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10:群鸦的盛宴(上)
冰与火之歌10:群鸦的盛宴(上) 作者:乔治·R.R.马丁 内容简介 看似弱小的势力正在崛起,詹姆攻陷了奔流域,结束了五王之战,短暂的平静之后将是更猛烈的暴风雨。铁群岛的新王攸伦、自由贸易城邦布拉佛斯的无面者、学城里的魔法正在复归;多恩道朗亲王的阴谋终于全盘展现,昆廷正航向奴隶湾,带回马泰尔家族多年的渴望。第五卷将回归逃亡的提利昂、重建长城的琼恩、复活岛凯特琳,还有最重要的龙之女王丹妮莉丝,他们将以更成熟的姿态为我们演绎七大王国未来的命运,谁赢谁败,拭目以待。 序章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萝希搂着我睡觉,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四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萝希是她女儿,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镴、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来了。”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 ……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色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紧接着是落水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正中靶子。宝贝儿。”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绽的乳房,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岛上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指头。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萝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从前并非如此。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白马,以答谢他的服务。他会高高骑在马上,庄严又高贵,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笔酒樽”的大厅里,喝下两大杯烈性苹果酒之后,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学徒。“当然了,”“懒人”里奥大声说,“你会是个作猪倌的前学徒,哈哈。” 他喝干杯中残渣。火炬照耀着“羽笔酒樽”所在的露台,犹如雾海中的光岛。下游远处,参天塔上的烽火飘浮在夜晚氤氲的水汽中,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橙月,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还是那人出了事?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身上变霉运了。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打扫,每天早晨帮他穿衣服。人人都说,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根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不错,他曾经很伟大,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内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了他坐在黑铁面具下,这个葛曼曾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日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算得上是天籁之音。白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这些大白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性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仿佛在兴奋地高歌: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你是谁?”佩特追问。那人答道,“我是炼金术士,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黄金。”他手中出现了一枚金龙,在指节间翻来翻去,淡黄的金币在烛光中闪耀,其中一面是三头龙,另一面是某个死掉的国王。黑铁换黄金,他回想,没有更好的机会了。你要她吗?你爱她吗?“我不是小偷,”他告诉自称炼金术士的人,“我是学城的学徒。”炼金术士点点头,“你再考虑考虑吧,三天后,我会带着金龙币重回此地。” 整整三天过去了,佩特回到“羽笔酒樽”,仍然拿不定主意,他没等到炼金术士,反而遇上了莫兰德、阿曼、“斯芬克斯”和鲁尼一行。若不加入庆祝,定会引起怀疑的。 “羽笔酒樽”从不打烊,六百年来,它始终矗立在蜜酒河中的小岛上,不曾关门歇业。尽管这座高大木房子的上层建筑向南歪斜,犹如醉酒的学徒,但佩特毫不怀疑它还将继续矗立六百年,售卖葡萄酒、麦酒及烈性苹果酒给过河人、海员、铁匠和歌手,僧侣与王公,学城的学徒与助理学士都是这儿的常客。 “旧镇不是全世界,”莫兰德大声嚷嚷。他是骑士之子,此刻已酩酊大醉。得知父亲死在黑水河之后,他便夜夜买醉。唉,即使身处远离战火的旧镇,有重重高墙保护,五王之战还是影响了所有人……不过贝尼狄克博士坚称根本没有所谓的“五王之战”,因为蓝礼·拜拉席恩早在巴隆·葛雷乔伊自封为王之前就遇害了。 “我父亲常说,领主的城堡之外,那才是世界。”莫兰德续道,“在魁尔斯、亚夏或夷地,龙一定是最不起眼的东西。最近水手们的故事说……” “……水手们的故事也只是故事,”阿曼打断他,“水手,亲爱的莫兰德,我敢打赌,你随时去码头边,都可以找到那种人,要么自称跟美人鱼睡过觉,要么吹嘘在鱼肚子里待过一年。”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莫兰德踏着沉重的步伐在草地上找苹果,“除非你亲自钻到鱼肚子里去过。个别水手的故事,没错,你可以付之一笑,但四艘船上操四种不同语言的桨手讲述同一个故事……” “不是同一个故事,”阿曼坚持。“亚夏的龙,魁尔斯的龙,弥林的龙,多斯拉克的龙,解放奴隶的龙……故事的版本不一样。” “只有细节不同。”莫兰德喝醉之后变得更加执拗,清醒时他已经够顽固了。“故事里面都有龙,还有一个年轻美丽的女王。” 佩特只关心金龙。他琢磨着炼金术士。这是第三天。他说过会回来的。 “你脚边有一只苹果,”拉蕾萨朝莫兰德喊,“我箭囊里还有两支箭。” “你的箭囊见鬼去吧。”莫兰德抄起掉落的果子。“生虫了,”他抱怨,但还是扔了出去。苹果开始下坠时,被箭支逮个正着,干净利落地劈成两半。其中一半掉在塔顶,然后滚到下面较低的屋檐,弹落至阿曼身边一尺远处。“把蠕虫切成两半,它会变成两条虫子。”助理学士教导他们。 “苹果也能这样就好了,天底下便没人会饿肚子,”拉蕾萨带着惯常的微笑说。“斯芬克斯”总是面带微笑,仿佛知道什么隐秘的玩笑,这让他看起来有点不怀好意,尤其是他还长着尖下巴、尖鼻子、尖额头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鬈发。 拉蕾萨将成为学士。他在学城才待一年,却已铸就了颈链的三个链条。阿曼的链条虽多,但每一个都要花费一年工夫,然而最终,他也会成为学士。鲁尼和莫兰德仍是光脖子的学徒,可鲁尼还小,而莫兰德喜好饮酒胜于阅读。 至于佩特…… 他在学城已有五年,从西境过来时不过十三岁,岁月匆匆,脖子却仍跟初来乍到时一样光溜溜的。他两度相信自己作好了准备。第一次是在维林博士面前展示天文知识,结果教他明白了维林这“酸醋”的外号果真名不虚传;佩特整整花了两年时间才鼓起勇气再作尝试。这回他信托于慈祥的老安布罗斯博士,老人素来言行温和,但事实证明,安布罗斯的叹息和维林的嘲讽一样令人痛苦。 “最后一只苹果,”拉蕾萨承诺,“然后我就告诉你们,我对这些龙的看法。” “你会晓得什么我不晓得的?”莫兰德咕哝。他发现树枝上有只苹果,便跳起来将它摘下,再扔出去。拉蕾萨将弓弦拉至耳边,优雅地跟踪目标的飞行轨迹。苹果刚要下坠,箭离弦而出。 “你的最后一箭老是失手。”鲁尼说。 话音未落,苹果便完好无损地掉进河中。 “看到没?”鲁尼说。 “你拿大满贯的那天,就是无法再进步的时候。”说罢拉蕾萨卸下弓弦,将长弓轻巧地塞入皮套之中。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那是产自盛夏群岛的稀有木材。佩特碰过这把弓,但拉不动。“斯芬克斯”看起来弱不禁风,实际上那双细长的胳膊很有力量,他思忖。此时拉蕾萨一边将腿跨过板凳,一边伸手去取酒杯。“龙有三个头,”他拖着柔和的多恩拖长腔调宣布。 “这是个谜题吗?”鲁尼想知道,“传说中斯芬克斯总是出谜题。” “这不是谜题。”拉蕾萨呷了口葡萄酒。其他人喝的都是“羽笔酒樽”闻名天下的烈性苹果酒,他却喜欢来自他母亲家乡的奇特的甜葡萄酒,即使在旧镇,这种红酒也价格不菲。 “懒人”里奥给拉蕾萨取了“斯芬克斯”的绰号。传说中的斯芬克斯是个四不像:人面,狮身,鹰翼。拉蕾萨正是如此:他父亲是多恩人,母亲却为黑皮肤的盛夏群岛人,他自己的皮肤如柚木般黝黑,跟学城大门两侧的绿色大理石斯芬克斯像相同,拉蕾萨的眼睛是玛瑙色。 “从来没有一条龙会长三个脑袋,除了盾牌和旗帜上的纹章,”助理学士阿曼坚称,“那充其量只是图案而已。况且,坦格利安家的人都死光了。” “没有死光,”拉蕾萨道,“乞丐王的妹妹还活着。” “她不是脑袋在墙上撞碎了吗?”鲁尼说。 “不对,”拉蕾萨说,“你说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兰尼斯特狮子手下的勇士杀害。我讲的是雷加的妹妹,龙石岛陷落前出生在那里,名曰丹妮莉丝。” “‘风暴降生’!我想起来了。”莫兰德高举酒杯,剩余的苹果酒飞溅出来。“为她干杯!”他一饮而尽,“砰”的一声将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个嗝,用手背抹抹嘴。“萝希在哪儿?让我们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轮,怎么样?” 助理学士阿曼面色惊恐:“小声点,蠢货,这种事开不得玩笑。隔墙有耳啊,到处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线。” “噢,尿裤子了,阿曼?行了,我只是建议咱们多喝杯酒,又不是要起兵造反。” 有人咯咯窃笑,接着,一个轻柔狡猾的声音从佩特身后传来。“我就知道你是个叛徒,青蛙。”“懒人”里奥由摇晃的古旧木板桥走过来。他一身绿金条纹的绸缎上衣,黑丝披肩在肩头由一朵玉雕玫瑰别住,衣襟前染满酒渍,由颜色判断,是深红色的酒。一缕浅金头发悬垂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 莫兰德看到他就怒发冲冠。“操你奶奶的。滚一边去。这里不欢迎你。”拉蕾萨伸出一只手按住他胳膊,让他冷静,阿曼则皱起眉头,“里奥大人,据我所知,您不是被学城禁足,还要待上……” “……三天。”“懒人”里奥耸耸肩,“佩雷斯坦说世界已有四万年历史,莫拉斯却说有五十万年。总而言之,三天算什么?”露台中有十几张空桌,里奥偏偏坐到他们这桌。“请我喝杯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青蛙,或许我不会把你的祝酒词禀告老爸。我在‘多变轮盘’那里牌运不佳,又把最后一枚银鹿花在了晚餐上。李子酱乳猪,塞了栗子跟白松菇,喏,人总得吃饭哪。对啦,你们这帮小子都吃些什么?” “羊肉,”莫兰德咕哝。听起来他不太满意。“我们分食一块煮羊肉。” “那肯定管饱。”里奥转向拉蕾萨。“怎么着,豪门之子应该慷慨点儿,斯芬克斯。我知道你获得了铜链条,请我喝一杯以表庆贺怎么样?” 拉蕾萨回以微笑。“我只请朋友喝酒。而且我并非豪门之子,我说过,我母亲是生意人。” 里奥淡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酒意和恶毒。“你母亲是只盛夏群岛的猴子,哼,反正只要两腿间有个洞,多恩人就会上。噢,别生气啊,你的皮肤或许跟榛果壳一样,但至少会洗澡,不像我们的雀斑猪倌。”他朝佩特挥挥手。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齿,佩特心想。猪倌“雀斑”佩特是诸多民间故事的主角,一个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乡巴佬,他总能战胜欺压他的恶人,包括肥胖的领主、傲慢的骑士和虚伪的修士。他虽愚笨,却往往由拙生巧,每个故事的结尾,“雀斑”佩特要么坐上领主的高背椅,要么跟某位骑士的女儿同床共枕。但故事毕竟只是故事,在真实世界里,猪倌不可能有好日子过。有时佩特会想,母亲一定是恨他,才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拉蕾萨收住微笑:“你得道歉。” “是吗?”里奥说,“我喉咙这么干,怎样道歉呢……” “你说的每个字都让你的家族蒙羞,”拉蕾萨告诉他,“也让学城蒙羞。” “真的?那你就快快请我喝杯酒,或许能替我掩盖羞耻。” 莫兰德道:“我要把你的舌头拔出来。” “呵呵,那我怎么告诉你龙的事情呢?”里奥又耸耸肩。“杂种说得对,‘疯王’的女儿还活着,而且她自己孵出来三条龙。” “三条?”鲁尼惊讶地应道。 里奥拍拍他的手。“大于二,小于四。我要是你,可不会尝试金链条的测试。” “你别欺负他。”莫兰德警告。 “多仗义的青蛙啊。好吧,我告诉你,如今只要是航行经过魁尔斯一百里格之内的船,船上的人都在谈论龙。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们见过真龙。‘魔法师’倾向于相信这些说法。” 阿曼不以为然地努努嘴。“马尔温不可靠。佩雷斯坦博士从不理会他。” “莱安博士也这么认为。”鲁尼说。 里奥打个哈欠。“海中有水,太阳很热,栏中宠物讨厌看门狗。” 他给每个人都取了外号,佩特心想,但他无法否认,马尔温确实更像看门犬,不像学士。他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嗅闻,做好咬人的准备。“魔法师”跟其他学士不同。人们说他同妓女及雇佣巫师为伍,用对方的母语与长毛的伊班人和黑如沥青的盛夏群岛人交谈,还在旧镇码头边外国水手的小神庙里祭奉古怪的神衹。有人在下城中见过他,他会在贫民窟和黑妓院里与戏子、歌手、佣兵,甚至乞丐厮混,还有人悄悄传言,他赤手空拳杀过人。 马尔温在遥远的东方待了八年,以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返回旧镇之后,“酸醋”维林给他取了个绰号“魔法师马尔温”,令其极为恼火的是,这一绰号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旧镇。“装神弄鬼的事留给僧侣和修士去,你要把脑筋用在学习世界的真理上,”莱安博士曾劝告佩特,但莱安浑身上下从戒指、手杖到面具都是黄金,而且他的学士颈链里没有瓦雷利亚钢链条。 阿曼顺着鼻子俯视“懒人”里奥——他的鼻子又长又窄又尖,尤其适合这一表情。“马尔温师傅相信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声称,“他跟莫兰德一样,没有龙的证据,只有水手的故事。” “你错了,”里奥说,“有一支玻璃蜡烛在‘魔法师’的房间里燃起来了。” 灯火通明的露台突然一片寂静。阿曼叹口气,摇摇头。莫兰德开怀大笑。“斯芬克斯”用黑色的大眼睛注视着里奥。鲁尼显得茫然若失。 佩特知道玻璃蜡烛,不过从没见过它们燃烧。玻璃蜡烛是学城公开的秘密,相传是末日浩劫降临的一千年前,从瓦雷利亚带来旧镇的,共有四支,一绿三黑,全都长而扭曲。 “什么是玻璃蜡烛?”鲁尼问。 助理学士阿曼清清嗓子。“每位助理学士立誓成为学士的前一晚,都必须在地窖中守夜,并且不能携带任何光亮,没有火炬,没有油灯,没有香烛……只有一支黑曜石蜡烛。他必须在黑暗之中度过一夜,除非能点亮那支蜡烛。有些笨蛋真的会去尝试,修行所谓‘高级神秘术’的家伙们更是迫不及待。结果只是割破手指——蜡烛的边缘跟剃刀一样锋利——血淋淋的,在失败的郁闷中等待黎明。聪明人会直接睡觉,或整晚祈祷,但每年总有几个人不甘心。” “对。”佩特听过同样的故事,“不过不发光的蜡烛究竟有什么用呢?” “这是个教训,”阿曼说,“是我们戴上学士颈链前的最后一课。玻璃蜡烛代表真理和学识,珍贵、美丽而又脆弱。蜡烛的形状提醒我们,无论在何处服务,学士都必须放射光明,驱散愚昧;蜡烛锋利的边缘告诫我们,知识也有危险的一面,博学之士亦会因智慧而自负,身为学士,定要始终保持谦卑;最后,玻璃蜡烛还让我们谨记,在立誓之前,在戴上颈链之前,在供职之前,于黑暗中度过的漫漫长夜,谨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点燃那支蜡烛……一个人纵然满腹学识,却也并非无所不能。” “懒人”里奥放声大笑,“你是说你办不到吧。我可是亲眼看见那支蜡烛燃烧的。” “你确实见过燃烧的蜡烛,我不怀疑,”阿曼庄严地说,“大概是黑蜡蜡烛吧。” “我看到什么自己很清楚。那支蜡烛发出的光线古怪又明亮,比蜂蜡或牛油蜡烛明亮得多。它投射出奇特的影子,而且从不闪烁,即使有风从敞开的门里吹进来。” 阿曼抱起双臂:“得了吧,黑曜石是不能燃烧的。” “龙晶,”佩特说,“老百姓称之为龙晶。”不知何故,这一点似乎很重要。 “正是,”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沉吟道,“假如真龙再度现世……” “龙,还有更黑暗的事物,”里奥说,“灰衣绵羊们闭上眼睛,看门犬却发现了真相。古老的力量已然苏醒,阴影蠢蠢欲动。奇迹与恐怖的年代即将来临,这也是诸神与英雄的纪元。”他伸个懒腰,露出慵懒的微笑。“依我看,这值得咱们再喝一轮。” “我们喝得够多了,”阿曼说,“而且不管怎么说,天快亮了。今天早晨安布罗斯博士要讲解尿液的特性,想铸造银链条,就不能错过他的讲座。” “我不会阻止你们去品尝尿的味道,”里奥说,“至于我嘛,我比较喜欢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 ” “要在喝尿和听你聒噪之间选,我宁愿喝尿。”莫兰德一推桌子站起来。“走吧,鲁尼。” “斯芬克斯”伸手取过皮套。“我也该睡了。希望能梦到龙和玻璃蜡烛。” “全都要走?”里奥耸耸肩,“好吧,至少这里还有萝希。或许我会弄醒我们的小甜心,让她成为女人。” 拉蕾萨看到佩特脸上的神情。“他连买酒的铜板都没一个,不会有金龙币买那女孩。” “对,”莫兰德说,“况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让她成为女人。跟我走吧,佩特。太阳一出,老沃格雷夫就会醒来。他上厕所的时候一定得要你帮忙。” 前提是他今天记得我是谁。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无困难地分辨每只乌鸦,但认人就没那么高明了。有时他以为佩特是某个叫克礼森的人。“我还不想走,”他告诉朋友们,“再待一会儿。”天没亮,还有点时间。炼金术士仍有可能出现,假如他来的话,佩特不想错过。 “随你吧,”阿曼说。拉蕾萨又打量了佩特一会儿,方把弓挎上一侧细窄的肩膀,随其他人过桥。莫兰德醉得不行,只能用手搭着鲁尼的肩,才不至于跌倒。对于展翅飞翔的乌鸦而言,从这里到学城并不算远,可惜他们不是乌鸦,而旧镇是座名副其实的迷宫,布满纵横交错、狭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看似很近的距离,却得绕上几大圈。“小心,”佩特听见阿曼的声音,河上的迷雾很快吞噬了四人的背影,“晚上湿气重,鹅卵石会滑。” 他们走后,“懒人”里奥酸溜溜的视线越过桌子停留在佩特身上。“多可悲啊。‘斯芬克斯’带着银币溜之大吉,丢下我跟猪倌‘雀斑’佩特做伴。”他伸伸懒腰,打个哈欠。“啊,咱们可爱的小萝希呢?” “在睡觉。”佩特简洁地说。 “我敢说肯定是一丝不挂。”里奥咧嘴笑道,“你认为她真值一枚金龙?总有一天,我会亲自找出答案。” 佩特没有回答。 里奥也不需要他答腔:“等我破了那丫头的身,她的价位会跌到连猪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时候,你可要好好感谢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没醉到枉送性命的地步。众所周知,里奥受过训,擅使刺客短剑和匕首。退一步讲,即使佩特能杀他,也意味着自己脑袋不保。佩特有名无姓,里奥却两者皆备,他的姓氏是“提利尔”——其父乃旧镇守备队司令莫林·提利尔爵士,其表兄更是贵为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的梅斯·提利尔,而旧镇的主人,“旧镇老翁”参天塔的雷顿伯爵的诸多头衔中便包括“学城守护者”,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尔家族的封臣。算了,忍一时之气吧,佩特告诉自己,反正他说这些不过是想伤害我。 东方的雾气渐渐散去。天亮了,佩特意识到,天亮了,炼金术士却没有来。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把东西放回去,不教人知道,我还算是小偷吗?这又是一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跟安布罗斯和维林问过的那些问题一样。 他从板凳上站起来,烈性苹果酒一下子全涌上了头。他不得不一手撑着桌子,以稳住身体。“离萝希远点,”他以此道别,“离她远点,否则我杀了你。” 里奥·提利尔拨开眼前的头发。“我不跟猪倌决斗。走开。” 佩特转身穿过露台,脚步踏在历经风雨的旧木桥上。等他过了桥,东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红。世界很辽阔,他告诉自己,买下那头驴,我依旧可以在七大王国的大路小道上漫游,为平民百姓放血治病,替他们除去虱子。我也可以签约受雇到船上划桨,经由玉门航行至魁尔斯,亲眼见识那些耸人听闻的龙。我不要回去照顾老沃格雷夫和那些乌鸦。 然而他的脚步还是转回学城。 第一道阳光穿透东方的云层,水手圣堂的晨钟即刻鸣响,响彻港湾,稍后,领主圣堂也加入进来,接着七神殿的钟声从蜜酒河对岸的花园传出,最后是繁星圣堂——在伊耿抵达君临前的一千年里,它都是总主教的驻节地。各处钟声彼此交融,共同组成宏伟浩荡的乐章。唉,其实还不如昨晚那只小夜莺的歌声甜美。 钟鸣之下还有吟唱。每当早晨第一道曙光出现时,红袍僧们便会聚集在码头边朴素的神殿外迎接朝阳。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佩特听过上百次唱颂,他们请求拉赫洛于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对他而言足矣,不过,听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将旗帜上的宝冠雄鹿换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红心。假如他赢得铁王座,恐怕我们都得学唱红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这种可能性不大。泰温·兰尼斯特在黑水河上打败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彻底消灭他们,将拜拉席恩篡夺者的脑袋用枪挑着,挂到君临的城门上。 夜雾逐渐蒸发,旧镇的景致在他周围显现出来,仿佛逐渐成像的幽灵。佩特没见过君临,但他知道那是座毫无章法的土木城市,到处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顶和木制小屋。旧镇则由石头建成,大街小道都铺着鹅卵石,连最简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这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刻就是黎明。蜜酒河以西,宫殿般的公会大厅排列于岸。上游,学城的圆顶和塔楼耸立在河的两侧,由杂于房舍间的石桥连接。下游,繁星圣堂的黑色大理石墙壁和拱窗下,簇拥着那些最富裕虔诚的人的住宅,仿佛孩童聚集在年迈贵妇的脚边。 远处,蜜酒河越变越宽,最终注入低语湾,参天塔就耸立于河口处,其顶端的烽火衬托着拂晓的天空,耀眼夺目。该塔坐落在征战岛的断崖峭壁上,洒下的影子犹如利剑切割了城区,凡是在旧镇土生土长的人都可以凭借影子长短分辨一天的时刻。有人甚至声称,站在高塔顶端,可以一直看到长城——或许这就是雷顿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许他喜欢在云端里统治自己的城市。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佩特身边,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他堪堪避过。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就会有马的,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颈链,又怎能高坐于领主桌边,怎会有白马可骑?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内衣上的粪渍罢了。 他正单膝跪地,试图擦去袍子上的污泥,一个声音说:“早上好,佩特。”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赶紧站起来。“第三天……你说你会去‘羽笔酒樽’。” “我看你跟朋友们在一起,就没去打扰你们这次聚会。”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阳刚好爬上他身后的屋顶,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 他非逼我说出来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四肢贴地,把保险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箱子很结实,镶有铁箍,但锁坏了。葛蒙学士怀疑是佩特干的好事,事实并非如此,沃格雷夫丢失钥匙之后自己砸开了锁。 在里面,佩特找到一袋银鹿,一束丝带绑着的黄头发,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连小胡子都相似),一只骑士用的龙虾状钢甲护手。沃格雷夫宣称这只护手属于某位王子,却想不起究竟是谁了。佩特晃动护手,钥匙便掉出来,落在地上。 捡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钥匙由黑铁制成,古老而沉重,它能开启学城里每一扇门,只有博士才拥有。别的博士都将钥匙随身携带,或藏在安全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钥匙藏起来了,没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钥匙,向门口走去,半路又折回来取走了银币。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佩特,”一只白鸦叫唤着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龙带来了吗?”他问炼金术士。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把金龙拿出来,我先看看再说。”佩特不想上当。 “河边不太方便。跟我来。” 他没时间细想,没时间掂量轻重。炼金术士越走越远,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则就会永远失去萝希和那枚金龙币。他一边走,一边将手伸进袖子,摸到那把钥匙,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亲手缝制的内袋里。学士的长袍该当缝满口袋,他打孩提时代就知道。 他加快脚步才能赶上炼金术士宽阔的步伐。他们走进一条小巷,转了一个弯,穿过臭名昭著的盗贼黑市,沿着拾荒者胡同前进。最后,那人转进另一条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够了吧,”佩特说,“附近没人。就在这儿做交易。” “随你便。” “我要我的金龙。” “给你。”金龙币出现了。炼金术士用指关节翻滚它,就像萝希安排他俩会面时那样。金龙翻动,黄金在晨曦中闪烁,仿佛为炼金术士的手指镀上一层金光。 佩特一把抓过金币。它在手掌中感觉暖暖的,他模仿别人,放到嘴边咬了咬——他见过别人这样做,不过说实话,他并不晓得金子是什么味道,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 “钥匙呢?”炼金术士礼貌地问。 不知怎的,佩特突然犹豫起来。“你想偷书吗?”地窖底下锁着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亚卷轴,据说是世上仅存的副本。 “不关你的事。” “没错。”成交了,佩特告诉自己,成交了,快走吧,快回“羽笔酒樽”,吻醒萝希,告诉她,她属于你了。然而他没动。“让我看看你的脸。” “随你便。”炼金术士拉下兜帽。 他是个普通人,有一张普普通通的面孔,年轻的面孔,但平凡无奇,丰满的脸颊,隐约的胡碴,右颊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他长着鹰钩鼻,外加一头整齐繁茂的黑鬈发。佩特不认识这面孔。“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 “你是谁?” “无名之辈。谁也不是。真的。” “哦。”佩特再也无话可讲。他掏出钥匙,放到陌生人手中,只觉得头昏眼花,轻飘飘的。萝希,他提醒自己。“那就成交。” 他沿小巷走到一半,脚下的鹅卵石开始移动起来。夜里潮湿,鹅卵石又湿又滑,他想起阿曼的话,但现在已是上午了啊。他觉得心脏怦怦直跳。“怎么回事?”双腿仿佛化成了水,“我不明白。” “也永远不会明白,”某人悲哀地说。 鹅卵石地蓦然迎面扑来。佩特想呼救,却喊不出声。 他最后想到的是萝希。 天空,Sky 先知 他们带来国王去世的消息时,“湿发”伊伦正在大威克岛上淹人。 那是个阴冷的早晨,大海和天空一般灰黑。前三人无畏地向淹神献出了生命,但第四个的信仰不太坚定,他的肺急盼着空气,身体便随之挣扎。伊伦站在齐腰深的水里,紧紧箍住裸体男孩的肩头,任凭男孩竭力呼吸,头却被他一次又一次推回水中。“勇敢起来,”他说,“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张开嘴巴,畅饮神灵的祝福。让海水充盈你的肺,逝者不死,必将再起。不要抗拒了。” 然而不知这孩子是埋在波涛下听不见声音,还是已经彻底抛弃了信仰,他狂乱地又踢又打,伊伦只好叫来帮手。四个淹人涉水过来扣住这可怜虫,把他牢牢摁进水里。“为我们而受淹的无上之神啊。”牧师用大海般深沉的声音祷告道,“让您的仆人埃蒙德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 一切都结束了。男孩嘴里再没有气泡冒出,他的四肢也不再摆动。埃蒙德头朝下漂浮在浅海中,苍白、冰冷而沉静。 湿发这才发现那三个骑马的人来到了鹅卵石滩上,和他手下的淹人在一起。伊伦认得斯帕,这脸庞消瘦的老头子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而他那颤巍巍的声音是大威克岛这一带的法律。他儿子斯塔法伦在他身边,还有一个身披暗红色毛皮斗篷的少年,少年肩上华丽的别针是古柏勒家的黑金号角。他是葛欧得的儿子之一,牧师一瞥之下便认定。古柏勒的妻子很晚才给他三个高大儿子,之前已生出了一打女儿。人们都说这三个儿子的长相无法区分,“湿发”伊伦也不想去分辨。不管葛雷顿、葛蒙德还是葛蓝,牧师都没空搭理。 他粗鲁地咆哮喝令,淹人们便抓起男孩尸体的四肢,将其抬出水面。牧师紧跟在后,赤身裸体,只有一条海豹皮包裹私处,待爬上岸来,已然浑身湿漉,不禁有些起鸡皮疙瘩。他大步踏过湿冷的沙滩和被海水磨光的鹅卵石。淹人们递来一件粗重长袍,袍子被染成灰蓝绿三色,正是大海的颜色、淹神的颜色。伊伦系好袍子,甩开长发,乌黑的长发不住滴水——自从大海将他送回来之后他就没再剪过。发丝披散在肩,犹如一件粗糙的绳索斗篷,直垂到腰际。伊伦的头发和未经修理的纠结胡须上都编织着海草。 淹人们围着死人,开始祷告。诺京用手,鲁斯用跨骑在上面的身体,拼命挤压男孩的胸膛,接着伊伦上前,淹人们退开。牧师用手指掰开男孩冰凉的嘴唇,赐予埃蒙德生命之吻,一吻又一吻,直到海水从他口中涌出。男孩开始咳嗽、呕吐,他的眼睛茫然无措,充满恐惧。 又一个重生之人,这是淹神宠爱的明证。每位牧师都有过失败,即使是“三淹人”塔勒,神圣得足以为国王加冕的人也不例外。可他——伊伦·葛雷乔伊从不失手。他是湿发,他游历过神灵的流水宫殿,并将那里的光辉传颂给世人,“起来,”他对吐着积水的男孩大喊,一边挥打对方裸露的背脊,“你被淹过,又回到了我们中间。逝者不死。” “必将再起,”男孩剧烈地咳嗽,喷出更多海水。“再起。”他挤出的每个字眼中都蕴涵着苦痛,可这是世界的法则:人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再起,”埃蒙德踉跄着站起来,“其势,更烈。” “从今往后,你属于神灵,”伊伦告诉他。其他淹人聚过来,每人给了他一拳一吻作为加入的赠礼。有人替他穿上那灰蓝绿三色的杂色粗袍,还有人递给他一根浮木棍棒。“从今往后,你属于大海,大海将保护你劈波斩浪,无畏仇寇,”伊伦道,“我们祈祷你凶猛地挥舞手中的棍棒,勇敢地面对神灵的夙敌。” 直到这时,牧师才望向那三个骑手,他们正一动不动地关注着他。“是来受淹的吗,大人们?” 斯帕咳嗽几声。“我孩提时代就受过了,”他说,“我儿子在命名日时也受过。” 伊伦嗤之以鼻。没错,斯塔法伦·斯帕刚出生就被献给了淹神,可他明白个中机窍,婴儿不过是飞速地在装海水的木盆里浸一浸,也许连头都没打湿。难怪铁民会被别人打败征服,当初他们可是统治着浪涛声至的所有土地啊。“那并非真正的受淹,”他告诉头领,“逝者才能再起。好吧,不想证明信仰,你来干什么呢?” “葛欧得大人的儿子有话对你说。”斯帕指指红袍少年。 这男孩看来不超过十六岁。“啊,你是谁?”伊伦盘问。 “葛蒙德。葛蒙德·古柏勒,愿能取悦大人。” “我们应当取悦淹神。你受过淹吗,葛蒙德·古柏勒?” “我在命名日受过,湿发大人。我父亲特意差我来找您,他急着见您。” “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葛欧得头领只管前来便是。”伊伦从鲁斯手中接过一个皮袋,袋子里装满新鲜海水。牧师拔出塞子,灌下一大口。 “我是来带你去城堡的。”年轻的葛蒙德骑在马背上坚持。 他害怕下马,唯恐弄湿靴子。“我要在这里履行圣职。”伊伦·葛雷乔伊是个先知,他无法忍受穷乡僻野的小领主像使唤奴仆一般支使他。 “葛欧得那儿来了只鸟。”斯帕说。 “学士的鸟,从派克过来。”葛蒙德确认。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乌鸦飞越海盐与坚石而来。如果消息有和我相关,现在就说。” “只能跟你一个人讲,湿发,”斯帕道,“不能当着外人说。” “这些‘外人’都是我的淹人兄弟,神的仆人,与我无异。我在他们面前没有秘密,正如我在我们的神灵面前、在神圣的大海面前没有秘密一样。” 骑手们交换着眼色。“说吧,”斯帕催促,于是红袍少年鼓起勇气。“国王死了,”他语调平板,只有四个字,然而刹那间仿佛连大海都战栗起来。 维斯特洛有四位国王,但伊伦不用问也知道他指的是谁——统治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国王死了。这怎么可能?上个月轮时伊伦还见过长兄,当时他满载着掠夺磐石海岸的战利品返回到铁群岛。在他离开的日子里,巴隆的灰发已然半白,俯身时肩膀的咯吱声也比以前响多了,但国王决没有一丝一毫的病态。 伊伦·葛雷乔伊的生命搭建在两根巨柱之上,而今短短四个字就踢倒了一根。我只剩下淹神,愿他能让我像大海一般坚韧和顽强。“我兄长是怎么过世的?” “陛下在派克岛过桥时摔了下去,撞在岩石上。” 葛雷乔伊家的堡垒建造于断裂角砷,堡垒和塔楼都修在从海中伸出的巨岩上,桥梁把派克城各部分连接起来,有岩石雕刻的封闭拱桥,也有长而摇晃的木绳索桥……“这么说来,时值狂风大作?”伊伦质问。 “嗯,”少年答道,“没错。” “风暴之神卷走了他,”牧师宣布。千万年来,大海和天空进行着永不停歇的战争。大海孕育了铁种,并用鱼类支撑他们度过严冬,而风暴带来的只有痛苦与悲哀。“我的长兄巴隆国王陛下让我们重新强大,从而引来了风暴之神的愤怒。如今,他正在淹神的流水宫殿中欢宴,美人鱼会满足他所有的需求,而我们将留在这干燥凄寒之地,去继续他伟大的事业。”他塞好塞子,“我会跟你父亲大人谈谈,从这里到战锤角有多远?” “六里格。你可以坐我后面。” “一人骑比两个人快得多。把马给我,淹神会祝福你。” “骑我的马,湿发。”斯塔法伦·斯帕主动提出。 “不。他的马更好。给我,孩子。” 少年犹豫半晌,终于还是下马把缰绳递给先知。伊伦将黝黑的赤脚踩进马镫,翻上马背。他不喜欢马——这是青绿之地的生物,会让人变得软弱——不过情况紧急,他必须赶路。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时不我待,大风暴正在酝酿,他可以从浪涛声中听出来,而风暴所至除了邪恶别无他物。“去梅林大人的塔堡下的卵石镇等我,”他告诉手下的淹人们,同时掉转马头。 道路崎岖,越过山丘、树林和隘口,紧随一条常在马蹄下消失无踪的狭窄小道,延伸,延伸。大威克岛是铁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它太庞大,以至于岛上很多领主的堡垒竟然见不到神圣的大海。 葛欧得·古柏勒正是其中之一。他的居城位于坚石山,那是全岛离淹神的国度最遥远的地方。葛欧得的臣民在矿山中劳作。在地表之下黑暗的石洞里,很多人由生到死从没目睹过辽阔的盐水。难怪他们生活潦倒,性情乖张。 伊伦边骑边想,思绪飘到兄弟们身上。 科伦·葛雷乔伊,铁群岛大王,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哈龙、昆顿和唐纳尔为科伦大王的原配妻所生,她是斯通垂家的女人;巴隆、攸伦、维克塔利昂、乌尔刚和伊伦是二房太太所生,她来自于盐崖岛上的桑德利家族;科伦的三房是他从青绿之地上掠来的姑娘,她给了他一个虚弱的痴呆儿罗宾,这是理应被遗忘的兄弟。牧师对昆顿和唐纳尔都没印象,他们在襁褓中就死掉了;对哈龙的记忆也很模糊,只记得他灰灰的脸,成天静坐在无窗的房间里喃喃自语,随着灰磷病一天天扩展到舌头与嘴唇,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微弱。不,总有一天我们弟兄将会团聚,在淹神的流水宫殿里大啖鲜鱼,我们四个加上乌尔。 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九个儿子,但只有四个成为男子汉。这是这个寒冷世界的法则,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伊伦是四只海怪中最小也最不起眼的一只,巴隆则是最大和最威猛的一只,这个凶猛无畏的人,他生存的一切目的就是为了恢复铁种们古老的荣耀。十岁时,他爬上菲林特悬崖,进入盲眼领主的闹鬼塔;十三岁时,他操纵长船和表演手指舞的技巧已能企及岛上一流好手;十五岁时,他随“裂颚”达格摩去石阶列岛,参加夏季的掠夺行动。在那里,他首开杀戒,并带回了头两个盐妾;十七岁时,巴隆拥有了自己的长船。他具备长兄应该具备的一切风范,虽然他对伊伦只有责骂。我是个软弱的人,浑身罪孽,我活该受轻蔑。但宁被勇敢的巴隆责骂也比作“鸦眼”攸伦的走狗强。虽说岁月和悲伤折磨着巴隆,却也使他比任何人都更加坚定。他生为领主之子,死时王冠加冕,他被嫉妒的神灵所谋杀,伊伦心想,现在风暴来了,这是一场群岛从没见识过的大风暴。 骑到深夜,牧师方才在新月下窥见战锤角尖利的铁城垛。葛欧得的城堡庞大结实,筑城巨石采自城后绝壁,城墙下,无数洞穴和上古坑矿犹如一张张无牙的黑嘴巴。战锤角的铁门入夜时分便已关闭上锁。伊伦拣起石头击门,直到铿锵声吵醒守卫。 前来迎接的小子长得很像葛蒙德,那个被他夺了马匹的少年。“你是谁?”伊伦问。 “葛蓝。我父亲在等您。” 大厅阴冷透风,处处暗影。葛欧得的一个女儿递给他一角杯啤酒,另一个负责翻搅炉火,火堆带来的烟雾比暖气还多。葛欧得·古柏勒自己正和一位身穿精致灰袍的细瘦男子低语,那男子颈上戴着由各种金属制成的锁链,表明他是来自学城的学士。 “葛蒙德呢?”葛欧得劈面问道。 “他走路。把女人赶走,大人,还有学士。”他不喜欢学士。他们的乌鸦是风暴之神的宠物,自乌尔的事件后,他也不再信任他们的治疗。真正的男人决不应选择被奴役的命运,决不会在咽喉上锻造一条奴隶的项圈。 “洁西拉,洁温,离开这里,”古柏勒简短地说,“你也一样,葛蓝。莫伦莫学士留下。” “他必须离开。”伊伦坚持。 “这是我的厅堂,湿发,你不要喧宾夺主。学士留下。” 他离大海太远了,伊伦告诉自己。“那我走,”他对古柏勒说,说罢便回头大步离去,黝黑赤脚上的茧疤摩擦着干燥的草席,发出沙沙声响。整整半天的骑行看来是白费工夫。伊伦走到门边,学士突然清清嗓子,“攸伦·葛雷乔伊坐上了海石之位。” 湿发猛然转身。厅内寒气陡增。鸦眼在半个世界之外。两年前巴隆放逐了他,并发下毒誓,如果他回来就要他的命。“说。”他沙哑地道。 “国王去世的第二天他便回到君王港,以巴隆二弟的身份索要巴隆的城堡和王冠。”葛欧得·古柏勒说,“现在他放出乌鸦,召唤所有的船长与每座岛屿的头领,前往派克城给他下跪,尊他为王。” “不。”湿发伊伦顾不上斟酌字句,“敬神的人才能登上海石之位。鸦眼只在乎自己的荣耀。” “不久后,你也会应召前去派克,面见国王。”古柏勒说,“巴隆最近跟你谈过继承人的事吗?” 是的。他们在海中塔上谈过,就在那座窗外狂风呼号、脚下巨浪滔天的塔楼上。当伊伦把他仅存的儿子的情况原原本本地报告之后,巴隆绝望地摇摇头。“如同我惧怕的那样,狼仔让他变得脆弱不堪,”国王说,“我曾祈求神灵,让他们杀了他,好教他不挡阿莎的道。”在这点上,巴隆是无知的,他在女儿身上见到了自己当年的凶悍与狂野,便以为她能继承自己的事业。但是他错了,伊伦试图说服他。“女人不能统治铁种,即便阿莎那样的女人也不行。”他反复劝告,可巴隆对不想听的事总是装聋作哑。 牧师还不及答复葛欧得·古柏勒,学士又开了口。“海石之位属于席恩,如果王子真的死了,便应当传给阿莎。这是律法。” “青绿之地的律法,”伊伦轻蔑地说,“与我们有何相干?我们是天生的铁种,大海的儿子,淹神的选民。女人永不能统治我们,不敬神的人更不行。” “那维克塔利昂呢?”葛欧得·古柏勒问,“他掌管着铁舰队。维克塔利昂会提出要求吗,湿发?” “攸伦是兄长……”学士插进来。 伊伦的一瞥让他住了口。铁群岛上,无论小渔村还是大城堡,湿发的一瞥足以让少女晕厥,教婴儿闭嘴,足以镇住这个戴铁索的奴隶。“攸伦是兄长,”牧师说,“但维克塔利昂更虔诚。” “他们之间会开战?”学士问。 “铁民不许染上铁民的血。” “你想得很虔诚,湿发,”古柏勒道,“你哥哥跟你可不一样。他淹了沙汶·波特利,就因为对方声称海石之位照权利应当属于席恩。” “如果他被淹了,那便没有流血。”伊伦说。 学士和领主交换了个眼神。“我必须尽快给派克答复,”葛欧得·古柏勒道,“湿发,我想听听你的建议。怎么说,臣服还是反抗?” 伊伦捻着胡子,陷入沉思。我见识过风暴,它的名字是鸦眼攸伦。“暂时保持沉默,什么都别答复,”他告诉领主,“我必须为此祷告。” “随你怎么祷告,”学士说,“都不能改变律法。席恩是法定继承人,阿莎紧随其后。” “安静!”伊伦怒吼道,“铁种受够了你们这帮带项圈的学士唧唧喳喳地恭维青绿之地和青绿之地上的法律。是我们听取大海的呼唤的时候了,是我们听取神灵的指引的时候了。”他的话音回荡在烟雾缭绕的大厅中,其中的力量让葛欧得·古柏勒和他的学士都不敢做声。淹神和我同在,伊伦心想,他指引着我。 古柏勒邀他在城中过晚,牧师拒绝了。他鲜少在城堡屋檐下就寝,更不会于远离大海的地方休息。“我去过世上最舒适的地方,那是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我们生来是为了受苦,受苦让我们坚强。我只要一匹能载我去卵石镇的好马。” 古柏勒乐于献马,随便还把儿子葛雷顿派来为牧师引路,以便他尽快穿越山峦到达海边。出发时,离黎明至少还有一个钟头,不过他们的坐骑都是性情坚强、步履稳健的好马,所以尽管四周一片漆黑,也没遇到什么麻烦。伊伦阖上双眼,默默祈祷,不一会儿便在马鞍上打起盹儿来。 那声音悄然而至,那生锈铁门链的尖叫。“乌尔,”随着低语,他猛然醒来,满怀恐惧。这里没有铁链,没有门,没有乌尔。飞斧切掉了乌尔的半个手掌,当时他才十四岁,趁父兄们外出打仗,在家练习手指舞。科伦公爵的三房来自于红粉城的派柏家族,有硕大柔软的乳房和麋鹿般的棕色眼眸。她不用古道来治疗乌尔,舍弃了烈火和海水,召来青绿之地的学士。学士发誓说可以把切掉的手指缝上去,他那样做了,还用了膏药、药剂和芳草,可手掌仍在溃烂,乌尔高烧不止。等学士把乌尔的手锯掉时,一切都太迟了。 科伦大王没能从航行中生还,慈悲的淹神让他在海上过世。回来的是巴隆大王,以及他的兄弟攸伦与维克塔利昂。巴隆听说了在乌尔身上发生的事后,立马以一把切肉刀斩下了学士的三根指头,然后命父亲的三房太太把它们缝回去。芳草和药剂把在乌尔身上刚发生的事又在学士身上重演了一遍,学士于迷乱中死去,之后那位三房太太在生产科伦大王的女儿时也因难产过世,母女双亡。暗自庆幸的是伊伦。作为乌尔最好的朋友和兄弟,他们一起练习手指舞。是他的斧头切掉了乌尔的手。 回想乌尔死后的岁月,他仍旧感到羞愧。十六岁时他开始自称为男子汉,可事实上他常常醉得走不动。他唱歌、跳舞(当然不会是手指舞,永远不会!)、讲笑话、说相声、嘲弄别人;他玩笛子、变戏法、比赛骑马;他的酒量足以拼倒温奇和波特利全家,或者战胜哈尔洛家一半的人。淹神给了每人一份天赋,即使是他——没人比他伊伦·葛雷乔伊撒尿撒得远撒得长,每次宴会上他都证明了这点。有回他用自己新造的长船跟人赌一群山羊,他说凭自己的鸡巴就可以浇灭大厅的炉火。结果伊伦吃了一整年的羊,并将船命名为“黄雨暴号”。不过当巴隆知道弟弟打算在船首放上什么样的撞锤时,他威胁要把伊伦吊死在桅杆上。 巴隆首度举起叛旗时,黄雨暴号在仙女岛一战中沉没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将维克塔利昂引入陷阱,摧毁了铁舰队,而她被一艘名为怒火号的巨型划桨战船撞成两半。但神灵没有抛弃他,反而把他送回岸边,让渔民活捉了他。他被铁链锁着送到兰尼斯港,战争剩下的日子都待在凯岩城的地牢里,证明了海怪撒的尿比狮子、野猪和小鸡都更远更长。 那个人已经死了。伊伦被大海淹过又自大海重生,如今他是神灵的先知,凡人吓唬不了他,正如邪恶不能击倒他……即使是回忆——灵魂的骨骼也不行。开门的声音……生锈铁链的尖叫……攸伦回来了。没关系。他是牧师湿发,神的宠儿,什么都不怕。 “会打仗吗?”太阳开始点亮群山,葛雷顿·古柏勒问他,“一场兄弟之战?” “只要这是淹神的意旨。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会毫不犹豫地开战。女人不可能击败他,即便阿莎也不行,她们的战场在产床。而席恩,即便他还活着,也没什么希望,他不过是个喜怒无常的孩子。在临冬城他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但也仅止于此,鸦眼决不等同于史塔克家的残废男孩。攸伦的船涂满红漆,乃是为了掩盖无尽的血。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一定要成为国王,否则风暴就会把我们全部消灭。 太阳升起时,葛雷顿离开牧师,去向居住在深掘厅、鸦刺堡和尸骸湖等堡垒的亲戚报告巴隆去世的消息。伊伦一人继续前行,沿着石头小路上坡下谷,随着大海的临近,路面也愈加宽广清晰。每当遇见村落,他就停下布道,他也在小领主的院落里停留。“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他的声音如大海般深沉,有巨浪的力量。“愤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里欢宴。”他举起双手。“巴隆去世了!国王去世了!但新王将回到我们中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新王将再起!” 听他布道的人纷纷扔下锄头和犁耙,随他前进,等涛声传来时,马后已有十几位徒步的男子。他们被神灵所感动,渴望立时受淹。 卵石镇是数千渔民的家园,镇中有座方形塔堡,塔堡四角都有角楼,渔民们破败的房屋则胡乱地挤在周围。伊伦手下那四十个淹人正在镇内等他,灰色沙滩上是他们搭建的海豹皮帐篷和浮木陋屋,这些材料却是从大海里打捞上来的。他们的手因盐水而粗糙,因结网而磨伤,因操桨下锄挥斧而生茧,但浮木棍棒在他们手中犹如精钢武器般无可阻挡,那是伟大的神灵在海底的兵工场为他们打造的神兵。 淹人们在潮线边给牧师搭了一间小屋。他淹掉新的追随者后,欣慰地爬进去。神啊,他祈祷,用隆隆的浪涛,对我说话,指引我吧,告诉我该怎么做。头领和船长们正等候您的意旨。谁将取代巴隆称王?请用海兽的语言对我歌唱,我会仔细聆听。告诉我。啊,波涛下的神王,谁有力量对抗派克岛的风暴? 尽管战锤角之行让他十分疲倦,湿发伊伦在浮木小屋中仍无法入眠。他呆呆地望着黑色海草铺成的屋顶。翻卷的乌云遮盖了月亮和群星,海面上深沉的黑幕似乎也罩在他的灵魂上。巴隆宠爱阿莎,那孩子有他的影子,可女人决不能统治铁种。一定得是维克塔利昂。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维克塔利昂在其中最为强壮,好比公牛,勇敢无畏又忠于职守。麻烦就在于他的忠于职守。弟弟理应服从兄长,而维克塔利昂不是那种会破坏惯例的人。但他恨透了攸伦,自从那女人死了以后…… 门外,在淹人的鼾声和海风的恸哭之下,他能听见波涛的拍打,神灵的战锤在召唤他上战场。于是伊伦爬出小破屋,踏进冰冷的夜里。他赤身裸体地出来,苍白消瘦而高大,他又赤身裸体地走进漆黑的辽阔盐水中。海水有如玄冰刺骨,他却决不会在真神的爱抚下退缩。一阵海浪撞上胸膛,他摇摇晃晃,下一个浪头没过脑袋,令他尝到海盐的味道。神灵围绕着他,他耳边回荡着荣耀的歌谣。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我是其中最差劲的一个,像小姑娘般无能和软弱……不再是了。那个男人已经受淹,真神让我坚强。冰冷的盐水环住他,拥抱他,穿透他软弱的血肉,刺痛他的骨骼。骨骼,他心想,灵魂的骨骼。巴隆的骨骼,乌尔的骨骼。真相在于骨骼,血肉会腐烂,骨骼将永存。在娜伽的山丘上,灰海王大厅的骨骼…… 湿发伊伦挣扎着回到岸上,身影依然消瘦苍白,他颤抖不休,却比踱进大海时睿智多了。因为他在骨骼中找到了答案,未来的路清楚明白地摆在眼前。寒夜如此凄冷,当他大步迈回小屋时,全身都在冒气,然而他心中燃烧着熊熊火焰。这一次,他须臾间便进入了梦乡,连铁门链的尖叫也没能吵醒他。 醒来时,天已大亮,刮着风。伊伦在浮木篝火边享用了蛤肉海草汤。刚喝完,梅林就带着六七个守卫从塔堡上下来,他是专程来找伊伦的。“国王去世了。”湿发告诉他。 “是啊。我那儿有鸟来过。现在又来了一只,”梅林秃了头,身材圆胖,他居然按照青绿之地的规矩给自己加上“伯爵”的头衔,穿起天鹅绒和毛皮的盛装。“一只召我去派克,另一只要我去十塔。你们这帮海怪的手臂真是太多了,想把人撕开还是怎的?算了,你怎么说,牧师?我和我的长船该上哪儿去?” 伊伦皱起眉头。“你说十塔?哪只海怪召你去那边?”十塔城是哈尔洛大人的家堡。 “阿莎公主。她已带着她的船回来,‘读书人’放出乌鸦,召唤她所有的朋友前去哈尔洛家聚会,他声称巴隆的意思是让她坐上海石之位。” “淹神才能决定谁坐上海石之位,”牧师道,“跪下,接受我的祝福。”梅林“伯爵”扑通下跪,伊伦打开水袋,将海水倒在他光秃的头顶上。“为我们而受淹的无上之神啊!让您的仆人梅德瑞德自海中重生。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海水哗哗地流下梅林肥厚的双颊,浸湿了胡须和狐皮斗篷。“逝者不死,”伊伦完成仪式,“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梅林起立后,伊伦告诉他,“别动,听我说,你有幸传播神的意旨。” 此刻“湿发”伊伦就站在岸边,三尺之外即是浪涛日夜无情拍击的花岗巨岩。他站得很稳,好让神灵看着他,倾听他的话。“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他开始呼唤,正如之前千百次做过的那样。“愤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欢宴。”他高举双臂。“铁国王去世了!但新王将回到我们中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新王将再起!”淹人们齐声高喊。 “他一定会。他必定会。可他是谁?”湿发顿了半晌,唯有波涛在回应。“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淹人们互击浮木棍棒。“湿发!”他们高呼,“湿发国王!伊伦国王!我们要湿发!” 伊伦摇摇头。“如果一位父亲有两个儿子,他给了一个儿子斧头给了另一个渔网,他想让谁成为战士?” “斧头给战士,”鲁斯吼回去,“渔网给渔民。” “是啊,”伊伦说,“神灵把我带进浪涛下的深海,淹掉了我身上的无用之物。当我归来时,他赐予我雪亮的眼睛、敏锐的耳朵,还有专门为他传播意旨的嘴巴。我是他的先知,我将真神的律令告喻给那些遗忘了他的人。我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攸伦也不能。因为我听到了神灵的话语,他说: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 梅林环抱手臂,“如此说来,是阿莎?是维克塔利昂?告诉我们,牧师!” “淹神会告诉你们,但不是在这里。”伊伦指着梅林肥胖的大白脸。“别看我,也别去想世人的律法,去听大海的声音。升帆划桨吧,大人,去老威克岛,你,以及所有的头领与船长。目的地不是派克城,别去向不敬神的人屈膝,也别去哈尔洛家与妇人结交。你们要直向老威克岛,到灰海王大厅矗立的地方。以神圣的淹神之名我召唤你,召唤你们所有人!离开厅堂与房屋,离开城堡与塔楼,到娜伽山丘召开选王会!” 梅林张口结舌。“选王会!选王会已有……” “……无数个世纪不曾召开了!”伊伦吱牙切齿地高叫,“但在黎明之际元铁民们选出自己的王,推举最有威能的人。该回到古道上了,如此方能重新伟大。请记得,是选王会为我们的至高王‘铁足’乌拉斯戴上了浮木王冠。‘扁鼻’西拉斯,哈拉吉·霍尔,‘老海怪’,他们统统是被选王会选出的。从选王会中,我们将找到真正的王,来完成巴隆未竟的事业,夺回我们的自由。我再重复一遍,别去派克,别去哈尔洛的十塔,去老威克,找到娜伽的山丘和灰海王大厅的骨骼。在那个神圣的地方,当月亮被淹,又重新盈满之后,我们来决定真正的王,敬神的王!”他把骨瘦如柴的双手高高举起。“听啊!听那浪涛的声音!听那神灵的呼唤!他正在对我们说话,他说:我们将从选王会中得到真正的王!” 咆哮声四起,淹人们互击棍棒。“选王会!”诺京吼道,“选王会,选王会。选王会中得到真正的王!”他们的喧闹犹如雷霆,派克岛上的攸伦一定能听到,乌云宫殿里的风暴邪神也一定能听到。湿发伊伦明白自己出色地完成了使命。 侍卫队长 “血橙熟透了,”亲王用疲倦的嗓音评论道。侍卫队长将他的轮椅推到了阳台上。 之后许久,他都不曾说话。 关于血橙,他的评论没错。橙子不断地掉落在淡红色大理石地板上,迸裂开来。何塔每吸一口气,浓郁的甜味就充满鼻腔。亲王无疑也闻到了,他就坐在橙子树底下,卡洛特学士准备的轮椅装有乌木与钢铁制成的轮子,还配有鹅毛绒垫。 几小时里,唯一的声音是从喷泉池那儿传来的孩子们的嬉闹,偶尔会有轻轻一声“啪嗒”,那是又一颗橙子掉落了下来。 随后,队长隐隐听到宫殿彼端靴踏大理石的声音,犹如鼓点。 奥芭娅来了。他熟悉她走路的方式:大步,急促,暴躁。宫门外的马厩里,她的马一定浑身是汗,而且被马刺扎得血迹斑斑。她总是骑牡马,有人听她炫耀说,她可以驯服多恩领内任何一匹马……和任何一个男人。侍卫队长也听见了其他脚步声,那是卡洛特学士拖着小碎步匆匆忙忙地在后面追赶。 奥芭娅·沙德总是走得太快。她总是在追赶永远追不上的东西,侍卫队长曾听到亲王如此对女儿说。 当她出现在三重拱门之下时,阿利欧·何塔将长斧一横,挡住她的去路。斧头镶在六尺长的山岑木柄上,她没法绕过去。“小姐,不可向前,”他的嗓门低沉浑厚,带着诺佛斯口音,“不可打扰亲王。” 在他开口之前,她的表情就如同坚石,现在愈加阴沉了。“你挡了我的路,何塔。”奥芭娅是最大的“沙蛇”,将近三十岁,身材高大,两眼挨得很近,鼠褐色头发跟旧镇那个生下她的妓女相同。她披着斑驳的暗金色沙蚕丝斗篷,骑马装是老旧的棕色皮衣,已经磨得柔软顺贴——那是全身上下她最软的部分。她的一侧臀部盘着一根鞭子,背后挂了一面铜铁圆盾。她将长矛留在了外面,对此,阿利欧·何塔谢天谢地。他很清楚这个敏捷强壮的女子不是自己的对手……但对方可不这么想,而他不愿让她的鲜血洒在这片淡红色大理石板上。 卡洛特学士将重心在两脚之间移来移去。“奥芭娅小姐,我告诉你了……” “他知道我父亲死了吗?”奥芭娅质问侍卫队长,对学士毫不理会,那态度就像对待苍蝇——假如真有哪只苍蝇蠢到在她的脑袋边嗡嗡作响的话,定然是会倒大霉的。 “他知道,”侍卫队长说,“他收到了乌鸦传来的信件。” 黑色的翅膀,死亡的讯息,细小的字句密封在凝固的红蜡之内。卡洛特一定感觉到了信中的内容,因此他交给何塔来呈递。亲王向他道谢,但久久没有拆封。整个下午,他都坐在那里,膝头放着那张羊皮纸,凝视着孩子们嬉戏,一直看到太阳落山,夜晚的空气渐渐转凉。后来,他又凝视着水面上的星光,直至月亮升起,最后才让何塔拿来火烛,好让他在黑夜的橙树下读信。 奥芭娅摸向鞭子。“数以千计的人正徒步穿越沙漠,沿骨路北上,要和艾拉莉亚一起带我父亲回家。圣堂里挤满了人,红袍僧们点起神庙的夜火,青楼女子跟每一个找上门来的男人上床,拒收一切钱财。在阳戟城,在断臂角,在绿血河沿岸,在群山之中,在大沙漠深处,所有的地方,多恩领全境!女人撕扯着头发,男人愤怒地呼号。每个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道朗在干什么?我们的亲王被谋杀了,他要如何替弟弟复仇?”她凑近侍卫队长。“然而你却说,不可打扰他!” “不可打扰亲王。”阿利欧·何塔重复。 侍卫队长了解自己守护的亲王。很久以前,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从诺佛斯来到这里,他肩宽膀粗,长着一簇浓密黑发。如今虽然头发花白,身带屡屡战伤……但他的力量依旧,而且总是保持着长柄斧的锋利,正如从前那些大胡子僧侣教导的那样。她不可以过去,他告诉自己,“亲王在看孩子们玩。他看孩子们玩的时候不可打扰。” “何塔,”奥芭娅·沙德嚷道,“快给我让开,否则我就夺下长柄斧——” “队长,”从后方传来了命令。“让她进来,我跟她谈谈。”亲王声音沙哑。 阿利欧·何塔收起长柄斧,站到一边。奥芭娅瞪了他几眼,才大步跨过去,学士匆匆忙忙地继续跟进。卡洛特不过五尺高,脑袋秃得像个鸡蛋。他的脸平滑肥胖,以至于很难看出年龄,但他侍奉马泰尔家族的时间比侍卫队长更长,甚至服侍过亲王的母亲。尽管他已年迈发福,但仍然相当敏锐机智。不过他性格温和,无法与任何一条“沙蛇”对抗,侍卫队长心想。 橙子树下的阴影中,亲王坐在轮椅里,患有痛风的腿支在身前,眼睛下面悬着深深的眼袋……他失眠是因为悲伤还是因为痛风,何塔无从得知。下面的喷泉池里,孩子们仍在嬉戏。他们当中最小的不过五岁,大的九岁、十岁。半数是女孩,半数是男孩。何塔听见他们互相泼水,以尖锐的嗓音呼来喝去。“不久之前,你也是池子里的孩子,奥芭娅。”亲王说,而奥芭娅单膝跪倒在他的轮椅跟前。 她哼了一声,“差不多有二十年了吧,而且我在这里的时间不长。我是妓女的崽,你忘了吗?”他没有回答,于是她站起身,双手叉腰。“我父亲被谋杀了。” “他死于比武审判中的决斗,”多恩亲王道,“从法律上讲,这不算谋杀。” “他是你弟弟。” “是的。” “他死了,你打算怎么办?” 亲王费力地拨转轮椅,面朝向她。道朗·马泰尔尽管只有五十二岁,但看起来要老得多。他软绵绵的身躯在亚麻布袍底下走了形,双腿不忍卒睹。炎症使得关节又红又肿,形状古怪:左膝像苹果,右膝像甜瓜,而脚指头成了熟透的深红葡萄,仿佛一碰就会破裂。一条被单的重量已足以令他颤抖,然而他毫无怨言地承受着种种痛苦。沉默是君王之友,侍卫队长曾听他如此告诫女儿,言词则好比利箭,亚莲恩,一旦射出,便覆水难收。“我已写信给泰温公爵——” “写信?假如你有我父亲一半的骨气——” “我不是你父亲。” “这我知道。”奥芭娅的话音中充满轻蔑。 “你想让我宣战。” “我知道这不可能。你无须离开你的轮椅,让我来为父亲复仇吧。你在亲口隘口有一支军队,伊伦伍德伯爵在骨路有另一支。把他们交给我和娜梅分别指挥。她沿国王大道前进,我去对付边疆地的诸侯,并向旧镇迂回。” “旧镇?你打算如何守住它?” “洗劫就够了。海塔尔家的财富——” “你要的是金钱?” “我要的是鲜血。” “泰温公爵会送来魔山的首级。” “那谁会送来泰温公爵的首级?魔山只是他的走狗。” 亲王朝水池比个手势。“奥芭娅,看看那些孩子,假如你乐意的话。” “我并不乐意。我更乐意把长矛刺进泰温公爵的肚子,再让他唱《卡斯特梅的雨季》,我要拉出他的肠子,找找里面有没有黄金。” “看看那些孩子,”亲王重复,“我命令你。” 若干较年长的孩子脸朝下躺在光滑的淡红色大理石上,沐浴阳光。其余的则在远处海滩上走来走去。其中三个在建造沙城堡,高耸的尖顶犹如旧宫的长矛塔。另有二十来个孩子聚集在大水池边观看打水仗。水池里,小孩子骑在大孩子肩头,于齐腰深的水中互相推搡,试图将对方撞倒。每当一组人倒下,水花飞溅,总是伴随着响亮的笑。他们看到一个棕栗色头发的女孩将一个淡黄色头发的男孩从他哥哥肩头推倒,头朝下落入水中。 “你父亲玩过同样的游戏,而在他之前,我也玩过。”亲王说,“我们之间相差了十岁,等他长大到可以进池子游戏时,我已经离开,但每回来探访母亲时,我会看着他玩耍。他从小就很勇猛,并且像水蛇一样敏捷。他经常扳倒比自己个头大得多的男孩——他出发去君临那天,跟我提起这件事,他发誓说这回也能办到,一定能,不是他这么说的话,我决不会放他走。” “放他走?”奥芭娅哈哈大笑,“你以为可以阻止他?多恩的红毒蛇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的确如此。我只是希望能安慰——” “我不要你的安慰。”她的声音充满奚落。“父亲来认领我那天,母亲舍不得我走。‘她是个女孩。’她说,‘而且我不认为她属于你,我有过上千个男人。’他二话不说,便将长矛扔在我脚下,然后反手给了我母亲一耳光,打得她哭起来。‘男孩女孩,都有各自的斗争,’他说,‘诸神让我们选择武器。’他指指长矛,又指指母亲的眼泪,而我捡起了长矛。‘我告诉过你,她是我的,’父亲说完就把我带走了。一年后,母亲酗酒而死。他们说她死的时候一直在哭。”奥芭娅靠近轮椅中的亲王。“我要长矛,别无所求。” “这要求不简单,奥芭娅,让我考虑考虑。” “你已经考虑得太久。” “或许你说得对。等我做出决定,会即刻派人到阳戟城找你。” “你的决定只能是战争。”奥芭娅转身,大步离开,跟来时一样怒气冲冲。她回到马厩,换了匹新马,再次沿大路疾驰而去。 卡洛特学士留下来。“亲王大人?”肥胖矮小的学士问,“您的腿疼不疼?” 亲王有气无力地笑笑。“太阳热不热?” “我去拿一剂止痛药?” “不。我得保持头脑清醒。” 学士犹犹豫豫地说:“亲王大人,让……让奥芭娅小姐返回阳戟城是否明智?她一定会煽动百姓。他们都很爱您弟弟。” “我们也很爱他。”他用手指按住太阳穴。“是的。你说得对。我也必须赶回阳戟城。” 卡洛特学士有些不安。“这样明智吗?” “不是明智之举,但非常必要。赶紧派信使去里卡索那儿,让他收拾太阳塔中的套房。通知我女儿亚莲恩,说我明天就到。” 我的小公主。侍卫队长很想念她。 “您会被人看见的。”学士警告。 侍卫队长明白其中含义。两年前,当他们离开阳戟城,来到安静平和、与世隔绝的流水花园时,道朗亲王的痛风病还不及现在一半严重。那些日子,他仍然可以走动,尽管很慢,还得倚靠拐杖,每走一步都伴随着痛苦。亲王不希望敌人知道自己变得有多么羸弱,而旧宫及影子城里布满了眼线。布满眼线,也布满他无法攀上的阶梯,侍卫队长心想,他得长出翅膀才能登上太阳塔。 “我必须让人看见。局势若不加以调控,势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必须提醒多恩人,他们还有个亲王。”他无力地笑笑,“尽管他已经衰老,还患有痛风。” “假如您回到阳戟城,就得接受弥赛菈公主的觐见,”卡洛特说,“白骑士跟她在一起……您知道,他会给太后写信。” “我想他会的。” 白骑士。侍卫队长皱起眉头。亚历斯爵士护卫他的公主来到多恩,就跟阿利欧·何塔当年护送亲王的夫人一样。真奇怪,连他们的名字也有点像:阿利欧与亚历斯。然而相似之处仅止于此,侍卫队长彻底离开了诺佛斯及那里的大胡子僧侣们,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却仍为铁王座效力。亲王曾有几次派何塔去阳戟城办事,每当他看到那个身披雪白披风的人,都会感到莫名的悲哀。他感觉到,总有一天,他们两个将做殊死拼斗;到时候,奥克赫特会一命呜呼,被侍卫队长的长柄斧击碎头颅。想到这里,他的手不禁沿着斧子的岑木柄上下摸索,思量这一天到底是远是近。 “下午快过完了,”亲王说,“我们明早出发。天一亮就把我的轿子准备好。” “遵命。”卡洛特鞠躬行礼。侍卫队长站到一边让他通过,听着他的脚步声渐渐消失。 “队长?”亲王的声音十分微弱。 何塔握着长斧走向前去,岑木在他手掌中的感觉就像女人的肌肤般光滑。他走到轮椅跟前,斧柄往地上一跺,但亲王眼中只有那些孩子。“你有没有兄弟姐妹,队长?”他问,“年轻时,在诺佛斯的时候?有没有呢?” “都有,”何塔说,“两个哥哥,三个姐姐。我最小。”最小,最不受欢迎。这意味着又一张嗷嗷待哺的嘴,又一个吃得太多的男孩,而衣服很快便穿不下。难怪他们把他卖给大胡子僧侣。 “我最大,”亲王说,“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当年莫尔斯和奥利法相继死于襁褓之后,我放弃了想要兄弟的念头。伊莉亚出生时我九岁,正在盐海岸当侍从。乌鸦带来消息,说我母亲临盆早了一月。我已经够大,知道那意味着孩子活不下去。甚至当戈根勒斯大人告诉我我有了个妹妹时,我还对他断言,她很快就会死。然而她活了下来,圣母慈悲,虽然身体落下了病根,但她毕竟活了下来。一年后,奥柏伦呱呱坠地。他们在这池子里玩耍时,我已长大成人;今天我仍然坐在此处,他们却都不在了。” 对此,阿利欧·何塔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只是个侍卫队长,即使这么多年之后,对于这片土地及土地上的七面神衹来说,他仍然是个陌生人。效忠。服从。守护。十六岁时他立下誓言,就在他跟战斧成婚的那一天。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大胡子僧侣们如此评价。没有人训练他去安慰悲伤的亲王。 正当他琢磨着该怎么说时,又一只橙子“啪”的一声砸落下来,落地的地方离亲王不到一尺。道朗听到声音怔了怔,仿佛被砸疼了似的。“够了,”他长叹一声,“够了。让我一个人待着,阿利欧,让我再多看孩子们玩几个钟头。” 太阳落下,空气变得凉爽,孩子们到室内用晚餐去了,亲王依然留在橙树下,面朝平静的水池和远方的大海。仆人带给他一碗紫橄榄,还有淡面包、奶酪和山藜豆酱。他吃了一点,又喝了一杯甜腻浓烈的红葡萄酒,他喜爱这种酒。喝完之后,他又满上一杯。有时,在黎明前的黑暗时分,他会在轮椅中沉沉睡去,只有到了那时,侍卫队长才将他推下月光照耀的廊坊,经过一排雕纹梁柱,穿越优雅的拱门,来到一间靠海的屋子,里面有一张铺着清爽的亚麻布被单的大床。侍卫队长推动轮椅时,道朗发出呻吟,但诸神保佑,他没有醒。 侍卫队长的卧室跟亲王的相邻。他坐在窄床上,从角落里找出磨石和油布,开始动手干活。保持长斧的锋利,给他烫上烙印那天,大胡子僧侣们告诉过他。他始终如一。 何塔一边磨斧子,一边想到了诺佛斯,想到了山上的上城与河边的下城。他仍然记得三口洪钟的鸣声,努姆低沉的轰鸣震得他每根骨头都颤抖,那拉的声音高傲雄壮,尼尔则如同清脆的笑语。冬糕的味道再次充盈口中,里面有姜、松果和一点樱桃,通常就着那萨喝下去——“那萨”就是盛在铁被中的发酵山羊奶兑蜂蜜。他仿佛看到母亲身穿松鼠皮领的裙服,这件衣服她每年只穿一次,就在全家去看狗熊沿罪人阶梯跳舞的日子。大胡子僧侣将烙铁按在他胸口中央,他闻到毛发烧焦的气味,疼痛如此剧烈,他以为自己已经心跳停止。然而阿利欧·何塔没有退缩,斧标烙印处的毛发也没有长回来。 等两边斧刃都锋利到可以用来刮胡子,侍卫队长才将他岑木和钢铁的爱妻放倒在床。他一边打哈欠,一边脱下脏外衣,随意扔到地板上,然后在稻草为底的床上伸展身子。想到烙印,感觉有点痒,因此他在阖眼前不得不挠了挠。我该把那些掉落的橙子收集起来,他心想,睡觉时能梦见了它们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有指头黏糊糊的红色汁液。 黎明来得太快。马厩外面,三座马轿中最小的那座已备好了:雪松轿身,红丝悬帘。侍卫队长从驻扎在流水花园的三十名长矛兵中挑选了二十人随行护送,其余的留下来守卫离宫和孩子,这些孩子很多是诸侯和富商的子女。 尽管亲王说天一亮就出发,但阿利欧·何塔知道他会耽搁。学士帮道朗·马泰尔洗澡,用浸有舒缓药液的麻布包扎他肿胀的关节。侍卫队长穿上一件符合自己身份的铜鳞甲,披起飘荡的黄褐色沙蚕丝披风,以免太阳直射铜甲。今天似乎会很热,侍卫队长早就放弃了沉重的马毛坎肩和镶钉皮衣,那是在诺佛斯时穿的,在多恩,它们会煮熟里面的人。但他保留了有锋利尖刺的铁半盔,只用橙色丝绸把尖刺包起来,丝绸缠绕着尖顶——不然太阳直射到金属上,回宫之前,他就会头痛。 等他准备完毕,亲王仍然没有出发。亲王决定在离开前用早餐:一只血橙,一盘加火腿未和火胡椒粉煎的海鸥蛋火腿。他还要跟几个他特别宠爱的孩子道别:达特家的男孩,布莱克蒙夫人的孩子,还有一个圆脸孤女,她父亲曾在绿血河沿岸贩卖布匹和香料。道朗跟他们说话时腿上一直盖着华丽的密尔毛毯,以免这些年轻人见到他绑绷带的肿胀关节。 上路时已过正午,亲王坐轿,卡洛特学士骑驴,其余人步行。五个长矛兵走在前面,五个走在后面,轿子两侧又各有五个。阿利欧·何塔把长柄斧搭在肩头,行在亲王座轿的左手边,那是他最熟悉的位置。从流水花园到阳戟城是滨海道路,因此在穿越贫瘠的红棕色沙石地,经过扭曲矮小的树木时,尚有凉爽的清风抚慰。 半路上,第二条“沙蛇”拦住了他们。 她突然出现在沙丘上,骑一匹金黄色的沙地战马,马鬃犹如精致的白丝绸。骑马时的娜梅小姐也显得十分优雅,她身穿闪闪发光的淡紫色袍服,乳白与黄铜色相间的丝制大斗篷随着每一缕风飘荡,她看起来仿佛即将腾空飞起。娜梅莉亚·沙德现年二十五,如柳枝般苗条,笔直的黑发编成一条长辫子,用红金绳子扎起来,她黑眼睛上方的美人尖和她父亲一模一样。高高的颧骨、丰满的嘴唇和乳白色肌肤都使她具备了她姐姐所缺乏的美貌……而且奥芭娅的母亲是旧镇的妓女,娜梅则拥有古瓦兰提斯城中最高贵的血统。十几个骑马的长矛兵跟在她身后,圆盾在阳光下闪烁。他们随她骑下沙丘。 亲王已将帘幕卷起,以便享受海上吹来的轻风。娜梅小姐来到他身边,让那匹漂亮的金色母马放慢速度,与轿子的步伐保持一致。“幸会,伯父,”她朗声道,仿佛她是凑巧遇见亲王的,“我们可以同行前往阳戟城吗?”侍卫队长走在轿子另一侧,娜梅小姐的对面,但他可以听清她说的每一个字。 “我很乐意,”道朗亲王回答,然而在侍卫队长耳中,他似乎并不乐意。“痛风和哀悼是糟糕的旅伴。”侍卫队长知道,每一块鹅卵石都会如针刺般扎痛他肿胀的关节。 “痛风我帮不上忙,”她说,“但我父亲不需要哀悼。复仇更合他口味。格雷果·克里冈真的承认了杀害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 “他大吼大叫,整个朝廷都听见了他的罪状,”亲王确认,“泰温大人答应把他的人头给我们。” “好个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娜梅小姐说,“就我看来,泰温大人在用我们自己的钱还欠我们的债。亲爱的戴蒙爵士送给我一只鸟儿,他断言,决斗时,我父亲不止一次刺中了那头怪物。倘若如此,格雷果爵士等于已经死了,泰温·兰尼斯特什么也没给。” 亲王哼了一声。那是因为关节的疼痛还是因为侄女的话,侍卫队长说不上来。“或许如此。” “或许?我说那是肯定的。” “奥芭娅要我宣战。” 娜梅笑道,“是的,她想将旧镇付之一炬。她仇恨那座城市的程度,就跟我小妹喜欢它的程度一样。” “那你呢?” 娜梅回头看看随从,他们都远远地走在后面。“消息传来时我正跟佛勒的双胞胎上床。”侍卫队长听见她说,“你知道佛勒家的箴言吧?任我翱翔!我只求你给我这句话。任我翱翔,伯父。我不要大军,只要一个亲爱的姐妹。” “奥芭娅?” “特蕾妮。奥芭娅太吵闹,而特蕾妮是如此可爱温柔,没有人会怀疑她。奥芭娅要将旧镇变成父亲的火葬堆,我没那么贪心,四条性命对我来说足够了——用泰温大人的黄金双胞胎偿还伊莉亚的孩子们,老狮子偿还伊莉亚本人,最后是小国王,他偿还我父亲。” “那小男孩没对我们做什么。” “那小男孩是个经由背叛、乱伦和通奸诞生的杂种——倘若史坦尼斯大人所言不差。”轻松调侃的语调消失了,侍卫队长发现自己眯起眼睛注视着她。她姐姐奥芭娅腰缠鞭子,手执长矛,人人都看得见,但娜梅小姐同样危险,她总是将匕首隐藏得很好。“国王之血才能补偿谋杀我父亲的罪恶。” “奥柏伦死于决斗,而且是为了一件与他毫不相干的事。我不能称之为谋杀。” “随你怎么称呼。我们把多恩最优秀的壮士派去君临,他们却送回来一袋尸骨。” “他的行为超越了我的嘱咐。‘仔细权衡小国王和他的御前会议,留意他们的强项与弱点,’我在阳台上告诉他,当时我们吃着橙子,‘如果可以的话,替我们找些朋友。伊莉亚的事尽量调查,但不要过度惹恼泰温公爵,’这是我的话。奥柏伦大笑着说,‘我几时“过度”惹恼过别人?你还不如去警告兰尼斯特,别惹恼了我。’他一心要替伊莉亚寻回正义,他不愿等待——” “他等了整整十七年,”娜梅小姐打断话头,“假如被杀的是你,我父亲未等尸骨变寒就会揭竿而起,大举北伐;假如死的是你,此刻密如森林的长矛将席卷边疆地。” “我不怀疑这点。” “你也不应怀疑,亲王殿下——请记得,为了复仇,我和我的姐妹们决不会再等十七年!”她脚踢母马,朝阳戟城疾驰而去,她的队伍风风火火地紧随其后。 亲王向后倚在枕垫上,闭起双眼,何塔知道他没睡。他很痛苦。有那么一会儿,他考虑把卡洛特学士叫到轿子跟前,但道朗亲王需要的话,自己会叫的。 午后的阴影长而晦暗,太阳跟亲王肿胀的关节一样又红又大,阳戟城的塔楼隐约出现在东方。首先是纤细的长矛塔,一百五十尺高,顶端有一根镀金铁刺,为塔楼再添了三十尺高度;接着是雄伟的太阳塔,它有黄金和镶铅玻璃做的拱顶;最后是暗褐色的沙船堡,它仿佛是一艘被冲到岸上变作石头的大帆船。 仅仅三里格的滨海道路将阳戟城与流水花园分开,然而它们是两个截然同的世界。在离宫,孩子们赤裸身子于阳光下嬉戏,铺有地砖的庭院中有音乐弹奏,空气中满是柠檬与血橙的浓郁气息;在城内,则弥漫着灰尘、汗水和烟雾的味道,夜晚也有喋喋不休的喧嚣。流水花园由淡红色大理石筑成,阳戟城则建自棕褐色泥土和稻草做的砖头。马泰尔家族的古老要塞矗立在一个沙石小半岛的最东端,三面环海,而在西面、在阳戟城巨大城墙的阴影里,土砖店铺和无窗陋屋附着在城下,犹如藤壶附着于船壳。马厩、客栈、酒馆和青楼等又在更西边冒出来,其中许多有自己的围墙,更远处又有更多的供人居住的小破屋。如此这般,年复一年向外扩张,正如大胡子僧侣们说的那样,跟泰洛斯、密尔或伟大的诺佛斯相比,这座影子城不过算是小镇,然而它是多恩人所拥有的最接近城市的东西。 娜梅小姐先到几小时,无疑她通知了卫兵。因为当他们到达时,三重门已经打开了。这些门依次排列,允许访客直接穿过三重曲墙,到达旧宫,而不用走上好几里,在狭窄的街巷、暗藏的庭院和诸多嘈杂集市中绕行。 当长矛塔进入视线后,道朗亲王立即合上轿子的悬帘,但群众仍然不依不饶地向他叫嚣。“沙蛇”们已经煽动起激昂的情绪,侍卫队长不安地想。他们穿过肮脏的外城,进入第二道门。这道门内的风,夹带着沥青、盐巴水和烂海藻的味道,每走一步人群都变得更加稠密。“给道朗亲王让路!”阿利欧·何塔一边大喝,一边用长柄斧的斧柄槌打砖地,“给多恩亲王让路!” “亲王死了!”一个妇人在他身后厉声尖叫。 “拿起长矛!”一个男子在阳台上怒吼。 “道朗!”某个贵族喊道,“拿起长矛!” 何塔放弃了寻找发言者的努力,人实在太多了,而其中三分之一的都在呐喊。“拿起长矛!为红毒蛇复仇!”到达第三道门时,卫兵们必须推挤人群,才能给亲王的轿子清出道路。人们开始扔东西,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孩冲过长矛兵的封锁,手里拿了一只烂掉一半的柿子,但看到阿利欧·何塔挡住去路,长斧摆好架势,便松了手,任由柿子掉落在地,匆匆忙忙地逃跑了。远处,其他人扔出柠檬、酸柑和橙子,高呼:“开战!开战!拿起长矛!”一名卫兵的眼睛被柠檬击中,还有一只橙子砸在侍卫队长本人的脚上。 轿子里没传出任何回应。道朗·马泰尔始终躲在丝帘之内,直到城堡的厚墙将他们完全淹没,铁闸门在身后“吱吱嘎嘎”地落下,喊叫声逐渐减弱。亚莲恩公主带着一半的朝臣在外庭迎接,其中包括年迈盲眼的管家里卡索,代理城主曼佛里·马泰尔爵士,年轻的米斯学士身穿灰袍,柔滑的胡须里喷了香水,此外还有四十名多恩骑士,他们飘逸的服饰色彩各异。小弥赛菈·拜拉席恩跟她的修女及御林铁卫亚历斯爵士站在一起,亚历斯爵士依然穿着那身酷热难当的纯白釉彩盔甲。 亚莲恩公主大步走到轿子跟前,她脚踏沙蛇皮凉鞋,鞋带直绑到大腿,黑玉般的秀发蜷成一个个小卷,披落腰背,额上还有一圈太阳形状的铜片头饰。她还是那个小家伙,侍卫队长心想。“沙蛇”们很高,亚莲恩却像她母亲,只有五尺二寸,然而在镶嵌珠宝的腰带下,在松松垮垮随风飘荡的紫黄色多层丝缎袍里,她有风流圆润的女人胴体。“父亲,”帘子拉开后,她宣告,“阳戟城因您的返回而倍感喜悦。” “是啊,我听到出了他们的喜悦。”亲王淡淡地笑笑,用一只红肿的手捧住女儿的面颊。“你看起来气色不错。队长,请扶我下来。” 何塔将长斧斜插进背后的挂带,双臂抱起亲王。他动作轻柔,以免刺激亲王肿胀的关节,即便如此,道朗·马泰尔仍不得不强咽下一声痛苦的喘息。 “我已命厨子准备晚宴,”亚莲恩说,“包括所有您喜欢的食物。” “恐怕我无福消受。”亲王缓缓地环视庭院,“我没看见特蕾妮。” “她请求与您私下交谈。我让她到王座厅去等。” 亲王叹口气。“很好。队长,可否再劳烦你?这里的事情越早完结,我就能越早休息。” 何塔抱他走上太阳塔长长的石台阶,来到拱顶下巨大的圆形厅堂,下午最后一缕日光斜斜地穿过彩色厚玻璃拱顶,在苍白的大理石上投射出几十个色彩各异的菱形。第三条“沙蛇”正等着他们。 她盘腿坐在隆起高台下方的枕垫上,但他们进入时,她立刻起立。她穿一件紧身淡蓝色绸缎长袍,袖口繁复的密尔蕾丝令她看上去像少女一样纯洁。她一手拿刺绣,一手拿着一对金针,似乎正在赶制女红。她的头发也是金色,眼睛如同深蓝的池塘……然而不知为何,它们让侍卫队长联想起了她父亲,尽管奥柏伦的眼睛漆黑如夜。奥柏伦亲王的女儿都有他的眼睛,毒蛇的眼睛,何塔突然意识到,颜色反而不重要。 “伯父,”特蕾妮·沙德说,“我一直在等您。” “队长,扶我坐到高位上。” 高台上有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宝座,只不过其中一把的椅背上用黄金镶嵌着马泰尔家族的金枪纹章,另一把上则是洛伊拿人的日曜纹章——当娜梅莉亚的舰船初次来到多恩时,桅杆上飘扬的正是这一图案。侍卫队长将亲王放到长金枪座位上,自己退开。 “很疼吗?”特蕾妮小姐的嗓音十分轻柔,而她看上去就像夏日的草莓般可人。她母亲是个修女,令特蕾妮带有一份几乎不属于尘世的纯真。“我可以做些什么来减轻您的痛苦?” “说你想说的话,然后让我休息。我很累,特蕾妮。” “这是我为您绣的,伯父。”特蕾妮展开她刚才在绣的女红,上面是她父亲奥柏伦亲王,骑在一匹沙地战马上,全身红甲,微微浅笑。“我完成之后,会把它送给您,好让您记住他。” “我没忘记你父亲。” “我很高兴听到这一点。许多人都有怀疑。” “泰温大人答应把魔山的脑袋给我们。” “他真好心……但用刽子手的剑去了结英勇的格雷果爵士实在是便宜他了。我们祈祷他的死已经这么久了,相信他自己现在也如此祈祷。我知道父亲用的什么毒,什么方法,没有比那更缓慢、更痛苦的死亡了。很快,即使在这阳戟城内,我们也能听见魔山的惨叫。” 道朗亲王叹口气,“奥芭娅呼吁战争。娜梅满足于谋杀。你呢?” “战争,”特蕾妮说,“但并非姐姐希望的那种。多恩人在家乡作战才能发挥实力,还是让我们磨尖长矛等待他们进攻吧。当兰尼斯特和提利尔向我们扑来时,我们要让他们在各个山口流血不止,把他们埋没在滚滚黄沙下,正如从前上百次那样。” “他们会来进攻吗?” “噢,他们当然会,他们付不起国家再度分裂的代价——正是为了统一,巨龙家族才跟我们联姻。父亲对我说,我们要感谢小恶魔,感谢他把弥赛菈公主送来。她真漂亮,您不觉得吗?我真希望自己有她的鬈发。她天生就是母仪天下的料,如同她母亲。”酒窝在特蕾妮脸颊上绽开。“倘若能有机会来亲手安排婚礼,并负责监制王冠,我会非常荣幸。崔斯丹和弥赛菈都是纯洁的好孩子,我想用白金……加绿宝石,以配衬弥赛菈的眼睛。噢,钻石与珍珠也很合适,只要孩子们能够顺利结婚并且加冕,接下来我们只需高呼拥戴弥赛拉一世为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七国统治者的合法继承人,然后等待狮子到来。” “合法继承人?”亲王哼哼着说。 “她比她弟弟大,”特蕾妮解释,仿佛当亲王是个傻子。“根据律法,铁王座应该传给她。” “根据多恩的律法。” “当贤王戴伦迎娶弥莉亚公主、将我们并入他的大一统王国时,他答应多恩可以保留自己的律法。弥赛菈恰巧就在多恩。” “她确实人在多恩。”他语调勉强,“让我考虑考虑。” 特蕾妮娇嗔道:“您考虑得太多了,伯父。” “是吗?” “父亲这么说的。” “奥柏伦考虑得太少。” “有些人考虑得太多,是因为他们害怕行动。” “害怕与谨慎有区别。” “噢,那我祈祷您永远不会害怕,伯父。希望您一切安好。”她举起一只手…… 侍卫队长连忙将长柄斧往大理石地板上狠狠一跺。“小姐,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请远离高台,谢谢。” “我没有恶意,队长。我爱我的伯父,就跟他爱我父亲一样,我知道的。”特蕾妮在亲王面前单膝跪下。“我已经讲完来此要说的话了,伯父。若有冒犯,请您原谅,因为我的心已经裂成了碎片。您还爱我吗?” “一如既往。” “那为我祈福吧,然后我就走。” 道朗犹豫片刻后,将手放在侄女头上。“勇敢起来,孩子。” “噢,我怎么会不勇敢?我是他的女儿。” 她刚告辞,卡洛特学士便立刻奔上高台。“亲王殿下,她有没有……来,让我看看您的手。”他首先检查手掌,然后轻轻翻过来,嗅了嗅亲王的手指。“没有,好的,这就好。没有刮痕,所以……” 亲王抽回手。“师傅,麻烦你给我弄点罂粟花奶好吗?一小杯足够了。” “罂粟花奶。好的,当然。” “现在,让我考虑考虑。”道朗·马泰尔轻轻催促,于是卡洛特匆匆走下楼梯。 外面太阳已经落下,拱顶内的光线成为昏暗的蓝光,地板上的菱形渐渐消退。亲王坐在马泰尔家族金枪纹章的高位中,脸色因疼痛而变得苍白。长久的沉默之后,他转向阿利欧·何塔。“队长,”他说,“我的卫兵有多忠诚?” “绝对忠诚。”侍卫队长不知还能说什么。 “他们所有人?还是其中一部分?” “他们是最优秀的。优秀的多恩人。他们会遵从我的命令行事。”他将长柄斧往地上一跺。“任何叛徒,无论是谁,我都会把他的人头带来。” “我不要人头。我要服从。” “大家服从您。”效忠。服从。守护。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需要出动多少人?” “这由你决定。不过全体出动或许比二三十个人有效。我希望尽量处理得迅速平静,不流血。” “迅速,平静,不流血,好的。您的命令是什么?” “搜捕我弟弟的女儿们,统统扣押,关到长矛塔顶上的房间。” “扣押‘沙蛇’们?”侍卫队长嗓子干涩,“所有……所有八个,亲王殿下?那些小家伙也一样?” 亲王考虑半晌,“艾拉莉亚的女儿们还小,不至于构成威胁,但别有用心的人或许会利用她们来对付我,最好也控制起来。是的,那些小家伙也一样……但先抓特蕾妮、娜梅莉亚和奥芭娅。” “遵命。”他心中忐忑不安。我的小公主是不会喜欢这道命令的。“萨蕾拉怎么办?她已经长大成人,快二十岁了。” “除非她回到多恩,否则放过她吧,萨蕾拉比她姐姐们更有头脑。随她去……玩她的游戏吧。把其余人抓住,控制起来,我才能安睡。” “好的,”侍卫队长犹犹豫豫地说,“若这消息传播到市井之中,百姓们会咆哮抗议。” “整个多恩领都会咆哮,”道朗·马泰尔疲倦地说,“但愿泰温大人在君临城能够听到,这样他就会知道,他在阳戟城有一个多么忠诚的朋友。” 瑟曦 她梦见自己坐上了铁王座,俯瞰众人。 下方的廷臣们不过是颜色光鲜的老鼠,骄横的诸侯和高傲的贵妇在她面前跪拜,年轻勇敢的骑士将宝剑放在她脚边,请求她的荣宠。女王陛下一一微笑作答。这时,那侏儒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指着她,放声大笑,诸侯与贵妇们也跟着咯咯笑,还用手背遮掩笑脸。女王突然发现自己什么衣服也没穿。 她惶恐地试图用双手遮掩,去维持那份女人的羞耻,结果铁王座上的倒钩和纠结割破了她柔嫩光滑的皮肤,鲜血流下大腿,钢牙咬紧屁股。她想站起来,脚却踩在扭曲金属的隙缝里,挣脱不开,越是挣扎,铁王座就越是无情地要将她吞没。这张驼背怪物撕开她双乳和腹部的血肉,切掉四肢,直到整个变得血淋淋、滑溜溜、闪闪发光。 她的弟弟一直在下方欢呼雀跃,嘲笑着她。 当有人轻触她肩膀,令她即刻惊醒时,侏儒的笑声仍在耳畔回荡。莫非这只手也是噩梦的一部分?瑟曦开口尖叫,把手的主人——侍女塞蕾娜——吓得面色苍白,六神无主。 这里还有其他人,太后意识到。床前阴影憧憧,高大男子们身披的斗篷下,锁甲反射光芒。他们怎敢拿着兵器闯进我的卧室?侍卫何在?卧室内光线昏暗,只有一位闯入者提着一盏油灯。我不能在他们面前显露恐惧,于是瑟曦收拢蓬乱的头发,“你们想干嘛?”一个男人应声踱到灯光下,她发现此人的斗篷乃是白色。“詹姆?”梦见的是一个弟弟,来的却是另一个弟弟。 “陛下,”低语声不属于詹姆,“队长大人命我前来知会您。”他的头发跟詹姆一样卷曲,然而弟弟有溶金的颜色,与她无异,这男人的发丝则又腻又黑。她注视着对方,倾听关于厕所、十字弓和父亲的话题,迷惑不解。我的梦还没醒,瑟曦认定,我还在噩梦中挣扎,等我醒来,提利昂就会从床下爬出,开始嘲笑我了。 然而这都是蠢念头,她的侏儒弟弟此刻被关在黑牢里,今天即将明正典刑。她低头仔细打量双手,确保每个指头都在,再摸摸身体,皮肤起了鸡皮疙瘩,却没有划破割伤。腿上没有疤痕,脚底没有创口。梦,只是梦,梦。我昨晚喝得太多,葡萄酒放大了幻影。黎明到来时,我才该是那个笑到最后的人。我的孩子们将永保平安,托曼的王位会流传万代,而我那该死、卑劣、矮小的Valongar将人头落地,在地狱里腐烂。 乔斯琳·史威佛走到床边,将杯子凑过来。瑟曦吮了一口,加柠檬汁的水,太酸,于是便吐掉了。夜风敲打着窄窗,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令她感到奇特的宁静。身边的乔斯琳如树叶一样颤抖,塞蕾娜也很害怕,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笼罩在面前,后方是提灯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门边有大批戴狮盔的兰尼斯特卫兵,盔顶的黄金狮子隐隐反光。他们都在恐惧。是真的吗?太后不相信,这是真的吗? 她猛然起身,任塞蕾娜用睡袍盖住她的裸体,再亲手系好袍子,只觉指头僵硬又笨拙。“我父亲大人日日夜夜都有亲兵守卫,”瑟曦宣布,嗓音有些浑浊,于是再含了口柠檬水,在口中搅拌,以提振精神。一只飞蛾发现了柏洛斯爵士的灯,她看见翅膀晃动的影子,昆虫嗡嗡地拍打玻璃,寻找光明。 “卫兵们忠于职守,陛下,”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答道,“但壁炉里有道密门,此前并未发现。队长大人已动身去探索其后的秘密通道。” “詹姆?”恐惧攫住了她,犹如突如其来的风暴,“詹姆应该守护着国王……” “那孩子很安全,詹姆爵士走之前特地差遣十几名武士专门看守。国王陛下此刻正安静地睡眠呢。” 愿他睡得比我香,梦得比我甜。“谁负责守护国王?” “洛拉斯爵士有幸担此重任,希望您满意,陛下。” 她怎么可能满意?提利尔家族不过是龙王提拔的鸡犬,从前只有当管家的份,而今其野心却逐步膨胀,心怀僭越。洛拉斯爵士或许成为每个少女怀春的梦想,可那身白袍下,他仍是个血统纯正的提利尔。就她看来,今晚所有的苦果,只怕都采自高庭精心培育的毒花。 这些话却不能说出口来。“我即刻着装。奥斯蒙爵士,稍后请你伴我前去首相塔,柏洛斯爵士,唤醒狱卒,确认我弟弟仍在牢里。”她不敢说他的名字。不,他没有勇气反抗父亲,她反复安慰自己,心底犹有怀疑。 “遵命,陛下,”柏洛斯边说边将提灯交给奥斯蒙爵士。看着他离开,瑟曦心里松了口气。这懦夫!父亲本不该将白袍还给他。 离开梅葛楼时,天色已转为深深的钴蓝,但星星仍在闪耀。一颗明星的陨落,瑟曦心想,西方最明亮夺目的星星已然沉沦,未来的道路将更为黑暗。她在跨越干涸护城河的吊桥中央停步,注视着下方的尖刺。是真的,他们不敢拿这个向我撒谎。“谁发现的?” “他的卫兵,”奥斯蒙爵士说,“鲁姆。他忽然尿急,结果却在厕所里找到了大人。” 不,不可能,那不是狮子过世的地方。太后平静得出奇,她想起小时候头一次掉了牙齿,并不痛,但嘴里那个洞却引诱人不住地去舔。如今在我的世界里,父亲消失的地方就是那大大的洞,我该怎样填满呢? 如果泰温·兰尼斯特真的死了,全家都不再安全……尤其是她称王的儿子。狮子倒下,百兽纷起,豺狼虎豹将乘虚而入。他们要推翻她,他们一直都想推翻她,所以她必须当机立断,立刻行动,一如劳勃去世那回。这也可能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阴谋,他与城内贼人串通,然后趁乱再打都城。让他来吧!瑟曦心想,我将粉碎他,和父亲一样,并且这次要他的命!说到底,史坦尼斯或梅斯·提利尔有什么好怕的?没人能使她恐惧。她是凯岩城的女儿,狮子的女儿。而且再也没有包办婚姻了。凯岩城是我的,兰尼斯特家族的力量也是我的,没人能使她恐惧。即便将来托曼不再需要摄政王太后,身为大诸侯,我仍能左右朝纲。 初升的照阳为塔楼顶端点缀了鲜艳的绯红,但下面的城墙仍在黑夜之中,外城如此静谧,她不禁怀疑其中的居民是否都已死去。他们都该死。泰温·兰尼斯特不应独自去世,即便下地狱,他也配拉上一大帮庸人作陪葬。 四名红袍狮盔的卫兵守在首相塔门前。“未经我准许,谁也不得擅自出入,”瑟曦吩咐。下令对她而言是件容易事。但我还欠缺父亲声音里钢铁般的意志。 塔内火炬的浓烟熏痛了眼睛,但她不要流泪,正如父亲也不会。我是他唯一的、真正的儿子。一片安宁中,只听见脚跟与石板的摩擦,那只飞蛾仍在无助而狂野地绕灯拍打,企图进去。去死吧,太后不耐烦地想,扑进火焰,化为灰烬吧。 楼梯顶端又有两名红袍卫士,当她经过时,红脸的利斯特低声致哀。此刻,太后已是气喘吁吁,晕头转向,心脏在胸腔内扑扑狂跳。都怪该死的楼梯,她向自己解释,这座天杀的塔里面有太多该死的楼梯。她很想将塔楼整个掀翻。 大厅里挤满了窃窃私语的傻瓜,好像泰温大人仍在休息,没人敢出声打搅。她踱进门内,卫兵和仆人纷纷退开,嘴里念念有词。瑟曦看着一张张粉红的牙床和嚅动的舌头,却没听进任何言语,只当是飞蛾扑翅。他们在这里做什么?他们知道了多少?按道理讲,应该最先通知她才对。她乃是摄政王太后,他们忘记了吗? 马林·特兰爵士身穿白甲白袍站在首相的卧室门前,面罩打开,厚厚的眼袋令他看起来似乎还没睡醒。“把这帮人赶走,”瑟曦吩咐,“我父亲还在厕所里?” “他们把他抬回了床上,夫人。”马林爵士边说边将门推开。 月光穿过窄窗流泻而入,在草席上留下金色的条纹。凯冯叔叔跪于床前,好像在祈祷,却悲痛得出不了声。卫兵们群聚于壁炉前,灰烬中,奥斯蒙爵士提及的密门赫然敞开,那门并不比面包师的烤箱大,得爬着进去。提利昂正是个半人,这念头令她愤怒,不,侏儒仍被锁在黑牢里。这不可能是他干的。是史坦尼斯,她告诉自己,是史坦尼斯的阴谋,他在城中还有追随者。又或许是提利尔…… 关于红堡中的暗道,素来流言纷飞,传说残酷的梅葛将所有工匠尽数杀戮,以保护城堡的秘密。有多少卧室通过暗道相连?瑟曦仿佛目睹侏儒手执利刃,从托曼卧室的织锦背后潜出来。托曼有重重守卫,她安慰自己,然而泰温公爵不也防备森严? 她一时间竟辨认不出死者。没错,头发是父亲的头发,但其余部分全不对劲。他真的好小啊,好老啊,睡袍卷到胸口,腰部以下完全裸露。那支致命的弩箭正中肚脐与男根之间,直没入体,只剩羽毛在外,公爵的阴毛上全是结痂的凝血,肚脐眼成了一个暗红色大圆圈。 恶臭逼得她扇鼻子。“把箭拔出来,”她下令,“傻了吗?大人乃是国王之手!”是我的父亲,是我的父亲大人,我应该尖叫哭泣撕扯头发吗?据说凯特琳·史塔克目睹佛雷家在她面前谋杀了她心爱的罗柏之后,便在悲痛中用双手将自己毁容。你要我也这样做吗,父亲?她想问他。还是要我坚强起来?你为你的父亲哭泣过吗?她祖父在她一岁那年便去世了,但其中的经过她很清楚。据说泰陀斯公爵身材极度肥胖,某天爬楼梯去找情妇,结果心脏病突发一命呜呼。当时,她父亲正在君临担任御前首相——实际上,她和詹姆的童年时代,泰温公爵几乎都在君临当差——如果父亲也有过悲伤,至少他没在任何人面前流一滴眼泪。 太后感觉到指甲深深地陷入手掌中。“你们怎么敢让他这样躺着?我父亲乃是三位国王的首相,是七大王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领袖之一。让全城的钟都响起来,和劳勃逝世时一样;让人替他沐浴更衣,以符合其威仪,并披上貂皮、金丝和绯红绸缎。派席尔何在?派席尔何在?”她旋身面对守卫们。“普肯斯,立刻召唤派席尔大学士,让他来照料泰温大人。” “他来过了,陛下,”普肯斯回答,“他来了又离开,去召唤静默姐妹。” 他们最后才通知我。意识到这点,瑟曦恼怒得说不出话来。还有派席尔,宁肯把公爵扔在这里去找人代劳,也不愿弄脏他那双柔弱起皱的手。他是个没用的废物!“召唤巴拉拔学士,”她下令,“召唤法兰肯学士,谁都可以,统统找来!”普肯斯与短耳得令匆匆离开。“我弟弟何在?” “在密道里面。里面有道天梯,石头中凿有铁环。詹姆爵士想看看它究竟有多深。” 他才有一只手啊!她想训斥他们,你们这帮蠢货才该下去。他不能下去。谋杀父亲的人正等在下面,等着他……她的孪生弟弟总是过于急躁,看来断手之痛也没能教会他谨慎的道理。她正要命守卫们下去寻找詹姆,普肯斯和短耳却带着一名灰发男子返回。“陛下,”短耳禀报,“此人声称自己是学士。” 来者深深鞠躬:“我能为陛下做什么?” 此人有些面善,但瑟曦想不起来是谁。老骨头一把,好歹比派席尔年轻。他身上有股力量。来者很高,背微驼,突出的蓝眼睛周围有许多皱纹。他脖子上什么都没戴。“你没有颈链。” “它被没收了。陛下,我名叫科本,是我医治了您弟弟的手伤。” “哼,医治他的断肢吧,”她想起来了,这个男人随詹姆一起从赫伦堡回来。 “没错,我无法挽回詹姆爵士的手掌,但留下了他的胳膊,或许还救了他的命。学城可以剥夺我的颈链,却不能剥夺我的知识。” “好吧,你可以试试,”她决定,“不过如果让我失望,你所失去的就不止颈链了,我保证。去把我父亲遗体上的弩箭清掉,并为他梳洗整理,以迎接静默姐妹。” “遵命,太后陛下,”科本走到床边,突然停步,回头问,“我该拿这个女孩怎么办呢,陛下?” “女孩?”瑟曦根本忽略了还有第二具尸体。她大步迈回床前,掀开染血的床单——“她”就在那里,赤身裸体,死寂冰凉、肤色粉红……除了那张脸,那张脸就跟命丧婚宴时的小乔一样乌黑。金手项链半埋入女孩喉头,紧紧缠绕,把皮肤都划破了。见此光景,太后像只发怒的猫一样嘶叫开来,“她在这里做什么?” “我们在床上发现了她,陛下,”短耳答道,“她是小恶魔的妓女。”好像这就是她出现于此的原因。 我父亲大人与妓女毫无瓜葛,瑟曦心想,自我母亲死后,他没碰过女人。她冷冷地扫了守卫们一眼。“这不是……泰温大人的父亲死后,他回到凯岩城发丧,发现……发现了一个像这样的女人……戴着他母亲的珠宝,穿着他母亲的裙服。他立刻剥夺了她所有的东西,所有的羞耻。整整半个月,她被驱赶在兰尼斯港的街巷中游行,向每一个路人忏悔自己乃是小偷和淫妇。泰温·兰尼斯特大人就是这样对付妓女的。他不会……这女孩在此另有原因,不会是……” “或许大人是在审问她,刺探她主人的信息,”科本提出,“我听说国王陛下被谋杀当晚,珊莎·史塔克便失踪了。” “是的。”瑟曦立刻抓住这个结论。“当然,他是在审问她,这毋庸置疑。”然而太后的眼神仿佛与提利昂淫秽的目光交会,烂鼻子下,侏儒的嘴巴扭成畸形的、猴子似的嘲笑。还有什么比赤身裸体更美妙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让她张开大腿更直接的呢?侏儒的低语在她耳边回荡,换成是我,也会这么审问她的。 太后转身离开。我不要再看到她。顷刻间,她再也无法与这死去的女人待在同一个房间。于是她推开科本,回到大厅。 奥斯蒙爵士把他的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都带来了,“首相卧室里有具女尸,”瑟曦吩咐三位凯特布莱克,“不准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是,夫人,”奥斯尼爵士脸上仍有轻微的抓伤,得自于提利昂的另一位妓女,“我们该拿她怎么办?” “拿去喂狗,还是抱回床上当纪念,与我无关。反正她不存在。记住,谁敢多嘴一个字,我就要他的舌头,明白吗?” 奥斯尼和奥斯佛利交换眼神,“明白,陛下。” 于是她指引两人进门,看他们将女孩的尸身用她父亲染血的床单包裹起来。雪伊,她叫雪伊。她们俩最后一次谈话发生在比武审判的前夜,就在那天早上,微笑的多恩毒蛇当众提出挑战。雪伊想要回提利昂给她的珠宝——瑟曦以前承诺过——还想要回城里的宅子,再要太后把某位骑士许配给她。太后说得很明白,妓女什么也得不到,除非她说出珊莎·史塔克的下落。“你是她的侍女,难道对她的去向一无所知吗?”雪伊哭着跑走了。 奥斯佛利将尸体扛到肩上。“项链别弄丢了,”瑟曦吩咐,“千万注意,别擦着上面的金子。”奥斯佛利点点头,朝门口走去。“回来,不能走正门,”她指向密道,“这条路,往地下走。” 奥斯佛利爵士正单膝跪下,准备钻进去,里面的光亮却骤然增长,同时传来声音。詹姆像个老妇人似的弯腰驼背冒出来,踢了踢靴子,抖开泰温大人毕生最后一次炉火的灰烬。“别挡道。”他对凯特布莱克们说。 瑟曦赶紧奔过去。“你找到他们了吗?找到杀手了吗?他们有多少人?”毫无疑问,这是一起团伙阴谋,单单一个人不可能杀掉她父亲。 孪生弟弟形容憔悴,“楼梯底部有个房间,六条通道在那里交会,每条皆被铁门封锁,门上还有铁链缠绕,得有钥匙才能打开。”他望向卧室,“犯人也许仍在墙壁之中徘徊。首相塔内部是个深邃而幽暗的迷宫。” 她仿佛看见提利昂变成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墙壁之中爬出来。不,这真愚蠢,侏儒被关在黑牢里。“召工匠进来,把整座塔掀个底朝天。我要找到他们!管他们是谁,我要他们偿命。” 詹姆拥抱了她,用那只完好的手抚摩她的后背。他的呼吸里都是烟尘的味道,然而朝阳映照在他的头发上,发出金色的辉光。此刻,她只想捧起他的脸,好好亲吻。待会儿,她告诉自己,待会儿他自然会来找我,以寻求慰藉。“我们是父亲的继承人,詹姆,”她低语道,“我们得担起他留下来的担子。你代替父亲做国王之手吧,不用我说,你也明白其中的必要性。托曼需要你……” 他推开她,把断肢举到她面前。“哈,一个没有手的人怎能做国王之手呢?姐姐,别开玩笑了,我是不适合统治的。” 他们的叔叔听见了詹姆的回绝,科本,还有正把尸体拖进壁炉中的凯特布莱克们也听见了,就连守卫们都听见了:普肯斯、霍克、马腿、短耳……到今天晚上,全城都会知道。瑟曦只觉红晕爬上脸颊。“统治?我才不要你统治。我儿子成年之前,王国由我统治。” “我不知该为谁遗憾,”弟弟轻飘飘道,“为托曼呢,还是为七大王国。” 她给了他一巴掌。詹姥如灵猫般举手格挡……可惜这只猫是只三脚猫。他脸上留下了红红的掌印。 叔叔听见声音站起来,“这是你们父亲去世的地方,要吵的话,到外面去吵。” 詹姆歉然低头:“请原谅我们,叔叔,我姐姐过于悲伤,难以自禁。” 听他这样说,瑟曦几乎又给他一巴掌。我疯了才想让他当首相。算了吧,干脆把这职位废掉,有哪位首相给她带来过喜乐呢?琼恩·艾林让劳勃·拜拉席恩上了她的床,临死前还四处打探她和詹姆的秘密;艾德·史塔克接过了艾林的枪,他的行动迫使瑟曦痛下杀手,摆脱劳勃,以腾出力量,对付其两个难缠的弟弟;提利昂把弥赛菈卖到多恩,把她的一个儿子挟为人质,又谋杀了她的另一个儿子;而泰温大人在君临的日子…… 下一任首相必须是乖乖听话的首相,她向自己保证。凯冯爵士或能胜任,叔叔他不知疲倦、做事精明,又服从调遣,她可以依靠他,就像父亲那样。手掌怎能和大脑争吵呢?手掌应该服从命令。此外,她要统治王国,确实需要更多人帮助。派席尔只是个颤巍巍的马屁精,詹姆失去了用剑的右手后便失去了勇气,而梅斯·提利尔及其爪牙雷德温与罗宛都不能信任——她肯定,造成今天的混乱局面他们都有份。提利尔大人很清楚只要泰温·兰尼斯特活着,他就无法主导七大王国。 我得小心对付他。都城内全是他的人马,他甚至将自己的儿子安插进了御林铁卫,还准备教女儿上托曼的床。想起父亲让托曼与玛格丽·提利尔订婚一事,她至今仍感到怒火中烧。那女孩年纪是我儿子的两倍,而且作了两次寡妇。梅斯·提利尔坚称自己的女儿还是处子之身,瑟曦可不相信。乔佛里固然在完婚之前就被谋杀,可蓝礼……他是个喜欢“甜酒”的男人,但你若送上一罐啤酒,他也会欣然一饮而尽。她决定命瓦里斯大人去查个清楚。 ……瓦里斯!她突然停止踱步。她已经忘了瓦里斯。太监应该在这里才对。他从来都是以最快速度出现在事发现场。红堡之内,大小事件,统统逃不过瓦里斯的眼线。詹姆在,凯冯叔叔也在,派席尔来了又去,瓦里斯却……一股寒气蹿上背脊。他是同谋犯。他害怕父亲要他的脑袋,所以先发制人。泰温对情报大臣从来没有一丝好感,而假如说谁通晓城内密道,非八爪蜘蛛莫属。他一定和史坦尼斯大人达成了协议。他们曾在劳勃的御前会议里共事,互相了解…… 瑟曦大步迎向卧室门口的马林·特兰爵士。“特兰,把瓦里斯大人找来。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只要不伤着他身体就行。” “遵命,陛下。” 这名御林铁卫刚离开,另一名御林铁卫匆匆返回。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一路奔上楼梯,此刻面庞红彤彤的,上气不接下气。“跑了,”看见太后,他喘着气禀报,同时单膝跪下,“小恶魔……他的牢门被打开,陛下……他不见了……” 噩梦成真。“我明明下了死命令,”她说,“我要求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严加看管……” 布劳恩的胸膛起起伏伏,“有位狱卒也同时失踪。他名叫罗根。其他两位狱卒则睡着了。” 她拼命压抑,才没尖叫出声。“你没把他们吵醒吧,柏洛斯爵士。不,不用打搅,让他们睡!” “让他们睡?”铁卫抬起多肉的下巴,脸上写满迷惑。“是,陛下。让他们再睡——” “永远,我要他们永远沉睡,爵士。守卫竟敢在值勤期间打瞌睡!”他就在墙壁之中,像杀害母亲、杀害小乔那样杀害了父亲,他很快就会来杀我,太后很清楚,这正是那老巫婆在昏暗的帐篷中所作的预言。我嘲笑她,可她确实拥有力量。一滴鲜血,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自己的毁灭。瑟曦的双腿软得像水,柏洛斯爵士伸手来扶,却被她避开。在她眼中,他也很可能是提利昂的人。“滚,”她吼道,“滚!”她跌跌撞撞地向椅子走去。 “陛下,”布劳恩建议,“我给您端杯水来好吗?” 水?我要的是血,不是水。我要提利昂的血,Valonqar的血。火炬在面前摇曳不定,瑟曦闭上眼睛,看到侏儒正在嘲笑她。不,她心想,不,我本来已经摆脱了你。然而他的指头锁住她的脖子,越来越紧…… 布蕾妮 “我在寻找一位十三岁少女,”她在村子的水井边对一名灰发主妇说,“非常美丽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她可能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骑士一起赶路,也可能跟一个小丑在一起。你有没有见过她?” “我不见得见过他们,爵士先生,”主妇一边说,一边用指节叩了叩额头,“但我会留意,我会的。” 铁匠也没见过,乡村圣堂的修士、养猪的猪倌、菜园里拔洋葱的女孩都没有见过,罗斯比村中到处是木条泥土搭成的小屋,塔斯之女在这里没有找到一丝线索。然而她坚持不肯放弃。这是到暮谷城的捷径,布蕾妮告诉自己,假如珊莎去那边寻求庇护或者坐船,一定会打这儿经过。在城堡门口,她询问两个长矛兵,他们的纹章是貂皮上三条 “人”字红杠,属于罗斯比家族。“这年头,她要是在路上走动,早就不是什么处女了,”年长的那个说,年轻的则想知道,那女孩两腿间的毛发是否也是枣红色。 我在这儿得不到帮助。布蕾妮跨上马背时,瞥到村子尽头有个瘦瘦的男孩骑在一匹花斑马上。我还没问他话,她心想,但不等过去,那男孩就消失在圣堂背后了。她没费力去追,多半他知道的也不比其他人多。罗斯比村几乎只算是大路旁的一片开阔地,珊莎没理由在此停留。于是布蕾妮重新上路,经过苹果园和大麦地向东北方前进,很快便将村子和城堡甩在了身后。到暮谷城才见分晓,她告诉自己,假设对方确实是往这个方向走的话。 “我会找到那女孩,护得她周全,”在君临,布蕾妮曾答应詹姆爵士,“为了她母亲大人。也为了您。”高尚的言辞,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她在城中逗留得太久,打听到的消息却少之又少。我早该动身……但天海茫茫,往哪里去找?珊莎·史塔克在乔佛里国王死去当晚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后来有谁见过她,或者略微知晓她的去向,也没有说出口。至少没跟我说。 布蕾妮相信那女孩已离开了都城。假如她仍在君临,无疑会被金袍子们揪出来。她一定得逃……但逃去哪里就很难说了。假设我是个月经初潮的少女,孤独恐惧,又处于极度危险之中,会怎么办呢?她扪心自问。我会去哪里?对她来说,答案很简单——回塔斯找父亲。然而珊莎目睹自己的生父被斩首,母亲大人也在孪河城遭遇谋害,史塔克家的根据地临冬城已被洗劫焚毁,居民屠杀殆尽。她无家可归,没有了父亲,没有了母亲,没有了兄弟姐妹。她也许就在下一个镇子,也许在前往亚夏的船上,一切皆有可能。 退一步说,即使珊莎·史塔克想回家,该怎么走呢?国王大道不安全,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铁民占据了横亘颈泽的卡林湾,孪河城为佛雷家族的地盘,他们是杀害珊莎的哥哥和母亲的元凶。假如她有钱,可以走海路,但君临的港口仍是一片废墟,黑水河内杂乱无章地塞满了支离破碎的木堤和焚毁沉没的战舰。布蕾妮沿码头询问,没人记得乔佛里国王死的那天晚上有船离开。少数几条商船泊在海湾里,用小舟卸货,有个人告诉她,更多船只沿着海岸继续前进,去往暮谷城,那里的港口从来没有这么繁忙过。 和詹姆说的不同,布蕾妮的母马外表其实不赖,并且它的确能保持相当快的步伐。旅人比她预想的多。乞丐帮的人们缓步而行,脖子上用绳索吊着碗。一个年轻修士飞驰而过,他的坐骑可以跟贵族领主的相媲美。稍后,她遇到一群静默姐妹,布蕾妮开口询问,但她们全都摇头不知。一队牛车隆隆南行,满载着谷物和一袋袋羊毛,后来她又经过一个赶猪群的猪倌,还有一个坐马车的老妇人,由一队骑马的卫兵护卫。她也向他们提问,是否看到一个十三岁的贵族少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没人看见。她又问了前方的路况。“从这到暮谷城还算安全,”有人告诉她,“但过了暮谷城,林子里就是土匪和残人的天下。” 郊外的士卒松和哨兵树仍有绿意,阔叶树则已披上褐色与金色的斗篷,甚或脱去了长袍,裸露的褐色枝干像爪子一样伸向天空。每当有风吹过,压满车辙的路面上便激荡起无数盘旋的枯叶。枯叶沙沙地从马蹄底下掠过,这匹大母马是詹姆·兰尼斯特赠与她的。在维斯特洛大地上寻找一个失踪的女孩,犹如在秋风中寻找一片落叶。她不由得怀疑,詹姆给她的任务是不是一个残酷的玩笑。也许珊莎已因与乔佛里国王之死有染而被悄悄处死,埋在某个无名墓地,然后再派塔斯的大块头蠢女人去找她,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来掩盖谋杀呢? 不会的,詹姆不会这么做。他是个真诚的男人。他给了我这把宝剑,并将其命名为“守誓剑”。无论如何,这不是决定性因素。关键是她向凯特琳夫人发过誓,要把她的女儿们带回来,没什么比对死者的誓言更庄严的了。据詹姆说,那个妹妹老早就死了,兰尼斯特家送去北方跟卢斯·波顿的私生子结婚的艾莉亚是冒牌货。这样就只剩下珊莎。布蕾妮必须找到她。 黄昏时分,她看到一条小溪边上燃着篝火。两个人坐在火堆边烤鲑鱼,他们的武器防具堆在一棵树下。其中一个是老人,另一个没那么老,但也不算年轻。相对年轻的那个站起来跟她打招呼。他穿一件镶钉鹿皮上衣,系带紧绷在大肚子上,乱蓬蓬未加修整的胡子覆盖了脸颊和下巴,颜色犹如陈旧的黄金。“我们的鲑鱼足够三个人吃,爵士。”他大喊。 这不是布蕾妮头一次被错认为男人。她摘下全盔,让头发坠落下来。她的头发是黄色,像肮脏的稻草,而且同样脆弱干枯。长而稀疏的发丝在她肩头飘荡。“感谢你,爵士。” 那雇佣骑士眯起眼睛仔仔细细地打量她,布蕾妮意识到对方一定是近视眼。“一位女士,对吗?全副武装的女士?诸神慈悲,伊利,看看她的个头。” “我也以为她是个骑士。”年长的骑士一边说,一边翻转鲑鱼。 若布蕾妮是男人,也称得上大个子;作为女子,她就是个巨人。“怪胎”是她一生中听得最多的词。她肩膀宽,臀部更宽,腿长臂粗,胸肌比乳房发达,手掌脚掌也大得不像话。除此之外,她还很丑,长了一张布满雀斑的马脸,牙齿在嘴里显得太大。这些,她都无需别人提醒。“爵士先生们,”她说,“你们在路上有没有看见一个十三岁少女?她有蓝眼睛和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红脸男子在一起。” 近视眼的雇佣骑士挠挠头。“我不记得有这样的少女。此外,什么样的颜色算是枣红?” “红棕色吧,”老人道,“不,我们没看到她。” “我们没看到她,女士,”较年轻的人确认。“来吧,下马来,鱼快好了。你饿不饿?” 她确实肚饿,但不敢放松警惕。雇佣骑士名声不佳。人们常说:“雇佣骑士和强盗骑士乃是同一把剑的两面。”这两个人看起来不太危险。“对不起,该怎么称呼,爵士先生们?” “我是有幸被歌手们传唱的克雷顿·朗勃爵士,”大肚子道,“也许你晓得我在黑水河上的事迹。我的伙伴是‘穷鬼’伊利佛爵士。” 即使真有关于克雷顿·朗勃的歌谣,布蕾妮也没听过。对她来说,他们的名字跟他们的纹章一样陌生。克雷顿爵士的绿盾顶部有一道棕色横幅,上面还有战斧劈出的深深裂痕;伊利佛爵士的盾牌上则画着黄金与白貂,然而看他的样子,估计不曾拥有过真正的金子或者貂皮。他少说有六十岁,脸又瘦又窄,头戴兜帽,连着一件打补丁的粗布斗篷,身穿的锁甲上斑斑点点的锈迹就像雀斑。布蕾妮比他俩都高一头,坐骑与装备也比他们精良。要我怕这样的人,除非长剑换成缝衣针。 “非常感谢你们,尊敬的爵士,”她说,“我很乐意分享鲑鱼。”布蕾妮甩腿下马。她先将鞍配从母马背上卸下,然后喂它喝水,再拴好绳索放它吃草。她把武器、盾牌和鞍囊堆在一棵榆树下。此刻,鲑鱼已烤得松松脆脆。克雷顿爵士递给她一条鱼,她盘腿坐在地上大啖。 “我们去暮谷城,女士,”朗勃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撕开自己的鲑鱼,“你跟我们同行比较好。路上很危险。” 关于路上有多危险,布蕾妮可以告诉他更多详情,而且他听了决不会喜欢。“谢谢你们的好意,爵士先生,但我不需要你们的保护。” “我坚持意见。真正的骑士会保护柔弱的女性。” 她摸摸剑带。“这个可以保护我,爵士。” “剑的作用取决于挥它的人。” “我的剑术相当不错。” “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跟女士争执是很无礼的。我们会把你安全地送到暮谷城,三人同行比独自一人更安全。” 我们从奔流城出发时也是三人,然而詹姆失去一只手,克里奥·佛雷丢了性命。“你们的坐骑跟不上我。”克雷顿爵士的棕色骟马衰老羸弱,眼神迷离;伊利佛爵士的马则看上去骨瘦如柴,一副没吃饱的模样。 “在黑水河,我的战马表现得相当出色,”克雷顿爵士坚持。“我在那儿大开杀戒,还赚了十几个人的赎金。赫伯特·波林爵士你熟不熟,小姐?你再也见不到他了,因为我把他当场击毙。记住,当刀剑相交之时,克雷顿·朗勃爵士决不会躲在后方。” 他的同伴咯咯干笑。“克雷,算了吧。她这种人不需要我们做伴。” “我这种人?”布蕾妮不大确定他是什么意思。 伊利佛爵士弯起一根瘦骨嶙峋的手指头,指了指她的盾牌。尽管盾牌的涂料碎裂剥落,图案还是很清楚:金银对角斜分的底面上一只大黑蝙蝠。“你拿着说谎者的盾牌,它不属于你。我祖父的祖父帮忙击杀了最后一个罗斯坦家的人,此后没人再敢亮出那只蝙蝠,因为他们家族所干的事跟那蝙蝠一般漆黑。” 这面盾牌是詹姆爵士从赫伦堡的军械库挖出来的。布蕾妮在马厩里发现它跟那匹母马在一起,外加许多装备;马鞍,辔头,锁甲,带护面的全盔,两袋金银币,还有一张比金银更珍贵的羊皮纸。“我丢失了自己的盾。”她解释。 “真正的骑士就是女士的护盾。”克雷顿爵士顽固地说。 伊利佛爵士浑不理会。“赤脚的人找靴子,受冻的人寻斗篷,但谁会甘愿让自己蒙羞?‘皮条客’卢卡斯伯爵的徽纹是这只蝙蝠,他儿子‘黑帽’曼佛利的也是。我不由得扪心自问,为什么你要佩戴它?除非你的罪行更加丑恶……只怕就是新近的事。”他拔出匕首,那是一柄难看的廉价铁家伙。“一个高大强壮的怪女人,又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克雷,瞧好了,此乃割开蓝礼殿下喉咙的‘塔斯之女’。” “那是谎言!”蓝礼·拜拉席恩对她来说不只是国王。当这位悠闲从容的公爵为履行成年仪式,第一次来到塔斯时,她就爱上了他。她父亲举办欢迎宴会,并命令她参加,要不然她会像受伤的动物一样躲在房里。当时她跟珊莎差不多年纪,害怕窃笑更甚于刀剑。他们会知道玫瑰的事,她告诉塞尔温大人,他们会嘲笑我。但“暮之星”不肯让步。 蓝礼·拜拉席恩对她彬彬有礼,当她是个正常的美丽少女,他甚至与她共舞,在他臂弯中,她感觉优雅高贵,双脚踏出流畅的舞步。由于公爵的榜样,其他人也纷纷邀请前来她。自那天起,她便只想待在蓝礼大人身边,为他效力,保护他的安全。但到头来,她仍然辜负了他。蓝礼死在我怀中,但他不是我杀的,她心想,这些雇佣骑士永远不会明白。“我愿为蓝礼国王献出生命,愉快赴死,”她说,“我没有伤害他。我凭自己的宝剑起誓。” “骑士才凭宝剑起誓。”克雷顿爵士说。 “以七神的名义起誓。”“穷鬼”伊利佛爵士催促。 “那好,我以七神的名义起誓,并未伤害蓝礼国王。以圣母之名,倘若我口吐谎言,便永远无法获得她的仁慈;以天父之名,请求他给予我公正的裁判;以少女与老妪之名,以铁匠与战士之名,也以陌客之名——倘若我所言有假,愿即刻被他掠走。” “就一个女孩来说,她发起誓来倒有模有样的。”克雷顿爵士承认。 “对。”“穷鬼”伊利佛爵士耸耸肩。“嗯,假如她撒谎,诸神自会处理。”他将匕首收回去。“第一哨归你。” 雇佣骑士们睡觉时,布蕾妮不安地绕着小营地转圈,听着火堆的噼啪声。我应该尽快赶路。这两个人她不熟悉,然而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无法撇下他们不管。因为在漆黑的夜晚,路上也有骑马的人,树林里也有各种动静,或许是猫头鹰,或许是游荡的狐狸,或许都不是。因此,布蕾妮来回踱步,保持长剑能随时出鞘。 总的来说,守夜还算容易,等伊利佛爵士醒过来替换她之后,才是最困难的。布蕾妮将毯子铺在地上,蜷起身子,闭上眼睛。尽管已疲倦到骨子里,她仍告诉自己,我不能睡。有男人的地方,她从来不能安心睡觉。即使在蓝礼公爵的营地,也总有被强暴的危险。这是她在高庭城下学到的教训,和詹姆一起落入“勇士团”手中时又学了一次。 泥地的寒气透过毯子渗入布蕾妮的骨头。没过多久,上至下巴,下至脚趾,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她心想,不知珊莎·史塔克身在何处,是否也感觉到冷。凯特琳夫人说过,珊莎是个小淑女,随时随地都有礼貌,喜爱柠檬蛋糕、丝绸长裙和歌颂骑士精神的歌谣,然而这女孩目睹父亲的头颅被砍下,之后又被迫嫁给凶手之一。假如传说有一半属实,这个侏儒就是兰尼斯特家族中最最残酷的人。如果她真的向乔佛里国王下毒,一定受到小恶魔的胁迫。毕竟她在宫中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在君临城,她追查到一个名叫贝蕾娜的女子,珊莎的侍女之一。那女人告诉她,珊莎跟侏儒之间毫无感情可言。或许她逃跑既是因为乔佛里的谋杀案,也是为了逃离他。 黎明将布蕾妮唤醒,她做过梦,但梦境都不记得了。她的腿被冰冷的地面冻得像木头一样僵硬,但人没受骚扰,物品也没被动过。雇佣骑士们已经起床,伊利佛爵士在宰杀一只松鼠当早餐,克雷顿爵士则面朝大树撒一泡长尿。雇佣骑士,她心想,尽管一个年迈而自负,一个肥胖又近视,但他们是好人。发现世上仍有好人,让她感到欣慰。 他们早餐吃烤松鼠、橡果面饼和腌菜,与此同时,克雷顿爵士喋喋不休地向她介绍自己在黑水河的英勇事迹,他杀死了十来个布蕾妮从没听说过的可怕骑士。“哦,那是场罕见的大战,女士,”他说,“一场罕见而血腥的厮杀。”他承认伊利佛爵士也在此役中英勇奋战。伊利佛本人什么也没说。 继续上路时,两个骑士分别走在她两侧,就像卫士保护贵妇人……只是这位贵妇人的个头比两个卫士更高,武器与盔甲也比他们的好。“你们守夜时有人经过吗?”布蕾妮问。 “比方说十三岁、枣红色头发的少女?”“穷鬼”伊利佛道,“不,小姐。没有。” “我守夜时有一些,”克雷顿插话。“有个农家小子骑一匹花斑马经过,一小时后,又有六七个步行的男子,拿着棍棒和镰刀。他们看到了我们的火堆,停下来盯着我们的马打量许久,我稍稍亮了亮铁家伙,叫他们继续赶路。看样子是群野汉子,亡命徒,但没有野到小看我克雷顿·朗勃爵士的地步。” 是啊,布蕾妮心想,没到那种地步。 她侧过头,以遮掩微笑。幸亏克雷顿爵士太专注于叙述他与红鸡骑士之间史诗般的战斗,因而没留意到她的笑容。路上有人结伴同行感觉很好,即使是这样两个家伙。 正午时分,布蕾妮听见光秃秃的棕色树丛中飘来唱诵。 “什么声音?”克雷顿爵士问。 “人,有人在高声祈祷。”布蕾妮熟悉这些颂词。他们祈求战士保护,恳请老妪照亮前路。 “穷鬼”伊利佛爵士亮出他那把伤痕累累的剑,勒马等待。“他们靠近了。” 虔诚的唱诵声逐渐充斥树林,如同闷雷。突然间,声音的源头出现在道路前方。一群肮脏邋遢的乞丐帮兄弟当先领头,他们留大胡子,穿粗布长袍,有的赤脚,有的趿便鞋。后面走着大约六十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女人和小孩,还有一头花斑大母猪,几只绵羊。有几个男人拿着斧子,更多的拿粗糙的木头棍棒。他们中间有一辆用灰色碎木头做的双轮拖车,上面高高地堆满骷髅头和零零星星的断骨。看到雇佣骑士,乞丐帮兄弟们停下来,唱诵声渐渐平息。“尊敬的骑士,”其中一个乞丐说,“愿圣母爱怜你们。” “圣母也爱你,兄弟,”伊利佛爵士道。“你们是谁?” “我们是穷人集会。”一个拿斧子的魁梧男人应道。虽然秋天的树林清寒萧瑟,他却没穿上衣,胸口刻着一颗七芒星。当初安达尔战士渡过狭海,征服先民的七大王国时,他们胸口就刻着这样的七芒星。 “我们正朝都城进发,”一个拉拖车的高个子女人说,“把这些圣骨带去贝勒大圣堂,并向国王寻求援助和保护。” “加入我们吧,朋友们,”一个瘦小的男子催促,他身穿破旧的修士袍,脖子上挂着一颗水晶,“维斯特洛需要每一位战士。” “我们要去暮谷城,”克雷顿爵士宣告,“但或许可以先护送你们安全抵达君临。” “假如你们有钱付费,”伊利佛爵士补充,看来他不仅穷而且很现实。 “麻雀无需金钱。”修士说。 克雷顿爵士迷惑不解。“麻雀?” “麻雀是最普通、最卑微的鸟,而我们是最普通、最卑微的人。”那修士有一张精瘦而棱角分明的脸,留着灰褐色短胡子,稀疏的头发梳到脑后,扎成一个结,一双黑糊糊的光脚如树根般坚硬粗糙。“这些骨头属于那些虔敬神灵的圣人,他们因信仰而遇害,但至死不改为七神服务的决心。有些是饿死,有些被折磨致命。圣堂遭到掠夺,堂里的处女和母亲被亵渎神灵、崇拜恶魔的家伙强暴,连静默姐妹也受到骚扰。天上的圣母发出悲痛的呼吁,是时候了,所有涂抹圣油的骑士都应该弃绝世俗的领主,前来守卫我们神圣的教会。假如你们热爱七神,就随我们一起去都城吧。” “我很爱七神,”伊利佛说,“但我得吃饭。” “圣母的孩子都要吃饭,天下正有很多人吃不上饭。” “我们去暮谷城。”伊利佛爵士断然道。 一个乞丐帮兄弟啐了口唾沫,一个女人发出哀叹。“你们是虚伪的骑士。”胸口刻七芒星的魁梧男子说,另外几人挥舞棍棒。 光脚修士以言语安抚众人,“无需裁判,裁判之职属于天父。让他们安稳地过去吧,他们也是穷人,只不过在尘世之中迷路了而已。” 布蕾妮稍稍催马向前。“我妹妹迷路了。她年方十三,枣红色头发,看上去很俊俏。” “圣母的孩子看上去都俊俏。愿少女守护这可怜的女孩……也守护你。”修士抓起拖车前的一根索具,搭到肩上,继续用力拖拉。乞丐帮兄弟们也重新开始唱诵。布蕾妮和雇佣骑士们坐在马背上,目睹队伍缓缓经过,沿着压满车辙的道路向罗斯比前进。最后,唱诵声逐渐减弱。 克雷顿爵士从马鞍上抬起一边屁股挠了挠,“什么样的人会杀害神圣的修士?” 布蕾妮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记得在女泉城附近,勇士团捆住一个修士的脚踝,倒吊在树杈上,用来当靶子,练习射箭。她不知道他的骨头是否也跟其他骸骨一起堆在那辆拖车里。 “强暴静默姐妹的一定是白痴智障,”克雷顿爵士说,“哪怕只是动手……都说她们是陌客的老婆,下面又冷又湿,就像冰块。”他瞥了瞥布蕾妮。“呃……请原谅。” 布蕾妮催马朝暮谷城方向飞驰而去。过了一会儿,伊利佛爵士跟上来,克雷顿爵士押后。 三小时之后,他们遇到另一群艰难地向着暮谷城前进的人:一个商人和他的仆人们,另外还有一个雇佣骑士同行。商人骑灰斑母马,仆人们轮流拉货车。四个在前面拖,两个跟在轮子旁边,但当他们听见马蹄声,立即在货车周围摆好阵形,手执岑木杖,做好了应战的准备。商人取出一把十字弓,骑士则拔出长剑。“请原谅我的多疑,”商人嚷道,“但时下局势不稳,我又只有尊敬的夏德里奇爵士保护。你们是谁?” “啊,”克雷顿爵士委屈地说,“我是前不久在黑水河战役中成名的克雷顿·朗勃爵士,这位是我的伙伴,‘穷鬼’伊利佛爵士。” “我们没有恶意。”布蕾妮道。 商人怀疑地打量着她。“女士,你应该安安全全地待在家里。为何打扮得如此古怪?” “我在找我妹妹。”她不敢提珊莎的名字,因为珊莎被控弑君。“她是个美丽的贵族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也许你会看到她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骑士在一起,或者跟一个醉醺醺的小丑。” “路上多的是醉醺醺的小丑和被开苞的处女。至于身材肥胖的骑士,大家都在挨饿,正派人很难填饱肚子……不过看样子,你们的克雷顿爵士倒没被饿着。” “那是因为我骨架大,”克雷顿爵士强调。“要不我们同行一程?哦,我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的勇敢,但他看起来个子小了点儿,而且三把剑总好过一把。” 四把,布蕾妮心里想,没有开口。 商人望向他的护卫,“你怎么说,爵士?” “噢,我说不用怕这三个家伙。”夏德里奇爵士瘦瘦的,长着狐狸脸、尖鼻子和乱蓬蓬的橙色头发,骑在一匹四肢瘦长的栗色战马上。尽管他身高不过五尺二寸,却有一副自信满满的架势。“一老头,一胖子,大个的是女人。让他们来吧。” “好。”商人放下十字弓。 继续上路后,商人雇佣的骑士放慢速度,骑到她身边,上上下下地打量,仿佛当她是一大片优质腌猪肉。“我说,你是个健壮魁梧的妞儿。” 詹姆爵士的嘲讽曾经深深地刺伤她,这小个子男人的话对她则一点作用也没有,“没错,和某人相比,我是个巨人。” 骑士哈哈大笑:“我重要的部位大着呢,妞儿。” “那商人叫你夏德里奇。” “幽影谷的夏德里奇爵士,外号‘疯鼠’。”他将盾牌转过来给她看,棕色与蓝色的斜纹之上有一只大白老鼠,红色的眼睛神情凶猛。“棕色代表我游荡的土地,蓝色代表我渡过的河流,而那老鼠就是我。” “你是个疯子?” “噢,相当疯狂。常见的老鼠会逃离流血和战斗,疯鼠却要追寻它们。” “他似乎很少找到真正的流血和战斗。” “我找到的够多了。诚然,我不是比武大会的骑士。我将自己的英勇留给战场,女人。” “女人”比“妞儿”强一点,她心想。“你和可敬的克雷顿爵士有许多共同点。” 夏德里奇爵士再度哈哈大笑,“噢,是吗?我很怀疑。不过话说回来,我跟你——我们彼此或许有共同的目标。一个迷路的小妹,对不对?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他又笑起来。“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我也在找珊莎·史塔克。” 布蕾妮不露声色,以掩饰不安。“谁是珊莎·史塔克,你为什么要找她?” “为了爱啊,还能为什么?” 她皱起眉头,“爱?” “是的,对金子的爱。跟你们可敬的克雷顿爵士不同,我确实在黑水河上打过,只不过站在了失败的一边。为付赎金,我破了产。你知道瓦里斯吧?为了这个‘你从没听说过的女孩’,太监悬赏一大袋金子。我不贪心,假如某位大妞儿帮我找到那调皮的孩子,我愿意跟她分享八爪蜘蛛的赏格。” “我以为你受雇于那商人。” “只到暮谷城而已。亥巴德不仅吝啬,而且胆小。他胆小得要命。你怎么说,妞儿?” “我不认识珊莎·史塔克,”她坚持,“我在找我妹妹,一个贵族女孩……” “……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瞧,多么凑巧。请问,那个跟你妹妹同行的骑士是谁?你说他是小丑?”幸好夏德里奇爵士没等她回答,因为她根本答不上。“乔佛里国王死的当晚,确实有个小丑从君临城消失,他生得矮矮胖胖,鼻子上布满琐碎的血管,乃是红骑士唐托斯,从前来自暮谷城。但愿你妹妹和她醉酒的小丑不要被错当成史塔克家的女孩和唐托斯爵士,否则就太不幸了。”他一踢战马,向前奔去。 连詹姆·兰尼斯特也很少令布蕾妮感觉自己如此愚蠢。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曾告诉她,乔佛里是如何羞辱唐托斯爵士,珊莎小姐又是如何恳求乔佛里饶恕他的性命。那么,就是他帮助她逃跑的,布蕾妮听到故事后断定,找到唐托斯爵士,就能找到珊莎。她应该知道,别人也会想到这点。有些人的人品可能还不如夏德里奇爵士。她只希望唐托斯爵士将珊莎藏好一点。倘若如此,我又如何能找到她? 她耸耸肩膀,皱着眉头,催马前进。 等一行人来到一家客栈,夜色已经渐浓。那客栈是一栋高大的木建筑,矗立在河流交汇处,横跨一座古老的石桥。克雷顿爵士告诉他们,客栈的名字就叫“老石桥”,而店主人是他朋友。“这家的厨子不错,房间里的虱子也不比大多数客栈来得多,”他担保,“今晚谁睡暖床?” “我们不行,除非你朋友白给,”“穷鬼”伊利佛爵士道,“我们没钱住店。” “我可以付我们三人的账。”布蕾妮不缺钱,这是詹姆特意关照的。她鞍囊里有个鼓鼓的钱袋,装着银鹿币和铜星币,另一个较小的钱袋则塞满金龙币,还有一张羊皮纸,谕令国王的臣民协助其携带者,塔斯家的布蕾妮,她正为陛下办事。上面的签名是托曼稚嫩的手笔:托曼·拜拉席恩一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 亥巴德也准备停留,他命手下人将车留在马厩旁。温暖的黄色灯光从客栈的菱形窗格里透出来,布蕾妮听到一匹雄马在嘶鸣,因为嗅到了她跨下母马的气味。解马鞍时,一个男孩从马厩门里走出来说:“让我来吧,爵士先生。” “我不是什么爵士,”她告诉他,“但你可以带走这匹马。务必让它吃饱喝足。” 男孩涨红了脸:“请原谅,小姐,我以为……” “没关系,这是人们常犯的错。”布蕾妮将缰绳交给他,随其他人进入客栈,她肩上背着鞍囊,胳膊底下夹着铺盖卷。 大厅的木板地上覆满木屑,空气中弥漫着啤酒、烟雾和烤肉的气味。火炉里的烤肉正咝咝冒油,噼啪作响,暂时无人看管。六个本地人坐在一张桌边聊天,但当陌生人进来时,他们立刻住口。布蕾妮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视线。尽管穿有锁甲、斗篷和外衣,她仍然觉得光着身子。一名男子说:“快看哪。”她知道这不是指夏德里奇爵士。 店家双手各抓着三个大酒杯出现了,每走一步都溅出一些麦酒来。 “有房间吗,先生?”商人问他。 “也许有吧,”店家道,“有钱便有。” 克雷顿·朗勃爵士看上去愤愤不平:“纳格尔,你就这样跟老朋友打招呼?是我,朗勃啊。” “确实是你。你欠我七枚银鹿。银子拿来,我给你床。”店主人将杯子逐个放下,又在桌上洒出一些酒液。 “我出钱,给自己一间房,再要一间给我的两位同伴。”布蕾妮指指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 “我也要一间房,”商人说,“给我自己和可敬的夏德里奇爵士。我的仆人们睡你马厩,假如你乐意的话。” 店主人朝他们那边看了看,“我不乐意,不过也许会允许。用晚餐吗?火炉口是上好的山羊肉。” “我自己判断好还是不好,”亥巴德宣称,“我的手下只要面包和肉汁就满足了。” 于是他们开始用餐。布蕾妮先随店主人上楼,往他手里塞了几枚硬币,得以将自己的物品放进最好的空屋子,然后她下来尝了尝山羊肉。她也给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点了山羊肉,因为他们曾分给她鲑鱼。雇佣骑士和商人以麦酒就着肉吃,布蕾妮喝的是一杯山羊奶。她仔细聆听饭桌上的谈论,抱着一线希望,或许能听到一点线索,有助于寻找珊莎。 “你们从君临来,”一个本地人对亥巴德说,“弑君者真的残废了?” “没错,”亥巴德说,“他失去了用剑的右手。” “对,”克雷顿爵士说,“我听说是被冰原狼咬掉的——所谓冰原狼,就是北方的一种怪兽。北方从来没什么好东西,甚至北方佬的神也很怪异。” “不是狼干的,”布蕾妮听见自己说,“詹姆爵士的手是被科霍尔佣兵砍掉的。” “用左手打不是件容易事。”疯鼠评论。 “哈哈,”朗勃·克雷顿爵士道,“碰巧我两只手用剑一样熟练。” “噢,我一点也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举杯致意。 布蕾妮记得自己跟詹姆·兰尼斯特在树林里的战斗。她竭尽全力,才堪堪阻挡他的攻击。况且他当时因为长期囚禁而变得虚弱,手腕上还有锁链。假如没有锁链的牵制,他的力量又不曾被削弱,那么七大王国之内,没有一个骑士能与他匹敌。詹姆有过许多恶行,但他是个绝顶高手!把他弄成残废实在是异常残酷的行为。杀死狮子是一回事,砍掉他的爪子,折磨其心智,又是另一回事。 突然间,大厅里的嘈杂变得难以忍受,她含含糊糊地道过晚安,上楼睡觉去了。房间的天花板很低,布蕾妮手持细烛走进去时,不得不弯腰,否则会撞到脑袋。屋内唯一的摆设是一张足够睡六人的大床,还有窗台上的一段牛油蜡烛头。她用细蜡烛把它点燃,闩上门,又将剑带挂到床柱子上。她的木剑鞘朴素简易,包裹在开裂的棕色皮革之中,而她的剑更加平凡。这是她在君临买的,以代替被勇士团夺走的那把。那是蓝礼的佩剑。想到自己把它弄丢了,她仍然感觉很难过。 但她的铺盖卷里还藏着另一把长剑。她坐到床上,将它取出来。烛焰之下,镀金闪耀着黄光,红宝石仿佛闷烧的火。布蕾妮将守誓剑拔出华丽的剑鞘,不由得屏住呼吸。血红与漆黑的波纹深深地嵌入了钢铁之中。这是瓦雷利亚钢剑,由魔法形塑而成。这是一把英雄的佩剑。小时候,奶妈向她灌输了许多英雄故事,让她知道“晨光”加勒敦爵士、傻子佛罗理安、龙骑士伊蒙王子以及其他勇士们的伟大事迹。他们每人都有一把名剑,守誓剑也该如此,但她自己并非英雄。“你将用奈德·史塔克自己的剑来保护他的女儿,”詹姆曾经允诺。 她跪在床和墙壁之间,举剑向老妪默默祈祷,祈求老妪的金灯能指引她一条明路。指引我,她祷告,照亮我前方的道路,指引我寻找珊莎。她已经辜负了蓝礼,辜负了凯特琳夫人。她不能再辜负詹姆。他把自己的剑托付给我,也把自己的荣誉托付给了我。 然后,她在床上尽量伸展开身子。床很宽,但不够长,布蕾妮只能侧过来睡。她可以听到下面杯盏交碰的声音,话语声沿着楼梯飘上来。朗勃提到的虱子现身了。抓挠有助于她保持清醒。 她听见亥巴德走上楼梯,稍后,骑士们也上来了。“……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 克雷顿爵士经过时在说,“但他盾牌上有一只血红的鸡,而他的剑上滴着血……”他的话音渐渐消失,楼上的一扇门打开又阖上。 蜡烛已尽,黑暗笼罩着老石桥,周围变得如此宁谧,她甚至可以听见河流低沉的汨汨声。布蕾妮这才起来收拾东西。她轻轻推开门,听了听动静,然后光脚走下楼梯。她在外面套上靴子,快步来到马厩里,给她的母马系上鞍配,她一边跨上马背,一边默默地向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致歉。骑马经过亥巴德的一个仆人时,他醒了过来,但没有阻止她。母马的铁蹄在古老的石桥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接着,树林将她包围,黑如沥青,充满了鬼魂和记忆。我来了,珊莎小姐,她一边想一边飞驰入黑暗之中。无须害怕。不把你找到,我决不罢休。 山姆威尔 山姆读着关于异鬼的书,抬眼看到了那只老鼠。 他的眼睛又红又肿。我不该揉得这么频繁,他总是一边揉一边告诉自己。灰尘弄得眼睛痒痒的,直想流泪,这地下到处都是灰尘。每次翻动书页,一小簇尘埃就会飘散到空中,而每当他移开一堆书,想看看下面藏着什么时,总会弄出一团灰色的云。 山姆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睡了,起初,他发现一捆破破烂烂的散页,便解开细绳,点燃蜡烛阅读,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到如今那支很粗壮的牛油蜡烛只剩下不到一寸。他累极了,却无法停止。再看一本我就停下,他告诉自己,再看一页,一页而已。再看一页我就上去休息,吃点东西。但一页过后总有另一页,另一页过后又有新的一页,而书堆底下还有另一本书在等着。我只瞧一眼,看看这本书讲什么,他心想,然而等回过神来,已经读了一半。自打跟派普和葛兰一起喝过培根豌豆汤之后,他就没吃东西。噢,不,吃了面包与奶酪,但只有一点点,他边想边略略瞥了瞥空盘子,发现那只老鼠正在享用面包屑。 老鼠有他粉红色的手指头一半那么长,黑眼睛,软灰毛。山姆知道自己应该杀死它。老鼠偏爱面包奶酪,但它们也啃嚼纸张。他曾在架子和书堆里发现大量老鼠屎,许多皮革封面呈现出咬啮的痕迹。 但它不过是一个饥饿的小东西,他怎能吝啬一点点面包屑呢?然而,它会吃书本…… 坐椅子坐得太久,山姆的背僵硬如木板,腿则像睡着了一般。他知道自己动作不够快,逮不住老鼠,但也许可以砸死它。他肘边躺着一本皮革封面的巨型抄本——《黑人马年鉴》,这本书中乔昆修士详尽叙述了奥勃特·卡斯威爵士担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的九年生活,每一页都对应着他任期的一天,基本上都如此开头,“奥勃特大人清晨起床如厕”——除了最后一页,那一页写道,“奥勃特大人被发现于夜间亡故。” 不能让老鼠毁了乔昆修士的辛苦成果。山姆的左手极其缓慢地伸向那本书。书又厚又重,他试图单手举起来,结果却从他肥胖的指间滑落,“砰”的一声砸下。老鼠转瞬间便逃窜得不见踪影。山姆松了口气。砸死这可怜的小东西会让他做噩梦的。“但你不该吃书,”他大声说。也许下次下来时,他该多带些奶酪。 他很惊讶蜡烛已快烧完了,不晓得喝培根豌豆汤是今天还是昨天的事?昨天。一定是昨天。意识到这点,他打了个哈欠。琼恩不会明白他的心情,但伊蒙师傅会帮他解释。学士失明之前,跟山姆威尔·塔利一样酷爱读书。他能明白,当你深陷入书本中时,仿佛每一页都是通往其他世界的通道。 山姆艰难地站起来,露出痛苦的表情,小腿麻麻的,犹如针刺一般。他坐的椅子十分坚硬,当他弯腰去取书时,会压得腿部不舒服。我得记着带垫子。假如能睡在底下就更好了。他在四只装满零散书页(全部来自已经失传的著作)的箱子后面发现了一个半隐藏的地窖,这是个理想地点,但他不能撇下伊蒙师傅太久。学士最近身体不好,需要照料,此外还有乌鸦呢。伊蒙身边固然有克莱达斯,但山姆更年轻,鸟儿也更喜欢他。 于是山姆左腋下夹着一堆书籍和卷轴,右手拿着蜡烛,穿过被弟兄们称为“虫道”的隧道,返回黑城堡。一束淡淡的光线照亮了通向地表的陡峭石阶,因而他知道上面已是白昼。他将蜡烛留在墙上的凹洞里,然后攀登。走到第五步,他喘起粗气;到了第十步,他停下来把书换到右腋下。 天空是铅灰颜色。看样子要下雪,山姆抬头斜睨,心里想。这让他感到不安。他记得先民拳峰上那个夜晚,记得伴随漫天大雪而来的尸鬼军团。不要随时随地都像个胆小鬼,他责怪自己,现在你周围有那么多誓言效命的兄弟,更不用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骑士们了。黑城堡的堡垒和塔楼在他面前耸立,但与硕大无朋的冰墙相比,显得渺小不堪。一支小队伍攀附于冰墙四分之一高处,正在修建一段新的之字形楼梯,并与旧梯子相连。锯子与铁锤的声响在冰面上回荡。琼恩让工匠们日夜赶工,山姆在晚餐时听见有人抱怨,说莫尔蒙大人决不会如此压榨劳力。然而要是没有梯子,除了绞盘铁笼,别无他法可以上长城,遇有情况会措手不及。虽然山姆威尔·塔利痛恨楼梯,但他更痛恨铁笼子,乘坐时,他总是闭起眼睛,相信链子马上就要断掉。每当铁笼擦刮冰面,他的心跳就会陡然停止。 两百年前此处有龙,看着笼子缓缓下降,山姆寻思,他们“嗖”的一下就能飞上城。亚莉珊王后骑着她的龙造访黑城堡,而她的王夫杰赫里斯稍后也骑着自己的龙赶来。银翼有没有留下龙蛋呢?史坦尼斯在龙石岛有没有发现别的蛋呢?不过,即使有蛋,又该如何孵化?受神祝福的贝勒对着他的蛋祈祷,坦格利安家族的其他人则寻求巫术的帮助,然而最终,他们只得到嘲笑和灾祸。 “山姆威尔,”一个阴沉的声音说,“我是来找你的。总司令大人吩咐我带你去见他。” 一朵雪花飘落在山姆鼻子上,“琼恩想见我?” “这个嘛,我可说不准,”忧郁的艾迪·托勒特道,“我不想见的总是来找我,我想见的却老找不到,愿望和事实基本无瓜葛。但你还是快去吧,雪诺大人跟卡斯特的老婆谈完话就跟你谈。” “吉莉。” “是她。假如我奶妈能长得像她,那我现在还叼奶头呢。知道吗,我奶妈长胡子的。” “说明她是头山羊,”派普叫道,他跟葛兰从角落里冒出来,手拿长弓,背着箭囊。“你上哪儿去了,杀手?昨天晚餐时缺了你,一整只烤公牛没人吃。” “别叫我杀手。”山姆不理会公牛的玩笑。派普就是那样。“我在看书。有只老鼠……” “别跟葛兰提老鼠。他怕老鼠。” “我才不怕。”葛兰愤慨地说。 “但你不敢吃老鼠。” “我能吃的老鼠比你多。” 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叹了口气。“我小时候,只有在节庆日才吃得到老鼠。我排行老幺,所以总是吃尾巴。尾巴上没肉。” “你的长弓呢,山姆?”葛兰问。艾里沙爵士给他取了“笨牛”的外号,而他现在长得日益名副其实,真的像头牛。他来到长城时虽然高大,但行动迟缓笨拙,脸红脖子粗,腰也粗得像桶。如今虽然派普诱骗他出丑时,他的脖子仍然会红,但长期习武使得肚腩不见了,胳膊变得强硬,胸膛变得宽阔。他极为强壮,而且跟野牛一样毛发蓬松。“乌尔马在靶场等你。” “乌尔马,”山姆窘迫地重复道。琼恩·雪诺当上总司令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所有弟兄每天操练箭术,即使事务官和厨师也不例外。他认为,从前的守夜人军团过于强调剑术,而不注重弓箭,在每十人就有一个是骑士的时代当然有道理,但在每一百人当中才有一个骑士的目前却显得不合时宜了。山姆支持这道命令,但他讨厌练习长弓几乎就跟讨厌爬楼梯一样。他戴上手套便射不中任何目标,脱掉手套指头就会起泡。弓箭是危险的东西。纱丁曾在弓弦上绷裂了半个拇指甲盖。“我忘了。” “忘了?你好伤野人公主的心啊,杀手,”派普道。最近瓦迩开始从国王塔上她自己的窗前张望他们。“她在等你呢。” “她才没有!别这么说!”山姆只跟瓦迩说过两回话,那还是随伊蒙学士去探望她,以确保孩子健康的时候。野人公主貌美如花,他在她面前总是结结巴巴,涨红了脸。 “为什么不呢?”派普反问,“她想要怀你的孩子。也许我们该叫你‘风流浪子’山姆才对。” 山姆涨红了脸。他知道史坦尼斯国王对瓦迩有安排——她是结合北方人与自由民,让他们和睦相处的关键棋子。“我今天没时间练习长弓,我得去见琼恩。” “琼恩?琼恩?我们认识琼恩吗,葛兰?” “他是指总司令大人。” “喔喔喔——伟大的雪诺大人。当然了。不过,你干嘛跟他约会?他又不会扭耳朵。”派普扭了扭自己的耳朵,以示能耐。他长着一对冻得通红的招风耳。“现在他真成了雪诺大人,相对于我们,实在太尊贵了。” “琼恩有他的责任,”山姆替朋友辩护,“长城是他的了,他必须统筹全局。” “一个人对他的朋友也有责任。要不是我们帮忙,当上总司令的也许是杰诺斯·史林特呢,然后史林特大人会派雪诺赤身裸体骑着骡子去巡逻。‘赶往卡斯特的堡垒,’他会如此下令,‘把熊老的斗篷和靴子给我拿回来。’我们帮他避免了难堪,现在他的责任太多,居然连到壁炉边喝杯热酒的工夫都没有?” 葛兰表示赞同。“他的责任没妨碍他下较场。基本上,他天天都在那儿打斗。” 这是事实,山姆不得不承认。有一次,当琼恩来和伊蒙师傅谈话时,山姆问他为何花那么多时间练剑。“熊老作总司令时根本不怎么参加日常训练,”山姆指出。作为回答,琼恩将长爪交到山姆手中,要他感觉这把剑的轻盈与平衡,并让他旋转剑刃,观察烟灰色金属中闪现的波纹。“这是瓦雷利亚钢剑,”他说,“以魔法锻冶而成,锋利无比,几乎坚不可摧。剑士应该和他的剑合为一体,山姆,然而长爪是瓦雷利亚钢,我不是。断掌要杀我就跟你拍死一只虫子那么容易。” 山姆把剑递回去。“我老拍不到虫子,它们会飞,我经常打中胳膊,疼极了。” 琼恩笑了。“好吧。科林杀我就像你喝粥那么快。”山姆喜欢喝粥,尤其是掺了蜂蜜的甜粥。 “我没时间闲聊,”山姆离开朋友们,向军械库走去,一路把书本紧紧抓在胸前,这让他联想起了誓言:守护王国的坚盾。唉,假如七国的老百姓们意识到守护王国的是葛兰、派普和忧郁的艾迪·托勒特这号人,真不知会如何评论。 司令塔内部已被大火焚毁,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占据国王塔作为居所,因此琼恩·雪诺住在军械库后面,昔日属于唐纳·诺伊的简陋房间。山姆到达时吉莉刚要离开,她裹着一件旧斗篷,那是他俩逃离卡斯特的堡垒时山姆给她的。她几乎直接奔了过去,但山姆抓住她的手臂,两本书因之掉下来。“吉莉。” “山姆。”她声音沙哑。吉莉长着黑头发,身材苗条,棕色的大眼睛犹如母鹿。她完全被山姆的旧斗篷淹没,然而她的脸虽然半隐于兜帽中,但还是能看出在发抖,神色苍白而惊恐。 “出什么事了?”山姆问她,“孩子们怎么样?” 吉莉挣脱开来,“他们很好,山姆。很好。” “在他俩之间你还能睡觉,真是个奇迹,”山姆愉快地说。“昨晚我听见哭声的是哪一个?他似乎怎么都哭不完。” “是妲娜的儿子。他想喝奶时就会哭。我的……我的孩子从不乱哭。有时候他会咯咯地叫唤,但……”她眼中盈满泪水,“我得走了,去给他们喂奶。要是不快去,奶水会漏到自己身上。”她跑过庭院,留下困惑不解的山姆。 他必须蹲下才能捡起掉落的书籍。我不该带这么多书,他一边告诉自己,一边扫去书上的泥尘,那是柯洛阔·弗塔的《玉海概述》,厚厚一大卷来自东方的故事与传奇,伊蒙师傅命令他必须找到这本书,幸好,它看起来完好无损;托马克斯学士的《龙王们:坦格利安家族从流浪到神化的历程,兼论巨龙之生死》就没那么幸运了。它掉落时被翻了开来,有几页纸沾上烂泥,其中一页有一幅相当漂亮的彩图,画的是“黑死神”贝勒里恩。山姆一边咒骂自己是个笨手笨脚的呆瓜,一边擦拭书页,将泥巴刮掉。在吉莉面前,他总是很狼狈,而且下面还会硬……好吧,每次都会硬。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不该有这样的感觉,可是当吉莉谈及自己的乳房…… “雪诺大人正等着呢。”两个穿黑斗篷、戴铁半盔的守卫站在军械库门口,斜倚着长矛。说话的是“毛人”哈尔,穆利则帮助山姆站起来。他反射性地谢过之后,快速走了进去,经过有砧板与风箱的锻炉时,不由得拼命抓紧书。一件锁甲半成品放在工作台上。白灵在砧板底下伸展着身子,啃一根牛骨,要喝里面的骨髓。山姆走过时,大白狼抬头看了看他,但没有发出声响。 琼恩的会客间就在那些放满长矛与盾牌的架子后面。山姆进去时,他正在读一卷羊皮纸,莫尔蒙大人的乌鸦站在他肩头向下张望,仿佛也在读羊皮纸,但当它见到山姆,便展开翅膀,一边向他飞来,一边喊叫,“玉米,玉米!” 山姆将书换到一边手上,用另一只手去门背后的袋子里抓出一把玉米粒。乌鸦落在他手腕上,从掌心里啄起一粒,它啄得如此之重,山姆不由得叫了一声,抽回手来。乌鸦飞回空中,黄色红色的玉米粒撒得到处都是。 “关门,山姆。”琼恩脸上仍有淡淡的疤痕,一只鹰曾试图挖他的眼睛。“那坏蛋有没有弄破你的皮?” 山姆轻轻放下书,脱掉手套。“有啊。”他感到一阵晕眩,“我在流血呢。” “我们都会为守夜人军团流血。戴上厚点的手套。”琼恩用脚把一张椅子推到他面前。“坐下,看看这个。”他将羊皮纸递给山姆。 “这是什么?”山姆问。乌鸦开始在草席里搜寻玉米粒。 “一面纸糊的盾牌。” 山姆边看边吮手掌上的血。他一眼就认出伊蒙师傅的笔迹,老人的字体纤细而精准,但由于看不到化开的墨渍,有时会留下难看的污斑。“给托曼国王的信?” “在临冬城,托曼曾跟我弟弟布兰用木剑打斗。他穿着那么多衬垫,看上去就像一只填鹅。后来,布兰将他击倒在地。”琼恩走到窗边。“现在布兰死了,白白胖胖的托曼坐上了铁王座,他的黄金鬈发上顶着王冠。” 布兰没死,山姆几乎说出口,他随“冷手”去了长城外。话语卡在他喉咙。我发誓守秘。“你没在信上签名。” “熊老上百次地向君临求助,他们送来的却是杰诺斯·史林特。一旦兰尼斯特听说我们收留了史坦尼斯,只怕再谦卑的信件也无法获取同情。” “我们收留他是为了防守长城,又不是帮他进行战争。”山姆把信快速地重读一遍,“这里面说得很清楚。” “泰温公爵会在意其中差别吗?”琼恩把信拿回来,“他为什么要帮我们?他从来没有付出过。” “嗯,”山姆说,“也许他不愿听人们议论说当史坦尼斯千里迢迢赶来保卫王国时,托曼国王却在玩玩具。那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的。” “蒙羞?说心里话,我想带给兰尼斯特家族毁灭与死亡。”琼恩拿起信。“守夜人军团决不参与七大王国的战争,”他念道,“我们立誓守护整个国度,而今国家已危于累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协助我们对抗长城外的敌人,但我们并未支持他……” “嗯,”山姆扭动着身子,“我们并未支持他。是吧?” “我提供食宿给史坦尼斯的人,把长夜堡划给他们支配,再允许部分自由民在新赠地定居。仅此而已。” “泰温公爵会说你给的太多了。” “而史坦尼斯认为还远远不够。对国王而言,你付出越多,他就索要得更多。我们正如履薄冰,脚底是万丈深渊。与一个国王相谋已经够难,同时满足两个根本不可能。” “是的,但……若兰尼斯特家大获全胜之后,泰温公爵认定我们背叛真正的国王,那也许就意味着守夜人军团的末日。他背后有提利尔家族的支持,整个高庭的力量,而且他在黑水河上确实击败了史坦尼斯大人。”山姆或许见不得血,但他了解贵族战争的法则——全拜他父亲从小的耳濡目染所赐。 “黑水河之战只是一场战役。罗柏赢得过所有战役,最终却掉了脑袋。假如史坦尼斯能唤起北境……” 琼恩企图说服自己,山姆意识到,但并不成功。这也难怪,近来,渡鸦川流不息地飞出黑城堡,犹如一场黑翼风暴,前去号召北境的领主们起兵拥护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些鸟儿大部分是山姆亲手送出的,但迄今为止只有去卡霍城的那只回来了,其余是一片异样的沉默。 即使史坦尼斯能把北方人争取过来,山姆也不知道他如何匹敌凯岩城、高庭和孪河城的联军;然而若没有北境的支持,他完蛋得更快。假如泰温公爵因之把我们定性为叛徒,守夜人也会跟着完蛋。“兰尼斯特在北境有自己的代理人。波顿公爵和他的私生子。” “而史坦尼斯有卡史塔克家,他若能进一步赢得白港……” “若能,”山姆强调,“若不能呢……大人,纸糊的盾牌总比没盾牌强。” 琼恩抖了抖信。“我想也是。”他叹口气,提起一支鹅毛笔,在信件底部潦草地署名 。“准备封蜡。”山姆在蜡烛上加热一段黑蜡,滴了些到羊皮纸上,看着琼恩把总司令的印鉴牢牢地摁在那摊融蜡之上。“待会把这个带给伊蒙师傅,”他命令,“让他派鸟儿送去君临。” “好的。”山姆犹豫不决,“大人,能否容我询问……我刚才看见吉莉离开,她差点哭出来。” “瓦迩又派她来为曼斯求情。” “哦。”瓦迩是塞外之王的王后的妹妹,被史坦尼斯和他的手下称为“野人公主”。她姐姐妲娜死于阵中,却并非被刀剑所伤,而是在生下曼斯·雷德的儿子时耗尽了生命。假如山姆听到的流言不假,雷德很快就要随她一起进坟墓了。“你怎么回答她?” “我答应会向史坦尼斯求情,但我怀疑这不过是白费口舌。国王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国家,曼斯却企图攻打七大王国,陛下不可能忘记这点。我父亲曾称赞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为人公正无私,但从来没人提过他的宽容。”琼恩顿了一下,皱起眉头。“我宁愿亲手砍下曼斯的脑袋。他曾是守夜人的弟兄,按理,他的生命属于我们。” “派普说梅莉珊卓打算烧死他,以便施行某种巫术。” “派普应该学会管住舌头。我从不同的来源都得到了这个信息。所谓国王之血,唤醒睡龙。但梅莉珊卓上哪儿去找沉睡的龙呢,没人知道。我认为这简直是胡扯。曼斯跟我们大家一样,哪有什么王室血统?他从没戴上王冠,也没坐上王座。他不过是个土霸王,血里面没有力量。” 乌鸦从地板上抬起头来。“血。”它尖叫。 琼恩不予理会。“我要把吉莉送走。” “噢。”山姆机械地点点头。“嗯,那样……那样很好,大人。”那样对她最好,去温暖安全的地方,远离长城与战争。 “她和她的孩子一起走。如此,我们还需要给那孩子的乳奶兄弟再找个奶妈。” “山羊奶也许可以支撑一阵子。在找着人奶之前,山羊奶比牛奶好。”这段建议是山姆从某本书里看到的。他在座位中挪了挪。“大人,我替你查编年史时,又找到一位少年总司令。大约在征服战争爆发的四百年前,欧斯里克·史塔克当选,他当时年方十岁,最终在职时间却长达六十年。现在一共发现了四位比你年轻的总司令,大人,请宽心,在当选者当中,你根本不算最年轻的,迄今排在第五呢。” “比我年轻的四位全是北境之王的儿子、兄弟或者私生子。算了,告诉我些有用的东西,告诉我关于我们敌人的信息。” “异鬼。”山姆舔舔嘴唇,“编年史中提过它们,但不若我想象的频繁——我是指我已经找到并查阅过的记录,很明显,还有更多的我没读到。有些比较古老的书已散成纸片,当我试图翻看时,它们却粉碎了。而那些真正的古书……或许是完全碎掉,或许是埋藏在我没能检查到的隐秘之地,或许……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我们最古老的历史记载是安达尔人来到维斯特洛之后写成的,先民只留下岩石上的符文,因此我们自认为了解的关于黎明之纪元、英雄之纪元以及‘长夜’的所谓史实,统统都是数千年后修士们的补记。在学城,有的博士根本不相信这些。比如,上古传说中提到很多统治时间长达数百年的国王,在骑士出现之前一千年就驰骋疆场的骑士。你是知道那些故事的,‘筑城者’布兰登,‘星眼’赛米恩,夜王……我们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但我即便从能找到的最早的名册开始统计,也只数出六百七十四位总司令,那意味着……” “最早的名册……”琼恩打断他,“关于异鬼有什么信息?” “书中提到龙晶。在英雄之纪元,森林之子每年赠送给守夜人一百把黑曜石匕首。大多数故事声称,异鬼会在寒冷时到来,或者说寒冷是因为它们而来。据说它们在雪风暴中出现,天晴时则融化殆尽。它们躲避日光,只在夜间行动……或者说当他们出现时天就变黑了。有些故事叙述它们骑着动物的死尸,包括熊、冰原狼、长毛象、马……反正都是已死亡的生灵。杀死小保罗的异鬼骑着一匹死马,因此这段记述显然是真实的。有的故事中还提到他们骑的巨型冰蜘蛛,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还有,被异鬼杀死的人必须火化,否则尸体将会复活,成为他们的奴隶。” “这些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真正的问题在于,该如何抵抗它们?” “假设可以相信那些故事的话,很明显,普通刀剑砍不进异鬼的盔甲,”山姆道,“而且他们所使用的剑十分寒冷,足以令钢铁碎裂。只有火焰能影响他们,除此之外,黑曜石是他们的天敌。”他记起自己在鬼影森林中对付的那个异鬼,被琼恩制作的匕首刺入体内后,那异鬼顿时融化了。“我找到一段关于‘长夜’的记叙,讲的是最后的英雄如何用龙钢之剑斩杀异鬼。它们应该也无法抵御龙钢。” “龙钢?”琼恩皱紧眉头,“瓦雷利亚钢?” “我首先想到的也是这个。” “所以只要我说服七大王国的领主们捐献出家藏的瓦雷利亚钢剑,大家就能得救?这不难啊。”他苦笑道,“你有没有搞清楚异鬼究竟是什么东西,他们从哪儿来,目的何在?” “还没有,大人,也许是我看的书不对。有数百本我连碰都没来得及碰。再多给我点时间,能搞清楚的话我一定会搞清楚。” “没时间了。”琼恩语调悲哀,“你得去收拾行李,山姆,你跟吉莉一块儿走。” “走?”山姆一时没弄明白,“我走?去东海望,大人?还是……我……” “去旧镇。” “去旧镇?”他的声音成了尖叫。角陵离旧镇很近。回家。这个念头让他一阵晕眩。父亲。 “伊蒙也去。” “伊蒙?伊蒙师傅?可……可他已经一百零二岁了,大人,他不能……莫非你让我跟他同行?那谁来照顾乌鸦?如果它们生病或者受伤,谁……” “克莱达斯。他跟随伊蒙许多年了。” “克莱达斯只是个事务官,眼睛又越来越差了。你需要学士的辅佐。而且伊蒙学士如此虚弱,让他出海……”山姆想起青亭岛和“青亭女王号”,几乎咬到舌头。“他年纪大了……也许……也许……” “他会有危险,我很明白,山姆,但留下来风险更大。史坦尼斯知道伊蒙是谁,假如红袍女坚持要获得国王之血来施展法术……” “哦。”山姆脸色苍白。 “戴利恩将在东海望与你们会合,我希望他的歌声能在南方为我们吸引一些人手。‘黑鸟号’载你们去布拉佛斯,你们先到那边,再自行安排前往旧镇的行程。若你仍打算认吉莉的孩子作私生子,就把她和婴儿送去角陵;如果做不到,伊蒙会为她在学城中谋个仆人的差事。” “我的私、私、私生子。”这事是他自己提出的,对,但是……水,大海,我会淹死的。船只经常沉没,秋天又是风暴的季节。然而吉莉将与他在一起,婴儿能够安全长大。“是,我……我母亲和我妹妹会帮吉莉照顾孩子。”我可以写封信,不用亲自去角陵。“但没有我,戴利恩也能护送她去旧镇。我……我每天下午都遵照你的指示跟乌尔马练习箭术……呃,除了在地窖的时候,但你叫我查找异鬼的资料。真的,长弓让我肩膀酸痛、手指起泡。”他把一个破裂的水泡给琼恩看。“我还在练,有的时候能射中目标了,但我仍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射手。不过我喜欢乌尔马的故事,该有人把它们记下来,收录在书里。” “你来写啊。学城里有纸有墨,也有长弓——希望你不要就此荒废箭术。不过山姆,守夜人军团纵有千百射手,却只有少数几人能读会写。我要你成为辅佐我的新任学士。” 这话令他猛地一缩。不,天父保佑,我以后再也不多嘴了,以七神之名起誓。放过我,请放过我吧。“大人,我……我的职责在这里,那些书……” “……等你回来时还在。” 山姆摸摸喉咙,他几乎能感觉到颈链的存在,勒得窒息。“大人,学城里……他们会让我切尸体。”脖子被套住的感觉如何?你想要锁链,就尝尝滋味。曾有三天三夜,山姆的手脚被铐在墙上,醒了就哭,哭完就睡。喉咙的链子勒得最紧,把皮都磨破了,而且只要他在睡梦中翻身,便无法呼吸。“我戴不了颈链。” “你可以,而且一定得戴。伊蒙学士年老目盲,日渐虚弱。以后的日子,谁来接替他呢?影子塔的穆林学士更像个战士而不像学者,东海望的哈慕恩学士醉酒的时间多过清醒的时间。” “如果你多问学城要几个学士……” “我有这打算,多多益善。然而伊蒙·坦格利安的传人是没那么容易找到的。”琼恩看上去很迷惑。“我还以为你一定会高兴。学城的书多得看不完,你可以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山姆,我相信你能学成本领。” “不行。我可以读书,但……学——学士同时也是医者,而血——血——血让我晕眩。”他伸出一只颤抖的手给琼恩看。“我是‘胆小鬼’山姆,不是什么‘杀手’。” “胆小鬼?你还怕什么?害怕老人们的斥责?山姆,你亲眼见过尸鬼涌上先民拳峰,如潮水一般的活死人,它们伸出黑色的双手,脸上长着明亮的蓝眼睛。你甚至亲手杀了一个异鬼。” “是龙——龙——龙——龙晶杀的,不是我。” “够了。你巧言密谋让我当上总司令,现下就得服从我的命令。你必须去学城铸炼颈链,假如需要解剖尸体,那便乖乖照办。至少,旧镇的尸体不会起来抗议。” 他不明白。“大人,”山姆说,“我父——父——父——父亲,蓝道大人,他,他,他,他,他……他说学士的角色是服务效劳。”他知道自己语无伦次。“而塔利家族的儿子决不戴颈链,角陵的血脉不向小贵族们卑躬屈膝。”你想要锁链,就尝尝滋味。“琼恩,我不能违抗父亲。” 琼恩,他叫的是琼恩,然而琼恩已经不在了,面对他的是雪诺大人,灰色的眼睛如冰霜般冷酷。“你没有父亲,”雪诺大人说,“只有兄弟。只有我们。你的生命属于守夜人,所以别再多言,回去收拾衣物,外加所有你想带去旧镇的东西,你们将在明天日出前一小时启程。还有一道命令,从今以后,不准你称自己为胆小鬼。在过去一年中,你经历的比大多数人一生经历的还要多。你一定能面对学城,而且你面对它时,必须作为堂堂正正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我不能命令你变得勇敢,但可以命令你隐藏恐惧。你立过誓,山姆,记得吗?”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但他的剑术惨不忍睹,而黑暗令他恐惧。“我……我尽力。” “这不是尽力不尽力的问题。你必须服从。” “服从。”莫尔蒙的乌鸦拍打着黑色的大翅膀。 “遵命。伊蒙……伊蒙师傅知道这事吗?” “他跟我意见一致。”琼恩为他打开门。“没有告别仪式。知情人越少越好。第一道日光出现之前一小时,墓地边集合。” 山姆不记得自己是如何离开军械库的,接下来他已经在烂泥和积雪中踉踉跄跄地行走了。我可以躲起来,他告诉自己,我可以躲进书堆中的地窖里,在下面跟老鼠一起生活,夜里悄悄上来偷食物。疯狂的念头,他知道这徒劳无益。若是他失踪,地窖是弟兄们首先会搜的地方,另一方面,他们最不可能搜的地方则是长城之外。然而那更疯狂。野人会逮住我,把我慢慢折磨至死。他们有可能活活烧死我,就像红袍女打算烧死曼斯·雷德一样。 他在鸦巢下面找到伊蒙学士,交上琼恩的信,然后滔滔不绝地道出自己的恐惧。“他不明白。”山姆感觉想呕吐。“如果我戴上颈链,我父——父——父——父亲大人……他,他,他……” “我父亲也曾反对我选择服务的生涯,”老人道,“是他的父亲送我去学城的。戴伦王育有四子,其中三人又生下男丁。陛下见证过黑火叛乱。龙繁衍太多就跟太少一样危险,他们把我送走那天,我亲耳听到陛下告诫我父亲。”伊蒙抬起斑斑点点的手,捻着悬垂于细脖子上、由多种金属串连而成的颈链。“链子很沉,山姆,但我祖父的决定是明智之举。雪诺大人的决定也一样。” “雪诺,”一只乌鸦低声说。“雪诺,”另一只附和道。然后所有乌鸦都跟着叫起来,“雪诺,雪诺,雪诺,雪诺,雪诺。”是山姆教会了它们这个词,所以在这里他注定得不到支持。他认为伊蒙学士跟他一样进退两难。他会死在海上,他绝望地想,他年纪太大,很难度过这段旅途。吉莉的婴儿也可能会夭折,他个子不若达拉的儿子那么大,也没那么强壮。琼恩是想除掉我们吗? 第二天早上,山姆发现自己在为马上鞍,他曾骑着这匹母马从角陵一路来到这里。随后,他牵它沿着向东方的道路,朝墓地走去。鞍囊里鼓鼓囊囊地塞满了奶酪、香肠、熟鸡蛋,还有半支腌火腿——这火腿是三指哈布在他命名日时送他的礼物。“你小子懂得欣赏厨艺,杀手,”厨子说,“你这样的人多些就好了。”火腿是无价之宝,去东海望的路冰冷漫长,而长城的阴影下没有村镇,也没有客栈。 黎明前一小时,黑暗沉寂,黑城堡宁静得出奇。墓地里,两辆双轮拖车在等他,还有黑杰克·布尔威和十几个经验丰富的游骑兵,他们就像他们的矮种马坐骑一样结实强硬。白眼肯基用那只完好的眼睛看见了山姆,便大声诅咒起来。“别理他,杀手,”黑杰克说,“他赌输了,他说我们需要把尖叫着的你从床底下拽出来。” 伊蒙学士身子太弱,骑不了马,有一辆拖车便是为他准备的。车板上兽皮堆得老高,顶上固定着皮革顶篷,以遮挡雨雪。吉莉和她的孩子将跟他一起乘坐。第二辆拖车负责运载衣物,还有一箱伊蒙认为学城或会缺少的稀有古书。山姆照着师傅列出的名单,花了半个晚上,才找到其中四分之一。这是件好事,否则我们还需要一辆车。 学士裹在一件有他三倍那么大的熊皮里,由克莱达斯领着往拖车走来,疾风忽起,老人一个踉跄。山姆赶紧冲到他身边,用一条胳膊扶住。再来一阵风,有可能把他吹过长城去。“抓紧我,师傅,马上就到。” 盲人点点头,风又掀开了他们的兜帽。“旧镇总是很暖和。蜜酒河中有座小岛,上面有家客栈,我还是个年轻学徒时常去那里。若能再坐在那儿呷苹果酒,一定很惬意。” 等他们把学士安顿到车上,吉莉怀抱着襁褓出现了。兜帽底下,她眼睛哭得红红的。琼恩与忧郁的艾迪也同时赶到。“雪诺大人,”学士招呼,“我在我房里为你留了一本《玉海概述》,由瓦兰提斯冒险家柯洛阔·弗塔所著,他曾到东方旅行,造访过玉海内外所有土地。其中有一段你也许会感兴趣,我让克莱达斯标了出来。” “我一定会看。”琼恩回答。 一条白色的鼻涕从伊蒙师傅鼻子里流了出来,他用手套背面揩去。“知识就是武器,琼恩,战斗之前先要武装好自己。” “我会谨记。”这时,天空中下起小雪,朵朵柔软的雪花缓缓飘落。琼恩转向黑杰克·布尔威。“尽量加快速度,但别冒愚蠢的风险。你带着老人和婴儿,要照顾好他们,保证他们穿暖吃饱。” “您也要做到,大人。”吉莉说,“您对另一个孩子也要一视同仁。替他再找个奶妈,正如您答应我的。那男孩……妲娜的儿子……我是说,小王子……你要给他找个好女人,让他长得高大强壮。” “我保证。”琼恩·雪诺庄严地说。 “别给他取名字,千万别,直到他满两岁。还在吃奶时就取名字不吉利。你们乌鸦也许不知道,但那是真的。” “遵命,小姐。” 吉莉脸上掠过一阵怒气。“别这样叫我。我是个母亲,不是什么小姐。我是卡斯特的妻子,卡斯特的女儿,现在成了母亲!” 忧郁的艾迪接过孩子,让吉利爬进拖车,用发霉的兽皮盖住双腿。东方的天空已由黑变灰,“左手”卢急于出发。艾迪把婴儿递上,吉莉将他抱在胸口吃奶。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黑城堡了,山姆一边想,一边爬上母马。尽管他一度很讨厌黑城堡,离别却让他难受得如同被生生撕裂。 “我们走,”布尔威下令。鞭子一甩,拖车隆隆起步,在飘落的雪花中沿着布满车辙的道路缓慢前进。山姆在克莱达斯、忧郁的艾迪和琼恩·雪诺身边多逗留了片刻。“好吧,”他说,“再见。” “再见,山姆,” 忧郁的艾迪道,“你的船不会沉,我认为不会,只有我在船上它们才会沉。” 琼恩注视着拖车。“我第一次见到吉莉时,”他说,“她紧张地背靠着卡斯特堡垒的墙壁。她是个瘦小的黑发女孩,挺着大肚子,畏畏缩缩地躲避白灵。他抓了她的兔子,我想她怕他会撕开她的肚皮,吞食里面的婴儿……但她真正害怕的并非那头狼,对吗?” 对,山姆心想,危险来自于卡斯特,她的亲生父亲。“她不明白自己怀有多大的勇气。” “你也一样,山姆。祝愿你们的旅途迅捷而又平安,替我好好照顾她和伊蒙,还有孩子。”琼恩那奇妙的微笑中透着悲哀。“拉起兜帽吧,山姆,瞧,雪花在你发际融化呢。” 艾莉亚 远处,微弱的光线穿透海上的雾气,在地平线附近闪耀。 “是星星。”艾莉亚说。 “家乡的星星。”德尼奥道。 他父亲正大声发号施令。水手们沿三根高高的桅杆爬上爬下,忙着摆弄索具和厚重的紫色船帆。底下,桨手们坐在两长列桨位边奋力划水。甲板吱吱嘎嘎地倾向一侧,三桅大帆船“泰坦之女号”转为右舵,准备入港。 家乡的星星。艾莉亚站在船头,一手搭在镀金船首像上,雕像乃是捧水果碗的处女。片刻间,她设想前方是家。 真是笨念头。她的家早没了,她的父母死了,除开长城上的琼恩·雪诺,她的兄弟姐妹也尽数被害。她想去长城,她告诉过船长,但即便那枚铁币也动摇不了他。一直以来,艾莉亚似乎每次都无法如愿,想去某地,到达的却是另一个地方。尤伦承诺带她回临冬城,最终却把她落在赫伦堡,自己进了坟墓;她逃出赫伦堡,前往奔流城,半途教柠檬、安盖和七弦汤姆逮住,拖到空山;接着猎狗劫走了她,把她弄去孪河城,后来艾莉亚将他留在三叉戟河边等死,自己前往盐场镇,希望搭船去东海望,结果…… 布拉佛斯也许不错。西利欧来自布拉佛斯,还有贾昆……给她铁币的正是贾昆,可他并非她真正的朋友,不像西利欧——不过,朋友对她而言有什么用呢?我不需要朋友,只要“缝衣针”。她用拇指轻轻抚摸剑柄光滑的圆球,一遍遍地许愿…… 老实说,艾莉亚不知道该许什么愿,也不知道远方星光下等待她的是什么。船长答应载她,却没时间跟她说话。有些船员躲着她,另一些人送她礼物——包括一柄银叉、若干无指手套和一顶镶皮革的柔软羊毛帽。有个人教她打水手结,另一个人小杯小杯地给她倒火酒喝。试图亲近她的水手会拍打胸脯,一遍遍地重复自己的名字,直到艾莉亚也会念为止,然而从没有人问起她的姓名。他们叫她阿盐,因为她是在三叉戟河河口处的盐场镇上的船。这名字还凑合,她心想。 天空中最后一颗晚星也告消失……只剩下正前方那一对,“原来是两颗星星啊。” “那是两只眼睛,”德尼奥道,“泰坦巨人看着我们。” 布拉佛斯的泰坦巨人。从前在临冬城,老奶妈给她讲过泰坦的故事。他有山那么高,每当布拉佛斯陷入危难,就会醒来,眼里燃烧着熊熊火焰,挥动起吱嘎作响的石头肢体,冲入海中击碎敌人。“布拉佛斯人喂贵族小女孩给它吃,因为她们的肉粉嫩多汁,”老奶妈的故事总如此结尾,然后珊莎就会发出一声蠢笨的尖叫。不过鲁温学士说了,泰坦巨人只不过是座雕像,老奶妈的故事也只不过是故事。 临冬城已经陷落、焚毁、化为废墟,艾莉亚提醒自己。老奶妈和鲁温学士多半已死,珊莎也一样。老想他们有什么好。凡人皆有一死,贾昆·赫加尔给出那枚旧铁币时教她的话是这个意思,离开盐场镇后她又新学了一些布拉佛斯词汇,例如“请”、“谢谢”、“海”、“星”、“火酒”等等,但她说得最多的还是“凡人皆有一死”。泰坦之女号的船员大都略知一点通用语,因为他们曾在旧镇、君临和女泉城过夜,不过只有船长和他的儿子们可以跟她交谈。德尼奥最小,他是个快乐的胖男孩,今年十二岁,负责打理父亲的舱室,并帮长兄算账。 “希望你们的泰坦肚子不饿。”艾莉亚告诉他。 “饿?”德尼奥迷惑地说。 “没事。”即使泰坦真的会吃粉嫩的小女孩,艾莉亚也不怕。反正她骨瘦如柴,怎配给巨人当美餐?而且她快满十一岁了,几乎算是成年女子。再说,阿盐又不是贵族。“泰坦是布拉佛斯的神吗?”她问,“还是你们也崇拜七神?” “所有神灵都在布拉佛斯受到尊重。”船长之子喜欢谈论父亲的船,也喜欢谈论自己的城市,“你们的七神在这儿有个圣堂,称为‘外域圣堂’,但只有维斯特洛水手上那儿敬拜。” 七神并非我的神衹,是母亲的,可他们任由佛雷家在孪河城将她杀害。她不知能否在布拉佛斯找到神木林,林中有棵鱼梁木。德尼奥或许知道,但她不能问。阿盐来自盐场镇,盐场镇的女孩怎会知道北境旧神呢?反正旧神早死了,她告诉自己,跟母亲、父亲、罗柏、布兰和瑞肯一样,统统都死了。她记得很久以前父亲说的话:当大雪降下,冷风吹起,独行狼死,群聚狼生。他说的是反话。如今独狼艾莉亚活着,狼群却被捕杀、剥皮。 “月咏者们带领我们来到这个避难所,以躲开瓦雷利亚的巨龙,”德尼奥道,“因此他们的神庙最为壮观。我们也敬拜众水之父,但他每年迎娶新娘,宫殿都得重建。其余的神集中在市中心一个岛上。你、你的……千面之神就在那里。” 泰坦的眼睛似乎变得更加明亮,双眼间的距离也增大了。艾莉亚不认识什么千面之神,但假如他能回应她的祈祷,也许就是她要寻找的神。格雷果爵士,她心中默念,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只剩六个。乔佛里死了,猎狗杀了波利佛,而她亲手刺死记事本,还有那疙瘩脸的笨侍从。假如他不抓我,我不会杀他的。她将猎狗留在三叉戟河岸边,当时他因为伤口感染而发着高烧,奄奄一息。我应该给他慈悲,用匕首刺入他心脏。 “阿盐,看那!”德尼奥拉拉她的胳膊,让她转身。“看到了吗?那儿!”他指点着说。 迷雾在面前退散,船首分割了参差不齐的灰色幕帘。泰坦之女号劈开灰绿色水面,风帆犹如翻腾的紫色翅膀。艾莉亚听见头顶海鸟的尖叫。德尼奥手指之处,一排岩石山脊从海面骤然升起,陡峭的坡道上覆盖着士卒松和黑云杉,但正前方有个缺口,泰坦巨人矗立在此,眼中闪光,绿色长发迎风飞舞。 他的双腿踩在缺口两边,各自踏住一座山,宽阔的肩膀则笼罩在崎岖的山峰上方,那双腿由顽石砌成,跟站立之处的黑色花岗岩海礁质地相同。巨人腰间系一件绿色青铜战裙,胸甲也是青铜制,头戴冠饰青铜半盔,飘荡的头发为染绿的麻绳,眼睛是两个山洞,大火堆在其中燃烧。他的一只手搭在左面山脊,青铜手指捏着一块巨岩;另一只手伸向天空,抓着一把断剑的剑柄。 他不过比君临的贝勒王雕像大一点点嘛,她告诉自己,然而那时船只仍在远海。当三桅大帆船逐渐靠近海浪拍打的山脊,泰坦的身躯便愈加骇人。德尼奥的父亲用低沉的嗓音大声指挥,人们继续在索具上忙碌。我们要从泰坦的双腿底下划过去。艾莉娅可以看到巨大胸甲上无数的箭孔,也可以看到泰坦的双臂和肩膀沾满斑斑点点的污渍,那全是海鸟的巢穴。她曲项仰望。受神祝福的贝勒还不及他的膝盖,他抬腿就能跨越临冬城的城墙。 泰坦发出一声巨吼。 洪亮的声音跟他的个头相称,骇人的轰鸣甚至淹没了船长的嗓门和波涛拍击松林山脉的声响。成千只海鸟同时蹿入空中,艾莉亚向后畏缩,直到她看见德尼奥在笑。“他把我们到来的消息通知兵工厂,”男孩喊道,“你不必害怕。” “我一点儿也不怕,”艾莉亚吼回去,“不过他声音有点大而已。” 风浪全力驱动着泰坦之女号,将她快速推向地峡。双层桨叶平稳划动,海水被搅拌成白色泡沫,而泰坦的影子遮天蔽日。有那么一瞬间,他们似乎就要在他脚下的岩石上撞得粉身碎骨。艾莉亚跟德尼奥一起挤在船头,海水飞溅脸庞,味道咸涩。她必须高高昂头,方能看见泰坦的脑袋。“布拉佛斯人喂贵族小女孩给它吃,因为她们的肉粉嫩多汁,”她仿佛又听见老奶妈的话语,但她不是小女孩,也不会被一座笨雕像吓到。 即便如此,驶过他双腿底下时,她仍一手摸向缝衣针。巨岩大腿的内侧点缀着更多箭孔,艾莉亚仰起脖子,发现那些箭孔比头顶的鸦巢还高出十码,泰坦的战裙底下有杀人孔,苍白的脸在铁栏杆后面注视着他们。 然后他们就过去了。 影子消失,两侧的松林山脊渐渐远去,风势减弱,船只驶入一个大礁湖中。前方又升起一座海礁,仿佛突出水中、长满尖刺的拳头,顶端的岩石垛口上密密麻麻布满投石机、弩炮与喷火弩。“这便是布拉佛斯的兵工厂,”德尼奥的口气好像是他造的一样,“那里一天就能建造一艘战舰。”艾莉亚看到数十艘划桨战船泊在码头边或者架在下水槽中,另有许多绘漆的船首像从岩石岸边无数个木头工棚中冒出来,仿佛关在兽舍中的猎狗,精悍、凶狠而饥饿,随时等待猎人号角的召唤。她试图记点数目,但它们实在太多,而且随着海岸线蜿蜒伸展,还有更多码头、工棚与船坞。 两艘划桨船迎上前来,仿佛水面滑翔的蜻蜓,白色船桨上下翻飞。艾莉亚听见某位船长朝他们喊叫,然后泰坦之女号的船长大声应答,她听不懂这些话。随着一声嘹亮号角,两艘划桨船分向两侧,距离如此接近,她甚至能听到紫色船壳内的鼓点,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就像活生生的心脏在跳动。 接着,划桨船和兵工厂都被抛在身后,前方是一片广阔的青绿色水域,仿佛带波纹的彩色玻璃。矗立在水面中央的即是市区,宏伟的拱顶、高塔和桥梁向四面八方伸展,呈现灰色、金色和红色。这便是海中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 鲁温学士给孩子们讲过布拉佛斯,但其中许多内容艾莉亚都已忘记,她只记得这是座平坦的城市,不若君临那样建在三座山丘之上,仅有的突起都是人们用砖块、花岗岩、青铜和大理石搭建而起——它似乎缺点什么,她花了好长时间才意识到:这座城市没有城墙。但当她告诉德尼奥时,对方哈哈大笑。“我们的城墙是木头做的,漆成紫色。”他告诉她,“我们的舰队就是我们的城墙。不需要别的东西。” 身后的甲板发出一阵吱嘎响声。艾莉亚转身,发现德尼奥的父亲走过来,身穿代表船长身份的紫羊毛布长外套。商旅船长特尼西奥·特里斯不留小胡子,灰色络腮胡剃得短小整洁,围着他那张被风吹得泛红的方脸。渡海途中,她经常见他跟船员们开玩笑,但只要他板起脸孔,人们便像躲避暴风雨一样逃开。他现在正板着脸。“航程快结束了,”他告诉艾莉亚,“我去方格码头,海王的海关官员将在那里登船检查货舱。他们会查上半天,他们总是要查半天,但你无须恭候他们。收拾好东西,我放一条小船下去,由约寇送你上岸。” 上岸。艾莉亚咬紧嘴唇。她穿越狭海来到此处,但假如现在船长问起,她宁愿留在泰坦之女号上。阿盐太瘦小,划不动船桨,这点她已经了解,但她可以编绳、收帆啊,还可以在广阔的盐水中掌舵航行。德尼奥有回带她上鸦巢,虽然下面的甲板似乎只有一点点大,但她根本不怕。我还会算账和清理舱室。 然而大帆船上不需要第二个小男孩,另外,她只消看看船长的脸色就知道他多么急于摆脱自己。因此艾莉亚只点点头。“上岸。”她说,虽然上岸意味着在陌生人中生活。 “Valar dohaeris,”他用两根手指触摸眉毛,“请你记住特尼西奥·特里斯,以及他为你提供的帮助。” “我会的。”艾莉亚小声说。风拉扯着斗篷,幽魂般固执。该离开了。 船长说“收拾好东西”,其实她没什么东西,只有几件衣服、一小袋钱币、船员们送的礼物,外加别在左腰的匕首和右腰的缝衣针。 她还没收拾完,小船已经备好,由约寇划桨。他也是船长的儿子,但比德尼奥年长,也没那么友善。我还没跟德尼奥道别呢,她边想边爬下去到他身边。她不知将来能否再见到德尼奥。我应该跟他道别的。 随着约寇的划动,泰坦之女号逐渐缩小,而城市越变越大。右面是港口,纷乱杂陈地挤满了码头和船坞,其中不仅有来自伊班港的大肚子捕鲸船、来自盛夏群岛的天鹅船,还有许许多多本地划桨船,仅凭一个小女孩根本数不过来。左面远处有另一港口,与小船之间隔了一块突出的低洼陆岬,陆上的建筑物统统位于水线以下,仅有屋顶冒出来。艾莉亚从未见过这么多大建筑聚集一处。如果说君临拥有红堡、贝勒大圣堂和龙穴,布拉佛斯则至少拥有二十座神庙、高塔和宫殿,每一幢比君临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又要变成一只老鼠,她阴郁地想,就像在赫伦堡时那样。 从泰坦巨人矗立的地方看过来,整座城市似乎是个大岛,但随着约寇将她划近,她发现布拉佛斯确实由许多小岛聚合而成,石拱桥跨越纵横交错的水道,将它们连接在一起。越过港口,灰色石屋排列成街道,房子建得极为紧密,彼此倚靠。在艾莉亚看来,它们的模样十分古怪;各有四五层楼,却细瘦得很,覆盖瓦片的陡峭屋顶就像尖顶帽——但她没见到茅草屋顶,熟悉的维斯特洛式木屋也寥寥可数。木材好少啊,她意识到,布拉佛斯是个石头城,绿色汪洋中的灰色城市。 约寇划向港口以北,深入一条大水道,这条宽阔的绿色水道笔直地延伸至城市中心。他们从一座精雕细刻的石拱桥下经过,桥上雕饰着上百种不同的鱼、螃蟹和乌贼;第二座桥雕有枝繁叶茂的蔓藤;后面又有第三座,上千只彩绘眼睛向下凝视着他们。运河两侧有一些较小的水渠汇入,更小的支流则汇入它们。有些房子居然建在水道上方,使得水道成为某种隧道。水蛇形状的细窄小船在隧道中进进出出,它们有彩绘船头和高翘尾巴,而且是不划的,由人站在船尾拿篙子撑,撑船人身穿灰色、褐色及苔藓般深绿的斗篷。此外,她看见平底大驳船,上面高高地堆满箱子和木桶,船两边各有二十个篙夫;还有奇特的浮屋,挂着彩色玻璃吊灯,饰有天鹅绒帘幕和黄铜船首像。远处的沟渠和房屋上方,隐约可见一条硕大的灰岩管道,由三层结实的桥弓支撑,伸向南方的迷雾之中。“那是什么?”艾莉亚指着问约寇。“那是甜水河,”他告诉她,“它跨越泥沼和浅滩,从大陆输入淡水,最终这些优质的甜水会注入喷泉池中。” 她回头望去,海港和礁湖已在视野中消失。前方,高大魁梧的石像排列两边,它们神情肃穆,身披青铜长袍,袍子上沾着斑斑点点的海鸟粪便。有的石像拿书,有的拿匕首,有的拿锤子。其中一位高举一颗黄金制成的星星,另一位放倒石酒壶,好让水流源源不断地灌入渠道之中。“他们是神吗?”艾莉亚问。 “他们是过去的海王,”约寇道,“列神岛还在前头。看见没?再过六座桥,右边的岸上,便是月咏者神庙。” 那是艾莉亚在大礁湖上远眺到的建筑之一,宏伟的雪白大理石宫殿有银色大圆顶,乳白色玻璃窗展现出月亮的不同状态。每道门边都有一对大理石少女像,跟那些海王一般高,支撑着新月形门梁。 再过去是另一座神庙,其红岩大厦如同坚固的要塞,巨型方塔的顶端上有只直径达二十尺的铁火盆,其中燃烧着熊熊烈焰,神庙的青铜门两侧也有较小的火堆。“红袍僧们喜欢火,”约寇告诉她,“他们崇拜光之王,红神拉赫洛。” 我知道。艾莉亚记得密尔的索罗斯,他穿着破旧盔甲和褪成粉色的袍子,光看外貌已经说不上是红袍僧了,然而他的吻能让贝里伯爵复活。她注视着红神的宅邸缓缓经过,心中琢磨布拉佛斯的僧侣是否也具有他的能力。 接下来是一座巨型砖房,其上爬满苔藓。若非约寇讲解,艾莉亚还以为是个仓库。“这是‘庇圣所’,我们在此供奉被世界各地遗忘的诸多小神灵。你也许会听见人们叫它‘大杂院’。”一条小渠从“大杂院”覆盖苔藓的高墙间穿过,他在这里将船转向右边,经过一条隧道,然后再次进入光亮之中。两侧耸立着更多神龛。 “我从来不知道有那么多神。”艾莉亚说。 约寇哼了一声。他们转过一个弯,又从一座桥下经过。一个小小的岩石山丘出现在左边,山丘顶上有座无窗的深灰色石头神庙,岩石阶梯从门口直通向下面带顶篷的码头。 约寇倒划了几下桨,小船便轻轻撞到石桩上。他抓住一个铁环,以暂时稳住船只。“我把你留在这儿。” 码头光线阴暗,阶梯极为陡峭,神庙的黑瓦屋顶尖尖的,跟水道沿岸的房屋相同。艾莉亚咬紧嘴唇。西利欧来自布拉佛斯,他或许造访过这座神庙,或许登上过这些阶梯。她抓住一个铁环,上了码头。 “你知道我的名字吧?”约寇在船里说。 “约寇·特里斯。” “Valar dohaeris。”他一推桨,回到水深的地方。艾莉亚望着他原路划回,直到消失在桥下的阴影之中。划桨声渐弱,她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仿佛突然间到了别处……也许是回到赫伦堡,跟詹德利在一起,也许是跟猎狗一起在三叉戟河边的树林里游荡。阿盐是个笨小孩,她告诉自己,我是一头奔狼,奔狼不会害怕。于是她拍了拍缝衣针的剑柄,以求好运,然后冲入阴影之中,两级一步地跨上台阶,这样就没人能指责她在恐惧了。 到得顶上,面前是一对十二尺高的雕花木门。左边一扇由鱼梁木制成,白如骸骨,右边一扇是微微泛光的黑檀木。两扇门中间合雕着一个月亮,不过鱼梁木上嵌的是黑檀木,黑檀木上则嵌鱼梁木,那模样不知为何让她想起了临冬城神木林中的心树。门在看着我,她一边想,一边用戴手套的手去推,两扇门都推不动。锁得死死的。“放我进去,笨蛋,”她喊道,“我穿越狭海才来到这里。”她捏起拳头敲打。“贾昆叫我来的。我有铁硬币。”她从袋子里抽出铁币,举在面前。“看见吗?valar morghulis。” 门没有回答,自动打开了。 它们毫无声息地向内开启,无人介入。艾莉亚向前跨出一步,又一步。门在她身后关闭,一时间,她目不能视。缝衣针握在手中,但不知是何时拔出来的。 几支蜡烛沿墙燃烧,发出微弱的光线,艾莉亚甚至看不到自己的脚。有人喃喃低语,但声音太轻,她无法辨清词句。还有人哭泣。她听见轻微的脚步声,皮革与石头摩擦,一扇门打开又关上。水,有水。 艾莉亚的眼睛渐渐调整适应。神庙内部似乎比外面看起来大很多。维斯特洛的圣堂都是七边形,七个祭坛分别供奉七神,而这里的神远不止七个。无数雕像沿墙站立,高大又凶险,红色的蜡烛在它们脚边摇曳,仿佛遥远昏暗的群星。距离最近的是个十二尺高的大理石女人,逼真的泪水自她双眼流出,注入她抱在怀中的碗里;再过去是个坐在王座上的狮头男人,由黑檀木雕刻而成;有匹由青铜和钢铁铸成的高头大马,两条粗壮的后腿直立起来;再往前,她分辨出一张巨大的石脸,一个苍白的婴儿握着一柄长剑,一只毛发蓬松、个头有野牛那么大的黑山羊,一个倚着根棍子的兜帽男人,还有许许多多黑暗中若隐若现的影子。神像之间有些隐蔽的龛穴,其中的阴影更加浓重,时不时还有一支燃烧的蜡烛。 静如影,艾莉亚手握短剑,在一排排石头长凳间移动。地板也是石头,但并非贝勒大圣堂中打磨光滑的大理石,这里的石头很粗糙。她经过几个窃窃私语的妇女。空气温热滞闷,令她不禁打起哈欠。她嗅到蜡烛的气味,非常古怪,仿佛是某种奇异香料,随着她逐渐深入,它闻起来就像是雪、松针和热腾腾的肉汤相融合。这味道真好,艾莉亚心想,感觉略微勇敢了一点,勇敢得足以将缝衣针收入鞘中。 在神庙中央,她找到了先前听到的水声源头,那是一个直径十尺的水池,在昏暗的红烛照耀之下,黑如墨汁。池边坐了一位穿银斗篷的年轻人,正在轻声哭泣。他将一只手伸入水中,猩红的波纹在池内荡漾,接着,他收回手指逐个吮吸。他一定是渴了。池边摆着一些石杯,艾莉亚舀满一杯端给他。她送上水杯时,那年轻人凝视她许久。“valar morghulis。”他说。 “Valar dohaeris。”她答道。 他深深啜饮,然后将杯子丢入池中,发出轻轻一声“扑通”。接着,他摇摇晃晃站起身来,手捂肚子。一时间,艾莉亚以为他要摔倒,接着看见他腰带下面有一片黑糊糊的污渍,并且在她注视之下逐渐扩大。“你被刺了,”她脱口而出,但那人未加理会。他跌跌撞撞朝墙边走去,爬进一个空穴,躺到坚硬的石床上。艾莉亚环顾四周,发现还有其他空穴。有的空穴中有老人在睡觉。 不,记忆中一个模糊而又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低语,他们死了,或者快死了。用你的眼睛看。 一只手搭到她胳膊上。 艾莉亚立即转身,但那不过是个小女孩,面色苍白,身穿大得不成比例的兜帽长袍,袍子右半黑,左半白。兜帽下的脸憔悴削瘦,脸颊凹陷,黑眼睛看上去跟茶碗一般大。“别抓着我,”艾莉亚警告这流浪儿,“上次我把那个抓我的男孩给杀了。” 女孩说了些什么。 艾莉亚听不懂,只好摇摇头,“你不会通用语吗?” 一个声音在她身后说。“我会。” 艾莉亚不喜欢别人老是这样让她吃惊。这回是个戴兜帽的男人,个子很高,身上裹着跟那女孩一样的黑白长袍,不过尺寸更大。从兜帽底下,她只能看见他眼睛反射出的微微泛红的烛光。“这是什么地方?”她问他。 “安息之地。”他语气温柔,“你在这儿很安全。此乃黑白之院,孩子,不过你还太小,还未到寻求千面之神恩惠的时候。” “他跟南方人的神一样有七张脸吗?” “七张脸?不,他的脸数不清,小家伙,就跟天上的群星一样繁多。在布拉佛斯,人们愿意崇拜哪个神就崇拜哪个神……但每条路的终点,都是千面之神。有朝一日,他也会等着你,不必担心,你无须急于寻求他的接纳。” “我只是来找贾昆·赫加尔的。”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 她的心沉下去。“他来自罗拉斯,头发半红半白。他答应教我秘密,还给了我这个。”铁硬币捏在拳头里,她松开手指,发现其已附在汗津津的掌心。 牧师仔细看了看,但没去摸。那大眼睛流浪儿也看着它。最后,戴兜帽的牧师说:“你叫什么,孩子?” “阿盐。我来自三叉戟河边的盐场镇。” 她看不见他的脸,却不知为何能感觉到他的笑。“不,”他说,“你是谁?” “乳鸽。”这是她的第二个答案。 “你的真名,孩子。” “我母亲叫我娜娜,他们称我为黄鼠狼——” “你到底是谁?” 她咽了口口水。“阿利。我叫阿利。” “接近了。你的真名?”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告诉自己。“艾莉亚。”第一遍她轻声说出。第二遍则大声冲他喊,“我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对,”他说,“但黑白之院容不下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 “求求你,”她说,“我无处可去。” “你怕死吗?” 她咬紧嘴唇:“不。” “让我们试一试。”牧师摘下兜帽。帽子底下没有脸,只有一个泛黄的头骨,颊间粘着少许碎皮,一条白色蠕虫从空洞的眼眶里扭动着钻出来。“吻我,孩子,”他嘶哑地说,声调干枯沙哑,仿佛临死前的喉音。 他想吓唬我?艾莉亚吻向本该是他鼻子的地方,接着捉出他眼睛里的尸虫,并打算把它吃掉。尸虫像幻影一样融化。 泛黄的头骨也融化了,一位她毕生所见最为慈祥的老人正低头朝她微笑。“吃虫子的孩子,”他说,“你很饿吗?” 是的,她心想,但并非为了食物。 瑟曦 冷雨飘飞,将红堡的墙垒化为暗红,犹如凝血。太后紧紧握住国王的手,牵他走过泥泞的庭院,来到重重守卫的轿子前。“詹姆舅舅说我可以骑马出去,边走边给老百姓扔铜板。”男孩提出异议。 “你想着凉吗?”她可不敢冒险,托曼从来就没有乔佛里的体魄,“你外公想看到你有个国王的样子,咱们可不能像落汤鸡似的出现在大圣堂里。”我又穿起这身倒霉的丧服。黑色与她相克,搭配她白皙的皮肤,看起来犹如尸体。黎明前一个小时,瑟曦就已起床,沐浴、梳头、更衣,此刻决不愿雨水破坏了这番努力。 入轿后,托曼靠在枕垫上,朝窗外的雨帘窥去,“诸神在为外公哭泣呢,乔斯琳小姐说雨点就是他们的泪水。” “乔斯琳·史威佛是个白痴,如果诸神可以哭泣,怎不为你哥哥流眼泪呢?算了,雨水就是雨水,把窗帘拉上,雨全飘进来了。你想浸湿你的貂皮披风吗?” 托曼听话照办,然而他的温顺让母亲不安。王者无畏,乔佛里会与我争执,决不会乖乖就范。“坐要有坐相!”她嘱咐托曼,“要有国王的样子。肩膀挺起来,王冠戴好啰——你这样随随便便,待会在诸侯们面前掉下去怎么办?” “我不会让它掉下去的,母亲,”男孩坐直身子,伸手整理王冠。小乔的王冠对他而言太大了,这个胖胖的托曼……他的脸似乎变瘦了。最近,儿子的饮食正常吗?我得记住盘问总管。眼下弥赛菈在多恩人手里,可不能让托曼出半点差错。总有一天,他会长大,适合戴上小乔留下的冠冕。目前还是做个小一号的为好,以免压疼他的脑袋。太后决定马上去找金匠。 轿子缓缓步下伊耿高丘,两名御林铁卫骑行在前,雨水浸湿了白甲白袍白马,轿后是五十名红金服饰的兰尼斯特卫兵。 托曼忍不住掀开一点窗帘望出去,外面是空旷的街道。“我以为会有很多老百姓呢,父亲去世时,挤得人山人海。” “谁会冒雨出来看死人呢?”何况君临人根本不爱戴泰温。我父亲也不屑于他们的爱戴。“爱,爱这玩意儿,既不能吃,也不能用,寒夜里也无法拿来取暖。”弟弟詹姆在托曼这个年纪的时候,父亲曾如此对他吐露。 维桑尼亚丘陵上,以大理石砌成、富丽堂皇的贝勒大圣堂前,悼念的人群远没有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在广场四周布置的金袍卫士多。会有更多人来的,瑟曦让马林·特林爵士扶自己下轿,心里一边想。毕竟,晨祷只允许贵族和他们的随从参加,下午的祷告为百姓开放,晚间祷告则没有任何身份限制。晚上我得回来主持,好让平民们目睹我的哀痛。白痴要看戏嘛。这真让人烦恼,她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有一场战争要打,一个国家需要统治。起码父亲会理解我的。 总主教在阶梯顶上等待他们,他是个老人,留着稀疏的灰胡须,背驼得如此厉害,好似承受不住浑身华丽绣袍的重量,眼睛直低到对齐太后的胸口……好在那顶用无瑕的水晶和金丝铸成的优雅冠冕,为他增加了一尺半高度。 这顶冠冕正是泰温公爵所赐,以代替动乱中暴民杀害前任总主教时所丢失的那顶。当日,他们把那老笨蛋从轿子里拖出来撕成了碎片,那也是弥赛菈离我而去、远赴多恩的日子。那家伙虽然又笨又贪吃,至少可以收买,眼前这位……这是提利昂任命的,瑟曦想着想着,心生不悦。 总主教斑斑点点的手掌从装饰着黄金花纹和小水晶球的长袖中伸出来,活像一只鸡爪。瑟曦跪在潮湿的大理石上,亲吻他的指头,并让托曼也照办。他了解我多少?侏儒跟他说了些什么?总主教微笑着护送她进入圣堂,笑容中充满暗示,充满威胁,或许那不过是褶皱的嘴唇在无谓地抽搐?太后吃不准。 他们走过灯火之厅,头顶为无数镶铅彩色玻璃球。她握着托曼的手,特兰和凯特布莱克在两边保护,雨水顺着他俩的白袍流到地板上。总主教走得很慢,倚着一根顶上有颗水晶球、装饰富丽的鱼梁木手杖,七名大主教出来伴随他,个个穿闪光的银丝服装。与之相对,托曼的貂皮披风下面乃是金丝上衣,太后则身穿边沿镶白貂皮的黑天鹅绒旧礼服——没时间赶制新的了,而她又不能穿着哀悼乔佛里或者劳勃的衣服出现。 至少我无须为提利昂哀悼,反之,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肯定会换上绯红丝绸和金线内衣,还在头际配搭红宝石。太后已经宣布,无论是谁,无论出身多么低贱、有过什么过恶,只要将侏儒的人头献上,便可受封为领主。乌鸦将她的指示传遍七大王国,很快消息也将传到狭海对岸的九大自由贸易城邦。就算小恶魔逃到天涯海角,他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王家队伍通过几重内门,来到圣堂中心的大殿,顺着穹顶之下七条宽阔走道之一走下去,七条走道在中央交会。周围的贵族在国王和太后身边纷纷跪下,其中许多是父亲的旧部与封臣,有的骑士跟随泰温公爵征战了大小几十场战斗。看着他们,她觉得心里踏实多了。我不是没有朋友的。 在大殿由水晶、玻璃和黄金砌成的巍峨穹顶下,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身躯静躺在平台上的大理石棺中。詹姆在棺材前为父亲守灵,用完好的那只手握着一把极长的黄金巨剑,剑尖抵住地面,他身披的兜帽斗篷洁白犹如新雪,斗篷下的长锁甲则是由珍珠母串成,装饰有黄金。泰温大人宁愿他身穿兰尼斯特的红金服装,她明白,每每看到詹姆身披白袍的样子父亲就会发火。弟弟的胡子又长出来了,短短的胡碴掩盖了下巴与脸颊,使他看起来有些沧桑、粗鲁。也许,在父亲安息于凯岩城的地下之前,他都不会刮吧。 瑟曦牵着国王踏上短短三级阶梯,跪在公爵的遗体旁边。托曼泪眼汪汪。“哭也别出声,”她倾身告诫,“你是国王,不是哭哭啼啼的小孩子。你的臣属们正看着你。”男孩听话地用手背拭去眼泪——他遗传了她的眼睛,翡翠般的绿,詹姆在他这个年纪时也有这样明亮硕大的眼睛。噢,弟弟当年多么俊俏……而且凶猛,和乔佛里一样凶猛,是真正的幼狮。想到这里,太后不禁伸手环住托曼,亲吻他黄金的发卷。他需要我教导如何统治,需要我细心保护,以免遭敌人的伤害。某些敌人此刻正藏在这里,假装是我们家的朋友。 静默姐妹把泰温大人打扮得似乎正要去参战。他穿着自己最好的板甲,厚重的钢板上了暗红色瓷釉,胸甲、护胫和手套均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护手圆盘则是黄金日芒。一对黄金母狮子趴在肩头,她们的配偶昂首立于巨盔顶上。公爵大人的胸前放了一把镀金剑鞘、红宝石装点的巨剑,公爵用镀金锁甲手套牢牢地将其握住。他死后的遗容都是如此尊贵,她心想,唯有那张嘴巴……父亲的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在茫然地微笑。简直荒唐。是派席尔的错,他应该告诉静默姐妹: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从来不笑。老糊涂蛋,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没用。这淡淡的笑,外加紧闭的眼睛,使得泰温大人的模样不那么可怕了——然而父亲的眼神本是他的灵魂所系:那纯粹的绿,闪闪发亮,其中有金色的瞳仁。那双眼睛可以看穿你,看穿你灵魂中的虚弱、无能与丑陋。他可以夺人心魄。 回忆突如其来,瑟曦想起入宫时伊里斯国王为自己举办的欢迎宴会,那时的她还嫩得像夏天的青草。闲聊中,老玛瑞魏斯提及增加葡萄酒的税率,莱克大人评论道,“假如咱们需要金子,陛下让泰温大人找把夜壶来不就够了吗?”听罢此言,伊里斯和他的宠臣们哈哈大笑,父亲则隔着酒杯瞪视莱克,当全场沉默之后,仍然没有转移视线。莱克别开头,接着又扭回来对上父亲的目光,旋即灌下一大杯麦酒,通红了脸摇晃着逃了。他在那双毫不动摇的眼睛下无可遁形。 泰温大人的眼睛永远地阖上了,瑟曦心想,他们该害怕的是我的眼睛,我的眉毛。我,也是狮子。 圣堂色调灰暗,和外面的天空一样。倘若云散雨住,阳光将透过悬垂的水晶照射而进,为尸体洒下七彩虹光。凯岩城公爵配得上七彩虹光,他是个伟人。我能做得更好。一千年之后,当学士记述历史时,您将被认做是瑟曦摄政王太后的父亲。 “母亲,”托曼拉拉她的衣袖,“什么东西这么难闻啊?” 我的父亲大人。“死亡的味道,”她也闻到了,一丝丝腐败的气息令人禁不住想揪鼻子,但瑟曦不在意。穿银袍的七名大主教站在棺材后,祈求天父公正地裁判泰温公爵,念诵完毕后,又有七十七名修女聚集在圣母的祭坛前,咏唱圣歌,以求慈悲。托曼有些受不了了,就连太后也觉得膝盖酸痛。她望向詹姆,发觉弟弟浑如石雕,也不敢对上她的目光。 下方的长椅边,凯冯叔叔耷拉着肩膀跪在地上,他的儿子跪于他身旁。蓝赛尔的脸色比我父亲还糟。他才十七岁,看起来却像七十岁的老人:面容灰败而憔悴,脸颊消瘦,眼窝深陷,头发花白易折,犹如粉笔。为何泰温·兰尼斯特死了,蓝赛尔还活着?诸神失去理智了吗? 盖尔斯大人比平日里咳嗽得更剧烈,还用红丝方巾遮住鼻子。他也闻到了。派席尔国师则闭上了双眼。如果他胆敢睡觉,我发誓一定会狠狠地惩罚他。棺材右边跪着提利尔家族的人:高庭公爵,他凶恶的母亲和乏味的妻子,他儿子加兰和女儿玛格丽。王后玛格丽,瑟曦提醒自己,她是小乔的寡妇和托曼的未婚妻。玛格丽十分漂亮,跟她哥哥百花骑士几无二致,太后更怀疑他俩有类似的口味。瞧啊,我们的小玫瑰日日夜夜拖着一大群侍女。现下就有十来个跪在她身边。太后转移目光,一一打量着这些女人。她们中谁懦弱?谁淫荡?谁渴望飞黄腾达?谁管不住舌头?她决定查个清楚。 歌咏结束后,大家都松了口气。父亲散发出的臭味愈发浓烈,悼念的贵族们只得强装严肃,不过瑟曦仍旧发现玛格丽小姐的表妹们揪起了那小小的提利尔鼻子。等她和托曼走回走道,她觉得有人似乎低语了一声“厕所”,然后“咯咯”浅笑,太后愤怒地回头,面前却是一片单调的脸孔组成的海洋,呆板地回望着她。若父亲在世,绝没人敢开他的玩笑,他光凭目光就能把这批蠢猪吓趴下。 回到灯火之厅,悼念者们像嗡嗡叫的苍蝇似的把太后母子团团包围,急切地向她倾诉无聊的哀悼之词。雷德温的双胞胎吻了她的手,他们的父亲则吻了她的脸颊;火术士哈林向她保证,在她父亲的遗骨出城西返之日,灿烂的烟火将于晴空中绽放;盖尔斯大人在咳嗽间声称自己雇了一名石匠大师,要在雄狮门上雕一尊泰温大人的塑像,使其永恒地守护都城;蓝柏特·特拔瑞爵士右眼上还裹着绷带,他发誓在将她的侏儒弟弟人头献上之前,决不会拆开它。 等她终于摆脱了蠢猪们的絮絮叨叨,史铎克渥斯堡的法丽丝夫人和她丈夫巴尔曼·拜奇爵士又将她堵住。“我谨代表我的母亲大人,向您致以哀悼之意,陛下,”法丽丝急切地说,“洛丽丝快生了,我母亲脱不开身,她恳求您的原谅,并让我提议……我母亲把您的先父看做是当代最出色的人物,若我妹妹产下男婴,她希望能有荣幸将孩子命名为泰温,希望……希望能取悦您,陛下。” 瑟曦简直给惊呆了,“你那弱智妹妹给半个君临城的人操过!坦妲居然认为用我父亲大人的名讳来命名私生子是个荣幸?不,我可不这么想。” 法丽丝像被打了一巴掌似的应声退开,她丈夫则用拇指捻捻浓密的金色胡须,“陛下,这话我也跟坦妲伯爵夫人讲过,您放心,我们会找个更……呃……更合适的名字给洛丽丝的私生子。我向您保证,真的。” “记住你的话,”瑟曦一耸肩,急匆匆地走了,她发现托曼已然陷入了玛格丽·提利尔及她祖母的包围之中。荆棘女王生得太矮,乍一看就像个孩子。太后正打算从玫瑰丛中营救出自己的孩子,突然面对面撞上叔叔一家,她提醒叔叔回城后会谈的约定,凯冯爵士疲惫地点点头,告辞离开,但蓝赛尔,那个一只脚已进坟墓的人留了下来。他的另一只脚呢?他是正要踩进去,还是准备跨出来? 瑟曦逼自己微笑。“蓝赛尔,看到你这么健康,实在是太欣慰了。从前巴拉拨学士对你的病情很不乐观,我们都担心得要命……对了,你还不去戴瑞城吗?你可是新进的伯爵老爷啊。”黑水河之战后,父亲分了一杯羹给弟弟凯冯,提拔蓝赛尔为领主。 “现在还去不了,我的城堡由土匪占据着。”表弟的声音就跟他下唇边的胡碴一样虚弱,好歹他虽然头发花白,胡子仍是沙色。当这孩子插入她体内,忠实地抽送时,瑟曦便总是盯着他的胡子。太不成话了,像一点污垢,她以前威胁吐口毯便足以将其抹去。“父亲说,河间地目前需要强力弹压。” 结果他们得到了你,她心里这么想,嘴上却笑笑,“你也要结婚了。” 一丝忧郁从年轻骑士沧桑的脸庞上掠过,“是的,佛雷家的女孩,我见都没见过,听说她早就被开了苞,乃是有戴瑞血统的寡妇。父亲说迎娶她,能让臣民们更亲近我,可惜我的臣民不是死了就是逃了。”他伸手去握她的手。“好残忍啊,瑟曦,陛下,您知道我爱的是——” “——兰尼斯特家族,”她替他说完,“没人怀疑你的忠诚,蓝赛尔。希望你夫人给你生出许多强壮的儿子来。”嗯,希望她的祖父大人别来主持婚礼。“我相信你,你在戴瑞城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蓝赛尔可怜兮兮地点点头,“我快死的时候,父亲让总主教来为我祈祷,他是个好人。”表弟的眼睛潮湿闪亮,真奇怪,孩童的眼睛长在老人的脸上。“他说圣母是为了神圣的事业而留下了我,让我有机会赎罪。” 瑟曦不清楚他要怎样来为她赎罪。封他为骑士是个错误,跟他上床则尤有过之。蓝赛尔是根软弱的芦苇,而她更不喜欢他这突发的虔诚,他假扮詹姆时要可爱多了。等等,这没种的蠢货到底跟总主教忏悔了些什么?等他和那佛雷家的婊子睡在一起,黑暗中又得倾吐出多少秘密?如果他说出同床的事,那还好,瑟曦自有办法应付,男人嘛都有欲望,初生牛犊摄于她的美貌,难免夸夸其谈;但如果他说出劳勃和葡萄酒……“祈祷足以赎罪,”瑟曦告诉表弟,“请静静地祈祷。”她抛下他思考她的话,准备应付提利尔们。 玛格丽抢先给了她姐妹般的拥抱,太后觉得对方占了上风,却想不出反对的理由;艾勒莉夫人和玛格丽的表亲们则吻了她的手指;怀孕的格雷佛德夫人恳求太后,若自己生的是男孩便命名为泰温,生的是女孩则命名为兰娜。又来了?她几乎窒息,过不了几天,全国上下会挤满泰温的吧!无可奈何,她只能强颜欢笑,慷慨地表示同意。 只有玛瑞魏斯夫人给她带来了好消息。“陛下,”对方用性感的密尔腔调说,“我给我狭海对岸的朋友们送了消息,一旦小恶魔那张丑陋的脸孔在自由贸易城邦出现,即刻取其人头献上。” “你在东方有很多朋友?” “是的,我在密尔、里斯与泰洛西都有朋友,他们有权有势。” 对此,瑟曦并不怀疑。瞧这密尔女人,生得如此妖艳,长腿巨乳,柔顺的橄榄色皮肤、丰厚的嘴唇和大大的黑眼睛,一头蓬厚的黑发仿佛刚从睡梦中醒来。她浑身散发着诱惑,犹如异国的莲花。“玛瑞魏斯大人和我全身心地服从、服务于陛下,服务于我们的小国王。”女人低声承诺,瞳孔深处跟格雷佛德夫人的肚子一样内容丰富。 此人野心勃勃,却嫁了个空有显赫家世的破落丈夫。“我们找机会详谈,夫人,你叫坦妮娅,对吗?你真是太好心了,我想咱们可以成为好朋友。” 这时高庭公爵朝太后走来。 梅斯·提利尔仅年长瑟曦十岁不到,但她心目中一直将对方当做上一辈的人物,而非自己的同龄人。他不及泰温公爵高大,体重却尤有过之,胸膛宽阔,肚子挺拔。他的头发是栗子色,胡须中间已有灰白斑点,面孔一如往常红彤彤的。“泰温是个伟人,不世出的伟人。”他吻了她的双颊后,仪式化地宣布,“恐怕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再也无缘得见您父亲这样的大英雄了。” 你就站在这样的大英雄面前,白痴,瑟曦心想,那就是我,他的女儿。但她需要提利尔和高庭的力量来维护托曼的王座,所以说出口的只是,“是的,大家都非常地怀念他。” 提利尔将一只手放在她肩膀上,“唉,大家都很清楚,没人能有本事担起泰温大人留下的担子,然而死者已逝,国家终究得有人统治,必须有人统治。在这个黑暗的时刻,若需要我加以协助,陛下尽管吩咐,我当万死不辞。” 大人,想当御前首相,至少有胆子说出口哇,太后笑了,这白痴能从我的笑容中读出什么?“话虽如此……但放眼天下,乱局初定,河湾地正急需大人您照管,本末倒置似有不妥吧?” “我儿子维拉斯非常能干,”对方拒绝接受她明白的暗示,不依不饶地解释道,“他是身残志坚的模范,腿虽瘸了,脑筋却很灵活。现下,加兰又接收了亮水城,他们兄弟俩齐心协力,河湾地万无一失,我这个做父亲的正好为国家效力——王国的盛衰安危应为我辈之首务,这是泰温大人的遗训。说到这里,我很高兴为陛下带来另一个好消息:遵照您先父的期望,我叔叔加尔斯已答应接任财政大臣一职,此刻正前往旧镇乘船,星夜赶来君临,他的两个儿子也随他一道。泰温大人答应一并为我这两个表弟谋取职位,似乎指的是都城守备队啊。” 太后的笑容完全凝固了,她担心自己会把牙齿咬断。让“粗胖的”加尔斯进入御前会议?让他的两个杂种穿上金袍?……这帮提利尔以为我会把王国装在镀金盘子里送给他们吗?她气得说不出话。 “加尔斯长期担任高庭总管,为我和我父亲服务,任劳任怨,谓为标榜。”提利尔仍在继续,“我承认,小指头是挺厉害,靠鼻子就能嗅出金子所在,然而加尔斯——” “大人,”瑟曦打断高庭公爵,“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已征询过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意见,他很荣幸地接受了财政大臣的职位。” 梅斯错愕地望着她。“罗斯比?那个……成天咳嗽的病人?可……可事情已经谈妥了,陛下,加尔斯业已前往旧镇。” “赶紧送乌鸦给海塔尔大人,让他阻止你叔叔上船。如果冒着秋天的风暴,不远万里前来,却空手而回的话,实在太对不住加尔斯了。”她和蔼地笑道。 提利尔的粗脖子上升起一轮红晕。“您……您父亲答应过我……”他唾沫横飞地说。 公爵的母亲突然出现,挽起儿子的胳膊。“看来泰温大人并没把计划同摄政王太后分享,哦,我能想象这是为什么。既然如此,木已成舟,咱们就别烦恼太后陛下了,她说得很对,你赶紧吩咐雷顿大人,阻止加尔斯上船吧。他这家伙老晕船,要真乘这么久的船,放的屁也会更臭了。”奥莲娜夫人朝瑟曦露出无牙的笑容。“您真有先见之明,议事厅中换成盖尔斯大人,味道会好很多的,虽然照实说,我受不了他的咳嗽声。哎,我们一家子都仰慕加尔斯老大爷,他唯一的缺点就是肠胃不好,没得治,您知道,我最讨厌臭气熏天、扑鼻难闻。”她皱巴巴的脸皱得更紧了,“我今天就不舒服,这神圣的殿堂内味道却不对劲,您也发现了吧?” “没有,”瑟曦冷冷地说,“什么意思,味道?” “是啊,真是有损于健康。” “看来你是太想念你们家领地的秋玫瑰了,真不好意思,留你在都城盘桓太久。”她打算立刻把奥莲娜夫人从宫中打发走,为保证母亲的安全,提利尔一定还会遣开一大群骑士,而都城中提利尔的人越少,她就越能安睡。 “必须承认,我的确怀念繁花盛开的高庭,”老妇人说,“可是,在我心爱的玛格丽嫁给您宝贝的小托曼之前,我又怎么忍心弃他俩而去呢?” “我也急切地期盼着大婚的日子,”提利尔公爵插话,“事实上,泰温大人最近正与我商讨婚期。陛下,如果合适的话,咱们就把它定下来吧。” “我很快会和你谈。” “陛下英明,一定要快,”奥莲娜夫人又拿鼻子嗅嗅,“来吧,梅斯,别打扰陛下……哀悼了。” 我会杀了你,老太婆,瑟曦看着荆棘女王在两名高大护卫之间蹒跚而行——这两名七尺高的双胞胎被高庭的老太婆滑稽地称为“左手”和“右手”——心里暗暗发誓,到时候再看看你的尸体有多臭。显然,老的比做儿子的聪明十倍。 太后匆匆地将儿子自玛格丽和她表亲们身边拯救出来,朝门口走去。圣堂之外,雨已停歇,秋日的空气清新而甜美。托曼摘下王冠。“把它戴上。”瑟曦命令他。 “它弄得我脖子疼,”男孩虽然抗议,但还是乖乖照办了。“我什么时候结婚呢?玛格丽说等我俩结婚之后,她就带我去高庭参观。” “你不去高庭,但我准许你今天早上骑马回城堡。”瑟曦招呼马林·特兰爵士,“给陛下一匹好马,然后去问盖尔斯大人能否赏光,与我同乘坐轿。”事态发展之迅速,超过她的预计,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听说可以骑马,托曼欢天喜地,而盖尔斯大人当然不敢不“赏光”……不过当她提出任命他为财政大臣时,他咳嗽得如此剧烈,让她怀疑他就要当时当地发病身亡。幸亏圣母慈悲,最终盖尔斯有力气答应下来,甚至边咳边提出替换官员的名单——他要换掉小指头任命的海关人员和羊毛代理商之流,甚至包括四库总管之一。 “只要能挤奶,随你让什么牛上阵,我都会同意。此外,如果有人问起,就说你昨天已同意加入御前会议。” “昨……”对方咳得弯下腰去,“昨天……好的。”盖尔斯大人朝一块红丝方巾咳嗽,为了隐藏唾沫中的血点。瑟曦假装不在意。 等他死了,我还得换人。或许,应该召回小指头才是,莱莎·徒利去世后,太后无法想象培提尔·贝里席还能安稳地做他的峡谷守护者。若派席尔所言非虚,峡谷诸侯已然起事。一旦他们把那臭屁小孩夺走,培提尔公爵就得连滚带爬地回来求我照应了。 “陛下?”盖尔斯大人在咳嗽间挪动嘴唇说,“我可以……”他又咳起来。“……问一问……”一阵剧烈的咳嗽淹没了他。“……问一问谁是下任首相吗?” “我叔叔。”瑟曦心不在焉地答道。 看到红堡的城门在眼前越变越大,她安心多了,便把托曼交给他的侍从,自己欣慰地回房准备休息。 谁知刚把鞋脱下,乔斯琳便怯生生地走进来,通报科本在外求见。“带他进来,”太后命令。没办法,治国者日理万机,无暇休息。 科本已然老迈,头上的灰发却多过白丝,唇边始终挂着笑意,让他看起来像小女孩家仰慕的祖父。衣衫褴褛的祖父。长袍领口磨损,一边袖子撕破后草草缝上。“十分抱歉打扰太后陛下休息,恳求您的原谅,”他开口道,“遵照您的命令,我深入地牢,调查了小恶魔逃亡事件。” “你有什么发现?” “在瓦里斯大人和您弟弟失踪的那一夜,还有个人也消失了。” “我知道,是狱卒。他有什么情况?” “此人名叫罗根,为长年负责黑牢的下级看守。地牢长官说他生得矮胖、不刮胡子、声音粗哑,却是由老王伊里斯指派,准他来去自由。近几年来,黑牢没关押多少人犯,再加上其他狱卒似乎都很怕他,所以无从了解此人的真实情况。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不去酒馆,也不上妓院。他的卧室潮湿狭小,睡的稻草席发了霉,夜壶多时未加清理,甚至满溢出来。” “这些我都知道。”詹姆去过罗根的房间,亚当爵士的金袍子又查了一次。 “是,陛下,”科本说,“可您知不知道在那发臭的夜壶底下有块可以活动的石头,盖着一个小孔洞呢?这样的机关,不是通常用来保存贵重物品的吗?” “贵重物品?”这是个新发现。“你的意思是:钱?”不出所料,她一直怀疑提利昂收买了狱卒。 “陛下英明,那小孔洞在被我发现时自然已经掏空了,罗根肯定是带着贿赂仓皇逃命的。但我蹲下去,拿着火炬仔细观察,发现有个闪亮的玩意儿藏在泥土里,于是把它挖了出来。”科本张开手掌,“看,一枚金币。” 金子,真的是金子,但瑟曦接过之后却发现不大对劲。它太小,她心想,太轻了。这枚硬币十分陈旧,历经磨损,一面烙着国王的头像,另一面是一只手。“没有龙啊。”她脱口而出。 “是的,没有龙,”科本道,“它来自于征服战争之前,陛下,硬币上这位国王乃是加尔斯十二世,手则是园丁家族的纹章。” 来自高庭。瑟曦紧紧握住了硬币。这代表着什么阴谋?梅斯·提利尔乃是审判提利昂的三位法官之一,而且一直立主死刑。难道全是逢场作戏?难道他一直跟小恶魔暗中勾连,密谋害死父亲?只要泰温·兰尼斯特一死,提利尔公爵便是理所当然的首相候选人,话虽如此……“此事切不可走漏风声。”太后下令。 “陛下尽可以相信我的嘴巴——一个跟随佣兵团走南闯北的人懂得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否则他的脑袋早就搬家了。” “在我这里也是一样的规矩,”太后放下硬币,她决定待会儿再来仔细考虑这个东西。“还有事吗?” “格雷果爵士的事,”科本耸耸肩,“遵照您的命令,我做了检查。红毒蛇的长矛上的剧毒来自于东方的狮身蝎尾兽,对此我敢拿性命担保。” “派席尔的意见与你相左。他告诉我父亲大人,若是狮身蝎尾兽之毒,毒入心脏时人便已死。” “他说得没错。但这次的施毒者在毒性上做了‘特殊处理’,好让魔山尝遍痛苦,受尽折磨。” “特殊处理?什么样的处理?混合其他毒素?” “或许正如陛下您所言,但从理论上讲,混合多种毒素往往会中和掉各自的药性。也许对方这回的手段……不那么自然,不妨这么说吧。我认为,他使用了法术。” 这家伙也和派席尔一样愚蠢吗?“所以,你要告诉我魔山是因为某种‘黑魔法’而这么半死不活的?” 科本没理会她语中的讽刺。“他因毒药而缓慢地死去,一时半会儿却断不了气,必须忍受极度的痛苦。我企图减轻他痛苦的措施和派席尔的方子一样无效。事实上,我认为格雷果爵士服用罂粟花奶已经大大超标,他的侍从告诉我,由于他日夜都承担着仿佛要分裂骨颅的头痛,于是喝罂粟花奶就跟平常人喝啤酒一样,以此抵御苦楚。嗯,且不论这罂粟的副作用,单从身体上看,他从头到脚的血管已经变黑,尿液里面全是脓汁,被长矛刺穿的孔洞由于毒性发作无法愈合,至今已长到我的拳头那么大。说实话,他还活着简直可以称之为奇迹。” “瞧他的身材,”太后皱起眉头提示,“格雷果是个大块头,也是个大蠢货,或许他蠢到闹不清楚自己快死了吧。”她伸出酒杯,塞蕾娜连忙添满。“他的叫声吓着了托曼,甚至有天晚上把我都吵醒了。我想,还是召唤伊林·派恩,料理个干净的好。” “陛下,”科本建议,“能让我把格雷果爵士带到地牢去吗?如此一来,他的叫声就不会打扰您了,而我也可以放开手脚料理他。” “你来料理他?”她笑笑,“让伊林爵士动手吧。” “陛下英明,”科本道,“可这种毒药……若能加以了解,想必对我们有所助益,不是吗?老百姓们常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敌人既使用黑暗的伎俩……”他没把话讲完,只是微笑着打量他。 显然,这家伙和派席尔不同。太后掂量着他,心中飞速转过几个念头。“学城为什么剥夺你的颈链?” “因为那帮博士打心眼里是懦夫,马尔温形容他们是‘灰衣绵羊’,一点不差。我曾是一位堪比安布罗斯的医者,并且注定会超越他。后来——您可知道?学城一直在解剖尸体,以探询生命的奥秘,这是数百年来不曾断绝的实验,只不过我更进了一步,我想研究死亡背后,于是解剖活人。为这项‘罪名’,灰衣绵羊们侮辱我,并将我驱逐……不过,对于生死之道,我比旧镇的老夫子们了解得更多更深。” “是吗?”她觉得很有趣,“好,我就把魔山交给你。你想怎么料理就怎么料理,但你的活动只准在黑牢内进行。当他死后,把他人头奉上,这是父亲答应过多恩人的信物。想来道朗亲王大概恨不得能生剜其心、生啖其肉,但我们人人都要学会时不时忍受一点失望嘛。” “谢谢您,陛下,”科本清清喉咙。“还有一点小问题,我的地位没有派席尔师傅那么高,我需要必需的设备……” “我会指示盖尔斯为你准备资金,以应所需。首先,你得给自己买些新袍子,你这样子见人像是从跳蚤窝里面抓出来的。”她望进他的眼睛,不知自己能信任他多深。“需要我提醒你,如果有任何关于……关于你的料理……的话传出去,你会有什么后果……” “不会的,陛下,”科本给她一个宽心的微笑,“您的秘密就是我的秘密。” 当他走后,瑟曦为自己又倒上一杯浓葡萄酒,坐在窗边享用,看着阴影逐渐笼罩庭院。她忘不了那枚硬币。河湾地的钱。君临城中最低贱的狱卒怎么会有河湾地的钱?这是协助谋杀父亲的价码吗? 无论她怎么努力,只要想起泰温公爵,脑海中浮现的就是那张茫然微笑的诡异面容和身体散发出的浓烈臭气。弄不好这一切都是提利昂在暗中安排、偷偷作怪。这玩笑虽小,可是好残酷啊,他正是这么个又小又残酷的东西。派席尔也是他的爪牙吗?他把大学士送入黑牢,而黑牢正由那个罗根掌控。所有线索连在一起,让她很是不安。总主教肯定是提利昂的鹰犬,瑟曦突然想到,父亲可怜的尸体从早到晚都由他关照。 叔叔于黄昏时分如约到达,身穿加垫的炭色羊毛外衣——颜色就跟他的脸一样犹如死灰。和所有的兰尼斯特家人相同,凯冯爵士皮肤精致,须发金黄,但现年五十五岁的他,头基本秃光了。他肩圆腰粗,丝毫谈不上俊朗,方下巴上全是肉,修剪得很短的黄胡子完全不能将其隐藏。他让她想起了老看家犬……不过她现在需要的正是忠实的看家犬。 他们吃了一顿包括甜菜、面包和带血牛排的便饭,用一壶多恩红酒送下肚。席间,凯冯爵士很少说话,也基本不喝酒。大概他的心情太沉重了罢,她认为,他需要工作,好从悲伤中解脱出来。 于是等食物被清走,仆人们也都离开后,她把这番话和盘托出。“我明白父亲有多依仗你,叔叔,我也同样需要你。” “你需要一个首相,”凯冯爵士回答,“而詹姆拒绝了你。” 他一如既往地直率。很好。“关于詹姆……父亲的去世令我心神游移,思虑不周,我简直都记不得自己说过些什么。詹姆他是很英勇,可我们直说了吧,他骨子里有些傻。托曼需要更有经验的长者……” “梅斯·提利尔符合长者的标准。” 瑟曦鼻孔一张。“决不,”她把一绺垂下的头发扫上额头,“我决不会放纵贪得无厌的提利尔家。” “让梅斯·提利尔当首相将是桩蠢事,”凯冯爵士承认,“但与他为敌就更蠢了。灯火之厅里发生的事我已经听说了,自然,梅斯应该学会别在公开场合谈论这类话题,即便如此,你当着全宫廷的面羞辱他也极为不智。” “总比让提利尔混进御前会议好得多!”他的责备让她不耐烦。“罗斯比会是个不错的财政大臣,看看他的坐轿,看看那上面的雕刻装饰与丝绸织锦你就知道了。他的马比大多数骑士的马打扮得更华丽。一个家族富裕的人想必精通生财之道。至于御前首相嘛……谁能比我父亲的弟弟,那个从来与我父亲亲密无间,并无私奉献着的弟弟更有资格接过他的担子呢?” “每个人都需要有信得过的人。泰温信任我和你母亲。” “他很爱她,”瑟曦拒绝去想父亲床上妓女的尸体,“我知道,他们现在团聚了。” “我也如此祈祷。”凯冯爵士看着她的脸,看了很长时间,最后才续道,“瑟曦,你要我再次做出牺牲。” “不比父亲要求的多。” “我累了。”叔叔抓起酒杯,吮了一口。“我已经两年没和妻子见面,一个儿子已成尸骨,另一个儿子即将结婚、当上领主——是啊,戴瑞城必须恢复往日的荣光,三河肥沃的土地必须得到保护,烧焦的田野等待着重新耕作播种。蓝赛尔需要我的协助。” “托曼比他更需要你。”瑟曦没料到凯冯竟会跟她讨价还价。在父亲驾下,他可从来都是打头阵的。“国家更需要你。” “国家,啊,兰尼斯特家族,”他又吮一口酒。“那好吧,我会留下来,替国王陛下效劳……” “太好了,”她正待夸奖,凯冯爵士却提高声调,制止她继续下去。 “……条件是你指名我为摄政王兼国王之手,你自己返回凯岩城。” 半晌之间,瑟曦错愕地瞪着对方,不知如何是好。“我才是摄政王。”她提醒他。 “你现下是,但泰温不打算让你继续待在这个位置上。他把计划告诉了我,他要你回归凯岩城,并给你找个新丈夫。” 瑟曦的怒火在心中腾地升起,“这话他讲过,是的,我对他说我没兴趣再婚。” 叔叔不为所动。“若你实在不愿再婚,我也不会强迫你。至于另一个条件,嗯……你现在是凯岩城公爵夫人了,你应该守在领地。” 你好大的胆子!她想朝他尖叫,却不敢这么做。“我是凯岩城公爵夫人,更是太后摄政王,我应该守着我儿子。” “你父亲不这么想。” “我父亲已经死了。” “这是我的不幸,也是国家的不幸。你睁开眼睛,把自己瞧个清楚吧,瑟曦。王国成了一片废墟,泰温本可以让国家走上复兴之路,可……” “我正是那个复兴国家的人!”瑟曦吼完之后压低声音,“在你的协助之下,叔叔。只要你像对父亲尽忠一样对我尽忠——” “你并非你父亲。而且泰温一直将詹姆当做他真正的传人。” “詹姆……詹姆发过誓言,詹姆从不思考,他嘲笑每个人、每件事,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詹姆他只是个英俊的白痴而已。” “尽管如此,他却是你心目中御前首相的第一人选。原因何在,瑟曦?” “我告诉你了,当时我沉溺在悲伤中,思虑不周——” “思虑不周,”凯冯爵士同意,“这正是你必须返回凯岩城,将王国留给更懂得思虑的人的原因。” “国王是我儿子!”瑟曦霍地起身。 “他当然是,”叔叔不紧不慢地说,“但就乔佛里的例子来看,你当母亲就跟当统治者一样不够格。” 她把杯中酒结结实实地泼到他脸上。 凯冯爵士带着凝重的尊严也站起来。“陛下,”酒液流过他下巴,从剪短的胡子上滴下去,“很抱歉,请允许我告辞?” “你凭什么提条件?你不过是我父亲豢养的骑士!连爵禄都没有!” “的确,我没有领地,但我的收入并不少,家中的钱币堆积成箱。我父亲没有亏待他的每个孩子,而泰温也懂得奖励他人的服务。我麾下拥有两百骑士,如果需要,还可以将这个数目翻番。别忘了,自由骑手们愿意追随我的旗帜,雇佣佣兵我也不缺资金。建议你千万别小瞧了我,陛下……明智的话,不要把我也当成你的敌人。” “你竟敢威胁我?” “我在给你谏言。听着,如果你不让我当摄政王,就任命我为凯岩城代理城主吧,然后令马图斯·罗宛或蓝道·塔利来辅佐国王,此二人得一亦可定天下。” 此二人都是提利尔的心腹。叔叔的建议让她语塞。他也被收买了吗?太后心想。他是不是拿了提利尔的金子来出卖兰尼斯特家族? “马图斯·罗宛睿智、谨慎,且广受爱戴,”叔叔不依不饶地续道,“蓝道·塔利堪称海内名将——和平时期也许用不着他,但泰温去世后,没有谁比他更有能耐来结束战争了。如果你提名提利尔家的大封臣为御前首相,提利尔公爵将无法反对,而塔利和罗宛都是懂事的人……懂得报答的人,任命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他就将成为你的人。如此一来,你便增强了自己,削弱了高庭,梅斯还不能不对你釜底抽薪的行为表示感谢。”他耸耸肩。“这就是我的谏言,听不听随你,反正你要任命月童为首相也不干我事。女人,我的哥哥死了,我要带他回家。” 叛徒,她心想,变色龙。不知梅斯·提利尔给了他多少好处。“在你的国王最需要你的时候,你抛弃了他,”她告诉叔叔,“你抛弃了托曼。” “托曼有他的母亲照料着,”凯冯爵士的绿眸对上太后的绿眸,一眨不眨。最后一滴鲜红的液体在他下巴下面抖了抖,坠落。“是啊,”他顿了顿,轻声补充,“他还有他的父亲呢。” 詹姆 詹姆·兰尼斯特爵士,一袭白衣站在他父亲的棺材旁边,五指紧紧握着黄金巨剑的长柄。 时至黄昏,贝勒大圣堂内阴暗而静谧。最后一抹夕阳从高窗之外斜射而进,为高大的七神雕像笼罩了一层红光。环绕祭坛的熏香蜡烛摇曳不定,重重黑影在高墙上聚集,并缓缓地、沉默地下降到大理石地板上。当最后一名悼念者也离开之后,圣歌的回音逐渐平息。 唯有巴隆·史文和洛拉斯·提利尔没走。“无人能守灵七天七夜,”巴隆爵士劝道,“您上次休息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大人?” “我父亲大人还活着的时候。”詹姆说。 “今夜,请让我代您守护灵柩吧。”洛拉斯爵士请求。 “他不是你父亲。”和你没关系,是我害了他。提利昂放箭,而我放了提利昂。“让我一个人留下。” “遵命,大人,”巴隆答应,而洛拉斯爵士似乎还不愿就此让步,直到被巴隆爵士挽起胳膊带走。两名铁卫的脚步声渐行渐远,詹姆又和父亲大人独处一室,陪伴父子俩的唯有蜡烛、水晶和甜腻而腐朽的死亡之气。由于铠甲的重量,他的背阵阵酸痛,双腿几乎麻木,于是他容许自己稍微挪了挪,并将黄金巨剑握得更紧——虽然不能挥它,好歹握还是能握紧的。他的幻影手指蠢蠢欲动。这真讽刺,对他而言,似乎残缺的身躯加在一起都不及失去的那只手神经敏感。 我的手渴望挥剑,而我渴望杀人,从瓦里斯开始,但我首先得找出他的底牌。“我要那太监送他上船,不是送去你的卧室,”他告诉尸体,“太监手上也沾满了您的鲜血,和……和提利昂一样。”和我一样,他想对父亲承认,话语却哽在喉头,说不出口。无论瓦里斯做了什么,始作俑者都是我。 当他决定不能眼睁睁看着弟弟受死之后,便潜入太监的卧室里等到深夜。他边等边用那只完好的手磨匕首,从钢铁与石头摩擦的“刮——刮”声中得到了某种奇特的慰藉。脚步声传来时,他闪到门后,瓦里斯一身厚重脂粉和薰衣草的味道走进来,结果被詹姆从后面出其不意地踢中膝盖窝,扑通倒地。詹姆扑上来,拿自己的膝盖顶住太监的胸膛,抽出匕首指着太监苍白柔软的下巴,强迫他抬头。“巧啊,瓦里斯大人,”他愉快地说,“幸会幸会。” “詹姆爵士?”瓦里斯喘着粗气,“你吓死我了。” “我正想如此。”他转动匕首,一股鲜血沿着刀刃流下,“依我之见,在伊林爵士砍掉我弟弟的脑袋之前,你多半可以把他弄出来。我承认,那是颗丑脑袋,可惜他只生了一颗。” “是……是的……如果您……把刀子……是的,轻轻的,如果大人您轻轻的,轻轻的,噢,我受不了了……”太监摸摸脖子,张大嘴巴看着指头,“我见不得自己的血。” “不合作的话,你会见到更多的血。” 瓦里斯挣扎着坐起来。“您弟弟……如果小恶魔自黑牢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别人会——会过问的,我会有性——性命之忧……” “你的性命操在我手。听着,我才不关心你那些小秘密,但若提利昂有个万一,你也活不长,我保证。” “啊,”太监吮着指头上的血。“您要我做一件可怕的事……要我放走谋害咱们好国王的元凶——小恶魔……,难道您认为他是无辜的?” “管他有罪无罪,”詹姆一如既往,像个傻瓜似的回答道,“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这句话说出口是多么简单啊。 但他从此之后就再没有睡过。弟弟仿佛正站在面前,火炬的光芒扫过丑陋的脸庞,侏儒的断鼻子下挂着笑脸。“你这可怜愚蠢残废瞎了眼的大傻瓜,”弟弟用最怨毒的声音咆哮道,“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别人说我是怪物,没错!是我杀了你那十恶不赦、罪有应得的乖儿子!” 可他没说自己要去加害父亲,如果他说了,我一定会阻止他。成为弑亲者的应该是我,不是他。 詹姆猜不透瓦里斯目前藏身何处。情报大臣狡诈成性,事发之后便没回过房间,翻遍红堡也没找到关于他的线索。也许他和提利昂一道扬帆出海,得以逃避尴尬的审问。如果是这样,那么此时两人多半已身处狭海之中,在高等舱房里对饮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了。 或许弟弟把瓦里斯也杀了,并抛尸在城堡地底深处。城堡地下,尸体也许要若干年才会被人发现。詹姆曾亲率十几个卫兵带着火炬、绳索和灯笼下去,没日没夜地探索蜿蜒曲折的通路、狭窄的爬行地道、隐藏的暗门、秘密阶梯和伸进无尽幽暗之中的天梯。若非这段经历,他都不晓得自己的残废竟是如此真实,男人一定得有两只手,否则……否则连梯子都不好上,狭窄的走道也不好进——那句成语“手脚并用”可是大实话。最最可悲的是,别人能一手攀爬一手握火炬照明,而他做不到,只好在漆黑一团中小心摸索。 辛苦的结果为零。他们只在黑暗中找到灰尘和老鼠。还有龙,地底的龙。他记得龙口铁火盆的炭火放出晕黄的光,所在的温暖房间是六条隧道相交之处,地板上磨损的红砖与黑砖拼出一幅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马赛克图案。我记得你,弑君者,这头怪兽仿佛低吼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下来,等你下来。这个钢铁般坚定的声音詹姆是清楚的,它属于雷加,属于龙石岛亲王。 他在红堡庭院里和雷加作别的那天,狂风呼啸。王太子披挂起那身著名的黑甲,胸前的红宝石组成三头龙家徽。“陛下,”詹姆恳请,“这回就让戴瑞或巴利斯坦爵士留下来守护国王,让我随您出征吧。他们的披风也和我的一样洁白。” 雷加王子摇摇头,“我父王怕你父亲更甚于怕我们的亲戚劳勃。他要把你留在身边,以确保泰温公爵不生反心。目前气氛紧张,我可不敢把他的护身符带走。” 詹姆只觉怒气冲上喉头,“我不是什么护身符!我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那你就该记得自己的职责,好好守护国王,”琼恩·戴瑞爵士斥道,“穿起白袍时,你发过誓。” 雷加把手放在詹姆肩上。“等战争结束,我准备召开大议会,以求革新政事。这事我很久以前就有计划,可惜……嗯,尚未踏上的道路咱们先别议论。等我班师回朝,再作计议。” 对他来说,这便是雷加王子的遗言。城门之外,一支大军等着雷加,另一支军队也于同时星夜向三叉戟河赶去。龙石岛亲王翻身上马,戴好高耸的黑头盔,奔向自己的毁灭。 不过他的话确有先见之明。战争结束之后,政事确实“革新”了。“伊里斯以为把我留在身边就等于戴上了护身符,”他对父亲的尸体说,“真可笑,不是吗?”泰温大人似乎赞同儿子的意见,他的笑容更宽阔了——事实上,詹姆认为他很享受死亡。 奇怪的是,他感觉不到悲伤。我的眼泪在哪里?我的怒火又在哪里?詹姆·兰尼斯特从不缺乏怒火。“父亲,”他告诉尸体,“是你教导我流泪乃是男人脆弱的标志,所以我不可能为你哭泣。” 今天早晨有上千名贵族男女来到棺材前瞻仰,下午又来了数千百姓。他们衣着简朴,表情肃穆,但詹姆怀疑其中许多人心里面正在暗暗高兴,为首相的暴卒而倍感痛快。即便在西境兰尼斯特自家的地盘上,泰温公爵与其说受人爱戴,不如说被大家尊敬,而君临人可没有忘记当年城破之日的大肆洗劫。 所有的哀悼者中,派席尔国师最为伤感。“我曾为六位国王服务,”守灵的第二天夜里,他告诉詹姆,一边狐疑地嗅着味道,“但这里躺着的,却是我记忆之中最伟大的人物。泰温大人从未戴上王冠,但他绝对拥有王者风范。” 没了胡子,派席尔看上去不止苍老,而且极为虚弱。剃光他的胡子真是提利昂所做过最残忍的事,詹姆心想,他自个儿很明白失去身体的一部分,尤其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什么滋味。派席尔的胡子曾经非常壮观,白如新雪,柔如羔羊,完全遮盖了脸庞与下巴,直垂近腰。国师说话时喜欢捻胡子,这不仅给了他智者的外貌,还掩盖了所有丑态:下巴上松垂的皮肤,扁平、缺牙的小嘴巴,数不清的疣子、皱纹与老年斑。虽然派席尔努力想把胡子长回来,可惜徒劳无功。从那虚弱的下巴和褶皱的面孔上长回来的是短须和胡碴,如此稀疏,完全掩饰不了斑斑点点的粉色肌肤。 “詹姆爵士,我这辈子见证过众多灾祸,”老人缓缓讲述,“战争,流血,谋杀……小时候在旧镇求学,某年灰疫病来袭,夺去了全城一半的人口和学城四分之三的成员。海塔尔大人烧光了港口里的船只,紧闭城门,并严令麾下士兵杀掉所有企图逃离的人,无论男人、女人还是怀抱中的婴儿,概不例外。结果,当疫病最终平息时,他却教他们杀了。就在他重开港口的那一天,他们把他从马上拖下来,割了喉咙,还杀了他年幼的儿子。直到今天,旧镇的愚民们仍在唾弃他的名讳,但昆顿·海塔尔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你父亲正是这样的人,一个尽职尽责的大丈夫。” “所以他死后才对自己那么满意?” 尸体的恶臭让派席尔双眼朦朦,“组织……组织枯死后,肌肉萎缩,牵起嘴唇。他没笑,他只是……死了,死了。”老人强忍泪水。“请原谅,我很疲累,告辞。”国师沉重地倚着拐杖,慢慢踱离圣堂。他也行将就木了,詹姆意识到,难怪瑟曦认为他是个废物。 当然,在亲爱的老姐眼中,宫中一半的人不是废物就是叛徒,该铲除的不仅包括派席尔,还包括御林铁卫们、提利尔家、詹姆自己……甚至伊林·派恩爵士,那个担任御前执法官的哑巴——由于职务关系,牢房出的事他脱不了干系,尽管没舌头的派恩向来把事务留给下人打点,而瑟曦认为提利昂的逃脱都是他的错。是我干的,与他无关,詹姆差点对姐姐说出口,不过最终他答应的是去盘问地牢长官,一位名叫雷纳佛·伟维水的驼背老人。 “我这姓氏咋回事呢?大人您肯定觉得奇怪。”詹姆还未开问,对方便喋喋不休地解释,“其实,这是个古老的姓氏。我可没吹牛哟,咱血管里可流淌着王族的血液。我的祖先是一名公主,我生下来没多久老爹就给我讲过这个故事。”从那斑斑点点的头颅和下巴上的花白胡须来看,伟维水的童年不知距今好几十年了。“那名公主是幽禁在处女居里的最漂亮的美人,海军司令‘橡木拳’埃林·瓦利利安大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虽然自己结了婚,仍然与之偷情。后来为纪念大人在海上的功业,公主为他们的私生子琼恩取名‘维水’,结果作儿子的日后成了一位伟大骑士,儿子的儿子也同样伟大——此人在‘维水’之前添了一个‘伟’字,以表示他自己并非出于私生。所以您瞧,我身上也多少带有龙之血脉哟。” “啧啧,我懂了,你早不说清楚,我差点把你当成了征服者伊耿。”詹姆晓得,维水不过是黑水湾一带私生子的通用姓氏,“伟维水”一支多半只是从前的小骑士之流吧。“我有紧要事情,比研究你的族谱更紧要。” 伟维水点点头,“囚犯失踪之事。” “还有失踪的狱卒。” “罗根,”老人替他说完,“下层看守。他负责第三层,也就是黑牢。” “讲讲他的情况,”詹姆不得不往下问。妈的,无聊的演戏。就算伟维水不晓得罗根的身份,詹姆本人对罗根是谁自然一清二楚。 “头发蓬乱,不修边幅,声音嘶哑,其实,我不喜欢他,很不喜欢他。我刚来的时候,大概十二年前吧,罗根就已经在这里了,据说是由伊里斯王直接任命的。哦,他很少来地牢,平时不知上哪儿鬼混去了。这些可疑情况在日常报告中,我都做过禀报,大人,我真的有所提醒,我以真龙血脉向您担保。” 你敢再提什么真龙血脉,我就要挑几滴出来验个真切,詹姆心想。“这些报告提交给谁?” “有的提交给财政大臣,有的提交给情报总管。当然,监狱总管和御前执法官是都看过的,地牢里的事一直这么办。”伟维水挖挖鼻孔,“大人,每当需要他时,罗根总是及时出现,从不怠慢。不过呢,黑牢几乎没用,在大人您的小兄弟被关押之前,我们这里曾短暂招待过派席尔大学士,之前还有叛徒史塔克公爵。另外还有三个平民,史塔克公爵发配他们去当守夜人——说实话,我觉得放走那三个危险人物并非明智之举,但公爵的命令上白纸黑字那么写着,我也没办法。可以肯定的是,这事儿我也写进了报告。” “两个睡着的狱卒是怎么回事?” “狱卒?”伟维水喷口鼻息,“说狱卒是抬举他们,称做看守还差不多。国库每年固定支付二十位看守的工资,大人,整整二十位,但在我当长官这十多年里,看守的实际人数从没超过十二位。理论上,我们还应该拥有六位下层看守,三层地牢嘛,二人负责一层——结果现在总共只有三位。” “就你和另外两个?” 伟维水又喷口鼻息,“我是地牢长官呢!大人,我比下层看守地位要高。喏,我负责计点人数,大人您不妨看看我制订的表格,所有数目都整理得清清楚楚。”伟维水翻开面前那本皮面包装的大书。“目前,我们在第一层地牢关押了四名囚犯,第二层关押了一名,第三层则关押了大人您的弟弟。”老人皱皱眉头。“他已经跑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其实,我应该把他的名字划去才对。”他提起一支鹅毛笔,正儿八经地削起来。 仅仅六名囚犯,詹姆酸溜溜地想,国库却为之供养了二十位狱卒、六位下层看守、一位地牢长官、一位监狱总管和一位御前执法官。“我去问问这两位看守。” 雷纳佛·伟维水放开鹅毛笔,狐疑地瞅着詹姆·兰尼斯特。“问问两位看守,大人?” “你的耳朵没病。” “是啊,大人,我当然没病……其实,大人您想问谁就问谁,我没资格说东道西,但是爵士先生,请允许我向您保证,他们已经不能回答问题了。他们死了,大人。” “死了?谁下的令?” “不就是您自己吗?或……或者那是国王陛下的命令?反正我不敢多问,我……我没资格质疑御林铁卫。” 简直是往伤口上面撒盐:瑟曦动用他的人去干丑事,好啊,她宝贝的凯特布莱克。 “你两个没脑子的白痴,”稍后,在一间血淋淋的地牢里,詹姆朝柏洛斯·布劳恩和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咆哮,“究竟在想什么呢?” “我们不过是遵令行事,大人。”柏洛斯比詹姆矮,但体重尤有过之,“这是太后陛下,也即令姐的命令。” 奥斯蒙爵士用一根拇指勾住剑带。“她说要让他们永远沉睡,我和我的弟兄便替陛下达成心愿。” 你和你的弟兄。一具尸体面朝下倒在桌上,就像喝醉了,只是脑袋底下那摊不断扩散的液体是血不是酒;第二名看守勉力推开长椅,拔出匕首,却被一支长剑插进肋骨,享受了漫长而悲惨的死亡方式。我特意告诫过瓦里斯,这回不准发生任何流血事件,詹姆心想,看来我该告诫的是弟弟和姐姐才对。“这样做不对,爵士。” 奥斯蒙爵士耸耸肩,“没人会怀念他们,何况照我看,他俩与越狱事件脱不了干系。” 不,詹姆想告诉他,是瓦里斯在他们的酒里下了药。“如果真是这样,正该从他们口中问出实情才对。”……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幸好我并非多疑之人,否则我倒想问问,你们干吗急着让他俩永远闭嘴呢?你们想掩盖什么?” “掩盖?”凯特布莱克几乎被他的指控呛住,“不,不,太后怎么说,我们怎么做。我以你誓言弟兄的名义发誓。” 听他这么说,詹姆的幻影手指忍不住又抽搐起来,“去把你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带下来,把你制造的脏乱清理干净。我亲爱的老姐再要你杀人,记得先报告我——除此之外的时间,不要让我看见你,爵士。” 如今,在昏暗沉寂的贝勒大圣堂内,当时的言语在他脑海中回响。头顶所有的窗户都变成漆黑,只隐约透出微弱的星光,太阳已然彻底沉沦。纵使燃烧着无数熏香蜡烛,尸臭却越来越浓,不禁令他想起金牙城下的沙场,那是开战之期他所获得的辉煌胜利。战役之后第二天清晨,无数乌鸦前来享用盛宴,享用胜利者,也享用失败者,正如当年在三叉戟河畔它们享用了雷加·坦格利安。君侯的下场往往是乌鸦的肚子,王冠真是个讽刺的笑话。 詹姆觉得,贝勒大圣堂巍峨的拱顶和七座高塔上此刻正有群鸦盘旋,它们用黑色的翅膀拍打着黑色的夜空,满心想钻进来。七大王国里每一只乌鸦都来向你致敬了,父亲,从卡斯特梅到黑水河,是你养活了它们。这个看法似乎也取悦了泰温大人,他笑得更夸张了。妈的,他笑得像个刚爬上床的新郎。 詹姆荒诞地哈哈大笑。 响亮的笑声在圣堂的走道、地窖和房间中回荡,似乎墙壁里有死人在放声尖笑着回应。为什么不呢?这一切不是比杂耍表演更滑稽吗?我协助谋杀了我父亲,却又替他守夜,我奋力救走我弟弟,却又派人去找……他还特意关照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搜查丝绸街。“每张床下都要看,你晓得我弟弟有多喜欢妓女。”想来,金袍子们会发现妓女裙下比床铺底下有趣得多,詹姆不晓得在这场毫无意义的搜寻行动中将有多少私生子诞生。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塔斯的布蕾妮。又蠢又丑又顽固的妞儿。不知她现今身在何方。天父啊,请赐予她力量,他喃喃地想,几乎是在祷告……可倾诉对象究竟是圣堂烛光下微微闪烁的高大镀金形体,还是面前的尸首?有关系吗?反正他们都从来不听。自能握剑开始,战士就是他唯一的守护神,其他人满足于父亲、儿子或丈夫的角色,但詹姆·兰尼斯特不会,他手握与头发相同颜色的黄金长剑。他是战士,永远如此。 我应该跟瑟曦如实相告,承认自己释放了侏儒弟弟。如实相告?看看真相对提利昂造成的影响吧。我杀了你十恶不赦的乖儿子,接着杀了你老爸。小恶魔的嘲笑从黑暗中传来,他回头看去,却发觉是自个儿笑声的回音。他闭上眼睛,然后迅速睁开。我不能睡,如果睡了,会做噩梦的。噢,提利昂恶毒的笑语……瑟曦是个撒谎不眨眼的烂婊子……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午夜时分,天父祭坛后的门嘎吱嘎吱地打开,几百名修士列队来献愿心。有的穿银丝法袍,头戴水晶冠,这些是大主教;位阶较低的修士则在脖子上用皮带挂着水晶,用彩色编织腰带束起长袍,腰带共分七色,人人各不相同。从圣母祭坛后走出的则是隐居的白衣修女,七人一排,并肩而前,低声吟唱圣歌。静默姐妹成单行从陌客祭坛后走出,这些与死亡为伴的处女身披浅灰色袍子,拉起兜帽,裹好围巾,只露出双目。许多普通僧侣也穿着褐色、棕色、白色甚至未染色的粗布长袍出现,他们用麻绳束腰,有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小铁锤,有的挂着讨饭碗。 来献愿心的人毫不在意詹姆,他们在圣堂中游行,依次向七神的祭坛致敬,以表达对七面一体神的虔诚。他们在每尊塑像前奉献牺牲,咏唱圣歌,庄严与甜美水乳交融。詹姆闭目凝听,待睁眼时身体已摇晃起来。我实在是累了。 他的上次守夜迄今已逾多年。那时候我好小好小,才十五岁。当年的他没穿铠甲,只套了一件朴素的白上衣,而他守夜的圣堂不及贝勒大圣堂这七座分堂中任何一座的三分之一大。詹姆将长剑放在战士膝头,把盔甲堆在战士脚边,自己跪在祭坛前粗糙的石板上。黎明到来时,他的膝盖已经红肿出血。“抛洒热血乃是骑士分内之事,詹姆,”亚瑟爵士告诉他,“我们以鲜血捍卫愿心。”然后亚瑟爵士在晨晖照耀中用配剑拍了他的肩膀,苍白的长剑如此锋利,以至于这轻轻一拍竟划破了詹姆的衣服,令他又汩汩流血。可他毫不在意,心中充满狂喜。跪下去的是男孩,站起来的是骑士。一头少年雄狮,并非弑君者。 这些过去了太久,那个孩子早已死去。 他不知献愿心是何时结束的,或许自己站着睡去了吧。等修士修女们纷纷离去,大圣堂内又恢复沉寂。璀璨烛火犹如黑暗中的星光之壁,空中弥漫着愈加强烈的死亡气息。詹姆动了动把握黄金巨剑的双手,或许真该让洛拉斯爵士来替我守夜。这会让瑟曦失望的。不过百花骑士虽然几乎还是个孩子,自大又虚荣,但他骨子里具备骑士精神,将来定会在白典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等守夜结束时,白典会在桌上等他,属于他的页面正无声地发出指控。妈的,到头来还不是得写下满纸谎话,不如先把这本破书砍成碎片。然而,他能不说谎,能讲出真相吗? 一个女人站在他面前。 外面又下雨了,看着她湿漉漉的身体,他心想。雨水从她斗篷上流下,在脚边积成小池子。她何时进来的?我没听见声音。她打扮成酒馆招待的样子,披着沉重的粗布褐斗篷,这斗篷污迹斑斑,边缘磨破。兜帽掩盖了她的面容,但那对碧如翡翠的池塘里有烛光舞蹈。他认得她移动的步伐。 “瑟曦,”詹姆缓缓唤道,犹如自梦中苏醒,恍惚不知身在何方,“现在是什么钟点?” “狼时,”姐姐放下兜帽,扮个鬼脸,“属于被淹死的狼。”她朝他微笑,非常甜美。“你还记得我头一次穿成这样来见你吗?在黄鼠狼巷中某个差劲的旅馆里,我换上仆人的衣服以瞒过父亲的守卫。” “我记得,那是鳗鱼巷。”她有求于我。“这么晚了,你为何要来?你想要我……做什么?”他的语言在圣堂中来回旋转,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逐渐褪成呢喃。这时候,他竟然想:若她要的只是我双臂的温暖就好了。 “轻点儿声。”她的语气很奇怪……气喘吁吁,似乎在恐惧什么。“詹姆,凯冯拒绝了我。他不要当首相,他……他知道了我们的事,并且都对我说了。” “拒绝?”詹姆吃了一惊。“他是如何知道的?也许他读过史坦尼斯的信件,然而那里面没有证……” “提利昂知道,”姐姐提醒弟弟,“天晓得那可恶的侏儒会如何口不择言……他给凯冯叔叔讲事小,若给总主教……别忘了,那胖主教死后,这个继位者的水晶冠是提利昂给的。他也许什么都知道。”瑟曦靠近。“你必须成为托曼的首相。我无法信任梅斯·提利尔,他是否也参与了谋害父亲的阴谋?他有没有串通提利昂?此时此刻,小恶魔很可能正逃往高庭……” “不可能。” “做我的首相吧,”她恳求道,“我们一起统治七大王国,就像国王和王后。” “你是劳勃的王后,又不愿意嫁给我。” “我愿意的!只是我不敢。我们的儿子——” “托曼不是我儿子,乔佛里也不是,”他倔犟地说,“你让他们做了劳勃的儿子。” 听罢此言,姐姐像被鞭打似的一缩。“你发誓你会永远爱我。让我这般苦苦哀求,这不是爱。” 透过浓烈的臭气,詹姆也能嗅出她的恐惧。他心中只想抱她吻她,将脸埋进她黄金的鬈发,承诺永远不会让她受伤害……但在这里不行,真的不行,他意识到,不能在诸神面前、在父亲面前这么做。“不,”他说,“我不能答应你……” “可我需要你,我需要自己的另一半。”倾盆大雨击打在高窗之上。“你是我,我是你。我要你抱住我,进入我,求你,詹姆,求你!” 詹姆回头望去,生怕泰温大人因为暴怒而从棺材里跑出来。还好,父亲仍是沉默冰冷的尸体,正在慢慢腐烂。“我为战而生,不属于宫廷——现在嘛,我连仗也几乎打不了了。” 瑟曦用粗糙的褐色衣袖拭去脸上的泪水。“好,好,你想上战场,我就让你去。”她愤怒地拉起兜帽。“我是个白痴,竟然来见你。我这白痴竟然爱过你!”她远去的脚步踏出响亮的回音,在大理石板上留下点点湿印。 当黎明到来时,詹姆毫无预感。拱顶玻璃逐渐明亮,突然间七彩虹光便洒在墙壁、地板和梁柱上,沐浴着泰温公爵的尸体。前任国王之手腐烂得非常明显。他脸色发绿,眼睛深深塌陷,成为两个漆黑的孔洞,面庞上出现了若干小裂沟,某种难闻的白色液体自那辉煌的红金铠甲关节处渗透出来,在他身下积成了小水池。 修士们最先进入,来做晨愿。他们自顾自地唱歌、祷告、皱鼻子,其中一位大主教差点晕过去,最后被抬出了圣堂。一群侍僧赶紧过来摇香炉,空气中烟雾缭绕,仿佛为棺材罩上了一层帷幕。虹光穿不透这香甜的迷雾,但臭气仍旧存在,腐败的感觉混合在香味里,令詹姆窒息。 大门打开,提利尔家的人抢先来到,以显示自家身价。玛格丽手捧一大束金玫瑰花走在最前,并将它们恭恭敬敬地放在泰温大人的棺材边,但她留下了一枝花,举起来刚好掩住鼻子,随后庄重地返回落座。原来这女孩既漂亮又冰雪聪明,她有能力为托曼之后,却也不可不防。玛格丽的女伴们都学她的样。 等众人就位后,瑟曦才领托曼进门。身穿白色瓷釉板甲和白色羊毛披风的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走在太后母子身边。 “……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詹姆在澡堂见过凯特布莱克的裸体,此人胸毛黝黑茂盛,股间的毛则更密。他试图想象凯特布莱克压在姐姐身上,粗糙的毛发刮痛柔软的乳房。她不会这样做,小恶魔在撒谎。金毛与黑毛互相纠缠,汗水淋漓,每插一记,凯特布莱克的窄脸就猛然收缩。詹姆听见姐姐的呻吟。不,他在撒谎。 瑟曦眼睛红肿,脸色苍白,她登上阶梯,跪在父亲旁边,同时把托曼按下去。男孩看了一眼死去的公爵,便想抽身逃走,但他母亲飞快地扣住了他的手腕。“快祈祷,”她低声说,托曼也努力了,但他毕竟才八岁,而泰温大人的模样实在太恐怖。国王绝望地吸了口气,啜泣起来。“停下来!”瑟曦叫道。托曼扭头狂呕,他的王冠摔落,滚过大理石地板。母亲厌恶地松手,国王便不由分说地、以他那对八岁小腿所能支撑的最快速度朝大门飞奔而去。 “奥斯蒙爵士,请暂时代替我,”詹姆立即下令——凯特布莱克正忙着去捡王冠。他把黄金巨剑交给对方,冲出去追赶国王。在灯火之厅,他追上了儿子,二十多位修女惊讶地盯着他们。“对不起,”托曼哭道,“明天我会做好的。妈妈说国王要有国王的样子,可那里实在太臭了。” 这里不行,多少只眼睛、多少双耳朵在关注我们。“出去走走吧,陛下。”詹姆领着孩子来到圣堂外。这是君临少有的晴朗清新的日子,四十多名金袍卫士被布置在广场周围看守马匹和轿子。他牵着国王走远,远离所有耳目,然后让孩子坐在大理石梯上。“我不害怕,”男孩坚持,“只是臭气让我恶心。你就不觉得恶心吗?你怎么忍受过来的,舅舅,爵士?” 我闻过自己右手腐烂的味道,瓦格·霍特把它挂在我脖子上。“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能忍受任何事情,”詹姆告诉儿子。我闻过烧烤活人的气息,伊里斯王连人带甲放在大火上烹饪。“这个世界很恐怖,托曼,你可以和他们战斗,可以嘲笑他们,也可以视而不见……进入自己的内心。” 托曼仔细想了想,“我……我通常能做到自己想自己的,”他承认,“比如当乔佛里……” “乔佛里,”瑟曦出现在父子俩身前,朔风牵起她脚上的长裙,“你哥哥叫乔佛里。他从不让我失望。” “我不想让你失望的。我不害怕,母亲,只是外公大人实在太难闻……” “你以为我就觉得好闻了?我也有鼻子!”她拎住他耳朵,抓他起来,“提利尔大人也长了鼻子,可他有没有在神圣的殿堂内失态呕吐呢?玛格丽小姐有没有像个婴儿似的大哭大闹呢?” 詹姆连忙站起来,“瑟曦,够了。” 她鼻孔一张,“爵士?你怎么在这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立誓要为父亲守灵,直到安排发丧。” “妈的,别东拉西扯。再说,父亲的发丧期大概得提前,你看看他的身体。” “不。七天七夜,你保证得好好的。御林铁卫队长应该懂得数数。把你指头的数目加上二,那就是七。” 这时,贵族们也纷纷涌到广场上,逃离恶臭的圣堂。“瑟曦,小声些,”詹姆警告,“提利尔大人过来了。” 她顿时醒悟,忙将托曼拉到旁边。梅斯·提利尔在太后母子面前一鞠躬。“国王陛下没事吧,他还好吗?” “国王陛下悲伤得难以自禁。”瑟曦解释。 “我们大家不都一样?若能为陛下分忧……” 头顶高处,有只乌鸦厉声尖叫,然后停在贝勒王的雕像上,踩着那颗神圣的头颅。“您可以为托曼分忧,大人,”詹姆道,“比如等晚祷结束后,陪陛下哀痛的母亲共进晚餐。” 瑟曦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这回她至少懂得闭上嘴巴。 “共进晚餐?”这提议出乎提利尔的意料,“我以为……当然,我们很荣幸,我和我夫人会准时前来。” 太后勉强笑笑,挤出几句恭维话。但等提利尔刚离开,而托曼被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护送走之后,她顿时朝詹姆发作,“你喝醉了还是没睡醒,爵士先生?说说,我凭什么要跟那贪婪的痴呆及他幼稚的老婆共进晚餐?”一阵风吹动她黄金的鬈发。“我决不会任命他为首相,如果你打的是这个算盘——” “你需要提利尔,”詹姆打断瑟曦,“但不需要他留在都城。让他去为托曼攻打风息堡吧,拿出你的魅力,奉承他,告诉他你需要他带兵打仗,需要他代替父亲的位置。梅斯梦想在战场上证明自己。无论他最终把风息堡献上,还是大败亏输、灰溜溜地逃回来,你都是赢家。” “风息堡?”瑟曦满腹思量,“好是好,可……提利尔大人挑明了,在托曼与玛格丽成亲之前,他不会离开君临。” 詹姆叹口气,“那就赶紧让他们成亲啊。距离托曼能把这桩婚姻圆满还有很多年,在此之前,他们的结合是不算数的,随时可以撤销。把这桩虚伪的婚姻赐予提利尔,换得他鞍前马后地卖命,实在划算。” 一丝浅笑爬过姐姐的脸庞。“对,围城是很危险的,”她喃喃道,“我们的高庭公爵很可能有个三长两短。” “那是自然,”詹姆续道,“尤其……这是他第二次攻打风息堡……假如他碍不住面子,企图强攻城门的话……” 瑟曦与詹姆对视良久。“知道吗?”她评论道,“这回你听起来像极了父亲。” 布蕾妮 暮谷城城门紧闭,上好门闩,石头城墙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微微透着白光。城垛之上,一丝丝雾气仿如幽灵哨兵。十几辆马车和牛车已聚集在城门外,等待日出。布蕾妮在一堆芜菁后面下马,她小腿酸痛,伸展一下感觉很舒服。不久,又一辆拖车隆隆地从树林里出来。等到天空开始放亮,队伍已经延伸了四分之一里长。 农民们不时好奇地瞥她几眼,但没人跟她说话。应该由我先开口,布蕾妮告诉自己,可她向来不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从小她就很害羞,长年被嘲笑的经历则令她更加畏缩。我必须多打听珊莎的消息,不然怎么找得到?她清了清嗓子。“这位太太,”她对芜菁车上的女人说,“你在路上见过我妹妹吗?她是一位十三岁的处女,非常美丽,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她或许跟一个醉酒的骑士同行。” 那女人摇摇头,她丈夫说,“那她一定不是处女了,对此我敢打赌。这可怜的女孩叫什么?” 布蕾妮的脑海一片空白。我早该给她编一个名字。随便什么名字都行,但此刻她一个也想不出来。 “没名字?呃,路上到处是没名字的女孩。” “比坟地里还要多。”他老婆说。 天亮之后,卫兵出现在城墙上。农民们爬上车,抖动缰绳。布蕾妮也翻身上马。回头望去,等待入城的大多是农民,满载着待售的水果蔬菜。隔十多辆车,有两个富裕的城里人,骑良种马,再往后,她发现了一个骑花斑马的瘦男孩。没有那两位雇佣骑士的踪影,也没见到疯鼠夏德里奇爵士。 城门口的卫兵不断挥手示意拖车进去,几乎不作检查,但他们拦住了布蕾妮。“你,站住!”队长喊道。两个穿锁甲的人交叉长矛,挡住去路。“说明来意。” “我要拜见暮谷城领主,或者他的学士。” 队长的视线停留在她的盾牌上,“罗斯坦的黑蝙蝠。这纹章名声不好。” “这并非我的纹章。我打算给盾牌重新上漆。” “是吗?”队长揉了揉胡子拉碴的下巴。“好吧,我老妹碰巧是干这行的。你可以在七剑客栈对面的房子里找到她,就大门上画图的房子。”他朝卫兵打个手势。“让她过去,伙计们。是个小妞。” 城门楼背后是集市广场,先她进来的人正在卸货,叫卖芜菁、黄洋葱和一袋袋大麦。她骑马经过一些卖武器防具的商人,从吆喝的价格推断,都是些质量极次的品种。每逢战斗结束,打劫者便会跟乌鸦一起到来。布蕾妮看到褐色血迹未干的锁甲、凹陷的头盔、缺口的长剑,还有卖服装的:皮靴、毛皮斗篷、沾满污渍的外套上有可疑的洞。她认识其中许多纹章,包括钢甲拳套、白色日芒、驼鹿和战斧,这些都属于北境;然而塔利家和风暴之地的人也有伤亡,她看到红苹果和绿苹果,一面盾牌上有雷古德家的三道闪电,另一幅马饰上是安布罗斯家的蚂蚁图案。甚至塔利伯爵自己的健步猎人也出现在许多徽章、胸针和外衣上。管他是友是敌,乌鸦们通吃。 只花少许铜币就能买到松木或椴木盾牌,但布蕾妮没有停留。她打算留着詹姆给她的橡木重盾,那是他自己从赫伦堡带到君临的。松木有其长处,它比较轻,好拿,而且松软的木质易于卡住对手的剑斧。但若你够力气承担橡木的重量,它能提供更多防护。 暮谷城围绕港口而建筑。城北是一道白色悬崖,南面则有一段岩石半岛伸入水中,保护停泊的船只不受狭海上的风暴袭击。城堡本身俯瞰港口,从镇子里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的方形主堡和巨大鼓楼。在拥挤的鹅卵石街道中,徒步比骑马更快,因此布蕾妮将母马寄养在一间马厩里,采取步行的方式,盾牌斜挎背后,铺盖卷夹在腋下。 队长的妹妹并不难找。七剑客栈是城里最大的旅馆,一共四层楼,比邻近的房屋高出一截,而它对面那所房子的双重门描画得华美绚丽。画中是秋天树林中的城堡,深浅不一的金色与红褐色勾勒出树木,蔓藤盘绕老橡树,甚至橡果也都用心描绘。布蕾妮仔细观察,树丛间还有动物:一只狡猾的红狐狸,树枝上有两只麻雀,树叶后面还有一头野猪的影子。 “你的门很漂亮,”她敲开门,对前来接应的黑发女子说,“那是什么城堡?” “可以算是任何城堡吧,”队长的妹妹道,“反正我只见过码头边的褐堡。画中那个是我想象出来的,理想中的模样。对了,我也没见过龙、狮鹫和独角兽哦。”她看上去很快活,但当布蕾妮把盾牌递出,她的脸沉了下来。“我的老母亲说过,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大蝙蝠会从赫伦堡里飞出来,抓走坏孩子,交给疯子丹奈尔·罗斯坦烹煮。有时候我会听到它们在窄窗外扑腾呢。”她若有所思地舔着牙齿。“你想拿什么代替它呢?” 塔斯家族的纹章是玫瑰色与天蓝色的四分格,上面有黄日和弯月,但现下许多人认为布蕾妮是谋杀犯,她不愿佩戴这一标记,以免招惹麻烦。“你的门让我想起了以前在父亲军械库里看到的一面旧盾牌。”她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了记忆中的徽纹。 那女子点点头。“我可以马上动手,但涂料得过一阵子才能干。假如你乐意的话,在七剑客栈定间房吧,明天早上我把盾牌给你。” 布蕾妮本没打算在暮谷城过夜,现在看来似乎别无他法。不知领主是否正在城中,或者是否会答应见她。谢过画匠后,她穿过鹅卵石街面,来到客栈。客栈大门上方的一根铁钉摇摇晃晃地悬着七把木剑,剑上的白色涂料已经碎裂剥落,然而布蕾妮知道其中含义——它们代表达克林家七位曾穿上御林铁卫白袍的人,王国全境没有第二个家族拥有这样的荣誉。家族的荣耀却成了客栈招牌。她推门进入大厅,问店主人要了一间房,还要洗澡。 他将她带到在二楼,一个脸上带猪肝色胎记的女人拿来一只木澡盆,然后一桶一桶地往上拎水。“暮谷城还有达克林家族的人吗?”她边问边爬进浴盆。 “啊,当然有啦,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老公说,我结婚前黑,结婚后更黑,不是‘达克林’是什么?”她哈哈大笑。“在暮谷城扔块石头,不可能砸不中一个达克,或者达克伍德,或者达古德,但身为贵族的达克林没有了。丹尼斯伯爵是最后的传人,可爱的小笨蛋。你知道吗,在安达尔人到来之前,达克林家族在暮谷城称王?你看看我的模样,绝对瞧不出来我还有王家血统呢,对吗?‘陛下,再来杯麦酒,’我该教客人们这么说,‘陛下,把夜壶清干净,再添些新柴火——该死的陛下,壁炉快灭了。’”她再度哈哈大笑,倒光最后一桶水。“啊,好了。你觉得这水够不够烫?” “可以。”水温略有点高。 “我可以再端些水上来,但会溢出的。女孩子家居然个头这么大,把浴盆都填满了。” 才怪,明明是浴盆又小又烂。赫伦堡的浴缸便大得很,而且是石头做的。只见浴室里弥漫着升腾的浓密雾气,詹姆穿过水汽走过来,就跟命名日一样赤裸着身子,既像尸体,又像神灵。他跟我爬进同一个浴缸,她红着脸记起来,抓起一块很硬的石碱肥皂,一边搓洗胳膊肘,一边回想蓝礼的脸。 等水温变凉时,布蕾妮已经感觉足够干净。她穿上刚才脱下的衣服,剑带紧束腰间,但没披挂锁甲和头盔,这样子去褐堡不至于显得太莽撞。沐浴之后精神真好。堡垒门口的卫兵穿皮夹克,所带的徽章是白色斜十字上两柄交叉的战斧。“我要跟你们的领主说话。”布蕾妮告诉他们。 一个卫兵笑道,“那最好说大声点。” “莱克大人随蓝道·塔利出征女泉城了,”另一个卫兵说,“他任命卢佛斯·李科爵士为代理城主,以照顾莱克夫人和孩子们。” 他们带她去见李科。卢佛斯爵士身材矮胖结实,灰胡子,左腿末端是一截断肢。“原谅我无法起身欢迎,”他说。布蕾妮把自己的信递上,但李科不识字,因此让她去见学士。学士光秃秃的头皮上布满斑点,留着呆板的红色小胡子。 学士刚听到霍拉德的姓氏就恼怒得皱眉。“这些话我得说多少遍?”她的脸色一定流露出了内心感受,“你以为你是第一个来找唐托斯的,啊?我看也许是第二十一个。国王被谋杀后没几天,金袍子就来过,带着泰温大人的授权状。请问你有什么?” 布蕾妮给他看信,上面有托曼的印章和他稚嫩的签名。学士一边嘀嘀咕咕,一边拨弄封蜡,最后将它递了回来。“看起来没问题。” 他找张凳子坐下,打个手势示意布蕾妮坐另一张。“我不认识唐托斯爵士,他离开暮谷城时还很小。没错,霍拉德家族曾显赫一时,你知道他们的纹章吗?下面是红粉相间的横条,顶部蓝色的横幅上三顶金冠。在英雄之纪元,达克林是这个小地方的君主,其中三位国王娶了霍拉德家的女人。后来他们的小王国被大国吞并,但达克林家族继续存在,而霍拉德家族继续为他们效力……嗯,甚至参与叛乱。这些你都知道?” “知道一点。”她的学士曾说,正是“暮谷城之乱”把伊里国王逼疯了。 “在现今的暮谷城,人们仍然爱戴着丹尼斯大人,尽管他曾给他们带来灾难。他们将一切都归咎于塞蕾拉夫人,大人的密尔妻子,人唤‘蕾丝蛇’。倘若达克林大人娶斯汤顿家或史铎克渥斯家的人为妻……啊,你晓得百姓们的流言蜚语,他们说‘蕾丝蛇’往丈夫耳朵里灌输密尔毒药,唆使丹尼斯大人起事反叛,将国王抓了起来,其间,他的教头西蒙·霍拉德爵士斩杀了御林铁卫加尔温·戈特爵士。你瞧,就在这城墙之内,伊里斯被困了半年,他的国王之手则统率大军坐镇城外。泰温大人拥有充足的兵力,随时都能破城。但丹尼斯大人发出话来,只要看到进攻的迹象,就处死国王。” 布蕾妮记得后来发生的事。“国王获救了,”她说,“无畏的巴利斯坦将他带了出来。” “是的,”学士道,“丹尼斯大人失去人质后,立即打开城门,降下叛旗,以免泰温大人发兵攻击。他屈膝求饶,国王却无意赦免,结果丹尼斯大人连同他所有的兄弟姐妹、三亲四戚、儿童妇女整个达克林家族都掉了脑袋,‘蕾丝蛇’则被活活烧死,可怜的女人,火刑之前还先被割了舌头与下体,人们说这是她奴役夫君的工具。迄今暮谷城内一半的人仍会告诉你,伊里斯对她太仁慈了。” “那霍拉德家族呢?” “失去土地与封号,几乎被摧毁。”学士说,“这些事情发生时,我正在学城锻造颈链,但后来我看过审讯和惩罚的记录。管家琼恩·霍拉德爵士跟丹尼斯的妹妹结婚,便与妻子同时丧命,被处死的还包括他们的儿子,算是半个达克林;罗宾·霍拉德是丹尼斯的侍从,国王被困时,罗宾围着他跳舞,揪他的胡子。罗宾后来死在刑架之上;西蒙·霍拉德爵士企图阻止国王逃脱时被巴利斯坦爵士杀死。总之,霍拉德家的土地被没收,家堡被拆除,村庄付之一炬。跟达克林家一样,霍拉德家也灭绝了。” “除了唐托斯。” “没错。年幼的唐托斯乃史提夫伦·霍拉德爵士之子,而史提夫伦是西蒙爵士的孪生兄弟,若干年前死于热病,并未参与叛乱。伊里斯也坚持要砍男孩的脑袋,但巴利斯坦爵士为他请命,国王无法拒绝自己的救命恩人,最终只好将唐托斯作为侍从带回君临。据我所知,他没回过暮谷城,有什么必要呢?他在这里既无土地,也无亲人和堡垒。就我看来,若唐托斯真的协助这个北境女孩谋杀我们的好国王,他会远走高飞,跑得越远越好。你要找,该去旧镇,或者到狭海对岸。去多恩,去长城。去别的地方。”他站起身。“我听见乌鸦在叫。请原谅,告辞。” 回客栈的路似乎比去褐堡要长,也许是因为她的心情罢。她在暮谷城找不到珊莎,这一点已相当明显。学士认定唐托斯爵士带她去了旧镇或狭海对岸,若是那样的话,布蕾妮的任务将毫无希望完成。她去旧镇做什么呢?布蕾妮扪心自问,那学士不认识她,对霍拉德也一无所知。不该征询陌生人的意见。 在君临时,布蕾妮发现珊莎原来的侍女之一在妓院洗衣服。“我服侍珊莎夫人之前,还服侍过蓝礼大人,结果他俩都成了叛徒,”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苦涩地抱怨,“没有哪位老爷敢再碰我,我只好给妓女洗衣服。”当布蕾妮问起珊莎,她说,“我告诉你的跟告诉泰温大人的一样。那女孩一直在祈祷。没错,她会去圣堂点亮蜡烛,像个得体的淑女,然而几乎每个晚上,她都会悄悄前往神木林。这下她一定是回北境了,是的,回到她的神灵身边。” 北境辽阔,珊莎信任她父亲的哪个臣属,布蕾妮全然不知。她会投奔亲戚吗?尽管兄弟姐妹均已被杀,但她还有一个叔叔和一个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哥哥在长城当守夜人,她舅舅艾德慕·徒利被关在孪河城,但她舅公布林登爵士坚守着奔流城,而凯特琳夫人的妹妹统治谷地。血浓于水。珊莎很有可能去找其中一位亲戚。但是哪一位呢? 长城显然太远,而且过于寒冷严酷;若去奔流城,那女孩得穿越饱受战争摧残的三河流域,还要冲破兰尼斯特军的包围封锁;鹰巢城比较容易,莱莎夫人必定会欢迎姐姐的女儿…… 小巷在前方拐了个弯,布蕾妮不知何时转错了道,进了死胡同。这是个泥泞的小院子,三头猪在一口低矮的石井下面拱来拱去。其中一头看到她便尖叫起来,引得汲水的老妇人满腹狐疑地上下打量她。“你想干什么?” “我在找七剑客栈。” “原路返回。在圣堂那儿左拐。” “谢谢。”布蕾妮转身顺着来路走回去,却在拐弯处猛地撞上一个匆匆赶路的人,撞得对方一屁股坐倒在泥地里。“请原谅。”她低声说。他是个男孩,骨瘦如柴,稀疏的直发,一只眼睛下面有颗麦粒肿。“没受伤吧?”她伸出一只手想扶他站起来,但那男孩用脚后跟和胳膊肘支撑着向后蠕动,躲了开去。他才不过十一二岁,却身穿锁甲,背挎长剑,长剑套着皮革剑鞘。“你认识我吗?”布蕾妮问。他的面孔隐约有点熟悉,但她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不。不认识。你不认识……”他手忙脚乱地起身,“请——请——请原谅,夫人,我没看到。我是说,我在看,不过看的是脚下。我在看脚下。看我自己的脚。”男孩一转身,径直沿来路奔去。 这件事引起了布蕾妮很大的怀疑,但她不打算在暮谷城的街道中大张旗鼓地抓小孩。今天早上城门外,我见过他,她意识到,他骑一匹花斑马。似乎在别处也见过,是哪里呢? 等布蕾妮找到七剑客栈,大厅里已挤满了人。四个修女围坐在火堆旁,袍子上沾满沿途的风尘泥渍。当地人占据了其余长凳,正拿面包蘸着热乎乎的蟹肉糊吃,香味让她的肚子咕咕作响,却没空位落座。这时,她身后有个声音说,“女士,来,来这边,坐我的位子。”直到他从板凳上跳下来,布蕾妮才意识到对方是个侏儒,身高不到五尺,鼻子疙疙瘩瘩,上面血管突出,牙齿因长年咀嚼酸草叶而泛红。他身穿普通僧侣的棕色粗袍,壮硕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铁锤。 “你坐吧,”她说,“我站着就好。” “没错,但我站着没那么容易撞到屋顶嘛。”侏儒的声音虽嘶哑,但态度恭谦。布蕾妮看着他刻意修剪的秃顶,许多僧侣都会将头发剃光。罗伊拉修女说,这是表示在天父面前没有任何隐瞒。“难道天父不能透视头发吗?”布蕾妮当即反问。自然,这么问是很蠢的。她一直是个迟钝的孩子,罗伊拉修女经常这么评价她,此时此刻,她不禁再度觉察到自己的驽钝,因此默默地坐到长凳末端,侏儒原来的位子上,示意要份炖蟹糊,然后回头感谢侏儒。“你在暮谷城圣堂供职吗,兄弟?” “我的圣堂靠近女泉城,女士,但它被狼仔烧了,”那人一边回答,一边咬着一截面包。“我们尽可能地加以重建,然后却来了群佣兵。我说不出是谁的人,但他们蛮横地抢猪,杀死兄弟。我挤进一段空心原木里躲藏起来,其他人个子太大,没能幸免。感谢铁匠给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长时间把他们全埋了。完事之后,我挖出长老埋藏的少许钱币,独自流浪。” “我遇到过你的一些兄弟,他们正前往君临。” “对,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不仅包括我这样的普通僧侣,还包括修士、老百姓……统统都是麻雀。瞧,我也该是一只麻雀,至少铁匠把我弄得足够矮小。”他咯咯笑道,“你有什么伤心事,小姐?” “我在找我妹妹。她贵族出身,只有十三岁,是个漂亮的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你也许会看到她跟一个骑士或者小丑同行。帮我找到她的人我会以金币相酬。” “金币?”僧侣露出红牙齿,给了她一个鲜红的微笑,“一碗蟹糊对我而言就够了,怕只怕我帮不了你。小丑我遇到很多,漂亮处女就少得很了。”他昂头想了一会儿。“等等,有个小丑在女泉城出没,我这才想起来。据我观察,他衣衫褴褛,满是污垢,但确实穿着五颜六色的小丑服。” 唐托斯·霍拉德是否会穿小丑服呢?没人告诉过布蕾妮……但也没人说他不会穿。为何他衣衫褴褛?莫非他与珊莎逃离君临后遭遇了不幸?这很有可能,路上十分危险。但也可能根本不是他。“这个小丑……是不是长着红鼻子,上面布满琐碎的血管?” “这我无法断言。必须承认,我没怎么留意他。掩埋掉兄弟们之后,我便去女泉城,以为能找船前往君临。我第一次是在码头边瞥见这个小丑的。他举止鬼鬼祟祟,小心翼翼地避开塔利大人的士兵。后来我又在臭鹅酒馆遇到了他。” “臭鹅酒馆?”她不大确定地说。 “一个声名狼藉的地方,”侏儒承认。“女泉城码头有塔利大人的手下巡逻,但水手们都去臭鹅酒馆,大家都知道,水手会偷偷把人捎带上船,只需出够价码。那小丑想出价让三个人搭船去狭海对岸,我经常在那儿看他跟船上下来的桨手们谈判。有时他会唱滑稽的歌。” “三个人?不是两个?” “三个,女士,我愿以七神之名起誓。”三个,她心想,珊莎,唐托斯爵士……第三个是谁?小恶魔?“那小丑找到船了吗?” “这我说不准,”侏儒告诉她,“但某天晚上,塔利大人的士兵来臭鹅酒馆搜他,几天之后,我听见另一个人炫耀说他哄骗了一个小丑,而且有金币为证。他喝醉之后,给所有人买了酒。” “‘哄骗了一个小丑,’”她说,“那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此人名叫机灵狄克,这我倒记得。”侏儒摊开双手。“除了矮个子的祈祷之外,恐怕我只能提供给你这些了。” 布蕾妮信守诺言,给他买了一碗热蟹糊……外加新鲜面包和一杯红酒。他站在旁边吃东西,布蕾妮则琢磨他所告知的情况。小恶魔有没可能加入他们?假如珊莎失踪是由提利昂·兰尼斯特策划,而非唐托斯·霍拉德,那逃往狭海对岸显然是首选方案。 矮个子喝完自己碗里的蟹糊之后,又吃掉了她剩下的东西。“你该多吃点,”他说,“像你这么大个的女人需要保持体力。女泉城并不远,但最近路上很危险。” 我知道。克里奥·佛雷爵士便是死在那条路上,她和詹姆爵士则被血戏班逮住。先是詹姆想杀我,她记起来,尽管他憔悴虚弱,手上还有铁链。即便如此,他差点就成功了——那是佐罗砍掉他右手之前的事。后来……后来若非詹姆告诉佐罗、罗尔杰和夏格维,她身价相当于她体重那么多的蓝宝石的话,他们早就强暴她几十遍了。 “小姐?你看上去很难过,想妹妹了?”侏儒轻轻拍打她手背。“别担心,老妪会照亮你的前路,指引你寻找到她。圣母会保护她的安全。” “但愿你说得没错。” “一定不会错。”他鞠了一躬。“我得走了,此去君临路还很远。” “你有马吗?有骡子?” “我有两头骡子,”矮个子笑道,“就在这儿,我的脚干底下。它们能载我去天涯海角。”他又鞠了个躬,一步一蹒跚地向门口走去。 他走后,她仍然坐在桌边,呷着一杯兑水的红酒。布蕾妮不常喝酒,但偶尔尝试有助于镇静心神。接下来怎么走?她问自己,去女泉城,到“臭鹅酒馆”找“机灵狄克”? 她上回目睹的女泉城乃是一片废墟,领主紧闭城堡大门,龟缩其中,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躲的躲。她记得烧焦的房屋、空旷的街道和砸裂的城门。游荡的野狗偷偷摸摸尾随他们的坐骑,肿胀腐烂的尸体像苍白的大莲花一般漂浮在泉水汇聚而成的池塘里——镇子的名称就是由这池子而来。我请求詹姆安静些,他却高唱“六女同池”,还哈哈大笑。现下蓝道·塔利也在女泉城,这又是一个她不想去的理由。也许坐船去海鸥镇或白港搜寻更好。然而我可以两处都去。先造访臭鹅酒馆,跟机灵狄克谈谈,再在女泉城当地雇船,前往北方。 大厅里的人群稀疏起来。布蕾妮一边扯面包,一边聆听其他桌上的谈话,谈话内容大多跟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之死有关。“据说,他是被自己儿子谋害的,”一个鞋匠模样的当地人正在讲,“就是那畸形小魔猴。” “国王不过是个孩子,”四位修女中最年长的说,“他成年之前谁来统治我们呢?” “泰温大人的弟弟吧,”一个卫兵道,“或者那个提利尔大人,再或者弑君者。” “不会是他,”店家断言,“不会是背誓的人!”他往火堆里啐了一口唾沫。布蕾妮扔下面包,拍去裤子上的碎屑。她听够了。 当晚,她梦见自己又回到蓝礼的帐篷。所有蜡烛都告熄灭,浓浓的寒气于身边围绕。某种东西,某种邪恶恐怖的东西正在绿光的黑暗中移动,直扑她的国王。她想保护他,但四肢冰冷僵硬,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影子剑割开绿铁护喉,鲜血喷涌而出。她发现濒死的国王原来竟不是蓝礼,而是詹姆·兰尼斯特,她辜负了他。 队长的妹妹在大厅里找到她时,她正在喝蜂蜜牛奶,里面混了三只生鸡蛋。那女子给她看新漆好的盾牌。“你画得真美。”她说。那更像一幅画,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纹章,它仿佛将她带回了多年以前,带回了父亲阴暗凉爽的军械库。她记得自己的手指如何摸索碎裂褪色的画漆,划过树上的绿叶,循着流星的轨迹。 布蕾妮付给队长妹妹比原先谈好的多一半的价钱,然后问厨子买了些干面包、奶酪和面粉,将盾牌挎上肩头,离开了客栈。她从北门离开镇子,缓缓骑过田原和农场,当狼仔们袭击暮谷城时,最激烈的战斗就发生在这里。 蓝道·塔利大人指挥乔佛里的军队,士兵多由西境和风暴之地的人组成,其核心却是河湾地的骑士。他手下若在此阵亡,将被抬进城内,安葬于暮谷城圣堂的英雄墓地;而死去的北方人虽然数量多得多,但全都埋在海边一个公共墓穴里,在他们高耸的坟头之上,胜利者竖起一块粗糙木碑,上面仅仅书写着两个大字“狼坟”。布蕾妮在它边上停下,默默地为战死的北方人祈祷,也为凯特琳·史塔克及其儿子罗柏,为所有与他们一同死去的人祈祷。 她记得那天晚上,当凯特琳夫人获悉自己两个小儿子的死讯时的场景。她将他们留在临冬城,本来是要确保他们安全的。布蕾妮打一开始就预感到大事不妙,她问凯特林夫人有没有儿子们的消息。“除了罗柏,我没有儿子了。”凯特琳夫人答道,她的声音听上去仿佛有把匕首在肚内搅动。布蕾妮隔着桌子伸手过去,想安慰她,却在快触到她手时停下,因为怕她会畏缩。凯特琳张开手掌,给布蕾妮看手心和手指上的疤痕,一把瓦雷利亚匕首曾深深割开血肉。然后她开始谈论女儿。“珊莎是个小淑女,”她说,“随时随地都有礼貌,讨人欢心。她最爱听骑士们的英勇故事。大家都说她长得像我,其实她长大后会比我当年漂亮许多,你见了她就明白了。我常遣开她的侍女,亲自为她梳头。她的头发是枣红色,比我的浅,浓密而柔软……红色的发丝犹如火炬的光芒,像铜板一样闪亮。” 她也说到小女儿艾莉亚,但艾莉亚早就失踪了,现在多半已经死亡。然而珊莎……我会找到她的,夫人,布蕾妮就着凯特琳夫人不安的形影起誓,我决不放弃。若有必要,我宁愿牺牲生命,牺牲荣誉,牺牲所有的梦想,也会找到她。 经过战场之后,道路沿海岸延伸,夹在波涛汹涌的灰绿色海洋和一排低矮的石灰岩丘陵之间。布蕾妮并非路上唯一的行人,沿长长的海岸线有许多渔村,渔民们通过这条路将鱼送去集市贩卖。她经过一名渔妇及其女儿们,她们肩头担着空篮子,正在回家。由于她身着甲胄,因此她们都以为遇到了骑士,直到看见她的脸。女孩们互相窃窃私语,打量着她。“你们沿途有没有看到一个十三岁处女?”她问她们,“一个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的贵族处女?”夏德里奇爵士的事使她警觉起来,但她必须不断尝试。“她可能跟一个小丑同行。”但她们只是摇头,用手遮掩着嘴巴咯咯傻笑。 在她到达的第一个村子里,光脚的男孩们跟着她的马跑。渔民们的笑声让她难堪,她为此不得不戴上头盔,结果后来的人便把她当成了男人。一个男孩要卖给她蛤蜊,另一个卖螃蟹,还有一个卖自己的妹妹。 布蕾妮从第二个男孩那儿买了三只螃蟹。离开村子时,天空开始下雨,风势渐大。风暴要来了,她望着海面,心里寻思。一路上雨点敲打着头盔,令她耳朵嗡嗡作响,好歹比海中的渔船要舒服一些。 继续北行了一小时,道路分岔,此地有堆乱石,显然是座荒废的小城堡。右边岔道沿海岸接着蜿蜒前进,通往蟹爪半岛,那是荒芜贫瘠的沼泽地;左边岔道穿越丘陵、田野和树林,通往女泉城。雨下得更大了。布蕾妮跳下母马,牵它离开道路,到废墟之中躲雨。在荆棘、杂草和野榆树之中,城墙依稀可以辨别,但筑城石像小孩的积木一样散落在两条路之间。主堡的一部分仍然矗立着,其三座塔楼跟破碎的城墙一样由灰色花岗岩砌成,但它们顶端的城齿是黄色砂岩。三顶王冠,她透过雨水凝视,三顶金冠。这肯定是霍拉德家族的家堡,唐托斯爵士或许就出生在此。 她牵马穿过碎石堆,来到城堡大门口。城门只剩下生锈铰链,但屋顶依然完好,里面不漏雨。布蕾妮将马系在墙壁的烛台上,摘下头盔,甩干头发。当她寻找用来点火的干柴时,听到马蹄声渐渐接近。她本能地退入阴影之中,躲到从路上看不到的地方。她和詹姆爵士上次就是在这条路上被俘的,不会再重蹈覆辙了。 骑手是小个子,她一眼便看了出来,原来是疯鼠,她心想,他在跟踪我。布蕾妮的手伸向剑柄,不晓得这夏德里奇爵士是否认为遇到了好猎物,因为她是女人。格兰德森伯爵的代理城主就犯过这样的错误。他名叫亨佛利·瓦格斯塔夫,当时六十五岁,是个自负的老头,鹰钩鼻,头上布满老年斑。订婚那天,他警告布蕾妮,婚后要做个得体的女人。“我不许我的夫人穿着男人的盔甲到处乱跑。这点你必须服从,免得我惩罚你。” 当时的她十六岁,已精于剑术,在较场上勇武过人,却仍有点羞涩。她鼓足勇气告诉亨佛利爵士,要她接受惩罚,须先打败她才行。老骑士气得脸色发紫,他穿好盔甲,要教教做她女人的本分。他们用钝器交手,因此布蕾妮的钉头锤上没有尖刺,可她仍旧打断了亨佛利爵士的锁骨和两根肋骨,婚约也随之解除。这是她第三个未婚夫,也是最后一个。从此之后,她父亲不再坚持要她结婚。 假如跟踪她的是夏德里奇爵士,很可能将面临一场恶斗。她不想跟那人合作,也不想让他跟随自己找到珊莎。他具有一种由娴熟武艺而生的从容自信,她心想,但他个子小,我胳膊比他长,也更强壮。 布蕾妮跟大多数骑士一样强壮,而且她以前的教头说,像她这样高大的女人原本不可能如此敏捷。此外,诸神还赐予她良好的耐力,古德温爵士认为简直太不可思议了。用剑盾打斗十分辛苦,胜利往往属于最能持久的人。古德温爵士教导她作战要谨慎,保留体力的同时,引诱对手,消耗对手。“男人永远会低估你,”他说,“自尊心驱使他们用力,因为它们害怕被议论说给女人弄得如此狼狈。”当她自立之后,发现他说的是事实。在女泉城边的树林里,连詹姆·兰尼斯特也以这种方式攻击她。如果诸神保佑,疯鼠将会犯下同样的错误。他或许经验丰富,她心想,但他不是詹姆·兰尼斯特。她将长剑轻轻抽出。 然而,逼近岔路口的并非夏德里奇爵士的栗色战马,而是一匹羸弱衰老的花斑马,背上骑着个瘦瘦的男孩。布蕾妮看到那马之后疑惑地怔了一下。是个小男孩,她心想,直到瞥见兜帽底下的脸。是在暮谷城撞到我身上的男孩。是他。 男孩看也没看荒废的城堡一眼,便直接顺着一条路望去,然后望向另一条。犹豫片刻之后,他将马拨向丘陵的方向,继续前进。布蕾妮看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突然想起在罗斯比也见过这个男孩。是他在跟踪我,她意识到,但这游戏双方都可以玩。她解开母马,爬上马鞍,跟在了他后面。 男孩骑马时眼盯地面,注视着积满水的车辙。雨声掩盖了她接近的声响,而他的兜帽无疑也起到一定作用。他从未回头,直到布蕾妮奔到背后,用长剑剑背猛击马臀。 那马人一般立起来,把瘦男孩掀飞出去,他的斗篷像翅膀一样舞动。他落在泥浆中,爬起来时齿间沾满泥土和棕色枯草。布蕾妮翻身下马。就是这男孩,毫无疑问,她认得那颗麦粒肿。“你是谁?”她问道。 男孩无声地动了动嘴巴,眼睛瞪得像鸡蛋那么大。“波,”他只能发出这一个音,“波。”他身上的锁甲跟他一起颤抖,嗒嗒作响。“波。波。” “波?不?”布蕾妮问,“你是说‘不要’吗?”她将剑尖抵在他喉结上。“请告诉我你是谁,为何跟着我。” “不、波——波——不要。”他将手指伸进嘴里,挖出一团泥,吐了口唾沫。“波——波——波德。我的名字。波——波——波德瑞克。派——派恩。” 布蕾妮垂下长剑。她忽然间很同情这孩子。记得某日在暮临厅,一个年轻骑士手执一朵玫瑰来见她。他带玫瑰给我,至少她的修女这么说,并且要她欢迎他。他十八岁,长长的红发坠落在肩,她十二岁,紧扎在一件硬邦邦的新礼服里,胸口缀满闪亮的石榴石。他俩人一般高,但她无法正视他的眼睛,无法说出修女教她的简单话语:罗兰爵士,欢迎您来到我父亲大人的厅堂,终于能与您见面,真是太好了。 “你为何跟着我?”她问那男孩,“有人指派你暗中监视?你是瓦里斯还是太后的人?” “不。都不是。谁也不是。” 布蕾妮估计他有十岁,不过她判断小孩年龄的水平很糟,总是低估,或许因为她在同龄人中一直个子高大吧。怪胎,罗伊拉修女曾经评论,你像个男人。“对一个男孩来说,这条路太危险。” “对一个侍从来说,并不危险。我是他的侍从。首相的侍从。” “泰温大人的?”布蕾妮收剑入鞘。 “不。不是这个首相。是前一个。他儿子。我跟他一起战斗,高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 小恶魔的侍从。布蕾妮甚至不知道他有侍从。提利昂·兰尼斯特并非骑士。他或许有一两个男童照料,她猜测,作为侍卫或侍酒,帮他穿衣服什么的。侍从?“你为何跟着我?”她继续追问,“你想干什么?” “我要找到她,”男孩站起身,“找他的夫人。你在找她。贝蕾娜告诉我的。她是他老婆。不是贝蕾娜,是珊莎夫人。因此我想,如果你找到她……”他的脸突然因痛苦而扭曲。“我是他的侍从,”他重复道,雨水从脸上滑落,“他却不要我了。”
- “达克林”在英语中是“黑”的意思。“达克林”在英语中是“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