧,答案换答案。我们——我的朋友们和我——属于一个兄弟会组织,名叫‘无所不在的杰克’,也叫‘恶棍’①或者其他什么名字。我们这个组织的历史非常悠久。我们知道……我们记得许多大部分人已经遗忘的事情。古老的知识。”
  【① 恶棍:扑克中的J(杰克,JACK)原来用KNAVE(恶棍)一词,这个词直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英国和欧洲大陆还相当流行。但现在已基本废弃不用。用JACK代替KNAVE一词能很快为公众所接受的原因之一,是在记录或报告牌例时,可以方便地使用JACK一词的第一个字母J;而过去在用KNAVE这个词时,就必须使用Kn,如果只用K被会引起误解。】
  伯蒂说:“魔法。你们会一点魔法。”
  那人赞同地点点头,“对,如果你愿意这么说的话。比如说,从死亡中可以得到一种魔法:一样东西离开了这个世界,就会有别的某样东西进入这个世界,填补空缺。”
  “你杀死我的家人,就因为——因为什么?因为魔法?太荒唐了。”
  “不,不是这样。我们之所以要杀死你,是为了自我保护。很久以前,还是在金字塔时代的埃及,我们中的一个人预言,有一天将有这样的一个孩子出生,他可以行走在生者与死者之间的模糊地带。如果这个孩子长大成人,这就意味着我们这个组织、我们代表的一切将终结。伦敦还是个村庄之前,我们就在努力测算;在新阿姆斯特丹成为纽约之前,我们已经把你们一家控制在我们的视线范围之内。为了对付你,我们派出了我们认为是所有人中最出色、最危险、下手最准的人。”
  伯蒂看着那三个人。
  “那他在哪里?为什么他不在这里?”
  金头发说:“我们就可以对付你了。我们的杰克·弗洛斯特,他有一只灵敏的鼻子,正循着你那个姑娘的踪迹追赶她呢。像这种事,我们不能留下任何证据或证人。”
  伯蒂身体前倾,手伸进生长在乱糟糟的坟墓上的野草里。
  “过来抓我呀。”他说。
  金头发咧嘴笑了,粗脖子朝前一扑;甚至连丹迪先生也朝前走了几步。
  伯蒂用力把手指深深地插进草里,说出了三个词——早在刺青人出生之前,这种语言就已经非常古老了:
  “Skagh!Thegh!Khavagah!”
  他打开了食尸鬼之门。
  坟墓像活板门一样打开了。在门下面的深坑里,伯蒂看见了星星,在一片黑暗之中看见了闪烁的光芒。
  站在深坑边缘、长着公牛脖子的塔尔先生,一个失足,掉进了黑洞之中。
  金头发尼宝先生想跳过那个黑洞,他伸出手臂朝伯蒂扑过去。伯蒂眼看着他跳跃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停在那里,悬在半空中,不一会儿就被吸进了食尸鬼之门。
  丹迪先生站在食尸鬼之门边缘的一块石头上朝下看。然后,他抬起眼睛看着伯蒂,咧着嘴笑了。
  “我不知道你刚才做了什么,”丹迪先生说,“但显然对我没起作用。”他从口袋里掏出戴着手套的手,手里拿着一支枪,对着伯蒂,“这件事,我十三年前就该做了。”丹迪先生说,“不能信任他人呀。如果事情重要的话,你必须亲自去做。”
  敞开的食尸鬼之门吹出一股干热的沙漠风,风里还裹挟着沙砾。
  伯蒂说:“下面是沙漠。如果你想找水的话,应该可以找到一点。如果认真找的话,那里还有吃的东西。但是,不要和食尸鬼对抗。躲避他们。食尸鬼会抹掉你的记忆,让你变成他们的一员;或者他们会一直等到你腐烂,再把你吃掉。”
  枪管没有晃动。丹迪先生说:“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伯蒂指着坟墓对面,“因为他们。”
  丹迪先生刚转眼一看,就在那一瞬间,伯蒂已经隐身。
  丹迪先生的眼睛四处搜寻着,但是伯蒂再也不在那座雕像旁边了。
  黑洞深处不知什么东西在叫唤,活像夜鸟孤独的哀鸣。
  丹迪先生四处张望。他的前额挤出深深的皱纹,整个身体充满了犹豫不决和愤怒。“你在哪里?”他吼道,“该死的!你在哪里?”
  他觉得自己似乎听到了一个声音:“食尸鬼之门敞开之后很快就要关上。不能让它一直开着。它想关上。”
  洞的边缘抖动着。几年前,丹迪先生在孟加拉经历过一次地震,现在的感觉就和那时一样——大地在震颤。
  丹迪先生跌倒了,差一点坠入黑暗,但他抓住了那块倒塌的墓碑,紧紧地抱住它。他不知道那下面是什么,只知道自己一点也不想去那里看看。
  大地颤抖着。他觉得墓碑承受不了他的体重,开始移动。
  他抬起头。那孩子就在那里,正好奇地看着他呢。
  “我这就要关上这扇门了。”他说,“我想,如果你一直抓住那东西,门会夹住你,把你压得粉碎,或者门会把你吸收,将你变成它的一部分。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现在是给你一个机会,尽管你当初没有给我的家人任何机会。”
  一阵摇晃。丹迪先生抬头看着那孩子灰色的眼睛,咒骂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说:“你永远也别想逃出我们的追捕。我们是无所不在的杰克。我们无处不在。还没结束呢!”
  “你完蛋了,”伯蒂说,“你们这些人代表的一切都结束了,正如你们的人在埃及的预言。你们以前没能杀死我,你们以前无所不在。现在全结束了!”
  丹迪先生脸上的表情证实了伯蒂说的一切。
  丹迪先生可能对伯蒂说了些什么,具体是什么,永远没有人知道了,因为他松开墓碑,慢慢坠入了敞开的食尸鬼之门。
  伯蒂说:“WeghKharados.”
  食尸鬼之门再次变成了坟墓。
  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拽他的衣袖——福尔廷布拉斯·巴特尔比看着他,“伯蒂!教堂那里的那个人,他上山来了!”

  杰克之一跟着自己的鼻子走。他之所以离开其他人,原因之一是杰克·丹迪身上的科隆香水味道太浓,让他无法嗅出比较隐秘的气味。
  可他还是不能依靠气味找到那个男孩。在这个地方不行,那男孩的气味跟这个墓地完全一样。但那个女孩身上带着她妈妈房子里的气味,还有她那天早晨上学前在脖子处洒的香水味儿。她闻起来就像一个牺牲品,有一股恐惧的味道。杰克之一想,一闻就知道,她是他手里的猎物。不管她在哪里,那男孩都会去的,只是早迟而已。
  他的手握住刀把,上了山。快到山顶的时候,他心中蓦地一动——这是直觉,但他知道这种直觉绝对不会出错:杰克·丹迪和其他人都完了。
  好,他想,上面腾出位子了。
  自从杀死多里安全家的任务失败之后,他在组织内部的升迁速度就慢了下来,后来甚至完全停止了。他们似乎不再信任他了。
  好了,这一切很快就会改变。

  到了山顶,杰克突然嗅不到那个女孩的气味了。但他知道,她就在附近。
  他顺着自己来的路慢慢折回,走了大约五十英尺,他在一个小陵墓旁再次闻到了她的气息。陵墓的金属门关着,他拉开了门。
  她的气味变得浓烈起来。他能嗅出她很害怕。他把棺材一个一个地从架子上拉下来。棺材摔到地面上,枯木碎了,里面的东西撒了出来。不,她不会藏在那些……
  那又在哪里呢?
  他检查了墙面。很坚固。他趴下身子,把最后一口棺材拖了出来。他的手发现了一个洞……
  “斯卡莉特。”他喊道,竭力装成自己还是弗洛斯特先生时喊这个名字的语调。可是,他身上已经找不到属于弗洛斯特先生的那一部分了。他现在是杰克之一,彻头彻尾的杰克之一。他手脚并用,钻过了墙上的那个洞。

  斯卡莉特听见了上面棺材摔碎的声音。她左手扶着墙,右手拿着小小的钥匙环上的发光二极管,小心翼翼地沿着台阶往下走。灯光只够让她看见落脚的地方。她好不容易走到石头台阶的最后一级,朝上望着,心怦怦直跳。
  她万分恐惧。温和的弗洛斯特先生和他那些古怪的朋友让她害怕,现在所处的地方以及它所带来的回忆让她害怕。说老实话,甚至连伯蒂也让她有点害怕。他再也不是那个与她的童年联系在一起的安静、神秘的男孩。他很与众不同,身上有一种非人类所有的东西。
  她想,不知道妈妈现在在想什么。她一定会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给弗洛斯特先生,看自己什么时候回家。她又想,如果能从这里活着出去。一定要让妈妈给自己买手机。太荒唐了,自已是她这个年纪唯一没有手机的人。
  她想,她想妈妈。
  她没有想到的是,有人竟然可以在黑暗中如此悄无声息地移动。
  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捂住了她的嘴,一个声音——她几乎无法认出那是弗洛斯特先生的声音——毫无感情地说道:“只要动一下,我就割断你的喉咙。如果听懂了就点点头。”
  斯卡莉特点了点头。

  在弗罗比歇的陵墓里,伯蒂看见了散落一地的棺材,里面的东西在走廊上撒得到处都是,一片狼藉。弗罗比歇家里的许多人聚在一起,个个都很难过,一脸惊恐。
  “他下去了。”以法莲说。
  “谢谢。”伯蒂说。他爬过那个洞,下了楼梯。

  伯蒂能像死者一样看透黑暗。他看到了台阶,看到了台阶下面的小房间。台阶下了一半的时候,他看见杰克之一已抓住了斯卡莉特。杰克之一把她的手扭到背后,用一把很大、样子很吓人的刀顶着她的脖子。
  杰克之一抬起头,望向黑暗。
  “你好,孩子。”他说。
  伯蒂什么也没有说。他集中心思隐身,又往前走了一截。
  “你认为我看不见你,”杰克之一说,“你是对的。我看不见你,真的看不见。但我能嗅出你的恐惧,可以听见你移动、呼吸的声音。知道你的隐身小把戏后,我还可以感觉到你。说点什么,说出来让我听听,否则我就用刀从这位年轻女士身上割一小块肉下来。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伯蒂说,声音在房间里回荡着。
  “好的。”杰克之一说,“现在,到这儿来。咱们谈谈。”
  伯蒂开始走下台阶。他集中全力实施恐惧大法,提高房间里的恐慌度,让恐惧变成可以触摸的东西……
  “别耍花招!”杰克之一说,“不管你在做什么,都给我停下来。别耍花招。”
  伯蒂放弃了。
  “你以为,”杰克之一说,“你有本事把那些小魔法用在我身上?你以为我是谁,孩子?”
  伯蒂说:“你是那一家子杰克中的一个。你杀死了我的家人。你本来应该把我也杀了。”
  杰克之一扬起眉毛,“我本来应该把你也杀了?”
  “对。那个老头子说,只要让我长大,你们那个兄弟会就会完蛋。我已经长大。你们输了。”
  “早在巴比伦时代之前,我的兄弟会就已经有了。什么都伤害不了它。”
  “他们没有告诉你,是吗?”伯蒂站在离杰克之一五步远的地方,“他们是最后一批杰克了。你们在克拉科夫、温哥华还有墨尔本的同伙,全没了。”
  斯卡莉特说:“伯蒂,快让他放开我。”
  “别担心。”伯蒂平静地说,其实心里并不平静。他对杰克之一说,“伤害她毫无意义。杀了我也毫无意义。你还不明白吗?‘无所不在兄弟会’已经不存在了,再也没有了!”
  杰克之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真要是这样的话,我现在就成了唯一一个杰克,那我还是有一个非杀死你们两个不可的绝佳理由。”
  伯蒂一言不发。
  “自豪。”杰克之一说,“一种职业自豪感。这件事由我开始,又由我终结,我感到自豪。”紧接着他说道,“你在干什么?”
  伯蒂的头皮一阵刺痛,他感觉房间里似乎出现了一股烟,缓缓地袅绕着。他说:“不是我,是杀戮者。它负责守卫埋在这里的宝藏。”
  “别撒谎。”
  斯卡莉特说:“他没撒谎,是真的。”
  杰克之一说:“是吗?埋藏的宝藏?笑死我——”

  “杀戮者为主人守卫这里的宝藏。”

  “谁在说话?”杰克之一四处张望。
  “你听见了?”伯蒂诧异地问。
  “我听见了,”杰克之一说,“当然听见。”
  斯卡莉特说:“我什么也没听见。”
  杰克之一说:“这是什么地方,小子?我们在哪里?”
  伯蒂还没来得及回答,杀戮者的声音又开始在房间里回荡:这是宝藏之所。这是力量之所。杀戮者在这里等着主人回来。
  伯蒂说:“杰克?”
  杰克侧耳听着,他说:“听见我的名字从你的嘴里说出来,真好。”
  “杰克,我的真名是什么?我的家人叫我什么?”
  “这件事对你那么重要吗?”
  伯蒂说:“杀戮者叫我找到自己的真名。我叫什么?”
  杰克之一说:“我想想。彼得?保罗?罗德里克?看你的模样,应该是叫罗德里克,也许是斯蒂芬……”他在捉弄这个孩子。
  “还是告诉我吧,反正你也杀不了我。”伯蒂说。
  杰克之一耸耸肩膀,在黑暗中点点头,仿佛在说,显然是。
  “我要你把那个女孩放了,”伯蒂说,“放了斯卡莉特。”
  杰克之一看着黑暗处,说:“那里有一块祭石,对吗?”
  “我想是的。”
  “还有一把刀,一个杯子,一枚胸针?”
  黑暗中,他在笑。在杰克之一的脸上,伯蒂看见了一种奇怪的兴奋笑容,和那张脸一点也不相称。那是有了重大发现、突然明白了什么之后的笑容。斯卡莉特什么也看不见,眼前只有一片黑暗,但她仍然能听出杰克之一嗓音里的兴奋。
  杰克之一说:“兄弟会结束了,不过,就算世上仅剩下我一个杰克,又有什么关系?我可以重新发起一个兄弟会,比上次那个更加强大。”

  “强大。”杀戮者跟着说。

  “太完美了。”杰克之一说,“看看吧,我们现在待的这个地方,我们的人寻找了几千年。连我们举行仪式所需要的一切都预备好了,不由让人觉得这完全是天意,对吗?在我之前,有那么多杰克祈祷着这一刻。现在,当我们的事业处于最低谷的时候,我们却得到了这样的回报。”
  伯蒂感觉到杀戮者正在倾听着杰克之一的话,因为墓室里响起了低低的、兴奋的沙沙声。
  杰克之一说:“我马上要伸一只手出来,小子。但是,斯卡莉特,我的刀依然搁在你的喉咙上,我松手的时候别想逃跑。小子,你把那个杯子、刀和胸针放到我手里。”

  “杀戮者的宝藏。”三重音低语道,“它总会回来的。我们为主人守卫着它。”

  伯蒂弯下腰,从祭石上取下那些东西,放到杰克之一张开的手里。杰克之一笑了。
  “斯卡莉特,我准备放你走了。我把刀拿走的时候,我要你把手放在脑袋后面,趴到地上。你只要动弹一下,或者想干其他什么,我会让你死得很痛苦。明白吗?”
  她咽了一口唾沫。她嘴里发干,往前迈了一步。刚才一直被拧在腰后的右手现在已经麻木,肩膀像针扎一样疼。她趴了下来,脸贴着地面。
  我们死定了。她想。这样的想法居然没有让她觉得任何伤感。整件事好像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而她只是一个观众,看着这出超现实戏剧渐渐变成黑暗中的谋杀游戏。然后,她听见了杰克之一抓住伯蒂的声音……
  伯蒂的声音说:“放开她。”
  杰克之一的声音:“只要你照我说的做,我就不杀她。我甚至不会伤害她。”
  “我不信。她会指认你。”
  “不,”杰克之一的声音似乎很肯定,“她不会的。”然后,那声音接着说,“一万年了,这把刀依然这么锋利……”声音中充满敬畏,“小子,跪到祭石上,双手放到背后。快。”
  “真是太久了。”杀戮者说。
  但斯卡莉特能听到的只是什么东西滑动的声音,仿佛墓室里有某种巨大的东西正在游动。
  杰克之一听见了,“在我把你的血洒到祭石上之前,你想知道自己的名字吗?”刀架在脖子上,伯蒂感到了那股凉意。
  就在那一刻,伯蒂明白了。一切似乎都慢了下来。一切都变得清晰了。
  “我知道我的名字。”他说,“我叫诺伯蒂·欧文斯。那就是我。”跪在凉凉的祭石上,这个动作让他把一切都想明白了。
  “杀戮者,”他对着墓室里说,“你们还想要—个主人吗?”

  “杀戮者守卫宝藏,一直等到主人回来。”

  “好吧,”伯蒂说,“你们不是已经找到了吗?终于找到了你们等待的主人?”
  他感觉到杀戮者在扭曲,在膨胀。他听见一个声音,好像有一千根枯树枝在刮擦着,有某种肌肉发达的巨型物体正像蛇一样游动着。
  紧接着,伯蒂第一次看到了杀戮者的模样。之后,他怎么也无法向人们描述他看到的东西:一个巨物,长着蛇身,脑袋……脑袋不知像什么,反正一共有三个。三个脑袋,三个脖子。它们的脸没有生命,仿佛是用人类和动物的尸体拼凑出来的。那几张脸上覆盖着紫色的图案,还有一圈圈靛青色的图腾,把僵死的脸孔变成了奇怪的、如恶魔般的东西。
  杀戮者试探性地用鼻子嗅着杰克之一周围的空气,仿佛要爱抚他一样。
  “什么?”杰克之一说,“这是什么?它要干什么?”
  “这就是杀戮者。它负责守卫这里。它需要一个主人给它指令。”伯蒂说。
  杰克之一举起手中的刀,“太好了。”他自言自语道,“它当然在等啦,它在等我。对。我就是它的新主人。”

  杀戮者盘绕的身体将墓室内部团团围住。主人?它说,模样像一条耐心等待已久的狗。它又重复了一遍“主人”,仿佛在品尝这个词的味道。味道不错。它又满含着兴奋和渴望,叹息着说了—遍:“主人……”

  杰克之一低头看着伯蒂,“十三年前,我失手了,现在我们又重逢了。一个兄弟会结束了,另一个却刚刚开始。再见,小子。”他用一只手把刀放到男孩的喉咙处,另一只手抓住那个酒杯。
  “伯蒂。”伯蒂说,“不要叫我小子。”他提高了声音,“杀戮者,”他说,“你对你的新主人该怎么做?”

  杀戮者一声叹息。“我们将保护他,直至时间的尽头。杀戮者将永远把他盘在中间,永远不让他经受世上的种种危险。”

  “那就保护他吧。”伯蒂说,“快!”
  “我是你的主人,你要服从我!”杰克之一说。
  杀戮者等得太久了。杀戮者的三重嗓音充满胜利的喜悦,实在太久了。它巨大的身躯缓缓盘绕,将杰克之一卷在中间。
  杰克之一丢下酒杯。现在他每只手里都有一把刀,一把是燧石刀,另一把的刀柄是黑色的骨头。
  “退后!离我远点!走开!”
  他挥舞着刀,但杀戮者继续盘绕,巨大的蛇身猛地一挤,将杰克之一彻底吞没了。

  伯蒂跑到斯卡莉特身边,扶她起来。“我想看,”她说,“我想看看发生了什么!”她掏出发光二极管,打开……
  斯卡莉特看到的和伯蒂看到的不同。她没有看见杀戮者,对她倒不失为一件好事。但她看到了杰克之一,看到了杰克之一脸上的恐惧,这种神情使他看上去又像以前的弗洛斯特先生了——万分惊恐中,他又变成了送她回家的那个好人。他飘在空中,离地面大约五到十尺,手里的两把刀在空中乱舞,好像在刺什么她看不见东西。
  一看就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
  弗洛斯特先生,杰克之一,不管他是谁,反正被拖得离他们越来越远,直到后背死死顶在墓室的石壁上。他的胳膊和腿大张着,拼命挥舞着。
  在斯卡莉特看来,弗洛斯特先生似乎被拖得穿墙进了石头里,正被石头慢慢吞没——现在,能看见的只剩下一张脸,正在发疯般地叫喊,绝望地叫喊,哀求伯蒂让那东西松开,叫伯蒂救他。求你了,求你了……最后,人脸也被拖进石壁,他的声音也随之消失。

  伯蒂从祭石上站起来,从地上捡起石刀、酒杯和胸针,放回原来的地方。他没碰那把黑色的金属刀。
  斯卡莉特说:“我记得你说过杀戮者不会伤人,只会吓唬我们。”
  “对,”伯蒂说,“但它需要一个主人,需要保护这个主人。它告诉过我。”
  斯卡莉特说:“你是说你早就知道。你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
  “对,我也希望这样。”
  他扶着她上了台阶,走出乱糟糟的弗罗比歇陵墓。
  “待会儿我得把这里清理干净。”伯蒂说。
  斯卡莉特尽量不去看地面上的那些东西。

  他们走出陵墓,到了地面的坟场。
  斯卡莉特再一次愣愣地说:“你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
  这一次,伯蒂什么也没有说。
  她看着他,仿佛不再知道对方是谁,是什么。“你早就知道,知道杀戮者会吃了他,所以你才把我藏在那儿,对不对?如果是这样,那么,我是什么,诱饵吗?”
  伯蒂说:“不是这样的。”稍顿,他才接着道,“我们都还活着,对吗?他再也不会烦我们了。”
  斯卡莉特觉得怒火在胸中聚集。恐惧没有了,她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大喊、发泄。她努力压下这种冲动,“其他那些人呢?你把他们也杀了?”
  “我谁都没杀。”
  “那他们在哪儿?”
  “一个在深墓下面,脚脖子断了。另外三个,怎么说呢,离这里很远。”
  “你没有杀他们?”
  “当然没有。”伯蒂说,“这里是我的家,我怎么会希望他们永远在这儿游荡,直到时间尽头?”接着他又说,“你瞧,没事了。我把他们全打发了。”
  斯卡莉特从他身边退开一步,“你不是人。人不像你这样。你和那个人一样坏。你是怪物。”
  伯蒂脸色惨白。这个晚上发生了这么多事,他经历了这么多事,然而,这句话却是让他最难以接受的。“不,”他说,“不是这样的。”
  斯卡莉特慢慢后退,离伯蒂越来越远。
  她后退了一步、两步,准备狂奔开去,跑过月光下的坟场。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黑色天鹅绒的高个子男人伸出一只手,放在她的胳膊上。
  这个男人说:“恐怕你这样做对伯蒂不公平。这些事,如果你什么也记不得,你肯定会更加快乐。我们一起走走吧,谈谈过去几天里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哪些你记住比较好,哪些最好忘记。”
  伯蒂说:“赛拉斯,你不能这样,不能让她忘了我。”
  “只有这样才安全。”赛拉斯简洁地说,“如果不是对我们所有人的话,至少对她更安全。”
  “不——我就一点发言权也没有吗?”斯卡莉特问。
  赛拉斯没有说什么。伯蒂朝斯卡莉特走近一步,说:“你看,都结束了。我知道很不容易,但我们胜利了。你和我。我们战胜了他们。”
  她轻轻摇着头,好像看到的一切、经历的一切都让她难以置信。
  她抬头看着赛拉斯,“我想回家,行吗?”
  赛拉斯点点头。他和女孩一起走在小路上,这条路最终将带着他们走出坟场。
  伯蒂盯着斯卡莉特慢慢走远,心里多么希望她能转身回头看看,多么希望她朝他嫣然一笑,或者眼中没有任何恐惧地看他一眼。但是,斯卡莉特没有转身,她就这么走了。

  伯蒂走回陵墓。他想找些事做,于是开始搬动摔落下来的棺材,打扫地上的残骸,把骨头放回棺材。他失望地发现,尽管周围有那么多弗罗比歇家的人,但对于哪块骨头应该放在哪具棺材里,他们谁都说不准。
  一个男人把斯卡莉特送回了家。后来,斯卡莉特的妈妈始终记不起那个人和她说了些什么,但她失望地得知,那位杰克·弗洛斯特先生不得不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了。
  那个人跟她们在厨房里讨论了她们的生活和梦想。
  谈话结束时,斯卡莉特的妈妈决定搬回格拉斯哥,具体为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但斯卡莉特很高兴:离父亲近了,又可以见到她的老朋友了。
  赛拉斯离开那女孩和她妈妈时,她们还在厨房里讨论着搬回苏格兰会遇到的种种挑战。诺娜答应给斯卡莉特买个手机。她们几乎记不得赛拉斯曾来过,而这正是赛拉斯想要的效果。

  赛拉斯返回坟场时,发现伯蒂坐在方尖石塔旁的半圆形剧场里,脸色阴沉。
  “她怎么样?”
  “我取走了她的记忆。”赛拉斯说,“他们将返回格拉斯哥,她在那里有朋友。”
  “你怎么能让她忘记我?”
  赛拉斯说:“人们希望忘记那些难以置信的事,只有这样,他们的世界才安全。”
  伯蒂说:“我喜欢她。”
  “对不起。”
  伯蒂想笑一笑,但实在笑不出来,“那些人……他们提起在克拉科夫、墨尔本和温哥华遇到的麻烦,是你干的,对吗?”
  “不止我一个人。”赛拉斯说。
  “还有卢佩斯库小姐?”伯蒂问。他看到了保护人脸上的表情,于是追问了一句,“她好吗?”
  赛拉斯摇摇头,伯蒂不敢看他的脸。“她战斗时很勇敢。她是为你而战的,伯蒂。”
  伯蒂说:“杀戮者干掉了那个杰克,其余三个掉进了食尸鬼之门。还有一个在卡斯泰尔斯坟墓里,受了伤,但还活着。”
  赛拉斯说:“他是最后的杰克了。我得赶在日出之前和他谈谈。”
  吹过坟场上的风很冷,但赛拉斯和那孩子似乎都没感觉。
  伯蒂说:“她怕我。”
  “对。”
  “可是,为什么?我救过她的命,我不是坏人。我和她一样,我也是活人。”他又说,“卢佩斯库小姐怎么死的?”
  “死得很英勇。”赛拉斯说,“战死的,为了保护他人。”
  伯蒂的眼神黯淡了,“你应该把她带回来,带到这里,埋在这里。那我就可以和她说话了。”
  赛拉斯说:“那是不可能的。”
  伯蒂的眼睛一阵刺痛。他说:“她管叫我尼米尼,以后再也没有人会那样叫我了。”
  赛拉斯说:“我们去给你弄些吃的,好吗?”
  “我们?你是说我和你—起去,去外面?”
  赛拉斯说:“没人想杀你了。至少现在没有了。有许多事情他们再也做不成了。你想吃什么?”
  伯蒂想说他不饿,但那不是真的。他觉得有点恶心,有点头晕。他很饿。
  “匹萨。”他说。

  他们穿过坟场,走到大门口。一路上,伯蒂看见了许多坟场里的居民,但他们在伯蒂和他的保护人走过去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目送这两人远去。
  伯蒂极力感谢他们的帮助,说自己是多么感激他们,但死者们什么也没有说。

  匹萨饼店里灯火通明,亮得让伯蒂觉得不舒服。他和赛拉斯在店堂靠里面找了个座位,
  赛拉斯告诉他怎么看菜单,怎么点餐。(赛拉斯只给自己点了一杯水、一小份沙拉。他用叉子把沙拉在碗里搅来搅去,却从来不往嘴里放。)
  伯蒂用手指撕着匹萨饼,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他什么也没问。说不说话,赛拉斯有自己的考虑,如果不想说,他是不会开口的。
  赛拉斯说:“我们早就知道他们……这些杰克……但只是从他们活动的结果才知道他们的存在。我们怀疑这些活动背后有一个组织,但他们隐藏得实在太深了。后来,他们来追杀你,杀了你的家人,我们这才慢慢地找到了他们的踪迹。”
  “‘我们’是不是指你和卢佩斯库小姐?”伯蒂问。
  “是指我们,以及其他像我们—样的人。”
  “荣誉卫士。”伯蒂说。
  “你是怎么听说的——”赛拉斯问,“没关系,水罐虽小耳朵大①。是的,我们是荣誉卫士。”赛拉斯端起他的那杯水,润了润嘴唇,然后放回到黑色的桌面上。
  【① 水罐虽小耳朵大:指小孩子的耳朵尖。】
  桌面几乎像镜子一样,如果有人细心观察,很可能会发现,这个高个子男人没有倒影。
  伯蒂说:“那么,既然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你还准备留在这儿吗?”
  “我早就说过,”赛拉斯说,“我会留在这里,直到你长大。”
  “我已经长大了。”伯蒂说。
  “不。”赛拉斯说,“快了,但现在还没有。”
  他往桌上放了一张十英镑的纸币。
  “那个女孩,”伯蒂说,“斯卡莉特,她为什么那么怕我,赛拉斯?”
  但赛拉斯什么也没说,这个问题就这么悬而未决。
  男人和年轻人走出明亮的匹萨店,走进黑暗,很快就被黑夜吞没了。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第八章 告别和分离

  有的时候,他再也看不见那些死者了。这种事是一两个月前开始的,四月或五月的时候。一开始只是偶尔发生,后来出现的频率似乎越来越高。
  世界在改变。

  伯蒂漫无目的地走着,来到坟场的西北部,走到了埃及道。纠缠在一起的常青藤从紫杉上悬挂下来,挡住了埃及道的一端。
  他看见一只红狐狸和一只黑色的大猫(它的颈部和爪子都是白色的),它们正坐在小路中间交谈着什么。抬头看到伯蒂走近,它们吃了一惊,赶忙飞跑进灌木丛中,仿佛刚才的密谋被人发现了似的。
  “奇怪。”他想。那只狐狸还小的时候他就认识;那只猫呢,从伯蒂记事的时候起,它就在坟场里逡巡。它们认识他。想表达友善的时候,它们甚至还让他摸呢。

  伯蒂想穿过那些常青藤,却发现此路不通。他弯下腰,把常青藤推向两边,挤了过去。他小心翼翼地走在路上,注意避让车辙和坑洞。
  他来到那块很漂亮的墓碑前,它标出了阿隆索·托马斯·加西亚·琼斯(1837~1905,旅人终于放下了旅杖)的最终休息地。
  这几个月里,伯蒂每隔几天就来这里一趟。阿隆索·琼斯游历过全世界,他很乐意把自己的旅游经历讲给伯蒂听。
  开场白总是这样:“我其实没遇到多少有趣的事情。”接着又表情忧郁地加上一句,“我已经把我所有的故事都讲给你听了。”然后,他会眼光一闪,说,“除了……我有没有跟你讲过关于……”下面的话就成了:“我从莫斯科逃脱的事?”、“我失去一座很值钱的阿拉斯加金矿的事?”或者“在彭巴斯草原遇上狂奔的牛群的事?”
  伯蒂总是摇摇头,满怀期望地看着他。很快,他的脑袋里就装满了各种故事:大胆冒险的经历、亲吻美丽少女、坏人被枪击中或者有人用刀剑与之搏斗、大袋黄金、拇指那么大的钻石、失落的城市、巨大的山峰、蒸汽火车、快速帆船、彭巴斯草原①、海洋、沙漠和苔原。
  【① 彭巴斯草原:位于南美洲南部,为拉普拉塔平原的一部分,一般指阿根廷中东部的大平原。】
  伯蒂走到刻着倒置火炬的尖顶墓碑旁。他等啊等,却一个人也没看见。他喊阿隆索·琼斯,甚至还敲了敲墓碑,但都没有反应。伯蒂弯下腰,想把头伸进坟墓,喊他的朋友。从前,他的脑袋可以很容易地穿过坚固的物质,像一片阴影穿越一片更深的阴影一样。但这一次,他的脑袋重重地撞在地下,疼得要命。他喊呀喊呀,还是什么人都看不见。他只好走出那片绿色植物和灰色墓碑纠结的地方,回到小路上。三只站在山楂树上的喜鹊在他经过时飞了起来。
  一直走到坟场的西南坡,他都没有看见什么人。

  失望中,他忽然看到了屠杀之母戴着帽子、穿着披风的纤细而熟悉的身影。
  她正走在墓碑之中,低头看着野花。
  “过来,孩子!”她喊道,“这里有野生的旱金莲。替我摘一些,放到我的墓碑旁,好吗?”
  于是,伯蒂摘了一些红色和黄色的旱金莲花,送到屠杀之母的墓碑旁。
  墓碑已经布满了裂缝,久经风霜,破旧不堪,上面唯一能看清的字就是:

  笑

  这个字眼让本地的历史学家困惑了一百多年。伯蒂恭恭敬敬地在墓碑前放下花束。
  屠杀之母朝他微笑道:“你是个好孩子。要是没有你,真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办。”
  “谢谢。”伯蒂说,“其他那些人都到哪儿去了?你是我今晚看到的第一个人。”
  屠杀之母目光犀利地看着他,“你的额头怎么了?”她问。
  “撞了一下,在琼斯先生的墓上。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进不去。我……”
  屠杀之母抿着嘴,歪着脑袋,明亮的眼睛从帽子下面审视着伯蒂,“我之前喊你孩子,是吗?但时间飞逝,眨眼之间,你已经是个年轻人了。你多大了?”
  “大概十五岁吧,我想。可我觉得我还是跟以前一样。”伯蒂说。屠杀之母打断了他的话,“我也一直觉得自己没变,仍旧是那个在那片老牧场上做雏菊花环的小女孩。你始终是你,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但你也在不断变化,对这个,你无能为力。”
  她在破碎的墓碑上坐下,说:“我还记得你来的那天晚上,孩子。我说,‘这个小家伙我们不能不管。’你妈妈也同意了。可其他所有人都忙于争论该不该留下你。后来,骑着灰马的女士出现了。‘坟场里的人们,’她说,‘听屠杀之母的话吧。你们的内心深处还有没有慈善之心?’于是,所有的人都赞成我的意见了。”她停下来,摇了摇头,“过去,这里从来不会发生什么事,每一天都和接下来的一天一样:季节更替,常青藤生长,墓碑倒塌。但是你来了……嗯,我很高兴你来了,我想说的就是这些。”
  她站起来,从衣袖上撕下一块污秽不堪的布,在上面吐了一口唾沫,举到高处,帮伯蒂擦拭前额的血迹。“你瞧,这样你才能去见人。”她郑重地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保重。”

  伯蒂这一生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忐忑不安过。他回到欧文斯夫妇的坟墓,很高兴地看到父母都在那里等着他。但是,走近之后,他的兴奋变成了担忧:为什么欧文斯夫妇分别站在坟墓的两边,好像他们是彩绘玻璃上的人物,脸上的表情也让人难以捉摸。
  他父亲朝前走了一步,说:“晚上好,伯蒂。我想你一切都好吧?”
  “还行吧。”伯蒂说。父亲的朋友提出同样的问题时,欧文斯先生总是这样回答。
  欧文斯先生说:“欧文斯夫人和我一辈子都想有个孩子。我想,即使我们真的有个孩子,也绝不会比你更出色,伯蒂。”他自豪地看着儿子。
  伯蒂说:“啊,谢谢你。可是……”他转身去看妈妈,觉得妈妈总可以告诉他这是怎么回事,可她已经不在那里了。“她去哪儿了?”
  “哦,对了。”欧文斯先生似乎有些不自在,“你也知道你妈,总有忙不完的事。嗯,你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吗?”
  “是的。”伯蒂说。
  “我想,赛拉斯在等你。”父亲说,然后就不见了。

  时间已过半夜。伯蒂朝那座老教堂走去。教堂尖顶的排水沟上本来长着一棵树,上次的暴风雨把它吹倒了,还带下了五六片黑黢黢的瓦。
  伯蒂在灰色条凳上等啊等啊,但赛拉斯并没有来。
  起风了。这是夏日的夜晚,天始终不会很黑,而且很暖和,但伯蒂还是觉得胳膊上起了鸡皮疙瘩。
  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说:“说你会想我,你这个笨蛋。”
  “丽萨?”伯蒂说。自从遇到“无所不在的杰克”那个晚上以来,他已经一年多没有看到这个女巫,也没有听见她的声音。“这段时间你去哪儿了?”
  “我在观察。”她说,“一位女士非得把自己做的一切都说出来吗?”
  “观察我?”伯蒂问。
  丽萨的声音紧贴着他的耳朵:“生命在活人身上真是浪费,诺伯蒂·欧文斯。说你会想我。”
  “你要去哪儿?”伯蒂问,“我当然会想你,不管你去哪儿……”
  “傻子。”丽萨·赫姆斯托克的声音悄声道。
  他能感到她的手抚摸着他的手,她的嘴唇触碰着他的面颊、他的唇角。她温柔地吻了他,而他张惶茫然,不知所措。
  她的声音说:“我也会想你的。永远。”
  一阵轻风拂过他的头发,也许是她的手,然后——他知道,他又是—个人了。
  他站了起来。

  伯蒂走到教堂门口,搬开门厅旁的那块石头,拿出备用钥匙。那是一位死去多年的教堂司事放在那里的。
  他打开宽大的木门,在此之前连试都没有试一下自己能不能穿门而过——不用试就知道,他现在做不到。
  门吱吱呀呀地开了。
  教堂里面一片漆黑,伯蒂眯缝着眼睛,想看清里面的情况。
  “来吧,伯蒂。”是赛拉斯的声音。
  “我什么也看不见。”伯蒂说,“太黑了。”
  “已经看不见了?”赛拉斯叹一口气。
  伯蒂听见一阵天鹅绒的窸窸窣窣声,接着,一根火柴划着了,火柴点着了房间深处木制烛台上的两支大蜡烛。
  借着烛光,伯蒂看见他的保护人站在一只很大的皮箱旁——就是所谓的船用行李箱,一个高个子男人都可以蜷在里面睡觉。箱子旁边是赛拉斯的黑皮包,虽然伯蒂以前见过几次,但他还是觉得这皮包很不寻常。
  行李箱镶着白边。
  伯蒂把手伸进空空的箱子,摸到了丝绸衬里,摸到了干干的泥土。
  “这就是你睡觉的地方?”他问。
  “离家很远的时候,我都睡在这里面。”赛拉斯说。
  伯蒂吓了一跳。因为从他记事的时候起,赛拉斯一直在这里。
  “这里难道不是你的家?”
  赛拉斯摇摇头,“我家离这里很远很远。”他说,“我是说,如果我原来的家还能居住的话。我的故土有些问题,我一点也不知道回去后会看到什么。”
  “你要回去?”伯蒂问。永远不会改变的事情正在改变。“你真的要走?可你是我的保护人啊!”
  “我曾经是你的保护人,但是你已经长大,可以自己保护自己了。我还有其他的东西要保护。”
  赛拉斯合上褐色皮箱的盖子,扣上箱子的搭扣。
  “我能不能待在这里?就在坟场里?”
  “不,你不能。”赛拉斯说。
  在伯蒂的记忆中,他说话的语气从来没有这么温和。
  “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
  赛拉斯摇摇头。
  “我会再见到你吗?”
  “也许吧。”赛拉斯的嗓音里有怜爱,还有别的什么,“不管你会不会再见到我,我一定可以再见到你,毫无疑问。”他把皮箱靠墙放好,朝角落的那扇门走去,“跟我来。”

  伯蒂走在赛拉斯身后,跟他下了那个螺旋状的小楼梯,来到地下室里。
  “我自作主张,为你准备了一个箱子。”来到底下后,赛拉斯解释说。
  那本发霉的赞美诗集上面有一只小皮箱,和赛拉斯自己的那只外表一样,只是小一点。
  “你的东西都在这里面。”赛拉斯说。
  伯蒂说:“告诉我荣誉卫士是怎么回事,赛拉斯。你是其中一员,卢佩斯库小姐也是。别的还有谁?你们有很多人吗?你们是干什么的?”
  “我们的工作不是很多。”赛拉斯说,“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只守卫交界地带。我们保护交界之处。”
  “什么样的交界处?”
  赛拉斯没有说话。
  “你是指阻止杰克那一伙人吗?”
  赛拉斯说:“我们做的只是不得不做的事。”话语里透着疲倦。
  “但你们做得对,我是说阻止杰克那些人。他们很可怕。他们是怪物。”
  赛拉斯朝伯蒂走近一步,伯蒂稍稍仰起点头,这样才能看见这个高个子男人苍白的面容。
  赛拉斯说:“我做的事并不总是正确的,年轻的时候……我做过的事比杰克做的更坏,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更坏。那时的我是个怪物,伯蒂,比怪物还要坏。”
  他的保护人是在说谎还是在开玩笑,这一点,伯蒂的心里连想都没想过。他知道赛拉斯说的是真话。他说:“可你现在不是那样了,对吗?”
  赛拉斯说:“人会变的。”然后就不做声了。
  伯蒂不知道他的保护人赛拉斯是不是在回忆往事。
  半晌,赛拉斯说:“能成为你的保护人,我很荣幸,年轻人。”他的手消失在披风里,再次出现时拿着一个破旧的钱包,“这是给你的。拿着。”
  伯蒂接过钱包,但没有打开。
  “里面有钱,足够你在这个世界上开始生活,但仅此而已。”
  伯蒂说:“我今天去看阿隆索·琼斯,但他不在,或者他在,可我看不见他。我想要他给我讲讲他去过的那些遥远的地方:海岛、海豚、冰川、山峰,那些地方的人,他们怎么吃饭、穿衣。”伯蒂犹豫了一下,又说,“那些地方,它们还在那儿。我是说,外面有整整一个世界。我可以看看吗?我可以去吗?”
  赛拉斯点点头,“是的,外面有整整一个世界。你箱子的内袋里有一本护照,是按诺伯蒂·欧文斯的名字做的。好不容易才弄到。”
  伯蒂说:“如果我改主意了,我还能回来吗?”很快,他自己做出了回答,“就算我回来,这里也只是一个地方,再也不是家了。”
  赛拉斯说:“你要我陪你走到大门口吗?”
  伯蒂摇摇头,“最好还是我自己一个人走过去。赛拉斯,今后你要是遇上什么麻烦,告诉我。我会来帮忙的。”
  “我,”赛拉斯说,“不会有麻烦。”
  “对,我也觉得你不会,但万一有的话,一定联系我。”
  地下室里一片昏暗,还有霉味、潮湿和古老石头的味道。他第一次觉得这里十分狭小。
  伯蒂说:“我想看看生活是什么样,想把生活握在自己手里。我想在沙漠之岛上留下脚印,想跟人踢足球。我想,”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想了想,“我想得到一切。”
  “好。”赛拉斯说。他举起手,仿佛想把眼前的头发拨开——这个动作一点也不像他。他说,“如果我有麻烦,我会派人去找你的。”
  “如果你没有麻烦呢?”
  “被你说中就好了。”
  赛拉斯的唇连挂着某种表情,可能是微笑,可能是遗憾,也可能是阴影让伯蒂看花了眼。
  “那么,再见了,赛拉斯。”伯蒂像小时候那样伸出手来,赛拉斯伸出古象牙色的冰冷的手,同伯蒂握了握。
  “再见,诺伯蒂·欧文斯。”
  伯蒂拿起地上的小皮箱。他开门出了地下室,头也不回地沿着缓坡上了那条小路。

  坟场的大门早就上锁了。他不知道自己到了大门口的时候,还能不能穿门而过。也许他还得回教堂取钥匙。
  可当他到了那里时,却发现供行人出入的小门不仅没有锁,还大大敞开着,仿佛正等着他,仿佛坟场自己也在和他说再见。
  有一个苍白、丰满的人影在开着的小门旁边等着。他走近的时候,她朝他笑了。月光下,她的眼中有泪。
  “你好,妈妈。”伯蒂说。
  欧文斯夫人用指关节揉揉眼睛,又用围裙轻轻擦了擦,摇摇头,“你知道从现在起你要干什么吗?”
  “看这个世界。”伯蒂说,“惹些麻烦,然后从中脱身。看看丛林、火山、沙漠、海岛是什么样子。还有人,我想见好多人。”
  欧文斯夫人没有马上回答。她望着他,唱起了一首伯蒂记得的歌。
  他很小的时候,她经常唱这首歌给他听,唱这首歌哄他睡觉:

  睡吧,我的小宝贝,
  一直睡到自然醒来。
  如果我没有说错,
  长大后你会看到整个世界……

  “你没有说错。”伯蒂低声说,“我会的。”

  亲吻你的爱人.
  跳着优美的舞蹈,
  找寻你的名字
  和埋着的宝藏……

  这一次,欧文斯夫人总算想起了这首歌的最后几句,她接着唱道:

  面对生活,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千山万水。

  “‘走遍千山万水’。”伯蒂重复道,“这是个挑战,但我会尽力的。”
  他想像小时候那样抱住妈妈,可他拥抱的只是一片薄雾,小路上只有他一个人了。
  他向前走了一步,迈出坟场的大门。他觉得有个声音在说:“我为你自豪,儿子。”但也可能只是他的想象罢了。

  仲夏的天空,东方已经开始发亮。
  伯蒂下了山,向着生活、向着城市、向着黎明走去。
  他的箱子里有护照,口袋里有钱。他的嘴唇上跃动着一丝微笑,但这抹微笑中带着警惕。
  毕竟,这个世界是个比山上的小坟场大得多的地方,那里会有危险,会有种种神秘事件。
  他会结识新朋友,会重逢老朋友,会犯错误,会走过许多道路,然后,最后,他才会回到坟场,或者和那位骑灰马的女士—起驰骋。
  但在现在与那时之间,存在着生活。
  伯蒂睁着双眼,敞开心扉,走进了生活。

  【-全书完-】

《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