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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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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公主》
作者:迈克·雷斯尼克

正文 人间公主

  doorkeeper 译
  (获2005年度雨果奖短篇小说提名)

  丽莎去世的时候,我感到灵魂已经从我的身体剥离出去,剩下的只是那些不值得送进地狱的东西。直至此时,我甚至还不知道她的死 因。那些医生曾试图告诉我她为什么会垮掉以及是什么杀了她,但是我把他们都赶走了。她死了,我再也不能跟她说话,再也不能触摸她了,再也不能与她分享那些数不清的不重要的事情了,而这才是唯一与我有关系的事实。我甚至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我无法忍受看着她躺在棺材里的那种痛苦。
  我辞掉了工作(我们曾一直在一起计算还有多少天我才可以退休,到我退休后我们就可以无时不刻地在一起共度时光了),而且打算将房子卖掉,搬到一个小一点的地方,但是,我最终没能这样做。这里有太多属于她的东西了,如果我搬走,就会永远失去这些东西。
  我让她的衣服保留在衣柜了,按原样保留在那里。她总是将她的梳子、她的香水以及她的唇膏整洁地排放在一个小梳妆盒里,我就还是把它们保留在这个小梳妆盒里。还有一幅新英格兰风景油画,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这幅画,但是,既然她喜欢它,我就让它挂在原处。我将我最喜欢的她的相片放大并装到像框里,把它们摆放到房子里的每张桌子、每个柜子和每个架子上面。
  我一点也不想跟其他人接触,所以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阅读上。哦,我得补充一句,很多书我都是只读了个开头,几乎没有读完任何一本。看电影也是一样:我租了一些影碟回来,开始播放,而且通常会在15至20分钟之内就把它们关掉。朋友们曾经邀请我出去,我都拒绝了,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也就不再来电话了。我几乎不为人所关注了。
  冬天来了,阴冷的白天和寒冷的夜晚似乎是没完没了。这是我与丽莎结婚后第一次没有带圣诞树回家装饰。有没有圣诞树似乎没有太大的意义了。我们从来就没有孩子,她也不在这里分享它带来的乐趣,而且我也不会有客人来访。
  结果是,我认为没有客人来访的判断是错误的。我大概是在午夜前一个小时发现他的。他裸着身子,在这个季节的最糟糕的风雪中在我的后院徘徊。
  一开始,我以为是我的幻觉。雪已经下了有5英寸厚,寒冷的风雪使气温跌到零下10度左右。我用不相信的眼光凝视了足足一分钟,看到他仍不消失后,我穿上大衣,爬进靴子里,抓住一张毛毯,冲到外面。我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似乎已经冻得半死了。我把毛毯丢过去,把他的身子围住,然后领他回到屋子里。
  我用毛巾使劲地揉搓他的手脚,然后带他到厨房坐下,倒了一些热咖啡给他。他过了好几分钟才停止颤抖,但是他最终还是伸手去取咖啡杯。他用杯子暖和着双手,然后捧起来,喝了一口。
  “谢谢你,”他声音嘶哑地小声说道。
  在确定他不会死后,我往后退了一步,看了他一眼。由于他的脸色已经开始复原,他看起来实际上是很帅的。他大概已有30岁,也许还要大几岁。瘦小的身体,黑头发,灰眼睛。他身上有几处伤痕,但是我搞不清楚这些伤痕怎样得来的,也不知道它们有多久了。它们既可能是在伊拉克的某次战争中造成的,也有可能是旧的运动伤,或者只不过是他几分钟前在风雪中被那些结冰的灌木丛刮伤的。
  “你感觉好点了吗?”我问。
  他点点头。“是的,我很快就会没事的。”
  “你什么衣服都不穿在外面搞什么鬼?”
  “想回家,”他说,脸上带着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笑容。
  “我在周围没见过你,”我说。“你住在这附近吗?”
  “不是。”
  “有人会来接你到那里吗?”
  他似乎是要回答我的话,但他改变了主意,只是摇摇头。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约翰。”他又喝了一口咖啡,并做了个鬼脸。
  “哦,我知道的,”我说。“这咖啡很差劲。丽莎做的要好多了。”
  “丽莎?”
  “我妻子,”我说。“她去年去世了。”
  我们俩都沉默了几分钟,我注意到他的脸色恢复得更好了。
  “你把衣服放在哪了?”我问。
  “它们在非常远的地方。”
  “你在这种暴风雪中究竟走了多远?”
  “我不知道。”
  “好吧,”我生气地说。“我该打电话到哪里好呢,警察局,医院,还是离这里最近的庇护所呢?”
  “哪里都别打,”约翰说。“我很快就会没事的,到时我会离开的。”
  “就这种打扮?在这种天气里?”
  他显得很惊奇。“我都忘记了。我想我得在这里等到风雪停下来。抱歉打扰你了,但是……”
  “搞什么鬼,”我说。“我已经独自过了很长时间了,我敢肯定丽莎会说我可以有一个小伴侣,就算这个伴侣是个赤裸的陌生人。她怎么也不会让我在平安夜将你丢到冰冷的外面。”我注视着他。“我只是希望你不是危险人物。”
  “对我的朋友来说我不是。”
  “我想,把你从风雪中拉从来,给你庇护,应该算是一种朋友的行为了,”我说。“只是你究竟在外面搞什么鬼,你的衣服发生什么事了?”
  “说起来可是一个长篇故事了。”
  “现在是一个漫长的夜晚,而我也没有什么事可做。”
  “好吧,”约翰耸耸肩说。“我是一个很老的老人,究竟有多老我自己也不知道。也许我100岁了,也许更大,但是我搞不清楚,因为我从未跟其他人那样计算过年龄,我也记不起童年的事了。”
  “停,”我说。
  “怎么啦?”
  “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游戏,但是我以前曾经听过这个故事,是很久很久以前。我不知道在哪听的,但我是听说过的。”
  他摇摇头。“不,你没有。但是你以前也许读到过这个故事。”
  我在我的记忆里进行搜索,用脑扫描我年轻时的书架,而且我终于找到它了,就在《绿野仙踪》和《所罗门王宝藏》之间。“天啊,已经差不多半个世纪了!我年轻时一直都喜欢那本书。”
  “谢谢你,”约翰说。
  “你为什么要感谢我?”
  “那是我写的。”
  “肯定是你写的,”我说。“我是在50年前读过那该死的东西,那时它就已经是一本旧书了。你找个镜子看看你自己。”
  “不管怎样,那是我写的。”
  好极了,我想。这正是我在平安夜所需要的。其他人有圣诞颂歌,我有你。我大声说。“这本书不是一位叫约翰的人写的。是一位叫埃德加的人写的。”
  “书是他出版的,但却是我写的。”
  “的确是的,”我说。“你的姓是卡特,对吗?”
  “是的。”
  “我一开始就该打电话到疯人院。”
  “他们要到天亮才能来到这里,”约翰说。“相信我,你是完全安全的。”
  “让我相信一个在暴风雪中赤身裸体游荡的人,而且这个人还自以为是火星上面的约翰?卡特,这是不可能的事,”我说。在我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有点紧张,而且对自己说应该迁就他,我已经是一个64岁的老头,患有高血压和高胆固醇症,而他则壮得像个次重量级拳击手。后来,我意识到我并不真的在意他是否会杀了我,而且自从丽莎死后我一直都是在敷衍生活,所以我决定根本就不要迁就他。如果他拿起一把菜刀,把我杀死,用火星君主的方式,这至少能让近一年来一直陪伴着我的那种令人痛苦的孤独得以结束。
  “那么你为什么认为你是约翰?卡特?”我问他。
  “因为我是啊。”
  “为什么不是巴克?罗杰斯或者弗拉斯?戈登,或者干脆说是红花侠斯卡利特?皮姆珀尔纳尔呢?”
  “为什么你不是超人萨维奇或者影子先生呢?”他答复道。“或者干脆说是詹姆斯?邦德呢?”
  “我从未声称自己是一个小说人物,”我说。
  “我也没有。我是约翰?卡特,原原本本的弗吉尼亚州人,我现在是在想法回到我的公主身边。”
  “在暴风雪里赤身裸体?”
  “我的衣服在天气变化时没能幸存,而我是无法为气候负责的,”他说。
  “对一个疯子来说,这真是一个既有理又合理的解释。”
  他凝视着我。“我爱的那个女人远离此地千万英里,我爱她胜过爱生活本身。难道想回到她的身边是什么发神经的事吗?”
  “不是,”我承认道。“想跟她在一起不是发神经。但是,以为她在火星上面就是发神经了。”
  “那么你以为她在哪里?”他问。
  “我怎么会知道?”我把球推了回去。“但是我知道火星上面是什么都没有的,除了一堆岩石之外。那里夏天的温度在零度以下,没有氧气,如果那里曾经有生物的话,那也早在5、6千万年前死亡了。对此你有什么要说?”
  “我在巴松(译注:即火星)上面已经过了将近一个世纪。也许,那里是另外一个世界,而不是你所了解的火星。也许在我穿越空间的同时,我也穿越了漫长的时间。我对解释不感兴趣,我只对结果感兴趣。只要我能将我的盖世无双的公主再次拥在怀里,我会把这些问题留给科学家和哲学家解答。”
  “还有那些精神病医生,”我补充道。
  他好像被我的无情逗乐了。“要是按你的做法,就应该把我拉到一个研究所锁起来,直到他们让我相信我所爱的女人并不存在,而且我的整个一生都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幻想。你在使我认为自己是一个很不幸的人,你这样做是否会令你开心点?”
  “我只不过是一个讲究实际的人,”我说。“在我小时候,我多么想相信火星公主是真的,所以我每天晚上都会站到后院中,向着巴松伸出我的双手,就像你所做的那样。我一直在等待着被引领脱离我所过着的世俗生活,然后被送到巴松。”我顿了一下。“这种事从未发生过。我伸手出去所得到的结果是一副酸痛的肩膀,以及那些不读书的朋友们的各种各样的嘲笑。”
  “你也许没有理由要到巴松那里去,”他说。“你那时只是一个小孩,你面前还有整整一生。我想巴松在对于让什么人来访方面是非常讲究的。”
  “那么你是在说行星是有感受能力的了?”
  “我不知道行星是否有感受能力,”约翰回答。“你是否有绝对的事实证明行星没有感受力?”
  我不耐烦地盯着他。“你在这方面比我好得多,”我说。“你说什么都它妈的这么有理。当然,你的实践要多得多。”
  “哪方面的实践多呀?”
  “用听起来正常的话来糊弄人。”
  “我的这种实践比你还多吗?”
  “明白了?”我说。“这就是我的意思。你对所有的事情都有答案,如果你没有答案,你就用问题来回应,要是我回答了这个问题,就会使我听起来像个傻瓜。但是,我是不会半夜里在暴风雪中赤身裸体地游荡,而且我没有以为我住在火星上面。”
  “你现在感觉好点吗?”他说。
  “不是太好,”我承认。“你还要点咖啡吗?”
  “实际上,我想做的是周围走走,让手脚找回一些生气。”
  “到外面?”
  他摇摇头。“不是,不是到外面。”
  “好,”我说着站了起来。“虽然这里没有火星皇宫那么宏大和豪华,但是我将给你来一次隆重的参观。”
  他站起来,摆弄一下围在身上的毛毯,然后跟在我身后。我把他带进起居室,在那里停下。
  “你还冷吗?”
  “有点。”
  “我想我该去点个火,”我说。“我整个冬天都没有用过这个该死的壁炉。我应该让我的钱花得值啊。”
  “没必要烧壁炉,”他说。“我就会没事的。”
  “这并不麻烦,”我说,然后打开壁炉的栅格,将一些圆木投掷到壁炉中去。“我在这点火,你周围看看吧。”
  “你不担心我抢劫你吗?”
  “你有口袋装抢劫到的东西吗?”我问。
  他听了这话也笑了。“我想我不是贼那是我的好运。”
  接下来,我花了好几分钟来摆放引火柴和点壁炉。我不知道他看了哪几间房间,但是我刚伸直腰,他就回来了。
  “你肯定是很爱她,”他说。“你已经将整座房子变成了她的圣殿。”
  “不管你是约翰?卡特,还是只是你自认为是约翰?卡特,你都应该会理解我的感受。”
  “她去世多久了?”
  “她是去年二月份去世的,”我说,然后又苦涩地加了一句:“在情人节那天。”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大多数人都会变得越来越老,”我说。“她却一天比一天漂亮。不管怎么说,我是这么觉得的。”
  “我知道。”
  “你怎么会知道?你从未与她见过面,从未看见过她。”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的公主每过一刻就会比前一刻更加漂亮。在你处于真爱的时候,你的公主总是越来越漂亮。”
  “如果她是巴松人,估计她就算是活一千年也还会很年轻,”我说,我记得那本书也是这么说的。
  “也许吧。”
  “也许?难道你不知道?”
  “只要她在我的眼里仍然年轻和漂亮,难道真的有什么区别吗?”
  “这对一个自认为靠用长剑砍人头来谋生的人来说倒是相当有哲理的,”我说。
  “我最想的就是平静地生活,”他坐在最靠近壁炉的那张扶手椅里答道。“我对我离开我的德贾?托里斯(译注:火星公主)的每一秒钟都感到怨恨。”
  “我羡慕你,”我说。
  “我想我被认为是精神错乱了,”他皱着眉头说。
  “你是的。这没有什么区别。不管你的德贾?托里斯是真实的,还是一个精神错乱了的头脑里的一种虚构,你相信她仍在,所以你要去与她会合。我的丽莎已经死了,我再也不能见到她了。”
  他没有回答,只是平静地凝视着我。
  “你也许疯得跟一个疯子似的,”我坐到沙发上,接着说,“但是你却很自信你会见到你的火星公主。如果我相信我能够再次见到我的人间公主,即使就算是一分钟,我也会放弃所有的理智。”
  “我羡慕你的勇气,”约翰说。
  “勇气”?我重复了一遍,感到很奇怪。
  “如果我的公主死去了,没有她,我连多活一天,甚至是多活一会儿的愿望都不会有。”
  “这跟活下去的愿望毫无关系。”
  “那么是什么呢?”
  我耸耸肩。“本能。惯性。我不知道。当然,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一点儿也没有感到活着的乐趣。”
  “然而你没有终止生命。”
  “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勇气,”我说。“也许这是一种懦弱。”
  “或者也许是有一个原因。”
  “为了活下去的原因?我无法给你任何原因。”
  “那么,也许是命运要我出现在你的房子里。”
  “你并不是魔术般地出现的,”我说。“你是从你留下你的衣服的那个地方走到这里的。”
  “不是的,”他说,而且肯定地摇摇头。“当时,我正在氦星上面,在我的宫殿花园里散步,和我的公主手拉手在一起。接着,我就站到了你的院子里,我的铠甲和武器都不见了。我企图返回,但是我无法透过令人眩晕的白雪看到巴松,而如果我看不到巴松,我就无法返回那里。”
  “你对于每件事都有说得通的答案,”我不耐烦地说。“我敢说你的精神病测试的成绩也全都是最高分的。”
  “你认识你所有的邻居,”约翰说。“你以前见过我吗?你认为一个赤身裸体的人在这种暴风雪里能走多远呢?警察是否来警告过你有一位疯子逃走了呢?”
  “在这种可怕的夜晚是没人会外出的,就算是警察也不会,而且你也像个不怎么有危害的疯子,”我答道。
  “现在谁有说得通的答案呢?”
  “Ok,好吧,你是约翰?卡特,而且德贾?托里斯在天上什么地方等待着你,但是命运却把你带到这里,还有,明天早上不会有一位焦急十分的老人出来寻找他那失踪的侄子或兄弟。”
  “你有我的书,”他说。“总之是我写的其中几本。我在你的书房的一个书架上看到它们了。你用这些书来向我提问任何你想问的问题。”
  “这能证明什么呢?也许,有成千上万的小孩能把它们一字不漏地背诵出来。”
  “这么说,我想我们今晚只能在寂静中度过了。”
  “不,”我说。“我来问你一些问题,但是答案不会在书中。”
  “很好。”
  “好吧,”我说。“你怎么可能对一个从鸡蛋里孵化出来的女人这么着迷呢?”
  “你怎么可以爱上一位爱尔兰、或者波兰、或者巴西裔女人呢?”他问。“你怎么可以爱上一位黑皮肤女人,或者红皮肤女人,或者白皮肤女人呢?你怎么可以爱上一位基督徒或者犹太人呢?我爱我的公主是因为她就是她,而不是来自哪个地方的她。”他停了一下。“你笑什么?”
  “我刚才在想我们今年应该种植一种有理解能力的庄稼,即疯子。”
  他用手指着一张丽莎的像说:“我相信她跟你没有任何共同点。”
  “她各方面都跟我一样,”我说。“除了遗产、宗教和教养。很奇怪,是吗?”
  “为什么奇怪?”他问。“我从来都不认为爱一个火星女人是一件奇怪的事。”
  “我想如果你能够相信火星上有人,甚至有从鸡蛋孵化出来的人,也就很容易相信你会爱上他们中的一个了。”
  “为什么你会认为相信一个更好的世界,即一个仁慈慷慨的世界、一个讲礼仪和有高贵精神的世界,是精神很不正常呢?再说,为什么我不能去爱那个世界提供的最完美的女人?有不同的感受就不是疯了?如果你遇到你的公主,把她丢在一边是否就是有理智呢?”
  “我们并不是在谈论我的公主,”我不耐烦地说。
  “我们在谈论爱情。”
  “很多人陷入爱情,但是没有哪个人为了爱情要到火星那里去。”
  “现在我们谈论的是一个人对爱的牺牲。”他露出悲伤的笑容。“比如,我到了这里,是在子夜时分,在远离我的公主4千英里以外的地方,和一个认为我应该呆在精神病院的男人在一起。”
  “那么你为什么要从火星那里回来?”我问。
  “这不是一种可以选择的行为。”他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忆往事。“刚开始的时候,我想一定是上帝在测试我,就像他曾经测试约伯那样。我在这里度过了长长的10年,然后才能回去。”
  “难道你从来就没有问过这是否真的发生过?”
  “古老的城市,干沽的海底,战争,令人望而生畏的肤色泛青的勇士,这些东西我都能够想象得出来。但是,我却从未想象过我对我的公主的爱,她的声音、她的皮肤给我的感觉、她的头发散发出的香味,分分钟属于我。不,我是无法发明这些的。”
  “在你背井离乡期间,这肯定是一种安慰,”我说。
  “既是一种安慰,也是一种折磨,”他答道。“每天都仰头望天空,而且知道她以及我从未见过面的儿子在那难以想象的远方。”
  “但是你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从来没有,”他说。“我还记得我写的结束语‘我相信他们在等着我,而且冥冥中好像有什么在告诉我很快就会知道结果。’”
  “不管是真是假,至少你可以相信它,”我说。“你并没有看到你的公主在你面前死去。”
  他凝视着我,似乎在考虑着接下来该说些什么。他终于说道:“我已经死过很多次了,如果上帝要我死,我明天可以再死一次。”
  “你在说些什么呀?”
  “只有我的意识能够穿越不同世界之间的空间,”他说。“我的身子留在这里,成了一具没生命的身躯。”
  “难道它就不会腐烂,它就在那里等待你的归来?”我挖苦地说。
  “对此我无法解释,”他说。“我只能利用它。”
  “一个自认为是约翰?卡特的疯子在向我暗示我的丽莎也许还在火星上面活着,难道这就能让我感到慰藉吗?”
  “这能让我感到慰藉,”他说。
  “是啊,可是你发疯了。”
  “难道认为她可能做了一些我做过的事就是发疯了?”
  “绝对是的,”我说。
  “如果你得了一种不治之症,你满世界去找每一个自称能够治好这种病症的江湖医生,而不是被动地在那里坐等死,这也是发疯吗?”
  “这么说你现在是一个江湖医生而不是一个疯子了?”
  “不,”他说。“我只是一个害怕失去自己的公主胜于害怕死亡的男人。”
  “好极了,”我说。“我已经失去我的了。”
  “才10个月。而我的失去已经10年了。”
  “这是有区别的,”我指了出来。“我的是去世了,你的没有去世。”
  “还有另外一个区别,”他答道。“我有勇气去寻找我的。”
  “我的不是失去了。我知道她的确切所在。”
  他摇摇头。“你只是知道她的不重要的那部分在哪里。”
  我深深地叹了口气。“如果我有你这么有信心,我会将就你的疯劲的。”
  “你并不需要信心。你只需要有勇气去相信,不是相信这种事是真实的,而是相信这种事是可能的。”
  “勇气是对军阀而言,”我答道,“不是对一个64岁的老鳏夫而言。”
  “每个人都有其尚未被发掘的勇气之泉,”他说。“你的公主也许并不在巴松上面。也许根本就没有巴松,而我则真的是跟你所认为的那样疯狂至极。你是真的心甘情愿接受现状呢,还是你有勇气希望我是对的?”
  “我当然希望你是对的,”我不耐烦地说。“那又怎样?”
  “希望导致信念,而信念则会导致行动。”
  “它也会把人带到疯人院。”
  他看着我,脸上有一种悲伤的表情。“你的公主完美吗?”
  “各方面都很完美,”我立即回答。
  “她爱你吗?”
  我看出他接着就会问下一个问题,但我还是忍不住回答了。“爱。”
  “一位完美的公主会爱上一个懦夫或者一个疯子吗?”他说。
  “够了!”我厉声说。“在过去的10月里,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已经是够难的了。好了,你来了,还把另类生活方式说得那么吸引人。我不能将我的余生花费在想象用什么方法去再见到她!”
  “为什么不能呢?”
  开始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接着我看出他并不是。
  “撇开这样做是发疯的事实不说,我要是这样做了,我就什么鬼事也做不成了。”
  “你现在做成什么了吗?”他问。
  “什么也没有,”我承认,而且突然就感到很泄气。“每天早晨起床后,我所做的一切就是等待这一天结束,这样我就可以去睡觉,不再看到她的脸在我的面前,直到下次起床。”
  “而你认为这就是一个头脑清醒的男人的理智行为?”
  “是一个讲究现实的男人,”我答。“她走了,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现实通常是被高估的,”他回应道。“一个现实主义者看到的是硅,一个疯子看到的则是一台能够思维的机器。一个现实主义者看到的是发霉的面包,一个疯子看到的则是一种能够神奇般治疗传染病的药物。一个现实主义者看着星星问,为什么要操这个心?一个疯子同样看着这些星星问,为什么不操这个心?”他顿了一下,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一个现实主义者会说,我的公主死了。一个疯子则会说,约翰?卡特能够找到一种战胜死亡的方法,为什么她就不能?”
  “我希望我也会这么说。”
  “但是?”他说。
  “我不是一个疯子。”
  “我为你感到遗憾。”
  “我并不为你感到遗憾,”我回答道。
  “哦?那么你的感觉是什么?”
  “妒忌,”我说。“他们可能会在今晚、明天或者后天来接你,把你带回到你迷失的地方,到时你就可以像你现在一样真诚地相信了。你可以毫无疑问地知道你的公主在等待着你。你将会把你醒着的时候的每一分钟用于寻求逃跑,以便返回巴松。你将会有信心、有希望、有目的,而这是一个相当感人的三位一体。我真希望我能够有其中的一个。”
  “它们并不是不可及的。”
  “对军阀来说也许不是,但是,对那些上了年纪、腿脚不灵活、患有高血压的鳏夫来说,它们是不可及的,”我说着站了起来。他不解地看着我。“我这个晚上已经疯够了,”我对他说。“我要去睡觉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到沙发上睡,不过,我要是你的话,我会在他们来找我之前离开。如果你到地下室,你可以找到一些衣服,一双旧靴子,你可以把它们拿走。还有,你可以从过道上的衣柜里拿走我的大衣。”
  “谢谢你的热情款待,”他在我走向楼梯时说。“很抱歉给你带回了你对你的公主的痛苦回忆。”
  “我珍惜我的回忆,”我答道。“只要现实是令人痛苦的。”
  我走到楼上,和衣躺到床上,在想象着丽莎活生生的笑容中睡着了。我每天晚上都是这样度过的。
  我早上醒来下到楼下时他已经走了。开始我以为他听从了我的劝告,抢在了他的看护人的前头了――但是,当我往窗外看去时,我看到了他,就在我头天晚上看到他的地方。
  他脸朝下倒在雪地上,双手在身前伸出去,赤身裸体,就跟出生时一样。我知道,不用检查他的脉搏,他已经死了。我多么希望在他的脸上能看到一种幸福的笑容,但是他的脸上却没有这种笑容,他显得很冷很不舒服,就跟我第一次发现他时一个样。
  我给警察打了电话,没到一个小时警察就到了,警察将他带走了。警察告诉我他们没有从当地的精神病院接到任何疯子外逃的报告。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到警察那里查问了好几次。他们根本就无法确认他的身份。哪里都没有他的指纹和DNA档案,而且他跟哪一个失踪人员的特征描述都不相符。我不清楚他们什么时候把他的案子结了的,但是没有人来认领他的尸体,他们最终就把他埋了,埋在丽莎墓葬的那个墓地,墓碑上没有他的名字。
  我像往常那样,每天都去看望丽莎,而且,我也开始去拜访约翰的坟墓。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做。他使得我在想那些疯狂的、令人不舒服的想法,而且我根本就无法摆脱这些想法,把愿望和可能之间的界限弄得越来越迷糊。对此,我感到很憎恨。更直接一点来说,那就是我憎恨他:他是在绝对知道他很快就会见到他的公主的情况下死去,而我却是在绝对知道我再也不会见到我的公主的情况下活着。
  我不由自主地想知道,在我们俩人之间,哪一个才是真正头脑清醒的一个。是那个完全依靠他的信念的力量使得现实符合他的信念的人呢,还是那个因缺少勇气去创新而满足于过去的回忆的人?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情不自禁地想到约翰说过的话,这些话在我的脑子里翻过来又复过去。后来,在2月13日那天,我在报纸上读到一条消息,说的是明天将是火星在以后的16年内最靠近地球的一天。
  我打开我的电脑。这是我这几个月以来的第一次。我通过电脑,在互联网上的几个新闻网站对这条消息做了核实。我把这件事考虑了一会,再就是想到了约翰,然后想到了丽莎。接着,我给救世军打了个电话,在他们的留言机上做了个留言,留下我的住址,告诉他们我的房子没有上锁,他们可以拿走房子里所有的一切,衣服、食物、家具,只要他们想要,什么都可以拿走。
  我花了3个小时来写完以上这些文字,这样一来,无论是谁读了这些文字,都会知道我是心甘情愿地去做我将要做的事的,甚至是很高兴地去做的,而且我根本就没有向抑郁屈服,我经过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后,终于向希望投降。
  已经差不多早上3点了。暴风雪在半夜时已经停止,天空一片晴朗,而且此时随时都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火星。几分钟之前,我将我最喜欢的丽莎的那些相片收拢到一处,排放在我右边的书桌上,此时的她,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漂亮。
  很快,我就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把它们整齐地叠好,放到书桌椅上,然后走出到院子里。此时,剩下的问题就是确定我所要寻找的目标了。是火星?是巴松?还是其它什么东西?这没有任何区别。只有现实主义者可以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而且是约翰让我看到了现实的局限性。我的公主是一个那么完美的人,她怎么可能不会超越那些局限呢?
  我相信她在等着我,而且冥冥中好像有什么在告诉我很快就会知道结果。

《人间公主》 作者:迈克·雷斯尼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