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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卷-上古时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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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通史第三卷上古时代(下册)
  丁编传记(上)
  第一章周第一节周周的起源及其迁徙周是继夏、商以后在黄河上游兴起的第三个王国。凡是华夏诸侯(包括同姓诸侯和异姓诸侯)都是由它分封或得到它的承认的。华夏诸侯也都认它是“共主”,或者称之为“宗周”。
  周的始祖后稷是农业的发明者。稷是黄土高原上最先种植的耐旱的农作物,即今人所吃的小米。据说,后稷发明了农业,后人尊他为农神。关于他的降生,在《诗·大雅·生民》里有很生动的描写。《史记·周本纪》里把诗歌演绎为散文,说: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避)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
  这样的降生是受外物感动而生,可以叫做“感生说”,与殷商的祖先因吞鸟卵而生,可以叫做“卵生说”者不同。但是说有娀氏女为帝喾次妃,倒好象商和周同出于一个血统似的。
  《周本纪》记载周的世系,也很详备。自后稷至古公亶父,都是父子世袭,从一开始就是实行嫡长子继承。这是不可信的。因为周后稷卒后,子不窋立,这不窋已相当于夏代末年。《周本纪》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至古公亶父时,他们还仍在不断奔窜、迁徙之中,他们那里还能使父子世袭顺序地继承下来,而不致中断。《周本纪》的世系可能都是后人所补充或虚构的。
  周人原来与夏人杂居在汾水河水之间。汾本作汃。相传公刘迁居于邠,从分从邑,即是汾水附近的邑。邠的古文作豳,从两豕从火。“山”,象火形,不是山字。有的学者认为古代豳的地方,包括自山西西部到今甘肃陕西之间。这一带正是草木丰盛、野豕出没的地方,故豳字从火从豕,象以火焚田,驱逐野豕①。
  由于戎狄的不断侵扰,公刘时又继续向今陕西邠县栒邑迁徙。《诗·大雅·公刘》篇记述其迁徙之事。诗虽作于西周以后,但是它描写当时迁徙的情景以及地理环境,还是真实的。如“乃裹糇粮,于橐于囊。思辑用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描写他们在公刘父家长的领导下,带着干戈干粮,作武装性的迁徙。又说:“京师之野,于时处处,于时庐旅,于时言言,于时语语”,描写他们刚到一个高地上,搭下帐篷,住了下来,有说有笑,甚为愉快。又说:“乃造其曹,执豕于牢,酌之用匏,食之饮之,君之宗之”,描写他们杀豕庆贺,用匏饮酒。他们共同拥护公刘为父家长。① 徐中舒说。见其所著《西周史论述》1979 年,《四川大学学报》,第3—4期。在公刘时,周人的农业得到恢复。但是仍旧无法避免戎狄的侵扰、压迫。因此,他们在父家长古公亶父的率领下,爬过梁山,沿着漆水沮水到达岐山周原。这次迁徙,孟子在他的著作里有很生动的描写,这可能是战国时邹鲁民间所流行的传说。《孟子·梁惠王下》说:昔者大王居邠,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属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将去之。
  大王就是古公亶父。他也只是一位父家长而已。他在离开邠以前,召集耆老们前来商量。他说:“二三子何患乎无君?”这“君”字正与《公刘》诗里所说“君之宗之”一样,“君”只与“宗”同义。他尽管对狄人百般地忍让,牺牲币帛,珠玉,犬马,都不能避免狄人的侵略,他不得不离开邠而继续远徙。
  周原在今陕西岐山武功之间,地方不大,但土地肥沃,田里的堇荼(野菜)甜滋滋的。诗里说:“周原膴膴,堇荼如饴”,当是写实。1975 年,陕西考古工作者在这里经过挖掘,发现了宫室,更重要的是在这里首次发现周的甲骨文。这似可证明,周人迁到周原之后的一百余年中农业与手工业的迅速发展。但是,尽管这样,当时周的社会还只能是氏族社会末期,或刚刚由野蛮进入文明的门槛①。
  周文王“受命”称王,但仍是小心翼翼地服事殷纣王,作为殷商的一个诸侯。同时周又渐渐向东发展,到达关中的地方,在沣水、渭水之间建立城邑。当时黄河对岸有虞、芮两个氏族,因为发生土地争夺,相约到周找文王判断。但一进入周境,他们二人看到周人都很有礼貌,互相“让畔”,感到十分惭愧,于是不见文王就回去了。这一故事反映周人这时土地还是公有的,阶级尚只萌芽,所以有如此温文尔雅,和平亲切的现象。
  商周关系及周克商当周人正在东西奔窜的时候,殷商已处于武丁以后的晚期。甲骨文中已屡见“伐”周的记载,或又称周为“周侯”。但是商周发生关系,决不是从殷商晚期才开始的。《诗·商颂·殷武》里说:“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氐羌是活动在今甘肃、青海至陕西境内的两个半农半牧部落。甲骨文中已屡见殷商诸王伐羌的记录。商人对羌人俘虏非常残酷,常常用于人殉或用为奴隶。殷商与氐羌可谓世敌,羌人与周人却世通婚姻。后稷的母亲姜原,就是羌族有邰氏的女子。所以殷商征服了氐羌(当然是部份的氐羌人),恐怕也把周人包括在内。
  根据文献材料和甲骨文看来,周与商有战争的一面,又有和平的一面。
  周自季历至文王时,他们都曾经联合殷商共同抵抗从北方侵入的鬼方、土方、■方等,因而得到商武丁、文丁的赏赐。季历还做了殷的“牧师”。尽管后来季历仍被文丁所杀,但是和平的关系却是主要的。文王时,周的国力已经强大,它已征服了周围的密须、阮、共和犬戎等小部落,并且得到他们的拥护。但就是这样,文王也仍然不改变小心翼翼以服事殷的态度。周这时对殷① 参看斯维至《早周历史初探》,1979 年《历史研究》第5 期。
  商的和平政策,可说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不是一般的屈辱的表示。
  周原甲骨文中有一条“彝文武帝乙”之辞。文武帝乙是殷帝乙的异称,他是纣王的父亲。为什么在周原甲骨文中却有帝乙的名号呢?这可能是在周原有殷商的宗庙。殷纣王曾经到过周原,故有祭祀其父文武帝乙之辞。这反映了周文王时确已成为殷商的诸侯了。但另一方面,周文王已受命称王。所谓“受命”就是受上帝之命。《诗·大雅·皇矣》写道: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
  这是说:伟大的上帝从天上往下观看,从四方观察,寻找一个有光明德行的人,最后找到了季历的儿子文王,这就是接受上帝的命令而称王的意思。他称王以后,便开始征伐犬戎、密须(在今甘肃安定县),并打败了耆国(耆一作黎)。耆在今山西黎城,是殷商的门户,故耆被打败之后,殷祖伊感到畏惧,便去劝谏纣王。纣王漫不经心地说:“我生不有命在天乎?”他没料到天命是可以改变的,也没有觉察到周人是在积极地准备改变天命的工作。接着,周文王伐邘、伐崇侯虎。崇侯虎灭后,文王自岐下徙于丰。次年,文王崩,太子发立,是为武王。
  武王没有改元,继续用文王的年号,称作九年。他以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傅,召公毕公为左右,继续文王的绪业。就在这一年里,武王“东观兵、至于孟津。”观兵是试探性的示威,并不是准备与殷商直接开战。他出发时,把文王的木主载在小车上,居于中军,自称太子发,意思是“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这实际上是带着“血亲复仇”的性质。这时,诸侯不期而会孟津者,据说有八百之多。诸侯都说:“纣可伐矣!”武王不可,罢师而归。过了二年,武王听到情报说,纣愈加昏乱暴虐。殷太师疵、少师强,抱着乐器奔周。于是武王遍告诸侯:“纣有重罪,不可不伐!”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孟津。武王作《太誓》,指斥殷纣王的罪行,以激励战士。
  十二年二月甲子,天朦朦亮,武王的军队到达商郊牧野,他发表《牧誓》,再次指斥纣王的罪行以激励诸侯和战士的斗志。据新出土的《利■》铭文,可知武王所以决定甲子这一天与纣开战,是出于右史利观察星象而决定的。《利■》说:珷克商,惟甲子朝,岁则克,闻,夙又(有)商。辛未,王在■■,易(锡)又(右)史利金。
  这甲子是一个大吉的日子,武王因此获得大胜。其实,这次武王的军队不战而顺利地进入了朝歌,是因为东夷人不肯为殷纣王卖力,发生哗变,纷纷倒戈,迎接武王。朝歌在今河南淇县,至今尚有遗迹,距安阳商都还有百里。据说武乙已迁都于此,故朝歌一失,商已无力抵抗。纣王于是纵火自焚。这次战争,是关系到商周一兴一亡的关键。虽然并没有经过激烈的战争,殷商在东方沿海的势力也未彻底消灭,但这是殷商灭亡的开始,是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件转折性的大事。它正与商汤过去灭亡夏朝一样所谓“汤、武革命,顺天应民”。这就是说,周代替了商,是有天命的,它建立了第三个古代王国。史书上对于此一事都有记载,地下出土的《利■》,可以与文献互证。周公东征及封土建国周公旦,是武王的四弟,成王的叔父。武王即位时已年老,克商以后不久,他便去世了。当时周已建国,但基础还很不巩固。东方沿海的东夷和殷商的势力也还威胁周的安全。成王年纪还轻,不能担当国家大事。在这种情势之下,周公不得不摄理国政而称王。这在《尚书》诸告中是有明证的。《康诰》云:“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此“王”明是周公。因《康诰》是封康叔于卫的诰命,故周公说:“孟侯,我的弟弟小子封”,只有周公才配称呼康叔为弟,封则是康叔的名字。倘若王是成王,就说不通了。
  周公的摄政称王,曾经引起周初政治上的一场斗争。武王克商之后,他清楚地意识到周本是“小邦”,殷商的势力还未消灭,他不得不把安阳淇县之间的土地分一部分,给纣王的儿子武庚禄父,使他统率殷纣王留下来的部队和宗族。他另分一部分土地给他的弟弟管叔、蔡叔,以监视、防范武庚和殷商的残余势力。但是武王死后,周公摄政称王,没有得到管叔、蔡叔的谅解。大臣召公也颇不满。他们便散布谣言说:“公将不利于孺子”。武庚禄父于是乘机煽动东方徐奄、淮夷举行叛乱。在这危急关头,周公便毅然决然举行东征。召公、太公等大臣也改变了态度,共同参加东征。经过三年艰苦的斗争,终于征服了今山东全境、河北以北至辽东半岛。许多东夷人、夏商的后人以及前代遗留下来的一些氏族部落也被周人所征服,成了被统治阶级。
  这次周公东征是武王克商的继续,而且战争时间长,地域广阔,部落林立复杂,是一场剧烈的战争。这连孟子一向崇拜文武、周公为“仁义之师”的也不得不承认“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①。经过这次战争,殷商徐奄的势力被镇压下去了。一部分不甘心做顺民的便四处逃亡、迁徙。如蒲姑氏从山东半岛迁徙到辽东,渡海到了朝鲜半岛;盈熊等从山东沿海域经泗水到了江淮流域;秦赵从今山东、河北北部到了今山西、陕西北部。商周兴亡之际,是我国民族大动荡、大迁徙时期。秦赵都有玄鸟图腾传说。秦的祖先蜚廉无疑就是孟子所谓“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的那个蜚廉,他本人死了,他的子孙却一直向西北迁徙,终于在戎狄中成长壮大,后来建立强大的秦国,最后由秦统一中国。赵,就是后来的三晋之一。
  现在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统治从黄土高原到黄河南北以及沿海的广大的被征服地区。周的办法是实行大规模的封建,分封本族兄弟亲属到各被征服地区去建立国家。古代的国是指城邑。周的封建,不同于我们现在所谓“封建”,这已是不必再交待的了。
  周室始衰成王、康王时期是周室的极盛时期。史称“成康之际,刑措四十年不用”,意思是说,对内社会安宁,对外也无战争。但是到了昭王穆王以后,周室便开始衰落了。
  昭王向南用兵,征伐徐楚。铜器铭文有许多关于此事的记载。如《过伯■》说:“过伯从王南征,伐楚荆。”《■■》说:“■从王伐荆”。《竹书记年》记载昭王南征,说他从十六年至十九年对楚连续用兵,十九年昭王“丧六师于汉”。
  ① 《孟子·滕文公下》。
  穆王时期,西北的犬戎十分活跃,其足迹已到达泾水上游。穆王出征,只获得四白狼四白鹿归来。这四白狼和四白鹿,当不是动物,而是犬戎部落的图腾,这就是穆王获得犬戎白狼白鹿八个氏族首领。有的学者推测,犬戎可能就是起自西北的白狼,所以他们的图腾都是白色。这次穆王征伐犬戎前,大臣祭公谋父曾经劝谏他不要出兵。他说“先王耀德不观兵”,就是说,应该采取怀柔、宽大的政策,而不应该进行战争。穆王不听祭公谋父的劝谏,反倒举行大规模的西征。有一部《穆天子传》,记载他的旅程很为详细。他看到许多奇花异草,珍禽野兽,还见到美丽的西王母,流连忘返。虽然这里有些神话、巫术色彩,而且地理亦难详考,但穆王西征,确是事实。
  当穆王尚在西征途中,淮水流域的徐偃王乘机反周。穆王闻讯,立刻命赵的祖先造父迅速驾车回国。“徐偃王”这个名号很有问题,而且时间与穆王的时期也不符合,因此有人对此表示怀疑。但是徐的存在是无可怀疑的。自今山东东南到江苏、安徽淮水一带,都是他们活动的地方。后来楚人西迁到达湖北陕西交界的地方,而徐和舒仍在这一带活动。
  宋代出土的《■■》记载了厉王时“南淮夷”进入洛水伊水之间。厉王命■出征,打退了南淮夷的侵略,获得了辉煌的战果。■杀了南淮夷一百人,捉了四十人,又夺回被南淮夷取去的俘虏四百人。南淮夷中,以徐为首领。这次战争,表面上是厉王取得了胜利,而南淮夷之强大也可以想见。
  这次西周的兵力分布于三个据点:一是“殷八师”驻在殷的故地朝歌,以对付东夷,镇压殷人。《小臣■■》说:“命伯懋父(即康叔的儿子康伯懋)以殷八师征东夷”。二是成周八师,驻在周初营建的成周洛邑,主要是保卫成周,镇抚南土。《录卣》说:“王命■曰:揸(今)淮夷敢伐内国,汝以其成周师氏,戍于叶■。”成周师氏即成周八师的师氏。《竞卣》说:“惟百■父以成师即东。”成师也即成周八师。南淮夷作乱,即用成周八师前去征讨。三、是西六师,驻守丰镐,拱卫周的本土。在西周全盛时代,这里就不需要象殷八师和成周八师那样多的兵力,故只设六师。穆王时期的《蠡尊》说:“王命蠡司六师暨八师”,六师就是西六师,八师就是殷八师,都由蠡一人率领。看来殷八师的地位,已不如周初那么重要,或者已退驻于西土①。
  昭王南征不返,这时周的力量已不能控制南方。穆王继昭王之后,只好在南方建立防线,派兵戍守。这在许多铜器铭文中都有记载。
  《史记·周本纪》说:“昭王之时,王道衰微”,“穆王即位,王道衰微”,“懿王之时,王道衰微”,可见周王室的最高统治一步步走向衰落的过程,不到周室东迁,就已开始了。这时周室内部社会矛盾随之增长。厉王晚年信任荣夷公。荣夷公“好专利,而不知大艰”②,由此引起贵族的反对。这“好专利”,究竟是什么呢?按照周制,土地王有,但是王应把土地财产赐给贵族,贵族可以世袭占有,但是只有占有权而无私有权。现在厉王听从荣夷公“专利”,就是厉王使用土地王有的权力,取回贵族占有的土地。《诗·大雅·瞻卬》说:“人有土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这虽然说的是幽王时的情形,但是厉王时已开其端,以致愈来愈加严重。厉王为了防止贵族和平民反抗,还使卫巫“监谤”。大家不敢说话,在路上见面,用眼① 关于殷六师、成周八师、西八师的解释,从徐中舒说。
  ② 《国语·周语上》。
  睛默默地表示反抗。大臣召公劝厉王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他要厉王“宣之使言”,使国人有说话的权利,要象治川一样,不能用壅土的办法,否则一旦决裂缺口,就更加危险了。“国人”,本来就是住在城里的贵族(自卿大夫士以至小人)都是有相当政治权利的,所以召公这样说。厉王不听,终于发生了国人叛乱,把厉王驱逐出国。厉王最后死于彘(今山西霍县东北),没有回国。这次国人叛乱,是西周历史上的一件政治大事。
  宣王复兴厉王被逐出国,发生于公元前841 年。从这一年到公元前828 年,共十四年,没有立王,而由贵族周召两公执政。一说是由卫国的共伯和执政。我国从公元前841 年起,开始有了顺序的纪年,这也是我国史学发展上的一件大事。
  十四年以后,即公元前827 年,厉王的儿子静,在贵族的拥护下即位,是为宣王。宣王时期,对付西北的ǎ狁和南方的淮夷,都战果辉煌,出现一个复兴的局面。但是他无法制止内部社会矛盾的发展,因而在复兴以后,接着就是西周的衰亡。
  宣王时最大的敌人是ǎ狁,它曾经深入泾水洛水之间。《诗·小雅·六月》说:“ǎ狁匪茹,整居焦获,侵镐及方,至于泾阳”。据说焦获在今陕西三原。镐,即镐京。方,金文作“■”,从艸从方,与“丰”象草木丰盛之形相似,故方可能就是丰镐之丰。由此可见,ǎ狁的踪迹已经到达周的京城附近了。在这危急存亡之际,周以尹吉甫南仲防守丰镐,加强防御,命方叔率领大军抵抗ǎ狁,一直打到太原(太原的地方已难详考,意即大平原)。此后,宣王与姜氏之戎战于千亩。据说这就是宣王的“藉田”所在。在与姜氏戎作战以前,宣王已“不藉千亩”了。这可能是因为姜氏戎已经占领了千亩,所以宣王废止藉田之礼。姜氏之戎显然与ǎ狁是同伙的,所以ǎ狁败于太原以后,它又向周挑战于千亩。
  周宣王时对ǎ狁的战争,铜器铭文记载颇详,可补充文献之不足。从《兮甲盘》、《虢季子白盘》和《不其■》等的铭文看来,战争的地点似集中于洛水上游。宣王消耗了很多的时间、精力和物力,总算得了胜利。他封韩侯于韩。从《韩奕》诗的内容看来,韩应在今河北北部,与南燕接近,其目的正在防御北方的游牧部落。
  宣王与ǎ狁作战胜利之后,把姜氏之戎等迁移到了南方(在今河南南阳盆地),给他们建城。《崧高》就是歌咏封申侯于谢的诗。《诗·大雅·江汉》和《常武》等都是叙述召伯虎征伐淮夷有功之诗。
  第二节东周西周灭亡及平王东迁公元前781 年,宣王子幽王即位。宣王末年以来,西北干旱严重,又发生地震,游牧部落乘机侵入。周太史伯阳父根据阴阳五行的学说,认为这是周将灭亡的预兆,这时,洛、泾、渭三川都干涸了,岐山也发生崩塌的现象。幽王宠爱褒姒,要想废掉申侯的女儿申后。褒姒是姒姓褒的女儿(褒在今陕南褒城),申侯是姜姓,因此就引起了姒姓与姜姓之间的斗争。褒姒生子伯服。按照嫡长子继承法,申后所生子宜臼应立为太子。但宜臼不得立,而伯服却被立为太子。所以伯阳父说:“祸成矣!无可奈何!”
  《诗·小雅·十月之交》、《雨无正》、《小旻》和《小弁》等诗,都是刺幽王政治昏乱的。但在刺宣王的诗里,如《我行其野》等,已可见宣王时实际已埋伏着祸乱的根源,而幽王时终于爆发出来。公元前771 年,申侯与犬戎联络,进攻幽王。诸侯都不来救。犬戎与申进入丰镐,幽王急忙逃到骊山,被骊山之戎所杀。伯服逃到晋国,晋有立伯服之意。前太子宜臼逃到申国,也有一些诸侯拥护宜臼的。申侯方面的势力要大于伯服,终于晋侯又杀死伯服。宜臼即位,是为平王。
  这时关中已充满了戎人,宫室文物都被毁坏,土地荒芜。平王不得不东迁洛邑,继续建国,是为东周。后来西周故土由秦所收复,秦于是列为诸侯。洛邑的都城,早在周公时就已建筑,是由成周(洛阳)和王城(今洛阳西)两个城组成的。平王东迁,居于王城。从此历史上称丰镐时期的周为西周,东迁以后为东周(前770 年—前476 年)。
  东周的衰微周室东迁,王室衰微,政权下降。其时强大的诸侯,有齐、晋、楚、秦相继称霸,出现了所谓“政由方伯”的局面。这时期,周王室内部也发生王位争夺和卿大夫专政的现象。平王和桓王时(公元前719—前697 年),郑庄公为周卿士,以后,虢公也为平王的卿士,因此发生郑虢争政①。周召二家原是周公召公之后,其后周公黑肩为卿士,与虢公分权。庄王时(公元前696—前682 年),周公意欲弑王。辛伯与王共杀周公黑肩。以后,由虢公执政。僖王初,齐桓公称霸。周公忌父执政(公元前681—前677 年)。
  惠王初(公元前676—前652 年),发生王子颓之乱。惠王夺大臣边伯等的园林为囿,作为田猎场所,因而边伯与王子颓共同作乱。惠王放于温,不久又逃到郑,国人立王子颓为王。郑杀王子颓,复送惠王入国。惠王之时,周公忌父与虢公并政。
  襄王立(公元前651—前619 年),又发生王子带之乱。襄王母早死,惠王生叔带,有宠于惠王。叔带与戎狄合谋,共伐襄王。襄王击败叔带,叔带逃奔齐国。齐桓公使管仲平戎于周,子带之乱遂告平定。公元前638 年,子带复归于周。公元前636 年,郑伐滑(今河南缑氏县)。因为滑是姬姓国,故襄王请郑放弃对滑的战争。郑不听,反而把王派去的使臣捉了起来。王大① 虢原在今陕西宝鸡虢镇,周东迁时,它随着迁到今河南三门峡。
  怒,将用狄人的兵力去攻打郑国。富辰谏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子颓之乱,由郑之由定,今岂以小怨弃之?”王不听,终于以狄兵攻郑。王很感激狄人,将以狄女为后。富辰又谏曰:“王弃亲亲狄,不可从。”王又不听。过了两年,王又把狄后废掉,狄兵于是攻王。襄王出奔于郑。
  王子带取襄王所遗弃的狄后,同居于温(今河南温县西)。襄王告急于晋,晋于是进攻南阳。当时,这一带还是戎狄与姬周杂居的地方。晋诛叔带而送归襄王于周。这事发生于公元前635 年,正当晋文公宣扬“尊王攘夷”的时候。
  顷王、匡王、定王期间(公元前618—前586 年),晋楚争霸,势均力敌。邲之战,晋为了救郑,与楚战于河上而败。这是在城濮战后,晋楚之间的第二次大战,但晋仍是楚的强敌。楚庄王时,楚又不断伐宋、伐郑、伐陈。楚庄王灭了陆浑之戍,路过洛邑,问鼎的大小轻重,但是总不敢妄动。鄢陵之战,晋胜楚。从此,华夏诸侯内部贵族专政的局面已经形成。
  公元前544 年,周景王立。他宠爱王子朝。他是庶子,按宗法是不当立的。景王未及立他为太子,已经死了,因此引起了王子朝之乱。但国人不拥护他。立景王的长子猛为王,是为悼王。子朝攻杀悼王。晋人攻子朝而立丐,是为敬王。子朝竭力抵抗,敬王不得入。过了四年,晋景公率诸侯之兵攻入周,敬王才得即位,子朝屈服。公元前529 年,子朝之徒再次作乱。敬王逃到晋国。次年晋定公遂入敬王于周。
  这次王子朝之乱延续达十六年之久。据王子朝告诸侯书说:“今王室乱,单旗、刘狄制乱天下”。又说:“晋为不道”。单、刘,是当时周的卿士。可见这次叛乱,有内部贵族的煽动,还有诸侯也参与其事①。
  东周的分裂及其灭亡春秋时期,诸侯争霸,以“尊王攘夷”为旗号,结为联盟,抵抗夷狄(包括秦楚),因此,“周德虽衰,其命未改”。战国以后,客观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周王室已名存实亡了。
  战国时期,早已不是所谓“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局面,血缘关系趋向淡薄。战国时,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持宗法封建秩序,而是在掠夺土地和人民。
  公元前344 年,齐魏“会徐州相王”,已开始诸侯称王。公元前325 年,秦惠文王称王,韩、赵、魏、燕、中山“五国相王”。楚在春秋时期,就一直称王。诸侯称王事实上已不承认周为宗主国或者共主了。
  战国以后,周本来很弱小,内部又不断发生王位的争夺。到考王时(公元前440—前426 年),他自居于洛阳(成周),封其弟揭于河南(王城),是为西周桓公。桓公卒,子威公伐立。公元前367 年,威公去世,少子根和公子朝争立。韩、赵两国帮助少子根即位于巩(今河南巩县西南),是为东周惠公。这样,周已分裂为西周(以河南为中心)和东周(以巩和洛阳为中心)两个小国。它们一直延续到战国后期。公元前256 年,以韩、赵为首的伊阙合从攻秦之战,西周也参加了。失败后,西周君献出了土地和人民,就灭亡了。前249 年,秦又攻灭了东周。从此,距秦统一六国已不在远。
  ①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第二章鲁、卫鲁卫是周王朝的兄弟之邦,在周初镇抚叛乱、夹辅王室的活动中有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鲁一直以守周礼见称。孔子说:“鲁卫之政,兄弟也。”在政治上,卫也有类似于鲁的传统。
  第一节鲁周公和鲁国鲁国是周公旦的儿子伯禽的封国。周公旦是周武王的弟弟。文王在时,旦为子孝,并且富于仁心,和一般兄弟不一样。武王即位后,旦辅助成王,卓有功勋。武王九年,东伐至盟津。周公同行。十一年伐纣,在牧野,大败殷商军队。纣知大势已去,便自焚而死。周公拿着大钺,召公拿着小钺,一左一右,夹辅周王,衅社祭天,告纣之罪。这时,在黄河下游和东方沿海,还有殷商和东夷的势力。因此,武王封纣子武庚禄父,继续统治殷商王畿以内的一小块地方,并使管叔、蔡叔监视他的行动。
  武王已克商,但沿海东夷尚未安静。武王有病,群臣都很担忧。太公召为之卜。周公说:“不可使我先王担忧!”愿以自己的生命作保证,替武王祈福。于是设三坛,向北站立,戴璧秉圭,告于太王、王季和文王。史册作祝辞说:“您们的元孙武王发,勤劳过度而生了病。三王在天之灵应该保护子孙。旦愿意代替发。旦巧能,多才多艺,能事鬼神,发不如旦,所以不如让我代他到上天去服务,而使发治理四方,安定子孙于下地;不要使四方人民胡作非为,无所敬畏,以致失掉天命。我现在用元龟占卜。您们三王如果应许我的要求,我以璧圭奉献,等待您们的命令。您们如果不应许,我便撤走璧圭。”周公对天和祖先表示忠诚,甚至带着威胁的语气。史册祝辞毕后,再行占卜。卜人说:“吉”。卜与史册的祝辞完全一致,都是“吉”。周公心里感到高兴,把史册的祝辞放置在金线编制成的柜子里(叫做“金縢”),并命令保管的人不对外言①。后来武王还是死了。那时武王的儿子成王涌,年龄还小,当时国家行政命令,都出自周公。因此引起他的兄弟管叔、蔡叔的猜疑,说“周公将不利于孺子(指成王)”。周公于是对太公望、召公奭解释:“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三王之忧劳天下久矣,于今而后成。武王早终,成王少,将以成周,我所以为之若此。”②但是管叔、蔡叔仍不谅解,居然参加了武庚和东夷的叛乱。周公和召公、太公毅然举行东征。三年,东征胜利,实行封建,封召公奭于燕(包括今河北北部到辽河一带);封太公望于齐(包括今山东潍水到山东半岛);封周公于鲁(包括山东的东南部),与齐以泰山为界。这是周东方诸侯中最重要的三个国家。
  周公、召公和太公都未亲自就国。东征胜利后,他们三人都回到了周,而由他们的儿子去分别统治鲁、燕和齐。当时周公、召公、太公同心协力辅① 见《尚书·金縢》及《史记·鲁周公世家》。《金縢》可能传自史官,不一定是原文,但可以知道周公的思想信仰。
  ② 《史记·鲁周公世家》。
  政,而周公的地位要比召公和太公更高,他作为冢宰,百官都听命于他。据说,周公摄政只七年。成王长大了,他就还政于成王。周公摄政期间,他“制礼作乐”,奠定了周政治经济制度的基础。这在今《尚书》里,诸如《康诰》、《洛诰》、《酒诰》、《顾命》等篇中,还可以看出一二。孔子说得好:“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孔子虽然很羡慕周文化,但他也认为,周文化也还有夏商文化的因素。
  周公对于周王室有很大的功劳,所以鲁在诸侯国家中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史记·鲁周公世家》说:“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也。”至春秋礼崩乐坏时,当时人还说鲁“犹秉周礼”。
  鲁的建国及国野制度周公初封原在今河南鲁山。周公东征胜利后,占领了徐奄,才把鲁由鲁山迁徙于今山东曲阜,仍称其国为鲁。
  曲阜原是徐奄的地方。周公东征胜利以后,徐奄人民被迫向江淮流域迁徙,留下来的就成为鲁国的附庸。《左传》定公四年,“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商奄也就是少皞的后人。《史记·鲁周公世家》说“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淮夷、徐奄戎亦并兴反。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肸,作《肸誓》。”按《史记》这一记载,可能有误。因为周公东征,伯禽随行,则伯禽即位应在管蔡之乱以后。《肸誓》即今《尚书》的《费誓》,费亦作粊、鲜、狝,在曲阜之东郊。这都是同音通假之字,实即一地。伯禽为了镇压淮夷、徐戎,在费宣誓作战,时间亦应在伯禽即位以前;或者是即位之后,仍有淮夷徐戎之乱。春秋以后,鲁与淮夷徐戎也仍不断发生战争。《费誓》说:“鲁人三郊三遂”。孙星衍注云:“《左传》说:古者百里之国,三十里之遂(隧),二十里之郊;七十里之国,二十里之遂,九里之郊;五十里之国,九里之遂,三里之郊。”据此可知,在古代,国(城)以外就是郊(遂与国之交界,故曰郊),郊以外就是遂。这就是国野制度。国(城)中居统治阶级,野(遂)居被统治阶级。他们的阶级地位和待遇也不同。《费誓》先对国人说:你们要把甲胄、干戈、弓矢都准备好。你们要把牛马拉好,把井、穫(井、穫都是为捕获野兽而设的陷井)杜塞起来,以防牛马误堕其中。如果伤害牛马,就要受到常刑。你们的牛马,臣妾(奴隶)逃跑了,不要离开军队去追赶。如果离开军队去追赶,就要受到常刑。你们不敢抢夺人家的东西。有敢逾越垣墙,盗窃人家的牛马,引诱人家的臣妾,要受到常刑。甲戌那天,我要征伐徐戎,你们要准备好自己的干粮。准备不及的话,要受到大刑。
  原文比较难懂,其实却是很朴质的语言。这里主要说话的对象是战士,是征服者。他们是军队中的骨干。他们要自备弓矢、干戈以及粮食。他们还有在战争中所俘虏的牛马、臣妾(男女奴隶)。周公伯禽告诫他们不要违犯命令。如果违犯,一般的处分是“常刑”,大刑就是斩首及其它肉刑了。下面接着又对被征服的野人说:你们要准备桢和榦。甲戌前,我在战地上要用的,都要你们供应。
  否则你们和你们妻子就要都没为奴隶。你们还要准备刍茭(草和干草)。如果准备不足,你们要受到大刑。
  由于野人是被征服者,不但语气极其严厉,而且一来就是“大刑”。你们和你们妻子都要没为奴隶,原文是“汝则有无余刑非杀”。一般来说,被征服者是只供应战争用的器材、草和干草而不上前线。
  关于国野的区别,这实在是最可信的史料。孟子说:“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又说:“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①。战国时,国野制度随着井田制的解体已解体了,但是孟子认为国野是两个阶级,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这是有根据的。国人什一使自赋,就是他们只当兵和出兵赋。而野人则是“九一而助”,还保留着殷人的井田制。君子与野人是两个对立的阶级。按古代的等级制说,野人中主要就是庶人。(工商居住于国中,但他们不是国人)他们比“皂隶”要高一个等级。按阶级来说,他们是“没有权利而只有义务”(恩格斯语)的平民。
  古代山东境内,氏族部落林立杂居。齐鲁对于它们的统治政策,是有差异的,《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着一个故事:鲁公伯禽就封以后,三年才回京“报政”。周公问道:“何迟也?”伯禽问答说:“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但是以前太公封于齐,只五个月就回到周来“报政”了。周公说:“何疾也?”回答说:“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因此周公太息说:“鲁后世其北面事齐矣!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这显然是根据春秋以后的情形说的,因为鲁在西周并不太弱。但这一故事说明,齐鲁对当地的被征服者在政策上确有不同。齐国因循旧俗,所以比较简易。鲁则积极改革旧俗,推行周政比较严格。如国野制度,齐国在春秋齐桓公时才实行,即其一例。
  三桓的形成及季氏专政孔子概括春秋时期的历史说:“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①“天下有道”,是孔子指西周时期说的。春秋时期是“天下无道”。鲁国公室衰微,没有争霸,但三桓专政,陪臣执国命。
  三桓是指桓公的三个儿子及其后裔。按嫡长子继承法,他们只能享受采邑,另立小宗,应该听从大宗(公室)的领导。在采邑内,他们是高级的统治者。在国内,他们又被公室所领导。但是他们世代享受卿禄,子孙繁衍,干预公室,因而造成私家强而公室卑弱,即孔子所谓“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的局面。这种局面不但鲁国如此,其它诸侯国也差不多如此。孔子只是举鲁国为例而这样说的。《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从这段记载看来,隐公是惠公的庶子。因为惠公嫡夫人没有儿子,故隐公只是“摄政”。《史记·鲁周公世家》补充说:“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为夫人,以允为太子。及惠公卒,为允少故,鲁人共令息摄政,不言即位。”这比《左传》的记载更为清楚。① 《孟子·滕文公上》。
  ① 《论语·季氏》。
  值得注意的是诸侯国家里同样有“摄政”制。息,即隐公。允,即桓公。隐公十一年(公元前712 年),到杜圃祭祀锺巫,为公子翚(挥)所弑,是为桓公即位。
  春秋初年,齐、鲁、宋、郑关系密切。桓公夫人系齐襄公的妹妹。桓公十六年,他带着夫人到齐国去。襄公因与妹妹间的私情,为桓公所察觉,派彭生与桓公同车,在车上勒死桓公。鲁国责襄公,襄生杀死彭生,把尸体送给鲁国以卸脱罪责。春秋时期贵族之间实行一夫多妻制,因此保存着许多群婚制的现象,而以齐国较著。襄公与其妹的关系,可以说是这种遗风的留传。桓公死后,太子同即位,是为庄公。庄公死,庄公的兄弟,长曰庆父,次曰叔牙,次曰季友,都是桓公的庶子。他们及其后裔,即所谓“三桓”,逐渐成为鲁国的强宗。
  庄公病危,照习惯要预立太子。他征求弟叔牙的意见。叔牙说:“一继一及,鲁之常也。”意思是要庄公立庶兄庆父。庄公心里不愿意,退而问弟季友。季友坚决拥护庄公的儿子斑,表示宁愿以死作保证。庄公说:“叔牙想立庆父,怎么办?”季友以庄公的命令要叔牙到鍼巫氏那里去,使鍼季强迫叔牙饮毒酒自杀,而立其子为叔孙氏。这是叔孙氏的来历。公元前662 年庄公卒。季友立斑为君。庆父派国人荦杀了斑,而立庄公子开,是为闵公。季友因立斑失败,逃到陈避难。
  庆父非常凶横。他的子孙以他为始祖,建立宗族,号孟孙氏,亦号仲孙氏。这是孟孙氏(仲孙氏)的由来。
  庆父与庄公夫人哀姜私通。哀姜本来要立公子开。闵公即位后,她又与庆父合谋,想谋弑闵公而立庆父。庆父使卜 袭杀闵公。季友听到这一阴谋,与公子申奔邾。邾在曲阜之西数十里,原是鲁的附庸。季友想由邾潜入鲁国。鲁人内应,要杀庆父。庆父害怕,逃到莒国。季友奉公子申入国,立为僖公,申也是庄公少子。哀姜恐,奔邾。季友贿赂莒国,要他们遣送庆父。庆父被迫回来,季友使人杀死庆父。这时,齐国已是桓公在位,他要称霸,不得不做点霸主的样子。他召哀姜于邾,而后杀死了她,把她的尸体送归鲁国。僖公以礼葬之。
  季友的母亲是陈国之女,所以他逃到陈国避难。他和庄公少子申自陈到邾,拥申为僖公,有功于鲁,成为季孙氏的始祖。
  孟孙氏、叔孙氏和季孙氏三家之中,以季氏为最强,后人对它有种种传说。鲁桓公在生他前,使人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间于两社(周社与毫社),为公室辅。季友亡,则鲁不昌。”①这已经预示着季氏将来要繁荣发达。后来他生下来后,又有文在掌上如“友”字形。故名友,号为“成季”。
  鲁自僖公以后,至文公、宣公、成公期间(公元前626—前573 年),公室卑于小侯,日益衰微。而季氏与公室和东门氏、叔孙氏不断发生斗争。僖公是以季氏的拥立而即位的,因而奠定了季氏专政的基础。僖公卒后,文公即位,另一贵族东门氏开始争政。文公有三妃,长妃齐女为哀姜(与前哀姜不是一人),生子恶和视。次妃敬嬴,生子俀,得到文公的嬖爱。俀的保护人襄仲(仲遂)是东门氏贵族。他要立俀,叔仲(叔孙氏)反对。襄仲于是请求齐国为外援。齐惠公新立,要与鲁亲近,所以答应了襄仲。公元前① 《史记·鲁周公世家》。
  609 年,文公卒,襄仲杀了恶和视而立子俀,是为宣公。
  宣公时,公孙归父因其父襄仲有功,得到宣公的信用。季文子对此不满,宣布说:“使我杀适(嫡)立庶,失大援者(指齐),襄仲!”这是季氏对东门氏的公开挑战。这时公孙归父也劝宣公“去三桓”,并联晋为外援。成公即位,叔孙氏与季孙氏之间的斗争又发展起来。叔孙宣伯得到成公母穆姜的支持,宣伯反对季文子,“欲去季孟(季孙氏与孟孙氏)而取其室”(此室字不专指妻妾儿女,而是奴隶、财产)。这时成公将与季文子聘问晋国,穆姜硬逼着成公答应此事。成公一面敷衍,一面加强宫殿的守备,使宣伯、穆姜不能得逞。这时宣伯也赶到晋国,对晋国当权的大夫郤犨说:“鲁之有季、孟,犹晋之有栾、范也(栾氏、范氏),政令于是乎成。今其谋曰:晋政多门,不可从也,宁事齐楚,有亡而已。蔑从晋矣。”晋于是执季文子。成公回国后,使子叔声伯请季孙于晋。郤犨要子叔声伯除去仲孙蔑,并扣留季文子。声伯说:“若去蔑与行父,是大弃鲁国而罪寡君也。若犹不弃,而惠徼周公之福,使寡君得事晋君,则夫二人者,鲁国社稷之臣也..。”①范文子和栾武子商量,觉得季文子在鲁国有崇高的地位,影响很大,决定放回季孙行父。这是叔孙氏与季孙氏之间的一次斗争。但季氏从此更加强大了。史称季文子死后,“家无衣帛之妾,厩无食粟之马,府无金玉,以相三君(指僖公、文公、宣公三君)”①,这可说是反映他在鲁国所享有的信条。
  初税亩、作丘甲和舍中军鲁襄、昭时期(公元前572—前495 年)是三桓,尤其是季氏最强盛的时期。季氏行父执政之后,仲叔蔑(仲孙氏)、公孙豹(叔孙氏)执政。后来又是季孙宿、叔孙舍执政。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二十一总结说:“鲁之执政共十一人,季氏凡六人,叔孙氏二人,孟孙氏一人,东门氏一人。”这可见季孙氏独占优势的地位。
  在季氏专政时期,鲁国出现了初税亩、作丘甲和舍中军等在经济、军事方面的几件大事,反映了当时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特点。
  《春秋经》,宣公十五年(前594 年),“初税亩”。《春秋经》只有这样三个字。综合三传的解释看来,是从此年起,鲁国公室开始向私田征税。原来井田制的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两部分。公社农民助耕公田以外,私田收入本属农民所有,此即所谓“藉而不税”。藉者,借也,即借民助耕公田(也即藉田)。“藉而不税”就是助耕以外再没有其它负担。亩就是“八家皆私百亩”的私田。现在鲁国公室向农民私田征税,这是不合旧制的,所以三传对此都有严厉的批评。《左传》宣公十五年说: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意思是说,农民的负担不超过公田以外,使他们过着比较富裕的生活。因此初税亩,——向农民私田征税,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是不合理的。《公羊传》说:“税亩者,何也?履亩而税也。”据《国语·齐语》,春秋初,齐桓公已经按土地面积大小征税了,时间上要比鲁国更早,但是《国语·齐语》的记载混杂着战国时的制度,不一定可靠。但初税亩确是鲁国向农民的私田征① 《左传》、成公十六年。
  ① 《史记·鲁周公世家》。
  税,这是可以肯定的。《谷梁传》说得更为明白: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
  这一段记载,虽然出于汉代人之手,但是它对于公田和私田的关系说得相当明白。春秋以后,井田中的公田已因“暴君污吏慢其经界”,绝大部分被掠夺而成为暴君污吏、贵族官僚的私有土地了,而农民却仍按旧习惯“助耕公田”。这样一来,助耕也就成为徭役劳动,土地的掠夺者也就成了地主。马克思在谈到波兰、罗马尼亚等国在中世纪时期还保留着公有土地制的残余时说,它们原来有公田和私田两部分土地,前者由共同体成员共同耕种,后者则是分给共同体成员一家一户耕种的。虽然有所谓公田和私田之分,但都是共同体的公共财产。这种共同体就是公社,其土地制亦即井田,所以有公田和私田之分。马克思接着说:“在时间的进行中,这种公地被军事上、宗教上的高官侵夺了,自由农民在他们地上做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了。农奴关系就是这样发生的。”①鲁国的“初税亩”,齐国的“履亩而税”就是井田制被破坏和掠夺了以后,向农民征收租税的情形。我国古代本无“租”字,租税之租正是反映“助耕公田”的助变为租的历史进程。在“初税亩”时,也许只限于私田征税——即“履亩十取一也”,而公田依然还是保留“助耕”,故《谷梁传》说:“初税亩者,非公(室)之去公田也。”当然,公田最后也被取消(被掠夺),这只是不久将来的事情。到春秋末年,不论公田私田,都采用租税的剥削方式了。
  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公社农民自然不是没有反抗的。《诗经·齐风·甫田》云:“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莠桀桀”。甫田就是大田,诗中说公田里已长满了莠草,正是公田被荒芜不耕的现象。公田是由官吏们督责农民耕种的,故公田“稼不善”是农民不勤奋耕种的缘故;私田“稼不善”则是官吏过度剥削农民的缘故。
  上文讲田野制度时已说过,国人当兵并出兵赋,野人是不当兵的,只从事农业劳动。但是“初税亩”以后的四年,公元前590 年(成公元年)鲁国又“作丘甲”。《谷梁传》解释说:丘甲,国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夫甲,非人人之所能为也。
  甲是牛皮或犀牛皮制成的。国人当兵,所以是国人之事。春秋以后,战争频繁,兵源愈来愈不足,国野的界限不得不取消了。丘原来是野外的地名,古人居住于丘,故曰“丘民”。丘甲就是开始要野人(丘民)也纳兵赋。战国时《司马法》说:“四邑为丘,丘有戎马一匹,牛三头(每丘出牛一头,应为四头),是曰匹马丘牛。”马牛既可为运输之用,也可制皮甲。
  公元前484 年,哀公十一年,“用田赋”。田或作甸。甸从勹从田,意指城郊四周的土地。西周时所谓甸服,即此甸字。《司马法》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可见甸在丘外。《左传》于是年记载: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不对,而私于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若不度于礼..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
  田赋亦即甸赋。按照孔子的意思,如果“敛从其薄”,“丘亦足矣”;不然① 《资本论》第一卷,第368—369 页。
  的话“虽以田(甸)赋,将又不足”。当然战国以后如秦那样,“用田赋”就是指所有的田亩了。甸赋则是鲁统治者更进一步增加公社农民的负担。至此国野的界限也不存在了。
  用田赋,是季孙氏的意见,这是《左传》和《国语》明白记载的。初税亩,作丘甲,虽然没有指明是季孙或三桓共同的意见,但是很可能是他们共同的意见。何以知之?《论语·颜渊》说: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这是宣公初税亩以后一百余年了,遇到年成欠收或饥荒之时,只征收十分之一的税(即彻)已显然不够支出。有若的话是要哀公不分公田私田都征收赋税。
  古代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这是大概的规定。三军分上、中、下三军。中军一般由国君率领,其他二军由卿大夫率领,如齐楚都是这样。公元前562 年,襄公十一年,鲁“作三军”。可见在此以前,鲁只二军。据《左传》记载: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请之。
  可知作三军也是季孙氏(宿)的意见,叔孙氏是不太同意的,但是后来他还是同意了,于是“盟诸僖闳(地名),诅诸五父之衢(地名)”。三家约定:“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子各毁其乘。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叔孙氏使尽为臣”。后人对此解释不一,绎其大意如次:(1)从此把公室之军分为三股,由三家各率领之。
  (2)三家各自毁弃了私乘。这些私乘之人原来都对公室有服役的义务,现在季氏要求它们作为私邑,这样可以不征兵赋,否则,加倍征赋。
  (3)古代士兵都是自己的族人,即所谓“士有隶子弟。”叔孙氏“使尽为臣”,就是采用子弟兵制。
  (4)孟孙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即一半采用子弟兵制,一半如季氏那样,征收兵赋。
  自此之后二十五年,昭公三年(公元前537 年),三家又向公室进一步发动进攻。《左传》于是年说:舍中军,卑公室也..及其舍之也,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
  以前作三军是公室尚主中军。“舍中军”就是废除中军,这当然对公室是很不利的,实际上这已取消了公室的兵权。四分公室,就是季孙独占四分之二,叔孙、孟孙各占一份。从此以后,三家都采取征赋的办法。“公食于贡”,就是三家各出一份贡赋,给公室而已。公室从此丧失了全部兵权。
  昭公出亡公元前541 年,昭公继襄公即位,叔孙穆叔(公孙豹)对此反对,认为昭公乃敬归之娣齐归所生,非嫡长子。穆叔说:“太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长立,年钧择贤,义钧择卜,古之道也。非嫡嗣,何必娣之子?接着,穆叔又说了昭公的许多缺点。但季武子却坚决拥护昭公终于使他即位①。由此可见季孙氏和叔孙氏之间的分歧。
  鲁国不断发生内争,对外更加衰弱。鲁欲背晋从楚,因国人反对,未成事实。晋景公卒时,鲁成公亲自赴晋吊唁,晋国留成公,到送葬毕后才放回国。襄公初立,又赴晋朝聘。昭公三年,朝晋至河,晋平公谢还之,鲁引为国耻。楚灵王章华宫建成,昭公前去祝贺。灵王赐昭公宝器。后来灵王反悔了,又把它收回。以后,昭公又多次朝晋。
  公元前487 年,昭公二十五年,“ 鹆来巢”。据说这是从海外异国飞来的禽鸟,群众视为不祥。当时歌谣说:“ 鹆来巢,公在乾侯; 鹆入处,公在外野。”预言昭公将出居国外。
  这一年,季氏与郈氏斗鸡。季氏预先在鸡羽内撒下芥子,使鸡相斗时,芥子迷住对方鸡的眼睛,以便取胜。郈氏也作了弊,在鸡距上套了铜管。季平子得知后,大怒,要去攻打郈氏。这时臧昭伯之弟会,得罪了臧氏宗族,逃奔季氏。季氏把他藏匿起来。因此,臧氏也恨季氏,把不满季氏的族人也窝藏起来,表示报复。季氏更怒,囚臧氏的宗老(族老),于是郈氏与臧氏联合起来,诉于昭公。九月戊戌日,郈、臧和昭公一同代季氏政,进入季氏的邑。季平子慌慌忙忙登台,大声说:“君(昭公)以谗不察臣罪,诛之,请迂沂上。”昭公勿许。“请囚于费”,又勿许。“请以五乘亡”,又勿许。子家驹(仲孙氏之族)说:“君其许之!政自季氏久矣,为徒者众,众将合谋!”昭公还是固执不听。郈氏又从旁煽动:“必杀之!”起初,叔孙氏是倾向于昭公他们的,至此忽然变卦。叔孙氏的家臣鬷戾对他的族人说:“无季氏与有,孰利?”族人都说:“无季氏,是无叔孙氏!”戾说:“然!救季氏!”这样,两家合作,打败了昭公。孟懿子(仲孙氏)听到叔孙氏已战胜,于是也起来杀死郈昭伯。三家共同作战,昭公大败,出奔国外,后来到了齐境。齐景公“请致千社待君(昭公)。”昭公拒不接受。子家驹劝昭公不如到晋国去。昭公不从。叔孙氏见平子,表示不如使昭公回来。平子没有表态,实际是不同意。
  次年春,齐伐鲁,取郓,要使昭公居于郓。夏,齐景公将送昭公回国。
  季氏家臣申丰、汝贾送齐臣高龁、子将粟五千庾以赂。子将对齐侯说:“群臣不能事鲁君,有异焉!”宋元公由鲁赴晋,请晋帮助昭公入国,事未成。元公死于道中。叔孙昭子求入其君,无病而死。当时人们都认为是“天弃鲁国”。这样,齐景公也就停止了送归昭公的念头。
  过了一年,昭公到了晋国,请求晋国帮助他入国。季平子跟晋六卿先已私下讲通。他们接受了季氏之赂,谏晋君,晋君也不敢送昭公入国,而使昭公住在乾侯(晋境内邑)。又过了一年,昭公从乾侯到齐国的郓。齐景公使人赐昭公书,自称“主君”,昭公感到侮辱。昭公这样流浪在齐、晋之间,十分狼狈。晋召季平子商量。平子布衣跣行,通过晋六卿,表示谢罪。六卿因此对晋君说:“晋欲内(纳)昭公,众不从!”昭公终于死在乾侯。自公元前517 年(昭公二十五年)至前510 年(昭公三十二年)昭公流亡国外前后八年。公元前481 年,鲁人共立昭公弟宋为君,是为定公。
  定公立,赵简子(鞅,即赵孟)问史墨说:“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他问,这是什么缘故?史墨回答说:①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物生有两,有三,有五,有陪贰。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子孙)于今为庶,主所知也..政在季氏,于此君也,四公矣。民不知君,何以得国?①这位史墨完全是站在卿大夫贵族的立场上说话的。他说公、卿贵族是君主之副贰,因而他们代替君位是合乎自然规律的。这不但在鲁国是这样,卫献公被驱逐出同时,师旷与史墨一样发表了类似的言论。
  家臣叛乱及鲁国衰亡春秋后期,鲁国三桓专政。他们的“家”等于一个小国,不但有坚固的城堡,而且有自己的军队、臣僚和人民、奴隶。家臣就是卿大夫贵族“家”里的管家,如家宰,邑宰,属司马等等,和诸侯国内的官吏一样。
  家臣的叛乱也叫“陪臣执国命”。陪臣就是陪台之臣。《左传》昭公七年,“人有十等”,其最末一等为“仆臣台”。仆,陪,古音相同,通用。下文说:“若从有司,是无所执陪台也”。这正是仆台可作陪台之证。家臣、陪臣,实即贵族“家”内的奴隶管家。
  宰字,从宀从辛。辛是犯罪奴隶。宰是家内执役的奴隶,他们管理王宫和贵族“家”内的饮食、车服、卫生医疗以及一切杂役。商周时期,宰的地位高,王的亲属、贵族也有做宰的。因此,宰或大宰、冢宰成为“百官之长”,例如周公曾任冢宰,“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周礼》第一个官就是天官冢宰,其属官有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都是卿、大夫为之。此外还有上士、中士、下士等等,已经看不出家内奴隶的痕迹了。春秋以后卿大夫专政,他的“家”已等于国,所以卿大夫、士都有甘愿做宰的。
  殷商时有一个著名的人物伊尹。说到底,他也是一个跟随着有莘氏女儿陪嫁过来的奴隶,即媵臣,也即小臣。东方国家家内奴隶的特点是他(她)们得到主人的宠幸,往往可以作为家内成员的一分子,比如伊尹在卜辞里他受到隆重的祀典。还有师、保、傅,他(她)们实际只是太子的保育员。在太子未成人前负责保育教养太子。殷代的传说,胶鬲等,从其字源看,还保留着奴隶或低贱平民的痕迹。而西周以后,师、保、傅和宰合称四弼、四辅,或者把师、保、傅称为“三公”。周公、召公、吕公(姜太公)都做过太师、太傅、太伯或太宰等官。
  春秋末年,季氏家族实际上已代替了鲁国的政权。直至鲁国灭亡,鲁君虽然存在,不象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那样。但是鲁国的“陪臣执国命”却是华夏诸侯国家最突出的现象。孔子说:“陪臣执国命,盖三世希不失矣。”这三世,可以说,就是昭公、定公、哀公之世。
  季孙氏的费,孟孙氏的成,叔孙氏的郈,是三家的采邑。后来,三家各自扩展,占有土地愈来愈大,邑的城圈也愈来愈坚厚,等于或超过诸侯的城(国)。于是,季、孟、叔三家据城反抗诸侯,后来大夫的家臣也据城以反①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抗其“主君”(家臣称卿大夫为“主”,即主人之意)了。
  公元前537 年,竖牛反叛叔孙氏。开始了家臣叛乱的局面。
  前鲁国发生叔孙侨如之乱时,穆叔(侨如弟)逃奔齐国避难,路上和一个妇女姘居。到齐国后又和齐国的贵族姑娘结婚,生孟丙和仲壬。后来穆叔回国,在路上又会到了那个姘居的女人。她告诉他,在他走后生了个儿子,已长大了。穆叔一见大吃一惊。他忽然想起,好像在梦中见过其人。原来他在齐国时,曾经梦见天压下来,压得喘不过气来。恰好有一个“黑而上偻、深目而豭喙的东西过来。穆叔喊道:“牛,快来助我!”他这一喊,压在身上的东西解除了。穆叔一见这位姘妇生的儿子,就认出他就是梦中所见的牛,于是就称他为竖牛,竖字表示未成年的孩子或奴隶之意。
  穆叔把这竖牛带了回来,有宠,并使管理家政。当时齐女为穆叔所生的儿子孟丙回来,竖牛玩弄种种阴谋,使穆叔不喜欢他,后来又把穆叔气死。他勾结季孙氏的家臣南遗,把穆叔的另一个家臣杜洩排挤出去。这样,竖牛更进一步专制了叔孙氏的家政。仲壬自齐回来了,季孙氏想使仲壬即位,而竖牛反对。竖牛发动了叛乱。南遗对季孙氏说:“叔孙氏厚,则季孙氏薄,彼实家乱,子勿与知。”他要季孙氏不帮助叔孙氏,另方面却与竖牛勾结,煽动国人帮助竖牛,战于“大库之庭”。竖牛因没有贵族支持,很快失败,结果,叔孙昭子(穆叔之庶子)即位。
  南蒯是南遗的儿子。季平子即位时,不礼于南蒯,南蒯产生了反叛的念头。他勾结子仲说:“吾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我以费为公臣”。子仲默许。南蒯又和叔仲穆子(叔孙氏)说明情况,希望获得叔孙氏的支持。公元前530 年,南蒯发动叛乱,叔仲小,公子慭(即前面所说的子仲)等也参加了叛乱。
  南蒯将发动叛乱时,费人都讥笑他,编歌谣说:“家臣而君图,有人矣哉!”季平子的军队包围了费而打不进去。平子因此怨恨费人,捉住费人就囚禁起来。叔弓建议:“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费来如归,南氏亡矣!”①因此费人转变态度,倾向于季氏。
  公元前528 年,昭公十四年,南蒯为了争取费人的支持,欲与费人结盟。在会盟时,费人劫南蒯。后来他逃往齐国。齐景公对鲁很有野心,因而鲁国的叛臣往往到齐避难,齐几乎成了“逋逃薮”。齐景公向南蒯说:“叛夫?”南蒯回答说:“臣欲张公室也。”齐大夫子韩晢说:“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这可见陪臣叛乱是贵族所反对的。
  公元前505 年,定公五年,季平子卒,阳虎囚季桓子。八年,阳虎欲尽杀三桓的嫡长子,而更立庶子以代替嫡长子之位,以便控制三桓,进而专鲁国之政。他探知叔孙辄无宠于叔孙氏,而与费邑宰公山不狃相厚,乃与二人商议:先杀季氏,然后驱除仲叔,以公山不狃代季孙斯,以叔孙辄代叔孙州仇,以己代孟孙无忌。阳虎计划在噘祭时捉住季桓子。
  孟孙无忌知道阳虎的阴谋,同情季氏。他暗暗地加固宗邑,并选勇士三百人做工,预为防备。到噘祭前,阳虎宴请季孙于蒲圃。无忌得到消息,使人赶紧告诉孟氏的邑宰公敛阳,伺机行动。噘祭的一天,季孙斯果然来到。阳虎请季孙斯登车,奔赴噘祭场所。阳虎在前面为导,虎之从弟阳越跟在后面,左右都是阳氏的党羽。季孙斯觉察有变,但已经无法逃脱。幸而驾车者① 《左传》,昭公十二年。
  林楚是季氏旧人,季孙斯目示林楚,求他帮助。车行到大衢,林楚忽然加鞭南向,马怒而奔。阳越望见,大喊“收辔!收辔!”林楚不应,反更加快鞭,马奔益急。阳越怒,从后弯弓射楚,不中。林楚赶着车已经进入孟孙氏的堡垒,孟孙出救季氏。阳越攻堡垒不下。无忌使做工的三百壮士射箭,阳越中箭而倒。
  阳虎先到东门,回头不见阳越、季孙,于是转至大衢,得知阳越追赶季孙,已被孟孙氏家兵所杀,于是便急奔定公宫,劫定公出朝。路遇叔孙州仇,劫之同行,共攻孟氏于南门。三桓联合起来共攻阳虎。阳虎见大势已去,逃奔齐国,不久又奔晋,依靠赵氏。
  公元前500 年,定公十年,叔孙氏家臣侯犯以郈叛。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师围郈,久而未克。侯犯将以郈与齐交换地方,郈民不肯,围攻侯犯。侯犯惧而奔齐。
  如上所述,家臣(陪臣)就是贵族管家,即使不是奴隶,也出身低贱,如南遗、南蒯以及阳虎当都不是贵族。因此,家臣的叛乱说明,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宗法封建制已经日益解体,从而发生政权的下降和转移。当时孔子作鲁司寇,他是主张“张公室”(扩大公室)的。在私家反抗公室时,他是站在公室方面反对私家的。当家臣们起来反抗私家时,他又是反对家臣的。因此,他曾经提出“堕三都”的政治口号。三家起初为了镇压家臣叛乱,也同意了。但是三都真的毁坏了,三家就失去了根据地,所以三家后来又都改变了主意,因此堕三都的计划终于失败,未曾实现。
  春秋末年,鲁国日益衰弱。当时吴越日益强大。鲁君希望利用吴与鲁国同姓的关系,借用吴、越的力量以牵制齐国和三桓,结果化为泡影。
  公元前487 年,哀公八年,吴为邹(邾)伐鲁,至城下,盟而去。同时齐又来伐,取三邑。十年,鲁伐齐南疆。十一年,齐又伐鲁。
  公元前473 年,越王句践灭吴王夫差。这时,哀公患三桓,三桓也患鲁公作难。公游于陵阪,遇孟武伯于街,曰:“请问余及死乎?”对曰:“不知也。”公企图以越伐三桓,三桓亦攻公,公奔于卫,于邹,后来奔于越。国人迎哀公复归。不久死于有山氏。
  战国时,鲁更加衰弱。七国之间互相争城夺地,没有把它作为战略上的据点,所以一直延续到战国中期。当秦、赵正酝酿着长平大战之际,公元前261 年,楚乘虚攻取鲁的徐州。公元前256 年楚遂灭鲁。这个和周一样古老的“秉周礼”的国家终于灭亡。
  第二节卫卫的建国康叔名封,是周武王的同母弟,行九。卫是康叔的封国。
  周克殷后,以殷墟及其周围的土地封给康叔。《左传》定公四年记载说:“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士,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按“殷虚”在今河南安阳小屯。自本世纪末以来,已在这里发现了殷商的都城、宫殿和陵墓遗址,并出土了大量的甲骨片、青铜器、陶器、玉器、石器以及多达千具的作为人殉的尸骨等。殷虚的发现大大地推进了殷商历史社会的研究。卫的始封地就在所谓“殷虚”及其周围数百里的地方。
  《吕氏春秋·慎大》篇说:“亲■如夏”。高注:“■读如衣,今兖州人谓殷氏皆曰衣。”据此可知殷、衣、■在古代都是同音字,周人习惯上称商为衣、殷,但《吕氏春秋》所谓“亲■如夏”看来,这一地区可能本来就是夏的同盟国韦之所在,即《诗》“韦顾既伐,昆吾夏桀”之“韦”。旧注,韦地在今滑县,与牧野在今淇县相距甚近。疑夏代之韦应在淇水一带。周克殷后,封康叔于此,故称其国号曰卫,卫,即韦也。衣、殷、韦(■)固然同音相通,而周所以用“卫”代之,当是一方面表示它是夏商的故国,另方面表示现在已是周的属国诸侯之一了。
  克殷之初,武王以东方沿海还保存着殷商及东夷的顽固势力,便分置邶、鄘、卫三监。以纣子武庚禄父居邶,仍奉商祀;以管叔、蔡叔分别居于鄘、卫①。武王不久去世,周公摄政,管蔡叛乱。周公东征胜利,诛武庚,杀管叔,放蔡叔,三监遂废。周公于是封康叔于卫。
  周东征后,遵照武王的遗愿,营建洛邑,分封卫国于其东面,驻扎重兵。可见卫国的重要作用。今《尚书》里还保存着《康诰》、《梓材》等篇,是周公谆谆劝告康叔封的训辞。在诰辞中,反覆回旋着“明德慎罚”的主要调子,意思是对本国人民要发扬恩德,要宽大些,对四方归附的国家要谨慎地施用刑罚,必须适中。他还告诫康叔说:“你审理司法案件,要好好参考殷人的习惯风俗,处理得有条有理,即使是割鼻子,割耳朵那样的轻刑,也要慎重,不可独断独行。”
  在《梓材》篇里,周公以建造房屋和耕作为例,说明在政治上也是一样。造房,要先打好基础,然后才能建造起房子来。基础一定要打得坚实。又如种田,要勤于耕耘,把杂草除尽,才能长好庄稼。另外,还有一篇《酒诰》,这是一篇禁酒的训辞。周公要康叔严禁殷人群饮闹事,甚至可以格杀不论。周人有饮酒的,可以把他捉住,送回成周来处理。
  康叔在卫的统治,大概是很有效果的。但是他没有长期留在卫国。正如周公、召公和姜太公一样,他们都回到宗国来了,把他们的封国交给了自己的儿子去管理。康叔到宗周做了司寇,管理刑罚的工作。大概后来康叔长期① 自古对于三监,有不同的说法。如《逸周书·作雒》云:“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建管叔于东,建蔡叔、霍叔于殷,以监殷臣。”《汉书·地理志》以邶武庚、鄘管叔、卫蔡叔为三监。留在宗周,没有就国,所以就由其子庸伯统治整个卫国了①。
  君位的争夺卫国在西周时期的历史,记载下来的很少。《史记·卫世家》但记其世系。自庸伯以后,传至七世为釐侯,正当周厉王之时。厉王出奔于彘(今山西霍县)。周在十四年中没有立王,由“共和”行政。这“共和”终究是什么意思呢?一说是周公和召公两大家族执政,一说是卫釐侯的弟弟共伯和。共是地名(采邑),伯是爵位,和是人名,他是以诸侯的身份而到王室去执政的。《竹书纪年》和《庄子》、《吕氏春秋》都主后说。不论是前说或后说,都表明周代曾经是贵族民主专政。当时王室与诸侯虽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但并不是绝对的,因而常常引起君位的争夺。
  周宣王时,釐侯武公相继为卫君。幽王时,犬戎叛乱,武公带兵助周平戎,有功。武公卒,庄公即位。庄公时卫国日益衰落。
  庄公娶齐女为夫人,貌美而无子。又娶陈女为夫人,生子,早死。陈女弟也嫁给庄公。按娣媵制,姊妹同时嫁给一个丈夫,春秋时东方诸侯中尚很流行。其娣得庄公宠幸,生子完,立为太子。但庄公另一嬖妾,生子州吁,庄公也喜欢他,要他为将。大夫石碏感到忧虑,劝谏庄公说:“庶子好兵,使为将,乱自此起。”庄公不听。庄公死,太子完即位,是为桓公。州吁叛乱,杀死了桓公。自立为君,但卫人并不拥护他。石碏的儿子石厚拥护他,给他出主意,想办法。石碏本来劝谏庄公不要宠爱州吁,防他叛乱,现在他的儿子厚却与州吁同伙,自然不能同意。石碏叫石厚到陈国去,说:“要稳定君位,必须要得到周天子的承认。陈侯有宠于王,可以请求他帮助说情。”石厚信以为真,到了陈国。石碏对陈桓公说:“此二人(州吁与石厚)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桓公听了石碏的话,把州吁和石厚一齐捉住。于是卫人派右宰醜到陈杀死州吁,石碏也派家宰獳羊肩杀死石厚。当时人赞美石碏的行动说:“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参预)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①。这“大义灭亲”的典故,流传至今,它反映了父家长在宗族内的权力。
  州吁被杀之后,卫人迎立桓公弟晋于邢(今河北邢台)而立之,是为宣公。他在位时同样发生了君位的继承问题。他起初宠爱夫人夷姜,生子伋(一作急子),以为太子。伋长大后,娶齐女为妻,尚未成婚。宣公听说齐女长得很美,便自娶之。宣公这种行为,在春秋时其他诸侯里也有,并不奇怪。他与齐女生了两个儿子,寿和朔。伋母一死,宣公便立齐女为夫人,因而太子伋的地位发生了动摇。但要公开废除太子,这是与制度不合的。因而,宣公与齐女设计,要害死伋。宣公派太子伋拿着白旄(旗子)乘车出使他国,同时又派人在境界上等着,好乘机暗杀。此事被仁厚的庶弟寿知道了,他告诉伋以宣公的阴谋,要他不要前去。但是伋说“逆(违反)父命求生,不可。”②坚决不肯违返父亲的命令。寿觉得劝阻无用,便自己乘车拿着白旄赶在伋前① 《逸周书·作雒》说:“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即指此而言。中旄父之名,见于铜器铭文。孙诒让考证,认为中旄父庸伯《史记·卫世家》作康伯,康为庸字之误。① 《左传》,隐公四年。
  ② 《史纪·卫世家》。
  面。等候杀伋的人一看,以为就是他要暗杀的伋,便把寿杀死了。接着太子伋赶到,对谋杀者说:“你要杀的是我,你错把我的弟弟杀死了!”谋杀者就又杀死了伋。伋、寿被杀之后,朔即位,是为惠公。
  朔即位后,国人不拥护他。右公子与左公子原是太子伋与寿的保傅,即保护人。他们心怀不满,便乘机作乱。惠公逃奔齐国,于是立太子伋的弟黔牟为君。他即位后八年,齐襄公兴兵来伐卫国,把惠公护送入卫。左右公子被杀,黔牟逃奔于周。惠公立三年,出亡,在齐八年,复入国,与前通计凡十三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①。
  北狄的侵扰及卫迁国春秋初期,北方的游牧部落狄人甚为强大,不断地侵犯晋、宋、卫、郑等国。晋国在抗击狄人的活动中,出力最多。狄人被迫,由西而东,卫首当其冲。公元前662 年(鲁庄公三十二年),狄伐邢,齐救之。公元前660 年,狄又侵卫。卫懿公平日淫乐奢侈,爱好养鹤,让鹤乘在轩车上,给它们禄位,招摇过市。国人很厌恶懿公。狄人侵卫,他命“国人受甲”者(即士)去抵抗狄人,国人都说:“让鹤去抵抗吧。”狄人大举直入,杀死懿公。
  狄伐卫时,齐桓公称霸。他号召诸侯“尊王攘夷”。宋、郑等国都来帮助卫迁国,由河北渡过河南,在漕(今河南滑县西南)安顿下来。这时卫的遗民,据《左传》记载,男女一共只有七百三十人,加之共、滕两地的人民也只有五千人。齐桓公派公子无亏带领兵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帮助卫在曹戍守,另外还赠送车马、衣服、牛、羊、鸡以及建筑用的木材。郑这时也派高克带兵驻在黄河边上。
  公元前659 年(鲁僖公元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今山东聊城县西),同时迁卫于楚丘(今河南滑县东)。邢卫迁国之后,当时人反映说:“邢迁如归,卫国忘亡。”①懿公死后,国人还是怀念宣公时太子伋所遭受的不平的待遇,于是他们又立黔牟之弟、昭伯顽之子申为君,是为戴公。戴公死后,复立其弟燬,是为文公。文公时,《左传》说他“务材训农,通商惠工”。
  文公时,卫国虽然无力抵抗狄人,但是它已由革车三十乘而增加到三百乘了,国力颇有增强。公元前629 年,为了避免狄人的凶焰、卫又从楚丘迁于帝丘(今河南濮阳)。帝丘传说是昆吾住过的地方。
  孙氏、宁氏的废立和庄公、出公的争国齐桓公的霸业衰落以后,宋襄图霸未成。晋文公继齐桓公之后,称霸中原。当晋文公流亡在外的时期,曾在狄十二年。他自狄经过卫、齐、鲁、宋、曹、陈、郑等国,然后由秦返回晋国即位。当他过卫时,卫成公接待无礼。晋文公回国后,晋卫关系颇为紧张。因而卫人责备成公。成公逃奔齐国,后来又由齐奔逃楚国,由楚逃奔宋国。晋国举行诸侯会盟,他不敢去参加。卫人立成公弟叔武摄政。后来,晋国送成公回国。回国之后,成公不想办法去① 以上史事详见《左传》隐公三年、四年,桓公十六年及《史记·卫世家》。① 《左传》,闵公二年。
  稳定人心,反而把摄政的叔武和大臣元垣杀死。成公卒,穆公即位。穆公卒,定公即位。定公时,孙氏和宁氏两个大族专政,卫君形同傀儡,没有实权。据《左传》记载,卫定公临死以前,命令孔成子和宁惠子立敬姒之子衎为太子。定公死后,太子衎果立,是为献公,但是定姜却坚决反对,要想立她的儿子鱄(子鲜)为君。敬姒是定公的妾,按嫡长子继承法,敬姒之子是无权立为太子的。当初卫定公死后,定姜大喊大哭:“是夫(指太子衎)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定姜自称)!乌乎!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①献公在位(公元前576—前558 年)很不稳定,他和贵族大臣矛盾重重。
  有一次,他约定时间请孙文子和宁惠子宴会。他们二人穿着朝服,准时前去,但从早晨等到中午,却未召见。后来听说献公打鸟去了,他们忍着气,到苑囿去找献公。献公不脱去猎装和皮冠接见他们,这在当时是不合礼的。他们更加生气了,便下决心要推翻献公。
  孙文子在他的采邑戚举行叛乱。献公派子 、子伯、子皮前去谈判。孙文子把他们都杀死了。献公觉得谈判无望,不得不逃到齐国。卫人于是立公孙剽(《史记》作狄)为君,而实际政权却落在另一贵族宁氏的手里。后来献公到了夷仪,他希望诸侯能够出来帮助他复国。他派子鲜去与国内当政的宁喜(宁惠子)商量“苟反、政由宁氏,祭则寡人”,宁愿把政权交出,而只承担祭祀,这实在是最低的条件了。献公在外流亡了十二年(公元前558—前546 年),后来在诸侯的帮助下,终于回国。
  献公对于宁氏的专权,渐渐发生不满。他企图利用孙氏的势力驱除宁氏。晋齐等国也积极帮助卫献公,大臣公孙免余等更加大胆,于是发动进攻宁氏。宁喜死于叛乱之中。从此,宁氏的势力被消灭。
  献公卒,子襄公恶立。襄公有贱妾,她怀孕时,梦有人对她说:“我就是康叔,你生子必有卫国,我给它取名为元。”她感到奇怪,问孔成子。成子说:“康叔是卫的始祖。”后来她果然生子。孔成子把贱妾的梦和生子的事告诉襄公。襄公听了很高兴。恰好襄公夫人没有儿子,襄公便立元为继承人,是为灵公。孔氏家族由此逐渐得势。
  灵公夫人南子与太子蒯聩有恶。太子蒯聩与他的家臣合谋要杀死南子,未成功。灵公大怒。太子蒯聩奔宋,后来又投奔晋赵氏。
  灵公想改易太子,使他的小儿子郢(子南)即位。他对郢说:“我将立你为继承人。”郢说:“不可!我不够担承社稷的重任,请您另外物色人吧。”灵公死后,夫人南子又向郢说:“这是灵公的遗命!”郢仍坚持不可。他说:“亡人太子蒯聩之子辄在也,不敢当!”于是卫人以辄为君,是为出公。当时晋国想扶持蒯聩回国即位。同时,卫国内孔悝怀着野心,也尽力促成蒯聩回国。经过一段阴谋斗争,公元前480 年(出公十三年),蒯聩终于入国为君,是为庄公。出公逃奔于鲁。
  庄公即位后,地位并不稳固。庄公三年,他在动乱中为戎州人所杀。卫人于是立公子斑师为君。齐伐卫,俘虏了斑师,另立公子起为卫君。但是不久卫君起又被大夫石圃所驱逐,起奔齐。出公自齐回国复位。
  出公复位后,与贵族们很有矛盾。他想压抑贵族的势力,而终归失败。
  出公因此又出奔越(今山东曹县附近),最后死于越。出公季父黔攻出公之① 《左传》,成公十四年。
  子而自立,是为悼公。悼公元年是公元前469 年,已进入战国时期。
  卫国是春秋时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在庄公、出公时的两次叛乱中,工匠都参加了。《左传》定公八年说:“苟卫国有难,工商未尝不为患。”可见工商业者在卫国有相当的力量,所以贵族不能不利用他们。
  卫的衰亡及其文化卫国在战国以后,跟宋鲁一样,显得很衰弱,但奇怪的是,它苟延残喘到公元前254 年,才被魏所灭。春秋后期,郑国大夫子宽曾预言“郑先卫亡”。郑亡于韩,是在前375 年。看来这句预言是说中了。
  卫的原封地,本来是黄河以北的殷墟。但春秋以后,北方的游牧部落迅猛南侵,邢、卫首当其冲。幸而齐和其他诸侯的帮助,卫迁于漕,又迁于楚丘,再迁帝丘。战国以后,卫迁于野王(今河南沁阳)。赵、魏、齐、楚为了争夺土地,宋、卫成为主要对象。但是它们谁也不能把宋、卫独吞。因此,在平衡或均势的形势下,宋、卫能延续很久。
  公元前372 年,赵伐卫,攻取了七十二个小邑。以后二十年中,赵更取卫的甄、漆、富邱等地。此时,卫已危在旦夕。但是魏迁大梁以后,国力尚强。卫成了赵的附庸,是魏所不能容忍的。故公元前354 年魏为了救卫,围赵邯郸。次年,齐魏之间发生著名的桂陵和襄陵之战。在襄陵之战时,宋卫也来参战。公元前351 年,魏归赵邯郸,魏赵在漳水上结盟。卫从此就在赵魏两国的均势下维持着,直到公元前254 年魏向东攻取孤立在东方的陶,才同时灭了卫。
  鲁、齐、卫、宋,地理上紧密相邻。但是卫在社会文化上更接近鲁宋,而与齐较远。孔子曾数次到过卫国。鲁卫的文化以春秋时的情形来看,无疑是以姬周文化为主流。但是它的地理环境,本是殷商以及虞夏、东夷等族的后人杂居的,因此,卫文化不能不融合着姬周以外的其他族的因素。根据《诗经》里的邶、鄘、卫三风看来,它们与郑、曹、陈等风很近似。从大范围说,它们反映了东方诸国文化的共同性、一致性。《诗经·鄘风·桑中》诗云:爰采唐矣,沬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这首诗可以说是“桑间濮上”的代表。按《诗序》说:“刺奔也。卫之公室淫乱,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期于幽远。政散民流,而不可止。”又如《诗经·卫风·氓》云: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这首诗中的“氓”,可能是指小人或士。“我”是女子自称。她责备男人失信,没有按时使媒人来正式订婚,而是先幽会而后挽媒向女的父母订婚。这是我国少数地区中至解放前还流行的风俗。
  自三十年代以来,河南浚县、辉县陆续发现卫国的墓葬,出土不少精美的青铜器、玉器和玛瑙的首饰。在浚县辛村发现的青铜鬲,上有铭文可读为“卫夫人□姜作其行鬲用”。推其年代,可能是卫惠公或懿公之时。辉县琉璃阁的墓地是卫国迁都于楚丘后的遗址,时间不一,晚的可至战国。另外在这里还有魏国的墓,战国以后卫已成为魏的附庸了。
  辉县出土的铜器中,有一个有狩猎、采桑图象的杕氏壶,最具特色,它反映当时的社会生活,可以与《诗经》里的《桑中》等诗相对照。
  鲁卫是贵族执政的国家。由于贵族的争权,常常发生君位继承的斗争。
  如卫,被逐出国的就有惠公、献公、殇公(公子剽)、出公、庄公。庄公、出公本是父子,而竟发生君位的争夺,一个出国,一个入国。这个现象并不只是“乱臣贼子”造成的,而应该是古代贵族民主权利的表现。卫献公流亡在外的时候,晋侯对师旷说:“卫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师旷以为不然,他回答说:或者其君实甚!良君将赏善而刑淫,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也,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这一段言论,见于《左传》襄公十四年,是后来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根据。在师旷看来,“出君”之事固然是必不得已,但是君应该遵照神的意志,爱护人民,象父母一样,使他们能顺着性成长。如果暴虐其民,匮神乏祀的话,那么出其君也就是应该的。师旷说“天生民而立之君”,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主,这是我国古代的民主思想。
  第三节蔡、曹周公旦、卫康叔兄弟十人,都是文王元妃太姒所生。长兄伯邑考,早死。次日发,即周武王。次叔鲜,封于管(今郑州附近),以参与武庚叛乱被诛。次即周公旦。次叔度,封于蔡。次叔振铎,封于曹。次叔武,封于成(今山东省泰安市南)。次叔处,封于霍(今山西省霍县)。次即康叔封于卫。次曰季载,封于 ,曾为周司空。在这十人中,武王、周公、康叔已分别在本编另有记述。其余,事迹多无考。蔡曹两国略有可记。因附于鲁卫两国传记之后。
  蔡西周初年,蔡叔度以参与武庚的叛乱,被流放。周公承成王命,与车十乘,徒七十人。
  据《史记·管蔡世家》记载: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率德循善”,周公举胡以为鲁卿士。后来周公又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蔡初封,是在今上蔡,继迁至今新蔡。
  蔡仲以后,经过七传,至僖侯时,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室东迁。在这一段时间,《史记·管蔡世家》于其世系外,没有别的记载。
  春秋时,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也娶于陈。息夫人悼归、过蔡。蔡侯不敬。息侯怒,请楚文王假装来代息,而自求救于蔡,当蔡兵来息时,楚乘机击之。这时,楚国已经占领江汉流域,其势力已逐渐向东发展至汝颖流域,陈蔡等国已日益受到威胁。楚文王听了息侯的计谋,果然出兵,俘虏了蔡哀侯。哀侯因此被拘留于楚,过了九年,终于死在楚国。蔡人立其子肸,是为缪侯。缪侯时,齐桓公称霸。缪侯有投靠齐桓公的意思,故以其女弟为齐桓公夫人。桓公与夫人在船中游戏,夫人荡船,桓公不让她荡,她不听。桓公很不高兴,送夫人归蔡,但并未断绝婚姻关系。蔡侯也发了脾气,把他的女弟另嫁别人。桓公因此伐蔡。蔡溃败,缪侯被虏。诸侯为蔡说情,齐桓公才饶了蔡侯。
  齐桓公死后,宋襄公图霸失败,晋与楚继续争霸。在晋楚长期争霸战争中,蔡和陈郑等国都采取“两亲”的政策。蔡公子燮是主亲晋派,但是国人反对。陈国的庆虎、庆寅对楚国说,蔡公子燮与陈公子黄都是亲晋的,鼓动楚国伐蔡。因而蔡人杀了公子燮。
  春秋后期,陈蔡等国已愈益衰弱,随时都有被楚灭亡的危险。公元前531年,楚灵王在申,他召蔡灵侯来会。灵王伏兵杀死了来会的蔡灵侯,灭蔡,以楚公子弃疾为蔡公。
  公元前529 年,楚公子弃疾在蔡发动叛乱。这时,楚灵王正在前线乾谿(在今安徽毫县)。随从的官吏听到公子弃疾叛乱的消息,都纷纷离散。当灵王和右尹子革及左史倚相快到郢郊的时候,子革劝灵王在郊外等候、以观其变,他不听;劝他出奔国外,他又不听。后来灵王孤零零地在野外游荡,又饥又饿,终于被迫自杀。
  楚国的变乱终于使公子弃疾夺得君位。这就是楚平王。为了缓和诸侯国家的猜疑和笼络陈蔡人民,应许陈蔡复国。楚平王立蔡景侯的少子庐为君,是为蔡平侯。蔡平侯杀灵侯之子隐太子。平侯死,隐太子之子东国攻杀平侯子自立,是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国内不断发生内乱。
  公元前529 年,蔡昭侯去朝见楚昭王时,他自己穿着一件美裘。还有一件,他送给了楚昭王。楚令尹子常看到他们的美裘,要蔡昭侯也送给他一件。蔡昭侯无法满足子常的贪欲。令尹子常便把蔡昭侯拘留在楚,不让蔡侯回国。后来蔡侯没有办法,只好把身上的美裘送给子常,这才得回国。这时,蔡国实际已名存实亡。
  蔡昭侯到了晋国,想依靠晋国出来帮助。晋国正因大夫专政,也不愿公开得罪楚国。公元前506 年春,以晋为首,在召陵会盟。蔡很不知趣,要求自己的位次排在卫国之上,互相争执。晋侯讲到蔡国是周成王时因管蔡之乱而被流放在宋、陈等国之间的,不能够与康叔之后的卫国相比,所以后来蔡终于让卫在蔡的前列。这年,蔡因从晋国之意灭掉了沈(今河南平舆县)。沈本属楚,所以楚国立刻发兵去攻蔡。蔡求救于新兴的吴国。就在这一年冬,吴王阖庐以蔡为先导,去攻伐楚国,发生柏举之战。楚与吴刚接触就被打败。吴军进入楚国郢都,楚国几乎灭亡。
  蔡国越来越成为吴楚争夺的对象。公元前493 年,楚令尹子西率兵伐蔡。蔡侯害怕,一心一意投靠吴国,吴迁蔡于州来(今安徽凤台)。公元前491年蔡昭侯将朝于吴,蔡国的贵族反对。他们担心吴又将蔡迁徙,乃令贼利(人名)杀昭侯。昭侯被杀后,蔡又诛贼利,向吴国解说。蔡人以成侯继位。公元前479 年,楚灭陈。前447 年,楚灭蔡。
  曹曹,是叔振铎所封国,在今山东省定陶。
  春秋时期,曹国也是晋楚争霸所争夺的对象。它的外交,不是倾向于楚,就是倾向于晋。由于地近晋、宋,也就更多倾向于晋,而最后被宋所灭。齐桓公称霸,正值曹共公在位。公元前637 年,晋重耳由狄回国,经过曹、郑等国。据说,重耳在曹时,这位曹共公偷看重耳的骈胁(一种生理缺陷)很无礼。信负羁劝谏,不听。因此得罪了重耳。公元前632 年,晋楚发生城濮之战。楚围宋,晋伐曹卫以救宋,虏曹共公以归。城濮之战,楚败于晋,从此曹更亲晋。但是宋国却不放过对曹的侵扰。公元前645 年和前640年,宋连续伐曹,并包围了曹。前606 年,宋又围曹。以后,前492 年、前489 年和前488 年,宋连续伐曹。
  公元前499 年,曹伯阳三年,国人有梦众君子立于社宫(社宫,社地),谋欲亡曹。曹的始祖叔振铎出来劝阻他们,说:“请等待公孙疆。”众许之。天明以后,求公孙疆其人,却遍索不得。那个做梦的人暗暗告戒其子说:“我亡,尔闻公孙疆为政,必离开曹,不要遭到曹祸。”这是曹国已将灭亡的前兆。曹伯阳好田弋之事。曹野人公孙疆亦好田弋,获得一只白雁去献给伯阳,并且给他大讲田弋之说,进而讲国家政事。伯阳非常喜欢他,有宠,使为司城以听政。梦者之子乃亡去。公孙疆以言霸,取悦于曹伯阳。曹伯阳于是背晋而干预宋国之政。宋景公伐曹,晋人不救。公元前487 年,宋终于灭曹,执曹伯阳及公孙疆以归而杀之,曹遂绝其祀(见《左传》哀公六年七年及管蔡世家)。
  战国时期,定陶已成为宋国的工商业城市,是齐秦之间的交通枢纽,因而争宋也就是争定陶。齐灭宋前,秦国的范睢,齐国的孟尝君都因争夺定陶为封邑,因此展开了合纵连横的斗争。齐一灭宋,占有定陶,形势因此发生一大变化,各国由憎秦而憎齐,发动五国攻齐的战争,齐从此衰弱。
  关于曹国的历史,我们所知虽然很少,但是《诗》三百篇却有曹风四篇,从反映的内容看来,其风土人情与宋、卫、郑、陈实在差不多。
  第四节泗上附庸小国周初,分封诸侯,同时也有附庸小国的出现。泗上是众多小国所在地,而鲁是附庸小国的主要宗主国之一。关于附庸小国的记载,流传下来的很少。现在我们只能就眼下所见的仅有资料,略事整理,以见史事之概。
  释附庸《左传》定公四年记载鲁国初封的情形说:“分之土田倍敦,祝宗卜史..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土田倍敦,在《鲁颂·閟宫》作“土田附庸”,《召伯虎■》则作“仆庸土田”。孙诒让、王国维认为陪敦即附庸,亦即仆庸,因倍、附、仆古音相同,故可通用,敦殆即庸字之误。但是附庸究竟是什么呢?他们却没有解释。《孟子·万章下》篇说: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礼记·王制》与《孟子》所说略同。这样应以“附庸”一词为正,陪、仆都是假借字。庸为城郭外墙,“附庸”就是城墙外围从事农业耕作的劳动者。《孟子》与《王制》显然系指国家,附庸国家的人民也自然是附庸人民了。自上古以来,今山东至河南的东南部,曾经散居着许多氏族部落。按照“兴灭国,继绝世”的习惯制度,它们虽然历经改朝换代,换了几个新的统治者,但仍旧被保留下一小块土地,奉祀他们的祖先。例如,春秋时期山东境内还有黄帝、尧、舜及夏禹的后人,如姒姓、己姓、曹姓、任姓、风姓等等。它们不但有一小块地方,而且仍旧在父家长或氏族长领导下,过着聚族而居的生活。由于地方太小,人口不多,不能上达于天子,而只能依附于某一诸侯。如果以“附庸”为正,那么它们所在就是都城不太远的地方。这样的氏族、国家,大概就是孟子所谓“附庸”了。上引《左传》“因商奄之民”云云,必定是原来居住在曲阜的土著人民,被征服以后,除了那不甘心做顺民而逃亡者外,就只好做附庸了。由于他们原有的社会组织尚未破坏,人们还有一定的自由,所以他们不是奴隶。
  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五《爵姓存灭表》注明为“附庸”者,有邾、小邾、萧、鄣、颛臾、牟、鄟、极等。但是鄣,姜姓;极,姬姓。他们与齐、鲁同姓,不知何故也列为附庸。邾在春秋时期虽是附庸,但是它在齐国的支持下,国力相当强大,分为小邾、大邾两部分,屡与鲁国作战,打败鲁国,与天子和诸侯都有往来,为什么也是附庸呢?这说明,即使原是附庸,大国诸侯对它的统治并不严格,所以仍有恢复独立的机会。
  关于附庸的社会和历史,我们至今所知很少。《论语·季氏》篇记载季氏将伐颛臾。孔子的学生冉有为季氏宰,因此向孔子征求意见。孔子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今由(子路)与求(冉有)相夫子,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动干戈于邦内。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肖墙之内也。
  这段话很重要,可以帮助我们对附庸进一步的了解:(1)鲁国初封时,其生产力还很低下,因此贫富比较平均,社会也比较安定。
  (2)对于周围的氏族、邻国,征服以后,并未消灭,而只作为“附庸”,所以说“修文德以来之”。来是招徕归附的意思,并不是强制性的。所以孔子认为,在他们归附之后就应该好好地招抚它们,和平相处。
  (3)颛臾是鲁的附庸,它的地方就在曲阜附近,所谓“邦内”,和季孙氏的费邑相邻。正因如此,季孙氏强大之后,就想把它并为己有。孔子预见到三家的陪臣已很猖狂,行将发生叛乱,所以说“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肖墙之内”。因此,“附庸”被解释为“负郭之田”,住着从事农业的依附农民,是有理由的。
  以上是说附庸在周初与分封诸侯同时出现的。周宣王时,继续举行分封和附庸制度。例如《大雅·崧高》记载分封申侯于谢(今河南南阳市)时说:因是谢人,以作尔庸。
  以《左传》定公四年封鲁“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因商奄之民”的记载为例,可知此“庸即附庸之省称,就是说,被征服的谢人已成为申侯的附庸民了。又《诗经·大雅韩奕》诗记载韩侯分封的情形,非常生动。诗里说:因时百蛮,王锡韩侯,其追(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实墉实壑,实亩实藉。..这“因时百蛮”与“因是谢人”和“因商奄之民”语例一致,可证百蛮(包括秽、貊)已成为韩侯的附庸国或附庸民了。韩的地点应在河北以北,直至辽河之间,似不应在今陕西韩城。故诗里说“以受北国”。庸作墉,是城郭的围墙。壑是窖或护城河。藉是藉田,实亩是指私田。这大概是,百蛮被征服后已被组织于公社内,故有公田和私田的区别,并且在城墙外从事耕作。如上所说,附庸是处在被征服者的地位。由于他们还保留其原有的社会组织、土地、房屋等,因而它们虽沦为附庸,被迫在野外从事农业劳动,对征服者有一定的负担和贡献,但他们不是奴隶,而应该是依附农民。但是如果他们的民族、宗族或者国家已遭破坏,其田宅已遭没收,那么,他们的命运就必然更加悲惨,因而沦为奴隶。
  泗上附庸小国自泰山以南至泗水一带,曾经有许多附庸小国。尽管在文献上并没有一一记载它们是附庸,但其实就是附庸,如郯、鄫、莒等国之为附庸是文献里明白记载的。春秋以后,它在齐国的支持下已经强盛起来,成为独立国家了。此外滕和徐也可能原是附庸,而也成为相当强大的独立国家。《战国策·楚策五》说:“大王悉起兵以伐宋,不数月而宋可举,举宋而东指,则泗上十二诸侯尽王有已。”战国时泗上十二诸侯还包括宋鲁。当时宋鲁已是弱国,但是决不是附庸。
  邾,金文作鼄。传世邾国之器数件,制作精致,韵文铿锵可诵,与华夏诸侯的器物无别,可见春秋时它的经济文化已与华夏文化相等。由《邾公■钟》铭文自称为“陆终之孙”,曹姓,则它与徐楚等都是颛顼之族。《大戴礼·帝系》篇说:“陆终娶于鬼方氏,鬼方氏之妹谓之女 氏。”按女 氏产六子,其五曰安,是为曹姓,则邾氏为曹姓之说,是可信的。邾与徐楚等可能都是从北方或东方沿海逐渐南迁,至西周时,邾已成为鲁国的附庸了。春秋时期邾已成为独立国家,并分裂为大邾和小邾两部分,犹之大宗和小宗一样。大邾原在今山东的鱼台县西南,小邾则是在今滕县之东。同在滕县南的薛城则是薛国,任姓。鄫在今山东峰县,姒姓。莒,已姓,在山东海边,春秋时也迁至莒县。这些小国大都是古代留下来的氏族,土地微小,人口很少。
  春秋以后,齐国称霸,逐渐向东南发展,鲁、宋、郑、卫等国都常常遭到它的干扰,这些小国更不在话下。不过它也不能立刻明目张胆地灭亡它们,而是以它们为附庸,使它们成为卫星国和保护国,从而与鲁为敌。如邾本是鲁的附庸,春秋以后,齐国常常暗中支持它,与鲁作战。公元前639 年(鲁僖公二十一年),鲁伐邾,次年又伐邾,从此关系日益恶化。公元前609 年,邾又去攻伐鄫国而发生邾鲁战争。公元前555 年,晋会诸侯伐齐,并执亲齐的邾悼公。但是以后“邾人骤至”,屡次扰乱鲁国的边境。国内部也有亲鲁的,如公元前552 年邾庶其来投奔鲁国,就是一例。
  滕国是一个姬姓小国,在今山东滕县西南。公元前716 年,滕已见于《春秋经》,可见它与鲁国的亲密关系。公元前712 年“滕侯薛侯来朝”,“滕薛争长”,即争行礼时位置的次序。薛侯说:“我先封”。薛之祖先薛仲为夏的车正,所以他说:“我先封”。滕侯反驳说:“我,周之卜正也(卜官之长)。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鲁公听了他们的话,终于不得不请滕侯为长,薛姓为次。从这个故事看来,周初分封时,庶姓诸侯要低于姬姓诸侯,因而庶人也就必定要低于周人。
  战国时期,滕国是著名的。据说滕文公时曾要实行“仁政”,因而孟子也曾到过滕国。同时还有楚国许行之徒也到了滕国,他们“愿受一廛而为之氓”,他们大概都是庶人,而孟子则是贵族,所以滕文公要在“国中授孟子室”,室包括奴隶和其它财产。许行之徒提出“君民同耕”,孟子坚决反对他们,认为劳心劳力都是劳动。但是坚持“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提出国野的区分,说“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
  在春秋时期,这些泗上小国都衰弱了。但是它们仍苟延残喘地延续到了战国时期。后来它们不是被灭亡于齐,即灭亡于楚。
  泗上小国,有的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氏族,有的是被征服的国家。它们在经济文化上,有的落后,有的并不落后。华夏诸侯往往以胜利者自居,视它们为蛮夷。在它们这方面,确也或多或少地保留着自己的风俗习惯。例如《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郯子朝鲁,鲁公在宴会时问他说:“少昊氏以‘鸟名官’,是什么缘故?”郯子回答说:“我高祖少昊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接着他列举凤鸟氏、玄鸟氏、伯赵氏、青鸟氏、祝鸠氏、鴡鸠氏、爽鸠氏等。孔子听到郯子的谈话后,去见郯子并向他请教,然后告诉人家说:“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意思说,当时周人已经没有“以鸟名官”的制度了,但是周人也可能实行过这个制度,或夏商实行过这个制度,而当时却只有郯国还保留着这个制度,所以孔子说:“学在四夷”。
  东方诸侯国家在君位继承上往往“一继一反”,同时并行,并且保留贵族民主制,以及野蛮的人殉人祭的习惯。这大概也是夏商和东夷人的习惯,有的已经周人改革,有的却被保留着。”例如《左传》文公十三年记郯文公准备由邹迁都于绎,史官说:迁都于绎“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文公说:“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民也。民既利矣,孤之愿也。”这种“天生民而树之君”的思想是古代贵族的民主思想,后来为孔孟所继承发扬。
  清末以来,在泗上诸国遗址中发现许多青铜器,如鄫国的《曾伯■簠》,早有著录。解放后,在今湖北随县发现了随的墓葬、铜器等,铭文均称为曾侯,因此有人认为随就是曾。但随是姬姓,而曾是姒姓,还是疑问。
  莒国是己姓。解放以后,在莒县发现了不少墓葬和文物。1963 年,在莒县天井汪出土一批铜器,有编钟、鎛和列鼎等,其中壶盖上有蛇形的钮古文字“已”,作蛇形,己姓或是以蛇为图腾。从器形、纹饰、制作技术看,它们实与华夏诸国文物无甚差别,但是《左传》记载鄫、邾、莒、宋等国都还保留人殉人祭的野蛮习惯。莒县大店2 号墓,在花园村北有墓主棺槨和十具殉葬人棺,墓主为男性。南部为器物坑,有残马骨架四具,有青铜器、陶器。整个墓室底部中央有一腰坑,一狗,仍保持商代墓葬的传统。
  第三章燕、齐召公奭、太公望以周开国重臣,建国燕齐。当时,燕北迫戎狄,而齐与东夷杂处。燕齐建国,对于拱卫周室,应有战略上的意义。后来,燕的活动在春秋时期始略有记载。战国时期,燕是七雄之一而比较弱小。然燕之立国历八九百年,在姬姓诸国中最后灭亡。齐的国力富厚,以桑麻鱼盐之利见称于世。齐桓公的活动,开创了春秋争霸的局面。田氏取得齐国政权后,齐迄为东方大国以至亡。
  第一节燕一个在殷代故国旧址上建立的燕燕,可能在殷商时期就是一个诸侯国家。《诗·商颂·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玄鸟”是什么鸟,诗未另加解说。按《吕氏春秋·音初》说:“有娀氏有二佚女,..帝令燕往视之”,这个“燕”字即对玄鸟的解说。如此说可信,则燕与殷商共属于玄鸟图腾的体系,而燕民或为殷民的一分支。
  《说文》记述■的来源说:“契,周封黄帝之后于■地,从■从邑,读若蓟”。契是殷商的始祖,那么■应该是契的邑,而不是周人始封,也不是黄帝之后。蓟就是今天津北的蓟县,古代应该包括今之北京在内。蓟当即■的同音字。建国以后考古工作者已在北京附近和昌平、易县等地发现了许多燕的遗址和墓葬,可以确证其为西周以来燕的所在。周封召公于此,可能就是征服了殷商时代的燕而后建立了周的燕国的。
  在殷商后期卜辞里屡见箕或箕侯。箕族子孙繁庶,他们历任武丁至帝乙时的贞人并为诸侯。其中有一个叫做■的一系。他有许多铜器,上面都刻有他的族徽,作■■■或■■。■即燕字(吴大澂、邹衡说)。蓟箕也是同音字。冀,金文作■。契—箕—蓟—冀,是一脉相承的。
  在古代,殷人、戎狄等曾杂居于易水以北一带。根据《商颂》记载:这玄鸟遗下的卵,为有娀氏女简狄所吞食,因而生契。这个姑娘说是戎女,又名为狄,似可反映殷人与戎狄不但杂居,而且通婚。易水的地名,很古。它原是有易氏居住过的地方,易与狄是同音通用字,因此有易氏也就是有狄氏(王国维说)。传说契的后人王亥曾游牧于易水,而被有易氏的酋长所杀。王亥的儿子叫做上甲,他又杀死有易氏的酋长,而有易氏的地方遂被殷人所占领。现在我们在易县附近已发现许多燕的墓葬和铜器,尽管时代较晚,但是可以确证易水一带也是殷商时期燕的故土。
  以上,是说明周代的燕是在殷代燕故国的旧址上建立起来的。当然,这只是说明有这个可能性,并不是完全肯定的决断。
  北燕与南燕召公奭跟周同姓,也是姓姬。奭,是名。召,旧说是采邑,在周京畿之内。武王伐纣,纣既死,周公把大锁,召公把小钺,以夹武王,釁社,告纣之罪于天。武王封召公于燕。召公与周公均不就国,留佐王室,而各使儿子治理封国政事。周召的后裔也有人继续留在王室,仍称周公、召公。
  成王时,召公为太保,与周公共理王都行政。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周公营雒邑,召公先之雒相宅,成王为作《召诰》。召公受封之燕为北燕。别有南燕。北燕在易水之北。南燕在易水之南。
  《诗·大雅·韩奕》说:溥彼韩城,燕师所完。以先祖受命,因时百蛮。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实墉实壑,实亩实藉。
  这是周宜王时分封韩侯的诗。前人以三晋之一的韩侯当之,因此多谓韩即在今陕西韩城。此说实不可信。就诗的内容看来,此韩国所在应在南燕附近,故它筑城时,能为“燕师所完’。诗中说:“因是百蛮,其追其貊。奄受北国”显然是在东北方,决不可能在陕西韩城。或说在今河北涿县,似稍近是。诗中还说“有熊有罴,有猫有虎”,也似北方的风光。但是这个燕应是南燕,因为南燕是姞,诗中明说:“韩姞燕誉”,就是明证。
  童书业教授提出疑问:“北燕姬姓,明见于传(昭七年“燕人归燕姬”),何以南北燕同称“燕”而一为姞姓,一为姬姓。何以南燕只见于春秋前期,北燕只见于春秋后期,似前后相承接,或北燕为南燕之余支北迁者,故在春秋时均附于齐,然文献无证,惟有存疑①。北燕在殷代已存在,周初召公又建国于此。《史记·燕召公世家》明言武王“封召公于北燕”,由于北燕距周偏远,故中原诸侯很少接触。春秋以后,齐桓公伐山戎以救燕。此燕明是北燕。童书业教授以山戎在太行山一带,怀疑“救燕”也是南燕,这是不对的。山戎,春秋初确在东北,与燕邻近,故能侵入,而齐救之。又《管子》等书记载:齐桓公伐山戎时,曾经经过孤竹,令支,并顺便灭了它们。孤竹、令支原是殷商的后人所保留下来的氏族,正在齐燕之间。齐桓公“伐山戎以救燕”,这个“燕”当是北燕。春秋前期,南燕在齐的支持下,较为强大,春秋后期又渐衰弱,北燕遂崛然代之而兴,以致南燕不见于春秋《经》、《传》。书缺有间,固然难以详征,但揆之形势却是可能的。
  建国以后,考古工作者在北京外城西北部已发现若干燕的文物,如饕餮纹的半瓦当、货币明刀,而且发现了水井。这些发现,为断定蓟所在提供了证据。近年在河北易县发现燕下都的城址,又证明了燕下都所在。易是燕下都,而蓟为燕上都。直至燕亡,燕一直以蓟为政治的中心。尽管河北北部商周以来为游牧部落出没之地,燕也始终没有放弃蓟的政治中心,以便向北向南都可以发展。
  燕的振兴春秋时期,燕的国势是弱的,它在史书里没有能引人注意的活动。它在同各国的关系中,以跟齐的接触为多。有时还受到齐的干涉。《左传》昭公三年,“燕简公多嬖宠,欲去诸大夫而立其宠人。冬,燕大夫比以杀之外嬖,公惧,奔齐。”又六年,“十一月,齐侯如晋,请伐北燕也。十二月,齐侯遂伐北燕,将纳简公”。又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欵于唐”。从这些简单的记载来看,环绕燕简公出奔及复国的过程,齐干涉燕,前后达九年之久。但战国以后,燕终于渐渐振兴起来,成为七雄之一,而比其它诸国要弱。它的国境东北,有林胡、楼烦以及其它游牧部落;东面与齐接壤,西南① 《春秋左传研究》,第243—245 页。
  则有赵和中山。
  约在公元前315 年,燕王哙向往远古之制,要把王位让给其相子之,因而引起国内贵族的反对和齐的干涉。齐宣王大举进攻燕国,结果燕王哙和子之都为齐所杀,弄得燕国几乎灭亡。燕昭王在叛乱平息后即位(公元前311年)。他发愤图强,招纳人才。苏秦就是这时到达燕国的。燕昭王对苏秦的计划表示欣赏和支持。大约公元前300 年,苏秦奉昭王命,到达齐国。这时齐宣王已死,闵王即位。苏秦在齐的活动,似并不怎样顺利。公元前296 年,燕曾发动了一次对齐的进攻,结果失败。
  公元前288 年,苏秦第二次由燕赴齐。这时正是秦昭王称“西帝”,并尊齐闵王为“东帝”之时。苏秦极力劝说齐闵王以“伐宋之利”,要“天下爱齐而憎秦”。这时赵国力也很充实,苏秦也怕齐赵联合,对燕不利,因此煽动齐国伐宋。公元前288 年,齐第一次攻宋,燕国也派兵助齐,使齐和缓了对燕的进攻。
  公元前287 年,苏秦由齐返燕,并由燕赴魏,这是苏秦为了发动五国攻秦而到魏国活动的。是年十二月,苏秦得赵奉阳君李兑的帮助,终于联合了齐、楚、赵、魏、韩五国攻秦。但燕却因齐的阻力未能参加攻秦。燕昭王宁肯忍气吞声,不敢发作,仍与齐表面上保持友好。这次五国攻秦,实际上五国貌合神离,各怀目的,因而未收到预期的效果。
  公元前287 年下半年至前286 年上半年,苏秦由魏至赵。这时齐魏的关系已趋恶化,苏秦在赵的活动在于破坏齐赵的邦交,以减轻它们对燕的压力。但是他受到赵奉阳君李兑的阻碍,以致被拘。燕昭王对齐赵的结合深为担忧,几经曲折,才使赵国释放了苏秦。
  公元前286 年,苏秦在齐,离间了齐赵的关系,使齐赵的关系恶化。就在这一年,齐灭宋,即由五国伐秦一变而为五国伐齐。
  公元前287 年,赵魏首先率军攻齐。公元前285 年,秦昭王、楚顷襄王、赵惠文王等先后相会,然后发大军越过韩魏,向齐进攻。次年,秦昭王又与魏昭王、韩厘王相会,燕昭王也会见赵惠文王,于是实现了五国伐齐。公元前284 年,燕以乐毅为将,大举攻齐,在五国中最为勇敢。他直接进攻齐都临淄。六个月之间,连下齐七十余城。
  但是尽管这样,燕国要想借此灭亡齐国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各国利害是不一致的。次年,秦攻伐韩魏,又次年攻赵,说明了它们之间的矛盾。在乐毅连下齐七十余城不久,燕昭王死,惠王即位。他改用骑劫代乐毅,对待齐国的降兵和人民非常残暴,因而引起齐人的不满。齐人以田单为首纷纷反抗。不久,齐又恢复了失地,驱走了燕军。这次齐燕间的互相攻伐,削弱了东方的势力,有利于秦的势力的增长。
  燕的灭亡燕昭王时,六国以赵为最强,齐楚都衰落了。秦昭王采纳了范睢的建议,对内削弱了宣太后和魏冉的势力,对外则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因而三晋成为秦军事进攻的重点。自公元前265 年至前262 年,秦连续攻占韩魏的土地。公元前262 年,秦攻占了韩的野王(今河南沁阳),割断了上党与韩本土的联系,从而酝酿了秦赵之间的长平之战与邯郸之战(公元前260—前258 年),连续给赵以重大打击。
  但是燕武成王以后,燕赵之间的战争却增加了。公元前251 年,燕派栗暖、庆秦带大军攻赵,为赵将廉颇、乐乘所败,赵进围燕。次年,赵再度围燕。又次年,赵继续围燕。公元前243 年,赵派李牧攻取燕的武遂、方城。次年,燕派剧辛攻赵,赵派庞煖反攻,取燕军二万,杀剧辛。
  公元前249 年,秦王政即位。公元前241 年,以赵为首,联合楚魏韩和燕五国攻秦,这是六国最后一次的合纵抗秦的战争,但是六国实际上已经衰弱,无力与秦对抗。在这紧急时刻,燕太子丹于公元前227 年策划演出了荆轲刺秦王的悲剧。荆轲的活动失败了,在秦廷上被杀。从此,秦加紧了对燕的进攻。
  公元前227 年,秦派王翦带领大军攻燕,由易水直入蓟。燕王喜逃至辽东,斩太子丹以献秦。过了五年,即公元前222 年,秦又使王贲将兵攻取辽东,获燕王喜,燕遂亡。
  第二节齐齐的建国和它的文化太公望,姓吕,名尚。据称,本姓姜氏,从其封地,故又姓吕。姜,羌,本是一字,太公的世系当属于西羌人。《史记·齐太公世家》:“西伯将出猎,卜之,日非龙非彨,非虎非罴,所获霸王之辅。于是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与语,大悦,曰:‘吾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子真是耶?吾太公望子久矣。’故号之曰太公望,载与俱归,主为师。”西伯即周文王,太公是文王的祖父,后来称作太王。
  在文王兴周,武王伐纣的过程中,太公受到了重用,也起了重要的作用。盟津之会,太公左杖黄钺,右把白旄以饰师,武王斩纣的次日,祭社告神,太公牵牲,史佚策祝。周初新政,太公多所参与。《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太公二百二十七篇,谋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合计四百六十四篇。这些书当出于后人的依托,然亦可见其权谋兵法及某些方面的论议之为世所重。
  殷灭后,太公受封于齐,建国于营丘(今山东淄博市临淄北)。这曾经是许多古老氏族部落活动的地方。《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婴与齐景公谈到古乐时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蒯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之。
  这段话说到了齐国以前的各族兴亡史。最初居住在这里的是少皞氏的支族爽鸠氏,后来是虞夏的诸侯季蒯氏,又后来是殷商的诸侯逢陵氏,又后来是殷商的支族蒲姑氏①,最后才是齐太公。他们一代又一代地留传下来,有的早被兼并,迁徙,如蒲姑氏,殷亡以后就渡过渤海湾而到了辽东半岛。他们在那里也建立了国家②。
  据史载,齐初建国的时候,太公到营丘去,行动迟缓。他住在一个小客栈里休息。客栈的主人有意地说:“吾闻时难得而易失,客寝甚非就国者也。”太公听了主人的话,便立刻穿上衣服,加紧赶路。天大亮前,赶到了营丘。莱夷这时也已派兵来到营丘“争国”。这一故事说明齐是在与当地部落的斗争中,建立起来的。莱夷散布于渤海一带,它们与齐国争雄。姜太公如迟一步,就可能会失掉机会。
  齐国处在许多古老氏族部落及殷遗民的包围中,他不能不接受当地的文化,其中包括东夷文化和殷商文化。这里又有一个故事,说太公的儿子吕伋就国后三个月即往宗周“报政”。周公见他如此迅速回来,有些奇怪。吕伋说:“简其礼,因其俗,故疾。“大概他感到要用周的统治方式去统治这一带的居民是不可能的,故不如“简其礼,因其俗,”以迁就他们。由此也可知齐、鲁的统治方式颇有不同。《史记·齐世家》记载:“盖太公之卒百有余年(?),子丁公吕伋立,丁公卒,子乙公得立。乙公卒,子癸公慈母立。癸公卒,子哀公不辰立”。这一世系是依庙号记载下来的,是以天干纪名,和殷商相同,而不同于周。据此,也可证明齐接受了殷文化。还有齐国的婚① 均见杜注。
  ② 参考徐中舒《西周史论述》下,1979 年。四川大学学报第四期。
  姻状况,也保留了更多的殷商和东夷的习惯。
  燕、齐、鲁、宋等国都有祭社的风俗习惯,尤其是燕、齐、宋为最盛行。鲁秉周礼,鲁庄公要到齐国观社和“矢鱼”,遭到鲁国一些大臣的反对。因为这祭社和“矢鱼”的活动,都是有关男女青年幽会的事情,鲁国已经不大实行了,而齐国却仍然还保留着这种殷商或东夷的风习。
  齐国男女恋爱和婚姻关系也颇为自由。由于盛行“男从妇居”的婚制,所以女儿往往不出嫁,而是男子来女家生活。后世所谓“赘婿”,也就是这样发展来的。到春秋时,齐国的婚姻关系还保留着许多原始的群婚的因素。齐襄公的妹妹已出嫁于鲁桓公,但是襄公仍与她幽会。春秋时期,东方诸侯国中男女关系都相当紊乱,但是象襄公这样的行为倒是绝无仅有的。
  襄公在位十二年,为公孙无知所害。襄公死后,国内贵族高氏和国氏拥护在莒的公子小白回国。另一派贵族则拥护在鲁国的公子纠。两方经过战斗,公子小白先回国就位。他就是著名的霸业开创者齐桓公。从他以后,齐国也兴盛起来,成为强国。
  齐桓公的霸业周室东迁后,王室衰微。当时,北方的戎狄,越过太行山向东侵扰,从东北兴起的山戎也乘机扰乱燕齐边境。南方江汉流域的楚国也骎骎北上,在华夏诸侯看来,它也是蛮夷之一。在这样形势之下,中原各国岌岌可危。齐自太公时,始封于营丘,不久迁于薄姑(今山东博兴)。公元前690年,齐灭纪,接着又灭谭(今山东谭城)、灭莱(今山东黄县),它更向渤海以东发展。齐的国势不断趋向强大。这时鲁国常常受到齐的压迫而衰微下去。(公元前681 年齐桓公五年),齐伐鲁,鲁败,迫献地以和。鲁曹刿力争,齐才不得不归还从鲁国夺去的地方。从此齐威震诸侯,桓公始霸。
  公元前663 年,从东北方向侵入的山戎攻伐燕国。燕国这时始见于春秋。它求救于齐。桓公救燕,经孤竹而伐山戎。齐桓公打败了山戎之后,便把孤竹也灭掉了。这时齐国的势力向北也有发展。前661 年,北方的狄人已经越过太行山,逼近黄河以北,于是侵卫(今河南淇县),侵邢(今河北邢台县),严重地威胁周王室和中原各国的安全。管仲因此对齐桓公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酖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①齐桓公称霸所遵循的政治路线,后人总结为管仲这段话,就是“尊王攘夷”的理论根据,这在当时起了团结华夏诸侯的作用。齐桓公时,江南还有徐楚和一些民族部落,它们都为周王室承认为诸侯,但是它们时叛时服,而被华夏诸侯认为是蛮夷之邦,因此当时齐桓公称霸,除了北抗戎狄以外,还要抵抗楚国。这时楚国的力量强大,陈、蔡、郑、宋等国无不受其威胁。因此齐要称霸,必须付出大力去对付楚国。
  公元前656 年,齐桓公以蔡亲楚,讨代蔡园,邀集诸侯在召陵(今河南郾城县)会师,向楚国问罪,问楚国为什么“包茅不入”(包茅是祭天用的茅草),以致“王祭不供(祭品不齐全)”。又责问其国,周昭王“南征不复”的原因何在。楚使屈完承认“贡之不入”确是楚的错误,至于昭王南征不复,“君其问诸水滨,”楚的态度虽相当强硬,但齐能会诸侯伐楚,向楚① 《左传》,闵公元年。
  问罪,迫楚在召陵结盟,这是齐霸业的一个高峰。
  公元前651 年,齐桓公在葵丘(今河南兰考县东)邀集诸侯会盟。周王派宰孔来参加,赐给桓公“彤弓矢、大路”,这实际上是承认了齐桓公的霸主地位,使他获得了“专征伐”的权利。自此开始了“礼乐征代自诸侯出”的局面。原来,在以前所谓“天下有道”的情况下,本应该由天子来召集盟会,发布作战命令的,现在却由诸侯代替了。在戎狄交侵、诸侯相互攻代的形势下,有一个霸主出现,相对稳定了当时的局面,这是齐桓公的功劳。齐的内乱与鞍之战公元前643 年,齐桓公死。诸子之间为了争夺君位而发生不断的斗争,齐国便中衰了。齐桓公的夫人有王姬、徐姬和蔡姬三人,都未生子。另有“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无诡,少卫姬生惠公元,郑姬生孝公昭,葛嬴生昭公潘、密姬生懿公商人,宋华子生公子雍。春秋时期贵族流行多妻妾制,甚至姊妹二人同嫁一人,而嫡庶未分,诸子之间为君位继承不断发生斗争。桓公生前曾经委托宋襄公为公子昭的保护人,并已预立为太子。但齐桓公又宠卫姬,答应了立她的儿子无诡为太子。桓公病,五公子树党争立。桓公卒,遂相攻杀。易牙、竖乃立公子无诡为君,太子昭奔宋。宋襄公兴师伐齐。齐人恐,杀公子无诡,迎立太子昭,是为孝公。后来开方杀孝公,立昭公潘。昭公卒,弟商人杀太子自立,是为懿公。懿公为其仆丙戌与御潘职所杀害。于是少卫姬的儿子元立,是为惠公。自公元前643 年到前608 年,齐国五子争立。接着齐国又发生贵族之间的争权斗争。
  惠公时期(公元前608—599 年),狄人中的长狄鄋瞒部来侵。齐、鲁、卫等国共起抗击。晋获其首领焚如,齐王子成父获荣如,杀之,埋其于北门。长狄鄋瞒部由是遂亡。
  惠公时,崔杼有宠。惠公卒后,国、高两大贵族、怕他势大专政,共起逐之。崔氏奔卫。顷公(公元前598—前582 年)即位,很想重振齐国。这时,晋使郤克来齐。他的脚跛,一拐一拐地来到齐国朝廷上。齐顷公的母亲、夫人、妃子都在帷后偷看,不觉笑出声来。郤克引以为耻。他在回国以后,要求晋厉公出兵为他雪耻,厉公不许。公元前589 年,齐伐鲁卫,鲁卫大夫都到晋国请援,都住在郤克那里。晋于是决定救鲁卫伐齐,开战于靡笄山下(在今济南)。这就是有名的鞍之战。齐顷公亲自指挥,他的手下逢丑父作战很忠勇。晋方郤克被箭射伤,血流到履,仍不停地打鼓,晋军士气大振。晋将军韩厥紧追齐顷公。逢丑父与顷公在车上换了位置,顷公下车逃归。逢丑父被晋俘虏。齐献上宝器,请休战。晋郤克不许,坚持一定要齐顷公的母亲肖同叔子为质,并迫使齐国“尽东其亩”,把田间道路改为东西方向,以便于晋国军队向东开进。齐据理力争,不肯答应,晋最后只好让步。这次鞍之战,齐虽被晋打败,但顷公振兴政治,散积聚以振民,得到国人的拥护。公元前581 年,灵公即位。晋栾书弑其君厉公。公元前572 年晋悼公伐齐,齐师败。灵公走入临菑,城守不敢出。公元前572 年,崔杼立庄公,并杀死了高厚而“取其室”,夺取了高厚的财产、族人和奴隶。从此齐国又陷入了内乱之中。
  崔杼娶棠公的遗孀为妻。庄公见了,又迷上了她,和她通奸。庄公把崔杼的小帽赐给手下人。崔杼见了,大为愤怒,企图与晋合谋袭齐。他利用庄公的一个宦者贾举,寻找机会,袭击庄公。公元前548 年五月,崔杼称病不朝。庄公得信,立刻去找崔杼妻棠氏。崔妻引诱庄公先行入室内,庄公欲入而门已被关住。崔杼的徒兵从内杀出。庄公进出不得,登上高台,大声叫喊,请崔杼和解,不许。庄公请自杀于庙,不许。庄公狼狈而逃,正爬到墙上时,被射中股,掉下来为崔氏之徒杀死。
  庄公被杀,齐太史在史册上大书“崔杼弑其君”。崔杼很生气,把太史杀了。太史之弟仍旧写上去。崔杼又把他杀了。少弟又写,崔杼无可奈何,只好听他去。史官秉笔直书,不畏强暴的独立精神,是中国的一个优良传统。崔杼立庄公异母弟杵臼,是为景公。景公在位(公元前547—前490 年)
  时间最长。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二相恐国人不服,强使国人结盟,曰:“不拥护崔庆者死!”独晏婴不肯结盟,仰天长叹。庆封要杀晏婴,崔杼说:“是忠臣也,不可杀!”因为晏婴是齐国大族,崔杼还是有顾虑的。
  在崔、庆捣乱了齐的国政的同时,他们的家族也发生了内乱。
  崔杼生子成和疆,其母早死。崔杼又娶东郭女(即原来棠公之妻)为妻,生子明。东郭女使前夫棠公的儿子无咎和自己的弟弟东郭偃管理家政。成因残疾不立,无咎和偃乃立明为嗣子。成要求崔的宗邑为退休之所,崔杼同意了,而无咎和偃不同意。成、疆求援于庆封。庆封假心假意地支援成、疆,成、疆便杀死了无咎和偃。庆封乘机尽灭崔氏。
  庆封暴虐,嗜酒好猎,跟崔杼一样。他将大权交给儿子庆舍代理,而自己则到菜地田猎。栾、高、陈、鲍四家趁机攻庆氏。庆封逃奔吴国。这时吴楚正在战争。吴封庆封于朱方(今江苏镇江),让他看守吴的门户。
  在齐国长期的权力斗争中,贵族的地位不断增强,国君的地位不断削弱,而在贵族内部也不断有不同地位的升降。田氏家族是最后胜利者。公元前489年,田乞杀害了齐君荼。公元前481 年,田常杀害了齐简公。从公元前480年起,史称“政由田氏”。公元前386 年,田常曾孙田和公开取代了吕氏家族的政权,迁齐康公于海滨。公元前379 年,齐康公卒,吕氏在齐国的历史也就完全终结。田氏取代了吕氏的政权地位,但仍保留了“齐”的国名,史家称为“田齐”。
  第三节田齐“陈氏始大”及其代齐陈完,字敬仲,原来是陈厉公的儿子。据说,他一生下来,就使人们预感到他将来是一个非凡的人物。这时,周太史过陈,陈厉公让他占卜。他说:“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而在异国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陈衰,此其昌乎!”这番预言,后来完全征验。他的子孙田和后来就篡夺了齐国,由姓姜的齐国,一变而为姓田(陈)的齐国。与三家分晋一样,就这样悄悄地发生了由上而下的政权转移。
  陈厉公后,庄公、宣公相继即位。宣公有嬖姬生子款,欲立为继承人,乃杀太子御寇。御寇与完相爱,完恐被牵连逃奔齐国。这正是齐桓公即位后的第十四年(公元前672 年)。陈完到齐之后,桓公和贵族懿仲等都很欢迎他。桓公要他为卿,他再三推辞,只做了一个“工正”的官,完的始祖虞阏父曾经做过周的陶正,陈完所作“工正”,大概也是与陶正一样的性质。懿仲又把他的女儿给陈完为妻。这样,陈氏这个异国贵族便在齐国扎下根来,数代之后就已成了盘根错节不可动摇的大族。陈完到齐后,改称田氏,因而陈和田往往通用,而“田”是更为正式的称呼。
  齐庄公时,崔庆作乱。接着,栾、高又发生夺田兼室的斗争。田桓子竭尽挑拨的能事。栾施、高彊投奔于鲁。田鲍两家瓜分了栾、高的“室”(财产和奴隶)。晏子对田桓子说:“必致诸公”,就是要田鲍把栾高的财产和奴隶送归公家。桓子接受了晏婴的意见,同时“凡公子,公孙之无禄者,私分之邑。国之贫均孤寡者,私与之粟”。他就这样争取国人的支持。《左传》昭公十一年说:“陈氏始大”。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田桓子与所有有政治野心的贵族一样,他拉拢那些失势的贫困的贵族,以加强自己的政治力量。齐景公九年(公元前539 年),晏婴到晋国去,与晋叔向谈到齐的情形,说:“此季世也,吾弗知齐其为陈氏平?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欲无获民,将焉避之。”①陈氏的“获民”决非一朝。这里所说的陈氏,就是陈垣子而非陈成子田常。《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把此事指陈成子(田常)是错误的。田常与简公同时,而不是与景公同时。陈垣子与陈成子都曾经有“厚施于民”的事情,不必只限于陈成子一人。陈氏的这种做法,究竟发生什么结果或影响呢?郭沫若认为齐国的田氏,鲁国的季氏,都有这种类似的做法,因而终于“获民”,夺取了政权。
  晏婴在齐国贵族斗争中,可以说是中立派。他对于田氏的野心早已有所觉察,但是他充满绝望的情绪。《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晏婴与齐景公坐于路寝。景公忽然感慨地说:“美哉室!其谁有此乎?”晏婴说:“公厚敛焉,陈氏厚施焉,民归之矣。”内容和他与叔向的谈话差不多。晏婴接着又说:“唯礼可以己之。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按礼制,大夫是不应收公利的,而现在恰恰相反,陈氏“厚施于民”实际就是收公利。
  齐景公一死,国内又发生君位的争夺。这给田氏夺取姜氏政权的机会。
  国惠子和高昭子尊照景公的嘱托,立公子荼为太子。但这时公子荼年龄尚幼。① 《左传》,昭公三年。
  有一次,景公逗荼玩耍,自己在地上当牛,让荼骑着,一不小心碰在门坎上,把牙齿都跌坏了。
  在公子荼即位的问题上,国惠子和高昭子是贵族的守旧派,他们都是拥护荼的。而另有一部分贵族却反对他,因为他即位,却使公子们失掉了即位的机会。公元前489 年,荼才即位,田乞与鲍牧就发动了政变,他们带着武器去进攻景公之宫。国高派兵来救,已经来不及了,田、鲍等占了上风,高昭子被杀死,国惠子逃到国外。田乞便悄悄地把从鲁国回来避难的公子阳生藏在自己家里,这连跟他同伙的鲍牧也不知道。一天,他邀集诸大夫在家宴会。正饮酒时,他从内室拿出一个布囊,当着诸大夫的面打了开来。诸大夫一看,大吃一惊,原来囊中就是公子阳生。田乞对着大家说:“此乃齐君矣!”大家都默不作声,然后都伏到地上,表示拥护。田乞又说:“吾与鲍牧谋共立阳生也。”鲍牧失声说:“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诸大夫有些反悔,阳生便顿首说:“可则立之,不可则已”。鲍牧看情形会对己不利,又改口说:“皆景公之子,何为不可。”大家都同意了,遂立阳生于田乞家,是为悼公。田乞做了相,专齐之政。田乞卒,子常代田乞立,是为田成子。不久,鲍牧杀害了悼公。齐人共立掉公子壬,是为简公。立四年,公元前481 年,田常弑简公。虽然史官照样在史册上大书“陈恒(田常)弑其君”,但是史官的舆论已经没人听了。公元前403 年,韩赵魏三家分晋列为诸侯。前386 年,田和也列为诸侯,从此进入了战国时期。
  田齐的盛衰田和死后,桓公午、威王因齐、宣王辟彊相继立。威王(公元前358—前320 年)重视人材,重视吏治,桂陵之战和马陵之战取得对魏的重大胜利。宣王(公元前319—301 年)大开稷下讲学之风,伐燕之役取得了大胜。威王、宣王时期,可说是田齐的兴盛时期。此后,湣王地(公元前300—前284 年)继立,齐的国势趋向衰落。
  威王初即位的九年间,他委政于卿大夫,三晋鲁卫先后来伐,国内也得不到治理。可能是在了解不少情况之后,分别召见即墨和阿的大夫。他对即墨大夫说:“自子之居即墨也,毁言日至。然吾使人视即墨,田野闢,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誉也。”威王奖即墨大夫以万家之封,而烹欺世盗名阿大夫及王左右称誉阿大夫的人。于是发兵,西击赵魏,收回已失的国土。威王的这些措施,说明他深明吏治的关键,防务之重要及官场的积弊。史称他这些措施,使“齐国震惧,人人不敢饰非,各尽其诚,齐国大治。诸侯闻之,莫敢致兵于齐,二十余年。”
  威王曾与魏惠王共同田猎。魏王问:“王亦有宝乎?”威王说:“无有。”魏王说:“我们的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你们这样的大国能无宝吗?”威王说:“寡人之所以为宝、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东取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徙而从者七千余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将以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威王的这番话,表示了对人才的极端重视。相形之下,威王要比魏王的眼光高得多。这就难怪魏王会立刻感到不好意思。威王说到的四个人,其中有三个是守边之臣,一个是执法之臣。威王身边还有更重要的人才,他在这里没有说,这就是驺忌、田忌和孙膑。驺忌是相,田忌是将,孙膑是军师。
  驺忌曾劝导威王广开言路①。他说:“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威王接受了他的意见,“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据说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后来进谏的人逐渐减少。一年之后,大家觉得“虽欲言,无可进者”。邻邦燕、赵、韩、魏也受到威王这一措施的影响,而“皆朝于齐”。史籍所记,或不免夸大。但威王能接受驺忌的建议而广开言路,确切是齐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田忌、孙膑为威王主持军事,桂陵之战和马陵之战是他们取得胜利的两次重要的战役。公元前354 年,赵攻卫。韩救卫伐赵。魏也率宋卫联军包围赵的邯郸。公元前353 年,赵求援于齐。田忌、孙膑率军进攻魏国大梁(今河南开封)。孙膑采用避实击虚的策略以解赵围。在桂陵(今河南长垣西),齐大败魏军。前342 年,魏向韩进攻,韩又求援于齐。齐威王接受孙膑的建议,表示救韩,而又迟不出兵。直到次年,韩魏打得正紧张时,齐才出兵。孙膑故意装做软弱的样子,引诱魏军。到了马陵(今河南范县西南),当魏军进入山谷时,正是夜里,齐的伏兵突起,万弩俱发,魏军大乱。魏太子申被俘,魏将庞涓自杀。齐获大胜。魏在战国前期,本是最活跃的国家。经过这两次军事上的失败,国势不免有所削弱。公元前334 年,威王和魏惠王会于徐州以相王,就是彼此互相承认对方是王,这是齐魏间势均力敌的具体表现。
  宣王也很重视人才,但与威王有所不同,是突出地表现在“养士”的活动上。他在稷下接待学人、说客。如淳于髠、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稷下学士最盛时有数万人之多。近人称这些人是稷下学派,实际上包括多种学派的学者,具体情况已不可详知。宣王的这种活动,不应单纯地理解为有利于学术上的争鸣,更重要的还应该是他企图在这里吸收一些政治上的营养。《孟子》书中记载了宣王与孟子的不少问答,反映了宣王还是一个习惯于思索一些政治问题的人,其中也包含一些原则性的东西。
  在对外的军事活动上,宣王伐燕是一件大事。公元前314 年,燕王哙要把君位让给大臣子之,因而引起内乱。齐乘机进攻燕国,短期内,占领了燕国很多地方。齐宣王征询孟子的意见说“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①他得意的心情,溢于言表。但齐对于燕地的占领并不能巩固下去,在燕人的反抗下,齐军不得不退出燕国,而齐军的入侵却同燕人结下了仇恨。
  公元前288 年,已是齐湣王在位的时候,秦昭王自称西帝,同时尊齐湣王为东帝。当时的游说家鼓动齐湣王攻宋,并且劝他取消东帝称号。湣王同意取消帝号,而不久秦也把帝号取消了。这时,燕国苏秦在赵齐活动。他担心如果齐赵联合,会对燕不利,因此,他的活动主要在拆散齐赵联合,使其有利于燕。公元前286 年,齐湣王终于灭亡了宋。从而引起五国的联合攻齐。① 以下,见《战国策·齐一》。
  ① 《孟子·梁惠王下》。
  公元前285 年,以秦为首,联合赵国伐齐。次年,韩魏燕也参加了对齐的战争。但是他们各有自己的打算,对齐作战,并不用力。只有燕国,要报仇的机会到了,它的军队最出力气。燕军在乐毅的率领下,长驱直入,攻入临淄,而后又分头占领齐国绝大部分土地。这时,楚国也派淖齿率军前来参战。齐湣王逃到莒国,被淖齿所杀,齐国几乎将要灭亡。幸而田单联合族人在即墨(今山东平度东南)起事,他觉得田氏灭亡,他们也难独存,于是奋勇作战,反抗燕军,才逐渐收复了失地。田齐虽然未亡,但是从此它也一蹶不振了。燕齐之间的大规模的战争,无论谁胜谁败,都消耗兵力财力,都有利秦国国势的相对增长。
  田齐的灭亡湣王既死,其子法章隐姓名,在莒为太史敫庸作。太史氏女奇其状貌,以为非常人,经常以衣食周济他。淖齿的军队离莒后,莒人及齐国亡臣,相聚求湣王之子,得到法章,因立为王,是为襄王(公元前283—前265 年)。襄王立太史氏女为王后,称君王后。襄王亲自经历了国破家亡的灾难和收复失地的斗争,但他对于这些都没有什么作为。他在位十九年卒,子建立(公元前264—前221 年)。齐王建十六年,君王后卒。更二十八年而齐亡。
  史称:“君王后贤,事秦谨,与诸侯信。齐亦东边海上。秦日夜攻三晋、燕、楚,五国各自救于秦。以故王建立四十余年不受兵。君王后死,后胜相齐,多受秦间金,多使宾客入秦。秦又多予金。客皆为反间,劝王去从朝奉。不修攻战之备,不助五国攻秦,秦以故得灭五国。五国已亡,秦兵卒入临淄,民莫敢格者。”①相传,齐王建将入朝于秦,即墨大夫进谏说:“齐地方数千里,带甲数百万。夫三晋大夫皆不便秦,而在阿鄄之间者百数。王收而与之百万之众,使收三晋之故地,即临晋之关可以矣。鄢郢大夫不欲为秦而在城南下者百数,王收而与之百万之师,使收楚故地,即武关可以入矣。如此,则齐威可立,秦国可亡。夫舍南面之称制,乃西面而事秦,为大王不取也。”②这里所说,未必完全符合当时情况,但当时无论在齐或三晋楚之臣之间都有反秦的力量,这当是事实。齐王建看不到这些力量,听不进即墨大夫的话。同时,秦派人诱齐王建,说可与以五百里之地。齐王建却听信了这话,决定入秦。秦把他安置在其地的松柏之间,饥饿而死。这是六国之中最后一个亡国君王的下场。
  ①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② 《战国策·齐六》。
  第四章陈、杞、宋陈、杞、宋,是周初异姓诸侯的封国。他们是以古帝王后裔的身份受封的。这是“兴灭国、继绝世”的传统的体现,也是扩张政治影响的措施。《史记·陈杞世家》说:“周武王时侯伯尚千余人。”象这样多的人,后世可考者已没有几个。而周初封建的过程,可能也包含有某种程度的过程。
  第一节陈、杞陈的建国及其灭亡武王克殷,找到了虞舜的后裔妫满,封之于陈(今河南淮阳),是为胡公。妫是他的姓。相传,舜居于妫水转湾的地方。因此以妫为姓。妫水,在今山西永居,《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陈的祖先虞阏父的事迹说:“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陈既为舜后,可能有陶器工艺的传统。解放前,考古学者认为印纹硬陶就是江淮流域的文化,而在丰镐地区也同样有印纹硬陶的发现,这或者就是由陈带去的陶器工艺。这还是一种推测,尚待考古学的进一步证明。
  古代在江淮以北,今河南山东之间,以及苏北沿海,曾经散布着许多不同的古老的氏族部落,如颛顼之族、偃嬴之族、淮夷之族,以及尧舜禹夏商的后人。陈的北方邻近有夏后的杞,商后的宋,西南有徐楚等。周统治者把亡国之余的人民分封于这个区域,是有它的政治意义的。在陈的西北面还有一个姬姓的郑国,它是西周末由关中迁徙过来的,居于今河南新郑。在春秋时期,陈蔡遭遇和命运几乎相同,它们都不断受到郑的侵扰,而最后都为楚所灭。《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郑子产在伐陈后向晋“献捷”的时候,历叙陈郑之间的关系,实际就是郑对陈的侵略和干涉的过程。晋责问郑何故“侵小”。子产也自认不讳,却反问晋国,如不“侵小”,你晋国如何能成为强国。
  春秋时期,陈蔡邻近,互通婚姻。陈桓公(公元前749—前707 年)的母亲就是蔡国的女儿。他本人是蔡的外甥。陈桓公时,公子佗五父就是亲郑派。他曾经向陈桓公劝谏说:“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①。这是公元前717 年的事。当时,郑提出与陈友好的表示,而桓公不许。公子佗五父因此对桓公说了这番话。陈桓公说:“宋卫实难,郑何能为?”则桓公是亲蔡派,他以“宋卫实难”拒绝了陈佗五父的劝谏。桓公一死,陈佗乘国人暴乱之际即位,是为厉公。据说厉公本来也是蔡出。他即位后,常常到蔡国去,竟为蔡人所杀。桓公的儿子跃继立,五月而卒。其弟林继位,是为庄公。庄公在位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为宣公。陈国的这段历史,反映了它内政的不稳定。而子产在对晋献捷时所说“我又与蔡人奉戴厉公,至于庄(公)、宣(公),皆我(郑)之自立”,也可见陈国的政局实际上是在郑国的操持之中。不久,这一局面发生了变化。楚自武王即位后,已开始强大,而郑却① 《史记·陈杞世家》以陈佗五父为两人,今据《左传》改正。又《史记》于厉公外,另有利公,厉利音同,利公当是厉公之误。
  中衰。陈的内政外交也不能不受晋楚的影响。这时,陈蔡郑宋等小国只有采取谁强就服谁的办法,摇摆于晋楚之间。
  陈宣公时,杀太子御寇而立嬖姬之子款,因而国内又发生混乱。陈公子完投奔齐国,自称田氏。这时正当齐桓公称霸。完受到桓公的礼遇,做了“工正”。工正与虞阏父之为周陶正相似。春秋晚期田氏在齐国得势,后来终于取代了姜齐的政权。
  齐桓公时,陈蔡亲楚。桓公伐蔡侵楚,给召陵之盟。在回师时,陈大夫辕涛涂害怕齐师过陈扰乱,故意劝导桓公从“东道”去伐淮夷。由于路途险恶,齐师怨之。桓公于是执陈辕涛涂。这可见陈当时是亲楚的。
  晋文公称霸时,陈在对外关系上摇摆于晋楚之间。由于陈在地理上更邻近于楚,这就更多地加重了亲楚的倾向。后来,吴强起来,陈又摇摆于吴楚之间,而仍以受楚的影响为大。
  公元前598 年,陈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淫于夏姬,陈灵公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杀,陈国内乱。楚庄王乘机伐陈,杀了征舒,以陈为县,而占有它。由齐出使回来的申叔对庄王劝谏,这才使陈得复国,并迎陈灵公太子午于晋,立为陈君,是为成公。陈成公之立,郑也可能从旁出了力。晋国作为中原的霸主,也不得不对陈表示保护。
  公元前568 年,陈背楚盟。第二年,楚共王借此代陈。是年,成公死,子哀公弱立。楚以陈丧罢师。哀公三年(公元前566 年)楚再围陈未免。公元前534 年,陈内部发生争乱,哀公自尽而死,司徒招立留为君。楚灵王听到陈内乱的消息,使公子弃疾伐陈。陈君留奔郑。楚灭陈,使弃疾为陈公。公元前529 年,弃疾杀灵王而代之,是为平王。平王初立,欲缓和楚与诸侯间的关系,于是立陈故太子师之子吴为陈侯,是为惠公。陈亡至惠公立“空纪五岁”。惠公为了继续哀公,仍上溯五年,以哀公死之次年(公元前533 年)为元年。
  公元前505 年,陈惠公卒,子怀公即位。这时,吴已开始强大起来。吴破楚,召陈怀公。怀公召集国人征求意见。他说:“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①。怀公本有意灭吴,因国人反对,只好假托有病未到吴国去。过了四年,吴复召怀公,怀公惧,终于朝吴。吴因其前不往,留怀公,死于吴。陈立怀公之子越为湣公。公元前496 年,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公元前489 年,吴复伐陈。陈告急于楚。楚昭王来救,吴师罢兵去。公元前486 年,楚伐陈。公元前478 年,楚惠王杀陈湣公。陈亡。
  杞的迁国及其灭亡杞,是夏禹的后裔,是从商至周还保留下来的小国。甲骨文中有“杞”
  字,作为地名,与商(今河南商丘)相距不远。还有一片卜辞,称“杞侯”。杞于夏灭之后,似仍然是殷商的诸侯。《史记·陈杞世家》说夏禹之后“殷时或封或绝。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杞地,在今山东省诸城、安丘一带。西周时期有两个杞,河南的杞和山东的杞。山东之杞是杞之老家。《史记·陈杞世家》说:东楼公生西楼公,西楼公生题公,题公生谋娶公。谋娶公当周厉王① 《左传·哀公元年》。
  时。谋娶公生武公。
  东楼公、西楼公之名,与牟娄一名有关。
  牟娄始见于《左传》隐公四年经文:“莒人伐杞,取牟娄”。依此则牟娄是杞的一个地方。以今地求之,在诸城西南四十里。《诸城县志》定牟娄为二地,谓县西南有牟山,地名牟乡:同时另有娄乡。其实,二地都是“牟娄”所分出。《陈杞世家》说“东楼公生西楼公”,楼即娄之别写。与其说东楼公生西楼公,倒不如说它分化为二族,一名东楼公,一名西楼公,似更符合历史事实①。
  关于杞的历史,《左传》还有一点关于它的“迁国”情形的记载,可供考索。《左传》隐公四年经文,杜注云:桓六年,淳于公亡国,杞似并之,迁都淳于。僖十四年,又迁缘陵。
  襄二十九年,晋人城杞之淳于,又迁都于淳于。
  淳于也是山东境内自古保留下来的小国。淳于的合音为州,故史书亦作州(今山东安丘)。大概殷周之际。杞自河南迁回故地,与山东诸城的杞合并为一。这时,它已相当强盛,所以它把邻近的淳于灭掉了。淳于,史称姜姓,而杞是姒姓,所以这是一件有关不同氏姓之间的斗争,时为公元前706 年。
  公元前646 年,杞又自淳于迁于缘陵(今山东昌乐县东南十余里)。《左传》于是年说:“诸侯城缘陵而迁杞焉”。按去年《传》云:“淮夷病杞”,杞此次迁国似是因为遭到淮夷(徐莒等国)的侵扰。王献唐认为,淮夷距杞太远,可能淮夷当为潍夷,因为它正在潍水流域上。缘陵(昌乐)在诸城的北面,相距亦不远。这次杞迁缘陵,是在齐桓公称霸时进行的。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云:(鲁)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薜人、小邾人城杞。
  此事在公元前544 年距杞迁缘陵已一百零二年。这时,齐霸已衰落。晋与杞有通婚关系,晋平公的母亲是杞国君的女儿,平公是杞的外甥。杞不甘心受齐的压迫,因此它请求晋国的援助。鲁也是常遭到齐的压迫,所以鲁也请求晋国为盟主召集齐宋等诸侯国家,共同帮助杞国于淳于建城,建城就是建国。陈杞都是商周时代被保留下来的国家。陈国在今河南淮阳,与杞本相邻近。陈自敬仲完作为客卿自陈至齐,后来终于取代了齐的政权。杞自河南迁往山东故国,几经迁徙,而渐衰微,至战国时终于被楚所灭。时在公元前445年,楚惠王四十四年,陈亡在公元前478 年,杞亡在陈亡之后三十四年。① 参阅王献唐《山东古国考》。
  第二节宋宋的建国和它的宗族关系宋,是殷商贵族微子在周初受封的国。当殷纣时,微子和箕子、比干都看到殷前途的危险,分别向纣进谏。纣不能采纳,反把比干处死,把箕子囚禁。微子知道殷的危机,已无能为力,他离开了殷的朝廷,不再说话了。微子,名启,姓子,是殷帝乙的长子,纣的庶兄。箕子,是纣的诸父,一说是纣的庶兄。比干也是一位王子①。三人的攻治表现不同,而孔子一并加以推崇,说“殷有三仁焉”②。
  武王克殷,微子亲谒军门,表示顺从。武王恢复了他的官职。箕子也在囚禁中被释放出来。武王问箕子,殷为什么会灭亡。箕子没有回答③。后来,武王问箕子以天人常伦之道。相传,《尚书》中的《洪范》篇就是箕子的答复。但《洪范》似出于后人的依托,不是箕子本人所作。武王封箕子于朝鲜,不以臣礼相待。《后汉书·东夷传》称,箕子在朝鲜传播文化和田蚕技术,其后裔传四十余世,延续至于汉朝初年。
  成王时期,平定武庚叛乱后,周以微子代武庚,以奉殷之先祀,抚殷之遗民,国于宋,宋有今之河南闻邱,微子甚得殷遗民的拥戴。
  微子之后与箕子之后,同属于殷商系统的宗族。《史记·殷本纪》称殷商系统的宗族,尚有来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这都是“以国为姓”,可已不详考。《潜夫论·志姓氏》记子姓的宗族,有孔氏、祝其氏、韩(幹)献氏、季老男氏、巨辰经氏、事父氏、皇甫氏、华氏、鱼氏、而董氏、艾岁氏、鸠夷氏、中野氏、越椒氏、完氏、怀氏、不第氏、冀氏、牛氏、司城氏、网氏、近氏、止氏、朝氏、教氏、右归氏、三■氏、王(壬)夫氏、宜氏、微氏、郑氏、目夷氏、鳞氏、臧氏、虺氏、沙氏、黑氏、围龟氏、既氏、阮氏、据氏、砖氏、己氏、成氏、边氏、戎氏、买氏、尾氏、桓氏、戴氏、向氏、司马氏,凡五十一姓。依汪继培为《潜夫论》所作笺注,这些姓氏,差不多都可明确其属于宋国内部的宗族系统。在别的诸侯国里,如齐,如楚,都有一些贵族的氏姓,但依文献所记,都不及宋国之盛。这些氏姓,都代表贵族间不同的政治势力,是以血缘为本位的政治体制之显著的特点。与宗族制度相联系,宋的君位继承制不同于周制。周自周公以后,是以嫡长子继承为主,而宋则是兄终弟继和父死子继的两种制度并行,这还是殷人的旧俗。
  春秋初年,宋穆公在位(公元前728—前720 年),他继承了其兄宣公。
  宣公临死前,亲自对穆公说:“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天下通义也。”当时,穆公坚持不肯,推让再三,才接受下来。他在位九年,临终前,召集群臣到面前说:“先宣公舍太子与夷而立我,我不敢忘。我死,必立与夷。”他要让位给他的侄子,而群臣坚决要立公子冯,即他的长子。穆公说:“毋立冯,吾不可以负宣公。”后来穆公死后,终于遵照穆公的意见立宣公之子与夷,是为殇公。但殇公在位不满十年,却为华督父所杀,孔父也一同受害。由此① 《史记·宋微子世家》及三家注。以下依据《世家》者,不一一另注。② 《论语·微子》。
  ③ 《史记·殷本纪》。
  看来,宋国在春秋初还是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并行的,他们还认为这是“天下之通义”。
  宋殇公在位时,大司马孔父执政,太宰华督父和孔父争权。他在国中散布谣言说:“殇公即位十年中间,对外战争十一次,民不堪命,这都是孔父执政不好的缘故。”他这样一说,国人也都怨恨孔父。公元前710 年,华督父率领国人叛乱,杀死了孔父和殇公。因为与夷短命而终,故谥号为“殇”。这次叛乱是宋国戴族中华氏专政的开始。
  穆公子冯在郑,宋人立冯为君,是为庄公。这时宋国颇强,常常干涉卫、郑的内政而发生战争。如华督执政时,他曾经执郑国执政者祭仲,并强迫他立突为郑君。
  庄公死后,闵公即位,子鱼执政。公元前690 年,南宫万弑闵公,国内大乱,诸公子纷纷逃出国外。国人杀南宫万的弟弟南宫牛,立闵公弟御说为桓公。南宫万逃奔陈国。陈人用计捉往了南宫万,把他杀死,然后把尸送还宋国。
  公元前652 年,宋桓公病危。他照例也召集大臣前来开“顾命”会议。
  太子文表示愿意让位给哥哥目夷(氏)子鱼(名),子鱼坚决不肯,只做了司马,而由太子兹父即位,这就是赫赫有名的宋襄公。他于齐桓公死后,企图重整霸业。当时子鱼和国人都说:“这是宋祸的前兆”。或者说:“宋是亡国之余,失去了天命(指殷商)就不可能再恢复了的。”但是宋襄公不顾力量,也不顾形势,却硬要去干,结果闹出了许多笑话。
  宋襄公图霸失败宋襄公是一个想继承齐桓公的霸业而终于失败的人。当他在位的时候,宋与郑都相当强大,但毕竟土地小,人口少,要想使整个中原诸侯都听命于他,是很困难的。公元前641 年,宋襄公把滕文公捉住,这是一个姬姓小国(在今山东滕县)的国君。又在“泚睢(地名)之社”举行祭祀,使鲁国的附庸邾文公把鄫子作为人祭的牺牲。《左传》僖公十九年说“欲以属东夷”,就是使东方诸侯国家服属于宋,以来为霸主的意思。古代山东鲁国睢水泗水一带散布着许多氏族部落,宋作为殷商之后,春秋时还保存着一些原始的野蛮的风俗习惯,如人殉与人祭。但春秋时,包括宋国在内,也有一些开明的人对于这些原始野蛮风俗已表示反对了。当时司马子鱼就劝谏宋襄公说:“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御之?”他的意思是说:六畜不相为用,在祭祀马神时就不用马作牺牲。这大概是图腾所谓“禁忌”。小事,就是小的祭祀,不用牛、羊、豕等“大牲”。他还说,民,是神的主人。既然如此,那么用人作为牺牲,自然是神所不能接受的。司马子鱼已经具有这种开明的进步思想,确是很难得的。但是习惯势力,旧的礼教,往往不是一下子能够消除的,宋襄公就是属于后一类人。解放以后,曾经在今江苏铜山发现一处由人工堆成的巨石,左右两块巨石相对而立,上面复以一块更大的巨石。遗址上有许多碎乱的人骸,大都被砍去了头。考古工作者认为这就是殷商时期的社,并且可能就是“次睢之社”。《左传》昭公十年说:“(鲁)平子伐莒,取郠,献俘,始用人于亳社。”这“始”字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人祭人殉由来已久,在殷墟的遗址里已有大量的发现了。《左传》昭公十一年说:“子灭蔡,用隐太子于冈山。”用,就是用作牺牲的意思。这就是说,楚国也有这种风俗。宋、杞都是“亡国之余”,在战国诸子书里,往往以宋、杞为愚蠢的笑料,如“守株待兔”、“杞人忧天”等等。虽然事情未必如此,而东夷部落的确保留着较多的氏族社会制度和习惯。时代进步了,所以被人视为笑料。公元前639 年,宋襄公举行鹿上之盟(今安徽太和)。《左传》说:“以求诸侯于楚”,就是使楚承认宋为霸主。楚人许之。公子目夷说:“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他已经感到亡国之祸快要发生了。次年,前638 年,终于发生宋楚之间的泓之战。
  公元前638 年春,郑文公朝楚。夏,宋襄公即伐郑,就因为郑朝楚的缘故。楚人当然不肯罢休。楚成王也立刻发兵救郑,攻伐宋国。大司马子鱼又谏襄公说:“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宋襄公不听。宋为商的后人,故可通称。冬,宋人及楚人战于泓(在今河南拓县)。宋人的队伍已经整整齐齐排列好,等待楚兵的到来。楚人渡河。司马子鱼说:“彼众我寡,及其未即济也,请击之!”公说:不可。楚兵渡河后,尚未整理好队列,子鱼请再出击。宋襄公不允。直到楚人阵成,宋襄公才使出击。结果宋师大败,襄公的屁股上也受了伤。国人都怪襄公。襄公说:“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批评了襄公,襄公不以为然。不久,宋襄公死,宋的霸业也就此结束了。宋襄公的活动,曾受到人们的讥讽,但司马迁却说:春秋讥宋之乱,自宣公废太子而立弟,国以不宁者,十世。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武丁),殷所以兴,作《商颂》。襄公既败于泓,而君子或以为多(赞美、肯定之意),伤中国缺礼义,褒之也。宋襄公有礼让也。
  这对于宋襄公是采取肯定态度的,大概是在礼让上肯定他的言行一致,肯定他“修行仁义”,而不从军事上的成败立论。司马迁所谓君子之“多”,《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有此说。
  长期不安定的局面宋襄公图霸失败以后,宋长期处于不安定的局面。在国内,宗族间的斗争连续不断。在对外关系上,也要不断依违于晋楚之间。这种情况在别国也不少,但宋却表现得更为强烈。
  宋襄公图霸失败以后,晋国成为华夏诸侯所公认的霸主。城濮之战,就因楚成王围宋,宋求救于晋而发生的。结果是晋胜楚败,宋、卫等小国就倾向晋国。但是楚始终是长江流域的强国,宋、卫等国又不得不采取“二亲”政策,即楚强则亲楚,晋强则亲晋。宋的内政也不得不受外交路线的影响。这一点,宋和郑国是差不多的,但又有不同,郑国执政始终在“七穆”的掌握之中,即使有斗争,不象宋国那样剧烈。春秋中期,郑国出现了一个著名的政治家子产,主张改革,而宋国的子罕尽管也很有政绩,但始终是一个保守的贵族。
  宋襄公死,其子成公立。十七年,成公弟御杀太子及大司马公孙固而自立。不久,宋人又杀御而立成公少子杵臼,是为昭公。史书上说:“昭公无道,国人不附”,其实,他却是很有政治抱负的,要想集权于君主,除去群公子的势力。乐豫说:“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公子之族就是公族,它正象大树的枝叶一样,枝叶去了,则“本根”就“无所庇荫”了①。昭公没有听从他的意见,穆、襄之族终于率“国人以攻公”,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宫。公元前610 年,接着又发生公子鲍之乱。
  公子鲍长得很美,据说前宋襄公夫人很爱他,却被拒绝。但是她有政治野心,尽力支持公子鲍篡夺昭公的君位。司城意诸(人名)支持昭公,劝他出国避难。昭公绝望地说:“不能(意即不能和睦)其大夫至君祖母(襄夫人)及国人,诸侯其谁能纳我?”
  宋国发生饥荒,公子鲍把自己家里的粮食拿出来赈济国人。凡年自七十以上,都无不馈赠,还增加“珍异”。他天天进出于“六卿”之门,对城中的“材人”(指战士),无不和他们交往。凡是桓族以下的族人,他没有不照顾的①。
  公元前611 年,昭公出猎时,襄夫人派人攻杀昭公,于是公子鲍即位,是为文公。晋作为盟主前来责问。听说宋已立新君,只好承认这一事实。次年,昭公子又联络文公母弟须及武氏之族作乱。文公很快地把他们平定下来。武、穆等族逃到国外。从此,宋国展开了戴、桓之族间更剧烈的斗争。
  这时,楚国正当庄王在位,国势强盛。公元前607 年,楚命郑伐宋。宋败,华元被俘。宋以兵车百乘,马四百匹赎回华元。华元就是华父督的后人,属于戴族。
  公元前598 年,楚伐陈,诛夏征舒,陈几乎亡国,宋也愈来愈感到楚的威胁。公元前597 年,楚为了救郑,发生邲之战,楚胜,楚的国势达到了顶点。同年,楚围郑,郑穆公亲自袒着狗牵着羊向楚降服。公元前595 年,楚国使者经过宋国,没有向宋借道,宋因此执楚者。楚大怒,发兵包围宋国,从九月开始,到次年二月。宋城中粮尽,到了“析骨而炊,易子而食”的悲惨程度。宋华元夜见楚将子反。庄王问他城中的情况,华元据实以告。楚王说:“我国军队也只有二天的粮食了!”于是罢兵。
  公元前595 年,宋华元奔走调停于晋、楚之间,结“弭兵”(停止战争)之盟。华元为右师,鱼石为左师。华元专政。司马荡泽攻杀太子肥,并准备杀华元。华元将奔晋,鱼石劝阻他,只到黄河边上就回来了。他一回来,就杀死了司马荡泽(桓族),立共公的少子成,是为平公。
  公元前586 年,楚共王伐宋彭城(今江苏徐州)以封左师鱼石。这是楚国对宋内政的粗暴干涉,因而引起晋国为首的诸侯的顾虑。次年,晋率诸侯攻伐鱼石,鱼石被诛。晋和诸侯以彭城复归于宋。
  在晋、楚长期的争霸战争中,宋、郑等小国的负担是很沉重的。因为大国出兵作战,小国要陪着出兵,供应赋役。所以宋、郑早已有弭兵的要求。这时宋国向戍和晋国赵文子、楚国令尹子木都很熟悉,探知他们也有弭兵的意思。公元前546 年,在宋举行第二次弭兵之盟。楚国子木提出,除秦、楚以外,“晋楚之从交相见也”。晋赵文子表示同意。因此原来服属于晋、楚的小国诸侯,自结盟之后,对晋楚都要互尽义务。这样对诸侯小国来说,不是减轻负担,而是增加负担。但是从此晋楚之间的大战终于停止,在四十年间晋楚没有发生战争。但楚国对江淮流域的小国战争更加剧了。
  ① 《左传》,文公七年。
  ① 《左传》,文公十六年。
  这时宋国内部贵族的斗争并未停止。先是华氏(戴族)与向氏(桓族)
  的斗争。华氏败后,接着又发生向魋的暴乱。向魋也是桓族成员,故又称桓魋。桓魋之乱平定后,戴族中的乐氏、皇氏、灵氏出来组织执政班子。《左传》说:“于是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右师,乐茷为司城,乐朱鉏为大司寇。”这是由清一色的戴族贵族掌握政权。
  但是这时宋景公宠用大尹(陪臣、家臣之类,失名),一切政事都须经过大尹传达,因而又引起国人的不满。公元前469 年(鲁哀公二十六年)六卿联合国人驱逐大尹出国。《左传》因此说:“三族(即乐、灵、皇)共政,无相害也。”暂时平静无事。不久,就进入战国了。
  宋的衰亡战国以后,宋国贵族之间依然不断发生斗争。据《韩非子·说疑》篇说“戴氏取宋”,韩非把它和三家分晋、田氏代齐相提并论。战国以后,宋国的政权已经由于氏直系而变成戴氏旁氏了。
  戴族中有乐、皇、灵三族,乐氏则又是三族中最负声望者。《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郑子皮饩国人粟,宋司城子罕“请于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即子罕)贷而不书,为大夫之无者贷”。晋叔向闻之曰:“郑之罕(子皮)宋之乐(即子罕),其后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国乎?民之归也,施而不德,乐氏加焉,其以宋乎降乎?”这足证春秋末已有人预言戴族乐氏,即子罕,将要代宋。他们为了获得国人的拥护,推翻公室,而振贷国人的贫穷者。他的这种手段和宋公子鲍,郑子皮(罕氏)、齐陈氏、宋乐氏都是一样。晏婴对齐景公说:“大夫不收公利”,而上面这些人恰好都是“收公利”者。
  公元前487 年,宋灭曹。接着,宋郑又连续作战。这不是宋的强大,而是它的回光返照。当时有“宋聋郑昭”的说法,意思是说宋的反应比郑来得迟钝。这是有些根据的。公元前375 年,韩已灭郑,而宋至公元前286 年才被灭于齐,反而要比郑亡晚一百余年!
  战国中期,秦齐成为东西对峙的两大强国。宋齐邻近,齐取宋较易,而齐国总不敢轻易下手。这是因为它如果先灭宋,就会破坏六国之间,特别是齐秦之间“均衡”的形势。公元前288 年齐终于把宋灭亡了,因此引起秦、韩、赵、魏、燕五国合纵攻齐。燕国为了报复齐伐燕的旧仇,作战特别出力。齐如削弱,则燕的安全比较有了保证。所以燕乐毅的军队一直攻入临淄,连下七十余城,几乎灭亡了齐。从此战国形势发生一大变化,而宋国终于灭亡。第五章晋、郑晋和郑,是姬姓诸侯受封较晚的两个国。郑之受封,已在周宣王的时候。平王东迁,晋、郑都出了不少的力。所以《国语·周语》说:“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春秋初期,郑在当时政坛上颇为活跃。此后,成为晋楚齐秦争取和争夺的对象,而仍能于夹缝中求生存,以至战国之初。晋在春秋时期,始终是中原的大国。但它在军事上的优势,为世卿势力的扩张提供条件,终于导致韩、赵、魏三家分晋。战国时期,三晋各为七侯之一。而中山国作为鲜虞族的政权,则活动于赵魏邻近地区,又有一段兴亡的历史。
  第一节晋晋的建国、分裂和统一晋是周武王子,成王弟唐叔虞的封国。叔虞的母亲在生产前,武王告诉他说,他做了一梦,梦见上帝对他说:“我命你生个儿子,名虞,我给他封地于唐”。后来叔虞的母亲果然生了一子,手上有一个“虞”字形,因此就取名为虞。武王死后,唐有乱,周公灭了唐,因而就封叔虞于唐。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周初分封之国有鲁、卫和唐(晋),都是姬姓诸侯中重要的国家。唐分封的地点即是“夏虚”,故《左传》定公四年说:“启以夏政,疆以戎索”。这就是说,仍用夏的政治制度。索本是绳索,古人用绳索测量土地,故索引申为法。戎索就是仍用当地戎人的土地法。夏戎杂居。因此夏政、戎索实际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差别。而且当时所谓戎,实际就是指媿姓的狄,即《传》所谓“怀姓九宗,职官五正”。由此可见夏虚不但是夏人活动的地方,而且是戎狄活动的地方。这情形对于了解唐(晋)的社会历史是很重要的。
  《史记·晋世家》说:“唐叔子燮,是为晋侯”。这就是说,唐叔虞第二代时已改国号为晋了。《正义》云:“唐叔虞子燮父徙居晋水旁,今并理故唐城。”周初所分封的诸侯,地方不过“方百里”,晋也是如此,而且周围有许多戎狄。《晋世家》又说:“自唐叔至靖五世,无其年数”。我们对于西周时期晋的社会历史,实在所知很少。
  大约西周宣王时,北方戎狄叛乱,晋穆侯曾经帮助宣王共同作战。恰好伐条戎时,生大儿子,取名为“仇”(太子仇);后来在千亩之战时,又生少子,取名为“成师”。古人名字都是有意义的。当时师服说:“异哉,君之命(名)子也!太子曰仇,仇者,雠也。少子曰成师。成师大号,成之者也..今适(嫡)庶名反逆,此后晋其能毋乱乎?”①这里埋伏了此后晋国将发生内部分裂的因素。
  穆侯卒,弟殇叔立,太子仇出奔国外。过了一年,太子带领徒众去打殇叔,自立为文侯。晋文侯时正当周幽王时。犬戎杀幽王,周室东迁。晋文侯与郑、虢助周平王在洛邑建国,很有劳绩。
  晋文侯时已迁都于绛,在今山西翼城东南。公元前475 年,文侯卒,子伯立,是为昭侯。昭侯分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今山西闻喜县)。曲沃的城① 《史记·晋世家》。
  要大于翼(绛),这是不合制度的,也预兆曲沃与翼之间可能发生对抗的局势。
  成师封于曲沃,号为桓叔。他很得民心。当时人说,“末大于本而得民心,不乱何待。”公元前739 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立桓叔。桓叔欲入晋(指翼),晋人发兵抵御桓叔。桓叔败归。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不久,桓叔卒,子鲜代桓叔,是为曲沃庄伯。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弑孝侯于翼。晋人攻曲沃庄伯,复立孝侯子郄为君,是为鄂侯。
  鄂侯六年卒。曲沃庄伯听说,兴兵伐晋。周平王使虢公带兵伐曲沃庄伯,庄伯败归曲沃。晋人共立鄂侯子光,是为哀侯。
  哀侯二年,曲沃庄伯卒,子称代庄伯立,是为曲沃武公。哀侯八年,曲沃武公伐晋于汾水旁,虏哀侯,晋人立哀侯子小子为君,是为小子侯。晋小子四年,曲沃武公诱召晋小子,杀之。周桓王使虢伐曲沃武公。武公败归曲沃。晋人立哀侯弟缗为晋侯。
  公元前677 年,晋侯缗二十八年,齐桓公始霸。这一年,曲沃武公伐晋侯缗,并且把它灭掉了,完全兼并了晋地。曲沃武公被封为晋君,正式列为诸侯。是为晋武公。
  从曲沃桓叔始封曲沃,到晋武公并晋,经历了六十七年的分裂时期。因此春秋初期,晋国不曾参加黄河下游诸国的战争。齐桓公称霸,它也很少过问。武公死后,子献公立,他在晋国统一的基础上,使晋国成为黄河中游的一个强国。
  戎狄的活动和晋的始霸晋献公是个英明能干的君主。他深知“本小末大”是晋国所以分裂的原因,因而他即位后,把权力集中起来,把公子公孙都统统驱逐出国。《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大夫士药说:“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已!”“富子”,指曲沃庄伯之子孙。虽然献公自己也出自曲沃、桓庄,但是为了权力集中起见,他不能不对桓、庄的子孙们下毒手了。“富子”之名始见于此,因为强大的宗族就是富有者,故称“富子”。
  但是这时真正威胁着晋国的基础的,不只是晋内部的贵族,还有晋周围的戎狄部落。西周春秋之际,北狄已充斥于今陕西北部到山西河北北部,他们已严重地威胁周和沿边齐、鲁、卫诸国的安全。
  骊戎也是犬戎之一,原在今陕西的临潼骊山之下。周室东迁以后,它也逐渐向东迁徙,到了晋西。晋献公在一次战争中打败骊戎,俘获了骊姬。献公很宠爱她,并且决心把太子申生废除,立骊姬所生的儿子为太子。因此派太子申生去打东山之戎,又派二子重耳去防守蒲城(今山西永清县),三子夷吾去防守屈(今山西吉县)。这不只是献公因宠爱骊姬而把诸子调开,也是戎狄对晋的威胁所致。
  公元前658 年和前655 年,晋荀息又借道于虞(今山西平陆)以伐虢(今三门峡)。晋灭虢后,虞也随着被灭亡了。这虞、虢以西的黄河两岸,也是戎族活动的地方。晋灭虞、虢,与抵抗戎狄是有关系的。
  对于北方的狄人,齐桓公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晋献公虽然没有参加这一争霸活动,但他连续灭亡了耿(今山西河津县)、霍(今山西霍县)和魏(今山西芮城),并封赵夙于耿,封毕万于魏,让他们防守,晋扩大了自己的地盘。
  晋献公听了骊姬的谮言,使重耳不得不到母家狄人那里避难,夷吾也逃到梁(今陕西韩城)。重耳在狄人那里住了十二年,取了狄人廧咎如的小女儿,生了儿子;随臣赵衰娶了廧咎如的大女儿,也生了儿子。后来重耳离开狄,到了齐、卫、曹、宋、郑、楚等国。异姓诸侯国都对他很好,相反,同姓诸侯却对他都很不礼貌。最后他在秦穆公的护送下回到晋国即位,即晋文公。
  秦这时已经强大起来,它羡慕华夏诸侯的礼乐文化,积极准备东进。在晋文公以前,晋惠公的即位,也是由秦护送入晋的。在晋遭到饥荒的时候,它也运来了粮食周济晋国。但是惠公不知好歹,恩将仇报,原来应允给秦河西的一些地方,也赖着不给,终于发生韩之战(公元前645 年)。
  晋文公和晋献公一样,是很英明能干的君主。他的臣僚如赵衰、狐偃、咎犯、贾佗、先轸等都是忠心耿耿,追随着他,并且也很有才能。过去晋国很少关心华夏诸侯的会盟、战争,而现在它已兴起,成为齐桓公霸业的继承者了。
  晋文公的霸业,主要有两件大事。一是“勤王”。当时正当周襄王时,王朝发生了王子带之乱。襄王出居于外,王子带进入王城。这时秦穆公驻于河上,有帮助襄王入国的意图。晋大夫赵衰对晋文公说:“求霸,莫如入王尊周。周晋同姓。晋不先入王,后秦入之,毋以令于天下。方今尊王,晋之资也。“晋文公认为这是称霸的机会,便出兵送周襄王入国,诛王子带,乱事平定。这是公元前635 年的事。
  又一件大事是公元前633 年城濮之战,晋文公打败楚国。这一年,宋因受到楚国侵扰,求救于晋。晋文公才即位,楚又是强国,因而他起初很是犹豫,而他的大臣先轸、咎犯等都力主一战。先轸说:“报施定霸,于今在矣。”报施是指晋文公从狄回国时,路经宋国,得到宋国的优遇,现在宋国求救于晋,不能坐视不救。这当然只是借口,定霸才是真正的目的。于是晋楚在城濮(今山东鄄城西南)展开了一场大战。结果楚军大败。楚将子玉怕楚成王责备他,便愤而自杀。从此许多过去从楚的诸侯都纷纷倾向晋国。次年,诸侯拥护晋文公为霸主,会盟于河阳。周襄王也来参加会盟。《春秋》为天子讳,以“天王狩于河阳”,载入史册。
  晋文公在霸业活动中最要紧的,还在于他很重视在政治上对人们的教养,从而提高公室的威信,加强人们的战斗力。子犯在这里起了决策的作用。《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记: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
  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务利民。
  民怀生矣。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
  民易资者不求丰焉,明征其辞。公曰:可矣。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于是乎大搜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
  民听不惑而后用之。出谷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这是关系晋文公霸业活动的很重要的记载。这里所说“晋侯”、所说“公”,即指晋文公。
  晋文公的霸业,比齐桓公更有军事上的成就,也有更大的政治影响。而且齐桓公的霸业,是及身而论,晋文公的霸业在他身后仍有延续。
  晋霸业的断续城濮之战后,郑暂时与晋结盟,但是郑、楚接壤,却不能不更倾向于楚。公元前630 年,秦、晋联合,包围郑国,事态很紧急。郑派烛之武去见秦穆公,陈述秦围郑只对晋有利,而不利于秦,要秦退兵。秦觉得有理,遂罢兵而去。公元前628 年,晋文公去世,其子襄公即位。这时,秦穆公又发兵偷袭郑国。恰好郑国商人弦高要到周去,路遇秦师,知道秦师来意是在袭击郑国。他便以十二条牛犒劳秦师。秦以为郑已有准备,便罢兵而去,顺便灭了一个滑国(今河南偃师县缑氏镇)。
  在秦回去的路上,晋乘机邀击秦师于殽(今河南洛宁县西北60 里),俘虏了秦的三将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后来又放归他们。秦穆公只责备自己。《尚书·秦誓》篇记载其事,可见秦东进的野心。
  公元前624 年,秦穆公又使孟明视等三人伐晋,以报殽役之仇。次年,在殽埋葬了殽之战中牺牲了的秦兵尸首。秦穆公的东进计划是积极的,但是它始终不能得逞。于是它转向西进,攻伐西北高原上的一些野蛮部落,史称秦“闢国十二,拓地千里,遂霸西戎”。
  由于晋对北狄的抵抗,北狄过太行山而东,齐、鲁、宋、卫诸国不断遭到它的侵扰。自公元前630 年至前605 年二十余年间,《春秋》经、传屡见狄侵齐、鲁、宋、卫诸国的记载。前628 年,“狄有乱”之后,出现了赤狄、白狄之分。前627 年“狄伐晋”,“晋侯(襄公)败狄于箕(今山西太谷县),获白狄子”,这就是俘获了其中一部分的首领。箕之战中,晋先轸牺牲,战争是激烈的。前594 年,晋败赤狄于曲梁(今山西潞城县北四十里),灭潞氏。潞氏是赤狄中的强部。自潞氏被灭之后,晋又灭廧咎如。从此,赤狄也就衰亡了。
  赤狄衰亡,白狄代兴。白狄划分为鲜虞、鼓和肥三部。鲜虞在今河北正定,鼓在今河北藁城,肥在今山西昔阳。三部之中,以鲜虞为最强,肥鼓都服属于它。公元前530 年,晋假道于鲜虞,灭肥,俘虏了肥子绵皋以归。公元前527 年,晋又伐鼓,俘虏了鼓子 (音沿)鞮。肥、鼓都被灭亡了。前501 年,鲜虞败晋师于中牟(今河北唐县),晋观虎被鲜虞俘获。这可见鲜虞还很顽强,它一直延续到战国中期,称中山国。
  晋襄公卒,太子夷皋年幼,晋人要求另立国君。赵盾拥立襄公弟雍,并已派人到秦去接雍。贾季则拥立公子乐,也派人到陈去接公子乐。赵盾利用权力,废太师贾季。太子夷皋的母亲缪嬴抱着幼儿(夷皋),日夜在朝廷里号哭说:“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适而外求君,将安置此?”出朝后,她又抱着幼儿到赵盾家去,大喊说:“先君奉此子而属之子,曰:‘此子材,吾受其赐。不材,吾怨子。’今君卒,言犹在耳而弃之,若何?”赵盾与诸大夫怕影响不好,乃改变主意,拥立太子夷皋,是为灵公。赵盾独揽朝政,这是晋卿大夫专权之始。晋自灵公以后,由于卿大夫的专权,贵族内部有斗争,不得不放松了对外的争霸战争。这时,楚是庄王在位,国力之强大,要超过晋国。公元前598 年陈夏征舒之乱,楚国出兵讨伐,几乎灭陈,其后楚国不断侵宋侵郑,包围了宋、郑的都城数月之久,以至使宋到了“易子而食,析骨以炊”的程度。晋国作为霸主,只虚张声势,而不出兵。宋、郑处境十分困难,“牺牲玉帛待于两境”,楚强则依楚,晋来又依晋。在拉锯战争中,土地荒芜,人民被掳掠,痛苦不堪。
  公元前597 年,晋景公三年,楚庄王围郑,郑向晋告急。这时荀林父已代赵氏执政,将中军。他率领三军出发,在路上听说郑已降楚,就想班师回国。但先縠反对。最后终于渡河,在邲(今河南荥阳北)扎营。郑帮助楚,与晋作战。晋军大败,退走。正渡河时,晋士兵抢着登船,死于河中的士兵不计其数。楚俘虏了晋将知罃。荀林父要引咎自杀,随会对景公说:“晋文公之与楚战城濮,成王归杀子玉,而文公乃喜。今楚已败我师,又诛其将,是助楚杀仇也”。景公乃劝止荀林父。
  公元前595 年,晋伐郑。这是因为郑亲楚,而在邲之战中又助楚攻晋。
  次年,楚伐宋,传为报复。晋准备救宋,晋大夫伯宗说:“楚,天方开之,不可当。”景公便犹豫起来,不敢发兵,只派觧扬到宋国去,表示晋的关心,并要宋坚持到底,不可降楚。觧扬经过郑国到宋国去时,被郑捉住,送给楚国。楚国强迫觧扬对宋军说:“晋无法来救。”觧扬假装答应了,但次日作战时却对宋说:“晋援军就要来了!你们再坚持一下吧!”宋军一听,坚决抵抗楚国。后来庄王要杀死觧扬。觧扬说:“您杀死一个忠臣,将何以教导您的臣子!”庄王觉得有理,就饶了他。
  这时秦齐很强,都想当霸主。当初,赵盾立公子雍时,秦康公送给公子雍一支精强的卫队,想利用帮助公子雍即位的机会来拉拢秦晋国。公元前617年,晋伐秦,取少梁(今陕西韩城县南22 里有少梁城,当即古梁国)。秦亦取晋之殽。过了一年,秦康公伐晋,取羁马(今山西永济县南)。晋使赵盾、赵穿、郤缺击秦,大战河曲(即黄河南下东流之拐弯处),赵穿最有功。这时晋担心的是有灵公初立时逃亡归秦的随会,怕他在秦,对晋不利,于是想尽办法终于使秦归还了随会。晋、秦间的形势,看来也是很紧张的。
  晋景公时,齐俨然以东方诸侯的霸主自居,常常借故去攻代鲁、宋、卫等国。公元前589 年,晋郤克执政,鲁、卫都派使臣到晋,要郤克作主,为它们报仇。郤克因前几年使齐时受到侮辱,怨恨在心,正想借机报复,便同意出兵,与齐作战。两军陈师于鞍(今山东济南市西)。
  这次鞍之战是春秋时期五大战争之一①,其胜负关系到哪个国家为霸主的问题。因此两方面都表现得非常坚决、勇敢。结果是晋胜而齐败。结盟时,晋人的条件十分苟刻:(1)必以肖同叔子(齐顷公的母亲)为质;(2)使齐境内的土地垄亩全改为东西向,道路沟渠也相应地改为东西向。齐坚持不可。齐使臣回答说:“肖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②齐使臣的话不卑不亢,很坚决,而且鲁、卫从旁请求。晋侯也只好让步,让齐国退还鲁国汶阳(汶水北岸)之田,便匆匆结盟而罢。
  公元前585 年,晋迁都于汾浍之间的新田(今山西侯马)。公元前580年,厉公代立,伐秦至泾(今陕西泾县)。这时栾书执政。他说:“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遂伐郑。楚共王救郑,于是发生鄢陵之战。晋吕锜射楚共王,中目。楚国养由基也是名手,立即还射一箭,中吕锜之项。郤至在战① 五大战争为城濮之战、邲之战、鄢陵之战、鞍之战和殽之战。
  ② 《左传》,成公二年。
  斗中每碰到楚王,总下车来,以表示敬意。晋韩厥追郑成公,已将追及而又停了下来。他的车右催促他加紧。他说:“不可以再辱国君”,因此没有穷追。古代战争尽管有时打得很激烈,但是它还保留着传统的礼貌。这次战争的结果是晋胜楚败。但晋厉公不久杀三郤,而栾书、中行偃又囚禁了厉公。晋国并不能真正压倒楚国。
  公元前572 年,悼公周即位。他是襄公的曾孙,即位前流亡在周。
  这时晋国六卿专政,公室益卑。南方楚国连续不断地进攻陈、蔡、宋、郑等国。晋国虽然还维持着霸主的地位,但它对于楚国的扩张毫无办法。这时长江下游,吴越已经兴起,晋乃利用楚国的叛臣申公巫臣等到吴国去,以煽动吴对楚的仇恨和战争,使楚国疲于奔命。
  六卿专政和三家分晋自献公驱除群公子和桓庄之族,晋国没有与公室最亲密的公族①。《左传》昭公三年记载,齐国晏婴出使晋国,他与晋叔向谈话,在谈到齐国陈氏得势的情形后,叔向谈到晋国的情形是“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民闻公命,如逃寇雠。栾、郤、胥、原、狐、绩、庆、伯(杜注:姓,晋旧臣之族)降在皂隶。政在家门,民无所依,君日不悛,以乐慆忧。公室之卑,其何日之有!”这一段话,说明晋公室已日益卑微。晏婴听了以后,问叔向道:“子将若何?”叔向回答说:“晋之公族尽矣!肸(叔向名)闻之,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室从之。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肸又无子,公室无度,幸而得死,岂其获杞?”这是说,叔向之宗族本来有十一族,而现在已经只剩下一个族,即叔向自己的羊舌氏了。在叔向谈话后,过了二十八年,羊舌氏也因犯罪而牵连,被灭族绝杞。公室与其他同姓宗族的关系,正好象树干与枝叶一样,枝叶脱落了,树干怎能长存下去?
  晋公室的衰落,是晋献公驱除群公子和桓、庄之族,因而使晋国的异姓贵族得以发展强大起来。《左传》宣公二年说:“初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及成公即位(公元前606 年),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余子,亦为余子,其庶子为公行。晋于是有公族、余子、公行(皆官名)。”
  所谓“六卿”就是韩氏、赵氏、魏氏、范氏(即士氏)、中行氏、智氏(从荀氏分出)。他们都是以异姓而逐渐掌握了军政大权。古代军事和政治是不分的,因此出则为将,入则为卿。一般来说,周代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天子六军。公元前677 年,周釐王命曲沃庄伯以一军为侯,这时晋还是小国。晋献公时始作二军,太子申生将下军,献公自己将上军。晋文公搜于被庐(晋地,不详今所在)始作三军。后来晋搜于清原(在今山西省稷山县东南20 余里),在上、中、下三军之外,又增加了新上军和新下军,则为五军。晋襄公搜于夷(不详今所在),“舍二军”,即取消了新上军和新下军,又恢复了三军之制。晋厉公为了赐赏鞍之战中立功的将士,提拔了一批新人,又扩充为六军。晋悼公时搜于绵上(今山西介休县介山下),又复为三军。从此至春秋末,晋国三军之制再也没有改变。
  ① 诸侯称公。公族,是诸侯兄弟之族。后来把管理公族事务的职官也称为公族。春秋时期,晋国军队的编制变动很大。将帅的任免,法令的公布,都是在举行“大搜礼”时决定的。其中军元帅,等于正卿,掌握了军事和政治的大权,因而它和宋、郑的执政,楚国的令尹相当。在大搜礼中还颁布法令。如《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记载“搜于被庐”,颁布了“被庐之法”。《左传》文公六年“搜于夷”时颁布“夷之法”。范宣子执政时,他根据“夷之法”而作《刑书》。后来赵鞅、荀寅等把《刑书》铸在鼎上,被称为铸刑鼎,这就是我国成文法公布的开始。古代的刑法,实际就是军事法。后来法家变法,兵农合一,军事法也就引申为民法了。
  春秋末年,六卿之间发生剧烈的斗争。结果赵氏、魏氏、韩氏三家打败了范氏、中行氏,后来三家又打败了智氏。从此三家分晋。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赵鞅执政,他命令在邯郸的赵午把卫国进贡的民户五百家迁送于晋阳(今山西太原)。他说:“归我卫贡五百家,吾舍(置)诸晋阳。”晋阳是赵鞅的私邑,赵午是赵鞅的支族,他不得不答应赵鞅的要求。但是赵午族中父兄们都说“不可”。因为邯郸赵午一族靠近卫国,所以卫国愿意以“卫贡”为名迁徙其民户五百家于邯郸。如果把“卫贡”迁往晋阳,距离卫国就很远了,所以父兄们说这是“绝卫之道”,表示反对。赵鞅听了,大为发怒,“召午而囚诸晋阳”,后来还杀掉了赵午。赵午之子赵稷和涉宾(午家臣)于是据邯郸叛乱。荀寅(中行氏)、范吉射与赵午有亲戚关系,因而也参加赵稷的叛乱。赵鞅逃到晋阳。智氏、韩氏,魏氏劫持了晋侯攻伐范氏和中行氏。结果范氏、中行氏失败,他们逃到了朝歌。智、韩、魏三家召回在晋阳的赵鞅,在新绛(今山西侯马)结盟。智氏最为强横,他指名赵鞅的家臣董安于是这次叛乱的罪魁祸首,要赵鞅杀死他。赵鞅不肯。董安于说:“我死而晋国宁,赵氏定,将焉用生?人谁不死,吾死莫(定)矣。”说完以后,便自缢而死。从这次斗争看来,智、韩、魏要强于赵氏,赵氏不得已结了盟。这事发生在公元前497 年①。
  这次叛乱拉开了六卿之间更激烈的斗争。在四家结盟后第二年,智、赵、魏、韩四家又围范氏,中行氏于卫朝歌。公元前493 年,发生了铁丘之战(铁丘在卫境内)。这时,卫太子蒯聩流亡在晋,他助赵鞅去打范氏、中行氏,而郑助范氏。公元前492 年,赵鞅围朝歌。前491 年,赵鞅围邯郸。前490年,晋围柏。范氏、中行氏最后灭亡。这次斗争已不仅是晋国六卿间的斗争,且成为郑、卫、齐、鲜虞(中山)同晋之间的斗争。
  赵鞅,亦称赵简子。他的儿子无恤继承其位,是为赵襄子。他由晋阳向代(今山西大同一带)发展。当时这里是白狄的残余部落的地方。后来赵又灭中山,已基本上奠定了赵在北方的领域。但这时智氏专晋国政,强于三家。前453 年智瑶联合韩、魏与赵作战,包围了晋阳,引水灌城,危在旦夕。赵襄子暗中派人与韩、魏谈判。韩、魏感到赵氏被灭,对他们也不利,于是反戈夹击智氏,智氏大败。韩、魏、赵三家共同瓜分智氏的土地和人民,从此形成三家鼎立的局面。这时晋已名存实亡。公元前475 年三家已各有纪年。前403 年,周威烈王正式承认魏斯、韩虔、赵籍为诸侯。晋亡。
  ① 《左传》,定公十三年。
  第二节郑郑的建国郑桓公友是周厉王的儿子,宣王的弟弟。宣王二十二年(公元前806 年),始封于郑,号为桓公①。
  西周宣王号称“中兴”的时期已过去了。当时西北连年发生旱灾、地震。伊水、洛水、渭水的河水都干涸了,草木枯萎。北方的戎狄部落乘机猖撅。桓公友原封于郑(今陕西华县),曾任幽王的司徒。他已经觉察到周王室的危机四伏,便问史伯说:“王室多故,余惧及焉。与其何所(处)可以逃死?”史伯说:“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他接着仔细分析了当时形势,只有“济、洛、河、颖之间”(济水、洛水、黄河、颖水)比较安全,那里没有大国,虢(东虢,在今河南郑州附近,今河南陕县之虢叫西虢)、郐两个小国国君,“皆有骄侈怠慢之心”,稍加武力或贿赂,就可以对付②。郑桓公听了史伯的话,后来便迁往那里,并且很容易地占领了虢、郐,另建城邑,仍号为“郑”,即今河南新郑。
  新郑的地方当黄河下游,溱水、洧水流经那里,地势卑湿,四周丘陵起伏。郑刚迁到那里,曾与商人订立盟约,共同开发。子产说:“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乂)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这“商人”就是降服于周的殷商人,他们经营商业,故称商人,一语双关。春秋时那个弦高就是郑国著名的商人。
  郑国的东面就是鲁、宋,西北就是成周、卫、晋,西南就是陈、蔡、许和楚,周围还有许多姬、姜、偃、嬴及其他小国,正如《国语·郑语》所说:“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
  这一地区巫风很盛,人民好歌跳舞。在《诗》三百篇里,郑、卫、陈、曹等国风都反映着类似的情调。
  周室东迁时,郑、晋都尽了保卫的责任。由于晋国不久分裂为翼(晋)
  和曲沃两部分,内战频仍,所以王室不得不依靠虢和郑,它们都曾以诸侯而兼王室的卿士。郑武公、郑庄公对周的态度都很骄横无礼,平王很不满意,想把权力分一半给虢。庄公知道后,责问平王,平王竭力否认,以致“周郑交质”(即互相交换人质),并进行战争。周天子的权威已扫地殆尽了。周王室与诸侯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本来是以宗法关系(血缘关系)维系着的。由于宗族的繁殖、分化,以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这种宗法关系已愈来愈淡薄了。诸侯国内也常常因此发生君位争夺的内乱。
  按照周制,诸侯建国,卿大夫建邑,只有规模大小的不同。如果卿大夫的邑大过于国,那就是所谓“耦国”了。《左传》隐公元年记载“郑伯克段于鄢”。讲的就是郑庄公的弟弟公叔段分封于京邑(今河南荥阳东),他把京城大大扩大,并把别人的地方收为己有。大夫祭仲对庄公说:“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叁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庄公心里明白,但是他觉得对付段还不是时候。后来段的野心愈来愈显明,已经有篡夺庄公的位置之意,于是发兵去攻伐段。段逃到① 《史记·郑世家》。以下引《郑世家》,不另注。
  ② 《国语·郑语》。
  鄢,继又逃到了共。这一故事说明宗法封建制在诸侯国内开始发生危机。这时宋、卫、鲁等国也发生君位的争夺。郑国扶天子以令诸侯,常常去干涉它们。北戎开始侵齐,郑太子忽也带兵去救。但当时尚无霸主的名称。公元前700 年,庄公卒,太子忽按制即位,是为昭公。庄公原娶宋雍氏女,生儿子突。雍氏是宋国的贵族,甚有势力。宋庄公听说郑立昭公,便设法诱召祭仲来宋,乘机劫持祭仲,迫使他改立突。祭仲回国后,便立突为厉公。忽逃到卫。厉公即位后,祭仲专国政。厉公暗结祭仲的女婿雍纠杀害祭仲。纠妻听说这一阴谋,问她的母亲:“父与夫哪个亲?”母亲说:“父一而已,人尽夫也”。纠妻于是把雍纠要害死祭仲的事告诉了祭仲。祭仲便把雍纠杀害了,厉公出居于郑的边邑。祭仲于是迎昭公复位。诸侯听说厉公出奔,伐郑,弗克而去。
  昭公与卿高渠弥出猎。高渠弥对昭公有私怨,射杀昭公于野。祭仲与渠弥不敢迎立厉公入国,又另立昭公弟子亹为君。这时,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郑子亹去参加会盟,高渠弥相礼。祭仲假托有病,没有随行。因为他预料到襄公可能对子亹不利。子亹去了,果遭齐襄公杀害,高渠弥逃回国来。祭仲与高渠弥合谋,又召子亹弟公子婴于陈而立之,是为郑子。
  按照周制,虽然已经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但实际上东方诸侯并不严格实行。如宋、鲁等国都是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并行,郑国也是这样。
  郑的内政外交周室东迁之初,郑国本是诸侯中最强大的国家,但当时尚无霸主。戎狄屡屡侵犯燕齐,王室衰微,诸侯国内不断发生君位的争夺。因此齐桓公称霸,提出“尊王攘夷”的旗号,其目的就是号召华夏诸侯团结起来,停止内乱,一致对付南夷、北狄。当时“南夷与北狄交侵中国,不绝如缕”,形势危殆。这时,秦、楚都已经崛起,但春秋初年的人们还是把它们看作“蛮夷”的。尤其是对楚国,华夏诸侯更加敌视。因此,“攘夷”包括北狄和楚。
  郑自庄公以后,由于不断发生君位的争夺而中衰了。郑、宋是华夏诸侯中的次等强国。因此,成为晋、楚、齐、秦争霸中所必须争夺的与国。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郑较亲楚,宋则亲晋。城濮之战就因楚国伐宋而引起的,而当时郑国就是亲楚的。城濮之战以后,公元前631 年,晋文公在温举行会盟,郑国也未前去参加。所以晋文公命狐偃又在翟泉结盟,准备伐郑。次年,晋伐郑,秦联合行动。郑国很是危急。郑文公派老臣烛之武去见秦穆公。烛之武说:“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倍邻?邻之厚,君之薄也”①。意思是说,秦距郑很远,秦晋共同伐郑,只对晋有益,而于秦没有什么好处。穆公觉得有理,于是退兵罢师,没有与晋共同伐郑。但是秦穆公一心要想东进争霸,晋文公刚死,晋襄公时,他就乘晋丧,偷袭郑国。郑国的商人弦高正赶着牛要到周去,看到秦军浩浩荡荡而来,知其用意不善,便以郑文公的名义把车上的牛皮全部犒赏秦军,同时通知郑国准备。秦军觉得偷袭不成,便自行退师。在秦军到达殽山附近时,晋的伏兵突然四起,秦军死伤不少。这就是秦晋的殽之战。很显然,秦是想以袭郑为袭晋的跳板的。
  ① 《左传》,僖公三十年。
  早在郑太子忽即位以前,因为北戎侵齐,太子忽带兵救援,有功于齐。
  齐国要想与郑结亲,太子忽说:“齐大非吾耦也。”当时齐还不是强国,尚未称霸,太子忽的话明明是推却之词。
  公元前655 年,齐桓公称霸,举行首止会盟。这年秋天,周惠王使周公召郑文公来,说:“我保护你去服从楚国,再叫晋国帮助你,可以不受齐国的气,而得到安宁。”①郑文公听了周惠王的话,想不参加首止之盟。但是大夫子孔反对,郑文公才不敢逃盟而归。
  郑文公的贱妾叫燕姞,是南燕的姑娘,姞姓。她怀孕前梦见天派人送给她一枝兰花,并且说:“我是你祖伯儵,把这枝兰花作为你的儿子。兰有国香,你佩在身上就会使人觉得你的妩媚无比。”②后来她怀了孕,生了个儿子,取名为兰,这就是穆公。当时穆公流亡在晋。文公死后,由晋护送入国即位。晋国想通过穆公而控制郑国。
  晋国这时灵公初立,赵盾专权。城濮之战,楚虽败于晋国,但是楚的实力还是很雄厚的。因而宋、郑也是“二亲晋楚”,穆公十六年(公元前612年),郑烛之武陪着太子夷朝晋。同年郑穆公自己又朝晋。次年郑从晋伐宋。晋集合诸侯于扈,晋侯不见郑穆公,据说是郑“贰于楚”。穆公二十年(公元前608 年),晋会诸侯于扈,将为鲁讨齐,因受赂而还。郑穆公说:“晋不足与也”,遂盟于楚。穆公二十一年郑子家受命于楚伐宋,获宋华元。次年,晋伐郑,楚人也侵郑。
  郑穆公(前627—前602 年)的一生,作为一个小国的君主,就是这样在矛盾中度过的。他死后,郑灵公即位,只一年,就被公子归生(即子家)所弑。襄公立。于是“七穆”开始轮流执政。
  所谓“七穆”,是指穆公的子孙,其中包括良氏、游氏、国氏、罕氏、驷氏、印氏、丰氏。灵公死后,贵族本来要立穆公的庶子子良(去疾)。他坚辞说“以贤,则去疾不足。以顺,则公子坚长”。后来大家立公子坚,就是襄公。襄公立后,他将驱除穆氏,而独留子良。子良说:“不可。穆氏宜存,则固愿也。若将亡之,则亦皆亡。”襄公不得不使穆氏之族保留下来,这也许是襄公已经预感到穆氏之族的力量足以威胁到他的政权。襄公五年,子良(良氏)开始执政。
  宋、郑两国都实行贵族执政制,郑执政之首称为“当国”。犹后世首相一样,权力要高于一般的执政。清顾栋高说:“其(郑)执政不依卿之位次,子皮父子世为上卿,位居子产之上。”①子产是先以卿为执政,而后才升为当国的。
  子良执政,依然是采取“两亲”外交政策。郑襄公五年,郑从晋伐陈。
  接着楚来救,伐郑,晋郤缺又救郑。郑襄公败楚师于柳棼,国人都很高兴,子良却担心地说:“是国之灾也”②。因为他知道郑偶然战败了楚,楚一定是不会放过它的,所以他说:“这是国家的灾难了。”这时楚国正是庄王称霸,东征西伐,不但郑国,宋、陈、蔡等都受到灾难,而且战争连绵不断。公元前598 年,楚国以夏征舒之乱伐陈,陈国几乎灭亡。楚也于同年伐郑。郑国① 《左传》,僖公五年。
  ② 《左传》,宣公三年。
  ① 《春秋大事表》卷二十五。
  ② 《左传》,宣公九年。
  子良说:“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①公元前597 年,楚围郑。郑襄公亲自袒开胸部,牵着羊,到楚军去见楚庄王,表示屈服。郑国几乎也灭亡了。子良以执政的身份出质于楚,楚与郑平。晋国荀林父率师来救郑。晋国将领中有的主张与楚决战,认为不可“失霸”。有的认为郑已降楚,楚郑邻近,晋军一去,郑又照样服楚,不如不战。后来晋军终于渡过黄河,开战于邲。结果晋败。这是晋楚城濮之战后的第二次大战。城濮之战以晋胜楚负结束,而这次结果恰好相反,因此陈、郑等国又顺风倒向于楚国的一边。郑国还多次接受楚国的意旨,去伐宋国和许国。公元前575 年,晋将伐郑。郑成公向楚报告,请求援兵。晋楚两军遇于鄢陵。晋范文子不想开战,晋郤至等坚决主战,战争就这样爆发了。晋军集中兵力于楚中军,晋吕锜射中楚共王的眼睛。这次战争如城濮之战也是楚败于晋,它与邲之战一样,都是因争郑而发生的。由此可见,郑之向背对于晋楚争霸的重要关系。
  公元前571 年,郑成公病危。子驷请亲晋背楚。成公不同意。他说:“楚君以郑故,亲集矢于其目,非异人任,寡人也。若背之,是弃力与言,其谁■我?”②他临终还不忘记楚共王对郑国的恩德。这时子驷当国。郑于执政之上设置当国,就是从子驷开始的。而且,从此郑国的执政似多倾向亲楚的政策。
  郑国贵族内部,也有矛盾,有斗争。
  公元前566 年,因为郑僖公多次得罪于子罕、子丰,子丰要向晋国控诉,从而废僖公。后来僖公又得罪子驷,子驷于是使贼夜弑僖公,而拥立僖公之子嘉,是为简公。
  公元前563 年,子驷“为田洫”(沟通井田中间的水渠),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都丧失了土地。他们联合了尉氏共五族发动叛乱。这年冬十月戊辰,五族之人攻执政于西宫之门,杀子驷(时为当国)、子国(时为司马)、子耳(时为司空)。子孔(时为司徒)因事先知道消息,所以不及于难。子西为子驷子,他匆匆忙忙地收敛了尸骨,立刻去追捕叛徒。叛徒已进入北宫。他回来准备兵器再去追击,宫里“臣妾多逃,器用多丧”。子国的儿子子产命令防守城门,带领着他的族人出发。子 也带领国人来帮助。叛徒被打败,死了不少人,有些人逃往宋国。
  这时,子孔代子驷当国。他重新调整了执政的班子,发表盟书,对参与叛乱有关的大夫、诸司等处死。子产不同意这样做。他建议饶恕叛乱的人,他还要子孔把盟书当众烧毁。子孔说:“为书以定国,众怒而焚之,是众为政也,国不亦难乎?”子产却说:“众怒难犯,专欲难成..不如焚书以安众。”子孔觉得有理,便当着大众把盟书烧毁了①。
  公元前555 年,郑从诸侯围齐。子孔企图驱除诸大夫,将叛晋。楚子庚乘机伐郑。子展、子西加固了城堡,坚决抵抗。楚师无功而还。自公元前562年至前555 年,郑楚之间没有发生战争,至此楚又对郑作战。这次作战,子孔是企图利用楚的力量来排斥反对他的诸大夫的。但是子孔为政,过于专制,终于引起了国人的不满。前554 年,国人追究公元前563 年西门叛乱事件的① 《左传》,宣公十一年。
  ② 《左传》,襄公二年。
  ① 《左传》,襄公十年。
  责任,杀死了子孔。子展于是代子孔当国。子产始立为卿。后来,子产又被推荐当国。子产在郑国推行了有利于国计民生、加强国势的改革。其中主要的是改革田制,“作丘赋”,和铸刑书。本编下,第一章第二节别有传。郑灭许及郑的衰亡春秋中期,郑国由于子产执政,外交上比较灵活,国内政治也比较稳定。他死以后,七穆的罕氏、驷氏相继执政,国力趋于衰微。《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已说:“郑其先亡乎。”昭公四年又说:“郑先卫亡。”这就是说,当时已有人预见它的“亡征”了。
  齐、吕、申、许,古史上称为“四岳”,都是姜姓的后裔所建的国。姜姓与姬姓世代通婚且结联盟。周克殷以后,姜姓诸侯与姬姓诸侯受到同样“封土建国”的待遇。姜姓诸侯国虽然不及姬姓之多,但是它的地位还是重要的。周东征胜利以后,姜姓的齐和姬姓的鲁同时分封于今山东境内,是东方诸侯中最重要的国家。
  许国在今河南的许昌。春秋时,它恰好在郑、宋、陈、蔡和楚的包围之中。
  《左传》隐公八年(公元前715 年)载,郑与鲁互相交换土地。原来郑国在泰山有一块祊田,是为祭祀泰山供给“粢盛”用的。鲁国却有一块靠近许国的许田,是鲁国周公的采邑田。既然叫做许田,也许是许国所有,而当时已转为郑有。因其距郑鲁本国较远,不好管理,故郑、鲁互相交换。公元前712 年,齐、鲁、郑三国共同伐许。许国失败。从此,许沦为郑国的附庸。许国大夫百里拥立许叔,居于原来许国的东偏。郑庄公说:“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之使吾子(指许叔)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围也。”①同时,郑庄公又使公孙获居于许国的西偏,以为监护。郑庄公又说:“夫许,太岳之胤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岂能与许争乎?”②这是反面的说法,意思是天(上帝)既厌弃周的德政了,我岂能够与许争国吗?
  公元前697 年,当郑国内乱之际,东偏的许叔乘机夺回西偏。这样,许又复国。公元前665 年、前627 年,郑两次讨伐许国。在第二次战争中,晋、陈也都参加,原因是许“贰于楚”。前588 年,郑伐许。接着,前577 年,前576 年,郑又伐许。许不得不割地与郑讲和。
  春秋时期郑宋是晋楚所争夺的对象,因而常常受到晋楚的干扰,而郑国又欺负比它弱小的国家。许亲晋,但楚许邻近,又加上郑的欺负,处境更加困难。前576 年许被迫远离“旧许”,迁徙于楚“方城”外的叶(今河南叶县南),求楚的保护,以逃避郑的压迫。许迁于叶后,郑、鲁、宋、齐都曾经设法使许国迁回复国,而未实现。前574 年,晋国的军队一直打到楚的方城外。后来楚又把许数次迁徙。这时,许已名存实亡,而吴楚在江淮一带的战火正烈。前504 年,楚连败于吴,楚迁郢于鄀(今湖北宜城),郑乘机灭许。
  战国以后,郑益衰弱不振。郑哀公被国人所杀。哀公之后,共公、幽公① 《左传》,隐公十一年。
  ② 《左传》,隐公十一年。
  相继即位。幽公又被新兴的韩所杀,繻公即位。他杀其相子阳,“子阳之党又弑繻公”。像这样的国家,不待外部战争,就会自行灭亡。子阳之时,郑已分裂为三。又经过内部斗争,于公元前376 年,韩灭亡了郑,并迁都于新郑。从此史书上叫做“韩郑”,就是说它已是韩国的郑了。
  第三节三晋:韩赵魏三晋的族姓韩赵魏是从一个晋国分出的三个国家,习惯上因而简称为三晋。三晋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史上的重大变化。田氏篡齐和商鞅变法也都是古史上的大事,但比起三家分晋,毕竟是后起的。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就以公元前403 年三家分晋,作为春秋战国分期的标准。他说: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他认为,三家分晋就是礼(名分)的破坏。看起来,他是在批判三家分晋,但他以礼的破坏作为分期的标志,却表现了他的史识。
  春秋后期,晋国的姬姓贵族差不多都衰落、灭亡了,而少数异姓贵族反而富强起来,以致出现三家分晋的局面。
  按照传统的说法,韩、魏与周同姓,这并不足信据,三晋的族姓是有问题的。
  秦、赵都是以“玄鸟”为图腾的,因此它们可能是殷商的支族。嬴、偃,大都是太皞,少皞之后,则秦、赵不是姬姓,是显而易见的。韩魏的来源,也可能不是姬姓。《史记·韩世家》说:韩之先与周同姓,姓姬氏。其后苗裔事晋,得封于韩原,日韩武子。
  武子后三世,有韩厥,从封姓为韩氏。
  《史记·索隐》对此已提出疑问,说:“《左氏传》云‘邗、晋、应、韩,武之穆’,则是武王之子。然《诗》称‘韩侯出祖’,则是有韩而先灭。今据此文云,‘其后苗裔事晋,封于韩原,日韩武子’;则武子本是韩侯之后,晋又封之于韩原,即今之冯翊韩城是也。”今按,“韩侯出祖”出于《诗·大雅·韩奕》。而据《韩奕》之诗内容看来,韩应与燕(姞姓)相近。周宣王打败了北方戎狄之后,而封韩侯,则韩地不可能在今陕西韩城,而应该在今河北以至辽河一带,故诗中有“因是百蛮,以受北国”。百蛮中有追(■)有貊,当是北方的游牧部落而后迁于东北境内。
  西周之初,晋本在戎狄的包围之中。韩武子已是春秋时人。在韩武子之前,韩的先人也与魏相似,“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其血统已经很难证明了。《史记》说他与周同姓,同姓不必同族,似正是存疑之词。
  魏之起源,也很可疑。《史记·魏世家》说:魏之先,毕公高之后也。毕公高与周同姓。武王之伐纣,而高封于毕,于是为毕姓。其后绝封,为庶人,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其苗裔曰毕万,事晋献公。
  魏的起源虽然说在武王伐纣之时,但其后“绝封”,沦为庶人,“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就很难保证它必是姬姓了。
  以上,是想说明三家分晋是异姓贵族取代姬姓晋国的政权,正象后来田氏之代替姜氏政权一样,而不同于鲁国的三桓专政。
  三晋的变法三晋是法家的发祥地,吴起与商鞅都是由魏国出去到秦楚进行变法的。
  法家的变法主要是军事法,而由军事法变为民法的。但是这不能不牵涉到土地制度方面的变法。《左传》僖公十五年(公元前647 年),晋于韩原之战败于秦,于是乎作“爰田”又作“州兵”。“爰田”就是上文“朝国人而以君命赏”者,可见“爰田”是针对国人即战士说的。州兵是在野外州的地区进行征兵。州人本来是不当兵的。爰田就是换田,易田。也就是后来商鞅在秦所实行的“辕田”。秦国生产力落后,所以一直到商鞅变法时才实行。《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引孟康说,云:“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未世寖废。商鞅相秦,复立辕(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复易居也”。据此可知,爰田原是公社里所实行的轮换耕田的制度,而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已经不再三年一爰土易居了,而是分配到土地上,由农民自行轮流换耕。晋自韩原之战失败于秦,为了扩充兵源,使州人也当兵,因此州人与国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赏田”者就是使他们可以不必参加“三年一爰土易居”的老办法,而准许他们可以长期占有土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自爰其田”。易、锡古本一字。读“易”田为“锡田”,因而误作“赏田”。
  春秋战国之际,范氏与赵氏已经实行对私有土地征取赋税的办法。《左传》哀公二年载:初,周人与范氏田,公孙龙税焉(杜注:尨,范氏臣,为范氏收周人所与田之税。)。赵氏得而献之。吏请杀之。赵孟曰:“为其主也,何罪?”止而与之田。
  这是说周人给范氏田,他不是自耕,而是征收赋税的。范氏是赵氏的政敌,他捉到了范氏派去征税的臣,而不杀他,赵氏自己当也是这样,所以说“为其主也,何罪?”
  据新出土《孙子兵法·吴问》篇记载,晋国六卿赵氏、魏氏、韩氏、知氏、范氏、中行氏都在自己的领域内扩大“步百为亩”的旧制。赵氏的亩制以二百四十步为亩。韩氏、魏氏以二百步为亩。知氏以一百八十步为亩。范氏和中行氏的亩制最小,以一百六十步为亩。孙武因此推断,实行小亩制的范氏、中行氏将先亡,其次是知氏,再其次是魏氏、韩氏。如依此说,田亩改制与政治上的胜负也是有关系的。
  1965 年山西考古发现赵氏宗族与其族人和依附者的《盟书》。主盟者就是赵鞅,即赵孟、赵简子。其中《盟书》云:“自今以往,敢不率从此明质之言,尚(倘)敢或纳室者,而或婚宋人兄弟或纳室室者,而弗执献丕显公大家,明亟视之。”①室是宗族下面的基层组织,它们既有自由人,也有非自由人。据这《盟书》内容看来,纳室就是族人和非自由人把自己的家室、财产投靠于贵族以便求得“庇护”。赵简子说“无敢或纳室”者,是禁止他们去投靠别的贵族。倘使“弗执献丕显公大家”,就要受到惩罚。“明亟视之”,是盟书上的习语,意即要受到惩罚。这样,族人和非自由人就成为赵氏“庇护”的农民。我们这样解释,也许是合理的。
  魏文侯时任用法家李悝变法。据史籍记载,他的变法主要是“尽地力之教”,就是使土地发挥最高限度的效率。这不但是要改进农业的生产技术,而且要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比如“治田勤谨”,精耕细作的话,每亩可增产粟(小米)三斗(约合今六升),相反的话,就会减产三斗。一进一出,① 《山西侯马盟书考释》,文物出版社。
  要相差很多。
  在李悝提出“尽地力之教”以前,《汉书·食货志》这样说:在百里见方的范围内,有廿万顷土地。除去山川、村落占三分之一以外,有六百万亩耕地。这可见魏国变法以前,曾经调查了全国的土地,因而可以“计口授田”,从而督责农民的勤惰。也正因这样,李悝还能进一步提出“平籴法”,即好年成由政府按好年成的等级出钱籴进一定数量的余粮,坏年成亦由政府按坏年成的等级粜出一定数量的粮食。看起来是国家关心农民,实际上农民的收入也就是国家的收入。
  李悝变法,最有影响的是撰次《法经》。后来商鞅在秦变法,编次《秦律》,就是以李悝的《法经》为依据的。
  赵武灵王时实行“胡服骑射”,主要是军事技术上的改革,但是“强兵”与“富国”都是法家变法的目的。
  韩国也曾经进行变法。但是由于变革很不彻底,旧势力没有受到打击,反而造成了一些紊乱。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他讲究“术”,目的就是在加强对臣民的统治。依申不害的说法,只凭借公开的法是不够的,还要有一套“术”来监督和防止官吏或贵族的舞弊弄法,阳奉阴违,以及瞒上欺下,在君主面前是一套,在人民面前又是一套。不这样,君主的权力又会旁落了,以致酿成“弑君取国”事件的发生。申不害认为只有“术”可以驾御它们,以补“法”之不足。
  三晋的兴亡三家分晋后,魏占领了今山西的西南部、陕西东边沿河一带及山东的东南部、黄河以南一部分土地。本来都城在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魏惠王时,为了向河东发展,迁都大梁(今开封市)。大梁处于黄河中游。地位适中。韩占领了今山西省的东南部和河南省的中部以及山西南部。它的疆土与魏交错。先都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后来迁都宜阳(河南今县),再迁于阳翟(今河南禹县),由西向东发展。公元前375 年韩灭郑后,又迁都于郑(今河南新郑)。
  赵在韩、魏的西北,沿边与林胡、楼烦等游牧部落接壤。另外还有一部分土地插入山东东南部,与燕、中山和齐接壤。先都于晋阳(今山西太原市),后来迁于中牟(今河南鹤壁市西),再迁于邯郸(今河北邯郸市)。
  以上三晋的地理形势,使它们经常处于战火之中,几乎战国时的各国战争,都无不卷入。三晋的兵力强,也很精练。但除了赵可以向北游牧地区发展以外,韩、魏处于秦、齐对峙的轴线上,四面都是敌国。韩国占领宛、邓,生产铁矿,但宛、邓与楚国接近,后来都被楚夺去。
  战国初期,东方诸侯中的宋、郑、鲁、卫还继续存在,但都已很衰弱。
  周的国土更小,战国后又分裂为东西周。楚国在公元前445 年灭了杞,前431年又灭了莒,同时不断地攻取郑国的土地。越国在前414 年灭了滕,次年又灭了郯。泗上小国已被楚、齐所占领,齐国不断地侵略鲁、卫和宋。公元前406 年,魏灭中山。后来中山又复国,最后又灭于赵。这时,魏国最强。前354 年赵国曾进攻卫国。卫国原来是入朝魏国的,现在卫国被迫入朝于楚,当然不是魏国所能允许,因此率宋、卫联军包围赵的邯郸。次年赵向齐求救,齐以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率师前来救赵。于是赵、魏之战变为魏齐之战。齐军不是直接到邯郸救赵,而是乘虚去攻大梁,齐魏两军在桂陵(今河南长垣县西北)相遇。结果齐大胜魏军,擒获了魏的军师庞涓。这次齐国战胜魏国是孙膑对庞涓在军事战略战术上的胜利。
  魏攻赵邯郸的时候,秦也在元里(今陕西韩城西南)打败了魏军,旋率师伐韩,深入韩地。在齐军大败魏于桂陵的同时,楚也攻取魏的睢水,秽水间地。但是后来魏国逐步扭转战局,还是把赵都邯郸攻克了。前352 年魏惠王调用了韩国军队,在襄陵打败了齐、宋、卫的联军。由此可见魏国兵力并没有因桂陵之战失败而丧失了强盛的声威。前344 年魏又举行逢泽(在今河南开封)之会,遭到韩国的抵制。
  公元前342 年,魏国向韩进攻,韩又向齐求救。齐威王接受了孙膑的建议,并不马上出兵,直到前341 年齐军才赶到马陵(今河南省范县西南)。马陵道路狭窄,两旁多阻碍,又在夜里,当魏军进入马陵时,齐伏兵四起,万弩俱发,魏军大乱,太子申被俘,庞涓自杀。齐国又一次获得战略上的大胜。同时秦、齐、赵又三面围攻魏军,魏反攻又失败。次年魏公子卬和秦卫鞅交战,公子卬中计被俘。这是魏国又一次的惨败。
  公元前344 年,齐、魏会于徐州,互相称王。公元前333 年,赵攻魏,并为了防止齐、魏联合进攻,在漳水、滏水之间建筑长城。这时秦又取得魏的河西郡。
  公元前325 年,秦惠文君也称王。同时魏、赵、韩、燕、中山五国相王。魏在连遭失败之后,国力衰落下去,齐、秦显得强大。于是国与国之间出现了“合纵”和“连横”的斗争。公元前318 年,三晋和齐、楚联合攻秦,兵至函谷,不胜而还。这是第一次的“合纵”战争。同时秦用张仪主张,以连横破坏合纵。
  战国中期之初,秦集中力量于西南开发,也就暂时放松了对三晋的压力。公元前316 年秦灭巴蜀,获得了丰富的粮食仓库。同时秦兼并了义渠的土地,巩固了北疆。前314 年齐宣王趁燕国子之叛乱攻取了燕。前312 年秦、魏、韩联合,与楚、齐开战。这是张仪连横战略的成功。秦当时主要在破坏楚、齐的联合,楚怀王轻信张仪,结果不仅损害了楚齐关系,也损害了楚本身的利益。
  公元前308 年秦攻占韩的宜阳(今河南宜阳县西)。前306 年,楚灭亡了越。
  楚怀王不明当时形势,仍倒向秦的一边,以致引起韩、魏和齐的联合。
  公元前301 年,齐、魏、韩三国联军攻楚的方城,在泚水旁的垂沙打败了楚军。前298 年,齐、韩、魏三国进攻秦,一直打到函谷关。
  赵因为地处北边,与游牧部落接壤。赵实行“胡服骑射”,这完全是为了军事上的需要,但也引起了旧贵族的反对。公元前310 年,赵灭中山。这时,赵和齐、燕的矛盾日益增长。而燕要富国强兵,赵、齐又都是它的敌人。苏秦在燕,主张联合五国攻秦或者攻齐。因为赵国相当强大,苏秦认为,如果齐、赵联合,对燕不利。他奔走于齐、赵之间,其目的就是阻止他们的联合,使赵和韩、魏一致对秦或者对齐。
  公元前287 年,齐攻秦,后来三晋也参加。这是苏秦所发动的合纵的胜利,但是不久就破裂了。公元前286 年,齐湣王灭宋,引起各国间均势的破坏,过去是五国攻秦,现在变为五国攻齐了。次年,韩也参加攻齐。公元前285 年秦也参加攻齐。燕昭王看到这时合纵攻齐的形势已经成熟,前284 年,以乐毅为将,率领大军出发,一连攻下齐国七十余城。齐湣王逃到莒时,被楚淖齿所杀。以后齐在田单领导下,动员全民反攻,才逐渐收复了失地。从此形势又起了变化。
  公元前275 年秦大举攻魏,再次攻到魏国大梁,魏被迫求和。公元前273年,魏赵联军向韩进攻,韩求救于秦。秦白起率军到了华阳(今河南郑州市南),斩首十五万。
  赵在三晋中,兵力最强,是秦统一六国最大的障碍。公元前270 年,秦赵阏与(今山西和顺县)之战,赵奢、廉颇战败了秦,使赵的威风大增,因而酝酿了秦赵之间更为剧烈、更大规模的长平之战。
  在长平之战以前,秦连攻韩,取得不少重要据点。公元前263 年,秦已攻取了太行山的南阳地,以断绝韩本土和上党郡之间的孔道。前262 年,韩的野王(今河南沁阳县)又被秦攻取,韩的本土和上党郡完全隔绝了。韩国愿意献出上党郡向秦求和,但上党郡守不肯服从。韩惠王派冯亭去接替他。冯亭到任后,也不肯降秦,而把上党郡十七县献给赵国。赵于是封冯亭为华阳君,并派廉颇率领大军驻守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防备秦军。秦白起、王 进攻长平。这次战争,两国都派了大军和名将,是一场关系重大的战争。
  秦赵两军在长平相持三年,不分胜负。后来赵孝成王中秦反间之计,听信了赵括(赵奢子)夸夸其谈的话,起用赵括代替廉颇为将。公元前260 年7 月,赵括一到前线就大举进攻秦军。白起采用了迂回的运动战术,先在正面诈败后退,另外布置两支骑兵,袭击赵军后路。赵军攻秦堡垒不利,而秦的奇兵二万五千人已经断绝了赵军后路,另一支奇兵又切断了赵军的堡垒,把赵军切成两段。但秦军亦颇不利。秦昭王听到消息,亲自赶到河内,赐民爵一级,把十五岁以上的壮丁悉数征发到长平前线,用来堵击赵的军粮和援兵。到九月间,赵军已被困了四十六天,饥饿乏食,分为四队轮流向秦反攻,仍未能突出重围。赵括亲自带精兵搏斗,被箭射中而死,赵军大败。全军四十多万人全部被俘。白起竟把浮虏全部活埋。战国后期,秦战略战术不在夺其土地,而在歼灭敌人的战斗力,它的残酷性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
  到了公元前259 年,秦攻取赵的太原郡,并占领了上党郡。白起正要乘胜攻破赵国,由于范睢和白起发生龃龉,另派王陵进攻赵的邯郸。白起托病不出。赵国军民坚决与秦抵抗到底。到了第二年,王陵的军队死伤很多,仍不能下。秦昭王改用王龁代替王陵,范睢又起用私交郑安平为将。
  到公元前257 年,魏、楚两国始谋救赵。但魏的军队踌躇不进。后来魏信陵君以计夺得虎符,才使魏军前进,楚军也赶到。魏、楚两军夹攻,秦失利,大败。这是秦赵第二次大战。可见赵的兵力还是很强大的,仍是秦的劲敌。
  但这时秦统一六国的形势基本上已经完成。公元前256 年,秦灭西周。
  前254 年,魏攻取了定陶,又灭亡了卫,间接地有助于秦的统一。因为齐楚和魏韩实际上已衰弱了,秦的兵力已占中原腹心。前249 年,秦又灭东周。前237 年,秦攻占了赵的上党和河间。
  公元前231 年,魏、韩被迫献出了土地。次年,秦派内史腾攻韩,俘虏了韩王安,把所得的韩地建置南阳郡。
  公元前229 年,秦乘赵旱灾,大举攻赵,进围赵都邯郸。赵王宠臣郭开受秦贿赂,谣言李牧与司马尚谋反。赵王因此改用赵忽和颜聚代替李牧和司马尚,后来又杀死了李牧。次年,王翦大破赵军。赵公子嘉率其宗族几百人逃到代郡,自立为代王。秦于是建立邯郸郡。前222 年秦灭了燕,接着又回攻代,虏代王嘉,赵亡。
  公元前225 年秦派王贲攻魏,包围了魏都大梁,引黄河水灌城,三个月,城坏,魏灭。
  综观三晋的兴亡,战国前期以魏为盛,战国后期以赵为强。赵尽管先后经过长平之战和邯郸之围的重大打击,但还是抗秦的重要力量。赵之亡,并不是由于兵力之不足,而是由于赵王听信奸言,更易良将。看来,秦王政得以灭六国,有多种原因,并不单纯是由于军事上的胜利,这是不能草草作出结论的。
  第四节中山①中山建国及其初亡春秋中期,白狄代赤狄崛起于西北。后来它逐渐发展,顺着原来赤狄的路线,逾太行山而东,到了宋、齐、鲁、卫之间。按照传统的说法,白狄本是赤狄的分部。但是赤狄以媿姓为主,即鬼方之后,而白狄则是姮姓,或说是妘姓。又说鲜虞出于白狄,而鲜虞是姬姓,说法不一。总之,白狄与赤狄不一定是同姓同族。古代部落联盟集合许多不同姓氏的部落而成,强则合在一起,弱则各自分裂;经济文化上也不一致。
  自公元前628 年,“狄有乱”①。次年,白狄始见于《春秋》。则狄之乱为赤狄白狄之分裂。晋败狄于箕,获白狄子,是这时白狄尚服属于赤狄,相从征伐。《春秋》经传只称狄而包括赤狄白狄在内,没有分别的必要。公元前606 年(宣公三年)赤狄侵齐②,其后赤狄白狄并见,知白狄已离赤狄而独立,分为二部。公元前602 年赤狄侵齐,而白狄及晋平③,其对外关系。显然背道而驰,这更可证明自为部落,各有其土地和人民。自赤狄东徙而逐渐衰落之后,白狄代之而兴。
  赤狄是合甲氏、留吁、潞氏、廧咎如四部而成。后来四部陆续被晋所灭亡,赤狄遂亡。白狄也是同样,它分为肥、鼓、仇由和鲜虞四部。鲜虞最强,其余三部都属于它。肥在今河北藁城,鼓在今晋县,鲜虞在今正定,仇由在今山西太原盂县。春秋中期以后,白狄大部分已逾太行山而东,到了河北、河南、山东境内。它们占领了原来赤狄所占领的地方。元城、邯郸、清河、永年、邢台、唐山、任县(今皆属于河北省北部)、浚县、恩县、冠县、范县(今属河南、山东),都曾先后被狄人所占领,而后来又被晋人所占领,战国时期则分属于三晋、中山和齐。
  公元前569 年,晋悼公采取魏绛的和戎政策①。这是赤狄衰落、山戎和白狄代之以兴的标志。其后,晋与白狄的肥、鼓和鲜虞的战争便不断地发生。公元前530 年,晋假道于鲜虞,遂入昔阳(今河北晋县西)以肥子绵皋归。次年晋自著雍侵鲜虞,及中人(今河北唐县),大获而归。又过了一年,晋荀吴伐鲜虞,围鼓。三月,以鼓子 鞮归。经过以上数次战争,肥、鼓部已被晋歼灭,首长都被俘虏了,但不久,晋放回了鼓子。直至前520 年,晋才一举而灭亡了鼓,使晋大夫涉沱守其地②。从此鲜虞独强,它一直与晋为敌,并参加了范氏、中行氏对赵、魏、智的斗争。
  《左传》哀公三年(公元前492 年)记载:“齐卫围威,求救于中山”。杜注:中山,鲜虞。这是鲜虞改名中山之始,也可能是鲜虞建国之始。
  按鲜虞之名最早见于周幽王时。《国语·郑语》说:“当成周者,北有① 本文参考了蒙文通《周秦少数民族研究》,段连勤《北狄与中山国》及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的有关部分。
  ①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② 《左传》,宣公三年。
  ③ 《左传》,宣公七年。
  ① 《左传》,襄公四年。
  ② 《左传》,昭公二十年。
  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狄当指赤狄,鲜虞后来归属于白狄,它是在晋国六卿不断内战中建立了国家的。
  公元前491 年,荀寅奔鲜虞。齐联合鲜虞伐晋,纳荀寅于柏人(今河北内丘县)③。荀寅是范吉射的姻亲,他在与赵氏的斗争中一直是帮助范氏、中行氏的。当时齐卫等国也与中山采取同一立场,站在范氏、中行氏的方面。公元前489 年晋赵鞅帅师伐鲜虞,是赵氏对鲜虞中山的报复。同时智氏也灭了鲜虞的同盟氏族仇由氏。
  晋国六卿之间的斗争日益剧烈。范氏、中行氏失败以后,四家瓜分了它俩的土地和人民。晋出公被驱逐出国。但是四家之间依然不断发生战争,最后智氏被韩赵魏三家所灭。
  战国之初,三家中以魏为最强。公元前408 年,魏文侯以乐羊为将,率兵攻伐中山,中山坚决抵抗。至公元前406 年,魏终于灭了中山。自公元前492 年史书上始见中山,至此时被灭,历时八十余年。
  关于中山被灭亡的原因,《吕氏春秋·先识》篇有一段预言性的记载: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也,见晋公(晋出公)之骄而无德义也,以其图法归周。周威公见而问焉,曰:“天下之国孰先亡?”对曰:“晋先亡”。..居三年,晋果亡。威公又见屠黍而问焉,曰:“孰次之?”
  对曰:“中山次之。天生民而令有别,有别,人之义也,所异于禽兽麋鹿也。君臣上下之所以立也。中山之俗,以昼为夜,以夜继日,男女切倚,固无休息,..此亡国之风也。臣故曰中山次之。居二年,中山果亡。
  可见,鲜虞中山一直保持它的旧俗。但以此为灭亡的原因,则未必可信。中山复国及其再度灭亡自公元前406 年中山为魏所灭,至公元前378 年复国,经过了三十年。
  其间,必定充满着一段艰苦曲折的民族斗争的历史过程,可惜史料缺略,能知者有限。但是可以肯定地说,战国中期以后由于魏国自身的衰弱,及当时形势的变化,才使中山有复国的机会。
  三家分晋以后,魏国与中山之间隔着一个赵国,而中山与赵紧密相邻。
  因此,魏国对中山的统治是不够巩固的。前378 年,狄败魏于浍①。史家认为此狄即指中山,此已是中山复兴之始。同年,赵伐中山,战于中人(今河北唐县)又与中山战于房子(今河北柏乡县西北)。这是中山复兴以后,起而干涉和平定中山的国家已不是魏,而是赵,这说明赵代替了魏国的地位。中山复国的年代,史书缺载,但是史家根据《世本》的记载,“中山武公居顾,桓公徙灵寿,为赵武灵王所灭”,认定中山亡于魏国,在中山武公之时,而其复国则在中山桓公徙灵寿以后,因此以前373 年左右为中山复国的年代。顾在今河北正定县,灵寿则在今河北平山县。1978 年,考古工作者在平山三汲公社发现中山的城址、陵墓、青铜器及铁器,可以证明它就是中山桓公所迁之灵寿遗址。
  现在我们根据出土的中山王方壶、方鼎和■■壶的长篇铭文,可以证实③ 《左传》,哀公四年。
  ① 《史记·魏世家》。
  中山复国以后的一些重要史迹。
  (1)中山国君的世系据方鼎、方壶铭文,可知作器者是中山王■。由它上推则为文、武、桓、成以及王■自己。《水经·滱水》注说:“中山为武公之国,其后桓公不恤国政,二年果灭。”这是错误的。桓公迁于灵寿以后复国,他恰好是“复国”的人物。桓公以后则是成王,是王■的父亲。王■的太子则是■■。
  (2)在铭文中还提到中山与齐联合平定燕国子之之乱的事。史书只载齐宣王伐燕而不及中山。从铭文内容看来,中山不但是伐燕的参加者,而且获得“吉金”(青铜兵器),因而铭功纪德而作鼎、壶。方鼎铭文中说:“燕君子哙不顾大谊(义),不谋诸侯,而臣宗易位,以内绝召公之业,乏其先王之祭祀”,这完全是站在宗法制上面的说法。
  复国以后的中山和复国以前的中山不但在经济文化上发生显著的变化,而且它的国力已大大增强。公元前323 年,魏、赵、韩、燕、中山五国相王。在此以前,齐、秦、魏已经称王,而此次魏又发起五国相王。这是想借此拉拢韩、赵、燕、中山等国以对抗齐、秦、楚,并虚张自己的声势而已。可注意的是,这时偏在东北的燕、中山也称王了。
  但是中山毕竟只是次等国,由于其地理形势处于赵齐的中间,所以使它不是依靠东面的齐,便是依靠西面的赵,看来它是更依靠齐国的。就赵国方面说,它为了扩大领土,也只有向近邻中山发展更加方便。燕在它的东北,虽是弱国,但当时燕赵之间却有林胡、楼烦等游牧部落活动着,并不很好对付。
  公元前369 年,中山筑长城,据说这就是为了抵御赵国的入侵的。其地点即在中山国以南与赵接壤的地方,房子(今河北柏乡县西北)、扶柳(今河北省冀县西南)一线。惟中山长城遗址,至今尚未发现,此可备一说。中山曾与赵争鄗(今河北柏乡县北)。《赵世家》说:先时中山负齐之强兵,侵暴吾地,系累吾民,引水围鄗。微社稷之神灵,则鄗几于不守也。先王丑之,而怨未能报也。
  这是赵武灵王决心实行胡服骑射时,对公子成说的话。语重心长,可见鄗的重要性。
  鄗位于古槐水北岸,地当南北之冲,是战略上的要地。中山得鄗,即可沿槐水设防,以制止赵国的入侵,失鄗,则赵以鄗为基地,长驱北进,可以威胁中山的安全。因此,在中山亡于赵以前,双方曾在鄗多次发生争夺战。如前引赵武灵王的话,说中山曾经引水围鄗,也可证明。
  赵在武灵王时,国力已强大起来,它不断地发动对中山的战争。赵虽然是“万乘之国”,中山只是“千乘之国”,但在战争中却遭到中山的坚强抵抗。《吕氏春秋·贵卒》篇说:“赵氏攻中山,中山之人多力者曰‘吾丘鴪’,衣铁甲,操铁杖以战,而所击无不碎。”这可见当时中山已经使用铁兵器,并发挥了作用,后来燕国参加了对中山的战争,以报前中山与齐伐燕的仇恨。公元前305 年赵武灵王亲自率军进攻中山,从井陉塞分二路进攻,向北连克中山国的城邑。赵武灵王率领的军队攻占了鄗、封龙、石邑、东垣四邑。中山献四邑求和。经过这次战争以后,中山便衰落下去。《战国策·魏策》说:“中山数割(地)数伐而随以亡。”
  公元前300 年起,赵国又发动了对中山的进攻。经过了五年,才彻底打垮了中山的军队。公元前296 年,赵攻入中山的国都灵寿。中山君王■的儿子■■已于战前即位。灵寿破后,他仓皇逃到齐国。燕国这次也参加灭亡中山的战争。
  中山虽灭亡了,但赵仍使■■的儿子尚(一作胜)继祀,一年后才废除。第六章徐、楚徐和楚,还有舒,自西周以后,在相当长久的时期内都是中原各国的对抗势力。春秋时,鲁人作颂,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保有凫绎,遂荒徐宅。”这都是赞颂周、鲁对于徐、舒和楚的胜利。荆即荆楚,舒可兼指徐舒。荒,训“有”。“遂荒徐宅”,占有徐人所宅居也。因文献的不足,徐楚史事已难于详考,而楚尚较徐舒为胜。
  第一节徐、舒徐舒的分化及其迁徙古文字徐和舒本是一字。金文,徐作■。《说文》云:“余,舍之省”,则徐本应作■,与舒“从舍正合。“予”,可能就是从“邑”之误。《春秋经》僖公三年,“徐人伐舒”,《玉篇》引作“徐人伐■”,则是舒作■之证。但是我们不能读作“徐人伐徐”,只能是说徐已分为二族,即徐和舒了。旧说徐,嬴姓;舒,偃姓。赢、偃,一声之转,也可证明其为同族的分化。殷周之际,管、蔡与武庚同时叛乱,今山东泰山到沿海一带的东夷部落纷纷响应。其中有熊、盈、徐、奄诸姓。有人认为熊就是荆楚,盈就是赢,徐、奄就是徐舒。这是很可能的。因此,他们必定居地相互邻近。周公东征,灭国五十,人民四处逃亡,有的逃到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甚至逃到海外。有的向西北逃,有的向江淮流域逃。舒在今安徽庐江舒城之间,部落繁多,有舒蓼、舒庸、舒鸠、舒龙、舒鲍、舒龚等,总称为群舒。
  西周时期,他们被称为东南夷或者东国、南国。他们始终没有放弃对西周及齐、晋等国的反抗斗争。文献记载缺略,但《鲁颂·闽宫》里还提到“荆舒是惩”的话,铜器中如《小臣■■》、《班■》、《善鼎》都有关于征伐东南夷的记载。《鲁颂》以荆舒并称,可见他们尚相距不远。
  后来荆楚更向西南迁徙。周昭王“南征不复”,死于汉水,也与征伐徐楚有关。当时的战线由长江下游延伸到了汉、淮流域。穆王时,西北犬戎活动频繁,穆王曾经向西巡狩,到达昆仑山下,见到西王母,乐而忘归。正在这时,他听到西南徐偃王叛乱的消息,立刻命造父(赵的祖先)驾车,以一日千里的速度赶快回来。对于徐偃王有种种不同的传说。有的说,他好行仁义,当时有三十六个小国都朝见他。有的说,他长得很软弱,驼背,仰起头来才能看到对面的人。其实这只是从偃王的“偃”或“尸”(夷)字上想象出来的。偃有曲屈之义;尸,甲骨金文作■,也是曲屈之形。也有人认为他的时代与穆王不合,考证出他是春秋时楚武王、文王时的人物。但是,徐国确实存在过一个了不起的反抗西周统治的英雄人物①,却无可怀疑。
  徐舒的兴衰西周末年,徐暂时衰落。公元前668 年(鲁庄公二十六年),《春秋经》:“公会宋人、齐人伐徐”。此春秋以后,徐始见于记载。以后徐见于《春秋》① 见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页188,1985 年文物出版社。
  经传者,逐渐频繁,可见它正由衰而渐兴盛。
  齐桓公称霸时,江南楚国也逐渐强大,列楚穆王、楚庄王时,它的势力已经伸入江淮流域,因而徐与群舒也逐渐与楚发生战争。
  公元前657 年(楚成王十五年),《春秋》僖公三年记载:“徐人取舒”。上文已经说过,徐、舒已经分裂为二。徐所以伐其同族,正说明徐有兼并群舒而成为大国的企图。据它书记载,这时朝见徐国者有三十六国,所以徐旭生认为徐偃王应在此时,而不应在西周穆王时。但是,不论是否如此,徐此时必是强大。而且齐为了防范楚的东侵,显然有拉拢徐舒等国及散布于河南东部的小国的企图,因而徐舒就成为齐、楚争夺的对象。《左传》鲁僖公五年载:“楚斗谷于菟灭弦,弦子奔黄。于是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弦在今河南省潢川县西北,息县南。它灭亡的原因是它依赖齐国并跟江(嬴姓,今河南正阳县东南有故江城)、黄(嬴姓,今河南光县西)、道(今河南确山县)、柏(今河南舞阳县有柏亭)等小国有婚姻关系,而不防备。楚之灭弦,则是楚、齐争霸的结果。
  公元前646 年春,楚人伐徐。三月,诸侯大夫救徐。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今湖北随县有厉山店)以救徐。冬,楚人败徐于娄林(今安徽省泗县东北)。《左传》认为此次楚伐徐的原因是“徐即诸夏”,意即徐国依靠齐国为首的华夏诸侯而遭到楚的征伐。但齐和华夏诸侯并不能起到保护徐的作用。自弦被灭之后,江、黄等国都被楚灭掉。后来楚国又灭六(今安徽六安)、蓼(今安徽霍邱县)。这样已经逼近了群舒的范围。公元前615 年,群舒叛楚。次年,楚伐群舒,灭之,并与吴越结盟而还。
  徐舒的灭亡当楚国的势力正向江淮流域发展时,长江下游吴、越相继兴起。晋利用吴以制楚,楚也利用越以制吴。因此,江淮之间的小国成了吴楚争夺的对象。《左传》,成公七年(前584 年),吴入州来(今安徽凤台县)。同年,吴始伐楚,伐巢(今安徽巢县),伐徐。
  公元前576 年,舒庸人导吴围巢,伐驾,围釐、虺。此三地,不详所在,但当与巢不远,仍在安徽北部。这次战争,舒庸人是吴的向导,可见群舒中已经有一部分归附吴国了。故前570 年楚遂伐吴,克鸠兹(今安徽芜湖市东南二十五里)至于衡山(当涂县东北六十里之横山)。这时,楚的力量已经伸展到长江下游,因而引起了华夏诸侯的恐慌。公元前563 年,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会于祖(今江苏邳县北而稍西之加口),它们不得不与吴寿梦举行和平谈判。吴以后更集中兵力争夺群舒。公元前560 年,前559 年,吴楚于庸浦(舒庸之浦)、于棠(今江苏六合县境),都发生战争,互有胜负。前549 年,吴召舒鸠人,煽动它们叛楚。楚责备舒鸠人,舒鸠人遂与楚结盟。不久,吴又来救,楚大败吴,并灭舒鸠(今安徽舒城县)。
  在吴楚争夺群舒的斗争中,徐都没有参与,它只能自保而已。直到公元前538 年,以楚为首,会诸侯于申,楚把徐子捉起来。那次参加会盟的有蔡、陈、许,还有顿、胡、沈(皆在河南安徽交界处)以及淮夷等。楚国又乘机攻克朱方(今江苏丹徒县境内)。这朱方是吴封齐的叛臣庆封的邑,其目的就是防御楚国。两年之后,徐仪楚去朝聘楚国(传世有■王义楚鍴),这说明楚国还是比吴强大。
  但是新兴的吴不肯罢休。前537 年到前530 年,吴楚连年在淮南江北一带发生战争。公元前529 年,吴灭州来。公元前518 年,吴又灭巢和钟离(今安微凤台县东南稍北)。前512 年,吴伐徐,吴筑防壅水灌徐。就在这一年,徐灭亡了。
  越强大后,它又继吴北上称霸,与晋争夺盟主的席位。它的势力伸向淮水以北,与鲁、徐、邾、滕、莒国接壤。但是战国以后,越也衰落了,楚又灭越。泗上小国也大都被齐、楚所吞并。
  徐、舒是春秋时期江淮之间的小国,南北接通的枢纽。它在沟通南北文化上起着重要的作用。1979 年,江西靖安县李家村发现青铜器窖藏一处,其中有徐器三件,其一为徐王义楚鉴。1988 年靖安以南高安县西清泉市出青铜器十二件,其中一件徐王■义觯和二件徐王义楚觯。徐都自称为王,与楚相同。
  徐、舒与吴也有密切的关系。吴国北上,必须经过徐国。据说吴季札经过徐时,徐君殷勤招待季札。徐君看见季札身上的佩剑,十分爱慕,形之于色。等到季札回国时,徐君已死,季札到徐君墓前扫墓后,就把剑挂在墓前树上。人问其故。季札说:“我知道徐君爱慕我的剑,我因出使上国,没有能够给他,但是我已心许之”。这一故事反映了徐吴的关系。以上出土青铜器,所以在江西发现,是因为吴的西境即在今江西境内。
  第二节楚楚的先世及楚建国楚的先世,在传说中,有相当悠久的历史。据说,他是帝颛顼高阳的后裔。战国时期楚国的诗人屈原在《离骚》这篇自传式的诗里就自认为是“帝高阳之苗裔”。《大戴礼·五帝德》说,颛顼“乘龙而至四海,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趾,西济于流沙,东至于蟠木。动静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祗励”。这就不是一个人,而应当是一个神,而且是一个法力很大的神了。
  颛顼之族原来在西北黄土高原,后来它的一支迁到了山东沿海,与少皞氏住在相近的地方①。夏商和商周之际,颛顼之族的支裔大概又继续向江淮流域迁徙。如陈、郑建国以前,那里也曾有颛顼族的支裔活动过。后来颛顼的族人又向西南方向流动。
  颛顼的后裔昆吾氏和彭祖氏,在夏殷时,曾先后为侯伯,他们的身份,似与中原诸侯同,还不一定就是蛮夷。昆吾的弟兄季连,始以芈为姓,是楚的直系祖先。昆吾氏和彭祖氏后来都被夏商所灭。季连之后,也衰微了,史称其“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纪其世”。可以说,他们中的一部分已经蛮夷化了。
  据说,季连这一支最后迁到了丹阳。顾名思义,丹阳就是丹水之阳,位于今陕西河南和湖北三省交界之处。丹水与浙水合流,进入汉水上游,与荆山山脉连成一片。当初迁时,这一带尽是高山峻岭、森林荆棘,楚人与土著部落杂居,他们的生活是极其艰苦的。
  当楚鬻熊时,他们看到殷纣王愈来愈加暴虐,西南的落后部落很不满意,因此他便去投靠新兴的周。周在这时一方面服事殷商,一方面却暗暗发展势力。大概这时,许多姬姓姜姓的宗族子孙迁移到了汉水流域。楚鬻熊依附于周,周当然十分欢迎。后来周克商时,西南的许多小国庸、蜀、羌、髳、微、庐、彭、濮等都自动地与周武王会师孟津。其中虽无荆楚的名字,但周原甲骨确有“楚子”,那么楚可能也和八国一样,共同参加了周克商的战争。《史记·楚世家》说:“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早卒。其子曰熊丽。”至熊绎之时,周成王已正式封他于楚,“赐以子男之田,姓芈氏,居丹阳。”爵名,姓氏,都邑都被规定下来,似已建立了早期国家。楚的国君被称为“楚子”,就是从熊绎开始的。
  当周夷王时,王室衰微,诸侯或相伐。楚子熊渠,史称其“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至于鄂。”庸原在川陕巴山渝水之间。据说,周武王伐纣时,巴人“前歌后舞”,以鼓动士兵勇气。后来不知何时,它已迁徙到今湖北的竹山。鄂也是商周之际的古国,后来迁徙于湖北的鄂城。就地理形势来看,楚已向汉水以北的山丘地带拓土殖民,一直到了南阳盆地。
  熊渠不满足于对周的依附,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三个儿子,都在江上楚蛮地区。不久以后,熊渠虽去掉了王号,他独立建国的要求已是很显然的了。此后,楚与周的关系就比过去不同了。
  ① 参考徐旭生著《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74 页。
  楚与汉阳诸姬周克商后,周已成为华夏诸侯的共主。楚国也渐渐强大起来,向江汉流域发展。同时,江汉流域一带有许多落后的部落散布着。其中,除姬姓、姜姓外,还有偃、嬴、子、姞、媿姓等,他们大概也是殷周之际迁徙到这里的。楚向江汉流域的发展,使诸姜诸姬受到威胁。周昭王时曾经三次南征,其主要对象就是楚。如新出土的《史墙盘》铭文说:“弘鲁邵王,广纰荆楚”,邵王就是昭王,纰就是讨伐的意思。古本《竹书纪年》记载更为详细。第一次南征是在昭王五十六年。他渡过汉水,遇到大咒,昭王无法前进,便只好退师。《纪年》记载第二次南征时“天大曀(阴暗),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大概也因天气恶劣,路途受阻,六师死伤不少,又只好回师。最后一次在昭王末年,结果是昭王死在汉水中。这时,北方的游牧部落ǎ狁也很活跃,因而使南方的蛮夷部落有隙可乘,得以顺利发展。
  西周末年,西北发生旱灾、地震,犬戎作乱,周室东迁。楚国更加强大。熊通已自称为武王。
  楚武王已进入春秋时期。楚由丹阳迁都于郢(今湖北江陵县城北五公里)。由此,可以北上,到达黄河中游,南通长江。地势险要,农业经济发达。这是楚国春秋时期成为南方强国的重要条件。
  楚武王时,汉水以北的诸侯小国中,以随为大。楚武王也以随作为战争的主要对象。公元前706 年,楚武王始伐随。公元前704 年,楚武王第二次伐随。公元前690 年,楚武王最后一次伐随。楚始终未能使随屈服,结果,结盟而还。武王在路上生病而死。
  公元前703 年,楚与巴国联兵伐邓(今河南邓县),大败邓人,掌握了渡汉水向北开拓的通道。公元前701 年,郧人曾联合随、绞、州、蓼伐楚。楚将屈假、斗伯比等先发制人,不等四国之师与郧会合,就迅速出兵攻郧,大败郧师。四国之师被迫退回。此后,楚灭了蓼国。唐国也因而沦为楚的附庸。这时,楚在南阳盆地的势力迅速扩大。
  楚迁郢后,在公元前688 年,楚文王即位第二年,锐意北上,渡汉水,经邓,伐申。公元前682 年,灭申。在灭申前后,另一个姜姓吕国也被灭。公元前687 年,楚又伐邓。九年以后,公元前678 年,灭邓。
  汉阳诸姬,以随为大。楚数次出兵征伐,也不能使它屈服。申、息被灭后,随更加势单力薄,但是它一直延续到战国时期。1975 年,南阳境内陆续发现申吕等国古墓。1978 年,又在随县擂鼓墩发现了一座曾侯的大墓,其出土青铜器大部分都有曾侯之名,与宋代安陆县所出土的《楚王■章镈》铭文基本相同。镈器是楚惠王奠祀曾侯之物。为什么在随国竟有曾侯之墓葬及如此多的器物呢?考古学者与史学者认为这个曾侯墓在灭随后,由别地迁来的。也有人直接了当地认为曾就是随,与姒姓之鄫无关。
  公元前635 年和前622 年,秦人两次伐都。鄀也是前代遗留下来的古国,原在河南内乡的商密,后南迁至湖北宜城,从此分为下鄀(商密)和上鄀(宜城)。由于下鄀与秦交界,受到秦的压迫而南迁,投靠楚。
  濮是一个古老的原始部落,种类繁多,史称“百濮”。它也由丹阳荆山山区渐渐向南迁徙,到达楚国的西南边境。公元前611 年,楚庄王三年,楚国大饥,西南的部落乘机骚动。《左传》文公十六年记载:“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庸人率群蛮以叛楚。濮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楚人谋徙于阪高”。所谓戎,也就是“百濮”。根据这段记载,大略可以探知这些部落或聚或散,非常顽强。当今桐柏山、大洪山之间,就是他们的根据地。所以他们乘楚饥荒,出来攻击、骚乱。
  庸,在周武王伐纣时,原在周的西南,今陕西、湖北、四川三省交界的地方。楚迁于丹阳并占领了南阳盆地以后,庸也到了随县、枣阳一带。百濮之乱,庸人带头叛楚,以致申、息的城门都不敢开,楚也想迁都,以避其锋,形势是够危急的①。但是楚庄王坚决抵抗,庸、麇等国被楚所灭。这时庄王在国内又消灭了若敖氏的叛乱,他的权力大为巩固。
  自楚武王至文王时,不断对外战争,汉阳诸姬和诸姜小国已基本上被消灭了。楚国从此北上争霸,东进江淮。春秋时期楚国始终是南中国最强大最发达的国家。
  北上争霸与东进江淮楚自武王文王积极经营南阳以后,便打开了北上争霸与东进江淮的道路。公元前684 年,楚败蔡师,并俘蔡侯献舞而归,这是楚向华夏诸侯公开挑战的开始。息侯的夫人是陈君的女儿,与蔡侯夫人是姊妹。息侯路过蔡国,蔡侯对息妫无礼,因此引起息侯对蔡侯报复的念头,并求助于楚。这时,楚文王正想北上争霸,便答应了息侯,先向息挑战,趁蔡侯前来救息时,将他俘虏。蔡、息都是姬姓诸侯,息在淮水以南(今河南息县西南),蔡在淮水以北,申吕以东。蔡被伐,息也受到威胁。公元前682 年,息终于被楚所灭,不久申也被灭。从此申、息成为楚国直属的县,北上争霸的桥头堡。
  公元前666 年,楚令尹子元伐郑。他是成王的叔父,因成王即位不久,大权落在他的手里。楚要北上争霸,不能不通过陈、蔡、宋、郑战争就因此展开了。
  据说,令尹子元这次伐郑以后,行动更为放肆。他喜欢妫夫人,居然住进王宫。射师斗廉进宫劝阻,子元不但不听,反而把斗廉抓了起来。成王、妫夫人与申公斗班等人密谋,由斗班及其父斗御强联合斗梧、斗谷於菟等,率领甲士,包围王宫,杀死了子元。成王于是任命斗谷於菟为令尹。斗氏一族原是若敖氏的分族,这次的宫廷斗争实际是一场宗族间的政治斗争。《左传》庄公三十年记:斗谷於菟“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他在这场政治斗争中是出了大力的。
  这时正值齐桓公称霸。他以“尊王攘夷”为旗号,联合诸侯共同抗御戎狄。楚国被认为是南方蛮夷的国家,也在齐防御之列。公元前656 年春,郑向齐告急。齐桓公率领鲁、宋、陈、卫、曹诸国军队前来救援。他先去讨伐依附于楚的蔡国,蔡不战而降。接着便向楚国进发。楚派屈完去与齐桓公谈判。管仲代表齐桓公,责问楚为什么“包茅不入,王祭不共,”为什么“昭王南征而不复”。屈完回答说:“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给?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①齐桓公觉得楚国不会轻易屈服,也就自动退兵于召陵(今河南郾城),与楚结盟,维持了表面上的霸主形象。
  ① 据《左传》的记载看来,申、息应在楚东,而戎出自西南,不致使申息北门不启。① 《左传》,僖公四年。
  楚成王北上争霸受阻,他改向江淮东进。当时,江淮流域到海边一带,还散布着徐、舒等偃(嬴)姓部落,道路不通,楚成王半途折回。公元前655年,楚国伐许(今河南许昌),公元前649 年伐黄(今河南潢川县)。楚穆王时已灭六、英(今安徽六安和河南固始)。楚庄王时灭舒蓼(今安徽庐江县),又灭舒庸。这一连串的战争规模不大,却是楚国势力的不断向东发展。齐桓公死后,宋襄公不自量力,企图称霸。公元前639 年,他邀集齐楚在宋国鹿上(今安徽太和)举行会盟,目的是要齐楚和其他诸侯小国奉他为霸主,并决定秋季在睢(今河南睢县东南)再次再行会盟。楚成王表面上都同意了。到了秋天,楚、郑、陈、许、曹等国果然如期来会。宋襄公主持会盟,楚成王却早埋伏下甲士,当场执住宋襄公,并即进军宋国。宋国军民尽力抵抗,幸未酿成亡国大祸。
  宋国称霸失败,北方诸侯足以抵抗楚国的只有晋国。公元前633 年楚成王会合陈、蔡、郑、许等国军队进攻宋国。晋文公召集大臣研究对策。狐偃说:“曹刚服从于楚,卫国又与楚结亲。我们如果打曹卫两国,楚国一定会来救援。这样,宋国之围也就可以解除。”这时,陈、蔡、郑、许等国都亲楚国,只宋亲晋,可见楚国之强。晋文公接受了狐偃的建议,公元前632 年初春,晋文公将伐曹,假道于卫,卫人弗许。于是晋军南渡河,侵曹伐卫。这时,晋文公与齐盟于敛盂。卫侯感到害怕,要想与晋国结盟,晋不同意。卫侯想投靠楚国,而国人不愿意,反驱逐卫君出国。晋军很快占领了卫国的五鹿(今河南濮阳县南)与秦齐两国结盟,使他们保持中立。然后晋军急攻曹国,俘虏了曹共公。
  当曹卫危急之时,楚成王曾派兵救援,由令尹子玉进攻宋国。曹卫屈服后,楚成王感到形势不利,对于战争已不抱胜利的希望。令尹子玉却坚持拼到底,成王很不高兴。这时,晋先轸对晋文公献策说:“可以让宋国假装丢开我们,贿赂齐秦,让他们出面向楚求情退兵。如果楚不同意,就得罪了齐秦。我们再把曹卫两国的土地分给宋国,楚亲曹卫,必加紧攻宋。”楚令尹子玉对于晋军的策略十分恼火。楚将宛春对子玉说:“晋将曹卫的土地分给宋国,目的是要稳住宋国。我们可以将计就计。只要晋恢复曹卫两国,我们也可立即解除宋围。”令尹子玉同意,并派他去见晋文公。
  晋狐偃对文公献策说:“我们可以私下允许曹卫复国,但它们必须向楚宣布绝交。这样,曹卫两国都会感激我们。同时扣留宛春,以激怒楚令尹子玉,让他和我们作战,宋国的围也就可以解除了!”子玉不知是计,更加发怒,追击晋军。宋国也立刻助晋作战。双方将在城濮展开激战,晋文公先下令退避三舍,以报谢楚成王对他的款待。子玉却更加骄横,战争的结果,楚军左右两翼都被晋军打败,幸而中军还未损失。楚军终于失败了。令尹子玉懊丧地回国,将到申息时,楚成王派人对他说:“大夫失败回来,如何对得起申息的父老啊!”申息两国灭亡后,成为楚国的县,楚国的兵源大半出自申息,所以成王有这番话。子玉听了成王的话便自杀了。①城濮之战是晋国取得华夏诸侯霸主的转折点。楚国在这次战争中虽然失败,但是他的实力并未有多大损失。到楚庄王时,楚国更强大了。
  楚庄王是穆王之子,成王之孙。他初即位时,国内很不稳定。公子燮等曾经作乱,幸而不久被平定下来。接着楚国大闹饥荒,蛮戎百濮等部落乘机①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骚动;楚王甚至想暂时迁徙。但终于也平定下去,从而巩固了楚庄王的统治。楚庄王的霸业公元前606 年,楚庄王北上争霸,统帅大军打败了洛水附近的陆浑之戎。这一部份戎族,和伊水、杨拒、泉皋之戎邻近,散布于伊水、洛水之间。楚庄王打败了陆浑戎,就进入了周的洛邑郊外。周派王孙满来见楚庄王。楚庄王问他周鼎的轻重大小。鼎彝是古代国君和贵族的权力象征。庄王问鼎大小轻重,当然是试探性的。当时中原诸侯力量,尤其是晋国不好对付,楚庄王于是罢师回国。
  三年以后,公元前601 年,楚与吴越结盟。公元前598 年,楚以夏征舒弑死陈灵公而发生内乱,便打着助陈平乱的旗帜去伐陈,楚很快就进入陈国,以陈为县。庄王和群臣正举行庆祝,楚大夫申叔时从齐国回来了。他说:夏征舒弑君固然有罪,但你把它的国家灭掉了,不是太过分了吗?他又打比喻说:有人牵牛践踏了别人的田,固然错误,但是把牛也夺为己有,不是也太过分了吗?庄王听了觉得有理,便立刻下令使陈复国。从此陈进一步靠拢楚国。
  公元前606 年到前598 年之间,楚先后七次进攻郑国。晋国作为华夏霸主,理应出来大力干涉,但只出兵二次打入郑国,以惩罚他亲楚之罪。对于楚国,却无可如何。这时晋国正卿赵盾专政,灵公无能,只好一任楚国东征西伐,不能尽到霸主的责任。公元前598 年夏,楚国召集陈、郑等国举行辰陵会盟。陈、郑只好背晋服楚,都来参加会盟。但是郑国于次年又偷偷地去向晋国表示服从,这样又引起了楚国的干涉。楚军进攻郑国,把郑国都城团团围住。已十七天了,晋国的救兵仍迟迟未来。郑国竭力抵抗,城里的人在太庙里抱头哭泣,守城的将士也痛哭起来,连楚军营中也可听到。楚庄王命令楚军退后三十里。但是郑国人立刻动手修理城墙,加强防御,不肯投降。楚庄王再次包围郑国,达三个月。楚军终于从城墙残破的缺口处进入郑国城内。郑襄公袒着胸,牵着羊去见庄王请罪。楚庄王认为郑君有礼,能够“下人”,就没有把郑国灭掉。
  公元前597 年,楚郑两国结了盟约。郑国投降,楚国退兵,战争算已结束。但是晋国的援军终于来到,因而晋国将士之间发生了争论。主帅荀林父主张回师,上军统帅士会也同意荀的意见,而中军副将先■却坚决反对,擅自带着军队渡过黄河。楚庄王的军队在郔(今河南郑州市南)驻扎。楚军内部对于是否与晋开战,也有争论。但是楚晋之间的战争毕竟发生了。
  晋国主将之间意见既不一致,作战的决心与准备也不足。所以一与楚军接触,晋魏锜、赵栴的军队就败退下来,伤亡很多人。荀罃也被楚所俘。晋军慌忙退到黄河,准备渡河。楚军追来。晋军纷纷争渡,攀着船舷。船上的士兵用刀乱砍,晋军手指纷纷落在船里,可以成捧,秩序大乱,哭声、叫喊声混成一片,晋军大败。楚庄王在河边祭了河神后凯旋。
  这是楚晋争霸以来的第二次大战即所谓邲之战。虽然打败了晋,但是他深知晋国的实力雄厚,当时有人建议在黄河边上筑一“京观”,以示胜利。楚庄王讲了“武”字从止从戈的道理,没有接受修筑“京观”的建议。
  就在邲之战的那一年,楚国乘胜去进攻宋的附庸萧国(今安徽萧县西北)。萧在宋之东,陈在宋之南,郑在宋之西。宋一听说,便出兵对楚作战以救萧。萧俘获了楚大夫熊相宜僚和庄王的儿子公子丙,并把他们二人杀死。庄王大怒,猛力进攻萧国。萧国被灭了,宋也败归。第二年楚又攻宋,没有结果。公元前595 年,楚派申舟出使齐国,路过宋国,没有向宋借道,宋便把申舟拘留,不久又杀了他。于是楚又攻宋,紧紧包围了宋国都城。宋求救于晋,晋只派解杨对宋国表示援助的意思,但是援军迟迟未到。宋国被围已达九个月,城中缺粮,到了“易子而食,析骨以炊”的地步,但是仍不投降。楚国也同样感到军粮不济,于是与宋结盟。
  自楚成王至楚庄王,楚国的霸业已达到了顶峰,陈、蔡、郑、宋以及淮泗小国都已经降服于楚。在战争中,人民被掳掠、迁徙,井灶被填塞,土地荒芜。因此,公元前579 年,以宋国华元为主,发起了晋楚之间的“弭兵之盟”。虽然不久即告破裂,但这次弭兵之盟反映诸侯小国家对于和平的强烈要求,诸侯大国也因大夫专政,公室日益衰微,也参加了会盟。
  楚国贵族及其内部斗争春秋时期楚国由汉水流域逐渐发展到长江流域,并且骎骎北上争霸,但它始终不是华夏诸侯。相反,由于齐晋等国的对抗,尽管楚屡屡起兵讨伐陈、蔡、郑、宋等国,几乎灭了它们,但是它终于又使它们复国。就经济文化而论,楚与华夏诸侯国家已无显著的差别。春秋中后期以后,楚大夫为楚共王拟取谥号时已说:“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①。这就是说,楚国已在长江以南“抚有蛮夷”。
  《左传》昭公七年,楚大夫芈尹无宇因为逃走了一个看门奴隶,追捕到了章华之宫。他被有司挡住,不得进去。后来进宫见到楚灵王,他发了一大套理论,证明楚文王和周文王时一样也实行家内奴隶制。他还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里楚亦自承认它是诸侯,而全国土地都是“王有”,所谓“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与《诗·大雅·北山》的诗句只是文字不同,而内容完全相同。
  虽然这样,但是把楚国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与华夏诸侯相比较,还是有差别的。
  楚国的王自称为“敖”(或作豪),后来则专指未成年而亡的王为“敖”,如贾敖、庄敖、郏敖等。其次,楚国以莫敖为最尊之官,仅次于王。楚武王时,令尹与莫敖并称。后来莫敖或设或不设,似无定制。再后则令尹为仅次于王的最尊的官,莫敖之名遂不见于史。令尹初并不限于贵族,如鄀俘观丁父,申俘彭仲爽都曾为令尹,并得到楚王的信任。后来,其官大都以公子或嗣君为之,非贵族是无法得到这崇高的机会的。令尹当国,司马主兵,与晋国之卿将不分,却有不同。
  楚国斗氏,与成氏同出于若敖族,势均力敌。令尹之职差不多由这两家所垄断。若敖是楚王熊咢的儿子,楚武王的祖父,在位二十七年死去,由于在位时间不太长,被称为“敖”。“若”是他的出身地点,可能就是鄀。楚武王时,若敖氏的别支斗伯比始称斗氏。斗伯比的母亲是郧国人。父亲早死,① 《左传》,襄公十三年;《国语·楚语上》。
  他幼时随着母亲在郧国长大,和郧国国君的女儿为表兄妹,因而相爱,生了一个儿子。据说,郧夫人怕这件事张扬出去不光彩,便把这私生子偷偷地扔到沼泽地里。郧国国君从外面打猎回来,看到一只老虎给弃儿喂奶,心里奇怪,回来后告诉了郧夫人。郧夫人才把事情真相告诉丈夫。郧国国君认为这个孩子将来必定很有出息,因此取回,在宫中养育。楚国人叫乳为“谷”,叫老虎为“於菟”(音乌图),因此便把它叫做斗谷於菟,他即后来的楚国令尹子文。古代表兄妹通婚是很通常的风俗。斗谷於菟因为成了令尹,便把他的降生神话化了。
  楚成王长大后,他为了巩固君权,把前令尹子元杀死。斗氏贵族在这场斗争中出了很大的力,因而成王以子文继任令尹。子文也屡建功勋。子文死后,他的儿子斗班继任令尹。子文的弟弟子良和子良的儿子子越继任司马。他们都是很有野心的人。公元前605 年,工正(官名) 贾与子越合谋,杀了斗班,而由子越当上令尹, 贾当上司马。后来子越又带着若敖氏的族人把 贾杀死。楚庄王听说了,大怒。子越先发制人,把自己的军队布置在蒸野,准备武装暴乱。楚庄王恐怕力量不敌,派人与子越谈判,并派文王、成王、穆王的子孙作为人质。子越拒不接受。于是,庄王不得不与子越展开武装斗争。公元前605 年七月,庄王与子越的军队在皋浒(今湖北襄阳西)开战。子越用箭瞄准庄王射去,飞过车辕,穿过鼓架,一直射到铜钲上。接着又射来一箭,飞过车辕,透过车盖,差一点就射中了庄王。士兵们都很惊慌后退。庄王却镇定地说:“先君文王进攻息国的时候,有三支宝箭,一直放在宝库里,而被子越偷去二支。现在他的二支箭已用完,不足畏了,快冲吧!”庄王亲自击鼓,鼓舞军心,立刻士气大振,向子越冲击,取得大胜。庄王身边有一个著名的射手叫养由基,立刻射出一箭,把在前面的子越射死了①。庄王平定了子越之乱以后,接着灭了若敖氏全族,只有令尹子文的一支被保留下来。此后,他们仍掌握大权。
  比较起来,楚国的君权比华夏诸侯为集中。令尹带兵作战失败,往往受到处分。屈瑕伐罗之役失败,自缢而死。城濮失败,子玉被责自杀。后来,子上、子反也都是被杀或自杀。楚康王时,子囊、子庚为令尹,忠心耿耿,政绩卓著。子囊将死时,对继任者子庚说:一定要加固郢城,以防制吴的进攻。当时人都称赞子囊为“忠”,“将死不忘社稷”。子庚任令尹时,他能团结贵族,各尽职能,“以靖国人”,“君子谓楚于是能官人”①。但是楚国的贵族与君主,仍有权力之争。如子庚死后,康王使薳( )子冯为令尹。薳子冯去征求申叔豫的意见。申叔豫说:“国多宠而王弱,国不可为”,他便假托有病,不肯接受。于是王使子甫为令尹。子南宠任观起,王担心大权旁落。每次见到了南的儿子弃疾时,常掉泪不语。弃疾再三询问其故,王说:“令尹之不能(意即不能团结和用人),尔所知也。”后来王杀子南,弃疾自缢,王复使薳子冯为令尹。他多次遇见申叔豫,申叔豫避而不说话,薳子冯心里明白。这时观起已被车裂,但是朝廷里依旧有宠臣八人。薳子冯把他们一一辞退,朝廷才安定下来。以上诸例,可以看到君主与贵族的权力之争。而贵族之间又有他们的矛盾和斗争的。
  楚国宋之役以后,子重请求申、吕的土地以为“赏田”,王许之。申公① 《左传》,宣公三年。
  ① 《左传》,襄公十四年、十五年。
  巫臣反对。他说:“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王同意了巫臣的劝谏,没有把申、吕分封给子重。子重因此怨恨申公巫臣。又另一个贵族子反,要娶陈国的美人夏姬,巫臣阻止了他。但是后来巫臣自己却占有了夏姬,并且悄悄地带着夏姬投奔晋国。子重、子反于是瓜分了巫臣的“室”②。巫臣听到这一消息,便死心塌地依靠晋国,出谋献策,联合吴国反楚。他给子重、子反写信说:“尔以谗慝贪婪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疲于奔命以死。”春秋时,君臣名分尚不严格,出奔他国是常有的现象,不足为怪。而楚国贵族投奔晋国则更为普遍。“楚材晋用”的典故就是这样来的。
  从政治体制上看,楚国君主权力比较集中。它比别国,较早地实行县制。如申吕等国被灭以后,楚王没有把它们分封给贵族,而是由君主直接控制。申吕是最早置县的。此外,尚有武城、邓等县。在开发了丹江以后,把下都迁往楚国内地,又在丹江那里置析、上都等县。县的最高官吏叫做县公或县尹,他们都不是“临土治民”的封君。
  就《左传》昭公七年“人有十等”的记载看来,楚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公室所有的,贵族只能占有而不能私有。庶人的地位相当于平民,但是他们与皂隶同属于被统治阶级。公元前548 年,楚屈建(子木)为令尹,他整理兵赋,登记甲兵。《左传》记载说:“ 掩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数疆潦,规偃豬(渚),町原隰,牧隰皋,井衍沃,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卒,甲楯之数”。他把事情办完后,把文件材料交给了令尹子木。“井衍沃”,就是在平衍的地方划分井田,可见楚国也是有井田制的。但是除井田以外,还有按各种地势划分的土地,它们也要征收兵赋,凡九等。政府按赋税收入开支。由此可见春秋中期以后,楚国赋税制度方面的改革。这些兵赋,如果不象鲁国那样入于三桓,而是全部入于公室,那么楚国公室的财力的确是很雄厚的。楚国对县制的实施和土地制度及兵赋的改革,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也是君权和贵族之间的斗争形式的反映。
  晋楚争霸的尾声。楚与吴越的关系自第一次弥兵之盟以后,隔了四年,前575 年,郑国背晋从楚。晋厉公命栾书伐郑。郑国告知楚国。楚共王出兵援郑。由司马子反统率中军,令尹子重统率左军。楚晋之间的争霸战争又发生了。
  当楚军经过申县时,司马子反会见了申叔时,征求他的意见。申叔时说:“德行、刑罚、和顺、道义、礼法、信用,都是战争所必须的条件,现在楚国不顾百姓利害,又毁弃盟约,战争不一定胜利。但子反不爱听。
  楚、晋两军相遇于鄢陵(今河南鄢陵西北),于是发生鄢陵之战。晋国的军队中,苗贲皇是从楚国逃奔晋国去的,熟悉楚国的情况,在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楚国方面子反和子重都私心太重,楚国内部矛盾重重,存在着失败的因素。开战不久,楚国左右两军已渐支持不住。晋国的军力集中于楚共王统率的中军。晋将吕锜飞来一箭,恰好射中共王的眼睛。共王身旁养由基是著名的射手,立刻还了一箭,射中了吕锜。两方不分胜负,准备次日再战。楚共王召集子反前来商量。不料子反喝酒大醉。共王大为失望,便自行② 《左传》,成公七年。
  收军回国,楚军终于大败。子反羞愧自杀。
  鄢陵战后,晋国在华复诸侯中的地位又增高起来。郑、陈、蔡等国由于邻近楚国,仍旧抱着“两亲晋楚”的态度。这时,楚晋之间虽然没有发生大战,但是为了争郑争许,小规模的战争却未停止。前557 年的湛版之战(今河南叶县附近),就是为了争许而发生的。虽然晋又胜楚,但这时争霸已成尾声。前546 年,由宋国向戎发起第二次弭兵之盟,得到晋、楚、齐、秦四个大国的同意,在宋召开。鲁、蔡、郑、陈、卫、许、曹、邾、滕等国也都参加了。晋国韩宣子说:“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蠢,小国之大灾也”①。虽然结盟之后,小国仍旧要向晋楚两个大国负担兵赋,但是从此晋楚四十余年间没有发生大战。
  早在楚庄王时,楚国为了北上争霸,他的势力已经伸入淮水以北和长江中下游。公元前601 年,楚与吴越结盟,这是他与吴越发生外交关系的开始。后来楚国申公巫臣投奔晋国,他向晋国建议以吴制楚的策略,很快得到晋国的采纳,并被派到吴国去见吴王寿梦。这时晋国正是六卿专政,各自忙于发展势力,无暇对楚作战,以致吴日益强大,所以巫臣的计策也就顺利地得以实现。从此,江淮之间(今安徽北部)的许多偃嬴小国成了吴楚争夺的对象。因战线漫长,吴采用“声东击西”的战略,使楚国的军队疲于奔命。如州来一地,一会儿被楚占领,一会儿被吴占领,变动频繁。
  公元前550 年,楚国开始用舟师攻打吴国。公元前548 年,舒鸠(在今安徽舒城)背楚亲吴,楚发兵去打,吴军来救。楚打败了吴师,便顺利消灾了舒鸠。随后吴又包围了巢(今安徽巢县)。当吴军入城时,巢人暗中射了一箭,正中诸樊身上,吴军大乱,败归。在吴楚初战阶段,楚国还是比较占优势的。公元前538 年,楚灵王在申地大会诸侯,蔡、陈、郑、许、滕、顿、胡、沈、小邾和宋等国与淮夷都参加了,晋国默不表态。会后,楚灵王亲率诸侯各国的军队攻伐吴国,包围了朱方(今江苏镇江东南)。吴国反攻,夺去了棘(今河南永城县南)、栎、麻(今安徽易山县东北)三邑。从这些地名看来,楚军已深入长江下游。
  公元前529 年,楚灵王的兄弟发动宫廷政变。楚灵王不得不撤回前线的军队。吴军乘机反攻。令尹弃疾由蔡回国,篡夺了王位,是为平王。公元前525 年,楚平王命令尹阳丐率舟师与吴在长岸(今安徽当涂西南)展开大战。楚夺去吴王余祭的大船余皇(船名)。前518 年,吴反攻,灭了巢和钟离。这时,吴公子光在吴国发动政变。他利用刺客专诸刺杀了吴王僚,然后即位,是为吴王阖闾(一作阖庐),从楚国投奔吴国的伍子胥,为吴效命。后来楚伯噽、齐国的军事家孙武也都到吴。吴这时的政治经济有了更迅速的发展。相反,楚国自灵王以后,政局很不稳定,公子弃疾是以军事阴谋而夺得王位的,后来他又驱逐太子建出国,国人不服。陈蔡虽已复国,但是陈蔡人民对于楚国的统治深怀仇恨。平王死后,昭王即位,令尹囊瓦贪馋无厌,常常勒索陈蔡人民。蔡昭侯这时在楚,囊瓦见到他身上的玉佩和皮裘,也不放过,企图夺为己有,把蔡昭侯拘留在楚。过了三年,唐成公朝聘楚国时,囊瓦见到他的马好,也夺为己有,拘留了唐成公。
  公元前506 年,吴以蔡唐为前导,进攻楚国。通过小别山、大别山(今湖北光山、英山之间)到达柏举(今湖北麻城),与楚军相遇。这个充满了①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贪欲的囊瓦根本无心作战,一触即败,便自行逃奔到郑国去了。吴军接着又在雍澨(今湖北京山西南)等地五次大胜楚军,进而直攻郢都。吴军进入郢都,大肆烧杀破坏。
  昭王匆匆逃出郢都,非常狼狈,辗转到了随。吴军也接着赶到,要随国交出昭王。幸而随君好言拒绝,才免于难。楚国申包胥乞求秦国的援军也已赶到,同时越国也乘虚攻入吴国都城姑苏。吴阖庐不敢逗留,仓皇赶回。昭王于是回郢。楚国这才算免除了灭国的危险。
  楚的衰亡楚国是西周以来长江流域兴起的一个古老国家,严格说来,它始终不是周所分封的诸侯。春秋以后,它的势力虽然骎骎北上,但是由于齐晋等国华夏诸侯的坚决抵抗,它终于不能渡过黄河以北。在黄河以南的陈蔡以及汉阳诸姬、诸姜、淮水的偃嬴等等,都已被它所征服或兼并。宋、郑、鲁虽然未被灭亡,但是岌岌可危,不绝如缕。春秋后期,楚国的势力伸向西南巴蜀和东南吴越,足足占领了半个中国。它的经济文化已大大地赶上了华夏,并且具有自己的特色。战国以后,楚国虽然领土广大、物产丰富,成为七雄之一,但却开始走向衰落。
  战国时期,秦、魏等国进行变法,楚国尽管在庄王时曾经消灭了若敖氏,但是贵族的势力还很强大。悼王时曾任用吴起变法,他的主要目标仍在于限制贵族的势力。吴起建议应该防止旧贵族“上逼主而下虐民”,又主张废除世系比较疏远的贵族,精简官僚机构,节省封赏的开支等等。悼王并未认真实行。悼王一死,吴起在旧贵族的武装暴乱中牺牲了。以后,楚怀王更是一个昏君,宠用靳尚、郑袖等人。屈原忠君爱国,反而流放在外。战国时期,楚国貌虽强大,而实质是相当虚弱的。
  自“合纵”、“连横”之说兴,各国都受其影响。公元前318 年,以魏国公孙衍为首的“合纵”策略得到韩、魏和燕、楚的支持,于是发动了第一次五国伐秦的战争,但燕楚实际并未真正出兵参战。
  秦国初强以后,采纳了司马错先占领巴蜀的策略,暂时停止东进。楚国于春秋时已经经营巴蜀。秦对巴蜀的活动同时也就是在经济上对楚国的削弱。
  公元前313 年,张仪自动建议出使楚国,要楚与齐绝交。因为巴蜀灭亡后,秦、楚紧密相连,如果楚齐结合,对秦不利。而且为了破坏“合纵”策略,最好也是从楚下手,拆散三晋或齐与楚的联合。但是楚怀王看不清形势,被张仪诱骗,果然断绝了与楚的外交关系。
  公元前312 年,楚进围韩的雍氏,秦救韩攻楚。这时秦、韩、魏与齐楚形成对立集团,所以齐助楚对秦作战。秦军在丹阳(今河南西峡县西丹水以北地区)大败楚军,俘虏了楚将屈丐等七十多人,攻占了楚的汉中。接着,秦又向齐进攻,攻到濮水之上,俘虏了齐将声子,打跑了齐将匡章。楚怀王征发军队反攻,秦楚在兰田(今湖北钟祥县西北)发生大战,结果是楚又大败。
  春秋末年,楚利用越以制吴。越灭吴后,也北上争霸,占领了淮水以北的广大土地。但是越不久又衰落了。至公元前306 年,楚乘越国内乱而灭了越。越被灭后,楚国的势力又伸展到了淮北。
  秦宣太后和魏冉当政,企图改善与楚的关系。公元前305 年,楚秦联姻,楚王派人到秦迎亲。次年,秦又把上庸(今湖北房县均山)地方还给了楚。一年后,齐、韩、魏进攻楚国,楚怀王派太子横赴秦作为人质,请求秦出兵援助。三国一听说秦军助楚,便自动撤退。但是秦、楚关系不久又破裂了。这是因为楚太子横在秦与秦大夫发生私斗,乘机逃回楚国。齐、韩、魏再次进攻楚国方城(今叶县附近),在沘(今河南泌阳河与下游唐河)展开大战,相持半年之久。三国之军偷渡沘水,取得胜利。韩、魏分别攻占了宛、叶以北地区。公元前301 年,秦攻楚,相持一年,楚军大败,死伤士兵二三万人。秦攻占了楚的襄城(一作新城)。公元前300 年,楚又派太子横到齐国为人质,企图以齐压秦。前299 年,秦攻占了楚国八城。同时,秦昭襄王散布和平空气,给楚怀王信,表示愿结盟友好。楚怀王信以为真,亲自到武关约会。秦的伏兵一下子把怀王捉住,被送到咸阳。
  公元前297 年,楚怀王偷偷地跑出秦国赴赵。赵不敢收容,只好折回。
  秦兵赶到,又被送回咸阳,不久死于秦。战国时期,楚国不仅在战争中屡次被打败,而且国君庸懦、政治腐化,很快地就衰落了。
  公元前284 年,五国合纵攻齐。燕将乐毅攻入齐都临淄。楚国于战争之初,本未参加,当燕将乐毅连下齐七十余城,而齐湣王逃亡,楚国才派淖齿救齐。但齐湣王逃到莒时,淖齿却把湣王杀死。
  公元前282 年,秦昭王和楚顷襄王先后在鄢、穰相会。公元前280 年,秦派司马错由蜀攻取楚黔中,楚献汉北地和上庸地给秦。
  公元前278 年,秦白起率领大军由汉北地区南下攻鄢。鄢郢相距不过二三百里,它实际上是郢的陪都,史书上常以鄢郢并称。白起是秦国一个后起的军事家,主张不但攻取敌人之地,而且要歼灭敌人之人力、财力。他在对鄢的战争中,引用鄢水灌入鄢城,楚军民淹死者达数十万人。同时秦张若军由四川出发,进攻巫、黔中,进展也很迅速。到第二年,白起军又攻占楚的郢都。顷襄王逃到了陈。
  自鄢郢相继攻占之后,秦又接着向东占据了竟陵(今湖北潜江)等地直到安陆(今湖北云梦安陆一带),向西攻占了西陵(今湖北宜昌),向南攻占了巫和黔中。
  公元前241 年,楚国又迁都于寿春。公元前230 年,秦已灭韩。接着破赵破燕。公元前225 年,秦灭魏。公元前226 年,秦攻楚。公元前224 年,楚将项燕兵败自杀。次年,秦攻入楚都寿春,俘虏楚王负刍。楚亡。
  第七章吴、越吴越,相传是太伯·夏禹的后裔所建立,其事不一定可信。但如说,他们是由来自中原的贵胄、豪杰或其他的人同当地居民共同建立的国家,则似可无疑。春秋后期,吴越经济迅速发展,并先后北上争霸,成为中原盟主。不久以后,却又或灭亡,或衰落。吴越的历史行径,显然有它的特点。
  第一节吴①吴的兴起依春秋战国时期的记载,吴的建国是在吴太伯和弟仲雍的时期。相传,当周古公亶父(即太王)时,他已准备“翦商”。他预见到他的小儿子季历将生一个大人物(文王昌),因此要把王位(其实当时尚未建国)传给季历。大哥太伯、二哥仲雍知道了父亲的意图之后,便自动跑到了“荆蛮”,以便父亲传位给季历。象这样的美德,在古代倒并不奇怪。然而“荆蛮”终究在哪里呢?要说是今天的江苏南部太湖区域,就是太伯、仲雍所建立的吴国(无锡),好像是太远了。在古代交通困难的情形下,这难免使人怀疑。然而古人迁徙的能力却确是惊人的。依人类学者所说,他们甚至远渡重洋,爬过海拔八千米的高山,今人所认为不可能的,古人反而可以做到。而且夏商周三代既然已进入文明时代,就更没有理由可以完全加以否定。
  据《史记·吴太伯世家》所说,在吴建国以前,这里的土著还是“断发文身”的。越人也是这样。因此,吴越统治者与土著人民不妨是属于两个不同的族。
  吴在金文里写作工■,句吴。工,句是发语词,以k 或g 发音。吴、虞古音相同。因此,有些史学家想把它和古代汾河流域之间的“虞”联系起来,认为太伯、仲雍最初所到的“荆蛮”就在那里,以后他们又迁到汉水流域。楚国强大以后,虞又东迁到了江南,并且改写为吴。本世纪五十年代初,江苏丹徒烟燉山发现一个《俎侯矢■》①,其铭文大意是武王、成王征伐东国,王赐封给俎侯矢弓矢、山川、土地,王人若干,郑七百又若干夫,俎庶人六百又若干夫。俎侯矢为了颂扬王的恩德,给虞公父丁做此尊彝。据此可以断定,这是武王、成王征伐殷商和东国时的器物。这个俎侯(宜作宜侯)就是虞公矢。虞、吴同音。虞公,就是吴国的开创者。时间虽然不是古公亶父时,但也只相差五六代。
  《史记·吴太伯世家》说:“自太伯作吴,五世而武王克殷,封其后为二。其一,虞,在中国;其一,吴,在蛮夷。十二世而晋灭中国之虞。中国之虞灭二世,而夷蛮之吴兴。”这样说来,司马迁也承认汾河流域之虞与在长江下游江苏太湖之吴,确是一个来源而分裂为二的。晋灭虞、虢在晋献公时,与吴兴的时间大体上可以连接。
  吴的建国大概自吴寿梦之时。在古代,太湖一带农业经济的发展,并不太低,但是吴越国家的建立却要晚于华夏诸侯。因此,晋楚争霸尽管非常剧① 本篇依据《史记·吴太伯世家》的地方,不另一一作注。
  ① 《文物参考资料》1955 年第六期有唐兰等人考证。
  烈,吴或越却不参加会盟和斗争。《左传》宣公二年(公元前601 年)记载:“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楚子疆之。盟吴越而还。”当时舒称群舒、众舒,原来与徐同族,分布于今安徽合肥、庐江等县,在沿长江的边上。春秋后期,吴国兴起,遂成吴、楚共同争夺的目标。《左传》说得清楚,楚因征伐舒蓼,而盟吴越。这是吴越始见于《左传》的记载。
  《春秋》经传,成公七年(公元前584 年)记载:吴伐郯,入州来(今安徽凤台县)。鲁国季文子说:“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而莫之或恤。”意思说,吴国侵入鲁国的边境,华复(中国)诸侯不能抵抗。当时人还把吴国作为蛮夷之类。《春秋》经传记上这一笔,似在表明吴已开始强大了。也是在公元前584 年,楚国的叛臣巫臣在晋。他是在楚时与子重、子反等贵族争权夺利失败而逃到晋国的。他蓄意对楚报仇,于是给晋国君臣建议,联络新兴的吴以牵制楚国。晋国的君臣同意了他的策略,便使他代表晋国出使吴国。吴王寿梦信任巫臣,使巫臣的儿子狐庸作为“行人”。吴本长于水战,巫臣教吴训练车战。从此,吴开始伐楚。由淮水直至汉水沿岸,原是徐与群舒和其他蛮夷小国杂居的区域。现在它们也就成了吴楚争夺的目标。吴一岁内连续出战,声东击西,使楚国疲于奔命。“蛮夷之属楚者,吴尽取之”。①于是吴在春秋晚期成为霸国。
  吴楚柏举之战公元前561 年,吴王寿梦卒。寿梦有子四人:诸樊、余祭、余眛、季扎。季扎贤,寿梦本来想立季扎。季扎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以后,依次立。余眛卒,按照兄终弟及的习惯,吴人欲立季扎,而季扎坚决让,逃去。吴人说:“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季子今逃位,则王余眛后立。今卒,其子当代”,乃立王余眛之子僚为王①。
  楚之亡臣伍子胥奔吴。稍后,楚亡臣伯噽也奔于吴。二人都受到吴的重视,掌握国家大事。吴这时与华夏诸侯的关系,已愈加密切。寿梦卒时,鲁国为吴在周庙举行祭祀,确认吴、鲁为同姓和同宗。季扎让位后,他作为使臣聘问鲁国、齐国、卫国、晋国,而后由徐回国。他与晏婴、子产、叔向等都结交,谈论学问。他对于华夏诸侯的礼乐,文化已有很深的理解。由此可见吴虽然后起,却已全盘华夏化了。而吴、楚的关系却始终十分紧张,几乎连年不断发生战争。江淮流域之间的徐、舒、蓼等国成了吴、楚争夺的对象。楚国的兵力毕竟比吴强大,他的前锋已经到达今江苏南京等地。
  但这时楚国公子弃疾推翻灵王,代立为君,是为平王,对外战争有所削弱。吴国公子光亦弑吴王僚,代立,即吴王阖庐。阖庐对伐楚之事毫不放松。公元前509 年,楚使囊瓦伐吴,结果是吴大胜,败楚师于豫章,取楚之居巢(今安徽之巢县)。这时,蔡、陈已为楚国所灭,楚国对他们的人民屡次迁徙。平王即位后,蔡陈虽说是复国,但是名存实亡。蔡侯留楚,囊瓦诛求无厌。蔡侯逃归后,请晋伐楚。吴阖庐于是乘机与唐、蔡等联合伐楚。公元前506 年,吴的军队已到了汉水,楚被迫反击,夹汉水而阵。吴王弟夫 先出击,楚兵大败。吴王纵兵追之,战于柏举,五战而楚五败,楚昭王匆忙逃出① 《左传》,成公七年。
  ① 《史记·吴太伯世家》。
  郢,到了郧,又逃到随(今湖北随县)。吴兵占领了楚的都城郢。
  公元前505 年,即吴入郢的次年,越乘吴国空虚而伐吴,吴甚危急。嗣因秦兵前来援助楚国,吴兵败退。夫 听到这一消息,自前线赶回吴,便自立为王。阖庐不得不引兵归。夫 败后奔楚。楚昭王于是年九月入郢复国,封夫 为棠■氏。公元前504 年,吴使太子夫差伐楚。楚恐,由郢迁都于鄀。此后,吴越之间的战争又紧张起来。双方经反复较量,吴于公元前473 年为越所灭。
  第二节越越的兴起及越之灭吴据《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说,越“其先禹之苗裔”,是夏后帝少康之庶子所建立的国家。因此,他与吴国一样,其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不一定是同族。但也“文身断发”,随从了土著的风俗习惯。相传,经历了二十余世,到了允常。他与吴阖庐的时期相当。这时,吴越之间曾发生过战争。晋利用吴以牵制楚,楚也同样利用越以牵制吴。公元前601 年,楚伐舒蓼,与吴越结盟而还①。这可见吴越与楚发生关系,是同时的。
  公元前537 年,楚以诸侯及东夷伐吴。越大夫常寿过率师会楚于琐①。前518 年,楚为舟师以略吴疆。越公子友率师,助楚攻吴②。
  公元前496 年,越王勾践即位。吴王阖庐得讯,乘机伐越。越王勾践使死士挑战。他们前进到吴阵前面,大喊一声,然后一齐用剑自杀。吴军看得目瞪口呆。正在这时,越军一齐猛攻过去。吴师大乱,败于槜李(今浙江嘉兴西南),阖庐被射伤,毒发而死。他告诫其子夫差说:不要忘记向越国报仇。公元前495 年,吴夫差即位。次年,再伐越。越仓卒应战,败于夫椒。越被迫退至会稽山中(今绍兴诸暨之间),吴兵紧紧包围。句践准备自杀,范蠡劝谏句践不可如此,要他先“卑辞厚礼”向吴投降。越于是派大夫文种去吴国请降。吴王夫差已将允许,而伍子胥坚决反对。文种回来报告说:吴太宰噽多贪欲,可诱以利。因此,越以美女和宝器等贿赂太宰噽。噽向夫差说了越的许多好话,但伍子胥再三劝阻吴王,不让答应越的请求,并引经据典地讲了太康失国和少康中兴的故事。最后说:“今不灭越,又必悔之”③。吴王夫差还是不听伍子胥的劝谏,终于接受了越的投降。
  越王亲自到吴国服了一段役。回国后,念念不忘复仇。相传,他卧薪尝胆,用以自励。在政治上,他奖励人民繁殖人口,努力生产,并教练士兵。范蠡和文种,都是楚国人。他们二人全心全意地为越尽忠效力,要越王等待天时。
  公元前489 年,吴代陈,召陈怀公。前487 年,伐鲁。公元前485 年,又与鲁共伐齐,救陈,还杀死了好强谏的伍子胥。公元前484 年又与鲁败齐于艾陵。公元前482 年,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今河南封丘)。在会上,夫差以霸主自居,一定要在晋之前歃血订盟,使华夏诸侯都服从他。夫差正得意洋洋的时候,忽然听到越兵已乘虚进入吴的国都姑苏(今苏州)。夫差于会盟后匆匆赶回,使人以厚礼与越求和。句践估计自己的力量还不能灭吴,与吴讲和。
  公元前478 年,越大举伐吴。这时,吴军已疲弊不堪,精锐已尽死于齐、鲁,所以越大破吴兵。越留兵姑苏三年,迫使吴王不得不出来投降。据说句践本想同意吴投降而止,但是范蠡进谏,不可重蹈吴的覆辙,遂不许。夫差自杀。公元前473 年,越于是灭吴。
  ① 《左传》,宣公八年。
  ① 《左传》,昭公五年。
  ② 《左传》,昭公二十四年。
  ③ 《左传》,哀公二年。
  越北上争霸及其灭亡句践灭吴之后,踌躇满志,仿效夫差的样子,经过夫差所开凿的邗沟,北渡淮水,与齐鲁诸侯会于徐州,并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句践胙肉,承认越是华夏诸侯的“伯”(霸主)。越这时的领土已过淮水以北,与鲁国接壤,东面由今宁波出海,南自今绍兴诸暨以至温州,西面则达今江西鄱阳湖。从太湖到宁绍平原,土地肥沃,农业发达。《史记·货殖列传》说:“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这是说,江淮以南包括太湖宁绍一带,依靠自然地理特别优厚的条件,人民生活是比较容易的。但“火耕而水耨”,生产力还是低下的。
  由吴、越的社会历史看来,他们的发展相当迅速。但是基础不巩固。伍子胥、伯噽在吴,范蠡、文种在越,都是楚国人。还有孙武,是齐国人。他们各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尤其是范蠡其人,他不但是政治家,而且是商业家。据说平吴之后,他预见到句践是个只能“同患难”,不能“共安乐”的人,所以功成身退,而隐居于五湖之间,但是他善于做生意,“三致千金”,成了百万富翁。伍子胥、范蠡、孙武,本编下,第二章别有传。
  越灭吴后,因与鲁接壤,鲁国君很希望越的帮助,使他能够消灭三桓的势力。公元前474 年,鲁叔青出使越国①。次年,越执邾子以归,鲁哀公要到越国去。季孙氏害怕哀公将对他不利,从中阻挠而止。宋、卫等国也把越作为霸主。但是,吴越争霸实际上已是霸业的回光还照了。
  越在战国初年以后,江淮以北的土地被楚国所占领。因此越就衰弱了。
  公元前306 年,楚国乘越内乱,在江东设郡②,越亡。
  ① 《左传》,哀公二十三年。
  ② 据杨宽说。见其《战国史》页330 及注。
  第八章巴蜀、西南夷巴蜀和西南夷是古代散布于四川、贵州、云南等地的古老氏族部落。根据考古发掘和神话传说,它们的起源和文化不一定比华夏诸族要晚或落后,它们也并不与华夏诸族完全隔绝,毫无来往。不过先秦文献里确是较晚才提到它们。可以肯定地说,巴蜀在商周之际已经与商周发生关系,而在春秋战国以后,与楚秦等国的关系更加密切。两汉魏晋南北朝以后,《华阳国志》、《蜀王本纪》以及《山海经》等著作里对它们的起源和历史有专门的记载,但仍有史料不足或模糊不清的感觉。今且从《牧誓》的八族谈起,然后分别论述楚、秦对巴蜀的经营开发。
  第一节巴蜀《牧誓》的八族《牧誓》是周武王伐纣前会师于孟津的誓师辞。当时,西南诸族多拥护周,而反对殷商。在《牧誓》中提到的诸族有庸、蜀、羌、髳、微、庐、彭、濮八族,或称为八国。其实它们只是氏族部落而已,还不能算是严格意义的国家。它们也并不一定恰好只有八国。当时会于孟津的诸族,一说有八百之多。这也说不上有多大可信的程度,但可见当时来会的诸侯之多。
  关于《牧誓》八族,前代学者从孔安国、郑玄到孙星衍以及近人徐中舒,顾颉刚等都有考证。他们认为,大体上这些国家都是在周的西南,包括今陕西、四川、湖北等省交界的区域。商周之际,殷纣王对其四周小国都很暴虐,因此它们拥护周文王、武王。所谓“三分天下有其二”,是说殷商末年,不但殷丧失了对东夷的控制,而且西南诸族也大都依附于周。但周文王、武王还是小心翼翼地服事殷商,非到时机成熟,是不采取非常行动的。
  《牧誓》八族有蜀而无巴。彭,可能就是巴。前辈学者认为彭在四川彭县。彭、巴双声,自可通用。《左传》襄公九年:“巴濮、楚、邓、吾南土也。”春秋以后,不见彭而只见巴,而且巴、濮往往并言。
  《牧誓》中的髳,前辈学者考释,都以春秋时的茅戎当之,固指定其地在今河南三门峡附近。我们认为,茅戎也就是苗蛮的支族。《后汉书·西羌传》透露了这一消息,说: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其国近南岳。及舜流四凶,徙之三危,河关之西南羌地是也。滨于赐支,至乎河首,绵地千里。赐支者,《禹贡》所谓析支者也。南接蜀,汉徼外蛮夷,西北接鄯善、车师诸国。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以产牧为业。其俗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
  西羌自出三苗,学者颇为置疑。但是苗羌必定地域邻近,而且迁徙活动也常相因,是可信的。析支即西南夷中的■或臾,所以说“南接蜀、汉徼外蛮夷。”羌人向西南迁徙过程中,有苗蛮人参加,他们住在蜀的徼外。
  古代各族人民的迁徙是十分频繁的,从而发生经济文化的接触,以及血缘关系的融合。研究巴蜀和西南夷的族源,易有分歧,其原因即在于此。巴濮的迁徙与楚的经营春秋以后,楚国由丹水以北向江汉流域发展。巴大概也在这时向东发展,都于江州(今四川重庆),并且沿着长江向下发展,直到巫峡、宜昌,沿江都有巴人的踪迹。
  《左传》桓公九年(公元前703 年),始见巴人的记载: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于邓。邓人弗受。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鄾。邓养甥、聃甥帅师救鄾。三逐巴师,不克。斗廉衡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邓人逐之,背巴师而夹攻之。
  邓师大败。鄾人宵溃。
  据此记载,巴当在楚国之西北,与邓(今河南邓县)相近。巴要与邓友好,而须先告楚国,则巴为服属于楚之附庸。
  《左传》,庄公十八年(公元前676 年),楚文王即位,与巴人伐申,巴人叛楚而伐那处,又进而攻楚之城门。冬,巴人又因楚阎敖“其族为乱”而伐楚。由此可见巴人的顽强。这时楚国的都城为郢(今湖北江陵纪南城),那处即在其北,巴国当在襄阳附近。
  《左传》,文公十六年(公元前611 年),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今湖北房县南),师于林(当在今湖北荆门),又伐其东南。庸人帅群蛮以叛楚。麇人帅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可注意的是庸人、麇人为首,联合群蛮、百濮共同反叛楚国。庸见于《牧誓》,在今湖北竹山县。楚师东来而百濮避锋先走。百濮在竹山之南。百濮包括许多属于濮的部落,正象群蛮一样,不易固定于一个地点。这时,从湖北北部山区到江汉流域,都有濮人的活动。平定这次动乱时,秦与巴都帮助楚国。《左传》这样说:“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石溪和仞皆在今湖北均县,为八庸之道)。秦人、巴人从楚师。”战争结果是楚灭了庸,百濮罢归。自此之后,巴更进一步服于楚了。
  但是百濮与群蛮,氏族林立,没有统一。楚自若敖、蚡冒“毕路蓝缕,以启山林”,开发蛮濮以来,直至战国,始终没有能够征服了他们。因为他们处在湖山荆山、武当和桐柏大洪山的山区之中,时叛时服,非楚之兵力所及。吴、濮是楚国春秋晚期两大外患。这时也有一部分濮人顺着犍为、宜宾所谓“僰道”而举族向南迁徙,到了云南、贵州境内的。
  蜀蜀作为族名,已见于甲骨文,如“蜀射三百”,“丁卯卜,共贞,至蜀,我有事。”“王登人正(征)蜀”等等。就内容看来,殷王有权征调蜀之射人;殷王有事,蜀有所谓“■王事”之义务。但是蜀并不老老实实地服从于殷,故殷王屡有征蜀之役。
  唐宋时,成都附近曾经发现很多人工堆积而成的巨石和石棺,当时人们都不解其故。其实,这是东夷人(包括殷商)的风俗习惯。今在辽东、辽西以及苏北铜山丘湾,都有发现。有人称之为“巨石文化”。蜀地有“巨石”的发现,也许是蜀人从沿海或中原迁徙到西南之诬。
  《华阳国志·蜀志》说:蜀有王曰杜宇,一名杜主。“杜主”,古即“社主”。又说:“七国称王,杜宇称帝”,“乃以褒斜为前门,熊耳、灵关为后户,玉垒、峨眉为城郭”。这个传说的年代,并不很古,大约是春秋战国时的情况。大体说来,蜀这时的领域北抵汉中,西达氐羌,南到峨眉、乐山、宜宾,东与巴接壤。这一区域正是所谓川西平原,土地肥沃,因此春秋战国时蜀成了楚秦移民的目标。
  春秋中期,楚庄王时发生贵族若敖氏的叛乱。平定以后,若敖氏的子孙遭到灭亡,斗氏、斑氏属于若敖氏的分族,也被迫迁徙“实边”。岷山庄王大概就是这时到了蜀的西南,与氐羌杂处,成了大族,被称为“豪”。豪就是敖,犹酋长的意思。另外,还有爨氏和一个被称为“盗”实即农民起义领袖的庄0 ,在战国时由楚都迁到滇黔。这情形,正象商周之际殷商的宗支向四处迁徙一样。不管它们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民族的迁徙也就是文化传播,起着重要的文化交流作用。
  春秋时期,楚国的金币(锾和金版)已流行于长江流域。近半个多世纪来,在今湖南、河南、江西、浙江都有发现。当时的金矿地点究竟在何处,徐中舒《论岷》山庄王与滇王、庄0 的关系》一文,首先揭开丁这一秘密。汉代的严道(原是庄道,因避汉文帝讳改为严道)所在的岷山脚下,有一条犁牛河。犁、丽,同音,故亦名丽水,盛产黄金。同时云南腾冲北面的金宝山长傍川之间,也盛产黄金,也名丽水。楚国为了在两地开采金矿并运输到楚国,先后在云南楚雄和四川荥经置官设吏,即由岷山庄王经营其事。因荥经距楚雄较近,交通方便,所以较楚雄尤为重要。战国以后,秦国日益强大,自它占领了汉中之后,秦代替了楚在巴蜀的统治,于是,金矿的事业便停顿下来。①秦自商鞅变法以后,开始向东发展。秦惠文王听从司马错的建议,不忙攻伐三晋,而向巴蜀发展。司马错说:“取其地足以广国,得其财产足以富氏缮兵”。秦于是向蜀扩展。
  公元前316 年,蜀和道、巴发生战争。秦惠文王派张仪、司马错等人从剑阁伐蜀。蜀王亲自到葭萌(剑阁东北)迎战。结果败退,被秦兵追及杀死。就这样,蜀国就亡了。接着,秦又乘势灭了苴、巴。
  蜀的灭亡是很迅速的。但是,秦统治蜀却化费了很大的气力。当时,蜀及其他西南少数民族,尚未形成国家,时叛时服。秦不能不对他们采取羁縻政策,如封蜀王的子弟为侯,又使陈庄相蜀,张若为守。秦在巴设置巴郡同时,仍然保留了蛮夷君长,又使他们“世尚秦女”。
  公元前314 年,秦惠文王封公子通为蜀侯。尽管秦派蜀相蜀守以监视蜀侯,但是蜀仍不断发生内乱。实际上,秦对蜀的统治是不稳固的。公元前311年,西南夷中的丹犁降蜀,而蜀相陈庄杀死丹犁,这就是怕蜀侯和西南夷勾结,以抗秦国。次年,秦武王派甘茂等人伐蜀,杀死陈庄。公元前308 年,秦武王又封蜀侯子辉为侯,仍是使用以蜀治蜀的政策。公元前301 年,秦昭王又派司马错入蜀,辉自杀,继立辉子绾为侯。公元前285 年,秦怀疑绾反叛,把他杀死。从此只派张若为蜀守,设置蜀郡。
  秦灭蜀后,连封三侯而又连杀三侯,然后才改蜀为郡,使蜀成为地方行政组织,加强了对蜀的统治。
  ① 云南《思想战线》,1977 年第4 期。
  第二节西南夷古代巴蜀西南,今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交界的地区,散布着许多氏族、部落,如夜郎、滇、邛、■、昆明、冉、駹等,总称为西南夷。他们的族源非常复杂。有的来自黄河流域,有的来自西北,由新疆通过青海甘肃来到这个地方。现在这一地区还杂居着彝、羌、苗、傜等不同的少数民族。《史记·西南夷传》根据秦汉时期的材料记载其分布说: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
  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此皆魋结、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同师以东,北至楪榆,名为■、昆明,皆编发,随畜迁徙,无常处,无君长,地方可数千里。自■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徙筰都最大。自筰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或移徙。在蜀之西,自冉駹以东北,君长以什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此皆巴蜀西南外蛮夷也。
  大体说来,这些部落都还没有形成国家,所谓“君长”也只是头人而已。秦汉至今,这一地区除了大部分彝族以外,还有氐羌、苗、徭、侗、僮等等。关于他们的族源和迁徙,是如今中外学者所关心和研究的问题,但是还仍然存在着许多“缺环”,不能解决。解放以后,在七十年代,考古学者在云南晋宁石寨山发现了滇王的坟墓和出土铜器。其中有一个铜鼓上有许多人物,有的是编发,有的是椎髻,正与《史记·西南夷传》所述相合。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小件的铜釦或兵器的装饰物上铸有许多野兽(如虎、豹、狼和鹿)互相搏斗和噬咬的情状。这显而易见,是西北或北方游牧部落所常见的图象。苏联学者把它们和中亚的游牧部落斯基泰文化相比较,提出晋宁石塞山文化中有斯基泰文化影响。日本学者白岛芳郎也用了大量的历史材料来证明这一假设①。他认为昆明就是《汉书》、《后汉书·西域传》里所说的昆弥。他们自战国以后,通过羌人或随着羌人一起来到云南洱海和昆明湖一带。因此,晋宁石塞山有西北游牧部落文化,甚至中亚斯基泰文化是完全可能的。但是他的历史材料辗转曲折,其根据是脆弱的。
  春秋时期,楚国的贵族庄王就是若敖氏的后裔。他在四川荥经和云南楚雄经营开采金矿的事业。战国时期,庄0 率领农民进入贵州南中(夜郎、牂牁)等地,他们与楚(濮)人一起结成部落。魏晋时的爨氏,即楚国斗氏(班氏)。其后他们子孙繁衍,成为大族。晋代的“五荼夷”,唐代的“勿邓”、“多岗”,宋代的“五斗夷”,其实都是斗氏的不同音译。勿、五,是少数民族在名字前加的“阿”字。勿、五,就是“阿”的不同写法。果如徐先生所说,云贵境内的西南夷人中确有楚国贵族的后裔,他们与当地的居民已经融合在一起了。
  总之,古代西南夷是一个不同的氏族部落的通称。由于长期的杂居和迁徙,促使经济文化的交流,从而形成比较固定的共同体。
  ① 徐中舒:《宋代斗夷源于楚国令尹子文》说,刊于《西南民族研究》,四川民族出版社。第九章秦第一节秦的早期历史秦的迁徙和建国秦,嬴姓,是西周东迁时才被周平王承认其为诸侯国的。对于它的起源,很早就有不同的传说。《史记·秦本纪》说:秦之先,帝颛顼顼之苗裔。孙曰女脩。女脩织。玄鸟陨卵,女脩吞之,生子大业。大业取少典之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舜赐姓嬴氏。
  要完全理出这一传说的头绪来,还有很多困难,但嬴秦与赵,原来都崇拜玄鸟图腾,这却是一致的。因此,我们怀疑秦,赵原来都是殷商玄鸟图腾的支族,大约是在商周兴亡之际,他们乃由东方沿海迁徙到了西北黄土高原,因而与当地的戎羌等族杂居混合一起。因此蒙文通认为秦是戎族,近人则认为秦是殷商之后或东夷部落。二说可能是各说对了一半。
  甲骨卜辞有■、■二字,象捕鸟兽的工具,后来分化为二字,即禽和毕之本字。丁山在《殷商氏族方国志》中有关于此二字形义的详细考证,认为其地即今山东之鱼台,即春秋时的费,亦即周公伯禽作《费誓》所在。费,古文作粊。但是丁氏没有指出汧水陇山之秦亦即由山东迁徙而来的。我们认为嬴秦即甲骨卜辞所见之■,费即“女华生大费”之费。古代族名人名不分,其例甚多。
  《秦本纪》接着说:大费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实鸟俗氏。二曰若木,实费氏。其玄孙曰费昌,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费昌当夏桀之时,去夏归商为汤御,以败桀于鸣条。大廉玄孙曰孟戏、中衍,鸟身人言。..其玄孙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
  这段记载保存着秦的玄鸟图腾的传说。同时秦迁于汧陇之间,正是在蜚廉之时。《孟子·滕文公》说:“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这里的蜚廉,就是飞廉。显而易见,不待考证。但是他没有被戮,而是跋涉数千里,迁到了西北黄土高原。他是与赵同时迁徙的。因为蜚廉生恶来,恶来就是以后赵的祖先。依蒙文通所考,秦、赵原来都在汧山洋水一带,后来赵迁徙于今山西的西南,而秦仍在原地游牧。秦的周围都是羌戎部落。当然,他也就与戎同化,甚至成为戎族的一个部份。这样情形在古代是并不奇怪的。《秦本纪》引申侯的话说: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潏,以亲故归周,保西垂。
  申侯称“我先郦山之女”,则申侯应与郦山之女同是戎族。戎胥轩,据《史记·正义》说是秦的祖先中衍的曾孙,而生中潏。他们与姬周有婚姻关系,所以保卫周的西垂。
  周孝王时,秦的祖先非子居于犬丘。犬丘之名,无疑是因犬戎所居而得名,当在今甘肃东南与陕西西南的交界之处。周孝王要非子在那里养马,“马大蕃息”。孝王因此让秦为附庸。这可见他的力量还是很微小的。
  周厉王时,西戎叛乱,秦仲灭大骆之族。这就是说它已兼并了大骆之地而强大起来。至宣王时,周已命秦仲为大夫,诛西戎,为西戎所杀。秦仲有五个儿子,其长者曰庄公。宣王召集庄公兄弟五人,让他们带兵七千去伐西戎,占领了西戎大片的土地。庄公又生三个儿子,其长子曰世父。世父说:“戎杀我大父仲。我非杀戎王,则不敢入邑。”于是世父又伐戎,戎也包围犬丘,世父被戎所俘虏,后来又得释放。这时,秦一方面与戎战争,一方面又与戎有通婚关系。
  周幽王时,关中已多戎人。幽王宠爱褒姒,要废除申后(申侯之女)和太子宜臼,引起申侯的反抗。西戎,骊山之戎同时叛乱。幽王被杀于骊山之下。诸侯都不来救,独有秦襄公以兵保卫周室。周避犬戎之难,东迁洛邑。太子宜臼逃到申国。褒姒子伯服即位。于是二王并立。后来宜臼胜利,是为平王。周平王赐襄公以岐以西之地,说“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因此秦被封为诸侯,始建国,而与诸侯有通使聘享之礼。
  秦霸西戎秦是在戎狄的包围中成长和壮大起来的。文公期间(公元前765—前716年)秦的势力大概才完全占领了岐西的地方,于“汧渭之会”(今陕西眉县)营建城邑,并且“初有史以纪事”,同时,开始筑畤。畤,就是殷商人所谓“社”。畤从田、止从寸,这可能与姜嫄“履大人跡”的故事有关。田就是田野,止就是“大人跡”。从寸,与封、邦等字相同,是象社树的种植。这就是说秦已自承他是周的继承者了。周室虽然东迁洛邑,但是当地还有许多周的“余民”居住着。史称“文公收周余民而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这可见文公的势力还仍只到达岐西,岐东“献之周”,实际上还在戎人手里。在宪公时(公元前715—前704 年),秦又进一步向东发展,已渐渐到了岐东。前701 年,秦已徙居平阳(即今陕西眉县),并派兵伐荡社,与毫王战,毫王奔戎。前698 年,又伐荡社,取之。荡社和毫王也是和嬴秦一样,从东方迁徙过来。荡社就是汤社。毫即薄姑,商亦称为毫。但是它们也与戎同化了,所以被称戎王。
  公元前697 年,武公立,伐彭戏氏,至于华山。前688 年,又伐邽冀戎,约在今甘肃天水附近,这样向东发展的同时,又向西北发展。可注意的是,秦这时在占领区不实行分封,而直接实行县制。它灭了今长安县东南的郑、杜时,就建立了县。春秋时期,诸侯国内实行郡县的,以秦、晋和楚为最早,这些国家恰好是宗法封建关系比较薄弱。
  秦一步一步向东发展,岐东的戎被迫,也向东奔窜,沿着黄河,散布于河西河东之间。后来晋西、晋东以及周的洛水、伊水一带都有戎人的踪迹。当时北方的狄人也很盛,戎狄也就混合起来。
  秦穆公时期(公元前659—前621 年),秦国已有很大的发展,开始参加华夏诸侯的争霸战争与会盟。这时,华夏诸侯还仍把他看做“戎狄”,但穆公已尽量模仿华夏的礼乐文化了。有一次,戎王使由余于秦。秦穆公使他参观宫殿、陵寝、仓库,以夸耀他在经济文化上之发达。但是由余看了,毫无兴趣,反而冷笑地说:“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穆公感到奇怪,问道:“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说:“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骄淫,阻法度之威,以责督于下。下罢极,则以仁义怨望于上,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于灭宗,皆以此类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这一故事反映秦已由戎化而华化了。
  秦穆公初年,晋献公灭虞虢,这固然是为了抵抗狄人,也是为了防御秦人。《左传》襄公十四年。晋执戎子驹支,晋范宣子与戎子驹支的一段对话,是很有历史价值的,《左传》记: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追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今敦煌),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汝剖分而食之。”..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堵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翦除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
  姜戎氏即姜氏之戎,他们原来在今甘肃敦煌河西走廊。秦占领关中之后,他们被迫东窜。幸而晋惠公给他们土地,才在河东、晋西定居下来。这些戎人也不是不劳而获的,他们披苫盖,蒙荆棘,驱走了狐狸豺狼,才开辟出土地,得以耕种,并且还帮助晋与秦作战。姜戎与其他迁居于伊洛的戎人都是一样,其中有些人在东周初年与周、晋杂居,虽然也有时叛乱,但已经是华化了的戎人。
  秦穆公在灭虞后,得虞国贤臣百里奚。穆公很尊重他,要他和他的儿子孟明视出谋献策,准备伐晋。后未成功。晋献公死后,晋惠公由梁入晋,就是由秦穆公出兵护送至晋的。惠公入国以后,他把亲口许纳送给秦的河西土地都赖掉了。晋旱,求济于秦。秦穆公慷慨地送去粮食。过了几年,秦闹饥荒,秦请求晋国援助,晋惠公不但不答应,反而乘机去攻伐秦国。于是发生韩之战(公元前645 年),晋惠公被俘虏,后又释放回国。前641 年,秦灭秦的同姓附庸小国梁(今陕西韩城)。前635 年,晋公子重耳由秦回国即位,也是秦穆公以兵护送的。如此等等,无不可见秦穆公的雄心,而晋丝毫不肯让步。
  公元前635 年,周襄王弟带以狄伐王,王出居郑。王使人告难于晋、秦,晋文公刚即位,就带兵去伐王子带,助襄王入国。秦穆公也同时派兵到了河上。公元前630 年,穆公助晋文公围郑。郑使人对穆公说:“亡郑厚晋,于晋而得矣,于秦未有利。晋之强,秦之忧也。”这话说中了秦的竞争对手在晋而不在郑。前628 年,晋文公刚死,秦又袭郑,晋败之于殽。蹇叔和百里奚事先都曾极力劝谏,穆公不听,故有此败。秦穆公并不懊悔,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被晋俘虏,放归后,也依然重用。公元前625 年,秦伐晋,以报殽役之仇。大败晋人,取王宫及鄙。次年又代晋,晋不敢出。公元前623年,晋伐秦。公元前621 年秦穆公死。他的一生几乎无时无刻不在积极东侵,但是没有成功。秦自文公以后,虽然收复了周在关中的失地,巩固了秦的基础,但是散布在今甘肃、青海的羌戎人数是很多的,部落也不统一,陇西陇东一带还有绵诸、义渠之戎等。秦穆公由于不能实现东进的计划,于是向西去征伐这些落后的部落。史称其“益国十二,辟地千里,遂霸西戎。”游牧部落或叛或从,来去无踪,尽管这样,秦穆公最后还是成了西戎的霸主。后来秦晋之间还有许多小规模的接触和战争。如公元前617 年晋伐秦,取秦少梁。前615 年晋伐秦,取秦羁马。秦还击,与晋大战于河曲。这时,晋楚之间战争频繁。秦既不助晋,也不助楚,似平保持中立的政策。公元前506 年,吴伐楚,攻入郢。楚王逃亡到随。楚申包胥告急于秦,七日不食,日夜哭泣,感动了秦哀公,于是以五百乘兵车救楚,吴师退出郢。总的来说,春秋时期秦楚之间的关系是比较和好的。
  第二节秦在变法以后商鞅变法秦是在周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在其建国以前,还是在羌戎的包围中过着游牧的生活。周室东迁,羌戎的一部分虽然被秦的军事力量所驱逐向东南迁徙,但是关中之地依然是羌戎,后来还有从北方来的狄人杂居,时叛时服。大概在秦穆公以后,秦才扩大和巩固了国家的基础。春秋时期,尽管穆公称霸西戎,但是与晋、楚相比,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都要落后得多。秦的宗族之间还常常发生械斗,似尚无大宗、小宗的区别。男女婚娶,还没有一定的制度和礼教。这一些,大概跟他与羌戎长期杂处是有关系的。但是不可否认,他另一方面已日益接受了华夏的礼乐文化,如前引由余对穆公所说的话,就可证明。
  战国之初,三晋最早进行变法。商鞅由魏入秦,他在秦的变法与三晋的变法在内容上更为丰富。
  秦孝公即位(公元前361 年)时的形势是,黄河以东有强国六,与齐、楚、魏、燕、韩、赵并立,而淮泗之间有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秦僻在雍州,华夏诸侯以夷狄看待他。孝公下令国中说:“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狄,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脩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这说明孝公对于促使秦国强盛,有迫切的愿望。
  公元前356 年,孝公以商鞅为左庶长,实行第一次变法:(1)颁布法律,制连坐法;(2)重农抑商,奖励农业和开荒;(3)奖励耕战,禁止私斗,颁布依军功行赏的二十等爵制。前350 年,商鞅又实行第二次变法,(1)废井田,开阡陌;(2)推行县制;(3)统一度量衡;(4)按户口征收赋税①。从第一次变法到第二次变法,可以看出商鞅变法已由军事的政治改革向经济的改革上步步深入。关于商鞅变法,本编下,第四章,商鞅另有传。现仅就下列问题,加以论述。
  (1)提拔有军功的人,裁抑宗室旧贵族。颁布二十等爵制,就是为了这一目的而提出来的。春秋以来,华夏诸国贵族专政,君权旁落。如想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提拔有军功的人,抑制宗室旧贵。《史记·商君列传》说:“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宗室贵族,是凭借血缘关系而取得世卿世禄的特权的。而今要凭借军功授官授爵及土地、奴隶和财产。这一政策的目的和作用,显而易见。但是商鞅变法并没有废止贵族等级爵制,也是显而易见的。
  (2)“废井田,开阡陌”以后的田制,究竟是什么田制呢?《秦本纪》和《商鞅列传》里对此都未明确交待。商鞅废井田,在《汉书·食货志》里作“商鞅作辕田”,而《史记·商君列传》说:“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① 参见杨宽著《战国史》,第184—193 页。
  平”,都并没有说农民可以私有土地。据新出土的云梦秦简的发现,商鞅“废井田,开阡陌”以后,却实行授田制。如秦简《田律》云:入顷刍、槀,以其受(授)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槀二石,刍自黄■及■束以上皆受之。入刍、槀,相输度可也。
  秦简的时间虽然是秦末的事,但是它继承了商鞅变法之制,却是无可怀疑的。就《田律》看来,授田者为国家,受田者为农民。这里的农民原来就是井田制下的农民。春秋以后,无论秦晋,或鲁卫等国,由于“暴君污吏慢其经界”,结果井田制破坏了,农民失掉了土地,“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因此,新兴国家为了挽救这一社会危机,由国家按户口授予农民土地,而仍旧按照井田制的方式,即所谓“什伍”编制起来。这既是行政组织,也是军事组织。蒙文通引《春秋繁露》云:“梁内役民无已,使民比地为伍,一家亡,五家杀。”按梁在今陕西韩城,本来就是秦的同姓国。因此可知,秦的什伍编制是沿袭梁的旧制。连坐法也是这样。
  井田制本是公社所有制。春秋以后公社土地被贵族所掠夺,因此他们“助耕公田”,实际已成为宗室贵族的农奴。秦变法后,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而农民成为国家所有的“编户齐民”。按照户口授田多少,向国家缴纳租赋。在商鞅变法之初,这种田制改革对宗室贵族是不利的。对于刚刚受田的农民,由于“赋税平”,其生产积极性却有所提高,如果立了战功,还可获得最低级别的爵位,甚至获得奴隶或者“庶子”为他服役。
  (3)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其目的是在于使农民固著于土地,不致流入城市,保证专制国家的粮源和兵源。商鞅规定:“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孥。”这可见商鞅对于商业活动限制的严厉。但也为奴隶制留下了一条尾巴。
  商鞅变法,总的精神是奖励耕战。孝公死后,商鞅被迫至死,但其法未改。这对于促进秦的富强以及后来秦之统一六国,都起了重要的作用。
  统一六国的战争秦自孝公任用商鞅变法以后,国力渐强。他要向东发展,首当其冲的就是三晋。秦与三晋的战争最为频繁,也最剧烈。
  公元前325 年,秦惠文君继魏,齐之后也称王了。由于魏、齐战争中魏失败了,秦国乘机攻占了魏国河西河东的一些城邑。公元前318 年,魏以公孙衍为相,发起了三晋、燕、楚“五国伐秦”。这是第一次“合纵”策略的实现。但是这次伐秦战争,是以楚为纵长,而并未真正参加。当时,楚、齐和亲。张仪在秦惠文君前尽力主张“连横”,想从而破坏六国的合纵,尤其是齐、楚的联合。张仪曾经两次使楚。楚怀王是昏庸之君,受张仪甘言密语的诱骗,断绝了对齐的关系。这是张仪连横策略的胜利。
  对于西部的开发,秦惠文王听从司马错的意见,认为,灭亡巴蜀对秦更为有利。公元前316 年,秦趁苴、巴两国冲突之际,大举攻蜀,蜀王失败逃走,后被杀死。蜀国就这样灭亡了。随着秦军又攻灭苴和巴国。
  秦对巴蜀的征服,使他获得了丰富的经济资源。此后,秦积极开发巴蜀,巴蜀的水利和农工商业都有了比较迅速的发展。接着,公元前314 年,秦又兼并了今陕西大荔、庆阳一带的义渠。这义渠就是北狄败退后留下来的余部。公元前312 年,秦联络韩、魏对楚、齐发动战争。秦攻占了楚的汉中(今河南西峡县丹水以北地区)。接着,又向齐进攻,直到濮水之上。秦楚在蓝田(今湖北钟祥县西北)展开大战,楚大败。在这次战争中,秦取得汉中,使关中和巴蜀连成一片,解除了楚对秦西南方面的威胁。
  公元前308 年,秦武王攻占韩的宜阳。从此,秦的势力进一步伸入中原。公元前298 年,齐、韩、魏三国联合攻秦,攻入函谷关,迫使秦讲和。秦昭王即位,穰侯魏冉专权,增加了一些封君。昭王的同母弟公子市既封为泾阳君,后又改封于宛。公子悝先封高陵君,后又改封于邓。宣太后的同母弟芈戎先封为华阳君,后又改封为新城君。正如《史记·穰侯列传》所说:“宣太后专制,穰侯擅权,泾阳君、高陵君之属太侈,富于王室。”但是秦的力量并未因此而削弱。公元前294 年,秦又攻伐韩与魏。次年韩、魏反攻。在伊阙一战,秦将白起杀死韩、魏联军二十四万多人。
  为了争夺宋国的定陶,秦、齐都展开了外交活动,拉拢关系。公元前288年,秦昭王在宜阳自称西帝,并派人尊齐闵王为东帝,以便联合攻赵。但是燕国的说士苏秦为燕活动,向齐劝说:“伐赵不如伐宋之利”,要使“天下爱齐而憎秦”。齐闵王听从了他的意见,只有三个月便自动取消了帝号。秦昭王不得不也取消了西帝称号。赵国李兑也积极支持苏秦。于是形成了合纵的局面。公元前287 年,赵、魏、韩、燕、齐,共同攻秦。这是公孙衍以后的再次大合纵。
  公元前286 年,齐闵王代宋。在此以前,齐已数次伐宋,但都未灭宋。
  这次,齐终于把宋灭了。公元前284 年,三晋、燕、秦五国,联合伐齐。燕将乐毅乘机进攻齐国,齐望风披靡,几乎亡国。
  公元前279 年,齐田单反攻,终于复国。秦将白起这时攻下楚都鄢郢,攻到竞陵、安陵,向南又攻取洞庭五渚。从此,齐楚都削弱了。
  公元前272 年秦灭义渠。这时,秦昭王任用范雎为相。他是魏国人,主张论功行赏,因能授官。因为昭王即位后,宣太后、魏冉专权,虽然没有削弱对外的战斗力,但是君权不免旁落,所以范雎提出这样的主张,他获得了昭王的信任,被任为相。公元前266 年,昭王夺去太后和穰侯等人的权力。在战略方面,范雎提出“远交近攻”的方针。这样,对土地的占领“得寸则王之寸,得尺则王之尺”。他又提出“毋独改其地,而攻其人。”这就是不但攻占其地,而且杀戮敌人,以消灭其战斗力。以前,白起在魏伊阙之役时,已施行了这一策略,杀死敌人至二十余万。攻郢之役,他竟灌水入城,死伤兵民不计其数。从此秦便以三晋为直接进攻的目标。
  公元前265 年,秦大举攻韩,占领了韩的少曲(今河南济源县东北)、高平(即向,今河南孟县西)。次年,白起攻取了太行山南的南阳地,以断绝韩本土和上党郡之间的孔道。公元前262 年,秦又攻取韩的野王(今河南沁阳西),把韩国上党郡和韩本土完全隔绝起来。韩国感到害怕,想献出上党郡以与秦和。而上党郡守不从。韩惠王派冯亭去代替,那知冯亭去了之后也不肯降秦,而把韩的上党郡十七县献给赵国,以求赵的帮助。赵派廉颇率领大军驻守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秦也立即派白起、王龁进攻。由此引起战国最大的一次战争,亦即长平之战。
  公元前259 年,秦派大将王陵乘胜进攻赵都邯郸。白起与范雎有隙,托病不肯出战。赵这时正值长平战大败之后,“死者不得收,伤者不得疗,涕泣相哀,戮力同忧”,英勇抵抗,秦军死伤也不少,而仍攻邯郸不下。范雎以王龁代替王陵,又派郑安平为将军。公元前257 年,魏楚图谋救赵。合力作战,秦军大败。这是秦继长平之战以后攻赵的第二次大战。
  公元前256 年,秦继续进攻韩赵,取得赵韩的一些城邑,斩首十余万。
  这时,东方各国又发动了一次合纵,连西周君也参加了,在伊阙共击秦军。秦进攻西周。西周君被迫投降,人口三万,邑共三十六个。公元前249 年,秦又灭东周。前244 年,秦攻取魏地,建置东郡,包括原来卫亡后的一部分土地在内。
  公元前250 年,秦孝文王死,庄襄王即位,吕不韦做相国。公元前247年,庄襄王死,儿子政即位。公元前238 年,政受冠礼,亲自专政。他平定嫪毐之乱,接着又削除了吕不韦的势力。
  自长平之战和邯郸之围以后,秦继续向三晋不断进攻。他的势力实际深入于黄河中原腹心地带。公元前241 年,三晋等五国举行了最后一次合纵战争。但三晋大部分土地已被秦夺取并建立了郡,最后的灭亡时间已不远了。公元前231 年,秦灭韩。公元前228 年,秦将王贲大破赵军,建立邯郸郡。同年,秦又破燕。公元前227 年,在易水大破燕,攻下燕都蓟城,燕王喜迁都到了辽东。燕王喜听从代王嘉的意见,杀了太子丹。公元前225 年,秦攻魏,以黄河水灌大梁。三个月,城坏魏亡。公元前225 年,秦派李信攻楚,李信军失利。秦王又派王翦进攻,进入楚都寿春。公元前222 年,楚亡。同年又灭燕赵(代王嘉)。公元前221 年,齐最后灭了,齐晋六国统一于秦。此后,秦的历史就进入封建皇朝的历史时代。
  丁编传记(下)
  第一章管仲、子产、晏婴、叔向春秋时期,社会动荡,列国卿大夫不乏贤能,因时乘势,显名当世。齐之管仲、晏婴,郑之子产,晋之叔向,都是当时政治家中影响较大的人物。第一节管仲管仲相齐以前管仲,名夷吾,颍上(今安徽颍上县)人①。生年不详。卒于公元前645年。相传,他是姬姓后人,父名管严②。
  春秋初年,齐襄公荒淫无道,弟兄们纷逃国外。公子纠,由管仲、召忽辅佐,奔往鲁国。公子小白,由鲍叔牙辅佐,奔往莒国。管仲和鲍叔牙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们早年曾共同经商。在分钱时,管仲常多拿一些。鲍叔牙知道他家有老母,需要钱花,不以为贪。他曾给鲍叔出过主意,后多失败。鲍叔牙认为,不是主意不好。而是时机不成熟。管仲作过三次小官,都被辞退。鲍叔牙认为,这是国君不贤明,不是他不能干。管仲打仗,总是中途逃回。鲍叔牙认为,这不是胆小,而是不愿在那些权力斗争中白白送死,而且家有老母,也需人奉养。
  公元前686 年冬,齐襄公被杀。大夫高傒派人迎接小白继位,鲁国听到了襄公的死讯,发兵送公子纠回齐,并派管仲带领军队拦截从莒回来的小白。管仲截住了小白,并射了一箭,射在小白的带钩上。小白装死,管仲信以为真,赶紧使人报鲁。鲁国送公子纠的兵马闻讯后,情绪松懈,行动迟缓,走了六天才赶到齐国都城临淄。这时,小白已当上了国君,就是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便发兵抗鲁。后来鲁国应齐国的要求,杀了公子纠,逼迫召忽自杀,管仲被囚禁。
  齐桓公打算任用鲍叔牙为相,鲍叔牙却极力推荐管仲。他对齐桓公说:臣不若夷吾者五。宽惠柔民,不若也。治国家,不失其柄,不若也。
  忠信可结于百姓,不若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不若也。执枹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不若也①。
  尽管齐桓公难忘一箭之仇,但他为了图霸,用人心切,终于采纳了鲍叔牙的意见,任命管仲为相。管仲对于鲍叔牙的知已情谊和让贤的品格,始终念念不忘,他感叹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②司马迁在《管晏列传》里赞叹说:“鲍叔既进管仲,以身下之。“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
  管仲相齐桓公,有四十年。史称“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卒成齐的霸业,使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个霸主。
  ① 《史记·管晏列传》。《盐铁论·相刺》说:“越人,夷吾。”
  ② 《史记正义》引韦昭云:“夷吾,姬姓之后,管严之子”。不知何据。① 见《国语·齐语》。
  ② 见《史记·管晏列传》。
  管仲相齐和齐的霸业管仲相桓公,成齐的霸业。其主要的功绩,一在于促进齐之富强,一在于“尊王攘夷”,取得成就。
  《史记·管晏列传》:“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这是利用齐在地理条件上的优势,顺应人民的意愿,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鱼盐。”①齐的地理条件,既宜于农耕,又宜于桑麻,而人民善于纺织,又有鱼盐之饶,也便于贸易。这是齐在经济结构上的传统特点。从齐在周初建国以来,就是这样。齐太公在齐的主要措施,就是“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②管仲通货积财”,就是利用土地的肥沃发展农业桑麻,利用纺织和鱼盐经营的传统以发展手工业和商业。所谓“货”,即指手工制品和货币,而纺织品为大宗。所谓“财”,指土地所出而以谷类为主。《汉书·食货志》说:“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大学》说:“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这都略可见“财”“货”的关系。通货积财是加强齐国图霸的经济条件,同时也是“与俗同好恶”之一重要内容,是富国强兵的根本大计。
  《管晏列传》又称述管仲的论议:“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故论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这是管仲从多方面论述他的政治见解和施政方针。首先,把仓廪实和衣食足放在第一位。仓廪实,是解决国家的储备问题。衣食足,是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其次,君上要遵守法度。这样,可以保持君上的亲属之政治地位的稳定,也可以保持政局的安定。再次,虽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礼义廉耻的道德教育仍是维护国家生存的重要支柱。复次,政令必须坚决贯彻。“下令如流水之原”,就是说,政令的下达,如水流平原,不可阻挡。但须注意到令顺民心,才能顺利易行。最后,“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这还是一个“与俗同好恶”的问题。管仲的这些见解和方针,表明他为国设想的周详,也反映他向法家前进的走向,但还说不上是变革,还不同于后来法家的变法活动。
  在施政方针的指引下,管仲设盐官煮盐,设铁官制农具。对农民“无夺其时”,“相地衰征”。①对市场,“贵轻重,慎权衡。”
  为了“定民之居,成民之业”,管仲分全国为二十一乡,其中工商六乡,士十五乡。工商专心本业,免服兵役。士乡即农乡,平时农夫耕田,战时当兵。士乡规定:“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以为军令。”每家出兵一人,“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① 《史记·货殖列传》。
  ② 《史记·齐太公世家》。
  ① 《国语·齐语》。
  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这是兵农合一的劳动力编制,对于加强齐的国力当然起不小的作用。
  管仲相桓公,制定了“尊王攘夷”的策略,对于团结友邦、打击敌对势力,提高本国在列国中的地位,收到显著的效果。《韩非子·有度》说:“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荀子·仲尼》说他“并国三十五”。据统计,齐桓公在位的四十余年间,齐会盟诸侯二十六次,用兵二十八次。这都有管仲的功劳。
  公元前661 年,邢(今河北邢台县)受到翟人的侵袭。管仲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①齐派兵救邢,使邢免于亡国。为了使邢国不再受翟人的威胁,齐帮助邢国迁徙到夷仪(今山东聊城县),并为它筑了城。公元前660 年、翟人灭卫,杀了卫懿公。卫国只剩了男女七百三十个人,添上其、滕两邑的居民,刚凄满五千人,逃到曹(今河南滑县),立戴公。齐派兵替卫国戍守曹邑,并且赠送卫君许多东西。戴公死,弟文公立,齐又带领诸侯的军队为卫国修筑楚丘城(今河南滑县),把卫国迁到这里。救邢,存卫,是齐的两大功业,“邢迁如归,卫国忘亡”;阻挡了翟人的南侵,为诸夏作了屏藩,在诸侯国间取得了信誉。
  乘着齐国抵御北翟的时候,已向黄河流域扩展的楚国,不断征伐郑国。
  公元前656 年,齐桓公率领齐、鲁、郑、陈、卫、许、曹等国联军侵蔡伐楚,进兵召陵(今河南郾城县),迫使楚向周王纳贡。这是齐国霸业的一个高峰。管仲病了。齐桓公问他:群臣中谁可以为相?管仲说:最了解臣的是国君。桓公又问:易牙、开方、竖刁,这三个人怎么样?管仲回答说,这三个人都是没有人性的小人,千万不要亲近他们!管仲死,桓公没有听管仲的话。后来,这三个人趁齐桓公病危的时候,专权作乱,对齐国的危害很大,齐的霸业也就衰落了。但管仲的历史影响还是相当久远。故孔子称道他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①《管子》书世传《管子》书,内容复杂,不是管仲一家之言,也不是杂家自成体系之作,而是多家学说的汇集。但书中关于管仲言行的记述不少,其中一些篇章的内容传世已久,并有久经认为管仲的作品。
  《论语》所引管仲有三归。反坫等,皆可从《管子》书中见到。《孟子》书中,曾引用过齐桓公与诸侯会葵丘的记事,其中如“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尊贤育才以彰有德”,“士无世官,无专杀大夫,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②等内容,也均见《管子》书《大匡》、《霸形》等篇。
  战国末年,《韩非子·五蠹》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在《韩非子》中,有引用《管子》中的地方,如《难三》“管① 《左传》,闵公元年。
  ① 《论语·宪问》。
  ② 见《孟子·告子下》。
  子曰:‘言于室,满于室,言于堂,满于堂,是谓天下王。’”又:“管子曰:‘见其可,说之有证:见其不可,恶之有形。赏罚信于所见,虽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说之无证,见其不可,恶之无形,赏罚不信于所见,而求所不见之外,不可得也。’”分别见于今《管子》的《牧民》和《权修》,而文字烦简不同。
  《史记·管晏列传》说:“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详哉其言也。既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至其书,世多有之,是以不论,论其轶事。”既然在司马迁时《管子》书是“世多有之”,他见到的《管子》,当是汉代容易见到的书,而上述诸篇为管仲自著,也应是司马迁时一种公认的看法。
  看来,《管子》书是研究管仲必读的书,但须谨慎汲取,最好在使用时取得旁证。
  第二节子产子产执政以前子产,郑穆公之孙,子国之子,名侨,子产是其字。又字子美。他的家族就是“七穆”之一,即所谓“国氏”。公子之子称公孙,故他又叫做公孙侨。以父为字,故又叫做国侨。
  子产的生年不详。郑简公元年,公元前565 年,子国、子耳侵蔡。蔡是楚的与国,所以郑侵蔡必然会引起晋楚之争。《左传》襄公八年记载此事说:“郑子国、子耳侵蔡,获蔡司马公子燮。郑人皆喜,唯子产不顺。曰,“小国无文德而有武功,祸莫大焉。楚人来讨,能无从乎?从之,晋师必至。晋楚伐郑,自今郑国不四五年,弗得宁矣。”后来,事实果如子产所说那样。子产当时还是童年,他的父亲子国一听到这话,就斥责说:“童子言焉,将为戮矣!”按古代15 岁到19 岁之间都是童年,我们假定子产这时就是十九岁,那么,子产当生于公元前584 年,即郑成公元年。
  子产的卒年,《左传》与《史记》记载也有出入。据《史记·郑世家》说,子产于声公五年卒,《循吏列传》又说子产治郑二十六年而卒。考之《左传》,子产自简公十二年为卿(公元前554 年,鲁襄公十九年),二十三年执政(公元前543 年,鲁襄公三十年),至定公八年卒(公元前522 年,鲁昭公二十年),共计前后三十二年。若单以执政论,则治郑只有二十三年,与《循吏列传》所云,相差不多。倘照声公五年(公元前496 年)卒计之,则前后达五十九年。单就执政而论,则治郑当在四十八年以上。《循吏列传》与《郑世家》比较,相差至二十余年之久。考定公八年以后,执政者已为子太叔,而献公九年以后,执政者又为驷颛。声公五年,执政驷颛卒。司马迁可能误驷颛为子产了。故《左传》以子产于定公八年卒,可能是正确的。这样,子产生于公元前584 年,卒于前522 年,享年六十二岁。
  关于子产的少年时代,我们今日几乎一无所知。不过,他既然是生长在贵族家庭里的公孙,必定从小受到良好的诗礼教育,这在他所论侵蔡事件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当时,他还是“童子”,就已有这样的政治见识了。他办理外交时,引用诗礼,非常得体,既可见他的智慧学识,又充分显示他的才华。
  郑简公三年(公元前563 年),正值子驷当国,郑国发生了一起重大的政治暴乱。子驷被暴徒杀死了,子产的父亲子国也牺牲了。当时子产大约二十二岁,他勇敢地组织国人,抵抗暴徒。他帮助了在子驷以后当国的子孔,平定了乱事。
  简公十二年(公元前554 年),子孔与子驷一样专断独行,国人不满。
  是年,国人又杀死子孔。子展继位当国。子产为卿,开始了从政的生活,但他尚未插手于内政,而做了几件漂亮的外交活动。
  简公十五年(公元前551 年),晋国以盟主的身分命郑往晋朝聘。晋平公问郑国何以从楚。子产说:在晋先君悼公九年,我寡君(简公)于是即位。即位八月,而我先大夫子驷从寡君以朝于执事(指晋侯)。执事不礼于寡君。寡君惧,因是行也。我二年六月朝于楚,晋是以有戏之役。楚人犹竞,而申礼于敝邑(郑国自称),敝邑欲从执事,而惧为大尤,曰:晋其谓我不共有礼,是以不敢携贰于楚。我四年三月,先大夫子 又从寡君以观衅于楚,晋于是乎有萧鱼之役。谓我敝邑迩在晋国,譬诸草木,吾臭味也,而何敢差池?..间二年,闻君将靖东夏,四月又朝,以听事期。不朝之间,无岁不骋,无役不从。以大国政令之无常,国家罢病,不虞荐至,元日不惕,岂敢忘职?大国若安定之,其朝夕在庭,何辱命焉?若不恤其患,而以为口实,其无乃不堪任命,而翦为仇雠,敝邑是惧。其敢忘君命?
  委诸执事,执事实重图之。①这番话的前段历叙自悼公以来郑国与晋国友好的关系,虽然有时不能不“有贰于楚”,那也是因为晋国没有尽到保护小国的责任。后段的语气由委婉而转入严厉,大意说你们大国如果能够安定小国,那小国自然会朝夕去朝见晋庭。如果不怜恤小国的祸患,实际上是为了他项问题——如货贿,口头上却说是征朝,那么,小国负担不起剥削,就要变成仇雠,这是小国感到忧虑的事情。晋侯听了子产这番话之后,自知理屈,再也不责备郑国了。
  郑简公十七年(公元前549 年),子产寄信给晋范宣子,劝他减轻盟国对盟主纳币的负担。这也是一篇著名的有声有色的外交文件。原信说:子(指范宣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汝,无贰尔心。”有令德也夫!宣子得信后,便不得不减轻诸侯贡物的负担。
  这时,因为吴的强盛,在今长江淮水流域一带吴楚不断发生战争,楚国疲于奔命。晋在中间起着挑拨离间的作用。楚自平王以后,已经无力经营北方,因而郑国在外交上渐渐倾向于晋,同时为晋伐陈蔡许等从楚的小国。简公十八年(公元前548 年),子展、子产帅师入陈。陈败。陈侯只好穿着丧服,怀抱社主,群众男女也分别系着绳子,作为俘虏,去欢迎郑国的军队,陈几乎灭亡。这次郑的入陈,原是为了讨盟主晋国的欢心,所以子产一待战争结束,便去向晋报捷。晋人间子产“何故侵小?”这大概是晋怕郑强大的缘故。子产也反问说:“今大国多数圻矣(意为土地不断扩大),若无侵小,何以至焉?”
  子产在外交上的成功,当然也不是只凭他的口才,而是由于他对当时的形势、各国的实力,都能了如指掌,因而能从容进退。简公十九年(公元前547 年),楚为了替许报仇,起兵讨伐郑国。郑人准备抵抗。子产却说:“晋楚将平,诸侯将和,楚王是故昧于一来(意即贪功一来),不如使逞而归(逞,快也),乃易成也。”子展听从了子产的意见。后来楚师来到郑国耀武扬威了一番,便班师而回。郑国没有抵抗,也没有导致战争。
  郑简公二十年(公元前547 年),这一年由宋向戌发起第二次弭兵大会。这次大会参加的,有齐、秦、晋、楚、鲁、郑、陈、蔡、许、曹、卫等国。当时中原诸侯各国内部都发生“公室卑弱,大夫专政”的现象。长期的争霸战争,互相砍杀,弄得“夫妇男女,不遑启处,”民生凋敝已极。小国固然受害最深,大国也弄得精疲力竭。楚国虽无大夫专政的局面,但是吴在边境①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上的扰乱也使它穷于应付。因此,当时诸侯各国都有休兵停战的共同要求。大会期间虽然晋、楚、齐、秦四个大国之间发生一点矛盾,但是大会之后,晋楚两国与中原诸侯之间竟维持和平达四十年之久(自鲁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46 年,到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 年)。
  晋赵武自宋参加弭兵之会以后,经过郑国。郑简公亲自举行宴会,欢迎赵武。赵武有意试探一下郑国的态度,请郑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太叔、印段、公孙段赋诗。最后子产赋《隰桑》之诗曰:“隰桑有阿,其叶有幽。既见君子,德音孔胶,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赵武说:“武请受其卒章。”①简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44 年),吴季札聘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互相赠答。他对子产说:“郑难将至,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②。他已预料到子产将执政了。郑裨谌也对子产寄托很大的希望。
  次年(公元前543 年),子产有事到晋国去,见到晋叔向。叔向问到郑国强族驷氏、良氏之间的斗争。子产没有表态。后来驷带(驷氏)率国人讨伐伯有。子产说:“兄弟如及此,吾从天所与。”他依然没有左右袒。伯有死后,他枕股而哭之,并且以礼把伯有的尸体埋葬了。驷氏的人要打子产。子皮劝止他们,说:“礼,国之干也。杀有礼,祸莫大焉。”③这年,应该轮到子皮执政。但是他保荐子产执政。子产推辞说:“国小而逼,族大宠多,不可为也。”但子皮竭力支持他,终于接受了执政④。子皮是属于罕氏强族,他没有参与驷良之间的斗争。子产执政以后的内政外交活动,都得到子皮的支持。因此子皮死时,他不禁失声而哭,说:“我已,无为为善矣!唯夫子知我!”
  子产执政期间的内政外交还在子产年轻时,有一次他问然明“为政”。然明回答说:“视民如子。见不仁者,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子产很同意他的见解,并去告诉子太叔。子太叔就是子产执政以后的继承者①。
  又有一次,子太叔“问政”于子产。子产回答说:“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行无越思,如农之有畔,其过鲜矣!”②这话比然明所说,似乎要更稳重些。后来子产执政,他的内政外交基本上按照他的这个言论去做的。
  简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 年),子产从陈结盟回来,他对郑大夫们说:“陈,亡国也,不可与也。聚米粟,缮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抚其民,其君弱植,公子侈,太子卑,大夫敖,政多门,以介于大国,能无亡乎?不过十年矣”③。这种情形,与子产自谓郑“国小而逼,族大宠多,不可为也”无何不①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②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③ 《左传》,襄公三十年。
  ④ 《左传》,襄公三十年。
  ①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②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③ 《左传》,襄公三十年。
  同,虽然陈当时确比郑要弱小得多。由子产对陈的评论看来,他是有意维护公室的权力,而反对私家贵族的“政多门”的现象。
  在子产刚执政前,驷良方争,他并不左右袒。这可能是他自己感到政治力量还不稳固的缘故。在“七穆”的强族中,以驷良两族最为强横。后来,良氏被驷氏赶出国外,不久又被杀死了,从此驷氏独强。简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1 年,公孙楚(游氏)与公孙黑(驷氏)为争夺一个女人而发生斗争,公孙黑表现得更加横蛮。子产反而把公孙楚放逐出国。董隧之盟,罕虎等六族私盟,公孙黑知道了,硬要参加。子产也不加讨罪。这样过了一年,公孙黑将作乱,其族人和诸大夫都反对他。子产乘机把公孙黑处死。驷氏强族才稍衰。
  其次,丰氏罕氏也很强大。子展、子皮即属罕氏,是子产执政的支持者。子产执政不久,丰卷要求田猎一次以便获取新鲜禽兽作为祭祀品。子产说:“唯君用鲜,众给而已”,没有答应。丰卷便准备动武,赶走子产。子皮又支持子产,丰卷反而被迫逃奔晋国。子产把丰卷的田里全部保存起来。三年后,丰卷回国,子产又把田里,包括三年内田里的收入,归还给丰氏。由此可见子产对贵族的曲意回护了。西周时土地本是王有的,但是贵族既然可以长期占有,实际上也就等于私有了。此由丰卷的田里一例可以看出。
  但是也有相反的例子,郑简公三年,公元前539 年,公孙段相郑伯骋晋,晋平公很喜欢他,把州的一块土地赐给公孙段。但是这块土地(在晋郑交界之处)已经历过多次主人,韩宣子、范宣子、赵文子三家又争着要它。所以公孙段一死,子产劝公孙段的儿子丰施把这块土地归还晋国。丰施已同意了。当时晋韩宣子执政,子产对韩宣子说:“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今无禄早世,不获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闻于君,私致诸子。”这就是土地只能占有的例子。当然,如果这块土地原是郑国的土地,那么丰施继承其父是理所当然的。
  自弭兵之会以后,晋楚之间保持和平。子产是比较亲晋的,他为卿时就曾数次骋晋。由于他的外交辞令和利用周礼,他在朝骋和轻币等问题上,都给郑国争得光彩。执政以后,他也几次赴骋,可以算是礼仪性的。郑定公元年,公元前529 年,晋会诸侯于平丘,子产和子太叔相郑赴会。鲁、周、齐、宋、卫、曹、莒、邾、滕、薛、杞、小邾等也都参加了。这却是一次重大的会盟。在开会前一日(七月癸酉)先举行朝晋礼。子产命外仆(官名)速张幄幕,子太叔止之,使待明日。到了晚上,子产听说子太叔还未张幄幕,使速往,却无余地了。仅此小事,也可见子产的外交经验和才能都要比子太叔为高明。次晨甲戌,会盟典礼开始,而又发生“争承”问题。《正义》解释:承,就是贡赋,言诸侯所出贡赋,各国按照班爵大小而有不同。子产认为郑是伯男,不该与公侯同列。子产根据周礼,说了下面的一番话: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位也)。列尊贡重,周之制也。卑而贡重者,甸服也。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言郑国在甸服外爵,列伯子男,不应出公侯之贡)惧弗给也,敢以为请。诸侯靖兵,好以为事,行理(使人通骋问者)无月不至,贡之无艺,小国犹缺,所以得罪也。诸侯修盟,存小国也。贡献无极,亡可待也。存亡之制,将在今矣。子产理直气壮,自日中以争,至于昏。晋人终于不得不答应。结盟之后,子① 《左传》,昭公十三年。
  太叔责怪子产,他说:“诸侯若讨,其可读乎?”子产回答说:“晋政多门,贰偷之不暇,何暇讨?国不竟亦陵,何国之为!”子产对于当时晋国六卿专政的情形,是很清楚的。据说,后来孔子听到子产为国争承的事情,赞叹说:“子产,君子之求乐者也。且曰合诸侯,艺贡事,礼也。”②郑定公四年(公元前526 年),晋韩宣子骋郑。郑伯欢迎他,举行宴会。郑大夫孔张后到,立于客间。掌司仪的纠正了他。孔张走到客的后面,客不让进去。他到挂乐器的地方站着。这种失礼的行为是要被贵族阶级所讪笑的。郑大夫富子因此向子产谏议道:“国而无礼,何以求荣?孔张失礼,吾子之耻”。他是想子产惩罚孔张,以讨好于大国的权臣,子产为了保持郑国的尊严,很不高兴富子的媚外态度,怒斥了富子一顿①。
  又,晋韩宣子有一只玉环,另一只在郑国的商人那里,因此他趁骋郑之际,要求子产给他配成一对。这本是韩宣子的私事,但郑国子太叔、子羽等怕得罪于晋,不得不要求商人给他。独子产不肯。他说,政府与商人世有盟誓:“尔(指商人)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所以他不能为韩宣子强迫商人一定要卖给韩宣子。子产接着严正地说:“今吾子(韩宣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诸侯,必不为也。”韩宣子听了子产的话,再不敢要玉环了,说:“起(宣子名)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失诸侯和鄙郑国),敢辞之。”此与上事同样,子产维持了郑国的尊严②。
  这时期,子产对于楚国也保持和平的关系。简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1年,楚公子围骋于郑,且娶于公孙段氏。将入馆舍时,郑发现楚人带着兵器,使行人(办外交的)子羽与楚交涉。公子围让步,倒挂着弓衣(橐)以示无弓,进入馆舍,迎接新妇。这件事虽由子羽出面交涉,实际上也是子产的意思③。
  当时,正值楚郏敖在位,公子围篡位的野心已日益暴露。他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在郑边境修筑犨、栎、郏三城,郑人害怕起来。子产知道公子围的目的是在转移国人的目标,而不是真正要攻郑,所以他说:“不害,令尹(指公子围)将行大事(言将弑君)而先除二子(指黑肱及伯州犁)也,祸不及郑,何患焉!”①这年冬,公子围果然弑死郏敖自己即位,是为灵王。由此可见子产对于当时列国形势是瞭如指掌的,所以他能断定公子围筑城的目的不在郑国。
  简公三十年(公元前536 年),楚公子弃疾赴晋过郑。郑罕虎、子产、游吉从郑伯在相欢迎他。弃疾很有礼貌,见郑伯以马八匹作为礼物,如见楚王一样,见子皮(罕虎)如上卿,以马六匹作为礼物,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太叔以马二匹,各如其分。并且下令他的随从士兵,不刍牧,不进入田中,不砍伐树木,不强买等等。这是过去楚人进入小国境内所没有过的现象。因此子皮、子产、子太叔推测弃疾将有为王的野心。后来灵王被弑,公子弃疾为王,是为平王。这个例子同样说明子产能够洞察列国形势,所以料事如神。② 《左传》,昭公十三年。
  ① 《左传》,昭公十六年。
  ② 《左传》,昭公十六年。
  ③ 《左传》,昭公元年。
  ① 《左传》,昭公六年。
  子产的三项改革子产政治生活上最大的成就,是他执政后立即进行的三项改革。
  第一项是田制的整理、改革。《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此事云:(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
  这次田制改革实际是二十年前子驷“为田洫”的继续。《孔疏》解释“为田洫”说:“为田造洫,故称田洫。此四族皆是富家,占田过制。子驷为此田洫,正其封疆,于分有剩则减给他人,故正封疆而侵四族田也。”《孔疏》的解释是正确的。《左传》记述子产的改革特别说“大人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一语也可证明。这就是说,春秋以后原来的井田制已经逐渐破坏了。破坏的原因就是有一些贵族“占田过制”,不但原来的公田已由贵族占有而变为私有,而且农民的私田也可能被他们所掠夺,从而代耕公田也就成徭役剥削了。这自然会引起广大的人民和一部分没落的贫穷贵族(包括“士”在内)的不满。而这种改革必然会牵涉到既得者的利益,子驷那次改革的失败,就是四族丧田者引起来的暴乱。故子产改革之后一年,舆人之诵曰:“取我衣冠而褚(贮)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这几乎又要酿成与二十年前同样的暴乱。《左传》记载那次暴乱,特别引用《郑书》称“盗”者并非大夫,因此“舆人”可能主要指“士”(上文“大人”指大夫,见杜注)。他们是有田的(即所谓“士食田”)。也有“隶子弟”(见《左传》桓公二年)。因此,舆人之诵说:“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他们中间必定也有占田过制的,因而也必定有没落的贫穷的人。三年之后,大概是因为生产发展了,而且土地不均的现象停止了,他们就普遍地对子产的改革表示拥护,所以舆人之诵说:“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子产这次改革,恐怕是整理多于改革。因为从“都鄙有章,上下有服”
  看来,他并不废除国野(乡、遂)的制度。服,不是车服,而是服役之服,即所谓“上所以事神,下所以事上”的等级服役制度。
  第二项改革是“作丘赋”。这是在郑简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38 年),距他的作田洫的改革只五年,距鲁国作丘甲则晚五十二年。《谷梁传》对鲁作丘甲说:“甲,国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甲,非人人之所能为也,丘作甲,非正也。”按丘本是被征服部落的地区,他们是不服兵役的,因而也无作甲的义务。现在鲁国统治阶级要被统治的野人也制作甲,当然是“非正”的,郑作丘赋,大概与鲁作丘甲相同。就是说,郑国统治阶级从此也要丘所在的被统治阶级供应军赋了。赋本包括车马、甲盾、徒兵等等,所以郑作丘甲与鲁作赋并无不同。这是春秋以来由于战争的频繁,各国普遍地有加赋的趋势。统治阶级不一定预料到,这样一来,国野的界限却不知不觉地取消了。
  子产这次改革,同样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这是必然的。如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已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子产毫不动摇,他说:“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吾不迁矣。”这种坚定的意志,是春秋时期的政治家所少有的,也就是他所以成功的原因。
  第三项改革,是铸刑书。这是在郑简公三十年(公元前536 年)。它与晋铸刑鼎应该相同,而时间上却早于晋国二十三年(前513 年),《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云:“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这是我国文献上第一次明确用铁的记载。虽然郑铸刑书是否铸在铁铸的刑鼎上,不能断定,但既然说“铸”,很可能也是铁鼎,郑铸刑书,晋叔向写信给子产表示反对,他说:“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他的言论与二十三年后晋铸刑鼎,孔子所反对的言论全出一辙。孔子说:“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两相比较,可知铸刑书和铸刑鼎,就是把贵族阶级的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加以公布。在此以前,只是贵族阶级的习惯法,不成文法,也即所谓“礼”,而铸刑书以后,则是成文法。礼只施于贵族,刑(指体罚)则施于平民、奴隶。因此铸刑书和铸刑鼎必然对于贵族不利,而引起叔向、孔子等人的反对。
  应该指出,刑书的公布必定是阶级矛盾的结果。因为子产给叔向的回信说:“侨(子产)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倘使不是为了无法解决的阶级矛盾,何以说话如此严重!子产于临死前给子太叔的遗嘱说:“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子产死后数月,子太叔执政,他不忍猛而宽,结果是“郑国多盗,取(聚)人于萑苻之泽。太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子产),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①依《左传》的记载,萑苻之盗似乎发生在子产死后数月,这或是为了故意给子产隐讳,而在子产生前已经发生,就是说,在子产铸刑书时必定已经发生,否则子产给叔向的回信说:“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就不能理解他死前的遗嘱里,说什么宽猛云云,也就成为无的放矢了。
  我们知道,雅典公布德拉古成文法,罗马公布十二铜表法,都是平民不断地剧烈地反对贵族特权才取得的。尽管那些成文法还很不平等,条文非常之残酷,但是有了成文法的公布,总比把法律藏在贵族手里,要对平民有利。以此类推,我们认为郑晋刑书的公布,对平民也可能比较有利,而这正是叔向、孔子等人反对的原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子产的改革虽然有其抑制贵族的一面,但是他对于贵族也有曲意回护的一面。
  子产的思想子产不只是政治家,而且是思想家。他的政治活动,可以说只属于郑国,而他的思想,不只影响于春秋时期,而且影响于后代。
  子产是一个很博学的人,这与他少年时受到良好的诗礼教育是分不开的。郑简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1 年),子产到晋去问候晋平公疾病。叔向问子产说:“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实沈台骀为祟’。史莫之知。敢问此何神也?”子产回答说: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① 《左传》,昭公二十年。
  虞。当武王邑姜方震太叔,梦帝谓已:“余命而子日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太叔焉,故参为晋星。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玄冥师,生允格、台骀。台骀能业其官,宣汾洮,障大泽,以处大原。帝用嘉之,封诸汾川,沈、姒、蓐、黄,实守其祀。今晋主汾而灭之矣。由是观之,则台骀,汾神也。抑此二者,不及君身。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萦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萦之。若君身,则亦出入饮食哀乐之事也。山川星辰之神,又何为焉?侨闻之,君子有四时,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修令,夜以安身,于是乎节宣其气,勿使有所壅闭湫底,以露其体。兹心不爽,而昏乱百度,今无乃壹之,则生疾矣。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今君内实有四姬焉,其无乃是也乎?若由是二者,弗可为也已。四姬有省犹可,无则必生疾矣。
  叔向听了这番话后,说:“肸(叔向)未闻也,此皆然矣”。晋侯听到子产的话,说:“博物君子也”①。他不但原原本本地讲述了参、商二星的神话传说,而且说明了男女同姓不婚,其生不蕃的生理原因,指出晋侯的疾病不是由于实沈台骀为宗,而是由于男女饮食的缘故。
  又如后来子产第二次骋晋,晋侯生病,已经三月,梦见黄熊。韩宣子问是什么厉鬼。子产回答说“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首先他驳韩宣子厉鬼之说,接着他又讲述黄熊的故事说: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子产强调人事,但是他并不否认鬼神的祭祀的意义。这种态度与孔子“祭神如神在”一样。
  简公三十年、三十一年间(公元前536、535 年)郑国发生一次闹鬼事件,人们纷纷传说“伯有至矣!”(伯有被子晢驷带所杀)而且有人传说,梦见伯有披着兵甲走过,某月某日要杀死驷带和公孙段。后来驷带和公孙段果然如期而死,因此众人惊慌得很。子产在这种情况下,为伯有立了庙,并让良止(伯有子)和公孙泄(子孔子。子孔也是被国人杀死的)继为大夫。子太叔不解其故。子产说:“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意思是说要使他的魂魄有所归宿。太叔又问:“公孙泄何为?”(子孔不为害,问何为立公孙泄)子产曰:“为身无义而图说,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不媚不信。不信,民不从也。”意思是说,为了满足群众的心理要求,有时政治上不能不反其道行之。公孙泄虽非冤死,但是借伯有立庙,只是“无义而图说”而已。因此,子产虽然不是无鬼神论者,但是他仍然重在人事,或者只是为了政治的需要。这和孔子“敬鬼神而远之”,其义实在相似。后来子产到晋国去,赵景子还问:“伯有能为鬼乎?”子产也不否认鬼神,他接着说,伯有是大族,而且从政三世,不幸“强死”(即被人杀死),能为鬼,不亦宜乎?”②说穿了,伯有为鬼害,就因为他是大族。
  ① 《左传》,昭公元年。
  ① 《左传》,昭公七年。
  ② 《左传》,昭公七年。
  春秋时期,贵族阶级内部还保持着氏族贵族的民主精神,古代所谓“德治”、“仁政”。尽管有后人的夸张,其实就是氏族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决不是儒家空想出来的。子产从政,他没有子驷、子孔那样专断,而是相反。《左传》襄公三十年云:“子产从政也,择能而使之,冯简子能断大事,子太叔美秀而文,公孙挥能知四国之为,而辨于大夫之族姓,班位,贵贱,能否,而又善为辞令。裨谌能谋,谋于野则获,谋于邑则否。郑国将有诸侯之事,子产乃问四国之为于子羽,且使多为辞令,与裨谌乘以适野,使谋可否,而告冯简子使断之。事成,乃授子太叔行之,以应对宾客,是以鲜有败事”①。由此可见子产执政时期,尽管郑仍旧处在晋楚两大国之间,强族也仍旧专横,但当时无论内政外交都比过去要稳定得多。这不仅是子产一人的智慧才能,而是他的班子比过去要健全得多,也就是他能够更多地发扬了贵族民主的精神。
  子产的民主精神,在“不毁乡校”一事上也表现得很明显。《左传》记载道: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
  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仲尼闻是语也,曰:“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②传说,“乡校”即古之“明堂”,为讨论、执行政治的地方,春秋时是否尚有此制,已不可知,不过它可能还作为古建筑保留下来,而且为人游观之所,并按照旧习惯大家在这里议论政治。然明主张“毁”,子产不主张“毁”,正可说明子产的民主精神。
  子产不但尊礼,知礼,而且《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子产论礼的一大段话,从内容看来,却可证明子产是礼的专家。有云: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命,因天之性,生其大气,用其五行。..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
  赵简子听了子产的议论之后,赞叹他说:“甚哉!礼之大地!”
  在礼法的问题上,子产仍旧坚持传统的观点,认为礼是第一位的,不得已才用法或刑罚。他之铸刑书就是其例。
  在天道观方面,子产确有超出同辈的人的地方。他的一句名言是为大家所熟悉的,他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
  这是郑定公六年(公元前524 年),宋、卫、陈、郑四国发生大火,裨灶是懂天文的,他预先警告过子产,要子产以瓘斝玉瓒禳火,子产弗听。后来宋、卫、陈、郑果然大火,而且依裨灶说郑还要大火。子产没有听从裨灶的话去禳火,因此说了上面这话的。依子产的意思,天道就是自然的规律,它与人的规律是无关的,所以并不同意裨灶的话,至于禳火更是迷信之举。子产不只不听从裨灶的话去禳火,反而对于防火却做了充分的准备。郑国也未发生第二次大火①。子产认为“天道”与“人道”是没有关系的,而应尽力①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②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① 《左传》,昭公十八年。
  于人事方面,这种观点与孔子基本上也一致的。
  又郑国旱灾,子产使屠击、祝欵、竖树三人到桑林祭祀求雨。他们到后,反而把桑林砍伐了,不雨。子产说:“有事于山,艺山林也,而斩其木,其罪大矣!”②因此把屠击等三人的官邑夺取了。天旱到桑林求雨,这是商代以来的老风俗,不过大片的森林可以引雨,这在科学上有一定的道理。子产命屠击等到桑林祭祀,这是他遵守传统的风俗的一面,但他既说“艺山林也”也似乎认识到森林与天雨的关系。
  有一次,郑又大水。据说,在郑城外洧渊出现龙斗,国人要求萦祭,子产不答应。他说:“我斗,龙不我觌(见也)也,龙斗,我独何觌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①这仍是“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思想。子产去世的消息,传到孔子耳里(时孔子29 岁)他流着眼泪说:“古之遗爱也!”②孔子与子产生前似未谋面,但是孔子是深深地敬爱子产的为人的,他这一叹语与“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正是因为他们思想上有共鸣的地方,才可能说出这么深切的话。
  ② 《左传》,昭公十六年。
  ① 《左传》,昭公十九年。
  ② 《左传》,昭公二十年。
  第三节晏婴、叔向晏婴相齐晏婴,字仲,溢平,习惯上多称为平仲。东莱夷维(令山东高密县)人。《史记》称其“事齐灵公、庄公、景公,以节俭力行重于齐。既相齐,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其在朝,君语及之,即危言;语不及之,即危行。国有道,即顺命;无道,则衡命。以此,三世显名于诸侯。”司马迁为晏婴立传,对他极为推崇,说:“方晏子伏庄公尸哭之,成礼然后去,岂所谓‘见义不为无勇者’耶?至其谏说,犯君之颜,此所谓‘进思尽忠,退思补过’者哉!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哭齐庄公成礼,进谏节俭,这是我们所知晏婴一生中的重要事迹。
  晏婴哭齐庄公成礼,在《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有较详的记载。当时,崔杼设置圈套,预谋杀害庄公。庄公要与崔杼之妻通奸,陷入圈套。晏婴闻讯,来到崔氏住宅的门外。有人问晏婴,你要为君而死吗?回答是,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有人又问,你要跑到别处去吗?回答是:吾罪也乎哉,吾亡也。又问:你回去吗?回答是:君死安归。接着,晏婴说出一番道理:“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弑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将庸何归?”崔家的门打开了,晏婴走进去,枕尸而哭。兴,三踊而出。有人就跟崔杼说,一定要杀掉他。崔杼说:“民之望也。舍之,得民。”这段故事表明晏婴在生死的关键时刻,能作出理智的选择。他没有死,但并不怕死。崔杼敢于杀害庄公,而不敢杀害晏婴,这可见晏婴在当时政治天平上分量之重。
  晏婴进谏,有时,是象司马迁所说,“犯君之颜”,因事引导,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公元前522 年,齐景公生病已经一年,还没有好。诸侯派人来问疾者不少。梁丘据和裔款说,“我们祭祀鬼神,比先君还要丰盛。现在君主病了,使诸侯担忧。这是祝史之罪。诸侯不知内情,要说我们不敬鬼神了。”他们建议杀了祝史,以便向诸侯解释。景公把这个意思告诉晏婴。晏婴说:若是有德行的君主,内政外事不荒废,上下无怨恨,举动不背时,那么祝史向鬼神陈说实情,也不会有什么惭愧。因而鬼神也会飨用祭礼,国家也会受到福泽,祝史也可以从中得到好处。如果遇到淫乱的国君,内政外事偏颇邪恶,朝野上下怨恨,举动邪僻背理,纵欲贪私,高台深池,淫乐无已,斩刈民力,掠夺民财,从而酿成过错,又不体恤后代,暴虐放纵,胡作非为,毫无顾忌,不考虑怨谤,不害怕鬼神,把鬼神的震怒和百姓的痛恨都不放在心上,那末,祝史若陈说实情,则是诉说国君的罪过;如果祝史掩盖过错、列举好事,则是虚诈欺骗。所以鬼神不享受祭祀,国家因而得祸,其中也有祝史的份。夭、昏、孤、疾者所以存在,只因为有暴君的缘故。
  景公问:那末,怎样办呢?晏婴回答说:这不是杀祝史所可办到的。现在山林泽薮,盐蜃,都设官看管。贪鄙的人掌握权力,各处的关卡横征暴敛,世袭的大夫强买货物;政令无准则,赋敛无节度,宫室不断更新,淫乐不止,宠妾在市场肆意掠夺,宠臣在各处假传教令,私欲不能满足,就加害百姓。百姓痛苦困乏,夫妇都在诅咒。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聊地,摄地以东,姑地,尤地以西,人口多得很呢!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
  晏婴的这次进谏,有进步思想的内容。“祝不胜诅”,有无神论和人民性的倾向。这次的进谏,是有政治效果的。景公指示大臣们宽政、毁关、去禁、薄敛,裁减了一些不利于民的机构和法令①。
  也是在公元前522 年,晏婴又一次的进谏。《左传》昭公二十年说: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梁丘据)驰而造焉。
  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
  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盐梅以烹鱼肉, 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嘏无言,时靡有争。”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今据不然。
  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
  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这番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要和而不同,就是听取多方面不同的意见,不要偏听。二是于一种意见之中,也要有可有否,作出一些分析,不要囫囵吞枣。晏婴所说,是如何正确对待不同意见的态度问题。他的话说得委婉,但是关系国君政治作风的大问题。
  晏婴坚持节俭。对违背节俭的事,虽君命有所不受。《左传》昭公三年记载:齐景公打算为晏婴更换住宅,说,“你的住房靠近市场,又低湿狭小,喧闹多尘,不能在这儿居住了,把你房子换到高爽的地方吧。”
  晏婴辞谢说:“君的先臣就住在这里,下臣我不足以继嗣祖业,住在这里就已经过分了。况且小人靠近市场,早晚得到所需要的东西,这与小人有便利之处,岂敢麻烦里旅的人为我建造新房呢?”
  景公笑着说:“你居近市场,知道物价的贵贱呀?”晏婴说:“当然知道。市上的履贵踊贱。”这是晏婴乘机谏景公刑罚之多。景公听了晏婴的话,为之减刑。
  等到晏婴出使在外,齐景公命人更换了晏婴的住宅。晏婴从国外回来,新住宅已经建成了。然而,晏婴拜谢以后,就将新宅拆毁了,并重新建造邻居的房屋,都象原来的样子,让原来的住户又重新搬了回来①。
  《晏子春秋》记:晏婴总是乘坐破旧的车子,驾车的马也老瘦不堪。齐景公见了说:“你的俸禄太少了吧?为什么你的车马这样不好呢?晏婴说:臣得暖衣饱食,敝车驽马,以奉其身,于臣足够了。
  晏婴走后,齐景公命梁丘据给晏婴送去了漂亮的大车和骏马。一连送了三次,都被拒绝了。
  齐景公很不高兴,就把晏婴召来,对他说:你不接受车和马,我以后也不再坐车了。晏婴说:你让我统辖全国官吏,我要求他们节衣缩食从俭处事,① 《左传》,昭公二十年。
  ① 见《韩非子·难二》。
  以便给全国的人们作个样子。这样,我还恐怕他们有奢侈浪费和不正当的行为。现在你在上面是辂车乘马,我在下面也乘坐这么好车马,这样一来,有些人就要学你和我的样子。上行下效,会弄得全国奢侈成风,我也就无办法去禁止了。最后,晏婴还是辞而不受①。
  车马和住宅,好象只是生活上的事,但从晏婴作为齐相的身份说,却是关系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大事。司马迁说他“以节俭力行重于齐”,可见他对于节俭的坚决及其政治影响。他对于节俭的一些议论,也有人民性的倾向。晏婴作为一国之相,于上述各事外,对人才的敬礼,任用,特别重视。
  有一次,齐景公出猎,上山见虎,下泽见蛇,以为不祥。晏婴说:“国有三不祥,是不与焉。夫有贤而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不祥也。所谓不祥,乃若此也。”又有一次,齐景公问晏婴如何改变齐国的政治。晏婴说:国具官而后政为善。景公很不高兴,说:“齐国虽小,何为不具官乎?”晏婴说:“这不是我要说的意思。昔先君桓公身体堕懈,辞令不给,则隰朋侍。左右多过,刑罚不中,则弦章侍。居处肆纵,左右慑畏,则东郭牙侍。田野不修,人民不安,则宁戚侍。军吏怠,戎士偷,则王子成父侍。德义不中,信行衰微,则筦子侍。先君能以人之长续其短,以人之厚补其薄,是以辞令穷远而不逆,兵加于有罪而不顿。是故诸侯朝其德而天子致其胙。今君之失多矣,未有一士以闻者也,故曰未具。”②晏婴的这两次议论,见于《说苑》,或多浮词,但略可见晏婴对人才的重视。
  《史记》记:“越石父贤,在缧绁中。晏子出,遭之涂,解左骖赎之。
  载归,弗谢,入闺。久之,越石父请绝。晏子惧然,摄衣冠谢曰:‘婴虽不仁,免子于厄,何子求绝之速也。’石父曰:‘不然。吾闻君子诎于不知己,而信于知己者,方吾在缧绁之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以感寤而赎我,是知己。知己而无礼,固不如在缧绁之中。’晏子于是延入为上客。”又记:“晏子为齐相,出。其御之妻从门间而窥其夫。其夫为相御,拥大盖,策驷马、意气扬扬,甚自得也。既而归,其妻请去。夫问其故。妻曰:‘晏子长不满六尺,身相齐国,名显诸侯。今者妾观其出,志念深矣,常有以自下者。今子长八尺,乃为人仆御,然子之意自以为足,妾是以求去也。’其后夫自抑损。晏子怪而问之,御以实对。晏子荐以为大夫。”这两段记载,写出了晏婴在为国、敬礼、任用贤才的不平常的作风。司马迁为晏婴立传,很重视这两件事,把它们放在传记的重要地位上。
  公元前500 年,晏婴卒。生年不详,开始相齐之年亦不详。但他的政治生活,主要是在齐景公时期,当无可疑。景公听到晏婴死之后,急忙奔丧,伏尸而号,悼念他对自己的日夜督责,“不遗尺寸”。十七年后,景公还怀念他,说:“自我失晏子,于今十有七年,未曾闻吾过、不善。”①世传《晏子春秋》一书,系后人对晏婴言行的辑录,似成于战国人之手,内容多系传说,不尽可信。
  叔向论政① 《晏子春秋·景公以晏子乘弊车驾马使梁丘据遗之三返不受》。
  ② 《说苑》卷一,《君道》。
  ① 《说苑》卷一,《君道》。
  叔向,羊舌氏,名肸,是晋的公族,历事晋悼公、平公和昭公,死于公元前528 年或稍后,生年不详。晋悼公时,傅太子彪,即后来的平公。他在晋国没有执掌国政,但以正直和才识见称于时。他留下了一些重要的政治见解和政治风范。
  公元前552 年,晋平公六年,叔向的异母弟弟羊舌虎因罪被杀,叔向也被囚禁。平公宠臣乐王鲋向叔向表示,说他可以去说情。叔向不理他。并向人表示,只有祁奚才可以帮助他。他说:“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难道会单独把我丢下吗?”后来,情况的发展,正如叔向所料。平公向乐王鲋询问叔向的罪过。乐王鲋回答说:不丢弃他的亲人,可能是同谋。当时祁奚已经告老休养了,听说叔向的情况,坐上传车去拜见范宣子,说:“谋而鲜过,惠不倦者,叔向有焉”。这是国家的柱石。即使他的十代子孙有了过错,还要赦免,用以勉励有才能的人。现在一旦自身不免于祸,而使之丢掉国家,这难道可使人理解吗?鲧被诛戮而禹兴起,伊尹放逐太甲而又做了他的宰相,也没有受到怨恨。管叔、蔡叔被诛,而周公辅佐成王。为什么叔向要为了羊舌虎而被杀?宣子被说服了,同往劝说平公赦免了叔向。祁奚和叔向都不认为这件事的处理是由于私情。祁奚不见叔向就回去了。叔向也不向祁奚表示感谢而去朝见晋平公①。
  公元前546 年,晋平公十二年,宋国的向戎发起弥兵之会。晋、楚两国是主要的参与者。晋国的代表人物是赵武,叔向是赵武的副手。楚国的代表人物是令尹子木。要会盟了,楚人衣里裹上皮甲。这实际上是对晋及晋方诸国的不信任。楚国伯州犁说:“会合诸侯的军队,而做不信任人的事,恐怕不可以吧。诸侯盼望受到楚国的信任,因此前来盟会。如果不信任别人,这就是丢掉了所用来使诸侯信服的东西。”他坚决请求子木解除皮甲。子木说:“晋国和楚国缺乏信用,已经很久了,干对我们有利的事就是了。如果能满足愿望,哪里用得着信用。”伯州犁退下去,对人说:“令尹将要死了,不会到三年。但求满足意志而丢弃信用,意志会满足吗?有意志就形成语言,有语言就生信用,有信用就巩固意志。这三件事互相关联、彼此确定。信用丢了,怎么能活到三年呢?”赵文子为楚人裹甲而感到担心。叔向说:“这有什么可怕?一个普通人一旦做出了不守信用的事,尚且不得好死。如果一个国的卿,会合了诸侯而做出不守信用的事,必然不能成功。说话不算数的人不能给人造成麻烦,这是你不必担心的。用信用召集别人,而又用上了虚伪,必然没有人亲附他,那里能危害我们?而且我们依靠着宋国来防守他们制造的麻烦,那就能人人舍命。和宋军一起舍命抗敌,即使楚军增加一倍也是可以的,我有什么可怕呢?而且事情又不至于到这一步。嘴上说消除战争以召集诸侯,反而发动战争来危害我们,我们的好处就多了,这我们是不必担心的。”
  晋国和楚国争执歃血盟誓的先后。晋国人说:“晋国本来是诸侯的盟主,从来没有在晋国之前歃血的。”楚国人说:“你说晋国和楚国的地位对等,如果晋国永远在前面,这就是楚国弱于晋国了。而且晋国和楚国交换着主持诸侯的结盟已经很久了,难道专门由晋国主持?”叔向对赵武说:“诸侯归服晋国的德,不是归服它主持结盟。你致力于德,不要去争执先后。而且诸侯会盟,小国也一定有主盟的人,让楚做晋的小国,不也是可以吗?”于是①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就让楚国先歃血。《春秋》记载会盟诸国的顺序,把晋国放在前面。《左传》说,这是由于晋有信用。
  会后,宋公招待晋、楚的大夫。赵武为主宾。楚令尹子木跟他说话,赵武不能回答。叔向在旁边说话,赵武也不能回答。子木回国后,对楚王说:“宜晋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无以当之,不可与争。”弭兵之会的成功,和缓了南北对抗的紧张形势,这当是符合各国人民愿望的。叔向在会盟的过程中,起了积极的作用。
  公元前537 年,晋平公二十一年,晋韩起以叔向为副手,入楚送女。在路经郑国的时候,子皮、子太叔慰劳他们。太叔对叔向说:“你要当心,楚王是非常骄横的。”叔向说:“他非常骄横,只有对他自己有害,对别人有什么关系。若奉我币帛,慎我威仪,守之以信,行之以礼,敬始而思终,终无不复。从而不失仪,敬而不失威,道之以训辞,奉之以旧法,考之以先王,度之以二国,虽骄横,又能对我怎么样。”叔向所说的主要内容是“守之以信,行之以礼。”“守之以信”,是遵守出使的任务,也就是送女成婚。“行之以礼”,是按传统的规范行事。“信”和“礼”,在叔向的言论中,往往是被强调的。此外,“度之以二国”这句话也是重要的,是说要审度晋楚二国之不同的形势,也即国家的实力。
  后来,事实证明,太叔和叔向的话都是对的。楚王在韩起、叔向等到达后,对群臣说,他要派给韩起、叔向等人担任不体面的职务,以羞辱晋国,自己好痛快痛快。群臣没有人答腔,只有启疆说了话。他指出,晋自鄢之战以来,一直没有放松警备,两晋臣到楚以后的一切活动又都依礼行事。晋国送亲的使者,都是各国卿大夫中著名的人物,有很大的政治影响,不可轻易得罪了他们。他说楚王的想法“将以亲易怨,实无礼以速寇,而未有其备,使群臣往遣之客以逞君心。”这番话把楚王说得省悟过来,他说:“不穀之过也。”于是以厚礼接待韩起。本来想找麻烦使叔向为难,但也做不到,只得也用厚礼接待了叔向。①公元前536 年,晋平公二十二年,郑铸刑书。叔向致照书子产,表示他对公布刑书的意见。叔向在书中说:“始吾有虞于子,今财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之以彊,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负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徵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徵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子产不同意叔向的意见,答书坚决而委婉地说:“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①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① 《左传》,昭公五年。
  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②叔向和子产的书信,是春秋政治史上的重要文献。他们在政治思想上有严重的分歧,分歧的焦点是对待礼的态度。叔向主张“行之以礼,守之以信”,防民有争心。子产铸刑书,则“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徵于书。”叔向看不到传统的社会秩序必然要灭亡,他看到的是刑书公布后所要发生的新的矛盾。子产是主张改变传统的社会秩序的,但他也并不认为新的办法就可能彻底解决矛盾。所以他说:“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叔向和子产,在政治思想上的具体表现尽管不同,但又都表现了春秋这一动荡时期的政治家看不到历史前途的苦闷。
  公元前533 年,晋平公二十五年,周王朝的甘大夫和晋的阎大夫嘉争夺阎地的土田。晋的梁丙、张趯率领阴戎进攻王朝的颍邑。周王使詹桓柏向晋致词,指出周之疆土及封建子弟的历史,意在谴责晋对历史使命的背弃,谴责晋率戎人伐诸姬的错误。最后指出周王室同晋的关系,“犹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谋主也。”如晋要“裂冠毁冕,拔本塞原,专弃谋主”,也就无可责备了。叔向对韩起说:“文公之霸,难道能改变制度吗?他辅佐拥戴天子,是很恭敬的啊。从文公以来,累代都有不合礼的活动,损害了宗周,暴露了自己,诸侯对晋的三心二意不也是应该的吗?天子的致辞,你还是要考虑考虑。”韩起同意叔向的意见。这时,周王的姻亲有丧事,晋就派赵成到周吊唁,送去阎的土田和入殓的衣服,遣返在颍地抓到的俘虏。周王也派大夫宾滑逮了甘地的大夫襄,来讨晋国的喜欢。晋对他加以礼遇而放了他回去①。
  公元前531 年,晋昭公元年,楚王召蔡灵侯于申而杀之,使公子弃疾帅兵围蔡。韩起问叔向说:楚国会战胜吗?叔向回答说:“可以战胜的。蔡侯得罪了他的国君(指其杀父自立)而无恩于民!天要假手于楚以处死他,为什么不能战胜他呢?但我听说,不讲信而微劳得利,不能有第二回。楚曾使陈太孙吴伐陈,说将要安定你的国家。陈人听从了他的命令,就把陈变成一个县。现在又诱蔡而杀了其君,以兵围了蔡。虽侥幸得胜,也必然受到灾殃,这是不能长久的。以前,桀战胜了有缗而丢掉了国,纣战胜了东夷而丧失了生命。楚疆小,地位低,而比桀纣还要暴虐,能够没有灾祸吗?上天借助于坏人,不是降福给他,而是增多他的罪恶而降罚于他。比如天有五种材料而由人使用,材力用尽也就丢了。因此楚国不能拯救了,也不能复兴了。”①公元前529 年,晋昭公三年,楚公子比(即子干)、公子黑肱、公子弃疾等帅陈、蔡、不羹、许、叶之师入楚,与楚灵王争夺王位。韩起问叔向:子比会成功吗?叔向说:“他不会成功。如想得到国家,必须克服五项困难。有了显贵的身分而没有贤人,这是一。有了贤人而没有人内应,这是二。有了内应而没有谋略,这是三。有了谋略而没有人民,这是四。有了人民而没有德,这是五。子比在晋国十三年了,晋、楚跟从他的人,没有知名之士,可以说没有贤人。族人被消灭,亲人背叛,可以说没有内应。没有可乘之机而轻举妄动,可以说没有谋略。一辈子在外边作客,可以说没有人民。流亡在外没有怀念他的象征,可以说没有德。楚王暴虐而无所顾忌,是自取灭亡。② 《左传》,昭公六年。
  ① 《左传》,昭公九年。
  ① 《左传》,昭公十一年。
  子比不顾这五项困难而杀死原来的国君,谁能帮助他成功呢?享有楚国的,大概是弃疾(平)吧。他统治着陈、蔡两地,方城山以外也归属于他,烦杂和邪恶的事情没有发生,盗贼潜伏隐藏,虽然有私欲而不违礼,人民没有怨恨之心。神灵任命他,国内的人民相信他。芈姓发生动乱,必然是小儿子立为国君,这是楚的常例。得到神灵的保佑,这是一。有人民,这是二。有美德,这是三。受宠而显贵,这是四。年纪最小,合于常例,这是五。弃疾有这五项优点,可以消除那五项困难,谁还能够伤害他呢?子比的官职,不过是右尹;他的地位,不过是庶子;论起神灵所命,也是远的。贵和宠,对他都说不上。百姓没有怀念他的,国内没有亲附他的。他要凭什么立为国君呢?”
  韩起说:“齐桓公、晋文公不也是这样吗?”叔向回答说:齐桓公、是卫姬的儿子,受到僖公的宠爱;有鲍叔牙、宾须无、隰朋为辅助;有莒国、卫国作为外援;有高氏、国氏作为内应;从善好象流水一样,行动迅速;不贪财货,不放纵私欲,施舍不知疲倦,求善没有满足。由于这样而享有国家,不也是合适的吗?我们的先君文公,是狐季姬的儿子,受到献公的宠爱;喜欢学习而专心一志。他生年七十,就得到五个人材。有先大夫子余、子犯作为心腹,有魏犨、贾佗作为臂膀,有齐、宋、秦、楚作为外援,有奕氏、郤氏、狐氏、先氏作为内应。他逃亡在外十九年,坚守自己的意志。惠公,怀公丢弃人民,人民因而亲附文公。献公没有别的亲人,人民没有别的希望。上天正在保佑晋国,将会用谁来代替晋文公?子比和这两位国君比,不一样。他是在国内有更有威望的人可以做国君的情况下,对人民没有施予,在外边没有援助,离开晋国没有人相送,回到楚国没有人迎接,凭什么希冀享有楚国呢?①这年五月癸亥,楚灵王缢于芋尹申亥家。乙卯夜,子比在动乱中自杀。
  丙辰,公子弃疾即位①。楚政局的变化,大体不出于叔向所料。叔向的这段议论,既分析了楚的形势,也反映了他对于作为一个国君的要求,这在他的政论中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公元前528 年,晋昭公四年,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入楚,叔鱼代理景伯的职务,管理刑狱。韩起命叔鱼断狱。按规定,雍子有罪。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乃判邢侯有罪。邢侯怒,杀叔鱼和雍子于朝。韩起问叔向应如何判罪。叔向说:“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有罪而以贿赂进行收买。叔鱼卖狱、邢侯专杀,他们犯的罪是一样的。已恶而掠美,是昏。贪以败官,是墨。杀人不忌,是贼。《夏书》说:‘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于是对邢侯施刑,对雍子和叔鱼陈尸。孔子评论这件事情说:“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②这是说,叔向不以亲枉法。叔向一向是主张行礼守信的,但从这件事的处理上,又可见他是守法的,这同他反对子产公布刑书的精神并不矛盾。
  季世的忧虑① 《左传》,昭公十三年。
  ② 《左传》,昭公十四年。
  晏婴和叔向,在齐晋两国卿大夫间都是著名人物,他们相互间也有接触,并且都有“季世”之感,对国家的前途满怀忧虑。这种忧虑,在春秋时期,特别是在春秋中、后期,反映了这个时期社会动荡的特点。
  公元前539 年,晏婴出使于晋。晏饮之间,两人进行了相当坦率的谈话。叔向说:齐国的情况怎么样?
  晏婴说:这到季世了。我不知道齐国是否要属于陈氏了。国君不爱护他的人民,让他们归附陈氏。齐国过去有四种量器,豆、区、釜、锺。四升为一豆,各自翻四倍,以成为一釜。十釜就是一锺。陈氏的豆、区、釜三种量器都加大四分之一,钟的容量就更大了。陈氏用私家的大量器借出,而用公家的小量器收回。山上的木料运到市场,价格不高于山上;把鱼盐脣蛤运到市场,价格不高于海边。人民力量如果分为三份,两份归于国君,只有一份维持衣食。国君的积蓄腐朽生虫,而三老却挨冻受饿。国都的市场上,鞋子不值钱而假腿昂贵。人民有痛苦疾病,陈氏就给予温暖。陈氏象父母那样去爱护人民,而人民归附他如同流水。要想陈氏得不到人民的拥护,哪里能躲得开?箕伯、直柄、虞遂、伯戏,跟随着始祖胡公,他们的神灵太姬,已经来到齐国了。
  叔向说:是这样。我们的公室,现在也是季世了。战马不驾战车,卿不率领军队,公室的战车没有御者和戎右,步兵的行列没有官长。人民困疲,而宫室更加奢侈。死于道上的人彼此相望,而宠姬家里的财富多得装不下。人民听到国君的命令,好象躲避仇敌。栾、郤、胥、原、狐、续、庆、伯,这八家已经沦为低贱的吏役,政事在于私家,人民无所依靠。国君哪一天也不肯改悔,用欢乐来掩盖忧患。公室已经这样卑微,还能再等几天?馋鼎之铭说:“昧旦丕罡,后世犹患。”何况哪天都不肯改悔,他能长久吗?
  晏婴说:你打算怎么办?
  叔向说:晋国的公族完结了。我听说,公室将要卑微,它的宗族象树枝叶一样先落,公室就跟着凋零了。我的宗十一族,只有羊舌氏还在。我又没有好儿子,公室又没有法度。我得到善终,就是侥幸。难道还会受到祭祀?晏婴和叔向谈话的情调,显然是低沉的。他们对于改变国家前进的方向也显然没有信心。但他们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在政治上作出了一些努力。晏婴是努力要改善现状,叔向是要努力维护传统。
  在这次谈话以后的二十五年(公元前514 年),晋倾公因祁恩专杀,杀了祁恩和羊舌食我。羊舌食我是叔向的儿子,祁恩的党羽,而祁氏、羊舌氏亡。后来,三家分晋,田氏得齐,都如晏婴、叔向所见。
  第二章司马穰苴、孙武、伍子胥、范蠡春秋时期,战争频仍。无数次胜利和失败的战争经验反复出现,使人们得以比较研究,因而有认识战争规律的可能,也就会有军事家的出现。齐的司马穰苴、吴的孙武、伍子胥,都是著名的军事家。范蠡助勾践重建越国,既是政治家,也是军事家。
  第一节司马穰苴司马穰苴,齐田氏之族,生卒年不详。曾为齐司马,故称司马穰苴②。齐景公时,晋伐阿(今山东东阿县)、甄(今山东甄城县),燕侵河上③,齐国不能抵。晏婴推荐穰苴说,他虽是田氏的众贱子,但文能附众,武能威敌。景公召见穰苴谈说兵事十分高兴,任命他为将军,率兵抵御燕、晋的军队的进攻。穰苴说,“我向来卑贱,您从闾伍中提拔我为士大夫,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权轻,希望得到您的宠臣,国家尊重的人监军。景公使庄贾去作监军。
  穰苴与庄贾约定,说明次日午时在军门相会。穰苴先至军中,等待庄贾。庄贾素来骄贵,以为将己之军而己为监,不甚在意。亲戚、左右的人为他饮酒送行。日中而贾不至。穰苴把军队出发前应进行整饬、约束的事都已经完成,夕时,庄贾才到。穰苴问:为什么晚到?庄贾认错说,“大夫亲戚们送行,所以逗留。穰苴说:“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今敌深侵,邦内骚动,士卒暴露于境,君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百姓之命皆悬于君,何谓相送!”召唤军正询问说:按军法晚于约定时间到达,应怎么办?军正回答说:“当斩。”庄贾恐惧,使人驰报景公,请求解救。使人还未回来,庄贾已被斩,行示于三军。三军之士皆振慄。不久,景公派遣使者持符节赦庄贾,奔驰入军中。穰苴说:“将在军,君令有所不受。”问军正说:驰三军的法是什么?军正说“当斩。”使者大为恐惧。穰苴说,君的使者不可杀。斩使者之仆,斩车之左驸,马之左骖①,以行示三军。打发使者还报景公,然后行军。
  穰苴亲到士卒住所,察看井灶饮食,问疾问苦。他尽取将军的资粮享士卒,自己与士卒平分粮食,并特别照顾羸弱的人。三天以后,在军中宣布约束。有病的都要求跟军队走,争相鼓劲赴战。晋师燕师听到这种情况,都罢兵而去。穰苴率兵追击,夺回丢失的土地而归。将至国,穰苴释兵旅,解约束,誓盟而后入。
  景公与诸大夫郊迎,依礼劳师。景公见穰苴,尊为大司马。不久,大夫鲍氏、高、国等人语于景公。景公退穰苴,苴发病而死。其后,田常杀齐简公,尽灭高、国之族。田常曾孙和自立,号太公。其孙因齐号,为齐威王。齐威王使大夫整理古司马法,而附穰苴于其中,称为《司马穰苴兵法》。① 本文所据材料,均见《史记·司马穰苴传》。
  ② 一说齐将,齐湣王时掌国政,被湣王所杀。见《战国策·齐策六》。
  ③ 《史记正义》“河上,黄河南岸地,即沧、德二州北界。”
  ① 《史记·索隐》:“车之左驸,当作‘軵’,并音附,谓车循外立木,承重辂之材。又斩其马之左骖,以御者在左之故也。”
  第二节孙武孙武的事迹孙武,字长卿,齐国乐安(今山东惠民县)人,生卒年月不详,约与孔子同时。孙武是齐国陈氏后裔。田完四世孙陈无宇生陈恒和陈书。陈书字子占,为齐大夫,因伐莒有功,景公赐姓孙氏,食采邑于乐安,生孙冯,冯生孙武。以田、鲍四族为乱,奔吴为将军①。
  经伍员的推荐,孙武以兵法见吴王阖庐(阖闾)。阖庐说:你的十三篇,我都看过了,可以小试一下列阵吗?孙武回答说:可以。阖庐说:可以用妇女来试吗?回答说:可以。于是出宫中美女百八十人。孙武把他们分成两队,用吴王宠爱的宫妃二人为队长。孙武命令所有的人都拿着戟,并命令她们说:“你们知道你们的心、背和左右手吗?向前,就看心所对的方向;退后,看背所对的方向;左,看左手方向;右,看右手方向”。妇女们回答说:好。约束已经宣布,便把铁钺排列起来,即刻反复说明规定,“三令五申之”。然后击鼓发令向右,妇女大笑不止。孙武说:“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复三令五申,击鼓,命令向左,妇女们又大笑。孙武说:“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他准备斩左右队长。吴王看见,大为惊骇,急忙传令说,“我已经知道将军能用兵了。我离开这两个宫妃,吃饭都没有味道,希望不要杀她们。”孙武说:“臣既已受命为将,将在军,君令有所不受”。终于杀了两个队长,而用以下的人递补。孙武重新击鼓发令,妇女们左右前后跪起,都整齐规矩,合乎要求,没有敢出声的。孙武遣使报告吴王说:“兵已整齐,王可试下观之,唯王所欲用之,虽赴水火犹可也。”吴王说:“将军回去休息吧。我不去看了。”孙武说:“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实。”阖庐从此知道孙武能用兵①。
  吴王阖庐任用伍子胥为谋主,孙武为将,于公元前506 年,大举攻楚,五战五胜,进驻楚的郢都(今湖北江陵县)。《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说:“阖庐知孙武能用兵,卒以为将。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显名诸侯,孙子与有力焉。”
  《孙子兵法》孙武有兵书传世,后人称作《孙子兵法》。这书相当系统地表述了孙武的军事思想,是我国现存最古的兵书。
  孙武是一个为吴王服务的职业军事家。他重视战争对社会的影响,重视战争给民众带来的危害,重视战争规律的研究。他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②又说:“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① 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亦同此说。① 以上,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吴越春秋·阖庐内传》,1972 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孙子兵法》残简。
  ② 《孙子兵法·计篇》。
  家。”①他认为,解决敌对势力间的矛盾,战争并不是最好的办法,“不战而屈人之兵”②才是最好的办法。他反对凭着主观意图而轻于用兵。他说:“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攻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③孙武的战略思想,相当丰富。其主要的内容,约有四点:一、战争的政治环境;二、战争与将帅的素质;三、敌我军情的掌握;四、因粮于敌和因敌致胜。
  战争的良好政治环境,孙武称之为“道”。道的作用,是“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④“令民与上同意”,就是要得到民众的拥护,这当然首先要有可以得到民众拥护的政治环境。得到民众拥护而达到“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死”,这就是上下一心,形成了坚强的战斗意志,为制敌取胜取得了重大的精神力量。《谋攻篇》把这说成是:“上下同欲者胜。”
  《计篇》说,战争胜负的条件是:“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得,士卒孰练,赏罚孰明”。这几条被称为战争“七计”,而“主孰有道”放在首位,“道”又是为“主”所有。
  《史记·伍子胥列传》载:吴王阖庐第一次伐楚,欲攻楚都郢。孙武对他说:“民劳,未可,且待之。”后来吴王又欲攻楚,征询伍子胥和孙武的意见。两人都回答说,“楚将囊瓦贫,而唐、蔡皆怨之。”吴王听了二人的意见,联合唐、蔡,大举伐楚,五战而进入郢都。在吴王第一次伐楚时,孙武的话是说,当时还没有具备良好的政治环境。第二次伐楚时,孙武和伍子胥的话是说,楚国政治上的不良现象有利于吴国对它的征伐。这两个事例,从不同方面说明政治环境对战争的胜负有极大的作用。
  战争的胜负,又跟将帅指挥的得失有密切的关系。孙武强调将帅在战争中的作用,他说:“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①对于将帅的素质,孙武在《计篇》提出“智、信、仁、勇、严”五个字的要求。
  智是智力的运用。在备战及战争进行中,可以遇到各种复杂情况和各种临时的变化,将帅须有事前的周密考虑,也须有应变的决断,这都需要将帅的智力起作用。孙武说:“是故智者之虏,必杂于利害。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杂于害,而患可解也。”②杂于利害,即系顾到利和害。信,同伸。在有利条件下考虑到不利因素,则任务可以完成。在不利条件下要考虑到有利因素,则祸患可以解除③。这都须智力发挥作用,作出决择。
  信和勇,孙武没有较多的表述。仁和严,孙武是看作治军必要的互相配合的两个方面。《地形篇》说:“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行① 《孙子兵法·用间篇》。
  ② 《孙子兵法·谋攻篇》。
  ③ 《孙子兵法·火攻篇》。
  ④ 《孙子兵法·计篇》。
  ① 《孙子兵法·作战篇》。
  ② 《孙子兵法·九变篇》。
  ③ 参用齐光《孙子兵法评注》页135 的解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年版。军篇》说:“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对士卒的体恤和纪律要求的严格,在良将身上是结合在一起的。孙武强调对敌我军情的掌握,留下了“知彼知己”的名言。他说:“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敌之不可击,胜之半也。知敌之可击,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击,胜之半也。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战,胜之事也。故知兵者,动而不迷,举而不穷。故曰: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不穷。”又说:“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①孙武所谓“知彼”“知我”,都不是简单地专指敌方或我方说的,而是把敌方和我方联系起来说的。而且,知彼知己都还联系到战区的地形和作战时要遇到的气候,知之必知天,在军情的掌握上,孙武也是看得很重要的。毛泽东同志很赞赏孙武“知彼”“知己”的论点,他说:“有一种人,明于知己,暗于知彼,又有一种人,明于知彼,暗于知己。他们都是不能解决战争规律的学习和使用的问题的。中国古代大军事学家孙武子‘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这句话,是包括学习和使用两个阶段而说的,包括从认识客观实际中的发展规律,并按照这些规律去决定自己行动克服当前敌人而说的,我们不要看轻这句话。”②孙武的战略思想,富有辩证法的光泽。他虽不能从理论上形成辩证法体系,但在思想路线的实践上有明显的辩证法特点,这在他表述“因粮于敌”和“因敌制胜”的时候更为显著。
  古代用兵,因交通之不便,往往困于军粮的运输。孙武提出因粮于敌的办法,使敌军之粮为我所用,因而削弱了敌人,充实了自己,且减省了由于运输而消耗的人力和物力。军粮以外,对于其他军事物资当然也可一般对待。《作战篇》说:“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又说:“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 秆一石,当吾二十石。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故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
  “因敌制胜”,是针对敌方的具体情况,创造出相应的条件,夺取战争中的主动地位,迫使敌人向对立面转化,从而取得胜利。在这里,孙武提出了“致人而致于人”的指导思想。他在《虚实篇》中说: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
  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劳者,行于无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
  孙武认为,战争跟其他事物一样,无时不在推移变化之中。《虚实篇》:“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故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这就是说,能根据情况的变化,掌握战机而取得胜利,就是用兵如神的表现。
  ① 《孙子兵法·九变篇》。
  ②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一卷,横排大字本页166,人民出版社1969 年版。孙武还从主观能动作用,进一步对矛盾作出分析,根据敌人的特点,甚至利用敌人的优点造成它的缺点,如《九变篇》:“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这是利用敌人弱点可以取到胜利。“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这是从敌人的优点中看出缺点,因而加以利用,取得胜利。廉洁本是将帅应具的品质,但廉洁者往往不适当地清高,因而经不住侮辱。爱民本是制胜的条件,但爱民者往往会因民众眼前局部利益而忽略了全局的战略利益。
  孙武还提出,在一定地理条件下,善于运用多和少的辩证关系,可以改变敌人在数字上的优势,达到因敌制胜的要求。《虚实篇》:“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而敌寡。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这段话的大意是说,敌人暴露而我隐蔽,我集中为一而敌分散为十。我以集中的一,进攻其分散的一,等于以十攻一。这样,我方的人就多了,敌人就相应地少了。我所与交战的对手也就削弱了。
  在对于战术上,孙武有详细的论述。对于火攻,用间,特别是对地理条件的分析及对于不同的地理条件之利用,论述尤为具体。《兵法》中,对于治军、用兵的经验,对于有关行军的自然现象,也有不少记载为后来的军事家所称道。
  总的说来,《孙子兵法》写于春秋晚年,这是一个强凌弱、大并小的时期,孙武是为当时的奴隶主统治集团或新兴地主统治集团取得战争上的胜利而写这书的。他不全是为发动人民战争,或为人民的利益而写这书的。但在书中考虑到战争给民众带来的危害,这就是有进步性的。他在书中的表述,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因素和原始辩证法因素,这也是值得肯定的,当然这都以军事学的范围为限。
  《孙子兵法》的历史地位《孙子兵法》,久经传世本,有十三篇。《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记阖庐初见孙武时说:“子三十二篇,吾尽观之矣。”又记“太史公曰:世俗所称师旅,皆称孙子十三篇”。“十三篇”,及两见。而且依太史公所说,十三篇是当时通行之本,《孙子兵法》的名称尚未出现。《汉书·艺文志》兵书兵权谋十六家中有“吴下子兵法八十二篇,图九卷。齐孙子八十九篇,图四卷。”“齐孙子”,是孙膜。“吴孙子”,即孙武。孙武兵法称“孙子兵法,”此为最早的记录。但所称“八十二篇”,详情也不可知。1972 年,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孙武兵书一百二十八简,其中有《孙子兵法》佚文。唐杜佑《通典·兵典》,都有吴王与孙武问对多条,文风与《孙子兵法》不甚相似,或为后人所记。
  《孙子兵法》在中外军事学术史上占有显著的地位。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吴起、孙膑等都受到孙武的影响。《荀子·议兵篇》说:“善用兵者,感忽悠闇,莫知其所从出。孙吴用之无故于天下。”《汉书·刑法志》亦称战国时期“驰说者以孙吴为宗。”三国时期著名军事家曹操在《孙子序》中说:“吾观兵书战策多矣,孙武所著深矣”。宋代列《孙子兵法》于《武经七书》之首,号称《兵经》。《孙子》继曹操注释之后,迄于唐宋,孟氏、李筌、杜佑、杜牧、陈皡、贾林、梅圣俞、王皙、何延锡、张预等各家注。而《孙子兵法》中的论断,为历来作家及兵家所引用,不胜枚举。
  约在七世纪,《孙子兵法》传入日本。十八世纪以后,陆续有了法、英、德、俄等文译本,受到国外军事界的重视。
  第三节伍子胥(附申包胥、专诸)①伍子胥的逃亡生活伍子胥,名员,子胥是字,又称申胥。楚国人,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484 年。子胥的父亲名伍奢,兄伍尚。其先人伍举,以直谏事楚庄王,有显名。他的后人,因而在楚国也有名气。
  楚平王使楚大夫费无忌到秦国为太子建娶妇。妇美好。无忌先回楚,劝说平王纳秦女,为太子另娶妇。平王听从了他的意见,后生子熊珍。无忌原为少傅,而伍奢为太傅。无忌既以秦女献媚于平王,因离太子而事平王。无忌恐怕平王死而太子继位,杀害自己,便设法陷害太子建。建的母亲是蔡女,平王不喜欢她。平王逐渐对建疏远了,令守边地的城父。无忌不断向平王进谗,说太子因为秦女,对王怨望,要王有些防备。还说太子居城父将兵,外交诸侯,就要作乱了。平王召伍奢询问。伍奢知无忌进了谗言,因说:王为什么为谗贼小臣而疏骨肉之亲?无忌对平王说:王如不制止,将要被擒了。于是平王怒,囚伍奢,而使城父司马奋扬往杀太子。奋扬使告太子,太子奔宋。无忌对平王说:“伍奢有二子,都是贤能,不杀,将是楚国的忧患。可以伍奢为质而召之。”王使使对伍奢说:能招二子来你就能活着,不然则死。伍奢说:“我有两个儿子,长子为人慈温仁信,若我叫他,他会来的。小儿子固执刚强,能成大事,他看到,来后也一定被捕,他是不会来的。”平王不听,召公子,说:来吾生汝父。不来,今杀奢也。”伍尚说:“我能见父一面,虽死犹生。”遂往楚就父,后与父俱被戮于市。平王复遣使追捕子胥,使者追到野外。子胥对使者说:回去告诉你的王,要释放我的父兄;不放,楚国将为废墟。使者还报平王,平王发兵追赶,不得而返。伍奢听到伍员已逃走,说:楚国的君臣将苦于兵了!
  子胥在去宋寻找太子建的路上,遇好友申包胥。子胥说:父母之仇不与戴天履地,兄弟之仇不与同域接壤,我将亡楚。申包胥说:你能亡之,我能存之。子胥至宋时,有大夫华氏之乱,便同太子建由宋奔郑,再由郑到晋。晋顷公想以太子建为内应而灭郑,许以郑封太子。事泄,郑定公与子产诛太子建。子胥同太子建的儿子胜奔吴。
  相传伍子胥行到昭关(今安徽含山北),几为关吏所捕。随后,楚兵又追赶到来。正不得脱身时,见江上有个渔舟溯流而上。子胥呼渡。渔父歌着:“日月昭昭乎寝已驰,与子期乎芦之漪。”一面就把船靠近芦苇湾里。子胥正向渔船走去,渔父又唱着:“日月夕兮,予心忧悲!月已驰兮,何不渡力?事寝急兮,当奈何?”子胥上了船,渔父把他送过江。他看见子胥面有饥色,为他去取饭。子胥怀疑有诈,深藏芦苇之中。待到渔父回船,持饭再三寻找,子胥慢慢出来,炮餐一顿,想以“百金之剑”相谢。渔父说:“楚国已出法令,得伍员者,赐粟五万石,爵能执珪。我哪里图你的百金呢!”子胥问其姓名,答以“芦中人”,希望富贵之后莫相忘!子胥走了几步,再回顾时,渔父已把渔船弄翻,自己沉到水中去了!子胥沉默悲哀良久,才又前行。到了吴国,行乞于深阳市上。他在这里遇见了一个未嫁的女子,击绵于濑水之① 本篇取材,基本上见于《史记·伍子胥传》,又《吴泰伯世家》、《越王勾践世家》、《刺客列传》、《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阖庐内传》、《夫差内传》。如非别有所据,不再一一注明。上,他向她乞讨到一筐米饭。子胥吃饱之后,嘱她收拾碗盏,不要向外声张。女子说,“我独与母居三十年,贞洁自守。今与丈夫饭食,是越礼行为,因我不忍心而至此。您走吧!”当子胥前行几步,回头看时,女子已自投于濑水中。子胥既至吴都,披发赤足涂面行乞于市上。吴人见他象个贵族的后裔,又不是本国人,猜想是逃亡出来的,便报告了吴王僚。
  吴王僚问明情况,准备擢用子胥,相与论政。子胥劝吴代楚。当时公子光图谋夺取王位,深怕王僚伐楚有功,于己不利。便极力劝阻王僚,不要听信子胥,说子胥是为报私仇而说这些话的。子胥知道公子光的用意,推荐专诸,于公子光,自己退野躬耕,等待时机。专诸,或作鱄设诸,堂邑人。伍子胥在逃往吴的途中,遇见专诸与人斗,盛怒之下有万夫莫当之势,但其妻一呼即还。子胥怪而问之。专诸说:“夫屈一人之下,必伸万人之上。”子胥从他的表面和言论上知他是勇士,便阴相结纳。专诸被推荐于公子光后,甚受光的礼遇。
  伍子胥在吴的功业公元前515 年,吴王僚乘楚平王之丧,派公子掩余、烛庸率师围潜。又派季札聘鲁,观察中原列国动向。楚派大军在潜地夹攻,吴军进退不得。公子光认为时机已到,假意宴请王僚。在王僚的森严戒备下,专诸以进献炙鱼为名,在鱼腹中藏剑,乘间抽剑杀死王僚,专诸也当场被杀。公子光即位,就是吴王阖庐。阖庐命专诸之子为卿,①重用子胥,使知国政。
  在伍子胥与闻吴国国政之初,阖庐就提出来立国大计。他说:“吾国僻远,顾在东南之地,险阻润湿,又有江海之宾。君无守御,民无所依,仓库不设,田畴不垦,为之奈何?”子胥说:“治国之道,安君理民是其上者。”而立城廓、设军备,实仓廪、治兵库则是安君理民的手段。子胥奉命把城郭仓廪都建立起来。他所建吴都城姑苏,周回四十七里,有陆门八,水门八,是当时一座很大的城。他还奉命训练兵卒习术战骑射御之巧。所有这些,都提高了吴国在军事上进攻防守的水平,也是吴进一步接受中原文化的标志。这是伍子胥入吴后立下的第一件重要功业。
  公元前512 年,即阖庐四年,吴灭徐,准备伐楚。伍子胥提出了一个伐楚的战略方针。他说:“楚执政众而乖,莫适任患。若为三师以肄焉。一师至,彼必皆出。彼出则归,彼归则出,楚必道敝。亟肄以之,多方以谗之,既罢而后以三年继之,必大克之。”这大意是说,楚国掌权的人多,意见不一致,也没有一定的计划。
  公元前511 年,吴伐楚,攻夷(城父)、潜、六、弦(今河南潢川县等地),使楚国将士疲于奔命。公元前508 年,楚伐吴,军队驻在豫章。吴用一支兵在豫章迎击,暗中转移实力到巢邑,在豫章抗击楚军之后,集中兵力围住在巢邑的楚军,大败楚军,俘获了楚公子繁。
  公元前507 年,蔡、唐跟晋、吴结盟,共同对付楚国。公元前506 年,晋国在王室刘文公参加下,在召陵开了十八国诸侯的盛大盟会,共谋伐楚。由于晋人索取蔡国的财贿不得,又出尔反尔,而会盟作罢。但是,因为伐楚之势毕竟无可扭转,这年夏天,蔡国灭了不参加盟会的沈国。冬天,蔡、吴、①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唐伐楚的大战爆发了。
  在蔡、唐二国军队的引导下,吴国军队向楚国进发,先是乘舟溯淮到蔡地登陆,然后把战船放在水湾处,和楚军夹着汉水对峙。楚令尹囊瓦的军队渡汉水进击,从小别打到大别(均在汉阳县北)和吴交锋三仗,都没有得手。他自知不敌,即想逃走。这时,两国军队已集中到柏举(今湖北麻城县)进行决战。阖庐之弟夫概王摸清了楚军士气低落,就带领自己所属五千兵士进攻,把楚军打得大败,囊瓦奔郑。吴军跟踪作长距离的追袭。在清发(今湖北安陆县)突击半渡河水的楚军,在雍澨(今湖北京山县)又突击正在开饭的楚军,一连打了五个胜仗,就长驱进入楚之郢都。楚昭王出逃。
  伍子胥找寻不到楚王,掘了已故一王之墓,鞭尸三百,以报杀父之仇。
  申包胥逃在山中,使人告伍子胥说:“子之报仇,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说,“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于是申包胥到秦国乞求救兵,秦哀公表示要商议,请他先在宾馆住下。他说,我国君民正在受难。他靠在秦庭门外哀哭着,七天七夜,哭声不绝。秦哀公被感动了,说:“楚虽无道,有臣若是,可无存乎?”遂决定发兵五百乘救楚,这已经是第二年(前505 年)。秦楚联军打败夫概王。楚 射被吴俘虏,他的儿子跟从子西收集散兵游勇,又在军祥(今湖北随县)打败吴军。秦楚联军灭了唐国,吴军又在公婿之谿和麇地(今湖北与陕西交界)连吃败仗。夫概王乘机回国想夺取王位,但被阖庐打败,奔楚,楚封为棠谿氏。这年越国也抄吴后路,向吴进攻。吴国自己也消耗不少,只好撤军。吴国回师的次年,公元前504 年,吴太子终纍又用舟师打败楚军,俘虏楚国两个水军将领和七个大夫,又在繁阳(今河南新蔡县北)打败楚子期的陆军。楚国元气大伤,国内人心惶惶,形势紧张,于是把都城往北远迁至都(今湖北宜城县东南)。史称:“当是时,吴以伍子胥、孙武之谋,破强楚,北威齐晋,南服越人”,可以说子胥在吴的功业达到了顶点。
  伍子胥之死公元前496 年,越王允常死,勾践继位。吴国乘丧伐越。越出兵抵御,战于槜李(今浙江绍兴县)。吴军大败,吴王阖庐伤指,在回师途中死去。阖庐生前听从子胥的意见,以儿子夫差接位。夫差决心报仇,使人站在宫门,每当他出入,就喊:夫差,你忘了越国杀了你父亲吗?夫差就回答:不敢忘,三年一定报仇!
  刚到第三个年头,夫差就发兵要报仇。公元前494 年,吴军在夫椒(今太湖椒山),一举打败越军,并一直攻进越境。勾践只剩下五千甲士,保守会嵇,眼看无力较量,为了免于亡国,只好接受文种“卑辞厚礼”向吴请和的建议,派大夫到吴军中,卑辞下气,向吴请罪,勾践愿为吴王臣仆,夫人为奴妾、大夫士及其妻女为吴服役,越国的宝器献给吴王。夫差打算答应,伍子胥不同意。他讲了个夏少康怎样从危险中求生存,发展壮大终灭政敌寒浞,中兴夏朝的故事,并分析吴越两国同处三江之地,不能并存的形势。他说:远方敌国,即使吴能降服,但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车;而占有越国,我能居其地,能乘其车,这是一个不能或失的时机。又说:勾践是个能人,加上范蠡、文种这班良臣,一旦他们归国图强,那会长期为患于吴国的。正当吴国君臣争议未决之际,越装饰美女八人,送给吴太宰伯噽。太宰伯噽接受了贿赂,就对夫差说:古来攻人国家,无非是使人家降服而已,现在越国请降,纳贡称臣,还有什么要求呢?他又引文种朝见吴王,一面说好话,一面委婉地威胁,说越国万一得不到吴王的宽宥,勾践将会杀妻灭子,销毁宝器,用这剩有的五千甲兵和贵国拼个死活。说这样,吴国再强,也不会有什么利益,只有损失吧?这样软硬兼施,使已经开始骄奢自满的夫差终于首肯了这个和议。子胥叹道:“姬姓应该衰败了。这是养虎贻患。越国将会发展国力,训练军民,二十年之后,吴国就变成池沼废墟了!”
  夫差认为越国小,这次会一蹶不振,不足为患的。同时,他也被越国人的甘辞厚赂所迷醉。他一心向中原地区进取,当年伐陈,次年入蔡,把蔡迁于州来。公元前489 年,再次伐陈。公元前488 年,向鲁征取百牢的献礼。公元前487 年,助邾伐鲁。公元前486 年,成邗沟,通江淮,作北进的准备。公元前485 年,联合鲁、邾、郯伐齐,从海道进兵。这是中国最早的海军,不过却被齐国打败。公元前484 年,又跟齐战于艾陵(今山东莱芜县东北),与鲁联合败齐,俘虏齐国中军将领国书等五大夫,缴获革车八百乘,甲首三千,将这些战利物都给了鲁国。
  就在公元前484 年,早已归国励精图治的越国君臣入吴朝贺吴国代齐的胜利。吴举朝上下皆大欢喜,独有子胥心情沉重。他说:“这是越国存心豢养吴国而已。这个心腹之患一天不除,即使得了齐国,也不过是块石田,不能种植庄稼。”他断定:“越不为沼,吴其泯矣!”①他见吴王如此,趁为使者去齐之便,把自己的儿子寄托给齐国鲍氏,改姓王孙氏。伍子胥没完没了的谏诤,吴王夫差越来越听不进去。加上伯噽的谗言,夫差早就对子胥越发不满。他伐齐得胜回国时,得知子胥寄予齐国的事,立即以私通敌国,怀有二心的罪名,赐子胥以属镂之剑,迫使自杀。伍子胥认定自己的见解是正确的,坚持他的灭越主张,始终不渝地抗争至死。死前,他对夫差说:“请把我一双眼睛挂在姑苏城东门,让我总有一天看见越国大军从这门进来”。事实证明,他是最清醒的,只是夫差没有为他办理这件后事,而是恨及枯骨,把他的尸首包在皮革里,抛在江中,名曰“鸱夷浮江”,使之葬于鱼腹。此后十二年,公元前471 年,越灭吴。《汉书·艺文志》,兵书有“伍子胥十篇,图一卷”,久佚。
  ① 《左传》,哀公十一年。
  第四节范蠡①(附文种)
  范蠡和越之灭吴范蠡,字少伯,楚国宛(今河南南阳)人。相传,范蠡早年倜傥不群,不为人所知。文种,为宛令,遣吏奉谒。吏还,说范蠡是当地狂人,生有此病。文种笑,说,吾闻士有贤俊之姿,必有佯狂之讥,内怀独见之明,外有不知之毁。文种亲自往见,抵掌而谈。后来,他们都到了越国,在越王勾践最困难的时期,通力合作,复兴了越国,灭了吴国。范蠡是一位战略思想家。文种在具体的军事政治上为越王出了力。《汉书·艺文志》兵书权谋类有“范蠡二篇”,“大夫种二篇”,这两书都早已失传。
  公元前494 年,越王勾践继位的第三年,勾践听说吴王夫差日夜治兵,将以伐越,想抢先一步下手。范蠡劝他不要轻易用兵。范蠡说:“夫国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倾,有节事。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劳而不矜其功。夫圣人随时以行,是谓守时。天时不作,弗为人客。人事不起,弗为之始。今君王未盈而溢,未盛而骄,不劳而矜其功,天时不作而先为人客,人事不起而创为之始,此逆于天而不和于人。王若行之,将妨于国家,靡王躬身。”范蠡是从战略思想的高度,特别是从“持盈”的道理上,结合越国的实际,阐述吴之不可伐。他所说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是他的战略思想的主要内容。他所谓“守时”,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根据具体的历史条件。
  勾践没有听范蠡的话。两国交战的结果,是越军被打得大败,只剩下五千人,困守会稽。勾践喟然长叹,说:我这样就完了吗?文种说:“汤系夏台,文王囚羑里,晋重耳奔翟,齐小白奔莒,后来都称王称霸。这样看来,眼下的困难也不一定不是来日之福。”勾践对范蠡说:“我没有听你的话,弄到这般田地,你看怎么办。”范蠡说:“君王难道忘记了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吗?”范蠡提出了定倾的具体办法;“卑辞尊礼,玩好女乐,尊之以名。如此不已,又身与之市。”勾践听了范蠡的话,派文种入吴请和,遭到吴王的拒绝。勾践打算杀妻子,燔宝器,以五千人触战以死。文种劝阻勾践说:“吴太宰噽贪,可诱以利,请间行言之。”于是文种受命,以美女宝器买通吴倖臣太宰噽,噽引文种见吴王,说:“希望大王赦勾践,勾践将把所有的宝器奉献。不幸勾践得不到吴王的赦免,他将杀了他的妻子,毁了他的宝器。他的五千人也要拚命战斗,也一定得到相当的代价。”他这一番又软又硬的话,加上太宰噽从中说合,吴王也就答应了勾践的请求,罢兵而归。此后,勾践及其臣民,在吴的干预下,经历了一个时期的屈辱生活,但毕竟克服了亡国的危机,并为日后越国的复兴保存了一定的力量。
  勾践想使范蠡治理国政。范蠡说:“兵甲之事,种不如蠡。镇抚国家,亲附百姓,蠡不如种。”于是,勾践以国政属大夫种,而使范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于吴。相传,范蠡是随勾践同到吴国为质的,君臣共处奴役的生活,达三年之久。
  约在公元前490 年,范蠡由吴归国,君臣共论兴国大计。勾践重新提出来“节事”的问题。范蠡说:“节事者与地。唯地能包万物以为一。其事不① 本篇取材,基本上见于《国语·越语》上、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如别无所据,不一一注明。失,生万物,容畜禽兽,然后受其名而兼其利,美恶皆成以养其生。时不至不可彊生。事不究不可强成。自若以处,以度天下,待其来者而正之。因时之所宜而定之。同男女之功,除民之害以避天殃。田野开辟,府仓实,民众殷,无旷其众,以为乱梯。时将有反,事将有间,必有以知天地之恒制乃可以有天下之成利。事无间,时无反,则抚民保教以须之。”范蠡的话,主要是说,土地是万物之本;农事做得好,可以生长万物,有名有利,美和恶都可以各尽其用;天时的掌握和农事的进行,都要适度,不可勉强;男女都要劳动,避免灾害,开辟田野,充实仓库,使民众殷附,没有游手好闲之人。必须知道天地的长数,才可收到可靠的生气。范蠡的话,非农业无立国之本,也是他复兴越国的基本国策。勾践很赞许这个国策,甚至于说:不榖之国家,蠡之国家也。文种是范蠡认为最能推行这种政策的人,他称赞文种执政可以“不乱民功,不逆天时,五谷睦熟,民乃蕃滋。”勾践君臣在国策上的一致,使越的复国活动取得显著的成效。
  公元前482 年,是勾践由会稽山归国的第七年。这一年,吴国农业欠收,夫差还决定起师北征以与齐晋争霸中原。吴军北上的消息传来,勾践和范蠡商议吴国师出国空,是一个好时机。依照范蠡的计谋,等到吴军完全到黄池之后才行动。于是下决心把二十年积聚的兵力:善于水战的士兵二千,训练有素的士兵四万,近卫军士六千,军官千人,分成三路。由范蠡、后庸领兵取海道入淮,断绝北去的吴军归路。由畴无余、讴阳从吴国南境直逼姑苏。吴军被打得大败。吴太子友等三将被俘。越军焚烧了姑苏,夺取了吴的船只。吴王夫差闻讯后,率师南归,向越求和。越国自度还不能一举灭吴,也答应言和,而继续加紧灭吴的准备①。
  公元前478 年,越国已了解到吴国“大荒荐饥,市无赤米,国廪空虚,其民必有移徙之心,寒就蒲蠃于东海之滨。”军队也在北上伐齐抗晋等战役中消耗了精锐。于是,越王勾践在大会臣民决定谋划灭吴之后,向吴进军。越军进至笠泽(苏州南面,与吴淞江平行的一条江)的南岸,与吴军夹军对峙。越国军分左右两翼,组成钳形攻势。勾践亲率六千精兵为中军。夜晚命左军衔枚溯江上至五里处待命,命右军踰江五里处待命。夜半左、右军涉江,全军一齐鼓噪。吴军大骇,他们亦分左、右军出来抵御。勾践的中军趁机潜行渡江,从中间突击。吴军大败。越军三战三捷,直至姑苏城下,占据所到之地。吴国的军事力量土崩瓦解②。
  越国已经处于绝对优势,公元前475 年,越军再次进攻姑苏,很快打到城下。吴国城池毕竟经过多年经营,十分巩固,一时没被攻下。勾践采取长期围困的战略,过了两年,吴国终于城门不守。公元前473 年越军攻进吴都。夫差率众逃至姑苏台上越军重重围困。夫差只得派王孙雒袒衣膝行至勾践面前说:往日我在会稽得罪了您,不敢违命同您结好,现在您来惩治我的罪过,我唯命是听,希望也象那时一样,允许我长为越王臣虏。勾践也有些不忍,打算接受这个请求。范蠡当即说:“君王,您忍辱受苦二十多年,为了什么?现在不能抛弃前功。”于是回绝王孙雒说:“往日是上天把越赐予你吴国,你们不要,今天是上天以吴赐越,我们不敢违背天命而听从你们的请求!”王孙雒还一再哀求。范蠡毅然鸣鼓进兵,说:“越王已命我处理此事了,请① 《左传》,哀公十三年。
  ② 《左传》,哀公十七年。
  使者回去,否则就得罪了!”王孙雒流着眼泪而去。
  越王勾践灭吴后,也北上会诸侯,号称霸主。
  范蠡的隐退范蠡事越王勾践,苦身深谋二十多年,终于灭吴。越王置酒大宴群臣,欢庆灭吴之功,乐师们作曲歌颂功德。在欢悦气氛中,勾践却面无喜色,范蠡猜中了勾践只爱土地,不惜臣民的死活,即使国家安定以后,也永无满足之日。范蠡于是决定要离开勾践。在将离开以前,他对文种说:越王会诛戮你的,文种不以为然。范蠡又写信告诉他:“凡物盛极而衰,只有明智者了解进退存亡之道,而不超过应有的限度。俗语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良犬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嘴,鹰眼狼步,可与共患难,不可以共安乐。你若不走,终有一天会加害于你。”范蠡的这一套说辞,文种还是不信。
  范蠡向越王辞行,越王流下眼泪说:“你走了,叫我靠谁?你留下,我可以与你分国:你真走了,我将杀了你的妻子。”范蠡坚决要走。他说:“我听人说,君子适应形势,有计不急于成功,死了也不被人猜疑,内心也不自欺。我既然走了,我妻子犯什么罪呢?”于是,范蠡乘扁舟,出入三江五湖烟水之中,人们都不知他的去向。不出他的预言,越王还是封他妻子百里之地,铸了他的金像置之案右,比拟他仍同自己在朝夕论政。
  范蠡走后,旧时的同僚,有的走,有的疏远于勾践。文种也消极起来,不大上朝。果然有人进谗言,说文种心怀怨意,将谋反。文种向勾践解释,说现在没有多大事情,用不着多操心,所以怠于政事。勾践听了,总是抑郁不乐。这时,鲁哀公想借越兵伐三桓,文种勾践之间意见也不一致。过了一年,勾践向文种索取他过去说过的九九之策,说已经用了三策,剩下的还有六策,应该拿出来。勾践随即赐文种以属镂之剑。文种仰天哀叹:身为楚国南阳之宰,终为越王的罪囚,后世的忠臣当以我为鉴。于是伏剑自杀。
  范蠡在东海之滨,治产业,有积蓄。然后,浮海至齐。他慕伍子胥的忠直,叹为夫差所杀,于是取名鸱夷子皮,取子胥鸱夷浮江之意。
  范蠡父子在齐国从事农商结合的产业,积蓄数十万,尽散于亲友邻居。
  后转移到中原交通枢纽的定陶,故范蠡又号陶朱公。其中男因罪拘囚在楚,他欲派小男去楚救之,可大男自告奋勇前去。大男将千金送给范蠡好友庄生,再归还,作为信任的抵押。庄生入见楚王,说今夜某星座预示灾异,王若施德,可以消除。于是楚王使人封三钱之府(示节俭)。可是这时其他官员也接受了朱公大男私贿的黄金,纷纷报讯,说他弟弟得救了,因为楚王封三钱之府,照例就要大赦。大男得讯见事已成功,何必丢掉千金,又去见庄生,说弟弟将获赦。庄生知其意,退回黄金。长男取金,高兴而去。庄生却认为受骗,再见楚王告以将大赦的传言。楚王因被人察觉他未施行的意图而恼怒,立即处治罪犯。朱公中男被判处死刑。结果,大男为弟弟奉丧而归。
  母亲和众多乡亲甚为悲哀,惟陶朱公却说:“我早就预料结果如此。因为:大男与我共患难,治产业,惜财如命;小儿子没吃过苦,不知财产贵重。所以这件事只能让小儿子去办。这是事物的道理,没有什么可悲伤的。”在《史记·越王勾践世家》里记载有这个故事,也许带点寓言性,但当非完全虚构。这可见范蠡的远见,跟他在政治上的去留,治产业的生财有道,都是一致的。
  第三章孔子、墨子第一节孔子的生平春秋战国之际,社会的大动荡引起文化学术领域里的大变化。原来守在官府的《诗》、《书》,典籍散在民间。原来只能由供职官府的人传授、讲习的知识和技术,现在可以在私人间传习,甚至主要是在私人间传习。私人讲学,成为历史性的风尚。孔子是私人讲学的重要倡导者,也是在私人讲学的风尚中最有成就、最有代表性、对当时及后世影响最大的人。略后于孔子,有墨子,创立了墨家学派,与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并称为显学。
  孔子的家世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县)人。生于公元前551年①,死于前470 年。他的先世是宋国的贵族,是微子之后。他的先祖孔父嘉,始以孔为氏。曾祖父孔防叔因政治斗争失败,逃到鲁国。父亲叔梁纥在鲁作过下级官吏,很有力气。《左传》襄公十年(公元前563 年)随从鲁军攻偪阳(今江苏邳县西北)。当部分鲁军攻入城内的时候,守城的人把悬门(犹今之闸门)放下来,要把鲁军隔成两截。叔梁纥以两手扶举悬门,使不得下,攻入城内的鲁军得以退出城外。叔梁纥又曾与另外两人率甲士三百,打退了齐军的侵扰①。相传,叔梁纥晚年娶颜氏女徵在而生孔子。
  青少年时期(三十四岁前)
  孔子幼年丧父,跟随母亲生活,家境贫困。但鲁人好礼的习俗很早就影响着他,他“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宾。”到了十五岁的时候,他立志向学,曾自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他学什么、向谁学、怎样学,都不得而知。《论语》记他的话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学如不及,犹恐失之。”“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些话不能确指为何时所说,但孔子这种博学、好闻、审思、明辨的精神是自早年就已养成,这可能是没有疑问的。相传孔子“见于郯子而学之”,并告诉人说:“天子失官,学在四夷”①;又相传孔子曾礼于老聃②、访乐于苌弘③。
  孔子二十岁左右,作过季氏的委吏,看管仓库,计算账目。又作过乘田,① 《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说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一年,《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此从《史记》。关于孔子生平的某些事迹,历来说法不一。本文基本上依据《史记·孔子世家》、参照《论语》、也参用崔述《洙泗考信录》。文中凡依据《孔子世家》和《论语》的地方,不再一一指出。① 见《左传》,襄公十七年。
  ① 《左传》,昭公十七年。
  ② 《礼记·曾子问》。
  ③ 《礼记·乐记》。
  管理畜牧,这都属于家臣一类的小官。孟子说:“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尝为乘田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④。
  孔子博学的名声大起来,有人愿意把子弟送来,做他的门徒。后来他曾说,我到三十岁的时候,仿佛对任何事都有个主意了,这就是所谓“三十而立”。也就在孔子三十岁左右,他有了第一批弟子,其中包括后来著名的弟子颜渊的父亲颜路、曾参的父亲曾点。只比孔子小九岁的子路也属于第一批的门徒。
  在齐鲁期间(三十五至五十五岁)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 年),鲁国专权的季氏因和郈氏斗鸡而引起争端。鲁昭公企图夺回政权,便联合郈氏、臧氏伐季氏。季氏与孟氏、叔孙氏共攻昭公。昭公战败,流离在齐国的边境上。这年,鲁国在襄公庙里举行禘祭,跳万舞的人只剩下两个人,多数到季氏那里跳万舞去了。依照古礼只有天子才能用八佾舞⑤,可是鲁国的大夫季氏也以八佾舞于庭,并且先占有了公室的舞者。孔子非常愤慨地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一年,孔子三十五岁,由鲁适齐。
  孔子在齐国听到了虞舜时的古乐,所谓“韶”的乐曲,他学习得十分专心。他说,想不到这音乐能达到了这样了不起的地步!
  齐景公曾向孔子问政。孔子回答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齐景公赞赏地说:说得好呀!如果君不象君,臣不象臣,父不象父,子不象子,虽然有粮食,我能吃得着吗?据说齐景公还有一次向孔子问政,孔子讲述了节俭的道理①。齐景公听了也很满意,曾经打算把尼谿地方的田封给孔子。因晏婴的劝阻,没能实现②。后来孔子再见到齐景公,景公虽然还很恭敬,却不问治国的道理了。又风闻齐国有的大夫欲加害于孔子。一次,景公终于向孔子点破,说:“我老了,不能任用你了!”这就迫使孔子不得不匆勿离开了齐国③。
  孔子在齐国住了近两年的光景。三十七岁左右,返回鲁国,继续私人讲学。有人问孔子,你为什么不参与政治?他回答说:“《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这大概是因季氏专权,孔子不愿问政。他认为通过教育,对政治施加影响,也是为政,不一定非做官不可。孔子自称“四十而不惑”,四十岁的时候,知识丰富了,遇事即不致迷惑。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510 年),流亡在国外的鲁昭公死于晋国的乾侯(今河北成安县东南),昭公之弟公子宋继位,就是鲁定公。定公五年④,把持鲁国国政的季平子死了,他的继承人季桓子仍然大权在握。但他的一些得势的家臣也威胁着季桓子,他们彼此之间也在摩擦。这时,有势力④ 《孟子·万章下》。
  ⑤ 佾,舞列,天子八,诸侯六,大夫四,士二;每佾八人。
  ① 见《史记·孔子世家》,又见《韩非子·难三》。
  ② 见《史记·孔子世家》,又见《墨子·非儒下》。
  ③ 《孟子·万章下》,又见《史记·孔子世家》。
  ④ 《左传》定公五年,又见《鲁周公世家》。
  的家臣是仲梁(复姓)怀、阳虎和公山不狃。先是仲梁怀跟阳虎发生冲突,阳虎打算驱逐仲梁怀。公山不狃出来做了和事老。但因仲梁怀的气焰更加嚣张,阳虎终于驱逐了仲梁怀,并囚禁了季桓子①。这样,阳虎胁制季桓子,而季桓子又胁制着鲁定公②。孔子面对这种情形,不愿意出来做官,“退而修诗书礼乐,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
  《左传》定公八年(公元前502 年),公山不狃等五人联合阳虎,想把“三桓”的继承人都换上接近阳虎的人。阳虎又逮捕了季桓子,并要杀掉他。季桓子用计逃脱。第二年,阳虎失败,逃到齐国,旋又去晋。公山不狃又据费邑叛季氏。在这期间,阳虎曾劝说孔子出仕。孔子承诺了,说“吾将仕矣。”公山不狃也曾召孔子做官。孔子想去。子路不高兴,说:“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孔子说:“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孔子不赞成家臣的跋扈,但他希望有一个实现自己政治理想的机会,有时似也难免有屈就的意思了。当时也许他还有利用“三桓”的反对力量以加强公室的想法。
  鲁定公九年(公元前501 年),孔子在鲁国当了中都宰。因有成绩,升为司空,又由司空为司寇。司空,仿佛是后来管建设工程的官职。司寇,是掌管刑狱、纠察的官长。季平子原来“葬昭公于墓道南”,跟鲁国诸先公墓相隔较远,对鲁昭公有贬斥之意。“孔子之为司寇也,沟而合诸墓”,①即扩大墓域,使昭公与鲁群公墓合为一块墓地,借以正昭公之位。这是一种正名分的措施。
  《左传》定公十年(公元前500 年),孔子以相礼资格参加了齐景公提议的齐鲁两国君主的夹谷②之会,从齐国收回了郓、灌、龟阴之田”(在今山东汶水北)。这次外交上的胜利,提高了鲁国的地位,也提高了孔子的声望。孔子抓住鲁君受三桓控制,而三桓又受家臣威胁的时机,想借以削弱贵族势力而提高君权。鲁定公十二年(公元前498 年),孔子提出“堕三都”③的建议。郈、费、成本是三桓势力盘踞的城堡。孔子以“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④的道理,来说服三桓和定公,出现了“行乎季孙三月不违”⑤的局势。他派子路为季氏的家宰,主持拆毁三都的部署。叔孙氏先把郈的城墙拆除。季氏将堕费,孔子以司寇的地位,派申句须、乐颀二人跟国人联合,击退了公山不狃、叔孙辄的反抗,迫使他们逃往齐国,遂堕费⑥。及至将堕成⑦时,孟氏伪装不知,而他的家臣公敛处父出面违抗。定公亲自率师围成,也没有攻克。这样,三家贵族中有两家在表面上被削弱了,孔子在内政上暂时取得了胜利。
  孔子在“堕三都”前后,《佐传》定公十二年说他曾“与闻国政三月”,① 《左传》定公五年,又见《孔子世家》。
  ② 《左传》定公六年,又见《孔子世家》,《鲁周公世家》。
  ① 《左传》,定公九年。
  ② 夹谷有三,此夹谷乃今山东省莱芜县之夹谷峪,详见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夹谷》。③ 三都:郈(今山东省东平县东南),费(今山东省费县西北),成(今山东省宁阳县东北)。④ 《公羊传》,定公十二年。
  ⑤ 《公羊传》,定公十二年。
  ⑥ 《左传》定公十二年,又见《史记·孔子世家》。
  ⑦ 《左传》定公十二年,又见《史记·孔子世家》。
  这和“孔子行乎季氏三月不违”的说法是一致的。《论语》所记鲁定公同孔子的对话,大约就在这一期间。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从问话中可以看出,定公有正君位的愿望。孔子回答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又一次,定公问:“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回答说,话不能这样的简单机械,不过大家说,“‘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定公又问:“一言而丧邦,有诸?”孔子又回答说,话不能这样的简单机械,不过大家都说“‘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这仍然是“君君,臣臣”的意思。
  孔子堕三都的主张,客观上起了强公室弱季氏的作用。公伯寮向季氏毁谤子路,实际上也是毁谤孔子。孔子得知后,无可奈何地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孔子与季氏的矛盾尖锐起来。齐国也恐“孔子为政必霸”,送来一队“女乐”“文马”。定公与季桓子接受下来,优游玩赏,怠于政事。子路劝孔子离开鲁国,孔子还犹豫,直到他去参加祭祀,祭肉也不见送来,才匆忙地率领着弟子离开鲁国①。周游列国十四年(五十五至六十八岁)
  孔子离鲁后,周游列国十四年。他曾到过卫、匡、蒲、曹、宋、郑、陈、蔡、晋、楚的边境,并反复进出于卫国。
  鲁定公十三年(公元前497 年)孔子五十五岁,离开鲁国去卫国①。弟子冉有赶来,在进入卫国的路上,他们有一段对话: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
  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从这段对话里,可以看到孔子对教育的重视,并以“富、庶”为前提,也很注意物质利益。
  卫灵公对孔子表面上敬重,依照鲁国的生活待遇给以俸禄。不久,卫灵公听信人言,怀疑孔子来卫有什么野心,派公孙余假监视。孔子只住了十个月,就离开了。
  孔子将要到陈国去,路过匡①(今河南长垣县境)。匡人误认为他是曾经骚扰匡地的阳虎一伙,就把他们和弟子包围起来。颜渊随后才赶到,孔子见了他就说,“吾以女(汝)为死矣。”颜渊说:“子在,回何敢死!”弟子们有些恐惧,孔子却镇静地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孔子离开了匡城,曾在晋国边境上逗留,随后又返回卫国。卫灵公对孔子只是表面敬重。后来,孔子谈论卫灵公的昏乱无道时,季康子说:“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败亡?”孔子说:“他用仲叔圉接待宾客,祝鮀主管祭祀,① 《吏记·孔子世家》以孔子去鲁在定公十四年。《十二诸侯年表》及《鲁周公世家》则在定公十二年。《卫康叔世家》灵公“三十八年(公元前497 年),孔子来。”而《孔子世家》谓“孔子去鲁凡十四岁而反乎鲁。”孔子反鲁在鲁哀公十一年(前484 年)(见《鲁周公世家》,《十二诸侯年表》),去鲁正好是在定公十三年。
  ① 《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两次过蒲,一次过匡,实为一事。裴骃《集解》在“过蒲”下引徐广的话:“长垣县有匡城、蒲乡”,可知本为一地。
  王孙贾统率军队”,“夫如是,奚其丧?”在孔子的眼中,卫灵公虽无道,但他任用了几个能干的人掌管国家的主要部门,所以卫国尚能维持它的统治。
  孔子在卫国,一次正敲着磬,有个背草筐的人从门口经过,说:“这个敲磬的人有心思呀!”一会儿又说:“可鄙呀!硁硁的磬声好像是说没人知道自己。既然没人知道,就算了吧!”
  卫灵公向孔子问军队陈列之法,孔子回答说,“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第二天,卫灵公跟孔子谈话的时候,眼睛就没有看孔子,只仰着头看空中的大雁。孔子觉察到必须离开卫国了。
  孔子带领弟子离卫,过曹。于鲁哀公三年到达宋国境内。当他同弟子们在大树下演习礼仪时,宋国的司马桓魋令人把大树刨倒,还要迫害孔子①,弟子们劝说孔子快走。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但他还是改换了服装和弟子们逃出宋的地界②。到郑国时,才和走散的弟子们重聚在一起。子贡告诉孔子,有人看见您的狼狈样子,说“累累若丧家之狗”。孔子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
  鲁哀公十三年,孔子经宋到陈国。陈君湣公很平庸,常受吴、楚两国的欺凌。陈湣公只把孔子看做是个博学的人。一天,一只被箭射穿的隼鸟落在湣公的庭院,死掉了。石箭头和一尺八寸长的楛木箭杆还在隼鸟身上。陈湣公打发人去问孔子。孔子说,这箭是有来历的,它是北方肃慎族的。从前武王克商以后“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武王想使后人知道这件事,在箭杆上刻有“肃慎氏之贡矢”③,把它赐给陈国。官吏到府库里去查找,证明了孔子所说的正确。
  鲁哀公六年(公元前489 年),孔子在陈国住了三年后,离开陈国。在到蔡国的路途上,正赶上“吴伐陈;楚救陈”①的战乱,遭受到绝粮的困境,跟从的弟子多饿病。子路很不高兴地来见孔子,说:“君子亦有穷乎?”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孔子还照常讲学、弹琴、歌唱,在镇定中度过困厄。
  孔子到了原属蔡地而已成楚地的负函(今河南信阳县境)。叶(shè)公①当时镇守负函,虽闻孔子之名,但却不了解。他向子路打听孔子的为人,子路不答,孔子知道后,对子路说:“女奚不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叶公还曾问孔子怎样管理政事。孔子告诉他:“近者悦,远者来。”意思是,让近处的人安居乐业,远方的人来投奔。这是针对叶公管理迁到负函的蔡人来说的,希望他施行德政。
  楚昭王本来想重用孔子,准备在孔子到楚国后封给他七百书社,每个书社约有二十五户。令尹子西劝阻楚王说:孔子有实现周公事业的想法,现在叫他“得据土壤,贤弟子为佐,非楚之福也。”昭王听了这些话,就打消了原来的念头。
  孔子停留在楚国边境期间和返回卫国的路途上,遇到了一些不知姓名而①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鲁哀公三年,宋景公二十五年“孔子过宋,桓魋恶之”。又见《宋微子世家》宋景公“二十五年,孔子过宋,宋司马桓魋恶之,欲杀孔子,孔子微服去。”② 《孟子·万章上》:孔子以“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微服而过宋。”③ 《国语·鲁语下》说是陈惠公时,《史记·孔子世家》作陈湣公,《史记》为是。① 《左传》,哀公六年。
  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物。有个好像疯狂样子的楚人,跑到孔子的车旁,唱道:“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孔子下车,想跟他谈谈,他却赶快躲开了。
  在返回卫国的路上,孔子跟弟子们一时找不到渡口,看见长沮、桀溺两个人在一起耕地,便叫子路去打听过河的地方。他们问清楚了车上的人是鲁国的孔丘,子路是孔子的门徒以后,长沮说:“孔丘应该知道渡口在哪里。”桀溺对子路说:“现在的世道是到处乱哄哄,谁能把它改变过来呢?你与其跟着躲避那个、选择这个的人跑,还不如跟随我们不问世事的人呢。”他们继续不住地翻地,不再说话了。子路回来告诉了孔子。孔子听了,怅然良久,才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还有一次,孔子和弟子们走在路上,子路落在后边了,他不知道孔子走了哪一条路。他遇见一位拄着拐杖、背着竹筐的老人,便问道:“子见夫子乎?”老人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他插起拐杖,开始拔草。子路赶上孔子,把这事告诉了孔子。孔子说:“这是个隐士”。再打发子路去寻找,老人已经走了。
  孔子在周游列国期间所遇到的这些人物的言论,是对孔子的讥讽、惋惜,这是他在齐鲁很少遇见的。孔子并没有因而改变自己的主张。
  鲁哀公六年,孔子从楚国的边境返回卫国,这是卫出公四年。出公,名辄,是卫灵公的孙子,太子蒯聩之子。蒯聩因谋杀南子,被灵公驱逐出国。灵公死后,辄被立为国君,蒯聩又回国同他争位。孔子到卫国时,政局已经大致稳定,“孔子弟子多仕于卫,卫君欲得孔子为政”。有一次,子路问孔子说: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子路无话可说了,但弟子们还想了解孔子有无在卫出仕的意图。冉有问子贡说,你看老师会帮助卫国的国君吗?子贡说,我去探问一下老师的口气。子贡便走进孔子屋里,问“伯夷、叔齐何人也?”孔子说:“古之贤人也。”子贡又问:“他们兄弟两人互相推让,都不肯做孤竹国的国君,都跑到国外,后来是不是怨悔啦?孔子说:“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子贡出来对冉有说,老师不会帮助卫君。看来,孔子限子路、子贡的两次谈话,都是针对卫出公跟他的父亲蒯聩争夺君位的批评。孔子能够在卫国住下来,大概是由于卫出公以待贤者的礼节来奉养孔子,即孟子所谓孔子“于卫孝公,公养之仕也”①。归鲁后的晚年(六十八至七十三岁)
  鲁哀公七年,吴与鲁会于鄫(今山东枣庄市东,苍山县西北),鲁国被迫献百牢。吴又要求季康子去禀见,幸赖子贡的交涉才免受屈辱。第二年,吴又攻鲁,幸有包括有若在内的七百英勇武士的坚决抵抗,吴兵才退走②。季① 《左传》,哀公七年。
  ② 《左传》,哀公八年。
  康子感到孔子的弟子中确有人才,就派人请冉求回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 年),冉求率领“季氏之甲”击退了侵鲁的齐军,立了战功③。季康子问冉求说,你的军事才能是学来的,还是生就的?冉求回答说:“学之于孔子”。季康子又问孔子是怎样的人,冉求对孔子备加称赞。季康子问冉求,是否可以请孔子回来。冉求说,想请他回来,只要不听信小人的坏话,就可以了。季康子便派人带了重礼迎孔子回国。就在这一年,孔子结束了十四年的奔波,返回鲁国,已经是六十八岁的老人了。
  孔子三十岁左右就从事私人讲学。归鲁以后,专心从事文化教育事业。
  他对传统的《诗》、《书》礼乐,加以整理,用来作为教诲弟子的教材。据说孔子晚年喜欢读《易》,曾“韦编三绝”。他还利用官史作《春秋》,上起鲁隐公,下讫鲁哀公,计十二公,以编年体裁和简约的文辞,记载了二百四十二年的史事,传授后学。
  孔子的一生,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晚年,他自述一生的学习、修养进程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距。”
  孔子在政治上,有抱负,有见解。他没有在政治实践上得到亲自检验自己政治理想的机会,但受到各国当权人物客气的咨询。晚年归鲁后,遇有大事,鲁国的当权者也经常征求他的意见。鲁哀公曾问孔子,“何为则民服?”孔子回答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季康子想用多杀坏人、亲近好人的办法来稳定社会秩序。他询问孔子的意见。孔子回答说,“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孔子回鲁后,他唯一的儿子孔鲤死了,老年丧子,终是伤心的事。过了不几年,又眼见他最得意的弟子颜渊死去。他听到这一不幸的消息后,伤心得连声说:“噫!天丧予!天丧予!孔子哭得十分悲痛。跟随他的人说:“子恸矣!”孔子说“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
  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 年),齐国的国君简公被大夫陈恒杀害了。七十岁高龄的孔子斋戒沐浴而后朝见哀公,说:“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哀公说,你向季孙、仲孙、孟孙三个大夫去说吧。孔子又向三位大夫说了,但都不同意出兵讨伐。孔子说:“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①第二年,孔子最亲密的弟子终又在卫国政变中惨死②。
  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 年),孔子在弟子们的悲哀声中死去,年七十三岁。鲁哀公亲致悼辞③。他在世时的言论,后世流传很多,其中主要而可信者,是《论语》一书。
  ③ 《左传》,哀公十一年。
  ① 《左传》,哀公十四年。
  ② 《左传》,哀公十五年。
  ③ 《左传》,哀公十六年。
  第二节孔子的思想孔子是我国古代的伟大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出身于那样一个有贵族传统而已失掉贵族地位的家庭,生长在保存宗周典籍和文物制度最多、社会风俗古旧的鲁国,却又是活动于社会大变动的时期。他做过大夫,而一生主要是从事私人讲学;他废寝忘食地钻研古代典籍,却能“温故而知新”。这就使他的思想有保守性,也有进步面。他向往西周的制度,基本上是属于贵族的立场。他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孔子不断谴责当时的“天下无道”,希望有一个“天下有道”的社会,而这个“天下有道”的社会,是孔子理想的社会,并不全是他所标榜的古圣先王之道。孔子的私人讲学,是这个历史时期出现的新事物。孔子论政,把“举贤才”作为一个主要内容,这是对职官世袭的异议。所有这些,都表明孔子思想中的进步因素。
  仁和礼仁,是孔子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在孔子以前,虽然也有人谈过仁,但作为一个思想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从孔子开始的。《论语》讲“仁”的地方很多,有些讲到“仁”的话,是针对提出问题的人具体情况说的,有时不免强调了某一方面。孔子把仁悬为理想的道德标准,又把仁说成是一种对亲疏远近和贵贱等级有差别的爱。例如:“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但他又说:“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他主张“汎爱众,而亲仁”,又说:“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孔子所说的“君子”,是指贵族统治者;“小人”,是指被统治的民人。“仁”或“不仁”是两种人、两种道德的区别,正如《孟子·离娄上》引孔子的话所说:“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仁的阶级性等级性是很清楚的。
  孔子说过,“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也。”孔子认为人民需要仁比水火还迫切。水火固然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如果不小心,有时会受其害,而“仁”对人民只有好处,没有害处。他认为行仁政,一定会得到人民的支持。
  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又说仁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他又把“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说成是“恕”道。这种“推己及人”的思想,是要求贵族承认在“己”之外的人,具有独立的意志、人格。但对待人是以主观的内心为标准,而不是以客观的对方为标准。这样,在对立的阶级就做不到。所以当子贡问:“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回答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孔子认为广施恩惠于民又能周济众人,不仅是“仁”者做不到,就是象尧舜那样的圣人,也很难做到。这也可见,孔子所说的“仁”人,是很有局限的。孔子讲“仁”,有利用血缘关系调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意思。
  他的弟子有若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一个孝顺父母,顺从兄长的人,就不会犯上作乱了。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这五者是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这是孔子总结出来,作为一个仁者,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缓和敌对阶级矛盾的原则,这里讲的宽、惠都是说对劳动者的态度要和缓一些。孔子还说过“使民以时”、“使民如承大祭”。前一句说使用劳动者不要在农业生产的季节,后一句是说使用劳动者要慎重。
  《论语》中讲“仁”最清楚的,是《颜渊》篇孔子答复颜渊问仁的一段话。“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一个人能够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论行动都合于礼,就是仁。一旦做到了这一点,天下的人都会公认你做到了“仁”。颜渊又进一步问“克己复礼”的具体内容,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这里,“仁”和“礼”这两个范畴被联系起来,“仁”被规定是从属于贵族的礼制,这就清楚地说明“仁”和“礼”同样有着明确的阶级实质。
  在孔子看来,礼不应该仅仅是一种形式。他认为“仁”应是“礼”的基础,应当把“仁”的新精神注入已经僵化的礼的躯壳,礼才能发挥作用。他用“仁”的观点批评贵族们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历史观孔子对历史有浓厚的兴趣,他自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他以《诗》、《书》礼乐教弟子,其中有相当多的历史文献。他还依据旧史、《春秋》,以传授后学。他也是古代的一个历史学家。孔子后学所编的《论语》,反映他对历史运动,只见量变不见质变的“损益”史观和以决定历史运动的力量归结为贵族“君子”的唯心史观。
  孔子已在运用变化的观点观察社会历史。“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他对过去似有留恋之意,但却认为是变化的。他说:“周监于二代(夏商),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这是明显地说,周比夏商两代都发展进步了。子张问孔子,今后十世的事可以预先知道吗?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他认为夏商周三代的礼制基本上沿袭不变,只是有删有补。他以为“百世”的历史运动也只是有删有补,因为“虽百世可知也”。这就是孔子对“损益”史观的说明。孔子好学。他的学,是“好古敏以求之”。学的内容是《诗》、《书》礼乐。其他如生产和军事等都是不学的。他在探讨夏商历史时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他持有这种认真、慎重的态度,是认为在学“往古”之中能够知道未来,所谓“告诸往而知来者”。“温故而知新。”
  孔子主张在不改变礼的本质的前提下,作一些损益、局部修改,以适应现实的需要。例如,他说,用麻布制礼帽,符合传统的礼;现在用丝料,比较省功,我赞成。又说,礼节仪式,与其奢侈,不如节俭;丧礼,与其注重仪式的完备,不如真正悲戚。
  春秋时期历史运动的总趋向,显然不是因于西周而有所损益的社会,而是激变、量变中有质变,是“礼坏乐崩”,是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孔子在“周道”基础上加以损益的理想社会是行不通的。当时已遭到一些人的反对,说他“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孔子自己也说:“道之将废也与,命也!”他无可奈何地只好归之天命了。
  在涉及到历史运动的动力时,孔子特别强调君子的作用。在《论语》一书中,常常把“君子”与“小人”对举。从其所说内容来看,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一是道德高低之分,二是智愚之别,三是是否懂得天命,这实际上都是不同的社会身份的反映,是贵族和劳动者之不同身份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
  孔子认为贵族君子是仁者、明礼义、有知识、懂天命的人;小人是生产者、不仁者、只知私利的愚者,不懂得天命的人。他说: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
  君子“畏天命”,“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
  当时人说孔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他自己谦虚地说:“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子贡却说这是“夫子自道也。”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而他自己是“五十而知天命”。另外,《论语》一书的学、知范围是贵族君子的“人事”①,也可说明孔子是贵族君子的立场。
  孔子没有摆脱天命、鬼神,只是常常采取保留态度,所谓“不语怪力乱神。”子贡说:“夫子之文章,可得前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在天命、鬼神与人事之间什么是起决定作用的问题上,孔子不否认天命鬼神的作用,但更重人事。这代表了春秋时期思想领域里的进步倾向。孔子在评论社会历史问题时,很显著地重视人的因素。他评论管仲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我其被发左衽矣。”孔子所推重的人的作用,都是指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人。他评论一个政治家,总要以是否能用人才作为衡量的标准之一。这跟他“举贤才”和私人讲学是为培养从政人材的思想是一致的。
  孔子在对历史运动的动力问题上,特别强调贵族君子、大人物的作用。
  《论语》: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
  上好礼则民易使也。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孔子也曾注意到社会经济条件与政治、教化的关系。他说“足食,足兵,① 参见侯外庐主编《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第177 页—178 页,人民出版社1957 年版。民信之矣”;对人民主张先“富之”而后“教之”。但这仍然是从统治者方面提出的问题,在历史运动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属于统治人民的贵族。教育思想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这是说,人性本来相近,后天习学不同而相远①,是孔子教育思想的出发点。他认为,“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先学习礼乐再做官的是没有爵禄的一般人,先有了官位后学礼乐的是卿大夫的子弟。孔子主张选用先学习礼乐的人。
  孔子招收弟子,没有贵贱、族类的限制,所谓“有教无类”。他说,只要给我一点见面薄礼,我没有不教诲的,“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孔子的学生,有的是贫贱的平民,如颜回住在陋巷,过着一箪食,一瓢饮的生活。子路常吃藜藿之食,到百里以外负米奉养父母①。孔子说“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苟子·大略》说:“子赣(子贡)、季路(子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吕氏春秋·尊师》说:“子张,鲁之鄙(小)家也。”《史记·游侠列传》说:“季次、原宪终身空室蓬户,褐衣疏食不厌(餍)”。曾参也是贫穷的人,《新序·杂事》说,曾子的母亲自织布。《说苑·建本》说,曾子曾亲自耘瓜。《说苑·立节》说,“曾子布衣缊袍未得完,糟糠之食、黎藿之羹未得饱。”仲弓的父亲是贱人。公冶长是曾在缧绁之中的犯人。在孔子的弟子中,有明显贵族身分的,是鲁国的孟懿子和南宫敬叔,②宋国的司马子牛。
  《论语》中“学干禄”、“问政”、“问从政”,议论当时的“从政”
  者的内容,和孔子称许、推荐他的弟子某人“仕”、“从政”、“为宰”,或更具体一些的官职,都说明孔子讲学的目的是培养“从政”、“为宰”的人材,而不是培养种田种菜的生产劳动者。他说:“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子夏也说:“学而优则仕”。
  孔子教育弟子有四个主要内容,“文、行、忠、信。”在文、行、忠、信里,文虽放在第一位,但行忠信却大都属于道德品质教育,实际上德育占有主要位置。孔子经常教导他的弟子要学礼,认为“不学礼,无以立。”他认为“学礼”是学习做人处世的根本。他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汎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他要求弟子首先做一个符合社会标准的人,其次才是学习文化知识。孔子还曾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把学《诗》作为培养德行、陶冶性情、增长知识的重要手段。他还认为学《诗》能够增长政治、外交的才干。他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孔子的教育态度是“诲人不倦”。教育方法是“循循然善诱人。他很了① 孔子的这一思想与他的“唯上知与下愚不移”,和“生而知之者上也”的说法,是有矛盾的;但后者在孔子的教育思想中并不占重要地位。孔子对“生而知之”的看法,没有其他言论可作旁证材料,孔子说他自己是“我非生而知之者。”
  ① 《说苑·建本》。
  ② 《左传》,昭公七年。
  解弟子的特点,如说:“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彦。”
  孔子在教学与学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教学方面,他首先引导弟子在学习上“求诸己”。他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其次,他主张启发教学。他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孔子还主张因材施教。对弟子们提出的同一问题,他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予以不同的回答。一次,子路问:“闻斯行诸?”孔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孔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问题,会有两个不一样的答案。孔子告诉他说:“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在学习方法上,孔子主张“学”与“习”并重,“学”与“思”不能偏废。他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又说:“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在学习方法上,他还主张“学”与“问”相配合。“子入太庙,每事问。”他称赞卫国的孔文子说:“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曾子受了他的影响,也主张“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
  在学习态度方面,孔子主张要老实,要虚心,更要勤勉。他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他自称是“学而不厌”,“发愤忘食。”
  孔子主张学习要去掉一些主观的东西。他主张: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学习还要择善而从,有过即改。他说:“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过则勿惮改”。“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第三节墨子、墨家和《墨子》书墨子的事迹墨子,名翟,鲁国人,活动年代大约在公元前468 年至前376 年。他的生平事迹,由于史文的残缺,已经难于详考。《史记》没有为墨子立传,仅在《孟子荀卿列传》附记二十四字,说:“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相传,墨子在鲁国,曾经向史角的后人学习①;又曾受过儒者的教育,后来他发现儒家所讲的礼,如厚葬久丧,不适于一般民众的时候,便离开儒家而创立了墨家学派。墨子的出身不可考。他的思想反映了平民群众的利益。楚惠王的使者穆贺当面说他的学说是“贱人之所为”①;荀子批评他的学说是“役夫之道”②。墨子的生活俭朴,“量腹而食,度身而衣”。他的弟子生活也跟墨子差不多,吃藜藿之羹,穿短褐之衣。这跟孔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讲究生活,大不相同。《庄子·天下》载,墨子称禹为“大圣”,“以裘褐为衣,以跂0 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墨子是个巧匠。在《墨子》书中,有许多关于生产技术、科学知识的记载,也对《诗》、《书》等古代典籍有广征博引。墨子自称:“翟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可见,他不是贵族统治者,也不是直接生产者,而是一个有文化知识,又接近“农与工肆之人”的人物。
  墨子曾为宋国的大夫。为了推行政治主张,他还曾游历过齐、卫,屡游楚,曾到楚郢和鲁阳(今河南鲁山县),欲试越而未果,人有“墨子无煖席”③之说。
  楚惠王(公元前488 年—前432 年)年间,公输般自鲁至楚,为楚国制造舟战的器械钩拒,打败越人。他又为楚制成攻城的工具云梯,准备去攻打宋国。墨子得到楚欲攻宋的消息,便从鲁趋楚,足重茧而不休息。裂裳裹足,走了十日十夜,才到达楚都。他先以助强楚而攻无罪的小宋为不义,折服了公输般,并因以见楚惠王。墨子历陈攻宋之非义。楚王及公输般皆无言可对,但仍恃有云梯而攻宋。墨子为了在楚王面前较量城池的攻防战术,便解身上的革带为城,用木片当武器。公输般九设攻城之变,墨子九拒之。公输般之攻械尽,而墨子之守御有余,公输般失败了。公输般意欲杀墨子而攻宋。墨子当面向楚王揭穿了这一图谋,并且说,我的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操持着我的防守器械在宋国城上,以待楚寇。这样,楚王只得说:“吾请无攻宋矣。”
  墨子是一位富有实践精神的思想家,他主张“非攻”,不仅是止楚攻宋,还有许多行动贯彻这一主张。有一次,齐将伐鲁。墨子见齐将项子牛及齐王,说而罢之。又一次,楚欲攻郑,墨子也劝说鲁阳文君①而作罢。
  ① 《吕氏春秋·当染》:“鲁惠公(鲁孝公之子,隐公之父),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桓王使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于鲁,墨子学焉。”
  ① 《墨子·贵义》。本文以下引文于《墨子》的,不再一一作注。
  ② 《荀子·王霸》。
  ③ 《淮南子·脩务训》。
  ① 鲁阳,楚邑,治所在今河南省鲁山县;文君,楚大夫。
  墨子尝遣弟子公尚过于越。越王使公尚过以车五十乘迎墨子于鲁,欲以原来吴国地方五百里封墨子。墨子对公尚过说,如果越王“将听吾言用吾道,则翟将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于群臣,奚能以封为哉?抑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则是我以义糶也。”墨子不肯做违反自己政治主张的事。他不肯“义糶”,并教导他的弟子“倍(背)禄而乡(向)义”。孟子虽诋毁墨子“兼爱”的主张是“无父”、“禽兽”、“邪说”,但也不能不承认“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②墨家墨子创立了墨家学派。这是一个有组织纪律,具有政治性质而带有宗教色彩的团体。它的成员生活刻苦,跟贫贱者相似。《庄子·天下》说墨者“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又说:“墨者,必自苦以腓无胈,胫无毛,相进而已矣。”
  墨家的首领叫巨(钜)子,由上代指定,代代相传。墨者“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主),冀得为其后世”①。墨子是第一代巨子,相传为“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②。另一个巨子孟胜,为楚国阳城君守城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③。他生前所派往宋国传巨子位于田襄子的两个弟子,在完成任务后,没有听田襄子的劝阻,亦皆返楚而死。这说明墨者团体的成员对类似宗教教主的巨子,有以死尽忠和舍命行道的精神。《吕氏春秋·去私》载:墨者巨子腹■居秦,儿子杀人。秦惠王说,先生年老,只此一子,我已赦免了他。腹■说:“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大王虽有好意,我不可不行墨者之法。”腹■不听秦王的劝说,终于把儿子处死。这说明墨家的规约是很严格的。
  墨者巨子推荐弟子到各国去做官。做官的墨者都必须忠实于墨家的学说。如果不能推行墨家的主张,就要依据“背禄而向义”的精神,自动辞职。墨子的弟子高石子因卫国君主不采用他的意见,便辞掉“高官厚禄”,而得到墨子的赞扬。另一个在齐国做官的胜绰,随从齐将项子牛,三次侵犯鲁国,遭到墨子“禄胜于义”的责备,并使之被斥退。
  墨家有经济上的互助义务。做官的墨者,需将俸禄的一部分,交到团体中来。据记载:墨子的弟子耕柱子在楚国为官,因对过往的墨者“客之不厚”而遭到非议。但不久却“遗十金”于墨子。墨家的互助还不仅限于经济方面,他们认为,“为贤之道”是“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这所谓“为贤之道”,是墨家的主张,当有墨家规约与墨者行为标准的性质。
  《墨子》墨子和墨家学派的言论,汇集在《墨子》一书里。据《汉书·艺文志》② 《孟子·滕文公下》及《尽心上》。
  ① 《庄子·天下》。
  ② 《淮南子·泰族训》。
  ③ 《吕氏春秋·上德》。
  载,“《墨子》七十一篇”,今存五十三篇。从《墨子》书的体裁、内容、形式的不同来分析,作者既非一人,也有时间早晚的区别,大体可分为五类:第一,记载墨子主要思想的二十三篇。《鲁问》记,墨子曾告诉弟子魏越说: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熹(喜)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即(则)语之兼爱、非攻。故曰,择务而从事焉。
  墨子提出的这十大主张: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尊天、事鬼、兼爱、非攻,既是墨子针对当时不同国家弊病灵活运用的政治主张,又是墨子思想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墨子》书中的这十篇原来都各有上中下三篇,今缺七篇,存二十三篇。从今所存有上中下的各篇来看,文义大同小异,当系三个墨子弟子记录分别整理而汇编在一起的。
  第二,记载墨子言行的十二篇。《耕柱》、《贵义》、《公孟》、《鲁问》、《公输》五篇,体裁跟儒家的《论语》相似,当为墨子弟子记载的墨子言行,是研究墨子思想的重要资料。《法仪》、《七患》、《辞过》、《三辩》四篇,亦记墨子之言,但记纂成篇,当晚于上述五篇。《亲土》、《修身》、《所染》三篇,过去有不少治“墨子”的学者认为是儒家的伪窜,理由是“与儒言相近”。这一说法的根据只是这些篇中某些话好像是儒家的言词,而没有从思想体系的考察得到证明,因而很难确立。儒墨两家的时代相近或相同,所使用的语言虽有时相同而含义却是各异。正如《韩非子·显学》所说,“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
  第三,记载墨子后学诋斥儒家的《非儒》一篇。儒墨两家齐名,但在一些重要论点上是相对立的。孔墨的后学亦互相诟毁。孟子为孔子的后学,以“能言距杨墨”为“圣人之徒”,是“闲先圣之道。”①墨子的后学,也可能将非儒者作为墨子之徒,认为是在捍卫墨子之道。有人认为《非儒》篇中没有“子墨子曰”,当不是记墨子之言;又篇中所诋者为孔子及其弟子,而对反墨家最力的《孟子》却未提到,大概《非儒》写成在《孟子》以前。这个说法,理由恐还不能算是充分。
  第四,关于逻辑学、认识论和自然科学知识的记述有六篇:《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有《墨辩》之称。它们的基本思想具有墨家学派的传统,却又扬弃了如“天志”“明鬼”一类宗教唯心主义的杂质。它们的内容涉及到战国中期以后出现的问题,例如对惠施、公孙龙一些观点的批判等。《墨辩》当是后期墨家的作品。
  第五,《墨子》最后,从《备城门》到《杂守》十一篇,专门记述守御之法。墨子以善守御著称。这十一篇可能是墨家师徒相传关于这方面知识的汇编。
  ① 《孟子·滕文公下》。
  第四节墨子的思想墨子比孔子的生活年代稍晚而社会变动较剧。他们所代表的学派和社会阶层有别,对事物的感受、态度、思想也各异。孔子向往、称赞西周制度,对“礼坏乐崩”的现象惋惜地加以批评,在客观上虽也暴露了社会矛盾,但他的态度温和,企图以“损益”、改良的办法来消解矛盾,以达到他那古圣先王的理想社会。墨子比孔子的社会政治思想激进。他揭露了战国初年的社会矛盾和贵族政治、生活的丑恶、腐朽。他凭借“先王”来增强他抨击贵族社会的力量,增强他改革理想的权威性。墨子社会政治的中心思想是:“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对贵族社会政治黑暗的暴露墨子揭露了“当今之主”及贵族们奢侈糜烂的生活。他们穿的衣服,冬天要轻暖,夏天要轻凉,并有锦绣文采,金带钩、珠玉的装饰。他们吃的美味佳肴,“大国累百器,小国累十器,列于前方一丈,目不能遍视,手不能遍操,口不能遍味”。所剩食物,冬天冰冻,夏天变得酸臭难闻。他们住的华丽宫室,有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乘坐的车、船,不仅要坚固轻快,还要“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他们“蓄私(妾媵),大国累千,小国累百。”这些“王公大人”,生活骄奢淫泆,死后埋葬奢华,还要杀人殉葬。“天子诸侯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这一切,都转嫁给老百姓,“厚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迫使民人饥寒交迫。“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阶级矛盾尖锐,“寇乱并兴,不可禁止。”
  贵族统治的社会矛盾重重,是非颠倒。“国相攻”、“家相篡”、“人相贼”、“强劫弱”、“众暴寡”、“富侮贫”、“贵做贱”。
  至于大国对小国的攻伐,墨子指出:差论爪牙之士,比列其舟车之卒伍,以攻伐无罪之国。入其边境,刈其禾稼,斩其树木,残其城郭,以抑(堙、塞)其沟池,焚烧其祖庙,攘杀其牺牲。民之格者,则刭杀之;不格者,系累而归。丈夫以仆圉、胥靡,妇人以为舂酋。
  墨子评论说,这种“不仁不义”的行为,却被好攻伐的国君当作“仁义”来宣扬,邻国也来祝贺,还“有书之竹帛,藏之府库”,让他的子孙后代传颂、效法,使“攻伐世世代代而不已”。墨子认为这是些“知小物”而“不知大物”的人。他说:今有人于此,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是何也?曰:不与其劳,获其实,已(以)非其所有而取之故。窃取了别人的劳动果实桃李瓜姜,都知道不对,而“今天下之诸侯,将犹皆侵凌攻伐兼并”,比“窃人之桃李瓜姜者,数千万矣,而自曰义也。”这是“少而示之黑,谓之黑,多示之黑谓白”,这是对黑白的颠倒。《墨子·鲁问》载: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攻其邻国,杀其民人,取其牛马、粟米、货财,则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战功多)!今贱人也,亦攻其邻家,杀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粮、衣裘,亦书之竹帛,以为铭于席豆,以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其可乎?”鲁阳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观之,则天下之所谓可者,未必然也。”
  在这里,墨子用当权贵族的行为来跟“贱人”即被统治者的同样行为来对比,便显示出当权贵族行为的荒唐、不正当。
  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墨子主张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反对繁文缛礼、厚葬久丧,都是针对奢华的贵族生活、腐败的贵族统治的社会和以及空言误国的儒家思想提出来的改革意见。
  墨子说:“古者明王圣人”,很注意爱民、利民,“制为节用之法”,衣食住行乃至死丧都讲俭朴。他说尧就是“黍稷不二,羹胾不重,饭于土簋,啜于土形(铏)。”“群百工”所制造出来的器具,“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他说,“厚葬”包括,衣衾、棺椁、殉葬财物、修筑坟墓的富厚。“王公大人”除了奢华的丧葬,还要杀人殉葬。“久丧”,是“久禁从事”。为君、父母守丧的三年期间,有各种礼节,以至身体衰弱。墨子说,“匹夫贱人”这样做,会使身疲家困;“王公大人”这样做,会使政荒国贫。因为将已有的财物埋在地下,而又长久不生产,“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并使“出战不克,入守不固。”墨子主张,“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埋葬深度只求不发散臭味。死者既已埋葬,生者不必久哭,“疾而从事”,这对死者、生者都有好处。
  墨子认为,音乐对于人没有益处。他说,不是大钟、鸣鼓、琴瑟、竽笙的声音不悦耳,而是王公大人这样作,“将必厚措敛乎万民”,“亏夺民衣食之财”,“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
  墨子主张,人要劳动,才能生存,“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
  但他认为王公大人跟“贱人”的劳动有区别。“王公大人”的劳动是“听狱政治”,如果“说(悦)乐而听之”,就会荒废政事,乃至导致政乱国危。“贱人”的劳动,是男耕女织,如果“说乐而听之”,就会影响生产,使财用不足。
  墨子的非乐与节用、节葬的思想有着联系。他对贵族奢侈浪费、损害人民利益的揭露是有进步意义的;但他认为音乐对人们有害无益的思想则未免片面、错误。
  墨子的非命论与孔子的天命论相反。孔子以为君子知命,小人不知命。
  墨子以为“命”是从前统治者“暴王”制造出来欺骗老实百姓的。传述“命”的是被统者的“穷人”。他说,“昔者暴王作之,穷人术(述)之,此皆疑众”“命”有利于统治者统治人民大众,因而便把这一谬论散布民间,所谓“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
  天命观是奴隶主贵族统治众人的骗术。墨子把反对命定论作为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虽强劲(勤力)何益哉?以上说王公大人,下以驵(阻)百姓之从事(劳动),故执有命者不仁。
  墨子反对命定论,是在反对听天由命、无所作为的怠惰思想。在他的认识里,上至王公大人,下至百姓农夫,治与乱、富贵与贫贱、饱暖与饥寒区分的关键,是能否图“强”。他说:“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强必暖,不强必寒”。他说,如果人们不图强而信“命”,则暴王对他的失败就不会说“吾罢不肖,吾听治不强”,而要说“吾命固将失之。”“不肖之民”贪饮食,而惰于从事,衣食之财不足,是以身有陷于饥寒冻馁之忧”,也不会说“吾罢不肖,吾从事不强”,而必曰“吾命固将穷。”墨子的结论是:“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
  墨子虽仍承认贫富贵贱存在的合理性,但他否定贵族传统宣扬的命定论,强调人的力量,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兼爱、非攻兼爱,是墨子社会政治思想的总原则,是针对孔子仁的学说提出来的。
  兼爱,是无差别的爱,“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这是对西周以来宗法礼制贵贱等差的否定,也是对儒家爱有差等的反对。
  墨子说:“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他认为社会矛盾的发生,是起于不相爱。“若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下之大害也。又比(如)为人君者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又与(如)今之贱人,执其兵刃毒荼水火,以交相亏贼,此又天下之害也。”这是墨子对春秋战国年间社会阶级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描述,也是墨子反对“别”主张“兼”的依据。
  墨子所说的“兼”是“爱人利人”;“别”是“恶人贼人”。强调“别非而兼是”,“以兼为正”。他认为改变社会的原则,包括调解社会矛盾和由乱变治等,是“兼以易别”,即“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他说,士和君都有“执兼”、“执别”的不同,就是“兼士”、“兼君”跟“别士”、“别君”的区别。他说:“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兼之不可不行也,此圣王之道,而万民之大利也。”墨子不明了社会治乱的根源,他提出不分“王公大人”与“万民”的阶级差别都要“兼爱”、“同利”的主张,只是一种善良幻想。
  非攻,是墨子为解决当时各国间极为突出的兼并问题而发表的主张。墨子认为春秋战国年间,国家间、各国内贵族间的攻伐兼并战争都是不义的。他说,好攻伐的国君发动战争,荒废生产,耗损财物,夺民之用。“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即使胜利,也得不偿失。战败之国,遭受烧杀抢掠,损失更为惨重。
  墨子对强国攻伐、兼并弱国的残暴所作的揭露,是他主张非攻的社会根据。墨子的“非攻”主张亦见之于他的行动,上文所说的“止楚攻宋”,便是典型的事例。墨子不是无条件反对一切战争。他只反对好战国家,“攻伐无罪之国”。他认为有些征伐战争不可少。“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彼非所谓攻,谓诛也。”“诛”,是顺天应人的战争。
  墨子的非攻学说,反映小生产者企望过安定生活,反对破坏生产的愿望。他虽然不可能认识到战争的阶级根源,不能科学地区分战争的性质,但在“诛”与“攻”的观念上,也还有一定的原则区别。
  尚贤、尚同尚贤,是墨子选用政治人才的主张。尚同,是他构思的各级政权组织的集中统一的指导思想,并以尚贤为基本条件。
  墨子以“民利”为出发点,说:“尚贤者,天鬼、百姓之利,而政事之本也。”他主张以“众贤”的标准来代替“亲亲”标准来选拔官吏。他反对“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也”。墨子认为“此非可学能者”,会造成“贤暴不分,功罪无别,赏罚不当”,“若此,则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乱者不得治”。墨子所说“众贤”的范围是由贵族扩大到贫贱疏远的人。墨子假借古代圣王的名义,宣传他的任贤使能的主张。他说:“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他认为“王公大人”“以尚贤使能为政”,就可以实现“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
  “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口号,朦胧地反映了春秋战国年间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趋向,也标志着贵族世袭制度之趋向衰落。
  尚同,是以尚贤为条件,并把二者的根据都推到天上。墨子说:故古圣王以审以尚贤使能为政,而取法于天。虽天亦不辩(辨)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上之,不肖者抑而废之。
  墨子说“尚同”的目的,在于“壹同天下之义,”“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同而不下比(同)”。由“里长”、“乡长”、“诸侯国君”而“上同于天子”。不但里长以至天子须“选天下之贤可者”,而“诸侯国君”及“天子”也不能独自“一同”其国及天下之义,还必须选择其国及天下之“贤可者”为“正长”“三公”来共同从事。这可见墨子的“尚同”论是以“尚贤”论为基础的。他说这样作是由于“天下之人异议”,会造成“天下之乱”。
  墨子认为“尚同”不能以无子为止境,“既尚同乎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则天菑将犹未止也。”要尚同于天,就要“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也就是必须同于天之欲义恶不义;除虔诚以时“祭祀天鬼”外,还必须“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居处不敢怠慢,曰:其为政长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深]厚乎其为居正长也,下者万民有便利乎其为政长也。天鬼之所深厚而能疆从事焉,则天鬼之福可得也。万民之所便利,而能疆从事焉,则万民之亲可得也。其为政若此,是以谋事得,举事成,入守固,出诛胜者,何故也?曰:唯以尚同为政者也。”墨子以“天鬼之福”与“万民之亲”,同样重视。
  墨子以尊天事鬼为“尚同”的根据。他说,父母、师、君三者众而仁者寡,皆不可以为法,只有天鬼最公正无私,“故曰,莫若法天”。
  天志、明鬼墨子尊天,却激烈地“非命”,以“天志”论来取代传统的天命观,这实际上是把本来属于统治者的至上神抢过来,让“天”代表墨子和墨家学派的意志。对这一点,墨子并不讳言,他说:“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把“天志”比喻为工具,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是最公正的。
  墨子指出“天志”,是为建立一个新的统治秩序。墨子的“天”,是“天子”的监督者,“天子有善,无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取法于天”“富贵为贤”而得赏的,是“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天鬼赏之,立为天子,以为民父母,万民从而誉之,曰圣王,至今不已。”“富贵为暴”而受罚的,是“三代暴王,桀纣幽厉”,“天鬼罚之,使身死而为刑戮,子孙离散,家室丧灭,绝灭后世,万民从而非之,曰暴王,至今不已”。
  “天”之所以有这样大的权威,在墨子看来,“天子”是由“天”所立的“政长”。他说:“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选择贤者立为天子。”这样,“天子”只靠“贤”而不是靠和“天”的父子血缘关系才获得了王位。这也就剥夺了“天子”自命为特殊高贵的先天的神圣的根据,把“天”从“天子之父”变为庶民百姓和王公大人共同的最高主宰,所有人按善恶标准一律受“天”和“鬼神”的赏罚,这就是墨子宗教表现在政治上的实质意义。墨子的宗教观中处处强调“顺天意”行事,“天意”所包含的内容是: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上强听治,则国家治矣;下强从事,则财用足。
  这里所讲的“天意”,包括了《非攻》、《兼爱》、《尚同》等篇的基本内容,实际上就是墨子自己的一套政治观点,而涂上了一层“天意”的神圣油彩,想借“天’的权威来保证自己主张的实现。
  墨子所说的鬼神和“天”同样,懂得他的学说,并“能赏贤而罚暴”,“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认为鬼神无处不有:古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
  山水可以成为“鬼神”,人死了也可以为“鬼”,这一下扩大了鬼神的队伍,给“天”增加了许多辅佐。
  在墨子看来,鬼神的明智大大超过“圣人”。他说:“鬼神之明智于圣人,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不仅如此,鬼神的威力还无往而不胜。他说: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
  墨子这样强调鬼神的威力,因为他认为借助鬼神的作用,可以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制止当时的各种罪恶现象。他说: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
  这样,“鬼神”是“天”的辅佐,“天”是鬼神的统帅。墨子的这种宗教观,无疑是唯心主义的,虽有善良的愿望,而是不能实现的幻想。
  《墨子·明鬼》篇和书中其他各篇有点区别。其他各篇没有在自己的命题上让步到命题的否定,而《明鬼下》却说:今絜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请(诚)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厚利哉!若鬼神请(诚)亡(无),..犹可以合驩(欢)聚众,取亲于乡里。
  这和墨子的节葬论不相违背。拿些酒食来做祭品,如果没鬼神,那些酒食还在,大家合欢而饮食,也是乡里人的一种乐趣。
  墨子尊天鬼而非命,在理论上有矛盾。但他把西周以来的“天命”去掉了“命”,是对命定论的否定。他还把原来贵族所有的天、鬼神变为贵族,民众所共有,而这种没有命定论的天和鬼神的意志,被说成是执行赏罚的“方法”。天鬼的法则成了墨子理想的法仪。墨子的天道观,则含有义理之天,不仅是宗教的天了。
  三表墨子的世界观是宗教的、唯心论的,但在认识论上却有唯物主义的倾向。墨子提出,认识事物要以“三表”(或“三法”)作为判断是非真假的标准。墨子解释三表说: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三表”,就是三个标准或原则。“三表”的内容是:第一表,“有本之者”,有历史根据。“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即根据历史上有智慧的帝王事迹。第二表,“有原之者”,有感性的基础“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即以众人耳闻目见的客观情况作根据。第三表,“有用之者”,意为有实际用处,“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是从政治实践上来验证客观的效果。第三表虽说是重视实际效果,但他还不能分清楚当时的“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能完全一致。国家之利,未必就是人民之利,有时反倒是人民之害。
  墨子运用“三表”来批判“天命”思想的错误,第一表说“天命”之说没有历史根据,“尚观于圣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乱,汤受之而治,纣之所乱,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变),在于桀、纣则天下乱,在于汤武则天下治,岂可谓有命哉!”历史证明,治乱在于人事而不是天命。
  第二表从众人未闻未见说明没有天命。“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有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在这里墨子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因为“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同于牛、马等实物。如果说“命”看不见听不见,墨子的“义”也是看不见听不到的,为什么却认为“义”是真实存在的?
  第三表是用实践来验证命定论的害处。墨子说,“王公大人”不敢怠倦地“听狱治政”,是因为他们“以为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假如相信天命,“则必怠乎听狱治政”,天下必乱。”又说,农夫不敢怠倦地从事“耕稼树艺”,是因为他们“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如果相信了天命,“农夫必怠乎耕稼树艺”,“天下衣食之财,将必不足矣”。
  墨子用“三表”法驳斥了天命的虚妄,却在《明鬼下》证明了鬼神的存在。
  第一表说,不少人看到鬼神的形状,听到过鬼神的声音。“何不尝入一乡一里而问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
  第二表鬼神之存在,有历史的依据。他说,有鬼神的事,著在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齐之春秋之中,且书之竹帛、琢之盘盂,镂之金石。第三表是用实践来验证有鬼神的功效。他说:“今若使天下之人,皆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
  墨子重视感觉经验,却轻视理性,他把人们的幻觉,也当成真实,这就使他抛弃了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的因素,而三表法反而成了论证鬼神存在的工具了。这也是他的宗教观决定了他在认识论上的局限。后期墨家扬弃了他的学说中的唯心主义的成分,发展了唯物主义的因素,那就是在《墨经》中建筑在反映论基础上的认识论与自然科学的部分。
  第五节孔墨后学孔子墨子之学,是战国时期以私人讲学形式出现的显学。他们的弟子多,影响大。《吕氏春秋·当染》说他们“无爵位以显人,无赏禄以利人。举天下之显荣者,必称此二士也。皆死久矣,从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王公大人从而显之。有爱子弟者,随而学焉,无时乏绝。子贡、子夏、曾子学于孔子。田子方学于子贡,段于木学于子夏,吴起学于曾子。禽滑釐学于墨子,许犯学于禽滑釐,田系学于许犯。孔墨之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众矣,不可胜数”。《韩非子·显学》说:“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适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墨。”这都是说了战国时期儒墨传授之盛及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分化。观其情况,已不能详知,只能说其大概。
  孔子的后学孔子的弟子,相传有三千人。《史记》立《仲尼弟子列传》,著录弟子六十七人,皆受业身通的异能之士。其中,有年龄、名字及受业,闻见于书传者三十五人,无年及不见于书传者四十二人。《论语·先进》特别著录孔子弟子七百人分为四种。“德行:颜渊、闵子蹇、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记述子贡所称述孔门之贤者,于《论语》所举者外,有公西赤,曾参、颛孙师、南宫縚、高柴。这十几个人,可说是七十子中的佼佼者。而颜回最为孔子所称道,子贡、子夏、曾子的社会影响较大。
  颜回,字子渊,鲁人,少孔子三十岁。他以颖悟好学,安贫乐道为孔子所赞赏。孔子说:“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悦。”又称道颜回,说“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颜回早死,孔子哭之恸。有人说:您哭得太恸了。孔子说,我不为这个人器得恸,还为谁恸呢!鲁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说:“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近人郭沫若以韩非所谓“儒分为八”中的“颜氏之儒”,“当指颜回的一派”①,但无确证。
  子贡,姓端木,名赐,子贡是字。卫人,少孔子三十一岁。他敏于事理,善于言辞。他由衷地敬佩孔子的德性学识,坚决抵制某些人对孔子的非议。鲁国大夫叔孙武叔毁谤孔子。子贡说:“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踰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踰焉。人虽欲自绝,其何伤于日月乎!多见其不知量也。”有一个叫陈子禽的人,对子贡说:你是谦恭罢了,仲尼难道比你高明吗?子贡答复他说:“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夫子之得① 《十批判书》页124,人民出版社1954 年版。
  邦家者,所谓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其生也荣,其死也哀,如之何其可及也!”
  鲁哀公时,齐国田常打算伐鲁。孔子知道了,对弟子们说,“鲁是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子路、子张等请行,孔子都没有答应。最后,孔子派子贡到齐,说田常又由齐到吴见吴王夫差,到越见越王勾践,再至吴、到晋。子贡于所到之处,各说其当政者以利害,打动了他们的心里,改变了国际间的形势,缓解了鲁国的危局。史称“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①把有关各国的变化,归之于子贡的活动,未免过于夸张,但子贡的活动对于当时局势的变动起了一定的影响,则是可信的。当然,这也就可以看出子贡的辩才及其在国际事务上活动的能力。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孔门对于辞令原是重视的,孔门也有语言一科,而子贡在这方面的成就是突出的。子贡的游说活动,可能在形式上已开战国中期纵横家的作风,不过在活动性质上,子贡跟后者是有区别的。
  子贡又是货殖的好手。孔子说他:“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他是七十子中最为富饶的人,史称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收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②孔子死,子贡庐墓六年,他曾相鲁王,终于齐。子夏,姓卜,名商,少孔子四十四岁。他是孔门中特别重礼的人。有一次,他问孔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是什么意思。他的问题,着重在最后的一个诗句。孔子说:“绘事后素。”意思是说,绘画之事,先布众彩,然后以素色分布其间以成文。子夏立刻就联想到礼,而说“礼后乎”,因此而受到孔子的称赞。又有一次,司马牛因没有兄弟而感到孤独。子夏劝他说:“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为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子游批评他,说“子夏之门人小子,当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抑末也。本之则无,如之何?”子夏不接受这个意见,认为子游错了,他的教育方法正是君子之道。子夏讲礼,偏重于礼的细节,极易陷于形式主义。《荀子·非十二子》说:“正其衣冠,齐其颜色,嗛然而终日不言,是子夏氏之贱儒也。”
  子夏治学,强调知识的占有。他说:“日知其所无,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已矣。”“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孔子没后,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史称:“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釐之属,皆受业于子夏之伦,为王者师。”①法家如吴起,墨家如禽滑釐,皆与儒家有传授渊源。墨子本人也曾从儒家受业。早期法家李悝(李克)为子夏弟子。但作为子夏这一派主要的后学,当属于经师。秦汉间的儒生及汉初叔孙通等,都可以说属于这个流派。
  曾子,名参,字子舆,鲁国南武城人,少孔子四十六岁。《汉书·艺文志》著录《曾子》十八篇,原书久佚。今《礼记》中有《曾子问》一篇,《大戴礼记》中有《曾子·立事》等十篇,可能是曾门弟子所记录整理。另有《孝①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② 《史记·货殖列传》。
  ③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① 《史记儒林列传》。
  经》一书,记孔子关于孝道的言论,相传是曾参所作。这可能是因曾参以孝著名,故以《孝经》依托于曾参名下,而传说不一定可信。
  曾子也重礼,但更重仁。他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有一次,孔子特别点了曾子的名,说:“参,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孔子离开以后,门人就问这是什么意思。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是一次很重要的谈话。所谓忠恕,正是曾子对于仁的一种表述形式。但曾子的忠恕是偏重于内心的修养,孔子的仁则有更多的政治理想。
  曾子讲仁义,讲孝悌忠信。曾子没有留下专讲性善的材料,但这些都跟性善的思想相联系。后来子思作《中庸》,孟子言性善,言仁义,言仁政。从思想体系上看,子思、孟子跟曾子是属于一个流派的。尽管战国中期的学风使孟子带有辨士的作风,而曾子则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表现出一种拘谨的人生态度,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思想体系上之属于一个流派。子思、孟子,本编别有传。
  墨子的后学墨子的后学,因材料缺乏,可考见者不多。孙贻让著《墨学传授考》①,得墨子弟子十五人,再传弟子三人,三传弟子一人,治墨术而不详其传授系次者十三人,墨氏杂家三人,共三十余人,而禽滑釐、孟胜是其中著名的墨者。
  禽滑釐和孟胜,都是墨家的钜子。禽滑釐和田子方、段干木、吴起受业于儒家子夏之,后学于墨子。他在墨子弟子中,地位之高。《庄子·天下篇》论战国思想领域的代表人物,至以禽滑釐与墨子并举。他看到当时战争纷起,大攻小,强胜弱,想助弱小自卫,从墨子学守城之术。楚惠王时,公输般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禽滑釐奉墨子命,与同门三百人持圉之器,在宋城上以待楚寇,楚未能攻宋①。
  孟胜与楚国阳城君友善。楚悼王死,楚群臣攻吴起于丧所,伤王尸。阳城君参与其事。后来阳城君因此得罪。孟胜主动地要死于阳城君之难。他的弟子徐弱劝阻他。他说:“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支也,非支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支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他毕竟还是死了。弟子从死者,八十三人。他在生前,把钜子之位传给田襄子②。
  禽滑釐和孟胜的事迹,上文已有所涉及。象他们这样的墨者,很象后来的游侠,而且是更有社会理想更有组织的游侠。如果说,汉代的游侠是墨家的一个支派,不知是否合适。但无论如何,已不能算是一个学派了。
  秦灭以后,墨家作为一个社会团体和墨家学说都遭到极大的困难。但《墨子》书毕竟传下来了,这必还有收辑和传习的人。墨家之说:“杀人者死,伤人者刑”③,这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在人民群众中有深刻的影响。刘邦率① 见《墨子闻诂·墨子后语上》。
  ① 《史记·儒林列传》,《吕氏春秋·当染》,《庄子·天下篇》。
  ② 《吕氏春秋·上德》。
  ③ 《墨氏春秋·去私》。
  农民军入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显然是来源于墨家之语而作了修改。刘邦提出了一个“盗”字,这反映了个体所有者以及地主们的利益,有利于反秦势力的稳定和巩固。在西汉之际,绿林农民军提出了“杀人者死,伤人者创赏”的斗争,这就完全是墨家之法的翻版了。
  韩非所谓“墨离为三”,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这都属于墨家中的辩者流派。《墨子》书中的《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等六篇,当是墨家辩者流派所诵习的经典及其解说。对于墨子的言论,或有“多而不辩”之讥①,这指的是语言朴实而不华美。这个“辩”字,不是论辩之辩。有一次,墨子弟子县子硕问于墨子说:“为义,孰为大务?”墨子说:“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埌者实埌,能欣者欣,然后筑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墨子是把辩作为一种宣传方式而加以肯定的。墨家辩者之出现,有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社会背景,也有其学派上的历史渊源。关于墨家辩者的学术成就,本编下文将与名家惠施,公孙龙一起,另行论述。①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
  第四章李悝、吴起、商鞅战国继春秋之后,社会的变化更大。有眼光的政治家觉察到这种变化的动向,要求从政治上推动这种变化,因而在一些国家里出现了改革和变法运动。其中著名的有:魏文侯年间李悝的变法,赵烈侯年间公仲连的改革,楚悼王年间吴起的变法,韩昭侯年间申不害的改革,齐威侯年间邹忌的改革,秦孝公年间商鞅的变法有更大的历史影响。这些变法和从事改革的人,历史上多称为法家。
  第一节李悝魏文侯(公元前445 年—前396 年在位)年间,魏国很有朝气,是一个强盛的国家。魏文侯是一个有作为的国君,他延揽各地人才,先后任用魏成子(文侯弟,名成)、翟璜(名触),任用乐羊为将攻取中山,吴起为西河郡守,西门豹为邺县令,任用李悝为相国,对经济、政治和军事进行了改革。同时,又尊儒家卜子夏为“师”,并尊崇田子方(子贡弟子)、段干木(子夏弟子)等人。
  李悝(即李克),魏国人,相传是子夏的弟子。《汉书·艺文志》有《李子》三十二篇,列为法家之首,已失传。李悝“撰次诸国法”,编成了一部《法经》。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有系统的法典。内容分为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具法》,原文也已失传。李悝“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①所谓“盗”,是指对私有财产的侵犯。所谓“贼’,是指对统治阶级人身的侵犯,包括杀伤之类。李悝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私有财产及其地位,把《盗法》,《贼法》列在《法经》的头两篇。李悝认为,“盗贼须劾捕,故著《囚》、《捕》二篇。”《囚法》讲的“断狱”的法律,《捕法》讲的是“捕亡”的法律。《杂法》包括惩罚“轻狡,越城,博戏,假借,不廉,淫侈,逾制”②等六种违法行为。“轻狡”是指轻狂的犯法行为,“越城”是指偷越城墙,“博戏”是指赌博,“假借”是指假借的欺诈行为,“不廉”是指贪污贿赂,“淫侈”是指荒淫奢侈行为,“逾制”是指应用器物超过了规定的等级制度。《杂法》的许多规定无非是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具法》是“以其律具其加减”③就是根据具体情况加重或减轻刑罚的规定。从六篇法的内容来看,李悝《法经》的侧重点在于镇压跟防止民众的反抗斗争。以后,商秧从魏入秦,帮助秦孝公实行变法,就是带着这部《法经》去的。后来秦朝的《秦律》,汉朝的《汉律》,都是在这部《法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补充而成。
  李悝得到魏文侯的信任,在相魏期间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变法。在政治上,李悝采取了一套有利于新兴势力的政策措施。他实行了“食有劳而禄有功”,“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④的办法。具体地说,就是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改为按功劳大小和对国家贡献多寡,分别授予职位和新的爵禄,对于那① 《晋书·刑法志》。
  ② 《晋书·刑法志》。
  ③ 《晋书·刑法志》。
  ④ 《说苑·政治》些对国家没有贡献,而以前代的爵禄享受特权,过着奢侈生活的“淫民”,予以取缔,用这爵禄招来四方所需要的士人。
  李悝主张“尽地利之教”,就是尽力开辟土地,发展农业生产。据他估计,方百里之地,除去三分之一的山泽、邑居,可有田地六百万亩。如果农民“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这样,地方百里就可增产一百八十万石。李悝在财政上的另一项办法是平籴之法,就是年成好的时候,收买农民的余粮,饥荒年再以公平价格卖给农民。他说:“籴甚贵伤民(士与工商),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无伤,而农益劝。”他又以一般年景的农民收入来分析魏国的农民经济情况。他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四十五石。石三十(谓每石三十钱),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平籴的具体办法是:必谨观岁(年景)有上、中、下熟(收成好)。上熟其收自四(比一般年景多收四倍即亩收六石),余四百石。中熟自三,余三百石。下熟自倍,余百石。小饥(荒年)则收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故大熟则上(国家)籴三而舍一,中熟则籴二,下熟则籴一。使民适足(适足是够用)贾(价)平则止。小饥则发小熟之所敛(收买的),中饥则发中熟之所敛,大饥则发大熟之所敛,而粜(出卖)之。故虽遇饥馑(荒年)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①李悝的尽地力的办法有提高农民生产兴趣,鼓励开荒的作用。他的平籴,是调剂粮价的手段,有预防饥荒,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更从他的办法中,可以反映出战国初期的魏国小农经济的重要和政治上君权集中的趋向。① 以上均见《汉书·食货志》。
  第二节吴起吴起,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381 年,卫国左氏(今山东曹县北)人。
  《汉书·艺文志》载吴起有兵书四十八篇。吴起出生在一个“家累万金”②的富有家庭。为了在政治上求得发展,曾到处奔走寻找门路,花了不少钱,弄得倾家荡产,也没得到一官半职,遭到邻里乡人的讥笑、诽谤。吴起为此气愤不过,杀了诽谤他的三十多个人。在临逃走时,他对母亲发誓说:不当卿相,决不回卫。吴起先去孔门弟子曾参之子曾申门下学习儒术。他母亲去世了,因为没有按照儒家忠孝的信条回家奔丧守孝,被曾申认为不孝,不配作儒家的门徒,跟吴起断绝了师生关系,从此吴起干脆弃儒学兵。吴起以兵法事鲁君。齐国攻鲁,因为他的妻子是齐国人,鲁国不愿用他。为了取得鲁君的信任,吴起杀妻,表示忠于鲁国。鲁穆公任用吴起为将,打败了齐,但仍然遭到鲁国贵族的排挤,只好离鲁去到魏国。
  魏国的大夫向魏文侯推荐说:吴起用兵,司马穰苴都赶不上他。文侯用吴起为将,率兵攻打秦国,连拔五城,夺取了西河之地(今陕西大荔县以东地区)。文侯任用乐羊攻中山,吴起又和西门豹奉令率兵相助,一起灭亡了中山国。不久,被任为西河郡守,担负防御秦国的重任。
  吴起治兵,跟一般将领不同。他关心士卒,跟最下等的士卒同衣食,睡觉不另设铺位,行不骑乘,与士兵一样亲自背着军粮,徒步行军,小卒有病疽(毒疮)的,吴起甚至为他用口吸脓。小卒的母亲听说后大哭。有人问:你儿子是小卒,而将军用口吸他的疮脓,你为什么要哭?卒母说:“往年吴将军曾用口吸他父亲的疮脓,他父亲作战,直向敌人冲锋,死于战场。现在,吴将军又用口为我儿子吸疮,我儿子大概要战死了,我所以要哭。”
  吴起在西河任上,还总结了自己的军事实践经验,写成了《吴起兵法》。这部书在我国军事史上,跟《孙子兵法》有同等重要地位,秦汉以前流行颇广。《韩非子·五蠹》说,那时候“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凡是谈兵的人,没有不读的。原书后来失散了。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吴子》六篇,据学者们研究,虽然保存有吴起的军事思想,但已不是原著。
  吴起在西河郡任内政绩卓著:万民亲,百官治,府库实,使秦兵不敢东向,韩、赵宾从,拓地千里,建立了不少功绩,但是高官轮不到他。魏文侯死后,又受到贵族们的排挤和谋害。公元前382 年,吴起离魏去楚,开始被任为“宛守”①(宛,是南阳郡治所,今河南南阳市),防御魏、韩。旋被提升为令尹(相),主持变法。
  吴起变法的要点是: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②,就是要剥夺贵族的有余,来补新兴阶级的不足。吴起认为,楚国的贫国弱兵,是由于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这些大臣、封君“上逼主而下虐民”,因此他主张对封君的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削减官吏的禄秩①,精简“无能”、“无用”的官,裁汰不急之官②,节省这些开支用来供养”选练之士”。这个措施革除了一些封君的特② 以下,关于吴起的材料,主要见于《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① 《说苑·指武》。
  ② 《说苑·指武》。
  ① 《韩非子·和氏》。
  ② 《战国策·秦策三》。
  权,精简了国家机构,增强了军事力量。吴起还根据楚国土地多劳动力不足的特点,下令迫使“贵人往实广虚之地”叫贵族们去开发荒凉地区,“皆甚苦之”③。在整顿吏治方面,吴起提出三点主张:一、“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顾毁誉。”④二、“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⑤三、“破横散从(纵),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⑥吴起实行的有利于国家的改革,却受到一些贵族的极端仇恨。公元前381年,悼王死了,贵族们要杀害吴起。吴起逃到悼王尸体附近藏身。贵族们要射死吴起,往悼王尸体身上也射上了不少箭。楚肃王继位,把射中悼王尸体的贵族,杀了七十多家。
  ③ 《吕氏春秋·贵卒》。
  ④ 《战国策·秦策三》。
  ⑤ 《战国策·秦策三》。
  ⑥ 《战国策·秦策三》。
  第三节商鞅①生平及著作商鞅,姬姓,是卫国的公族,故又称卫鞅或公孙鞅。鞅后在秦,受封商邑,因称商鞅。他是战国时期法家中的著名人物,生年不可确考,死于公元前338 年。
  商鞅是李悝的学生,年辈略后于吴起。《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先至魏,魏王不用。《秦本纪》称商鞅在秦孝公元年入秦,三年变法,五年为左庶长,十年为大良造,二十二年被封为商君,二十四年孝公死后被杀。《商君书》原有二十九篇,现存二十四篇,旧题“商鞅撰”,但其中有商鞅以后其他法家的作品,《韩非子·五蠹》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韩非所见商、管两家书当然与今本有所歧异,但亦可见《商君书》在战国末期已流传很广。
  在秦变法的争议商鞅年轻时爱好刑名之学,先到魏国,为魏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在临死前,推荐他给魏惠王,要惠王用他为相。并说,如果不用,就把他杀掉,不能让他离开魏国。魏惠王以为公叔痤病重,在说胡话,因而没有任用商鞅。这时,秦孝公下令求贤,商鞅就到了秦国。
  商鞅到秦国后,先住在孝公的宠臣景监家里。他头两次见孝公,劝孝公学尧舜禹汤的仁义,行所谓帝王之道。孝公听得直打瞌睡。事后,孝公对景监说:你的客人太迂腐了。商鞅从景监那里知道了,孝公对他不满意,便要求孝公作第三次的接见。这一次,商鞅大谈富国图霸之术。秦孝公立刻被打动了,越听越爱听。孝公高兴地对景监说:你的客人果然是好样的,孝公一连和商鞅谈了好几天,决定了重用商鞅,准备实行变法。
  变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群臣间引起很大的争议。《商君书·更法》载,秦孝公跟商鞅以及旧臣、甘龙、杜挚在一块商议变法的问题。秦孝公说:我想变更法度来治理国家,改革礼制来教导百姓,但是恐怕天下人议论我。商鞅说:“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闇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说:好!甘龙则不赞成。甘龙说:圣人不用改变民众习俗来推行教化,明智的人不改变旧法来治理国家。因袭民众的旧习来施教,不用费多大力气就会得到成功。依据旧法度治理国家,官吏很熟习,民众也能相安。如果现在要变法,不按秦国旧制,要改革礼制来教化民众,恐怕天下人要议论秦国国君。
  商鞅批驳甘龙说:“你所说的都是俗人之见。平常人总是安于拘守旧的习惯,学士们总是局限于自己的见闻。这两种人可以当官守法,不能跟他们讨论法以外的事情。夏、商、周的礼制不同,都成了王业:春秋时期五霸的① 以下关于商鞅的材料,主要见于《战国策·秦策》,《史记·商君列传》。法度也不同,都成了霸业。所以,智慧的人创造制度,而愚昧人的人受法度的管束;贤人改革礼制,而庸人受礼制的约束。我们不能跟拘守礼的人商讨大事,不能跟受法度约束的人计议变法。
  杜挚也反对商鞅的看法,说:没有百倍的利益,不变更法度。没有十倍的功效,不更换器具。我听说过,效法古人就没有错误,遵守旧礼就没有奸邪。
  商鞅毫不妥协地说:古代的政教不同,我们效法哪个古人?帝王不相因袭,我们拘守谁的礼制?伏羲、神农教导民众而不杀人,黄帝、尧、舜杀人而不叫妻子连坐。至于文王、武王,则各自针对当时的形势,建立法度;根据事实的情况,制定礼制。礼制、法度,要随着时代而制定。命令,要符合实际的需要。兵器、盔甲、器具,都要应用便利。所以说:治世不必一以贯道,便国不必拘泥古法。商汤、周武的兴起,正由于他们不拘守古法;殷纣、夏桀的灭亡,正由于他们不改革旧礼。这样看来,违反古法的人不一定受到非议,拘守旧礼的人,也不值得赞扬。君主不要疑惑了。
  孝公说:好!我听说过,穷僻的巷子里,遇事多觉奇怪;认识片面的学士,对事常多辩论。愚人高兴的,正是明智人感到可怜的;狂妄人称快的,正是贤能人所担心的。我要对于那些拘泥现状的人说,我不再疑惑了。
  通过这场论争,以杜挚、甘龙为代表的因循守旧势力失败了,商鞅说服了孝公,使孝公坚定了变法的决心。
  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6 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实行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是:1.编制民户,加强刑赏。以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内各家,互相纠察。一家做奸犯法,别家必须告发。隐瞒不告发,就要同罪连坐。新法规定,不告发奸人的,腰斩。告发奸人的,跟斩得敌人首级同赏。藏匿奸人的,要跟投降敌人同罪。新法还规定,旅客必须有凭证才能留宿客舍。收留没有凭证的旅客,客舍主人要问罪。
  商鞅主张对轻罪用重刑。认为,这样可以迫使民众连轻罪也不敢犯,重罪更不敢犯。商鞅为了保护私有的耕牛和马,对盗窃牛马的人判处死刑;为了统一度量衡,现定“步过六尺者有罚。”商鞅对轻罪用重刑,目的在于贯彻他制定的法令,把民众的反抗斗争镇压下去。《战国策·秦策一》称赞商鞅变法的成效说: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史记·商君列传》称赞其成效是:“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乡邑大治。”
  2.鼓励小农生产,崇本抑末。新法规定,凡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就必须分家,各立户头,否则要加倍出赋税。努力搞好生产,粮食和布帛生产多的,可以免除劳役。从事末利,游手好闲而贫穷了的,把全家罚作官奴隶。商鞅如此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有利于封建生产力、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这种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是封建政治的经济基础。
  《商君书·垦令》一连列举二十条鼓励垦荒的措施,其中有不少抑商的政策。例如规定商人必须向官府登记各种奴隶(厮、舆、徒、童)的名字和数目,以便官府摊派徭役;还规定提高市上酒肉税额,要让税额比成本高十倍;更规定加重关卡和市场上的商品税,不准私自贩卖粮食,牟取暴利。还主张“一山泽”,由国家统一管理山泽之利。所有这些抑商政策,目的在于防止商人损害、破坏小农经济,扶助小农经济的成长。
  为了新法在民众中贯彻执行,商鞅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据说,他在国都的南门外立了根三丈长的木头,宣布:如有人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一般老百姓都很奇怪,没有人去动。后又宣布增加到五十金。有一个人不怕事,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收发了五十金的赏钱给这个搬木头的人。通过这件事,表明了新法的权威性。此后,商鞅就把新法公布了出来。
  3.奖励军功,按军功重新规定给予名位的标准。
  立军功的人,按功劳大小得君上爵赏;私斗的人,按犯罪轻重受刑罚。
  奖励军功的具体办法是:凡在战争中斩得敌一个首级的,赏给爵位一级;要做官的,委任五十石俸禄的官。斩得敌人两个首级的,赏给爵位两级;要做官的委任一百石俸禄的官。官爵的提升是跟斩首敌首级的军功相称的。对没有军功的宗室子弟,一律废除他们的名位,按军功重新规定尊卑爵秩等级。有军功的人可以享受军功爵的待遇,可以享受荣誉。
  由于秦国变法的初步成功和在对外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公元前352年,商鞅以功升为大良造,这是相当于中原各国的相国兼将军的官职。
  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 年,商鞅进行了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是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谋求富国强兵。主要有下列五点:1.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史记·商君列传》说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开”就是开拓的意思。《战国策·秦策三》载蔡泽的话说:商君“决裂阡陌,教民耕战”。“决裂”的目的是为废除井田制,董仲舒曾指出:商鞅“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①商鞅这次对土地制度的改革,一方面用法令形式废除了井田制,就是所谓“坏井田,开阡陌”;另一方面是重新设置了新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保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所以后世人说商鞅“灭庐井而置阡陌”②。《秦律》严禁对土地权的侵犯。云梦秦简《法律问答》有一条律文:“盗徙封,赎耐。”就是把私自移动田界看作“盗”的行为,要判处耐刑(剃去鬓发),但允许出钱赎罪。接着又对律文解释说:“何知为封?封即田阡陌、顷畔封也,是非而盗徙之,赎耐。何重也?是不重。”说明田界不准“盗徙之”,这是对土地权的侵犯,应该判处耐刑,并认为这种刑罚“不重”。
  2.推行县制。把许多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建置了四十一个县①,设县令、县丞等官,还设有县尉②。县令是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公元前349 年,“初为县,有秩史”③,就是在县官之下,开始设置有① 《汉书·食货志上》。
  ② 《汉书·王莽传》载区博说:“井田虽圣王法,其废久矣。周道既衰,而民不从。秦知顺民之心,可以获大利也,故灭庐井而置阡陌,遂王诸夏。”杜佑《通典·食货典序》也说:商鞅“隳经界,立阡陌”。① 《史记·商君列传》,又《秦本纪》均作四十一县。《六国年表》作三十一县。② 《商君书·境内》。
  ③ 《史记·六国年表》。
  定额俸禄的小吏。县制的普遍推行,是为了把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朝廷,建立君主专制的统一的封建政治体制,以便于巩固封建统治,发展地主经济。3.迁都咸阳,修建宫殿。这时秦国为了争取中原,图谋向东发展势力,把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咸阳位于秦国的中心地点,靠近渭河,附近物产丰富,交通便利。而旧都雍,旧贵族的习惯势力较大,不利于变法的开展。同时仿效中原各国国都的规模,修建冀阙(古时宫廷门外的一种高建筑,用以悬示教令)与宫殿。
  4.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斛)、权衡、丈尺”。这对秦国统一赋税制度、俸禄制度,都有一定作用。传世有已颁布的商鞅方升(现藏上海博物馆)。这件珍贵的文物,应是商鞅为统一度量衡而作的标准量器。
  5.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秦国的西南和西北都是少数族,秦国统一了许多少数族地区,因而在秦国戎狄风俗较多。商鞅依照中原的风尚、习俗,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这对秦国的富强是有好处的。公元前340 年,商鞅计擒魏将公子卬,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一部分过去夺去的西河地。商鞅由于这个大功,受封于於商(今陕西省商县东南)十五个邑,号为商君。
  变法跟贵族的矛盾商鞅的新法虽得秦国民众的欢迎,却严重地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遭到旧贵族的顽强反抗。新法推行不久,就有数以千计的旧贵族到国都来,硬说新法不好。以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公孙贾为首的一批旧贵族,也出来捣乱并唆使太子犯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人人都得遵守。新法推行受到了阻碍,主要是上面的人不遵守。现在太子犯了法,也得依法惩办。由于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便用刑罚,太子的师傅可得担当他的罪名。于是就把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公孙贾判了罪,在公孙贾的脸上刺了花(黥刑)。但是旧贵族不仅没有死心,而且随着变法的深入,斗争也日益复杂尖锐。当新法推行已有了明显效果时,那些起初说法令不便的人,又说法令便于执行了。商鞅说:这些人都是“乱化之民”,把他们都流徙到边城去,从此就没有人再敢公开议论法令。在第二次新法公布后,旧贵族再次出来捣乱,商鞅把为首的祝懽杀掉,把屡教不改的公子虔的鼻子割掉(劓刑)。旧贵族企图暗害商鞅。商鞅在出门的时候多带卫士严加戒备。当时有一个游士,名叫赵良的人来对商鞅说:“秦国人对你恨透了,你的寿命象早晨的露水一样,长不了。你不如把封邑还给国君,隐居到偏僻的地方去种庄稼”。又说:“你不要仰仗着国君为你撑腰。国君一旦死去,秦国会重重地收拾你,你的灭亡,翘着脚就可以等到。”商鞅没有被吓倒,仍然坚持变法。
  在赵良劝告商鞅以后五个月,秦孝公死去。曾经犯过法的太子驷继位,这就是秦惠文王。旧贵族见报复的时机已到,便对秦惠文王说:“秦国的妇女孩子都只知道商鞅的法,商鞅的威望比秦国国君高,这是很危险的事;而且商鞅本来是君的仇雠,还不赶快收拾他?”秦惠文王在旧贵族的煽动下,就派官吏去逮捕商鞅。商鞅听到消息,就逃走了,找旅店住宿。旅店主人不知道他是商鞅,拒绝说:商君定下的法律,留住没有凭证的旅客要受连坐的罪。商鞅不得已,企图逃往魏国,魏拒绝了他。商鞅只得回到封邑,打算用武装反抗,但变法后的秦国军队是强大的,战斗的结果商鞅被逮捕,遭到了最残酷的刑罚——车裂,并且全家被屠杀。商鞅虽然被杀害了,但是他的新法在秦国还在施行对秦国的富强继续起积极的作用。
  第五章孙膑、乐毅、田单战国中期,战争日亟。这时,能料敌制胜,改变东方国家间形势,显名当时,垂名后世的军事家,有孙膑、乐毅和田单。
  第一节孙膑孙膑破魏孙膑,齐国人,是孙武的后裔。《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说“膑生阿甄之间”,大约在今山东省东阿县、鄄城县之间的一带地方。生卒年月不可考,约与商鞅、孟子同时。
  孙膑曾与庞涓一起学习兵法。后来庞涓到魏国,做了魏惠王的将军,自以为能不及孙膑,暗中派人邀孙膑至魏,借故施以膑刑(去膝盖骨),并加以软禁。以后,孙膑在齐国使臣的帮助下,秘密回到齐国。齐将田忌对孙膑很尊重。田忌与齐诸公子下注赛马,孙膑看到他们的马都相差不多,而马又分上中下三等,便对田忌说:我能设法使你在比赛中取得胜利,田忌于是就跟齐王及诸公子下了千金赌注。孙膑告诉田忌:用你的下等马和他们的上等马比赛,用你的上等马和他们的中等马比赛,用你的中等马和他们的下等马比赛。比赛的结果,田忌赢二输一,果然得到齐王的千金。于是田忌把孙膑推荐给齐威王。齐威王问孙膑以兵法,任为军师。孙膑在任军师期间,辅助田忌打了些胜仗。
  公元前354 年,魏攻赵,包围赵的都城邯郸。次年,赵请救于齐,齐威王欲以孙膑为将军。孙膑辞谢说:“刑余之人不可”。威王以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孙膑用“批亢捣虚”、“疾走大梁”(魏都,今河南开封市),“攻其所必救”①的战法,迫使魏军回救,而在中途拦腰截击,大败魏于桂陵(今河南长垣县西)。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围魏救赵”之战。
  公元前342 年,魏攻韩,韩也告急于齐。齐仍派田忌为将军,孙膑为军师,直奔大梁。庞涓闻讯即回师迎击齐军。孙膑对田忌说:“魏的军队素称慓悍勇猛,向来看不起齐军,而且齐军也早有胆怯的名声流传在外。可以利用这一情况,智取庞涓。《兵法》说,急行百里之远去争夺胜利,可能折损上将;急行五十里去争夺胜利,也不过有半数军队能按时到达。齐军进入魏国后,第一天可造十万灶生火做饭,第二天造五万灶,第三天只造三万灶。”庞涓追踪齐军三天,看到齐行军灶锐减,大喜说:我本来就知道齐军胆怯,进入我境才三天,士卒逃亡就大半了。便决定丢下步兵,率领轻装精锐部队,日夜兼程,追逐齐军。孙膑推算庞涓的行军速度,天傍晚之后,魏军当至马陵(今河北省大名县东南)。此地道路狭窄,两旁又多天然险阻,可设伏兵。孙膑令人将道旁大树的皮削掉,在白树干上写上字:“庞涓死于此树之下。”又令齐军万名优秀射手,挟持弩弓,埋伏于道路两旁。约定:天黑以后,看到火光举起,就一齐放箭。庞涓果然于当夜赶到此树之下,见白木上有字,就点燃火把借光阅读。几个字还未看完,齐军已万箭齐发。魏军遭此突然袭击,立即大乱,各自奔逃。庞涓自知智穷兵败,乃自刭。临死之前满怀疾恨① 见《孙子兵法·虚实篇》。
  地说:“遂成竖子之名!”齐军乘胜尽破庞涓军,虏魏太子申以归。孙膑以此名显天下,世传其兵法。魏在战国初期原是极为活跃的国家。经过两次军事上的失败,在东方国家中的地位出现了变化。
  孙膑著书孙膑受膑刑后,以为“断足终不可用,退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①《汉书·艺文志》在兵权谋十三家中著录《吴孙子兵法》八十二篇,《图》九卷;《齐孙子》八十九篇,《图》四卷。吴孙子是孙武,齐孙子就是孙膑。《孙膑兵法》和《孙子兵法》,在我国历史上都是很受推崇的军事著作。但《孙膑兵法》失传,《隋书·经籍志》中即不见著录。因此,宋以后,特别是明清以来,人们对孙武和孙膑是否各有兵书传世的问题,存在着争论。1972 年4 月,从山东省临沂县银雀山一座西汉前期的墓葬中同时发现两部兵法及其它先秦兵书,从而顺利地解决了上述悬案。
  从《孙膑兵法·陈忌问垒》可见,孙膑研究过春秋时期晋国的名将荀息、孙轸(疑即先轸)。
  《孙膑兵法·威王问》记“孙子出而弟子问”,孙膑似在齐威王时已有弟子。
  孙膑说:“战胜,则所以在(存)亡国而继绝世也;战不胜,则所以削地而危社稷也。”战争的胜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这正是《孙子兵法·计篇》:“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的进一步说明。《孙膑兵法》:“威王问:‘以一击十,有道乎?’孙子曰:‘有。攻其无备,出其不意’。”这个“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曾见之于《孙子兵法·计篇》。
  “围魏救赵”是运用《孙子兵法·虚实篇》“攻其所必救”的策略;“智取庞涓”体现了《孙子兵法·军争篇》的“兵以诈立”。
  春秋时期都城的人口是不多的。一般诸侯的国都周围不过九百丈,卿大夫的邑只有国都的三分之一、五分之一、甚至九分之一①。一般的邑住户不过千室,最少的只有十室,普通的是百室。《战国策·赵三》记赵奢的话说,古时“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今(战国)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也。”“三里之城,七里之郭”②已普遍出现。城市的兴起,是战国时期的一个重要特征。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并为据以抗御外来侵略的重要堡垒。交战双方,攻者以攻破城池作为胜利的标志,守者以守住城池作为不败的象征。孙膑对城市问题有专门的论述。《孙膑兵法》里有《雄牝城》一篇,阐述雄城和牝城在攻守中的特点。
  “城在渒泽(小泽)之中,无亢(高)山名(大)谷,而有付丘(丘陵)于其四方者,雄城也,不可攻也。..城前名谷,背亢山,雄城也,不可攻也。城中高外下者,雄城也,不可攻也。城中有付丘者,雄城也,不可攻也。..城在发泽(大泽)中,无名谷付丘者,牝城也,可击也。城在亢山间,无名谷付丘者,牝城也,可击也。城前亢山,背名谷,前高后下者,牝城也,可击也。”
  ① 《汉书·司马迁传》报任安书。
  ① 《左传》,隐公元年。
  ② 《吴子·非攻》,《孟子·公孙丑下》。
  这一篇是从地形条件分析城池的攻守。雄城,有险可据,难攻易守;牝城,没有可据守的地形,难守易攻。孙膑这样细致分析城池的地形,显然是基于当时战争的需要。当时武器不能轻易克服障碍,而攻守城池又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孙膑的历史影响孙膑在我国军事史上有相当深远的影响。《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指出:“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汉书·刑法志》:“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雄桀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吴有孙武,齐有孙膑,..皆擒敌立胜,垂著篇籍。”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诸葛亮,把孙膑帮助田忌赛马取胜的办法,看做是兵法。他说:“士之不能皆锐,马之不能皆良,器械之不能皆坚固也,处之而已矣。兵之有上中下也,是兵之有三权也。孙膑有言曰:‘以君下驷,与彼上驷;取君中驷,与彼下驷。’此兵说也,非马说也。”诸葛亮认为这个办法用于作战,则会“得之多于弃也。”①南宋抗金名将吴璘跟宋高宗论“胜敌之术”,吴璘提出必须“弱者出敌,强者继之”时,宋高宗说“此孙膑三驷之法,一败而二胜也。”②毛泽东同志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说:“如果敌在根据地内久居不出,我..以一部留在根据地内围困该敌,而用主力进攻敌所从来之一带地方,在那里大肆活动,引致久踞之敌撤退去打我主力,这就是‘围魏救赵’的办法。”①① 《诸葛集·兵法》。
  ② 《宋史·吴璘传》。
  ①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横排本,第298 页。
  第二节乐毅②乐毅破齐乐毅,生卒年不详,活动年代约在燕昭王(公元前312 年至前279 年)
  燕惠王(公元前278 年至前272 年)年间。他是中山人,魂将乐羊的后裔。由于乐毅贤而好兵,赵人推举他在赵国做官。到赵武灵王死后,他离开赵国,到了魏国,后又去燕国。齐国曾(于公元前314 年)覆灭燕国,燕昭王为报仇雪耻,以十分恭敬的态度、隆重的礼物招纳贤士,凡是欲破齐的人,知道齐国的险阻要塞、君臣间关系,善于用兵的人,都一律欢迎。乐毅作为魏国的使者来到燕国,被燕昭王任命为亚卿。
  乐毅帮助燕昭王进行政治改革,主张:“察能而授官”,“不以禄私其亲,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随其爱,能当之者处之。”③还主张:“循法令,顺庶薛者,施及萌隶。”燕昭王也“吊死问主,与百姓同其甘苦”④。经过二十八年的努力,“燕国殷富,士卒乐佚轻战”⑤。弱燕已逐步富强,伺机向齐复仇。
  齐湣王晚年,国内外的矛盾已经显露出来,燕国的力量也已增强,齐对燕又疏于防范。燕昭王跟乐毅商量伐齐的事。乐毅说:“齐国地大人众,又练于兵甲,习于战攻。燕单独进攻不容易取胜,不如与赵及楚、魏等国联合,才能大破齐国”。燕昭王遂派遣乐毅去约会赵惠文王,并通过赵去劝说秦国伐齐;又另遣使者与楚、魏等国联合。公元前284 年,燕征发全国军队出征,以乐毅为上将军,秦派尉(官名)斯离率兵和三晋之师会合。赵王以相印授乐毅。乐毅统率燕、赵、秦、魏、韩五国之兵伐齐。齐也征发全国兵众拒战。战于济西,齐将没有斗志,一战就下令退兵,只身乘车逃走,齐军大败。齐军余部继续作战,又大败①。这时,乐毅遣还秦、韩之师,分魏师攻取宋国旧地,分赵师攻占河间,自己率领燕军长驱深入齐国。剧辛反对说:“齐大而燕小,依赖各国的协助打败齐军,从燕国的长久利益考虑,应赶快攻取齐国的边城扩展燕国的领地。只求深入不占土地的作法,无损于齐,无益于燕,空与齐结下深怨,会后悔的”。乐毅说:“齐王夸耀自己的功能,遇事不与群臣商议,废黜贤良之士,信任谄谀小人,政令暴虐,百姓怨恨。今乘齐君败亡的时机进攻,民必叛而其内部会发生祸乱,可一举占领齐国。如果失掉战机,待齐王发觉自己的错误,改成恤下而抚民的政令,那就不好对付了。”遂进军深入。齐果然混乱而失掉抵抗能力。乐毅攻入齐的国都临淄,取齐宝财物祭器送回燕国。燕昭王非常喜悦,亲自到济上慰劳军队,封乐毅于昌国(今山东淄川县东),号昌国君。燕王收集掳获返国,留乐毅于齐,继续用兵,攻占余城。
  齐湣王逃亡到卫国,卫君称臣,让出宫室请他居住。但由于湣王的骄傲② 本文依据《史记·乐毅列传》的材料,不再注出。
  ③ 《战国策·燕二》。
  ④ 《战国策·燕一》。
  ⑤ 《战国策·燕一》。
  ① 《吕氏春秋·权勋》。《战国策·齐六》略同。
  而受到卫人的侵害①,又出奔到鲁国。湣王的随从夷维子询问鲁人预备怎样接待齐王。鲁人说:将以十太牢②接待你的国君。夷维子认为应以天子的规格来接待。鲁人“闭关”不接待。湣王进不了鲁国,将要到薛国去,借路于邹国。邹国的国君才死,夷维子对邹国的嗣君说,天子来吊丧,必须移动棺材的位置,以便天子朝着南面吊丧,邹国的群臣都很气忿,齐王因而不敢进入邹国,折回到齐的莒(今山东莒县)。楚国派淖齿率兵救齐,被任命为齐相。淖齿想要与燕人瓜分齐国,将齐湣王杀死。
  乐毅统率燕师乘胜长驱,齐城皆望风奔溃。他“修整燕军,禁止侵掠,求齐之逸民,显而礼之。宽其赋敛,除其暴令,修其旧政。”这些政令,得到齐民的欢迎。接着就分兵五路:一、“左军渡胶东、东来(今山东平度、莱西、乳山等县东北一带地区)”;二、“前军循泰山以东至海,略琅邪”;三、“右军循河、济,屯阿、鄄以连魏师”;四、“后军旁(傍)北海,以抚千乘(今山东高青县东北)”;五、“中军据临淄而镇齐都”。在燕军进入临淄,局面较为稳定后,就在郊外祭祀齐桓公、管仲,并表彰贤人的闾巷,在贤人王蠋坟墓上添加封土,封了二十多个拥有燕国食邑的齐人,在燕都城有爵位的齐人一百多个。乐毅的这些政治、军事措施,效果是显著的。他仅用了六个月的时间,就攻下了齐国七十多个城,并都改成燕国的郡县。这时候,齐国只剩下莒、即墨(今山东省平度县东南)两城没有被燕军攻占。乐毅以右军、前军围莒,左军、后军围即墨。乐毅围困两城,一年不能破,就令解围,各去城九里而为垒。命令说:城里的人出来不要擒捉,赈济有困难的人,使就旧业。他用这些办法来镇抚燕国的“新民”。又过了三年,仍然没有攻破莒和即墨①。
  有人在燕昭王面前谗害乐毅说:“乐毅的智谋过人,他征伐齐国,很快就攻克七十余城。现今不破的仅有两城,不是他不能破,三年不攻的原因,是想长久依仗兵威以服齐人而称王。今齐人已服,还没有称齐王,是由于他的妻子在燕国。不过也可能在齐国娶美女而抛弃他的妻子。望王图谋这件事。”昭王为此置酒大会,当面责备进谗言的人说:“齐国杀害了先生(燕王哙),我恨之入骨,‘广延群臣,外招宾客’,为的是报仇雪恨。有能破齐的人,我还想与他同有燕国。今乐君为我破齐,报了大仇,齐国本来是乐君所有,不是燕国所得。乐君若能有齐,与燕结欢为好,抗拒从诸国来的灾难,是燕国的福气,我的愿望。你怎么敢这样陷害乐君呢!”于是,把进谗言的人给杀掉了。接着,昭王把赐给乐毅妻子的王后、公子的服装、车马,派遣相国送与乐毅,并立他为齐王。乐毅惶恐不受,用书信表示他誓死尽忠于昭王。由于昭王对乐毅的信任、支持,他在齐国和诸侯间享有很高的信誉,没有人敢再陷害他。
  乐毅居赵公元前279 年燕昭王去世,子惠王继位。惠王自做太子的时候就对乐毅不满。齐将田单听说了,就派人去作反间、散布谣言,说乐毅不拔齐的两城,①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②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① 《资治通鉴》,周赧王三十一年,三十六年。
  又不回燕国,是以伐齐为名,其实是想联合诸侯在齐称王。还说,齐人并不害怕乐毅称王,害怕的是燕派别的将领来。惠王原来就已怀疑乐毅,又听信了齐人反间的话,就派骑劫去代替乐毅,把乐毅调回燕国。乐毅知道燕惠王心怀不善,害怕被杀,就逃到赵国。赵封乐毅于观津(今河北武邑县东南),号望诸君。赵国尊宠乐毅,为的是“警动”燕齐。
  田单设诈诳骑劫,大破燕军,乘胜尽收齐城而复齐国。燕惠王后悔使骑劫代乐毅,因而破军亡将失齐;并怨恨乐毅居赵,又恐赵用乐毅趁燕疲惫而伐燕。燕惠王使人责备乐毅,并谢罪说:“先王把全国委托给将军,将军为燕破齐,报了先生的冤仇,天下的人都受到震动,我怎敢有一天忘掉将军的功劳呢?恰巧先王抛弃了群臣,我新即王位,左右臣子误我。我派骑劫代将军,是因为将军长久在外辛劳,所以召回将军暂时休息,商议国事。将军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同我有嫌隙,就弃燕归赵。将军这样做,为自己打算,是可以的,可是怎么报答先王待将军的盛意呢?”乐毅在《报遗燕惠王书》中,说明了他所以奔赵国以及他的政治主张,他接受燕昭王的任命和伐齐的功绩以及燕昭王对他的封赏。接着说:臣闻之,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终。昔伍子胥说听于阖闾,而吴王远迹至郢;夫差弗是也,赐之鸱夷(革囊)而浮之江。吴王不寤先论之可以立功,故沈子胥而不悔:子胥不蚤(早)见主之不同量,是以至于入江而不化(改)。
  夫免身立功,以明先王之迹,臣之上计也。离(罹)毁辱之诽谤,堕先王之名,臣之所大恐也。临不测之罪,以幸为利,义之所不敢出也。臣闻古之君子,交绝不出恶声;忠臣去国,不絜(洁)其名。臣虽不侒,数奉教于君子矣。恐侍御者之亲左右之说,不察疏远之行,故敢献书以闻,唯君王之留意焉。①从《乐毅报遗燕惠王书》,我们可以大体了解到乐毅的主要事绩,及他的政治思想、品德。他在信的后半段,引伍子胥不早见阖闾与夫差气量的不同,因而遭遇到不幸的下场。这是用历史的教训来说明为什么他必须离燕去赵。但他表示,虽然遭遇到不可测度的罪责,把幸灾乐祸以为利,是道义所不许的;忠臣离国,不肯谤毁君王,为自己辩护。乐毅的这种明朗态度,解除了燕惠王以为乐毅在赵将不利于燕的顾虑。燕国以乐毅的儿子乐间为昌国君,而乐毅也往来于燕、赵,燕、赵都以他为客卿。后来,乐毅死在赵国。燕王喜四年(公元前251 年),燕王令丞相栗腹与赵修好,以五百金为赵王秦。栗腹返国向燕王报告说:“年壮的赵民都死在长平,孤儿还未成壮年,可以攻伐。燕王征求昌国君乐间的意见。乐间说:“赵是四战之国,民皆习兵,不可与战”。燕王说:“我以众战少,以二而伐一,乃至以五而伐一,可以了吧?”乐间回答说:“都不可以。”燕王大怒。群臣都以为赵可伐。燕王喜终于令栗腹、庆秦率大军攻赵。赵使廉颇率军拒战,大破燕军。乐间入赵。燕王后悔没有听乐间的话,又怕乐间在赵对燕不利,便写了一封既责备又谢过的长信给乐间,希望乐间仍能回到燕国,“愿君捐怨,追惟先王,复以教寡人。”②乐间怨燕不听用他的计谋,终于留在赵国。
  汉初,刘邦过赵,查访到乐毅的孙子乐叔,封之乐卿(未详),号华成① 《史记·乐毅列传》,《战国策·燕二》,《史记》与所记略同,而《史记》对文字有所加工。② 《战国策·燕三》。《史记·乐毅列传》所载信,系删节,而与《战国策》略异。君。乐氏之族有乐瑕公、乐臣公。乐臣公善黄帝、老子之言,在齐是著名的贤师。乐臣公教盖公。盖公教于齐高密、胶西(约当今山东胶河以西,高密县以北地区),为曹参师。
  第三节田单①田单破燕复齐田单,出身于齐王疏远的宗族,是齐湣王年间临淄的市掾。活动年代约在公元前301 年至前250 年。燕军长驱攻齐时,田单东走安平(今山东益都县西北),令族人都将车轴头截短,并包上铁皮。燕军破安平,齐人逃走争路,因轴折车坏而为燕军俘虏。只有田单的族人逃脱,东保即墨。即墨大夫战死,城中人推举田单为将军,说:“安平之战,田单宗人以铁笼(指改造车子)得全,习兵。”
  公元前297 年,燕昭王死,子惠王继位。惠王和乐毅过去不和,田单听说了,派人去燕国作反间、散布谣言说乐毅迟了不拔两城是以伐齐作幌子,其实是想联合诸侯,在齐称王。燕王听信了这样的中伤,使骑劫去代替乐毅。乐毅因此而逃往赵国,燕人士卒都为乐毅愤愤不平。
  田单有意制造“神示”。他令即墨城里的人,吃饭必须在院子里祭祀祖先。这样,“飞鸟悉翔舞城中下食”燕国的士卒看见这一情景,都很奇怪。田单因而散布流言说:“神来下教我。”又对城里的人说:“当有神人为我师。”有一个机灵的士卒领会到田单的意思,说:“我可以为师吗?”田单便师事这个士卒。士卒说:“我欺骗你,实在无能。”田单说:你不用说话。以后,每出约束,必称神师。这是利用“神”来降低燕国士卒攻即墨的信心,而鼓舞齐人的士气。
  田单派人宣传说,我们最怕燕军俘虏了我们的土卒,割去他们的鼻子,再派他们来和我们作战。骑劫果然这样作了。城内的人看见投降的齐军尽被割了鼻子,都很愤怒,决心守城,惟恐被燕军所得。田单又派人扬言:我们最怕燕军刨我们的祖坟,戮先人的尸骨,这最令人寒心了。骑劫又上了当,果然令燕军挖齐人的祖坟,烧死人尸骨。即墨人从城上望见,人人痛哭流涕,十分悲愤,个个都想出战。就这样,田单引导骑劫来扩大燕齐之间的矛盾,增加齐人对燕军的愤恨。
  田单看到士气高涨,知道可以出战了。他同士卒一样,亲自负持版、锸等筑营垒的器具,把自己的妻妾都编入队伍之中,尽散饮食犒劳士卒。为了迷惑燕军,他令甲卒都藏匿起来,使老弱女子登城守望,并派使者出城假意投降。骑劫信以为真,燕军皆呼万岁。田单又搜集民金千镒,令即墨的富豪送给燕将说:即墨就要投降了,大军进城,希望将军保全我们的家小。燕将个个喜欢,满口答应。燕军从此更加松懈、麻痹。
  田单积极准备“火牛阵”,打败了骑劫。他征集了一千多头牛,牛身上穿上红色丝绸衣,画上五彩龙纹,牛犄角上捆着兵刃,牛尾巴绑上浸透了油的芦苇。把城墙凿了许多个洞,夜间点燃牛尾上的芦苇。牛一受惊,就从城洞狂奔到燕军中去。牛尾火炬光明炫耀,并有壮士五千人随同火牛向前冲击。燕军看到五彩龙纹的火牛,十分害怕。城中还擂鼓呐喊,老弱都敲各种响器,声震天地,齐军声威大振。燕军陷入惊恐混乱中,骑劫被齐军杀死,燕军溃逃。田单率军乘胜追击,势如破竹。所过城邑,皆叛燕而归附田单。田单的兵日益增多,燕日益败亡。齐国被燕军攻占的七十余城,全都收复。田单从① 本文依据《史记·田单列传》的材料,不再注出。
  莒把齐襄王迎接到临淄,主持朝政,襄王封田单为安平君。
  破燕复齐之后襄王在齐国的威信大不如田单,襄王总是疑心田单要自立为王,从而跟田单发生矛盾。一次,襄王跟田单过淄水,见一老人涉水,出水后冻得不能行走,坐在沙中。田单脱下自己的皮袄给老人穿上。襄王厌恶地说:“田单的施舍,是将欲夺取我的国家,不早图谋,恐后生变。”有人给襄王出主意,用嘉奖田单的办法,把田单对百姓的关怀说成是自己的善行,劝王下令:“我忧民饥,单给民食;我忧民寒,单解裘农民;我忧百姓劳苦,而单亦忧;适合我的心意。”襄王认为这是个好办法,便赏给田单牛、酒,又当众揖田单,口头慰劳,感谢他替自己关心百姓。接着明令查访、收养饥寒的百姓,同时暗中派人到闾里间收集舆论,结果大家都说:“田单的爱民,原来是王的教导呀!”
  田单保荐貂勃给襄王。襄王有九个宠臣,欲中伤田单,都对襄王说:“燕伐齐的时候,楚王使将军领兵来帮助齐国,今国家已经安定,应派使者去感谢楚王。”他们又都推荐貂勃出使。齐王随即派貂勃前往。貂勃受到楚王的款待,数月不返。九人议论说,一个使者受到万乘国君的款留,还不是凭借安平君的权势?再说安平君与王,君臣无异而上下无别,他在国内赈穷济贫,向民布德;对外怀柔戎翟,礼遇天下的贤士,这是想图谋不轨,希望大王注意观察。一天,齐王说“叫田单来!”田单免冠、赤足步行、袒胸露臂的过来请死罪。过了五天,王才说:“你没有罪,你守为臣的礼数,我守为君的礼数就行了。”貂勃从楚国回来了,王赏他喝酒,酒喝得很畅快。王吩咐:“叫田单来!”貂勃离座起立、叩头,恭敬地问襄王:王跟周文王、齐桓公比较,谁更贤明?襄王说他自己不如他们。貂勃说:“周文王得吕尚以为太公,齐桓公得管夷吾以为仲父,今王得安平君而独叫‘单’,怎么说出这种亡国的话呢?从历史上来看,谁能比得上安平君的功劳呢?燕人兴师袭齐,王不能抵御,只好躲避起来。安平君以危急的即墨小城,残败的士卒七千,擒杀燕国的将帅而收复千里的齐国。当败燕复齐的时刻,安平君如果自立为王,天下人谁能禁止?他出于道义,而迎王与后返临淄,今已国定民安,而王却叫‘单’,婴儿也不做这样的事呀!王赶快杀九人而向安平君谢罪。不这样做,国家将要危险了!”襄王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便杀了九人并驱逐了他们的家属,以夜邑(约在今山东掖县)万户益封安平君。
  田单跟襄王的矛盾有所缓和后,优裕的生活又影响了田单的战斗意志。
  田单将攻狄(今山东高青县东南),去与鲁仲连商议。鲁仲连说:“将军攻不下狄来。”田单大不以为然,说:我以即墨小城的破亡余卒,能败万乘之燕而复齐,为什么攻灭不了狄?果然,他攻狄,三月不能克。齐国的童谣说:“大冠若箕,脩(长)剑拄颐(下巴),攻狄不能,下垒枯丘。”①田单听到儿谣害怕了,向鲁仲连请教不能克狄的原因。鲁仲连说:“将军在即墨的时候,坐着织草器,站着拿锸(锹),向士卒倡言:‘宗庙已亡,无处可去,只有战斗到胜利!’那个时候,将军有战死的心,士卒死战无求生之意,听到你的号召,没有不挥泪奋臂而欲战的,这就是破燕的原因。今天将军,你① 《战国策·齐六》。
  有优厚的俸禄,有生活的乐趣,没有战死的决心,所以不能取得胜利。”田单认为鲁仲连的话,说中了他的要害。第二天,他便精神振奋地巡城,站在矢石能打到的地方,亲自击鼓,狄才被攻下。
  当初,燕将攻下聊城(约在今山东聊城县西北)时②,有人在燕王面前陷害燕将,燕将害怕被杀,不敢返燕而保守聊城。田单攻聊城一年多,士卒多死而聊城不能破。鲁仲连给燕将写了一封长信③,说:“为你打算,不归燕就要降齐,独守孤城,齐兵日增而燕无力救授,是没有出路的。”燕将见信后,哭泣了三天,犹豫不能自决。欲归燕,恐被杀;而杀虏齐兵众多,降齐恐怕也会遇害,便自杀而死。城内陷入混乱。田单遂破聊城。
  《战国策·赵三》载,赵惠文王三十年(公元前269 年),田单曾与赵奢论兵。田单在阅读了赵奢的兵法后,问赵奢:“我只对将军用兵“用众”的主张,有不同意见。兵众多,影响农耕,粮食供应困难,是“自破之道”。我听说,古代帝王的兵不过三万,而天下服。今将军必须具有十万、二十万兵才用,这一点使我不佩服。”赵奢说,“你不只不懂得用兵,又不明白‘时势’。古代天下分为万国,最大的城不过三百丈,最多的人口不过三千家,用三万兵攻或守,有什么困难呢?今天是把古代的万国分为战国七个,千丈之城,万家之邑,能够相互望到。以三万兵围城不足,野战更不足,你将怎么办?”田单听了,感叹自己没有想得这么深透。田单的这种军事思想,有可能就是他在执政期间齐国的力量不能在诸国间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田单破燕复齐后十四年(公元前265 年),齐襄王死去,齐王建继位,实权掌握在君王后手中。田单离开齐国去赵国,并统率赵军攻克燕及韩的城邑。《战国策·赵四》记,事先,赵平原君以赵国济东的部分“城市邑”给齐为条件,令齐田单率赵军攻燕,赵奢提出反对的意见,认为:一是割地与齐,是“覆军杀将之所取割地于敌国”;二是表示赵国的“无人甚也”,而他熟习燕的地理,可以担当攻燕的任务;三是“使安平君愚”,不能战胜燕军,“使安平君知,又不肯与燕人战”,这是因为“赵强则齐不复霸矣”。平原君没有听赵奢的话。第二年,田单还成为赵的相国。
  秦、赵长平之战,安平君田单说魏王与赵合纵。他指出,秦割韩地垣雍给魏的诺言,是诱饵、“空割”①,是根本不能兑现的。魏王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
  田单的业绩主要是破燕复齐。他首先用反间加深了燕惠王与乐毅的矛盾,使燕以没有政治头脑的骑劫代替了乐毅。又巧妙地调动骑劫去做种种增加齐人对燕军矛盾、愤恨的行为,然后利用骑劫的骄傲、松懈,出奇兵向燕军突然袭击,燕军主师被杀,溃不成军,而齐人纷纷归附田单,几个月间就② 《史记·燕召公世家》燕昭王二十八年记:“齐城之不下者,独唯聊、莒、即墨,其余皆属燕。”据此,有可能燕将攻克聊城在乐毅去齐以后。
  ③ 《战国策·齐六》,又见《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因鲁仲连给聊城燕将的信中有燕相栗腹败于赵事,在燕王喜四年(公元前251 年),所以《资治通鉴》将田单攻聊城事载秦孝文王元年(公元前250 年)。有的学者认为,田单已于赵孝成王元年(前265 年)降楚,因而鲁仲连给聊城燕将书中燕相粟腹败于赵,疑有错简。但《战国策·赵四》有赵平原君以割赵地给齐为条件,换取田单率赵兵伐燕的记载,又记赵奢的话说:“使安平君知,又不肯与燕人战,..赵强则齐不复霸矣。”看来,田单也有并未降赵和重返齐国的可能。
  ① 《战国策·魏四》。
  收复了齐的七十多城。在对外方面,乐毅主张合纵攻齐,而主要是联合赵国。乐毅以后,随着燕赵关系的恶化,使燕陷入困境。田单复齐后,也是力争齐赵的友好,后来他竟做了赵相。
  田单从迎接齐襄王回临淄,到他离齐去赵的十四年间,先是与襄王发生矛盾,接着是优裕的生活享受使他的政治意志有所消沉,因而看不到他振兴齐国的政治措施,他在各国间也未发挥重要作用。《战国策·赵二》说:“田单将齐之良,以兵横行于中十四年,终身不敢设兵以攻秦折韩也,而驰于封内”。齐虽复国,但耗损的国力,始终没有完全恢复。燕在齐的胜负,也大大损伤了国力。这二者都削弱了东方国家对抗秦国的力量。
  第六章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战国时期,王侯贵族间兴起一股养士的风气。当时国君如魏惠王,“卑礼厚币以招贤者,邹衍、淳于髠、孟柯皆至梁。”①齐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邹衍、淳于髠、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千人”。②各国的国王、贵族争相养士,企求得到助力而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在当时贵公子中以养士著名的,有齐国的孟尝君、赵国的平原君、魏国的信陵君和楚国的春申君,在历史上有“四君”之称。
  春申君,姓黄名歇,楚顷襄王之弟。生年不详。死于楚考烈王二十五年(公元前238 年)。春申君在顷襄王时任左徒。考烈王即位,任令尹,封给淮北地十二县。考烈王十五年(前248 年),改封于吴(治所在今江苏苏州市),门下有食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着珠履。曾派兵救赵攻秦,后又灭鲁。曾任荀子为兰陵令。考烈王死后,在内讧中被杀。在四君中,春申君的声誉和影响,都较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为差。
  第一节孟尝君早慧与养士孟尝君,姓田,名文,齐相田婴之子,袭其父封爵,封于薛(今山东滕县东南),称薛公。活动年代约在公元前330 年至前270 年间①。
  《史记·孟尝君列传》②载:田婴有四十多个儿子。他的贱妾五月五日生文。婴告诉文的母亲说,不要养育他。其母私自抚育了他。及文长大,见到婴,婴恼怒地对文的母亲说:“我令你抛弃这孩子,你为什么敢养活他?”文叩头,问道:“您不养育五月生的孩子的原因是什么?”婴说:“五月生的孩子,长与户齐,将对他的父母不利。”文说:“人生受命于天,还是受命于户?”婴无言以对。文又说:“必定受命于天,您何必忧虑?如受命于户,可以加高门户,谁能长那么高?”婴默许,说:“你不要说了。”
  过了一段时间,文又趁机问他的父亲说:“子之子叫什么?”回答说:“叫孙。”“孙之孙叫什么?”又回答说:“叫玄孙。”“玄孙之孙叫什么?”婴说:“不知道。”文随即又说:“您用事相齐已经多年,齐的国土不加广而您的私家富累万金,门下不见一个贤者。我听说,将相的手下必须有人辅佐。您的仆妾的吃穿都很讲究、奢华,而士却缺衣少食。”他劝说田婴散财养士。田婴使文主家待宾客,宾客日益增多,名声闻于诸侯。诸侯皆使人请田婴以文为嗣。婴卒,文嗣为薛公,号孟尝君。
  ① 《史记·魏世家》。
  ② 《史记·田敬仲世家》。
  ① 关于孟尝君初相魏的年代有两说,皆在田婴未卒前。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一二五》依吴师道说,定在魏襄王初年,公元前三一八年或稍后;于鬯《战国策年表》认为在魏惠王后元十二年(公元前323 年)。孟尝君卒年不可考,《说苑·善说》篇,有张禄求孟尝君为书寄秦昭王事。张禄即范睢,为秦客卿在秦昭王三十六年(前271 年)。
  ② 以下凡未注明出处者,皆据《史记·孟尝君列传》。
  孟尝君在薛,招致诸侯游士及有罪亡人,不吝惜产业而厚待宾客。孟尝君跟宾客谈话时,屏风后常有人作记录。宾客去,孟尝君即使人问候并赠送宾客的亲戚所需要的物品。一次,孟尝君待宾客吃晚饭,有一人遮蔽了灯光。宾客以为饭不一样,怒而告辞。孟尝君拿着自己吃的饭跟宾客的饭相比,完全相同。宾客很惭愧,自刭而死。士因此多来投奔,孟尝君的食客达到三千多人①。
  受困于秦秦昭王听说孟尝君贤明,就打发他的同母弟泾阳君到齐国去做质,请孟尝君到咸阳来。孟尝君即将去秦国,上千的人劝阻他,他都不听从。这时,苏代对他说:“今天早上我看见木偶人跟土偶人对话。木偶人说:天下雨,你将被毁坏。土偶人说:‘我生于土,毁坏了复归于土。天下雨,你却不知道会被漂流到什么地方。’”苏代接着说:“秦国是不讲信义的虎狼之国,如果您往而不得还,不是会被土偶人所讥笑吗?”②孟尝君才暂时打消了去秦国的念头。
  公元前299 年(齐湣王二年,秦昭王八年),孟尝君入秦,秦昭王任为丞相。有人对秦王说:“孟尝君相秦,必先齐而后秦,秦国就危险了。”秦王便以楼缓为相,软禁并欲杀害孟尝君。孟尝君使人向秦王的幸姬(宠妾)请求解救。幸姬的条件是要狐白裘。孟尝君仅有一件狐白裘,已经献给秦王。他很犯愁,遍问门客。在最下座有位门客说,我能取回献给秦王的狐白裘。夜里他装成狗,果然从秦宫衣库里把狐白裘取来,献给了秦王的幸姬。幸姬就劝说秦王释放了孟尝君。孟尝君即刻改公文,变姓名,奔逃出关。秦昭王也随即反悔,使人急追孟尝君。孟尝君赶到函谷关(今河南灵宝县东北)时,正当半夜,依法须鸡鸣时才放人。孟尝君害怕追到,十分焦急。忽然在下座门客中有鸡鸣声起,众鸡随之齐鸣,遂得开关门逃出秦国。
  齐湣王三年(公元前298 年),孟尝君回到齐国,齐湣王以为相,执掌国政,他因怨秦,联合韩魏组成三国联军攻秦,至函谷关。
  门客冯谖《战国策·齐四》载,齐国有个叫冯谖①的人,穷困得不能生活,请求到孟尝君的门下作食客。孟尝君问他的爱好和擅长,说是都没有。孟尝君笑笑,接受了请求。孟尝君左右使用的人因为孟尝君看不起他,就给他吃粗劣的饮食。过了不久,冯谖靠着柱子弹着他的剑,唱着说:“长铗归来乎!食无鱼”。左右的人把这件事告诉了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鱼吃,比门下之客。”过了不久,冯谖又弹着他的剑,唱着说:“长铗归来乎!出无车”。左右的人都笑话他,又把这件事告诉了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准备车,比门下之车客。”冯谖坐着车,举着剑,对他的朋友说:“孟尝君客我”。可是不① 关于孟尝君养士的记载、传说很多,《史记》、《战国策》外,还有《吕氏春秋》、《韩非子》、《新序》、《说苑》、《韩诗外传》等。
  ② 见《史记·孟尝君列传》。《战国策·齐三》,“苏代”作“苏秦”,《说苑·正谏》作“谒者”。① 《史记·孟尝君列传》作“冯驩”。
  久,又弹着剑说:“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左右的人都厌恶他,以为他贪心不足。孟尝君问:“冯公有亲乎?”左右的人回答说:“有老母。”孟尝君就叫人供给她食用,不要让她缺乏。冯谖就不再歌唱了。
  后来,孟尝君询问门客中谁熟习会计,能到薛地去收债。冯谖自我推荐。孟尝君不认识他,左右的人说,就是那个唱“长铗归来”的人。孟尝君对未接见过冯谖,表示了歉意。于是冯谖便预备车子,收拾行李,装载着借契动身。冯谖在告辞的时候问:“债都收回以后,用债款买什么东西回来?”孟尝君说:“看我家少有的,就买了来。”
  冯谖到了薛地,召集那些欠债的老百姓都来核对借契。核对过后,他假托孟尝君的命令,把债款都免了,随即烧掉他们的借契。
  冯谖回到齐国,一清早就求见孟尝君,报告说:“我收完债,私下想,您家珍宝、狗、马、美女都很富足,只有‘义’是缺少的,因而就用债款替您买了‘义’。”孟尝君问:“怎么买义?”冯谖说:“您有小小的薛地,却不像对子女一样抚爱百姓,还要对他们放债取利。我假托您的命令,把债款都免了,并烧掉了借契。老百姓都欢呼万岁。这就是我替您买的义。”孟尝君很不高兴地说:“好啦,先生,算了吧!”
  过了一周年,齐湣王对孟尝君说:“寡人不敢以先王之臣为臣”。孟尝君失掉相位,到他的封邑薛地去。离薛地还有一百里,老百姓就扶老携幼,在路上迎接孟尝君。孟尝君对冯谖说:“先生替我买的义,今天才看到。”冯谖说:“狡兔有三窟。请为君复凿二窟。”
  冯谖遂为孟尝君西到魏国,游说魏王说:“齐放其大臣孟尝君于诸侯。
  诸侯先迎之者,富而兵强。”于是魏王任命原来的相做上将军,把相位空出来,遣使者以“黄金千斤,车百乘”,往聘孟尝君。魏国的使者往返了三次,孟尝君坚辞不去。齐王听到这个消息,“君臣恐惧”,写信向孟尝君道歉,以隆重的礼节,迎孟尝君复相位①。冯谖又劝告孟尝君说:“愿请先王之祭器,立宗庙于薛。”宗庙建成后,冯谖告诉孟尝君说:“三窟已就,君姑高枕为乐矣。”
  《战国策·齐三》载,楚人攻薛,正值淳于髠为齐出使楚国回来,经过薛。孟尝君亲自到郊外迎接,殷勤招待,意欲淳于髠关心楚攻薛的事。淳于髠回到齐国,向齐王报告完出使楚国的情况后,齐王还想听听他的见闻。淳于髠说:“荆(楚)甚固而薛亦不量其力。”王问:这说的是什么?淳于髠说,这意思是说:“薛不量力,而为先王立清庙;荆固攻之,清庙必危。”齐王②马上说:“嘻!有先君的庙在那里,赶快发兵去救。”薛遂转危为安。孟尝君在齐失掉相位期间,三千食客皆散去,只有冯谖跟着他。孟尝君既感慨又怨恨。冯谖对他说:“富贵多士,贫贱寡友,这是必然的。怨士则徒绝宾客之路。愿君遇客如故。”
  魏昭王十三年(公元前283 年),秦攻魏,兵到大梁①。《战国策·魏三》载,孟尝君游说赵、燕发兵救魏,秦割地与魏讲和,魏王“因归燕赵之兵而封田文。”孟尝君在相魏期间,赵惠文王还曾封以武城②。
  ① 《战国策·齐四》。“黄金千斤,车百乘”,当属夸张之词。
  ② 高诱注说,齐王指齐宣王。
  ① 《史记·魏世家》。
  ② 《战国策·赵一》。
  关于孟尝君的评价孟尝君在四个贵族公子中是养士最早的一个,关于他的记载和传说最多,他在当时对社会新风气有开导作用,对后来“尊贤重士”③也是很有影响的人物。司马迁曾经到过薛,看到“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据他的调查、了解,这是由于“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他又说,这也说明“世之传孟尝君好客自喜,名不虚矣”。在他死后,齐魏共灭薛。孟尝君绝嗣无后。
  ③ 《史记·秦始皇本纪》,又《陈涉世家》。
  第二节平原君平原君赵胜,是赵武灵王之子,赵惠文王的同母弟④。赵惠文王元年(公元前298 年)封平原君⑤,封邑在东武城⑥(今山东武城县西北)。他曾相赵惠文王及孝成王,三去相,三复位。生年不详,死于赵孝成王十五年(公元前251 年)①。
  喜宾客平原君喜宾客,有客数千人。平原君家有楼房临近民家。民家有个瘸腿的人,蹒跚地去汲水。平原君的美人在楼上看见后,大笑。第二天,瘸腿人到平原君家门口,说:“我听说您‘喜士’。士不远千里而来,是因为您‘能贵士而贱妾’。我不幸得了手脚不灵活的病,您的爱妾却在楼上讥笑我,我要得到讥笑我的人头”。平原君笑着许诺。瘸腿人一走,平原君笑着说:“你看这小子,竟然因为一笑就要杀我的美人,不太过分了吗?”事后一年多,门客离去的超过半数。平原君奇怪地问门客:“胜待你们没有失礼的地方,为什么离去的人这么多?”有个门客回答说:“因您不杀讥笑瘸腿的人,都认为您爱色而贱士,所以就离去了。”平原君乃斩了那位美人的头,并亲自登门谢罪。门客才又渐渐回来。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赵国的田都吏赵奢,主管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交纳。赵奢依法杀了平原君家九个管事人。平原君怒,将杀赵奢。赵奢说:“君于赵为贵公子。今纵君家而不奉公,则法削,法削则国弱,国弱则诸侯加兵。诸侯加兵,是无赵也,君安得有此富乎?如果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国强则赵固,而君为贵戚,岂轻于天下?”平原君以为贤,将赵奢推荐给赵王。赵王任用赵奢治理国赋,“国赋大平,民富而府库实”。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载:秦昭王四十一年(公元前266 年),用范睢为相。适逢魏王派须贾出使秦国。范睢叫须贾带口信给魏王,立即把他的仇人魏齐的脑袋送来,否则将要屠大梁。魏齐听说害怕了,逃到赵国,藏匿在平原君家。第二年,秦昭王听说魏齐在平原君家,就给平原君写了一详细而表面友好的书信,说:“我听说您的高义,愿作布衣之友,希望您到我这里来,愿意与您为十日之饮”。平原君畏惧秦国,便至秦见秦王。在饮酒间,秦王对平原君说:“昔日周文王得吕尚以为太公,齐桓公得管夷吾以为仲父,今天范君也是我的叔父。范君的仇人在您家,愿您使人取其头来。不然我不放您出关。”平原君说:“魏齐是我的朋友,就在我家,也不应当交出来,何况又不在我家。”秦王又给赵王写信说:“范君的仇人魏齐在平原君家,王赶快使人把他的头送来。不然的话,我将发兵攻赵,且不放平原君出关。”④ 《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战国策·赵四》:“谅毅曰:赵豹,平原君,寡君之母弟也”。《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说平原君是“赵之诸公子。”⑤ 《史记·六国年表》:“赵惠文王元年,以公子胜为相,封平原君”。⑥ 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以下凡不注明出处的,均据《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① 依《史记·六国年表》,又《平原君虞卿列传》。《史记·赵世家》作赵孝成王,“十四年,平原君赵胜”所记不同。
  赵孝成王发兵围平原君家。魏齐夜间逃出,见赵相虞卿。虞卿解相印与魏齐逃至大梁,欲通过信陵君而去楚。信陵君畏秦,犹豫不肯见,由于侯嬴从旁劝说,才到郊野迎接。魏齐听说信陵君开始对见他有难意,怒而自杀。赵王终于将魏齐的头送到秦国,秦昭王才放平原君回国。
  毛遂自荐与邯郸解围公元前262 年(秦昭王四十五年,赵孝成王四年)秦攻韩的野王(今河南沁阳县),野王降秦。韩的上党郡(治所在壶关今山西长治市)与本国的通路被切断。上党太守冯亭遣使者对赵王说:“韩不能守上党,吏民都乐于归赵,而不愿意入秦。”赵王先与平阳君赵豹商议。赵豹认为赵国接受上党,将“祸大于所得①”。赵王又跟赵胜、赵禹商议,他们都认为,用兵百万,攻战逾年,也未必能得一城,今坐受有城市邑十七②,这是个大利,不可坐失时机。赵王令平原君去接收土地,并传达赵王的命令:“以三万户之都封太守,千户封县令,诸吏皆益爵三级,民能相集者,赐家六金。”③赵国又派廉颇进军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抵御秦军。公元前260 年,赵王中秦的反间计,以赵括代廉颇为将,秦将白起大破赵军于长平。奏赵长平之战的第二年,秦军围攻赵的都城邯郸。赵国倾全力死守邯郸,又向楚、魏紧急求援。
  秦军围邯郸后,赵国派平原君到楚国去求救兵,订立“合纵”抗秦的盟约。平原君决定在门客中挑选二十名文武全才的人一同去。选来选去,只选出十九人,再也选不出来了。这时候,门客中有个叫毛遂的,向平原君自我推荐,说自己愿意凑满二十人的名额,一齐到楚国去。平原君问他到门下有几年了。毛遂说有三年了。平原君说:“贤士处世,好象锥处囊中,锥尖马上就会露出来。先生在我这里已经三年了,却没有人称赞过你,我也没有听说你有什么本领。你不能去,留下吧。”毛遂说:“我今日才得请处囊中。如果我早得处囊中,整个锥子都会露出来,不只是露出一点点尖来。”平原君终于让毛遂一同去楚国。
  到了楚国以后,平原君在楚国宫廷上与楚考烈王商谈合纵抗秦的事,从早上谈到中午,也没有结果。十九个门客都对毛遂说:“先生上。”毛遂手按着剑把,跨着石阶走上去对平原君说:“合纵抗秦有利,不合纵有害,两句话就可以决定了,您们从早谈到中午还没有订结盟约,这是为什么?”楚王问平原君说:“这位是干什么的?”平原君说:“是我手下办事的人。”楚王就大声呵斥说:“还不下去,我是在跟你的主人说话,你上来做什么!”毛遂手按剑把,逼近楚王说:“大王敢这样呵斥我,是仗着楚国的军队多。现在,我跟大王的距离不到十步,大王的性命握在我手里,楚国的军队虽多,也帮不了您的忙。当着我的主人,您为什么这样无礼的呵斥!况且我是为赵。”毛遂的义正词严和威逼,使楚王连声答应说:“是啊,是啊!先生的话有道理,我愿意把整个国家奉献给合纵抗秦的盟约。”毛遂问:“决定合纵了吗?”楚王说:“决定了。”毛遂对楚王身边的人说,去拿鸡、狗、马的血来。毛遂捧着盛血的铜盘,跪着献给楚王,说:“请大王首先歃血定盟,其次是我① 见《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② 《战国策·赵一》:“有城市邑十七”作“有城市之邑七十”。
  ③ 见《战国策·赵一》。
  的主人歃血,再次就是我。”就这样,在殿堂上订立了合纵抗秦的盟约。毛遂又左手拿着盛血的盘,用右手招呼那十九人说:“您们就在堂下歃血吧!公等碌碌,所谓因人成事者”。
  平原君回到赵国后,很有感慨地说:“毛先生一至楚,而使赵重于九鼎、大吕,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胜不敢复相士。”从此待毛遂为上客。
  秦军围邯郸,赵国多次向魏国求救,魏安釐王派将军晋鄙领兵十万救赵。秦王派使者威胁魏王说:“赵国都很快就会攻下,谁敢救赵,秦攻下赵以后就先打谁。①”魏王畏惧秦国,令晋鄙在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②,停军筑壁垒,不再前进。名义上是救赵,实际上是在观望形势的变化。
  平原君的夫人是魏国信陵君的姐姐。平原君写信责怪信陵君说:“我以为你有救济别人困难的高义,现在邯郸这样危急,魏国的救兵不来,你却无动于衷。纵然你轻易地抛弃我,难道你也不可怜你姐姐吗?”信陵君屡次请魏王发兵救赵,魏王都不答应。他只好采用了侯嬴的意见,使人偷出魏王的兵符,夺晋鄙军救赵。
  在邯郸被围,楚魏救兵又都未到的危急时刻,平原君听从了邯郸传舍吏子李谈③的建议“令夫人以下编于士卒之间,分功而作。家之所有,尽散以飨士”④。得敢死的士卒三千人,由李谈率领与秦军战,又适逢魏楚的救兵来到,秦军败退,邯郸解围,时在公元前257 年。
  邯郸解围后,虞卿为平原君向赵王请求增加封地。平原君听从了门客公孙龙的意见,没有接受。平原君死后,“子孙代,竟与赵惧亡”。
  关于平原君的评论关于赵应否接受韩的上党郡的问题,从来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太史公曰:平原君,翩翩浊世之佳公子也,然未睹大体。鄙语曰‘利令智昏’,平原君贪冯亭之邪说,使赵陷长平四十余万众,邯郸几亡。”《史记集解》引谯周的话说:“长平之陷,乃赵王信间易将之咎,何怨平原受冯亭哉?”两说似以谯周说为长。《荀子·臣道》篇说平原君能够协同有见识的人,“率群臣百吏”,“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而能“尊君安国”。总的看来,平原君还是以国事为重的赵国贤相。
  ① 见《史记·魏公子列传》。
  ②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作:“魏安釐王使将军晋鄙救赵,畏秦,止于荡阴不进。”按,荡阴今河南省汤阴县。
  ③ 《说苑·复恩》有同样记载。“李谈”,《史记·平原君列传》作“李同”,今依《说苑》。④ 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又《战国策·中山》载:“平原君之属,皆令妻妾补缝于行伍之间,臣人一心,上下同力。”
  第三节信陵君信陵君,名无忌,是魏昭王的少子,安釐王的异母弟。安釐王元年(公元前276 年)封于信陵(今河南宁陵县),号信陵君。生年不详,死于安釐王三十四年(公元前243 年)①。《史记·魏公子列传》②载:公子对于士,不论贤不肖,都很谦虚,以礼相待,不敢以富贵而傲人。因此方圆几千里的士都来投奔他,以致食客有三千人。
  一次,公子正与魏王博,得到赵兵将寇北境而举烽火的警报。魏王立即停博,欲召集大臣商议对策。公子拦阻说:“是赵王出来打猎,不是入寇。”说完,又不失常态地与魏王博。魏王却惊恐不安,已无心再博。不久,又从北方传来消息说,赵王在打猎,不是入侵。魏王大为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赵王是出来打猎的?”公子说:“我的门客有能探听到赵王隐秘的人,赵王的活动总是向我报告,所以我能知道。”
  尊礼侯生魏国有个隐居的人,叫侯嬴,已经七十岁,因家贫,为大梁夷门的守门小吏。公子前往拜访侯生,想馈赠一份厚礼。他不肯接受,说:“我修身洁行几十年,不能因为贫困而接受您的财物。”公子设筵席大会宾客,都已坐好,他才带领随从的车骑,空着左边的上座,亲自去接侯生。侯生整理破旧的衣冠,并不谦让,径直上车,坐到公子空出的上手座位。公子亲自握着马缰,越发恭敬。侯生对公子说:“我有个朋友在市中为屠户,希望委曲您的车骑,让我去拜访他。”公子引车至市中,侯生下车,见到他的朋友朱亥。侯生一面侧目窥察公子的脸色,又故意久立,跟朋友说话。公子的颜色越发温和。这时候,魏国的将相宗室宾客满堂,等待着公子回来饮酒。市人都看到公子手执缰绳等待。公子的随从都暗暗地骂侯生。侯生见公子始终面不改色,就辞别朱亥上车,到公子家。公子引侯生上座,向宾客一一介绍,赞美侯生,又起立为侯生敬酒。宾客无不惊异。侯生从此便成为信陵君的上客。侯生对公子说:“我所拜访的屠者朱亥,是个贤人,世人都不知道,今隐身在屠户间。”公子多次去看望朱亥,朱亥却不曾答谢。
  公元前266 年,范睢为秦相后,秦昭王欲替他报仇。曾经迫害范睢的魏相魏齐被逼逃亡赵国,匿平原君家。秦王诱骗平原君至秦而把他软禁,派使者对赵王说:“不把魏齐的头送来,不放平原君。”魏齐过从虞卿。虞卿解赵相印与魏齐逃至大梁,想通过信陵君而去楚。信陵君畏秦,犹豫不肯见,问门客说:“虞卿是个什么样的人?”侯嬴在旁说:“虞卿穿草鞋,戴斗笠,从远方至赵。一见赵王,赐白璧一双,黄金百镒。再见,拜为上卿。三见,卒受相印,封万户侯。当此之时,天下争知之。夫魏齐穷困过虞卿,虞卿不敢重爵禄之尊,解相印,捐万户侯而间行。急士之穷而归公子,公子曰何如人。人固不易知,知人亦未易也!”①信陵君大为惭愧,亲到郊野去迎接虞卿、① 见《史记·六国年表》,又《魏世家》。
  ② 以下凡不注明出处的皆引自《史记·魏公子列传》。
  ① 见《史记·范睢蔡泽列传》。按:秦昭王为范睢报仇,应在范睢初为秦相时,即前266 年后的二、三年间,而虞卿于邯郸解围的前257 年以后仍在赵国,是否虞卿去而复返,《史记》没有说明。魏齐。魏齐听说信陵君起初对见他有难意,怒而自刭。赵王终于取魏齐头予秦,秦昭王才放平原君回赵。
  窃符救赵信陵君的姐姐是赵国平原君的夫人。秦兵围邯郸,赵国多次向魏国求救,魏王派将军晋鄙领兵十万救赵。秦王派使者威胁魏王说:“赵的国都很快就被攻下,谁敢救赵,等到破了赵就先打谁。”魏王恐惧,令晋鄙军留邺筑壁垒,名为救赵,实际上是观望两国的胜败。平原君向魏求救的使者接连不断,责怪公子说:“我以为你有救别人困危的崇高义气,今邯郸危在旦夕而魏国救兵不来。公子纵然轻易地抛弃我,难道也不怜惜你的姐姐吗?”信陵君为此事很忧虑,屡次去请求魏王,门客们也用各种办法劝说,魏王始终不听。公子估计魏王不肯派兵救赵了,便决定带一百多辆车骑去赵,跟秦军死拚。路过夷门,遇见侯生,侯生说:“公子勉励,我年老不能跟从。”公子已行数里,总觉得不痛快,心想,我待侯生不薄,现在将去拚死,为什么他没有一言半辞送我呢?于是又回来见侯生。侯生笑着说:“您的行动好象是以肉投喂饿虎。”侯生支开旁人悄悄对公子说:“我听说调动晋鄙的兵符在魏王的卧室内,魏王最宠爱如姬,她可随便进出卧室,能够窃到兵符。我还听说,如姬因为父亲被人所杀,想要报仇,三年没有找到仇人。如姬曾哭泣着求您。您派人取了仇人的头献给如姬,如姬很感激您。如请她偷出兵符,就能救赵了。”信陵君依照侯生的办法,果然得到了兵符。
  信陵君带人要去调动晋鄙的军队,侯生又对他说:“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晋鄙如果不听从,就危险了。要带朱亥去,必要时就把晋鄙打死。”公子一行到邺,要代晋鄙领兵。晋鄙合符后,表示迟疑,不想交出兵权。在这紧急时刻,朱亥从袖子里抽出四十斤重的铁椎,把晋鄙打死。公子遂将晋鄙军,他下令军中,说:“父子俱在军中,父归。兄弟俱在军中,兄归。独子无兄弟,归养父母。”得选兵八万,进兵攻击秦军。秦军在魏军、楚军和赵军的外内夹攻下大败,邯郸围解。赵王及平原君亲自到邯郸郊界迎接公子。平原君背着箭袋为公子在前引路。赵王一再感谢说:“自古贤人未有及公子者。”
  留赵十年魏王恼怒公子偷盗兵符、矫杀晋鄙。这一点公子自己也知道。在退了秦兵后,公子便遣军归魏,而独与门客留赵,一直在赵十年。
  赵王与平原君商议,为酬谢存赵的功勋,欲以五城封公子。公子听说后,露出了矜功骄傲的神态。有客①劝公子说:“物(事)有不可忘者,有不可不忘者。夫人有德于公子,公子不可忘也;公子有德于人,愿公子忘之也。且矫魏王令,夺晋鄙兵以救赵,于赵则有功矣,于魏则未为忠臣也。公子乃自骄而功之,窃为公子不取也。”公子听到这一意见后,立即自责,好象无地自容的样子。说自己有罪过,对不起魏,无功于赵。赵王与公子饮酒到傍晚,因为公子的谦让,不好意思说出献五城的话。公子留赵后,赵王以鄗(今河① 客,《战国策·魏四》作“唐且(睢)”。
  北柏乡县北)为公子的“汤沐邑”。
  公子听说赵有处士毛公隐于博徒(赌徒),薛公隐于卖浆家,很想见他们,但这两个人都躲着不肯见。公子打听到他们的住所,悄悄徒步前往,同两人交游。平原君对他的夫人说:“公子跟博徒、卖浆者来往,是个荒唐的人。”平原君的夫人把话告诉了公子,公子说:“我听说平原君贤,才背魏而救赵。平原君不是求士而只是以宾客多而感自豪。无忌自在大梁时,就听说这两个人贤,还怕他们不愿意与我交往,平原君却反以为羞耻。”公子整顿行装要离去。平原君免冠谢罪,固留公子。平原君的门客听到这件事后,半去平原君而归公子。
  回魏以后公子留赵十年,未回魏国。秦闻公子在赵,出兵伐魏,魏数败。魏王忧虑,派使者至赵请公子。公子怕魏王恨自己,不肯回魏,告诫门下说:“有敢为魏王使通者,死。”门客都不敢劝公子归魏。毛公、薛公见公子说:“公子受到赵国尊重和名闻诸侯,都是因有魏国。现在魏国有急难而公子不顾惜,假如秦破大梁而毁掉先王宗庙,公子还有什么脸面对天下人呢?”话还未说完,公子脸色骤变,催促驾车回魏国。魏王持公子而泣,以为上将军。魏安釐王三十年(公元前427 年),公子使人向各国求援。各国闻公子为将,都派兵救魏。公子率燕、赵、韩、楚、魏五国之师破秦军。秦将蒙骜战败逃走。五国之师乘胜追至函谷关,秦兵不敢出。
  《战国策·魏四》载,安陵(今河南鄢陵县西北)人缩高的儿子在秦国做官,秦派他守管(今河南郑州市)。信陵君攻管不下,使人对安陵君说:“你派缩高去攻管,我任用他为五大夫,使他为执符节的军尉,去招抚他的儿子。”安陵君说:“安陵是个小国,缩高未必听从,还是使者自己去请他。”就派官吏引导使者至缩高的住所。使者传达信陵君的命令后,缩高说:“叫我去攻管,是‘父攻子守,人大笑也;见臣而下,是倍(背)主也。父教子倍,亦非君之所喜’。”推辞不去。信陵君大怒,派使者对安陵君说:“安陵如同魏国的土地一样①,管攻不下来,秦兵一到,魏国必危。希望您把缩高捆缚送来。否则,我将领十万兵到安陵城下。”安陵君说:“我的先君成侯在接受魏襄王命令守安陵时,襄王亲手把‘大府之宪’交给先君。宪法的上篇记载:‘子弑父,臣弑君,有常不赦’,也不包括在国家大赦的范围内。现在缩高不接受禄位,‘以全父子之义’,而您却要逮捕他。这是使我违背襄王的诏令,废大府的宪法,即使把我杀死,也不敢这样作。”缩高听到后说:“信陵君的为人,悍猛而自用,必将招来安陵的祸患。”他到魏国使者的住所,自刎而死。信陵君听说缩高自杀,穿起白色衣服(丧服),并避开正房,寝于他处,以示哀悼。派使者向安陵君谢罪说:“无忌是个道德低下的小人,考虑不周,对您失言,请释罪!”
  信陵君尚未克管,秦对魏的威胁还没有解除的时候,秦王为了离间信陵君跟魏王的关系,派人持金万斤到魏国行贿,找到晋鄙的门客,叫他们诋毁信陵君说:“公子是魏将,诸侯的将也都归附他,天下徒闻魏公子,不闻魏王;公子想要称王,诸侯也打算立他为魏王。”秦王又几次派人假意祝贺公① 安陵,本魏地,魏襄王以安陵封其弟。
  子,问他是否已经做了魏王。魏王天天听到诽谤的话,也就相信了,使人代公子将兵。公子知道自己因为谗言的诋毁再次被废止不用,便推说有病,不去朝见魏王,日夜以酒色自娱。如此四年,终于因饮酒过多,患病而死,安釐王也死于同一年,即公元前243 年。
  秦闻公子死,使蒙骜领兵攻魏,拔二十城,开始设置东郡。公子死后十八年,秦兵虏魏王假,灭魏以为郡县,时在公元前225 年。
  信陵君的历史影响诸侯的宾客所进献给公子的兵法,公子皆书其名,世称《魏公子兵法》。《汉书·艺文志》兵形势家中,有《魏公子》二十一篇。
  信陵君盗窃兵符,夺晋鄙军而败秦存赵,是违背、对抗魏安釐王的意旨的,但实际上却是魏国的大利。赵存,使魏不孤立而有屏障。败秦军,消除了魏王尊秦为帝的幻想,减少了对秦畏惧思想,也使魏在东方各国间的威信有提高。
  司马迁是把信陵君作为一个礼贤下士的人物来写的。他认为信陵君的“接岩穴隐者,不耻下交”、“名冠诸侯”,都实有不虚。《太史公自序》说:“能以富贵下贫贱,贤能诎于不肖,唯信陵君为能之”。信陵君在秦汉之际是一个有影响的人物。张耳,是梁人,“其少时,及魏公子毋忌为客①”;“陈豨,梁人,其少时数称慕魏公子”②。汉刘邦少时,也“数闻公子贤”;当皇帝后,每过大梁,常祭祀公子;汉高祖十二年,更为公子置守冢五家,年年四时举致祭。
  ① 《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② 《史记·韩信卢绾列传》。
  第七章老子、庄子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动,在思想领域里的反映是不同学派的争鸣。在诸家学派中,道家较儒墨为晚起,但是作为儒墨的对立方面出现的,是对抗儒墨的有一定实力的学派。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庄子是道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庄子·天下》篇盛赞老子为“古之博大真人”。《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以老庄同传,称庄子“其学无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老子其人,跟孔子同时,而年稍长。今存《老子》书,可能包含有老子的某些思想,成书却在战国中期以后。庄子对《老子》书的思想加以发展。今传《庄子》书,记述了庄子及其后学的思想。
  第一节老子老子和《老子》书老子这个人是谁?他是什么时候的人?司马迁作《史记》时已不清楚。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里提出三个人来:一个是姓李名耳,字聃,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县)厉乡曲仁里人。他曾作过周朝“守藏室之史”是管理藏书的史官。相传孔子向老子问过礼。“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因周朝衰微,他西出函谷关,不知所终。一是跟孔子同时的老莱子,也是楚国人。再一个是战国初年曾见秦献公的周太史儋。司马迁列举了这些说法以后,用“世莫知其然否”的一句话,把以前的话都不加以肯定。他最后又说:老子是个隐君子。“老子之子名宗,宗为魏将,封于段干”。公元前273 年,宗被白起击败,魏使宗献南阳,向秦求和。老子究竟是谁,是哪时候的人,没有说清楚。又传说,老子经过函谷关时,关令尹喜知道他将隐去,请老子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①”。今存《老子》书,可能包含有老子的某些思想,而成书却在战国中期以后。这理由是,孟子批判当时的各学派,没有提到过《老子》;荀子开始评论老子,说“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②;《韩非子》有《解老》、《喻老》两篇,阐发《老子》的思想。
  从《老子》书的思想内容看,是孔墨显学思想的批判发展。孔墨的思想范围主要是人类社会,而《老子》则追究到宇宙本源,《老子》提出抽象的“道”,从思维的发展来看是后出,也是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提高与人们知识领域扩大的结果。《老子》的思想跟孔墨两学派的思想相对立。孔子讲天命,墨子讲天鬼,孔墨都称道“先王”,他们都认为“天”有意志。《老子》不讲先王,从孔墨的先王观解脱出来。《老子》六十章说:“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③”。五章说:“天地不仁”,“圣人不仁”。孔墨都是以私人讲学著称,而《老子》二十七章说“不贵其师”;二十章说:“绝学无忧”。孔子博学,墨子善辩,而八十一章说“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孔子①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② 《荀子·天论》。
  ③ 以下引《老子》,及所称章数均引自王弼注本。
  讲仁,而十九章主张“绝仁弃义”。墨尚贤,而三章认为“不尚贤,使民不争”。上述种种,可以看出《老子》显然是孔墨思想的批判发展,较孔墨为晚。
  从一些名词和制度考察,也可看出今本《老子》是战国年间的作品。例“万乘”一词不见于战国以前的著作,而《老子》二十六章说:“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上将军”的名称,战国以前也没有,而《老子》三十一章说:“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
  《老子》书采韵文体,全书约五千字,分上下两篇,共八十一章(依王弼注本)。上篇又名“道经”,下篇又名“德经”,所以《老子》又有《道德经》之称。1973 年,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了帛书《老子》两个本子,都是《德经》在前,《道经》在后,与通行本不同,而与《韩非子》所引《老子》相一致,看来,《老子》在战国时已经有了不同传本。由于这部书写得简奥,后人对其中的哲学思想容易产生种种分歧的理解。
  《汉书·艺文志》记载,传《老子》之学的有三家:“老子邻氏经传四篇”,“老子傅氏经说三十七篇”,“老子徐氏经说文篇”。另外,还有“刘向说老四篇”。他们的书虽已亡失,但可想见,《老子》的学说还是很流行的。
  后人对《老子》作了许多注解。最通行的有:汉河上公注,晋王弼注和清魏源的《老子本义》。
  老子不仅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而且后来被奉为道教的教主,称“太上老君”,在中国民间有着极大影响。
  社会政治思想《老子》的政治思想反映当时农村公社上层人物的没落情绪。这表现在下列几个问题上。
  第一,《老子》揭示、诅咒由于阶级分化而造成的社会矛盾及相应的斗争。如五十三章说:“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七十五章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老子》反对战争。如三十章说:“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老子》指责当时人道之背离天道。七十七章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老子》对当时的严刑峻法,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提出沉痛的抗议。七十四章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老子》对高压政治提出警告。七十三章说“民不畏威,则大威至。”①意思是说,民不怕威压,则大的祸乱就要发生了。
  ① 王弼注:“威不能制民,民不堪其威,则上下大溃矣。”
  第二,《老子》对社会发展中所出现的新事物,特别反感、反对,包括孔墨所提出的主张。如三章,对物欲、文明的讥评:“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如十八章对仁义、智慧的讥评:“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二十八章,对礼的抨击:“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老子》主张“无为”政治。五十七章:“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主张愚民政策。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第三,《老子》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前景及其社会地位的改善,丧失了信心,而产生败北主义。主张不争,主张安于自我满足。如六十四章,“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如八章“夫唯不争,故无尤。”二十二章:“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七十三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老子》认为知道满足的这种满足,是永远满足的。四十六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罪过)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对社会矛盾不是积极地而是消极地消解,力图回复到村社的状态。
  《老子》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五十七章“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从“无为”的政治思想出发,他认为政治影响民风。五十八章,“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第四,《老子》认为,消解矛盾,使民“无知无欲。”三章,“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老子》看不到历史的前景,而咒诅现实,怀着远离政治的想望,美化简朴的生活方式。他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核心——道《老子》“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是建立在天道无为的理论基础上的。它否定了商周以来天或上帝的至上权威,而提出了“道”是世界万物的本源。《老子》所说的“道”,没有形状,看不见,摸不着,没有声音,是一种混混沌沌、恍恍惚惚的超时间、超空间的永久存在。十四章说,“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二十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二十一章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二十三章说,“天地尚不能久”,十六章说“道乃久”。
  《老子》所说的“道”,不是物质体,而是不可认识的精神性的存在。
  在它看来,“道”是第一性的,而世界万物是从“道”派生出来的,从而是第二性的。四章把“道”叫做“万物之宗”又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这就是说,“道”是宇宙万物的老祖宗,出现在上帝之先。四十二章说“道”产生万物的过程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是由精神性的“道”产生的。“道”不依赖于人而独立存在。《老子》的这种论点,是客观唯心主义的。
  《老子》的唯心主义还表现在它把“道”说成是“无”。四十章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在它看来,“无”比“有”更根本,“无”是天下万物的最后根源。因此,这里的“无”也就是它所说的“道”。因为“道”是“无”,所以它是人根本无法感触到的,它没有物质的内容和属性。
  《老子》提出天道自然无为的思想。二十五章说“道法自然”。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自然、无为是说“道”生万物是无意志、无目的、自然而然的。“道”没有意志,因为它无所求,无所私,无所争。十章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就是说“道”生养了万物,但是不据为己有,也不以为是自己的功劳,也不去宰制它们。它反对社会人事的有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朴素辩证法思想《老子》的思想体系是唯心主义的,但其中包含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这种思想的产生是基于春秋战国之际,诸侯国的兴亡、以及个人富贵贫贱的极大变化,又从当时自然观察中认识到自然界万物也是不停地运动变化着。二十三章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这个认识反映着客观物质世界的基本情况。
  《老子》较为系统地揭示事物的存在是相互依存,而不是孤立的。如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贵贱、刚柔、强弱、祸福、荣辱等等,都是一方不存在,对方也就不存在。二章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三十九章说:“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
  《老子》还认识到事物往往会走向自己的反面。五十八章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四十章说:“反者,道之动”。这些说明对立的东西是互相转化的,这都是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反者,道之动”的观点,是说这种变化是由最高范畴的“道”这一绝对精神起决定作用,从而表明了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实质。
  《老子》唯心主义体系的消极无为思想,使它主张贵柔、守雌,反对刚强和进取。它认为幼小的东西虽然柔弱,但能从柔弱中壮大;相反,等到壮大了,反而接近死亡。七十六章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它认为对待生活也是这样。三十章说:“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这是说,事物强大了,就会引起衰老,有意造成事物的强大,是违反道的原则,会使它早日结束它的生命。四十二章说:“强梁者不得其死”。它认为最好经常处在柔弱的地位,就不会转坚强,不但可避免走向死亡的结局,且能战胜强者。七十八章说:“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因而二十二章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意思是说,委曲反能保全,屈枉反能伸直,卑下反能充盈,敝旧反能新奇,少取反能多得,多取反而迷惑。七十八章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它教人向柔弱的水学习。八章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是《老子》以柔胜刚的原则在生活方面的运用。二十八章说:“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二十二章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虽知雄强,却安于柔雌;虽知什么是光荣,却安于卑辱;虽知什么是光彩,却安于暗昧。它以不争之争来保全自己。
  《老子》还依据它以柔弱胜刚强的原则,主张制造一些不利于敌人的条件,使之陷于不利。三十六章说:“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意思是说,将要削弱它,必先暂时增强它;将要废毁它,必先暂时兴起它;将要夺取它,必须暂时给予它。
  《老子》对事物的转化有所认识。但对矛盾怎样会互相转化是不清楚的。矛盾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没有条件,斗争着的双方都不会转化,而《老子》却把对立双方的转化看作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它害怕对立的双方斗争,认为发展到了极限,就会互相转化。它只想用“贵柔”、“守雌”、无为的办法来防止事物的转化。六十四章说:“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四十六章说:“祸莫大于不知足”,“知足之足常足矣”。因此,《老子》的唯心主义朴素辩证法思想,是消极的保守的而不是进取的,看不到人在事物变化中的积极作用,没有认识到事物从量到质的发展,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而只看到事物的变化循环。十六章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老子》的辩证法和它的形而上学思想是矛盾的,从而它的辩证法为它的形而上学所窒息。因为它认为最高的精神“道”是永远不变的、静止的,所谓“道乃久”“归根曰静”。三十六章说:“静为躁君”。这就是说,宇宙万物虽有运动、变化,但从根本上看都是静止的,因此静是动的主宰。这样,承认运动的变的朴素的辩证法被唯心主义体系所扼杀,而最后导向了形而上学。
  第二节庄子庄子和《庄子》书庄子名周,宋国蒙(今河南商丘县东北)人,活动年代约在公元前369年至286 年,跟梁惠王、齐宣王同时①。做过蒙地方的漆园吏。庄子家境贫困,住在狭窄的小巷里,靠编草鞋度日,饿得面黄肌瘦,有时不得不向人家借米救急,穿着打补钉的粗布衣服、用麻绳绑着的破鞋子②。
  庄子的学问渊博,对当时的各学派都有些研究、进行过分析批判。楚威王听说他的才学很高,派使者带着厚礼,请他去做相国。庄子笑着对楚国的使者说:“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③。可你就没有看见祭祀用的牛吗?喂养它好几年,然后给它披上有花纹的锦绣,牵到祭祀祖先的太庙去充当祭品。到了这个时候,它就想当个小猪,免受宰割,也办不到了。你赶快给我走开,不要污辱我。我宁愿象乌龟一样在泥塘自寻快乐,也不受一国君的约束,我一辈子不做官,让我永远自由快乐。”
  庄子的朋友惠施在梁国作相。一天,有人报告说:“庄周到梁国来了,要夺你的相位。”惠施听了非常害怕,派人在国中搜查了三天三夜。庄子却亲自来见他,给他讲了一个故事,说“南方有鸟,其名为鹓■,子知之乎?夫鹓■,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于是鸱得腐鼠,鹓■过之,仰而视之曰:‘吓’。”“现在你也拿你的梁国来‘吓’我吗?”①在庄子看来,梁国的相位不过是只死老鼠,惠施却象猫头鹰一样死死地守住它,生怕被高洁的鹓■抢了去,这是多可笑又可怜哪。
  庄子的妻子死了,惠施去吊唁,却见庄子正蹲坐着,敲着瓦盆在唱歌。
  惠施说:“你的妻子跟你生活了一辈子,给你生儿育女。现在老而身死,不哭也够了,又鼓盆而歌这不太过分了吗?”庄子说:“不是这样。她刚死的时候,我怎能不哀伤呢。可是观察她起初本来是没有生命的;不仅没有生命而且还没有形体;不仅没有形体,而且还没有气息。在若有若无之间,变而成气,气变而成形,形变而成生命,现在又变而成死。这样生来死往的变化,就如同春夏秋冬四时的运行一样。人家静静安息在天地之间,而我还在啼啼哭哭,我认为这样是不通达生命的道理,所以才不哭。”②庄子将要死了,弟子们想要厚葬他。庄子制止他们说:“‘吾以天地为棺槨,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殉物’,难道我的葬品还不齐备吗?还有比这更好的吗?”弟子们说:“我怕乌鸦、老鹰啄食您呀!”庄子说“在地面上被乌鸦、老鹰吃,埋在地下给蝼蚁吃,夺了那个的食给这个吃,你们为什么这样偏心呢。”①以上的这些故事,不见得都是事实,而其中却体现了庄子的思想、性格和为人。
  ①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② 见《庄子》《列御寇》、《外物》、《山木》等篇。
  ③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庄子·秋水》,《列御寇》各有一个跟此相似的故事。① 《庄子·秋水》。
  ② 《至乐》。
  ① 《庄子·列御寇》。
  《庄子》,《汉书·艺文志》记载有五十二篇,今存三十三篇。其中,《内篇》七篇、《外篇》十五篇、《杂篇》十一篇。传统的看法认为,内篇是庄子自作,或代表庄子的思想,外篇、杂篇多系门人或后学所作。
  主观唯心主义思想体系的核心——道在世界观方面,庄子和《老子》一样,也以“道”作为天地万物的本源,他发展了《老子》的消极部分,由客观唯心主义变为主观唯心主义。
  《庄子·大宗师》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莫知其始,莫知其终。”
  《庄子·知北游》:“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稊稗。’曰:‘何其愈下邪?’曰:‘在瓦甓’曰‘何其愈下邪?’曰:‘在屎溺’。”
  庄子所说的“道”,是宇宙的本源,“莫知其始,莫知其终”。无处不在,超越空间而又超越感觉,“无为无形”,看不见,摸不着。
  庄子所说的“道”和《老子》有不同的地方。《老子》所说的“道”是客体的,它主张世界的本质是虚无的“道”,由道产生万物,万物仍然是有秩序、规律的。从这点来说,《老子》的哲学倾向于客观唯心主义。庄子则认为一切客观存在不过是梦幻,“道”即“我”,“我”即“道”,世界成为“我”的主观产物。《庄子·齐物论》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而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物化”的意思是说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这种“我”即“道”,就是庄子的主观唯心主义。
  从相对主义至虚无主义在庄子看来,只有道是绝对的,其他事物都是相对的。《庄子·秋水》借北海若回答河伯的话说:“以道观之,何贵何贱?”“万物一齐,孰短孰长?道无终始,物有生死,不恃其成,一虚一盈,不位乎其形。”“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知天地之为稊米也,知毫末之为丘山也,则差数睹矣。以功观之,因其所有而有之,则万物莫不有;因其所无而无之,则万物莫不无;知东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无,则功分定矣。以趣观之,因其所然而然之,则万物莫不然;因其所非而非之,则万物莫不非”。
  《齐物论》:“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民湿寝则腰疾偏死,然乎哉?木处则惴慄恂惧,猨(猿)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糜鹿食荐,螂蛆甘带,鸱、鸦嗜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徂以为雌,麋与鹿交,鳅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辩。”
  《齐物论》:“有儒墨之是非,以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莫若以明,是说儒墨的是非根本说不清楚。
  《秋水》说“知尧桀之自然而相非,则趣操睹矣。”了解尧和桀的自以为是而互相菲薄,就可看倾向的凭据和操守了。“昔者尧舜让而帝,之(之子)哙(燕王哙)让而绝;汤武争而王,白公争而灭。由此观之,争让之礼,尧桀之行,贵贱有时,未可以为常也。..帝王殊禅,三代殊继。差其时,逆其俗者,谓之篡夫;当其时,顺其俗者,谓之义之徒。”
  事物既然都是绝对的相对,他认为就无所谓是非,只好“不谴是非”①,而听其“两行”②。他抹杀了一切事物的界限,就变成了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
  社会政治思想庄子反对社会进步,否定文化知识,痛恨仁义礼乐,主张愚昧。《庄子·胠箧》:“世俗之所谓智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邪?并与其圣知之法而盗之。故田成子有乎盗贼之名,而身尧舜之安,小国不敢非,大国不敢诛,专有齐国。则是不乃盗齐国,并与其圣知之法以守其盗贼之身乎?”“圣人生而大盗起”。“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搞乱六律,销毁竽、瑟,塞住瞽旷的耳朵,天下人才内敛其聪慧;消灭文饰,拆散五采,粘住离朱的眼睛,天下的人才内藏他的明敏。毁坏钩绳,抛弃规矩,折断工倕的手指,天下人才隐匿他的技巧。铲除曾参、史鱼的行为,封住杨朱、墨翟的口舌,排斥仁义,天下人的德性才能达到玄同齐一的境地。人人的明慧、聪敏、知巧、德性,都内含而不炫耀于世,天下就不会迷乱、邪僻了。
  《庄子·养生主》:“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危险)已!”从而他主张“保身全生”。
  《庄子·山木》记庄子与弟子对话,由山木“无所可用”而见存,鹅以不材而被烹说起。弟子问庄子将何所处。他笑说:“吾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力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此神农、黄帝之法则也。”庄子抛开儒家称道的先王尧舜,托出神农、黄帝,降低尧舜而抬高神农、黄帝。庄子反对“人为”,理想的社会是所谓“至德之世”。《庄子·应帝王》:“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这是主张自然,反对人为的寓言。
  ① 《庄子·天下》:“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
  ② 《庄子·齐物论》。
  《庄子·马蹄》勾画了所谓“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得民性矣。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故纯朴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珪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庄子是说,原始人类那样朴素无知才是人的本性,而仁义礼乐则是对人性的破坏。战国时期阶级矛盾的尖锐复杂,社会生产力发展,贵族没落,“小人”抬头,庄子代表没落贵族的思想,幻想取消“人为”,取消阶级而返回到原始社会。
  庄子把《老子》的“道”发展为主观唯心主义,消减了《老子》的辩证观点。他以绝对的相对主义,抹杀了一切事物的界限,变成了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他的无是非、齐死生、忘物我,不分梦醒,反对进步,幻想回到远古的没落情绪,在中国历史上常常引起没落人士的共鸣。他的思想中也有一些辩证的意味,能够开拓人的思路。他在否定一切现实中,也否定了儒墨两家所称道的“先王”。这在客观上起着解除思想束缚的作用。
  荀子认为“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这一评论,抓住了庄子思想的要点。在自然和社会方面,他都肯定自然而否定社会;在社会史观上,他肯定人的自然本性,反对仁义礼乐等社会属性乃至要取消人类文明;在认识论中他从绝对精神的“道”,反对相对中有绝对真理;在人生观方面,提出符合自然本性的主活理想和道德标准,反对符合仁义的道德标准。
  第八章惠施、公孙龙、墨家辩者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化引起了社会生活中“名”“实”的淆乱和学术政治思想中的各种争议。所有这些,都推动了名辩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战国中期,名辩思想的发展达到高峰,几乎所有的学派都受到了影响。在名辩思想领域内也出现了不同的派别。一派着重对名词概念的探讨而蜕变为概念游戏,这就是所谓“名家”,以惠施、公孙龙为主要代表。另一派倾向对思维及其规律的探讨,以后期墨家中的辩者为代表。
  第一节惠施惠施的生平惠施,宋国人,活动年代约在公元前370 年至前310 年间。他跟庄子同时,并为好友。《庄子·秋水》载:庄子和惠子在濠水(今安徽凤阳县境)的桥上游玩。庄子说:鱼出游从容,鱼好快乐呀!惠子问: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快乐?庄子回答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晓得鱼的快乐?惠子说: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你也不是鱼,你不知道鱼的快乐,是很明显的事。庄子回答说:“请再回到原来的话题。你说:“你怎么知道鱼快乐,这句话,就是你已经知道了我知道鱼的快乐才来问我。我告诉你,我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的”。这两个好朋友是在诡辩,但相对地说,庄子拿人与鱼相喻是错的,而庄、惠两人相比喻是“同类”,惠子是对的。《庄子·徐无鬼》载,庄子送葬,经过惠子的坟墓,回头向跟从他的人说:“自夫子(指惠施)之死也,吾无以为质(对手)矣,吾无与言之矣!”这可说明两人的交情。
  惠施曾相魏惠王,在魏国有二十年左右。惠施初到魏国的时间,约在齐魏马陵之战(公元前341 年)①以后的几年间。《战国策·魏二》载,“齐魏战于马陵,齐大胜魏,杀太子申,覆十万之军”。魏王召见惠施而告诉他说,齐国的怨仇,我至死也忘不了,常想起全国之兵而攻齐。惠施说,大王欲报齐仇,用兵“不如因变服折节而朝齐”,并使人离间齐楚的关系。果然,“楚王怒,自将而伐齐,赵应之,大败齐于徐州”。魏惠王后元元年(公元前334年),魏惠王采用惠施的策略,和齐威王在徐州相会,尊齐为王,即所谓“会徐州相王②”。《吕氏春秋·爱类》载有匡章问惠施的话,说:“公之学去尊,今又王齐王”,为什么言行不一?惠施回答说:“今有人于此,欲必击其爱子之头,石可以代之”,“王齐王而寿黔首之命,免民之死,是以石代爱子头也”,为什么不能这样作?魏惠王后元二年(公元前333 年),楚围齐于徐州③。
  魏惠王后元十三年(公元前322 年),张仪至魏④,跟惠施在合纵连衡的意见上发生分歧。“张仪欲以魏合于秦、韩而攻齐、楚。惠施欲以魏合于齐、① 依《史记·六国年表》。
  ② 参见《史记·六国年表》。
  ③ 参见《史记·六国年表》。
  ④ 《史记·六国年表》:周显王四十七年,魏襄王十三年(即魏惠王后元十三年),“张仪免(秦)相,相魏。”
  楚以按兵”①。魏国群臣多劝魏王采用张仪的主张。张仪代替惠施为魏相后,迫使惠施离魏而去楚,旋转至宋国②。惠施在宋国不久,又回到魏国。这时张仪已经回到秦国③。魏惠王后元十六年(公元前319 年)的冬天,魏惠王死,将葬,天大雨雪。群臣劝说太子推迟葬期。太子不肯听从,就是魏相公孙衍也没法谏阻。还是惠施说动太子改变了葬日④。第二年,即魏襄王元年(前318 年),魏、韩、赵、楚、燕五国合纵攻秦,不胜而回⑤。魏欲和,惠施为魏出使楚国。他在出使期间,楚国有个名叫黄缭的辩士,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⑥的原因,惠施不加推辞而回应,不加思虑而对答。
  魏襄王五年(前314 年),齐派匡章领兵伐燕,五旬攻下燕国。《战国策·赵三》说,“齐破燕,赵欲存之”。魏派惠施到赵国,“请伐齐而存燕”。此后便不见关于惠施的记载。
  惠施是活跃的政治人物。他是张仪的最大政敌,也是所谓“合纵政策”
  的组织者。他在魏国的政治地位高于佩五国相印的公孙衍,外出时的随从曾有“多者数百乘,步者数百人;少者数十乘,步者数十人”⑦。惠施又是自成宗派的思想家。庄子曾对惠施说:“儒、墨、杨、秉四,与夫子为五”①。惠施自己也说:“今天儒、墨、杨、秉,且方与我以辩”②。《荀子·成相》称“慎(到)、墨、季(真)、惠百家之说”。但今存有关惠施的史料不多。《汉书·艺文志》名家中有《惠子》一篇,早已散佚。史书没有为他立传。现在我们所知道的惠施的事迹和学说,只有保存在《庄子》及散见于各书的言行片断,且不一定都确实可信。
  “合同异”说《庄子·天下》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能“为万物说”。这是说他的知识渊博,书也很多。《庄子·天下》保存了惠施的“历物十事”③,即分析物理的十个命题,它们是: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荀子·不苟》作:“山渊平,天地比”)。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① 见《战国策·魏一》,又见《韩非子·内储说上》。
  ② 见《战国策·楚王》。《吕氏春秋·不屈》说,惠施离魏国时很狼狈,“惠子易变冠,乘舆而走,几不出乎魏境。”
  ③ 《史记·魏世家》:魏襄王十六年,(应为魏惠王后元十六年),“张仪复归秦”。④ 见《战国策·魏二》,又见《吕氏春秋·开春》。
  ⑤ 《史记·六国年表》。
  ⑥ 见《庄子·天下》。
  ⑦ 见《吕氏春秋·不屈》。
  ① 均见《庄子·徐无鬼》。
  ② 均见《庄子·徐无鬼》。
  ③ 依侯外庐分析,《庄子·天下》所称“辩者二十一事”中有八事跟“历物十事”的观点相合。它们是:卵有毛;郢有天下;犬可以为羊;马有卵;丁子有尾;山出口;龟长于蛇;白狗黑。见《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419—420 页,人民出版社1962 年版,《荀子·不苟》,又《正名》。有七个命题与惠施的观点相合。
  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汜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这十个命题都是结论性的论题,其所以达到这些结论的推理过程,已不得而知,很难做出确切的解释。在这里,我们只举例说明惠施的“合同异”说。他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这是从一般事物的形状大小所作的概括:以“无外”说明“至大”,叫“大一”;以“无内”说明“至小”,叫“小一”。他把“至大”和“至小”都抽象地名之曰“一”,也是说明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事物的大和小都是相对的。他还把“大一”的观念放在第一位,说成是超越空间和时间的“至大无外”,类似庄子所说的“道”。“小一”的概念,是惠施的独创,犹如“五行”是构成宇宙万物的超越时间、空间的极小。“大一”、“小一”相对的二元说,大概是为了说明宇宙万物的生成。他说:“‘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意思是说,万物皆由各种定量的‘小一’集合而成,从而生出‘同’和‘异’,这是表面上的‘小同’‘小异’。如从本质来说,万物既同为‘小一’构成,又为‘大一’的显现,会使‘万物毕同’,而万物皆由不同量的‘小一’积成,又使‘万物毕异’。这样的‘同’和‘异’,是‘大同’、‘大异’。就是说,事物的性质有不同的一面,又有相同的一面,事物的同异是相对的,又是统一在一起的。这个观点包含有辩证的意味。只是他依据同异的相对性,却得出了万物完全相同,即“毕同”的结论,把相同性质的和不同性质的事物,都可以抽象地统一起来,这就是所谓“合同异”,这就陷入相对主义的唯心思想。这种虽看到事物间的差异和区别(小异),却以“合同异”的同一(大同),否定差别客观存在的思想,跟惠施“合纵”的政治主张,不能不说具有某种关联。有的学者认为,它反映着已趋没落的六国统治者不顾各国间的重重矛盾,只想调和、折衷地实行“合纵”,以图御强苟存的思想。第二节公孙龙公孙龙的生平公孙龙,相传字子秉①,赵国人,活动年代约在公元前320 年至前250年间。他的生平事迹已经无从详知。他可能较长时间作平原君的门客。《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说,“平原君厚待公孙龙”。约于公元前248 年至前279 年间②,公孙龙曾从赵国带领弟子到燕国③,《吕氏春秋·应言》载,是为了说燕昭王以“偃兵”。燕王虽然表示同意,公孙龙却当面对燕王说,当初大王招纳欲破齐、能破齐的“天下之士”到燕国来,后来终于破齐。目前“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朝者,尽善用兵者”,所以我认为大王不会偃兵,燕昭王无言应答。
  公孙龙又曾游魏,与公子牟论学④。
  在赵国,《吕氏春秋·审应览》载,公孙龙曾与赵惠文王论偃兵。赵王问公孙龙说:“寡人事偃兵十余年矣,而不成,兵不可偃乎?”公孙龙回答说:“赵国的蔺、离石两地被秦侵占,王就穿上丧国的服装,缟素布总;东攻齐得城,而王加膳置酒,以示庆祝。这怎能会偃兵?”
  《吕氏春秋·淫辞》说:秦国跟赵国订立盟约:“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过了不久,秦兴兵攻魏,赵欲救魏。秦王使人责备赵惠文王不遵守盟约。赵王将这件事告诉平原君。公孙龙给平原君出主意说,赵可以派遣使者去责备秦王说,秦不帮助赵国救魏,也是违背盟约。
  赵孝成王九年(公元前257 年),秦兵攻赵,平原君使人向魏国求救。
  信陵君率兵救赵,邯郸得以保存。赵国的虞卿欲以信陵君之存邯郸为平原君请求增加封地。公孙龙听说这件事,劝阻平原君说:“君无覆军杀将之功,而封以东武城。赵国豪杰之士,多在君之右,而君为相国者以亲故。夫君封以东武城,不让无功,佩赵国相印,不辞无能,一解国患,欲求益地,是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也。为君计者,不如勿受便。”①平原君接受了公孙龙的意见,没有接受封地。
  公孙龙善于辩论。《公孙龙子·迹府》说,公孙龙与孔穿在平原君家相会,谈辩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晚年,齐使邹衍过赵,平原君使与公孙龙论“白马非马”之说。公孙龙由是遂诎,后不知所终。
  公孙龙的主要思想,保存在《公孙龙子》一书中。《汉书·艺文志》名家有《公孙龙子》十四篇。今存六篇。《迹府》,是后人汇集公孙龙的生平言行写成的传略。其余五篇是:《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① 见《列子·仲尼》篇释文。又《庄子·徐无鬼》:庄子对惠施说:“儒、墨、杨、秉四,与夫子为五”。秉,即公孙龙。
  ② 燕昭王于公元前284 年(燕昭王二十八年)破齐,至前279 年(燕昭王三十三年)卒。公孙龙以“破齐”乃往说燕昭王,当在此五年间。
  ③ 见《淮南子·道应训》。
  ④ 见《庄子·秋水》及《列子·仲尼》说,“中山公子牟者,魏国之贤公子也,好与贤人游,不恤国事,而悦赵人公孙龙。”《战国策·赵三》载有公子牟说秦应侯、赵王事。《汉龙·艺文志》道家中有《公子牟》四篇。”
  ① 见《战国策·赵王》,又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白论》、《名实论》,其中以《白马论》最著名。
  “离坚白”说跟惠施“合同异”说相对立,公孙龙提出了“离坚白”说。《淮南子·齐俗训》说公孙龙“别同异,离坚白”。它主要载于《公孙龙子》一书中①。今举《坚白论》与《白马论》来说明他的观点。
  《坚白论》,“坚白石二”使公孙龙得到“离坚白”学派的别名。他的“离坚白”说,是从对“坚白石”的分析开始的。他说,人用眼睛,只见石头是白色的,不知道石头是坚硬的;用手摸,只知道石头坚硬,不知道它是白色。在眼睛看时,“坚硬”藏了起来,即“离”开了,在用手摸时,白色又离开了。他认为,白色和坚硬并不是结合在石头里面,而是脱离石头独立存在的。这就是“离坚白”说的主要论点,也是“白马论”的论点。“白马论”,系论辩“白马非马”,是公孙龙得以成名的命题。他认为“白”是颜色,“马”是形状;“白马”,包括了“白”与“马”两个概念,它所指的既非“马”又非“白”,所以“白马”就不是“马”了。“白”、“马”的概念是各自独立的,“白马”与“马”也是各自独立的概念。他说:“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公孙龙的离异观点,虽可矫惠施的“合同异”之失,却矫枉过正,而陷入另一极端的谬误,即见离不见合,见异不见同。这种观点是违背辩证法的。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①中曾指出:“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等等东西开始;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这就是说,对立面(个别跟一般相对立)是同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如此等等。”公孙龙正是不懂得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系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的辩证法,因而把“白马”与“白”、“白马”与“马”错误地分割开来。
  “白马非马”与“白马是马”的争辩,是个别和一般的关系问题。白马,代表个别;马,代表一般。公孙龙提出“个别”概念和“一般”概念之间的差别、矛盾问题,来进行论辩。他的答案是错误的,他否认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否认认识的辩证法,犯了绝对主义的诡辩论。但他发现了在“白马是马”这个常识性的、习焉不察的判断中,存在着个别和一般的差异、对立关系。这对于古代逻辑思维的发展也是有贡献的。
  ① 依侯外庐分析,《庄子·天下》所称“辩者二十一事”中有十三事跟“离坚白”的观点相合。它们是:鸡三足;火不热;轮不蹍地;目不见;指不至,至不绝;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凿不围枘;飞鸟之景未尝动也;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狗非犬;黄马骊牛三;孤驹未尝有母;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见《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419—420 页,人民出版社1962 年版。另外,《列子·仲尼》举有七事。
  ① 见《列宁选集》第二卷第713 页,人民出版社,1972 年10 月第2 版。第三节墨家辩者墨家辩者,或简称墨辩,是墨家后学中的重要支派。
  他们的出现,当与惠施公孙龙相先后。其活动的下限,或在荀子韩非之。在荀子书中见不到对墨辩的评论,而韩非则指责“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墨经》六篇,包含《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各篇之间,文风有显然的区别,当非成于一人之手,或亦非一时之作。《庄子·天下篇》:“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据此,则《墨经》的解释也有派别上的不同。今传《墨经》究竟为哪一派墨辩所传或为各家传本的混合编制,都已无可查考。
  “物”和“知”
  墨辩的思想,是跟惠施、公孙龙相对立的思想体系。他们认为,客观的事物是认识的基础,从而指出了物的属性和对事物认识的不同阶段、不同途径,而以亲知为贵,实践为本。
  《经下》:“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说在病。”《经说下》:“物,或伤之,然也。见之,智(知)也。告之,使智(知)也。”这是说,物之所以然的真相,跟从它所获得的知识,跟由他人告诉所获得的知识,三者不必相同。所谓物,就是普通所谓事物。我们观察一些事物,往往不能如实地知其真相,有时会有遗漏,有时会有错误,这就是“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不必同。”我们把关于一些事物的知识告诉别人,或从别人听到一些知识,往往不免有失真的地方,这就是“物之所以然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也是“物之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不必同”是不一定同,也不排斥有“同”的可能。《经说》所作的解说,是以病为例。因伤致病,这就是病的所以然。观察病人,懂得了病情及得病原因,这就是“所以知之”,是“知”。把这些知识告诉别人,这就是“所以使人知之”,是“使知”。《墨经》和《经说》的这一条,肯定了物是客观的、可认识的实体,而认识上正确程度上的不同乃有不同认识之间的差异。
  《墨经》指出了物的一些基本属性。《经上》,“久,弥异时也。宇,弥异所也。”《经说上》,“久:古今旦莫(暮)。宇:东西南北。”这说的是“物”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异时”,“异所”,是指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是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弥”是周偏之意,“弥异时”“弥异所”是无限的时间和空间。《经说》以古今旦暮说“久”,以东西南北说“宇”,是解释“久”和“宇”的有限形式。对于时间或空间之无限与有限的统一,墨辩没有明显的表述,但似已有一定程度的觉察。
  “墨经”也讲运动和变化,而且往往是把运动、变化跟时间性、空间性联系起来的。《经上》,“动,或徙也。”《经下》“宇,或徙。”《经下》,“宇,长徙而有处。”“徙”即变动。“或”,古“域’字,即方域。《经说下》“徙而有处宇”(宇字疑衍)。宇南北,在旦,有(又)在莫(暮)。① 以下,关于墨家辩者的论述,多采用侯外庐说,见其主编《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第495—528 页,人民出版社1962 年版。《墨经》多有脱■倒错,今引文多据孙贻让《墨子间诂》校改。宇徙久。”王引之注云:“此言宇徙,则自南而北,自东而西,历时必久,屡更旦暮,故云宇徙久”。“宇徙久”三字,把时间、空间和运动,都联系了起来。《经说下》,“在尧善治,自今在诸古也。自古在之今,则尧不能治也。”这是把古今的区别联系起来的评论尧之能否善治。
  墨辩指出了认识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途径。《经上》:知,材也。虑,求也。知,接也。■(知),明也。
  《经说上》,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知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
  这就是说认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首先,认识必由人的官能,有了可认识事物的官能,才可以说得上认识。这就是“所以知”的“材”,也就是“必知”的“材”。譬如“明”,是眼睛的视觉。其次,要有求知的要求,这就是“有求”的“虑”。但只有所求,并不一定能得到知识,譬如睨视,见或不见是不一定的。再次,接触了物并能得其大致,譬若眼之见物。复次,以所得的知识分析事物,而所知就更为明显,能见人所不见,这也被称作“明”,而不同于单纯视觉上的明。这所说认识过程中的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基本上属于感性认识,最后的一个阶段属于理性认识。
  《经上》“知:闻,说,亲,名,实,合,为。闻:传,亲。”《经说上》“知传受之,闻也。方不■,说也。身观焉,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闻,或告之,传也;身观焉,亲也。”“闻,说,亲”是说知识的三个来源。“闻”,是有所传受。“说”,是众人所说,不限于方土。所谓“方不■”,“方’为方土,“■”同“障”,意谓“非方土所限,是人所说也。”“亲”,是亲见。“名,实,合”,是对于所得知识的定名,要求“名实耦”,也即要求“名”能正确地反映所知之“实”。“为”,是“行”,要求知识以实践来检证。“闻、传、亲”,是对“闻”又作了传闻和亲闻的区别。一个“亲”字,一个“合”字,一个“为”字,表明墨辩实体的精神。
  墨辩重实践,还强调实践的积累。《经下》:“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经说下》:“知,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惟以五路知。久,不当以目见,若以火见。”这所说不以感官(五路)得到的知识,不是知识脱离了感觉,而是由于感官认识的长期积累所形成,不过已不是直接的感觉得来。侯外庐解经说:“人类在现实生活中,反复了不知几十万万回的实践,就是使客观实在性概括成为表象的真正基础。只有在实践中,例如在农业上,人们要屡次耕耘土地,砍倒树木,处置木料的时候,‘地面’这一表象才会在人们中间构成。同样,在行路上,只有用一定步伐行路,或以一定时间行路,反复了千百万回之后,‘一日路程’这一表象才会在人们的脑里构成。中国计量耕地的“亩”之用‘步’做单位,就是很好例子。由这样的长久的实践所创获的知识,分析至最后,虽和五官的感觉有关,但是它们却不是直接由感觉得来的。故说,‘知而不以五路,既在久。’而《经说》所谓‘久,不当以目见,若以火见’云云,也是以譬喻来说明‘久’在创获‘不以五路知’的知识中的条件性。”
  《墨经》六篇所论述,涉及到多方面的科学知识,其中包括几何学、力学、光学等方面。墨辩的丰富的科学知识,同他们在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思想是密切不可分割的。
  “审故”和“明类”
  在逻辑学领域里,墨辩还提出“名”的分类和“辩”的任务、要求,提出“审故”和“明类”。
  《墨经》所谓“名”,相当于我们所谓概念。《经上》“名、达,类、私。”《经说上》,“名:物,遗也,有实必待文多(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这是把名分作三种。达名,是最大的共名,如“物”这个词可用以称所有的物。类名,是属类的名,如“马”,可用以称一切的马,但不能用以称马以外的所有事物。私名,是个体的名称。如“臧”,只能用以称臧这一具体对象而不能用以称任何别的事物。对名的区分,反映了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这反映了墨家“名以举实”的精神。
  《经》所谓“辩”,约相当于今所谓“论证”。《经下》,“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经说下》,“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辩而当者胜,这也还是“名实合”的精神,跟那些以诡辩取胜,是有根本分歧的。
  《小取篇》有一段关于辩的概括论述。它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述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这是对于墨家在逻辑思维方面的比较全面的表述,可以说是总结性的论断。这段话的开端,提出了辩的任务有四项,其中包含认识方面的问题和现实方面的问题。明是非,审治乱,明同异,察名实,这都是当时名辩思潮论争中的问题。审治乱之纪,这是政治主张上的重大论题。《小取》的这些提法,都是有针对性的。其次,提出了对任务的要求,是“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情,论求群言之比”。这说的是辩在完成任务时所应达到的水平。再次,提出了辩的方法:“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述故,以类取,以类予”。最后,提出了“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这似是说辩的态度,要辩者要有自觉的精神,要多多要求自己。
  “以名举实”,是墨家在逻辑思维中所一贯主张的有指导意义的唯物主义精神。“实”是客观事物,“名”则必须是客观事物的反映。“以辞抒意”,辞是命题,意是判断。“以说述故”,“故”是立论的根据,是前提。“以类取,以类予”,“类”是论证对象中的属类关系,规定论证的范围及其与有关事物的联系。类概念和故概念是墨子时即已创始而墨辩有了发展,在墨家逻辑学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故”,是论据。“故”,有大故,有小故。《经说上》,“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大故,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若见之成见也。”小故,是必要而不充足的论据。大故,是充足的论据。充足的论据须具备各项必须的因素,如眼之视物必具备各种条件才能看得见,故曰:“若见己成见也”。
  在诸多形式的推理中,有些推理由于论据不足而易于发生谬误。《小取篇》指出,四种推理形式应当慎重使用。一是辟,二是侔,三是援,四是推。辟,是比喻。“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事物有相同之处而不能完全相同,以比喻作论据是不可靠的。侔,是“比辞而俱行”,这大意是说在一句话里,有两个部份而文辞相近,表现的形式是平行的。如“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即属于这类的推理形式。《小取篇》认为这样的推理,应有一定的限度。使用不当,则推理形式是对的,而实际上是错的,这就是所谓“是而不然”。援,是类推。推,“以其所不取之同于所取者,予之”。“所取者”,是已选定的事例或判断,把同于所取者而未经选定的事例给予判断,这是演绎。类推和演绎的使用,超过一定的限度,也都会有谬误。《小取篇》对这四种推理形式作了总结,说“辟、侔、援、推之辞,行而异,转而危,远而失,流而离本,则不可不审也,不可常用也。”紧接着又说:“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对不可偏观也。”这是说,各种议论多,对不同的“类”和不同的“故”不可能普遍地观察。
  类,是推理过程中选取事例和作出结论的一种重要依据,这即所谓“以类取,以类予”。
  墨辩认为,不同类的事物不能放在一起来考虑。《经下》,“异类不吡”。“吡”,即“比”字。《经说下》,“木与夜,孰长,智与粟,孰多,爵、亲、行、贾四者孰贵?麋与霍,孰高?麋与霍,孰霍?■与瑟,孰瑟?”这六个例子,都是解绎“异类不比”的道理。《经说》文字有■误,但其义可见。
  《大取篇》,“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
  “辞”,是在论证最后阶段,以文字表述判断的命题。离开了类的从属关系,辞就无法下笔了。
  侯外庐曾经指出:“后期墨家在形式逻辑上承继了墨子的传统,得出了归纳法的同异论。这个方法论的优点是,否定先验的类别,而依据客观现象的类别。分析事物的规律,这是量子理论的发展。”①墨辩在广求正确知识的同时,还重视言辞上的正确表述。墨辩提出了立辞中有一周而一不周,有一是而一不是等问题。《小取篇》以乘马为例,“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这是说,只要乘过一匹马,就可说是乘马了。但说不到弃马,就是说所有的马都没有骑过。同是说骑马,而前者是特称,后者是全称,立辞的形象并不一致,故说是一周而一不周。又以马为例。“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四足者,一马而四足也,非两马而四足也。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这是说,一马二马都称为马,但在说“马四足”的马,是指一马,说“马或白”的马,是指二马,就不是指一马了。同是说马,前者是指一马,而后者不是指一马,故说“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这些例子表明墨辩对于立辞的要求,也是很严肃认真的。
  《墨经》因脱落倒错,不可尽解。在逻辑学领域里当还有不少进步的思想有待于发掘。即就我们所知而言,墨辩已形成了一个有相当规模的逻辑学体系并表现出古代的唯物主义特点。战国晚期,墨家的社会活动趋向低沉,他们的逻辑学也没有得到发扬。荀子在逻辑学方面也有他的贡献,也可能受到墨家一些影响,但他另有自己的体系。
  ① 《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524 页,人民出版社1962 年版。
  第九章苏秦、张仪、公孙衍战国中期以后,秦的国势日强。秦与东方各国的关系,表面上是时张时弛,实际上是日益紧张。对这种形势,有人主张联合东方各国共同对秦,也有人想分散东方各国,使其分别对秦和好或屈服。前者是企图进行东方各国间南北向的联合,故有合纵之称。后者是企图东方各国分别与秦进行东西向的联合,故称为“连横。”在战国时从事合纵、连横的活动家,被称为纵横家。苏秦、张仪是纵横家中的代表人物,公孙衍在纵横家中也享有声誉。第一节苏秦苏秦字季子,东周洛阳乘轩里人。生年不详,约死于公元前321 年。如依《战国纵横家书》说他死于公元前284 年,比张仪死得晚。《史记》有《苏秦列传》。《战国纵横家书》与《史记》有出入。今所论述,以《史记》为依据,并旁采《战国纵横家书》。
  相传苏秦曾到齐国跟鬼谷先生学习。后来,出外游说了几年,遭受到很多困难、挫折,只得回家。兄弟嫂妹妻妾都暗地嘲笑他说:东周人的风俗,都治理家里的产业,致力于工商,谋取十分之一二的盈利,他却丢掉根本而去从事耍舌头,还不应贫困吗?苏秦听了这些话,感到惭愧。于是发愤读书。过了一年,他揣摩出当时国君的心意,便到秦国,以连横之策说秦惠文王。当时,秦国刚杀了商鞅,妒恨游说的人,苏秦得不到信用。他又游说周显王。显王左右的人向来熟悉苏秦,都轻视他,不听信他的话。
  苏秦周游到燕国。过了一年多,才见到燕跟赵合纵。燕文侯供给他车马和金银布帛,让他去赵国说赵肃侯,请合韩、魏、齐、楚以抗秦。赵供给苏秦以更多的车马,财物。苏秦便去游说韩宣王、魏襄王、齐宣王、楚威王,终于定下合纵盟约,他被任为纵约长,佩六国相印。
  苏秦回赵国时,中途经过洛阳,车辆马匹辎重以及各诸侯国派使者护送他的,为数很多,气派跟国王差不多。周显王听说很惊恐,于是清扫道路,派人到郊外进行慰劳。苏秦的兄弟、妻子和嫂嫂,斜着眼不敢抬头看苏秦,都俯伏在地,侍候他用饭。苏秦笑着问他的嫂嫂说:为什么先前傲慢而现在却这样恭顺呢?嫂嫂把脸贴着地面,谢罪说:因为我看到季子地位尊贵,财物很多。苏秦深有感慨地叹息说:“同样对待我这,一个人,富贵了,亲戚就这么敬畏我;贫贱的时候,却轻视鄙薄我。何况对其他一般境况悬殊的人呢?假如当初在洛阳有两顷良田,我现在又怎么能佩上六国相印呢?”于是他施散千金,以赐同族的人和朋友,普遍地报答了所有曾经给他好处的人。苏秦回到赵国,赵肃侯封他为武安君,送纵约书给秦,秦兵不敢出函谷关。后来,秦欺骗齐国和魏国,要联合进攻赵国。赵王责备苏秦。苏秦害怕,请求出使燕国,说一定要报复齐国。苏秦离开赵国以后,各国合纵的盟约随着就瓦解了。
  苏秦到燕国时,适值燕文侯卒,易王初立。齐宣王乘丧伐燕,取得十城。苏秦为燕说齐王归还了十城。苏秦与燕易王的母亲私通,担心会遭到易王的杀害,便假装得罪,逃奔到齐国。齐宣王以苏秦为客卿。宣王死,湣王继位。后来,齐大夫多有与苏秦争宠的人,使人刺杀苏秦。苏秦受了重伤,但还能走动。齐王派人捉拿凶手,没有抓到。苏秦快死了,对齐王说:“臣即死,车裂臣以徇于市,曰‘苏秦为燕作乱于齐。’如此,则臣之贼必得矣。”齐王按苏秦的话作了,果然得到了凶手。
  荀子说苏秦“内不足使一民,外不足使拒难”,是一个“巧敏佞说,善取宠乎上”的“态臣”①。《吕氏春秋·知度》把他比做夏桀时的羊辛、商纣时的恶来。这是站在齐国的角度,采取否定的态度。1972 年出土的西汉初年银雀山竹简中《孙子·用间》说:“燕之兴也,苏秦在齐”,把他与商的伊挚、周的吕牙并提。《说苑·君道》又把他跟邹衍、乐毅、屈景并称为“四子”;汉初的邹阳,则把他称为“燕之尾生”②。这些都是从燕国的立场出发,给予他充分肯定。其实,这正好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说明了在促使燕国由败转胜、由弱变强,以及使齐国由胜转败、由强变弱的过程中,苏秦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苏秦的弟弟苏代、苏厉看到哥哥的成就,也都发奋读书,游说诸侯,都很有名气。
  ① 见《荀子·臣道》。
  ② 《汉书·贾邹枚路传》。
  第二节张仪张仪,魏国人,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309 年。相传张仪跟苏秦都事鬼谷先生,苏秦自以为不及张仪。
  张仪游说诸侯,曾经从楚相饮酒,楚相丢失了璧。楚相门下人说张仪“贫无行”,诬赖他偷了璧,捉住他拷打。他的妻子嘻笑他说,你不读书游说,怎受到这样的污辱?张仪张开嘴叫妻子看看,说:舌头还在不在?妻子笑着说:还在。张仪说:这就够了。
  苏秦约定六国合纵,很怕秦攻诸侯,破坏合纵,就暗地使人劝导张仪,“你与苏秦相好。现在苏秦已得势,你为什么不去找他?”张仪便到赵国求见苏奏。苏秦告诫门下的人不为通报,又使他在几天之内走不了。等到见到了,叫张仪坐在堂下,给奴仆的饮食,并用言辞激讽他:“以你的才能,怎么困辱到这种地步。我难道不能使你富贵,可不能收留你这样的人”。张仪来投奔苏秦,自以为是老朋友,可以得到帮助,却反受到污辱。他恼羞成怒,考虑只有秦国能使赵困苦,便决定到秦国去。
  苏秦告他的舍人说:“张仪是天下贤能的人,我赶不上他。我幸而先有成就。可是能够得到秦国权柄的人,独有张仪。他贫穷,没有因由进入仕途。我恐怕他乐小利而不上进,所以召他来羞辱、激怒他。你为我好好暗中事奉他。”苏秦请赵王拿出金币车马,派舍人尾随张仪,跟他同宿舍,慢慢接近他,需要时就给予车马金钱,但不明说。
  张仪见到秦惠文王,惠文王以为客卿。苏秦的舍人来告别。张仪说:“依赖你的帮助,我得到官职。我将要报答你,你为什么要走呢?”舍人说:“我不了解你。了解你的是苏秦。苏秦担心秦攻赵,破坏纵约,认为不是你得不到秦的权柄,故意激怒你,使我供给路费。现在你已被任用,请允许我回去报告。”张仪说:“哎呀,我在圈套中而不知觉,我不如苏秦,已很明显了。我又新被任用,哪能图谋赵国,回去替我谢谢。苏君在位的时候,仪不敢破坏纵约。”
  张仪于秦惠王九年(公元前329 年)到了秦国。次年,为秦相,写信警告楚相说:“从前我跟你一起喝酒,你诬赖我偷璧,鞭打我,你好好防守你的国家,小心我将要盗你的城。”公元前322 年(魏惠王后元十三年),张仪离秦至魏,跟惠施在“合纵连横”的意见上发生分歧,张仪欲以魏合于秦、韩而攻齐、楚,惠施欲以魏合于齐、楚以按兵①。张仪把惠施排挤走,他代替惠施为魏相。张仪想以魏合于秦、韩而攻齐、楚,以达到使魏事秦而使诸侯仿效魏的作法。
  巴蜀相攻,②秦惠文王想趁机伐蜀。这时韩国攻秦,秦王又想先打韩国,对韩取得胜利后再伐蜀。虽然伐蜀是个好机会,但恐怕被韩国钻了空子。秦王犹豫不决,召集群臣商议。司马错说伐蜀,张仪说不如伐韩。秦王让他们说说各自的道理。
  张仪说:亲魏善楚,进兵三川(韩三川郡,今河南宜阳一带),兵临东局西周。造成挟天子以令天下的形势,诸侯谁敢不听,这能成就帝王的事业。① 以下,记张仪事,见于《史记·张仪列传》,不另注。
  ① 《战国策·魏策一》,又见《韩非子·内储说上》。
  ② 巴蜀是古代的两个国。巴约在今四川东部,沿长江南北之地。蜀约有四川中部岷江、沱江、涪江流域的地区。
  所谓“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三川、周王室就是天下都想争夺的朝市,不争这个而去争夺偏远的巴蜀戎翟,离帝王的事业太远了。
  司马错反驳说:不能这样说。我听说要富国就要扩大土地,要强兵就要富民,要成就王业就要广施恩德。有了这三种条件,王业就随之而来。今天秦国还是地狭民贫。蜀是西边戎翟的首领,而有桀纣之乱。秦现在趁机发兵,容易征服。得到巴蜀的地方,秦国的国土扩大了。得巴蜀的财富,秦国军民富足了。攻取巴蜀,天下不以为秦国暴,也不以为秦国贪。如果攻韩,劫天子,有不义之名。齐、韩是友好国,“周自知失九鼎、韩自知亡三川”,两国就会紧密联合,向齐、赵、楚、魏求援。以鼎与楚,以地与魏,秦国是阻止不了的。总之,伐韩、周对秦国的危险很大,不如伐蜀有利。
  秦惠文王采纳了司马错的主张,于公元前316 年(秦惠文王九年)派张仪、司马错、都尉墨等人率兵伐蜀。蜀王战败被杀。他的太子所率领的残余力量也被消灭,蜀亡。在蜀地基本平定后,张仪等人挥兵东指,顺利地占领了巴,俘虏了巴王。从秦军出发到结束巴蜀的战争,一共只有二三个月的时间。
  公元前314 年,秦王封儿子通国为蜀侯,以陈壮为相。不久,陈壮反秦,杀蜀侯通国,秦派张仪、甘茂、司马错等人入蜀杀陈壮。秦在巴蜀采取发展经济的措施,修筑从秦本土到巴蜀的栈道,大量移民进巴蜀,兴修水利,如著名的都江堰,修筑城邑。张仪、张若等人筑成都城周围十二里,高七丈,还修筑别的一些城邑。
  秦攻占巴蜀以后,对楚国在军事上处于十分有利的地位。公元前308 年,司马错带领十万大军,米六百万斛,从巴蜀乘船沿江而下,攻占了楚地黔中郡。
  秦国欲攻打齐国。齐国跟楚国的关系好,秦害怕齐楚联盟。秦惠文王和张仪商议,问他有什么办法。张仪说,让他去楚试试,看能否拆散齐楚联盟①。公元前313 年,张仪去到楚国,对楚怀王说:“大王能够闭关绝齐,我请秦献商于(今河南淅川、内乡一带)之地六百里。这样,能够北弱齐、西好于秦,得商于地为利,一举而得三利。大王何不行之?”楚王很高兴的答应了。
  楚王派一使臣随张仪入秦受地。张仪假装坠车,说受了伤,三个月不上朝。楚王听到这一情况,说:张仪以为我不和齐国绝交。于是派一勇士去齐国大骂齐王。齐王很生气,断绝了和楚国的外交,跟秦国和好。张仪上朝,见楚国的使者。对使者说:我有六里的俸邑,愿献给楚王。使者还报楚王。楚王一怒之下,和秦国绝交,派屈匄率师攻秦。秦国派兵迎战,公元前312年,秦楚战于丹阳(今河南丹水北)。楚大败。秦俘楚将屈匄及副将等七十余人,斩首八万。秦取楚汉中郡。失败的消息传到楚国,楚怀王恼羞成怒,调动全国的军队攻打秦国。公元前312 年,秦楚又战于兰田(今陕西兰田县),楚军大败。韩国、魏国趁楚失败的机会,出兵攻楚,至邓(今河南邓县)。楚军两面受敌,赶快撤退,割两城与秦讲和。
  过了不久,秦王派使者告诉楚王,希望以秦国武关以外的地方换楚国的黔中地。楚王说:不愿换地,愿得张仪而献黔中地。张仪听说,请求到楚国去。秦王说:楚王正想得到你,报复上次说献商于地的事,怎能去呢?张仪① 《战国策·秦策二》,《史记·楚世家》和《屈原贾生列传》。
  说:“秦强楚弱,我奉王命去楚国,楚国不敢杀我。我和楚国的大臣靳尚关系好,靳尚又得到楚王的宠姬郑袖的信赖。郑袖的话,楚王没有不听的。张仪到了楚国,楚王把他关押起来,要杀他。通过靳尚向郑袖说情。郑袖请求把张仪放掉,与秦和亲,怀王果然听从郑袖,放了张仪。楚国三闾大夫屈原,刚从齐国出使回来,准备劝说怀王杀掉张仪。但为时已晚,张仪已越出楚境了。
  张仪游说楚国、韩国跟秦国连横。张仪从韩国回秦国时,秦惠文王封仪五邑,号武信君。惠文王又使张仪游说齐、赵、燕跟秦连横,都获得成功。他在回秦的途中,秦惠文王卒,秦武王继位。武王从作太子时就不喜欢张仪,群臣又说张仪的坏话,张仪离秦复至魏,为相一年,死于魏。
  第三节公孙衍公孙衍,魏之阴晋人。曾仕魏,任犀首②,人因以犀首称之,好象这就是他的本来姓名。《史记集解》引司马彪曰:“犀首,魏官名,今虎牙将军。”犀首当是武职。
  公孙衍于秦惠文王五年(公元前333 年)在秦,为大良造,后居魏。楚使者陈轸,也是一个纵横家,他过魏,献计于衍。他说“魏相田需约诸侯纵亲,楚王疑而未信。如果您请于魏王,说您与燕赵之王有交情,多次有使者来邀请相见。魏王如答应了您,给您车子,你也不必多要,有三十辆乘就可以了。您把车子陈列在庭中,公开宣称,要到燕国和赵国去。”公孙衍照办了,燕赵之王派使者迎公孙衍到他们的国中,楚王听说,大怒,以为田需欺负他,就全不听从田需的话了。齐国听说公孙衍要到燕赵去,也派人以国事相托。于是,公孙衍行三国相事,有了相当大的权力。
  公孙衍主张合纵,张仪宣扬连横。他们在政治上和私人关系上都是对手。公元前322 年(秦惠文王更元三年),张仪相魏。公孙衍设法取得韩国当权的支持,破坏了张仪联合秦魏的政策。公元前319 年,张仪被迫去魏,公孙衍代张仪为魏相。公元前318 年,魏、赵、韩、燕、楚合纵攻秦。这次进攻,没有取胜,军至函谷关而还。但这次进攻,还是一次有名的对秦的进攻。西戎义渠跟魏有往来。有一次,义渠君朝魏。公孙衍就趁这个机会,劝告义渠君加强对秦的警惕。他说,如中原无事,秦就要对你们烧杀掠夺;如果中原有事,秦将轻使重币去同你们交好。后来,五国攻秦。恰巧这个时候,秦以文绣千纯,美女百人,遗义渠君。义渠君集合群臣议论这件事。义渠君说,这就是公孙衍当年所说的那话了。于是起兵袭秦,大败秦人。
  《史记》称公孙衍于张仪死后,“入相秦,尝佩五国相印,为约长”。
  此所谓五国约长,似即指公元前318 年五国攻秦之事。
  《孟子·滕文公下》记景春的诸说:“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
  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公孙衍在当时一些人的心目中是与张仪齐名的,但传下来的事迹不多。《史记》有公孙衍传,系附于张仪传。《战国策》也只有几条零星的记载。
  《汉书·艺文志》纵横家,有《苏子三十一篇》,《张子十篇》,是关于苏秦、张仪的专书,不知是否他二人的作品,均已久佚。关于公孙衍的专书,未见著录。《汉书·艺文志》纵横家还著录有西汉的蒯通、邹阳、主父偃、徐乐等人的书,可见西汉前期,纵横家之风犹有存者,但比起战国时期的纵横家,当有很大的不同。
  ① 以下关于公孙衍的纪事,基本上取材于《史记·张仪列传》,不另一一作注。② 见《史记·秦本纪》。
  第十章子思、孟子、邹衍子思孟子学派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流派。孟子子思都曾以儒者的身份论述五行学说。荀子批评他们说:“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辟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祗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世俗之沟犹瞀儒,嚾嚾然不知其非也,遂受而传之,以为仲尼子游为兹厚于后世。”①子思孟子关于五行的具体论述,今已不可见,但荀子的话可以说明子思孟子之说五行,在当时有相当大的影响。后于孟子的邹衍,是以阴阳五行之说有名于世的,而他却归结于儒术。战国时期局势的急剧动荡,使人们格外关注自己的命运,特别是当权人物更为敏感。子思、孟子和邹衍学说中的神秘观点和定命论的基调,都是当时社会思潮中的支流,对于相当一部份人有吸引的魅力。故王公大人初见邹衍之术,“惧然顾化”,而梁惠王郊迎邹衍,执宾主之礼,燕昭王请列弟子之座而受业②。战国之后,阴阳五行之说大为当道者所重视。西汉儒家,也有人袭取阴阳家言以为世用。
  第一节子思子思,姓孔,名伋,是孔子的孙子。《史记·孔子世家》记子思年六十二,而不详其生卒年。案子思之父孔鲤,死于孔子之前,子思的年代当跟孔子的年代相当。《孔子世家》又说,子思曾困于宋,“子思作《中庸》”。《汉书·艺文志》有“子思二十三篇”,本注云:“名伋。孔子孙,为鲁穆公师”。子思二十三篇久佚。《中庸》为《礼记》所收,流传于世。《孔丛子》记有子思固于宋的细节及子思与鲁穆公的问答,都不一定可信。
  《中庸》,司马迁称其为子思作,但不一定是子思一人之作。《中庸》所说“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浅,”说“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都是秦汉人的口气,当非出于战国时人之手。
  《中庸》作者认为,人的贫富穷通、国家的治乱兴衰,都有天命来决定。人的本性能对天命作出正确的反应,表现为行为的准则,这就是道。道是不可须臾离的,如能修养得好,可以与天地相参。他在书中举出几个标准人物,其中有文王、武王和孔子。他说:“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家庙飨之,子孙保之。”这是说文王武王的命好,但同时也离不开“文武之德”,离不开“文王之德之纯”。《中庸》作者特别说到孔子,说“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辟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 。辟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孔子虽没有文武之位,但他在德性上的成就,可以配天地、育万物。这可见《中庸》作者对于存养之功的极力推崇,而对孔子的推崇达到神化的程度。这也反映当时以《中庸》为代表的一些儒者高自标举的心情。
  ① 《荀子·非十二子篇》。
  ②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孔子有这样大的成就,而这种成就却是从日常生活中来。《中庸》作者认为,“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中庸》的作者又认为,一切成就都是性中事,都是人性所固有,问题在于能不能“尽性”。他极力宣扬“尽性”的重大意义,说:“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依这个观点来说,孔子之为至圣,正是因为他“能尽其性”。《中庸》的作者又说:“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道不远人”,即所谓“率性之谓道”,道并不需他求。如果要“为”道,如务为高远之类,反而离道远了。在这里,《中庸》没有明文说性善,实际是说性善。这是《中庸》的理论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论点。在思想史上,《中庸》是人性论的创始人,是孟子性善论的先行者。
  《中庸》的作者强调素其位而行。他说:“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徼幸。”这就是说,要按照自己的身份和处境,作好自己份内的一切活动,要一切要求自己,不要埋怨别人。这是顺从天命而率性,尽性的为法,也是作者企图用以消解矛盾的办法。
  孔子罕言命。孔子言性与天道,子贡不得与闻。《中庸》则以言性与天命为重要的内容。孔子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敬鬼神而远之。《中庸》则说君子之道“质诸鬼神而无疑”,“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对于孔子的继承来说,《中庸》是对于儒学的唯心主义的放大①,其间还涂抹了浓厚的神秘色彩。
  汉代已有《中庸》的单行本及其解说问世。《汉书·艺文志》著录《中庸说》二篇。南北朝时有宋戴颙《礼记中庸传》二卷,梁武帝《中庸讲疏》一卷,《私记制旨中庸义》五卷,见于《隋书·经籍志》。以上这些书都已久佚。南宋朱熹以《中庸》与《大学》、《论语》、《孟子》合称《四书》,并为之注。元金用朱注《四书》取士。自此以后,《四书》之流传日广,成为学子必读之书,而朱注成为人感性的著作。
  ① 《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第369 页,人民出版社1957 年印本。
  第二节孟子孟子的生平孟子,名轲,邹(今山东邹县)人,活动年代约在公元前372 年至前289年。他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孟孙氏衰微后,有一支从鲁迁居到邹,就是孟子的祖先。《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孟子“受业子思之门人”①;大概他的老师不是有名望的人,所以孟子没有讲他的姓名,却是说:“予未得为孔子徒也,子私淑诸人也。”②孟子对孔子备极尊崇,他在《公孙丑上》说:“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乃所愿,则学孔子也”。
  孟子曾经游历齐、宋、滕、魏、鲁等国,前后有二十多年。他游历列国的具体时间,已说不十分准确,只能依据《孟子》一书的记载,说明大体上的时间和情况。
  孟子第一次到齐国,是在齐威王(公元前356 年至前320 年)年间。当时匡章背着“不孝”的坏名声,孟子却“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③。他在齐国很不得志,连威王赠送的“兼金一百”④镒,都没有接受,就离开齐国。在公元前329 年左右,宋公子偃自立为君的时候,孟子到了宋国。他在宋国期间,滕文公还是世子,他去楚国经过宋国时见到孟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⑤他从楚国回来又在宋国见到孟子。孟子说:“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⑥意思是说,只要好好地学习“先王”,就可以把滕国治理好。不久,孟子接受了宋君馈赠的七十镒金,离开宋国,回到邹国。《梁惠王下》记载说,邹国同鲁国发生了冲突。邹穆公问孟子:“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诛之,则不可胜诛;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则可也?”孟子回答说:“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他说,这就象曾子说的那样:你怎样对待人家,人家就将怎样回报你。现在,您的百姓可得到报复的机会了,您不要责备他们吧!“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滕定公死了,滕文公使然友两次到邹国来向孟子请教怎样办理丧事。滕文公嗣位,孟子便来到滕国。滕文公亲自向孟子请教治理国家的事情。孟子说:“民事不可缓也。”他认为人民有了固定产业收入,才有稳定的思想道德和社会秩序。而人民生活有了保障后,还必须对之进行“人伦”的教化。“人伦明於上,小民亲於下”。滕文公又派他的臣子毕战询问井田制的情况。孟子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接着讲了一遍井田制。① 汉代有许多著作,如刘向《列女传·母仪传·邹孟轲母》、班固《汉名·艺文志》、赵岐《孟子题辞》、应劭《风俗通义·穷通》,都说孟子是子思的弟子,是不正确的。考诸《史记·孔子世家》等有关材料,颜渊卒于公元前481 年。子思的父亲孔鲤死在颜渊之前,假定为公元前482 年,而子思在孔鲤死时即使一岁,距公元前372 年孟子之生年,已是110 年。如要当孟子的老师,子思应活到130 多岁,显然是不可能的。
  ② 《离娄下》。
  ③ 《离娄下》。
  ④ 《公孙丑下》。
  ⑤ 《滕文公上》。
  ⑥ 《滕文公上》。
  最后说,我说的是大概情况,您和您的国君参照着去做吧!
  “有为神农之言者”农家许行,从楚国赶到滕国来。许行主张君民并耕而食,反对不劳而获的剥削、压迫;主张实物交易,物品在数量、重量上相等的,价格相同。陈相兄弟很赞成许行的主张,“尽弃其学而学焉”。许行的思想在反对剥削上是有进步意义的。但他以小农的平均主义思想否定社会分工,是违反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孟子抓住许行的这一弱点,大讲“物之不齐”的道理,并以“劳心”“劳力”的划分来论证剥削制度、阶级压迫的“合理性”。
  孟子看得很清楚,滕国的自身都难保,根本谈不上实行他的政治主张。
  他在梁惠王后元十五年(公元前320 年),离开滕国到了魏国。这时,孟子已经五十三岁。惠王见到孟子就问:“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最反对国君言利,所以回答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公元前353 年,桂陵之战,魏败于齐。公元前341 年,马陵之战,魏太子申被齐军俘虏而死。公元前340 年,秦国的商鞅领兵攻魏,俘魏大将公子卯。公元前330 年,魏割河西地于秦,公元前328 年,又割上郡十五县于秦。公元前323 年,楚使柱国昭阳领兵破魏军于襄陵,取得魏国八邑之地。所以梁惠王对孟子说:“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愿比死者壹洒之,如之何则可?”孟子对梁惠王讲了一套施仁政于民的办法。他说,这样,就是用木棒也可以抗击拥有坚甲利兵的秦楚军队。梁惠王问的是怎样报复齐、秦、楚的具体办法,孟子回答的却是空泛的道理,当然得不到梁惠王的重视。孟子到魏国的第二年,梁惠王就去世了,他的儿子梁襄王嗣位。孟子见到梁襄王,对他的印象很坏,说他不象个国君。这时,齐威王已死,宣王嗣位,孟子便离开魏国又到了齐国。
  孟子约于齐宣王二年(公元前318 年)再游齐国,受到礼遇。
  齐宣王见到孟子就问:“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回答说:“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①齐宣王想效法齐桓公、晋文公图谋霸业;孟子的政治主张却是效法“先王”,实行“仁政”。他讲的“保民而王”、“制民之产”的道理,虽然注意到了封建地主阶级的长久利益,但并非“富国强兵”的当务之急,从而被看成“守旧术,不知世务”①。
  燕王哙因让国给燕相子之,引起燕国内乱。公元前314 年,齐宣王乘机派兵伐燕,只用了五十天就大获全胜。齐宣王对孟子说:“诸侯多谋伐寡人者,何以待之?”孟子说:“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则犹可及止也。”②宣王不听,“燕人畔”。王曰:“吾甚慙于孟子。”③孟子对齐宣王的进言很多,并未见用。他本来打算依靠齐宣王来推行他的政治主张,但齐宣王只是把他当作一位德高望重的学者来尊重,而不是想实现他那一套政治理想。孟子也看清楚了这一点,便准备回乡。齐宣王派人告诉孟子:“我欲中国(国都中)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使诸① 《梁惠王上》。
  ① 《盐铁论·论儒》。
  ② 《梁惠王下》。
  ③ 《公孙丑下》。
  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④这实际上是把孟子当作一块招牌,博得尊贤重士的名声。
  《公孙丑下》记,孟子离开齐国,在齐的边境昼地停留了三宿。有人问他,为什么这样迟缓呢?他说:“予三宿而出昼,于予心犹以为速,王庶几改之!王如改诸,则必反予。”“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又有人说,“我看老夫子你似乎有不愉快的样子。”孟子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我何为不豫哉?”他以历史循环理论的观点认为将要有“王者”兴起,来统一天下。他寄希望于齐宣王,企望在齐国有所作为,但愿望落空了,只得离开齐国。
  齐楚曾经有合纵之约。秦使张仪以土地之利诱骗楚怀王与齐绝交。楚齐已经断交,楚也发觉见欺。公元前312 年,楚大发兵与秦战,两次大败于秦。当秦楚正要交战的时刻,孟子从齐国到宋国去,在石丘遇到宋牼。《告子下》记,宋牼听到秦楚要打仗,准备去说秦、楚罢兵。孟子问宋牼,用什么宗旨去说秦、楚?宋牼说:“我将言其不利也。”孟子反对言“利”,主张讲“仁义”。他说:“先生以利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利也。”“君臣、父子、兄弟终(尽)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他说:“先王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则不可。”
  孟子再游宋时,宋君偃早已自立为王。《滕文公下》记,孟子的弟子万章问:“宋,小国也。今将行王政,齐楚恶而伐之,则如之何?”孟子说,汤、武行王政,他们的征伐,是从水火中拯救百姓,诛杀残暴的君主,得到天下人的拥护,“而无敌于天下”。“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齐楚虽大,何畏焉?”
  孟子不久便离开宋国到了鲁国。这时候正是鲁平公(约于公元前322 年至前302 年在位)将要使孟子的弟子乐正子为政。鲁平公将要去拜访孟子,因为他所宠爱的小臣臧仓说了孟子的坏话,而又改变了主意。乐正子把这件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孟子。孟子很有感慨地说:“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①孟子这时已经六十几岁,便回到老家邹国,不再出游了。
  与儒家争鸣者以墨家和杨朱学派的势力最大。孟子说:“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①又说:“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②孟子痛斥杨、墨学派,说:“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吾为此惧,闲(卫)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③他说,他这样严厉地驳斥杨、墨的异端邪说,是继承大禹、周公、孔子三个圣人的事业,他要正人心,④ 《公孙丑下》。
  ① 《梁惠王下》。
  ① 《滕文公下》。
  ② 《尽心下》。
  ③ 《滕文公下》。
  就必须辟杨、墨。他的弟子公都子告诉他,别人都说他好辩论,他说:“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
  孟子一生的经历,也很象孔子,过着长期的私人讲学的生活,中年以后怀着政治抱负,带着学生周游列国。随从的学生最盛的时候,是“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④。他也是到处受到当权人物的款待。他到了哪一国,都无所顾忌地批评国君,甚至责备得国君“顾左右而言他”⑤,而他的政治主张却不被接受。孟子晚年回到故乡,从事教育和著述。他说:“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是最快乐的事。⑥孟子的弟子虽没有孔子那么多,但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教育家。《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他“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应劭《风俗通·穷通》、班固《汉书·艺文志》都说《孟子》十一篇。赵岐《孟子题辞》分辨了真伪说:孟子“著书七篇”“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政》,其文不能宏深,不与内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后世依放而托也。”今本《孟子外书》,系明人伪作。
  《孟子》一书中记载了孟子的政治活动,政治学说,以及唯心主义的哲学、伦理教育思想等。注释本甚多,主要有赵岐《孟子章句》、朱熹《孟子集注》、清焦循《孟子正义》及近人杨伯峻《孟子译注》等。
  仁政论孟子的政治主张的核心是仁政论。仁政论在经济方面的内容是“井田制”。在井田制度下,“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①。孟子提出恒产恒心论。他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②。并进而由“恒产”描写出一幅理想的图景: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匆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痒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③。
  这一图景的描写,在《孟子》书中凡三见,内容大同小异,《尽心上》说,这是周文王时候的制度。它反映出耕织结合、自给自足、使劳动力束缚在土地上的封建小农经济;也具有村公社授田制的色彩。它主张在“黎民不饥不寒”的条件下,进行“孝悌”的教化,以家庭的长幼有序来促使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这也是孟子所向往的“以德服人”的“先王之道”的理想。孟子反对所谓“暴君汙吏必慢其经界”①,即“为田开阡陌封疆”②。他④ 《滕文公下》。
  ⑤ 《梁惠王下》。
  ⑥ 《尽心上》。
  ① 《滕文公上》。
  ② 《滕文公上》。
  ③ 《梁惠王上》。
  ① 《滕文公上》。
  ② 《史记·商君列传》。
  提出了“正经界”的主张,并把这说成是施行仁政的首要任务。他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③这种主张的实际内容,是要使贵族保存封土,维持世禄,所谓“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④。
  孟子认为,只顾“君之仓廪实,府库充”⑤,而不管人民的疾苦,国君只顾享乐而使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这样,上下的阶级矛盾尖锐,劳动力逃亡,老百姓“放辟邪侈,无不为己”⑥。消除这种社会危机的办法,只有“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矣。”⑦“政在得民”与“民贵君轻”,是孟子仁政论的重要政治内容。在孟子看来,国君能否保持政权,主要是能否得到人民的拥护。他在《离娄上》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他反对“虐民”、“暴民”:“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他认为得民,在于得民心:“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怎样才能得到民心呢?他说:“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又说:“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①“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②孟子强调以统治阶级的道德意识向人民灌输以稳定社会秩序外,也注意到保障人民的物质生活,是使人民心服的重要条件。“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③总之,统治者应考虑到人民的疾苦,不能独行其乐,更不能“陷溺其民”。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天下。他在《梁惠王下》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孟子“政在得民”的思想,是针对当时大量人口流失,企图解决“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④的劳动力危机问题。他曾对齐宣王说:“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之士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于王,”⑤就是这个意思。他认为“得民”的效果,是要使“效死而民弗去。”⑥孟子于“政在得民”的思想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
  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⑦他把人民看作国家不可缺少的要素:“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⑧他认为在一个国家中,人民是无所谓③ 《滕文公上》。
  ④ 《滕文公上》。
  ⑤ 《梁惠王下》。
  ⑥ 《梁惠王下》。
  ⑦ 《梁惠王下》。
  ① 《尽心上》。
  ② 《离娄下》。
  ③ 《梁惠王上》。
  ④ 《梁惠王上》。
  ⑤ 《尽心下》。
  ⑥ 《尽心下》。
  ⑦ 《尽心下》。
  ⑧ 《尽心下》。
  变换的,而象征政权的社稷,执掌政权的国君,乃至天子,都可能变换。他说:“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乾水溢,则变置社稷。”⑨《梁惠王下》记,齐宣王问孟子:“汤放桀,武王伐纣,”“臣弑其君,可乎?”孟子回答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要求国君行仁政和重民的出发点,都是维护君权。他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①但在他那个时个时代,这仍不失为光辉的思想。性善论孟子仁政论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孟子认为人都有“良知”、“良能”。“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②这种不待学习便能做到的“良能”,不待思考便会知道的“良知”,是生下来就具有的“善性”。“测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③人心中的这四种善良的本质构成了四种“善端”,也就是四种道德品质,所谓“测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人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④他把这种“善端”比作人的四肢,说“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⑤。”也就是说,这四种“善端”和肢体一样是作为人不可缺少的东西。凡是没有这四种“善端”的人,都被孟子看作“非人也”⑥。这些道德品质,不仅是人人具备的,而且“仁义礼智根于心”⑦,即“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授)我也,我固有之”①的先天本性。这就走上了唯心主义先验论的道路。但孟子也认为环境和教育对人有影响。他说:“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②孟子还宣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③这种尽心,知性、知天的认识路线,及其存心、养性、事天的认识目的,又把人性论引向神秘主义的“天人相应论”。自然他教人注意存心养性,深造自得,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要求达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④,也有他的积极面。但他过分强调人的主观精神作用,断言“万物皆备于我矣,”⑤“浩然之气”“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⑥,就钻进神秘主义的死胡同了。⑨ 《尽心下》。
  ① 《离娄上》。
  ② 《尽心上》。
  ③ 《告子上》。
  ④ 《告子上》。
  ⑤ 《公孙丑上》。
  ⑥ 《公孙丑上》。
  ⑦ 《尽心上》。
  ① 《告子上》。
  ② 《滕文公上》。
  ③ 《尽心上》。
  ④ 《滕文公下》。
  ⑤ 《尽心下》。
  ⑥ 《公孙卫上》。
  孟子在《离娄上》对仁义礼智的解释,突出仁义的地位,礼智的作用是在加强仁义的重要性。“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他又以儿童“天生”的“爱亲”、“敬长”来说明仁义是天下通行的品德。“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⑦从这里可以看出,孟子反复强调的“根于心”的“四端”,主要是仁义之端。而他所说的仁义,其实际内容又是儒家所强调的忠孝:“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⑧这就显示出孟子要维护的是封建地主阶级“亲亲”、“尊尊”的道德原则。孟子特别反对杨朱、墨翟的学说,他在《滕文公下》,痛斥:“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这也是从尊君、亲亲的角度来立论的。
  既然人性天生都是善的,仁义礼智等道德都是“根于心”的,为什么又有人发生不善的行为,不能“居仁由义”呢?这在孟子看来,是由于人们追求“利欲”而失去“善性”所造成的,不是由于天生的不同,是由于环境使其变坏了。“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①为此,他提倡用自我修养的办法,把失掉的“善性”找回来。他认为教育的目的也是:“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②孟子把“仁义”和“利欲”看成是两种根本对立物。他虽然提出人人皆有善性的主张,而实际上却认为“小人”把“善性”丢掉了,只有君子才把“善性”保持了下来;“庶民去之,君子存之。”③“君子所以异于之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④他把“仁义”“利欲”看成是区分君子和小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标志。“欲知舜与蹠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异)也。”⑤“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蹠之徒也。”⑥基于这种偏见,孟子在宣扬他的政治主张时,对国君和国君如何统治人民的侧重点是有所不同的。他向国君宣传“仁义”,“先王之道”,“仁政”;而讲到国君怎样统治人民时,却说明要给予人民一定的物质利益,并强调“教化”,才能巩固统治。
  “先王之道”
  孟子仁政论的历史根据是“先王之道”。孟子所说的“先王之道”,是指“先王”的政治。他所说的“先王”,是指尧舜禹汤文武,而又常常以尧舜为代表,所谓“言必称尧舜”①,“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②。孟子称颂禹⑦ 《尽心下》。
  ⑧ 《梁惠王上》。
  ① 《告子上》。
  ② 《告子上》。
  ③ 《离娄下》。
  ④ 《离娄下》。
  ⑤ 《尽心上》。
  ⑥ 《尽心上》。
  ① 《滕文公上》。
  ② 《公孙丑下》。
  汤文武,更称颂尧舜,不仅备极称颂尧舜的道德品质,而且把尧舜作为政治标准、行为的楷模。他说:“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③又说:“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④当孟子与白圭讨论税制问题时,他认为收税“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⑤。在孟子看来,“仁政”,就同规矩、音律的功用一样,应作为政治的准则。他说: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①从上面的一大段引文中可以看出,孟子所说的“仁政”,就是“不忍人之政”。他十分强调“先王之道”,更突出原始社会末期的传说人物尧舜,是为了便于阐发他的政治见解。他说“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是在抬高他所理想的仁政的地位。孟子的仁政论及为其所制造的历史根据,正如荀子所说是“按往旧造说②”而他使用的方法也是牵强的比附。
  孟子提出“先王之道”,是企望用“仁政”来矫正当时的政治,他认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是历史的倒退。他说:“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也。”③又说:“自今之道,无变今之俗,虽与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④他认为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是治乱的循环。他说:“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⑤这种往复循环,大约五百年是一个周期。五百年必然要有“圣王”出现,开创太平盛世。在这期间也必然会产生辅佐“圣王”的显赫人物,所谓“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⑥。孟子充满信心地说“当今之世,舍我其谁哉”。好象他就是当时的“名世者”了。
  在孟子看来,治国的道理,古今没有两样。他说,舜和文王,一个生在东方,一个生在西方,两地相隔一千多里,时代相距一千多年,“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①又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③ 《尽心上》。
  ④ 《告子下》。
  ⑤ 《告子下》。
  ① 《离娄上》。
  ② 《荀子·非十二子篇》。
  ③ 《告子下》。
  ④ 《告子下》。
  ⑤ 《滕文公下》。
  ⑥ 《公孙丑下》。
  ① 《离娄下》。
  下可运之掌上。”②孟子认为战国时期实现“先王之道”有很好的条件,他说:“王者之不作,未有疏于此时者也;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惟此时为然。”③孟子不懂得政治是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而变化;他也不懂得原始社会末期氏族部落的首领尧舜与阶级社会的君主有本质的不同。他企望“先王之道”在战国时期重现,而提出历史循环论。社会历史本来是以螺旋的形式不断的向前发展,而孟子“五百年必有王兴者”的说法,是把“螺旋”曲解为“循环”。这种治乱更替循环的观点,实际上是认为历史是变而不变,“先王之道”是永恒的真理。这反映出他的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
  孟子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从他“仁政”的内容及其理论基础“性善论”和历史根据“先王之道”来看,他的出发点是唯心主义的,保守的,调和的;但有古代民主的一面。那种痛恨暴政,重视人民经济生活及其在政治上重要性的思想,是有进步意义的。这种思想,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起过不同程度的作用,影响是很大的。
  ② 《公孙丑上》。
  ③ 《公孙丑上》。
  第三节邹衍阴阳五行学说的起源阴阳与五行之说,原来是两派,都是从观察自然现象而来。这种思想的萌芽,都有朴素唯物主义的因素。但发展起来以后,就变为唯心主义的思想。阴是云覆日,阳是日出,引申了就是暗和明,寒和暖,日,阳是日出,引申了就是暗和明,寒和暖,北和南,表和里,是一切对立和相反的事物。所以在自然,天为阳,地为阴。在人类,男为阳,女为阴。在性情,刚为阳,柔为阴。后来抽象化了,把阴阳看作是推动宇宙生成变化的两种基本元气,因而便支配着一切的事物,也就神秘化了。阴阳之说起源甚早。《周易》是以阴阳解说社会现象的专书,不是一时一人之作,最后成书或在战国中期以后,尚难断定。
  五行说的起源,没有确切的文献可征。在春秋前,可能已有一种极朴素的五元素说,就是以水火金木土为构成宇宙万物的五种基本元素。春秋时有人把水火金木土谷六种人民日常生活所必不可缺少的财用,称为“六府”。如晋郤缺说:“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①后来又有五行的名称。《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蔡墨的话说:“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尚书·洪范》②托名箕子对武王的话解说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荀子·非十二子》说子思、孟子是五行的创始者。阴阳五行的合流大约在邹衍稍前。《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邹衍“深观阴阳消息”。《史记·封禅书》说,“邹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邹衍已是个阴阳五行学派的代表了。
  邹衍的生平与著述邹衍,亦作驺衍,齐国人,活动年代比孟子稍晚。由于文献缺略,邹衍的生平行事,只能从《史记》的《孟子荀卿列传》、《平原君列传》、《封禅书》,《吕氏春秋》,刘向《别录》等书的引述中去探寻。邹衍在齐国稷下住过,到过魏、赵、燕等国,受到各国诸侯的礼遇。特别在燕国,燕王为他筑碣石宫,以师礼待之。他曾在赵国批驳过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使公孙龙被绌。因阴阳五行学说具有神秘因素,而关于邹衍的记载,也涂上了一些神话色彩,使人难于置信。如《后汉书·刘瑜传》“邹衍匹夫,..有霜陨之异”。李贤注说:“《淮南子》曰,邹衍事燕惠王尽忠,左右谮之,王系之,(衍)仰天而哭,五月为之下霜。”《列子·汤问》载,“邹子吹律。”张湛注说:“北方有地,美而寒,不生五谷。邹子吹律暖之,而禾黍滋也。”
  邹衍的著作很多,皆已散佚。《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邹衍著有“十余万言”。《汉书·艺文志》阴阳家著录《邹子》四十九篇,《邹子终始》① 《左传》文公七年。
  ② 《洪范》,大约是战国时期的作品。
  五十六篇,也都亡佚。
  邹衍的学说邹衍跟儒家的关系密切。《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然要其归,必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始也滥耳。”这些是符合儒家宗旨的。《盐铁论·论儒》引御史的话说:“邹子以儒术干世主,不用,即以变化始终之论,率以显名。”这是说,他先是儒家,以后成为阴阳五行家的。他的五德终始说,也可能是由儒家思孟学派的五行说进一步演化而来。
  邹衍的学说体系“闳大不经”,包括天论、地理学说和历史观。
  邹衍的天论,是“称引天地剖判以来”的自然、历史的变化发展,一直往上推到天地没有产生以前的不可考究的混沌状态。他的天论在当时很著名,被称颂为“谈天衍”①。
  邹衍的地理学说,认为儒者所说的“中国”,不过是天下的八十分之一。中国,他名为“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就是《禹贡》中所说的九州。相当于赤县神州大小的州,还有八个,就是大九州。每一大州的四周,有裨海环绕。大九州的四周有瀛海环绕。再往外就是天地的边际。
  邹衍大九州说的产生,可能跟齐国商业交通的发达,尤其是便于海上交通的条件有关系。这一学说,反映了我国战国时期人们对世界地理的推测,认为中国只是世界的一小部分。这一学说扩大了人们的眼界,在人类地理认识史上也是一个进步。当然,他只是猜测、想象,而不是科学的。
  在历史观方面,邹衍有《主运》一书。“主运”的意义和“五行”相当。《史记·封禅书》说:“邹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史记集解》引如淳的话说:“今其书有主运,五行相次转用事,随方面为服”。邹衍的基本思想是五德终始论。这是他“深观阴阳消息”有得的理论,也是他显名于当时的主张。五行说有相生和相胜的两种说法。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吕氏春秋》、《礼记·月令》,用五行来配四时: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因为土没有地方安置,便把它放在季夏。这种五行相生说是用来解释自然现象的,到了邹衍把相生说改为相胜说,把用来解释自然现象的五行,附会到社会现象上,叫作“五德”(德是属性的意思),用来解释历史上的政权兴衰,“递兴废,胜者用事。①就是五德终始说。所谓五行相胜,就是:木克土,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土克水。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在《吕氏春秋·应同》中还保存有比较完整的一段: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蚯蚓)大蝼(蝼蛄)。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邹衍的五德终始,即五行相胜说,是依照土、木、金、火、水顺序,“终始”①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① 《吕氏春秋·荡兵》。
  循环“转移”。他从五行相克出发,说明历史是依五行运转而有王者代兴。为了适应五行的运转和天的 祥,就必须定出相应的制度,所谓“载其 祥制度”。他说的制度是指其色尚黄(或青、白、赤、黑),其事则土(或木、金、火、水)等等。《史记·封禅书》载,“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这是依五行的配列,规定政令、服色、符法、冠舆等制度,这是五行学说影响政治的具体表现。这也是《中庸》所说“国之将兴必有祯祥”的具体表述。
  邹衍的学说,从方法上考察,正如《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所指出的,“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乃仅凭臆测推想立说,他的理论依据是“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天命论。依五德终始说,历史是变化的,不是停止不动的,但变化过程不是发展,而是循环。把历史变化的原因说成是由于五行相胜,是唯心主义的。五德终始说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当时历史趋向大统一的客观形势,适应了新兴地主阶级建立新的统一封建政权的需要。按五德互相代替的学说,认为历代王朝不是万世一系,而是必然的改换,这对打破世袭制度有着一定作用,他的学说到两汉演变为谶纬之学,专讲五行灾异,图谶符瑞,成为统治者争权夺利,欺骗人民的工具,并为中国两千多年来迷信的渊薮。
  第十一章屈原、淳于髠、鲁仲连战国时期,人才辈出,且多有志于用世。其中,有的人目睹时局的混乱,却看不出历史的出路,并且自己还遭到毁谤,因而感到愤懑、失望。于是乃有淳于髠的退隐,鲁仲连的高蹈,甚至有屈原的自沉。他们的行径反映了当时社会矛盾的一个侧面。他们的才华和成就,也并不因其有某种形式的消沉而有所掩盖。
  第一节屈原屈原是战国时期最突出的文学家,也是政治家。他与一般游士行径不同。他的姓名不见于诸子百家之书,司马迁著《史记》仍为之立传。
  家世、生平和政治遭遇屈原,名平,楚之同姓。①他自称是高阳氏的后裔,父名伯庸①。他的故里,传说在丹阳之秭归②。屈原出生大约在楚威王五年(公元前335),这时正是列国纷争、楚国尚能同秦国抗衡的时代。在这以前的一百余年间,楚国曾是日益强大的大国,楚国的政治、文化都曾有很大的发展,培养了不少的人才。而且,由于列国之间文化交流,楚国曾经吸收大量的中原文化。到了屈原出生的时代,楚国已经具有丰富的文化传统。《史记》屈原传说他“为楚怀王左徒”时,已“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这样的文化教养,是春秋以来的传统教养。当时“博闻强志”“娴于辞令”的人物,各国都有。象郑国的子产,就是既“娴于辞令”,又被称为“博物君子”的人。这类人物的产生,正是时代的需要。屈原具有这样的教养,在楚国也是急需的人才。《史记》本传又说他“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由此可知,屈原一入仕途,曾很受最高统治者的器重。这时屈原大约只有二十岁。他的文化教养虽然很高,但还缺乏政治经验。他在政治风云变幻之中,尽管怀着远大的抱负,并有能干的才具,却不免横遭谗谤,而被排挤,以致离开朝廷。《史记》本传说:“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属平属草藁。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原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
  屈原既疏,不复在位,乃离郢都而北走。大约就在这时,他忧愁苦闷而写出了《离骚》。《史记》本传说:“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朋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在这同时或稍后,又作了《天问》。
  屈原既疏或被黜之后,楚国的政治方针、军国大计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本来,在这之前,六国“纵亲”,楚怀王曾为纵约之长。在列国之间的合纵连横两派政治势力的斗争中,楚国曾是合纵势力的主要力量。当时的情况是:“横成则秦帝,纵成则楚王”。为了楚国的利益,坚持合纵,本是楚①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① 《离骚》。
  ② 《水经注》引《宜都山川记》。
  人理当坚持的政策。屈原正是这一国策的坚持者。而上官大夫等人则是合纵的反对派。屈原既被疏黜,合纵的力量亦即削弱。这时,秦国派遣张仪到楚,先破坏齐楚之间的纵约,而后大举进攻楚国。于是楚国遭到了连续的失败。《史记》本传曾有一段详细的记载:屈平既绌,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惠王患之,乃令张仪详去秦,厚币委质事楚曰:“秦甚憎齐,齐与楚纵亲,楚诚能绝齐,秦愿献商于之地六百里。”楚怀王贪而信张仪,遂绝齐。使使如秦受地。张仪诈之曰:“仪与王约六里,不闻六百里。”楚使怒去,归告怀王。怀王怒,大兴师伐秦。秦发兵击之,大破楚师于丹浙。斩首八万。虏楚将屈匄。遂取楚之汉中地。
  此后,楚失掉齐国的援助,再发兵击秦,又遭魏国的袭击,遇到了更大的困难。
  大概就在这时,怀王认识到合纵的重要,于是又派屈原前往齐国。这时屈原的职位可能是三闾大夫。
  当屈原离楚赴齐的期间,张仪又一次来楚。楚怀王本来是“愿得张仪而甘心”的,但由于张仪“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因而“怀王竟听郑袖,复释去张仪。”这时屈原从齐国回来,谏怀王,但已无济于事。《史记》本传说:“是时屈平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顾反,谏怀王曰:‘何不杀张仪?’怀王悔,追张仪,不及。”此事又见《楚世家》,时当怀王十八年。
  在这以后,楚国一度听齐湣王之计而与齐韩合纵,但不久又“倍齐而合秦”。再后,怀王竟与秦昭王为婚,订了盟约。政策如此摇摆,终于孤立无援①。最后,怀王竟至不听昭雎等人的忠告而入秦境,以致被秦拘留而死。大约在此期间,屈原曾由被绌而又被放逐。可以看出,屈原的政治遭遇,是同楚国的政策动向分不开的。他被放逐的时间,史书没有明确的记载,可能是当秦楚订盟前后。《史记》本传说:“虽放流,睠怀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顾、俗之一改也。”
  楚怀王困死于秦,顷襄王继位,子兰为令尹,屈原的政治遭遇变得更坏。《史记》本传说:“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入秦而不反也,屈平既嫉之,..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在这以后,屈原便流落江南。《九章》等部分作品大概作于此时。《史记》本传,说他“至于江陵,被发行吟译畔”,终于“自投汨罗以死”。这时约当顷襄王十五年(公元前286)左右。
  为人志节和文学成就屈原一生,政治上虽不得意,其为人志节却不同流俗,其文学成就独放异采。屈原的作品,根据汉人的编定和注解,共计二十五篇。其中最主要的是《离骚》、《天问》和《九章》等篇。
  屈原生活于“朝秦暮楚”的时代,却表现了卓立不群的人格,具有高洁的品质和独特的识见。一篇《离骚》最集中地表现了屈原为人的这一特征。《史记》本传引淮南王刘安叙《离骚传》云:① 《史记·楚世家》。
  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
  上称帝誉,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靡不毕见。其文约,其辞微,其志絜,其行廉,其称文山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絜,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这一评价,可以说对于屈原为人和《离骚》一文的总的概括。“志絜”而“行廉”,“举类迩”而“见义远”,最集中地概括了《离骚》的思想特色和艺术特色。
  《离骚》是屈原作品中最重要的一篇,也是中国文学史上带有自叙传性质的第一篇大型作品。作品一开始即说: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皇览揆余于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脩能。
  屈原是以“内美”和“脩能”自负的。这一点大不同于当代的一些游谈之士。屈原以“内美”和“脩能”自负,也不同于后世某些雅人的孤芳自赏,而有着他自己的政治抱负。《离骚》又说:日月忽其不掩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乘骐骥以驰骋兮,采吾道夫先路。
  “恐美人之迟暮”、“乘骐骥以驰骋”,这样的抱负是相当远大的。愿为“先导”,以此自负,是忠心耿耿的。
  当这种政治抱负不得实现时,屈原便坚持自己的操守,而不同流合污。
  《离骚》又曾写道:众皆竞进以贪婪兮,凭不厌乎求索。羌内恕己以量人兮,各兴心而嫉妒。忽驰骛以追逐兮,非余心之所急。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虽不同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这里自叙更加明白:正当众人“竞进”、”驰骛”之时,而自己则师法“前修”。“不周于今之人”,却“依彭咸之遗则。”
  这是十分明确的为人信念和准则。在这以下,又说到“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伏请勿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象这样一些言语都充分表达了屈原为人不同流俗的思想特点。
  屈原这样的思想特点同楚国先贤的传统有继承关系,也同中原的文化传统不可分割。
  楚国先贤的优良传统之一,是忠爱宗国。《战国策·楚策一》记载莫敖子华同楚威王曾有这样的问答:威王问于莫敖子华曰:自从先君文王,以至不谷之身,亦有不为爵劝、不为禄勉、以忧社稷者乎?
  莫敖子华对曰:如章不足知之矣。
  王曰:不于大夫,无所闻之。
  “莫敖子华对曰:君王将何问者也?彼有廉其爵、贫其身,以忧社稷者;有崇其爵、丰其禄,以忧社稷者;有断胫决腹而万世不视、不知所益,以忧社稷者;有劳其身、愁其志,以忧社稷者;亦有不为爵劝、不为禄勉,以忧社稷者。
  这就是说,自从楚文王以来,直至威王之世,曾经有过各种类型的忠于社稷的人物,史实具在,历历可数。屈原博闻强志,不能不深受这一历史传统的影响。
  与此同时,屈原也曾接受中原的传统文化,他对于华夏的古圣先贤也是衷心向往,而且熟悉历史的经验教训。《离骚》有云:依前圣以节中兮,喟凭心而历兹。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词。
  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团失乎家弄。
  羿淫游以佚畋兮,又好射夫封狐。固乱流其鲜终兮,浞又贪夫厥家。..夏桀之常违兮,乃遂焉而逢殃。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长。汤禹俨而只敬兮,周论道而莫差。举贤才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由此看来,夏商周的传统文化,对屈原的思想中有很深的影响。他对历史人物事件的是非标准,和齐鲁之儒的观点也颇有一致之处。可以说,他的为人志节,既有楚国先贤的影响,也有历代圣贤的影响。《离骚》之作,从其思想内容来看,正如战国后期的诸子之文,已有兼容并包各种文化传统的趋势。因此,《离骚》的思想倾向既有楚国文化的传统特征,又有中原文化的传统特征。
  关于《离骚》这一突出的特征,鲁迅《汉文学史纲要》曾说过这样的话:实则《离骚》之异于《诗》者,特在形式藻采之间耳。时与俗异,故声调不同。地异,故山川神灵动植皆不同。惟欲婚简狄、留二姚,或为北方人民所不敢道;若其怨愤责数之言,则三百篇中之甚于此者多矣。楚虽蛮夷,久为大国,春秋之世,已能赋《诗》,风雅之教,宁所未习?幸其固有文化,尚未沦亡,交错为文,遂生壮采。刘勰取其言辞,校之经典,谓有异有同。固雅颂之博徒,实战国之风雅。“虽取熔经义,亦自铸伟辞。..故能气往轹古,辞来切今,惊采绝艳,难与并能。”(《文心雕龙·辩骚》)可谓知言者已。
  鲁迅这一评论,相当全面,探本溯源,指出了《离骚》的主要艺术特征。屈原的《天问》,也是一篇自抒愤闷的作品。《天问》的内容,不仅象《离骚》那样称述夏商之代、古圣先贤,也不仅“怼世俗之混浊,颂己身之修能”,而且是“怀疑自遂古之初,直至百物之琐末,放言无惮,为前人所不敢言。”①其中有云:曰: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谁能极之?冯翼惟像,何以识之?明明暗暗,惟时何为?阴阳三合,何本何化?
  这就是“怀疑自遂古之初”者。
  《天问》的内容,既多载神话传说,也有历史故事。对于某些神话传说和历史故事,屈原有不得其解者,便呵而问之。也有知而故问者,乃是借以抒愤。
  屈原晚期的重要作品,还有《九章》中的《涉江》、《哀郢》、《抽思》和《怀沙》等。《涉江》说:“哀吾生之无乐兮,幽独处乎山中。吾不能?心以从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哀郢》说:“惟郢路之辽远兮,江与夏之不可涉。忽若去不信兮,至今九年而不复。”《怀沙》说:“世混浊莫吾知,人心不可谓兮。知死不可,愿勿爱兮。朋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凡此,都和《离骚》的情调基本一致,都是发自肺腑,深沉之至。
  ① 鲁迅:《坟·摩罗诗力说》。
  又有《九歌》一组民间乐曲,多半是屈原采自民间、为之加工的作品。
  其内容和形式都和楚地巫风大有关系。这类作品,王逸以为写于流放期间,大概不错。鲁迅指出,这些作品,“绮靡杳渺,与原他文颇不同,虽曰‘为作’,固当有本。”可以说,中国的文人学者比较系统地整理加工民间作品,屈原是最早的。
  《史记》屈原本传还载有《卜居》、《渔父》。其中设为问答,表白屈原不肯同流合污、宁死不屈之志。这大概是屈原既死之后,楚人哀伤而为之辞,不似屈原自著。但先秦的文人学者著书立说,本来不一定皆出本人手著。战国晚期虽然有了个人专门著述的风气,但门人后学续有所作,也仍然属于一家之言。屈原的作品,自然也不例外。
  对后世的影响屈原对后世的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是人格的影响,一是文学的影响。
  屈原的人格,千百年来,对于文人学者已经成为一种典范。历代的诗人词人、尤其是迁客骚人,大抵都以屈原的精神为依傍。也可以说,屈原的精神,在中国历史上,已经形成一个修身洁行的传统。汉代的贾谊,唐代的杜甫,其精神境界都直接继承了屈原的传统。从这一点看,屈原影响于传统的民族性格,是很值得重视的一个方面。
  屈原在文学方面的影响,也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在屈原的《离骚》以后,产生了一系列的骚体作品。从汉代开始,贾谊的《吊屈原文》、《鵩鸟赋》固是骚体,严忌的《哀时命》、董仲舒的《士不遇赋》也都是骚体。到唐代,柳宗元的《瓶赋》、《惩咎赋》等也都是骚体的传统。其次是在屈原的《卜居》、《渔父》之后,也产生了一些“对问”体的作品。宋玉的《对楚王问》固是开端,而在汉代,东方朔的《答客难》、杨雄的《解嘲》都是此类作品的继续。到了唐代,韩愈的《进学解》也是这类作品的传统。
  当然,屈原的文学影响是非常广泛的,不仅上述两端。刘勰《辩骚》说:“枚贾追风以入丽,马扬沿波而得奇。其衣被词人,非一代也。故才高者苑其鸿裁,中巧者猎其艳词,吟讽者衔其山川,童蒙者拾其香草。”其影响之深远,遍及历朝历代,而且深入到各类文人学子。这不是任何作家诗人所能企及的。
  第二节淳于髠淳于髠,齐国人,主要活动于齐威王、齐宣王和梁惠王在位时期的齐魏两国。他约与孟子同时,而年代较后。
  淳于髠博闻强记,以多智为齐人所称。数为齐使诸侯,未尝屈辱①。他慕齐政治家晏婴之为人,多所陈说,并“著书言治乱之事,以干世主。”他与邹衍、慎到、环渊、接子、田骈、驺奭之徒,先后游学于齐国都之稷下,称稷下先生,齐王命曰列大夫,备受尊礼②。《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称:“慎到,赵人。田骈,接子,齐人。环渊,楚人。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篇,环渊著上下篇,而田骈、接子皆有所论述焉。”《汉书·艺文志》法家著录慎子十篇,道家接子十二篇。田子二十五篇,阴阳家驺奭十二篇。合二书所记,可见稷下先生中实有不同学派,而慎到、驺奭,既“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又分别属于法家、阴阳家。淳于髠在稷下先生中不名一家,《史记》称其“学无所至”。
  齐威王喜隐语,又好为淫乐长夜之饮,政治荒乱,左右莫敢谏。淳于髠以隐语进谏说:“国中有大鸟,止王之庭,三年不飞又不鸣,王知道这是什么鸟吗?”王说:“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于是威王整理朝政,恢复了他在国内外的威信。司马迁很重视淳于髠的这次进谏的效果,说这使齐威王威行诸侯三十六年。
  威王八年(前349)楚大发兵加齐。齐王使淳于髠到赵国请救兵,随带金百斤,车马十驷。淳于髠仰天大笑,冠缨因之而断。王说:先生嫌这个任务小吗?淳于髠说:何敢!王说:那么,是为什么呢?淳于髠说:我刚从东方来,见道旁有穰田的人,以一个猪蹄子、一盂酒祈福,说‘瓯窭满篝,污邪满车,五谷蕃熟,穰穰满家。’我看他拿的东西很微薄,而想得到的东西却很多,所以笑他”。于是齐王把赠送赵国的礼品改为黄金千镒、白璧十双,车马百驷。淳于髠到了赵国,交涉得很顺利。赵王答应给精兵十万,革车千乘。楚听说了,乘夜把兵撤回去了。
  威王对于淳于髠出使的成果大为高兴,置酒后宫,召淳于髠来喝酒。王说:先生能喝多少酒就醉了?淳于髠说:臣饮酒,一斗也醉,一石也醉。王说:先生饮一斗已经醉了,怎么还能饮一石呢?淳于髠就说,因饮酒场面的不同,饮酒人心情的不同,酒量也就不同。他说: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傍,御史在后。髠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
  这是一种情况。
  若亲有严客,髠帣■鞠■,侍酒于前,时赐余沥,奉觞上寿,数起饮,不过二斗径醉矣。
  这是一种情况。
  若朋友交游,久不相见,卒然相睹,欢然道故,私情相语,饮可五六斗径醉矣。
  这又是一种情况。
  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① 《史记·滑稽列传》。
  ②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髠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这也是一种情况。
  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舃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主人留髠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当此之时,髠心最欢,能饮一石。
  这是第五种情况。淳于髠说这话的意思,是在说,享乐的追求是无穷尽的,一味地追求享乐,就会走到邪路上去。齐王听了淳于髠的话,罢了长夜之饮①。在齐宣王时期,淳于髠曾于一日之内见七士于王。王说,“千里而一士和百世而一圣,都不容易。你一朝而见七士,士不是太多了吗?”淳于髠说:“鸟要翅膀相同者聚居,兽要蹄子相同的并走。在沮泽之地寻求柴葫桔梗,累世不能得其一。如到睾黍、梁父的山阴去找,可以成车地拉。物,是各有其类的。髠是贤者之类的。王求士于髠,譬如予河中取水,于燧中取火。髠还要见士于王,岂只七士而已哉。”②后来淳于髠是否又见士于世,史无记载。有一年,齐欲伐魏。淳于髠说:“韩子卢是天下的疾犬。东郭逡是海内的狡兔。韩子卢追赶东郭逡,环山者三,腾山者五。结果是犬和兔都累死了。田父见到了它们,没有费什么力气,就把它们弄到手了。现在齐魏长期相持,以致士卒疲劳,恐怕秦楚会收田父之功的。”齐王听了,害怕起来,便把作战计划取消了③。
  淳于髠在齐国的事迹,表明他善于用譬喻的方法委婉陈词,打动人主,从而在政治上起了作用,有时还是相当大的作用。
  大约是在齐宣王时期,淳于髠离开齐国而到魏国。不知是在齐或在魏,他跟孟子有一次对话。他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说:礼也。他说:嫂溺则援之以手乎?孟子说:嫂溺不援,是鸟兽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淳于髠紧接着就问:“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①淳于髠对“天下溺”的提法,表明他对于当时局势的关心,也表明他有参与政治实践的紧迫感。但他到魏以后,受到梁惠王的款待,却坚决要归隐。《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客有见髠于梁惠王。惠王屏左右,独坐而再见之。终无言也。惠王怪之,以让客曰:‘子之称淳于先生,管晏不及。及见寡人,寡人未有得也。岂寡人不足为言耶?何故哉?”客以谓髠。髠曰:‘固也。吾前见王,王志在驱逐,后复见王,王志在音声,吾是以默然。’客具以报王。王大骇曰:‘嗟乎,淳于先生诚圣人也!前淳于先生之来,人有献善马者,寡人未及视,会先生至,后先生之来,人有献讴者,未及试,亦会先生来。寡人虽屏人,然私心在彼,有之。”显然,淳于髠在惠王接见时,已发现他并没有求教的诚意。后来,惠王又延见淳于髠,连续谈了三天。惠王想待以卿相之位,淳于髠辞谢了。惠王送以安车驾驷,束帛加璧,黄金百镒。从此,淳于髠告别了政治舞台,终身不仕。以淳于髠那样热心于政治的人,后来这样消沉,除了是因对现实的失望,恐怕不会是别的了。
  ① 以上,见《史记·滑稽列传》。
  ② 《战国策·齐三》。
  ③ 《战国策·齐三》。
  ① 《孟子·离娄上》。
  第三节鲁仲连鲁仲连,齐国人,与赵孝成王、平原君同时。史称其“好奇伟,俶傥之画策,而不肯仕宦任职,好持高节。”②义不帝秦赵孝成王时,秦将白起破赵长平之军前后四十余万,东围邯郸。魏安釐王使将晋鄙救赵,畏秦,止于荡阴不进。魏王使客将军新垣衍间入邯郸,想通过平原君对赵王说:“秦所为急围赵者,前与齐湣王争强为帝,已而复归帝。今齐已益弱。
  方今唯秦雄天下,此非必贪邯郸,其意欲复求为帝。赵诚发使尊秦为帝,秦必喜,罢兵去。”平原君犹豫不决。
  这时鲁仲连恰好游赵,碰上秦兵围邯郸,听说魏将军新垣衍要叫赵尊秦为帝,就去见平原君说:“这件事将怎么办?”平原君说:“胜也何敢言事!四十万之众折于外,今又内围邯郸而不能去。魏王使将军新垣衍令赵帝秦,今其人在是,胜也何敢言事!”鲁仲连说:“起先我以为您是天下的贤公子,现在才知道您不是天下的贤公子。魏国的客人新垣衍在哪里?我替您责备他,叫他回去。”
  鲁仲连见到新垣衍后,没有说话。新垣衍说:“吾视居此围城之中者,皆有求于平原君者也。今吾视先生之玉皃,非有求于平原君者也,易为久居此围城之中而不去?”鲁仲连说:“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吾不忍为之民也。所为见将军者,欲以助赵也。”新垣衍说:“先生助之将奈何?”鲁仲连说:“吾将使梁及燕助之。齐、楚固助之矣。”新垣衍说:“燕则吾请以从矣;若乃梁者,则吾乃梁人也,先生恶能使梁助之?”鲁仲连说:“梁未睹秦称帝之害故耳。使梁睹秦称帝之害,则必助赵矣。”新垣衍说:“先生独不见夫仆乎?十人而从一人者,宁力不胜而智不若邪?畏之也。”鲁仲连说“呜呼!梁之比于秦若仆邪?”新垣衍说:“然”。鲁仲连说:“吾将使秦烹醢梁王。”新垣衍很不高兴地说:“忆嘻,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先生又恶能使秦王烹醢梁王?”鲁仲连说:从前九侯、鄂侯、文王,是商纣的三个诸侯。九侯有个女儿生得很美丽,进献给纣王,纣王以为不好,就把九侯剁成肉酱。鄂侯为这事极力谏争,而被做成肉干。文王为这事叹息,被纣拘留在羑里一百天,想要把他置之死地。现在,秦是万乘之国,魏也是万乘之国,又都称王。为什么看到秦打了一次胜仗,就要尊他为帝,而使自己落得个成为肉酱肉干的地步呢?况且秦如果真称帝,就要以天子的地位发号施令,要变换诸侯的大臣,夺去他所憎恶的人的官爵,而给予他喜欢的人。他还将使他的子女谗妾为诸侯妃姬,住在魏王的宫殿内,魏王怎能过上安定的日子,将军又怎能得到旧时的宠幸?”新垣衍听了,起而再拜,说:“始以先生为庸人,吾乃今日知先生为天下之士也。吾请出,不敢复言帝秦。”秦将听到,退却五十里。正值魏公子无忌夺晋鄙军以救赵,击秦军,秦军便撤去①。
  ① 以上,见《战国策·赵三》。
  书报聊城二十余年②后,燕将攻下聊城(约当于今山东聊城县)。聊城人或谗之。燕将惧诛,因保守聊城,不敢归。齐田单攻聊城岁余,士卒多死而聊城不下。鲁仲连写了一书,绑在箭杆上射入城中。书中开头说:吾闻之,智者不倍时而弃利,勇士不却死而灭名,忠臣不先身而后君。今公行一朝之忿,不顾燕王之无臣,非忠也;杀身亡聊城,而威不信于齐,非勇也。功废名灭,后世无称,非智也。故智者不再计,勇士不怯死。今死生荣辱,尊卑贵贱,此其一时也。愿公之详计而无与俗同也。
  这是指出,燕将面临历史性决择的关键时刻,不可错过。接着就说明当时的局势是“以敝聊之民距全齐之兵,期年不解”,接着就说:为公计者,不如罢兵休士,全车甲归报燕王。燕王必喜。士民见公,如见父母,交游攘臂而议于世,功业可明矣。上辅孤主以制群臣,下养百姓以资说士,矫国革俗于天下,功名可立也。
  最后,书中说:“且吾闻,佼力小节者不能行大威,恶小耻者不能立恭名。”并引用管子和曹沫的故事以证其说。管子不死于公子纠之难,而“据齐国之政,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为伍伯首,名高天下,光照邻国”。曹沫为鲁将,不顾三战三败之耻,卒胁迫齐侯,收回失地,使天下震动,诸侯惊骇,威信吴、越。
  燕将见到鲁仲连书,表示同意,说:“敬闻命矣。”因罢兵去。但史称赞鲁仲连说:“解齐国之围,救百姓之死,仲连之说也。”①不为商贾之事邯郸解围后,平原君欲封鲁仲连。仲连坚辞。使者三次来,终不肯受。
  平原君置酒,以千金为仲连寿。仲连笑了。他说:“所谓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贾之事也,而连不忍为也。”遂辞平原君而去,终身不复见①。
  聊城破后,田单归齐,想推荐鲁仲连,纶他以爵位。仲连说:“吾与富贵而诎于人,宁贫践而轻世肆志焉。”遂逃隐于海上,不知所终②。
  ② 《史记集解》引徐广说,为十余年。
  ①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②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第十二章蔺相如、廉颇、李牧廉颇、李牧,都是赵国的良将。蔺相如是赵国著名的政治家。在战国晚期,赵国在内忧外患的不断困扰中有所自立,这三个人都作出了贡献。
  第一节蔺相如完璧归赵蔺相如,赵国人。生年不详。赵孝成王六年(公元前260 年),秦赵长平之战时,他已病笃,大约就死在这一两年内。
  赵惠文王得到楚国著名的“和氏璧”。秦国昭襄王听说了,派人送信给赵王,表示愿意用十五城来换取这块宝璧。赵王跟大臣们商量,如答应秦国,恐怕秦国的城得不到手,白白上当;如不答应,又担心秦国派兵来攻。既没有商议出好的办法来,要想派个使者到秦国去回复这件事,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这时候,宦者令缪贤对赵王说:“我的舍人蔺相如可以出使秦国。”赵王问:“你怎么知道他合适?”缪贤回答说:“我曾得罪大王,打算偷偷地逃往燕国。蔺相如劝阻我,说:‘您怎么认识燕王?’我告诉他:‘我曾经随从大王在国境上会见燕王,燕王私下握着我的手,说愿意和我交朋友。我就这样认识他了,所以想去投奔他。’蔺相如对我说:‘赵国强,燕国弱,而赵王对您又宠幸,燕王才想跟您交朋友。您现在赵国得罪而逃往燕国,燕王畏惧赵国,不仅不敢收留您,还会把您捆绑起来送回赵国,您不如解衣露体俯伏在刑具上,到大王跟前去请求处罚,还有侥幸免罪的希望。’我听从了他的建议,后来果然得到大王的赦免。”我觉得这个人是勇士又有智谋,是个合适的使者。”赵惠文王召见蔺相如,问他:“秦王说要用十五座城来换我的宝璧,你看能不能答应?”蔺相如说:“秦国强,赵国弱,我们不可不答应。”赵王接着又问:“秦国拿了我的宝璧,但不给我城,怎么办?”蔺相如说:“秦国用城来换宝璧,要是不答应,赵国理亏。赵国给了宝璧,而秦国不给赵国城,那是秦国理曲。衡量这两种办法,我们宁可答应,而叫秦国来承担不讲道理的责任。”赵王问:“谁可出使秦国?”蔺相如说:“大王如果确实找不到人,那我就去一趟。假如秦国把城划归赵国,我就把璧留在秦国。要不然,我一定完璧归赵。”赵惠文王于是便派遣蔺相如做使者,带着和氏璧西行去秦。
  秦昭襄王听说赵国的使者送和氏璧来了,很得意地坐在章台上接见蔺相如。蔺相如恭恭敬敬地把和氏璧献给秦王。秦王高兴极了,把璧递给美人及左右待臣们传着看,左右的人都欢呼万岁。蔺相如见秦王根本没有偿付给赵国城池的意思,就上前对秦王说:“璧上有斑点,让我指给大王瞧一瞧。”秦王把璧递给蔺相如。蔺相如持璧退后几步站住,靠着柱子怒发冲冠地对秦王说:“赵王接到大王情愿用十五座城来换这块和氏璧的书信时,集群臣商议。大臣们都说:‘秦国贪得无厌,欲以谎言得璧,千万不能答应。’我却以为:‘老百姓之间互相交往,尚且不至于欺骗,大国的君王哪能不讲信义?’赵王听了我的话,斋戒了五天,然后派我来向大王送书献璧。赵王这样作,是表示对大国的尊重和恭敬。我来到秦国,大王却在一般的宫殿里接见我,① 以下关于蔺相如的记述,根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书,不一一作注。礼节十分简率、傲慢。拿到宝璧,竞随便给美人们传看,分明是戏弄我。我看到大王没有偿付赵王城池的意思,才把宝璧拿了回来。如果大王一定要逼迫我,我的头颅今天就跟这块宝璧一起在柱子上撞碎。”蔺相如说着,持璧斜着眼打量柱子,想要撞击。秦王恐怕宝璧被他碰碎,就婉言道歉,坚决请他不要这样做,并且找来有关官员查看地图,指点从这里到那里的十五座城划归赵国。蔺相如猜想这是秦王的骗术,城是得不到的,就对秦王说:“和氏璧,是天下公认的宝物。赵王由于害怕秦国的强大,不敢不献给大王。赵王送璧时,曾经斋戒五天。现在大王也应当斋戒五天,在朝廷上设置九宾①的隆重仪式,我才能献璧。”秦王揣度难以强抢硬夺,就答应斋戒五天,把蔺相如安置在广成宾馆住下。蔺相如猜想秦王虽然答应斋戒,但一定会背约不肯偿付城池,就叫他的随员穿起老百姓的粗布短衫,怀里揣着璧,从小路回赵国。
  秦王斋戒五天后,在朝廷上设置了九宾的隆重仪式,传命带赵国使臣蔺相如来献璧。蔺相如到后,对秦王说:“秦国从穆公以来二十多位国君,没有一个是坚守信约的。我实在怕受大王的欺骗,对不住赵国,已叫人把璧送回赵国了。谁都知道秦强而赵弱,只要秦国先把十五座城划给赵国,赵国怎敢留璧而得罪大王?我自知有欺骗大王的罪该死,就让我受烹刑吧!”秦王和大臣们面面相觑,左右侍从有的想拉相如去处治。秦王说:“杀了相如,终究不能得到璧,反而损害了秦赵两国的友谊。还不如好好招待他,让他回赵国。想来赵王决不会为了一块璧的缘故而欺骗秦国。”终于按照隆重的外交礼节在正殿上接见了蔺相如,然后打发他回国。
  蔺相如回到赵国后,赵王认为他是一位称职的大夫,出使能够不侮国命,任命他为上大夫。以后秦国没有把城给赵国,赵国也终究没有把和氏璧给秦国。
  渑池之会蔺相如完璧归赵的第二年,赵惠文王十七年(公元前282 年),秦借口赵不跟它联合攻齐,派兵攻下赵的两座城池①。赵惠文王十八年(公元前281年),秦兵侵赵,攻下石城②(约当今河南林县西南)。赵惠文王十九年(公元前280 年),秦将白起率军攻赵,取光狼城③(约当今山西高平县西),斩杀赵国三万人④。秦在对赵进行军事威胁的同时,又在外交方面迫使赵国屈服。赵惠文王二十年(公元前279 年),秦王派使者通知赵王在西河外渑池(今河南渑池县西)地方作友好会见。赵王畏惧秦国,想要辞谢不去。廉颇、蔺相如两人商量之后对赵王说:“大王不去赴会,显得我们赵国软弱、胆怯。”于是赵王决定去和秦王相会,带蔺相如同行。廉颇送到国境上,与赵王诀别时约定说:“大王出发之后,估计来回路程及会见的礼节完毕,前后不过三十天。要是过了三十天还没有回来,就请让我们立太子为王,用以断绝秦国① 宾,同傧。“九宾”:由九个典礼的傧相依次传呼,接引宾客上殿。这是古代最隆重的礼节仪式。① 《史记·赵世家》,又《六国年表》。
  ② 《史记·赵世家》,又《六国年表》。
  ③ 《史记,秦本纪》。
  ④ 《史记·六国年表》。《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作“杀二万人。”
  扣留您作为要挟的念头。”赵王答应了。
  赵王到了渑池与秦王相会。席上,秦王酒喝得很畅快的时候,对赵王说:“我听说您喜欢弹瑟,请弹一曲给我听听。”赵王就在筵席上弹了一曲。秦国的史官走上前来,写道:“某年某月某日,秦王与赵王会饮,命令赵王弹瑟。”蔺相如上前对秦王说:“赵王听说秦王擅长秦国的音乐,现在我奉献盆缶,请秦王敲敲以相娱乐。”秦王怒,不肯答应。蔺相如捧着盆缶上前,跪着献给秦王。秦王还是不肯敲。蔺相如说:“我跟大王的距离不满五步,大王要是不答应我的请求,我可要把颈上的血溅到大王身上了!”秦王的侍卫们要杀蔺相如,蔺相如瞪起眼睛,大声呵斥他们,吓得那些人直向后退。秦王很不高兴,只得勉强在缶上敲了一下。蔺相如回头叫赵国的史官写道:“某年某月某日,秦王为赵王击缶。”秦国的群臣说:“请赵王送十五座城给秦王作为献礼。”蔺相如也说:“请秦王把国都咸阳送给赵王作为献礼。”直到酒筵完毕,秦始终不能占赵的上风。赵国调集了大军提防秦国进犯,秦国也不敢有什么举动。
  蔺、廉相与欢渑池之会结束,赵王回国后,因为蔺相如的功劳大,封为上卿,地位在廉颇以上。廉颇对人说:“我为赵将,有攻城野战的大功。蔺相如本来是个卑贱的人,就凭着一张嘴,地位反而在我之上,我觉得羞耻,不甘心在他以下!”他又扬言说:“我碰到了蔺相如,一定要当面羞辱他一番。”蔺相如听到了这些话,不肯再同廉颇会面。每逢上朝的时候,他常常托病请假,不愿意跟廉颇争位次的先后。过了些时候,蔺相如出门,远远望见了廉颇,赶忙吩咐赶车的转过车子回避。蔺相如门下的人们,都规劝他说:“我们远离家乡,投奔到您的门下,是因为敬仰您为人富于正义,勇敢不屈。如今您和廉颇的职位相同,廉颇公开说出那些令人难堪的话,您害怕得躲闪回避,实在太胆怯了。这样的事平常人也感到羞愧,何况是身为将相的人!我们的气量小,只好跟您告辞了。”蔺相如挽留他们,说:“诸位看廉将军跟秦王哪一个厉害?”大家都说秦王厉害。蔺相如说:“请想一想,秦王的威势那么大,我蔺相如却在朝廷上当众呵斥他,使秦国的满朝文武都蒙受耻辱。我蔺相如虽然无能,难道会害怕廉将军吗?但是我想到,强暴的秦国所以不敢出兵侵犯赵国,就因为有我和廉将军在的缘故。现在两虎相斗,其势不俱生。我对廉将军的忍辱退让,是出于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廉颇听到这些话后,很受感动。他解衣露膊,背着荆条,请门客作引导,到蔺相如门上请罪,说:“我是个见识短浅的人,不知道将军竟宽恕我到这种地步!”终于两人成为誓同生死的朋友,所谓“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
  廉颇、蔺相如的“相与欢”增强了赵国的力量,不断攻取齐魏两国的土地。而且能抗拒强秦的侵犯。
  第二节廉颇(附赵奢)
  廉颇,生年不详。大约是在公元前241 年后的几年间,死于楚国的都城寿春②(今安徽寿县西南)。
  赵惠文王十六年(公元前283 年),廉颇率赵军大败齐军,攻取阳晋(今山东郓城县西)③,威名扬于诸侯,赵王封为上卿。
  廉颇蔺相如的相与欢,增加了赵的国力,不断攻取齐魏两国的土地,而且能抗拒强秦的侵犯。就在廉颇相与欢的这一年,廉颇又攻克了齐国的几邑。赵惠文王二十三年(公元前276 年),廉颇领兵攻占魏国的几邑,旋又退出。接着在赵惠文王二十四年(公元前275 年),廉颇领兵攻占了魏国的房子(约在今河南省安阳县南)、安阳(约在今河南省安阳县),并在房子修筑了城。赵惠文王二十八年(公元前271 年)蔺相如领兵攻伐齐国至平邑(约在今河南南乐县东北)。赵惠文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70 年),秦国的中更胡伤率兵进攻赵国的阏与(今山西和顺县),魏国令公子咎率锐师牵制秦军。赵国的形势很紧张,赵王询问廉颇,阏与是否可救?廉颇回答说:“道远险狭难救。”又问乐乘,乐乘和廉颇的看法相同。唯有赵奢指出:阏与道远险狭,将勇者胜。赵王即令赵奢率兵解阏与之围。赵奢率兵在距邯郸三十里处驻扎二十八日。秦军就在不远的武安西,鼓噪勒兵,声振屋瓦,赵奢壁垒不出,以麻痹秦军斗志。然后用二日一夜的急行军,突然出现在阏与前线,迅速占领山头高地。结果,大破秦军,解阏与之围。赵奢因这次战役的胜利,赵王赐与“马服君”的称号。秦军败于阏与,转而攻魏国的几邑。廉颇率军救几邑,又大败秦师①。
  赵国的惠文王,是继承赵武灵王军事改革以后的一个有为的国君。赵惠文王年间,将相团结,对内整顿税收,“国赋大平,民富而府库实”,对外能挫败强秦,又不断对齐魏取得胜利。当时就有人说:“尝抑强齐四十余年,而秦不能得所欲”。赵惠文王死,孝成王继位后,国势逐步在走下坡路。秦国实行“远交近攻”的兼并策略后,不断吞食韩魏的土地。赵孝成王六年(公元前260 年),秦使左庶长王龁攻取了韩国的上党(今山西东南部长治市附近)。上党民奔向赵国。四月,王龁因而攻赵。廉颇率领的赵军,驻扎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与秦军战。赵军士卒犯秦国的侦察兵,裨将嘉被杀。六月,赵军又被秦军攻陷,失掉两个堡城、四个尉官。七月,赵军筑垒壁而守,西垒壁被秦军夺去,失掉两个尉官。廉颇坚壁固守。秦军屡次挑战,赵兵不出。秦军长途远征,最忌持久战。秦派人到赵国用千金为反间之计,散布流言说:“秦国所畏惧的是马服君的儿子赵括为将,廉颇容易对付,就要投降了。”赵王既怒廉颇,几次失败,又反对坚壁不敢战,听到秦国反间的话,便起用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去代替有经验的老将廉颇作主将。这时,赵奢已死,蔺相如病重,听到更换主将的事,劝阻赵孝成王说:“王以名使括,若胶柱而鼓瑟耳。括徒能读其父书传,不知合变也。”赵括的母亲也提出不能派遣赵括为将的意见,赵王都没有听从。
  ① 以下关于廉颇赵奢的记述,根据《史记·廉颇蔺相如传》者,不一一作注。② 《史记·楚世家》,楚考烈王二十二年(公元前241 年),“楚东徙都寿春,命曰郢。”③ 《史记·六国表》作“十五年(公元前284 年)攻齐昔阳,取之。”《史记·赵世家》作“十六年..廉颇将,攻齐昔阳,取之。”
  ① 《战国策·赵三》。
  赵括既代替了廉颇为主将,便改守为攻。秦国秘密派白起为上将军,王龁为尉裨将。白起用诱敌深入,分割包围、切断赵军后路等办法,使赵军腹背受敌,无法冲出重围。至九月,赵卒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内阴相杀食。”①最后,赵括被射死,赵国损失了军队四十多万。
  赵孝成王十五年(公元前251 年),燕王喜派栗腹前往赵国修好,以五百金为赵王寿。回来向燕王报告说:“赵国的壮年人都死于长平之战,孤儿还未成壮年,可以攻伐。”燕王征询昌国君乐间的意见。乐间回答说:“赵是四面抗拒强敌的国家,民人都熟习打仗,不可与战。”燕王说:“我用多于赵军五倍的兵力攻打,怎样?”乐间回答说:“也不可。”燕王大怒。群臣皆以为赵国可伐,乃发二千乘,分兵两路。栗腹率军攻鄗(今河北柏乡县北);卿秦②攻代(今河北蔚县)。唯独大夫将渠劝阻燕王说:“与人往来修好,又以五百金饮人之王,因使者的报告,变友好为进攻。这样作,不吉祥,出兵不会成功。”燕王不听,亲自率领一支军队跟在大军之后。将渠拉着燕王的带子来拦阻燕王,说:“王一定不要亲自前往,是不会成功的。”燕王用脚踢将渠。将渠流着眼泪说:“我不是为自己,是为王打算呀!”燕王率领的军队到达宋子(约在今河北晋县、赵县、束鹿县中间一带)的时候,赵国使廉颇为主将,在鄗大破燕军,杀栗腹;乐乘在代破燕军,虏卿秦。乐间离燕去赵。廉颇率军追逐燕兵五百多里,包围了燕国的都城。燕国只得依照赵国提出的条件,以将渠为相主持和议,割五城给赵国,赵军才解燕围。廉颇因功得到封邑尉文,号信平君,为假相国。
  廉颇在秦赵长平之战时被免职失势期间,门客们都散去,等到廉颇又被任用为将,门客都回来了。廉颇对门客们说:“你们都离开我吧!”门客说:“哎呀!您怎么这么晚才看到呢?天下的人都按照市场的道理进行交易。您有权势,我就随从您。您失掉权势,我就离开您。这是定而不移的道理,又有什么可埋怨的呢?”
  赵孝成王十八年(公元前248 年),延陵钧率师从相国信平君助魏攻燕。赵孝成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45 年),廉颇攻取了魏国的繁阳(约在今河南内黄县)。赵孝成王死,他的儿子悼襄王继位,使乐乘代廉颇。廉颇怒,攻乐乘,乐乘走。廉颇因而投奔到魏国的大梁(今河南开封市西北)。廉颇久居大梁,魏国不能信用他。秦兵屡次使赵国陷入困境,赵王想要再得廉颇,廉颇也想复用于赵。赵王派使者去观察廉颇还可否任用。廉颇的仇人郭开多给使者金钱,令他说廉颇的坏话。赵王的使者见到廉颇后,“廉颇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尚可用”使者回国向赵王报告说:“廉将军虽老,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屎)矣。”赵王认为廉颇已衰老,就不叫他到赵国来了。
  楚王听说廉颇在魏国,秘密派人把廉颇迎接到楚国。廉颇一为楚将,没有功绩,说:“我思用赵人。”最后死在楚国的都城寿春。
  ① 《战国策·燕三》作“庆秦”。《史记·赵世家》。又《燕世家》,均作“卿秦”。第三节李牧李牧,又名繓①,战国末年赵国的良将。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29 年(赵王迁七年)。
  李牧曾经久居赵国北边代(在今河北蔚县)、雁门(治所在今山西右玉县南),防备匈奴。他有自行置吏的方便,军市的税收都归幕府,为士卒的费用。每天杀几头牛飨战士,练习骑马射箭,谨慎烽火,多使间谍;对战士的待遇优厚。他制订约束说:“匈奴入边来劫掠,赶快将畜产收入堡垒,有敢于捕虏匈奴的人斩首!”匈奴每次入侵,皆防守严密,而不敢战。这样连续几年不受损失,匈奴却以为李牧怯懦,就是赵国的边兵也以为怯弱。赵王责备李牧,他还是照旧。赵王恼怒,使别将来代替他领兵。在李牧离开一年多的期间,屡次出战皆不利,失亡很多,边地不得耕种、畜牧。赵王复请李牧出任边将。李牧称说有病,闭门不出。一再恳求,才勉强答应说:“大王一定要任命我,必须仍用我的老办法”。赵王只得答应了。
  李牧至边地,重申旧约。匈奴几年入边,无所得,但终究以李牧为怯懦。边地士兵屡得赏赐而不用,皆愿一战。于是乃从全军中选车得千三百乘,选骑得万三千匹,射手十万人,皆勒令演习战斗。大放畜牧,人民满野。当匈奴小股入边时,佯败不胜,丢弃数千人,恣其杀掠。单于听到这一情况,统率大军侵入赵国边境。李牧多布令人莫测的阵势,开展左右翼的攻击,大破匈奴军,杀十余万骑。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单于逃跑。此后十多年,匈奴不敢接近赵国边境。
  公元前243 年(赵悼襄王二年),廉颇已经离赵去魏,赵王以李牧为将而攻燕,取武遂(在今河北徐水县西遂城)、方城。
  公元前234 年(赵王迁二年),秦派桓 领兵进攻赵的平阳(今河北磁县东南)、武城(今磁县西南)、大败赵军,杀赵将扈辄。次年,秦军攻赵的赤丽、宜安(今河北石家庄市东南)。赵以李牧为大将军率兵反攻,大破秦军于肥(今河北晋县西),秦将桓 逃跑。李牧因功被封为武安君。公元前232 年(秦王政十五年、赵王迁四年),秦又派两支军队攻赵,一军到了邺,一军到了太原,向赵的番吾(今河北灵寿县西南)进攻。李牧击破秦军,南拒韩魏。
  李牧虽然一再战胜秦军,兵力的损失也是严重的,“赵亡卒数十万,邯郸仅存”。公元前231 年(赵王迁五年),代地大动。次年,赵国又发生大旱灾。公元前229 年(赵王迁七年)秦又乘机大举攻赵,王翦率领上党郡兵卒直下井陉(今河北井陉县西),杨端和率领河内兵卒进围赵都邯郸。赵派李牧、司马尚带领大军抵御。赵王宠臣郭开受了秦国贿赂,造谣说李牧、司马尚谋反。赵王因此改用赵葱和颜聚代替李牧、司马尚。李牧不受命,赵王使人隐微捕得,并杀了李牧①,废司马尚。李牧死后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28① 见《战国策·秦五》。
  ① 李牧之死有另一说法。《战国策·秦五》载,赵王迁的宠臣韩仓“疾贤妒功臣”,在赵王前说李牧的坏话,因此赵王使人代李牧将兵,并把他叫到王宫。赵王使韩仓责备李牧说:“将军战胜,得王赐宴,将军向王敬酒,却带匕首,当死!”李牧辨白说,我“病钩,身大臂短,不能及地,起居不敬,恐惧死罪于前,故使工人为木以接(续)手。”说着,从衣袖里取出缠布的木制假胳膊,给韩仓看,并请求韩仓向赵王说明情况。韩仓不肯,说:“受命于王,赐将军死,不赦!”李牧出宫门,取剑将自杀”,臂短不能及,衔年(秦王政十九年,赵王迁八年),王翦大破赵军,杀赵葱,颜聚逃走,俘虏了赵王迁①。赵公子嘉率其宗族几百人逃到赵的代郡,自立为代王,至公元前222 年(秦王政二十五年,代王嘉六年)秦将王贲带兵灭燕后,虏代王嘉,赵灭亡。
  司马迁对李牧的冤死,表示很愤慨,他在《赵世家》的最后说:赵王“迁素无行,信谗,故诛其良将李牧,用郭开。岂不谬哉!”李牧对后来也是有影响的人物。秦子婴就把“赵王迁杀其良臣而用颜聚”的后果是“失其国而殃及其身②”,作为历史教训,企图劝阻秦二世不要杀害蒙恬、蒙毅。汉文帝感叹得不到廉颇、李牧那样的大将,以解除他对匈奴的忧患③。
  剑征之于柱以自刺”而死。
  ①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战国策·赵四》都说:李牧死“后三月”,王翦“虏赵王迁及其将颜聚”,而《战国策·秦五》说,“武安君死,五月赵亡”。
  ② 《史记·蒙恬列传》。
  ③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第十三章范睢、白起、王翦战国晚年,秦的军事优势更为显著。范睢强化君权,远交近攻的献策加速了秦灭六国的过程。白起、王翦都是在这一过程中立下大功的名将。
  第一节范睢范睢,一作范睢、范且。魏国人,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55 年(秦昭襄王五十二年)。范睢游说诸侯,欲事魏王,家贫无由以进,先事魏大夫须贾。曾随从须贾为魏昭王出使齐国。齐襄王听说范睢有口才,使人送给他金十斤及牛、酒,范睢不敢要。须贾知道了这件事,认为范睢将魏国的机密告诉了齐国才得到馈赠,叫范睢收下牛酒,送回金。回国后,须贾报告给魏相魏齐。魏齐命令家人狠狠鞭打范睢,打断了肋骨,打掉了牙齿。范睢假装死去。家人用席子卷起来,放在厕所里,喝醉酒的宾客向范睢撒尿。范睢从席中对看守的人说:你能放出我,一定厚谢你。看守的人向酒醉的魏齐请示,把卷在席里死人扔了出去。郑安平把他藏了起来,改名张禄。秦昭襄王的使者王稽出使魏国,郑安平把范睢推荐给王稽,王稽带范睢入秦。在路上遇到穰侯魏冉,魏冉很反对山东的说客入秦。范睢躲过穰侯的搜查,和王稽到了咸阳。
  范睢在秦国住了一年多,没有机会向秦王进说。后来,穰侯将带兵越过韩魏,去攻打齐国的刚(今山东宁阳县东北)、寿(今山东东平县东南),进说的机会来了,范睢趁机上书秦王。
  秦王在离宫召见范睢。秦王叫左右的人都回避。秦王请求说:先生怎么指教我?范睢只说是、是。秦王一再请求。范睢说:“我听说吕尚遇见文王的故事,文王待吕尚厚,吕尚对文王谈得深,吕尚辅佐文王取得天下。我是秦国的一个过客,跟王没有交情,而我所要说的牵涉王的骨肉之亲。我愿以一片忠心进说,但不知王的心是怎样的。这就是王一再问我而不敢答的原因。我不是因为害怕不敢讲。我知道今天讲了明天就会被害,然而我无所畏惧。人都免不了要死,如果能够对秦国有些好处,这是我最大愿望。我所害怕的是我死了以后,天下的人知我是尽忠而死,因而不敢讲,不肯到秦国来了。”秦王说:“我有幸今天得见先生,事无大小,上至太后,下至大臣,希望先生都说,不要怀疑我”。范睢说:“秦国地势险要,军队众多,军民勇敢,可以成就霸王的事业。但闭关十五年,不敢进兵山东,这是因为穰侯为秦谋不忠,大王的计有所失”。秦王说:希望听听我的失计是什么?范睢害怕有人偷听,先说有关各国的外事。他说:“穰侯越过韩魏去攻打齐国的刚、寿,这是失计。出兵少了,不能对齐国怎样。出兵多了,对秦国有害。今天秦跟邻国的关系不亲,却越邻国去攻打别国,有什么好?过去齐王南攻楚国,破军杀将,辟地千里。但是最后一寸土地也没有得到,难道不想得地吗?形势不允许呀!各国看到齐国很疲惫,君臣不和,就兴兵伐齐,大破齐国。齐国所以大败,是因为伐楚而肥了韩魏,这就是所谓借给敌人武器,送给敌人粮食”。范睢便向秦王提出兼并策略,其要点首先是“远交而近攻”,因为这样才能巩固所攻取的土地,“得一寸土地就是王的一寸土地,得一尺土地就是王的一尺土地”。其次是“毋独攻其地,而攻其人”,因为这样才能歼敌① 以下关于范睢的记述,取材于《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和《战国策·秦策三》者,不另注出。国兵力。范睢说,“放弃近攻的策略而去远攻,不是荒谬吗?从前中山国地方五百里,赵国独吞了,别的国不能对他怎样。韩国魏国处在各国之中,是天下的枢纽。王如能亲韩魏,则掌握天下之枢纽,可以威慑楚、赵。如果楚、赵都依附秦国,齐国也必定依附秦国。”他所谓亲韩魏,是先礼而后兵,实际上是“举兵而代之”。秦王很赞赏范睢的主张,封他为客卿,常和他商议国家大事。
  范睢日益得到秦王的信任。又过了几年,他对秦王说:“我在山东时,只听说齐国有孟尝君,没有听说齐王。只听说秦有太后,穰侯,华阳、高陵、泾阳君,没听说有秦王。王是一国的首脑,国家大事由王决定,有生杀予夺的权威。今太后能够擅自行事,穰侯能够把持对外大权,华阳、高陵、泾阳君可以自行决断,这是秦国的“四贵”。四贵的权势盛,国家就危险,大王的权力怎么能不倾覆,令怎么能从王出?有四贵,也就没有王了。崔杼、淖齿是齐国的臣,齐君被他们害死。李兑是赵国的臣,主父被困于沙丘,百日饿死。今秦国太后、穰侯专权,高陵、华阳、泾阳君为羽翼,这跟崔杼、淖齿、李兑的事类似。今天秦国从有等级的官吏到诸大臣,以及王左右的人,没有不是属于相国穰侯的,王在朝廷是孤家寡人。我实在为王惶恐不安。万世以后,拥有秦国的不会是王的子孙了。”公元前266 年(秦昭襄王四十一年),秦王下决心废掉太后,把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逐出关中,免掉穰侯相位,改用范睢为相,封为应侯(应在今河南宝丰县西南)。
  范睢既为秦相,仍自称张禄,魏国人不知道,以为范睢早就死了。须贾出使秦国,范睢化装成普通人见须贾。须贾惊异,问范睢做什么事。范睢说:我为人家作佣人。须贾很可怜范睢,留他吃饭,并给范睢一件丝绸袍子。须贾终于知道要见的秦相张禄,原来就是范睢,害怕极了。他赤着上身,跪行向范睢请罪。范睢没有问他的罪,说须贾所以得免于死,是因为赠他一件丝绸袍子,“有故人之意”。他释放了须贾,但要须贾回去告诉魏王,快送魏齐的头来,否则将屠大梁。
  魏齐吓得逃到赵国,匿于平原君家。秦昭襄王为给范睢报仇,诱骗平原君至秦。秦王对平原君说:“从前周文王得吕尚以为太公,齐桓公得管夷吾以为仲父。范君也是我的仲父。范君的仇人在你家,希望你派人把他的头取来,否则我不放你出关。”平原君说:魏齐是我的朋友,在我家也不应当交出来,何况又不在我家。秦王写信给赵王说:“范睢的仇人魏齐在平原君家,王赶快使人把他的头送来。不然的话,我将发兵伐赵,且不放平原君出关”。赵孝成王发兵围平原君家。魏齐夜间跟赵相虞卿逃走,至大梁被迫自杀。赵王终于将魏齐的头送到秦国。
  秦实行范睢“远交近攻”的策略,先从韩、魏开始,逐步兼并各国。公元前288 年,秦派五大夫绾率兵伐魏,拔怀(今河南武陟县西南)。公元前266 年,又攻取魏的邢丘(今河南温县东)。公元前265 年,秦发兵攻韩的少曲(今河南孟县)、高平(今河南济源县西南),拔之。公元前264 年,秦派大将白起攻韩的陉城(今山西新绛县东北),拔五城①,斩首五万级。公元前263 年,白起率兵攻太行山以南地区。(云梦秦简《编年纪》秦昭襄王四十四年“白起攻南阳太行道,绝之。”“■四年,攻大(太)行”)韩国就这样一块一块地被蚕食掉。随着对韩蚕食的进一步扩大,必然与赵国发生① 此据《史记·白起王翦列传》,《秦本纪》作“九城”。
  冲突,秦赵间的长平大战即爆发于此时。
  公元前260 年,秦左庶长王龁率兵向上党进攻。赵国派老将廉颇驻守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秦军不断挑战,而廉颇令赵军坚守不出。秦用反间计诱使赵王任用赵括取代廉颇后,立即派白起为上将军,王龁为尉裨将。白起用诱敌深入、分割包围、切断赵军后路等办法,使赵军腹背受敌,无法冲出重围。结果,赵括被射死,赵国损失了军队四十多万。
  白起在长平一战取得很大胜利,引起了范睢的嫉妒。他唯恐白起功高,使他不能专权。本来,白起准备乘得胜的有利时机进攻赵国的都城邯郸,灭掉赵国。但是秦王听从了范睢的话;让士卒休息,允许韩、赵割地讲和。白起只好班师回国,灭赵的计划遂成泡影。
  长平战后的第二年,秦王令白起攻赵。白起认为这时不可攻赵。秦王不听,派五大夫王陵率兵伐赵。公元前258 年(秦昭襄王四十九年)正月,王陵统率的秦军进攻邯郸受挫,死伤很多。秦王想令白起代替王陵攻赵,白起托病,不肯出征。秦王亲见白起,强迫他带病指挥军队,白起仍不肯行。秦王改用王龁代替王陵,范睢又起用郑安平为将军,郑安平成了进攻邯郸的主帅。公元前257 年,魏、楚两国的军队前来救赵。邯郸城下的秦军,在赵军和魏军、楚军的夹击下大败。郑安平在赵军围困下以二万人降赵,赵封他为武阳君①,公元前255 年死于赵。被范睢引用为河东太守的王稽,也因与诸侯通而坐法诛。秦王大怒,欲兼诛范睢。燕国人蔡泽听到这个消息,游说范睢退位让贤。范睢因而自称病重,推荐蔡泽为相。云梦秦简《编年记》说,公元前255 年(秦昭襄王五十二年),“王稽、张禄死。”这是在王稽被处死的那年,范睢也死了。
  ① 《史记·赵世家》。
  第二节白起白起,一称公孙起,郿(今陕西眉县)人。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58年②。
  公元前294 年(秦昭襄王十三年),白起在秦为左庶长,将而击韩之新城③(今河南密县东南)。公元前293 年(秦昭襄王十四年),白起为左更,大败韩魏联军于伊阙(今河南洛阳龙门),斩首二十四万,虏魏将公孙喜,拔五城④。起迁为国尉,涉河,取韩安邑以东到乾河。公元前292 年(秦昭襄王十五年),白起为大良造,攻魏,取城大小六十一。明年,取垣(约当今山西垣曲县)。公元前280 年(秦昭襄王二十七年),白起攻赵,取光狼城(今山西高平县西)。公元前279 年(秦昭襄王二十八年),白起率秦军向楚进攻,拔鄢(今湖北宜城县西南),邓(今河南邓县),西陵(今湖北宜昌县)。公元前278 年(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白起又乘胜攻楚,取安陆(今湖北云梦县、安陆县一带),并攻下楚都郢(今湖北江陵县),更进兵至洞庭湖边。楚国仓皇迁都于陈(今河南淮阳县)。从此,秦以郢为南郡,封白起为武安君。
  公元前262 年(秦昭襄王四十五年),秦军攻下韩国的要地野王城,切断了韩上党郡(今山西长治市)与黄河以南、韩国中心地带的联系。韩国的上党郡守冯亭在当地居民支持下,把上党郡属的十七城献给赵王,请求归附,希望借此援引赵国军力与韩联合,共同保卫上党,免遭强秦吞并。赵接受了冯亭上党归赵的请求,封冯亭为华阳君。公元前260 年(秦昭襄王四十七年),秦左庶长王龁率兵向上党进攻。赵国派老将廉颇驻守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廉颇的作战方针是坚壁自守,不轻出战,把秦军拖疲之后,再相机反攻。这期间发生过几次小战斗,赵军失利,秦军也无大进展。赵王不耐烦了,他不能理解廉颇的意图和打法,屡次谴责廉颇怯战。他中了范睢的反间计,使赵括代廉颇。赵括是马服君赵奢的儿子,是一个只会纸上谈兵、骄横自大的人。秦听说赵括已代廉颇为主帅,立即派白起为上将军,王龁为尉裨将,展开了著名的秦赵长平大战。赵括一接任就改变了廉颇的计策,撤换军吏,立即向秦军发动大规模进攻。秦充分利用了赵括在部署指挥方面的一系列错误,胜利地完成了这次史无前例的大歼灭战。《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对这一大战役,是这样记载的:“赵括至(东),则出击秦军。秦军佯败而走,张二奇兵以劫之。赵军逐胜,追造秦壁。壁坚拒不得入,而秦琦二万五千人绝赵军后,又一军五千骑绝赵壁间。赵军分而为二,粮道绝。而秦出轻兵击之。赵战不利,因筑壁坚守,以待救至。秦王闻赵食道绝,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至九月,赵卒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内阴相杀食。来攻秦垒,欲出。为四队,四五复之,不能出。其将赵括出锐卒自搏战。秦将射杀赵括。括军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白起)。武安君计曰:‘前② 《史记·白起列传》记,白起(武安君)被逼自杀是在秦昭襄王五十年十一月,一般认为是公元前257年。因秦历以十月为岁首,昭襄王五十年十一月是这年的第二个月,大致相当于公元前258 年的阴历十二月。一般是认为在前257 年,有误。
  ③ 《史记·秦本纪》。
  ④ 《史记·秦本纪》,又《白起王翦列传》。以下,取材于《白起王翦列传》者不一一注出。秦已拔上党,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复,非尽杀之,恐为乱。’乃挟诈而尽坑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
  白起在长平之战中立下了彪炳的战功。他断绝赵粮道及分割赵军内部的联系,取得了军事上的重大突破。但在政治上,白起犯了很大的错误。他杀赵降卒四十多万,堵塞了招纳降人的渠道,不利于对敌人的瓦解。
  赵国当时岌岌可危,急于求得喘息时间,重新稳定内部。于是向秦求和愿割六城。秦虽大胜,伤亡也很重,白起后来也说过:“秦虽破长平军,而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但他从纯军事观点看,赵国这时非常弱,国内动荡不安,秦如抓住这一良机,可以较省力灭赵。所以他主张继续进兵攻赵。但秦王和范睢对秦的经济困难、军事服役过重、人民疲敝所引起的问题,想得更多些。范睢对白起的高功、感到对自己政治地位的威胁,也不顾白起取得灭赵的大功。范睢与白起的关系,如苏代对范睢所说,如果赵被秦灭,武安君必为三公,君能在他下面吗?不想在他下面也办不到。不如答应韩、魏割地讲和的请求。范睢向秦王建议:秦兵劳,请许韩、魏割地以和的要求,且休士卒。秦王同意。公元前259 年(秦昭襄王四十八年,赵孝成王七年)正月,秦与赵、韩停战言和,各自撤兵。
  公元前259 年九月,秦国在与赵停战八个月之后又进军攻赵。这次,秦王下定决心,要灭赵国。但白起却反对。《战国策·中山策》记:“(秦)昭襄王既息民缮兵,复欲伐赵。武安君曰:‘不可’。王曰:‘前年国虚民饥,君不量百姓之力,求益军粮以灭赵。今寡人息民以养士,蓄积粮食,三军之俸,有倍于前,而曰不可,其说何也?’武安君曰:‘长平之事,秦军大克,赵军大破,秦人欢喜,赵人畏惧。秦人之死者厚葬,伤者厚养,劳者相飨,饮食铺总以靡其财。赵人之死者不得收,伤者不得疗,涕泣相哀,戳力同忧,耕田疾作以生其财。今王发军虽信其前,臣料赵国守备,亦以十倍矣。赵自长平以来,君臣忧惧,早朝晏退;卑辞重币,四面出嫁,结亲燕魏,连好齐楚,积虑并心,备秦为务。其国内实,其交外戎。当今之时,赵未可伐也。”
  秦王听不进白起的忠告,仍然派遣王陵率兵攻赵,进围邯郸。在稍稍得手之后,次年(公元前258 年)正月,秦王又增兵入赵,猛攻邯郸城。赵人坚守,使秦军受到不少挫折。
  秦王要白起出任统帅。白起称病不去。秦王派范睢去责问白起,指出他曾带万人攻进楚国,占领楚都和楚国西境大片土地,迫使楚王举国东迁;指出他同韩、魏两军的“伊阙之战”(在今河南洛阳市南龙门附近)也是以少胜多,斩首二十四万。为什么这次秦国以强大兵力进攻弱赵,要他去指挥作战,倒反而认为难胜?白起说,当时他能破楚国,是由于楚国内部腐化涣散,群臣相妒以功,良臣斥疏,百姓离心,城池不修,守备无力,而当时的秦军则将士一心,亲如家人,士气高昂,又能就地因粮于敌,所以终成大功。伊阙之战的能够大胜,他说,主要是因为韩、魏两军互相推诿,各图保存实力,秦军遂得各个击破。而当前的赵国就完全不是这样。他进一步分析说:“今秦破赵于长平,不遂以时乘其震惧而灭之,畏而释之,使得耕稼从益蓄积,养孤长幼以益其众,缮治甲兵以益其强,增城浚池以益其固。主折节以下其臣,臣推体以下死士。至于平原之属,皆令妻妾补缝于行伍之间。臣民一心,上下同力,犹勾践困于会稽时也。以合伐之,赵必固守。挑其军战,必不肯出。围其国都,必不可克。攻其列城,必不可拔。掠其郊野,必无所得。兵出无功,诸侯生心,外救必至。臣见其害,未见其利。”①秦王不甘心按白起的建议,撤兵,另待时机。王陵再失利,白起又托病不出。于是秦王改派长平之战的副帅王龁接替王陵,继续猛攻邯郸。由于赵人死守,秦军围邯郸八九个月,死伤众,而仍不能攻下。赵王出轻锐以寇其后,秦数不利。
  赵国虽然顶住了秦军进攻,但究竟在长平大败后,人力不足,兵源缺乏。赵人保卫邯郸,打得很英勇,也很艰苦。一直到信陵君率魏军前来支援,楚军配合作战,战局才有了显著的变化。
  秦军已开始陷于被动,“多失亡”。秦王又要白起带病去邯郸前线指挥秦军。白起仍然拒绝。他爱惜自己百战百胜的声誉,表示宁死不作“辱军之将”。秦王大怒,于是撤了白起的职,要他到西部去戍边。白起生病未走,拖了三个月。这期间“诸侯攻秦益急,秦军数却,使者日至”,形势对秦不利。因而,秦王也就更恨白起不替自己卖命,终于逼白起自杀。白起临死前说:“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然后他不无忏悔地说:“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
  ① 《战国策·中山策》。
  第三节王翦①(附蒙骜)
  王翦,秦王政时的名将,频阳(今陕西富平县)东乡人。生年不详,约死于公元前212 年。
  公元前236 年(秦王政十一年),王翦攻破赵国的阏与,夺取九城。公元前229 年(秦王政十八年,赵王迁七年),王翦率领上党郡兵直下赵井陉(今河北井陉县西),杨端和将河内兵进围赵邯郸。赵派李牧、司马尚率军抵御。赵王宠臣郭开受了秦国贿赂,造谣说李牧、司马尚谋反。赵王因此改用赵葱和颜聚代替李牧、司马尚。李牧不受命,赵王使人以隐蔽手段捕杀了李牧,废司马尚。公元前228 年(秦王政十九年,赵王迁八年),王翦大破赵军,杀赵葱,虏赵王迁,颜聚逃走。赵公子嘉逃至代郡,自立为代王。在这年的前二年(公元前230 年),秦已灭掉韩,虏韩王安。
  公元前227 年(秦王政二十年,燕王喜二十八年),燕太子以秦的势力日益逼燕,甚为恐惧,派荆轲以献地图为名,图谋刺杀秦王,秦王展图,图穷而匕首见。荆轲以匕首刺秦王,不中,被杀。于是秦王大怒,命王翦、辛胜攻燕。燕、代发兵抵御,在易水以西被秦军击破。公元前226 年(秦王政二十一年,燕王喜二十九年),王翦取燕蓟,燕王喜迁都辽东。王翦之子王贲击楚,取十余城。
  公元前225 年(秦王政二十二年、魏王假三年),王贲围魏都大梁,引黄河大沟的水灌大梁,大梁城坏,魏王假投降,魏亡。
  秦既灭韩、魏,俘赵王,走燕王,下一步就是对楚的问题。秦王问李信:多少人伐楚可以取胜。李信说,二十万人足够了。秦王问王翦,王翦说,非六十万人不可。秦王说,王将军老了,李将军壮勇。就派李信、蒙武①领兵二十万伐楚。王翦不得用,称病回老家频阳。李信开始取得了胜利,后被楚军打败,逃回秦国,秦王大怒,亲自至频阳请王翦出山,王翦称老称病,但秦王一再恳求,王翦便说非六十万人不可,秦王答应了。于是王翦率兵六十万伐楚。秦王送到灞上。
  王翦行,向秦王请求赏赐许多美田宅园池。秦王说,将军还愁贫穷吗?
  王翦说,为大王将,有功得不到封侯,所以趁大王用我的时候,及时请园池为子孙业。秦王大笑。王翦已至关,使人回来请求善田五次。有人对王翦说:将军的乞求,也太过份了。王翦说:“秦王骄而不信人。今空秦国甲士全都交给我,我多请田宅为子孙业,正是让秦王以为我只图小利,而不起疑。王翦领六十万大军伐楚,大破楚师,杀楚将项燕。公元前223 年(秦王政二十四年,楚王负刍五年),攻占楚都寿春,俘虏楚王负刍,秦设置楚郡。第二年,王翦更平定了楚江南地,降服了越君,设置会稽郡。楚亡。
  公元前222 年(秦王政二十五年,燕王喜三十三年),王贲攻燕的辽东,虏燕王喜,燕亡。又攻取代,虏代王嘉,赵亡。公元前221 年(秦王政二十六年,齐王建四十四年),王贲从燕国南下攻齐,在没有遇到抵抗的情况下进入齐国,虏齐王建,于是齐国最后也灭亡了。秦统一了六国。
  司马迁说:“秦始皇二十六年尽并天下,王氏蒙氏功为多,名施于后世。”王氏,自王翦、王贲以至王离,三世为秦将。秦二世时,陈胜反秦。王离奉① 以下论述王翦事迹取材于《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者,不另一一作注。① 《史记·王翦列传》作“蒙恬”误,今据《史记·蒙恬列传》改。
  命击赵国之陈余、张耳于巨鹿。项羽救赵,击秦军,虏王离,秦军降。蒙氏,自蒙骜始,事秦有功。蒙骜,先为齐人,自齐事秦昭王,官至上卿。公元前249 年(秦庄襄王元年),蒙骜为秦将,伐韩,取成皋、荥阳、置三川郡。第二年,蒙骜攻赵,取三十七城。公元前244 年(秦王政三年),蒙骜攻韩,取十三城。公元前242 年(秦王政五年),蒙骜攻魏,取二十城,置东郡。公元前240 年(秦王政七年),蒙骜卒。公元前224 年(秦王政二十三年),蒙骜之子蒙武为秦稗将军,与王翦攻楚,大破之,杀项燕。第二年,蒙武攻楚,虏楚王。公元前221 年(秦王政二十六年),蒙武之子蒙恬因家世得为秦将,攻齐,大破之,擢为内史。秦并天下后,蒙恬将三十万众守北边,筑长城。后为赵高陷害,秦二世赐死①。
  ① 《史记·蒙恬列传》。
  第十四章荀子、韩非、吕不韦战国末年,大一统局势的形成已日趋显著。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荀子、韩非和吕不韦,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这一时代要求。
  第一节荀子生平和著作荀子,名况,赵国人。时人相尊,称为荀卿。汉宣帝讳询,汉人避嫌,称为孙卿①。生卒年不详,重要活动大约在公元前298 年至前238 年②。荀子是战国晚期的一位儒家大师。他的一生,跟孔子、孟子都有些相象。他在中国教育史上有重要的地位。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曾到赵、齐、楚、秦等国进行政治活动。他从事著述,也是在政治主张不得实现的晚年。他游历各国的具体时间,难于确考,只能根据《荀子》、《史记》等书的记载,说明大体上的时间和情况。
  荀子初到齐国①的时间,应在齐湣王末年,大约是公元前285 年间。据说当时是五十岁。荀子是到齐国稷下来游学。齐国都城临淄设置的稷下学宫,齐威王时已具规模,有淳于髡、邹忌等名士。齐宣王喜好、尊宠“文学游说之士”②,前来稷下学宫游学的人,如邹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等七十六人,被授予相当于大夫的爵位③。
  荀子初到齐国,正当齐湣王兵强势盛的时候。他曾经打算说服齐相,治国不能只凭权力地位,而要施行“胜人之道”,争取统一天下。荀子说:“处胜人之势,行胜人之道、天下莫忿,汤、武是也。处胜人之势,不似胜人之道,厚于有天下之势,索为匹夫不可得也,桀纣是也。”他接着说:“然则胡不敺(运用)此胜人之势,赴胜人之道,求仁厚明通之君子而托王焉,与之参国政、正是非?如是,则国孰敢不为义矣?君臣上下,贵贱长少,至于庶人,莫不为义,则天下孰不欲合义矣?贤士愿相国之朝,能士愿相国之官,好利之民莫不愿以齐为归,是一天下也。”④他又向齐国君臣告诫说:“今巨楚县(悬)吾前,大燕吾后,劲魏钩吾右”,齐国如果不奋发行“胜人之道”,将有被瓜分的危险。他的意见没有被采纳,告诫也没有发生作用。后来,齐国果然被燕将乐毅率领燕、赵、秦、魏、韩五国联军打得大败,几乎亡国,齐湣王也被楚国的淖齿杀死。荀子总结这一历史教训时,指出齐湣王“不由礼义而由权谋”,是使齐国由强转弱而至失败的根本原因。他说:“及以燕赵起而攻之,若振槁然,而身死国亡,为天下大戮,后世言恶,则必稽①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索隐》。
  ② 据汪中《荀卿子年表》。
  ① 《韩非子·难三》记:“燕子哙贤子之而非孙卿,故身死为僇。”据此,荀子似在到齐国前曾到过燕国,但确否难定。
  ②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③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④ 《荀子·强国》篇。以下,凡引用《荀子》,只出篇名。
  焉。”①《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齐襄王复国后,学士们返回稷下。这时候,田骈一辈人都已死去,惟“荀卿最为老师。齐尚脩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据《史记·春申君列传》记:楚相春申君于公元前255 年,“以荀卿为兰陵(治所在今山东苍山县西南兰陵镇)令。”②荀子大约在公元前255 年以前,即为楚兰陵令以前到过秦国③,会见了秦昭王和秦相应侯范睢,陈述自己的政见。《强国》篇记述荀子曾经将统一的希望寄托秦国。他称赞秦国“威强乎汤、武,广大乎舜、禹”。范睢问他到了秦国看到什么?他回答说:秦国边塞险固,地理形势有利,山川秀美,资源丰富。民俗朴素,百吏严肃认真,大官奉公守法,朝廷清明,处理政事的效率高。他认为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王四代之胜,不是侥幸,而有必然的道理。但如用王者之功名来衡量,却又相差很远。他所谓王者之功名,即同胜人者之道。《儒效》篇记,秦昭王曾向荀子提出“儒无益于人之国”的疑问。荀子回答说:“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慎地做臣子,并使他的国君尊贵。又说:儒者在朝廷上当官,就会使朝政完美,在下当百姓就形成美好风俗。并说,儒家的政治能使“近者歌讴而乐之,远者竭蹶而趋之。四海之内若一家,通达之属(人迹所到),莫不从服,夫是之谓人师。”“何谓其无益于人之国也!”荀子的答复,得到秦昭王的称赞,但却不采纳他的政治主张。正如刘向《叙录》所说:荀子“见秦昭王,昭王方喜战伐,而孙卿以三王之法说之,及秦相应侯,皆不能用也。”
  荀子在楚国,也因遭受谗言,得不到重用。刘向《叙录》说:“人或谓春申君曰:‘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孙卿贤者也,今与之百里地,楚其危乎!’春申君谢之,孙卿去之赵。”荀子离开楚国到赵国,当在为兰陵令以后的三四年间①。荀子至赵,赵孝成王待为上客②。《议兵》篇记载,荀子曾和赵国的临武君在赵孝成王面前议论兵法。临武君认为用兵“所贵,权谋势利也。所行,攻夺变诈也”。荀子认为临武君的见解不对。用兵最根本的一条不是“诈”而是使民心一致,争取民心的归向。“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士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他又说:“仁人之兵”,是天下的民心所向,能使“百将一心,三军同力”,从而无敌于天下。
  荀子对赵国的君臣说,“招延募选,隆势诈,尚功利,是渐(诈欺)之也;礼义教化,是齐之(民齐心)也。故以诈遇诈,犹有巧拙焉;以诈遇齐,辟(譬)之犹以锥刀堕太山”。从而“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① 《王霸》篇。
  ② 春申君以荀子为兰陵令的记载又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刘向《叙录》、应劭《风俗通义·穷通·孙况》。
  ③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编年记》载:秦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 年),“王稽·张禄死。”张禄,即范睢。范睢为秦相封应侯,在秦昭王四十一年(公元前266 年)。荀子入秦与范睢问答当在公前266 年至前255 年间。较大可能是在前255 年以前的几年内。
  ① 赵孝成王于公元前265 年至前245 年在位。荀子游赵,可能性最大是在前253 年左右。② 《韩诗外传》卷四说:“孙子去而之赵,赵以为上卿。”《战国策·楚策四》亦云“赵以为上卿。”姚宏《战国策·楚策四》注云:“荀子未尝为上卿,《后语》作上客,当是。”今从之。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临武军又向荀子提出“为将”、“军制”等问题。荀子议兵的基本见解,可从他跟他弟子陈嚣的问答中看出来。陈嚣问曰:“先生议兵,常以仁义为本。仁者爱人,义者循理,然则又何以兵为?凡所为有兵者,为争夺也。”他说:“非汝所知也。彼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若时雨之降,莫不说(悦)喜。”荀子强调军事手段与道德政治相结合,有它合理的因素。但他过分夸大了政治影响的作用,对军事特点与作用估计不足。这或许就是赵国君臣不能接受他的意见的一个重要原因。
  荀子在赵国议兵的期间,春申君的门客中有人对春申君说:“伊尹去夏入殷,殷王而夏亡;管仲去鲁入齐,鲁弱而齐强。故贤者所在,君尊国安。今孙卿天下贤人,所去之国,其不安乎?”春申君使人聘孙卿。孙卿遗春申君书,刺楚国,因为歌赋以遗春申君①。春申君恨,复固谢孙卿,孙卿乃行,“复为兰陵令”②。
  荀子的学生李斯,在去秦之前曾向荀子辞行,说秦要统一天下,他去秦国游说秦王③。荀子不满意李斯只重法术和权谋的主张。《议兵》篇记,他们师徒在讨论兵法时,对重仁义还是重权谋发生严重分歧。李斯问荀子说:“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荀子生气地说:你懂什么?“女(汝)所谓便者,不便之便也。吾所谓仁义者,大便之便也。彼仁义者,所以修政者也;政修则民亲其上,乐其君,而轻为之死。故曰:凡在于军(君),将率末事也;秦四世有胜,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此所谓末世之兵,未有本统也。汤之放桀也,非其逐之鸣条之时也;武王之诛纣也,非以甲子之朝而后胜之也;皆前行素修也。此所谓仁义之兵也。今汝不求之于本而索之于末,此世之所以乱也。”李斯所说的“以便从事”,是说怎么有利就怎么去干,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荀子认为就是不便利的便利;施行仁义,才是真正大便利的便利。荀子对李斯重权谋而轻仁义的思想,认为是本末倒置,是致乱的根源。荀子对于秦国军事力量的强盛,是肯定的。但他认为政治的作用比军事力量更为根本。
  《史记·楚世家》载,楚考烈王二十五年(公元前238 年),春申君被杀,荀子也被免官,但定居兰陵,死后葬在兰陵。
  荀子有著作传世。《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 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猾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荀子这部著作,是批判地吸收当时一些学派的优点而特别发展了儒家思想体系。
  荀子的著作在汉代皇家收藏中有三百多篇,其中大多是重复的。经刘向校定,为三十二篇,大致相当于现今流传的《荀子》。刘向《叙录》说:“所校仇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交,除重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刘向所说的“所校仇中孙卿书”,当即皇家图书馆所藏的荀子著作。
  ① 书、赋见《战国策·楚策四》,又见《韩诗外传》卷四;“赋”又见《荀子·赋》;大意略同。② 刘向《叙录》。又见《风俗通义·穷通》;《战国策·楚策四》、《韩诗外传》卷四,所记亦略同,但皆不言“复为兰陵令”。
  ③ 《史记·李斯列传》说:李斯“至秦,会庄襄王卒”,约在公元前247 年。现存《荀子》三十二篇,除书末六篇系荀子弟子所附加外,大都可以认为出于荀子之手。据杨倞考证:《大略》,是荀子的学生摘录和整理荀子的言论汇集而成,“皆略举其要,不可以一事名篇,故总谓之大略。”《宥坐》、《子道》、《法行》、《哀公》、《尧问》五篇,都是荀子和他的学生“所引记传杂事”,所以放在全书的最后。
  荀子的著作,从汉以后,一直不受重视。唐代杨倞是第一个为《荀子》作注的人,清代才又有人继续为《荀子》注释。清末王先谦所作《荀子集解》,对《荀子》的训诂考订和注释比较完备。近代梁启雄所撰《荀子简释》,可作为初学读本。
  论天人关系荀子的思想,发展了春秋战国以来朴素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观点,这在他论天人关系时,说得很显著。《无论》是他在这方面的代表作①。
  荀子认为只有最高明的人,才懂得把“天”和“人”区别开来。他说:“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荀子所说的“天”,不是有意志的人格神,而指的是自然界。他在《礼论》篇说,自然界的生成、变化是“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这种生成变化没有意志、目的,“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天职,是指自然界自身的职能。荀子认为自然有自己的规律,“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常道”、“常数”正表明自然界的运动有其客观必然性。他还说:“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
  荀子所说的天、神既是自然,从而他反对“营于巫祝,信 祥”,否认有鬼神的存在。他在《解蔽》篇举例说,楚国夏首地方有个名叫涓蜀梁的人,既愚蠢,胆子又特别小。他在月光明亮的夜晚走路,竟将自己的影子和头发疑为鬼魅,跑到家中便吓死了。荀子接着分析,人见鬼完全是由于错觉引起的假象。当人在神志不清或是精神恍惚的时候,把无当作有,作出了错误的判断。
  荀子认为,祭祀也只是一种仪式,并不是因为真有鬼神。有人问:“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
  荀子认为,自然界及其规律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的治乱与“天”没有关系,人事才是决定的力量。他说:“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又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自然界的运行变化是有固定秩序的,不会因为尧或桀而改变。政治措施好就得吉祥,政治措施坏就会有灾难。荀子又用问答的方式来说明社会的治乱与自然界无关,决定治乱的是人事。“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时邪?曰:繁启蕃长于春夏,畜(蓄)积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时也。地邪?曰:得地则生,失地则死,① 以下凡论述天人关系不注明出处的引文,均见《天论》。
  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地也。”
  他更就自然界不常见的怪异现象来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他说:“星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傥)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因此,荀子认为可怕的并不是自然的怪现象,可怕的倒是“人妖”,是人为的灾祸。他说:“楛(粗劣)耕伤稼,楛耘失岁,政险失民,田薉(同“秽”,荒芜)稼恶,籴贵民饥,道路有死人,夫是之谓人妖。政令不明,举措不时,本事不理,夫是之谓人妖。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女淫乱,父子相疑,上下乖离,寇难并至,夫是之谓人妖。妖是生于乱。三者错,无安国。”农业生产的破坏,政治的昏暗,伦常次序的混乱,都是“人妖”。这三妖如果发生,就会危及国家的安全。
  在荀子的思想中,不只是社会的治乱与“天”没有关系,人的贫饥与富裕、疾病与健康、祸凶与吉祥,都是人事决定的。他说:“强本(指农业生产)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供养)备(充足)而动时(活动适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指自然灾害、变异等情况)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背)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迫近)而疾,妖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
  荀子承认自然界的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同时指出“人”对自然不是无能为力,“人”可以主观努力去改变自然,给人类造福。他提出了光辉的“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即掌握自然的变化规律而利用它,这是“人定胜天”的思想。他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这意思是说,推崇天而思慕它,那如把天当作物来畜养而控制它?顺从天而歌颂它,那如掌握自然规律而利用它?荀子又说,人能充分运用自然所赋予的“天君”、“天官”诸器官的职能,正确对待自然规律,“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这就能够使天地为人类服务,而万物供人类役使。
  荀子否认有人格神的“天”,把决定社会变化的力量认为是人事而不是“天”,这种观点,在当时说,无疑是进步的。但荀子也有他的时代局限性。在天人关系中,他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合理的。他却又主张“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这就限制了对自然客观规律不断深入地认识,也给“制天命而用之”的范围和效果带来了局限。荀子不迷信鬼神,却把祭祀、卜筮作为一种仪式或文饰,又为宗教迷信保留了地盘。
  论性恶荀子在人性问题上,主张性恶论,跟孟子的性善论相牴牾。
  荀子在自然观方面强调“天人之分”,在人性论方面也强调“性伪之分”。《礼论》篇说:“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本始材朴”指人性的素质,是天然生成的。“文理隆盛”指礼义道德,是人为制作的。荀子所谓伪,是人为的意思。他认为只有人对天然东西加工,才能美好完善。但天然的东西毕竟是人为加工的基础,没有这一客观的基础作为对象,就无从加工。
  荀子批评孟子的性善论不懂得性伪之分,混淆了人的本性与“圣人”制作的礼义的区分,《性恶》①篇说:“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天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人性天然,如同目明耳聪,是不学即能的。而礼义道德等社会规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受了教育,学习以后才有的。荀子的这种思想批判了孟子先天道德论的性善说,指明人的道德属性是社会环境教有的结果。
  荀子反对孟子先验的道德观点。他的性恶论,强调人性都是天然生成的。不论是圣、愚、贤、不肖的人,本性都是一样的。他说:“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他提出“涂(塗)之人可以为禹”。一个普通人只要肯学习,“积善而不息”,就可以成为象禹那样的圣人。这是因为“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社会道德)法正(政治规范)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
  荀子的“涂之人可以为禹”,跟孟子所说的“人皆可以为尧舜”②,结论一致。对“礼不下庶人”的贵族观点来说,也都具有进步意义。但他们的出发点却不相同。孟子认为人的道德观念是先天的,因此启发人的“良知”、“良能”,就可以使人为善,以至成为“圣人”。荀子却根本否定天生圣人的说法。他认为人的道德习性系形成于社会环境教育。《劝学》篇说:“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又说:“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荀子这种社会环境决定人道德品质好坏的思想,包含有唯物主义的因素。他也观察到人与动物的不同点在于“人能群(有社会组织)”。但他的认识不能从此再提高一步,把人看作是社会的、有阶级性的人。他不能清楚区分自然的人与社会的人,不能明确辨别人的生理要求与人的道德品质的关系。他还是把人看作是个体的、生物性的人,他所主张的仍是超阶级的、抽象的人性论。
  荀子批评孟子讲性善是“去圣王,息礼义”。其实,这是他对孟子的曲解。孟子的性善论并不如此,他跟荀子同样是“与圣王、贵礼义”,只是立论的基础不同。孟子的性善论是先验的。他认为人恶的品质是后天的变易。人本来都具有善性,只是“庶民去之,君子存之”①,在存有善性的“君子”中,虽则“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②而有所不同,但与丢失本性的“庶民”是根本不同的。孟子很强调“圣人”用礼义教化人民,所谓“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③。他还把“大人”、“劳心”者与“小人”“劳力”者,把“治人”与“治于人”,“食于人”和“食人”④者,严格地区分开来。荀子从人的生理机能、物质欲望来说明人本来是性恶的,善的品质是后① 以下关于论性而不注明出处的引文,均见《性恶》篇。
  ② 《孟子·告子下》。
  ① 《孟子·离类下》。
  ② 《孟子·尽心下》。
  ③ 《孟子·万章下》。
  ④ 《孟子·滕文公上》。
  天人为的。“人之性恶,其善煮伪也。”他认为圣人变化、改造人的“恶”的本性,兴起人为的善,从而确立礼义,制定法度。他说:“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又说:“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圣王之治,礼义之化,然后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认为礼义不是出自人们天生的善性,而是圣人所造成的人为规范。他说:“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又说:“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在这里,荀子把“圣人”与“众人”分别开来。“圣人”与“众人”,“君子”和“小人”,按其本性来说,既然都是共同的,又为什么不同了呢?荀子认为这是由于后天环境学习积累的不同而造成差别。《荣辱》篇说:“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注错习俗之所积耳。”《儒效》篇有明确地阐述:“故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旦暮积谓之岁,至高谓之天,至下谓之地,宇中六指(上下四方)谓之极,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彼求之而后得,为之而后成,积之而后高,尽之而后圣。故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人积耨耕而为农夫,积斫削而为工匠,积反(贩)货而为商贾,积礼义而为君子。工匠之子莫不继事,而都国之民安习其服(事或职务)。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长期磨炼)使然也。”荀子跟孟子所主张的“天生”的“圣人”不同,而是认为“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从这一观点出发,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小人”与“君子”、贱和贵、愚和智、贫和富的界限。他认为“小人、君子者,未尝不可以相为(互相对换)也”;“涂之人可以为禹,则然”。虽然“可以为(君子或禹),未必能也。虽不能,无害可以为”。《儒效》篇认为只要后天学习得好,就可以由“贱而贵,愚而智,贫而富”。这一看法,表现出在荀子生活的时代,阶级、等级乃至智愚的升降变化,也反映了荀子的思想是代表新兴阶级的利益,要打破以前那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身份等级制,而要以具有新的含义的“礼义”为标准来重新划分等级。他在《王制》篇说:“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
  荀子也跟孟子同样认为君子、小人,劳心者、劳力者,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有鸿沟。《儒效》篇认为君子“知谨注错,慎习俗,大积靡”,“小人”则是“纵性情而不足问学”。他说:“凡所贵尧、禹、君子者,能化性,能起伪。伪起而生礼义。所贱于桀、跖、小人者,从其性,顺其情,安姿睢,以出乎贫利争夺。”《富国》篇又说:“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看来,荀子所说的“君子”和“小人”的相同点是本性都是恶的,所谓“其性一也”。而君子跟小人的不同是,君子能化性起伪,讲礼义道德;小人却是顺其性情而“劳力”贪利,从而产生了役使与被役使的区别。
  在对于“义”和“利”的问题上,荀子与孟子也有不同。荀子不象孟子那样把两者截然对立起来,而是认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但在处理两者的关系上,由于有先后的不同,不仅产生荣、辱的区分,并有制服别人跟被人制服的差别。《荣辱》篇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不苟》篇认为,“小人”是“唯利所在”,唯利是图者,而君子则“小人之反也”。荀子就这样把统治者的“圣人”、“君子”跟被统治者的劳动者、“小人”看成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百姓、小人只有等待“君子”、“圣人”才能“成之”,教养他们成长。他说:“百姓之力,待(依靠)之而后功。百姓之群,待之而后和(和睦)。百姓之财,待之而后聚。百姓之势(地位),待之而后安。百姓之寿,待之而后长。”①没有“圣人”、“君子”,“百姓简直是活不下去。他认为:“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②在这个问题上,荀子和孟子的剥削阶级立场基本上是没有区别的。总之,荀子一方面认为“君子”和“小人”有共同的本性,是可以相互对换的,他要借以打破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世袭等级制,而另一个方面又主张,君子与小人、贵与贱、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有严格界限,要建立一种新的有等级的社会,这就是封建社会。
  因为荀子认为人的性恶,他反对人生的自然发展,他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这是说,人的本性跟辞让、忠信、礼义文理等道德原则是矛盾的,如果顺从人性的自然发展,就会破坏社会道德、秩序,而导致暴乱。
  荀子在《礼论》篇认为,“先王”为了解决人性追求物质欲望而引起的紊乱,才制定礼。他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不忽视人的正当的功利,但他说“先王”是依照社会等级有区别地给予,限制人们的物质欲望要求,以避免无限度地追求,而引起争夺、混乱。他所说的等级,实际上含有阶级的内容。这反映了他在物质分配问题上的阶级差别的观点。他又指出,君主凭权势,以礼义教化跟法治、重刑兼用,以遏制人的性恶的无限制发展。他说:“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政)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在这里,他的君主专制与隆礼,重法观点,以性恶论为理论基础,是很明显的。
  “明分使群”
  “明分使群”①,是荀子关于社会构成的基本观点,这在先秦诸子中是独具特点的。
  荀子所说的“群”,是群体或社会组织。“使群”,是君主役使群体,亦有君主组织社会的含义。荀子很强调“群”的力量。他在《王制》篇说,人能克服自然界,是由于群体的力量。“(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为什么能群?因为人能“分”,即有不同的社会地位、职分。“分”为什么能行得通?依靠礼义。有了社会组织,有了礼义之分,人就能利用“群”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万物。他说:① 《富国》篇。
  ② 《仲尼》篇。
  ① 《富国》篇。
  “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他反复强调“分”是“群”的基础。他说:“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分”是根据礼义的规定,又依靠礼义来维系,从而荀子认为人“不可少顷舍礼义”。他又认为,人和水火、草木、禽兽,都有本质上的不同,而其主要区别是在于有无礼义。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非相》篇也说:“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别,指社会身分的区别)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荀子把有无礼义作为和禽兽区别的标准极言其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荀子在《非相》篇阐述了为人之道和禽兽的根本不同点是父子有亲,男女有别后,紧接着又说:“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这就可以看出,荀子所说的“辨”、“分”,主要内容是礼的“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卑尊)皆有称者”不过他所说的“分”,也有职分,即社会分工的含义。从他的社会观出发,认为人类群居并处,有同一要求而达到要求方法不同,有共同的欲望,而满足欲望的智力各异,故须彼此分工合作。一个人的生活所需,要靠各行业制成的物品来供养。一个人的能力是不能兼通各种技艺的。如果人们离群索居而不互相依赖,就会无法生活下去。所以,必须“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①不能要求一个人“能徧(遍)能人之所能”,②“能徧知人之所知”③。而是各有专长。他说:“相高下,视 肥,序五种,君子不如农人。通财货,相美恶,辩贵贱,君子不如贾人。设规矩,陈绳墨,便备用,君子不如工人。..言必当理,事必当务,是然后君子之所长也。”①看来,荀子所说“分”的内容,有社会职业分工的含义,也具有伦理、等级、阶级的性质。
  荀子认为人类社会有“分”。有社会地位、分工的差别是必然的。不这样,就会没有社会秩序,而出现混乱的局面。《王制》篇说:“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通赡,满足)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这是说,社会上齐一、平等,一定会出现争夺、秩序紊乱。有“分”,有上下的差别,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才是养育天下的根本。《君道》篇更明确地说:“职分而民不慢,次定而序不乱。”
  怎样才能做到“明分使群”呢?荀子认为要靠礼义规范。礼义的制定者是“先王”,贯彻者是“圣君”。因此,他更突出国君的作用。他说:“君者,善群也。”“君者,何也?曰:‘能群也’”。又说:“能以使下谓之君。”“人主者,以官人为能者也”。他认为“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②① 《王霸》篇。
  ② 《儒效》篇。
  ③ 《儒效》篇。
  ① 《儒效》篇。
  ② 以上引文,分见《君道》、《王霸》、《富国》等篇。
  在荀子的思想中,虽然也重视“庶人”“民”的力量③,但他认为对社会历史起支配、决定作用的是“圣王”,是“明分使群”的国君。“明分使群”的社会观,也就是英雄史观,是荀子君主专制思想的基础。
  法后王荀子关于历史运动趋向的观点,是主张法后王,可说是后王史观。它的内容主要包含:“古今一致”论,是一种历史没有质变趋向的静止观点;“以近知远”论,是后王史观的主要内容,它包含有从实际出发考察、解决社会问题的想法。
  荀子认为古今一致,无所谓进化。他说:“古今一也,类不悖,虽久同理。”又说:“百王之无变,足以为道贯。”“文王之道同伏戏(羲)。①荀子在《非相》篇把那些分别古今的人称作“妄人”、“众人”,是愚蠢、浅陋,鼠目寸光的人。他说:“夫妄人曰:‘古今异情,其所以治乱者异道’,而众人惑焉。彼众人者,愚而无说,陋而无度者也。其所见焉,犹可欺也,而况于千世之传也。妄人者,门庭之间,犹诬欺也,而况于千世之上乎。”他就是根据古今一致的论点才得出“百王之道,后王是也。”②他认为,历代帝王的治国原则,同后王是一样的。“后王”,是在“百王之中”,而不是在“百王”之外。
  荀子颂扬“先王”。《非相》篇说:“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他更强调学习“后王”。《儒效》篇说:“言道德之求,不二后王。..百家之说,不及后王,则不听也。”《成相》篇又说:“至治之极复后王。”在这里,于“后王”的前面有一个“复”字,可见荀子所说的“后王”,不是和他同时的王,而是在他以前的王。
  荀子既然认为“古今一也”,并对“先王”“后王”都赞扬,为什么又主张“法后王”而斥“俗儒”是“呼先王以欺愚者而求衣食”①呢?《王制》篇解答说:“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渺茫)。法贰后王,谓之不雅(不正)。”这意思是说,三代以前的先王,事迹太久远,已说不清楚,而三代以内的“后王”事迹,比三代以前的先王事迹清楚。这可见,荀子所说的“后王”,是指“三代”以内的王。
  荀子在《非相》篇说:“圣王有百,吾孰法焉?曰文久而息,节族(乐的节奏)久而绝,守法数之有司极(久远),而褫(废驰)。故曰: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灿然者矣,后王是也。彼后王者,天下之君也。舍后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犹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也。故曰:..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欲知周道,则审其人所贵君子。”这意思是说,在上百个圣王中,我们效法谁呢?“先王”的事迹因时间的久远而失传、消失了。所以要考察、效法的“圣王”是事迹灿然的“天下之君”,是为被人尊崇的“君子”,是人所详知的“后王”。这样的“后王”,是哪个朝代的哪些“王”,才配称“圣王”呢?他又“以近知远”的观点出发,提出“欲知上世,则审周道。”这里的③ 《王霸》篇,“人服而势从之,人不服而势去之。”
  ① 以上引文,分见《非相》、《天论》、《成相》等篇。
  ② 《不苟》篇。
  ① 《儒效》篇。
  “周道”是与“上世”相对而言,因而“周道”应是指“周朝之道”,开创“周道”的圣王应是文、武,而“周道”也应是“文武之道”。荀子在《非相》篇认为历史上传述的事迹,年代久远的就简略,时间近的就详细。夏、商、周三代的事就是这样。“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非无善政也,久故也。”在荀子看来,不要说“上世”的“圣王”的事迹,就是夏、商的禹、汤“传政”,也不如周朝后王①的事迹详细、明白。
  荀子的“古今一致”论和“法后王”的思想、导致出他的“以近知远”
  的观点。荀子在《不苟》篇说:君子“所听视者近,而所闻见者远,是何邪?则操术然也。”(谓“以近知远”、“以今知古”所持之术如此。)由于“千人万人之情,一人之情是也;天地始者,今日是也;百王之道,后王是也。”从而“君子审王之道,而论于百王(百代之王)之前,若端拱而议。推礼义之统,分是非之分,总天下之要,治海内之众,若使一人。”《非相》篇更明确地说出他的“以近知远”的观点:“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故曰: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细小、微弱)知明。”他在《不苟》篇认为掌握了“以近知远”原则的“君子不下室堂而海内之情举积(全部集聚)。”《解蔽》篇认为达到认识上没有偏蔽的“大清明”境界的人,能够“生于室而见四海,处于今而论久远。”他还把“今”作为“古”的验证。《性恶》篇说:“善言古者必有节(符合)于今,善言天者必有证于人。”
  荀子把“百王”分为“先王”、“后王”,虽然都加以歌颂,但更加强调效法“郁郁乎文哉”的周“后王”。这种从“近”“今”出发来观察社会历史问题的思想,反映到他的政治思想上,就是他具有时代要求的某些主张,如礼治的内容中包含了法的因素,和他的君权集中、统一的思想。
  隆礼尊贤和平政爱民在政治上,荀子认为,君主推崇礼而尊重贤人,可以统一天下;重视法而爱民,可以在诸侯中称霸。《礼论》篇认为,人生下来就有物质欲望,如果这种追求“物”的欲望,没有“度量分界”,就会发生争夺以至使社会陷于混乱。因此先王依照等级来限制、满足人们对物质的要求,使人们的欲望不至因物资的不足而得不到,使物资也不至为人们欲望的无限制而用尽。物资和欲望相互制约而能长久地保持协调,这就是“礼”的起源。“礼”包含有法的因素,而法是由礼派生出来的。正如《劝学》篇所说:“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
  在荀子的眼目中,礼重于法。他认为“礼”是“道德之极”①,“人道之极”②。《修身》篇说:“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富国》、《礼论》篇都说,“礼”是对伦常、等级、贵贱地位的合宜规定。① 荀子所说的“后王”,历来有不同的解释。我们同意清代刘台拱和王念孙的意见:“后王”,是指周文王、武王。《正名》篇说:“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从“今圣王没”,“若有王者起”等话来看,“圣王”不会是指东周时期的王,而西周时期以文、武为代表的“王”,才配称“圣王”。① 《劝学》篇。
  ② 《礼论》篇。
  《王制》篇认为君主选任官吏,要以“礼义”为标准。《礼论》篇更扩大了礼的支配范围。它不仅包含有法,甚至扩大到天地日月等上面去,就是把礼看成是社会和自然的共同原则。他说:凡礼,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贰之则丧也。礼岂不至矣哉!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荀子把“先王”制订的“礼”的作用扩展到自然界,跟他《天论》篇“天人之分”的思想有矛盾,跟他的“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却有联系。他的目的是要抬高“礼”的地位,以加强对人们的说服力。
  法,也是荀子政治思想的重要部份。一方面,他把礼的内涵扩大,几乎变成“法”的同义语。另一方面,他言礼,同时也言法,有时礼法连称,如《王霸》篇说:“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枢要也。”“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大分也。”有时他以“礼义”与“法度”并举,如《性恶》篇说:“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有时甚至把法估计得很高,《君道》篇说:“法者、治之端也”。这跟荀子“重法”思想不可分割的刑赏,都是建立在性恶论的基础上。正因为人生而有“好利而恶害”之性,庆赏刑罚才起作用。正如《王制》篇所说:“勉之以庆赏,惩之以刑罚”;“无功不赏,无罪不罚。”
  礼和法的施行,有上下的差别。《富国》篇认为,政治好的国家“其百吏好法,其朝廷隆礼”。又说,“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但荀子认为礼和法都比不上“圣人”“君子”之更为根本。这因为礼是先王制定的。《王制》篇说:“君子者,礼义之始也”。《修身》篇也说:“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君道》篇说:“有治人,无治法”。“君子者,法之原也。”《致士》篇更明确地说:“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这种礼、法有上下之别及“人存政举”的观点,都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特点。
  在政治上,荀子还重视平政爱民。《王制》篇以坐车为例。马惊了,车上的君子就坐不安稳。最好的办法,是使马静下来。“庶人”惊惧政事,起而反抗,君子的地位就不能安稳。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一些恩惠。具体的措施是:“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荀子还引《尚书》的话来证明:“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他认为船和水的关系,就如同国君和百姓的关系。国君要想保持地位的安稳,没有比改善政治,爱护百姓的办法更好了。他说:“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所谓“平政爱民”是荀子从国君的立场来说的。《君道》篇指出:君民关系的主导方面是国君。他说:“君者,仪也,民者,景也,仪正而景正。君者,槃也。民者,水也①。槃园而水园。”如果国君不能爱民、利民,就得不到人民对自己的亲近、爱护,民也不会为国君使用、出死力,而兵强、城固就会成为空话,敌人也必将乘机而入侵。这样,要求得“无危削,不灭亡,不可得也。”他在《王霸》篇总结说:“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① 今本“君者仪也”下夺“民者景也”;“君者槃也”下夺“民者水也”。今依卢文弨、王念孙校补。之誉者荣。三得者具而天下归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
  荀子“平政爱民”的思想,表现在经济方面是“富民”。他承继了孔子“百姓足,君孰与不足”②的思想,而主张“藏富于民”。《富国》篇说:“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窌仓廪者,财之末也。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源也。等赋府库者,货之流也。”他认为,如果做到“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最好的治国大计。
  荀子认为,“节用”的好处很多。它是向自然斗争的一种手段。《天论》篇说:“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它是富国裕民的良好办法。《富国》篇说:“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同藏)其余”。这样可使财富积如丘山;不这样就难免于贫穷。《荣辱》篇认为现在的“节用”,是从长远考虑,以备后用。他说:“今人之生也,方知畜鸡狗猪彘,又畜牛羊,然而食不敢有酒肉;余刀布,有囷窌,然而衣不敢有丝帛;约者有筐箧之藏,然而行不敢有舆马。是何也?非不欲也,几不长虑顾后而恐无以继之故也。于是又节用御欲,收敛蓄藏以继之也。”
  荀子很注意“民富”对生产的作用。《富国》篇说,“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反之,如果“不知节用裕民则民贫”,民穷就会土地贫瘠而荒芜,粮食产量还不到正常收成的一半,统治者即使想方设法地收取租税,得到的也很少。荀子在《国富》篇所主张的“节用”,是按礼所规定的不同等级的享用标准来节制消费,所谓“节用以礼”①,这与墨子所主张的节用不同。
  荀子在《富国》篇还提出“以政裕民”的思想。他说:“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有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荀子所说的“以政裕民”、“国富”的政治措施,是发展农业,“省商贾之数”。这是重农而限制商业。但从“平关市之征”的内容来看,他又是重视商业的社会职能的。在荀子看来,农业是唯一的财富的生产本源,商业,还有手工业是不生产财富的,这是他重农抑工商的思想根源。《富国》篇说:“士大夫众则国贫,工商众则国贫,..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大略》篇说:“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在农工商三者中,农业可以生产财富,而“工商众则国贫”,“省商贾之数”又可以使国富,则工商不生产财富是明显的。他在《君道》篇也阐明这一观点说:“省工贾,众农夫,禁盗贼,除奸邪,是所以生养之也。”
  荀子认为工商业有重要的社会职能,故将农、工、商三者及其作用同时并举,这在先秦诸子中是最多的。他认为商业的作用在于使财货流通。因为有商业然后各行业的从事者才能获得别人所生产而又为自己所需要的物品。《王制》篇说:“流通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斫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商业贸易既以货为目的,最紧要的是使货财“无有滞留”,而妨碍财货流通的,是关卡的苛征与监督买卖契约执行的市场管理人员的不公正行为。所以② 《论语·颜渊》。
  ① 《富国》篇。
  他要求“关市几而不征,质律禁止而不偏”①。同时还应当不断清除垃圾,整修道路,肃清盗贼,整理廛肆居所,以使商旅往来不惑困难,而达到“商旅安,货财通,而国求给”②。
  战国时期的农业生产水平,比以前虽有明显地提高,但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过多的劳动力投入手工业、商业,对于整个社会经济是不利的,对地主阶级也是不利的。从而,荀子主张减少工商业的人数,是有他的客观依据的。地主阶级及其政权,既需要经济交换,而工商特别是商业又破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一时期的地主阶级,在经济上不免勾结商人,在社会、政治上又打击、排斥商人。这一社会矛盾,就是荀子主张对工商业既抑制又认为商业有社会职能的历史背景。
  对人民“富而教之”的思想,是孔、孟至荀子儒家的传统思想。荀子是性恶论者,这种观点就更加显明。《大略》篇说:“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立大学,设庠序,修六礼①,明七教②,所以道(导)之也。”他还引《诗·小雅·绵蛮》篇“饮之食之,教之诲之”的话来证明他的见解的正确。
  君权集中和思想统一荀子所处的时代,君权集中和大规模的统一趋势已经日益显明。因此,国君“尊无上③”和“一天下④”在他的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荀子认为,国家跟家庭一样,只有尊重一个权威才能安定。《致士》篇说:“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他以国君与父家长相比,是拿政治关系与血缘关系相比,古代学者多有这种不恰当的比附。《议兵》篇说:“权出一者强,权出二者弱”。《大略》篇提出有权柄的“王者”居处在天下的“中央”地区,是合乎“礼”的规定①。国君怎样才能“尊无上”呢?《君子》篇说:“尚贤使能,则主尊下安。贵贱有等,则令行而不流(留)。亲疏有分,则施行(给予恩惠)而不悖。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他认为尚贤使能、区别它们使之合宜,就是“义”,死和生都是为了维护它们,就是“节”,能忠实真诚地实行它们,就是“忠”。仁、义、节、忠都能做到,就完备无缺了。为什么臣民要尊国君呢?《礼论》篇说:“父能生之,不能食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诲之者也”。他认为国君对臣民来说,兼有父母的恩情,所以要尊君而守孝三年。荀子认为,通士、贤臣、圣臣,都是“上能尊君下爱民”②的人;臣下的职责就是要“事业听上”① 《王霸》篇。
  ② 《王霸》篇。
  ① 六礼,相冠、婚、丧、祭、乡、相见六个方面的礼节规定。
  ② 七教的“七”,原为“十”字,依王念孙校改。七教是指,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和宾客,七个方面的教化。
  ③ 《君子》篇。
  ④ 《王霸》、《非十二子》篇。
  ① 《大略》篇:“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② 《不苟》篇:“通士”“上能尊君下爱民”。《成相》篇:“曷谓贤?明君臣,上能尊主下爱民”。《臣③。
  荀子已经看到“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④。主张“天下为一,海内宾”⑤,宣扬“四海之内若一家”⑥。在统一的根本途径上,《成相》篇提出:“治之经,礼与刑,..明德慎罚,国家即治四海平。“荀子还认为,在政治上统一的同时,还必须有思想上的统一。《非十二子》篇说:“一天下,财(同裁)万物,长养人民,兼利天下,通达之属莫不服从,六说者立息,十二子者迁化”。《解蔽》篇也说:“今诸侯异政,百家异说”,应该是“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二心”。随着七国争雄局面的走向统一,诸子争鸣局面也应趋向思想上的一致。
  荀子在《议兵》篇提出,兼并统一还比较容易,保持巩固下来却是难的。“兼并易能也,唯坚凝之难焉。”那么,怎样才能达到兼并统一而且得到最大的巩固呢?他认为“凝(团聚)士以礼,凝民以政。礼修而士服,政平而民安。士服民安,夫是之谓大凝。以守则固,以征则强,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儒家思想体系的发展和对诸子学说的批判荀子是战国末年富有批判精神的儒家大师。他几乎是全面地批判了当时流行的重要学派。他继承了儒家的传统思想,吸收了诸子学说中的一些合理因素,发展了儒家的思想体系。
  关于天道,孔子孟子都很少论及。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反映了自然史的朴素观点,但也只是一种感情上的流露,并没有上升为理论,甚至还不能说是认真的判断。荀子有《天论》的专篇,系统地论述了他关于天道的思想。老子论天道,有自然史的因素,但他的世界观体系是唯心主义的。荀子吸收了他的自然史观点,而把他的唯心主义世界观作了唯物的改造。在天人关系上,道家主张顺应自然,荀子则主张人定胜天。”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荀子批判老子,“有见于诎(屈),无见于信(伸),”批评庄子是“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也并不认为,人的意志可以克服一切,而是认为,在一定条件下,人的主观努力是可以起作用的。
  荀子承认人的物质欲望。他认为,这属于人的本性。但认为,对这种欲望不加克制,会引起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因而形成社会上的动乱,使人们不得安居。圣人制礼以限制人们的欲望,因而社会才得以安定下来。这是荀子论性恶的主要依据,也是论礼之起源的主要依据。
  礼,是荀子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孔子讲仁,也讲礼。实际上,孔子讲仁,是为礼服务的。所以,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不学礼,无以主。”孔子的时代,礼成了具文。孔子提出了仁,所以充实礼的内容。孟子时,也讲礼,更多的时候是讲仁义。这可能是因为,这时礼道》篇:“上则能尊君,下则能爱民,..是圣臣者也。”
  ③ 《成相》篇:“臣下职..事业听上,..。”
  ④ 《王霸》篇。
  ⑤ 《成相》篇。
  ⑥ 《王制》篇。
  ① 以下,多参见侯外庐的论点,见《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第549—588,人民出版社1962 年印本。的传统已破坏得很厉害,已无从谈起了。荀子又讲起礼来,这是因为当时统一的趋向已相当显著,礼又感到需要,所以又提出来了。当然,从具体的内容说,荀子所说的礼不同于孔孟所说的礼。从礼的根本性质说,孔子、孟子、荀子所说的礼,都指的是统治秩序、社会秩序和道德秩序。所谓分上下,别贵贱,这在孔子、孟子、荀子那里,就都没有什么不同了。在这个意义上,荀子所谓“隆礼”,正是儒家的传统思想。荀子关于礼的起源之理论上的论述,这是孔子所没有的。孟子有关于人性的详细论述,但不能跟礼的起源联系起来,而且他关于性的论述,是先验论的,这跟荀子之从社会的客观现实考察问题是不同的。
  在政治上,荀子提出三项要求,《王制》篇称之为三节。一是平政爱民,一是隆礼敬士,一是尚贤使能。这在上文已经说过。现在要特别指出的是,三者之中实以隆礼为主要环节。平政爱民是隆礼的先行条件,尚贤使能是要有能推行礼的人。故《王制》篇又说:“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杰也。”又说:“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荀子也提到法的作用。《天论》篇:“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即霸。”《王制》篇说:“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在荀子的思想体系中,刑是礼的补充,但已与孔子所说“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有很大的不同,而对法家的主张有所靠近。
  荀子对诸子学说的批判不限于礼,但也往往是以礼作为批判的重要尺度。荀子书中,《不苟》、《儒效》、《富国》、《王霸》、《天论》、《正论》、《乐论》、《解蔽》、《性恶》等篇都有对诸子的批判,而《非十二子》篇,有比较集中的评论。《非十二子》篇批判了墨子、宋钘和慎到、田骈,主要是批判墨子、宋钘“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这是说他们的学说不利于建设国家的统治秩序;批判慎到、田骈的立场游移,“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的奉迎态度,“不可以经册定分”,也无益于统治秩序的建立。以“隆礼”的观点看来,荀子认为,这些学说都是“欺惑愚众”之说。《非十二子》篇还批判了惠施、邓析,更明白地说他们“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这不是一般的评论,简直是申斥了。
  《非十二子篇》对于儒家的一些不同流派,也都分别有所批判。它说:“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祇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这是说,子思孟子的言论并非孔子的真传,他们也提不出旗帜鲜明的纲领性的东西。如果同“礼”联系起来,可说子思孟子没有能突出礼的作用。《非十二子》篇还说到子张、子夏、子游门下的后学,有的是装模作样,有的是好吃懒做。它指出:“弟佗其冠,神禫其辞,禹行而舜趋,是子张氏之贱儒也。正其衣冠,齐其颜色,嗛然而终日不言,是子夏氏之贱儒也。偷儒惮事,无廉耻而耆饮食,必曰君子固不用力。是子游氏之贱儒也。”
  荀子对诸子之学“有蔽”的地方,予以揭发批评。对其“有见”的地方,多相对地予以吸收。他在逻辑思想方面的态度就是这样。他于惠施、邓析的名辩思想有尖锐的批判,但并不一般地反对名辩,反而是主张必要的论辩。他说:“君子必辩。及人莫不好言其所善,而君子为甚焉。”①又说:“君子絜其辩而同焉者合矣,善其言而类焉者应矣。”②荀子认为,辩是宣扬自己的优点的必要手段,还可以从别人吸取有益的因素。荀子书中对于诸子学说的批判,对于所持主张的发挥,都可以看作荀子对“君子必辩”上的实践活动,是“士君子之辩”。荀子对墨家的社会思想也有尖锐的批判。在思想体系上,荀子之学是跟墨家对立的,但在逻辑思想方面,荀子吸取了墨家的成果,加以修正或发展,使他的儒家思想体系在这方面得到了充实。
  “故”概念和“类”概念在墨家逻辑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荀子同样提出了这两个概念,但却修正了其具体的内容:在墨家逻辑思想里,“故”是判断或命题所从出的客观依据。荀子所说的“故”,有时是就客观依据而言,有时则属于主观意义的范畴。所以,荀子对“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思想,即列入于被批判的对象。荀子认为,礼虽被认礼是圣人的制作,但他对于礼之起源的说法,却是依据一定的客观存在而作出的论断。
  “类”,在荀子逻辑思想中,是立言之本。他常以“类”与礼并举。如说:“其言有书,其行有死”①,“老以礼安,言以类使”②,这就是说,行动要以礼为准则,认识要以知类为准则。能知类,则可“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知明”③。这样,荀子认为可以突破感性认识的局限。但这又是一种演绎的方法,跟墨家“以类取,以类与”之重视归纳者并不相同,不利于开辟新的知识领域,且易陷于成见的困扰。荀子说:“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君子不听。”④这是认识上的专断,就把“知类”的方法关闭在一个狭笼里了。
  但是,荀子关于知类的论述,并不是没有成就的。他认为,类的区分是相对的。同之中还有同,亦即还有异。别之中还有别,亦即还有同。依此类推,同异之差都不是截然的。《正名》篇说:“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共)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又)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遍(别)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又)别,至于无别然后止。”
  荀子还认为,类是可以转化的。类怎样能转化呢?荀子提出了一个“积”字,一个“假”字。《劝学》篇说:“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又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假”有通过一定的条件向对立的方面转化的意思。“积”有从量变向质变转化的① 《非相篇》。
  ② 《不苟》篇。
  ① 《儒效》篇。
  ② 《子道》篇。
  ③ 《非相篇》。
  ④ 《非相篇》。
  意思。荀子对于这两点,在举例以外,没有作出正面的阐述,但这是具有辩证法精神的,是中国思想史上的光辉思想。
  在春秋战国时期学术发展中,荀子是一位富有时代色彩而善于总结的人物。他通过对诸子学说的批判,也包含对儒家不同派别的批判,吸取了这些学说中合理的因素,发展了儒家的思想体系,同时也因为儒家传统的限制而有不可避免的局限。荀子正面临新的历史时期的到来,他的思想特点也透露了一些这方面的征兆。
  第二节韩非生平和著作韩非死于公元前233 年,生年约在公元前280 年。他出身于韩国的贵族,同李斯都做过荀况的学生。他有些口吃,不大善于讲话,却很能写文章。韩非见韩国日趋削弱,曾上书韩王,主张变法图强。韩王不能用。他的《孤愤》、《五蠹》等著作被秦王政看到了,却大为赞赏,感叹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秦王政派兵进攻韩国,韩非被派出使秦国。韩非到了秦国,秦王政很高兴,但还没有信用他。秦国的大臣李斯和姚贾却在秦王面前说韩非的坏话,以致韩非被关进监狱。李斯又派人送毒药给韩非,韩被迫自杀于狱中①。
  韩非的著作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现存《韩非子》五十五篇,大体上可以说是韩非学派的著作汇编,除少数篇章外,大多数是韩非的著作,反映了韩非的思想。
  历史进化的观点韩非在《五蠹》篇②中较系统地论述了社会历史的进化。他说: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蜯(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禹、汤、武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可见,韩非把社会历史看做是分阶段、不断向前进化的。历史不会倒退,复古是不可能的。每个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历史上所谓“圣人”都是根据当时的条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到了今天还有人称颂尧、舜、鲧、禹、汤、武的老一套治理国家的办法,就一定会被当今的“新圣”所笑。他从历史的进化中得出的结论是,“圣人”不向往久远的古代,不效法成规旧例,而是要研究当时的社会情况,来制定相适应的措施。他嘲讽那些“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的复古主义者,就象“守株待兔”的人那样思想僵化,愚蠢可笑。韩非把历史分为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三个时期,这虽不科学,但他摆脱了宗教迷信观念,用富有传说价值的资料来论述社会① 现存占书记载韩非生平活动的很少。今所知有关这方面的材料,主要来自《史记》中的《老子韩非列传》。还有《史记》中的《秦始皇本纪》、《韩世家》、《六国表》、《战国策》的《秦策》,以及《论衡》的《祸虚》、《案书》,对韩非的事迹也有所涉及。《韩非子》虽有五十五篇,但除《存韩》篇略涉及韩非的事迹,《难言》篇偶见“臣非”字样外,没有他自述的话。《问田》篇的后段记录堂谿公跟韩非的对话,韩非有一些述志的话。但对这段记载,历来有人怀疑不是韩非所作。堂谿公是韩昭侯时人,比韩非早得多,但韩非死于韩王安六年,上距韩昭侯之卒一百年。据此推算,老年堂谿公与青年韩非的会见亦并非绝对不可能。问题是文中用“子”字尊称韩非,用“臣”字谦称堂谿公,不大符合两人的身份。这段记载很可能出于后人之手。
  ①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② 以下引《韩非》,都只注篇名、不注书名。
  历史的进化,并批判复古的思想,这无疑是进步的。
  社会历史为什么不断进化呢?韩非认为应当从人们经济生活条件的变化中去找寻它的原因。经济生活条件的变化,影响政治及道德风尚的变化。他在《五蠹》篇里说: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财货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这是说,古今社会变化、治乱,是由于人口的增长比财物增长的速度快。古代人口少,财物有多余,人和人之间没有争夺,不用厚赏重罚,自然相安无事。现今人口多了,财物缺少,虽然尽力劳动,还是不够吃用。就是厚赏重罚,还是免不了社会的争乱。韩非能从经济生活条件的变化来解释社会治乱的根源,在古代思想中是可贵的。他以前的思想家一般都在研究怎样增加人口,而他却提出从人口与财物对比关系来分析社会治乱的新见解。但他把治乱的原因简单地归结为人口多少、财货多少是不正确的。他听说的古代,人口固然是少而物质财富却未必充裕;他的时代,人口虽较古代多而物质财富却未必少。他的阶级局限和时代的局限性,使他不可能认识到社会争乱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不合理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与阶级剥削制度所造成。
  韩非又说,尧当天子,住的是茅草房,吃的是粗粮野菜汤,穿的是简陋的衣服,生活跟现在一个看门的人差不多。禹当天子,亲自带头劳动,腿上的汗毛都被磨光,劳苦的程度不亚于现在的奴隶。这样说来,古时候把天子位让给别人,是解除劳苦。今天的县令,就是死了,他的子孙还不失富贵,当然就没有人会辞官位了。“是以古之易(轻视)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重争士(仕)橐(讬,指依附权势),非下也,权重也。”他认为古今的这些不同,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由于物质利益和权势的轻重所造成的。
  韩非从社会历史进化的观点出发,从各个方面据史论证“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古今异俗,新故异备”观点的正确,得出法治是历史进化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他批判“仁义道德”,反对复古主义,主张向前看。这种思想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敢于变革创新的进取精神。他注意到从经济生活条件中去找寻历史变化、进化的根源,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社会矛盾的观点战国时期的社会矛盾尖锐复杂。这促使韩非探索社会中不同地位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他的看法。
  “矛盾”一词,是韩非最早提出来的。他是用矛盾观点分析批判孔、墨显学的矛盾而说明法家思想的正确。他在《难一》篇中说,尧为天子的时候,“历山之农者侵畔”、“河滨之渔者争坻”,“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亲身到这些地方去耕田、打渔、烧陶而改变了这些坏风气。孔子为此而赞叹说:“圣人之德化乎”,但孔子又说尧是“圣人”。韩非认为: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楚人有鬻楯(盾)与矛者,誉之曰:“吾楯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楯,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楯之说也。
  这是从尧舜两誉之矛盾,揭露儒家美化先王之不可信。
  在《显学》篇里,韩非从分析儒家、墨家内部的矛盾观点和儒墨两家间的矛盾观点,来否定儒家墨家学说,和他们所颂扬的先王之道。他说,孔丘、墨翟之后,儒家分为八派,墨家分为三派。她们的取舍相反,但都说自己是孔墨的真传。孔子墨子都称赞尧舜,但他们的取舍各不相同,也都说自己得了尧舜的真传。孔墨都不能复生,尧舜已经死了三千年,要判断他们谁得到真传,是不能确定的。他认为盲目相信“先王”、“尧舜”的事,不是愚蠢就是欺骗。“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韩非又说,孔墨对丧葬的主张是矛盾的,“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
  韩非认为君臣的关系是利害矛盾。君主用官爵来换取人臣的死力。臣下为达到富贵的目的,必然用死力来换取君主的官爵。他在《外储说右下》引用田鲔的话说:“主卖官爵,臣卖智力。”又在《难一》篇说:“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巨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主计算臣所出力量的大小,臣也计算君主所出爵禄的高低,君臣之间犹如买卖的关系。这种君臣关系,正是当时不凭借世袭而取得官位的反映。旧的君臣关系是以宗族的血缘为纽带,旧贵族是凭借世袭得到官爵,儒墨各家的“仁义之说”客观上起着维护旧制度的作用。因此,他认为“君不仁,臣不忠,则可以霸王矣。”①他又认为,由于“霸王”是国君的大利,所以国君任官使能,赏罚无私;“富贵”是人巨的大利,所以尽力致死,是为了取得爵禄而致富贵。君臣各为其利,并不是君仁臣忠而是利害关系。英明君主治理国家的办法是“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即用庆赏和刑罚来晓示全国。同时,要使臣下有“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否则臣下就要“行私以干上”。②韩非认为,在君臣的利害矛盾,君主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储说右上》,“人主者,利害之轺毂也,射者众。”君主的好恶关系到臣下的利害,所以臣下用种种手段来探测君主的意向,“一国以万目视人主”。《扬权》篇说:“臣之所不弑其君者,党与不具也。因此,韩非把处理好君臣、后妾、嫡孽等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认为是关系到政权安危的大事。《备内》篇专讲防备后妃、嫡子被奸臣利用来劫君弑主事。他说臣下窥觇君主的思想动态,没有停止的时刻,君主的怠懈倨傲是奸臣劫君弑主的好时机。“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傅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君主如果不能看透臣下的远奸和隐微,而只看表面现象以定赏罚,肯定会失败。
  韩非认为,君主与“有威之门”为争夺民众,他们间的矛盾是尖锐、激烈的。《诡使》篇说:“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状(伏)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备内》篇说:“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富贵人,① 《六反》篇。
  ② 《奸劫弑臣》篇。
  起势以藉人臣,非天下长利也。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
  韩非认为,君臣矛盾是当时社会矛盾中最重要的矛盾。《备内》篇说:“《桃左(梼机)春秋》曰:‘人主之疾死者不能处半’。”这就是说,君主大多数是在君臣矛盾斗争中不得好死的。又说:“上古之传言,《春秋》所记,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也。而法令之所以备,刑罚之所以诛,常于卑贱。”这是指责法令对于尊贵之臣往往有利,而助长了君臣间的矛盾。
  战国时期的国君,都是世袭的旧贵族出身。他们与“重人”有矛盾的一面,在政治上争夺权势,在经济剥削上争夺民众。而“重人”又是国君信任、依靠的力量。在剧烈的七国争雄、兼并过程中,国君也有变法图强的要求。魏文侯任用李悝,楚悼王支持吴起,秦孝公信用商鞅,就是最好的例证。在此同时,诸子争鸣,又提出各种与法家不同的政治见解。再加上旧势力和社会传习的影响、束缚,使国君陷于徘徊、犹豫,倾向保守。由于种种原因,国君的思想行动有新旧矛盾,社会传统习俗与法治也有矛盾。《诡使》、《六反》、《五蠹》等篇,都对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有所揭露。《诡使》篇说:夫立名号,所以为尊也;今有贱名轻实者,世谓之高。设爵位,所以为贱贵基也,而简(傲)上不求见者,世谓之贤。威利所以行令也,而无利轻威者,世谓之重。法令所以为治也,而不从法令为私善者,世谓之忠。官爵所以劝民也,而好名义不进仕者,世谓之烈士。刑罚所以擅威也,而轻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谓之勇夫。
  这里的矛盾,韩非叫做“常贵其所以乱而贱其所以治”、“下之所欲,常与上之所以为治相诡”。这就是上之所以为治者在于名号、爵位、威利、法令、官爵、刑罚等,而下之所贵者,则在于虚伪的高、贤、重、忠、烈士、勇夫,这种相反相诡的矛盾十分显明。
  《六反》篇指出六种颠倒的认识和行动,也是揭露国君思想行动和社会现象上的多种矛盾。
  畏死远难,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贵生之士”。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游居厚养,牟食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有能之士。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行剑攻杀,暴憿(徼)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指任侠之流)。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此六民者,世之所誉也。赴险殉诚,死节之民,而世少之曰失计之民也。寡闻从令,全法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朴陋之民也。力作而食,生利之民也,而世少之曰寡能之民也。嘉厚纯粹,整谷之民也,而世少之日愚戆之民也。重命畏事,尊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怯慑之民也。挫贼遏奸,明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讇谗之民也。此六者,世之所毁也。
  在这里,韩非指出,社会上有六种“奸伪无益”的人,可是这六种人却受到世人和君主的尊重、称誉。而六种对“耕战有益”的人,反被世人和君主轻视、诋毁。这样,美名和奖赏就落到坏人身上,而毁谤和祸害却落到好人身上。
  《五蠹》篇指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法、趣(取)、上(君)、下(吏),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
  韩非认为君主对各家不同的政治见解“不相容”而矛盾的事,“兼礼”并重,是造成政治混乱的根源,就是有十个“黄帝”那样的“圣人”,也不可能把国家治理好。
  《外储说右上》、《孤愤》、《和氏》等庸,具体说明了“法术之士”
  与“重人”为争夺君主的信用,发生激烈矛盾斗争的原因及其情况。韩非在《孤愤》篇说:“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谓)重人也。”又说,“当涂者”即当权的“重人”,很少不被君主信任宠爱,而有故旧关系,摸透了君主的心意,以君主的好恶为好恶。这是他们取得贵重官爵的惯技。他们有权势,国外有诸侯的声援,国内“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法术之士”与君主没有“信爱之亲,习故之泽”,又没有权势地位,孤独而无党与,且“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他们的远见明察,能够看透重人的阴情。他们的刚直,能够矫正重人的奸行。而国君却认识不到法术对治国的迫切需要。这就“是智法之士(法术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的形成原因。《孤愤》篇还阐述了“法术之士”与“重人”的矛盾斗争,有五不胜的形势:“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与“重人”的斗争,具有必不胜的条件,他们要想见君主,陈述法治的政见,大臣就像猛狗一样迎而龁之,君主的左右又象社鼠而间主之情。①这样,“法术之士”怎能见到君主,“法术之士”又怎能不危险呢?不是被官吏诛杀,就必被“重人”派遣的侠客以剑刺死。
  在这里,韩非清楚地说明“法术之士”与“重人”的矛盾斗争“势不两存”。即旧贵族势力在退出历史舞台之前与新兴封建势力有难以调和的斗争。这是法家对历史的总结。
  韩非特别强调国君和人民的关系是利害对立的矛盾。《六反》篇说: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亲以厚爱关(纳)
  子于安利而不听,君以无爱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明主知之,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因此,韩非认为,使人民心悦诚服地供统治者役使、剥削是做不到的。《显学》篇说: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故有术之君,不随(追求)适然(偶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为此,他主张国君对人民必须实行强制,用威势压制人民比用仁义羁糜人民更为有效。他抛弃仁义,主张用刑罚镇压人民。
  韩非认为,君臣,父子,夫妻,兄弟,君民,田主与庸客,各政治集团间,新旧政治势力间,各学派间,各学派内部的思想由于人们利害的不同,都存在着矛盾。《六反》篇说:“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备内》篇说,① 《外储说右上》篇。
  医生给人看病不怕脏,做车的人愿意人富贵,做棺材的人愿意人有死亡,这都不是他们仁慈不仁慈,而是他们的切身利益所决定的。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是为“战与驰”,后妃夫人、太子结党与而欲君主之死,不是因为他们憎恶君主,而是“君不死则势不重”,君主死了对他们有利。
  韩非从物质利益的不同解释社会矛盾产生的观点,有它合理的因素,但利害为什么能对人们起作用,他却认为是重在性情的“自为心”,“自为心”是人类共同的本性。《六反》所谓人各以“计算之心以相待”,即人各以“自为”自私的本性而相互交易。
  韩非常常用父母与子女的利害矛盾的例子,来说明人人都是“自为”自利的本性。他说父母为了“虑其后便,计其长利”,所以“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这种“产女则杀之”的特殊现象,他却用来代替了一般。
  他对阶级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如田主与庸客的关系,也是用“自为”自私的观点来解释。他还认为社会上所以有贫富,仅仅是由于个人善不善于“自为”,“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①。他看不到贫富分化的更重要原因是阶级剥削。
  韩非的这种观点,是荀子性恶论的引申,是为强调君主专制提供理论的依据。
  政治思想韩非的政治思想体系是“以法为本”的法、术、势三者的结合。它的出发点是历史进化观和社会矛盾观。根据他的说法,人口既然愈来愈多,而财富却相对地愈来愈少,争夺也就愈来愈激烈,所以在“当今争于气力”的时代,就必须用“倍赏累罚”的法治来维持社会秩序。他在《五蠹》篇说:“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马。此不知之患也。”因此,韩非主张用暴力去镇压一切反抗者,建立君主专制的政权。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有两个来源。一是源于荀子。荀子隆礼重法。韩非丢掉了隆礼,而大大地发展了重法。又一是源于商鞅、申不害和慎到。商鞅在秦变法,大有成就,本编已别有传。申不害,“故郑之贱臣”,相韩昭公,内修政教,外应诸侯。终不害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史称其“学本于黄老而著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①。《申子》早佚,有《大体篇》,保存在《群书治要》中。慎到,赵人,与齐人田骈、接子、淳于髡、楚人环渊等,都是齐的稷下先生。慎到著书,《史记》称其有十二论②,《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慎子》四十二篇。”慎到书,也久佚,清人存辑本。韩非把商鞅论法、申不害论术、慎到论势,加以分析扬弃,发展成为法家的新的思想体系,使他成为法家学说集大成的人物。
  韩非的所谓“法”,就是法令,是官府制定、公布的成文法,是官吏据以统治人民的条规。术,就是权术,是君主驾驭、使用、考察臣下的手段。法和术的显著区别,一个是向国人公布,一个是藏在君主的“胸中”,“故① 《显学》篇。
  ①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汉书·艺文志》著录《申子》,为六卷。②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③《定法》篇是韩非对申不害、商鞅的变法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总结,并指出法、术结合的必要性。韩非有见于申不害只讲术不重法的弊病,指出:“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所以申不害辅佐韩昭侯治国十七年,仍然不能使韩国实现“霸王”之业。韩非又见于商鞅只讲法不用术的弊病,指出鞅之治秦,虽有法以致富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它的结果是“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所以,凭借秦国的强大力量,长达几十年都不能实现“帝王”的事业,这是由于官吏虽然勤谨守法,而君主却不用“术”所造成的。为此,他用答客问的形式,说明法和术的不可偏废。他把法和术,比喻为衣和食,说明治理国家法和术缺一不可。他说:“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韩非认为,申不害讲的“术”,商鞅用的“法”,也还不完善。“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他引申子的话说:“治不逾官,虽知弗言。”他接着批评说,官吏办事不超越自己的职权。说是“守职”,那是对的,但知道自己职权以外的事不说,那就错了。因为君主了解全国的情况,要依靠官吏。如果官吏知道了自己职权以外的事不说,君主还依靠谁做耳目呢?他又引商鞅之法说:“‘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他批评说,如果定这样的法令,叫斩敌首立战功的人做医生、工匠,那么,病就治不好,房子就盖不成。因为医生会调配药剂,工匠有专门的手艺,让有战功者做这些事与他的能力是不相当的。“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韩非拥护并发展了慎到的势治。在《难势》篇中,韩非认为“势”有“自然之势”和“人之所设”的“人为之势”两种。“自然之势”,是指世袭的君位,所谓“生而在上位”。他引慎到的话说:“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看来,慎到讲的似偏重于“自然之势”,韩非所讲的是“人为之势”。“人为之势”是势和法的结合,就是所谓“抱法处势”,是指君主的法治权力。韩非认为像尧、舜、桀、纣那样的君主,“千世而一出”。因此,他所要着重讲的是“中者”的得“势”。所谓“中者”,指的是“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的君主。他认为这样的中主“是比肩随踵而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对于中主来说,“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又说“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①这种势、法并举,势、法结合的“人为之势”,就是韩非对慎到“自然之势”的发展。
  韩非在经过对前期法家学说的分析总结以后,把法、术、势这三个法治要素,构成了一个政治思想体系,故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
  韩非的法治思想,概括地说,是君主凭势,使术,用法来统治臣民。所谓势,就是君主的权威,就是生杀予夺的权力。君主有了这种权力,才能使术用法,使臣民服从自己,为自己所用。韩非认为君主必须把这种大权牢牢③ 《难三》篇。
  ① 《用人》篇。
  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决不能同任何人分享,否则权力就会遭受削弱,甚至丢权丧身。他认为,国和家一样,只能容许独尊,不能容许两尊或近似两尊的局面。否则,国家就要发生纷争。他说:“孽有拟适(嫡)之子,配有拟妻之妾,廷有拟相之臣,臣有拟主之宠,此四者,国之所危也。故曰:内宠并后,外宠贰政,枝子配适,大臣拟主,乱之道也。”②韩非认为君主要依靠官吏统治人民,所谓“明主治吏不治民”。但君臣间又有利害矛盾,所谓“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③。君主驾驭臣下的权术,在《韩非子》中占有相当大的篇幅,在他的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法,在韩非的政治思想中占有主要位置。在韩非看来,法是全国臣民行动的准则。有了法,行动才能有统一的步调。他说:“一民之轨,莫如法。”他认为如果依法行事,就能消除人间的不合理现象,社会秩序才会稳定。“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托天下于尧之法,则贞士不失分,奸人不侥幸。”他还认为,如果按法行事,就是受到惩罚的人,也会心安理得。“以罪受诛,人不怨上。”否则,“释法制而妄怒,虽杀戮而奸人不恐。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因此,他得出的结论是:“释法术而任心治,尧不能正一国”,“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①。
  实行法治主要靠赏罚。在韩非看来,绝大多数人不会自动为善,必须利用人们趋利避害、喜欢受赏而害怕受罚的本性,君主只要运用赏罚,就可以支配全国臣民。他把赏和罚看做重要的统治工具,称之为“二柄”。他说:“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赐)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赏罚的权柄要牢牢地掌握在君主手中。如果君和臣共掌赏罚大权,禁令就行不通,所谓“赏罚共则禁令不行”②,还会出现像宋国司城子罕劫宋君,齐国的田恒杀齐简公那样的事。
  法治的对象是广大的臣民,与术只用于臣下者不同。依照韩非的看法,除了国君以外,不论贵贱,一律要受法的约束。所谓“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①。
  韩非为了说明法治的历史根据,从先王中找出一些事例。《说疑》:尧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启有五观,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五王之所诛者,皆父兄子弟之亲也,而所杀亡其身,残破其家者,何也?
  以其害国伤民,败法圮类也。观其所举,或在山林薮泽岩穴之间,或在囹圄緤绁缠索之中,或在割烹刍牧饭牛之事。然明主不羞其卑贱也,以其能,为可以明法,便国利民,从而举之,身安名尊。
  他主张论功行赏,反对无功受禄,不论亲疏贵贱,只要按法行事,立下功劳,就可担任官职。“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②。这一主② 《说疑》篇。
  ③ 《八劫》篇。
  ① 《有度》、《守道》、《外储说左下》、《用人》等篇。
  ② 《二柄》、《外储说右下》。
  ① 《有度》、《主道》篇。
  ② 《显学》篇。
  张,有利于打破世袭贵族对政权的垄断,便于新兴封建地主分子参加各级政权,对发展巩固封建制度的统治是有积极作用的。
  法治的精神更重要的,在于罚,而且是重罚。《五蠹》篇说:“十仞之城,楼季(战国时魏国善于攀越的人)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类也。故明主峭其法而严其刑也。”韩非认为,人都有量敌而进,计利避言之心,谁也不职冒着最大的危险去博取一点微利。英明的君主就应利用这种心理,实行严刑峻法,使人不敢轻易以身试法。他说:“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所轻,以其所难止其所易。故君子与小人俱正,盗跖与曾、史俱廉。何以知之?夫贪盗不赴谿而掇金,赴谿而掇金则身不全;贲(孟贲)、育(夏育),不量敌则无勇名,盗跖不计可则利不成”。又说:“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妨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①韩非的法治在具体的政治经济措施方面,主要是提倡“耕战”。《韩非子》中虽没有专章论述,但全书却贯彻着耕战的思想,如果说,商鞅是实行耕战政策的政治活动家,那么,韩非就是宣扬耕战政策的政治理论家。他认为国家富足要靠农民,抵抗敌人要靠军队,“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能趋力于地者富,能趋力于敌者强”,要作到“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在他看来,耕战的政策是国富兵强的根本。不实行耕战政策,会使国家贫弱乃至危亡。他说,国家的兵弱地荒是由于“言耕者众,执耒者寡”,“言战者多,被甲者少”。“耕战之士困,末作之民利者,可亡也”。“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②为此,他对于有害耕战政策的人攻击得非常猛烈。在《六反》篇中反对所谓贵生之士、文学之士、有能之士、辩智之士、磏勇之士、任誉之士,说他们是“奸伪无益之民”。在《五蠹》篇中斥责“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的学者、讲纵横的言谈者、带剑的侠士,患御者(怕服兵役的人)和工商之民,称他们为“五蠹”。他认为君主不清除这些对耕战有损的社会害虫,国家就有破亡的危险。
  韩非是一个君权至上论者。他提倡尊君,主张君主集权、专制。他说:“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他认为君权集中的指导思想是法家思想,要求定法家于一尊。他激烈地批判和攻击法家以外的其他学派,特别是当时影响最大的儒家和墨家。他主张严格统治言论与思想,禁止私人著作流传和私人讲学,只准学习国家颁布的法令,只准以官吏为师,即所谓“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在他看来,封建统治者不需要什么诸子争鸣,只需要人民成为“无二心私学,听吏从教”①的顺民。韩非的这种君主专制和文化专制思想,是战国末年各国间走向统一,各国内部趋向君权集中的反映。世界观与认识论韩非继承和发展了荀况的思想,并改造了老子书的若干观点。他的《解老》、《喻老》两篇,是对老子书最早的注解,反映了韩非世界观富有唯物① 《守道》篇。
  ② 《五蠹》、《心度》、《亡征》等篇。
  ① 《扬权》、《诡使》篇。
  主义的方面。
  韩非认为构成世界万物的是“道”。“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他认为,这个“道”,“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时得之以御其变气,..而功成天地,和化雷霆,宇内之物,恃之以成。”看来,他所说的“道”,不是存在于自然界万物之外,而是体现在万物之中,他所理解的“道”,不是精神性的东西,而是物质性的自然本身。
  韩非又把“道”说成是自然万物的总规律,而万物各具有本身的条理,即特殊规律。“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万物之所然,是说“道”是万物之总规律;万理之所稽,是说“道”是各种特殊规律的汇集。万物各有其特殊的规律,“道”是集合万物特殊规律的总规律。因此,万物各有的特殊规律,在总合成“道”时,“道”就把一切特殊规律都包括完尽了。
  韩非认为万物各异的特殊规律,是区别万物的根本。他说:“凡物之有形者,易裁也,易割也。何以论之?有形则有短长,有短长则有大小,有大小则有方圆,有方圆则有坚脆,有坚脆则有轻重,有轻重则有白黑。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理定而物易割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自然万物都有它的形状和性质: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这些特征和属性都有其一定的道理,因此使得他们区别开来,这个使得彼此区别的标准就是“理”。
  韩非说:“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无常操,是以死生气禀焉,万智斟酌焉,万事废兴焉。”万物无时不在变化,所以总合万物之理的“道”也不能不跟着变化。由于“道”的永远不停止的变化,从而韩非认为人们的行动不要墨守成规而不知变通。这一观点和他的进化历史观是有联系的。
  韩非第一次用“理”这个哲学范畴来表示自然万物均各具有特殊规律,说明人们抽象思维比过去的提高,只用“道”这一总范畴,已不能满足哲学理论的需要了。
  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荀况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天生的一种性能。他说:“聪明睿知,天也;动静思虑,人也。人也者,乘于天明以视,寄于天聪以听,托于天智以思虑。”①这里所说的“天”,就是荀子在《天论》中所说的自然;“天明”、“天聪”、“天智”,也是发挥了荀子“天官”、“天君”的说法。就是说人的感觉和思维必须依赖天赋的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
  韩非强调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认为要免除祸害,求得幸福,必须充分认识事物的规律性。他说:“务致其福则事除其祸,事除其祸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得事理则必成功,必成功则其行之也不疑,不疑之谓勇。”①他认为遵循着事物的规律来办事的人,没有不成功的;不认识规律,不依照事物规律而轻举妄动,就是有极大权势和财富的人,也一定遭到失败。
  韩非在《解老》篇中对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所谓“前识”进行了批判。他① 《解老》篇。
  ① 《解老》篇。
  说:先物行,先理动,之谓前识。前识者,无缘而忘(妄)意度也。何以论之?詹何坐,弟子侍,有牛鸣于门外。弟子曰:“是黑牛也,而白在其题(额)。”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在其角。”使人视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以詹子之述,婴众人之心,华焉殆矢!故曰:“道之华也。”尝试释詹子之察,而使五尺之愚童子视之,亦知其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也。故以詹子之察,苦心伤神,而后与五尺之愚童子同功,是以曰:“愚之首也。”
  韩非的所谓“前识”,就是只凭个人的主观妄想臆测,没有以客观事物作为依据的认识。在他看来,詹何的这种主观猜测的伎俩,华而不实,也很愚蠢。一个无知的孩子去实地看一下就能解决的问题,詹何却要“苦心伤神”地去主观猜想。
  韩非提出检验认识是否合乎实际的“参验”方法,用以反对“前识”。
  他主张“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①。“参”,是比较研究,“验”,是验证。“参验”,就是根据实际效果来验证言论、行为的正确与否。他说:“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②正确的言论,应该是名实的统一;实是检验名的标准。他认为使用“参验”方法,对事物进行考察、比较研究的时候,必须有客观的态度,不能有主观的成见。他重视“众端参观”。“众端参观”的意思,是对众人所说所做的事,作参验比较,观察长短得失,不偏听偏信。他认为君主听言观行如果不从多方面比较验证,就得不到真实的言行,只听亲信的话,就会遭受蒙蔽,“观听不参,则诚不闻。听有门户,则臣雍塞。”③韩非用了许多生动的事例来说明认识之正确与否,必须通过实际的功效来检验。他在《显学》篇里说,判断一把剑是否锋利,只看锻剑时掺锡多少和火焰的颜色,就是铸剑的能手欧治也难做到。但用铸成的剑去宰杀动物,那就随便什么人都能分辨出它的利钝。挑选好马,只看马的岁口、形状,就是善相马的伯乐也未必能判定马的优劣,可是,只要实地让它驾一次车,那就是普通人都能分别出马的优劣了。因此,他接着说:“观容服,听辞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则庸人不疑于愚智。”他在《六反》篇说,当人们都在睡眠的时候,无法分辨出谁是盲人;人们都在静默的时候,无法区别出谁是哑吧。可是,只要叫他们看东西,提问题让他们回答,盲人和哑吧的缺陷便都无法掩饰了。韩非认为判断一个人的言论和行动是否正确,不能只凭他自己说的话,也不是只凭争论可以解决的,而一定要根据他言行的实际效果去判断,所谓“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矣。”
  韩非发展了前期法家正视现实的改革精神,强调以实际功用和效果检证知识的真伪,否定无用的争辩。他在《五蠹》篇里说,现在的君主喜欢听花言巧语而不追究它是否合乎实际,对人的使用,欣赏他的虚名而不追究做事的功效。因此天下的“谈言者”,总是夸夸其谈,而不切合实用。所以称颂先王、高谈仁义的人充满朝廷,而政治仍然不免于乱。他认为,改变这种风① 《备内》篇。
  ② 《奸劫弑臣》篇。
  ③ 《内储说上》篇。
  气的办法是使“境内之民,其言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看来,韩非的认识论是为他的法治学说提供论据。在《孤愤》篇里,还表现出他对旧贵族的抗争。他指出贵族以学士的空谈作为替自己辩护的工具,“学士为之谈”,而“贵重之臣”又以“毁诬之言”阻碍“智术能法之士”与君主接近,从而“智术能法之士”和“贵重之臣”便形成“不可两存之仇”。韩非认为,要解决这种不可两立的矛盾,必须清除那些维护贵族的没有经过参验的“愚诬之学”,唾弃那些“微妙之言”。
  韩非的参验方法,用来考察一般认识的真假,特别是他以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事实作为参验的根据,是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精神的。但他把法令作为考察政治上言行是非的标准,则又趋向了唯心主义。他认为,判断言行是非,要经过参验,而参验的标准是法令,符合法令的言行就是对的,违反法令的言行都是错误的。“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①君主公布的法令,在当时虽然有它的进步性,但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压迫人民的工具,它并不能反映政治上的真理,当然也不能做为参验的标准。韩非把参验的认识论庸俗化,使参验成为推行法令的手段。
  韩非是战国末年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我国古代一个卓越的思想家,他积极倡导的专制主义理论,为秦的统一提供了理论基础,对以后两千多年的政治,发生了深远的影响。韩非思想中的进步性和反人民性并存于他的具有矛盾的思想体系中。他只看见争取国君、打击旧贵族以满足封建地主阶级的要求,而没有照顾到其他阶级,如工商业者,特别是广大农民阶级的要求。
  ① 《问辩》篇。
  第三节吕不韦生平事迹吕不韦,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35 年,濮阳(今河南濮阳县)人,后来到韩国经商,成了家累千金的阳翟大贾人②。
  秦昭王四十二年(公元前265 年),安国君为秦太子。安国君有子二十余人,中男名子楚。子楚母夏姬不喜欢他,使他为秦质子于赵。子楚在赵为质期间,由于秦数攻赵,子楚在赵没有受到礼遇,车乘进用不饶,居处困。吕不韦恰巧到邯郸做生意,见到子楚,认为“此奇货可居”。他要用金钱资助子楚,帮助他谋取王位继承人的资格。他回家跟父亲说:“耕田之利几倍?”父亲说:“十倍”。“珠玉之赢几倍?”父亲说:“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父亲说:“无数。”他说:“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建国立君,泽可遗世。愿往事之。”吕不韦的父亲同意了儿子的看法。从此,吕不韦便弃商,从事政治活动。
  吕不韦了解到安国君宠幸华阳夫人,华阳夫人无子,而能立嫡嗣者又独华阳夫人。吕不韦以五百金与子楚,为进用,结宾客。他又以五百金买奇物玩好,自奉而西游秦,求见华阳夫人姊①,而皆以其物献华阳夫人。因言子楚贤智,结诸侯宾客遍天下,常曰“楚也以夫人为天,日夜泣思太子及夫人。”夫人大喜。于是,吕不韦因使华阳夫人之姊,进一步劝说夫人立子楚为嗣:“今子楚贤,而自知中男地,次不得为嫡,其母又不得幸,自附夫人。夫人诚以此时拔以为嫡,夫人则竟世有宠于秦兵。”华阳夫人认为说得对,因求立子楚为嫡王,安国君许之,决定以子楚为王位的继承人。秦昭王五十年(公元前257 年),子楚与吕不韦归秦②。秦昭王五十六年(公元前251 年)卒,孝文王(即安国君)为王,立子楚为太子。第二年,孝文王卒,子楚立,是为庄襄王。”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③庄襄王三年(公元前二四六年)卒,太子政立为秦王,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吕不韦从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 年)起,到秦王政十年(公元前37 年)止,当丞相的时间共有十三年。秦王政继承王位时,只不过十三岁,事实上很多重大的政治、军事活动都是由吕不韦替他完成的。在这期间秦对六国的战争取得了不少次的胜利,为统一六国增强了更大的优势。
  《吕氏春秋》《汉书·艺文志》著录杂家言二十家四百三篇,《吕氏春秋》是其中很② 以下凡未注明出处的,均见《史记·吕不韦列传》。
  ① 《史记》言不韦先说华阳夫人姊,而《战国策·秦策五》则谓不韦所说乃秦王后弟阳泉君。《史记》载不韦入秦在秦昭王时,《秦策五》记不韦游秦已当孝文王世。
  ② 《史记》说子楚冲破邯郸之围,脱亡赴秦军,而《秦策五》乃王后请之赵,赵自遣之。③ 《秦策五》:“食蓝田十二号。”《史记索引》:《秦本纪》庄襄王元年初置三川郡,《地理志》高祖更名河南。此秦代而曰河南,《史记》后作,据汉郡而言之耳。《战国纵横家书·李园谓辛梧章》记,吕不韦在燕、赵之间也有封邑。
  重要的一部书,也是这一类书的创始者。《艺文志》说,《吕氏春秋》有二十六篇,自注曰:“秦相吕不韦辑智略士作”,“兼儒、墨,合名法”。《吕氏春秋》确是“兼”“合”“诸子百家”各派学说编集而成的一部著作。据《吕氏春秋·序意》①记,书成于秦王政八年。
  《史记》曾记书的缘起经过时,吕不韦为秦相国: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一字者予千金。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吕不韦者,秦庄襄王相,亦上观尚古,删拾《春秋》,集六国时事,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为《吕氏春秋》”。“八览”是全书的开头,故《吕氏春秋》又名《吕览》。
  今存本《吕氏春秋》的目次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篇。每篇各有子目,合计子目共百六十篇。
  《吕氏春秋》想把诸子的学说统一起来。《不二》说:“夫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乎一穴。”《用众》(一作《善学》)说:“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它举了一个通俗的例子说:“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夫取于众,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
  《吕氏春秋》兼畸儒、道,其中又较倚重于道家。《序意》:维秦八年(即秦王政即位八年),岁在涒滩,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君子)请问十二纪。文信侯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听(圣)。三者咸当,无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其)数,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三者皆私设,精(甚)则智无由公;智不公,则福日衰,灾日隆。
  尽管《吕氏春秋》是吕不韦“使其客人人著所闻”而“集论”成功的,但《序意》既冠以“文信侯曰’,即使不出于吕不韦自己的手笔,也必然经过他的同意,从而《序意》无疑是有他的见解。文中“法天地”的思想,“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圣;三者咸当,无为而行”的思想,以及“行其数,循其理,平其私”,以达到崇“公”的思想,都是所谓黄老道德思想。这一思想在书中有多处阐述。
  《吕氏春秋》在政治思想上有因袭儒家的地方,赞成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反对家天下,讴歌禅让。《执一》说:“为国之本在于为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下。”《似顺》说:“世主之患,耻不知而矜自用,好愎过而恶听谏以至于危。”《贵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① 以下引《吕氏春秋》均只注篇名。
  这些明显是跟秦王政的思想相反的。《吕氏春秋》主张继续分封诸侯,保持贵族制度。《慎势》说:“观于上世,其封建众者其福长,其名彰。”战国末年消灭诸侯割据走向统一,是当时的趋势。主张分封诸侯的观点是倒退的,也违反秦国一向崇尚法治的思想。但它又主张政治上的统一,《谨听》说:“乱莫大于无天子”,《执一》说:“军必有将,所以一之也;国必有君,所以一之也;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天子必执一,所以专之也。一则治,两则乱。”这些又是法家思想。《察今》说:“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这是很显明的法家思想。《义赏》说:“赏罚之柄,此上之所以使也。其所以加者义,则忠信亲爱之道彰。”法家的赏罚跟儒家礼义揉合在一起,它的政治、道德思想是儒法兼而有之。
  《上德》说,“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劝善),不罚而邪止,此神农黄帝之政也。”这是把儒家“德”的政治思想跟道家结合起来。道家非乐,所谓“五音令人耳聋”。儒家则非常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大乐》:“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意谓“道”是音乐产生的本源,也是把道家儒家揉合在一起。
  《孟冬纪》下面,编入《节葬》、《安死》两篇,是企图将儒家的“孝亲”跟墨家的“节葬”调和起来。在名实关系上,《审应》说:“取其实以责其名,则说者不敢妄言。”《审分》:“按其实而审其名,以求其情;听其言而察其类,无使放悖。”这些皆采纳了唯物论者在名实关系的观点。《吕氏春秋》对于阴阳家的《月令》很重视,它把“月令”作为十二纪的架子,而十二纪是全书的主要部分。《月令》分“孟春之月”等十二月,即分春、夏、秋、冬四季,每季又分孟、仲、季三月。
  《吕氏春秋》所说的采纳各家之长,说不上是对各家学说的批判继承和总结,提出新的思想体系,只是把各家学说,拼凑调和起来。因书成于众人之手,不免有所重复、抵牾。明显有重复的,如吴起被王错陷害,由西河出走的故事,重复出现于《长见》、《观表》两篇,而且文字大体相同。重复的还有《节葬》与《安死》,《去尤》与《去宥》,《应同》与《召类》等都是一意而分成两篇。如《应同》与《召类》两篇内容都是讲天人感应之说,而内容自相矛盾。如《大乐》反对墨子的非乐,《振乱》反对墨子“非攻”、“救守”,而《当染》却又以墨子的观点立论。
  战国末年,随着政治统一趋向的明显而产生了《吕氏春秋》这部企图调和诸子的著作。但它又存在不少的矛盾。它既主张统一,又主张分封,并反对君主专制。《恃君览》:“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置官长,非以阿官长也。”这种思想是跟秦王政的思想对立的。
  《吕氏春秋》保存了许多古代遗文佚事,有较高的史料价值,特别是保存了不少有关农业技术的记载,是宝贵的文献。
  第十五章数学、天文学、气象学、地学第一节数学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原始数学知识是从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农业和手工业规模的扩大,货物交换的繁荣,尤其是丈量土地、建筑房屋、兴修水利、制造器皿、制定历法等实践活动,迫切需要相应的数学方法和计算技能,从而推动了数学的发展。从远古到春秋战国时期,在中国数学史上具有深远影响和世界意义的杰出成就,主要有下列几项:(1)创造十进位置制记数法,(2)发明算筹和筹算,(3)发明规矩,(4)发现勾股定理和创立勾股测量方法,(5)创立早期的数学教育制度。
  数学的萌芽远古上古时代,人们最初仅能分辨多少和大小,而数量与形状是与具体事物联系在一起的。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人们逐渐积累了大量关于事物数量和物体形状的知识,终于从事物的具体属性中,抽象出纯粹的数与形的原始概念,实现了认识史上的一次巨大飞跃。传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①,由绳结多少表示事物数量的多少,这是文字产生以前的原始记数方法。“契”指的是刻划。在仰韶文化及年代稍晚的马家窑文化等遗址中出土的陶器上,有五十多种刻划符号,其中如I(1)、Ⅱ(2)、Ⅲ(3)、■(4)、■(5)、∧(6)、十(7)等,很可能是我国最早的记数符号。从远至河套人的骨器到仰韶文化的彩陶,大量器物上绘有直线、折线、平行线、三角、弧、圆、方、菱形、五边形、六边形、各种对称图形以及一些相当复杂的几何图案;许多器物制成柱、锥、球等规整的几何形状;在西安半坡遗址,发现有圆形和正方形房屋基地,因此当时必定存在某种确定方圆的简单方法。这些都反映出远古人们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抽象形体概念和粗浅的几何知识。
  文字记数法文字产生以后,相应出现了明确的十进制记数法。在殷周甲骨文卜辞里,已有表示基本数目的专用文字:—(1)、=(2)、■(3)、■(4)、Ⅹ(5)、■或∧(6)、十(7)(8)、九(9),|(10)。100 是“■”或“■”,1000 是“■”,10000 是“■”。大于10 的自然数采用十进制。记多位数用合文,如■表示40,■■■■表示2656。甲骨文记录的最大数字是三万。在西周铜器铭文中,个别记数文字,虽然有所变化,但整个记数系统仍然采用十进制。汉代以后,记数文字已经与现代基本一致了。此外,殷商就已使用的60 循环的干支纪年纪日法,一直沿用至今。在《周易》中,用阳爻(—)和阴爻(—)两种符号排列而成的八卦,六十四卦,体现了二进制的思想,也得到了自莱布尼茨(G·W·Leibniz,1646—1716)以来许多学者① 《易·系辞》。
  的高度评价。
  算筹和筹算算筹和筹算的发明,是中国古代数学的重大成就,其出现不会晚于西周。算筹是一种特制的小竹棍,也有用木、骨、铁等材料制做的,在中国古代曾长期作为记数和计算的工具。算筹一般都盛放在算子筒里,出外时则装在一个特制的丝袋(称为“算袋”)里,佩带于使用者的腰部。《汉书》记载:“其算用竹,径一分,长六寸”①,《隋书》则说:“其算用竹,广二分,长三寸”②,这可能说明算筹随着时代不同而变短变小,这样使用起来更加方便。1971 年8 月,陕西千阳西汉墓中出土了骨质算筹。这些细长圆柱形的算筹,两头齐整,粗细比较均匀,大多长度为13.5 厘米,直径平均为0.3 厘米,按古尺折算,其形制与《汉书》记载基本相符。用算筹表示数字,有两种摆法:算筹记数法则是“一纵十横,百立千僵。千,十相望,万,百相当。..”①,把同一个数码放在十位就代表几十,放在百位就代表几百,并且纵横两式交错放置,以免混淆。用空位表示零。如插图上筹式表示数字1971。
  这是很完备的十进位置制记数法。这种记数方法简单明确,一目了然,易于掌握,用一些竹筹即可表示任何数字,其优越性是十分明显的。到了汉代,还出现了用红色算筹表示正数和用黑色算筹表示负数的方法。世界上一些文化发达较早的国家也分别采用过十进制和位置制。例如,古巴比伦人采用位置制,但用的是六十进制。中美洲的马雅人也知道位置制的道理,而用的是二十进制。在罗马数字中,5 的符号是Ⅴ,左边放上1,是4(Ⅳ),右边放上1 是6(Ⅵ)。10 的符号是Ⅹ,而Ⅸ表示9,Ⅺ表示11。至于百、千、万又各有符号。用这种记数法表示较大数目相当复杂。古希腊用27 个希腊字母相互配合才能表示1000 以内的数目,也非常繁琐。古埃及使用的记数法是十进制,但不是位置制。既用十进制又用位置制的记数法,以中国为最早,据现有资料,一直到公元六七世纪,印度才采用十进位置制记数法,而其他国家更要晚得多。十世纪后,印度的十进位置制数码经阿拉伯传入地中海国家和西欧各国,并被称为“阿拉伯数码”。实际上,现在世界通用的十进位置制记数法很可能起源于中国。
  用算筹进行计算,叫做筹算。算筹和筹算究竟产生于什么时代,由于缺乏资料,现在还无法肯定。甲骨文中有些记数文字类似于算筹的摆法。西周时期,数学是贵族子弟必修的科目之一。而早在春秋时期,乘法表(即古代乘法口诀,从九九八十一开始,到一一如一为止,亦称“九九”)就已经成为十分普通的常识。根据这些情况来看,算筹记数和简单的四则运算,很可能在西周时期就已产生了。一直到十三世纪的元朝,珠算法逐渐推广之前,① 《汉书·律历志》。
  ② 《隋书·律历志》。
  ① 《孙子算经》。
  筹算制度沿用了两千多年。中国古代数学的许多辉煌成就,正是在筹算的基础上取得的。
  规矩和勾股定理我国很早就发明了简单方便的绘图工具和测绘仪器——规和矩。《史记》记载夏禹治水时“左准绳,右规矩”①,反映了规、矩、准、绳作为测量和绘图工具在兴修水利时所受到的重视程度。古代的“规”相当于圆规,“矩”类似木工用的曲尺。在甲骨文中就已经有了规和矩两个字。“规”字是手执规画圆的样子(■),“矩”字写作匚。汉代的许多画象砖石,绘有伏羲执矩,女娲执规的图象,从中可以看出古代规和矩的基本形制。在与“矩”有关的记载中,最重要的命题就是勾股定理(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平方之和等于斜边的平方)。勾股定理是我国早期数学史上最重大的发现之一。《周髀算经》记载,西周初期周公与商高讨论天文学问题时提到“故折矩,以为勾广三,股修四,径隅五”,即勾股形三边之比为3∶4∶5,这是特殊形式的勾股定理。此外,该书还提到“环矩以为圆”的性质。《周髀算经》约成书于公元前一世纪,时代较晚。因此,有人怀疑该书所记周公与商高问答的可靠性。当然,有关勾股定理的发现时代问题,还需要更多的佐证。但联系到中国远古时代水利与建筑工程的复杂程度与所需的测量知识,那么,我国很早就发现了一般形式的勾股定理,这是勿庸置疑的。规可以作圆和弧,矩可以作直线和直角。据《周髀》记载,矩在测量方面的用法是“平矩以正绳,偃矩以望高,复矩以测深,卧矩以知远”①,即利用矩的不同摆法根据勾股形对应边成比例的关系,可以确定水平和垂直方向,测量远处物体的高度、深度和距离。
  数学知识的丰富和提高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学术繁荣。废除井田,履亩而税,需要丈量土地面积,建筑城堡,兴修水利,计算人工,需要知道体积和比例分配,制订历法,制造器皿,需要认识部分与整体关系和掌握分数概念。因此,数学也获得了相应的发展,特别是更加充实了有关分数、比例、面积和体积等方面的数学知识。古四分历法和乐律计算中的“三分损益法”,要用到分数, , 。当时不少文献中也都记载了有关分数的资料。如“十分寸之一1 32 31 4谓之枚’②,即“枚”等于十分之一寸;“兵矢、田矢五分,二在前,三在后”③等。据记载,齐国的标准量器“鬴”,① 《史记·夏本纪》。
  ① 《周髀算经》。
  ② 《考工记》。
  ③ 《考工记》。
  应合升,而每升容积为立方寸。一直流传至今的秦国标准量器“商鞅量”,其容积为立方寸。战国时各自为政,各地区的度量衡制彼此6416151558不同,并且也不全是十进制。一直到秦始皇时才进行统一度量衡的工作,并基本上采用了十进制的度量衡单位。在《考工记》里,还出现了初步的角度概念。其中以“倨勾”二字表示角,这类似于用“多少”表示数量,用“长短”表示长度。“倨”是钝角,“勾”是锐角。直角叫做“倨勾中矩”或简称“一矩”,等于90°。“宣”相当于45°,“■”相当于67°30′,“柯”相当于101°15′,等等。此外,《考工记》中还提到:筑氏为削,“合六而成规”,“削”是圆弧形的刀,六件“削”可以拼成一个圆周;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诸侯之弓,“合七而成规”。这些都说明对于由矩发展而来的角度概念,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公元前六世纪,楚国令尹筑沂城,晋国士弥牟设计修建成周城,都测算过城墙的长度、宽度和高度,计算了城墙和沟洫的土石方量、工程期限、所需的人工物料、劳动力往返里程及需用粮食数量等。如《左传》记载,“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度厚薄,仞沟洫,物土方,议远迩,量事期,计徒庸,虑材用,书糇粮,以令役于诸侯,..①。由于整个工程计划周密,分工明确,因而很快完成了筑城任务。显然,这一时期已经掌握了有关简单几何形体的体积计算和解决比例分配问题的数学方法。
  数学思想的深化在这一时期,墨家、名家及其他学派,还总结和提炼出许多抽象的数学概念和合乎逻辑的命题,反映了这一时期数学思想的深化和力图进行理论研究的尝试。例如,在《墨经》中载有墨家给一些几何概念所下的比较严格的定义:圆,“一中同长也”①;平,“同高也”②;直,“参也”③,用三点共线定义“直”;同长,“以正相尽也”④,定义线段相等;中,“同长也”⑤,定义线段中点;方,“柱隅四匝也”⑥定义正方形或矩形。此外,《墨经》中还有关于点、线、面、体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说明。墨经中还提出,“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说在建位”⑦,1 比2 小,但却比5 大,其原因在于数位的不同,这里显然指的是位置制记数法。稍后于墨子的庄子,记述了惠施等人的学说,其中如“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⑧,涉及到无穷的概念,说明名家对于无穷大和无穷小已有较深刻的认识。在《庄子》中,①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① 《墨子·经上》。
  ② 《墨子·经上》。
  ③ 《墨子·经上》。
  ④ 《墨子·经上》。
  ⑤ 《墨子·经上》。
  ⑥ 《墨子·经上》。
  ⑦ 《墨子·经下》。
  ⑧ 《庄子·天下篇》。
  还记载了辩者公孙龙提出的命题:“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就是把一根一尺长⑨的木棒,每天截取前一天所剩下的一半,如此下去,永远也不会取完。这相当于数列, , .., ..趋向于零而不等于零。这个著名的论断,1 2121212 2 3 n现在讲授数列极限时仍然常常被引用。上述比较严格的定义,简单的极限概念和其他数学命题,是在大量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总结和抽象出来的理性认识,虽然还比较粗糙,带有一定的思辨性质,也没有形成严密的逻辑体系,但无疑都是精彩宝贵的数学思想。可惜的是,墨家等学派这种建立定义和命题,重视抽象性和逻辑严密性的新思想和新尝试,后来没有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中国数学沿着另外一条道路,逐步形成了一套以算法为核心的数学体系。
  数学教育我国数学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西周时期,数学和数学教育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并且建立了比较正规的数学教育制度。据《礼记》记载,周朝规定“六年(6 岁)教之数与方名,九年教之数目,十年出就外傅(教师),居宿于外,学书计”①。《汉书》记载,“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②,说明当时的贵族子弟接受初等教育,从六岁或八岁开始学习数(shǔ)数(shù)和辨认方向,九岁学习干支纪日法,十岁学习书计,其中的“计”是指一般计算能力的培养,“书计”大致相当于现在的语文和算术。当时还设有称为“保氏”的官员,专门负责对贵族子弟进行教育。数学是“六艺”(礼、乐、射、驭、书、数)之一,成为必须学习的一门课程,这门课程包括九项内容,称为“九数”。在周朝,还没有专门掌管天文历法的官员“冯相氏”和“保章氏”,以及掌管财政统计的官员“司会”,军队中也有负责武器、粮饷等收支计算的官员“法算”,这些人当然具有相当程度的数学知识。当时还把世代相传专门负责天文历法和通晓数学的人,称为“畴人”也就是早期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周朝衰落以后,“畴人”子弟分散到各诸侯国,私家讲学也逐渐兴盛起来,对各地区的数学普及和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春秋战国以后,数学常识为越来越广泛的人所掌握,“能书会计”(能写会算)成为介绍和鉴定官员才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⑨ 《庄子·天下篇》。
  ① 《礼记·内则篇》。
  ② 《汉书·食货志》。
  第二节天文学考古发掘和古文献资料表明,我国是天文学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从原始社会开始,我们的祖先为了采集、狩猎和农牧业活动的需要,通过观天象、定方向、定季节、告农时,逐渐积累天文知识,萌生和发展了我国古代的天文学。
  早在六七千年前,属于仰韶文化的西安半坡遗址中,房屋的门、墓穴和人骨架的头部都朝着南方,江苏邳县大墩子墓地积有五层墓葬,晚期的叠在早期之上,但方向仍大体一致。①这种一致性表明他们已能辨认方向。对于原始时代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古人来说,能够赖以定方向的依据只有天象变化,特别是太阳。
  太阳给大地以光明,给人们以温暖,它在新石器时代的出土陶器上,就有以太阳作为纹饰的器物。河南郑州大河村仰韶文化出土的彩陶上,中间为红色圆心,四周有彩色光芒,显系太阳的图象;山东大汶口龙山文化出土的灰陶尊上,画有日出于山岗之上和日出于山岗云气之上的图案,恐系“旦”字的象形字。稍晚的文献《诗经》中则有“既景乃岗,相其阴阳”的诗句②,表明在山岗上观日影定方向,另一篇《邶风·定之方中》说:“揆之以日,作于楚室”,这些观太阳定方向的描述,正是古老习俗的遗留。
  日出和日没不仅指示了方向,而且形成了白天和黑夜的循环,昼夜交替使人们产生了日的概念,昼夜与太阳都用“日”字表示,日显然是同太阳联系在一起的。为了计算日子的流逝,原始时代就出现了许多方法。我国解放前后尚处于原始社会的一些少数民族,有的在绳子上打结,有的在竹上刻划,有的在竹筒里放石子,这些记日方法显然是很原始的。在出土的殷商甲骨文中已有完整的干支记日法,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夏代末期帝王的名字就已采用了十干中某些字,如孔甲、履癸,说明它们可能产生得更早些,支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个字,用十干与十二支相配,得到甲子、乙丑、丙寅..癸亥等六十个干支名称,用来记日便是六十天一循环,这种记日方法一直延续到现在。有一块武乙时期(约公元前十三世纪)的牛胛骨上完整地刻着六十干支,这可能是当时的日历。在甲骨文中还有旬字,殷人称十天为一旬,这一名称也一直流传到今天。
  月有圆缺,这是夜晚可能看到的最明显的天象变化,从月圆(望)到月圆,或从月初见(朏)到下一次见到,或从月不见(晦)到下一次不见都差不多是三十天,月的圆缺变化产生了“月”的概念。阿细人的跳月,藏历的定望都是原始时期的遗留。望、朏、晦比朔更早被人们所认识,最早的“朔”字见于《诗经》。
  季和年虽然比日和月的周期要长,但它的产生并不晚。因为,它比起日月来也许更重要,寒来暑往,草木枯荣,农业的收成,动物的繁衍都同它密切相关。农牧业生产的发展要求准确掌握时令季节,而天象的周期变化与物候之间有必然的相关性,通过观察天象就能确定季和年的变迁。观象授时既是生产之必需,也是最早的天文活动。文献上记有古代传说:“少皞氏之衰① 南京博物院:《江苏邳县四户镇大墩子遗址探掘报告》,《考古学报》1964 年2 期。② 《诗经·大雅·公刘》。
  也,九黎乱德。..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①这段记述说颛顼时代已有了“火正”的专门官职,负责观察大火(即心宿二)这红色亮星来判断季节。后来由于氏族战争,观测停止了,结果弄得季节掌握不住,造成很大混乱,到帝尧时代又恢复“火正”之官,让他明时正度,造成了风调雨顺、生活安宁的局面。《左传》襄公九年的记载印证了这一传说:“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祀时焉!”陶唐氏即是帝尧。
  尧不仅恢复了火正,还立羲和之官,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分赴四方,观察日月星辰,以告农时。《尚书·尧典》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分命和仲,宅西土,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申命和叔,宅朔方,..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尧典》虽非尧时所作(学者们多认为作于战国初或稍早),但可能记有较早时代的事情。这段文献所指出的四仲中星,即不同的季节黄昏时有不同的星到达南方天空。按现代天文学来推算,鸟、火、虚、昴四星在春分、夏至、秋分、冬至黄昏时到达南方天空的时代大约是公元前二千年左右,与传说中的尧时相当。所以,《尧典》的记述可能正是古代观象授时的情形。
  至于“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的记述,更说明了历法的萌芽。年、月、日概念的建立是历法得以产生的基础,一年有366 天的识别,又设置闰月来协调季节和月分的关系,这是天文学的重大进步。殷商甲骨文已有十二个月的名称,还有大量十三月的记载,这是“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的证明。从甲骨文的片断记载可以推论殷代历法已有相当水平,它大体上是以干支记日,以月亮圆缺的周期记月,以冷暖循环来记年,一年有12个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 天,小月29 天,闰年有13 个月。这一阴阳合历的传统流传至今,成为我国古历的重要特点。
  殷周至春秋战国,各诸侯国行用不同的历法,计有夏、殷、周、鲁、黄帝、颛顼六种,通称古六历,这些历的年长都是天,故又称古四分历。3651 4它们的不同在于岁首,黄帝、周、鲁三历以十一月(子月)为岁首,称建子,殷历以十二月(丑月)为岁首,称建丑,夏历以正月(寅月)为岁首,称建寅,这就是“三正”之说。此外还有颛顼历以小月(亥月)为岁首,称建亥,目前由于资料缺乏,对这些历的详情还不太清楚。
  天文和历法的发展基于天象观测,我国古代天象观测记录是世界公认最悠久最系统的。《夏小正》一书中按月分记录了天象和物候的关联,如“正月,..初昏参中,斗柄悬在下”,“四月昴则见,初昏南门正”,“五月,..初昏大火中”等等,该书虽然成书较晚,但这些天象记录如实地反映了三四千年前的天象。《鹖冠子》也记载“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① 《史记·历书》。
  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这是三四千年前的天象。
  殷墟甲骨文中包含着更多的天象记录,公元前十二至十四世纪的日月食记事,现在能大体定出时间的有四次日食,五次月食,无疑是世界上最早的。甲骨文中记录大火附近出现新星,它比古希腊伊巴谷Hipparchas(前二世纪)记录的第一个新星(公元前134 年)要早一千多年。比甲骨文稍晚的金文中有大量的西周月相记录,如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等等,虽然对它们的含义是指一个月中的某一天或者某一部分还有争论,但其同月相变化有关是没有疑问的。西周和春秋时代的天象记录在《诗经》中也有不少反映,著名的《豳风·七月》诗记载了天象与物候的关系,以及当时的历法知识;《小雅·十月之交》的日食和月食记录,引起了研究者的很大兴趣,据中外学者考证,十月辛卯朔的日食和紧靠着的一次月食可能发生于公元前776 年9 月6 日和8 月21 日,但另一些人认为是公元前735 年11 月30 日和12 月15 日,因为前次日食通过北极圈之内,中国黄河流域不可能见到。《诗经》中关于恒星的记述已有28 夜中十宿的名称,还有牛郎、织女、银河以及金星的不同名称——启明和长庚。
  春秋时代的编年史中有37 次日食记录,绝大多数是可靠的,可用现代的计算来验证,并给地球自转研究提供参考。鲁文公十四(前613 年)年,“有星孛入于北斗”的记录是关于哈雷彗星的最早记载,鲁庄公七年(前687 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这是天琴流星雨的最早记录。战国时代著名的天文学家甘德和石申(一作石申夫)辨认并观测了大量恒星,测定了120 多个星的位置,编出了世界上最早的星表《石氏星表》。1978 年在湖北随县出土的战国(公元前444 年)遗物上发现了完整的28 宿名称,并和北斗图象相联。这些天象观测记录和所达到的天文学成就受到了全世界的重视。
  和天文学从原始社会萌生的同时,人们也产主了对天空和自然的原始宗教意识。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宗教思想和自然观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自然神的崇拜为奴隶主阶级利用,出现了人格化的、主宰一切的天神,人世间的君主也是授命于天的。人们对天空现象的迷惘,尤其是异常天象的出现,使星占术得以产生。这就是古代许多天象记录同星占迷信纠缠在一起的原因。第三节气象学气象和天文学在我国古代统称天文,其实两者是有差别的,气象现象是发生在地球大气层内的,天文学的研究对象则在大气层之外。气象同人们的日常生活、生产活动有密切关系。为了生存,人们经历了对自然气候的适应过程,从穴居野处发展到营室居住,他们把屋门开向南方,又用兽皮树叶缝制衣服,抵御风寒。人们虽不断积累气象知识,而对其成因却一无所知,从而产生对自然神的崇拜。《山海经·大荒北经》提到,南方多雨是因为南方为雨师应龙所居,北方干旱是因为旱神女魃居于赤水之北(今河西走廊以北的大沙漠)。古人认为风云雷雹都各有神,各司其职,而传说中的“后羿射日”则反映了人们战胜干旱燥热的美好愿望。
  殷商甲骨文保留了大量天气现象的记录,出现了晴、云、阴、霾、雾、虹、霓、霜、雪、雷、电、雨、风、雹等名称。公元前十三世纪文丁时期的卜辞中有连续十天的气象记录①,这是世界最早的气象记录之一,也是后来传统气象记录的先声。甲骨文中对风雨有不同的称谓,雨有大雨、小雨、幺(丝)雨(毛毛雨),风有小风、大风, 风(骤风)、大飓(狂风),可说是风力、雨量分级概念的开始。
  殷商时期有关天气和物候现象的记录大量出现,揭示了我国大陆上古今气候的变化情况。二千多年前的物候现象比现今要早一周以上,黄河流域当时生长着很多竹子、桑树,种植水稻,还有大象,表明那时期黄河流域气候比现在温暖湿润。古代气象史料可以用来为现代许多研究项目做参考,因而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在观象授时阶段,为了利用物候现象来判断季节时令,经常注意观察气象变化,促进了对气象规律的认识。《夏小正》中按月列出的物候现象,也附有气象情况,如“正月..鱼陡负冰,..时有后风,寒日涤冻涂”,“三月,..越有小旱”,“四月,越有大旱”,“七月,时有霖雨”等等,在《诗经》、《月令》等著作中也有类似的物候描述。随着观察的深入,感性知识增多,形成了一些天气预报的谚语。《诗经·鄘风·蝃■》曰:“朝 于西,崇朝其雨”,意思是早晨日出时看见西方有虹,不久就要下雨了,这个谚语至今还在我国民间流传。《小雅·渐渐之石》还记有:“月离于毕,渒滂沱矣!”说是看见满月进入毕宿,就到了孟秋多雨的季节,秋雨绵绵,这是一种长期预报。《古微书》中记录的“月离于箕风扬沙’,也是类似的意思,指满月进入箕宿就进入多风的春季,尘土飞扬。《小雅·信南山》的“上天同(彤)云,雨雪雾雾”,表示彤云密布,大雪就要来临。
  对气象规律的认识使人们对神的主宰产生怀疑,并进而思考风云雷雨的成因和本质。《庄子·天运》对风由神的呼吸而产生之说发出疑问,“风起北方,一西一东,有上彷徨,孰嘘吸是?孰居无事而披拂是?”指出风回旋不定,东西任吹,有谁闲着没事去披拂它呢?宋玉《风赋》说:“夫风者,天地之气,溥畅而至”,《关尹子·二柱》篇说:“气之所自生者,如摇帘得风,彼非摇时,非风之气”,提出风即气,气流生风,不流无风,仍是气。《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这里借阴阳和相互转化的概念辩证地叙述了① 董作宾:《殷文丁时卜辞中一旬间之气象记录》,《气象学报》17 卷1—4合期,1943 年12 月。雨和云的关系。从现象来看,雨从天降,云从地升,而雨又是云形成的,故实质上雨还是出自地。地下有轻阳之气上升,天上有浊阴之气下降,互相转化而成云雨。《庄子》认为“阴阳交争为雷”,《春秋·元命苞》说:“阴阳激为电”,都认为雷电是一种阴阳冲突所生成的现象。《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有一段总括性的话:“阴阳之气,各从其所,则静矣。偏则风,俱则雷,交则电,乱则雾,和则雨。阳气胜,则散为雨露,阴气胜,则凝为霜雪。阳之专气为雹,阴之专气为霰,雹霰者,一气之化也。”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学术气氛中,这些记述力图从自然界本身去说明天气现象,具有唯物主义倾向。
  第四节地学人们对地理环境的认识非常早。他们必须知道什么地方有植物果实可采,什么地方有动物可供狩猎,什么地方有水,什么地方有石头可供制造石器。这种对环境的认识,就是处于萌芽状态的地学知识。在170 万年前元谋人居住的地方,不仅有石器、炭屑,而且还有许多动物骨头化石,常见的动物有云南马,剑齿虎、象、犀牛等①,说明当时气候温暖湿润,植物群落以草原——灌木丛林为主。元谋人在这种地理环境中,用木棒和石器猎取食物。同时也经常去湖滨、草丛地带采集植物果实,捕捉龟、蚌,以求得生存。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逐渐熟悉了周围环境,对地理现象有了认识,从而获得了最原始的资源分布知识,方位概念,动、植物知识和矿物岩石知识等。特别是北京猿人,他们在周口店地区生活了数十万年②,一代一代地积累了对当地环境的知识。
  从考古发掘材料知道,旧石器时代,中国的远古居民主要用石英岩、玄武岩、硅质灰岩等十一种岩石和矿物制造石器,并用赤铁矿作随葬品,用石墨制装饰品。新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利用矿物岩石的品种显著增多,有花岗岩、玛瑙、变质页岩、流纹岩、滑石、泥质灰岩、碧玉、片麻岩、绿松石、蛋白石、硬玉、自然铜、瓷土、高岭土等37 种,加上旧石器时代的13 种,总共是50 种①。这就是说,在石器时代,我国人民就初步认识了12 种矿物,32 种岩石,6 种土。他们在利用这些矿物和岩石时,对它们的硬度、颜色、透明性、手感粗细程度、比重等物理特征也有所认识,并用这些知识去辨别或寻找这些矿物和岩石。
  新石器时代农业的出现,反映了当时的人对植物与环境,特别是植物与土壤的关系已有某些认识。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遗址,发现有人工栽培的水稻。古文献也记载,禹“尽力乎沟洫”②,禹“卑宫室,致费于沟淢”,“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③。这些说明,当时的人已认识到哪些地方可以种植水稻,并积累了开沟引水种稻的知识。从西安半坡新石器时代房屋建筑遗址来看,门多向南,那时已有方向的概念,知道门向南开,进光量多,冬季阳光可射进屋内,使房屋更暖和,《尚书·尧典》中已有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记载。
  自有文字以后,地学知识得到更迅速的积累和传播。甲骨文中有土方征我东鄙,鬼方牧我西鄙的记载④,说明商朝四周有许多方国,已有国境线的观念。有的甲骨文记有东、西、南、北四个方位⑤。《尚书·禹贡》和《周易》则记载了八个方位。这说明,从夏朝到周朝方位观念的发展⑥。
  ① 宋兆麟等:《中国原始社会史》第17 页,文物出版社,1983 年。
  ② 宋兆麟等:《中国原始社会史》第31 页,文物出版社,1983 年。
  ① 李仲钧、王概之《我国史前人类对于矿物岩石认识的历史》,《科学通报》1975 年第五期。周仁等《我国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和殷周时代制陶工艺的科学总结》,《考古学报》1964 年第1 期。② 《论语·泰伯》。
  ③ 《史记·夏本纪》。
  ④ 原文为:“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方亦■我西鄙田”,见《殷虚书契菁华》。⑤ 见《缀口》二四○。
  ⑥ 见《周易正义》卷九,“震,东方也。巽,东南也。离,南方之卦也。”《禹贡》:“东原底平”,“至现存古籍中,最早提到地图的是《尚书·洛诰》:“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使来告卜,作洛诰。周公拜手稽首曰:..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东,亦惟洛食。伻来以图及献卜”。这里所说的“伻来以图”的“图”,是为选建洛阳城址而特别绘制的地图①。它说明,周初不仅有地图,而且已经在生产建设中应用地图了。
  由于政治、军事、生产的需要,地图的发展非常迅速。根据《周礼》的记载,周朝已有数种专用地图。如行政区划图,从图上能“辨其邦国、都鄙、四夷..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农业地图,由土训官掌管,“以诏地事”。地形图,从图上能“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湿之名物”。矿产图,由矿人掌管,对“金、玉、锡石之地”矿人要“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交通图,从图上能“周知其山林川泽之阻而达其道路”。还有用地图打官司的,“凡民讼以地比正之,地讼以图正之”。可见地图的应用范围已相当广泛。在《管子》一书中,还有专门论述地图的重要性,地图的内容,地图在军事上的作用的《地图篇》,写道:“凡兵主者,必先审知地图。轘辕之险,滥车之水,名山通谷径川陵陵丘阜之所在,苴草林木蒲苇之所茂,道里之远近,城郭之大小,名邑废邑困殖之地必尽知之,地形之出入相错者尽藏之,然后可以行军袭邑,举错知先后,不失地利,此地图之常也。”可见春秋战国时的地图,已是画着符号的山川城郭图,从图上可以看出山川险阻,各种地物地形,从草木到城郭大小,从道路远近到名邑废邑,都有数理的概念,可以审知地域大小,地图的绘制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战国策·赵策》讲述苏秦以合纵说赵王:“臣窃以天下之地图案之,诸侯之地五倍于秦”。这意味着战国时的地图有了分率(即比例尺),从图上可以量测地域面积大小。战国时代,各国都有天下之图。而各国亦自备详细而保密的本国地图,所以荆轲刺秦王,“献督亢地图于秦”,以此诱见秦王。献地图就等于把江山献出去。这种观念,在韩非的著作中表现很明显。他说:“献图则地削,效玺则名单;地削则国削,名卑则政乱矣”①。
  早期描述区域地理的专著有《山经》和《禹贡》。
  《山经》是现存《山海经》里写作时间最早、地理价值最大的部分②。它以山为纲领,对黄河和长江流域以及两大流域之外的广大地区进行综合性的记述。
  《山经》的作者以今河南省西部作为“中山经”的主要部分,自此以南为“南山经”,以西为“西山经”,以北为“北山经”,以东为“东山经”。这五个部分就是五个地区,每个地区之内,作者以山岭为纲,分列次第,按照一定的方向和道里依次描述各个山的地形、水文、气候、天然动、植物以及矿产资源等。
  《山经》一共描述了四百五十一座山,三百条水,二十七个湖泽,一百于南河”,“弱水既西”,“东北会于■”。
  ① 侯仁之主编:《中国古代地理学简史》第三页,科学出版社,1962 年。① 《韩非·五蠹》。
  ② 《山海经》是由山经,海经和大荒经组成,海经和大荒经是后人增补的,现存这种形式的《山海经》,可能是汉代形成的。
  六十种植物,二百七十多种动物,八十九种岩石和矿物。
  《山经》对山的描述包括山的形态,高度,宽度,坡度,积雪情况,分水岭等。比如太华山(今华山),它说是“削成而四方,高千仞,广十里,鸟兽莫居”。今天由渭河平原南望华山,正是如此①。
  《山经》对水的描述,力求讲明河流的来龙去脉,水的季节变化,地表径流和地下水,河床地貌等。
  《山经》对岩石矿物的描述是很出色的,是我国第一部比较详细地记载岩石矿物的著作。所记岩石矿物种数达89 种,产地三百多处。描述的矿物性状有硬度,颜色,光泽,透明度,磁性,感觉性质(粗糙或滑腻),敲击声音,医药性能,集合体的状态——土状、块状、卵状、米粒状,共生关系,可熔性等。矿物的名称体现了矿物的特征,如磁石,采石,瓀石,丹粟,茈石,白玉,青■等。矿物的共生现象有赤铜—砺石,铁—文石,银一砥砺,铁—美玉—青垩,黄金—银,白金—铁,金—银—铁,金玉—赭石等②。以前曾有人把希腊学者乔菲司蒂斯(公元前371—前286,Theophrastus)的著作《石头志》(书中记载了十六种矿物,分成金、石、土三类)说成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矿物学文献,其实,在《石头志》问世前二百年,《山经》已问世了,而且内容比它丰富得多。
  《山经》记载了一百六十多种植物,对某些植物的形态作了简要的描述。其中有四十九种是药用植物,这是后世本草著作的肇端。更值得注意的是,它的记载反映了地区差异。比如热带、亚热带地区多桂、橘、柚、楠木等,而温带干旱区多松、柏、白果树等。
  《山经》中记载的动物名称约二百六十多种,也体现了地区差异。比如热带地区多象、蛇;寒冷干旱区多马、骆驼、旄牛等。其中药用动物六十四种①。
  《山经》又是一部药物书,一共记载了一百一十七种药物。除动、植物外,用无机物作药的四种。这117 种药物中,给人治病的103 种,给牲畜治病的2 种,毒鼠、毒鱼的6 种。
  上述事例表明,《山经》不仅是一部古代地理著作,而且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是我国最早的类书”②。
  《禹贡》全书只有近一千二百字,由“九州”、“导山”、“导水”和“五服”四部分组成。“九州”主要依据河流、山脉、海洋等自然分界线来划分,这种自然分区很富有地理意义,带有自然区划思想的萌芽。各州就山川、湖泽、土壤、植被、田赋、特产和运输路线等特点进行了区域对比,是早期区域地理的杰出著作。“导山”部分,专列山岳20 余座,并归纳成几条自西向东的脉络。“导水”部分专写河流,共9 条水系。这是我国地理学专就山岳和水系进行研究的开始。“五服”部分反映了作者的大一统思想,把广大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在当时诸侯割据的形势下,这种大一统思想具有进步意义。
  ①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地学史组主编:《中国古代地理学史》第43 页,科学出版社,1984 年。② 张贻侠:《山海经》——世界上最古老的矿产地质文献,《光明日报》,1962 年8 月28 日。① 曹婉如:《〈五藏山经〉和〈禹贡〉中的地理知识》,《科学史集刊》1958 年第1 期。② 吕子方:《读〈山海经〉杂记》,载《中国科学技术史论文集》下册,第1 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
  除了《山经》、《禹贡》之外,还有一些著作也含有丰富的地理知识内容。比如《周易》、《诗经》、《周礼》、《大戴礼》、《国语》、《管子》等。
  《周易》谦卦象辞说:“地道变盈而流谦”。唐代孔颖达解释说:“丘陵川谷之属,高者渐下,下者益高,是改变盈者,流布谦者也”。显然这是对流水侵蚀作用和沉积作用的概括。所谓“地道”,就是指上述流水的侵蚀与沉积作用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地表一种有规律的活动。
  据统计,《诗经》中记载了三十多条河流,主要是黄河、长江、淮河三大水系及其支流;记载了二十多座山,如泰山、嵩山、首阳山、终南山、蒙山、岐山等。叙述的地貌形态名称至少有六十多个,如山、冈、丘,陵、原、隰、洲、渚等。河岸地貌又分岸、干、浒、涘、溽、鞫、将、湄、■、浦、濆、麋、频等。对于山,还注意植被覆盖情况,把有草木的称为“屺”,没有草木的称为“岵”;土山戴石的称“崔嵬”,石山戴土的称“砠”。对于丘,又根据形状不同而有多种名称。如“宛丘”是四周高,中央低;“顿丘”是单独的一个丘;“阿丘”是偏高的丘;“京”是高丘等。可见当时对于地形已有了比较细致的观察。所记植物名称多达137 种;动物名称110 种;气象名称16 个,如风、雪、雨、霾、雷、霆、霜、冰、云、霰、霡霂、蝃 等。风又分终风、凯风、谷风、北风、飘风等。气候方面,有春、夏、秋、冬四季的名称,有不少物候记载。特别是《豳风·七月》,可以说是一首物候歌。如“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六月莎鸡振羽”,“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方位名称六个,矿物三种。此外,还对一些地学现象进行了描述。如“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是对地表发生剧烈变化的描述。
  《大戴礼》中的《夏小正》,是我国现存最早记载物候的专著。它成书的年代虽然在奴隶社会后期,但其中的某些认识很可能是夏代流传下来的。全书只有四百多字,但内容相当丰富。在植物物候方面,对木本和草本植物都有观察记录。如正月的物候是柳树长出了花序,梅、杏、山桃相继开花。七月的物候是芦苇长出了芦花。在动物物候方面,对鸟、兽、虫、鱼都有所注意。如正月的物候是大地回春,田鼠出来活动。野鸡鸣叫,雌雄交配。鱼儿由水底上升到近冰层的地方。农田害虫蝼蛄也叫了。《夏小正》采用的是夏历,和现在民间常用的农历月份相当。其中的正月即阳历二月。书中记载梅、杏和山桃在正月开花,又提到淮、海和 (扬子鳄)等,说明所观察的可能是淮河至长江沿海一带的物候①。
  《周礼·考工记》中有“橘逾淮而北为积, 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此地气然也”。这是关于天然动植物的地理分布有某个界线的最早记录。橘子多分布在长江以南,淮河以北橘子很难生长。 鹆俗名八哥,多留居我国中部、南部各省平原和山林间。济就是济水,古四渎之一,地理位置由泺口以下至海,与今小清河河道略同。“ 鹆不逾济”,就是指 鹆一般只能留居在济水以南,而貉是生活在北方的毛皮兽。汶是汶水,今名大汶水,在山东西部,古汶水西流经东平县南至梁山东南入济水。貉如果越过汶河往南,就会由于不适应较暖的生活环境而死亡。二千四百多年前,《周礼·考工记》就提出天然动植物有地理分布界线的思想,是非常可贵的。
  《管子·地员》是秦以前讲土壤分类最详细的著作。它将一般地区的土① 杜石然等六人编著:《中国科学技术史稿》上册,第74 页,科学出版社,1982 年。壤分作18 个类型,90 种。然后分别叙述它们的性状和所宜生长的植物。又按上、中、下三等,顺序评价它们的生产性能。它用来分类的依据是:土壤的颜色、质地、结构、孔隙、有机质、酸碱性和肥力,并密切结合地形、水文、植被等自然条件。它的缺点是由于受阴阳五行学说的影响,土壤分类表现得很机械,每类都是五种,有的甚至还和角、商、宫、羽、徵五音配合,以合五行。这种作法脱离实际,不是客观情况的真实反映。
  在《管子·地数》中,还记载了通过矿苗找矿的经验:“上有丹沙者,下有黄金,上有慈石者,下有铜金;上有陵石者,下有铅、锡、赤铜;上有赭者,下有铁,此山之见荣者也。”又说:“山上有赭者,其下有铁;上有铅者,其下有银;一曰:上有铅者,其下有鉒银;上有丹沙者,其下有鉒金;上有慈石者,其下有铜金,此山之见荣者也。”这里所说的上下关系,有三种含义:第一,一个垂直的矿体或一条矿脉,山上露头中出现某种矿物,可能对下面赋存的另一种主要矿产起到指示作用,这种指示矿物在古代称之为“苗”或“引”。又某些多金属矿体(脉)的上部和下部富集的矿种有所不同,这种垂直分带现象,在古代已有所认识。第二,山上出现的某种矿物和山下出现的另一种矿物,分别产于不同的地层或岩石中。既不同属于一个矿体,成因上又没有明显的联系,属于这种情况的上下关系,仅仅是一种空间位置的相对关系。第三,山上赋存有某种原生矿床,而山下出现另一种砂矿,这种上下关系也不一定和矿床成因有联系。所以,《管子·地数》讲的找矿方法,只有一部分是通过金属矿产的共生关系寻找,其余则是通过矿产之间空间位置的相对关系来寻找①。
  《管子·地员》还记载有植物生态方面的知识,指出在土质优劣、地势高低和水泉深浅不同的土地上,所宜生长的植物也是不同的。特别是注意到了植物垂直分布的现象。在山地,由山顶到山麓,依次有“悬泉”、“■崣”、“泉英”、“山之■”“山之侧”五个部分。“悬泉”上长的是落叶松纯林;“■崣”上长的是山柳灌丛;“泉英”上长的是山杨;“山之■”上长的是槚楸一类杂木林;“山之侧”上长的是刺榆。这些情况,与现在华北地区的山地植物分布并无差异①。
  ① 夏湘蓉、李仲均、王根元:《中国古代矿业开发史》第319 页,地质出版社,1980 年。① 夏纬瑛:《管子地员篇校释》第29 页,农业出版社,1981 年。
  第十六章物理学物理学是研究物质运动一般规律和物质基本结构的科学,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观察实验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夏商周时期,人们已积累了大量的有关力、热、声、光、磁等方面的知识和对于运动、时空、物质结构等问题的认识,这些知识和认识构成了这一时期物理学的丰富内容。
  第一节力学知识力学是最早发展起来的学科之一。远古至春秋战国时期已应用尖劈和杠杆原理,制造出某些器具,还利用斜面、轮轴等机械提举重物。下面着重介绍这一时期对于弹力、浮力和摩擦力的利用及对力的本性的认识。
  由于狩猎和战争的需要,人们很早就发明了弓箭。在山西峙峪旧石器晚期遗址中发现有石镞,说明距今二万八千年前就有弓箭的发明。至春秋战国时期,弓箭的制造有了很大的发展。《考工记》详细地记载了箭的杆、矢、羽三部分的构造和比例,特别是讨论了箭的结构与飞行的关系,认为箭的结构直接影响到飞行状况及射击的准确性。若箭杆前部太软,箭就会往下俯冲;若后部太软,箭就会往上飘;中部太软则飞行纡曲;中部太硬就会向上飞扬;羽毛太多则速度慢;羽毛太少较易偏斜①。这些讨论已涉及到初步的空气动力学的内容。这个时期还发明了弩,可以把弹力积聚起来,以使发射力更强。对浮力的利用也相当早。除行舟外,对水的浮力还进行理论探讨。墨家学派认为,可以浮在水中的物体,虽其形体较大,但在水中只沉浸较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物体中间有空隙(“形之大,其沉浅也,说在具”)②。《考工记》也提到利用水的浮力来检验车轮制造时各部分是否平衡(“水之,以视其平,沉之均也”)③。
  春秋战国时期,对惯性现象已有一定的认识,如《考工记》就提到:“马力既竭,辀犹能一取焉”④。物体的垂直下落必须是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条件下。墨家曾注意到这一点,指出:“凡重,上弗挈,下弗扳,旁弗劫,则下直”。⑤意思是说在物体下落时,如果上不提它,下不拉它,旁不影响它,那么它就垂直下落。人们还利用重心的转移制成“欹器”。《荀子·宥坐》载:孔子参观鲁庙,见到一种可以灌水的容器,当它在空腹时是倾斜的;灌水适中就正立起来;若灌水过满就会倾覆(“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这种欹器是统治者用来做座右铭的,因而叫“宥坐”。这个容器内部具有特殊构造,由水的灌入程度不同,使重心不断转移,从而出现三种不同状态。
  由于长期对各种自然力的开发与利用,人们对“力”的本性也进行探讨。《墨经》对力作了定义:“力,形之所以奋也”①。这里的“形”,即是形体,亦即物体。这句话的意思是:力是使物体发生运动的原因。但力是什么?《墨① 《考工记·矢人》。
  ② 《墨子·经下》。
  ③ 《考工记·轮人》。
  ④ 《考工记·辀人》。
  ⑤ 《墨子·经说下》。
  ① 《墨子·经上》。
  经》说:力是“重之谓”②,即在静止的时候,力就以“重”来表示。也就是把物体下落的属性看作力。物体的下落或上举,都是由于“重”在起作用(“下,举,重奋也”)。
  ② 《墨子·经说上》。
  第二节热学知识人类在长期对火控制与利用的过程中,逐渐积累了热学知识。传说燧人氏“钻木取火”,《庄子·外物篇》已有关于“木与木相摩则然(燃)”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又发明以“阳燧”反射并聚焦太阳光来取火。阳燧是青铜制的凹面镜,反射太阳光可使某些易燃物(如绒艾)发火。原始人早已认识火势自然向上之性,因此在蒸煮食物或烧陶、冶金时,均是薪炭在下,被加热物在上,并采取了通风措施,以便增加炉温。
  关于温度的测量,古代虽未发明温度计,但对于温度的判断还是有一定办法的。《考工记》中精彩地描述了在冶炼金属时如何判断炉温的高低:“凡铸金之状,金(即铜)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①这是根据不同物质的蒸汽颜色来判断炉火的温度:由黑浊到黄白,再到清白;当最后到了“炉火纯青”的时候,就可以浇铸了。这种掌握火候的办法,直到近代还在使用。《吕氏春秋》:“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这是一种关于气温的判别法,据此可以制成原始的温度计。《周礼》中还有关于古人在冬日凿冰入窖,以便在天热的时候用它来冷藏食物或保存尸体的记载。
  ① 《考工记·栗氏》。
  第三节声学知识原始人类已知某些物体在受到振动之时会发声,例如敲击厚薄不同的石块、陶器会发出高低不同的声音;拉动绷紧着的绳索或弓弦,以及用口吹某些空腔或管状体,也会发出不同的声音。人们根据这些特点制造了石磬、陶埙等乐器;至周代,由于宫廷音乐的发展,已出现“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类乐器,即“八音”。其中有板振动和膜振动的(如编钟、编磬、铃、鼓等),气柱振动的(如萧、管、笙、埙等),弦振动的(如琴、瑟)。春秋战国以后这些乐器更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乐律方面,西周至春秋战国,已出现五声音阶、七声音阶和十二律的完整理论体系。五声音阶、七声音阶用宫、商、角、徵、羽来表示,十二律用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来表示。关于各律的确定,最早可能是采用损益弦长的办法。《管子》中介绍了一种“三分损益法”,就是把一根弦分为三段,取其三分之二,舍其三分之一,称为“三分损一”;又增其三分之一,则为“三分益一”,这样辗转相生,就可以得到各律。《管子·地员篇》的原话是:“凡将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开以合九九,以是生黄钟小素之首,以成宫。三分益之以一,为百有八,为徵。不无有三分而去其乘,适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复于其所,以是生羽。有三分去其乘,适足以是成角。”
  这种以弦长求各律的三分损益法。以数学语言来表述就是:令黄钟的宫音弦长为(1×3)4=9×9=81则徵音弦长为×( )
  商音弦长为×( )
  羽音弦长为×( )
  角音弦长为×( )
  81 1+1 3= 108108 11 3= 7272 1+1 3= 9696 11 3= 64--于是,按弦长大小其五音的排列为:徵(108)羽(96)宫(81)商(72)角(64)
  1978 年湖北随县发掘战国早期曾侯乙墓,出土了大批乐器。其中编钟一套64 件,每钟都有两个发音部位,敲击不同部位,能分别发出相隔三度的两个音,整套编钟共能发出128 个音,音域宽广,达五个半八度,只比现代钢琴高低两端各约少一组。中间三个半八度,十二个半音齐备,可以旋宫转调,演奏多种乐曲。这么大规模的编钟,反映出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先民乐器制造的杰出水平。
  《考工记》对于发声体的形状、厚薄、大小同发声的关系,有过科学的记载。如钟的厚、薄、侈、弇要适当。“已(太)厚则石(声不易发),已薄则播(声散),侈(钟口太大)则柞,弇(钟口太小)则郁。”①并且指出:“钟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钟小而长,则其声舒而远闻。”鼓也具有这种性质,也是“大而短,其声疾而短闻”,“小而长,其声舒而远闻”。《考① 《考工记·凫氏》。
  工记》还指出,可以适当改变发声体的形状、厚薄、大小来调音,例如磬的发声太高,就摩去它的两旁;如发声太低,就摩去其两端。
  春秋战国时期还知道某些共振知识。《墨子》曾提到用倒扣在地下的空瓮来探听敌方的军事行动或确定敌方挖地道的方位;《庄子》记载调瑟时引起另一瑟的共鸣现象:“鼓宫宫动,鼓角角动”。
  第四节光学知识光学知识起源甚早。日光或火光照射物体时所出现的阴影,平静湖面反映山丘、树木所成的倒影,对原始人类光学知识的积累都有一定的影响。商周时期已利用静止的水面来照自己的影。《庄子·德充符篇》:“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以其静也”。金文中的“鉴”字,写作“■”,表示一个人弯腰向水盆照自己的脸。由于商周青铜冶铸技术的发展,人们铸造了不少铜镜。它的出现为光学的实验研究提供了重要前提。《墨经》中记载了物体成影、光的反射、小孔成像、平面镜、凹面镜、凸面镜成像的实验结果,内容相当丰富。
  墨家认为,影是由物体遮住了光而出现的,其大小同物体、光源、影屏三者之间的位置有关。并且指出,影是不会随着物体运动而移动的(“景不徙”,景,即影)①。当物体移动时,前影消失,后影产生。人们通常所看到的影的移动,其实只是前影不断消失,后影不断产生的连续过程。这是很科学的见解。《庄子·天下篇》也有“飞鸟之景未尝动也”的见解。
  “光的直线前进”是几何光学中的一条重要原理,在二千四五百年前的墨家学派就已知道了。墨家指出,光的照耀就跟射箭一样(“煦若射”)。基于这样的看法,对小孔成像实验做了正确的解释:人体反射的光线经过小孔以后,“足蔽下光,故成景于上;首蔽上光,故成景于下”②,这样,所成的便是倒像。墨家还指出:单个平面镜所成的像只有一个,同物体的大小、形态完全一样,而且总是跟物体以镜面成对称的。对于凸面镜来说,所成的也只有一个正立的像,但较小。凹面镜所成的像较复杂。墨家把凹面镜的曲率中心至焦点的一段距离称为“中”,当物体在“中”以外时,所成的是倒立的小像;当物体在靠近镜面的“中”以内时,所成的是正立的放大的像。(“镜洼,景一小而易,一大而正,说在中之外内”③)。墨家没有区分焦点和圆心是其光学成就上的一个缺陷,但他们的实验研究在世界几何光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墨家关于几何光学的理论比古希腊欧几里得(约公元前330—275 年)所著《反射光学》约早了一百多年。
  ① 《墨子·经下》。
  ② 《墨子·经说下》。
  ③ 《墨子·经下》。
  第五节磁学知识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在采矿、冶金过程中,在与磁铁矿的经常接触中,发现了磁铁矿的吸铁性。这种吸铁性就象母亲吸引子女一样,因而人们最初把这种矿石称为“磁石”。如《管子·地数篇》就写到:“上有慈石者,下有铜金。”
  磁石除了具有吸铁性之外,还具有南北指向性,指向性与吸铁性,实际上都是磁石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表现。当时人们已利用磁石指向性,制造出指向仪器——司南。《鬼谷子》说到山中采玉,一定要带着司南以不迷失方向。《韩非子》也说“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①。古帝王用司南端正方向,以保障皇位的尊严。它实际上就是后世指南针的最早形式。
  ① 《韩非子·有度》。
  第六节对运动及时空的认识运动是物质的基本属性。远古时代的人们对于运动已有一定的认识,特别是对机械运动更为熟悉。如日月的东升西落,江河的奔腾流逝,门扉的启闭,矢石的飞行等等。先秦时期的科学家和思想家,曾对机械运动作了探讨与研究,其中尤以墨家学派的研究较为深入,墨家给机械运动下的定义是“动,或从(徒)也”②。这里的“或”,应借为“域”,即区域;徙即迁徙。“或徙”即指位置的移动。这种移动包括转动(“偏际徙”),这就象门扉去掉门闩时,可以随意开闭一样(若户枢免瑟)。至于圆球的滚动,墨家也进行了讨论,认为圆球在平面上无论怎样滚动,都能保持平衡(“丸,无所处而不中”)。
  墨家对静止的定义是:“止,以久也”①。就是说,静止表现为物体在某一位置上停留了一段时间。如果物在这段时间内并不停在一个位置上,那就是“不止”了。不止也就是运动。快的运动,墨家称为“无久之不止”,它就象飞矢过楹一样快;较慢的运动,墨家称为“有久之不止’,它就象人走过桥,要有一定的时间。这里的“有久”、“无久”都是时间的量度。值得注意的是,墨家所谓的“无久”,并非指时间为零。墨家认为,“无久”就是刚开始的时候,或者是指“当时”(“始,无久也”,又“始,当时也”)。因此,墨家的“无久”,是指时间极短,就象刚开始的时刻。
  春秋战国时期对于时空问题已有较正确的认识。《管子·宙合篇》中提出了“宙合”的概念,认为天地十分之大,它囊括了世界万物;而宙合比天地更大,它又囊括了天地(“天地,万物之橐,宙合又橐天地”)。这宙合就是后来所说的宇宙。《庄子·庚桑楚》说到:“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乎本剽(即本梢)者,宙也。”因此,宇宙是无限空间,无限时间的总称。墨家则把它称为“宇”和“久”。他们定义“久”为“弥异时也”②即贯穿所有不同的时刻,包括“古、今、旦、暮”。定义“字”为“弥异所也”③,即遍及所有不同的场所,包蒙乎东西南北。
  关于运动与时空的关系,墨家指出:“宇域徙,说在长宇久”④,意思是物体的运动必须经过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在空间上要有一个距离,在时间上要有一个时间间隔),也就是说运动必须在时空中进行。
  ② 《墨子·经上》。
  ① 《墨子·经上》。
  ② 《墨子·经上》。
  ③ 《墨子·经上》。
  ④ 《墨子·经下》。
  第七节物质结构假说在殷周之际,人们已从日常的生产生活实际中抽象出两种有关宇宙生成的朴素唯物主义学说。一种是“八卦”说,认为天、地、山、泽、水、火、风、雷等八种自然物是构成世界的基本物质;另一种是“五行”说,认为水、火、木、金、土五种自然物质构成了世界万物。这两种学说长期并行,对后世影响很大。
  至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又进一步地对构成世界万物的那些自然物的内部结构,作了思辩性的探索。墨家学派认为物质内都是由无数个“端”所组成的。端极细小,内部无间隙(“端,是无间也”),因此它不可能剖开(“非半,弗■”)。要是把一根木条(假如下考虑它的厚度)一半一半地砍断,可有两种砍法:如果是从前头砍起,先砍掉一半,后再砍掉一半的一半,..这样砍下去,砍到某一步必定会出现砍不下去的情况(“进前取也,前则中无为半”),那是因为在中间的位置上恰好有端的存在(“犹端也”);如果是从前后同时砍,同样砍到某一步也会遇到砍不下去的端(“前后取,则端中也”①)。
  公元前四世纪的名家惠施也持相同的见解,他说:“至小无内,谓之小一。”②这个“小一”无内部可言,也和端一样,可以看成是一种原子。但是某佚名辩者提出了相反的论点,即认为物质内部的结构是连续不断的,他们说:“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①。这是一种关于物质无限可分的思想。
  也是公元前四世纪时期的宋钘、尹文等人则提出了另一种学说——“元气说”。他们认为“凡物之精,比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②。这“精”是什么?“精也者,气之精者也”。③“精”就是“气”,“气”流行于天地间,登于天,入于渊,在于海,在于山。也就是说,天地间一切东西都是由精气产生的。宋钘、尹文学说是从老子继承来的。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④在这里,老子把“道”看成是物质的始原,它是物质性的,也就是气。
  元气学说是我国古代关于物质结构的最主要的学说,春秋战国时期启其端,汉唐时期对其作了充实与发展,至宋明时期出现了更大的发展。元气学说的产生与发展,在我国物理学史和哲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
  ① 《墨子·经说下》。
  ② 《庄子·天下篇》。
  ① 《庄子·天下篇》。
  ② 《管子·内业篇》。
  ③ 《管子·内业篇》。
  ④ 《老子》第四十二章。
  第十七章医学中国传统医学,由于近代传入西洋医学,人们习惯称为中医。中医学是中国人民数千年来同疾病和不良的卫生环境作斗争的经验积累和理论概括,其内容十分丰富。近年来,中西医结合研究,无论在疗效总结和理论研究上都取得了有价值的成就,为国际上许多学者所关注。
  第一节中国传统医学的起源对中国传统医学的起源问题,历来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先秦秦汉时期的学者,对医药卫生的起源,已多所讨论。《淮南子·修务训》:神农氏“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始有医药”。这反映出早在远古时期,人们在日常寻觅食物以求温饱的劳动中,不但对植物药性功用积累着感性认识,而且对其适合于某些伤损、疾病之治疗,也总结着经验和教训。《帝王世纪》:“伏羲画八卦,所以六气六腑,五行五藏,阴阳四时,水火升降,得以有象,百病之理,得以有类。乃尝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枉”。这反映出先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谋求健康,逐步认识人体、气象同疾病之间的关系,以及总结医学理论和创制医疗器械,用药原则等的原始状况。《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上古之时,医有俞跗,治病不以汤药,乃割皮解肌,诀脉结筋,揲荒爪幕,湔浣肠胃..”。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发现中,有山东胶县三里河遗址人头骨变形和侧门牙被拔除的情况。大汶口遗址、曲阜西夏侯,江苏邳县大墩子,福建闽侯石山以及台湾屏东鹅銮鼻等等新石器时代墓葬都有相同的发现。这种拔除和变形,绝不全是外伤所成,而是出于美观或其他需要而进行的手术所致。这就证明《史记》记述的上古外科治疗技术是有史实根据的,并不是想象之辞。
  中国传统医学源于伏羲、神农、黄帝以及上古时之俞跗、歧伯等说,虽有神话色彩,但反映了医药学萌芽时期的状况。把这些传说理解为始于一定时期的群体经验,可能更符合历史实际。
  第二节中国传统医学与巫术之关系中医学同世界各民族医学发展的早期情况,基本上是一致的。最早期群体医疗经验的积累,为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渐兴起的祖先崇拜、巫术和宗教观念所利用,甚至早期的朴素经验由巫术、巫医取而代之。这种情况在中国以殷商时期最为突出。从大量出土的甲骨文可以看出,当时奴隶主阶级的医疗活动,几乎都是运用占卜祈祷祖先神鬼以求疾病伤痛的痊疗,或卜问疾病的发展情况。例如:贞病齿,告于丁,贞疾舌,桒于妣庚。
  癸巳卜■,贞子渔病目,福告于父乙。
  贞有病年,其死。
  《山海经·海内西经》记载:“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皆操不死之药以距之”。这正是医药学发展在商周时期的真实写照,一则依赖巫师祈祷鬼神先祖以求痊疗,一则在治病中虽然施行巫术,但仍仰赖不死之药。此一时期的医疗也并非完全为巫师所掌握,民间朴素医疗经验积累仍不断进行着。例如:甲骨文关于头、耳、眼、鼻、口、齿、舌、喉、心、肠胃、手、臂、关节、足、止、骨等解剖部位之记述;关于瘤、跌伤、耳鸣、蛀齿、下痢、失明等疾病及症侯之论断;关于疾病灾祸之缠延不断,断气、丧命、死亡等之形容和结论,都反映了殷商时期我国医疗经验和认识水平。中国象形文字在其创造之初,如表示腹中有虫的“蛊”字,表示牙齿被虫蚀的“龋”字,以及醫字本身的从匚、矢、殳、酉等,表示运用酒类洗疗箭矢,刃伤及撞击、钝伤。这些文字的形、声含义,也提供了早期医学水平的宝贵资料。《周礼》:“春时有痟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礼记·月令》记有:“孟春行秋令,则民大疫;季春行夏令,则民多疾疫;仲夏行秋令,则民殃于疫;仲冬之月,地气沮弛..民必疾疫”。表明这一时期在探索疾病与季节、气候异常变化的关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其代表人物,当推秦名医——医和。《左传》昭公元年记述医和给晋侯诊病时的医理论述:“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征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这段精辟的病因、病理论断,将中国传统医学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它标志着医学与巫术的决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在论述秦越人一生的业绩时,有“六不治”(即六种情况下不施治)的概括,其一即“信巫不信医”。可见,巫医在春秋时期已不再占有优势的地位。《黄帝内经素问·五脏别论》:“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这一结论同《内经》其他论述一样,影响中医学两千年的发展,保证了中医学的非鬼神观念。
  第三节早期的药物知识和用药剂型随着医疗经验的积累,人们对药物的认识更为丰富。《周礼·天官》说:“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以五气、五声、五色视其死生”,“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可见用药之知识已很丰富。在《诗经》和《山海经》等文献中,也大量记录有预防疾病、治疗疾病的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诗经》记有药用植物五十余种。《山海经》记有补药、避孕药、预防药、解毒药、杀虫药等126 种。《周礼》所谓五味,乃指药物分属于辛、甘、苦、酸的性味。所谓五药,乃指草、木、虫、石、谷的早期分类。药物知识的积累,促进了用药方法的进步,而服药以何剂型最为方便有效,用药途径如何最好,就提到医学家的研究课题上了。精通针灸的历史学家——皇甫士安,在论述药物剂型的历史时说:“伊尹以亚圣之才,撰用神农本草,以为汤液”。伊尹是商汤时之右相,出身于烹饪师,本是奴隶。他曾讲过:“阳朴之姜,招摇之桂”。姜和桂均系调味品,也是医学家用以祛风除寒的常用药。我国有“医食同源”之说,现在习用之汤药剂型可能即源出伊尹。酒也很早广泛用于医疗,“醫”字从酉,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在殷商甲骨文中有“鬯其酒”,即用百草之香,酿而为酒,用作处理尸体以防腐败和臭烂。《内经》强调:“汤液醪醴”。《汉书》也有酒为“百药之长”的论述。这些都反映了药物学从单味药过渡到数味药的组合应用,以及用煎汤煮沸和酒浸泡制等剂型以求速效的历史过程。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五十二病方》,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方书,据学者研究早于《内经》,反映了春秋战国及以前人们战胜金创、伤痉等外利疾病的丰富经验。如用酒作为外伤止痛、洗伤消毒,指出配伍者占处方十分之一强;其丰富的外治法用药浴、熏蒸等剂型也达到较高的水平。《五十二病方》所用药物已有247 种,所组处方280 多个,绝大多数医方系复方。由此可知,中国药物学经验的积累,在春秋战国时期已十分丰富,在运用药物配伍原则,协调药物作用,提高药物疗效等方面已有相当的理论水平,可以认为这是我国医学史上方剂学产生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第四节医学分科及医疗经验积累随着医疗经验日益积累和医学研究范围扩大,必然出现各有专长的医学家,形成按照性质任务或所治疾病的不同而分科。最早是医术与巫术分立。《周礼》所记“巫祝”在春官大宗伯的官职之中,而“医师”则已改属天官冢宰,可见殷商医巫不分或巫医统治的局面,在《周礼》中已分立而属不同领域了。医师这一职业,当时也已分为若干科。比如《周礼·天官冢宰》记载食医、疾医、疡医、兽医等四科,并详述其业务范围和职能。食医“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即掌管统治者饮食与营养。“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即以诊治广大群众内科疾病为职务。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劀、杀之齐”,即诊治各种疮疡、刃伤和伤损骨折等外科疾病,并负责外用腐蚀消毒药品制备。兽医“掌疗兽病、疗兽疡”。这一分科和分工,可以证明这时期医药学已相当进步。
  春秋战国时期,学术思想活跃,产生了许多思想家、哲学家和科学技术人才,也出现了大批医疗技术专书和医学理论名著。《汉书·艺文志》记《泰始黄帝扁鹊俞拊方》二十三卷,《五脏六腑疝十二病方》三十卷,《五脏六腑疝十六病方》四十卷,《五脏六腑瘅十二病》四十卷等。《五十二病方》一书,1973 年出土于长沙马王堆,原缺书名,以目录:“诸伤、伤痉、婴儿索痉、婴儿瘈..凡五十二”为据命名。它基本上是一部外科专书,如首先论述诸伤,其次论各种外伤引致之破伤风,婴儿断脐所致之破伤风、狂犬咬伤、犬咬伤、肛门瘘管、痔疮、溃烂、疣肿、蛇咬伤..等等。因此,与《汉志》所载《金创疭瘈方》有相似之处。它在许多外科疾病的论述和医疗技术上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例如,使用探针以探索肛门瘘管之深浅、方向,从而决定治疗方案;用犬膀胱纳入肛门,充气后拉出,使内痔尽出以便手术切除;对疝气之论述和鉴别,特别是使用疝气带、疝气罩进行保守治疗,还有甚似修补术的外科手术等等。早期医学家探讨人体奥秘,发病实质和治疗原则,从而又出现许多理论名著。如《汉书·艺文志》记有:《黄帝内经》十八卷、《黄帝外经》三十七卷、《扁鹊内经》九卷、《扁鹊外经》十二卷、《白氏内经》三十八卷、《白氏外经》三十六卷、《旁篇》二十五卷,共七家,216 卷。可惜仅《黄帝内经》尚存,其他均已散佚。
  《黄帝内经》奠定了中医学发展的理论基础。简称《内经》,最早见于《七略》和《汉书·艺文志》。其成书归之于黄帝,自不可信。然以本书某些辞句为根据,认为成书于汉甚更晚,也是欠说服力的。林亿《甲乙经序》说:《内经》“非黄帝书,似出于战国”。《朱熹文集·古史余论》:“至于战国之时,方术之士,遂笔之书,以相传授”。《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其书云出上古,固未必然,然亦必周、秦间人,传述旧闻,著之竹帛”。吕复认为:“乃观其旨意,殆非一时之言,其所撰述,亦非一人之手”。这都是说,《内经》之成书,约在战国时期,但并非一时一人之言,而是长时期众多医家共同的结集。
  《内经》由两部古典著作组成,即《素问》和《灵枢》,现传本各九卷,共一百六十二篇。《针经》九卷,即《灵枢经》。《内经》综合前代医药学成就和理论认识,对人体解剖、生理,病因、病理、症候、诊断、治疗和预防,药物的性味、功用,方剂、组成等,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如对人体五脏六腑,脏与脏,腑与腑,以及脏与腑之间的生理病理关系,均绳之以当时盛行的阴阳五行学说。所谓五脏,是心、肝、脾、肺、肾,属阴。六腑,是胃、大肠、小肠、胆、膀胱、三焦,属阳。书中运用金、木、水、火、土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阐述脏腑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如肝木克脾土,即肝有病克脾。在治疗上除治肝外,还要防治脾被侵扰。至于疾病诊断和治疗原则的确定,药物功能作用的阐述,处方用药的调遣和配伍等,也都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完成的。
  《内经》还十分强调整体观念。除上述人体内部的整体观外,自然界寒暑燥湿,风雨季节、地势方位以及其它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都予以全面考察。这些相互关联的理论,形成了一套相互为用的理论体系。在疾病诊治过程中,很注意因人、因地、因时制宜的处治,即人们习称的辨证论治原则。中医学两千多年来,正是在这一理论体系指导下,不断积累、充实修整而发展起来的。
  第五节预防医学与养生预防疾病和增进人体健康的养生思想和技术,是很受古代学者重视的。
  《淮南子》:“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内经》更强调:“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病已成而后药之,不亦晚乎”。《史记》论述扁鹊诊视齐桓侯未病之病后,感叹地说:“使圣人预知微,能使良医得早从事,则疾可已,身可活也”。正是在这些先进思想指导下,中医学不但重视预防疾病和早期治疗,而且形成了一个养生的学科。养生,是以陶冶性情、增强身体健康为目的。《行气玉佩铭》约系战国初期的气功文献,其铭文是:“行气,深则蓄,蓄则伸,伸则下,下则定,定则固,固则萌,萌则长,长则退,退则天。天几舂在上,地几舂在下。顺则生,逆则死”。四十五字的要领,与同时代或稍晚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却谷食气》,虽然文字不同,但其方法步骤基本一致。这反映出春秋战国时期对养生养性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气功是我国历代用以增强体质、祛除疾病的重要方法之一,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影响。由于其注重深呼吸、静养,静中有动,故又称之为静功。又一派主张动功,其早期如《淮南子·精神训》所述:“是故真人之所游,若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伸、凫浴、蝯躣、鸱视、虎顾,是养形之人也”。《庄子·刻意篇》也有类似记载。这种模仿动物的六种术式,在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导引图》中,得到了生动的图像说明,而且明确指出何式治何疾苦。不难看出,这些正是后汉华佗创制五禽戏的依据。
  第六节卫生与医事管理先秦的卫生保健除养生、养形外,如《礼记》所说“五日则燂汤清浴,三日具沐”以及“鸡初鸣,咸盥漱”等,已形成讲究个人卫生的准则。在饮食、饮水卫生方面,也有许多科学的卫生习惯和知识。此外,如环境卫生,据研究,夏代已凿井而饮。随着城市建立,生活污水处理也早有先进的办法,如商都及战国燕下都发现有下水道。甲骨文有牛栏、猪圈等,说明当时已是人畜分舍。《周礼》、《诗经》有抹墙、堵洞、药熏、洒灰等记载,即用以除虫灭鼠。《左传》:“国人逐瘈狗”,即捕杀狂犬以预防狂犬病。
  医药卫生管理制度在先秦也已达到较高水平。如《周礼·天官冢宰》规定医药卫生最高管理官员为“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有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除医师为众医之长设上士二人外,还有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各司掌管、考核等职责。
  第七节医学家先秦时期已产生许多著名的医学家,如岐伯、雷公、医和、医缓等,尤以扁鹊最享盛名①。扁鹊本姓秦,名越人,勃海鄚州(今河北任邱县)人。约生活于公元前五世纪,以长桑君为师,尽得传授,游医民间,足迹遍冀、鲁、豫、秦,随风顺俗,诊治众疾,每多佳效,在群众中享有极高声誉。他到赵国首都邯郸,当地习俗尊重妇人,他即做“带下医”(妇产科)。到周都洛阳,当地习俗尊敬老人,他即为“耳、目、痺医”(五官科及关节痺症)。到秦都咸阳,当地习俗喜爱小儿,他即做小儿医。扁鹊诊疗疾病,擅长望色、闻味、问疾和切脉,尤以切脉诊断最为精良。故有“今天下之言脉者由扁鹊也”之誉。他善于综合运用药物,针灸、按摩、导引以及热熨等外治法治疗疑难大症。他曾抢救虢太子“尸蹷”(假死)使之复活。人们盛赞他有“起死回生”之术。他谦虚地说:“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自当生者,越人能使之起耳”。扁鹊诊疗疾病,每每给予巫医或淫逸酒色之徒以砭斥。司马迁论述扁鹊事迹和品质时有“六不治”的概括,其中尤以“信巫不信医”不治,影响最为深远。在巫医较盛行的时代能有此思想,实在是难能可贵。扁鹊医术超群,医德高尚,为秦太医令所嫉,竟遭杀害。《汉书·艺文志》有《扁鹊内经》、《扁鹊外经》书,不知是否秦越人听撰。《黄帝八十一·难经》一书,相传扁鹊所撰,但研究者多认为系依托之作。
  ① 以下,关于扁鹊的材料,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第十八章妇女人类的历史,是妇女和男子共同创造的。种族的延续,社会生产的运行,文化活动的发展,都离不开妇女,有时妇女的劳动还占了更重要的地位。但由于记载的缺乏,我们对于有关妇女的历史知道得太少。汉代刘向著《列女传》,是一部最早的关于妇女的传说。在作者浓厚的封建意识的支配下,这部书的内容虽保存了一些资料,可惜多不免陷于空疏。今取其所记有历史意义者数事,并略有增益,汇为本篇。
  第一节女娲,简狄、姜嫄女娲是一位传说中的创世女神。她曾抟土为人,炼石补天。
  据说,女娲的时候,天的四极塌陷,大地分裂,到处是熊熊的烈火,到处是浩瀚的水流。女娲炼成五色石,把天补了起来;斩断了巨鳌的四足,把四极撑了起来;平定了水土,使人们有了定居的条件①。
  女娲又在她开辟的土地上,造出人来。《风俗通义》引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借,乃引绳絙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絙人也。”①关于女娲的一些说法,显然是神话。但这些神话推崇女娲,把她说成是创世的女神,同时又尊为人类的始祖,这是妇女在远古时代的社会地位在人们意识上的反映。
  不知是在女娲神形成以前或以后,商族的老祖母简狄和周族的老祖母姜嫄出现在传说世界里。简狄生子契。姜嫄生子后稷。她们的儿子,分别成为商族和周族创建基业的人物。相传,她们在生这两个儿子的过程中,都有一段奇迹。
  《诗·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又《商颂·长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楚辞·天问》:“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贻女何喜”。《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这说的都是简狄的故事。简狄是有戎氏的女儿。上帝命玄鸟把卵带给她,她吞了卵而有孕,后来生下契来,成为建立了商族和商朝的始祖。《诗》中的帝和天,都是上帝。上帝命玄鸟送卵,也就意味着上帝送子嗣给她,而这子嗣后来成为创建商族的伟大人物,而简狄在商人的心目中也成为商族的伟大女性。
  《诗·大雅·生民》是一篇咏赞姜嫄②和后稷的长诗。诗的开端说:“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这大意是说,当初有人的时候,只有姜嫄。她祈祷着,祈求有个儿子。后来她踩着上帝的脚印,停顿下来,感到肚子里震动,就怀了孕,有了孩子,就是后稷。诗词接着谈到后稷在农业上的出色成就。他种的粮食,经过加工,上帝都闻到了它的香气。女娲、简① 《淮南子·览冥训》。
  ① 《太平御览》七十八引。
  ② 参看闻一多《姜嫄履大人迹考》,见《闻一多全集》第一册第73—80 页,三联书店1983 年版。狄和姜嫄,都可说是创世纪中的人或神,而姜嫄在周人的心目中当然也是周族的伟大女性。周人有诗称颂她,说:“赫赫姜嫄,其德不回,上帝是依。”①① 《诗·鲁颂·閟宫》。
  第二节太任,太姒太任,是周先王王季的妃,周文王的母亲。太姒,是周文王的妃,周武王的母亲。宗周诗人歌颂周的功业,如《大雅·大明》,太任、太姒跟王季、文王并举,虽没有列举多少具体事实、但显然是因为太任、太姒在殷周兴替的过程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大明》诗辞说: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
  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
  太任有身,生此文王。
  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
  文王嘉止,大邦有子。
  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丕)
  显其光。
  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
  从诗章看来,周之伐殷,是上顺天意,下合民心的。太任之嫁王季,太姒之嫁文王,以及文王武王之出生,都是在这一历史阶段中之天意的安排。太任太姒被安排的历史位置,是极有分量的。诗辞中指出“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指出“大邦有子,伣天之妹”,都在表明殷商姑娘的来嫁是具有政治意义的。从当时殷周两国文化发展的水平来看,周比殷为后进,殷商姑娘之西来,是可能带来一些较高的文化。诗辞又指出渭滨的亲迎,是“造舟为梁”,可见迎亲送亲的队伍之盛大,使诗人感到“丕显其光”,也就是感到极大的光荣。《周易·归妹》爻辞有“天乙归妹”,即指“大邦有子,伣天之妹”的出嫁的故事。这个故事写到爻辞里,可见其流传之广,而为当时人所熟知。
  第三节许穆夫人赋《载弛》《诗·国风》里有不少歌咏妇女的诗,也可能有不少为妇女自己所作。
  但一直到现在,可确认女作者姓名的诗,以许穆夫人所赋《载驰》为唯一的诗篇。如单以作诗的时间而论,许穆夫人的《载驰》要比屈原的《离骚》早三百几十年。
  许穆夫人出生在公元前七世纪春秋时期的卫国(今河南湛县),是卫宣公的女儿,卫懿公的妹妹,出嫁于许。公元前660 年,狄灭卫。《左传》闵公二年记卫灭后的情况是:“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许穆夫人赋《载驰》。“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餽)公乘马,祭服五乘,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这说的是卫灭亡后,结集遗民,进行善后并得到齐国援助的情况,这正是许穆夫人赋《载驰》的历史背景。
  对《载驰》的解释,颇有歧义,而主要由于对《载驰》首章之理解不同。《载驰》共五章,首章的诗辞是:载弛载驱,归唁卫侯。驱马悠悠,言至于漕。大夫跋涉,我心则忧。
  头四句是作者自述她的想象:她坐上马车,急急忙忙地去吊唁卫侯,不知不觉地就到了漕(曹)。但“大夫跋涉,我心则忧”,事实上只能派遣许国大夫去辛苦一趟,自己只能把忧愁埋在心中。以下四章都说的是作者的愁苦和许人的漠不关心。《诗·小序》说:“载驰,许穆夫人作也。闵其宗国颠复,自伤不能救也。卫懿公为狄人所灭,国人分散,露于漕邑。许穆夫人闵卫之亡,伤许之小,力不能救。思归唁其兄,又义不得,故赋是诗也。”《小序》所说,大体得作者之意,但作者对于许人更多责怨之辞,故有“许人尤之,众稚且狂”的诗句。诗中为卫提出“控于大邦”的想法,这是卫国仅有的出路,而卫国实际上也是依着这条路线走过去的。末章称:“大夫君子,无我有尤。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这可见当时的许国上层议论纷纷,作者却对他们说,请你们不要见怪吧,你们的种种想法都不如我的主张。许穆夫人不只是一个能作诗的妇女,也是一个临乱不乱,有政治见识的人。
  第四节齐姜劝导晋公子重耳晋公子重耳因晋国内乱,长期流亡在外。他到了齐国,齐桓公把女儿姜氏嫁给他,他在齐国受到很好的待遇。他有马二十乘,一乘四马,就是说有马八十匹。他过着舒适的日子,打算老死在齐国了。齐桓公死了,孝公即位,诸侯们不再听齐国的话了。重耳的随从们知道齐国帮不了他们多大的忙,而重耳却有终老于齐的思想。他们想离开齐国,怕重耳不答应。他们在桑树下面商量,却被采桑的蚕妾听到了,而他们没有察觉。
  蚕妾把听到的话告诉了姜氏。姜氏怕走漏了消息,对重耳不利,就把蚕妾杀死了。姜氏对重耳说:“从者要同你离开这里。听到这消息的人,我已把她杀了。你一定要同意大家的考虑,不可犹豫,犹豫是不成事的。你逃避晋国的内乱,到现在已经够受的了。自从你离开晋国,晋国没有安宁的日子,人民没有一定的君主。天没有亡晋,但是在你以外,没有别的继承人选。得有晋国的人,不是你,还是谁?你努力吧!上帝已与你同在。你犹豫不定是会有灾难的。”
  重耳对姜氏关于晋国政局的分析并不动心。他说:我不再走动了,一定要死在这里了。
  姜氏征引了《诗·小雅》、《郑风》、西方之书和管仲的遗训,阐述“怀”与“安’的危害。所谓“怀”,是指个人的私欲;所谓“安”,是指贪图安逸。姜氏说:“齐国之政败矣,晋之无道久矣。从者之谋忠矣。时日及矣,公子几矣。①君国可以济百姓,而释之者非人也。败不可处,时不可失,忠不可弃,怀不可从。子必速行!”又说:“公子唯子,子必有晋,若何怀安。”重耳面对姜氏这样坚决而有远见的劝导,还是不能接受。于是姜氏就与重耳的主要随从,也是他的舅父狐偃,共同商议,将重耳灌醉,载在车上,离开齐国。重耳酒醒后,极怒,拿起武器来,要同狐偃拼命。但后来,重耳在秦国的帮助下最终回到晋国掌握国政,证明了姜氏之正确与远见。
  ① 以下,见《国语·晋语一》。
  ① 《国语》韦昭注:“几,近也。言重耳得国时日近。”
  第五节晋弓工妻谏平公春秋年间,晋国有个弓匠,接受了晋平公交给的做弓的任务。他做了三年,才把弓做成。晋平公拉满弓试着射了一下,连铠甲的一层叶片都没有射透。平公怒,要杀弓匠。弓匠的妻子听说,请见平公。她对平公说,“您听说过公刘的事吗?公刘看见牛羊践踏芦苇,心里就很难过。他恩德及于草木,难道还要杀无辜的人吗?秦穆公时,有盗贼偷吃了他的骏马,他怕他们吃马肉容易得病,反而送酒给他们喝。楚庄王宴群臣,有一个人趁着蜡烛灭的时候拉了一下庄王夫人的衣服。夫人揪断了那个人的冠缨,要庄王点上蜡烛追查。庄王不答应,没有去追查,反而要群臣把冠缨都取下,尽情饮酒。这三个君主,仁德著于天下,终于得到了他们所赦免的人的报答,美名传于后世。帝尧治天下的时候,他住的房子,茅草屋顶不加修饰,柞木椽子连砍都不砍,门口只有三层土阶。即使这样,他还觉得盖房的人太辛苦,住房的人太安逸了。现在我丈夫给您做弓,也够劳苦的了。弓的主干生于泰山的山坡,于一日之间三见阳、三见阴,非常坚硬而有韧性;弓缘缚上燕国出产的牛角,弓身缠上楚国产的麋鹿的筋,再糊上河鱼的胶。这四种材料,都是天下难得的好料。用这种材料做的弓,您射起箭来还不能穿过一层铠甲叶片,说明您不会开弓。但您反倒要杀我的丈夫,这不太糊涂了吗?我听说,射箭的规矩,左手就象顶住千斤之力一样牢牢稳住弓,右手象附在树枝上一样轻轻钩住弦。右手发箭,左手没有感觉,这才是射的道理。”
  晋平公按着弓匠姜说的办法拉满弓,射穿了铠甲的七层。弓匠立刻得到了释放,并得到了平公的赐金。
  第六节赵威后问齐使大约是在战国晚期,齐王使使者问候赵威后。齐王的书还未打开,威后就问:岁亦无恙耶?民亦无恙耶?王亦无恙耶?使者不高兴地说:臣奉使前来,您不先问王而先问岁,难道是要把贱者放在前面而把富贵者放在后面吗?威后说,“不是这个意思。如果没有岁,何以有民?如果没有民,何以有君?所以我要这样发问。难道要我舍本而问末吗?”
  紧接着,威后又提出了几个问题。她说:“钟离子无恙耶?其为人也,有粮者亦食,无粮者亦食,有衣者亦衣,无衣者亦衣,是助王养其民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她又说:“叶阳子无恙乎?是其为人,哀鳏寡,卹孤独,振困穷,补不足,是助王息其民者也,何以至今不业也?”她又说:“北宫之女婴儿子无恙耶?彻其环瑱,至老不嫁,以养父母,是皆率民而出于孝情者也,胡为至今不朝也?”她说:“此二士弗业、一女不朝,何以王齐国,子万民乎?”她又提出于陵子仲,这大概是在当时享有一定声誉的人,但威后有自己的看法。她说:“于陵子仲尚存乎?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此率民而出于无用者,何为至今不杀乎?”
  赵威后问齐使的话,见于《战国策·齐四》。赵威后,疑即赵惠文后。
  赵惠文王死后,嗣王年幼,后用事。威后问齐使,或即这时候的事。威后在初见齐使的问话,可以说是对于她的政治思想的概括。在很长时期里,中国政治思想家不断称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这种思想跟威后问齐使的主要思想是一致的。威后紧接着又提出来的问题,是有关社会风气的问题,是应该表扬什么和打击什么的问题。威后所问的这些问题,都是政治上带根本性的问题,反映了威后的政治见解,这在战国时期的统治阶层中是很难得的。可惜,关于威后的事迹,别无可考。
  第七节孟母教子孟母是孟子的母亲。孟子早年丧父。他是在母亲的教养下成长起来的。
  孟母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贤良母亲,两千多年来,被认为是母亲的典范。相传孟子幼年时候,住家在墓地附近。他做游戏、学埋死人。孟母怕这样下去会对孟子产生不好的影响,便将家搬到集市附近。孟子在这里,又学商贩叫卖。孟母觉得这也不是教育孩子的好环境,又将家迁徙到学宫附近。这样一来,孟子在游戏的时候,就学揖让进退等礼节。孟母认为这才是教育孩子的好地方,便定居下来。这是有名的孟母三迁的故事。
  又相传,孟子开始上学的时候,读书不肯用功。有一次孟子放学回家,孟母正缉麻线,问他学习的进展情况。孟子回答说:还不是那么回事。孟母听了很生气,用刀把机上正在织着的麻布割断。孟子惊恐地问:为什么这样做?孟母说:“你不好好学习,就象我把织着的布割断一样。你不好好学习,是什么也干不成的。”这是有名的“孟母断织”的故事。
  这两个故事,一个是关于选择教育环境的,一个是关于教子成材的,反映了孟母对于幼儿教育极大的重视。她不只是对问题看得准,而且执行得坚决。孟子后来成为孔子以及儒家大师,不应简单地归功于母教,但不可否认,母教对于孟子的成长是有重要作用的。
  第十九章杂传伯夷、叔齐、柳下惠、西门豹、荆轲,他们的行事不必可取,旧史关于他们的记载或亦不无涂饰。但这些事迹有近于独立特行,久为人们所乐道,因辑为本篇,以备观览。
  第一节伯夷叔齐①不食周粟伯夷和叔齐,是殷商末期孤竹国(在今河北卢龙县南)君的儿子。孤竹君想在他死后立叔齐为君。他死后,叔齐让位给哥哥伯夷。伯夷不肯,说,“这是父亲的意思。”随后伯夷就出走了。叔齐不肯继位,就也出走了。国人立了孤竹君的中子为君。
  兄弟二人出走后,听说西伯昌(周文王)有德行,尊重老人,便决定到周去。
  他们到周后,西伯昌已死,武王继位。武王帅师伐纣。伯夷和叔齐扣马而谏,说:“父亲死了不埋葬,却带着队伍去打仗,能说是孝吗?周为商臣,以臣代君,能说是仁吗?”武王的手下想杀了他们,姜太公说,“这是讲义气的人。”叫人把他们搀扶走了。
  武王灭商,建立了周王朝。伯夷、叔齐以武王的做法可耻,义不食周粟。他们隐居于首阳山(在今山西永济县南),采食野菜山果,饥饿而死。死前作歌:“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
  孔子、孟子对伯夷叔齐都加推重而又有所不同。孔子说:“伯夷叔齐,古之贤人也,求仁得仁,又何怨乎?”①孔子称赞他们“不念旧恶,怨是用希”②,“不降其志,不辱其身”③。又说:“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④。孟子说,“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友不友,不立于恶人之朝,不与恶人言。立于恶人之朝,与恶人言,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推恶恶之心,思与乡人立,其冠不正,望望然去之,若将浼焉。是故诸侯虽有善其辞命而至者,不受也。不受也者,是亦不屑就已。”⑤但又说:“伯益隘,君子不由也。”⑥司马迁为伯夷叔齐立传,特别重视孔子对他们的推崇,说:“伯夷叔齐虽贤,得夫子而名益彰。”
  ① 事见载于《史记·伯夷列传》。
  ① 《论语·述而》。
  ② 《论语·公冶长》。
  ③ 《论语·微子》。
  ④ 《论语·季氏》。
  ⑤ 《孟子·公孙丑上》。
  ⑥ 《孟子·公孙丑上》。
  第二节柳下惠不辞小官柳下惠,姓展,名获,字禽,又字季。柳下,是封邑或所居地。他是鲁大夫展无骇的后裔①,鲁僖公时人。
  柳下惠,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熟悉典礼,娴于辞令。鲁僖公二十六年(公元前634 年),齐伐鲁,僖公使展喜犒齐师,并使展喜于事先在柳下惠那里准备好辞令。齐孝公见到展喜,就问:鲁人害怕吗?展喜说,“小人害怕,君子不害怕。”孝公说:“室如悬罄,野无青草,你们依仗什么而不害怕?”展喜对答:“我们依仗先王之命。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慰劳他们,而赐之盟,说“世世子孙,无相害也。”盟书藏在盟府,为太师所职掌。桓公也就是根据这个,得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道救其灾,这是执行固有的职责。现在您嗣位了,诸侯都希望您继承桓公的事业,因而我们也没有聚众设防。我们认为,您嗣位不过九年,如果弃先王之命而废应尽的职责,怎样向您的先君交待呢?你一定不会这样作,所以我们不害怕。”齐孝公听了这番话,只得答应撤兵②。
  大约也还是在僖公年间,有海鸟止于鲁东门之外三日。当时在鲁执政的臧文仲使国人致祭。柳下惠认为,祀典是国的大节,臧文仲的决定没有依据。他详细地论述了祀典共有噘、郊、祖、宗、报五种,另外还有社稷山川等有利于民的神。在这些范围以外的就没有祀典。他推测海鸟之至,是由于气候的变异。果然,这年,海多大风,冬暖。臧文仲听到柳下惠的议论,承认了自己的过错,使人把他的话记在简策上③。
  柳下惠在典礼和辞令方面的修养,并没有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受重视的倒是他那种虽是确然自立,却时而表现出的不拘小节,满不在乎的风度。《论语·微子》:“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予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孟子说:“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辞小官。进不隐贤,必以其道。违佚而不怨,厄穷而不悯。与乡人处,由由然不忍去也。‘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褐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故闻柳下惠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①。又说:“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与不恭,君子不由也,”②这大略勾划出了柳下惠的为人。“不辞小官”一语,有一定的概括性。
  相传,鲁有一个独居一室的男子。邻有寡妇,亦独居一室。夜暴风雨至,坏寡妇室。寡妇请求避风雨,鲁男子不纳。寡妇说,你为什么这样狠心!鲁男子说,你年轻,我也年轻,所以不敢纳你。寡妇说,你何不学学柳下惠,他不避这种嫌疑,也没有人说他。鲁男子说,柳下惠可以这样办,我却不可以这样办③。这个故事,也说明柳下惠在群众间得到的信赖。
  ① 《国语·鲁语上》,“齐孝公来伐鲁”条,“海鸟曰爰居”条及韦昭注。②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
  ③ 《国语·鲁语上》。
  ① 《孟子·万章下》。
  ② 《孟子·公孙丑上》。
  ③ 《孔子家语》。
  第三节西门豹为河伯娶妇西门豹是战国初年人。魏文侯时,他为邺(在今河北漳西南)令,名声很好。
  邺临漳河,漳水时常泛滥成灾。当地流传着这样的话说:“即不为河伯娶妇,水来漂没,溺其人民”。西门豹到邺后,得知百姓苦于为河伯娶妇。他听说,邺的地方官,常年赋敛民财数百万,借口为河伯娶妇,取其二三十万,与巫祝私分。巫祝看中谁家的女子,就说应嫁给河伯。他们把这女子梳洗打扮,坐在嫁床上,投入水中。这样一来,有女子的人家,唯恐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河伯,便纷纷逃离邺地。这种情况已经存在好久了。西门豹说,“河伯娶妇时,请告诉我,我也去。”
  到了为河伯娶妇的那一天,西门豹来到河边。地方官吏、豪富、里父老都来了。河岸上聚集着远近闻讯前来观看的,约二三千人。大巫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妇人,身后跟着十名女弟子。
  西门豹看过河伯妇后,说:“这女子不漂亮,还是麻烦大巫婆去告诉河伯,等找到更好的女子后再给他送去吧。”随即命人抱起老妇人,投入河中。隔了一会儿,西门豹说:“巫婆怎么去这么久,弟子去催催。”接着,便把一女巫投入河中。又过了一些时候,西门豹又说:“弟子为何也这样久?再派一个女巫去催。”这样,连投三个女巫后,西门豹说:“巫婆和她的弟子都是女人,不能办事,麻烦三老走一趟吧”。随即将三老投入水中。
  西门豹向着河面鞠躬礼拜,十分恭敬地站立。良久,他向左右看了看说,巫婆、三老都不回来,还是请廷掾或豪长入河催催吧!大家听了,都很惊恐,廷掾、豪长吓得面如死灰,不住叩头,额血流地。西门豹说:“行了,再等一会儿吧。”又过了片刻,西门豹说:“你们都起来吧!大概河伯要留客人多待一些时候。你们都回去吧。”从此以后,邺地再也没有人敢提为河伯娶妇的事了。
  西门豹征发了民吏,开凿了十二渠,是谓横渠,引漳水灌民田,初步治理了水患,使邺民人得水利之便。西门豹说,“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今父老子弟虽患苦我,然百岁后期令父老子孙思我言。”后来,魏襄王时,邺令史起又续凿水渠,引漳溉邺。
  ④ 以下,见《史记·滑稽列传》褚少孙补。
  第四节荆轲刺秦王(附高渐离)
  荆轲①,卫国人,齐国贵族庆氏的后代,卫人称为庆卿。后至燕,燕人称之为荆卿。生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27 年。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荆轲到燕国后,与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为好友。荆轲嗜酒。酒喝得很畅快的时候,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大家都欢乐,过了一会又相互哭泣,旁若无人。荆轲虽好饮酒,但为人沈深好读书。他游踪所至,与贤豪长者结交。他到了燕国,燕国处士田光先生待他很好,知道他不是庸俗的人。燕太子丹过去曾为质于赵。秦王政生于赵,少年时与丹交好。政立为秦王后,丹质于秦,而秦王对他不友善,故丹怨而亡归燕,谋求报复。燕国小,力不能。后来秦不断出兵山东以伐齐、楚、三晋,蚕食诸侯。将要轮到燕国了,燕君臣都恐怕大祸临头。太子丹为这事很忧愁,他的师傅鞠武推荐田光②,说他为人智深而勇沈,可去与他商量。
  太子丹谦恭地接待田光。太子说: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这件事。
  田光说:我的精力已经不行了,我不敢图谋国事,我的好友荆卿可用。
  荆轲见到太子丹。丹说:“秦有贪利之心,欲望不能满足。不尽有天下之地,臣服海内的王者,他的欲念不会满足。现在秦已虏韩王,尽吞纳其土地。又举兵南伐楚,北临赵。王翦将数十万之众距漳、邺,而李信出太原、云中。赵不能支秦,必称臣,称臣则祸至燕国。燕国小弱,数困于兵,那怕举全国也不能够抵当秦。诸侯服秦,不敢联合。丹的个人打算,以为诚能得天下的勇士使于秦,诱以重利。秦王贪,势必得所愿。如能劫持秦王,使他全部归还诸侯的侵地,这是最好的。假如作不到,便将秦王刺了。他们秦国大将擅兵在外,而因内有乱,就会君臣相疑。乘这机会,诸侯得以合纵,将一定能破秦国。这是丹的最大愿望。但不知依托谁来办。只有请荆卿留意,答应我的请求。荆轲说:这等国家大事,我愚钝无能,恐怕担当不了这样的使命。太子向前叩头,固执请求荆轲不要辞让,这才答应。于是太子尊荆卿为上卿,安排上等住房。太子天天来看他,供太牢异物,有时还有车骑美女,资荆轲所欲。
  过了很久,荆轲还没有出发的表示。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赵地全部归秦,又进兵北略地至燕国南界。太子丹恐惧,便请求荆轲说:“秦兵早晚渡易水。我就是想长久侍奉你,哪能办得到!”荆轲说:“太子不说,我也就要去秦了。但没有信物,秦王就不可靠近。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金,邑万家,如得樊将军头与燕国督亢(在今河北涿县东,跨涿县、国安、新城等县界)的地图,奉献给秦王,秦王一定喜悦见我,我乃得有以报。”荆轲所说樊将军,是秦将樊於期,自秦逃至燕,为太子丹所收留。督元是燕的肥沃地区。太子说:“樊将军穷困来归附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害长者之意,愿你再考虑考虑。”
  荆轲知太子不忍,便私自见樊於期说:“秦对将军可以说够狠的了,杀戮了您的父母宗族,又闻以金千斤,邑万家,购将军头。将怎么办?”於期仰天叹息,流泪说:“於期每想到这事,常痛恨到骨髓,只是计不知怎么办!”荆轲说:“有一件事可以解除燕国的忧患,报将军的仇,你看怎么样?”於① 此下,见《战国策·燕三》。
  ② 此下记有关荆轲事,见《战国策·燕三》。
  期说:“怎么办?”荆轲说:“愿得将军的头而献给秦王,秦王必喜而见我,我左手把其袖,右手刺其胸,这样将军的仇报及燕被欺凌的羞愧可以除了。将军能够做到吗?”樊於期偏袒,以左手扼右腕而进前说:“这是我日夜切齿腐心的事。现在才听到您的教导!”遂自刭。太子丹听说,奔驰而来,伏尸而哭,极为哀痛。但已无可奈何,便把樊於期的头函封起来。这时,太子已预求天下之利刃,得赵人徐夫人匕首,以百金购取之,并使工匠用毒药焠剑。以剑试人,血沾湿丝缕,便立即死去。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很畏惧,不敢逆视。于是便令秦舞阳为副手。荆柯还等待一个人,想让他一起去。那人住的远,一时还没有来到,因而他延迟了出发。太子丹怀疑他改悔,便请求说:“天数已经完了,荆卿还有意去吗?丹请先派遣秦舞阳去。”荆轲怒,叱太子说:“为什么派秦舞阳去!我所以停留的原因,是等待我的客人一起去。现在太子以为迟了,我告辞了!”便出发。
  太子及宾客知道这事的人,都着白衣帽来送行。到易水边上,祭了道路之神,上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人们都掉了眼泪。又前进而为歌说: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唱完这曲凄凉、悲惨的歌,复为慷慨的羽声。人们都瞪着眼,发皆上指冠。于是,荆轲就上车而去,不再回头。到了秦国,荆轲持着千金的礼物,厚赂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嘉先对秦王说:“燕王实在害怕大王的威风,不敢举兵而逆军吏,愿举国为内臣,比于诸侯的序列,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的宗庙。他恐惧不敢自陈,斩了樊於期的头,并献燕国督亢的地图,函封,拜送于庭,遣使以闻大王,听从大王的命令。”秦王大喜,穿上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于咸阳宫。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匣,依次进。至陛下,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奇怪。荆轲看着秦舞阳笑,向前解释说:“北番蛮夷的鄙人,未曾见过天子,所以振慴。愿大王稍宽容他,使得毕使于前。”秦王对荆轲说:把舞阳所持地图献上。荆轲便取地图给秦王。秦王展图,图穷而匕首现。荆轲左手把秦王衣袖,右手持匕首刺之。未及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一不子拔不出。荆轲追逐秦王。秦王绕着柱子奔跑。群臣皆惊骇,因事起突然,全都失掉常态。秦法,群侍殿上的人不得持尺寸的兵器,而诸侍卫执兵器都在殿下,没有诏召不得上殿。正危急时,来不及召殿下侍卫,所以荆轲才得以逐秦王。仓卒紧急中,没有东西击轲,而以手搏之。这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投掷荆轲。秦王仓卒惶恐危急,不知怎么办,左右的人说:王推剑于背!秦王推剑到背,才拔出剑而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便引其匕首向秦王投掷,不中,只击中铜柱。秦王又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成,倚柱而笑,说:“事所以不成功,因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回报太子。”于是左右向前杀死轲。已而论功,秦王赏群臣及当坐的人,各有差。赏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说:“无且爱我,用药囊投掷荆轲”。
  于是,秦王益发兵至赵,诏王翦军伐燕。拔蓟城。燕王喜、太子丹等率其精兵东保于辽东。秦将李信追击燕王急,代王嘉写信给燕王喜说:“秦所以特别追燕急的原因,是因为太子丹的缘故。王如果杀丹献给秦王,秦王一定能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后来李信追丹,丹匿衍水(辽东水名)中。燕王遣使斩太子丹。但过了五年,秦还是灭燕,虏燕王喜。
  秦并六国,秦王政立号为皇帝。于是太子丹、荆轲的门客,都逃亡。高渐离①变名姓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地方。过了很久,工作很苦。他听到主人家堂上有客击筑,每每评论说,那些好,那些不好。主人家左右的人,告诉了他的主人,说:那个庸客是个知音的,窃言是非。主人叫他击筑,一坐皆称说好,赐他酒。高渐离思忖如久隐,贫贱俭约没有尽头,便拿出他装匣中的筑和好衣服,更容貌而前。举坐皆惊,下与他行礼,以为上客,使击筑而歌。客没有不流泪而离开的。秦始皇听说了,召见他。有人认出他来说:这就是高渐离。秦皇帝惜他善击筑,赦免了他,用马屎熏瞎他的眼睛。他击筑,没有一次不受称赞。他慢慢地接近了始皇帝。高渐离以铅置筑中,在距离更近的时候,他举筑击秦皇帝,不中,遂被杀。
  附录一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分期问题徐喜辰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是国内外史学界都很关心和重视的一个问题。从1927 年开始的中国社会问题论战算起,这个问题的讨论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建国以来,这个问题虽然仍在继续讨论,这方面的文章也不断地刊载于全国各种刊物上,但是,迄至今日止,尚未取得一致的看法,意见分歧还是很大的。
  关于中国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分期,我国史学界目前主要的有三种不同意见。
  西周封建说主张中国封建社会开始于西周的史学家,以范文澜、吕振羽等同志为代表。
  范文澜认为,区别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主要关键是“剥削方法的变换”,是“所有制的不同”;“至于生产工具制作的变化,在奴隶制向封建社会的转化上,不一定是决定性的。”根据这一分期标准,他认为周国在古公亶父时,已经出现了新的封建的生产关系。“因为周先公从经验中知道鼓舞农夫们的生产兴趣是增强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条件,所以他们对待农夫的态度,不象一般奴隶主对待奴隶那样残暴。..这个经验的发展,就有可能把奴隶抛弃而宁愿利用农奴”①。周之所以能灭商,正是因为新制度社会必然战胜旧制度社会。
  范文澜以及和他同派的学者们认为西周是封建社会的主要根据是:(一)在西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估计上,范文澜虽然承认当时还没有使用铁制工具,但他却说:《周颂》所载钱、镈、铚等字形,可以推想为金属工具。《载芟》说:“有略其耜”,《良耜》说:“畟畟良耜”,略与畟畟都训为锋利,耜刃锋利,当然是用金属。金属工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产生封建社会②。和他同一学派的王玉哲更认为,《诗经》里凡是提到“金”或从“金”偏旁的字,大半是指铜器而言的。铜耕具在黄土地带使用所产生的效力,决① 以下高渐离事,据《史记·刺客列传》。
  ①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编第127 页。
  ②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不会低于其他地区用铁工具所产生的效果。因此,具体到西周的土壤的条件上,铜耕具完全具有产生封建制度的力量③。
  (二)在土地所有制上,范文澜认为:周天子作为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不仅王畿内保有大块的公田,同时在王畿内分封许多卿大夫采邑。在王畿外分封许多侯国。诸侯在国内,也同天子一样,分封卿大夫采邑。庶民无权获得土地所有权,但可以通过受田的形式,获得实际上属于他们的土地。以土地为枢纽,凡授予土地者有权向受土地者征收贡赋;反之,受土地者有义务向授予土地者纳贡服役。经授土授民之后,土地臣民名义上仍是王土王臣的一部分,但事实上受土受民的人有权割让或交换,等于私有①。但是,范文澜不承认井田制度,他说:西周领主们的土地疆界纵横交错,象无数的井字,但并没有一井九百亩的那种区别,与邑密切相关的井也不是孟子所说的井田。②(三)关于“庶人”、“民”的身分问题,在西周封建论者中间有如下三种看法。范文澜认为,西周时期的直接生产者和殷代的奴隶不同。对他们不能随便屠杀,这可以从考古工作者发掘的一百五六十个西周东周的墓葬,仅发现三个墓葬里共有六个殉葬人,即从商代有大批人殉而周代祭祀不用人得到证明。这种不同于奴隶的直接生产者是些什么人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说,奴隶是用别人所有的生产条件来劳动的,而农奴则拥有实际上或法律上属于他所有的劳动工具和实际上属于他们的土地。斯大林也说:农奴的特征是“有自己的经济,有自己的生产工具。”范文澜根据《诗经》中的材料,认为西周的“庶人”或“民”完全符合经典作家所指示的关于封建社会农奴的特征。例如,《周颂·臣工》:“命我众人,庤乃钱镈”,说明西周的农夫有属于他的工具。《小雅·大田》:“雨及公田,遂及我私”和《孟子·滕文公》:“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都说明西周的农夫有“实际上属于他们的土地”,即所谓“私田”,而“公田”则是农民无偿地为领主耕种的土地。《周颂·载芟》:“有嗿其馌,思媚其妇,有依其士”;《周颂·良耜》:“或来瞻女,载筐及筥,其饟伊黍”,都是描写农夫有自己的经济。而奴隶吃主人的饭,是没有自己的经济的①。另一说认为,西周的直接生产者主要是还没有脱离家族公社或农村公社的公社农民。杨向奎说:《周礼》中农业生产的主要负担者叫“甿”,他们的地位高出于奴隶。《周礼》中又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夫”和“夫家”,也全是指农民。《地官·遂人》有夫家授田的记载。又《地官·县师》把“夫家”放在“人民”(奴隶)之上,也说明夫家的地位比奴隶高,他们包括了自由农民与被役使的农民。《左传》中的“庶人”是一个没有劳动对象而有着生产工具的阶级,亦即是农奴。“民”也具有同样的身分,“民必有主”就是说他们必须依傍于领主②。持这种观点的还有徐中舒、童书业等人③。除此之外,还有嵇文甫的古代东方各国的文明③ 王玉哲:《有关西周社会性质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57 年第5 期。①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②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①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② 杨向奎:《中国历史分期问题》,《文史哲》1953 年第1 期。
  ③ 徐中舒:《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四川大学学报》1955 年第2 期;童书业:《从“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规律”说到西周春秋的宗法封建制度》,《文史哲》1957 年第1 期。“早熟”说。他说,在早熟的东方各国,由于“贡纳制”的关系,被征服的诸部落,除了一小部分被俘的严格意义的奴隶外,其余大部分氏族成员仍得以半农奴状态“继尔居,宅尔宅,田尔田”存在着。同时征服者氏族亦起了分化,普通的氏族成员地位日渐降落,渐渐和被征服的部落大众混合起来,形成一个被统治的“庶民”阶层。这种半农奴状态的“庶民”阶层,实际上乃是一种“尚未彻底奴化或不成熟的变种的奴隶制度”④。
  (四)在西周封建制问题上,多数的西周封建论者都把它看作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重要标志。例如,范文澜认为,西周的“天子、诸侯、采邑主都从分封里建立起自己的权力,形成一整套的统治体系”①。西周封建论者之所以认为分封制是一种封建制度,是因为他们把构成西周分封制主要内容的“授土授民”看作是一种封建的生产关系,即“授土”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与此相应的剥削形态,而“授民”则构成了封建领主和农奴的对立的阶级关系。
  与西周分封制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西周的宗法制度。西周封建论者一般都认为,宗法制度和封建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把宗法制度看作是中国封建制的特点。范文澜说,西周封建社会最重要的上层建筑就是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基本精神就是以宗子为中心,按血统关系的远近来区别亲疏贵贱,从而规定出无可改变的等级制度。这种制度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里都是存在的,它对贵族领主说来是一种加强统治的力量,对农夫说来也是一种组织力量②。
  (五)在意识形态方面,西周封建论者们认为:西周至春秋时代统治阶级的口号是“以德和民”。“民”是指的“农民”,这正是不同于奴隶制的新的基础的反映。
  当然,主张西周封建论的史学家们的观点也并不是在一切问题上都一致的。例如,对于范文澜关于周前社会经济状况的估计上,王玉哲等就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周族在克商以前还处在氏族社会末期,无论就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来说,都比商族落后。周灭商并不是由于新的生产方式战胜旧的生产方式,而是由于商王国的奴隶制经济已经到了末路。周灭商后在商族奴隶制的废墟上,逐渐过渡到封建社会,这正和西欧日耳曼摧毁罗马奴隶王国而过渡到封建社会相近①。
  关于井田制度,王玉哲认为,西周耕地划分为公田和私田的制度就是传统的井田制度。但他也指出,这并不等于说西周的全部土地都实行过这种制度。事实上,西周有着井田和非井田两种制度,分别行于国野之中,对国(或乡)中的周氏族成员亦即自由农,实行的是非井田制度,而对在野(或遂)的被征服部族则实行井田制度②。关于“公田”与“私田”,徐中舒、杨向奎等也和范文澜的解释不同。他们认为那是一种家族公社或农村公社的田制。在论述西周的封建制时,他们更多地从这方面进行了考察。徐中舒说,“私田”是公社成员的份田;统治者彻取公社的一部分土地,借助农民耕种,则④ 嵇文甫:《中国古代社会的早熟性》,《新建设》1951 年第4 卷第6 期。①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②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绪言》。
  ① 王玉哲:《关于范著<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册的几点意见》,《历史研究》1954 年第6 期。② 王玉哲:《有关西周社会性质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57 年第5 期。称为“公田”。“公田”和“私田”有一定的比例,十比一,或八比一。公社成员这种有一定比例的服役制,正是封建社会的劳役地租形态。他还指出,周人征服东方后,并不能改变当地的公社制度,而只能从村社方面掠夺过去为公社占有的公地及公社成员在公地上的剩余劳动。统治者和他的部族居于“国”中,称为“国人”;被统治的村公社共同体,称为“野人”。“国人”和“野人”一直到春秋时代始终是身份不同的两个对立的集团③。杨向奎认为,在周代有两种不同的田制和不同的地租形态。“国人”居于乡遂,是自由农民的公社组织,行“贡法”,即向领主纳贡赋。“野人”居于都鄙,他们的身份是农奴,他们原来的公社组织已经破坏,而被统治者重新编排起来,在这里实行“助法”,即向领主提供劳役地租。他还特别强调了古代中国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①。
  反对西周是封建社会的学者,不同意上述这些同志的意见:(一)吴大琨批评了范文澜关于分期标准,即忽视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的作用。他指出:划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唯一标准乃是当时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状况,而这二者原是密切结合而不能分割的”②。王忍之等虽然同意“区别两个社会形态的主要关键在于生产关系的不同”,但也认为“为了全面、完整地区分两个相连的社会形态,就必须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统一——即生产方式中去寻找”③。其次,他们认为范文澜的有关周初生产关系的变化的说明,是离开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从个别人物的“经验”或“愿望”中去找寻社会发展的原因。他们说,既然西周还没有出现铁制工具,还不可能在生产力中引起巨大的变革,还不可能出现独立的个体生产,因此也就不能产生封建社会。吴大琨认为,只有在奴隶社会内部产生了封建社会的生产力以后,才能谈到奴隶社会的崩溃和为封建社会所代替。他们还指出,不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当从它那里获得充分发挥余地的那一些生产力还没有充分发展以前,是决不会死亡的。殷代奴隶制的生产力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就不能说殷代奴隶社会已经走到末路。对于把周灭商比拟为日耳曼族摧毁罗马帝国,他们也表示不同意。因为这二者的情况有本质的不同,殷纣时,还处于家长奴隶制阶段,并不是什么“奴隶制的废墟”。
  (二)主张西周是奴隶社会的同志,大都认为西周的土地所有制形态是一种土地国有制。但是他们却有着不同的理解。郭沫若认为,西周的土地所有制是奴隶主贵族的土地国有制,其特征是一切生产资料均为王室所有。王者虽把土地和劳动力分赐给诸侯和臣下,但也只让他们有享有权而无私有权。对于“公田”和“私田”,他解释说:王室把土地划成方块(井田)授予诸侯和百官,作为他们的俸禄单位,这就是所谓“公田”。但有些奴隶主除了享有“公田”之外,还利用奴隶劳动垦辟方田之外的荒地,这就是所谓“私田”①。比较多的同志虽然同意郭沫若关于奴隶主土地国有的说法,但他们是根据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的财产形态来理解西周的土地所有制的。马克思说:“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式中,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却只不过③ 徐中舒:《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四川大学学报》1995 年第2 期。① 杨向奎:《关于西周的社会性质问题》,《文史哲》1952 年第5 期。①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②。上述同志认为,周天子正是作为“总合的统一体”的代表而君临于全国土地和臣民之上的。杨棫说,西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国有制(或王有制),实际上是王室统治下的氏族共同体所有。因为西周的“王”是整个部落联盟,即全体族众共同体的最高代表,而各氏族中的各家族在进行劳动生产时,是使用“王有”即国有形态的土地来进行耕种,并且是定期进行分配的杨。斯维至认为,西周的“公田”是公社农民为“共同体个人”耕作的,而“私田”则是农民各个家族耕种的份地,但它们仍非私有土地,公社农民只是“承袭的占有者”。《诗经》的《臣工》、《载芟》、《甫田》和《楚茨》等,都是描写公社成员集体耕作“公田”的诗。《噫嘻》的“骏发尔私,终三十里”,指的是农民的“私田”;“亦服尔耕,十千维耦”,则是指“公田”①。
  主张奴隶制的下限在魏晋时代的尚钺认为,西周的“书社”或“社”基本上还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公社,国家或氏族贵族对于土地的占有,是通过公社共同体,而不是通过个体的家庭户口来榨取生产物和剩余劳动,从而土地还是公有制的②。王仲荦虽然主张西周的公社已是农村公社,但他也认为公社的土地占有制只是到了春秋战国之际,才向各个家族私有转化③。关于井田制问题,在主张西周是奴隶社会的同志中间,也同样有着不同的看法。例如,杨宽引用《国语·鲁语下》记述孔子论古时军赋:“其岁,收田一井,出稷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后认为,古时曾以“井”作为田的计算单位,并作为征收军赋的计算单位。井田虽不必如孟子所说的那样整齐划一,但有“公田”和“私田”之分,当是事实。“公田”也称“籍田”或“耡”,就是集体耕作的耕地,“私田”就是平均分配于各户的份地,这正是村社的土地制度④。朱本源同意西周的土地所有制是属于古代东方专制国家的土地国有制,但他认为,从理论上推测,周代的井田制中不可能有空间上与“私田”分开来的“公田”,因为在征收实物税时完全没有保留“公田”的必要。在他看来,作为农村公社共有地的“公田”到周代已经消失了,这正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公田”和“私田”的所有权都已集中于国王的手中,也就是殷代的过渡性质的农村公社已经转化为周代的作为专制国家基础的农村公社①。金景芳对郭沫若关于井田制的解释进行了激烈的批评。他认为中国古书上所记述的井田制同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农业公社”或“马尔克”的要点,基本一致,没有理由说它是“乌托邦”。豆腐干块正是井田制的特征,它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公田”、“私田”是指产品归谁所有,而不是指土地归谁所有。金景芳指责郭沫若硬把“公田”说成是周王给予诸侯和百官的土地,把“私田”说成是诸侯和百官自己开垦出来的田,全然不顾诸侯的封疆以内,土地、人民,悉为所有②。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上册第473 页。
  杨棫:《论殷末周初的社会性质》,《新建设》1955 年第10 期。
  ① 斯维至:《关于殷周土地所有制问题》,《历史研究》1956 年第4 期。② 尚钺:《先秦生产形态之探讨》,《历史研究》1956 年第7 期。
  ③ 王仲荦:《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文史哲》1956 年第3、4、5 期。④ 杨宽:《试论中国古代的井田制度和村社组织》,《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 年。① 朱本源:《论殷代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历史研究》1956 年第6 期。② 金景芳:《中国古代史分期商榷》(上),《历史研究》1979 年第2 期。(三)西周奴隶社会论者对于“庶人”和“民”的身份问题,主要也有三种看法:主张“庶人”和“民”是奴隶的,主要有郭沫若。在他看来,西周的农业生产者都是奴隶。周金所记载的连同土地封赐的“臣”、“鬲”或“人鬲”是奴隶,庶人则是下等的奴隶;而《诗》、《书》中的农人、农夫和周初分封的“殷民六族”、“殷民七族”、“怀姓九宗”、“殷顽民”等也都是替周族统治者生产的奴隶和种族奴隶③。李亚农的观点与郭沫若的看法基本一致④,田昌五虽然认为西周的直接生产者是奴隶,但它认为那是一种宗族奴隶制,而不是种族奴隶制,它属于家庭奴隶制的范畴①。
  另外一些同志认为,“庶人”和“民”是古代东方奴隶社会的公社成员,他们强调农村公社成员是自由民的身份。如吴大琨就明确指出,西周的公民成员既不是奴隶,也不是农奴,而是自由民②。日知同意丁山认为人鬲是“编户之民”的看法,他说,“庶人”从许多文献看来,都应当是自由民③。杨棫认为,西周的主要生产力是在国王统治下集合起来的全体族众。《噫嘻》和《载芟》所咏,即族主、族伯、族旅、族强、族以,全族上下老幼一齐出动的场面。这些族众的身份都属于自由民,这一点从《良耜》、《载芟》、《七月》、《楚茨》等诗篇所描写的“农夫”、“农人”于收割后集于公堂(公族的祀堂)祭祀共食的热闹情况也可以看出④。一些同志不同意把公社成员看成是自由民。他们引用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所说的,在亚细亚形态下,“单个的人从来不能成为所有者,而只不过是占有者,实质上他本身就是作为公社统一体的体现者的那个人的财产,即奴隶。”认为庶人正具有这种特点。金景芳从庶人的家庭、居住、劳动对象、耕作方法、劳动兴趣以及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作了论证和分析后认为,“庶人”与希腊罗马类型的奴隶不同,但也很难说成是农奴。“从表面上看,他依然是公社的成员;但从实际经济地位上看,他已是奴隶”⑤。
  持有第三种看法的是杨宽。在他看来,西周是存在相当数量的生产奴隶的,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单身奴隶,称为“人鬲”、“鬲”或“讯”,这类奴隶以“夫”或“人”计算,是战争中的俘虏,《大盂鼎》的铭文记载就说明了这一点。第二类是婚配成家的奴隶。即“臣”,以“家”计算。第三类是把整个氏族和部落作为奴隶,如《井侯簋》中所说的州人、■人、墉人等。杨宽分析了周初封地的类别,认为当时国王封赏给臣下的土地主要有两大类:一类叫土、采、邑、里,这类土地赏赐是连同居民在内的;另一类土地叫“田”,封赏时不附带居民,偶而有连带臣妾的。后一类封地转让时不附带有耕作者,用来抵偿时“田”和奴隶要分别计算。这种不附带有耕作者的“田”无疑是使用奴隶耕作的。《曶鼎》记述“田”和奴隶一起赔偿,《不■簋》记述臣和田一起赏赐,就因为这类田使用奴隶耕作。据上分析,杨宽认为,西周有相当大的农业奴隶。同时他又指出,西周奴隶制有着古代东方③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④ 详见李亚农:《西周与东周》,上海人民出版社。
  ① 田昌五:《中国奴隶制形态之探索》,《新建设》,1955 年第6 期。② 吴大琨:《与范文澜同志论划分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标准问题》,《历史研究》1954 年第6 期。③ 日知:《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关键何在?》,《历史研究》1957 年第8 期。④ 杨棫:《论殷末周初的社会性质》,《新建设》1955 年第10 期。
  ⑤ 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结构》,《历史研究》1959 年第10 期。型保留“村社”残余形态的特点。村社农民,即耕种井田的庶民和庶人,并不是农奴,因为奴隶主已经把奴役农业奴隶的手段运用到“籍田”上,对待村社农民如同奴隶一样残暴。但从身份等级来说,他们又比一般奴隶高,奴隶主并不能加以买卖和屠杀。他们不但有家,还有一些工具和家畜。综合这两方面的特点,杨宽认为,“庶民”或“庶人”实质上就是一种保留有“村社”残余形态的种族奴隶或集体奴隶①。
  (四)不论主张春秋战国之交是封建社会还是魏晋是封建社会的同志,都不同意西周封建论者把分封制与封建制混为一谈,更反对把分封制看作是封建制社会形成的标志。例如,郭沫若早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就已指出过:古人所谓“封建”,与今天我们所说的封建制度大有径庭。他认为,“封”实指“封疆”,“建”则是“建立社稷”,周初的鲁、晋、卫、滕等国,是周人的殖民部落,其他如齐、秦、燕、楚、吴、越,则系自然生长的国家,与周或通婚姻、或通盟会而已。侯外庐在其《中国古代社会史》中也提出了西周封建和罗马殖民制度相似的观点。他说,在中国古代可信征的文献里,“封建”一词并没有秦汉儒家所渲染的那一套严密的等级制度。“作为春秋的文献看,我们仅知道下面的几点意义:(一)封建是为了监视下民(直接生产者)的制度;(二)封建是以土地为条件的制度;(三)封建是在土地与生产者结合的‘邑’之下,以保持氏族贵族延续的制度。”他们的解释,在主张西周奴隶社会的同志中颇有市场,不少人赞同他们所说的西周“封建”是一种军事殖民制度的观点。
  日知对于分封制的性质和作用又有一种看法。他说,类似西周分封的赐土授民,在东方专制的奴隶制国家中是常见的事。例如,在古代埃及就有很多例子。古典奴隶制国家当其属于民主共和(雅典、罗马)或贵族政治(斯巴达)时期,公职由公民选任,连薪水都不要开支,当然更无授民(封建)之必要;东方专制国家则不然,君主之下必须有官僚制度,对于官僚贵族必须给予报酬,于是授土授民的制度就发生了①。
  与西周分封制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西周的宗法制度。西周奴隶社会论者对于宗法制度的看法与西周封建论者完全不同。他们认为,“宗法制度”实际上是父系家长制的产物,是氏族社会的残迹,因此它并不是封建社会的特征,更不能把它归结为封建制度,相反,它则是与奴隶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例如,李亚农认为,周族在灭殷时,还处于家长奴役制阶段,个体家庭虽然已经出现,血缘关系还没有完全瓦解。在灭殷之后,他们为了加强对殷人的统治和镇压,必须加强族人的团结和联系。于是,周族创造了一系列的加强氏族组织的办法,而他们的宗法制度也就被保留下来了①。黄子通等也认为,宗族制度是父权家长制家族的产物,因此,“宗法制度开始的时候就是奴隶制的开始”而封建制度的形成倒是在“宗族”与宗法制度瓦解以后②。吴大琨又说,宗法制度的长期留存,正是古代东方奴隶社会的一种特色③。金景芳更指出,虽然在中国历史上宗法的关系和封建的关系长期共存,西周的宗法制① 杨宽:《论西周时代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学术月刊》1960 年第9 期。① 日知:《中国古史分期的关键何在?》,《历史研究》1957 年第8 期。① 李亚农:《周族的氏族制与拓跋族的前封建制》,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 年版。② 黄子通、夏甄陶:《关于西周的社会性质问题》,《新建设》1955 年第6 期。③ 吴大琨:《与范文澜同志论划分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标准问题》,《历史研究》1954 年第6 期。度与分封制分不开,但是不能把封建制度归结为宗法制度。他说,周代的宗法制度具有完整体系,它是周代奴隶主政权的重要支柱。但是,如果把周代的政治制度与宗法制度混为一谈,例如认为天子是天下的大宗,国君是一国的大宗等等,则是错误的。宗法只以有同一血族关系的宗族为限,不能包括异姓。一有异姓,宗法即不适用。即使是同一血统,如天子与同姓诸侯,诸侯与同姓卿大夫,也不适用宗法。因为政权与宗法之间,有统一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宗法制度规定“别子为祖”,别子的含义是“自卑别于尊”,即首先把政权与族权的界限划清,使其不相混淆。当宗法与政权发生矛盾时,应当让宗法关系服从政权的关系,不能让政权的关系服从宗法的关系①。春秋战国之交开始封建社会说主张奴隶制的下限在春秋战国之交的史学家,以郭沫若等为其代表。
  郭沫若的分期主张经过了几次变化。到了1952 年出版《奴隶制时代》时,他才把中国奴隶社会的下限划定在春秋战国之际,绝对年代则定为周元王元年,即公元前475 年。
  他认为春秋战国之交是封建社会开始的主要根据是:(一)把井田制的破坏看作是奴隶制社会崩溃的关键。郭沫若说:“铁的作为耕器而使用,出现在周室东迁前后,这一重大因素提高了农业生产力,逐渐促进了井田制的崩溃,因而也就招致了奴隶制的崩溃”②。他认为,在井田制下,公家授给各级奴隶主贵族的方田叫做“公田”,而奴隶主贵族在方田外所垦辟的土地便是所谓“私田”。公田是不能买卖的,私田却是真正的私有财产。公田要给公家上一定的赋税,私田在初期却完全无税。随着铁器的使用和生产力的发展,私田的亩积逐渐超过公田,新兴地主的私家财富逐渐超过公家,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也就遭到了破坏。
  (二)郭沫若认为,“初税亩”的意思是表明鲁国正式宣布废除井田制,合法地承认公田和私田的私有权,而一律取税。这就是地主制度的正式成立。由于私田不能再行漏税,公室和私门之间又起了斗争。在“初税亩”之后三十二年,季孙、叔孙、孟孙三家“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孙氏取其半焉。”再隔二十五年,三家又来一次“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左传》昭公五年)。鲁国的政府实际变成为地主政权机构,政府的基础是建立在地主的贡税上了。其他国家,如楚国在鲁襄公二十五年“量入修赋,”郑国在襄公三十年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秦国在秦孝公十二年“废井田,开阡陌”,基本上都是属于和“初税亩”同样性质的社会改革①。
  (三)对奴隶制关系的估计上,郭沫若认为:“力于农穑”的庶人,在周初是人鬲中的最下等,在家内奴隶之下的,而在春秋中叶以后,都提到家内奴隶之上了。《左传》襄公九年、十四年楚子囊和楚师旷的话,都把庶人的地位提高到公卿大夫之下,而在工商皂隶牧圉之上。《左传》哀公二年晋赵鞅誓师辞:“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① 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的几个问题》。中华书局1962 年版。
  ②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①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人臣隶圉免。”他认为这表明庶人可以免其为奴隶,庶人中的很大一部分虽然成了雇农、佃农、依附农民,但毕竟是从过去的奴隶地位中挣脱出来了。至于奴隶当然还有,这种旧时代的残余一直延续很久,不足为奇,象人的盲肠一样②。
  (四)郭沫若认为,春秋战国之际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公室”与“私门”的斗争。他说:“由于私家逐渐肥于公家,下层便逐渐超克上层。天子倒楣了,诸侯起来;诸侯倒楣了,卿大夫起来;卿大夫倒楣了,陪臣起来。在这上下层相克的阶级斗争中,下层者尽力争取民众作为自己的战斗员,故民众的身份也就逐渐改变了。”“这一变革,我们应该认为是革命的变革,它的实质并不是改姓换代的单纯的政治革命,而是使社会起了质变的社会革命”①。田氏代齐,韩、赵、魏三家分晋,是新兴地主阶级采取革命的手段,掌握了政权,而楚、秦、燕则是采取了由上而下的改革。
  (五)郭沫若在谈及春秋末年以后的意识形态时说,无论在思想上、政治观点上、文体表现上,都呈现了一个极大的变革。具体说来,对“天”和“人”的看法有了改变,出现了体现为无神论宇宙观的“仁”、“慈”、“兼爱”、“泛爱众”的主张;私有财产权开始被重视;发生了“正名”的要求;文体起了变化,民间形式被重视,有了私家著述的出现②。
  当然,在主张战国封建论者当中,有些同志虽然同意郭沫若所说的以井田制的崩溃作为奴隶制瓦解的标志,但是他们对井田制的理解却与郭沫若不同。他们认为井田制就是农村公社的土地所有制,春秋战国之际,由于生产力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公社土地所有制遭到破坏,公社农民也迅速转化成为个体小农。在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土地私有制的确立构成了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一个重要标志。
  反对以郭沫若为首的战国封建说的人,除侯外庐在其《中国古代社会史论》中认为中国奴隶社会开始于殷末周初,经过春秋战国,到秦汉之际才终结外,其他主张春秋战国是奴隶制社会的同志,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一派认为秦的统一标志着奴隶社会的结束和封建社会的确立,一派认为春秋以前是早期奴隶制阶段,从战国到秦汉是发展奴隶制阶段。
  黄子通、夏甄陶认为,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并不能说明封建制度的开始。
  春秋战国时代出现的土地私有制,是在家长奴隶制时期中土地公有制崩溃以后产生的奴隶制度下的土地私有制。他们分析了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以及奴隶劳动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基础等特征,认为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奴隶制已开始崩溃,封建生产关系逐渐形成。战国末年各国的变法运动,就是封建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但是,当时的封建生产关系,还没有占统治地位,到了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中国才进入了一个新的封建制度时期①。金景芳在《中国奴隶社会的几个问题》一书中也说,到了秦始皇统一六国,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国家政权都进行了彻底的改革,中国社会才由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他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革命的根本问题,因此,中国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应该以“政治斗争”与“朝代的更替”为主要依据。
  ②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关于中国古史研究中的两个问题》,《历史研究》1959 年第6 期。①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②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① 黄子通、夏甄陶:《春秋战国时代的奴隶制》,《历史研究》1956 年第6 期。尚钺、王仲荦、何兹全等主张把西周和春秋战国划为早期奴隶制阶段。
  在他们看来,春秋时代家长制公社或农村公社虽然开始了解体过程,但还占着重大的优势,社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仍然是公社成员。只是到了战国秦汉时代较发展的奴隶制才占了统治地位。这些魏晋封建论者指出,战国时代在社会经济和意识形态方面所出现的一些现象,例如由于铁器的普遍使用而引起的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商品经济发达和城市繁荣,土地兼并与奴隶买卖的盛行,债务奴隶的增多,氏族贵族奴隶主的衰落与工商奴隶主的兴起,以及诸子百家的蜂起并作等等,都不是封建社会形成时所应有的,却正和奴隶制经济初步获得发展的情况相符合。同时,从春秋到战国,也没有出现奴隶制的危机,也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奴隶暴动和起义。这也说明,战国时代不是封建社会,而是奴隶制的发展阶段。
  上述两派的反对者,对于春秋战国之交开始封建说的主要根据,作了一些具体的批驳。例如:(一)黄子通和夏甄陶虽然也承认战国时代使用铁器耕种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但却认为当时还不是完全的铁器时代。在他们看来,春秋战国时代铁的使用还不足以产生封建制度,而只是证明由西周的初期奴隶制向春秋战国的发达奴隶制过渡的有力根据①。王仲荦对当时铁器已经广泛使用的说法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铁器在开始时比青铜器还要柔软,即使春秋时已用铁,到战国时也不一定普遍使用,在发掘出来的汉代工具中,不仅有青铜器,还有石器,这说明铁在当时不一定被广泛使用②。尚钺认为,战国时代铁器虽然已经比较普遍地展开,但当时铁器的形制不仅很小,而且质地松脆,因之还不能完全排挤石器。由于生产工具的原始性,这就决定了直至春秋时代,中国社会还不能完全摆脱原始社会的脐带;与这种生产力性质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是封建所有制的形成和奴隶占有制的解体,而是以家长制公社为基础的早期奴隶制的关系①。
  由于生产力的提高,逐渐促使土地所有制的变化问题,主张西周封建论的徐中舒认为,周厉王废止籍田而征收份地的生产税,说明周族统治者在公社成员的份地上确立了所有权。从此公田私田的分别就在历史上消失了。三年一换土易居的爰田制,终于被一夫授田百亩的授田制所代替。这种授田制一直维持到战国末年。东方被征服部族的井田制,变化较晚,春秋时代齐、鲁、郑三国井田制的改变,大致经过了两个不同的步骤。隶属于公室的井田改变在前,隶属于采邑的井田改变在后②。主张春秋战国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时代的林甘泉认为,公社土地所有制的危机,最先出现在周王畿,它的信号是“宣王不籍千亩”,而其朕兆则已见于厉王时代③。主张魏晋封建说的何兹全则认为,土地成为私有财产和公社土地所有制的瓦解,不过使自耕农民的小土地所有制成为支配形态,而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古典的古代最盛时期的社会经济基础。春秋战国间生产力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变公社所有制为氏族贵族尤其国王的土地所有制和小生产农民占有制以后,更发展了货① 黄子通、夏甄陶:《春秋战国时代的奴隶制》,《历史研究》1956 年第6 期。② 《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人民日报》1957 年1 月19 日。
  ① 尚钺:《先秦生产形态之探讨》,《历史研究》1956 年第7 期。
  ② 徐中舒:《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四川大学学报》1955 年第2 期。③ 林甘泉:《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历史研究》1963 年第1 期。币所有者显贵阶级的大地产所有制。商品货币关系进一步的发展,就推动这个大地产所有者显贵阶级进而吞并小农,发展大土地所有制,使小农沦为奴隶④。
  (二)关于“初税亩”的解释问题。西周封建论者范文澜认为,实行“初税亩”之后,私田随着公田的废除,失去了私田的意义,农村间允许公开兼并,有人占田多,有人失地多,贫富的分化加剧了。多田人逐渐形成地主阶级,失地和少地农夫逐渐形成为佃农、雇农①。金景芳不同意这种看法,但也反对郭沫若的解释。他认为“初税亩”只是记述剥削方法和数量有了变更,看不出所有制变更的迹象。他引《谷梁传》:“初者,始也。古者什一,借而不税。初税亩,非正也。”说明奴隶耕种的田,有一部分是由奴隶主收取全部产品,供奴隶主享用,这就是“籍”。奴隶还耕种着另一部分田,那是由奴隶收取产品用以维持本身生活。“初税亩”就是开始对这种田也按亩收取一定数量的产品作税。这表明剥削方式和剥削量的进一步加剧,但剥削的性质、生产关系的类型并没有什么变化②。魏晋封建论者王忍之对于范文澜的解释也提出了异议。他说,“初税亩”下征收来的税是交给国家的,国家是土地所有者。可是,范文澜把税亩制作为土地公有制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的标志,这就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即一方面把税亩制看作私有制确立的标志,另一方面又说成是基于土地国有制的物品地租。在王忍之看来,“初税亩”是在私有制确立之后,国家对于自由民征收的一种赋税,而不是什么物品地租。不能把物品地租和赋税制度混为一谈③。
  (三)春秋战国时期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奴隶,就是西周封建论者们也承认。所以,范文澜说:“任何一个贵族(国君、卿、大夫)都要占有大量奴隶”④,否则贵族的生活和权力将无法保持。不过他认为,当时的奴隶除了使用于工商业之外,主要是供贵族家内役使,奴隶劳动只能说“对农民和小工商业者起了配合作用。”但是,主张春秋战国奴隶社会论者们说,当时贵族和富有者所占有的奴隶动辄就是千人、数千人以至万人以上。这些奴隶不但被用来作家内服役之用,而且强迫他们在手工业作坊里、森林里、矿山里、田野里和江河沼泽里从事各种劳动。《春秋》三传关于俘获的记载很多。大国把小国的“民”俘获来后,“丈夫以为仆圉胥靡,妇人以为舂酋”(《墨子·天志下》)。贵族之间的斗争,也往往是为了争夺奴隶。所谓“兼其室”、“取其室”、“分其室”,就是夺取奴隶财产的斗争。不管是贵族或平民,犯了罪要被没为奴隶;破产的人也大多被降为奴隶。这些都表明奴隶制在当时并不是一种残余的现象,而是普遍的现象①。主张魏晋封建说的谢德风更认为,战国时代的奴隶来源是充足的,主要有:(1)战争的俘虏,如《墨子·天志下》说:“民之格者则劲拔之,不格者系累而归”;(2)由破产农民变来的债务奴隶,如《韩非子·六反篇》中说:“天饥岁荒,嫁妻卖子”;(3)来源于罪犯的奴隶,如《左传》昭公三年称:“栾、郤、胥、原..降在皂④ 何兹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56 年第8 期。①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编。
  ② 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的几个问题》。
  ③ 王忍之等:《对<中国通史简编>的几点意见》,《教学研究》1955 年第3 期。④ 王忍之等:《对<中国通史简编>的几点意见》,《教学研究》1955 年第3 期。① 王忍之等:《对〈中国通史简编〉的几点意见》,《教学与研究》1955 年第3 期。隶”;又《史记·商君列传》载:“事末利及怠而贪者举以为收孥”;(4)在血缘亲属的假面具掩饰下的同族奴隶,如“隶子弟”、“乡子弟”以及“赘子”、“庸人”、“庸保”、“甿隶”、“庸客”等隐蔽形式下的奴隶。据此,他认为战国时代的奴隶制还处在发展时期,而不能说是奴隶制的衰落时期②。
  (四)主张西周封建论的唐兰说,郭沫若所提出的“下层超克上层”的现象,都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与社会制度的改变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这种矛盾的发生,是奴隶制国家崩溃以后的必然现象①。主张战国是奴隶社会的同志也不同意郭沫若的意见。孙秉莹认为,一个社会形态向另一个社会形态转变的时候,必须经过被压迫阶级的武装斗争,摧毁旧的国家机器才能实现。但是,春秋战国之际,并没有发生过这类事情。当时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阶级斗争不很剧烈,生产关系尚能适应生产力的性质,生产力一直是上升的。奴隶社会既没有发生危机,也就没有发生革命的条件,因此也就不存在奴隶制崩溃与封建制形成的问题②。金景芳更认为,春秋时代列国卿大夫势力正在膨胀,宗法制正在发展,他们不可能主动地革自己的命。当时占主导地位的矛盾还是奴隶主阶级的内部矛盾。只有到了战国时代,奴隶主阶级与新兴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才成为主要矛盾。他批评战国封建论者“把封建社会的出现看得太容易了,以为只需要自上而下的改革,就可以顺利地到达。”“若是认为经济制度的变革,在一般的条件下,可以不通过革命的途径,不通过剧烈的阶级斗争,不通过剧烈的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而实现,那显然与‘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的理论不相容,而同‘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说法没有本质的差别”③。
  (五)关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问题,尚钺不同意郭沫若的看法。他认为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所反映时代特征和社会矛盾主要是旧氏族贵族的没落,公社秩序和习惯的破坏,奴隶占有制的成长,家长制奴隶主贵族与新兴起的工商地主富有贵族的矛盾。在他看来,墨子的“兼爱”,是从原始公社相助相亲的共同体关系出发,反对私有制,反对分配的不公平及掠夺战争。这是贫穷的小自由民对原始公社生活的回忆和幻想,并不是什么“庶人”奴隶地位的提高或“解放”。老庄学派主张“小国寡民”,要求回复到远古的氏族公社的思想,反映了公社秩序和习惯的破坏以及奴隶占有制成长的社会现实。至于法家,它代表了富有贵族的利益。他们宣扬立法不避亲贵,主张旧氏族贵族在法律之前与一般自由民处于平等地位。这种平等的要求是新兴的富有贵族作为反对旧氏族贵族的号召,争取自由民的支持而提出来的。据此,尚钺认为,春秋战国时代意识形态所反映的现实,“恰恰是早期奴隶制向发展奴隶制的过渡,而不是两个不同的生产阶段的更替”①。任继愈虽然同意郭沫若所说的先秦诸子的学说都接触到财产私有制的问题,但他不同意郭沫若把春秋战国时代私有制的确立,看成是奴隶社会的瓦解和封建社会形② 谢德风:《春秋战国间的社会变革及其性质》,《湖南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1957 年第2 期。① 唐兰:《春秋战国是封建割据时代》,《中华文史论丛》第3 辑,1963 年。② 孙秉莹:《试论我国古代社会性质问题》,《湖南师范学院学报》,1957 年第2 期。③ 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的几个问题》。
  ① 尚钺:《先秦生产形态之探讨》,《历史研究》1956 年第7 期。
  成的标志,他则认为它反映了公社制度的解体和奴隶制的形成②。
  魏晋封建说主张两汉时代仍是奴隶社会的史学家,有尚钺、王仲荦、何兹全和日知等人。
  日知对于西周封建论和战国封建论进行过批评。他说在郭沫若、范文澜二人的体系里,奴隶制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是看不到的,奴隶制的阶级结构是被简化了。农民在奴隶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完全被抹煞了。日知指出:“主张西周是封建社会的学者,说周代的奴隶是残余,其实周代的奴隶比殷代多;主张春秋以后是封建社会的学者,说春秋战国以至秦汉的奴隶都是残余,其实自春秋至秦汉,奴隶的数量不断在加多,奴隶的问题日益成为社会的中心问题。”“如果我们了解农民在奴隶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如果我们根据客观的历史事实,便不得不承认周代的奴隶制比殷代发展,春秋以下的奴隶制又比殷周发展,否则奴隶在农业生产上的比重始终不及农民”①。这些评论,大体上代表了一些魏晋封建论者的共同看法。
  关于汉代的社会性质和古代中国如何从奴隶制向封建过渡的问题,魏晋封建论者的看法可以归纳如下:(一)春秋战国间的生产力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促使农村公社瓦解,形成了小农农村;与此同时,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的家长式的奴隶制也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的发展的奴隶制。西汉时代官私奴婢的数量很大,奴隶劳动不仅在工商业中占统治地位,即在农业中,也起着主导作用。奴隶主、商人和高利贷者形成了三位一体,操纵着社会生产。
  (二)汉代的奴隶不仅可以买卖,存在着广大的奴隶市场,而且奴隶被任意虐杀的记载也很多。奴隶采取的各种形式的斗争以至武装起义,迫使奴隶主阶级和奴隶主政权不得不实行让步,因而从东汉开始,奴隶的地位逐渐有所改善,以至达到解放。
  (三)在古代社会,不但有奴隶制经济,还有着其他形式的所有制。汉代虽然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租佃制和为数众多的自耕农民的小土地所有制,但决定汉代面貌的是奴隶制的生产方式。汉代的自耕小农就数量来说比奴隶多,但由于奴隶主、商人、高利贷者的兼并盘剥,加上专制主义国家赋税徭役的压榨,他们日益破产而转化为债务奴隶。
  (四)西汉时代,贵族奴隶主和商人奴隶主两个集团之间存在着矛盾。
  商人奴隶主凭借他们手中掌握的大量财富,不仅大事兼并农民,而且损害了贵族奴隶主的利益,破坏了奴隶制国家的统治基础,汉代政权所采取的“重农抑商”的政策以及汉武帝的“治缗钱”,就是奴隶主阶级内部这两个不同集团之间矛盾和斗争的表现。
  (五)西汉末年,由于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和小农的破产,出现了大规模的流民,反映了奴隶制的深重危机。如何使劳动(农民)和生产资料(土地)重新结合,是新的生产方式必须解决的问题。从东汉开始,封建制的因② 任继愈:《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所反映的有关古代社会性质问题》,《争鸣》1956 年第2 期。后来,他改变了这种观点。
  ① 日知:《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关键何在?》,《历史研究》1957 年第8 期。素沿着两条线在孕育和生长:一条是自由民身份的下降,一条是奴隶身份的提高。东汉的私家部曲和客,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过程中的产物。到了魏晋南北朝,劳动人民的身份已经从战国秦汉时代的编户齐民、奴隶,转变为依附民、部曲和客。
  (六)秦汉战国时代的城市既是政治的中心,又是经济的中心。城市对乡村的支配体现了奴隶制经济对小农的支配。东汉末年以后,在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商品货币关系萎缩,城市衰落,自然经济大大加强,经济生活的支配权从城市转移到乡村。
  当然,主张中国奴隶制的下限是在魏晋时代的史学家们的观点也并不是在一切问题上都是一致的。例如,对战国以后奴隶制关系的发展程度的估计上,就有分歧。何兹全说:“战国到西汉中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繁荣时期,小农经济的繁荣是社会繁荣的一面,奴隶制的发展和奴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领导构成社会繁荣的另一面”①。王仲荦则估计得比较低,他说:“由于古代中国村公社瓦解特别延滞,公社残余遗留特别严重的缘故,自由小农生产,还是占重要的地位,奴隶的劳动,不能尽量代替自由人的生产劳动,建筑在小农农村基址上的专制主义政权,它也因此特顽固地起着箝制商人阶级——新兴奴隶主势力发展的作用。从而,古代中国的蓄奴形态的缓慢与不充分,自从汉武帝以后,也更显得有异于古典的希腊和古典的罗马社会中奴隶制那样的较迅速发展和较充分的繁荣”。又说:债务奴隶制的不废除,是古代中国奴隶制“不能臻至奴隶发展典型阶段的重要原因”②。在他看来,债务奴隶制没有取消,战俘奴隶就不会商品化,因而战争中的俘虏就不是当时奴隶的主要来源。对此,尚钺却认为,掠夺奴隶和牲畜是汉朝对匈奴战争的主要目的之一③。何兹全也认为,秦汉帝国向四方扩张疆土中,俘虏是作为奴隶的,俘虏以外。还半公开地掠夺边境少数民族的人民为奴隶①。
  反对魏晋封建论的同志则认为:(一)魏晋封建论的观点是把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作了牵强的比傅。翦伯赞说:“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是共同的,或经历过类似的或者相同的阶段,然而这决不等于说,此种类似的或者相同的阶段在时间上是一致的。”他批评尚钺的“魏晋封建论”是“用历史类比法得出来的结论”②。
  (二)汉代虽然还有大量的奴隶存在,但是用于社会生产主要部门——农业中的却很少或者几乎没有。同时,当时的奴隶已经不能随便屠杀。翦伯赞说:西汉官私奴婢的数量在当时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极小;奴隶的主要来源不是战争中俘虏的外族人,而是本族的破产农民;不论官私奴婢,不仅不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而且成为主要生产者农民的负担;最后,西汉的法律不是替奴隶制服务的法律。根据这些分析,他认为西汉的官私奴婢只是封建社会中的奴隶制残余③。
  ① 何兹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56 年第8 期。② 王仲荦:《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文史哲》1956 年3、4、5 期。③ 尚钺:《如何理解历史人物、事实和现象》,《教学与研究》1956 年第4 期。① 何兹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56 年第8 期。② 翦伯赞:《“新冒出来”的史学体系还是“旧的传统史学体系”的翻版?》,《历史研究》1960 年第3期。
  ③ 翦伯赞:《关于两汉的官私奴婢问题》,《历史研究》1955 年第4 期。(三)郭沫若根据《史记·平准书》中的“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和《汉书·食货志》所载:“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汉兴,循而未改”的两条史料,说明汉代的天子本人就是一个大地主,而地方上的中小地主则都是利用贫农来从事耕作,收取租税。“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的租佃制,是秦汉农业中一贯的生产方式。又《史记·平准书》云:“富商大贾,或■财役贫”,《汉书·王莽传》说:“豪民侵陵,分田劫假”。郭沫若认为“■财役贫”、“分田劫假”八个字,可以概括西汉的全部社会经济。“■财”的意义,包含着囤积居奇,大利盘剥,这样来奴役贫苦的人民。“分田”是把土地分租给贫苦者,而劫夺他们的剩余劳动①。
  (四)主张汉代是封建社会的人,对于工商业中奴隶制关系的估计意见并不一致。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一书中,虽然认为奴隶用于农业生产者少,但却承认用于采铜铸铁、畜牛牧马、手技作业者多。张恒寿也同意汉代的官手工业使用奴隶劳动生产的有冶铁、采矿、纺织、铸钱、造农具及其它修城、漕运种种部门②。但翦伯赞、杜金铭和杨伟立③等则认为工商业中的奴隶劳动是少数“偶然性的”甚至是“反常”的现象。
  (五)主张汉代是封建社会的同志承认大土地所有制兼并小农的事实,但却不同意魏晋封建论者关于小农地位和命运的分析。张恒寿认为,小土地所有制的支配形态,并不是奴隶社会的证明。在西方古代时期,小土地所有制当作支配形态的时期很短,接着便发展为大土地所有制的奴隶制发达时期。中国从战国以后,小土地所有制形态维持了相当长期的支配地位,但奴隶制还没有来得及取得支配一切的地位,便被地主农民对立式的封建经济占了统治地位。他说,从汉代的历史看,小农破产后,多数是变为流庸,变为奴婢的是少数。所以汉昭帝的诏书说:“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汉书·昭帝纪》)。东汉时杜林上疏说:“其被灾民,..或俱死亡,卒为赁佣”(《续汉书·五行志》注补引《东观记》)①。江泉也认为,农民经不起地主阶级的剥削和苛捐杂税的压榨而出卖子女的情况在历代封建社会都不乏见。我们不能把一部分小农悲惨的命运和决定小农经济破产的原因混淆起来。汉代历史表明,土地越是集中在地主阶级手里,破产小农的数量就越多,他们或者沦为佃户、雇农,或者被迫流亡。这说明制约小农经济发展的,是以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生产关系,而不是奴隶制生产关系②。(六)郭沫若认为,汉代政权对工商业者的打击,是封建制国家要消灭奴隶制残余的一种措施,说明汉代已经不是奴隶社会,而是封建社会。他又①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② 张恒寿:《试论西汉时代的社会性质》,《历史研究》1957 年第9 期。③ 翦伯赞:《关于两汉官私奴婢问题》,《历史研究》1954 年第4 期;杜金铭:《从史料运用上略论两汉社会性质问题》,《历史研究》1956 年第11 期;杨伟立、魏君弟:《汉代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历史研究》1956 年第2 期。
  ① 张恒寿:《试论西汉时代的社会性质》,《历史研究》1957 年第9 期。② 江泉:《汉代农业中主导的生产关系》,《光明日报》1957 年7 月18 日。说,如果断定西汉是奴隶社会,那么西汉的政权应该是保护奴隶主的,然而恰恰相反,西汉的政权从一开始就打击工商业者,一直没有间断,而且有时打击得十分沉重,可以说是致命的打击。《史记·平准书》说汉政府“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子孙不得仕宦为吏”,以及汉武帝施行告缗钱等史实都说明这些政策是严重打击奴隶主的,所以汉代政权是封建性质的政权①。他又说:奴隶社会固有现象并非“重农抑商”,而是“重农轻商”。“重农抑商”指的是政策,“重农轻商”是传统习惯,两者不能混淆。汉代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是不容许不合法的商人任意兼并农民,使农民贫困化,以危害国家的基础。因此,汉武帝的杨可告缗,打击的是不法奸商,象宁成那样的大地主便没有遭到打击,可见汉代在保护地主而彻底打击商人奴隶主②。
  (七)郭沫若说,从意识形态来看,“汉武帝尊重儒家,在地主经济的基础之上,把封建道德的上层建筑,牢固地建立了起来,奠定了以后两千多年的标准的封建格局。两汉奴隶制说者,在这里不自觉地碰着了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他们承认儒家学说是封建理论,而却主张西汉的生产关系还在奴隶制的阶段,这岂不等于说:在奴隶制的社会基础上树立了封建制的上层建筑吗?”③我们的一些看法上面我们将目前史学界流行的有关中国古史分期问题中三个不同派别的主要论点、论据及其反对派的意见作了一个简要的介绍,但没有正面地阐述我们对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主张。下面不揣固陋,把我们的一些看法论纲式地写出来,希望得到读者们的批评和指正。(一)关于中国国家的形成问题,我们认为是从成汤时期开始的。根据已经出土的地下资料和先秦典籍看来,传说中的夏代时期,在夏商两个部落中逐渐成长起来的生产力已同当时的生产关系发生了矛盾,并已存在着阶级差别和国家萌芽的情况下,在成汤伐桀后便逐渐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①。
  中国国家形成的形式,与雅典式的不同,和罗马式的也不一样,也就是说,她既不是直接从氏族社会内部产生,也不是在氏族社会的一个集团同氏族社会外另一个集团的对立斗争中产生,而是在氏族社会内部分化成氏族贵族和平民阶级,在氏族社会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作为征服外国广大领土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的”②。在这种情况下,“氏族制度的机关便必须转化为国家机关,并且为时势所迫,这种转化还得非常迅速地进行。但是,征服者民族的最近的代表人是军事酋长。被征服地区对内对外的安全,要求增大他的权力,于是军事酋长的权力变为王权的时机便来到了,这一转变也终于实现”③。灭商后的成汤,可能就是这样逐渐变成了商王朝的第一个最高统治者① 郭沫若:《汉代政权严重打击奴隶主》,《人民日报》1956 年12 月6 日。② 郭沫若:《略论汉代政权的本质》,《人民日报》1957 年第3 月5 日。③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第74─75 页。
  ① 详见拙作《关于中国国家形成问题》,《吉林师大学报》1960 年第2 期。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166、148 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166、148 页。
  的。
  由于征服者商族和被征服者夏族的社会经济在当时差不多处于同一发展阶段上,所以“氏族制度还能够以改变了的、地区的形式,即以马尔克制度的形式”④,继续存在几个世纪。我们知道,国家和旧的氏族制度的区别,首先是按地域划分她的国民。如下所示,在保有公社残余进入奴隶制的古代中国,不是“由于地产的买卖,由于农业和手工业、商业和航海业之间的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氏族胞族和部落的成员,很快就都杂居起来”①,而产生居民的地域划分,而是“在胞族和部落的地区内,移来了这样的居民,他们虽然也是本民族的同胞,但并不属于这些团体,因而他们在自己的居住地上被看作外人”②的情况下,按地域划分了居民。这也就是说,在人类历史中,除了迁徙杂居外,也还有象中国这样的不经迁徙也可以形成按公社组织划分居民的情形。
  (二)商灭夏,以及其后的周族灭商后,仍然各自聚族而居,各自保持着原来的公社组织,以不平等的部落联盟的形式组成了一个以不平等的部落联盟为基础的奴隶制国家。
  这种公社,在商代叫作“邑”。甲骨卜辞中的“邑”,大体分为两类。
  一为王都之邑,属于天子的都邑,或叫“大邑商”,或叫“天邑商”,又有的叫“大邑”,卜辞中称“■邑”即“兹邑”的也是王都之邑。另一类为国内族邦之邑,有记其邑数者,例如:“弗其■邑”(《铁》213·3)、“大方伐□■廿邑”(《粹》801)、“■乎告曰[■方]■(乱也)我奠,四[邑],亦焚廪三”(《缀》117),“沚■告曰■土方■于我东鄙二邑,■方亦侵我西鄙田”(《菁》2)。鄙,在古籍中有“县鄙”、“都鄙”和“边邑”诸义。这里的“鄙”字,当为《左传》庄公二十六年注的“鄙,边邑也”,《礼记·月令》注云的“鄙,界上邑也。”由此,我们又可知道,甲骨文中的“鄙”当为都城外的居住地区,是由若干“小邑”组成,聚于邑之东者叫东鄙,聚于邑之西者叫西鄙,并且各有其田。《殷契粹编》907 云:“己巳,王卜贞,□(今)岁商受□(年),王■(占)曰:吉。东土受年。南土受年,吉。西土受年,吉。北土受年,吉。“这清楚地说明,在商都“大邑”之外的东南西北四方也都有许多“小邑”,所以商王才能关心那里农作物的生长情况,才要占卜其地的“受年”与否。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商代时期不管是王都之邑,抑或邦族之邑,都是由一个大邑与许多小邑聚合而成,而且往往以其大邑作为公社名称的。正是因为这样,卜辞中才有某一大邑被侵夺了它的■邑、廿邑、四邑、三邑、二邑等小邑的记录①。
  西周灭商后,她的公社组织也是以许多邑聚居而成的。周初的《周公簋》(亦名《井侯彝》)铭中的“州人、■人、■人”是三个小邑的名称,既然它是邢侯所领有的大邑的一部分,那末邢侯大邑内也必定还有不少如同“州人”一类的“小邑”。又如《宜侯■簋》铭中还有赏赐“厥囗邑卅又五”的记载,也说明■侯的大邑中也包括许多小邑无疑。这就是说,凡是某一民族和国家带着公社残迹进入奴隶制的时日,在其统一的王国之内,一般都有许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166 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105 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105 页。
  ① 详见拙作《商代公社及其相关诸问题》,《松辽学刊》1983 年1、2 期。多包括一些小邑的大邑。我国的这种公社,直到商鞅变法前后,由于商品货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才逐渐走向了崩溃的道路②。
  (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经指出:“一切文明民族都是从土地公有制开始的。在已经经历了一定的原始阶段的一切民族那里,这种公有制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变成生产的桎梏。它被废除,被否定,经过了或长或短的中间阶段之后转变为私有制”③。
  土地公有制是氏族公社或农村公社的公社所有制。在原始公社解体进入文明社会的过程中,这种公社所有制即公有制,还继续存在相当长的时间。如同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切文明民族都是从这种公社或带着它的非常显著的残余进入历史的”①。也就是说,这时的公社已经改变了性质,即“实际的公社却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②,奴隶制国家即国王才是全国土地的唯一所有者。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份地。正因为份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用所需部分即“公田”和公社农民所需部分即“私田”,所以在这种公社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公田”的形式而出现的。这就是我国先秦文献中所说的贡、助、彻。这种所有制在我国古代社会中叫作井田制度,它可以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得到比较具体的了解。
  这种井田制是一种从公有制到私有制的“中间阶段”的公社所有制,它经过了夏、商、西周、春秋到战国前期的一个较长的阶段后,由于铁制工具的出现,生产力的进步,商品货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才逐渐走向解体。我国商周奴隶社会中的土地所有制基本上是以公社所有制为基础的土地公有制。当时的各级奴隶主贵族对其所占有的土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私相授受。这也就是《礼记·王制篇》所说的“田里不鬻”。然而,在这种土地公有制下各级奴隶主贵族逐渐也拥有一些私有性质的土地。在我们看来,中国古代社会中土地私有制的出现主要是由两个因素所决定:一个是古代公社的解体而产生的;另一个则是那种私有性质的土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合法到合法之后,与前者汇合一起而形成起来的。
  (四)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阶级社会是奴隶社会,其阶级关系的形式是: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不管具体情况如何复杂,奴隶社会中统治和奴役的关系,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关系,总的阶级划分,从其发生发展的基本过程来说,就是这样的。
  我国商周奴隶社会中,占统治的阶级关系,基本阶级是氏族贵族奴隶主和受家长制剥削的奴隶;除此基本阶级之外,尚有习惯上所说的非基本的阶级或叫过渡的阶级,即公社农民和手工业小生产者阶级。这些阶级都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出现或分化出来的,到了奴隶社会后都成了残迹的事物。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特别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要被新兴的地主阶级所否定、所代替,家长奴隶制也逐渐要被封建制所否定、所代替;至于公社农民、手工业者,在公社解体后也要进行分化。
  ② 详见拙作《西周公社及其相关问题》,《史学月刊》1982 年第6 期。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第178 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第187 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上册,第473 页。
  在我国的商周奴隶社会中,奴隶在生产上并不占主导地位。由于当时的奴隶数量比较少,奴隶之外还有众多的公社农民的存在,所以当时的生产与其说是建立在奴隶劳动上面,不如说建立在公社农民的劳动上面。说到这里,人们常常提出问题说:为什么把这样的社会叫作奴隶社会呢?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看法,包括古代中国在内的家庭奴隶制和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是有区别的。恩格斯在区别这种家庭奴隶制和存在于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的不同时说:“在这里,它不是直接地而是间接地成为生产的基础,即他们以家庭成员的身分(从事生产),并且在不知不觉中融化在这家庭里面”①。正因为这样,马克思叫他们做“隐蔽地存在于家庭中的奴隶制”②。这种区别主要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公社残存于当时社会中的长短不同而决定的。但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讲到日耳曼人南侵后,改变了罗马帝国的奴隶制时,曾经这样说过:“中世纪的农奴实际上却作为阶级而逐渐实现了自己的解放——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末,这一切如果不是归功于他们的野蛮状态(由于这种野蛮状态,他们还没有达到充分发展的奴隶制:既没有达到古代的劳动奴隶制,也没有达到东方的家庭奴隶制),又归功于什么呢?”③括弧里的这段话,历来的解释是不同的,但细读这段文字,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恩格斯在此明确地把希腊、罗马为代表的劳动奴隶制和东方的家庭奴隶制同样看作是“充分发达的奴隶制”。这里姑且不谈“劳动奴隶制”与“东方的家庭奴隶制”的不同,由此肯定“东方的家庭奴隶制”是奴隶社会,当是没有问题的。我们知道,我国商周奴隶社会中的奴隶数字虽然较之公社农民为少,在生产上不占主导地位,但也决不能说当时的奴隶只作家内劳动,不参加生产。事实上他们是以家庭成员的身分“间接地成为生产的基础”,以家庭成员的资格从事农业的、手工业的或家内的劳动④。由此可见,决定某一社会是否奴隶社会,不仅看它的奴隶数量多少,而重要的是要看那里奴隶制的发生、发展对阶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所起的作用。
  (五)在我国的商周时代,据出土资料和文献记载看来,农业中普遍使用的生产工具是耒耜。耒是木制的,耜与耒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它带有一个宽头,而耒的下部是分叉的双齿。《诗经》中提到耜的计有四处,其中三处都加上了表示锋利的形容词,可证耜可能已有金属的耜头或耜刃套。耒耜的耕作方法包括两个动作,一叫“推”,二叫“发”,前者是刺土,后者是翻土。这种耦耕方法,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表示。
  铁制工具在我国是什么时代发明的问题,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结论。《诗经·秦风·驷驖篇》的“驷驖孔阜”,孔颖达《正义》把“驖”字径作“铁”,这是古书上所见最早的“铁”字。这里把黑色的马称为“驖”,必然这种黑色金属在当时已经是常见之物,而后才有可能把黑色的马也称“驖”。《驷驖篇》为秦襄公时诗,正当西周和东周之交。因此,我们可以① 《反杜林论》附录《反杜林论提纲》,狄兹德文本第435 页。转自赵光贤:《周代社会辨析》第2 页引例。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第25 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153 页。
  ④ 详见拙作《“众”“庶人”并非奴隶论补证》(兼说商周农民多于奴隶亦为奴隶社会问题),《东北师大学报》1984 年第2 期。
  说,我国在西周末年铁制工具至少在周王畿内已经使用于农业生产上了。中国在公元前六世纪铸造“刑鼎”的时候,已经发明了“铸铁”,据研究,发明用“块炼法”取得熟铁即“锻铁”,一般要比“铸铁”早千年左右,从此可以推断我国铁制工具的使用可能已在西周末年出现了。
  在我国商周奴隶社会中,尽管替奴隶制度服务的手工业已经存在,尽管原始的而主要是以物易物的交易已经出现,但是,由于当时残存有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因而当时的工商业也就不可能十分发达,工商业者基本上是一种官工和官商。这就是文献记载中所说的“工商食官”制度,当时的商人,不仅不能自主经营其业,那些手工业者所生产的商品也主要是为奴隶主贵族所享用,而不是为了交换而进行的商品生产。所以《礼记·王制篇》说:“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上市者:不贰市,不移官,出乡不与士凿。”也就是说,以技术为奴隶主贵族服务的,例如说,祝、史、射、御、医、卜以及各种技工艺人,既不可兼作他事,也不能改变行业。到了春秋末年以后,由于铁制工具的广泛使用,分工的发达,不仅使农工之间有了进一步的分工,而且也出现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①。《史记·货殖列传》里的白圭、猗顿、郭纵、乌氏倮、卓氏、孔氏等等,都是从平民中兴起的专为生产交换而不是为自己享用的商人,司马迁称他们为“素封”(《史记·货殖列传》)。“素封”的出现,也就标志着长期存在于战国古代社会中的“工商食官”制度的结束。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金属货币也就随之而产生。战国以前,以重量计的货币虽已产生,但是只有在出现铸造货币之后,才能真正代替“以物易物”的阶段。所以,恩格斯把金属货币称之为“商品的商品”,“从而一切商品生产者,都应该毕恭毕敬地匍匐在货币面前”②。在我国古代社会中,商品货币关系的有力发展,足以促使我国古代公社及其所有制的瓦解,大体上是在商鞅变法前后。
  (四)所谓封建,是封土建国的简称,即把一定的土地分赐给某些奴隶主贵族,尤其是分赐给一起作战有功的同姓的亲,异姓的戚,由他们率领一些公社农民到新征服区去建立封国。一些同志把这种封国或封建,视为马克思主义所说的五种生产方式中的封建制度的主要标志,似难成说。
  甲骨文中的土字作■,金文作■,正象地上聚土为封之形。封字,金文作■,从又(手)持树(■),植于土上;又作■,从■从■,■即丰的省文,■为■的省文,■字正象两手捧持树木种植形状,也正是《易经·系辞》所谓“不封不树”的“封”。《散氏盘》铭是记载■人■予散人眉田和井(邢)邑田后,整理两国封疆,沿界聚土植木必为封的情况。用以植封的树有柳、楮、■等,这与《论语·八佾》中的“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桕,周人以栗”,可以互相参证。
  封为起土,■为聚土。所以封之下必定有沟。由此可知,所谓封疆必有三事,即有封有沟有树。其所以如是者,大概是承袭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的沿境林或防护林而来的。《尔雅·释地》云:“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这里的“邑”,《释名》云:“人聚会之称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实际居住的地方”;郊、牧、野,就是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162─163、162 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162─163、162 页。
  恩格斯所说的“广大的供打猎和捕鱼之用的地方”。林,可能就相当于恩格斯所说的“边境森林”或“防卫林”。坰,即冂,《说文》云:“象远介也”,应当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一块广阔的中立地带,一直延伸到邻近部落的地区边上。”我国古代的邑、郊、牧、野、林、坰的层次虽然不一定如此井然有序,但在各个封国外围都有防卫林则是肯定的。这种作为分界的森林,最初当然是原始森林;而这也是“封”的古文■所取象的草木。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日渐成了生产资料,部落与部落间的日渐接近,也就产生了人为的疆界,这可能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为相邻部落所承认的,并由部落自己来防卫”①的分界。这种人为的疆界最易取于自然或植种人造林,这就是金文■所取象的树木。由于■本象人用双手植林,■则从旁用土培林,也就有了人造林的意义。从此,“封”字就由原来的沿境林而有“界”义,更有“制畿封国”(《周礼·夏官·大司马》),即“立封于疆为界”(郑氏注)的意义。后来,便把分茅胙土叫作“封建”,而封建时必须分茅,当即由此而来。
  (七)父家长制的特点,如恩格斯所指出,一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家庭以内,一是父权制。根据这个特点考察我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就不难看出,宗法就是一种父家长家庭或父家长家庭公社。父家长,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叫作“父”,这与罗马的家长贵族的家庭相同。
  父家长的权力是很大的。我国的君位与宗族是一致的,父家长在宗族内的权力正如君主在国内一样,有生杀予夺的大权。这种父家长在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本来是民主选举的,但是,由于阶级的产生,其中富有的父家长就已在政治上、经济上独揽大权,形成了氏族贵族,因而父家长就由选举制而变为父子世袭制。兄终弟及可能是由选举制到父子世袭制的一种中间形态。武王灭商,特别是周公东征以后,他们把自己的宗族在父家长的率领下分封到各占领区去建立“封国”。因此,这些父家长也就成了各地方的统治者——诸侯,以“国”、“野”形式进行统治。所以,所谓“封国”者,也就是把氏族贵族变成为统治阶级,宗族即父家长制家族公社则变成一种超乎“公共权力”之上的国家机器。这种权力,就甲骨文来看,商代就应该已有其雏形,到了西周便告完成。
  在周初封建时,往往以被征服的殷族和其他各族赏与受封的奴隶主贵族,如鲁公伯禽封于商奄之虚即“少皞之虚”,分赐有“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和“官司彝器”等,另外还有“殷民六族”。这个“殷民”可能是指的被征服的商殷贵族即公社之长,所以《左传》定公四年云:“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这里的“宗氏”,指宗族,有大宗率领;“分族”,指“宗族”的分支,有“侧室”、“小宗”之长率领,与“大宗”相辑受“大宗”管辖;“类丑”,指“宗人”和“臣仆”,当以“室”分,直接受其家长之统领,而间接受其“宗长”之统帅。这些宗族之宗长,可以“法则周公”、“即命于周”而“职事于鲁”,其为助鲁公统治公社农民的贵族自无疑问。
  当时的一个宗族是由若干“室”组成的,如果说宗族是父家长大家庭,那么“室”就是小家族。这种“室”到了春秋时代,不只是指的妻室、家室而言,它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在内。《仪礼·丧服》云:“异居则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这就是说,父子兄弟虽已婚后分居,但它还是宗族的一分子,不能自蓄财产。
  “室”的主要财产为“田”。《国语·晋语》载厉公“大其私昵而益妇人田”,时人以为“不夺诸大夫田,则焉取以益此,诸臣之委室而徒退者将与几人”,结果“杀三郤而尸诸朝,纳其室以分妇人“,这就是“室”的主要财产为“田”的证明。“室”之财产除田而外,重要的还有人,包括妻孥,大家族成员、臣僚仆庸和奴隶,此外就是所谓“器用、财贿”。这种“室”所握有的土地等财产,就是奴隶制大家庭的私有财产。了解了这一点,对于《左传》中的“分其室”、“兼其室”、“纳其室”的“室”,就容易理解其为当时公社所有制下的一种私有性质的土地了。
  (八)周代统治阶级的核心是世袭贵族,商代的情况大概也是如此。
  周初建国时,文武朝的同姓的亲和异姓的戚,或“受民受疆土”,或担任要职,他们的子孙继承余荫,世世罔替,所以金文中常见“■(更)乃且(祖)考”(《舀鼎》)之类的词句,除了令其效法祖先之德以对周室尽忠外,还指令他们继承祖先的官职,因而金文中多以“子子孙孙永宝用”作结。周代的礼器代表一种身分、阶级和职位,子孙代代可以享用礼器,其职守或地位也是代代传下去的,此即所谓沿袭世职。职守身分的传递,在礼法上由“再封”礼仪予以承认。原来奴隶主贵族的职官是由周王授予的,接受的双方一方有变,就需举行一次授职典礼,可以称为“再封”。例如,《师虎■》中的师虎之职不知传了几代,先王封师虎继其祖考官职,今新王即位,又封师虎,把官守重申一遍,可见这种“再封”之礼当是为了表示新的隶属关系。大概奴隶主贵族去世后,周王对其子之“再封”时,苟无罪过,其职守是不会被褫的。所以《大盂鼎》铭中盂的父亲早逝,他在幼冲之年就继承了显职。周代的“再封”礼仪,今已较难了解,但是世官制度因此而趋稳固。西周数百年间,有权势的奴隶主贵族非无变易,但得势的贵族仍然世官。《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叔孙豹之言曰:“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当属事实。
  周人的世官制度和一族的氏族集团性互为表里,代代执政本是氏族共治的遗习,而氏族的存在也仰赖于代代职掌官守,所以,《左传》文公十六年云:“弃官则族无所庇”。这也就是文献中所说的“世臣”(《孟子·梁惠王下》)。周代掌权的奴隶主贵族,都尽量把持既得权益,同族的成员也不能轻易被排斥在外。所以,鲁的三桓、郑的七穆,原先都是兄弟,宋的华氏,当权的更多。所谓“政在季氏”(《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是指全族而说的。于是,周代的奴隶主贵族政治,在纵的世袭制度代代传承之余,还有横的氏族集因。他们的势力之大,常常可与国君抗衡,“国”和“家”通常是并称的。要想当时国家的存在,必须首先扶植大奴隶主贵族,难怪鲁国的襄仲说:“不有君子,其能国乎?”(《左传》文公十二年)这种奴隶主贵族氏族集团孟子称为“巨室”,他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孟子·离娄上》),又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同上)。
  周代的奴隶主贵族各有一篇渊远流长的族谱,有力量也有权力废立国君,这是氏族社会的遗习,不能一概都以“乱臣贼子”目之。周代所以能够实行贵族政治,其实力基础是建立在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之上的。(九)在商周奴隶社会里,除了血缘宗法关系仍然相当牢固地存在之外,还有许多前社会遗留下来的旧制度、旧习惯、旧观念在起作用。在原始社会里,人们的意志和感情服从于集体,其言行以自然形成的风俗和传统习惯为准则,“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①。这种原始的“礼”,在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由于公社的残存,并没有烟消云散,反而把那些不平等原则法定化、神圣化,它被推广出去,用以调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仪式被固定化,涉及面更加广泛,更显得庄严典重,并且通过各种途径贯彻到人民中去。奴隶社会中的“礼”制就是这样在原始礼的基础上演化来的。在商周奴隶主贵族来说,“礼”的功用大体有三;一是规定名分,二是节制人情,三是进德坊(防)乱。
  商周时期的“礼”是与道德和法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因此,“礼”
  所表现的总问题也就是所谓“意志”、“责任”、“必然和自然”等问题。“礼”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另一种形式的表现,是强加于被压迫阶级的责任,被统治阶级如果触犯了“礼”中所体现的阶级统治原则,就会受到非自由的对待。因此,“礼”制决不是什么阶级的和谐,而是阶级的另一种形式的强制。“礼”从属于特定的道德,在阶级社会里,超阶级的社会道德是不存在的,因此,把来自原始社会而演变于阶级社会的“礼”,说成是原始社会的民风民俗是不对的。在阶级社会里,“礼”是阶级统治的形式和表现。“礼”的内容是“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左传》桓公二年)。就是说,“礼”一方面规定统治阶级内部依据不同身份有不同的“礼”,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等级关系和他们某种程度的血缘关系;另一方面,“礼”的作用在于加强统治阶级对于人民的统治,即“礼以体政,政以正民”。商周时期是兵刑不分的,用刑就是用兵,每一诸侯国的国君都有权用兵因而亦可用刑。由于兵刑不分,因而“礼”和“法”也不能分,非礼就是非法,犯法就用刑,用刑就用兵。可见,当时奴隶主贵族制礼的目的,也就是《礼记·乐记》所说的:“礼乐刑政,其极一也。”
  春秋末年以后,特别是战国以后,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公社逐渐解体,新的地主阶级便脱出了公社的束缚,开始走上了历史舞台,因此,按血缘等级维持秩序的礼制,已经过时,适应私有财产所有者要求的成文法便产生了。成文法律的公布,是对于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的一种威胁,是对于传统制度即“礼”的破坏。法的原则是“齐”,即以刑法把人们整齐一致。可见,春秋末年以来的“礼”与“刑”的斗争,从本质来说是氏族贵族奴隶主与新兴地主阶级的斗争。这个斗争,发展到战国时代,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已经走向了死亡的前夜,代之而起的则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专政。这个历史趋势就迫使新兴地主阶级采取变法的形式提高君主权力,实行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政治,以此消灭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在政治上的地位;废井田,开阡陌,公开承认土地私有,土地自由买卖,从此消灭氏族贵族奴隶主阶级在经济上的地位和社会上的特权。他们对于旧的上层建筑的攻击特别猛烈,对于旧的制度的改革也比较彻底,因而旧的“礼”便完全被推翻,替代它的就是“法”。
  (十)铁的使用,提高了生产力,使当时的社会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
  西周末年“宣王即位,不籍千亩”的出现,反映了中国古代公社所有制即井田制度从此开始了量的变化,即取消了“公田”和“私田”的区别,实行了“履亩而税”制度。为了实行“履亩而税”,首先必须使公社农民的“私田”固定化,从此公社内部的土地便由过去的“三年一换主(土)易居”变为“自① 均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87 页。
  爰其处”。由于各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种制度的变化,有先有后,并不一致。“履亩而税”制是按公社农民实行耕种的土地多少而征税,所以不管它是公社的授田还是垦荒而来的土地,一律丈量征税。这样一来,奴隶主贵族的剥削量便可大大增加。所以《左传》宣公十五年解释“初税亩”时说:“以丰财也”,正得其旨。由此看来,所谓“初税亩”,根本不是什么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
  春秋时期的公社虽然仍旧存在,但是公社农民这个个体与国家的隶属关系越来越密切,因而从这时起各国普遍出现了“书社”组织。“书社,谓以社之户口,书于版图”(《荀子·仲尼》杨倞注)。所谓“版”,“名籍也,以版为之,今时乡户籍,谓之户版”(《周礼·天官·宫伯》郑玄注);所谓“图”,“土地形象,出地广狭”(同上《司会》郑玄注)。可见,春秋时代以后的公社所以称为“书社”的原因,当是取消“公田”、“私田”后的公社必须把公社内的户口、土地数字制成清册定期上缴于各国统治者,作为对公社农民的征税和力役的根据。
  西周时代的最高统治者周天子,是以公社为单位进行赏赐和剥削,并不以公社农民为对象,因而也就没有具体了解公社内部户口和土地数字的必要。所以《国语·周语上》说:“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多少。”可是到了春秋时代,由于公社内部的量变,“书社”的出现,就不得不加强其对公社农民之户口和土地的调查和控制。所以,宣王三十九年,周军和姜氏之戎战于千亩,周军大败后,“乃料(韦昭注曰:“数也”)民于太原”(《国语·周语上》。这种“大比”制度,就是“登民数,自生齿以上,登于天府”(《周礼·小司徒》职),也就是把公社农民的总数报告于司寇,司寇在孟冬司民那天,把民数敬献给王者,王者拜受而藏之于天府。
  这样一来,作为奴隶制度的经济基础就逐渐崩溃,中国古代社会也就走向解体。
  (十一)西周时期,有周天子的威权在,各诸侯封国的争战并不激烈,战争的规模也比较小,列国向采邑奴隶主贵族征收的“赋”也不多;各国的贵族还不需动用“野人”的力量和资源,“野人”只能充当军夫、输草运粮、带着城板去筑城而已。但是春秋时代以后,各国之间的兼并转剧,战争范围逐渐扩大。这时,正值“国”、“野”关系逐渐混同,“野人”也就执干戈上战场,则意味着他们的身份地位的转变。“州”,是“野人”所居,本来不能服兵役,可是,晋国为了扩充兵源而“作州兵”,要州内“野人”也服兵役。按过去的礼法,晋国只能有一军的兵力,晋献公作二军,晋文公作三军,三年后又作五军,到了公元前538 年则改作六军,几乎举国当兵,便是其证。当时的国君为了应付日益频繁的战争,除了扩充兵源要“野人”当兵外,还需他们提供兵赋,这就是史籍中所说的“作丘甲”(《左传》成公元年)或“邱赋”(昭公四年)。距“作丘甲”已是百年后公元前483 年的“用田赋”(《左传》哀公十二年),即举国皆赋,也是这一事实的反映。
  周代社会中的“国人”在当时社会中有着重要作用,他们能够参与国君的废立,左右一国的外交,甚至可以决定和战。“国人”所以能够有与国君、贵族鼎立而三的实力,是基于公社组织和氏族遗习才能得到存在的。也就是由于凝固的公社组织将“国人”鸠集在一起,加上氏族共同体的遗习,造成一股力量,使贵族不敢轻侮他们。到了春秋时代,公社逐渐走向解体,国野区别业已消失,“国人”与政的传统也和贵族政治一样,变成了昨日黄花,供人悼念而已。这样一来,随着公社共同体凝固性的烟消云散,“国人”于政的力量也就跟着瓦解,商周奴隶社会也就濒于尾声矣。
  (十二)春秋时代,在南夷北狄交侵中原之际,华夏小国岌岌可危之时,齐桓公伐山戎救燕,为卫筑营丘、救邢,纠合诸侯,领导攘夷。这在当时诚然是件大事,但是霸者的大义却不仅止于抵抗北方的山戎和南方楚之北上。齐桓公的基本精神,主要在于维护奴隶制度,所谓攘夷不过是其一端,实际上他更注意消除或防范列国的内在矛盾和危机。公元前657 年的阳谷之会,《公羊传》僖公三年所载齐桓公的宣言中所说的“无障谷,无贮米,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便是其证。《左传》襄公十一年范宣子主盟时所说的“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蕴年,毋雍利,毋保奸,毋留慝’”,大概也是继承了霸政精神,承袭齐桓公而来。
  但是,晋国的霸业自文公以下却是在不断摧毁封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公元前635 年,晋文公靖王子带之乱,纳周襄王,王赐阳、樊、温、原、赞茅之田,表现得最为明白。晋文公接收阳、樊时,阳人呼曰:“今将大泯其宗祊,而蔑杀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国语·周语中》)。这里的“蔑杀其民人”是不承认其人民为“国人”身分,“泯其宗祊”是摧毁其国的统治阶级,将全部征服民降为“野人”,征服地沦为采邑。这种作风,大概是晋国的一贯作风,晋献公灭虢平虞取魏以来就是如此,所以阳、樊人“不敢服”。按着过去礼法,晋国本应维护他们的存在才对,然而文公还是“出其民”(《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占有其地。由此可见,晋文公以后的霸主虽仍维持霸主盟会的虚表,然而齐桓公所提倡的霸政精神早已丧失,那只是另一种政治形态出现的前奏,弱肉强食,已为人们所承认。原来为维系奴隶制国家的会盟制度,现在反而变成了剥夺奴隶制国家的主权,使其沦为附庸国家①。这样一来,商周时代的奴隶制即将结束矣。
  (十三)商周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这个时期的精神生活也具有它的独自的特色。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的社会里,宗教世界观占据着支配的地位。在商代创业之初,主宰一切的至上神,是“上帝”,在周代则是“天命”。商周奴隶主贵族阶级就是利用这一套宗教观念来作为统治与奴役人民的精神武器的。用马克思的话说,是以“想象的部落体,即神”①的资格而出现的。《尚书·梓材》说:“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大盂鼎》铭也说:“■(粤)我其遹■(相)先王受民受疆土”,这无不充分地表现了马克思所说的神授的观念。这样一来,当时的土地属于所谓“单个共同体”、“共同体之父”②的周天子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商周时期具有这一特点是与我国古代社会里长期残留着公社、宗法等级制和世袭制度分不开的。
  铁制工具的使用,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终于冲破了公社组织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同时,随着经济制度的改变,又发生了阶级关系的大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学在官府”的局面也逐渐瓦解,涌现出大批“文学游说之士”,这是一个新的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和很大社会影响的知识分子阶层。战国中期,在齐都近郊的“稷下学府”就集聚了多达“数千百人”的学士,其中地位高的有士十多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史记·齐世家》)。这些掌有专门知识的“士”,依附于不同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第92─93 页。
  的阶级和阶层,成了这个时期不同阶级和阶层的思想代表。他们从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出发,著书立说,议论政治,阐述哲理,展开思想上的斗争,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可见,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的出现是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和阶级根源的。春秋战国时期这个新旧社会交替的社会条件,又为诸子百家的自由争鸣,提供了特殊的历史舞台。
  这种意识形态上的“百家争鸣”的表现形式,虽然异常纷歧混乱,但其核心不外是要求如何强化和扩大国家权力,以及否定旧的公社残余对于当时社会发展的影响。通过“百家争鸣”,把人们从氏族贵族奴隶主腐朽的意识形态下解放出来,为封建社会的诞生和统一的地主阶级的政权的建立提供思想条件。只是到了秦统一六国,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之后,秦始皇为适应政治上封建专制主义的需要,在思想文化上也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焚书坑儒,定法于一尊,从而结束了“百家争鸣”的历史。
  (十四)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里奇的复信草槁——三稿》中指出:“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不言而喻,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①。这就是说,农业公社解体后,有两个前途,即或者走向奴隶制度,或者走向农奴制即封建社会。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工商业的发达,人口的增加,我国古代公社的土地也逐渐开始了自由买卖,这就使中国古代公社逐渐走向最后解体。我国的古代公社和其他民族一样,它是原始社会的余波,它出现于阶级社会形成的过程中,保留于阶级社会内部,直到商品货币关系的有力发展,足以促使它消亡为止。促使我国古代公社的解体,大体上在战国中叶前后,这是从春秋后期到战国时代,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恩格斯在《法兰克时代》一书中曾经说过:“从那一瞬间起,当自由地一旦变为可以自由出让的土地财产,变成商品的土地财产,大土地所有制的产生,便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了”①。所以,汉人在论述到土地的自由买卖和兼并的开始,也都推源于商鞅的变法,例如《汉书·食货志上》载董仲舒的话说:“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王莽传》载王莽改制的诏令也说:“秦为无道,厚赋税以自供奉,罗民力以极欲,坏圣制,废井田,是以兼并起,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无锥之居。”我国古代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的崩坏,公社农民将其自耕份地化为私有之后,在我国历史上便出现了一个小土地所有制的极盛时期。当时在商品货币关系发达的情况下,这种小土地所有者的地位并不稳定,他们逐渐地贫困和分化。这些农民由于不能维持生活而出卖土地的日渐增多,因而《吕氏春秋·为欲篇》中明确地说:“无立锥之地,至贫也。”这些丧失土地的农民,有的便为人雇佣,称为“庸”或“庸客”等;有的在高利贷的严重剥削下弃产流亡,例如冯驩所谓“息愈多,急,即以逃亡”(《史记·孟尝君列传》);也有人因为饥饿而死在沟壑之中。更有“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而沦为奴隶的;那些不甘心沦为奴隶的一般则采取了“壮者而散之四方”(《孟子·梁惠王下》)的方式,成为一种“流民”。历史上所说的“郑国多盗”(《左传》昭公二十年),“鲁多盗”(《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并不是什么奴隶暴动,而是一些不甘心卖身为奴的武装流民而已。
  破产流民的另外一条出路,根据《汉书·食货志上》载董仲舒语云:“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这种佃农在战国时期已经东鳞西爪地出现,当时的豪民,或者租给无地耕种之民,榨取收获量十分之五的地租。在我国的战国中期以后,封建生产关系就在这样复杂而尖锐的阶级对立中产生了,并在继续发展中。到了西汉,“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税一,实什税伍也”(《汉书·王莽传》中),对于失掉土地的农民,又进一步采取了强制手段,迫使他们束缚在土地上,佃耕交租,封建生产关系便成为当时社会中的主导形态。
  附录二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斯维至第一章宗族(一)父家长家族宗族就是父家长家族①。氏族社会末期由对偶婚到一夫一妻的过渡之际,氏族中逐渐分化出来的父家长贵族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他以“父”自居,率领着若干妻妾儿女、奴隶以及其他非自由人组成家族,即父家长家族。H.L.摩尔根说:“若干数目的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在家长的父权之下组成一个家庭。在闪米特类型的家庭中,这个家长过着多妻生活,非自由人也有妻子和子女。..”恩格斯引用了摩尔根上述的话后,加以概括说:“这种家庭的主要标志,一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以内,一是父权。所以这种家庭形式的完善的典型是罗马的家庭。”他还说familia 这个词最初并不是指夫妻及其子女,而只是指奴隶②。
  我们认为,我国先秦典籍里所习见的宗族就是父家长家族。早在四十年前李玄伯教授已首揭此说,我于1979 年《释宗族》一文中也有阐述①。
  我们现在有充分的根据可以证明这种父家长家族就是宗族。它曾经存在于商周时期,甚至可以后续于近代社会。如罗马尼亚、南斯拉夫、沙俄以及印度等国都有其例。
  丁山教授根据甲骨刻辞所见材料,作《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一书。他辛勤地研究了刻辞中许多氏族的名称,据他统计至少在二百余以上。他认为它们就是氏族,并且有的氏族名称或者族徽可以与青铜器铭文相印证。这是一项很有价值的研究。但是我们认为他所谓氏族实际就是宗族,即父家长家族,不一定都是氏族。
  甲骨文屡见“宗”字,象在屋宇下祭祀祖先的宗庙建筑,以后引申为凡同在宗庙里祭祀祖先的人,就是同宗或同族。父就是父家长,《说文》解释云:“家长率教者”,它原来并不是生身之父的意思。甲骨文中屡见“父”字,象手持火炬或执斧钺之形。火就是家火。我国古代和罗马的父家长家族在屋子中间都有家火,由父家长保管,永不熄灭。或说手持之物为斧钺,其实与手持火炬意义也同,都是象征权威、权力的意思。贵族一词(Patrician)① 详见拙作:《论管仲改革及其作用》,《东岳论丛》1985 年第1 期。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上册第473 页。
  本由“父”(Pater)演变而来。我国春秋称贵族为“父”还很普遍,如宋国就有乐父、皇父、华父、孔父等。孔父就是孔子一族的祖先,“父”即父家长。如宋厉公的弟弟弗父何生孔父周,周生世子胜,胜生正考父,正考父生孔父嘉,除世子胜因早年病死,未及作父家长,故不称父,其余皆称为父。在氏族社会时期,父家长并不是世袭的,而是由族中推选。如公刘和古公亶父率领族人迁徙时,都召集“父老”(耆老)谈话,征求意见。《公刘》诗云:“饮之食之,君之宗之”,可见君宗同义。古公亶父对父老们说:“二三子何患乎无君”(《孟子·滕文公》上),似父家长是大家推选的。
  关于父家长的权力,于《左传》也有痕迹可寻。如晋国大夫知(荀)罃被楚国所得,楚王有意释放他回去,便问他:你何以报答我。知罃回答说:“首(知罃父亲之名)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左传》成公三年)就是说,请求寡君同意在宗庙里杀戮。又国君放逐宗人,须先征求其宗主的意见。如郑放游楚于吴,子产执政,他问太叔,太叔说:“吉(太叔名)不能亢(庇护)身,焉能亢宗”?(昭公元年)太叔不愿意庇护游楚,故这样说,但执政仍须征求他的意见。更奇怪的事情是国君为太子娶亲时,见儿媳长得美丽,可以取为己有,而给太子另找一个代之。如鲁惠公、卫宣公、楚平王等都如此,当时人不以为怪。卫州吁之乱,大夫石碏的儿子石厚参与其乱。石碏多次劝戒他,不听。石碏故意要石厚到陈请求帮助,而结果被陈所执。石碏派人到陈监场,杀死石厚。当时人对此称之为“大义灭亲”。郑厉公时,大夫祭仲专制。厉公与祭仲的女婿雍纠合谋,要雍纠杀死祭仲。雍纠妻知道此事后,问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结果雍纠反而被祭仲所杀。以上所列举的例子都说明父权的重大。
  因此,父子之间的隶属关系,也就是君臣之间的隶属关系。《左传》桓公二年:“士有隶子弟”,以子弟为“隶”,这不但只限于“士”,卿大夫、诸侯、王室也是如此。
  (二)宗族组织及其宗法在分析宗族的组织之前首先应该解释什么是“宗法”。宗法就是继承法。有宗族就有宗法,因此兄终弟及与嫡长子继承都是宗法。
  过去我国学者只重视宗法而对于宗族的组织却很少记述。《礼记》有《丧服小纪》和《大传》二篇,成书甚晚,多不可据,而且也只是讲嫡长子继承法。因此使后人发生一个错误的认识,即宗法就是嫡长子继承法,非嫡长子继承法就不是宗法。如兄终弟及、幼子继承等就不是宗法,更进而认为无宗法(嫡长子继承法)也就认为无宗族,这真是大错特错了。“礼失求诸野”,现在我们可以凉山彝族的“家支”来做比较。四川民族研究所编写的《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对此有很好的叙述:诺合的家支组织是奴隶制社会以前氏族社会的蜕变,在形式上具有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组织的一些特征。
  作者指出凉山彝族的“家支”起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氏族,是很正确的。我们前面说过,罗马的父家长家族就是我国古代的宗族,其实凉山彝族的家支也是父家长家族。该书接着说:传说凉山的诺合(黑彝奴隶主)都由古侯和曲涅两位祖先繁衍而来,至今已传至五十八代,约有一千余年的历史。二十代以前,凉山的诺合人口还不多,但此后人口繁衍,又分出许多诺合的“家”,如阿侯、果基家等等。“家”之下又有许多“支”,如阿侯“家”下分出尔目,阿呷、布吉等八个“支”,与以上的“家”合称为“家支”。支以下便是父系个体家庭为单位的诺合“户”。..狭义而言,家支系统包括这一血缘集团的“家”、“支”和“户”。广义而言,包括诺合各“户”所属的被统治者曲诺、阿加和呷西等等。(该书第1320 页)
  我们暂时不讨论凉山是否是奴隶制社会的问题,但是以其家支组织与宗族组织相比较,却可见二者有很多近似甚至相同之处:首先,凉山彝族是一个以父家长为首的父家长大家族。它由“家”、“支”和“户”三个层次组成,正如商周的宗族由“宗”、“族”和“室”三个层次组成一样。《左传》襄公十二年记载:“吴子寿梦卒,临于周庙,礼也。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族于称庙。”由于鲁与吴都是同姓(姬),所以在宗庙内举行吊丧,同兄弟就是同族。这正象凉山彝族“家”下面是“支”一样。鲁与吴虽是同姓(传说吴的祖先太伯、仲雍都是古公亶父之子)但不一定属于同宗。宗是姓的分支,正象凉山彝族的家支都是从古侯和曲涅两姓分出来的,如阿侯家、果基家等等。太伯、仲雍早于周公二代,不妨认为同宗(但不能说以后的同姓都是同宗)。“宗”的下面又分为“族”,已由“同族于祢庙”可证。《左传》昭公三年,叔向对晏婴说:肸(叔向名)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而已。当时晋国的贵族家族已日趋衰落,叔向说他这一“宗”本来有十一族,但逐渐衰落,已只剩下羊舌氏一族了。在叔向说了这话以后二十五年,羊舌氏也被灭亡了。
  “室”本来是指一夫一妻的小家庭,不分阶级都可称“室”,也可称“家”,如王室、公室,也可称做王家、公家、私家。又如奴隶有配偶的也可称室或家。如金文中常见“臣十家”、“鬲百人”的记载,家指有配偶的奴隶,鬲以人称,则是单身奴隶。楚穆王即位以后,以其为太子之“室”赐予宠臣潘崇。(《左传》文公元年)这就不是指其妻妾儿女,因为他即使最宠爱潘崇也不能把自己作太子时的妻妾儿女赐予潘崇,所以这“室”就只能是指奴隶。(详见夺田兼室一节)《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周王室分给鲁国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可见殷民虽被瓜分,但是他们仍由父家长率领着,其宗族组织并未破坏。宗氏、分族就是“宗”和“族”,类似自由人,即族人,丑是非自由人,即奴隶了。丑正是宗族下面的基层组织——室。有似凉山彝族支里的曲诺、阿呷、呷西一样。《诗·周颂·良耜》云:百室盈止,妇子宁止。
  《郑笺》:“百室,一族也。百室者,出必共恤而耕,入必共族中而居”。这不但可证一族由百室组成,而且它是一个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的家庭公社或农村公社。《逸周书·作雒》篇说:“都鄙不过百室,以便野事”,可以作为旁证。孔子说过:“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也..”,十室之邑则是最小的邑,至于“千室之邑”则已是很大的邑,就不象是家族了。至于“室”是“自由人”还是“非自由人”也不能一概而论,它是宗族下的基层单位,却是可以肯定的。
  (三)大宗和小宗由于人口的不断繁衍,贫富的分化加剧,因此宗族不能不发生分裂,即由一个宗族分裂为若干个宗族。《礼记·大传》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
  (《丧服小纪》略同,但无此详明)
  例如,周封鲁公伯禽为诸侯,他就是别子。他的子孙以他为祖,成为宗族,这就是“百世不迁之宗”,即大宗。他的卿大夫虽然由其分出,但都是“五世则迁之宗”,即小宗。小宗可以无数地分裂、发展。王室与诸侯相对应,前者为大宗,后者为小宗;诸侯与卿大夫相对应,亦是这样,但只称“公室”和“私室”。迁者就是由自身上数到高祖五世,以后族人便可另立宗庙,不再受大宗的领导了,从而血缘关系也就愈来愈加疏远。但是所有小宗都必须受大宗的领导,即受王室和诸侯的领导,这是绝对不变的。
  宗法就是宗族的继承法,这一点很重要。周的宗法就是嫡长子继承法,这是周礼所规定的,但是实际执行却有很多困难。如春秋时东方诸侯鲁国却是说:“‘一继一及’鲁之常也。”就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此外如宋、郑、卫、楚等国也常如此。因此,嫡长子继承是宗法,兄终弟及也是宗法;同是父子相继,还有长子继承和幼子继承之分。齐国女子不出嫁,实行赘婿,因此可以说是女儿继承法。云南傣族也常这样。为此,我们也绝不能认为只有嫡长子继承才称做宗法,兄终弟及就不是宗法。但是战国秦汉时期的礼书(如《礼记》及《仪礼》等)都以嫡长子继承为唯一的宗法。这样,殷商以“兄终弟及”为主或父死子继并行的继承法,不但不承认其有宗法,而且不承认其有宗族,这实在是大错特错①。
  凉山彝族虽然家支林立,他们却无大宗与小宗之别。凉山有一句谚语说:“鸡蛋一般大”,以此比喻各家支都是一般大小的,谁也不能统治谁的。因此解放以前,各家支之间常常发生流血械斗,死伤很大,始终不能形成一个高临于宗族之上的“公共权力”,即国家。但是夏商周三代与凉山彝族不同,不但贵族之间从天子诸侯卿大夫到士有一条血缘关系的纽带紧紧地联系着,而且天子诸侯贵族之间,大宗与小宗之间形成等级隶属关系,国家就是这样产生的。故《左传》桓公二年说: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以上为统治阶级)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以上为被统治阶级)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
  所谓国、家、侧室、贰宗,都是大小不等的宗族,父家长家族。庶人、工商虽然也有家族,但是它们没有象贵族那样严密的家族组织和继承法,正象凉山的曲诺也有家支一样。奴隶(阿加、呷西)是没有家支的,虽然他们也有配偶,但是无人身自由,也无婚配权。我国古代贵族的宗族有“氏”的称号,而庶人则无。所谓“氏以别贵贱”,即是此意。
  战国以后,随着父家长贵族的没落,池城关系的郡县制逐渐代替了血缘关系的宗法制,但是它仍以变相的形式延续到近现代。唯其如此,儒家的伦理道德与国家政治(即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始终一贯地得以流行着。这就是中国的“家族本位”的传统文化。
  ① 见李玄伯:《中国古代社会新研》,1947 年开明版。
  第二章家长奴隶制(一)家内奴隶的由来及其职役家长奴隶制(也叫做父家长奴隶制)是奴隶制的最初阶段。正如恩格斯所说,“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以内”,这里所说的“非自由人”自然包括奴隶和隶属民等。恩格斯又还说过,它们是“当作家庭的一分子而间接成为生产的基础。(见第三节)据此言之,我国古代的奴隶制应该叫做家长奴隶制或“家内奴隶制”。
  远在氏族制末期,部落之间发生战争,因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心理,所以最初凡是在战争中所获俘虏,不分男女老少,无不杀死,或者把他们作为人祭的牺牲。但是后来渐渐地对于其中美丽的女性,可爱的幼童或者有特殊技能的俘虏就豢养起来,有的还被宠爱,收为养子。他(她)们住在主人的家里,主要从事家内劳动,如烧饭做菜、纺织、做衣服、带孩子、养牛马..等等。由于职务的不同,也有等级的差别,最高的奴隶就是管家奴隶,所谓冢宰。
  先秦文献里奴隶的名称很多,没有形成一个专门的名词,通常被称为臣、妾,所谓“男为人臣,女为人妾。”也常常以“皂隶”、“皂牧”、“皂圉”等连称。此外还有仆、童、竖、臧、获、鬲、丑等等,不胜枚举。就其名称音义来看,臣、臧、获等都是由俘虏转化而来。为了怕他们反抗或者逃跑,就把他们的身体部分地摧残,如有的刺伤眼睛,或者锯断下肢,以及黥刺、阉势等等,极其残酷。如童、竖等都是幼小的奴隶。春秋时期宫廷里有叫做寺或寺人的,就是服侍主人的意思。《周礼》一书开头就是冢宰,它所统属的被称为奚、史、奄、仆的也都是奴隶。妾原来也是奴隶。我国古代贵族盛行的多妻妾制,可以多至数十。为了保证只为主人一人独占,因此使用许多被摧残了身体的,阉割了性器官的男性奴隶,即奄或阉。《诗·大雅·召旻》云:“昏■靡共”。《毛传》解释说:“■、■也”,《笺》补充说:“昏、■、皆奄人也,昏,其官名也。■,■毁阴者也”,都说得很对。其实,昏就是阍,即看门奴隶。但《郑笺》又说:“王远贤者而近刑奄之人,”却迂曲之至。我们认为“靡共”就是说宫廷要求刑奄之人过多,以至无法供应了。刑奄之人,就是后来宦官制度的滥觞,这一毒瘤后竟腐蚀中国的政体长达二三千年之久!
  春秋时期,齐国还保留着许多原始的野蛮的风俗习惯,因此宫庭内的淫乱现象也最严重,男女奴隶也特别多,有的还得到宠幸。齐桓公时,管仲病危,桓公问管仲“谁可相者?”管仲不肯回答,于是齐桓公自行提出:“易牙如何?”管仲回答:“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桓公又问:“开方如何?”管仲回答说:“倍(背)亲以适君,非人情,难近。”桓公接着又提出:“竖刁如何?”管仲回答说:“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见《史记·齐世家》)及(《管子·小称》)这三个人都是阉臣之流,他们为了博得主人的喜欢,什么违背人性的事都干得出来,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儿子、亲人,割掉自己的生殖器。
  其实,鲁国三桓的“陪臣执国命”就是家臣叛乱。春秋以后,卿大夫贵族专政,势力强大,贵族中的最末一等的士,也有甘愿做贵族的家宰的。这就是晏婴所谓“士滥”的现象。(《左传》昭公三年)就“宰”的本义说,它本是指屋下从事家内劳役的奴隶,即“管家的”。但是后来家宰、冢宰以及宰相,都称做宰,就成为“百官之长”了。据说周公曾经做过冢宰,百官都要听命于他,其地位之崇,权力之大,可以想见。附带还须提到师、傅、保,它们原来也是家内奴隶。如殷商时的伊尹,傅说和师般,由于负责太子的保育和教导工作,地位尊崇,但说到底就是太子的保育员和教导员。伊尹是小臣、媵臣,这是古书和甲金文中有明证的。他也被称为“女师仆”。(《墨子·明鬼》)傅保古音同,故保母也称为“傅母”。又伊尹的官名为“阿保”,《说文》云:“妿、女师也,读若阿”,与保傅之名相应。有人怀疑他是女性,却是误会。
  (二)奴隶与庶人的等级在中国古籍里,奴隶的名称很多,他们究属于哪一些等级?庶人是奴隶还是平民?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最好由春秋楚芋无宇“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的谈话谈起。因为当时楚国芋无宇逃跑了一个看门(阍)的家内奴隶。无宇到章华宫去追捕,有司不让他进去,经过争执,终于进去了,他对楚灵王说了如下的话: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左传》昭公七年)
  这是关于古代等级的一段重要的史料,对于如下几个问题应略作解释:(1)芋尹无宇为什么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谈起。这是说土地是王有的,所有臣民也是王有的。西汉末年王莽变法,他企图解决土地兼并问题,主张恢复土地“王有”,奴隶为‘私属”,似乎奴隶承认可以私有。
  (2)楚芋尹无宇说“人有十等”,实际不止十等,而是十二等(包括圉和牧)。值得注意的是,他为什么不把庶人工商也算在内?如果把庶人、工和商算在里面,就至少有十四等了。奴隶的名称很多,如果每个名称算做一等,就至少有二十余等。
  (3)庶人、工商无论如何没有理由不把它们算做等级。我在十年前的旧作《论庶人》里早已指出,庶人工商应该算为平民,不是奴隶,幸而得到一些同志的同意①。《左传》襄公十四年说:“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是庶人、工商确在皂隶、牧圉之上。襄公九年说:“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皂隶,不知迁业”,同样可以证明庶人、工商在皂隶之上,其所以商工与皂隶在一起说的原因,是古代“工商食官”与奴隶都各有专业(技艺),不能任意改变,因此合在一起说。《左传》哀公二年记载晋国赵鞅的誓师辞说:“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庶人、工商和人臣、隶圉是两个不同的等级,所以他们的待遇也不同。就是说,如果他们同样获得战功的话,庶人工商可以上升为官,而人臣隶圉则只获得免除奴籍。(见杜注)由上所述可以完全证明庶人工商无论作为等级或阶级都与奴隶不同。芋① 见王国维《殷周制度略论》(《观堂集林》卷十)。
  尹无宇所以说“人有十等”,是完全为了适应“天有十日”的说法。十日不是十个太阳,而是从甲到癸恰好一旬(十天)。
  (4)士以下,所谓皂、舆、隶、僚、仆、台,必是奴隶,是不须详细证明的,因为芋尹无宇上面的一番话是因他逃跑了一个看门的家内奴隶而说起来的。他下文还提到周文王“有亡荒阅”,楚文王有“仆区之法”,都是有关搜捕逃亡奴隶之法。又他还说殷纣王相反,为“天下逋逃主”,藏匿和引诱别人的逃亡奴隶,这正是他被灭亡的原因。周文王、楚文王所以兴强,正是他有搜捕逃亡奴隶的法律。
  皂隶以下都是奴隶,这是无须怀疑的,但是它们之间也是有等级的,一级隶属于一级。清俞正燮于《仆臣台义》中说“自皂以下得相役使,故曰臣曰等也”。(《癸已类稿》卷二)他已经看出这一特点。不过事实上未必就那么严格,如或称“隶圉”、或称“皂隶”等等。而且我们认为古人所谓“皂隶”,隋唐以后通称为奴隶或奴婢,只是其人身隶属比较严格,不一定是指“一无所有”,或者可以任意屠杀。因为奴隶既然是一种财产,主人是决不愿意随便浪费的,只是说他们的性命没有保障而已,所以人殉、人祭所杀的主要是没有经过“驯化”的俘虏,而不是奴隶,虽或偶有奴隶、甚至“亲■”,与主人一起埋葬,那又是另一种性质。
  一般地说,家内奴隶只使用于家内劳动,但是也不能绝对化,如《克鼎》铭文说:“锡汝(克)于某(地名)”一连有好几个地区,然后说“锡汝井家某田于畯山,以(与)厥臣妾”,这里土地与臣妾并赐,似乎证明奴隶也使用于农业劳动,但是这样的例子极少。
  (三)关于社会性质的问题说到这里,不能不牵涉到我国古代社会性质的问题。郭沫若三十年代以来是一贯主张商周(西周)为奴隶社会论者,但是他在晚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说:按照马克思的意见,只有家内奴隶的社会是不成其为奴隶社会的。..如果太强调了村社成员,那么中国会没有奴隶社会①。
  看来郭老已经默认商周家内奴隶和村社的存在这一事实,但是他很担心“太强调了”,就会使中国“没有奴隶社会”。其实雅典、罗马和德意志三个古代国家中,只有雅典是“最纯粹、最典型的”,罗马则其次,就不那么纯粹典型了,至于德意志则根本没有达到发达的奴隶制。恩格斯说:“他们还没有达到充分发展的奴隶制:既没有达到古代的劳动奴隶制,也没有达到东方的家庭奴隶制。”②恩格斯却肯定东方国家(包括中国)是家内奴隶制,因为他这样说过:“象东方那样家庭中的奴隶制度,又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这种奴隶制度并没有直接成为生产的基础,是当做家庭的一份子而间接成为生产基础的,那是在不知不觉之间溶化到家庭中去的奴隶式的婢妾”③,据说这段话在恩格斯原稿中已经划过删去记号,表明恩格斯的观点后来改变了。我们认为恩格斯这一观点并未改变,请读者一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罗马的父家长家族的叙述,就可知道,因为它正是“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以内”的。凡是家庭奴隶制(奴隶制的初级阶段)莫不如此,恐怕也不只东方国家为然。恩格斯认为家长奴隶制,其奴隶“没有直接成为生产的基础”,“而间接成为生产的基础”,这一句话很重要,但却被考证者忽略。我们所以这样说,是在证明我国商周时期(夏姑不论)的确只是家长奴隶制,而不是发达的生产奴隶制,因此庶人始终是直接生产者。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说到东方国家的社会性质问题时,也并没有说氏族社会以后,必然是奴隶社会。比如他们在叙述了罗马的父家长家族以后,马克思补充说:“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着奴隶制,而且也包含着农奴制,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同田间耕作的劳役有关的。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①马克思这里所谓“现代家庭在萌芽时”,是指父家长家族,奴隶制和农奴制的因素是同时存在的。所谓“同田间耕作的劳役有关”。我们仔细考虑,在我国古代的井田制中,农民助耕公田正是与“田间耕作的劳役有关”的徭役制,农奴关系就这样发生的。
  至于凉山彝族社会似乎与商周社会不同。因为它们的奴隶阿加、呷西已直接参加生产,成为社会的主要生产者,不是间接地参加生产,而是直接地参加农业生产。这个问题应该另文详论。我们初步的意见是阿加、呷西也是家内奴隶,因为凉山处于崇山急湍之中,与外间几乎隔绝,商品经济畸形地发展(以贩鸦片为主),所以奴隶制始终是家长奴隶制。但是长期畜养家内奴隶,不使他(她)们参加农业生产,是不经济的,因此黑彝贵族不得不于家内劳动以外,同时驱使他(她)们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即所谓“耕作地”(黑彝贵族的土地)。凉山彝族也还有使阿加去远地开荒的,土地成熟后,主人却又有权收回。这样一来,奴隶始终只是奴隶,而不能成为农奴关系。凉山彝族中的曲诺,也有家支组织,但他们始终没有形成公社。所以黑彝贵族剥削、奴役他们,有似奴隶,但是他们仍有一定的私有土地,也有一定的自由身份。因此,他们有似古代中原的“庶人”即平民的一面。关于曲诺的阶级性,过去有一些民族学者论定为奴隶,胡庆钧和四川民族研究所合作的《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书中都论定为“隶属民”,但希腊罗马的隶属民实际仍是奴隶①。我们则论定为平民。
  凉山彝族社会是否应该称为奴隶社会,还值得讨论的,不过他们的奴隶制却始终是家长奴隶制,或者是比较发达的家长奴隶制,而不是希腊罗马那样的生产奴隶制。
  第三章公社(一)社的崇拜社是原始人最早崇拜女性祖先的地方。自进入文明社会以后,这种原始性的宗教意义已渐渐淡忘,但是他们还是年复一年地按照传下来的风俗习惯举行纪念活动。1986 年辽西凌源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中所发现的“女神庙”,我们认为就是社①。
  甲骨文“土”字作■形,与社本是一字,后人为了与“土”相区别,故加偏旁作社。商人认为他们是有戎氏女简狄所生,因此商人崇拜她为女神,即女性祖先,其男性祖先不是人,而是上帝,或者是图腾“玄鸟”,就是燕① 拙作《论庶人》发表于1978 年吉林《社会科学战线》第2 期。因为在此以前,史学界只承认庶人为奴隶,大家早有不同看法,此文首先大胆地说了出来而已。
  子。
  《诗·商颂》是春秋时宋国正考父为了祭祀其祖国殷商而作,其《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甲骨文“■土”,王国维首先释做“邦社”,打开了殷商社会的秘密。武丁时甲骨卜辞有云:己巳王卜贞□(今)岁,商受年。曰:吉。东土受年南土受年,吉。
  西土受年,吉。北土受年,吉。(《粹》907)
  以上四个“土”字,都应读作“社”字,即东社、南社、西社、北社。近人读作“土”字,以东、西、南、北四方解之,这是不正确的。如《诗·大雅·甫田》:“以社以方,我田既臧”,《诗·大雅·云汉》:“祈年孔夙,方社不莫”,都是社方并称,且同是祈年之辞,则东土、南土、西土、北土不是指方向,而是向社祈年,可以确定无疑。又我们于甲骨卜辞常见“宁雨于土”和“宁雨于方”,也是土(社)方并称,则“土”即为“社”。
  《逸周书·作雒》篇记载周初分封诸侯,作邑于洛,可与《尚书·召诰》、《洛诰》诸篇互相印证。《作雒》篇说:乃建大社于国中,其谴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衅以黄土,将建诸侯,凿取其一方之土,焘以黄土,苴以白茅,以为土封。周人这一礼俗,显然是沿袭殷人的。《尚书·洛诰》云:“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又《召诰》云:“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可见周初沿袭殷商礼俗之证。不但这样,《作雒》这一记载,不但证明丰镐有“大社”存在,而且分封诸侯要“凿取其一方之土”,以象征诸侯之社是由大社分出来的。中央与东西南北,与上引卜辞完全契合。
  但是周人祭社,其女性祖先不是简狄,而是姜嫄。《史记·周本纪》说: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嚳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初欲弃之,因名为弃。
  这个祖先降生传说,可以叫做“感生说”,显然与殷商人不同。殷商为我国东方沿海国家,自山东半岛渡过渤海湾到辽东半岛以至朝鲜半岛,自古为东夷人居住活动的地方,这一带几乎都有卵生的传说。而西北黄土高原却流传着“感生说”,此其一。周人在这传说中,不但没有图腾的痕迹,而直接谓姜原是帝嚳的元妃。这样一来,不但与殷人女性祖先简狄“为帝嚳次妃”(《史记·殷本纪》)同为姊妹关系了吗?显而易见,这是战国秦汉时人有意把商周两族拉拢在一起的,以符合大一统思想。但是周人也有社的崇拜,是无可怀疑的事实。
  鲁国由西方迁到东方沿海建国,因此在今山东曲阜也有社——閟宫的建筑。《诗·鲁颂·閟宫》说:閟宫有侐,实实枚枚·赫赫姜嫄,其德不回,上帝是依,无灾无害,弥月不迟,是生后稷。这“閟宫”,《毛传》认为是“常閟而无事”,故称“閟宫”,这是汉人已不知道社原是祭祀女性祖先的礼俗,并且事涉淫秽,故加以保密。但每年仲春之月,男女青年仍在这里歌舞幽会,閟者秘密也,本在野外密林草丛的阴蔽之下进行幽会,后来有了房屋建筑加于社上,故曰“閟宫”,其女性祖先称为“高楳”,仍是玄鸟(燕)的象征,还不失社的活动本意。当然周的女性祖先是姜嫄,而非简狄。这于诗中已明白指出了的。
  周人对祭祀女性祖先的地方叫做社,也叫做畤,秦人在周的故墟建立了社,但却不称为“社”,而称为“畤”(篆文作■)其实畤就是社。畤本从田从止,寸(手)可能是后来加的,正如封本作■,而小篆加寸(手)。《诗·大雅·生民》说: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
  这首诗旧注迂曲①。《史记·周本纪》绎其诗意云:“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最为明白。我们认为诗云“履帝武敏歆”,就是“见巨人迹,心忻然悦”。“帝武”即巨人迹,“敏歆”即心忻然悦。又诗云“攸介攸止”,介即界,田界也,止即趾之本字。总之《诗》的关键就是脚印,脚趾。这样■(畤)从田从止,也就瞭然。古代社(畤)四周种植大树,故以寸象之。战国秦汉人讳言女性祖先,而以男性祖先“感生帝”代之,这是女性的一大失败。《墨子·明鬼》篇说:“燕之有祖,当齐之有社稷(疑是衍文),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如上所说,鲁之“閟宫”也同样是社。古代自燕、齐、鲁、郑(也有桑林之社)、楚,以至周秦,几乎整个中国都莫不有社①。
  (二)公社及其田制社也是一个社会组织,更确切说它是一个血缘共同体,即围绕着女性祖先而形成的氏族公社,最后由父系氏族公社、家族公社,以至血缘关系和地域关系、公有和私有相结合的农村公社。
  我国商周既是父家长家族盛行时期,因此也是家族公社盛行时期。但是社会发展不是一刀切的。例如孟子在滕国碰到许行之徒,他们提出“君民并耕”的主张,很象是氏族公社的反映。孟子则不然。他猛烈地驳斥许行之徒的学说是反动的,不可能实行的。他认为“君子”与“小人”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君子”虽有世禄和爵位,但他们“劳心”也是劳动(所谓“禄足代耕”),而且主张“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也是正当的,合理的。因此他所讲的井田制,一方面反映了公社原来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田制,另方面已是“劳心者”剥削和奴役“劳力者”的田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368—369)和第三卷(1049 页)重复引用波兰、罗马尼亚古代共有制的残余,在过渡为独立农民经济以后,还保留下来的田制说:土地一部分当作自由的私田,由共同体诸成员独立去耕作,一部分当作公田,由共同体去耕作,这种共同体劳动的产物,一部分当作收成不足时,或他种意外事情的准备金,一部分作为国家储藏,为了应付战争、宗教及其他各种共同事务的费用,在时间的进行中,这种公地被军事上,宗教上的高官侵夺了,自由农民在他们公地上做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了,农奴关系就是这样发生的。(可以与第三卷比较参考)
  这段记载,倘使我们与孟子所讲的井田制比较,几乎使我们觉得是两种语言① 《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三卷第221 页。
  ①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3 页,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
  的翻译。对于孟子所讲的井田制,有信之者,也有怀疑者,而都是没有了解它是公社土地所有制。孟子所述,既有原始的公社形态的成分,也有“在时间的进行中”,这种公社已“被侵夺了”的情形。由于后者,因此,“自由农民在公社上所做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孟子建议滕文公实行“仁政”,必须恢复井田。但战国时井田制已因“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而已破坏了。因此,使井田农民助耕公田,不是同马克思所讲波兰、罗马尼亚在时间的进行中的情形一样了吗?我们不是作形式上的比附,而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的确性质也有了变迁,这是应该注意的。
  孟子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这与波兰、罗马尼亚把共同体内的土地分做两部分完全一样。孟子又说:“乡田同井,死徙无出乡。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这种情形只有建筑在土地共有制基础上的公社才能做到,决不是孟子的空想乌托邦。
  据上所述,井田是以公有土地为基础的公社土地所有制。但是国家产生之后,它们又成为土地王有制下面一种土地所有制,就是说,公社土地成为王有的了。马克思说:“凌驾(不如译为“君临”更加确切)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合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实际的公社只不过表现为世袭的占有者。”①唯其如此,夏商周三代兴亡之际,一定有大部分前代遗留下来的公社被掠夺了,被侵占了的情况。可惜这方面的史料留下来的很少。周宣王时封申伯于谢,《大雅·崧高》诗云:“因是谢人,以作尔庸”。这就是说,被征服的谢人,被迫在城(庸、墉)外从事农业劳动。又诗里说:“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申伯被封之时,由召伯去帮助申伯筑城,又给申建筑房屋(宅)并划分土地给申伯。毫无疑义,申伯的封地、房屋,土田都是掠取谢人的。“因是谢人”一句,使我们自然地联想到鲁公伯禽被封于曲阜时说“因商奄之民”的话来,也就是说,被征服的商奄之民成为附庸之民了。所谓“土田倍敦”,就是说商奄的土地被鲁国统治者所夺取、侵占了。陪敦,王国维认为就是“仆庸”,亦即“附庸”,其说确不可易。知道这一情形,我们便可以来谈谈所谓“贡法”,“彻法”、“助法”。古代学者把它们作为夏商周三代不同的税法。这是不正确的。我们认为贡法就是征服者迫令被征服者“因土所宜”进贡土特产、牲畜、人夫以至美女、奴隶等,彻法就是征收被征服者的土田和实物税。助法则是殷周征调被征服者的公社成员代耕公田,即孟子所谓“助者藉也”,引申为“借民助耕”。助法本是殷人之法,周初也使用此法,故孟子说“惟助为有公田”,但他又说:“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似周人亦用助法了。因为周人住在“国”(城)中,它统治住在野外的庶人(也即野人)迫令他们助耕周统治者的“籍田”,所以说“虽周亦助也”。这一矛盾就应这样解决①。
  解放以前云南西双版纳也有类似孟子所讲的那样的田制,虽然当地的傣族已经是封建领主社会了(据云南民族学者马曜、缪鸾和的说法),但是它们还保存着公社的遗制,即一种由农民集体占有的“寨公田”,这反映傣族的土地最早是归村社所有的。后来随着傣族社会的封建化,村社土地大都被① 辽河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女神庙的发掘简报,详见《文物》1986 年第八期并同期有孙守道、郭大顺的研究。关于社的研究,拙作《汤祷雨桑林之社和桑林之舞》及《由箕器铭文推论燕商文化》二文可以参考。最高领主“召片领”所夺。因此所谓“寨公田”只保留村社土地所有的名义而变为领主分配给农民的份地,由农民耕种,向领主出各种徭役和地租,从而农民(公社成员)变成领主的农奴。领主们把全部土地分为领主土地和农奴的份地。农奴们用自己的耕牛和农具无偿代耕各级领主的私庄,缴纳全部收获物。份地归自己耕种,收获物属于自己所有,不再向领主缴纳地租。马、缪二位同志认为,从征收劳动地租的情况看,这里的“寨公田”很象孟子所说的“八家皆私百亩”的私田,即农奴份地;还有一种领主或官吏所有的所谓“波郎田”,很象孟子所谓的“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的公田。傣族农奴代耕领主田时,确是象孟子所说“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因为领主不开秧门,农奴就不能耕种②。
  我认为马、缪两位同志把孟子所讲的井田制与西双版纳的田制相比拟是很有眼光的。但是我怀疑傣族的“寨公田”应该原是井田中的公田,农民的份地则是私田。其次我不同意西周是封建领主社会,因为西周时井田制还没有完全破坏,因此公社农民还不可能完全农奴化。正如马克思所说,波兰、罗马尼亚的公、私两部分土地都“被军事上、宗教上的高官侵夺了。自由农民在他们公地上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了,农奴关系就是这样产生的。”(见前引)这一情形,周在春秋战国之际方才产生。马、缪两位过分相信《周礼》的材料是不足相信的。(《周礼》是战国时期的著作)其三,马、缪两位的论文中认为西双版纳的农奴原是“召片领”和他的贵族家里的奴隶,这固然很对。但是西周农民的农奴化应该是由公社农民必须“助耕公田”一事转化过来,这样才符合马克思所说“自由农民在他们公地上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的徭役劳动。农奴关系就是这样产生的”。
  因此我联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凉山彝族虽然有很发达的奴隶制,何以没有奴隶变为农奴的事实?我反复思考,认为就是凉山彝族没有公社的存在,因为只有公社农民“助耕公田”的徭役劳动才可能促使农奴化的发展。就这一点说,傣族社会又与西周更为近似。
  现在我们再来谈谈“籍田”有关的问题。“籍田”原是庆祝丰收向祖先、上帝表示感谢的祭祀仪式。“籍田”所种的粮食就是专为祭祀祖先、上帝时用的,叫做“粢盛。”因此这种籍田和活动必然起源很早。如下甲骨卜辞是大家所熟习的,我们认为就是殷王征调附近公社农民在籍田上集体劳动:王大令众人,曰■田,其受年。(《粹》866)
  辛丑贞(中缺)人三千籍(《粹》1299)
  贞惟小臣令众黍(通472)
  王往以众黍于□ (地名)(通473)
  甲骨卜辞习见“众”和“众人”,过去有的学者认为他们就是奴隶。这一说法已早更正。我们认为就是殷商的公社成员,他们既要种田,也要当兵。周初也袭用殷商的名称,如《周颂·臣工》说:“命我众人,庤乃钱镈”。意思说,命令我的众人,准备好你们的农具吧!这与卜辞所说:“王大令众人,曰■田。”语意全同。但周人后来很少袭用“众人”这一名称,而改称“农夫”、“农人”,如《诗·噫嘻》云:“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再如《诗·小雅·甫田》既说:“我取其陈,食我农夫”,又说:“曾孙不怒、农夫克敏”。“黍稷稻梁,农夫之庆。”(此《甫田》与《齐风·甫田》同名),《国语·周语》记载“宣王不籍千亩”,则又称为“庶民”,云:“庶民终于千亩。”庶民即庶人。庶人与众人意义似同,但周人指姬姓以外的异姓为“庶姓”,因此庶人、庶民与殷商所谓“众”、“众人”,又有不同。
  上引卜辞云:“(中缺)人三千籍。”疑缺一“众”字。此“籍”字为动词,犹春秋时鄅国“籍稻”。不过,我们认为亦是籍田。三千人同时耕种籍田,可以想见籍田规模之大,人数之多。《周颂·噫嘻》云:“十千维耦”,《周颂·载芟》云:“千耦其芸”,是以一千个人为耦。虽然这样解释人数减少了不少,但是卜辞云:“人三千籍”,仍然人数不少。
  我们认为庶人主要是居住在四郊以外的被征服者,亦即野人,《周礼》则称为“氓”,他们从事农业劳动。“籍田”是统治阶级用以祭祀祖先、上帝的土地,征调四郊的公社成员农民“代耕”,所以它也是公田。《大雅·韩奕》诗说:“实亩实籍”,亩指私田,籍指公田。不过殷周统治阶级的“籍田”乃集中于一地,不在公社之中,所以籍田虽然也是公田,但是它和井田中的公田不同。《大雅·灵台》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又云:“经始勿亟、庶民子来。”《诗序》曰:“民始附也。文王受命,而民乐其有灵德,以及鸟鲁昆虫焉”。虽然有些夸张,但文王之时国家初建,它为了招抚“归附”的异族人民,是比较宽大的,所以四处庶民都很踊跃地来替文王建筑灵台。所谓“庶民攻之,不日成之,”“庶民子来”也有一部分事实。由此也可证明庶民庶人是指被征服者的人民,而不是奴隶①。
  第四章封建(一)封建的本义及其起源“封建”的本义就是“封土建国”。夏商周三代以前,我国曾经经历了漫长的氏族社会,而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阶级的分化,它们在各自不同的地区渐渐强大起来,兼并和融和了许多氏族和部落而后成为宗法封建制国家。
  封土就是划分土地的疆界,建国就是建城。甲骨文中已有“半”字,即今“丰”字,象林木丰盛之形。金文于丰字下加两手捧木,作■,即今“奉”字。《散氏盘》(即《矢人盘》)记载土地疆界,说“奉于原道”,“奉于周道”,并“一奉”“三奉”之奉皆封字。金文奉本封之本字。因为古人划分土地、疆界以林木为标志,所以奉从两手捧着林木之形。小篆封作■字,从■从土从寸,会意。从■显系从半之误,《说文》解为“守其制度也”,更是后起之说,它已不知寸即奉木、植木作为土地疆界之意了。
  次言建国。古代国就是城区,京师。殷商自称为商,也叫做“大邑商”
  或“天邑商”。(天大同字)入商也就是入国。但甲骨文尚无“国”字,而有土方、邛方、羌方、尸方..其数逾百,兹不必枚举。因此“多方”就是多国,四方就是四国。它们是否有如我们今人的国家观念,尚难明确地说,但是殷商已经产生和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贵族民主专政的国家,确是史学界所承认的。
  “封建”一词本是先秦典籍中所习见,因为它是“封土建国”的约缩语或简称,所以少知其本义所在。近代学者由于坚持马克思的五种生产方式,认为氏族社会以后必定是奴隶社会,因此他们对于封建一词往往加以“所谓”,意即它不是欧洲中世纪国家那样的封建主义社会,或者干脆地认为“封建”是秦汉的儒者人为地制造出来的一套“外衣”,这实在是莫大的错误。我们反复研究,我国自氏族社会以后即直接进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贵族民主专政的宗法封建社会,其国家也就是宗法封建制国家。这样一来,封建实在是我国古代宗法封建制国家形成的标志①。
  何以知道我国氏族社会以后就直接进入宗法封建社会呢?《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周襄王将以狄伐郑,富辰谏曰:“不可。臣闻之,太上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按“太上”、“其次”固然有最好、较次的意义,但是这里实际也是指时代先后,即最初是德治的时代,即《礼运》所谓尧舜禹的“大同”时代,用现在的话说,即氏族社会。“亲亲以相及”就是宗法封建的时代。《礼运》所谓“小康”时代,相当于商汤周文武时代。不但只此,《左传》隐公八年众仲论姓氏的起源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桓公二年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我们认为建德与建国所指的时代也有不同。孔子也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过去我们只以为是孔子对于德治的赞美,而不知孔子是指尧舜禹时代。
  (二)建城《左传》定公四年记载周初分封鲁、晋、卫三国的情形,对于分封康叔于殷墟时说:“自武父以南及■田之北境,取于有■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这就是划定康叔所封的领土的范围。康叔的“国”就是在殷墟上面建立起来的国就是城,由此可见,建城的重要意义及作用。
  甲骨卜辞屡见“作邑”,略引数例如次:作大邑于唐土(《金》611)
  王作邑,帝若,我从止唐(乙570)
  王作邑、帝若, (乙1947)
  余其作邑。(前4、10、6)
  我作邑。(续4、33、4)
  “作邑”就是建城。唐土疑即汤社。因此国(城邑)是在唐社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的。殷王对于作邑、建城极为重视。他不但亲自参与其事,而且要征求上帝的许可。
  周克殷后,武王念念不忘有两件事:一是继承问题,一是营建洛邑。今《尚书》中《大诰》、《召诰》、《洛诰》等篇都记载有关营建洛邑之事。下引《召诰》一段如次: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胐。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
  厥既得卜,则经营。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越七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上册472─473 页。
  日甲子,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卫邦伯。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太保以庶邦冢君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
  这一段记事,按照月日记载经营洛邑的活动。大意是这样:周公摄政称王,因此文中“王”是周公假成王之命。他先派召公由丰镐前往洛邑勘察地形,接着周公又往洛邑勘察,观看了新邑的规模。在营建洛邑的过程中,召公还号召庶殷来参加劳动。丁巳这一天,在郊举行祭祀,牛二。次日又于社祭祀,牛一、羊一、豕一。这都是按照殷礼进行的。过了七天,周公用书对殷诸侯:甸、男、卫邦伯训话,他们都很兴奋。太保把殷的庶邦、冢君带到外面,取皮制的币赐给周公。
  古代希腊、罗马对于建城也看得十分隆重,我引用法国古朗士的《古代希腊罗马社会研究》一书《建城》一节中的话如此:筑城第一要注意的是选择新城的地址,因为它有关将来人民的幸福,都以地址的好坏关系到国家的盛衰,因此总须请神来择定。筑城之日罗莫卢斯先行祭祀。从彼自阿尔伯来的人皆从于其左右,点燃起荆棘火,他们皆超越其上,认为能使人民纯洁。(中译本第107 页)
  两相比较,都反映了无论中外,对于建城的重视,并有一定的礼仪。
  我国春秋时还依然如此。《春秋经传》中屡见有建城某某的记载,所谓“书时也”(见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三十)。《左传》开头第一篇就是“郑伯克段于鄢”,记载郑庄公的弟弟共叔段的城邑规模很大,已超过了礼制,显然是他有野心的表示。郑庄公表面上没有计较,等到时机成熟,便兴兵进攻共叔段,并把段杀死①。由此可知建城的重要。原则上一国只可以有一个城(国)最大,而卿大夫的邑,虽然有城而应小于国。否则就是一国二城。这种情形叫做“耦国”。
  (三)国与野的划分关于国与野的划分,这里再作一些论述。因为周克殷后,东方沿海(包括山东、河北、河南之间)原是夏殷和东夷居住过的地方。周人,作为征服者,居住在“国”中叫做“国人”,原来的夏殷和东夷土著就退居于“野”,这样国与野的制度便形成了。
  《周礼》书中把这一制度叫做“体国经野”。《尚书·费誓》里把这叫做“三郊三遂”,《国语·齐语》里叫做“参国伍鄙”都是一样的。《周礼》对此说得更加具体。按照它的记述,在王城的城圈以内叫做“国”,即后人所谓“王城”,在“国”以外是“乡”,分成六乡,六乡以外的叫做“郊”。广义的说,“国”的范围应该包括郊以内。在郊以外的地方,统称为“野”,但是也可以分为六遂,所以广义的说,包括六遂在内都属于“野”。各书记载虽略有不同,但都不否认国、野制度的存在。
  孔子曾说过:“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论语·为政》)在克殷以前,周的经济文化要落后于殷商,因此“先进于礼乐”的,反而成为“野人”,而周人相反,他们现在居住在“国”中就成为“国人”了①。这样国与野,国人与野人便成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划分。孟子也讲过国与野的区别。他说:“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① 详拙作《论庶人》,1978 年吉林《社会科学战线》第2 期。
  就是说国人只当兵,虽然种田只出什一之赋,以备武器和行军时的干粮等,即所谓“彻法”。野是殷人居住的地方,他们依然实行“助法”,即有公田和私田的井田制。孟子讲田制,认为国野不同,这是很可信的。因此他说:“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又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此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据此可知,国与野的区别也是不同的,即国中彻法是不分公田和私田的,野外助法,是有公田和私田的区别的,因此有“助耕公田”的义务。不但这样,由于国野阶级的不同,国人和野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同。如国人可以有当兵的权利,野人则只种田,缴纳赋税,供应徭役,而无当兵的权利。因此国中有学校,国人应受教育。国人有参加讨论国家政治的权利,而野人则无。孔子说:“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庶人就是野人。在西周时,庶人是无政治权利的。这里有一点必须辨明,就是“小人”是有政治权利的,因此“小人”与“庶人”不同,至少西周时还是有区别的。如《左传》僖公十五年韩原之战以后,晋惠公被秦所俘,晋人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们仍不屈服,因此“作爰田”、“作州兵”。这时晋国非常危险,曾经在国人中展开了一场讨论。现在我们引用原文如次:小人耻失其君,而悼丧其亲,不惮征缮以立圉也(圉,惠公子)。
  曰:“必报仇,宁事戎狄。”
  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善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
  以上“君子”(贵族)与“小人”是完全两种不同的态度,虽然在“和”、“战”问题上两者是一致的。“小人”不失坦率、直爽的态度,而君子却显得彬彬有礼。这番话是晋国阴饴甥对秦穆公说的,他传达了临行以前晋国“君子”和“小人”所进行过的一场讨论。那么“小人”与“君子”同样有参与政治的权利,可以无疑。而孔子说“庶人不议”,他们是没有资格参与这样的政治权利的。因此“小人”与“庶人”不同。但春秋时文献中也常常把它们混淆了,这大概是野人后来也当兵出赋了的缘故,殷周时还不这样。如《尚书·无逸》说殷武丁即位以前,他曾“旧劳于外,爰暨小人”。这就是说,他和“小人”一块劳动过的。又祖甲在即位前也是这样。因此他们能够知道“小人”的痛苦和稼穑的艰难。《无逸》篇是周公告诫周人不要贪图安逸、淫乐的生活。他认为殷武丁、祖甲都是“贤君”,有德行的人,然而到了纣王才败坏了、腐化了的。他说到文王也很勤劳,“卑服康功田功”,知道稼穑的不易。
  总之,“国”与“野”的划分,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划分,“封土建国”就是古代国家形成的标志①。
  (四)封建诸侯及其殖民封建诸侯的制度,至少在殷商时期已经开始了。抗战时胡厚宣教授曾经根据甲骨文的材料,发表《殷代封建制度考》一文,详详细细达数万言。他说:“封建制度起源于何时,以真实文献之不足,难得而征之。然由卜辞观之,至少在殷高宗武丁之世,虽属无稽,然即谓封建制度为周公之独创者,亦难遽信”。我当时方追求马克思主义,因此确信殷周为奴隶社会之说,但客观史料具在,又不容否认。因此对封建制度起源的理论和史实之矛盾将如何说通,亦尝留心。现在我们认为封建就是古代国家形成的标志,又依恩格斯之说,雅典、罗马、德意志三个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途径,并不一致,也没有必要完全一致。因此,我们也没有理由否认封建制度之必要。胡厚宣认为封建起源于殷武丁之时,在我看来,是保守的谨慎的,而以国家的起源推之,则殷商灭亡了夏桀也就是宗法封建国家开始之时。恩格斯说,德意志“国家是作为征服外国广大领土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的”,那么,我们史学家以夏商周三代为国家的产生、形成,理论与事实都一致的。
  宗法封建制国家,我们认为就是依据血缘关系或原则,由宗主国分封其兄弟、亲戚到被征服地区去建立国家,即划分一块土地,建立一个城,贵族阶级居于国中,包括其子弟以及“小人”(与贵族血缘关系较疏远者)在内谓之“国人”,犹俗语说“城里人”,英语之citizen。他们是有政治权利的,以及有当战士的光荣义务。
  侯本来有斥侯、守卫的意义。侯不止一个,故称“诸侯”。据《尚书·酒诰》、《召诰》以及金文《盂鼎》等材料看来,诸侯有甸侯、男侯、卫侯等。《酒诰》开头就这样说:“在晋殷先哲王”,然后说外服“侯、甸、男、卫邦伯”,那么殷代至少有三类诸侯,如果侯也算一类,则是四类。服就是服役、服从。那么,外服就是因为它们分布在王畿(距商城数百里以内)担任斥侯、守卫的任务;甸侯之甸就是围绕着城外种田的诸侯。外服与内服相对地说,内服就是在城以内的诸侯,或者说,内服就是在城以内的官吏,如“百僚、庶尹、宗工、百姓、里君等,他们原来都是父家长或氏族长,他们都是殷王的同姓。至于诸侯就不一定是同姓了,他们或叛或服,“或在夷狄、或在中国”。如羌方、土方、鬼方以及周都曾经是殷商的诸侯”,但是后来它们也叛离独立了。鉴于这一历史经验,所以周的诸侯以同姓为主,甚至是王的同宗同族——兄弟和亲戚关系。《荀子·儒效》篇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这大概是周公的发明。
  按照商周宗法制的原则,殷商以“兄终弟及”为主,因此,殷王的兄弟大都留在王国内部,兄弟共同执政,因此容易发生王位的争夺。周的宗法以嫡长子继承为主,因此其余兄弟、庶兄弟都分封到各地方去做诸侯,但是它仍与王保持着大宗与小宗的关系。小宗是从大宗分出的,所以小宗必须服从大宗,这样血缘关系也就不知不觉地形成等级隶属关系。《诗·大雅·板》说得好: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惟德惟宁,宗子维城。
  诸侯被分封出去之后,正如我们前面所述,它首先就是划分土地疆界,然后它就要选适中的地方,建立城邑。这样诸侯就是“宗子”,用《左传》的话说,就是“封建亲戚,以蕃屏(保卫)周。”诸侯被分封的时候,周王赐给他许多国家的重器、车服、奴隶等,此外还有表示顺服的遗民,如殷民六族、殷民七族等。因此,他们确是一支浩浩荡荡的武装殖民队伍。《左传》昭公九年说:“后稷封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难乎?”封殖正是今语“武装殖民”的意思。
  第五章等级(一)等级与阶级我们在奴隶制章中已经多次提到等级,并且引用楚芋无宇“人有十等”
  的话,但实际上古代社会并不只有十等,而至少有十几等,也许还要更多。马克思说:“在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而且在每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级。”马克思接着又说:“只有近代社会,阶级简化了,只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对立阶级。”这样说来,等级尽管很多,也可以换算成阶级,不过依然仍有很大出入。
  我们认为等级和阶级是两个不同的历史概念,即古代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前)重视等级,而很少使用阶级。在我国阶级一词可能是由西方传入的。等级是因血缘关系来决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及其权利的,因此,它是世袭的,身分性的。而阶级是根据一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多少或有无来决定的。例如我国古代必须先“贵”,即获得贵族的地位,而后才能富。这里可举一个例子予以说明。
  春秋时秦后子来到晋国,同时楚公子也来到晋国。他们虽然都是贵族,而秦后子要富于楚公子。韩宣子征求大臣们的意见应该如何给“禄”。叔向认为他们都是“上大夫”(爵位)则禄亦应相同。但韩宣子说:“秦公子富,若之何其均之?”叔向坚持禄应随爵而定,不能以财富多少而定。他还举例说,如绛的商人虽然很富,却没有功德,因而不能成为贵族(《国语·晋语》八)。由此可见,等级和阶级是不同的。
  凉山彝族黑彝贵族重视血统,他们认为他(她)们的血是最高贵的、最纯洁的,而白彝包括阿加、呷西因为由俘虏而来,血统最为复杂,因此被视为下贱者,所以只做奴隶,即使曲诺也是如此。但是年代久了,奴隶阿加、呷西由于主人指定婚配,混杂着彝根血统,因此要比新俘虏来的奴隶要高出一筹。唯其如此,黑彝贵族,即使贫穷得一贫如洗,但他(她)还是贵族,并且有机会可以仍旧获得财富。
  如前所述,不但统治者内部有等级的差别,而且被统治阶级内部也有等级的差别。如前引昭公七年楚芋尹无宇说:“人有十等”就是证明。
  清俞正燮说得对,他说:“自皂以下得相役使,故曰臣曰等也。”①但值得再行提出。《国语·齐语》说:“士之子恒为士,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农之子恒为农”,不但士农工商等级不同,并且是世袭的,不能改变的,即使他(她)们的居住也不能“杂处”和迁移。
  古代等级虽然很多,但是大别之,却只“上”“下”两大等级或两大阶级,即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左传》昭公九年说:“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就是很好的说明。凉山彝族的等级大体可分为五等:兹莫、诺合、曲诺、阿加、呷西。前者彝族称做“色颇”、即主子的意思,后者彝族称做“节伙”,意即奴隶,把曲诺也包括在内,即被统治阶级。
  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原来是从征服者与被统治者的血缘关系的不同而形成的。例如罗马的平民原来也是被征服者。恩格斯说:“罗马城以及靠征服者而扩大了的罗马地区的日益增加,增加的人口中一部分是外来移民,一部分是被征服地区,主要是拉丁地区的人民。所有这些新的臣民,都处在旧的氏族、库利亚和部落之外,因而不是PopulusRomanus,即道地的罗马人民的组成部分。..他们构成被剥夺了一切公民权的平民。”②我们认为PopklusRomanus 即我国所谓“国人”,“庶人”相当于平民。
  此外雅典还有“隶属民”。我国民族学者起初把凉山的曲诺作为奴隶,而后来改为隶属民,雅典的隶属民的地位高于奴隶。所以我们认为曲诺可能与庶人的地位相当,应该被视为平民。
  我们前面各章已经对奴隶、庶人、小人都有过一些分析,因为古代只有等级概念而无阶级概念的缘故,很难说清。假如我们一定要把它们“换算”成阶级的话,那么,我们勉强可把我国古代社会划分为三大阶级,即一是贵族阶级,包括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二是平民阶级,包括庶人和工商。三是奴隶阶级,包括皂、舆、僚、隶、仆、台等。名称很多,不胜枚举。我怀疑其中还包括附庸,相当于隶属民。
  (二)爵位与特权先秦古籍中虽然屡见爵位的名称,它究竟是什么,怎样起源的,已经很难讲清楚了。战国时孟子对爵位的说法如次: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孟子·万章下》)
  孟子是战国中期人,当时等级制正与其他制度一样,已趋于解体过程中。孟子是主张恢复等级制的,但是他自己也说:“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只知其略,其详已不可得闻。
  我们认为爵禄既然是等级制在社会地位和待遇(权利)上的体现,那么它应该与等级制相一致,就是有等级制也就有爵位。上引孟子的话,把等级制分成两系:一是把诸侯的等级分做公、侯、伯、子、男五等;一是贵族的等级,分做君、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六等。事实是否如此,从来就有人怀疑。例如,诸侯的五个等级,无论甲骨文、金文以及《尚书》都缺少证明。春秋时的诸侯实际上并没有严格的公侯伯子男的区分。因此有人认为侯、甸、男、卫的四服制可能就是五等爵的前身。
  我们认为爵位应该起源于家族的称谓。公、伯、子、男,原来都是家族的称谓。天子就是天的儿子之意,也何尝不是家族称谓?正象等级由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而产生一样。《诗·周颂·载芟》说: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强侯以..有依其士。
  《毛诗》云:“主,家长也;伯,长子也;亚,仲叔也;旅、子弟也,强、强力也,以、用也..士、子弟也”。都是家族称谓。后人有把它们做为爵位的,不确。公、就是父家长,如古公亶父、公刘、吕公(姜太公)。卿大夫之卿与乡古本一字。可能出于“乡饮酒”礼时相对而坐者,因此卿大夫就是乡大夫。“大夫”就是“大人”,与“小人”相对而言。
  与爵位相应就是职官,就是什么爵位做什么官,任什么职务。如诸侯是王的兄弟及亲族,卿大夫是诸侯的执政,担任司徒、司马、司空等重要职务,士就是战士。“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国语·晋语》)都各有不同的等级和职务。
  爵位既然体现不同的等级,因此等级不同,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同。正确说,统治阶级是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被统治阶级则是没有权利而只有义务的。
  “礼”来源于风俗习惯,但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因此礼和刑也就成为等级和阶级的标志。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但是春秋后已经礼坏乐崩了,因此不得不加强刑法的地位和作用。
  孔子说过“名器不可假人”,名就是名分,器是器物,如尊、爵、鼎等等都是贵族阶级使用的器物。以此来表示权利和身分。
  铁器发明了很久之后,统治阶级还仍使用青铜制成的兵器、礼器。孔子说:“名器不可假人”。就是说贵族的权利是决不能转让的。
  第六章贵族专政及政权下移(一)贵族民主专政自尧舜禹的禅让制度解体以后,出现了君临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
  ——国家。最高统治者叫做“王”。甲骨文“王”字本象“大人”站立之形,或变下面一划为■,象火焰形,表明是家火的执掌者。德意志人的Kuninog(王,即英语之King)本意就是氏族之首。《说文》云:“王,天下所归德也。”就是说它是各氏族或各部落所共同拥护的首领。孟子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是这一意义。
  因此,我们认为殷代的国家政体还是“兄弟共政”或“贵族共政”,王还不能专制一切权力。它只是父家长贵族之代表或首领,李玄伯论殷商的继承法——兄终弟及制说:商至少在成汤以后,尚实行兄弟共权制度。彼时政权尚未集中在每代长子身上,而为一代所共有,所以一帝之终,不必须传位于其长子,且须传位与其弟兄,俟这一代陆续享有政权后,始传给下一代的人。①我们同意这一说法。但是他的意思是周实行长子继承制后,权力已集中于君主(兄)一身。就长子继承制的结果而论,也许如此,但是统观西周一代历史,东方鲁、宋诸国“一继一及”仍是并行,而且春秋时期贵族的权力还是很大,可以说依然是“贵族共政”。
  周建国后,周公摄政称王,其实仍是兄终弟及制的残余。结果引起管、蔡勾结,武庚叛乱。但是周公确是伟大的政治家,他于东征归来以后,仍还政于成王,从此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武王时他与召公分任师保,夹辅武王。武王死后,他兼任冢宰,百官都听命于他。他与召公、吕公及其他贵族共同执政。
  周公、召公、吕公(姜)的子孙,不但是鲁、燕和齐的诸侯,而且在周王室内世代掌握政权。王室衰微,诸侯强大,实际不是春秋以后才开始的。厉王时“国人”暴乱,王出奔于彘,十四年中周没有国君,而由周召二公或共伯和专政。宣王继位,周召二公仍旧夹辅王政。以后有周公黑肩、周公忌父、周公阅、周公楚,都是周公的子孙。他们世代都做王朝的卿士,掌握政权。召公的子孙在宣王时有石穆公虎,传世有《召伯虎■》,其铭文内容可与《诗·大雅·江汉》互相印证。春秋时有召武公、召昭公、召桓公、召庄公、召简公,他们也世为王朝卿士。与召公爽同时受顾命辅佐康王的有毛公(毛叔郑)其后有毛伯斑,春秋时有毛伯卫、毛伯过、毛伯特。可见毛氏大族也世代为王朝卿士。此外还有樊氏、原氏、单氏、刘氏等。
  世卿贵族本来与王、诸侯是兄弟、亲属关系,如鲁国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世称“三桓”,都是桓公之后。郑国七穆都是穆公之后。总之,他们都是王子、王孙和公子、公孙。周规定只嫡长子有继承君位的权利,其余诸子都另立宗族,所以他们的宗族子孙繁衍,加之家臣、私兵、徒众、奴隶,人口众多,有“百室之邑”、“千室之邑”,几乎等于一个小的国家。
  春秋时期的贵族专政,决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而是宗法封建制的必然结果。幸而西周时王权尚强,没有形成大乱,而春秋以后就暴露出来了。先是诸侯争霸,后来诸侯随着衰微。孔子叹息说:“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这实际是政权的进一步下降的表现。
  西周初期,在太师、太傅、太保、太宰的总领导下,设立太史寮与卿士寮两个机构,前者是管理宗教、祭祀与历法的机构,太史、太卜、大祝等属之。后者管理国家政治的机构,司马、司徒、司空等官属之。西周中期以后,由于宗教思想日渐淡薄,太史等地位已不重要、太师、太傅、太保也只“坐而论道”而已。司马、司徒、司空成为真正管理国家政治的“三公”。宋国、郑国除由卿士担任司徒、司马、司空以外,还有司城、太宰、司寇等所谓六卿执政。宋国戴、桓、向三族势力最大,因此常常形成三族或二族共政。郑国的执政基本上在“七穆”的手中。
  我国古代贵族的权力很大,斗争也很激烈。但是他们缺乏权利与义务的观念,因此缺乏明确的贵族民主制度。宋、郑的执政,晋国的中军却颇有贵族民主制度化的趋向,是值得我们注意研究的。
  例如襄公十年,郑国子驷当国(卿之首脑叫做“当国”)。他因进行“田洫”改革,使有些贵族丧失了土地,以致引起叛乱。子驷、子耳、子国(子产的父亲)都被叛乱者杀害。后来子孔当国,而他专制更甚,再次引起贵族的不满。襄公十九年,郑人又杀死了子孔。于是子展当国,子产也是这时做了卿,是后来当国的第一步。到襄公三十年,子皮又继子展当国。次年子皮授子产政,于是子产当国。子产不肯,他说:“国小而偪,族大宠多,不可为也。”子皮说:“虎(子皮名)帅以听,谁敢犯子?子善相之。”可见执政的后面必须有大族的支持。众所周知,子产当国期间,郑国的内政外交很有起色,能在列强之间保持独立自主的地位。他的三项改革,开战国法家变法之先,但他基本上是站在扶持公室抑制父家长贵族立场上的,这一点是和战国法家的立场作风不同。《论语·宪问》说他:“为命神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并见《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只是发布一个命令,就要经过草创、讨论、修饰和润色四项手续,可见子产的贵族民主作风。郑国“乡校”是国人讨论国家大事的场所,当时有人主张毁掉它,子产认为应该使国人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孔子听说,感叹地说:“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晋国在举行军事检阅和训练的“大蒐礼”的时候,往往选定和任命将帅。中军的将帅相当于正卿和当国的地位。在选定将帅时,各人都很谦让,彬彬有礼,即使有争论,也是很有“君子之风”。在大蒐礼中还颁布刑法,如鲁僖公二十七年,晋“蒐于被庐”,颁布了《被庐之法》,文公六年蒐于夷,颁布《夷之法》,后来范宣子根据《夷之法》作成《刑书》。赵鞅、荀寅后来又把《刑书》铸在刑鼎上。这与郑子产铸刑书相同,都是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的开始。叔向在子产铸刑书时曾致书子产表示反对,现在晋国自己也铸《刑书》于鼎上了。孔子也致书于叔向表示反对。叔向和孔子们的立场完全相同,认为治理国家应该用“礼”,而不应该用法。现在把法公布就使人民无所顾忌了。由此可见礼已日益失掉权威的作用。
  春秋时期的贵族专政和斗争都是围绕权而进行的。
  周自周公以后,虽然已确立了嫡长子继承法,但是君位的斗争仍然不断发生。例如嫡长子虽已确立而中途夭折的话怎么办,又君主废嫡立庶怎么办,这些问题都是很容易引起争论的。贵族之间拥立派和反对派便借口发生斗争。如周室内部发生王子克、王子带、王子颓和王子朝之乱都是其例。最后一次王子朝之乱,时间竟延续了十几年之久,等叛乱结束,已由春秋进入战国时期了。
  孔子是主张维持君统的,因此他对当时嫡长子以外的兄弟们的争夺君位,特别是贵族们的从中弄权,深恶痛绝。孔子在讲解《春秋》时不免对此有所表示,因此有“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的说法。但是《春秋》绝不能是孔子作的。只是借春秋历史表述他的政治观点而已。孔子和子产都是维护宗法封建制的,既不赞成推翻公室、也不拥护私家,而是主张调和公室和私家之间的矛盾。例如,孔子对三桓固然有所批评和指责,但也并不主张推翻私家。然而当时的史官的立场,却公开地支持三桓。当鲁昭公被逐出国不得返回时,赵简子问史墨的看法,史墨却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他还引用自然现象来说明这个道理,这就等于公开支持季氏“篡位”是合理合法的①。
  因此我们对于“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的说法表示怀疑。因为孔子是不可能作春秋的。春秋三百年中“乱臣贼子”的事件实在是记不胜记,以如此众多的“乱臣贼子”来作为“反面教员”教训后人,后人会引起什么想法呢?当时史官们把这些“乱臣赋子”的事件一一记上,据说崔杼当时就很不高兴。崔杼把一个史官杀死了,而此史官的兄弟(史官)继续记在史册上。这样的精神固然使人佩服,但是这难道能使赵盾、崔杼感到畏惧吗?还是使后人看来感到畏惧呢?我们实在不解②。
  (二)国人在夺权斗争中的作用国人主要是指居住在国中的贵族。在某贵族反对公室或与另一个贵族斗争中,他不能不争取其它贵族包括士和小人在内的低级贵族的支持。如《左传》文公十六年记载公子鲍企图夺取昭公的君位,他“礼于国人”。当时宋饥,他“竭其粟而贷之,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饴也,时加羞珍异。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国之材人,无不事也;亲自桓公以下无不恤也。”宋襄夫人很有政治野心,不但想与公子鲍通奸,而且帮助他“施舍”。由此可知“国人”包括六卿、材人(战士)。公子鲍得到他们(包括襄夫人)的支持,终于暗杀了宋昭公而即位。又如文公十八年记载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爱儿子季佗。太子仆“且多行礼于国人,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他的情况与宋公子鲍差不多,都是得到国人的支持而夺取君位的。
  国人的力量和影响之大,也可证明他们都是贵族。如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将伐曹,假道卫,卫侯不同意,后来晋已渡过河,卫侯要想与晋结盟,却遭到晋的拒绝。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把卫侯也赶出国,“以说于晋”。由此例看出,国人对于外交(亲楚或亲晋)是有决定权的。鄢陵之战以后,经过国人的同意,卫侯才得回国。定公八年卫灵公苦于晋逼,朝见“国人”,公孙贾征询他们的意见说:“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国人皆曰:“五伐我,犹可以战”。于是卫决定反晋。这是国人决定外交政策之例二。哀公二年,吴王夫差的军队已攻入楚,吴派人来召陈怀公。怀公召见国人说:“欲与楚者右,欲与晋者左”。这是国人决定外交政策之例三。襄公十九年,郑子孔“当国”,“为政也,国人患之”,子展、子西等贵族率“国人”伐之,“杀子孔而分其室”,“分其室”就是把他的族人和奴隶都瓜分了,这是国人参加某一贵族对另一贵族的斗争。昭公二十三年,莒子庚舆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诸人,“国人”患之,..乌存(贵族)率以逐之。按莒国是齐、鲁的附庸,国家很小,此前已有二起有关国人的斗争,这是以乌存为首率国人去打莒君庚舆。象以上这些例子还有,此不多举。贵族斗争的结果,有许多贵族宗族因失败而“坠命亡氏”,被消灭了,而只剩下很少的几个大族。昭公三年,齐晏婴与晋叔向的一次对话是大家所熟悉的。晋叔向说:民闻公命,如逃寇雠,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
  政在家门,民无所依。君日不悛,以乐慆忧,公室之卑,其何日之有。
  齐晏婴问叔向:“子将若何?”叔向无可奈何地回答说:晋之公族尽矣。肸(叔向名)闻之,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从之。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肸又无子,公室无度,幸而得死,岂其获祀。
  叔向提到晋国公私贵族斗争的结果,一些大族,如栾、郤、胥、原、狐、续、庆、伯等,已“降在皂隶”了。私家贵族如六卿已占优势,取得胜利。他比喻道,“公族正象大树的主干,主干既已朽坏、其枝叶必先凋落。他的宗原有十一族,现在已只剩下他羊舌氏这一族了,也快凋落了。将来恐怕自己死后,连祭祀的香火也不能延续不灭。言下不胜悲凉之情①。
  我们知道晋国六卿(韩、赵、魏、知、中行、荀)战国前已只有韩、赵、魏、智四家,后来只有韩、赵、魏三家,便成为“三家分晋”。晏婴对叔向谈到齐国陈氏家族强大并得民心的情况。这也是大家所熟悉值得再回味的。他说: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民三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国之诸市屡贱踊贵,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在公私贵族的斗争中,我们不能不承认私家贵族获得民心这一事实。例如齐国的田氏,如前所述:“民人痛疾而或懊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恐怕也不是过分夸张,否则,陈氏本是一个客卿,怎么能在齐国取得胜利,代替了姜氏的齐国?
  在各国贵族斗争中,与诸侯同姓贵族往往先贫穷没落了,而异姓贵族却取得民心的爱戴。如晋国的韩、赵、魏三卿可能也是异姓。《史记·魏世家》及《韩世家》记载韩、魏都是周的“同姓”,但是又说,魏之先世“或在中国,或在夷狄”。而夷狄中的确也有姬姓的,如骊戎、狐氏都是姬姓。又韩与后来迁徙于朝鲜半岛的三韩本是同族。魏字从鬼,与隗、媿同字,则可能就是鬼方之后,魏绛和戎之所以成功,可能就因他是戎狄之后。赵则《世家》明言与秦都是以玄鸟(燕)为图腾的,赵与秦都是殷商之后。这样,韩、赵、魏都是异姓大夫而取得了姬姓的晋的政权,这与陈氏以客卿取得姜齐的政权一样。以上说明血缘关系已日益淡薄,地域关系的国家正在酝酿着。
  第七章土地王有、贵族占有与赋税的改革(一)土地王有与贵族占有三代兴革之际,原来遗留下来的氏族公社、家族(宗族)公社等,当然都成为新朝所有。《诗·小雅·北山》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不但土地为王所有,就连臣民也是王所有。虽然如此,但是王也有责任把土地和臣民分封一部分给他的诸侯。楚芋尹无宇说:“封略之内,莫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王臣”。这是说诸侯国内土地是属于诸侯所有的,诸侯在国内也等于王。因此,诸侯也须把土地分封给他的卿大夫,直至于士。《礼记·礼运》说:“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这样层层地分割,就是土地王有、贵族占有制度的来源。
  占有不等于私有,从占有到私有还有一段距离。马克思说:“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是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有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有合法占有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①有的同志引用了马克思这段话以后,便认为西周时已有私有土地,这却未免过于仓促。我们认为西周春秋时期主要是土地王有、贵族占有。下面我们引用黄河北岸所谓“南阳”的一片土地为例,说明它经过好几个贵族之手,二三百年之久而所有权始终是国王的,而贵族则只是占有。周室东迁后占领了黄河北岸戎狄的土地,即谓“南阳”,但是戎狄仍常来侵略。周襄王把它的若干块土地封给周司寇苏忿生做了人情。后来苏忿生投奔于狄,这若干块土地就复入狄人之手,直至晋文公称霸,开发南阳才把它收回。因此周王又把它赐给晋文公,晋文公又分赐给狐氏、阳氏,而后又转入郤克之手。当时晋郤至与周争夺鄇田,就是上述狐氏、阳氏之田。王命刘康公、单襄公向晋诉讼。郤至说:“温,吾故也,故不敢失(温鄇同在一地)。”单子,刘子向郤至源源本本地陈述这片土地的经过,然后说:“若治其故,则王官之邑也,子安得之?”驳得郤至无词对答。由此可知,这片土地虽历经苏忿生、狐氏、阳氏等人,却仍是“王官之邑”,贵族只是占有,而不是为私人所有。(详见《左传》成公十一年)
  有的同志把这段史料只引用到这里,但事实上《左传》昭公三年继续记载了温和州二块土地的情况。(杜注:“州本属温,为赵氏邑”。)我不厌其烦,译其大意如次:初时,州县为栾豹之邑,栾氏亡后,范宣子、赵文子、韩宣子都想占有这块土地。文子说:“温是我的县。”二宣子说:“自郤称(人名)把它从温分出以来,已经过郤称、栾豹和赵氏三家。晋改邑为县,不只州一地,已难追溯其根源了”。文子觉得这话是针对他说的,就不敢要这块土地了。二宣子说:“我们不可以只说道理而自己夺取土地,不如也放弃了好。”于是这块土地三家都不敢要。后来赵文子为晋正卿,他的儿子赵获想让他父亲乘机取回州的土地,文子说:“二子之言义也,违义,祸也。余不能治余县,焉用州..有州必死。”甚至赌咒发誓,仍不敢要这块土地。后来他把它以晋的名义转赠给郑国的丰氏。丰氏一死,子产又立即归还给晋(见昭公七年)这也是土地王有的证明,不然赵文子怎么能转赠着郑国呢?
  试想一想,这片土地如果从东周初周王给苏忿生时算起至郑丰氏又还给晋,已经历了晋文公、狐氏、阳氏、郤至、赵文子、韩宣子、郤称、栾豹(当然非全部)之手了,时间已达二三百年之久,为什么都只占有而不敢私有?这只能说西周春秋时期土地所有制是王有、贵族占有,而非私有。但是近来也有一些同志根据金文(如《舀鼎》、《咼从鼎》、《格伯殷》以及《卫鼎》等)中记载有关土地转让、赔偿,以及以实物交换的例子,认为西周以来土地已经私有。这是我们以为不可的。因为转让、赔偿,以及实物交换等,严格说来,在土地王有、贵族占有制之下是可以允许的。《格伯■》有“贾三十田”的话,也仍是以物易物的性质。《卫鼎》记载矩伯用十块田换取裘卫价值八十朋的瑾璋,又用三块田换取裘卫的二十朋的赤琥等物。诚如这样解释,(如“贾”字,名家解释尚不一致)我们认为也只以“朋”来折算,与以田来折算相同,则“朋”、“田”尚非货币,正如瑾璋、赤琥等不是货币一样。其次应该注意在交换的进程中,上自“三有司”下至地方官吏参加作证,这只是宗族之间的土地交换行为,而不是以土地私有为条件的商品买卖。又如有人引用如下之例,“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乃立武而反其田焉。”(《左传》成公八年)又“丰卷奔晋,子产请其田里,三年而复之。反其田里及其入焉。”(《左传》襄公三十年)认为他们占田就是私有土地,并且得到政府的保护。我们认为这些例子只是证明贵族占有,而非私有。子产在郑的改革,只是承认贵族占有或限制其“占田逾制”,而非主张土地私有。
  (二)夺田、兼室事件特别令人注意的是春秋时期夺田与兼室事件的不断发生。
  当然它也可以上溯于西周晚期,如周厉王时,荣夷公“好专利”,得到王的信任。这“好专利”,大概就是厉王没有把分封土地给予诸侯、卿大夫贵族,因为贵族不得占有土地,所以引起贵族的反对,结果被国人驱逐,逃奔到彘。《瞻卬》是刺幽王之诗说:“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复夺之”,不消说是因幽王把贵族所占有的土地和“民人”据为王有。因此加剧了王有与贵族占有的矛盾斗争,这也是幽王所以灭亡的原因。春秋时期夺田兼室的现象更加严重了。谁都知道,掠夺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但是土地还是王有的,贵族虽然以合法占有一定的土地。但春秋以后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土地和劳动力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因此私有的欲望迅速地增长起来。“占田逾制”是它的表现,进而对于土地和劳动力的争夺,明知是不合法的,而仍连连不断地在贵族间进行着。例如:(1)(鲁闵)公傅(官名)夺卜齮田。(《左传》闵公二年)
  (2)周甘人与■嘉争■田。(《左传》昭公九年)
  (3)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左传》昭公十四年)
  (4)郤奇夺夷羊五田。郤犫与长鱼争田。(《左传》成公十一年)
  (5)晋君..大其私■,而益(增加)归人田,不夺诸大夫田,则焉取以益此?(《国语·晋语六》)
  以上夺田都是政治原因,而不是经济原因引起的,所以不能认为私有土地的合法化,或者已是主流。
  “兼室”、“分室”,这些室字不是指妻妾儿女,而是指奴隶和其他动产。我们前面已经讲过,凡奴隶有家属的也可称“室”。在贵族斗争中,一方贵族失败了之后,另方贵族往往把对方的族人、奴隶没收,据为己有。例如:(1)(楚)穆王立,以其为太子之室与潘崇,使为太师,且掌环列之尹。(《左传》文公元年)
  (2)(楚)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要之室。(《左传》成公七年)
  (3)(宋)华阅卒,华臣弱皋比之室。(《左传》襄公十七年)
  (4)(郑)子孔之为政也专,子展、子西率国人伐之,杀子孔而分其室。(《左传》襄公十九年)
  (5)(齐)崔杼杀高厚于洒蓝,而兼其室。(同上)
  (6)(楚)公子围杀大司马■掩而取其室(《左传》襄公三十年)
  (7)(齐)子尾卒,子旗欲治其室..其臣曰:“孺子长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左传》昭公八年)
  (8)(齐)栾施、高强来奔,陈鲍分其室。晏子谓桓子曰:“必致诸公”。(《左传》昭公十年)
  (9)(鲁)南蒯谓子仲:“吾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子仲许之。(《左传》昭公十二年)
  (10)(鲁)公鸟死,季公亥与公思展与公鸟之臣申夜姑相其室(《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11)(宋)公子地嬖蘧富猎,十一分其室而以其五与之(《左传》定公十年)
  (12)(晋厉公)杀三郤而尸诸朝,纳其室以分归人(《国语·晋语六》)
  以上十二例,时间自文公至昭定,长达二百三十年,地点遍及齐、鲁、宋、郑、楚,而以楚最为突出,这是不能不使人感到惊奇的现象①。由第一例可以证明,“室”决不是指妻子儿女,因为穆王即使宠幸潘崇,必不致把自己作太子时的妻子儿女都赐给潘崇,因此只能理解为奴隶及其他田地财产等。兼就是兼并;分就是瓜分;取就是掠取。因此,也只有把室作为奴隶土地看待,否则就不好理解。此外还有“相其室”、“治其室”,相、治就是管理别一贵族的奴隶、土地等等。子尾的家臣说:“孺子长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见第七例)。因为管理就是兼并的初步。“致诸公”(见第八例)是把奴隶土地归于公室,如果两家贵族为争夺而无法解决其矛盾的时候,(见第九例)即归还公室。
  如果“室”确是奴隶,那么,春秋中期以后,随着对土地贪欲的增长,家内奴隶可能已经使用于土地耕种,家内奴隶确有向生产奴隶发展的趋势。在夺田兼室的浪潮之下,各国公室也有把卿大夫贵族的采邑和土地兼并过多的现象,加以限制的企图。如郑国子驷为田洫,因而使占田过制的贵族丧失了土地,他们乘机起来发动叛乱(《左传》襄公十年)。管仲在齐桓公时,“夺伯氏骈邑”(即过剩的邑)三百,但伯氏“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这当然是少数有“修养”的贵族,才受到赞许,其他有“怨言”者必定很多。《左传》昭公十年记载:陈桓子为了争取别的贵族对他的支持,他对“凡公子之无禄者,私分之邑”。但是还不等于说私有制已经形成。
  总上所述,春秋时期的确是处在矛盾的过渡时期,在“公”与“私”的问题上,也同样反映了矛盾斗争的现象。
  (三)赋税的演变《汉书·食货志》说:“税以足食,赋以足兵”。可见古代赋与税原来是有区别的,就是说赋是兵赋,税是田税。在井田制度之下,农民助耕公田,殷人叫做“助”,周人叫做“籍”。农民助耕公田以外,在私田上自己劳动所得,即用作为养活自己的生活资料。此即所谓“籍而不税”。公田的收入原来是为社里“公共支出而用”,包括天灾、饥馑、战争以及其他宗教活动等等。夏商周三代兴亡之际,新来的统治者夺取了一部分公社的人民和土地,分封给诸侯和卿大夫。公社组织和井田制依然存在,但是它们已经要为统治阶级缴纳贡物、粮食和供应徭役等。在土地王有制之下,这样的公社,包括土地和人口,都成为“王之所有”。因此它们必须向国家登记,叫做“书社”。《左传》襄公十五年杜预注:“二十五家为社,籍书而致之”。二十五家出自杜撰,至少也是后起之说。但它解释“书杜”为“籍书而致之”,是可能有根据的。《吕氏春秋·慎大览》说:“武王胜殷..与谋之士封为诸侯,诸大夫赏以书社。”可惜《吕氏春秋》的成书更晚。但是春秋以后,“书社”之名已颇流行。如:齐桓公见管仲..与之书社三百。(《荀子·仲尼》)
  公子开方以书社七百下卫矣。(《管子·小称》)
  齐与卫地,自济以西,禚眉以南,书社五百。(《左传·哀公十五年》)
  齐侯唁公曰:‘自莒疆以西,请致千社。”(《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景公与鲁君地,山阴数百社。(《晏子内篇·杂上》)景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以书社五百封管仲,不辟而受。”..景公禄晏子以平阴与棠邑及市者十一社。(《晏子内篇·杂下》)
  按社有时也就是“邑”,相当一个小小的自然村落。所以《论语·宪问》说:“夺伯氏骈邑”,朱熹注以为邑即社,这是正确的。如《论语·公冶长》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就是很小的邑。《子仲姜镈》说:“侯氏锡之邑二百又九十又九邑。”这里的邑大概也只“十室之邑”那么大,则侯氏所赐之邑可能就是社。由此可见春秋战国时社邑的破坏了,故孟子说:“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
  公元前594 年,鲁宣公十五年,实行“初税亩”,但是“经”里仅此三个字,意义不明,因此不得不借助于三传的解释。《左传》说:“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谷出不过藉,就是农民除耕种“籍田”(公田)以外,不再有其他的负担和剥削。亩是私田,则“初税亩”就是从这年起,鲁国公室还向农民的私田伸手征收实物税了。这里应该联带解释一下“租”字,租字本由助字引申而来,因此我们认为征税以前,应该先已有“租”。“租”为徭役劳动的话,则税就是实物代役租了。
  所征之税率终究怎样,据《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解释,都是征什一之税,这大概是说,“初税亩”后,于私田也征什一之税,那就是征收十分之二的税了。《论语·颜渊》记载: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哀公)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彻是周克殷前征税的方法,现在已征收十分之二,就自然被人所批评。但百年以后的哀公征收十分之二的税还感不足。
  在实行“初税亩”前,农民曾进行过消极怠工的斗争。《诗·齐风·甫田》说:“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秀桀桀”。甫田是诸侯的籍田,由于农民的消极怠工已长满了荒草。《谷梁传》说:“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意思是说,如果官吏剥削农民过重,以致庄稼不善,就不是好的官吏;公田应由农民耕种,如果消极怠工,以致公田长满野草,这就不是良民。《谷梁传》对两方面都作了批评,可知“初税亩”是公田与私田从此都收实物税的意思。
  “初税亩”,不但使农民的负担加重,而且暗示公社井田制已在日益破坏。
  孟子说:“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滕文公》上)可见在野农民只有助耕。孟子主张国野分治,所以才这样说的。但是前590 年,成公元年,鲁“作丘甲”。前483 年,哀公十二年,鲁“作田赋”,田赋即甸赋。丘、甸都属于野的范围,那里原是被征服人民居住和耕种的地方,他们本来是不当兵,不出赋的,而现在丘甸也都征收兵赋了。虽然野人民的负担已有增加,但是国野的对立和界限却在逐渐缩小。
  公元前538 年(鲁昭公四年),郑国子产“作丘赋”,丘赋与丘甲的意思相同。子产于作丘赋前,前543 年(鲁襄公三十年),曾经整顿井田制度,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子产这次田制整顿,只是把贵族“占田逾制”的现象加以整顿,并不是废除井田。郑国经过子产这次改革,居然使它在诸侯间的地位有所提高,可见还是有作用的。
  古代兵制与田制是密切联系的。如族字从■从矢,是旗帜之下,每家出箭一支,五人为伍,十人为什,组成队伍,故族可引伸为宗族、族类。大概一百家为一族(即百室一族)设百夫长,千家则十族,设千夫长。西周时期,请侯与卿大夫分别掌握军队,因此公室与私家在兵权上也有斗争。
  公元前562 年(襄公十一年),鲁“作三军”,经过三家讨论然后结盟,决定“三分公室,各有其一”。后来经过了二十五年(前537 年)三家又经过讨论,决定“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昭公五年)这样鲁公室的兵权已全入三家之手。尤其是季氏择二最占优势。前483 年(哀公十二年)鲁用田(甸)赋时,冉有(时为季氏家宰)征求其老师孔子的意见,孔子是不同意于丘以外又向田(甸)用赋的。因此赋的增加只对私家季氏有利。这与三家分公室的军队也有关系。
  前645 年,晋“作州兵”,同时又“作爰田”。据后人研究,州也是在野的范围内,因此“作州兵”就是征调州人当兵。这是晋国的国野界限从此也消除了。“作爰田”是使国人的公社土地不再重新调整分配,而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轮流换耕。这不但促进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也促使私有土地的发展。
  第八章四民阶级的出现及奴隶制问题(一)社会分工与阶级划分春秋战国之际,我国已由青铜器时代进入铁器时代。
  青铜器是铜与锡的合金。在此以前,按铜器的发展,还应该有一个纯铜即黄铜时代,但是二里头文化遗址中却已出现青铜器,饮食器、酒器、兵器都是以青铜制成,农具、工具却很少用青铜制成的,而仍旧是石器、木器、陶器。因此青铜制成的尊、爵、彝、鼎成了统治阶级、贵族阶级权力和地位的象征。青铜器作为生产力是有限度的。
  关于铁器的发明时间,至今考古界还有争论。但是春秋末战国初铁器已象雨后春笋般地冒发出来。正是因为它的发明和使用,促使春秋战国之际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引起社会进一步的分工和阶级的划分。
  孟子与许行之徒的一次对话,充分地反映了铁器的使用是促使社会分工和阶级划分的动力,不厌其烦,全引于次: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许行之徒)曰:“然”。“许子必织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于耕。”曰:“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曰:“然。”“自为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以粟易器械者,不为厉(害)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何许子之不惮烦?曰:(亦孟子语)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
  这一段对话说明铁器已使用于农业耕作,因此促使陶器业、纺织业的分工。农民需要陶器或布匹(制冠或制衣)就要以自己生产的粟去与它们交换。我们知道许行之徒是奉行“神农之言”的,他们主张“君民共耕”,就是君和民一样应该参加生产劳动。这无疑是氏族公社制度的反映。虽然孟子主张恢复井田,但是他的井田制已经有明显的阶级划分,即君子与小人、国人与野人的划分。他在讲井田制时曾经说过:“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有“大人之事”和“小人之事”亦即劳心与劳力之分。他认为这是社会分工,是完全合理的,所以他又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显然孟子讲这话时,井田制已经随着国野制度的破坏而破坏了。正如马克思所说罗马尼亚、波兰的田制一样,已经由共有土地为基础的共同体转变为农民为土地的掠夺者无偿地付出徭役劳动。马克思说:“农奴的生产关系就是这样发生的”。孟子的井田制实际孕育着农奴关系。
  恩格斯说:“随着新的分工,社会又有了新的阶级划分。各个家庭之间的财产差别炸毁了各地仍然保存着旧的共产制家庭,同时也炸毁了在各种公社范围内进行的共同耕作制。”①由此可知,社会分工是促使阶级划分的前提条件。如孟子所说,铁器的使用,促使工商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划分,就是一例。
  春秋末年晏婴与齐景公的谈话,也反映士农工商和卿大夫贵族之间的分化。齐景公面对着华丽的宫殿感叹地说:“美哉室,其谁有此乎?”晏婴说:“其陈氏乎!”接着他盛夸了一番陈氏得到民心的情况以后说:“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晏婴赞美陈氏的话我们已不止一次地讲到,这里应注意的是社会阶级的变化,就是民迁、农移、工贾变、士滥、官滔,大夫收公利。这是应反转来读的。陈氏之所以得到民心,正是因为他“收公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呢?晏婴认为是礼坏乐崩的结果。但是为什么会发生礼坏乐崩呢?晏婴却没有正确的回答。我们读了恩格斯的话,就知道这是生产力的发展促使社会分工、阶级的划分。下面我们来谈谈新的阶级的出现:由于井田制的破坏,农民失掉了土地,不得不四处流亡。孟子说:“老弱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正是指井田制破坏以后的情形。他认为必须有恒产才有恒心,无恒产就无恒心,认为恢复井田制就能保证农民的恒产和恒心。他的井田制计划是否实现,没有史料可以证明。不过他常常提到“百亩之田,五口之家”的话,却不象是井田制下的家族公社,而是个体农民按地域组织起来的农村公社。
  商鞅变法实行授田制,就是由国家按农民的户口多少授予农民土地,让他们负担兵役、徭役和赋税。为了“富国强兵”的目的,按“五人为伍、十人为什”军制编制起来,既是农民,也是士兵。农民分得土地之后,已不再实行“三年换土易居”的办法,而只在自己的土地上提高每亩的生产率。因为土地有好坏的不同,国家授予农民土地也分为“不易之田”,“一年一易之田、二年再易之田”三种,农民的负担也因而有所不同。所谓上农、中农、下农。土地是直属于国家的,因此只有农民的私田(实际是份地)而无公田。在这样授田制下,农民从表面上看来,已成了国家的“编户齐民”,而实际上却是国家的农奴。《周礼》一书所描述的田制,与其说象孟子的井田制,毋宁更象法家李悝、商鞅所实行的田制。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所述田制似已紊淆了这两种田制为一种田制了。如它开端说:“八家共之,各授私田百亩,..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这显然是仍抄孟子的话:“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却与《商鞅列传》相同。下面接着叙述授田制说:“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这里所述易田之制与《周礼·大司徒》相同。在这种授田制之下,农民实际就是农奴。班固描写说:“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乡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连妇女也组织起来了,“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这样的公社组织和《孟子》所述是大不相同的。《周礼·地官·比长》说:“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族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惟圜土(监狱)纳之。”不如说是一座监狱。
  但是除了授田制下的农民以外,个体农民已经逐渐形成。战国时期,农民这一阶级成分是很复杂的,既有小自耕农,也有卖庸而耕的半自耕农。从《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的记载看来,这些庸耕者的身份是完全自由的,他们只是出卖劳动力,并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因此主人必须给他丰盛的酒饭和较多的工钱,否则他就不肯好好出力或者离他而去。
  孟子在其著作中描述个体农民最为生动,他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斑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但这是孟子对行仁政以后的想象,并非现实,而与《周礼》所描述的农民有似农奴者却又不相同。
  《管子·问》篇所述较近事实。它说:“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
  问理园圃而食者几何家?人之开田而耕者几何家?士之身耕者几何家?问乡之贫人何族之别也?..外人之来从而未有田宅者几何家?..贫士之受责于大夫者几何人?”就它所问,当时社会已有很多贫人,他们四处流徙,宗族制已遭破坏,故有“外来之人”而“未有田宅者”。又还有“理园圃”副业的农民。
  从新出土的云梦秦简也反映国有土地(授田制)已被官僚利用盗窃为私有土地,并把它转租给贫苦农民。还有一部分农民固然可以因在战场上立功而获得土地,成为私有土地,但也有一部分作为奴隶或农奴①。《商君书·境内》云:“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庶子还要定时给有爵者服徭役。
  春秋初期晋国还出现“隶农”。《国语·晋语一》说:“犹隶农也,虽获沃田而勤易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它们也许由奴隶转化而来,虽然已经获得一块“沃田”耕种,但终年所得,收入极微,只是给别人劳动而已。值得注意的是从庶人、工商中已经出现了“素封”阶级。《史记·货殖列传》介绍他们说:“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素,白也,就是他们原来不是“封君”,但是他们每年的收入,却可以与有秩禄、有爵邑的封君相比。司马迁接着说:“其中庶民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役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这是前所未有的新兴阶级,地主工商阶级。但是秦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他们却没有能够顺利地发展起来,而只有走官商和官僚地主的道路。(二)工商业的发展与劳动奴隶制的流产战国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私营工商业终于迅速地发展起来。
  马克思对于商品经济和商人的出现,在古代希腊、罗马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给予高度重视。恩格斯认为商业与农业手工业的分工是第三次社会分工,所以他说:“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重视生产而只从事商品交换的阶级——商人。”①应该指出,在战国以前,我国已有工商,是次于庶人以下的一个等级,他们由官府供给衣食和生产资料,即“工商食官”。但它的生产品不是为了拿到市场上去出售的商品,而是为了供应贵族阶级日常应用、享乐而生产的。但是战国以后的商人是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以后才出现的,他们虽然不从事生产,但是手工业者和农民的剩余物品的出售,往往要经过他们的手,因而从中牟利②。恩格斯说:“它根本不参与生产,但完全夺取了生产的领导权,并在经济上使生产者服从自己。它成了每两个生产者之间的不可缺少的中间人,并对他们两者进行剥削。”(同上)
  我国先秦文献里十分缺少商业的发展和商人活动的记载,对于货币的出现也很不清楚。幸而汉代司马迁在其《史记·货殖列传》却客观地、全面地叙述了商人、商业的活动和作用。我们在前面已经引用了它有关“素封”阶级产生的记载,他们大都是因工商致富的工商阶级。在《货殖列传》里他叙述了各地的生产经济情况,著名的商人和他们的经济理论。恩格斯在谈到古代货币的作用时说:“商品的商品被发现了。这时商品(货币)以隐蔽的方式包含着其他一切商品,它是可以变为任何随心所欲的东西的魔法手段。谁掌握它,谁就统治了生产世界”(同上)。司马迁用古文同样表达了这一意义,他说:“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佰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由此可见商业和商人的发展对于阶级分化所起的重要作用。不注意到这一点,也就无法理解我国春秋战国之际社会的变化。
  至此我们可以来讨论一下战国以后我国的奴隶制。按照前辈学者郭沫若的说法商周为发达的生产奴隶制。但是我们认为商周至春秋战国却始终只是家长奴隶制。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既没有使他发展为生产奴隶制,也没有废除家长奴隶制。马克思说: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业资本的发展,总的结果为奴隶制经济,或者视其起点如何,结果不过是把奴隶制度,由家长式的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的,转化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的。①据此可知,由家长奴隶制到生产奴隶制的“转化”,其关键是在商业的发展如何,即前者是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后者则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那么我国商鞅变法“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奴隶制的发展,无疑是起了一定的消极作用。
  其次,商鞅变法实行授田制,其目的在“富国强兵”,并不是为了发展土地私有制。但是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之下,土地和奴隶已经可以自由买卖。因此商鞅死后到汉代初期,土地私有制必定产生,以致造成“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王莽变法时奴隶已与牛马同栏,在市场上进行买卖。王莽变法事事复古,他规定全国的土地都是“王田”,奴婢为“私属”。由于两汉土地兼并的严重性,他又不得不回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老路上去。奴隶也仍旧是家内奴隶,而不是社会生产奴隶制。春秋战国之际,士农工商合称四民,但士原是贵族最末一级,是军队中的骨干。而春秋以后,由于军制的变化,兵源的枯竭,国人与野人都要当兵出赋,因此士的出路也随之发生变化。例如孔子的学生中有经营货殖的,也有愿意去学稼的,而大量的是投奔于卿大夫门下当一名家宰。到战国时士的出路就更乱且滥了。有做“食客”的,有算命卜卦的、也有做侠客的。既有上升为“士大夫”的、也有下降为“士庶人”的。但他们主要依赖脑力作为生存手段,因而轻视体力劳动。墨子的学派倒很象是一个小手工业团体。战国以后,另有新兴阶级的出现,尽管它们还很微弱,墨子的“尚贤”
  就是在打破“官无常贵”、“民无常贱”的等级制,陈胜、吴广起义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更是对等级制的无情的冲击。
  第九章秦的郡县君主专制国家(一)秦所以能够统一六国的原因战国时期七国争雄,战争频繁,其激烈、残酷的程度都远远超过了春秋时期。
  由于铁器的使用,无论兵器、兵种、战略战术,都有了显著的进步和发展。由此也产生了许多著名的兵法家如孙膑、吴起、廉颇、白起、王翦等等。三晋是法家的发祥地,魏国最早变法。后来商鞅入秦,秦的变法实际是从魏传播过去的。但是秦的商鞅变法,比当时任何国家都要彻底深入。这是秦所以能够战胜六国和最后统一的重要原因。
  战国时期各国进行变法,是为了“富国强兵”,而“富国强兵”是为了战争。“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一切矛盾都已爆发,只有依靠武力(战争)和生产才能解决。梁襄王见到孟子时首先提出了“恶乎定”的问题。孟子回答说:“定于一”,又说:“惟有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襄王当然听不进去。孝公接见商鞅时,商鞅最初讲“王道”,继讲“霸道”,孝公都不爱听,最后讲“富国强兵”的道理,他听着不觉膝行而前。可见战争已是当时解决一切矛盾的出路。
  战国后期的战略战术已不但在夺取敌人的一地一城,而且在摧毁敌人的战斗力,如秦国白起于前279 年攻打鄢郢之战中,楚竭力抵抗,久攻不下。白起竟采取引水灌城的办法,在鄢的城西筑堤,引水为长渠(今湖北宜城西)把水从城西灌入城东,使楚国军民溺死者数十万人,表现出极度的残酷性。楚国因此迁都于陈(今河南淮阳县)。前262 年,秦赵长平之战中,双方相持达三年之久,都消耗了很大的兵力。赵国终于被迫投降。白起竟然将全部投降官兵四十五万人活埋,这是灭绝人性的举动。
  战国末年,六国兵力不但失去抵抗能力,而且还内部腐化。秦国于是采用兵法家尉僚子的策略,派间牒到六国活动,不惜用大量的钱财收买、贿赂或离间君臣将相之间的关系。如秦灭赵时,赵军竭力抵抗,最后却因赵王的宠臣郭开受秦贿赂,造谣李牧、司马尚谋反,赵王改用李葱和颜聚代替李牧和司马尚,后来又杀李牧。结果秦王翦大破赵的代郡。又如齐国灭亡前,齐王建的相国侯胜“多受秦间金玉”因而加速了它的灭亡。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秦国对六国进行战争时,不但拓地西戎,而且向西南的巴蜀地区开发经营。楚国原来也在那里开发金矿,建立岷山庄王。但是秦占领汉中、黔中之后,楚与巴蜀的交通便被隔断,秦得以更加积极地经营巴蜀,发展水利事业,使巴蜀成了秦的经济资源仓库。后来它又消灭了义渠,使游牧经济也有所发展。东方六国只有楚国领域广阔,资源丰富,齐国沿海,可以收鱼盐之利,但是总不如秦的富厚。至于三晋的兵力虽然很强,但是韩魏处于中原,四处受到战火的威胁,所以三晋一弱,秦的兵力已所向风靡,势如破竹。战争不但是政治力量的决赛,而且愈来愈成经济力量的决赛。(二)郡县制——地域关系的基础三家分晋、田氏篡齐,标志着战国时期的开始。通过变法和战争,由秦统一六国、从而建立了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君主专制国家。
  郡县制开始于春秋时期晋楚和秦等国。晋国赵简子的誓师辞里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左传》哀公二年)可见春秋末期,县还比郡大,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县和郡都是新被兼并过来的土地。它并不分封给卿大夫贵族作为封邑,而由君主直接统治。县,悬也;郡从君从邑,就是君主的邑。它们往往设置在国家的边境上,有一套自成系统的军事组织和政治组织,因此逐渐形成为地域关系的地方行政区域,和原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封国采邑不同。
  晋楚秦等国于春秋初期已经有县的出现。楚国最初的县,其县公也是世袭的,如申被灭亡后,建立申县,第一个县公为申公斗班,申公斗班以后,继任者为申公斗克,即是斗班之子。又如晋的原县,第一个县大夫为赵衰,称为原衰,而继任者为赵衰之子赵同,称为原同。又如楚的申公巫臣,晋以为邢大夫,而巫臣之子世袭为邢大夫。战国秦汉以后,由于小农经济的广泛出现,世袭贵族统治体制已逐渐瓦解,而成为君主直属的地方行政组织了①。战国时期,由于各国战争频繁,边地增加,从而形成郡县制,从此由郡而统治县。如魏的上郡有十五县,赵的上党郡有二十四县,赵的代郡有三十六县,韩的上党郡有十七县。秦楚燕的郡县制都是效法晋国的。商鞅变法集小(都)、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或四十一县。因此原来聚族而居的村落,必定有许多被改编为县,从而打破了血缘的纽带关系。
  如前所述,秦昭王根据范睢的建议,在战争中,每克服一城一地,就随即置郡。如前222 年,王翦平定楚江南地,降服了越,置会稽郡。前225 年,于取得燕地以后,置渔阳郡、广阳郡,又在魏地(原为宋地)置泗水郡。攻取齐地以后置薛郡。前223 年,灭楚后置九江郡、长沙郡①等等。故争为郡县制的形成作了开路先锋。
  由于郡县制的确立,全国农民都编入于户籍,所谓“户籍相伍”(前375年),政府按户籍征收赋税,并根据户籍“计口授田”,征收地租,同时实行郡县征兵制。
  秦统一以后,郡县制已成为全国君主专制中央以下的地方行政组织,但是宗法封建制与郡县制之间也依然存在着矛盾与斗争。
  前221 年秦王政已正式称号皇帝,但是丞相绾说:“诸侯被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无以填之,请立诸子。”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都同意丞相绾的意见,廷尉李斯却表示反对,他说:“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同意李斯的意见。这是第一次关于封建和郡县之间的斗争。
  前214 年,始皇巡游各地回来,在咸阳宫置酒宴会,表示庆贺。但是卜士淳于越又旧话重提,要恢复封建制。李斯这时已是丞相,他又坚决反对,言词激烈。他说: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拒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平下,禁之便!
  据此可见,秦统一以后,体制问题是尚未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李斯提出如下的办法,所谓:“焚书坑儒”事件也就是这样产生的。李斯因此进一步提出:(1)史官非《秦记》皆烧之;(2)非卜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62 页。
  ① 《资本论》第三卷第410 页。
  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史见知不举者同罪;(3)令下三十日不烧,黔为城旦;(4)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5)若欲有学法令者,以吏为师。这条例是非常残酷的。从秦统一以后,郡县制已确立为不可动摇的国家基础。尽管以后王朝还有反复,但基本上始终未变。
  (三)君主专制下的统治方式秦统一后,始皇自称为“皇帝”,这是前所未有的至高无上的称号。商周时期最高统治者称为“王”,战国时期各大国也都称“王”。现在秦既统一六国,所以它要另取一个高于王的称号。李斯等大臣说:“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秦始皇说:“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如议”。同时,始皇帝取消了给王死后取谥号的办法,他自称为“始皇帝”,后世以数计,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这“皇帝”的称号,标志着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它的国家与古代宗法封建制国家不同,它是建立在以地域关系为基础上的君主专制国家。因此它的官制、法律、礼制都标志着它的特色和性质。《秦始皇本纪》说:“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秦自商鞅变法,一直以法家学说为国家的理论基础和政治路线。秦统一以后这条路线始终不变。
  皇帝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凡军事、政治、经济的大权都掌握在他的手里,一切官僚都是为他服务的,法律就是根据他的意志和命令制订的,全国臣民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犯。按照法家的理论,国君应该掌握两个武器,一就是“赏”,一就是“罚”;前者是人人所喜爱的,后者是人人所畏惧的,所以国君只要掌握好和使用好这两“柄”武器,就能把国家治理好。此外为了防止大权旁落,臣民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国君还必须掌握“术”和“势”(权力)以补“法”之不足。“术”就是不使臣民有空子可钻,以售其奸,“势”就是权力,按韩非子说法皇帝就是权力的象征。
  在皇帝的统治之下,中央设置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它们分别掌管政治军事和监察三项任务。此外还有九卿,它们是负责皇室、宫廷、宗庙之管理警卫以及财政和祭礼、礼仪的官。在地方上,郡设守、尉监,在县设令、丞、尉,它们的职务和中央一致。
  战国和秦的官制与古代宗法封建制下的贵族制不同,皇帝对官吏有任免权,官吏不能世袭;实行俸禄制,官在则有俸禄,不在官,俸禄也就取消。地方官吏对于中央每年应该向上级报告政务、财政收入等情况,不得隐瞒。皇帝及中央有权监察地方官吏的政务、财政和有无不法行为之权。秦虽然还有封君的存在,但是封君只具征收当地的租税和征发徭役之权,而无行政权,土地和人民仍是属于中央的。秦代还实行二十等爵制,但它只是作为官阶、俸禄、权利的一种标准,因此它与过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还有不同。
  作为儒家的荀子到过秦国,他对于秦的官制、兵制以及富庶的情况都表示赞美,但是他总觉得不施礼义、不顾人民的利益是不能长治久安的。这个批评很有道理。秦二世时,秦的官僚制度已经完全腐化,赵高弄权,“指鹿为马”,竟无一人敢说真话。丞相李斯也被害死。
  国家是阶级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时候产生和形成的。春秋以后,周的政权不断地下降,由“政在方伯”到“政在大夫”,结果由三家分晋、田氏代齐开始了战国时期。七雄并争,又通过变法和战争,由秦统一六国,终于形成了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君主专制国家。
  就阶级关系说,一方面是以皇帝为首的军功贵族和官僚地主构成统治阶级,另一方面是农民和工商为主构成被统治阶级。由于严刑苛法和赋税徭役的增加,他们动辄犯法,陷身于奴隶、刑徒、赘婿、盗贼,因此他们成为农民起义的同盟军。以财富差别为标准的阶级关系毕竟代替了等级关系。
  一切变革或革命,都关系到所有制的变革或革命。由于土地“王有”的观念始终未变,因此授田制虽然名为国有,实际还是变相的“王有”,公社农民变为“编户齐民”,实际还是皇帝的私有财产。但是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可怜的小农经济毕竟已经形成,从秦到汉之际,终于造成“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奴隶也成了“与牛马同栏”(王莽语)可以买卖,但是始终是家长奴隶制。王莽改革的措施中规定:“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历史几乎出现了倒流。
  地主必须是官僚地主,才有存在和发展的可能,举几个例子来说:吕不韦原是一个大商人,他为了扩大“门户”,以抵押于赵的秦公子子楚为“奇货”,做了一次政治投机买卖,获得成功,因而做了秦的相国。他以黄老思想的经济自由为指导与门客合著一部《吕氏春秋》,与法家君主专制的思想有某种对抗的因素,结果遭到族灭身亡。
  战国时期,楚国的春申君,赵国的平原君、魏国的信陵君,齐国的孟尝君,所谓“四公子”,都是贵族,因此他们才能发财致富,仍旧是因贵而富的,而不是因富而贵的,不过他们毕竟是官僚地主和官僚商人,而不是贵族了。
  不过,那时候土地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已是必然的趋势。君主专制建立在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上,大土地所有制对君主专制是不利的。因此,中国历代君主专制者与大土地所有制发生矛盾和斗争。
  商鞅变法为了富国强兵不得不多少扶植小农经济的发展,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战斗力,但是商鞅死后,由于连年不断对外战争,赋税徭役成倍成数十倍地增长。为了北防匈奴,兴建巨大的万里长城,从内地输送粮食和士兵到前线去,农民逃亡者不计其数。后来罪隶、刑徒、赘婿及最贫苦的“闾左”都被征发,矛盾激化,只短短的十五年历史的秦王朝,就这样在农民起义的洪流中被淹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