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嗨网首页>书籍在线阅读

宾克的魔法

  
选择背景色: 黄橙 洋红 淡粉 水蓝 草绿 白色 选择字体: 宋体 黑体 微软雅黑 楷体 选择字体大小: 恢复默认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正文 第一章 赞斯

  一只小小的蜥蜴,趴在一块褐色石头上。沿着山路走过来的人让它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它变形了:先变成一只会叮人的甲虫,然后变成一只臭屁虫,最后摇身一变,成了一只火蜥蜴。
  宾克只觉得好笑。变来变去,没一样是真的。外形虽然变成了那些讨厌的小怪物,但却是虚有其表,不是真家伙。不能叮人,不能熏人.更不会放火。这是一只变色龙,会把自己打扮成真正有威胁的东西,这就是它的魔法。
  可是,它再一次变形,这回竟然变成了一只蛇怪,用一望之下杀人立毙的目光瞪视着他。宾克笑不出来了,小东西真够凶狠,要是凶狠劲儿能杀人的话,他早就粉身碎骨了。
  就在这时,一只食虫鹰不声不响从天而降,一嘴叼起变色龙,小蜥蜴抽搐着发出一声细弱的惨叫,身体—耷拉,软了。食虫鹰振翅高飞。可怜的变色龙,再怎么变来变去,到头来还是难逃一死,正忙着威胁宾克,却被来了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宾克脑子里不断想着这件事:变色龙其实不伤人,完全不像赞斯荒野外的大多数东西那么可怕。这会不会是个小小的预兆,预示着等待着他的悲惨命运?预兆可不是开玩笑的,万万小看不得。预兆必然应验,只不过一般人总是错误理解其中的含意,真正明白过来已经为时太晚了。宾克的命运就是悲惨地一命呜呼吗?或许,这个预兆指的是他的敌人?
  可就他所知,他连一个敌人都没有。
  金色阳光透过魔盾,洒向赞斯,映得树木闪闪发亮。所有植物都有各自的魔法,但不管什么魔法,它们还是离不开阳光、水和肥沃的土壤。魔法只是让它们能更好地获得这几种植物不可或缺的要素。另外,还可以帮助它们免遭天灾人祸。当然,如果碰上更强的魔法,或者仅仅像那只变色龙一样运气太坏,还是消不了灾,免不了祸。
  宾克望着身边沐浴在阳光下的姑娘,他不是植物,但一样有需求。只这么瞥一眼,就能让他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这种需求。萨布莉娜真是太美了——她的美是百分之百的纯天然。其他姑娘用化妆品、衬垫和魔法打扮自己,可只要站在萨布莉娜身旁,她们人工制造的美貌马上就黯然失色了。萨布莉娜当然不可能是他的敌人!
  两人来到远望岩。这个地方其实并不特别高,可远望岩有方位魔法,让它显得比实际位置高得多。从这儿望去,可以看到四分之一个赞斯。赞斯到处是植物,郁郁葱葱,五彩缤纷,许多美丽的小湖点缀其间,还有貌似宁静祥和的大片鲜花、藤蔓、庄稼地。宾克正望着,忽然发现一个小湖的面积渐渐变大了,水也好像更深、更凉爽,变成了—个更宜于游泳的地方。
  宾克不由得琢磨起这类事儿来。他经常这样,脑子时不时走神,涌出一连串谁也回答不了的问题。小的时候,他那些问题差点把父母和他们的朋友逼得走投无路,比如:“太阳为什么是黄色的?”“巨怪为什么喜欢嚼骨头?”“海怪为什么不会使魔法?”诸如此类,全是幼稚到极点的问题。难怪父母急巴巴地把他送进马人教书的学校。到现在,他已经学会了管住自个儿的嘴巴,可脑子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怎么都管不住。他只好任由脑子爱想什么想什么。
  活物的魔法,这个他是明白的,比如刚才那只可怜的变色龙使出的魔法。魔法可以让它们活得更舒服些,可以让它们逃避灾祸。可没有生命的东西要魔法来干什么?一个湖会在乎在它里面游泳的是谁吗?唔,也许它真的在乎。湖是一个生态系统,生活在湖里的东西有共同的利益,也许正是这种利益让湖这么干。又或者,使出这种魔法的是湖里的一头龙.引诱别人来游泳,使其成为它的口中食。龙是赞斯各种生命中形态最多样的,也是最凶猛的。这东西空中有,地上有,水里也有,许多龙会喷火,连呼吸的时候都会喷烟吐火。各种类型的龙只有一个共同点:无与伦比的好胃口。光靠碰运气,它们恐怕找不到足够的肉食填饱肚皮。
  可远望岩的魔法又是怎么回事?光秃秃的一大块岩石,连块苔藓都不长,怎么说都算不上漂亮。它怎么会希望把自己弄得高一点,好找人来陪它?真想找个伴儿的话,干吗不把自己打扮漂亮点,而不是这副灰扑扑土得掉渣的丑样儿?人们到这儿来是为了欣赏赞斯的风景,根本不是为看它,所以说,它的这种魔法干脆是自己把自己打败了,根本没起作用嘛。
  宾克脚下一绊,脚趾头磕在一块尖利的碎石块上。他这会儿正站在一块空地上。本来这儿是一块五颜六色的大圆石,可许多许多年前便打碎了,铺成这条路——
  对了,就是这个缘故!那块大圆石以前离远望岩肯定很近,大小也差不多,但却被人家敲成了碎石,铺成这条山路、这块台地。大圆石这下子可算完蛋了,远望岩却安然无恙,没人想把它敲成碎石,它太丑了,敲成碎石铺出来的路肯定难看。还有它那个让自己显得高高的魔法,看似为了别人,但这样一来,大家为了登高远眺,谁都不愿动它了。总算又解开一个小小的谜团。
  可他那颗永不满足的脑袋瓜还揪住这个问题不放,还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一件没有生命的东西怎么会考虑问题?怎么会有感觉?一块岩石怎么会在乎自己能不能存在下去?一块大圆石不过是崩下来的一小块山,如果说它算实实在在的存在,敲成铺路的碎石子就不算存在了吗?还可以引申到人身上:他吃下植物、动物,这才能存在,可他却具有跟植物动物不一样的——
  “你想跟我说什么,宾克?”萨布莉娜一本正经地问。
  好像她不知道似的。他心里虽然已经准备好了词儿,嘴巴却噎住了,说不出话来。她的回答会是什么,不用说他也知道。只要过了二十五岁生日,想继续留在赞斯,你必须向大家证明你拥有魔法才行。宾克离这个要命的生日只有一个月了,他已经不是个孩子了,但她怎么可能嫁给一个马上就会被驱逐出境的人?
  这些事,带她上这儿来之前他怎么不好好想想?他只会把自己弄得下不了台!可事已至此,总得说点儿什么,不然就更尴尬了,把她也弄得下不了台。
  “我只想瞧瞧你的——你的——”
  “瞧瞧我的什么?”两道柳眉一扬。
  他觉得脸红到了脖子根,“你的造像魔法。”他脱口而出。想瞧的地方多着呢,不仅瞧,还想摸摸。可那种好事只可能发生在结婚以后。她就是那种姑娘,这也正是她的部分魅力所在。这么漂亮的姑娘,根本不需要随便显示自己的美丽。
  呃,也不都是这样。他想起了奥罗娜,一样是个漂亮姑娘,可人家——
  “宾克,还是能想想办法的。”萨布莉娜道。
  他偷偷瞥了她一眼,马上转开视线。他糊涂了:萨布莉娜不会是在暗示他……
  “善良法师汉弗莱。”她轻快地说。
  “什么?”他的思想完全岔到了另外一股道上,一时转不过弯来。
  “汉弗莱会一百种魔法,或许他可以拿出一种——我敢说,他一定会找出你有哪种魔法天赋。找到之后,一切都没问题了。”
  哦。“可他要收费,一个魔法换一年劳役,要替他效力一年。”宾克道,“可我只有一个月。”这话其实不大准确,只要魔法师发现宾克拥有某种魔法天赋,他就不会被驱逐出境了,人家会给他一年时间。萨布莉娜这么相信他,真让他感动,她从来不像别人那么说:宾克没有魔法。她认定他有魔法,只是还没发现,对他来说,这是最大的善意。
  或许让宾克爱上她的正是这种对他的信任。当然,她长得美,又聪明,又会魔法,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件真正的珍宝:但就算她各方面比现在差得多,他仍然会——
  “一年时间不算太长,”萨布莉娜轻声说,“我等你。”
  宾克低下头,望着自己的双手,脑子又走神了。他的右手很正常,左手却少了中指。那是童年时期的一次意外,甚至不是敌意的魔法造成的。当时他在玩一把切肉刀,左手抓着一束卷草,假装它是龙尾巴,挥刀一阵猛砍。当然啰,男孩子应该尽早训练,应付今后生活中严峻的一面。可正在他挥刀的时候,卷草突然一缩,他伸手就抓,右手刀落,正好剁在他伸出的指头上。
  疼啊,可最糟的还是,他根本不该玩切肉刀,所以,他既不敢叫,也不敢告诉大人。宾克用最大的毅力忍住疼痛,一声不吭。他把那根断指埋了,一连几天把手藏在背后,不让大人发现他的伤势。当然,事实终归是瞒不住的,但等到大人发现时,治愈魔法已经帮不了他了,那根手指早已腐烂,再也接不回去了。如果发现得及时,施一个强有力的懂法,本来还可以把断指硬接在手上,成为一根“僵尸”手指——没有生命,只是个摆设。
  父母没有责罚他。他的母亲比安卡相信,他已经得到了教训,确实如此,深刻的教训!以后舞刀弄杖时,宾克始终非常留神自己的手指头。他的父亲私下里却为这件事大感欣慰,因为宾克在艰难时刻显示出了巨大的勇气和毅力。即使这种勇气和毅力错误地用在了淘气捣蛋上:“这小子有种。”罗兰说,“要是他还会魔法,那该多好啊。”
  宾克不看自己的左手了,那场事故是十五年前的事了。相比之下,一年确实不长,效力一年——换来与萨布莉娜终身厮守,这个买卖做得。
  可是——万一他真的什么魔法都没有,那该怎么办?一种情形是彻底幻灭,确认自己没有任何魔法天赋,被赶到不会魔法的平凡世界;另一种情形是虽然被放逐到平凡世界,心底总始终藏着一丝希望,觉得自己还是会魔法的,只是迟迟没有发现。两种情形,到底哪一种更好?
  萨布莉娜不知道他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开始施展起她的造像魔法来。一股蓝雾出现在她面前,悬在坡地上方,大约两英尺宽,边缘淡些,越往里去越浓。总的来说,像一股浓烟,但既不变淡,也不散开。
  她开始轻声低吟。她的声音很好听——不是特别好,但很适合她的魔法。随着声音,那一团蓝雾颤抖起来,开始收缩,成为近似球体。这时,她的声调变高了些,球体外面一圈随之变成黄色。她张开嘴,吟唱出一个词,“姑娘”。那团雾气应声变成一位年轻姑娘的轮廓,穿着黄色镶边的蓝裙。这是个立体造像,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个年轻姑娘。
  真是一种巧妙的魔法。萨布莉娜什么像都能塑——但只要她的注意力一分散,塑像立即化为乌有,不会留下一丝痕迹。所以,严格说来,这是一种没什么用处的魔法,对她的生活不会产生任何实际影响。
  可又有多少魔法能真正帮助它们的施放者呢?有个人盯着树叶看便能让它枯萎;还有一个人能凭空变出牛奶发馊的昧儿;另一个人可以让地面发出疯狂的大笑声。这些都是魔法,这是没问题的,可它们的用处在哪儿?凭什么这些人就能成为真正的赞斯公民,而他宾克,尽管头脑聪明,身强力壮,长得也还算英俊,却没这个资格?可偏偏就有这么一条荒唐透顶的规定:二十五岁一到,任何不会魔法的人都得立即滚出赞斯。
  萨布莉娜说得对:他一定得找到自己的魔法,既然他没有本事自己找到,那么,他就得付出代价,请教善良法师。这样一来,一方面,他免了流放之苦——这种命运比死还可怕,在没有魔法的平凡世界里生活,这算什么生活?同时赢得萨布莉娜,这种生活比死亡不知强到哪儿去了;另一方面,他屡遭打击的尊严也可以因此恢复,所以,他没有别的选择。
  “哎呀!”萨布莉娜尖叫一声,双手拍打着她漂亮的臀部。造像消失,蓝裙姑娘消失之前便扭曲得不成样子了,“我着火了!”
  宾克大吃一惊,连忙朝她奔去。刚迈开步子,便听到一阵响亮的少年人的大笑声。萨布莉娜气愤地一转身,“南波,你给我住手!”她大喊道。只有很少的姑娘像她那样,发火的时候也一样动人,“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当然是南波干的好事,他施展的这种魔法叫“热椅子”,中招的人会觉得屁股上一阵火烧火燎,像着火了一样。说什么没实际用处的魔法,这就是个最好不过的例子!宾克拳头攥得紧紧的,大拇指死死抵在断指留下的残根上。他大步奔向那个站在远望岩背后笑嘻嘻的小子。南波十五岁了,一天到晚趾高气扬讨人嫌,非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
  宾克的脚踏上一块松动的石头,脚下一拧,差点摔倒。疼倒不疼,只是向前冲的身体丧失了平衡。他的手挥舞着,向前一伸——手指碰到的是一堵看不见的墙。
  又爆发出一阵哄笑。幸好有那块石头,宾克才没有一头撞在墙上,但别人显然以为他迎面撞了个正着。
  “还有你,奇尔克。”萨布莉娜叫道。这是奇尔克的魔法:无形墙。跟萨布莉娜的魔法正好相反,一个是看得见摸不着,一个是摸得着看不见。这堵墙只有六平方英尺,跟许多其他魔法一样,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可在生成头几秒,这堵无形墙硬得像铁。
  宾克当然可以绕开无形墙继续追下去,但这段追击时间足够奇尔克使出好几次无形墙。他准会碰个头破血流,就算最后抓住了这帮小子,最惨的还是他自己,算了,不值得。要是他有一种魔法,比如南波的热椅子,不管有没有无形墙,他也会让这帮混蛋好看,可惜他没有。这一点奇尔克知道,人人都知道,这就是宾克最大的问题。所有喜欢恶作剧的人都可以随便摆布他,因为他没本事还手——用魔法还手。凭体力打架的话,大家就会觉得你这个人太粗鲁,不文明。但现在,他真想狠狠揍他们一顿,不文明就不文明好了。
  “宾克,咱们走。”萨布莉娜说道。声音里一股怒火,当然是针对那些小混蛋的,但宾克怀疑一部分怒气是冲着他来的。一种软弱的愤怒涌上心头,这种感受他太熟悉了,却始终习惯不了。因为没有魔法,他不敢向她求婚,由于同样的原因,他连待在这儿的权利都没有。他不能留在远望岩,也不能留在赞斯——因为他不配。
  两人沿着山道往回走。那伙搞恶作剧的没有追他们,另找别的牺牲品去了。但他们这一闹,宾克觉得连这儿的景色已经不像刚才那么美了。也许他最好还是离开这里,也许应该现在就走,别等着别人轰他走。如果萨布莉挪真的爱他,她会跟他一块儿上路——哪怕是离开赞斯,到平凡世界去。
  不,这是不可能的,他知道。萨布莉娜爱他,但她也爱赞斯。她有这么美妙的身段,这么诱人亲吻的香唇,对她来说,在这儿另找个男人易如反掌,比适应艰难的平凡世界生活容易得多。其实,真要去了平凡世界,他也能另外找个姑娘……比娶他面前这位姑娘容易得多。所以,客观地说,最好的选择应该是离开这里,独自上路。
  可是,为什么他的内心坚决反对这么做呢?
  他们走过不久前趴着变色龙的那块褐色山石,宾克打了个寒噤。
  “你干吗不问问贾斯丁?”快到北村时,萨布莉娜给他出了个主意。天色暗下来了,下面的村子里,天黑得比远望岩快得多。村里已经掌灯了。
  宾克望着她说的那株奇树。赞斯有各种各样的树,其中许多是人们过日子必不可少的。啤酒桶树会流出喝的,油桶树会淌出燃料,宾克脚上穿的鞋则来自村子东头的一株成年鞋树。但贾斯丁树与众不同,不是撒下种子生根发芽长出来的,它的树叶像张开的巴掌,树干的质地纹理像晒得黑黝黝的人体肌肤。这倒没什么奇怪的,它从前本来就是个人。
  宾克想起了往事——应该说,想起了赞斯的民间传说。说的是二十年前,这里出了个威力无穷的邪恶法师,一个名叫特伦特的年轻人,他会一种变形魔法。只要是有生命的活物,他就能把它变成另一种活物,魔法一施,当即应验。震惊的村民们自然尊他为魔法师,但他并不满足于这种地位,他想用自己的强力魔法夺取赞斯国王的宝座。特伦特采取了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把一切反对者变成不可能继续反对他的东西,最强烈的反对者变成了鱼——而且落在干地上,蹦跶一阵之后全部咽气。对他威胁不那么大的则变成其他动物或者植物。好些非常聪明的动物之所以成了非常聪明的动物,根子就在这个特伦特身上。虽然变成了龙、双头狼、陆行章鱼,它们仍旧保留着过去的智力,连样子都与过去的他们隐隐约约有几分相似。
  特伦特已经死了,可他的作品却留存至今,因为找不到另一个变形法师,它们也就没办法变同来。造像术、热椅子、无形墙,这些都是说得过去的魔法,但变形术却属于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级别。一代之中,这种威力无比的魔法最多只出现在一个人身上。一个人被变形之后,极少再中一次变形术,重新变回去。过去的贾斯丁就是特伦特的一个威胁不大的反对者,至于具体干了什么反对他的事,现在已经没人记得了。总之.贾斯丁成了一株树,没人有本事把他变回来。
  还是个人的时候,贾斯丁的魔法是传音术,不是腹语、口技之类骗人的玩意儿,也不是让土地发出狂笑的无聊把戏。贾斯丁的传音术是真功夫,不用声带发音,却能隔很远的距离清清楚楚说出话来。变成树以后,他仍旧保留着自己的传音魔法,而且,身为一株树,他有大把时间思考各种问题。于是,村民们经常来到树前向他讨教,他也经常能给他们出点好主意。贾斯丁倒不算什么天才,但一株树考虑起人类的问题来总比人类自己客观得多。
  宾克有时觉得,也许贾斯丁成了树以后反而好些,比他当人的时候强。据说还是个人的时候,贾斯丁长得并不怎么样,成了树以后,他显得体面多了,也从来不伤害任何人。
  宾克和萨布莉娜转了个弯儿,朝贾斯丁走去。突然间,一个声音在他们正前方响起:“朋友们,请勿靠近,坏人在此埋伏。”
  两人骤然止步。“是你吗,贾斯丁?”她问,“谁在埋伏?”
  那株树的听力远不如传音那么了得,它没有回答,木头做的耳朵是不行。
  宾克生气地朝那个方向走去。“贾斯丁是大家的,”他嘀咕地说道,“没人有权——”
  “别这样,宾克!”萨布莉娜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咱们可别惹麻烦。”
  是啊,她从来不想惹上麻烦。他当然不会说这是她的缺点,可有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觉得这种性格未免太那个了,真让人恼火。只要事关原则,宾克自己从来不管会不会惹上麻烦。可萨布莉娜是那么美,还有,今晚他给她惹上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宾克转过身,和她一块儿走开了。
  “哎呀,不好!”响起一个声音,“他们走了。”
  “准是贾斯丁告的密。”另一个声音嚷道。
  “咱把贾斯丁砍了。”
  宾克停住脚步,“他们不会当真吧?”他说。
  “当然不会当真。”萨布莉娜道,“贾斯丁相当于北村的一座纪念碑呀,别管他们。”
  可马上便传来树的声音,发音点放错了地方,没在宾克和萨布莉娜正前方——说明注意力没有完全集中在发音上。“朋友们,请立即请国王来。这些坏人有一把像斧头的东西,更可怕的是,他们一直在吃疯莓。”
  “斧头!”萨布莉娜惊恐万状地叫了起来。
  “国王没在村里。”宾克边想边说,“就算在也不管事,他已经老朽了。”
  “这些年里,他只招来过一场小雨,而且是夏天。”萨布莉娜赞同地说,“他的魔法还强的时候,小孩子绝对不敢玩这种恶作剧。”
  “我们小时候从来没这种胆量。”宾克说,“上次钻孔虫产卵的时候,他呼风唤雨,招来一场飓风,还有六次大雷雨。你还记得吗?他那时是个真正的魔法师,他——”
  “当”的一声,余音回荡,这是金属斫进木头里的声音。空中爆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宾克和萨布莉娜惊跳起来。
  “是贾斯丁!”她喊道,“他们真的干出来了!”
  “没时间找国王了。”宾克道,他全速奔向贾斯丁树。
  “宾克,别去!”萨布莉娜在他身后喊叫着,“你不会魔法啊!”
  危急关头,真话总算说出来了,甚至连她都不相信他有魔法天赋。“可我有力气!”他叫道,“你快去叫人帮忙。”
  砍了第二下,贾斯丁再次尖叫起来,声音透着一股木头味儿,怪里怪气,伴随呼痛声的是一片哄笑。这伙小混蛋,这下总算找到乐子了,正开心呢,完全不顾后果。还有疯莓!这些人简直发疯了。
  宾克赶到了。现场却只有他一个人,他满腔义愤,作好了大打出手的准备,可那些恶毒的捣蛋鬼已经跑没影了。
  他猜得出是哪些人——其实没有猜测的必要。“贾马,津克和波提弗。”贾斯丁树诉说道,“喔——唷,我的脚啊!”
  宾克蹲下来检查树的伤口,树根处砍出了白色木茬,衬着黑黝黝的树皮,分外醒目,伤口不断渗出红色树液,像血。这么大一棵树,这点伤倒是不要紧,不过肯定不好受。
  “我给你找点敷料来,”宾克说,“附近森林里有珊瑚海绵。我离开时万一坏人又来了,大声喊。”
  “我会的。”贾斯丁说,“快去吧。”接着,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你是个好小伙子,宾克,比有些……强得多……喔——”
  “比有些会魔法的强得多。”宾克替他把话说完,”多谢了,你可真会安慰人。”贾斯丁是好意,可有时候说话不用脑子,也难怪,他只有个木头脑子嘛。
  “真不公平,像贾马这种坏坯子可以自称赞斯公民,你却——”
  “谢谢你。”宾克粗声粗气说了一句,赶紧上路了。贾斯丁的话百分之百正确,可光说有什么用?他张望着灌木丛,看有没有坏蛋躲在里面,趁他不在时伤害贾斯丁。一个人都没有,他们真的走了。
  贾马、津克、波提弗,他恨恨地想,村里的害人虫。贾马的魔法是幻剑术,砍伤贾斯丁树干用的就是这一招,这么恶毒的事儿,怎么会有人觉得好玩?
  宾克痛心疾首地想起自己在这几个人手里吃的大亏。那是几年前的事。当时那三个人疯莓吃昏了头,躲在村外一条小路上,准备捉弄行人取乐。宾克和一个朋友正巧踏进他们布下的陷阱。波提弗用他的魔法放出毒气,津克的本领是在猎物脚边幻化出一个个坑洞,贾马则乱放飞剑,逼他们跌进坑里。真是好一个机关!
  宾克的朋友会假人术,把一截树枝变成自己的模样,真身趁机逃走了。假人跟真人非常相似,几个搞恶作剧的没看出来。宾克当然知道,但他不能出卖朋友。不幸的是,假人吸了毒气没事,宾克却大大的有事。他吸进了—些,一头昏倒在地,救兵赶到时还昏迷不醒。他那位朋友跑回村去,搬来了宾克的父母——
  宾克发现自己重新屏住呼吸,周围再一次毒气弥漫。他看见母亲拽着父亲的胳膊,手朝自己的方向指指点点。比安卡的魔法是重放术,她可以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让时间往回跳五秒钟。这种魔法虽然威力有限,但仍然很有用处。她可以借助魔法,纠正刚刚犯下的错误——比如说宾克吸入毒气这一错误。
  紧接着,他呼的一声,猛吸了一口气,结果让比安卡的魔法成为一场空。五秒钟的时间段内,她确实有本事不断重放,周而复始。问题是一切都重头来过,包括他那口再也憋不住的气,但就在这时,罗兰出马了,瞪了他一眼,凶狠的一眼——宾克被定住了。
  罗兰的魔法是瞪视定身:只需一眼,被瞪视的目标马上定住,还活着,却动弹不得,直到他取消魔法。就这样,宾克总算没有第二次吸入毒气,被父母抬了出来。
  定身解除之后,他发现自己被搂在母亲怀里。“噢,我的宝宝!”她哭喊着,紧紧抱着他的脑袋摇来晃去,“他们没弄伤你吧?”
  宾克在海绵床边停下脚步。就算现在,一想起那尴尬到极点的一幕,他仍旧觉得脸上热辣辣的,她非得那么做不可吗?当然,她救了他一命,让他没有提前夭折——但却让他在此后永无尽头的日子里成为村里的笑柄。不管他走到哪儿,小孩子们都会绷着假嗓子大声呼喊,“我的宝宝!”然后是一片哄笑。他捡了一条命,代价却是他的尊严。当然,他也知道,不能责怪自己的父母。
  只怪贾马、津克利和波提弗。宾克没有魔法,但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他成了村里最结实的男孩。从记事起,他就得不断拼斗,他并不算太灵活,但却有一把了蛮力。那件事以后,他单挑贾马,把他逼得走投无路,向他证明了拳头比魔法飞剑来得快。贾马之后是津克,最后是波提弗——宾克把他甩进他自己的毒雾里,迫使他手忙脚乱收法散毒。这以后,这三个再也不敢嘲笑宾克了。不仅如此,一见宾克,他们就得绕道走,所以这次一见他朝贾斯丁树奔来,三个人便赶紧逃跑了。三个人合力,他们能压倒他,但只要分散开来,他们就大事不好了。
  宾克露出了微笑。胜利的喜悦取代了尴尬的回忆。这种处理方式或许很幼稚,但确实让人心满意足。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明白,自己最恼火的其实是母亲,但他把这股火气撒到了那三个头上。但就算明白,他也不后悔,再怎么说,他还是非常爱自己母亲的。
  但要想从根本上挽回自己的尊严,他还是必须找到自己的魔法天赋,最好是一种大有用处的强力魔法,比如父亲罗兰的瞪视定身。到那时,看看还有谁胆敢捉弄他、取笑他,或是拿他当宝宝。看谁敢!到那时,他就不会因为羞愧难当,不等别人驱逐便灰溜溜离开赞斯。要是这个希望无法实现,他就注定被人家轻蔑地称为“不会魔法的怪人”。
  他弯下腰,开始收集大团强效珊瑚海绵,这东西可以缓解贾斯丁的痛苦,这也正是珊瑚海绵的魔法:吸收疼痛,带来有疗伤作用的舒适感。好几种动物、植物——珊瑚海绵到底算动物还是植物?——都有相似功效,海绵的好处是扯下来一块也不会死,挪到哪儿都能活。这东西生命力强极了,原本生活在海底珊瑚上,现在挪到陆地,活得一样滋润。它们的治疗魔法或许就是为了应付生活环境的剧变才培养出来的,不过也可能附着在海底珊瑚上的时候就有了。珊瑚那么锐利,随时有可能被割道口子出来。
  魔法分成许多大类,各大类彼此重叠。每类中的魔法很可能动物有,植物也有,彼此只有很小的区别。但人就不同了,每个人会的魔法都不一样,彼此区别极大。至于具体会哪种魔法,主要看个人,而不是遗传。不过,威力最大的魔法却往往出现在某个特定家族内。大致说来,会什么魔法取决于个人,魔法威力的强弱却来自遗传。当然,还存在别的因素——
  宾克有个本事,能在眨眼工夫转出一大堆念头。如果胡思乱想也是魔法,那他当个魔法师都绰绰有余了。可现在,他最好还是专心点儿,不然的话,很可能出事儿。
  天色越求越黑,森林四下里黑影幢幢,飘来荡去,是择人而噬的妖魔鬼怪。这些妖魔鬼怪没有形体,没有眼晴,可寻找起目标时准确得吓人。这会儿,它们的目标是宾克——不管是真是假,反正看上去就是这么同事。许多魔法说不清道不明,甚至不可能将它们分门别类,一股“跟我来”缥缈气扫过宾克紧张的眼睛。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他下意识地跟了上去,又赶紧止步。缥缈气是纯粹的恶作剧,会把人引进荒郊野岭,把他扔在那儿,任由潜伏在荒野的魔法处置。宾克小时候有个朋友就被缥缈气带走了,从此再也没有找到,大意不得啊!
  夜幕改变了赞斯。像他现在待的这块地方,白天看上去一派祥和,太阳落山后却成了个恐怖的所在。妖怪出来了,鬼魂也出来了,忙着它们阴森森的营生。有时还会有僵尸从坟茔中破土而出,摇摇晃晃东游西荡。没有任何有理智的人在户外睡觉,村子里的每幢房屋都下了驱魔咒,赶走妖魔鬼怪。宾克不敢抄近道赶回贾斯丁树,只能走远路。那条路虽然绕来绕去,但它有魔法保护。这是谨慎,不是胆小。
  他跑了起来,不是因为恐惧,这条路有魔法屏护,他又对它了如指掌,不会岔出这条安全的道路。跑快点是为了尽快赶到贾斯丁树那里,贾斯丁的皮肉是木头,但受伤之后还是跟正常人的皮肉一样痛不可当。怎么会有这种坏蛋,竟然砍贾斯丁树……
  宾克跑过一片海燕麦田,海燕麦哗哗啦啦,发出一阵阵好听的海潮的声音。收割之后,海燕麦煮汤喝最好不过,就是有点咸。还有,一碗里只能盛一半,不然的话,海燕麦汤就会像海浪一样荡来荡去,洒出碗外。
  他想起了少年时种野燕麦的事。海燕麦随时随地都摇来晃去,而它们的表亲野燕麦更是活跃得离谱。摘麦穗的时候,野燕麦拼命挣扎,麦秆嗖嗖地抽打着他的手腕。他最后总算把麦穗摘下来了,可离开麦田的时候,浑身上下被抽打得够呛。
  他把费尽力气采来的寥寥几把麦粒种在屋后一块隐蔽地方,每天浇灌,用的是纯天然小便。他小心地侍弄那些脾气不好的麦苗,不让它们遭灾受害。一天又一天,他的希望越来越高。对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伙子来说,这可真是一次大冒险。可最后,母亲比安卡还是发现了他的小花样,而且一眼便认出了儿子栽种的植物是什么品种。唉!
  紧接着就是一场家庭大混战。“你怎么敢?”比安卡厉声问道,气得满脸通红。可罗兰却在拼命压下脸上赞赏的笑容,“有胆量采野燕麦!”他轻声嘟哝着,“这孩了真长大了。”
  “罗兰,你知不知道——”
  “亲爱的,反正也没出什么事儿。”
  “没出什么事儿!?”她勃然大怒。
  “对年轻小伙子来说,有这种冲动再正常不过了——”一见她的满面怒容,宾克的父亲马上打住。罗兰是个无所畏惧的人,但一点儿也不想让家里吵得不可开交。他叹了一口气,转向宾克。“儿子,我猜你知道自个儿在干什么,对吗?”
  宾克分辩不得,苦恼不堪。“这个——呃,对,燕麦宁芙1——”
  “宾克!”比安卡警告地打断他的话头。宾克从来没见过自己母亲这么生气。
  罗兰举起双手,息事宁人地说:“亲爱的——要不,你让我们爷儿俩来解决这个问题,男人对男人?孩子有这个权利。”
  罗兰连自圆其说都没做到,一开始还是男人对男人,可紧接着,宾克就变成了“孩子”。
  比安卡一言不发,大踏步走出房间。
  罗兰朝宾克转过身来,摇着头:只是个温和地表示不赞成的姿势。罗兰是个相貌英俊、身板结实的男子汉,在身体语言方面很有一套。“真正的野生燕麦,从乱抽乱打的麦秆上采下来,月圆时播种,用你自己的小便给它施肥,对吗?”问得直截了当,宾克只有点头的份儿,脸上热烘烘的,“等它成熟了,出现宁芙以后,她就会跟你这个施肥的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对不对?”
  宾克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儿子,相信我,我知道这种事的吸引力。我在你这个岁数的时候也种过野燕麦,而且最后有了一个宁芙,绿色的头发,身材棒极了——可我后来忘了施肥,她逃掉了。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那么可爱的人儿——当然,除了你妈妈。”
  罗兰也种过野燕麦?宾克怎么也想像不出这种事。他一声不吭,不知父亲还会说出什么让他又惊又怕的话来。
  “我犯了个错误,向比安卡承认了种野燕麦的事。”罗兰接着说,“恐怕她对这个问题有点敏感,你撞到枪口上了。这种倒霉事倒也常见。”
  原来如此,母亲为了父亲娶她之前的事吃醋。宾克怎么会没头没脑碰上这么一档子事啊。
  罗兰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对一个未经人事的年轻小伙子来说,没有什①希腊、罗马神话中居于山林水泽的小仙女么比可爱迷人的裸体宁芙更有诱惑力了。”他接着道,“是啊,有真正的女人的一切身体特点,却没有她们的头脑。但是,儿子,这只是青春期的迷梦,跟小孩子幻想找到一棵糖果树一样。其实,真正的世界跟幻想是两回事,糖果很快会吃厌.一个没有头脑的——嗯,女性身体也一样,人是不可能爱上宁芙的,她只是个幻影。最初的激情很快就会变成厌倦,甚至憎恶。”
  宾克不敢反驳。但他不可能对宁芙产生厌倦之情,这一点他相当有把握。
  罗兰太了解他了。“儿子,你需要的是个真正的姑娘。”他下了结论,“有身体,有个性,会跟你吵吵闹闹的姑娘。跟真正的女人发展一段健康的关系才是真正的挑战,常常会弄得你垂头丧气。”他意味深长地望了望比安卡摔门而去的方向。“但总的说来,只有这种关系才有益于你。靠野燕麦满足欲望只是一条捷径——真正的生活中却不存在捷径。”他笑道,“要是我说了算的话,我会让你试试这条捷径,不会有什么事,完全不会。可你妈——唔,咱们这儿的观念比较保守,女士们又常常是最保守的,尤其是漂亮女士。这是个小村子,比过去小得多,自家的邻居干了什么事,村里人人都知道,所以,做起事来就有不少限制。明白我的意思吗?”
  宾克没把握地点了点头。不管有没有限制,只要父亲立下规矩,那就是不可更改的最后判决,“不准摆弄野燕麦。”
  “你妈,这个,发现你长大了,吃了一惊。燕麦的事就算了,这会儿,她说不定正在连根儿拔掉你的庄稼呢。不过,你还是有很多东西要学。比安卡或许会永远把你看成小孩子,可就算是她,也拿自然变化没办法,即使用上回放术,也只不过改变五秒钟。她只能承认现实。”
  罗兰顿了顿,宾克不吭气,不晓得父亲这番话会得出什么结论。
  “有一个女孩子要搬到这儿来,从更小的一个村子里。”罗兰接着说,“表面上是为了好好上学念书,我们这儿有全赞斯最好的马人老师嘛,但我猜还有一个原因,她原来的村子里没有适龄小伙子。我听说她也没发现自个儿的魔法天赋,又跟你差不多年纪——”他又顿了顿,大有深意地看了宾克一眼,“我觉得,最好有个帅气的棒小伙子领她四处转转,了解这儿附近有什么危险地方。据我所知,她非常聪明,非常漂亮,而且脾气挺好。这几样特点很难凑到同一个人身上。”
  宾克明白了,他会结识一个女孩了,一个真正的女孩子,一个不会因为他没有魔法而瞧不起他的女孩了。比安卡不可能反对,尽管她或许并不喜欢宾克青春萌动的事实,父亲给了他另一种选择。突然间,他意识到自己大可以完全不需要野燕麦。
  “她的名字叫萨布莉娜。”罗兰说。
  前面出现了一盏灯,胡思乱想的宾克一下子回到现实。有人站在贾斯丁树边,手里举着一盏魔法灯。“宾克,别跑太快。”身边响起贾斯丁的声音,“萨布莉娜带人来了,其实用不着。你找到珊瑚海绵了吗?”
  “找到了。”
  看样子,他这次小小的冒险其实完全不是什么冒险,跟他的生活一样。萨布莉娜帮着他把海绵敷在贾斯丁的伤口处。望着萨布莉娜,宾克暗下决心,他不能这样过下去,不能继续做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他要去找那位善良法师汉弗莱,发现自己的魔法天赋。
  他抬起头,正好望见萨布莉娜那双被灯光照得亮晶晶的眼睛,她冲他一笑。离他们第一次见面已经好多年了,那时两个人都是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毛头孩子。现在的她比那时更可爱,还有,她一直真心对他好。有件事宾克的父亲说得一点没错:真正的女孩子有诸般可爱之处,也有不少恼人的地方。现在是该宾克拿出决心的时候了——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二章 马人

  宾克徒步上路,背着一个塞得满满的背包,挎着一把锋利的猎刀,手持一根自家削制的杆棒。母亲原本想替他雇个向导,但宾克只能拒绝:所谓“向导”,其实肯定是保护他的保镖。他怎么可能一直在别人的庇护下生活?不过,北村之外的荒野的确杀机四伏,不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很容易中招,极少有人独自上路。他真该听母亲的,带上一名向导。
  他本来可以雇一匹飞马骑上,可惜飞马太贵,再说,这种鹰头马身有翼兽会带来别的危险。它们的性子实在太不好了,他宁可双脚稳稳当当站在地面上,哪怕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徒步走到目的地。他在村子里少年人的哄笑声中上路,其中没有贾马,他正在干苦活儿呢,村子里的长老们因为他伤害贾斯丁树,对他下了惩罚咒。但就算没有贾马,嘲笑宾克的还是大有人在。
  至少罗兰理解他,“你今后会明白的,没有价值的人,他们的看法也是没有价值的。”他低声对宾克说,“走自己的路,让他们说去吧,我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祝你一路顺风,不依赖他人走到目的地。”
  宾克有一张地图,知道哪条路通向善良法师汉弗莱的住处,更准确地说,知道从前哪条路通向善良法师汉弗莱的住处。汉弗莱是个满脑子怪念头的怪老头子,喜欢住在荒野里没人打扰他的地方,每过一阵子,他都要把他的城堡挪个地方,或者用魔法改变通向那里的道路。没有谁敢夸口说一定能找到他,但宾克已经下定决心,一定穷追不舍,找到巢穴.揪出那个老魔法师。
  旅程的第一段路他很熟悉,他毕竟在北村过了这么多年,附近大路小道全探了个遍。村子附近几乎没什么危险动植物,能伤人的那几种大家都知道。
  他来到一个水坑边,打算喝点水。水坑旁长着一株很大的针麻,宾克刚一走近,针麻便抖动几下,准备向他开火了,“住手,朋友!”宾克用命令的口气喝道,“我是北村的。”这句话把针麻镇住了,一触即发的大批狠毒弹药也收了起来。最关键的是“朋友”这个词儿,这东西当然不是宾克的朋友,但它不能违背这个字眼所包含的命令。陌生人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个窍门,所以,针麻便成了一种对付侵入者的有力武器。体积没大到一定规格的动物,针麻便放过去不管,毕竟大家迟早都得喝水,这种安排方便些。有些地区经常被野生的鹰头马身有翼兽和其他大野兽糟蹋得不成样了,但北村却向来没事。吃过针麻毒针苦头的动物,只要侥幸逃得一命,再也不敢领教第二次。
  加紧脚步接着走了一个小时以后,宾克到了不那么熟悉的地区,也就是说,不那么安全了。这片地方的人用什么办法保卫他们的水源?受过训练的独角兽,一发现陌生人就把他戳个对穿?咳,不管是什么,用不了多久他就会知道了。
  起伏的小山丘、点缀四野的小湖渐渐消失,四周也变得越来越荒凉,不认识的陌生植物也露面了。有些顶上长着长长的触手,隔老远便开始转动,定定地指着他的方向。还有的植物浅吟低唱,明显想吸引他过去,但仔细瞧瞧,枝叶下藏着凶巴巴的大钳子。宾克小心地和这些植物保持一定距离,不想冒任何不必要的危险。有一次,他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一头个头跟人差不多大小的动物,长着蜘蛛似的八条腿,宾克悄悄地,尽可能快地绕了过去。
  他看见了不少小鸟,这倒没关系,它们会飞,所以不需要针对人的防卫魔法。于是,宾克也用不着提防它们了,但大鸟就小同了,它们兴许会把他当成潜在的猎物。有一次,他远远发现了一只大鹏巨大的身影,赶紧趴下,大鹏飞了过去,没发现他。只要是小鸟,宾克其实挺喜欢有它们作伴,而飞蠓和小咬却实在太恼人了。
  这会儿正有一大群飞蠓绕着他的头顶飞,还齐心协力朝他使出淌汗魔法,让他不舒服到极点。昆虫似乎有种不可思议的本能:它们一下子就能分辨出谁没有防卫魔法,也许只是靠尝试,碰运气,看能弄到点什么好处。宾克四下搜寻驱虫草,却一根也没找到,草这东西,你需要它们的时候永远找不到。汗水不断淌下,流进他的眼睛和嘴里。宾克简直快被气炸了。就在这时,两只捕虫鸟飞扑下来,张开嘴巴,把那群色蠓来了个兜捕一空。太好了!他喜欢小鸟!
  三个小时里,他赶了十英里路,真累啊。他是个身强体壮的棒小伙儿,但不习惯扛着这么重的背包走远路,还有在远望岩扭了的那只脚腕,走一段就会抽搐一下。痛倒不是很痛,毕竟没伤筋动骨,但让他不敢放开大步痛痛快快地赶路。
  宾克找了个小土墩坐下。坐下之前他先弄清了,土墩里没有搔痒蚁,但旁边长着一棵针麻。他小心翼翼接近土墩。“朋友”这个词儿到了这儿好不好使,他心里是一点底都没有。“朋友”他说道,还从自己的水壶里朝针麻所在的地面洒了几滴水,让它的根尝尝。看来没事了,它没向他发飞针。客客气气,恭恭敬敬,这些普通的接人待物之道同样适用于野生植物。
  他打开母亲满怀爱心替他准备的干粮。两天的干粮,不出事的话,足够他赶到善良法师的城堡了,问题是赞斯这地方时常出事!他希望能找到一家肯让他借宿一晚的农民,让这点干粮多撑一段时间——回程路上也需要食物,再说,他一点也不想在户外过夜。夜晚会招来特别诡异的魔法,很可能大大不利于他。他也不愿意跟食尸鬼或者巨怪起什么争执,因为这种争执的主题很可能是拿他这块人肉怎么办:是趁骨髓又甜又嫩的时候吃口新鲜的,还是砸成肉饼一个星期以后充饥。捕猎者的口味有有时候差别很大。
  他咬了一口水芹三明治,咯吱一响,他吓了一跳,还好不是肉骨头,只是一根能增添滋味的香茎。比安卡最会做三明治了,罗兰常常开玩笑说,她准是三明治巫婆带大的,所以才这么精通三明治艺术,宾克不觉得这个笑话有什么可笑的。他不喜欢吃母亲准备的三明治,这说明他还得靠母亲吃饭——这种情况会一直持续到他吃完这批干粮,自己找食吃为止。
  三明治掉下一块渣子——眼睛一眨便不见。宾克四周瞧瞧,发现一只小魔鼠,嚼得正欢呢,它没有冒险接近,而是从十英尺外使了个隔空取物的魔法。宾克笑了,“我不会伤害你的,小魔鼠。”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动静:蹄子在地面撞击的声音。某种大动物冲过来了,也可能是个人,骑在什么牲口上,无论哪种情况都意味着麻烦。宾克将一块用有翼奶牛的奶做的奶酪填进嘴里,幻影在眼前一闪而过:一头刚挤完奶的奶牛拍打着翅膀,飞上树梢啃嫩叶。他束紧背包,牢牢地在背上系好,双手紧握长长的杆棒,两种可能:打,或者逃。
  那东两奔进了视线,是一匹马人,下半身是马,头部和躯干是人。他和他的马人同类一样,不穿衣服,亮出一身发达的腱子肉,宽宽的肩膀,加上一副爱挑衅的模样。
  宾克的杆棒在身前摆了个门户,既不显得好斗,又能保护自己。这么个满身横肉的大家伙,他不可能打赢,想逃又跑不过对方。但也许这匹马人并没有恶意,只是长相吓人点——而且不知道宾克没有魔法。
  马人直奔到很近的地方才定住脚步,弯弓搭箭对准宾克,样子委实招惹不起。宾克在学校里读书的那几年培养起了对马人的尊重,但眼前这一位显然不是那种睿智明理的教书先生,而是个横行霸道的年轻粗坯。“你闯进了我们的地盘。”马人道,“走开。”
  “等等,”宾克想跟他讲道理,“我是个赶路的人,规规矩矩沿着这条道走。这条路是大家共有的呀。”
  “快滚。”马人重复了一遍,那把大弓凶恶地摇晃着。
  一般情况下,宾克是个好脾气的小伙子,但犯起倔来也犟得很。这次旅行对他至关重要,这是一条公道,他一路上对所有有魔法的生物都恭恭敬敬。马人是一种魔力生物,除了赞斯,平凡世界里根本见不着马人,但这反而勾起了宾克对魔法嫉恨交加的复杂感情。于是,他干了件很蠢的事。
  “舔你自个儿的尾巴根去吧!”他厉声喝道。
  马人直眨巴眼,绷起肌肉,身躯显得更加魁梧粗壮,肩膀更宽,胸膛更厚,马身子也更加冲劲十足。这种语言他显然很不习惯,至少从没听别人当面对他说过。破题儿头一道的新体验让他一时没回过神来,之后才作了一番精神调整、思想转变,表现形式就是那一身更加凸起的疙瘩肉。毛茸茸的马身子变成了深红色,向上延伸到赤裸的腰际,肌肉虬结的胸膛,迅速冲过稍窄一点的脖子,直冲脑袋和那张丑脸。当这股愤怒的红潮涌上耳朵,钻进他的脑子时,马人动手了。
  大弓一动,弓弦向后拉满,对准宾克,一箭飞来。
  不用说,宾克已经不在原地了,动手之前那么多迹象给了他充裕的时间。马人的弓刚刚一动,他便一矮身,向前一冲,直起身时已经到了马人鼻子底下。杆棒抡圆了,狠狠一挥,“啪”的一声揍在对方肩膀上,算不上重创,但肯定疼得钻心。
  马人发出一声狂怒的咆哮,左手一挥弓,右手伸向挎在马身子上的箭筒。宾克眼明手快,杆棒伸缩,缠住了他那张大弓。
  这畜生把弓朝地下一甩,杆棒呼的一声,从宾克手中脱手飞出。马人攥起一只老大的拳头,但老拳挥起时宾克已经转到了他屁股后头,不幸的是,马人的身后并不比前面更安全。一尥蹶子,一只蹄子迎面飞来,只差一点便踢个正着,蹄子落在针麻上。
  针麻的回答是一阵暴雨似的飞针,蹄子刚过,宾克便一头扎下去,紧紧趴在地面。飞针从他头顶掠过,射进马人漂亮的屁股里,宾克的运气太好了:既没挨蹄子,也没挨飞针。
  马人发出一声长长的马嘶,声音响得震耳欲聋,飞针扎得那个疼啊。每一根都长达两英寸,还带倒钩,一百多枚装点在那个汗津津亮闪闪的屁股上,这个马屁拍得太精彩了。要是这畜生面对针麻,瞎还算是好的,飞针完全可能扎进他的脑子,刺穿他的脖子,要了他的小命。总的来说,他的运气也还不赖,但马人这会儿好像认识不到这一点。
  这下子,马人那把怒火真叫做高举三千丈,刺破了青天,那张丑脸拧成了狰狞的怪相。他猛地一跃,后胯高高掀起,下落时空中一扭,前半身准准地落在宾克身边。两只力能碎石的胳膊暴张,一双角质巨掌一把掐住宾克相比之下细得不值一提的脖子。它们老虎钳一般收紧了,动作有意放得很慢。宾克被从地面拎了起来,两只脚在空中晃荡着,彻底丧失了反抗能力。他知道自己快被掐死了,连求饶都不可能:脖子被紧紧掐住,既吸不进空气,也发不出声音。
  “切斯特!”一个女性的声音大喊道。
  马人身体一紧——对宾克一点好处都没有。
  “切斯特,放下那个人,马上放下!”声音严厉专横,不容分说。
  “切莉!”切斯特抗议道,身上的紫红色降了好几个色阶,“他闯进咱们的地盘,他是自找的。”
  “他走在国王划定的公道上。”切莉道,“不得骚扰走在公道上的行人,你知道得很清楚。放开他!”
  以这位女马人的块头而言,她很难把自己的命令贯彻下去,可切斯特却不敢违背她的吩咐。“我再轻轻挤他一下,就一下,行么?”他央求道。轻轻挤一下!宾克的眼珠子都快从眼窝爆出来了。
  “你要敢挤他,我以后再也不跟你一块儿跑了。放下!”
  “啊……呃……”切斯特一万个不情愿地松开手,宾克双脚落地,只觉得天旋地转。跟这么个大牲口干仗!他简直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白痴。
  女马人扶住摇摇晃晃的宾克。“可怜啊!”宾克的头好像枕在一个软乎乎的垫子上,“你没事吧?”
  宾克张开口,一阵干噎。他又努力试了一次,看样子,他可怜的喉咙再也恢复不了了。“还行。”他连咳带喘地说。
  “你是谁?你的手怎么啦?是切斯特——”
  “不,”宾克赶紧说,“手指头不是他咬掉的。小时候受的伤,瞧,早就愈合了。”
  她仔细检查着他的断指,她的手指轻柔得让人吃惊。“对,我看出来了。可……”
  “我——我是北村的宾克。”他说。他转过头,面对着她——这才发现他刚才枕的是什么垫子。哎唷,老天,怎么又来了一回?他心想,我怎么老是被女人当成宝宝搂在怀里?女马人的个子比男马人小些,可仍旧比人高一大截,她们人的那部分长得比真正的人还好看。宾克赶紧一缩脑袋,从她赤裸的胸前挪开,被自个儿母亲搂着已经够他受的了,更别说一个女马人。“我往南边去,想找善良法师汉弗莱。”
  切莉点点头。她真美,无论是人的部分还是马的部分。腰肢纤细,脸庞秀美,就是鼻子稍稍长了些,有点像马。一头褐色长发,飘飘洒洒,直垂到人马交界处,和她同样颜色的马尾很相衬。“这个混帐东西无缘无故袭击你,对吗?”
  “这个——”宾克瞅了切斯特一眼,再一次意识到那身腱子肉蕴含的可怕力量。这姑娘要是走了,他该如何是好?“发生了一点——小误会。”
  “哼,我就知道。”切莉道。切斯特看上去长出了一口气,他显然不想跟他的女朋友起冲突,这一点宾克完全理解。就算切莉不是马人群里头一个样子最漂亮、脾气最火爆的姑娘,至少也是第二个。
  “我得上路了。”宾克道。一开头他就应该这么做,听切斯特的命令,乖乖向南去,离开这里。这场争斗一半责任在他自己,“闹出这么大误会,真对不起。”他朝切斯特伸出手去。
  切斯特龇出满口好牙,更像马牙,不大像人的牙齿,他的手攥成了一个大拳头。
  “切斯特!”切莉厉声道,马人乖乖松开攀头。就在这时,切莉问道:“你的下半身是怎么回事?”
  男马人的脸色一暗,不过跟方才怒火冲天的颜色大不一样。他脚下踏着溜花步,踅着身子,不让女马人端详自己受伤的屁股。宾克已经忘了针麻的事儿了,肯定疼得要命——等到拔出来的时候才有你的罪受呢,马屁的滋味不好受啊。还有,不管是人是马,那个部位都够尴尬的,他几乎同情起这个一脸阴沉的家伙来。
  心头肯定打翻了五味瓶一样的切斯特强压下自己的种种想法,听话地握住宾克的手?“希望你平安无事——从头到尾。”宾克祝福道,脸上的笑容比正常礼节的范围稍大一点。说实在的,他担心自己的笑脸已经变得近于促狭了。话刚出口,他便发觉自己不该在这种场合下选择这种祝福语,还有这种面部表情。
  马人的眼睛里露出一股凶光,“你也一样。”他咬牙切齿地说,手里同时一紧。幸好那双充血的眼睛还没全被血蒙住,看见了女马人的表情,手指头不情愿地一个接一个松开了。好险,真要猛地一攥,宾克的手指非变成肉酱不可。
  “我搭你一段。”切莉道,“切斯特,把他抱到我背上来。”
  切斯特双手朝宾克腋下一伸,拈根羽毛一样把他拎了起来。一时间,宾克直担心自己会飞到五十英尺以外的地方去……但切莉美丽的大眼睛看着他们呢,于是,他平平安安,稳稳当当地坐在了女马人的背上。
  “那根棍子是你的?”她望着跟马人的强弓缠在一块的杆捧。这一问,切斯特不待命令便拾起杆棒,交还给宾克。宾克把杆棒斜插在后背与背包之间。
  “双手抱着我的腰,跑起来以后小心别摔下去。”切莉道。
  好主意。宾克没怎么骑过牲口,切莉背上又没鞍子。赞斯境内没几匹规规矩矩的马。独角兽性子太烈,不喜欢别人骑它;鹰头马身有翼兽虽然也叫飞马,但几乎不可能被逮住,更不可能驯化。宾克小时候,有一次,一只大马蝇的翅膀被龙喷出的火烧焦了,它只好寄人篱下,供村民短途骑乘,以换取食物和保护,翅膀一长好,它就飞走了。那只大马蝇就是宾克仅有的骑乘经验。
  他俯身向前,可背后撑着一根棍子,腰弯不下去。他抽出杆棒,失手落到地上。切斯特喷了个响鼻,听上去非常像冷笑的声音,但马人还是拾起棍子,还给宾克。这一回,他把杆棒挟在腋窝里,再一次俯身向前,搂住切莉苗条的腰肢。切斯特眼睛里快喷出火来了,但宾克顾不了那么多,有些事值得冒冒风险——比如尽可能快地离开这里。
  “你快去找兽医,把针从你的——”切莉扭头对男马人道。
  “就去,就去!”切斯特赶紧打断她的话。直等到她起步,他这才朝来的方向一溜小跑去了,姿势非常别扭,估计每动一下都疼得火烧火燎。
  切莉沿着公道放开四蹄奔腾而去。“切斯特其实人挺不错的。”她道歉地说,“就是性子太急,一碰上什么事,尾巴立即打成死结,怎么都解不开。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经常遇上坏分子,所以——”
  “人类的坏分子?”宾克问。
  “对。从北边过来的半大小子,用魔法使坏:朝我们的草料上喷毒气,往树木里放飞剑,或让我们跑着跑着,脚边出现一个个大坑——这可太危险了。所以,切斯特自然而然把你当成了——”
  “我认识那伙坏蛋。”宾克道,“我自己也跟他们干过仗。他们现在受了长老的惩罚,不准出来了。要是我早知道他们会到这儿来——”
  “这段时间,赞斯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到处出事。”她说,“按照条约规定,你们的国王应该负责维持好秩序。可近来——”
  “我们国王老了。”宾克解释说,“他的魔法越来越弱,麻烦事却越来越多。过去他可是个法力高强的魔法师,会呼风唤雨。”
  “我知道,”她说,“火蝇糟蹋我们的燕麦田那年,他唤来了一场暴风雨,连下五天五夜,把火蝇全淹死。当然,我们的庄稼也浸坏了不少——没什么,反正已经被火蝇糟蹋得差不多了,火灾不断,天天有!至少,我们可以重新种,不用再担心火蝇了。他帮了我们的大忙,我们是不会忘记的。所以,我们不会因为有几个小坏蛋来这儿搞破坏就大惊小怪起来——只是,不知切斯特那样的儿马还能忍多久。我之所以跟你谈谈,目的就是这个。希望等你回家的时候,能请国王注意这个问题——”
  “我看用处不大,国王肯定也想维护秩序,问题是他已经没那个力量了。”
  “这就是说,我们需要一位新国王。”
  “他老了,头脑糊涂了,既不肯到下面来感受感受,也不肯承认出了问题。”
  “对,但就算闭上眼睛,问题一样存在。”她轻蔑地打了个响鼻,跟切斯特的响鼻不同,切莉的响鼻很女性化,“总得做点儿什么才行。”
  “也许善良法师汉弗莱能替咱们想个办法。”宾克说,“废黜国王可是件大事。我想,长老们肯定不会同意,法力高强的时候,国王办了不少好事。再说也没别人可以替代他呀。你知道,只有会强力魔法的魔法师才能当国王。”
  “还用你说?我们马人都有大学问,你不知道吗?”
  “对不起,我忘了,我们村里学校的老师就是一位马人。荒山野岭的,我一时糊涂了。”
  “可以理解,不过要是我的话,我不会管这儿叫荒山野岭,这是我们的草场。我的专业是人类学,切斯特学的是马力运用,其他马人也个个是学者,有的研究自然科学,有的研究哲学——”她突然停住,“抱紧了,前面有一道小沟,我得跳过去。”
  宾克一直骑得挺自在,听了这话,赶紧重新俯下身,双手紧紧搂住切莉的腰。她的后背光滑柔嫩,很容易滑下去,如果她不是马人的话,宾克无论如何也不敢采取现在这个姿势。
  切莉加速冲下山坡,颠得宾克紧张起来,他从切莉腋下向前张望,看见了那道小沟。小沟?分明是道大壕沟,十多英尺宽,就在前头龇牙咧嘴。这下子,宾克的情绪远远不止于紧张了,他吓得魂飞魄散。手心里全是汗,身体也开始向一侧滑去,就在这时,切莉后蹄猛一蹬地,纵身而起,凌空飞过壕沟。
  宾克的身体歪得更厉害了,只来得及瞥了一眼怪石嶙峋的沟底,便安然落在壕沟另一侧。落地一震,他差点摔下马背,双手一阵乱抓,想抓住个支撑点——却抓住了那个让人非常尴尬的部位,可如果放手的话……。
  切莉伸手扶了他一把,让他平安滑到地上。“别怕,”她说,“我们已经过来了。”
  宾克的脸顿时涨得通红,“我——真的很抱歉,我快掉下去了,所以——所以——”
  “我知道,起跳的时候就感觉到你没坐稳,真要是故意的话,我非把你扔进沟里不可。”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神态让人惴惴不安地联想起了切斯特。他相信她的话:要是惹火了她,她真能把一个人活人扔进沟底。马人真是剽悍一族啊!
  “我看我还是徒步好了。”
  “不用——前面还有一道沟,都是最近才裂开的。”
  “好办,我先爬下沟底,再从另一面爬上去,时间长点,但是——”
  “沟底有镍螯虫。”
  宾克打了个寒噤。镍螫虫的模样跟蜈蚣差不多,只是比后者大了约摸五倍,而且凶恶得多。它们的无数只脚可以牢牢攀附在垂直的岩壁上,还有那双大钳子,可以从牺牲品身上剜出直径一英寸的一大块肉。它们不喜欢阳光,住在阴暗的缝隙里,连龙都不敢走有镍螯虫的山沟,这是非常有道理的。
  “最近新裂开了不少地沟。”切莉说,同时屈下腿,让宾克爬上她的后背。宾克拾起掉落的杆棒,靠它撑着爬上马背,“我估计,肯定是冒出了什么非常有威力的大魔法,散布在整个赞斯。动物呀,植物呀,地貌呀,都发生了变化。我载你跳过下一条山沟,那以后就不是我们马人的地盘了。”
  宾克真没想到还有这种拦路虎,他的地图上根本没标出来。这条路本来应该没什么障碍,相对而言也算安全。切莉解释说,地图是多年前绘制的,而地沟是新出现的。赞斯这地方,没什么东西牢牢靠靠地一成不变。旅行也总是有风险的,幸好这位马人小姐帮了他一把。
  地形地貌发生了变化,那条壕沟好像是一道分界线。壕沟这边是起伏的低缓山丘和平原,另一边则是茂密的森林,路也变窄了,被松树类的大树占据了一多半。森林地面是一层红褐色的松毛,这里那里不时露出一簇淡绿色的藤蕨,这东西仿佛能在野草都无法生根的地方活得兴旺茂盛,还有一片片深绿色的地苔。一阵冷风吹过,吹乱切莉的长发和鬃毛,发丝拂在宾克脸上。真静啊,还有一股淡淡的松香味儿,很好闻。他很想跳下地去,躺在地苔铺成的床上,沉浸在这一派祥和中。
  “别。”切莉警告地说。
  宾克吓了一跳,“没想到你们马人还会施魔法!”
  “魔法?”她问。宾克听声音就知道,她肯定皱起了眉头。
  “你不是看穿了我的想法了吗?”
  她笑了,“算不上,我们才不施魔法呢,但我们知道这儿的森林会对你们人类起什么作用。这些树有一种祥和咒,这种魔法能保护它们不被人类砍掉。”
   “没什么,”宾克说,“反正我又不想砍它们。”
  “它们才信不过你的好心肠呢。让你瞧个好的。”她小心地迈着步子,离开这条堵塞不堪的小径,蹄子深深陷进松针形成的厚毯里。她走过几棵剑杉,还有一棵蛇棕榈,后者竟然没朝她嘶嘶地吐信子。最后,切莉在一株猎食柳附近停下脚步。也不算太近,人人都知道,最好离这种凶恶的猎食树远点。“看那儿。”她悄声说。
  宾克朝她手指的方向望去,一具人骨架子躺在地上。“谋杀?”宾克颤声问道。
  “不,只是睡着了,来这儿歇歇脚,跟你刚才想的一样,可一躺下就起不来,再也鼓不起劲头离开了。完完全全的平和——凶险得紧啊。”
  “是啊……”他不由得喘了口气。没有暴力,没有压力,仅仅是丧失了一切积极性。操心什么工作?操心什么吃喝?轻轻松松躺在这儿舒服得多。要是有谁想自杀,世上再没有更理想的自杀方式了,可他想活下去。
  “我最喜欢切斯特的就是这一点,”切莉道,“这类魔法对他绝对不起任何作用。当然了,我们马人没有谁会被这儿的祥和咒征服,可切斯特的抵抗力特别强。”
  这还用说,切斯特没有半分祥和之气,从头到尾。宾克想,换了切莉,虽说她比切斯特温和得多,也同样不会屈服。而他自己呢?就算有那具尸体摆在那儿警告他,可他仍旧觉得一阵阵犯困。但切莉却显然能够抵挡这种法术,或许是因为她的生理构造不同,要不就是她招人喜爱的天使外貌之下藏着一颗野性十足的心,或许兼具两个原因。“咱们离开这儿吧。”
  她笑了,“别怕,我会带你平平安安出去的,但回来时千万别单独穿过这座森林。如果能办到的话,找个敌人跟你一块儿上路,这是最好的办法。”
  “比朋友更好?”
  “朋友是祥和的。”她解释道。
  噢,有道理。要是跟贾马那种人在一起,他绝对不可能身心松弛躺在哪棵松树下。随时得提防着被一剑剖开肚子,怎么松弛得下来?真够讽刺的:找个敌人,结伴走过这座和平宁静的森林!“魔法可真会让人找些奇怪的伴儿。”他嘀咕了一句。
  祥和咒也解释了这里为什么没有别的魔法。这里的植物已经不需要拥有自己的防御魔法了,反正没人起杀机,就连猎食树都安安分分地一动不动。但宾克仍旧觉得,只要有机会,这东西还是会狠抓一把,只有这么做它才能逮住吃的嘛。真有意思,生存压力一减轻,魔法的力量马上就减弱了。不——这里还是有魔法的,而且是最强有力的魔法。这里的每株植物,每只动物的魔法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最强不过的祥和咒,保卫它们的这个小社会。要是有什么人能想个办法,抵消这种魔法的影响,比如施一个反制魔法什么的,他准能在这儿平平安安生活下去,一辈子不用担心受谁的攻击。唔,这个问题值得好好琢磨琢磨。
  他们觅路返回小径,重新上路。宾克一路上直打瞌睡,两次差点从切莉背上滑下来。要是只有他一个人,他绝不可能活着离开这座森林。树木渐渐稀疏,松树变成了其他树种,宾克只觉得万分欣慰。他感到精神振奋,比刚才警觉多了,真是天大的好事。
  “不知刚才那个人是谁?”宾克沉思着。
  “哦,我知道。”切莉回答,“他是最后一波殖民潮的人,迷路了,走到了这儿,决定休息一会儿,结果永远起不来了。”
  “最后一波都是野蛮人!”宾克道,“只会屠杀,不分青红皂白。”
  “每一波刚来的时候都是野蛮人,只有一波例外。”她说,”我们马人什么都知道,第一波来之前我们就在这儿了。我们一直在跟你们人类打仗,被迫的,直到签署条约之后才停战。你们人类过去不会魔法,可你们有武器,数量又多,又狡猾,我们马人死了不少。”
  “我的祖先是第一波的。”宾克骄傲地说,“我们从来就会魔法,而且从没跟马人打过仗。”
  “别那么冲动,人。别以为离开和平森林就没事了。”她警告地说,“我们了解历史,你们不了解。”
  宾克意识到,如果他还想骑乘不想走路的话,最好还是把自个儿的语气控制好。他不愿跟切莉分手,她是个让人愉快的旅伴,对当地各种魔法显然了如指掌,能指点他避开许多危险。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她能让他走得疲惫不堪的双腿好好歇歇,而且速度比他快得多。就这么一会工夫,她已经驮着他跑了十多英里了。“对不起。可能是一种家族自豪感吧。”
  “唔,这倒不是什么坏事。”她不生气了。她小心地绕过一丛灌木,跳过一条咕嘟嘟直冒泡的小溪。
  宾克一下子觉得十渴难耐。“咱们停下喝点水好吗?”
  她喷了个响鼻,这一声非常像马。“这里不行!只要在这条小溪里喝一口水,马上就会变成一条鱼。”
  “鱼?”对得到这么一位向导的庆幸之情一下子翻了一倍。要是只有他一个人,他铁定会在这儿痛饮一番。可她会不会是捉弄他?或者想好好吓唬吓唬他,让他不敢上这个地区来?“怎么回事?”
  “这条河想让它里头的鱼尽快多起来,二十一年前,邪恶法师特伦特把河里的鱼来了个一扫光。”
  没有生命的物体所施的魔法,宾克对这个始终有点半信半疑,何况是威力这么大的魔法。一条小溪怎么会有想法?可他又想起了远望岩保护自己免于被砸成石子儿的魔法。保险起见,还是相信的好。
  提到特伦特,宾克来了兴趣,“邪恶法师来过这儿?我还以为他只在我们村子作恶呢。”
  “特伦特的恶行遍布赞斯。”她说,“他要我们马人支持他,我们拒绝了。因为有条约呀,你知道,不干涉人类自己的事。于是,他就大施魔法,把这条河里的鱼全部变成了闪电虫,然后拍拍屁股走了。我想,他准是以为那些会电人的虫子会逼得我们改变主意。”
  “他干吗不干脆把鱼变成人类的战士,组成一支军队,把你们彻底征服了?”
  “办不到,宾克。就算身体变成了人,鱼脑子还是鱼脑子,这样一伙游来游去的当兵的有什么用?他们肯为那个给他们下咒的魔法师出力卖命吗?掉过头来打特伦特还差不多。”
  “唔,这倒是。这么说,他把鱼变成了闪电虫,然后撒腿就跑,免得它们电他。找不到特伦特,闪电虫就会攻击你们。”
  “就是这么回事,那段时问太难熬了。闪电虫,真是最可恶的东两!一群一群扑过来,亮着一大片小闪电,连我都被它们电伤了,伤疤还留在我的——”她不说了,脸一皱,“我的尾巴上。”显然是个借代手法。
  “你们是怎么对付它们的?”
  “特伦特没过多久就被逐出了赞斯,我们找来了善良法师汉弗莱。”
  “可善良法师不是变形法师呀。”
  “不是,但他告诉我们上哪儿可以找到驱虫魔法,用上那个魔咒以后,闪电虫再也不敢叮我们了。找不到可叮的,那伙小坏蛋们不久就完蛋了。好的信息跟好的魔法一样管用,善良法师手里,这样的信息多的是。”
  “所以我要去找他。”宾克赞同地说,“可是,请他帮忙是要付费的,得替他干一年活儿才行。”
  “还用得着你告诉我?三百匹马人——每人一年,想想看,天价呀!”
  “你们全都得出力?他让你们于什么?”
  “我们不能说。”切莉迟疑地说。
  宾克满腹疑团,不过他也知道,最好还是别问了。马人言出必践,答应了善良法师不说出去,肯定就不会说出去。可汉弗莱不是会一百种魔法吗?他还有什么事办不到?还需要马人出马?汉弗莱的魔法应该算一种预言术,即使有他不知道的,他也能通过预言魔法知道得一清二楚,这种魔法给了他无比巨大的威力。村子里的长老之所以不肯请教善良法师该拿他们年老体衰的国王怎么办,可能正是因为他们早知道汉弗莱会怎么回答:废黜国王,立一位年轻的魔法师为王。就算能找到这么一位魔法师,长老们显然也不肯这么做。
  唉,赞斯这个地方,奇事和麻烦真是太多了。宾克当然绝不可能把这一切弄个明明白白,更别说解决这些问题了。他老早以前就知道,对无法抗拒的事,就算没面子,你也只好逆来顺受。
  他们涉过那条小溪,一路向上。树林越来越密,粗大的树根蜿蜒盘曲,横过路面。幸好没出现什么恶毒魔法,也许是马人把那些东西从这片地方驱逐出去了,就像宾克自己的村子将那儿的魔法清理掉了一样。也可能是切莉熟悉这条道,不假思索地避开了麻烦。或许两个原因都有。
  他想,但凡是复杂棘手的麻烦,生命都会想出许多不同的解决之道,常常是多种解决方法一起上,多管齐下。在赞斯,很少有什么问题能直截了当地解决掉。
  “对了,你刚才说的历史,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走得有点腻味的宾克问道。
  “人类殖民潮的事儿?我们有记录,什么都记录在案。自从签了条约,安了魔盾,赞斯太平多了,不像殖民潮那会儿,那些人真是太坏了。”
  “第一波才不坏呢!”忠心耿耿的宾克说,“我们是爱好和平的人。”
  “除了少数几个坏蛋之外,你们人类现在爱好和平了,所以你就认定你们的祖先也爱好和平。但我的祖先知道,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要是人类永远没有发现赞斯的话,我的祖先会过得幸福得多。”
  “我们学校里的老师也是马人,”宾克说道,“可他从来没说过——”
  “把真相告诉你们的话,他的饭碗就砸了。”
  宾克心里越来越不踏实了。“你在捉弄我,对不对?我可不想惹麻烦。我喜欢瞎琢磨事儿,可我现在已经麻烦一大堆,再不想惹出新麻烦了。”
  切莉转过上身,盯着他。“你的老师没向你撒谎,马人从不撒谎。他只是遵照国王的命令作了点删减,没把你们父母不愿让你们知道的事灌进你们一片空白的脑子里罢了。教育从来都是这样。”
  “噢,我没说马人老师撒谎。”宾克急忙补充,“其实我很喜欢他,他是惟一一个不讨厌我那些问题的人。我从他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可我想,当时我没怎么问他历史方面的事儿。我最想问的是我那个毛病——他也帮不了我,可他告诉我可以去找善良法师汉弗菜。”
  “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告诉我,你想找汉弗莱打听什么?”
  管他呢,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没有魔法,”他坦白道,“至少看上去没有。从小到大,我做什么都落在下风,因为我不能拿出魔法跟别人竞争,就算跑步吧,我比谁都跑得快,可最后赢得比赛的却是个会飞的小子。诸如此类的事,多极了。”
  “马人没有魔法,照样过得挺好。”切莉指出,“就算把魔法白送给我们,我们也不会要。”
  宾克不相信,但是没有追究下去。“我猜,人的态度跟马人不大一样。年龄越大,我的麻烦就越大。到现在,如果我不能显示出我也有魔法天赋,我就会被驱逐出境。希望善良法师汉弗莱能——唉,如果我真有魔法,我就能留在赞斯,娶我喜欢的姑娘,有点尊严。长到现在,我也该有一点尊严了。”
  切莉点点头,“我早就猜到应该是这种事。换了我在你的位置,我就不会去追求什么魔法,不过我真的觉得,你们人类的价值观太扭曲了。公民资格应该以人品、成就为基础,而不是——”
  “太对了。”宾克衷心赞成。
  切莉笑了,“你真该当个马人才是。”她摇摇头,秀发飞扬,”为了魔法,走上这条路,风险很大呀。”
  “再大的风险也赶不上平凡世界,要是我不冒这个险,就得冒那种风险了。”
  她又点了点头。“好的,你已经满足了我的好奇心,我也会满足你的。我这就把人类入侵赞斯的全过程告诉你,不过,你可能不会很喜欢这个故事。”
  “我也不喜欢我自己的处境。”宾克懊恼地说,“该知道的还是知道为好。”
  “四千年前,赞斯是个比较和平的地方。”她开讲了,语气一下子变成了学校老师的架势,或许在内心里,每个马人都是位老师。“那时也有魔法,很有威力的魔法,但不会毫无来由地给别人下毒咒。我们马人当时是这里的主宰种族,但你也知道,我们完全不会魔法,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魔法。我估计,我们以前也是从平凡世界迁到这儿来的——时间太久了,连我们的记录里都没有记载。”
  宾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魔力生物不可能施魔法,这究竟是不是真的?我自己就见过一只小魔鼠,隔空取物偷走了一块面包渣。”
  “是吗?你敢说那真是一只魔鼠么?根据我们的分类学,它很可能是一种自然生物,当然可以施魔法。”
  “你们还替动物分类?”宾克吃惊地问。
  “分类学,这是一种学问。”她宽容地笑着,重复了一遍,“研究生物的分类,是我们马人的另一项专业。”
  “噢。”宾克有点不好意思了,“我当时觉得它是一只魔鼠,可现在,我也拿不准了。”
  “其实我们也说不大准。”她承认道,“某些魔力生物可能也会施魔法。不过,按一般规律,一种生物,要么会施魔法,要么本身就是一种魔法。不可能两样兼备,这样最好不过——你想想,如果一头龙同时又是一位魔法师,那会闹也多大的乱子?”
  宾克想着这种可怕的可能性,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咱们还是聊历史的事吧。”他建议道。
  “大约在一千年前,人类首次发现了赞斯,他们以为这只是另一个寻常半岛。他们迁到这里,伐木,猎杀动物。那时的赞斯本来有足够的魔法,完全可以把他们赶走,但赞斯从来没发生过这么残酷、这么有系统的杀戳,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还有这种事。我们都以为人类用不了多久就会离开。
  “但没过多久,他们发现赞斯是个有魔法的地方。动物可以在天上飞,树可以改变自己枝叶的位置。他们还猎杀了不少独角兽和鹰头马身有翼兽。如果你不明白这些大动物为什么那么仇恨人类,告诉你吧,他们完全有理由:他们的祖先要是善待人类,根本不可能活下来。第一波殖民者是一批闯进魔法土地的不会魔法的人,最初的震惊过去之后,他们喜欢上了这个魔法世界。”
  “不对不对!”宾克大声道,“人类的魔法是最强的,你看,所有最伟大的魔法师都是人类。你自己刚跟我说过,邪恶法师特伦特怎么把河里的鱼——”
  “冷静!不然我把你扔下去。”切莉厉声道,尾巴一甩,狠狠抽了宾克的耳朵一下,“你什么都不知道,现在的人类当然会魔法,这是他们的问题。可一开始的时候,人类不懂魔法。”
  宾克老实了,听切莉的吩咐没什么不好受的,他非常喜欢这位马人小姐。她现在回答的问题,从前的宾克连想都没想到过。“对不起,你说的我从来没听说过。”
  “你让我想起了切斯特,我敢说,你的性子肯定也够犟的。”
  “嗯。”宾克不高兴地说。
  切莉大笑起来,声音有点像马嘶。“我真的很喜欢你,人。希望你能找到你的——”她嘴唇一噘,轻蔑地吐出那个词儿——“魔法。”灿烂的笑容在脸上扫过,表情马上又严肃起来,“第一波殖民者没有魔法,但发现魔法的力量之后,他们迷上了它,当然也有点儿害怕,有些人在一个有溺人咒的湖里淹死了,有人碰上了龙,头一次看见蛇怪的时候——”
  “现在还有蛇怪吗?”宾克提心吊胆地问,惴惴不安地想起了那个变色龙预兆。那只变色龙临死前就变成了一只蛇怪,现在想起来,它仿佛是被自己的魔法吞噬了。他真该好好研究研究那个预兆的含意才是。
  “有,但已经不多了。”她回答道,“人类和马人都在努力消灭它们。你知道,蛇怪的眼光也能杀死马人。到今天,蛇怪都藏起来了。它们也知道,只要杀害一名智能生物,就会招来一大批复仇者,头戴镜子做的面罩,找它们算账。只要事先得到警告,一只蛇怪是斗不过一匹马人的,也斗不过人。说到底,它不过是一只长翅膀的蜥蜴,知道吗,头和爪子像鸡,没什么智能。当然了,它们也用不着智能。”
  “有了!”宾克大声道,“这可能就是关键——智能。一个生物,或者会魔法,或者本身就是魔法,或者聪明——或者占有其中的两种,但不可能三样占全。所以,小魔鼠可以以隔空取物,但一头聪明的龙却绝不可能有这种本事。”
  切莉转过身来,瞅了他一眼。“这倒是个新想法,你挺聪明的嘛。我得好好想想才行。不过,在我们马人验证之前,千万别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冒冒失失闯进赞斯中部那些大野林子去,那儿说不定真有既聪明、又会使魔法的魔力生物。”
  “我不去大野林。”宾克向她保证,“就算去,也不会岔下穿越那里的公道,一定沿着公道直走到善良法师的城堡,我可不想被哪只蜥蜴一眼盯死。”
  “你的祖先可比你莽撞多了,”切莉道,“所以才死了那么多。可他们最后还是征服了赞斯,圈了一片地,把魔法从那片地面驱逐出去了。你瞧,他们喜欢赞斯,也喜欢魔法,但不愿意在自己家门口遇上魔法。所以,他们把圈占地面上的森林一把火烧了,杀掉一切有魔法的动物和植物,用石头筑起了一圈高墙。”
  “废墙!”宾克叫了起来,“我还以为那圈废墙是过去我们敌人的宿营地。”
  “是第一波殖民者修的。”切莉坚持道。
  “而我是他们的后代——”
  “我早说过,你不会喜欢的。”
  “确实不喜欢。”宾克完全同意她的话,“可我还是想听。我的祖先怎么又学会了——”
  “他们在有石墙保护的村子里定居了,栽种平凡世界的植物,养平凡世界的牲口。知道吧,豆子啦,没有翅膀的奶牛啦。他们娶了和他们一起来到赞斯的女人,还有些找不到老婆的,就从最近的平凡世界村子里抢女人,然后生下许多小孩子。赞斯是个过日子的好地力,就算在没有魔法的人类定居区也一样。可后来,发生了一件非常稀奇的怪事。”
  切莉又一次转过身来,瞅了他一眼,斜着眼睛那么一瞟,如果是个人类女孩子,真能把人的魂儿勾走。说实话,就算是马人女孩子,也够勾魂摄魄的了。特别是当宾克眯缝起眼睛,只看她人类的那半截身子的时候。真漂亮!宾克知道,马人的寿命比人类长得多,她多半已经五十岁了,但看上去却像个二十岁的姑娘——没几个人类姑娘赶得上的二十岁姑娘。
  “什么怪事?”宾克问道,着意满足她想听到对方反应的愿望。马人都是讲故事的高手,这种高手最喜欢的就是好听众。
  “他们的孩子有了魔法。”她说。
  啊!“这么说,第一波殖民者蕴含着魔法!”
  “不,蕴含魔法的是赞斯这块土地。第一波殖民者受了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在他们身上不明显,却在孩子们身上表现出来了。孩子的可塑性比大人强得多,这些在赞斯怀上、出生的孩子被环境改造了。而成年人呢,虽说在赞斯住了很长时间问,却有意无意地抵制了环境施加在他们身上的魔法影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头脑’。孩子们却不加选择,全盘接受了环境影响,所以他们不仅具备魔法天赋,使用魔法时也没有大人那种顾忌。”
  “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种事。”他说,“我父母不像我,他们有魔法。我的好些祖先是魔法师。可我——”他忧伤地说,“我父母肯定对我失望透了,按说我应陔有一种非常有威力的魔法才对,甚至是个魔法师都说不定。可偏偏……”
  切莉审慎地不加评论。“起初,人类震惊不已,但没过多久,他们便接受了魔法,甚至对那些特别有天赋的人大加鼓励。年轻一辈中出了一个会把铅变成黄金的人,人类于是大肆搜寻,到处找铅,这里所有山头都找遍了。最后,他们还派出一支队伍前住平凡世界找铅,简直把铅当成了比黄金更贵重的金属。”
  “可赞斯跟平凡世界没来往呀。”
  “你怎么老是忘事儿?这是很久以前的事。”
  “对不起对不起,老打断你。可你讲得实在久好了,我老是忍不住。”
  “你是个非常好的听众。”她说。宾克觉得一阵高兴,“绝大多数人类根本不愿听这些,就因为这段历史没讲他们的好话。”
  “要不是随时可能被放逐,说不定我跟他们一样顽固。”宾克老老实实地说,“我这种处境,只能好好利用脑子和身体,干不得自欺欺人的事。”
  “这种世界观很值得赞赏。你呀,说实在的,我本来没打算载你这么远。可你是个难得的听众,既专心,又能积极参与。接着讲故事:铅倒是搞到了,却付了一笔天价,因为平凡世界的平凡人已经听说了他们的魔法。这些人啊,真不愧为人类:既贪婪,又狠毒。后来,黄金价格不断下跌,平凡世界的人发火了。他们侵入赞斯,冲进围墙,把第一波的男人和小孩杀了个干干净净。”
  “可是——”震怖不已的宾克抗议道,
  “这些人就是第二波殖民者。”切莉平静地说,“你知道,第二波的大军全是男人,所以他们留下了第一波的女人。他们原以为这里有一台把铅变成金子的机器,或者有一份炼金术的秘方。这些人其实并不真的相信魔法,魔法只是他们嘴里说说的一个词儿,凡是弄不明白的,都称为魔法。所以,他们没想到把铅变成黄金的只是一个小孩子,知道时已经太晚了。他们来这里想找的东西已经被他们自己毁了。”
  “太可怕了!”宾克道,“这样说来,我是第二波的后代——”
  “第一波女人被强奸之后生下的后代,没有更婉转的方法可以描述你的血统。我们马人向来不喜欢第一波,但也觉得他们太可怜了。第二波更坏,是地地道道的强盗、强奸犯。我们要是早知道的话,肯定会帮助第一波的人类跟他们打。我们的弓箭手可以埋伏起来——”她耸耸肩。马人的神箭是传奇性的,这方面不需要强调。
  “那以后,那些人就算在这儿安营扎寨了。”顿了顿之后,她接着往下说,“他们的弓箭手在赞斯横行霸道……”她说不下去了。宾克知道,她准是无比沉痛地感受到了这其中的讽刺:她的种族竟然成了箭术远为低劣的人的猎物。她打了个哆嗦,宾克差点掉下马背,“屠杀马人,当成他们的肉食。但我们组织起来,射杀了他们一半人,他们这才不敢来招惹我们了。”
  “他们的孩子们也都有了魔法。”宾克现在明白了,“然后又来了第三波殖民者,把第二波的人杀了——”
  “对,这是几代之后的事了。跟上一次一样残酷,而且同样留下了女人。但这些女人是土生土长的赞斯人,法力很强。她们利用自己的魔法,把她们的强奸犯丈夫一个接一个干掉了。但是,她们的胜利同时也是她们的失败,因为到这时,她们丧失了家庭,所以她们只得从平凡世界招来男人——”
  “真是太可怕了!”宾克道,“我竟然是延续千年的耻辱历史的继承者。”
  “也不尽然,人类在赞斯的历史是野蛮凶残的,但也不是没有好人。第二波的女人们组织起来,只把她们能找到的最好的男人引进赞斯,都是强壮、公道、善良、宽厚的好男人。他们明白赞斯的事儿,来这里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满足贪欲;他们保证不泄露赞斯的秘密,赞成这里传统的价值观。对,他们是平凡世界的人,但确实是一批高尚的好人。”
  “第四波!”宾克叫道,“也是最好的一波人。”
  “对。赞斯女人都是寡妇,强奸的受害者,最后又成了杀人凶手,但她们有很强的魔法,钢铁般的意志,这些品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当新来的男人们知道赞斯的秘密以后,有的人打了退堂鼓,回平凡世界去了,但其他人却喜欢娶所谓的巫婆当老婆。他们希望自己的孩了也能有强大的魔法,觉得魔法肯定是能遗传的。他们是最好的丈夫,并不那么看重年轻貌美。还有些男人希望保存赞斯异于平凡世界之处,当然,这儿最奇妙的就是魔法了。第四波的也不全是男人,还有一批精心挑选的年轻姑娘,嫁给了出生在赞斯的孩子,免得出现太多近亲婚配的事。所以,第四波一开始就是定居者,而不是入侵者。这一波没有犯下屠杀的罪行,而是商业、血缘方面精心计算的结果。”
  “我知道。”宾克说,“第四波最后成了魔法师辈出的第一代人。”
  “是这样。后来陆陆续续还有几波殖民潮,但第四波是最关键的。人类真正在赞斯定居下来,并且统治了这片地方,就是从这一波开始的。其他各波殖民潮只是杀死了许多人、动物,将许多魔力生物赶进了赞斯的偏僻角落。但是,从血缘上看,从第一波直到现在,人类一直保持着延续性。人类中每一位真正的智者和伟大魔法师,他们的血统都可以追溯到第四波。我相信你的家系也是这样。”
  “对。”宾克道,“我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头六波殖民者,但我一直以为第一波是最重要的。”
  “设置魔盾后,殖民潮终于停止了。平凡世界的人进不来,赞斯的生物也出不去,大家一片欢呼,认为赞斯得救了。可这里的情形却没有好转多少。好像仅仅是用一个问题取代了另一个问题——看得见的威胁变成了看不见的威胁。过去—个世纪里赞斯没有遭到一次入侵,但别的威胁却越来越严重。”
  “比如火蝇、钻孔虫和坏魔法师特伦特。”宾克赞同地说,“都是魔法惹的祸。”
  “特伦特不是个‘坏’魔法师。”切莉纠正他,“他是个邪恶法师。这两者是有区别的——要命的区别。”
  “呃,对。他是个很好的邪恶法师。幸好没等他夺取赞斯,他们就把他赶走了。”
  “这还用说,但是,如果再出现几个邪恶法师,或者钻孔虫又开始泛滥,谁来拯救我们?”
  “我不知道”宾克老实承认。
  “我有时想,不知魔盾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有了魔盾,赞斯的魔法越来越强,不会再被外来人口冲淡。魔法渐渐强到了快把自个儿撑爆的地步。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当然不想再回到一波波殖民潮不断涌来的时候。”
  宾克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可依我的情况,很难想像什么魔法太强带来的麻烦。”他说,“我只想能再多一点点魔法就好了,多一点点给我的魔法。”
  “其实没有魔法更好些。”她说,“只要能让国王给你颁发一条特赦令——”
  “哈!”宾克道,“真要那样,我还不如跑到荒郊野外当个隐士算了。我的村子容不了没有魔法的人。”
  “正好掉了个个儿。”切莉轻声道。
  “什么?”
  “哦,没什么。我只是想起了隐士赫尔曼。他因为干了下流事,好多年前就被从我们的马群里赶出去了。”
  宾克笑道:“马人还能做出什么下流事?他干了什么?”
  可切莉在一片花田边猛地止步了。“我只能把你送到这儿。”她简短地说。
  宾克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我没想冒犯你——不管说错了什么,我向你道歉。”
  切莉绷得紧紧的身体放松了,“也是,你又不知道内情。不过,这儿的花香会让马人神经错乱,除了遇上迫不得已的紧急情况,我一般总会避开这个地方。我想,善良法师汉弗莱的城堡就在南面大约五英里的地方。一路小心恶毒魔法,祝你找到自己的天赋。”
  “谢谢你。”宾克感激地说。他从她后背滑下来。骑了这么久,他的腿都有点发僵了。他知道,要是步行,这段路他得走上一整天。他绕到她面前,伸出手。
  切莉握住他的手,倾身向前,亲了他一下——亲在前额上,像母亲亲吻孩子一样。宾克真希望她没这么做,但还是机械地冲她笑笑,拔步上路。只听后面蹄声朝森林方向一路远去,宾克一下子觉得万分孤独。幸好他的旅程已经快到终点了。
  可他仍旧忍不住琢磨:隐士赫尔曼到底干了什么马人觉得下流的事情?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三章 峡谷

  宾克站在峡谷边,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好端端的地面又出现了一道壕沟。不,不是壕沟,完全是一道大峡谷,大约半英里宽,一眼望不到底。切莉肯定不知道这条峡谷,不然一定会提醒他。看来,这也是最近才形成不久,也许就是上个月裂开的。
  只有地震或者威力惊人的魔法才能转眼间形成这样一道大峡谷。他没听说最近发生过地震,那么只能是魔法了,而且是最大法力的魔法。
  会是谁呢?国王在他的全盛时期可能有这个本事。召唤出一股窄窄的大暴雨,也许能冲出这么一道峡谷,可他没这么做的理由呀,更何况他的法力已经衰弱得不行了,绝对没这个能力。邪恶法师特伦特是个变形法师,不会移山倒海。善良法师汉弗莱会一百种预言类魔法,其中或许会有一种能告诉他怎么弄出峡谷来,但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费这个神。汉弗莱什么都不愿做,除非是为了挣劳务费。
  难道赞斯又出现了一位了不起的魔法师?
  等等——他听说过一种幻象魔法。与当真弄出一峡谷的魔法相比,这种幻象魔法容易得多。北村的津克能在路上变出一个并不存在的洞,如果威力翻倍的话,就可以称为幻象魔法了。津克不是魔法师,但会这种魔法的魔法师完全可能在他眼前展开一条并不存在的峡谷。也许只要他小心地走过去,就会发现脚下的路仍旧在向前延伸……
  他朝峡谷下望了望,下面五百英尺处,一朵白云飘来荡去。谷底吹来一阵潮湿的冷风,宾克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他打了个寒噤,这道峡谷未免太真了,很难把它想像成幻象。
  他喊了一嗓子:“喔——喔——”
  大约五秒钟后,下面传来回音。“喔——喔——”
  他捡起一块石头扔下这个无底深渊。石头消失了,没听见落地的声音。
  最后,他趴在地下,把手伸向峡谷边的空中。摸索之下,手没碰到东西。他摸了摸峡谷边缘,感觉硬邦邦的,垂直向下。
  他满心不情愿地信服了,这道峡谷是真的。
  没别的办法,只好绕道。这就是说,他离自己的目的地不是五英里,而是五十——或许上百英里,取决于这道峡谷延伸的长度。
  是不是该掉头回家?应该把出现峡谷的事告诉乡亲们。可另一方面,等他带人来看的时候,这道该死的峡谷说不定又没有了。魔法造出来的东西随时可能消失。那样的话,他身上除了不会魔法的怪人之外,还会多一张傻瓜的标签。更糟的是,人家会把他当成孬种,说他惟恐到了魔法师城堡后确认自己没有魔法,所以才编了一道子虚乌有的峡谷出来。还是绕路吧。
  宾克疲倦地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低低地挂在西边,再过一个多小时,天就黑了。最好用这点时间找间过夜的屋子。他一点也不想在陌生环境中露宿,把自己交到这里种种奇异魔法的手中。在切莉的帮助下,迄今为止的旅程相当顺利,可面前横着这么一个挡道的东西,以后的路可就难走了。
  该向东还是向西?峡谷同时伸向这两头,两头的长度看来都差不多,无穷无尽。东面的路似乎好走些,而且地势逐渐向下,或许会一直伸进谷底。那样的话,他可以从峡谷另一面爬上去。还有,农家村落一般都在谷地,不在山头,这样既方便汲水,又不受高地魔法的侵害。向东。
  问题是这一带人烟稀少。这一路上,他连一处人家都没发现。穿行于树林中,他的脚步不自觉地越来越快。天渐渐黑了,峡谷里冒出一片片黑乎乎的东西,很大,巨大的翅膀、弯弯的尖嘴、闪亮的小眼睛:可能是秃鹰,也可能是比秃鹰更吓人的家伙。宾克觉得惊恐不安。
  现在还需要节约口粮,因为他不知道绕过峡谷需要多长时间。他发现了一棵面包果树,从上面摘下一条,却发现面包还没熟,硬吃下去准会坏肚子。看来,他必须找到—处人家。
  树木越来越大,树干疙疙瘩瘩,黑暗中看去十分吓人。起风了,歪歪扭扭的树枝发出一阵阵叹息。这些动静其实没什么,连魔法都不是,可宾克却发现自己的心跳变快了,而且不住回头朝身后看。黑灯瞎火中,他不知不觉偏离了那条受魔法保护的小路,这下子连相对安全都没有了。夜晚是恶毒魔法逞凶的时候,比森林里的和平咒更可怕的魔法。要能赶紧找到一户人家就好了!他算什么探险家!走岔一点点路,天色稍微黑一点点,他马上就慌了神。他那个想象力过分丰富的脑子马上就开始东想西想。其实,这儿并非一片荒凉,换了个比较细心的人,完全可以发现许多人留下的迹象。真正可怕的魔法并不在这里,而是在峡谷另一边,离善良法师城堡更远的地方。
  他强迫自己放慢脚步,眼睛只看前方?尽管走,手里挥舞杆棒,发现什么可疑东西就捅捅,别干傻事——
  杆棒一头触到一块无害的黑石头。石头嗖的一声,飞起到半空中。宾克慌忙后退,一跤摔倒在地,幸好有胳膊护着,没碰伤脸。
  石头展开翅膀,扑啦啦飞走,还生气地“咕”了一声。原来不过是一只石鸽,一到晚上就变成石头的模样,对外界的一切无知无觉。如果被人捅一下子,它当然还是有反应的,但总的来说,它完全是一种无害的动物。
  石鸽可以在这儿做窝,也就是说,这里肯定是安全的。他只须倒头大睡就行,为什么不呢?
  因为他犯傻,害怕一个人待着。宾克自己回答道。要是会点魔法就好了,他肯定会觉得安全许多。哪怕只会一个简单的让人保持信心的小魔法也行啊。
  前面有灯光。得救了!黄黄的一团,几乎可以肯定是人类的住处。宾克高兴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他不是小孩子,可在这个陌生林子里,他觉得自己跟个小孩子没什么差别。他实在太需要人类同胞的陪伴了。宾克加紧了脚步,朝灯光处奔去。千万千万,可别是幻象,更别是某种不怀好意的生物设下的陷阱。
  是真的。是一座小村庄边上的一户农家,还能望见山谷里其他人家窗户透出的一块块灯光。宾克几乎欢天喜地地敲响了房门。
  门老大不情愿地开了,露面的是一个丑女人,系着一条脏围裙。她怀疑地打量着他,“我不认识你。”她怒气冲冲地说,开始关门。
  “我是北村来的宾克。”他赶紧说道,“我已经赶了一天路了,被那道峡谷挡住了。我需要借宿一晚。行个方便吧。我有力气,能干活。我会劈柴、翻草、搬石头——”
  “做这些用不着魔法。”她说。
  “不用魔法!我有一双会干活的手,我——”
  “我怎么知道你是人是鬼?”
  宾克缩手缩脚地伸出左手。“戳我一下,会流血。”这是最常见的试验方法,大多数夜间出没的妖魔鬼怪都没有血,除非它们刚吃过活物。就算那样,它们也没有会流淌的活血。
  “哎呀,得了吧,玛莎。”屋里响起一个粗鲁的男声,“这一带十年都没见过鬼了,再说鬼也不惹麻烦。让他进来,他是人,没错的。”
  “不惹麻烦?巨怪连人都吃。”她嘟哝着,但还是把门开了一道缝,刚够宾克挤进去。
  进门以后,宾克才见到这一家子的守护神:一只小狼人,可能是他们的一个孩子。宾克这辈子没见过一只真正的狼人,或是猪人、熊人。他遇见的狼人全是有这种魔法的人。近来会这种变身术的人好像越来越多了。这个小狼人长着大脑袋,扁平的脸。有这两个特征,一看就知道不是真正的狼人。真狼人的脸和狼一样凸出,变成人以后仍然狼眉狼眼狼鼻子。宾克伸出手,让小狼人嗅了嗅,然后轻轻拍了拍它的脑袋。
  小家伙现出八岁小孩子的原形。“我吓着你了,对吗?”他乞求地说。
  “吓死了。”宾克很乐意帮忙。
  小孩转身对那个男人道:“他没事,爸爸。”他宣布道,“身上没有魔法味儿。”
  “问题就在这儿。”宾克喃喃地说,“要是有魔法,我就不会赶路了。可我说话算话,我身体很棒,能帮你们干不少活儿。”
  “没有魔法?”当家的农民问。那女人给宾克倒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这家的男主人大约三十来岁,跟他老婆一样丑,只不过嘴角眼角边多了几丝深深的笑纹。他挺瘦,但相当结实,是重体力劳动练出来的好身板。说话的时候,他的肤色变成了紫色,接着又变成绿色,全身颜色就这么变来变去。看来这就是他的魔法天赋,“可你怎么能只花一天,就从北村赶到这儿?”
  “一位女马人搭了我一程。”
  “喔,女马人!真是太妙了。喂,她蹦跳的时候,你抓的是哪个部位?”
  宾克惭愧地笑了笑,老老实实地说:“嗯,她说,要是我再那么干的话,她会把我扔进沟底。”
  “哈!哈!哈!”农民放声大笑,声音像头叫驴。农民们教育水平不高,所以幽默感一般都比较粗俗。宾克注意到,他那个丑老婆没笑,而小孩子只是愣愣地盯着他们,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当家农民终于开始谈正事了。“听着,我不需要干活的帮手。可我正好有个听证会,不想去。你知道,那种事,老婆不乐意。”
  宾克点点头,但一点儿都没听明白。只见农民老婆也在郑重其事地连连点头。到底是什么事?
  “那么,如果你想帮忙挣一宿住处,就去替我开这个会。”农民继续说道,“只花你大概一个小时。没啥事,村长怎么说,你只管同意就行。这是能找着的最省事的活,你干起来比别人更轻松,你是生人嘛。跟漂亮小妞脸儿对脸儿——”他发现了老婆的凶相,马上打住,不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了,“怎么样?”
  “只要我能做的,一定做。”宾克说得没什么把握。跟漂亮小妞脸儿对脸儿?看样子,只要当家老婆在场,这个问题他是没机会弄明白的。萨布莉娜愿意让他做这种事吗?
  “那就说定了!阁楼上有好干草,还有个尿桶,夜里不用上外头去。只要打呼噜别太响就行,老婆不乐意。”
  看样子,老婆不乐意的事儿还挺多。好好的男人干吗娶这种老婆呢?萨布莉娜结婚以后也会变成这种坏脾气吗?这种想法让他有点不安。“我不打呼噜。”宾克保证说。汤的味道不怎么样,但至少是满满一碗。想赶路的话,还真的需要来这么一碗垫垫底。
  在草堆里睡觉还真舒服。小狼人蜷在他身边。尿桶他也用了,这东西连个盖子都没有,整个晚上臭烘烘的,但是总比到外面充满不详魔法的黑夜里方便强得多。喝下那碗汤后,肚子发了一通牢骚,但马上就安静下去了。宾克没啥可抱怨的。
  早饭喝粥,没用火就热气腾腾,这是农民老婆的魔法,持家倒是挺有用。吃完之后,宾克沿着山谷向下走了一英里,来到村长的屋子,向他报到。
  村长是个直来直去的粗人,只要专心考虑什么问题,脑袋上方就会出现一小朵云。“知道是怎么一档子事儿吗?”宾克解释了来这里的缘故以后,他问道。
  “一点也不知道。”宾克承认,“您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好!只是一出戏,解决一个小问题,别坏了谁的名声,我们管这个叫替身魔法。对了,提醒你一声,别当真使出什么魔法来?”
  “不会。”宾克说。
  “我说什么,只管同意就行。就这。”
  宾克有点紧张了,“先生,我不愿意撒谎。”
  “算不上撒谎,小伙子。这种做法大有道理,你瞧瞧就明白了。真奇怪,这么好的法子,你们北村居然不用。”
  宾克一声不吭,心里实在没底,只盼自己别惹上一身麻烦。
  其他人也来了,两个男人,三个年轻姑娘。男人长相普普通通,都是满脸胡子拉碴的农民,一个中年人,一个小伙子。姑娘中有一个却美得惊人,宾克只能强迫自己,这才把眼光从她脸上挪开。艳丽绝伦,摄人心魄的黑发美人,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的人儿,真是这片烂泥塘里的钻石珍宝。
  “你们六个,隔着这张桌子坐好,面对面。”村长拖着官腔,“法官来了以后,由我来说话。提醒你们一声儿,这是一出戏,但不准说出去。宣誓之后,一出这扇门,绝对不准对外人说三道四。懂了吗?”
  六个人齐齐点头。宾克越来越糊涂了,但总算明白了昨天那位男主人所说的“脸儿对脸儿”是怎么回事。但这出戏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一个观众,而且不准外传?算了,看着办吧。没准儿这真是某种魔法。
  三个男人在桌子这一边坐成一排,对面是三个姑娘。宾克正好面对最美的那个。桌子很窄,她的膝头触到了他的,光滑得像丝绸,他的双腿一阵狂喜地颤抖。别忘了萨布莉娜!他告诫自己。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会轻易被漂亮脸蛋儿打动的,但对面那张脸实在美若天仙,还穿着一件紧身衣,这对宾克的自制可不是什么好事。瞧那身段!
  法官进来了,一位大胖子,长着个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大肚子,蓄着连鬓胡子。“全体起立。”村长说。
  大家恭恭敬敬站起身来。
  法官在桌子上首就座,村长在下首坐定。六个人这才坐了下来。
  “你们三位女士愿意发誓,除了提交本次听证的证词以外,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说一句实话,并且将这一切谎言守口如瓶,对外彻底缄口不言吗?”
  “我们发誓。”姑娘们说。
  “你们男的呢?”
  “我们发誓。”宾克跟着另外两个男人应声道。如果他要在这儿撒谎,但永远不说出去,那,这岂不是不成其为撒谎了?估计村长知道哪些是真话,哪些是假话,那么——
  “本次听证会开始,审理项目是一桩据称发生了的强奸案。”村长宣布。大吃一惊的宾克极力掩饰自己的不安,难道他们要对一桩强奸案听之任之?
  “在座众人中间,”村长继续道,“有那位声称被强奸的姑娘,以及她指控的那个男人。男的说事儿倒是有的,但却是双方你情我愿。我说得不错吧,爷们儿?”
  宾克和另两位“爷们儿”一起用力点头。天啊!他宁肯用劈柴交换昨晚那一宿的住处。现在落到这般田地,很可能要为一桩他压根儿没犯的强奸案大撒其谎。
  “我不提名字,免得坏了当事人的名声。”村长道,“所以才挑出两组人当面对质,不把这件事张扬出去。”
  宾克有点开始明白过来了,如果哪位姑娘被强奸,即使根本不是她的错,她的名声也毁了,就凭这一条,许多男的都不会愿意娶她。用这种办法,她既可以打赢官司,又不用担心自己的将来。而男人呢,如果定下强奸的罪名,肯定会被驱逐出境。就算只受了强奸指控,别人都会用怀疑的眼光看他,他的未来也会大大复杂化。宾克暗想,这可太严重了,简直跟不会魔法差不多了。查出事实真相需要非常巧妙的手腕,当事双方都不希望张扬出去。无论官司是赢是输,都会有损自己的名声。但如果不审案子,又怎么能公平断案呢?所以必须采取这种不公开、半匿名的听证会。问题是,这种办法行吗?
  “她说,她正朝峡谷方向走。”村长瞧瞧自己的小本子,“他从后面赶上她,抓住她强奸了她。我说得对吗,姑娘们?”
  三个女孩点点头,每个人都伤心欲绝,满腔怒火。头部的剧烈运作使对面的姑娘膝头一动,宾克马上再一次感受到了腿上传来的那种极乐的颤抖。真是好一位脸儿对脸儿的姑娘,好一出惊心动魄的大戏!
  “而男的说,他站在那儿,女的上来提出要求,他答应了。对吗,爷们儿?”
  宾克和另外两人一起点头。他希望自己这一方赢。这出戏越演越吓人了。
  法官开口了,“事发地点附近有人家吗?”
  “离一百来英尺。”村长说。
  “那她为什么不呼救?”
  “男的说,如果她敢叫,就把她推下峡谷。”村长回答,“所以她吓呆了。对吗,姑娘们?”
  她们点头,每个人脸上都露出惊恐的表情。宾克心想,不知这三个中到底哪一个被强奸了——不。他马上纠正自己的想法:提出指控的是哪一个?但愿不是面对他的这个。
  “事发之前,这两人彼此认识吗?”
  “是的,法官大人?”
  “那么,我的看法是,如果女的不喜欢男的,一开始就会甩开他。如果她不信任他,他也就没有机会用强。这是个小村子,大家彼此都熟得很,不大可能发生什么真正出乎意料的事。下面我说的不是什么结论,但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女的并不十分反感接触这个男的,兴许还稍稍鼓励了他一下,但事后又后悔了。如果本案正式开庭审理,我很可能会判男的无罪,理由是疑点太多,只好存而不究。”
  三个男人长出一口气。宾克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一脑门子汗。都是听法官宣布可能的判决时过分紧张,吓出来的。
  “好啦。法官可能的判决大伙儿都听到了。”村长道,“姑娘们还打算开庭审理吗?”
  三个姑娘紧绷着脸,一脸委屈不平,但齐齐摇了摇头。不。宾克心里觉得挺对不起自己美丽的对家。天生的魅惑力,她有什么办法?这样的尤物,天造地设就是供人强——爱的。
  “那就散了吧。”村长道,“记住——别到处传。不然的话,咱们这儿就会来一场真正的开庭审判,判你个藐视法庭罪。”这个警告看来没多大必要。这种事姑娘们当然不会说,罪犯——呃,无辜的被指控者也会管好自个儿的嘴,宾克自己更是马上就要离开这儿。所以,惟一可能泄密的只剩下一个人——只要他吐露半个字,其他人马上就会知道是谁多嘴多舌。不,大家都会悄没声儿地闷着。
  看来这件事就这样了。宾克起身跟着其他人鱼贯而出。还没花一个小时,他就又可以启程上路了。一晚上有地方睡觉,休息得很好,现在只需要找一条路通过峡谷,前往善良法师的城堡就行。
  村长出来了。宾克走上前去,“我想往南边去,您能告诉我从这儿该怎么走吗?”
  “哎哟,可别想穿过那条峡谷。”村长头顶上又出现了一小朵云,“除非会飞才行。”
  “我靠脚走。”
  “路倒是有一条,可峡谷里的那头龙……你是个好小伙子,年轻,长得不赖,听证会上表现得也挺好,犯不着冒那份儿险。”
  人人都拿他当个毛头小伙子!只有拥有出色的、强有力的魔法以后,赞斯人才会拿他当个大人看。“我必须冒险。”
  村长又叹了口气,“好吧,我又不是你老子,不能拦着你。”他吸了一口气,缩起那个差不多赶得上法官大人的大肚子,研究着自己头顶的那朵云。云暗下来,好像马上快洒下一两滴眼泪似的,“难办呵,最好叫温妮领你一段,给你带带路。”
  “温妮?”
  “你对面那个姑娘,就是你差点强奸的那个。”村长笑道,招了招手,头顶的云也散了,“当然,这么漂亮的姑娘,也难怪你。”
  那姑娘过来了,显然是看见了村长的手势。
  “温妮,好姑娘,带这个人到峡谷南缓坡去?多加小心,离那头龙远点儿。”
  “嗯。”她脸上挂着笑容。笑容并没有让她显得比刚才更美,她的美已经登峰造极了,再也“更”不了啦。
  宾克心里有点打鼓。刚才的听证会之后,要是她怪罪他……
  善解人意的村长道:“别担心,小伙子。温妮不会撒谎,也不会使坏。不会有问题的,只要你规矩点儿——当然,这方面难度有点大。”
  宾克尴尬地接受了村长的好意。如果她能带他走一条又近又安全的路,穿过峡谷,那可替他省了老大的工夫。
  两人朝东走去,阳光照着他们的脸。“要走很远吗?”宾克问,心里种种念头躁动不已,可别让萨布莉娜发现他现在这副模样!
  “不远。”声音轻柔动听,让他浑身一阵颤抖。说不定是一种魔法。宾克希望是魔法,他不愿意把自己看成一见美色就把持不定的人。这姑娘他甚至还不认识呢!
  两人默默地走了一段,宾克又试着拾起话头。“你有什么天赋?”她怔怔地望着他。哎呀,听证会刚过不久,难怪她会想到别的地方去。“我是说,你的魔法天赋。”他赶紧澄清,“你会使什么魔法、法术,或是……”
  她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这女孩是怎么回事?这么美,但怎么有点呆头呆脑的?
  “你喜欢这儿吗?”他问。
  她又耸了耸肩。
  宾克这会儿已经相当有把握了:温妮确实可爱,但却是个傻子。真是太糟糕了,她本来可以成为哪个农民炫耀人前的美妻。难怪村长不把她当同事:没多大用处。
  他们重又一声不吭向前走。转过一个弯,差点踏上一只正在道边啃蘑菇的兔子。兔子一惊,一蹦老高,悬在空中,就那么浮着,粉红色的小鼻子直哆嗦。
  宾克笑道:“我们不会伤害你的,魔法兔子。”温妮也笑了。
  两人从兔子身下走过。这件小事又勾起了宾克的心事。连一只平平常常的菜园兔子都会魔法,而宾克却什么都不会。太不公平了。
  偏偏听到一串乐音,从空中飞过,像给他的想法下面划了一道表示强调的下划线。他抬头一看,原来是一只竖琴鸟。音乐飘向树林,让树林充满生机。
  唉!他觉得应该说点什么,于是开口道:“我小时候经常受其他小孩笑话,因为我没有魔法。”他顺口说着小时候的遭遇,也不管温妮听不听得懂,“我跑得很快,可赛跑时老是输。因为其他小孩会飞,会在我前面放一堵墙,会从最密的树林里直接穿过去,或者会瞬间移动,前一刻还在这儿,转眼间却从另一个地方蹦出来。”这些话他对马人切莉也说过。宾克隐隐约约觉得自己怎么成了个老是唠叨自己不幸的碎嘴子,可在内心深处,他认为,多说说这些事,或许会减轻自己的不幸,“还有的小孩会朝他前面的路施一个魔法,让自己面前的路变成下坡,我却只有老老实实一步一步跑完全程。”一桩桩屈辱涌上心头,嗓子似乎被什么东西哽住了。
  “我能和你一块走吗?”温睨突然没头没脑地说。
  啊——哈。没准儿她觉得,只要跟他结伴同行,就能一直听故事,听个没完。旅途的艰辛她压根儿没想到。用不了多久,她那美妙、不适于劳作的身体就会困乏,于是他只好背着地走。“温妮,我还得走好长的路呢。去魔法师汉弗莱的城堡。你不会乐意走那么长的路的。”
  “不会?”那张美丽的脸不高兴了。
  强奸听证会的事还记忆犹新,宾克生怕一不留神产生误解,于是尽可能小心地选择用词。两人这会儿正沿着一条曲里拐弯的小路朝峡谷下面走,宾克走在前头,用他的杆棒撑着,温妮失足摔倒时好扶住她。扭过头来坐下往上看时,他无意间瞥见了她漂亮的大腿。唉,造物主塑造她的身体时,真是做到了没有哪个部分不是十全十美,唯一被忽略只有她的脑子。“很危险,坏魔法多。我一个人走。”
  “一个人?”她还是听不明白,幸好走山路还稳当。那么一双美腿居然还能爬坡越岭,“我也要帮助,找魔法师。”
  “善良法师费用是为他效力一年。你——你肯定不愿付这笔费用的。”魔法师汉弗莱是男的,温妮可用的筹码只有显而易见的一种,人家感兴趣的绝不会是她的头脑。
  温妮困惑地望着他,突然眼睛一亮。“你想要费用?”一只手伸向上衣的前襟。
  “不!”宾克大喊一声,差点一个跟头跌下陡坡。他眼前似乎出现了另一场听证会,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判决。要说他没占这位最可爱的白痴的便宜,谁会相信?要是她冲着他多亮出一丝肌肤——“别!”他又嚷了一嗓子,更多是冲着自己,而不是温妮。
  “可是——”她说,脸上又不高兴了。
  幸好发生了另一件分散他注意力的事,宾克才由此获救。两人总算接近了谷底,南坡出现在他眼前,比这一侧平缓得多。爬上去没问题。他正想告诉温妮回家去,就在这时,传来一声可怕的巨响,像山崩。又一声——响亮极了。用不着辨明其性质,一听之下便两腿打战。
  “什么声音?”宾克紧张地问。
  温妮两手兜着耳朵,作倾听状。那么响的声音,哪有这个必要。因为分心,她脚下一滑,朝下面直滑下去。宾克一伸手抱住她,两人这才缓缓滑到谷底。真是软玉温香抱满怀啊。软,有弹性,苗条,匀称!
  她朝他转过脸,理理散开的头发。“峡谷的龙。”她说。
  宾克还在晕晕乎乎呢,片刻之后才想起自己刚刚向她问过一个问题,脑子不管用的温妮这是在回答他。
  “危险吗?”
  “嗯。”
  她是个白痴,所以直等他发问才告诉他们;而他也没想到问问她,直到听到巨响。要是没有一门心思看姑娘就好了——可哪个男人有这个本事?
  他看见了那头巨兽,从西面过来了——爬虫类的脑袋上浓烟直冒,好大,太大了。“快跑!”他大吼道。
  她开始跑——直奔谷地而去。
  “不!”宾克大喊,紧跟上去,一把抓住好怕一只胳膊,把温妮拽得转了半圈,秀发散了开来,黑云般围着脸庞。
  “你想要费用?”她问。
  天啊!“朝那个方向跑!”他喊道,把她转向北坡,在后背猛推了一把。逃命的话,这条路最近,只盼那头龙不擅长爬坡。
  她听话地开步就跑,脚步十分轻快。
  但峡谷龙的眼睛已经盯上她了,它改变了方向,想截住她。宾克看出来了,她不可能及时冲到坡地上那条小径。那头怪物脚步虽然沉重,速度却不逊于迅捷的马人。
  宾克再一次追上温妮,抓住她,半拖半拽地带着她逃向南坡。就算在这么要命的时刻,她的身体依然那么柔软诱人,让他集中不起注意力。“朝那边!”宾克高喊道,“它追上来了!”要论头脑灵光,他真是比她也强不了多少。厄运当头还改主意。
  一定得想个办法分散那头怪兽的注意力。“喂,鼻孔喷气儿出气筒!”他大声吆喝着,一边拼命挥舞着双臂,“瞧我这儿!”
  龙瞧了瞧,温妮也瞧了瞧。
  “不是说你!”宾克冲她嚷道,“爬上去,爬出峡谷!”
  她又跑了起来。总算还没蠢到意识不到这里危险的地步。
  这时,龙已经盯上了宾克,它兜转身体,朝他猛冲过来。长长的躯体,三对粗腿,此起彼落运送着身体朝前冲。这个过程看上去挺笨拙,速度却快得让人心里直冒凉气。
  该他自己逃命了!龙已经截断了北坡的去路,宾克又不想把它引向温妮的方向,只好掉头沿着谷底朝东跑。该死的龙速度比他快啊,准有魔法。这毕竟是一头魔力生物。
  他自己发明的那个理论是怎么说来着?魔力生物不可能既聪明,又会施魔法,不可能三样占全,真要是这样,这家伙不可能太聪明。宾克心里惟愿如此。面对一只傻龙,总比跟聪明龙交手过招强吧,特别是涉及他自个儿的小命的时候。
  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拼命奔跑,可心里也明白这样跑下去是没指望的,这时是这头龙的捕猎区,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人们才不愿徒步穿过峡谷。他早该知道,魔法形成的峡谷决不会就那么撂在那儿,没人看管。某个人(或者某个东西)不希望大家自由自在地从赞斯北部前往赞斯南部,尤其是像他这种不会魔法的人。
  宾克呼哧呼哧喘不上气来,肋下隐隐作痛,他还是低估了那头龙的速度,它比他快不上一点,快得多。巨大的脑袋向前猛地一探,一股滚烫的气喷了过来,把他包围了。
  宾克吸进了一口,不像他原来想像的那么可怕,有股子烧焦的木头的味道。不过这个滋味还是不好受。他连咳带喘,绊上一块石头,摔了个大马趴,杆棒也飞出去好远——稍一分神,代价惨重!
  峡谷龙惊天动地地从他身旁直冲过去,一时不住步子。不知它的速度是不是真的因为魔法得到了加强,不管怎么说,反正它没有能帮助急刹车的魔法。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安慰吧。
  本来就喘不上气的宾克被摔得一口气接不上来,他拼命呼吸,一时顾不了别的,连逃跑都暂且顾不上了。宾克仰面朝天动弹不得,正好看见峡谷龙中间的那一对腿兜了回来,不偏不倚朝他落下,两只腿动作整齐划一,齐上齐下,而宾克却连翻身滚避的时间都没有,死定了!
  好大的右脚,端端正正踩在刚刚绊倒宾克的石头上。这是块很大的石头,他正好跌在比较低矮的一侧,这块石头把龙的三根巨大的脚趾分开了,一根落在宾克左边,一根落在右边,中间的一根无巧不巧,恰恰被那块石头挡住。真是再怎么设计都设计不出来的巧事。
  宾克那一口气总算接上来了,龙脚也抬了起来,准备再跺一下子。要是宾克刚才能够翻滚,滚到了一侧。准会被刚才那一脚踩成肉饼。
  但是,得到了喘息之机并不意味着麻烦结束。峡谷龙兜个圈子,又回头冲他来了,一缕黑烟拖在身后。这东西的动作真够灵活的,居然可以一百八十度掉头。如果是在远远的安全处,宾克准会赞叹不已。这头龙简直像蛇,可以盘成一团,宾克怎么都逃不了。
  虽说知道逃不了,但宾克仍旧意图逃避。他一个猛子,从树干粗细的龙尾巴下钻过去。龙头追踪着他,鼻子嗅着他的气味,眼睛盯着他的动作。这头龙可算把他盯死了。
  宾克一个转身,一蹦,跳到龙尾巴上,双手抠住龙鳞。他的运气不坏。有的龙鳞片边缘锋利无比,什么生物的肉都能切开。这一头的鳞片却是钝的。宾克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是因为身在峡谷的缘故吧。锋利的鳞片或许会挂住什么东西,降低这怪物的速度?
  龙尾巴把他颠得乱抖,龙脑袋也转过来了。这次它没喷烟,这家伙多半担心烧坏它自个儿的皮肉。也可能是这头大怪物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美味大餐,正在用餐前玩玩猫抓耗子的游戏。不过他从来没见过哪个猎人做这种事,或许只有真正的猫才会捉弄老鼠。奇怪的是,赞斯近来没怎么见着老鼠,不知道为什么。
  这么要命的危急关头,他居然又走神了。这可不行。他能不能想个办法,让龙头绕来绕去追赶他,最后让龙身子缠成一个死结?大可怀疑,不过试一试也不打紧,总比干等着被人家吞下去强点。
  现在他又到了刚才绊倒他的那块石头边。石头已经挪了个地方,被龙身子撞开了。石头原来所在的地方迸裂了,现出一个又深又黑的洞。
  宾克不喜欢地面露出的窟窿。说不清里头藏着什么:镍螯虫、蜇人虱。跳虫、麻风虫——全都不是善种。可现在,面对这头绕来绕去的峡谷龙,他连半点生还的机会都没有。宾克一滚,头上脚下地跳了进去。
  泥土被他的体重一压,塌了。可惜塌得不够,只陷到他的大腿处。宾克被卡住了。
  龙发觉宾克要逃掉了,喷出一股滚热的热气。这一次仍旧是热呼呼的水气,不是火。谢天谢地,看来不是一头真正的火龙,而是一只假火龙。二者的长相虽然有区别,但几乎没什么人愿意接近到可以看出区别的距离。这股热气把宾克浑身上下浸了个透湿,再在洞里一滚,洞里的泥土成了泥浆。这么被动地润滑一下子之后,宾克又能动弹了。下坠。
  峡谷龙张嘴就是一口,可宾克已经掉下去了,湿漉漉的泥浆随之发出噗的一声,应和着龙牙的咔嗒声。往下两英尺就是坚硬的岩石,宾克的腿撞得生疼,过去扭伤的脚腕处更是疼得钻心,好在除此之外并无大碍。他埋下脑袋,伸手四面摸索着。他是在一个洞窟里。
  运气真不赖!可惜他仍然没有逃出险境,龙在地面上又抓又扒,掘出大块大块的泥土和石头,嘴里喷出的气把地面弄成了一个烂泥田,湿嗒嗒的泥团子从洞窟顶部直往下溅,眼看顶上的裂口越刨越大,透进来的光也越来越多。用不了多久,龙脑袋就能探进来了。看样子,宾克注定难逃一死,只不过把死亡时间稍稍身后延迟了片刻。
  现在不是谨小慎微的时候,宾克向前方迈了一大步,双手搭在一起放在身前,两个胳膊肘向外张开。如果撞墙,最多小臂青一块紫一块,青一块紫一块总比夹在龙牙里听那嘎吱一嚼要强得多。
  他没撞上墙,可脚下踩上一片泥浆,脚向前一溜,他摔了个四仰八叉。有水——真正的水,不是龙喷出的气凝成的——一道小溪,向下流去。
  向下?下到什么地方?准是条地下河。峡谷说不定就是这么形成的。地下河在地表之下打了几百年洞,终于有一天,地面整个垮了下来,形成了峡谷。而现在,地下河又重新开始打洞了。要是他拱了进去,准会淹死,因为谁都不知道河流是平缓还是湍急,河洞里有没有空气,还有,就算他泳术高明,他仍旧可能被水怪吃掉。黑暗。冰冷的水域是最凶恶的水怪最喜欢的栖身地。
  宾克四脚着地,沿着滑下来的斜坡重新爬上去。这儿还有一条通向上方的支巷。宾克沿着支巷,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爬。没过多久便看到了来自上方的天光。平安无事了!
  平安无事?龙还在上面蹲着呢,算什么平安无事!在它离开之前,宾克可不敢冒险钻出地面。他只能等待,但愿那头猛兽不会掘到这么深的地方来。他蹲下身子,竭力不让身上沾上更多泥浆。
  上头峡谷龙刨地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再过一会儿,一点动静都没有了,一片寂静——但宾克没上当。一般来说,龙是隐蔽-突袭型的猎食兽,至少陆行龙是这样。它们速度飞快,但耐力不行。所以一头龙跑长途绝对赶不上鹿,哪怕那头鹿没有逃避的魔法。问题是,它们守候起猎物来,耐心好得让人沮丧。宾克只能在这儿一声不出地耗着,直到真真切切听到它走远为止。
  耗得让人心焦。泥浆冰冷,一片漆黑,身上又是湿漉漉的。真难熬啊。再加上他又不能肯定那头龙还守在上头,这就让人更受煎熬了。受这么大罪,可能完全没必要,峡谷龙说不定早偷偷溜走了,一边撤一边还悄没声儿地乐得直喷气儿呢。
  不!猎食兽就是希望他这么想,他不能出去,连动都不能动,惟恐被龙听到了。它之所以这么安静,原因就是这个:它在侧耳倾听。龙的感觉器官灵敏极了,难怪它们能在野外生存竞争中存活下来,成为人见人怕的猛兽。他的气味早已渗透了这片地方,所以它没办法光凭嗅觉发现他的方位。另外,这头峡谷龙可能也没本事把整条地下隧道翻个个儿。但是只要听到一点动静,他就完了。
  一动不动就这么待着,他觉得很冷。现在是赞斯的夏天。这个地方,就算是冬天也不怎么冷,因为许多植物或是有发热魔法,或是能控制一小块地方的气候,或者有别的办法。可这条峡谷里几乎没什么植物,太阳又不大照得进来,冷空气下沉以后,积在这儿出不去了。刚才剧烈活动之下还不觉得,可这会儿他冻得直打哆嗦。不,不能抖得这么厉害!控制住!他的腿脚疼起来了,渐渐抽筋了。最要命的是,喉咙里痒得难受。他着了凉,眼下的环境又大大不利于治疗感冒,他又不可能去村里找大夫给他施一个医疗魔法。
  他想尽可能分分心,想想别的,他不愿想自己悲惨的童年时代(短短一两天,说了两次,已经够多了),也不愿想自己仅仅因为没有魔法,就不能娶心爱的萨布莉娜为妻。一想起萨布莉娜,他不由得想起了温妮,那么漂亮的脸蛋,那么诱人的身段。只要是个人,不可能没有反应!可惜她蠢得太彻底了。再说他已经订婚了,所以根本不应该老想着温妮。唉,脑子时态这样兜来兜去,不是自寻烦恼吗?还不如脑袋里面空空洞洞,什么都不想,干忍着。
  就在这时,他意识到黑暗处有什么东西,影影绰绰,鬼鬼祟祟的。显然一直在那儿,可他之前一直忙着别的事儿,所以没注意到,看来,分分心的想法,哪怕没成功,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这东西影影绰绰的若有若无,视域边缘似乎有什么在微微闪动,仔细看时却又不见了,是什么玩意儿?正常东西还是某种魔法?无害的还是邪恶的?
  接着,他辨认出来了,一个!这是一种亡灵,幽魂,或者说不得安宁的死者,不得不躲藏在阴暗角落里,直到赎清自己的罪孽,或者了结自己未竟的心愿。鬼不能大白天出没,不能见光,也不能到人多嘈杂的地方招摇过市,所以它们对普通环境里的普通人形不成什么威胁,绝大多数鬼只能待在它丧命的地方。罗兰老早以前就告诉过宾克怎么对付鬼,“鬼找你麻烦的话,离它远点就行了。”躲开鬼不费吹灰之力,只需要挪个地方。
  只有当一个人愚蠢地在鬼藏身的地方睡着了,他才会招来麻烦,鬼要花大约一个小时才能缠上一个大活人,而人却可以随时走开,把鬼甩掉。 有一次,罗兰跟一个擅自闯入者争吵起来(他平时很少这样),威胁说要使出定身法把对方定住,再把他扔到最近的有鬼的坟地去,那个人赶紧开溜了。
  这时的宾克却没睡着,也没中定身法,可只要他一动弹,峡谷龙就会把他掏出坑道;如果不动,鬼就会附体上身——这可比死更惨。
  这一切全都是因为他想从龙嘴里拯救出一个美丽的白痴姑娘,在故事里,这样的英雄总会得到诱人的回报,而在现实中,英雄却时常发现自己也陷入了需要别人拯救的窘境,比如说眼下。唉,现实中的赞斯就是这么公道。
  那个鬼的胆子渐渐大起来,以为他不是动不了就是没察觉,它不发光,只是漆黑的洞穴里一块稍淡一些的影子。宾克现在已经能看得比较清楚了——不直接看它,那块淡影子反而清楚些:模模糊糊的,大致有个人轮廓,显得挺悲伤的样子。
  宾克只想一个箭步拔腿便逃,却只能死死抵着潮湿阴冷的洞壁,一步也不敢迈。无论他多么小心,龙都得见。本来可以对着鬼走过去,径直穿过它,只会觉得身上打个寒噤,走进坟地时经常会产生这种感觉。这种事他以前也经历过:不舒服,但也说不上有什么要紧。可眼下,向前走相当于走进龙嘴里。
  或许可以跑。他现在已经歇过劲了,可以抢在龙前头起步,说不定龙也累了,这会儿正睡呢,只把它敏锐的耳朵贴在地面上。鬼碰到他了。宾克的手猛一抖,头上的龙也动弹了一下。它还在那儿,这下子弄清楚了!宾克僵立着纹丝不动,龙又辨不清他的方位了。幸好只抖了一下。
  峡谷龙在上头一圈圈转磨,呼哧呼哧想把他嗅出来。那个老大的鼻子在裂口上面晃来晃去,向下喷出一股股热气。鬼吃了一惊,缩了回去。可接着,龙又没动静了,它倒是笃笃定定的,知道自己的猎物迟早总会暴露。说到等待,龙的本事可比人强得太多了。
  龙又动了动,把尾巴梢从裂口处拉进来,几乎垂到地上。要逃的话,宾克就得跳过这条龙尾巴,机会有多大?
  宾克突然有了个好主意。龙也是活物,虽说是个魔力生物,那个鬼大可以附它的身嘛,被鬼附身的龙很可能有别的烦心事,不会再一门心思想把一个藏在暗处的人吃进肚子。如果他能动一动,挪个地方,让龙尾巴隔在他和鬼之间——
  他把想法付诸实行:缓缓改变身体平衡,静悄悄抬起一只脚,把它送向前去。可刚一动,脚上一阵剧痛,身体也随之一动。龙尾巴立即晃了晃,吓得宾克一动不敢动。这个姿势比刚才更糟,这样半立半蹲太不稳当了,而且脚和脚腕疼得像着了火一样。
  鬼又开始前进了。
  宾克竭力把一只脚向前挪一点儿,让身体更容易保持平衡,不至于跌倒。总之,离这个鬼远点!可剧痛又一次袭来,龙尾巴也又一次甩了一下,他也只好又一次僵立当场,姿势甚至比刚才还糟。而鬼还在继续向前。
  鬼触到他的肩头。这一次,宾克用钢铁般的意志强自忍住,一动不动。再动一下,他就没命了。鬼的触摸不止是冷,而是冷得瘆人,让他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该怎么办?
  他继续努力,勉强控制住自己。鬼要想成功附体需要花一个小时左右,完成附体前的任何时候他都可以一家伙甩掉它。而龙呢,几秒钟内就能把他活吞下去。这幅景象想想都可怕,还是在鬼这边冒冒险吧,至少它动作慢呀。或许再过半个小时,龙就会离开这里……
  或许月亮会从天上掉下来,把龙砸成一团绿色奶酪呢!干吗总想着不可能的事?要是龙守着不走,他该怎么办?宾克想破头都想不出办法。到现在为止,他好像没有别的选择。
  鬼正在无情地一步步深入:先是双肩,再是胸口,然后是后背,一片片冷下去。这种侵入让宾克厌恶得直想吐。他是怎么搞的,竟然混到让死鬼附身的地步。可他只能这么做,至少一段时间之内别无他途,要不然,峡谷龙马上会将宾克本人变成一个鬼。或许那样更好些?至少他死的时候还是个人。
  冰冷的鬼缓缓地蔓延到了他的头部。宾克虽然仍旧不敢动,但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了。脑袋可还能让鬼进来,恐惧的感觉不断延伸,他感到自己渐渐沉下去,滑下去,思维也被什么东西遮挡住了……突然间,他的头脑奇异地平和下来。
  放轻松,鬼在他头脑里说。
  像在那片下了祥和咒的松林里一样轻松?一觉睡过去永远不醒?宾克不能破口大骂,惟恐峡谷龙听到,但他已经聚集起全部力量,准备放手一搏,甩开这个可怕的附身鬼。他要猛冲出去,在龙那儿碰碰运气。
  不要!朋友,我能帮助你!鬼哀求道,声音很大,却又寂然无声。
  不知怎么回事,宾克暗暗地有点开始相信它了。这个亡灵听上去挺诚恳,也许比被龙吃掉还强点?
  互相帮助。鬼劝说道,请允许我,只借用一个小时。我会救你的命,尽到我的责任,从此消失。
  听上去很有说服力。宾克反正非死不可,如果鬼真的能救他一命,让它附体一个小时满划得来。鬼办完事之后就此烟消云散,这倒是真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鬼都说话算话,有时会碰上桀骜不驯的恶鬼,附体之后并不想赎清它的罪孽,反而利用它获得的新身份,毁掉被它控制的不幸者的名声。说到底,它没有什么好损失的,它早就死了,罪孽赎清对它有什么好处?从此湮没不复存在,或者进入阴间——究竟是哪一种,取决于它生前的信仰。难怪有的鬼干脆选择永远附体。
  我的老婆,我的孩子!鬼央告着,他们在挨饿受罪,不知道我的下落。我一定要告诉他们那株银树在哪儿,我就是为找那株树才死的。
  银树!宾克听说过这种树。树叶是纯银的——银不仅是极其贵重的金属,还是一种魔力金属。它有驱散恶咒的功效,银制盔甲可以抵御魔法武器。当然,它还能当钱使。
  不,我要把银树留给我的家人!鬼哀哀泣求。有了银树,他们就不会再过穷日子了。请别把它从我老婆孩子手里夺走。
  宾克相信了。一个恶鬼会许诺一切,而这一个却只许诺救他一命,并没打算给他财富。好吧,宾克想,但愿他不是犯下一个最可怕的错误,误将信任给予了一个——
  再等等,等我们合二为一。鬼感激不尽地说。只有在我成为你之后,我才能帮助你。
  宾克希望它不是在骗自己,但话又说回来,他又有什么好损失的?鬼如果骗他,又能得着什么好处?要是它不救他,只能跟他共享被龙嚼食的美好感受。到那时,他们都会成为鬼——而宾克会成为一个愤怒的鬼。不知一个鬼能对另一个鬼干出什么事?脑子里瞎琢磨的同时,宾克静静地等待着。
  最后,终于大功告成。他成了唐纳,一个勘探者,他的魔法是飞行术。
  “咱们走吧!”通过宾克的嘴,唐纳发出一声狂喜的呐喊。他像准备跳水一样双臂高举过头,呼的一声,穿过厚厚的土层。冲力之大,溅得土石飞迸。
  一片灿烂的天光,刺得两人睁不开眼。峡谷龙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脑子里顿了一会儿才转过弯,虽然扑了过来,但是动作稍迟了一瞬。唐纳将身一纵,以更快的速度向上蹿升。龙牙咔的一声,咬了个空。他狠狠一脚,踢在龙嘴上。“嘿,大板牙!”他大喊道,“尝尝这个吧。”又一脚,踢在龙鼻子比较软的部位。
  龙嘴大张,喷出一团滚烫的热气。但唐纳早已高高飞起,它再也够不着了。
  向上,向上,飞呀,飞呀。他们笔直地飞出峡谷,飞到树梢头,飞上山巅。身上不需要使出半分力气,这是魔法飞行呀。他们拉平了,向赞斯北方飞去。
  宾克过了好半天才迟迟意识到,自己了有了魔法。当然是通过唐纳,但这仍然是他一生中头一次体会到每一个赞斯公民都能体会到的东西:施展魔法的感受。现在,他总算知道施展魔法是什么滋味了。
  太妙了。时近中午,太阳直射他们的头顶。他们置身白云之间。宾克觉得耳膜好像瘪了下去,很疼。但他的另一个自我已经自动作出调整,叭的一下,耳膜又鼓起来了,疼痛无影无踪。他不知道为什么飞上高空耳朵会疼,兴许是因为上面太安静的缘故吧。
  生平头一次,宾克看到了云层之上的情景。从下往上看,云好像平平整整。飞到上面才知道,原来云也是高低起伏,像鬼斧神工精雕而成。下面觉得是一小团,贴近看才知道是大团大团的雾。唐纳一头扎进云堆,完全不当回事。但宾克不喜欢这种眼睛大睁却什么都看不到的感觉,生怕撞上什么。
  “干吗飞这么高?”他问道,“我连地面都看不清了。”这话有点夸张。他的意思其实是,他不能像平时那样把细枝末节都看得清清楚楚。还有,如果能让别人看看他宾克是怎么飞的就好了。绕着北村飞他几个来回,好好吓唬吓唬那帮胆敢笑话他的小子,为自己挣一个公民资格……不,那种做法不诚实。真不幸啊,最有诱惑力的事却是不应该做的事。
  “我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唐纳说,“要是让别人看到我还活着,可能会有麻烦。
  噢,有道理。兴许还有讨债的上门呢,或许是某种连银子都摆不平的债务。鬼嘛,自然得鬼鬼祟祟的,至少在跟人类社会打交道是应该持谨慎态度。
  “看见那个银色小点没有?”唐纳问,朝两朵白云之间的下方一指,“那就是银树。藏得真严实,只有从上往下看才能发现它。我会把方位详详细细告诉我儿子。那以后我就可以安心了。”
  “我只希望你能告诉我,在哪儿能找到一种魔法天赋。”宾克忧郁地说。
  “你没有魔法天赋?赞斯的每个公民都有呀。”
  “所以我还不是赞斯公民。”宾克难过地说。两个人都是通过同一张嘴说话,“我要到善良法师那儿去。要是连他都帮不了我,我肯定会被驱逐出境。”
  “我知道那个滋味。我这两年也相当于被驱逐出境了,驱逐到那个洞里。”
  “你是怎么死的?”
  “两年前,发现银树以后,我正往家赶,遇上一场暴风雨。当时我想到要发财了,太兴奋了,结果迎着风飞,被大风刮进了峡谷——一头撞进洞里。”
  “可我没发现尸体呀。”
  “你起初也没发现地下有洞。土把洞填满了,那是一条地下河,我的尸体被水冲走了。”
  “可——”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鬼留在丧命的地方,不是跟跟尸体在一起。”
  “哦,原来是这样。”
  “我就在那儿待着,坚持着。但我也知道没指望了。可后来,你来了。”唐纳顿了顿,“你瞧,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所以,我愿意和你分享我的银树。那棵树足够让咱们两家人富裕起来,只要你保证不告诉其他人就行。”
  宾克颇受诱惑,但转念一想,还是改了主意,“我需要的是魔法,不是银子。没有魔法,我只好离开赞斯,也就没办法和你分享银树了。只要有了魔法——哪怕没钱我也开心,所以,如果你想跟人分享那棵树,那就分享好了。别一下子把所有叶子摘完,每次只采一点,让树健健康康活着,说不定还会长出小树苗呢。从长远观点看,这样做其实对你最有利。”
  “好心人掉进我的洞里,真是我的好日子啊。”唐纳一边说,一边在空中盘旋,开始降落。
  下降过程中,宾克的耳膜又是一阵不舒服。他们落在一片林中空地,步行半英里后,来到一个孤零零、年久失修的小农场。走了这么远,宾克的腿总算不抽筋了。
  “这里真美,对吧?”唐纳道。
  宾克打量着这个农场:歪歪斜斜的栅栏,随时可能倒塌的屋顶,草丛里还有几只鸡。但对一个深深爱着这里的人来说——这种爱强烈到足以支撑着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阴魂不散——这肯定是全世界最美的农场了。“唔。”他说。
  “我知道,这地方也不算太好,但在那个洞里蹲两年之后,这里就是天堂了。”唐纳道,“当然,我老婆、儿子也会魔法,但帮不上什么忙。她的魔法是治鸡毛瘟,孩子会刮点小旋风。她挣的钱只够糊口,可她真是个好老婆,你不可能见过比她更可爱的美人儿。”
  他们走进院子。一个正在玩泥巴的七岁左右的小男孩抬起头。他让宾克联想起昨晚那个小狼人——只是六个小时以前的事?小男孩一张嘴:“出去。”他嚷嚷起来。
  “最好还是别告诉他。”唐纳缓缓地说,有点犹豫不决,“两年了,对他那个年纪的小孩子来说,这段时间很长啊,再说他又不认识这具躯壳。瞧瞧,他长大了多少!”
  他们敲了敲房门。来应门的女人相貌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一身邋里邋遢的脏衣服,头发上裹着一条脏手巾。最年轻、最漂亮的时候,这女人最多也只能说相貌普通,现在又因为劳累,变得未老先衰。
  她一点儿都没变,还是那么漂亮,唐纳心想,赞叹不已。接着说出了声,“莎莉!”
  女人瞪大眼睛盯着他,不明所以,充满敌意。
  “莎莉,你认不出我了?我死了,又回来了,来了结我没办完的事情。”
  “唐!”她惊叫起来,两眼闪出喜悦的亮光。
  紧接着,宾克的双臂搂住了她,他的嘴唇吻着她的。他用唐纳无比激动的心情看着她:她多美啊,他从来没见过比她更可爱的美人儿。
  唐纳抽回身子,望着她充满爱情的眼睛,“亲爱的,记住:水车蓄水池往北偏东走十三英里,有一条东西走向的山岭,它旁边有一株银树。去采它的银叶吧——一次别采多了,别把树弄伤。到集市上卖掉银子,或者找一个朋友帮你卖。但不要把银树的方位告诉任何人。再找个男人嫁了吧——把银树当成我给你的嫁妆,我希望你过得幸福,希望孩子有个父亲。”
  “唐,”她叫着他的名字,脸上淌着喜悦的泪水,“我才不管什么银子呢,只要你回来就好。”
  “可我并没有回来!我死了,成了鬼魂才回来,只是为了告诉你那棵银树的事。记住它,好好利用它,不然的话,我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向我保证!”
  “不——”她正想说下去,却发现了他脸上的表情,“好吧,唐,我会的,但我永远不会爱上另一个男人!”
  “我的责任已完,我的死亡圆满了。”唐纳说,“最后一次,我爱你。”他弯下腰,再一次吻着她——然后烟消云散。宾克发现自己正吻着一个陌生女人。
  她立即察觉到了,蓦地抽身后退。“喔,对不起,”宾克有点委屈,“我得走了。”
  她瞪着他,眼神一下子变冷了,丈夫显灵带来的小小欢乐已经烟消云散。“我们欠你什么,陌生人?”
  “什么都不欠,唐纳带我从那道峡谷里一头龙嘴边逃了出来。那棵银树是你的,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知道他不会夺走银树之后,她的态度和缓下来。“谢谢你,陌生人。”接着,显然出于一时冲动,“你愿意的话,那棵银树我们俩可以分着花。他告诉我另外找个丈夫——”
  娶她?“我不会魔法,”宾克说,马上就会被驱逐出境。“这是他能想出来的最好的拒绝理由。就算赞斯的银子放到一块儿,也没法让他对这番提议产生兴趣——无论哪方面的兴趣。
  “留下吃顿饭?”
  他是饿了,但还没饿到那个地步。“我得赶路了。别把唐纳的事告诉你儿子,他觉得这么做对孩子不利。再见。”
  “再见。”她说。有那么一瞬间,他看到了一丝唐纳在她身上看到的美,但紧接着,就连这一丝也无影无踪了。
  宾克转身走了。在农场的门口,一股小旋风朝他迎面而来。这是那个小孩子弄出来捉弄陌生人的,宾克侧身避开。能帮那位勘探者这个忙,他感到很高兴,但完成这一切之后,他又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直到今天,他才亲眼看到了贫困和死亡对一个家庭的影响。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四章 幻象

  宾克又上路了——在峡谷错误的一侧:要是唐纳的农场在峡谷南边该多好啊!
  奇怪的是,当地人似乎都知道这条峡谷,觉得它天生就该在那儿。可在北村,没一个人知道它:难道这是个阴谋?大家全都故意隐瞒这个消息,不对外人说起?不太可能,因为就连消息最灵通的马人都不知道这条峡谷。唐纳鬼在沟里待了两年,所以峡谷在这儿至少也有两年时间了,说不定更长些,那头峡谷龙说不定一辈子都是在这儿过的。
  肯定是个魔法,一个隐瞒消息的魔法,只有住在峡谷附近的人才知道它的存在。离开这里的人都会把这件事忘个精光。很显然,赞斯北部没有一条可以顺顺当当通向南部的大道,至少最近这些年没有。
  管他的,反正跟他没关系。他关心的是怎么绕过它。他不打算再次穿越峡谷了。上次之所以能保全性命,全靠巧得不能再巧的巧合。宾克知道,巧合这种事是靠不住的。
  这里地势起伏、植物丛生,带条纹图案的蕨类植物长得高过人头,根本别想一眼看到很远的地方。这会儿已经连路都找不到了。他迷了一次路,显然是中了绕道魔法。有些树用这种魔法保护自己,让行人远远地绕着它们走。那株银树说不定也有这种魔法,才这么长时间没被别人发现。要是碰上了会这种魔法的树,行人会被远远支开,或者不断兜圈子。很难从这种陷阱时脱身,因为行人总以为自己正朝他想去的地方迈大步呢。
  还有一次,他遇上一条非常平整的路,平整得让他起疑心了。许多猎食树都会用魔法把自己附近拾掇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把猎物吸引到自己身旁来。等猎物发现机关时,已经为时太晚了。
  就这样,沿着峡谷走了整整三天,他一直没什么进展。感冒倒是好了。他找到了几朵鼻子花,嗅了之后,堵塞的鼻子通了。一丛药箱灌木又给他提供了治头疼的药片。每走一段就会发现彩果树,结着绿色、黄色、橙色和蓝色的果实。他的运气还不坏,每晚都能找到人家借宿。这要归功于他的善良淳朴的长相,另外,他会替主人干许多杂活。在赞斯腹地,当地人只会些不起眼的魔法,全都是那种在墙上弄出个斑点之类的,没什么实际用处。他们过的日子跟平凡世界的人差不多,总有不少需要打理的杂活。
  最后,前面出现了大海。赞斯是个半岛,从来没有绘制过一幅精确的地图——这还用说?那一道大峡谷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谁都不知道它的准确形状。也许它的开关根本就是不可知的。但大致说来,它是一个长圆形,从北伸向南,只有最西北处一段短短的陆桥与平凡世界相连。它从前可能是一夜海岛,这才不受外界干扰,演化出了这么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现在有了魔盾,那张死亡之幕安装在那段陆桥上,截断陆上通道,消灭水路入侵船只上的船员,赞斯于是重又恢复了与世隔绝的孤立状态,魔盾之外,所说近岸的海里还有无数海怪。不,平凡世界的人再也进不来了。
  宾克希望从水路绕过峡谷。峡谷龙多半不会游泳,海怪又不会到太靠近陆地的地方来。肯定存在窄窄的一带,既没有龙,也没有海怪。或许是个他可以走过去的沙滩,龙来了可以扎进水里;海里的魔法扑来时可以向岸上逃。
  就在那儿:沙滩,雪白的沙子从峡谷这边延伸到峡谷那边,四下里一头怪物都没有。宾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立即行动起来,免得运气转向。
  宾克大步奔上沙滩。头十步顺顺当当,可紧接着,他的脚踏入水中,他一头栽进海水里。
  沙滩是个幻象。他落进了一个最精巧的陷阱。一个沙滩,转眼间变成了深水——海怪还有什么更好的捕猎方法?
  宾克奋力游向真正的海岸。他现在看清了,那是一片礁石丛生的险恶滩头,翻滚的海浪打上去,喷出一股股白沫,完全不是个安全的登陆点,但却是他惟一的希望所在。他已经不可能再游回刚才那片“沙滩”。现在,连沙滩的幻象都不见了。他刚才或许是被人弄得飞过了那片地方,或许干脆就是自个儿游过来的,只不过自己不知道自己在游泳罢了。不管是哪种情况,这种魔法都太厉害,他完全不想再次领教,最好还是朝知道是怎么回事的地方游。
  一根冰冷的、扁平的东西缠住他的一只脚踝,力量大得惊人。宾克的杆棒早扔在了峡谷里,又没来得及重新削一根,他身边只剩下一柄猎刀。跟海怪搏斗,这件兵器太可怜了,但他只能奋力一搏。
  他抽出刀,屏住呼吸,朝脚旁乱砍一气。缠住他的东西仿佛是某种皮革,他得潜入水中,亲眼看见,才能把它割断。这些海怪的皮真硬。
  一个巨大的、黑黢黢的东西出现在水底。庞然大物,就在他面前。长长的舌头,血盆大口张开,獠牙足有一英尺长。
  宾克仅在的一点点勇气早抛到了九霄云外,他放声叫起来。
  他的头在水下,尖叫的后果是灾难性的。海水灌进了他的嘴里、喉咙里。
  一只有力的手在他背上有节奏地挤压着,挤出来的是海水,挤进去的是空气。宾克呛咳着,他得救了!“我——我好了。”他喘息着说。
  挤压停止了,宾克挣扎着坐起身来。
  他在一艘小游艇上。船帆是丝绸的,甲板是光滑的红木,桅杆竟然是纯金的。宾克惊得说不出话来。
  他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再一次大吃一惊:这是一位女王。
  至少看上去像女王。戴着白金王冠,华丽的锦缎长袍,端庄美貌。或许不如温妮动人,比她岁数大些,神态的端庄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很难想像这么一位女子竟然有胆量在海怪出没的海里泛舟。
  “我是女巫艾莉丝。”她说。
  “我,呃,宾克。”他笨嘴拙舌地说,“北村的。”他从前从来没见过女巫,没想到在这么狼狈的情形下见到了。
  “幸好我从这儿路过,”艾莉丝道,“不然的话,恐怕你会有点小麻烦。”
  本年度轻描淡写大奖得主诞生了!宾克已经完蛋了,是她给了他生命。“我快淹死了。没看到你,只看到一只大海怪。”这些话一出口,他觉得自个儿简直像个白痴。如此高贵的女王愿意弄湿自己的手,只为拯救他这样的人的一条小命。面对这种恩德,他怎么才能表达出自己的感激之情?
  “依你的处境,很难看到什么。”她站起来,伸直了她那曲线曼妙的身材。宾克知道自己错了:她一点儿也不比温妮差,只不过是另一种不同的美。而且智力显然高多了。跟萨布莉娜相比还差不多。他明白了,女人的头脑会大大影响他们的魅力。这可是重要的一课。
  游艇上还有其他水手、仆人,但他们全都退避在角落里。艾莉丝亲自动手调整了一下船帆。这个女人,真是什么都懂!
  游艇继续向海里驶去,不久便在一个小鸟靠岸。什么样的岛啊!植物葱茏,鲜花怒放,五彩缤纷,扶摇生姿,码头是黄金的,纤尘不染的小径从码头通向一座宫殿。阳光照耀下,远处的宫殿闪闪发亮,像一棵晶莹剔透的钻石。
  像钻石?瞧光线在它的各个折射面上来回反射,宾克直怀疑这就是一整颗巨钻,有史以来最大、最完美无瑕的钻石。
  “我想,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宾克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瞧这个地方,提出为主人劈柴火、打扫牲口粪便恐怕不太合适。这么美的小岛,怎么可能有这些粗鲁差事?看来,他能为对方做的最大好事就是让这个湿漉漉、狼狈不堪的宾克马上消失,越快越好。
  “算是吧。”语气平常。宾克觉得她的态度应该更傲慢一点才对,才跟她的女王气派相称。
  她引导游艇入港,亲手将一条银链扔上码头,系好。
  宾克把自己的经历老老实实全部都告诉她了,惟恐她把他误认为别的什么人物。他本以为自己的坦白会让她瞧不起他,出乎意料的是,她竟然说:“宾克,听了这些我很高兴。说明你是个善良、诚实的年轻人。再说,绝大多数魔法反正也没什么用处,就说让墙上出现一个小红点吧,它是魔法,可派不上任何用场。而你不一样。你有结实的身体,聪明的头脑,你的用处比大多数魔法的赞斯公民大多了。”
  这样一番赞誉(也许是过誉)让宾克既惊奇,又高兴,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关于墙上的红点这类无聊魔法,她的评价一点没错,宾克自己也常常这么想。这其实算不上多么深刻的见解,但的确让他心里舒服极了。
  “来。”艾莉丝拉起他的手,从跳板走上码头,然后走上通向宫殿的大道。
  岛上花香扑鼻。各种颜色玫瑰绽放芬芳,更多的是另一种植物,叶片呈剑形,开的花很像兰花,同样是各种色彩都有。“这是什么花?”
  “还用问吗?当然是艾莉丝花。”她说。
  宾克还能说什么,只能笑笑,“当然。”可惜这儿没有名叫“宾克”的花。
  大道穿过一道鲜花盛开的树篱,绕过水池、喷泉,来到宫殿前。结果这座宫殿是水晶做的,不是钻石。“进来吧。”女巫笑着对他说。
  宾克却迈不动步子了。蜘蛛捕蝇的伎俩他听过不少。救他的性命,她不会有什么别的企图吧——
  “哎呀,看在老天份上!”她说,“你是迷信还是怎么着?没事的。”
  他的怀疑确实挺傻。她干吗要费那么大劲儿救活他,然后又出卖他?要害他的话,撒手不管,任他淹死不就得了?一样是新鲜肉。也可以把他五花大绑,让水手们把他揪到这儿来。没必要骗他嘛。他早已落在她手心里了——如果她真的有什么企图的话。可是……
  “我看出来了,你不信任我。”艾莉丝道,“我怎么才能让你放心呢?”
  直截了当很可能不是最好的办法,可他只有这个办法,要不要就干脆认命,“你——你是个女巫。”他说,“你好像什么都有了,我——你有什么企图?”
  艾莉丝大笑起来,“向你保证,不是为了吃你。”
  宾克却笑不出来。“可——吃人的事也是有的。”他眼前出现了一幅可怕的画面:一只巨大的蜘蛛,正引诱他踏进它的蛛网。只要他走进这座宫殿……
  “那好,先在这个花园里坐坐吧。”艾莉丝说,“或者随便哪个你觉得安全的地方。要是听了我的话你还信不过我,你可以坐我的船离开这儿。这样公道吧?”
  公道得过分了,公道得让宾克觉得自己是个不知好歹的混帐。宾克这时才想到,或许这整座小岛就是一个陷阱。海里有海怪,他不可能游回大陆,想用船的话,船员们准会把他结结实实捆起来。不过,听听她怎么说总没什么坏处。“好。”
  “宾克,听我说。”她用劝说的语气开口了——她的美貌本来就极具说服力,“你也知道,尽管每个赞斯公民都有魔法,但他们的魔法有很大的局限性。有些人的法力比其他人强些,但他们的魔法天赋只能限制在一个魔法类别里,不是这一类,就是那一类。这是自然规律,就算魔法师也不例外。”
  “是这样。”她的话很对——但目的何在?
  “赞斯国王是一位魔法师,但他的魔法只限于气象类。他可以唤出一个大旋风,或是飓风、台风,来一次大旱,或者连下十天倾盆大雨……但他不能飞,不能把木头变成银,也不能靠魔法烧出一团火。他是个气象专家。”
  “对。”宾克再一次表示赞同,他想起唐纳的儿子,那个小孩也会刮一阵小风。那种天赋很寻常,没法跟跟法力无边的国王相提并论。不过,他们的差别只是威力大小,而不是类别。可惜现在的国王最多也只能开个小旋风什么的了。
  “所以,一旦你知道一位赞斯人的魔法,你就同时知道了他的局限。”艾莉丝接着道,“只要看到一个人呼风唤雨,你就不必担心他把你变成一只蟑螂,没有人有跨类别的魔法。”
  “可能只有一个例外,魔法师汉弗莱。”宾克说。
  “他是个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她说,“但就算是他,也要受自然规律的限制。他的天赋在于预言,或者说信息。他所谓的一百种魔法都是这类别,其中没有一个实打实的法术。”
  宾克不认识汉弗莱,没法判断艾莉丝说得对不对。但听起来好像是这么回事。女巫对与自己地位相当的魔法师的了解如此深入,真令他佩服。像他们这种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彼此之间存在竞争吗?
  “我的魔法是幻象术。”好从容不迫地说,“这朵玫瑰——”她摘下一朵美丽的鲜花,送到他鼻子跟前。真香!“这朵玫瑰,其实是……”
  玫瑰消失了,拈在她手里的是一根青草,闻上去也是青草味。
  宾克四下张望着,失望地说:“所有这些,都是幻象?”
  “大多数吧。本来可以让你看看这园子的真面目,不过确实没什么好看的。”她手里的青草一闪,变成一朵艾莉丝花,“你该相信了吧。我是个法力高强的女巫,可以让一大片地方完全变个模样,跟真的一模一样,瞧不出任何破绽。我的玫瑰闻起来像玫瑰,我的苹果派尝起来像苹果派。我的身体——”她顿了顿,微微一笑,“感觉起来和真正的身体毫无区别,完全像真的——但其实只是幻象。当然必须以真实为基础,加以变化。我的魔法只能强化真东西的某个方面,作点修饰。这就是我的魔法天赋。所以我不可能会其他类型的魔法,尽管相信我好了。”
  最后这句话宾克有点拿不准,幻象女巫是最不可信赖的,无论如何都信不得!不过她的话倒一点不错,他从来不知道有哪个赞斯人掌握一类以上的魔法。
  也可能她是巨怪,用幻象术乔装改扮成……不,巨怪是魔力生物,魔力生物没有魔法天赋,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魔法。所以无论是马人、龙还是巨怪,生来什么模样就是什么模样,除非被别的人、动物或者植物施展魔法,改变了它们的外貌。但艾莉丝会不会勾结一头巨怪来对付他呢?不大可能。人人都知道,巨怪的脾气最急,一抓住什么可吃的,马上吃下去。它们才耐不住性子呢,拖延这么久,它说不定会把艾莉丝吃下去。
  “好吧,我相信你。”宾克谨慎地说。
  “太好了,进来吧,我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
  不大可能。没人能给他一种魔法天赋,就算是汉弗莱,也只能发现他本来就有的天赋——代价是一年劳役——却不会另外给他一种。
  他勉勉强强地随着艾莉丝进了宫殿。宫殿里面和外面一样美,屋顶棱镜透进彩虹色的光,水晶墙像一面面镜子。这些多半也是幻象,可他发现镜子里还有他自己的镜像,镜中的宾克似乎比他本人更健康、更有男子气概,而且,地面也几乎完全没有被他弄脏。难道这些全是幻象?
  椅子上、睡椅上,安放着一堆堆软垫。宾克忽然觉得精疲力竭,真想躺会儿!可脑子里偏偏又出现了宁静松林里的那具骷髅。宾克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想才好了。
  “把你那身湿衣服换了吧。”艾莉丝殷勤地说。
  “不用,等会儿自己就干了。”宾克不想在女人面前换衣服。
  “你以为我会让你把我的垫子全糟蹋了吗?”艾莉丝的命令中还有点家庭主妇的殷勤,“在海水里扑腾了那么久,赶紧把身上的盐洗掉,要不痒起来受不了。去浴室洗洗,换身衣服,那儿有一套合身的衣服正等着你呢。”
  一套合身的衣服,正等着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她早就知道他会来?
  宾克不情不愿地去了。浴室是……怎么说呢,宫殿式的。浴缸像个小号游泳池,便所之豪华,只可能存在于传说中的平凡世界。他吃惊地放着水流在便器里打了个漩,从下面的管道里排出去,消失得无影无踪。简直是魔法,宾克看得出了神。
  还有沐浴的莲蓬头,悬在高处,不断向下喷水,像下雨一样,把他冲得清清爽爽。真好玩,但他吃不准自己是不是愿意天天这样冲上一回。上面什么地方肯定有一只巨大的水箱,这才能喷出让人如此舒坦的水流。
  他用一条绣着艾莉丝花的长毛绒浴巾擦干身体。
  衣服挂在一个架子上,一件只有王公贵族才配穿的长袍,还有内裤。内裤?管他呢,换条干爽的内裤也不错,反正没人看见。他换好衣服,踏上备好的装饰精美的拖鞋。猎刀仍旧挎在身上,藏在宽大的袍子底下。
  他觉得好多了,却觉得又一次感冒了。喉咙倒不疼,只是不断流鼻涕。他原以为流的是海水,毕竟他灌了一肚子嘛。可身上一真爽,这才发觉鼻子里淌出的液体并非身外之物。他不想当着艾莉丝的面擤鼻涕,可他身上没带手帕。
  “饿了吗?”艾莉丝殷勤地问,“我去端饭菜。”
  宾克当然饿了。自从发现那道峡谷,他只是偶尔才消耗自己背包里的干粮,主要靠沿路觅食。现在背包被海水浸透了,今后的口粮问题还是个太麻烦。
  他半躺在松软的垫子上,稍稍偏着头,免得流鼻涕,实在没办法时偷偷地在垫子角落里抹一把。她在厨房忙碌的时候,他打了个盹儿。到这时,宾克已经明白了她为什么每件事都亲力亲为,不靠仆人。那些水手和仆人都是幻象的一部分。艾莉丝是独身一人住在岛上,做饭的事只好自己动手。幻象术能够制造出逼真的外形、纹理、滋味,却解决不了肚子问题。
  可她为什么不结婚?或者用魔法挣钱雇几个帮手?许多魔法没什么实际用处,但她的魔法完全不同。她可以把普通房子变成水晶宫,许多人都巴不得这样:外表经常比实质更重要。还有,或许她能让平常的土豆尝起来像大餐,把苦口良药变成糖果——没错,这种魔法实在太棒了!
  艾莉丝回来了,端着一个直冒热气的带盖托盘。她换了一身家庭主妇的打扮,王冠也不见了。看上去不再一副女王派头,却增添了几分女性的温婉。她把托盘在一张矮桌上放好,两人盘腿坐在垫子上。
  “想吃什么?”她问道。
  宾克又紧张起来,“这里头是什么?”
  “你喜欢什么就是什么。”
  “我是说真正的东西是什么?”
  她撇了撇嘴,“你硬要知道的话,煮米饭,这玩意儿我那儿有一口袋,整整一百磅,我得赶紧吃完才行,拖久了的话,老鼠就会发现守米袋的那只猫是个幻象,然后就会偷走我的米。当然了,我有本事让耗子屎吃起来像鱼子酱,不过最好还是别那么干。还是那句话,你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无论什么。”她深深吸了口气。
  这话好像——宾克只觉得她这话并不只限于食物。一个人待在这个岛上,她当然有点寂寞,希望有人陪她。当地农民是不可能的——他们的老婆会确保这一点。海里那些海怪当然更不是理想的社交对象。
  “龙排,”他说,“加热酱汁。”
  “这人还真敢想。”艾莉丝嘟囔道,一揭银盖,一股浓香扑面而来,托盘里是两大块热腾腾的龙排,浇着酱汁。她熟练地把其中一块盛到宾克的盘子里,另一块盛到自己的盘子里。
  宾克半信半疑地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味道好极了,是他平生品尝过的最上等的龙排。说是“平生”,其实今天之前总共只有再回。事实是,龙吃人肉的机会比人吃龙肉的机会大得多。还有酱汁——滚烫,他得用艾莉丝斟出的一杯酒镇一镇。不过烫得真舒服。味道好极了!
  可他还是没有完全信服。“呃——能不能请你……”
  她做了个鬼脸,“只能瞧一眼,然后还得变回来。”
  龙排变成了淡而无味的煮米饭,然后再一次成了龙排。
  “谢谢。”宾克说,“不亲眼看见,真不敢相信。”
  “再来点酒?”
  “嗯,会喝醉么?”
  “可惜不会。喝着够劲头,但你就算喝一天,还是什么事都没有。真要醉了,只可能是心理作用。”
  “那太好了。”他接过晶莹剔透的酒杯,里面是闪闪发亮的液体。一杯喝得太快,他什么味道都没来得及品出来。他啜了一口……或许这真的是最平常不过的水,但样子味道都和最好的蓝酒没有丝毫差别,酒香四溢。这种酒配龙排最为相宜。酒味醇厚,芬芳宜人——跟这位女巫一样。
  餐后甜点是家制巧克力饼干,还微微有点烤糊了。最后这一点真是神来之笔,宾克明明知道这是幻象,但仍旧不敢相信。艾莉丝肯定真的精通烹调之道,否则绝对做不出如此逼真的幻象。
  餐具收好之后,好的衣服又换了。一袭低胸晚装,让坐着的宾克看到的内容比礼仪允许的最大限度稍过一点,充分显示出晚装里面是一具多么美妙的身体。当然,或许这也是幻象,但如果这具身体摸上去和看上去同样宜人,谁还会在乎它是真是假?
  凑得太近,他的鼻涕险些淌到了那一袭挑逗的晚装上。宾克猛一仰头。
  “你不舒服吗?”艾莉丝关心地问。
  “呃,不。我的鼻子——它——”
  “拿着手帕。”她递过来一条精美的丝手帕。
  宾克真不愿用这么一件艺术品擤鼻子,但总比抹在垫子上强吧。
  “呃,我走之前,能帮你干点什么活么?”宾克紧张地问。
  “你想得太妙了。”艾莉丝道,轻轻倾过身体,深吸一口气。宾克只觉得对方的肉体膨胀起来,就在他颈边晃动。萨布莉娜突然间仿佛远在天边,还有,她绝不可能穿上这种衣服。
  “我说过……我要去找善良法师汉弗莱,找到我的魔法……不然就会被放逐。我觉得我可能真的没有魔法,所以……”
  “我可以替你安排安排,哪怕你没有魔法也照样能留下来。”她说道,贴得更紧了。
  肯定是在拿他开玩笑、这么一位聪明、法力高强的女人,怎么会对他这个无名之辈感兴趣?宾克又擤了擤鼻子——还是个淌鼻涕的无名之辈。她的外表虽然是魔法点化的,但魔法和智力却是地地道道的真金白银。她根本用不着他——干什么都用不着。
  “我可以让你当众使出魔法,让每个人都亲眼看到。”她一面说,一面仍旧让人惶恐不已地继续贴过来。那种触觉,真是……真啊。“我能为你造个幻象,没有一个人能看出破绽。”真希望她说话时别用这么亲密的姿势,“我可以隔着一段距离施法,没人会发现是我做的。留在赞斯,这还仅仅是最起码的。我可以带给你财富、权力、享乐——全都是真的,不是幻象。还有女人,最漂亮的,最可爱的,你能想像到的一切——
  宾克越来越怀疑了。她到底想让他干什么?
  “我有未婚妻——”
  “完全没问题。”艾莉丝道,“我不是个好妒忌的女人。你可以让她当你的小老婆,只要你做事谨慎些,别太张扬就行。”
  “小老婆!”宾克生气了。
  艾莉丝却毫不在乎,“因为你要娶我呀。”
  宾克张口结舌,目瞪口呆。“你怎么会嫁给我这么一个连魔法都不会的人?”
  “这样我就能当上赞斯的王后。”她镇定自若的说。
  “赞斯的王后!你得和国王结婚才行啊。”
  “一点不错。”
  “可是——”
  “赞斯有一个古老、奇特、不近情理的传统:名义上的统治者必须是个男性。而女性,无论她们多么能干、魔法多强,全都不予考虑。现任国王已经老了,行将就木,又没有子嗣。这是一位王后执政的大好时机。但首先,必须有一位新国王,那位新国王就是你。”
  “我!我根本不懂怎么管事。”
  “没错。你当然会把这些烦人的琐事交给我动漫办。”
  宾克总算明白了。艾莉丝要的是权力,要掌权的话,她需要一个幌子。一个没有魔法、容易摆布的傻小子,不至于真的把自个儿当成国王。这样一个人如果跟她合作,今后只能依靠她。但话又说回来,这个交易还是挺不错的。就是宾克仍旧没有魔法,他了不用担心被赶出赞斯。
  没有魔法的缺点竟然成了有利之处,这可是头一回。艾莉丝不能找能够独立行事的人,不能找合法公民。那种人她控制不住。他需要一个像他这样的魔法呆子,没有她的话,他就一无是处,连公民都当不上。
  这里的浪漫气息顿时大打折扣。现实总是赶不上幻象美好啊。如果拒绝,他只能重新回到荒郊野外,艰难跋涉,走向一个说不定完全帮不上他的目的地。说不定他连魔法师的城堡都到不了,因为他现在得绕着赞斯中部大野林的边缘前进。不接受女巫的提议,他才是个大傻瓜呢。
  艾莉丝专注地观察着他。他刚一回头,只见他的晚装闪了闪,变得完全透明。就算是幻象,眼前景象仍旧动人心魄。还有,就算眼前的肉体只是看上去挺美,又有什么关系?他现在已经毫不怀疑,艾莉丝愿意马上将他们的关系发展到另一个层次。她很愿意证明她能为他提供多么美妙的享受,就像刚才的晚餐。原因只有一个,她需要她心甘情愿地跟她合作。
  这样做其实大有道理。他可以获得公民资格,还有萨布莉娜。女巫王后是不会违背诺言的,那方面她也不在乎……
  萨布莉娜。对这种安排,她会怎么想?
  他知道。她决不会接受。无论为了什么都不会,一秒钟都不会。萨布莉娜对有些事看得非常重,非常在意。
  “不。”他大声说。
  艾莉丝的晚装马上转为不透明。“不?”艾莉丝的声音一下子有点像温妮了。他告诉那个白痴女孩她不能跟着他一块儿上路时,她就是这种反应。
  “我不想当国王。”
  艾莉丝控制住了自己的声音,轻声道:“你不相信我有这个本事?”
  “我猜你有这个本事。可我不愿做这种事。”
  “你想做哪种事?”
  “我想走自己的路。”
  “你想走自己的路。”她重复了一遍,以巨大的意志力控制住自己,“为什么?”
  “我的未婚妻不会喜欢的。”
  “她不喜欢!”艾莉丝发作了,怒气冲冲。现在她有点像那头峡谷龙了,“她能给你什么?无论什么,我都能加一百倍给你。”
  “嗯,比如说,能让我有自尊心。”宾克说,“她喜欢我是因为我这个人,不是想利用我。”
  “胡说八道。深入内心,所有女人都一样,差别只在于外表和才能。女人全都利用男人。”
  “也许吧。这种事,你肯定懂得比我多。反正,我得走了。”
  艾莉丝伸出一只柔软的小手拦住他。她的衣服突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一晚好吗?看我能给你什么?只要你留到明天早晨——”
  宾克摇摇头,“一晚上时间,你肯定能打动我,所以我必须现在走。”
  “你可真坦白呀。”她轻声道,“我可以让你尝尝你这辈子从没体会过的美妙滋味。”
  赤身裸体,摆出最诱人的姿势,她已经把宾克的想象力逗弄得不大自在起来。但他还是坚定地说:“我不能丢掉自己的正直品质。”
  “你这个白痴!”她尖叫起来,“我真该撒手不管,让海怪吃了你。”
  “海怪也是你弄出来的幻象。”宾克说,“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好让我对你感恩戴德。幻术点化的沙滩,幻术点化的海怪,全都是你的幻象。缠住我脚腕的其实是你的皮带。救我根本不是巧合,我也根本没陷入危险。”
  “可你现在却大大地危险了。”她咬牙切齿地说,可爱的裸体忽然套上了一身亚马逊女战士的戎装。
  宾克耸耸肩,站起身来,擤了擤鼻子。“再见,女巫。”
  艾莉丝赞赏地打量着他,“看来我低估你了,宾克。咱们再谈谈,我可以开出更好的条件。你只需要告诉我你想要什么就行。”
  “我想见善良法师汉弗莱。”
  她勃然大怒了。“我要毁掉你!”
  宾克掉头走了。
  水晶宫的天花板迸裂了,玻璃碎片雨点般朝他飞溅过来。宾克不予理会,知道这些全是幻象。他继续向前,心里直打鼓,但决心不表露出来。
  咔嚓嚓一声响亮的崩塌声,好像有石头滚下来。宾克强迫自己别去看它。
  墙壁哗啦啦向内倒塌,天花板也整个垮了下来。声音震耳欲聋。宾克被埋在碎石瓦砾中——但他继续向前走,什么都感觉不到。呛人的灰尘,梁柱瓦砾,场面虽然惊天动地,但宫殿其实根本没有塌。艾莉丝实在是个幻象大师!形象、音响、气味——应有尽有,只是触碰上去空无一物。要触碰总得有点可触碰的东西才成,她才能将一种触觉转化为另一种触觉。
  脸撞上了一堵墙,痛倒不很痛,只是吓了一大跳。他揉揉脸颊,仔细打量。
  一堵木板墙,油漆都快脱落了。这是真墙,真房子的真墙。幻术本来把这一切遮掩得不露半点破绽,但现在幻象正在解体,真正的现实开始渐渐现形了。他可以摸索着墙壁走出去。
  他找到了门,向内一拉。看不见的门看不见地打开了。他成功了!宾克转过身来,最后一次向里看去。艾莉丝像一般大发脾气的女人一样,正怒火冲天呢。原来她是个中年妇女,有点偏胖,穿着一件很旧的家常衣服,戴着一个脏发网。胸部肥大,这方面倒跟她朝他展示的有点相近之处,但四十多岁胖女人那方面的诱惑力比二十来岁的幻象差太多了。
  他一步跨出门外。闪电烁烁,雷声动地。宾克吓得惊跳起来。但他继续向前,向里不住提醒自己,艾莉丝是个幻术女巫,不会摆弄天气。
  倾盆大雨向他浇来,还有大冰雹。他的皮肤上感到了雨水,还有挨了冰雹的刺痛——但这都是幻象的一部分,他既没被雨水淋湿,也没被冰雹砸伤。艾莉丝的幻术真是无与伦比,但毕竟有其局限。
  惊天动地一声怒吼。一头喷火飞龙,正朝他扑来。这可不是峡谷那种只会冒热气儿的假火龙,而是一头真正的喷火畜生。看上去真得如假包换。到底是真是假?肯定是假的——但他不敢冒险。宾克拔腿便逃。
  龙呼地一声飞扑下来,从他身边擦身而过。他感觉到了它飞过时的空气激荡,灼人的热浪。是真是假?不知道。但他可以从它的动作中判断出来:真的喷火龙非常愚蠢,好像脑子被火烤皱缩了一样。如果这一头居然挺机灵——
  又飞回来了,第二次向他扑来。宾克做了个向右闪的假动作,然后向左边冲去。火龙没有上当,它直直地冲他扑下来了。这种智力属于女巫,而不是动物。
  宾克的心跳得几乎震破胸腔,但他硬挺着站立不动,面对从天而降的恶兽。他还竖起中指,对它比了个下流手势。火龙张开大口,一股巨大的浓烟烈火将宾克从头到脚整个裹住,烧灼着他的身体毛发——宾克毫发无伤。
  孤注一掷赌一把,赢了。他几乎可以肯定龙是假的,但身体仍然因为恐惧觳觫不已:没有一种感官对这个幻象的真实性产生丝毫怀疑,只有他的大脑牢牢地坚守着阵地,捍卫着他,使他不至于屈服于女巫的意志,或因为相信幻象而造成真正的身体损伤。幻象是可以杀人的——只要你相信。
  他跌跌撞撞继续走,眼睛死死盯着脚前的地面。破绽越来越多了。艾莉丝的幻术前无古人,但这块地方毕竟太大,幻术摊得太薄。他可以死盯着一小块地方,而她却必须面面俱到。宫殿已经成了摇摇晃晃的窝棚,好像一路上他遇到的农家小屋的堂兄弟。有了幻象,用得着建什么好房子?
  他借的那身衣服也变了。裹在他身上的是一件粗制滥造的女用披肩,穿着的是一条——他充满厌恶地证实了——女人家的丝内裤!还带着刺绣呢,真是女里女气。真东西只有一件:兜里的一条漂亮丝手帕。很显然,这位女巫也还是乐于享用一些真货色的,不过只买得起绣花手帕,还有绣花内裤。
  他犹豫了。该不该回去挽回自己的衣服?他不想再见到艾莉丝,他穿上这一身上路,要是碰上什么人怎么办?
  他眼前出现了一幅画面:自己来到善良法师汉弗莱的城堡,恳求他的帮助。
  宾克:先生,我冒着生命危险,走过整个赞斯,希望您能给我——
  魔法师:给你一条新裙子?一副乳罩?哈!哈!哈!
  宾克叹了口气,脸烧得滚烫。他转身向回走。
  “你回心转意了?”艾莉丝问,摇身一变,又成了青春妩媚的美娇娘。身边一圈也再一次变成了水晶宫。
  真是弄巧成拙。她的一切都是幻象,而他更喜欢真实世界,哪怕真实世界远远不及幻象华美,只是荒草中的一间陋室。反正赞斯大多数农民所有的也仅仅是一所陋室。如果生活必须靠幻象支撑,生活就没有价值了。“来要回我的衣服。”宾克道。虽说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但看了艾莉丝美若天人的幻象,他的决心又颇有动摇了。
  他走进浴室——一间支在屋外的烂棚子。豪华便所只是地下挖了个坑,苍蝇团团转,绕着飞。浴缸是喂马的水槽改造的。当时他用什么冲的沐浴?一只水桶。难道他是自己往自己头上浇水不成?他的衣服和背包放在地板上,堆成一堆。
  他正准备换上自己的衣服,却发现烂棚子上到处是窟窿,艾莉丝正望着他呢。她以前也见过他换衣服吗?真要是这样,他也没法追究,只好把这当成对他身体外貌的一种肯定。说不定真是这样,那以后,她不是主动得多、直接得多了吗?
  他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那只水桶上。肯定得有个人替他浇,他在把握,绝不会是自己。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性……哎——哟!
  他不想再次在艾莉丝面前展示身体了,尽管这方面的秘密早已丧失殆尽!他捡起自己的衣物,朝门口走去。
  “宾克——”
  他停住脚步。房子是烂木头做的,油漆剥落,地上到处撒着稻草,墙壁上到处是透光的缝隙,但女巫本人却可爱到极点,她穿得非常少,变成了芳龄十八的美貌女郎。
  “你想要什么样的女人?”她问,“艳丽火辣?”立即幻化出美妙的S曲线。“年轻的?”眨眼就变成了十四岁,苗条。纯真。“成熟型?”这一次是以本来面目为原型,但大大改进了。“精明强干?”着装保守的二十五岁女子,身材曼妙,但有一种商场征逐的女强人的干练。“来点暴力?”又变成了亚马逊女战士。
  “我不知道。”宾克说,“左右为难,实在选不出来,有时候我喜欢这一种,换个时候又喜欢另一种。”
  “她们全都属于你。”她说,再一次变成亭亭玉立的十四的少女,“除我之外,没有哪个女人能作出这种保证。”
  这种诱惑太强烈了,宾克简直抵挡不住,这种美事他了曾偷偷幻想过,但从来不敢公开承认。这位女巫真是本领高强啊,是他亲眼见过的最强的魔法。不错,都是幻象,但赞斯的幻象多着呢,谁都不敢完全肯定什么东西是真,什么东西是幻。事实上,幻象已经成了赞斯的一部分,少了幻象的赞斯就不是真实的赞斯了。艾莉丝可以给他带来财富、权力,还有公民资格,还有,她可以成为他喜欢的任何一个女人,所有女人。
  除此之外,只要她将自己的幻术运用得当,假以时日,她大有机会将幻象变成现实,比如建起一座跟幻象一模一样的水晶宫。有了王后的权力,这一切都是可能的。照这么看,她向他提供的其实不是幻象,而是真实,她的魔法就是将幻象变为事实的工具。
  但是,她那个精明的头脑里到底装着什么?她真正的心思可能半点也不可爱。他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她,也就永远不可能信任她。她会成为一个好王后、好女王吗?宾克不知道,她感兴趣的是权力,而不是造福赞斯这片土地。“对不起。”他说,然后转身走了。
  艾莉丝让他走了。没有宫殿,也没有暴风雨。她接受了他的决定。宾克反而有点被打动了,他不能说她是个邪恶的女人。艾莉丝只是个有需要的女人罢了。她向他提出做笔交易,遭到拒绝后也很理智地接受了,当然,最初还是发了一阵火。宾克强迫自己不再回头,继续走,一路留神。在这个地方,感官是靠不住的能依赖的只有自己的理智。
  他觅路回到码头。小破船看上去很不结实,但它既然能载着他来,也就能载着他去。
  他跨上小船,船底还积着一汪水,这船竟然漏水。他拿起一只锈迹斑斑的桶,尽量把水舀出去。宾克坐了下来,拿起船桨。
  艾莉丝可真有本事,一边划船,一边还能在他面前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悠闲的女王。这女人其实挺能干的,除魔法之外,许多事她都会干,说不定她真能成为赞斯称职的统治者——如果她能找到一个听她吩咐的男人的话。
  可他为什么不愿意合作呢?宾克一面划船,一面细细思索。当时的理由是萨布莉娜,但除此之外,肯定还有更深的原因。如果单单是萨布莉娜的话,艾莉丝比她强,比一切女人都强,因为她可以是一切女人。肯定有别的缘故,模模糊糊,对他却有无比的影响力——啊,知道了!因为他爱赞斯。
  他不能允许自己成为破坏故乡的帮凶。现任国王尽管衰迈不堪,但宾克还是忠于现存制度。统治权的交替必须遵循正常手续,而且必须是诚实的。为了留在赞斯,宾克可以做任何事——但不能背叛赞斯。
  海面平静无波。那些凶险的礁石原来也是幻象,沙滩倒是真有,但很小,而且跟那片幻象沙滩不在一个地方。真正的沙滩是窄长的一溜,紧靠峡谷边。他最初就是在它上面跑来着,一直跑到头,然后噗通一声掉进了深水。从各方面看,都是地地道道的深水。
  小船在峡谷南边靠岸了。可是——他该怎么把它还给女巫呢?
  算了。要是她没有别的船,艾莉丝只好游过来取船了。宾克不喜欢这样,但他实在不愿再次回到那座幻象之岛了。凭女巫的法力,略施法力就能把随便什么海怪吓跑。他相信,她准是个游泳好手。
  他换上了自己原来那身浸满海盐的衣服,背上背包,向西望去。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五章 生命泉

  峡谷以南比北面难走得多。小山变成了大山,最高的山巅积着白雪。狭窄的小道上荆棘丛生,宾克不得不一次次绕路。平常的灌木荆棘本来已经够糟的了,再说谁也不知道它们还有什么魔法。到处是猎食树,对这些可怕的植物当然更得躲着走。
  所以,只要丛林拦路,宾克便只得折回来,绕更长的路。容易走的路又让宾克起疑心,也得绕开,所以他只能走介于二者之间的路线,沿着平原和丛林的交界处前进。这种路线常常是最难走的:岩石兀立的峭壁,狂风呼啸的高原。连魔法植物都不愿生长的地方肯定是常人绝对不愿涉足之处。患有希望躲开麻烦的旅人才会下次这样的路线。好不容易遇上一块稍稍平整点儿的地方,却发现这里是一头巨型飞龙的着陆点,难怪这附近没有其他猛兽恶禽。宾克的前进速度非常缓慢,他知道,这样下去,得过好多天才能赶到善良法师的城堡。
  他给自己垒了个窝:一堆石块充当挡风墙,下面垫一层枯枝。这一觉睡得真不舒服。要是当初接受女巫的邀请,在她的小岛上过夜就好了,肯定比现在强得多。
  不对。他心里明白,自己非走不可。过一夜之后,他说不定再也不可能离开了,至少离开时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宾克了。真要做出这种事,萨布莉娜永远不会原谅他。现在还对那一晚念念不忘,心里想的还不单是舒舒服服睡一觉,正说明他绝对不该留下。
  最后这句话他念叨了好几遍,这才哆哆嗦嗦进入梦乡。他梦见了一座钻石水晶宫,醒来后百感交集,说不出什么滋味,好半天才重新入睡。拒绝诱惑真不是件美事啊,尤其是一个人睡在露天里的时候。第二天,他一定要好好找找,看有没有毯子树和热汤葫芦。
  在峡谷以南跋涉的第三天早上,宾克沿着一道山岭勉力前行。他费了好大的事儿,总算为自己削了一根新杆棒。他发现的第一棵宜于削制杆棒的小树使了一招魔法,把自己变得枝枝丫丫的,根本做不成杆棒。宾克毫不怀疑,这儿合用的树多的是,但它们有“别看见我”的被动魔法,让他就是看不到。还有一棵树用了直截了当的排斥魔法,带刃的东西拿它一点办法都没有:猎刀每次一砍,中途总会改变方向,落不到它身上。
  宾克开始琢磨起自然界的魔法来了。这些有排斥魔法的植物,如果能为他所用,肯定大有好处。如果他能用这种树削一根杆棒,它岂不是可以帮他将一切打击排斥开去?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外的植物之所以有这种魔法,肯定是为了防御龙、狸鼠之类,而不是带刀的人。一根能防御龙的杆棒肯定会给他带来巨大的安全感。不对,如果砍倒一株树,树就死了,它的魔法也就不复存在,但或许它的一颗种也能——
  用不着回头再找那棵树,前头一定还有。他只需要假装还要削一根杆棒,看哪棵树能挡开他的刀子就行。说不定能完完整整挖出一棵小树,让它活着,让它的魔法保护他。
  他一面走,一面挨个试验。这种事比他设想的危险得多。刀子一划过树皮,他们便会猛烈反抗。一棵树朝他砸下硬果子,差点砸破他的脑袋;另一棵喷出催眠气,宾克的旅程险些就此结束。但他没发现一棵有排斥魔法的树。
  一棵大树里住着一个树精,很像变成十四岁美少女的艾莉丝。模样虽然漂亮,却照着宾克劈头盖脸来了一顿极不淑女的臭骂。“想砍没有自卫能力的东西?砍你妈去!”她尖叫着,“沟里有一个快死的当兵的,砍他去!你这个臭——”这些脏话,树精是打哪儿学来的?
  快死的当兵的?宾克找到了那条沟,仔细搜索。真的,那儿真的躺着个身穿军装的人,背后一片凝血,可怜地呻吟着。
  “别怕。”宾克道,“如果你允许,我可以帮助你。”赞斯以前有一支军队,但现在用不着军队了,士兵们大多成了国王的信使。但他们仍旧保留着自己的军服和军人的尊严。
  “救命!”那人虚弱地呼救,“我会报答你的,一定会想办法报答你。”
  宾克这才敢于接近。士兵伤得很重,还在发烧。“我自己没办法,我不是医生,搬动你的话又会害你送命。我去给你找点草药来,”宾克说,“但我得借用你的剑。”士兵肯把剑借给他的话,说明他真的是伤病在身,命在旦夕了。
  “一定快些回来,不然就不用回来了。”那人喘息着,尽力举起剑柄。
  宾克拿过这柄沉甸甸的武器,爬出沟去。他再次来到树精寄居的大树旁。“我需要医疗魔法。”他告诉她,“止血的,治外伤的,退烧的,等等。告诉我从哪儿能弄到,快说!不然我就砍倒你的树。”
  “别!”树精吓坏了,哭喊起来。
  宾克威胁地举起剑。这个动作让他想起北村会幻剑术的贾马,宾克心里一阵恶心。
  “我说!我说!”她连声尖叫。
  “说。”宾克长舒一口气。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当真砍倒她的树。树一死,她也就死了。毫无意义地杀死别人,他做不到。树精从来不伤谁不害谁,长得又漂亮。不该骚扰她们,还有她们所珍爱的树/家。
  “向西两三英里。生命泉,泉水什么病都能治。”
  宾克有点不相信,“要是你藏着掖着什么,不老老实实告诉我……”他再次举起剑,“说,生命泉有什么机关?”
  “我不敢说,”她哭叫道,“谁要是说出来,那种诅咒——”
  宾克作势欲砍。树精哭得凄惨极了,他实在下不了手。在家的时候,他曾经尽自己的力量保护贾斯丁树,现在又怎么可能伤害另一棵。“好吧,什么诅咒不诅咒的,这个险我冒了。”他拔步向西。
  他找到了通向生命泉的小径。不是那种又宽又平、故意引诱行人的路,完全是野兽踩出来的。所以宾克没有担心。看样子,知道那个生命泉的动物还不少。可他走着走着,又紧张起来。泉水到底有什么机关?它的诅咒又是什么?真应该事先打听清楚。像这样贸然前往,或是自己吃苦头,或是害了那个当兵的。
  赞斯是一片充满魔法的土地,而且魔法各不相同。没弄明白之前,摆弄魔法是非常危险的。如果那股泉水真的能治好士兵的伤势,那它的魔力肯定非常强。治好伤是一方面,随之而来的是另一方面:你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宾克找到了生命泉。在一个洼地里,掩在一棵巨大的橡树枝叶下。橡树枝繁叶茂,这是个好兆头,说明水里多半没毒。但它仍旧可能有别的害处。里面会不会藏着一头水怪,用这股泉水当它捕猎的诱饵?受伤或濒死的动物是最容易到手的猎物。散布出去一个谣言,说这泉水是如何神奇,足以把附近许多英里的动物招来此地。
  但宾克没有时间等待、观察,要是不赶紧的话,当兵的就没救了。看样子,这个危险他是非冒不可了。
  他小心翼翼地走近泉水。瞧模样,泉水清清凉凉,挺干净的。他把自己的水壶浸进水里,另一只手牢牢握住剑柄。没出任何事,水下没有冒出什么吓人的触角之类的玩意儿。
  宾克瞧着灌满的水壶,心里又冒出一个新念头,就算这水里没毒,它也不一定真有医治功效。没用的话,带回去也是白搭。
  要想找到答案,只有一个办法。反正他也渴了,宾克把水壶举到嘴边,吸了一小口。
  泉水冰凉,真舒服。他又喝了一大口,觉得浑身精神一振。水里绝对没毒。
  他又将水壶浸入泉眼,望着壶嘴咕嘟咕嘟冒出一串气泡。从水面望下去,浸在水下的左手有点变形,好像五个指头俱全,没有残疾。他一般不会多想那根小时候丢掉的指头,但看到水下五指俱全的样子,他仍旧有点不高兴,仿佛有谁在嘲弄他似的。
  他举起水壶——又差点掉在地下。左手上真的有五根手指!千真万确!小时候受的伤被生命泉治好了。
  他弯弯那根手指,摸了摸,惊得目瞪口呆。他狠狠掐了它一下,疼,没问题,这根指头是真的。
  生命泉真的有魔法。十五年的老伤都能治得这么干净利落,这么彻底,毫无痛苦,瞬间痊愈,还有什么它不能治的?
  能治感冒吗?宾克吸吸鼻子——鼻孔里畅通无阻。连感冒都一并治好了。
  一点疑问都没有了,他自己就是最好的证明。真的是法力高强啊。这眼泉水如果是个,准是个功力深厚的魔法师。
  可是,宾克天生的谨慎再一次抬头了。到现在,他还是不知道这眼泉水的机关,也不知道它的诅咒。还有,为什么没有人把生命泉的秘密泄露出去?为什么要如此诡秘?它想保守的秘密显然不是这种神奇的治疗作用,树精不就告诉了他吗?他也可以告诉其他人。它的诅咒也不可能是什么水怪,因为刚才并没有水怪冒出来袭击他。现在的宾克身体健康,比刚才好得多,可以更好地抵御进攻,这个理论说不通。
  但这并不是说不存在危险,只意味着泉水的危险比他想像的更隐秘。隐藏在暗中的危险是最可怕的。能逃脱火龙烈焰的人有可能丧生于那片宁静松林的祥和咒下。那个士兵命在旦夕,每一刻都万分宝贵。但宾克还在耽搁。他一定得把这个问题想明白,不然的话,他和士兵都会陷入更大的危险之中。
  有一种说法,人绝对还能看独角兽的嘴巴,有的独角兽嘴里有魔法,一望之下便会让人神魂颠倒。但要是宾克,他百分之百会认认真真看个究竟。
  他在泉水旁趴下,像盯独角兽嘴巴一样盯着泉眼。“啊,生命泉呀,”他悄声说,“我为了救人而来,不是为自己牟利,尽管我确实得到了好处。我恳求你昭示你的要求,以免我无意中违背你的心意。”这么祝祷一回到底有什么用处,他一点儿把握都没有。他没有魔法,无法施行自己的祝祷。可眼下他只有这个办法。这么一份珍贵的礼物,他无法拿了就走,不先弄清需要付出什么代价、代价肯定是有的。
  泉眼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缓缓旋转。宾克感受到了其中的魔法,觉得自己仿佛从一个洞眼中窥到了另一个世界。没错,生命泉是有意识的,有它的尊严。它的意图如水流般向上涌起,包围了他。宾克的心仿佛扎进水流深处,蓦地明白了生命泉的意图:凡汲取我者,不得有与我之利益相违之行为,否则我必收回我的恩惠。
  原来如此。只是一个自我保护的魔法。可执行起来非常难办。谁来决定什么行为有违生命利益?除了生命泉自己还能有谁?有些事显然是做不得的,比如在这个地区伐木,因为伐木会破坏环境,改变这里的气候,影响降水。也不能采矿,以免破坏蓄水层,污染泉水。就连不事先说出用水条件也有几分道理。如果大家知道饮用生命泉的代价,只有小伤小病的人就不会来喝了。伐木工和矿工当然理不会。
  问题是,任何行为都有后果,哪怕这种后果会随着时间逐渐淡化。就像朝池塘里扔一块石头,水波会逐渐扩展,从理论上说,这些水波可以覆盖整个大洋。具体到这件事上,就是覆盖整个赞斯。
  比如,生命泉完全可能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离它很远的赞斯国王的威胁。或许不是什么直接威胁,例如向伐木工征税,后者为了纳税,便会采伐更多木材。这种情况下,生命泉会迫使饮用它的人起来反对国王吗?甚至刺杀他?被生命泉救过性命的人很可能会做出这种事。
  从理论上说,这眼魔泉可以改变整个赞斯社会,甚至成为它事实上的统治者。但是,偏僻角落里一眼泉水的利益不一定能和人类社会统一起来。当然,魔泉可能不至于那么极端,它的魔力再强,毕竟强不过赞斯其他所有魔法的集合。但它完全可以在极长的时间段是缓缓改变赞斯。
  “我无法接受你的条件。”宾克对深深的泉眼说,“我对你没有任何敌意。也不可能完全按你的利益办事。赞斯的利益至高无上。把你的好处收回去吧,我走了。”
  泉水发怒了。深不可测的泉眼翻腾起来,它的魔法再一次涌起,将他裹在中间。他马上就会为自己的鲁莽大吃苦头了。
  但魔力却退了下去,像潮水退却,离开了他……消失了。他的手指仍旧是好好的,感冒也没复发。他跟生命泉对着干——而且赢了。
  他真的赢了?也许只是当他的做出什么有违泉水利益的事时,生命泉才会收回给他的好处。管他的,反正他受的恩惠很小,收回就收回好了。为了害怕受惩罚,应该做的事就不做了——他才不是那种人呢。
  宾克站起身来,把水壶挂在身上,握着剑转过身去。
  一只狮羊蛇三头兽朝他爬来。
  宾克算不上什么剑客,但还是在向前使劲挥动宝剑。三头兽是凶猛的野兽!
  但转眼间,他便发现这头野兽大势不妙。狮头上,舌头耷拉着,羊头已经昏迷了,而尾巴末梢的蛇头在地上拖着。三头兽肚皮贴地爬向生命泉,身后留下长长的血迹。
  宾克站到一旁,让它过去。哪怕是三头兽,落到如此凄惨的田地,他也恨不起来。除了那个当兵的,他以前从来没见过哪个活物遭这么大的罪。
  三头兽爬到水边,狮子脑袋一头扎进水里,拼命地喝起来。
  其效如神。三头兽后背中央的羊头猛地一昂,清醒了,扭动脖子,瞪着宾克。尾巴上的蛇头也发出咝咝声。
  三头蛇显然已经彻底好了。但好了以后,它就成了巨大的威胁。这种野兽无一例外憎恨人类,还有和人类有关的一切。它朝宾克迈了一步,宾克双手紧紧握住剑柄。他知道,逃跑是不可能的,但只要他能重创对方,趁它重新爬到生命泉边寻求二次诊治的机会,他也许还能逃出险境。
  但三头兽蓦地一转身,走了,没有发起攻击。宾克长舒一口气,尽管他摆出了战斗架势,但在世间最不想做的事就是跟这样一头魔怪正面对决,旁边还有一眼对他没有好感的魔泉。
  宾克明白了,这附近肯定是个休战区。让猛兽潜伏在这儿猎食当然不符合泉水的利益,所以,这儿不能猎食,不能杀戮。真是他的好运气啊!
  宾克以最快速度爬出洼地,向东奔去,但愿那个士兵还活着。
  士兵还活着。和别的士兵一样,他是个十分顽强的人,在老天爷从他嘴里夺走最后一口气之前,绝不肯主动吐出这口气。宾克朝他嘴里灌了几口生命泉水,又在他的伤口上洒了一些。转眼间,这个人已经彻底复原了。
  “你是怎么做的?”他惊呼道,“我背上就跟从来没被别人捅过刀子一样。”
  两人一块儿爬上山坡,“我从一眼生命泉里取来了有治疗作用的泉水。”宾克解释道,他在那株住着树精的大树前停下脚步,“多亏这位好心的宁芙指点。”
  “唷,谢谢你,宁芙。”士兵说,“需要我帮忙的话,我——”
  “赶紧走远些就行。”她硬邦邦地答道,眼睛盯着宾克手里的剑。
  他们走远了。“对了,你不能做有损生命泉利益的事,”宾克说,“也不能告诉别人它为你治伤所要求的回报。否则你马上就会伤势复发,跟喝下泉水之前一样。但我觉得,以你的伤势,这个代价还是值得的。”
  “那还用说!当时我正值勤,看守国王用来治眼睛的眼珠蕨,有人却——咦,对了,喝上一口这种神水,国王的眼睛不就好了吗?再也用不着那些眼珠蕨了,对不对?我该去弄一点——”他突然住嘴了。
  “我告诉你泉水在哪儿。”宾克主动说,“就我所知,谁都可以喝那儿的泉水。”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突然产生了一种感觉——觉得不应该让国王喝生命泉水。”
  听了这话,宾克不觉一震。这句话似乎证实了他方才的猜想:生命泉的影响力早已不限于这片地方,而且,它只为它自己着想。对它来说,国王恢复健康或许不是件好事,也就是说——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国王因为生命泉水恢复了健康,那么,国王本人都必须保护泉水的利益。生命泉水为什么不愿意这么干呢?
  还有,宾克把泉水的治疗条件告诉了士兵,可他的手指仍旧完好,感冒也没复发。这又是为什么?他出卖了生命泉,却受到任何惩罚。难道所谓生命诅咒只是虚声恫吓?
  士兵伸出手,“我叫克龙比,下士克龙比。你救了我的命,我该怎么报答你?”
  “哦,不用。这是我该做的。”宾克说,“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死呀。我是北村的宾克,正要去汉弗莱魔法师的城堡,看我究竟有没有魔法。”
  克龙比伸手捋着大胡子,沉思着。他这个姿势挺有派头。“我可以替你指点方向。”他闭上眼睛,伸出右手指缓缓摇动。手指一定,他睁开眼睛,“魔法师在那个方向。这是我的魔法——定位术。无论什么,我都能说出它在哪儿。”
  “方向我早就知道。”宾克,“西边。难办的是怎么从这一大片树木子里走到那儿。挡路的魔法实在太多——”
  “还用你说,”克龙比完全赞同,“坏得跟人一样,随时都能整你一下子。袭击我的人肯定以为把我扔在这儿就一了百了啦,永远别想找到尸体。这么荒的林子里,我的鬼也没法找他们报仇。”
  “这倒不一定。”宾克想起了峡谷的唐纳鬼。
  “不过我没死,多亏了你,我复原了。我跟你说:我要当你的保镖,把你一路送到魔法师城堡去。这样算报答你了吧?”
  “用不着那么客气——”
  “恩仇必偿,当兵的就这样。你帮我做了一件大好事,我也得替你做一件大好事。就这么定了。我能帮你好大的忙,瞧着。”他又闭上眼睛,伸出手指摇晃着。手指一稳定,克龙比道,“那个方向。对你的利益的最大威胁来自那个方向。想验证一下吗?”
  “不想。”宾克说。
  “但我想。回避危险解决不了问题,只能迎头冲上去,打垮它。剑还给我。”
  宾克把剑还给他。克龙比拔步走向他指点的方向:北面。
  宾克闷闷不乐地跟了上去。他才不想迎头冲向危险呢。可他知道,让士兵涉险、自己溜号是不对的。或许是某种一看就明白的危险,像那头峡谷龙。可只要别招它惹它,离它远点,这种危险也就犯不到他向上,他真想这么做。
  遇上挡道的灌木丛时,克龙比的解决方法很简单:挥舞利剑开一条路。宾克发现,有些植物没等到剑锋落下便闪到一旁。如果让开一条道最有利于生存,这些植物就会让开一条道。但要是这位士兵跟哪棵猎食树交上了手怎么办?说不定那才是他指点出来的大危险。
  不可能。猎食树对没有防备的人来说是致命的,但它的根扎在哪里,它就定在哪里,不会挪地方。宾克去的方向是西面,而不是北面。所以,固定不动的东西不可能是他的大威胁,除非它的位置在西面。传来一声尖叫。宾克吓了一跳。克龙比手握利剑,作好了战斗准备。但前面只是个瑟瑟发抖、缩成一团的姑娘。
  “说话!”克龙比大吼道,挥舞着那把可怕的武器,“想干什么坏事?”
  “别杀我!”她哭喊道,“我是蒂伊,迷路了,只有我一个。我以为你们是来救我的。”
  “撒谎!”克龙比喝道,“你想害这个人,我的朋友,同时也是我的救命恩人。说实话!”他高高举起利剑。
  “天哪,别伤她!”宾克叫道,“你弄错了。一看就知道,她谁都害不了。”
  “我的魔法从来没错过。”克龙比说,“它指得清清楚楚,你的最大威胁就来自这儿。”
  “兴许威胁在她后面。”宾克说,“她只是碰巧在这个方向上。”
  克龙比顿了顿,“有可能,这我倒没想过。”样子虽然粗鲁,但他显然是个很讲道理的人,“等等,我再验证一下。”
  士兵退后一步,在姑娘东边站定,闭上眼睛,伸出指头转动着。那根伸出的手指端端正正指向蒂伊。
  姑娘痛哭流涕,“我根本没想过害你——我发誓。求求你们,别杀我!”
  她是个长相平常的女孩,五官、面庞面庞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怎么都说不上面熟,再说,他又是个最见不得女人伤心的人。“或许不是身体方面的伤害。”宾克说,“你的魔法能区分哪些是身体方面的伤害,哪些不是吗?”
  “不,不能。”克龙比承认,接着辩解道,“它指出的可能是任何形式的威胁,她也可能并不是有心害你。但我敢发誓,这里面有名堂。”
  宾克认真打量着姑娘。她的眼泪这会儿已经干。确实有些面熟——以前他在哪儿见过她?不是北村的,其他地方的姑娘他基本不认识。难道是这次旅途中见过?
  慢慢地,他醒悟过来了:幻象女巫不一定非得把自己扮成美人。如果她想盯着他不放,她完全可以变成另外一副模样,以为他认不出来。但幻象一定要以事实为基础,外貌可以千变万化,但都是以她的的本来面目为基础:这里增几磅,那里减几磅,再改变声音——唔,有可能。如果他上了当,完全可能大大地危险。幸好士兵的魔法识破了她的花招。
  但他有多大把握?魔法这东西,仓促判断很容易出错。
  他忽然想起一个好主意。“蒂伊,你一定渴了。”他说,“喝点水吧。”他将自己的水壶递过去。
  “噢,谢谢。”她高兴地接过水壶。
  水壶里的生命泉水能治愈一切疾病。中了魔法——不管施法者是别人还是自己——也是一种病,对不对?如果她喝了水,肯定会露出马脚。
  蒂伊深深地喝了一口。
  没有任何变化。
  “哎呀,太好喝了。”她说,“我觉得好多了。”
  两个男人交换了个眼色。“走你的吧。”克龙比简短地说。
  “我要去找善良法师汉弗莱。”她说,“我需要一个能治好我的魔法。”
  宾克和克龙比又交换了个眼色。蒂伊喝了生命泉水,无论什么病都好了。所以,要是为了治病,她已经不需要去见善良法师了。她一定在撒谎。真要是这样的话,她隐瞒的是什么?她之所以说要去魔法师城堡,肯定是因为她早就知道宾克要去那里。
  可是,这些都是猜测,完全可能是个巧合。但另一方面,她完全可能是一个女巨怪——身体健康的巨怪,等着机会下手。
  克龙比见宾克迟疑不决,于是作出了自己的决定。“如果你让她跟你同路,行,我也去。我一路上都会盯着她,手搭在剑把上。”
  “或许这样最好。”宾克勉强同意了。
  “我对你们没有恶意,”蒂伊抗议道,“就算我有那个本事,我也决不会伤害你们。你们为什么不肯相信我呢?”
  宾克知道一时半会说不清楚,“行啊,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跟我们搭伴儿走。”
  蒂伊感激地笑了。但克龙比不赞成地摇着头,手指抚弄着剑柄。
  克龙比始终戒心重重,但宾克没过多久便发现自己很喜欢有蒂伊陪伴。她的性格跟女巫没有丝毫相似之处,看样子什么魔法都不会。至少,她很回避这个话题。或许她去魔法师城堡的目的也是找到她自己的魔法。她刚才说“治好我”,可能就是这个意思。身在赞斯却没有魔法,这跟大病缠身没什么区别。
  就算她真是幻术女巫艾莉丝,汉弗莱也会用他的预言魔法揭穿她的伪装。不管怎么说,真相总会暴露出来的。
  他们在生命泉停步,重新灌满水壶。上路半天之后,一阵彩色冰雹朝他们劈头砸下来。当然是魔法冰雹,至少得到了魔法的强化。一看那些花花绿绿的颜色就知道。他们得找个地方躲躲。
  可这儿偏偏是一处光秃秃的山脊,方圆几英里内连一棵树都找不到。没有山洞,更没有大房子。只有大石头,没有任何遮挡。
  冰雹却越来越大。三个人跌跌撞撞朝克龙比指点的方向逃——这个方向上有遮挡物。看到了,就在一块巨大的圆石后:一棵长满触手的大树。
  “那是一棵猎食树!”宾克惊恐地叫起来,“咱们不能上那儿去。”
  克龙比也吃惊地停住脚步,透过冰雹向前望去。“真的。唉,这以前,我的魔法还从没错过呢。”
  除了指出蒂伊那次。宾克心想。不知这位士兵的魔法靠不靠得住?真要那么厉害,它怎么没有在别人往他后背捅刀子之前,指出士兵自己会碰上的危险?但宾克只是在心里想,没有说出来。魔法是很复杂的,里面有很多地方说不清道不明。反正克龙比的用心是好的,这一点宾克坚信不疑。
  “那儿有一头笨象。”蒂伊喊道,“被吃了一半。”
  真的。巨大的尸身躺在猎食树干的进食口旁。它的后半截身体已经不见了,前半截还没动。猎食树捕获它以后显然已经尽力大吃了一顿。但笨象的体积过于庞大,连一棵猎食树都没办法一顿吃完。这棵大树现在已经酒足饭饱,触手低低地垂下来,一动不动。
  “原来这儿真的是个安全地方。”一块鸡蛋大小的冰雹险些打中宾克的脑袋,“这棵树至少还得过几个小时才能消化完,重新开始捕猎。甚至可能是好几天。就算到那时,它也会先吃笨象。”
  但克龙比还是不肯上前。这倒很好理解。“那具尸体,也可能是猎食树布下的幻象。”他警告说,“作好准备,保持警惕——这是当兵的座右铭。说不定是个陷阱,让咱们以为树已经吃饱了,不会捕猎。它是怎么捕到那只笨象的?不太可能!”
  有道理。先来一阵大冰雹,让猎物走投无路,只想找个躲避的地方,再给你一个假象,让你以为这时的猎食树没有威胁——一连串巧计,安排得天衣无缝。“但要是不赶紧找个地方避一避,咱们都会被砸成傻子的。”宾克道。
  “我去。”蒂伊说。没等宾克反对,她已经冲进了猎食树的狩猎范围。
  触手动了一下,朝她一探——但不够迅猛,不是真正的捕猎。她冲过去,朝笨象的尸体踢了一脚:是真的。“不是幻象。”她喊道,“进来吧。”
  “没准儿她是个托。”克龙比低声道,“告诉你宾克,她千真万确是你的大威胁。她要真是那棵树的托,肯定把好几十个人骗进圈套了。骗死人不偿命的——”
  这人疑心病重得简直发疯了。当兵的有这个毛病倒也是优点,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大优点还是没能护着他别挨上那一刀。“她是不是托我不知道,”宾克说,“只知道这冰雹砸得人受不了!”他一头跑向猎食树。
  踏进大树的猎食范围时他还是有点儿紧张,幸好那些触手没有动弹。真要是饥肠辘辘的话,猎食树是地地道道的急性子,猎物一旦够得到,它就按捺不住了,马上便会伸手。
  最后,克龙比也跟着过来了。大树微微摇晃,好像看着这三个人却吃不下,气得直哆嗦似的。不过也就是哆嗦一阵子,其他就没什么了。“嘿,我就知道我的魔法错不了。”克龙比说,但有点底气不足。
  大树底下真不错。冰雹现在已经跟人的拳头差不多大小了,但全都被树冠挡开。大树周围是一片洼地,冰雹在洼地里堆了一圈。猎食树一般都在这种洼地里,洼地就是它的触手造出来的。这些触手扫开石块灌木,形成一片干净地面,吸引过路的动物。垃圾废物以及独特残骸全都远远扔开,年深日久,附近地面越来越高,大树周围就成了洼地,猎食树是非常成功的树种,但北村附近没有,全被除掉了。不过所有小孩都受到大人的反复教导,叫他们警惕这种可怕的树。
  在这一片绿色冠盖之下是一片绿茸茸的草坪,高低起伏,像女人的曲线。还飘荡着一股芬芳的气息,连空气都暖洋洋的。一句话,这里看上去是个最好不过的庇护所。但这全是猎食树精心打造出来的假象。笨象显然上了当。但对他们三人来说,一段时间之内,还不用担心为这个庇护所付房租。
  “唔,我的魔法从来没错过。”克龙比道,“完全信得过。所以……”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看蒂伊。
  宾克也在想这个问题。他相信士兵的诚实,他的定位魔法显然很管用。难道单单在蒂伊身上失灵了?或者说,她确实是个潜在的威胁?他不认为她会故意害他。他原以为她是幻象女巫艾莉丝,但这会儿,他已经不这么想了。她的性格一点也不像那位女巫。性格这东西,魔法是不可能长时间隐瞒的。
  “你的魔法怎么没提醒你躲过背上那一刀?”宾克终于问士兵。他想彻底弄清自己应该相信哪一方。
  “我没问它。”克龙比说,“真是蠢透了。等我把你平安护送到魔法师城堡以后,我一定要好好问问它,看是谁背后捅我,到那时……”他大有深意地抚着自己的剑锋。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种魔法不能自动警告主人,必须先施法,然后才能得到答案。当时的克龙比显然跟现在的宾克一样,压根儿没想到自己会有危险。警惕和多疑,这两者实在不太容易划出一条分界线来。
  冰雹还在往下落,三个人谁都不想趁机睡一会儿。他们对猎食树的信任远远没到这一步。克龙比讲起了第四波殖民者打仗的故事。宾克不是个好战的人,但他发现自己竟然希望能活在那个时代。那时,就算你没有魔法,还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故事讲完,冰雹也停了。但积在地面的雹子,要费很大力气才爬得出去。魔法形成的冰雹哪怕积一大堆,只要一出太阳,很快就会彻底消融,所以最好还是等一等。
  “你家住在哪儿?”宾克问蒂伊。
  “噢,我只是个普通乡下丫头。”她说,“找不到搭伴穿过荒郊野外的人。”
  “你没回答他的问题。”一直怀疑她的克龙比厉声指出。
  她耸耸肩,“我只能这么说。是什么人说什么话,我就是这种人,改不了啦——虽说我很想改。”
  “我的情况跟你差不多。”宾克说,“我也是个平平常常的村里人。真希望魔法师能让我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比如替我找到一种有威力的好魔法。真要这样,我情愿替他干一年活儿。”
  “是啊。”她笑着对他点点头,宾克突然觉得自己挺喜欢她。普普通通的人,跟他不一样 做事有决心,敢于孤身上路找魔法师,也跟他一样。他们俩有共同点。
  “你是打算寻找一种,好让家里的妞儿嫁给你?”克龙比用嘲弄的口气道。
  “对。”对萨布莉娜的思念一下子涌上心头,让他心里隐隐作痛。蒂伊转开脸不看他,“还有,为了能留在赞斯。”
  “大傻瓜,没当过兵的大傻瓜。”士兵和善地说。
  “嗯,我只有这一个机会,只能这么做。”宾克回答道,“再怎么我都要赌一把,不然的话——”
  “我不是说魔法。魔法是很有用处的,留在赞斯也是件大好事。我说的是结婚。”
  “结婚?”
  “对咱们男的来说,女人简直是一种诅咒。”克龙比激烈地说,“她们下了一个套,把男人拴住。这就是婚姻,跟这棵猎食树布下的圈套一样。一旦中了圈套,她们就会折磨你一辈子。”
  “哎,这么说太不公平了吧。”蒂伊说,“你自己难道没有母亲?”
  “她把我那个好老爹逼成了废物,只知道喝酒,吃疯莓。”克龙比道,“让他一辈子活在人间地狱里——还捎带一个我。她能读出我们的心思,她的魔法天赋就是这。”
  可以读出男人心思的女人:真是男人的地狱啊!要是哪个女人能读出宾克的心思——老天哪!
  “跟你们爷俩在一起,也够她呛。”蒂伊评论道。
  宾克强忍住才没笑出来。克龙比满脸阴云,“还有两年才到法定年龄,我就离家出走参了军。从来没后悔过。”
  蒂伊皱起眉头,“对我们女人来说,你也不像是老天爷赐下的活宝贝。一辈子别碰女人,全体女人家都会谢天谢地的。”
  “哦,碰还是要碰的,”克龙比粗野地大笑起来,“只不过不娶她们。没有哪个女人的钩子能钩住我。”
  “真是头猪。”蒂伊骂道。
  “是个聪明人,要是宾克也能聪明点儿,你那些想迷住他的小伎俩就起不了作用。”
  “我没有!”蒂伊气愤地说。
  克龙比深恶痛绝地掉过脸去,“哼,你们这些女人,全都一个样。我干吗浪费时间跟你说这些?还不如跟魔鬼谈道德问题呢。”
  “好,你们真要这么想,我走!”蒂伊跳起身来,冲向洼地边缘。
  宾克还以为她不会真走。冰雹虽然停了,但太阳还没出来,外头还在下大雪。外面的彩色冰雹堆了两英尺高的一圈。
  但蒂伊竟然真的跑了。
  “哎,等等!”宾克喊道,追了上去。
  蒂伊冲进风雪中,消失了。“让她走,正好甩掉她。”克龙比道,“她对你有意思,她们那一套我全懂。打一开头,我就知道她是大麻烦。”
  宾克双手护着头脸,顶着风雪向前走。脚下踩在一块冰雹上,一滑,一头撞进冰雹堆里。冰雹哗啦啦塌下来,砸在他脑袋上。他现在知道蒂伊怎么一晃就不见了:准是被冰雹埋在哪儿了。
  冰雪溅进他的眼里,像粉尘。宾克被迷得睁不开眼,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只觉得脚上一紧,被什么东西缠住了。宾克拼命挣扎,感觉就像不久前被海怪缠上了一样。但那东西缠得非常紧,把他橫拖倒拽,朝一个封闭的圈子里拖去。
  宾克发现自己飞了起来,然后重重摔了下来。一个东西抓住他的胳膊。巨人说,“是我——克龙比。”
  宾克摇晃着脑袋,眨巴着眼睛,总算认出了士兵。
  克龙比扶着他站起来,“一瞧见你撞进冰雹堆,我就知道你靠自个肯定是回不来了。我只好能抓住哪儿是哪儿,抓住脚脖子把你扔回来。你眼睛里进了魔粉,让不出我了,我只好把摁倒。抱歉。”
  原来是魔粉。它能让人产生错觉,把普通人看成巨人、巨怪或是其他什么怪物,而把怪物看成普通人。魔法风雪的又一个危险特点,说不定有许多牺牲品都把这棵猎食树当成了好端端的面包树、毯子树。“我没事,”宾克说,“你们当兵的身手真厉害。”
  “干这一行的嘛。永远别去招惹懂真功夫的人。”克龙比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抬起手,“我可以教给你,不需要魔法,你准能学会。”
  “蒂伊!”宾克惊叫起来,“她还在外头!”
  克龙比皱了皱眉,“好吧,是我把她气跑的,要是你真觉得她很重要的话,我帮你找。”
  看来他还不算个坏人,哪怕对女人而言。“你真的恨一切女人?”宾克一面系紧腰带,准备跟风雪搏斗,一面问,“连不会读男人心思的女人也恨?”
  “她们全都会读咱们男人的心思。”克龙比断言,“区别只有一点:大多数女人靠的不是魔法,但我也不会把话说死,说赞斯没有我想娶的女人。万一真有一个既漂亮、心又好、不爱唠叨、不骗人……”猛地一摇头,“就算有这么一个,人家肯定不会嫁给我。”
  原来他之所以排斥女人,是因为女人们排斥他。唔,女人确实大有理由排斥这位大兵。
  风雪停了。魔法一收,骤然间便云开雾散。宾克不由得琢磨起来:这场暴风雪到底是谁引起的?也许赞斯这个地方本身存在无穷的魔力,这种魔力慢慢渗进这里所有生命、无生命的物体中。有生命的物体可以控制自己得到的这份魔力,按自己的意愿和方式施放它,无生命的物体则没有来由地释放它,比如这场暴风雪。这场暴风雪的魔力可不小啊,是很大一片地方的魔力汇集而成的。全都浪费在大堆大堆的冰雹上。
  也不能说浪费,这棵猎食树显然从中得到了好处,风雪对赞斯的整个生态肯定还有其他看不见的好处。也许它会起到筛选作用,剔除较弱的动植物,促进物种进化。赞斯的方方面面,都受魔法影响,被魔法控制。没有魔法,赞斯就会——想起这个就让他一阵惊恐——应付成为平凡世界的一部分。太阳出来了。阳光射到的地方,积雪冰雹顿时化为五颜六色的气体,它们的魔法承受不住直射阳光。难道说阳光是魔法的对立面?如果魔法潜藏在见不到光的地下深处,地面的种种魔法就只是深处魔法的一个浅浅的外层,那么,如果有谁深深地钻个洞下去,他岂不是可以直抵魔法的源头?有意思!
  几分钟后,冰雹积雪全都无影无踪,但哪儿都找不到蒂伊。“准是顺着斜坡去森林了。“克龙比说,“她知道我们在哪儿,想找我们的话,随时都能找到。”
  “除非她陷入了危险,”宾克担心地说,“用用你的魔法,把她找出来。”
  克龙比叹了口气,“好吧。”闭上眼睛,转动手指,指向山脊南坡。
  两人高一脚矮一脚朝那边赶去,不久便在湿漉漉的地面发现了她的脚印。跟踪前进,很快便看见了她。
  “蒂伊!”宾克高兴地喊道,“对不起,快回来吧。丛林里很危险,一个去不得。”
  她头也不回继续向前走,“别管我,”她说,“我不想跟你们走了。”
  “但克龙比不是那个意思——”
  “他就是那个意思,你们信不过我,那就别理我了。”
  怎么都劝说不动。宾克当然不可能强迫她。“那,万一你需要什么,需要帮忙,喊一声——”
  她一声不吭,越走越远。
  “她不可能害我。”宾克难过地说。
  “他是你的威胁,绝对没错。”克龙比坚持道,“但只要威胁不在身边,也就算不上什么威胁了。”
  两人继续前进,又过了一天,魔法师城堡已经遥遥在望。士兵百无一失的定位术一路上帮了他们大忙,让他们能躲开荒野中的种种危险。
  “就这样了。”克龙比道,“总算把你送到了,咱们这就扯平了。我还有别的事,办完之后还得到国王那儿报到。祝你找到你的魔法。”
  “谢谢。”宾克道,“还有,谢谢你教我的那几招功夫。”
  “小意思。多练才派得上用场,让那姑娘生你的气,真对不住。或许我的魔法真把她看错了。”
  宾克不想谈这个问题。两人握手面别,宾克向善良法师的城堡走去。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六章 魔法师

  城堡极有气势。并不算特别在,但设计得很好,高高耸立。最外面是一道深深的护城壕,然后是厚重结实的外墙,最里面是矮墙环绕的塔楼。肯定是靠魔法建起来的,不然的话,即使有一大批熟练工匠,也得花一年时间才建得起这样一座城堡。
  可汉弗莱是预言类魔法师呀,不会施工,也不会幻象。他到底是靠什么魔法建起这座城堡的?
  不管了,反正城堡就在这儿。宾克朝护城壕走去。才到壕边,只听哗啦一声水响。壕里有一匹马,在水里奔来驰去!不,不是马,是马头鱼,也叫海马。头和前腿是马,尾巴却像海豚。宾克只在古书的画里见过海豚,知道它是一种魔鱼,呼吸的不是水,而是空气。
  宾克后退一步。这东西看上去想当可怕。它还能上岸追他,但要是在水里,宾克就算落进它手心里了。他怎么都能跨过护城壕?哪儿都找不着吊桥。
  就在这时,他发现海马背上有一具马鞍。天,不会吧!骑在这头水中魔兽背上?
  但显然只有这一条路。魔法师不想把时间浪费在随便哪个过路人身上,你得证明自己是真心实意来请教的才行。如果他没胆子骑这匹海马,他就不配见到汉弗莱。这种逻辑虽然凶恶,但颇有道理。
  宾克真的希望请教魔法师吗?宁肯花一年时间言为他干活儿?
  美丽的萨布莉娜出现在他的脑海,栩栩如生,仿佛伸手可及。其他一切都无关紧要了。他朝马头鱼走去,在壕边定了定神,爬上它后背的鞍子。
  这牲畜起步了。咴咴嘶鸣着绕着壕沟游来游去,却不往壕沟对面去。看样子海马玩得挺高兴,把壕沟当成赛道,宾克却只能拼命抓住鞍鞒。马头鱼结实的前腿下面长的不是蹄,而是鱼鳍,翻波踏浪,溅得他浑身湿透。静止不动时卷成一团的尾巴散了开来,抽打着水面,力气之大,宾克只觉得随时会颠下马背。
  “咴!咴!”这牲畜欢天喜地嘶鸣不已。它算是把他弄到它想让他待的地方了:摇摇晃晃的马鞍上。只要他一落水,它准会一口吞掉他。他真是人最大号的大傻瓜啊!
  忍着——只要他不落水,它就拿他没办法。只需要抓紧了,等着它精疲力竭就行。
  说时容易做时难。马头鱼连蹦带跳,直撒欢儿。一会儿把他抬到壕沟之上,一会儿又把他浸进水下。宾克生怕它扎进水底不钻出来,逼着他或是淹死或是撒手。幸好马背上的鞍子挺牢靠,而且马头和宾克的脑袋指向同一个方向,向上。也就是说宾克憋气儿的时候,它同样没法呼吸。这混蛋是在健身,而宾克却是挣扎着别被淹死,所以对方更耗体力,迟早需要喘气儿。所以,马头鱼淹不死他。证明完毕。
  只要他时刻尽量仰起脑袋,他就赢定了——只是不晓得赢到手的究竟会是个什么玩意儿。
  谢天谢地,海马总算玩够了,它扑腾来到壕沟对面,宾克下巴时也老老实实待着不动。他过了第一关。
  “谢谢你,马头鱼。”宾克向海马鞠了个躬。它喷了个响鼻,没入水里。
  宾克现在面对的是一扇巨大的木门。门关着,他用拳头使劲敲了敲。手都敲疼了,门却只发出细不可闻的噗噗声。
  宾克抽出猎刀(新杆棒已经扔在壕沟里了),掉过刀柄使劲打门,结果还是一样。这扇大门完全是结结实实一大块,没有能砸出声音的半分空心之处,别想光凭蛮劲砸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宾克生气了。他走过杀机四伏的长长旅途,终于来到这里。为了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信息,他准备付出一笔天价:一年的劳碌。可这个该死的善良法师却连门都不应。
  宾克仔细研究着面前这扇门。十英尺高,五英尺宽,结结实实一大块。这东西准有一吨重。没有合页,估计只能朝一旁滑开。不,两边都是大石头,没有可以滑进去的槽孔。升降式的?可又找不到牵拉的绳子、滑轮。这门平时怎么开?硬生生搬开?
  荒唐!肯定是扇引人上当的假门。附近什么地方准藏着平时用的出入口,只要找到它就行。
  藏在石头里?不大可能,搬动那些石头可不是件轻松活计。真要那么容易挪动,外敌就能轻松侵入。建这么一座厚重的城堡,却有一个容易攻破的入口。不可能。可是真正的入口又在哪儿呢?
  宾克伸手一点一点摸过去——有一道缝!他沿着这道缝摸索着,是个方形。原来如此。他双手抵住这块方形,用力一推。
  这个方块动了,向里滑去,打开了一个洞口,大小只够让一个人爬着进去。这就是他的入口。
  宾克没有浪费时间,他爬了进去。里面是个半明半暗的大厅,以及另一头怪兽。
  这是一头人首狮身蝎尾兽,还长着一对龙翅膀。大小和马差不多。这是一种极其凶猛的魔兽。
  “太好了,中午饭来了,小家伙。”魔兽把蝎子尾巴朝背上一卷。它的嘴很怪,里面有三排牙齿,一排叠一排。不过最怪的还是它的声音,既像笛声,又像喇叭声。好听是好听,就是听不大明白。
  宾克嗖地抽出猎刀,“我不是你的中午饭。”声音充满信心,比胸中的信心多得多。
  人首狮身蝎尾兽大笑起来,带着一丝金属摩擦的声音。“还说不是中午饭,你这不是挺机灵的爮进我的陷阱了么?”
  这倒是真话,但宾克已经受够这些毫无道理的拦路虎了,而且他猜想,善良法师不可能让这些怪物把自己的顾客全部吃掉,真要那样,汉弗莱就没生意可做了,也就没地方挣钱去。他是个贪心鬼,活在世上的惟一目的就是给自己挣钱。他需要送上门来的这些财富。所以,眼前多半是又一次测试,跟马头鱼、大门一样。宾克只需要想出应对的办法就行。
  “这个笼子,我想进就进,想出就出。”宾克鼓起勇气大声说,同时希望自己的双腿别这么直打哆嗦,“瞧它的大小,不是装我这种个子的,只能关你这样的怪物。落进陷阱的是你,大板牙。”
  “大板牙?”魔兽难以置信地重复道,这个过程中露出了大约六十多枚大板牙,“你这个不够一口的小崽子,非蜇你一下,叫你昏睡一万辈子不可!”
  宾克奔向那个方形入口。魔兽一跃而起,尾巴甩过脑袋向前扎来,动作之快,让人胆战心惊。
  但宾克做的只是个假动作,他一个急转身,一低头,冲向魔兽的爪子。人首狮身蝎尾兽没料到宾克冲向这个方向,身在半空无法转身。要人性命的尾巴叭地扎进木门,脑袋也塞进方形入口中,狮子肩膀紧紧卡住了,动弹不得,一对龙翅膀拼命拍打着。
  宾克再也按捺不住心头的怒气,直起身子,转声大叫道:“你以为我千辛万苦到这儿来,到头来却会缩回去吗?你这个杂交怪物。”接着,他抬起脚来,冲着怪物翘起的尾巴根下面,又准又狠地踢了一脚。
  门上响起一声吹喇叭一样的号叫,怪物又惊又怒。宾克拔腿便逃,冲下大厅。但愿前面有个大小合适、方便人类进出的出入口,不然的话……
  身后轰隆一声巨响,人首狮身蝎尾兽终于挣脱了。这下子,它真的发火了!要是没有出入口——
  有,在前面。真要交手,宾克决没有好下场。没有人能光凭一把刀子消灭这样一头怪兽。宾克连滚带爬冲进门,砰地关上。猛扑过来的魔兽慢了一步,它的尾巴上还直往下掉碎木渣呢。
  宾克总算真正进入城堡了,但总应该还有什么正规的办法宣告他的到来。宾克四下打量,发现一根拉绳,他狠狠一拽,紧接着向后一跳,生怕拽下什么东西来砸着他。这个城堡虽然漂亮,可他现在已经不大信得过它了。
  钟声响起,铛铛铛铛。
  一个长相暴躁、岁数很大的矮小地精疾步走了进来,“来者何人?”
  “北村的宾克。”
  “谁病了?”
  “宾克,宾——克。”
  老地精瞪着他,“敢问贵主人宾克到此有何贵干?”
  “我就是宾克,来这儿想问问我有没有魔法天赋?”
  “你愿以什么方式补偿善良法师为此花费的宝贵时间?”
  “按他的老规矩:效力一年。”宾克低声道,“简直是抢劫嘛,但我认了。你家主人真是贪心不足。”
  老地精想了想,“魔法师目前有事在身,请明天再来。”
  “明天再来?”宾克勃然大怒,明天?海马和人首狮身蝎尾兽会怎么收拾他?“那个老混蛋到底想不想做买卖?”
  老地精皱了皱眉,“既然你坚持,请吧,请上楼。”
  宾克跟着这小矮子走上一段弯来绕去的楼梯,来到一间塞满书本纸张的书房。老地精在一张很大的木头书桌后坐定。“好吧,北村的宾克,你过了两道关,进了城堡,但你凭什么觉得你的问题值得那个贪心不足的老混蛋花时间?”
  气恼的宾克正想张嘴说话,突然间意识到眼前这一位正是善良法师汉弗莱本人。完了!
  没别的办法,只能抢在被扫地出门之前开门见山。“我身体很壮,能为你干不少活儿。至于值不值,应该由你来判断。”
  “瞧你的模样,人头猪脑,胃口也小不了。你能替我做的活儿,连支付你的伙食费都不够。”
  宾克耸耸肩,知道跟对方争辩的话只能更加激怒魔法师。过了两道关,却落进了第三个机关:为傲慢者安排的陷阱。
  “或许你能搬搬书,还能为我翻翻书页什么的。你识字吗?”
  “识一些。”在马人老师那儿念书时,他的成绩很不错,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看你的样子,骂起人来嘴巴倒挺利落。或许你能替我把门,把那些拿着自个儿的小问题来烦我的家伙骂走?“
  或许。“宾克绷着脸回答。没说的,这回他彻底搞砸了——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却搞砸了。
  “那好,来吧,别磨蹭。”汉弗莱厉声道,跳下椅子。宾克这时才发现他并不是真正的地精,只是个个子非常矮小的人。地精是魔力生物,不会施法,更不可能是魔法师。但他现在越来越怀疑这个观点了。赞斯的魔法层出不穷,这么多都是他以前从来想像不到的。
  看样子,魔法师已经接下他的案子了。宾克跟着他来到隔壁房间。这是一间实验室,架子上、地板上,到处堆着五花八门的魔法工具,只有一块可以立脚的地方。
  “站一边去。”汉弗莱粗暴地说,也不管宾克找不找得到可以挪动的地方。魔法师的脾气不怎么样啊。为他效力一年,这工作不轻松。但如果宾克真的能找到一项魔法天赋,而且是一项有用的好魔法,吃一年苦头也认了。
  汉弗莱从架子上取下一个小瓶子,摇了摇,把它放在地板上一个五角星图形的中央。接下来,他双手比划了几个姿势,嘴里神秘莫测地念念有辞。
  瓶盖噗地打开,冒出一股烟,越冒越多,形成一片很大的烟云。烟云慢慢凝聚成一个魔鬼。这这样的的样子不算吓人,它也长着角,但只有短短一小截桩子;尾巴尖端不是刺人的倒钩,而是一个软软的缨穗的。它居然还戴眼镜,肯定是从平凡世界弄来的,只有那种地方才有这类辅助眼睛的工具,至少传说是这么说的。一个近视魔鬼,宾克差点笑出声来。
  “啊,博学的魔鬼博雷加德,”汉弗莱呤咏道,“凭着条约赋予我的权利,我请求你:告诉我们这个年轻人——来自北村的宾克——拥有何种魔法?”
  原来这就是汉弗莱的秘密:他是个召魔法师。地面上那个五角星是为了约束钻出瓶子的魔鬼。哪怕是个学究魔鬼,毕竟也来自地狱啊。
  博雷加德瞪大戴着酒瓶眼镜的一双近视眼,望着宾克。“走进我的领地,让我好好检查你。”他说。
  “不——不!”宾克惊呼。
  “你是个倔脾气。”魔鬼说。
  “我问的不是他的性格。”汉弗莱打断他的话,“他有没有魔法?是什么?”
  魔鬼凝神细看,“他有魔法——强有力的魔法——但是——”
  强有力的魔法!宾克一下腾起无限希望。
  “但我瞧不出是什么魔法。”博雷加德道,他冲着善良法师做了个鬼脸,“抱歉了呆子,这个人,我只能违约了。”
  “那就滚你的吧,无能之辈。”汉弗莱喝道,双掌对击,叭的一声,响得炸耳朵。魔鬼化为一股轻烟,收回瓶中。宾克细瞧那个瓶子,想看看里面有没有一个小小的魔鬼,津津有味地捧读一本更小的书。
  魔法师凝视着宾克,沉思着。“这么说,你有一种强有力的魔法,却瞧不出来是什么。这个,你自己知道吗?专门到这儿刁难我,浪费我的时间?”
  “不,”宾克道,“我连自己有没有魔法都不知道。从来没有发现什么迹象表示我有魔法。我希望——但我总害怕自己真的什么魔法都没有。”
  “瞧不出来……你能想出什么线索,可以解释这种现象吗?”
  很明显,汉弗莱远远说不上全知全能,但知道他是个召魔法师之后,很多事情都能解释得通了。没有谁能轻易召唤魔鬼。魔法师之所以收这么昂贵的费用,因为他要冒着极大的危险。

  “我什么都想不出来。”宾克说,“只不过最近我喝过生命泉水,不知有没有关系?”
  “要是这么简单,不可能瞒过博雷加德。他是个知识相当丰富的魔鬼,无论什么魔法都知道。那种生命泉水,你还有吗?”
  宾克举起水壶,“我保存了一些,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派上用场。”
  汉弗莱接过水壶,往掌心里倒了一滴,用舌头尝了尝。他皱起眉头,若有所思地说:“标准配方,不可能挡住我的预言法术。这东西我地窖里有好几桶,我自己酿的,而且不像那眼泉水那样,有那种自私自利的规矩。不过这水你还是留着,说不定有用。”
  魔法师走近墙上挂着的两幅画,一幅画是一个笑脸小天使,另一幅是一个愁眉苦脸的魔鬼。他拿出一个箭头,吊在一根绳子上,“我们来试试问答法。”
  他抬起双手,施展法术。宾克这才明白自己刚才的结论操之过急了。汉弗莱不止懂得召魔术,但他的魔法仍旧限于信息、预言类。“这是北村的宾克,”他吟诵道,“你作好研究此人的准备了吗?”
  箭头指向笑脸小天使。
  “他有魔法吗?”
  又是小天使。
  “强有力的魔法。”
  小天使。
  “你能告诉我这一魔法的性质吗?”
  箭头指向魔鬼。
  “这是怎么回事?”汉弗莱恼怒地说,“不,白痴,我问的不是这个!这是我自己在宣泄!简直不懂,你们怎么会回答不了这么简单的问题。”他忿忿地收法。“真是越来越怪了,不过正好是一次挑战,我要对你施个真正威力无比的魔法,非把答案掏出来不可!”
  魔法师再一次挥舞着他的两只短胳膊,喃喃念诵,声音听上去很凶恶。宾克忽然间产生了一种十分奇异的感觉。他以前从来没遇到过这么稀奇的魔法:姿势、咒语、各种各样的器械。他从前见识的魔法都是一出生就有,一动念头就能施展,而这位善良法师却有点像科学家——当然,宾克并不知道这个平凡世界的词是什么意思。
  “你的名字?”汉弗莱问。
  “北村的宾克。”这一次,这些话并不是宾克主动说出来的,像是被人硬逼出来的。
  “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想弄清我到底有没有魔法,如果有的话,是什么。这样我就能继续留在赞斯,娶——”
  “够了!我对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没兴趣。”魔法师摇着头,“看来你刚才说的是实话。谜云越来越厚,真相越藏越深……现在我问你,你的魔法究竟是什么?”
  宾克张开嘴。一种力量驱使着他,迫使他说点什么——但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一声动物的咆哮。
  汉弗莱眨巴着眼睛,“噢,蝎尾兽饿了。魔法暂缓。你等在这儿,我先去喂它。”他出去了。
  蝎尾兽饿得真不是时候!但宾克不责怪魔法师先急着赶着去喂它。要是那头魔兽兽性大发,冲破牢笼——
  宾克在实验室里闲逛,小心地避开种种仪器。他来到一面镜子前,“镜子,镜子,墙上的镜子,”他开玩笑地问,“谁是天下最漂亮的?”
  镜面蒙上了一层雾气,然后又清晰了。一只又肥又大的癞蛤蟆从镜子里向外瞪着他。宾克吓得向后一跳,但马上明白了:这是一面魔镜,它向他显示的是天下漂亮的——癞蛤蟆。
  “我是说,最漂亮的女人。”他进一步阐明自己的问题。
  这会儿从镜子里望着他的变成了萨布莉娜。宾克刚才本来是开玩笑,但镜子不懂玩笑,把他的话当真了。萨布莉娜真的是天下最漂亮的女人吗?客观地说,可能算不上。镜子之所以显出她,因为提问的是宾克。对宾克来说,他的心上人萨布莉娜确实是天下最漂亮的女人。但如果是其他人呢——
  镜子里的形象变了,变成温妮。对,她也很漂亮,可她太笨了。有些男人说不定觉得这样最好,但另一些男人——
  现在从镜子里向外望的人变成了女巫艾莉丝,幻化成最美的形态。“转来转去,结果还是我,宾克。”她说道,“我能让你成为——”
  “不!”宾克大叫一声。镜子里一片空白。
  他定了定神,这才重新面对镜子。“你能提供真实信息、回答问题吗?”
  镜面蒙上雾气,随即云开雾散,现出笑脸小天使的脸。是的。
  “为什么这么难发现我的魔法?”
  这一回,出现在镜子里形象是一只脚,不,一只爪子,猴爪。
  宾克瞪着猴爪,竭力揣测这是什么意思,但总也想不出来。魔镜肯定被他的问题弄糊涂了,随便扔出一幅画交差。
  “我的魔法是什么?”他问。
  魔镜裂了。
  “你在干什么?”身后响起汉弗莱的声音。
  宾克惴惴不安地说道,“我——好像弄坏了你的镜子。”他说,“我正准备——”
  “向一件习惯迂回婉转的工具提出直截了当的蠢问题!”汉弗莱气愤地说,“你是怎么想的?连魔鬼博雷加德都回答不了的问题,这面镜子却能回答?”
  “对不起。”宾克怯生生地说。
  “带来的麻烦比你的好处多得多,但我一定要啃下你这场硬骨头,咱们继续。”魔法师重新一通比划念诵,“你的魔法——”
  哗啦一声,碎裂的镜片掉出镜框,落在地上。“我问的不是你!”汉弗莱冲它吆喝着,然后转身宾克,“你的魔——”
  地面一震,城堡晃了晃。“地震!”魔法师大喊,“怎么什么事都凑一块儿了!”
  汉弗莱奔过房间,从一个炮眼向外张望。“不是地震,只是个隐形巨人路过。”
  魔法师再次来到宾克对面。这一次,他眯缝着眼睛,认真打量着他。“这不是巧合。有一种东西,在阻止你——或者其他人——得到那个问题的答案。这是一种非常强大、说不清性质的魔法。能使出这种魔法,这个人的法力已经是魔法师级别的了。我还以为当今世上法力如此高强的人只有三个,现在看来,还有第四个人。”
  “哪三个?”
  “我、艾莉丝、特伦特,但我们三人谁也不会这种类别的魔法。”
  “特伦特!邪恶法师?”
  “或许你们称他邪恶,可我从来不觉得他有什么邪的。我们过去是朋友,惺惺相惜,彼此敬重。”
  “可他不是已经死了吗?二十年前就被逐出赞斯了。”
  汉弗莱斜着眼睛瞥了他一眼,“你把流放等同于死亡?他住在平凡世界,我的信息魔法不能透过魔盾,但我肯定他还活着。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但现在已经没有魔法了。”
  “噢。”在内心深处,宾克一直将放逐视为死亡。汉弗莱的话提醒了他,魔盾之处仍然可以活下去,但他仍旧不想去平凡世界。
  “你这个问题真让我头疼,我真想硬生生掏出答案,但我不敢深究下去了,对这种不明所以的魔法,我的防范还不够周全。”
  “但为什么有人不想让我知道我自己的魔法呢?”宾克困惑不已。
  “不,你自己其实是知道的,只不过辨认不出来,也说不出来 。答案就埋在你的内心深处。看样子,它会在那儿一直待下去了,为了区区一年效力,我犯不上冒那么大危险。跟你做这笔买卖,我肯定折本。”
  “可怎么会有哪个魔法师对我——我是说,我是个无名小卒呀!我知不知道答案有什么关——”
  “阻止你的也许根本不是人,而是某种东西。它对你下了咒,一种无知咒。”
  “但这是为什么?”
  汉弗莱皱起眉头,“孩子,你又兜回来了。你的魔法可能会对某种非常强大的东西构成威胁,比如一把银剑,对一头龙来说,它就是威胁,哪怕银剑离龙很远。同样的道理,某个东西不让你知道你的魔法是什么,目的就是要保护自己。”
  “可是——”
  “那种东西是什么?”没等宾克提出问题,魔法师便抢先回答道,“知道了这个,我们也就能知道你的魔法了。”
  宾克固执地追问:“但我怎么才能显示我有魔法,好继续留在赞斯?”
  “这倒是个问题。”听汉弗的语气,这好像仅仅是个学术问题似的,“要是我能回答的,我会的。可我无法回答,我帮不了你的忙,所以当然不会要你为我效力一年,但我会给你写一张条子,说明情况,或许国王会允许你留下。据我所知,那条规定是这样的:每个赞斯公民必须会魔法,但并不一定要每位公民当众显示自己的魔法。有一回就是这样,我还记得那个年轻人,他可以随心所欲改变自己小便的颜色,那就是他的魔法,当时谁也没有硬逼着他公开展示。”
  经过刚才的挫败,魔法师的脾气好像好多了,他用取自自家面包果园的面包和飞鹿圈的鹿奶款待宾克,和他聊天,态度十分亲切。“许多来这儿的人白白浪费了他们的问题。”他坦白地说,“重要的不仅仅是找到答案,提出适当的问题也同样关键,你的问题是好些年来我遇上的头一个挑战。上一次挑战,让我想想,对了,是苋属植物。有个农民来问我,他应该种什么植物才好,养家糊口之外还能给家里挣点儿收入。我替他指点了这种苋属植物。到现在,这玩意儿已经遍及赞斯,连赞斯之外都有了。用它可以做面包,跟树上长出来的真正面包完全一样。”魔法师拉开一个抽屉,拿出一块面包,“瞧,这块面包不是种出来的,是烤出来的。”他掰下一块递给宾克,宾克高兴地接受了,“这种问题才有意思,它的答案不仅对个人有利,还可以造福整个赞斯。人的许多欲望其实都是猴爪,无关紧要的乌七八糟。”
  “猴爪!”宾克叫道,“我刚才问那面镜子时,它——”
  “当然,猴爪是个比方,是从平凡世界的一部小说里来的,那儿的人觉得它只是作家编出来的,不过在赞斯……”
  “你是说在赞斯的,猴爪……”
  “你想为这个问题付出一年劳动的代价吗?”
  “噢,不,不。”宾克不吭声了,只管吃他的新奇面包,似乎比普通面包粗一点。
  “我把这个答案送给你好了。在赞斯,猴爪代表那种只能给你带来坏处的魔法。当然,有了那种魔法,从技术上说,你的困难也就迎刃而解了,但相信我吧,那种魔法,有不如无。”
  难道镜子觉得宾克最好别知道自己有什么魔法吗?似乎是这么回事。会比流放到平凡世界(由此丧失一切潜在的魔力)更糟?“来这儿的许多人问的都是傻问题,对吗?”
  “建起这座城堡,再把它藏起来让别人找不到之后,这类人少多了。找到这儿的都是真正决心找到答案的人,比如你。”
  “这座城堡,你是怎么造的?”趁魔法师谈兴正浓,多问他几个问题。
  “马人替我造的,我告诉他们怎么摆脱一种虫害,他们于是为我效力一年。马人真是能工巧匠,这座城堡造得不错,那以后,我经常把通向这儿的道路变一变,下几个改变方向的魔法,不让太多人来烦我。”
  “那些怪兽!”宾克恍然大悟,“海马,蝎尾兽,它们都是在付费,效力一年。你用它们赶走来烦你的人?”
  “当然,要不它们为什么会留在这儿?好玩?”
  宾克不知道,他想起海马戏水的兴奋劲儿,它当然情愿遨游大海,而不是在一条壕沟里扑腾。
  宾克吃完了面包,又想起一个问题,“你的信息类魔法这么厉害,你完全可以——可以当国王。”
  汉弗莱爽朗地大笑起来,“哪个头脑正常的人想当国王?那份工作无聊透顶。我是个学者,没可能一天到晚干那些琐碎勾当。我的工作大多是深入研究我的魔法,让它更安全,更准确。需要研究的东西太多了,我老了,不可能把时间浪费在其他事上。让那些想当国王的人当去吧。”
  宾克不安地想到了一位非常想当国王的人,“女巫艾莉丝——”
  “幻术有个缺点,”汉弗莱严肃地说,“长期沉湎于幻术,会让人不知不觉间习惯于欺骗自己。艾莉丝其实根本不需要权力,她需要的是一个好男人。”
  就连宾克都知道,汉弗莱说得一点没错。“可他干吗不结婚?”
  “她是个女巫,而且是个非常出色的女巫,她的本事你还没见识过呢。她需要一个她真正尊重的男人,一个法力比她还强的男人。放眼赞斯,惟一一个法力比她高强的人就是我,但就算我对婚姻有兴趣,岁数也太大了,不适合她。另外我们俩也不可能结婚,我们的魔法相克:我的魔法揭露事实,她的魔法显示幻象;我知道的太多,而她想像的太多。所以,她动起了其他脑筋,觉得她追求的目的是权力。”他摇了摇头,“国王死后,继位者必须是一位真正的魔法师,她实现阴谋的可能性非常大。并不是每一个年轻人都像你一样正直。”
  宾克大吃一惊,汉弗莱居然知道艾莉丝向他提出的交易。看来,善良法师并不只靠回答问题收取劳务费。他对赞斯的事了如指掌,但只是旁观,不予干涉。这个人的力量真是深不可测。
  “要是国王死了,你愿意接过王冠吗?”宾克问,“你也说过,国王必须由法力高强的魔法师担任。所以,为了赞斯的利益——”
  “我很爱赞斯,”善良法师低声道,“但我想,我绝不可能接过王冠。我会竭尽全力,为赞斯找一位真正的魔法师,整整一代人时间,没有出现一个顶尖魔法师,按说有一个,却偏偏不露头。”他注视着宾克,“你有一种非常强大的魔法,可我们无法确定它是什么,也就没有办法利用它。所以我想,下一位国王不大可能是你。”
  宾克惶恐地笑了,“我?你简直是在侮辱王冠。”
  “不。只要你了解并掌握了你的魔法,加上你高尚的品德,足以为王冠增添光彩。女巫艾莉丝的眼光确实不坏,虽然她自己并不知道,但是,显然有一种起反制作用的魔法阻止你深入发掘。唔,从功力上说,掌握那种魔法的人也可以担任国王,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成为一位好国王,这种魔法真是够怪异的,值得好好下一番功夫。”
  宾克不由得寻思起自己当魔法师,当国王的前景来。奇怪的是,这种前景好像没什么吸引力。不管汉弗莱怎么说,但他知道,这不光是魔法的事,自己完全没有一位国王必需的才干。他永远不可能处死或流放任何人,也无法率军开战,也不可能为别人排解争端。用不了多久,这些事就会把他活活拖垮。“你说得对,没有哪个头脑正常的人想当国王。我只想娶萨布莉娜,在赞斯好好过日子。”
  “小伙子,你很有头脑。今晚在这儿过夜吧,明天一早,我会给你指点一条回家的直路,不会有任何风险。”
  “不会碰上镍螯虫?”宾克想起女马人切莉跃过的那道壕沟。
  “我给你一个除虫咒,没问题,徒步两天就能平安到家。当然,还需要健全的头脑。对傻瓜来说,没有哪条路是安全的。”
  宾克在城堡里住下了。他发现自己很喜爱这个地方。魔法师吩咐之后,连蝎尾的态度都友好多了。“其实我是不会吃掉你的。”它告诉宾克,“我的工作是吓跑那些不是真正有问题要问的人。还有,我也没有被关起来。你瞧,”它在门上一推,朝里的门应手而开,“我的一年效力期快满了,还真有点舍不得离开这儿呢。”
  “你向魔法师提的问题是什么?”宾克问道,心里有点紧张,尽可能掩饰自己一心逃跑的冲动。门开着,没遮没挡的,他不可能跑赢蝎尾兽
  “我问他,我有没有灵魂。”这头怪兽郑重地说。
  宾克又一次不得不掩饰自己的心情。辛辛苦苦干一年,就为了这么一个哲学问题?“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只有有灵魂的生命,才会考虑这种问题。”
  “但——但这不是废话吗?你为他干了一年,却什么都没得到。”
  “不,我付出一年时间,得到了我需要的答案。有了灵魂,我就不可能真正死亡。我的躯壳会化为乌有,但我会获得重生,或者在天堂或者在地狱里得到永生。我的未来有保障了,明确了。我永远不会死后成空。没有什么问题和答案比这个更要紧了。不过,这个答案一定得有一个适当的形式。如果只是简简单单的‘是’或‘否’,我是不会满足的。是或否的答案可能是瞎编的,也可能是魔法师随便乱猜的。但如果详详细细分析的话,又会把问题越弄越复杂。汉弗莱的回答清清楚楚,不证自明。我再也没有疑惑了。”
  宾克深受启发,细细一寻思,蝎尾兽的想法大有道理。汉弗莱的回答真的有价值,他是个诚实的魔法师。他向蝎尾兽——还有宾克自己——揭示了赞斯生活中最重要的方面:如果人首狮身蝎尾兽这样的凶恶猛兽都有灵魂,那么,还有谁能把它们——以及一切——视为邪恶之物呢?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七章 放逐

  回家的路平平安安,没遇上任何恶毒魔法。一路上,宾克只发现一件让他放心不下的事:有个地方的树上、岩石上有不少钻孔虫钻出的洞眼,从一头钻进去,另一头钻出来。钻孔虫到过这里!
  但宾克安慰自己,钻孔虫早就被彻底消灭了,这肯定是以前留下的。从前闹虫害的时候简直太可怕了,这种小飞虫的魔法就是能钻透挡住它们去路的任何东西,包括动物和人。一棵树钻几个眼还没关系,但人畜却会流血至死。如果被钻透的是哪处要害处,更会当场毙命。一想起这种可怕的虫子,宾克便有些畏缩,但愿赞斯再别出现钻孔虫了。问题是谁也不敢打这个保票。只要跟魔法有关,没有什么能百分之百确定的事。
  钻孔虫留下的痕迹让他提心吊胆,宾克加快了步伐。半个小时之后,宾克便来到了那道峡谷。真不可思议,峡谷上居然真的有一座桥。善良法师告诉过他这儿有一座看不见的桥,当时他还不敢相信呢。他朝桥上撤了几把土,认真观察,证实了它的存在。要足早知道这儿有一座桥——当然,这就是掌握信息和没掌握信息的区别所在。没有信息,一个人会遇上各种各样的大麻烦。谁会想到这儿还有一座畅通无阻的看不见的桥。
  虽说绕了远路,他倒也没有白辛苦。他参与了审理强奸案,帮助了唐纳鬼,见识了无与伦比的幻象,救了克龙比,更深入地了解了贽斯。从头再来一遍的话,他仍旧不怕绕远路。经验才能让人成长嘛。
  他踏上桥面,魔法师警告过他,这桥有个特点,一旦上去就不能回头,否则大桥会立时消失,让他摔进下面的峡谷。这是一座单向桥,只存在于他的前方。所以,尽管下面是吓人的深渊,宾克还是壮着胆子一步步前进。能让他稍稍放心的只有一点,他的手下始终有一道看不见的桥栏。
  途中,他鼓起勇气向下望了一眼。这里的峡谷非常窄,只是一道裂缝,不大像峡谷。如果在这儿,峡谷龙根本没法动弹。不过,裂缝两边悬崖壁立,绝不可能爬上去。就算掉下去没摔死,他也会被饿死、晒死,除非他向开阔处走。可到了开阔处,还有峡谷龙等着他呢。
  总算过来了。走这座桥,既需要信息,也需要勇气。两只脚平平安安踏上结实地面之后,他回头一看:当然啰,桥是看不见的,但桥边没有任何缺口,表明这座大桥的存在。他可不敢再次冒险折回去。
  刚才太紧张了,嗓子里渴得冒烟,幸好路边有一处泉水。路?片刻之前,这儿还没有路呢。他转身朝峡谷方向望了望,一点路的影子都没有。哦,原来这条路只是领人离开大桥,并不通向它:单行道魔法。他朝泉水走去。水壶里还有水,但那是生命泉水,他想留着,等以后遇上什么危险时喝。
  一股泉水流出,形成一条小溪,蜿蜒而下流入峡谷。小溪旁葱葱茏茏,长满最奇异的植物,全是宾克以前从来没见过的。草莓茎根上结着山毛榉坚果,蕨类植物上长满树叶。真奇怪,不过跟他似乎没什么关系。宾克四周仔细瞧了瞧,看泉水附近有没有藏着猛兽,然后才趴了下来,把嘴凑到泉水旁。
  刚刚低下头,只听空中响起喇叭似的声音,“多喝点儿!”
  宾克朝树上望去。树上栖着一只鸟形生物,可能是哈皮鸟的某个变种。她长着女人的乳房,拖着一根盘曲的蛇尾。应该没什么关系,只要她离他远点儿。
  他再一次低下头——一阵窸窣声,太近了!他猛地跳起来,一把抽出猎刀。透过树林,他发现了惊人的一幕:两只魔力生物打成一团,一头狮鹭,一头独角兽。一雄一雌。它们在——不,不是搏斗,它们——
  宾克不由得连连后退了几步。太恶心了!它们不是同类啊!怎么能……
  满心厌恶的宾克重新来到泉水旁。这一次,他分辨出了狮鹫和独角兽留下的足迹,它们都是来喝水的,刚来没多久,还不到一个小时。估计它们跟宾克一样,也是从那座看不见的桥上过来的,接着便发现了这个最方便不过的泉眼。瞧那两头魔兽的模样,泉水不太可能有毒——
  脑子里灵光-闪,宾克恍然大悟。这是一眼爱泉。任何喝过泉水的生物都会对见到的头一个对象产生难以抑制的欲望,然后——
  他望了望那两头魔兽,它们还在干哩,一副永无餍足的模样。
  宾克赶紧从爱泉旁退开。要是刚才他喝了这种水——
  他打了个寒噤,突然间觉得一点也不渴了。
  “哈,喝去吧,怎么不喝了?”那只哈皮鸟叫道。
  宾克捡起一块石头,朝她掷去,哈皮鸟发出一声粗枥的尖叫,飞高了些,嘶哑地大笑起来。这混蛋居然在空中拉屎了,一个屎团子险些掉在他头上。所有生物之中,再没有比哈皮鸟更可恶的东西了。
  哼,善良法师倒是跟他说过,回家的路也不是完全没有任何危险。这眼爱泉肯定就是其中之一。可那位魔法师显然觉得这种小事不值一提,根本没跟宾克说过。等宾克走上他来时走的那条路,前面的麻烦还多着呢,比如宁静松林——
  他该怎么闯过那一关?他需要找个敌人作伴,可这会儿上哪儿找去?
  突然,他有了一个好主意。“喂,臭鸟!”他朝树林里叫道,“离我远点儿,要不然,我非把你的尾巴塞进你那张臭嘴里不可!”
  哈皮鸟的回答是一阵瓢泼大雨般的臭骂,词汇量可真丰富啊!宾克又朝她扔了一块石头,“我警告你——别跟着我。”他嚷道。
  “我跟定你了,哪怕到魔盾边上。”她尖叫道。“你永远别想甩掉我!”
  宾克偷偷笑了。这下子,他算有了个适当的旅伴了。
  他向前走去,不时避开哈皮鸟朝他拉下来的屎蛋.一心盼着对方的怒火足以支持他走过宁静松林。那以后——管他的,走一步算一步吧。
  没过多久,这条小径便汇入他来时走过的大路。他从小径朝大路两端张望,没错,正北正南,清清楚楚。转头再看自己来时的方向——那条小径不见了,只有茂密的森林。转身走了几步,方向绝对不可能出错,他刚刚才走过呀。可没走几步,他便陷进了齐膝深的闪亮荆棘丛中,荆棘草籽一闪一闪,钩在他的裤腿上,宾克好不容易才全身而退,没被划个遍体鳞伤。蹲在树枝上的哈皮笑得打跌,差点一个倒栽葱栽下来。
  没有小径,就这么简单,但只是这个方向没有。宾克转过身,面向大路,瞧,小径就在脚下,向前延伸,汇入大路。噢——唔,他干吗要费这个心思呢?魔法就是魔法,自有它的道理,除了自己的道理,它完全没有理路可循。这个道理人人都懂,除了他时不时犯傻气。
  他走了一整天,渡过那条喝了它的水就会变成鱼的小河:“喝口水吧,哈皮!”可惜对方知道小河的魔法。然后便是宁静松林,“打个打盹儿吧,哈皮!”接下来是里面住着镍螯虫的深沟,“我给你找点虫虫吃,哈皮!”其实他用了善良法师给他的驱虫咒,连镍螯虫的影子都没看见。
  天黑以后,他在马人地盘找了一家农舍借宿。哈皮鸟飞走了,她不敢进入箭术娴熟的马人的领地。为他提供住宿的是老一辈马人,性子不像切斯特那么火爆。宾克把那条大峡谷的事告诉主人,他们非常感兴趣,觉得这条信息足以抵销食宿费用了。主人的孙子是一头欢蹦乱跳的小马驹,才二十五岁,按人类的标准只有几岁。宾克很乐意跟他玩,还给他表演手倒立,没有哪个马人会这一招,小家伙简直看迷了。
  第二天,他继续向北。再也没有哈皮的影子了,真让人松一口大气。跟哈皮搭伴真够呛,他真觉得还不如独自一人去宁静松林冒冒险呢。被她咒骂了一天,宾克的耳朵嗡嗡直响。他走过了马人的领地,一路没有碰上任何人,傍晚时分,他回到了北村。
  “喂!不会魔法的怪人回来了。”津克嚷嚷道,宾克脚边忽然出现一个大洞,差点让他摔一跤。穿过宁静松林时要是有津克当旅伴就好了。宾克没理会次第出现的一个个大涧,只管慢条斯理朝自己家走去。反正到家了,急什么?
  回家第二天早上,当众证明魔法的仪式开始了,地点在露天会场。
  年迈的国王亲自主持仪式,这是国王的公务之一。他穿着镶珠嵌宝的国上袍服,头戴纯金王冠,手握象征王权的权杖,喇叭齐鸣,众人俯首。连宾克都被国王威仪所慑服。
  国王一把雪白的长髯飘动,气派威严,但两眼却散漫无神。每过一阵子,一个侍从便会轻轻推推他,免得他睡着了。
  按照惯例,国王先要在仪式上亮一手魔法,来一股风雨。他将一双颤抖不已的手高高举起,嘴里嘟嘟嚷嚷念着咒语。开始的时候,什么动静都没有。正当大家以为国王的魔法完全失灵了,树林方向忽然吹来一股若有若无的轻风,巷起地上的几片落叶。
  没人说什么,这股小风可能纯属巧合,就算真是魔法唤来的,离真正的暴风雨也差得远呢。有几位女士还是挺给面子地撑起雨伞,司仪赶紧进行下一项程序。
  宾克的父母罗兰和比安卡坐在第一排,萨布莉娜也是。她跟宾克记忆中的一样可爱。罗兰望着宾克的眼睛,鼓励地点点头。比安卡眼里泪光闪烁,但萨布莉娜垂着眼皮,不敢看他。他们都在替他担心。他想,担心得有理。
  “为取得赞斯公民资格,你准备当众显示何种魔法?”司仪问道。他叫穆里,是罗兰的朋友。宾克知道,只要能帮忙,穆里什么忙都肯帮,可惜事关公务,他什么忙都帮不上。
  只能全靠自己了。“我——我,显示不了。”宾克说,“但我有一张善良法师汉弗莱写的说明,证明我有魔法。”他用颤抖的手把纸条递给穆里。
  穆里接过来,看了看,转呈国王。国王斜着眼睛瞅了瞅,但他那双昏花老眼不可能看清上面的内容。
  “陛下请看。”穆里谨慎周到地说,“这是一份来自善良法师汉弗莱的证明书,上面加盖有他的魔印。”这是一幅小画,绘着一只长着鱼鳍的生物正用嘴顶着一个球,“它证明文件携带者具有一种无法辨明其性质的魔法。”
  老国王灰蒙蒙的眼睛里仿佛亮起两点火花。“这份文件什么都说明不了。”他咕哝道,“汉弗莱不是国王,我才是!”手一松,文件飘落地面。
  “可——”宾克抗议地说。
  司仪警告地瞪了他一眼。宾克知道没指望了,国王对仍旧具备强大魔法的汉弗莱抱有一种愚蠢的嫉妒。他不会理睬善良法师的证明书。国王既已开口,争论下去只会自找麻烦。
  宾克灵机一动。“我为国王带回了一件礼物。”他说,“从一眼有神奇治疗能力的生命泉里取来的泉水。”
  穆里的眼睛一亮,“你有魔泉的泉水?”国王身体一康复,态度肯定会开通得多。
  “在我的水壶里。”宾克说,“它治愈了我的手指。”他举起左手,“我还亲眼见到这种泉水治好了别的人。它什么都能治,当场治好。”至于喝了泉水的人要尽的义务,他决定还是暂且不提的好。
  穆里的魔法是隔空取来体积不大的小物件,“你允许我——”
  “请吧。”宾克应声道。
  水壶出现在穆里手中,“是这个吗?”
  “对。”宾克第一次觉得自己有希望了。
  穆里来到国王身旁,“宾克为陛下带来一件礼物。”他说,“魔法泉水。”
  国王接过水壶,“魔法泉水?”他重复了一遍,好像没听明白。
  “它能治愈一切疾病。”穆里告诉他。
  国王看着水壶。只要喝一口,他就能看明白魔法师的证明书,召唤出真正的暴风雨——作出明智的判断。
  “你们以为我生病了吗?”国王厉声道,“我不需要治疗!我的身体好得很。”他掉转水壶,将珍贵的生命泉水倒在地下。
  宾克觉得白白流淌的是自己的血,而不是水,他的最后一线希望毁了,毁于他本来希望能够治愈的老迈昏庸。
  难道这就是生命泉对他的惩罚?将希望悬在他眼前,却在最关键的时候毁掉这一希望?不管是不是,反正他完蛋了。
  穆里也看出了这一点,他弯腰捡起水壶,水壶紧接着不见了,重新回到宾克手中:“对不起。”他低声耳语,然后放大声音,“请显示你的魔法。”
  宾克努力尝试,想用意志力迫出自己的魔法,不管那是什么魔法,他想打破镇压住它,不让它释放出来的符咒,当众显示。可是,什么都没发生。
  他听到一声低泣。萨布莉娜?不,是他的母亲,比安卡。罗兰则面无表情。他的尊严不允许他流露自己的感受。萨布莉娜没看他,但看他的人还是有的。津克、贾马、波提弗,全都冲他挤眉弄眼,他们大有理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比宾克强——他们谁都不是没有魔法的怪物。
  “我做不到。”宾克低声道。于是,结束了。
  他又一次上路了。这一次是向西,走向地峡。他带着一根新杆棒,一把手斧,还有他的猎刀。水壶里灌满了平常的水,比安卡噙着眼泪为他准备了路上吃的三明治。萨布莉娜什么都没给他,自从作出放逐决定之后.他一次都没有见过她。赞斯的法律规定,被流放者只能携带随身行李,不能带贵重物品,以免引起平凡世界不必要的注意。尽管有魔盾保护,但总是小心没大错。
  宾克的生活之路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因为他不得不离开他知道的一切。他成了事实上的孤儿,从此再也不可能体验到魔法的滋味,他将永远被束缚在地面,束缚在平淡乏味的平凡世界。
  或许他当时真该接受女巫艾莉丝的交易?至少他可以留在赞斯。要是当初他就知道……不,就算知道结果,他仍旧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这是无法改变的。
  最奇怪的还是,他并不觉得彻底绝望。他失去了公民资格、家庭和未婚妻,面对外面陌生的世界,但他走向平凡世界的脚步却有几分轻快。这是他的潜意识在振作他的精神,免得他绝望之下自杀吗?或者是因为总算等来了结果,心情终于轻松下来了?他一直是身怀魔法的人群中的怪物,而现在,他终于要跟和自己一样的人在一起了。
  不——不是这个缘故。他不是个怪物,他有魔法,而且是强有力的魔法,魔法师级别的魔法。汉弗莱是这么对他说的,他相信他的话他,他只不过无法使用自己的魔法罢了,像一个会在墙上弄出红点的人却找不到一堵让他施法的墙一样。为什么会这样?他想像不出来,但这总表明他是对的,而国王的决定是错的。那些不敢跟他站在一起的人,离开他们最好。
  不——也不是这个缘故,他的父母也不愿破坏赞斯的法律,他们是诚实的好人,宾克继承了他们的正直品格。女巫的提议也是对法律的破坏,而他跟父母一样,拒绝了那种诱惑。罗兰和比安卡不可能陪着他一块儿流放,也不可能违背法律,帮助他偷偷留下,他们作出厂巨大的牺牲,做了他们觉得是正确的事,宾克为他们感到骄傲。他知道父母爱他,但仍然遵从法律,让他离开。这才是潜伏在他心底的喜悦的原因。一部分原因。
  还有萨布莉娜——她也不愿意欺骗法律,但他能感受到,她和他父母不一样,不是要坚持原则。只要有足够理由,欺骗法律的事她是做得出来的,之所以做出正直的模样,只是因为她并没有被宾克的不幸所打动。她对他的爱没有深到那种程度。她爱他,因为她相信他一定有魔法,毕竟他的父母都有很强的魔法。一旦不再相信这一点,她的爱就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她爱的其实并不是宾克这个人。
  现在看来,他对她的爱也同样肤浅。没错,她是很漂亮,但她没有真正的个性,像那个叫蒂伊的姑娘所拥有的那种个性。受到侮辱之后,蒂伊可以掉头而去,而且决不动摇。掉头而去的事萨布莉娜也做得出来,但动机却完全不一样。蒂伊不是做姿态,她是真正生气了。如果换了萨布莉娜,这种行为就是经过精心算计做出的姿态,巧妙而有过之,但缺乏真情——因为她没有蒂伊那种真感情。她更看重表面,而不是实质。
  宾克不由得联想起了女巫艾莉丝,那才是表面功夫的至高境界。连她都有个性,激烈的个性!想想她发火的样子吧。宾克尊重那种怒火,通过怒火,你才能看到对方的真实性格。但艾莉丝太狂暴了,毁掉宫殿那一幕,还有狂风暴雨、龙……
  就连那个叫什么来着的傻姑娘——温妮!连她都有实实在在的真性情,那姑娘可一点不搀假。但萨布莉娜却像个演技高明的女演员。所以,他从来不敢肯定她是不是真正爱他。她就像存在他脑海里的一幅画,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瞧瞧。他其实并不真想娶她。
  只有到了流放的时候,他才真正明白了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他希望姑娘具备的品质,在萨布莉娜身上是找不到的。她很漂亮,会使小性儿——但不是真正的个性,还会魔法。这都很好,非常好,所以他自以为爱上了她,但到了真正的紧要关头,她却移开了视线。这就够了,克龙比说得对:宾克要是娶她,那才是大傻瓜呢。
  宾克笑了,如果克龙比和萨布莉娜成了一对儿,会怎么样?一个是最爱发号施令、最多疑的男人,一个是工于心计、心思多变的女人。这两人会发展出一段关系吗?说不定真有这个可能。这两人碰不上,真是太糟了,就算碰上了,这出好戏宾克也无缘欣赏。
  他在赞斯的生活经历在眼前一幕幕展开。一生中头一次,宾克觉得自己自由了。他再也不需要魔法了,再也不需要浪漫爱情,他再也不需要赞斯了。
  树上有个黑窟窿。宾克身体一震,是钻孔虫钻出来的?不,只是颜色深了一点而已。他长出一口气,而且意识到他刚才一直在欺骗自己。如果他再也不需要赞斯,他就不会这么在乎钻孔虫钻出的眼儿。他需要赞斯,这是他的青春啊,可惜他就要失去它了。
  宾克来到魔盾守卫的哨位。一旦走过魔盾,赞斯的一切就与他永别了。
  “干什么的?”守卫问道。他是个胖乎乎的大个子年轻人,皮肤苍白。样子虽然不起眼,但他却是阻挡一切外物进入赞斯的魔法网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哪个有生命的物体能穿过魔盾,既出不去,也进不来。但没有哪一个赞斯人想离开这里,所以这道魔盾的惟一作用只是阻挡来自平凡世界的侵入者。一触魔盾,立即死亡。当场立毙.连痛苦的感受都不会有。宾克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原理。当然,任何魔法的原理他都不知道,它就是管用。
  “我被放逐了。”宾克对守卫说,“请指点我穿过魔盾。”他不想使什么诈,会老老实实按照人家的指点离开赞斯。但就算他存心逃避放逐的命运,也绝无成功的可能。北村有个村民的魔法是指出人所处的方位,这会儿,他正用这种魔法盯着宾克。只要宾克今天仍然留在赞斯,他一定会知道的。
  守卫叹了口气,“怎么一轮到我值班就出事?你知道这种事有多难吗?既要打开一个能过人的洞口,又不能影响整个魔盾。”
  “魔盾的事儿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宾克承认道,“但我是被国王放逐的,所以——”
  “好吧,好吧。你知道,我不能陪你上魔盾那儿去,我得坚守岗位,但我可以发出一个魔咒,让魔盾的一段中止五秒钟。去耶儿以后抓紧时间穿过去,不然的话,它闭合时一碰到你,你就完了。
  宾克咽了口唾沫。死亡呀流放呀之类,他想得很多,但真到了面对死亡的时候,他还是想活下去的。“知道了。”
  “那就好。魔盾石才不在乎死的是谁呢。”守卫意味深长地敲了敲他倚着的那块大圆石。
  “你是说,这块黑乎乎不起眼的石头就是魔盾石?”宾克问。
  “对,没错。一百年前,魔法师埃布里兹安排的,给它下了咒,形成了魔盾。没有它,平凡世界的人就能侵入我们这儿了。”
  宾克听说过魔法师埃布里兹,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埃布里兹还是宾克一家的祖先之一呢。他会点化术,在他手里,一柄小榔头可以变成一把大铁锤,一段木头可以变成窗框——没用的东西变成了大家需要的东西。当然,不可能没有限度。他不能把空气变成吃的,也不能把水化为衣服。但他的本事已经够神奇的了。这么说,他把原本便有致命属性的石头变成了魔盾石。设定一段距离,只要在那段距离上,无论什么生命都当场立毙——赞斯就此得救。真是了不起的大成就!
  “这是计时石。”守卫将一块较小的石头在魔盾石上敲了敲,石头分成两块,本来是红色的石头,分成两半后都褪成白色。他把其中一块递给宾克,“计时石一变成红色,马上过去,二两块石头是同步的。开口就在那棵大山毛榉树正前方——只开五秒钟,所以先作好准备,石头一红,马上走。”
  “石头一红,马上走。”宾克答应着。
  “好的,上路吧。有时候,这些计时石愈合的速度飞快。我盯着我这块,好及时放咒语,你好好留神你那块。”
  宾克上路了,沿着小道向西跑去。一般情况下,这种裂开的计时石需要半个多小时才能愈合。但石性不同,周围环境的温度不同,它的愈合速度也不一样,影响因素太多了。但两块裂开的计时石无论如何总是完全同步,哪怕一块在太阳下暴晒,另一块扔进井底。魔法的事儿,谁说得清。
  但这些跟他已经没关系了,跟魔法有关的一切在平凡世界都是毫无意义的。
  他爬上高坡,看见了魔盾,或着说,它的效果。魔盾本身是看不见的,但它与地面接触的地方形成了一条由死去的植物构成的线,还有愚蠢地想跨过这道无形屏障的动物的尸体。有的时候,跳鹿也会跳过魔盾,落到那一侧,但落地之前已经死了。魔盾虽然是无形的薄薄一层,但效果却毫不含糊。
  有的时候,平凡世界的生物也会无意间碰上魔盾。赞斯一侧,每天都有一个小组巡逻,寻找尸体。把它们弄出魔盾。处理倒在死线上的尸体,这种事还是干得成的,只要活人自己别碰到魔盾就行。但这仍旧是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差使,经常作为一种惩罚手段。从来没发现人类的尸体,但大家总担心说不定哪天便会碰上这种事。那种事肯定极端棘手。
  前面就是那棵枝叶繁茂的山毛撵,一根树枝朝魔盾斜伸过去,树枝尖端已经死了。肯定是风把它吹得碰上了魔盾。这样也有个好处,能让宾克辨明自己就要穿越的那条线到底在哪儿。
  这条死亡线上弥漫着一股臭味,可能是死去的小生物散发的腐臭:土里的蚯蚓,撞上魔盾的飞虫。这是一条死亡带。
  宾克瞥了一眼他握在手里的计时石——倒抽一口冷气:红色的!
  是刚刚变色?他这会儿已经来不及了?到底是哪种情形?答案性命攸关。
  宾克冲向魔盾。他知道,应该回到守卫那儿去——但他一心想赶紧把这件事了结了。或许正是石头改变了颜色,这才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真要是这样,他还来得及。所以他用了最笨的办法,向前冲,拿生命做试验。
  一秒,两秒,三秒。但愿他有整整五秒钟的时间,因为他仍然没有赶到魔盾。魔盾看来已经合上了,但要下判断,刹住脚步——这些都需要时间。他没命地冲过那株山毛棒。或许他已经没命了,只是冲得太快,尸体停不下来。四秒——穿过死线。要是它闭合时碰到他的脚,整个人死掉,还是只死一条腿?五秒——一阵刺痛。六秒——不,时间已经过了,不用计时了,开始喘气儿吧。他过来了——还是活人吗?
  他一头栽倒在地,砸得枯叶和小动物的尸骨一阵纷纷扬扬。他当然还活着!不然的话,他怎么会担这份儿心?这就跟那头人首狮身蝎尾兽担心的灵魂问题一样:要是已经没命了.他就不会——
  宾克坐起身来,从头发里抖落死掉的小昆虫。看来是成功了,那阵刺痛肯定是魔盾闭合时引发的,因为他并没有受伤。
  事情办完了,他与赞斯永诀了。自由自在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再也不会有人嘲弄他,诱惑他了。他可以自由自在地做他自己。
  宾克双手捂住脸,痛哭起来。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八章 特伦特

  过了一会儿,他爬起来,在可怕的平凡世界开步前进。景色其实没多大变化:树木差不多,岩石也和赞斯一样,旁边的海岸也和正常的海岸没什么区别。但宾克心中仍旧涌起强烈的思乡之情。刚才情绪还高涨了一阵子,但钟摆一晃,他的心情又沉重起来。要是他在穿过魔盾时死了多好。
  嗯,想死的话,回头再冲一次魔盾就行。跨过那条线,转瞬即死,没有任何痛苦。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埋葬在赞斯了。其他遭到流放命运的人会不会就是这样想的呢?
  他压下这种念头。是的,他爱赞斯,刚刚离开便已经开始相信它了。但他并不想死。他会在平凡世界闯出自己的路来,在他之前的其他人肯定也是这样。说不定今后的日子会更幸福。
  地峡是一片山区。宾克在山道上走得气喘吁吁。这里会不会是那道峡谷的反面?峡谷有多深,这道山梁就有多高?这儿会不会有头山梁龙?不,这是平凡世界呀。但这里的地形或许真跟魔法有什么关系。魔法说不定是从这道山岭冲下去,在赞斯的洼地积攒起来的——不,不大可能。真要从山上冲下去,也只会冲进海里,白白糟蹋了大好的魔法。
  平生头一次,他认真考虑起平凡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来。没有魔法真的可以活下去吗?平凡世界赶不上赞斯,这是肯定的,没有魔法,这儿的人怎么过日子呀。不过,平凡世界里应该还是有些稍微体面点的地方。这里的人不会个个都是坏蛋吧?他的祖先毕竟也曾经是平凡世界的俗人,据说,这儿的语言和许多风俗都和赞斯差不多。
  终于爬上了山坡。宾克壮起胆子,第一次极目纵览这个新世界——突然间发现周遭围了一圈人。中埋伏了!
  宾克转身就跑。或许应该想个办法,引得他们一头撞上魔盾,轻轻松松解决这个麻烦。可他不愿变成杀人凶手。不去那个方向,但总得甩掉他们。
  可惜他的身体不如脑子动得快,刚一转身,后面已经有个人抢先一步截住了他,手执利剑拦住他的去路。
  理智的做法是投降。他们人多势众,把他紧紧包围了。真想杀他的话,只消背后一枝冷箭就能干掉他的小命。如果他们的目的是劫财,那宾克简直没什么可损失的。
  但理智从来不是宾克的强项。至少在压力下、受惊时,他向来理智不了。事后回想,他可以头脑清醒地分析得头头是道,可事发当时却没这个本事。要是他有母亲那种重放魔法就好了,但要更强一点才行。把时间跳回去几个小时,好好想想——
  宾克向一个手里握剑的人冲去,挥舞杆棒挡开剑锋。但别的人绊了他一下,宾克还没冲出两人步,便重重一跤摔倒在地。脸朝下跌在地上,啃了好大一嘴泥。可他还是挣扎不休,想甩开抓住他的人。
  对方一拥而上,将他摁倒在地。宾克一点机会都没有,眨眼间便被捆了个结结实实,嘴也被堵上了。
  两个人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拽起来。一个人凑近他,瞪着宾克的眼睛。“听着,赞斯佬。敢使魔法的话,我们会把你打晕过去,扛着你走。”
  魔法?他们不知道宾克没什么能用的魔法。就算他有,在魔盾的这一边也用不上。但宾克还是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如果这些人以为他还有什么反击绝招,或许会对他好点。
  一行人押着他走下另一面山坡,走进地峡另一端的一夜军营。
  军队怎么会驻扎在这儿?想入侵赞斯?不可能,魔盾会把他们杀个一干二净,跟杀一个人没什么区别。
  他被押进一座大帐。里面坐着一个英武男子,大约四十来岁,身穿某种平凡世界的绿色军装,一口宝剑,一撇整齐的小胡子,佩着指挥官的徽记。“间谍抓到了,将军。”押送者报告道。
  将军打量着宾克,眼神冷冷的,蕴含着一种慑人的威力。这样的人物绝非普通盗匪。“松绑。”他轻声道,“他不会怎么样的。”
  “遵命。押送者恭敬地回答,捆着宾克的绳子解开了,堵嘴的东西也掏出来了。
  “下去吧。”将军道。士兵们一言不发退了下去。显然军纪森严。
  宾克揉着手腕。将军这么放心地一个人和他待在这儿,真让他吃惊不小。对方体格很结实,但块头并不大。宾克年轻得多,个子也高些、壮实得多。要是动作快点,说不定能逃出去。
  宾克正作势欲扑,打倒对手。突然间,将军利剑在手,剑尖直指宾克。拔剑出鞘的动作之快,宝剑好像被施了魔法一样,眨眼间便跃进手里。当然,这肯定不是魔法。
  “建议你别这么做,年轻人。”将军平静地说,好像在劝告他别踩在荆棘上一样。
  宾克脚下一绊,竭力定住脚步,别撞上剑尖。他没成功,胸膛刚刚触及剑尖,剑已经收了回去,回到它的剑鞘中。将军在宾克肘下轻轻一托,让他站直。动作精准有力,只凭这一下,宾克已经知道,自己大大低估了这个人。不管有没有剑,他绝无可能胜过对方。
  “请坐。”将军温和地说。
  宾克吓坏了,笨拙地走到那把木头椅子边,坐下。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脸上手上脏得不成体统,衣服也撕破了,跟整洁得一尘不染的将军形成鲜明对比。
  “叫什么名字?”
  “宾克。”他没说自己是哪个村的,他已经不属于赞斯了。
  “我是魔法师特伦特。也许你听说过我。”
  宾克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句话的冲击力。意识到之后,他完全不相信。“特伦特?他已经不在了,他——”
  “被放逐了。整整二十年前。”
  “可特伦特是——”
  “是个丑鬼?怪物?疯子?”这位魔法师微笑着,没有以上三种人的任何特征,“他们在赞斯是怎么编派我的?”
  宾克想起了贾斯丁树,被变成闪电虫骚扰马人的鱼,还有那些反对特伦特的人,成了干地上的鱼,死了。“你——你是个一心追求权力的魔法师,想篡夺一位。你是个邪恶的人,赞斯至今还留着你邪恶的作品。”
  特伦特点点头,“对政治角逐中的失败者来说,这些说法倒也不算太坏。我被放逐时岁数和你现在差不多,咱们俩看来颇有相似之处。”
  “不,我从来没杀过任何人。”
  “他们说我杀人?我把不少人变形了,但没有杀死他们。我用不着杀人。我有其他手段,一样可以让我的敌人无法继续反对我。”
  “落在干地上的鱼活不了。”
  “噢,原来他们是这么说我的。那样的话就真是谋杀了。把对头变成鱼的事我确实做过,不过从来都是把他们安顿在水里。要是在陆地上,我会把他们变成陆上生物。当然,有些人肯定因此而死,但他们是猎食动物杀死的,这是自然规律。我从来没有——”
  “我不管,你滥用你的魔法。我根本不像你。我——我没有魔法。”
  那对漂亮的眉毛富于表情的扬了起来,“没有魔法?每个赞斯人都有魔法呀。”
  “那是因为他们把不会魔法的人驱逐出境了。”宾克恨恨地说。
  特伦特笑了。奇怪的是,这是一种胜利的笑容。“不管怎么说,我们或许有共同的利益,宾克。愿意和我一块儿重返赞斯吗?”
  一瞬间,宾克胸中腾起无限希望。回家!但他立即压制住自己的情感。“回不去的。”
  “哦,我可不会这么说。每一招魔法都有反制魔法,只要找到它就行。你瞧,我已经找到了可以制服魔盾的办法。
  宾克不得不再一次压制住自己的情感。“真要找出了办法,你早就回赞斯了。”
  “唔,办法虽然有,但实行起来却有点小麻烦。你看,我有一剂药水,是从魔法区域最边缘地带的一种植物里提炼出来的。魔法区域事实上伸出了魔盾,扩张出来一点。懂吗,否则魔盾不可能发挥作用,因为魔盾本身也是魔法,不可能在魔法区域之外生效。我说的这种植物总的来说是一种平凡世界的生物,它能在赞斯的魔法区域边缘生长。跟魔法斗争是十分困难的,所以它渐渐发展出一种特别的功能:它能克制魔法。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克制魔法?说不定我的魔法就是被它克制住了。”
  特伦特令人不安地审视他,“看样子,你觉得你被现在的国王冤枉了,对吗?我们真的颇有共同之处。”
  宾克才不想跟邪恶法师有共同之处呢,不管对方有多大魅力。他知道,邪恶可以把自己打扮和非常有吸引力,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你想干什么?”
  “魔盾是魔法,所以,我的药水应该可以克制它。但却克制不住,因为药水没有触及魔盾的魔法之源。只有洒在魔盾石上,药水才能生效。不幸的是,我们不知道那块石头的准确方位,我的药水也不够洒遍整个赞斯,连洒一块较大的地面都不够。”
  “就算知道魔盾石在哪儿,”宾克说,“你照样碰不着它。”
  “啊,碰得着。你瞧,我们有一种弹射器,安在一艘船上,可以绕行赞斯。我们完全可以把一筒药水弹射进去,砸在魔盾石上——只要知道它的准确方位。”
  宾克这才明白了,“魔盾就完了!”
  “而我的部队就会趁机扑进赞斯。当然,克制魔法只能是暂时的,药水用不了多久就会失效。但只要有十分钟,就足够我的主力以短程冲刺的方式冲进赞斯。这以后,王冠落到我的头上就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你要让我们回到征服、殖民的时代。”宾克惊恐不已,“第十三波。比以前各波殖民潮更可怕。”
  “完全不是这样。我的军队有严格的军纪,而且我只会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以最小限度使用这支军队。我自己的魔法或许已经足够克服大多数障碍了,所以不会有很多暴力。我并不希望摧毁这个我即将统治的王国。”
  “你一点都没变,还是一心以非法手段夺取权力。”
  “哦,我变了很多。”特伦特说道,“我不像从前那么天真了,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平凡世界的教育机构十分出色,他们的世界观也开阔得多。而且,他们有最无情的政客。这一次,我不会低估反对者的决心,也不会愚蠢地把自己置于不设防的险地。我一点也不怀疑,我会成为一位杰出国王,比二十年前的我要强得多。
  “哼,我才不跟你干呢。”
  “但我却一定要你跟我干。只有你才知道魔盾石的准确位置。”邪恶法师斜过身子,用劝说的语气道,“准确射击至关重要。我们只有四分之一磅药水,这是两年辛苦工作的成果。所以不能凭空猜测方位。我们需要一份精确地图——只有你才能画出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特伦特在这儿安排了伏兵,拦截从赞斯出来的人。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知道魔盾石的最新位置。宾克碰巧成了走进陷阱的第一人。“不,我不会告诉你的。我不会帮助你推翻赞斯的合法国王。”
  “合法不合法,这完全取决于事实。”特伦特道,“如果我二十年前成功了,今天的合法国王就是我。现在这位国王则会被驱逐出境,而且大家都会知道他喜欢无缘无故淹死别人。我猜,现在在位的还是风雨国王吧?”
  “对。”宾克简短地回答道。邪恶法师尽力想把过去的一切说成一场宫廷政治,但宾克知道这不是事实。
  “我打算和你做一笔好交易,宾克。赞斯的一切东西,我几乎都能给你:财富、权力、女人……”
  这些话可就大错特错了。宾克转过脸去。他才不想通过这种途径得到萨布莉娜呢,再说,女巫艾莉丝早就向他提出过类似的交易。
  特伦特并拢双手,十指相触,即使是这么一个小动作,都透着一股力量和冷酷。这位魔法师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安排,不可能单单因为一个流放者不愿意便放弃自己的计划。“或许你会问,我为什么还想重返赞斯。毕竟已经过去了二十年,而且我显然在平凡世界也很成功。我自己也花了不少时间琢磨这个问题。”
  “我才不感兴趣呢。”宾克说。
  但魔法师只是笑了笑,完全不受影响。“你应该对这个问题感到好奇,除非你的头脑被赞斯这个封闭环境禁锢得太久,变得过分狭隘了——跟我刚离开赞斯时一样。其实,赞斯的每个年轻人都应该到平凡世界待一段时间,至少一两年。这种做法会使他们成为更好的赞斯公民。旅行很能开拓一个人的境界。”这一点宾克倒没什么反对意见,在赞斯旅行的两个星期内,他学到了不少东西。如果在平凡世界待整整一年,他会学到多少东西啊。“说实话,”魔法师继续道,“等我掌权后,我就要制定这样一个规定。孤立于外面的真实世界,赞斯不可能繁荣,孤立只能带来停滞。”
  宾克实在无法控制自己。这位魔法师的智力和经历激起了他极大的好奇心。“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讨论平凡世界的时候,不要用这种轻蔑的证据,年轻人。它并不是你所想像的邪恶世界。赞斯公民之所以需要多到外面走走,这就是原因之一。孤立造成无知,无知形成敌意。从很多方面说,平凡世界比赞斯先进得多,文明程度也远远高于赞斯。这里没有魔法,但俗人以他们的天才弥补了这种缺陷,他们求助于哲学、医学和自然科学。他们现在有一种称为‘枪炮’的武器,威力比箭和魔法大得多。不过,我命令我的部队采用另外的武器,因为我不愿意将枪炮引进赞斯。他们的车辆可以载着他们奔行陆地,速度比独角兽更快;他们的船可以劈波斩浪,速度比海蛇更快;他们的气球飞行在空中,比龙飞得更高。他们的医生不用魔法也能救死扶伤。还有一种叫算盘的东西,一串珠子穿在不棍子上,计算起来又快又准。”
  “骗人!”宾克道,“算数的事,连魔法都帮不上忙。除非是一个地精变成的人。”
  “正是,宾克,我只想用这个例子告诉你:魔法是很神奇,但它也有局限。从长远来看,平凡世界的仪器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就连平凡世界的基本生活条件,或许都比许多赞斯人所享受的好得多。”
  “多半是因为他们的人口没多少,”宾克一边想一边说,“用不着争夺土地。”
  “恰恰相反,平凡世界的人口数以百万计。”
  “你要是老像这样胡吹大气儿的话,绝不可能让我信服你。”宾克一针见血地说,“北村总共有五百个人,这还是连孩子一块儿算上。北村已经是赞斯最大的村子了。赞斯全国加在一块儿,最多不过两千人。你张口闭口就是百万人,可我知道得一清二楚,平凡世界不可能比赞斯大多少。”
  邪恶法师假装难过地摇着头,“宾克,宾克!瞎得最厉害的人是那些不肯睁眼看事实的人。”
  “还有,要是他们真的像你说的一样,有什么能在天上飞的气球,还能载人,他们为什么不飞到赞斯来?”宾克大声质问,知道自己这下子总算把邪恶法师问倒了。
  “因为他们不知道赞斯在哪儿——甚至不相信存在这么一个地方。他们不相信魔法,所以——”
  “不相信魔法!”如果对方是想开玩笑,这个玩笑实在太拙劣了。
  “俗人对魔法的事从来不大清楚。”特伦特说得很郑重,不像在开玩笑,“他们的文学作品里倒是经常提,但日常生活中却从来见不到魔法的影子。魔盾已经把赞斯封闭了,所以,平凡世界已经有一百年没见过一头真正的魔力生物了。当然,把他们蒙在鼓里,对咱们很有好处。”他皱起眉头,“万一他们知道了赞斯,而且把它视为一种威胁,他们说不定会用弹射武器,将可以炸出火球的炸弹弹射进赞斯——”他顿住话头,摇着头,好像当真看到了这种子虚乌有的威胁。宾克不得不佩服,这人真是太会演戏了,他差点真的相信了。“不,”魔法师最后道,“赞斯的方位必须保密。”
  “要是你打算把赞斯的年轻人派出来,在平凡世界住两年,这个秘密就保不住了。”
  “哦,我们可以在他们离开赞斯之前给他们施一个遗忘咒,回来之后再撤销。下一个封嘴咒也行。这样一来,他们既不会泄密,又可以学到平凡世界的知识,作为魔法的辅助手段。我们可以特许某些信得过的人保留记忆,让他们在平凡世界自由发言,充当两个世界的联络人,为我们招募合适的殖民者,以利于赞斯的发展,但其他人——”
  “和第四波一样,”宾克道,“控制下的殖民。”
  特伦特笑了,“你学得很快呀。许多赞斯人宁可拒绝承认赞斯人祖先来自平凡世界。其实,自古以来,平凡世界便很难确定赞斯的方位,因为它好像根本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位置。从历史上看,赞斯接纳过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但无论移民来自哪里,他们都是从各自的国家直接跨过陆上地峡,便进入了赞斯——他们可以赌咒发誓地说,自己的迁移距离很短,离自己的故乡只有不多几英里,还有一件事,只要进了赞斯,每个人都能听懂别人的话,哪怕他们原本说的是完全不同的语言。这样看来,接近赞斯的过程中必然有某种魔法。要不是我当初被驱逐时一路细心记下路径,我肯定找不回来。从平凡世界的传说中可以发现,过去许多世纪里,世界各地都有来自赞斯的魔力生物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地方。所以我估计,离开赞斯的过程中同样有魔法。”他摇着头,仿佛这是一个难以索解的大谜团——而宾克也绝不能说自己没有被这种想法常常震撼:赞斯怎么可能同时存在于不同的地方?难道说它的魔法真的以某种奇异的方式从这个半岛扩展出去了?他真是太容易被谜团吸引了。
  “既然你这么喜欢平凡世界,干吗还想回到赞斯?”宾克问,想尽量在魔法师的话里找出自相矛盾之处,以抗拒他的话所产生的吸引力。
  “我并不喜欢平凡世界。”特伦特皱着眉头道,“我只是指出同,它并不邪恶,而且有巨大的力量,必须好好应付。如果我们总是不留意它,说不定哪一天,它会注意到我们——对我们来说,这是毁灭性的。而我——我是个魔法师,我属于自己的土地,自己的同胞,有责任保护他们预防渐渐露出苗头的可怕灾难。这种灾难,你们连做梦都相像不到……”他的声音慢慢你人低下去,最后沉默了。
  “随便你怎么编造平凡世界的故事,反正我决不会帮助你回赞斯。”宾克坚定地说。
  魔法师的眼睛凝视着宾克,好像这时才发现他似的。“我本来不想采用威胁的手段,”特伦特轻声说,“你知道我的魔法是什么。”
  宾克知道,顿时如堕冰窟。特伦特是变形法师——能把大活人变成树的人——甚至更糟。他是上一代赞斯人最有威力的魔法师,危险得不允许继续留在赞斯。
  他忽然心一宽,“你在吓唬我。”他说道,“你的魔法在赞斯之外使不出来——而我是不会让你重新踏进赞斯的。”
  “倒也不能说是吓唬你。”特伦特淡淡地说,“我刚才说过,魔法区域的范围稍稍伸出魔盾之外。我可以把你押到魔盾旁边,把你变成一只癞蛤蟆。我会这么做的——如果非做不可的话。”
  宾克才宽下来的心又紧缩起来,紧紧压迫着他的胸腔。变形——留着你的命,却让你丧失从一出生便伴随你的身体。一想起这个,宾克只觉得战栗不已。他被吓坏了。
  但他还是不能出卖自己的故乡。“不。”他说,嘴里的舌头好像突然间变得笨拙起来。
  “我不明白,宾克。你当然不是自愿离开赞斯的,我给你的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让你能够重返赞斯。”
  “我不能用这种办法回去。”
  特伦特叹了口气,看上去,他真心实意地觉得遗憾。“你忠于自己的原则,我不能责备你,但确实不希望走到这一步。”
  宾克自然也不希望,但他好像没有别的选择,只好走一步算一步,随时寻找逃跑的机会。哪怕战斗而死,都比变成癞蛤蟆强啊。
  一个士兵进来了,一个立正,这人的举动让宾克想起了克龙比,虽说他们的相貌并不相似。“什么事,赫斯汀斯?”特伦特轻声问道。
  “大人,又抓到一个穿过魔盾的人。”
  特伦特肯定欣喜若狂,但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来。“是吗?看来,我们又掌握了一个新的情报来源。”
  宾克涌起一股——很难说是希望。如果又抓到一个被逐出赞斯的人,魔法师不需要宾克就能得到情报。那么,他会放走宾克吗?还是照样把他变成一只癞蛤蟆,以此惩戒他的不服从?照赞斯流传的有关特伦特的传说来看,宾克很难相信自己会获得释放。只要惹恼邪恶法师的人,无论惹恼他的是多么不起眼的小事,到头来都倒了大霉。
  除非宾克马上交代,救自己一命。他该这么做吗?反正,无论他说还是不说,对赞斯的未来都一样……
  他发现特伦特正用期待的眼神观察着他。宾克一下子明白了,这是个圈套,目的就是让他说话。他差点中计。
  “那,你就用不着我了。”宾克说。变成癞蛤蟆也有个好处:他再也不可能向特伦特吐露任何情况。一个人和一只癞蛤蟆怎么对话?宾克想像了一段:
  魔法师:说,魔盾石在什么地方?
  癞蛤蟆:呱!
  宾克差点笑出声来。不到走投无路,特伦特决不会把他变成癞蛤蟆的。
  特伦特转吩咐士兵:“把那个人带进来,我要立即审问他。”
  “长官,她是个女人。”
  女人!特伦特好像只略微吃了一惊,但宾克却是大大地吃了一惊。恫吓不是这个搞法呀,他们肯定不会把女人驱逐出境——也不可能另有一个被流放的男人,但特伦特到底有什么打算?
  难道——噢,不会吧!——难道萨布莉娜到底还是割舍不下他,跟着他出来了了?
  宾克心如刀绞,如果邪恶法师抓住的是她——
  不!不可能。萨布莉娜并不真的爱他,流放和她的反应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她不会放弃自己的一切,跟着他前往平凡世界。她不是那种人,再说,他也并不真正爱她,这一点他认识到了。所以,这一定是魔法师玩的某种让人猜不透的鬼花样。
  “知道了。”特伦特说,“把她带进来。”
  看来不是恫吓,真要是想诈他,他们就不会把她带进来了。但如果真是萨布莉娜——不,不可能,他基本上可以肯定,或者他是在以己度人,并没真正明白她的心意?他怎么可能真正明白她心里在想什么?如果她真的跟随他出来了,他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她被变成一只癞蛤蟆。可如果他说出来,整个赞斯都会——
  宾克在心里绝望地举起双手,如果他们抓住了萨布莉娜,他就完了;如果是虚声恫吓,他就胜利了——胜利地变成了一只癞蛤蟆。
  或许癞蛤蟆的日子也挺不坏。苍蝇的味道也不错,母蛤蟆肯定和人类的姑娘一样漂亮。也许他一生中最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就在前面草丛里等着他呢,疙疙瘩瘩的……
  埋伏小分队进来了,半拖半拽一个不住挣扎的女人。宾克长舒一口气:不是萨布莉娜,只是丑得惊天地泣鬼神的丑女人,他以前从来没见过。头发乱蓬蓬的,一口歪歪倒倒的烂牙,一点能显示性别的身段都没有。
  “别动。”特伦特轻声道。她不动了,被他从容不迫的气度镇住了,“你的名字?”
  “范琼。”语气桀骜不驯,“你叫什么?”
  “魔法师特伦特。”
  “没听说过。”
  真是大出宾克的意料。他只能假装咳嗽,免得自己笑出声来。但特伦特不为所动,“彼此彼此,范琼。我为我的部下给你带来的不便向你道歉。如果你能告诉我魔盾石的准确位置,我会重重酬谢你,并且立即释放你。”
  “别告诉他!”宾克喊道,“他想入侵赞斯。”
  她的大鼻子一皱,“我才不在乎赞斯呢。”她眯缝起眼睛,瞅着特伦特,“我可以告诉你,但我怎么知道你这个人信不信得过?说不定你一得到你想要的情报,马上就会把我杀了。”
  特伦特又把他长长的、贵族气派的手指顶在一起。“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你不可能知道我会不会信守诺言,但很明显,我对帮助我实现目标的人不会怀有恶意。”
  “好吧,”她说,“有道理。魔盾石就在——”
  “叛徒!”宾克大吼。
  “把他带走。”特伦特厉声道。
  士兵们一拥而入,将宾克推出大帐。他没取得任何成功,只是让自己的处境更为艰难。
  但他转念一想:他刚被流放一个小时,赞斯便将第二个驱逐出境。这种可能性有多大?一年最多不过流放一两个,每次都是轰动赞斯的大新闻。这个女人他却根本没听说过,也没听说安排了另一次审理。
  所以,范琼不可能是被驱逐的,很可能根本不是赞斯人。宾克最初的想法没错:她是个诱饵,是特伦特安排的,目的就是要让宾克相信她已经向特伦特交代了魔盾石的位置,诱使他吐露真相。
  好,他算是全想明白了——也就是说,他胜利了是,随便特伦特怎么干好了,他休想进入赞斯。
  可是,宾克还是没把握,疑问咬啮着他的心……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九章 变形法师

  宾克被扔进一个大坑里,幸好下面有干草接着,他才没摔坏。上面有四根柱子,撑着个木顶,勉强能遮挡一下阳光。除此之外,这个监狱里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四壁硬得像石头,光凭一双手,别想掘出什么名堂;又陡又高,不可能攀上去。地下是筑得硬邦邦的泥地。
  他在里面走了一圈儿,如果跳起来,他的手刚好能够到坑壁顶端,但上面有个铁格子,把他扣在顶下。如果想想办法(他怎么都想不出来),或许能攀上去,抓住铁格子——但能做的仅止于此,他只能悬在半空,什么都干不成。健身锻炼不错,想出去却是不可能的。一句话,这个牢坑结实极了。
  他刚刚得出这个结论,上头走过来几个当兵的,蹭了不少铁锈下来,洒了他一身。几个兵站在木顶下的阴凉处,其中一个蹲下身,哗啦一声,掀开铁格子上的一扇小门。当兵的扔下来一个人。
  是那个女人,范琼。
  宾克一跃而起,张开双臂接住她。两人摔倒在干草里。上头的六“砰”地关了,“喀”地锁上。
  “看来我的美貌已经彻底征服你了。”两人分开时,范琼道。
  “我只是担心你摔断腿。”宾克辩解道,“刚才他们把我扔下来时,我就差点摔伤了。”
  她瞅瞅脏裙子下露出的疙疙瘩瘩的膝盖,“就算摔断腿,都不可能更难看了。”
  这倒是真的。宾克从来没见过比她更丑的姑娘。
  可她为什么会在这儿?邪恶法师怎么把自己人和他关在一起?哄骗俘虏交代情报不是这个做法。正确的做法是告诉宾克,她已经全说了,他只需要证实她的话,就能获得自由。就算她不是魔法师一伙的,她还是不该被关在这儿。应该隔离才对呀。隔离之后,守卫就可以分别对他们说对方已经全招了。
  想从他嘴里钓出情报?要是她长得漂亮,这么做还有几分可能,但就凭她这副模样,门儿都没有。究竟是为什么?
  “你为什么不告诉他魔盾石的位置?”宾克问。如果她只是个诱饵,并非来自赞斯,那她根本不知道魔盾石的位置,也不可能告诉任何人——但真要是这样,他们就不应该把她扔到这下面来。如果她真是赞斯人,这种待遇就说明她仍旧是忠于赞斯的。可要是这样,她为什么对特伦特说她会把魔盾的位置告诉他?
  “我告诉他了。”她说。
  “说了?”
  “对。”她盯着宾克的眼睛,“我告诉他,魔盾石就在北村,放在王宫的王座下面。”
  宾克极力想理清头绪。这个位置不对——可她知道自己说错了吗?或许她想引他反驳,套出魔盾石的真正位置,让藏在附近的卫兵听到?又或者,她的确是个被流放者,知道魔盾石在哪儿,但故意没说实话?
  真要是这样,特伦特的反应就解释得通了。如果他相信了,把药水炸弹射进王宫——这么做,不仅起不到破坏魔盾的作用,还会提醒国王,或者说,提醒那些比国王机警得多的大臣。这些大臣可不是傻瓜,他们肯定会明白这次袭击的性质:遭到药水炸弹袭击的地区,魔法效力会暂时大大降低。明眼人一看便知。
  特伦特已经把炸弹射出去了吗?要是射出去了,他入侵赞斯的计划是不是已经彻底破产了?一旦赞斯人明白威胁所在,他们马上会将魔盾石移到一个新的安全地点,被流放者可能泄露的情况于是全部作废。不——真要发生了那种事,特伦特早就把她变成癞蛤蟆了,而且会一脚踩死她。还有,他也不会费心继续善舞宾克,或者杀了他,或者放了他,反正不会继续关着他。所以,不可能出了什么戏剧性的大变化。再说,就算会有什么变化,这点时间也不够。
  “我知道,你信不过我。”范琼道。
  分析正确。“我怕信错了你,后果太严重了。”他承认道,“我不希望赞斯出事。”
  “你那么在乎它干什么?你不是已经被踢出来了吗?”
  “那条规定我早就知道,他们给了我机会,做得很公道。”
  “公道!”她不屑地说,“国王根本没看汉弗莱的证明书,也没尝过生命泉水。”
  宾克一呆,这些事,她怎么会知道?
  “哦,得了吧。”她说,“你的审理会开完一个小时不到,我就打从你们村子路过。街头巷尾,人人都在说。”
  “好吧,好吧。”宾克说,她显然是从赞斯来的,但他仍旧不知道自己能信任她到什么程度。这样看来,她肯定知道魔盾石的位置,却没说出来。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她说了,特伦特却不相信,等着看能不能从宾克这儿得到确认。但她说的位置不对呀,为什么?或许她想蒙骗特伦特,却没有成功。
  宾克的想法渐渐变了:他现在相信她的确来自赞斯,而且没有出卖它,但他还是拿不准。特伦特手里的平凡世界机器到底有多大威力?他会不会有一台机器,可以打听到魔盾那头的事?或者,他有一面魔镜,把它立在魔盾附近魔法仍旧管用的地区,用它了解赞斯内部的消息——这种可能性更大!不对,真要那样,他早就把魔盾的方位打听得清清楚楚了。
  宾克只觉得脑袋里稀里糊涂,不知道应该相信什么。但他知道一点,决不能提及那个到头重要的位置。
  “老实告诉你,我不是被驱逐出境的。”范琼道,“他们还没做得那么绝,把长得丑的人轰出去。我是自愿出来的。”
  “自愿?为什么?”
  “这个,我有两条理由。”
  “哪两条?”
  她望着他,“恐怕你一条都不相信。”
  “试试看。”
  “第一,善良法师汉弗莱告诉我,想解除我的烦恼,这是最简单的办法。”
  “什么烦恼?”宾克的语气有些不耐烦。
  她横了他一眼,“非让我说出来才行?”
  宾克脸红了,这还用说,她的烦恼就是她的长相呗。范琼是个年轻姑娘,但她不是相貌平常,不起眼,她是真正的丑,无论是衣饰还是化妆品都帮不上忙。她想变漂亮的话,惟一能指望的就是魔法。可她为什么要离开赞斯?难道她的脑子也跟脸蛋身材一样糟?
  “可平凡世界没有魔法呀。”
  “一点不错。”
  宾克的逻辑推理实在推不下去了。长得别扭,怎么说话也这么别扭?“你的意思是说——因为魔法——你才成了现在的长相?”他的话可真够直截了当的。
  范琼没有对他大欠婉转的话发脾气,“对,算是吧。”
  “汉弗莱怎么没要你效力一年?”
  “他受不了我的模样。”
  这种谈话真别扭。“呃——你离开赞斯的另一条理由是什么?”
  “现在不能告诉你。”
  这算什么事啊!刚才说他不会相信她的理由,他相信了第一条,所以她不能告诉他第二条。典型的女人逻辑。
  沮丧不已的宾克重新打量着这个大坑。“看来咱俩要被关一阵子了。你觉得他们会给咱们送吃的吗?”
  “那还用说。”范琼道,“特伦特会溜达过来,拿面包和水在我们面前晃悠,说谁先告诉他,谁就有吃喝。时间熬得越久,就越难把他顶回去。”
  “你的脑子啊,真是快得让人心烦。”
  “因为我聪明得让人心烦。”她说,“这么说好了:我有多丑,就有多聪明。”
  看来还真是这个回事。“聪明到能想个办法让咱们逃出去?”
  “还没聪明到那个程度,照我看,逃出去是不可能的。”她一边说,一边连连点头,明显是肯定的意思。
  “哦。”宾克有点糊涂了。嘴上说不,姿势却说是。她是疯了还是怎么?不——她知道这儿虽然看不见守卫,但他们肯定藏在附近偷听。嘴上的话是说给守卫听了,点头才是她想向宾克表达的意思。这么说,她已经找出了逃跑的办法。
  下午,特伦特来到上面的铁格子旁。“我相信你们俩已经认识了。”他轻松地说,“饿了吗?”
  “来了。”范琼悄声道。
  “十分抱歉,委屈你们二位在这儿了。”特伦特蹲在铁格子旁,泰然自若,好像是在干净漂亮的办公室一样,“只要你们保证不离开营地,不干涉我的行动,我就会为你们安排一个比较舒服的帐篷。”
  “他没安好心。”范琼对宾克道,“只要开始接受他的好处,你就开始听他的摆布了,别答应他。”
  说得一点没错。“不干。”宾克说。
  “你们看,”特伦特心平气和地接着说,“如果让你们俩住在舒服的帐篷里,你们想逃的话,我的士兵会朝你们放箭的。我不愿意发生那种事:对你们来说当然不利到极点;对我来说,这相当于消灭了我情报来源。所以我必须用某种方法拘住你们,或者用你们的保证,或者用这个牢坑。这地方至少挺安全,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我看你还是放了我们的好,”宾克说,“反正你别想从我们这儿搞到任何情报。”
  不知邪恶法师心里发没发火,反正脸上一点也没有表露出来。“吃点饼,还有酒。”特伦特用绳子将一个小包吊下来。
  宾克和范琼都没伸手,但宾克忽然间只觉得饥火难耐。牢坑里飘荡着食物的香味,小包里显然是新鲜美味的好东西。
  “请两位放心,”特伦特说,“我向你们保证,里面既没下药也没下毒。我只希望你们能健健康康的。”
  “直到你把我们变成癞蛤蟆为止?”宾克大声质问。事已至此,他有什么好怕的?
  “不,我承认,这件事上你戳穿了我的恫吓。癞蛤蟆不会讲话,而我希望你们能够开口说话。”
  邪恶法师流落到平凡世界已经很久了,这么多年来,他会不会丧失了自己的天赋?宾克开始觉得好多了。
  小包落到干草堆上。范琼耸耸肩,蹲下来解开,真的是饼和酒。“一个人先吃。”她说,“几个小时后没事的话,另一个再吃。”
  “女士先请。”宾克道。如果食物里下了药,她又是特伦特的人,那她肯定不会吃。
  “谢谢。”她把饼一掰两半,“要我吃哪一半?”
  “那一半。”宾克手一指。
  “非常好。”特伦特在上面说,“既不相信我,也不相信对方。看来你们已经定出了规矩,以保护自己。这种做法其实没必要,如果我要真想毒倒你们中的哪一个,把毒药灌下去不就行了?”
  范琼咬了一口饼。“味道不坏。”她说,然后拧开酒瓶,喝了一口,“这个也是。”
  但宾克仍然没有打消疑心,他要再等等。
  “我想了想你的事,”特伦特道,“范琼,我就开门见山直说了吧。我可以把你变成另一种生物,也可以变成另外一个人。”他斜着眼睛瞅着她,“想变成个漂亮姑娘吗?”
  哎哟,如果范琼不是诱饵,这个提议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丑鬼变成美人——
  “走开。”范琼道,“不然我要朝你扔泥团了。”接着她又想起了别的事,“如果你要把我们关在这儿,至少给我们弄个厕所吧,一个便桶,加一张帘子。要是我的臀部长得漂亮,我倒不介意展示,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还是别太张扬的好。”
  “真是好口才。”特伦特挥挥手让守卫拿来这两样东西,吊进洞底。范琼把便桶放在一个角里,从她乱糟糟的头发里拔下发针,把帘子钉在两边洞壁,隔出一个三角形。宾克真不明白,以那副尊容,这么小心干什么?难道会有什么人盯着看她的光腚吗?也许她是过分敏感了。如果是一个漂亮姑娘,发现别人偷看或许会大惊小怪,但私下里说不定还会沾沾自喜,但范琼显然不会有这种做作。
  宾克有点替对方难过起来,同时也为自己难过:如果牢友漂亮点,囚禁生活或许会有意思得多。当然,有了这个帘子他还是挺高兴的,不然的话,解手的事真会让人尴尬死。幸好有范琼,还没等他想到这个问题,她就把它解决了。这女人的脑子转得真够快的。
  “他说可以把你变漂亮,这倒不是瞎话。”宾克说,“他有这个本事——”
  “没用的。”
  “你不知道,特伦特的魔法是——”
  “我知道他的魔法是什么,可就算我愿意出卖赞斯,那种办法只会让我的麻烦更大。”
  这可太奇怪了。难道她不想变漂亮?那又为什么对她的外表那么敏感?或许是个阴谋,想套他说出魔盾的位置?他不太相信。范琼显然是从赞斯来的,外人不可能知道生命泉和糊涂国王的事。
  傍晚降临。范琼看来没出什么事,宾克也就放心吃了他那份食物。
  下雨了,水从铁格子滴了进来。上面显然有个木顶可以遮挡一下,但是斜着飘着进来的雨还是把他们浇得浑身湿透。奇怪的是,范琼竟然高兴地笑起来。
  “好,”她悄声说道,“咱们今晚运气不坏。”
  好?宾克一面哆嗦,一面莫名其妙地瞪着她。她用手从泡湿的地面挖起泥土,宾克想过去瞧瞧她在搞什么名堂,但她打着手势让他别过来。“看着点,别让守卫发现我在干什么。”她低声道。
  这倒不难,守卫都找地方躲雨去了,一个都瞧不见。就算他们站得很近,洞里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
  她在干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范琼不顾大雨,一个劲儿挖出烂泥,跟干草混在一起。看得宾克摸不着头脑,难道她用这种方式放松不成?
  “你在赞斯认识什么女孩子吗?”范琼问道。雨已经变小了,但四周还是黑乎乎的,宾克仍旧瞧不清她在干什么,更别说那些卫兵了。
  但宾克实在不愿意讨论这个话题,“我不想——”
  她凑近他,“笨蛋!我在造砖。”她凶犯地耳语道,“接着说话——注意有没有灯光过来。发现什么动静后,说一声‘卡米莉安’,我马上把手里的活儿藏好。”她又溜回那个角落。
  卡米莉安——就是变色龙的意思。宾克想起自己启程寻找善良法师汉弗莱之前见到的那只小蜥蜴变色龙——那个预兆,预示着他的未来。那只变色龙落个暴毙的下场,他是不是也快完蛋了?
  “说点什么!”范琼催促道,“盖住我的声音!”接着又用正常的声音道,“你肯定认识一些女孩子。”
  “呃,认识几个。”宾克应道。造砖?造砖干什么?
  “她们长得漂亮吗?”夜色里看不清她的手,只能听到黏土发出的轻轻的叭嗒声和干草的窸窣声。她在将干草混进黏土,造出结实的砖块,可这么干简直没道理呀,难道她想用砌起一道墙来取代帘子?
  “难道她们不漂亮?”她催促道。
  “哦,挺漂亮的。”他说。看样子他是甩不开这个话题了。如果警卫在偷听,肯定会对他谈论漂亮姑娘的话更感兴趣,不会注意她拍泥巴的声音。行啊,顺着她的心意做好了。“我的未婚妻,萨布莉娜,长得很漂亮。可女巫艾莉丝可以打扮得更漂亮,还有几个就不怎么样了,岁数大了或者结婚以后,他们——”
  雨停了,宾克发现有灯光朝这边移动过来。“卡米莉安。”他悄声说,一说出这个词,心里便是一阵不舒服。预兆肯定会兑现——问题仅仅是你明不明白其中的含意。
  “女人结婚以后一一定变得难看。”范琼说。角落里的声音变了,她正在把东西收拾好,藏起来,“难看的人生来就难看。”
  她对她自己的情况倒是了解得很清楚。宾克真不明白,特伦特让她变漂亮的许诺为什么打动不了她。“我去善良法师汉弗莱的路上,遇到过一位马人女士,”宾克说,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最寻常的对话都不容易,“她很漂亮,那种美很像雕塑。当然,她是一匹马——”这个词不对劲,“我是说,从后面看,她——我从后面骑的她。”不知那些卫兵会怎么想他这番话,不过,他这会儿不该顾忌卫兵的看法。宾克盯着越来越近的灯光,“她只有一半像马,她搭了我一程,穿过马人的领地。”
  灯光消失了,估计是巡逻的士兵。
  “警报解除。”他悄声道,接着又转回正常声音。“不过,去魔法师城堡的路上,我遇到了一位真正美丽的姑娘,他叫——叫……”他想了想,“温妮,可惜她是个傻子,但愿那头峡谷龙没伤着她。”
  “你去过那道峡谷?”
  “去过,但没待多久,甩掉峡谷龙以后,我绕过了峡谷。真奇怪,你居然知道峡谷,我还以为它被施了一道遗忘咒呢,因为我在地图上找不到它,之前也从来没听人说起过。可话又说回来,我自己怎么又记得——”
  “我家就住在峡谷附近。”她说。
  “人住在那儿?那条峡谷是什么时候有的?怎么大家都不知道?”
  “峡谷一直都有,但它附近被下了遗忘咒——我猜是善良法师汉弗莱下的。但如果你跟峡谷的关系非常紧密,你就不会忘记它,至少一段时间内不会忘记,魔法的威力再大,最多也只能做到这一步。”
  “难怪我还记得,我永远忘不了那条峡谷,还有那头龙。”
  范琼又开始造砖了,“还认识别的什么姑娘吗?”
  宾克有个感觉,范琼很关心这个问题,并不是随口问起,泛泛而谈,是因为她认识住在峡谷附近的人吗?“我想想,真的还有一个,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蒂伊,她和跟我一路的一个士兵克龙比吵起来了,克龙比恨女人,至少嘴上是这么说的。吵起来之后,蒂伊就跑了。其实我挺喜欢她的。”
  “哦?我还以为你只喜欢漂亮姑娘呢。”
  “别那么敏感好不好?”他生气地说,“这个话头是你提起的。我喜欢蒂伊,比喜欢——算了,我看还是别说这个了,还不如说说怎么逃走呢。”
  “对不起。”她说,“我——我知道你去峡谷的事,我跟温妮是——朋友,还有蒂伊,当然很关心她们。”
  “你们是朋友?她们俩都是你的朋友?”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但宾克渐渐理出了头绪,“你跟幻术女巫艾莉丝是什么关系?”
  范琼大笑起来,“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我是幻术女巫,你以为我会打扮成这副模样吗?”
  “会。”宾克道,“你试过漂亮脸蛋,却没成功,而你仍然想要权力,所以你把自己打扮成丑样子。难怪特伦特说能把你变成美人,你却毫不动心。变漂亮只会破坏你的伪装。还有,想漂亮的话,你随时随地做得到。你盯着我离开赞斯,打扮成不会引起任何人怀疑的模样,当然了,你肯定不愿帮助另一位魔法师夺取赞斯——”
  “于是我跟着你来到平凡世界,来到没有魔法的地方。”她说,“没有魔法,也没有幻术。”
  一句话便把他的推理打得粉碎。不一定,“或许这就是你的本来面目,我在她的岛上是可能根本没见过她的真实长相。”
  “可我怎么回去?”
  宾克无言以对,只能以问代答:“你为什么想到平凡世界来?这儿显然没解决你的问题嘛。”
  “这个需要一段时间——”
  “让魔法渐渐失效?”
  “对。过去,魔盾建立之前,平凡世界也有龙飞来飞去,说明它们离开赞斯以后还能飞一阵子。魔法师汉弗莱说,平凡世界的书本里有大量龙的记录,但现在,俗人再也见不着龙了,所以他们以为过去的记录是瞎编的,但这只证明了一件事:无论人还是动物,离开赞斯一段时间之后才渐渐丧失其魔法。”
  “也就是说,幻术女巫即使离开赞斯,一段时间内还是能保持她的幻象。”宾克指出。
  她叹了口气,“也许是这样,但我不是艾莉丝,尽管我巴不得是她。我离开赞斯,完全是出于我自己的理由。”
  “对,我还记得你的话。理由之一是摆脱魔法的影响——也不知是什么影响,理由之二你不肯告诉我。”
  “我看,应该让你知道,反正最后你总会知道的。我从温妮和蒂伊那儿知道了你的为人,所以——”
  “温妮真的没被 龙伤着?”
  “没有,多亏了你。她——”
  灯光过来了。“卡米莉安。”宾克道。
  范琼手忙脚乱藏起她的泥砖。这一次,灯光径直来到他们上面。“你们这儿没被水淹着吧?”上面响起特伦特的声音。
  “真有那么大的水就好了,我们可以游出去。”宾克说,“听着,魔法师,你越是整我们,我们越不会帮助你。”
  “我充分意识到了这点,宾克。我完全可以替你们安排个更好的帐篷——”
  “不。”
  “宾克,你们的对话,我的人多半听到了,并且转告了我。我真不理解,你为什么对一个待你如此不公的政府这么忠心耿耿呢?”
  “不关你的事。”
  魔法师继续劝说,显得十分通情达理。相比之下,宾克简直成了个不可理喻的人。“宾克,你或许真的没有魔法——不过,我很难相信汉弗莱会在这种事上看走眼——但你有许多非常可贵的品质,你完全可以成为一个杰出的公民。”
  “你知道,他说得对。”范琼道,“他们那样待你,真是太不应该了。”
  “你究竟是哪一边的?”宾克质问。
  黑暗中,她叹了口气。她的声音很可亲。只要看不见她的模样,范琼这个其实挺不错。“我是你那边的,宾克。你的忠诚我很佩服,只是觉得他们配不上你的这份忠诚。”
  “那你为什么不把魔盾石的方位告诉他,如果你真的知道的话?”
  “因为,尽管有许多不好的方面,赞斯仍然是个很不错的地方。老朽国王不会永远活下去,等他死后,他们只能选汉弗莱当国王。汉弗莱虽然会抱怨这份工作占用了他的宝贵时间,但他确实会让赞斯变得更美好。就在这时,说不定正有哪个新的魔法师降临人世,等着接汉弗莱的班。困难总有办法解决的,过去一直是这样。对赞斯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落进哪个残暴、邪恶的法师手里,他对待反对派的惟一办法就是把他们统统变成甘蓝。”
  传来特伦特的笑声,“亲爱的,好犀利的头脑,好快的舌头。不过我更喜欢把他们变成树,树比甘蓝活得长些。但请你说说看,哪怕单纯是为了争论,我要是当了国王,是不是比现在这位国王强些?”
  “你知道,他的话有点道理。”宾克道。
  “你究竟是哪一边的?”范琼厉声质问,语气跟刚才的宾克差不多。
  特伦特大笑起来,“我挺喜欢你们俩。”他说,“真的,头脑敏锐,又忠心耿耿,只要你们把这种忠诚奉献给我,我愿意作出重大让步。比如说,我可以让你们享有否决我的变形决定的权利,变什么也由你们决定。你们要是喜欢把谁变成甘蓝,而不是变成树,都可以。”
  “这样一来,你犯的罪,责任却由我们承担?”范琼道,“用不了多久,这种权利必然腐蚀我们,把我们变成跟你一样的人。”
  “真要是这样的,只能说明你们从根本上说和我并无太太区别。”特伦特道。“如果你我从根本上并无太大区别,那么,你我的为人也就没有什么两样。之所以跟我不同,只是由于我们的处境不同而已。”
  宾克迟疑不定。他浑身上下湿漉漉的,并不欣赏在泥坑里过夜的前景,但是……他提醒自己,二十年前,特伦特是个信守诺言的人吗?
  不,他不是。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只要有利于他,他随时可以违背自己的诺言。他之所以最后失败,这也是原因之一。没有人相信他,连他的支持者都不相信他。
  邪恶法师的诺言一文不值,他的逻辑看似合情合理,其实只有一个目的:让这两个犯人吐露魔盾石的方位。说什么否决权,一旦邪恶法师不需要他们了,宾克和范琼就是第一批被他变形的牺牲品。
  宾克没有回答,范琼也保持着沉默。过了一会儿,特伦特走了。
  “我们顶住了第二个回合的劝诱。”范琼道,“但他确实聪明,而且不择手段,咱们的处境会越来越艰难。”
  宾克认为她说得对,怕的就是这个。
  第二天早上,斜射的阳光烘烤着粗制砖坯,还算不上晒干,但总算是个开始。范琼把砖坯藏在厕所帘子后面,上面的守卫看不见。下午有阳光时再拿出来晒。
  特伦特拿来了食物:新鲜水果和牛奶。
  “我很不愿意说这种话,”他说,“但我的耐心越来越小了。他们可能经常移动魔盾石的位置。你们知道的情报随时都可能变得一文不值。如果今天之内,你们俩谁都不肯把我需要的情报告诉我,明天我就让你们变形。你,宾克,你会变成一只鸡头蛇;你,范琼,你会变成一只蛇怪。到时候,我还是会把你们关在同一个笼子里。”
  宾克和范琼惊恐万状地对视一眼。鸡头蛇,蛇怪——两个句字,指的其实是同一种东西:公鸡下的无黄蛋,再由癞蛤蟆在粪堆里孵化,最后破壳而出的就是这种长翅膀的爬行动物。它的呼吸臭得能让植物凋败,让岩石碎裂。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一看到它的脸,当场便会倒地而亡。蛇怪,当之无愧的爬行类之王。
  预示他未来的那只变色龙就曾经变成一只蛇怪,就在它临死前的一瞬间。这以后,不可能知道这个预言的范琼又用卡米莉安——变色龙——作为暗号。现在,别人又威胁着要把他变成一只蛇怪。看来,死神已经离他不远了。
  “吓唬人。”范琼最后道,“他没这个本事,只想恐吓我们。”
  “这个,他倒是办到了。”
  “或许我应该安排作一次演示。”特伦特道,“很方便,所以你们相不相信我的话无所谓。反正的也需要不时练一练,免得在平凡世界待久了,把魔法丢生了。”他捻了响指,对守卫道,“犯人吃完以后,把他们带出来。”
  他走了。
  范琼又添了一重担心,“就算他在恐吓我们——可守卫一下来,马上就会发现砖头,我们就全完了。”
  “不会,只要咱们赶紧上去,别麻烦他们下来就行。”宾克说,“除非迫不得已,他们是不会乐意下来的。”
  “但愿如此。”她说。
  绳梯一放下,宾克和范琼当即向上爬。“我们看透了魔法师的把戏,他在吹牛。”宾克声称,士兵们毫无反应,只管押着他们俩穿过地峡,向赞斯方向走去。
  魔盾近在咫尺。特伦特站在一个铁丝笼子旁边,士兵们围了一个大圈,箭搭在弓上。他们全都戴着熏成黑色的眼镜,样子十分郑重。
  “我警告你们,”特伦特对他们俩说,“变形之后,不要直视对方的脸,我没本事让死人复活。”
  如果这是魔法师的又一恫吓手段,这种手段完全起到了效果。范琼或许还有些怀疑,但宾克已经相信了,他想起了贾斯丁树,那是特伦特二十年前怒气发作时的杰作,一直保留到今天。那个变色龙的预兆在他眼前越变越大:先是一头蛇怪,然后是死亡……
  特伦特看出了宾克的惊恐,“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他开口问道,随随便便的,仿佛是走个过场。
  “有,他们最后是怎么把你驱逐出境的?那些人怎么没有被你变成癞蛤蟆、甘蓝或者别的什么?”
  特伦特皱起眉头,“宾克,我说的其实不是这个意思,但为了表示友善,我还是愿意回答。他们收买了一个得到我信任的助手,对我施了一个催眠咒。趁我睡着时,他们把我抬出了魔盾。”
  “你怎么知道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你知道,你不可能永远不睡觉。”
  “流放在外的最初几年,我花了很长时间思考这个问题,我的结论是:我骗了太多的人,于是最后也成了欺骗的牺牲品。我对许多人失了信,所以其他人不再信任我了。当然,我并不是完全没有荣誉感,只有在理由最充分的情况下,我才会违背自己的诺言,可是——”
  “不管你有什么理由,欺骗仍旧是欺骗。”宾克说。
  “当时我并没有这么想,但我敢说,我流放在外的这段时间里,我这方面的声誉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将失败者描绘成为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这向来是胜利者的特权,以此证明他们的胜利乃是公理的胜利。即使如此,我还是承认,我当时并没有将自己的诺言视为神圣的承诺。一段时间之后,我认识到,我性格中的这个本质缺陷正是我失败的原因所在。要想不重蹈覆辙,惟一的办法是改弦更张。所以,我再也不使用欺骗的手段了——永不欺骗,也不会让任何人欺骗我。”
  这个回答的确坦坦荡荡。从许多方面来说,特伦特与大家传说中的那个邪恶法师恰恰相反:他并不丑陋、虚弱、凶恶——这些形容词用在汉弗莱身上倒挺合适,特伦特英俊、强壮、彬彬有礼。但不管怎么说,他依旧是坏蛋,几句漂亮话骗不了宾克。
  “范琼,请到前面来。”
  范琼向他走去,脸上挂着毫不掩饰的轻蔑,她完全不相信。特伦特没有抬手比划,也没有念念有词——只聚起精神,看了她一眼。
  她消失了。
  一名士兵手持捕捉蝴蝶的大网,呼的一声,朝什么东西扣下去。片刻之后,他收起大网——里面不住扑腾的是一只凶恶的、蜥蜴似的东西,长着一对翅膀。
  是蛇怪,千真万确!宾克嗖地掉转视线,惟恐目光直视它可怕的脸,触到它致命的目光。
  士兵将这东西扔进笼子,另一名戴着起保护作用的黑眼镜的士兵扣上笼盖。其他士兵明显地松了一口气。蛇怪在笼子里东抓西挠,拼命想逃出去,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蛇怪怒视着铁丝笼子,但它的目光对金属不起任何作用。第三名士兵将一块蒙受布扔到笼子上,挡住这只小魔头的目光。宾克自己这才长舒一口气。看得出来,这个过程经过精心演练,士兵知道怎么做。
  “宾克,请到前面来。”特伦特用的字眼和刚才一模一样。
  宾克吓提魂飞魄散,但内心深处一个角落里,他的意识仍在顽强地不断提醒他:这仍然有可能是一出戏,她是特伦特的人,共同演了这出戏,目的就是让我以为她被变形了,而我就是下一个。她反对特伦特的所有话都是铺垫,取得我的信任,为的就是这一刻。
  不过,这些话,连他自己都不敢完全相信,还有那个预兆,让这一刻显得更加阴森可怕,不可抵挡。死神就在这里,化身为一只食虫鹰,悬在他的头顶,无声地扇着它的翅膀,渐渐逼近……
  特伦特看了他一眼。
  世界一震,宾克惊恐万状,脑子里一片混乱,拼命想钻进附近的灌木丛躲起来。刚一接近,绿叶忽然凋落,大网扣下来了。他想起自己在峡谷逃避那头龙时用过的一招,宾克直等到大网收拢之前的最后一瞬,这才突然向后一缩。
  网没有兜住他。他怒目瞪视着那名士兵,士兵收网时被宾克那一闪弄得手忙脚乱,黑眼镜滑到一边,他们的目光一触——士兵一头向后栽倒。
  那张网很大,撒得很宽,另一位士兵及时抓住大网。宾克再一次猛地冲向枝叶枯萎的灌木丛,但是这一次,网兜住了他。他绝望地扑打着翅膀,尾巴摔打着,上面的倒钩挂在网上。宾克用爪子抓,用尖嘴啄,但什么都抓不住,啄不到。
  有人在把他从网里向外抖,一下,两下,他的爪子和尾巴抖松了。他张开翅膀,后背着地,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他刚刚翻过身,眼前忽然一暗。他在笼子里,笼盖已经合上,外面的人看不见他的脸——他是一只鸡头蛇。
  何等惊人的演示!他不仅亲眼看到范琼被变形,自己也亲身体验了一回,而且杀死了一名士兵——只靠他的目光。不知特伦特的部队里有没有人怀疑魔法师的本领,即使真的有这种人,他的怀疑现在也肯定荡然无存了。
  他看见了另一条弯曲、长倒钩的尾巴——他的同类,一头雌性蛇怪,但她背对着他。他的蛇怪本能控制了他,他不希望同类的陪伴。
  他愤怒地一跃而起,利爪屈伸,向她攫去。她有力的尾巴在地上一撑,一翻身,转了过来。一瞬间,他们面面相对。
  她真丑啊,凶狠、可怕、可恨、暴戾,他从来没见过如此让人恶心的东西。但她毕竟是雌性,所以对他有一种本能的吸引力。既排斥,又相吸,他只觉得天旋地转,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宾克头痛欲裂,他躺在大坑的干草上。从天色看,已经快黄昏了。
  “看来,蛇怪的瞪视也没有那么大的威力,”范琼说,“我们俩谁都没死。”
  发生的一切是真事。“确实没那么大的威力,”宾克说,“我觉得跟死的差别也不太大。”有了亲身体会,他这才意识到:蛇怪既是魔力生物,又有智力,又会施展魔法。刚才的他就是一头有智力的蛇怪,并且对敌人施展了魔法。这样一来,他的魔法理论还站得住脚吗?
  “对了,你当时打得真不错。”范琼道,“他们已经把被你盯死的那个士兵埋了,兵营里这会儿静得跟死了似的。
  跟死了似的——难道那个预兆是这个意思?他没死,但他杀死了别人——无意之间,用一种和平时的他完全不相容的手段杀了人。那个预兆是不是已经实现了?
  宾克坐起来,他又明白了一件事。“特伦特的魔法是真家伙,我们真的被变形了”
  “是真的,我们真的被变形了。”她严肃地说,“我承认,我原来还不信,现在我信了。”
  “他肯定是趁咱们昏迷时又把咱们变了回来。”
  “对,这只是一次演示。”
  “很有效啊。”
  “对。”好打了个哆嗦,“宾克——我,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再接受一次,这还不光是身体的改变,是——”
  “我知道,变成蛇怪以后,你简直丑得吓人。”
  “无论变成了什么,我都丑得吓人。可是,那种骨子里的恶毒、愚笨、凶狠——那种东西实在太肮脏了!一辈子都像那样——”
  “我不能责备你。”直到现在,他心里仍旧惴惴不安,这一番体验太惊人了,他知道,要过很长时间,自己的意识,才能有充分的认识。
  “我原来以为,无论什么,都不可能让我干昧着自己良心的事,可这——这——”她双手捂住脸。
  宾克默不作声,只稍稍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他换了个话题,“你注意到没有——那种东西是一雄一雌。”
  “当然。”能够谈点什么,她渐渐镇定下来,“我们本来就是一男一女,魔法师可以改变我们的外形,但改变不了性别。”
  “可蛇怪不应该有性别呀,它是由公鸡下的蛋孵化而成的,除了公鸡,蛇怪没有所谓父母。”
  她明白了,若有所思地点着头。“你说得对,如果蛇怪有雄雌之分,它们就会交配,产下后代。但按照蛇怪的定义,这样出生的蛇怪就不成其为蛇怪了。这是个悖论。”
  “定义肯定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宾克说,“只有两种可能:一、这种妖怪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出生的;二、我们没有变成真正的蛇怪。”
  “我们是真的。”范琼脸上又露出惧意,“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这辈子,我头一次因为自己的人类外貌而感到高兴。”对她来说,这句话真的坦白到了极点。
  “特伦特的变形法术太厉害了。”宾克,“不仅仅改变外形,他是真正不搀假地把一种东西变成了另一种东西。”就在这时,他心里一直隐隐约约感到的某种东西忽然明晰起来,“但如果魔法不可能存在于赞斯之外很远的地方,我们只需要——”
  “只需要进入平凡世界!”她恍然大悟,“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就会恢复本来面目,特伦特的变形术只能是暂时的。”
  “所以,虽然变形术是真的,但他还是在虚声恫吓。”他说,“除非把我们装在笼子里,一辈子放在魔盾旁边的那条很窄的地带。怪不得他那么想回去,在赞斯之外,他没什么法术,特伦特有的只是普通将军的权力。”
  “这种权力,跟他向往的那种权力根本没法相比。”她说,“我敢打赌,他绝对想回赞斯。”
  “但咱们还是被他捏在手心里。”
  范琼把泥砖搬出来,放在斜射的阳光下晒着。“你打算怎么办?”她问道。
  “如果他放了我,我就继续去平凡世界。特伦特教会了我一件事:平凡世界照样能活人,但我会仔细记下自己走过的路,不然别想再找到赞斯。”
  “我是说魔盾的事,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都不办。”
  “你不告诉他?”
  “不,当然不。”他说,“我们现在已经清楚了,他的魔法不可能真正伤害我们。可是,如果你想告诉他,我也不责备你。”
  她凝视着他,她的脸还是那么丑,便现在却有一种奇特的表情。“你知道吗,宾克,你真是条好汉!”
  “什么呀,我才不是好汉呢,我连魔法都没有。”
  “你有,只不过不知道你的魔法是什么。”
  “一回事。”
  “你知道,我是跟着你出来的。”
  宾克慢慢明白了。她在赞斯听说了他,这个没有魔法,注定被驱逐的人。
  她知道,没有魔法在平凡世界根本不是什么缺陷。他们俩倒真是一对儿:没有魔法的男人,长相丑陋的女人。或许他会渐渐习惯她的相貌,除了相貌,她的各个方面都非常好,但还有一个问题。
  “我明白了,也完全理解你。”他说,“但如果你跟邪恶法师合作,哪怕他把你变漂亮,我也不会跟你在一起。”
  “既然这么说,我的勇气可就全回来了。”她说,“咱们溜吧。”
  “怎么溜?”
  “用砖呀,笨蛋。泥砖已经晒硬了,等天黑下来,我们把砖摞起——”
  “上面还扣着铁格子,铁格子的门锁着,咱们还是逃不掉。如果只有高度这一个困难,我早就可以把你举上去了。”
  “不一样。”她低声道,“我们把砖摞起来,站上去,把整个铁格子抬起来就行。铁格子本身没有固定在地面上,他们带我进来时我就注意到了。它纯粹是靠重量压下来的,重虽然重,但以你的力气——”
  宾克满怀希望地向上望望,“太好了!不一定能成,但值得一试。”
  “还有,”她悄声说,“咱们还得把他的药水偷到手,免得以后有人出来,告诉他魔盾石的位置。这些我早就想好了。”
  宾克笑了,他越来越喜欢这个丑姑娘了。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十章 追逐

  入夜,他们把砖块摞了起来,有些硬度不够,压塌了,但总的来说,砖块摞成的台子很结实。等卫兵没动静了,宾克登上台子,双手撑着铁格子,向上猛推。
  直到这时,他才明白,这才是范琼要求帘子的真正理由。不是为了遮掩她的丑屁股,是为了藏起砖块,把它们保留到最需要的一刻。真是好主意啊,他怎么压根儿没想到?
  铁格子松动了。范琼也爬上来,把那个便桶支到宾克撑起来的那个角上。
  天哪!或许今后会有什么天才发明出一种能让便桶散发出玫瑰芬芳的好办法。
  但它华竟起到了支撑作用。宾克松开手,现在他们可以爬出去了。宾克先把范琼抱起来塞出去,自己也攀了上去。他们自由了。
  “药水就在那艘船上。”范琼低声道。
  “你怎么知道?”宾克问。
  “我们去验证变形术时路过那艘船,那儿看守得严密极了。还有,你看,特伦特说过的那个弹射器也支在船上。”
  她的眼睛可真是什么都没漏下啊。丑虽丑,却实在够聪明。
  “拿到药水的难度很大。”她继续道,“我想,最好把整艘船全偷走。你会驾船吗?”
  “这辈子从来没上过比小舢板更大的船,除了艾莉丝的游艇,不过那是个假东西。说不定我会晕船。”
  “我也一样,”她说,“都是旱鸭子,所以他们不会上那儿找咱们。来吧。”
  去就去,总比被变成鸡头蛇强。
  他们爬到岸边,下水。宾克紧张地回头望了望——一点灯光朝牢坑方向过去了。“快!”他悄声催促,“我们忘了把铁格子放回原位,他们一看就知道我们逃了。”
  幸好两人还不是完全的旱鸭子,都会游泳。他们脱掉了衣服——变形的时候,衣服上哪儿去了?哎,魔法真是说不清道不明——悄没声儿地朝四分之一英里外泊着的船游去。水黑沉沉的,宾克心里有点打鼓:平凡世界的水中藏着什么怪物?
  水不太冷,游泳也有助于让身体暖和起来。但宾克渐渐累了,疲乏的身体感受到了水里的阵阵凉意,范琼的状态跟他差不多。从陆地上看,那艘船泊的并不远,但那是以步行为标准,在水里游过去完全是两码事。
  牢坑方向传来一阵叫喊声。四处亮起了灯火,游走不定,像点点飞萤。宾克觉得似乎平添了一份力气,“快,再快点。”他喘息着说。
  范琼没回答,只管拼命挥臂向前游。
  游啊,游啊,永无尽头。宾克的体力消耗殆尽,他正以为自己水远不可能游到目的地时,却发现船就在前头。一个水手站在船舷边,被月光映成一个剪影,正朝岸上张望呢。
  范琼游近宾克。“你——游到另一侧去,我来——分散他的注意力。”
  这姑娘真有种。惊动船上的人,水手大有可能径直给她一箭,宾克吃力地划着水,向另一侧游去。这艘船有大约四十英尺长,按赞斯的标淮,是一艘相当大的船。但如果特伦特所说的平凡世界的话是真的,比这大得多的船也有的是。
  他向上伸出手,搭在船边。船的这部分应该有个专业名词,但他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但愿这一面没有值班的水手。他必须慢慢攀上船舷——对,就是这个名字,不能让船哪怕稍稍摇晃一下。
  范琼的时机把握得好极了,她开始扑腾起来,像快被淹死了。水手们纷纷奔向船舷,一共四个。宾克尽可能轻手轻脚攀上船,动作说不上干净利落,因为他浑身上下的肌肉像灌了铅一样,不听使唤。湿漉漉的身体重重地摔在船上,船压得偏了一点,但水手的注意力完全放在另一侧,没有察觉。
  宾克爬起来,溜到桅杆处,船帆卷着,提供不了什么隐蔽。水手们只要转过身,拿灯一照,马上就会发现他。
  所以必须来个先下手为强。可他游得精疲力竭,双臂双腿又冷又沉,实在不宜跟人搏斗,但该做的还是得做。他悄悄潜到四个水手身后,心脏噗通噗通直跳。那四个身体探出船舷,竭力想看清范琼。宾克左手抓住一个水手的后背,右手揪住他的裤子,猛地一发力。水手一声惊呼,栽进水里。
  宾克飞快转向下一个。这人正在转身——太迟了,宾克第二次发力,水手翻过船舷——还有一只手紧紧抓住船沿。宾克在这只手上狠狠来了一下,这才把他打进水里。
  损失时间是致命的,剩下的两名水手扑向宾克,一个人抢先一步,一只胳膊扼住他的喉头。
  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克龙比是怎么教的来着?宾克抓住这个人,膝盖微屈,身体向前一甩。成功了,水手从宾克肩头飞起,后背重重撞在船板上。
  但最后那名水手已经逼近了,狠狠一拳打在宾克脑袋上,他倒下了。这个粗壮的水手死命压住他。更糟的是,前一个水手站起来了,他拾起一只脚,宾克却无法躲避。那只脚飞了过来——踢在他的对手头上。
  脑袋上一脚可不是闹着玩的,那人一声惨叫,从宾克身上滚了下来。
  “帮我一把,把他扔下水。”原来是范琼。这时,头一批落水的两名船员已经攀住了船沿。宾克和范琼一个抓肩膀,一个拾脚,同时用力。水手飞了出去,正砸在自己的两名同伴身上。宾克希望他们都能游到岸上去。第四个仍躺在船甲板上,一动不动,看样子是昏过去了。
  “把锚拉起来!”范琼喊道,“我去拿根撑篙来。”说完便向船舱奔去。
  宾克费了好大力气,总算拉起船锚。
  “你把这个人怎么了?”范琼蹲在倒地不起的水手身边,问道。
  “给他来了个大翻身,克龙比教我的。”
  “克龙比?我不记得——”
  “我在赞斯遇上的一个当兵的,我们被一场冰雹耽搁了,我去追蒂伊……说来话长,一时讲不清。”
  “我想起来了,你提过那个人。”她突然一顿,“蒂伊,你去追她?为什么?”
  “她冲进冰雹里去了,我——我喜欢那姑娘。”他急忙掩饰,惟恐范琼不快。她似乎对这类事特别敏感,“其他几个水手怎么样了?不会悄悄爬上来吧?”
  “我让他们瞧了瞧这个,“她朝一根样子吓人的撑篙一指,“她们于是赶紧朝岸上游过去了。”
  “咱们最好也赶紧些,不过先得弄清怎么摆弄这些船帆。”
  “不用。海流正把我们向海里冲。现在风向不对,胡乱摆弄船帆准会弄巧成拙。”
  宾克朝远处望去,那边还有一艘船。“那些水手没朝岸上游,他们到隔壁去了。他们马上就会追上来。”
  “不可能。”她说,“跟你说来了,风向不对。”
  问题是那艘船上的水手会使帆,反而利用风向,赶上来了。
  “快去找药水。”范琼说。
  “对。”他已经把药水的事忘了。要不是为了药水,他们完全可以向平凡世界的方向逃,走陆路。“把它扔进海里。”
  “不行!“
  “可我们不是要——”
  “我们要拿药水当人质,只要咱们手里有药水,他们就不敢太逼近。咱们俩轮班,站在甲板上,手里拿着药水,让他们看见。
  “太妙了!”宾克大喊,“换了我,怎么也想不起这种好主意。”
  “先别高兴,还得找到这位人质才行。要是我们猜错了船,要是他们把药水放在另一艘船上,这一艘上只有弹射器——”
  “真要那样,他们就不会这么穷追不舍了。”宾克说。
  “会,他们需要这具弹射器。更重要的是,他们需要咱们俩。”
  两人在船上四下搜索。 船舱里用链子锁着一只小怪物,宾克从来没见过。这东西不太大,但相当吓人:全身是白毛,还有一块块黑斑,短尾巴,大耳朵,小黑鼻子,四条腿末端还长着爪子。宾克刚要接近,它便发出可怕的狂叫。幸好链子的另一头固定在舱壁上,把它的猛扑拽了回去。
  “这是什么?”胆战心惊的宾克问道。
  范琼寻思着,“我觉得是个狼人。”
  难怪这家伙看上去有点眼熟。可它却完全像只动物,没有人的因素。还有……“平凡世界怎么会有狼人?”
  “可能跟狼人沾点亲。嗯,要是多几只脑袋,就像九头犬了。可只有一个……我想,恐怕是条狗。”
  宾克倒抽一口凉气。“狗!说得对。我以前从没见过狗,没见过真正的狗,只在书里的画上见过。”
  “我猜赞斯现在没有狗了。以前有过,但它们准是全移民到平凡世界去了。”
  “穿过魔盾?”宾克不相信。
  “在魔盾建立之前——可我怎么记得不到一百年前,赞斯仍然有狗、猫、马之类。肯定是记错日期了。”
  “反正现在就有一只。样子好凶,肯定是看守药水的。”
  “见生人就咬。”她赞同地说,“看来只好杀掉它了。”
  “杀掉这么罕见的生物?这或许是世界上剩下的惟一一只狗了。”
  “不一定。说不定平凡世界还有许多狗。你瞧,习惯了之后,它的模样其实挺可爱的。”
  那只狗已经不叫了,但还是警觉地盯着他们。个头很小的龙准是这么盯人的,宾克心想,前提是被它盯的人在它的攻击范围之外,但只要人走进它够得着的地方……
  “要不,咱们把那个打昏的水手弄醒,让他对付这只狗。”宾克道,“这类生物肯定对熟人是另一种反应方式,不然,他们自己怎么拿到药水?”
  “好主意。”她赞同地说,
  水手已经醒过来了,但还远远没恢复到可以搏斗的程度。“我们可以释放你,”范琼告诉他,“只要你告诉我们怎么对付那条狗。你瞧,我们不想杀死它。”
  “谁?詹妮?”这人迷迷糊糊地说,“容易。叫它的名字,拍拍它的脑袋,喂它点吃的就行。”他又躺下来,“我的锁骨肯定断了。”
  范琼望着宾克,“这下子,不能把他扔下船了。特伦特是魔鬼,但我们不是。”她转头对水手道,“只要你发誓不捣乱,我们就尽可能为你治伤。干不干?”
  水手没有迟疑,“我不可能捣乱,我爬都爬不起来,我干。”
  宾克觉得心烦意乱,他和范琼的腔调跟特伦特一模一样。都是向被俘的对手提供一个较好的条件,换取他的合作。难道他们真的跟邪恶法师没多大区别?
  范琼替水手检查,“哎哟!”他叫唤起来。
  “我不是医生。”她说,“但我觉得你说的没错,是断了一根骨头。船上有枕头什么的吗?”
  “听着,”范琼检查伤势时,水手对她说,显然是为了让注意力别集中在白己的伤口上,“特伦特不是魔鬼,你们那么叫他,可是你们错了。他是个很好的领袖。”
  “你当然会这么想。他许诺让你们进了赞斯以后随便烧杀抢掠,对吗?”范琼压着怒火,道。
  “不,只许诺说,会给我们田地,还有工作。”他说。
  “没有烧杀抢掠?”范琼不相信地问。
  “才不呢。你知道,时代不同了。我们只管保护他,维持占领区的秩序,他就会给我们一小块没有人耕种的田地。他说赞斯人口不多,还有——他还会鼓励当地的姑娘们,让她们嫁给我们。如果当地没那么多姑娘,他会从外面弄来一批,总之让我们人人都能娶上老婆。他还说可以把有些有智力的动物变成姑娘。我原以为他是外玩笑,可见到那些鸡——”他脸疼得一皱,“我是说那些蛇——”他摇了摇头,却疼得直咧嘴。
  “脑袋别动。”范琼道,“是鸡头蛇,也叫蛇怪。其实就是我们俩,可是,娶动物变的姑娘——”
  “噢,没有听上去那么糟,小姐。只是临时性的,在有了真正的姑娘之前。只要看起来像姑娘,摸起来也像姑娘,我才不管她以前是不是母狗呢。我是说,有些姑娘反正是母狗——”
  “母狗是什么,”宾克问。
  “母狗?你连母狗是什么都不知道?”水手的脸又皱起来了,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表示惊奇,“就是雌性的狗,像詹妮。要是她长着人脸人身子——”
  “够了。”范琼道。
  “嗯,还答应给我们牲口,帮我们安家,还说我们的孩子也会有魔法。实话告诉你们,我之所以愿意当兵,为的就是这最后一条。我打小就喜欢童话,像王子呀、青蛙呀,听不够。当兵以前是做板金活儿的,替马戏团干活,没意思。懂我的意思吧?”
  宾克不吭声,摇了摇头。水手的话他似懂非懂。马会演戏?金子怎么搬?宾克可不想跟这种文化沾边。
  “总而言之,一个过上体面庄稼人生活的机会。”水手接着说,脸上满是憧憬,“有自个儿的地,种庄稼,懂我的意思吗?还有,我的孩子会魔法,真正的魔法——魔法的事儿,我估计我还是不大信。可就算是假话、想想也不坏。”
  “为了这个,就要侵略别人的地方,还要占有不属于你们的东西——”范琼的话只说了一半,显然觉得没必要跟这个水手讨论这种事,“只要他不需要你们,他马上会抛弃你们。他是个邪恶法师,从赞斯放逐出来的。”
  “你是说,他真的会魔法?”这人高兴得什么似的,“我还以为这一套全是手彩戏法呢。懂我的意思吧,有时候我信,可有时候——”
  “他当然会魔法。”宾克插嘴道,他已经渐渐习惯水手的语言了,“才告诉过你他是怎么把我们俩变成——”
  “这会儿别说这个。”范琼道
  “唔,就算魔法是假的,他还是个挺不错的领袖。”水手固执地说,“他告诉我们,说他二十年前想当国王,却没当上,被赶出来了。出来以后,他没了魔法,但在这儿娶了个姑娘。有了个小男孩——”
  “特伦特在平凡世界成家了?”宾克大吃一惊。
  ”我们国家不叫平凡世界。”水手说,“不过没错。他过去有个家,后来出了些不知是什么的虫子——照我看,肯定是染上了流感,要不就是吃坏了肚子,反正他们得了病,后来就死了。他说科学没能救活他们,要是有魔法,他们死不了。所以他想回魔法世界去,就是你们叫赞斯的地方。但如果他只有一个人,就算进得了那个什么魔盾,里面的人准会杀了他,所以他需要一支军队——喔!”范琼替他包扎好了,在他肩膀底下垫了个枕头。
  肩膀上扎着几件破衣服,水手这便算是暂时安顿好了。宾克本来想多听他说点什么,这人的看法跟赞斯居民的可太不一样了,真奇特。可惜另外那艘船已经赶上来了,它绕着“之”字形,利用风向,拐来拐去,每拐一下就更接近一步。原以为逆风情况下对方赶不上,事实证明他们错了。看样子,他们弄错了的事远不止这一件。
  宾克走进船舱。“詹妮。”他迟疑着说,把他们找到的狗粮递过去。那只满身斑点的小怪物摇起了尾巴,成了宾克的朋友,就这么简单。宾克壮起胆子,在它头上拍了拍,它没有咬他。趁它吃东西的工夫,宾克打开它看守的箱子,从里面拿出一只装着绿色液体的瓶子。大功告成!
  宾克钻出船舱,只听水手对范琼道:“小姐,魔盾——”
  范琼紧张地望着前方,“海流正把我们带向魔盾?”
  “对。要是不赶紧掉转航向,我们就死定了。我知道那个魔盾,动物一碰上,马上完蛋。”
  “我们怎么知道它在哪儿?”她问。
  “就是那一道闪闪烁烁的地方。瞧见没?”他吃力地抬手指点着。
  宾克张望着,看见了。他们正驶向一道若有若无、半透明的薄雾,鬼影似的,稍带点白色。魔盾!
  “船停不下来。”范琼喊道,“我们正朝它冲过去。”
  “抛下船锚!”水手叫道。
  除此之外,没别的办法。一挨魔盾,必死无疑。停下来等于再次成为特伦特的俘虏。就算靠药水吓退了特伦特的部队,困在船上仍然跟关在监狱里没什么区别。
  “还可以利用救生艇。”范琼道,“把药水给我。”
  宾克将药水递给她,抛下船锚。锚定住了,带得船身慢慢转了过来。魔盾就在前方,近得让人提心吊胆——追兵也一样。他们现在才明白对方为什么只靠船帆借风,不利用海流。用帆可以控制住船只,没有漂近魔盾的危险。
  救生艇放下去了,宾克和范琼上了小船。另一艘船打开一盏反射灯,将他们照得雪亮。范琼高高举起小瓶,“看这个!”她冲着敌人尖声大叫,“敢用箭射我,药水跟我一块儿下海。”
  “还给我。”船上传来特伦特的声音,“我保证释放你们。”
  “哈!”她放低声音,“宾克,你能一个人划船吗?在他们弓箭的射程内,我不敢放下这玩意儿。咱们俩如果当真出什么事,我一定要确保他们拿不到药水。”
  “我尽量试试看。”宾克伸手拿船桨。
  一只船桨断了,宾克将另一只插进水里,小船开始打转。“在大船上撑。”范琼叫道,“你差点让我掉进水里。”
  宾克想用这只桨撑住大船船身,把小船撑开,可船桨固定在桨架上。他不知道怎么取下来,好在海流带动小船,把它带离大船船尾。
  “我们正朝魔盾漂!”范琼喊道,挥动手里的小瓶,“划!划!让小船掉头!”
  划船的麻烦在于,他背对前方,看不到方向。范琼坐在船尾,一面高举小瓶,一面东张西望。宾克渐渐摸出了点门道,扳着船桨,将小船掉了个头。这时,闪闪烁烁的魔盾已经离他很近了,就在侧面。
  “沿着它的方向,平行前进。”范琼指点着。“我们离他越近,大船过来就越不方便,说不定他们会放弃。”
  宾克扳着桨,小船在前进,但他划得不熟练,又在不久前的游泳和搏斗中消耗了大量体力。他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
  “偏到魔盾那边去了!”范琼惊呼。
  宾克一看,果不其然,魔盾不祥地靠近了。可他并没有朝那个方向划。“是海流,”他说,“把我们朝旁边带。”真傻,他还以为只要开始划船,其他不利因素就消失了呢。
  “快划,离开魔盾!”她喊了起来,“快!”
  他尽了全力,可魔盾还是越来越近。海流比他划船的力量大。更糟的是,风向也变了,越吹越猛,起风暴了。这会儿他还挺得住,但他越来越没力气了。“我快——不行了!”
  “那边有个小岛,”范琼道,“朝它划。”
  宾克转头一看,黑乎乎的东西,海水在上面溅起老高浪头。什么小岛,说是块狰狞的礁石还差不多。但只要他们能把小船系在上面——
  他拼命作出最后的努力,可力量还是不够。他们眼看就要错过礁石,离魔盾更近了。
  “我来帮把手!”范琼喊道。她放下小瓶,爬上前来,手放在他的手上,两人并力摇桨。
  这下好了点,但精疲力竭的宾克无法集中注意了,分心了。月光从乌云缝隙里洒下来,照在范琼赤裸的身体上,她的裸体似乎不像刚才那么丑了,很有几分女性的曲线。月光云影使范琼有了点吸引力,宾克觉得很惭愧,他真不应该想这些。唉,范琼本来可以成为一个非常好的伴侣,只要——
  小船猛地一震,撞上礁石,海水灌进船里。“抓住礁石!抓住礁石!”海水涌进小船,范琼放声大喊。
  宾克伸出手去,尽力抓住礁石,石头既粗粝又滑不留手。一个大浪打过来,灌了他一嘴苦涩的海水。乌云遮住了月亮,四周一片漆黑。
  “药水!”范琼叫道,“我留在船——”她朝已经淹没在水里的船尾爬去。
  宾克被海水呛得连连咳嗽,说不出话来。他双手攀着礁石,手指插在一条石缝里,用膝盖钩住小船。他忽然想到,如果一个巨人淹进海里,他的手肯定会死死抓住赞斯不放,手指正好卡在那道大峡谷中,或许那道峡谷的作用正是这个。生活在这块礁石的小生物讨厌宾克这个巨人的手指抠住的这道石缝吗?它们会不会也有遗忘咒,让自己忘掉这道“峡谷”?
  远处亮起一道闪电。宾克看到了这块崎岖礁石的模样:上面没有什么小人,但水里有什么东西闪闪发亮,像闪电的反射光。他凝神细看,可闪电过后,什么都看不清。他仍旧盯着那儿看,但只相当于盯着自己的一点模模糊糊的印象,竭力想看出个大概轮廓。
  又一道闪电亮起,这一次近很多。宾克看见了。虽然只是短短一瞥,却看得清清楚楚。
  “海怪!”他惊恐地大叫起来。
  范琼总算把桨从桨架上抽出来了。她对准海怪,狠狠一捅。
  砰!船桨撞在怪物坚硬凸出的绿色嘴巴上,它后退了。
  “赶快离开这儿!”宾克大喊。
  就在这时,另一个大浪打来,小船随之一抬一扭,从他脚下滑走了。他一只手搂住范琼的腰,另一只手的手指死死抓住岩缝。手指疼得好像折断了,但仍旧抠住不放,稳住身体。
  电光下,波谷似乎有东西,像小小的船帆一样突出水面。到底是什么?
  接着,一头海怪破浪而出,从宾克身边钻出水面。到这时,宾克的眼睛已经适应了海面若有若无的磷光,只见怪物脸上长着一只巨大的眼睛,一只向前凸起的圆形大嘴,嘴边还有粗粗的触须。宾克吓得全身僵硬。这肯定是自己的想象,他不可能看得这么清楚。
  但就在这时,闪电再次亮起。不是想像,真的是一头可怕的海怪。
  宾克竭力压下恐惧,拼命寻找对付它的办法。可一只手抠在礁石上,另一只手搂着范琼,他动弹不得。或许范琼还能有所行动。“你的桨——”他喘息着说。
  但海怪先行动起来了,手伸向它的脸。这张脸整个抬了起来。原来是一个扣在脸上的罩子,罩子下面是邪恶法师特伦特的脸。“你们两个蠢货,弄出这么大麻烦!把药水给我,我让船上给咱们抛根绳子下来。”
  宾克犹豫了。他这辈子从来没这么累过,知道自己再也抓不住礁石了。留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
  “这附近有一头鳄鱼,”特伦特道,“还有鲨鱼。这些动物跟你们熟悉的种种魔兽一样可怕。我有驱鲨药,但被水冲得没剩多少了,没多大用处。更可怕的是,礁石这儿会形成一个大漩涡,有风雨时更是如此。我们需要船上人帮忙,只有我才能对他们下命令。快把药水给我!”
  “休想!”范琼喊道,挣开宾克的手,一头扎进漆黑的海浪。
  特伦特把面罩重新朝脸上一扣,紧追范琼潜入水中。宾克这才看见,邪恶法师虽然没穿衣服,但身上还带着剑。宾克想都不想,紧紧跟了上去。
  三个人在水下搅作一团,黑暗中,漩涡直把他们向下扯。宾克竭力想游上水面。真是蠢啊,竟然跟着下了水,在水里他能干什么?只会把自个儿淹死。不知是谁死死抓住他的脚,他要挣开,上去,把头露出水面呼吸。但海水的爪子抓住了他们三人,让他们不住旋转。
  是漩涡,这头怪兽虽然没有生命,却威力无比。它将他们吸向海底,吸向它的死亡大嘴。宾克平生第二次觉得自己马上就会淹死。这一次,他知道不会有哪位幻术女巫救他逃离苦海。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十一章 大野林

  宾克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脸朝下趴在沙子里,身边是一头绿色怪物长长的触须,一动不动。
  他呻吟着坐起身。“宾克!”范琼兴奋地高喊,穿过沙滩向他跑来。
  “我怎么了?这会儿不是晚上吗?”他问。
  “你昏过去了。这个洞里有魔法磷火,不过也许是平凡世界的磷火,因为外面的礁石上也有,反正洞里比外面亮得多。特伦特压着你的背,把水挤出来,我还担心——”
  “这是什么东西?”宾克瞪着那些绿色触须。
  “猎食海草,卡拉肯草。”特伦特说,“就是它把我们从漩涡里拉出来,打算吃掉咱们,幸好装药水的瓶子打碎了,药水把它干掉了。我们就是这样才捡了一条命。如果瓶子早点打碎,它会阻止卡拉肯草抓住咱们,咱们必然淹死;如果晚一点打碎,海草已经把咱们吞了,真是巧得不能再巧了。我从来没见过时间凑得得这么巧的事。”
  “卡拉肯草!”宾克叫了起来,“可那是魔力生物呀。”
  “我们又回到赞斯了。”范琼道。
  “可是——”
  “我估计,那个漩涡把咱们深深拽下去,从魔盾有效范围以下钻进来了。”特伦特说,“这种事,巧虽然巧,但真能吓死人,我是不打算沿着这条路再来一回了。再说,进来的时候,我的呼吸面罩掉了,幸好我先狠狠吸了口气!我们回到了赞斯,而且只能留在赞斯,出不去了。”
  “我想是吧。”宾克有点晕头转向,他刚刚习惯了在平凡世界了此一生的想法,骤然间放弃这种可怕的前景,他竟一时没转过弯来,“可你为什么救我?药水不是已经没有了——”
  “这是正直的人应该做的事。”魔法师道,“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你不欣赏,但这会儿我想不出其他原因。对你们俩,我从来没有敌意,其实我还挺欣赏你们的,够坚强,能坚持自己的原则。现在你们可以走你们的了——我走我的。”
  宾克动着脑筋,眼前是一个他不熟悉的新局面:回到赞斯,和邪恶法师休战,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这简直不可思议嘛:被吸进漩涡,穿过无形却致命的魔盾,被吃人的植物救了一条命,这株要命的植物无巧不巧,偏偏在最凑巧的一刻被药水杀死,把他们平平安安地扔在这片海滩上。“不,”他说,“我不相信,天下没这么巧的事儿。”
  “真好像有谁保佑咱们似的。”范琼道,“可怎么会连邪恶法师一块儿保佑了……”
  特伦特笑了,“确实很有讽刺性,邪恶的人竟然与善良的人一同获救,或许老天爷判断善恶的标准跟人类不一样。不过,我跟你们一样,也是现实主义者。直说吧,我也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到了这儿,但到就是到了,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也不追根究底。真正的问题是,我们怎么到岸上去,现在咱们还不算完全脱险。”
  宾克打量着这个洞窟,空气十分憋闷,他希望这是自己的想像。除了他们被冲进来的水路,这儿好像没有别的出口,洞里一角有一堆骨头,干干净净的,是卡拉肯草消化之后排泄出来的。
  渐渐的,这个所谓的巧合变得不那么巧合了。对这种猎食海草来说,还有哪个捕猎地点比漩涡出口更合适?大海自会为它带来猎物,带进来的一路上多半已经被魔盾杀死了。卡拉肯草只需要从水里抓起刚死不久的尸体就行。这个洞窟又是如此隐秘,它可以在这儿安安静静地享用比较大的活着的猎物。所以,卡拉肯草会让他们在这儿多多少少留口气儿,饿了的时候再用他们填肚子。对它来说,这儿是个最理想的食物保鲜储藏库。想出去的话,只能游过它的无数触须——太可怕了!所以,卡拉肯草很可能把他们三人扔在这儿,之后才被药水消灭——很可能是好几分钟以后的事,而不像他们最初设想的,全都发生在巧合到极点的一瞬间。
  范琼蹲在水边,手里拿着卡拉肯草干枯脱落的草叶,不住朝水里扔。宾克实在不明白,卡拉肯草要草叶干什么?这儿又见不到太阳。或许它从前只是一种普通植物,后来才有了魔法。要不就是它的祖先没有魔法,反正它还没有完全蜕变,所以还保留着已经没有用处的草叶。还有一种可能,卡拉肯草留着叶片,自有它的用途。大自然真是神秘莫测呀。可范琼又为什么朝水里扔草叶?想不通。
  她瞧见了他的表情,“我在查看水流的方向。”她说,“看,水是朝那边流的。那堵洞壁下面肯定有个出口。”
  宾克再一次对她的智力佩服得五体投地,每次他觉得她在做傻事,到头来都证明恰恰相反。她是个相貌平常的姑娘(老实说,是个丑姑娘),但她的脑子真好使,冰雪聪明,却长成这副丑样,真太可惜了。
  “这还用说,”特伦特道,“卡拉肯草不可能长在死水里,它需要源源不断的活水,带来食物,冲走排泄物。出口肯定是有的,只希望它离水面不太远,而且别再通过魔盾。
  宾克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主意。“从这条水道潜出去,要是它有一英里长该怎么办?没等钻出水面,我们早就淹死了。”
  “我的朋友,”特伦特道,“我一直在考虑这个让人左右为难的大难题,我的船员不可能来救我们,因为我们显然已经在魔盾之内。我也不喜欢潜进水底,不仅是怕淹死,水下可能还有什么我们对付不了的东西。但我们不能永远留在这儿,看样子只能冒这个险。”
  会东西弹了一下,宾克一看——一根绿色触须动起来了,“卡拉肯草还活着!”他大叫起来,“它还没死!”
  “哎呀,”特伦特说,“药水被水一冲,药效大大减弱,魔法又回来了。我还以为那么大的剂量,魔力生物一定活不了呢。”
  范琼望着触须,其他触须也蠕动起来,“咱们得离开这儿。”她说,“马上走。”
  “可不知道那股水流会把咱们冲向哪儿,怎么走?”宾克反对说,“我宁肯留在这儿跟卡拉草斗,也不愿潜进水里淹死。”
  “我提议,咱们双方先暂时休战,等出去以后再说。”特伦特道,“药水没有了,不可能回平凡世界去。只有合作,我们才出得去,看现在这个局面,咱们真的没什么可争的。”
  范琼不相信他。“照你说,我们帮你离开这儿,一出去,休战结束,你马上把我们变成小虫子。既然已经回了赞斯,我们再也不可能变回来。”
  特伦特一捻手指,“我真蠢,怎么早没想到。我可以用魔法让咱们脱离险境。”他望着不断蠕动的卡拉肯草,“当然,必须等到药效过去才行,不然我的魔法也施展不出来。也就是说,必须等到卡拉草彻底复原,可惜我没办法让它变形,这儿只是它的触须,身子离我们太远。”
  触须抬起来了。“宾克,下水!”范琼喊道,“再等一会儿,要对付的就是卡拉肯草加邪恶法师两个了。”她一头扎进水里。
  一句话惊醒梦里人。她说得对:不是被卡拉肯草吃掉,就是被邪恶法师变形。只有现在,趁药水克制住这两者的时间,他们才有可能逃走。这是惟一的机会,但如果不是范琼已经行动起来,他就算明白这个道理,照样会迟疑不决。如果她淹死了,他这边就没人了。
  宾克冲过沙滩,却绊在一根触须止,摔了个大马趴。触须条件反射地卷了起来,裹住他的腿,草叶紧紧吸在他身上,发出叭叭的响声。特伦特抽出剑,大步向他赶来。
  宾克抓起一把沙子,向魔法师撒去。没辙中,特伦特的剑挥下来了——斩断了触须。“我对你没有威胁,宾克。”魔法师道,“只要你愿意,尽管下海去吧。”
  宾克爬起来,踉踉跄跄扑下海去。范琼游在前面,两腿打着。宾克看见了出口,一个黑漆漆的天然管道,模样十分可怕,宾克犹豫了。
  他的头钻出水面,看到了特伦特。魔法师站在岸边,挥剑格打不住向他攒刺的触须,挡开那头怪物的无数利爪,真是好一副英雄气概。可只要战斗结束,特伦特就会变成一个比卡拉肯草更加可怕的魔头。
  宾克下定了决心,他深吸一口气,再一次潜进水里。这一次,他径直游向那个洞口,水流裹挟住他,回不了头了。
  这个地下管道几乎马上就开阔起来——进入了另一个磷光闪闪的洞窟。宾克赶上范琼,两人齐齐钻出水面。
  许多脑袋朝他们的方向转过来,人脑袋,人身体——而且是非常美妙的女性躯体,脸蛋也十分漂亮。她们卷曲的长发是一种魔幻般的彩虹色,在赤裸纤细的双肩和坚挺的乳房边来回飘荡,但她们的腰部以下是一条鱼尾巴,这是美人鱼。
  “你们干吗闯进我们的洞窟?”一位美人鱼气愤地问。
  “路过,路过。”自然啰,一回赞斯,大家都说同样的语言。要不是特伦特给他指出,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问题,“替我们指一条能尽快赶到水面的路吧。”
  “那边走。”一个说,指着左边。“不,那边。”另一个指着右边。“都不对,应该应该走那边!”第三个叫道。洞窟里一片姑娘家的嬉笑声。
  几个美人鱼跃进水中,鱼尾甩动,朝宾克游来,转眼间便把他围在中间。在近处看,美人鱼们显得更美了。长期戏水使她们个个肤色晶莹,乳房在水中摆动,更显丰满。或许是因为跟范琼处久了,一见如此春色,宾克兴奋得难以自制。要是能把这些美女一把全搂过来该多好——不,她们是美人鱼,不是他的同类。
  她们完全没理会范琼,“这是个男人!”一个美人鱼叫道,指宾克是个男“人”,而不是男人鱼。“瞧,他的腿是分开的,没长尾巴!”
  这一伙美人鱼全都一个猛子扎进水下,去察看他的双腿。宾克身上一丝不挂,尴尬到极点。她们开始动手了,抚摸着他那双不同于人鱼的腿。也难怪,人腿比较稀奇嘛。可她们为什么对范琼的腿不感兴趣?看样子美人鱼的目的不仅仅是满足好奇心,她们想捉弄捉弄他。
  特伦特的头从他们身后的水面冒了出来。“美人鱼,”他说,“从她们那儿什么也别想打听出来。”
  确实如此。还有另一个确实如此:看来他们没办法甩掉邪恶法师。“我想我们最好还是答应休战。”宾克对范琼说,“彼此信任一点点,没多大坏处。”
  她瞧瞧美人鱼,又瞧瞧特伦特,“好吧,”她不情愿地说,“不过我看没多大用处。”
  “明智的决定。”特伦特道,“我们的长远目的不同,但短期目标却完全一致:活下去。瞧,男人鱼来了。”
  果不其然,从另一条支巷里游出了一大群男人鱼。这儿真像个大迷宫,到处是灌满海水的甬道。
  “杀!”一个男人鱼大吼道,挥舞着手里的三股叉,“叉死他们!”
  美人鱼高兴地尖叫起来,纷纷跃进水里,游不见了。宾克不敢看范琼的眼睛,人鱼女士们对他的态度显然不完全是因为他长着一双分开的腿。
  “太多了,打不过来。”特伦特道,“药水的药效已经过了,我的魔法又回来了,既然咱们已经休战,如果你们同意,我可以把你们变成鱼,或许两栖类,逃掉不成问题。不过——”
  “可我们怎么变回来?”范琼道。
  “关键就在这里,我不能自己给自己变形,所以必须仰仗你们救我。你们要是不救我,那就别想重新变回来了。因此,这是个合则两利,分则两害的局面。觉得公道吗?”
  范琼望望正在凶猛地步步逼近的男人鱼,这些家伙已经把他们三人包围了,手里高高举着三股叉,看样子不像开玩笑,显然是一伙凶强霸道、喜欢欺凌弱小的坏蛋。美人鱼又游出来了,躲在远处嘻嘻哈哈看热闹。男人鱼明显想在她们面前露一手,所以没有直扑过来,正耀武扬威地显摆呢。“为什么不把他们变成鱼?”
  “如果我能一古脑儿把他们全变了,确实可以缓解眼前的威胁。”特伦特同意道,“但我们还是陷在这儿出不去。还有,我觉得应该把魔法局限在咱们自己身上,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总得讲点道德吧——”
  “好吧!”一个男人鱼举起三股叉戳来,范琼大喊道,“照你说的做,快变!”
  突然间,她成了了一头怪兽,宾克生平所见最可怕的怪兽之一,身体上覆着一重绿色甲壳,甲壳下伸出头、四肢和尾巴,头像蝮蛇,四脚灵活地划水。
  男人鱼的三股叉戳在范琼-怪兽的壳上——弹开了。宾克这才明白为什么要变化成这般模样,这怪兽真是刀枪不入。
  “海龟。”特伦特小声说,“平凡世界的特种,通常不伤人——但那帮男人鱼不知道。我研究过非魔力生物,知道得越多,就越佩服它们。喔!”又弹飞了一柄三股叉。
  眨眼间,宾克也成了一头海龟,他突然觉得水里是最舒服的地方,来去自如,对刺来的三股叉也毫不在意。如果对方刺向他的脸,把头朝壳里一缩就行。虽说不能完全缩进去,但脖子周围那圈壳基本上什么都挡得住。
  有什么东西拽住了他的壳,宾克开始向深水里扎,想把这东西甩掉。但没过多久,他那个两栖动物的脑子慢慢反应过来了:这是个必须忍受的东西,不是朋友,只是个暂时的同盟者,所以他拖着这东西潜入水中游起来,不再想摆脱了。
  在水下,宾克划水的动作很慢,但很有力。另一只海龟在前头,宾克不担心空气,他知道自己能憋气,想憋多久就憋多久。
  也没憋多久,水道渐渐向上,他冒出了水面。破水而出时,宾克看到了月亮,风暴已经停了。
  突然间,他又成了人——游泳的动作陡然吃力起来。“干吗把我变回来?”他问,“我们还没靠岸呢。”
  “变成海龟的时候,你的脑子也成了龟脑子,本能反应也是海龟的,”特伦特解释道,“不然你这头海龟活不下来。变形太久的话,你就会忘记自己是个人。要是你朝海里游,我说不定抓不住你,也就不可能把你变回来了。”
  “贾斯丁树怎么没忘记他是个人?”宾克指出。
  “贾斯丁树?哦,想起来了。我还记得他,他的情况很特殊,我把他变成了一棵聪明树,其实是个人,只不过外形是树。对树可以这么干,但海龟不行,它必须有海龟的本能,不然就对付不了大海。”
  范琼也恢复了人形。“唔,你这回还说话算话。”他勉强承认,“我还以为你会耍花招。”
  “有时候,连你也不得不承认现实。”特伦特笑道,“不过我们还没有脱险,我想,前面挡道的是一条海蛇。”
  宾克也看见了那颗巨大的蛇头,此外,那怪物无疑也看见了他们。好大的蛇,脑袋足有一码宽。“去石头那儿——”宾克喊着,手指人鱼洞穿出口处突出海面的礁石。
  “那东西太大了,”范琼道,“扎下去可以下到那个洞里,盘起来能把那堆礁石全包在里面。保持人的样子,我们别想逃掉。”
  “我倒是可以把你变成海蛇不吃的毒水母。”特伦特道,“可浪头这么大,说不定会把你冲跑。还有,一天连变两次恐怕不妥,不知你们的身体受不受得了。流放期间我没机会验证这个问题,理由不用说你们也知道。但我想,变形有可能对身体造成一定的冲击。”
  “更重要的是,海蛇仍然能吃了你。”范琼说。
  “反应很快啊,”特伦特平静地说道,“因此,我只能做一件我不大喜欢的事——让这头怪物变形。”
  “这么凶的怪物,给它变形你还有什么顾虑不成?”宾克吃惊地问。海蛇已经相当近了,小小的红眼睛盯着猎物,巨大的利齿上不断往下淌着唾沫。
  “它只不过在做它应该做的事儿,”特伦特说,“既然不喜欢它的生活方式,我们就不该进入它的水域。大自然是有平衡的,不管是魔法手段还是平凡世界的方法,干预这种平衡时都应该慎重行事。”
  “你这人可真幽默,”范琼恨恨地说,“但我确实不懂你那些邪魔法里面的道道儿。要真保护它的生活方式,把它变成一条小鱼就行,等我们上岸后再变回去。”
  “而且要快!”宾克喊叫起来。海蛇已经耸立在他们面前,正挑选食物呢。
  “那不行。”特伦特说,“小鱼或许会游走,再也找不到了。我必须准准地看着变形对象,魔法才能成功。还有,这个对象还必须在六英尺之内。不过你的建议还是很有启发性。”
  “六英尺!”宾克道,“没等靠那么近,我们已经在它肚子里了。”他没想说笑话。这头怪兽的嘴很怪,长度远远大于宽度。嘴张得最大时,上下牙之间的距离足足有十二英尺。
  “就算这样,我还是必须在我的有效范围以内施法。”特伦特不为所动,“头部是最关键的,是什么物种,完全取决于头部。头部成功变形后,其他部分自然会跟上。如果有效范围内只有它的尾巴便仓促施法,我的活儿就算干砸了。所以,只有到它想把我吞进嘴里的蚨,我才能最有效地施展变形术。”
  “要是它先冲我们来,怎么办?”范琼厉声问,“要是我们离你比六英尺远呢?”
  “我只能建议你做点调整,保持在我六英尺以内。”特伦特淡淡地说。
  宾克和范琼当即向邪恶法师靠拢,游得水花四溅。宾克产生了一种十分明确的感觉:哪怕特伦特没有魔法,他们照样会为他所制。他太自信,太能干了,知道怎么把别人摆弄得团团转。
  海中怪兽的身体收缩起来,脑袋向下一扑,獠牙在前,唾沫溅起一小片一小片腥臭的云团。范琼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一瞬间,宾克被恐怖彻底压垮了。这种感觉他太熟悉了,他不是个英雄,真的不是。
  可怕的大嘴正要合拢,海蛇蓦地消失了,海蛇方才的位置上,一只闪闪发亮的小昆虫拼命拍打着翅膀。特伦特一手轻轻抓住它,把它卡在自个儿头发里。小昆虫哆哆嗦嗦在那儿停住了。
  “小爱虫。”特伦特解释道,“不太会飞,又讨厌水。只要我们在海里,这一只会紧紧跟着我们,哪儿都去不了。”
  三个人游向海岸,再也没什么东西找麻烦了。很显然,这一片是这只海蛇的地盘,较小的猎食动物没有哪只敢到这儿来混。这种态度完全可以理解,但只要海大王不在了,几小时内,这里便会聚起大群小暴徒。特伦特说得对,大自然始终保持着平衡。
  浅海区域的磷光比深海亮得多,有些是鱼发出的,这种鱼靠磷光与同类交流。大多数磷光来自海水本身。一阵阵波涛,卷着一片片淡绿、浅黄、橘红,不用说,这肯定是魔法,但它的目的何在?不管走到哪儿,宾克只能看到这些魔法的效果,却不明白它们的用意。海底还有闪亮的贝类,有些只在壳的周边发亮,其他的则闪闪烁烁,形成各种图案。宾克游过时,有的贝壳消失了,说不清是真的隐形了,还是关闭了亮光。反正是魔法,这一点他很明白,也很熟悉。重新回到赞斯,面对自己熟悉的种种威胁,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黎明时分,他们靠岸了。太阳在乌云后面探出头,照在丛林中,接着破云而出,光芒万丈,照亮了海面。真壮观啊,宾克脑子里模模糊糊产生了这个念头,但身体已经疲乏得麻木了,脑子里只有一个明确想法:挪动四肢,向前一步,又一步。
  他终于爬上了海滩,范琼在他身旁爬着。“不能在这儿停下。”她说,“必须先找个隐蔽的地方,不然,海里或者丛林里有怪物……”
  特伦特站在齐膝深的水里,腰悬利剑,神采奕奕,显然不像他们那么累。“回来了,朋友们。”他手指一弹,将什么东西向海里弹去。那只巨大的海蛇重又现身,在浅水里,它的身体更显庞大。特伦特一跃上岸,惟恐被它的尾巴砸到。
  但那头怪物这会儿完全不想惹事,它满腹怨气,大嚎一声,表达愤怒,或许痛苦,又或许仅仅是惊诧万分。它扑腾着,朝深海游去。
  特伦特走上沙滩。“当惯了海大王,突然间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爱虫,这个滋味可不好受。”他说,“但愿这东西没有精神崩溃。”
  他不是说笑话。真奇怪,这么一个人,竟然会对怪兽如此体贴。不过,不管怎么说,特伦特照样是个邪恶法师,错不了。此人英俊潇洒,充满大丈夫气概,博学多闻,体力、技巧、勇气,无所不备。问题是,他的爱心只针对怪兽,对人却完全不同。忘记这一点,肯定会大难临头。
  这个人与善良法师汉弗莱形成了鲜明对照:后者是个丑陋的侏儒,住在一座可怕的城堡里,虽然法力高强,表面上却一副自私自利的小人样子,只用他的魔法为自己牟利;而特伦特呢,简直是英雄气概的代表。汉弗莱的善良是通过他的行为表现出来的,只要在真正了解他之后,你才会认识他的善良;而特伦特,到目前为止,其行为、言谈,都还算高尚。要是宾克是在卡拉肯草的洞窟里头一次见到他,他怎么也不可能猜出特伦特的真面目。
  特伦特大步走过海滩,游了这么长距离,他怎么一点儿不累?初升的阳光洒在他的头发上,金光闪闪,一时间,他像一位神灵,或者最完美的人。宾克想着此人最近的所作所为,想着他真正的邪恶天性,可怎么都想不明白。
  “我得歇会儿,睡一觉。”宾克喃喃道,“这会儿,我连谁好谁坏都摸不清了。”
  范琼望着特伦特,“我懂你的意思。”她甩甩头发,把那一头乱发抖散,“邪恶的人都是非常阴险的,不容易一眼看穿,我们每个人心里也都有一些邪恶,很容易产生认同感,咱们必须跟这种感觉斗争,不管有多么困难。”
  特伦特走过来。“看来咱们成功了。”他愉快地说,“虽说回来得莫名其妙,反正终于回到赞斯了,感觉真好啊。真奇怪,你们俩那么坚决地阻止我回来,到头来却大大地帮了我一把。”
  “真有讽刺性。”范琼阴沉地赞同道。
  “我相信,这一片海滨是赞斯中部大野林的边缘地带,北面以峡谷为界。没想到我们向南漂了这么远,但从地形上看,错不了,就是大野林。这就是说,咱们的麻烦还多着呢。”
  “宾克是被流放的,你早就被驱逐了,我长得丑。”范琼低声嘟囔着,“咱们不可能没有麻烦。”
  “麻烦就麻烦吧,我建议,延长我们的休战期,直到走出大野林。”魔法师道。
  特伦特是不是知道什么宾克不知道和东西?宾克没有魔法,遇上大野林的种种魔力,只能束手待毙。范琼好像也没什么魔法——这可真奇怪。她自己说,她是自愿离开赞斯的,没人驱逐她。可如果她也没有魔法,同样应该被放逐才对呀。不管怎么说,她跟宾克一样,都存在无法对抗大野林的问题,但特伦特不同,他法力过人,剑术高强,没理由害怕这个地区呀。
  范琼也有同样的疑问,“只要你跟我们在一起,我们总脱不了变成癞蛤蟆的危险。照我看,大野林再坏也比这个强。”
  特伦特两手一摊,“我知道你们信不过我,或许你们有你们的道理,但我相信,如果我们能继续合作一阵子,你们和我的安全都会更有保障些,但我不会强迫你们跟我在一起。”他沿着沙滩向南走去。
  “他准是知道点儿什么。”宾克说,“他肯定是想把咱们扔在这儿等死,这样做,他既没违背他的诺言,又甩掉了咱们。”
  “他会在乎他的诺言?”范琼反问,“你这么说,好像把他当成了一诺千金的君子似的。”
  宾克答不上来,他爬到附近一棵树的树荫下,瘫倒在绿茸茸的草地上。他太需要睡一会儿了。
  醒来已经是正午——他动弹不得,身上哪儿都不疼,只有点痒痒的。可他的头、手都抬不起来,它们被无数细丝紧紧绑在地上,好像草地本身——
  不好!在疲劳引起的麻木中,他太大意了,竟然躺在一片食肉草上!草慢慢长起来,绕过他的身体,动作又轻又慢,不会惊醒他。到这时,他已经被困住了,脱身不得。有一回,他在北村附近一块同样的草地上发现一具动物的骨架,肉已经被草吸干食尽了。当时他还想,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动物,竟然落进食肉草的陷阱。现在,他知道了。
  还能喘气,也就是说,还能叫唤。宾克以极大的热情,发出一声高呼:“救命啊!”
  没有回应。
  “范琼!”他喊道,“我被捆住了,食肉草在吃我!”这话稍有夸张,他还没受伤,只是被牢牢绑住,但草叶不断向他身上伸来,再过一会儿,它们就开始大嚼,结果他的小命。
  怎么叫都没有回答。他意识到,她肯定也出事了,无法起来援救。可能是中了昏睡咒,回头想来,沙滩上实在是步步杀机,迹象很明显。她准是中招了,说不定已经死了。
  “救命啊!来人啊!”他绝望地尖叫起来。
  这是个要命的大错误,附近的丛林中、沙滩上,许多东西开始蠢蠢欲动。他已经公开表明,自己现在无力自救,于是,这些东西要对他下手了。如果他一声不吭,悄悄挣扎,说不定还能挣脱身体。他还算是幸运,没等食肉草作好取他性命的准备便醒了过来。或许是梦里翻身,身体却发现自己不能动,于是挣扎了一下,就此打破食肉草的滞身咒。就算挣扎一番还是脱不了身,他至少还能死个舒服——慢慢睡过去,一睡不起。可现在,这一阵大喊大叫之后,他招来了舒适度远逊于食肉草的威胁,他看不见它们,但能听到它们的动静。
  附近树上一阵窸窸窣窣,估计是食肉松鼠;沙滩传来爬搔声,听上去像饿得发慌的喷酸螃蟹;海里哗啦一声大响,好像是某只趁特伦特变成爱虫的那只海蛇惊魂未定、悄悄溜进它的地盘的小一些的海怪。这会儿,这只“小”家伙想在逃出这一片之前,从岸上弄点猎物。但是,最吓人的还是森林深处响起的“嗵”、“嗵”、“嗵”的脚步声,这是个大家伙,这时还在远处,但速度快得让人心里直冒冷气。
  身上落下一片阴影。“哈!”响起一个尖利刺耳的声音,是一只哈皮鸟,跟宾克回北村时遇上的那一只同样丑陋,臭气熏天,令人厌恶——但这时,应该说令人恐惧。她缓缓下降,利爪向下,一伸一缩。上次的哈皮鸟知道宾克身强体壮,所以不敢靠近。当然,如果他喝了爱泉,晕头转向,好一定会逼近——哎呀,那种前景真是想都不不敢想。而这一只不同,他看出了宾克所处的绝境。
  她长着人脸,还有人的乳房,所以应该算女性,和美人鱼一样。应该长胳膊的地方是一双油腻腻的大翅膀,她的身体也是鸟身子,而且是一只肮脏的鸟。脸跟胸脯丑得不成样子,污秽不堪。那么厚的积年老垢,真奇怪她竟然还能飞得起来。丑就一个字,再加一个字,还是丑!美人鱼还能表露出人类美的一面,而这只哈皮鸟不折不扣是丑陋的象征。相比之下,连范琼都不那么丑了,至少范琼身上脸上还干净。
  她朝他飞落下来,翅膀在空中呼扇呼扇,一副急不可耐想抓出他的肠子的模样。爪子上的趾甲残缺不全,太丑了。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平生从没闻过这种臭味。“喔——喔!好漂亮的一坨鲜肉啊!”她嘶声叫道,“一看就知道好吃得不得了,真不知道该先选哪一块。”然后是一阵疯狂的大笑。
  性命攸关,吓得灵魂出窍的宾克使出吃奶的力气,一只手从草丛中挣脱出来。真疼啊,手上还撕撕拉拉带起来不少草根。他是侧躺在地下,侧脸着地,能看到的十分有限,但他的耳朵还是不断向他报告着威胁来临和噩耗。他挥舞着胳膊,暂时把哈皮鸟吓跑了。没说的,她真是个懦夫,这东西的个性倒是和她的外貌挺般配。
  她沉重地扇着翅膀,掉下一根腥臭的羽毛。“哟,小伙子还挺调皮!”她嘶叫叫着,好像除了嘶叫不会发出任何别的声音似的,声音粗粝得几乎辨不出意思,“为了这一下,我非把你的嗉囊掏出来不可。”接着又发出一声粗啦啦的中叫唤。
  一片阴影落在宾克身上,他看不见是什么,但是所听所感已经够他胆战心惊的了。他听到了沉重的呼吸,只有大动物才喘得粗重。喷出来的气儿叫人欲呕。这会儿,连哈皮鸟的臭味都被这股新的恶臭盖住了。这东西是从海里来的,脚在地上拖曳着,一拱一拱地前进,它嗅着他,其它蠢动的东西都止步不前——它们害怕这位新来的猎食者。
  除了哈皮鸟,只要安全地飞在空中,她敢向任何东西破口大骂。“滚开,三眼鱼!”她尖叫着,“他是我的,全是我的,特别是他的嗉囊。”她飞了下来,忘了宾克已经挣脱的手,宾克这一次倒不介意,他打得过这只脏鸟,可另外一个却实在抵挡不了,她想怎么插手就怎么插手吧。
  看不见的东西呼噜一声,一跃而起,以令人吃惊的敏捷跃过宾克的身体。这下子,他看见了:身体和尾巴像一条大鱼,四只又粗又短的肢腿,顶端变成鳍状,脑袋像猪头,满口獠牙,没有脖子,眼睛长在躯干上,一共三只,中间那只比另外两只更下去点。宾克从来没见过这种模样的怪兽——能在陆地上行走的鱼。
  哈皮鸟险险地避了开去,只差一点便被怪物的弧形长角挑开了膛,又落下一根腥臭的羽毛。她嘶声怒骂,一连串脏话脱口而出,还从空中屙下一个屎团子。但那头怪兽不理不睬,注意力已经转向了宾克,它张开大嘴,宾克猛地一拳,打在它那个猪鼻子上——效果有如蚍蜉撼树。突然间,它停住了,凶猛地瞪着宾克身后。
  “这下有你好看的了,三眼鱼。”哈皮鸟高兴地放声尖叫,“哪怕是你这种蠢鱼,也不敢不理睬蛇发毒牛吧。”
  无论是三眼鱼还是蛇发毒牛,宾克全都没听说过,但一记不祥的巨震,震得他全身一抖。他感到看不见的那头怪兽用鼻子拱了拱他,动作出奇地轻柔,但力量之大,捆住他的食肉草绷断了一半。
  长着猪鼻子的三眼鱼生气了,惟恐别人夺走它的口中食,它猛冲过去。宾克紧紧趴在地下,鳍状脚从他身上跨过。脚步隆隆,震撼着地面,差点把他的骨头抖散架。他被震得松开了,自由了。
  两头怪兽猛地撞上了,“冲啊,杀啊,怪物们!”哈皮鸟尖叫着,在空中拍打着翅膀。在暴力引起的兴奋之中,她又屙了一团稀屎,差点落在宾克头上。要是手里能有块石头向她砸过去,那该多好啊!
  他坐起身来,一条腿还被捆着,但现在有了着力处,他可以从这种可怕的草里挣脱出来了。他望着两只正在搏斗的怪兽,只见毒牛那一头活蛇似的头发死死缠住三眼鱼的脑袋,扯它的角,抓它的耳朵、鳞片,抠它的眼珠——撕扯一切够得着的部位。蛇发毒牛身体上覆着一层爬行动物似的鳞甲,从长着一头蛇发的脑袋直到蹄子,保护得十分严密,三眼鱼简直没有下嘴的的地方。总的来说,它和普通四蹄动物没什么不同,也没什么特异之处,但那头能打能抓能撕扯的头发——太可怕了!
  他真想回赞斯来吗?他忘了这里可怕丑陋的一面,魔法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或许平凡世界比赞斯还好些?
  “两个笨蛋!”哈皮鸟见宾克脱身,大喊起来,“他逃了!他逃了!”但两头怪兽正打得不可开交,哪有工夫理她。很明显,赢家会拿输家当大餐,相比之下,宾克已经不足挂齿了。
  她忘了应该谨慎行事,向他扑了下来,但宾克已经站起来了,可以放手一搏。他手一抬,一把抓住她的一边翅膀,同时竭力掐住的她的瘦脖子。他会很高兴的掐死她,好像掐死了赞斯的种种邪恶一样,但哈皮鸟嘶叫着,剧烈挣扎,终于逃跑了。他手里只有满把黏糊糊的羽毛。
  宾克拔腿便逃,离开争斗不休的两头怪兽。哈皮鸟扑打着翅膀追了他一阵子,一连串下流话骂得他耳根子发烧,但没过多久,她就放弃了,单凭她一个,绝无可能胜过宾克。哈皮鸟基本上食腐动物,不是猎食者。她们惯于从别人嘴边抢夺一点残羹。刚才蠢动的小动物也不见了,它们和哈皮鸟一样,只敢对没有反抗能力的对象下手。
  可范琼在哪儿?为什么不来救他?她肯定听到 了他的呼救声——前提是她还活着的话。这儿闹出这么大动静,她不可能听不见,所以,她一定——
  不!她肯定还活着,在什么地方,或许下海捕鱼去了,没听见这边的声音。两天的经历证明,她是个无价之宝,而且对赞斯忠心耿耿,没有她的话,他不可能逃脱邪恶法师的魔掌。无论是智力还是个性,她比他过去遇上的所有姑娘都强得多,要是她真的出了事——
  他看见了她,倚着一棵树休息。“范琼!”他高兴地喊起来。
  “嗨,宾克。”她说。
  这会儿,他的担心和焦虑化为满腔气愤,“你没看到那些怪兽要吃我吗?连听都没听到?”
  “我看见了,也听见了。”她轻声说。
  宾克迷惑不解,怒气冲天,“为什么不来帮我?至少可以递给我一根棍子,扔扔石头什么的,我差点被它们活活吃掉!”
  “对不起。”她说。
  他跨近了一步,“对不起?你在这儿,好端端的,休息,什么都不做,还——”宾克没词了,气得说不出话来。
  “你能不能把我从这棵树这儿抱开?”她说。
  “我非把你扔进海里不可!”宾克大吼道,他几步奔到她身旁,粗鲁地抓住她的胳膊。突然间,只觉得全身乏力,像虚脱了似的。
  宾克明白了,这棵树给她下了一个懒散咒,魔咒的效力传到他身上了。跟食人草一样,这种懒散咒也要过一会儿才能产生效力。她准是上这儿来歇歇,跟他一样,累得丧失了警惕性,等明白过来时已经为时太晚,活力、体能和意志都消磨殆尽了。
  宾克反抗着懒散咒,他蹲在她身旁,双臂慢吞吞地伸到她的后背和双腿下。他还不太虚弱,现在还没有,只要动作快点——
  他开始抱她,但发现蹲着使不上力,怎么都抱不动她。说实话,他觉得抱不动也挺好,蹲着挺舒服,要能躺下来歇歇就更舒服了。
  不!只要躺下就会完了,他不能屈服。“冲你那么嚷嚷,真对不起。”他说,“我没发现你中招了。”
  “没关系的,宾克,这种死法舒服得很。”她合上眼皮。
  他放开她,双手双膝着地向后退。“再见。”她睁开一只眼睛,睡意矇眬地说,她已经快完了。
  他退到她的脚旁,抓住脚向后拉,但立即全身虚脱,一点力气都没有。他不可能拉动她,但宾克还是再一次努力,用顽强的意志抵抗魔法,还是失败了。
  他向后退得更远一点,一旦脱离这棵树的笼罩范围,他的力量和意志马上恢复了,但在这么远的地方,他够不到她。他站起身,向她走了两步——马上全身酸软,倒在地上。
  宾克再一次强撑起身体,用顽强的决心顶住魔法,累得大汗淋漓。换一个意志稍稍软弱一点的人,肯定再也别想爬起来了。“这样不成,把你弄不出来。”他抱歉地说,“我去找根绳子,把你拉出来。”
  但上哪儿找绳子去?他在丛林边缘东瞅西看,发现一棵树上垂下一根悬藤。太好了,只要弄下来,它跟绳子一样管用。
  他一只手抓住它——尖叫起来,这东西在他掌中一转,翻过来缠住了他的手腕,牢牢扣住不放。对上垂下更多的悬藤,朝他蜿蜒游来。这是一棵陆生卡拉肯,猎食树的一个变种!经过刚才一系列事情之后,他还是粗心大意,贸然径直走进了一个原本绝不会骗过他的陷阱里。
  宾克往地上一躺,使出全身力气扯着那棵藤条,可它顺势向前伸了一截,把他的胳膊缠得更紧了。幸好宾克在地上发现了一截折断的骨头,大概是它以前的捕获物。他用没被缠住的那只手抓起骨头,朝藤上狠狠一扎,把它戳了个对穿。
  藤上涌出一股黏稠的汁液,整棵树都颤抖起来,发出一声尖利的嚎叫,藤条老大不情愿地松开了。他抽回了自己的胳膊,好险哪。
  他跑下海滩,想找件能帮上忙的工具。一块边角锐利的石头,只要能砍断藤条就行——不,还有其它藤条,它们准会缠上他,这个主意要不得。这个看似平静的地方其实充满杀机,而且已经被他们惊醒了。任何东西、每一件东西,都极其可疑。
  就在这时,他看见了一个人:特伦特,坐在沙滩上,正盯着手里的什么东西看。好像是个五彩斑斓的葫芦,或许他正打算拿它当饭吃。
  宾克停住脚步,特伦特可以帮他。魔法师可以把那株下懒散咒的混蛋树变成一只火蜥蜴,杀了它,至少也能让它不能继续为害。但特伦特本人也是个大威胁,从长远看,比那棵树危险得多。他怎么抉择?
  嗯,只好跟他谈判。那棵树已知的危害也许不如魔法师求知的危害,但它紧急得多,已经是火烧眉毛了。
  “特伦特。”他迟疑地开口道。
  对方却没理会他,他继续盯着那个葫芦看个不停。看样子,他似乎没打算吃它,只管看什么?葫芦那么有趣吗?
  宾克不大敢打扰他,但他实在不知道自己究竟能等多久。范琼正缓缓走向死亡,也许再过一会儿,她就地陷得太深,即使脱离树的控制也清醒不过来了。只好冒险了。
  “魔法师特伦特。”声音比刚才坚定了些,“我想,我们确实应该延长休战时间,范琼出事了,她——”他停下了,因为对方根本没听他的话。
  宾克对邪恶法师的恐惧变成了愤怒,“听着,她有生命危险!”他大喝道,“你到底愿不愿去救她?”
  特伦特还是不理他。

  宾克气得发疯,“该死的!回答我!”他不管不顾,一巴掌打飞魔法师手里的葫芦,葫芦飞出六英尺,落在沙滩上不住地滚动。
  特伦特抬起头,脸上没有生气的表情,只是稍稍有点吃惊,“你好,宾克”他说,“有什么事吗?”
  “有什么事!”宾克大叫起来,“我向你说了三遍了!”
  特伦特困惑地望着他,“我没听见啊。”魔法师若有所思地顿了顿,“说实话,我甚至没看见你过来,肯定睡着了,虽说我没打算睡。”
  “你没睡,只是坐在这儿盯着沙滩上那个葫芦傻看。”宾克恼怒地说。
  “噢,我想起来了,我瞅见沙滩上有个葫芦,看上去……真好看哪——”他看了看地上的影子,“天啊,那是一个小时以前的事了!怎么一下子过得这么快?”
  宾克意识到,这里面肯定有名堂,他走过去,想抬起那个葫芦。
  “别动它!”特伦特大喝一声,“它有催眠作用。”
  宾克伸出的手僵住了,“什么?”
  “催眠。这是个平凡世界的词儿,意思是让人进入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睁着眼睛睡大觉。应该过一段时间才生效——明白了,魔法催眠可以马上起作用。别认真看那个葫芦,它的漂亮花纹就是为了吸引你的注意力,然后——现在我想起来了——像一个窥视孔。你只想往里看一眼,结果这一眼就是永恒,约好的陷阱。”
  “可它为什么要这样?”宾克问,视线避开葫芦,“我是说,一个葫芦不可能吃人——”
  “但结葫芦的葫芦藤却会吃人,”特伦特一句话就说清了问题,“还有一种可能:静止不动、却活生生的躯体是最宜于它的种子生长的土壤。平凡世界就有一种马蜂,会捕获其他昆虫,用毒针麻痹它们,再在它们身上产卵。无论是哪种情形,告诉你,它这么做,必定有它的道理。”
  宾克还有个问题,“可你怎么会……你是个魔法师……”
  “魔法师也是人,宾克。我们一样需要吃饭、睡觉,有爱有恨,一样会犯错误。在魔法面前,我跟你一样脆弱,我只是有一件更有力的武器,可以保护我自己罢了。如果我想要百分之百的安全,我就会把自己锁在一座石头堡垒里,像我的老朋友汉弗莱那样。如果我身边有一两个警觉的同伴,我在这片大野林的生存机会就会大大提高,所以我刚才才向你们提出怎么休战。我现在仍然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很明显,我需要帮助——哪怕你们不需要。”他望着宾克,“你刚才为什么帮我?”
  “我——”帮这个忙其实纯粹是误打误撞碰上的,但宾克不好意思承认,“我想,我们应该——延长休战期。”
  “太好了,范琼同意吗?”
  “她这会儿就需要帮助,呃,她被一棵树下了懒散咒。”
  “哦!那么,我把她救出来,就算报答了你的救命之恩。这以后,我们再谈休战的事。”特伦特一跃而起。
  向范琼奔去的路上,宾克向特伦特指点出那棵藤树。特伦特嗖地抽出宝剑,手起剑落,干净利落地截断了长长一根藤条。宾克再一次领教了此人娴熟的剑术。就算把特伦特的魔法彻底拿走,他仍旧是个十分危险的人,要不然,他怎么能在平凡世界当上将军。
  藤条像濒死的蛇一样蜷成一团,断口处涌出一股股黏液。现在,它已经完全无害了。藤树吓得尖声惨叫,哆嗦不已,宾克几乎替它难过起来。
  他们来到范琼附近,挽了个绳圈套在她脚上,把她很不体面地横拖倒拽,从树下拉开。就这么简单,有了合适的工具,干起来易如反掌。
  “现在,”范琼渐渐有了活气儿以后,特伦特轻快地说,“我提议延长休战期,直到我们三人逃出大野林。看来,只要分开,咱们就会遇上麻烦。”
  这一次,范琼同意了。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十二章 变色龙

  范琼恢复过来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收好宾克告诉她的魔力葫芦,用一张毯子树上采下的大叶子裹得严严实实。“说不定会派上用场。”她说。
  “现在我们必须找个办法离开这儿。”特伦特说,“我看我们是在峡谷以南,肯定会被它挡住道路,去不了赞斯北部。我们也可以留在海岸,但我觉得这么做不太明智。”
  宾克想起自己绕行峡谷时在海滩上的亲身经历。“对,不能留在沙滩。”他说。上一次作梗的是幻术女巫艾莉丝。除了艾莉丝以外,这种地方可能政治面貌类似的麻烦。
  “还有个办法,我们直插进内陆。”特伦特说,“这一带我不熟,但我想,汉弗莱正在东面的什么地方修建一座城堡。”
  “城堡已经修好了。”范琼道。
  “那好,”宾克说,“你可以把我们变成大鸟,比如大鹏,我们背着你离开这儿。”
  特伦特不赞成地摇摇头,“行不通。”
  “你以前不也对我们使过变形魔法吗?上次我们帮了你,现在咱们双方又休战了,我们不会把你扔下去的。”
  特伦特笑道:“这不是会信不信任的问题,宾克。我相信你们,从来没怀疑过你们的人品,但我们的情况很特殊——”
  “想想看,邪恶法师拜访善良法师!”范琼道,“那种场面肯定很刺激。”
  “恐怕你会失望的。”特伦特说,“汉弗莱和我一直处得不错,我们尊重彼此的本事,井水不犯河水。跟他见面,我会很高兴的。但他恪于公民责任,必须将我重回赞斯的消息报告给国王。只要汉弗莱知道我处在的大致方位,他就会利用他的魔法,紧紧盯住我。”
  “唔,我懂了,这确实是个问题。”她说,“你不想束手就擒,好吧,但我们也可以飞到别的地方去。”
  “什么地方都不能飞。”特伦特坚持道,“我不能这样招摇过市,不能让别人知道我回了赞斯,你也一样。”
  “是啊,”宾克说,“我们是被逐出赞斯的人,违反流放令的惩罚是——”
  “是死刑。”范琼替他说完,“我没想到这一点,看样子,这可真的难办了。”
  范琼表情凝重,奇怪的是,这种表情似乎让她不那么丑了。宾克心想,也许是因为他渐渐看惯了她的模样。
  “我们应该怎么办?”宾克问,“把我们从魔盾之下拉进赞斯的是这个大漩涡,但这条路不能再走。我们也不能长期待在这个沙滩上,但又不能让别的赞斯公民知道我们回来了,哪怕只是碰巧回来的。”
  “也可以隐姓埋名。”范琼道,“赞斯有许多荒凉地方,我们可以上那儿去。”
  “那算什么生活?”宾克说,“一辈子躲躲藏藏,再说,只要有人问汉弗莱我们在哪儿——”
  “谁会向他提出这种问题?”范琼反驳道,“为他干一整年的活儿,只为打听被流放的哪个人的下落?”
  “目前,我们只有这一点安全保障,”特伦物说,“即,没有劳务费,汉弗莱不会费功夫查核我们的下落。不过,这些问题还是等我们走出大野林以后再操心吧,说不定到时自有出路。如果有必要,我可以把你们变成另一副模样,我自己也化化装,到时候,也许我们的担心全是多余。”
  意思是,也许我们永远不可能活着走出大野林,宾克心想。

  三人沿着海滩走了一段路,到了森林比较稀疏的地方才插进林中,折向北方。一遇上可疑情况,三人便立即散开,免得齐齐中招。他们的路看来是选对了:一开始,遇上的魔法大都是无害的,似乎所有凶恶魔法都集中在海边那一带。有的魔法可以让路过的动物绕着走,还有变幻出各种色彩的魔法(至于为什么要变,三个人都不明白)。宾克去找善良法师那一路都比这会儿惊险。看来,大野林的恶名是大大夸张了。
  范琼发现了一种布料植物,于是替大家做了衣服。两个男人已经习惯了裸体,但拗不过她,只好穿上。如果范琼是个身段诱人的姑娘,她或许还大有理由遮掩身体——但也许又不愿意用衣服掩住自己的美丽了。但宾克想起了两人同处牢坑的时候,那时她假装要隔出一块私秘空间,目的却是收藏砖头。说不定这一次她也有自己的理由。
  他们碰上了几处下了冷咒的地方,还有一处下的热咒。在这些地方,有衣服遮挡当然比裸体强。不过这些地方很容易绕开,所以有没有衣服也没多大区别。森林里那些食肉树种一眼就可以区分出来,三个人都知道避开最容易走的路径,这已经成了他们的第二天性了
  他们还碰上了一个让人很窘迫的地方,地面干干的,都是沙质土,土壤十分贫瘠。可这儿却长满了一种齐腰高、叶子宽大的植物。看上去没什么危险,于是他们径直走了进去,才到植物从中,三个人同时产生了要解手的强烈冲动。这种冲动突如其来,简直无法控制,大家狼狈不堪,各找地方解决问题,差点当场出丑。
  宾克明白了。这些植物真有办法,居然弄出了这么奇妙的魔法,让路过的动物止不住大小便,以此肥沃土壤,促进植物生长。真想不到,施肥魔法。
  离开这里以后,他们遇上一头动物,既不逃开,又没有敌意。这是一只四足动物,有人的膝盖那么高,长着一个凸出的大鼻子,不断嗅来嗅去。见它朝他们溜达过来,特伦特拔出剑,但范琼拦住他,“我知道这是什么,”她说,“这是一只魔法嗅嗅,能嗅出魔法。我们原来的农场就有一只,用它嗅出魔力植物,魔法越强,它的反应越强烈,它是无害的。”
  “它吃什么?”特伦特仍旧握着剑。
  “魔力浆果,和它嗅出魔法的本领没什么关系,它只是对魔法非常好奇。它不是在乎魔法的种类,只对魔力的强度有反应。”
  三个人站住不动,注意观察,范琼离嗅嗅最近,所以它先闻她,嗅嗅打了一个响鼻,发出一声吹笛子一样的叫声。“瞧见没?我有一点魔法,它喜欢我。”她说。
  什么魔法?宾克心里暗想。她从来没表现出任何魔法天赋,也没告诉他她会什么魔法。范琼这姑娘,他不了解的地方太多了。
  满意之后,嗅嗅走向特伦特,这一次,它的反应剧烈多了,乱蹦乱跳,大嚷大叫。“还真是这么回事,”特伦特自豪地说,“我是魔法师,它闻出来了。”
  最后是宾克——嗅嗅的反应几乎和它闻特伦特是一样剧烈,“看来它的鼻子也不是太好使。”宾克尴尬地笑道。
  但特伦特没笑,“它认定你的魔法几乎和我一样强。”他说,手指不自觉地轻轻叩击剑柄,但马上反应过来,及时止住,又恢复了轻松自如的表情。
  “我倒真希望是这样。”宾克说,“可就是因为没有魔法,我才被逐出赞斯。”但善良法师汉弗莱说过,他的法力极强,只是使不出来。现在又碰上了这件事,他的好奇和气恼更大了:这到底是什么魔法,把自个儿藏得这么严实——或者,被其他魔咒关得这么严实?
  他们砍下树枝,一路拍打前头的地面,以防看不见的荆棘和陷坑。这样赶路,速度当然快不了,但他们宁肯慢点,保险点,也不愿意急急忙忙赶路。其实他们也没必要急着赶路,他们只有一个目的:不被别人发现,活下来。
  食物不成问题,不时会出现面包树、糖果树。样子和普通庄稼没什么区别,但他们不敢碰,惟恐这些树没安好心、没打算给旅行者提供方便,而是另有自己的目的。特伦特把一棵挡路的荆棘变成结着美味的多种水果的果树,解决了大家的肚子问题。宾克不由得想,一位魔法师拥有多么大的力量啊。特伦特只会变形术,但可以从中演化出无数小魔法,比如变出食物之类,如果用在正道上,他的魔法将极大地造福赞斯。
  他们越来越深入大野林,而不是离开它。幻象越来越多,越来越不祥,也越来越难以识别了;还有声音,凶险的声音,越走越响。地面也不时震动,不远处传来阵阵嚎叫,树木向他们倾斜过来,枝叶不住抽搐着。
  “我觉得咱们上当了,低估了这座大野林。”范琼道,“这林子太邪了,最初走起来挺容易,说不定正是个机关,引诱咱们向里走。”
  宾克紧张地四处张望,赞同地说,“我们先了一条看似最安全的路,错就错在这里,应该走看上去最不好走的路,还是回头吧,试试别的方向。”
  他们试了,森林几乎立刻变黑了,树林也变密了,难以通行,好像凭空出现了更多树木,堵住了他们来时走过的路。这些新出现的树是幻象吗?还是刚才藏起来没让他们看见?还有,这些新树全都不是好树,庞大、节瘤丛生、处处是荆棘和绞缠的藤蔓。大树枝叶交叠,像重重拦路屏障。三个人眼睁睁看着新的枝叶从地面冒出来,形成新的的路障。远处响起了滚滚雷鸣。
  “现在清楚了,”特伦特说,“咱们进来时没发现森林的机关,这些拦住去路的树,我倒是可以把它们全部变形,就怕它们把那些小刺向咱们射过来,那就麻烦。
  “就算改道向西,”范琼向西望着,“没等我们克服这些拦路虎穿出去,就到晚上了。”
  夜晚——最邪恶的魔法出现的时候。“不改道的话,只有朝它希望我们去的方向走。”宾克不安地说,“最初可能好走,但说什么都不是咱们的最佳选择。”
  “也许大野林还没摸清咱们的底细,不知道它是在跟谁斗。”特伦特笑道,“只要有人掩护我的后背,在我睡觉时盯着点,大多数威胁我都应付。”
  宾克想到魔法师的魔法和剑术,不得不同意他的看法。森林虽强,但魔法师或许更强,鹿死谁手还说不定呢。“只好把赌注押在我们能对付上了。”宾克说,“至少还能弄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头一次因为有邪恶法师作伴感到安慰。
  “对,只能这样了。”范琼阴沉着脸道。
  下定决心后,三人继续向北。走这个方向确实容易得多,夜色降临时,他们来到一片很大的开阔地,里面耸立着一座古老、废弃的石头城堡。
  “不!“范琼惊呼,”竟然被引到幽灵出没的城堡来了。“
  身后响起一记炸雷,一股寒风嗖嗖刮过,阴冷彻骨。宾克哆嗦着说:“我们今晚只能住在这儿了——要不就在外面淋雨。”他说,“你能把它变成一座普通的木屋吗?”
  “我的魔法只能用于生物,”特伦特答道,“不适用于建筑,风雨也一样。”
  身后的森林里,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向他们缓缓靠拢。“要是那些东西同时朝咱们猛冲,”范琼说,“你最多只能变形几只,因为你不能远距离施法。”
  “也不能在夜里。”特伦特道,“别忘了——我必须看着施法对象,考虑到种种情况,我认为我们最好还是听从森林里这种不知怎么回事的魔力的安排,进城堡去。千万小心,还有,一进入城堡,我们必须轮流值班,估计这一晚不会好过。”
  宾克打了个寒噤,他最不愿意选择的过夜地点就是那里,但他也明白,他们在这个陷阱陷得太深,现在已经无法脱身了。这里有极强的魔法,整个地区的魔法,他们抵抗不了。
  只好屈服,被随时可能落下的瓢泼大雨赶进城堡。城墙很高大,长满青苔和悬藤,吊桥是放下来的,过去坚固无比的木板很多已经朽坏了,但这座古老城堡仍有一股说起来,连岁月也无法完全磨蚀。“真气派。”特伦特评论道。
  他们一路探着桥板,寻找坚实的地方落脚。护城河里是一湾死水,长满杂草。“这么好的建筑成了这个样子,真糟蹋呀。”特伦特说,“显然已经荒谬几十年了。”
  “或者几百年。”宾克说。
  “一座森林怎么想把咱们赶进一座荒废的城堡?”范琼问道,“就算城堡藏着什么非常恐怖的东西——可咱们死了,森林能得着什么好处?我们只是路过,而且如果森林不扣着咱们不撒手,我们不用多久就会离开它。我们压根儿没有伤害它的意思。”
  “肯定有原因。”特伦特道,“聚合了这么多魔法,决不会没有目的。”
  大雨浇下来时,他们来到了闸门前。倾盆大雨将他们赶进闸门,里面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或许能找到火炬什么的。”范琼说,“沿墙摸过去,一般来说,城堡入口处都有——”
  轰隆!进来时还高高悬起的闸门某处蚀坏了,一声巨响,在他们身后落了下来。以闸门的重量,三个人不可能抬起来,他们被关在里面了。“牙齿合拢了。”特伦特道,好像全当回事,但宾克发现他已经拔剑在手。
  范琼一声低呼,一把抓住宾克的胳膊。他向前一看,一个幽灵,真是一个幽灵:白科乎乎的一团,黑黢黢两个眼窝,它没有嘴,却发出一声哀鸣。
  特伦特大步上前,利剑嗖的一声、劈过白影——却没有任何效果。幽灵飘进一堵墙壁,不见了。
  “现在咱们知道了,这确实是一座幽灵出没的城堡。”特伦特就事论事地说。
  “要是你真的这么想,这会儿就不会这么镇静。”范琼责备地说。
  “你说错了,我怕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威胁。”特伦特答道,“幽灵不能凝聚,也没有鬼的附身能力,所以对正常人没有直接影响。要说影响,只能吓唬吓唬人——所以对付它们的最好办法就是不害怕。还有,这个幽灵见到我们以后,跟我们见到它一样吃惊,它多半只是出来瞧瞧闸门是怎么回事,没想不利于我们。”
  有一点是清楚的,特伦特毫无畏惧,他那一剑也不是慌里慌张盲目出招,只是为了验证一下,看对方是不是真的幽灵。这种类型的勇气,宾克向来没有。他吓得抖作一团。
  除了最初吓了一跳,惊呼出声以外,范琼倒还功夫之王。“现在这么黑,要是继续摸索下去,可能会掉进哪个实实在在的陷阱。反正已经淋不到雨了,要不就睡在这儿?轮流值班,有什么事等天亮以后再说。”
  “亲爱的,你的头脑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特伦特道,“谁值第一班?抽签决定?”
  “我值,”宾克说,“正好我吓得睡不着。”
  “我也是。”范琼说。听她坦承恐惧,宾克只觉得一阵温暖,“这些幽灵,我还不习惯,总觉得毛骨悚然。”
  “说明你不像我这么邪。”特伦特笑道,“好吧,我第一个睡。”他走近一步,宾克觉得手里多了个凉凉的东西,“拿着我的剑,宾克,要是冒出什么怪物,只管砍过去就行。如果觉得没碰上东西,说明是个幽灵,大可以放心。要是砍中什么,那玩意儿无疑会大受打击。不过,请你当心点儿,”宾克听出他话里的笑意,“别砍错对象。”
  宾克手握那柄沉甸甸的宝剑,吃惊地说:“可——”
  “不会用没关系,大胆砍杀,多少总有效果。”特伦特继续道,“你那班完了以后,把剑给女士。接下来就是经过充分休息,体力充沛的本人了。”宾克只听他躺了下来,“记住,”地板上传来魔法师的声音,“黑暗中不能视物,我的魔法也就没用了,所以不要大惊小怪弄醒我。”他不说话了。
  范琼摸索着宾克的手,“我还是到你身后去,”她说,“不希望你一剑劈倒我。”
  宾克向黑暗中张望,汗津津的手一手握剑,一手握住在森林里削制的杆棒。外面的雨声越来越大,不久又听到了特伦特的鼾声。
  “宾克?”好半天,范琼轻声道。
  “嗯?”
  “什么人能把自己的剑交给敌人,安心睡觉?”
  宾克也在想这个问题,他没有什么满意的答案。“神经像铁的人。”他最后说,但心里也知道,这只是一部分原因。
  “一个如此信任别人的人,”她沉思着说,“一定希望别人也能以同等的信任待他。
  “不过,如果我们是信得过的人,而他不是,他一样能信任我们。”
  “不是那样的,宾克。不可信任的人绝不会信任别人,因为他是以自己为标准判断他人。特伦特是个证据确凿的骗子、坏人,一心夺取王位,像他这种人竟然能这样,我真想不通。”
  “有些地方不对劲。”
  “是啊,他信任咱们,可他不该这样。你完全可以趁他睡觉和工夫,现在就给他一剑,就算第一剑钉杀不了他,这么黑,他也使不出魔法。”
  “我才不会做这种事叫呢!”宾克大吃一惊。
  “一点不错,这是你的人品决定的,我也一样。绕不过去的结论就是,他也一样。可我们分明知道,他是邪恶法师啊。”
  “他前一阵子说的话一定是真的。”宾克说,“他一个人出不了这片大野林,也不可能活着离开这座幽灵城堡。他知道我们也一样,所以我们现在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不会互相过不去。他说休战,因为他真的想休战。”
  “但休战只限于出去之前,离开大野林以后怎么办?”
  宾克没有回答,两人陷入了沉默,但他的脑子却没停,照样忧心忡忡地继续想下去。如果他们能活过今晚,明天白天大约也不成问题。到了白天,特伦特说不定会认为再也用不着他们了,于是趁他们熟睡未醒,干脆利落干掉他们俩,难怪他要值最后一班。
  不,不能这么想,第一班是宾克主动要值的,他一定得对这个休战条约有点信心才行。如果错信了特伦特,他就输了——但他宁肯这样输,也不希望不光彩的赢。下了这个决心之后,宾克觉得心宽多了。
  宾克再也没见到其他幽灵,最后,他交班了,把剑递给范琼。出乎他自己意料,他居然真的的睡着了。
  醒来已是黎明,范琼在他身旁,还熟睡未醒,她看上去已经不像原来那么丑了。说实话,这时的她其实并不丑。真是习惯成自然,长期相处下去,他会不会有一天觉得特伦特是个高尚的人,而范琼是个美女?
  “醒了?好。”特伦特说话了,剑已经传给了他,“你照看着她,我去四处转转。”他朝半明半暗的大厅走去。
  他们熬过来了,终于坚持到了天亮。回头想来,宾克自己都说不清他担心的到底是幽灵还是那位邪恶法师,两者他都捉摸不透。
  捉摸不透的还有范琼——随着天色渐这,他有绝对的把握:她的相貌确实大有改善,还远远说不上漂亮可爱,但她已经不像他四天前头一次遇上的那个丑姑娘了。说实话,她现在的模样,让他隐隐约约想起了另一个人——
  “蒂伊!”他叫出了声。
  她醒过来了,“什么事?”她的回答让他大吃一惊,惊奇之甚,远过于他发现这两人相貌上的相似之处。他管她叫蒂伊——可蒂伊远在别处。她为什么回答?仿佛这是她自己的名字?“我——刚才觉得你——”
  她坐起身,“你猜得没错,我早知道,这件事不可能隐瞒太久。”
  “你是说,你就是……”
  “我是变色龙,叫我卡米莉安好了,一个意思。”她说。
  这下子,宾克彻底糊涂了。“可那只是咱们那天约定的暗号呀,有人过来时——”还有那个预兆……
  “我是丑陋的范琼,”她说,“又是相貌平庸的蒂伊,还是美丽的温妮。我每天都会变一点点,一个月转完一个周期。你知道的,女人家都有周期。”
  宾克现在想起来了,当时他就觉得蒂伊挺面熟,好像他以前在哪儿见过她似的。“但温妮是个傻姑娘!你却——”
  “我的智力也随相貌变化,只不过次序正好相反。”她解释道,“这是我这个诅咒的另一面,我从聪明的丑姑娘变成可爱的傻女人,我一直在找一个办法,想打破这个魔法。”
  “变色龙的魔法。”他思忖着,自言自语。这种魔法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但又是真的。初见蒂伊就觉得面善,相遇的地点也离他和温妮分开的地点不远,还有范琼,他亲眼看着她的相貌一天一天改变。变色龙——她没有魔法,但本身就是魔力生物,像马人,还有龙,“可你为什么跟着我离开赞斯?”
  “魔法到了赞斯以外就会失效,汉弗莱告诉我,只要到平凡世界,一段时间之后,我就会稳定下来,保持中间状态。到时候,我就会永远成为蒂伊——一个平平常常的姑娘。看起来,那是我的最佳选择。”
  “可你说你是跟着我出来的。”
  “对,你对温妮非常好。我的智力会变,但记忆不会改变。你冒着生命危险在峡谷救了她一命,又没有趁她那个样子时占她的便宜。”宾克想起当时温妮想脱衣服给他报酬,她太蠢了,不明白这么做的后果——但不久之后的蒂伊和范琼却明白了,“后来我又知道,你想帮助蒂伊。她——我当时不该就那么走了,不搭理你。可我当时还不像过后那么聪明,我们又不是太了解你,你——”她突然不说了,“算了,不是什么大事。”
  但这确实是大事!她不是一个姑娘,而是他近来认识的三个姑娘——其中一个美如天仙,但蠢得无法形容。他应该怎么对待这个——变色龙?
  变色龙,又称卡米莉安,是一种魔法小蜥蜴,能随心所欲改变它的颜色和外形,变化成其他生物的模样。要是他能忘掉那个预兆就好了——或者真正理解它的含义也行。他可以肯定,眼前这位卡米莉安对他绝没有恶意,但她或许会无意间成为他的致使威胁。卡米莉的魔法不受她的控制,却主宰了她的一生。她有麻烦,这是不消说的——他也一样。
  这么说,她知道他因为没有魔法要被逐出赞斯的事,并决心跟着他前往平凡世界。没有魔法的蒂伊,没有魔法的宾克——两个平凡普通的人,都在这块魔法之地生活过。也许,只有,这种共同经历,才能帮助他们在可怕的平凡世界坚持下来。这些肯定是她在聪明阶段想出来的。这一对儿没有魔法的人,真是天作之合。于是她行动了——但和他一样,没有逃脱邪恶法师设下的埋伏。
  这种想法很有道理。宾克很喜欢蒂伊,她既不丑得让他望而生厌,又没有漂亮到让不信任的地步。(经过萨布莉娜和女巫艾莉丝之后,他对所有漂亮女人都产生了戒心。漂亮女人都是怎么了?怎么都这么朝三暮四没个定性?)而且蒂伊一点也不笨。这是个很好的折衷方案,他会喜欢上这么一位平凡姑娘的,特别是到了平凡世界之后。
  可现在,他们又回到了赞斯,她的诅咒于是又回来了。她不再是单纯一个蒂伊,而是复杂多变的卡米莉安,从一个极端变化到另一个极端。而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平均值。
  “我还没变得太笨,猜得出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她说,“我最好还是去平凡世界。”
  宾克不能抵赖,现在,他几乎希望自己和她仍在平凡世界。和蒂伊安顿下来,白手起家建立一个小家庭——那才是真正的魔法呢。
  咔嚓一声响,两个人惊跳起来,寻找声音的方向,是从头上某个地方传来的。
  “特伦特遇上麻烦了!”宾克道,他一把抓起杆棒,冲下大厅,“肯定是上头哪一处楼梯——”脑海中掠过另一个念头:自己的迅速行动是个标志,表示他对魔法师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经过昨天晚上的事——剑在宾克手里,特伦特却安然大睡——如果说邪恶是指邪恶的行为,那么特伦特不可能是个非常邪恶的人。信任他人的态度会迫使他人信任你,或许魔法师只是用这种手段来摆布宾克,但就算是这样,宾克过去对他的不信任同样大大降低了。
  卡米莉安紧跟在后。现在已经看得见了,他们不用担心陷阱,虽然仍然可能有魔法陷阱。前面一间堂皇的大房间尽头有一段宽大的弧形石梯级,两人冲上梯级。
  突然间,一个幽灵不知打哪儿钻了出来,弥漫在前面。“呜—呜—呜。”它哀鸣着,眼睛的位置是两个巨大的洞,像棺材上的黑窟窿。
  “让开路!”宾克喝道,一棒挥去,幽灵像吓了一跳,缓缓消失。宾克没等它全部散尽便冲了过去,只觉得全身一凉。
  每跨一步都踏在实处,这座古老城堡内部显然没有幻象,只居住着一些与人无害的幽灵。照他们昨晚被轰进来的那种阵势,现在的情形真让人松了好大一口气。
  但楼上已经没有任何动静了。宾克和卡米莉安觅路而上,走过一个个保存得相当完好的房间,房间之多数之不尽。换一个时间,宾克准会对富丽堂皇的城堡内部赞叹不已,但现在,他心里只想着一件事:特伦特出什么事了?如果城堡内什么地方藏着一头怪兽,用魔法诱捕猎物……
  他们在楼上找到了一个图书室,厚厚的古书和卷轴把靠墙摆放的一个个书架堆得满满的。房间中央是一张大书桌,特伦特坐在桌上,伏着身体埋头钻研一本大部头。
  “他中了催眠咒!”宾克喊道。
  但特伦特抬起头,“不,只是对知识的渴望而已。宾克,这些书真是太让人着迷了。”
  “可刚才的声音——”
  特伦特笑道:“怪我,那把椅子已经朽了,撑不住我的重量。”他指指一堆木头,“这儿的家具许多都不中用了。我看入了迷,没注意别的事。”他揉着后背,“我付出了代价。”
  “这些都是什么书?”卡米莉安问。
  “这一本讲的是这座城堡的历史。”特伦特解释道,“看样子,这里是由人修造起来的,这就是鲁格纳城堡。”
  “鲁格纳!”宾克叫道,“第四波的魔法国王?”
  “就是他,估计他就是在这里统治整个赞斯。他死后,第五波殖民潮征服了赞斯,这里从此就荒废了,被人遗忘了。八百年前的往事啊,但这里的一切仍然让人叹为观止。那位国王的魔法深深渗入了附近这一片,这座城堡也具有了自己的灵性。”
  “我想起来了,”宾克说,“鲁格纳的魔法是——”
  “是改编魔法,引导其他类型的魔法,为他所用。”特伦特说,“奥妙无穷,威力无比。他驯化了周围的一切野生魔法,种植了一大批有魔力的植物,最后才建起了这座城堡。在他的统治期间,赞斯的一切力量协调融洽,可谓黄金时代。”
  “对。”宾克道,“没想到,我还能亲眼见到这座历史遗迹。”
  “你要见到的,恐怕比你想见的还多。”特伦特说,“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被引到这儿来的吗?”
  “栩栩如生,好像昨天刚刚发生。”宾克挖苦地说。
  “咱们为什么会被赶到这儿来?”卡米莉安问。
  特伦特看了她一眼,接着又看一眼,“我相信,这个地方对你的相貌很有好处,范琼。”
  “先别管这个,”她说,“再过一段时间,我还会漂亮得多呢,我怕的就是这个。”
  “她是变色龙。”宾克说,“相貌从丑到美,周而复始,智力却反着变。她离开赞斯就是想逃避这种诅咒。”
  我可不觉得这是诅咒,“魔法师评论道,”所有男人都可以受惠于你——受领不同的好处。
  “你不是女人。”她打断他的话,“接着说城堡的事。”
  特伦特点点头,“好的,这座城堡需要一位新主人,一位魔法师。它对居住者可是挑剔得很哩,所以才会荒废这么多世纪。它想重振过去的光荣,因此,它需要一位有资格担任赞斯国王的住客。”
  “而你恰恰是一位魔法师!”宾克叫道,“所以你一到附近,所有东西都把你朝鲁格纳城堡推。”
  “看来是这样,没有任何恶意,只是一种压抑不住的渴望。鲁格纳城堡的渴望,也是赞斯的渴望——让这块土地恢复过去的好日子,重振王国的辉煌。”
  “可你不是国王。”卡米莉安说。
  “目前还不是。”这话有一种胸有成竹的意味。
  宾克和卡米莉安对视一眼,两人都明白过来了。看来,邪恶法师又恢复了本性——不知他的本性究竟变没变过。他们不久前还在讨论这位魔法师的人性,说他似乎像个正派人,原来他们都上当了。在平凡世界时,他就计划入侵赞斯,而现在——
  “你休想!”她愤怒地说,“赞斯人民永远不会容忍你这种罪犯,他们没有忘记——”
  “这么说,你还是知道我的。”特伦特温和地说,“咱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不是说从来没听说过我吗?”他耸耸肩,“不管怎么说,赞斯的好人们也许没多大选择余地。罪犯称王的事以前也有过,我并不是头一个。”他平静地继续道,“有了城堡的协助——这种协助可小看不得呀——加上我自己的法力,不需要军队,我也能实现我的目的。”
  “我们会阻止你。”卡米莉安冷冷地说。
  特伦特看着她的眼睛,像在掂量她的能力,“你们打算中止休战约定?”
  她被问倒了,休战一中止,他们俩立即就会被特伦特所制,“不,”她说,“但等到休战时……”
  特伦特的笑容里毫无恶意,“是啊,看样子,到时候是得作个安排。我原来想,如果我不干涉你们的事,或许你们会以同样的礼貌对待我。我说赞斯人没多大选择余地,这个意思恐怕你误解了。这座城堡有它自己的意志,也许它不会允许我们违背这种意志。它在这儿坚持了好几个世纪,抵抗着无法避免的自然损坏,目的就是要等待一位能力够格的魔法师。我估计,我们在森林里遇见的那只魔法嗅嗅就是它的迎宾代表。现在,它找到了,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合格的魔法师,它可不会随随便便放他们走。一旦进入城堡,只有两条路可走:光荣或是灭亡。何去何从,全看我们如何决定。”
  “两个魔法师?”卡米莉安问。
  “别忘了,宾克的法力几乎和我一样强,这是魔法嗅嗅的判断,我不敢说它判断错了。有这么强的法力,当个魔法师绰绰有余。”
  “可我没有魔法天赋。”宾克抗议道。
  “请允许我稍作更正。”特伦特道,“有一种无法确定的天赋,这跟没有天赋很难说是一回事。你和一种极强的魔法紧紧联系在一起,宾克,也许你本人就是魔力生物,跟范琼一样。”
  “叫我卡米莉安,”她说,“这才是我的真名,其他几个只是阶段名。”
  “请你原谅,”特伦特朝她微微一躬,“卡米莉安。”
  “你的意思是,我以后会发生某种变化?”宾克一半是渴望,一半是害怕。
  “有这种可能,我也许会变化成一种高级形态,像象棋里的卒子攻到底线后变成王后一样。”他顿了顿,“对不起,这是个平凡世界的比方,我想赞斯没有象棋,我在外头流放的时间太久了。”
  “哼,不管怎么说,反正我不会帮助你窃取王位。”宾克坚定地说。
  “这是自然,我们的目的不同,说不定咱们还会成为竞争对手呢。”
  “我压根儿不想当赞斯国王!”
  “确实,但如果为了阻止某个邪恶法师窃取王位,你也许会……
  “荒谬!”宾克气愤地说,对方的暗示真阴险,但是,如果惟一能阻止特伦特的办法就是——不!
  “也许现在真到了我们分道扬镳的时候了。你们可以试试看能不能离开城堡,我不干涉你们,如果我们真的能就此分手,休战约定就算结束了。这样做,你们觉得公道吗?”
  “想得真妙。”卡米莉安说,“你在这儿舒舒服服读书,我们却被森林活活吃掉。”
  “我认为,这里其实没有什么东西会当真伤害你们。”特伦特道,“鲁格纳城堡的追求是与人类的和谐,而不是敌对、伤害。”他又笑了,“我只是怀疑你们走不走得了。”
  宾克已经听够了,“我乐意冒这个险,咱们走。”
  “你要我跟你一块儿?”卡米莉安犹豫着说。
  “除非你想跟着他,再过一两周,说不定你能变成一个貌若天仙的王后呢。”
  特伦特大笑起来。两人加快脚步,让魔法师跟他的书本子作伴吧。
  另一个幽灵拦住了他们,这一个的块状比前两个大得多。“警——告——”它呜噜呜噜地哼哼着。
  宾克停下脚步,“你会说话?什么警告?”
  “出——门——必——死——留——下——”
  “哦,多谢。我们决定冒这个险,”宾克说,“原因很简单:我们忠于赞斯。”
  “赞——斯——!”幽灵重复着,声音颇有感情,还挺深情款款的。
  “对,赞斯,所以我们一定得走。”
  幽灵瞧上去似乎很为难,它慢慢隐去了。
  “感觉它们似乎是站在我们这边的。”卡米莉安道,“但也许是装出来的,想让咱们留在城堡里。”
  “幽灵的话,信不得。”宾克同意。
  大门出不去,因为那道闸门封死了去路,两人又弄不明白它的机械原理,不知道怎么才能把它抬起来,他们只好在楼下的房间里挨个搜寻,看能不能找到另一条出路。
  宾克打开一扇看样子挺有希望的门——当即“砰”地一声关上,里面是一大群长着革状翅膀、尖牙利齿的东西,看上去很像吸血蝙蝠。开另一扇门时,宾克谨慎多了。门一开,里面立即垂下许多长绳,跟海滩上那棵藤树的藤条像得吓人。
  “试试地窖。”卡米莉安道,一面寻找通向下方的楼梯。
  他们试了,地窖梯级下面是许多模样凶恶的老鼠,不仅不逃,反而认真地打量着两个侵入者,这些家伙看上腹中空空,信心满满。它们准有魔法,只要两人踏进它们的地盘,肯定会被这些大耗子收拾了。
  宾克紧握杆棒,试探着朝离他最近的那只耗子捅了一下。“滚开!”耗子居然一跃,跳上杆棒,朝宾克的手爬来。他使劲摇晃杆棒,可这家伙抓得紧紧的。又跳上来一只,宾克将杆棒朝地上狠命一击,可它们仍旧紧紧抱着不放。这肯定是它们的魔法,一旦抓住什么,别想把它们摇晃下去。
  “宾克,留心头上!”卡米莉安喊道。
  上面一片叽叽喳喳声,大群耗子已经上房梁,正准备朝底下跳哩。
  宾克撒手扔掉杆棒,慌忙朝上面撤退,一面紧紧抓着卡米莉安的手。谢天谢地,耗子们没有乘胜追击。
  “整座城堡都动员起来了。”重新回到大门附近时,宾克道,“我觉得,它没打算放咱们走,但总得试一试,说不定能从窗子溜出去。”
  一楼没有窗子,外墙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抵御外敌,当然不可能留下窗子。也不可能从城墙往下跳,铁定会摔断骨头。他们到处摸索,进了厨房区,这里有个后门,是供佣人出入的,两人溜出门去,前面是一座跨护墙壕的小桥:最理想的逃生之路!
  但桥上已经有东西了,腐坏的桥板中钻出一条条蛇,不是普通品种,甚至说不上健康:蛇身的色彩都褪掉了,一块块烂肉往下掉,中间鼓鼓囊囊露出一截截骨头。
  “僵尸蛇!”卡米莉安魂飞魄散,“复活的死蛇!”
  “看样子像。”宾克皱着眉头道,“整座城堡都从坟墓里复活了,老鼠倒是什么地方都能活,但其他东西……城堡死掉以后,它们也跟着死了,要不干脆就是专门爬到这儿来找死的。僵尸不像活物那么厉害,用杆棒说不定能对付。”问题是,杆棒已经扔在地窖了。
  传来阵阵腐臭,比哈皮鸟的臭味更可怕。是从死蛇和腐败的护城壕里传来的,一浪接着一浪,似乎无穷无尽。宾克的胃抽搐起来,他以前从来没领教过眼前这一幕,他看到的要不就是活物,要不就是死得只剩下一副干干净净的骨头架子,但现在这些东西介于这两个阶段之间,遍体蛆虫,烂肉晃晃荡荡,令人望而生畏。他可不想接近这种东西。
  “我不想上这座桥。”卡米莉安道,“准会掉下去,下面水里还有僵尸鳄鱼。”
  真的:巨大的两栖爬虫,死而复生,拍打着骨头上蒙着一层烂皮的尾巴,抬起被蛆虫蛀成空洞的眼睛朝上看着。
  “找只船,”宾克说,“筏子也行。”
  “天哪,就算有船,肯定全朽坏了,爬满僵尸虫子。还有,瞧瞧护城壕对面。”
  他抬眼一看:对岸才是最可怕的,沿岸摇摇晃晃蹒跚而行的是人类僵尸,有些已经风化成了木乃伊,还有的几乎只剩下一具枯骨。
  宾克久久注视着这些可怕的活尸,有些尸体上还挂着一块块破布,腐烂的肉块不住掉落地面,还有的往下掉泥团,看来是急急忙忙才爬出坟墓不久。真是腐尸大游行啊。
  他想像着自己和这支杂牌军战斗,砍开早已腐烂的身体,感受着它们在自己手下分崩离析,爬满蛆虫的肉沾在他手上,全身浸透它们的恶臭。这些东西身上会不会带着置人死命的恶疾?倒下时会不会死死揪住他不放?用什么办法才能让它们第二次死去,长眠不醒?
  在魔法驱使下,这群大杂烩慢慢拥过破破烂烂的小桥,它们不像自己复活的真正的僵尸,因此更加可怕。它们一心只想着这座城堡,只想继续为它尽忠效劳。为了这座鲁格纳城堡,它们宁可放弃长眠的极乐——
  “我——我觉得——还是不走得好。”宾克说。
  “对。”卡米莉安赞同道,她的脸吓得发绿,“要我从这些东西中间挤过去,我做不到。”
  僵尸们停下来,给了宾克和卡米莉安足够的时间返回鲁格纳城堡。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十三章 前因后果

  卡米莉安已经过了她的“正常”阶段,即宾克从前认识的那个蒂伊,进入她的美貌阶段。现在和她和温妮并不完全一样,头发的颜色浅一些,五官也略有不同。看样子,每过一个周期,她的容貌都和上一个周期的同一阶段有所不同,不会一模一样。只是不断地从一个极端发展到另一个极端。不幸的是,她现在的智力也大大降低了,在逃出城堡的问题上完全帮不上忙,她这时最感兴趣的是宾克——这可太让人分心了,这个要命的时候,他负担不起。
  首先,他的当务之急便是离开这儿;其次,他有点没把握,是不是应该一辈子和这样一个变来变去的女人拴在一起。唉,要是她既美丽、又聪明就好了——不,那样也不好。在魔盾外被特伦特抓住以后,特伦特用让她变漂亮来引诱她,可她全不动心。宾克现在才明白其中的道理,那样一来,改变的只是她的周期,如果头脑聪明时脸蛋也漂亮,那么长成丑八怪时头脑也会蠢笨如牛。这可算不上什么改进,她需要的彻底摆脱这个诅咒,要是她能把自己的状态固定在既聪明又漂亮的阶段呢?唔,这样一个女人,宾克肯定信不过。这类女人只会背叛他,比如萨布莉娜。如果她是个普通姑娘,过一段时间肯定会让人觉得无聊,既没有出众的智力,又没有魔法……
  他们没有继续和鲁格纳城堡过不去,于是,城堡也随之变成了个相当舒服的住处。为了让他们觉得舒服,城堡使出了浑身解数:周围的园子给他们提供了足够的水果、谷物、蔬菜,甚至还有小猎物。特伦特在城堡兵器库里找到一把良弓,站在城堞上上就能射到不少野兔,同时还能练习箭法。有些兔子会使障眼法,隐去真身,只让假象在真身不远处蹦跶。特伦特白白学浪费了不少箭,但也仍旧乐在其中。有一次,他射到了一只臭兔子,魔法发出的臭气熏得人受不了,只好赶紧挖一个深深的坑把它埋了。还有一次,猎获物会收缩魔法,抓到手里之后,这只兔子变得还没有耗子大,什么用场都派不上。魔法可真是千变万化,稀奇古怪呀。当然,正常的兔子还是有的。
  需要特别留心的是厨房,一个不注意,僵尸厨子便会献殷勤地替他们做饭,这可使不得。最后决定由卡米莉安负责厨房,由一个女幽灵当她的助手。这位助手精通鲁格纳城堡的烹饪术,在她的指导下,卡米莉安做出的饭菜相当不错。洗碗碟倒不费事,这里的一座魔力泉水有清洗功能,餐具在水里稍稍一涮,马上光洁得闪闪发亮,不仅能洗盘子,这泉水连水都能洗。
  城堡内部的房间坚实无比,估计是防破损的魔咒在发挥作用。每个人都有一大间豪华卧室,还有受魔法保护的全套地毯、被褥,日子过得像国王一般逍遥自在。宾克发现他床脚正对的墙上有幅魔力壁毯,上面绣的小人会动,会演出全本大戏,精细无比,甚至还有春宫戏哩!骑士和贵妇表演和不亦乐乎。起初宾克还闭上眼睛不看,但没过多久,本性就占了上风——他全看了,而且希望自己也能——不行,这么干不对,尽管他知道,卡米莉安肯定愿意。
  幽灵们现在和他们混得很熟了,一个是看门人,他们才来那天晚上,闸门落下时出去查看的就是他;一个是女仆;第三个是厨师助手。幽灵一共六个,都是暴毙而亡,死而不得其所,所以没有好好下葬。他们这些幽灵其实就是鬼,只是没有鬼附身的本事,只有赞斯国王才有权解脱他们,他们被束缚在这座城堡里,不能离开,只能永远侍奉这里的主人。总的来说,幽灵们其实都挺好,他们无法控制城堡,只是城堡魔力的一部分。他们极肯帮忙,巴不得取悦人,热切到让人同情的地步。他们告诉卡米莉安上哪儿找吃的,向宾克讲述他们过去的生活(美好的往日啊)。活人进入了这座城堡,他们最初觉得很吃惊、很生气,毕竟他们在这里与世隔绝生活了几个世纪,已经过惯了,但他们知道,让活人进来是城堡的意志,于是极力适应这种新变化。
  特伦特大多数时间都泡在图书室里,仿佛想掌握这里的一切。卡米莉安最初也常去那儿看书,对知识很有兴趣,但随着她的智力降低,这方面的兴趣很快化为乌有。她现在喜欢在城堡四处闲逛。只要她是一个人,什么麻烦都不会遇上,老鼠、杀人藤、吸血蝙蝠、僵尸,全都不露面。她不是城堡的囚徒,两个男人都是。她随便吃东西,把宾克吓得不轻,有些魔法毒得厉害;但总的来说,鲁格纳城堡让她的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她偶然发现了一种小红果,园子里有棵果树,上面结满这种果子。卡米莉安想吃一颗,但果壳很硬,于是她把小红果拿到厨房,想用刀一劈两半。幽灵当时不在厨房,他们通常只在有事时才露面,于是,没有谁警告卡米莉安当心这种果子。大大咧咧的卡米莉安满不在乎把一棵果子丢到地上。
  听到爆炸声后,宾克冲进厨房,美丽的卡米莉安缩在一个角落里,吓得浑身发抖。“出什么事了?”宾克问,同时四下搜寻,看有没有什么害人的魔法。
  “噢,宾克!”她可怜巴巴的哭了起来,扎进宾克怀里。她的衣服七零八落,露出衣服下面美妙的身段,才几天工夫,真是天壤之别啊!卡米莉安还没到她最美的时候,但已经是个能满足任何男人欲望的尤物了。
  欲望?宾克知道,怀里的姑娘乐意为他做任何事,这种诱惑实在太难以抗拒了。除了外貌,她还有蒂伊的可爱天性——对她的事还懵然无知时,他就很喜欢那种天性。他可以现在就占有她,和她做爱——无论是愚蠢阶段的她还是聪明阶段的她都不会责备他。
  但他不是个随随便便的人,也不愿意现在就做出具有承诺性质的任何事。他轻轻推开她,“出什么事了?”他再一次问道。
  “它……它……砰!”
  “什么砰?”
  “浆果。”
  “浆果?”宾克好不容易才从她嘴里问出了个大概。
  “那些小红果是浆果炸弹!”他恍然大悟道,“要是你吃下去——”
  她还没笨到连这个都理解不了的地步,“喔,我的嘴巴!”
  “喔,你的脑袋!那些东西威力大极了,米莉没跟你说过?”米莉就是那个幽灵侍女。
  “她忙。”
  一个幽灵有什么好忙的?但现在没工夫追究这个。“以后,除非幽灵告诉你可以吃,否则什么都别碰。”
  卡米莉安听话地连连点头。
  宾克小心地拾起一颗浆果,翻来覆去地看,只是一颗有硬壳的小红果,没什么特别的。“魔法师鲁格纳过去打仗时很可能用过这种炸弹。就我所知,他不喜欢战争,但是从来没有忽视过自卫力量,城墙上只要有一个人,拿弹弓把这种果子射下城去,就能打垮一支军队。要是你以后再随便玩你不认识的果子——”
  “我会把城堡全炸了。”她望着烧焦的地板说。
  “把城堡全炸了……”宾克若有所思地重复着,突然间有了个好主意,“卡米莉安,你再多摘些浆果炸弹进来好吗?我想拿它们做个实验,但千万要小心,非常非常小心,不要硬砸,也别乱扔。”
  “我小心,”卡米莉安热心的劲头赶得上幽灵,“非常非常小心。”
  宾克自己搜集布料和绳子,做了好些大大小小的口袋。没过多久,他就有了威力不等的好几个口袋炸弹,宾克把这些口袋埋在城堡的不同位置,自己只留下一袋。
  “我想,现在我们可以离开鲁格纳城堡了,”他说,“但我先得跟特伦特谈谈。你哪儿也别去,就在厨房等我,要是瞧见哪儿钻出僵尸,朝他们扔果子。”他有把握,这些僵尸绝没有那么灵活的身手,能接住果子,再把它们扔回来。长蛆的眼睛,腐烂的手臂,这种手眼配合高明不到哪儿去,“要是下来的人是特伦特,而不是我,你就朝这一堆里扔一颗果子,动作要快,不要等到他接近到六英尺以内。”他指着绑在一根主要支撑柱上的口袋炸弹,“就是那根,你听懂了吗?”
  听不懂,但他反复训练她,直到她能做好为止。只要不是宾克,任何东西过来,马上朝他们扔浆果。
  现在,他准备好了。他朝邪恶法师所在的图书室走去,摊牌的时候到了,心脏在胸腔里跳得很厉害,但他知道,该做的一定得做。
  一个幽灵拦住他的去路,是侍女米莉。幽灵白袍穿在她身上,像一件工作装,两人黑窟窿似的眼窝竟然还残留着几分身为人类时的撩人风韵。与世隔绝的几百年中,幽灵们没心思打扮自己,于是愈发没形没状,但现在城堡里有人了,它们也开始注重仪表,渐渐有了人形。再过一周,它们就会恢复人的形体、人的肤色,当然,就算那样,它们仍旧是幽灵。宾克心想,到时候,米莉准会变成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真想知道她是怎么死的:跟城堡的某个客人偷情,败露以后被嫉妒的妻子背后一刀子?
  “有什么事吗,米莉?”他停下脚步。他在城堡里四处埋了炸弹,但对这里这些无辜的居民并无恶意。他只盼自己的恫吓能够得手,也就不必摧毁这些幽灵的家了。说到底,鲁格纳城堡的魔法并不是幽灵的手笔。
  “国王陛下在——谈话。”她说,声音细若游丝,没有实实在在的肉体,说话这种事是非常困难的,但总算能让他听明白。
  “谈话?这儿除了我们之外没有人啊。”宾克道,“哦,你是说他在方便?”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米莉脸红了。身为侍女,清理便器这种事她干得多了,但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这种生理现象不宜宣诸于口,仿佛便溺和方便的过程是彼此没有关联的两件事。也许她希望让自己相信,那些脏东西是一夜之间被魔法召唤出来的,一种魔法肥料,跟人类的排泄器官没有关系。“不。”
  “那么,我就对不起了,非得打扰他一下,”宾克说,“你瞧,我并没把他看成国王,还有,我要离开这座城堡了。”
  “噢。”她抬起一只隐隐成形的手,捂在朦朦胧胧的脸上,这个表示难过的姿势非常女性化,“你自——己去看吧。”
  “好的。”宾克跟着她走进图书室隔壁的小房间,这里其实是主卧的一部分,没有通向图书室的门,但它有一个开向隔壁的小窗。这间房子比图书室更暗,宾克可以看到隔壁,隔壁却看不到他。
  特伦特不是一个人,他面前站着一位刚近中年的女士,虽然仍很漂亮,但青春美貌已经开始消逝。她的头发在头上盘成一个有点保守的发髻,嘴角眼角带着笑纹。她身旁还站着一个男孩,大约十岁,孩子跟她长得很像,一看就知道是她的儿子。
  他们没有说话,但母子俩的呼吸和细微举止都说明他们是有血有肉的活人,不是幽灵。他们是怎么来的?想干什么?为什么宾克和卡米莉安没看见他们进来?想不被发现接近这座城堡几乎是不可能的,鲁格纳城堡不可能遭到敌人的突然袭击,它就是这么设计的,还有,闸门仍然没有打开,封死了大门。宾克在厨房里造炸弹,从厨房通向外面的路就在他眼皮底下,不可能有人偷偷溜进来。
  进来就进来了吧,可为什么不说话?特伦特为什么也不说话?三个人面面相觑,偏偏一言不发,这一幕简直让人摸不着头脑。
  宾克细看那母子俩,这两人让他想起了唐纳鬼的遗孀和儿子,当时宾克把银树的消息告诉了她,让他们不至于穷愁潦倒。倒不是说他们的外表接近,眼前的母子俩样子体面得多,一看就知道没受过穷,相似之处是那种默默的忧伤。难道他们也失去了丈夫、父亲?到这儿来是想寻求特伦特的帮助?真要这样的话,他们可算找错对象了。
  宾克从窗口退开,他不喜欢偷窥,即使是邪恶法师,多少也应该有一点自己的隐私。他回头走进走廊,来到楼梯口。米莉已经不见了,她之所以现形,就是为了让宾克看到刚才的那一幕,目的既已实现,她便重归虚无了。幽灵显然要大费力气才能现形,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思,这种状态不能持久,片刻之后便会消失无踪。
  宾克再次取道走向图书室,脚步踏得很重,让对方能及时听到。特伦特肯定会把他介绍给那母子俩。
  宾克推开房门,发现屋里只有邪恶法师一个人。特伦特坐在书桌后,正在钻研另一本大部头,他抬起头来,“想找本好书看,宾克?”
  宾克绷不住了,“那两个人呢?他们怎么了?”
  特伦特皱起眉头,“人?”
  “我看见他们了,一个女人,带着个男孩,就在这儿——”宾克结结巴巴地说,“听着,我没想偷看,可米莉说你在跟人谈话,所以我从隔壁瞧了一眼。”
  特伦特点点头,“原来你看见了,我本来没打算用我的个人问题增加你的烦恼。”
  “那两人是谁?他们是怎么来的?你把他们怎么了?”
  “是我的妻子和儿子。”特伦特沉重地说,“他们早就死了。”
  宾克想起了那个水手的话:特伦特在平凡世界成了家,但老婆孩子却被平凡世界的疾病害死了。“可是……他们在这儿呀,我看见了。”
  “眼见不一定为实。”特伦特叹了口气,“宾克,刚才只不过是两只蟑螂,我把它们变成了我所爱的人的形象。我这一生只爱过他们俩,而且永远不会爱上别人了,我相信他们,需要他们。有的时候,哪怕能再看看他们的样子也好。他们离开我以后,平凡世界便不再有我留恋的任何东西了。”他用一块绣着鲁格纳城堡纹章的手帕拭了拭眼角。宾克吃惊地发现,邪恶法师的眼里竟然有泪光闪烁。但除此之外,特伦特没有任何情绪失控之处,“当然,这些事与你无关,我也不想多说。你到这儿来有什么事吗?”
  “卡米莉安和我要走了,离开鲁格纳城堡。”
  帅气的眉毛下露出了笑纹,“还打算试一次?”
  “这一次是真的,”宾克说,“僵尸拦不住我们。”
  “而你觉得必须事先通知我?这件事我们早就说好了,而且我相信,到适当的时候,我自会知道你们离开的事。如果你担心我阻止你们,悄悄地走有利得多。
  宾克没有回应对方的笑容,“不,我认为,既然我们还没有开始敌对行为,我理应通知你。”
  特伦特一只手轻轻一摆,“好吧,我不会说自己乐意让你们走,但我很钦佩你,敢于坦率地告诉我你想干什么。只有正直的人都会这么做,还有卡米莉安,她同样是个正直的人,而且一天比一天漂亮。我非常希望你们能站在我这边,但既然这是不可能的,我祝你们一路顺风,处处顺心。
  眼前的局面让宾克越来越觉得尴尬了,“我很抱歉,我们不可能客客气气地离开城堡。”这时,他真的希望刚才没见过特伦特的妻子和孩子,如果他不知道那两人是谁,那该多好。母子俩一看就知道是善良的好人,不该落得个短命而死的结局。宾克非常同情魔法师的不幸,“城堡不可能主动放我们走,我们只能用武力,所以,我们埋设了炸弹,还——”
  “炸弹!”特伦特惊呼出声,“那是平凡世界的东西啊,赞斯没有炸弹——也不应该有!只要我是国王,绝对不会允许赞斯出现炸弹!”
  “赞斯早就有炸弹了。”宾克坚持道,“园子里有一棵浆果炸弹树,每一颗浆果都是一触即炸,爆炸力相当强。”
  “效果炸弹?”特伦特重复了一遍,“原来是这样,你们拿那些浆果干了什么?”
  “我们把炸弹埋在城堡支撑柱下。如果鲁格纳城堡要阻止我们,我们就要毁了它,所以,它最好别——最好让我们平平安安地走。我必须告诉你,我们走了以后你才好拆除炸弹。”
  “为什么要告诉我?你不是既反对我的意图,也反对鲁格纳城堡的计划吗?一家伙把魔法师加城堡全炸个粉身碎骨,岂不干净?你不就成了胜利者了?”
  “不,不干净,我要的也不是那种胜利。”宾克道,“我——你瞧,其实你能为赞斯办成许多好事,只要你——”但他知道,这些话没有意义,原因很简单,一个邪恶法师不可能尽心尽力做好事,“这里列出了炸弹的埋设地点。”他把一张纸片放在桌上,“只需要把口袋和里面的东西拿到外头去,动作小心点就行。”
  特伦特摇摇头,“我不相信你的炸弹能威胁城堡,让它放你们走。宾克,这座城堡本身并没有智力,它只会针对一定的刺激作出相应的反应。它很可能会放卡米莉安走,但不会放你。在它看来,你是个魔法师,所以必须留下。你的计划或许很聪明,城堡没有想到,但不会明白你的计划,所以,僵尸仍旧会拦住你们,跟上次一样。
  “那样的话,我们别无选择,只好炸毁城堡。”
  “一点不错。你引爆浆果,我们大家全都同归于尽。”
  “不,我们会先到城堡以外,再选一颗大个儿的浆果扔回去。如果城堡不受威胁——”
  “它不可能受你的威胁,它不会思想,只会反应。你将被迫毁掉城堡——你也知道,我是不会答应的,我需要鲁格纳!”
  话越说越僵,但宾克早已准备。“如果你对我施展变形术,卡米莉安就会引爆浆果。”话既已出口,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寒颤——牌摊开了。他不喜欢这样互相威胁,但也知道,最后必然是这个结局,“只要你用任何方式阻拦——”
  “哦,我是不会破坏休战的,但——”
  “你不敢破坏休战,要么就是我回到卡米莉安身边,要么就是她朝炸弹堆里扔一颗浆果。她太笨了,不可能做出其他任何事,只能按我的吩咐办。”
  “听我说,宾克!阻止我破坏休战的是我的诺言,而不是你所做的这一切准备工作。我完全可以把你变成一只苍蝇,再把一只蟑螂变成你的模样,让它去见卡米莉安,等到她放下手里的浆果——”
  宾克一脸懊恼,邪恶法师确实可以把他的计划变成一场空,以卡米莉安的智力,她决不可能分清真假。
  “我不会这么做。”特伦特说,“之所以告诉你这种可能性,只是向你表明:我跟你一样,也有自己的道德原则。我觉得你已经忘了这一点。只要耐心听几分钟,你就会明白自己的错误。我不会听凭你毫无理由地摧毁这样一座可贵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
  宾克已经觉得内疚了,特伦特有本事说服他,让他偏离自己确信不疑的正确方向吗?
  “有一点你当然想得到,”邪恶法师继续道,“一旦你做出这种事,整个大野林都会愤怒欲狂,就算你出得了城堡,你还是在鲁格纳的笼罩范围之内。你会死得其惨无比,卡米莉安也一样。”
  卡米莉安也一样——这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宾克,如此美丽的姑娘,却被猎食树吞噬,被僵尸撕裂……“我只能冒这个险。”宾克阴郁地说,但他心里明白,魔法师说得对。单看将他们驱赶进城堡的魔力就知道,他们无论如何也逃不出这片凶险的恶林,“你能不能劝说城堡放我们走,以避免引起其他一系列后果?”
  “你可真是个固执的人。”
  “没错。”
  “至少先听我说完,如果我劝不动你,那么,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尽管我非常不愿意那样。”
  “说简短些。”连宾克自己都为自己的蛮勇暗自吃惊,但他觉得,他只能这么做。宾克作好了准备,只要特伦特接近到贡六英尺,他马上就会拔腿逃开,以免遭变形。他或许能跑过魔法师,但就算他的速度够快,宾克也不敢逗留太久,他深怕卡米莉安等得不耐烦,做出什么傻事。
  “我真的不希望看到你或者卡米莉安送命,还有,我当然也相当重视自己的性命。”特伦特道,“现在活着的人,我一无所爱,但话虽如此,你们俩却是我觉得最亲近的人。这真是命啊,仿佛某一特定类型的人必然被排斥在保守的赞斯社会之外,我们——”
  “我跟你不是一个类型的人!”宾克气愤地说。
  “如果这种比较让你生气,我向你道歉。短短几天里,我们共同经历了许多事,彼此都救过对方的性命。这话不错吧?也许我之所以想回到赞斯,就是希望能和像你这样的人在一起。”
  “或许吧,”宾克僵硬地说,压制住心中涌起的诸般感受,“但这并没有给你理由征服赞斯,杀戮赞斯人民。”
  特伦特一脸痛苦,但仍旧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当然不是,宾克。我家人的死是我回到赞斯的动因,而不是我杀人的借口。平凡世界已经没有值得我活下去 的人了,于是,很自然,我的生活方向转到了赞斯。我希望能造福于它,方法就是趁现在还不太晚,让它成为一个开放社会,就算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丧命,但对拯救赞斯来说,这也是个相对而言比较小的代价。”
  “这么说,如果你不能征服赞斯,赞斯就注定要灭亡啰?”宾克本想在话里加上一股冷嘲,可这种情绪却没有充分表达出来,要是他跟这位邪恶法师一样伶牙俐齿就好了。
  “完全正确,我就是这么想的。赞斯已经太久没有出现新的一波殖民潮了,只有这样一波殖民潮才能拯救赞斯,如同以往那些波次一样。”
  “以往的一波波殖民潮给赞斯带来的只有谋杀、强奸和破坏!它们才是赞斯的诅咒!”
  特伦特摇摇头,“有几波是这样,但其他的却给赞斯整整了无穷的好处。比如第四波,这座城堡就是那时建造的。起破坏作用的不是殖民潮本身,而是殖民者的胡作非为。总的来说,殖民潮对赞斯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我并不指望你相信这些。眼下,我只想劝说你给这座城堡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我没有想让回心转意支持我。”
  宾克心里愈发不安,邪恶法师真是太老练,太通情达理,太博学了,很难抗拒他的蛊惑力。特伦特是错的——他只能是错的——可他的话却像模像样,宾克很难从话里挑出他的错误,“你试试看,看你怎么让我回心转意。”
  “听了这话我高兴了,宾克,我非常希望你能了解我的所作所为的根本原因,希望你能指正我的谬误。”
  听上去像个复杂难解的智力方面的诡计,宾克极力将对方的话解释为讥讽,但他知道魔法师不是那个意思。他很担心,要论知识,他跟魔法师差得太远了,但他好歹知道对错,“说不定我真能指出你的谬误。”他戒备地说。
  “我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平凡世界,另一个才是赞斯本身。你要知道,尽管在道德、政治等许多方面大有改进的余地,但在过去几个世纪里,平凡世界可谓突飞猛进,从许多角度来看,那是一个文明程度大大高于赞斯的地方。不幸的是,平凡世界在军事方面也取得了同样进步,这个,你只能相信我的话了,因为我在这儿没法向你提供证据。平凡世界有一些武器,轻而易举就能夷平赞斯,哪怕它有魔盾保护。”
  “你撒谎!”宾克大声说,“没有什么能突破魔盾。”
  “除了我们三个人,”特伦特轻声说道,“但魔盾的主要局限在于,它拦阻有生命的活物。就拿你来说,你完全可以冲过魔盾——你的身体过得去,但穿过去的只是一具尸体。
  “一回事。”
  “不,不是一回事,宾克。平凡世界有些很大的大炮,可以把本来就没有生命的东西打进赞斯,比如威力巨大的炸弹,跟你的浆果炸弹性质相似,但可怕得多。跟平凡世界相比,赞斯是个很小的地方,只要平凡世界有这个决心,它完全可以饱和轰炸赞斯。遇上这种攻击,连魔盾石都会被摧毁,魔盾当然也随之消失。赞斯人再也不能假装平凡世界不存在了。平凡世界有许多能人,我们不可能永远不被发现。总有一天,他们能够而且必定会将我们一鼓荡平,除非我们未雨绸缪,及早与平凡世界建立关系。”
  宾克连连摇头,难以置信,也不理解魔法师的话。
  但特伦特并不生气,而是平和地继续说下去:“再说另一方面,赞斯的内部问题。在这方面,赞斯对平凡世界不构成威胁,因为一离开赞斯,魔法就失去了用处,但它对赞斯之内的无数生灵来说,却是一个极其险恶、无法避免的巨大威胁。
  “赞斯自己威胁自己?这是彻头彻尾的胡说八道。”
  特伦特的笑容变了,像是对宾克的眼光狭隘表示同情。“看来你对平凡世界最近的科学发展接受不了。”没等宾克开口,他又严肃起来,“不,这么说对你不公平,我也是最近才明白威胁着赞斯的内部危机,就在这间图书室里。单凭这个原因,这座城堡就值得保存,这里收藏的赞斯传说十分重要。”
  宾克不信,“八百年来,我们没有这间图书室,照样过得挺好,现在也一样,没有它也能过日子。”
  “唉,但那是什么日子啊!”特伦特摇着头。像感慨万千,却无法表达一样。他走到书架前,取下一本书,小心地翻着古老的书页,然后摆在宾克面前,“这张图画的是什么?”
  “一头龙。”宾克应声答道。
  特伦特翻过一面,“这张呢?”
  人首狮身蝎尾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些画倒是画得不错,只是跟现实生活中的这些魔兽稍有不同,比例和细节方面有点不对劲,不仔细地话,还真看不出来 。
  “这一张呢?”
  “马人。喂,我们是准备整天欣赏图画还是怎么着?”
  “这些魔兽有什么共同点?”特伦特问道。
  “都长着人头,有的还有人身子——除了那头龙以外,不过书里那头龙鼻子太矮,不突出,有点像人。有的魔兽有人的智力,可——”
  “说的太好了!好好想想这头龙,跟它的同类相比,它已经非常像人了。你有什么想法?”
  “只不过这一只比其他的更像人一点,这算什么赞斯的大危机,再说,这些图都是好几百年以前的事了,现在的魔兽已经不大像那个样子了。”
  “你的马人老师教过你进货论吗?”
  “哦,当然教过。说今天的生物都是从过去更原始的生物进化而来的,适者生存,只要往前推得够远,一切生物都有共同的祖先。
  “对。可是,在平凡世界,像蝎尾兽、马人、龙这种生物从来不存在。”
  “那不用说,他们都是魔力生物呀。进化过程都受到魔法的作用,只有赞斯才——”
  “可有一点很明显,赞斯的一切生物都是从平凡世界的祖先进化而来的,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
  “够了!”宾克不耐烦地说,“是从平凡世界进化来的又怎么样?这跟你想征服赞斯有有什么关系?”
  “根据马人的理论,人类在赞斯的历史只有一千年,”特伦特道,“而在这段时间内,从平凡世界向赞斯移民的殖民潮总共有十波。”
  “十二波。”宾克道。
  “算法不同而已。总之,殖民潮持续了九百年,直到魔盾切断了赞斯与平凡世界的往来。可是,在人类到来之前,这里早已有许多部分身体很像人的魔力生物,这一点难道不能引起你的注意吗?”
  宾克越来越担心卡米莉安干出傻事,或者城堡想出了对付浆果炸弹的办法,他不太相信鲁格纳城堡没有思考能力。邪恶法师是不是在拖延时间?“我再给你一分钟,时间一到我们就走,不管你说没说完。”
  “怎么可能形成形状与人很接近的魔力生物?除非他们有人类祖先。趋同进化不可能演化出我们看到的这种非自然的怪兽。进化只能创造出适应其生态环境的物种,而人类适应不了多少生态环境。我认为,人类在赞斯的历史不止一千年,无数千年前,赞斯肯定存在人类。”
  “好的,”宾克道,“三十秒。”
  “那些人一定是与动物杂交,这才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类人怪兽:马人、蝎尾兽、哈皮鸟,等等。这些怪兽彼此之间也在杂交,一个杂交混血种与另一个杂交混血种结合,后代于是成了血缘更加复杂的怪物——”
  宾克转身要走,“你的一分钟到了,”他说,然后突然一惊,“你说他们干什么来着?”
  “一个特种与另一个特种交配,形成了混血杂种:长着人脑袋的动物,长着动物脑袋的人——”
  “那是不可能的!人只能和人,我是说男人和女人,别的任何方式都是非自然——”
  “赞斯就是一片非自然的土地,宾克,魔法能使不可思议的事成为现实。”
  理智战胜了感情,但是……“但是就算是你说的那样,”他觉得连说话都有些困难了,“也不能证明你征服赞斯就是合法的。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改变国王也不可能——”
  “而我则认为,这个大背景充分证明了我夺取权力的正当性。魔法和跨物种交配正在改变着赞斯,而且速度越来越快。如果我们继续与平凡世界隔绝,总会有那么一天赞斯不会再有人类,只有一批杂交怪兽。最近一千年里,人类的形态没有改变,这完全是因为不断有纯血统的人类拥入赞斯。看看周围吧,人的数量可不多啊,我们的人口还在逐步减少,不是因为饥、疾病、战争,而是因为杂交。是杂交使人类数量逐步下降,当一个男人和一只哈皮鸟交配后,得到的后代不可能是个人类婴儿。”
  “不!”宾克大喊起来,惊怖莫名,“没有谁会——会和一只肮脏的哈皮鸟交配。”
  “肮脏的哈皮鸟,可能没有,但换了一只干净、漂亮的哈皮鸟呢?”特伦特眉毛一扬,“你知道,她们也不都是那样,我们看到的只是从哈皮鸟群中驱逐出来的被遗弃者,而不是年轻漂亮——”
  “不!”
  “有一种爱泉,无论什么生物,喝了以后都会春情勃发。如果一个人偶然喝了它——接下来喝水的却是一只哈皮鸟,会出什么事?”
  “不,他——”但宾克心里清楚会出什么事,爱泉的魔法完全可以战胜本能的厌恶之情。他想起了自己上次在峡谷边的亲眼所见,狮鹫首和独角兽。他自己只差一点就喝了那股泉水,当时那里就有一只哈皮鸟。他打了个寒噤。
  “你有过这种体验没有?觉得一只美人鱼很有吸引力,或者一位女马人?”特伦特不依不饶地追问道。
  “不!”但宾克立即想到了切莉,在他前往善良法师城堡的路上捎了他一段的女马人,当时他抓住了她那个部位……“也许吧。”
  “还有,有许多行为不检点的人,远不像你这么严谨。”特伦特无情地继续问下去,“他们会做出这种事吗?或许只是为了换换口味?你的村子里有那种偷看女马人的男孩子吗?我年轻的时候,这种小伙子很多。”
  像贾马、津克和波提弗那样的男孩子,宾克知道自己的脸红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只想说,在我们最早的记录之前,赞斯一直与平凡世界交流,人类涉足赞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一波之前很久很久。从一个人踏上赞斯的那一刻起,他就开始变化:他渐渐有了魔法,他的孩子们有了更多魔法,其中有些更成为了魔法师。他们利用魔法打破自然界隔在物种之间的屏障,通过杂交,变成了怪兽、精灵、巨人、地精——你见过汉弗莱,你仔细瞧过他的长相吗?”
  “他是个地精。”宾克不假思索地回答,接着,“噢,不!”
  “他是个人,而且是个好人——但他的血脉里还有别的东西。他现在是一位法力高强的魔法师——但他的孩子,如果他有了孩子,说不定会成为真正的地精。我敢说,他自己也很清楚,所以他才不愿结婚。再想想卡米莉安——她没有直接的魔法,因为她已经是一个魔力生物。而这,正是赞斯人最终的发展方向,没有别的方向——除非能从平凡世界不断输入新鲜血液。魔盾必须取消!必须允许赞斯的魔力生物向平凡世界迁移,在那里渐渐褪去魔力,恢复自己原本所属的物种的本来面貌。与此同时,必须有新动物迁入赞斯。”
  “可是——”宾克被这些可怕的概念折磨得晕头转向,“如果很久以前一直——一直与平凡世界有来往,几千年前的那些人怎么会变成……”
  “当时的赞斯很有可能与平凡世界隔绝了一段时间,使殖民潮中断了。一千多年前,赞斯很有可能是一个与大陆隔断的岛屿,殖民者过不来。于是,最初来到赞斯的人渐渐与赞斯的魔力生物杂交,形成了马人和其他物种。现在发生的正是同一种事,只不过隔断联系的东西是魔盾,人类必须——”
  “够了。”宾克道,声音十分微弱,他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我不想再听了。”
  “你愿意拆除那些浆果炸弹吗?”
  宛如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宾克的头脑又清醒了,“不!我要带着卡米莉安离开这里——现在就走!”
  “可你得明白——”
  “不,”邪恶法师的话越来越有说服力,只要宾克再听下去 ,他肯定会被说动——赞斯也就完了,“你说的那些事,太可怕了,不可能是真的,我不接受。”
  特伦特叹了口气,看样子是真心实意地感到遗憾。“我一直担心你听不进去,但总得试一下,我还是不能允许你破坏城堡——”
  宾克全身都绷紧了,随时准备行动,逃离变形术的作用范围:六英尺——
  特伦特摇摇头,“用不着跑,宾克,我不会破坏休战的诺言,要变形的话,让你看画时我完全可以下手,但我说话算话。所以,我只好妥协,你不加入我,我只好加入你。”
  “什么?”
  “放过鲁格纳城堡吧。拆除炸弹,我保证让你平安离开这里。”
  怎么会这么容易?“你保证?”
  “我保证。”特伦特郑重地说。
  “你能让城堡放我们走?”
  “是的,这也是我在这些文件里发现的,只要说出适当的话,它就会放我们离开。”
  “你保证?”宾克不知所措,又重复了一遍。到现在为止,特伦特从未违背诺言——可他怎么知道魔法师以后不会背信?“不玩花招?不突然改主意?”
  “我凭我的荣誉保证,宾克。”
  他该怎么办?如果魔法师心怀恶意,他这会儿早已变成一只蝌蚪了。宾克觉得应该相信他,“好吧。”
  “你下去拆除炸弹,我来对付鲁格纳。”
  宾克下去了,卡米莉安惊喜地叫了一声,这一次,宾克接受了她的拥抱。“特伦特答应帮我们离开这儿。”他告诉她。
  “噢,宾克,我太高兴了!”她热烈地吻了他,宾克一把抓住她的手,惟恐她一撒手扔掉手里的满把炸弹。
  她每个小时都会更美几分,随着智力降低,她越来越没有心机,让人一眼便能看透,但卡米莉安的个性没什么变化。宾克喜欢她的个性,还有,他不得不承认,他也喜欢她的美貌。她是个赞斯姑娘,身具魔法,从不为了她个人的目的对他使手腕。她正是他梦寐以求的那种姑娘。
  但他也知道,她的愚蠢会使他大倒胃口,正如在另一个阶段,她的丑陋使他敬而远之一样。他既不愿意和一个可爱的白痴一块儿过日子,也不愿意和一个丑陋的天才共同生活。只有这一刻的她是最迷人的:他的头脑记得她的超群智力,他的眼睛能看到她的无比美貌。仅此而已,就此止步,还想干什么则是不折不扣的愚蠢。
  他挣开她,“咱们得把这些炸弹拆了,千万小心点。”他说。
  可埋在他心里的感情炸弹怎么办?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十四章 钻孔虫

  三个人走出鲁格纳城堡,太太平平,什么事都没有。闸门抬起来了,特伦特找到了绞盘,给它上了油,它里面附有魔法,所以轻轻一转,闸门就升了起来。幽灵们真诚地祝他们一路平安,分手时卡米莉安哭了,连宾克都觉得心里不好受。他知道,经过这几天和活人的共同生活之后,幽灵们一定会感到万分孤独。他甚至不责怪这座性子顽固的城堡了,它只是在做它不得不做的事,跟宾克一样。
  他们背着装满水果的口袋,用城堡衣橱里的漂亮衣服把自己打扮得焕然一新。经过八百年,这些衣服在魔法保护下仍然毫无损坏。他们看上去像王公贵族,鲁格纳城堡把他们照料得真是无微不至!
  四周一派祥和,这一次没有出现暴风雨,树木也不再做出威胁的姿势,相反,它们十分友好地轻摇枝叶,和宾克他们道别。没有出现任何怪物,更没有僵尸。
  用不了多久,城堡已经看不见了。“我们脱离了鲁格纳的势力范围。”特伦特宣布说,“从现在起,必须步步小心,大野林的其他地方并没有和我们停战。”
  “我们?”宾克问道,“你不回城堡了?”
  “暂时不回去。”魔法师回答。
  宾克又起了疑心,“城堡怎么会跟咱们停战?你跟它说了什么?”
  “我说:‘我会回来的——作为国王回来,鲁格纳必将重新统治赞斯。’”
  “它就相信了?”
  特伦特平静地注视着他,“事实明摆着,它怎么会怀疑?躲在野林子里,我怎么夺取王冠?”
  宾克不作声,毕竟,邪恶法师从来没说过他要放弃征服赞斯的计划。他只答应让宾克和卡米莉安平安离开城堡,而且做到了。这样一来,他们又回到了开始的地方——休战,直到穿过大野林。以后怎么办?宾克脑子里一片空白。
  没过多久,大野林就让他们感受到了自己的魔力。三人穿过一片开着漂亮小黄花的草地,惊起了一群蜂。它们气愤地绕着三人嗡嗡叫,既不碰他们也不蜇他们,只在他们周围飞来飞去。
  卡米莉安打了个喷嚏,又打了一个。接着,宾克也打起喷嚏来,特伦特也一样。
  “喷嚏蜂!”魔法师在连串喷嚏之间大喊道。
  “把它们变形!”宾克叫道。
  “盯不住——啊啾!——它们,眼睛里全是眼泪。啊啾!再说,它们没恶意——啊、啊、啊啾!”
  “跑啊,笨蛋!”卡米莉安喊道。
  他们撒腿便跑,跑过这片草地后,喷嚏蜂不追了,喷嚏随即停止。“还好不是憋气蜂!”魔法师一面擦眼泪,一面说。
  宾克颇有同感,一两个喷嚏倒没什么,但十几个摞在一起大事不妙了,连呼吸的机会都没有。
  闹出的动静惊起的丛林中的其他东西,一声吼叫,响起巨大的足爪踏地而来的声音。来得太快了,一头巨型火龙直扑过来,笔直地穿过刚才那片草地。喷嚏蜂一点儿也没没有招惹它,它们太明白了,能喷火的东西打起喷嚏来,它们的宝贝花就保不住了。
  “变它!变它!”卡米莉安尖叫起来。火龙转向她,龙似乎全都偏爱漂亮的姑娘。
  “不行啊。”特伦特小声道,“让它接近到六英尺时,我们早就被烤糊了,它的那股火足有二十英尺。”
  “你真没用。”她抱怨起来。
  “给我变形!”宾克灵机一动,大喊道。
  “好主意!”突然间,宾克成了一头斯芬克斯。头和脸不是宾克自己的,身体却变成了公牛,还长着鹰的双翅,狮的腿爪,而且,他实在是大啊!高高耸立,刚才那头巨龙相比之下成了可怜的侏儒。“斯芬克斯有这么大吗?”他轰隆隆地问,声若沉雷。
  “哟,对不起,我又忘了。”特伦特说,“我想成了平凡世界传说中的狮身

  1即狮身人面兽(本书里略加改变,成了半身,见下方)经常要求过路人猜谜:哪种生物早晨时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晚上用三条腿?猜不出即遭杀害——译者注人面兽。”
  “平凡世界怎么会有魔力生物?”
  “那一头肯定是很久以前从赞斯逃出去的,后来石化了,成了一块大石头。”
  “受惊吓以后石化的?这么大的斯芬克斯,还有什么东西能吓倒它?”卡米莉安望着宾克那张可怕的脸问道。
  这会儿不是研究这些问题的时候。“滚蛋,小畜生!”宾克一声怒吼。
  那头龙的脑子不大好使,局势发生了剧变,可它还没转过弯来。火龙朝宾克喷出一股橘红色的烈火,把宾克鹰翅的上羽毛烧掉了好几要。疼倒不疼,但真让人生气,宾克一只狮爪向前一探,一掌撩在火龙身上。他压根儿使劲,可倒霉的火龙却被打得平飞起来,狠狠撞在一棵树上。怒不可遏的大树射出一股密如暴雨的硬果子,全数命中火龙。火龙只来得及尖叫一声,烟消火熄,忙不迭逃命去了。
  宾克小心翼翼地兜转身体,惟恐一不留神踩死谁。“咱们以前怎么没想出这个主意?”宾克用闷雷般的嗓门道,“我可以捎你们一程,一路走出大野林。谁也别想认出咱们,谁也不敢招惹咱们!”
  他尽可能地低低蹲下,卡米莉安和特伦特沿着尾巴爬到他背上。宾克迈开步子,不紧不慢,速度却比任何人尽全力飞奔还快,上路喽。
  但没走多久,卡米莉安在宾克硬得像角一样的后背上颠了一阵,突然说她要解手。没办法,只好让她去,宾克蹲下,卡米莉安滑到地上。
  特伦特也趁这当儿伸伸腿,他绕着宾克那张巨大的脸走了一圈。“我可以把你变回来,但咱们最好还是保持这个样子,走出大野林再说。”他说,“我自己都说不准,不知道频繁变形会不会影响被变形者,但这次咱们应该赌一把。反正斯芬克斯是智能动物,就算有什么影响,最多只是身体,不会是头脑。”
  “我觉得没事。”宾克道,“说实话,感觉棒极了。对了,来猜个谜语怎么样?什么生物早上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晚上用三条腿?”
  “我拒绝猜这个谜语。”特伦特看上去吃了一惊,全神戒备,“在我听过的神话里,有些斯芬克斯在别人猜出它们的谜语以后自杀了,但那些都是块头比较小的,跟你的品种不同。但也许是我弄错了,反正我这会儿不想验证这个问题。”
  “不愿猜就算了。”宾克有点不高兴,“嗯,我估计,这个谜语是斯芬克斯的脑袋想出来的,不是我。我敢说,所有斯芬克斯都有共同的祖先,但后来发展出了什么区别,我也说不清。”
  “奇怪呀,你以前并不知道斯芬克斯的谜语。我不是把你的头脑转移到某个本来就有的怪兽身体,而是把你整个转变成了一头怪兽。你就是斯芬克斯,宾克-斯芬克斯,可你居然因此有了真正的斯芬克斯的记忆——”
  “你的魔法中或许还有某些方面,连你自己都没弄明白。”宾克说,“真希望我能明白魔法的性质——所有魔法的性质。”
  “是啊,这个问题真是玄妙莫测,魔法只存在于赞斯,其他地方没有,为什么?魔法的原理是什么?为什么赞斯的疆域似乎跟平凡世界的任何一部分都紧挨着,语言和文化方面也是这样?如果有魔法的是这块土地,魔法为什么会转移到赞斯居民身上?”
  “这些事我也琢磨过。”宾克说,“我觉得可能是石头中散逸出来的,或者是土壤。”
  “等我成了赞斯国王,一定要发起一项研究,好好研究赞斯不同于平凡世界的独特性质。”
  等特伦特成了国王,这个研究项目当然极有价值,说实话,迷人到极点。但值得为这项研究付出让特伦特奴役赞斯的代价吗?宾克一时颇受诱惑,有点想用自己巨大的前掌一挥,一劳永逸地消灭这个赞斯最大的威胁。
  不,就算特伦特不是他的朋友 ,宾克也不愿意用这种办法破坏休战协定。再说,他并不想当一辈子怪兽,不想有怪兽的身躯,也不想有它的脑子。
  “女士耽搁的时间可不短呀。”特伦特低声道。
  宾克转动着他的巨型脑袋,朝卡米莉安去的方向望去。“这种事,她平时做得都很快,她不想落单。”他蓦地想起,“除非她是消除她的魔法去了。你知道,让她变成一个正常姑娘,她离开赞斯为的就是这个,可现在又回来了,她希望能有一种反制魔法。不会出什么事吧?这会儿她又算不上聪明——”
  特伦特搓着下巴,“这里是丛林,我不愿冒犯她的隐私,可——”
  “恐怕还是去看看的好。”
  “唔,这样吧,我看你再变形一次也不会有什么事。”特伦特想出了主意,“我把你变成一只寻迹猎犬,这是一种平凡世界的动物,一种狗,嗅觉极灵,很擅长追踪。如果你碰上她——呃,只不过是头动物而已,不会被当成流氓。”
  突然间,宾克成了一只嗅觉灵敏、耷拉耳朵、面孔皱巴巴的动物。任何东西残留的气味他都闻得出来——他对这一点充满信心。以前他从来没觉得气味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其他任何感官的作用都远远不及嗅觉。真奇怪,过去他怎么会如此依赖其他几种低级得多的感官?
  特伦特把他们的随身物品藏在一棵模样极似猎食树的植物上,然后转身道:“好吧,宾克,把她嗅出来。”宾克听得懂他的话,却无法回答,这是一种不会说话的动物。
  卡米莉安的气味强烈极了,真不知特伦特自己怎么会闻不到。宾克的鼻子凑近地面——这再自然不过了,脑袋接近最主要的信息来源,而不是愚蠢地高高仰着,像特伦特那样。
  气味带着他来到一丛灌木后,然后深入丛林,她的确是被引开了。以她目前低下的智力,几乎什么都能把她哄得团团转,可附近并没有特别的动物或植物留下的气味,这说明诈骗她的是魔法。宾克着急了,他吠了两声,嗅着她的踪迹继续前进,魔法师紧紧跟在他身后。诈骗魔法意味着麻烦,这是可以肯定的。
  但她既没被引向猎食树,又避开了一处沼泽,她绕开了一处处危险,向南一步步深入丛林。可以肯定,某种东西控制了她,带着她——去哪儿?为什么?
  虽说不知道具体细节,但宾克还是能猜出个大概:鬼火把她勾住了,打扮成某种美妙的希望,就在前头,仿佛伸手可及,就这样诱着她一步步向前。这种希望因人而异,总之是你最想得到的东西。对卡米莉安来说,可能是解脱她的周期诅咒的魔药,让她恢复正常。于是,她跟了上去,紧追不舍。鬼火会把她带到密林深处,让她彻底转向,不知身在何处,那样的话,她不可能活多久。
  宾克迟疑了,不是丢掉了踪迹——那种事是不可能的,出了什么别的事。
  “怎么了,宾克?”特伦特问,“我也看出来了,她中了鬼火,但只要跟着她,总能——”他的话中断了,他也察觉到了情况不对。地面一阵颤动,仿佛有什么无比巨大的东西踏了过来,某种重达许多吨的东西。
  特伦特四下望望,“我看不见,宾克,好好闻。”
  宾克一声不吭,林子里风很大,距离又太远,他嗅不出弄出那种动静的东西。
  “想让我把变成更有威力的东西吗?”特伦特道,“我不大喜欢咱们目前的处境,先是鬼火,现在又来了这种追兵。”
  如果再次变形,宾克就嗅不出卡米莉安的踪迹了,他没有出声。
  “好吧,宾克,但离我近点,真出了什么问题,我马上把你变成一种能应付任何紧急情况的生命形式,前提是你紧挨着我。我相信,我们已经接近了一种极其可怕的危险,或者说,这种危险已经接近了我们。”他的手紧紧抓住剑柄。
  他们继续前进,但地面的震动越来越剧烈,成了连续的摇晃,好像某种大动物正阔步而来。虽然看不见,但这东西就在他们身后,而且越来越近。
  “我看咱们最好还是躲一躲,”特伦特沉着脸道,“有人说勇气的最好表现形式是谨慎。”
  好主意。他们溜到一株啤酒树后,大气不敢出。
  震动越来越响,简直惊天动地。砰,砰、砰!啤酒树上的小枝纷纷震断,树干上滋出一小股啤酒,浓烈的啤酒味直冲宾克异常敏感的鼻子,他往后一缩。即使是人的形态,他都从来没有喜欢过这种饮料,他从树后向外张望,还是什么东西都看不见。
  终于可以见到什么了,一株参天大树突然折断,碎成了木渣子,灌木丛纷纷慌忙让路,腾出一条道。一大片地面突然陷了下去,啤酒树干上滋出更多啤酒,空气中满是酒味。可除此之外,仍旧看不到什么具体威胁。
  “看不见。”特伦特擦擦脸上的啤酒,“是个隐形巨人。”
  隐形!也就是说,特伦特不可能施展变形术,只有看着对象,他才能施法。
  隐形巨人走了过去,地面留下一串巨大的人脚印,每个足有十英尺,陷入地面好几英寸。砰!——树木哆嗦着蹦到一旁,枝叶果实落了一地;砰!一丛冰激凌树消失了,脚印里只留下平平一片五颜六色的冰激凌;砰!——一棵猎食树收起触须,裹成紧紧的一团,吓得簌簌摇动。
  “我不是个胆小鬼,”特伦特悄声说,“可这会儿也吓得不轻,无论是我的剑还是魔法都拿他没办法……”他的鼻子一皱,“天啊,光是他的臭味就能熏死人。”
  宾克灵敏的鼻子更是早就受不了了,颈背的毛都立了起来。他从前听说过这种巨怪,但总以为是开玩笑。无形——但是有气味——的巨人!
  “如果他的身体比例和普通人一样的话,”特伦特道,“这个巨人的高度有六十多英尺。在平凡世界是不可能的,有物理法则,可在这儿——”他沉思着,“他的目标显然不是咱们,这家伙到底想去哪儿?”
  去卡米莉安的方向,宾克狺狺咆哮起来。
  “知道,知道,最好赶紧找到她,免得她被一脚踩扁。”
  他们沿着巨人开辟的大道向前赶,凡有巨大脚印的地方,卡米莉安的气味便被压下去了,巨人的气味真臭啊,宾克只觉得一阵阵恶心。他绕过脚印,专心寻觅卡米莉安温和得多的气味。
  正在这时,右上方传来一声尖啸。宾克紧张地一年,原来是一头狮鹫,正掠过树丛,自天而降。
  特伦特嗖的一声,拔剑在手,背靠一棵油桶树,面对突如其来的怪兽。以现在的体型,宾克连参战的资格都没有,他露出獠牙,一面狂吠,一面后退。幸好不是一头龙,不然的话,一溜火舌就能把这附近烧个一干二净,连同他和特伦特。这里树木丛生,尽管狮鹫长着鹰翅,打起来也只能平地步战。对宾克和魔法师来说,这可是件大好事,只要宾克能牵制它一会儿,特伦特或许有机会接近怪兽,施展变形术。
  狮鹫落地了,巨大的双翅朝后背一折,狮子尾巴摇晃两下,鹰头转向特伦特。“呱?”它发问了。宾克几乎可以感觉到致命的鹰喙刺进自己的皮肉。一头身强体壮的狮鹫可以和中等大小的龙单挑决胜,这一只正好身强体壮。他不由自主地朝特伦特蹭了两步。
  “沿着巨人踩出的路一起飞下去,”特伦特对怪兽道,“不会走差的。”
  “呱!”狮鹫答应一声,转过身,绷紧狮子的肌肉,展开双翼,飞上空中。它飞得很低,一路盯着隐形巨人的脚印。
  特伦特和宾克交换了一个惊奇的眼色,好险哪。狮鹫是搏击高手,动作矫健灵活,特伦特很有可能来不及施法。“它只想问路!”特伦特道,“前面一定有什么怪事。咱们最好也赶紧去,没准儿是怪兽大会,拿卡米莉安当活人祭品。”
  活人祭品?宾克呜呜叫了两声,不明白。
  “你知道,”特伦特心情沉重地说,“血祭,美丽的处女是最好的祭品。”
  “汪!”宾克沿着巨人大道一路狂奔下去。
  没过多久,只听前面一片喧嚣,足爪踏地声、扑打声、怒吼声、尖叫声、撞击声。“好像打起来了。”特伦特道,“真想不出是什么——”
  他们看见了,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个让人难以置信的大杂烩,种种奇形怪状的生物,拉成一个很大的松散圈子。怪兽们面朝圈子里,有龙、狮鹫、人首狮身蝎尾兽、哈皮鸟、巨蛇、巨人、地精、小精灵,林林总总,看之不尽,甚至还有几个人。这不是一场大混战,所有生物都在单打独斗,脚踩,嘴咬,蹄子跺,用石头砸。圈子中间横七竖八躺着一大片尸体,有些还没死的,但却无人理睬。宾克鼻子里一股浓浓的血腥味,眼前血流满地,耳畔只听得一阵阵痛苦的惨叫呻吟。无疑是一场血战——但敌人是谁?不可能是隐形巨人,他的脚印来回只局限于一个地方,和其他各类战友们的作战范围不相重合。
  “我还以为我对魔法好歹还懂一点呢,”特伦特摇着头,“但这简直没法理解。这些东西许多是天敌啊,怎么彼此不厮杀,也不吃倒下的猎物?全都吃多了疯莓吗?”
  “汪!”宾克吠道,他发现卡米莉安了。她双手各执一块扁平的石头,两手分开一英尺,专注地盯着石头之间。突然双手一合,两块石头砸在一起,用力之大,石头都震落下来。她朝空中东张西望,鼻子也一耸一耸不知在嗅什么,手摸索着捡起石头,重又开始刚才的动作。
  特伦特跟着宾克的视线望去。“是疯莓!”可宾克没闻到疯莓味儿,“她也一样,一定是个弥漫整个区域的魔法。咱们最好赶紧撤,不然也可能中招。”
  但宾克不想抛下卡米莉安不管。正在这时,一位毛发斑白的老马人四蹄翻飞奔了过来。“别傻站着什么都不干!”他厉声呵斥,“把守北角。”他一指方向,“那儿的伤亡太大,大脚一个人支撑不住,他连敌人在哪儿都看不见。包围圈随时可能被突破。捡几块石头,剑没用,笨蛋!”
  “敢问我应该朝什么用剑?”特伦特问道,明显是嘲讽的语气。
  “还用问吗?钻孔虫!劈成两半只会让它一分为二,反倒多出来一只,你——”
  “钻孔虫!不是早消灭干净了吗?”特伦特倒抽一口冷气,宾克也发出愤怒的咆哮。
  “我们都是这么想的。”马人说,“可这儿居然还有一窝,你得砸扁它们,咬它们,烧它们,淹它们。逃出去一只都不得了,快动起来!”
  特伦特四下一看,“上哪儿找石头去?”
  “这儿有,我弄了一大堆。”马人一指方向,“我知道我一个人对付不了,所以放出鬼火,召唤大伙儿来帮忙。”
  宾克这时才意识到这位马人是谁:肯定是隐士赫尔曼,切莉说起过他。十年年前因为干了下流事被逐出马群,他居然活下来了,住在这么可怕的大野林深处。马人真是强悍啊。
  特伦特当然不知道赫尔曼,赫尔曼的事发生在他被逐出赞斯之后,但他很清楚钻孔虫的可怕,他从赫尔曼的石堆里捡起两块大石头,大步奔向北角。
  宾克紧紧跟上,他也要尽自己的一把力。只要有哪怕一只钻孔虫漏网,用不了多久就会重新滋生出一大群,到时候也许就无法补救了。他赶上魔法师,连声狂吠,“汪!汪!”
  特伦特头都没回,“宾克,我要是现在把你变回来,别人就会注意到。他们说不定会掉转头来围攻我——钻孔虫的包围圈就瓦解了。我觉得我们这一群杂牌军能对付钻孔虫,那个马人组织得相当好。就算你变回原形,也不可能增添多大力量,咱们还是以后再说吧。”
  宾克对这个解释并不满意,但看来也没有别的的办法,他只好有多大力出多大力,说不定他能嗅出钻孔虫的气味。
  他们刚刚赶到指定位置,一头狮鹫一声长嗥,一头栽倒,从长相上看,很像向他们问路的那一头,但是不是已经无所谓了。所有生物现在都在为一个共同目的拼死苦斗。宾克奔向鹰首兽,看能不能帮它一把。
  那头魔兽负了致命伤,鲜血从要害处一个小孔汩汩流出,一只钻孔虫在它那颗狮子心脏上穿了一个眼儿。
  钻孔虫的行动方式是用魔法在空中形成跟它的身体大小相近的无形通道,再穿过这些通道。前一瞬间它还不在那儿,眨眼间却倏地出现。接着,它们便会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也说不定是在思考哲学问题,反正谁也不知道钻孔虫脑子在想什么。所以,杀死鹰首兽的那只钻孔虫这会儿肯定还在附近某个地方。宾克嗅着嗅着,真的嗅到了它残留在空气中的那一缕淡淡的臭味,他顺着这股臭味向前看去,这才亲眼看到了平生所见的第一只钻孔虫。
  大约两英寸长,身体稍呈螺旋状,就那么悬在空中,一动不动,光看样子绝对想像不到它的凶狠。宾克狂吠起来,用鼻子指示它的方位。
  特伦特听到了他的叫声,手持两块石头大步奔来,一边喝道:“干得好,宾克。”石块一合,将钻孔虫砸得稀烂,石块再分,这只小魔头的尸体掉了下来,干掉一只!
  噗!“还有一只!”特伦特喊道,“它们会在任何东西上打眼儿,包括空气。从眼里钻出时,它们后面的那条真空通道闭合,所以会发出‘噗’的一声。这一只就在附近。那儿!”特伦特的石头砸在一起,砸死了那只钻孔虫。
  所有生物都在疯狂追打,钻孔虫竭力冲出包围圈,每一只的行动模式都不一样。不知道他们会在空中停多久,可能是几秒钟,也可能是几分钟;也不知道它们一次钻孔会钻出多长距离,可能是几英寸,也可能是几英尺。好在每只钻孔虫只要选定方向,每一次钻孔都会死板地沿着那个方向前进,不作分毫改变,所以很容易找出它的前进直线,相当迅速地发现它。但无论是谁,只要不幸站在一只钻孔虫的钻孔路线,必定被钻透一个眼儿。如果这个眼儿不巧是重要器官,他就死定了。不能站在某只钻孔虫的后面打死它,因为越靠近它的出发地,钻孔虫的数量就越多。可能正当你砸死一只钻孔虫时,另一只钻孔虫已经钻透了你的身体。惟一的办法是拉出一个很大的包围圈,站在包围线上,领头的钻孔虫一露头就打死它。
  钻孔虫可能没有智力,也可能是对外界事物根本不在乎。它们只要选定前进方向,这个方向睥任何东西都会被它们钻个对穿。无论什么东西,概莫能外。发现钻孔虫一定得快,否则它就会再一次钻进它的魔法形成的小隧道里不见了。可是这么小的东西,悬空不动时极难发现,只有当它动起来时才容易引起别人注意——不过那时可能已经为时太晚,来不及打死它了。
  “跟站在火线上,子弹打过来时抓住它们一样。”特伦特嘀咕着,听上去好像是平凡世界里的事儿,看来平凡世界管钻孔虫叫“子弹”。
  隐形巨人的战斗岗位就在宾克的右侧,宾克的鼻子被熏得痛苦不已。砰!——一只钻孔虫被踩扁了,也可能是一百只,不幸正处于巨人脚下的其他一切也随之而逝。宾克不敢为这位大脚先生指点钻孔虫方位,他提供的任何情报都可能是自己的死亡通知书。在他看来,大脚是在乱踩一气,不过这种办法也挺好,并不比其他杀虫法差。
  宾克左侧是一头独角兽。发现钻孔虫后,它是蹄子独角齐上,相当于两块石头,它的另一招是用嘴里那口像马齿的牙把小坏蛋嚼成齑粉。宾克觉得后一种办法实在太恶心,也太危险了,要是一个没叼中——
  噗!独角兽下巴上出现一个洞,血马上滴滴答答淌了下来。这头魔兽痛得一声嘶鸣——四蹄翻飞紧追那道钻孔线而去,它终于发现了敌人,把它咬死了,用的是另一边大牙。
  宾克对独角兽的勇气万分钦佩,但他还有自己的工作要做。两只钻孔虫出现在他的视野,他把最近的那只指点给特伦特,自己追踪另一只,心里生怕魔法师不能及时赶到。他的狗牙齿只能切割撕咬,嚼东西却不中用——中用!他紧紧咬住了这一只。
  嘎吱一声,让人不舒服到极点,钻孔虫的身体不是很硬,一嚼之下迸出一股汁液,那个味儿啊!带点酸……天啊,真恶心!但宾克还是认认真真嚼了好几次,惟恐嚼得不细。他知道,任何没砸扁的部分都会变成一只小钻孔虫,钻孔逃开,跟过去那只一样可怕。宾克吐出渣滓,嘴里这股味儿一辈子都别想散了。
  噗!噗!又出来两只。特伦特听见了其中一只,赶了上去。宾克盯住了另一只,就在这里,又一声,噗!大群钻孔虫渐渐逼近包围线,太多了,怎么都应付不过来,这一大群说不定有上百万只。
  高处响起一声震耳欲聋的嚎叫,“嗷——嗷——”
  马人赫尔曼飞奔过来,肋下被钻了一个眼儿,鲜血淋漓。“大脚负伤了!”他喊道,“快闪开!”
  “可钻孔虫要冲出来 了。”特伦特道。
  “我知道!包围圈沿线伤亡惨重,这一群虫子比我想你的多得多,圈子中央更多。反正撑不住了,只好后撤,重新拉一个更大的包围圈,希望还会有帮手及时赶到。快逃吧,免得大脚拿下时被压死。”
  好主意,大脚肯定已经站不稳了,宾克身旁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脚印,他们赶紧逃开。
  “嗷——嗷——”巨人嚎叫着,又一个脚印,这回是朝包围圈中央跨过去。倒下时卷起一股臭烘烘的大风。“嗷——啊——”狂吼声从五十英尺的空中响起,朝钻孔虫麋集的包围圈核心一响响下去,着地的轰响像倒了一株巨松。轰隆!
  和特伦特、宾克一块躲在一株糖浆树后的赫尔曼擦掉溅在脸上的一点糖浆,摇着头,悲伤地说:“一个大人物,真正巨大的大人物,就这么去了!没希望了,队伍乱了,人手不够,敌人的主力还在向外猛冲。要是有一股飓风就好了,可是天气偏偏这么干燥。”他打量着特伦特,“你看上去挺眼熟,你是不是——对了,二十年前——”
  特伦特抬起手,“这么做我非常抱歉——”他开口道。
  “不,等等,魔法师。”赫尔曼道,“不要变我,我不会出卖你,要是想不利于你,我刚才已经踢碎你的脑袋了。知道我为什么被其他马人放逐吗?”
  特伦特停下来,“不知道,我也不认识你。”
  “我是隐士赫尔曼,我使用了魔法,我使了鬼火——”
  “你是说马人也会魔法?”
  “会——只要他们愿意,但马人觉得魔法是——”
  “——是下流的。”特伦特替他把话说完,宾克也是这么想的。看来魔力生物也会魔法,之所以不用,是一种传统习惯,而不是没这个本事,“所以你才被赶进荒野?”
  “对,但现在火烧眉毛,顾不上私人秘密了。用你的魔法消灭钻孔虫!”
  “这么多,我做不到。”
  “不,我们必须用火攻,我一直希望我的鬼火能引来一只火蜥蜴——”
  “火蜥蜴!”特伦特一声惊呼,“对呀!但是——就算有火蜥蜴,凭它放火的速度,烧不尽这么多钻孔虫。就算能把它们一把火烧光,但这种火无法控制,比钻孔虫的威胁更大。这是用一种毁灭取代另一种毁灭。”
  “不是这样,火蜥蜴也是有局限的,事先安排好的话,火势可以控制。我想的是——”
  噗!糖浆树身出现了一个眼儿,幸好没伤着人。宾克猛扑过去,咬死了它,那股味儿哟!
  赫尔曼奔向一丛模样平常的灌木,从里面扯出几根野藤,“火蜥蜴草,”他解释道,“惟一一种火蜥蜴的火烧不着的东西。我可以用它们编一个窝,带着它,把一只火蜥蜴放在里面——”
  “可这把大火会一直不断烧下去,直到毁灭整个赞斯。”特伦特道,“你知道吗?为什么你的鬼火招不来一只火蜥蜴?这座森林肯定有一种驱逐火蜥蜴的保护魔法,但如果这把火真的放起来,就算这种魔法也不可能——”
  赫尔曼抬起一只粗壮的手臂,打断他的话头,“你不懂,火蜥蜴的火,烧起来是什么方向,火势便只能沿这个方向发展。如果我们绕着包围圈放火,火头向内——”
  “我明白了!”特伦特喊道,“大火只会向中央延烧,烧尽包围圈里的一切,烧无可烧时熄灭。”他转头一望,“宾克?”
  还能怎么办?他不想变成火蜥蜴,但无论如何都不能任凭钻孔虫肆虐赞斯,将它彻底毁灭。这种恶虫冲出去的话,无论人还是动物,谁都不可能幸存。
  突然间,他成了一只小小的、闪闪发亮的小爬虫,从鼻尖到尾巴尖只有五英寸。宾克又一次想起了那个预兆:那只变色龙也曾变成一只火蜥蜴——就在它被食虫鹰叼走之前。他是不是在劫难逃了?
  他栖身的地面腾起一股烈焰,火舌吞噬着一切。“爬进来。”赫尔曼手里举着一个用防火藤草草编成的小袋,“我带着你绕一个圈子。千万记住,把你的火头向圈子里喷,只能向你的左面!”
  唉,加上这么限制,还有什么趣儿,可——
  赫尔曼的左手远远地向圈子里伸去,尽可能远离身体,因为宾克实在烫得吓人!唉,这些防火藤真可恨!
  赫尔曼开始奔驰,“闪开!闪开!”马人向遍体鳞伤、仍在奋战不休的种种生物大喊,“放火了!放火了!火蜥蜴!”还不断对宾克嚷嚷,“左面!只能朝左面!”
  宾克真希望不顾限制,随心所欲纵火狂烧。算了,放一半火总比什么火头都没有强。一片火,从他身上喷薄而出,触到哪里,哪里便腾起一个巨大的火头。树叶、树枝、整棵大树、魔兽的尸体……全都卷入火海。火蜥蜴的火有魔法,什么都烧,连水都浇不灭,因为它连水都烧,一切,除了岩石和土地,还有那种该死的防火藤。
  各种生灵乱哄哄地大撤退,龙、狮鹫、哈皮鸟、地精、人,对那股火舌避之惟恐不及。能动的全都闪开了,剩下的只有钻孔虫,这东西还是跟刚才一样,对外界的一切变故不管不顾。
  贪婪的火焰吞没了一片片大树,以令人恐怖的速度将它们化为灰烬。猎食树痛苦地挣扎、扭曲,空气中一股浓烈的燃烧的啤酒和糖浆味儿,一道宽宽的地面已经烧得干干净净,只剩下黑色灰烬。黑色地带不断扩展,壮观啊!过瘾!
  噗!宾克掉到地上,一只没头没脑乱钻的钻孔虫,不偏不倚穿透了赫尔曼的左手。好,这下宾克可以钻出束缚他的口袋,放手大干一场,放一把火蜥蜴历史上最大的大火。
  但马人奔过来,一把重新抓住口袋,手指在火头上一过,指尖马上变成灰烬,但几根残缺的手指仍旧死死抓住不放。赫尔曼的勇气真该死!“继续!”赫尔曼喊道,继续奔跑,“向左!”
  马人可真能跑啊,火圈眼看就要闭合,他们在接近起跑点的地方停步。特伦特在这里把大家组织起来,在火圈封闭前猎捕想逃出去的钻孔虫,同时指挥大家步步后撤,远离大火。马人指点宾克在向左猛烧的同时放起一把慢火,向前延烧,慢慢封闭火焰组成的包围圈。然后,突然间,宾克恢复了人形。
  宾克眨巴着眼睛——只见卡米莉安正在火圈两头的火舌之间追赶一只钻孔虫。她太专心了,或是太笨,没有意识到身边的危险。
  他朝她奔去,“卡米莉安,回来!”宾克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大火会把钻孔虫全烧死。赶快离开这儿!”他抓住她使劲向后拽。
  一股火舌从他们身后穿过,火圈封闭了。他们陷在圈子里。
  那个预兆!总算兑现了——无论是卡米莉安还是他,两个人的预兆都应验了。
  赫尔曼腾空跃起,从火舌之上一跃而过好一个矫健英武的马人,“到我背上来。”他喊道。
  宾克一把抱起卡米莉安,把她往马背上一扔,自己紧接着翻身跃上,双臂搂住卡米莉安的腰。
  赫尔曼迈开步子,沿着火圈内侧奔跑几步,准备在背负两个人的情况下借奔跑的冲力加速跃出火圈。
  噗!一只钻孔虫,很近。
  马人一个踉跄,“我被打中了!”他喊道,紧接着,他挺直身体,使出全身力量,拼死一跃。
  他倒下了,前腿一软,后腿倒在火焰中,宾克和卡米莉安被抛向前去,从马人的人身两侧滑落。赫尔曼张开双臂,一手一个接住,以马人的力量猛地一挥,将两人扔出危险区。
  大伙儿都已撤离,殿后的特伦特冲过来。“赫尔曼,你着火了!”他叫道,“我把你变成——”
  “不,”赫尔曼道,“我被打穿了肝,没救了。就让火把我干干净净带走吧。”他痛苦地抽搐着,“只是,让我少受点罪——你的剑,先生。”他指指自己的脖子。
  换了宾克,他会迟疑不决,假装没听懂对方的意思,尽量拖延那不可避免的一刻,而邪恶法师却坚毅果决。“谨遵台命。”利剑在手,剑锋挥起一道弧线——马人高贵的人头飞起,落在火圈之外。
  宾克眼睁睁看着这一幕,惊呆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冷血的杀戮。
  “谢谢你。”人头说,“让我死得舒服多了。”马人的眼睛闭上了。
  这是马人赫尔曼的希望,特伦特判断正确,行动果决。宾克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手。
  小小的光点聚拢了,围绕着那颗人头翩翩起舞。宾克最初还以为是火星,可这些光点并不燃烧。“鬼火,”特伦特低声道,“是来向他道别的。”
  特伦特高声喝道:“所有生物听着:向为保卫赞斯而死的隐士赫尔曼,向大脚,向所有牺牲在这里的高贵生灵——默哀!”
  寂静笼罩着森林,彻底的寂静,连昆虫都停止了嗡鸣。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寂静依旧。无数怪兽默默垂首,向抵御共同的敌人、英勇奋战而死的战友致以最后的敬礼。宾克从心灵深处被震撼了,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将这块魔力土地上的生物视为低于人类的动物了。
  最后,特伦特抬起头,“赞斯得到了拯救——归功于赫尔曼,归功于你们。”他大气说,“回去吧,带着骄傲,带着我们的感激。今天,你们为这块土地做出了最大贡献。我向你们致敬。”
  “但有些钻孔虫还是有可能逃出去了。”宾克悄声抗议道。
  “不,无一漏网,我们成功了。”
  “你怎么敢肯定?”
  “默哀的时间里,我没有听到任何噗噗声。没有哪只钻孔虫能连续三分钟静止不动。”
  宾克张大了嘴合不拢来。寂静、默哀,这当然是真诚的,但魔法师的用意居然还更深了一层,宾克自己绝对想不出这种办法。马人死后,特伦特自然而然担当起了领导群雄的重任,完成起来举重若轻,游刃有余。
  群集的怪兽们四散而去,没有任何争端,共同战斗中形成的停战默契仍在起作用。许多怪兽负了伤,但他们像马人赫尔曼一样,以无比的尊严和勇气默默忍受。巨蛇蜿蜒而过,宾克在它身上数出了七八处小洞。巨蛇也和其他怪兽一样,来这里尽自己的一份义务——但今后相遇,他仍将是个凶恶敌人,和以前一样。
  “火灭了,”宾克说,“咱们也上路吧。”
  突然间,他又成了斯芬克斯。特伦特显然已经认准了,多次变形对宾克没什么伤害。他和卡米莉安爬了上来。“以后不准解手了。”宾克隆隆地说,有人格格地笑了起来。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十五章 决斗

  终于走出了大野林。眼前出现一大片蓝布树田:文明世界到了。
  特伦特和卡米莉安趴下来。宾克跋涉了一夜,但一点也不觉得累。他睡了一路,由着自己的巨腿向前迈进。没有谁敢惹他们这一伙,即使是最凶恶的猛兽,最起码的谨慎还是有的。现在已经是早上,天气晴朗,他觉得精神焕发。
  他又变回了人——仍旧觉得精神焕发。“看来,我们就要在这儿最后分手了。”他说。
  “可惜咱们有许多看法不一样,”特伦特伸出手,“但我想,各行其道之后,咱们的分歧会显得不那么要紧。认识你们俩,我深感荣幸。”
  宾克伸出手,和特伦特紧紧握手,心里觉得很难过。“虽说你是邪恶法师,但你和大家一起拯救了赞斯。而且,从个人来说,你一直是个好朋友。我不同意你的计划,但……”他耸耸肩,“再见了,魔法师。”
  “我也再见。”虽然话都说不太通,但卡米莉安美得动人心魄的笑容完全弥补了智力上的不足。
  “哟,这么亲热!”一个声音道。
  三人同时一个急转——却什么都没发现。片刻后,涌起一股蓝烟,迅速凝聚。“有鬼。”卡米莉安惊叫。
  但宾克已经认出了烟雾聚成的人形。“没那么好的运气。”他说.“这位是幻术女巫艾莉丝。”
  “多谢你的介绍,宾克。”艾莉丝站在蓝布田里,身穿一件低胸装.风情万种。但宾克却觉得她没有任何动人之处。现在的卡米莉安正处于她最美的时候,那种真正的美貌是幻术无法模仿的。
  “原来这就是艾莉丝。”特伦特说,“离开赞斯前我就听说过她的名头,她跟我是同一代魔法师。她的幻术看来真有两下子,但我们以前没见过面。”
  “那是因为我没有被人变形的瘾。”艾莉丝向他抛了一个媚眼,“你可是弄出了不少树啊、虫子啊之类,还有癞蛤蟆。我还以为你被赶出赞斯了。”
  “世易时移呗。你把幻影投在大野林,一路跟踪我们吗?”特伦特问道。宾克这才明白,幻术女巫的真身并不在这里,她竟然能从她的老巢投放幻影,和真人毫无区别,还能从远处观察一切。魔法师的本领真是不可思议。
  “说实话,没有。林子里太闷气,不好玩,还有不少反幻术魔法。我一直不知道你回赞斯了,我想也没有别人知道。我刚才感兴趣的是那头斯芬克斯,后来见它变成了宾克,我才知道你回来了。宾克不是也被驱逐出去了吗?看来我不知道的事儿不少啊。你们是怎么穿过魔盾的?”
  “世易时移。”特伦特又说了一遍,一副高深莫测的腔调。
  “是啊。”艾莉丝道,特伦特的态度让她有些着恼。她依次看着他们,“现在,咱们开始谈买卖好吗?”
  “买卖?”宾克摸不着头脑。
  “别天真了。”特伦特悄声道,“这婊子的意思是讹咱们一票。”
  看样子马上就会来一场强力魔法之间的对决,说不定这两人的魔法会互相抵消,赞斯由此得救。宾克没想到还会出现这种情况。
  艾莉丝看着宾克,“你不想重新考虑考虑我以前的提议吗,宾克?”她问道,“我可以稍做点安排,让他们撤销放逐你的决定。你仍旧可以成为赞斯国王,时机正好。如果你喜欢这种天真型的——”突然间,他面前出现了又一个卡米莉安,和真正的卡米莉安一样美,“你想要的都在这儿——还加上一副好头脑。”
  最后这句挖苦的话激怒了宾克,“你干吗不干脆跳进峡谷去呢?”
  摇身一变,艾莉丝又恢复了原形——美貌的原形。她转向卡米莉安,“我还不认识你呢,亲爱的。这么美的人儿,喂给龙吃实在太可惜了。”
  “龙!”卡米莉安害怕地叫起来。
  “违反放逐决定就是这个下场,这是传统的惩罚方式。只要我通知有关当局,他们就会让有寻人魔法的人盯上你们三个,证实你们确实身在赞斯——”
  “别吓唬她!”宾克厉声道。
  艾莉丝没理会他。“如果你能劝说你的朋友跟我合作,她继续对卡米莉安道,“那种惨事就不会发生在你身上了,你会一辈子漂漂亮亮的。说实话,龙特别喜欢吃漂亮的胳膊腿了。”虽说她不认识卡米莉安,但艾莉丝似乎已经明白了她的问题所在,“我可以让你在各个阶段都像现在这么漂亮。”
  “真的?”卡米莉安高兴极了。
  “幻术女巫真够厉害的。”特伦特悄声对宾克说,显然既指她的魔法,又指她的利嘴。
  “她没半点真东西。”宾克悄声回答,“全是假的。”宾克的话同样语带双关。
  “外貌即女人。”艾莉丝告诉卡米莉安,“只要看上去漂亮,摸着也可爱,那她就是美人儿。男人在乎的只有这个。”
  “别听她的,”宾克说,“女巫只想利用你。”
  “更正一下,”艾莉丝说,“我想利用的人是你,宾克。我对你的女朋友没有半点恶意——只要你乖乖合作。我不是个好妒忌的女人,我追求的是权力。”
  “不。”宾克坚决地说。
  搞不清状况的卡米莉安也跟着叫道:“不。”
  “那我跟你谈谈吧,魔法师特伦特。”艾莉丝转向特伦特,“我观察你的时间不长,但你似乎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我可以成为你的王后,一位有力的助手——当然,也可以通知王宫警卫赶来捕杀你,只要五分钟时间。”
  “我的变形术解决起警卫来易如反掌。”
  “在长弓的射程上也能用变形术?”艾莉丝怀疑地扬起漂亮的眉毛,“就算有这个本事,但出了这种事之后,我对你还能不能成为国王表示极大的怀疑。还有,就算你可以变他一大批——难道你不用睡觉?”
  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邪恶法师上次就是在梦中失手被擒。如果在能召集起一批忠心耿耿的卫士之前被人发现他的下落,他是没机会活下来的。
  可宾克用得着在乎邪恶法师的死活吗?如果女巫出卖特伦特,赞斯就得救了——而且不关宾克的事,他不用内疚。他自己的双手是干净的,既没有背叛赞斯,也没有出卖同伴。他只需袖手旁观。
  “这个嘛,我可以把动物或人变成我的模样。”特伦特说,“那些人找起我来还得大费周折才行。”
  “行不通的。”艾莉丝说,“假目标骗不过寻人魔法,一旦它盯上了你,就会死死盯着不放。”
  特伦特认真想了想,“你说得对。这种情况下,我很难占上风。看来我应该接受你的提议,女巫。当然,还有些细节问题需要解决——”
  “不行!”宾克大喝一声。
  特伦特望着他,带着些许不安。“在我看来,这种解决办法很合理,宾克。我希望成为国王,艾莉丝希望成为王后。国王的权力很大,完全可以分给王后一些。我们可以作出安排,分配权力。这是纯粹的利益结合,但我对这种婚姻并不反感。”
  “那就这么定了。”艾莉丝露出胜利的笑容。
  “不行!”宾克喝道,“你们俩都是赞斯的叛徒,我绝不会听之任之。”
  “你不会听之任之?”艾莉丝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请问你有什么本事阻止我们?你这个不会魔法的蠢货?”
  找到实现目的的另外途径后,她已经不怕暴露对他的真实想法了。但特伦特道:“别小看他,宾克有魔法,他是个魔法师。”
  一股感激之情遏制不住地涌上宾克心头。特伦特维护了他的尊严,但宾克尽力压下这种感情。这种时候,他不能让几句好话冲昏头脑。邪恶法师有本事用几句话把人骗得团团转,水平之高,丝毫不亚于女巫的幻术。“我不是魔法师,我只是忠于赞斯,忠于它的合法君主。”
  “忠于那个老朽不堪、把你驱逐出境的国王?”艾莉丝道,“他现在连小旋风都弄不出来了,随时可能咽气,而国王王冠只属于魔法师。”
  “属于正派的魔法师。”宾克反驳道,“既不属于邪恶的变形法师,也不属于一心想攫取权力的邋遢荡妇。”
  “你竟敢这么说我?”艾莉丝尖叫起来,声音颇像哈皮鸟,气得形都散了,化成一股蓝烟,“特伦特,把他变成一只臭虫,再踩扁他。”
  特伦特摇摇头,强压下嘴角的笑意。他对幻术女巫显然毫无感情,却对宾克的评价颇有共鸣。从艾莉丝的表现中可以看出,只要能得到权力,她随时可以出卖她那身经过幻术点化的皮肉。“我们有休战约定。”
  “休战?胡扯。”蓝烟化成一股火,更好地表现出她的狂怒,“反正你用不着他了,甩了他。”
  特伦特毫不动摇,“如果我违背对他许下的诺言,你又怎么相信我对你许下的诺言?”
  这句话让她冷静下来——也让宾克肃然起敬。这两位魔法高手的人品高下真是判若云泥。特伦特是个男子汉——无论从性别还是人品上看都是这样。
  艾莉丝还不肯罢休,“我以为你们的休战约定仅限于大野林。”
  “野蛮的不光是丛林。”特伦特嘀咕道:“什么?”
  “如果不事先声明,突然中止约定,这种约定就毫无价值了。”特伦特说,“我和宾克、卡米莉安会分道扬镳,运气好的话,今后也不会对面交锋。”
  这种慷慨公平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约定。宾克知道,他应该接受魔法师的提议,离开这里,但固执的天性却把他推向灾难,“不。”他说,“我不能走开,听凭你们俩商量怎么为害赞斯。”
  “听我说,宾克。”特伦特通情达理地劝说道,“我的目的是什么,你知道得很清楚。这个问题上我从来没骗过你,它同时也是我的义务,我对我留在平凡世界的部队有义务,对鲁格纳城堡有义务,现住又对女巫艾莉丝负有义务,这些义务我必须尽到。我们的见解不同,我很遗憾,但征服赞斯自始至终都是我的使命。我请求你和平地离开,因为我十分敬重你的动机,尽管我认为,从长远来看,你是错误的。”
  宾克又一次领教了魔法师的说服力,他的逻辑无可挑剔。宾克自己在魔法上绝不是魔法师的对手,智力、知识无不远逊于特伦特,但在道德上——他一定是对的,只能是对的。“如果你不尊重赞斯的传统和法律,你对我的敬意毫无意义。”
  “说得很好,宾克。我尊重赞斯的传统和法律,但这些传统已经出问题了,必须在大错铸成之前纠正过来。”
  “你担心的大错来自平凡世界,我担心的却是赞斯眼前的危机。我只能对抗你,魔法师,尽我的全力。”
  特伦特看上去有点拿不定主意,“我不认为你有反对我的力量,宾克。不管你所拥有的强力魔法是什么,但它使不出来。你对抗我,我只能把你变形,我不愿那么做。”
  “你得逼近六英尺才行。”宾克说,“我可以从远处向你扔石头。”
  “他现在就在你的魔法范围内。”艾莉丝叫道,“干掉他,特伦特。”
  魔法师却一动不动,“你真要对抗我?直接对抗?”
  “我不想这么做,但我不得不做。”
  特伦特叹了口气,“那么,惟一体面的解决方式就是以一场公平决斗终止我们的休战合约。我建议定下决斗地点和条件。你想要一个副手吗?比如卡米莉安?”
  “我跟宾克!”卡米莉安应声道。他们说的话她基本上没听明白,但她的忠诚是不容置疑的。
  “那么,”特伦特道,“我提议将决斗区域定在森林边缘,以森林内一英里为限,总共一平方英里地面,决斗终止于天黑。天黑前,我们双方不得离开这个区域。如果到那时还未分出胜负,决斗就算打平,我们和平分手。如何?”
  邪恶法师实在太讲道理了——弄得宾克不讲道理起来。“不死不休!”他大声说——话一出口便巴不得自己没这么说。他知道,除非被逼无奈,魔法师不会杀死他,最多只会将他变成一棵树,或者其他无害的生命形式。早先有贾斯丁树,现在又会出现一株宾克树。大家也许会在他的树荫下歇脚,野餐,做爱。可现在成了不死不休,宾克眼前出现了一棵大树轰然倒地的形象。
  “不死不休,”特伦特悲伤地说,“或者一方认输。”这样一来,他不动声色地将决斗降了级,却又不伤宾克的自尊心。说得好像是想给自己留后路,而不是为宾克着想。一个邪恶的人怎么可能如此善良?
  “好。”宾克说,“你朝南走,我朝北进入森林。五分钟后停步,转身开始决斗。“
  “很公道。”魔法师赞同地说。他伸出手,宾克握了握。
  “你还是离开决斗区域吧。”宾克对卡米莉安道。
  “不!我跟着你。”蠢虽蠢,可她真是够忠心的。宾克不能责怪她这一点,正如不能责怪特伦特追求权力一样。但他仍旧必须劝说她离开。
  “这样不公平。”宾克劝说。他知道不可能把她吓唬走,“两个打一个不合适。你必须走。”
  她固执地说:“我太笨了,一个人不知道路。”
  说到点子上了。
  “让她跟你一块儿吧,”特伦特道,“反正没多大区别。”
  这话倒也对。
  分手了。
  宾克和卡米莉安走向西北,特伦特向东北走。没过多久,魔法师已经离开他们的视线。“咱们得想想办法,看怎么跟他斗。”宾克说,“特伦特一路上都是个正人君子,但现在休战结束了,他会用魔法来对付咱们。咱们一定得先发制人。”
  “对。”
  “咱们应该先搜集些石块棍棒,再挖个陷阱。”
  “对。”
  “不能让他靠近,要让他使不出魔法。”
  “对。”
  “别老说对对对!”宾克喝道,“这是大事,我们的小命全看怎么汁划。”
  “真对不起,我知道我现在笨得很。”
  宾克马上内疚起来,她现在当然笨,这是她的诅咒嘛。还有,他说不定把这场决斗大大夸张了。特伦特说不定会回避决斗,径直走掉;而宾克没走,这样他就胜利了——同时什么都没改变,于是成了个大傻瓜。
  他望着卡米莉安,想向她道歉,突然发现她是这么美丽。前一阵子,她也很可爱,但这只是跟范琼或者蒂伊相比,现在的她就像他第一次见到的温妮那么美。那次初遇真的只过了一个月?但现在,她已经不再是个陌生人了。“你这样挺好,卡米莉安。”
  “可我帮不上你,我什么都做不了。你讨厌笨人。”
  “我喜欢漂亮姑娘,“他说,“也喜欢聪明姑娘,但两样加在一块儿我就信不过了,还是平平常常的姑娘最好。有时候,我想跟聪明姑娘说说话,有时候我想——”他不说话了。她现在的头脑跟小孩子没什么区别,让她理解这么复杂的概念,真是太难为她了。
  “想什么?”那双美丽的眼睛注视着他。上一次美丽阶段时,这双眼睛是黑色的,这一次却是深绿色。它们还可能变成其他颜色,不会改变的是她的美貌。
  宾克知道,自己很难逃过今天这一劫。要说拯救赞斯,希望更是渺茫。他害怕极了,但对生命的渴望也前所未有地高涨。“想做爱。”
  “这个我会。”
  两人亲吻起来。真是美妙啊。
  “我不会一直漂亮下去。”她说
  “好就好在这里。”宾克说,“我喜欢变化。要是一直跟一个笨姑娘生活,我不喜欢,但你不会一直笨下去;老跟丑姑娘生活也不好,你又不总是丑。你——有变化。我喜欢跟你生活,这种生活是别的姑娘不可能给我的。”
  “我需要解药—一”她说。
  “不!你不需要任何解药,卡米莉安,你就这样最好不过,我爱你。”
  “噢,宾克!”她说。
  然后,两个人把决斗的事完全抛在脑后。
  可惜现实来得太快。“你们在这儿!”艾莉丝的幻影出现在他们面前,“呸!你们在干什么!”
  卡米莉安赶紧整理衣服,“在做你永远不会明白的事。”这句妙语纯粹出自她的女性直觉。
  “不会明白?这没什么,性这东西没什么重要的。”女巫双手拢在嘴前,做成个喇叭,“特伦特,他们在这儿!”
  宾克朝她猛扑过去,却径直穿过她,扑了个空。“蠢小子,你碰不到我。”
  森林中传来特伦特的声音。宾克发疯似的寻找可用的武器,可周围只有大树。尖利的石头有可能不利于树木,所以被魔法清除干净了。其他地方或许会找到潜在的武器,但在这个生物彼此强烈竞争的地方却不会有这种事。
  “我害了你!”卡米莉安哭叫道,“我不该——”
  不该做爱?从某种意义上说,没错,他们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可他们也许再也没有机会了。“值得。”宾克道,“可现在得逃命了。”
  他们拔腿便逃,但女巫艾莉丝的幻影始终拦在前头,“在这儿,特伦特!”她嚷嚷着,“快,别让他们逃了!”
  只要艾莉丝盯着他们,他们休想逃走。不可能找到藏身之处,不可能偷袭对手,不可能作好战斗准备。他们只能听凭特伦特宰割。
  就在这时,他的目光落在卡米莉安一直带着的一件东西上,那个催眠葫芦。只要能让特伦特无意间看它一眼——
  魔法师出现了。宾克悄悄地从卡米莉安身上拿过葫芦。“你试试看,看能不能分分他的心,我会抢到近处,把这东西塞到他眼皮底下去。”他说,他把葫芦藏在背后。艾莉丝或许不知道它是什么,只要特伦特被迷倒,她什么忙也帮不上。
  “艾莉丝,”魔法师高声道,“这是一场公平决斗。如果你再干涉,我只好认为我们无法达成共识。”
  女巫正想发怒,转念一想,勉强压下怒气,消失了。
  特伦特站在宾克十几步外,“出现这种不公平的做法,我非常抱歉。我们从头开始好吗?”他郑重地说。
  “好的。”这个人真他妈的!太胸有成竹了,可以满不在乎地放弃自己的任何优势。也许他希望这件事办得干净利落,不留下良心上的后遗症。但这么一来,特伦特无意间躲过了一场可能的劫难。宾克怀疑自己会不会再一次找到利用这个葫芦的机会。他们再度分手。宾克和卡米莉安奔向森林深处,差点一头撞进一棵猎食树的怀抱。“要是咱们能骗他中这一招就好了。”宾克说,但马上意识到,他其实并不想这样。这是一场他不希望赢的决斗,却又输不起。他真蠢啊,跟卡米莉安一样傻,只不过傻得比较复杂而已。
  他们发现了一丛套索灌木。套索藤的直径有十八英寸,但只要有动物将头足伸进套索,它便会突然收缩至数英寸,紧紧勒住,只有用刀或者特别的解脱魔法才能挣脱。哪怕从灌木丛中砍下来,几天之内,套索藤依旧有用,此后才会渐渐硬化,丧失收缩性。不小心或运气不好的动物会因此丢掉一只脚,或者一条命。没有哪个生物会第二次踏上套索藤。
  卡米莉安一见之下,连忙远远躲开。宾克却停住脚步,“这些套索藤可以砍下来派用场。”他说,“我们北村经常用它们来系袋口。只要小心点,别把手伸到套索圈子中间就行。可以把它们埋在特伦特要经过的路上,也可以远远地朝他扔过去。既然它们已经从灌木丛里砍下来了,就是没有生命的东西。我看特伦特不可能向它们施展变形术。你会扔绳套吗?”
  “会。”
  宾克朝灌木丛走去,又发现了另一种很有威胁的东西。“你瞧——一窝狮头蚁。”他说,“要是能让它们跟踪他的气味……”
  卡米莉安望着这种一英尺长、狮子脑袋的蚂蚁,打了个寒噤。“咱们非得这么做吗?”
  “但愿不必。”宾克说,“其实它们不可能吃掉他。特伦特会变形术呀。只要狮头蚁把他搞得手忙脚乱,咱们就可以趁机下手。要是我们不想个办法阻止他,他很可能会征服整个赞斯。”
  “那样很坏吗?”
  这当然是个傻问题。换了她的聪明阶段,哪怕是她智力平常的阶段,卡米莉安绝不会提出这种问题。但宾克心里却大大不安起来,邪恶法师真的比现在的老朽国王更差吗?但他压下自己的疑惑。“这不是咱们能决定的事,下一任国王由谁当,长老们说了算。要是开始不择手段争来抢去,我们就会回到过去的殖民潮时代。到那时,谁都好过不了。谁当国王,必须依照赞斯的法律决定。”
  “对。”她赞同道。连宾克自己都有些出乎意料,他竟然能把眼前的局面分析得如此透彻。当然,再怎么透彻,她还是不可能明白。
  可宾克仍旧不愿把特伦特诱进狮头蚁的巢穴,所以他继续搜寻,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温和点儿的机关。他的头脑里也同时进行着另一场搜寻,为现任国王寻找道德上的合理性,但特伦特会不会是对的?是不是真的应该向外界移民开放赞斯?据马人们说,一百年来,人类的数量确实大大下降了。那些人都上哪儿去了?难道现在仍有人暗地里与怪兽杂交,不断形成新的怪兽?可怕呀,但看来真是这样。如果特伦特当了国王,他会改变这种现状,形成新的殖民潮。哪怕殖民潮是邪恶的,难道还能邪过杂交怪兽和赞斯人的灭绝?宾克脑子里像绞缠着一堆堆套索藤,怎么都理不出个头绪来。
  两人来到一条大河边。宾克变形为斯芬克斯时曾经涉过这条河,当时他几乎没注意到它的存在。可现在,这条河成了无法跨过的拦路虎。水面翻着一个个小水花,说明下面潜伏着猎食动物,河面上还笼着一层不祥的雾气。宾克朝水里扔了一团泥块,泥块还没触到水面,一只很大的蟹钳模样的东西一扬,空中接了过去。不知这怪物到底是什么,它身体的其余部分一直没现身,或许是巨蟹,或许是巨虾,也可能只是一只脱离了躯体的爪子。不管是什么,反正他不愿游过去。
  河边有不少卵石。这条河和树不同,不需要提防石块,但还是不能大意。宾克先用棍子轻轻捅了捅石头,看它们有没有魔法,没有。他又试探着戳了戳旁边一朵水莲,水莲咔嗒一口,把棍头咬下去三英寸,看来真是小心没大错啊。
  “好了,”弄来一大堆石头以后,宾克说,“咱们这样没埋伏。把套索藤放在他的撤退路线上,撒上树叶藏好。只要他一露面,你向他扔剩下的套索,我拿卵石砸他。他肯定会眼睛盯着石头、套索,脚下后撤,只要绊上埋好的套索,咱们就赢定了。一会儿再从哪棵毯子树上扯块毯子下来,他一被套住,我们就扔毯子蒙住他的头,让他看不见咱们,使不出变形术。也可以把这个催眠葫芦塞到他面前,到时候,他只能认输投降。”
  “好。”卡米莉安说。
  说干就干,两人在一棵饥肠辘辘的猎食树和那窝狮头蚁之间铺好套索藤。埋伏点则设在一丛隐形灌木后,这丛灌木是偶然碰上的,也只有用这种办法才能发现隐形灌木。它没什么害处,但跌进里面的滋味却不好受。只要藏在它后面,让灌木隔在他们和别人之间,他们也就成了隐形人。一切停当,两人静静等待。
  但特伦特却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两人正忙着布置,魔法师却循声偷偷绕了过来,从他们背后的北面接近他们。卡米莉安和许多姑娘一样,一紧张起来就尿急。她奔到一棵菩提树后,突然发出一声惊叫,倏地消失了。宾克一转身,只看见一头可爱的小飞鹿跳了出来。
  敌人杀上门了!宾克冲向那棵树,一手握卵石,一手握杆捧,但愿他能抢在特伦特施法之前打倒他。可特伦特却不在树后。
  他判断错了?那头小飞鹿或许是被卡米莉安吓出来的?
  “着!”头顶上传来邪恶法师的声音。他在树上!宾克刚抬起头,特伦特已经垂下手,不是比划发招,而是让他的手伸到宾克六英尺内。宾克向后一跳——太晚了,只觉得一阵刺痛,中变形魔法了。
  他在地上一滚,手脚全压在身体下——他还是个人!魔法师的魔法失效了!一定是他抢在魔法起作用前跃出了变形术的作用范闱,所以虽然手臂中了招,但脑袋已经脱离魔法的威胁。
  他向后一望,不禁倒抽一口冷气,邪恶法师倒在一丛玫瑰花里。
  “怎么了?”宾克大声问,一时忘了自己的危险。
  “一截树枝挡了一下。”特伦特道,摇晃着脑袋,看来这一下他摔得不轻,“变形魔法打中了它,而不是你。”
  换个场合,宾克准会大笑出声,但现在他反应过来了,魔法师打算把他变成一丛玫瑰。他扬起手,“对不住了。”道声歉——手一挥,一块卵石朝魔法师的英俊脑袋飞去。
  却被一片龟甲弹飞了。特伦特已经把玫瑰变成了一只大乌龟,躲在这只甲壳动物身后。
  宾克想都不想,像端长矛一样手挺杆棒,箭步赶上,绕开乌龟,对准魔法师戳去,对手一闪避开。宾克身上又觉得一阵刺痛。
  他冲得太快,收脚不住,冲过了特伦特,他还是个人。宾克顺势冲到一簇灌木后,自己都对自己动作的灵活机变颇为得意。魔法又一次没能命中他,却击中了乌龟,把它变成一只大马蜂。这只昆虫气愤地嗡嗡着,最后还是决定不跟这两个人争强斗狠,先逃命为上。
  特伦特脚跟脚撵了上来。宾克藏身的灌木变成了一条人头蛇,一边叫唤,一边爬开。宾克暴露了,他想逃——却第三次被变形魔法击中。
  他身旁出现了一头黄色的癞蛤蟆。“怎么搞的?”特伦持难以置信地叫道,“我又没打中,只变了你身边的一只小虫子。三次不中!我的准头不可能差到这个地步。”
  宾克慌了,特伦特再一次瞄准。宾克知道,自己既逃不了,也挡不住,他完蛋了。做了那么多布置,还是完蛋了。
  但那头飞鹿从旁边冲过来,朝魔法师一头撞去。特伦特听见了,魔法中途转向。她刚触到他,忽然变成了一只彩虹色的美丽蝴蝶,接着又变成一头小飞龙。“没毛病呀。”特伦特道,“无论我怎么变,她还是那么漂亮,但我的魔法一点儿毛病都没有。”
  小飞龙扑向他,嘴里嘶嘶作声,但再一次变成了小飞鹿。“嘿!”特伦特朝她大喝一声,猛一拍巴掌,小鹿吓了一跳,跌跌撞撞逃开了。很明显,她仍旧不聪明。
  宾克趁机逃掉了,但他逃跑的方向却是自己精心安排的套索陷阱,更麻烦的是,他现在不大想得起来陷阱的具体地点了。特伦特大步赶上,宾克这下子算被堵死在旮旯里了,成了他自己的机关的俘虏。他僵立当场,知道只要稍有动作,魔法师就会变了他。他痛骂自己不够果决,但又实在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他显然算不上什么决斗家,从一开始便输了,战术上输给人家,魔法上也输给人家。真应该别插手魔法师的事,可他又不能站在一边,把赞斯拱手送给敌人,但英勇的代价就是现在这一刻。
  “这一次,再也错不了了。”特伦特大胆走近宾克,“我知道我能变了你,我已经变过好多次,什么问题都没有。我今天肯定太心急了。”他站定了,集中意念——宾克又一次感受到了魔法的刺痛感。
  宾克身边出现一群小鸟,扑腾腾飞走了。
  “该死的!”特伦特大叫了一声,“我的魔咒从你身上弹开了——又一次弹开了。我算是明白了,这儿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或许是因为你其实不想杀我。”宾克说。
  “我没想杀你,只想把你变成不能阻止我的东西,我从不无缘无故杀人。”魔法师沉吟着,“奇怪呀。我不信我的魔法哑火了,有东西在抵抗它,肯定是某种反魔法。知道吗,你这人很奇怪呀,我一直以为是我出了什么问题,可现在——”特伦特思索着,忽然拧了个响亮的响指。“你的魔法天赋!对,这就是你的魔法天赋:魔法伤不了你!”
  “可我被魔法伤过好多次。”宾克不同意魔法师的判断。
  “我敢断定,不是魔法,你的天赋可以排斥一切魔法威胁。”
  “不对呀,你自己就变过我很多次——”
  “因为我是在帮你——或者警告你。或许你对我的动机信不过,但你的魔法却什么都知道。我以前从来没想伤害你,所以它许可我的魔法,让它们生效,但现在是决斗,我怀着敌意想向你施展变形术,于是,我的魔法被弹开了。从这个角度看,你的魔法其实比我的强。”
  宾克震惊了,“那么——我赢了。你伤不了我,我不就赢了吗?”
  “不一定,宾克。我的魔法把你的潜伏魔法逼出来了,一旦暴露,它就可能被消解。”邪恶法师伸手拔出闪闪发亮的宝剑,”除魔法之外,我还有别的天赋,接招吧。”
  宾克慌忙抬起杆棒,险险地挡开剑锋。
  宾克恍然大悟了,过去的生活在他眼前飞速掠过。他的确从来没有被魔法直接伤害过。受窘、受辱,这些有过,特别是小时候,但他从来没有因此受到真正的伤害。他被魔法威胁过许多次,但这些威胁从来没有兑现。哪怕吸了一嗓子波提弗的毒气,他都被及时救了回来。
  “你的魔法真有意思。”特伦特谈兴很浓,但手下的剑一刻也没闲着,“当然,一旦暴露,它的保护效力就会大大降低,所以它小心地藏起来,只在背地里悄悄行动。你一次次逃出险境,从表面上看,好像都是碰上了好运气。”没错,比如他在峡谷里遇上了唐纳鬼,这才逃脱龙的威胁,看似偶然,其实是他的反魔法在暗中发挥作用。
  “它保护的不是你的面子,而是你的身体。”特伦特继续道,动作不紧不慢,想借这个机会把一切弄个水落石出。真是个混帐东西,“就好比我们重返赞斯的事吧。你吃了些苦头,但只有一些苦头,其他什么大事都没有。为了不暴露自己,你的魔法情愿听任你被逐出赞斯——被放逐是法律方面的事儿,或者说是社会习俗,而不是真正的魔法威胁。但魔盾没有伤着你——”
  离开赞斯那一刻,他感受到了魔盾引起的刺痛,当时还以为他抢在魔盾闭合之前冲了出去。现在他明白了,他当时承受了魔盾的全部威力——而且活下来了。他任何时候都可以大摇大摆进出魔盾,可要是他以前知道,说不定他真会这么做。那样的话,他的魔法天赋就会暴露无遗,所以,它决定藏起来,甚至不让宾克本人知道。
  不对。“你回来的时候也没被魔盾伤着。”宾克喊道,用力挡开利剑的又一次击刺。
  “因为当时我正拉着你,卡米莉安也一样。你虽然昏过去了,但你的魔法仍在发挥作用,让我们俩死,而你却毫发无伤——它必定会暴露。另一种可能是,它在你周围形成了一块小小的保护场,同时保护跟你直接接触的人。还有一种可能,你的魔法有预见性,知道如果让魔盾干掉我和卡米莉安,你就会一个人面对卡拉肯草,然后死在那儿。你需要我和我的变形术,我这才捡了一条命。卡米莉安也必须活下来,因为如果没有她,你不会和我合作。所以,我们大家都活下来了。同样,我们穿过大野林这一路上,也是你的魔法在保护我们。我原来以为你需要我的保护,现在才知道完全想颠倒了。我的魔法成了你的魔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自己却丝毫不露声色……”
  特伦特摇着头,轻巧地挡开宾克笨手笨脚的进攻。“突然之间,这一切不再神秘了——而你的魔法却越想越让人惊叹不已。你是个真正的魔法师,只有魔法师的魔法才像这样,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你跟汉弗莱、艾莉丝和我是一个级别的。我真的非常想深入了解你的法力。”
  “我也是。”宾克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挥舞杆捧把他累得要死,却对魔法师毫无影响,真让人丧气。
  “不过,唉,有这样一个法力高强的人反对,我不可能当上国王。我万分遗憾,不得不取你的性命,虽说决斗开始时我并没有这种打算。我情愿不伤你,只变形。但剑不像魔法那么灵活,它只能伤人,或者杀人。”
  宾克想起马人赫尔曼。人头瞬间飞离躯体……如果特伦特认定杀人是必要的——
  宝剑灵活地一扬,剑尖在他手上一穿而过。宾克一声痛叫,鲜血随之涌出,杆棒也脱手飞出。现在清楚了,他确实可以被非魔法的平凡世界手法所伤。特伦特刺的只是手,他想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现在,特伦特使出杀手,一剑飞来,带着杀人的力量。踉踉跄跄的宾克无论如何也闪躲不开,只能眼睁睁看着可怕的剑尖朝他的脸冲杀而来,这次真的什么都完了!
  那头小飞鹿猛冲过来,直扑进两人中间,利剑穿进它的身体,剑尖从身体另一侧透出,正在宾克吓得直哆嗦的鼻子前面一点。
  “蠢女人!”特伦特大吼,不过这个词儿用在一头鹿身上怎么都算不上合适,“我非把你变成水母不可!”邪恶法师怒火欲炽,“让你靠在地上活活憋死!”
  那个预兆!终于应验了。变色龙猝死,然后——
  狂怒的宾克向敌人猛扑过去,哪怕只有一双赤手,他也要——
  特伦特敏捷地一闪,左手一翻,从侧面朝宾克的喉头一击。宾克一头栽倒,差点掉昏过去。盲目的怒火不可能是冷静的技巧加经验的对手。只见特伦特双手握剑,准备将他一挥两段。
  宾克放弃了,静静等待自己的命运。能做的一切他都做了,而且输了,但剑没有砍下来。
  “我不能。”魔法师只简单地说了一句。
  女巫艾莉丝又出现了。“怎么了?”她厉声喝道,“你没种了吗?干掉他们俩,你的王国等着你呢。”
  “我不想用这种方法得到王国。”特伦特告诉她,“以前我这么做过。但过去二十年,还有这两星期里,我变了。我知道了赞斯真正的历史,另外,我太明白失去亲人的痛苦了。我的荣誉感来得很迟,但越来越强,它不允许我杀死一个救过我的命、对一个不值得效忠的国王如此忠诚的人。”他望着那头小飞鹿,“也不能杀死她,尽管不够聪明,她却愿意为这个男人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是真正的爱,这种爱我以前也得到过。我无法拯救我所得到的这种爱,但我也不会摧毁眼前的这种爱。王冠不值得付出这么大的道德代价。”
  “白痴!”艾莉丝尖叫道,“你丢掉的是你自己的性命!”
  “或许是这样。”特伦特道,“但我从一开始、从决心重返赞斯起就决定冒这种危险,看样子,这就是我的结局了。我宁可光荣地死,也不愿变成小人活下去,就算有王冠诱惑也是一样。或许,我追求的其实不是王冠,而是自我的完善。”他在重新恢复人形的卡米莉安身旁跪下,血从她小腹的可怕伤口中汩汩涌出,“我救不了她,”他悲伤地说,“跟过去救不了我的妻子和孩子一样。我不是医生,就算把她变成其他生命形式,她的伤势仍旧不会好转。她需要帮助——需要魔法。”
  魔法师突然抬起头来,“艾莉丝,你能帮上忙。把你的影像投到善良法师
  汉弗莱那里,告诉他这里发生的一切,要他带治疗水来。我相信,赞斯当局会帮助这个无辜的姑娘,饶恕这个他们不公道地放逐出去的年轻人。”
  “我不干。”女巫发疯一般叫嚷起来,“清醒点吧,整个王国都攥在你手心里。这么做你会暴露,然后送命。”
  特伦特转向宾克,“女巫没有我的经历,也就没有我这种人格上的变化。对权力的渴望蒙住了她的眼睛——和以前蒙住我的眼睛一样。她不肯帮忙,只能由你去求助。”
  “好。”宾克道。他不敢看从卡米莉安身上不断涌出的鲜血。
  “我尽可能稳定她的伤势,”特伦特道,“我想她还可以撑一个小时。你千万别拖延。”
  “不会……”话音未落,宾克已经成了一只鸟,一只羽毛红艳、双翼展开如烈火的凤凰。其他人一定会发现这只神鸟,毕竟五百年才出现一次啊。他振翅而起,直冲青天。越飞越高,直到能遥遥看见善良法师城堡的塔尖。他上路了。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

第十六章 国王

  一头飞龙出现在他眼前。“漂亮小鸟,我要吃了你。”它说。
  宾克躲开了,但这头魔兽仍然紧迫不舍。“你逃不掉的!”它张开遍布獠牙的大嘴。
  目的地近在眼前,难道就这样功亏一篑?宾克奋力飞行,但他的翅膀——也就是被魔法师刺伤的手——却沉甸甸的。飞龙横插上来,挡在他和远方的城堡之间。“省省吧,别飞了。”
  宾克突然明白了,龙不可能像这样说话,至少喷火飞龙不行,它们的脑子都被火烤缩了,没有发声的智力。这不是龙——这是幻术女巫投射的幻影,她仍然想阻止他,希望他回不去,卡米莉安伤重而死,而特伦特就会继续他对王冠的追逐,她也就会随之获得权力。当然,这些勾当她是永远不会承认的。
  宾克宁愿自己碰上的是一头真正的龙,女巫的阴谋很可能得逞。他现在是一只凤凰,而凤凰不是会说话的鸟。除了善良法师汉弗莱,别人不可能明白他的意思。他也不可能折同去,时间来不及。他只有跟这个幻术女巫周旋到底,这是他自己的决斗,他必须赢。
  他不改方向,径直飞向喷火飞龙。如果他的猜测是错误的,他便会化为一个火球,丧失一切。可他笔直地从飞龙身上穿过,什么都没感觉到,胜利!
  艾莉丝破口大骂起来。这女人要是结了婚,会变成一个多么可怕的臭嘴老婆啊。宾克只当没听见,加速飞行。
  一片乌云飘过,啊?——暴风雨要来了?他得再快点。
  云越来越厚,翻翻滚滚,遮挡住了前方的城堡。不祥的云头看上去阴森森的,像攫人的厉鬼。以受伤的翅膀,他不可能飞到云层之上。浓云中闪电出没,响起阵阵炸雷。飓风!而且是最猛烈,最可怕的一种,只有魔法才能形成这种风暴。
  魔法!宾克脑海里一震,魔法不可能伤害他!
  紧接着,宾克又明白了一件事:这甚至不是真正的魔法飓风,这是又一个幻象。他只需要不受周围景象的干扰,朝城堡飞过去就行,宾克箭也似地冲向飓风。
  他又猜对了,声光景象无不惟妙惟肖,少的只是真正的风暴,连他的羽毛都没打湿。可是,这么厚密的云里,他怎么才能找到城堡?艾莉丝骗不了他,但可以让他什么都看不见。他自己的天赋看来并不在乎其他人的死活,无论宾克怎么努力,他还是甩不掉遮挡住双眼的幻影。即使卡米莉安死了,他仍旧可以活下去。至于活得好不好,这是技术细节,他的魔法并不关心。
  该死的魔法,他恨恨地想,你他妈的最好放明白点。要是我不想活了,我会自杀,用平凡世界的普通方法自杀,所以,要是你听任别人用魔法阻止我救卡米莉安,我也会死。到那时,你会怎么样?
  眼前仍是一片混沌,看来他的魔法是个不讲理的蛮横家伙。也就是说,到头来它还是无济于事,跟在墙上弄出小红点的魔法一样,没什么用处。
  宾克四下张望,决心凭自己的力量冲破乌云。他这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有魔法,还不是过来了吗?过去行,将来也一定行,只不过一时还不知道该怎么办而已。
  他是在向城堡飞行吗?说不准。他一直在躲避乌云,很有可能飞错了方向。要是特伦特把他变成一只不会飞错地方的信鸽就好了,但信鸽太普通,不一定能引起善良法师的注意。现在想这些没用的干什么?变成什么就是什么,不管变成什么,他都要胜过幻术女巫。如果方向飞错了,他一辈了也别想赶到城堡——但他绝对不能放弃。
  他又一次向下飞去,想找到地面的某种标志,但乌云仍旧裹着他不放,他什么也看不见。飞得过低的话,说不定会撞到树上?难道到头来还是艾莉丝得胜?
  就在这个时候,他穿透了乌云底层。城堡在那儿!他欣喜若狂——突然止步,沮丧不已。这不是善良法师的城堡——这是鲁格纳城堡!他完全飞错了方向。幻术女巫肯定早就知道,这才用重重浓雾阻挡他的视线。浪费了多少时间?还来得及吗?折回去会不会再次迷路?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声嘶鸣。嘶鸣才起,四面八方马上一片嘶鸣声不断。乌云降下,重新遮住了他的视线。
  有点不对劲!要不是艾莉丝这么急于混淆声音传来的方向,他说不定根本不会注意到那一声嘶鸣。她干吗急于阻止他在鲁格纳城堡降落?难道这座城堡里面也藏着治疗水?不会吧,用它干什么?替僵尸治病?
  但那声嘶鸣肯定很重要,僵尸不会嘶鸣,那声音很像飞马,或者——
  海马,他明白了:这里正是善良法师的城堡,不是鲁格纳城堡。女巫把它扮成鲁格纳的模样,目的就是骗他折回去,幸好护城壕里的马头鱼一声嘶鸣,宾克这才恍然大悟。他的方向一直没错,也许是他的魔法引导着他。宾克的魔法一直以隐蔽的方式发挥作用,看来这次也一样。
  宾克凭着记忆,朝第一声嘶鸣响起的方向飞去,不理会其他声音。蓦地,云开雾散,女巫显然无法在过于接近城堡的地方维持其幻影。以真实为业的汉弗莱正是她这个幻术女巫的对头。
  “总有一天,我会收拾你的!”后面传来她的声音,接着,她和她的所有幻象全都烟消云散,露出朗朗晴空。
  宾克绕着恢复原形的魔法师城堡飞行。他想起来就后怕:这场与女巫的决斗,他只差一点就全盘皆输!要是他真的折回去——
  他在高塔上找到一个开口处,飞了进去。凤凰的飞行能力极强,就算翅膀受了伤,他说不定也能在飞行方面胜过一头真正的飞龙。
  片刻之后,他的鸟眼睛才适应了室内的昏暗。扑腾着翅膀.一间屋子一间屋子搜寻着,终于找到了正在埋头读书的善良法师。一时间,这个小矮子让他想起了在鲁格纳城堡图书室里埋头读书的特伦特。这两位都对书本极感兴趣,他们二十年前真的是朋友?或者仅仅是熟人?
  汉弗莱抬起头,“宾克,你到这儿来干什么?”他吃惊地问,好像根本没看到宾克眼下的身体形态。
  宾克想说,却不会说话。凤凰是哑巴,它的魔法只是浴火重生,不是跟人交流。
  “到魔镜这儿来。”汉弗莱站起身,
  宾克走近魔镜,这面镜子不是他打破的那一面,上面没有裂纹。镜子里突然出现了一幅场景。
  是大野林,美丽的卡米莉安躺在地上,腹部的伤几虽然用草叶和青苔堵住了,但仍旧血流不止。她身边站着特伦特,利剑在手,盯着一个慢慢接近的长着狼头的人。
  “我明白了。”汉弗莱道,“邪恶法师回来了,真蠢,这一次,他们不会流放他,肯定会直接处死。你没法警告我,做得对,宾克。他很危险,我猜得出来,他把你变形了,又刺伤了那个姑娘,但你逃出来了。到这儿来你算来对地方了。”
  宾克想说话,却再一次什么都说不出来,他焦急地蹦来蹦去。
  “还有话想说?这边来。”长相酷似地精的魔法师拿下一本书,打开,放在桌上。那页纸是空白的,什么都没有,“说吧。”
  宾克又一次努力,没有声音,但他看见纸上清清楚楚地出现了他想说的话:
  卡米莉安快死了!救救她。
  “这个自然,”汉弗莱道,“几滴治疗水就能治好。当然啰,我还得收一点点费用,但首先要对付邪恶法师,所以咱们先得去北村兜一圈,带一位会定身术的。我自己的魔法降服不了特伦持。”
  不!特伦特想救她!他不是——
  汉弗菜眉头一皱,“你是说邪恶法师帮助了你们?”他吃惊地问,“这很难让人相信哪,宾克。”
  宾克以最快速度解释了特伦特的事。
  “好吧,好吧。”汉弗莱叹了口气,“我姑且相信你的话好了,但我怀疑你是不是太天真了点,上了人家的当还不知道,而且我这下子不知道该找谁收取费用了。我们绕路的当儿,邪恶法师多半会逃走,但咱们总得试一试,抓住他,公正地审判他。变形法师的目的从来都是夺取王位,你看,我们不能为了救卡米莉安而危及整个赞斯。”
  宾克想说的话太多了,但汉弗菜没给他这个机会,当然,他说得也不错,宾克也许是天真了些。还有,一旦邪恶法师有时间好好想想,他很可能会要求宾克遵守他们之间的决斗约定。他确实是赞斯的大威胁,这不假,但宾克知道,赢得决斗的人是特伦特,宾克是输家。按照事先约定,宾克不能再干涉魔法师的事。真要这样的话,那可就难办了,但不管怎么说,宾克还是希望特伦特能够脱身。
  汉弗莱急匆匆地带他下到地窖,他从一只桶里倒出一小瓶水,朝宾克的翅膀上洒了几滴,翅膀上的伤口立即消失了。魔法师把小瓶放进口袋,又从一口柜子里拖出一卷长毛绒地毯,摊开,在上面盘腿坐下。“上来,小鸟。”他吩咐道,“你不能自己飞,有艾莉丝在外头摆弄天气,你很有可能迷路。”
  宾克刚踏上去,地毯便飘飘荡荡升了起来。宾克一惊之下,不由得张开翅膀,两只爪子紧紧抓住毯子,原来这是一张飞毯。
  它穿出窗口,升上天空,骤然加速。脸朝后的宾克惟恐被大风吹下去,只好紧紧收起翅膀,爪子差点抓穿飞毯。城堡眨眼间便消失在视野之外。
  “一件小玩意儿,别人几年前当酬劳付给我的,用处不大,只能放在那儿招灰尘。”汉弗莱偏过脑袋瞅着宾克,“你说邪恶法师为了帮你快点赶到,这才变了你?是的话就点一下你那个鸟嘴,不是就点两下。”
  宾克点了一下。
  “卡米莉安是不是他刺伤的?”
  又点了一下,但事情的整个经过不是这样的。
  “他想杀的其实不是她,而是你,她只是受了误伤?”
  宾克只好又点了一下,这种对话方式真要命。
  汉弗莱摇着头,“我了解特伦特,他太冲动了。错事铸成,事后后悔也于事无补了。还有,我猜他那份野心从来没有消失。只要他活着,身在赞斯,他一定会试图夺取王位的。唉,真是件棘手的案子,一定得好好调查一番才行。”
  这种调查会要了特伦特的命,老国王肯定会使出一切手段,消灭这个威胁他权力的人。
  “如果他们抓住他,他知道会有什么结果吗?”
  特伦特知道得再清楚没有了,宾克又点了下头。
  “你呢——你盼着他死吗?”
  宾克用力连点两下,不!
  “对,你当然不想,没有他的话,你就变不回来了。抓住这个把柄,他可能还有点讨价还价的本钱。他们或许会饶他一命,条件是把你变回人形,但那以后,可能是再次放逐——或者弄瞎他。”
  瞎!但宾克马上明白了其中可怕的逻辑。不能视物,特伦特便再也使不出变形术了,这种下场实在太可怕了。
  “看得出你不喜欢这种做法,但现实是残酷的。”汉弗莱沉吟着,“你得想想怎么救你自己的命,你也是非法潜入赞斯的,但我说不定能帮你一把。”他皱起眉头,“真不愿看到特伦特落到这个下场。他是个出色的魔法师,我们一直处得很好,但赞斯的利益是第一位的。”他笑了笑,“当然,是我的费用之后的第一位。”
  宾克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好笑。
  “唉,好在不由我们处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说完这句话,魔法师不开口了。宾克望着前面的乌云,这一次是真的了。飞毯越往北飞,云层越厚。这时,飞毯正飞到峡谷上方。尽管有翅膀,宾克还是觉得一阵紧张,要是掉下去,这段距离可不短呀。飞毯冲进一团乌云,突然向下一沉,看来遇上向下吹的风了,但汉弗莱镇定自若,始终闭着两眼,像在沉思什么。
  飞毯越飞越不像话了,这东西没有智力,只会笔直地朝着既定目标飞去,对翻卷的乌云不避不躲。身边的云层形成重重高山,可怕的深谷,风也更大了。这次不是幻象,暴风雨真的要来了。虽说现在的乌云不像艾莉丝的幻象那样风起云涌气象万千,但黑沉沉、阴森森,跟艾莉丝的产品一样吓人。
  飞毯猛然一降,穿云急坠。北村到了!
  王宫的窗口挂上了黑色窗帘。“也是时候了。”飞毯停在王官前,汉弗莱一边起身,一边说。
  村子里的一位长老走上前来迎接他们。“魔法师!”他喊道,“我们正要派人请您,国王驾崩了。”
  “看来你们得忙着选定继任者了。”
  “没有别的继任者——只有您。”长老回答道:
  “蠢话!我要王冠来干什么?”汉弗莱厉声道,“无聊、事多、我的研究怎么办?”
  长老同执地说:“除非您能指出另一位适合担任国王的魔法师,否则,法律要求您——”
  “说到法律——”汉弗莱停住话头,“我们还有一件更紧急的事要办。国王驾崩后的代理执政是谁?”
  “是罗兰。”
  宾克惊得一跳。父亲!但他马上知道,父亲一定不会徇私,反而会主动回避,最好还是别告诉他宾克已经回到了赞斯。
  汉弗菜看了宾克一眼,好像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唔,我想我能给你们找个笨蛋,愿意担起那副担子。”善良法师道,“但在接过重任之前,他还有一些技术问题需要解决。”
  宾克只觉得一阵寒战滚过全身。千万别是我!他想大叫出声,却仍旧说不出话来。我不是真正的魔法师,国王的差事我一点儿都不懂。我想做的只是救卡米莉安一命,还有,让特伦特平安无事。
  “但首先,我们还有别的急事要办。”汉弗莱继续道,“邪恶法师特伦特又回来了,他身边还有个命在旦夕的姑娘,动作快点的话,我们还来得及。”
  “特伦特!”长老悚然动容,“偏偏在这么不巧的时候回来!”他转身奔进王宫。
  没过多久,他们已经组织起了一个战斗队。村子里的远程传物者按照汉弗莱提供的精确方位,开始将战斗队员一个个传送过去。
  第一个传过去的是罗兰。走运的话,他会给邪恶法师一个出其不意,用他的瞪视定身定住特伦特,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紧接着传送带着治疗水的善良法师,他的任务是抢救卡米莉安——如果她还活着的话。
  宾克看出来了,如果这个计划成功了,特伦特绝对没有机会施展他的变形术。如果这些人一上手就干掉了邪恶法师,宾克只好当一辈子凤凰了。卡米莉安虽然会得救,但却会孤独一世,造成这一切后果的正是他自己的父亲。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如果计划失败,又会如何呢?特伦特的变形魔法会落在罗兰和汉弗莱头上。宾克自己会恢复人形,但卡米莉安的命就保不住了,这种结果同样糟糕。要是特伦特抢在罗兰到达之前逃走了,卡米莉安就会得救,特伦特也保住了性命——但宾克却永远成了一只鸟。
  不管最后发生什么,都会有宾克亲近的某个人遭到不幸。也许汉弗莱会有办法得到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但这种办法是什么?
  长老们一个接一个地消失。最后,轮到宾克了。传送者做了个手势——
  宾克第一眼看到的是那个狼头人的尸体,这东西显然发动过进攻,被特伦特的宝剑干掉了。其他地方四散着一大批毛毛虫,刚才还没它们。特伦特自己一动不动僵在那里,仍保持着集中注意力施放魔咒的姿势。而卡米莉安——
  宾克兴奋地向她飞去,她全好了!连伤口都不见了。她站在那里,瞪着他,却认不出他。
  “这是宾克。”汉弗莱告诉她。“他飞去请人来救你,幸好赶上了。”
  “噢,宾克!”她喊道,一把抱起他,把他搂在她赤裸的胸口前。如果他保持着人形,这种感觉一定挺棒。可惜他长了一身鸟毛。“快变回来。”
  “恐怕只有变形法师才有这个本事。”汉弗莱道,“而变形法师本人必须先接受审判。”
  审判的结果是什么?有机会逃跑,特伦特干吗不跑?
  审判进行得快极了,长老们向僵立不动的特伦特提出问题,后者当然既不可能回答,也不可能为自己辩护。汉弗莱用隔空取物的手法从城堡取来了魔镜——哦不,是穆里,就是决定宾克是否有魔法那场听证会的司仪,他也是位长老。宾克的鸟脑筋有点糊涂了,穆里的魔法是远距离取到比较小的物品。他举起魔镜,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能看见。
  魔镜显示出他们三人在赞斯一路上所发生的事。事实渐渐清楚了,但魔镜丝毫没有显示出宾克的魔法。大家看到了他们三人怎么互相帮助,在大野林中前进;鲁格纳城堡中发生的事(大家一片惊叹,因为这以前还没有谁发现过这座著名的古老城堡);还有与钻孔虫的战斗(又是一片惊呼)。显示出来的还有最后的决斗,女巫艾莉丝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连宾克与卡米莉安做爱的事都显示出来了(宾克窘得恨不能钻进地缝里),魔镜真是无情啊。
  但这一幕幕情景却十分不利于特伦特,因为只有画面,没有声音。其实不是这样的,宾克想大声喊叫,他是个好人,他做的这一切其实是很有道理的,要不是他放过了我和卡米莉安,他完全可能征服赞斯。
  画面定格在决斗的最后一幕:特伦特刺伤了宾克,准备作最后一击——然后停手,看见没有——他饶了我的命。他并不邪恶,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邪恶的人了,他不是邪恶法师!
  但没有人听得见他的声音。长老们互相看看,严肃地点点头,其中也包括宾克的父亲罗兰,宾克一家的朋友穆里。谁都没有说话。
  魔镜接着显示了宾克飞走以后这里发生的事。大野林的怪兽们嗅到了血腥味,纷纷拥来。特伦特刚刚替卡米莉安包扎好伤口,战斗就开始了。魔法师用身体护卫着卡米莉安,手持利剑,顶住了攻击,将大批怪兽变成毛毛虫。两只双头狼同时扑了上来,张着血盆大口,流着口水。一只变成了毛毛虫,另一只被剑锋劈倒,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特伦特才会杀生。
  他本来是可以逃走的,宾克无声地呼喊着。他完全可以把卡米莉安扔给怪兽,自己逃进森林。你们别想抓住他,他抓住你们还差不多,他现在已经是一个真正的好人了。但他知道,他无法为特伦特辩护,以卡米莉安目前的智力,她同样做不到,而汉弗莱又不知道整个前因后果。
  魔镜最后显示的是罗兰现身。罗兰英武强壮,这方面倒颇像那位邪恶法师,只不过岁数大些。他到达的时候正好背对魔法师,加上急于搜索森林,所以既没有看见特伦特,又没有看见就在他身旁、朝他扑过去的一条双头蛇,每颗蛇头都足有一码长。
  镜子里的特伦特猛冲上去,一把揪住双头蛇的尾巴。双头蛇两只脑袋一扭,愤怒地反噬回来,却突然变成了毛毛虫,一只长着两只脑袋的毛毛虫。
  罗兰一个急转身,两人四目相对,他们好像对彼此知根知底,两人的魔法同时使出。罗兰眼睛一眯缝,持伦特僵立不动了,没等变形术生效,定身术已经得分。
  不对!特伦特根本没想抵抗。宾克心想,他有大把机会先将父亲变形。或者袖手旁观,让双头蛇得手就行。
  “各位长者都看清楚了吗?”汉弗莱问道。
  如果将赞斯王冠给我,条件是杀掉特伦特,我绝不会同意。宾克心想,这次审判完全是走个过场,他们没给特伦特自我辩护的机会,没有让他施展自己的口才,说明魔法会给赞斯的人类带来什么害处,还有可能来自平凡世界的威胁。他们会像流放宾克一样,随随便便就处死他吗?生搬硬套法律条文,不管表面现象之后的种种事实?
  长老们交换了个眼色,每个人都赞同地点了点头。
  至少让他有机会说句话!宾克无声地高呼。
  “那么最后先撤除束缚着他的魔法。”汉弗莱说,“按照我们的传统,他应该享有最后发言的权利。”
  谢天谢地!
  罗兰一捻响指。特伦特恢复了行动自由。“谢谢你们,尊敬的赞斯长老。”他客气地说,“你们进行了公正的审理,我静候诸位的裁决。”
  特伦特甚至不为自己辩护。整个审理过程简直是笑话,只是为最后的结果走个过场。特伦特怎么会相信这些人?
  “在破坏此前的流放决定方面,我们裁定你有罪。”罗兰说,“对这一罪行的惩罚是死刑,但这一次情况十分特殊,事实证明,你已经大大改变了。你一直不缺少勇气、智力和高强的魔法,现在又拥有了忠诚、荣誉感和仁慈。我个人也感谢你饶了我那个愚蠢地向你挑战的儿子的性命,同时谢谢你保卫他所选中的妻子。因此,我们赦免你,并且允许你继续留在赞斯——但有两个前提条件。”
  他们不杀他!宾克差点高兴得跳起来,但马上想到,长老们一定会设下最严格的限制条件,以防特伦特夺取王位。汉弗莱对他提过刺瞎双眼的事,这样一来,他就不能施展魔法了,生活在赞斯,却没有魔法,宾克尝过那种滋味。特伦特会丧尽体面,只能被迫从事最低贱的工作,长老们年纪虽老,手段却并不温和。没有哪个有正常理智的赞斯公民胆敢顶撞他们。
  特伦特低头致敬,“真诚地谢谢你们,各位长老。我接受这两个条件,是什么?”
  可应该先把条件说清楚啊!怎么能这样?像审罪犯一样对待一个好人,强迫他接受最苛刻的条件,而特伦特甚至没有抗议一声!
  “首先,”罗兰说,“你必须结婚。”
  特伦特吃了一惊。“我还以为是为过去被我变形的人恢复原形,限制我今后使用变形术——可这跟结婚有什么关系?”
  “这只是你的假定。”罗兰板着脸说。宾克心想:特伦特还没明白过来,他们不需要限制他使用魔法——瞎子使不出变形术。
  “我向诸位长老致歉,我会结婚的。另一个条件是什么?”
  来了!宾克恨不得自己是聋子,听不到现场的话,好像只要他听不见,特伦特的危险就会降低一样,可惜他没有这种魔法天赋。
  “就是你接受赞斯国王的王位。”
  宾克的鸟嘴张得大大的,卡米莉安的嘴巴也一样,特伦特动弹不得,仿佛又中了定身术。
  罗兰单膝跪倒,其他长老们静静地全部单膝跪下。
  “国王已死。”汉弗莱解释道,“必须由一个正直、杰出的魔法师接过王位。他必须有远见卓识,宽以待人,必要时又能以最强硬的手段保卫赞斯。同时,他还必须结婚成家,留下王位继承者,以免赞斯再次遭遇和这次相同的困难局面。我显然不合适,因为我无法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政府事务。艾莉丝即使没有性别限制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她缺乏自制能力。另外一个具有魔法师能力的人既无国王之才、又无称王之志。所以,赞斯需要你,魔法师,你不能拒绝。”说完,汉弗莱与长老们一样,单膝跪下了。
  邪恶法师(不,已经不再邪恶了)低下头,默默接受。他终于征服了赞斯。
  加冕仪式十分壮丽,马人们表演了阅兵式,动作整齐划一,让人大开眼界。赞斯各地的人和有智力的魔兽全都共赴盛会。荣升国王的变形魔法师的特伦特同时得到了王冠和王后,二者全都华美动人。
  当然少不了说三道四的人,但大多数公民都认为,国王选择了最合适的王后。“就算岁数大一点,生不了孩子,总可以收养一个有魔法师潜力的孩子。”“毕竟只有他才能控制她。”“再说,这样一来,王国的最后一个威胁也烟消云散了。”他们还没有意识到来自外界和赞斯内部的致命危机。
  宾克自然已经恢复了人形,他离开人群,站在过去的贾斯丁树所在的位置。他很为特伦特高兴,这个人一定会成为一位好国王,但他心里还是有一丝隐隐的不安:他自己今后干什么?
  津克、贾马和波提弗现在变得低眉顺眼了。他们知道,胡闹的日子结束了。新国王掌权后,他们只能老老实实,不然就会尝到变形的滋味。
  两位马人奔驰过来,“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宾克!”切莉叫道,“你没被放逐,我们真高兴。”她推推自己的同伴,“对吧,切斯特?”
  切斯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唔,唔。”他咕哝着。
  “一定记得来我们那儿作客。”切莉继续道,“切斯特时常提起你。”
  切斯特两只有力的大手一合,作了个掐脖子的动作,“对,没错。”这回的表情高兴多了。
  宾克换了个话题。“你们知道吗?我碰上隐上赫尔曼了,他用魔法——”宾克一顿,想起了马人把魔法视为下流的传统,“他组织了消灭钻孔虫的战斗,他是个真正的英雄,我希望他的名字能载人你种族的历史。”
  出乎他的意料,切斯特笑容满面,“赫尔曼是我叔叔。”他说,“他一直是个了不起的人。小时候马驹们都拿他被驱逐的事嘲笑我,照你说,他是个英雄了?”
  切莉的脸绷得紧紧的。“这种不体面的事,我不想讨论。”她警告地说,“咱们走吧。”
  切斯持只好陪她上路,但他转过头来,“真的,”他对宾克说,“一定来我们那儿作客,把赫尔曼叔叔的事原原本本告诉我们。”
  他们走了。宾克突然觉得心情大好,没想到他竟然跟切斯特有了共同语言,感觉真好。宾克知道被人奚落的滋味,而且,他同样希望能把赫尔曼的事迹告诉一个喜爱他的马人。
  萨布莉娜过来了,她和过去一样漂亮。“宾克,从前的事,我真抱歉,”她说,“但既然现在没事了……”
  她和卡米莉安漂亮的阶段一样美貌动人,而且十分聪明,配得上任何男人,但宾克现在已经真正了解她了。他的魔法阻止了他和她结婚——办法很简单,藏起来不露面,让人以为宾克没有魔法,这种魔法真够聪明的。
  他四下里一看,看到了特伦特的宫廷侍卫——这个人还是宾克向他推荐的。他会定位术,什么东西都能发现,包括危险,穿上华丽的侍卫服以后,他的模样威武极了。“克龙比!”宾克叫道。
  克龙比大步走过来,“你好,宾克。我在值勤,没法多待。有什么事吗?”
  “我想向你介绍介绍这位可爱的女士,萨布莉娜。”他转身对萨布莉娜道,“克龙比是位出色的战士,很受国王器重,可他不大信得过女人,我想他只是没遇上合适的罢了。我相信,你们俩一定会处得很好。”
  “可是,我还以为……”她开口道。
  克龙比颇有兴趣地打量着她,她对他显然也不反感。他注意到了她的美丽,而她考虑着他在王官的地位——相当不错的地位。宾克不知道自己是替他们做了件好事,还是偷偷塞给他们一大口袋浆果炸弹,只有时间能说明问题。
  “再见,萨布莉娜。”宾克说。
  特伦特国王召见宾克。“抱歉,这么久才见你。”两人单独在一起时,特伦特道,“需要处理的杂事太多了。”
  “加冕,婚礼。”宾克点头道。
  “这些不是主要的,主要是调整心态。你也知道,王冠落到我脑袋上来的过程相当突然。”
  宾克知道,“不知能不能问问陛下——”
  “我为什么不扔下卡米莉安,自己逃进大野林?对你,宾克,我可以说老实话,只对你一个人。道德方面的原因当然有,这个暂且不提,我还作了一番计算,平凡世界称为概率计算。首先是你能不能飞到善良法师的城堡,我算定你的成功机会很大,胜负比应该是三比一。如果你失败,没能赶到,我怎么做都是安全的,扔下卡米莉安毫无意义。我知道风雨国王老迈不堪,赞斯需要一位新国王。长老们能不能找到一个比我更适当的入选?希望不大,可能性是一比三。加再一起,如果我不动窝,牢牢钉在那儿,获得王冠的机会是九比十六,被处死的可能性是三比十六。这样算下来,比我在大野林生存下来的几率更大,后者我也算过,一比二,你懂了吗?”
  宾克摇摇头,“这些数字——我——”
  “相信我的话好了,我的决定是非常理智的,冒的是经过计算的风险。汉弗莱是我的朋友,我相信他不会出卖我,同时我也知道,他一样计算过这些可能性。别把我想得太坏,赞斯需要的正是这样一位精于计算的国王。这一点,汉弗莱同样清楚,所以他来了个公事公办。倒不是说审判时我没有提心吊胆,罗兰真的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也是。”宾克道。
  “不过,即使胜率不利于我,我还是会这么做的。”特伦特一皱眉,“我相信你不会把这些透露出去,公众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国王过多考虑个人利益。”
  “我不会说的。”宾克说。私下里他并不觉得失望,他毕竟救了卡米莉安。
  “现在说正事。”国王轻松地说,“我会以国王的身份赦免你,让你和卡米莉安能够留在赞斯,这跟你父亲的长老身份无关。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你是他的儿子,这次见到之后才觉得你们父子俩真的很像,他也没为你提出任何要求。今后,他将会成为新政府里的重要成员。另外,从今以后,赞斯再也不会把谁驱逐出境,也不会限制外界移民,除非是抵抗来自平凡世界的进攻。这样一来,你就不用被迫当众展示你的魔法了,整个赞斯只有你我两人知道这种魔法。虽然卡米莉安当时在场,但她不可能明白;汉弗莱也只知道你有潜在的魔法。所以,你的秘密会一直保持下去。”
  “哦,这我倒不觉得——”
  “你还不明白,宾克,不公开你的魔法是非常重要的。隐秘是它的天性,一旦公开就会毁了它,所以它才如此小心地保护自己。它之所以允许我得知这个秘密,或许正是要通过我阻止别人发现它。我正打算这么做,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对,可是——”
  “看得出来,你还是不懂我的意思。你的魔法非常了不起,而且极为独特。其他所有人,从只会在墙上弄红点的人到魔法师,所有人都可能被自己不懂的其他魔法制服。艾莉丝能够被变形,我能够被定身——只有你完全不受任何魔法的制约,这是一种范围极广的保护魔法。”
  “是的,但——”
  “说实话,我们很可能永远不知道这种魔法的能力极限。想想我们重回赞斯这一路上发生的事吧——它没在任何可能泄露秘密的人面前暴露自己,这次历险很可能仅仅显示了这种魔法的一个方面。卡米莉安和我只是护卫你回到赞斯的工具。甚至有这种可能,它能保卫你不死在平凡世界的宝剑之下,所采取的方法就是把卡米莉安拉过来挡那一剑。你瞧,我是通过自己的魔法,这才发现了你的魔法。我是个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它无法把我彻底挡开,换一个法力稍逊的人,他的魔法说不定会被消解于无形,根本不会发现你的魔法。但是,即使面对的是我,它还是保护了你。它不能保护你免遭伤害,比如我的剑就能伤你,所以它用了另一种办法:帮助我。它帮助我成了国王,得到王冠的方式又是你能接受的,这样一来,我们俩的争端自然就不存在了。说不定正是你的魔法改变了我的思想,让我不想杀你。因此,我毫不怀疑,这是你这个极端聪明的魔法自己做出的决定:让我了解它,同时保守它的秘密。”
  他停住话头。宾克什么都没说,这些话实在够他消化一阵的。他原以为自己的魔法的作用范围只局限于他本人,不会影响他所关心的人,现在看来,他真是小瞧它了。
  “所以,”特伦特接着说,“我得到王冠是出于它的判断,它认为这样做最有利于你。说不定这次流放本身、还有风雨国王的死,都是它所作的魔法计划的一部分。你的流放使我重回赞斯——不带部队,作你的护卫,我绝不相信咱们只是误打误撞才通过了魔盾,你的魔法实在太善于利用巧合了。我一辈子都不想跟你作对,宾克,要是我那么做,说不定会落得我的前任的下场,他的行为违背了你的利益,所以老病而死。不,宾克,退一万步说,哪怕我们现在不是朋友,我也绝不愿意成为你的敌人。所以,我要自觉自愿地充当你的魔法的代理人,尽最大努力保守你的秘密,为你谋福利。你最关心的是赞斯,所以我这个国王要努力让赞斯进入一个黄金时代。现在,你明白我的话了吗?”
  宾克点点头,“我想我明白了,陛下。”
  特伦特站起身,高兴地一拍宾克的后背,“好!想弄个官当当吗?什么官都行,除了我这个位置——以后肯定是你的……”
  “不!”宾克叫道。特伦特大笑起来,“我是说,是的,我倒是想干一份工作,不知——”
  “看样子你根本没听我的话。你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只要我能给你的,什么都行,但我只会变形术,不会预言魔法,你得说出来才行。说!”
  “嗯,在大野林的时候,我们正等卡米莉安——你知道,就是遇上钻孔虫之前,我们说起赞斯这地方——”
  特伦特抬起一只御手,“不用说了。北村的宾克,我正式任命你为赞斯研究员,只要有关赞斯地方的魔法,全部归你调查,调查结果直接呈送我本人。有了你的秘密魔法,赞斯最险恶的地方你都可以履险如夷,你这位人所不知的魔法师连保镖都不需要。赞斯的秘密早就应该认真调查了,你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发现赞斯魔力的来源。”
  “哎呀,太谢谢你了,陛下。”宾克感激地说,“我觉得这份工作比当国王强得多。“
  “你知不知道,这么一说,我真是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特伦特笑道,“好了,咱们去瞧瞧女人家吧。”
  远程传物者把他们俩送过去。眨眼问,他们已经站在鲁格纳城堡大门前了。
  吊桥修缮一新,铜饰闪闪发亮,桥板光亮结实,护城壕里的水清清亮亮,里面是品种最优良的魔兽。整座城堡同样焕发出新的神采,恢复了它鼎盛时期的辉煌。
  那边好像有一片墓地,里面出没着幢幢白影,噢,不!但土地随之裂开,僵尸们高高兴兴垃渐渐没入地下。
  “宁静地长眠吧。”特伦特喃喃道,“我实现了我的诺言。”
  要是他没有信守诺言,僵尸们会冲出野林发动进攻吗?这个问题宾克不想深究。
  他们走进鲁格纳,六个幽灵在大门口列队欢迎,他们已经全部恢复了人形。迎接国王大驾之后,米莉马上进宫通知王后。
  王后驾到,艾莉丝和卡米莉安齐齐走上前来,身穿城堡里的华贵服饰。女巫没有用幻术,而是以本来面目示人,但梳洗一新之后,模样还算动人。卡米莉安现在正处于她的“中间”阶段,无论外貌还是智力都只是中人之资。
  王后并没有假装自已是多么爱戴国王,毕竟这只是一桩建立在互利基础上的婚礼。但她显然非常喜欢自己的地位,喜欢这座城堡,这种喜悦发自内心,完全是真的。
  “这地方真是太美了!”艾莉丝道,“卡米莉安一直在带我参观。这么多房间,漂亮家具——全都是真的!我爱死这里了。”
  “那就好。”特伦特板着脸说,“漂亮点,我们在招待客人。”
  中年妇人蓦地变成了年轻美女。“我只是不想让卡米莉安难堪——你知道,在她的‘平凡’阶段。”
  “无论哪个阶段,你都不可能让她难堪。现在,为你从前的所作所为向宾克道歉。”
  艾莉丝忙不迭道歉,只要能继续当王后——还有继续当人,特伦特可是个变形法师啊,随时可以把她变成癞蛤蟆——让她干什么都行。要是特伦特高兴,说不定会把她永远变成现在这个漂亮女人,甚至可以让她年轻许多,足以生下王子。这两口子中,特伦特说了算,艾莉丝丝毫没有任何挑战国王地位的企图。“真抱歉,宾克,真的。决斗的时候我真是太冲动了,后来的事也做得不好。当时我没想到你是去找长老们,扶持特伦特登上王位。”
  其实宾克也没想到这个结局。“过去的事就不用提了,王后陛下。”他有点不自在地说。他望着卡米莉安,这时的她跟蒂伊非常像,就是那个他不顾克龙比的警告、从一开始就十分喜欢的姑娘,他忽然害臊起来。
  “去吧,”特伦特道,“她现在能明白你的心意了。”
  宾克想,卡米莉安的愿望是找到一个能让她变成正常人的魔法,而他的整个冒险似乎都围绕着卡米莉安的愿望打转。其实,她的本来面目已经够吸引人了,而且颇具挑战性。多少人劳碌终生,寻找一个魔咒:财富、权力,种种非分之想。其实,能让他们得到真正幸福的东西一直掌握在他们手中。过去,卡米莉安想让自己变成正常姑娘,特伦特想用武力征服赞斯,宾克自己想拥有一种可以展示人前的魔法。每个人都觉得自己需要某种东西。到头来.宾克的一切努力都是让卡米莉安和特伦特保持他们的本来面目,同时让赞斯接受本来面目的他们。
  他从来没想在卡米莉安的愚蠢阶段占她的便宜,他希望她能明白这一点,在他——在他——
  鼻子里痒酥酥的,他打了个喷嚏,窘啊。
  艾莉丝的手肘轻轻碰了碰卡米莉安。
  “对,我当然同意嫁给你。”卡米莉安道。
  特伦特狂笑起来。宾克吻着她——他的平平常常、美妙非凡的姑娘。她也找到了她的魔法,而且向他施了法,这种魔法的名字叫——爱。
  宾克终于明白他的预兆的含意了:他就是那只食虫鹰,一嘴叼起变色龙卡米莉安,她一辈子都别想逃走。

《宾克的魔法》 作者:皮尔斯·安东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