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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夜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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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正文 书籍相关

  内容简介

  这是蒸汽时代的美国,雄心勃勃的船长和水手统治着密西西比河,在这条美国大动脉水道上竞相追逐,争夺金钱和荣誉——汽笛长鸣,白烟滚滚,鸣奏着高亢激越的交响曲……
  一条华丽的新汽轮下水,交响曲中响起一个不谐和音——“菲佛之梦”,它一路飞奔,将这条大河上的所有快船抛到身后。但它追逐的不是第一快船的荣誉,而是鲜血,因为驱策它的是古老的血族吸血鬼。“菲佛之梦”一路行来,将密西西比搅成一条血河;而它自身,也渐渐变成一条血船。吸血鬼与人、吸血鬼之间,爱恨情仇,无不浸透在浓稠的血浆之中……
  但是,从血泊中,诞生了最伟大的情感:友谊和希望。

  《热夜之梦》是乔治·马丁在吸血鬼题材上所做的大胆尝试,不仅在当年的读者评选中位列三甲,而且不断再版,成为世界吸血鬼小说流派中的一座里程碑。《热夜之梦》是马丁壮年时期的代表作,也是马丁最成功的作品之一,自1984年出版以来,至今仍然不断再版。《热夜之梦》彻底突破了以往人们对吸血鬼小说和吸血鬼形象的认识,历来被视为与安妮·莱斯的《夜访吸血鬼》齐名的经典,并在二十一世纪初入选了英国格兰兹出版社的“奇幻大师杰作系列”。


  作者简介

  乔治·马丁(1948~),当今世界幻想文学界为数不多的几位大师之一。截至2007年,一共十八次进入雨果奖决选,共获得四次雨果奖、两次星云奖和一次世界奇幻奖。
  马丁的作品以人物为主要关注点,描写细腻丰富,突破了幻想文学的固有创作模式。多次引领阅读潮流。他在幻想文学的三大分支——科幻、奇幻和恐怖小说上,都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例如被选为“史上十大浪漫太空歌剧”之一的《光逝》、由雨果奖获奖名篇扩展而成的《风港》、在杂志读者群中深受爱戴的《图夫航行记》,以及当今正统奇幻的第一经典《冰与火之歌》等等,都是他的传世杰作。由于这些成就。他被誉为“美国的托尔金”和“新世纪的海明威”。


  媒体推荐

  所有热爱斯蒂芬·金和马克·吐温的读者都会为本书欣喜若狂。马丁的这部小说堪称极大的成功,兼具阴森的传奇色彩、惊悚恐怖的场景和激动人心的情节。全书风格沉郁,令人久久难忘。
    ——[美]罗杰·泽拉兹尼

  最出色的吸血鬼小说。蒸汽船的描绘堪比马克·吐温,情节发展又令读者毛骨悚然。对不同物类之间的友情刻画得恰到好处,激动人心。
    ——《科克斯书评》

  远非普通的哥特式恐怖故事可比,更像一部主题鲜明的历史小说……常见的恐怖小说大都不堪细读。这本书却深刻动人。韵味悠长。
    ——《华盛顿邮报》

  谁也不会把吸血鬼和汽船联系在一起,但在《热夜之梦》里。马丁将这两种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题材结合起来。大大超越了常见的历史和恐怖小说创作模式。
    ——《惊奇》杂志


  本书出版信息:

  书名:《热夜之梦》(Fevre Dream)
  别名:《菲佛之梦》
  作者:[美]乔治·R·R·马丁
  译者:郭泽、[中国台湾]GOBLIN
  原载:《科幻世界》增刊(2006年第12期)
  OCR、校对、制作:Xinty665

  注:本书2008年06月已由四川科技出版社出版(雷以华 马骁 郭泽 译)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序言

  乔治·马丁(George Raymond Richard Martin)是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幻想文坛的风云人物,同时也是这一领域少数几位拥有崇高地位的大师之一。作为从科幻“黄金时代”后期一直活跃到当代的常青树,他的一生丰富多彩,对科幻、奇幻、恐怖小说及剧本均有涉猎。他文思细腻,对人性的把握尤其深刻,因此被读者誉为“美国托尔金”和“新世纪的海明威”。
  1948年,乔治·马丁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贝约恩市。超人漫画和海因莱因的少年科幻,从小就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然而,他最终成为幻想文学作家,却是机缘所致:23岁的马丁大学毕业那年,自信满满却竞然找不到工作!不仅如此,他还有可能被调到越南当兵(当时越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满腔愤懑的他,用一个夏天的时间一连写了七篇小说,并全部得到了发表。被这次成功所激励,马丁确定了自己的人生方向:成为幻想世界的建造者——科幻、奇幻作家。
  此后,由于惊人的天赋,马丁的成功一发不可收。1974年,马丁以《莱安娜之歌》为自己赢得了第一座雨果奖奖杯,而在整个七十年代,其作品年年进入雨果奖和星云奖决选,那也是他科幻创作的高峰。但他的小说与同行作家有所不同,他始终关注着不同世界背景下的人物,而非只做纯技术性描写。
  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马丁一方面开始由短中篇小说创作转向长篇小说创作,另一方面则由科幻文学创作转向奇幻文学及恐怖文学创作。对他而言,区分幻想文学的类型不是重点。
  八十年代后期,受好莱坞的高薪吸引,同时也因为想换换空气,马丁转行担任电视剧编剧,参与了经典美剧《阴阳魔界》(Twilight Zone)、《美女与野兽》(Beauty and the Beast)等的制作。这一时期,他还一手创办了延续至今的、美国持续时间最长的合作小说系列《百变王牌》(Wild Cards)。
  随后,马丁的创作达到了一生成就的巅峰,那便是《冰与火之歌》。《冰与火之歌》是继《魔戒之王》后整个西方奇幻界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它继承和发扬了史诗奇幻的传统,影响了整整一代作家,被翻译成近三十种文字。
  《热夜之梦》是马丁壮年时期的代表作,也是马丁最成功的作品之一,自1984年出版以来,至今仍然不断再版。《热夜之梦》讲述了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在密西西比河上发生的一段吸血鬼故事,它以蒸汽轮船作为舞台,以追求梦想贯穿始终,彻底突破了以往人们对吸血鬼小说和吸血鬼形象的认识,历来被视为与安妮·莱斯的《夜访吸血鬼》齐名的经典,并在二十一世纪初入选了英国格兰兹出版社的“奇幻大师杰作系列”。
  歌颂梦想是《热夜之梦》的中心和主旨,但本书绝非一本简单的励志书,因为追求梦想的过程,总是伴随着牺牲与背叛,伴随着真挚的情谊,也伴随着不离不弃的坚持。在马丁笔下,这一切是如此地真实感人,唯愿读者在翻开这本书的时候,能够充分体会到主人公们对梦想的那份执著。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一章

  圣路易斯,1857年4月


  阿布纳·马什用胡桃木拐杖重重地敲打着旅店的柜台。“我要找一个名叫约克的人,他自称乔希·约克。这里有没有这个人?”
  店员是个戴眼镜的老者。他被拐杖的声音吓了一跳,抬头认出马什,露出了微笑。“怎么,是马什船长!”他亲切地说,“半年没见啦,船长。我听人谈起过你的不幸遭遇。惨哪,实在是惨。我从1836年就来这里了,从没见过这么严重的冰塞①。”
  【① 冰塞:封冻冰层下面的河道被冰花和碎冰临时阻塞。】
  “用不着你操心。”阿布纳·马什没好气地说。他早料到会有这种议论。“拓殖者之家”在汽船水手中很受欢迎,马什自己在严酷的冬天来临之前也经常到这儿吃饭,但自从冰塞后他就躲得远远的。阿布纳·马什不需要任何人同情。“只要说出约克住哪间房就行。”他蛮横地说。
  店员紧张地点点头。“约克先生不在房间,船长。你到餐厅去可以找到他,他在用餐。”
  “现在?这个时间?”马什瞄了一眼华丽的旅店时钟,又解开外套的黄铜纽扣,掏出金怀表。“零点十分。”他不相信地问,“你说他在吃东西?”
  “没错,先生,他是在吃东西。约克先生自有选择,他是那种我行我素的人,船长。”
  阿布纳·马什的喉咙深处粗鲁地咕噜一声,把表放回衣袋,转头穿过陈设豪奢的旅店大厅。他是个大块头,没有耐性,不习惯半夜三更跟人见面谈生意。他挥舞着手杖,像个从来没遭遇过不幸的人一般大踏步前行,径直走向餐厅远端的一角。一个衣着讲究的陌生人正在那里独自进餐。

  那个男人一定听见了马什走近的声响,却并不理会。他不慌不忙地从瓷碗里舀着甲鱼汤。黑色长外套的剪裁式样清楚地表明他不是河上居民,而是来自东部,甚至是外国人。此人身材高大,但比不上马什。马什一开始认为他是个老人,因为他的头发是白的;等靠得更近些以后,马什才看清那不是白发,而是非常浅的金色。陌生人突然侧过脸来,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孔。
  约克的脸刮得很干净,表情冷淡,皮肤像头发一样泛白。马什想,他长着一双女人的手。
  他用拐杖敲打桌子,桌布减弱了音量,使响声有点发闷。“你是乔希·约克?”他问。
  约克抬眼看着马什,他们的视线相遇了。

  直到走完人生最后的旅程,阿布纳·马什始终记得这一刻,他第一次与乔希·约克四目相对的这个瞬间。年轻年老、纨绔子弟或者来自国外之类,所有设想和估计都被约克这一眼一古脑儿扫走了。一时间,眼前只剩下约克这个男人,还有他的力量、梦想和激情。

  约克的眼睛是灰色的,在苍白的脸上显得阴暗吓人。瞳孔细小如针,黑得灼人,直刺入马什的心灵深处,掂量着马什灵魂的份量。瞳孔周围的灰色游移不定,如同一片迷雾——仿佛河堤隐匿,光线隐匿,整个世界什么也没有,只剩下你的船、河流和暗夜里的这片迷雾。
  阿布纳·马什似乎在这片迷雾中看到了什么,种种幻象,闪现又消逝。他感觉到了这片迷雾中透出的智慧和冷酷,还感觉到迷雾之后,有一头被束缚住的无形野兽,不断发出愤怒的吼啸。你能从他的眸子里看到笑声、孤独和无情的狂热。
  眼光里透露得更多的是力量,可怕的力量,如同粉碎过马什梦想的冰塞。马什甚至能感到和冰塞同样的挤压,缓慢而无情,他听到自己的船和自己的希望正在破裂。
  阿布纳·马什这辈子注视过许多人,但这次注视的时间最长。他紧握拐杖,担心自己会把拐杖折成两段。最后,他移开了视线。

  坐在桌前的男人推开汤碗,打个手势道:“马什船长,我正在等你。请坐。”声音柔和而有教养,平易近人。
  “好的。”马什说道,声音轻得有些失常。他推开约克对面的椅子坐进去,让自己放松下来。
  马什身材壮硕,六英尺高,三百磅重。他的脸红红的,蓄着一脸长长的黑胡须,以掩饰扁平的鼻子和满脸疙瘩。尽管如此,人们仍然公认他是河上最丑的男人。他身穿厚重的、钉着双排黄钮扣的蓝色船长外套,看上去凶恶威武。但是,约克的眼神让他无法嚣张。
  这人是个疯子,马什下了判断。他在疯子和最狂热的传教士眼睛里见过相同的眼神,也在下游地区该死的堪萨斯的一个人那儿见过,那人叫约翰·布朗①。马什不想跟疯子、传教士、废奴主义者和戒酒的人打交道。
  【① 约翰·布朗(1800~1859),美国激进废奴主义者,试图以暴力手段阻止美国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两地区成为蓄奴州。布朗最后被判处死刑,但其激进言论和武装行动却掀起了全美对奴隶制度问题的讨论,成为后来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
  但约克说话时却并不像个疯子。
  “我名叫乔希·安东·约克,船长。谈生意的时候我自称J·A·约克,朋友们叫我乔希。希望我们既能成为生意上的伙伴,也能成为朋友。”他的声音很诚恳,有条有理,“我想你大概收到我的信了。”
  “我一直带在身边。”马什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折叠起来的信封。刚接到这封信时,上面提供的商机像从天而降的好运,可以挽救他害怕失去的一切。但现在,马什不那么有把握了。“你想做汽船生意,是吗?”他说,身体朝前倾。
  一个侍者走过来。“您要和约克先生一同用餐吗,船长?”
  “请吧。”约克殷勤地说。
  “谢谢。”马什说道。约克的眼神也许能瞪得他无法招架,但要说饭量,整条河上没有人比得过他。“我要汤、一打生蚝、两只加马铃薯泥的烤鸡。最好烤脆一点。再来点饮料把东西冲下肚。你喝什么,约克?”
  “勃艮第②。”
  【② 勃艮第:法国东南部产的红葡萄酒。】
  “很好,我也来一瓶。”
  约克微微一笑。“你的胃口真不小,船长,真可怕。”
  “这是个‘可怕’的镇子,”马什字斟句酌地说,“我在一条‘可怕’的河上谋生,约克先生。男人必须保持体力。这里不是纽约,也不是伦敦。”
  “这一点我注意到了。”约克说。
  “但愿如此。如果你要开汽船的话,这可是最‘可怕’的事。”
  “咱们言归正传,谈谈生意吧。你有一家货运轮船公司,而我想买下一半权益。既然你人在这里,我想你对我的提议是感兴趣的。”
  “我相当感兴趣,”马什同意,“但疑问也不少。你看上去像个聪明人,我想,你在写这封信之前一定调查过我。”马什用手指敲着信,“你应该知道,这个冬天几乎让我破产了。”
  约克一言不发,但脸上的神态命令马什说下去。
  “菲佛河运公司,我的公司。”马什继续说道,“取这个名字,不只因为我过去一直在菲佛河工作,也因为那是我出生的地方,靠近加利纳③。我有六条船,大部分负责接密西西比河上游的生意,从圣路易斯到圣保罗,也有一些在菲佛河,从伊利诺斯州到密苏里。我的生意做得不错,每年都能新添一两艘船。但去年七月,正当我想着把生意扩大到俄亥俄甚至新奥尔良时,我的玛丽·克拉克号锅炉破裂起火,在迪比克附近。大火一直烧到船的吃水线,死伤上百人。接着是今年冬天,可怕的冬天。我的四艘船停在圣路易斯避冬:尼古拉斯·培罗号、邓利斯号、甜蜜菲佛号,还有我刚造好的伊莉莎白号——她只航行了四个月,是条好船。长三百英尺,有十二个大锅炉,速度可以和河上任何一艘汽船媲美。我真的为我的这位伊莉女士骄傲。她花了我二十万,但每分钱都值得。”汤端上来了,马什尝了一口,皱皱眉,“太烫了。”他说,“总之呢,圣路易斯是个避冬的好地方,结冰不严重,冰冻期也不算久。可今年冬天大不一样。没错,就是冰塞。天杀的河,冻得结结实实。”马什伸出红色的大手,越过桌子摊开手掌,再慢慢缩紧手指攥成拳头。“放个蛋在我手心里,它会变成什么?懂了吗,约克?冰压碎一条船比我捏碎一个蛋还容易。解冻的时候更糟,大块冰凌沿河而下,一路撞坏了码头、河堤、船只。冬天结束,我失去了我的船,四艘全部完蛋,冰把它们都夺走了。”
  【③ 加利纳:美国伊利诺斯州西北端的一个城市,位于罗克福德西北偏西。直到19世纪60年代,它还是一个繁荣的河港。】
  约克点头。“据我所知,你现在还有一艘船。”
  “一条小船。”马什说,他喝完汤,准备向下一道菜进攻,“伊莱·雷诺号。我一直让她跑伊利诺斯州,因为她载不了多少东西。她停在皮奥里亚①,逃过了一劫。这就是我仅剩的资产,约克先生。麻烦在于,伊莱·雷诺号不值钱。她全新的时候也只值两万五千元,而那是1850年的事。”
  【① 皮奥里亚:伊利诺斯州的一个重要城市。】
  “七年,”约克说,“不算太旧。”
  马什摇头。“七年对一艘汽船而言太久了。”他说,“大部分船的寿命只有四五年。河流会磨损它们。虽然伊莱·雷诺号造得比大多数船好,但仍然用不了多长时间。”马什开始吃生蚝。他把蚝肉全部铲到半片壳上,然后整只吞下去,每吃一只再贪婪地配一大口酒。“所以我想不透,约克先生,”半打生蚝消失之后,他接着说道,“你想买下我船队一半的经营权,但我只剩一艘又小又老的船。你在信上开的价实在高得有点离谱。在我拥有六艘船的时候,菲佛河运公司可能值这么多,但现在不是了。”他咽下另一只生蚝。“十年之内,你的投资不会得到任何回报。靠雷诺号不行,她无法大量载货,搞客运也一样。”马什用餐巾擦擦嘴唇,注视着餐桌对面的陌生人。食物恢复了他的元气,现在他觉得重新找回了自我,能够主导这次谈话了。约克的眼神的确有点与众不同,但也没啥好怕的。
  “你需要我的钱救急,船长。”约克说,“为什么要自揭老底?你就不怕我去找别的合伙人?”
  “那不是我做事的方式。”马什说,“我在河上待了三十年,约克。我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就乘木筏到下游的新奥尔良去了。我在平底船和重帆船上工作过,后来才干上汽船。我当过领航员、大副、勤务工,甚至执事助手。这一行里我什么都干过,除了一项,那就是骗子。”
  “一个诚实的人。”约克说。马什觉得对方的话里似乎有一丝嘲弄的语气。“你能如实告诉我公司的境况,我很高兴。当然,这些事我早已了解过了。我原来的提议不变。”
  “为什么?”马什粗声问,“只有笨蛋才乱花钱。你不像个笨蛋。”

  没等约克回答,主菜送来了。
  马什要的鸡烤得很漂亮,脆得恰到好处。他锯下一只鸡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约克盘子里是一块厚厚的牛排,艳红鲜嫩,浸泡在血水和酱汁里。
  马什看着他灵巧轻松地对付那块牛排,刀仿佛切奶油般滑过肉块,从不停顿,不像马什似的又劈又锯。他拿餐叉的方式像个绅士,总是先放下刀,再换过手来拿叉子。马什不得不承认,约克苍白修长的手兼具力度与优雅,他很奇怪自己刚才竟会认为那是女人的手。这双手白皙,但是有力,坚实得如同日蚀号主船舱里那架钢琴的白键。
  “为什么?”马什催促,“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乔希·约克迟疑片刻,这才开口说道:“你对我很诚实,马什船长,因此我不能以谎言回报你——原本我是打算这么做的。但是,很抱歉,我不能告诉你真相。有些事我不能对你说,不过我可以保证那些事与你毫无关系。在这个条件下,我来提出价钱,看看是否能与你达成协议。如果不能,我们也可以心平气和地分手。”
  马什剁开第二只鸡的胸部。“继续,”他说,“我在听。”
  约克放下刀叉,双手搭在一起,指尖交触。“由于个人的理由,我想成为一艘汽船的主人。我要沿这条大河旅行,兼具舒适与隐私,像船长而非乘客。我有一个梦,一个目的。我寻求盟友,但也有敌人,很多敌人。详情与你无关。如果你逼我,我会对你说谎。所以别追问了。”有一刻,他的眼神变得刚硬起来,但随即软化,露出微笑。“你只需要知道,我渴望拥有并掌控一艘船。你看得出我不是河上居民,尽管这个礼拜我在圣路易斯看了点书,学了些东西,但我对汽船和密西西比河仍然一无所知。我需要一个熟悉汽船驾驶、了解河流和河上居民的伙伴,帮助我实现我的梦想。
  “这个伙伴还必须具备其他优点:他必须谨言慎微。我不希望我的举动──我承认,有时候我的举动非常特别──成为码头间的话题。在我把所有营运事宜都交到他手中之后,他必须值得信赖。他必须勇敢。我不需要软弱迷信,或对宗教太过虔诚的人。你虔诚吗,船长?”
  “不,”马什说,“我从来不喜欢那些《圣经》宣扬家,他们也不喜欢我。”
  约克微微一笑。“实干——我需要讲求实干的人。他将专注于工作,不打听我的事。我重视隐私。即使有的时候我的言谈举止显得怪异、专断、反复无常,我也不希望被质疑。你明白我的需求吗?”
  马什扯着胡子,沉吟着。“明白又怎么样?”
  “那我们就会成为合伙人。”约克说,“把你的公司交给你的律师和职员打理,你和我一同到河上去旅行。船长的职责由我履行,你可以说自己是领航员、大副,或者副船长,随你选。当然,船的实际操作我会交给你。我不会常常下达命令,但如果我下达命令,你必须无条件地确保这些命令被切实遵行。有些同伴会和我们一起旅行,免费住进舱房,我可能视情况把船上的一些职责委派给他们。这些决定你不能质疑。如果你接受所有这些条件,马什船长,我们就可以一起致富,在你的河上享受自由奢华的旅程。”
  阿布纳·马什笑出声来。“这个嘛,或许吧,但这不是我的河,约克先生。还有,如果你想在老伊莱·雷诺号上享受奢华的旅程,等上了甲板你一定会跳脚。她又吵又慢,起居设备烂得够呛。甲板上多数时候塞满了外国乘客,航行到一些难以想象的鬼地方去。我两年没上那艘船了──现在是老尤杰船长在驾驶她。我最后一次搭乘那艘船的时候,她闻起来有一股子馊味。真想自由奢华的话,你该去买日蚀号或者约翰·西蒙斯号。”
  乔希·约克啜了一口酒,微笑着。“我从没想过乘坐伊莱·雷诺号。”
  “但她是我唯一的船。”
  约克放下酒杯。“来,”他说,“咱们到房间里接着谈,进一步讨论细节。”
  马什无力地抗议。拓殖者之家提供各色甜点,他一道也不想错过。可是约克坚持他的提议。

  约克住在设备一流的大套房,是旅店最好的房间,通常提供给来自新奥尔良的富有的庄园主。
  “坐。”他命令似的说,示意马什坐进客厅一张宽大舒适的椅子里。
  马什照办,房间的主人走进内室,片刻后带回一个小铁皮箱,把箱子放到桌上,打开锁。
  “你过来。”他说,马什已经起身,站在他后面。约克掀开盖子。
  “金币。”马什低声道。他伸手触摸那些钱币,让它们从指间溜过,体会着这种黄色金属的诱人触感、光泽和哗啦啦的脆响。他拿起一枚金币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十足真金。”然后扔回箱子。
  “总共一万美金,一枚金币值二十美金。”约克说,“我还有两个同样的箱子,此外,我在伦敦、费城和罗马都有存款,总数十分可观。接受我的提议吧,马什船长,你将拥有第二艘船,一艘比伊莱·雷诺号大得多的船。或者应该说是我们将拥有第二艘船。”他笑道。
  阿布纳·马什本想回绝约克的提议,但他实在太需要钱了。约克的提议听起来太美妙了,马什本能地肯定这件事背后潜藏着某种危险,接受下来一定是个错误。但此刻他眼前一片金光,感到自己的意志力不断削弱。
  “你是说一艘新船?”他轻声问。
  “没错。”约克回答。
  “多少……”马什开口道,他的嘴唇发干,他神经质地舔舔嘴唇。“你愿意花多少钱来打造这艘新船?”
  “需要多少?”约克平静地问。
  马什抓起一把金币,让它们哗啦啦地从指间落下,掉回箱子。金光闪闪,真美呀,他想,但他只说:“你不该随身带这么多钱。单单为了一枚金币,那些无赖都会宰掉你。”
  “我能保护自己,船长。”约克说。马什看着他的眼神,感到一股寒意。他同情那些想抢劫乔希·约克的人。
  “你愿意和我到外面走一趟吗?去码头。”
  “你还没给我答案,船长。”
  “你会得到答案的。先来一趟,我要你看样东西。”
  “好吧。”约克说。他盖上箱子,柔和的黄光消失了,房间突然变得封闭而昏暗。

  夜气湿冷。他们走在黑暗寂寥的街道上,靴子敲出回声。约克显得敏捷而优雅,马什则声势浩荡。约克穿着一件剪裁类似披肩的宽大的领航员外套,头戴老式海狸皮高帽,弦月的光辉在街道上拉出他长长的身影。马什瞪着砖砌仓库之间的阴冷小巷,极力表现出健壮剽悍的模样。一般说来,他只要皱皱眉就足以吓跑流氓。
  码头挤满船只,至少四十艘船系在岸桩和趸船边。即便在这个时刻也不是彻底安静。月色下,货船巨大的烟囱投下黑色阴影,吞没了倚着货箱和干草堆随意坐卧、互递酒瓶、抽着烟斗的码头工人。一打以上的船,舱房窗户中依旧亮着光。密苏里河运公司的怀恩多特号灯火通明,蒸气缭绕。有个人站在一艘大邮轮的最高甲板舱①顶上,好奇地望着他们这个方向。阿布纳·马什带着约克从那艘船边走过,接着走过一排黑沉沉的汽船,它们高耸的烟囱直指夜空,托着繁星,仿佛一列阴暗的树,顶端长着怪异的花朵。
  【① 最高甲板舱是专供高级船员使用的舱房。】
  最后,他停在一艘华丽的明轮船前。烟囱矗立在主甲板上,栈台高高升起,这是为防备不速之客登船。饱经风霜的老旧趸船与她相偎相依。即使在朦胧的弦月下,仍旧可以看出她的壮丽。码头上没有任何一艘船像她这样庞大、这样骄傲。
  “这是?”乔希·约克肃然起敬。
  “这是日蚀号。”马什说,“看,驾驶舱上有她的名字,在那边。”他用拐杖点了点,“看得见吗?”
  “非常清楚。我的夜视力很好。这是一艘特别的船?”
  “没错,特别极了。她是日蚀号!这条天杀的河上,每个男人和小男孩都晓得她。她现在很老了──1852年造的,五年了,但仍然是最顶级的。据说她的造价达到三十七万五千美金,我相信,完全值那个价。没有比她更大、更美、更‘可怕’的船了。我研究过她,乘坐过她,我很清楚。”马什加重语气道,“全长三百六十五英尺,宽四十英尺,大厅就有三百三十平方英尺。没有哪条船能和她相提并论。大厅一头有亨利·克莱的金雕像,另一头是安迪·杰克逊①的,他俩隔着整座大厅互相瞪眼。水晶、银器、彩色玻璃,多得连拓殖者之家都望尘莫及;另外,里面还有油画、从没尝过的食物和镜子。但是,和她的速度相比,这一切都不算什么。
  【① 在美国历史上,亨利·克莱和安迪·杰克逊是死对头,虽同属民主共和党(即今日民主党前身),却曾是总统大选时的竞争对手。1824年之后,民主共和分裂为国民共和党及民主党,两人又分别成为两派的主要领袖。】
  “她的主甲板下有十五具锅炉。划一桨可以行进11英尺。不骗你。只要斯特金船长让她点火启动,不管哪条河上的哪艘船都追不上她,时速可达十八英里,轻而易举。1853年,她创下了从新奥尔良到路易斯威尔的最快记录。花了多少时间我记得一清二楚:四天九小时三十分,以五十分钟的差距,击败天杀的夏特威尔号。”马什转身面向约克,“我原本希望我的伊莉女士有朝一日能取代日蚀号,打败她,或者和她势均力敌,但她永远不可能做到啦。我现在总算明白了,我只是在愚弄自己,我根本没有足够的钱去造一艘可以取代日蚀号的船。
  “给我这笔钱,约克先生,你就会成为我的合伙人——这就是我的答案。你要半个菲佛河运公司,和一个只管开船、不过问你任何私事的合伙人?没问题。给我钱,让我造一艘像那样的船。”
  乔希·约克凝视着那艘巨大的明轮船。黑暗中的日蚀号沉默无声,自在地漂浮在水面,准备迎接一切挑战。约克向阿布纳·马什转过身来,唇上挂着微笑,暗色的眼中似乎有隐约的火焰。他只说了两个字:“成交。”然后伸出手。
  马什咧开嘴,高兴地笑了,露出一口暴牙。他肥厚的大手抓住约克纤瘦白皙的手,紧紧地握着。“成交!”他大声说,粗鲁地使着劲儿,用上了全身力气。谈生意的时候他总是这么做,他在考验交易对象的意志力和胆量,他会一直把手握紧,直到在对方的眼睛里看见痛苦。
  但约克的眼神依然清澈,并用惊人的力量攫住马什的手,不断收紧,苍白的皮肤下肌肉虬结。马什好不容易才咽下呼痛声。
  约克松开手。“来吧,我们有计划要商量。”他说,用力拍了马什肩膀一下。马什不由得打了个趔趄。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章

  新奥尔良,1857年5月


  十点刚过,索尔·比利·蒂普顿抵达法兰西交易所,看着他们拍卖掉四桶酒、七箱干货和一船家具。这以后才会有奴隶运来。他沉默地站着,手肘靠在环绕足足半个圆形大厅的大理石吧台上,一面观察贩子用两种语言叫卖自己的货,一面啜饮苦艾酒。
  索尔·比利是个阴沉如死尸的男人,长长的马脸上有孩童时期留下来的痘疤,褐发稀疏,罕有笑容,冰蓝色的双眼令人恐惧。
  这对冷酷而危险的眼睛是索尔·比利的护身符。法兰西交易所是个豪华场所,完全不合索尔·比利的品味。事实上,他并不喜欢来这里。
  交易所位于圣路易斯旅店的圆形大厅之中,日光由上面的圆顶倾泻而下,洒落在拍卖台和叫价者身上。圆顶高达八十英尺,四周环绕高大的柱子,圆顶内围有一圈走廊,天花板精心装饰过,墙上布满壁画,吧台是实心大理石,地板是大理石,拍卖台也是大理石。顾客中有来自上游区的富有农庄主,也有来自旧城的克利欧①年轻公子哥。
  索尔·比利讨厌克利欧人,讨厌他们昂贵的服饰、傲慢的举止和无礼的眼神,不喜欢与他们打交道。
  【① 此处的克利欧人是美国初期在路易斯安那出生的法裔和部分西班牙裔的自称。】
  大约十一点时,他喝完了杯子里最后的一点酒。奴隶贩子也开始由莫罗、艾斯普奈和公众街等地的奴隶圈栏里运来货物——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还有孩子。其中有一小部分人肤色较淡,脸孔漂亮。
  一个贩子把拍卖槌敲在大理石桌上,顾客们停止交谈,将注意力转向他。
  他一招手,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便颤巍巍地站到一个板条箱上。她稍带一点白人血统,有双漂亮的大眼睛,穿着白色棉布裙,头发上系着绿丝带。贩子开始道出一连串夸张的赞美辞,索尔·比利漠然地看着两个克利欧年轻人竞相出价。最后,这女人以一千四百块的价格卖出。
  接下来是个老一点儿的女人,介绍说是优秀的厨娘,也被卖掉了。
  再往下是带着两个小孩的年轻妈妈,被一起卖掉。

  索尔·比利等待着,又经过七项拍卖之后,贩子终于推出了他看中的货。这时已经是正午时分,法兰西交易所被顾客和贩子挤满了。
  她的名字是艾米莉,贩子这样告诉大家。“看看她,各位先生。”贩子用含糊不清的法语说道,“看看她吧,多么完美!好多年没有这样的货色了,不知还要再过多少年,我们才会再见到一位像她这样的美人。”
  这话索尔·比利差不多同意,他判断艾米莉大概十六七岁,发育成熟。站在拍卖台上,她显得有些害怕。那袭朴素的暗色布裙衬出了她姣好的身形,她有一张美丽的脸,大而温柔的眼睛和欧蕾咖啡①色的肌肤。朱利安一定会喜欢的。
  【① 法国最有名的咖啡,又称牛奶咖啡。】
  标价升高了。到两千块左右时只剩下三个竞争者,其他人都已出局。三人之中有个皮肤黝黑的秃头男人要求艾米莉赤身露体。贩子毫不迟疑地一声令下,她小心地解开衣服,慢慢脱下。有人发出猥亵的赞叹,引来一阵哄笑。
  价格到两千五时,秃头男人退出了,反正他已经看到了他想看的东西。剩下两个都是克利欧人,连续三次你追我赶,把价格拉抬到三千两百块。接下来是犹豫不定的时刻。
  贩子巧舌如簧,说动两人中较年轻的那个开出最后一个价钱:三千三百美金。
  “三千四百块。”那人的对手镇定地说。
  索尔·比利认得他,这个瘦削的克利欧年轻人名叫蒙特勒,是恶名昭彰的赌徒和决斗者。
  另一人摇摇头,停止竞标。蒙特勒对艾米莉露出志在必得的傻笑。
  索尔·比利等了三次心跳的时间,就在拍卖槌就要敲落的一瞬,他放下苦艾酒杯,清晰地扬声报价:“三千七百块。”
  贩子和女孩都惊讶地抬起头。
  蒙特勒和几个朋友向索尔·比利射来阴沉威吓的目光。
  “三千八百块。”蒙特勒说。
  “四千。”索尔·比利说。
  即使对这么一个美女而言,这也是高价。
  蒙特勒向站在他身边的两个人说了句什么,三人一言不发地迈步走开,大理石地板上响起忿忿的脚步声。
  “看来我赢得了竞标。”索尔·比利说,“让她穿上衣服,准备跟我走。”所有人都瞪着他。
  “当然当然!”贩子说。
  另一个贩子从桌前起身,用拍卖槌召来另一个漂亮女孩以吸引众人的注意,法兰西交易所再度嘈杂起来。

  索尔·比利领着艾米莉沿着长拱廊走出圆厅,来到圣路易斯街,经过成排的时髦商店,街头晃荡的闲人和富有的旅客都好奇地望着他们。
  索尔·比利走到太阳下,强光令他眯缝着眼睛。
  就在这时,蒙特勒赶到他身边,开口道:“Monsieur①。”
  【① 法语“先生”。】
  “如果你要和我说话,用英文。”索尔·比利厉声说,“在其他地方,别人叫我蒂普顿先生,蒙特勒。”他细长的十指稍稍抽搐了一下,寒冰般的双眼定在对方身上。
  “蒂普顿先生,”蒙特勒的英文没有音调,没有高低起伏。他的脸色微微泛红,两个同伴僵直地站在他身后。“我从前也输掉过女孩子,”这个克利欧人说,“但她与众不同。不过,输掉她只是小事,我不能忍受的是你竞标的手段,蒂普顿先生。你让我沦为笑柄,你以你的胜利侮辱我、愚弄我。”
  “哎呀,”索尔·比利说,“哎呀呀。”
  “你玩的是危险的游戏。”蒙特勒警告道,“知道我是谁吗?如果你是绅士,我会把你叫出来,先生。”
  “决斗是违法的,蒙特勒,”索尔·比利说,“你没听说过吗?况且我也不是绅士。”他转身朝靠在旅店墙边望着他们的混血女孩说,“走吧。”然后沿人行道离去,女孩跟在后面。
  “你会付出代价的,Monsieur!”蒙特勒在后面喊道。

  索尔·比利毫不在意地转过街角。他神采奕奕地走着,在法兰西交易所里他是不会这样昂首阔步的。街道给索尔·比利一种家的感觉,这是他生长的地方,也是他学会生存的地方。
  奴隶女孩艾米莉竭尽全力狼狈地快步跟在后面,光脚在砖砌人行道上敲出沉重的响声。
  他们来到新奥尔良比较粗俗但也比较新的美国区域。索尔·比利的马系在一家酒馆外。他骑上去,叫女孩在一旁跟着走。他们从城南出发,不久便离开了大路,中途只停下来一次,好让索尔·比利的马休息,他自己也从鞍袋拿出又干又硬的面包和奶酪来吃。他让艾米莉在溪中喝了一点水。
  “您是我的新主人吗,先生?”艾米莉问,她的英语非常流利。
  “只是监工。”索尔·比利说,“今晚你会见到朱利安的,姑娘。天黑以后。”他微笑,“他一定会喜欢你。”然后他叫艾米莉闭嘴。

  当天色渐渐昏暗、女孩的脚步也越来越蹒跚的时候,他们抵达了朱利安的庄园。路沿着溪沼,在一排枝条上披垂着青苔的茂密树木间蜿蜒。他们绕过一株巨大光秃的橡树,进入一片荒芜多年的田地。田地被落日黯淡余晖染成红色,长着茂盛的杂草,从水滨一直通到房子。溪沼边有老旧腐朽的船埠头和木柱,供过往船只使用。大房后面是一列奴隶的小屋,但并没有奴隶。
  “到家了。”索尔·比利说。
  女孩问这座庄园有没有名字。
  “以前有,”索尔·比利说,“很多年以前,加洛克还在的时候。但他病死了,他和他的好儿子们通通死了,现在这个庄园没有名字。好了,闭上你的嘴,快点。”
  他领着艾米莉绕到屋后,走进自己的房间,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打开锁。索尔·比利在仆人房区拥有三个房间。他把艾米莉推进卧室,“脱掉衣服。”他厉声下令。
  女孩惴惴不安地听令,一脸恐惧地望着他。
  “别那样看我,”他说,“你是朱利安的,我不会乱来。我去烧水,厨房里有个木桶,你把自己洗干净,打扮打扮。”他拉开一个雕刻繁复的木衣橱,抽出一件深色锦缎礼服。“拿去,应该合身。”
  艾米莉吃惊地倒抽一口气。“我不能穿这种衣服,这是白人小姐穿的。”
  “闭嘴,照我的话做。”索尔·比利说道,“朱利安要你漂漂亮亮的,女孩。”
  他把她留下,径自走进主屋。

  他在图书室找到了朱利安。一片黑暗中,朱利安静静地坐在一张大皮椅上,手里端着白兰地。
  索尔·比利走进房间,站在一段距离之外以示尊敬,默默地等待朱利安开口。
  “怎么样?”黑暗中传出朱利安的声音。
  “四千,”索尔·比利应声答道,“但你一定会喜欢。年轻可爱,温柔漂亮。”
  “其他人马上就到,亚兰和让已经在这里了。那两个傻子等得都不耐烦了。等她准备好,把她带到交谊厅去。”
  “是。”索尔·比利很快地答应一声,转身出了图书室。

  穿上锦锻礼服后,艾米莉简直换了副模样。整洁清新,妆扮适宜,真是美极了。
  索尔·比利仔细地检视一番,道:“来吧,到交谊厅去。”

  交谊厅是个宽大华丽的房间,由三座燃烧着上百枝细小蜡烛的巨型雕花玻璃吊灯照明。墙上挂着描绘溪沼景致的昂贵油画,地板是光亮美丽的木头。一端是通向休息室的宽大双扇门,另一端则是分往两侧的向上的阶梯,扶手微微发亮。
  所有人都在,等着索尔·比利带她进来。
  包括朱利安在内,他们一共有九人,六男三女,男的着深色欧式套装,女的着浅色丝绸礼服。除了朱利安,他们都等在阶梯上,一动不动,沉默恭敬。
  索尔·比利认得他们中的每一个:自称艾德里安娜、辛西娅和瓦莱丽的苍白女子;长着男孩似的脸庞、深肤色的英俊雷蒙;双眼如炽热炭火般燃烧的库特,还有其他人。其中一个叫让的,在等待期间微微颤抖着,嘴唇掀起,露出白色长牙,双手不住地抽搐。他饥渴难耐,但并未行动。他等着朱利安。他们全都等待着朱利安。
  朱利安越过交谊厅,走向奴隶女孩艾米莉。他的移动如猫一般庄严而优美。如君主,如王者,如黑暗飘移,水银泻地。虽然他皮肤苍白,但却给人一种黑色的印象;鬈曲的黑发,衣着晦暗,双眼如燧石般闪烁发亮。
  他在女孩面前站定,露出微笑。他的微笑亲切迷人。
  “美极了。”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艾米莉红着脸,结结巴巴地想说什么。
  “住口。”索尔·比利厉声道,“朱利安先生叫你开口你才能开口。”
  朱利安的手指滑过女孩柔软的暗色脸颊。女孩全身发抖,极力保持不动。他的手漠然梳过她的头发,然后托起她的脸朝向自己,用双眼啜饮她。艾米莉警觉起来,发出害怕的叫声,但朱利安两手捧住她的脸,不让她望向两侧。
  “真可爱,”他说,“你很美,孩子。我们赞赏美,我们全都赞赏美。”他放开她的脸,举起她的一只小手,转过来,倾身在手腕内侧印下一个温柔的吻。
  奴隶女孩仍在颤抖,但没有反抗。朱利安微微把她转过来,把她的手臂举向索尔·比利·蒂普顿。“你愿意接受这个荣誉吗?”
  索尔·比利走到他身后,从腰背的刀鞘抽出一把刀。惊恐之下,艾米莉的黑色眼睛睁得圆圆的,她拼命挣扎,但被牢牢地攫住了。他的动作迅速绝伦。几乎未见刀刃划过,她的手腕内侧已然出现一道刀口。方才,朱利安就是在这里印下双唇。血自伤口涌出,滴落地面,沉寂的交谊厅里发出响亮的回音。
  女孩短暂地抽泣几声,没等她彻底明白过来,索尔·比利已经收刀回鞘,让到一边,而朱利安再度抓住她的手,又一次举起她纤瘦的手臂,将嘴唇覆上手腕,开始吸吮。
  索尔·比利退向门口,其他人则离开阶梯,聚拢过来,女人们的礼服发出轻柔的刷刷声。以朱利安和他的猎物为中心,他们围成一个饥渴的圆。他们的眼睛阴暗而炙热。
  艾米莉昏迷过去时,索尔·比利跳上前去,托住她的手臂,将她撑住。她轻飘飘的,几乎全无重量。
  “如此美人。”朱利安喃喃道,他放开了她,眼神滞重而餍足。他微笑着。
  “求求你,丹蒙。”叫让的那个苦苦哀求,像热病发作似的颤抖着。
  黑色的血流沿手臂缓缓而下,朱利安瞥了让一眼,眼神冷酷而恶毒。
  “瓦莱丽,”他说,“你是下一个。”
  一个紫色眼眸、身穿黄礼服的苍白女人走上前,优雅地跪下,开始舔舐那股可怕的血流,直到舔净了手臂,她才把嘴贴到伤口上。
  接着是雷蒙,与此同时朱利安走开了;然后是艾德里安娜和乔治。
  最后,当所有人都结束了,朱利安才微笑着转向让。
  让发出一声窒息般的呜咽,扑向女孩,将她从索尔·比利的怀抱里一把扯过,开始撕开她柔软的喉咙。
  丹蒙·朱利安做了个嫌恶的表情。“等他完事以后,”他向索尔·比利说,“清理这个地方。”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章

  印第安纳州,新奥尔巴尼,1857年6月


  河雾深浓,夜气湿冷。午夜过后,乔希·约克终于由圣路易斯抵达新奥尔巴尼,来到空无一人的船厂,与阿布纳·马什会面。他像是雾里冒出来的苍白幽灵一般,背后还跟着几个人。他们一言不发,像他的影子。
  约克出现时,马什已经等了快半个小时。他咧嘴笑道:“乔希。”同时草草向其他人点头致意。四月时,他曾与这些人在圣路易斯会过面,随后便来到新奥尔巴尼打造他的梦想。他们是约克的朋友和旅行同伴。
  马什从没见过这么古怪的一群人。两个男的看不出年龄,他们的外国名字马什记不住也念不出,他叫他们史密斯和布朗,这种叫法让约克觉得很好笑。这两人老是用某种急促嘈杂的外国腔唠叨个不住。另一个男的脸颊凹陷,似乎是东方人,打扮得像殡葬从业者,名叫西蒙,从不讲话。还有个女的叫凯瑟琳,据说是英国人,高个子,背有些驼,显得老态龙钟,让马什联想到一头巨大的白秃鹰。这些人全是约克的朋友,约克警告过他会有一些特殊的伙伴,所以阿布纳·马什闭紧自己的嘴巴,什么都没问。
  “晚安,阿布纳。”约克说。他停下脚步,环视船厂。汽船半成品躺在流动的灰色雾气中,仿佛一具具骸骨。“我们的船在哪儿?”
  “这边来。”马什边说边大剌剌地挥舞拐杖,带领他们走过半个船厂。“那儿。”他用拐杖指着。
  灰色浓雾中露出那艘船,傲然耸立。相比之下,周围船只顿时显得渺小无比。船舱和扶栏涂了雪白发亮的新漆,即使在灰蒙蒙的雾气中也十分显眼。最高甲板舱顶上的领航室像一座光辉夺目的玻璃殿堂,圆顶周边装饰着华丽的木雕,图案如爱尔兰蕾丝般繁复。两只烟囱孪生子般并立于最高甲板舱前方,乌黑挺直,威风凛凛。伞形的烟囱头仿佛两朵盛开的黑色金属花。船身细长,船尾似乎河雾中无止境地延伸开去。和所有一流的汽船一样,她是艘明轮船。船身中央雄伟的流线形轮机室于雾中隐现,暗示着桨轮的巨大力量。
  马什心想,在夜雾中,在周围又小又寒碜的船只包围下,她像一个幻影,一个梦里出现的白色鬼魅。
  史密斯叽哩呱啦地说了些什么,布朗也叽叽喳喳地响应,但乔希·约克只是凝望着。他望了很久很久,然后点点头。
  “我们创造了一个非常美丽的事物,阿布纳。”他说。
  马什笑了。
  “真没想到她就快完工了。”约克说。
  “这里是新奥尔巴尼。”马什说道,“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到这里来,而没去圣路易斯的船厂。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就在这儿造船了。去年造了二十二艘,今年也差不多是这个数目。我知道他们一定能为我们完成工作。你要是在这里就好了。我带了一箱金币,把它倒在工头的桌子上,然后我说:‘我要造一艘汽船,要迅速完工。而且,我要它成为最快最漂亮最好的船,你他妈的你听见没有?马上去找工程师,最好的工程师,我不管你是不是得去对岸的路易斯威尔把他们从妓院里拖出来,今晚就把他们找来,然后开工。把最好的木匠、油漆匠和锅炉匠通通找来。只要有一样该死的东西不是最好的,我让你后悔莫及。’”马什大笑道,“你真该看看他的样子,不晓得该看那些金币还是听我讲话。我的话还有那些金币把他吓得半死,不过他真的很帮忙。”他朝那艘船点点头,“当然,她还没完工,还需要修饰,涂上蓝漆和银漆,好配合你想布置在主船舱的银器。你在费城订的摆设和镜子也还没运来。不过主体大部分都完成了,乔希。走吧,咱们上去瞧瞧。”
  工人留了一盏灯在船尾附近的木竿上,马什划亮火柴把灯点燃,粗鲁地塞进布朗手里。“喏,拿着。”他说。他踏着笨重的步伐登上船舷,朝主甲板走去,其他人跟在后面。“小心手,”他说,“有些地方油漆还没干透。”
  主甲板就是最低处的甲板,上面到处是机械设备。灯内的火焰明亮平稳,但布朗提着它晃来晃去,那些笨重机器的影子于是不祥地摇摆跳动,仿佛有了生命。
  “就是这儿。把灯拿稳。”马什命令道。他转身朝约克比划着,胡桃木拐杖冲着分立于甲板前端两侧的巨大的金属圆筒指指点点。“十八具锅炉,”马什骄傲地说,“比日蚀号多三具。每具直径三十八英寸,长二十八英尺。”他挥着拐杖,“熔炉外包了一层防火砖和金属板,不会弄脏甲板,也降低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他们沿头顶上方由锅炉通往引擎的蒸汽管线来到船尾。“我们的汽缸是三十六英寸的高压汽缸,和日蚀号一样,一桨可以划动十一英尺。我敢说,我们的船一定会成为这条老河上最骇人的家伙。”
  布朗叽叽喳喳,史密斯叽哩呱啦,乔希·约克露出微笑。
  “到楼上去吧,”马什说,“你的朋友好像对引擎没啥兴趣。不过楼上的东西他们应该会喜欢。”
  楼梯宽敞华丽,由发亮的橡木制成,栏杆上有优美的槽纹。它由船首起始,宽大的梯身遮住了炉具和引擎,然后分往两边,呈优美的螺旋状,通向上层的空地、锅炉和甲板。他们沿右舷走着,引路的是马什的拐杖和布朗的提灯,一行人的靴子在硬木板上咯吱作响。精致的哥特式廊柱与护栏让大家惊叹不已,上面是精心雕琢的木刻花卉、涡纹、橡实等图案。头等舱的门窗自船首到船尾连成一列,黑胡桃木舱门,彩绘玻璃窗。
  “头等舱还没完工,”马什打开一扇门,带他们进入其中一间,“不过我们一定会在里面摆上最好的陈设:羽毛被啦,羽毛枕啦,每个房间都会有一面镜子和一盏油灯。我们的舱房也比普通船大,所以没办法和同尺寸的其他汽船一样载那么多旅客,但旅客将拥有更多空间。”马什笑道,“我们可以向他们收更多的钱。”
  每个舱房都有两扇门,一扇向外通往甲板,另一扇向内通往华丽的大厅,也就是这艘船的主舱。
  “主舱距离完工还早,”马什说,“不过还是去看看吧。”
  他们走进去。布朗举起灯时,他们全停了下来。即使缺少地毯、镜子和一切摆设,这座舱房依然给人华丽的感觉。他们默默地缓步走着,随着摇摆的灯光,舱房美丽的细节在黑暗中忽隐忽现:高高在上的天花板和雕梁画栋如蕾丝般精细;一长排纤细的柱子侧立于头等舱门边,上面有整齐雅致的槽纹;黑色大理石台纹彩丰富;两排吊灯,每架均有四个大水晶灯罩,悬吊在精致的铁网上,只差灯油、灯焰和镜子,就能够唤醒整座大厅,让它变得灿烂辉煌。
  接下来是上层甲板。他们爬上一道狭窄的楼梯,巨大的黑色铁烟囱矗立在面前。再爬上一段较短的楼梯便是最高甲板舱。
  “船员的舱房。”马什说道,没有带他们进去参观。领航室矗立在最高甲板舱顶,他领他们继续往上爬。
  在这里,好几个码头的景色都能一览无遗。茫茫雾气围绕着四周的小船,雾中隐约闪烁的是俄亥俄河幽暗的水面,甚至还有远方路易斯威尔的灯火。领航室内部宽敞豪华,窗户由最好的玻璃制成,还有彩绘玻璃饰边。到处是乌黑发亮的木头,银制镶条在灯光下泛着冷光。
  他们见到了船舵。它非常庞大,下半部埋在地板沟槽中,露出的上半部和马什一样高。它由较软的黑柚木制成,轴把上有白银饰带,像舞厅女郎的吊袜带。它仿佛在吶喊,渴望舵手的碰触。
  乔希·约克走向船舵,伸手抚摸着乌黑的木头,接着像舵手一样握住它。他掌着舵,伫立良久,深沉的灰眸凝望着黑夜与河雾。其他人沉默无语。有一个瞬间,阿布纳·马什几乎觉得船移动了,航行在一条幽暗的心灵之河上,踏上了一次奇异而漫无目标的旅程。
  乔希·约克转过身。“阿布纳,”他说,“我想学习怎么驾船。你能教我掌舵吗?”
  “掌舵?”马什吃惊地说。他不难想象约克成为船主或船长的样子,掌舵却完全是另一回事。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这个要求让他觉得暖乎乎,也让他对自己的合伙人多了些理解。他懂那种渴望手握舵柄的感觉。“这个嘛,乔希,”他说,“我已经很久没做舵手了。掌舵的感觉是世上最棒的,当船长根本不能和掌舵相比。不过,这种事儿,不那么好学呀。”
  “船舵看起来很容易操纵。”约克说。
  马什笑了。“一点儿没错!但你要学的不是怎么操纵舵盘,而是操纵河流,约克,是河流,是古老的密西西比河。我在拥有自己的船之前当过八年舵手,我有密西西比河上游和伊利诺斯河的航行执照。但我从来没到过俄亥俄河或密西西比河下游。虽然我对汽船很了解,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在这些河段上安全航行──因为我不熟悉它们。那些我所熟悉的河段,是花了很多时间去认识的,而且河流永远在变化。如今我离开领航室太久,得全部重头学起。乔希,没有一处河道是相同的,你必须对它的每一英寸都了如指掌才行。”马什转动着船舵,一只手爱怜地放在上面。“但现在,我打算至少亲自掌一次舵。这艘船实现了我长久以来的梦想,我想亲手操控她。当我们和日蚀号对上的时候,我会到领航室代班,我会的!像她这么大的船,一定得接新奥尔良的生意,也就是说我们会航行到下游,我得开始认识河道。该死的,一英寸一英寸地去认,这可是件费神的事。”他注视着约克,“现在你明白了,还想掌舵吗?”
  “我们可以一起学,阿布纳。”约克答道。
  约克的同伴显得躁动不安。他们从一扇窗户逛到另一扇窗户,布朗把提灯从这只手换到那只手,西蒙的脸色像个死人。史密斯用外国话对约克说了些什么,约克点点头。“我们得回去了。”他说。
  马什依依不舍地望了最后一眼,带他们离开领航室。

  他们疲惫地穿越船厂,半路上约克回过头,朝他们的船只停泊之处望去。黑暗衬托出苍白的船身。其他人停下脚步,沉默地等待着。
  “你知道拜伦吗?”约克问马什。
  马什想了整整一分钟。“我认识一个叫布莱克杰克·皮特的家伙,大土耳其号的舵手。我记得他姓拜恩。”
  约克微笑。“不是拜恩,是拜伦。拜伦爵士,英国诗人。”
  “噢,”马什说,“他呀。我不是很懂诗,不过我似乎听说过他。好像是个跛子对吧?不过很受女士欢迎。”
  “就是他,阿布纳,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有幸与他会过一次面。我们的船让我联想到他的一首诗。”
  约克开始朗诵——

    她以绝美之姿行来,犹如夜晚,
    晴空无云,繁星灿烂;
    那最绝妙的光明与黑暗,
    均汇聚于她的丰姿与眼底,
    交织成如许温柔光辉,
    是浓艳的白昼所无缘得见。

  “当然,拜伦描写的是女人,但这些诗句也适用于我们的船,不是吗?看看她,阿布纳!你认为如何?”
  阿布纳·马什不太清楚自己该怎么认为,普通船员是不会随口吟出诗句的,他也不知道该对这样的人说什么。“非常有趣,乔希。”他只能这么回答。
  “我们要为她取个什么名字?”约克问道,脸上浮出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这首诗给你灵感了吗?”
  马什皱起眉头。“我可不会以一个英国跛子来为她命名——你这样想也不成。”他粗声说。
  “不,”约克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想的是‘黑暗仕女’这类名字──”
  “我也想到一个名字。”马什说,“我们毕竟是菲佛河运公司,这艘船又实现了我毕生的梦想。”他举起胡桃木拐杖指着轮机室,“我们会在那上面漆上蓝色和银色大字,真正漂亮的字,菲佛之梦①。”他微笑着,“菲佛之梦号对日蚀号,人们会津津乐道这两艘船之间的竞争,直到我们死去。”
  【① 菲佛之梦(Fevre Dream)即为本书原名。“Fevre”与“Fever”(发烧、热病之意)读音相近。】
  有那么一刻,约克的灰眼中闪烁着怪异的阴影,但它来得快去得也快。“菲佛之梦,”他说,“你不觉得这名字有些……不吉利吗?它让我联想到疾病、热病、死亡和扭曲的幻觉。这样的梦——人们不会期待这样的梦境,阿布纳。”
  马什皱眉。“这我可不知道。但我喜欢这个名字。”
  那个瘦削而苍白的西蒙说了些什么,声音像拉动生锈的锯子一般刺耳。马什觉得他的语言极其陌生,却又和史密斯与布朗的不同。约克听着,露出深思的表情,只是仍然有些不安。“菲佛之梦,”他又说了一遍,“我原本期待一个——更健康的名字,但西蒙提出了另一种看法。就照你的意思办吧,阿布纳。从今以后,她就叫菲佛之梦号。”
  “太好了。”马什道。
  之后,约克和伙伴们向马什道别,朝渡船走去,消失在雾里。他们走了很久之后,马什还站在船厂中央,凝视那艘沉默静止的船。“菲佛之梦。”他大声念出来,感受着它的音调。奇怪的是,这名字听在耳中忽然变得不对劲了,充斥着他不喜欢的意味。他打了个冷颤,感到一股莫名的寒意。最后,他不屑地哼了一声,回住处睡觉去了。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四章

  俄亥俄河,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7月


  七月初一个闷热的夜晚,菲佛之梦号离开了新奥尔巴尼。在河上待了这么多年,阿布纳·马什从没像今天一样感到生气勃勃。尽管暑气逼人,日落后河面上又涌来大群蚊子,他仍然觉得十分振奋。
  主甲板前后堆满货物,其余部分被锅炉、熔炉和引擎所占据。船上装载了一百五十吨的成捆烟叶,三十吨铁条;数不清的大木桶装着糖、面粉和白兰地;大量的盐、丝和棉布;三十桶钉子,十八箱来复枪;一些书、纸张和杂物;还有猪油和十二大桶最上等的猪肉。严格说来,猪油不是货物,那是马什自己订购的。
  主甲板上的旅客熙熙攘攘,小孩子挤成一团,在货物堆中钻来钻去。甲板上容纳了大约三百个乘客,每人付一美元到圣路易斯。这只是船票钱,食物必须自备,幸运的人可以在甲板上找到地方睡觉。大部分是外国人,有爱尔兰人、瑞典人和高大的荷兰人,他们用马什听不懂的话大声嚷嚷着,喝酒叫骂,殴打小孩。另有少数猎人和普通工人,他们太穷,付不起舱房钱。
  舱房乘客至少要付二十美元才能抵达圣路易斯。虽然价格如此昂贵,船舱依然几近全满。办事员告诉马什,船上共有一百七十七位舱房乘客。马什认为这是个吉利的数字,因为里面有两个七。
  至于船员,马什十分满意。舵手很普通,但他们是临时雇来的,只负责将船开到圣路易斯。他们是俄亥俄河上的舵手,而菲佛之梦号要做的是新奥尔良的生意。他已经写信到圣路易斯和新奥尔良,现在就有两个技术高超的密西西比河下游舵手正在拓殖者之家待命。至于其余船员,任何地方都别想找到这么棒的汽船水手了。这一点马什毫不怀疑。
  轮机长怀提·贝克,性情暴躁、个子矮小,一嘴雪白的胡子上总沾着引擎的油污,曾和阿布纳·马什一起在伊莱·雷诺号上工作。没人比他更懂蒸汽引擎。
  办事员乔纳森·杰弗斯,戴一副金边眼镜,油亮的棕发梳向脑后,手拿一支金柄藏剑手杖,脚穿漂亮的钮扣套鞋。他从不会遗忘任何小事,与人谈起交易来和他下象棋时同样精打细算。这位象棋高手原本在河运公司本部任职,是马什写信请他到菲佛之梦号上来的。尽管衣着花俏,满脑子阴谋诡计,杰弗斯骨子里却是个地地道道的河上居民。
  厨子名叫托比·兰亚德,是个拥有自由身的黑人,已经跟随马什十四年了。马什尝过他做的菜以后才买下他,给了他自由。
  大副名叫迈克尔·西奥多·邓恩,不过除了甲板工人会称呼他邓恩先生,大多数人都称他长毛迈克尔──他是河上最高大、最凶恶、最顽固的男人之一;高逾六英尺,一对绿眼睛,满脸黑胡须,手脚和胸膛长满浓密的黑卷毛,满口污言秽语,脾气十分火暴,不论走到哪儿都随身带着一根三英尺长的玄铁棍。阿布纳·马什只有一两次见到长毛迈克尔用那根铁棍打人,但他总是握着它。工人们说,他曾经一棍打烂了一个把整桶白兰地掉进河里去的人的脑袋。他是个严厉公正的大副,只要有他监督,没人敢让货物掉下河。在河上,人人都对长毛迈克尔·邓恩尊敬得要命。
  这是一群棒得要命的好船员,菲佛之梦号的汉子。打从第一天开始,他们便恪尽职守,所以当新奥尔巴尼上方天空的星星全都露脸的时候,所有货物和旅客都已上船。蒸汽开始喷涌,炉膛怒吼着,发出红得吓人的火光,厨房烹煮着美味餐点。
  阿布纳·马什把一切都检查了一遍,满意之后,他来到高高在上、可以俯瞰下面的喧腾混乱的华丽领航室。“倒车离岸。”他对舵手说。

  菲佛之梦号平顺地滑进俄亥俄河星光闪烁的河水中。
  一进河流,舵手便改变方向,往下游航行。大船微微一颤,轻松滑入主河道。螺旋桨锵锵作响,翻搅着河水,借着水流和自身动力产生的速度,船行驶得愈来愈快,沿途溅起水花。船像任何汽船水手梦想的那样迅速,快得让人眼晕,快得像日蚀号。在他们头顶上方,烟囱喷出两道长长的黑烟,飞溅而出的火星如流云般消失在后面,犹如大群橙红色的火蝇,落入河水、而后熄灭。在阿布纳·马什看来,蒸汽黑烟和火星比独立纪念日他们在路易斯威尔见到的烟火更美、更壮观。接着,舵手拉响汽笛,声音长而高亢,震耳欲聋,调子里有一股鬼哭狼嚎的野劲儿,方圆几英里都听得到。
  路易斯威尔和新奥尔巴尼的灯火隐没在他们后方,菲佛之梦航行于黑黝黝的河岸与一片空茫之间。
  直到这时,阿布纳·马什才突然发觉乔希·约克早已登上领航室,正站在自己身旁。
  乔希一身优雅的打扮,纯白的燕尾服和长裤,深蓝色背心,满是褶边的华丽白衬衫,蓝色丝质领带。苍白的手上戴着一只硕大的银戒,嵌着闪闪发亮的艳蓝宝石。白色、蓝色和银色,这条船漆的正是这几种颜色。领航室里的帘幕就是醒目的蓝色和银色,还有一张蓝色的蓬松大躺椅。约克看上去像船的一部分。
  “嘿,我喜欢你的衣服,乔希。”马什说。
  约克微笑。“谢谢,”他说,“似乎和这艘船很相称。你的样子也不错嘛。”
  马什为自己买了一件镶着闪亮黄铜钮扣的新领航员外套,还有一顶以银线绣着船名的帽子。
  “得了吧。”马什答道。赞美总是让他不自在,咒骂对他而言反而比较轻松舒坦。“对了,”他说,“你是在我们启程时上来的?”
  整个白天,约克都在最高甲板舱的船长舱房里睡觉,而马什则在外面忙得满头大汗,为船长应尽的职责操劳烦忧。马什已经慢慢习惯了约克及其同伴昼伏夜出的生活方式。
  约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阿布纳,愿意来我的舱房喝一杯吗?应该庆祝一下咱们的启程。”
  马什耸耸肩。“喝一杯?行啊,没什么不好。”他朝舵手抬了抬帽子,“晚安,达利先生。”

  他们离开领航室,来到约克的舱房,在约克开门锁时停了停──约克坚持为自己的舱房和所有头等舱装上精巧的锁。这实在有些怪异,不过马什没有提出异议。毕竟约克并不熟悉汽船上的生活。他其余的要求多半很明智,比如那些银器和镜子,令大厅变得分外出色。
  约克的舱房比头等客舱长两倍,宽一倍,以汽船的标准而言显得太大了。约克入住后,阿布纳·马什还是第一次进来。
  只见两盏油灯分置舱房两端,为室内带来温暖宜人的光亮。宽敞的彩绘玻璃窗现在一片漆黑,不但紧闭着,还拉上了窗帘,厚重的黑天鹅绒在灯光下显得柔软豪奢。房间一角立着高高的衣箱,上头摆着水盆,墙上挂着银框镜。屋里还有一张狭窄但看上去很舒适的羽毛床,两张大皮椅,一张极长的花梨木桌。桌面上摆满皮革封面的账册和一叠叠装订好的报纸。这是乔希·约克另一个怪异的习惯:他看一大堆报纸,差不多来自世界各地——英国报纸,外文报纸,当然也有纽约论坛报、纽约先锋报,新奥尔良圣路易斯的大大小小的报纸,所有沿河小镇的周报。他每天都会收到一整包寄给他的报纸。还有书。舱房里有个很高的书箱,里头塞得满满当当,更多书堆在床头一张小几上,书堆上立着半截用过的蜡烛。
  但阿布纳·马什没心思去端详那些书本。书箱旁有个木制酒架,整齐排列着二三十个酒瓶。他径直走向架子,抽出一瓶。瓶上没有卷标,里面的液体呈暗红色,几乎像黑色。闪闪发亮的黑蜡封着软木塞。
  “有没有刀?”他拿着瓶子,转身问约克。
  “我不认为你会喜欢这种酒,阿布纳。”约克说,他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摆着两只银质高脚杯和一个水晶酒壶。“我这儿有些上好的雪利酒,尝尝?”
  马什犹豫不决。约克的雪利酒味道通常很美,他不想错过。但根据他对乔希的了解,他想乔希私藏的珍酿才是最高级的。此外他也很好奇。他把酒瓶换到另一只手上。瓶中液体缓慢流动,像某种甜腻腻的利口酒。
  “这究竟是什么?”他皱着眉问。
  “一种自酿酒。”约克回答,“部分葡萄酒,部分白兰地,部分利口酒①,但尝起来三种都不像。这是一种很罕见的酒,阿布纳。我和我的同伴十分喜欢,但多数人不欣赏它的味道。我相信你会比较喜欢雪利酒。”
  【① 西方人相信起床后喝一点酒能以毒攻毒,解除宿醉。】
  “这个嘛,”马什边说边举起酒瓶,“你喝的任何一种酒对我来说大概都是好酒。虽然你的雪利酒的确很棒。”他快活地说道,“我说,咱们不赶时间,而且我又渴得要命。何不一起尝尝你的私房酒?”
  乔希·约克发出笑声,一种发自内心的欢乐笑声,低沉悦耳。“阿布纳,你真令人惊奇。我喜欢你,但你绝不会喜欢我的私房饮料。当然,如果你坚持,我们就一起来享用吧。”
  他们坐进皮椅,约克把盘子放在他们之间的矮几上。马什将那瓶酒或不管是什么的饮料递过去。约克从白西装某处的折缝中摸出一把细长的象牙柄小银刀。他刮下封蜡,刀子灵巧地一转,插进瓶塞,“啵”的一声拔出来。液体缓缓流出,有如红黑色的蜂蜜注入银质高脚杯。酒色并不透明,似乎充满了黑色细渣。看上去劲道十足。马什举起杯子嗅了嗅,酒精熏得他流出了眼泪。
  “我们应该干杯才对。”约克举杯。
  “为我们即将发大财干杯。”马什开玩笑地说。
  “不。”约克严肃地说道,恶魔般的灰眼睛里透出沉重阴郁的力量。马什心想,约克别又要开始念诗才好。“阿布纳,”约克继续说,“我知道菲佛之梦号对你的意义,我要你明白她对我同样意义重大。对我而言,今天是个辉煌的崭新开端。你和我,我们一同造就出现在的她,我们也会将她造就成一段传奇。我一直赞赏美,阿布纳,但在我漫长的一生中,这是我首度创造出的美,或者应该说,我在创造美的过程中出了力。为世界带来一个美丽的新事物,是种很棒的感觉。特别是对我而言。我要感谢你。”他举起酒杯,“让我们为菲佛之梦号、以及她所代表的一切——美,自由,和希望——干杯。为我们的船,为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为这条河上最快的汽船!”马什答道,一口把酒喝下去,差点没呕吐出来。约克的私房饮料仿佛火烧般窜下他的喉咙,灼热感在他的体内蔓延开来,甜得要死,而且有一股子令人不快的味道,连酒精和甜味都无法掩盖。马什心想,像有什么东西朽烂在酒瓶里一样。
  乔希·约克缓缓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垂下头。他把杯子放到一边,望着马什,再次面露微笑。
  “阿布纳,你脸上的表情实在有点滑稽。我早就警告过你。不用担心失礼,为什么不来点雪利酒呢?”
  “好,”马什答道,“还是雪利酒对我的胃口。”
  马什灌下了两杯雪利酒,这才冲掉了约克的酒留在他嘴里的味道。他们聊了起来。

  “到达圣路易斯之后,接下来做什么,阿布纳?”约克问道。
  “做新奥尔良的生意。这样大的一艘船,没别的路线可跑。”
  约克神经质地摇摇头。“这不用你说,阿布纳。我想知道的是,你打算如何实现击败日蚀号的梦想?你要向她挑战吗?我很乐意看到你这么做,只要不耽误太多时间,不偏离我们的航程。”
  “要真那么简单就好办了。见鬼,乔希,这条河上有几千艘汽船,全都想击败日蚀号。日蚀号得定期载送旅客和货物,和我们一样,她不可能成天跟别人竞赛。除非她的船长是傻瓜,才会接受我们的挑战。我们现在没有名气,只不过是新奥尔巴尼新出厂的一艘船,谁都没听说过。和我们竞赛,日蚀号赢了也得不到任何好处,输了却会失去一切。”他又喝干一杯雪利酒,伸出杯子向约克再要一杯。“不,我们得踏踏实实做生意,先建立名声,让整条河上游下游都知道我们的船是艘快船。过不了多久,大家就会开始讨论她的速度有多快,猜测菲佛之梦号与日蚀号竞赛会出现什么结局。”
  “我懂了。”约克说道,“那么,航向圣路易斯的行程是建立名声的开始?”
  “这个吗,我不会拼命想打破时间记录。她是艘新船,咱们得驯服她。我们真正的舵手甚至还没上船,没有人真正熟悉她的性能。还得先给怀提一点时间,让他找出引擎上所有的小毛病,好好训练操作员。”他放下空酒杯,“但这并不表示我们不能从其他方面着手。”他微笑着说,“我已经想出一两个主意了,你就等着看好戏吧。”
  “那好,”乔希·约克说道,“再来点雪利酒?”
  “不了,”马什说,“我想我们该到大厅去了。我会到吧台请你喝一杯,味道保证比你那该死的私房酒好。”
  约克露出微笑。“这是我的荣幸。”他说。

  对马什而言,那天晚上不同于其他任何一个夜晚。那是一个魔法之夜,是一场梦。他可以发誓,那一夜仿佛有四五十个小时,每个小时都无比珍贵。他和约克举杯把盏,谈天说地,到处巡视,对他们所造的船惊叹不已。
  马什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头疼得把前晚的事忘记了一多半。当然,有些瞬间刻入了记忆,永难磨灭。
  他记得自己步入大厅,比步入全世界最高级的旅店的感觉更加美妙。吊灯璀璨辉煌,油灯火光闪烁、色彩纷呈。镜子使长而狭窄的船舱显得比实际尺寸宽大一倍。一群人聚在吧台边谈论政治。有人叮叮当当地弹奏平台上那架钢琴,头等舱的门不断拉开关上,整座大厅充满灿烂的光芒和笑声。
  他们整夜航行,达利站在领航室里守望,确保船只的行驶灵巧快速。甲板上灯火通明,音乐声和笑声在水面上飘荡,烟囱冒出火星与黑烟。她的名字写在驾驶室上,菲佛之梦,蓝色镶银边的漂亮粗体字非常显眼。
  当晚的高潮于午夜之前来临。他们前方出现了第一艘汽船,正翻搅着河水前进。马什一看见那艘船,立即拉住约克的手臂,把他拖上领航室。领航室里有好些人。达利站在船舵前啜饮咖啡,两个舵手和三个乘客坐在他身后的躺椅上。这些舵手不是马什雇来的,但舵手可以任意免费搭乘船只,这是河上的习俗。他们经常待在领航室里和掌舵的人聊天,通宵不寐。马什没理会他们。
  “达利先生,”他对自己的舵手说,“前面有艘汽船。”
  “我看见了,马什船长。”达利爽快地咧嘴一笑,答道。
  “你知道是哪艘船吗,达利先生?”
  “现在还不知道。”舵手回答。
  阿布纳·马什转向乔希·约克。“乔希,”他说,“真正的船长是你。我不会给你太多建议,但我对前面那艘船太好奇了。为什么不叫达利先生追上去瞧瞧?这样我会舒服点。”
  约克微笑。“不错。”他说,“达利先生,你听见马什船长的话了。你认为菲佛之梦号追得上前面那艘船吗?”
  “她什么都追得上。”舵手答道。他呼叫工程师加送蒸汽过来,然后拉响汽笛。
  狂野而凄厉的尖啸声在河面回荡,仿佛在警告前面的船,菲佛之梦号就要来了。
  嘹亮的汽笛声惊动了所有旅客。他们纷纷涌出大厅冲上甲板,连睡在面粉袋上的甲板乘客也爬了起来。刚开始,旅客全往船头方向挤,不一会儿两艘船的距离拉近,他们又涌向会与那艘船交会的那一侧。
  “天杀的乘客,”马什对约克咕哝,“从来不会想到要让船身保持平衡。我发誓,总有一天,他们会全部挤到同一边,让一艘倒霉的船整个儿翻起来。”
  抱怨归抱怨,马什依旧快活。怀提在下面添加柴火,熔炉咆哮着,巨大的桨叶转得愈来愈快,超船的过程几乎一瞬间就结束了。菲佛之梦一口气吞掉了两艘船之间的距离。两船擦身而过时,下面的甲板上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听在马什耳里,简直就是世上最美妙的音乐。
  急速超过那艘娇小的轮船之际,约克念出领航室上的名号。“好像叫玛丽·凯伊。”
  “乔希,你想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建立名声,”马什对约克道,“你瞧,已经开始了。”
  “是的,”约克朝后面望了一眼,玛丽·凯伊号越变越小。“的确如此。”
  那天晚上结束之前,菲佛之梦号总共超越了半打汽船,其中包括一艘几乎和她一样大的明轮船,但再也没有像第一次追上玛丽·凯伊号时那般刺激。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五章

  俄亥俄河,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7月


  无论是否头疼,阿布纳·马什都是个称职的汽船水手,他不可能整日蒙头大睡,尤其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里。大约十一点,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总共不过睡了几个小时。他从床头柜的盆子里掬了一把微温的水泼到脸上,然后穿衣服。有很多事要做,而约克不到天黑是不会起床的。
  马什戴上帽子,对镜中的自己皱皱眉,轻轻拍拍胡须,之后抓起手杖,摇摇晃晃地从最高甲板舱走下锅炉甲板。他先到盥洗室看了看,又转身把头探进厨房。“我错过早餐了,托比。”他对已经开始打点午餐的厨子说,“叫小弟送六个蛋和一大块火腿上来,送到最高甲板舱。还要咖啡,浓一点。”
  马什在大厅匆匆喝下一两杯利口酒 ,感觉好了些。他与旅客和侍者寒暄几句,急忙回到最高甲板舱,等待他的食物。
  吃过东西后,阿布纳·马什觉得元气回复了。
  他登上领航室。舵手已经换班,跟舵手做伴的免费乘客只剩一个。
  “早,基奇先生,”马什对舵手说,“她的吃水状况如何?”
  “没什么可抱怨的。”舵手答道,他瞥了马什一眼,“您这艘船真是活蹦乱跳,船长。如果要把她开到新奥尔良,最好找些优秀的舵手。操作她得有点儿本事才行,真的。”
  马什点点头。这不令人意外,快船往往难以驾驭,他并不为这个发愁。没有真本事的舵手休想靠近菲佛之梦的船舵。
  他花了几分钟和舵手闲聊,然后返回锅炉甲板。

  中午过后不久,菲佛之梦抵达帕迪尤卡,这座城镇位于肯塔基州那边的河岸,田纳西河于此流入俄亥俄河。帕迪尤卡是伐木业重镇,随时能看到圆木扎成的木筏从田纳西河顺流而下,堵塞河道,挡住汽船通道。马什跟大部分汽船水手一样,对木筏没有任何好感。
  菲佛之梦号安然停靠在码头边,一大帮甲板工人放下跳板,开始卸货。长毛迈克尔从他们中间走出来,一路吼叫:“快点,你们可不是出来闲逛的舱房乘客!”还有,“小子,你要是失手,我这根铁棍就会砸到你头上。”诸如此类。
  栈桥“哐当”一声放下去,几个帕迪尤卡的旅客开始登岸。
  马什倚在锅炉甲板的栏杆上,无意间忽然发现,隔着汽船卸货场,有一列旅店载客的马车队停在路边。马什好奇地向那个车队打量半晌,扯扯胡子,然后走向领航室。
  舵手正在吃糕点,喝咖啡。“基奇先生,”马什对他说,“等我叫你出发时再开船。”
  “为什么,船长?货差不多装完啦,蒸汽也烧好了。”
  “你看那边,”马什用手杖指点着,“那些马车似乎载来一些想搭船的乘客,要不就是在那儿等着迎接下船的乘客。总之与我们这艘船无关。所以我有个预感。”
  不消多久,事实证明了他预感。一艘修长优雅的的明轮船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内,沿俄亥俄河一路喷涌蒸汽、翻搅河水,速度快得像魔鬼。马什还没见到她的名字就认出她是南方人号,属于辛辛那提暨路易斯威尔货运公司。
  “我就知道!”他说,“她比我们晚半天才离开路易斯威尔,速度可真够快的。”他走向侧窗,拉开遮挡午后阳光的漂亮窗帘,观看那艘船进港、系缆绳、放旅客下船。“她不会待很久,”马什对舵手说,“不装货不卸货,只载乘客。让她先出港,懂吗?让她早一点出发,我们再从背后赶上去,超越她。”
  舵手啃完最后一口糕点,用餐巾揩拭一下嘴角的奶油。“你要我让南方人号跑在前面,然后追上去?船长,我们会一路吸着她的废气直到开罗①,连她的影子也见不着。”
  【① 美国伊利诺斯州最南部的一个城镇。靠近密西西比河与俄亥俄河汇合处。】
  乌云覆盖了马什的脸。“你以为你在说什么,基奇先生?我不想听这种话。如果你没本事就请直说,我会把达利先生踢下床,叫他上来掌舵。”
  “可那是南方人号啊。”基奇坚持。
  “而这是菲佛之梦,别忘了!”马什大喝道。他怒气冲冲地转身离开舱房,一脸不悦。这些该死的舵手,全都以为自己是河上的老大。当然啰,船在河上航行时,他们确实是老大,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对一场小小的竞赛抱怨不休,或者对马什的船的性能大加质疑。

  看到南方人号的乘客上船之后,马什的怒火消退了。打从他在河对岸的路易斯威尔发现南方人号那一刻起,他就期待着这场竞赛。他没抱太多奢望。假如菲佛之梦号能追上南方人号,这项事迹会沿河传开,菲佛之梦号的名声就确立了一半。
  南方人号和她的姊妹船北方人号是其所属船队的骄傲。她们非同凡响,造于1853年,看重的就是速度,船身比菲佛之梦号小,是马什仅知的不载货只载人的汽船。他不明白这样怎么能获得利润,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惊人的速度。北方人号曾在1854年创下自路易斯威尔至圣路易斯的记录。第二年南方人号打破了这项记录:一天又十九小时,一直保持至今。领航室上高高架着金鹿角②,表明她是俄亥俄河上速度最快的船。
  【② 美国传统中,汽船竞速比赛的优胜者、或是打破航速记录的船,有资格在领航室上架一对镀金鹿角。】
  越是想到赢过南方人号之后的前景,马什就越兴奋。他忽然想到,这场竞赛绝不能让乔希错过,管他是不是在睡美容觉。马什踏着重重的步伐走向约克的舱房,决心叫醒他。他用手杖用力敲打房门。
  毫无响应。马什更重地又敲了几下。“喂!”他大喊道,“起床,乔希,我们要来一场比赛!”
  约克的舱房依旧没有丝毫动静。马什试着转动门把,发现上了锁。他掼门把、捶墙壁、敲打紧闭的窗户、大吼大叫——全都徒劳无功。
  “该死,约克,”他说,“再不起来你就要错过啦。”
  他突然想到一个主意,于是朝领航室方向走去。“喂,基奇先生,”他朝上层大喊。只要阿布纳·马什把肺活量放到最大,他能发出很宏亮的声音。“拉汽笛,”马什对舵手说,“一直拉到我向你挥手为止,听见没有?”
  他回到约克上锁的舱房前,继续敲门。
  汽笛突然开始尖叫。一次。两次。三次。尖锐的长鸣。

  约克的房门开了。
  一见约克的双眼,马什不禁张大了嘴巴,差点没叫出声。汽笛再次响起,他连忙挥手。鸣声归于沉寂。
  “进来。”乔希·约克森然低语。
  马什进去之后,约克在他背后关上门,只听他重新锁上了房门。马什看不见,什么都看不见。房门一旦关上,约克的房间便黑得像洞穴,连门缝和拉着帘幕的紧闭窗户都没漏进一丝光线。马什觉得自己仿佛瞎了。但在他的心灵之眼中,一个场面始终挥之不去,那是黑暗笼罩之前他见到的最后一个景像:乔希·约克站在门前,浑身赤裸,一如初生婴孩,皮肤死白,仿佛雪花石膏,紧抿的嘴唇带着野兽般的怒意,双眼犹似两道通往地狱的灰色裂口。
  “乔希,”马什说,“能不能点盏灯,或者拉开窗帘什么的?我看不见。”
  “我看得很清楚。”约克的声音从他背后的黑暗中传来。马什没听见他移动,转过身盲目地想摸索一个支点。“别动!”约克命令道,声调中的力量和怒气使马什不得不服从。“我会给你一点光线,省得你拆了我的舱房。”
  一簇火柴的焰光横越室内,约克用它点燃一根阅读用的蜡烛,然后坐在零乱的床铺边缘。不知何时,他穿上了一条长裤,但他的脸仍然冷酷可怖。
  “好了,”他说,“快说,这个时候你为什么来这里?我警告你,最好有个理由!”
  马什生气了。没人能这样对他说话,没人!
  “南方人号就在附近,约克,”他厉声说,“这条该死的河上最快的一条船,她赢得的荣耀不计其数。我打算让菲佛之梦号追上她,我认为你肯定想看看。如果你觉得这个理由不足以让你起床,那你就不是汽船水手,永远也不会是!还有,你最好注意一下你对我的态度,听见没有?”
  乔希·约克的双眼中有某种东西在燃烧,他站了起来,但他似乎控制住了自己,转过头去。
  “阿布纳。”他说,顿了一下,蹙起双眉。“抱歉,我无意侮辱你,或者恐吓你。你是好意。”
  马什吃惊地望着他用力握紧拳头,直到最后镇定下来。
  约克跨出三大步,迅速坚定地穿过昏暗的舱房。桌上有一瓶他的私人藏酒,就是前一天晚上马什要他开封的那瓶。他倒出满满一杯,仰脖一口喝干。
  “啊。”他轻轻地叹了口气,重新转过身来面对马什。“阿布纳,”他说,“我给了你梦寐以求的船,但她并不是一件礼物。我们有过协议。你要服从我的命令,尊重我的特殊习惯,不向我提问题。你能够遵守我们的协议吗?”
  “我是说话算话的人!”马什坚决地说。
  “很好。”约克说,“那么听好:你是出于善意,但你这样叫醒我是错误的。绝对不要再这么做——绝不能有第二次。无论是什么理由。”
  “哪怕锅炉爆炸失火,我也应该把你留在这里,让你烤焦。是这样吗?”
  约克的双眼在幽暗中炯炯发光。“不,”他承认,“但如果你那样做,对你会比较安全。我突然惊醒时会很狂暴。我会丧失自我。我曾经在这种情形下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举动。这就是为什么我对你如此无礼的缘由。我为此道歉,但这种情况仍旧会再发生的,甚至更糟。明白吗,阿布纳?只要我锁上房门,千万别进来。”
  马什眉头紧皱,无话可说。毕竟他们之间有协议;如果约克想在睡觉时不受干扰,那是他自己的事。“我明白,”他说,“我接受你的道歉。我也向你致歉——如果道歉很重要的话。好了,你要不要上来看我们追赶南方人号?反正你都被吵醒了。”
  “不,”约克一脸阴沉,“并不是我没兴趣,阿布纳,我很感兴趣。但──你必须明白,我需要休息,性命攸关。我不喜欢阳光,太阳毒辣灼人。你被严重灼伤过吗?如果有,你就会了解。你知道,我肤色苍白,和太阳天生不合。这是医学方面的问题,阿布纳,我不想进一步讨论。”
  “好吧。”马什说。脚下的甲板微微颤动着,汽笛发出刺耳的鸣叫。“我们正在倒车出港,”马什说,“我得走了,乔希。很抱歉打搅了你,真的。”
  约克点头,背过脸去,又倒了一些那种恐怖的毒酒。
  “我知道。”这回他一点点地啜饮,“你去吧,”他说,“我们晚餐时候见。”
  马什走向门口。还没开门,约克叫住了他。“阿布纳。”
  “嗯?”马什说。
  乔希·约克对他露出一个苍白无力的亲切的微笑。“击败她,阿布纳。要赢。”
  马什咧嘴一笑,离开舱房。

  他抵达领航室时,菲佛之梦号完全倒出了码头,而南方人号已经在河道上搅水了。领航室挤满半打无事可做的舵手,嚼着烟草,争论不休,为他们能否追上那艘船打赌。连达利先生都放弃了休息时间,跑上来看热闹。旅客们知道有好戏可看,低层甲板上人头攒动,他们有的凭栏而坐,有的涌向艏楼,争占视野良好的位置。
  基奇回转银黑色巨舵,菲佛之梦号弯入主河道,滑进对手身后留下来的急流。他呼叫引擎室多送蒸气。怀提把一些松脂扔进熔炉。
  汽船一面前进,一面喷出大团大团的浓密黑云,为岸上群众献上一场精彩演出。阿布纳·马什站在舵手身后,拄着手杖斜眼张望。午后的太阳在清澈湛蓝的河面上闪耀,反射出刺目的波光,只有南方人号后面那道尾流除外——被桨轮碾成了千万道飞溅的碎光。
  有那么片刻,事情看起来很容易。菲佛之梦号破浪前进,喷出浓烟,船首和船尾的美利坚旗帜上下翻飞,桨轮搅动河水,节奏渐次加快,引擎轰隆作响。看得出两艘船的间距缩小了。但南方人号不是玛丽·凯伊号,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拋到后面的小船。等南方人号的船长和舵手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时,她的反应是速度暴增,仿佛在嘲弄对手。她喷出的烟雾更浓,朝他们扑面而来,连尾流也变得更加猛烈湍急。基奇只好让菲佛之梦号转向避开,因此损失了一部份水流的助力。距离再次拉开,僵持不下。
  菲佛之梦追逐着南方人,其间有一两次因为弯道的缘故失去了她的踪影,但基奇每次都加紧脚步赶上去,把距离拉得更近。
  接下来,事情起了变化。南方人号原本领先在前,正急速通过一个密林夹岸的弯道,突然间却笛声大作,速度猛减,船身也剧烈摇晃起来。
  基奇小心翼翼地转动舵轮,让菲佛之梦号的船首转往右舷方向。等他们绕过半个弯道,才发现前面有一艘主甲板堆满烟叶捆的大船搁浅在沙洲上。大副和船员都跑到了岸上,带着长杆与绞车,试图把船拖开。南方人号差点撞上他们。
  河面陷入一片混乱。沙洲上的人喊叫挥手,南方人号则迅速倒车逆行,快得像魔鬼;菲佛之梦号则驶入了清澈的水流。但南方人号桨轮逆转,船首随之转向,显然是想横插在菲佛之梦的前面。“天杀的混帐!白痴!”基奇咒骂一声,稍微转动舵轮,通知怀提降低左舷压力。但他并没有退却。两艘船渐渐逼近,越来越近。马什听见下面乘客发出惊叫声,有一阵子,连他都认为他们要相撞了。
  但南方人号减低了速度,船首重新转回顺流方向。菲佛之梦终于超前了几英尺距离。底下有人欢呼起来。
  “加油啊。”马什咕哝着,声音小到没人能听见。南方人号翻搅水花急起直追,现在她落在后面了,但并没有落后太多,只相差大约一个船身的距离。菲佛之梦号那些该死的乘客纷纷涌向船尾,船员只好全部往前跑,脚步声让整艘船震动不已。
  南方人号再次赶上来。她在菲佛之梦号左舷后方,与他们平行,船首追上了菲佛之梦号的船尾,一点点拉近距离。要不是菲佛之梦号的船身比较高些,两艘船的边缘近得可以让彼此的乘客跳到另一艘船上。
  “该死,”南方人号就要超前时,马什大骂道,“基奇,叫怀提用我的猪油。”
  舵手瞥了他一眼,笑得嘴巴都快咧到耳根了。“猪油?噢,船长,我就知道你是只老狐狸!”他透过传声筒对引擎室大声下令。
  两艘船齐头并进。马什紧握手杖的手满是汗水。底下的甲板工人好像在和一些该死的外国人争吵,那些混蛋把猪油桶当成踏脚台,得把他们全部赶走才能将猪油运到火伕那里去。马什心急如焚,火爆得如同即将燃烧起来的猪油。上等猪油很贵,但它在汽船上非常有用。厨子可以用它做菜,而猪油烧起来热量惊人,这正是他们眼下最需要的,光靠木柴烧不出这么多高温高压的蒸汽。
  猪油倒进熔炉之后,胜负立见分晓。烟管喷出两道长长的白色蒸汽,高耸的烟囱冒出滚滚浓烟。菲佛之梦号仿佛鼻孔喷火,微微摇晃一下,散出火星,犹如火车车轮般锵锵作响,甲板起伏震动,飞快地超越了南方人号。距离大到足够保险之后,基奇把船驶到对手的正前方,让他们陷入菲佛之梦留下的汹涌波涛中。
  那些没事可干的无聊舵手笑声不断,四处散烟,大叫大嚷着菲佛之梦号是多么了不起的一艘船,把南方人号远远拋在后头。阿布纳·马什更是笑得像个傻瓜。
  他们足足比南方人号早十分钟抵达开罗。开罗是清澈的俄亥俄河与浑浊的密西西比河的交汇点。
  阿布纳·马什几乎忘记了他与乔希·约克之间不愉快的小插曲。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六章

  路易斯安那州,朱利安种植园,1857年7月


  两名骑手出现时,索尔·比利·蒂普顿正在大门外,对着砂石小径前那棵枯萎的大树练飞刀。虽说是上午,但天气已经热得像置身地狱。索尔·比利出了一身透汗,正打算练完后去游游泳。这时他看到两名骑手从老路拐弯处的树林中出现了。
  两个拴在一起的黑奴踉踉跄跄跟在骑手们身后。索尔·比利抱着胳膊,背靠在大树上,等待他们接近。
  他们果然勒住缰绳。其中一个男人看了看油漆斑驳、门阶朽坏的大宅,从嘴里吐出一口烟草渣,扭头对索尔·比利说:“这里是朱利安种植园吗?”
  他块头不小,红红的脸膛,鼻子上有个瘤子,身穿臭烘烘的皮衣,戴一顶软趴趴的帽子。他的同伴是个年轻人,脸颊红润,身材瘦削,可能是他儿子。
  “没错。”索尔·比利回答说。他朝骑手身后看了一眼,随即走向那两个形容憔悴的黑人。他们被锁链拴在一起,显得颓丧可怜。索尔·比利露出了微笑。“哦,”他说,“这不是莉莉和萨姆吗。没想到你们俩还会回来。你们逃走已经有两年了吧。朱利安先生知道你们回来,肯定特别高兴。”
  萨姆是个身材魁伟的男人,他仰头盯着索尔·比利,但目光中并没有反抗的意思,有的只是恐惧。
  “我和我儿子在阿肯色遇见他们。”红脸男人说,“他们自称是自由黑人,但别想蒙我。好了,我把他们带回来了。抓回这样两个奴隶,应该能值点什么吧。朱利安先生在家吗?”
  “不在。”索尔·比利抬头看看太阳。离中午还有几个小时。
  “那好,”红脸男人说,“你一定是监工吧?他们称作索尔·比利的人?”
  “就是我,”他说,“萨姆和莉莉说起过我?”
  男人又是一阵大笑。“哦,我们摸清了他们的底细后,这两人可说了不少话,一路没停过。有一两次,我和我儿子让他们闭上了嘴,但他俩马上又开始唠叨,还讲了些故事。”
  索尔·比利用冰冷阴狠的眼睛看着两个黑人,他们都没抬头。
  “也许你可以收下这两个人,把报酬给我们,我们就可以上路了。”男人说。
  “不,”索尔·比利·蒂普顿说,“你们得等等。朱利安先生肯定想亲自向你们致谢。用不了多久,他天黑就回来。”
  “天黑,啊?”男人说着跟儿子交换了几个眼神,“有意思,索尔·比利先生。这两个黑奴说,你肯定会这么答复我。他们讲过一些这里入夜后的怪事。我和我儿子只想赶紧拿钱上路,反正对你来说都一样。”
  “对朱利安先生可不一样,”索尔·比利说,“而且我也没法给你们钱。你们相信两个黑奴讲的愚蠢故事吗?”
  男人皱起眉头,嘴里始终嚼着烟草。“黑鬼的故事当然是胡说八道,”他终于说道,“但我知道,黑鬼偶尔也讲实话。好吧,索尔·比利先生,我们照你说的办,等那位朱利安先生回家。但你别以为我们会上当受骗。”他拍了拍腰间的手枪,“我等待的时候会带上这位老朋友。我儿子也有一把。另外,我们都很会用刀子。明白吗?这些黑鬼跟我们说过你背后藏着的小刀,所以你最好别背过手去,做出挠痒痒的样子什么的,不然我们的手指也会发痒。咱们最好都和和气气地等着。”
  索尔·比利扭过脸,用冰冷的目光瞪了红脸汉子一眼,但这人蠢到根本没注意。
  “请到里面去等吧。”索尔·比利说,双手特意离后背很远。
  把父子俩领到书房后,比利拉开厚重的窗帘,让光线透入落满灰尘的昏暗房间。奴隶们坐在地板上,两个男人则舒舒服服坐进厚皮椅。
  “哦,”汤姆·约翰斯顿说,“这地方真不赖。”
  “所有东西都烂了,而且全是灰,爹,”男孩说,“跟黑鬼们说的一样。”
  “你们想喝一杯吗?”索尔·比利微笑着问道。
  几个小时过去了。他们纵情狂饮,几乎喝光了朱利安最好的两瓶白兰地,好像那是廉价威士忌似的。他们吃饭,聊天。索尔·比利话不多,只是提些问题,把汤姆·约翰斯顿的话勾出来。

  窗外,日头渐渐西沉。
  当浓稠的阴影爬入房间深处时,索尔·比利站起身,拉上窗帘,点燃几根蜡烛。“我去把朱利安先生找来。”他说。
  小约翰斯顿脸色白得吓人。男孩扭头对父亲说:“爹,我没听见有人骑马回来。”
  “稍等片刻。”索尔·比利·蒂普顿说。他撇下两人,穿过黑沉空寂的交谊厅,走上宽阔的楼梯。到了楼上,他进入一件大卧室,这里的法式窗户都上了木板,华美的大床上罩着黑天鹅绒帐子。
  “朱利安先生。”他在门口轻声叫道。屋子里又黑又闷。
  帐子后面有什么东西动了动。天鹅绒帷幕左右一分,丹蒙·朱利安走下床来。苍白、静默、冰冷。他的黑眸似乎刺透黑暗,直接扎在索尔·比利身上。
  “什么事,比利?”轻柔的声音说道。
  索尔·比利把一切都告诉了他。
  丹蒙·朱利安微微一笑。“把他们带到宴会厅。我马上过去。”
  宴会厅高大狭长,里面有个古老华贵的枝状烛台,但在索尔·比利印象中,它从没点燃过。把两位逃奴猎手带进来后,他找来几根火柴,点起一盏小油灯,放在长桌中间。黯淡的光晕照亮了白色亚麻桌布,但房间其余部分仍被黑影笼罩。
  约翰斯顿父子依次落座。男孩不安地环顾四周,右手始终没离开他的枪。两个黑奴可怜兮兮地站在长桌一端,紧紧抱在一起。
  “朱利安在哪儿?”汤姆·约翰斯顿高声说道。
  “马上就到,汤姆,”索尔·比利说,“再等等。”
  谁都没再说话,几乎过了足有十分钟,男孩突然倒吸一口冷气。“爹!”他说,“有人站在门口!”

  那扇门通向厨房,后面很黑。夜幕已然落下,大宅这边唯一的光来自桌上的老油灯。透过厨房大门,只能看到朦胧骇人的阴影,还有个轮廓依稀像人的东西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莉莉哭出声来,萨姆把她抱得更紧了。汤姆·约翰斯顿面色冷峻,猛地跳起来,把椅子碰倒在木地板上。他抽出手枪,扳开击铁,喝问道:“谁在那儿?出来!”
  “不用紧张。”丹蒙·朱利安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约翰斯顿父子猛一回身,男孩吓了一跳,好像见了鬼似的。朱利安站在通往大厅的拱廊里,从黑暗中显出身形,露出迷人的微笑。他身穿黑色长礼服,脖子上戴着微微闪光的红色丝绒领结。黑眸中露出饶有兴致的神情,反射着油灯火光。
  “只是瓦莱丽罢了。”朱利安说。
  一阵裙裾飘摆声响过,女子走到厨房门口,肤色苍白,一语不发,但美得不可方物。
  约翰斯顿看着她,大笑起来。“哈,”他说,“只是个女人。抱歉,朱利安先生。这些黑奴讲的故事弄得我们有点神经紧张。”
  “我十分理解。”丹蒙·朱利安说。
  “他身后还有人。”男孩吉姆·约翰斯顿低声说。父子俩都看到了那些人。那些朦胧恍惚的人影,隐在朱利安身后的黑暗中。
  “是我的朋友。”丹蒙·朱利安笑着说。一位穿浅蓝长裙的女子出现在他右手旁。“辛西娅。”他说。另一个穿绿衣的女子出现在他左手旁。“艾德里安娜。”朱利安懒洋洋地打了个手势,“这几位是雷蒙、让和库特。”三个人同时从环绕长厅的其他房门出现,脚步静得像猫。“在你身后的是阿兰、乔治和文森。”
  约翰斯顿转过身,看到他们从黑暗中走出来。朱利安身后又有几个人出现。除了衣裙摆动的轻响外,他们走动起来悄无声息。所有人脸上都挂着动人的笑容,注视着两个外人。
  索尔·比利没笑,但汤姆·约翰斯顿抓着枪来回扫视的样子让他觉得实在有趣——像只吓坏了的动物。
  “朱利安先生,”他说,“我得告诉您,这位约翰斯顿先生不会上当受骗。他有一把枪,他儿子也有一把,而且他们都很擅长用刀。”
  “哦。”丹蒙·朱利安说。
  黑奴们开始祈祷。男孩吉姆·约翰斯顿看着丹蒙·朱利安,抽出手枪。“我们把你的黑奴带了回来,”他说,“我们现在不想管你要赏钱了。我们这就走。”
  “走?”朱利安说,“哦,怎么能让你们空手而归呢?你们跑了这么远的路,从阿肯色州把几个黑鬼给我们带回来。我不想再听到这种话。”他走过房间。吉姆·约翰斯顿凝视着他黑色的眼眸,举着手枪,但一动没动。朱利安从他手里把枪拿开,放到桌上。他抚摸着男孩的面颊,开口说:“洗去这层尘灰,你会是个英俊的孩子。”
  “你想对我儿子干什么?”汤姆·约翰斯顿喝道,“离他远点!”他挥舞着手枪。
  丹蒙·朱利安瞥了他一眼。“你儿子有一种粗犷的美,”他说,“至于你,你有个瘤子。”
  “我看他这个人本身就是个大瘤子。”索尔·比利揶揄道。
  汤姆·约翰斯顿瞪着眼,丹蒙·朱利安始终在微笑。
  “没错,”他说,“很有趣,比利。”朱利安朝瓦莱丽和艾德里安娜一摆手。她们款款走来,分别抓住男孩的一只胳膊。
  “您需要帮忙吗?”索尔·比利问道。
  “不,”朱利安说,“谢谢。”
  他抬起手,动作优雅,近乎随意地轻轻划过男孩的脖颈。
  吉姆·约翰斯顿发出一阵窒息的咕噜声。一道红色细线突然出现在他喉咙上,仿佛一条红色项链。明艳的血珠越沁越大,终于从脖子上滑下来,形成细流。吉姆·约翰斯顿拼命挣扎,但两位苍白的女子把他牢牢按在原地。丹蒙·朱利安探过身去,张开嘴,接住滚烫的血流。
  汤姆·约翰斯顿的喉咙里发出一阵毫无理性的动物般的呻吟,过了好长时间才作出反应。他终于再次扳开击铁,瞄准朱利安。阿兰突然挡在他身前,雷蒙和辛西娅从后面伸过冰冷白皙的双手。约翰斯顿咒骂一句,扣动扳机。火光闪现,一股呛人的浓烟飘出。瘦若蒿草的阿兰被子弹击中,向后一仰,倒在地上。暗色血痕从他那件褶饰白衬衣的胸口处渗了出来。阿兰半躺半坐,碰了碰自己的胸口,手上染满鲜血。
  雷蒙和辛西娅已经紧紧抓住约翰斯顿,以流畅的动作从他手中夺下枪。红脸大汉没有反抗。他盯着阿兰。血流已经凝固。阿兰微笑着,露出长长的白牙,尖利骇人。他站起身,向这边走来。
  “不,”约翰斯顿尖叫起来,“不,我打中你了,你应该死了。我打中你了。”
  “黑鬼有时也讲真话,约翰斯顿先生。”索尔·比利·蒂普顿说,“都是真话,你应该听听。”
  雷蒙把手插进约翰斯顿软塌塌的帽子下面,抓住他的头发,把脑袋往后一揪,露出粗壮的红脖子。
  阿兰放声大笑,用尖牙撕开喉咙。其他人也围了过来。
  索尔·比利·蒂普顿把手伸到背后,抽出匕首,走到两个黑奴跟前。“走吧,”他说,“朱利安先生今晚不需要你们,但你们两个休想再跑。到地窖去。快,不然我就把你们留在这里。”
  这句话让黑奴们立即行动起来。索尔·比利知道,这一招总是很管用。

  索尔·比利来到厨房,吃自己的晚餐,用约翰斯顿们打开的第二瓶白兰地中的残酒送下。他刚吃完饭,阿兰就走进厨房。衬衫上的血迹已经干透,子弹穿过的地方留下一个焦黑孔洞,除此之外毫发无伤。
  “结束了。”阿兰对他说,“朱利安让你到书房去。”
  索尔·比利推开餐盘,向书房走去。他走过宴会厅时提醒自己,这里亟需清理。
  艾德里安娜、库特和阿曼德在昏黑寂静的大厅中品尝红酒,尸体——或者说尸体的残余部分——躺在几英尺外。其他几个人已经去休息室聊天了。
  书房里伸手不见五指。索尔·比利本以为只会见到朱利安一个人,但进去后,却发现黑暗中站着三个身影,两个坐着,一个站着。他看不出都是谁。比利站在门口。
  “以后不要再把这种人带到我的书房来,”朱利安的声音传来,“他们很脏,会留下臭味。”
  索尔·比利心中一寒。“是,先生,”他朝朱利安座椅的方向说,“抱歉,朱利安先生。”
  沉默片刻,朱利安接着说:“把门关上,比利。进来。你可以点灯。”
  这盏灯是用艳丽的红玻璃制成的,它的光芒给满是灰尘的房间罩上一层干涸血迹般的深红色。

  丹蒙·朱利安坐在高背椅上,纤细姣好的手指托着下巴,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瓦莱丽坐在他右手边,长裙的袖子在搏斗中撕裂了,但她似乎毫不在意。索尔·比利感到她比平时更苍白。让站在几步外另一张椅子后面,神色警惕紧张,正摆弄着戴在手指上的一个大金戒指。
  “一定要让他在场吗?”瓦莱丽问朱利安。她瞥了比利一眼,紫色大眼睛中充满轻蔑。
  “怎么了,瓦莱丽?”朱利安答道。他握住女子的手。瓦莱丽有些颤抖,双唇紧紧地抿着。“我把比利找来,就是为了安慰你。”朱利安说。
  “逃走的奴隶到处讲这里的故事,我们很不安全。”瓦莱丽神经质地说。
  “比利,你怎么看?”朱利安说。
  索尔·比利耸耸肩。“我估计,从这儿到阿肯色,每个该死的黑鬼都听过他们这些故事。”他说,“但我一点也不担心。只是黑鬼的胡话,谁也不会相信。”
  “我不这么想。”瓦莱丽说,她转头向丹蒙·朱利安哀求,“丹蒙,求你了。让说得对,咱们不能在这儿久留。这儿不安全。”
  朱利安优雅地抬起苍白的右手,轻轻碰了碰她的面颊。一根手指温柔地顺着脸庞向下抚去,然后捏住下巴,让瓦莱丽注视自己的眼睛。“你怎么变得这么胆小了,瓦莱丽?非要我提醒一下你是谁吗?你是不是又听让胡说了?他现在成了主人?他现在成了血族主宰吗?”
  “不,”瓦莱丽说,她深紫色的眼眸比以往睁得更大,声音有些不安,“不。”
  “谁是血族主宰,亲爱的瓦莱丽?”朱利安问道。他闪烁严肃的目光逼视着女人的眼睛。
  “是你,丹蒙,”她低声说,“是你。”
  “看着我,瓦莱丽。你觉得我应该为两个奴隶讲的乡野传奇担惊受怕吗?我会在乎别人怎么说我吗?”
  瓦莱丽张大了嘴,过了很长时间,才说出一句出人意料的话:“那就让我们走。”
  朱利安慢吞吞地转过头。“你们?”
  “让和我,”她说,“我们想走。这样……也许更好些。对你来说也一样。少几个人,这里也会更安全。”
  “让你走,亲爱的瓦莱丽?哦,我会想你的。而且我也会担心你。话说回来,你准备去哪儿?”
  “某个地方。任何地方。”
  “你仍旧希望在哪个洞穴里找到你的黑暗城市吗?”朱利安嘲弄地说,“你的信念很感人,孩子。你把弱小可怜的让错当成你的‘白王’了吗?”
  “不,”瓦莱丽说,“不。我们只想休息一下。求你了,丹蒙。如果我们都留在这里,他们会找到我们,猎捕我们,杀死我们。让我们走吧。”
  “你是如此美丽,瓦莱丽,如此精致。”
  “求你了。”她用颤抖的声音说。
  “可怜的小瓦莱丽,”朱利安说,“无论走到哪里,饥渴都会与你随行。不,你应该留下。”
  “求你了,”她麻木地重复道,“我的血族主宰。”
  丹蒙·朱利安略一皱眉,微笑随之褪去。“如果你这么渴望离开的话,也许我应该满足你的要求。”
  瓦莱丽和让满怀希望地看着他。
  “也许我应该让你们走,”朱利安沉吟着说,“你们俩。但不能一起走,不。你是如此美丽,瓦莱丽,你理应得到比让更好的人。你怎么想,比利?”
  索尔·比利自以为是地笑了笑。“把他们都送走,朱利安先生。您不需要他们,您有我。把他们送走,这些人就会知道那会是什么滋味。”
  “有意思,”丹蒙·朱利安说,“我会考虑的。现在,你们都出去吧。”
  索尔·比利最后一个走出门。在他身后,朱利安吹熄了灯,黑暗顿时充满了整个房间。
  比利在门口犹豫片刻,又转回身来。
  “朱利安先生,”他说,“您答应过……到现在已经很多年了。要等到什么时候?”
  “到我不需要你的时候,比利。你是我白天的耳目,可以做我做不到的事情。我现在怎么离得开你?但你别担心。用不了多久,等你加入我们,就会发现岁月根本没有意义。对拥有永恒的人来说,月月年年都是一样的。”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七章

  圣路易斯,1857年7月


  菲佛之梦要在圣路易斯停泊十二天。
  对船员来说,这是一段繁忙的日子,但乔希·约克跟他的朋友们不同。阿布纳·马什每天很早起床,十点准时上街,拜访各家货主和旅馆老板,谈论他的新船,顺便张罗生意。他为再次拥有两条船的菲佛河运公司印了不少传单,雇了些小孩子把它们贴得满城都是。他在城中所有上等馆子喝酒吃饭,把菲佛之梦追上南方人号的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确保消息传扬出去。他甚至在当地的三家报纸登了广告。
  马什请来的两名一流舵手性格迥异。
  丹·奥尔布赖特沉默寡言,衣着整洁时髦。菲佛之梦入港那天,他就溜达上来,查看船体、发动机和领航室,满意地频频颔首,随即住进自己的舱室。他白天多半在汽船藏品丰富的图书馆中阅读,或是在酒吧间里跟乔纳森·杰弗斯下几盘棋,不过总是输。
  而卡尔·法兰通常会出现在沿岸的弹子房里,宽边帽下始终挂着戏谑的笑容,吹嘘他和他的新船会打败这条河上的每个人。法兰名头很响。他老是开玩笑说自己在圣路易斯、新奥尔良和山下纳齐兹城中各有一位妻子。
  阿布纳·马什没时间操心他的舵手们在干什么,各种工作够他忙的了。马什同样不常见到约克和他那几位朋友,不过他知道这位绅士喜欢夜里到城中长时间散步,通常是跟不爱说话的西蒙一起。西蒙还在学习如何调酒,后来约克对马什说,考虑让他在前往新奥尔良的航程中担任夜班调酒师。
  马什经常在晚餐时遇见这位合伙人,乔希·约克习惯在主舱跟高级船员们一同进餐,然后回自己的舱室或图书馆读报。报刊包裹每天都会从新到港的邮船上发来。有一次,约克说要进城看戏剧演出,邀请阿布纳·马什等人一同前往。但马什没兴趣,最后约克和乔纳森·杰弗斯去了。
  “诗歌和戏剧——”他们走后,马什对长毛迈克尔嘟囔道,“——会让你琢磨这条该死的河要流向何方。”
  后来,杰弗斯开始教约克下棋。

  “他脑子可真好使,阿布纳。”几天后,杰弗斯对马什说。这是在圣路易斯停泊的第八天早晨。
  “谁?”
  “还能有谁,当然是乔希。我两天前才教会他如何下棋,结果昨晚我在酒吧间看他下来着,棋艺非常高明。真是个怪人。你了解他多少?”
  马什皱了皱眉,他不希望船员们对乔希·约克太过好奇,这也是协议的一部分。“乔希不喜欢多说自己的事,我也没问。我觉得,别人的过去不关我的事。你也应该这样想,杰弗斯先生。实际上,你最好这么做。”
  办事员扬起乌黑的细眉。“既然你都这么说了,船长……”他回答道。但杰弗斯脸上淡淡的笑容让马什有些不安。
  杰弗斯不是唯一一个跟他打听约克的人。长毛迈克尔也来找过他,说水手和司炉工间流传着约克和那四位客人的有趣闲话,船长需不需要让他做点什么?
  “什么闲话?”
  长毛迈克尔夸张地耸耸肩。“说他只在夜里出门,他那些古怪的朋友们也是。你知道汤姆吧,在左舷中段司炉的?他在讲这么个故事,说我们离开路易斯威尔那天晚上——嗯,还记得那晚成群结队的蚊子吗?呃,汤姆说他看见老西蒙走到主甲板,大概只是四处逛逛。有只蚊子落在他手上,他用另一只手把蚊子拍死,压扁。你知道有时候那些蚊子有多肥,一挤就是一滩血。汤姆说落在西蒙手背上的蚊子就是那样,于是血渍染在他手上。就在那时,汤姆说,西蒙盯着他的手看了老半天,然后举起来,就那么舔了个干干净净。”
  阿布纳·马什眉头紧锁。汤姆的故事让他心烦。他很高兴乔希·约克准备让西蒙当调酒师,如此一来这人就会置身于大庭广众之中,可以让人随时盯着他。他只希望西蒙为乘客们调酒时,不要舔什么蚊子血。这种事很容易毁掉一艘船的名声。
  马什很快把这段插曲放在脑后,继续为生意奔波。但在他们预定离港的前一天晚上,又出了点让他不安的事。

  马什来到乔希·约克的舱室,准备再确认一下这趟航程的几个细节。
  约克正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修长的象牙柄小刀,从一张报纸上裁下一篇文章。他们谈了几分钟事务,马什准备离开时在约克桌上看到一份《民主报》。
  “他们今天应该登咱们的一则广告,”马什说着伸手去拿报纸,“你读完了吗,乔希?”
  约克把手一挥。“需要的话就拿走吧。”他说。
  阿布纳·马什把《民主报》夹在胳膊下,走到主舱,让西蒙倒了杯酒,开始翻阅报章。他找不到自己的广告,不免有些心烦。当然,这不一定是报社的错,约克从船运新闻背后那页剪下了一篇故事,在中间留了个大洞。
  马什喝干酒水,叠好报纸,走到办事员办公室。
  “你拿到最新一期的《民主报》了吗?”马什问杰弗斯,“我怕该死的布莱尔把我的广告漏掉了。”
  “就在那边,”杰弗斯说,“他没漏掉。船运新闻那页。”
  一点没错,就在那里,那个小方块处在一排类似的广告中间。

          菲佛河运公司

    华美快捷的汽船菲佛之梦号,拥有最快时速和最有经验的船员,将于周四启程前往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
  中途所有市镇码头均可停泊。货物或旅客登记事宜,可在松树街街口的公司办公室或汽船上直接办理。

           ——公司主管阿布纳·马什


  马什看着广告,点点头,往后翻了一页,寻找乔希·约克裁下的文章。
  这篇报道似乎是从下游某张报纸上摘录转载的,讲的是个不值一提的堆木场工人,惨死在新马德里市北面岸边的木屋里。一艘汽船的大副准备购买木材时没人应门,结果发现了他的尸体。有人说是印第安人所为,还有人说是野狼干的,因为尸体都被撕成碎片,残缺不全。文章中就讲了这些。
  “有什么问题吗,马什船长?”杰弗斯问道,“你的表情可真怪。”
  马什叠好杰弗斯的《民主报》,和约克那份一起夹在腋下。“不,没什么。该死的报纸写错了几个字。”
  杰弗斯笑道:“真的?拼写可不是你的强项呀,船长。”
  “再跟我开这种玩笑,我就把你从船上扔下去,杰弗斯先生。”马什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把这份报纸拿走。”
  “请便,”杰弗斯说,“我已经看完了。”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八章

  密西西比河,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7月


  阿布纳·马什从转台上切了一角切达干酪,小心地放在自己盘中剩下的苹果派上,随即将红彤彤的大手一挥,把它们扔进嘴里。他打个饱嗝,用手绢擦擦嘴,从胡子上掸下几块渣子,往椅背上一靠,露出满意的微笑。
  “馅饼那么好吃?”乔希·约克举着白兰地酒杯,对马什笑着说。
  “托比做的馅饼,从来不会难吃。”马什答道,“你应该尝尝。”他推开椅子,站起身,“好了,把酒喝光,乔希。是时候了。”
  “是时候?”
  “你想了解这条河,不是吗?坐在餐桌旁什么都别想学会,这我可以向你保证。”
  约克喝掉杯中残酒,和马什一同走进领航室。现在是卡尔·法兰当班。他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烟斗里冒着袅袅青烟。他的学徒乔迪正在掌舵,这是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平直的金发垂到衣领上。
  “马什船长,”法兰冲他们点点头说,“您一定是神秘的约克船长。很高兴见到您。我以前从没见过一艘汽船有两位船长。”他歪着嘴,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露出一颗金牙。“这艘船上的船长跟我老婆一样多。当然,这是合理的。哦,跟我见过的所有船比起来,这里的锅炉更多,镜子更多,银器更多,所以我想船长也理应更多。”
  瘦高的舵手向前一探身,把烟斗中的烟灰敲进大铁炉里。现在的夜晚还相当闷热,黑乎乎的炉子没有点火。
  “我能为您二位做点什么?”法兰问道。
  “帮助我们熟悉这条河。”马什说。
  法兰一扬眉。“帮您二位熟悉这条河?我已经有个学徒了。对不对,乔迪?”
  “没错,法兰先生。”乔迪说。
  法兰笑着耸耸肩。“嗯,我在教乔迪。我们早就达成协议,等他拿到执照加入公会后,我会从他一开始的薪水里得到六百块。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我认识他家里人。但我可不认识您的家人啊,完全不认识。”
  乔希·约克解开黑灰色马甲的扣带,露出放钱的腰带。他拿出一枚值二十块的金币,放在火炉上。黑铁映衬下,金子闪着柔和的微光。
  “二十,”约克说着又往上摞了一枚,“四十,”然后是第三枚,“六十。”当数目达到三百时,约克扣上马甲。“恐怕我只带了这么多,法兰先生。但我向您保证,我并不缺钱。只要您同意教我掌舵的入门知识,同时帮助马什先生复习一下,让他能够操控自己的船,您就能赚到七百美元,奥尔布赖特先生也一样。现款支付,不用等未来的薪水。怎么样?”
  在马什看来,法兰真是相当冷静。他若有所思地抽着烟斗,似乎在考虑这项提议,最后伸出手来,拿走了这摞金币。“奥尔布赖特先生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这个人向来钟爱金子的颜色。我会教你们。明天白天我开始当班的时候过来怎么样?”
  “马什船长应该没问题,”约克说,“但我更希望马上开始。”
  法兰看了看四周夜色。“该死,”他说,“你看不见吗,现在是晚上。我教了乔迪快一年,这个月才让他试着在夜里操舵。跑夜船可不简单。不简单。”他的语气严肃起来,“我会先在白天教你,那时你能看清自己所跑的河段。”
  “我要在夜里学。我的作息习惯比较特殊,法兰先生。但您不用担心,我有绝佳的夜视力,比您还强,我估计。”
  舵手放下翘起的长腿,站起身,走过去接过船舵。“先下去吧,乔迪。”年轻学徒走后,他继续说,“任何人的视力都无法保证在夜间跑险要航段。”他背朝两人,全神贯注地看着前方映满星光的河水。他们可以看到另一艘汽船的灯光在前方很远的地方闪亮。“今晚天气晴朗,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云。半轮像样的月亮,水位也不错。看那边的河面。像黑玻璃;再看河岸。很容易看清它们的位置,不是吗?”
  “是的。”约克说。马什笑了笑,没说话。
  “哦,”法兰说,“并不总是这样。有时天上没月亮,有时浓云笼罩。那就黑得要命。你什么都看不见。两岸隐入夜幕,看不清它们在哪儿,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很可能会直接撞上去。有时你会发现赫然出现的影子,很像坚实的地面,但你必须知道它们不是真的,不然就要花半个晚上躲避这些不存在的东西。你觉得一名舵手如何了解这些东西,约克船长?”没等他回答,法兰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靠记性。靠白天观察这条该死的河,把它记住。所有的细节,每条河弯,沿岸的每座房子,每个堆木场,哪里深哪里浅,哪里该横穿。你靠记忆力操纵汽船,不是靠眼睛。但你必须先见过,才能记住。而在晚上,你看不清楚。”
  “这话没错,乔希。”阿布纳·马什拍拍约克的肩膀,对他说。
  约克轻声道:“我们前方是一艘舷侧明轮船,烟囱间有个花写K,领航室是圆屋顶。此刻她正通过一处堆木场。那里有个老旧破败的码头,一个黑人正坐在码头上,望着大河。”
  马什放开约克的肩膀,走到窗前,眯眼向前张望。另一艘船距离尚远。他能看出是艘明轮船,但烟囱间的字母……那些黑色烟囱衬着黑色的天空,他只能勉强看出轮廓,这还是因为不时飞出的火星。
  “该死。”他说。
  法兰惊讶地扫了约克一眼。“这些东西我自己都只能看清大概,”他说,“但我相信你说得没错。”
  片刻之后,菲佛之梦驶过堆木场。正如约克所说,那里有个老黑人。
  “他在抽烟斗,”法兰笑着说,“你把这个细节漏了。”
  “抱歉。”乔希·约克说。
  “好吧,”法兰若有所思地说,“好吧。”他咬着烟斗,目视前方大河。“我承认,你的确有双夜视眼。但我还是不敢确定。在晴朗的夜空下,看清前方的堆木场不算太难。看到老黑人算是有点难度,他们很容易混入背景。但这是一回事,大河是另一回事。”
  约克没有理会。“我可以看清水面的波纹,就跟看清堆木场一样容易,只要知道该看什么就行。法兰先生,如果您不能教我掌舵,我会去找个能教的舵手来。我提醒您,我是菲佛之梦的船长和船东。”
  法兰又看看窗外,不觉皱起眉头。“晚上比较麻烦。”他说,“如果你非要夜里学,就得花八百。”
  约克严肃的表情融成淡淡的笑容。“成交。”他说,“那么这就开始吧。”
  卡尔·法兰把软塌塌的帽子推到后脑勺,像个苦命人似的长叹一声。“好吧,”他说,“反正这是你的船,你的钱。等你把船底撞漏了,别来找我。那么听好:这条河在与俄亥俄河交汇之前一直开阔笔直,也就是从圣路易斯到开罗这段。但你要知道,这段河道有时也被称作墓场,很多船沉在这儿。你偶尔还能看到水面上探出的烟囱,水位低的时候甚至能看到该死的残骸躺在泥里。那些藏在水线下面的沉船,你必须知道它们躺在哪儿,要不然下一艘汽船就必须搞清你躺在哪儿了。你得记住各种标志物,还要学会如何控制船。来,站上来握住舵盘,找找她的感觉。现在就算下面有个教堂尖顶你都碰不到,很安全。”约克和法兰换了位置。“好了,圣路易斯往后第一个要点是……”法兰开始讲解。
  阿布纳·马什坐到沙发上仔细听着。
  舵手滔滔不绝,从各种标志物到操舵技巧再到沉在附近河里的那些汽船的故事。他讲得绘声绘色,但每说完一个传奇故事,就会想起眼下的任务,又把话题扯回标志物来。
  约克静静地听着,把这些故事照单全收。他似乎很快便掌握了操舵的技巧,每次法兰让他重复某些要点时,约克都说得分毫不差。

  当他们赶上一直跑在前面的那艘明轮船时,马什打起了呵欠。这是个舒适宜人的夜晚,他不想这就上床。
  马什站起来,找到高级舱房服务生,拿了罐热咖啡和一盘馅饼回来。他走进领航室时,卡尔·法兰正讲到德瑞安·怀特号的残骸。那艘船在纳齐兹上游沉了很长时间,船上还有一笔宝藏。打捞汽船艾伦·亚当斯号前来寻宝,结果撞上一处沙洲,沉了一半。
  “你得知道,宝藏全都带有诅咒,”法兰说,“要不就是这条老恶魔河不肯撒手。”
  马什笑着倒了杯咖啡。“乔希,”他说,“这个故事倒没错,但你千万别相信他说的每个字。这小子是这条河上名声最臭的骗子。”
  “得了吧,船长!”法兰笑着说了一句,又继续讲河,“看见那边的小屋吗,门廊都快塌了的那个?”他说,“很好,你得记住它……”接着他又跑题了,足足讲了二十多分钟的E·詹金斯号。他说那条船足有三十英里长,中部装有铰链机关,好在河上转弯。这一次,就连乔希·约克都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一小时后,马什吃光最后一块果馅饼,离开了领航室。法兰讲得很有意思,但他可以白天再听,到时候他就能看清舵手讲到的那些该死的标志物了。

  马什一觉醒转时已是早晨。菲佛之梦停靠在开普吉拉多,正在把一批谷物装上船。马什后来听说,夜间河上起了雾,法兰决定把船停在这里。开普吉拉多是个位于陡岸之上的小城,距离圣路易斯一百五十英里。马什略做估算,对他们的速度比较满意。虽然没破记录,但也够好的了。
  不出一小时,菲佛之梦又回到河上,继续向下游行驶。七月烈日当头,空气中充满热气、湿气和蚊虫,但高级舱房凉爽安静。
  停船是司空见惯的事。有十八个大锅炉要保持热量,这艘汽船消耗木柴的速度无人能及。但燃料不是问题。堆木场有规律地点缀在大河两岸。每当木柴储备过低时,大副就会通知舵手,停泊到最近的某个周围堆满山毛榉、橡树或栗子树木柴的破棚屋附近,让马什或者乔纳森·杰弗斯上岸跟堆木场的人讨价还价。只要他们一发信号,水手们就会蜂拥上岸,眨不了三次眼的功夫,一堆堆木料就从岸上转移到了汽船中。
  舱房乘客们很喜欢靠在锅炉甲板的栏杆上,看他们搬运木柴。
  临近中午,马什正在办事员舱室跟杰弗斯闲聊,忽然听到钟声三响,这是靠岸的信号。他皱起眉头,从杰弗斯的窗子向外望去。除了林木茂密的河岸以外,什么都没有。
  “真奇怪,咱们为什么要靠岸?”马什说,“下一站是新马德里。就算我还不了解这段河道,但这里肯定不是新马德里。”
  杰弗斯耸耸肩。“也许是在向什么人致敬。”
  马什离开办公室,来到领航室。当班的是丹·奥尔布赖特。
  “是在向谁致敬吗?”马什问。
  “不,先生。”奥尔布赖特答道。他是个闷葫芦,你问什么就答什么,一个字不多说。
  “我们要停在哪儿?”
  “堆木场,船长。”
  马什看到前头确实有个堆木场,就在西岸。“奥尔布赖特先生,我记得咱们一小时前才补充过木柴,不可能一下子就烧光了。是长毛迈克尔让你靠岸的吗?”留意汽船何时需要补给燃料,这是大副的工作。
  “不,先生。是约克船长的命令。他传下话来,要我停在这个堆木场,无论咱们需不需要木柴。”奥尔布赖特扭过头来。他是个干净整洁的小个子,留着细黑胡须,打红色丝质领结,穿一双漆皮靴。“您要我直接开过去吗?”
  “不,”阿布纳·马什连忙说道。约克应该通知他,他心想,但协议规定乔希有权下达某些不近情理的命令。“你知道咱们要在这儿停多久吗?”
  “我听说约克要上岸办事。如果他天黑前不起床,那就得待一整天。”
  “该死。我们的计划——乘客们肯定问起来没个完,真烦人。”马什皱着眉说,“好吧,反正也没有别的办法。既然到了这儿,咱们就再买些木柴吧。我会亲自处理。”
  马什跟经营堆木场的男孩谈好了价钱。这个瘦小的黑人穿一身薄薄的棉衬衣,不太擅长谈生意。马什用白杨木的价钱从他这儿买到了山毛榉,还让他多加了些松节。
  水手和杂工们上岸来装货时,马什一脸坦诚地看着黑孩子,笑着说:“你刚开始干这行,对吗?”
  男孩点点头。“对,船长。”马什点点头,正要转身走回汽船,但那孩子继续说,“我刚干了一个礼拜,船长。过去在这儿的那个老白人被狼吃了。”
  马什瞪着孩子说:“我们就在新马德里北方几英里,对吗,孩子?”
  “没错,船长。”

  返回菲佛之梦时,阿布纳·马什心情十分激动。
  该死的乔希·约克,他想,这人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要在这个愚蠢的堆木场浪费一整天?
  马什很想冲进约克的舱房,跟他“好好”谈谈。这个念头在他脑袋里转了一圈,随后沉了下去。这不关你的事,马什硬生生地提醒自己。他决定等待。

  菲佛之梦静静地停在堆木场前方的河道中,时间过得很慢。十几艘汽船顺流而下,从她身旁经过,令马什愈加烦躁。几乎还有数目相同的船只逆流而上。两个统舱乘客之间爆发了一场短暂的持刀斗殴,虽然没人受伤,但也给枯燥的午后时光提供了一点刺激。大多数乘客和船员都在菲佛之梦的甲板上消磨时间,一把把椅子支在阳光下,人们抽烟,吃东西,讨论政治话题。杰弗斯和奥尔布赖特在领航室里下棋。法兰则在大酒吧间讲那些匪夷所思的故事。有些女士开始提议办场舞会。
  阿布纳·马什越来越不耐烦。
  天黑后,马什坐在高级舱房走廊里,喝着咖啡拍着蚊子。他朝岸边瞟了一眼,正好看见乔希·约克离开汽船。西蒙与他同行。两人走向小屋,跟堆木场的小孩说了几句,随即走上一条布满车辙的泥泞小路,消失在森林中。
  “哦,”他说着站起身,“也不来说声抱歉,甚至连招呼都不打,”他皱了皱眉,“而且没吃晚餐。”这倒提醒了他,马什随即走到主舱吃饭。
  夜深了,乘客和船员躁动起来。吧台周围挤满了酒客。有几个种植园主开始吹牛,其他人则开始唱歌。有个顽固的年轻人因为呼吁废奴制,害得自己挨了一拐杖。

  快到午夜时分,西蒙回到船上。
  阿布纳·马什坐在酒吧间里,长毛迈克尔突然拍拍他的肩膀。马什已经传下命令,只要约克一上船就通知他。“让你的水手们上船,告诉怀提把蒸汽烧起来,”他冲大副厉声道,“咱们得赶时间了。”他说完就去找约克。但约克不在。
  “乔希让你先走,”西蒙对他说,“他会从陆路前进,到新马德里跟你会合。他要你在那里等他。”
  激烈的质问也没掏出更多情报。西蒙只是用那双冰冷的小眼睛盯着马什,重复这个口信:菲佛之梦要在新马德里等候约克。
  蒸汽烧起来之后,开始了一段愉快的短程旅行。新马德里距离他们耽搁一整天的堆木场只有几英里。蒸汽升入夜空,马什迫不及待地跟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告别。
  “该死的乔希。”他嘟囔道。

  他们在新马德里停船,这一停就耗去了差不多两天时间。
  直到第二天晚上日落后一小时,乔希·约克才大步走上码头。他看上去一点不像独自在林子里待了两天的人。靴子和长裤上满是灰尘,但除此以外,衣着装束都跟离开的那天夜里一样典雅整洁。他跳上甲板,看到第二工程师杰克·伊莱时笑了笑。
  “去找怀提,把锅炉烧起来,”他对伊莱说,“咱们上路。”接着,还没等别人发问,他已经走上宽阔的旋梯。
  虽然既生气又不安,但乔希的归来还是让马什大大松了口气。“去敲响那该死的钟,通知上岸的人要开船了。”他对长毛迈克尔说,“我要尽快让她回到河上。”
  约克在自己的舱室里,正在抽屉柜上放着的水盆中洗手。马什使劲敲了一下门,旋即冲进房间。
  “阿布纳,”乔希礼貌地说,“你觉得我现在可以麻烦托比做一顿迟到的晚餐吗?”
  “我会先麻烦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要让咱们浪费这么多时间。”马什说,“见鬼,乔希,我知道你说过自己行为古怪,但像这样无缘无故耽搁时间,可没法经营河运轮船!”
  约克仔细擦干修长洁白的双手,转过身来。“这很重要。我必须警告你,这种事可能还会发生。你得习惯我的作风,阿布纳,也别再继续打听。”
  “我们有货物要运送。另外,客人们花钱是为了上路,而不是在堆木场闲荡。我该怎么对他们说,乔希?”
  “随你怎么说都行。你很机灵,阿布纳。在咱们的合作关系中,我出的是钱,希望你能出些借口。”他的语气热情友好,但不容反驳。“如果这能给你些安慰的话,那么我可以告诉你:第一趟行程将是最难熬的,我估计还要有几次神秘远足。但以后就会好多了。你总归会完成那趟破纪录的航程,完全不用担心我的干扰。”他笑着说,“我希望这话能让你满意。控制一下你的急躁情绪,我的朋友。或迟或早,咱们总会抵达新奥尔良的,到时候事情会好起来。你能接受这个说法吗,阿布纳?阿布纳?有什么问题吗?”
  阿布纳·马什的眼睛一直眯缝着,几乎没在听约克的话。他意识到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很古怪。
  “没什么问题。”他连忙说,“就是耽搁了两天,这是个麻烦。但是没问题。完全没问题。随你怎么样都好,乔希。”
  约克点点头,似乎感到满意了。“我要换身衣服,再麻烦托比做顿饭,然后去领航室继续学习你的河。今晚谁值班?”
  “法兰先生。”马什说。
  “好的,”约克说,“卡尔这人很有意思。”
  “是这样。”马什答道,“抱歉,乔希,既然咱们今晚要赶路,那么我得下去看看。”他猛一转身,离开船舱。
  走到外面闷热的夜幕之中后,阿布纳·马什倚着手杖,注视星辰熠熠的夜空,努力回忆刚才在舱室里隐约看到的东西。
  如果他的视力更好些,如果约克点燃两盏油灯,而不是一盏,如果他能壮着胆子再走近些,那就好了。
  放在抽屉柜上的东西很难看清。但马什没法把它赶出脑海。约克用来擦手的毛巾上有些污渍。
  深色的污渍。发红。
  真见鬼,它们看起来很像血迹。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九章

  密西西比河,1857年8月


  单调乏味的日子一天天过去,菲佛之梦号向密西西比河下游缓缓驶去。
  一艘快速汽船二十八天左右就可以在圣路易斯和新奥尔良之间打个来回。但以菲佛之梦现在这种拖拖拉拉的走法,抵达新奥尔良估计至少要一个月。阿布纳·马什觉得天气、河流和乔希·约克都合起伙来拖慢他的速度。灰色的雾气在河面上弥漫了两天之久,浓稠得好像脏棉絮。丹·奥尔布赖特在雾中航行了六个小时,小心翼翼地操纵汽船,穿越前方起伏飘荡、犹如实体的雾墙,让马什紧张得要命。如果按他的意见,菲佛之梦应该在雾气围上来时靠岸停泊,而不是冒险航行。但在河上,这种问题要由舵手判断,而不是船长。奥尔布赖特决定前进。但最后,雾气浓得连他也难以应付。
  他们在孟菲斯附近一个码头逗留了一天半,看着褐色河水奔流而过,听着遥远的泼溅声从浓雾中传来。
  但这还不算完。
  三天后,一场暴风雨从天而降。由于急流、险滩、新河道中的障碍物和浅水干扰,菲佛之梦不止一次必须绕远拐弯,或是减速缓行。汽船前进得十分小心,速度只有平时的四分之一,甚至更慢。
  领航室里不准抽烟,下方所有窗户都拉上窗帘和百叶窗,整条船不许露出半点光亮,好让舵手更容易看清河面。
  那些夜晚,两岸漆黑如墨、荒无人烟,很难看清深水的流向,连水陆交界线都不好判断。河流像原罪一般漆黑,头顶没有星月之光。
  乔希·约克帮了他们不少忙。每天晚上他都来到领航室,像个真正的学徒那样值班。
  “我一上来就跟他说,这种夜晚学不到什么。”法兰有一次在晚餐时对马什说,“我自己都看不见标志物的时候,怎么能教他,对不对?哦,但他那双见鬼的夜视眼,我真是前所未闻。有时候,我敢发誓他能直接看到水底,不管多黑都没影响。我把他留在身边,讲解那些标志物,十次有九次我还没说,他就已经看见了。昨晚要不是有乔希,我值夜班时肯定开不到一半就下锚了。”
  但约克也延缓了航程。一路上他六次要求靠岸:格林维尔、两个无名小镇、田纳西州一处私人码头以及两个堆木场;有两次离开了整整一夜。到了孟菲斯,约克没弄出什么事,但在其他地方,他拖延时间的程度令人难以忍受。在海伦娜时,他消失了一个通宵;而在拿破仑市,他花了三天时间,跟西蒙一起外出,天知道干了些什么。维克斯堡情况更糟,他们逗留了三天四夜,乔希·约克才回到菲佛之梦。

  菲佛之梦驶出孟菲斯的那天,落日特别美丽。几许萦绕不去的稀薄雾气染上了一层桔红光晕,西方云层化作鲜活炽烈的红色,整个天空仿佛都在燃烧。但独自站在高级房舱甲板上的阿布纳·马什眼中只有这条河。放眼望去,河上没有其他船影。前方水面平静。这边有一股小风卷起些微波澜,那边的水流绕过岸上倒向河里的枯树黑枝。总的来说,这条老恶魔寂静安然。日头西沉,给混浊的水面涂上一层红晕,色调逐渐加深泛黑,最后,菲佛之梦仿佛航行在血河之上。太阳落入树林和云层之后,河水继续变暗,像干透的血迹一样化作褐色,最终变成深黑。黑如墓地,黑如死亡。
  马什看着最后一缕红色余晖消失不见。这天晚上没有星光。他去主舱吃晚餐时,脑子里想的全都是血。
  离开新马德里已经不少天了,阿布纳·马什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但他对自己在乔希舱房里看到的东西,或者说没看到的东西,想了很多。当然,他不能确定自己看到的是什么。再说,就算确定又如何?也许乔希在树林里划伤了……但第二天晚上马什曾仔细观察过约克的双手,没看到任何伤口或疤痕。也许他杀了头野兽,或是与盗贼搏斗。十几个令人满意的解释纷纷登场,但都在乔希一如既往的沉默面前败下阵来。
  如果约克不需要掩盖什么,干吗这么鬼鬼祟祟的?阿布纳·马什想得越多,心里就越觉得别扭。
  马什见过血,见过很多。血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乔希手上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血渍却让马什提心吊胆。
  他提醒自己,协议早已达成。对阿布纳·马什来说,协议就是协议,一个人应该信守诺言。不论情况是好是坏,不论对方是教士、骗子,还是恶魔本尊。马什记得,乔希·约克曾提过他有些敌人。一个人如何应付他的对头不关别人的事。约克对他一直很公道。
  但密西西比河变成了红色,他的梦中也有鲜血流淌。马什愈来愈烦躁。一座座城市、村镇和堆木场与他们擦肩而过,几天变成了漫长磨人的几周。菲佛之梦快到纳齐兹时,马什觉得实在受够了。

  第一眼看到远方的纳齐兹城时,离黄昏还有一个钟头。泛红的霞光中已经亮起几点灯火,阴影向东方延长。除了暑热以外,这天天气不错,是他们离开开罗后航速最快的一天。河面上镀着一层金色,太阳在空中闪烁着微光,仿佛一件黄铜饰品,华美绚丽。小风吹过水面,泛起粼粼波光。马什有点不舒服,但听到尖锐的汽笛声,还是走出舱房。菲佛之梦在跟迎面而来的汽船打招呼。马什知道,她们这是在交谈。顺流和逆流的船只相遇时,要决定谁走左边,谁走右边。这种事每天都有十几次。但对面那艘船的音色中有些东西吸引着他。马什走出高级舱房,正好看到她驶过。日蚀号,这艘迅疾高傲的汽船甲板上站满了乘客,烟囱的镀金纹饰反射阳光,浓烟和蒸汽滚滚而出。马什目送她向上游驶去,直到只能看见烟柱为止。他有种陌生的感觉,仿佛五脏六腑攥成了一团。
  日蚀号消失在远方,犹如黎明时分的迷梦一样不留痕迹。马什转过身,注视着前方的纳齐兹城。他听到钟声响起,那是靠港的信号,他们的汽笛也随之呼应。
  很多汽船密密匝匝挤在码头前,码头远方是两座城市,正等待着菲佛之梦。
  陡峭高耸的悬崖上矗立着“山上纳齐兹”,这是座很像样子的城市,有宽阔的街道,树木鲜花和壮美的大宅。每所宅院都有自己的名字。住在宅院中的那些古老家族都自以为是国王,高高在上,不可一世;他们喝的是薄荷朱利酒、雪利果汁和该死的冰镇红酒;娱乐项目是跟邻居用纯血良种马比赛,或是猎熊。大富豪,马什曾听他们这样称呼自己。
  但这些大富豪的视力似乎有些奇怪的毛病。站在悬崖之上的大宅中,富豪们可以俯瞰密西西比河熠熠生辉的壮观景色,但就是看不到眼皮底下的东西。
  在豪宅之下,河流与悬崖之间,是另一个城市:山下纳齐兹。这里没有大理石廊柱,也很少看到鲜花。街上尘土飞扬,泥泞不堪。妓院聚集在汽船码头周围,挤满银街两侧,或者说是银街剩下的部分。大部分街道都在二十年前沉入河中,剩下的也可以说沉了一半。每天夜里这座城下之城都在喧闹沸腾。争吵、吹牛、赌博和斗殴,女人们什么都肯干,男人们则会一边微笑着谈生意,一边抢走你的钱袋、割断你的喉咙。这就是山下纳齐兹。这里有数不清的便宜女人、杀人凶犯、赌客、自由黑人和混血儿,让水手们爱恨交加。多年前,马什曾在这里度过几个难忘的夜晚。但这次,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有个念头在马什脑袋里转了一圈:干脆到领航室去,让奥尔布赖特继续往前开。但他们有旅客要上岸,有货物要卸船,水手们也都巴望着在传说中的纳齐兹休息一晚,所以尽管忧心忡忡,马什还是什么都没做。
  菲佛之梦驶入港口,系好缆绳。他们让她平静下来,封住蒸汽,熄灭炉火。船员们蜂拥而出,像伤口流出的鲜血。
  阿布纳·马什在高级舱房溜达,直到星星开始冒头。妓院窗口传出的歌声飘过水面,但这无法改善他的心情。

  乔希·约克终于打开舱门,走到夜空之下。
  “你要上岸吗,约克?”马什问他。
  约克沉静地笑了笑。“是的,阿布纳。”
  “这次要去多久?”
  乔希·约克风度翩翩地耸耸肩。“说不好。我会尽快回来的。等着我。”
  “我最好跟你一起去,乔希,”马什说,“这里是纳齐兹。山下纳齐兹。很危险的地方。我们没准会等上一个月,而你则躺在某条臭水沟里,喉咙上多出道口子。让我跟你一起去,为你介绍一下附近的情况。我是河上居民。你不是。”
  “不,”约克说,“我上岸有事要办,阿布纳。”
  “咱们是合伙人,不是吗?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只要与菲佛之梦有关。”
  “我这些事跟咱们这艘汽船无关,我的朋友。这些事你没法帮忙,我必须独自处理。”
  “西蒙常跟你一起去,不是吗?”
  “这不一样,阿布纳。西蒙和我有些……你我之间并不存在的利害关系。”
  “你有一次说到敌人,乔希。你是在办这些事吗,料理你的对头?那就告诉我,我可以帮忙。”
  乔希·约克摇摇头。“不,阿布纳。我的敌人不是你的敌人。”
  “让我来判断,乔希。你一向待我公道,请相信我也会这样对你。”
  “我做不到,”约克悲伤地说,“阿布纳,我们有协议。不要再问了,谢谢。现在,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让我过去。”
  阿布纳·马什点点头,闪到一边。乔希·约克从他身旁经过,走下楼梯。
  “乔希,”马什叫道,几乎已经到了楼下的约克转回身来。“小心点,乔希,”马什说,“纳齐兹有时相当……血腥。”
  约克望着他,良久无语,眼眸像烟尘一样泛着灰色,无法看透。“好的,”他最后说道,“我会小心。”
  他说完转身离开了。

  阿布纳·马什看着他登上码头,隐入山下纳齐兹城,冒着青烟的灯盏照在他瘦高的身形上,投出长长的黑影。
  乔希·约克完全消失后,马什转身走到船长室。门上了锁,他早已料到。马什把手伸进宽大的衣袋,掏出一把钥匙。
  他迟疑了一下,这才把钥匙插入锁孔。复制钥匙放入汽船保险箱,这不是什么卑鄙手段,而是常识。毕竟,可能会有人死在上了锁的舱室中,有把备用钥匙总比破门而入强。但真的用上这把钥匙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曾许下诺言,但合伙人之间总应该彼此信任吧。如果乔希·约克不信任他,又怎能指望得到他的信任呢?马什打定主意,拧开门锁,走进约克的舱室。
  他点亮一盏油灯,反锁上房门,站在屋里迟疑片刻,环顾四周,不知道自己希望找到什么。约克的舱房是间很大的特等舱,跟马什过去造访时没什么两样。但这里肯定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知道约克的底细,肯定有些蛛丝马迹能够揭示这位合伙人的怪癖。
  马什走到书桌前,这似乎是开始搜查的最佳选择。他小心翼翼地坐进约克的椅子,翻阅报纸。他十分谨慎,拿出每份报刊时都记住确切位置,以便离开时可以物归原位。这些报纸……嗯,只是报纸而已。桌上肯定有五十多份,有新有旧。纽约的《先驱报》和《论坛报》,几份芝加哥报,所有圣路易斯和新奥尔良的刊物,还有拿破仑、孟菲斯、格林维尔、维克斯堡、萨拉湾和巴顿鲁治的报纸,以及沿岸十几个小镇的周报。大多数完好无损,有几张被裁掉了部分文章。
  马什在报纸堆下找到两本皮革封面的分类笔记簿。他没有理会腹中紧张的抽搐感,慢慢取出簿册。也许能找到航海日志或是日记,马什心想,可以搞清约克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他翻开第一页,失望地皱起眉头。不是日记。只有些报导故事,从报纸上小心剪下,用胶水贴在这里。每一篇上都能看到乔希流畅的笔迹,标注出时间和地点。
  马什读着眼前这篇故事。它来自一份维克斯堡报刊,讲的是一具被冲上河岸的尸体。时间在六个月前。背面那页有两则报道,同样来自维克斯堡:一家人死在距离城市二十英里的棚屋中,附近森林中发现一具黑女人的尸体——可能是逃跑的黑奴,死因不明。
  马什翻过书页,粗读一遍,再翻一页。
  没过多久他便合上这本簿册,打开第二本。

  内容相同。一页接着一页的神秘死亡,尸体在各处被发现,所有报道都是按照地点整理好的。
  马什合上书,放回原位,试图理出一个头绪。
  那些报纸里还有其他很多死亡和杀人事件,约克并没有剪出。
  为什么?
  马什拿出几张报,仔细阅读,发现了其中的规律。他皱起眉头。
  死于枪械刀斧的人,被淹死的河工,被锅炉炸死或是烧死的水手,被执法官绞死的赌棍和窃贼——这些却似乎引不起乔希的兴趣。他收集的报道截然不同。这些事件都找不到凶手。有的人喉咙被割开,有的被肢解撕碎,有的腐烂程度过于严重无法验伤。还有些死因不明的人,谁也找不到伤口的,伤口过小起初没人发现的,或是毫发无损却流干了血的尸体。
  这两本簿册中,肯定有五六十篇报道,记录了整个密西西比河下游地带九个月来的离奇命案。
  阿布纳·马什一度难受得要命,他疑心这是乔希在为他自己的魔鬼行径保存记录。但转念一想便否定了这个猜测。有些案件可能,但大多数案件的时间对不上号。当这些人惨遭厄运时,乔希正跟他一起待在圣路易斯、新奥尔巴尼或者菲佛之梦上。他没机会下手。
  但马什同时发现,约克要求停船靠岸、进行神秘远足的地点有个明显的规律。他正对这些案发地依序进行调查。
  约克在找什么?或者说……在找谁?一个敌人?一个沿密西西比河移动、犯下滔天罪行的敌人?如果是这样,乔希就是站在正义一方。那他为何要这样鬼鬼祟祟?
  马什意识到,敌人肯定不止一个。谁也不可能为这两本簿册中的所有命案负责,而且乔希说的是“敌人们”。另外,他从新马德里回来时手上沾有血迹,但没有停止调查。
  马什实在想不通。
  他在房间里转悠,希望能找到可以启发他的东西。但什么也没发现。抽屉里有些衣服,约克那些难喝的饮品放在酒架上,柜橱里挂着套装,到处都是书籍。马什看了看约克床边那几本书的名字。一本雪莱的诗集,其余都是医学书,他几乎一行都看不懂。高大的书架上内容基本相同。很多小说和诗集,不少历史读物,一本满是灰尘的炼金术典籍,还有一整架的外文书。有几本没书名的书籍吸引了马什的目光,它们都是用上好皮革手工装订而成,书页嵌有金箔。马什抽出一本,希望是能够解开谜团的日记或航海日志。但就算真是如此,他也看不懂。这上面的文字是用一些奇形怪状的纺锤形符号写成的,字体潦草细密,与乔希潇洒的笔迹完全不同。

  马什最终决定离开。他在舱室中最后检查了一遍,确保自己没有遗漏任何东西。这一趟实在没什么收获。他把钥匙插进锁眼,小心拧开,吹灭油灯,走出房间,重新把门锁好。
  外面略微凉爽一些。马什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被汗水浸湿了。他把钥匙放进外衣口袋,转过身——
  他突然愣住了。
  那个面色苍白的老女人凯瑟琳就站在几码外注视着他,冰冷的眼神中充满怨毒。
  马什决定厚着脸皮耍无赖。他摘帽行礼,开口道:“晚上好,夫人。”
  凯瑟琳慢慢露出微笑,这个咧嘴的动作令人毛骨悚然,让她狡黠的面容变成一副可怕的笑脸面具。
  “晚上好,船长。”她说。
  马什注意到凯瑟琳的牙齿发黄,而且很长。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章

  新奥尔良,1857年8月


  在艾德里安娜和亚兰登上那艘开往巴顿鲁日和拜犹撒拉的汽船棉花皇后号离去之后,朱利安决定沿河堤漫步,去找他知道的一家法式露天咖啡座。
  索尔·比利·蒂普顿紧张地跟在他身边,对每个擦身而过的人都投以狐疑的眼光。朱利安其余的同伙尾随于后:库特和辛西娅相偕而行,阿曼殿后,饥渴使他的举止鬼祟不安。米歇尔在庄园看家。
  其他同伙都被遣散,在朱利安的命令下登上一艘又一艘汽船,前往上游区和下游区,去寻求金钱、庇护所和新的聚会地点。丹蒙·朱利安终究动摇了。
  月色溶溶,仿佛在河面敷了一层奶油。岸边有十几艘汽船,紧邻那些桅杆傲然耸立、风帆收叠合拢的帆船。黑人们忙着把棉花、糖和面粉从一种船搬到另一种上。空气潮湿而芬芳,街道上人声鼎沸。
  他们找了一张便于观看过往人潮的桌子,点了欧蕾咖啡,又要了这家咖啡馆著名的炸糖酥。
  朱利安享用着自己那份糖酥,动作十分灵巧。吃完之后,他一面啜饮咖啡,一面扫视街道上的行人。
  “那儿,”他简洁地说,“柏树下的女人。”大家一齐望过去。“让人眼睛一亮,不是吗?”
  那是一名克利欧贵妇,由两名表情凶恶的绅士护卫着。丹蒙·朱利安像个神魂颠倒的青年一样盯着她。他的面孔不见岁月痕迹,安详宁静,一头光滑丰厚的深色鬈发,双眼大而忧郁。即使隔着一张桌子,索尔·比利也能察觉到那对眼睛里的热度。他感到恐惧。
  “精心打扮过。”辛西娅说。
  “她有瓦莱丽的头发。”阿曼加了一句。
  库特微笑着。“你想要她吗,丹蒙?”
  那个女人和她的同伴渐行渐远,走到一道精雕细琢的铁围栏之前。丹蒙·朱利安的视线跟随着他们。
  “不,”他最后说道,回过头来继续啜饮咖啡,“夜还不够深,街道太拥挤,我也很疲倦。我们再坐一会儿。”
  阿曼显得沮丧不安。朱利安向他微微一笑,倾身朝前,把手放在他的袖口上。“天亮前你可以畅饮一番,”他说,“我向你保证。”
  “我知道一个地方。”索尔·比利道,“真正高级的场所,有吧台、红天鹅绒椅和好酒。女孩都很美,看了就知道。你们可以用二十元金币买下一个女孩一整夜。到了早上嘛,哎呀呀,哎呀呀。”他嘿嘿笑着,“不过没等他们发现,我们已经离开了。这比花钱买回漂亮女孩便宜,是吧,先生。”
  丹蒙·朱利安的黑眼睛里露出笑意。“比利让我变得越来越小气了。”他对其他人说,“但如果少了他,我们该怎么办?”他再度环顾四周,显得有些厌倦。“我应该多进几次城才对。一个人如果整日闲坐,会失去许多乐趣。”他叹了口气,“你能感觉到吗?空气中充满了它的气息,比利!”
  “什么?”索尔·比利说。
  “生命,比利。”朱利安的微笑里满是嘲弄,但比利强迫自己报以微笑。“生命,爱情,欲望,美食佳酿,美梦和希望。比利,它们环绕着我们。”他的双眼闪闪发光,“当这里有这么多其他的人、这么多可能性的时候,我为什么要追逐那个与我们擦身而过的美人?你有答案吗?”
  “我——朱利安先生,我不——”
  “不,比利,你答不出,不是吗?”朱利安笑起来,“这些牲口是生是死,全系于我的一念之间,比利。等你成为我们之中的一员,你就会了解。我就是喜悦,比利,我就是权力。我究竟会成为喜悦还是权力,取决于可能性。我自身的各种可能性无比繁复,没有极限,一如我们的年岁般不存在极限。我是这些牲口的极限,是他们的希望和各种可能性的终结。你开始理解了吗?平息‘猩红饥渴’不过是小事一桩,找个在床上垂死的黑老头就能办到。真正美妙的是啜饮那些青春年少、豪富貌美之人,他们眼前仍有长远人生,他们的前程光辉灿烂!血仅仅是血而已,任何动物都可以啜饮它。他们全都可以。”他懒懒地朝堤岸旁的汽船、搬运重物的黑奴和法国区里衣着光鲜的人们挥了挥手。“血无法让一个人变得尊贵,让一个人成为主宰。只有生命才行。啜饮他们的生命,你的生命就能延长;食用他们的躯体,你的躯体会更加强壮;以佳人为飨宴,美貌也会增长。”
  索尔·比利·蒂普顿热切地聆听这席话;他很少见到朱利安情绪如此高昂。呆坐黑暗图书室中的朱利安常常显得有些突兀吓人,但远离那个地方、重回这个世界之后,他变得神采奕奕,让索尔·比利想起朱利安首次和查尔斯·加洛克一起来到庄园时的风采。当时比利在那儿担任工头。他想把心中的想法说出口。
  朱利安点点头。“不错,”他说,“庄园是个安全的地方,但安逸是件危险的事。”他微笑时露出一口白牙。“查尔斯·加洛克,”他沉思着,“啊,那个青年的各种可能性!他有他的美貌,健康又强壮。他是骚动的制造者,广受女士爱慕,深受男士赞赏,连黑鬼都热爱他们的查尔斯主人。他本该有辉煌的生命。他的天性那么开朗——成为他的朋友,拯救他免遭可怜的库特加害,以赢取他纯洁无瑕的信赖——这是多么容易的事呀!”朱利安发出的笑声打断了自己的话。“接下来,我成为他家中常客之后,很容易就能夜复一夜地造访他,一点一点吸干他。他似乎患上了疾病,命在旦夕。有一次他醒来,发现我在他房中,还以为我是去安慰他的。我俯身朝向他的床铺,他伸出手来拥抱我,而我啜饮了他。噢,查尔斯是如此甜美,拥有如许力量和美貌!”
  “他死的时候,老人家难过得要命。”索尔·比利插口道。
  “没错,老加洛克伤心欲狂,”朱利安说,“但有我这个他儿子最要好的朋友来抚慰他的悲伤,他是何其幸运啊。后来当我们一起悼念查尔斯的时候,他常常告诉我,我像是他的第四个儿子。”
  “加洛克给了我们几年好时光。”库特说,“那时我们拥有财富和安全,遗世独立。整座城市随时供我们取用,佳肴美酒和黑奴都等着我们,每个月都能拥有一个漂亮女孩。”
  “但是它结束了,”朱利安微带感伤地说,“万事万物均有其终结。库特,你惋惜吗?”
  “情况已经改变了。”库特同意,“灰尘处处,房屋腐朽,还有一大堆老鼠。但我不想再过居无定所的生活了,丹蒙。在外面的世界我们永远不会安宁,狩猎过后遗留的永远是恐惧、躲藏和逃亡。我不想再那样。”
  朱利安露出讥讽的微笑。“是很艰苦,没错,但未尝没有一点趣味。你还年轻,库特,请记住,无论他们如何追猎你,你都是主宰。你会见到他们死去,见到他们的孩子、孩子的孩子全部死去。加洛克的家园会化为废墟,变得毫无价值。牲口制造的一切事物通通会化为废墟。我亲眼见过罗马成为灰烬。只有我们始终留存。”他耸耸肩,“何况我们也许还能再找到另一个瑞恩·加洛克。”
  “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有这种希望。”辛西娅不安地说。她是个苗条俏丽的女人,有一对褐色眼睛,瓦莱丽被遣走之后她成了朱利安的最爱,但就连索尔·比利也能看出她对自己的新地位毫无把握。“我们落单的话会很难熬。”
  “所以你不想离开我?”丹蒙·朱利安微笑着问。
  “不,”她说道,“求求你。”库特和阿曼也一起望着他。

  一个月前,朱利安突然开始送走同伴。
  瓦莱丽是首先被驱逐的。尽管她苦苦哀求,朱利安却没有把她和那个令人厌恶的让一起送到上游区,取而代之的是黝黑英俊、残酷而强壮的雷蒙——有些人谣传他是朱利安的儿子。
  隔了一夜,让也离开了,是单独启程的。
  索尔·比利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但他错了。丹蒙·朱利安有了新主意。
  一个礼拜后乔治又被送走,接着是卡拉和文森,然后是别的人,或成双成对,或单独上路。现在,留下来的人都知道,他们随时可能被赶走。

  过了一会儿,他们动身前往索尔·比利答应要带他们去的地方。那栋屋子在法国区之外,位于新奥尔良的美国区,不过步行即可抵达。丹蒙·朱利安走在前面,与辛西娅手挽着手,穿越由煤气灯照明的狭窄街道,脸上带着飘忽不定的微笑。
  索尔·比利为他们引路,不久他们便来到城中一处阴暗荒僻的地区。

  三个人从一条小巷子走出来,从他们面前经过。朱利安没理会这群人,但其中一人在灯下瞥见了索尔·比利。
  “是你!”他说。
  索尔·比利回头瞪着他们,一言不发。这是一群半醉的克利欧年轻人。
  “我认得你,monsieur。”那个人说。他走向索尔·比利,酒意和怒气让他黝黑的面孔泛着红色。“你忘了我吗?那天你在法兰西交易所侮辱了乔治·蒙特勒,当时我和他在一起。”
  索尔·比利认出他来了。“哦哦。”他说。
  “蒙特勒先生在六月的一个晚上失踪了,当晚他一直在圣路易斯赌钱。”那人厉声说。
  “我真是感到悲伤,”索尔·比利说,“我猜他一定赢了太多钱,结果招惹上了强盗。”
  “他输了钱,monsieur,连续输了好几个礼拜,身上没有东西好偷。不,我不认为是强盗干的。我认为是你,蒂普顿先生。他打听过你的事,他打算用恰当的方式把你这种人渣处理掉。你不是绅士,monsieur,否则我会把你叫出去。如果你胆敢再到法国区露面,我保证会像鞭打黑奴一样当街鞭打你。你听见了吗?”
  “我听见了。”索尔·比利说道,他朝那人的靴子吐了一口口水。
  克利欧人咒骂起来,气得脸色发白,迈前一步扑向索尔·比利。但丹蒙·朱利安走上前来,挡在他们中间,一只手顶住那人的胸口。
  “monsieur,”朱利安的声音像醇酒,又像蜂蜜。那人有些迟疑。“我可以保证蒂普顿先生没有伤害您的朋友。”
  “你是谁?”即使是半醉状态,克利欧人仍能清楚地分辨出朱利安和索尔·比利的不同地位。精致的衣着,清爽的外表,教养良好的音调,所有这些都表明他是个绅士。朱利安的双眼在油灯下闪着危险的光芒。
  “我是蒂普顿先生的雇主。”朱利安说,“我们一定要在街上讨论这种事,而不能到别处去吗?我知道不远处有个地方,可以让我们坐在月光下畅饮闲聊。我来请你和你的朋友喝杯提神的饮料如何?”
  另一个克利欧人上前走到朋友身旁。“咱们去听听他怎么说,理查。”
  那人勉强同意。
  “比利,”丹蒙·朱利安说,“给我们带路。”
  索尔·比利·蒂普顿忍住微笑,点点头,领大伙出发。
  他们越过一个街区,转进一条小径,小径通往一座黑暗的院落。

  索尔·比利在一个满是浮渣的水池边缘坐下。池水令他的臀部湿了一片,但他并不在乎。
  “这是什么地方?”蒙特勒的朋友问,“这不是酒馆!”
  “呃,”索尔·比利·蒂普顿说,“呃,我一定转错弯了。”
  另外两个克利欧人已经走进院子,朱利安的同伙尾随于后。库特和辛西娅站在小径入口。阿曼走向喷水池。
  “我不喜欢这样。”其中一个人说,“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丹蒙·朱利安问,“啊,黑暗的院落,月光,加上水池,你的朋友蒙特勒就死在这样一个地方,monsieur。不是这里,不过和这儿很像。不,别看比利,他是无辜的。假如你有怨言,来找我。”
  “找你?”蒙特勒的朋友说道,“那就如你所愿。容我暂时退下,我的同伴将担任我的决斗助手①。”
  【① 欧美贵族在决斗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会各请一名助手。助手的地位必须相等,所担任的角色是为双方当事人协调决斗的时间、地点、所用武器等等事项,以确保决斗的公平性。决斗进行时,助手还须替当事人惩治违规的对手。】
  “当然。”朱利安说。
  那人移步和他的两个同伴商量了一阵。片刻之后,其中一人走上前来。索尔·比利从水池边站起,迎了上去。
  “我是朱利安先生的助手,”索尔·比利说,“你想谈条件?”
  “你不是适当的助手人选。”那人开口说道。他有张俊俏的长脸,长着深褐色头发。
  “条件,”索尔·比利重复一遍,他的手伸向背后,“比起条件来,我更喜欢刀。”
  那人轻轻咕哝一声,蹒跚退后。他恐惧地朝下看——索尔·比利的刀插进了他的肚子,直没至柄,一道红色的细流缓缓流出。“上帝。”他呜咽着。
  “不是上帝,是我干的。”索尔·比利说道,“我不是绅士,没错,先生,我不是适当的助手人选,刀子也不是适当的武器。”
  那人倒向地面,他的同伴们发觉情况不对,警惕地朝前走来。
  “现在轮到朱利安先生了。他有个与众不同的武器,”比利露出微笑,“牙齿。”
  朱利安攫住蒙特勒那个叫理查的朋友。另一人转身欲逃,小径旁的辛西娅一伸手臂将他拉入怀中,给了他一个深长的湿吻。他不断挥拳抗拒,却挣不脱她的拥抱。她苍白的双手拂过他的颈背,剃刀般尖利的长指爪划破血管。她的嘴与舌吞噬了他的尖叫。
  阿曼俯向那个呜咽不止的受害者时,索尔·比利拔出刀子。月光下,沿刀刃流下来的血色泽殷然。比利本想把刀放到水池中洗濯。他迟疑了一下,终于把刀举到唇边,试探地舔了两口。他做了一个苦脸。味道实在很恶心,与想象中完全不同。不过他知道,等朱利安将他改头换面之后,这一切就会改变。
  索尔·比利洗净刀子,还刀入鞘。丹蒙·朱利安已经把理查交给了库特,独自伫立一旁,仰头凝望月亮。
  索尔·比利朝他走去。“这几个家伙帮我们省了一笔钱。”他说。
  朱利安笑了。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一章

  纳齐兹,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对阿布纳·马什来说,这一夜漫长无尽。他吃了一块小点心,抚平胃痛和恐惧,然后回到舱房就寝,但上床睡觉并没有令他放松。
  他躺在那里,好几个小时瞪着黑暗,心中千回百转,思绪乱成一团,夹杂着猜疑、忿怒和负疚感。在浆过的薄被下,马什大汗淋漓。好不容易真正睡着以后,他仍旧辗转反侧,时时惊醒,做着遍布红光、支离破碎的诡异噩梦。梦里有血,燃烧的汽船,还有苍白冰冷、伫立在深红色光芒中的乔希·安东·约克,他愤怒的眼瞳深处充满狂热和死亡。
  第二天是阿布纳·马什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一天。他的思绪总是转回同一个地方。到下午,他知道自己必须怎么做了。
  他被逮住了,这一点无法改变。他必须坦白,向乔希开诚布公。他们的合伙关系也许会就此终止,但那也没有办法,虽然失去菲佛之梦号的念头令马什神思恍惚,直反胃,就像他看见冰塞把他的汽船挤碎那天一样痛苦绝望。如此一来自己可就完了,马什心想,也许这是背叛乔希的信任应得的下场。但事情不能任它这样发展,乔希应该听听自己亲口述说一切。马什下定决心,这表示他必须赶在那个叫凯瑟琳的女人之前行动。
  他传下命令。“不管什么时间,他一回来,立即让人通知我。”
  然后,阿布纳·马什只能等待,尽一切可能从丰盛的晚餐中获取最大的安慰。他大啖烤猪、豌豆和洋葱,啃掉了半个蓝莓派。

  离午夜差两小时,有个船员来找他。
  “约克船长回来了,船长。他带了几个人上船。杰弗斯先生正在为他们安排房间。”
  “乔希回自己舱房没有?”马什问。
  那个人点点头。马什抓起手杖冲向楼梯。
  他在约克舱房外迟疑了一下,挺了挺宽厚的肩膀,这才用手杖大声敲门。敲到第三下时,约克开了门。

  “进来,阿布纳。”约克微笑着说。
  马什走进去,把门关上,然后靠着它。
  约克走到舱房的另一端,继续手里的事。他摆出一只银盘和三个酒杯,伸手去拿第四个。“我很高兴你来了。我带了一些人上船,希望你和他们见见面。他们在头等舱安顿好后会过来喝一杯。”
  约克从酒架上抽出一瓶他的私酿,然后不知从哪儿变出他那把刀,切开封蜡。
  “乔希,”马什唐突地说,“我们得谈谈。”
  约克把酒瓶放在盘子上。“噢?怎么了?你好像有心事,阿布纳。”
  “这艘船上每把钥匙我都有备份,由杰弗斯先生为我保管着。你去纳齐兹的时候,我用上了钥匙,搜索了你的房间。”
  乔希·约克几乎一动不动,只有他的双唇在听见马什说的话时微微抿了一下。阿布纳·马什直视着他的眼睛。在这种时候,一个男子汉就应该这样。对方那双眼睛里充满寒意,还有遭受背叛的狂怒。他几乎希望乔希立即对自己狂吼,甚至掏出武器。无论怎么样,都胜过用那样一双眼睛望着自己。
  “你找到什么感兴趣的东西吗?”最后,约克以平淡的语调问道。
  阿布纳·马什竭力将自己抽离那对灰眼的注视,用手杖戳戳桌子。“你的剪贴簿,”他说,“上头全是死人。”
  约克默然不语。他向桌子瞥了一眼,皱起眉头,坐进一张扶手椅,倒了一杯那种难以下咽的浑浊劣酒,啜了一口,向马什挥手示意。
  “坐下。”他命令道。待马什在他对面坐定后,他补充了一句,“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马什有些气愤地说,“也许我对一个什么事也不愿告诉我、不信任我的合伙人感到厌倦了。”
  “我们有过协议。”
  “我知道,乔希。如果那个协议很重要,我很抱歉。我对我做的事感到抱歉。天杀的,更糟糕的是,我被当场逮住了。”他凄惨地咧嘴一笑,“凯瑟琳看见我从你的舱房走出来。她会告诉你的。听着,我直接来找你,就是想把所有疑虑摊开来谈一谈。现在我来了。乔希,我热爱我们的船胜过一切,我们击败日蚀号那天将是我人生中最辉煌的一天。但我想了很久。我知道我们这样下去的话,我势必会放弃那一天的到来,还有这艘船。这条河上到处是恶棍、骗子、福音宣导家、废奴主义者、共和党员,以及各式各样的怪人,但我发誓你是他们中最怪异的。昼伏夜出我并不介意,对我也没有丝毫影响。但贴满死人的剪贴簿是另一码事。或许一个人的阅读嗜好和旁人无干。这么说吧,我认识大土耳其号上的一个舵手,他的藏书甚至能让卡尔·法兰脸红。我不能忍受的是你下令停船的那些地点,还有你那些小小的外出历险。你在拖慢我们汽船的速度,真该死,我们还没建立名声你就已经把它毁了。还不止这些,乔希,你从新马德里回来那天我看见了你的样子——你手上有血。你大可否认,也大可咒骂我,但我知道,你手上有血。如果没有那才真是见鬼了。”
  乔希·约克喝了一大口酒,皱着眉头,重新斟满酒杯。他望着马什,眼中的寒冰渐渐溶解了。他显得思虑重重。“你是在提议解除我们的合伙关系吗?”他问。
  马什觉得胃里好像有一头骡子在踢他。“如果你想这样做,你当然有那个权利。我没钱买下你的资产,菲佛之梦号归你,我可以留着伊莱·雷诺号,它也许还能赚点利润,有进账的时候我再付你一些。”
  “你希望这样吗?”
  马什瞪着他。“该死的,乔希,你知道的,当然不。”
  “阿布纳,”约克说,“我需要你。我自己无法驾驶菲佛之梦号。我对掌舵已经略知一二,对河流也有了更多认识,但你知道我不是个汽船水手。如果你离开,半数船员会跟你走。杰弗斯先生、贝克先生和长毛迈克尔肯定会,别的人也一样,他们对你很忠诚。”
  “我可以命令他们留下来。”马什提议。
  “我宁愿你留下来。如果我同意不追究你的窥探行为,我们可以照常合作下去吗?”
  马什觉得喉咙梗着一大块异物,几乎让他窒息。但他把它强咽下去,嘴里吐出了他这辈子最艰难的一个字:“不。”
  “我明白了。”乔希说。
  “我必须信任自己的合伙人,”马什说,“他也得信任我。告诉我实话,乔希,把一切都说出来,那我就是你的合伙人。”
  乔希·约克面露难色,慢慢地啜着酒,陷入长长的思考。“你不会相信我的,”他终于说道,“这比法兰先生的任何故事更加异想天开。”
  “不妨说说看,反正不会有什么害处。”
  “噢,有害处,阿布纳,有害处。”约克的语气十分严肃。他放下酒杯,走到书箱旁。“你搜索我房间的时候,”他说,“有没有看这些书?”
  “有。”阿布纳承认。
  约克从一排没有书名的皮革封面书中抽出一本,回到椅子上,翻到一页,上面满是难解的符号。
  “如果你能看懂这本书,”他说,“它和它的同系列作品也许会为你带来一点启示。”
  “我看它像是看天书。”
  “当然。”约克说,“阿布纳,我现在要告诉你的事你会很难接受。但无论你接受与否,都不能传到这间舱房外面去,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
  约克的眼神充满疑问。“这一次我不想有任何误解,阿布纳。你真的懂吗?”
  “我说过‘我懂’,乔希。”马什忿忿地抱怨道。
  “非常好。”乔希说,他的一根手指搁在书页上,“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密码,阿布纳,但要破解它,你必须先知道它所使用的语言是一种古老的俄国方言,已经有数百年无人使用。这一系列作品的原件非常古老,它谈到许多世纪以前,有一群人出没在里海的北部地区。”他顿了顿,“抱歉,不是‘人’,我的俄语不算很好,不过我相信更合适的字眼应该是‘odoroten’。”
  “什么?”马什说。
  “这只是其中一种说法,别的语言还有别的名称,诸如Kruvnik、vé domec、wieszczy,还有Vilkakis和vrkolák,虽然后两者的意义和前面的略有不同①。”
  【① Kruvnik(保加利亚语)、vé domec(斯洛文尼亚语)、wieszczy(波兰语),这三个单词是指吸血鬼或活尸。Vilkakis(立陶宛语)、vrkolák(保加利亚语),这两个单词指的是近似狼人的怪物。以上资料均出自《南斯拉夫吸血鬼》(《Vampires of the Slavs》)一书。】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马什说。
  其实,乔希念的几个字眼似曾相识,虽然有些含糊,但听上去和史密斯与布朗那一连串的叽叽咕咕声很像。
  “那我就不把非洲和亚洲的叫法告诉你了,”乔希说,“‘诺斯非拉图’②这个词对你有没有意义?”
  【② 诺斯非拉图(nosferatu),布兰·斯托克在吸血鬼小说《德库拉》一书中称其为罗马尼亚人对吸血鬼的称呼,但文献中找不到这个字。不过,许多当代作家仍然据此引用,以讹传讹。】
  马什茫然地望着他。
  乔希·约克叹了口气。“那么,‘吸血鬼’总知道吧?”
  马什当然知道。“你想跟我说什么故事?”他粗声粗气地问。
  “吸血鬼的故事。”约克狡黠地微笑道,“你一定听说过:活着的死人,永生不朽,夜晚徘徊出没,没有灵魂的怪物,受到诅咒永远漂泊。他们睡在填满故乡泥土的棺材里,每天晚上都要爬出来吸食活人的鲜血。他们也是变形怪物,可以化身为蝙蝠或狼。其中一些吸血鬼经常采用狼的外形,因而被称为狼人,和其他吸血鬼区分开来。这种观念其实是错误的,吸血鬼和狼人是同一枚黑暗硬币的两面,阿布纳。吸血鬼还能变成雾气。它们的受害者也会变成吸血鬼。尽管这样增殖,吸血鬼却仍然没有完全取代活人,这可真是个奇迹。不过,虽然他们拥有强大的力量,却也有致命的弱点——只要没有受到邀请,他们无法进入一栋屋子,无论化成人形、兽形还是烟雾都不行。但是,他们具备高超的动物磁流术①技巧,也就是梅斯默所描述的那种力量,常常可以迫使他们的牺牲者邀请他们进门。但一个十字架就能让他们抱头鼠窜,大蒜也能阻挡他们,他们无法跨越流动的水。虽然他们外表和你我十分相像,却没有灵魂,因此不会在镜子里产生映像。圣水会灼伤他们,白银令他们退避三舍,而如果黎明前没回到棺材,阳光就会摧毁他们。让他们身首异处,在心脏上插入木桩,就能将他们永远驱离这个世界。”乔希向倚背上一靠,举起酒杯啜饮,微笑着。“这些就是关于他们的几项传说,阿布纳。这些吸血鬼,他们真的存在,古老而永恒。”他用修长的手指轻敲那本书,“十六世纪有个吸血鬼写下了这本书,记述他前人的事迹。”
  【① 其实就是催眠,是十八世纪的奥地利医师梅斯默企图以磁性来解释催眠现象而产生的一门学说。】
  阿布纳·马什一言不发。
  “你不相信我。”乔希·约克说。
  “实在不容易,”马什承认。他扯着自己蓬乱的胡须。有些东西他没有说出口。让他惴惴不安的不是乔希的吸血鬼故事,而是乔希本人该被放在故事的哪个位置。“先别管我信不信。”马什说,“我能接受法兰先生讲的故事,至少也可以听听你的。继续说。”
  乔希微笑。“你是聪明人,阿布纳,你应该可以自己猜出来。”
  “天杀的,我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聪明。”马什说,“告诉我吧。”
  约克啜了口酒,耸耸肩。“他们是我的敌人。他们真的存在,阿布纳,而且就在这里,在你的密西西比河沿岸。通过这样的书籍,通过查阅报纸,通过许多辛苦努力,我从东欧的山脉、德意志和波兰的森林、俄罗斯的大草原追踪他们来到此处,来到你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来到新世界。我认得他们。我会终结他们和他们制造的一切。”他微微一笑,“现在你能理解我的剪贴簿,还有手上的血迹了吗,阿布纳?”
  阿布纳·马什想了想。“我记得你要求在主船舱里到处挂镜子,代替油画。这是为了——加强保护吗?”
  “完全正确。还有白银。你什么时候见过装备了这么多银制品的汽船?”
  “没有。”
  “最后,不用说,我们还有河流。这条古老而险恶的河流,密西西比河,这个世界所不曾见过的巨大水流!你明白吗,菲佛之梦号是个庇护所,我可以伤害他们,他们却无法接近我。”
  “真奇怪,你没叫托比在每样菜里加大蒜。”马什说。
  “我考虑过,”乔希说,“可惜我讨厌大蒜。”
  马什从头至尾细想了一遍。“姑且说我相信——”他说道,“——不是说一定相信,但先假设我信,我会继续问下去。还是有几件事我弄不明白——你当初为什么不对我和盘托出?”
  “如果在拓殖者旅馆的时候就告诉你,你永远不会让我投资你的公司。我需要自由行动的权力。”
  “你为什么要昼伏夜出?”
  “他们在夜晚出没。他们出来活动的时候比较容易被发现,比安然躲在藏身之处的时候容易。我很清楚我的猎物的习性,我维持和他们一样的作息时间。”
  “还有你那些朋友呢?西蒙和其他那些人?”
  “西蒙和我共事很久了。别的人是新近加入的,他们知道真相,帮助我完成我的任务。我希望你也能同样帮助我。从现在开始。”约克微笑,“别担心,阿布纳,我们和你一样,都是人。”
  马什摸摸胡子。“我喝杯酒。”他说。约克倾身准备斟酒,他赶紧加了一句,“不,不要那个,乔希,有没有威士忌?”
  约克起身为他倒了一杯。马什一口气灌下肚。“这整件事,我不敢说我喜欢。一点儿也不喜欢。死人,吸血怪物——我以前从不相信。”
  “阿布纳,我玩的是危险的游戏,我从没想过要把你和船员们牵扯进来。如果不是你坚持,我永远不会说这么多。假如你想置身事外,我不会反对。只要你照我的话做,为我驾驶菲佛之梦号,我要求的仅止于此。其他事我会料理好的,你怀疑我的能力吗?”
  马什望着他自在的坐姿,想起那对灰眼中的魄力,还有他握手时的劲道。“不。”
  “我已经尽可能坦白一切了。”乔希继续说,“我并非只执着于我的目标。我和你一样热爱这艘船,阿布纳,对她也有同样的梦想。我想驾驶她,认识这条河。但愿她击败日蚀号那天我会在场。你一定要相信,当我说──”
  门上传来敲门声。
  马什吓了一跳。乔希·约克微笑着耸耸肩。“那些来自纳齐兹的朋友们要来喝一杯。”他解释,“请稍等!”他喊了一声,然后用低沉急促的声音对马什道,“想想我说的一切,阿布纳。如果你需要,我们可以改天再谈。但请遵守约定,别向任何人提起,我不愿意牵扯旁人。”
  “我可以保证。”马什说,“真见鬼,谁会相信这种事?”
  乔希露出微笑。“我来斟酒,麻烦你为我的客人开门好吗?”他说。
  马什起身开门。

  门外一男一女,正轻声交谈着。在他们身后,月亮悬挂在两根烟囱之间,仿佛一枚锃亮的奖章。纳齐兹山下区传来一支小曲,声音微弱而遥远。“请进。”他说。
  两名陌生人是一对俊男美女,马什在他们进门时才意识到这一点。
  男的很年轻,几乎有些孩子气,高瘦英俊,一头黑发,肌肤光滑,嘴唇丰润。他向马什短短地瞥了一眼,黑眼睛里有一股苛酷冰冷的神色。
  至于女人——阿布纳·马什望着她,发现很难移开视线。这是一位真正的美女,长发漆黑如午夜,乳白的肌肤细如滑丝,腰肢纤巧,马什很想伸出手,看自己的巨掌是否能将它完全包覆,但他只是凝视着她的脸,发现对方也望着他。
  她的双眼不可思议,马什从没见过这种颜色的眼睛,那是一种深邃而柔软的紫色,充满诱惑,他觉得自己仿佛会陷进去。他想起曾在河上见过一两次那样的颜色,在日暮时分,黑暗降临之前——一抹奇异、静谧的紫罗兰色,转瞬即逝。
  马什呆呆地望着那双眼睛,直到女人给了他一个谜一样的微笑,轻快地转过身去。
  乔希已经斟满四个酒杯,给马什的是平底杯盛着的威士忌,给自己和宾客的是他的私家藏酒。“很高兴你们来到这里,”他一面分送酒杯,一面说道,“相信你们对起居设施都很满意吧?”
  “相当满意。”男人说着举起酒杯,怀疑地打量着。想起那玩意儿的滋味,马什一点也不怪他。
  “你有艘漂亮的船,约克船长,”女人的声音温润可人,“这趟航程一定会非常愉快。”
  “希望我们能够一同旅行一段时间。”乔希亲切地答道,“至于菲佛之梦,我为她很骄傲,不过你的赞赏应当归功于我的合伙人。”他打了个手势,“请容我向你们介绍,这位绅士是阿布纳·马什船长,是我在菲佛河运公司的同事,坦白地说,也是菲佛之梦号真正的主人。”
  女人再度向马什露出微笑,男人生硬地点点头。
  “阿布纳,”约克继续说,“容我向你引见新奥尔良的雷蒙·奥特嘉先生,以及他的未婚妻瓦莱丽·马尔索小姐。”
  “很高兴见到你们。”马什笨嘴拙舌地说。
  乔希举起杯子。“干杯,”他说道,“为一个新的开始!”
  他们同声复诵这句话,饮尽了杯中酒。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二章

  俄亥俄河,菲佛之梦船上,1857年8月


  阿布纳·马什的身躯强健有力,头脑同样强健有力。此外,他性格中还具备另一项优点,那便是谨慎稳重,有人甚至可能会称之为迟钝。他不跑不跳,不疾走也不漫步,只是威严笔直地前进,仍旧能够到达目的地。他的心智也是如此。阿布纳·马什的言谈和思绪算不上敏捷,但毫不愚蠢。他会以自己的步调仔细玩味遇到的事情。
  菲佛之梦号自纳齐兹启航后,马什开始细想从乔希·约克口中听来的故事。他愈想愈觉得焦躁不安。如果真的相信那些异想天开的猎杀吸血鬼的故事,那倒的确可以解释菲佛之梦上发生的许多怪事。然而并不是每件事。
  阿布纳·马什顽强不懈地挖掘出一个又一个疑问和记忆片段,它们像河中的浮木一样在他脑海里漂流,看似无关紧要,却令人心神不定。
  例如,西蒙把死蚊子舔得一干二净。
  还有乔希异乎寻常的夜视能力。
  最怪异的要数马什闯进乔希舱房那天,乔希表现得那样愤怒。稍后他也没有出来观看菲佛之梦和南方人号进行的竞赛。这尤其令马什怀疑。乔希声称他在夜晚活动是因为吸血鬼的缘故,这个理由颇为巧妙,却无法解释他那天下午的行为。马什认识的人作息时间多半正常,但如果凌晨三点发生了有趣的事,那些人照样会起床来看热闹。
  马什强烈地感觉到自己该找人谈谈。乔纳森·杰弗斯博览群书,而卡尔·法兰大概知道这条该死的河上的每件奇闻轶事。这两人说不定知道吸血鬼的事。只是他没法向他们说。马什对乔希做过承诺,不愿意再背叛第二次。至少不能毫无理由地背叛,而马什的猜疑只不过是半成形而已。
  马什不太喜欢乔希的新朋友。要说怪异程度,两个人和乔希的老朋友一模一样,同样都是昼伏夜出。雷蒙·奥特嘉给马什一种永远躁动不安、不值得信任的印象。他不安于乘客本分,老是出现在不属于他的地方。这个人态度高傲,礼节周到,却总是让马什感到一股寒意。
  瓦莱丽温和得多,但她柔和的声音、挑逗的微笑,加上那对眸子,几乎和雷蒙同样令人不安。她的举止全然不像雷蒙·奥特嘉的未婚妻。打从一开始,她对乔希就很友好,天杀的,简直友好过头了。这绝对会引出大麻烦。一位端庄的淑女应该留在女士的舱房里,但瓦莱丽却整夜和乔希待在大厅,偶尔和他到甲板散步。
  马什甚至听人说他们一起进了乔希的舱房。他试着提醒约克,把船上的流言蜚语告诉他,但乔希只是耸耸肩。“尽管让他们说吧,阿布纳,只要他们开心。”他说,“瓦莱丽对我们的船很感兴趣,我十分乐意带她参观。我们之间除了友谊没有别的,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说这话的时候几乎有些悲伤。“我真希望不是这样,但实情就是如此。”
  “你最好对你所希望的事当心一点。”马什粗声粗气地说,“对这件事,那个奥特嘉恐怕有他自己的看法。他是新奥尔良来的,搞不好是个克利欧人。那种人,任何小事都可以惹出一场决斗,乔希。”
  乔希·约克笑道:“我不怕雷蒙·奥特嘉,但我谢谢你的警告,阿布纳。好了,拜托,瓦莱丽和我之间的感情问题还是让我们自己来处理吧。”
  马什照做了,但心里不怎么踏实。他敢肯定,那个奥特嘉迟早会惹出乱子。
  这场谈话之后的那几晚,事态变得越来越糟。瓦莱丽完全成了乔希的忠实同伴,随时随地和他在一起。那个天杀的女人让他昏了头,对周遭的危险视而不见。马什看在眼里,却无能为力。

  这还只是开始。每在一个站点停靠,就有更多人上船,乔希总是给他们提供舱房。
  在拜犹撒拉,他和瓦莱丽离开菲佛之梦号一整夜,然后带回一个苍白壮硕、名叫让·阿尔当的男人。
  驶向下游才几分钟,他们又在一处林场停泊,阿尔当上岸接回了一个面色腊黄、名叫文森的公子哥儿。
  在巴顿鲁日,四个陌生人上了船。
  在唐纳森威尔又来了三个。
  还有那些晚宴。
  乔希·约克怪异的同伴数目日益增多,于是他下令在最高甲板舱的会客厅里设席,以方便他和自己的新旧同伴于午夜时分在那儿举行晚宴。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在主船舱用晚餐,但会客厅的晚宴并不对外开放。这个惯例从拜犹撒拉开始形成。
  有一次,阿布纳·马什向约克提起夜半举行的定期宴会对他是多么有吸引力,可乔希只是抱以微笑,并没有邀请他加入。
  宴会夜夜进行,客人的数量不断增多。
  最后,马什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设法来回经过会客厅,向窗户里偷窥。但他发现没什么好看的,只是一群人吃喝交谈。
  油灯昏黄幽暗,窗帷半掩。乔希坐在首席,西蒙在他左边,瓦莱丽在右。每个人都在啜饮乔希的劣质毒酒,打开了好几瓶。马什第一次经过时,乔希正热烈地发表演说,其余的人听着。瓦莱丽几乎一脸崇拜地望着他。
  第二次偷窥时,乔希在听让·阿尔当说话,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搁在桌布上。然后,马什看见瓦莱丽把自己的手也放了上去。乔希瞥了她一眼,面带怜爱的微笑,瓦莱丽同样报以微笑。
  阿布纳·马什飞快地望了望雷蒙·奥特嘉,咕哝了一句“该死的蠢女人”,然后便皱着眉头匆匆离去。

  马什极力琢磨这一切:怪异的陌生人,一大堆怪事,还有乔希·约克告诉他的吸血鬼传说。很不容易,他越想越糊涂。
  想翻翻书本,但菲佛之梦号的图书室没有吸血鬼一类的书,他也不打算再次入侵乔希的舱房。
  马什开始在晚餐时仔细观察约克和他的同伴,在大厅时也这么做。他听说吸血鬼不吃不喝,但不喝那种私房藏酒的时候,乔希和其他人消耗了非常可观的葡萄酒、威士忌和白兰地。美味的鸡肉和猪排也很得他们的赞赏。
  乔希始终戴着银戒指,上面镶的蓝宝石有鸽眼那么大。这伙人似乎全不在意船舱里的银制品,进餐时使用银器的方式也十分自然,比大部分船员讲究得多。
  入夜后吊灯燃起时,主船舱里悬满两侧的明镜便灿然生光,衣香鬓影云集其中,鲜活灵动,和真实船舱中的人们一样舞蹈、饮酒、玩牌。
  阿布纳·马什发觉自己夜复一夜地观察那些镜子。乔希永远出现在他应该出现的地方,微笑、大笑、挽着瓦莱丽的手从这面镜子溜进另一面镜子、和乘客讲论政治、聆听法兰的河畔怪谭、与西蒙或让·阿尔当私下交谈;每夜都有上千个乔希·约克在菲佛之梦号铺着地毯的甲板上游走,每个都生动自然,仪表堂堂。他那些朋友们的影像也都映在镜子上。
  这应该足够了,可马什的心里依旧烦乱不安。到达唐纳森威尔时,他忽然想到一个计划,可以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
  他提了一个水壶到镇上去,在河边一家天主教教堂里盛满圣水。然后,他把在餐桌末端侍候的小弟拉到一边,给了他五毛钱。
  “今天晚上,你把这壶水倒到约克船长的杯子里,听见没有?”马什对他说,“我要跟他开个玩笑。”
  晚餐时,那个侍者一直满心期待地盯着约克,等着好玩的事情发生。结果他失望了。乔希悠然自得地灌下了圣水。
  “好吧,真该死,”稍后,马什对自己咕哝道,“这下总该确定了吧。”
  但还是不能确定。

  那天晚上,马什没有留在大厅,而是跑出来想心事。他在最高甲板舱的长廊上呆坐了两个小时,坐椅向后斜,两条腿翘起来搁在栏杆上。就在这时,他听见阶梯那边传来裙裾的窸窣声。
  瓦莱丽飘然而至,来到他身旁,低头向他微笑。“晚安,马什船长。”她说。
  阿布纳·马什的椅子倒回正常位置,两条腿也撤了回来,一脸不悦。
  “乘客不该上最高甲板舱。”他说,试图隐藏自己的窘迫。
  “下面太热,我想上面会凉爽些。”
  “呃,这倒是真的。”马什不太肯定地答道。他完全不知道下一句该说什么。事实上,女人总是让他不自在。汽船的世界里没有女人的位置,马什一向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她们。美丽的女人尤其让他神经紧张,而瓦莱丽的美胜过新奥尔良的任何一位美女。
  她伫立在那里,一只纤细的手略略扶着雕花廊柱,越过水面眺望着唐纳森威尔。“我们明天会抵达新奥尔良,对吗?”她问。
  马什站起来,觉得自己坐着而让瓦莱丽站着可能不太礼貌。“是的,女士,”他说,“我打算全速前进,很快就能到达。”
  “我明白了。”她蓦地一转身,苍白姣好的面孔极为郑重,紫色的大眼睛专注地凝视着他。“乔希说你是菲佛之梦号真正的主人。他十分敬重你,他会听你说的话。”
  “我们是合伙人。”马什说。
  “如果你的合伙人身处险境,你会伸出援手吗?”
  阿布纳·马什皱起眉头,思索着乔希告诉自己的吸血鬼故事,意识到星光下的瓦莱丽看起来是那么苍白美丽,眼眸是那么深邃。
  “如果他惹上麻烦,当然可以来找我。乔希知道。”马什说,“不对合伙人伸出援手的人根本不算男人。”
  “都是空话。”瓦莱丽轻蔑地说,昂首将浓密的黑发向后一甩。她说话时,脸庞周围的发丝随风飘扬。“乔希是伟人,是强者,他是一个王。他应该有一位更优秀的合伙人,马什船长。”
  阿布纳·马什感到血往上冲。“见鬼,你说什么?”他追问道。
  她狡黠地一笑。“一位不私闯他房间的合伙人。”她说。
  马什顿时怒火中烧。“他把那件事告诉你了?”他说,“天杀的,他真该死!我们都谈清楚了。何况这事与你无关。”
  “与我有关。”她说,“乔希处在巨大的危险中。他需要帮助。我想帮助他,但是你,马什船长,你给他的只是空话。”
  “我该死的一点也不懂你在说什么,女人。”马什说,“乔希需要什么样的帮助?我主动要求帮他搞定那些天杀的吸——那些麻烦,但是他根本不听我的。”
  瓦莱丽的面孔突然软化下来。“你真的会帮他?”她问。
  “他是我他妈的合伙人。”
  “那就让你的船掉头,马什船长。带我们远离这里,去纳齐兹,圣路易斯,哪里都好,就是别去新奥尔良。明天我们绝不能去新奥尔良。”
  阿布纳·马什嗤之以鼻。“见鬼,为什么不去?”他追问道。而瓦莱丽转过视线,没有回答。于是他接着说道,“这是一艘汽船,不是一匹爱骑到哪儿就骑到哪儿的马。我们有预定的行程,有乘客搭我们的船,还有货物要交卸。我们必须去新奥尔良。”他皱眉,“还有,乔希会怎么说?”
  “天亮后他会在舱房睡觉,”瓦莱丽说,“等他醒来,我们已经安全抵达上游了。”
  “乔希是我的合伙人,”马什说,“一个人必须信任自己的合伙人。我也许侵犯过一次他的隐私,但我再也不会做那种事。总之,不管是为了你还是为了任何人,我不会不告诉他就让菲佛之梦掉头上行。假如乔希现在来对我说他不要去新奥尔良,见鬼,也许我们可以好好商量。但除此之外不行。你要不要我去找乔希谈?”
  “不!”瓦莱丽迅速地说,一脸戒惧。
  “可是我非常想告诉他,”马什说,“应该让他知道你在他背后捣什么鬼。”
  瓦莱丽伸出手来拉住他的胳膊。“拜托,不要。”她恳求道,手上的力道十分强劲。“看着我,马什船长。”
  阿布纳·马什几乎暴跳起来,然而,她的声音里有某种东西迫使他服从。于是他望向那对紫色的眼眸,目不转睛。
  “看着我没那么难,”她微笑着说,“船长,你的目光离不开我,是吗?”
  马什喉咙发干。“我——”
  瓦莱丽再次将黑发向后一甩,动作狂野。“你梦寐以求的不会只有汽船,马什船长。这艘船是一位冰冷的仕女,是贫乏的爱人,而温暖的血肉胜过木头和钢铁。”
  马什从来没听过一个女人说这种话。他惊愕地呆立在那里。
  “靠近一点,”瓦莱丽一边说一边将他拉向自己,直到离她仰起的面孔只有几厘米。“看着我。”她说。
  他感觉到了她身上那股颤动的暖气,触手可及,而她的眼眸是两泓广袤靛紫的深潭,冷冽平滑,充满诱惑。
  “你想要我,船长。”她耳语。
  “不。”马什说。
  “噢,你想要我,我看得到你眼中的欲望。”
  “不,”马什坚持,“你是——乔希——”
  瓦莱丽笑起来,笑声轻灵优美,清脆动人。“别管乔希,拿走你想要的。你在害怕,所以你抗拒。不用害怕。”
  阿布纳·马什剧烈地哆嗦着,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因欲念而颤栗。他这辈子从没有这么想要过一个女人,然而他依旧坚守防线,对抗欲望,尽管瓦莱丽的眸子令他愈陷愈深,整个世界也充满她的气息。
  “带我去你的舱房,”她耳语,“今晚我是你的。”
  “真的?”马什无力地说。他感到汗水滴下眉毛,让他眼前一片模糊。“不行,”他咕哝着,“不行,这不是——”
  “可以的,”她说,“只要你承诺。”
  “承诺?”马什嘶哑地复述。
  那对紫罗兰色的眼眸仿佛有千言万语,炽烈灼人。“带我们远离这里,远离新奥尔良。向我承诺,你就能拥有我。你是如此想要我,我感觉得到。”
  阿布纳·马什伸出颤抖的手,抓住她的肩膀,嘴唇发干。他想牢牢抱住她挤碎她,将她扔到床上;但相反,他召唤出全部力量,粗暴地一把推开她。她喊叫一声,踉跄跌倒,一条腿跪在地上。
  挣脱了那对眼眸的马什咆哮起来。“滚开!”他怒吼道,“天杀的,马上滚出我的最高甲板舱。你到底是什么女人!见鬼,给我滚出去——快给我滚!”
  瓦莱丽再次抬头注视他,双唇微抿。“我可以让你——”她忿怒地开口。

  “不。”她背后传来乔希·约克坚定平静的声音。
  乔希突然从阴影中冒出来,像黑暗化成了人形。
  瓦莱丽瞪着他,喉头发出一个微弱的声音,然后飞奔下楼。
  马什感到精疲力竭,快要站不住了。“该死。”他咕哝着,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揩掉眉毛上的汗。等他擦完,他发觉乔希正耐心地望着他。“我不晓得你看到了什么,乔希,但事情和你想象的不一样。”
  “我知道是怎么回事,阿布纳。”乔希回答。他的声音并不特别生气。“整个过程中,我一直待在这里。我注意到瓦莱丽离开了大厅,所以我来找她,我上楼时听见了你的声音。”
  “我没听见你的声音。”马什说。
  乔希微笑道:“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非常安静,阿布纳。”
  “那个女人,”马什说,“她不是——她提出要——真见鬼,她只是个天杀的——”那个字眼他说不出口。“她不是淑女。”他无力地下了结论,“把她送走,乔希,把她和奥特嘉都送走。”
  “不。”
  “见鬼,为什么不?”马什咆哮道,“你听见她说的那些话了!”
  “那些话对我没有影响,”乔希平静地回答,“即使真有影响,我听见的情形只会让我更珍惜她。她是为了我才这么做的,阿布纳,她关心我的程度远远超出我的期望。”
  阿布纳·马什气冲冲地骂道:“你真该死,简直毫无道理,乱七八糟。”
  乔希微微一笑。“或许吧。不过和你无关,阿布纳。瓦莱丽的事就交给我吧,她不会再惹麻烦了。她只是害怕。”
  “害怕新奥尔良,”马什说,“害怕吸血鬼?”
  “没错。”
  “真的没问题吗?你有把握?”马什说,“如果你想绕过新奥尔良,开口就行,该死!瓦莱丽认为——”
  “你怎么想,阿布纳?”
  马什凝视着他,良久,才开口说:“我认为应该去新奥尔良。”
  两个人都微笑起来。

  第二天早晨,菲佛之梦号驶向新奥尔良。
  新奥尔良的堤岸挤满汽船和各式各样的帆船;汽笛和钟声让整条河上充满生机。马什拄着手杖,望着隐约浮现在眼前的城市,听到菲佛之梦号敲响到站的钟声,拉响高亢凄厉的汽笛,向其他船宣告她的到来。
  系定缆绳之后,等待他们的是繁杂的工作:交卸货物、招揽回航至圣路易斯时可接的生意,还要在当地报纸刊登广告。马什决定在这里设立一个常驻办公室,他忙着寻找合适的地点、筹备银行帐户、雇用代理人。
  当晚和乔纳森·杰弗斯和卡尔·法兰在圣查尔斯旅馆用餐时,马什的脑子里始终萦绕着一个问题:瓦莱丽到底在担心什么?此外还有一件让他放心不下的事:乔希·约克究竟有什么打算?
  回到船上,乔希正在最高甲板舱的会客室与他的同伴聚会。马什看见了坐在他身边的瓦莱丽,她一脸忧虑羞惭的神色。看上去似乎一切正常。于是马什把整件事拋到了脑后。
  此后数日,马什忙碌异常。白天,菲佛之梦号的事务占据了他的全部心思;到晚上,他进城去享用美食,在河畔的酒馆里大肆吹嘘自己的汽船,到法国区闲逛,欣赏漂亮的克利欧贵妇,还有优美的院落、喷泉和露台。新奥尔良和他记忆中同样美妙。马什感觉良好。
  然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马什心里渐渐滋生出一种不安情绪。那是一种模糊不明的感觉,促使他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一向熟悉的事物。天气酷热难耐,白昼暑气逼人,一旦远离凉爽的河风,便觉空气浊重潮湿。露天排水管日以继夜地冒出刺鼻的瘴气,死水飘散出阵阵腐臭。
  抵达新奥尔良第七天时,阿布纳·马什开始对这个城市感到异样的厌恶,亟欲离开。

  那天晚上,乔希·约克拿着一张航线图下楼用晚餐。自从抵达新奥尔良后,马什很少见到他的合伙人。
  “你喜不喜欢新奥尔良?”约克入座后,马什这么问道。
  “这座城市很美。”约克的声音里有一种奇特的不安,正埋头在蛋卷上涂奶油的马什不禁抬头望了他一眼。“我对法国区只有赞赏,它和我们见过的其他河滨城镇全然不同,几乎像欧洲。美国区的某些建筑物也同样华丽。但是,我不喜欢这里。”
  马什皱眉。“为什么不?”
  “阿布纳,”约克说道,灰色的眼睛里现出一丝奇异朦胧的光,“我热爱美,但有的时候,一件看似美好的东西,其中却隐藏着卑劣和邪恶。所以,我们愈快摆脱这座城市愈好。”
  “真见鬼,”阿布纳·马什道,“天杀的,说不出是为什么,不过我有相同的感觉。别担心,我们很快走。”
  乔希·约克扮了个苦脸。“太好了,”他说,“不过我还有最后一项任务。”他推开盘子,摊开他带到餐桌来的航线图。“明天傍晚,我想把菲佛之梦号开到下游。”
  “下游?”马什惊讶地说,“见鬼,那儿什么都没有。只有几座农庄、一大群凯郡人①、湿地和溪沼,然后就是墨西哥湾了。”
  【① 指的是十七世纪时由布列塔尼、诺曼底等地区移居北美洲(主要是指加拿大地区),后又移居至路易斯安那州沼泽区的法国后裔。】
  “看。”约克说道,手指沿着密西西比河划出一条路线,“我们沿河通过此处,转入这个沼泽,然后前进大约六英里。不会花太长时间,第二天晚上就可以回来让乘客上船,航向圣路易斯。我想在这里短暂停泊。”他戳戳那个地点。
  阿布纳·马什没去理会放在眼前的火腿,俯身向前去看约克指出的地点。
  “赛柏斯港。”他念出航线图上的名字,“这个嘛,我不清楚。”
  他环顾主船舱。因为没有载乘客,四分之三都空着。卡尔·法兰、怀提·贝克、杰克·伊莱坐在长桌的另一头吃饭。
  “法兰先生,”马什喊道,“到这儿来一下。”
  等法兰走过来,马什把约克划出来的那条路线指给他看。“你能把船开到下游吗?会不会吃水太深?”
  法兰耸耸肩。“有些溪沼又宽又深,有些连小艇都很难通过,更别提汽船了。不过说不定我办得到。下游那儿有些农庄和港埠,别的汽船也会去,但通常没有我们的船这么大。我只知道可能会开得很慢,一路要测量水深,非常小心地避开暗桩和沙洲,搞不好还要锯掉一大堆树枝,省得我们的烟囱被撞断。”他俯身察看航线图,“我们要到哪里去?这条路线我以前走过一两次。”
  “去赛柏斯港。”马什说。
  法兰满腹心思地撅起嘴。“应该不会太难。那是老加洛克的农庄,以前汽船会定期在那儿靠岸,运送甘薯和甘蔗到新奥尔良。但是加洛克和他的整个家族死光之后就不常听见赛柏斯港的消息了。现在想起来,那附近有不少荒唐的传说。我们干吗去那儿?”
  “为了一件私事。”乔希·约克说道,“只管把船开到那里去,法兰先生。我们明天傍晚启程。”
  “你是船长,你说了算。”法兰说,然后回座吃东西去了。
  “见鬼,我的牛奶在哪儿?”马什抱怨道。他看看四周,侍者正在厨房门口徘徊,那是一个细瘦的黑人小伙子。“快把我的餐点送上来!”马什向他大吼,那男孩显然吃了一惊。马什又转向约克,“这趟路程,”他说,“它和——你告诉我的那件事有关?”
  “对。”约克简短地说。
  “危险吗?”
  乔希·约克耸耸肩。
  “让我跟你一块儿去,”马什说,“我想参与这件事。”
  乔希·约克望着他。马什与他的目光短暂相接,突然毫无缘由地别过视线。乔希把航线图折起来。“我不认为这样做明智,”他说,“不过我会考虑。失陪了。”他起身离开餐桌。
  马什目送他离去,说不清刚才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最后他咕哝道:“真该死。”然后把注意力集中到火腿上。

  几个小时后,有人来造访阿布纳·马什。
  马什在舱房里,正极力入睡。门上的轻叩仿佛雷声一般令他清醒过来。马什的心脏“砰砰”直跳,由于某种说不清的理由,他感到害怕。
  “谁?”他喊道,“真该死!”
  “我系托比①,船长。”门外的人低声答道。
  【① 托比是黑人,当时美洲黑人所说的英语常带有特殊腔调,且文法不规范,此处保留此种特色。】
  马什的恐惧烟消云散。托比·兰亚德是船上最温和、最谦卑的老黑人。
  马什喊道:“进来!”并在开门前点燃了床头的一盏油灯。
  两个人站在外面。托比年近六十,头顶已经秃了,但黑色的脑袋周围还留着一圈铁灰色的头发。脸上布满皱纹,皮肤黝黑,如同一双老旧舒适的靴子。和他在一起的黑佬年轻一些,是个矮小结实的男人,肤色棕褐,穿着一套很贵的西装。在昏暗的灯光下,马什花了些时间才认出这是杰布迪亚·弗里曼,自己从路易斯威尔雇来的理发师。
  “船长,”托比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想私底下和您谈谈。”
  马什挥手让他们进来。“怎么了,托比?”他一面问一面关门。
  “我们算系某种代表,”厨子说道,“您认识我很久了,船长,您知道我不会骗您。”
  “那当然。”马什说。
  “我也不会逃跑。系您给了我自由和一切,我只想为您烧煮食物。但系那些黑佬,桨手们,他们不听我和杰布说您系多好的人。他们害怕,可能要逃跑。今天送晚餐的小弟,他听见您和约克船长讨论要去赛柏斯港,现在所有黑佬都在议论。”
  “怎么啦?”马什说道,“你们又没去过那儿。赛柏斯港有什么不对?”
  “没什么不对,”杰布说,“但别的黑佬听说过那地方。那里有些传闻,船长,不好的传闻。所有黑佬都逃离那个地方,因为那边发生的事情。恐怖的事情,船长,很恐怖。”
  “我们来系想请求您别去那里,船长。”托比说。
  “没有哪个厨子和理发匠可以告诉我该把船开到哪里去。”阿布纳·马什严厉地说。但他看着托比的脸,软化下来。“不会有事的,”他保证,“不过你们俩要是想留在新奥尔良等待,那就留下吧。这种短期航程用不着厨师和理发匠。”
  托比显得很高兴,但他仍然说:“可系桨手们——”
  “我需要他们。”
  “他们不会留下,船长,相信我。”
  “我想长毛迈克尔能处理好这种事。”
  杰布摇头。“黑佬们的确害怕长毛迈克尔,但他们更害怕你们打算要带他们去的地方。他们会逃跑,肯定会。”
  马什咒骂起来。“一群该死的蠢蛋!”他说,“好吧,我们没有桨手也可以开船。想走这一趟的是乔希,不是我。给我点时间穿衣服,我会找到约克船长,把这件事告诉他。”
  两名黑人互望一眼,但没说什么。

  乔希·约克舱房里还有别人。马什带着两个黑人大步走到船长舱房门口时,听见里面传来自己那位合伙人的声音,响亮优美,富有韵律感。马什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乔希是在读诗。他用手杖敲敲门,约克诵读的声音中断了,叫他们进去。
  乔希平静地坐着,膝头搁着一本书,一根苍白修长的手指压着他刚刚读到的地方,身旁桌上有一杯酒。
  瓦莱丽坐在另一张椅子里,她抬头望了马什一眼便别过视线。自从最高甲板舱的那个晚上以后,她一直避着他,而马什发现自己竟然很容易便忽略了她。
  “告诉他,托比。”他说。
  托比似乎很难说出口,但最后他还是全盘托出了。说完之后,他耷拉着眼睛站在那儿,手中捏着他那顶破旧变形的帽子。
  乔希·约克面色阴沉。“这些人在怕什么?”声调礼貌而冷淡。
  “去那里,先生。”
  “我会保护他们。”
  托比摇头。“约克船长,他们虽然没有对您不敬,可是都怕您,尤其系您现在又要我们到那里去。”
  “他们认为您是那些人中的一个,”杰布插口,“您和您的朋友会把我们引诱到那里,交给其余的人。传说中那些家伙白天不出来活动,而您也一样,船长。当然,我和托比比较了解,可是其他人不明白。”
  “告诉他们,到溪沼去的航程工资加倍。”马什说。
  托比没有抬起视线,只是摇头。“他们不会在乎钱。他们会逃跑。”
  阿布纳·马什咒骂了一声。“乔希,如果钱或长毛迈克尔都不能打动他们,那他们是绝不会去的。我们得把他们全部遣散,另雇一批新的桨手和工人,可是这要花些时间。”
  瓦莱丽倾身向前,把手放到乔希·约克的手臂上。“求求你,乔希,”她轻声说,“就听他们的吧。这是个预兆,咱们别到那里去。带我们回圣路易斯,你答应要带我参观圣路易斯的。”
  “我会的,”乔希说,“但必须等我完成这件事。”他向托比和杰布皱起眉头。“由陆路很容易抵达赛柏斯港。”他说,“毫无疑问,那将是达成我的目标的最简便、最迅速的方式。但我对这种做法不满意。先生们,无论这是不是我的船,无论我是不是这儿的船长,我都不会让我的船员不信任我。我不愿意让我的人害怕我。”他“啪”的一声,把那本诗集放到桌子上,动作充满挫败感。“我做过哪些伤害你的事,托比?”乔希追问,“我苛待过你的族人吗?我做过哪些引发这些猜疑的事?”
  “没有,先生。”托比轻声道。
  “你说没有,尽管如此,你们还是要背弃我?”
  “没错,船长,他们太害怕了。”
  乔希·约克的神色坚定无情。“如果我能证明我不是你们所想象的那种东西呢?”他的双眼来回扫视托比和杰布,“如果他们在阳光下见到我,他们会相信我吗?”
  “不,”瓦莱丽说,显得十分惊惶,“乔希,你不能——”
  “我能,”他说,“而且我会。怎么样,托比?”
  厨子抬起头来,注视着约克的眼睛,然后缓缓点头。“唔,也许——如果他们看您不系——”
  乔希注视着两名黑人,过了很久,“非常好。”最后他终于说,“那么,我将在明天午后与你们共进午餐。为我保留一个位置。”
  “这真是破天荒头一遭啊。”阿布纳·马什说道。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三章

  新奥尔良,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乔希穿着白西装下楼吃午餐。消息自然四处传开,菲佛之梦号的船员几乎全部到齐。
  托比的厨艺大大超出平日的水准。侍者身着利落的白外套穿梭来去,从厨房中端出热腾腾的大盘子和精致的瓷碗,其中盛着托比精心烹制的菜肴:有海龟汤和龙虾沙拉、螃蟹和甜面包、牡蛎馅饼和羊排、龟肉、炒鸡柳、烤牛肉和酥炸牛犊肉、爱尔兰洋芋、青玉米和红萝卜、菊芋和扁豆、一大堆蛋卷和面包,还有酒吧供应的葡萄酒、蒸馏酒、从城里运来的新鲜牛奶、一盘盘新制奶油,餐后甜点则有李子布丁、柠檬派、浮岛布丁和巧克力酱浇海绵蛋糕。
  但乔希几乎没碰自己的食物。在明亮的日光下,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似乎比较畏缩,不再那么引人注目。阳光下,他白皙的皮肤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惨白,马什觉得像蒙了一层灰。约克的举止也显得有气无力,不时抽搐,完全不像平时那个兼具力量与优雅的他。最大的改变是他的眼神。在宽檐白帽的阴影下,他的双眼很疲倦,极度疲倦。瞳孔缩成细小的针眼,周围的灰虹发白褪色,不再具有马什时常见到的那种魄力。
  然而他在这里,这似乎改变了一切。他走出舱房,来到炽热的阳光下,越过露天甲板下了阶梯,在上帝面前、船员面前、在每一个人面前进餐。阳光洒在乔希·约克和他那一身白西装上,无论他昼伏夜出的生活引发了什么谣言和恐惧,现在看来都似乎蠢得要命。
  约克在席间没怎么说话,但只要别人向他发问,他都会回答,还不时在众人的闲谈中插入一句评论。甜点送来时,他推开餐盘,疲惫地放下餐刀。
  “叫托比过来。”他说。
  厨子从厨房走出来,身上沾满面粉和油渍。“您不喜欢这些食物吗,约克船长?”他问,“您几乎没有吃。”
  “食物很好,托比。只是这个时间我没什么食欲。不过我在这里,我相信这证明了一些事情。”
  “是的,先生。”托比说,“现在没有麻烦了。”
  “非常好。”约克说。托比走回厨房,而约克转向马什。“我决定多停留一天。”他说,“明天日落时启程。今晚不走。”
  “好的,乔希。”马什说,“再递一块饼给我,可以吗?”
  约克微笑着把饼递给他。
  “船长,今晚出发比明天好。” 正用一根骨签剔牙的丹·奥尔布赖特说,“我嗅到了暴风雨的味道。”
  “明天出发。”约克说。
  奥尔布赖特耸耸肩。
  “托比和杰布可以留在城里。事实上,”约克继续说道,“我只需要少数最必要的人操船。送提早搭船的乘客上岸待几天,等我们回来。我们不载货,所以工人可以休几天假。只需要一班船员。行吗?”
  “应该可以。”马什说着,向长桌扫了一眼。高级船员都好奇地望着乔希。
  “那就明天日落。”约克说,“失陪,我得去休息了。”他站起来,一剎那间摇摇欲坠。马什连忙起身,想去扶他。但约克对马什挥挥手。“我很好。”他说,“我要回房去了。在准备好离开新奥尔良之前,我不希望受到任何打扰。”
  “你今晚不下来用餐?”马什问。
  “对。”约克说。他环顾船舱。“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夜晚的主船舱。”他说,“拜伦爵士说得对,白昼过于浓艳俗丽了。”
  “呃?”马什说。
  “你不记得吗?”约克说,“我在新奥尔巴尼的船厂念给你听的诗句。很适合描述菲佛之梦号。‘她以绝美之姿行来——’”
  “——‘犹如夜晚’,”杰弗斯接着背诵道,一面推了推眼镜。马什吃惊地望着他。杰弗斯是象棋和算术方面高手,还常常去看戏,但马什从没听过他朗诵诗歌。
  “你知道拜伦!”约克高兴地说。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变回了原来的自己。
  “是的。”杰弗斯承认,一边眉毛一扬,“船长,难道你是说,我们在菲佛之梦上过的是‘美好温良’的日子?”他笑道,“对长毛迈克尔和法兰先生来说,这可是新闻呀。”
  长毛迈克尔哈哈大笑,法兰争辩道:“喂,搞清楚,有三个老婆并不表示我不温良,几乎每个人都可以为我作证!”
  “见鬼,你在说什么呀?”阿布纳·马什插嘴道。多数高级船员和下级船员和他同样迷惑不解。
  乔希微微一笑。“杰弗斯先生说的是拜伦这首诗的最后一段。”
  他念道:

    在那脸颊,在那眉宇,
    柔和宁静,却情态万千,
    动人微笑,焕然光彩,
    诉说美好温良的华年;
    那心灵安详而含蓄蕴藉,
    那爱恋真挚而无辜纯洁!

  “我们无辜纯洁吗,船长?”杰弗斯问。
  “没有人绝对地无辜纯洁,”乔希·约克答道,“但这首诗仍旧打动了我。夜晚是美的,我们可望在它黑暗的光彩中找到祥和与高贵。很多人毫无理性地惧怕黑暗。”
  “也许。”杰弗斯说,“但有些时候,黑暗的确值得惧怕。”
  “不对。”说完这句话,乔希·约克转身便走,突兀地中断了和杰弗斯的讨论。
  他走后,其余人纷纷离座回到工作岗位,但乔纳森·杰弗斯依旧留在原地,遥望着舱房,若有所思。
  马什坐下来吃完自己的饼。“杰弗斯先生,”他说,“这条河上发生的事,我可真是搞不懂了。该死的诗。讲话这么文诌诌的究竟有啥意思?如果那个拜伦有什么话想讲,为什么不直截了当说出来?告诉我。”
  杰弗斯眨眨眼,朝他望过来。“抱歉,船长,”他说,“我正在想事情。你说什么来着?”
  马什咽下一大口饼,用咖啡把它冲下肚,然后将问题重复了一遍。
  “这个嘛,船长,”杰弗斯笑道,“主要原因是诗很美,包括它的文字组合方式、韵律感,还有它所描绘的意象。诵读出来的时候,诗歌很悦耳。它的音韵、内在的节奏感,听起来就是好听。”他啜了几口咖啡。“如果你没有感觉到这种美,那就很难解释了。怎么说呢,有点类似汽船吧,船长。”
  “没有什么诗会和汽船一样美。”马什粗声说。
  杰弗斯咧嘴一笑。“船长,为什么极光号的轮机室有曙光女神的巨大塑像?没有它,桨轮会转得更顺畅。为什么我们的领航室和其他那些船的领航室都有涡纹和雕刻装饰?为什么每艘高级汽船都使用上好木料、挂油画、铺地毯、装饰镂空木刻?为什么我们的烟囱顶端是花形?直的照样能喷出烟来。”
  马什打个饱嗝,皱起眉头。
  “你可以让一艘汽船直截了当。”杰弗斯总结道,“但这些装饰使她看上去更漂亮,给人的感觉更舒适。诗也是这样,船长。一首诗当然可以平铺直叙,说一通大白话,但加入音韵和节奏之后,它会变得更雅致。”
  “这个嘛,或许吧。”马什怀疑地说。
  “我打睹我可以找到一首连你都会喜欢的诗。”杰弗斯说,“事实上,拜伦就写过一首,叫《辛那赫里布的覆灭》。”
  “那是哪里?”
  “是‘谁’,不是‘哪里’。”杰弗斯纠正,“这是一首关于战争的诗,船长。它有着惊人的韵律感,和《水牛城的妞儿》①一样节奏明快,充满生气。”他站起身来,抚平外套,“跟我来,我拿给你看。”
  【①
  马什喝掉剩余的咖啡,推开椅子,跟随乔纳森·杰弗斯朝船首方向的图书室走去。

  他舒服地坐进一张松软的扶手椅中,首席事务员在一直堆到天花板的书箱中上下翻寻。
  “这儿。”杰弗斯最后说,拿出一本中等尺寸的书。“我就知道这里应该有一本拜伦诗集。”他搜寻书页——其中有几页连在一起没裁开,他用指甲把它们划开——直到发现他想找的地方。他敲敲书本,念道:“辛那赫里布的覆灭。”
  马什不得不承认,这首诗的确很有韵律感,特别是由杰弗斯来朗读。虽然和《水牛城的妞儿》没什么共同点,但实在很棒。
  “不错,”杰弗斯念完之后,他赞同地说,“去掉结尾那部分会更好。天杀的福音宣导家,老是三句话不离‘主’。”
  杰弗斯笑起来。“拜伦爵士完全不是福音宣导家,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说,“事实上,他是个异端。至少传闻是这么说的。”他露出沉思的表情,开始重新翻页。
  “你又在找什么?”
  “我在餐厅想不起来的那一首。”杰弗斯说,“拜伦写过另一首和黑暗有关的诗,和我们刚才听到的那首差距很大——啊,在这儿。”他浏览着书页,点点头,“听听这个,船长。标题是《黑暗》。”
  他开始朗诵:

    我曾有个似梦非梦的梦境,
    明亮的太阳熄灭,而星星
    在黯淡的永恒虚空中失所流离,
    无光,无路,那冰封的地球球体
    盲目转动,在无月的天空下笼罩幽冥;
    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人们在孤绝的恐惧里将热情忘记;
    那一颗颗寒凉霜冻的心
    都自私地祈求黎明……

  事务员的声音有一种空洞、不祥的调子。这首诗一行连着一行,比其他的长得多。
  没过多久,马什就听不懂了,但他依旧受了影响。整个室内充斥着一股吓人的寒意。这首诗充满恐怖的、无意义的祷告和绝望,充满火葬堆、战争、饥荒和野兽般的人们。

    ……又得到一顿飨宴
    鲜血淋漓,餐餐不尽足餍
    在阴郁惨疠里狼吞虎咽;爱于焉不存;
    漫地遍野仅剩一念……唯有一死
    迅速且缺少尊严;那饥馑
    侵彻肠胃……人们
    毙命而曝尸荒野,骨肉不掩;
    遍地瘠土都遭席卷……

  杰弗斯继续读下去,灾祸的气息萦绕不去,直到他终于念完。

    它们沉眠于死寂的深渊……
    波涛已逝,浪潮止息,
    尊贵的月神已命尽陨灭;
    凝滞的气流里风也断绝,
    烟销云逸,它们留存无益
    因为黑暗……便是宇宙自己。

  他合上书。
  “胡话,”马什说,“听起来像发高烧时说的胡话。”
  乔纳森·杰弗斯淡淡地笑了笑。“那位爵士的模样一点也不像发高烧。”他叹了口气,“在我看来,拜伦对黑暗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想法。这首诗里很难找到无辜和纯洁。不知道约克船长熟不熟悉这一首。”
  “他当然熟悉,”马什从椅子里站起来,“给我。”他伸出手。
  杰弗斯把书递给他。“对诗歌产生兴趣了,船长?”
  “不关你的事。”马什答道,一面把书塞进口袋,“你没有工作要做吗?”
  “有的。”杰弗斯说着离开了。

  阿布纳·马什在图书室里待了三四分钟,觉得心里怪怪的;这首诗让他忐忑不安。也许这就是诗歌的功用,马什心想。他决定抽空翻翻这本书,琢磨琢磨。
  但马什有数不清的杂务要做,他大半个下午都在忙碌,到后来完全忘记了口袋里那本书。
  晚上卡尔·法兰想去圣查尔斯旅馆小酌,马什决定加入。他们回到菲佛之梦号时已近午夜。在舱房里脱下衣服后,马什才想到那本书。他小心地把书放在床头小几上,穿上睡衣,坐定后就着烛光看起来。
  在深夜昏暗孤寂的小舱房里,《黑暗》这首诗读来似乎更加不祥。尽管白纸黑字少了杰弗斯的朗诵所带来的冰冷气息,他依旧觉得心里直发毛。他跳过几页,读《辛那赫里布》和《她以绝美之姿行来》,还有其他的诗,可他的脑子里仍然想着那首《黑暗》。酷热的夜晚,他的手臂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书的扉页上有一张拜伦像,马什端详着它。看起来挺俊美,和克利欧人一样黝黑性感,难怪女人对他趋之若鹜——尽管他是个跛子。当然啰,他还有贵族身份,肖像底下便是这么写的:

      乔治·高登,拜伦爵士
        1788年~1824年

  马什轻蔑地哼了一声,吹熄蜡烛。他睡着了,但他的梦境遍布红光,鬼影幢幢;阴郁骇人的字句在他幽暗的心灵长廊中回荡。

    ……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在阴郁惨疠里狼吞虎咽;爱于焉不存。
    ……人们在孤绝的恐惧里
    将热情忘记。
    又得到一顿飨宴,
    鲜血淋漓。
    ……一个令人惊异的男人。

  阿布纳·马什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整个人都惊醒了。他能听见心脏在“砰砰”直跳。
  “该死的。”他咕哝道,取过一根火柴点燃床头的蜡烛,翻开那本诗集,找到拜伦的肖像。“真该死。”他又说了一遍。
  马什匆忙穿好衣服,他想找个强壮的同伴当后盾,比如长毛迈克尔的浑身肌肉和黑铁棍,或者乔纳森·杰弗斯和他的剑杖。但这是他和乔希之间的事。他保证过,不向任何人提起。
  他往脸上拍了些水,拿起胡桃木手杖,来到甲板上。真希望船上有个牧师,哪怕有个十字架也好。那本诗集在他口袋里。远方的港湾深处,一艘汽船正喷着蒸汽,装载货物。

  阿布纳·马什来到乔希门前,举起手杖,却踌躇起来。乔希吩咐过,不准打扰他。马什要说的话可能会让他非常不高兴。这件事实在傻透了。那首诗只不过让他做了个噩梦,也许是他自己吃坏了肚子……可是,可是——
  他站在那里,皱眉思索,手杖依旧举着。就在这时,门无声地开了。
  舱房像鲸鱼肚子里一样幽暗。月亮和星斗从门缝透入些许光辉,但房间深处仍是一片漆黑。门后几步远的地方隐约有个人影。月光照到他赤裸的脚,身体其余部分晦暗不清。
  “进来,阿布纳。”黑暗中传来乔希嘶哑的低语。
  阿布纳·马什跨过门槛,迈步向前。
  那个人影移开了,和关门同样突兀。马什听见门上了锁。房间彻底暗下来,眼前只有一片黑暗。一只有力的手牢牢抓住他的胳臂往前拖,接着向后一推。一霎那的恐慌之后,他发现屁股底下有张椅子。
  黑暗中一阵沙沙响。马什盲目地左右张望,极力在一片漆黑中辨认出东西。
  “我没敲门。”他听见自己这么说。
  “没错,”乔希的声音,“我听见你走过来。我一直在等你,阿布纳。”
  “他说过你会来。”黑暗另一端响起另一个声音。女人的声音,轻柔而苦涩。是瓦莱丽。
  “是你。”马什惊讶地说。他完全没料到。他困惑、气愤,不知如何是好。瓦莱丽的出现使一切变得更加棘手。
  “你在这里干吗?”马什问。
  “或许我该问你相同的问题。”轻柔的声音回答道,“我在这里是因为乔希需要我,马什船长。我要帮助他,这比你的空话实际得多。你和你的种族,你们这些多疑又迷信的——”
  “够了,瓦莱丽,”乔希说道,“阿布纳,我不知道你今晚为什么来,不过我明白这是迟早的事。我真该找个只知听命令不会问问题的蠢材来当合伙人才对。你太过精明,这对你我都没有好处。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会看穿我在纳齐兹编出来的那套说辞。我看到你在观察我们,也知道你的小测试。”突然,他嘿嘿地笑起来,粗哑的、从嗓子眼里逼出来的笑声。“圣水。”
  “怎么……你知道?”马什问。
  “对。”
  “那该死的小弟。”
  “别对他太严厉。和他没多大关系,阿布纳。当然,我的确注意到了,那顿晚餐他一直盯着我看。是水本身让我瞧出了端倪。我们那番谈话后才几天,一杯清澈的水突然送到我面前,我会怎么想?我们一直待在河上,用惯了浑水。开个玩笑,沉淀在我水杯底上的泥土差不多可以建造一座花园了。”他再一次发出干涩粗哑的笑声,“或者填满我的棺材。”
  阿布纳·马什没理会最后一句话。“把土搅一搅,和着水喝下去,”他说,“这样你才算得上河上人。”他顿了顿,“或者算得上是个‘人’。”
  “啊,”乔希说,“咱们终于说到点子上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沉默不语,舱房充满令人窒息的黑暗与死寂。最后,乔希终于开口了,语调冰冷,充满肃杀的意味。“你带十字架来了吗,阿布纳?还是木桩?”
  “我带了这个。”马什说。他掏出诗集,朝他认为乔希坐着的地方扔过去。
  只听“啪”的一声,书被接住了。接着是翻页的沙沙声。
  “拜伦。”乔希大惑不解地说。
  舱房重重遮蔽,不留一丝缝隙;阿布纳·马什连自己的手指都看不见,而乔希却能接住那本书,甚至能阅读!马什发觉自己又一次在闷热的环境中起鸡皮疙瘩了。
  “为什么是拜伦?”乔希问,“你考倒我了。另一项测试,十字架,或者其他辟邪物,我都料得到。但怎么也想不到拜伦。”
  “乔希,”马什说,“你多大年纪?”
  沉默。
  “我很会看别人的年龄,”马什说,“但你长着一头白发,很难猜。不过,从你的样子看——你的脸和你的手——我会说你三十岁,最多三十五。这本书上写着拜伦死于三十三年前,你却说你跟他见过一次面。”

  齐希叹了口气。“的确,”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无奈,“一个愚蠢的错误。这艘船的模样让我一时感动得忘乎所以,以至我觉得那句随口泄露的话无关紧要。你对拜伦一无所知,我以为你会忘记这件事。”
  “我的脑袋转得不快,但并不键忘。”马什紧握住手杖,让自己稳住神,然后身体前倾。“乔希,我们得谈谈。让那女人出去一会儿。”
  黑暗中,瓦莱丽发出一阵冷笑。“他是个勇敢的傻瓜。”她说。
  “瓦莱丽不会出去,阿布纳,”乔希不客气地说,“你想对我说的话不必向她隐瞒。她和我一样。”
  马什感到寒冷,还有孤独。“和你一样,”他喃喃道,“那好,你是什么?”
  “你自己判断吧。”乔希回答。一根火柴在漆黑的舱房中突然亮起。
  “哦,我的上帝!“马什哑着嗓子说。

  小小的火苗将刺眼的火光投射在乔希脸上。他的嘴唇肿胀破裂,因灼伤而发黑的肌肤迸开,颚下冒出饱胀脓汁的水泡,相同的水泡也散布在呈肉红色、握着火柴的那只手上。他的灰眼鼓凸发白,深陷的眼窝渗出黏液。
  乔希·约克冷冷地笑了,马什听到了焦黑皮肉破裂绽开的声响,随即就看到他一边脸颊上新绽开的伤口中缓缓流出了白色的液体。一片皮肤卷起来,露出下面粉色的肉。
  火柴熄灭了,令人感激不尽的黑暗再度降临。
  “你说你是他的合伙人,”瓦莱丽责备道,“你说你会帮助他,这就是你给他的帮助——和你那些船员的猜疑和威胁。他可能会因为你而死。他是‘白王’,而你什么也不是,他却这样做,来赢取你那毫无价值的忠诚。该满意了吧,马什船长?不,你还是不满足,否则你不会出现在这里。”
  “见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马什问,没有理会瓦莱丽。
  “我在白昼的光线下足足待了两个小时。”乔希答道。马什现在总算明白他为什么会发出那种痛楚的低语了。“我清楚我所冒的风险,我以前也这么做过——在必要的时候。四小时可能会要我的命。六小时的话,必死无疑。但只要不超过两小时,多数时间不直接曝晒阳光,就没有大碍。我知道自己的极限。灼伤看起来比实际严重。不过这种痛楚可以忍受,而且会很快过去。到明天这个时候,没人会看出在我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我的肌肉已经开始复原,水泡裂开,坏死的皮肤脱落。你刚才都亲眼看见了。”
  阿布纳·马什闭上了眼睛,然后又重新睁开。没什么不同,黑暗依旧四下充斥,他脑子里依旧晃动着火焰的青白残影,还有乔希那张变形的骇人鬼脸。
  “圣水没有用,镜子也没有用,”马什说,“都没用。只有一点,你不能在白天活动——能真正地在白天活动。你说过,那些天杀的吸血鬼,他们真的存在。但是,你对我说的是谎话。你向我撒谎,乔希!你不是吸血鬼猎人,你是他们中的—个!你和她,还有你带上船来的那帮人都是,你自己就是天杀的吸血鬼!”马什高举手杖挡在胸前,企图以这柄可怜的武器挡开他无法看见的东西。他听见瓦莱丽轻笑出声,向他靠近。
  “小点声,阿布纳,”乔希平静地说,“让我来平息你的愤怒。没错,我对你说了谎。我们第一次会面时我就警告过你,如果你把我逼得太紧,你只能得到谎话。你迫使我说谎,我唯一遗憾的是那些谎话不太高明。”
  “我的合伙人。”马什气愤地说,“见鬼,我现在都不敢相信,我的合伙人是杀手——杀手更糟!你晚上出去都干了什么好事?找落单的人?喝他们的血,把他们大卸八块?是呀,我明白了,几乎每晚都到另—个城镇猎食,如此一来你就安全了。等岸上那些家伙发现你的杰作时,你早就远走高飞了。你甚至用不着急匆匆赶路,你在—艘豪华的高级汽船上拥有自己的舱房。一切应有尽有。怪不得你这么想要一艘自己的船,约克船长先生。天杀的,你下地狱去吧!”
  “安静,”约克厉声道,声音中的力量令马什闭上了嘴,“放下手杖,省得打坏东西。我说,放下。”
  马什手一松,手杖掉到地毯上。
  “很好。”乔希说。
  “他和其他那些人一样,乔希。”瓦莱丽说,“他什么都不懂,对你只有畏惧和仇恨。我们不能让他活着离开这儿。”
  “也许吧。”乔希不情愿地道,“但我认为他和其他人有些不—样,也许我错了。怎么样,阿布纳?当心你说的话,你的性命维系于你所说的每一个字。”
  但阿布纳·马什愤怒得无法思考。他满心的畏惧被狂热的怒火取代了。他被欺骗了,被吸血鬼当成一个粗笨丑陋的白痴要弄。没有谁可以这样恐吓阿布纳·马什,吸血鬼也不行。约克让他的菲佛之梦号、他的高贵仕女变成了—个漂浮在水上的噩梦。
  “我在这条河上待了很久,”马什说,“你休想吓唬我。第一次在汽船上工作的时候,我就见过找的朋友在圣乔港的酒吧里被人开肠破肚,后来我抓住那个流氓,夺下他的刀子,打折了他的脊粱骨;我在贝得艾克斯待过,也去过发生血案的堪萨斯。吸血怪物吓不倒我。你想来就来吧。我的体重是你的两倍,你现在被烧成那种德性,我会拧掉你的脑袋。也许我早该这么做,为了你干的那些好事。”
  一阵沉默之后,令人吃惊的事发生了。

  乔希·约克大笑起来,半晌才停止。
  “噢,阿布纳。”他说,“你真是个汽船水手。半个梦想家,半个吹牛大王,加起来正好是—个傻瓜。你像瞎子—样坐在那儿,但你应该知道,我看你却一清二楚。你笨重迟缓,而你知道我的力量和敏捷的身手。你也知道我可以悄无声息地动手。”
  一阵停顿,—阵吱吱嘎嘎声,然后,乔希的声音突然·在舱房的另一端响起。“像这样,”又一阵沉默,“和这样。”这次在后面。“还有这样。”他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
  马什的头跟着他的声音转泉转去,转得头最眼花。
  “我可以上百次轻轻割开你的皮肉,让你还没感觉到伤口的时候就流血至死;我可以在黑暗中悄悄靠近你,在你意讽到我不再说话前就撕开你的喉咙。别的不提,你坐在那儿,面对的方向都是错的。你知道你现在正冲着空气吹胡子瞪眼、咆哮发威吗?”乔希叹口气,“你很有勇气,阿布纳。虽然缺乏理智,但勇气可嘉。”
  “想杀就杀,快点动手。”马什说,“我准备好了。也许我永远没机会赢过日蚀号,不过我有心想做的事大多都完成了。我宁愿在新奥尔良的某座漂亮坟墓里烂掉,也不愿再为一群吸血鬼开汽船。”
  “我曾经问你是不是个迷信的人,或者虔诚的人,”乔希说,“你否认了。可你说起吸血鬼的样子,就像个没受过教育的移民。”
  “你说什么?是你告诉我——”
  “对,对,填满泥土的棺材,没有灵魂、不会在镜子里出现的怪物,没办法跨过流水的生物,可以变成狼、蝙蝠和雾气,怛大蒜却能挡住它们。你太聪明了,不可能相信这种废话,阿布纳。暂时放下你的恐惧和愤怒,想一想!”
  这番话让马什冷静下来。乔希挖苦的语调让整件事听起来傻透了。约克的确碰到一点阳光就会被烧得面目全非,但他却能喝下圣水、戴着银戒指,让自己的影子出现在镜子里。
  “你是说你不是吸血鬼吗?”马什困惑不解。
  “根本没有吸血鬼这种东西,”乔希耐心地解释道,“这种传说和卡尔·法兰的河畔怪谭一样无稽。像德莱安·怀特号的宝藏,拉库西的幽灵船,还有那位尽忠职守、死后仍在掌舵的领航员,只是传说而已,阿布纳。毫无根据的怪谭故事,理智的人不会当真。”
  “这些故事有一部分是真实的,”马什勉强反驳道,“我是说,我认识很多舵手,他们声称在通过拉库西截道时见过那艘幽灵船发出的光,甚至听到探测员在赌咒发誓①。至于德莱安·怀特号,唔,我不相信诅咒,可她确实像法兰先生说的一样沉没了,前去打捞她的其他船只也沉没了。至于那个死掉的舵手,真见鬼,我认得他。他是个梦游症患者,也就是说,他掌舵的时候实际上睡得死死的。只不过这个故事在河上来回流传,被一点一滴地添油加醋了一番。”
  【① 《拉库西截道的幽灵船》是密西西比河流域著名的鬼故事,马克·吐温曾在《密西西比河上》一书里描述过。内容是讲一艘汽船未走拉库西截道这条航线,却驶入淤积的大河湾,固而迷航。汽船的水深探测员在气急败坏之下发誓他们永远出不了这个河湾,而此言果然应验,那艘船至今仍被因在河湾里。】
  “你这话恰巧证明了我的观点,阿布纳。如果你坚持用那个字眼,那么不错,吸血鬼的确存在。但是,和我们有关的传说却一点一滴地添油加醋了一番。流言传递,几年之后,你的梦游症患者在传说中变成了—具尸体。想想看一两百年后他会变成什么吧。”
  “如果你们不是吸血鬼,那你们到底是什么?”
  “没有一个简单的字眼可以形容我们是什么。”乔希说,“在英语中,你的种族可能会称呼我为吸血鬼、狼人、妖人、邪术师、妖术师、恶鬼、食尸鬼。别的语言还有别的称呼:nosferam、odoroten、upir、loupgarou,这就是你的族人赋予我这种可怜生物的名字。这些我个人都不怎么喜欢,我和它们不—样。但我没有可以取代它们的措辞,我们缺少一个用来描述自己的称呼。”
  “你们自己的语言——”马什说。
  “我们没有语言。我们使用人类的语言,人类的名字,向来如此。我们不是人类,却也不是什么吸血鬼。我们是——另一个物种。当我们称呼自己的时候,通常是使用你们的词汇、你们的语言,但我们赋予了它们隐密的含义。我们是夜晚的人民、血的人民,或者只是‘人民’。”
  “我们呢?”马什问,“如果你们是‘人民’,那我们是什么?”
  乔希·约克迟疑了一下,瓦莱丽提高声音道:“白昼的人民。”
  “不,”乔希说,“那是我个人的说法。我的族人对你们有另一个称呼。瓦莱丽,该是坦白的时候了,把真相告诉阿布纳。”
  “他不会喜欢的,”她说,“乔希,你冒的险——”
  乔希道:“瓦莱丽,告诉他。”
  铅块一般沉重的静默持续了片刻,然后瓦莱丽轻声道:“牲口。这就是我们对你们的称呼,船长。牲口。”
  阿布纳·马什皱紧眉头,粗大的拳头攥得紧紧的。
  “阿布纳,”乔希说,“你想知道真相。现在,我给了你许多可以思考的东西。在纳齐兹那件事之后,我很担心自己必须为你安排一场意外。我们不敢冒险。你对我们的威胁越来越大。西蒙和凯瑟琳竭力劝我杀了你,而新近加入我、并获得我信赖的伙伴,比如瓦莱丽和让·阿尔当,也基本赞成。毫无疑问,我与我的族人会因为你的死变得更加安全,但尽管如此,我仍然坚决反对。我已经厌倦了死亡,厌倦了恐惧,厌倦了你我两族之间的互不信任。我很想知道我们有没有可能和平共处。携手共事。我本来无法确知你是否可以信任,但在唐纳森威尔的那个夜晚,就是瓦莱丽想让你把菲佛之梦号开回上游的那一夜,你拒绝了她,证明你是个意志坚强、忠诚可靠的人,而我原本不敢有这种期望。我当时就做出了决定——你会活下去,而且只要你再来找我,我就会说出一切真相。你愿意听吗?”
  “我有多少选择?”马什问。
  “没有。”乔希·约克承认。
  瓦莱丽叹了口气。“乔希,我恳求你重新考虑。他毕竟是人类,无论你多么喜欢他,他都不会明白。他们会带着削尖的木桩找上门来,你知道的。”
  “我希望不会。”乔希说,接着又对马什说,“她很害怕,阿布纳。我打算做的是—项全新的尝试,而新事物永远是危险的。仔细听我说完,不要评判我,也许我们能建立真正的合伙关系。我从来没有把真相告诉过你这样的——”
  “这样的牲口。”马什咕哝着,“好吧,我以前也没有听过吸血鬼讲话,咱们就算扯平了。继续,大笨牛在这儿洗耳恭听呢。”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四章

  黑暗而遥远的往日


  那么就所我说,阿布纳。不过先听听我的条件。我不要你打断我,先听我说完一切,再对我和我的种族下判决。
  让我先从自己的一生说起。
  你问我的年龄。阿布纳,我很年轻,就我族的标准而言,我还处于成人期的第一阶段。我1785年出生于法同乡间。我从没见过母亲,原因我稍后会解释。我父亲是个小贵族,就是说,他为自己冠了一个头衔,以便跻身于法国社交界。他很喜欢自己在法国拥有的地位,尽管他的出身地在东欧。他只有少量土地,但却十分富有。
  所以你看,今年我七十二岁,我确实有幸见过拜伦爵士,不过那是后来发生的事了。
  父亲和我是同样的人,我们的两名仆人也和我是同样的人,他们不是真正的仆人,而是同伴。我族的这三名成人教导我语言、礼仪、这个世界的许多事物,以及各种警告。我白天睡觉,只在晚上活动。我学会了害怕黎明,如同你们种族的孩子经由灼伤而学会怕火。我被告知自己和其他人不同——我优秀卓越,是一名主宰,可是我不能谈论这些差异,以免那些牲口害怕我、杀害我。我必须把自己特殊的作息习惯打扮成一种个人怪癖;我必须学习并遵从天主教仪式,甚至要在我们的私人礼拜堂里举行特殊的夜半弥撒,领受圣餐;我必须……好了,我不再说下去了。你必须了解,阿布纳,当时我只是个孩子。我本来也许会学到更多东西,学会理解身边的事物,理解我们所过的生活。明白其前因后果,让我们的传统一如既往地保持下去。当然,那样的话,我将成为另—个人。
  然而,到了1789年,大革命的火焰无可挽回地改变了我的一生。当恐怖政治时期来临之际,我们被捕了。尽管我们慎之又慎,但我父亲夜间活动的习惯、离群索居的生活,以及谜一样的财富,依旧引起了人类的怀疑。我们的仆人——人类仆人——指控他是妖术师、撒旦信徒、萨德侯爵①的门徒;而且我父亲又自称贵族,这是最黑暗的—项罪行。他的两名同伴被视为仆人,因而设法逃脱了,但我父亲和我被捕了。
  【① 马奎斯·德·萨德,法国作家,法国普罗旺斯贵族出身,一生沉沦放荡,其著作多描写“性变态”。】
  我当时虽然年劫,却对囚禁我们的监牢留下了鲜明的记忆。牢房寒冷潮湿,由笨重的岩石建成,有一扇厚重的巨大铁门,连我父亲强大的力量都对它无能为力。牢房里充斥着尿骚昧,睡觉的地方没有毛毯,只有肮脏的稻草铺在地上。有个天窗,但离我们很远,是一个至少十英尺厚的实心石墙上凿出来的石洞。窗口窄小,嵌着粗重的栅栏。在我们独处之际,我父亲指示我必须怎么做。他穿不过那扇窗户,石洞太窄了,但我能行,因为我年纪尚小。他命令我离开他。他还给了我一些别的建议:要穿着破旧衣服,不引人注目;白天躲起来,晚上窃取食物;永远不要告诉别人我与他们不同;为自己找个十字架,戴上它。他要我离开法国,找到我们那两个逃过一劫的仆人。他让我不必尝试为他复仇,时间会完成这件事,因为那些人全部死去之后我仍会活着。然后,他说了一件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事。“他们也是身不由己。这个国家染上了‘猩红饥渴’,只有血才能将它平息。这一种疾病是我们共同的克星。”我问他“猩红饥渴”是什么。“你很快就会知道,”他告诉我,“一旦遇到,你不会看不出来的。”然后他命令我离开。我勉强挤进那个窄洞,然后折断锈蚀的铁栅栏,逃出了监牢。
  我再也没有见过父亲。后来,在大革命之后的拿破仑时代,我追查过他的下落。我的失踪决定了他的命运。他显然是个妖术师,和他贵族的身傍一样确定无疑。他被审判,被判决,因巫术罪名被送上断头台,尸体也遭到了焚毁。

  但在这之前,我对他的结局—无所知。我逃离了监狱和那个省区,流浪到巴黎。时局混乱,在巴黎很容易生存。白天我躲在地窖寻求庇护,光线越暗越好,晚上出来偷食物——主要是肉,我对蔬菜和水果缺乏兴趣。我成了一个老练的窃喊。敏捷无声,强壮过人。我的指甲一天比一天锐利坚硬。如果我愿意。我甚至可以把指甲插进木头。没人注意过我或者质问我。我能说流利文雅的法语,过得去的英语,还有一些德语。在巴黎,我也学会了贫民窟的用语。我寻找失去踪影的老仆,他们是我仅知的族人,但我没有线索可以找到他们,我的努力徒劳无功。
  因此,我是在你的族人中长大的——你们,白昼的子民,被我的族人称为牲口的种族。我聪明机警,虽然外表和周围的人类相似,但我很快便明白了,自己确实是个异类。和你们相比,我知道我更加优秀,更加强壮,要加敏捷,我相信,也更加长寿。阳光是我唯一的弱项。我把自己的秘密守护得很好。
  然而,我在巴黎的生活卑微低贱,非常乏味。我想要更多。我找了—个人教我阅读。后来,只要有机会,我就偷书。有一两次我差点被逮住,但我总能想办法脱身。我可以融入阴影,在一瞬时攀上墙壁,动作和猫一样迅速。那些追捕我的人也许认为我化成了烟雾,一定有很多次看起来好像是这样。
  拿破仑战争开始后,我小心地避开军队,因为我知道他们会强迫我暴露在阳光下。但我尾随着他们征伐的脚步。我以这种方式踏遍了欧洲大陆,见到许多烧杀掳掠。皇帝走到哪里,哪里便有我的战利品。

  1805年8月,我遇到了我的转折关头。我在夜路上偶然遇见一名维也纳富商。正匆忙逃离法国军队。他带着全部家当,都兑成了金币银币,总数十分惊人。我潜入他过夜的旅店,确定他睡着之后,闯进去准备大捞一笔。可他没有睡着,战争让他随时随地提心吊胆。他从毯子下面掏出一把枪向我射击。
  冲击的力道和疼痛席卷了我,这一击令我倒向地面。子弹不偏不倚射中我的胃,鲜血大量涌出。但骤然之间,血流速度减缓、疼痛减轻。我爬了起来。我的样一定很可怕,脸色惨白、满身鲜血。一种怪异的感觉淹没了我,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月光透过窗户射进来,商人在尖叫。还没来得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我已经扑到了那个人身上。我想让他安静下来,用手捂住他的嘴,可是——有某种尔西攫住了我。我的手伸向他,我的指甲——它们非常锐利、非常坚韧。我撕裂了他的喉咙。他被自己的血噎住了。
  我站在那里,浑身发抖,看着他身上喷出黑红色的血。那人倒在床上,在苍白的月色下痉挛着。在巴黎,在战时,我见过人们死去,但这一次不同。是我杀了他。狂热之感充斥着我的身心,我感觉到了——欲望。我时常在偷来的书里读到所谓的欲望,那种情欲,男人所承袭的肉体冲动,而我未来体验过。我见过裸体的女人和男人,见过一对对男女交合,但从未感到过欲望。我无法理解自己读过的那些胡说八道:什么难以控制的激情,如火的情欲,但现在我知道了。鲜血喷涌,那个有钱人在我手中死去,他发出的声音,在床上乱踢的腿,这一切激起了我体内深处的某种本性。鲜血浸满我的手,殷红发烫,从那个人的喉咙流出来,热气蒸腾。我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品尝它,那滋味令我兴奋疯狂。于是,我把头埋进他的脖子,用牙齿撕咬,吸吮鲜血,狂吞猛噬。他的痉挛停止了,我也满足了。就在这时,门打开了,外面有几个持刀带枪的人。我抬起头。我的模样肯定让他们惊骇不已。没等他们行动,我已经跳出窗户,窜入夜色。我还有剩余的理智把钱袋一把抓走,那些钱,只是那个人财富中的一小部分,但已经足够了。
  我逃呀逃呀,逃得远远的,在一间焚毁废弃的农舍地窖里度过了第二天。
  当时我二十岁,在“夜晚的子民”中仍是个孩子。但那—刻之后,我开始迈向成年。那天晚上我在地窖中醒来,浑身沾满干涸的血,手中紧握着钱袋。我想起父亲说的话。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猩红饥渴”。只有血能平息它,他是这么说的。我十分饱足,感到毕生从未如此健康强壮。但我也觉得反胃和恐惧。你要明白,我在你的族人中成长,观念想法与你们无异,我不是野兽,也不是怪物。我立刻下定决心,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绝不能再让这种事发生。我把自己清洗干净,偷取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衣物。
  我向西行,远离战场,接着又往北。白天投宿旅店,夜晚则雇用马车,从这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最后,为了逃避战争,我离程前往英国。我取了新的名字,决心让自己成为一名绅士。我有钱,其余的可以学习。

  这趟旅程花了一个月。抵达伦敦的第三个晚上,我感到异样地难受。我从来没有生过病。第二天夜里更加严重。第三天晚上,我终于明白这是为什么了。猩红饥渴找上了我。我尖叫发狂。我点了一顿上好的餐点,其中就有充满血水的肉排,我以为它可以缓解饥渴。我吃下它,想让自己平静,但是没有用。不到一小时我便冲到了街上,找到一条暗巷,等待着。首先路过的是一名年轻女子。我的一部分在赞赏她的美貌,这种感觉像烈火一般在我体内燃烧;而另一部分的我则是纯然的饥渴。一切结束得那么快,我几乎扯断了她的头颅。之后我哭了。

  接下来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心如死灰。我从阅读的书籍里得知自己是什么东西。我学到了那些字眼。
  二十年来,我总认为自已超凡卓越,如令却发觉自己是一种超自然生物、野兽、没有灵魂的怪物。我无法断定自己是吸血鬼还是狼人,这个问题让我困感。无论是我还是我父亲,都不具有化身为任何物体的力量。但猩红饥渴每隔—个月便会袭来,看似和月亮周期有关——虽然并不总是和月圆的日期一致。那是狼人的一个特征,书上是这么写的。那段时间里,我阅读了大量的相关文献,极力了解自己。和狼人的传说—样,我时常撕开人的喉咙。也会吃下少量的肉,特别是在饥渴极为严重的时候。而当饥渴没有找上我时,我便人模人样,这一点也和狼人传说相符;但另一方面,白银和杀狼草①对我却没有影响,我也不会变身或长出毛发。和吸血鬼一样,我只能在夜晚活动。此外,我发现自已真正渴望的似乎是血,而不是肉。但我是睡在床上,而不是睡在棺材里。我曾无数次地跨越流动的水,轻而易举,当然没有死。宗教圣物也从未使我觉得不舒服。曾经有一次,我偷走一具我的受害者的尸体,想知道它会不会复活,变成—个狼人或吸血鬼,结果它仍旧是尸体。过了一阵子它开始发臭,我只好埋了它。
  【① 即附子草,传说可用来驱逐狼人。】
  你能想象我的恐惧。我不是人类,却也不是那些传说中的生物。我断定书籍没有用处,我只能依靠自己。

  月复一月,猩红饥渴不断找上我。那些夜晚充斥着可怖的狂喜,阿布纳。夺取他人的生命,使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生机澎湃。但我仍然对自己深感厌恶。我猎杀年轻的人,纯真的人,貌美的人。他们似乎拥有一种内在的光辉,能够点燃饥渴;年老病弱的人则无法办到。但在其他时候,我却热爱着这些会引发我杀机的特质。
  我十分绝望,想努力改变自己。平时我的意志力非常强,但猩红饥渴来袭时却一无用处。我转而将希望投注在宗教上。当我感觉到那股狂热的第一线征兆时,我找到一家教堂,向为我应门的神父坦白了一切。他不相信我的话,却同意坐下来陪我一起祈祷。我戴着十字架,跪在祭坛前,热烈地祷告。蜡烛和圣像环绕着我,我安全地待在上帝的殿堂里,而他的一名代理人伴在我身边。不到三个小时,我便扑向他,在教堂里当场杀了他。第二天尸体被发现时,还引发了一场小小的骚动。
  接下来我试着推论。如果宗教没有用,那么这一切就不会是超自然力量造成的。我开始屠杀动物以取代人类;我从医师的诊所窃取人类的血液;我闯进一间葬议馆,因为知道有具新鲜尸体刚刚送到。这些做法都有帮助,或多或少减轻了饥渴,却无法让它终结。最好的方法是宰杀活的动物,从尸体中吸取仍旧温热的血。你知道,那是生命,生命和血一样重要。
  虽然历经这一切,但我仍将自己保护得很好。我在英国境内迁徙过许多次,如此一来,死亡和失踪的受害者就不会集中在同一地点。我尽可能埋葬了许多尸体。最后我开始将我的智慧应用在猎杀上。我需要钱,所以找寻找有钱的猎物。我变得富有,而后更加富有。钱可以生钱,一旦我拥有了一些钱,就会有更多诚实干净的钱流入我的口袋。这时,我的英语已经极为流利了。我再次更改名字,自称绅士,为自己买了一幢位于苏格兰荒野的孤立住宅,在那里我的行为不易引人注目。我也雇佣了一些行为举止谨慎的仆人。每个月我都会离开那里去做生意,彻夜不归。我的猎物都不是附近的居民,仆人丝毫没有怀疑过我。

  后来,我产生了一种想法,觉得它很可能是最终的解决之道。我的一名仆人,一名漂亮的年轻侍女,和我愈来愈亲密。她似乎喜欢我,而且不只是主仆关系那么单纯。我响应了她的感情。她诚实开朗,温柔聪慧。我开始视她为友伴,井在她身上看见一条出路。我时常考虑,可以把自己用铁链锁住,或是监禁起来,直到“猩红饥渴”消退,但我从来想出—个可行的计划。如果把钥匙放在伸手可及之处,—旦饥渴来袭我就会使用它;而如果把它丢开,那我如何脱困?不,我需要有人帮助我,但我一直谨记父亲的警告,绝不把自己的秘密托付给你们人类。
  现在我决定冒险。我遣散别的仆人,没有雇人来取代他们。我在屋子里建了—个房间——一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有厚重的石墙和一扇铁门,与记忆中父亲与我共享的那座监牢的铁门—样厚实,还在外部加封了三道巨大的金属门。我无路可逃。等一切完成之后,我把我那漂亮的小侍女召来,对她下达指示。我没有完全信任她,没有把全部真相告诉她。我很害怕,阿布纳,如果她知道我的真面目,她也许会告发我,或者立刻逃跑。这样一来,近在眼前的这个解决之道,连同我的房子、我建立起来的财富和人生就会随之消失。所以我只告诉她,每个月我都会短暂地发狂一次,是癫痛之类的疾病引起的。我说在发病的这段期间,我会走进那个特殊的房间,她必须锁上门,把我关在里面整整三天。我会带水和食物进去,包括—些活鸡,让饥渴稍为缓和一些。
  她震惊、忧虑、不知所措,但最后同意照我的话做。我想她以自己的方式爱着我,几乎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情,所以我进了那个房间,她在我背后锁上门。
  接着,饥渴降临了。骇人而难以言表的饥渴。尽管没有窗户,我还是能感觉到日夜流逝。我一如既往地在白天入睡,但夜晚变得无比恐怖。我第—个晚上就杀光了所有的鸡,将它们囫囵吞下。我不停地要求自由,但我那忠诚的侍女拒绝了。我尖叫着辱骂她,然后我就只是尖叫,声音支离破碎,像野兽一般。我撞盘墙、捶打牢门直到拳头鲜血淋漓,然后我蹲下来急切地吸吮自己的血。我试着扒开石头。但我就是出不去。
  到第三天,我的脑子开始变得清晰起来,狂热的饥渴仿佛消退了。我将侍女召到门边,告诉她事情过去了,她可以放找出来。但她拒绝了,并表示我说过要把自己关在里面整整三天。当然,我的确这么说过。我笑着承认这是事实,但我说发作期已经过去,而且我知道它下个月也不会再来。她仍旧没开门。我没有向她怒骂吼叫,我说我理解,还夸奖她如此严守命令。我要求她留下来陪我说话,因为我在那座监牢里很寂寞。我们聊了将近一小时。我很平静,条理清晰,甚至可以说魅力十足,心甘情愿多接受一晚的监禁。我们的交谈那么理性,她很快便同意我的说法:我已经复原了。我告诉她,她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好女孩。我细数她的优点,还有我对她的感情。最后,我要求她在我重获自由之后嫁给我。
  她开了门。看上去是那么快乐,阿布纳,那么快乐,生气蓬勃。她充满了生命力。她上前吻我,我用双臂拥住她,将她拉向我。我们亲吻了好几次。然后,我的唇移到她的颈部,我找到动脉,一口咬开,我——吸了很长时间。我是如此饥渴,而她的生命是如此甜美。当我放开她而她蹒跚退开时,她还活着,一息尚存,似乎即将死去,却没有先去意识。她眼中的神色,阿布纳——她眼中那种神色……
  在我做过的一切事情中,这是最可怕的。她将永远与我同在。我永远忘不了她眼中的那种神色。

  后来我对自己彻底绝望了。我尝试自杀。我弄来一把十字架刀柄的银刀——你知道,我仍旧残留着一点迷信念头——割开手腕,躺在热水里等死。结果痊愈了。我以古罗马人的方式伏剑自刺,结果痊愈了。每一天,我都对自己的能力有了更多的认识。我复原的速度是如此迅速,仅有短暂的痛苦。无论割出多么严重的伤口,我的血液几乎瞬间就会凝结。不管我是什么,我都是一个奇迹。
  最后我想到一个方法。我在屋子外面的墙上钉了两条粗铁链。我在晚上戴上手铐,把钥匙远远扔出去。距离非常远。我等待着黎明。阳光比记忆中的更可怕。它灼伤我,使我目盲,眼前的一切模糊不清。我的皮肤着火。我想我大概尖叫起来了。我闭上了眼睛,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我在室外待了好几个小时,越来越接近死亡,除了罪恶之外,我一无所有。
  然而,不知为什么,在死亡的高热中,我决定活下去。这个想法是怎么产生的,为了什么理由,我说不上采。但在我看来,我似乎一直热爱生命,无论是我自己的生命还是他人的生命——这就是健康、美貌和青春为什么如此吸引我的缘故。我厌恶自已。是因为我为这个世界带来死亡,然而我却在这里再一次杀戮,只不过这一次受害者换成了自己。我想,我不能用更多的血和更多的死亡来洗刷自己的罪恶。为了赎罪,我必须活着,将美好和希望带回这个世界,以代替我所夺走的。我想起这个世界上还有我的同类。吸血鬼也好,狼人也好,妖术师也罢,不管他们是什么,他们都会在夜晚出没。我很搏知道,他们会如何克服“猩红饥渴”。只要我能找到他们,我就可以将无法托付给人类的秘密托付给同类。我们会互相帮助,一起征服这种侵袭我们的邪恶。我决定了!我不能死。铁链十分坚固。我特别留意过这一点,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在痛苦和死亡的威胁下挣脱束缚。我决心扯断铁链,让它们从石墙上脱开。我又拉又拽,但它们纹丝不动。铁链很牢固。我在太阳下待了一小时又一小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移保持清醒。我的皮肤已被灼烧得焦黑,痛苦已经剧烈到我几乎无法察觉的地步。但我仍然与铁链奋战不休。
  最后,其中一条铁链终于绷断了。左边的那条,嵌在墙上的铁环从碎裂的石头里脱出,我得到了一半自由。但是我伤重濒死,开始产生奇异的幻觉。我知道自己不久就会昏迷,一旦倒下,我永远不可能再一次站起来。右边的铁链看起来和我刚开始挣扎时同样坚韧牢固。那段时间似乎漫长无尽。
  那条铁链一直没有松动,阿布纳,但是我自由了。我在冰冷黑暗的地窖里得到了庇护,在里面躺了一个多星期。我做噩梦,浑身灼伤,因痛苦而翻滚扭动,同时不断复原。我是靠自己逃脱的,你知道。我咬断了自己的手腕,把右手留在那里,让残肢脱离了手铐。
  恢复意识已经是一星期之后的事了,我又长出了一只手。它又小又柔软,只有一半成形,而且很痛,非常痛,不过皮肤终于变硬了。然后那只手长大,皮肤迸裂破开,渗出了浓稠的白色液体。接着它再次干燥、剥落,露出下面的新肉。
  这样的情形出现了三次。整个过程超过三星期,但等到它结束之后,你永远看不出我的手发生过什么事。我真是惊奇极了。

  那是1812年,我一生之中的里程碑时期。
  我重拾力量。并且从这次残酷的试炼中获得了巨大的决心。我要改变自己和族人的生存方式,将我们从父亲称为“猩红饥渴”的毁灭中解救出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要找到父亲失踪的仆人,但当时那样做是不可能的。英国正在和法国皇帝作战,两国贸易断绝。但这迫不得已的延迟并未使我感到困扰。我知道我有无限的时间。在等待的同时,我开始研究医学。当然,医学中没有对于我族的研究。我们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但你们的种族也有许多地方值得学习。我与一名当代一流的外科医生,还有一所著名医学院的数名教授结交为友。我研读新旧医学文献,我钻研化学、生物学、解剖学,甚至炼金术,从中寻求启发。我建立了自已的实验室,也就是我过去那不幸的牢房。现在,每当我夺取一条生命——我每个月都会做一次——我都会尽可能带回尸体,解剖研究。我是多么渴望得到一具我族的遗体啊,阿布纳,这样我才能比对其中的差异!开始研究的第二年,我切下自己左手的—根手指。我知道它会再生。我需要自己的肉,来作分析和解剖。
  几根手指不足以回答我心中的上百个疑问,但承受这些痛苦仍然十分值得,因为我学到了一些东西。我们的骨骼、肌肉、血液与一类具有显著差异。血液和肉一样,不但色泽较谈,也缺乏人血中可以找到的几种元素;骨骼则正好相反,多了几种元素,它们也比人类的骨骼更坚固更柔韧;而血液及肌肉组织里的氧气含量则远远高于来自你们种族的对照样本。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产生的,但这些开始使我热衷于理论研究。在我看来,血液中缺乏某些因子,可能和驱使我去饮血的冲动有关。那一个月的饥渴来袭时,我吸吮了—个受害者的血液,然后立即抽出自己的血液来研究。我的血液成分改变了!我已经将受害者的血液成分置换到了自己身上,我的血液变得浓稠,至少—段时间如此。于是我每天抽血,研究显示,我的血液浓度日渐稀薄。我认为,也许等这个变化到达一个固定的临界点时,“猩红饥渴”就会来袭。
  我的猜测仍有数点未获澄清。
  为什么动物的血不能完全消除饥渴?
  为什么人类尸体中取出的血也不能?
  死亡会带来某种物质的损失吗?
  为什么饥渴直到我二十岁才来临,在那之前怎么没有?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如何去找,但如今至少我有了希望,有了起点。我开始制造解药。

  怎么说呢?这个过程花了好几年时间,无穷无尽的实验和研究。我使用人血、兽血,以及金属和各式各样的化学物质。我熬煮血液,使它干燥,将它生饮,在里面舔加苦艾、白兰地、气味令人作呕的防腐剂、药草、盐类、铁剂。我喝过上千种无用的解药。有两次我因为这些试验患了疾病,肠胃绞痛翻腾,直到我把喝下去的东西—股脑儿呕吐出来。成果一直没出现。我消耗掉了数百瓶、数百罐的血液和药剂,但猩红饥渴依旧促使我在夜晚出门猎杀。那时候,我杀人时已经没有罪恶感,但我知道自己正努力寻求解答,我终将克服自己的兽性。我没有绝望,阿布纳。
  终于,在1815年,我找到了答案。你知道,有些药剂的效果比其他更好,因此我便深入研究、改进它们。把其中一种药剂换掉或添加某些成分,接着再试下一种,耐心地换过样又—样,始终寻求新的进展。最后我制造出来的化合物,主要是以羊血为基础,添加了大量酒精。我相信酒精可以保存那些有效成分。但这样的描述还是太过简化了。里面还含有相当一部分可以带来平静美好幻觉的鸦片酊,再加上钾盐、铁、苦艾和多种药草,以及早已无人使用的炼金术配方。我花了三年的时间来研制。
  1815年的夏天,我将药剂喝下,一如之前喝下的许多别的配方。那天晚上,猩红饥渴没有找上我。
  第二天晚上,我开始升起—种焦躁不安的感觉,那是饥渴即将来袭的征兆。于是,我又在杯子里注满我的饮料,啜饮它。我很害怕,唯恐自己的胜利只是—场虚幻的梦。但那种感觉消退了。当晚饥渴并未来袭,我也没有出去狩猎杀人。
  我立刻开始着手大量制造那液体。它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只要调配不准确,就没有效果。但我十分勤奋,十分谨慎。你见过我的成果,阿布纳,就是我的私房特酿,它从来不会离我太远。阿布纳,我完成了我的种族从未办到的事,我为我的族人,也为你的族人开创了一个新时代。不再有可怕的黑暗,不再有猎人和猎物,不需要隐藏和绝望,不再有血腥堕落的夜晚。阿布纳,我征服了猩红饥渴!
  现在我才知道,我当初是何等幸运。当时,我的所知其实极其肤栈。我以为你我两族的差异仅仅在于血液,后来我才了解到那是多么大的错误。我曾经认为超高含量的氧或多或少是造成猩红饥渴在我血管中蔓延的原因,但现在,我认为氧更可能是我族力量的来源,同时有助于伤势的复原。我在1815年所知道的东西多半没有意义,但那不重要,因为我所找出的解决之道不是没有意义的。
  在那之后我杀过人,阿布纳,这点我不否认,但那是因为人类的理由、以人类的方式杀人。打从1815年在苏格兰的那一夜之后,我再也没有尝过鲜血,也不曾感觉到猩红饥渴的反啦。

  我没有停止学习,从来间断。对我来说,知识是美好的。我赞赏所有美的事物。另外,无论是我自已还是我的种族。仍有许多需要探究之处。但有了这个大发现之后,我探求的重心转移了,我开始寻找别的族人。一开始我是雇用代理人,利用书信往返。后来,和平降临以后,我便亲自前往欧洲大陆。我查出了父亲的死因。更重要的是,我从陈旧的省区记录中发现了他来自何处——或至少他声称自己来自何处。我循着踪迹穿过莱茵河流域,越过普鲁士和波兰。波兰人已经不太记得他了,他是他们曾祖父口中那个令人生畏的遁世者。有些人说他是个德意志条顿武士。其他人指引我向东,前往乌拉尔①这一切都没有用,德意志条顿武士几个世纪前就灭亡了,而乌拉尔是一片广大的山区,要盲目在其中搜索实在太难了。
  【① 俄国一地区。】
  走入这条死胡同后,我决定冒险。我戴上硕大的银戒指和十字架,希望这些装扮能够阻绝任何传言或猜疑。我开始公然打探吸血鬼和狼人一类的传说。有些人会嘲笑讥讽我,少数人会当胸划个十字,悄悄溜走;不过,多数人都很乐意把我这个头脑简单的英国人想知道的乡野奇谭告诉我,以换得—杯酒或是一顿大餐。我从他们说的故事里寻找方向。很不容易。我学会了波兰语、保加利亚语,还有一些俄语。我阅读十几种语言的报纸,寻找可能起因于“猩红饥渴”的死亡案件。我曾经两度被迫返回英国,补充我的藏酒。
  直到最后,他们找上了我。

  当时我在喀尔巴阡地区,一间简陋的乡下旅舍。我在那里问了—些问题,我问话的内容四处流传。我既疲倦又沮丧,还开始感觉到饥渴来临的前兆。因此那天我很早就回到房间,那时距离天亮还很久。我坐在噼啪作响的火堆前,啜饮着我的酒。
  当我听见—阵喀啦声响的时候,我以为那是框缘结构的窗户受狂风吹袭肝所发出来的声音。我回过头去看——房间很暗,只有炉火的火光——窗户被人从外面打开了,外面的黑暗、雪地和星光衬托着一个男人的身影。
  他站在窗棂上,然后像猫一样轻松地跃进来,落地时无声无息。窗外呼啸的冬风拍打着他。他是一个暗影,但他的双眼在燃烧,阿布纳,它们燃烧着。
  “你对吸血鬼好奇是吧,英国人?”他用还算通顺的英语低声这么说,一面轻轻关上窗户。
  那是个恐怖的时刻,阿布纳。令我颤抖的也许是室外透进的寒意,但我认为并非如此。我看着他,如同许多你的族人在我抓住他们、吸取他们的生命源泉之前那样看着我——邪恶、双眼灼热、面目可怖,带着利齿的暗影,举止流畅优雅,口中发着不祥的低语。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而他也走入火光的范围。我看着他的指甲,应该说爪子才对,有五英寸长,末端乌黑锋利。接着,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的脸。那是一张我在孩提时代就认得的脸孔。看着那张脸的同时,我也想起了那个名字。
  “西蒙。”我说。
  他停下脚步。我们目光相接。
  你曾经直视过我的双眼,阿布纳,我想你见识过其中的力量,或许你还在其中见到了别的东西,更加黑暗的东西。我们的种族都有这样的眼睛。梅斯默描述过动物磁流术,这种奇异的力量每个生物都具备的,有些人的力量会比其他人更强。我曾在人类身上见过这种能力。而我的种族在这方面的能力特别出众。我们的声音具有这种力量,我们眼睛的力量则特别强。我们是猎杀者,可以用眼神捕捉、震慑我们的天然猎物,让他们屈从于我们的意志,有时甚至会让他们自发地献出生命。当时我对此一无所知。我只知道西蒙的双眼,还有他眼中的热度、狂怒和猜疑。我能察觉出饥渴在他体内燃烧,那个景象唤醒了我体内深埋已久的血欲,直到我害怕起来。我不能移开视线,他也不能。我们沉默地面对彼此,脚步微微移动。
  我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最后西蒙垂下视线,一切便结束了。接着,他做了—个令人惊讶的奇怪举动:他在我面前跪下,咬开一只手腕的血管,让血流出来,然后驯顺地将那只手举到我面前。
  “血族主宰。”他用法语说。
  流动的鲜血近在眼前,令我喉咙发干。我伸手抓住他的胳膊,发着抖,开始低下头去——但我终于推开他,摇摇晃晃地退开了。
  酒瓶在火炉边的桌子上,我倒了两杯,他茫然不解地在一旁望着。我喝干其中一怀,猛地把另—杯送到他面前。
  “喝!”我命令他,而他照做了。

  我是血族主宰,我说的话就是律条。
  那是开始,1826年,在喀尔巴阡地区。
  我知道西蒙曾是我父亲的两名追随者之一。我父亲是“血族主宰”。父亲死后,西蒙成了领袖。因为他比其余的强大。
  第二天晚上,他带我去他住的地方,是掩藏在古老山间要塞废墟中—处整洁的房舍。我在那里遇见了其他人。有个女人,我认得她是我孩提时代的另一名仆人,还有两个族人,你叫他们史密斯与布朗。西蒙是他们的主人,而现在主人换成了我。不仅如此,我也将他们从猩红饥渴中解放出来了。
  就这样,我们啜饮着酒,度过了许多夜晚。我从他们口中得知了我的民族的历史和生存方式。

  我们是个古老的民族,阿布纳,远在你的族人在炎热的南方建立城市之前,我的祖先就已经踏遍北欧的幽暗寒冬,开始狩猎杀戮。我们的传说中谈到我们来自乌拉尔地区,也许是来自大草原,在随后几个世纪间向西向南迁移。我们远比波兰人更早居住在波兰,在日耳曼蛮族尚未到来之前便在德意志的森林中出没,比鞑靼人、比诺夫歌罗德大公更早君临俄罗斯。当我说古老的时候,我指的并非数百年的差距,而是千年万年之遥。传说最们是未开化的、灵巧而赤裸的生物,是夜行的民族,敏捷致命,无拘无束。我们远比别的野兽长寿,无法摧毁,是万物的主宰和王者。传说中还提到,所有两条腿或四条腿的生物都会恐惧地逃离我们,所有的生物都是我们的食物。我们白天睡在洞穴里,和同伴、家人睡在一起;到了夜晚,我们便支配大地。
  接下来,你的种族由南向北,进入我们的世界。白昼的民族,和我们如此相似却又如此不同。你们很软弱,要杀你们很容易,也很有乐趣,因为我们在你们身上见到了美,我的族人向来极受“美”这种特质的吸引;也或许是你们和我们如此相似,令我的种族感到难以抗拒。数百年间,你们一直是我们的猎物。
  但这种情形随着时间而发生了变化。我的种族很长寿,数量却有限。我们鲜少产生交配的冲动,而这种欲望支配着你们人类,犹如猩红饥渴支配着我们。当我向西蒙问起我的母亲时,他告诉我,我族男性只有在女性燃起热情时才会产生欲望,但这种情形很罕见——多半发生在男女一起杀戮的时候。即便如此,女性也极少受孕,因为怀孕对女性而言通常意味着死亡。西蒙告诉我,我害死了我的母亲,我撕裂她的子宫而诞生,我的族人也多半是这样来到世上。我们的生命充满血腥和死亡,出生时它们也相伴左右。
  这其间存在着某种平衡。应该是上帝——如果你信奉上帝——或自然的力量。上帝会给予,亦会拿取。我们可以活过千年或更长的岁月,如果我们和你们一样多产,我们会塞满这个世界。你的种族繁衍又繁衍,像苍蝇一样成群结队,但你们也像苍蝇一样,一点小伤小病就会死去,我的族人却不受丝毫影响。
  最初我们当然不把你们放在眼里。然而你们繁衍生息,建立城市,学习新知;你们有头脑,和我们一样,但我们从来没想过去使用它。你的种族将火带进这个世界,此外还有军队,弓箭、长矛、衣服、艺术、文字、语言。文明,阿布纳、因为文明,你们不再是猎物。你们追猎我们,用火焰木桩屠杀我们。在白天侵袭我们的洞穴。我们的数量从来不多,如今更是日渐减少。我们不是与你们奋战至死,便是逃亡。但无论我们进到哪里,你们的种族很快就会尾随而至。最后,我们终于被迫向你们学习。我们学会穿衣生火,学会武器和语言,所有的一切。你知道,我们从来没有自己的文明。我们借用你们的。我们也组织起来,开始思考计划,最后完全融入你们,生存在你们所建立的世界的阴影里,将自己伪装成你们,夜晚溜出来以你们的血液解除饥渴,白天则躲藏起来,害怕你们的族人和你们的报复。
  这就是我的种族的传说,黑夜民族的大半段历史。

  我从西蒙口中听到了这段历史,一如他也是在许多年前,从那些已遭杀害或已经死去的先人口中听到了这段历史。西蒙是我所找到的最年长的族人,据称将近六百岁。

  我也听到许多别的传说,远超出我们口述历史的范围,一直追溯至我们最早的起源——时间初始的那个时期。我甚至在这些传说中也听闻到人类的痕迹,因为我们的神话取材自你们的《圣经》。布朗从前曾经伪装成一个传教士,所以熟悉经文。他为我读了好几页《创世纪》,里面谈到亚当、夏娃和他们的子孙,该隐和亚伯。也就是最初的人类,仅有的人类。该隐杀了亚伯之后遭到放逐,他在挪得之地娶了—个妻子。但是,既然该隐他们是仅有的人类,那么这个妻子来自何处?《创世纪》并没有提供解释。但布朗有自己的解释。他说挪得是夜晚和黑暗之地,而那个女人是我们种族的母亲。我们的血缘经由她和该隐传承下来,因此,该隐的子孙并非如你们某些族人所说,是黑人。不,我们才是该隐的子孙。该隐杀害兄弟之后便躲藏起来,我们也一样;我们必须杀害自己的远亲,太阳升起时也需躲藏起来,而太阳正是上帝的面孔。我们有很长的寿命,和你们《圣经》所描述的最初的人类一样,但我们的生命受到诅咒,必须活在恐惧和黑暗当中。据说我的许多族人都有这种信奉,其他人则相信不同的神话传说,甚至接受了他们听来的吸血鬼故事,认为自己确是不死的邪神的化身。
  我也听到了消失已久的先祖的故事,其中充满争斗和迫害、迁徙和移居。史密斯告诉了我一场千年前发生在波罗的海荒凉海岸边的大战。数目只有成百的我族族人趁夜突袭了一支数千人的队伍,太阳升起后只见满地鲜血尸骸,这令我联想到拜伦的诗《辛那赫里布》。西蒙提到壮丽辉煌的古拜占庭,我的许多族人在那里安身立命,匿居在那座伟大繁华的城市中,兴旺了数百年,直到军队来袭,大肆劫掠破坏,令我的许多族人死于火焚。
  从每个人口中,我都听到了一个关于我们自己所建立的城市的传说。那是一个庞大的、属于夜晚的城市,以钢铁和大理石筑成,座落在亚洲心脏地带的大石窟中,与从未受过日光照射的地底河流及地底海洋相邻。他们一致声称,远在罗马和乌尔①兴起之前,我们的城市已经十分庞大。这和先前他们告诉我的历史,什么在月下苦寒森林中赤身奔跑的祖先等等全然背道而驰。
  根据这个传说,我们是因为某种罪行而被逐出城市的。我们迷途忘返,漂泊在外,时间长达数千年之久。但城市依旧耸立在那里。总有一天,我的族人之中将诞生一位王者,—位前所来有的伟大血族主宰。他会将四分五裂的族人凝聚起来,带领我们回到没有阳光的海岸边,那个属于夜晚的城市。
  【① 乌尔是古代苏美尔人所建立的一个大城。】
  阿布纳,在我听过和了解到的所有故事里,这个传说最令我感动。我怀疑所谓的地底大城市是否存在,或者是否曾经存在。我的族人不是传说中邪恶空洞的吸血鬼。我们没有艺术,没有文学,甚至没有自己的语言——但这个故事向我证明,我们有做梦和想象的能力。我们从不建设,从不创造。我们窃取你们的服饰,在你们的城市里居住,以你们的性命、你们的生气、你们的鲜血来喂养我们自己——但我们拥有创造力。只要有机会,我们也可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城市的故事。猩红饥渴是个诅咒,它令你我两族为敌,夺取了我族的高贵梦想。它确实是该隐的标记。
  我们也曾有过伟大的领袖,阿布纳,有存在于传说中和现实中的众多血族主宰。我们有我们的凯撒、我们的所罗门、我们的长老约翰。但你要知道,我们仍在等待我们的解放者,我们的基督。
  我们瑟缩在那个阴森森的堡垒废墟里,听着外头呼啸的狂风,西蒙和其他人,啜饮着我的酒,向我诉说我族的故事,用一对对灼热逼人的眼睛注视着我。
  我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待我的。他们都比我年长好几百岁,但我却更为强壮,又是血族主宰。我为他们带来了驱除猩红饥渴的灵丹妙药。我看起来几乎像半个人类。阿布纳,他们视我为传说中的解放者,是吸血鬼的应许之王。我不能否认这些。于是我明白,这就是我的宿命,我要从黑暗之中领导我的族人。

  我想做的事情非常多,阿布纳,太多了。
  你的族人畏惧猜疑,而且充满仇恨,因此我族目前仍需躲藏起来。我见过你们彼此之间的战争,读过伏勒德·泰普斯·德库拉②的故事——顺带说一句,他并非我的族人;还读过盖乌斯·恺撤·卡利古拉③及其他帝王的故事;我见过你的族人将女子处以火刑,只因为怀疑她们是我族的一员;而在新奥尔良,我也见证了你们如何奴役同类,像对待动物—样鞭打、贩卖他们,只因为他们的皮肤是黑色。黑人和你们很相近,比我们的种族与你们更接近。你们可以和他们的女人生下孩子,而昼与夜的两个民族之间却不可能进行这种融合。不,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仍需躲避你的族人;但是,在解除了猩红饥渴的束缚后,我希望最终能向你们的知识分子揭示我们的存在——那些有科学精神和求知欲的人,你们的领袖。我们可以给予彼此多少援助呀,阿布纳!我们可以把你们的历史教给你们,你们可以从我们身上学到医治自己的方法,以及长寿之道。至于我们,我们只不过刚刚起步。我已经击败了猩红饥渴,在得到援助后,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征服太阳,我们就能出现在白昼下。你们的外科医生和医疗人员可以帮助我们的女性生产,如此一来,分娩便不再会意味着死亡。
  【② 著名吸血鬼小说角色德库拉伯爵的原型。历史上的德库拉是罗马尼亚的统治者,性椿异常残暴,因此,人们将他和传说中的吸血鬼融为一体。】
  【③ 卡利古拉被认为是罗马帝国早期的典型暴君。】
  我的种族所能创造和成就的—切将是无可限量的。听了西蒙的话之后,我意识到我可以让我们这个种族成为一支伟大的民族。但一切开始之前,我必须先找到我的族人。
  完成这项任务并不容易。西蒙说他年轻的时候,我族的数量将近一千,散布在欧洲各地,从乌拉尔到不列颠。传说提到有些族人南迁至非洲,或是向东移居至蒙古和中国,但无人拥有证据。我们定居在欧洲的千名族人多数死于战争或女巫大审判,或是因大意而遭猎杀。西蒙猜测我们可能只剩下百名族人,也许更少。新生儿不多见,残存者不是分散各地,便是隐藏起来。
  所以我们花了十年时间四处搜索。我不会详述那些乏味的细节。在俄罗斯的一间教堂,我们发现了你在我舱房中见到的书。那是目前仅知的出于我族之手的文字著书。我终于将它们破译出来,读到的是—个悲哀的故事:一个为数约五十的血之民族,他们遭遇灾祸,迁徙、战役和死亡。他们已全部消逝,最后三名残存者在我出生之前好几个世纪就被钉上十字架,处以火刑。
  在特兰西瓦尼亚的—座化为废墟的山寨底下的洞穴里,我们找到两具族人的遗骸,肋骨间插着腐朽的木桩,头颅悬在长竿上。藉由研究这些骨骸,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生存者。
  在特里斯特。我们发现一个白天从不外出的家族,传言他们的肤色异常苍白。没错,但他们只是白化病患者。
  在布达佩斯,我们遇见一个可怕而疯狂的有钱女人,她会鞭打自己的侍女,用水蛭和刀子给她们放血,再将血涂抹到自己的皮肤上以保持美貌。然而她是你的同类。我必须承认,是我亲手杀了她,她让我打从心底里感到厌恶。她并未受到饥渴支配,只是邪恶的天性令她做出这样的举动,这令我极为愤怒。
  最后,我们一无所获,只好返回我在苏格兰的住处。

  岁月流逝,我们这群族人中的那个女人——西蒙的同伴、我孩提时代的仆人——在1840年过世了。当然,我一直无法判定原因。她将近五百岁了。我解剖了她的遗体,了解到我们和人类的差距是多么巨大,其中至少有三种器官是我从未在人类遗体上见过的。我对它们的功能只能做模糊的猜测。她的心脏有人类的一个半大,但肠子却短得多。她有第二个胃——我想是专门吸取血液用的。还有更多别的东西。
  我遍览群籍,学习别的语言,写了一些诗,也涉足政治。我们出席所有的高级社交聚会,至少西蒙和我是这样。你称为史密斯与布朗的那两个对英语从来不感兴趣,他们宁愿维持原状。西蒙和我曾两度前往欧洲大陆,进行新的搜索。有一次我把他单独送到印度,待了整整三年。
  终于,不到两年之后,我们找到了凯瑟琳。她住在伦敦,与我们近在咫尺。当然,她是我族的一员,不过她所说的事情更为重要。
  她说大约在1750年,有一大群我的族人、分散在法兰西、巴伐利亚、奥地利,甚至是意大利。她提到了几个名字,西蒙认得他们。我们花了许多年寻找他们,却都无功而返。
  凯瑟琳告诉我们,1753年前后,他们中的一名成员在慕尼黑遭到警方的侦缉、杀害,其余的人因此变得很害怕。他们的血族主宰断定欧洲的人口变得太密集,治安组织变得太严密了。我们生存在夹缝和阴影里,而这两样东西似乎越来越稀少。因此,他包下—条船,从里斯本出发,启程前往新世界。那里有大片蛮荒之地,有无尽的森林。那里未开化的殖民状态可以确保轻易获得猎物,也可以确保安全。为什么我父亲和他的追随者没被纳入这项迁徙计划,她说不上来。她原本要和他们一起走,但大风雪和破裂的马车延误了她的行程,等她到达里斯本时,他们已经出发了。
  我当然立即前往里斯本,遍查葡萄牙人保存下来的所有行船记录。最后我终于找到了它。和我猜测的一样,这条船—去不复返。待在海上的这段时间,他们别无选择,只能—个接—个地杀掉船员。问题在于这条船是否安然抵达了新世界?我没有找到记录,但我却找到了预定的目的地:新奥尔良。以那里为起点,经由密西西比河,整个美洲大陆都向他们敞开。
  其余部分应该很明晰了。我们来到这里,我觉得自己一定能找到他们。在我看来,如果能拥有一艘汽船,我就能享受我已经日渐习惯的奢华舒适。在进行搜索时拥有机动性和行动自由。密西西比流域到处都是怪人,少数几个可能不会引起注意,但如果我们这艘惊人的船,还有船上昼伏夜出的奇怪船长的传闻在这条河上四处传开,那就太好了。流言可能会传进我们要找的人的耳朵里,他们也许会像多年前的西蒙一样找上我。因此我做了一番调查,直到那天晚上,我们在圣路易斯见了面。
  接下来的事你都知道了,或是能够猜出来。不过,请先让我说明另—件事。在新奥尔巴尼,当你将我们的船展示给我的时候,我的满足不是佯装出来的——菲佛之梦号很美,阿布纳,她理应如此。这是头一次,有一个美的事物因为我们而诞生到这个世界上。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但她的名字让我有些害怕:“菲佛”是我的族人用来描述“猩红饥渴”的另一个词汇。不过西蒙指出,这样一个名字更有可能激起我的族人的好奇心。
  这就是我的故事,差不多是全部故事。这就是你坚持要知道的真相。你曾以你的方式对我开诚布公。你说你不迷信,我相信你。假如我的梦想能够实现,那么总有一天,昼与夜将携手跨过恐惧所构成的黄昏,它现在还隔绝在我们之间。
  我们总有一天要冒这个险,那就从现在开始吧,从你开始。
  我的梦想和你的梦想,我们的汽船,你我两族的未来,吸血鬼和牲口——我把这一切交给你判断,阿布纳。
  结局会如何?
  信任还是恐惧?
  鲜血还是美酒?
  朋友还是敌人?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五章

  新奥尔良,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听乔希讲述时,阿布纳·马什能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还有心脏在胸膛里怦怦跳动的声音。乔希似乎已经说了好几个小时,但在黑暗沉沉的舱房里,时间无法确认;外面可能已经天亮了,托比也许在准备早餐,舱房乘客可能正在锅炉甲板的走道上作晨间漫步,河堤会充满朝气蓬勃的喧闹声。但在乔希·约克的舱房里,黑夜连绵不绝,永无尽头。
  那句该死的诗句涌到阿布纳·马什嘴边,他听见自己说:“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黑暗》。”乔希轻声道。
  “你一辈子都活在黑暗里,”马什说,“永远见不到早晨。老天,乔希,你怎么能忍受?”
  约克没有回答。
  “简直没道理,”马什说,“这是我听过的最离奇的故事。可是,天杀的,我还是相信你。”
  “我曾经希望你会相信我。”约克说,“接下来怎么办。阿布纳?”
  这是最困难的部分,阿布纳·马什心想。
  “我不知道。”他诚实地回答道,“你杀过这么多人,可我仍然觉得有些同情你。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同情你。也许我该杀了你,也许这才是一个该死的基督徒唯一该做的事。但也许我应该帮助你。”他哼了一声,这种左右为难的局面让他颇感恼怒,“我想我应该这么做:在我下定决心之前,再听你多说一些。因为你遗漏了一件事情,乔希,你漏了它。”
  “是什么?“约克提问。
  “新马德里。”阿布纳·马什坚定地说。
  “我手上的血迹。”乔希说,“我能告诉你什么,阿布纳?我在新马德里夺去了一条人命,但事情真相和你猜测的不同。”
  “那就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吧。”

  “西蒙把我族的历史和风俗习惯告诉了我。其中包括一件让我很不安的事,阿布纳。你的族人建造了一个白昼世界,我们要在其中生存很困难。有些时候,为了让事情进行得比较容易,我的族人会去接近你的族人。我们可以利用存在于我们的声音和双眼之中的力量,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惊人的力最、生命力,利用你们为我们编造的传说,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利用谎言、恐吓和承诺,我们可以为自己制造一个人类奴仆。这样一个奴仆很有用处。他可以在白天保护我们,到我们不能去的地方,在人群中活动,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在新马德里有一起杀人案件,就在我们停泊的那座林场里。报纸上的消息让我抱着很大的希望,觉得能在那里找到一名族人。但相反,我发现了——随你怎么称呼他好了:奴隶、宠物,或盟友——我发现了一个奴仆。他很老,年纪很大了,是个混血儿,头顶全秃,满脸皱纹,面目可憎,有一只眼睛浑浊发白,脸上有很久以前留下来的严重烧伤。他的外表着实不好看,而内在——他的内在更是污浊不堪,堕落到了极点。我碰上他的时候,他挥着一把斧头扑向我。接着,他看到了我的眼睛。他认出了我,阿布纳,他立刻知道我是什么。他跪了下来,哭喊嗫泣,对我膜拜,像狗对人一样地卑躬屈膝,哀求我实现承诺。‘承诺,’他不停地说,‘承诺,承诺。’
  “最后,我命令他停止哀求。他立刻照办了,畏惧地退缩了,他知道要对血族主宰所说的话戒慎恐惧。我要求他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告诉我,希望他能带领我找到我的族人。
  “他的故事和我的—样阴郁。他说他本来是个自由黑人,出生在一个叫做沼泽的地方,我想就是新奥尔良的沼泽区。他做过皮条客、扒手,最后成了杀手,专门找进城的船员下手。他不到十岁就杀了两个人。后来,他成了巴拉塔里亚湾最血腥的海盗文森·甘比的手下。甘比从西班牙奴贩那里抢来奴隶,再转卖到新奥尔良,他就担任监工。也是个巫毒教徒,曾经侍奉过我们。
  “他向我说起他的血族主宰,那个使他成为奴仆的人。那个人嘲笑他的巫毒信仰,承诺要教他更强大更黑暗的魔法。那个血族主宰这样承诺:侍奉我,我会让你成为我们的一员。你的伤疤会痊愈,眼睛会复明,你会嗫饮鲜血,永生不老。于是这个混血儿便侍奉他。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他遵照命令做了每—件事。他为了承诺而活。他为承诺而杀人,而且学会了吃人肉喝人血。
  “后来,他的主子发现了要好的利用对象。这个混血儿如今又老又病,成了累赘。他早就没用处了,所以他被赶走了。如果杀了他可能还比较仁慈,但他却被送到上游,靠自己谋生。奴仆是不能反抗血族主宰的,哪怕他明知道自己得到的承诺是谎言。于是,这个年老的混血儿靠着两只脚流浪,以抢劫杀人度日,慢慢向上游地区前进。有时候他靠捕捉逃奴或做工赚钱,但大部分时间都躲在树林里,夜晚再出来活动。只要有胆子,他就会吃掉被害者的肉,喝掉被害者的血,他仍旧相信这样能令他重拾年轻和健康。他告诉我,他在马德里附近生活了一年之久,一直为林场的伐木砍树,因为那个伐木工年老力衰做不动了。他知道没什么人会到林场来,因此——好了,其余的你都知道。
  ”阿布纳,你的族人可以从我们身上学到许多东西。但不会是这种事,不会是他学到的这些事。我怜悯他。他老迈丑陋,毫无希望。但我也非常愤怒,就像我在布达佩斯遇见那个以鲜血沐浴的有钱女人时一样愤怒。在你们种族的传说里,我的族人是纯粹的邪恶化身。他们说吸血鬼没有灵魂,没有道德,没有希望赎罪——这我不接受,阿布纳。我杀了无数的人,做了许多可怕的事,但我并不邪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才会成为那个样子。没有选择,就没有善恶可言。猩红饥渴支配着我们,决定了我们的命运,夺走我们可能拥有的一切。但你的族人,阿布纳,他们并没有受到这种压迫。我在新马德里以外的森林遇见的那个怪物,他从来没有感受到猩红饥渴,但他却自主选择,让自己变成那个样子。啊,当然,我的一名族人也同享着这份罪恐——那个人欺骗他,向他承诺永远无法办到的事情。我憎恶这样的行径,同时又理解他这么做的原因。从你的族人那里获得—个盟友,一切都会更加容易。我们懂得恐惧,阿布纳,懂得我们自己的恐惧,也懂得你们的恐惧。
  “可是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你的族人这么希望得到这种必须在黑暗中度过的生活,这么渴望猩红饥渴。他确实非常狂热地想得到它。他哀求我别像另一个血族主宰一样离开他,但我无法给他想要的东西。即使可以办到,我也不会。我给他的是我能够给予的东西。”
  “你撕开了他那天杀的喉咙,对吧?”马什向着一片黑暗说道。
  “我告诉你了,”瓦莱丽说,马什几乎忘了她在场,因为她是那样安静,“他不会懂,听听他说的话。”
  “我是杀了他,”乔希承认,“赤手空拳杀了他,没错。他的血沿着我的手指流下来,渗进泥土,但没有碰到我的嘴唇,阿布纳。我就这样埋了他。”

  沉重的沉默充斥着这个房间。马什拽着胡子,思索着。“你说过,”他终于开口道,“同—件事之所以善恶不同,原因在于有无选择。看样子,这会儿必须作出选择的人是我。”
  ”我们都要作出选择,阿布纳。每天都要。”
  “也许是吧。”马什说,“不过我并不怎么在意那个人的死。乔希,你说你需要我的帮助,姑且说我会帮助你,但这样一来,我和你宰掉的那个该死的老混血儿会有什么差别?回答我这个问题!”
  ”我永远不会让你变成——那种人,”乔希说道,“也从来没这样做过。我会在你死后活上好几十世纪,我有没有企图用这一点来诱惑你?”
  “你改用一艘该死的汽船来诱惑我,“马什答道,“还对我说了一大堆谎话。”
  “即便我说的是谎话,其中也包含着某种真相,阿布纳。我说我会找到吸血鬼,终结他们所带来的邪恶。这里头有许多是事实,你看不出来吗?我需要你的帮助,阿布纳,但我是要你做的合伙人,而不是血族主宰的人类奴仆。”
  阿布纳·马什考虑着这段话。“好吧,”他说,“也许我相信你,也许我应该信任你,但假如你要我做你的合伙人,你也必须信任我。”
  “我会让你加入我的行动,这样够吗?”
  “见鬼,不够。”阿布纳·马什说,“没错,你是把真相告诉我了,正等着要我的答案。要是我的答案不对,我就没办法活着走出这间舱房,对吧?就算你没有这意思,那位女士也会确保这一点。”
  “真是洞察秋毫,马什船长。”瓦莱丽在黑暗中说道,“我和你无冤无仇,但乔希绝不能受到伤害。”
  马什哼了一声。“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这就不叫信任了。在这艘船上,我们再也不是合伙人。他妈的,太不平等了。只要你愿意,你随时可以宰了我。我必须好好表现,否则就死定了。在我看来,这样干根本就是奴隶,而不是合伙人。再说,我孤立无援,而你有一大群该死的吸血鬼朋友。天晓得你在计划些什么?你肯定不会对我透露,但你却说我不能向任何人提起这些事。见鬼了,乔希,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我不认为自己会喜欢这种合伙关系。”
  乔希·约克沉默了一阵子,然后说:“非常好,我明白你的观点。我要怎么做,才能证明我对你的信赖?”
  “首先,”马什说道,“假设我要杀你,我应该怎么下手?”
  “不!”瓦莱丽紧张地喊道。马什听见了她的脚步声,她在朝乔希走去。“你不能把这个告诉他,你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乔希。他为什么问这种问题,如果不是想——”
  “想让我们处于平等的地位。”乔希柔声说,“我了解他,瓦莱丽,我们必须冒这个险。”她再次哀求,但乔希要她别再说了。他转向马什说道:“火可以办到。溺毙也行。用枪射击头部,我们的脑部无法再生。一枪射进头骨就可以杀掉我,但同样一枪如果射进心脏,只会让我倒下,我会痊愈的。传说的有一点倒是没错:如果砍掉我们的头颅,再把木桩插进心脏,我们就会死。”他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换了你的族人,一样会死。还有,阳光也是致命的,如你亲眼所见。其余的,像是大蒜或白银,统统不管用。”
  阿布纳·马什重重地吐出一口气,几乎没意识到自已刚才屏往了呼吸。
  “满意了吗?”约克问。
  “差不多。”马什说,“还有一件事。”

  一根火柴擦过皮革,—簇跳跃的细小火焰蓦地在约克掌心里燃起来。他把火柴凑在油灯上,那道火焰立即爬上灯芯,昏黄的光线照亮了整间舱房。
  “好了,”乔希说道,一面挥手熄掉那根火柴。“有没有觉得好一些,阿布纳?这样是不是比较平等?合伙关系需要一点亮光,你说呢?如此一来,我们才能正视彼此的眼睛。”
  阿布纳·马什发现自己正眨巴着眼睛,不让泪水流下来。在黑暗中待了这么久,即使一点点光线都让人感觉亮得刺眼。房间似乎变大了,恐怖和窒闷的闭塞之感消失了。
  乔希·约克正平静地端详着马什,他的脸上覆若干裂坏死的硬皮。他笑了笑,一块硬皮随之裂开剥落。他的嘴唇仍然肿胀,双眼看上去像两个黑窟窿,但烧伤和水泡都不见了。如此短暂的时间内,这种改变实在惊人。
  “那么,另—件事是什么,阿布纳?”
  马什把注意力拉了回来,直视着那对眼睛。“我不会让自己孤立无援,”他说,“我要告诉——”
  ”不,”站在乔希身边的瓦莱丽说道,“一个人知道已经够糟的了。不能再让他到处宣扬,他们会杀了我们。”
  “见鬼,女人,听着,我又没打算在《三角洲真理报》上登广告。”
  乔希十指交触,打量着马什。“你打算怎么做,阿布纳?”
  “把真相告诉一两个人,”马什说,“你知道,起疑心的人不止我一个。再说,知道的人多些,给你的帮助也会多些。我会把事情告诉那些绝对可以信任的人:长毛迈克尔是一个。还有杰弗斯先生,那家伙太他妈的聪明了,早就对你起了疑心。其余的人不需要知道。奥尔布格特古板得很,太正经太虔诚,听了这些绝对受不了。如果告诉法兰先生,不出一个星期,整条河都会知道这件事。不过杰弗斯和长毛迈克尔应该知道。他们是好人,而且你可能会需要他们。”
  “需要他们?”乔希说,“怎么说,阿布纳?”
  “要是你的族人不喜欢你的那种酒,怎么办?”
  乔希·约克脸上温和的微笑倏地消失了。他站起来,走到舱房另一头,为自己倒了—杯酒。是威士忌。转过身来时,他仍然皱着眉。
  “也许,”他说,“我必须想一想。如果他们确实值得信任……我对前往沼泽区的这趟旅程的确有一些顾虑。”
  马什还以为瓦莱丽又会提出抗议,但她却没有。这还是头一次。马什向她望了一眼,只见她紧紧抿着嘴唇,双眼中露出—种似乎是害怕的神色。
  “怎么啦?”马什说,“你们的表情——这么奇怪。”
  瓦莱丽蓦地抬头。“那个人——”她说,“我曾经要求你们掉头回上游。虽说我知道你们不会听我的,但我还是要再向你们要求一次。他就在赛柏斯港。”
  “谁?”马什疑惑地问。
  “一位血族主宰。”乔希说道,“阿布纳,你要知道,不是每个同类都与我的想法一致。即使在我的追随者里,唔,西蒙很忠诚,史密斯与布朗有些消极。但是凯瑟琳——打从一开始,我就觉得她身上有股怨恨。她内心里有一种黑暗的东西,崇尚古法。她悲叹自己错过了那艘船,对屈从于我的统辖感到恼怒。她不得不服从,所以才服从。我是血族主宰嘛。但她并不乐意。还有其他人,那些我们带上船的人——我对他们同样没有把握。除了瓦莱丽和让·阿尔当。其余的我—个也不信任。记得你对雷蒙·奥特嘉所提出的警告吗?我同样对他心存疑虑。你以为他是嫉妒,不,瓦莱丽对他来说毫不重要。至于其他的,你全部说对了。为了在纳齐兹带他上船,我不得不先击败他。而和卡拉·德·古耶,还有文森·帝鲍之间则又是另一番争斗。现在他们跟随我,是因为不得不这样。我的族人一向如此。但我怀疑他们中至少有些人正在观望。他们等着看菲佛之梦号航行到溪沼,而我和他们过去的主人面对面之后会演变成什么情况。
  “瓦莱丽告诉了我许多他的事。他程古老,阿布纳,比西蒙或凯瑟琳都古老,比我们所有人都古老。光是他的年龄就让我很不安。现在他自称丹蒙·朱利安,先前使用的名字是吉尔斯·拉蒙。这个吉尔斯·拉蒙就是那个不幸的混血儿白费了三十年光阴去侍奉的人。我听说他现在又有了另一个人类奴仆——”
  ”索尔·比利·蒂普顿。”瓦莱丽憎恶地说。
  “瓦莱丽很怕这个朱利安,”乔希·约克说,“其他人谈到他时同样心怀恐惧,不过有时也带着确然无疑的忠诚。身为血族主宰,他照顾他们,给他们提供庇护所,财富和猎物。他们以奴隶为食。难怪他会选择定居在那个地方。”
  瓦莱丽摇头。“远离他,乔希,拜托。就算只是为了我,不为别的任何理由。丹蒙不会欢迎你,也不会珍视你带来的自由。”
  乔希烦恼地皱起了眉头。“他手下还有别的族人。你要我也抛弃他们吗?不。还有,你也许错看朱利安了。他被猩红饥渴折磨了无数个世纪,而我可以平息那股饥渴。”
  瓦莱丽的手臂交叉,抱在胸前。“如果他不愿意呢?你不了解他,乔希。”
  “他很博学、聪明、有教养,是美的信奉者。”约克顽固地说,“这些都是你说的。”
  “他也很强大。”
  “西蒙也是,雷蒙和卡拉都是。现在他们都跟随我。”
  “丹蒙不一样,”瓦莱丽坚持,“完全不同!”
  乔希·约克打了个不耐烦的手势。“没有差别。我会控制他。”
  阿布纳·马什一直满腹心思,沉默地望着他们争执。他终于开口道:“乔希是对的。”他对瓦莱丽说,“见鬼,我自己就有一两次直视过他的眼睛,知道那股力量。还有,他第一次和我握手的时候,差点没捏碎我的每块骨头。除此之外,你怎么称呼他来着?国王?“
  “没错,”瓦莱丽承认,“是‘白王’。”
  “这个嘛,如果他是你们的。白王’,那他就没有理由不会赢,对吧?”
  瓦莱丽的目光在马什和乔希两人之间来回游移。然后,她哆嗦起来。“你们没见过他,你们都没有。”她迟疑片刻,用苍白的手指将黑发往后一掠,面对马什说,“也许我错看你了,马什船长。我没有乔希的力量,也没有他的信心。我受猩红饥渴支配了半个世纪,你的族人是我的猎物。一个人不会和猎物成为朋友,没办法的,也不会信任他们,这就是为什么我力劝乔希杀了你的原因。一个人没办法把一辈子去都在戒惧的东西一下子扔到一边,你了解吗?”
  阿布纳·马什小心地点点头。
  “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把握,”瓦莱丽继续说,“但乔希让我见识到了许多新事物。我愿意承认你也许值得信任。也许。”她紧紧被着眉头,“但不管我是否错看了你,我对丹蒙·朱利安的看法一定是对的!”
  阿布纳·马什皱起了眉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乔希伸出手来,握住瓦莱丽的手。“我认为你是错的,因为你太害怕了。”他说,“但看在你的份儿上,我会非常谨慎。阿布纳,就照你的意思办,把真相告诉杰弗斯先生和邓恩先生。假如瓦莱丽是对的,那么有他们的帮助会比较好。特别挑选一班船员出来,让其余的人上岸去。我只需要最优秀最可靠的船员把菲佛之梦号开到沼泽去,人数越少越好。我不要狂热信奉宗教的人,不要胆小的人,也不要轻率行事的人。”
  “长毛迈克尔和我会负责人选。”马什说。
  “我和朱利安会在我自已的船上、在我选定的时间会面。我背后还有你和那批最优秀的船员的支持。留心你要对杰弗斯和邓恩说的话,绝对不能出差错。”他望着瓦莱丽,“满意了吗?”
  “不。”她说。
  乔希露出了微笑。“我没办法做得更多了。”他回头望着阿布纳·马什,“阿布纳,我很高兴你没有成为我的敌人。我已经十分接近我的目标了,我的梦想近在眼前。在击败猩红饥渴的时候,我获得了第一次伟大胜利。我认为今晚你和我又获得了第二次胜利,我们使两个种族之间开始建立起友谊和互信。菲佛之梦号将在昼夜交界处航行,无论她到哪里,都会驱散古老的恐惧。我们会共同成就伟大的事业,朋友。”
  华丽的言辞很难打动马什,然而乔希的热情依旧感染了他,让他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成就任何该死的事之前,我们还有一大堆工作耍做呢。”马什边说边拄着手杖站起身,“那么,我要走了。”
  “好的,”乔希微笑着说,“我要休息了,傍晚再见。确保船只做好准备,随时可以出发。我们要尽快完成这个任务。”
  “时候到了,我们会出发的。”马什说着便离开了。
  舱房外面,白昼已经降临。

  大概是九点。阿布纳·马什站在船长舱房前,一面眨巴眼睛,一面想。乔希在他背后锁上了房门。这个早晨很闷,炎热潮湿,厚厚的乌云遮蔽了阳光。
  他下楼走进主船舱,心想早餐可以振作自己的精神。他灌下一大杯热咖啡,让托比为他烹制蓝莓镶边的牛肉饼和煎饼。
  正吃着,乔纳森·杰弗斯也进了大厅,一见到他便径直走到桌旁。
  “坐下来吃一点吧。”马什说,“我要跟你说件事,杰弗斯先生,需要很长时间。不过不是这儿,最好等我吃完东西,咱们回舱房谈。”
  “好的。”杰弗斯有些心神不宁地到答道,“你上哪儿去了,船长?我找你找了好几个小时,你不在你的房间。”
  “乔希和我在聊天。”马什说,“怎么啦?”
  “有个人坚持要见你,”杰弗斯说,“他是半夜上船的。”
  “我不想再等了,不想再被当成什么微不足道的人渣随便打发。”一个陌生声音这么说道。
  马什甚至没见到这个人走进来,对方招呼都没打一声就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这是一个外表丑陋、表情桀鹫不驯的家伙,一张长脸上布满痘疤,稀疏凌乱的棕发一绺绺地垂在额前。他的气色很不健康,头皮和肌肤上覆着白色的鳞屑,像刚经历了一场雪崩似的。可他穿着一身昂贵的黑色皱面呢西装,花边前襟的白衬衫,还戴着一只浮雕戒指。
  阿布纳·马什一点也不在乎他的表情,语气,抿成一条直线的嘴,还有那对冰蓝色的眼睛。
  “见鬼,你他妈是谁?”他粗声问,“打扰我吃饭,你最好有个天杀的好理由,否则我会把你从船舷边扔下去。”
  说出这样的话让马什觉得舒服了些。他一直认为,如果不能叫某个人见鬼去,当船长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
  陌生人那张冷脸上的表情毫无变化,但那双冰蓝色的眼睛里却透出一股锋利的戏谑意味,定在马什身上。“我要坐坐你这只漂亮筏子。”
  “你见鬼去吧。”马什说。
  ”要不要我叫长毛迈克尔来料理这个浑蛋?”杰弗斯冷冷地提议。
  这个男人轻蔑地瞥了事务员一眼,然后视线又移到马什身上。“马什船长,昨晚我来这里邀请你,你和你的合伙人。原本猜想你们一位中至少有一个晚上可以出来走走。好啦,现在已经是大白天了,只好改成今天晚上。晚餐,路路易斯旅馆,日落后一个小时,你和约克船长。”
  “我不认识你,也没拿你当根葱。”马什说,“我百分之百不会和你吃饭,更何况菲佛之梦号今天晚上就要启航。”
  “我知道,也知道你们要去哪儿。”
  马什皱起了眉头。“你说什么?”
  “我敢说,你压根儿不知道那些黑鬼是怎么回事儿,一个黑鬼知道了一件事,过不了多久,全城的所有黑鬼就都知道了。再说我很擅长打听。你不会想把你这艘漂亮的大汽船开到你们要去的那片沼泽的。你们肯定会搁浅,搞不好整片船底都会掉下来,而我可以帮你们省掉这些麻烦。知道吗?你们要找的人就在这里等着你们。所以,天黑以后,你去告诉你的主人,听见没?你告诉他,丹蒙·朱利安在圣路易斯旅馆等他,朱利安先生非常渴望认识你们。”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六章

  新奥尔良,1857年8月


  当晚回到圣路易斯旅馆时,索尔·比利·蒂普顿心里颇有些害怕。朱利安不会喜欢他从菲佛之梦号带回来的消息。朱利安不悦的时候会变得非常危险,难以捉摸。
  幽暗而豪华的旅馆套房的起居室里只点着一枝细小的蜡烛,朱利安的双眼反射着烛光,坐在深陷的天鹅绒椅中,啜饮着一杯撒兹拉克鸡尾酒。房间里一片死寂。索尔·比利能感到落在他身上的视线的分量。门在他背后关上,门锁发出“喀嗒”一声响,声音微弱,死气沉沉。
  “如何,比利?”丹蒙·朱利安轻声问。
  “他们不会来,朱利安先生。”索尔·比利有些气喘。昏暗的烛光下,他看不见朱利安的反应。“他要你去找他。”
  “他要我去?”朱利安道,“他是谁,比利?”
  “他是,”索尔·比利说,“就是……另一个血族主宰,自称乔希·约克。雷蒙信里提到的那个人。另一个船长马什,那个长了一脸疙瘩、满脸大胡子的胖子,他也不会来,而且他太他妈无礼了。我一直等到天黑。血族主宰起来后,他们带我去找他。”直到现在,索尔·比利仍然觉得身上发冷。他想起与约克那双无比灰暗的眼眸相对时,自己是多么无力,那双眼睛中包含的轻蔑是如此凌厉,让索尔·比利不得不立刻抽回视线。
  “告诉我们,比利,”丹蒙·朱利安说,“他是什么样子——这个乔希·约克,这个血族主宰。”
  “他——”比利艰难地寻找字眼,“他很——苍白,我是说,他的肤色惨白,头发地没有颜色。还穿着白西装,像个幽灵。他的举止——就像那些天杀的克利欧人,朱利安先生,气派高傲。他和——他和你很像,朱利安先生。他的眼睛——”
  “苍白,有力,”辛西娅在房间远远的一角喃喃地说,“还有一种可以征服猩红饥渴的酒。是不是那个人,丹蒙?一定是。这一定是真的。瓦莱丽一直相信那些故事,我却取笑她。但这一定是真的。他会让我们团结在一起,带我们回到那座失落的城市,黑暗的城市,我们自己的王国。这是真的,对不对?他是血族主宰中的血族主宰,我们一直在等待的国王。”她望着丹蒙·朱利安,等待莆答案=
  丹蒙·朱利安品尝着撒兹拉克鸡尾酒,露出淡淡的微笑。“一位国王。”他沉吟着,“这位国王对你说了些什么,比利?告诉我们。”
  “他要你们全部到那艘船上去。明天,天黑之后,去用晚餐。他和马什不会来,不会照你希望的那样单独地来。马什说如果他们来,就会和其他人一起来。”
  “这他国王出奇地胆小。”朱利安评论道。
  “杀了他!”索尔·比利突然冲口而出,“到那艘该死的船上杀了他,把他们所有人全杀掉。这个人不对劲儿,朱利安先生。他看我的眼神就像那些天杀的克利欧人,好像我是一条虫,是堆垃圾。可我是代表你去的呀。他认为他比你优秀。还有其他人,那个满脸疙瘩的船长,那个穿得花里胡哨的事务员。让我砍了他、让血浸透他那身好衣服。你一定要杀了他,一定要!”
  索尔·比利爆发之后,室内一片寂静。
  朱利安凝视窗外,望着夜色。窗户敞开着,帘幕在夜风和下方街道传来的喧嚣声中慵懒地飘动。朱利安暗色的眼睛沉浸在阴影里,定定地望着远处的灯光。
  最后,他回过头,他的瞳孔捕捉住了那道烛火,烛火在瞳孔里燃烧,鲜红烁亮。他的神情像一头饥渴的野兽:“比利,那种酒……”他问。
  “他叫他们全部都喝那种酒。”索尔·比利说。他靠在门上,抽出刀来。手里拿着刀让他觉得自在些。他一面说话,一面剔着指甲缝。“卡拉说里面不只是血,还有别的成分。它消除了饥渴。他们全都这么说。我走遍整艘船,和雷蒙、让、乔治,还有另外两个人交谈过,他们都是这样告诉我的。让对那种酒赞不绝口,说真是一大解脱。”
  “让。”朱利安鄙夷地说。
  “这么说是真的?”辛西娅说,“他征服了饥渴。”
  “还不止这些,”索尔·比利补充了一句,“雷蒙说约克和瓦莱丽走得很近。”
  起居室的寂静中顿时透出了紧张。美丽的瓦莱丽曾经是朱利安的专宠。朱利安像在想心事。
  “瓦莱丽?”他说,“我懂了。”他用修长苍白的手指敲打着座椅扶手。
  “我们怎么做,丹蒙?”库特问,“去不去?”
  “怎么做?这还用问,”朱利安说,“我们很难拒绝一位国王的邀请。你们不想尝尝他的酒吗?”他轮流扫视每个人,没人敢开口。
  “他逼着所有人郡喝那种酒,”索尔·比利说,“不管他们喜不喜欢。”
  “那是一艘大船吗,比利?”朱利安问。
  “比我见过的任何一艘汽船都大,”比利答道,“非常豪华。银器、镜子、大理石、一大堆染色玻璃和地毡。你会喜欢她的,朱利安先生。”
  “一艘汽船,”丹蒙·朱利安沉吟着,“为什么我从没想到过这条河?”
  “也就是说,我们会去啰?”库特问。
  “是的,”朱利安说,“噢,是的。怎么,血族主宰在召唤我们呢。这位国王。”他仰头大笑,“国王陛下!”他在阵阵狂笑中高喊。
  其余的人也纷纷笑了起来。
  朱利安蓦地起身,像一把出鞘的折叠刀一般迅速,面色一沉。笑声忽然静止,一如爆发时那般突兀。
  他凝视着旅馆外的黑暗。“咱们得带上一份礼物。”他说,“觐见国王总不能连份礼物都不带吧。“他回头看着索尔·比利,“明天你到莫罗街走一趟,比利。我要你替我们带一样东西回来。一件小礼物,献给我们的‘国王’。”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七章

  新奥尔良,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看样子,似乎新奥尔良的所有汽船都决定在今天下午启航。阿布纳·马什一面站在上层甲板观看它们离港,一面想。他很想叫怀特点燃熔妒,把法兰或奥尔布赖特叫上领航室,尽快离开这个港湾,朝上游进发——在日落之前。在可开辟的血族光临之前。
  阿布纳·马什真想大喊下令,那些字句在他嘴边打转,给他的舌头留下苦涩的滋味。他害怕今晚。
  长毛迈克尔正在下方对工人大声咆哮,黑铁棍摆出威吓的架势,但卸货场的噪音和其他汽船发出的鸣钟汽笛声淹没了他的声音。岸边堆着一座货物形成的小山,将近一千吨,是菲佛之梦号的最高载货量。现在只有不到四分之一被运上了主甲板,要将它们全部装裁完毕,还需要好几小时。有这些货在卸货场等着,就算马什想开航也办不到,长毛迈克尔、乔纳森·杰弗斯和其他人一定会认为他疯了。
  他真希望自己能按照原先的打算,向他们说出一切,一块儿商量。但时间却不允许。事情进展得太快了。今晚天黑之后,丹蒙·朱利安就会到菲佛之梦号来用餐。他没有时间向长毛迈克尔或杰弗斯说明—切,没有时间解释,说服、解答他们肯定会有的质疑和问题。所以,今天晚上,阿布纳·马什是孤独的,或者几乎是孤独的,只有他和乔希两个人,面对满满一屋子的夜晚民族。马什没把乔希·约克算进那些人中,他多少有些不同。乔希说每件事都会很顺利,乔希有他的药酒,乔希说了一大堆好听的话,充满梦想……可马什却有自己的疑虑。
  菲佛之梦号静悄悄地,几乎像被遗弃了。乔希差不多把每个人都送上了岸——今夜的宴席他打算尽可能保持低调。阿布纳·马什不喜欢这种做法,但乔希的脑袋只要装进一个主意。就很难动摇。主舱里的席位差不多已经备妥,灯火却尚未点亮。烟雾、蒸汽和即将来袭的暴风雨通力合作,使透过天窗射进来的光线幽暗而昏倦。马什走向厨房。
  厨房门后还有一丝活跃的气息:两个厨房小弟正搅动着大铜锅,侍者在四周闲晃说笑。马什可以嗅到大炉子里烤着饼,不禁垂涎欲滴,但他断然决定继续前进。他在右舷长廊上找到了托比。
  厨子周围有一大堆装满鸡和鸽子的笼子,还夹杂着一些知更鸟和鸭子。这群禽鸟发出可怕的聒噪声。马什走来时,托比抬起头来。厨子杀了好几只鸡——三只无头鸡堆在他手肘边,第四只则在他面前的砧板上时断时续地挣扎着。
  “总么,系马什船长。“他笑着说。
  手中的切肉刀灵巧地一挥,发出结结实实“当”的一声响。鲜血四溅,那只无头鸡开始疯狂抽搐。托比那双结实的黑手沾满了血,他用自己的围裙擦擦手。
  “您有什么吩咐吗?“他问。
  “我只想告诉你,今天晚上,等晚餐结束后,我要你下船去。”马什说,“好好招待我们,然后上岸。把你的厨房小弟和侍者一块儿带走。懂吗?听到我的话了?”
  “我当然听见了,船长。”托比咧嘴一笑,“我当然听见了。你们要开一场小小的派对,系不?”
  “这你不用管,”马什说,“工作完成后上岸去就对了。”他转身欲走,表情阴沉,然而有某种东西令他回过头来。
  “托比。”他开口。
  “什么事?”
  阿布纳·马什点点头。“托比,“他说道,“从厨房拿一把刀给我。不要告诉别人,听见了没?只要拿一把够锋利的刀给我。要能塞进我的靴子。能帮我弄来吗?”
  “可以的,马什船长。”托比说,那张黜黑老脸上的硼强只是微微眯了一下。“系,先生。”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阿布纳·马什一走起路来使觉得不舒服,因为他的长统皮靴里塞着那把长长的刀子。然而等到入寝之后,他已经彻底习惯了那把该死的刀,几乎忘了它的存在。

  暴风雨恰巧于日落前到来。大部分开往上游的汽船早已踪影不见,但一批刚刚抵达新奥尔良的船只取代了它们在堤岸边的位置。暴风雨急剧袭来,风声怒号,仿佛熊熊燃烧中的汽船锅炉。闪电划过天际,大雨倾盆而下,猛烈一如春潮时节。
  马什站在锅炉甲板的步廊檐下,听着雨水敲打汽船,望着卸货场上的人们争先恐后地寻求掩蔽。他在那里站了很长一段时间,倚着栏杆想心事。
  就在这时,乔希·约克出现在他身旁。
  “下雨了,乔希。”马什用手杖指着外头的狂风骤雨,“也许那个朱利安今晚不会来。也许他不想让自己淋湿。”
  乔希·约克脸上带着一种奇异而郑重的表情。“他会来的,”他只说了这么一句,“他会来。”
  最后——他的确来了。

  风小了,雨仍然下个不停,但变得比较缓和轻柔,像一片水雾。
  阿布纳·马什依然伫立在锅炉甲板上,他看见那群人、走过来,迈步越过空无一人、水花淋漓的堤岸。即使隔着一段距离,他仍旧知道这就是那些人。他们行走的方式有一种优雅的美感。但其中有一个人例外,昂首阔步,时时滑步溜行,仿佛想被其他人同化,却无法如愿。等距离拉近之后,马什发现那是索尔·比利·蒂普顿。他笨拙地拿着某样东西。
  阿布纳·马什走进大厅时,其余人都已就座:西蒙和凯瑟琳、史密斯和布朗、雷蒙、让、瓦莱丽……乔希沿着这条河带上船的所有人都来了。他们轻声交谈着,马什走进来后便沉默下来。
  “他们来了。”马什说道。
  乔希从桌首的位置站起来,前去迎接那群人。
  马什走到吧台边,为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他一口气喝干,很快又再喝了—杯,接着走到桌前。
  乔希坚持让马什坐在桌首旁边,在他左侧,右侧的座椅则为丹蒙·朱利安留着。马什一屁股坐下,皱眉瞪着桌子对面空荡荡的席位
  然后,他们进来了。
  马什注意到,只有四名夜晚的子民进了大厅。索尔·比利被留在别的某个地方,这样的待遇才适合他。有两个女人,还有一个面孔白皙的高大男人,正沉着脸皱着眉,拭去外套上的水迹。至于另外—个人,马什立刻便认出了他。他有一张没有岁月痕迹的光滑面孔,脸庞上披垂着黑色鬈发,一身深色勃根第式西装,还有前襟满是褶边的衬衫,看上去像位王公贵族。他的一根手指上戴着金戒指,上头镶的蓝宝石有—块方糖那么大,黑色背心上钉着闪闪发光的饰钉,是一大块磨亮的黑钻,镶在柔较的金丝网中。他越过大厅。绕着桌子走了一圈,然后停了下来,站在乔希的席位前,也就是桌首的座椅后面。他将平滑白皙的手放在椅背上,然后逐一扫视所有的人,桌边的每一个人。
  他们站了起来。
  和他一道来的三个人是首先起身的,接着是雷蒙·奥特嘉,接着是卡拉,然后是其他人,独自或双双起身。瓦莱丽是最后站起来的。整屋子的人都站着,只有马什除外。
  丹蒙·朱利安露出迷人而温暖的微笑。“能和你们聚首实在太好了。”他说。他特别向凯瑟琳望去,“亲爱的,咱们分离多少年了?真是岁月无情呀。”
  她也露出了笑容。
  马什心想,一笑起来,那张秃鹰似的面孔变得更难看了。他决定让事情回到自己的掌握之中。
  “坐吧。”他向丹蒙·朱利安说道。他用力一拽对方的袖口。“我饿了,等这顿饭等得实在太久了。”
  “没错。“乔希说。
  这句话破解了魔咒,每个人,都开始落座,但朱利安却占据了乔希的座位,也就是桌首的席位。
  乔希走过来,睥睨着朱利安。“你坐的是我的位置。”他说,声音平板。“你的座位在那里,先生,劳驾。”约克挥挥手,双眼紧盯着丹蒙·朱利安。
  马什抬头瞥了乔希一眼,在他脸上看见了力量,还有那种冷酷的专注和决心。
  丹蒙·朱利安露出微笑。“啊,”他柔声道,微微耸耸肩,“抱歉。”接着,他站了起来,移到另一个位置,一眼都没看乔希。
  乔希动作僵硬地坐了下来,比了个不耐请的手势。一名侍者匆忙从阴影中冒出来,将一瓶酒放在约克面前。
  “请离开这个大厅。”乔希向那个年轻人说。
  在吊灯灯光断照耀下,酒瓶显得阴沉沉的,带着一股威胁性。酒瓶已经开封了。
  “你应该知道这是什么。”乔希·约克用平板的语调向丹蒙·朱利安道。
  “是的。”
  约克伸手拿过朱利安的杯子,斟了满满一杯,“喝。”他命令道。
  约克注视着朱利安。朱利安却凝视着酒杯,嘴角挂着一丝笑意,仿佛正盯着某个别人看不见的玩笑。
  大厅静得出奇。马什听见老远一段距离之外,有艘汽船发出微弱的悲鸣,正挣扎着穿越雨幕。这一刻似乎会永远持续下去。
  丹蒙·朱利安伸出手,拿起酒杯,然后喝下去。他一口气喝干杯中酒,仿佛也喝干了室内的紧张气氛。
  乔希露出微笑,阿布纳·马什咕哝着,其余人则变换着谨慎而困惑的眼神。
  约克又注满三个杯子,递向约克的三名同伴。他们都喝了。大厅里开始响起变头接耳的声音。
  丹蒙·朱利安对阿布纳·马什笑道:“你的汽船令人印象深刻,马什船长,我希望食物也一样精美。”
  “食物,”马什说,“当然没说的。”他大声说道,感觉自己几乎恢复了原貌。侍者开始呈上托比烹调的盛宴。

  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大家都在吃东西。这些夜晚的民族具有良好的礼仪,但他们的食欲却像任何一个河上居民一样旺盛。他们向食物进攻的样子,完全可以和大副对一群工人高喊“开动”时的情形媲美。只有朱利安是例外。
  朱利安吃得很慢,可以说十分优雅,频频停下来啜饮自己的酒,经常毫无缘由地露出微笑。马什早巳清空了三个盘子,朱利安的盘子却仍是半满。
  众人的对话变得无拘无束起来。远处传来的交谈声低沉而热烈,马什听不出他们在说什么。而更近的地方,乔希·约克和丹蒙·朱利安聊了许多事情,有关暴风雨、高温、这条河流,还有菲佛之梦号。除非是聊到他的船,阿布纳·马什对其他的都没兴趣,宁可专心享用自己的餐点。
  最后,咖啡和白兰地送上来了。
  接下来,侍者们离开,整艘汽船空空如也。只剩下阿布纳·马什和夜晚的子民。
  马什啜饮着自己的白兰地,听见自己发出吸吮的声音,这才发现所有对话都停止了。

  “我们终于齐聚一堂,”乔希轻声道,“这是夜晚民族的新开端。生活在白昼里的人会称此刻为‘新的黎明’。”他笑了笑,“对我们来说,更适合的比喻是‘新的黄昏’。请你们听我说,让我将我的计划告诉你们。”乔希站起来,开始郑重地发表演说。
  阿布纳·马什不知道他说了多久。这些话马什以前都听过:摆脱猩红饥渴的束缚,终止恐惧,昼与夜之间的互相信任,建立伙伴关系所能造就的种种事物,辉煌的新时代等等。乔希滔滔不绝,口若悬河,慷慨激昂,演说中点缀着诗歌摘引和艰深晦涩的字句。
  马什望向坐在桌子对面的丹蒙·朱利安,发觉对方也正注视着自己。他的双眼乌黑、冷硬,光亮一如精质煤炭。马什在那里面望见的是两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仿佛是准备将他们全部吞噬的裂口。像很久以前他在拓殖者之家愚蠢地与约克对视那般,马什收回自己的视线,不愿尝试与朱利安对视。朱利安露出微笑,重新抬眼望着乔希,啜饮着咖啡,听他说话。阿布纳·马什不喜欢那种微笑,也不喜欢那对深不可测的眼睛。
  最后,乔希结束了演说,坐了下来。
  “这艘汽船是个很好的构想。”朱利安愉快地说,柔和的声音传遍整个大厅,“你的酒或许偶尔也可以派上用场。至于其他的,亲爱的乔希,你必须忘了它们。”他的语调迷人,微笑惬意而灿烂。
  某个人深吸了一口气,但无人敢于开口。阿布纳·马什坐得异常笔直。
  齐希蹙起眉头。“抱歉,你说什么?”他说。
  朱利安无精打采地挥挥手。“你的故事让我感到悲哀,亲爱的乔希。”他说,“你在牲口之中长大,如今你的思考方式也和他们—样。这当然不是你的错。总有一天你会了解到,你会庆幸自己所拥有的真实天性。这些和你一同生活的动物,他们令你堕落,在你的脑子里塞满微不足道的伦理道德、空乏无力的宗教信仰,还有烦人无趣的梦想。”
  “你在说什么?”乔希的声音十分恼怒。
  朱利安并没有直接回答,相反,他转向了马什。“马什船长,“他问,“你如此欣然享用的烤肉曾经是一头活生生的动物。你可曾想过,如果这头野兽能说话,它可会同意让自己成为食物?”他的眼睛,那对充满魄力的黑眼睛,锁定了马什,追讨答案。
  “我——见鬼,没有——但是……”
  “但无论如何,你还是会吃它,不是吗?”朱利安轻笑着,“你当然会这么做,船长,用不着羞耻。”
  “我并不羞耻,”马什坚决地说,“这只不过是头牛。”
  “那当然,”朱利安说,“牲口就是牲口。”他回头望着乔希·约克,“但牲口自己也许并不这么想。然而,这应该不至于令这位船长感到不安。他比牛更高等,他的天性就是杀戮和吃,而牛的天性则是被杀和被吃。你看,乔希,生活其实很简单。
  “你的错误的根源是你在牛群中长大,他们教导你不要食用他们。你谈到邪恶,你是从哪里学来这个观念的?当然是从他们——从牲口那儿学来的。善与恶是牲口的词汇,虚无空洞,不过用来保护他们毫无价值的生命而已。他们生来死去都对我们充满恐惧,恐惧天生高出一等的我们。即使在梦境中,我们仍然纠缠着他们。于是,他们从谎言中寻求慰藉,捏造出力量超越我们的神祗,亟于相信十字架和圣水能够宰制我们。
  “你必须了解,亲爱的乔希,善与恶并不存在,只有力最和软弱,主宰和奴隶。你执迷于他们的道德,充满罪恶感和羞耻心,这是多么愚蠢。那是他们的用词,不是我们的。你主张新的开始,但我们要开始什么?开始和牲口一样?被太阳灼烧,在可以拿取的时候偏要工作,向牲口的神祗低头?不。他们是动物,天生比我们低等,是我们美丽的猎物。就是这么回事。”
  “不对。“乔希·约克说道。他推开椅子站了起来,睥睨全场,犹如—个苍白瘦削的歌利亚①。“他们会思考,他们会做梦,他们建造了一个世界,朱利安。你错了。我们是表亲,是同一个铜板的两面,他们不是猎物。看看他们创造的一切!他们把美带进这个世界。而我们创造了什么?什么也没有。猩红饥渴已经成了我们的毁灭者。”
  【① 《圣经·旧约》中记载的被大卫击杀的巨人。】
  丹蒙·朱利安叹了口气。“啊,可怜的乔希。”他说。他啜饮着自己的白兰地。“生命、美,让牲口去创造吧。而我们能取用他们的创造,也可以选择摧毁它们,事情就是如此。我们是主宰,主宰毋须劳动。让他们缝制西装,我们可以穿;让他们建造汽船,我们可以搭乘;让他们梦想永世的生命,而我们拥有这样的生命,同时饮用他们的生命,品尝他们的鲜血。我们是这片大地的君王,这是我们的传统。如果你愿意,也可以称之为我们的天命,亲爱的乔希。你应该为你的天性感到狂喜,而不是寻找改变它的方法,乔希。那些真正认识我们的牲口全都嫉妒我们,若有选择,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愿意成为我们。”朱利安的脸上带着恶毒的微笑。“你想过吗,他们的耶稣基督为何命令门徒——欲得永生者就得喝了他的血?”他嘿嘿地笑着,“他们热切地希望和我们一样,如同黑鬼梦想成为白人。你看他们学得多么彻底。为了扮值主宰,他们甚至奴役自已的同类。”
  “就和你一样,朱利安。”乔希·约克说道,“你能用别的字眼来形容你对我们族人的支配吗?你使他们变成奴隶,服从你扭曲的意志。”
  “即使是我们,也有强牡与软弱之别,亲爱的乔希。”丹蒙·朱利安说,“强者适于领导。”朱利安放下杯子,望向桌子远处。“库特,”他说,“召比利过来。”
  “是,丹蒙。”大个子站了起来。
  “你要去哪儿?”乔希追问,而库特已迈步走出大厅。
  “你扮演牲口太久了,乔希,”朱利安说,“我要教你明白身为一名主宰的意义。”

  阿布纳·马什感到一阵恐惧,全身发冷。一屋子的眼睛都如玻璃般空洞呆滞,望着桌首上演的这出戏。站着的乔希·约克看似睥睨着坐在那儿的丹蒙·朱利安,但不知何故并未压倒他。乔希的灰眼强而有力,怒火熊熊,是一个人所能到达的极限。但朱利安完全不像人,马什心想。
  库特不一会儿就回来了。索尔·比利一定是待在外头某个地方,像奴仆一般等待主人的召唤。库特重新落座,而索尔·比利·蒂普顿则不慌不忙地径直走向桌前,手里拿着某样东西,寒冰般的眼睛里带着一股奇异的兴奋。
  丹蒙·朱利安用一只手扫开餐盘,清出一个空间。索尔·比利卸下自己的负载物,将一个棕色的小婴儿放在乔希·约先面前的桌布上。
  “见鬼,这是干什么!”马什咆哮。他一推椅子,瞪着眼,准备站起来。
  “坐着别动,你这家伙。”索尔·比利以平板而沉稳的音调说道。
  马什正要转向他,却感到某种冰冷尖锐的物体轻压在脖子上。
  “你一张嘴,我就让你见血。”索尔·比利说,“你能想像他们看到热腾腾的鲜血会做出什么事吗?”
  阿布纳·马什颤抖起来,半是因为愤怒,半是因为恐惧。他坐了下来,一动不动。比利的尖刀压得更用力了,马什感到某种温热潮湿的液体滴到自己的衣领上。
  “很好,”索尔·比利耳语道,“非常好。”
  乔希·约克向马什和索尔·比利瞥了一眼,又把注意力集中到朱利安身上。“这实在令人厌恶,”他冷冷地说,“朱利安,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把这个孩子带到这里来,但我不喜欢。这场游戏必须立刻结束,叫你的手下把刀从船长喉咙处拿开。”
  “啊,”朱利安说道,“如果我不愿意呢?”
  “你会愿意的,”乔希说,“我是血族主宰。”
  “你是吗?”朱利安轻声问。
  “我是。我不喜欢用你那种强迫的方式,但如果有必要,我会这么做。”
  “啊。”朱利安说道。他微笑着站起身,慵懒地舒展四肢,仿佛刚从片刻小睡中苏醒过来的巨大黑色猫科动物,然后向桌对面的索尔·比利伸出手。“比利,把刀绐我。”他说。
  “可是——他怎么办?”索尔·比利说。
  “马什船长会控制自己的行为。”朱利安说,“刀。”
  比利把刀递过去,刀柄朝外。
  “很好。”乔希说。
  他来不及再说什么。那个婴儿——小得出奇,骨瘦如柴,肤色深棕,全身光溜溜的——喉头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微微动弹着。然后,丹蒙裂·朱利安做了一件阿布纳·马什这辈子见过的最可怕的事:他倾身向前,以极其迅速、极其优雅的动作,将索尔·比利的刀一挥,砍下了婴儿小小的右手。
  婴儿嚎叫起来。血溅桌面,洒遍水晶玻璃杯、银碗和精致的白亚麻布。婴儿无力地拍动四肢,血液开始汇聚成小水池。
  朱利安将那只断掌——它小得不可思议,只有马什的脚拇指那么大——用摩尔·比利的刀叉起来,血,不断滴落,他将它举到乔希·约克面前。“喝。”他说,声音里轻松愉悦的意味彻底消失了。
  约克一把打飞刀子,它从朱利安手中飞出。断掌仍叉在上头,—路旋转着落到六英尺外的地毯上。乔希的样子就像死神本人。他探身向前,伸出两根强而有力的手指捏住婴儿的手腕。血流止住了。
  “给我根带子。”他命令道。
  没人移动。婴儿仍然在尖叫。
  “有更简单的方法可以让他安静。”朱利安说。他用一只结实苍白的手钳住孩子的嘴,把那那棕色的小小头颅整个儿掐住,扼止了所有声音。朱利安开始收紧他的手。
  “放开他!”约克喊道。
  “看着我,”朱利安说,“看着我,血族主宰。“
  于是,他们的视线越过桌子,碰在一起。两个人各自用一只手,握着小棕色人体的一部分。

  阿布纳·马什只是坐在那儿,如遭雷殛,想采取行动,却怎么也动不了。他和其余的人一样,盯视着约克和朱利安之间这场奇异的意志斗争。
  乔希·约克在颤抖。他的嘴闭得紧紧的,脖子上青筋爆起,灰眼森冷逼人,犹如冰凌。他伫立在那里,仿佛恶魔附体,仿佛一名苍白盛怒的神祗,穿了一身银蓝白的服装。没有什么能对抗那股奔腾的意志和力量,马什心想,没有。
  接着,他望向丹蒙·朱利安。
  那张脸上,主宰一切的是那双眼睛:冰冷,乌黑,充满恶意,残忍无情。阿布纳·马什久久地住视着它们。忽然间,他只觉一阵头晕目眩。他听见遥远的某处响起人们的尖叫,嘴里尝到温热的鲜血滋味。他看见众多面具纷纷脱落,那些面具名叫丹蒙·朱利安,也叫吉尔斯·拉蒙,吉贝特·德阿奎,菲力普·凯恩,瑟格·阿路可夫,还有其他上千个名字,一个比—个更古老可怖,越近里层越凶残狠毒,留在最底层的东西毫不迷人,毫无笑容,没有优雅的谈吐,没有华美的衣饰。那个东西丝毫不具人性,也完全非人,只有饥渴,狂热,猩红、猩红,古老且永不餍足。它极为原始,全无人性,而且极度强壮,它呼吸并啜饮恐惧,以之维生;它很古老,如此古老,比任何人及人类的造物更加久远,比森林和河流久远,比任何梦想更加久远。
  阿布纳·马什眨巴着眼睛。坐在他对面的是一头野兽,高挑俊美、穿着勃根第式西装的野兽,那里没有丝毫可称之为人性的东西。那张面孔的轮廓是恐惧的轮廓,而它的双眼——它的双眼是猩红的,完全不是黑的,是猩红的,由内发光,猩红,燃烧着,猩红一片。
  乔希·约克松开了婴儿的残肢。受到压制的血突然流出,无力地漫过桌面。接下来的一瞬间,一阵碎裂声响彻整座大厅。

  仍处于半晕眩状态的阿布纳·马什抽出靴子里的刀,从座位上站起来,尖叫怒吼着乱砍乱劈。索尔·比利想从背后抓住他,但马什太强壮、太狂暴了。他甩开比利,扑向餐桌对面的丹蒙·朱利安。
  朱利安及时收回与乔希·约克交锋的视线,向后一挪。刀子只差一点就刺中他的眼睛,在他右脸上留下了一道又长又深的口了。血自伤口泉涌而出,朱利安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嗥叫。
  有人从背后揪住了马什,将他拖离餐桌,把重达三百磅的他像小孩一样举起来,向后扔到大厅另一端。着地时身上有一处疼得厉害,但马什还是尽力翻身爬了起来。
  他知道,是乔希把他掷出去的。现在乔希距他最近,苍白的双手在颤抖,灰眼里充满惧色。
  “快逃,阿布纳,”他说,“离开这艘船。快逃。”
  在他背后,其余的人都从桌前站了起来。一张张雪白的脸,一对对专注凝神的眼睛,—双双苍白结实、有如铁箍的手。
  凯瑟琳在微笑,就像逮到马什闯进乔希舱房时一样微笑着。
  老西蒙颤抖着。
  连史密斯和布朗都缓缓朝他移动,向他围过来。
  他们的眼神并不友善,嘴唇潮湿。他们全都在移动,而丹蒙·朱利安如滑行一般绕过桌子,几乎悄然无声。他脸颊上的血迹干涸了,马什一眼望去,只见那道伤口几乎已经合拢。
  阿布纳·马什低头看着双手,发现那把刀已经不见了。他一步一步后退,直到背靠在一扇镶了镜面的头等舱房门上。
  “快逃,阿布纳!”乔希·约克重复了一遍。
  马什笨拙地摸索,打开那扇门,冲进身后那个房间。他看见乔希转过身,挡在舱房和其余的人之间,挡在朱利安和凯瑟琳、所有夜晚于民、所有吸血鬼前面。
  从另一扇门狂奔逃生之前,这是他看到的最后一幕。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八章

  密西西比河,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翌日,清晨的太阳在新奥尔良升起,像一只鼓胀的眼球。河雾染成了深红,预告着一日的酷暑。
  阿布纳·马什在堤岸上等待着。
  昨夜他逃了很长一段路后,冲进了法国区由煤气灯照耀的街道。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这样拼命狂奔过,直到最后,他终于意识到没人在追他了。接着,马什找到一家烟雾弥漫的昏暗酒馆,灌下了三杯烈性威士忌,好让双手不再哆嗦。
  快天亮时,他终于回头朝菲佛之梦号走去。
  阿布纳·马什这辈子从来如此羞愤交加。他们把他赶下他自己那艘该死的船,用一把刀架在他脖子上,还在他的面前、他的宴席上屠杀了一个小婴儿。没人可以这样对待阿布纳·马什,无论是白人、黑人、印地安红人,还是任何天杀的吸血鬼。他对自己发誓,丹蒙·朱利安会后悔莫及。白昼来临了,猎人即将成为猎物。
  马什走近卸货场,那里已经充满喧闹声。另一艘停泊在菲佛之梦号旁边的大明轮船正在卸下货物,小贩叫卖着轮车上载运的水果和冷冻鲜奶油。一两辆旅馆载客马车也停在这儿。
  马什惊讶而戒备地看见,菲佛之梦号已经升火,开始制造蒸汽。黑烟从烟囱中盘旋上升,底下有群甲板工人正在搬运最后的货物。
  他加快脚步,向其中一个人打招呼。他叫道:“那边的!等等!”
  那名工人是个体格粗壮的黑人巨汉,有颗光亮的秃脑袋,少了一只耳朵。他循着马什的叫声转过头,右肩上扛着一个术桶。“是,船长。”
  “这是怎么回事?”马什追问,“为什么点火?我没有下令。”
  工人皱着眉头。“我只管搬货,船长,什么也不知道,先生。”
  马什咒骂了一声,继续往前。
  长毛迈克尔·邓恩大摇大摆地走下栈桥,手里拿着黑铁棍。
  “迈克尔!”马什对他喊道。
  长毛迈克尔黝黑的脸上露出激动的表情。“早,船长。你真的把这艘船卖了?”
  “什么?”
  “约克船长说你把自己那一半经营权卖给他了,他说你不会和我们—起离开。我和一些小伙子是午夜过后两小时回来的,约克说你和他都认为两个船长是多余的,所以他买下了你的产权。他叫怀提烧好蒸汽,怀提照办了。这是真的吗,船长?”
  马什面露愠色。甲板工人们好奇地围了过来,于是他一把抓住长毛迈克尔的胳膊,拉着他走过栈桥,来到主甲板。
  “我没有时间说教事,”和其他人拉开—段适当的距离之后,他说,“所以别拿问题来烦我,听见吗?只管照我的话去做。”
  长毛迈克尔点点头。“有麻烦,船长?”他一边说,一边用铁棍敲打巨大多肉的掌心。
  “多少人回来了?”马什问。
  “绝大多数船员,一部分乘客,不多。”
  “我们不等其他人了,”马什说,“上船的人越少越好。你去把法兰或奥尔布赖特找出来,不管哪个都行,叫他们到领航室去,我们启航。立刻就去,听见了没有?我去找杰弗斯先生。等你找到舵手后,到执事办公室来和我会合。别告诉任何人你要做什么。”
  那把浓密的黑胡子底下露出了微笑:“咱们要做什么?用便宜的价钱把船买回来?”
  “不,”阿布纳·马什说道,“不是,我们要杀一个人。不是乔希。现在就去!到执事办公室和我会合。”
  但乔纳森·杰弗斯不在办公室,马什只得绕到首席事务员的舱房,大声敲门,直到睡眼惺忪、仍穿着睡衣的杰弗斯开了门。
  “马什船长,”他打了个呵欠,“约克船长说你把产权卖了。我觉得实在没道理,但你人不见了,我不知道该怎么想。进来吧。”
  “告诉我昨晚发生了什么事。”马什进了事务员的房间,直截了当地问。
  杰弗斯又打了个呵欠。“抱歉,船长,”他说,“我没睡多久。”他走向放在衣箱上的洗脸盆,往脸上拍了点水,摸出眼镜,这才回到马什身边,看上去有了些精神。“好吧,让我想想。我们去了圣查尔斯旅馆。我们打算在那儿待上一整晚,让约克船长和你可以举行你们的私人晚宴。”他讥讽地扬了扬眉毛,“杰克·伊莱和我往一起,卡尔·法兰也是,怀提和他的几个助手也在,还有——呃,总之是一大群人。法兰先生的学徒也来了。奥尔布赖特先生和我们一起用餐,但吃完就去睡了,我们其他人则留下来喝酒聊天。我们订了房间,但回房就寝后没多久——应该是凌晨两三点——雷蒙·奥特嘉、西蒙、索尔·比利·蒂普顿来带我们回船,他们说约克要我们马上回去。”杰弗斯耸耸肩,“所以我们回来了。约克船长在大厅和每一个人见面,说他买下了你的产权,我们今早就要离开。我们其中一些人被派去找那些仍然留在新奥尔良城里的人,还要通知乘客。我相信大部分船员目前都在。好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马什哼了一声。“我没有时间,况且你也不会相信。昨晚你有没有在大厅见到什么异常情况?”
  “没有,”杰弗斯眉毛—挑,“我应该见到吗?”
  “也许。”马什说。
  “宴席收拾得一干二净。”杰弗斯说,“现在想想还真是古怪,因为侍者都上岸了。”
  “我猜是索尔·比利收拾的,”马什说,“但这不重要。朱利安在场吗?”
  “在,他,还有几个我从没见过的人。约克船长要我为他们安排房间。那个丹蒙·朱利安是个怪人,他一直紧挨着约克船长,彬彬有礼。长得也挺帅,除了脸上那道疤。”
  “你说你给了他们舱房?”
  “对。”杰弗斯说,“约克船长说朱利安可以住进你的舱房,但我不能这么做,因为你所有的东西都留在那儿。我坚持让他住进大厅侧边的头等客船,直到我有机会和你谈过为止。朱利安说那样也很好,所以没引起什么麻烦。”
  阿布纳·马什咧嘴笑了。“太好了。”他说,“还有索尔·比利,他在哪里?”
  “他的舱房在朱利安右边,佴我估计他没有待在里面。我最后见到他的时候,他在主船舱里游荡,神气活现,就像这艘船是他的一样,还玩弄着一把小刀。我们起了一点冲突。你不会相信他做了什么——他把刀射进你那漂亮的廊住,好像那只是一棵枯死的老树。我叫他住手,否则就让长毛迈克尔把他打趴在地上。他是住手了,却挑衅地瞪着我。那家伙是个麻烦。”
  “你认为他还在主船舱?”
  “这个嘛,我睡了一段时间,不过我最后看见他的时候,他就坐在那儿的一张椅子上休息。”
  “穿上衣服,”阿布纳·马什对他说,“动作快,到你的办公室和我会合。”
  “行,船长。”杰弗斯不解地道。
  “把你的藏剑手杖也带来。”马什说完便走出门外。

  不到十分钟,他和杰弗斯、长毛迈克尔·邓恩在执事办公室会合了。
  “坐下来,别开口,听我说。”马什说道,“这件事听起来像发了疯,但你们俩认识我多年,知道我不是他妈的白痴,也不会像法兰先生一样到处信口开河。我发誓这是天杀的事实,假如我说谎,愿我脚底下的锅炉起火爆炸。”
  阿布纳·马什深吸一口气,开始说起整个故事。他把每一件事都说了,滔滔不绝一口气讲完,只停顿过一次,就是凄厉的汽笛劳响起、甲板开始颤动的时候。
  “出港了,”长毛迈克尔说,“往上游方向。你吩咐过。”
  “很好。”马什继续说下去。
  与此同时,菲佛之梦号脱离了新奥尔良的堤岸,巨大的桨轮倒转,逆行驶入艳阳下的密西西比河。
  马什说完之后,乔纳森·杰弗斯露出沉思的表情。“这个嘛,”他说,“真惊人。也许我们应该叫警察。”
  长毛迈克尔·邓思嗤之以鼻。“你应该清楚,在河上,你要自己解决麻烦。”他掂掂那根铁棍。
  阿布纳·马什赞同他的话。“这是我的汽船,我不会找外人来,杰弗斯先生。”
  这条河上的风俗就是这样:制造麻烦的人,给他一棍,揍翻他,让他被桨轮碾碎,没有人会大惊小怪。这条魔鬼似的古老河流会严守自己的秘密。
  “尤其不要找新奥尔良的警察。他们才不会在乎黑奴小婴儿呢,再说我们连尸体都没有。总之,他们是一群流氓,不会杷信我们。就算信了又如何?他们会带着枪和警棍。要对付朱利安和他那群同伙,那种武器半点用处也没有。”
  “所以我们要自己处置了。”杰弗斯说。“怎么做?”
  “我去把小伙子们召集起来,把他们通通宰了。”长毛迈克尔说道。
  “不,”阿布纳·马什说,“我想乔希可以控制其余的人,他以前就是这么做的。他想做正确的事,尝试阻止昨晚发生的一切,但朱利安对他来说太强大了。我们只要在天黑前干掉朱利安就行。”
  “这不难。”长毛迈克尔指出。
  阿布纳·马什皱起了眉头。“我没那么肯定。”他说,“他们和传说中的不一样,白天并非毫无力量。他们只是在睡觉。如果你惊醒他们,他们的力气会大得吓人,速度快得可怕,而且不容易受伤。这事不能出差错。我想,这件事由我们三人处理,把别人牵扯进来没意义。要是事情闹大了,光杀掉朱利安还不行的话,我们就在天黑之前把每个人赶下船,再把船开到上游某个没人会碍事的地方停下,一个那些夜晚子民逃不了的地方。当然,我认为事情还不至于弄到那个地步。”马什看希杰弗斯,“你有没有朱利安那间舱房的备份钥匙?”
  “在保险箱里。”事务员说,用藏剑手杖指着坚固的黑铁箱。
  “很好。”马什说,“迈克尔,你抡那根棍子的力气能有多大?”
  长毛边克尔微笑着,铁棍向掌心重重一敲,发出一声脆响。“你想要我用多大力气,船长?”
  “我要你敲碎他那颗天杀的脑袋,”马什说,“而且要毫不迟疑,一击即中。没有机会再来第二次。如果你只是打断他的鼻粱,他跟着就会撕开你的喉咙。”
  “一击即中,”长毛迈克尔说,“一击就够了。”
  阿布纳·马什点点头,他相信,这个魁梧的大副说得出就做得到。“还有一个问题。索尔·比利。他是朱利安的看门狗。他也许在椅子上打瞌睡,不过我敢打赌,只要发现我们走向朱利安的舱门,他马上就会醒过来。所以不能让他见到我们。锅炉甲板的舱房都有两扇门。要是比利在大厅,我们就走廊道。要是他在外头,我们就走大厅。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我们都必须先确定比利在哪里。这是你的工作,杰弗斯先生。你要为我们找出索尔·比利·蒂普顿先生的位置,告诉我们他在哪儿,然后你要确保他不会乱跑。如果他听见骚动声,或是朝朱利安的房间走过来,我要你用那枝藏剑手杖一下子捅进他那个混蛋肚子里,听见没有?”
  “懂了。”事务员推了推眼镜,阴森森地说。
  阿布纳·马什停顿片刻,苛刻地打量着自己的两位盟友:身材瘦削、打扮花哨的事务员,戴着金边眼镜,脚穿钮扣套鞋,嘴唇紧抿。头发一如往常地向脑后梳得整整齐齐;坐在他身旁的大副衣着粗犷,一张粗犷的脸,作风同样粗犷,一双冷酷的绿眼睛,随时准备大打出手。
  一对奇怪而可怕的组合,阿布纳·马什心想。他哼了一声,感到满意。“好了,我们还等什么?”他问,“杰弗斯先生,去找索尔·比利。”
  事务员站起身,掸了掸衣裳。“当然。”他说。
  不到五分钟,他回来了。“他在主船舱里吃早饭。汽笛声一定把他吵醒了。他在吃蛋和煮牛肉饼,还在猛灌咖啡。他坐的位置可以看见朱利安的房门。”
  “很好。”马什说,“杰弗斯先生,要不你也去用点早餐?”
  杰弗斯微笑道:“我相信自已突然有了食欲。”
  “先把钥匙给我。”
  杰弗斯点点头,弯下腰去开保险箱。马什手里拿着钥匙,足足等了十分钟,让事务员回到大厅,这才站起来,做了一个深呼吸。他的心脏怦降直跳。
  “走吧。”他对长毛迈克尔·邓恩说,一面打开通往外面世界的那道门。

  阳光明亮而炽热,马什视之为好兆头。菲佛之梦号一派悠然自得地随波瓴盎起伏,激起两道白色水沫。她的时速必定高达十八英里,却依然能流畅前行。像克利欧人一般优雅,马什心想。他发现自已很想知道抵达纳齐兹要花多少时间。突然之间,登上领航室眺望他无比钟爱的河流成了他最想做的事。阿布纳·马什咽了口唾沫,眨巴着眼晴不让泪水流出来。他感到一阵阵反胃,心里直打鼓。
  “船长?”长毛迈克尔试探地说。
  阿布纳·马什咒骂一声。“没什么,”他说,“只不过……这一切真该死。走吧。”他重重地踏着步子,红色巨掌紧攥着丹蒙·朱利安舱房的钥匙,指节都发白了。
  马什住舱房外停下来,四处张望。廊道大半空荡荡的。一位女士在船尾好一段距离之外倚着栏杆,而再过去十几扇门的地方,有个穿着由衬衫、戴着软帽的人坐在椅子上,椅背斜靠在头等舱的门上。他们对马什和长毛迈克尔似乎都不怎么感兴趣。
  马什小心地把钥匙插入锁孔。“记住我告诉你的话,”他对大副耳语道,“迅速,安静。只有一击。”
  长毛迈克尔点头。马什转动钥匙。门喀哒一声开了,马什推门。
  房间漆黑,窗户紧闭,帘幕遮得严严实实。夜晚的子民就喜欢把他们的房间弄成这个样子。但借着门外透进来的光线,他们仍能看见被单下面那个四仰八叉的苍白人影。他们溜进去,以他们这种体格高大、动静不小的男人所能做到的最安静的方式移动。马什留在门边,长毛迈克尔·邓恩继续前进,将三英尺长的黑铁棍高举过头。马什隐约见到床上那东西微微移动,朝声音和光源处翻过身来。长毛迈克尔迅速跨出两大步,一切是如此之快,他粗壮手臂末端的铁棍形成一个可怕的弧度,朝那颗朦胧苍白的头颅不断下垂。
  接着,舱房的门完全关上了,阻截了最后一丝光线。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之中,阿布纳·马什听见一个声音,像一片肉“啪”的一声被丢到屠夫的长台上;接着是另一个声音,像蛋壳破裂。马什辟住气息。
  舱房一片死寂,马什什么都看不见。黑暗中响起低沉嘶哑的窃笑。
  马什身上爬满冷汗。“迈克尔。”他低声,摸索着火柴。
  “成了,船长。”犬刷的声音传了过来,“一击即中。”他又窃笑起来。
  阿布纳·马什把火柴在墙壁上—擦,贬巴着眼啃。长毛迈克尔站在床前,手里握着铁棍,砸人的那一端污秽不堪,黏糊糊的。被单底下那东西的面孔被砸成了血红的一团,半个头盖骨不见了,血流缓缓浸湿被单。有些毛发和其他的黑色物质溅在枕头、墙壁和长毛近克尔的衣服上。
  “死了吗?”马什问道,突然担心那颗砸烂的脑袋会自动拼合,那具苍白的尸体会站起来向他们微笑。
  “还没见过死得更彻底的东西呢。”长毛迈克尔说。
  “要确定,”阿布纳·马什下令,“该死的,要绝对确定。”
  长毛迈克尔邓恩缓慢而夸张地耸耸肩,然后举起血淋淋的铁棍,再次去向枕头上那颗脑袋。他打了第二下,第三下,第四下。等到结束之后,那东西已经很难再称为一颗脑袋了。长毛迈克尔·邓恩是个极为强壮的人。
  火柴烧着了马什的手指。他把它吹熄。“我们走吧。”
  “我们拿他怎么办?”长毛迈克尔问。
  马什拉开舱房的门。阳光和河水在他眼前,像解脱,像祝福。
  “把他留在这儿。”他说,“等到天黑、黄昏的时候,我们把他丢进河里去。”
  大副跟随马什走出来,马什锁上背后的门。他感到反胃。他魁梧粗壮的身躯靠在锅炉甲板的栏杆上,努力不让自己呕吐出来。无论对付的是不是吸血怪物,他们对丹蒙·朱利安所做的事真是惨不忍睹。
  “要我扶你吗,船长?”
  “不。”马什说。他勉强挺直身子。天气已变得报热,灼人的太阳照耀着河水,犹如天神在复仇。马什汗流浃背。“我没睡多少觉。”他说,挤出一个笑容。”事实上是完全没睡,刚才做的事也有些消耗体力。”
  长毛迈克尔耸耸肩。这件事对他来说似乎并非难以承受。“去睡吧。”他说。
  “不,”马什说,“不行。我们得去见乔希,把我们做的事情告诉他。他必须知道,这样他才能做好准备,好处置其余的人。”

  突然间,阿布纳·马什心里有些拿不准了,不知乔希·约克对族人遭到如此残酷的谋杀会作何反应。经过昨天那一夜,他无法想象乔希会为此困扰,但他不能肯定——他并不是真正了解这些夜晚的子民,还有他们的想法。况且,就算朱利安是个杀婴凶手、吸血怪物,其余那些人干过的事也好不到哪里去,连乔希都不例外,再说丹蒙·朱利安已经成了乔希的血族主宰,成了吸血鬼之王,虽说是个乔希无比憎恨的国王,难道他没有义务采取某些行动?
  阿布纳·马什想起了乔希那种冰冷逼人的怒气,发现自己并不怎么急着赶到最高甲板舱的船长舱房去。尤其是现在。如果乔希被吵醒,一定会特别凶暴。
  “我想我可以等等,”马什发现自已这样说着,“先睡一会儿好了。”
  长毛迈克尔点点头。
  “但我还是要尽快通知乔希。”马什舔舔自己砂纸般干燥的嘴唇,“你去告诉杰弗斯,跟他说事情是怎么解决的。你们中的一个要在日落之前来找我。一定要在日落之前,听见没有?至少让我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去和乔希谈。我会叫醒他,把事情告诉他。然后,等到天黑,他会知道该怎么处理其他那些夜晚子民。至于你,你派一个小弟盯紧索尔·比利,我们也得料理他。”
  长毛迈克尔微微一笑,“让这条河来料理他。”
  “也许吧,”马什说道,“也许。现在我去休息,一定要在天黑前叫醒我。不能让我睡到天黑,懂吗?”
  “是。”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十九章

  密西西比河。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急促而持续不断的敲门声,终于将阿布纳·马什从深沉无梦的睡眠中唤醒。他歪歪倒倒地翻身坐起。
  “等一下!”他大喊道,跌跌撞撞地走向冼脸盆,像一头刚从冬眠中醒来的赤裸巨熊。
  等往脸上拍了些水后,他这才回想起一切。
  “天杀的,都下地狱去吧!”他气愤地骂道。瞪着聚集在昏暗小舱房各个角落的阴影。窗外的天空晦暗发紫。
  “天杀的!”他又说了—遍,然后套上一条干净裤子,大步走向房门,猛地一拉。
  “让我睡这么久,他妈的什么意思?”马什对乔纳森·杰弗斯吼道,“我要长毛迈克尔在日落前一小时叫醒我的,真该死。”
  “现在是日落前一小时。”杰弗斯说,“云很厚,所以天才这么黑。奥尔布赖特先生说又有一场大雷雨要来了。”事务员踱入马什的舱房,关上背后的门。
  “我带了这个给你,”他说着杷一根胡桃木拐杖递过去,“在主舱找到的,船长。”
  马什接过拐杖,顿时一阵欣慰。“昨晚我把它弄丢了,”他说,“当时有点心不在焉。”他把拐杖搁在墙边,再次向窗外瞥了一眼,皱起眉头。
  遥远的河面上,西面整条水平线覆盖着一团险恶的乌云,正朝他们的方向移动,仿佛一堵即将崩塌在他们头顶上的黑暗巨墙。夕阳不见踪影。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情形。
  “我还是赶快去见乔希。”他一面说,一面抓起一件衬衫,开始穿衣服。
  杰弗斯拄着藏剑手杖。“要我跟你—道去吗?”他问。
  “我应该单独和乔希谈。”马什说着,一只眼打量着镜子,调鉴自己的领带。“不过我实在不喜欢这样。要不,你一块儿去吧,在外头等。或许乔希会叫你进去,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做。”另一个没说出口的理由是,马什希望事务员能待在附近。说不定马什会自己把事务员叫进去——假如乔希·约克对丹蒙·朱利安的死讯没有表现出友好态度的话。
  ”好的。“杰弗斯说。
  马什披上船长外套,抓起拐杖。“那就走吧,杰弗斯先生。天已经太黑了。”

  菲佛之梦号轻快地行驶着,旗帜在强风中翻飞舞动,烟囱喷出一股股黑烟。在奇异的紫艳天空的稀薄光线下,密西西比河的河水几近黑色。
  马什愁眉苦脸却又精神抖擞地大步走向乔希·约克的舱房,杰弗斯跟在一旁。
  这一次他没有在门外踌躇不前,而是举起拐杖敲门。敲到第三下时,他叫道:“乔希,让我进去,我们得谈谈。”
  敲到第四下时门开了,缓缓露出内侧一片朦胧寂静的黑暗。
  “等着我。”马什对杰弗斯说。
  他步入舱房,关上门。
  “先别发飙,乔希。”他向黑暗中说道,感到肠胃绷得紧紧的。“我不想打扰你,可这件事很重要,而且现在差不多是晚上了。”
  没人回答,但马什听见了呼吸声。
  “该死,”他说,“为什么我们老是得在这种漆黑的地方讲话,齐希?这他妈的让我非常不舒服。”他皱起眉头,“点一枝蜡烛行吗?”
  “不。”声音冷淡、低沉。不是乔希的声音。
  阿布纳·马什倒退一步。“噢,我的耶稣,不!”他说着,用颤抖的手摸索着背后的房门,将它打开。与此同时,屋里响起一阵沙沙声。
  他敞开房门。由于双眼已经适应了黑暗,虽说外面乌云密布,紫色的天光也足以照耀出船长舱房里的形影。他看见乔希·约克瘫在床上,身体苍白赤裸,双目紧闭,一只手垂向地面,手腕上有一块可怕的黑色瘀痕,或许是干涸的血迹。他还看见丹蒙·朱利安朝他走来,宛如死神一般,面带微笑。
  “我们杀了你的!”马什难以置信地咆哮着蹒跚退出舱房,腿一绊,几乎跌在乔纳森·杰弗斯脚边。
  朱利安步出门廊。“进来,船长。”朱利安静静地说,“别逃跑,进来谈谈。”
  “你死了。迈克尔把你的头敲得粉碎。”马什说道,差点儿没被自己的话噎住。他没有注视朱利安的眼睛。现在仍然是白天,他心想,他在室外很安全,他在朱利安无法接近的阳光下。只要不看那对眼睛,只要不进那间舱房,他就是安全的。
  “死了?”朱利安微笑着,“啊!那一间舱房。可怜的让,他是这么相信乔希。看看你们对他做了什么好事。你说你们砸烂了他的头?“
  阿布纳·马什爬起来。“你换了房间,”他嘶声说,“你这天杀的恶魔,你让他睡在你的床上!”
  “乔希和我有这么多事情需要讨论。”朱利安答道。他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好了,进来吧,船长。我等得很累了。进来和我们喝一杯。”
  “下地狱去吧!”马什说,“今天早上我们或许失手了,但你并没有逃脱。杰弗斯先生,快去,把长毛迈克尔和他的手下找来,我看十几个人就够了。”
  “不,”丹蒙·朱利安说,“你不能那么做。”
  马什威吓地挥舞拐杖。“噢,我当然会这么做。你要阻止我吗?”
  朱利安向天空瞥了—眼。现在它呈僳紫色,夹杂着黑色,是一大片犹如瘀青般沉黯的暮色。
  “对。”他说。然后,他走到阳光底下。
  阿布纳·马什只觉得一只冰冷湿黏的恐惧之手攫住了自己的心脏。他举起拐杖,用突然拔高的声音尖叫道:“别过来!”他往后退,丹蒙·朱利安则微笑着前进。光线不够强,马什绝望地想道,腹中阵阵翻腾。
  紧接着,传来一声金属碰撞木头的轻响。乔纳森·杰弗斯走到他身前,藏剑手杖出鞘,锐利的剑刃凶狠地划了一个圆。“我来帮忙了,船长。”杰弗斯沉着地说。他用另一只手推推眼镜。“我要占用朱利安先生一点时间。”
  以击剑手的速度,杰弗斯轻快地向朱利安突进、挥砍。他的剑是一把双刃细身剑,有着锋利的剑尖。事务员的剑在丹蒙·朱利安面孔前仅数英寸处掠过,后者及时倒退避过,嘴角的微笑消失了。
  “闪开。”朱利安阴沉地说。
  乔纳森·杰弗斯一言不发。他摆出击剑手的姿势,踮着脚缓缓前进,将朱利安逼退到船长舱房门口。他猛然突刺,但朱利安动作太快,往后一跃,避开了这一击。杰弗斯不满地啐了一口。丹蒙·朱利安一只脚踏进舱房,回了他一个几乎像嗥叫的笑声。杰弗斯再度突刺。
  而朱利安扑向前去,伸出双手。
  阿布纳·马什目睹了这一切。杰弗斯的戳剌是实招,朱利安却无意闪躲,细剑恰好刺入他的腹股沟上方。朱利安苍白的脸孔扭曲变形,嘴里发出痛苦的咕哝声,但他却继续向前移动。杰弗斯的剑刺穿了他的身体,而朱利安自己让剑刺得更深,没等震惊的事务员来得及退开,朱利安的双手就掐住了杰弗斯的喉咙。杰弗斯发出恐怖的咳呛声,双眼圆睁。挣扎之际,金边眼镜跌落到甲板上。
  阿布纳·马什跳上前去,拐杖如密集的雨点般去打朱利安的头部和肩膀,身上捅着一柄剑的朱利安却好像毫无知觉——他残忍地一拧。发出一声像折断木头的声音。杰弗斯不动了。
  阿布纳·马什用尽全力挥出最后一击,正中丹蒙·朱利安的眉心,打得他一个踉跄。
  朱利安松开手,杰弗斯像破布娃娃—样倒了下去,头怪异地扭到一边,几乎像长反了方向。
  阿布纳·马什慌忙后退。
  朱利安摸了摸眉毛,仿佛在察看阿布纳·马什这一击所造成的影响。
  马什失望地看见上头没有血。他很强壮,但他不是长毛迈克尔·邓恩,胡桃木也不是铁器。
  丹蒙·朱利安踢开杰弗斯紧握藏剑手杖的那只手,瑟缩了一下,笨拙地拔出那柄血淋淋的剑。他的衣衫和裤子令都染成了红色,粘黏在身上。他几乎漫不经心地把剑往旁边一扔,剑就像陀螺似的旋转着,飞越河面,最后消失在黑色的流水中。
  朱利安再次目踉跄前进,后方留下一个个血脚印。他走了过来,
  马什不断后退。没有办法杀掉朱利安,他恐惧地想,他们无能为力。不论是乔希和他的梦想、长毛迈克尔和他的铁棍、杰弗斯先生和他的剑,没有一样东西能与这个丹蒙·朱利安匹敌。
  马什爬下一道短短的阶梯,到了上层甲板,开始奔跑。他气喘吁吁地冲向船尾那道由上层甲板通往廊道的升降扶梯,他可以在那里找到人群和庇护。天色几近全黑。他砰砰砰三步便跨下楼去,接着紧紧抓住扶手,头晕目眩,极力克制住自己。
  索尔·比利·蒂普顿和四个人正登上楼梯,朝他走来。
  阿布纳·马什回头往上冲。跑到前面去敲钟吧,他发疯般地想,敲钟求救——但朱利安已从最高甲板走了下来,截断了他的去路。片刻之间,马什绝望地呆立在那里。他无路可逃,被朱利安和其他人前后包抄,除了一根无用的天杀的拐杖之外,没有别的武器;其实这不重要,反正没有东西能够伤害他们。抵抗毫无用处,他还是放弃为好。
  朱利安脸上挂着冷漠残酷的微笑,向他步步逼近。
  在马什眼中,他仿佛看见那张苍白的脸贴上自己的脸,龇牙咧嘴,双眼因狂热和饥渴而闪闪发亮,猩红,古老,无可摧毁。如果有眼泪,马什会哭出来。他发现自已的腿像生了根似的无法动弹,连拐杖都显得无比沉重。
  上游远处,一艘明轮船正要通过河弯。阿布纳·马什一直没察觉,但舵手注意到了,于是菲佛之梦号响起汽笛,通知另一艘船他们将在交会时取道左舷方向。汽笛响亮而凄厉的哭号声址马什从麻木状态中清醒过来。他想到了河!马什手中紧抓拐杖,跑到船舷边,深吸一口气,不顾一切地翻过栏杆,跳了下去。
  当他落水时,身后响起索尔·比利的咒骂声。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章

  密西西比河,菲佛之梦号船上,1857年8月


  索尔·比利·蒂普顿花了快二十分钟时间,才把最高甲板舱上的死尸清理干净。他做得很匆忙,知道随时都可能有人走出舱房或者上楼。幸好天色几乎彻底黑了,这一点帮了他的大忙。他把杰弗斯的尸体拖下甲板,吃力地把它抬上桨轮外壳(事务员比索尔·比利猜想的更沉更重),再把它推下去。夜色和河水吞没了它,水花没有马什跳水时弄出来的大,声响也几乎完全被桨轮的声音盖过了。
  索尔·比利脱掉衬衫,准备清理血迹。这时他碰上了好运气:整个下午不断逼近的暴风雨终于袭来。雷声隆隆作响,闪电戳刺河面。下雨了、清新冰凉的急雨敲击着甲板,让比利凉到骨髓里,也冲走了血迹。
  索尔·比利走进乔希·约克的舱房,浑身都在滴水,高档衬衫在手里捏成湿漉漉的一团。
  “完成了。”他说。
  丹蒙·朱利安坐在—张深陷的皮椅里。他换上了干净衣服,手里端着酒。雷蒙站在他身边,阿曼坐在另一张椅子里,文森坐在书桌上,库特坐在书桌椅子上,乔希·约克坐在床上,低头望着自己的脚,皮肤白得像石灰。他看起来像挨了顿鞭子的野狗,索尔·比利心想。
  “啊,比利,”朱利安说,“少了你我们该怎么办?”
  索尔·比利点点头。“我一直在外头想法子,朱利安先生。”他说,“依我判断,我们有两个选择。这艘汽船有只小艇,用来测量水深之类。我们可以乘着它逃走。再不然,眼下风雨正强,舵手会停船靠岸,我们可以趁机上岸去。这里离拜犹撒拉不远,也许会在那儿靠岸。”
  “我对拜犹撒拉没兴趣,比利。我不想离开这艘美妙的汽船。菲佛之梦号现在是我们的了,不是吗,乔希?”
  乔希·约克抬起头。“是。”他说。他的声音软弱无力,让人很难听得见。
  “但这太危险了,”索尔·比利坚持,“船长和首席事务员都消失了,人们会怎么想?大家会发现他们不见了,会问一大堆问题——很快就会开始。”
  “他说得没错,丹蒙。”雷蒙插口,“我在纳齐兹就上了这艘船,一直待到现在。乘客也许来来去去,但船员……我们在这里有危险。我们是一群奇怪的陌生人,可疑,来路不明。只要发现马什和杰弗斯失踪,他们第—个就会来找我们。”
  “还有大副。”比利补充道,“他帮助马什,他一定知道每件事,朱利安先生。”
  “杀掉他,比利。”
  索尔·比利·蒂普顿咽下自己的不安。“就算我杀了他,朱利安先生,那也不管用。大家同样会发现他失踪了。再说他有手下,一支由黑鬼、垃圾德国人和大块头瑞典人组成的大军。我们数目不到二十个,白天只有我一个。我们得离开这艘船,而且要快。我们无法对抗船员,我自己一个人铁定办不到。我们必须走。”
  “我们要留下。应该是他们惧怕我们,比利。如果你的思考方式仍然像奴隶,你怎么能成为主宰?我们留下。”
  “等他们发现马什和杰弗斯失踪了,我们该怎么办?”文森问。
  “还有大副怎么办?他是个威胁。”库特说。
  丹蒙·朱利安注视着索尔·此利,露出了微笑。“啊,”他边说边啜饮自已的酒,“怎么着,我们会让比利来为我们处理这些小问题。比利会表现出他有多聪明,是吧,比利?”
  “我?”索尔·比利·蒂普顿张口结舌,“我不知道——”
  “是吧,比利?”
  “是,”比利马上回答,“是。”
  “不用流更多的血了,我来解决这个问题。”乔希·约克说道,声音稍稍透出一点旧时的刚毅,“我仍然是这艘船的船长。让我来解雇邓恩先生,还有你们害怕的任何人。我们何以把他们全部赶下菲佛之梦号。死人已经够多的了。”
  “够多?“朱利安问。
  “开除他们没有用。”索尔·比利对约克说,“他们只会怀疑为什么,然后要求见到马什船长。”
  “没错,”雷蒙附和,“他们不会追随约克。”他向朱利安补充,“他们不信任他。他必须走到大太阳底下,他们才同意和他一起到溪沼去。马什和杰弗斯两个人都失踪之后,他永远也无法控制他们。”
  索尔·比利·蒂普顿带着惊讶和新的敬意看着乔希·约克。“你那样做了?”他脱口而出,“大白天的时候走出来?”
  其他人只敢在傍晚,或是日出后很短一段时间内露脸。他从没见过任何一个人在骄阳当空时这么做,连朱利安都不例外。
  乔希·约克冷冷地望着他,没有回答。
  “亲爱的乔希喜欢扮演牲口,”朱利安微微一笑,“也许他希望自己的皮肤变黑变粗。”
  其他人讨好地笑起来。
  就在他们发笑的时候,索尔·比利想到了一个主意。他搔了搔脑袋,挤出微笑。“我们不开除他们,”他对朱利安说,“我有个办法。我们让他们自己逃跑,我知道该怎么做。”
  “真好,比利。少了你我们该怎么办?”
  “你可以让他听从我的指示吗?“比利问,大拇指朝约克的方向一比。
  “我会做必要的事,以保护我的族人,”乔希·约克说,“还有我的船员。不需要强迫。”
  “唉呀呀,唉呀呀,”索尔·比利说,“那真是好极了。”如此一来,事情会比他预想的更容易。一定会给朱利安留下深刻印象。“我得弄一件新衬衫。你穿上衣服,约克船长先生,我们去采取点‘保护措施’。”
  “对,”朱利安轻声加了一句,“库特也和你们一起去。”他对约克举起酒杯,“以防万一。”

  半小时后,索尔·比利领着约克和库特走下锅炉甲板。雨势小了些,菲佛之梦号己在拜犹撒拉靠岸,停泊在一打小一些的汽船旁边。
  主舱里,晚餐已经备妥。朱利安及他的族人和其他人在那儿用餐。船长的座位空着,迟早会有人议论。
  幸运的是,长毛迈克尔·邓恩在下头的主甲板上,正朝着搬运货物和十几捆木柴的工人大声咆哮。
  计划付诸实施前,索尔·比利小心地从上方望着他。邓恩是个危险的家伙。
  “首先是尸体。“索尔·比利说,带领他们走向让·阿尔当结束一生的那间舱房。库特手一挥,弄开了门锁。比利在里面点亮油灯,大家看见了床上那堆东西。
  索尔·比利·蒂普顿吹了声口哨。“唉,唉,”他说,“你那些朋发肯定对让下了不少工夫。”他对约克说,“一半脑浆在被单上,一半在墙上。”
  约克的灰眼睛充满厌恶。“赶快动手吧,”他说,“我猜你要我们把尸体丢进河里去。”
  “见鬼,不对,”索尔·比利说,“我们要烧掉这具尸体。就用下头那些熔炉,船长,而且不必偷偷摸摸。我们直接穿过大厅,从主阶梯那里下去。”
  “为什么,比刊?”约兜冷冷地问。
  “照做就是!”索尔·比利厉声说,“还有,你要叫我蒂昔顿先生,船长!”
  他们用被单裹住尸体,以防别人看见。约克走过去,帮助库特搬运尸体。但索尔·比利把他赶开,自己抬起另一端。“让半个船东和一个船长来当抬尸人,看起来会很不对劲。你只要跟在旁边,露出忧心忡忡的表情就行。”
  露出忧心仲忡的表情,这一点对约克而言毫无困难。他们打开通往大厅的舱门,走了出去。索尔·比利和库特抬着裹着被单的尸体。
  餐桌边,某个人倒吸了一口气,所有对话都停止了。
  “要我帮忙吗,船长?”一个留白胡须、背心沾着油污的小个子问,“这是什么?有人死了?”
  “离远一点!”那个人朝他们跨近一步时,索尔·比利大喊。
  “照他的话做,怀提。”约克说。
  那人停住脚步。“当然,行,可是——”
  “只是个死人罢了,”索尔·比利说,“死在他的舱房。杰弗斯先生发现的。他是在新奥尔良上船的,准是病了。他发着高烧,杰弗斯听见了他的呻吟声。”
  桌前每个人都露出担心的表情。有个人脸色发白,转身奔进他的头等舱房。
  索尔·比利尽力不让自己露出微笑。
  “杰弗斯先生在哪里?”奥尔布赖特问,是那个外表整洁、身材矮小的舵手。
  “回他的舱房去了,“比利马上说,“他觉得不舒服。马什和他在一起。杰弗斯先生脸色有些发黄,我想看人死掉让他不太舒服。”
  他的话所造成的影响一如预料。按照索尔·比利的指示,阿曼向桌子对面探过身去,与文森大声耳语,有意说出“青铜约翰”一词。接着,他们俩同时起身离席,留下只吃了一半的晚饭。
  “这不是‘青铜约翰’!”比利大声说。他不得不提高音量,因为突然之间,桌边每一个人都想开口说话,半数的人都站了起来。“我们得烧了这具尸体,走吧。”他补上一句。他和库特再次走向扶梯。
  乔希·约克在后头多待了一阵,抬起双手,试图阻挡上百个恐惧的问题。
  乘客和船员都避开库特和比利,以及他们所搬运的那件东西。
  主甲板上只有一对乘客,是两个外表邋遢的外国人。除此之外只有工人,扛着板条辅和木柴进进出出。熔炉已绎关闭,但仍然很热。和库特把裹着被单的尸体放进最近一具熔炉的时候,索尔·比利烫伤了手指,他咒骂着,对着凉风甩手。
  这时,乔希·约克下楼找到他们,“他们都要离开。”约克说,苍白的脸上满是迷惑不解。“几乎所有旅客都在收拾行李。一半的船员想见我,要求付工资。杂役、清洁女佣、侍者,连副工程师杰克·伊莱都一样。我不明白。”
  “‘青铜约翰’上了你的船,到河上逛逛。”索尔·比利·蒂普顿说,“至少他们是这么想的。”
  乔希·约克皱起眉头。“‘青铜约翰’?”
  嘉尔·比利芰道:“一种黄热病。看得出来,‘青铜约翰’蔓延的时候你没在新奥尔良。除非必要,没有人愿意留在这艘船上。他们不会想靠近尸体,也不会想和杰弗斯或马什说话。这种热病传染力强,发作也快。你会皮肤发黄,吐出黑水,浑身滚烫像个魔鬼,然后就挂了。现在,我们最好把老让烧掉,他们才会认为我们把这件事看得非常严重。“
  他们花了十分钟重新启动熔炉,最后还不得不找了一个瑞典火夫帮忙,不过一切依然很顺利。让很快就会烧得一干二净。
  索尔·比利看着尸体冒烟,然后转过身。他发现附近有几桶猪油。
  “竞速比赛时用的,对吧?”他问乔希·约克。
  约克点点头。
  索尔·比利啐了口唾沫。“假如我们留在这里,而船长又要来场竞速比赛、需要更多蒸汽,只消把一个胖黑鬼扔进去就行了。猪油太贵。你瞧,我对汽船也有些了解。可惜我们不能留下让,不能把他用在竞速比赛里。”
  这话让库特微笑,乔希·约克怒目而视。索尔·比利一点也不喜欢他的表情,但还没等他表示任何意见,他听到了自己一直在等待的那个声音。

  “你!”
  身高六英尺的长毛迈克尔·邓恩从艏楼大步走过来。雨水从他那顶黑毡帽的宽槽上滴下来,黑胡须沾满水珠,湿衣服贴在身上。他的双眼像是两小块冷硬的绿色大理石,一手握着铁棍,威吓地敲打着另一只掌心。他背后站着十几个水手、火夫和杂工。那个高大的瑞典火夫也在那儿,还有一个缺了一只耳朵、比他更高大的黑鬼,还有两个带刀的家伙。大副走得更近,其余人跟随着他。
  “你在这里烧谁,小子?”他咆哮道,“黄热病什么的是怎么回事?这艘船巳没有黄热病。”
  “照我的话做。”索尔·比利用低沉急迫的声音对约克说。他从熔炉前退开,而大副继续向前。
  乔希·约克上前挡在他们中间,举起双手。“等等,”他说,“邓恩先生,我要解雇你,就现在。你不再是菲佛之梦号的大副了。”
  邓恩狐疑地盯着他。“我不是大副了?“他的面孔扭歪了,“见鬼,你不能开除我!”
  “我是这里的主人和船长。”
  “是吗?嘿,我只接受马什船长的命令。他叫我走,我就走。在那之前,我要留下。别撒谎说你买下了他的产权,今天早上我听说那全是假的。”他又上前一步,“请你让开,船长,我要从索尔·比利先生身上得到—些答案。”
  “邓恩先生,这艘船上有传染病,我是为了你的安全而解雇你。”乔希·约克撒谎时杰度真诚恳,索尔·比利心想。“蒂普顿先生会成为新的大副。他接触过感染源。”
  “他?”杖棍击打着大副的掌心,“他根本不是汽船水手。”
  “我做过监工,”比利说,“我可以料理那些黑鬼。”他向前移动了—步。
  长毛迈克尔·邓恩大笑起来。
  索尔·比利感到浑身发冷。要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他不能忍受的事,那就是被嘲笑。他当下便决定不只要吓退邓思,杀了他更好。“你背后有那些黑鬼和白人人碴。”他向大副说,“依我看,你是害怕单独面对我。”
  邓恩的绿眼睛眯缝起来。铁棍敲击掌心的力道比刚才更重了。他迅速上前两步,进入熔炉火光的范围,伫立在那里,笼罩在炼狱般炽烈的火光中,凝视着那具燃烧的尸体。最后,他转过身来,再次面对索尔·比利。
  “里面只有他,”他说,“算你走运。如果里头还有船长或杰弗斯,我会在宰掉你之前打断你身上每一根骨头。而现在,我只要宰了你就好。”
  “不,”齐希·约克说。他上前挡在大副面前。“离开我的船,”他说,“你被解雇了。”
  长毛迈克尔·邓恩推开他。“别插手,船长。公平决斗,就我和他。如果他砍中我,他就是大副。如果我打中他的头,你和我就去把马什船长找来,看看是谁要离开这艘船。”
  索尔·比利的手伸到背后,拉出刀子。
  乔希·约克绝望地看着他们俩。现在其他人全部退到后面,为长毛迈克尔呐喊助威。库特上前拉开约克,防止他碍事。
  沐浴在熔炉火光里的长毛迈克尔·邓恩仿佛是直接从地狱冒出来的某种生物,周身烟雾缭绕,皮肤泛红,毛发上的水迹已被蒸干。他一面前进,一面用铁棍敲击掌心。他在微笑。
  “我以前和带刀的小子打过。”
  铁棍击掌,为他的话打着标点。
  “好多肮脏的小鬼头。”
  击掌。
  “以前我也被刀砍过。”
  击掌。
  “刀伤会痊愈,索尔·比利。”
  击掌。
  “脑袋迸裂,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击掌。
  比利不断后退,直到后背重重撞上一堆箱子,手里的刀差点没拿稳。长毛迈克尔眼见已把他逼进死角,咧嘴一笑,铁棍高举过头,咆哮着扑了上去。
  而索尔·比利掷出了手中的刀。它破空而去,正中长毛迈克尔颚部下方,穿过胡须,捅进头颅。
  长毛迈克尔跪了下来,嘴里涌出鲜血,扑倒在甲板上。
  “唉,唉。”索尔·比利说着,悠闲地晃到尸体前面。他踢了踢尸体的头,然后微笑——笑给那些黑鬼和外国佬看,笑给库特看,但绝大部分是笑给乔希·约克看的。“唉,唉,”他重复一遍,“我猜我当上大副啦。”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一章

  圣路易斯,1857年9月


  阿布纳·马什踏着重重的步子,跨进菲佛河运公司位于松树街的办公室,“砰”的一声关上背后的房门。
  “她在哪里?”马什问道,一个箭步跨过房间,双手撑在柜台上,低头瞪视吃惊的代理人。
  代理人格林是个瘦削黝黑的年轻人,身穿条纹衬衫,戴着绿色护目镜。
  “老天,”他说,“老天,是马什船长。多么令人欣喜啊!我真格不到,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没料到会是你。不,先生,一点也没料到。菲佛之梦号回到这儿来了吗,船长?”
  马什哼了一声,站直身子,拐杖厌烦地向地板一顿。“格林先生,”他说,“省省你那天杀的胡言乱语,注意听我说。我问你,她在哪里?好啦,你以为我在问你什么,格林先生?”
  代理人咽着口水。“我想我不知道,船长。”
  “菲佛之梦号!”马什怒吼道,胀红了脸,“我要知道她在哪里!她没有停在港口。我有眼睛,看得很清楚。我也没在这条该死的河上的任何—个地方见到她。她是不是来过又离开了?有没有开往圣保罗,或密苏里河?别露出这么惊愕的表情,只要告诉我,我那艘天杀的船在哪里?”
  “我不知道,船长,”格林说,“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没有把她带回来,那我就不清楚了。她没到过圣路易斯,自从你们七月把她开往下游之后就没有。可是我们听说——我们——”
  “怎么?是什么?”
  “热病、船长。我们听说菲佛之梦号在拜犹撒拉爆发了黄热病,听说人们像苍蝇—样地死去,像苍蝇一样呀。我们听说杰弗斯先生和你都得了病。这就是为什么我没想到——每一个人都死光之后,我们以为他们把船烧了,船长。”他拿下护目镜,搔了搔头,“我猜你撑过了那场热病,船长。这真是让人高兴的消息。只不过,如果菲佛之梦号没有和你一起回来,那么她在哪里?你确定你不是乘她同来的吗,也许是你忘了?我听说热病可以让一个人神志不清。”
  阿布纳·马什满面怒容。“我没有得热病,见鬼,我分得出一艘船和另一艘船有什么不同,格林先生。我是搭公主号来的。好吧,我是生了一星期左右的病,但不是热病。我着凉了,因为我掉进他妈的河里,险些淹死。这就是为什么我失去了菲佛之梦号。现在我要把她找回来,你听见了没有?”他哼了一声,“你是从哪里听来黄热病这些鬼话的?” ’
  “船员说的,船长,就是在拜犹撒拉下了船的那些人。其中一些人抵达圣路易斯之后来过这里。噢,是大约一周前的事。有些人想在伊莱·雷诺号上谋差事,船长,但她的名额当然全满了,所以我只好请他们离开。我希望自己做得没错。你不在这里,杰弗斯先生也不在,我想你们也许都死了,我没办法得到指示。”
  “别管那些了。”马什说。这些消息多少有些令他振奋。就算朱利安和他的同伙夺取了马什的船,至少有些船员脱身了。“谁在这里?”
  “领航员奥尔布赖特先生。把热病的书告诉我的那些人里就有他。四天前他待在这附近,他没有向我要差事。你知道,他是下游区的舵手,所以不可能待在伊莱·雷诺号上。他说他会在拓殖者之家住下来,直到他在别的高级船舰,比方说一艘大型明轮船上谋到职务为止。”
  “奥尔布赖特,你说他住在拓殖者之家?呃……”马什说,“那好,我这就去拜访丹·奥尔布赖特。”

  奥尔布壮特正在擦鞋。他冷淡而礼貌地一点头,将马什迎进房间,然后重新坐回去,一只手插进靴子,又擦了起来,仿佛从未起身应门似的。
  阿布纳·马什重重地坐下,没有浪赞时间寒暄。“你为什么离开菲佛之梦号?”他直截了当地问。
  “因为热病,船长。”奥尔布赖特说。他瞧了瞧马什,便重新埋头擦靴子,没有再说一个字。
  “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奥尔布赖特先生,当时我不在场。”
  奥尔布赖特一面擦鞋,一面说出经过:那场暴风雨,那顿晚餐,那具乔希·约克、索尔·比利·蒂普顿和另一个人抬着穿越大厅的尸体,还有乘客及船员的逃离。他用尽可能少的话描述了整件事。等他说完,他的靴子也变得闪闪发亮了。他把它们套到脚上。
  “每个人都离开了?”马什问。
  “不,”奥尔布赖特说,“有些人留下了。那些人不像我—样了解热病。”
  “是谁?”
  奥尔布赖特耸耸肩。“约克船长,他的朋友,长毛迈克尔。火夫和杂工。电是。我猜他们太怕长毛迈克尔,所以不敢逃。特别是在实行奴隶制的州。怀提·贝克可能也留下了。我本来认为你和杰弗斯也是。”
  “杰弗斯先生死了。”马什说道。
  奥尔布赖特一言不发。
  “卡尔·法兰呢?”马什问。
  “难说。”
  “你们是搭档。”
  “我们不一样。我没见到他。我不知道,船长。”
  马什皱眉。“菲佛之梦号怎么了?”
  “她离开了。”
  “去了哪里?”
  奥尔布赖特耸耸肩。“没在纳齐兹见到她,不过我有可能错过了。我没注意。也许她往下游去了,也许被烧掉了。”
  马什的耐心正在消逝。“她没有被烧掉,”他说,“她在河上某个地方,我要找到她。”
  “我是舵手,船长。我看到了:暴风雨、浓雾、航程延误,然后又是热病。那艘船被诅咒了。如果我是你,我会放弃她。她对你没好处。”他站起身,“想起来了,我这里有你的东西。”他取出两本书递给马什。“来自菲佛之梦号的图书室。”他解释道,“我在新奥尔良和约克船长下了一盘棋,向他提到我喜欢诗,他就给了我这些。我离开的时候,小小心把它们—块儿带走了。”
  阿布纳·马什翻动手中的书。诗集。一本是拜伦的,另一本是雪莱的。他心想,他的船不见了,在河上销声匿迹,剩下来的只有两本该死的诗集。“你留着吧。”他对奥尔布赖特说。
  奥尔布赖特摇头。“我不想要,这种诗我不喜欢,船长。你的船上有这种书,难怪会出事。”
  阿布纳·马什把书塞进口袋,站了起来。一脸怒容。“我实在是听够了,奥尔布赖特先生。我不想听人这样说我的船。她比这条河上的任何一艘船更优秀,还有,她没有受诅咒。根本没有诅咒这种东西。菲佛之梦号是一艘真正杰出的——”
  “她的确很出色。”丹·奥尔布赖特打断马什的话。他站起来,领着马什走向门口,马什没有反对。当奥尔布赖特送他出门的时候,这个整洁矮小的舵手开口道:“马什船长,别再去想她了。”
  阿布纳·马什回到菲佛河运公司的办公室。对格林说:“我要我的船,该死的,她在哪里?”
  格林咽了一口口水。“船长,我刚才说过,菲佛之梦号——”
  “不是她!”马什说着,拐杖重重地一顿地面,“是我另一艘船。当我需要她的时候,她在哪里?”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二章

  密西西比河,伊莱·雷诺号船上,1857年10月


  早秋季节一个凉爽的夜晚,阿布纳·马什和伊莱·雷诺号终于离开圣路易斯,沿河而下开始寻找菲佛之梦号。
  一段时间以来,马什一有空就去找新近到港的汽船,询问菲佛之梦号的消息。他雇了两名私家侦探,派他们去下游搜寻任何有价值的情报。他甚至借鉴了乔希的方法、订阅沿河两岸出版的所有报纸,范围远及辛辛那提、新奥尔良和圣保罗,整夜整夜地阅读船讯、广告和进出港汽船名单。
  但一无所获。菲佛之梦号不见了,仿佛从这条河上凭空消失了。谁都没有见过她。谁都没跟怀提·贝克,法兰先生和长毛迈克尔说过话,也没有他们的音信。报纸上更没有菲佛之梦号的进出港记录。
  “怎么会这样?”出发的前一周,马什曾向伊莱·雷诺的高级船员们大声抱怨道,“她有一百六十英尺长,崭新锃亮,快得足以让任何汽船水手眼睛发光。像这样的船肯定会引人注意。”
  “除非她沉了。”伊莱·雷诺号矮小瘦削的大伏卡特·格洛夫说,“这条河里有些地方,水深得足以淹没整座城镇。也许她沉了,带着所有船员。”
  “不。”马什倔强地说,“不,她没沉。她肯定在下游某个地方躲着我。但我会找到她的。”
  “怎么找?”伊莱·雷诺号的约尔戈船长问道。
  阿布纳·马什脸一沉。“你们不用多操心,”他呵斥道,“给我把船准备好就行,听明白了吗?”
  “是,船长。”约尔戈说。他是个弯腰驼背的高个子老人,形容憔悴,说话轻声细语。自打世上有了汽船那天起,他就在汽船上讨生活,如今很少有什么东西能让约尔戈感到惊奇。
  出港当天,阿布纳·马什穿上了一身神气的双排银扣的白色船长服。不过,伊莱·雷诺号看起来就不那么神气了。
  这是一艘上游汽船,船身窄小低矮,长度不及菲佛之梦号的四分之一,宽度只有一半,满载时大概能运送一百五十吨货物,跟那些千吨级大汽船没法比。雷诺号只有两层甲板,没有最高甲板舱,船员们只能在下层甲板的前半部分船舱居住。不过,反正她也很少有旅客搭乘。一具大型高压锅炉驱动着尾轮,即便全速前进也跑不了多快。她现在几乎没装货,所以马什可以看到安放在前端的锅炉。几排用石灰刷白的简陋木桩支撑着上甲板,感觉很不牢靠。方方正正的立柱顶起供人散步的甲板,朴素得就像一根根篱笆桩。后部舵手室是个木质大方盒,舵盘也让人不忍卒睹,红漆早已斑驳褪色。船上其他地方的漆面也都起了皮。领航室是个木头加玻璃制成的小屋,就摞在汽船上面,短粗的黑铁烟囱毫无装饰。伊莱·雷诺号浮在水面上,显得暮气垂垂,疲惫不堪,还有点歪斜,仿佛随时都可能倾覆。
  完全无法与强劲巨大的菲佛之梦号相提并论,但现在,这是阿布纳·马什仅有的汽船,必须让她上场了。
  马什走向伊莱·雷诺号,爬上船,穿过被无数靴底严重磨损的地板。
  格洛夫在前甲板找到他。“都准备好了,船长。”
  “告诉舵手,出发。”马什说。格洛夫喊出号令,伊莱·雷诺号鸣响了汽笛。马什感觉她的笛声尖细哀伤,带着一股绝望的勇气。他走下陡峭狭窄的楼梯,来到光线昏暗的主舱房。这里感觉逼窄促狭,只有四十英尺长,地毯秃了好几块,画在包厢房门上的风景也早就褪了颜色。舱房里闷热难耐,唯一一扇天窗上积了层厚厚的污垢,透不进多少阳光。
  马什走进来时,约尔戈和不当班的舵手正坐在一张圆桌旁喝黑咖啡。
  “我订的猪油装上船了吗?”马什问。
  约尔戈点点头。
  “我的其他包裹寄到没有?”
  “在您的舱室里。”约尔戈说。

  马什向两人告辞,回到自己的船舱,打开包裹,搬出步枪和子弹,用手掂掂分量,顺着枪管瞄了瞄。感觉不错。也许普通手枪和步枪对血族来说不算什么,但这枝不同,它是根据马什的要求,由圣路易斯最好的枪匠制造的。
  这是杆打野牛的枪,枪管短粗,适合在马背上射击,以阻挡迎面冲来的野牛。五十枚特制子弹,比枪匠造过的任何弹药都大。
  “见鬼,”那人抱怨说,“遗会把你的猎物打成碎片,连点渣都不剩下。”
  听了这话,阿布纳·马什只是点了点头。
  这枝步枪的精确度并不太高,特别是在马什手中。但它也不需要多么准确。一记近距离射去,足以把那种恼人的微笑从丹蒙·朱利安脸上抹掉,顺便再将他的脑袋从肩膀上轰下来。
  马什仔细装好子弹,把枪挂在床铺旁边的墙上,一翻身坐起就能迅速抄在手中。一切准备停当,他这才在床上躺下。

  旅程就这样开始了。
  日复一日,伊莱·雷诺号向下游驶去。
  伊莱·雷诺号是这条大河上的慢速小船,前进的速度会让大多数汽船水手脸红,不断地靠岸调查更拖慢了这趟航程。但他们仍旧经过一座座城镇,一个个堆木场,一路向南,再向南。

  十月—个狂风大作的早晨,伊莱·雷诺号驶入维克斯堡。有两个人正在码头上等待他们。
  阿布纳·马什让大部分船员上岸。他、约尔戈船长和格洛夫同两位客人在主舱会面。其中一人身材高大魁梧,留一把红色络腮胡,脑袋秃得像颗鸽子蛋,穿着黑色绒面呢西服。另一位则是衣着考究、体态偏瘦的黑人,深色的眼眸炯炯有神。
  马什请两人坐下,替他们倒上咖啡。“那么,”他问,“她在哪儿?”
  光头男子一口喝干咖啡,皱起了眉头。“不知道。”
  “我出钱是让你们寻找我的汽船。”马什说。
  “没人能找到她,马什船长,”黑人说,“我和汉克找过了。”
  “我们也不是一无所获,”光头说,“只是现在还没找到那艘船的确切位置。”
  “好吧,”阿布纳·马什说,“告诉我你们都找到了什么。”
  黑人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把它展开。“因为黄热病造成的恐慌,菲佛之梦号的大部分水手和几乎所有乘客都在萨拉湾下船了。第二天早晨,您的汽船离开了港口。据人们说,是朝上游驶去。沿途有几个堆木场的黑鬼发誓说,她曾在他们那里补给木材。也许他们没说实活,但我觉得他们没必要撒谎。就这样,我们知道了菲佛之梦号的航向,也找到了不少说曾看到她经过的证人——至少他们以为自己看见了。”
  “但她始终没有抵达纳齐兹,”黑人插话道,“那是……嗯……上游八到十个小时的航程。”
  “用不了那么长时间,”阿布纳·马什说,“菲佛之梦号是一艘该死的快船。”
  “无论快不快,反正,她是在萨拉湾和纳齐兹之间消失了。”
  “雷德河在那儿与密西西比河交汇。”马什说。
  黑人点点头。“但您的船也没到过什里夫波特和亚历山德里亚,我们询问了沿途的堆木场,谁都没见过菲佛之梦号。”
  “见鬼。”马什说。
  “也许她沉了。”格洛夫推测说。
  “我们还有更多的情报,”光头侦探喝了口咖啡说,“如您所知,您的汽船没在纳齐兹出现。但有几个您要找的人到过那里。”
  “继续。”马什说。
  “我们在银街花了不少时间,”他说,“到处打听。有个叫雷蒙·奥特嘉的人曾在那里出现,他在您的名单上。此人在九月初的—天夜里来到纳齐兹,拜访了山上的一位富豪,也去了山下的不少地方。有四个人跟他在—起。其中一人符合您对索尔·比利·蒂普顿的描述。他们待了大约一周,做了些有趣的事,雇了不少人,黑人白人都有。您知道在山下纳齐兹能雇到哪种人。”
  阿布纳·马什当然知道。索尔·比利·蒂普顿吓跑了马什的船员,换上跟他一样的流氓无赖。“汽船水手?”他问。
  光头侦探点点头。“不仅如此。这个蒂普顿还去了‘岔路口’。”
  “那是个大型奴隶市场。”黑人说。
  “他买了不少奴隶,用金币付账。”光头从衣袋里取出一枚值二十块的金币,放在桌上,“就像这个。他还在纳齐兹买了其他东西,以同样方式结帐。”
  “什么东西?”马什问。
  “奴隶用具,”黑人税,“镣铐、锁链和锤子。”
  “还有些涂料。”另一个人说。
  真相就像烟花一般,突然在阿布纳·马什的脑海中绽放。
  “我的老天爷,”他咒骂道,“涂料!怪不得再也没人见过她。该死的。他们比我想象的更聪明,而我真是个操蛋傻瓜,居然一直没想到!”他把巨大的拳头重重地捶在桌上,几只咖啡杯都跳了起来。
  “我们也有和您一样的想法,”光头男人说,“他们重新馀了油漆,改了船名。问题是,我们没法搞清他们涂上了什么名字。所以要找到她不太容易。我们可以登上这条河里的每艘船,寻找您要我的人,但……”他耸耸肩。
  “不,”阿布纳·马什说,“我有更简单的方法寻找她。不管用多少涂料,都无法改变菲佛之梦号的样子,我只要看见她就能认出来。我们已经开了这么远,还会继续开到新奥尔良。”马什摸了摸胡子,“格洛夫先生,”他扭头对大副说,“把咱们的舵手给我找来。他们是下游人,应该很了解那里的汽船。问问他们能不能浏览一遍我存下来的那些报纸,把所有陌生的名字都找出来。”
  “没问题,船长。”格洛夫说。

  这一天,他们一直停在维克斯堡。马什吃完晚餐后,格洛夫来了,手里拿着一张纸。
  “花了他们一整天,船长,终于干完了。”格洛夫说,“但这种船还是多得要死。差不多有三十艘他俩都不知道。我自己读了一下报纸,检查广告之类的东西,看看上面所说的船只大小、船长是谁,诸如此类的信息。我认出了几个名字。又划掉了不少尾外轮船和不够尺寸的小船。”
  “剩下几艘明轮汽船?”
  “就四艘,”格洛夫说,“四艘谁也没听说过的大型舷侧明轮汽船。”他把单子递给阿布纳·马什。
  从上到下依次排列着四个名字,都是用正体大写字母认真写出的。

      B·施罗德
      女王城
      奥西曼提斯
      F·D·海金戈

  马什皱起眉头,望着手里的名单,良久无语。这里面有些东西让他觉得似曾相识,他知道,但就是想不出到底是哪个。
  “有什么想法吗,船长?”
  “肯定不是B·施罗穗。”马什突然说,“他们在新奥尔巴尼组装菲佛之梦号的同时,也在组装这艘船。”他挠了挠头。
  “最后这艘。”格洛夫指着F·D·海金戈说,“看那两个缩写,船长。F·D,跟菲佛之梦—样。”
  “有可能。”马什把这几个名字大声念了出来,“F·D·海金戈。女王城。奥西……”这个词很难读“奥西……曼……提……斯。”
  阿布纳·马什的头脑,那个习惯深思熟虑、不会忘记每个细节的头脑,突然把答案抛在他面前。马什以前就曾为这个该死的词伤过脑筋,不久前翻阅一本书时还琢磨过几秒钟。
  “等等。”他对格洛夫说。
  马什站起身,大步走过自己的舱室。那两本书放在抽屉柜最底下的抽屉里。
  “这是什么?”马什走回来时,格洛夫问道。
  “该死的诗歌。”马什说。
  他翻了翻拜伦诗集。什么也没找到,他开始翻雪莱诗集。
  在这儿。马什粗略地读了一遍,往椅背上一靠,皱起眉头,然后又读了一遍。
  “马什船长?”格洛夫说。
  “听听这个。”马什说。他大声读了起来。

    “吾乃奥西曼提斯,万王之王是也,
    盖世功业,敢叫天公折服!”
    此外无一物,但见废墟周围,
    寂寞平沙空莽莽,
    伸向荒凉的四方。”①

  【① 摘自《雪莱诗集》,王佐良译,文中稍作修改,奥西曼提斯,即公元前十三世纪的埃及王雷米西斯二世。他的坟墓是一座庞大的狮身人面像。诗中描述了陵寝雕像被风雨蚀损、被黄沙掩埋的景象。】

  “这是什么?”
  “一首诗,”阿布纳·马什说,“见鬼的诗歌。”
  “但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说,”马什合上书本,“乔希既难过又沮丧。但你不会明白其中的缘故,格洛夫先生。重要的是,它意味着我们要寻找一艘名叫奥西曼提斯的船。”
  格洛夫又抽出一张纸来。“我从报纸上抄下了一些东西,”他眯起眼睛,看着自己的笔迹,“让我看看。那个奥西……奥西……什么玩意儿,是跑纳齐兹航线的。船长叫J·安东尼。”
  “安东尼,”马什说,“见鬼,乔希中间的名字是安东。纳齐兹,你的意思是?“
  “纳齐兹至新奥尔良航线。船长。“
  “我们今晚留在这儿,明天一早就去纳齐兹,听明白了吗,格洛夫先生?我不想浪费—分钟时间。等那该死的太阳升起来时,我要咱们的蒸汽也升起来,随时准备出发。”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三章

  密西西比河,伊莱·雷诺号船上,1957年10月


  这天晚上,阿布纳·马什没有睡觉。他背朝维克斯堡的朦胧灯火,在上层轻甲板的椅子上坐了一整夜,眺望大河。
  马什莫名地被夜晚美景所感染,正是这种黑暗的魅力让乔希如此感动。马什把椅子往后一斜,眺望着明月、群星与大河,心想,这也许是自己最后一次享受如许安宁了。等到明天,至多后天,他们就会找到菲佛之梦号,夏天的噩梦将再度登场。

  黎明还有一个小时才会到来。约尔戈和格洛夫出现在上层甲板上,带来了两把椅子和一壶咖啡。他们静静地在马什身边坐下,给他倒了—怀。咖啡又烫又黑。马什感激地抿了一口。
  “好了,马什船长,”过了一会儿,约尔戈说,他那张长脸面色灰白,有些疲惫,“您不觉得应该告诉我们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自从我们回到圣路易斯,”格洛夫说,“除了要把船找回来以外,您什么都没说。明天,咱们也许就会找到她。然后呢?您没提过半句,船长,只说了不想把警察牵扯进来。如果你的船被偷了,为何不找警察?”
  “和我不跟你们讲的原因相同,格洛夫先生。他们绝对不会相信我的故事。”
  “船员们都很好奇,”格洛夫说,“我也是。”
  “这不关他们的事,”马什说,“我拥有这艘汽船,不是吗?你为我工作,他们也是。照我说的做就是,”
  “马什船长,”约尔戈说,“这位老姑娘已经跟我在河上跑了很多年。您刚得到第二艘汽船时就把她交给了我,我记得是老尼古拉斯·培罗号,在1852年。从那以后,我一直在照顾这位女士,可您还是不信任我。您并没有辞掉我,先生。如果要开除我,您说一声就行;如果我还是您的船长,那就告诉我,这艘汽船到底要面对什么情况。这是我应得的。”
  “我给乔纳森·杰弗斯讲过,他因此而死。没准儿长毛迈克尔也死了,我不知道。”
  格洛夫优雅地探过身来,把已经凉了的咖啡倒进马什杯中,“船长,”他说,“从您告诉我们的那一星半点情况来看,我们并不知道长毛迈克尔是不是真的死了。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您同样不清楚其他人的下落:怀提·贝克,您的舵手,所有待在菲佛之梦号上的人。您跟他们讲过吗。!”
  “没有。”马什不得不承认。
  “那就别再犹豫了。”格洛夫说。
  “如果下游危机四伏,我们有权知道。”约尔戈说。
  阿布纳·马什想了想,觉得的确是这样。“你们说得对,”他说,“但你们肯定不会相信。再说,我也不能让你们走。我需要这艘船。”
  “我们哪儿都不去,”格洛夫说,“把故事告诉我们吧。”
  阿布纳·马什叹了口气,把前因后果又讲了一遍。他说完后,望向两位同伴。他们脸上都带着警惕的表情,谨慎,不置可否。
  “果然难以相信。”约尔戈说。
  “我相信,”格洛夫说,“这并不比鬼魂更难相信。我见过鬼,该死的,见过几十次,”
  “马什船长,”约尔戈说,“您一直在说如何寻找菲佛之梦号,却很少提起找到后想要怎么办。您有什么计划吗?”
  马什想到了火焰,锅炉轰鸣爆炸,敌人们的惨叫。他赶走这些念头。“我要夺回我的船,“他说,“你们见过那杆枪了。只要我把朱利安的脑袋轰下来,乔希应该可以对付剩下的人。”
  “您说您试过,跟杰弗斯和邓恩一起,当时汽船和水手们还在您的掌控之中。可现在呢,如果那两位侦探没搞错,那艘船上全是奴隶和无赖,您一上船就会被认出来,如何能干掉朱利安?”
  阿布纳·马什还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听约尔戈这么一说,他马上意识到自已根本不可能孤身一人提着水牛枪,大步走过跳板——他过去差不多就是这么想的。马什想了想,如果他能装扮成旅客上船……但约尔戈说得对,这不可能。就算阿布纳·马什刮了胡子,这条河上也不会有任何人有他这副引人注目的长相。
  “我们带人冲上去,”犹豫片刻后,马什开口说道,“我会带上雷诺号的全体船员。朱利安和索尔·比利没准儿以为我死了,咱们给他们来个措手不及。当然,若在白天,借助日光,我的机会更大些。这些血族没见过伊莱·雷诺号,我估计只有乔希听说过这个名字。我们会找到菲佛之梦号停靠的地方,直接停在她旁边。等到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和所有肯跟我一起去的人冲到船上。人渣毕竟是人渣,索尔·比利在纳齐兹找到的流氓无赖不会冒险面对枪支和匕首,也许我们必须把索尔·比利料理掉,但那以后就万事大吉了。这一回,我他妈在敲掉朱利安的脑袋之前,绝对会验明正身。”他把两手一摊,“满意了?”
  “听起来还行。”格洛失说。约尔戈似乎有些疑虑,但他俩都拿不出其他像样的建议,所以短暂讨论一番之后,同意了他的计划。
  此时,晨光已经抚摸着维克斯堡的山崖峭壁。伊莱·雷诺号也烧起了蒸汽。阿布纳·马什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作为一个整夜没合眼的人,他自我感觉相当不错。
  “让她出港,”马什冲着正好从他们身边经过、走向朴素窄小的领航室的舵手大声说道,“纳齐兹!”
  水手们抛开把船系在码头上的缆绳,尾轮倒转,汽船向后退入河道。红色和灰色的影子开始在东岸彼此追逐,西方的云朵变成了玫瑰红色。

  矗立在悬崖上的山上纳齐兹进入视野时,阿布纳·马什正坐在领航室褪色的黄沙发上。他把咖啡杯放到圆滚滚的火炉上,起身站在正忙着转向的舵手后面。马什没有理会他,目光径直投向远方码头,有二十多艘汽船依偎在山下纳齐兹的怀抱中。
  她就在那儿,一如马什的预料。
  马什一眼就认出来了。她是码头旁最大的汽船,比旁边的小家伙足足高出五十英尺,烟囱也是最高的。
  伊莱·雷诺号逐渐靠近后,马什发现他们并没有把船改变多少:她的主体色调还是蓝白色和银色。不过舵手室被漆成了俗艳的大红色。她的名字用潦草的黄色字母写成——奥西曼提斯号。马什皱了皱眉。
  “看见那艘大家伙了吗?”他指着自己的船,对舵手说,“尽可能靠到她旁边去,明白吗?”
  “是,船长。”

  马什嫌恶地注视着前方的城市。黑影已经在街道间弥漫,河水染上了落日的红晕和金光。天上乌云密布,厚得要命。
  约尔戈船长走进领航室,来到他身边,说出了马什心中的想法:“您今晚不能去,马什船长,太迟了,不出一小时就要无黑。等明天吧。”
  “你把我当成该死的傻瓜了吗?”马什说,“我当然要等。我已经犯过一次该死的错误,不会再犯第二次。”他沮丧地把手杖朝甲板上重重一顿。
  约尔戈又开始说话,但马什没听进去,他还在观察码头旁那艘大型舷侧明轮船。
  “见鬼。”他突然说道。
  “怎么了?”
  马什用胡桃木手杖向前一指。“烟,”他说,“见鬼,那些人把蒸汽烧起来了!肯定是要离港。”
  “别着急,”约尔戈警告说,“如果她要出港,那就让她出去,咱们会在下游某个地方撵上她。”
  “他们肯定是让她在夜间航行,”马什说,“白天进港停泊。我早该想到的。”他扭头对舵手说,“诺曼先生,你不要进港,继续往下游开,停在你看到的第一个堆木场,等这艘船超过去,再尽你所能跟在她后面。她比雷诺号可上一百倍,所以你就算被甩下也没关系。只管继续向下游前进,尽量缩短距离。”
  “听您的,船长。”舵手回答道。他一圈圈地转动着老旧的木舵,伊莱·雷诺号猛地摆回头来,拐入河道。

  他们在堆木场等了一个半小时。夜幕降临二十多分钟后,菲佛之梦号才从旁边驶过。看到她接近时,马什不禁打了个哆嗦。巨大的汽船以极其优雅流畅的姿态向下游驶去,这种平静和谐的感觉让他想起了丹蒙·朱利安走路的样子。船上半明半暗,主甲板上的炉火溢出淡淡的粉色光芒,但最高甲板舱漆黑如墨,领航室也是一样。马什似乎看到一个孤单的身影站在船舵前,但船离得太远,看不真切。星月之光照在她的白漆和银饰上,相比之下,伊莱·雷诺号红色的舵手室看起来仿佛污浊不堪。菲佛之梦号经过时,另一艘汽船的灯火在下游出现,向她驶来。她们彼此发出信号。马什心想,无论在什么地方,自己都能听出她的汽笛声;但此刻,这音调中似乎有种他从未听过的冰冷哀伤之感,仿佛一声忧郁的叹息,诉说着痛苦与绝望。
  “保持距离,”他对舵手说,“但要跟上。”
  一名水手抛开系在码头挽桩上的缆绳,伊莱·雷诺号吞下一大块柏油和松节,喷着烟雾。进入河道,跟上前面任性的表亲。
  过了一两分钟,那艘驶向纳齐兹的陌生汽船与菲佛之梦号擦肩而过,冲他们驶来,鸣响了低沉的笛声。雷诺号与之呼应,但她的声音又细又弱,完全不能跟菲佛之梦号充满野性、让马什提心吊胆的哀鸣相比。
  他本以为用不了几分钟,菲佛之梦号就会把他们甩开,但事实并非如此。伊莱·雷诺号跟着她的尾迹,足足追了两个小时,有几次在河湾处失去了她的踪迹,但不出几分钟总能再度看到。两船之间的距离在逐渐拉大,但过程慢得让人觉察不出。
  “我们已经是全速行驶,至少是近乎全速,”马什对约尔戈船长说,“但他们只是在散步。除非他们想拐入雷德河,否则应该是在萨拉湾停泊。我们会在那里追上去。”他露出了微笑,“很顺利,不是吗?”
  快到雷德河与宽阔的密西西比河的交汇处时,两艘汽船之间保持着不远把近的一英里距离。马什把一壶新鲜咖啡拿到领航室来,给舵手倒了一杯。
  那人朝前方瞥了一眼,忽然说道:“看,船长,似乎水流把她推歪了。那地方不需要横过来呀。”
  马什放下杯子,仔细观察。他感觉菲佛之梦号一下子近了许多。舵手说得没错,他能看到大船的左舷露了出来——不是在打横,就是被支流的水势冲偏了航向。但马什知道,一名像样的舵手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
  “只是在绕过—处阻碍或沙洲。”马什说道,但语气并不肯定。
  他继续观察,大汽船似乎更近了,和他们几乎形成了—个直角。他能在月光下看清对面舵手室上的字母。菲佛之梦号看上去简直像在随波漂流,但烟雾和火星仍在从烟囱往外冒。此刻,她的船首已经进入马什的视线。
  “见鬼!”马什大声说道。他浑身发冷,感觉像再次落入了河中。“她在转弯。见他妈的鬼!她在往回转!她发现我们跟踪她,要反过来追我们!”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四章

  密西西比河,奥西曼提斯号船上,1857年10月


  “很好,很好,”索尔·比利·蒂普顿说,“他倒送上门来了,这不是很体贴吗?”
  “你确定那是马什,比利?”丹蒙·朱利安说。
  “您自己看吧,”索尔·比利把望远镜递给朱利安,“就在那艘船破破烂烂的领航室里,再没别人有他这么肥,这么恶心了。我就觉得不对劲,这艘船怎么老跟着咱们。”
  “啊,”朱利安说,“果然是他。舵手,等两船交错时,我要你尽量靠近。听明白了吗,舵手?”
  乔希·约克的目光离开河面,手里仍旧牢牢握着黑木银边的巨大船舵。他冰冷的灰色眼睛透过领航室中的暗色,与朱利安的眼睛对视,但马上垂下了眼帘。
  “我们会贴在他们身边。”约克用空洞的声音说。
  火炉后面的沙发上,卡尔·法兰虚弱地挪了挪身子,坐起来,走到约克身后,用朦胧呆滞的目光凝视着窗外的大河。他行动迟缓,脚步瞒跚。看着他现在的样产,比利怎么也无法想象这个舵手曾是个相当有名气的人物。
  法兰惊讶于地看着马什那艘矮胖的尾外轮船,似乎提起了点精神,甚至露出了一丝微笑。
  “靠近,”法兰喃喃地说过,“我打赌他会靠近。”
  朱利安看着他。“你想说什么,法兰先生?“
  “没什么,”法兰说,“她要直接撞上来了。”说着,他露齿一笑,“我敢打赌,马什船长在那艘汽船该死的锅炉甲板上堆满了炸药,这是河上的老把戏。”
  朱利安扭头向前望去。那艘尾外轮船正对着菲佛之梦号无所顾忌地喷烟吐火。
  “他在撒谎,”索尔·比利说,“他总是撒谎。”
  “看她跑得多快。”法兰说。这话是真的,她的明轮旋转着,又有河水在后方推动,这艘小汽船快得像个恶魔。
  “法兰先生说得对。”乔希·约克说着,以优雅迅疾的动作转动船舵。菲佛之梦号向左舷猛转。片刻之后,迎面而来的尾外轮船转入相反的方向,绕开了菲佛之梦号。他们可以看到船侧褪色的船名:伊莱·雷诺号。
  “他在使诈!”索尔·比利大喊起来,“想从我们旁边逃过去!”
  朱利安冷冷地说:“那艘船上没有炸药。撞上去!”
  约克回转船舵,但为时已晚。马什的船抓住机会,以惊人的速度冲向前方,烟囱中喷出高高的白烟,安全地错过他们,向下游驶去。
  丹蒙·朱利安没有理会法兰脸上的坏笑,扭头对乔希·约克说:“你要为我抓住他们,乔希。不然我就让比利把你那些瓶子扔进河里,你会跟我们一样再次感到饥渴。你听明白了吗?“
  “是。”约克说。他传令让两轮完全停止,然后驱动左舷明轮缓慢向前转动,右舷则开始倒转。菲佛之梦号借助水流再次转向。伊莱·雷诺号渐渐远去,尾部明轮疯狂转动,烟囱中涌出火星和阵阵浓烟。
  “很好。”丹蒙·朱利安说着,扭头面对索尔·比利,“比利,我要回我的舱室了。等咱们赶上那艘汽船,把马什船长带来见我。”
  朱利安走后,索尔·比利转头注视前方。
  趁菲佛之梦号转向的时候,伊莱·雷诺号已经向下游开出很远,领先了几百码距离。但谁都知道,这种优势维持不了多久。菲佛之梦号以几个月来从来有过的速度向前疾驰,左右明轮全速转动,锅炉发出轰鸣,引挚强大的冲去力让上层甲板砰砰作响。比利眼看着两船间的距离逐渐缩小。菲佛之梦号简直要把这条河吞下肚了。用不了多久,马什就得前采拜访丹蒙·朱利安。索尔·比利·蒂普顿对此十分期待,真的十分期待。
  但乔希·约克突然让轮机室放慢右舷明轮的动作,接着开始转舵。
  “嗨!”比利喝令道,“你要把他们放跑了!你在干什么?”比利走到乔希身后,掏出匕首,在他背后挥了两下。“你在干什么?”
  “横过大河,蒂普顿先生。”比利平静地说。
  “你给我把舵转回来。马什没有横船,起码我没看见。他跑得更远了。”约克没有理会他的命令,比利愈加愤怒,“转回来,我说快转回来!”
  “我们刚刚经过了一条小河,”约克说,“河口有棵枯萎的白杨,这是个标记。看到这个标记,我必须横船。如果继续往前开,就会撞上一些东西,把船弄沉。前头有处陡岸暗礁,藏得很深,在水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但又浅到可以撕裂我们的船底。难道不是这样吗,法兰先生?”
  “解释得比我还清楚。”
  索尔·比利狐疑地看了看窗外。“我不相信你们。”他说,“马什没有横渡,他的船底也没被捅穿;至少我没看出来。”他又挥了两下匕首,“你不能把他放跑。”
  伊莱·雷诺号和菲佛之梦号之间的距离又拉大了一百英尺。那艘小汽船直到这时才开始向右舷转弯。
  “你可真是一个好大副。”卡尔·法兰轻蔑地说,“见鬼,我们追的这艘小尾外轮船什么货都没装。如果下过一场大雨,她可以横穿半座新奥尔良城,甚至不会发现自己已然离开河道。”
  “阿布纳不是傻瓜。”乔希·约克说,“他的舵手也不是。他们知道暗礁很深,即便现在水位不高,对那艘小船也没什么影响。他们径直驶过,希望我们跟上去,直接触礁。要是那样的话,我们至少在黎明之前都不可能回到河面。现在你明白了吗,蒂普顿先生?”
  “给我住嘴!”比利喝道。
  伊莱·雷诺号转过一道河弯,但喷出的烟雾仍旧悬在空中,透过树林还可以看到她的灯光。索尔·比利静静地盯着那几点灯火。
  “你为什么这么在意阿布纳会不会逃掉?”约克轻声问道,“船长做过什么伤害你的事吗,蒂普顿先生?”
  “我不在乎那些讨厌鬼,”比利玲冷地说,“是朱利安要抓他。我在乎的是朱利安的要求。”
  “他要是没了你可怎么办啊!”乔希·约克说。索尔·比利不喜欢他说这话的语气,但还没来得及开口,约克已经继续说道,“他在利用你,比利。没有你。他什么都不是。你替他思考,替他行动,保护他度过白昼。是你造就了他。朱利安对你的承诺只是谎言,你永远不会成为我们的一员,比利。我们分属两个种族,我们的生理结构是不同的,无论血肉都不—样。无论他怎么说,都不可能让你转变。”
  “你肯定以为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傻瓜。”比利说,“但我不是光听朱利安的。我听过那些故事,蹴吸血鬼如何制造其他吸血鬼。不管你怎么说,你过去也是我这样的人,跟我一样,约克,只是你生来懦弱,而我不同。等着瞧吧,等朱利安把我变过来,我非尝尝你的血是什么味道不可。朱利安知道是什么味道,对吗?”
  约克什么也没说,但索尔·比利知道,他触到了对方的痛处。自从那天夜里登上菲佛之梦号以来,丹蒙·朱利安已经品尝过十几次约克的血。实际上,朱利安再没喝过别人的。“因为你是如此美丽,亲爱的乔希。”他会带着苍白的笑容,—边说一边将杯子递给约克,让他注满。强迫约克服从,这似乎让朱利安觉得很有意思。
  “他无时无刻不在嘲笑你,”过了一会儿,约克说道,“每日每夜。他嘲弄你,轻视你。无论你有多大用处,他都觉得你又丑陋又滑稽。对他来说,你只是头牲口。只要他找到一个比你更强的牲口服侍他,他就会像倒垃圾一样将你抛弃。他会为此讥讽你,戏弄你,到那时,你已经烂透了,但你却仍会柑信他的鬼话,仍会趴在地上哀求他。”
  “我不会趴在地上哀求任何人!”比利说,“闭嘴!朱利安没有撒谎!”
  “那就问问他准备何时让你转变吧,问问他如何实现这个奇迹。如果你觉得朱利安没撒谎,那就问问他。然后仔细听,蒂普顿先生,听听他对你说话时那讥讽的口吻。”
  索尔·比利·蒂普顿怒火中烧,他拼命压抑才没抽出匕首插进乔希·约克宽阔的后背。但他知道约克可以轻易制服自己,再说朱利安也会不高兴。
  “好吧,”他说,“也许我会去问他。他比你年长,约克,知道很多你听都没听说过的事。也许我现在就会去问他。”

  丹蒙住进了以前属于齐希·约克的船长室。比利轻轻敲门。
  “进来吧,比利。”轻柔的声音从门内传出。
  他推门进去。屋里仲手不见五指,但他能感觉到朱安就坐在几英尺外的黑暗中。
  “抓到马什船长了?”朱利安问。
  “他正在跑,”比利悦,“但我们很快就能抓到他,朱利安先生。”
  “啊,那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比利?我让你看着乔希。”
  “我想问您一点儿事。”索尔·比利重复了乔希·约克的那番话。等他说先后,屋里静得没有任何声音。
  “可怜的比利。”朱利安终于说话了,“过了这么久,你还有所怀疑吗,比利?如果心存疑虑,你永远无法完成转变,比利。这就是亲爱的乔希如此痛苦的原因。他的疑虑让他留在了中间——半是主人半是牲口。明白吗?你必须有耐心。”
  “我想开始。”索尔·比利坚持说,“已经很多年了,朱利安先生。如今我们得到了这艘汽船,情况比过去好得多。我想成为你们的一员,您答应过我。“
  “确实如此。”丹蒙·朱利安装了两声,“那么好吧,比利,看来我们必须开始了,不是吗?你一直尽心尽力服侍我,如果你坚持的话,我很难拒绝你的要求,不是吗?你很聪明,我不想失去你。”
  索尔·比利几乎不敢杷信自己的耳朵。“您是说您同意了?”乔希·约克会为刚才那种口吻后悔得要命,比利兴奋地想道。
  “当然,比利,我会兑现这个承诺。”
  “什么时候?”
  “变化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一些时间,比利,几年的时间。”
  “几年?”索尔·比利失望地说。他可不想再等几年,在那些故事里,这种事不需要几年。
  “恐怕的确如此。就像你从孩子慢慢长成男人,现在你要从奴隶成长为主人。我们会好好养育你,比利,你会从鲜血中得到力量、美貌和速度。你会畅饮生命,让它在你的血管中流动,直到最终重生为夜族。这件事不会马上完成,但早晚会完成的,就像我对你做出的承诺一样。你会拥有永恒的生命和主宰力,猩红饥渴会充满你的身心。我们很快就会开始。”
  “多快?”
  “一开始,你必须畅饮,比利,因此我们需要个祭品,”他大笑起来,“马什船长,”朱利安突然说,“他对你来说很合适,比利。等你捉到他的汽船后,按我说的把他带来,不要伤害他。我也不会碰他,他是你的,比利。我们会把他绑在那间华丽的酒吧里,你将饮下他的鲜血,一夜接着一夜地畅饮。像他这么高大壮实的男人肯定有不少血。他会坚持许久,比利,帮你在转变的路上走很远。是的,只要马什船长落到我们手上,你就可以从他开始学会转变。抓住他们,比利,为了我,也为了你自己。”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五章

  密西西比河,伊莱·雷诺号船上,1857年10月


  阿布纳·马什从伊莱·雷诺号的驾驶舱望出去,只见菲佛之梦号正徐徐横过船身。他重重地顿着手杖,破口大骂起来。事实上,他也说不清自己究竟是感到失望还是松了口气。马什知道,目睹爱船在天杀的礁石上撞得粉碎会让自己心如刀割。可话说回来,现在菲佛之梦号仍在他们后面穷追不舍。如果她赶上了雷诺号,他的心照样会被丹蒙·朱利安剜出来,这一点毫无疑问。看来,无论怎样,他已经输掉了这场游戏。  伊莱·雷诺号的舵手转动舵轮,也开始横过船身,而马什只能站在那里紧皱眉头。菲佛之梦号全速行驶,穿越黑暗疾追而来,那副气势汹汹的模样令人胆寒。马什建造她是为了超越日蚀号,要她成为最快的船,永远独占鳌头。可现在,他不得不乘坐这条河上最老最破的船来逃避她的追击。
  阿布纳·马什走下楼梯,来到丰甲板,看看自己能帮上什么忙。
  格洛夫和轮机长道格·特内已经在指挥手下大干了。甲板上热浪袭人,锅炉在轰鸣咆哮,炉中噼啪作响。一团团烈焰翻卷而上,每当火夫投进一块木柴,火舌便探出炉口。格洛夫将所有司炉工都召集起来,一班人大汗淋漓,拼命添柴,喂着橘红色的炉膛。一块块山毛榉木柴和松木块被涂上油脂,丢进锅炉的血盆大口。
  道格·特内在观察锅炉的压力表。马什走过去,轮机长看了看他,“我在这艘船上待了四年,从来没有把压力升到这么高!”他大喊道。
  马什盯着压力表,只见指针的读数持续上升。蒸汽几乎是在管道中尖啸而过,但它确实起到了作用——颤抖的引擎发出隆隆巨响,像随时会被摇撼得裂成碎片;桨轮在飞转,速度比这些年里的任何时候都快得多——啪啪啪啪啪,激起的水花向后飞散;整艘船都在颤栗,以从未有过的推力向前疾冲。
  马什踏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楼梯。他穿过主舱,攀上顶层甲板,想观察一下后方。从这里能够看到粗短的烟囱顶端喷吐出带火的浓烟,将火星向四处抛撒。正当他凝神观望时,排气阀中再次喷出滚滚蒸汽。那是道格·特内在减压排汽,以确保那天杀的锅炉不会将大家轰上西天。马什脚下不停晃动的甲板仿佛是某个活物的外皮。船尾前桨轮转得飞快,掀起一堵大得要命的水墙,就像一条倒转的瀑布,正向天空倾泻洪流。
  他们身后便是菲佛之梦号,通体半明半暗,高高的黑色烟囱中喷吐出的浓烟和火焰升上半空,飘向明月。同马什刚才爬上楼梯时相比,现在她似乎又追上了大约二十码距离。
  约尔戈船长走上来,站在马什身边。“咱们甩不掉她。”他显得十分疲倦,声调阴沉。
  “只要有更多的蒸汽就行!再加把火!”
  “浆轮无法转得更快了,马什船长。引擎已经用了七年,瞧它那副模佯,好像马上就要散架一样;而且油脂也越用越少,等它耗尽之后,咱们只能干烧木柴了。这是一艘老船,马什船长,她已经是个老太太了。”
  “该死。”马什咒骂道。他的目光越过浆轮朝后望去,菲佛之梦号仍在继续接近。“该死。”他又骂了一句。他知道约尔戈说得没错。

  马什转过目光,向前方望去。他们正全速驶向一座小岛。
  河流和主航道已折转向东,岛屿西侧的岔河其实是一条流水冲刷出来的水道,只是水势比主流稍逊。即便从现在这个距离看去,马什也能分辨出它愈变愈窄、两岸斜生的树木舒展着黑黝黝的布满结瘤的身躯。他回到驾驶室。
  “走那条岔河。”他告诉舵手。
  舵手回头看了他一眼,震惊不已。轮船在河上行驶时,决定一切的是舵手。船长或许可以临时提些建议,但无权下达命令。
  “不,先生。”舵手答道,“马什船长,看看两岸吧,河水正在回落,我了解那条水道,知道它每年这个时候根本无法通行。如果贸然闯进去,我们只有等到春汛时才能脱身。”
  “你说的可能没错,”马什答道,“但既然咱们都过不了这条岔河,菲佛之梦号肯定更不可能过去。她只得绕道,那样我们就能摆脱她。现在,同我们可能碰到的那些天杀的沉树暗礁相比,更重要的事是甩掉她。你听到了吗?”
  舵手皱起眉头。“船长,我用不着你来告诉我在这条河上该怎么驾船。我要顾及自己的名声。我还从来没有让任何一艘船出过事,而且也不打算在今晚开这个先例。我们待在主河道上。”
  阿布纳·马什厌恶地哼了一声:“快点离开这天杀的主航道。”他一面说,一面粗暴地将舵手推到一旁。那人踉跄了一下,摔倒在地。马什抓住舵轮,猛地打向右舵,伊莱·雷诺号顺从地将船头转了过去。舵手在一旁怨气冲冲地咒骂起来。
  马什没有理会他,集中精力掌控舵轮,引导雷诺号掠过小岛那高高的、泥泞的前端,费力地驶进弯弯曲曲的西岔河。他回头望了一眼,时间虽不很长,但足够看到菲佛之梦号——现在她已追到身后二百英尺处——减速、停下,然后疾速向后退去。过了一会儿,再次回望的时候,他发现那艘船开始转向,朝东面的河湾驶去。这以后,他就再也没时间回头观望了,因为伊莱·雷诺号重重地撞上了一棵巨大的死树。
  “天杀的!”舵手大骂道,“舵交给我!”
  “求之不得。”阿布纳·马什让开了。
  伊莱·雷诺号已把那棵死树甩在身后,正以疯狂的速度在狭窄的岔河里疾行。她犁过一道道沙洲,船身不停地战粟。每一道沙洲都减缓了她的前进速度,而舵手还需要让她的速度再慢些,他像个疯子一样摇着轮机舱的铃铛。
  “停下!”他叫道,“桨轮停下!”
  桨轮缓缓地转动了最后一两下,呻吟着停了下来。排气阀嘶嘶地喷出蒸汽,如同两道又长又高的白羽,直冲天际。
  伊莱·雷诺号的船头一晃,船身摇摆了一下,舵手掌握下的舵轮空转起来。
  “舵坏了。”他说道。就在这时,汽船卡在了另一道沙洲上。
  这道沙洲终于让他们停了下来。
  “天杀的!”舵手叫道,“看看吧,我告诉过你,咱们过不了这条岔河。”
  “闭上你那张臭嘴!”阿布纳·马什说道。
  他向后望去。透过树丛,主河道仍然依稀可辨。河面看上去空空如也,或许菲佛之梦号已经开走了。或许吧。
  “绕过那道河湾要花多长时间?”马什向舵手问道。
  “该死的,你还关心这个?春季来临之前咱们哪儿都去不了。你该操心的是找一副新舵和新桨轮,还要盼着涨水,这样才能让船从沙洲脱身。”
  “河湾,”马什固执地说,“绕过那道河湾要花多长时间?”
  舵手气急败坏地答道:“三十分钟,或许二十分钟就可以。可这有什么关系?你听我说——”

  阿布纳·马什猛地打开驾驶室的门,大声吼叫船长的名字。他连叫了三次之后,约尔戈才露面。
  “对不起,船长,”老人说道,“我刚才在下面的主甲板上,爱尔兰人汤来和大个子约翰森被烫伤了,很严重。”
  看到残破的桨轮,他不说话了。“我的老天啊!”他低声咕哝道,声音里全是沮丧。
  “下面有哪根管子破裂了吗?”马什问道。
  “很多管子。”约尔戈承认,勉强把目光从支离破碎的桨轮上挪开。“蒸汽四处乱喷,要不是道格手快,及时打开了排气阀,情况可能会更糟。刚才那一下碰撞,所有设备都松动了。”
  “该死!”马什咒骂道。
  “船长,”约尔戈说,“菲佛之梦号绕过河湾后看不见雷诺号,会以为咱们跑远了,他们准会顺着大河一直追下去。”
  “不,”马什说,“船长,我要你准备担架,抬上烧伤的人,立刻下船穿过树林。”他抬起手杖指了指船外。河岸在十英尺之外,只隔着一片浅水。“找个镇子落脚。附近应该有镇子。”
  “顺着小岛一侧的低地走两英里就有一个。”舵手插话道。
  马什朝他点点头。“很好。那就由你把他们带过去。我要你们全部离开,动作要快。再找个医生,为大家敷好伤口。我想你们会安全的。他们想抓的人是我,不是你们。”
  “你不跟我们—起走吗?”约尔戈问道。
  “我带着枪呢,”阿布纳·马什说,“而且我有一种预感,我要等在这里。”
  “跟我们一起走吧。”
  “如果我逃走,他们会紧追不舍。”
  “可如果他们不来——”
  “那么天—破晓我就去追你们。”马什说。他不耐烦地顿着手杖,“我还是这里的船长,对不对?别闲扯淡了,快按我的吩咐行动。我要你们全都离开我的船,听到没有?”
  “马什船长,”约尔戈说,“至少我们还能帮你。”
  “不用,快走吧。”
  “船长——”
  “快走!”马什吼道,脸涨得通红。“走!”
  约尔戈的面孔变得惨白,他抓住惊得目瞪口呆的舵手的胳膊,扯着他走出驾驶舱,二人急急忙忙朝下面赶去。

  马什则走下楼梯来到自己的舱室。他从墙上取下步枪,检查之后装上子弹,最后将那盒定制的子弹塞进白上衣的口袋中。
  武装齐备的马什回到顶层甲板,稳稳地坐在他的座椅上,在那里他可以时刻观察河面。
  阿布纳·马什思忖着,如果那帮家伙聪明的话,就应该明白这里的水位有多低。他们会知道,伊莱·雷诺号或许能闯过这条岔河,但也可能过不去,即使她慢速行驶、全程测水深也不一定能行。等他们一绕过河湾就会意识到,雷诺号已经输掉了船赛。只要明白了这一点,他们绝不可能顺流而下继续追去。他们会将菲佛之梦号埋伏在岔河的出口附近,在那里坐等雷诺号自投罗网。而同时,那些人——“暗夜的子民”——将会在小岛的另一头下船,乘坐一只小艇顺着岔河摸回来、以防雷诺号中途停船或是搁浅。如果换作阿布纳·马什,他肯定会这样做。

  约尔戈和格格夫连同伊莱·雷诺号的其他船员巳出发了十五分钟,河面仍然没有一丝动静。
  阿布纳·马什急促地喘息起来。他想,如果他们没有乘坐小艇顺着岔河而下,那会怎样?如果他们离船登岛,步行前来,又会怎样?
  伊莱·雷诺号在他身下吱嘎作响,马什愈加不安。只是船在下沉,他告诉自己,她搁浅了,正在泥沙中下沉。但他还是暗自嘀咕,总觉得吱嘎声来自某个人的脚步。或许他们趁他朝河面张望时偷偷摸了上来,或许他们已经在这艘船上了。或许现在丹蒙·朱利安正拾级而上,悄悄地穿过主舱——他知道朱利安的脚步有多轻——挨个搜索着舱房,朝通向他这里的楼梯走来,直逼顶层甲板。
  马什转过椅子,让自己正对楼梯入口,只等一张苍白的面孔安然出现在眼前。握着步枪的双手已经汗湿,枪托直打滑。他在裤腿上擦擦手。

  一阵轻柔的低语从楼梯间传了上来。
  他们就在下面,马什想,正在下面谋划如何抓住他。他被困在这上头,孤身一人。不过,孤身不孤身都没关系。他以前也曾有过帮手,但有与没有毫无区别。
  马什站起身,来到楼梯口,俯视着下面被黯淡的月光涂抹得斑驳迷离的沉沉暗色。他紧紧握住枪,眯起眼睛,等待着某个东西从中现出身形。
  “我知道你们在下面,”他喊道,“上来吧。我为你准备了好东西,朱利安。”他举起了枪。
  没有声音。
  “见鬼去吧!”马什叫道。

  楼梯底端有个东西在移动,是个苍白的身影,倏忽而过。马什刚想开火,没等瞄准,那东西便巳不见了踪影。他咒骂起来,顺着楼梯向下走了两级。而后停住了脚步。
  “船长,”—个轻柔的声音唤着他的名字,“马什船长。”
  马什抬起枪,睐起眼晴。
  “不要开枪,船长。是我,这里只有我—个人。”是个女人,走上前来,站在楼梯底端。
  瓦莱丽。
  马什犹豫起来。她正伸头朝他微笑,等在那里,任月光流过乌黑的长发。她穿着长裤和一件皱皱巴巴的男式衬衫。她的肌融柔软白皙,双眸凝视着他的眼睛。吸引着他的目光,那对眸子里闪动着紫罗兰色的光芒,幽深,美丽,了无穷尽。他能在那无尽的眼波畅游,直到永远。
  “到我这儿来,船长。”瓦莱丽唤着他,“这儿只有我一个人,是乔希派我来的。下来吧,咱们谈谈。”
  马什被那双明媚的眸子迷住了,不由自主地又走下两级台阶。瓦莱丽伸出双臂。
  伊菜·雷诺号在呻吟着下沉,突然偏向右侧。马什一个踉跄,胫骨重重地撞在台阶上。剧痛使他的泪水涌上了眼眶。下面飘来撇弱的笑声,眼前瓦莱丽的笑脸摇曳着渐惭隐去。
  马什咒骂了一声,猛地将步枪顶在肩上,开了一枪——后坐力几乎震得他肩膀脱臼,将他撞倒在台阶上。
  瓦莱丽不见了,鬼魅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
  马什咒骂着跪起身,一面在口袋中摸索子弹,一面顺着楼梯向上进去。他朝着下面那片黑暗吼道:“我知道是朱利安派你来的,那个天杀的畜牲!”

  甲板已经倾斜了三十度,马什倒退着走上顶层甲板。
  忽然间,他感到—个非常坚硬的东西顶在自己的肩胛骨中间。
  “唉呀,唉呀,”身后一个声音说道,“这不是马什船长么?”
  其他人一个个现出身形。马什“砰”的一声将步枪丢在甲板上。
  瓦莱丽最后一个来到他面前,现在看都不看他一眼。阿布纳·马什不停地咒骂着她。终于,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可怕的目光中满是责难。
  “你以为我有选择吗?”她痛楚地说。
  “快走。”索尔·比利·蒂普顿说。
  “见你的鬼去吧!”阿布纳·马什答道。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六章

  密西西比河,奥西曼提斯号船上。1857年10月


  阿布纳·马什原以为自己会置身于一片黑暗之中,但当索尔·比利将他推进船长室时,他发现这个房间里闪耀着油灯柔和的灯光。同马什记忆中相比,这里的灰尘多了些,但其他方面还像是由乔希在照管。
  索尔·比利在外面关上门之后,马什便同丹蒙·朱利安单独特在一起。他触起眉头,紧握着自己的胡桃木手杖。比利将那枝枪扔进了河里,但他允许马什拿着手杖。
  “如果你想杀我,尽管过来。”他说道,“我没心情听你废话。”
  丹蒙·朱利安笑了。“杀你?为什么,船长,我只是想请你享用晚餐。”
  两只硕大的座椅之间的小桌上摆着一只银托盘。朱利安掀开盖子,里面是—盘炸鸡,边上配着青菜、芜菁和洋葱,还有一块盖浇奶酪苹果馅饼。
  “这里还有酒。请坐,船长。”
  马什看着眼前的食物,嗅了嗅。“托比还活着。”他说道。尽管十分意外,但他仍然很有把握。
  “他当然活着。”朱利安说,“请坐。”
  马什谨慎地向前走去。他猜不透朱利安想干什么,但考虑片刻之后,他决定不去理会。或许食物里下了毒,但这讲不通,他们有很多更简便的方法可以杀掉他。他坐下来,叉起一块鸡胸。肉还是热的。他大嚼起来,不禁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吃到一餐像样的饭食了。或许他将不久于人世,但至少临死前还能吃个酒足饭饱。
  丹蒙·朱利安穿一身棕色套装,里面是金色背心,显得光彩照人。他看着狼吞虎咽的马什,苍白的脸上浮出开心的微笑。
  “要酒吗,船长?“他问道,随即斟满两只杯子,而后优雅地隔饮着自己那一杯。
  阿布纳·马什将馅饼一扫而光,他靠回椅背,打了个饱嗝,然后皱起眉头。
  “绝妙的晚餐。”他称赞道,“现在言归正传。为什么要让我到这儿来,朱利安?”
  “那晚你走得太匆忙了,船长,我试图告诉你,我只想同你谈谈。可你的所作所为说明你并不相信我。”
  “没错,我就是不相信你,“马什说道,“现在仍然不相信。但这个话题我不想多说,所以还是谈正事吧。”
  “你很有胴量,马什船长,而且坚强有力。我很敬佩你。”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拍我的马屁,但你不会做对你自己没好处的事情。你就是奉上世界所有的炸鸡,也不可能让我忘记你对那个婴儿做了什么,也不会忘记你是如何对待杰弗斯先生的。”
  “看来你已经忘了,杰弗斯先用剑把我捅了个对穿。”朱利安说,“这种事,谁也无法满不在乎。”
  “那个婴儿可没剑。”
  “他是个奴隶。”朱利安平静地说,“根据你们这个国家的法律,那小东西只是自己主人的财产;而在你们这些人的眼里,他是个卑贱的下等人。我只是让一条生命得到了解脱,免得一辈子受人奴役,船长。”
  “见你的鬼去!”马什说道,“他只是个婴儿,他没对你做过任何事。”
  “是的,”朱利安说,“就跟让·阿尔当一样,他没有伤害过你或是你们的人,可你和你的大副趁他睡着的时候打碎了他的脑袋。”
  “我们把他当成了你。”
  “哦,”朱利安说着,微微一笑,“那么说,是个错误。但不管是不是误杀,你们终归残害了一个无辜的人,而你看上去并没有过多的自责。”
  “他不是人。他跟你们是一类,一个吸血鬼。”
  朱利安皱起眉头,“拜托,我和乔希一样都讨厌这个称呼。”马什耸耸肩。“你这是自相矛盾了,马什船长,”朱利安说,“你将托判定为邪恶之徒,就因为我做了你也曾做过的事——杀死了与自己格格不入的异类,而你却丝毫没有良心上的愧疚。没关系,你要保护自己人。在这一点上,你我完全一样。”
  “我跟你截然不同。”马什说。
  “不,咱们一样!你我都秉承着自己的本性,都不想变战另类。我鄙视那些软弱下作的家伙,他们讨厌自己,因而一定要把自己假扮成另外一副模样。你肯定也有同感。”
  “不,我没有。”
  “没有吗?那你为什么如此痛恨索尔·比利呢?”
  “他是个卑鄙小人。”
  “没错,他就是这种人!”朱利安看上去非常开心,“可怜的比利非常软弱,却渴望能变得坚强起来。为了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他什么都肯干。无所不为。我见过像他这样的货色,太多了。他们有利用价值,通常还很有趣,但绝不令人钦佩。马什船长,你鄙视比利,因为他处处效法我们这个种族,而对你们这些自己人却毫不留情。亲爱的乔希同你有一样的感受,可他竟然没有意识到,他从比利的身上看到的是自己的影子。”
  “乔希和比利没有半点相似之处,”马什坚决地说,“比利是个该死的小人。乔希或许做过一些卑劣的事,但他正试图弥补自己的过错。他可以拯救你们所有人。”
  “把我们变成和你们一样的人。马什船长,奴隶制让你们的国家分裂成格格不入的两部分,而一个人的种族决定了他是不是奴隶。设想一下,如果你有能力将这种制度彻底清除,有办法在一夜之间将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白人变得像煤一样黑——你会这样做吗?”
  阿布纳·马什皱起了眉头。变得像煤一样黑,他可不太喜欢这个念头。但他知道朱利安想把他引向哪里。他不愿被对方牵着走,所以没有答话。
  丹蒙·朱利安呷了一口酒,微微一笑。“啊哈,”他说道,“你看,就连你们这些废奴主义者也认为黑色人种是劣等族类。你们巴不得将黑奴打扮成白人,可如果一个白人喝下可以让他变黑的药水,你们却会觉得极度恶心。马什船长,我并非出于恶意才去伤害那个黑奴婴儿。我心中没有丝毫的怨毒,我那样做只是为了对付乔希,亲爱的乔希。他是个漂亮人物,但让我恶心。而你则完全不同,船长。八月的那个晚上,你当真以为我会伤害你吗?哦,或许剧痛和狂怒之下,我会那么做。但除此之外,绝不会。只有美人才能吸引我,马什船长,而你绝对算不上。”他大笑起来,“不过你非常坚强,而且胆量惊人,能坚守自已的立场,正是这些才令我敬佩。还有,你会驾驶汽船。船长,你我不应该成为敌人,加入我这一方吧,为我驾驶菲佛之梦号。”他微笑着,“或者说奥西曼提斯号,这船现在叫这个名字。比利坚决要求为它改名,而乔希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个名字。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让这玩意儿恢复原来的名字。”
  “她。”马什说。
  “什么?”朱利安皱起眉头。
  “对一艘船只能称作‘她’,而不是‘这玩意儿’。”
  “啊哈。”丹蒙·朱利安答道。
  “驾驶这艘船的不是比利·蒂普顿吗?”
  朱利安耸耸肩。“比利只能当个工头,不是个能在大河上行船的人。我可以把比利除掉,船长,你以为如何?只要你能加入我,这便是对你的第一个报答。比利会死掉。我将为了你而杀死他,或是让你亲自动手。你知道吗?他杀害了你的大副。”
  “长毛迈克尔?”马什问道,心里涌起一股寒意。
  “是的。”朱利安答道,“没过一两个星期,他又杀害了你的轮机长。你那位忠实的手下正想破坏锅炉的时候被比利抓到了,否则锅妒肯定会爆炸。你想为自已人报仇吗?现在,一切都由你决定。”朱利安专注地向前倾过身。他非常兴奋,那双黑眼睛闪闪发光。“而且你还能得到别的酬劳。钱财,我对此毫不在乎。你可以支配我所有的金钱。”
  “你从乔希那里输来的所有金钱。”
  朱利安笑了笑。“一位血族主宰总是能收到很多扎物。”他说道,“船长,你是个讲求实际的人。请你考虑一下我开出的条件。你将可以随意惩处你的仇敌,保护你的朋友,饱餐托比为你精心烹制的美食,还有金钱和女人,而这一切只是为了让你做自己最想做的事——驾驶你的菲佛之梦号。”
  阿布纳·马什哼了一声。“这船不再是我的了,你让她变得肮脏而邪恶。”
  “看着四周,真有你说的这么糟糕吗?阿布纳,这个世界充满了邪恶,我并不想求得你的宽恕,也不是在逼你入伙。你要做的只是驾驶你的汽船,管好你份内的事情。我们需要你的专业技能。来吧,阿布纳,把你的手给我。我知道你会同意,你想这样做——我能在你的眼睛中看到。正邪之说不过是愚蠢的谎言,只有虔诚敏感的人才会操心这些胡说八道。我了解你,阿布纳,我能把你希望得到的东西给予你。加入我吧,为我效劳。握住我的手,让咱们一起去赶超日蚀号。”
  他的黑眼睛灼灼逼人,深邃无比,一直射进马什内心深处,触探他,感受着他的思想,邪恶而又诱人,勾引着他,呼唤着他。
  朱利安伸出手,阿布纳·马什不禁抬手去握。朱利安的微笑如此迷人,而他的话语更是如此具有说服力,他幽黑的眼睛里充满了渴望,而他的手冰冷异常,就像乔希的手,在码头上的那个夜晚……
  阿布纳·马什猛地抽回自己的手。“乔希,”他高声说,“原来如此!你还没有击败他,对吗?你重创了他,但他还活着,而你无法让他饮血,无法让他改变。这才是你拉我入伙的真正原因。”马什感到血涌上了脸庞,“如果我加入你这一方,便会彻底粉碎乔希所剩的一切,以此证明你是正确的。乔希信任我,而你要我加入是因为你知道这样做对他意味着什么。”
  朱利安的手仍然伸向前方,在他修长苍白的手指上,一枚枚戒指闪烁着柔光。
  “见你的鬼去吧!”马什吼道,抓起手杖猛地一挥,将那只手打到一旁。“见鬼去!”
  丹蒙·朱利安唇边的微笑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站起身,高踞在阿布纳·马什面前,抬手将马什朝他脸上打来的手杖扯到一边。他双手稍一用力,将手杖一折两段,就像马什折断熄灭的火柴那样轻松,随即将它扔到一旁,
  “你本来可以作为赶超日蚀号的第一人而名垂青史,”他的腔调中饱含恶毒的冷酷,“但你选择了死亡。马什船长,我向你保证,死亡的过程会相当漫长。我要让你受尽折磨。你太丑了,不合我的胃口。我会把你交给比利,教他如何品尝鲜血。或许亲爱的乔希也能分到一份,那会对他大有裨益。”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七章

  密西西比河,奥西曼提斯号船上,1857年10月


  阿布纳·马什被朱利安推出船长室的时候,天色已经破晓。“比利,带船长去他的舱室,在天黑时要保证他的安全。”朱利安吩咐道。
  几个人等在外面。身穿黑色套装和方格背心的索尔·比利应道:“是,朱利安主人。”那双寒冰般的眼睛死死盯着马什。
  他身边还有两个人。朱利安刚关上房门,他们便冲了上来。其中一人是个低矮壮硕的年轻人,手持短棍。另一个身彤高大,阿布纳·马什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丑陋的家伙。他肯定有将近七英尺高,但脑袋小得可怜,长着一对斜眼,牙齿像糟烂的木头,完全没有鼻子。阿布纳·马什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别这样盯着看好不好?”索尔·比利说道,“船长,这可不礼貌。”
  那位没鼻子的好像很同意这句话,凶狠地抓住马什的胳膊扭到身后,然后用力一抬,力道之大,让马什一阵剧痛。
  “一只短吻鳄咬掉了他的鼻子,”索尔·比利说,“这不是他的错。‘没鼻子’,现在你要紧紧抓住船长。马什船长爱往河里跳,咱们可不能再让他这样。”
  比利气势汹汹地走过来,将匕首顶在马什的肚子上,让马什刚好能感觉到锋利的刀尖。“船长,我没想到你还是个游泳的好手。肯定是因为你这身肥肉,让你能更轻易地浮在水面上。不过,今天可不能游泳,我们要把你带下去好看管。‘没鼻子’和我整个白天都去照看着你。”
  比利懒洋洋地把匕首抛向空中,伸出刀鞘接个正着,随后转过身。他领着他们朝后甲板走去。
  “没鼻子”推搡着马什跟在后面,另一个家伙断后。

  他们绕过高级舱房的拐角时,差点儿撞在托比·兰亚德身上。
  “托比!”马什叫道。
  索尔·比利也停了下来,死盯着厨子。“黑鬼,你他妈的在这儿干什么?”他责问道。
  托比没有看他,只是站在那里。他身穿一套破旧的棕色制眼,双手紧握在背后,低着头,神经质地用一只脚蹭着甲板。
  “我说,黑鬼,你到这儿干什么来了?”索尔·比利恶狠狠地追问,“你为什么没被锁在厨房里?快点回答,不然让你这黑鬼后悔都来不及。”
  “锁在厨房里?”马什道。
  托比·兰亚德终于抬起脸,点点头。“比利先生说,我又变成了奴隶,不管我有没有自由证书都是奴隶。不用干活的时候,他把我们全都用铁链锁起来。”
  索尔·比利·蒂普顿将手伸向背后,拔出了匕首。“你是怎么解开锁链的?”他问道。

  “是我砸断的,蒂普顿先生。”他们头顶上响起一个声音。
  几个人都仰起头。高级房舱的顶上,乔希·约克正站在那里,俯视着下面。他的白衣在朝阳下熠熠生辉,灰色斗篷在风中飘荡。
  “现在,”约克说道,“麻烦你放开马什船长。”
  ”他在白天就出来了!”那个矮胖的年轻人、指着太阳惊叫道。听上去,他已经吓得魂飞魄散。
  “快从这儿滚开。”索尔·比利·蒂普顿对约克说,“如果你想轻举妄动,我就去叫朱利安先生,”
  乔希·约克笑了。“真的?”他朝太阳望去。现在太阳已清晰可见,如同—只灼灼逼人的黄眼睛,裹在一团团橙红色的明亮云朵中。“你认为他会来吗?”
  索尔·比利紧张地舔舔薄嘴唇。“你吓不倒我。”他举起匕首,“现在是白天,而且你孤身一人。”
  “不,不止他—个人。”托比·兰亚德说,从背后亮出双手。他一手握着一把切肉刀,另一只手里是一柄刀刃上布满豁口的大号劈骨刀。
  索尔·比利瞪圆眼睛,后退了一步。
  阿布纳·马什转头看去。“没鼻子”仍然斜眼盯着乔希,紧握着马什双臂的手稍稍松了一点。
  趁这个机会,马什竭尽全力向后一跃,朝那巨人撞去,“没鼻子”一个趔趄摔倒在地。阿布纳·马什正砸在他身上,以自己三百磅的身躯压住对方。大个子闷哼—声,就好像被一颗炮弹打在了肚子上,全身上下泄了气。马什一扭身,手臂挣脱出来,然后朝旁边滚去。他发现自己这一滚正是时候——一把钢刀从他面前一英寸的地方飞过,“砰”的一声扎进甲板,刀身还在不停地颤动。
  马什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笑了。他猛地拔出刀子,站直身体。
  手持棍棒的家伙向前疾冲两步,但马上又改了主意。现在他一步步向后退去,没等马什来得及眨一下眼睛,乔希一跃而下,落在那人身后。只见他一晃身,躲过了橡木棍的疯狂一去,蓦地,那个身体笨重的年轻人已倒在甲板上,昏了过去。马什根本设看到乔希是怎么动的手。
  “别过来!”索尔·比利叫道。他在托比面前连连后退,不小心撞在马什身上。
  船长抓起他,将他整个身体抡了起来,重重砸在一扇门上。
  “不要杀我!”比利尖叫着。
  马什用一只胳膊夹住他的喉咙,用力挤压,同时将那把刀子顶在他皮包骨般的肋条上,正对着心脏。
  比利那双寒冰般惨白的眼睛瞪得滚圆,充满惧意。“别杀我!”他哽咽着央求道。
  “为什么不能杀你?”
  “阿布纳!”乔希警告道。
  马什回头,正看到“没鼻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那家伙发出一声野兽般的怒吼,向前冲来,而托比则以马什想象不到的速度采取了行动,只见那巨人一下子跪倒在地,被自己的鲜血呛得喘不过气来。
  原来是托比将那把劈骨钢刀用力一挥,砍开了他的喉咙。鲜血奔涌而出,“没鼻子”眨巴着一对小小的斜眼,抬起双手捂住脖子,像是想扶住自己的脑袋,以防它掉下来。最后,他终于摔倒在地。
  托比朝马什和索尔·比利转过身,“马什船长,应该把他开膛破肚。”他央求道,“我敢打赌,比利先生根本没长着心。“
  “不要,阿布纳,杀死—个人已经足够了。”
  阿布纳·马什将匕首向前一戳,让刀尖刚好刺透比利的衬衣。一道细细的血痕从他的皮肤上流了下来。
  “你喜欢这个,对吧?”马什问道。汗水将比利稀疏的头发粘在前额上。“当这把匕首握在你手里的时候,你喜欢鲜血,喜欢得要命,不是吗?”
  比利窒息着,无法回答。马什稍稍松开紧夹在那个瘦脖子上的力道,让他能开口讲话。
  “不要杀我!”比利说道,声音又细又尖,“那些事情不是我做的,朱利安才是真凶。是他命令我做的。如果我不听他的,他会杀了我。”
  “阿布纳,”乔希说,“放开他,你已经夺下了他的武器,现在他无法作恶了。如果你这样杀死他,那就跟他没什么分别。当咱们离开的时候,如果有人发难,他还可以派上用场。咱们得找到小艇,离开这里。”
  “小艇,”阿布纳·马什说,“让小艇见鬼去吧,我要把我的汽船夺回来。”他朝索尔·比利一笑,“我想,这位比利先生可以把咱们带到朱利安的舱室。”
  索尔·比利吃力地咽了口唾沫,马什能够感到他的喉结在自己的腕下蠕动着。
  “如果你想进攻朱利安,你自己去吧,”乔希说,“我不会帮你的。”
  马什扭过头,吃惊地看着约克。“他这样对待你,你居然——”
  突然间,乔希显得既虚弱又疲惫。“我无能为力,”他低声说道,“他太强大了,阿布纳。他是我的血旗主宰,能够制约我。如果我胆敢与他对抗,那简直就等于在挑战我们这个种族的整个历史。他已经多次威逼我屈从于他,强迫我用自己的血去饲喂他,而每一次屈服都令我——更加虚弱,进一步沦为他的奴隶。阿布纳、请你理解,我无法帮忙。他会用那双眼睛死死盯住我,没等我向前迈两步,我就会被他控制住。到那时,死在我手下的人很可能是你,而不是朱利安。”
  “那就让我和托比动手。”马什说。
  “阿布纳,你不会有机会的。听我说,咱们现在可以逃掉,我已经冒了极大的风险来救你,你不要错失良机。”
  马什回头看了一眼动弹不得的比利,仔细考虑乔希的提议。或许乔希说得没错。再说他的枪也丢掉了,现在他们根本没有能够伤害朱利安的武器。匕首和切肉刀肯定派不上用场,而马什绝对不愿赤手空拳与朱利安对抗。
  “好吧,咱们走。”他最后说道。然后转身揪往比利,“快给我站起来。你得让我们安全登上那只该死的小艇。否则就杀掉你。”
  马什再抬起头时,正看见乔希一只手按在前额上。
  “你没事吧?”
  “太阳,”约克无力地答道,“咱们必须快点行动。”
  ”别人呢?”马什问道,“卡尔·法兰怎么样了,他还活着吗?”
  乔希点点头。“是的,其他人也活着。但咱们没办法救出所有的人。没时间了,咱们已经耽搁得太久了。”
  阿布纳·马什皱起了眉头。“或许如此,”他说道,“但我不能丢下法兰先生不管,只有他和你才能驾驶汽船。只要把你们俩一齐带走,在咱们回来之前,这艘船哪儿也去不了,会一直困在这儿。”
  乔希点点头。“有人看守他。比利,现在谁和法兰在一起?”
  索尔·比利挣扎着站起身。“瓦莱丽。”他答道。
  “很好,”乔希说,“快点。”

  他们开始行动。法兰的舱室在上面的高级房舱,但位于船的另一侧。这间舱室窗帘紧闭,百页窗关得死死的,门还上着锁。
  乔希伸出白皙的手,轻轻一击便打碎门锁,将门推开。马什推了索尔·比利一把,二人跟在乔希身后挤进了房间。
  法兰衣衫整齐,正趴在床上沉沉酣睡。但一个苍白的身影从他身旁猛然坐起,圆睁怒目瞪着他们。
  “谁——乔希?”她马上从床边站起身,睡衣上洁白的衣裙纷纷垂落下来。“现在是白天。你想干什么?”
  “离开这里,”乔希·约克答道,“法兰先生要和我们一起走。”
  马什嘱咐托比看好比利,然后来到床边。卡尔·法兰一动不动。马什将他翻过身来,他的脖子上有几处伤口,衬衫和下巴上沾着凝结的血迹。法兰的身体无力而又沉重,任由马什搬弄,也没有醒来的迹象。幸好还在轻轻地呼吸。
  “饥渴控制了我。”瓦莱丽说,声音微低。她看了看马什,又看了看约克。“自从上次捕猎之后——我没有选择——丹蒙把他给了我。”
  “他还活着么?”乔希问道。
  “是的,”马什说,“但咱们得抬他出去。”他站起身,打了个手势。“托比,比利,你们俩把他抬到小艇上去。”
  “乔希,求求你。”瓦莱丽恳求道。她身穿睡衣站住那里,显得既无助又害怕。她在伊莱·雷诺号上展现出的万种风情早已年复存在,很难想象她是如何啜饮法兰的鲜血的。“如果丹蒙发现他不见了,他会惩罚我的。求求你,别把他带走。”
  乔希犹豫起来。“瓦莱丽,我们必须带他走。”
  “那就把我也带走吧!”她说道,“求你了。”
  “现在是白天。”
  “既然你能冒险现身,我也能。我很强壮,我不怕。”
  “太危险了。”乔希坚持道。
  “如果你把我留下,丹蒙肯定会认为是我帮了你。”瓦莱丽说,“他会惩罚我。我早已受够了。他恨我,乔希,他恨我是因为我爱你。帮帮我吧,我不愿再受这种折磨——这种饥渴。我受够了!求你,乔希,让我跟你走吧!”
  阿布纳·马什看得出她的恐惧。突然之间,她看上去不再像个吸血鬼,只是个普通女人,一个人类,正在苦苦乞求帮助。“让她一起来吧,乔希。”
  “那么穿好衣服,”乔希·约克说道,“快点儿。穿上法兰先生的衣服,那比你的衣服更厚重些,可以遮住更多的皮肤。”
  “好的。”她应道,不到一分钟便穿着停当:长裤,靴子、外衣,还戴上了一顶宽边软帽。这身衣装比她的身材大出许多,但看来并不妨碍行动。
  “来吧。”马什急切地说道。
  比利和托比将法兰架在中间。舵手仍然神志不清,当他们朝楼梯匆匆赶去时,他的双脚一直拖在甲板上。马什跟在他们身后,他将匕首插在腰间,用外衣遮住,一只手紧握着刀柄。瓦莱丽和乔希走在最后。

  宽敞的大厅中满是乘客,其中几个好奇地看着他们,但没人说什么。下到主甲板后,他们不得不从熟睡的水手身上跨过去。这些人马什一个都不认得。正当他们接近测深小艇时,有两个人走了过来。
  “你们要去哪儿?”其中一个问道。
  “不关你的事。”索尔·比利答道,“我们要带法兰去看医生,他觉得不舒服。你们两个,过来,帮我把他抬到小艇里去。”
  其中一人犹豫了一下,盯着瓦莱丽和乔希。很明显,他还是第一次在白天见到他们。“朱利安知道这件事吗?”他问道。
  马什看到,其他人正从主甲板各处朝这里望过来。他紧紧握住匕首,只要索尔·比利胆敢说错一句话,他便会扑上去割断他那该死的喉管。
  “蒂姆,你想找茬吗?”比利冷冷地问,“最好想想鳄鱼乔洽的下场。现在你快点挪动你那该死的屁股,照我的吩咐做!”
  蒂姆畏缩了,连忙跳起来执行命令。另外三个人也跑过来帮忙。
  转眼间,小艇已被放到汽船侧舷的水面上,卡尔·法兰也被安置停当。乔希帮瓦莱丽越过船舷,托比跟在后面跳了下来。
  现在甲板上站满了好奇的水手。
  阿布纳·马什逼到索尔·比利·蒂普顿近旁,低声说:“到目前为止。你的表现非常好。现在下到小艇上去。”
  索尔·比利看着他:“你说过你会放了我。”
  “我撒谎了,”马什说,“你必须同我们待在一起,直到我们安全离开。”
  索尔·比利向后退开。“不,”他说道,“你会杀掉我的。”他提高了嗓门,“抓住他们!”他高叫道,“他们挟持了我,想逃跑!快抓住他们!”他的身体向后猛地一扭,躲到马什够不着的地方。
  马什咒骂一句,拔出匕首,但太晚了。甲板上所有的水手和船工全都朝他冲来。他看到几个人手中还挥舞着刀子。
  “宰了他!”索尔·比利嚎叫着,“快去找朱利安,快去找帮手,把他们全杀掉!”
  马什抓住将小艇系在汽船上的绳索,手中的匕首一挥便将它割断,然后朝比利狂叫着的嘴巴掷了过去。但这一掷根本没有准头,索尔·比利蹲身躲开了。有人揪住马什的上衣,他重重一拳打在那人脸上,让那家伙一下子摔到了后面的人身上。
  小艇正随着水流漂移,趁它还没有漂到够不着的地方,马什拼命朝那儿奔去。乔希在高声呼喊,催促快点上艇,但有人从后面勒住了他的脖子,要把他扯回去。阿布纳·马什发疯般地向后猛踢,但那人死不松手,而小艇已向下游越漂越远。乔希还在大喊,可惜毫无用处。
  就在这时,托比·兰亚德那把天杀的切肉刀从他耳边“嗖”的一声飞过,将他的耳朵削下了一小片。勒在马什喉咙上的那只胳膊松垂下来,他感到有鲜血喷溅到自己的肩膀上。
  马什向前尽力一跃,朝小艇跳了过去——可惜差了一半的距离,于是他肚子朝下,重重地摔落在水面上。他被摔得七荤八素,但冰冷的河水让他浑身一震。阿布纳·马什扑打着四肢,喝了满满一口水和河泥才露出头来。他奋力游到小艇前,伸出手臂扒住船舷,费力地爬了上去,差点没把小艇弄翻。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八章

  密西西比河上,1857年10月


  二十多年来,阿布纳·马什从未划过一只测深小艇。尽管他们是顺流而行,但划桨的只有他和托比,因而这份差使十分累人。不到半个小时,他的双臂和脊背就已疼得厉害了。马什一边发着牢骚,一边继续划桨。
  现在菲佛之梦号已在视线之外,在他们身后不见了踪影。太阳正爬向高天,河水变得非常宽阔,两岸间的距离似乎有一英里。
  “真难受啊。”瓦莱丽说。
  乔希·约克说:“把身体遮起来。”
  “我要烧着了,”她说,“我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她仰头望了一眼太阳,马上像挨了一记重击似的低下头。她脸上那鲜红的颜色令马什大吃一惊。
  乔希·约克朝她挪过去,突然停住,不安地看着她。他将一只手按在自己的额头上,沉吟片射之后缓缓吐出一口气。
  “坐在我的影子里,”他说,“把帽子向下拉。”
  瓦莱丽蜷缩在小艇船底,实际上是躺在乔希的腿上。他伸出手,温柔地将她上衣的领子拉直,把手垫在她的脑后。
  船行至此,马什注意到,旁边河岸上的树林被砍得精光,只有临时种上的一排观赏树苗。河岸是一片片精心耕作的田地,平坦整齐,一望无际。岸边有一座希腊复兴式风格的种植园宅邸,气势恢弘,富丽堂皇,高高的塔楼俯临宽阔宁静的大河。西岸滩头是一堆正在闷烧的甘蔗渣和废弃的甘蔗秆,冒出一柱呛人的灰色浓烟。这堆废料有房子一般大小,升腾的烟雾播散开来,像裹尸布一样飘过河面。马什看不到火焰。
  “或许咱们应该在这里靠岸,”他对乔希说,“四周全是种植园。”
  乔希一直双目紧闭,听到这话睁开了眼睛。
  “不,”他说道,“现在咱们还没走出多远,必须再同他们拉开一段距离。比利可能正沿着河岸追踪咱们,到夜幕降临的时候——”他没有把剩下的话说完。
  阿布纳·马什哼了一声,继绩划桨。乔希重新闭上眼晴,将他那顶白色宽边帽拉得更低了些。
  瓦莱丽一度尖叫起来,像是承受着极大的痛苦。
  乔希睁开眼睛,俯在她身上,抚摸着她漆黑的长发,对她轻轻耳语。
  瓦莱丽呜咽着。“乔希,我知道你是一位白王,”她说道,“我知道,你是来改变我们的命运、带我们回归本原的。”竭尽全力说出这一个个字的时候,她整个身体都在不停地颤抖。“那个城市,我爸爸对我讲过那个城市,它就在都儿,对吧?乔希,那黑暗之城。”
  “平静些,”乔希·约克说,“平静些,这会让你更虚弱。”
  “白王,”她低声道,“来拯救我们。我知道,你是来拯救我们的。”
  乔希·约克轻轻地吻着她肿胀起泡的双唇。“是的,我是来拯救你们的。”他痛苦地说,然后将手指按在她的嘴巴上,让她安静下来,再次闭上眼睛。
  阿布纳·马什划着浆,河水在他们身边流过,太阳在头顶高照,风裹挟着烟雾扫过河面。马什的眼睛里进了一粒灰渣,他一面咒骂一面揉搓着。这只意见又红又肿,眼泪流个不停。现在,他的全身上下剧痛无比。

  顺流而下两个小时之后,乔希开始说话,仍旧闭着眼睛,声音中满含着痛苦。
  “你知道吗?他疯了。”他说,“他征服了我,夜夜如此。说到白王,是的,我想尽管我是个白王,但朱利安击败了我,每次都击败了我,我只能屈服。阿布纳,他那双眼睛,你见过他那双眼睛:黑暗,如此幽深黑暗,透着无数年代的古老气息。我原以为他非常邪恶、强大,而且聪明,但现在我明白了,朱利安并不是那样。阿布纳,他是个疯子,真的。
  “起初我以为他是个邪恶之徒,是一个黑王,意敞将自己的子民引向毁灭。可你看看他吧_—一他已经被毁灭了,徒有其表,内里已经成了一片虚空。他之所以要享用你们的生命,是因为他自己早已失去了生命,甚至失去了真正的名字。我曾纳闷儿,他整日整夜地一个人躲在黑暗里,究竟在想些什么。现在我知道了,他根本没有想任何事情。或许他一直在做梦。如果当真如此,我想他梦到的只有死亡。他终日守在那间漆黑的空荡荡的舱房里,好像那是一座坟墓,只有鲜血的味道才能刺激他从里面爬出来。而他所做的那些事情已不仅是轻率鲁莽了。他热衷于破坏、探索。他肯定想要一个了断,让自己安息,我相信这一点。他已经太老了,肯定非常疲倦。”
  乔希睁开了眼睛,现在这双眼睛眯得很小,黯淡无光。“当危险果真出现而且临近身边的时候,他会被唤醒。他心中的那头野兽——那头野兽年老体衰,愚蠢而又疲惫,可一旦醒来,它便会拼命地挣扎、搏斗,以求得生存。它非常强大,阿布纳,而且老谋深算。”乔希无力地笑了,他的笑容只能称作苦笑。“那个晚上之后——事情全都不对头了。我问过自己,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朱利安喝下了满满一杯我的——我的药酒,剂量应该已经足够了,足够消除对鲜血的饥渴,它应该能起到作用。但我搞不懂,那种酒以前从未失效,从来没有,但它对朱利安不起作用。没办法,不起作用,阿布纳,你记得吗?当我向你讲述自己的经历时,我对你说,当时我还很年轻,从未感受过对血腥的饥渴。你还记得吗?”
  “是的。”
  乔希虚弱地点点头。他脸上的皮肤绷得紧紧的,呈血红色,好像擦破了皮一样。“朱利安很老了,阿布纳,非常老。那种饥渴——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感受到饥渴了——几百年,几千年。正因为如此,药酒才没能发挥作用。以前我不知道这个,我们谁也不知道,我们的同族竟然能够经受饥渴的折磨。他根本没有饥渴,但他还是要饮血,因为他一心想这样。有时我想,他的人性早已被掏空,只剩下了一张面具,他现在只是一头上了年纪的野兽,太老了,以至连品味食物的欲望都没有了。但尽管如此,它仍要狩猎,因为它只记得这个——野兽唯一的本性。你们有很多传说,阿布纳,吸血鬼故事——活死人,不死之人。在你们的故事里,那就是我们的名字。朱利安——我想朱利安对此当之无愧,尽管他早已感受不到饥渴,但他是个不死之人。冷酷,空无一物,不死之人。”
  听到乔希对丹蒙·朱利安的“不死”描述,阿布纳·马什一心只想把那个“不”字去掉。他刚要开口,瓦莱丽突然跳起来,笔直地站在小艇上。马什吓了一跳,桨划到—半便呆呆地停住了。
  在那顶软帽下面,瓦莱丽的皮肤像开裂的伤口一样透出血红色,布满了水泡。其实那种颜色已不能称作红色,而是像带血的擦伤,还泛着青紫。她的嘴唇已经裂开。她傻笑着咧开嘴,露出白森森的长牙。她的眼白几乎占据了全部眼球,让她看起来像瞎了一般,而且像个疯千。
  “疼死了!”她尖叫着,抬起像龙虾爪子一样鲜红的手捂在头上,试图遮挡灼人的阳光。她的目光在小艇上四处搜寻,最后落在卡尔·法兰那具正在轻轻呼吸的躯体上。她朝他爬过去,张开了嘴巴。
  “不!”乔希·约克叫道。他冲过去压在她身上。就在她的牙齿快咬在法兰喉咙的一瞬间,乔希将她扳到了一边。
  瓦莱丽疯狂地挣扎着,发出一声声尖叫。乔希死死地按住她。瓦莱丽凶暴地张着着利齿,一次又一次,结果咬破了自己的嘴唇,鲜血和口水混成的泡沫顺着她的嘴巴淌了下来。她拼命挣扎,可乔希·约克终究占据优势,令她无法反抗。她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拖着沉重的身体退回原来的位置,但那双盲人一般的白眼睛仍旧死死盯着天空中的太阳。
  乔希伸出双臂将她揽在怀里,心中充满了绝望。“阿布纳,”他说,“在测深索下面有—样东西。昨天晚上他们出去抓你的时候,我把它藏在那里了。拜托。阿布纳,快一点。”
  马什停下手中的船桨,取出测深索。这是一条三十二英尺长的绳索,用于探测水深,顶端是一只灌满铅的管子。在盘绕的绳索下面,马什找到了乔希想要的东西。那是一只没有贴标签的酒瓶,灌得满满的,有三夸脱多一点。
  约克从他手中接过瓶子,拔掉瓶塞,将瓶口塞进瓦莱丽肿胀开裂的唇间。酒液顺著她的下巴流了出来,大部分洒在她的衬衫上,但乔希还是把少许液体灌进了她的嘴里。看来这一点酒装起了作用,她突然贪婪地吮吸着瓶口,像婴儿吮吸乳头。
  “别急。”乔希·约克说。
  阿布纳·马什放下绳索,皱起了眉头。“只有这一瓶吗?”他问道。
  乔希·约克点点头。现在他的面孔也像被烫伤了一样,出现了一片片水泡和裂口。“朱利安把我的存货都收进了他的舱室,每次只给我一瓶,而我不敢抗议。他总是耍弄手段,声称要把这些药酒全部毁掉。”他把瓶子从瓦莱丽唇边拿开,现在瓶中的液体只剩下不到一半。“我想——我原想,在制造出新的药酒之前,这一瓶就足够了。可我没想到瓦莱丽会跟咱们一起出来。”他的手在颤抖,叹了一口气,然后将瓶子放在自己的嘴上,喝下一大口。
  “疼。”瓦莱丽呜咽道。她默默地蜷起身体,浑身发抖,但很明显,那阵嗜血的饥渴已经过去了。
  乔希把瓶子递还给马什。“阿布纳,把它收好。”他说,“我们得靠它坚持下去,必须定量配给。”

  “靠岸。”马什对托比说,两人竭尽全力朝西岸划去。
  他们冲上河滩时,马什跳下船,站在齐膝深的淤泥中,将小艇拉向岸边。他一面环顺四周一面想,即便在这天杀的河岸上,也没有一处阴凉,没有一棵树能让他们躲避无情的烈日。
  “快靠岸,”马什冲托比·兰亚德吼道,“咱们得把他们弄到岸上去。”他说道,“再把这只该死的小艇拖上去,翻过来,让他们躲在下面。”
  托比点点头。
  他们先把法兰抬上岸,然后是瓦莱丽。马什托着瓦莱丽腋下将她抬起的时候,她疯狂地战栗着。她的面孔变得异常可怕,他甚至不敢碰一下,唯恐自己的手会让那张面皮整个剥落下来。
  他们回来搭救乔希时,他已经自己爬出了小船。“我来帮忙,”他说道,“它太重了。”说罢便斜过身体,顶在小艇的一侧。
  马什朝托比点点头,三人将小船抬离水面。这只船果真很重,马什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岸边的淤泥又湿又粘,裹缠着他的双腿。要是没有乔希,他们可能根本无法达到目的。但最后他们总算抬着船越过河堤。来到了田野中。把它翻过来就容易多了。
  马什再次抱起瓦莱丽,把她拖进船下。
  “乔希,你也进去。”他转过身说道。
  托比在法兰身边照顾他,正将一捧河水灌进舵手苍白的唇间。可乔希不见了。马什皱起眉头,绕着小艇四处寻找。他的裤子浸透了河水,现在又沾满淤泥,又湿又重,紧贴在双腿上。
  “乔希,”他叫道,“你他妈到底在哪儿——”
  乔希·约克瘫倒在河岸上,那双通红、灼烂的手在淤泥中不住地抓挠。
  “见鬼!”马什大吼一声,“托比!”
  托比连忙跑了过来,同马什一起将约克拖进阴影中。约克紧闭着双眼,马什找出那只酒瓶,将一些液体灌进他的喉咙。
  “快喝,乔希,喝下去。天杀的,你无论如何也要喝下去。”
  约克终于开始吞咽,一直将瓶子喝了个空。
  阿布纳·马什皱着眉头把瓶子拿在手里,将它底朝上翻转过来。乔希·约克的最后一滴私酿流出瓶口,落在马什糊满泥巴的靴子上。
  “见鬼。”马什说道,将空瓶子扔进河里。“托比,你留在这儿照顾他们。”他吩咐道,“我去找人帮忙。肯定有人住在附近。”
  “是,马什船长。”托比应道。

  马什迈步穿过田野。土地上的甘蔗已收割完毕,日野显得格外广阔,空无一物。但越过一片高地之后,马什望见了一缕纤细的青烟。他朝那里走去,盼着那是一座房子,而不是另外一堆燃烧的甘蔗渣。他的希望落了空。但经过火堆后没走几分钟,他看到一群奴隶正在田间劳作,于是朝他们大喊起来,一面拔腿跑了过去。他们把他领到了一幢种植园的宅子。
  在那里,他向监工讲述了自己悲惨的故事:锅炉爆炸让他们的汽船沉入水底,船上大多数人都已丧命,只剩下几个人乘坐测深艇逃生出来。
  女人点点头,随后请来了庄园主。
  “有两个人烧伤得很严重,”马什告诉他,“咱们得尽快赶到。”
  几分钟之后,他们为一辆车套上了两匹马,穿过田野前去救援。
  当他们赶到底朝天的小艇旁边时,卡尔·法兰已经站了起来,看上去头昏眼花,极度虚弱。
  阿布纳·马什跳下马车打了个手势。
  “快行动吧,”他对一起赶来的人们说,“咱们要把船下面烧伤的人弄出来,送到屋子里面去。”他朝法兰转过身,“你怎么样了,法兰先生?”
  法兰有气无力地笑了笑。“好多了,船长。”他答道。“但刚才真见鬼,我感觉糟透了。”
  另外两个人把乔希·约克抬到马车上。他一动不动,白色套装上沾满了泥巴和酒液。
  第三个人——庄园主的小儿子——从小艇下面爬了出来,皱着眉头,双手在裤子上擦来擦去。这孩子看上去有点不对劲。
  他说道:“马什船长,下面那个烧伤的女人已经死了。”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二十九章

  格雷种植园,1857年10月


  两个仆人把乔希·约克从马车后厢里抬出来,架着他进了宅子,登上宽敞的楼梯,朝一间卧室走去。
  “找一间黑屋子!“阿布纳·马什朝他们叫道。“拉上该死的窗帘,听到了吗?我可不想让该死的阳光照进来。”
  说罢,他回身去找随行的人。
  此时,庄园主和他的儿子们已经同几名奴隶走到外面去看瓦莱丽的尸体了。
  法兰将一只胳膊架在托比肩上,支撑着自己的身体。
  “法兰先生,你得吃些东西才行。”马什说道。
  舵手点点头。
  “而且要记往咱们的故事:咱们从伊莱·雷诺号上来,她的锅炉爆炸了,除了咱们之外,所有的人都送了命。她在上游很远的地方沉到了水下,那里深不见底。你只知道这些,明白吗,其他的事让我来讲。”
  “其实我知道的比这更少。”法兰说道,“我到底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别为这个操心了,只要听我说就好了。”马什转过身,噔噔噔地走上楼梯。托比搀扶着法兰坐到一把椅子上。

  他们把乔希·约克平放在—张带帐幔的大床上。马什走进来时,他们正在给他脱衣服。
  乔希的脸和手灼伤得非常厉害,变得焦黑可怖,但在他的衣服下面,苍白的皮肤只是稍稍有些发红。他们脱下他的靴子时,他的身体只是无力地晃动,嘴里轻轻呻吟着。
  “先生,这人已经烧坏了。”一个奴隶说道,摇了摇头。
  马什看到房间的窗扇都大敞着,便皱着眉头走过去,关上窗子,合上百页窗。
  “给我找一条毯子之类的东西,”他命令道,“挂在窗子上。该死的阳光太亮了。还有,把床边的帐子放下来。”
  他摆出汽船船长的架势,咆哮着发号施令,绝不容旁人有半点异议。
  房间终于按照马什的要求陷入了黑暗之中,而后,一个形容憔悴的黑种女人上楼来,用药草、油膏和冷毛巾敷治约克的烧伤。
  看到—切安排停当,马什这才走下楼来。

  庄园主和他的两个儿子正同卡尔·法兰一起坐在餐桌边。
  主人做了自我介绍,他名叫亚伦·格雷。这个汉子举止坦率,长着一张石头般的面孔,下巴向前突出。
  食物的香味让马什记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他感到饿得要命。
  “一起用餐吧,船长。”格雷说道,马什便满心欢喜地拉开一把椅子坐下,让他们在他的盘子里堆满炸鸡、玉来面包、豌豆和马铃薯。
  “你那个黑鬼身情况还好。”大家离开餐桌时,格雷的小儿子说道,“罗伯特已经出发去请摩尔医生了,他会来治疗另外那两位。同时萨丽也会照顾他们。船长,你不必担心。或许你也需要休息一下,你遇到的麻烦够多的了,失去了汽船和其他那些朋友。”
  “是啊。”阿布纳·马什答道。一听到这个建议,他立即感到极度疲惫。他大概有三十个小时没有合眼了。“非常感谢。”他答道。
  “古姆,领船长去卧室。”庄同主吩咐儿子,“对了船长,罗伯特还要去找承办丧事的人,安葬那位不幸的女人。太惨了,悲惨透顶。你说她的名字叫——”
  “瓦莱丽。”马什答道,但他就算是用上一辈子的时间也想不起她姓什么。“瓦莱丽·约克。”他临时编造了这个姓氏。
  “我们会为她安排一个上等的基督徒葬礼。”格雷说,“也许,你想把她的尸体送还她的家人?”
  “不,“马什忙说,“不必了。”
  “好吧。吉姆。送马什船长上楼,把他安排在他那位可怜的朋友隔壁。”
  “是,父亲。”
  马什几乎没时间看一眼安排给他的这个房间,马上像根木头似的沉沉睡去。

  “阿布纳,”低语声打扰了他的梦境,“阿布纳,”那个声音在唤他,“让我进去。”
  阿布纳·马什猛地坐起来。乔希·约克站在窗外的阳台上,用布满疮疤的苍白的手敲击着窗玻璃。
  “等一下。”马什说道。外面仍是一片黑暗,整座房子寂静无声。马什爬下床,蹑手蹑脚地朝乔希走去。他的脸上布满裂口和水泡,死皮已经结成了硬痂。马什打开阳台门,乔希走了进来。他还穿着那套脏得一塌糊涂的白衣,上面污渍斑斑,全是皱褶。等他走进屋里,马什蓦地想起自己扔进河里的那只空瓶子。他猛地后退一步。
  “乔希,你——怀不会义显感到饥渴了吧,是吗?”
  “不。”乔希·约克答道。风从打开的阳台门口吹进来,鼓动着他的灰色斗篷。“你瞧,我并没有砸坏门锁,也没想打碎玻璃。别害怕,阿布纳。”
  “你现在好些了。”马什端详着他,说道。
  约克嘴唇仍然满是裂口,双眼深陷在青紫色的眼眶中,但他已经恢复了许多。中午的时候,他看上去和死人没什么两样。
  “是的,”乔希说,“阿布纳,我是来告辞的。”
  “什么!”马什大吃一惊,“你不能离开。”
  “我必须离开,阿布纳。他们看见了我,这个种植园的人。我模模糊糊地记得,今天还有一个医生给我治过灼伤。但明天我就会痉愈,他们会怎么想呢?”
  “但是,当他们送来早餐时,却发现你已经不见了踪影,他们又会怎么想?”
  “他们肯定会迷惑不解,但这总比编造解释容易得多。阿布纳,到时候你只需装作和他们一样震惊就行了。告诉他们,我肯定是因为高烧昏了头,自己走丢了。放心,我绝不会让任何人找到。”
  “瓦莱丽死了。”马什说。
  “是的,”乔希说,“外面的马车里有一具棺材,我猜是为她准备的。”他叹了口气,摇摇头,“我辜负了她,辜负了所有人。咱们真不该带她出来。”
  “是她自己作出的选择,”马什说,“至少她逃出了朱利安的魔掌,暂时享受过自由。”
  “自由,”乔希·约克痛苦地说,“难道这就是我给自己人带来的自由?真是个可怜的礼物。过去,在丹蒙·朱利安在我的生命中出现之前,我从不敢梦想有一天瓦莱丽和我会成为爱人。我们并不是以本族的方式相爱——那只是被鲜血激起的疯狂。我和她之间的爱恋是一种柔情,是由衷的爱慕,还有彼此共有的欲望。”自责让他的嘴角扭曲起来,“她信任我,可我却害死了她。”
  “你不能这么说,”马什说,“没人逼迫她跟咱们一起逃出来,是她自己要来的。你说过,每个人都要作出抉择,我想,她作出了正确的抉择。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士。”
  乔希·约克的身体战栗起来。“她以绝美之姿行来,犹如夜晚。”他念道,声音非常平静,而后低下头,盯着紧握的拳头。“阿布纳,我经常问自己,到底有没有哪怕一个小时的时间,能让我们这个种族享受安宁。夜晚充满了血腥和恐怖,而白天又是如此残酷无情。”
  “你要去哪儿?”马什问道。
  乔希瞪起眼睛。“回去。”
  马什皱起眉头,“你不能回去。”“我别无选择。”
  “你刚从那里逃出来。”马什急切地说,“咱们大家经历千辛万苦才脱身,你不能回去自投罗网。再等等吧。先藏到树丛里,或是别的什么地方,要不然就找个镇子躲起来。我很快就会离开这里,到时候咱们再会合,制定一些计划,把汽船夺回来。”
  “卷土重来?”乔希摇摇头,“没用的,朱利安太强大了。阿布纳,放弃吧!”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呀?”马什怒气冲冲地问道,“现在应该是朱利安和他那帮吸血鬼惶惶不可终日才对。没有舵手,那艘天杀的汽船哪儿都去不了。”
  “我能掌舵。“乔希·约克说。
  “可你会为朱利安掌舵吗?”
  “是的。”
  怒气和被出卖的感觉令马什突然勰呕吐。“为什么?”他问道,“乔希,你跟他们不一样!”
  “如果我不回去,就会跟他们一样。”约克阴森森地说,“除非我能喝到自己的药酒,否则饥渴会控制我,多年来被我禁锢的狂暴会被释放出来。然后我就会开始杀戮,饮血,变成与朱利安一模一样的东西。等我下一次在夜里走进某个人的卧室时,真说不好会发生什么事情。”
  “好吧!那你僦回去吧!去找你那天杀的药酒!但在我到达之前,千万别开动那艘该死的汽船。”
  “你会带着全副武装的人赶来,手持削尖的木桩,胸中燃烧着仇恨,来杀戮。我不能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你到底站在哪一边?”
  “我们的人那一边。”
  “朱利安那一边?”马什说。
  “不。”乔希·约克说,他叹了口气,“听我说,阿布纳,而且请你理解。朱利安是血族主宰,他控制着大家,所有人。其中有些人像他一样,堕落,邪恶。凯瑟琳、雷蒙,还有其他一些人,他们心甘情愿地追随他。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你看见瓦莱丽了吧,也听到了她今天在小艇中说过的话。我并不是孤家寡人。我们的种族与普通人类没有太大的不同。在我们中间,同样有恶有善,而所有的人都有梦想。然而,如果你进攻汽船,如果你与朱利安为敌,他们便会保卫他,不管私下里有什么样的希望。多少个世纪以来的敌意和恐惧将驱使他们战斗。昼与夜之间隔着一条鲜血汇成的河流,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跨越的。即便他们中间有谁曾经犹豫,到时侯也会被迫与你们为敌。
  “如果你和同伴前去进攻,阿布纳,我们的人全都会死,绝不只是朱利安一个人。其他人会保护他,最后被全部杀掉,而你们的人也一样。”
  “有时候,谁都得冒点风险。”马什说,“如果谁想帮助朱利安,他就该死。”
  “难道我们的人都该死吗?”乔希悲哀地说,“或许如此,或许我们全都该死。是你们创造了这个世界,我们与之格格不入。你们的人可以把我们全部杀死,毕竟我们已经所剩无几了。或许现在是将最后的幸存者赶尽杀绝的时候了。”他冷酷地说,“如果你想这样做,阿布纳,请一定记住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是我的朋友,但我与自已人血肉相连。我属于他们,他们是我的子民。我想,我是他们的王。”
  他的声音中充满痛苦和绝望,马什的怒火不由得逐渐消退,同情之心油然而生。“你已经做过努力了。”他说,“我们都要作出抉择,这是你告诉我的,乔希。而且你说得没错,作选择并不总是很容易的。我想,总有一天,你也要面临选择——在你那些暗夜的子民和——唉,姑且称之为善良良的一方吧,你总得在二者之间选择。你懂我的意思。乔希,你一定要作出正确的抉择。”
  “彼此彼此,阿布纳,你自己在做选择时也要明智些。”
  乔希·约克转过身,将斗篷在身后一甩,走了出去。他轻松而又优雅地翻过栏杆,随即纵身一跃,双脚稳稳落在了二十英尺之下的地面上——如此轻而易举,好像他天天都在做这种事。而后,他迈步离去,动作迅疾,一瞬间便不见了踪影,仿佛一下子融进了浓浓的夜色。
  或许他化作了一团该死的夜雾,阿布纳·马什心想。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章

  疯狂的岁月:1815年11月至1870年4月


  乔希·约克失踪几天之后,当卡尔·法兰的体力刚刚恢复得足以应付旅行,他们便马上离开了亚伦·格雷的种植园。
  回到圣路易斯以后,整个漫长而阴郁的冬天里,马什始终在搜寻。他发出了很多信件,在河边的酒吧和桌球厅四处游荡,雇用好几个侦探打听消息,查阅了不计其数的报纸。
  他找到了约尔戈、格洛夫以及伊莱·雷诺号的其他船员,派他们在大河上下和每一艘汽船的舱室里到处探查。但他一无所获。
  没有一个人见过菲佛之梦号,也没有一个人听说过奥西曼提斯号。阿布纳·马什估计他们又为汽船改了名字。
  他把拜伦和雪莱写的那些天杀的诗篇读了个遍,但这次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记住那些该死的诗已经让他精疲力尽,而他又去查找了其他诗人的作品,但唯一的收获只是——他发现了一艘模样寒碜的尾轮船,名字叫做海华沙①。
  【① 美国诗人亨利·瓦兹沃思·朗费罗所作长诗《海华沙之歌》中的主人公。】
  马什从他雇用的侦探那里得到了一份报告,但里面的内容都是他已经知道的事情。
  十月的那个夜晚,舷侧明轮船奥西曼提斯号驶离纳齐兹,船上运载着大约四百吨货物,舱室中有四十位乘客,甲板上还有多出一倍的搭乘者。货物没有送到目的地,汽船和乘客再也没有出现,只是在纳齐兹下游的几个堆木场发现过些许踪迹。
  阿布纳·马什皱着眉头把这封信看了五六遍。乘客的数量太少了,这意味着索尔·比利的活儿干得实在太糟。也可能他是有意少载乘客,让朱利安和他那些暗夜子民更容易对付。但还是有一百二十个人不见了,消失了。想到这个,马什出了一身冷汗。

  几个月来,阿布纳·马什一直被—个可怕的噩梦纠缠着:一条船顺流而下,通体漆黑,所有的灯盏和蜡烛都熄灭了,巨大的黑色柏油帆布将整个主甲板罩得严严实实,让锅炉的红光一丝也透不山来。这艘船像死神一般阴邪,像罪恶一般黑暗,有如幢幢鬼影,在月光和迷雾间穿行,几乎不露形迹,悄无声息,速度飞快。
  在他的梦里,那艘船疾行时悄然无声,—个个苍白的身影在各层甲板上静静地四处闪现,在豪华的大厅中游荡出没,魂飞魄散的旅客在自己的舱房中缩成一团。最后,在一个午夜,所有舱门訇然洞开,旅客们放声尖叫。
  有一两次,马什也是尖叫着醒来。
  即便醒着的时候,他同样无法忘记那艘船,那艘梦中之船,裹挟着阴影和尖叫,冒出的黑烟像朱利安的眼睛一样漆黑,蒸汽像鲜血一样猩红。

  大河上游的冰开始解冻的时候,阿布纳·马什面临着困难的抉择。他没有找到菲佛之梦号,而长久以来的苦苦搜寻又让他濒临破产。他的账目记录显示出冷酷无情的结果,保险箱里几乎空无一文。他拥有一家船运公司,但没有一条船,而他缺乏资金,无力建造一条哪怕最普通的船;因此,马什无可奈何地给代理人和侦探们写信,让他们放弃搜寻。
  他用仅有的一点钱当盘缠,出发前往下游,找到了伊莱·雷诺号——这艘汽船还被困在那条让她严重受损的岔河中。人们又为她装上一只新舵,将尾轮稍作修补,然后等待春汛来临。
  随着洪水涌来,岔河又可以通行了,约尔戈和他的船员将雷诺号小心翼翼地驶回了圣路易斯。
  在那里,这艘船装上了新桨轮、双倍推力的引擎,又增加了一台锅炉。她甚至还重新涂了一遍漆,主舱铺上了一条明黄色的地毯。
  尽管这条船太小、太破旧,而且组件安装得并不妥贴,但马什还是立即将她投入了新奥尔良的运营,这样他便能亲自驾船继续搜寻。

  阿布纳·马什尚未开始寻找,便感到极度的绝望。单单从新奥尔良到开罗,就有大约一千一百英里的水路。其后,在开罗和圣安东尼瀑布之间还有上密西西比河、密苏里河、俄亥俄河、亚祖河、雷德河,以及大约五十条可容汽船通行的二级航道和支流——这些河流中,大多数又有自己的支流,更不要说小河、溪流和那些一年中只有部分时间可以通行的岔河了。一个好舵手是必不可少的。
  菲佛之梦号有可能躲在任何一条河流中,如果伊莱·雷诺号错过了她,那就意味着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在密西西比河系,数千艘汽船穿梭往来,每个月都有新船投入运营,而这意味着要在报纸上寻找许许多多该死的船名。但马什顽固透顶,他仍在搜寻。伊莱·雷诺号变成了他的家。
  这艘船没有揽到多少生意。最大、最使、最豪华的汽船都在竞争圣路易斯到新奥尔良的航线,而雷诺号已是又老又慢,只能吸引大船不愿将就的小客户。

  1858年秋天,马什在新奥尔良的代理人通知他,自己要另寻新的差使。
  那人告诉马什:“见鬼,我得向你说老实话。生意这么差,并不只是因为这船慢得像蜗牛,而且丑得出奇。你也不对头。”
  “我?”马什嘟哮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要知道,河上的伙计都这么说:他们说你是最倒霉的汽船主。他们说你受了诅咒,比德莱安·怀特号的诅咒更可怕。他们说,你有一艘船的锅炉发生了爆炸,船上的人都死了。四艘船在凌汛中被挤碎。一艘上所有的人都死于黄热病,结果整艘船只好烧掉。还有,你最后那艘船,他们说是你自己把她搞得不能动弹,而且你还发了疯,用一根棍子痛打了自己的舵手。”
  “那个该死的家伙。”马什骂道。
  “现在我要问问你,到底有随愿和这样一个被诅咒的人共事?我可不干,我实话告诉你,我可不干。”
  马什雇来顶替齐纳森·杰弗斯的那个人不止一次提出请求,让雷诺号退出新奥尔良航线,去上密西西比河或是伊利诺斯河碰碰运气,那里更适合她;再不然还可以去密苏里河,虽然那儿的条件既艰苦又危险,但只要汽船没有撞成碎片,他们肯定能大发横财。
  阿布纳·马什拒绝了这个建议。那人一再坚持,马什只好解雇了他。

  马什明白,自己几乎不可能在北部这些河流中找到菲佛之梦号。另外,最近几个月里,他曾趁着夜色在露易斯安那州的几座堆木场偷偷停船,还秘密拜访了密西西比河和阿肯色河上的几个荒岛。他从这些地方接载逃跑的奴隶,将他们带往北方的废奴诸州。经托比牵线搭桥,马什联系上了一个叫做“地下铁路”的组织,一切安排都由他们来做。阿布纳·马什对天杀的铁路丝毫不感兴趣,自作主张地坚持将这个组织称作“地下河”。有时他会和逃奴一起坐在主甲板上,向他们打听暗夜的子民和菲佛之梦号的下落。他总以为黑人懂一些白人不知道的事,但他们唯也不曾向他提供任何有用的消息。
  将近三年中,马什始终不停地搜寻着。这是一段相当潦倒的时光。到了1860年,运营雷诺号所造成的亏损让马什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之前,他一直勉强维持着自己设在圣路易斯、新奥尔良和其他河滨城市的办事处。但现在,他迫不得已,只能将它们全部关闭。尽管他已不再被噩梦纠缠,但在河上漂泊的日子里,他变得越来越孤绝世外。有时候马什觉得,他和乔希·约克一起往菲佛之梦号上度过的那段时光才是他真正的生活,此后的岁月仿佛只是个梦,正不知不觉地飘走。还有的时候,他的感觉正相反,感到现在才是真实的:账簿上的红字、脚下伊莱·雷诺号的甲板、蒸汽的味道、黄色新地毯上斑驳的污溃。而在他的记忆中,乔希、他们一同建造的壮观的大汽船、朱利安在他心中激起的恐怖的寒意——这些东西才是梦。马什想,难怪它们一去便再无踪影,难怪河上那些家伙都认为他疯了。

  那些同马什患难与共的人开始一个个从他的生命中陆续离去,1857年夏天发生的事情于是更像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境。
  回到圣路易斯后刚刚一个月,老托比·兰亚德便逃往了东部。他受够了重新沦为奴隶的滋味,于是决定躲开蓄奴州,逃得越远越好。1858年初,马什收到了他的一封短信,上面说他在波士顿的一家旅馆里谋得一份厨师工作。从那以后,马什再没得到过托比的消息。
  丹·奥尔布赖特也在新奥尔良的一艘崭新的明轮船上找到了差事。1858年夏天,黄热病在新奥尔良大肆爆发,奥尔布赖特和他的船倒了霉运。数千人在这场惨祸里丧生,奥尔布赖特也在其中。最后,那座肮脏的城市不得不大力改善卫生条件,让自己看起来不再像个酷暑中的露天下水道。
  约尔戈船长为马什掌管着伊莱·雷诺号,直到1859年的航运季节结束,之后他便退休回到威斯康辛州自己的农场。一年后,他在那里平静地离开了人世。
  约尔戈走后,马什亲自担任这艘尾轮船的船长,只是为了省钱。但在船员中,熟悉的面孔已为数不多。
  去年夏天,道格·特内在山下纳齐兹遭到抢劫,死于非命。
  而格洛夫离开大河前往西部,先去了丹佛,后来又到旧金山,最后去了中国或是日本,再不然就是某个偏远之地。
  马什雇了菲佛之梦号的副轮机长杰克·伊莱来替换特内,又招募了几名曾在那艘消失的汽船上干活的船员,但这些人后来不是死了便是溜了,或是另谋了其他工作。
  到1860年,在所有经历过1857年那场恐怖事件的人里,只有马什和卡尔·法兰留了下来。
  法兰为雷诺号掌舵,而他的技术足以自如地操控更大更有名气的船。法兰心中藏着许多他不愿谈论的事情,甚至对马什也不愿提起。这位舵手仍然和蔼温厚,但他再也不像以前那么爱讲故事了。
  马什在他的眼睛里能够看到过去从来有过的冷峻。
  现在的法兰整天都佩戴着手枪。“以防万一,说不定马上就会找到他们。”他解释道。
  马什嗤之以鼻。“这种小玩意儿伤不了朱利安。”
  卡尔·法兰咧嘴一笑,笑容显得很勉强,他的金牙闪闪发光,但眼睛里没有丝毫笑意。他答道:“船长,我没想用它来对付朱利安。这是为我自己准备的。他们绝不可能再活着抓到我。”他看着马什,“如果万不得已,我也同样能帮你解脱。”
  马什板起面孔。“我绝不会落到那个地步。”他说,随后离开了驾驶舱。

  1859年。在圣路易斯举行了一场圣诞晚会。那个晚会由俄亥俄河上一艘大船的船长做东,马什和法兰一起出席,到场的还有城里所有的船员。大家灌下一些佳酿之后,有人开始讲起了大河上流传的故事。
  这些故事马什全都耳熟能详。不知为什么,每当听到人们对那些从未听过这些奇谈的商人、银行家和漂亮女人重新讲述这些旧事,他总有一种平和而又安心的感觉。
  那些人讲到了鳄鱼之王老阿尔,讲到了拉库西截道的幽灵船,讲到了迈克尔·芬克、吉姆·鲍威,进有“咆哮的杰克·拉塞尔”,讲到了日蚀号和A·L·舒特维尔号之间那场著名的大赛,还有那位死去之后还引领汽船在凶险的河道中穿行于浓雾之间的舵手,还有那艘天杀的汽船,二十年前将天花传到大河上游,让两万名印地安人丧命。
  “让毛皮生意彻底完蛋了。”讲故事的家伙最后说道。
  于是,除了马什和少数几个人之外,每个人都大笑起来。
  随后有人开始吹嘘那几艘大得离谱的汽船,飓风号、E·詹金斯号,以及请如此类的传说中的巨无霸。据说在她们的顶层甲板上,种下的树木都长成了森林;她们的桨轮其大无比,转一圈要花上整整一年时间。
  听到这里,阿布纳·马什笑了。
  卡尔·法兰端着一杯白兰地穿过人群。
  “我知道一个故事,”他说道,听上去已经带着些醉意,“确有其事。有一艘名叫奥西曼提斯号的汽船,你们知道么——”
  “从没听说过。”有人答道。
  法兰淡淡一笑。“你最好还是盼着自己从来见过它吧,”他说,“因为这要让你付出沉重的代价。她只在夜间行船,这艘船;而且她漆黑一片,没有一丝光亮。船身涂得像她的烟囱一样黑。每一英寸都是黑的,船内却是另一番天地:主甲板上,铺着一条血红色的地毯,到处都是银光闪闪的镜子,但照不出任何东西。镜子里永远空无一物,但船上的乘客却不少,一个个身穿华服,脸色苍白。他们总在微笑,但镜子里显不出他们的模样。”
  有人战栗起来,房间里鸦雀无声。
  “为什么会那样呢?”一个马什似曾相识的轮机工问道。
  “因为他们是死人,”法兰答道,“那些天杀的家伙,全是死人,只是他们不躺着挺尸罢了。他们是罪人,永远驾驶着那艘船四处游荡,那艘漆黑的船,铺着红地毯,一面面镜子里空无一物。他们永远在河上来回巡行,但从不靠港,从不。”
  “幽灵。”有人说道。
  “鬼魂。”一个女人说,“像拉库西截道的幽灵船。”
  “才不是呢。”卡尔·法兰说,“你能从鬼魂的身体上一穿而过,但奥西曼提斯号可不一样。她实实在在,如果在夜里登上这艘船,你很快就能明白这一点,而且会吓得你魂飞魄散。那些死人又饥又渴。要知道,他们喝的是鲜血。热气腾腾的鲜红的血。他们藏在黑暗中,每当看到另一艘汽船的灯光,他们便会出发尾随,一旦追上猎物便会蜂拥上船。那些面孔苍白的人,衣着华丽,面带微笑,扑向自己的牺牲品。随后,他们将难船沉掉,或是烧毁,第二天早晨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最多只能看到一两截烟囱伸出河面,或是一艘载满尸体的死船。而那些罪人早巳离去。他们回到奥西曼提斯号,驾着她永远漂流下去。”他啜了一口白兰地,微微一笑,“所以说,如果你晚上走到舱外端详河面,也许会看到一个阴影在身后紧紧相随。那可能是一艘汽船,通体涂得漆黑,而上面的船员却像幽灵一样惨白。那艘船不会闪出半点灯火,那就是奥西曼提斯号,所以有时候你根本无法发现她,直到她在你身后突然出现,黑色的浆轮拍击着水面。如果你当真看见了她,最好指望自己的船上有一位出色的舵手,而且船上还要多装些煤油,或是猪油。因为那艘船又大又快,如果被她在夜里追上,你就彻底完蛋了。听听她的汽笛声吧,只有当她知道你已无法逃脱的时候,那艘船才会鸣笛。所以,一旦听到汽笛声,你就开始做临终忏悔吧。”
  “她的汽笛声听起来是什么样子的?”
  “像一个男人在尖叫。“卡尔·法兰说。
  “再问一下,她叫什么名字?”一位年轻的舵手问道。
  “奥西圣提斯号。”卡尔·法兰答道,他知道如何正确地拼出那个名字。
  “是什么意思?”
  阿布纳·马什站起身。“那个名字源自一首诗,”他说,“‘盖世功业,敢教天公折服’。”
  与会者茫然地看着他。突然,一位肥胖的女士神经质地吃吃笑了起来。
  “那条邪恶的老河上还有更多可怕的事。”一个身材矮小的姒员开始说道。
  他为大家讲述新故事的时候,马什握住卡尔·法兰的胳膊,把他拉到外面。
  ”你到底为什么要讲那个故事?”马什责问道。
  “为了让他们害怕。”法兰答道,“这样的话,如果他们看见她,便会知道逃跑。”
  阿布纳·马什思量片刻,最终勉强点点头。“我想也只能如此了。还好你用那个名字称呼她,要是你刚才提起菲佛之梦号,法兰先生,我肯定会当场把你那该死的脑袋拧下来。你听到了么?”
  法兰确实听到了,但已无关紧要。不管结果是好是坏,这个故事已经传扬出去。

  一个月后,马什从旁人口中听到了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早已被篡改得面目全非了。
  当时,他正在一个种植园主的宅子里用晚餐。那个冬天,他两次听到了那个故事。当然,那艘船的名字已变得更加惊心动魄,叫做“黑汽船”。看来,对于大多数讲故事的人来说,奥西曼提斯号这个名字过于古怪,也太拗口。但不管船名如何,他们讲的还是那个该死的故事。

  半年多之后,马什听到了另一个故事,他的生活也因此改变。
  那是在圣路易斯的一家小旅馆,他刚刚坐下来吃晚饭。这里的开销要比种植园主的宅邸和南方便宜一些,但伙食还好,尽管在大河上讨生活的人不常住小旅馆,但这里对马什非常合适。近几年来,他那些老朋友和老对手一看到他便觉得不开心,不是将他视作倒霉透顶的厌物避之不及,便是想坐下来谈论他那连连的厄运。马什没有耐心听这些废话,他更愿意一人独处。
  1860年的一天,他心平气和地坐在桌旁,呷着一杯红酒,等待侍应端上他点的烤鸭、菜豆和刚出炉的面包。正在此时,有人上前搭话。
  “一年没见到你了。“那人说。
  马什依稀认出了他。几年前,这人曾在A·L·舒特维尔号上当过技工。马什不情愿地邀请他就座。
  “请别介意我的打扰。”这位从前的技工说道,随后拉开椅子坐下,开始喋喋不休地闲扯起来。他现在是一艘新奥尔良汽船上的副轮机长,马什从未听说过那条船。这家伙一肚子都是流言蜚语和大河上的小道消息,马什出于礼貌才耐着性子倾听,心里却在思忖自己的晚餐什么时候才能端上来。他这一天里还没吃过东西呢。
  鸭子上了桌,马什拿起一大块新鲜发烫的面包,涂上黄油。
  这时那人说道:“我说,你听人说起新奥尔良的那场暴风了吗?”
  马什嚼着面包,咽下去后又咬了一口。
  “没有。”他答道,着实没有太大的兴趣。近来他一直与世隔绝,没听说过多少关于洪水,暴风或是其他有关天气的消息。
  那人从黄牙间的缺口中吹了一声口哨。“见鬼,简直糟透了。几条船被狂风欧散了架,变成了碎片。包括日蚀号。我听说她已经坏得不成样子了。”
  马什咽下口中的面包,刚要向那只鸭子发起进攻,听到这里马上放下了刀叉。
  “日蚀号?”他问道。
  “没错。”
  “坏成了什么样子?”马什问,“斯特金船长能把她修好,对么?”
  “见鬼,碎裂得相当厉害,难以修复了。”轮机手说,“我听说他们要把她改装成一条趸船,打发到孟菲斯去。”
  “趸船。”马什呆呆地重复若这个字眼,想起那些历尽沧桑、又老又旧的灰色船体,排成一线停泊在圣路易斯、新奥尔良和其他河边大城市的码头上。那些船已被掏空了引擎和锅炉,只剩下空荡荡的船壳,唯一的用途便是装卸转运货物。“她不会……她是——”
  “在我看来,那艘船是罪有应得。”那人说道,“见鬼,我们在舒特维尔号上就该把她彻底打败,只——”
  马什从喉咙深处迸出一声窒息般的咆哮。“快他妈从这儿滚开。”他吼道,“如果不是看你曾在舒特维尔号上干过活,就凭这些屁话,我早就踢着你那该死的屁股,把你赶到街上去了。快点滚开!”
  轮机手猛地站起身。“他们说得没错,你真是疯了。”他临走前脱口而出。
  阿布纳·马什在桌边坐了很久,晚餐摆在面前再没动过,他只是茫然地望着一片虚空,脸上一片冷漠。
  最后,一名侍应战战兢兢地走过来:“您点的这只鸭子有什么不对吗,船长?”
  马什低头一看,那只鸭子已经变得有点凉了,鸭皮上的油脂正开始凝结。
  “我没胃口。“他管道,说罢推开盘子,付账之后使离开了。

  接下来这个星期的时间都被他花在了浏览账簿上,他的负债在继续增加。而后,他找来卡尔·法兰。
  “天杀的,没办法了。”马什对他说,“咱们的船再也不会和日蚀号比赛了,即便能找到她也没用,况且咱们也找不到她。找来找去,让我腻味了。我要把雷诺号开到密苏里河上去,无论如何都要挣些钱才行。”
  法兰责难似的盯着他。“我没有在密苏里河上行船的执照。”
  “我知道。我会放你走的,你理应驾驶一艘比雷诺号更出色的船。”
  卡尔·法兰吸了口烟斗,一句话也没说。
  马什无法直视他的眼睛,只好摆弄着手里的报纸,说道:“我会付清欠你的薪水。”
  法兰点点头,转身离去。刚到门口,他停下了脚步。“如果我有了新差使,”他说,“我还要继续搜寻。如果我找到了她,会通知你的。”
  “你找不到的。”马什直通通地说。
  法兰关上门,离开汽船,也离开了马什的生活。
  于是,阿布纳·马什又像原来那样成了孤身一人。现在这里只剩下他自己,没有人会记得菲佛之梦号、乔希的白衣,还有丹蒙·朱利安的眼睛后面诱人堕落的地狱。
  过去的事情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马什还记得,而马什决意彻底忘记这一切。


  时光荏苒,又己过去了几年。
  密苏里河的运营让伊莱·雷诺号赚了钱。她在这条航线上跑了将近一年,马什担任船长,同她—起艰辛劳作,悉心照管着船上的货物和乘客,同时也时刻留意着自己的账簿。尽管马什的债务数目可观,但头两次航行的收入便足以他偿还了其中的四分之三。他本可以发财致富,但这个更为广阔的世界总要生出种种事端同他作对:林肯当选总统(尽管他是个共和党人,但马什还是投了他的票)、南方十一州脱离联邦、萨姆特要塞挑起战火。
  当屠杀肆虐时,马什想起了齐希·约克的话:猩红饥渴在这片国土上横行,只有鲜血才能让它满足。
  但鲜血实在太多了。后来,只要马什回想起当年的往事,心中总是伤痛不已。他很少提起战争,也不愿讲述自己的战时经历,对那些参加过一次又一次战斗的人更是没多少耐心。
  “只是一场战争而已,”他会高声说,“我们赢了。现在它结束了,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没完没了地念叨它,就好像那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它只促成了一件好事:废除了奴隶制。除此以外,我消受不了它。见鬼,枪杀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什么功勋,用不着大吹特吹。”
  开战的头几年,马什和伊莱·雷诺号又回到了上密西西比河,负责将部队运送到圣保罗,威斯康星和爱荷华。后来他在一艘联邦炮舰上服役,亲眼目睹了几次河面上的战斗。
  卡尔·法兰也在大河上战斗。马什听说他在维克斯堡战死了,但没有什么确切的消息。

  和平来临之后,马什回到圣路易斯,让伊莱·雷诺号投入上密西西比河的运营。他一度同四艘对手汽船的船东和船长结成了并不长久的联盟,组成一只班轮船队,定期往返于这条航线,与控制着大河上游的大公司展开了相当有效的竞争。但他的合伙人都是些固执己见、难以驾驭的家伙,所以经过半年的争吵叫嚣之后,公司最终解体。事到如今,阿布纳·马什发觉自已对汽船生意已经没有半点兴趣了。
  不知何故,河流发生了变化。战争之后,尽管汽船的数量还不及以前的三分之一,但竞争却变得更为激烈。这是因为铁路抢走了越来越多的生意。现在,当你驾船驶进圣路易斯,可能会发现只有一打左右的汽船停泊在码头旁,而从前,这些船只会密密麻麻地排上一英里长。
  另外,在战后的那几年中,其他事情也发生了变化。除了密苏里河上较宽的几条段之外,煤炭开始在各个地方排挤木材。联邦政府的调节员插手到生意中来,颁布了许多必须遵守的法令和规章,还有一连串的安全检查、注册手续以及各种各样的繁文缛节,甚至连船赛都被禁止了。
  汽船上的人也不同于以往。马什认识的人大多不是死去便是退休,接替他们的家伙都是些陌生人,行事方式也大不相同。过去那些老水手是什么样子?他们粗鲁野蛮、骂着脏话,花钱如流水一般,但会拍着你的脊背,整晚为你买酒喝,同时讲些吹破天的谎话,这些人现在变成了濒危物种。
  连山下纳齐兹城都变成了以前那个它的鬼魂。马什听说那里早已风光不在,几乎和满是豪华大宅的山上纳齐兹城一样死气沉沉。

  乔希·约克和菲佛之梦号消失十多年后,1868年5月的一个夜晚,阿布纳·马什沿着码头散步。他想起自己同乔希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晚上,当时他们也正走过现在这座码头——那时这里挤满了汽船:巨大而又高傲的侧轮船、娇小而又坚韧的尾轮船,旧船、新船,日蚀号也停泊其中,同趸船系在一起。现在日蚀号自己也变成了一条趸船,河上那些自称轮机工或是助手或是见习领港员的小伙子绝不会朝她看上一眼。
  现在,这座码头几乎空空荡荡。马什停住脚步数了数,只有五艘船。即使算上伊莱·雷诺号,也只有六艘。现在的雷诺号已是老态龙钟,以至马什都有些害怕再把她驶到大河上去了。她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老的一艘船了,马什暗想,还有个最老的船长。他和他的船都已疲惫不堪。
  大共和号正在装货。这是一艘又大又新的舷侧明轮船,去年才从匹兹堡的船厂下水。别人说她有三百三十五英尺长,这使得她成了河上最大的汽船,而日蚀号和菲佛之梦号早已无影无踪,被人们遗忘。这艘船非常华丽。马什已将她看了十二遍,还曾上去过一次。她的驾驶舱四周环绕着各种奇特的装饰,天花板上方是一座豪华的穹顶,船内的油画,玻璃、磨光的木器和地毯足以让人心驰神荡。人们都认为她是有史以来最精致、最漂亮的汽船,奢华到让所有旧船蒙羞的程度。但她的速度并不特别快,马什曾听人讲过,而且据说她正在以惊人的速度亏损着钱财。马什将双臂拖在胸前——那身黑衣让他显得粗暴而又冷酷,站在—旁看着码头工人装船。这些工人全是黑人。这是另一个变化,现在大河上所有的码头工人都是黑人。战前那些充当码头工人、司炉和甲板水手的外来移民者早已不见踪影,马什不知道他们去了那里,他们的工作都被获得自由的奴隶顶替了。
  工人们一边干活一边歌唱,歌声低沉而忧伤。

    “暗夜漆黑,白日漫漫,
    时光流逝,岁月荏苒。
    吾辈兄弟,远离家园。
    哭泣啊,兄弟,
    流泪长叹。”

  马什知道这支曲子,但歌词不同,它是这样唱的:

    “暗夜已逝,白日漫漫,
    时光流逝,岁月茌苒。
    吾辈兄弟,奔向家园。
    欢呼啊,兄弟,
    放声高喊。”

  但他们没有唱这个歌词,今夜没有。他们在这座空空荡荡的码头上为汽船装货。尽管这艘船崭新而又豪华,可仍然揽不到足够的生意。
  马什站在那里,看他们劳作,听他们歌唱。在他看来,仿佛整条大河都已垂垂将死,而他也随之渐渐远离人寰。有生之年,他已看够了漆黑的暗夜和漫漫白日,而且无法确定自己是雨曾经拥有过一个家园。
  阿布纳缓步离开码头,回到旅馆。
  第二天,他打发掉手下的所有职员和船员,解散了菲佛河运公司,将伊莱·雷诺寺号公开出售。
  马什带上所有的钱,决然离开了圣路易斯。他回到自己的老家加利纳,买了—所小房子,在那里还能看到河上的风景——只不过这条河已经不再是菲佛河了。几年前,它被改了名字,叫“加利纳河”,现在人人都这样叫它。人们说,这个新名字能唤起更美好的联想。但阿布纳·马什仍将这条河称作“菲佛河”,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便这样称呼它了。
  他在加利纳没有多少事情可做,只是阅读大量的报纸。在寻找乔希的那些年里,他养成了这个习惯。他喜欢在报纸上追寻那些快船,记下她们的速度。现在还能看到几条快船,其中之一便是李将军号,她于1866年在新奥尔巴尼下水,是个真正的冒失鬼。有些船员叫她“疯狂的鲍勃·李”,或是干脆叫做“坏鲍勃”。还有汤姆·莱泽斯船长,他就像每一个在老汽船上担任过船长的家伙—样专横、无情而又顽固。他在1869年造出了一艘新的纳齐兹号,这已经是以这个名字命名的第六艘汽船了。莱泽斯自己的所有汽船都叫纳齐兹号。报纸上说,这艘新纳齐兹比以前的任何一个姐妹都要快。她冲过河面时,就像一把利刃在水中划过。莱泽斯正在大河上下四处吹嘘,要让约翰·坎农船长和他的“坏鲍勃”长长见识。报纸上全是这个消息。
  马什有种预感。尽管伊利诺斯州明命禁止,但一场船赛马上就要来临。听起来,好像人们谈论这件事已经有好几年了。
  “我倒真想看看这场见鬼的船赛。”一天,他对自己雇来的清洁妇说,“不过,她们谁也没有本事同日蚀号一争高低。我这话绝对设错。”
  “她们都比您那条老日蚀号快得多。”那女人答道,她总爱同他顶嘴。
  马什嗤之以鼻。“胡说八道。现在大河已经变短了,每年都在变得越来越短。过不了多少,你就能从圣路易斯步行走到新奥尔良。”

  现在马什读的东西已经不只是报纸了。这要感谢乔希。为了寻找他,马什逐步培养出了阅读诗歌这种鬼东西的品位,偶尔还看看小说。他还开始搞起了木雕,凭记忆为自己那几艘汽船做出了逼真细致的模型。他为她们涂漆,配上所有的附件。几艘船都按照完全一致的比例制成,这样就能将她们并排摆列起来,能够想象她们真实的尺寸有多大。
  “那是我的伊莉莎白号。”在完成了第六只,也是最大那只的模型之后,他骄傲地对清洁妇说,“她是这条河上最棒的一艘船。若不是那场天杀的凌汛,她肯定会创造新的纪录。你能看到她有多大,将近三百英尺长。瞧瞧吧,跟她一比,我这艘尼古拉斯·培罗号。简直变成了侏儒。”他用手指了指,“那是甜蜜菲佛号,还有邓利斯号,她的左引擎有好多毛病,唉,毛病可真不少。旁边那艘是我的玛丽·克拉克号。她的锅炉发生了爆炸,”马什摇摇头,“让很多人送了命——或许是我的错,可我说不好。我时常思量那件事。边上这艘小的是伊莱·雷诺号。尽管模样不起眼,但她可真是个有耐性的姑娘。我把自己能搞到的一切都投在她身上,维持着她在河上行驶,让她的浆轮转个不停。你知道吗,就是这艘又小又丑的尾轮船,她一直坚持了多长时间?”
  “不知道,“清洁妇答道,“您不是还有一艘船吗?那一艘才真正与众不同呢。我听说——”
  “别为你听说的那些废话操心了,见他的鬼去吧。没错。我还有一艘船——菲佛之梦号。她就是以这条河的名字命名的。”
  清洁妇粗鲁地哼了一声。“难怪这里永远成不了个像样的城市,尽是些像您这样的人,到今天还念念不忘这条菲佛河。一听这名字就让人想起热病,人家还以为咱们这儿的人都在犯病呢。为什么您就不会叫它的正名呢?现在它的名字是加利纳河。”
  阿布纳·马什喷着鼻息。“为这条天杀的河改了这个天杀的名字,我从没听说过这种天杀的蠢事呢!既然我愿意叫它菲佛河,那么它就还是菲佛河,鬼才管那该死的市长说什么呢。”他板起面孔,“改名字也没用。见鬼,瞧瞧他们让这条河里的泥沙淤积成了什么样子。过不了多久,它就又该改名了,叫天杀的加利纳小溪才对!”
  “听听您用的词儿吧。我以为一个会读诗的人总该使用些文明的字眼才对。”
  “你就别为我的字眼操心了,”马什说,“也别在城里四处嚼舌头,散布我读诗的事,听到了吗?我不过是认识一个喜欢这些诗的人而已,只因为这个我才去读那些书。你别多管闲事就好。还有,别让我这些汽船蒙上灰。”
  “行啊。您觉得,您还会为另外那艘船做个模型吗?那个菲佛之梦号?”
  马什重重地一屁股坐在一张衬着软垫的大椅子上,眉头紧皱。“不,”他答道,“不会了。那是一艘我只想忘掉的船。得了,你只管清理灰尘,别再用那些天杀的蠢问题粜烦我了。”他拿起一张报纸,开胎读起纳齐兹号的报道和莱泽斯最新的大话。
  他的清洁妇啧啧地咂着嘴,终于开始打扫了。

  他的房子有一座高高的圆形塔楼,正对着南方。夜晚来临之际,马什经常爬到上面,带着—瓶酒或是一杯咖啡,有时是一块馅饼。现在他不像过去那样饕餮无度了,并不是因为战争,只是觉得连食物的味道都与以前不同了。他仍旧是个大块头,但自从与乔希和菲佛之梦号失散以来,他的体重已经掉了一百磅,身上到处是松垂的赘肉,好像他过去为自己买了一身过于肥大的衣服,而现在只好盼着它能缩水了。另外,他还长出了松垂的双下巴。
  “比以前更丑,丑得吓人。”每次照镜子时,他都会发这种牢骚。
  坐在塔楼的窗前,马什能够俯瞰大河。他在那里度过了很多夜晚,读书报,喝东西,朝水面眺望。
  月光下的大河优美舒缓,在他面前静静地流过,永无停歇。他出生之前,河水便如此长流不息;而当他死后被埋入黄土,河水仍将一如既往奔流不止。
  只要看着滔滔的河水,马什便感到安宁平静。他无比珍视这种感觉。平常大多数时候,他只能感到疲惫或是忧郁。
  他读过的济慈的一首诗中说,看着美丽的东西渐渐死去,再没有比这更令人伤感的事情了。有时在马什看来,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天杀的美丽的东西似乎都巳逝去。
  另外,他十分孤独。他在河上漂泊的时间太长了,在加利纳没有—个真正的朋友。他从来没有访客登门,除了那个烦人的清洁妇之外,他没有同任何人讲过话。那女人让马什很恼火,但他并不真的介意。或许仅凭这一点点同外界的联系,他才能让自己的血液保持一点温热。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已经走到尽头,而这种想法让他勃然大怒。有许许多多天杀的事情他从未做过,还有那么多没有完成的事业——但无可否认,他已经老了。
  他过去常常拎着那根旧胡桃木手杖,为的是摆派头,赶时髦。现在他用的是一枝昂贵的带金把手的藤杖,却只是为了走起路来更方便。
  皱纹已爬遍他的眼角,甚至侵入到脸上那些吓人的疙瘩之间,左手背上也长出了古怪的棕色斑点。
  有时他端详着这些斑点,心里直纳闷它是怎么生出来的。以前他从没注意过这些玩意儿。然后他会咒骂一句,随便找一张报纸或是一本书来读。


  一天,马什坐在客厅里,读着一本狄更斯先生写的书,上面记述了作者在这条大河上的旅行和横穿美国的经历。
  正在这时,清洁妇走了进来,带给他一封信。
  马什吃惊地咕哝起来,“砰”地一声合上狄更斯先生的书,小声嘀咕道:“该死的英国傻瓜,真该把他丢到河里去。”
  他拿起信,撕开封口,将信封丢到地板上。
  收到一封信已经是极不平常的事情了,而这封信更显得古怪:上面的收信人地址是圣路易斯的菲佛河运公司,从那里转到了加利纳。
  阿布纳·马什展开那张又黄又脆的信纸,突然倒抽一口冷气。
  这张信纸式样老旧,但他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他在十三年前印刷的信笺,他的汽船上每一间客舱的书桌抽屉里都有。
  信笺的抬头是一幅样式奇特的钢笔画,那是一艘巨大的明轮船,还有用华丽的花体字母写出的“菲佛之梦“字样。另外,马什对写信人优雅流畅的手迹也十分熟悉。
  信的内容很短:

    亲爱的阿布纳
      我已做出抉择。
      如果你一切平安而且有意与我相见,请尽快前往新奥尔良。你可以在加勒廷大街的翠水厅找到我。
          ——乔希

  “真他吗见了鬼!”马什骂道,“事到如今,难道那个该死的傻瓜会以为,仅凭他发来一封信,就能让我大老远跑到新奥尔良去?而且没有一句解释,什么都没有!他以为自己是个什么货色?“
  “反正我不知道!”清洁妇接口道。
  阿布纳站起身。
  “你这婆娘,把我的白外套放到哪儿去了?”他吼道。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一章

  1870年5月,新奥尔良


  夜色中的加勒廷大街像一条通向地狱的大道,阿布纳·马什一面匆匆赶路一面想。
  街道两旁排满了舞厅、酒吧和妓院,这些藏污纳垢之所挤满了人,嘈杂吵闹,而人行道上到处都是醉鬼、娼妓和扒手。婊子们在他背后殷勤招呼,看到他不屑一顾,虚情假意的邀请马上变成了肆无忌惮的嘲笑。一个个面目粗野、眼神冷酷的汉子,身上佩着刀子,手上套着黄铜护指,以公开的蔑视对他品头评足——马什心想,自己的模样要是别那么像阔佬就好了,而且,别他妈的这么老!
  他走到街对面,绕过一群手里掂着橡木棍棒站在舞厅前的男人,来到翠水厅的门前。
  这家舞厅同别家没什么两样,只是许许多多鬼地方中的一个。马什推开众人走进去,里面拥挤不堪,烟雾腾腾,黯淡无光。一对对舞伴在淡蓝色的烟雾中挪动着脚步,大致应和着喧闹低俗的音乐。
  一个身穿红色法兰绒衬衣的粗壮男人步履蹒跚地在舞厅中乱晃,没刮过胡子的脸上一副蠢相,他身旁的舞伴好像已经失去了知觉,汉子扶着这女人,拖着她团团乱转,一只手隔着薄薄的棉布衣裙捏着她的乳房。其他跳舞的人对他们毫不理睬。这里的女人全都是典型的舞女,穿着褪色的棉布长袍和破烂的拖鞋。
  就在马什注目观瞧的当儿,穿红衬衫的家伙突然一个趔趄,丢下了他的舞伴——女人倒在地上,他则倒在她身上。四周的人群爆发出一阵狂笑。那人咒骂着,摇摇晃晃地站起身,那女人仍旧四肢摊开躺在原地。哄笑声中,他朝她俯下身,揪着她的前襟想把她拉起来。衣服一下子撕裂了,他咧开嘴笑起来,猛地扯下女人的衣服,丢在一旁。她的衣裙下面什么都没穿,只是在丰满白皙的大腿上系着一根红色吊袜带,上面插着一把小小的匕首。小刀手柄的顶端是一颗粉红色的心。穿红衬衫的汉子开始解开裤子上的钮扣,就在这时,舞厅的两名保镖出现在他身旁。两个人都是身形魁梧的红脸大汉,戴着铜护指,拎着粗大的术棒。
  “带她上楼去。”一个保镖叫道。
  穿红衬衣的家伙咒骂起来,最后还是把女人扛在肩上,在一片哄笑声中踉踉跄跄地穿过烟雾弥漫的大厅。

  “想跳舞吗,先生?”马什耳边响起一个女人含混的声音。
  他转过身,立即皱起了眉头——这女人的分量肯定同他一样重,浑身如粉团一般雪白,像从娘胎出生那天一样一丝不挂,只往腰间系着一条细细的皮带,上面挂着两把匕首。
  她媚笑着摸了摸马什的脸颊,马什忙不迭地背转身,穿过众人逃了开去。
  他在大厅中转了一圈,四处寻找乔希。
  在一个格外喧嚣的角落,十来个男人聚在一起,不停地叫骂着污言秽语。他们围着一只木头匣子,正在看老鼠打架。
  在吧台四周,酒客们站成两排,几乎每个人都身佩武器、面带凶相。
  马什嘴里说着“借过”,从—个骨瘦如柴的家伙身边挤过,那人的腰带上套着一条绞人的绳套。正同另一个佩戴双枪的小个子男人人专心谈话。
  带绞索的家伙闭上嘴巴,不快地盯了马什一眼,他的伙伴冲他嚷了一句什么,于是二人重新聊了起来。

  “威士忌。”马什叫了酒,斜靠在吧台上。
  “这杯威士忌会把你的肚子烧个洞,阿布纳。”酒保轻声说,嘈杂杂的人声丝毫无法干扰他平静的声音。
  阿布纳·马什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吧台后面那个正朝他微笑的男人穿着一条粗纺阔腿裤,腰系帆布带,白衬衫肮脏得近乎灰色,外罩一件黑马甲。但那张面孔仍和十三年前一模一样,白皙光滑,没有一丝皱纹,脸庞四周是直直的白发,显得有点凌乱。
  舞厅的昏暗中,乔希·约克的那双灰眼睛似乎在自己发光。他隔着吧台伸过手,一把抓住马什的胳膊。
  “上楼来,”他急切地说,“那儿说话方便。”
  他刚绕过吧台走出来,另一名酒保瞪着他。
  一个身穿黑色套装的瘦长脸汉子拦住他,叫道:“你他妈要去哪儿?快给我回去。给客人斟酒!”
  “我不干了。”乔希说。
  他等在那里,双眼扫视着突然寂静下来的大厅,目光向每个人发出挑战。所有人都一动不动。
  “诸位放心,我只是要和朋友下楼去。”他对吧台边的五六个保镖说道,随后抓住马什的手肘,领着他穿过跳舞的人群,朝一道狭窄的楼梯走去。

  楼上是短短的门厅,一盏煤气灯闪烁着摇曳的光芒。里面有六个房间。
  一扇紧闭的门后传来咕哝和呻吟声,另一扇门开着,一个男人脸朝下四肢摊开趴在门前,一半身体还在门里面。马什从他身上迈过时,发现这就是刚才楼下那个穿红衬衫的汉子。
  “见鬼,他出了什么事?”马什高声问道。
  乔希·约克耸耸肩。“太概是布丽奇特醒了过来,把他打昏后抢了他。她可真是个可爱的宝贝。我相信,她用身上邢把小刀至少已经杀死了四个男人。每干掉一个,她就在刀柄那颗心上刻下一道凹痕。”他做了个鬼脸,“说到血腥屠杀,你们的人可用不着我们当老师。”

  乔希打开一间空房的门。“进来吧,恳请光临。”他点亮一盏灯,然后关上房门。
  马什重重地坐在床上。“天杀的,”他说道,“乔希,你把我领进了一个地狱。这里真可怕,就像山下纳齐兹城二三十年前的样子。要是我能想到会在这样一个地方找到你,那才真见了鬼呢。”
  乔希·约克微笑着坐到一把破旧的挟手椅中。“就连朱利安或是索尔·比利也不会想到,这才是关键。我知道他们正在搜捕我。但即便他们想到了加勒延大街,要来找我也绝非易事。朱利安一身珠光宝气,肯定会遭到抢劫;而索尔·比利在这里已是臭名昭著。他从这儿带走了许多女人,全都一去不回。今晚在翠水厅,至少有两个人一看见他便会马上干掉他。外面这几条街是木棍党的地盘,他们只为寻开心,便会把比利活活打死。”他耸耸肩,“就连警察都不愿在加勒延大街露面。在这里我是安全不过。再说,在这条街上,我昼伏夜出的习惯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这些人全都对这种生活习以为常。”
  “别扯这些了。“马什不耐烦地说,“你给我写了封信,说你已经做出了抉择。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可我拿不准你为什么要找我。或许你能解释解释。”
  “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好久不见了,阿布纳。”
  “我也一样。”马什粗声粗气地说,但他的声调码上缓和下来,“我找过你,乔希,找了你那么多年。我都不愿去想那段天杀的日子了。我想找到你,找到那艘属于我的汽船。但这些该死的河有这么多,而且我既没有时间,也没有钱。”
  “阿布纳,“约克说,“即便你拥和这世上所有的时间和金钱,恐怕也不会在河上找到我们。过去这十三年中,菲佛之梦号一直待在陆地上。她被藏在朱利安的种植园里,废旧的靛蓝大缸附近,距离大河的支流约有五百码,藏得不留一丝痕迹。”
  马什问:“这到底是怎么——”
  “是我干的。还是让我从头讲起,把一切都告诉你吧。”他叹了口气,“我得从十三年前开始回忆,离开你的那个晚上。”
  “我记得。”
  “我尽我的全力朝上游赶去,“乔希开始讲道,“急于马上回去,生怕饥渴再度来临。那段路非常难走,但我还是在出发后的第二天夜里我到了菲佛之梦号。她并没有驶出多远,当时只是远离岸边,任由乌黑的河水冲刷着船侧。那是个寒冷的晚上,夜雾弥漫,我渐渐接近时,她完全是漆黑一片,死气沉沉。没有烟,没有蒸汽,没有一星火光,整条船上鸦雀无声。大雾之中,我差点找不到她。我并不想回去,但我知道自己只能如此。于是我朝她游了过去。”他犹豫片刻,然后接着说道,“阿布纳,你知道我原来一直过着怎么样的生活。我见过许多骇人的东西,也做过无数可怕的事情。但当我看到那艘汽船的时候,任何事情都无法与之相比。任何事情。”
  马什绷紧了面孔。“说下去。”
  “我曾告诉你,我认为丹蒙·朱利安已经疯了。”
  “我还记得。”
  “他已经变得丧心病狂、漫不经心,时刻梦想着死亡,”乔希说,“而他证明了这一点。是的,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我爬上甲板时,整艘船上一片死寂。没有声响,没有动静,只能听到流过的水声。我在那艘寂静无声的船上四处转了转。”他的眼睛盯着马什,但那目光是一种遥远、呆滞的凝视,似乎他正看着别的什么东西——他永远在凝视着的东西。约克停了下来。
  “告诉我,乔希。”码什说。
  约克的嘴唇绷紧了:“那里变成了一个屠场,阿布纳。”这短短的一句话在空气中盘桓片刻之后,他接着说道,“到处是尸体,无处不在,没有一个幸存者。我走过主甲板,看到的都是尸首——货物中间,引擎后面。那些尸体只是——一只只手臂、腿脚,以及零碎的残躯,全被撕得支离破碎。那些奴隶,比利买来当火夫的奴隶,大多数人还戴着镣铐,早已死去,喉咙都被撕开。轮机长被头朝下吊在汽缸上面,喉咙也被割开——那是为了让他的血流得干干净净——好像用他的鲜血来代替润滑油似的。”乔希摇了摇头,“死的人太多了,阿布纳,你想象不到。还有他们的惨象,被撕扯得七零八落,以种种离奇古怪的方式被损毁得面目全非。夜雾渗进船内,所以我无法看到整艘船的全景。随着我漫步向前,这些东西总是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片刻之前那里还空无一物,只是些模糊的阴影和飘移的雾气。我一边提防夜雾又会在我眼前亮出什么狰狞可怖的东西,一边离开主甲板,没等浓重的水气中显露出更可憎的画面,我便两步并作三步逃了开去。
  “愤怒好像一团烈火,燃烧着我。怀着满腔厌恶,我走上主舷梯,来到锅炉甲板。大厅里——景象更为凄惨,到处是尸首和碎块。在鲜血的浸泡下,地毯已经湿透。随处可见打斗的痕迹。几十面镜子打得粉碎,三四间客舱的房门上留下了破门而入的痕迹,一张张餐桌翻倒在地。在一张没有打翻的桌上,一只银餐盘中摆着一颗人头。穿过那个大厅之后,我已经不知恐惧为何物了。三百英尺长的大厅,全是可怕的惨景。在黑暗中,在雾气里,一切都一动不动。没有一个活物。我麻木地四处游走,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我在冷水箱前停下脚步。你还记得那只巨大的银色冷水箱吧,你把它放置在船舱前端。我的嗓子干得冒烟。我拿起一只银杯,打开了水龙头。那水——那水缓缓地流了出来,阿布纳,非常缓慢。即便大厅中一片昏黑,我也能看到那液体又黑又黏,已是——半凝固。
  “我端着杯子站在那里,茫然四顾,我的鼻子里满是——满是腥味,我几乎无法描述。那种气味太可怕了,它——你能想象,我知道你能。在这种气味的包围之中,我看着那液体从冷水箱中缓慢恼人地滴落下来。我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惊骇、暴怒——在我心中奔涌升腾。我把杯子朝船舱另一头扔去,高声尖叫起来。
  “而后传来阵阵人声:低语声、撞击声、乞求声、哭泣声、威吓声。阿布纳,都是活人的声音。我环顾四周,觉得更恶心,也更愤怒。至少有十二间客舱的门被铁钉死死封住,客人被囚禁其中。我知道,等到今晚或是明晚,他们便会被享用。那是朱利安储存活食的食品柜。我不寒而粟,走到最近的一扇门前,开始扒开封住它的术板。板条被扯下时发出一阵阵巨大的吱嘎声,几乎像痛苦的尖叫。就在我奋力揪扯的时候,我听到一个人的声音:‘亲受的乔希,你必须停下来。亲爱的乔希,许久不见的乔希,回到我们中间来吧。’
  “我转过身,他们全在那儿。朱利安正对我微笑,索尔·比利站在他身旁。还有其他人,都在那里,就连我的人也在其中:西蒙、史密斯,还有布朗——当初留在那里的所有人。他们都在看着我。我朝他们尖叫,疯狂而又语无伦次。他们都是我的人,现在却做下了这种勾当。阿布纳,我心中充满了厌恶——
  “后来,几天后,我听到了事情的全过程,真正明白了朱利安已经疯狂到何种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或许那都是我的错。为了救你和托比,还有法兰先生,我让一百多名无辜的乘客丢掉了性命。”
  阿布纳·马什哼了一声。“不对,”他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那都是朱利安犯下的罪行,理应由他偿还代价。你当时甚至不在那里,所以你没必要自责,听到了么?”
  乔希的灰眼睛里透出痛苦。“我这样告诉自己很多次了,”他说,“先让我讲完。事情发生的时候——那天晚上,朱利安醒来发现咱们不见了,于是怒不可遏。疯狂、愤恨,而且——任何词汇都显得过于苍白无力,无法确切表述他当时的狂怒。或许那是因为多少个世纪之后,对血腥的饥渴在他体内突然觉醒。这种饥渴完全控制了他,让他仿佛面临灭顶之灾。他的舵手已全部逃走,而在没有舵手的情况下,汽船根本无法行驶。另外,他肯定以为你还会回去,在白昼发动进攻,将他彻底毁灭。但他完全没有料到我回来了,来拯救他们。无疑,我的背叛和瓦莱丽的逃走让他充满恐惧,他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他失去了控制。他是血族主宰,可我们却同他作对。在暗夜子民的全部历史中,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我想,在那个可怕的夜晚,丹蒙·朱利安知道自己已看见了死神,让他既渴望又恐惧的死神。
  “我后来知道,索尔·比利曾极力建议大家弃船上岸,分散开采,取道陆路,然后在纳齐兹、新奥尔良或是其他地方会合。其实这算是明智之举。但朱利安已经失去了理智。他走进主舱,疯狂在他双眼中熊熊燃烧。这时一位乘客走上前来,开始抱怨汽船的行程远远落后于计划,整整一天都不曾开航。‘啊哈,’朱利安答道,‘那么咱们马上开航。’他将船驶离岸边,这样就没有人能逃到岸上。做完之后,他回到主舱,乘客们正在那里用晚餐。他来到一个正在抱怨的男人面前,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他。
  “随后,屠杀便开始了。当然,人们尖叫,躲藏,将自己锁在舱室里。但他们无路可逃。朱利安利用他的权威,用嗓音和目光命令手下大肆杀戮。据我所知,那天晚上,菲佛之梦号上大约有一百三十位乘客,面对二十个我们的人——其中有些人是受饥渴的驱使,有些人则是迫于朱利安的淫威。但在那种时刻,饥渴会变得无比可怕。就像一种热病,能够从一个人身上传给另一个人,最后大家全部陷入灼烧的疯狂之中。而索尔·比利也命令他从山下纳齐兹城雇来的人协助杀戮。他告诉他们,这是一次蓄谋劫掠,他们要杀死所有的乘客,然后分享抢来的财物。等到我们的人转而开始对付这些人类帮手的时候,他们要后悔已经太迟了。
  “阿布纳,惨剧发生时的那个晚上,你我还站在别处谈话呢。而船上则是一片尖叫和屠杀,还有朱利安突然发作的狂症,但事情并未完全如他所愿。乘客们也曾反抗。我听说我们的人全部受伤,当然,最后伤者都痊愈了。可文森·蒂博的眼睛被一颗子弹打穿,丢了性命。两个火夫抓住凯瑟琳,把她塞进了一具锅炉。等库特和阿兰赶来解救时,她已经被烧死了。这样,我们有两个人死去。我们这边是两个,而你们有一百人丧生。苟活者都被关在各自的舱房里。
  “一切结束之后,朱利安便安顿下来,等待。其他人充满恐惧,想远走高飞,但朱利安不允许。我相信,他盼望自已被别人发现。他们说,他提到了你,阿布纳。”
  “我?”马什大吃一惊。
  “他说他答应过你,这条河上的任何人都不会忘记你的菲佛之梦号。他大笑着说自己是个守信的人。”
  怒火在阿布纳·马什胸中猛然腾起,喷发出来后变成了一声狂暴的鼻息。“见他的鬼去!”他骂道。很奇怪,他的声调竟显得十分平静。
  “这便是事情的经过。”乔希·约克说,“但在回到菲佛之梦号的那个夜晚,我对此一无行知。我只看到眼前的惨状,闻到弥漫的血腥。发生的一切我只能猜想。我疯了,阿布纳,真的疯了。我刚才讲到,我扯下钉死舱门的板条,而朱利安出现在身后。突然间,我朝他尖叫起来。语无伦次地高声叫嚷。我要复仇。我想杀了他。我以前杀人时从未生出如此急切的渴望,我要撕开他那苍白的咽喉,品尝他天杀的血液!我的狂怒——啊,简直用语言无法形容!
  “朱利安等着,直到我停止尖叫。然后他半静地说道:‘乔希,门上还剩两块板条。把它们扯下来吧,放那人出来。你肯定渴极了。’索尔·比利吃吃地笑了起来。我没有答话。‘接着干,亲爱的乔希,’朱利安说,‘今晚你将真正加入我们,再也不会跑掉。接着干,亲爱的乔希。放他出来,杀掉他。’他的目光将我死死攫住,我能感受到那双眼睛的力量,它们拖着我,拖着我陷入他那无底的深渊。他要控制住我,让我对他俯首听命。只要我再次尝到鲜血的滋味,我便成了他的奴隶,无论肉体还是灵魂都将永远属于他。他已十数次击败我,强迫我对他卑躬屈膝,逼我任由他畅饮我的血液。但他绝对无法让我再去杀人。杀戒,是我的最后一道防线,保卫着真实的自我、我的信仰和我努力的目标。而现在,他的双眼正将这道防线撕开,那目光后面只有死亡、血腥和恐怖,以及无尽而虚空的长夜。不久之后,我的生命就会变成那个样子。”
  乔希·约克停下来,转开目光。他眼中有某种阴郁的东西,难以解读。阿布纳·马什吃惊地发现乔希的手竟然在颤抖。
  “乔希,”他说,“不管发生了什么,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了。往事已经过去,同你在英格兰和其他地方杀死的那些人一样,一切都已逝去。再说你当时别无选择,根本无法选择。你亲口对我说过,没有选择便无从区分善恶。你和朱利安不是同一类,不管你是不是杀了那个人。”
  约克直直地盯着他,露出一丝奇怪的笑容。“阿布纳,我没有杀死那个人。”
  “没有?那么——”
  “我反击了他。”乔希说,“阿布纳,当时的我已经疯了,我逼视着他的双眼,向他挑战,同他战斗。这次我赢了。我们面对面站在那里,整整十分钟,最后朱利安猛然转过身,一边咆哮一边退上楼梯,回到了他的舱室。索尔·比利一溜小跑跟在他身后。剩下的人吃惊地看着我。雷蒙·奥特嘉上前向我挑战,不到一分钟,他已跪在地上。‘血族主宰。’他说道,低下了头颅。然后,其也人一个接一个屈膝行礼。阿曼、卡拉,辛西娅、乔治、米歇尔·勒古耶,甚至还有库特,所有的人都跪在地上。西蒙脸上露出胜利的喜悦。还有其他人。乔希曾迫使他们中的几个人臣服,现在他们都获得了自由。我战胜了丹蒙·朱利安,尽管他既强大又古老。我再次成为我族的领袖。我意识到我面临选择:除非我立刻采取行动,否则菲佛之梦号将被人发现,那么我和朱利安以及所有族人都只有死路一条。”
  “你是怎么做的?”
  “我找到了索尔·比利,毕竟他是大副。他正待在朱利安的舱室外面,显得既慌张又畏缩。我吩咐他去掌管主甲板,要其他人听从他的命令。大家都开始工作,分别充当司炉、技工和轮机工。按照吓得半死的比利发布的命令,他们终于将汽船开动起来。我们用木柴、油脂和尸体作燃料。我知道,听起来的确骇人,但我们必须把尸体处理掉,而且我们无法补充木柴,除非冒极大的风险。我登上驾驶舱,掌控舵轮。至少那上面没有尸体。我们行船时关掉了所有的灯,这样即便有谁能看透浓雾,也无法发现汽船。有时我们不得不探测水深,缓缓前行;而另一些时候——当浓雾离我们而去时——我们顺流疾行,阿布纳,飞快的速度足以让你倍感骄傲!在黑暗中,我们超过了几艘汽船,我向她们鸣笛致意,她们也鸣笛回礼,但没有一艘船曾接近得能够看清我们的船名。夜晚的河面变得空空游荡,大多数船只都因夜雾停泊下来。而我是个鲁莽的舵手,因为如果不那样的话,我们肯定会被发现,最终必死无疑。黎明来临时,我们仍旧行驶在河面上。我不允许他们休息。比利将整个主甲板罩上了油布,用以遮挡阳光,而我继续留在驾驶舱中。将近日落时分,我们经过了新奥尔良,继续顺流而下,随后拐进一条支流——它又窄又浅,堪称这段航程中最难走的部分,每走一英寸都得探测水深。但最终我们还是到达了朱利安的种植园。直到那时,我才有时间躲进自己的舱室,当时我已经灼伤得相当严重了。短时间内的第二次。”他苦笑了一下,“第二天晚上,我勘察了朱利安的地盘。我们把汽船泊在那条支流的一个半毁弃的码头上,但她还是过于可疑。如果有谁前往柏木码头,—眼就会发现这条船。我不愿毁掉她,她能让我们易于转移,但我知道,必须把她藏起来。
  “我找到了解决办法。那个种植园一度大量出产靛蓝。只是在五十年前,园主们才开始种植利润更大的甘蔗——当然,朱利安不曾种下任何东西。在庄园宅邸的南面,我发现了那些废弃的靛蓝大缸,那儿有一道排水沟通向汽船所在的支流。是一湾凝滞不动的死水,长满杂草,散发着恶臭。靛蓝可不是什么于身心有益的东西,可那条水沟的宽度刚好能容纳菲佛之梦号驶过,但深度显然不够。
  “于是我设法加深水道。我们将汽船卸空,清除了丛生的水生植物,砍伐树木,疏浚死水。我们整整劳作了一个月,阿布纳,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工作。随后我将汽船驶离支流。拐进水道,费尽力气驾着她挤过疏浚后的排水沟。她停下之后,我们发现船底被擦伤了,但这艘船基本上算藏了起来,四面都被草木遮挡得严严实实。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我们在水沟与支流相通的口上筑起水坝,将清淤时辛辛苦苦挖出的泥沙填回原位,再尽可能把水道中的水排净。大约一个月之内,菲佛之梦号便已栖息在潮湿泥泞的陆地上了,四周遮盖着槲树和柏树,没有谁会猜到那里曾经是一片泽国。”
  阿布纳·马什不快地被起眉头。“对于一艘汽船来讲,这可不算个好归宿,”他伤心地说,“尤其是菲佛之梦号。她本应享受更好的待遇。“
  “我明白,”乔希答道,“但我必须为自己人的安全着想。我做出了选择,阿布纳,而在抉择之后,我感受到的是欢欣和胜利。现在我们再也不会被发现了,大多数尸体都已被焚毁或是掩埋。
  “自从那个晚上我反抗并战胜朱利安之后,他几乎从不露面。他很少离开自己的舱室,即便出来也是为了取食。索尔·比利是唯一同他讲话的人。比利整天诚惶诚恐,其他人也都听从我的命令,同我一起服用药酒。我命令比利把我的私酿搬出朱利安的舱室,存放在大厅的吧台后面,供我们每天夜里晚餐时饮用。
  “在我有机会考虑我们这些人的未来之前,只剩下一个大问题——我们的囚犯,在那个恐怖之夜侥幸活下来的乘客。逃亡和劳作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对他们严加看管,但这些人没有一个受到伤害。我亲自负责,保证他们得到食物和水。我也曾试图与他们交谈,向他们讲清道理。但没有用处——只要我走进他们的舱室,他们就全都吓得歇斯底里。我不想无限期地将他们置于囚笼之中,但这些人看见了一切,我不知道放走他们是否会影响我们的安全;
  “后来我终于不必为这个问题操心了。一个漆黑的夜里,丹蒙·朱利安离开了他的舱室。他仍旧在汽船中生活,还有少数人——那些同他最亲密的人——也是如此。那个晚上我待在岸上,同另外十几个人在庄园里工作,让朱利安有了可乘之机,于是他便可耻地放纵起来。我回到菲佛之梦号后,发现两名囚犯被带离自己的囚室,已经丧了命。雷蒙、库特和艾德里安娜正坐在大厅中,伏在尸体上饮血,而朱利安主持了那场血腥的晚宴。”
  阿布纳·马什愤怒地喷着鼻息。“那个天杀的畜生,乔希,你有机会时真该杀掉他。”
  “是的。”乔希·约克赞同道,让马什吃了一惊。“我本以为自己能够控制住他,没想到铸成大错。当然,在他现身那晚。我的确想弥补这个过失。我勃然大怒,同时感到十分恶心。我们恶语相向,而我已下定决心,在他漫长而残暴的一生中,今晚的恶事必将是他的最后一桩罪行。我命令他面对我。我一定要他跪倒在地,献上他自己的血,一次又一次,直到他巨服于我,直到他被耗干、被制服,变得无害。他站起身,转脸面对着我——”约克绝望地惨笑一声。
  “他击败了你?”马什问道。
  乔希点点头。“轻而易举。就像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只不过有一个晚上例外而已。我鼓起全身力量、全部意志力以及心中的愤怒,但仍然无法与他抗衡。我觉得,就连朱利安也没想到这一点。”他摇摇头,“乔希·约克,吸血鬼之王。我再次辜负了大家。我的统治只维持了两个多月。接下来这十三年中,朱利安一直是我们的主宰。”
  “你们的那些囚犯呢?”马什问道,其实他已经猜到了答案,但希望自己没有猜对。
  “都死了。接下来那几个月里,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被吸干了鲜血。”
  马什皱起眉头。“十三年,相当漫长啊,乔希。你为什么不早些逃出来?你肯定有机会逃跑。”
  “机会太多了,”乔希·约克承认,“我想朱利安也情愿让我消失。在一千多年的岁月里,他一直是血族主宰,是有史以来最强大最可怕的夺命杀手,而我却让他当了两个月的奴隶。对于我这个短暂而悲惨的胜利,他和我都无挂解释其缘曲,但两个人谁都无法忘记。多年来我们一次次地拼斗,每一次朱利安施展出全力之前,我都能感到他的犹疑,哪怕只是短暂的一瞬。我知道他害怕自己会被再次失败。但这种情形从未发生。而我也一直留在那里,我能去哪儿呢,阿布纳?我还能做什么?我只能和自已人待在一起。那段日子里,我始终盼望自己哪一天能将他们从朱利安的手中夺回来。虽然我被击败,但我仍然相信,我的存在便是对朱利安的阻碍。每次总是我第一个挑起对控制权的争夺战,而他从未首先发难。他也从未试图诱我杀戮。每当我的药酒行将告磬之时,我便组装好设备,生产更多的存货,而朱利安并未干预。他甚至还允许别人加入我这一方。西蒙、辛西娅、米歇尔,还有少数其他人,我们—起饮用药酒,用以压制饥渴。
  “说到朱利安,他仍旧待在他的舱室中,甚至可以说他已消声匿迹,几乎没人见过他,只有索尔·比利每隔几星期去看他一次。就这样,很多年过去了,朱利安迷失在自己的梦境里,但他仍然像个幽灵般盘桓在我们心头。当然,他仍旧啜饮鲜血。每个月里至少有一次,索尔·比利会前往新奥尔良,带一个牺牲品回来。在战前,他带回的都是奴隶,后来便是舞女、娼妓、酒鬼、无赖——他诱骗到我们那儿去的人里,什么货色都有。战时的日子很艰难。那段时间朱利安也开始活动,好几次前往城市举行夜宴。但后来,他开始打发别人出去狩猎。战争经常为我们送上轻易便能得到的牺牲品,但那些人可能非常危险。就这样,战争同样让我们付出了代价。一名联邦士兵袭击了卡拉,当然,她杀死了他,但那人还有同伴……她是我们当中头一个丧命的人。菲力普和亚兰因有嫌疑而被逮捕投进了监狱——等待受审时。二人被关在室外的一只牢笼里,太阳出来后,他们两个都死了。还有,一天晚上军队点燃了种植园的庄宅。尽管房子已是半荒废,但里面还藏着人。阿曼死于大火,乔治和来歇尔严重烧伤,不过两人后来都痊愈了。我们其余的人分散开来,等劫掠者离开后便回到菲佛之梦号。从那以后,我们一直住在船上。
  “后来的日子里,我和朱利安之间一直保持着一种休战局面。我们的人更少了,仅有十二个,还分成了两派。我的追随者同我一起饮用药酒,而朱利安的人仍旧吸食鲜血。西蒙,辛西娅和米歇尔是我的人,其余的人都依附于他——有些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与朱利安是一丘之貉,还有些人是慑于他血族主宰的威势。库特和雷蒙是他最强壮的属下。还有比利。”乔希的声调变得异常冷酷,“阿布纳,比利是个吃人肉的畜生。十三年来,朱利安一直要把他变成我们中的一员,至少他是这么说的,但直到现往,鲜血仍令比利作呕。很多次我都看见他对着血呕吐,但他吃起人肉来却很厉害——早先他是先煮熟了再吃。朱利安觉得这很有趣。”
  “你早该让我杀掉他。”
  “或许吧。不过,若是没有比利,我们就全死在汽船上了,他的脑筋很灵便,但朱利安将他折磨得很苦,那魔头总是喜欢折磨所有听命于他的人。如果没有比利,朱利安构建的这种生活方式便会分崩离析。是比利前往城市,将那些可怜的猎物带给朱利安;是比利卖掉船上的银器,或是小块土地,或是其他任何能让我们手中有些钱的东西;另外,从某种意义上讲,多亏了比利,你我才能相见。”

  “你总算提到这事了。”马什说,“你同朱利安在一起待了很长时间,既没有逃跑也没有做什么事情,而现在你却到了这儿,朱利安和索尔·比利正在搜捕你。直到这时,你才给我写了那封该死的信。为什么?发生了什么变故?”
  乔希的双手紧紧按住椅子扶手。“我刚才说的休战已经结束,”他答道,“朱利安又醒来了。”
  “怎么回事?”
  “比利。”乔希说,“此利是我们与外界相连的纽带。每次去新奥尔良带回酒馔活食的同时,他常常也会为我捎来一些书报。比利听到了那些传说,那些在市井和大河上散布的传闻。”
  “那又怎么样?”阿布纳·马什问道。
  “最近很多传闻都集中在—个话题上,报纸上也在连篇累牍地报道。就是那个让你无法忘记的话题,阿布纳,汽船,两条汽船,非同一般。”
  阿布纳·马什皱起了眉头。“纳齐兹号和疯狂的鲍勃·李。”他说道,但不明白乔希的用意何在。
  “一点不错,”约克说,“根据报纸的报道和比利的言谈,看样子,一场船赛在所难免。”
  “见鬼,是的,”马什说,“而且,很快便会开始。莱泽斯一直在大河上下四处吹嘘,据我所知,他已经在跟鲍勃·李抢生意了,抢得很凶手。坎农船长忍耐不了多久。这应该是一场像样的船赛。”他揪着胡子,“只是我搞不懂,这跟朱利安、比利还有你那些暗夜子民有什么关系。”
  乔希·约克冷冷一笑。“比利说得太多了。朱利安产生了兴趣。而且,他一直记得,阿布纳,他记得向你许下的那个诺言。我曾阻止过他,但现在,那个天杀的家伙想故伎重施。”
  “故伎重施?”
  “他要重演我在菲佛之梦号上看到的大屠杀。”乔希说,“阿布纳,纳齐兹号和疯狂的鲍勃·李之间的较量引起了全国的关注。报纸上讲,甚至在欧洲都有人下重注一赌输赢。如果比赛的行程是从新奥尔良到圣路易斯,那就要花上三四天时间。也就是说,三四个晚上,阿布纳。三四个晚上。”

  突然间,阿布纳·马什明白了乔希的意思,一阵从来有过的冰冷之感传遍他的全身。
  “菲佛之梦号。”他说道。
  “他们让她重新浮上水面,”约克说,“驶出我们填埋好的排水沟。索尔·比利正在筹集资金。这个月晚些时候,他要来城里招募一帮船员,让汽船准备停当,只待时机到来便驾船出发。朱利安觉得这肯定很有趣。他想把船开到新奥尔良靠岸,等待比赛日的到来。到时候,他会让纳齐兹号和疯狂的鲍勃·李先行,自己乘菲佛之梦号逆流而上紧紧跟随。当夜幕降临,他会追上领先的船,两船并拢后——你知道他想干什么。为了降低载重,两艘比赛的汽船上都不会有太多驾驶人员,而且不带乘客。朱利安会轻松得手。他会强迫我们每一个人都加入这场屠杀。我是他的舵手,”乔希苦笑道,“或者说,我曾经是他的舵手。第一次听到他这个疯狂的计划时,我同他争斗过,但再次失败了。第二天黎明,我偷了比利的马,逃了出来。我本来以为,我的出逃便可以挫败他的计划——如果没有舵手,他无法把他的阴谋付诸实施。但灼伤痊愈之后,我发觉这么想太过荒谬。比利只需另雇一名舵手便能解决问题。”
  阿布纳·马什的胃部深处猛地搅动起来。一半原因是,朱利安想将菲佛之梦号变成恶魔之舟,这让他既恶心又愤怒;但另一半原因是,这一胆大妄为之举让他心醉神迷。想想吧,菲佛之梦号要给那两艘船一点颜色看看了,坎农和莱泽斯,还有这个世界。都好好看着吧。
  “舵手,见鬼,”马什说,“在这条天杀的大河上,乔希,那两艘汽船是最快的。如果朱利安让她们先出发,他绝对追不上去,也不会杀死任何人。”
  不过,尽管他这么说,但心里却无法真正相信。
  “朱利安认为,这会让事情更加有趣。”乔希·约克答道,“只要她们能始终保持领先,便会保住性命。如果被追上——”他摇摇头,“他还说,他对你的汽船寄予了最大的信任,阿布纳。他要让她名扬天下。完事之后,几艘汽船都将被毁掉。朱利安说我们要逃上岸去,取道东行,前往费城,或是纽约。他声称:自己已经厌倦了河上生活。我相信这些全是空话。其实他厌倦的是生命。如果他的计划得以顺利完成,我们这个族类便走到了绝种的末日。”
  阿布纳·马什从床边站起身,藤杖狂暴地顿着地板。“见他的鬼去!”他吼道,“她能追上她们,我知道她能行。我发誓,只要过去有机会,她能追上那艘天杀的日蚀号。赶超纳齐兹或是坏鲍勃之类的货色,根本不费吹灰之力。见鬼,那两艘船谁也别想跑赢日蚀号。但是乔希,那个天杀的家伙说什么也不能用我的汽船干这么下作的勾当。我发誓,绝不会让他得逞!”
  乔希·约克露出一丝淡淡的、凶狠的微笑。看着他的眼睛,阿布纳·马什再次见到了过去那个乔希的决绝果敢,还有冷酷的愤怒——那次大白天闯进约克的舱室时,他见到的就是这副阴冷的眼神。
  “当然,”约克说,“他不会得逞。正因为如此我才给你写信,阿布纳。当时我真盼着你还活在人世。这件事我考虑了很久。我已经下定决心,我们要杀掉他,别无选择。”
  “见鬼,”马什说,“让你明白过来还真花了不少时间,他妈的十三年前我就告诉过你。好吧,我跟你一起干。只是——”他用藤杖指着约克的胸口,“咱们不能损坏汽船,你听到了么?朱利安那个天杀的计划只有一点不对,就是他想把人全杀掉。至于剩余的部分,都对我的胃口。”他微微一笑,“坎农和莱泽斯准会大吃一惊,他们永远都无法相信。”
  乔希微笑着站起身。“阿布纳,我答应你。我们会尽最大的势力,让菲佛之梦号保存完好。但你也得记住提醒你的人哦。”
  马什皱眉道:“我的人?”
  乔希脸上的笑容渐消。“你的船员,”他说,“我想到时候你肯定能带来一艘你的汽船,还有一群帮手。”
  马什忽然想起,乔希把信寄到了圣路易斯的菲佛河运公司。“见鬼,”他说,“乔希,我已经一艘船都没有了,也没有任何手下。到时候我会乘汽船赶来,这没问题,但只能坐在乘客舱里。“
  “卡尔·法兰呢?”乔希问道,“还有托比,还有其他人,那些在伊莱·雷诺号上跟随你的人——”
  “不是死了就是走了,所有人都不在了。我自己都快完蛋了。”
  乔希皱起了眉头。“我本想在白天组织人手发起进攻。这下子情况完全改变了,阿布纳。”
  阿布纳·马什的脸上阴云密布,像酝酿着一场即将爆发的雷暴。“狗屁改变,”他说道,“我他妈的觉得一模—样!或许你原来一直打算带上一支大军冲进去,可我知道,这件事不能这么办。我是个老家伙,乔希,大概很快就要翘辫子了,所以丹蒙·朱利安再也别想吓倒我。他霸占我的汽船已经太久了,我更不喜欢他用我的船去作恶。我要把她夺回来,甚至拼掉这条老命。你在信上说你已做出抉择,见鬼,现在告诉我,你的抉择是什么?你到底跟不跟我一起干?”
  马什发作时,齐希·约克一直静静地昕着。而后,那张苍白的脸上慢慢露出一缕勉强的微笑。“好吧,”他最后说,“咱们俩自己干吧。”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二章

  路易斯安那州,朱利安种植园,1870年5月


  他们在午夜离开新奥尔良,坐在乔希买来的马车里赶路。车轮滚动,吱吱嘎嘎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夜色。
  乔希披着一件带兜帽的深棕色斗篷,下摆在身后翻滚飘摇,抖缰催马时风采一如旧日,潇洒漂亮。阿布纳·马什阴沉着脸坐在他身旁,随着车轮辗过石子或是坑洞,上下左右摇晃着。他的双手紧握着横在膝头的一枝双筒霰弹枪,外衣口袋里鼓鼓囊囊地塞满了子弹。
  刚一驶出城市,乔希就马上离开大路,并且尽快驶下二级路。没过多久,他们便顺着鲜有行人的小路加鞭疾行。一片死寂的夜色中,小路显得荒芜寂寥。
  走着走着,道路变得狭窄多弯,两旁是一丛丛的黄松、长叶松、木兰、柏树、酸橡胶木和槲树。有时,这些树木顶端交搭在—起,让他们觉得似乎正在穿过—条又长又黑的隧道。树枝低低地匪在头顶遮住月光时,马什几乎什么也看不见。但乔希从未放慢马儿的脚步,他的眼睛在暗夜中也能明察秋毫。
  最后,那条支流出现在他们左侧。漆黑寂静的水面上,月亮洒下苍白的清辉,萤火虫在慵懒的夜色中纷飞闪动。马什能听到牛蛙深沉的鸣叫声,闻到死水飘散出的浓重臭味。死水边高耸的老树下生长着稠密的睡莲,岸侧遍布雪白的山茱萸和老人草。这很可能是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夜了,阿布纳·马什心想。于是他深吸一口气,将夜晚的所有气味尽数吸入胸中,不管味道是甜蜜还是酸腐。
  乔希·约克直视前方,目光如闪电一般刺穿暗夜,冷峻漠然的面孔上没有任何表情,他早已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黎明在即,一抹淡淡的曙光刚刚出现在东方,星辰开始渐渐隐去,他们绕过一株古老的西班牙橡树——这棵树已经死去,灰色的苔藓如液滴—般顺着它枯萎的枝干向下蔓生——随后驶进一片草木繁茂的宽阔旷野。
  马什看到远处有一排低矮的棚屋,像腐坏的牙齿一样漆黑,近处树立着种植园旧宅失去屋顶的焦黑墙垣,空洞的窗孔朝他们张着许多大嘴。
  乔希·约克停住马车。
  “我们把车留在这儿,步行前进,”他说道,“路已不太远了。”他朝天边望去,那抹晨光正在扩展,将星光吞食殆尽。“天大亮时开始进攻。“
  阿布纳·马什咕哝一声表示同意,随后爬下马车,紧握着那枝霰弹枪。“今天天气不错,”他对乔希说,“但也许亮不多久就会暗下去。”
  约克微笑着将帽子向下拉到眼睛上方。“这边来。”他说,“记住计划:我先破门而入,对付朱利安。当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我身上时,你冲进去,朝他脸上开枪。”
  “见鬼,”马什说,“我才不会忘掉呢。这些年里,我一直在朝那张脸开枪,只不过是在梦里。”
  乔希走得很快,大步前行,阿布纳·马什走在他身边,尽力跟上他的脚步。
  马什已将藤杖丢在了新奥尔良。与其他清晨不同,这个早上,他感到自己又变得年轻了。空气甜润凉爽,洋溢着香气。他就要夺回自己的爱船了,他那可爱的汽船,菲佛之梦号。
  他们经过种植园庄宅,经过奴隶棚屋,穿过另一片田地,靛蓝正在里面疯长,四处绽放着粉色和紫色的花朵。绕过一棵高大的老柳树时,垂挂而下的枝条轻轻抚过马什的脸庞,像女人的纤手一样温柔。二人走进一片茂密的树林,这里大多是柏树,夹杂着些矮棕榈,到处点缀着开花的芦苇、山茱萸以及各色百合。土地很潮湿,越往前走,地面越潮湿。阿布纳·马什觉得湿气已经浸透了他的靴底。
  一根低垂扭曲的树枝上悬着一挂丰茂厚实的灰色寄生藤,乔希躬身蹲在下面。马什照他的样子伏在距他一步之遥的地方。
  菲佛之梦号就在前方。
  阿布纳·马什紧紧攥住霰弹枪,“天杀的。”他骂道。

  那条旧排水沟中又积上了水,围绕着菲怫之梦号,但坯不够深,所以汽船并未浮起。她栖息在一片泥沙淤积的浅滩上,船头朝着天空仰起,稍稍向左舷倾斜十度左右,高大的桨轮几乎是干的。从前这艘船闪耀着雪白、幽蓝和银亮,而现在她因为没有得到足够的涂漆保养,周身差不多都变成了灰色——老旧朽木经受了过多的日晒、潮气才会泛出的那种灰色。看样子,朱利安和他那帮天杀的吸血鬼已经吸干了她的生命。船上的舵手室上面,马什看见了一道道猩红色的字迹,那曾是这条船的新名字,是索尔·比利对她肆意侮辱时留下的。现在,那行船名只剩下前两个字“奥西——”,暗淡退色,像陈旧的记忆。其余的字已全然不见,随着后来涂上的油漆纷纷开裂剥落,旧船名重新显现出来。刷在船栏和柱廊上的白色涂料落得个最悲惨的下场,这些地方成了整条船上最灰暗的部分。另外,马什在各处都能见到一片片蔓生植物攀上船板,向四周延伸。看着自己的爱船,阿布纳·马什禁不住浑身发抖。都是因为潮湿、酷热和腐蚀的缘故,他心想,视线模糊起来。他生气地揉了揉眼睛。由于船身倾斜,她的烟囱看上去好像歪了。蔓生藤已在驾驶室的一侧悬花缀叶,从旗杆上垂挂下来。捆梆着左舷跳板的绳索很久以前就崩断了,结果跳板向前撞进了前甲板。还有那宽阔的主楼梯,端庄气派的弧形部位,过去曾打磨得闪闪发亮的木料上,现在生满了蘑菇。到处都能看到丛丛怒放的野花,它们已在甲板的裂缝中生了根。
  “天杀的,”他说道,“天杀的,乔希,你怎么会让她变成这副鬼样子?见鬼,你怎么能——”但他的声音变得嘶哑了,一时间吐不出一个字,阿布纳·马什发觉自己已说不出话来。
  乔希·马什将手轻轻按在他的肩上,说道:“对不起,阿布纳,我不是没有做过努力。”
  “好了,我明白,”马什咒骂了一句,“是他让她变成这个样子的。无论什么东西,只要经他的手碰过,都会腐烂败坏。唉,我知道她过去是什么样子,我心里清楚得很。我只有一件事不明白。你到底为什么要对我撒谎,约克先生。还扯什么纳齐兹号和鲍勃·李。见鬼,你瞧瞧她的模样吧,她现在谁也追不上。再也动弹不得了。”说到这里,他感到自己的面孔涨得通红,声音也越来越高。“全都见鬼去吧,她只会瘫在这里直到烂掉,天杀的,而且你全都知道!”他猛然停下,这才想起自己的大喊大叫会惊醒那些该死的吸血鬼。
  “是的,我知道。”乔希一约克承认,眼中满含悲伤。朝阳在他身后闪耀,让他看上去既苍白又虚弱。“但我需要你,阿布纳。我说的并不全是谎话。朱利安确实提出了我告诉你的那个计划,但比利将菲佛之梦号的糟糕情况报告了他,于是他马上放弃了企图。而我讲的其他事情全是真的。”
  “我他妈的怎么才能相信你?“马什直截了当地问,“咱们经历了多少患难,你却对我撒谎。见你的鬼去吧,乔希·约克。还算是我的合伙人呢,可你却对我撒谎!”
  “阿布纳,听我说。求你了,听我解释。”他抬手捂住额头,眨动着眼睛。
  “好吧,”马什说,“你来告诉我,我在这儿听着呢,你这该死的家伙。”
  “我需要你。我知道我一个人无法战胜朱利安。尽管还有其他人追随我,但他们无法抵挡他。只要他们站在他面前、看着他那双眼睛,他便能让他们做任何事。你是我唯一的希望了,阿布纳。我只能依靠你,还有那些人。我本以为你还能带些人来。这真是个让人难堪的讽刺。数千年来,我们这些暗夜的子民一直以属于白昼的人为食,而现在我卸不得不请求你来拯救我们的种族。朱利安会把我们彻底毁掉。阿布纳,你的梦想可能已经破灭死去,但我的还活着!我曾帮助过你,没有我,你不可能造出这艘船。现在该你帮我了。”
  “你早该问问我才对,”马什说,“你早该把天杀的真相告诉我。”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来救我的人。但我知道,你会为她而来。”
  “为了你,我也会来。见鬼,咱们是搭档,对不对?你说说,难道不是吗?”
  乔希·约克郑重地看着他。“是的。”他说。
  马什喷火的双眼看着那具灰暗腐坏的残躯,那个曾让他引以为豪的美人。该死的鸟儿已在一根烟熠囱上筑了巢,别的鸟儿在林木之间纷飞聒噪,细碎的鸣叫声让阿布纳·马什大为恼火。朝阳将一道道明黄色的光柱投在汽船上,同时,缕缕晨光斜斜地穿过树林,细密的尘埃在光柱中游走飘荡。在黎明的逼迫下,夜晚的最后几重阴影悄悄溜掉,逃进了树下的草丛中。
  “见鬼,你为什么到现在才想起我?”马什问道,再次朝约克皱起了眉头,“如果不是纳齐兹和李将军的事情,那又是为什么?出了什么事,才让你变得和过去十三年如此不同?你怎么会突然逃出来,还给我写信呢?”
  “辛西娅有了孩子,”乔希说,“我的孩子。”
  阿布纳·马什想起了约克很久以前对他讲过的事情。“你们—起杀了什么人吗?”
  “不。在我们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生命的孕育没有受到猩红饥渴的玷污。辛西娅恢用我的药酒已经有很多年了。她变得——有意接触异性,尽管没有鲜血的刺激,也没有饮血的狂热。我也有回应。那种感觉的力量非常强大,阿布纳,像饥渴一样强大,但有所不同,更纯洁干净。这是一种对生命的饥渴,而不是死亡。但是,一旦产期到来,她便会死去,除非你们的人能够帮忙。朱利安绝对允许发生这种事。另外,我要为孩子着想,我不想让他被败坏,被丹蒙·朱利安奴役。我希望,这孩子的出生能为我的种族带来一个新的开始。我必须采取行动。”
  一个天杀的吸血鬼婴儿,阿布纳·马什心想,自己现在破门而入,同朱利安对敌,仅仅是为了一个孩子,这孩子长大后完全可能是另一个朱利安。但也许不是。孩子也许会变成另一个乔希。
  “如果你想采取什么行动,”马什说,“干吗不现在就冲进去,还在这里扯什么废话?”他用霰弹枪指了指那艘巨大而荒废的汽船。
  乔希·约克笑了。“我为自己的谎话感到抱歉。”他说道,“阿布纳,没有谁能像你一样。谢谢你。”
  “别说这些了。”马什粗声粗气地答道,乔希的谢意让他不自在。他走出树丛的阴影,走向菲佛之梦号,走向耸立在她身后的那堆朽坏的、遍布紫色污痕的靛监大缸。刚靠近水边,淤泥便紧紧吸住了他的靴子,当他奋力拔出脚时,泥巴发出一阵淫猥的吮吸声。
  马什又检查了一遍霰弹枪,看看子弹是否上膛。他在静止的浅水中找了一块饱受风吹雨打的旧木板,将它斜靠在船体一侧,随即踩着它爬上汽船的主甲板。
  乔希·约克敏捷无声地跟着他上了船。

  主楼梯出现在二人面前,通向漆黑的锅炉甲板,通向敌人正在酣睡的客舱,通向回音缭绕、光线昏暗的公共大厅。马什没有马上迈步前行。
  “我想看看我的船。”他最后说道,然后绕过楼梯,走进轮机舱。
  有两具锅炉的焊缝都已爆开,锈蚀吞噬蚕食了蒸汽管道,巨大的引擎变成了棕褐色,片片剥落的表面留下了许多污点。马什抬脚落足都要十分小心,以免踩穿哪一块朽烂的地板。他来到一具锅炉前,里面是陈旧的冷灰,还有别的什么东西。那些东西散落在四处,有的呈棕色,有的发黄,有的发黑。他伸进手去,从里面取出了一块——一块骨头。
  “锅炉里竟然有骨头。”他说道,“甲板已经烂透了。地上还有无杀的奴隶枷锁。到处生锈。见鬼,见鬼,”他转过身,“我看够了。”
  “我告诉你了。”乔希·约克说。
  “我只想再看看她。”他们回身桌到前甲板的阳光下。马什扭头望了望身后的重重阴影,自己的爱船和梦想现在都变成了朽坏锈蚀的阴影。“十八具大锅炉,”他嘶哑地念叨着,“雪亮可爱的引擎。”
  “阿布纳,来吧,我们必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了。”
  他们登上主楼梯,小心翼翼地攀爬而上。台阶上黏稠的东西散发着阵阵恶臭,奇滑无比。马什扶在一只木刻橡树果上的力量太大了些,那玩意儿竟一下子从他手中掉了下去。

  散步廊道上一片灰暗,空无一人。
  刚走进主舱,马什便皱起眉头:三百英尺长的大厅中一派萧条衰败,充满绝望,过去的美丽早已化为腐朽。地毯上污迹斑驳,残破不堪,被蘑菇和霉菌蚕食殆尽。上面的一片片绿斑四处蔓延,像癌细胞一样蚀掉了汽船的灵魂。
  有人在天窗上涂抹了油漆,从前精美的彩色玻璃上现在满是黑漆。这里一片黑暗。
  长长的大理石吧台上积着一层尘土。各个舱室的房门破破烂烂地挂在门框上。一盏吊灯已经坠落在地,他们只能从那堆碎玻璃旁绕过。三分之一的镜子不是被打得粉碎,便是不见了踪影,其他镜子镀银的反射层已经片片剥落,或是变成了黑色,再也映不出任何东西。
  走上顶层甲板后,阳光让马什倍感欣喜。他再一次检查了一遍霰弹枪。高级舱房就在他们的头顶,一扇扇舱门紧闭,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他还在船长室吗?”马什问,乔希点点头。
  他们爬上通向高级舱房甲板的那段短短的楼梯,慢慢向前靠近。

  高级舱房走廊的阴影中,索尔·比利·蒂利顿等在那里。
  若不是看到他那双眼睛,阿布纳·马什简直认不出索尔·比利了。
  这家伙就像这艘船一样,已被彻底毁掉。过去的他一直就是皮包骨的模样,现在更成了一具活动的骨架,尖尖的骨头紧顶着他病态的黄皮肤。他的肤色就像个卧床多年的人,那张脸成了个可厌的、发黄的、布满痘痕的骷髅头。他的头发几乎全部掉光,头顶上满是疤痕和露着肉的红色创口。他身上的衣服又黑又破,手指甲约有四英寸长。只有他的双眼没有改变:寒冰一样的颜色,患上热病般直盯盯地看着人,想慑人心魄,想变成吸血鬼的眼睛,像朱利安—样。
  索尔·比利知道他们会来,他肯定听到了他们的动静。他们刚转过拐角,便看到比利站在面前,那只致命的,老练的手中挚着他的刀子。他说:“唉呀——”
  阿布纳·马什猛地扣动扳机,霰弹枪双管齐发,近距离击中比利的胸口。马什不愿听到那第二声“唉呀”——这次他没兴趣。
  枪声震耳欲聋,枪身向后激撞过来,重重打在马什身上,碰伤了他的手臂。
  索尔·比利的胸口上出现了一百个鲜红的血点,霰弹的冲力撞得他向后倒去。朽烂的围栏扶手在他身后分崩离析,他一头栽下去,摔在下面的甲板上。他手中仍然紧握着刀子,竭尽全力想站起身来。他脚步蹒跚,跌跌撞撞地向前走来,像个头晕眼花的醉汉。
  马什跟着跳了下来,重新装上子弹。
  索尔·比利伸手去抓别在腰间的手枪,但马什又一次双管齐射,将他从甲板上打得飞了出去。
  比利的手枪脱了手,阿布纳·马什听到他发出一声尖叫,落下时撞到了什么东西上。
  马什朝前甲板上一看,只见索尔·比利脸朝下趴在地上,身体扭曲成一个不自然的角度,身下漾出一滩猩红的鲜血。他仍旧紧握着那柄天杀的刀子,但看样子,他再也不能用那玩意儿伤害任何人了。
  阿布纳·马什轻蔑地哼了一声,从口袋里掏出两发子弹,朝高级舱房的甲板转过身。

  船长室的舱门敞开着,丹蒙·朱利安已经走了出来,站在高级舱房的走廊上,面对着乔希,那双摄人魂魄的黑眼睛里闪烁着黯淡、恶毒的神色。
  乔希·约克站在那里,像个中了邪的人,一动不动。
  马什垂下目光,看着自己的霰弹枪和手中的子弹。就当他不在那儿,他对自己说。你在阳光里,他无法近身。不要看他,只管装弹,只需装上子弹,然后把两管天杀的枪弹射进那张面孔里——趁乔希稳住他的时侯,赶快下手。马什的手在颤抖,他努力稳住自己,轻轻装上一发子弹。
  丹蒙·朱利安大笑起来。听到这笑声,马什不由自主地抬起头,那第二发子弹还捏在两指之间。
  朱利安的笑声富于音乐的韵律,充满热情和欢欣,很难让人生出惧意,很难让人记起他是个什么样的恶魔,他都做了什么事情。
  乔希跪倒在地。
  马什怒骂一句,向前疾冲三大步。
  朱利安转过身,仍在大笑着,朝他逼来——或是想要冲过来。这只是虚晃一招。朱利安纵身一跃,掠过废弃的走廊,落到下面的甲板上。但乔希看到了这一切,他猛地站起身,跟着跳了下去,从后面紧紧抱住朱利安。一时间,二人扭打在一起。
  马什只听到乔希痛呼一声,但他马上转开目光,压进第二发子弹,合上枪膛。再次抬起头来时,只见朱利安已冲了过来,那张惨白的面孔逼到近前,两排利齿闪闪发光——那可怕的牙齿,令人胆寒。
  马什没顾得上瞄准。他的手指已经痉挛着扣动了扳机。狂暴的枪声骤然响起,后坐力将马什震得躺倒在地。大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才保住了性命。
  朱利安扑了个空,马上凌空飞起——但忽然犹豫起来,因为他看到乔希正爬起身来,右脸上还带着四道长长的血痕。
  “看着我,朱利安。”乔希轻声唤着他,“看着我。”
  马什还有一颗子弹未发。他躺在甲板上猛地举起枪,但动作还是太慢。丹蒙·朱利安从乔希身上闪开目光,见枪管正朝自己转过来,于是猛一转身,弹丸“轰”的一声飞过。等乔希·约克帮阿布纳·马什站起身,朱利安已奔下楼梯,不见了踪影。
  “追上他!”乔希急切地大喊道,“当心!他可能就埋伏在下面。”
  “你呢?”
  “我去确保他留在船上。”乔希答道,转身从上层甲板上轻轻一跃,朝前甲板跳了下去,动作像猫—样敏捷轻巧。他的落脚处离索尔·比利只有一码之遥,刚一着地便就势一滚,眨眼间便站起身来,飞快地爬上了主楼梯。

  马什又取出两发子弹装进枪瞠。他来到楼梯口,警惕地朝下窥视,同时开始小心翼翼地一步步走下去,手中的霰弹枪随时准备开火。木板在他脚下嘎吱作响,但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声音。马什知道,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安全了。那些人的动作悄无声息,他们都一样。
  他有种预感,他知道朱利安会藏在哪里。可能是大厅,也可能是哪一间客舱。马什的手指一直按在扳机上,继续朝里走去,只不过稍作停顿,让自已的眼睛适应里面的黑暗。
  舱室远端有个东西在动。马什朝那里瞄准,全身绷得紧紧的,但马上放松下来。是乔希。
  “他没有出去。”乔希叫道,他转着脑袋,用那双比马什灵敏许多的眼睛搜索船舱。
  “我想他不会逃走。”马什说。
  突然间,船舱里变得异常阴冷。阴冷,寂静,像封闭已久的坟墓散发出的气息。而且黑暗。除了模糊又险恶的黑影之外,马什什么都看不见。
  “见鬼,我需要些光亮。”他说道,随即抬起枪口朝天窗开了一枪。
  枪声回荡,震耳欲聋,头顶的玻璃纷纷碎裂。玻璃片和阳光骤雨般撒下。
  马什取出一颗子弹,装弹上膛。
  “我什么都没发现。”说着,他挟着枪向前走去。

  长长的舱室中没有一丝动静,目力所及的范围内空无一人。
  或许朱刺安藏在吧台后面,马什想。他谨慎地朝那里走去。
  突然,微弱的叮当声传进他的耳朵,那是水晶在风中碰撞时发出的脆响。阿布纳·马什皱起了眉头。
  乔希大叫一声:“阿布纳!他在你上面!”
  马什连忙抬头,正好看到丹蒙·朱利安松开巨大的吊灯,朝他飞扑而下。
  马什想抬枪射去,但为时巳晚,而且他的动作太慢。朱利安正落在他身上,将霰弹枪从马什手中震得飞了出去,二人一齐倒在地上。
  马什想翻滚着挣脱出来,但不知被什么东西死死揪住了。他盲目地朝某处挥出一记重拳,但不知从哪里回敬过来的重击差点儿把他的脑袋打掉。一时间他头晕目眩地躺在地上。他的胳膊被人抓住,粗暴地扭到身后。马什尖叫起来,但对方的力量没有丝毫放松。马什刚想站起来,他的胳膊就被人用力扭向上方。他听到自己的手臂发出“咔嚓”一声,一阵剧痛传来,他忍不住再次发出尖叫,声音更大了些。他被粗鲁地向前一推,朝甲板倒下去,脸重重地撞在发霉的地毯上。
  “接着打呀,我亲爱的船长,我会拧断你的另一只胳膊。”朱利安圆润温和的嗓音对他说道,“老实点,不要乱动。”
  “放开他!”乔希叫道。马什抬眼一看,乔希正站在二十英尺之外。
  “我可不这么想。”朱利安答道,“别动,亲爱的乔希。如果你过来找麻烦,没等你走到五步之内,我就会撕开马什船长的喉咙。待在原地,我就不伤害他。听懂了吗?”
  马什本想挣扎,但一挣之下痛得紧紧咬住了嘴唇。
  乔希站在原地,双手像利爪—样张在身前。
  “是的,”他答道,“听懂了。”他那双灰眼晴充满杀机,但犹豫不决。
  马什四下打量,寻找自己的霰弹枪。它躺在五英尺之外,根本够不着。
  “很好。”丹蒙·朱利安说。“现在,咱们为什么不让自己舒服一点呢?”
  马什听到朱利安拉过一把椅子,坐下后将马什挡在身前。“我要坐在这儿,在阴影里。你可以坐到太阳的光柱下面去。船长出于—番好意才让这里亮堂起来。快过去,乔希,照我说的做,除非你想看他送命。”
  “如果你杀了他,你就没有任何能要挟我的资本了。”乔希说。
  “或许我愿意冒一下风险。”朱利安答道,“你愿意吗?”
  齐希·约克慢慢环顾四周,随后皱起眉头,拉出一把椅子,放在破碎的天窗下面。他坐在阳光下,距他们足有十五英尺。
  “摘下帽子,乔希,我想看看你的脸。”
  约克摘掉宽边帽,将它丢进阴影中。
  “很好,”丹蒙·朱利安说,“现在咱们一起等待吧。再等一会儿,乔希。”他轻轻笑起来,“等到天黑。”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三章

  菲佛之梦号船上,1870年5月


  索尔·比利·蒂普顿睁开眼睛,想要尖叫,但他的唇间没有吐出一个字,只发出一声细弱的呜咽。他张开嘴,费力地吸气,咽下了一大口鲜血。索尔·比利这辈子喝下的血很多,他分辨得出这种味道,但只有这一次,他喝的是自己的血。他咳嗽着,拼命攫取空气。他感觉不妙,整个胸口火烧火燎,而且身下湿淋淋的,很不舒服。血,这么多血。
  “救命。”他终于叫出声来,但十分微弱,三英尺之外便没人能听到他的声音。他浑身战栗,重新闭上眼睛,好像沉沉睡去便能使疼痛消失似的。
  但剧痛丝毫没有减弱。索尔·比利趴了很久,双眼紧闭。他的呼吸紊乱,胸膛于是不断地震动,让他发出微弱的惨叫。他想着正从自己体内流出的鲜血,想着紧紧抵着面孔的坚硬的甲板——除此之外,脑子里一无所有。还有气味。他四周弥漫着某种可怕的恶臭。过了一会儿,索尔·比利终于明白,他的屎尿泻在了裤子里。他感觉不到,但能闻到气味。他开始抽泣起来。
  最后,索尔·比利·蒂普顿再哭不出来了。他的眼泪已经流干,而且哭泣时他疼得更厉害。剧痛太可怕了。他竭力想些别的,想些与疼痛无关的事,说不定这样可以舒服一点。
  慢慢地,他记起了一切。马什和乔希·约克,还有那枝霰弹枪,在他面前爆响。他们来对朱利安下手,而他要阻止他们,只是这次他的动作不够快。
  他竭尽全力,想再一次喊出声来。
  “朱利安!”他叫道,声音比上次高了一点,但还是不够高。
  没人回答。

  索尔·比利·蒂普顿呜咽着睁开眼睛。
  他想起来了,自己坠落下来,从顶层甲板上掉了下来。他能看到自己正趴在前甲板上。还有,现在是白天。丹蒙·朱利安听不到他的呼救声。即使能听到,现在天已大亮,已经是早晨了,朱利安不会来救他。朱利安只有天黑后才能来。但等到天黑时,他已经死了。
  “我到天黑时就要死了。”他高声说,但声音还是太轻,他自己都很难听清。他咳嗽起来,又吞下几口鲜血。“朱利安先生——”他无力地唤道。
  他歇息了—会儿,同时思索着,或者说,努力想要思索。他想,自已被打得全是洞眼,他的胸膛肯定变成了一块烂肉。他本来应该死定了,刚才马什离他那么近,他本该丧命才对。但他不会死。索尔·比利吃吃地笑起来。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死。霰弹枪杀不死他,现在的他几乎已经变成一个暗夜子民了,就像朱利安说的那样。索尔·比利已经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变化。每次照镜子的时候,他都认为自己又变白了些,而眼睛也变得与丹蒙·朱利安的更相像——他自己能感觉到。而且,他觉得最近这一两年,他能在黑暗中看得更真切。是鲜血让他发生了这样的改变,他想。若不是自己一饮血便恶心,他的进步肯定会更快。有时候,鲜血真的令他作呕,让他觉得肚子绞痛,将胃里的东西吐得干干净净。但他仍旧坚持饮血,就像朱利安说的那样,那玩意儿会让他更强壮。有时他能惑觉到这种效用,这一次就是证明。他中了枪,又从高处掉下来,但他不会死。绝对不会,先生。他死不了。他正在痊愈,就像丹蒙·朱利安一样。他现在差不多已经是他们的人了。索尔·比利微笑着,觉得自己可以一直躺在这儿,直到完全康复。然后他就会站起来,杀掉阿布纳·马什。他能想象到,当他中了如此严重的枪伤之后又站在马什面前,那家伙会被吓成什么样子。
  要是不这么疼就好了。索尔·比利想知道,朱利安被那把该死的剑刺穿身体时,他在痊愈过程中是不是也同样痛苦。朱利安先生让他大开眼界,而比利自己也想让一两个人开开眼界。他想了一会儿,想着自己今后将有什么作为。他要大摇大摆地走上加勒廷大街,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他们会对他毕恭毕敬,而他要为自己找几个修长俏丽的黄皮肤姑娘和克利欧女人,再不要舞厅里的那些婊子了。等他满足以后,他要吸干她们的血,这样就再没有别人能碰她们,还有,这样的话,她们就再也不会嘲笑他了。过去那些糟糕的日子里,她们可没少嘲笑他。
  索尔·比利·蒂普顿喜欢想象今后的日子。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不清楚是几分钟还是几小时——他再也想不下去了,于是他转而想着自己的痛苦。只要他喘气,剧痛就一阵阵袭来。他想,现在疼痛应该减轻一些了。但实际上并没有减轻。他仍在大量出血。失血量之大,让他开始感到极度眩晕。如果他正在康复,为什么还会流血呢?突然间,索尔·比利害怕起来。说不定他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说不定他根本不可能痊愈,不可能像个好人一样站起来,不可能去杀阿布纳·马什;说不定他只能等待血流尽后死去。
  他哭叫道:“朱利安。”他尽量提高嗓门。
  朱利安能够让他身上的转变圆满完成,能让他更优秀、更强壮。只要把朱利安唤来,他就没事了。朱利安会为他带来鲜血,使他强壮,朱利安会照顾他。索尔·比利知道这些。没有了他,朱利安还能怎么办?
  他再次呼喊起来,尽力尖叫之下,剧痛几乎撕裂他的喉咙。
  没有回应。一片寂静。

  他期望能听到脚步声,那会是朱利安或别的什么人来救他。但没有。只是——他更仔细地听着。
  索尔·比利觉得自己确实听到了人声,其中之一正是丹蒙·朱利安!比利能听出他的声音!宽慰之情的冲击下,他好一阵头晕眼花。
  除非——除非朱利安听不到他的呼唤。或是即便朱利安听到,也不愿出来,不愿走到阳光下。这个念头让索尔·比利魂飞魄敝。天黑时朱利安才会来,来让他身上的转变圆满完成。但若要等到天黑,一切都太晚了。
  索尔·比利·蒂普顿趴在血泊中,忍受着剧痛的煎熬。他下定决心,他可以去找朱利安。他可以挪动身体,到朱利安那里,这样朱利安就能帮他了。
  索尔·比利咬紧牙关,蓄积越全身的力量,想要爬起身。但他马上惨叫起来。
  他刚想挪动,剧痛就像一把灼热的刀子,刺透了他的身体。突如其来的尖锐的痛苦在他体内穿行,将他所有的思想、希望和恐惧驱赶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疼痛。
  他无声地尖叫着,趴在原地不敢动弹,整个身体都抽搐起来。他能感到自己的心脏在狂跳,而那疼痛——那疼痛在慢慢消退。也就是这个时候,索尔·比刊·蒂普顿发现他感觉不到双腿的存在了。他试着扭动脚趾,但没有任何感觉。
  他快死了。这不公平,索尔·比利想。他已经如此接近目标。十三年来他一直在饮血,变得越来越强壮。他正在改变自己,他已经如此接近目标,马上就要获得永生。而现在他们却要夺走这一切,将他劫掠得一无所有。他们总是要劫掠他,他从来都是一无所有。欺骗。这个世界再次欺骗了他,那些黑鬼,克利欧人,还有那些有钱的花花公子……他们总是欺骗他,嘲笑他。而现在,他们要骗去他的生命,让他无法复仇,夺走他的一切。
  他只能去找来利安。只要朱利安让他完成改变,一切就都没事了。否则,他会死在这里,而那些人还要嘲笑他。他们会说他是个傻瓜、废物,用那些字眼辱骂他。他们会在他的坟上撒尿,取笑他。他只能去找朱利安先生,那样他就会成为取笑别人的人。是的,没错。
  索尔·比利深吸一口气。他能感觉到刀子仍旧紧紧攥在手中。他挪动胳膊,颤抖着将刀子塞到两排牙齿当中。这就好了!这样就没有那么疼了,他想。他的双臂还能活动。他伸开手指,在湿淋淋的甲板上寻找着能抓扒的地方,但霉斑和血迹让他的手直打滑。他竭尽全力用双手和胳膊拖动身体,拖着自己朝前移动。他的胸部在烧灼,剧痛的利刃再一次插进他的后背。他颤抖着,死死咬住齿间的钢刀。精疲力尽和巨大的痛苦令他虚脱,但疼痛稍稍减轻一些之后,索尔·比利睁开双眼,咬着刀子笑了。他能动了!他觉得自己肯定向前足足推进了一英尺。再爬动五六次之后,他就能来到主楼梯的末端,那么他就能抓住楼梯栏杆,借此拖动身体向上爬去。
  人声来自上面,他知道。他能找到他们。他知道自己能够成功。
  他只能成功!
  索尔·比利·蒂普顿伸出双臂,将又长又硬的指甲摁进木板,同时紧紧咬住自己的刀子。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第三十四章

  菲佛之梦号船上,1870年5月


  寂静中,几个小时过去了。这寂静掺合着恐惧。
  阿布纳·马什坐在丹蒙·朱利安身边,脊背顶着黑色的大理石吧台,侍弄着自己折断的手臀,全身上下大汗淋漓。朱利安终于允许他爬起身时,胳膊上悸动的剧痛已经让他无法承受,马什开始呻吟起来。现在这种姿势似乎不会引起更大的疼痛,但他知道,只要他想挪动身体,更剧烈的痛楚就会重新袭来。所以马什静静地坐在那里,捧着胳膊,心里转着念头。
  乔希·约克僵直地坐在椅中,远远看去,那双眼睛显得幽深莫测。他全身紧绷着。阳光抽打在他身上,用热力将生命从他的躯壳中赶走,就像清晨驱散河雾一样,将他的力量耗尽。
  他一动不动。这是为了马什。
  因为乔希知道,一旦他发起进攻,没等他冲到朱利安身前,阿布纳·马什便会倒在血泊中。也许乔希能够杀死丹蒙·朱利安,也许不能,但对马什来讲,这两种结果没有任何不同。
  朱利安也陷入了僵局。如果他杀死马什,便会失掉防护,那么乔希便能肆意进攻。很明显,丹蒙·朱利安害怕出现这种情况。阿布纳·马什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正常人惧怕失败,对于这个叫做丹蒙·朱利安的东西,失败同样可怕。朱利安击败过乔希·约克很多次,而且吮吸他的血,以此强化对他的控制。而约克只有一次获胜,但这已经足够让朱利安丧失全胜的把握,让他的心中滋生出恐惧,犹如尸体中滋生出蛆虫一样。
  马什感到既虚弱又绝望。他的胳膊疼得要命,而且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当他的眼睛不在约克和朱利安身上打转时,便偷偷瞄向那枝霰弹枪。太远了,他对自己说。太远了。靠坐在吧台旁边之后,那枝枪离得更远。至少七英尺。不可能拿到。马什知道自己绝对做不到,即便条件最有利时也不行,何况现在还拖着一条断掉的胳膊。他咬紧双唇,试图想想其他事情。若是乔纳森·杰弗斯处在马什现在的位置,说不定他能想出什么办法——出其不意,迂回曲折的办法。但杰弗斯已经死了,马什只能靠自己,而他所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很简单,很直接,也很愚蠢——抓住那枝天杀的霰弹枪。但马什知道,如果这么做,自己必死无疑。

  “阳光是不是让你不舒服,乔希?”枯坐了很长时间之后,朱利安这样问过,“如果你想变成他们那样的人,就真该适应一下阳光。所有牲口都喜欢阳光。”他笑了。然后,他的笑容迅速消失,像绽开时那样突然。
  乔希·约克没有答话,而朱利安也没再开口。
  马什看着朱利安,心想不知过家伙已经朽烂到了什么地步,就像汽船和索尔·比利一样。现在的他和过去有些不—样,但更令人胆寒。
  问过那个问题之后,他再也没有出言奚落。他一言不发,既不看齐希·约克,也不看马什,根本没有看任何特定的东西。也的目光落在一片虚无之中,像煤块一样冷酷、黑暗,死气沉沉。那双眼睛里还有些许光芒闪动——朱利安坐在一片黑影中,双眼时时在他淡色的眉毛下闪烁出幽暗的光。但那是一双非人的眼睛,而朱利安也不是人类。
  马什还记得朱利安第一次登上菲佛之梦号的那个晚上。当他望着朱利安那双眼睛的时候,就好像在将层层面具一一剥落,直至露出真面目,伪装尽去之后显现出来的是一头野兽。而现在又与从前不同。现在,几乎所有面具都已不复存在。丹蒙·朱利安曾是马什见过的最邪恶的人,但那时,他的部分邪恶还属于人类之恶:狠毒的笑容,看到痛苦便生出残酷的快意,对美丽事物的钟爱,对毁灭美丽事物的嗜好。而现在,这一切都不见了。现在只剩下这头野兽,蹲伏在黑暗中,睁着凶残的怪眼。它被逼上了绝路,令人心惊胆战,再没有理性能控制它的行为。现在,朱利安并不嘲弄乔希,也不再阐述什么善恶强弱,更不用轻柔卑邮的诺言来勾引马什。现在他只是坐在那里等待,隐身在黑暗中,不老的面孔上没有任何表情,沧桑衰老的眼神中全是虚空。
  于是阿布纳·马什明白了,乔希说得没错,朱利安已经赢了,或是比疯狂更可怕。现在朱利安已成了一个鬼魂,盘桓在这具躯壳中的东西根本没有思想。
  然而,马什悲伤地想到,那东西将会成为赢家。可能丹蒙·朱利安已经死去,就像那些面具在一个个漫长的世纪中纷纷逝去一样。但这头野兽会活下去。朱利安梦想的是黑暗和长眠,但这头野兽绝不会死去。它聪明,耐心,而且强壮无比。
  阿布纳·马什再次朝霰弹枪望去。只要他能拿到它就行。如果他能像四十年前那么敏捷强壮就好了,或者只要乔希能将那头野兽的注意力吸引足够长的时间。但那没用,野兽不会同乔希的眼睛对视。马什既不敏捷也不强壮,而且他的胳膊已经折断,剧痛难当,他绝不可能跳起身及时拿到那枝枪。再说枪管所指的方向也不对。它落在地上后,枪口对着乔希。如果枪身方向相反的话,或许还值得一试。他只需扑过去,马上举起枪,再扣动扳机。但既然它是这样躺着,马什只能先抓起枪,再掉转枪口,然后才能朝那个叫朱利安的东西开火。他还折了一只胳膊。不,不可能。马什知道这全是徒劳,那野兽的反应太快了。

  乔希的唇间进出一声呻吟,那是压抑了一半的痛呼。他将一只手捂在前额上,而后向前将身,双手遮住面孔。他的皮肤已经泛出粉红色。过不了多久就会变成赤红,随后会被烧焦,变成黑色。
  阿布纳·马什能够看到生命力正从乔希身上消失。是什么支持着他待在太阳灼人的火光中呢?马什不知道。但是,乔希有胆量,他若是胆小鬼,那才真见了鬼。突然间,马什觉得自己一定要说些什么。
  “杀掉他,”他高喊道,“乔希,离开那儿,干掉他,见他的鬼去吧。不要管我。”
  乔希·约克抬起头,虚弱地笑笑。“不。”
  “真见鬼,你这个固执的傻瓜,照我说的做!我是个该死的老头子了,我的生命没有任何意义。乔希,快照我说的做!“
  乔希摇摇头,再次把脸埋在双手中。
  那头野兽用很奇怪的表情盯着马什,好像它无法理解这些话的意思,好像它已经忘记了自己从前所知道的那些语言。马什看着那双眼睛,不禁颤抖起来。他的胳膊疼得要命,他将眼泪强忍在眼眶深处。他诅咒怒骂,直到面红耳赤。这总比像该死的娘们儿那样哭哭啼啼强多了,而后他叫道:“你是个好样儿的搭档,乔希,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
  约克笑了。尽管笑容满含着痛苦,马什还是看到了。很明显,乔希越来越虚弱。阳光会杀死他,而后马什便成了孤身一人。

  白昼还有许多个小时才能过去。但时间流逝,黑夜总会来临。阿布纳·马什无法阻止黑夜的到来,就像他无法拿到那枝天杀的废物霰弹枪一样。
  随着太阳落下,黑暗将慢慢笼罩菲佛之梦号。到那时,这头野兽便会微笑着从椅中站起身来。大厅四周的舱门会纷纷打开,其他人会醒来——那些暗夜的孩子,吸血鬼,这头野兽的子女和奴隶。从破碎的镜子后面,从褪色的油画后面,他们将悄无声息地走来,带着冷酷的微笑和惨白的面孔,还有可怕的双眼。有些人是乔希的朋友,其中之一还怀着他的孩子,但马什绝对明白,这没什么不同——他们都属于这头野兽。乔希拥有权势、正义和梦想。但这头野兽拥有力量,而且它能召唤出深藏在其他人内心中的野兽,它能唤醒它们的猩红饥渴,让它们屈服于它的意志。尽管它自己已经感受不到饥渴,但它还记得那种饥渴。
  而且,当那些舱门打开时,阿布纳·马什将死去。丹蒙·朱利安说过要保全他的性命,但那野兽不会被朱利安愚矗的诺言所束缚。它知道马什有多么危险。不管马什是多么丑陋,今晚他都会被他们吸干鲜血。而乔希也会死,或者——更糟的是——他将变成同他们一样的东西。他的孩子长大后会成为另一头野兽,而杀戮将永远继续下去,猩红饥渴将世代流传,永不湮灭。
  还能有别的什么办法来结束这一切呢?那头野兽比他们更强大,充满自然之力,就像那条大河,永不枯竭,无穷无尽。它没有疑惑,没有梦想,也没有计划。乔希·约克有可能制服丹蒙·朱利安,但朱利安倒下后,隐藏在暗处的野兽仍会出现:它生龙活虎、激动不安,强壮有力,乔希用药酒驯服了自己心中的野兽,让它听命于他的意志,所以他只能用人性去对抗朱利安心里的那头野兽。只有人性是不够的。他不可能取胜。
  阿布纳·马什皱起眉头,头脑中有某样东西对他不停地唠叨著。他试图弄清那到底是什么,但它总是身体一扭,从他的思绪中溜走。他的胳膊抽搐着,隐隐作痛。他希望自己能喝上一些乔希那天杀的药酒。它的味道糟糕透顶,但乔希说过,酒里含有鸦片酊,那东西能够止疼。再说来点儿酒精也没什么坏处。

  被子弹打碎的天窗中,倾泻而入的光线变换了角度。现在是下午了,马什估计。肯定已过正午,天光愈来愈暗。他们没有多少个小时可活了,到时候,那些舱门便会打开。
  他看了看朱利安,又看看霰弹枪。他紧紧捏住自己的胳膊,好像这样就能减轻疼痛。自己这是在想什么?需要乔希那该死的药酒来缓解胳膊的剧痛——不,他想的是那头野兽,他在想,为什么乔希再也无法击败它……
  阿布纳·马什眯起眼睛,向乔希望去。他曾击败过朱利安,马什想。是的,他击败过朱利安,不管那东西是不是野兽。为什么他就不能再赢一次呢?为什么?马什紧紧攥住胳膊,缓缓地前后摇摆,希望能驱走疼痛,让自己更清醒地思考。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突然间,他明白了,这种事情总是突如其来。或许阿布纳·马什的脑筋不快,但他绝不健忘。答案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那药酒,他想。他能猜到事情的经过。
  那天,当乔希在阳光下昏倒时,马什将所有的药酒都灌进了乔希该死的喉咙。最后一滴落在他的靴子上,然后他将瓶子扔进河里。几小时后,乔希便离开了,而他回到菲佛之梦号要花——多长时间呢——两天。他一直在狂奔,奔向他那些天杀的酒瓶,为的是逃避猩红饥渴。他找到了汽船,发现了那些死人,然后开始撕扯钉在门上的木板。正在那时,朱利安出现了——马什记起了乔希自己说过的话:我朝他尖叫起来,语无伦次地高声叫嚷。我要复仇。我想杀了他。我以前杀人时从未生出如此急切的渴望,我要撕开他那苍白的咽喉,品尝他天杀的血液!我的狂怒——不,马什想,不是狂怒,是饥渴。乔希当时巳经陷入疯狂,所以他自己意识不到。不过,他确实处于突然发作的饥渴之中!朱利安溜走之后,乔希一定马上喝下了一杯被他藏起来的药酒,所以他一直没能意识到那种饥渴。
  马什顿时感到一阵真正的寒意。他想知道,乔希是否明白自己扯掉木板的真正动机。如果当时朱利安没有插手干预,会发生什么事情?难怪那一次乔希会取胜,可以后再也没有赢。他的狂怒、他的恐惧、身边的屠场、好几天没有喝到药酒——这一切的动因都是饥渴。
  那一晚,他的“野兽”突然觉醒,而且比朱利安的那头更强大。
  一瞬间,强烈的兴奋感震撼了阿布纳·马什。但转眼间,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这个疯狂的主意完全不现实。最后这次逃跑时,乔希为自己准备了充足的药酒供给。在新奥尔良,他们前往朱利安的种植园之前,他又喝了半瓶。马什想不出办法来唤醒乔希心中对鲜血的狂热,而这狂热是他们唯一的机会。他的目光又落到霰弹枪上,那枝该死的没用的枪。
  “见鬼。”他咕哝道。忘掉那枝枪吧,他对自己说,它没有任何用处,现在应当思考、思考,像杰弗斯先生那样思考,想出办法来。
  这就像一场船赛,马什想。想用另一艘快船对抗,你不能只是直直地向前行驶,你必须机灵一些,要有一个聪明的舵手,他应该熟悉所有的捷径,而且知道如何冒险通过,或许你应该将山毛榉木材全部买光,让另外那艘船只能烧扬木,或者你能多储备些油脂。取胜要靠窍门!
  马什眉头深蹙,没有受伤的那只手揪着胡子。他知道,自己什么事情也做不了。全要看乔希的了。但乔希正在被慢慢烧尽。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变得越来越虚弱,而且只要马什的性命有危险,他便不敢冲上前来。但愿能有什么办法让乔希采取行动——唤醒他的饥渴——一定要想办法。但饥渴如何才能来临呢?大概每个月都会发作一次,不过有药酒发挥作用的话,它便不会到来。还有没有其他因素,其他唤起饥渴的因素?马什认为可能还有,但他想不出来。或许愤怒能起一些作用,但那还不够。美丽呢?真正美丽的东西能够引诱他,即使他饮用药酒也无法抵御。他之所以选我做他的搭档,大概是因为别人告诉他我是这条天杀的河上最丑的家伙,马什想。但这还是不够。天杀的丹蒙·朱利安已经够漂亮了,而且他激起了乔希天大的怒气,但乔希还是输了。他总是失败,是药酒的缘故,肯定是——
  马什开始回想乔希对他讲过的所有事情,所有那些漆黑的夜晚——当饥渴完全占据他的身体和灵魂时,他所度过的那些可怕而痛苦的时光。
  “子弹不偏不倚射中我的胃,”乔希说过,“鲜血大量涌出。我又爬了起来;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脸色惨白,满身鲜血。一种怪异的感觉淹没了我。”朱利安呷了一口酒,微微一笑,说道,“八月的那个晚上,你当真以为我会伤害你吗?哦,或许剧痛和狂怒之下,我会那么做。但除此之外,绝不会。”
  马什又看到了他那张面孔,扭曲着,现出兽性和残忍,将杰弗斯的剑杖从身体中拔出来。
  他还记得瓦莱丽,浑身焦黑,在小艇中奄奄一息,还记得她尖叫着扑向卡尔·法兰的喉咙……
  是了,肯定是那样,阿布纳·马什想,肯定如此。他现在只能想到这件事,也只能想出一个办法。
  他朝天窗望去。光线的角度现在更加倾斜,在马什看来,那光芒变得稍稍有些发红。现在乔希的一部分身体已在阴影中了。一个小时以前,看到这些他会很宽慰,但现在,他不敢确定。

  “救命——”一个声音唤道。这是一声嘶哑的低语,一声可怖的、饱含痛苦的哽咽。但他们都听到了这声音。在这阴暗的寂静中,他们全听到了。
  索尔·比利·蒂普顿从阴影中爬了出来,身后的地毯上拖着一道血迹。马什看到,其实他并不是在爬行,他是在拖动着身体,将那柄天杀的小刀插进甲板,然后双臂用力拉动身体前行。他扭动着身体,双腿以及整个下半身擦着地板,脊性弯成匪吏所思的角度。比利现在看上去几乎不是个人类,他浑身满是黏液和污物,沾着干结的血块,爬到他们面前时仍在流血。他拖动身体又向前爬了一步。他的前胸已深深下陷,痛苦让他的脸扭曲成一副可怕的面具。
  乔希·约克慢慢地从椅中站起身,就像个梦游者。马什看到,他的面孔红得骇人。“比利——”他说道。
  “待在那儿别动,乔希。”那头野兽说道。
  约克迟钝地看着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我没想对你不利,”他说,“让我杀掉他吧。这对他是个解脱。”
  丹蒙·朱利安微笑着摇摇头。“你想杀掉可怜的比利,”他说道,“我就杀掉马什船长。”
  听上去,他仿佛又变回了朱利安:声音流畅圆滑,话语间暗藏阴寒冷酷,声调里有一种暖昧的欢欣自得。
  索尔·比利又痛苦地往前爬了一步,而后停了下来,浑身不停地战栗。鲜血从他的口鼻中滴下来。
  “朱利安。”他唤到。
  “你要大声些,比利,我们听不太真切。”
  索尔·比利将刀子捏在手中,做了个鬼脸。他尽量仰起头。“我——救命——疼,疼死了。里面——里面疼,朱利安先生。”
  丹蒙·朱利安从椅子上站起身。“我看得出来,比利。你想怎样?”
  索尔·比利的嘴角开始颤抖。“救命——”他喃喃道,“改变——完成改变——变成——我要死了——”
  朱利安看着比利,又看了看乔希。乔希还站在那里。
  阿布纳·马什绷紧全身的肌肉,盯着那枝霰弹枪。现在朱利安已经站起身,拿枪根本不可能,更不用说掉转枪口,开火了。但或许——他看着比利,那家伙承受的煎熬让马什几乎忘记了自己的断臂。
  比利正在乞求:“——永生——朱利安——把我——变成——你们的人——”
  “啊哈,”朱利安说,“恐怕我只能带给你坏消息,比利。我无法改变你。你当真认为像你这样的货色能变成我们的人?”
  “——答应过,”比利的低语变得尖厉起来,“你答应过。我要死了!”
  丹蒙·朱利安徽微一笑。“没有了你,我会怎么样?”说着,他轻轻笑了起来。
  马什于是知道,眼前的人又变成了朱利安,这头野兽再次披上了伪装。那是朱利安的笑声,华丽、悦耳,令人精神恍惚。
  马什听着这笑声,朝索尔·比利望去,发现那家伙把刀子从甲板上拔了出来。

  “见你的鬼去吧!”马什朝朱利安吼道,同时猛地站起身来。朱利安吃惊地转过头来。
  马什强忍剧痛,一个鱼跃朝霰弹枪扑去。他的身体重重地砸在抢上,一阵剧痛传遍全身,几乎令他昏厥。但朱利安的速度比他快上一百倍。他刚感到坚硬的枪管抵在肚子下面,同时便发觉朱利安那冰冷苍白的双手已经卡在自己昀脖子上。
  但那双手马上松开了,丹蒙·朱利安在尖叫。阿布纳·马什翻身滚到一旁。
  朱利安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去,双手捂在脸上。索尔·比利的刀子插进了他的左眼,鲜血正从他苍白的手指间流淌下来。
  “去死吧,你这鬼东西!”马什大叫着扣动扳机。这一枪将朱利安打倒在地。
  枪身向后撞在马什的胳膊上,让他惨叫起来。一瞬间,他眼前一片漆黑,疼痛过后才恢复了视力。他要爬起身实在太困难了,但费尽力气之后,他还是站了起来。就在这肘,他听到了一声尖锐的碎裂声,就像一根树枝被一折两段。
  乔希·约克从比利·蒂普顿身旁站起来,两手全是鲜血。
  “他没希望了。”约克说。
  马什大口吸着气,心脏怦怦直跳。“咱们成功了,乔希,”他说,“咱们干掉了这天杀的——”

  有人在大笑。
  马什转过身,不禁倒退了一步。
  是朱利安在笑。他没有死。他丢掉了一只眼睛,但刀子插得还不够深,没有伤及大脑。他虽已半瞎,但还没有丧命。
  待马什意识到自己的失误时,已经太迟了。他射中的是朱利安的胸口,天杀的胸口。他本应轰掉他的脑袋。朱利安那件长袍挂在身上,变成了血淋淋的碎片,但他还没有死。
  “我可不像可怜的比利那样会被人轻易杀死。”他说道。他的眼窝中血如泉涌,顺着脸颊淋漓而下。血迹已经开始凝结,变成硬壳。“也不像你那么容易被干掉。”他带着一种倦怠但却无法抵御的决绝,慢慢逼近马什。
  马什试图用断掉的那只胳膊夹住霰弹枪,这样才能用另一只手从口袋里取出子弹。他一边后退,一边把枪挟在腋下,但剧痛令他虚弱而又笨拙。他的手指不听使唤,一发子弹落在地板上。马什的后背猛地撞在一根柱子上。
  丹蒙·朱利安大笑起来。
  “不!”乔希·约克喊道。他走到二人中间,脸上皮开肉绽,透出一片鲜红色。“我禁止你这样做。我是血族主宰。住手,朱利安。”
  “啊哈,”朱利安答道,“又来了,亲爱的乔希?又要搞这一套。但这将是最后一次。即便比利都明白了自己真正的本质。现在轮到你了,亲爱的乔希。”他的左眼凝结着血痂,而右眼则是漆黑无比的深渊。
  乔希·约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没办法击败他,”阿布纳·马什说,“那头该死的野兽。乔希,不要和他斗。”
  但乔希·约克没有理睬。
  霰弹枪从马什的断骨下掉落在地,他弯腰用另一只手抓起来,将它“砰”地一声放在身后的桌子上,开始装弹。由于只能用上一只手,这个过程速度很慢。他的手指又粗又笨拙,子弹总是从手边滑走。最后他终于把它塞进枪瞠,然后将枪托复原,用没有受伤的那条胳膊笨拙地举起了枪。
  乔希·约克缓缓地转过身——在追逐伊莱·雷诺号的那个晚上,菲佛之梦号就是这样转身的——他朝阿布纳·马什逼近一步。
  “乔希,别这样,”马什说,“别过来。”
  乔希更近了些。他在颤抖,在同心中的野兽搏斗。
  “退后,”马什说,“让我开枪。”
  乔希好像没听到。他的脸上是一副可怕的死板表情,他已被野兽所支配。他抬起强壮而又白皙的双手。
  “见鬼,”马什说,“真见鬼,乔希,我只能这样。我已经想明白了,只有这个办法。”
  乔希·约克卡住阿布纳·马什的喉咙,他的灰眼睛瞪得滚圆,充满邪恶。
  马什将霰弹枪插到乔希的腋窝下面,扣动了扳机。
  枪声大得可怕,火药味和血腥气四溢开来。
  约克旋转着身体倒在地上,痛得大叫起来。马什从他身边退开。
  丹蒙·朱利安讥讽地微笑着,像一条响尾蛇似的逼过来,从马什手中夺下冒烟的霰弹枪。
  “现在就剩咱们两个了,”他说,“只有咱们两个,亲爱的船长。”
  他在微笑。

  突然间,乔希发出一声半是咆哮半是尖叫的嘶喊,从后面猛扑到朱利安身上。朱利安吃惊地狂叫起来。
  他们两个摔倒在地,滚来滚去,凶残地扭打在一起,最后“砰”地一声撞到吧台上,震得分了开来。
  丹蒙·朱利安首先站起身,乔希紧随其后。
  约克的肩膀鲜血淋漓,一只胳膊无力地垂在身侧。但在他眯缝起来的灰眼睛里,透过血腥和疼痛造成的阴翳,阿布纳·马什能倍感觉到这头疯狂的野兽爆发出的愤怒。约克感受到了疼痛,马什欢欣鼓舞地想,疼痛能唤醒那头野兽。
  乔希慢慢逼近,朱利安微笑着步步后退。
  “不是我,乔希,”他说道,“是船长打伤了你。是船长。”
  乔希停下来,瞥了一眼马什。
  对于马什来说,这一刻无比漫长。他在等待结果,看看饥渴会将乔希推向哪一边,看看乔希和他的野兽哪一个会成为主宰。
  最后,约克朝丹蒙·朱利安淡淡一笑。搏斗重新开始了。
  略感轻松的马什更觉虚弱,他花了片刻工夫,积聚起全身的力量,弯腰捡起来利安丢掉的那杆枪。他把枪放在桌上,打开枪瞠,缓慢吃力地装上子弹。
  当他抬起枪,将它夹在臂下时,发现丹蒙·朱利安正跪在地上。那恶魔将手指探进眼眶,将他那颗半刺瞎的血淋淋的眼珠抠了出来,然后捧在手中,高高举起。
  乔希·约克弯下腰,正要受用那鲜血淋漓的供奉。
  阿布纳·马什快步上前,将霰弹枪顶在朱利安的太阳穴上,顶在那乌黑秀美的卷发上,随后射出了两管子弹。

  乔希看上去神志迷离,好像刚被别人从梦境中唐突地唤醒。
  马什咕哝着把枪丢在地上。
  “你并不想这样,”他告诉乔希,“别动,我给你拿你需要的东西。”
  他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吧台后面,找到那些未贴标签的黑色酒瓶。马什拿起一瓶,吹去尘土。
  正在此时,他刚好抬起头,看到了那些打开的门,所有那些苍白的面孔都朝这里望过来。是枪声,他想,是枪声把他们引到了这里。
  只用一只手,马什很难拔出瓶塞,最后他用上了牙齿。
  乔希·约克静静地朝吧台走来,似乎仍旧一片茫然。从他眼中能看出他内心的搏斗。
  马什递上瓶子,乔希伸出手,却抓住了他的胳膊。
  马什一动不动。在这漫长的一刻,他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乔希会取走瓶子,还是撕开他手腕的血管?
  “咱们两个都要座出天杀的选择,乔希。”他轻声说道,任凭乔希有力的手指紧抓着他的胳膊。
  乔希·约克盯着他看了许久,然后从马什的手中抓过瓶子,仰起头,将瓶子底朝天举了起来。黑色的酒浆汩汩而下,流满他那该死的面颊。
  马什取出第二瓶药酒,在大理石吧台坚硬的边缘上磕掉瓶口,举在手中。
  “为天杀的菲佛之梦号,干杯!”他说道。
  二人一起痛饮起来。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尾声

  古老的坟场草木丛生,充溢着大河的流水声。它高居在峭壁之上,脚下便是数千年来奔流不止、永无穷尽的密西西比河。
  从坟场可以欣赏到大河的千姿百态。从这里望去,大河同一千年前没什么两样。即便是现在,除了树木和高峻的石崖之外,爱荷华州那一侧河岸仍旧别无他物。河水平稳、冷漠而又恬静。在一千年前,你花上几个小时俯瞰大河时,可能只会看见一个孤零零的印第安人坐在桦皮独木舟里;而今天,无论你看上多长时间,可能只会看见一长列密封的驳船,在一艘小柴油拖船的牵引下蜿蜒而行。
  那时和现在之间,曾有一段辉煌的时期,河流上熙熙攘攘,充满生命力。在那个时候,四处都是烟雾、蒸汽、汽笛和火光。但现在,汽船已全然不见了,河流恢复了宁静。
  墓地中的死者不会喜欢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中半数都是曾在大河上讨生活的人。
  墓地一片宁静。如今,躺在这里的人的孙辈都已死去。这里鲜有来访者,寥寥无几的访客都是来探望一座普普通通的孤坟。
  有些坟墓配有高大的墓碑。其中之一的顶端还有一座塑像,那是个高大的男人,衣着像是个汽船舵手,紧握舵轮,双眼注视着远方。
  有些墓碑上镌刻着彩色的铭文。记载了死者的生辰和在大河上丧生的忌日,告诉大家这人是死于锅炉爆炸,还是战争,或是落水溺毙。
  但那几位访客无意瞻仰这些墓碑。他们寻找的是一座比较平常的坟茔。
  历经百年的风雨销蚀,墓石仍旧屹立不倒,上面镌刻的字迹也清晰可辨:人名,年份,还有两行诗句。

       阿布纳·马什船长
      (1805~1873)

      我们将不再四处游荡
       不在深夜中徜徉

  在人名上方,有人以高超的技巧在石碑上精心雕刻了一个小小的装饰物,玲珑浮凸,细致入微。
  那是两艘漂亮的明轮船,正在比赛。时光和风雨在她们身上留下了痕迹,但还是能看清她们的烟囱中喷吐着烟雾,还能感受到她们的速度。
  如果你俯身上前,用指尖抚过石面,便会分辨出她们的名字。
  落后的那条船叫“日蚀号”,在当时极富盛名。对于大多数河流历史学家来说,领先的那艘船名不见经传,她的名字似乎叫“菲佛之梦号”。
  经常来这里的那位访客总爱抚摸她,好像是想求得好运。
  奇怪的是,他总是在夜晚来访。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

书评

          吸血鬼的新大陆——我读《热夜之梦》

                 郭 卫 文

  1621年12月26日,从英格兰南安普敦启航的“五月花”号三桅帆船,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旅程,终于在今天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港抛下锚链。船上第一批移民划着小艇上岸时,按照古老的航海传统,首先登上一堆高耸于海面的巨大礁石——后来被称为“普利茅斯石”。“五月花”号上礼炮轰鸣,人声鼎沸,102名来自欧洲的清教徒放声欢呼,庆祝新生活的开始。从此,美洲在欧洲人的眼里成为一个充满无限机会的“新大陆”,成为冒险家和梦想家们的天堂,而后来的美国文学从这一刻起也就打上了“新大陆之梦”的烙印。
  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对道德重生的渴望,是“新大陆之梦”最突出的特征。美国作家特别偏爱塑造带有这种特征的新冒险英雄。美国当代文艺理论家W·B·刘易斯在其《美国的亚当》一书中这样描述道:“所谓美国式的英雄,是一个崭新的形象,一个从历史中解放出来的个人。他幸运地失去了祖先,不受传统的家庭和种族遗传的影响和玷污。他是一个独来独往的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凭自己的意志行事,随时准备借助于自己独有的、内在的智慧来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
  应该说,我们在美国通俗文学作品和好莱坞梦工厂出产的电影中,早已对这种类型的美国英雄耳熟能详了,从西部牛仔到特种军人,从蝙蝠侠到蜘蛛侠,一个个又帅又酷的孤胆英雄,身手敏捷,生活简朴,替天行道,大快人心。
  与走多数通俗文学中始终保持着高度道德纯洁性的英雄不同,美国主流文学作品中的硬汉们往往会表现出“黑暗”的一面,那是一种饱受原罪观念煎熬的内心挣扎。刚刚摆脱欧洲传统枷锁的硬汉们,转眼间陷入新世界清教良心的束缚之中。我们在读霍桑、马克·吐温、梅尔维尔和海明威等作家的作品时,就常常感受到主人公心灵深处的阴影。堕落的亚当痛苦地意识到自己的罪恶,形象也因此变得丰满深刻起来。

  铺垫了前面三段之后,再来说说我本人阅读《热夜之梦》的过程。
  阅读之前,我所了解的信息如下:
  1、作者乔冶·马丁近年来人气超旺,奇幻巨著《冰与火之歌》为其赢得了“美国托尔金”的美誉。
  2、《热夜之梦》是在殴美极具口碑的吸血鬼题材小说。
  因此,我有如下阅读预期:
  1、场面恢宏壮丽(类似《魔戒》)。
  2、情节紧张(类似德库拉和范海辛之间的较量)、场景恐怖、从心理学角度看,血是人类潜意识中最普遍的象征意象之一,代表着激情、祭献、牺牲、恐怖和狂暴。这正是吸血鬼题材作品能调动人们兴趣的心理原因。我估计《热夜之梦》也会按照这一套路演绎。
  但是,刚开始阅读,我就发现乔治·马丁选择的写作策略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这给我带来一种打破阅读预期的新奇的阅读快感。再读下去,我发现作者知识渊博,爱好广泛,甚至将法国大革命和诗人拜伦这些不搭界的人和事都巧妙地揉和到了吸血鬼的成长历程中。继续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对人物和场景所作的细致深入的刻画:塑造人物从外表到心灵,复杂丰富,走的完全是主流路线;刻画场景从大场面到小道具,都表现出非凡的文字写实功底。一部吸血鬼题材的幻想小说,被嵌入南北战争前后那段真实的美国历史背景中,而且传达出“新大陆之梦”的夏杂内涵,的确难能可贵。

  掩卷之后。感觉整部作品除结尾部分略显笔力不足之外,基本上无可挑剔。以往,在读完一部小说时,我常常会联想到自己读过的同类题材小说。但读过《热夜之梦》后,德库拉伯爵和范海辛博士以及别的那些吸血鬼和吸血鬼猎手却被我抛诸脑后,相反,下列这些彼此之间风格迥异,同时也与《热夜之梦》完全两样的作品晃过了我的脑海:
  1、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此》。《热夜之梦》的主角乔希与盖茨比十分神似,忧郁、冷峻、感情细腻、气质高贵,充满神秘感。可以说,小说仅凭人物本身的魅力就足以吸引读者的关注。
  2、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历险记》和本书都逼真地描绘出了十九世纪中期美国密西西比河两岸的风土人情,考虑到马丁是当代作家,写的又是幻想小说,却故意选择以写实的方式临摹历史,写作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此外,两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在获得道德新生的那一刻——费恩最后下决心宁愿自己下地狱也不出卖黑人吉姆,和乔希最后克服“猩红饥渴”绝不加害船长马什——给了我同样的震撼。
  3、爱伦·坡的恐怖小说。在驾驭情节方面,《热夜之梦》中使用的手法和爱伦·坡惯用的方式比较接近,于平铺直叙之中暗设悬念,加剧读者的紧张廖感。我个人不太喜欢流行文学作品中常见的那种投机取巧、故布疑云、遮遮掩掩的情节推进模式,觉得乔治·马丁这种朴实的写法,最对得起读者,而且最见功力。

  不过,《热夜之梦》给我即象最深的,还是作者笔下精雕细琢的两位人物:吸血鬼乔希和“菲佛之梦”号的船长马什;特别是乔希,这个喀尔巴阡山的吸血鬼,抱着浴“血”重生的最好理想,踏上了“新大陆”。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美国的亚当”的种种特点。他是道德理想主义者,一个无法摆脱良心重负的孤独者,他对美好的事物异常敏感,既足智多谋又天真坦诚,既勇敢坚强又谦逊谨慎。我想,任何题材的小说,只要能将一个如此复杂矛盾的角色塑造得令读者信服和感动,就一定能赢得喝彩。

  人物塑造有一种理论,要求写出人特性格的发展变化。我个人对这种理论是不赞成的。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几十岁的成年人,今天咬铜嚼铁,明天对月垂泪,怎么可能。如果在现实生活中见到这种人物,恐怕没几个读者会认为这才是有性格,表现出了自身的发展变化——把他当成精神病还差不多。为什么搬到书本上,人物就非得上演变脸的把戏呢?勉强追求人物性格的所谓发展变化,往往会给读者造成生硬、不自然之感。我觉得,还是应该把力气花在仔细揣摸人物性格的各个方面、并且写出这些不同侧面上。
  以本书的乔希为例,一出场时,他给读者的印象是冷酷优雅、充满力量。但随着情节发展,作家让我们看到了这个人物的另一面:不了解对手力量时的狂妄,幼稚的理想主义,被击败还的软弱和优柔。乔希的性格没有什么发展变化,上述所有特点早已潜藏在他的性格中,只不过平时表现出来的是这一面,偶尔会暴露出另一面而己。乔治·马丁的高明,就在于抓住了这个“偶尔”,向我们展示出一个全面的、活生生的乔希。
  塑造马什船长这个人物时,作家使用的也是这种手法。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个粗鲁、诚实的船老大,但后来,他越来越显示出自己顽强精明的一面,足以和乔希并立而不稍逊。
  这就是交相辉映。类似这种双主人心的作品数不胜数,但常常会犯一个毛病:平衡做得不好,主人公之一用笔太重,双主人公成了一主一副。不敢举经典作品为例,就说古龙的《绝代双骄》吧。从情节到书名,看得出古大侠想玩双线交错。可惜在人物刻画上,小鱼儿明显强于花无缺、比起这部《热夜之梦》,实在逊色了几分。
  具体说来,马丁是这样安排的:一开始,乔希与马什两人中,乔希是强势,马什是弱势,处处受制于乔希。从一开始的握手较劲,到探察对方真实身份时使用的种种小诡计,马什可谓绞尽脑汁,却被乔希一眼看透,弄得狼狈不堪。直到乔希与丹蒙会面后,这种强弱之势才渐渐变化。乔希被丹蒙制服,垂头丧气,不敢言战;但马什却像只顽强的斗牛犬,咬定对手不撒手,不撞南墙不回头。到这时,马什成了强势,鼓舞着乔希奋战到底,直至胜利。
  这种安排本身没什么神秘的,但手法之熟练,技巧之娴熟,让人不得不赞一句:这才是“专业作家”呢。
  而国内许多当红奇幻作家呢?相比之下,真是业余啊。
  难怪他们自称写手。

  【-全书完-】

《热夜之梦》 作者:乔治·R·R·马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