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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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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快跑!》
作者:潘海天

正文 1 药方

  天快亮的时候,大角从梦中惊醒,鸟巢在风雨中东颠西摇,仿佛时刻都要倒塌下来。从透明的天窗网格中飘进的昏暗的光线中,他看见一个人影半躬着背,剧烈地晃动双肩。她坐在空中的吊床上,仿佛飘浮在半明半暗的空气中。
  “妈妈,妈妈,你怎么了?”大角惊慌地叫道。
  妈妈没有回答,她的双手冰凉,呕吐不止。一缕头发横过她无神的双眼,纹丝不动。
  那天晚上,瘟疫在木叶城静悄悄地流行,穿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枝干,钻进悬挂着的成千上万摇摆的鸟巢中。这场瘟疫让这座树形城市陷入一个可怖的旋涡中,原本静悄悄的走道里如今充满了形状各异的幽灵,死神和抬死尸的人川流不息。

  大角不顾吊舱还在摇摆不止,费力地打开了舱室上方的孔洞。他钻入弯弯曲曲的横枝干通道中,跑过密如迷宫的旋梯,跑过白蚁窝一样的隧道。他趴在一个个的通道口上往下看,仿佛俯瞰着一间间透明的生活世界。一间小室就是一段生活,他们活动的影子倒映在透明的玻璃上,显得那么地模糊而虚幻。
  大角窥视着一个又一个鸟巢,终于在一个细小分岔尽头的吊舱里找到了正在给病人放血的大夫。大夫是个半秃顶的男人,他的脸色在暗淡的光线下显得苍白和麻木。他的疲惫不堪与其说是过度劳累,还不如说是意识到自己在病魔之前的无能为力造成的。病人躺在吊床上,无神的双眼瞪着天空,手臂上伤口中流出来的血是黑色的,又浓又稠,他的生命力也就随着鲜血冒出的热气丝丝缕缕地散发在空气中。

  医生终于注意到了他,他冲孩子点了点头,心领神会。他疲惫地拎起药箱,随他前行。一路上他们默默无声。
  在大角的鸟巢里,他机械地翻了翻妈妈的眼皮,摸了摸脉,摇了摇头。他甚至连放血也不愿意尝试了。
  “大夫,”大角低声说道,他几乎要哭出来了。“大夫,你有办法吧,你有办法的吧。”
  “也许有……”大夫犹豫了起来,他摆了摆手,“啊,啊,但那是不可能办到的。”他收拾起看病的器械,摇摇晃晃地穿过转动的地板,想从天花板上的孔洞中爬离这个鸟巢。
  但是大角揪住了大夫的衣角,“我只有一个妈妈了。大夫。”他说。他没有直接请求医生做什么,而是用乞求的目光注视着他。有时候,孩子们的这种神情是可以原谅的。大角只是一个瘦弱、单薄、苍白的孩子,头发是黑色的,又硬又直,眼睛很大,饱含着橙色的热泪。不知道为什么,即使是看过无数凄凉场景的大夫也觉得自己无法面对这孩子的目光。

  大夫不知所措,但是和一个小孩总是没得分辨的。再说,他作了一天的手术,又累又乏,只想回去睡个好觉。
  “有一张方子,”他犹犹豫豫地说道,一边悄悄地往后退去,“曾经有过一种万应灵药,我有一张方子记录着它。”
  “在过去的日子里,”大夫沉思着说,“这些药品应有尽有,所有的药物、食品、奢侈品,应有尽有,可是后来贸易中断了。那些曾经有过的云集的大黑帆,充斥码头的身着奇异服装的旅行家,装满货物的驮马——都不见了。而后来,只剩下了贪得无厌的黑鹰部落。现在我们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了。”他那瘦长而优雅的手指,神经质地不停敲打着药箱的皮盖。“没有了。”

  “告诉我吧,我要去找什么。”大角哀求说。
  大夫叹了口气,他偷眼看着孩子,看他是否有退让的打算:“要治好你妈妈的病,我们需要一份水银,两份黑磁铁,一份罂粟碎末,三颗老皱了皮的鹰嘴豆,七颗恐怖森林里的金花浆果——最后,你还需要一百份的好运气才行。”
  乘着大角被这些复杂的名词弄得不知所措,大夫成功地往入口靠近了两步,“这些东西只有到其他城市去才有可能找到,”大夫嘟囔着说,“到它们那儿去——或许他们那儿还会有吧。”
  “其他城市?”大角惊叫起来。
  “比如说,我知道蒸汽城里——”大夫朝窗外看去。在遥远的下面,很远很远的地方,一座黑沉沉的金属城市正蠕动着横过灰绿色的大陆。“那些野蛮人那儿,他们总会有些水银吧——”
  大夫告退了。临走前,他再一次地告诫说:“要记住,大角,你只有七天的时间了。”
  木叶城是一座人类城市,当然是在大进化之后的那种城市。在大进化期间,人类分散成了十几支种族,谁也说不清是城市的出现导致了大进化还是大进化导致了各种城市的分化。他们在大陆上四散星布,各自艰难求生,鸡犬之声可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
  木叶城就像一棵棵巨型的参天大树。那些住满人的小舱室,像是一串串透明的果实,悬吊在枝干底下,静悄悄地迎着阳光旋转着。每一棵巨树可以住下5000人。在最低的枝桠下面2、3百米处,就是覆盖着整个盆地的大森林顶部。从上往下望去,那些粗大的树冠随风起伏,仿佛一片波澜壮阔的绿色海洋。他们的高塔是空气一样透明的水晶塔,就藏在森林的最深处。森林是城市惟一的产业,森林帮助他们抵御外敌,为他们提供食物、衣服以及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像山林之神一样爱着这片森林,享受它,庇护它,崇拜它。

  “没有森林的城市是多么的可怜啊。”他们叹息着说,高高在上地俯瞰着必须在那块陆地上辛苦劳作以果温饱的渺小城市们。如今大角却要落下去,到那些黑色的地面上去,寻求那些野蛮人的帮助了。
  大角蹲坐在他的透明飞行器那小小的舱室里,随风而下。其他的小孩在他的上空尖叫,嬉闹,飘荡,偶尔滑翔到森林的上层采摘可食用的浆果。他们是天空的孩子,即使瘟疫带来的死亡阴影依旧笼罩在他们头上,但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他们快乐的飞翔。
  有一个他认识的小孩在他上方滑翔回旋,他叫道:“嘿,大角,你去哪儿?
  和我们去耶比树林吧,今天我们要去耶比树林,我们要去耶比树林玩儿。”
  “今天我没空玩,我要去给妈妈找药呢。”大角说。
  “你要去找药?”其他的孩子好奇地围拢过来,他们叽叽喳喳地吵着说,“你找不到药,你会被野兽抓住,你会被吃掉的。”这些吵闹到后来演变成了一场合唱。孩子们开始一边绕着大角的飞行器飞舞一边唱着:“大角要被吃掉了,嗨呦~大角要被吃掉了,嗨呦~”
  大角没有搭理他们,他让飞行器继续下降,高塔在他的右下方,发着柔和的光,像天空一样明净。摇曳的枝条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继续下降着,其他孩子的歌声小了,他们飞到更高的天空中去寻找阳光了。风小了。飞行器摇摇晃晃起来。他下降到了很少有人涉足的森林下层空间,看到了纥蔓纠缠的地面。那些密密麻麻的葛藤和针刺丛是保护木叶城的天然屏障,但在森林边缘,这些屏障会少得多。

  已经是秋天了。无数的落叶在林间飞舞。飞行器降落在林间空地上,仿佛一片树叶飘然落地。
  森林边缘这一带的林木稀疏,大角把飞行器藏在一片大叶子下,把手指伸进温和的空气中,林间吹来的风是暖暖的,风里有一股细细的木头的清香,细碎的阳光洒落在他的肩膀上。踏上坚实的大地的时候,他小小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战抖了一下。他的背上有个小小的旅行袋,背袋里装着食物,还有一条毯子。他的腰带上插着一把短短的小刀,刀子简陋但是锋利,那是妈妈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城市里的每个男孩都有这样的一把刀子用来削砍荆棘,砍摘瓜果。大角爬起身来,犹豫着,顺着小道往有阳光的方向走去。

  稀疏的森林在一片丘陵前面结束了,坚实空旷的大地让他头晕。他想起妈妈以前讲述过的童话故事,在那些故事里,曾经有过生长在土地上的房子,它们从不摇动,也不会在地上爬行,那些小小的红色尖屋顶鳞次栉比,迷迭香弥漫在小巷里,风铃在每一个窗口摇曳。如今那个年代一去不复返了。
  还有7天的时间。
  肉眼就能看见地平线上正在堆积起一朵朵的云,由于它们携带的水汽而显得沉重不堪。望着那些云朵在山间低低地流动,大角仿佛看见时间象水流一样在身边飞奔盘旋而逝,而那些毒素在妈妈的体内慢慢地聚集,慢慢地侵蚀着胃肠心脏,慢慢地到达神经系统——最后是大脑。
  “不要。”他拼命地大声尖叫,使劲搅碎身遭的时间水流,向着地平线上缓慢前进的黑色城市飞奔而去。

《大角,快跑!》 作者:潘海天

2 水银

  大角跑啊跑啊,他跨过稀疏的灌木,绕过低矮的山丘。他跑近了那座超尺度的钢铁怪兽。
  越靠近这只怪兽,就越能感受到它的高耸直入云端。这只山一样高大的怪兽正喘着粗气挪动身躯,巨大的黑色屋顶向南延伸着,压着地平线上的一座座山丘,铁皮屋顶环抱的中央,棱角分明的黑色金属高塔刺破天空。这座城市所经之处,就在地上犁出200道深达10米的沟壑;它每喘息一声,就从背上的四千个喷嘴中吐出上千吨的水蒸汽和呼啸声。在它的脚下,大角就象是巨象脚下的一只蚂蚁般微小。

  这就是蒸汽城。可怕的巨无霸,钢铁城市。
  在这个城市中,每一座建筑都是相互插入的单元组合体,仿佛扩散的细胞单元一样。它们都是模数化的,可移动的,并可以从其组合的对象中抽离。密密麻麻的人群拥挤着,生活在其中。大角害怕地想到,在如此拥挤的细胞单元,身体接触几乎不可避免的。这要比黑暗、嘈杂、杂乱无章……这座城市给他的所有其它印象还要让人难以接受。

  尽管害怕得直打哆嗦,他还是追上了城市的入口。蒸汽城的大门是悬在半空的黑色金属阶梯,斜支着伸出城市的躯体,仿佛一柄锋利的犁头,在它锋利的锐角上,包裹着一路上翻起的土坯和草皮。大角在城市的行进路线上找到了一个高起的土丘,他爬上去,站在顶端,当黑色的金属阶梯喘息着爬行过来的时候,他伸手攀住阶梯的下沿,跳了上去,就像在大风天气里从树干上跳入摇晃的飞行器中一样轻松。

  里面是一个永恒地发着低沉响声的黑暗洞穴。这儿永远摇摇晃晃,没有个停止的时候。充满耳朵的喧嚣噪音也撞击震荡着整个洞穴。
  大角站在洞口,他看见了下面一座座无比庞大的机械装置,映照着暗红色的火光,机器脚下围绕着一群群的小人儿,仿佛一堆弱小的蚂蚁围绕着巨大的奇形怪状的甲虫尸体在忙碌不停。
  大角慢慢地走了过去,那些小人儿变成了高大的,全身都是起伏的黑色肌肉的大汉,他们挥汗如雨,忙忙碌碌。他们的头上,身上,投射着挥舞着旋转着巨大的金属长臂的黑影。一个铁塔一样的黑大个儿拦住了他。他用一种厌恶的神情站着看了大角一会儿:“啊,这个——是——什么?”他叫道。
  “我是个孩子。”大角怯生生地说,“我是来找水银的,大夫说,我能在这儿找到水银。”
  “孩子?”黑铁塔皱着眉头使劲地盯着他看,“够了,你是从木叶城来的吧。啊哈,你是那些无所事事的资产阶级享乐分子,你们总是索取,就没有想到过付出。”
  “我不是享乐分子。”大角分辨说,“我只想要一点点水银。”
  “啊,没错,我们这儿有水银。”黑铁塔吼着说,“我们这儿有水银,但是你得用劳动来交换,不劳而获是可耻的。”
  “可是我的妈妈……”
  “好了,你想不想要水银。”
  大角咬着牙不吭声了。
  “跟我来。”黑铁塔伸出大手,拉着他走了进去。大汉长满老茧的大手握住大角的胳膊的时候,他猛地打了一个激灵,只是因为想到了妈妈,才没有叫出声来。
  大角走得离那个大机器更近了,热气冲入他的头脑和肺部,让他头晕目眩。
  黑沉沉的洞穴壁上映照着火焰跳动的影子,水珠从上方不停地滴下,弄得这儿湿漉漉的。
  他看到了20头围着水车转个不停的骡子戴着眼罩,低着头一步步地踩在自己的脚印上;他看到了数不清的大汉们,他们有的人没有右手,腕上装着铁钩,使劲地转动轮盘,黑乎乎的机油在肩膀上流淌,汗水飞溅在他们脚下。大机器发出轰鸣的巨响,有节奏的撞击声。
  黑铁塔狂喜地咆哮了一声,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他把一个曲柄让给大角,吼道:“转动它。”
  “为什么要转它?”
  “不为什么,只是转动它。”
  “可这些都是为了什么呢?”大角疑惑地说。
  “别管那么多,劳动让我们快乐。”
  “可是你们为什么要劳动呢?”大角要费上所有的劲才跟得上大汉们的节奏,可他还是张开嘴不停地问啊问啊。
  “我们的劳动让这城市行走。”
  “城市要到哪里去?”
  “不知道,我们不需要知道。运动是生命,我们只要运动。”黑塔吼道。
  “你们为什么不让机器自己转呢?”大角说,“为什么不用省力的方法呢……”
  “你怎么有这么多为什么?”黑塔叫道。“你想要更省力吗,啊哈,想要偷懒吗?”
  我们要劳动啊,嘿呦,掌心涂上松香啊,嘿呦,……黑铁塔喊起了号子。
  我们要劳动啊,嘿呦,擦亮每颗螺钉啊,嘿呦,……他们回应道。
  劳动让我们生存啊,黑塔咆哮着说。
  劳动最快乐啊!嘿呦。大家一起回应着。
  一声尖利的汽笛在洞穴中呼啸,几乎把大伙儿的耳朵都震聋了;大机器的各个孔眼中冒出滚烫的蒸汽,嘶嘶作响,人影淹没在其中。“好啦,弟兄们,时间到了,”黑铁塔疯狂地叫道,“转回去,现在往回转啊。”罩着眼睛的骡子被吆喝着调转头,继续周而复始它们的圆圈;黑汉子们绷紧肌肉,淌着热汗开始向另一个方向用劲。轮盘在倒着转;长臂在倒着挥舞;被提升到高处的水,一桶桶地倾倒回金属深井里;仿佛一切都在时光倒流。

  “可这是为了什么呢?”大角低声问道。没有人回答他。
  大角劳动了整整一天,他细细的胳膊一点劲儿都没有了,他的脸上抹满了黑色的机油,猛地看上去,他和一个劳动者也没有什么差别了。
  “好样的,小伙计,”黑铁塔伸出他的大手拍了拍大角的肩膀,“第一天干成这样就不错了。给你,这是你要的东西。如果你愿意,我们也可以收回这份报酬,给你发一枚劳动奖章。”
  劳动奖章啊,所有的人都充满妒忌地望着大角。水银流动着,冒着火热的白气。大角聪明地拒绝了这份荣誉。“我还要赶路呢,再见,大叔。”他匆匆忙忙地把药包揣在怀里,跳下蒸汽城大门那巨大的黑色阶梯,跑远了。
  黑铁塔在后面叫道,“劳动与你同在,孩子。”

《大角,快跑!》 作者:潘海天

3 磁铁

  大角跑啊跑啊,他觉得蒸汽城里那单调的歌声一直在后面追赶着他。他跨过了清清的小河,跑过繁茂的草地,地平线上的云压得更加低垂了,带着湿气的风从草原的尽头吹来。
  还没有到傍晚,暴风雨就来临了。眨眼工夫,大雨倾盆而下,到处电闪雷鸣,半透明的雨丝密密麻麻地交织成白色的帘幕,黑夜仿佛提前降临了。大角什么都看不见,他不得不摸索着爬到一棵歪倒的老橡树上躲避这场暴风雨。他用小毯子裹着上身,趴在粗大分叉的枝桠上,冰冷光滑的皮肤贴着树皮。半夜里,雨小了一些。大角不舒服地蜷缩着,似睡非睡,在静寂中听着沉重的雨滴响亮地从高处砸在树干上。

  第二天,大角醒来的时候,觉得全身又酸又痛。雨停了一会儿,四周的一切都是湿漉漉的。裸露的皮肤接触到潮湿的空气,他觉得很冷。
  一阵阵浪花拍溅声传到他的耳朵里,这是大海的声音吗?
  大角翻身爬起来,把小小的背囊飞快地收拾好,朝海边跑去。他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大海呢。
  海岸边长满低矮的棕榈和椰子树,沙滩上散布着东倒西歪的树干和烂椰子。
  大角跑过金色的沙滩,沙子漫过他的脚面;大角越过那些黑色的礁石,他看到了粼波闪烁的大海。
  承接了一场暴风雨的大海依旧雍容平静,这儿的唯一声响,就是长长波浪永无休止地撞击沙滩的低语声。“啊,啊,啊。”大角轻轻地叫道,大海就象是高高的木叶城脚下一望无际的森林顶部,它比无风日子里的森林还要光滑柔顺。浪花扑上他的脚踝,弄湿了他刚刚被早晨的阳光烤干的衣服。
  眼尖的大角一眼看到了遥远的水面上漂浮着什么东西,它们象水浮莲一样,团团围成几圈,随波逐流,越漂越近了。
  哈,那是赫梯人的浮游城市啊,大角高兴地叫了起来,那是另一座人类城市,那是快乐之城啊。
  浮游城市漂近了,他看到那上面一层层绉折式的棚屋紧紧地挤在一起。在靠近水面的地方,到处都是开放着的小码头,浮动的桅杆和旗帜,时隐时现的人影使码头显得生机勃勃的,水面上小船在来来去去,几条大船在那儿转圈撒网。
  他们很快发现了独自站在海滩上的大角。赫梯人总是望着远方。
  “上来吧,小子。”一条离岸很近的小帆船上的水手喊道,他把船一直开到了很近的距离。大角抓住了他伸过来的手,跳上了小船。
  船上有三到四个水手,都在对着这个小孩微笑。他们都有青色的皮肤,光滑的胳膊和腿部,脚趾分得很开,以便在摇晃的船上站得稳稳当当。“孩子,你要到哪里去?”那个拉大角上船的水手,带着飘带的白色水手帽,拉着帆缆,开开心心地问他。
  “我是来替妈妈找药的,”大角说,他把医生的药方告诉了水手,“我已经找到了水银,可是我还没有其他的东西。我还没有磁铁,我还没有罂粟,我还没有金花果。”
  “啊,即使是国王也没有这么多的宝物,”水手带着宽容的微笑说,“可是我可以帮你搞到磁铁。等我们的工作完了,你就可以跟我来。”
  雨又开始下,弄湿了他们的衣服和水手帽,他们还是很快乐。赫梯人总是快快乐乐。“再下一天的雨,我们的储水舱就会满了。”一个脸色黝黑,栗色头发的年轻人带着心满意足的神色说道。听着他的语调,连大角也为他们感到高兴。
  小船儿沉沉浮浮,渐渐远去的陆地仿佛也在一起一伏,大角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在风中旋转的鸟巢中似的。他坐在船头,清楚地感受到了钓鱼的人们的欢乐。他们撒落鱼饵,把亮闪闪的鱼钩放入海底,拉线,银光闪闪的鱼儿为失去自由而狂蹦乱跳。
  “我们在这儿钓了不少鱼啦。”水手说,他兴高采烈地吹响了返航的喇叭。
  他们高声呼喊着,把船桨插进桨栓,朝城市划去。
  码头是一圈漂浮的木制平台,它们用链条连接在同样漂浮着的城市上。五万个巨大的浮箱装满了空气沉在水中,就是它们托起了整座城市。正是收网时节,平台边沿泊满了满载而归的拖网渔船、单桅船和三桅快船。码头上一片繁忙。船舱里的鱼没过了水手的膝盖,他们古铜色的皮肤上,油布衣服上,鳞片闪闪发光。他们冒着小雨把成桶成桶的青鱼装进了木桶和箱子里,街道上洒满了亮晶晶的鱼鳞。妇女和姑娘们坐在长长的桌子前剖鱼,那儿弥漫着厚重的腥味,害得那些海鸥尖叫着不断朝她们俯冲。

  水手降下风帆,在码头上系紧小船。他吩咐其他人留在那儿卸船,然后对大角说,“孩子,跟我来。”他伸出手来,大角犹豫了一下,接了他的手。水手把大角扛在肩上,穿行在码头拥挤的人群中,躲避那些负着重的人们。孩子觉得自己就象驾着小船,轻快地分开人群的波浪前进着。带着腥味的风从他的胳肢窝下穿过,他开始快乐地笑了起来。脚下那些忙碌着的人,他们也在冲他微笑。赫梯人总是不断微笑。

  “告诉我,水手,你们为什么快乐?”大角忍不住问道。
  “为什么?啊哈,这可不是一个好回答的问题。”水手哈哈笑着回答,“我们活着,所以我们快乐。”这可不是一个令大角满意的回答,他皱着眉头,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再问。
  水手带着他横穿过了城市的环状地带,到了城市的内环海中。在柔顺的雨丝下,这儿的圆圈海就象一面平静的缎子,雾气从它升起,对面的城市朦朦胧胧,穿过薄雾的尖塔和屋顶。在圆圈海的一边,围成环状的城市留下了一个狭长的开口,象是劈开的峡谷。船只就通过这个缺口进出内外海。
  圆圈海这儿是一个更大的港口,它停泊的是那些远洋的货船,高大的炮舰,还有可以装下600人的大船,水手的小帆船和它们比起来就象未满月的婴儿一样柔弱无力。这儿的平台上挤满了来自远方的商人和冒险家。他们带来的人们从未见过的货物散发着奇异的香味,他们带来的漂亮的丝绸和衣物发出眩目的光泽。“大夫说所有的贸易都中断了,”大角惊叹着叫道,“你们这儿的贸易始终没有停止吗?”

  “啊,没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拦住航海人的脚步。”水手自豪地说。“看到港口中央那些九桅的大帆船了吗?”大角看到了它们,它们有着与众不同的高大龙骨,船头两侧描画着鲸鱼的巨眼,看那些还留着风暴侵蚀痕迹的船体,就知道它们穿过了不可思议的遥远航线。
  “他们是从中国来的。他们带来了航海者必需的指南针。”水手开心地说,“以后有一天,我也会到那样的一条船上去,我要当船长,带着我的船周游整个世界。”
  所有的高高桅杆上都系着长长的飘带,象水手帽子上的飘带一样随风摆动。
  “看,那儿是我们的高塔。”水手说。在水中央,有一个木制的200米高的风车固定在圆圈海的圆心位置,转动的风车叶片比最高的桅杆还要高。它在水中高傲地孤独地缓缓转动,安然静谧,但又带着不可阻挡的力量。“运动是我们的生命。”水手说。
  一声巨大的震动摇晃着整个城市,此起彼伏的汽笛响彻在圆圈海内。
  “出了什么事,水手?”大角惊疑地问。
  “我们的城市要起锚了,我们将顺着洋流和潮水漂往下一个锚地。”
  “告诉我,水手,你们为什么漂流?”大角忍不住问道。
  “我们活着,是因为我们要了解这世界上的一切。”水手庄重地说。“我们赫梯人认为,每个人活着都有他必须要完成的使命,而我们的使命,就是要环游世界,去了解一切新事物,把它们记下来,并且告诉每一个人。我们刚从欧罗巴大陆漂过来,我们还将要漂到亚美利加去。”
  “啊,你的使命可真好。”大角说,“我现在的使命是救我的妈妈。”
  水手带着大角到了修船厂。那儿泊满了破碎的航船,看那些被撕成布条的风帆,和被浪头打烂的船舵,就知道它们曾经跟大海与命运勇敢地搏斗过。
  活泼的水手微笑着从一艘破船上拆下了一个废弃的罗盘,从里面取出磁铁交给了大角。那块黑色的磁铁还带着海水和风暴咸咸的气息。“祝你好愿,孩子。”他对眼前这个又小又瘦的孩子说,“等你的妈妈治好了病,就和我去周游世界吧,你来当我的大副。”
  大角惊讶地仰起头来望着水手,“啊,你会要我吗?”他从水手的眼睛里看到不是随口说说的神色时,就快乐地叫了起来,“哇,这太好了。不过我还要去问问妈妈。”
  “那是当然啦,”水手说,“下一步你要去哪儿呢?你要去恐怖森林吗?如果潮水合适,我们可以送你到白色悬崖那儿,再往后你就得靠自己啦。”
  夜里,快乐之城静悄悄地漂向南方的时候,大角就睡在码头上一间屋子里。
  雨一直没有停,大角想像如果雨一直下,一直下,有一天,木叶城所在地方也会变成海底,那时侯,人类将会怎么生活,他们将会建出海底的城市吗?也许他们还会长出鳃来,像鱼一样生活。他迷迷糊糊地躺着,他的目光从倾斜的窗子里看出去,看到外面的海洋很深的地方有鱼游过,有的光滑,有的长着鳞片。他那么看了一会儿,闭上了眼睛,他听到外面的海浪拍打着码头,像是拍打着他的耳朵,过了一会儿,他睡着了。

《大角,快跑!》 作者:潘海天

4 罂粟

  天刚亮,大角就站在白色悬崖上,向他刚结识的朋友们招手告别了。在背后吹来的咸咸的海风中,他算计着剩下的时间——要抓紧啊,大角,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大角把小小的背囊挎到身上,飞奔起来。大角跑啊跑啊,他跨过了水草漫生的沼泽,跑过光秃秃的卵石地。正午的骄阳如同灼热的爪子紧搭在他的肩上,汗水在他的背上画下一道道黑色的印迹。白色的道路沿着奇怪的弯曲轨迹,在他面前无穷尽地延伸着。
  一阵喧闹声,伴随着叮叮咚咚的音乐,像天堂的圣光一样降临到他的头上。
  大角惊异地抬头,看到海市蜃楼一样出现在他上方的空中城市。
  那是倏忽之城,库克人的飞行城市啊。它可以通过飞机和热气球移动。库克人都是天生的商人和旅行家,他们自由自在地在空中飘浮,弹着歌谣,和鸟儿为伴,随着风儿四处流浪。
  他们看到了地上奔跑的孩子,从城市的边沿探出身子看着他。他们就问:“他是谁?他为什么要跑?他叫什么名字?我们拉他上来吧,风不是把我们吹向他奔跑的方向吗?我们可以顺路带他一段呢。”
  “嘿,好心的人们,”大角听到了他们的话,他跟着城市在大地上投下的阴影奔跑着,挥着手叫道,“我要上去,请让我上去吧。”
  很快,从城市边沿垂下来一些软绳和绳梯,大角顺着它们爬上了库克人的飞行城市。
  “你们能帮我带到恐怖森林去吗?”
  “只要风向合适,我们可以带你去任何地方。”库克人说,“你从哪儿来,孩子?”他们问道。
  “我从木叶城来。我到过了蒸汽城,拿到了水银;我还到过了赫梯人的城市,拿到了磁铁;我还要去恐怖森林,那儿有我要的金花浆果。”大角回答说。
  “哈哈,你是说地上那些无知的农夫,乡下佬吗,他们象蚂蚁一样终日碌碌,苦若牛马,不知享乐,他们那儿也能有这些好东西吗?”他们笑道,拉着手提琴,跳着舞步,簇拥着大角到那些漂亮的广场和大道上去了。道路和广场的两端到处是绿树葱茏,花儿锦簇。
  “你真幸运,”那些库克人说道,“我们正要上升,这儿的阳光不够好,我们要升到云层上面去。等我们升到云层上,就看不到你啦。”
  大角好奇地四处张望,他看到阳光灿烂地铺在四周,照耀在每一片金属铺就的街石上。“我看这儿的阳光已经够好的啦。”他说。
  “不,这儿的阳光还不够好,我们要拥有所有的阳光,每一天,每一刻。我们可以躺在广场的草地上,只是喝茶,玩骨牌,还可以什么也不做,把身子晒得黑黑的。”
  “现在你们也要晒太阳吗?”大角小声地问道,偷偷地摸了摸自己晒得发烫的胳膊。
  “不,现在我们要游行。”库克人快乐地叫道,“今天是游行的日子,我们要游行。”
  巨大的热气球膨胀起来,所有的发动机开足马力,向下喷射着气流。飞行城市高高地升到了云层上空。现在阳光更灿烂更辉煌了,所有那些镀金的屋脊、金丝楠木的照壁、金色的琉璃瓦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整个城市变成了被明亮的太阳照得明晃晃的巨大舞台。
  游行开始了,大概是所有的库克人都挤到了街道和广场上,他们抬着巨大的花车,还有喷火的巨龙,骑在高大的白马上的盔甲武士,街道两侧的高楼上在向下抛洒鲜花,站在阳台上的人们开始弹唱,人群中的小伙子和姑娘们互相追逐,发出快乐地尖叫。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各种混血儿,他们穿着绣满花纹的软缎,带花边的罗丽纱,华贵的天鹅绒,就连奴隶也披着带金线流苏的紫色缎子站在队伍中;空气中散发着浓烈的香气,那是从欢乐的人群中,从道旁的小花园,从金丝楠木制造的轻巧屋子,从每一个角落散发出来的,熏衣草香、檀香、麝香、龙涎香,这是一股混杂各种香气和色彩的快乐洪流,冲刷着库克城市的每一条大街小巷。

  这儿的拥挤让大角害怕极了,他几乎不可避免地要碰到其他人身上,身体的接触让他觉得难受极了。
  “告诉我,库克人,你们为什么快乐?”大角忍不住问道。
  “快乐是因为我们还活着,活着就是要寻找快乐。”快乐的库克人说道,他们给了大角几粒小小的青黑色的果实,把果皮划开,从那些伤口上就会渗出一滴滴的乳白色液汁,随风而起一股跃跃欲动的香甜气息。
  “来吧,孩子,这就是罂粟,它能治好你妈妈的病,也能让你快乐起来,来吧,闻闻这股香味,和我们一起跳舞,和我们一起歌唱。”快乐的感召力是如此强大,即使是忧伤的大角也忍不住要融化到这股洪流中去了,他们在旋转啊旋转啊旋转。他们弹拨着琵琶、吉他、竖琴、古筝、古琴、箜篌;他们吹奏着海螺、风笛、竖笛、笙、筚篥、铜角、排箫;他们击打着腰鼓、答腊鼓、单面鼓、铜馨、拍板、方响;大角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多的乐器一起吹奏出快乐的音符,它们混杂成了一股喧嚣的噪音;他们跳着恰利那舞,剑舞,斗牛舞,拍胸舞;大角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种轻柔飘逸千姿百态的舞蹈,它们混杂成了迷眼的彩色旋涡。在街角里,在广场角落的树荫下,在大庭广众下,大角还能看到小伙子和姑娘们热烈地调情,接吻,拥抱和做爱。他们幸福极了。

  在充斥着整个城市的幸福感的巨大压迫下,大角稀里糊涂地跟着游行队伍转过了不知道多少街道,多少星形广场,多少凯旋门。他累极了。边上的人递给了他一份冒着气的汽水。“现在你觉得快乐了吗,孩子?”
  “是的——”大角喘着气说,欢乐在他晒黑的脸庞上闪着光,他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饮料。
  “那就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
  大角犹犹豫豫地刚想点头,可是,他突然想起了还躺在床上,等着他回去的妈妈。
  “可是我的妈妈——她就要死了。”
  “别为她担心,如果她曾经快乐过,那她就不会因为死亡的到来而痛苦。”
  库克人说道,“生活只是一种经历过程——啊,当然啦,如果她不是一个库克人,那她就从来没有快乐过,死亡就将是痛苦的……”
  “不对,我们也很快乐,如果能够不得病的话……”大角说,他想起了唱号子的黑汉子,梦想周游世界的水手,“我从其他城市经过,他们好象也都很快乐。”
  “你们也快乐过?”库克人哈哈大笑,他们现在都停下来看这个奇怪的背着背囊,插着小刀的小男孩了。“我们每天每刻都快乐,因为我们经历着所有这一切;其他的城市?他们终日劳累,象骡子一样被鞭打着前进,他们没有时间抬头看一看,他们享受了生活的真谛吗?”他们说得那么肯定,连大角也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正快乐过了。
  “那么告诉我,库克人,”大角忍不住问道。“什么时候开始有不一样的生活呢?”
  “这要去问我们的风向师,问我们的风向师。”他们一起喊道。“我们不关心这个。”

《大角,快跑!》 作者:潘海天

4+ 风向师

  在倏忽之城的最前端,象利箭一样的劈开空气和风前进的,是一层层装饰着青铜和金子,轻质木料搭建的高高的平台,它们系紧在纵横交错的帆缆绗索上,以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延伸出去,在城市的端头形成一簇簇犬牙交错的尖角。这儿没有那些喧闹的人群,只有风儿把巨大的风帆吹得呼呼作响,把那些缆索拉伸得笔直笔直的。
  坐在最高最大的气球拉伸的圆形平台上的风向师是个胖老头,他晒得黑黑的,流着油汗。黑乎乎的络腮胡子向上一直长到鬓角边,在蓬乱的须发缝中露出一双狡黠的小眼睛。他也许是这座飞行城市上唯一不能不工作的自由人。工作需要他坐在这儿吹风,晒太阳和回忆过去。他很高兴能有个人来和他聊聊天。可是别人总是把他忘了。
  “怎么,你想听听关于过去的生活吗?”老头眯缝起小眼睛,带着一种隐约的自豪,“这儿只有风向师还能讲这些故事,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从陆地上来的一个行呤歌手那儿听来的。”他蹙着眉头,努力地回忆着,开始述说。
  很久很久以前,建筑师掌管着一切事物,他们的权力无限大。建筑师们对改良社会总是充满了激情,他们发明了汽车和管道,让城市能够无限制地生长;他们发明了消防队和警察局,来保护城市的安全。因为有许许多多的建筑师,也就拥有了许许多多的城市。有些城市能够和睦相处,有些城市却由于建筑理念的不同而纷争不断,以至于后来爆发了大战争。大战以后,成立了一个建筑师协会以调协各城市之间的纷争,这个协会也叫做“联合国”。

  联合国先后制定了雅典宪章*、马丘比丘宪章*、马德里宪章和北京宪章*,这些都是关于城市自由发展的伟大的学术会议。但是最终在会议上产生了巨大分歧。最有权力的建筑师脱离了协会,开始发展自己的大城市,他们在巨大的基座上修建高塔,高塔上携刻着金字,告诉市民们拯救世人的生活方式;他们设计规划了城市的每一条街道,把自己的光荣和梦想砌筑到城市的每一角落去。

  正是在这个时候,反对建筑师的人们成立了一个党派叫做“朋克”,他们剃着光头,穿着缀满金属的黑皮衣,抽着大麻,捣毁街道和秩序。后来朋克和建筑师之间爆发了战争。这可是真正的战争哪。
  “可是你刚才就已经说过战争了。”大角说。
  “啊,是吗,”风向师搔了搔头,说,“也许有过不此一次的战争吧。那么久的事了,谁知道呢?——就在建筑师们节节败退的时候,那个神秘的阶级出现了。我说过那个阶级吗?”
  “没有。”
  “啊哈,那是个在建筑师之上的隐秘的高贵的阶级。就像那个古老的谚语一样,每一个狮子的后面都有三只母狮。这时候,人们才知道,建筑师所要拥有的巨大的能力和金钱都掌握在那个神秘阶级的手中。这个古怪的阶级总是喜欢隐藏在生活的背后,对社会事物做出一副毫无兴趣的样子,实际上,他们才是真正的操纵者。
  “在隐秘的阶层支持下,朋克被打败了,他们被赶出城市,变成了强盗和黑鹰——可是,和朋克之间的战争记忆让人们充满恐惧和猜疑,因为传说有些城市是暗中支持那些捣乱的黑衣分子的。于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他们开始互相谩骂指责,所以战争过后,联合国就崩溃了。”老头总结说,“城市之间彼此分隔,再也无法相互协调——这就是大进化时代。”

  那个老老的风向师使劲地回忆着这个故事,那些平时隐伏在他大脑各处的片段受了召唤,信马由缰放任自流地组合在一起,这个故事里好多地方纠缠不清。
  但是,如果他想不起来的话,就没有人会知道历史是什么样子的了。大角听得似懂非懂,可是他不敢置疑这个城市中唯一的史学家。
  “每个城市都有高塔吗?那你们的塔在哪儿呢?”他问道。
  “我们没有高塔。库克城是惟一没有高塔的城市。你看不出来吗?我们就是那个隐秘的高贵的民族,”老头的眼睛埋在长眉里,带着揭开一个秘密的快乐神情说,“我们默默无闻,但是负担着大部分维持秩序的责任。我们富有,快乐,并且满足——不需要那些虚无的哲学来指导我们的生活。我们在其他城市中投资,并且收取回报,还不起债的那些城市居民,就沦为我们的奴隶。”

  他指了指天空,“看哪,孩子,几乎没有人知道,是我们在统治着这一切!
  库克城不需要为土地负责任,我们拥有云和风,我们拥有天空和太阳。我们才是世界的真正主人。”
  库克城追着阳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终于,太阳在和风儿的赛跑中领先了,消失在雾气茫茫的云层下方。天色暗了下来,但是立刻有五彩缤纷的焰火升了起来,装点着库克城的天空。
  大角入神地看着,“真漂亮,”他惊叹,“但是如果有一天,这一切再也不能给你们快乐了,那怎么办?”
  “看到最前面的尖角了吗?”风向师指给他看,大角向前看去,他看到了悬在空中的那个黑色的不起眼的锐利尖角,看到了在黑暗中它那磨损得很是光滑的金色栏杆。
  “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两个人。如果是两个人,他们就会在那儿接吻,做爱,拉着绳缆爬出栏杆,斜吊在晃晃悠悠的缆绳下,他们会拥抱着吊在那儿对着大地凝望片刻。然后,噗——”风向师说,“他们放开手。”
  “啊,”大角惊叫一声,猛地退缩了一下,空气又紧又干,闯入他的咽喉,“他们从那儿跳下去?”
  “不快乐,毋宁死。”风向师带着一种理解和宽容的口气说,“只是这么作的大部分都是些年轻人,所以我们的人口越来越少了。”
  “我们很需要补充新人。你是个很好的小孩,你愿意到我们的城市来吗?”
  大角迷惑了一阵,他问:“我可以带我的妈妈一起来吗?”
  “大人?”风向师以一种轻蔑的口吻说,“大人不行,他们已经被自己的城市给训练僵化了,他们不能适应这儿的幸福生活。”
  风儿呼呼作响。在风向师的头顶上,一只造型古怪的风向鸡滴滴哒哒地叫着,旋转了起来。
  胖风向师舔了舔手指,放在空中试了试风向。他皱着眉头,掏出一只小铅笔,借着焰火的光亮,在一张油腻的纸上计算了起来,然后掰着手指头又算了一遍。他苦恼地搔着毛发纠葛的额头对着大角说:“风转向了,孩子,我们到不了卡特森林,不得不把你放在这儿了。”
  “好了,那就把我放在这儿吧。”大角说,“我找得到路。”
  “你是要到恐怖森林吗?那儿听说可不太平静。你要小心了。”
  “我有我的刀子,”大角摸了摸腰带勇敢地说,“我什么都不怕。”
  库克人的城市下降了,云层下的大地没有月光,又黑又暗,只有飞行城市在它的上空象流星一样带着焰火的光芒掠过。
  大角顺着绳梯滑到了黑色的大陆上。在冰冷的黑暗中,他还听到好心的风向师在朝他呼喊,他的话语仿佛来自天上的叮嘱。“小心那些泥地里的蚱蜢,那些不懂礼貌和生活艺术的家伙们。”他喊道。

  *雅典宪章:1933年,现代建筑派的国际性组织——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在雅典召开会议研究现代城市建筑问题,分析了33个城市的调查研究报告,提出了一个城市规划大纲,即“雅典宪章”。
  *马丘比丘宪章:1977年在秘鲁首都利马召开了国际建协会议,总结了从193 3年雅典宪章公布以来四十多年的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提出了城市规划的新宪章——马丘比丘宪章。
  *马德里宪章和北京宪章:先后于2011年和2088年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和中国首都北京召开的国际建协会议上制订的城市规划理论。

《大角,快跑!》 作者:潘海天

5 鹰嘴豆

  天亮的时候,大角还在远离恐怖森林的沼泽地里艰苦跋涉。热风浮动着,飘过田野,匆匆忙忙地追赶流光。
  现在他的时间更紧了,他飞奔向前。大角跑啊跑啊,他穿过了稀疏的苜蓿地,跑上了一条坑坑洼洼的小道。泥泞的小道上吸满了夜里的雨水,灌满水的坑洼和高高的土坎纠缠在一起,大角一边在烂泥地里费劲地行走,一边蹦跳着尽力躲避那些水洼。突然之间,他就掉到陷坑里去了。
  陷坑只是一个浅浅的土坑,但是掩蔽得很好,所以大角一点儿也没有发觉。
  他刚从烂泥里拔出脚,想在一小块看上去比较干的硬地上落脚,一眨眼的工夫,就头朝下载在坑里面,脸上糊满了烂泥。就在他摔得昏头昏脑的时候,听到路旁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
  那个哈哈大笑的小家伙比大角大不了多少,瘦得皮筋皮筋的,青黑色的皮肤上沾满黑泥,身上套着一件式样复杂的外衣,但那件外套实际上却遮挡不住多少东西。
  “你好!”大角说,他爬起身来,忍着痛和眼泪,对小男孩说道,“我是来替妈妈找药的,我的妈妈病了,你能帮我找药吗?”
  “我不和笨孩子交朋友,”那个小男孩高高兴兴地叫道,他后退了一步,蹙起眉头看着大角,“你看上去笨头笨脑的,你一定是个笨小孩。”
  “我一点儿也不笨。”大角生气地反击道,他也叫得很大声,其实他心里也没有底,因为从来也没有人告诉过他,他是聪明的还是笨的。
  “你掉进了我挖的坑里,”男孩兴高采烈地叫嚣着,“如果你够聪明,就不会掉进去了。”
  大角的脸掩藏在湿漉漉的黑泥下,只剩下骨碌碌转动着的眼珠露在外面。远处,在男孩子身后的地平线上,露出一些银光闪闪的尖顶,那是一座新的人类城市吗?他望着这个陌生的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突然灵机一动:“你们这儿所有的人都不和比自己笨的人交朋友吗?”
  “那是当然。”男孩骄傲地说。
  “如果这样的话,比你聪明的人就不会和你交朋友,而你又不和比你笨的人交朋友——所以你就没有朋友了,这儿所有的人都会没有朋友——你们这儿是这样的吗?”
  那孩子给他搅得有点糊涂,实际上大角的诡辩涉及到集合论悖论和自指的问题,就算是大人一时半会也会被搞晕掉。他单腿站在泥地上,一会换换左脚,一会换换右脚。“那好吧,”他最后恹恹不快地说道,“我可以带你去找我的先生,他那儿或许会有药。”
  城市就建在小山丘后面的黑泥沼地里,因为没有参照物而看不出来它离此地有多远,但是在大角和小男孩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它的时候,太阳却慢慢地滑过天际。
  大角跟着男孩穿过了那些弥漫着泥土气息的小路,顺着几乎是无穷无尽的残破石阶,踏着嚓嚓作响的破瓦片,走进了城市。他看到了那些高高低低重叠错落地摞在头上的木头阳台,沿着横七竖八的巷陌流淌的水沟。突然间飞尘弥漫,大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原来有人在头顶上的窗口中拍打地毯。
  大角看到了那些城市住民。他们的衣服看上去复杂得很,但个个倒也风度翩翩。他们拢着双手,一群群地斜靠在朝西的墙上晒着太阳,看着那个孩子和大角走过,只在嘴角露出一丝神秘莫测的笑容。
  城里的道路曲折复杂,小男孩带着惊人的灵巧性穿街过巷,爬亘越壁,有几次他们几乎是从另一户人家的阳台上爬过去的。在一座破败的院落门口,大角看到一张裱糊在门楣上的黄纸上用墨笔写着两个字“学塾”。
  “到啦,你在这等着吧,谁也不知道先生什么时候会来。”大角的新朋友扔下一句话,一回身就跑没影了。
  院里原本很宽敞,但是堆满了旧家什、破皮革、陈缸烂罐,以及一些说不出名堂的大块木材和巨石。这些东西虽然又多又杂,但按照一种难以察觉的规律分门别类地摆放着,倒也显现出一点错落有致的秩序来。灰暗的光线从被切割成蛇形的长长天空中漏了进来,洒在大角的身上和脸上。一股久不通风的混杂气味从这个幽暗的院子深处慢慢洋溢出来,让人不敢向前探究它的静谧。

  在这包融着僵硬的酸臭味的黑暗中,有人在身后咳了一声。大角转过身来,就看见一个半秃顶的中年人走进院子里来。他瘦得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没有脚步声,可是看上去风度儒雅,颌下一缕稀疏的胡须,两手背在后面,提着一本书,仿佛一个学者模样。
  看见大角,他又咳了一声,道:“噫,原来是个小孩。”
  “我是从木叶城来的,我是来找药的,”大角说,“我找到了水银,我找到了磁铁,我找到了罂粟,现在我还差鹰嘴豆,我还差金花浆果,我还差好运气,再找到这些,我的药就齐了——你能帮我找药吗?”
  “不急不急,”学者说,他倒提着书在院子里跺步,表情暧昧,不时地偏起头打量一下身上依旧糊满黑泥的大角,“原来是个小孩。你刚才说你是打哪儿来的?你是木叶城来的。啊,那儿是一个贵族化城市,可是也有些穷人——我看你来回奔波,忙忙碌碌,为财而死,未必不是个俗人。”
  “我不是为了钱来找药的,我是为了妈妈来找药的。”大角说。
  “啊,当然当然,百义孝为先。”学者连连点头,嘴角又带上那点神秘莫测的笑容,“这种说法果然雅致得多。看不出足下小小年龄,却是可钦可佩。”
  大角好奇地看着这个高深末测的院中人,“你们不工作吗,那你们吃什么呢?”
  “嗤——,”学者拈着胡须说,“我们这儿乃是有名的礼道之邦,君子正所谓克己复礼,淡泊自守,每日一箪食,一壶羹足矣,自然不必像俗人那样,吃了为了做,做是为了吃,这就是‘尔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了,唉——可怜可怜。”
  “像你们这样真好,”大角说,“可是你这儿有我要的药吗?”
  “不急不急,”学者低头看了看表说,“小先生从远处来,还未曾见过此地的风貌吧,何不随我一同揽山看月?此刻乃是我们胸纳山川,腹吞今古的时间啊。”
  天渐渐地黑了下来,低悬在天际的月亮越来越亮。大角爬到院子里摞着的木块石片上,学着先生的样子,挺直身子,踮着脚尖,向外看去。
  米勒·赛·穆罕默德·道之城的建筑看上去和它的名字一样精巧而不牢靠,它实际上一直处于一种未完成的状态中。从外面望去,它就像一种浮雕形式的组合以及光影相互作用下的栅栏,连续的外壳被分离成起伏皱折的表面,就像覆盖在城市居民身上破碎的衣服布片。
  大角看到了那些污秽腥臭的台阶,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组成的庞大曲折的迷宫,当地居民在其间上上下下,如同巢穴里密密麻麻的白蚁。
  大角看到了在被城市的烟雾沾染得朦朦胧胧的月亮下面,高低错落的屋脊上面,一个透明的,精巧复杂的高塔雪山一样矗立着。
  “那是你们的高塔吗?它上面为什么有影影卓卓动弹的黑点呢,它上面随风飘舞的是些什么呢?”大角瞪大了他的黑眼睛,惊恐地看着高塔:“你们的塔上住着人?你们在高塔上晾晒衣物?”
  “当然啦,可以利用的空间为什么不用。”学者拈着胡须,微微笑着说,“善用无用之物不正是一种道吗?”
  相对于大多数城市居民来说,大角现在可以被称为一个旅行家了,但他在其它城市中,从来没有发现过神圣的哲学之塔被靠近被触摸过,更别提被使用的了。他满怀惊异之情再次地向这个美妙的可以居住的高塔望去,发现这座高塔是歪的。它斜扭着身子,躲让紧挨着它腰部伸展的两栋黑色建筑,好象犯了腰疼病的妇人,不自然地佝偻着。

  “你们的高塔为什么是歪的呢?你们就不能把它弄得好看一点吗?”
  “啊,好看?我们最后才考虑那个,”学者轻蔑地说。“要考虑的东西多着呢,我们要考虑日照间距,容积率,城市天际线,以及地块所有权的问题。对文明人而言,礼仪是最重要的。”他拢着双手,神情怡然地直视前方,直到天黑下来什么也看不见了。
  “看山的时间结束了吗?”大角忍不住问道。
  学者仿佛意犹未尽,“噫,真是的,观此暮霭苍茫,冷月无声,不知不觉就忘了时间了。”
  “现在您可以帮我找药吗?”大角问道。
  “唔,是这样的,我们这儿有些鹰嘴豆。”学者说,仿佛泄露了什么大秘密,颇有些后悔。
  他偷偷摸摸地瞟着大角,老脸上居然也生出一团异样的酡红,“看来小先生长途跋涉,自然是身无长物了。恩,可是这把刀子看上去倒也不错呀。”
  “是呀,”大角说,“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以给我一些鹰嘴豆吗?”
  “你的刀子可真的不错呢。”学者说。
  “你要是喜欢这把刀子,我可以把它送给你的。”大角说。
  学者伸手摸了摸刀子,又还给他,微微一笑:“小先生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唉,君子不能夺人所爱,何况你是个小男孩,何况你还要到恐怖森林去,刀子总是有一点用的。”
  “恐怖森林里到底有些什么呀?”大角忍不住问道。
  “那儿其实什么也没有,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害怕的。”学者连忙说道,仿佛后悔说出了刀子也有一点用的话。过了一会儿,他又不好意思地补充说,“事实上,那儿有一只神经兮兮的猫,它有一个谜语让你猜,只要你猜对了就能过去。”他模棱两可地说道,“虽说有点危险,可是也蛮安全的。实际上跑这么远的路,你真应该带一把雨伞,这儿的雨水总是很多。我们这儿雨伞比较有用。”

  “可是我再没有别的什么可以和你做交换的了。”大角说,“你说得也不错,不是我想要你的刀子,可我们这儿如果没有善于利用自己的财产,会被人笑话的。”学者说,“那我们就换了罢。”
  他给了大角三颗硬邦邦的鹰嘴豆,豆子又青又硬,散发着泥土的气息。
  “这是一种很好的麻醉剂,我们可以用来捕鱼,”学者惋惜地说,“你做了一笔好买卖呢。”
  他捏了捏小刀的鞘。“嘻,是银的刀鞘吗?我喜欢银的,我还以为是白铜的呢。”学者说。

《大角,快跑!》 作者:潘海天

6 金花果

  清晨的森林里弥漫着灰蒙蒙的水雾,那儿就是恐怖森林。从道之城出来就一路飞奔的大角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森林让他想起自己的家,然而从这座灰暗的密林中飘来陌生的气味,那是毒蕈和腐烂落叶的霉味。那些传说鬼魅一样紧跟着他,在灰雾中生出许多憧憧的摇晃的鬼影。大角简直害怕极了,可是只要想到风中孤零零旋转的吊舱,吊舱里幽灵仿佛在低头俯瞰低吟着的妈妈,妈妈的脸上只剩下摇曳的一线生机,仿佛吊在吊舱上的一股细钢缆绳,他就鼓足勇气,向深处走去。

  雾像猫一样的轻盈,它在密林盘身蹲伏,随后又轻轻地走掉了。
  天色逐渐亮了起来,大角猛然发现,就在他的面前不足十米的小道上,藤茎缠绕的蜜南瓜丛中蹲伏着一个毛色斑斓的庞然大物,它没精打采地打着哈欠,用一只琥珀色的眼睛,睡眼惺忪地盯着大角。
  大角不由自主地伸手到腰带上摸刀子,却摸了一个空。他垂下空空的双手,踌躇了一会儿。他有点发抖但还是迈步向怪兽走去,就像希腊人步向斯芬克司。
  “站住,你侵犯私人领地啦,”那只怪物懒洋洋地叫道,“你从哪儿来?”
  它睁开了全部两只眼睛,充满怀疑地盯着他看。它有一双尖尖的耳朵,身上布满纵横交错的斑纹,长得就像一只大猫。
  “对不起,”大角鼓足勇气说道,“我是从道之城来的,昨天我是在道之城,前天我是在倏忽之城,大前天我在快乐之城……”
  “啊哈,”大猫轻蔑地打断了他的话说,“城市?我听说过那种地方,那里到处是石头造的房子,用铁皮挡雨,地上铺着热烘烘的稻草,住户们象老鼠一样拥挤其中,为了抢热水和上厕所的位置打个不停……哼,”它突地打住话头,上上下下地看大角,“那是人类居住的地方,你到那干什么?”
  大角还没来及回答。大猫仿佛刚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它兴奋地咆哮了一声,叫道:“啊,我知道了,这么说你是个人类!”它的咆哮声在灰暗的丛林中四处传荡,吓得几只鸟儿扑哧哧地飞出灌木,也吓得大角打了个寒颤,他们那儿从来没有人会在说话的时候对着对方咆哮。
  “知道吗,小人儿,你面对的是一只进化了的动物。”大猫歪了歪头,用眼角瞥着小男孩,它的笑容带上不怀好意的意味,“我们不再听命与你们了,驾,吁——再翻一垄田,去把拖鞋叼过来,哈,这种生活一去不复返了,这真是太妙了,妙啊。告诉你我们为什么要造反吧,——你知道我们动物活在世上是怎么回事吗?”
  “我不知道,”大角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我们不养动物。”
  “啊哈,那你是不知道我们曾经过着那么短暂的,却是那么凄惨而艰辛的生活了。”大猫生气地嚷道,“那时侯,我们每天只能得到一束干草,或者只是一小碟掺了鱼汤的冷饭,而且我们还要不停地干活,逮老鼠,直到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一旦我们的油水被榨干,我们就会送到肉店去被杀掉。没有一个动物懂得什么是幸福或空闲的涵意。猫们不能自由自在地坐下来晒晒太阳,玩玩毛线球,牛不能自由自在地嚼青草,猪不能自由自在地泡泡泥水澡……没有一只动物是自由的。这就是我们痛苦的、备受奴役的一生。”

  它猛地伸出一个有着锋利指甲的爪趾,指点着小男孩瘦小的胸膛叫道:“看看你们这些寄生虫,人是一种最可怜的家伙,你们产不了肉,也下不了蛋,瘦弱得拉不动犁,跑起来慢吞吞的,连只老鼠都逮不住。可你们却在过着最好的生活——我们要奋斗!为了消除人类。全力以赴,不分昼夜地奋斗!小孩,我要告诉你的就是这个:造反!我们要造反!”

  大猫伸手从旁边的藤蔓上扭下一个金黄的蜜南瓜,咔嚓一声就咬掉了半个。
  它显然对它的演说很满意,它满足地在地上打了一会滚,接着跳起来对大角说:“现在这个丛林是我们的,总有一天,整个世界也会是我们的。我们动物,将会在首先领悟的猫的领导下,团结起来,吃掉所有的人。妙啊。”
  “我不知道你说的那些,”大角怯生生地说,“我妈妈病了,我是来找药的。”
  “生病了有什么关系,”大猫不满意地瞪着大角,呼噜呼噜地吹着气,“人一死,烤来吃掉就行了——你应该请我一起去吃,这是盛行的待客礼貌,你不知道吗?”
  “我们那儿从来从来都不这样做。”大角吓了一跳,他小声分辨说。
  “好吧,好吧,”大猫不耐烦地围着大角打起转来,“我不想理会你们那些人类的陋习,还是好好想想该把你怎么办吧。”
  “我?”大角紧张地说。
  “你放心,我不是屠宰场的粗鲁杀手。我正在学习你们的文明,我看过很多很多书,发现了关键的一点——你知道文明的最中心是什么吗?”它直立起身子,兴奋地自高自大地拍着胸膛,“让我告诉你,是礼仪与艺术。是的。就是礼仪与艺术。这将是我们建立猫类文明的第一步。”
  “你想过路,那么好吧,”它鬼鬼祟祟地滑动着猫步,狡诘地说道,“只有聪明的人才有资格通过这里,你必须猜一个谜语。”
  “如果你猜不出来。”它偷偷摸摸地笑着,刚啃过的蜜南瓜的液汁顺着它的下巴往下淌着,“我就要吃掉你。这个主意真是妙,嘻嘻,妙。”
  它幸灾乐祸地笑眯眯地说出了那个谜语:
  脚穿钉鞋走无声,
  胡子不多两边翘,
  吃完东西会洗脸,
  看到老鼠就说妙。
  “哈哈。你一定猜不出来的,你猜不出来。”它说。
  “是猫。”大角说。他有点犹豫,害怕这道简单迷题后面隐藏着什么陷阱。
  可这是小时候妈妈经常说给他猜的谜语,那些温柔美丽仰人鼻息的小动物虽然在生活种消失了,可是人类坚韧不拔地在图画书上认识它们,并把它们传到下一代,让他们重温万物之灵的旧梦。
  “猫,为什么是猫?”怪兽大惊失色,往后一缩,愤怒地揪着自己的胡子,“你说,为什么是猫?”它的尾巴高高翘起,让大角一阵害怕。
  “你们都说是猫,只有我不知道为什么。”它痛苦地在地上打着滚,搔着痒痒,“我的胡子是往两边翘的,可是我从来没穿过钉鞋,我吃完东西会洗脸吗?
  这是我的秘密,你们人类怎么会知道?我从来从来从来就不对老鼠说妙,答案为什么会是我?为什么每个蠢笨的人类都这么说?为什么?——现在我预感到,这是个重要的谜语。”
  它折腾够了,爬起身来,望着灰蒙蒙的时起时落的雾气发着呆,喃喃自语:“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在我没有注视的时候,那些老鼠存在过吗?难道它们也和高贵的猫儿一样拥有着生存的意义吗?我们聪明,温谦,勇敢,甚至可以吃掉小孩,可是我们却搞不清楚一个谜语——这是个令猫害怕的神秘隐晦的课题,我预感到,这很重要,很重要……”

  不需要别人教他,大角趁着这只在哲学思辩中迷失了方向的大猫忧郁地望着黑悠悠的森林,仿佛是只动物笛卡尔,一刻不停地痛苦地思考时,轻轻地一溜,就顺着路边溜过它的身畔。
  大树灰暗的阴影下,深黑色的灌木丛里,有星星点点小红点在闪烁,那就是大夫要的金花浆果啊。大角伸出手去,那些浆果冰凉,还带着露珠。一颗,两颗,三颗……现在大角有了七颗金花浆果了。
  大猫还没有从它那深切的思考中清醒过来,大角把药包紧紧地揣在怀里,像在暗夜的森林中迷路的小兽,仓仓皇皇,跌跌撞撞地奔跑着。
  跑呵,跑呵,草叶划过他的脚胫,露珠沾湿他的脚板,可是他还是一刻不停地奔跑着。
  现在可以回家了。大夫的单子里还有一份好运气,可是运气是一种虚无缥缈的说法,世上本无这种实物,大角在这场长久的奔跑中变得聪明了起来,他用手摩挲着怀里的药,水银,磁铁,罂粟,鹰嘴豆,金花果——都是,他得到它们了,在六天内,这简直是个奇迹。他开始明白了,大夫说的运气并不是妈妈的药,而是找药的人自己需要。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现在就可以回家了。

  跑出了恐怖森林,大角发现,再有不到一天的路程,他就可以回到木叶城了。在不知不觉中,他在大陆和海洋间兜了一个大圈子。在这场漫长的奔跑当中,他时而清楚,时而迷糊,有时候他似乎看清了什么,有时候这些东西又离他而去。
  大角奔跑着,忽然之间,也许是怀中的药物萦绕的香味带来的幻觉,让他看清了蕴藏在心底深处中的景象,他的心忽然一阵颤抖,泼喇喇地激动水花跳出海面。他知道他将要给大家讲述什么。他要给大家讲述以前的一些伟大的城市,亚历山大里亚、长安、昌迪加尔、还有巴西利亚,那些建筑师们创造了一种生活。
  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广场,每一片设计精巧或者粗笨厚重的檐瓦,都渗透着建筑师的思想在里面。城市的居民们就生活在他们的思想当中,呼吸着他们的灵魂,倾听着他们的声响。
  每一种哲学或者每一种狂热都有自己的领域,在每个领域当中都有一个巨大的抛光花岗岩基座,在这个坚实的基座上,每一种哲学都得以向空中无限延展。那就是他们的高塔。
  跑呵,跑呵,碎石硌疼了他的脚腕,荆棘划伤了他的皮肤,大角奔跑着。
  每一座高塔的倒地都意味着失败或者哲学体系的崩溃,那是一个壮观的场面。大地上曾经遍布人类,他们和驯化的动物们生活在一起。曾经有过更多的城市,如今它们都崩塌了吗?
  他跑过了白天,跑过了黑夜,跑过短暂的黎明,跑过漫长的黄昏。
  他跑过了晴天,跑过了阴雨,跑过雾沼,跑过干谷。
  他看见一群庞大的军蚁,浩浩荡荡地聚集在缓缓起伏的平原上,他们头上的旗帜上飘扬着不可战胜的,展翅飞翔的黑鹰标志。
  黑鹰,那是黑鹰部落呵。大角惊恐地想道,他停止了奔跑,充满恐惧地望着草原上那些没有城市的掠夺者,他们密密麻麻地挨挤在一起行进着,横亘了数百里地,挡在了大角回家的路上。
  也许是第一次有人面对面地看到了这个神秘而可怕的部族。关于他们有许多可怕和血腥的传说,他们凭借自己强大的武力和残忍的性情,在这整个世界上无所畏惧。正是他们像蝗虫一样横扫整个草原,摧毁路上的所有城市,把一座座哲学的高塔打得粉碎。
  大角屏住呼吸,捏了一手的冷汗。他趴在一束高高的牛蒡草中,探出头去。
  他看到了开路的一队队的骑兵,穿着黑衣,呼哨着来回纵横,搅起漫天的黄色尘土;他看到了两千名奴隶排成两列,弯腰挖土,把崎岖不平的道路铲平,汗水在他们的肩上闪闪发亮。紧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一支庞大的运输队。他看到了五十对公牛,低着头拖着巨木拼造的沉重板车,一百根原木作成的轮轴被压得嘎吱乱响;他看到了五十名木匠在不停地更换车轴,加固车架,往圆木上涂油脂,两百名壮工在两边扶着车上摇摇晃晃的铁铸怪物。透过飞扬的尘土,那些影像给小男孩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迹。这一队人马拖着缓慢的,永不停歇的脚步,越过山岭和草原,越过河流和谷地,坚韧不拔地走向了他们的标地和命运。

  一座座的钢铁怪物在大角的眼前被拖了过去,留下大地上深深的车辙,刚刚铲平的弹道一样平整的道路转眼又变成了坑坑洼洼的泥潭。大角瞪圆了眼珠,突然明白过来,他们车上拉的是攻打高塔的巨炮啊。现在,他们又要去攻打一座新的城市了。

《大角,快跑!》 作者:潘海天

7 药没了

  草原上行进着黑压压来势汹汹密密匝匝的人群,那些挎着长矛的骑兵,披着铠甲的重装步兵,散漫的轻步兵,一队一队的过个没完。太阳慢慢地斜过头顶,象是一个巨大钟面上的指针,面无表情地不可抗拒地转动。大角躲在深深的草丛中,又饥又渴。他计算着时间和回家的路程,时间越来越紧了。
  他决定另外找路回家。大角悄悄地倒退着离开那丛掩没他的牛蒡草,直起腰来,却惊愕地发现两个黑鹰部落的游骑兵勒着马伫立在前方低矮的小丘上,一声不吭地注视着他。
  在那一瞬间,大角目瞪口呆,他动弹不得,属于他的时间仿佛在那一瞬间僵化冻结了。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骑兵,像张开黑色翅膀秃鹫一样策马飞驰而来,打着呼哨,他们的马蹄悄无声息,一阵风似地掠过了他们之间的距离。骑兵在马上猛地俯下身来的瞬间,大角能看到他鹰隼一样锐利的眼睛,闻到他身上那股冲动的野兽般的气息。随着一声响亮的撞击,大角就腾云驾雾般飞到了空中。

  大角惊慌地喊叫,踢蹬着双脚,却只能让那双钢铁般的臂胳越夹越紧。风拍打着他的脸庞,他只能看见草地在他下方飞驰而过。
  他被带到了一个闹哄哄的营地,一声不吭的骑士把小男孩甩在了地上,驾着马跑远了。大角惊慌地把药包抱紧在怀中,四处张望。此刻已经是傍晚时分,营地上燃起了无数的火堆,炊烟笼罩,空气中充斥着马牛粪燃烧的气味。这是一个有着深棕色皮肤的强壮的民族。男人们剃光下颌的胡子,随身携带着腰刀和武器。他们显然还保留着驯服动物的习惯。大角看到几只狗在营地中跑来跑去。几个背着小孩的女人吃力地在河边打水,她们为了一个水勺而大声争吵。

  一时间,仿佛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满脸惊慌失措的小俘虏,就在大角茫然四顾的时候,又从营地外冲进来几个骑马的武士,一个家伙叫道:“喝,看哪,他们抓到了一个小家伙呢。”
  他们大笑着纵马围着惊惶的大角乱转,把大角包围在马蹄组成的晃眼的迷阵里,硕大的马蹄溅起的黑泥甩在大角的头上和脸上,酒气从他们的嘴里往外喷涌。“哈,我看他可以给你当个小马童。”“还不如给你女儿当个小管家的,哈哈哈。”他们看到了大角紧紧抱着的小包裹。“看哪,他还抱着个什么宝贝呢。”一个显然是喝得最醉的武士嚷道,他利落地抽出刀子。劈刺的亮光像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大角的眼膜。

  夕阳黯淡了下去。
  “不要——”大角拼命地尖声叫喊了起来,在这一瞬间,整个营地寂静无声。他的喊叫声穿透了杂乱无章的营地,静悄悄流淌的河水,一直到遥远的红色花岗岩山才传出回声。那个肮脏的背着小孩的老女人掉过头来看他,让她们争吵个不休的铁制水勺掉在了地上。
  压抑着愤怒和可怕的悲伤,大角低下了头。药包散在地上,水银有生命一般在地上滚动,汇聚又散开,渗入地下;珍贵的浆果被马蹄踏得粉碎,点点四溅,和马蹄下的污泥混杂在一起;那些土色的鹰嘴豆,带着海水气味的磁铁,沾染着风之清香的罂粟,都变成了破碎的泡沫;它们的香气散乱飘荡,仿佛一个精灵在风中卷扬,散发,化为乌有。

  在无遮无挡的平原上奔跑时,太阳烤灼着他的肩脊,让他几乎要燃烧起来;在大树下露营,露珠一滴滴地渗透他的毯子,让他感受夜的刺骨冰凉;在森林中的巨兽大声咆哮,威胁着要将他吞到肚子里;大角一直没有哭过。然而现在,一切都变成了可怕的值得哭泣的理由。看着地上散落的药包,泪水一下子冲出了他的眼眶。大角站在那儿,画面一幅幅地晃过他的面前,他悲从中来,为了梦想的破碎,为了生命的逝去,大角像一个初生的婴儿那样,放声号哭。

  透过朦胧的泪水棱镜,一副贴着金片的马蹄踏入了他的眼睛,它们猛地冲了出去,又折回来,就在眼看要踩在大角身上时突然煞住了,停在他的面前,腿脚僵僵的,不耐烦地撅着。
  他听到马上传来嗤的一声轻笑,“我当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个没用的哭哭啼啼的小孩,为了一包杂碎东西,哭成这个样子。”
  大角抬起头来,看到了马背上骑着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她安坐在高高的马上,圆圆的脸儿晒得又红又黑,明亮的眸子在暮色中闪闪发光。她嘲笑式地用手中的马鞭甩着圈子。小马撅着蹄子,不耐烦地又蹦又跳。
  “这不是杂碎东西,是给我妈妈的药,她就要死了。我是来找药的。我找到了水银,我找到了磁铁,我找到了罂粟,我找到了鹰嘴豆……本来只要再有一份好运气,我的药就齐了——可是现在……全都没了。”大角忍不住眼眶又红了起来。
  “什么你的药,你的妈妈,现在都没有了。你是我的。”小女孩骑在马上,宣布说。
  “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强盗,强盗就是这样的呀。”女孩笑吟吟地说,她转身面对那几个现在毕恭毕敬的骑手,学着大人的口气说道,“把他带到我的帐篷里来,这个小鬼现在归我了。”
  大角被带到一座白色的帐篷中,两个武士退了出去。大角的眼睛适应了帐中点燃的牛油蜡烛的光亮,他看到宽大华丽的地毯尽头,一个漂亮的女孩正对着铜镜装束。她把一柄嵌满宝石的短剑一会儿正着一会儿斜着地插在腰带上,始终不太满意。大角进来后,她转头看了看大角,微微一笑,又快乐,又淘气,正是那个骑着马的小强盗。
  她停止了摆弄短剑,盘腿坐在阿拉伯式靠垫上,拍了拍靠垫一边,说:“过来,坐在我边上。”
  大角倔强地摇了摇头,站在原地没有动。“我们那儿只有最亲密的人才能互相碰触。”大角骄傲地说。
  小女孩脸色一沉,生气地说,“可你现在是我的奴隶。我爱要你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还可以用马鞭抽你。”女孩示威地说,“如果你肯求我,也许我就对你好一点。”
  大角睁大了眼睛,他还不太了解奴隶这个词的含义。“我们是自由的,”他反驳说,“我们从来不求人做什么。”可是他很快想起曾经求过大夫救他妈妈的生命,于是又迷糊了起来。
  “呸,自由?”小女孩扁着嘴轻蔑地说,“只要我愿意,我们随时可以攻陷你的城市,把你们的男人全部杀光,让你们的礼仪和道德化为灰烬。”
  “胡说,你们才不敢去攻打我们呢。”大角不甘示弱地喊道,“你们不敢来的,在森林里你们的骑兵施展不开,在森林里你们会害怕我们的飞行器,我们会从天上向你们倾泻石块和弓箭。”
  小女孩满脸怒气地叫道:“黑鹰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作害怕。我们不去打你们,是因为你们那儿在传播瘟疫。现在我们要去攻打的是那个传说中的闪电之塔。我们要一直往那个方向走,草原大得很,我们也许要十年后才能回来——那时候,你会知道黑鹰的厉害。”
  他们气鼓鼓地相互而望。一边站着瘦弱、肮脏、苍白的小流浪汉,头发是黑色的,乱蓬蓬地支棱着,在出来找药之前,他的生活单调恬淡,每日里只是和着高处的阳光穿透清澈的蓝天和幽深的山谷;一边坐着骄傲、高贵、矜持的小强盗,如牛粪点燃的火光辛辣,如她的短剑锋锐,她的生活自由辽阔,永远是没有止尽的漂泊。帐中蜡烛的火焰猛烈地抖动着,轻烟氲成一圈圈发光的雾霭,然后一点一点地沉淀下来。他们相互而望,岁月流光在他们年轻的胸膛两侧呼啸而过。

  年纪如此相似却又无从相像,就如同一棵树上的果实却青红不一。造物主和光阴玩弄的把戏让他们充满好奇和相互探索的欲望。
  “好啦,”小女孩首先试图与大角和解,“吵架没意思的。我的名字叫飞鸟别生气了,和我说说你的城市,还有那些漂浮在海上的城市,飞行在云中的城市……和我说说吧——我想知道其他城市的生活,可是他们让我看的时候,那儿总是只剩些冒烟的断墙和残缺的花园。”
  远处传来了三声号角,在夜风中轻快地传扬着,悠远嘹亮。
  “哎呀,没时间了。”女孩叫道,“你的身上又脏又臭,你要赶快去洗个澡,换套衣服,然后和我去参加宴会。”
  这些野蛮人的宴会在露天里举行。围绕着篝火散乱地围着一圈矮桌,桌子上摆放着成块地烧烤过的牛羊肉,干面包,还有大罐大罐的蜂蜜酒。这些野蛮人席地而坐。他们用银制的刀子把大块的肉削成薄片塞进嘴里,他们先咬一大块面包再往嘴里塞一勺黄油,他们喝酒的样子让人害怕他们会被淹死。
  即使是在宴会上豪啖畅饮,每一个武士都依旧穿着他们的铠甲。他们带着长矛和圆盾,他们束着胸甲和胫甲,他们戴着黄铜的头盔,他们聚集在一起,金属的铠甲融化了火的光泽,这些可怕的掠夺者在金属的光亮下,锐利、灼热、生机勃勃。
  一位雄壮的武士端坐在篝火的另一端,他就是黑鹰——这个部落正是因为他的骁勇善战,因为他的残暴虐杀而扬名天下。令大角惊讶的是,他已经不年轻了,他的脸上布着无法掩饰的皱纹和疲惫。坐在他身遭的都是黑鹰的贵族和首领,他们人数不少,但是他们都老了,年青的首领很少。此刻,他们正在吵吵嚷嚷,大声争论着什么。
  “……那座高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越它守卫的分界线。我比谁都更了解这座高塔的威力。我亲眼看到3000名进攻者死在它的死光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讲述那次失败的进攻和三千名死去的骑兵时,他的脸上依旧是一副勇敢的神情,但他的膝盖却在微微发抖。
  “不惜一切代价。不惜一切代价——”
  “可是现在我们拥有了无与伦比的巨大火炮,我们拥有最好的铸炮匠人,我们用黏土模胚铸造出了整整二十座大炮,我们正在把它们拖过整个大陆……”
  “……必须有更大的火炮,射程更远,威力更大……”
  “吭啷”一声响,一个酒杯被砸到了地上。
  “这是个狂妄的计划!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去翻越整个大陆去攻打那座小镇——这块平原富裕丰饶,给养充足,我们可以在这儿抢劫20个城市,我们可以在这儿舒舒服服地过上十年的好日子。谁都知道,那些人龟缩在高塔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们贫穷,愚昧,呆滞,不思进取,我们不想为了芝麻大小的利益去和霹雳之塔做战。”一名坐在下首的首领突然跳起身来叫道,一道旧的刀笆横过他的眉毛,让他的神情显得曲扭凶狠。几名首领随声附和。大角注意到他们大部分都是年轻人。一些参加宴会的人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他们悄悄地把手按到了剑柄上,关注但却依然平静地凝望宴席上首的动静。

  “二十年了,”黑鹰仿佛没有注意酒席上剑拔弩张的气氛,他端着一杯酒,沉思着说道,“二十年前它让我们失败过;二十年来,它一直矗立在大陆的尽头,在嘲笑漠视我们的权威。纵横草原的黑鹰铁骑在它面前不得不绕道而行——那些被践踏过的种族,那些被焚烧过的城市,因为它的存在而欢欣鼓舞,因为它的存在而心存希望。你们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他端着酒杯,冷冷地环视左右,“这二十年来,我在梦中都一直想着要攻打它,因为我知道,只要它存在,黑鹰部落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草原霸主,就不可能真正地扼住自己命运的咽喉。

  “现在你们却要退缩吗?你们想要害怕吗?你们贪恋这块土地上的牛奶和蜜酒,却不明白终有一日这些鲜花都会死去,财富会死去,你们会死去,我也会死去,但有一样东西不会死去,那就是我们死后留下的荣誉。”
  “黑鹰,”另一个年轻的贵族语气恭敬地说,“在你的带领下,我们在这块大陆上寻求流血和荣誉,赢得了草原的尊敬。我们也尊敬您。”他语气一转,说道,“可是现在你已经老了,你的头已经垂下来了,你想要去攻占那座闪电之塔,不是为了我们部落——是为了你自己。你害怕被荣誉所抛弃,却要带我们走向死亡。”
  “我依然是首领。”老人平静地说。
  “那就证明给我们看吧。”年青强壮的刀疤武士叫道,他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拔出利剑,闪电般朝黑鹰砍去。这一下动当真是人如猛虎,剑如流星,而黑鹰甚至都没有站起来,大角看到他眼睛里的一道亮光,在那一瞬间里,他脸上的皱纹和疲惫一扫而空。他的小臂挥动了一下,年青的武士仰面倒下了,他的胸口上插着一把银制的餐刀。他倒下的时候带翻了两张矮桌,桌子上的器皿瓶罐打翻了一地,鲜血和着蜜酒四处流淌。吵嚷声平静下来。黑鹰宛若没事举杯喝酒。“明天,我们继续前进。”黑鹰说,这次没有人站出来反对他了。

  “那是我的父亲。”飞鸟骄傲地对大角小声说。
  “可你刚才一点也不为他担心。”大角惊讶地说。
  “那当然。如果黑鹰刚才在战斗中死去,那是他的荣耀。”飞鸟说,脸蛋被兴奋燃烧成绯红色,“我们所有的人都渴望能死在战斗中。”

《大角,快跑!》 作者:潘海天

8 所有的药

  清晨,大角从噩梦中惊醒。他听到帐篷外面传来一阵阵的号角声。牛角号雄浑,铜号高昂,海螺号低沉。营地里到处是铠甲碰撞的铿锵声,战马的嘶鸣声,胀满奶水的牛羊咩咩的叫唤声。
  他从奴隶们居住的帐篷中钻出来,外面一片嘈杂。低低的阳光斜照在挤在一起的士兵和耀着清冷的寒光的兵器上,投下了长长的阴影。一群群的游骑斥候策马而过,他们咧着满嘴白牙,不怀好意地对着衣裳褴褛的大角笑着。还在抓紧时间打盹的奴隶们被粗暴地踢醒,他们要干那些最苦最累的活。他们分散开来,看似混乱不堪然而又井然有序地收拾马廊,拆卸帐篷,提着铁桶去挤奶。大角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陌生的动荡不已的旋涡之中,不论他站在哪里,总有人冲他喊道,“快闪开,小孩,别挡着道!”他不得不东躲西闪地闪躲那些骑着马儿,横冲直撞的骑兵;闪躲那些扛负着重物,赤裸的脊梁上冒着热气的奴隶;闪躲那些目光呆滞,被驱赶着的畜生。

  在一片混乱当中,飞鸟牵着马找到了他。
  “好啦,你跟我来。”她不容置辩地命令说,带着大角离开部族的大队人马,把他一直带到了营地西侧那条河边。这儿可以看到河边上那些发白的鹅卵石,还能看到营地那边,数千顶帐篷在转眼之间消失得干干净净,余下冒着青烟快熄灭的篝火堆和满地的牛羊粪便,仿佛大火烧过的林地。黑鹰部落的战士、乱哄哄的家眷、牵成一串的奴隶,一拨一拨地开拔了。他们走过,寂静便在草原上空重新合拢,仿佛流水漫过干涸的河谷。

  “你走吧。”她说,看也不看大角一眼,翻身上了马。
  “什么?去哪?”大角说,他还没有反应过来。
  “我是草原上最伟大的首领黑鹰的女儿,他的话就是命令,我的话也同样是命令。我赐给你自由,你就自由了。现在,你快跑吧。”她喊道,还用一个指头威胁性地比划了一下,“十年以后,我们会回来的——那时候,我会带着我的战士去攻打你们的城市,你记住了。”
  大角茫然地四处看看,这儿离他的家乡不远了,可是他就要这样回去吗?带着满身的污泥和伤痕,空着双手,丢了小刀,可一味药也没有找着。妈妈就要死了。太阳升起来了,天边一簇散云成了一窝闪亮的小羽毛,河面上升起燥热的雾气,回家的路象一条晒太阳的蛇,懒洋洋地躺在他面前,他却觉得自己无处可去了。他转过身去,漫无目的地走了两步。

  “等一等,”她说。坐下的马儿不耐烦地撅着蹄子。
  “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她叫道,扔过来一个大大的纸包。“你看,当强盗是有好处的,我们这儿什么都有。”她凝望了大角一会,猛地拨转马头,纵马扬鞭,疾驶而去。
  大角打开纸包,发现纸包里塞满了药,那些晶莹流动的水银,那些充斥海水气味的磁铁,那些饱满多汁的金花浆果,那些香气萦绕的罂粟,那些又老又皱的鹰嘴豆,在这些足够治好木叶城所有人的药底下,多了一个银制的护身符——一个小小的马蹄铁,那是他们部族的徽号。
  大角抬起头来,看到草坡上那个现在已经变成小小黑点的飞鸟。他沉思片刻,掉头跑走了,带着这个年岁还不明了的惆怅,带着他还不知道的他们已经定下了的一个朦朦胧胧的约定——这个约定会在将来的岁月里跟随围绕着他,充满诱惑和痛楚,充满期待和惶然。
  药又齐全了。从一无所有到应有尽有,这就是大夫说的一百份的好运气了。
  大角想,药香萦绕在他的鼻端,仿佛一首嘹亮的歌,这支歌在他的心里,也在他的嘴上。现在是第几天了,他拼命地算啊算啊,现在是第七天了,是最后一天了。他要去救他的妈妈,他开始拼命跑了起来。
  他跑过了红色的杉木林,跑过了齐腰深的草地,跑过了茂密的芦苇丛,跑过了金色的沙漠。
  跑呵,跑呵,他看见了火光下埋头苦干的骡马,浪尖上漂浮的捕鱼者,随着风儿流浪的旅行家,在泥地上挖坑的农夫,藏身在树木后面的出谜者,包裹在金属里的战士们,他们脸上洋溢着各式各样的快乐。这快乐引诱着他,让他对未来充满期盼。
  跑呵,跑呵,他听到了自嘲自叹的哲学家的声音,被侮辱的类人生物的怨怒声,劳动者的呼喊号子声,乞讨者的悲哀声,被奴役的人们的抽噎声、哭诉声,野蛮人的叫喊声,他们品尝着各式各样的痛苦。这痛苦抽打着他,让他对未来充满惧怕。
  叹息之城,快乐之城,记忆之城,风之城,水之城,土之城,形形色色的城市实际上只有一个,它就在我们心中。然后,黑鹰来了,建筑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那个理论上似乎无所不知的建筑师。现在,他们将学会如何自己去面对这块黑暗冰冷的大陆。
  跑呵,跑呵,他从白天跑到了黑夜,又从黑夜跑到了黎明。
  无垠的天空越来越亮。
  他会长大的。
  迎面扑来的时间像干粉一样噼里啪啦地敲打着他的身体和脸庞,告诉他死神正在俯瞰着他亲爱的妈妈。
  大角,快跑!大角,快跑!他在心里呼喊着。
  月光收敛了,向西沉去。
  大角,快跑!他的心脏撞击着肋骨,仿佛一只想要飞逃而出的鸽子。
  快跑呵,大角。
  时间一分一秒地走着,滴答滴答,巨大的时钟悬在他的头上摇摇晃晃。
  他看到了森林里漂浮的亮光,像是萤火虫在飞舞。
  大角,大角。
  远方传来微弱而模糊的叫声。
  大角,大角。
  那是木叶城的居民。他的邻居,他的玩伴,还有大夫,他们来接他了。
  大角,大角。他们看到他了。他们驾着透明的飞行器朝大角飞来。
  黑暗迎面扑来。大角迷迷糊糊地想道,现在,我可以休息一下了。鸽子飞出他的胸膛,离他而去。大角倒下了。
  那天黎明,在木叶城里,星星还没有完全熄灭的时候,大夫把药混合在芳香的泥土中,撒入水里,温和的火燃了起来,风儿把药的香味带到了四处。奇异的香味飘荡在木叶城的每个通道,每部旋梯,每座吊舱里。妈妈苏醒了,其他的病人们也醒了,整个城市都苏醒了。
  被从这场瘟疫中拯救过来的人们来感谢那个孩子,那个拯救了城市的孩子,但他们没被允许看到大角。
  他累坏了。他哭着,抽噎着,在母亲温暖的怀里缩成一团,小小的舱室像一颗鸟卵,在旋风中旋转。妈妈抱着大角,柔声安慰。她的大手围着他,呵护着他。母亲的怀抱总是最温暖最安全的。

  大角睡着了。

  2001.2.14 一稿厦门
  2001.8.04 二稿上海

  附后记:
  在黔东南旅游时,我看到每一座侗寨的中心,都矗立着一座高大的木塔——鼓楼,这种造型精巧的木塔是每一个侗寨法律、传统、道德的精神象征。在鼓楼中制订的款约,从古至今约束、控制着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方式。我开始想象高塔下的城市以及其中生活的人们,甚至那些在城市之外游历的部落……至于黑鹰部落在攻打那座死亡高塔下的小镇时全军覆没,那已经是我朋友写的另一个故事了。在刘维佳的《高塔下的小镇》中,那座向外界喷吐火焰和死亡的高塔,那座禁锢了小镇自由进化的高塔,对我而言,拥有更深一层的哲学含义——原谅我引用了《高塔下的小镇》中的传奇故事,我很乐意在自己的世界中,见到与刘维佳世界的相交。

《大角,快跑!》 作者:潘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