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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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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同志在研究中国民主革命问题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极其精彩的话:
  "战争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
  革命战争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革命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
  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中国革命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
  现在,中国正在进行伟大的"第二次革命"——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无论从深度和广度,还是从艰巨性和复杂性而言,都是决不亚于中国民主革命的那场第一次革命的。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是新的"万里长征第一步",现在我们正在进行这场新的万里长征。如何夺取这场新的革命长征的最后胜利?上述毛泽东同志的话,正是对我们的谆谆教导。我们不妨类比地写道:
  "现代化规律——这是任何指导现代化事业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
  邓小平同志创立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正是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基本理论。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中国现代化事业正在昂首阔步地前进。在前进的同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这是生活的辩证法,历史的辩证法。邓小平同志对我们的教导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必将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新的前进。
  了解中国!中国人是否已经真正了解了或者说透彻了解了自己的祖国?
  了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面临的种种问题!我们这代正在献身这一伟大事业的中国人是否已经真正了解了或者说透彻了解了自己的问题?
  真正了解和透彻了解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起点,或者正如许多巨人所说是解决了问题的一半。这是中国人历史性的命题。特别是,正如江泽民同志一再指出的,当前中国正处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关健时刻",这个历史性命题尤其显得重要,显得紧迫。
  为什么是关键时刻?至少有下面几重含义:
  一、21世纪即将来临。21世纪竞争将更加激烈,形势将更加复杂多变,中国以什么样的姿态进入21世纪,中国能不能在21世纪屹立先进民族之林,现在是打下基础的关键时刻。
  二、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经过将近20年百折不挠的努力和持续渐进的推行,现在已经到了质的飞跃的关键时刻。能否完成这一质的飞跃,将决定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
  三、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也出现和积累了许多问题,现在也已到了非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时刻了。如果不能顺利解决这些问题,就可能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前进的羁绊。
  正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一群以青年学者为主体的各个专业研究有素的专家,他们虽然不是指导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人们,但是"位卑不敢忘忧国",聚集一堂,组织撰写了《中国问题报告》系列丛书。这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崭新体现。
  我不敢说他们所提问题都十分准确,观点都绝对正确。万事开头难。即使先行者的错误,也会是后继者正确的先导。因此,我敢说,这是一项有重大价值的工程,是一切关心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人值得认真关心的事业。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问题和规律,无法也不可能依靠别人来解决,只有脚踏实地地站在中国大地上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卧薪尝胆地耕耘的人们,才可能真正认识、透彻了解和认真解决它。
  历史已经显示,并将越来越证明,1997年是中国命运的关键一年。让我们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奋勇前进吧。
刘吉
1997.1.13深夜于五乐斋
主编的话
主编的话
  牛年伊始,我受邀参加全国青联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扶贫团"赴河南南部山区。对我这样一个书斋学者来讲,切身感受一下中国开放改变的现实进展,遭遇一下生活中涌现出来的各种问题,这正是盼望已久的机会。
  初春还是那么寒冷,南下的火车带我们一行驰过辽阔的中原。出京门,过邯郸,下南阳。中原古地,当年金戈铁马厮杀的疆场,如今成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腹地,成了中西部发展对比的试验场所。而这里,正是当年小平同志率刘邓大军数十万兵马进行中原逐鹿的主战场。在本世纪的下半叶,正是小平同志领导了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第二次"决战"枣不过,这次他是全局的总指挥。
  我们正是,也不过只是这次中国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决战中的普通的一员。我们的生命与它相联,我们的荣辱与它相关,我们的信念被它所溶化,我们的志向被它所感染。
  南下的一路上,我想着我们这套书。在筹划这套书的时候,我们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回答改革进程中遇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我们有责任,因为我们是职业理论工作者。十多年中,我们的学者浸润在这一个个充满挑战和诱惑的领域中,思考着,研究着,阐述着,与祖国的现代化进程同呼吸,与小平指引的改革总战略共命运。
  改革18年了,我们亲身经历了发生在中华大地上的这场伟大的变革。与前苏联的那种败家子式的"改革"相比,我们作为中国人不禁为自己拥有邓小平这样成熟的杰出的领导人感到自豪。邓小平挽救了社会主义的命运,从文革的灾难性后果中挽救了中国。
  正如不少作者所论述、所预料的,我在河南南部的县里与干部群众座谈中了解到的问题,是那么迫切地要求有个明确的说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什么?与西方的市场经济区别在哪里?提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理据是什么?今天的意识形态战略要增添什么新的内容?国有企业效益下滑,它的出路在何方?我们的500家大企业的总销售额还不及日本三菱一家,为什么?下一个世纪,中国还能养活自己吗?……这些问题,正是日夜困扰着我们的啊!不仅领导者,不仅理论家,而且茶前饭后,在普通老百姓的饭桌上,我们也常常听到对这些问题的议论。因为它们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与每一个中国人的命运息息相关。
  在组稿写作过程中召开过几次全体作者的会议。这些作者都是本行业的佼佼者,有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博导、所长、副所长,但大家坐在一起讨论这些话题的时候,年无长少,学无先后。大家深切感受到了小平同志开创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和英明,体会到中国取得今日之发展和成就来之不易。我们要万分珍惜这一历史机遇,为小平同志开创的、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所继承的社会主义改革事业添砖加瓦,维护它健康地朝前发展。这是我们这群作者的共识。在今日中国的言论空间很大、立场多无的情况下,我们不隐讳自己是社会主义的改革派,或是改革的社会主义者。也就是说,我们反对各种极端立场,抱着解决问题的、建设的心态面对我们的各种问题。左和右的极端都会将中国引向灾难。
  正是基于这一立场,我们的学者从掌握的大量材料出发,有理有据地叙述了当前改革遇到的关键问题,并试图从解决这些问题的态度出发,提出了种种选择。我们怀着与大多数中国人一样的心情,企盼着社会主义改革的成功。我们从自己的研究出发,企图告诉我们的读者:
  中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刨举,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世界文明作出的一大贡献;
  改革进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新旧体制调整必然会发生冲撞。我们的任务是积极地去解决它、克服它,而不是因此消极对待它。
  我们要告诉我们的读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感知到的问题的真相是什么?比如失业问题,它为什么产生?它在整个改革进程中的轻重如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应对的办法是什么?学界提供的思路有效性怎样?从全局上了解一个问题的来龙去脉,就不会轻易地情绪化地去对待了。
  问题暴露得越彻底,展现得越深刻,说明改革发展越是走向纵深。这给一切实践者和理论工作者提供了用武之地和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当年刘邓大军千里挺进大别山,就是为了解决解放战争相持阶段的难点问题。道理是一样的。丛书所描述和展现的诸多问题,个个是难点,不可能有现成的答案。实践正在进行,实践还没有结束。我们作为理论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对这些问题研究、论述,提供解决问题的种种选择,不仅可供领导者参考,而且也可供广大群众了解中国当代的历史进程,如果可能,也可起到解疑答惑的作用,把前景和希望告诉群众,把困难和问题告诉群众,这就是将社会主义改革的命运与亿万人的自身利益结合在一起。邓小平同志正是这样做的。
  作为社会科学工作者,我们的职责就是研究社会,特别是研究当代中国。但囿于学科分工,我们一直缺少这样的机会聚集一堂,从多学科的角度来探讨这些问题。现在,今日中国出版社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使我们可以一册在手,全貌在胸。出这样的书,实在是好主意,好举措。
  最后,我想说明一点,中国的学者谈论中国问题是应尽之职。这部书的作者虽然政治倾向相似,但由于视点不同,知识背景不同,论述问题的提法可能会有差异,也可能有不妥之处,祈希读者提出批评。
  丛书组稿的时候,正逢我们敬爱的邓小平同志逝世。一代伟人与世长辞,但他开创的事业将会永存。我想,作为理论工作者,我们尽可能地将前进道路上的问题研究透彻,阐述明白,给老百姓一个"说法",为各级领导同志的决策提供一种参考——这是最好的纪念吧!
许明
  1997.3.28于北京建内5号
导论:转轨时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
导论:转轨时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
  知耻者为勇,思索痛切才会领悟深刻。可以说,改革的更大成功,有赖于反思的深度和广度。
  改革进入"深水区"以后,大家才发现,所有被小心翼冀绕开的问题,最后形成了一种滞后效应,累积成今日无法避开的社会矛盾。
  在权力市场化作用下由资源分配所造成的收入差距,其后果的严重性远远超出了国民收入的分配所造成的差距。
只要劣币与良币等值,只要现存体制不能使手持劣币者受到惩罚,人们便不会奉公守法。
正文
  两个多世纪以来,社会主义理想一直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忠实批判者而存在,计划经济体制就是这一理想在特定时期的经济实践。从本世纪70年代起,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都先后踏上了改革之途,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也就决定了改革的起始点相异,终极目标有别,取得的成效也大不一样。
  计划经济体制最明显的缺陷是在对资源巨大浪费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物资匾乏,凡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度都曾为这一问题深深苦恼。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只有中国才成功地通过改革摆脱了短缺经济的困扰,在短短10多年间,从一个物资匮乏的社会迅速成为一个相对丰裕的社会。对于中国人来说,那种购买任何生活必需品要凭票证的日子已成了似乎非常遥远的回忆。这样巨大的经济成就,无疑值得全体中国人深深为之骄傲。
  回首18年经济改革,走过的道路崎岖曲折,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教训也相当痛苦深刻。行将进入改革向纵深拓展的关键时刻,有必要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这种反思的目的是促进改革向纵深拓展,而不是否定改革。知耻者为勇,思索痛切才会领悟深刻。可以说,改革的更大成功,有赖于反思的深度和广度。
转轨时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
  本书是作者从中国18年改革的经验性体验出发,在占有大量实证材料(包括作者本人搜集而得的许多调查材料)的基础上,对中国的现实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的着作。它所分析的对象,不是整个改革的全部过程,而只是在权力介人市场前分配的情况下,对中国财富流向及资源分配起作用的"灰色分配"以及社会对"灰色分配"的不良反应,同时剖析了一些对中国未来发展必然起制约作用的经济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探讨并厘清,有可能成为阻碍改革深化的极大障碍。它预想的读者不只是学术界同仁,而是一切关心中国改革的人士。本书在写作上没有采用一般读者难以读懂的纯学术语言,相信所有的知识分子都能毫无困难地阅读这本书并理解作者所要提出的问题。
  纵观世界历史,改革无非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法律或政府命令强制性地修改旧制度,实行制度创新;二是通过部分人自发地追求个人利益,导致旧社会结构进行调整。在我国来说,这些年的改革是两种方式的结合。政府用第一种方式发动并推进了改革,促使中国走上了现代化之路,而与此同时少部分人利用权力开始了自发私有化进程。
  中国的经济改革所取得的成绩世所瞩目,但在10多年转轨过程中所暴露的种种问题却也说明了一个事实:有关转轨问题的分析家们严重低估了非经济约束因素对于改革的影响。和前苏联东欧相反,中国改革走的是一条由易到难、由浅入深、从体制外围到体制内部的路子。当时的设想是,走这样一条路子,可以避开矛盾并容易为社会各界所接受。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在改革进入"深水区"以后,大家才发现,所有被小心翼翼绕开的问题,最后都形成了一种滞后效应,累积成今日无法避开的社会矛盾。而由于当时一些特定的历史因素所要回避的一些社会转轨时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这时候却深深困扰着中国思想界人士。避开经济学这个大家族的心脏地带即政治经济学,去建构经济学理论框架,实际上使很多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得不到正确梳理,经济学也因此被许多人文学者斥之为"没有良心"。
  所谓转轨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就是研究中国社会转轨期资源配置的全过程及决定和影响资源配置方式的全部因素,它要揭示的是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和物之间关系变化的实质,其中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如何清理计划体制留下的遗产问题。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遗产很多,从资源的管理配置到财富的生产、分配,几乎无所不包。其中对今天影响最大的遗产主要有下列几项:
  第一项遗产即资源的管理配置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只能称之为"模拟市场经济体制",它和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区别在于一点:市场经济体制中,资源配置的功能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承担:而我国由于种种无法规避的历史原因,在目前这种"模拟市场经济体制"中,资源配置的功能却是由政府部门在承担。在转轨期,变形的权力之手介人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猖獗。所谓分配不公,其实不是体现在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二次分配中的不公,而主要是资源分配和占有(即市场前权力分配)的不公。目前这种财富占有格局的不公,归根结底,不是由国民收入分配不公引起的,而是由于资源的分配、占有及使用不公而引起的。
  第二项遗产即庞大的国有资产的处理问题。中国在所有制问题上走的是这样一条道路,用形象的话来说,就是避开国有资产这一辆旧车,另外造了一辆新车,即发展了私有、民营、中外合资这些新的经济成分,形成了现在的综合经济体制,而庞大的国有资产却处于不断流失当中。
  前18年的改革成本主要是中央政府承担,先吃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老本,后借外债内债。可以说,在80年代及90年代最初一两年,全体中国人在吃计划经济老本时,或多或少都得到利益,但问题是转轨期的资源配置方式与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有严重缺陷,这就使得掌握庞大社会资源的政府及国有资产成为各种利益集团寻租的"猎物"。故此我国在理论上坚决反对私有化的同时,因没有有效地阻止腐败现象的蔓延,少数权力的不法使用者却利用权力系统的机制缺陷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这条道路和东欧国家的"奉送私有化"的寻租方式有所不同,但结果却相差不大:财富最终都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国有企业的下一步改革究竟应该怎样进行?
  第三项遗产是没有失业之虞的高度工作保障,这是现在国有企业改制与企业生产要素重组的一个最重要的制约因素。以往那种行政性的计划分配就业制度造成了国有单位严重的过度就业,国家现在每年用于2000余万企业富余人员的支出约需2000亿元人民币。由于其它所有制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限,所以裁汰冗员的问题现在已成为国有企业继续深化改革的一大障碍,许多人都将社会保险体制的建立视作这一问题的突破口,但其实深究下来,就会发现这一希望之脆弱:"现炒现卖"的社会保险体制究竟能否在全国范围内为国有企业解除负担,实在让人不敢乐观。
  第四项重要遗产,即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则被破坏得相当彻底。由于严重变质的权力之手介入资源分配;在短短1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中国已走完从平均主义到贫官差距过大这一段漫长的路。处理平等和效率的关系,并不像当初一些人设想的那样:如果总体平均收入水平能相应有所提高,则收入档次拉开不会造成社会问题。这种设想过于简单,因为它忽视了一个问题:在权力市场化作用下由资源分配所造成的收入差距,其后果的严重性远远超出了国民收入的分配所造成的差距,这种贫富差距造成的影响已不仅仅只是经济上的,而是政治上的。
  上述问题引起了社会的不良反应,累积成今日无法避开的社会矛盾。因为一个人靠勤劳致富,另一个人靠投机、贪污受贿发财,就其金钱来源进行道德评判当然是两回事,但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这两者是一样的,金钱并不因为它的不同来源而留下不同的痕迹。这在经济学里有个专门的说法,就是"劣币驱逐良币"。而"劣币驱逐良币"的逻辑结果是:只要劣币与良币等值,只要现存体制不能使手持劣币者受到惩罚,人们便不会奉公守法,而是会仿效那些投机取巧以及贪污受贿者。我国今后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如何改变利益主体的行为方式,这种改变既要依靠制度,也还要依靠人们的社会良知。
  此外还有一些很突出的社会问题,如怎样才能释放国民经济中不利于就业的因素,有关就业与犯罪的关系向题等等,可以说政府今后若干年内制定的各项经济政策都必须考虑就业含义,否则任何"严打"活动都难以奏效。在1996年7月举行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总书记江泽民已强调经济发展必须与人口环境资源统筹考虑,但无论是人口问题还是环境问题,都不是单纯的通过中央政府行为就可以取得成效的。
  改革之初,一项小小的放权让利都会获得成倍效益,而现在人们却面对着改革边际效益日益收缩的现实。更兼自发私有化造成的问题日益尖锐,而政府对这一事实采取的享后政治约束显得缺乏力度。这种情况让公众对改革的期望值在某种程度上落空,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改革的基本态度。所以对中国政府来说,现在最大的问题倒还不是每一改革措施出台之前的政治约束,而是事后的不良反应。中国目前的改革,恐怕不能在清算一种偶像的时候,又用另一种偶像来误导社会。我国的现状表明,就在我们抛弃"计划偶像"的时候,又引进了"市场偶像",但由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西方完全不一样,"市场失灵"的现象相当严重。所以对中国来说,现在面临的问题一是如何正确认识转型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二是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这里必须再次强调,建立中国转轨时期伪政治经济学之所以必要,就在于一点:中国目前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而这种"过渡"恰恰是在对掌握国有资源的分配和使用权者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进行的。脱离这一点来谈中国的经济问题,将使对经济问题的研究变成一种"屠龙术"。
寻找经济决策的政治基础
  对于从事当前国情研究的分析家来说,目前最困难的事情大概要算是区分"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这两个既有关系又有区别的两大"科学"之间那种微妙和难以把握的差别。其实要弄清这两大科学的差别,只要仔细读读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始人——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m·布坎南的《公共选择论》、《自由、市场和国家》就可明白二者的区别到底何在。
  在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当中,始终存在两种分歧极大的观点:一种观点深信政府可以纠正市场缺陷,这一观点目前在发达国家中,已因国家债矢失控,各种政府调节手段最终使经济窒息而受到各方面的质疑;另一批经济学家则始终对政府纠正市场缺陷的能力表示深刻的怀疑。美国经济学蒙詹姆斯·m·布坎南和其他几位开拓者,以他们创立的公共选择理论革新了经济学分析政府行为的工具。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础奠定在一个十分简单但却很有争议的根本思想之上,即担任政府公职的是有理性的自私的人,其行为可通过分析这些公职担任者在其任期内面临的各种诱因而得到理解。布坎南指出,在作为"预测科学的经济学和旨在设计合适的法律和宪法限制而塑造相互作用的模式的政治经济学科学中,只有把私人看作是无例外的最大限度的追求财富者,市场的法律构架——法律和宪法才能设计出来"。针对此,布坎南指出经济学的"经济人"与政治学的国家理论的困境;经济学以"经济人"的成本-收益分析作为唯一的工具,而作为政治学的国家理论则以国家代表社会利益作为分析的出发点。这两个学科的分离,使对经济行为的分析和对政府行为的分析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体系。布坎南指出,国家不是神的造物,它并没有无所不知和正确无误的天赋。因为国家仍是一种人类的组织,在这里做决定的人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差别,既不更好,也不更坏,这些人一样会犯错误。因此建立在道德神话基础之上的国家政治理论一遇上"经济人"这一现实问题便陷入难以解决的困境。为此,布坎南指出"我们必须从一方面是利己主义和狭隘个人利益所驱使的经济人,另一方面是超凡人圣的国家这一逻辑虚构中摆脱出来,将调查市场经济的缺陷与过失的方法应用于国家和公共经济的一切部门。"这样便使所有的分析有了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当人们——亦即"经济人"面临诱惑必须在若干取舍面前进行选择时,他们将更愿意选择那种能为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方法。布坎南正是从这里开始了对政府行为的分析。
  在这一基础上,布坎南将政府的模式归纳为3种完全不同的类型:
  第一种模式被称之为慈善的专制者。这种政府以社会利益为自己利益,并且把利益最大化——即全民最大福利作为自己的政策目标,同时它又可以保持一种绝对的权威,不受任何约束。布坎南认为,这种模式只存在于规范经济理论之中;由于它排除了政治因素如公共选择的作用,所以用来分析西方国家政府的经济行为,在理论上必然是荒谬的,现实中也一定以失败而告终。
  第二种模式被布坎南譬喻为"拥有独立利益的巨物"。在这一种模式下,政府的目标便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最大的财政收入,以满足官员的生活和权力需求等。对此布坎南分析,尽管这是政府权力膨胀的一种极端形式,但它至少说明有必要对政府的经济行为给予法律上的约束与监督。
  第三种是西方的民主政府模式。布坎南假定全体社会成员都通过选票的形式参与政治决策,而政府的经济行为则直接受到民主投票的制约,于是政府决策的取向往往受制于公共选择这一决定性的因素。根据"经济人"这一出发点,布坎南认为,在这种民主模式中,甚至那种"巨物"也比慈善的专制者更具有现实意义。而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实际上正处在民主模式和巨物模式之间。
  由布坎南创立的公共选择理论由上述理论出发,得出如下推论:政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场一样严重,所以政府不一定能纠正市场错误,事实上反倒可能使之恶化。这一学说挑战了势力强大的两大学术集团所珍视的理念:一批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只要采用"福利经济学"的处方就可以实现公众利益,而一批政治学家则认为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多元化竞争将为公众谋得利益。简言之,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把人类行为的上述两个方面重新纳入单一的模式,这一模式模拟人们今天的社会行为,从此将用经济学分析政府行为引人一个全新的境界。
  布坎南关于政府模式的划分,为以后的公共选择理论奠定了基础。正是在这一理论前提之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构造了一整套论述官僚主义的普遍理论,将政治学的经济分析弓;向深入。瑞典皇家科学院在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授奖仪式中客观地总结了这位杰出经济学家的成就:"布坎南的工作填补了传统经济学中的一个空白,因为传统的经济学缺少一种独立的政治决策理论。"
  布坎南创立的公共选择理论为经济学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发展空间。如果说经济学在他之前高高飘扬着哈耶克、缪尔达尔这两面在经济学科的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经济学引回人类关怀的伟大旗帜,那么在他身后,新一代经济学家在他的公共选择理之上,开始运用经济分析的工具,向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领域作出了意义远大的深层掘进。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布坎南的理论追随者中,有不少已成为日益显赫的"制度经济学"派代表人物。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的"路径依赖"学说,更是用历史学的眼光穿透了社会主义国家转型期阵痛的根源所在。我国近几年来内于在改革中遇到诸多难题,经济学界中的年青一代已开始将眼光投向崛起才二十多年的制度经济学,殷切期望将这一学派的理论精髓用之于中国的改革实践。
  对于中国来说,公共选择理论对我们最大的启发就是今后如何优化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制度环境。因为正如布坎南指出,"制度环境是一种把市场和政治混合在一起,相互交叉、相互冲突、关系极为复杂的网络中环境",中国如果要修蓝分配结果,就应该将焦点对准产生这些结果的原固。考虑到在政府部门中担任公职者也是"经济人"这一前提,就必须对通过市场前分配权力来创造经济价值这一权力寻租行为加以强有力的限制。
  研究转轨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其目的就在于为市场制度型构一个行之有效的法律构架。
如何看待经济发展与社会代价的关系
  克服社会转轨期的动荡,是我国政府必须面对的巨大挑战。根据现代化理论,后发展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的改造居于优先地位,政治现代化即使不是第二位的,至少也只有在前者发展后才能水到渠成。美国着名政治学者塞缨尔·p·亨廷顿对世界各国现代化历史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英国,经历了从1649年到1832年共183年的时间;美国经历过从1776年到1865年共89年时间。欧洲其它13个从拿破仑时代起进入现代化的国家也经历了73年时间。但从20世纪觎年代起,在形式上进入现代化的第三世界国家有21个,历时却平均只有29年。一些社会学家曾进行统计,在19世纪进入现代化的国家,其社会年变化率的主要指标只有0.01%;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进入现代化的国家,其社会年变化率的主要指标却高达1%。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些后发展国家经济的发展,利益的冲突,阶层的分化,价值观的转变以及民众参与改革的期望,都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远远超过了这些国家政治体制的承受力,导致社会发生严重紊乱。如果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与世界其它国家进行比照,大家可能会对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种种问题得出比较客观的看法。
  对研究者来说,这些年来不管是从事经济学研究,还是从事社会学研究,都会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只从某单一学科的角度出发来研究中国问题,最后都有力不从心之感。以经济学为例,这些年来,不少经济学者避开转型期中那些带有根本意义的政治经济学问题,采用经济学的技术方法来研究当代中国社会经济问题,如研究劳动力的增加、效率的提高。比较生产率的差距、收入弹性上的差距、资产收入、雇佣者报酬、政府消费支出、民间消费支出、国民总资本形成、技术社会知识的积累、现代经济增长的影响等等,看起来论证似乎都挺严密,但最后大多数经济学者都会发现自己的研究无异于隔靴搔痒。那些用非常漂亮的学术语言与非常完美的公式做成的学术论文,最后都落人了一种时人讥评的境地:既不是对中国经济发展走势"的科学预测,更不是对已发生的事情的客观总结。这种情况足以让研究者反思经济学的本质:经济学是"文化"而非"自然"的科学,归属于社会性而非技术性的范畴。转型过程中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更是不能回避的根本性问题:研究视野尤须扩展到经济学之外。因为"想要影响实际政策选择的经济学家最终必须是让普通人而不是让经济学家中他的同行信服"(冈纳·缪尔达尔语)。和别的学科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经济学家建立荣誉金字塔的底座是公众的信服。避开一些对改革有至关重要影响的问题,如权力这只严重变质的手在资源分配中的作用问题,就没有办法对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有切中要害的认识。
  这些年来,思想界人士对中国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一是采取一些边缘性探讨的方式,如批评中国的改革是一种想到哪改到哪,哪儿容易先改哪儿的"撞击反射式"改革;二是比较委婉地指出从传统社会经济形态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过渡,是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文化变革相互推动的整体过程,在通向现代化的道路上,经济、政治和文化变革的相互协调具有决定性意义。这类探讨廓清了一些思想障碍,为深入探讨改革做了前期性的理论准备。但现在需要做的工作,是对中国这些年来发生的实际变化进行理论梳理。这种理论梳理不是拿着外国人的理论来套中国的现实,而是需要认认真真从经验性体验出发,告诉世人我们已经走过了哪些路,这条路将延伸到何方。尤其重要的是要分析我们为什么会走上这一条路,而不是一条别的什么路。
  转型期的社会经济生活所蕴含的意义实在太过丰富,无论是经济学家、社会学家还是历史学家都还来不及彻底了解这些变化对现实的意义,更谈不上确定这段时期将在中国历史上占有一席什么样的地位。对于正在我们身边所发生的一切进行理性思考,是一件极富挑战性的工作,对于一个思想家来说,唯有冷静地观察社会,纪录中国当代社会所发生的一切,并将自己的生命体验熔铸到学术研究中去,认真研究与经济发展同时出现的社会变动的各个侧面及其过程,才能为后世国下一点可信度高的研究成果。在观察社会变动时,作者发现,并不是一切社会变动都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其中有些制度性的缺陷恰好是经济如此发展的前提条件,如以"股份制改造"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制度改革,以及城市土地供给模式改革这两项措施在制度设计方面的巨大缺陷,使不少寻租者充分利用了它们的弹性——从社会进步的意义上来说,任何制度的设计必须要有一定弹性,亦即要有一定"空子"给人钻,否则社会就丧失了活力;但如果弹性太大,则会导致这一制度本身的失败,让社会为之承担代价,这一关系就是经济发展与社会代价的关系。
  经济发展是否要付出社会代价,尤其是公平与社会正义的代价?这是一个具有根本意义的经济伦理问题。早在1959年,为了铲除阻碍后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各种社会因素,联合国提出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均衡",这种意见代表了一种后来成为主流的发展概念。联合国基本确认经济发展应该优先,井将经济发展视为解决后进国家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贫困、恶劣的劳动条件、家庭及地域共同体的解体等等)的手段,把铲除阻碍经济发展的社会障碍称之为社会发展。这一观念的提出,为以后研究不发达国家经济问题引入了"社会发展"这一概念。此后,曾在联合国长期任职的瑞典着名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gunnarkarlmyrdal),在对东南亚国家进行了长期的考察以后,提出在研究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时,必须研究这些国家的不平等和权力分配的关系。他特别强调,认为不平等是这些国家获得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这一想法是错误的,经济和社会不平等不仅是普遍贫因和一个国家很难摆脱贫困的原因,而且同时也是其结果,更大的平等是让一个国家摆脱贫困的前提条件。
  经济发展和社会代价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已经注意到了,就在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已多次严厉批评"以牺牲精神文明去求一时一地的经济效益"这种短视行为,一再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的发展"。但是认识问题并不等于解决问题,如何使中国人"道德复苏"才是真正的难题。
  中国现代化的道路将伸向何方,完全取决于中国如何解决转型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而政治经济学领域的分配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安定的政治问题,它隐含了一个社会的经济伦理内核,必须要超越经济学范围去进行伦理追问。但比较遗憾的是,在这10多年改革进程中,几乎还没有人对上述这些政治经济学问题进行系统的伦理追问。
对资源分配中不平等问题的伦理追问
  从名义上来说,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一切社会资源都属于国有,在财富的分配上也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但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起点的不平等引起了极大的资源分配不平等:中国没有土地私有制,但是自从土地市场开放以来,却确确实实存在一个土地的占有和使用问题;中国国有企业的全部国有资产名义上也归全体人民共同占有,但在国有资产的使用这个环节上,却确实存在国有资产巨大流失的问题。于是这10多年改革中,中国出现了这样一个在世界上比较罕见的经济现象:在房地产热这一原始积累的神话中,物质进步导致地价上升,土地虽属于公有或集体所有,但地租、地价对社会劳动成果的瓜分即土地价值升值的大部分收入却归少数人纳入私囊,国家通过出让土地所获得的收入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积累。国有资产流失的结果是企业弄得不死不活,不少企业连工资都发不出,而这些亏损企业的负责人却有不少竟能跻身为富裕阶层。推而广之,在目前的财富占有问题上都存在财富来源的正当与否的问题,必须对之进行伦理追问。这些追问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下列两方面:
  1、弄清由于资源占有分配不平等所产生的财富占有是否具有合法性,或是否符合正义公平等人类社会的一般法则。
  2、如果当前的绝大部分人的财富占有不具有合法性或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那就应该进行道德评价和理论征伐。虽然这种评价不能够改变财富的占有状态,但至少表达了对社会现状的一种人文道义精神;这种理论征伐虽不一定对政府政策有直接影响,但至少可以让社会公众知道何者为是,何者为非。对于能够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那一部分人来说,通过这种追问至少可以使他们的价值观得到某种意义上的廓清和纠正,因为政策选择是从价值观前提和对通过运用这些前提获得的事实的了解中推断出来的结果。简言之,所谓价值观就是要在制定每一项政策时想到:这一政策使什么人得益?满足的是什么利益?
  经济学家作为各民族及其政府的计划者和顾问,对现实的政治和正在作出的政策选择产生着影响。从公平和正义的前提出发,对转型期资源分配不公产生的财富占有进行伦理追问,可以使公共政策朝向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一目标迈进,从根本上是防止对经济、社会和现实政治的研究在事实上产生偏见,并因而防止错误的逻辑手段。经济学如果对财富的占有不进行伦理追问,将使经济学失去社会科学的本质,而流于纯技术性操作。
  这种伦理追问虽与现实政策之间距离遥远,但在今天的中国却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在本书中,作者从社会制度与经济政策、经济行为的关系出发,着重考察分析中国近10多年来的自发私有化趋势及社会的事后反应,并对所有的经济社会现象进行伦理追问。书中对社会问题所持的观点主要来自于实际调查的感受,是作者通过对社会各阶层,包括公务员、工商界人士、律师、新闻界、工人、农民以及无业人员等各界人士进行多种形式的非正式采访后形成的。
  本书导论、结语部分的侧重点在于对经济及社会发展作一些规范性的研究,在前六章中,以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并非"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作一纵轴,通过几次资本积累高潮来展示:在特定历史条件限制下,中国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方式,来完成这一在其它国家需要历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完成的过程,以及中国国民是在一种怎样的经济伦理观念支配下展开追求财富的活动的。
  近年来中国公众对社会问题抱怨最多的要算是分配不公。其实这里有一个需要澄清的概念,国为中国这些年的问题不是出在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中,而是出在市场前权力分配作用下的资源配置中。所谓"资源"有无形资源和有形资源两种类别,无形资源是一些经营特许权,如房地产经营权、某类物质的进出口权、股票上市等等;有形资源如上地、计划物质等等。在这10多年积累财富的前几轮竞赛中,得利最大的就是在掌握资源分配大权的部门和企业这两大科层组织中少部分掌握实权者。这少部分人形成了我国社会转型期过程中的分利集团,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出于互利这一目的,展开了大量的寻租活动。这前六章,主要就是论述我国政治经济这两大科层组织的少部分掌权者,如何利用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创造"了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这一现代神话。
  通过对大量事实的伦理追问表明"中国当代所有的经济问题虽发生在经济领域,但其根源却深桓于非经济领域。在约束软化的情况下,部分政府官员对法规的遵守陷入了一种非常随意和松弛的状态。权力层大规模的贪污腐败行为对下层广泛渗透,导致了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剧变、对金钱意义的张扬达到了一种藐视任何道德法则的地步,由于市场缺乏伦理规则的约束,我国经济出现一种过度投机的状态。
  本书的前六章从纵向揭示了中国自发私有化过程,后四章则从社会的横断面剖析了市场前权力分配引起的种种不良社会反应,揭示了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制约中国社会发展的诸种不利因素。如贫富差距过大导致的社会积怨,就业压力过大与犯罪浪潮的叠起,中国农村基层组织的非组织化进程(宗法组织的复燃和地方恶势力的兴起)导致的社会控制机制畸变,黑色经济的泛滥和黑社会组织的兴起,似及"官黑结合"而成的地方恶势力在少数小城镇与农村地区已形成对人民的剥削性控制。
  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政治经济的作用,更有文化因素的影响。这些问题对中国构成的社会压力既是近期的,更是远期的。它们对中国社会的现实影响说明,金权政治、官黑结合与流民一暴民,将是中国未来社会危机的总根源。
  后四章说明,近几年中国政府的政策和发展战略的重新选择将成为中国未来走向哪一条路的决定因素。
  阶层分化问题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但因作者在各章中事实上已涉及这一问题,要作更深入的探讨井非本书主要目的,因此并不列入专章论述。又如环境问题,在下一世纪必将成为中国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但这方面已有不少既具体又很到位的研究成果,作者不可能走得更远,故此只在第八章《人口、就业与犯罪》中点明其重要性,也不进行专章论述。在此必须强调的是:上述所有问题都不是改革所带来的,而是改革不够深入的表现,要想克服上述问题,必须坚持邓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路线,将改革向纵深推入。
  中国近现代历史所蕴涵的意义非常丰富,而1978年以后的历史,不管从其本身的剧变,还是从其对后来的历史影响来看,都超越了前面任何一个年代。无论是洋务运动、辛亥革命,还是后来所有的一切历史事件,都没有像这10多年一样,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的短短18年,几乎凝聚了中国自1840年开始现代化进程以来的全部苦恼和追求、希望和挫折、失败与探索。社会转型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实际上是中国许多历史与现实问题的矛盾集结点。作者相信,由于这一时期蕴含的内容特别丰富,后来者对这一时期的历史也将格外青睐。纵观这一百多年的中国历史,作者领悟了"改革"的意义:改革不是一段历史过程,也不是一次政治事件,而是人类社会一种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生存方式。对现阶段的中国来说,改革的过程,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的过程,实质上是处理和调节各种利益矛盾和利益关系的过程,同时还是一个不断暴露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它只有开始,没有终结。面对种种困难,我们唯一的出路是深化改革,而不是退缩。如果我们将眼光穿透历史那久远的尘封,就会发现这10多年改革只不过是中国漫长的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阶段。在清理计划经济体制遗产方面,转轨期的阵痛注定不可避免,在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出现的问题方面,注定要有各种各样的不同看法。本书只是作者个人对转轨期的一些问题的经验性体验。如果要说它有什么意义,就在于它的实证性和所研究问题的直接性。
第一章 股份制:困境中的政策选择
第一章 股份制:困境中的政策选择
  十五大以后推行股份制改革必须要吸取的经验教训。
  游戈于权力经济中的一些掌权者们,在"改革"的旗帜下,戏剧性地将权力参与分配这一套"寻租"的老把戏玩出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和规模,使得前几年一些地方的"股份制改造"变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次大规模的免费午餐。
  现在要做的事主要是将经济决策的事后反应(包括不良反应)说清楚,不能只向世人展示美好前景,却不揭示潜在危机。
正文
  本章分析用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将似1997年9月召开的"十五大"为一分界线。在十五大以前,我国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和动机,与十五大以后有明显区别。本章主要是总结十五大以前股份制改造中的失误和经验教训,以利于十五大以后各地在用股份制重组国有资产时,尽量避免重蹈覆辙。
  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过程,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对社会资源重新配置,对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节。在这一利益重新配置的过程中,市场前的权力分配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导致中伺的改革呈现一个相当明显的特点:当代资本原始积累从开始进行到基本结束,总共只用了短短10多年时间。其时间之短暂,积累速度之快,积累财富数量之多,在世界上绝无仅有。
  从原始积累过程中产生的几代富翁的身份以及致富方式来看,至今为止中国已有三代身份泅异的富翁:第一代是被中国传统就业体制所排斥的人,如出身于地富家庭者、或本人是劳改释放犯等。这些人为生计所迫,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干起了当时为社会所轻视的"个体户";第二代则是80年代中、前期"下海"的科技知识分子与技术工人,这些人主要是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投身于市场竞争;第三代宫翁则是1985年推行价格双轨制以后的"下海"者。这些人中不少是和权力圈人物沾亲带故者,有的本人原就是政府官员。他们"下海"的时间虽晚于前两代富翁,但由于他们能凭借权力资本,瓜分价格双轨制的巨大差价——仅1988年,价格双轨制所产生的差价就达1000亿元之巨,其中70%流入私囊——故其资本原始积累能够加速度进行。
  第三代富翁的财产规模之大,积累速度之快,均非前两代宫翁所能企及。笔者曾亲耳听到第三代富翁中有人自得地将此现象总结为:第一代富翁是"半人半鬼",第二代富翁是"凡夫俗子",第三代富翁则是"半人半神"——所谓"神",指的是"第三代"富翁有很大能量,弄钱不花力气且数量巨大,颇有瞧不起第一代、第二代之意——到1991年以后,这些人又凭借权力和已积累起来的资本介人"股份制改造"、"开发区圈地运动",在席卷中国的"股票热"和"房地产热"中,以世界罕见的速度积累了巨额财富。也就是在这批以官商结合为致富诀窍的"政商"出来以后,中国社会才出现了这样一首重新划分富人等级的民谣:"万元户是贫困户,十万元才起步,几十万元马马虎虎,百万元户才算数,千万元户是真富。"
  剖析"股份制改造"和"圈地运动"的特点,最能看出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的本质。
经济学家的悲哀:淮桔成枳
  本节主要分析前几年股份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政府和部分经济学家们推动股份制改造的原初期望和事实存在很大的差距。政府和经济学家们期望通过职工持有股票这一形式,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迫仗企业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以消除国有企业的所有弊端。而企业则主要考虑股份制的融资功能。许多改造后的"股份制公司"其实只是"翻牌"公司,运行机制根本没有改变。而这正是十五大以后推行股份制改革必须要吸取的经验教训。
  80年代中后期,中国国有企业再也无法掩饰亏损累累的破败相,而一度被视为解困良方的"承包责任制",又使企业无法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产生了许多难以克服的短期化行为,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大渠道。一些普苦寻求国有企业解困良策的经济学家们认为股份制可以作为拯救我国国有企业的良方,于是先是论证股份制只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并不存在"姓社姓资"的社会属性问题,以正朝野视听;继而进一步提出了将国有企业改造成股份制公司助种种具体构想。比较有趣的是,就在北京、上海等地的经济学家们争论方酣之际,中国的沿海地区已开始实施这一构想,深圳、上海等地先后推出多家公司的股票上市,后来席卷中国达数年之久的"股份制改造"运动至此算是拉开了序幕。"
  在这场长达数年的理论准备中,经济学家中很少有人去正视这一现实,即西方国家股份制公司成立和中国当代股份制改造的原初动机之间,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差别:西方画家仅仅是将股份制作为筹集社会资金的一种手段,而中国理论界则将其视为改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一大法宝。在他们眼里,服份制发源地作为主要因素加以考虑的融资功能,反而被视为较次要的一个方面(下面将要提到,十五大以后我国倒是将融资功能作为"改制"的主要动机)——有意思的是,这一融资功能当时倒是被众多的企业经营者敏锐地注意到,并加以充分利用——按照部分经济学家的构想,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可以达到这样的期望:企业的产权归股东所有,整个企业的经营发展与财务分配均在广大股东监管之下:企业经理既要对上(董事会)负责,也要对下(职工)负责;企业的效益主要通过市场来评阶、因为职工通过持有公司股票这一形式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自然而然要加强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管,这就可以迫使企业建立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从根本上增强企业活力,并根据市场需要调整投资方向。他们乐观地预言:经过"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国有企业的所有弊端必将消失。
  最初的试验小心翼翼地在凡个大胆的企业里进行,社会的反应也比较冷淡,深圳市发展银行的股票是采取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摊派的方式才勉强发行完。直到1990年在深圳的股市狂潮中炒出了一批百万富翁乃至千万富前后,许多人才痛感失去了致富良机。在一片狂热中,整个社会很少有人会探究发展银行、金田、原野、万科等第一批上市的股份公司究竟如何获得效益,注意的只是市场上股票那巨大的增值功能。不少地方政府中的部分当权者受到启发,竟相争搞"股份制改造"运动,认为这样既可以回避二级市场的风险,最低限度亦可以捞一大把在当时的情况下只嫌不赂的"原始股票"。)至于被列为"改造对象"的国有企业是否能"改造",以及被"改造"后如何运作,当然都不是这批吃"阿公"(公有制)饭的官员和"企业家"们所要考虑的。在这种利益动机的驱使下,从1991年下半年起,中国进入"股份制改造"的"春秋战国时代"。在各地政府或明或暗的支持下,所谓"内部股票"或变相股票一时泛滥成灾,各地的股份制企业都是以每年成百家的速度增长。如江苏省在1992年至1993年上毕年这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拥有各类"股份制企业,200余家,湖北在1992年初还只有股份制企业23家,到1993年初就达133家。新疆、山东、福建等数省因利用"股份制改造"名目违章向社会集资而受到处理。在这场发行股票的狂潮中,广东、海南为各省之冠,揭一份调查材料的不完全估计,广东省仅1992年通过发行"内部股"筹集到的多金就多达100多亿元。至于到底有多少企业已经"股份化",连政府部门都难以确切掌握。四川曾一度出现了一个以乐山为中心,遍及绵阳、德阳、自贡等市的内部股票交易市场。珠海曾以炒"内部股"闻名遐迩,并将深圳及广东珠江三角洲一带的游资吸引过去。至1993年10月末,中国已有各类"股份制"企业3800多家;以后还在增加。这种被指称为"非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运动,为今后埋下了许多隐患:
  ——大多数股份制企业只是"翻牌公司",并未从低级运转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据有关部门披露,在"股份制改造"高潮时期,中国的国有企业总的状况是"三分天下":三分之一明亏,三分之一暗亏,三分之一盈利。这些国营企业搞所谓"股份制改造",其真正目的并非是为了"重塑企业机制",而在于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解决困难或籍此捞一把。不少企业在清产核资时串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产总额、资本利润率、资金利润卒、经营业绩等顶目上弄虚作假。
  据一份材料说,由于政府领导的出面干预,广东一些股制企业资产评估严重失真,佛山市就有一家企业评估资产总值赵出实际所有的4倍多。这类企业在"改造"后往往就是换一块牌子,人马依旧,机制未变;唯一使人感到"耳目一新"的是在公司简介中有了一张模仿国外现代股份制企业的组织结构图。这些企业用国家的资金经营多年,其投资效益如此之差,又怎能保证它们在"股份制改造"之后,用股民的钱创造高效益?从近几年的实践看,不少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之后,经营状况并未好转,效益也没有提高,但是为了强化对股东的吸引力,不惜血本"保息分红",每年倒贴14%一16%的股息给个人股东和法人股,某某市首家不上市股票"华东"股即是明显的例子。几年前华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保息分红"的办法发行股票,因经营管理不善,到1991年称"按国际惯例办",不再"保息分红",股民分红仅为6.62%,低于银行存款利息。某市一家股份制企业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钱分红,该市的政府领导竟帮着企业去借钱来分红。据作者调查,某一家在市场上颇有名望的股份制公司,其公司连年亏损。当总公司领导班子作出决定,规定凡连续亏损三年以上的公司经理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就地兔职时、其瞩下的二级公司除两家和别人合营的公司之外,全资子公司的经理全部提出辞职,私下里有经理对其好友说:留下来也没有大大的油水,自己已有实力去干,汲必要受免职之辱。有一些公司在"改造"成"内部股份公司"几年以后,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股票迟迟不能上市,股东啧有烦言。公司因股票购买者多是得罪不起的"关系户"和本公司员工,便又将股票戳悉数退回给股东。珠海市当年狂炒"内部股",不少人被套牢,且多年得不到任何分红,股民们多方上告,珠海市不得不在1995年12月发出通知,对发行内部股票和集资券的公司进行清理。像这类低效益企业在"内部股份制"公司里绝非少数,凡有这类"内部股份公司"的地方,当地政府都要花费气力解决其遗留问题。
  ——"企业的主人"即股东们既未成为企业真正意义上的"主人",关心的也不是企业的效益,而是股票在市场上转手之后可获得的差价。"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除了在制定分红方案时起点有限的作用之外,在选举企业董事会成员方面,事实上并未享有应有的权力。不少公司的股东大会还未召开,董事会己宣告成立。而且董事会成员您往由公司原经营班子和几个有关政府部门官员组成,董事长、总经理也由政府委派任命;不少地方的政府主管部门还沿袭以往对原来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对股份制公司迷举的董事、董事长随意指派、调离。这就造成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合二而一、经营者就是监督者的格局,所谓"监督作用"纯用子虚乌有。在"股份制改造"的发源地广东省,不少企业反映;由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常由一人兼任,更兼监事会成员基本上都是本企业的职工;根本管不了也管不到自己的顶头上司,实际上并不能参与、了解决策过程,形同建设。在许多股份制企业中,企业制度并没有什么创新。除了上市公司有千份说明公司资产状况的"招股说明书"和一年一度的"财务报告"之类的材料之外,绝大多数"内部股份制"公司都没有"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告"之类的东西提供给股东。这种情况在内地尤其突出。不少股东其实既不了解公司过去数年的经营业绩,又不了解公司事实上的主营收入。"企业效益"最多成为股东们在股市上的"炒作题材",因为没有几个股东(包括兼具股东和职工双重身份的人)想长期待有股票,成为"主人"。
  一份由广州市东方市场研究事务所发布的调查报告,饶有意味地说明了股东们是否具有"股东意识"这一问题。该调查所1995年3月在广州市内进行了调查,用三个指标衡量所谓:"股东意识",在"是否了解所持有股票公司的经营情况"这一问题上,有43.3%的人表示"不太了解",7.3%的人表示于根本不了解":在"是否关心发股公司的经营情况"这一问题上,有4.7%的人表示"根本不关心",有33.7%的人表示"不大关心";在自我评价是否有股东意识这个问题上,有28%的人承认自已偶尔有股东意识,有43.7%的人承认自己从未有股东意识。就这样一种情况,东方市场研究事务所还认为广州市民"具有较强的股东意识",可以想见股东意识不强会是种什么情况。
  "股份制改造"的期望和实践后果相差如此之大,中国的改革史上于是又多了一笔淮桔成枳的记载。就连一向主张通过股份制来改变企业经营机制、并享有"厉股份"之称的经济学家厉以宁,也对这种变相"改革"深表忧虑。一些长期从事实际工作的政府高官,也认为这种大规模的、"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不仅会使中国的企业改革失去转换经营机制的"最后一张王牌",而且还"潜藏着巨大的危险",最终会导致整个股份制改革、证券市场乃至市场经济的发展走一段很大的弯路。
社会主义的免费午餐
  本节通过大量实例,着重分析了前几年"股份制改造"运动中出现的弊端:在各个利益集团的努力下,以改变企业经营机制为目的的"股份制改造",最后在一些地方演变成了一场以"内部人"为主体、以国有资产为掠夺对象、以权力为参与手段,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的大规模寻租活动,从而使"股份制改造"变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次"免费午餐"。
  为什么前几年一些地方进行"股份制改造",其期望与实践后果相差如此之大,还会有如此之多的地方政府和企业热衷于这种"改革"呢?说穿了其实很简单,因为少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掌权者把"股份制改造"变成了一次对国有资产的大瓜分。
  在股份制改造活动中之所以出现大规模的寻租活动:其根本原因在于: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的过程中,在资源逐渐市场化的背景下,政府仍然保持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和管制,使权力能以市场化的形式全面参与分配。这些寻租活动由于没有任何刚性的制度进行约束,各种利益集团只要进行各种活动,就可以获得巨大利益。这类寻租活动存在于价格双轨制。股份制改造、房地产开发以及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等一切经济活动中,本章谈到的股份制改造只是其中的典型例证。
  本来,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一种成功的组织形式,前些年我国选择它作为产权改革的突破口也无可厚非。但关键在于游大于权力经济中的一些掌权者们,成功地利用了这一次机会,在"改革"的旗帜下,戏剧性地将权力参与分配这一套"寻租"的老把戏玩出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和规模,使得前几年一些地方的"股份制改造"变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次大规模的免费午餐。
  参悟出用"股份制"这种形式蚕食国有资产,并非始于80年代未、90年代初开始的"股份制改造"运动。早在10余年前的大批中外合资公司建立之时,就已经有了一批"先知先觉者"有效地利用了这一形式,开始为自己进行资本原始积累。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在中外合资合作办企业的过程中,中方负责人对国有资产不评估,或者低估,从而使中方资产所占比例下降,国有资产权益受损。这样做的好处是中方负责人可以暗中吃"干股",由外商每年从名下利润中抽出一部分悄悄送给中方负责人。这种做法在沿海一带已是公开的"秘密",后来也被内地效法。据统计,截至1992年为止,在全国8550多家参与中外合资的企业当中,有5000多家企业未经评估就与外商合资,损失达60亿元。
  这类公司的国有资产如何流失,只要看看下面这两个绝妙的实例,就可略知大概。
  一个是深圳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石6年12月,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股本构成如下:
  国家股40%,由深圳市××工程工业总公司(国营)持有,总经理兼法人代表为林某某。
  港资股为30%,由港商陈某某持有,陈是林某某的内侄。
  私人股占30%,由林某某家族成员持有,实际投入8万元,只占注册资金的13%多。
  其中的国家股是如此折算:××工程工业总公司以深圳市中心的南×大厦房产150平方米入股,折算价为几年前的预购价每平方米1800元,而当时该处房产的最低市价已达每平方米5000多元。与此同时,林某某又代表××工程工业总公司将同一大厦的另外1539平方米的房产以每平方米3200元的价格卖给了××公司。总注册资本仅60万元的××公司仅在这一处房产中,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利117.8万余元民这家公司经营一年多以后,因效益较差,国家股未获分红,私人股却分红11.5万余元,除投资全部回收外,还赚3.5万余元。
  林某某的手法是当代中国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常见手法,但其涉及金额相对较少,获利手段也太过拙劣,与1991年中国的爆炸性新闻"原野风波"相比,这种流失实在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认的"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股份制上市公司",该公司于1990年3月上市后,曾名噪一时,被捧为"股王"。"以150万元起步,两年间净资产增长了60倍"的神话,在社会上广泛流传。但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官商结合互相利用,在政策空隙中展开"事前寻租"活动——所谓"事前寻祖"是指各种利益集团付出努力和资源(包括权力和金钱)促使形成某种对自己有利的资源分配格局,从而使数千万国有资产成功地转移到私人手中的一个典型。这个公司从国有资产占控制地位到最后只占1.4%的不参与优先股的荒唐演变,不仅在中国,即便在世界范围内都堪称原始积累史上的神话。
  原野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注册资本为150万元,5位发起人股东为:
  新业服装(国营),认缴股本45万元,占30%;
  深海贸易(国营),认缴股本45万元,占30%;
  香港开生(港商),认缴股本30万元,占20%;
  彭某某,认缴股本15万元,占10%;
  李某某,认缴股本15万元,占10%。
  董事长由新业公司总经理沈女士出任。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家"公有制"占绝对优势地位的股份公司,符合当时中国政府的政策。但实际上,彭是深海联合贸易公司的承包人,李是彭的亲妹夫。5位发起人中,实际出资的只有两家国营企业,彭名下的15万元,由深海联合贸易公司代垫;而香港开生公司名下的30万元股本和李某某名下的15万元股本,均由新业公司代垫。亦即在这150万元创业股本中,由深海投入60万元,新业投入90万元,港商及彭、李二人的股本均为虚拟投入。到1988年1月,香港开生公司退出原野,将其未曾实际投入的股权转让给由彭任董事长的香港润涛实业有限公司。据后来查实,这次转让只是一纸协议,润涛井未汇人分文资金。1988年2月,深海联合贸易公司也退出原野,其股权转让给新业公司。至此,原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为这样:
  新业公司,占90万元;
  香港润涛,占30万元;
  彭某某,占15万元;
  李某某,占15万元。
  到1988年5月18日,原野公司的股东签署了一份很有意思的"增资"决议,将公司股本由原来的150万元增加至420万元。其中新业和个人所占股权不变,香港润涛则拟单方面增投270万元,加上原有30万元,共为300万元。此后润涛并没有增投资金,却以名义上的最大股东身份,从实际上已投入上百万元(未包括1987年9月借给原野的105万元流动资金)的新业公司手里,套取了原野的控股权。直到这一年的8月20日,润涛的300万股本才由高柏时装(深圳)有限公司代垫(据查,"高柏"也是新业公司的属下企业,一个多月后,这笔资金又退回三分之二给"高柏"),以便参加第一次资产评估的,溢价分配。10月4日,经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认定资产升值金额达2754万元。10月18日,原野董事会决定对升值部分作变现处理,井进行分配,新业公司仅分得利润40万元,个人股东分得247万元,而润涛却分得2467万元,除提出1360万元扩大账面投资额之外,其余1107万元记人应付润涛公司账内。这笔"应付款",减去了300万元入"实收资本",余下807万元则通过各种渠道汇出境外。
  1988年12月22日,经深府外复(1988)874号文批准,原野由股份制企业转变为中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为:
  新业公司,90万元(不参加优先股);
  香港润涛;1660万元;
  李某某,90万元;
  李某,80万元;
  许某某,80万元。
  这里设立五个股东,只是为了凑足政府规定的发起人必须有五名之数,彭某某任公司董事长。待政府批准后,1989年3月末,李某某、李某、许某某这三个个人股东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了彭某某的香港润涛公司。在此期间,彭为自己办妥了澳大利亚国籍,这一策略使得后来的股权纠纷成了一件涉外股权纠纷。1989年4月,为配合股票上市,原野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第二次资产评估。4月25日,经深圳市公信审计师事务所评估认定,原野公司房地产升值金额达人民币,4553万元4月28日,原野董事会又一次做出决定,将升值部分提出4550万元作为润涛对原野的增加投入资本,其余3万元作为资产评估费用。至此,润涛的账面投资已膨胀为6460万元,占原野总股本的98.6%,而投资最多的新业只占1.4%的股份,而且只是对公司决策没有发言权的不参加优先股!
  这个天方夜谭式的资本所有权演变过程,其背后种种黑幕活动,自然是中国时下流行的权钱交易。这个惜"股份制"之名,从零资本开始,通过和政府部门人员及国有企业掌权人、社会公证机构密切合作,巧取豪夺实现资不大转移的无本万利生意,从一个很重要的侧面展示了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的典型形态。
  经111990年的股市狂潮以后,许多持"原始股"者成为百万、千万富翁的事实,激发了部分权力的不法使用者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热情,假"股份制改造"之名瓜分国有资产的原始积累活动被推向高潮。
  在中国股市上成为百万富翁和事实,以发展银行股票为最典型的例子。假定有人在1987年花了2000元买了发展银行的股票100股,此后一直没有抛售,那么到了1993年,他所赚到的钱和投入可从下表看出:这几年,股票的持有者为买配股总共投入59100元,股票持有量则扩大到27027股,按每股60元的市价计算,收支相抵,大约净赚150多万元。正因为这一发财致富的神话曾是现实,也就激励了全中国搞"股份制改造"的热情。
  像"原野事件"这类侵吞国有资产的活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据新华社北京1995年6月1日电,山西晋安化工厂原厂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兼太原小商品批发市场经理张某、厂劳动服务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刘某某等人瞒着化工厂,于1993年亡月擅自将市场申办为劳服企业,取得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但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4年10月,他们又将市场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并将市场的部分资产215万余元无偿量化给个人。山西晋安化工厂和太原市体改委发现此事后,于1994年10月6日免去张某和刘某某的职务,并决定小商品批发市场暂缓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张某和刘某某等人仍于10月8日召开了"市场服份合作制创立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借口自己是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和股东选任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及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至见报时止,还把持着小商品批发市场的领导权和经营权。(见《羊城晚报》1995年6月2日)从张某和刘某某对这件事无所畏惧的态度可以看出,当时这类借"股份制改造"之名侵吞国有资产的事情,在中国社会实际上已经半公开化了。
  有的地方更直截了当,干脆在成立"股份公司"之时,就给一些政府部门官员送上"权力股",以便从政府手中批廉价地和廉价物质。原山东省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泰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洪波就曾利用认购股票这一形式为自己及泰安市市委书记、市府秘书长、公安局长等权势集团谋取暴利。这种猖獗的寻租活动,使政府方面有所察觉,终于在1993年的"反腐败斗争"中,将这种利用假公证、假审计、假评估等手段,在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发行中,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无偿占有股权的行为列为"查办经济犯罪"的重点。
"淮桔成枳"留下的思考
  本节分析前几年"股份制"这张企业改制的"王牌"曾经失灵的深层原因,主要是我国目前缺乏和"股份制"这种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环境,尤其是没有股份制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法治环境,从而使"股份制改造"成了各利益集团寻租活动的猎物,股票市场成为过度投机活动滋生的土壤。前几年"股份制改造"留给我们的教训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除了那些必须由国家控制的行业之外,必须使权力逐步从经济领域退位,使政府由过去经济生活的主体变为仲裁者;在制度安排上,要制约行政权力并使之与经济活动绝缘,从而达到根除腐败的目的。
  正如前文所言,西方实行股份制其实着眼的是它的集资能力——它能将社会游资集合起来,形成较大的资本规模,去办分散的小资本办不到的事情,而不是我国一度非常强调的所谓"管理优势"。事实上,在西方国家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中,和其它的企业组织形式相比,股份制并没有在管理上显现出多大的优势。忽视了股份制最基本的筹集资金功能,过高估计了在筹集资金之外的、有一些甚至是一厢情愿地想象出来的功能,如效率功能,必然会带来一大堆问题。
  前几年我国利用"股份制改造"这种形式重组国有企业,最终竟出现这种"淮桔成积"的局面,这种情况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一点:在中国现有的社会条件下,试图用市场经济制度下特有的"企业精神"去改造国有经济部门,到底存在哪些障碍?
  现在看来,前几年通过"股份制改造"重组国有企业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主要有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点。从内部原因来说,这种流于形式的表面改造不可能从根本上激活企业的"企业精神"。所谓"企业精神"的具体展现,其实就是企业奉行何种管理哲学,以及企业通过管理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我们通过股份制进行企业重组,其实质就是要改变企业的管理机制,这种改变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步是按照企业本身的逻辑将企业组织起来,第二步则是使企业工作富有活力并使企业职工有成就。而前几年我国通过"股份制改造"使企业重组,在不少情况下,只是翻了一块"牌"而已,重组的第一步大多也就停留在纸面上,很少付诸实施。而建立在第一步基础上的第二步,进行起来其实要比第一步还要困难得多。进入本世纪60年代以后,管理学已基本确立一个这样的观念:企业其实只有一项真正的资源——人,企业只有通过富有活力的人力资源才能完成其经济使命。在今天的社会中,企业已日渐成为个人谋生和与人交往并取得社会地位、个人成就感的场所。因此使职工有成就感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越来越重要,已日益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从某方面意义来说,这第二步比第一步要困难得多。首先人的逻辑与工作逻辑根本不同。人力资源具有个性和工作主体资格,对于是否工作以及工作数量、质量能自我控制,因而就产生了责任心、激励、参与、满足、报酬等问题。在上述这种"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改制"企业的职工们其实都很清楚谁是最大的得利者,这种情况下,又怎能指望职工们对企业产生应有的责任感,并积极参与企业的一切工作呢?在第一步和第二步都没有走好的情况下,根本就无法指望企业实现它的第三项任务——履行它对社会的责任。于是就出现了如前所述的情况:尽管政府和理论界注意的主要是"管理功能",但不少企业的管理者却只注意到股份制的集资功能,不少企业的经营者主要是因为这一点而踊跃参加"股份制改造"的。相当多的企业经营者在股份制改造时,千方百计地争取超规模发行股票,目的就是想方设法多筹集一些资金。但由于政府的着眼点与企业的出发点有相当距离,企业"改制"以后,大都采取一种"瞒上不瞒下"的做法,对政府只要汇报自己如何通过努力改变了企业的管理机制,使政府主管部门有业绩向上申报就行,股金的运用则基本上处于不受监控的状态。因之在资金的使用上就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将筹得的资金拿去放高利贷;有的拿去投放至泡沫经济领域,炒房地产、股票、期货;还有的企业在投资时,不遵照法定程序和募股书中对股东的承诺,随意支配资金,改变用途。由于投资随意性很大,不少企业的资金最后都被套在房地产、股票等项目上,经营困难。连股东的基本利益都没法保证,更无从去谈企业履行对社会的责任。
  从实践后果来看,前几年"股份制改造"出现的种种问题,除了上面所谈到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外部原因,那就是我国月前缺乏和"股份制"这种企业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环境,尤其是没有股份制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法治环境。
  按照国际惯例,股份制企业通过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分离而形成的独立法人资产,以及股份公司的法人地位等权利,都必须由法律赋予并加以保证。其它诸如股权的分散化、终极所有权、法人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股票的上市发行与自由转让等等,均牵涉到非常复杂的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要处理好这些关系,需要相当完备的经济立法,诸如证券交易法、公平竞争法、证券投资保护法等。如没有一个完善的法治环境和配套法规,必然导致混乱。我国的股票一级市场属于"草鞋没样,边打边像",实践在先,法规在后,总是在发现一些问题后才匆匆忙忙地出台相应的法规,这就给"内部人"展开寻租活动提供了大量可乘之机。股票二级市场也同样极不成熟,股份制企业进入和退出都没有完备的规则,加之政府对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监督不力,导致利用内幕消息与凭借资金实力操纵股市行情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使股市成为过度投机活动滋生的肥沃土壤。远的不说,仅以1996年中国股市为例,这一轮股市狂潮根本不是某些中国大陆传媒所说的那样,是"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提前反映",而有着其深刻的社会背景:一方面,银行由于居民存款高速增长而背负着相当大的利息支出压力;另一方面大部分国有企业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急需通过直接融资筹措大量资金。上述两方面情况决定了国有企业必须通过上市解决资金问题,但长久的低迷熊市已使大部分投资者裹足不前,要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入市必须要发动新一轮行情。这种社会背景使得中国股市在1996年带有相当大的投机色彩,大量的投机资金在短期内频繁进出股市,最高的一天竟达250亿的成交量。与此相随的是大量"消息灵通"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和资金实力操纵股市行情。1996年12月初,中国证监会对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28家机构在股票发行过程中违规拆借资金一事进行查处。据证券业人士透露,这种事情在证券行业相当普遍。近几年我国股市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暴涨暴跌,过度的投机色彩使得证券市场聚集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严重受损,长此以往,资金市场将失去一条腿。
  ——由于本章主要讨论前几年"股份制改造"运动在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中的作用,而不是它在中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的作用,所以这里只顺便提及改制失败的内部及外部原因,但这些确实是股份制玫造产生的诸种问题之根源所在。如果要想亡羊补牢,对现存的诸种问题加以校正,进行制度设计时,就必须考虑:第一,制度设计必须要能真正激活企业人力资源的活力;第二,必须从完善法治环境与建立配套法规人手,杜绝股市过度投机活动的滋生。
  上述情况具体揭示了中国前几年进行的"股份制改造"运动所暴露的深层问题:在各个利益集团的努力下,以改变企业经营机制为目的的"股份制改造",最后演变成了一场以"内部人"为主体、以国有资产为掠夺对象、以权力为参与手段,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的大规模寻租活动。它的出现,标志着瓜分国有资产的活动在承包责任制以后,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同时也标志着中国产权制度大规模变革的开始。它所暴露的问题揭示了我国产权制度变革的复杂性,低估这种复杂性,将使改革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
  历史上,"种瓜得豆"的经验屡见不鲜。正如40多年以前那场以消灭有产阶级为手段、以社会共同富裕为目标的革命,最终井未带来期望中的富裕一样,这场以改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为目标的"股份制改造"运动也与初衷相违。放纵权力进入市场参与分配,客观上只为一批权力圈中人物在短时期内积累巨额财富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并加速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从社会整体的实践后果来看,前几年"股份制改造"以这种方式进行,对整个社会是一种代价高昂的付出,因为大量资源浪费在企业为谋求"改造"以及"改造"后上市的寻租活动中。如果吸取"股份制改造"的教训,对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及时采取刚性措施加以限制,以后在"圈地运动"中再次出现的权力大规模参与资源分配的局面可能会有所改观。但是当时竟没有充分考虑到: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育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根本变化,政府职能必须尽快实行历史性转变,必须将权力尽快从经济领域中逐步分离出来,使政府由过去经济生活的主体变为仲裁者;在制度安排上,要制约行政权力并使之与经济活动绝缘,只是这种制度安排必须通过非经济领域的改革才能完成。可以说,这种制度仓"新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在迈向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根本性制度建设,现代化成就的大小,在根本上取决于这一制度性建设的成就如何。
如何看待"十五大"的改革主题:用股份制重组国有资产
  那么,对于启十五大以后全国开展的"用股份制重组国有资产"的改革,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看待?
  十五大提出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多种形式,国有资产股份化就是其中主要一种。这标志着我们已放弃"只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才能救中国"的旧思路。
  国有企业的困境早已不是秘密,"药方"也开出了不少,如前所述,股份制其实是早在80年代就已经开出并付诸实践的一剂"药方"。不能说这个"药方"毫无成效,但它的实践后果与理想目标不一致也是有识者公认的事实。那么时至今日,这张企业改制的"最后王牌"再次被打出来,实在是时势所迫——有人用"中华民族已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来形容这种紧迫性,这一点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官员的看法为证:"对中国来说,比人民币自由兑换更重要的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因为国有企业的改革直接影响到宏观经济政策和资本市场的发育,而宏观调控的好坏和资本市场发育的程度是一个国家能否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决定因素。墨西哥的金融危机就是前车之鉴。"上述这些话倒也不是危言耸听,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确实令人担忧:国有伞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问题突出,空壳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1川,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家财政难以步人良性循环。而国有企业员债率过高这一事实,已使人们预感到:如果再不着手解决国有企业的深层次问题,任其将危机转嫁,最终的结果是拖垮银行,导致金融危机。这就是这次国资全面股份化出台的社会背景。
  只是与前几年的"般份制改造"的动机与目的相比,时下"用股份制重组国有资产"的动机与目的有明显的差异,最根本的一点则在于改制的主要动机不同。前几年"股份制改造"的主要目标在于改善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有不少国有企业虽经"改制"却未达到这一目标),股份制本来的集资功能倒被放在次要地位。而今年的主要动机却是筹集资金,目的是为了缓解银行危机。这一以往讳莫如深的话题,一些提出"国资股份化"的经济专家们倒也毫不含糊地予以承认,如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所长魏杰就谈到:"目前财政已背着巨大的财政赤字,而且财政支出中能用于经济建设,尤其是能用于国有企业投资的资金,已非常之少,因而财政与国有企业相互依存的因果链条正在发生断裂,财政无力再成为国有企业的资金源泉。"接下来他列举了一连串数据,如国有企业的负债率已高达80%以上,而且死账及呆账累计达6000亿元以上,再加上企业赖账及拖欠等,银行的不良债务的比率已达25%左右。尤其是国有银行的自有资金比率只有3%左右(亦即银行的负债率已高达97%左右)。应该说,这一连串数据,代表着一些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的中国经济学家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承认,中国确实存在金融危机隐患。
  摆脱危机的机会目前确实还有一个,下列一串数据表明这一机会的存在:i99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金融统计资料表明,我国银行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42771.2亿元。而另一份资料表明,据对全国4万余户居民家庭记账调查和相关资料测算,1996年全国城镇"万元户"已达到6642万户,占全部城镇居民家庭的76%。国有资产管理局则公布,截至1996年底,国有资产总量57106.4亿元,1997年6月又公布说,国有资产评估后净值达32411.81亿元。这两组数据表明: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确实有民间资金作为支撑——虽然这民间资金的40%集中于不到10%的高收入者手中民老百姓确实也有一点购买意愿,笔者与一些微盈企业或减亏企业的职工交谈后发现,尽管职工们不太愿意购买本企业的内部股票,但因现在就业艰难,出于与企业休戚与共的考虑,再加之有些企业采用每人份额由本单位工会从企业公积金中出资若干补贴这一方法(如出资6000元即可得面值:万元的股票,由企业补贴40%之类的方法),一般都表示可购买一定额度的企业内部股票以支持改革。
  凭心而论,企业改制从利改税、放权让利到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从单项改革到多项改革,进而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风风雨雨十几年,什么药方都用过了,根本找不到包医国有企业顽症的灵丹。时至今日,换谁去进行诊断,也开不出什么更好的药方。将股份制改造比作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最后一张王牌",确实恰如其分。从实际情况出发来看待十五大以后"用股份制重组国有资产"的企业改制,就会发现,可能出现的主要间题倒不在于这次改制又为某些权力的不法使用者提供"免费午餐",而在于改制以后的股份制企业要怎样才能进入良性运作状态的问题。由于这次"用股份制重组国有资产"完全是我国在困境中所作的一次政策选择,对于经济学家们来说,现在要做的事主要是将经济决策的事后反应(包括不良反应)说清楚,不能只向世人展示美好前景,却不揭示潜在危机。这就好比良医开药方时,既要讲清楚药方的治病功效,也要讲清药方可能引起的副作用。更何况前些年股份制改造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不在这次改制中力图克服,将会导致这次大规模企业改制流产。
  毫无疑问,通过股份制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是我国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最后一次机会。在此时此刻,认真总结前几年股份制改革中"淮桔成枳"的教训,是每一个人都应尽的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的病根在于财产权利的私人化和财产责任的公开化。用股份制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目的就是法除这一病根,避免资源浪费。简言之,以往股份制改造结果不理想的原因在于:
  一、没有建立有效约束经营者的外部机制。前几年"股份制"这张王牌失灵的原固,主要在于没有解决"企业无上级"的问题。在正统的股东主权模式中,经理层的无能、怠惰以及道德风险都是通过外部股东来校正的,外部股东要发挥作用,则要通过一个有效率的、具有评定公司价值和转移公司控制权的功能的资本市场。除此之外,还要通过一些其它的制度安排,如竞争性的"买卖"经理人员和职工的劳动市场。但我国目前的转轨经济中,竞争性的资本市场与劳务市场都是缺少的。改制后。的企业经理层基本上还是通过上级行政命令指派,一些地区搞所谓"国有资产委托经营",受委托人其实也还是由政府按任命干部的方式挑选,并且基本上是委托给原来的经营班子。"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除了在制定分红方案时起点有限的作用之外,在选举企业董事会成员方面,事实上并未享有应有的权力。由此产生了"股份制改造"流于形式的第二点原因。
  二、在董事会成员兼经理人员与企业财产之间,并没有建立起一种将财产权利和财产责任结合起来的机制,经理层还照样享有支配财产的权利却不用承担资产责任和财产损失,他们所要对之负责的事实上仍然是上级而不是股东。
  上述原因是前几年股份制改造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可以说,只要对经营者行为和道德风险缺乏有效的校正机制,不仅"股份制改造"面临前几年那种"新瓶装旧酒"的局面,其它任何改制方法如"债权改股权"之类也莫不面临同样的问题。
  可以说,上述这些企业在用股份制重组企业资产后,实际上并未形成所有者在位的产权关系。前几年"股份制改造"的经验表明:国有企业那种财产权利的私人化和财产责任的公开化弊病在一些国有股占大头的股份制企业里一如其旧。经理层对股东的资产享有等同于支配私人财产的权利;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产生的亏损,企业经理层均可不负责任。股东大会不可能因经营层的经营表现不佳或有贪污腐败等道德风险行为而将他们解职,因为任兔经理层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决定权不在股东们手中,而在最大股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手中。在这类股份公司里面,股东的身份由国家变为企业法人或者个人,只意味着将资产风险从国家那里转移给其他的法人或个人股东。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有多种多样,十五大精神只是为全国提供一个主要思路,并没有提倡大家一哄而上,不管自身条件如何,千军万马都去挤"股份制"这一条独木桥,各地还得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形开出"药方",以解决当地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着名经济学大师哈耶克曾说过:"企图依照一个单一的计划来指导一切经济活动会引起不可胜数的问题。……因为一种经济计划的种种目的,或其任何一部分目的,不能够离开特殊的计划来界定。"
  经过18年改革,所有深谙中国国情的学者其实都应明白一点,那就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发达国家出台一项法规极不容易,但一旦出台,执行起来则相当严格;而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则都遇到相同的困扰:出台法规政策并不难,难就难在执行过程中的严重走形变样。我国现在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懂得了这一点,介人决策的学者们就应该在制度设计时,提出种种限制变形的有力措施,以免"淮桔成枳"的局面再次出现。而这一次如弄得不好,有可能引起危机共振。
第二章 90年代的“圈地运动”
第二章 90年代的“圈地运动”
  据行内人士透露,各个环节流失的"买路钱"占楼价的20~50%左右。中国这个低收入国家出现高收入国家房价的扭曲现象,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个原因造成的。
  "股份制改造热"和"圈地热",虽然以世界罕见的速度造就了一批大富翁,但却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的生产率提高,滋长了人们的投机心理、劣化了社会道德,对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为害极大。
  反腐败,不但要警惕权力和金钱结盟,更要警惕"理论"和金钱结盟。
  ※ ※ ※
80年代的价格双轨制、承包责任制,以及前几年开展的"股份制改造"运动,使许多人成功地对社会财富进行了再分配。在稍后一点的"圈地运动"中,中国相当一部分权力阶层与某些利益集团相结合,将寻祖活动延伸到国有土地资源的配置中去,由此将瓜分国有土地资源及其收益推向了高潮。
"圈地运动"在中国的展开
  本节分析了自1987年至1992年的"圈地运动"(政府批评为"开发区热")在我国展开的政策背景:第一阶段采取非市场化手段,即行政划拨,第二阶段是非市场化手段和市场手段,即行政划拨和土地有偿转让相结合,但以前者为主,这种划拨方式的缺陷使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成为寻租活动最猖狂的领域。
  5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建立了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土地使用模式:土地资源集中控制在政府手中,任何用地都得经过行政划拨。直到1986年《土地管理法》出台,才突破了实行20多年之久的行政划拨方式,规定了行政划拨和有偿出让两种形式并行,提出了建立土地市场的初步构想。但是,要使法规条文得以落实贯彻毕竟很不容易,在此后展开的"圈地运动"中,非市场手段始终是分配土地资源的主要手段。
  从1987年开始,到1992年达到高潮的"开发区热"中,被圈占的既有城市土地,也有大量耕地。"圈地"的手段十分复杂,而其进程在各地亦有快有慢。大体上说,"圈地运动"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非市场化手段——行政划拨;第二阶段是非市场化手段和市场手段,即行政划拨和土地有偿转让相结合,但以前者为主。
  深圳特区在全国各城市中,最早认识到土地的价值,于1987年率先在全国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试行土地有偿转让,使用期限为50年。在深圳试验的基础上,1989年3月中国七届人大会议修改了宪法,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条款后面,又补充了一句:"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0年5月以国务院55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进一步对土地使用权的多项经济权利作出明确界定,规定在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可以获取有限度的占有权、利益权和处理权,使用者可以用出售、交换、赠与等形式转让使用权。从内容来看,这一法规是在土地所有权边缘所做的改革,它的出台,为以后各地的上地有偿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世界范围内不乏利用土地资源有偿转让获得大量资金,从而使本国经济起飞的成功例子。深圳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尝试,以及中央政府用法律形式对这一制度改革的肯定,无疑是对经济发展方略的正确选择。但由于这一制度留下的操作缝隙大多,这一围绕土地所有权边缘所做的改革,又被官员队伍中一些腐败分子加以充分利用,从而使得这一改革再一次成为规模盛大的"免费午餐"。
  "圈地运动"首先于广东兴起,港资以深圳为基点,不断涌向珠海、汕头、广州以及整个珠三角洲,各市、县纷纷建立"开发区",仿效深圳搞土地有偿转让,以此吸引外资。1992年香港资本市场总量的十分之一均投向大陆房地产业。一时间,"开发区热"遍及全国,巨额台资投向厦门、福州;大连、天津、青岛则开始吸纳日本和韩国的资金;当年,各地政府者将"引进外资"列为主要政绩。但仔细考察就会发现,从1991开始,直至1993年初蔓延全国的所谓"外商投资热",其真相就是外商对商品住宅楼宇、别墅、写字楼和通用厂房的投资迅速扩张。据估计,中国这几年开放房地产市场所吸纳的外资,占了"引进外资"总额的90%左右。
  据国家建设部公布的资料,截至1993年3月宣布清理时,中国大陆县级以上的开发区已达6000多个,占地1.5万平方公里,比中国当时城市用地面积总量1.34万平方公里还多出0.16万平方公里。而且这还不包括那些未统计在内的村级、乡镇级开发区,"圈地"热于此可见一斑。
  最值得深思的是当时社会备方面一点也没注意到这种"圈地热"后面潜藏的巨大危机,就在宣布清理后的一个月,即1994年4月入日,新华社北京分社的一则通讯还将房地产业称之为"市场经济新宠儿",并罗列了一大串数据说明房地产业发展之迅速。那些数据倒是可以用来说明当时房地产的虚热到了何种程度:1992年全国的房地产共完成开发投资732亿元,比1991年猛增117%;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12400余家,各类房地产经营、管理、修缮公司4700余家,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4000多家,从业人员250万人。1992年商品房竣工1896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7.75%;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额达到529亿元,增长87%;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7.05亿美元,增长226%;沿海地区房地产业的发展明显快于内地,海南、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七省市1992年完成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就占全国的6成以上。
  在这种"大跃进"式的"发展速度"面前,中国似乎又一次热昏了头。
权力渗透"圈地运动"
  本节主要分析了广东、海南、广西北海、北京、上海等有代表性的地区,在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作用下,土地供给总量夫控、土地供给方式失调的严重局面。
  "圈地运动"带来的社会经济后果令中央政府为之扼腕。面对土地供给总量严重失控、土地供给方式失调的局面,非既得利益者的各界人士对"圈地热"啧有烦言。
  所谓"供给总量失控",还不仅仅是指上述土地供给的绝对总量,更主要是指各地在缺乏与项目、资金衔接能力的情况下盲目划地,造成开发区的面积与开发能力很不相称的局面。许多地方在项目都没有的情况下,就盲目批出大量土地,而这些土地根本就没有能力开发,晾在那里晒太阳。以湖南省为例,到1993年下半年,已建立各类开发区300多个,总面积达2485平方公里。但绝大多数土地开发的资金都无着落,无力进行"七通一平"等基础性建设,所以只见开发区挂牌、圈地,却不见有谁正式"开发"。直到1995年11月,仅湖南长沙一地因以上原因导致"晒太阳"的土地还有数百万平方米,有的已"晒太阳"长达七八年之久。
  据国家农业部的官员介绍,这些开发区的土地,80%以上是耕地。1992年中国净减少耕地超过1000万亩,形成1949年以后中国耕地减少量的第三个高峰。这些被征集的土地大部分并没有投入开发。到1992年以后,情况更为严重,一方面是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不断被突破,大量土地征而不用,闲置在那里晒太阳;另一方面却是大批的农民无地可耕。仅以广东省为例,截至1996年全省查荒灭荒大检查为止,过去10年问该省城镇扩大规模占用的土地达133.5万亩,其中耕地占了一半。
  对社会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土地供给方式的失调。所谓"失调"是指土地供给方式采用行政划拨,从而使权力进一步市场化,为不少人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如炒地炒得白热化的海南,在土地供给的一级市场上,权钱交易几乎是公开的。不少手握实权的人和房地产公司串通一气,以极其低廉的象征性价格大批圈占土地,然后转手获取暴利。当时海南人普遍有这样一种心理:只要圈到地,就肯定有钱赚。在"圈地热"高峰时期,仅在海口一地,就麇集了600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300多家建工企业和200多家规划设计单位。这些企业只要自有资金能够抵付银行贷款,就大量圈占土地。有门路的国内外商人常越过基层办事单位,直接找省、市、县一级领导批地,市、县一级的土地规划部门形同虚设。许多人圈占土地发了财后就一走了之,"圈地热"并未引发"建设热",海南省的经济至今还徘徊于"圈地热"退潮后的萧条之中。
  广西北海市的"圈地运动"并不比海南逊色。该地虽在中国沿海的14个开放城市之列.但多年来却无法启动"开放"之门。该市政府效法广东、海南,抓住房地产业,掀起了"开发热",在1992年一年之内就建立近20个开发区,批出土地80多平方公里,批准成立房地产公司500多家。到1993年6月为止,该市的房地产企业已有1100多家。能在一级市场上拿到土地的,自然都是和权力圈沾边的人。当时的北海市市长帅立国曾对别人感叹自己的"苦衷":"北海市的房地产虚热谁也不能否认,这种虚热的根由就是土地失控。但我有什么办法?批来的条子我能不签字吗?知道这种情况是错误的,但我也没有办法控制。这是中国特色,不是我这个市长能顶得住的。地就是这样几平方公里几平方公里地批出去了。"
  天子脚下的北京城则又是另一番景象。1992年一年之内,该市经行政划拨的土地达24000余亩,其中一次性划拨占地10亩以上的便达总数的80%。仅1993年1月,一次性行政划拨10亩以上的土地就有8批。1992年土地划拨量是1991年的3倍多,而商品房投资总额却只比1991年增长42.2%,可见为数不少的人意在"圈地",而不在建房。正因为北京的"通天大腕"多,行政划拨土地容易,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1992年2月4日,北京市举行首次土地招标,在为期4天的招标期内,竟无一位投标者光顾。道理很简单:能花少许钱打通关节弄到行政划拨地,又有谁会去要那代价高昂的"招标"竞买地?
  即便在较早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地区如广东,截至1992年底,招标出让的土地也不超过土地供给总量的5%。深圳特区在实行土地有偿出让的第6个年头——1992年,其招标出让的土地也仅仅只占土地供给总量的25.2%,大部分土地还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在建设部宣布清查后,深圳市人大、政协联合组团对宝安、龙岗两地进行清查,初步统计出两区在"圈地热"中占用的农业用地(包括鱼塘、果园、菜地、稻田)共计7万多亩,其中有近5万亩属于违法用地,约涉及3000多个项目。而与"圈地热"相伴而行的是深圳市的蔬菜零售价格比1992年同期上涨一倍多,各种鱼类的价格也翻了一番。
  这种行政划拨方式,一方面妨碍了房地产市场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导致种种腐败现象丛生,不平等的权力分配在土地一级市场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圈地热"已过去好几年的1996年,一份详细的资料记载着这样一些数字:1992年至1994年问,广东共发生各类违法批地、用地案件13849宗,涉及面积15.2万亩,其中属政府部门违法的占89%左右。在1996年广东省的查荒灭荒大检查中,查明因非农建设征而未用的23.8万亩闲置土地中,70%是政府部门所为。
权力不法使用者的盛宴——瓜分国有土地收益
  本节通过许多事实,展示了国有土地收益如何在和土地沾边的某些权力者的共同作用下,大量流失到个人口袋这一事实。并分析了"圈地热"给中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后果:首先,政府通过出让土地只得到很少收益,大部分收益都通过各种"灰色渠道"流失,从而使权力部门中人受益,形成了最具政治意义的收入分配畸变,并使中国丧失了一次积累建设资金的重要机会。其次,导致中国房地产市场商品房价高涨,以及供需严重脱节的状况,政府住房政策受到巨大冲击。
  尽管《土地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规明确了国家对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权,并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市场行为征税,但在划拨土地这个环节上却存在大量"灰色行为",所以事实上国家并未成为土地资源出让的最大受益者。权力介入房地产业,使"圈地运动"的早、中期参与者大发其财,已是不争的事实。据不完全的保守估计,在"圈地运动"期间,国有土地收益流失每年逾百亿元。
  在广东、海南、深圳、北海、上海等地的人都明白,只要和土地沾上边,几乎都有可能"发达"。从征地开始,为数众多的村干部和村土地经办人,以及区、镇、县、市国土和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几乎每个环节都需用钱来打通"关节"。"前门"往往走不通,最有效的办法是送"公文袋",袋里装上一扎一扎的现金,一般数目是几万人民币加几万港市。一位"圈地"的参与者曾绘声绘色他讲过他"腐蚀"广东干部的"送札三部曲":首先是问清该主管干部的电话号码、住址,第一次上门时提一些水果"投石问路",第二次再送"红包",以后就是面对面地"讲数"。而另一位则别有见解,说这些先富起来的广东干部对钱的兴趣已不是很大,倒是对北方(广东韶关以北)的美女垂涎三尺。于是他就投其所好,广揽美女做"公关小姐",具体的"服务项目"则事先讲好。这些在各个环节上流失的"买路钱"最后自然都计入成本,使市场商品房价格高涨。不少行内人士透露,这一类"前期开发费用"几乎占楼价的20~50%左右。中国这个低收入国家出现高收入国家房价的扭曲现象,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个原因造成。
  一篇题为《深圳市村镇土地管理中腐败情况调查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对"圈地运动"所引发的种种腐败行为有详细的说明。这篇调查报告谈到,仅在1993年上半年这一段短短的时间内,深圳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就收到有关一些干部利用村镇土地开发、转让之机进行贪污受贿活动的举报36件,涉嫌46人。其手法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是利用土地转让之机,依仗职权搞"台底交易",收受所谓"茶水费"、"好处费",数额动辄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二是利用经办转让土地的手续,与对方串通,瞒报地价,采用以多报少、大头小尾等手法,侵吞土地转让款;三是利用土地开发的审批权,与客户搞权钱交易,这在一些国土管理部门比较常见。他们惯用的手法是将申请拖着不办,然后看谁"醒目",谁"识做",谁的手段高明,吃喝玩乐一条龙,就给谁办理。深圳市宝安县建设局规划科副科长余强就是这方面的典型。这位职务不高但"权力"却很大的副科长利用审批权,先后索贿225万元人民币、313万元港市。至于利用区(县)、市、省三级多头批地弄"人情地"、"关系地"更是常见手法。仅深圳一地已经"曝光"的就有市房管局局长陈炳根,福田保税区主管地政规划的3名处长和一名科长,宝安的10多名村干部,以及因搞房地产开发而贪污受贿达800万元之巨的曾利华。一个长沙市国土局,从局长左天柱到下面的干部,就有10名因受贿而受处理。在号称"炒地"炒得发了疯的广西北海市,其中黑幕更多,在中央联合调查组经过两年调查才查清楚的有关北海"圈地"的贪污受贿案中,涉及人员达123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20人,涉案金额达1.1亿元人民币。北海市委的3个常委即常务副市长王芳春、政法委书记彭福钦、组织部长何有学均因大肆贪污受贿受到惩处。
  在这次"圈地运动"中,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将它的种种弱点暴露无遗:几乎没有任何有效的措施来制约地方政府人部分领导者在土地开发中决策的随意性。甚至已出现过这样的例子,一些不同流合污的国土管理干部,竟被当地政府领导以"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不合拍"、"胆子不够大"、"阻碍地方经济发展"为由,或调离领导岗位,或被降职使用。这些批出来的地很少进入真正的开发,大部分都被炒来炒去。广西北海市的土地,地方政府实行"低门槛政策",但在1993年上半年,这些土地经三四次转手后,市场价格涨至原价的一二十倍。广东淡水。惠东的地皮更是成了"要多少有多少"的无限供给局面。这些地方的土地价格随行就市,全视经办人得的"好处费"多少而定。一些能拿到"条子"批地的人,几乎不用资金,只需交一点点手续费拿到"红线图"后,便马上将土地脱手,立成巨富。重利吸引之下,广东附近的湖南、四川等地,大大小小的权势者多方筹集资金来广东炒地。1992年下半年,淡水"熊猫汽车城"项目告吹,惠州市政府决定于1993年4月份召开"土地清查联席会议",准备将资金项目落实不了的土地收回。不少圈占了大量土地的本地单位及人士事先得知这一消息,纷纷以重金回扣相许诺,动员各路神仙出动,四处拉买主,最高回扣竟达成交金额的10%以上。不少湖南人回去动员家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淡水、惠东炒地皮,一时之间,湖南不少县、市的党政部门和"能人",都争先恐后以各种名目,通过各种渠道向银行贷款,奔赴淡水去发"地皮财"。在"炒风"最烈的湖南省邵阳市和邵东县,就连教委、体委。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会这类俗称"清水衙门"的事业单位都不示弱,纷纷倾囊而出,把教育及体育经费全都拿出来,聊作"以钱生钱"的资本。一些曾参与炒地皮的人透露这种炒法对参与者的"好处":赚了,公家得"小头",送点钱回单位去交差,私人则得"大头",参与者和跟随坐镇的银行代表利益均沾;亏了,拍拍屁股走人,自有地皮和"红线图"之类的放在那里向单位和国家银行交待。湖南邵阳市一家工商银行挪用公款到淡水炒地皮所赚的钱,全被集体私分。截至国务院下令禁炒地皮之时,湖南省全省银行乱贷款、乱拆借投入到房地产上的资金已达数十亿。这些钱全被冻结在地皮上,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凡参加"炒地"的市、县至今还未恢复"元气"。
  在任何国家,土地都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更是国家积累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在有着天文数字般庞大人口的中国,土地资源的约束已经相当严峻。在人均耕地很少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大量出让土地有着双重目标:一是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来积累建设资金,这对资金匮乏的中国来说,确实非常必要;二是希望通过此举促进住房商品化,以利于我国在2000年时达到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的社会目标。但是由于权力的高度市场化和少数地方政府权力层的群体腐败,使实际结果远远偏离了上述目标。
  首先,由于一级市场上实行土地供给双轨制(行政划拨和有偿出让)模式,这就使大部分土地通过行政划拨流入二级市场,这部分土地基本上没有多少收益可言。而有偿出让的那一部分,由于缺乏地价评估、地价管理的行政法规和公开的地价标准,使许多地方的掌权者在有偿出让的过程中,为了从中取利,竞相压低地价,随意处置土地资产,造成国有土地收益大量流失。大量资料表明,中国土地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并不低,1985年一般城市地价约为5~8万元/亩,1988年上涨为15~20万元/亩。近几年沿海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的地价猛涨,己超过100~200万元/亩,有些黄金地段更高达700万元/亩。这些价格往往是一级市场的数倍乃至10多倍,价差在中间环节大量流失。所以不少地方的土地虽然大量出让,但地方政府却未能形成大的积累,只使不少权势者和参与炒地者成为巨富。有人。曾算过一笔详细的账,政府出让的大部分未经开发的生地或不完全具备"七通一平"条件的毛地,土地价格大多都很低。根据北京市黄金地段土地价格分析,未开发成熟的土地批租价格只占开发成熟的土地价格的10%,即:一块开发成熟的土地的价格,一般包含10%的土地出让金、30%的基础设施和基地处理投资,以及60%的土地增值费。也就是说,在中国这段时期这样一种土地供给方式下,政府出让毛地或生地,仅仅只能拿到二级市场上土地价格的10%。至于中国房地产业的利润,用行内人士的话来说是一个"秘密",即一个永远也无法测知其深浅的财富"黑洞"。每一个涉足房地产的人,由于土地的来源和拿到土地的时间不同,从而得到的利润也很不相同。总之,通过这种"灰色渠道"形成的收入分配畸变,诱发了社会道德的大滑坡,使社会秩序不可避免地。陷入动荡混乱,社会公众对于不公平现象的怨恨情绪普遍增强。
  其次,出让土地虽多,却井未使民众的住房问题得到多少实质性的解决。由于土地二级市场价格过高,建造以中下等收入者为销售对象的大众化住宅根本元利可图,开发商们纷纷建造豪华公寓和高级住宅,以港台人士和国内的"大款"为销售对象,这就使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陷入严重的供需脱节。据房地产业内人士对世界各大经济中心城市的楼价进行对比,我国中心城市的楼价已与英国、美国的中心城市不相上下,比加拿大、澳大利亚还要昂贵。据国家建设部公布的房地产市场数据,1995年我国商品房空置达5046万平方米,就在这些存量未消化之时,又有大量"增量"积压,1996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入3825.29亿元资金,而销售额却只有1340.38亿元。到1996年底为止,我国商品房积压已超过6800万平方米,由此发生的资金沉淀达1200万亿元。但其价格却使缺房的工薪阶层积毕生之力都无法购买。直到房地产价格连续跌了两年以后的1996年,在内地大城市如上海、北京,以及沿海的广州、深圳等地,一般规格的商品房每平方米价格尚需4000一6000元,一般省会级城市如武汉、长沙则需3000元左右。根据我国的收入水平,每平方米超过2000元的商品房价格,与工薪阶层的购买力相去甚远。商品房积压到1996年,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1996年9月27日的《北京青年报·青年周未》登载了一篇题为《为何炸掉花园别墅》的文章,这篇文章称,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的华兴花园小区,由中国华兴河北实业发展公司在前几年房地产热时所造的51幢别墅构成,因卖不掉而闲置了几年,最后在1996年7~8月间炸掉。下面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孟听采访华兴河北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时得到的回答:"花园别墅200多亩地,都是当时建委主任、规划局长亲自给我们做的规划,他认为在石家庄应该搞成一流的,不仅在外部建设,内部的配套设施,还有物业管理和服务都应该是这样的,到后来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建了51幢别墅。在卖的时候,卖得很慢,这样卖出去的,我们就装修,没卖的呢,仅仅是个外壳。另外从发展方向上来讲呢,别墅在石家庄的购买力是不行的,从布局上讲呢,规划局也同意把这10个小别墅去掉,改建普通住宅。从程序上都正规,从当前为居民提供普通住宅的方向上,这个也是社会需要的,再从资金上算经济账,拆掉的这10个也就损失了七八十万。但是盖出4幢楼赚的钱,那可就不是这七八十万了。这样从银行资金还贷款,那是一笔不少的效益。所以综合考虑以后我们就把它给拆了。对于社会的说法呢,从我们的角度不评论这个。因为搞房地产热的时候,大家也都在说热,冷的时候也都说冷,它在热的时候我们说冷,好多人都不理解。"刘冲的看法似乎在其它几家房地产公司那里得到了认同,燕港公司总经理郑鹏飞说:"高级别墅市场不接受它,不消化怎么办?扒掉以后盖多层。放在那儿积压,成本也居高不下,资金也占用了。往前追溯决策上有失误,因为不是他一家,是全国房地产的一个通病。随着1992年、1993年房地产热它就是一个通病,都是楼堂馆所、别墅,脱离了市场需要,尤其石家庄这个城市,虽然是个省会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都没有达到一定水平。"不管对这件事如何进行辩解,在建设资金短缺时期、老百姓住房紧张的情况下,发生这些事情总让人觉得这"学费"很不值得。
  从世界经验来看,房地产发育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人均房地产比重和城市化水平,二是社会资本积累速度。就第一个条件而言,我国人均房地产水平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城市化水平也比较低,这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有利条件。就第二个条件而言,这些年我国社会资本积累的速度相当快,但是分布却极不均衡,主要集中在7%的富裕及富豪型家庭手中。这些家庭一般己拥有令普通民众望尘莫及的住宅,其中有些家庭还拥有多套。而有购房需要的工薪阶层面对如此昂贵的房价,却并没有足够的购买力。也就是说,中国目前这个房地产市场之所以"人气"不旺,购买者不多,是因为这个市场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炒"上去的,而不是建立在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之上的。世界银行对许多国家进行调查后发现,住宅价格应保持在家庭年收入的3至6倍为宜,超过6倍则很难有市场。按1995年上海职工平均年收入9000元计算,一个双职工家庭年收人为18000元左右,其3至6年的总收入约为5.4万元至10.8万元。按照我国目前的商品房价格,一个家庭要购买一套中等水平、面积为70平方米的商品房,约需20~30余万元,绝大多数工薪阶层无论如何都没有这样的财力。目前在我国,除了就业政策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公共政策比住房政策对民众影响更大。这方面的挫折和失望越多,民众对改革的满意程度就越低。
  第三,借助"光环市场"和"环上市场"理论分析可以得知房地产虚热引发了潜在的经济危机。所谓"光环市场"是指超过实际需求的产品,即剩余产品的市场。这些产品在工厂里以积压、在商店里以滞留的形式表现出来,竞争越激烈,光环市场越大。光环市场虽然是由难以成交的产品构成的,却能造成虚幻的繁荣,如同一些星体所具有的光环一样,这些光环虽不是实体,却是真实的存在。"环上市场"是建立在光环市场上的市场。如房地产业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由于竞争,建筑材料的供应量将超过实际需求。如果实际需求量为1000套房屋所需的铝合金门窗,而供应量却达到1050套房屋的铝合金门窗,那么其中50套房屋的铝合金门窗则为光环市场。制造这1050套房屋的铝合金门窗的铝合金材料则形成了实际需求,其中50套门窗的材料则是建筑在光环市场之上的,称为"环上市场"。同时铝合金材料市场由于竞争又会形成新的光环市场。可以说,.光环市场如同沙滩,而环上市场则是沙滩上的巨型建筑。如果第一市场的剩余产品己达5%,那么第六市场则占30%。如果竞争白热化,第一市场的剩余产品率为20%,那么第六市场则会高达120%。如果第一市场因剩余产品的压力过大而崩溃,上面那些剩余产品比例更高的市场如第二、第三……第x市场则一定会像雪崩一样垮掉,没有办法能阻止这利崩溃。这是经济危机突发性强、规模巨大、波及而广的根源所在。本章仅仅只分析了一个与房地产业有夫的市场,而实际上房地产的相关产业有50多个,有间接联系的又还有许多个。由此可知,圈地运动造成的房地产虚热,会对中国经济有何影响。
  一份材料显示,从1987年开始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作为特殊商品开始进入市场以来,我国的土地资产就开始从各种渠道大量流失。据1992年初步测算,我国城镇国有土地资产价值至少达15万亿元,其中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占1/3,至少有5万亿元土地资产可有偿使用并保值增收,远大于全国国有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固定资产3.5万亿元。若5万亿元土地资产中每年有3%进入市场,按40%征为政府纯收益的话,各级政府每年来自划拨土地人市的纯收益约为600亿元。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事实上国有土地资产在大量流失和变相流失。根据多年来从实践中得出的经验,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渠道主要有以下5条:
  土地隐形交易经调查后保守测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因非法转让、出租和抵押等隐形交易而导致流失的国家土地收益,大城市年平均1500万元以上,地级市平均每年1000万元以上,县级市50万元以上,建制镇20万元以上。全国每年因土地隐形交易流失的收益至少在100亿元以上。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不到位按国家征税标准和征税范围,全国每年可收取土地使用税150亿元以上,而实际只收到30多亿元,流失高达120多亿元。
  土地出让金偏低在土地出让中,各地普遍以压低地价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协议出让土地的比重高达90%,而协议出让的地价仅为拍卖、招标地价的几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有的地方还出现了负地价。若真正按市场经济规则和价值规律科学确立地价,全国十地出让收益还可多收几百亿元。
  大量非市场形式供地和土地闲置变相流失土地资产尽管国家大力推行十地有偿使用制度,但大量本应以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用地仍以行政形式划拨,土地资产价值没有显化,没有地租收益。另外,城镇划拨土地存在大量闲置和低效使用现象。据测算,全国城市建设用地约4~5%处于闲置状态,40%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由此每年损失土地收益约800亿元。
  土地增值税征不到位尽管国家已颁发了征收土地增值税规定,但除少数省市开始实施外,大部分地区尚未开始征收,这也是造成土地资产流失的渠道之一。
房地产市场能否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本节指出:尽管建设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5条措施,旨在改变商品房严重滞销的局面;一些城市也纷纷出台了有关政策,"让老百姓买得起",然而收效甚微。因为这个市场需要政府、开发商、消资者几方联动,才能形成带有决定性的启动,否则就无法将潜在需求化为有效需求,还是不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1996年上半年,中国政府通过两次降低银行存款利息,希望以此启动市场需求,但到了11月份,已经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一政策目标将难以达到。看来在产品相对过剩的今天,与有效需求不足作"斗争",是今后比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必须应对的经济难题。选择房地产业作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启动点,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高层决策人士和部分奏折派经济学家瞩口的经济政策。8月,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人都相继发表谈话,表示要理顺政策,调整商品房价格,发展住房金融,通过降价处理和租赁的方式来盘活现有存量的房地产市场,以住宅建设作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启动点,带动其余50多个相关行业的发展。但在房价高涨、公众缺乏购买力的情况下,可以想象,要达到目的有相当大的难度。
第三章 经济改革的“瓶颈”——国有企业改革
第三章 经济改革的“瓶颈”——国有企业改革
  中国的国有企业反正最后都得走上改制这条道,问题是如果主动选择改革,所花的代价相对要少,社会震荡也可避免,现在被动流夫只使少数人得利,必然会酿成深刻的政治经济危机。
  欠债还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但国有企业不遵守这一游戏规则,日积月累,不但使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此付出高昂代价,还给中国金融系统深种祸根。
  计划经济体制积累的庞大遗产,企业职工理所当然应有自己的份额。
  ※ ※ ※
  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是不少人展开寻皿活动的重要猎物。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是旧体制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一大重要"遗产"。而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成了我国经济改革中一个非常难以通过的"瓶颈"。
国有企业改革的轨迹
  本节阐述了我国在处理计划经济体制遗产——国有企业的问题上所走过的"渐进式"道路和开过的种种"药方",包括自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摸着石头过河"进行的种种改革,以及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困境:想放手改革却没有找到"突破口"。
  之所以说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己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瓶颈口",是因为国有企业现在被"三座大山"压住。这"三座大山"是债务过重、企业办社会、冗员过多。这三大问题中,由于企业办社会和冗员问题牵涉到安定团结,以及社会承受力和政治承受力问题,并非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即便是在建立市场经济方面走得最远的广东省,也得在1996年初推出措施,限制企业经济性裁员。所以大家现在寄望于通过社会保险体制改革的成功来解决这两大问题。而债务问题因为已成为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障碍,并影响到国家财政,因此讨论得比较多。
  国有企业如何改革,这一问题早已成为近几年的讨论重点。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到作者成书这段时间里,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多少企业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理论界也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不再像以前搞"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股份制改造"时那样,总是乐观地预言"一包就灵","一改就灵"。因为在经10多年改革以后,大家已开始明白,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个经济制度创新的问题,从本质上来看,它是一个如何处理计划经济体制遗产的问题,而这正是转轨时期主要社会矛盾的集结点。
  自从1983年以来,中国的企业改革已经通过"渐进"方式走过了几个阶段:
  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推动企业走向市场。
  颁布《企业法》,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促使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贯彻《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划分政府与企业的权限.推动企业转换机制,政府转变职能,进而推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从利改税、放权让利到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从单项改革到多项改革,进而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风风雨雨十几年,什么药方都用过了,可以说还没有找到包医国有企业顽症的灵丹。如前所述,曾有部分经济学家提出用股份制改组国有企业,但是经过5年的试验以后,发现效果并不理想,只是使许多企业成了"翻牌公司"。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札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并将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十六个字。当时许多人的理解是:十六字真诀的要点是前八个字,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把企业的所有权和同有资产管理权划分开,确立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但这一条从理论上看起来似乎已经弄清楚的改制措施,而实际上可操作性不强:法人代表都是由上级机关委派的,且不知哪一天又会被更换,所有权又如何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更妙,总是琢磨着如何从国有资产存量中拿出一部分来作为"经营者产权"。按待"经营者产权"论者的说法,仿佛亏损连年的国有企业只要划出一部分作为"经营者产权",重新进行利益组合,企业马上就能扭亏为盈,资产就能极快增值。对这种说法,除了能分得"产权"的经营者之外,深谙中国国情的人士都不做此想——类似的说法在"股份制改造"时说得太多了。
  正囚为如何改还处于迷茫状态,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决策出台至作者写完此书时,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一直还停留在筹划阶段,实际动作很小。在没有找到更佳方案以前,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就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或"摸"着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改组;或"摸"着进行中外合资,利用外资"嫁接"改造老企业;或"摸"着进行破产兼并。受了"股份制改造"的启发,知道一家企业可以拆成若干股份,形同被人收购;也可以只卖少部分,自己仍旧控股掌握经营权。于是各地效益好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纷纷出售大比例股份给外商,人称"皇帝女儿嫁鬼佬",许多中国的名牌产品都纷纷挂上"中外合资"的招牌,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富有时代特色和富有中国特色的事情。这类"皇帝女儿嫁鬼佬"的事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有的是只卖一个企业,有的是卖一个集团,有的甚至是出售整个系统。
  国有企业"嫁"外啊,井非今日今时的发明。早在阴年代后期,就有人提出用外资改造老企业,组建"嫁接式"的中外合资企业。但因为一直想让外商"嫁接"改造经营管理不善的老企业,而这些企业缺乏吸引力,因此这项改革多年来没有成效。而现在"出嫁"的国有企业因多是"靓女",对于外商来说,通过购买控股权取得中国优质企业的经营权与无形资产,既可不冒办新企业的风险,又可以更快地打入中国市场,故此出资动辄逾千万美元,甚至逾亿美元。毫无疑问,这种"嫁接"是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一个重要契机,但并非所有的国有企业都可以这样做,大批国有企业只有另寻它途。于是不少企业就搞假兼并、假破产逃避债务,人称"大船搁浅,舢板逃生",即将债务及老弱病残留给原企业,将有效资产和技术骨干、精壮劳力组成一个新的企业,以规避债务,另谋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不免互相埋怨:企业抱怨政府部门始终不肯给他们彻底松绑,更有部分企业则抱怨政府没有给它们在融资上提供方便;而政府则不断发布各种统计数据,证明企业的毛病出在它们自己内部,与政府行为无关。到了1996年,中国国有企业发展的思路又出现一个新的转机:抓大放小,即抓住大国有企业,放开小的,让国有中小企业搞活。而许多半死不活的国有企业能不能搞活,却让人怀疑。以作者1995年10月到广东韶关的一次调查为例,就证明作者这种怀疑并非杞人忧天。
  笔者先后走访了10多位当地体改部门、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以及企业的负责人。他们对国有企业下一步的改革持不乐观的态度。体改委主任胡xx及企改科科长说,自从1984年以来,他们一直按照国家部署的体改方案进行,1992年以前主要在计划体制框架内作文章,围绕经营方式进行改革。直到1992年才开始进行产权方面的改革,搞了一些股份制企业,开始时因筹集到资金,运作不错。但到了1994年就出现困难,有几家股份制企业效益不好,股民意见很大。而一些厂长经理们开始因搞份制能筹集到资金,很欢迎改革,但后来分红的压力一大,就觉得上当了,不该搞,大家评价经营承包责任制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股份制则是"开错了药方"。
  这些在基层搞体制改革的人士反映说,当地除了破产这种改革形式没尝试过以外,其余所有的办法,如出售、兼并、租赁、承包都尝试过,没发现哪种方式是国有企业改革行之有效的"药方"。改革越到"深水区",就越缺少利益驱动机制。不少企业的经营者已丧失了改革热情,都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态度,大家坐在一起聊天时这样说:改革是找死,不改革是等死。大家也都知道不改革是没有出路的,但问题是出路何在?他们曾尝试过到香港去出卖中小国有企业,结果无人问津;回来动员职工买,但职工对企业没有信心,不愿意出钱买。他们认为,如果要出售企业,就不能过分强调"国有资产不能流失"这一口号,在产权界定方面要松动一点,否则就不会有人买。一位在财经委主持工作多年的负责人更是直截了当他说,国有企业从体制上来说有很大毛病,仅依靠经济改革很难奏效。
  在这次调查中,笔者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不少亏损企业的厂长经理对"政企分开"很有意见。细问之下,才发现他们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一点:政府不出面为他们到们行疏通,他们根本借不到钱。所以他们反对在企业困难的时候,政府割断银行资金供给的脐带。
总之,近几年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看起来轰轰烈烈,各类传媒不断报道它们在分流富余人员、制定公司章程及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如何努力掘进,但没有实质的进展却有目共睹。这一点有事实为证: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在1996年7月宣布,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结束,将从原定的1996年底延迟到1997年底。将这些事实联系起来,就知道国有企业的改革正面临着非常尴尬的局面:想放手改革却没有找到"突破口"。
无法回避的所有权问题
  所有权问题最终是无法回避的根本性问题,因为我国国有企业生存的背景是政府对各种资源的高度垄断,这就使得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成了一个悖论:在产权关系上,名义上的产权所有人连自己到底有多少财产都说不清,更无从谈得上如何支配及全权转让。"所有者虚位"的结果是使国有资产的财产权利私人化和财产责任公有化,使国有资产成为"内部人"的寻租对象。
  怎样搞活国有企业,这并不是时至今日才提出的新问题,早在中国经济改革由农村进入城市阶段之初,这一问题就已非常尖锐地摆在人们面前,并被当作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什么总是解决不了?其实只要将改革思路一理,就明白根源在何处了。
  所谓国有企业改革,有两个根本性的问题无论如何都回避不了。一是产权问题,二是企业的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是否相容的间题。绕开这两个问题去谈改革,肯定是徒劳无功之举,因为前者决定了中国企业行为政府化,而已经政府化的企业无法适应日渐市场化的外部环境。这一点己为事实所证实:在80年代末期,国有企业还只是"三分天下"的局面:三分之一盈利,三分之一亏损,还有三分之一暗亏。而到了1994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已扩大到48.6%,个别省份甚至达到60%以上。到1996年上半年就出现这样令人震惊的情况:这一年的头4个月累计,国有企业利润盈亏相抵后净亏损215亿元,而1995年同期为盈利151亿元;国有工业企业生产增速仅5%,明显低于正常运行区问,企业库存上升,产销率下降,出现了历史上少见的盈利不抵亏损的全领域净亏损。
  上述情况说明,国有企业要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
  研究中国18年的改革历史就会发现,中国的经济改革实际上是"逼"出来的,也就是说政府总是在局面无法维持下去的时候,才迫不得已背水一战,放手放权。18年前是农民活不下去了,于是就放手让农民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搞农村改革;在解决不了城市就业的压力以后,就放手让人们自谋生路,于是就有了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广东不是国有企业重地,于是放手让它搞改革,搞经济特区;而上海因是国有企业经济重地,国家财政命脉所系,前些年一直不让越雷池一步。而结果是放开一点就活一点,不让放开就死路一条。
  应该说,国有企业陷人目前这种困境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因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绕开一些根本问题进行的,也就是说一直是在外围作战,没有深入"病根"动手术。从浅层次看,造成国有企业困难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社会总需求得到抑制后,市场由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转为供求平衡直到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从而导致企业销售不畅的矛盾加剧,产品积压上升,生产率下降,产销率偏低。针对市场疲软这一问题,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连续通过取消保值贴补率和两次下调利率,指望此举刺激消费,降低产品积压率。但几个月过去,看来收效甚微。针对企业者化、技术落后的问题,政府则采取注入资金,大搞技术改造,对生产要素重新进行优化组合等方式,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但是在所有的措施陆续出台以后,并没有出现预期的结构大调整、技术大进步、存量大流动的局面。人们从各类传媒公布的消息中得知,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令人担忧:国有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问题突出,空壳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1/4,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家财政难以步人良性循环。而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平均达70%)这一事实,已使人们预感到:如果再不着手解决国有企业的深层次问题,任其将危机转嫁,最终的结果是拖垮银行,导致金融危机。
  国有企业现状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引起的。这个深层次问题就是前面所谈到的所有权问题和企业运行的外部环境问题,其实质就是国有企业的运行规则和市场经济法则能不能相容的问题。
  针对所有制改革问题,理论界倒是动足了脑筋,先是将"所有权"变为"产权","私营"变为"民营",使"产权重组"这一举措避开"私有化"的恶名,免受攻击。但在所有权这一问题上如何改革,一直存在互相对立的两种思路。一种思路认为"只有国有大中型企业才能救中国",另一种则认为只有私有化才能摆脱困境。这两种看法都把所有制的变革看作是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前者虽在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但却顽强地坚守"阵地","抓大放小"的决策出台后,它只是丢了效益不好的小企业这一块已成为"鸡肋"的资产;后者因一直存在事前的政治性制约,没法公开讨论而停留在含义模糊的口号上,井没有什么更明确的思路和实施方案。
  笔者在这里只能说一点:产权亦即所有权问题其实最终是无法回避的根本性问题,因为只有形成"所有者在位"的产权关系才能让企业的产权所有者有效地承担资产责任和财产损失,而且这一点恰好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中国国有企业生存的窄景是政府对各种资源的高度垄断,这就使得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成了一个悖论:在产权关系上,名义上的"产权所有人"即人民连自己到底拥有多少财产都说不清,更无从支配及全权转让"所有者虚位"的结果是使国有资产的财产权利私人化和财产责任公有化。所谓"财产权利私人化",是指国有企业的经理层又国有资产享有等同于支配私人财产的权利这一事实;财产责任公有化是指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产生的亏损,企业经理层均可不负责任,而由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亦即国家来负。这种既拥有支配财产权利却又无须承担财产风险的现象是中国国有企业病根所在,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一份难以消化、也不可能避开不加清理的遗产。中国经济发展目前己进入相对平稳的阶段,国有企业所有的问题都已暴露,但又还不那么十分尖锐,应该说是改制的最后时机。如果放弃这一时机,可能等到允许讨论之时,已经丧失了讨论的意义。目前的事实是:在许多中小匡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自发的或非正式的私有化,即未经许可而将财产转化为私人资产这种事情已经非常普遍。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国有资产流失的去向较集中,主要是由国有利集体企业流向乡镇、私营企业或个体户,由企业流向个人。如某国有企业曾发生较大资产流失13起156万元,其中12起130万元流向非国有企业,少数人在这种流失中获利。可以说,自实行承包制以来,国有资产流失的闸门就打开了,不少地方陷入一个"经济怪圈":一些国有企业越来越穷,职工收入越来越低,而承包人的私人财产却在不断膨胀。不少承包者将原企业弄得不死不活以后,就去另办企业或另买企业一展其当"企业家"的"凌云之志"——这种现象人称"穷庙富方丈"。在这样的企业,国家资产,职工血汗,最后都流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企业亏损累累,朝不保夕,职工们得到的只是一个企业空壳——"主人"名义和低微的收入。他们没有沦为新生的城市贫困阶层就已属万幸,以此观之,就可知中国的国有企业反正最后都得走上改制这条道,问题是如果主动选择改革,所花的代价相对要少,社会震荡也可避免,现在被动流失只使少数人得利,必然会酿成深刻的政治经济危机。
  在这个问题上需要说明的是这样一点:在产权问题上所受到的政治约束太多,而这一约束也并非是哪一个政治人物就能解除的。这10多年改革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是这样一点:只有在政治上具备可行性的政策才可能得以实施。某些政策经济上合理,政治决策程序上却无法通过,因此也无法得以实行,在这样的问题上批评政府也干事无补。关于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实际上就属于这类问题。而这一问题的无法解决,也就使国有资产成为"内部人"的寻租猎物。
  从1995年开始,国际经济学界在研究中国和前苏联东欧经济转轨时提出了一个"内部人控制"的概念,这个概念认为国有企业在转轨过程中或者由管理人员控制,或者由工人控制。在中国有必要对"内部人"这一概念进行修正:以国有资产不断流失这一形式表现出来的瓜分计划经济体制遗产这一过程,主要是由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与他们的少部分亲信,也就是经理厂长们本身无法回避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与办公室主任、人事部长之类,俗称厂长经理的"三驾马车"进行的,广大工人没份参与。而且更要注意的是,自从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厂长、经理们往往用自己的亲族成员做本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部分中、型企业家族化现象比较常见。也就是说,研究中国国有企业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必须注意这一事实:并非企业经理人员和工人共谋瓜分国有资产,而是企业经理人员小集团共谋瓜分国有资产。像"甘化窝案"那种全公司四分之一的员工利用职权侵吞公款的例子,在中国毕竟非常罕见。笔者曾与某市一位经济罪案举报中心的负责人谈过,他感叹说现在的经济犯罪分子手段越来越高明,即便有线索,追查起来也困难重重,除非检举者是负责人原来的亲信,如财务部长、办公室主任和人事部长等类原来参与机密者,才能提供一些举证材料,否则就很难查下去。他说,"作为一个公司老总,只要将财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这几个人'搞惦',这个企业就等于是他的私人公司一样。"这话说的是事实,笔者知道一个公司,该公司总经理任职四年,其主要业绩就是将该公司在市中心的地皮一块接一块地卖出去。据职工推测,通过这几次卖地,这位老总拿到私人腰包的就有一千多万元。该公司职工虽有检举者,但有些检举信却又回到这位老总手中,手写的信还交由人事部长查对笔迹。而这个公司下属的一家二级企业负责人只有40多万的行贿问题,却因该公司会计检举而被抓。由此可见在企业资产流失过程中,财务人员的配合相当重要。
  近两年一些国外的经济学者研究中国国有企业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得出了一些和事实并不相符的结论,如"内部人控制和经济的市场化为经营者谋取利益(合法的或非法的)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自由。一个经营者能够谋取多少福利或者个人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获取多少利润,所以能提高经营积极性",这位学者元疑根本不了解中国国有企业的"假老板"们获取利益是依靠哪些途径,事实上许多企业的经营者的个人利益是通过"富了方丈穷了庙"的方式来获得的,这方面可以举出很多例子。
  笔者曾为某公司策划过出让其下属企业一事,当时股份制公司比较难通过审批一关,其下属一家亏损企业正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人愿意出300万元买这"空壳公司",该公司总经理不同意。过了不到两个月,这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却以1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另一买主。为什么不是按市场规则价高者得?说穿了就很简单:据买方私下告诉别人,卖方负责人个人从中渔利60万元。
另有s市某。国有集团公司,牌子响亮,但连年亏损。到了1996年下半年,已有几个月发不出职工工资,公司账户上据说只有5万元。但这并不妨碍该公司老总同时养4个情妇,这4个情妇都有房有手提电话,其中有两位还有豪华车。该公司职工说,这老总养情妇的钱从哪里来的?还不是从公家那里想办法"挪"来的。
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法则的不相容性
  我国国有企业的问题主要是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的功能严重混淆引起的,结果使国有企业的游戏规则和市场经济法则不相容。不相客的第一点在于:国有企业的经理层所受到的约束不是来自市场,而是来自政府主管部门,这就导致国有企业的经理们将主要精力花在经营"领导"而不是经营企业上,从而使企业效益低下、大量腐败现象丛生;不相容的第二点在于:国有企业缺乏资本运营的概念,在资金问题上和银行现在的关系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并使我国金融系统祸根深种。
  现在还需要讨论在所有者虚位的情况下,企业的运行机制和企业的外部环境有多大相容性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针对"所有者虚位"所做的改革可谓是花样出尽: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集团化、企业托管……等等,但这一切近乎于纸上谈兵。在所有的改革中,成功的只有一类企业:"嫁"给外资且外资又是能"话事"的最大股东的企业。为什么会如此?看看这些企业,再看看民营企业,就不难明白,原因就在于民营企业的游戏规则和国有企业大不一样。民营企业的游戏规则与市场经济体制是相容的,而国有企业的游戏规则和市场经济体制是不相容的。可以说,我国国有企业的问题主要是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功能严重混淆引起的:政治系统的主体是政府,经济系统的主体是企业和财团,二者的功能混淆,其结果就是出现国有企业种种难以治愈的顽症。
  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体制不相容的第一点在于:国有企业经理层所受到的约束不是来自市场,而是来自上级,即政府主管部门。
  为什么在国有企业改革间题上中国这些年来花佯出尽,却难收实效?就在于大家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在四方那种股东主权的模式里,经理阶层的行为以及"道德风险"等问题,都是山外部股东来加以校正。而外部股东要发挥其作用,必须通过一个有效率的、具有评定公司价值和转移公司控制权功能的资本市场,还要通过一些其它的制度安排,如竞争性的、买卖经理人员和工人的劳动服务的劳动市场。但在中国目前这种转轨时期,这两种市场都是缺少的。正如在第一章中所说的那样,即便是改造成股份制的国有企业,其经营班子人员基本上由原来的班子演化而来,或由政府任命。后来一些地区搞的所谓"国有资产委托经营",受委托人其实还是由政府按任命干部的方式挑选,并且基本上是委托给原来的经营班子。这些由政府任命的各级厂长、经理们在企业内早就形成了强有力的控制,除了上级主管部门以外,没有任何一个外部当事人拥有决定或制约的权力,即便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也不能因为厂长、经理们经营表现不佳或有贪污读职等道德风险行为而将其解职。正因为如此,对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们来说,在现阶段"经营领导"(即维系好自己与上级部门的关系)比"经营企业"更重要。
  造成厂长、经理角色错位的根源在于体制。从理论上来说,作为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其职责应当是用自己的才学和胆识经营、管理好自己的企业,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但在这种体制下,面对现行任用、考察厂长的方式和标准,厂长们必然要产生对上的依附性、服从性和被动性。他们必须在"眼睛朝上"还是"眼睛朝下"之间作出选择。如果选择"眼睛朝下",将全部精力放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上,他们认为这只是出于良心和责任感的驱使。因为企业搞好了,可能既得不到提拔,个人的待遇也不会有大的改观。更让人想不通的是,往往一个企业搞好了,一些有背景的人就会觊觎这个位置,这时候,明升晴降往往是将原厂长、经理调离的常用手段。发生在黑龙江省的轰动一时的中联商厦总经理"刘云珍事件"和"世一堂"厂长"刘巍事件",就是非常典型的两个事例。这两位都是社会公认的能干企业家,但均因不善"经营领导"而被免职。选择"眼睛朝上",苦心经营好与上级领导的关系,即使把企业搞糟了,甚至弄得资不抵债,位子照样坐,待遇照样拿。即便把国有资产化为私人财富,只要上面有人保,也不会受到应有的制裁。面对自己的前途、命运,许多厂长、经理们都很"明智"地将很大精力放到了"经营领导",即经营人际关系上。保位于、保既得利益、留出路、压问题、盼提拔等等,就是厂长经理们花大力气经营人际关系的真正原因。在厂长、经理们还是"官员"、政企还未分开的利益机制牵引下,"经营领导"和领导被"经营",就成了中国国有企业所有顽症的根源。因为被"经营"的领导往往凭关系亲疏。个人好恶来选拔企业经营者,不幸的是企业的利益往往和官员们的私人利益相背离,其结果就出现了"内部人控制失控"的"代理危机",国有资产处于不断流失之中。可以说,中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如果不能解决"企业无上级",即企业经营者的产生机制问题,就无法取得决定性的成功。
  企业经理层"经营"领导层是一种极为恶劣的腐败行为,其后果相当严重且令人切齿痛恨。从现实来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贪污受贿。据统计,广州市1982年至1989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贪污受贿案件,76%都发生在国有企业;1992年至1994年,贪污受贿案中,发生在国有企业的占全部案件的70%。
  二是公款吃喝玩乐,据对大连、武汉、石家庄400多家高档娱乐场所进行的调查,有60%的公款消费者来自国有企业,有的甚至用公款支付赌博、嫖娼费用。湖北枣阳市是个100多万人门的县级市,每年用于公务活动的公款招待费近2000万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1/10。
  三是随意安插亲信,将整个企业变成等同于私人企业的独立王国。有的企业领导大权独揽,把国有企业当做自己的私人企业,大量安插自己的亲属、朋友,形成特殊的裙带利益集团,如深圳海诚商贸公司总经理文石兴,安排在公司中的亲友达130多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7%,其中担任中层干部的18人,占中层干部的31%。也正困其公司已家族化,所以他才能在那里为所欲为,成功地卷逃巨额公款出国。曾闻名全国的"改革家"、"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经理"、"劳动模范",并发明了企业改革经验《马氏管理法》(即责任价格控制法)的陕西内燃机配件一厂原厂长马宏业,是位人称"政治流氓、经济流氓、作风流氓"的五毒俱全人物,在他担任该厂厂长期间,该厂暗无天日,债务累累,职工饱受欺压,其办公室成了他玩弄女职工的淫窟。
  四是搜刮国有资产,或以任职的国有企业养自己在外办的"暗厂"、"暗店",致使"庙穷方丈富";或是如前所述在股份制改造和产权转让时,乱界定产权,低估国有资产,使自己及亲友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中牟利;或是将自己及其一家的吃喝住用、交通通讯等一切费用全由公家支付,等等。除了第一类之外,其余的腐败行为因属于"隐蔽"性质,在目前很难受到法律制裁。
  《工人日报》1996年5月川日发表的《是谁豢养了这只硕鼠》一文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辽宁省朝阳县试验设备厂原党总支书记兼厂长王香尧承包该厂,五年来毁掉了厂子,吃肥了肚子,捞足了票子,住上了房子,一走了之。已经半年多领不到工资的工人被激怒了。1995年8月22日,约200名工人集体找到朝阳县政府,要求向王香尧讨债讨房。在一位副县长的办公室,工人们堵住了王香尧。数十名工人声泪俱下地控诉他:"你把我们后半辈子的饭碗都砸了,还忍心花我们的血汗钱去买新房,你是黄世仁,还是共产党?""你家闺女结婚戴6个大金戒指,我们连退休金都没有了,你还狠心去买新房,你有良心吗?"身患癌症的王素琴和老伴都是该厂的退休工人,领不到工资,生活无着,急得当场抽搐……按说200多工人集体上访告"贪官",理应引起有关领导重视,事实上却仍无结果。直到1996年3月,由107名工人签名的揭发信交到记者手中之前,历时18个月,1537人次的上访,竟然未能触动工香尧这只"吃"公肥己的"硕鼠"丝毫,直到见之时为止,他仍然在经过两次装修的豪华新居颐养天年。
  以深圳市为例,仅从1993年8月至1996年5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国有企业中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384宗,占立案总数的48.4%;处理363人,其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共312人,占企业中受处理人员的77.04%。无庸讳言,这许多腐败行为都是和党政机关的腐败分子沆瀣一气,互相勾结进行的。可以说,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们只要"经营"好上级,这类公开和"隐性"的腐败行为并不妨碍他们稳坐厂长、经理宝座。
  这种腐败行为的后果是严重的:它破坏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妨碍了改革的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助长了腐败的恶性蔓延,使巨额国有资产处于不断流失之中;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降低了人们对改革的期望和热情……从上述这些后果来看,企业经理层"经营领导"这种行为的恶劣影响,怎样估计都不过分。
  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不相容的第二点表现在它缺乏资本经营的概念,在资金问题上和银行的关系不但无助于中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
  国有企业缺乏以资产运营为核心的企业运作机制。不少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在企业发展的问题上基本上依赖国家拨款、给政策。可以说国有企业普遍缺少一种"找钱"的思路,缺乏对低成本资金的利用,也就是说缺乏资本经营的经验。不少股份制企业利用发行股票筹集到资金后,也冈经营不善而使资金亏损。
  实行"拨改贷"以后,许多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几乎全部未源于银行贷款,差不多等于白手起家,无本经营,这就造成了很多国有企业高达75%以上的负债率和极高的利息成本,有的甚至高达100%。据国家计委的资料显示,1993年国有工业企业负债率平均达68.2%,若扣除潜亏、明亏、挂账等各种侵吞资产的情况后,实际负债率为76%;若按"两则"实行后的调整数字估计,国有资产现有资产负债率平均为83%。而且这些债务的来源单一,主要来自银行贷款,大多数债务的偿还可能性很小。由于企业和银行的历史关系如此,今天这种惜贷关系也使企业喷有烦言,认为不少利润转移成融资成本,利息与利润的变化加重了企业的负担:1980年利息与利润比卒是1:0.033;1990年是1:1;1995年是1:1.73。这样就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企业需要银行俏贷,而惜贷的高利率加上惜贷成本(如信贷员的"回扣",银行负责审批者的"好处费"以及惜贷关系建立过程中的大虽"交际费用"等等),又使企业不堪重负,于是从拖欠贷款到逃废利息,银行的烂账不断增多。信贷资金过多沉淀,金融风险不容忽视。1996年年月,广东某市体改部门对辖内的金融机构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各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流通延缓,风险上升。该次调查涉及的金融机构(含网点)共有870个,总的存款余额(账内外)64.37亿元,总的贷款余额(账内外)71亿多元。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64.37亿元存款,该市可用的信贷资金只有48.3亿元,而实际贷款余额为71亿元,存贷比例失调,各家银行为弥补逆差,主要靠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平衡,超负荷经营十分严重。
  这次调查对"三项贷款"的分析表明,"三项贷款"所占比例逐年增加,实际上能按时、安全还回来的贷款所剩无几。整个银行系统的经营效益并不比国有企业好多少,调查显示,该市银行1995年亏损3.5亿元,1996年上半年的亏损数字是2.86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亏损2.44亿元,占85.35%。1995年,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年收息率为28.69%,1996年上半年下降到18.64%,银行的经营举步维艰。贷款回流率和信贷资金用转卒下降,减少了可用资金,使银行的资金运作更加困难。大量银行信贷资金的沉淀,削弱了银行的应急偿付能力,一旦触发挤提存款风潮,就会由于难以确保提现而触发支付危机,进而导致金融风波。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广东除广州、深圳之外,大多数地方的银行经营不尽如人意,潜在的金融危险是存在的。广东在全国的银行中还算是实力雄厚者,其它省的银行状况只会比广东更差。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1996年7月15日透露,我国国有银行逾期贷款和到期还不了的贷款,大约占20%的比例。其中12%是逾期贷款,6%是企业逾期三年但企业并没有破产的贷款,2%是企业开始破产的那部分贷款。戴相龙估计,目前我国银行呆账比例大约在3%到4%,为此,央行每年从贷款中提取1%的呆账准备冲销,1995年冲销了200多亿元,1996年可能会更多一些。据《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11月7日登载的一条消息,某省人民银行一项调查结果使人触目惊心:该省三年累计破产企业479家,破产时资产总额22.7亿元,而积欠银行贷款本息高达26.6亿元,银行信贷资产面临极大风险。而另一份调查也指出企业"破"银行"产"的潜在可能性:某地到1996年6月末,正式破产了54户企业,资产总额达2.212亿元,而负债总额却高达4.9413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23%,已严重资不抵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破产企业积欠银行贷款本息3.8315亿元,是破产企业资产总额的1.73倍。在已清偿完毕的42户企业中,银行所得微乎其微,清偿率只有3.3%。照此推算,全部企业清偿完毕的诸,银行也只能得到1265万元的清偿,将有3.705亿元的信贷资产付诸东流。
附文:国有资产的流失
附文: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总量知多少
  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是国内外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虽已存在,但暴露得并不充分。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新旧体制并存,多种经济成务并存,产权关系不清与产权管理缺位并存,使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日益严重。至于到底流失了多少,由于"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和统计方法的不一致,目前还没有一个关于国有资产流失总量的准确数据。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现有的统计资料、抽样调查和典型案例进行初步分析,并推算、汇总,得出的基本判断是:从1982年到1992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损失大约高达5000多亿元。这个数字大约相当于1992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量26000多亿元的1/5,比1992年财政总收入418s亿元还多800多亿元。即便按这个据说是"比较保守"的数据计算,我国目前平均每年流失、损失的国有资产也达500多亿元。这即意味着我国每天流失国有资产达1.3亿元以上。1994年全国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有12.4万户,全部资产损失达2231.1亿元,全部资金挂账2206.9亿元,损失与挂账合计达4438亿元,占12.4万户国有工商企业全部资产的10.7%。流失情况的严重,可以从下列事实略见一斑:1995年国有资产管理局共收到举报160件,直接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2起,到1996年3月结案8起,这8起案件就为国家挽回损失15亿元,平均每件涉及金额1.9亿元。1996年又查处国资流失案件300余起,挽回损失21亿元。
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
  国有资产的流失,可说是一个立体的过程。据国有资产管理局调查,造成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目前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时期,新的管理体制尚不完善,许多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和配套。流失的渠道则有下列多种:企业经营亏损和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进行中外合资、合作和股份制改造中,国有资产流失;资源性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指对各种矿产资源、森林、草场的乱砍滥伐和掠夺性开采);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指境外国有资产管理者利用手中权利,采用转移资产、参与炒股票和期货等括动,侵占国有资产)。有些国有资产的流失,绝非各级国有资产管理者缺乏管理经验,相反倒和部分企业负责人积多年管理经验,精通在国有企业中如何钻空子去巧取豪夺有关。国家审计署1994年对煤炭、电力、化工等行业的187户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情况进行了调查,据测算,囚企业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占流失总量的70~80%,主要责任在企业自身;部分企业领导缺乏法制观念,为了个人和小团体利益,千方百计地挖国有资产。主要手法有下列数种:
  1、通过不提折旧和大修理基金、费用支出挂账等方法,搞虚盈实亏,或通过虚列、多列成本,截留转移收入,搞虚亏实盈。如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原经理及有关人员,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账册,转移资金达1900多万元,给国家资产造成严重损失。
  2、偷漏国家税收和私设"小金库"。由于管理不善,相当多的国有企业存在账外国有资产。账外设账是使国有资产脱离监控并导致资产及其收益流失的典型做法。据清产核资第一期40户工业企业统计,账外固定资产净值达3.69亿元,占清查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净值的1.16%。按照这个比较保守的比例推算,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账外国有资产净值可达146.7亿元。如果加上大量预算外企业的账外国有资产,这个数字会更庞大。
  3、趁新旧制度转轨和产权变动之机,有意少计国家资本金,低估国有资产或低价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等等。武汉市武昌区审计局的市训。表明,1993年7月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之后,数额巨大的国家资本金被合法地计入了法人资本金。该审计局对10户国有企业审计发现,50%的企业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错误,共少计国有资产256万元。
  4、在股份制改造中,对国有资产不评估或者低估国有资产的价值。有的企业任意设置"企业股";有的则以低价或无偿的形式设置"内部职工股";有的地方则以明晰产权关系为名,把国有资产'低价卖给个人,搞成了"负债持股"。在红利分配时,国家股和职工股问股不同利,造成国家股比例下降。如上海飞x股份有限公司曾规定,国家股不享受一次性送股权益,仅此项就使国家股本损失471.15万元。武汉市某股份制企业1988年至1992年分红,国家股分红率为11.5~13.7%,社会公众股为17~17.5%,内部职工股为20%。搞合资、联营等公司却启用国家资金,打着全民的牌子,但资产和效益却不进入国家收益。审计署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平常对财务基础工作做得好的、被认为"信得过"的企业,在当前企业制度改革中,这类违法违纪问题也有抬头的趋势。
  5、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本累积性流失。一些国有企业为了安排子女、家属就业,投入大量资金、技术、物资开办大集体等各类"三产"产业。或让出适销对路产品的经营权给"三产"公司,或将国有企业的某个车间整建制地划出成为"三产"公司,或者为"三产"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在进行这些产权转移程序时,仅凭协商或领导意见确定,手续不全,资产转移元账可查,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辽宁省某市一大型自有企业在生产资金大量不足的情况下,将11万元资金无偿借给所属集体所有制公司,长期无人过问。该厂阀门厂、橡胶厂也存在类似问题。鞍钢和华北电管局办了许多集体企业,据介绍有2.5亿元称之为长期贷款或投资给了集体企业,这笔资金既未按资分利,也没有相应增加投资份顶或收回。从全国清产核资第一期5i户试点企业的不完全统计来看,集体企业无偿占用的国有资产达1.63亿元。据此,按集体企业元偿占用0.01%的国有资产来推算,全国各类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有资产至少也在190亿元以上。
  6、公开侵吞国有资产。企业亏损,经理发财,这种"富了和尚穷了庙"的情况在全国相当普遍。一些工商企业明明知道所购原料、货物是残次品,却按正品价格购入,明明是优质畅销品却低价脱手,慷国家之慨,得个人之实惠。据《辽宁日报》一位记者调查了解,辽宁一家手表公司曾是全省有名的创利大户,产品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达7%,年上交利税1亿多元,但近年来该公司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经济效益逐年下降,最终亏损3000多万元。该公司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是有关人员损公肥私,侵吞国有资产。例如公司要进一批自动车床,本可以从厂家直接进货,却转一个弯从私人手中买二手货,经理从中得"好处费"。一些个体户给正副经理一些好处,就可以从公司得到廉价原料和设备,转手高价卖出,便可谋取暴利。某个体户1992年通过这一办法获利几十万元。这家公司零部件质量好是出了名的,不少名表的机芯都用这家公司的部件,但该公司1992年和1993年残次品损失分别达到340万元和640万元,占当年成本的10%左右。据了解,许多部件并非真正的残次品,只是被当作残次品处理而已。
  7、对外贸易中逾期货款不能收回,大量外汇滞留损失在外。据有关部门统计,1991~1994年间,中国各种涉外企业逾期末收汇总额达89亿美元(包括对外工程承包款)。造成拖欠的表面原因似乎是企业行为失误所致,但深层次原因却是对国有资产的监控不严。据专门从事国际商债追讨的某公司代表对我国被拖欠货款的统计表明,国际拖欠案直接起因中,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或货期有争议的占25%;严重管理失误的占10%;其它原因占5%。形成国际拖欠的国外因素,主要是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国开放之初,外贸公司人员与管理者还未完全熟悉国际操作规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态,或用人情和小恩小惠等方式,将有关人员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心理攻破;或在合同条款和操作方法上设下圈套,为拖欠制造理由。国内因素则主要是由于我国外贸公司体制与现代化的国际经贸发展要求不适应,一些公司管理水平和业务人员素质差,外贸企业运作中的行为规范管理不严格,及国有资产自我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原固,导致对外贸易活动中纰漏百出,为对方拖欠货款埋下隐患。经两年来对几十起不同类型国际拖欠案的调查,发现外贸业务中突出的问题为:
  (1)不经资信调查,贸然与新客户签约。
  (2)过分信任老客户,公司收汇管理不严格。当老客户忖款出现异常时,不做资信调查,从而丧失了避免风险的机会。
  (3)货物质量有问题,授人以柄。外贸出口中不按时交货,货物品质、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外方索赔现象时有发生。
  (4)合同条款有纰漏,业务操作不规范。有些合同货物品规格不具体,违约责任不明确,支付条款不对等,出现争议难以解决。而当对方出现拖欠货款行为时,中方外贸单位普遍出现"重关系,轻索赔"的现象,宁可国家利益受损失,也不愿或不善于诉诸法律,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有个别公司选择国外不良讨债公司,追款不成反受其害。据统计分析,目前,国际拖欠案国内发案地区已由1980~1990年的集中于沿海大城市及经济特区,移向1990年~1994年的内地省市,并形成最新趋势,即向缺乏外贸经验的地区和公司移进。
  8、国有资产在担保中流失。近年来,辽宁省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轻率地为别人作担保,使国有资产流失。1994年该省对15起大案进行调查,经济担保近亿元,损失额超过5000万元。
  上述只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渠道而已。至于在实际生活中,手段更为繁复。以深圳特区为例,截至1995年3月底,全市共清退挪用、惜用和拖欠的公款计人民币2.69亿元,港市637万元,美元548.8万元。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有:某国有大公司的总经理,将1000万元巨款私借给个人做生意,从中捞取好处;另一公司经理则以假发票、假迸货单等形式,将3920万元港市汇到香港,借给他人做期货,造成严重亏损。深圳监察局组成调查组前往调查时,还发现该公司违反有关规定,将业务折扣款3000多万元港市存放境外。另一会计事务所所长王某,则用公款为女儿购买商品房和炒股票,仅为自己购买高尔夫球会员证就花了35.79万元。这类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长期挪用、借用和拖欠公款,将公款借给外单位或亲友使用,长期拖欠承包款或不交租金,擅自动用公款炒股票、炒房地产中饱私囊,挪用公款购买香港或外国护照,借用、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为个人经营牟取私利等问题,在深圳一些单位里非常严重。
  最值得深思的是还有社会无业人员参与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发生。1994年10月,深圳市监察局查处一宗涉及社会无业人员以公司名义代签合同骗走国有资产30万元的案件。据该局披露,此类情况还有数起。主要方式有:
  (1)一些社会无业人员以所谓"能人"的身份,用投机取巧的手法混进企业,甚至充当领导或负责人,阴谋得逞后,就大肆挥霍侵吞国有资产。
  (2)千方百计利用熟人、朋友签合同,代做生意,从中谋取好处费。
  (3)利用亲属关系户的权力代担保贷款,有计划有目的地实施侵吞国有资产的图谋。
  (4)混进企业后为所欲为,视国家资财如水,坐享其成,失职读职,不负责任,造成企业巨大损失而无法追究。
  这些无业人员侵吞国有资产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一是这些人带着贪欲而来,时刻虎视着国有资产。二是侵吞手法更加狠毒,不顾后果。三是对企业。没有法律责任,对企业行为也极不负责,问题发生后也难追究,结果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政府和理论界人士也早已注意到,只是如何遏止,至今也未想出任何行之有效的方法。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状况。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潘岳表示,1995年以产权变动、产权关系混乱造成的流失为查处重点,并搞好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改组、公司化改造、境外资产、黄金资源和土地资源等方面的资产流失调研,为以后的查处作好准备。
几个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事例
  被"蛀虫"至空的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公司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公司是深圳市几个大企业之一,在其兴旺时期,曾创下年利润过亿元的纪录。但是近年来由于该公司存在一大批蛀虫,和外人里应外合,挖空了企业。这个企业是如何被蛀空的呢?这里聊举几例:
  孙勇,原东部开发(集团)公司属下大鹏水产养殖公司经理,他和卢某某采取签订假合同的手段,诈骗营口市肉鸡场和大连供销公司海味分公司无头对虾437吨,价值分别为165万元和1457万元,转手卖出后,在澳门赌场输掉900多万元,又携款外逃,至此事见报时为止,人们不知他的去向,只知道他携带的是秘鲁护照。他的上级公司东部开发(集团)公司负有连带责任,最后只得按法院判决乖乖把钱交出。
  刘建一,东部开发(集团)公司规划开发部业务员,他于1987年代表本公司与,西国际技术合作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梅列经济发展公司及广东省番禹市医药批发部签订玉米和药品供货合同后,把收到以上三个单位定金中的128万元,转汇他处,并化为己有,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这边事犹未了,那边纠纷又起。云鹏企业公司贸易部业务员王某携,款320万元外逃案正在处理,冻兔肉出口赔偿案的法院判决又送达。有的是签订合同时不严谨,有的是办理手续时不完备。1988年初是东部开发(集团)公司不景气的时期,而当时的主要领导却热衷于1988年国际武术节,由总经理亲自在关于委托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公司等为"1988年中国武术节"承办吸收国内外赞助捐款及物资工作协议书上签字。这张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空文,使东部开发(集团)公司轻易地从银行贷款200万元,汇人"组委会"专设账户做保证金。但是"组委会"所提的一揽子进口物质计划未获国家批准,致使保证金不翼而飞,上告都找不到诉讼主体。就这样案中套着案,60宗连环案困扰着企业整整5年。到1995年初,总算是以5000多万元的赔偿及费用基本了结。
  吞食企业的"法人代表"
  广东省惠来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是40多年来新老工人拼生拼死,用血汗凝成的集体企业。自企业成立以来,工人均按规定,上缴每月工资的25%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在工人的努力和积累下,"一建"在60年代购买了5000多平方米的土地建了泥、木、锯厂房和水泥预制厂,并先后添置了大量的机械设备,使"一建"成了惠来县一家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集体企业。然而自1987年建委任命了一名叫方乌利的人到"一建"当总经理,情况就改变了。方乌利上台7年的结果是"一建"冒出了一份由全体职工签名的申诉书。申诉书歹"举了方乌利"勾结支部书记方本池,私自变卖集体企业,毁公肥私"的种种行为。申诉书递交的时间是1994年4月17日上午。
  申诉书说,1993年1月,方本池私下将"一建"600多平方米的厂房以13万元的价格卖给邻居某单位,资金至今未入账。方本池对工人们辩称,他将来买地归还公司,但至上诉之日止,未见地在何方。
  方乌利近两年来大量私卖建筑器材,将库存的设备材料低价销尽。
  1994年初,方乌利和方本池将3000多平方米的机锯厂房和2000多平方米的预制厂房以相当于当地地产1/5的价格(40万元)贱卖给一名叫方武科的包工头,虽经工人多次上访抗争,方经理和方书记后来皆承认"做法幼稚",并保证收回被卖出的厂房,但至工人申诉时止,厂房并未收回。
  方乌利挪用公款,公司财务混乱,账目不清。
  职工们称,由于公司存在上述问题,到职工上诉时为止,"一建"实际上已经瘫痪,如果政府不抢救,"一建"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化为乌有。
  职工代表方丕说,每次职工们对方乌利等人的做法提出质疑时,通常要遭到方乌利等人的抢白:"我是法人,我说了不算谁说了算?"
  面对方乌利等人对"一建"的至食,职工们无力制止。以往能反映职工意见的职工代表大会,在"一建"也名存实亡。多年来"一建"职代会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听一听方乌利发布决定而已,根本无权对决定作出支持或否决的表态。"一建"职工们聘请的律师、广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文阳先生认为,就"一建"的历史而言,即通过该企业资金积累的途径和构成来看,职工理所当然是企业主人,或者说产权属于职工。然而,"主人"的财产却被方乌利打着"法人"的令牌一天天蚕食。职工们最终迫不得已选择向新闻界和政府投诉,本身就说明其内部缺乏约束机制。
第四章 中国当代寻租活动产生的根源分析
第四章 中国当代寻租活动产生的根源分析
  这些年来,中国总是在腐败积累到一定程度,民众愤怒也积蓄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来上那么一场"反腐败运动"。
  德国的哥汀根大学在一项评估报告中列举了全世界41个国家的清廉度,中国大陆被排名于第40位。
  如何遏制腐败,防止进一步"软政权化",阻止分利集团与政治结盟,在中国目前其实已经是关系到改革成败的关键问题。正是在这一问题上,中国已经泥足深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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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租活动的社会根源
  关系网——寻租活动的神经网络历史上的"贪渎文化"与今日寻租活动的文化继承关系
  寻租活动的社会成本
  建立道德和政治责任是改革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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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将集中讨论当代中国各种利益集团开展的寻租活动产生的根源及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影响。毫无疑问,这18年改革当中,拥有庞大国有经济的政府及各种由政府掌握的资源,一再成为各利益群体寻租的猎物;而政府部门中的不法分子则将企业以及其权力所辖范围视之为其"索贡"的对象。在对历时18年的经济改革作出评价时,最让国民在道德情感上不能接受的社会变化之一就是腐败行为的泛滥。在前10多年,还有人认为腐败只是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特产",因为在这一地区,几百万元乃至数千万元的贪污受贿案件层出不穷,"中国第一贪"的"桂冠"在几年之间已数易其主:首先由中信实业银行行长高森祥夺得;未几又落到深圳某公司广州分公司经理曾利华头上;不到半年又冒出了一个贪污1300万元的巨贪一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处长王建业;这一纪录旋即又披深圳市建设银行职工梁健云以两千万之巨加以刷新。但是无锡邓斌j匕京王宝森与陈希同一案,以及贵州阎健宏案又使中国人认识到:一向被视为首善之地的京都和以贫穷着称的贵州,贪污腐败之风也未遑多让。而这些已曝光的还仅仅只是贪官污吏中的一部分,事实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所一再指出的那样:卷进经济犯罪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增多,其中还包括一些高级干部;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索贿受贿、贪赃在法、徇私舞弊等犯罪问题严重;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携巨款潜逃情况突出;内外勾结、共同作案和跨地区、跨国犯罪的情况突出。这种大面积的腐败行为已使改革的声誉大大受损,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危及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
寻租活动的社会根源
  转型期的中国尚处于模拟市场经济阶段,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目前还不具备。由于政府在配置资源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使得政府成了各利益集团寻租的猎物。当前寻租活动主要集中在几个"点"上:权力的集中点;体制转换的交汇点;监督系统的乏力点;法律政策的滞后点;人、财、物需求的关节点。
  这种腐败行为,中国学术界原来称之为"权力经济",或日"权钱交易";政府的法律用语则统称为"经济犯罪"。在国际经济学界,自安·o·克鲁格在70年代创立"寻租"理论以来,有关由于政府行为而产生的腐败现象,统统被纳入这一范畴加以讨论。最近一两年以来,有关寻租的讨论在中国经济学界已成为一个最富刺激性和最具挑战性的研究领域。只是这种较分散的"讨论和中国目前的大面积腐败比较起来,就显得力度和深度都远远不够。按照通常的说法,寻租行为就是寻求直接的非生产性利润。寻租主要是通过政府影响收入和财富分配,竭力改变法律规定的权利来实现某个人或某个集团的利益。寻租的对象主要是政府官员和国有资产,寻租的特点是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得到占有"租金"(即"超经济暴利")的特权,所以寻租活动往往伴随着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这种寻租活动只耗费资源而不创造社会财富,或者说它只是一种为单个企业创造利润而不为社会创造财富的经济活动。寻租活动的泛滥,为任何进步的法律制度所不能容忍。
  在这里有必要区分一下中国当前寻租活动的性质,即这种寻租行为是属于"事前寻租"还是"事后寻租"。"事前的寻租活动"是指各种利益集团付出努力和资源来影响各种政策的出台;"事后的寻租活动"是指各种利益集团利用各种政策空隙寻找租金。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说,通过各种途径影响政策山台这种事前的了租活动同前还很少;更多地是利用各种政策缝隙来寻找租金。只不过由于中国转轨时期的体制漏洞非常之多,所以寻租活动的伸展天地相当广阔。
  中国的经济改革,从体制上来说就是变计划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体制。目前只能说我国尚处于模拟市场经济阶段,因为市场经济所具备的基本要素——由市场配置资源,目前在我国还不完全具备。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尤其是在稀缺资源的配置中,远不止是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在对目前这种财富分配格局起决定作用的几次大的资源配置当中,如价格双轨制。股份制改造以及后来的房地产热中,都是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代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职能,进行资源配置,从而造成政治系统和经济系统的功能严重紊乱;攸部分人得以利用手中权力,在这几次改革中进行着肆无忌惮、人规模的寻租活动。
  从这几年中国各地不断公布的案例来看,当前的寻租活动主要集中在几个"点"上:权力的集中点;体制转换的交汇点;监督系统的乏力点;法律政策的滞后点;人、财、物需求的关节点。这种以权力型经济犯罪为主的寻租活动的肆虐,严重阻碍改革开放的进程,使社会付出了高昂的经济代价,并引起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的恶性畸变。
关系网——寻租活动的神经网络
  中国现阶段,存在着一个既不同于计划体制,又不同于规范化市场的资源配置系统,在承担着现阶段的资源配置功能。寻租活动的展开,主要是通过一种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这种非正式社会关系网络由子能够牵动诸多资源的流动,影响其流向,因而成为一种具有资源配置功能的资源,并进而威为寻租者逃脱法律制裁的依仗和凭籍。
  近10年来,中国出现了一批以非常速度积累大量财富的富豪。但仔细推究起来,就会发现一个特点:这些富豪当中的相当部分,都是通过非市场手段致富。且不去讲那些有资格直接参与资源分配的掌权者,侵吞国有资产致富的企业"内部人",以及在价格双轨制下、股份制改造活动中和房地产热中富起来的一批人,仅仅以那些从表面上看来和权力似乎毫无关系、在改革中获得异乎寻常发展的民营企业为例来加以研究,就可以明白非市场手段在现阶段的重要性。从表面上来看,这些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似乎都是通过市场行为获得发展,但只要仔细深究内幕,就会在其中发现寻租活动的种种痕迹。这些乡镇企业从无到有的壮大,固然有赖于乡镇企业家们的眼光和勤奋,但更有赖于大量资源的投入。而大量的资金、设备、原材料、技术等资源,又是怎样聚集到这些民营企业中去的呢?答案是明显的:既不是通过计划调拨,因为这些民营企业处在计划体制之外;也不是通过市场,因为在目前这种.尚缺乏法律规范保障的市场上,这些民营企业如果真是通过市场获得原材料、技术、设备和资金,恐怕遑论发展,维持下去都属不易。
  事实是:存在着一个既不同于计划体制,又不同于规范化市场的资源配置系统,在承担着现阶段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在我国寻租活动的展开,主要是通过一种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的。这种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乡、血亲、姻亲、朋友和同学等关系。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如果说在80年代,这个关系网尚有一点人情味在里面的话,那么到了90年代,这种人情味就几乎没有了。一方面,即便是上述关系,也还需用金钱努力编织,否则很快就会被从关系网中抛出来;另一方面,只要有金钱开路,即便不是上述关系,也能将其编进关系网中。因此所谓"关系网",在目前的中国,其实就是进行权钱交易的神经网络。许多国有资产事实上就是通过"内部人"和关系网的作用而流入私人手中,这一点在前面几章已经谈过。这种用金钱编织的"关系网"参与作用的领域极为广泛,包括建厂、联营、转产、获得业务项目、购买原材料、产品销售、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
  非正式社会关系资源由于能够牵动诸多资源的流动,影响其流向,因而它早已不仅仅只是一种有经济意义的资源,而是一种具有资源配置功能的资源。可以说当代中国的企业经理们,无论是身在国有企业,还是身在乡镇企业,没有一个人不明白非正式社会关系在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至于为官者,自然更明白在致富的道路上"官商结合"的"必要性"。"公共关系"这个词在我国近年来频频使用,其社会背景就是如此,只是其内涵和它在发源地的内涵已大大不同,成了请吃请喝、送礼行贿、美色"攻关"等诸种拓展非正式社会关系活动的代用语。从单个企业来说,运用非正式关系获得资源,交易成本较小,可以使自己在同类中脱颖而出。但是从全社会来说,利用这种非正式社会关系分配资源的结果是使社会付出了无法用统计数字计量的巨大财富——社会道德和政治责任。
  如果仅仅将关系网的作用理解成只在资源配置中起作用,那也是对中国现在的国情一种很不到家的认识。这些年来,中国总是在腐败积累到一定程度,民众愤怒也积蓄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来上那么一场"反腐败运动"。在这些运动中也总有那么一些人落人法网,被传媒大曝特曝其腐败事实,以作为反腐败的实际斗争成果。但时隔不久,腐败之风又卷上重来,或者就在反腐败之时,也还有人顶风作案。究其原因,其实倒也不是"杀鸡猴不怕".这些人有前赴后继、不怕杀头的勇气,是因为在庞大的关系网保护下,不少腐败分子根本就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1995年1月《中国青年报·经济监讯》有一篇题为《基层央行执法乏力病因透视》的报道,就很好他说明了在关系网作用的笼罩下,人情渗透行政执法过程中,社会惩罚变得软弱无力的社会现实。这篇报道说,对基层专业银行进行稽查监督是各基层央行的基本职能之一,但许多基层央行在履行这些职能时,往往软弱无力,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央行与专业银行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裙带关系,结成了撕不开、扯不破的人际关系网",在央行和专业银行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代为安排子女、亲属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关系网笼罩下,一查出问题,"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是否处理、处理轻重又自然而然成了挠头的问题"。至于各地关于一些地方恶霸依赖关系网保护逃脱法律惩罚的事情,更是时常见诸报端。
  中国自1993年10月1日起实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这一法规言之凿凿地花了第十二章整整一章的篇幅规定了"回避",如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检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第六十二条则规定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第六十一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第六十三条则规定国家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除外,等等。其实深诸中国国情者都知道这一条例在不少地方都形同虚设,最能表明中国这种"人治的法制"之特点的,是安徽"史青峰事件"。
  安徽省阜阳地区涡阳县史青峰的关系网相当庞大,"三亲家"都是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史氏家族在当地任科级以上干部的就有40多人,县级以上干部有近10人。正因为史青峰拥有如此丰厚的"人际关系资源",才能在该县为所欲为。史青峰原来是该县审计局的干部,一次发怒砸了其顶头上司审计局长的办公桌,抢走了公章,使全局的工作陷入瘫痪,转而当上了县法院的审判员。此后的某一天,史青峰伙同另一个干部强奸了一个21岁的未婚女子。案发后受害者亲属一直告了5个多月的状却毫无结果。直到上级领导下定决心,重新调整了涡阳县委、县公安局的领导班子,史青峰才在潜逃三年后被捕归案。在史潜逃的过程中,他在县公安局当干部的弟弟曾暗暗地给他送过钱,告诉他朝哪个方向逃跑;史的哥哥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也与其有过联系。这些人都是国家干部,但他们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二条,而且违反了《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此案暴露的事实更让人关心的是在史氏家族那4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和近10名县级以上干部中,有多少人在任职方面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当地人事局和组织部门在考察他们时,为什么对他们那并不隐瞒人的亲属关系视而不见?而安徽史氏家族其实只是无数此类事例中的一个,在全国来说,这种事情绝对不是个别,而是带普遍性的问题,如同北方在首钢其父亲辖下工作,首钢党委副书记想将其调走都难遂愿就是一例。这类将法律条文视同元物的事情表明,以中国目前的国情而论,即便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那也只是"人治的法制",绝对不是"法治的法制"。
  正因为关系网在中国的作用是如此强大,一个人如果成年以后,没有编织好一些"关系网",其亲族及社会上对这个人就很难看重,这个人在有困难的时候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帮助。
历史上的"贪渎文化"与今日寻租活动的文化继承关系
  人是历史文化的沉淀,追溯历史,就会发现,利益交换在我国古代就被赋予一种"道德"含义,现在的腐败现象只是中国古老贪读文化的一种延续。也正因为有如此文化背景,大规模的腐败现象在我国出现,才没有遇到文化上的反抗。不仅如此,前些年还出现一种看法:经济发展和社会平等、公正有冲突,二者是鱼和熊掌的关系;而腐败有助于消解体制内不利于改革的阻力,从而降低改革成本。这种看法无疑对腐败现象的滋生起了辩护的作用。
  上述情况的形成和中国的传统文化有一定关系,轻视公德重视私人关系是中国传统人际关系的一个特点,"礼尚往来"这一诫律使人际关系中的利益交换具有一种道德含义;"千里做官为求财"则说明中国人心灵深处对在政府任职的一种世俗看法("经世济民"只是儒家的道德政治理想,而不是中国人,尤其不是普通民众的普遍理想);"法不责众"一方面使人们在犯罪之时有了从众的心理基础,另一方面使社会惩罚失去效力。正因为如此,近10多年来关系网的形成,腐败行为的大量滋生,在我国都没有遇到文化上的反抗。更糟糕的是社会现在已出现了不以腐败为耻,反以吻败为荣的风气。在沿海一些城市的人才招聘广告里,公开出现这样的词句:与政府部门有良好关系者优先录用。这广告后面所隐藏的东西的人寻味: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甚至深谙中国国情的部分港台商人,都必须贿赂各有关政府部门官员以及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人员,否则经济活动会遇到重重障碍。试图保持正常商业规范的公司,往往会发现自己是在和采用大量行贿手段的其它公司展开不平等竞争。这种从上到下都将政府公共权力视为"资本",并千方百计以其谋取超经济暴利的腐败行为,使不少社会公众产生了"在经济发展时期,腐败不可避免"的思想,其结果是助长了人们的玩世不恭。弱化了人们对行贿受贿行为的抵制。
  中国的腐败现象之严重,已为世界所注目。1995年,德自的哥汀根大学在一项评估报告中列举了全世界41个国家的清廉度,中国大陆被排名于第40位,最末一位则是印尼,也就是说贪污程度被排在第二位。《经济学人》1995年5月27日报道,香港"政治经济风险顾问公司"发表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在亚洲地区11个国家和地区的贪读情况的评比中,中国大陆被排在首位。
  这里且不去讨论中国应不应该被排在第几位的问题,那是政治家的事情。但"哥汀根报告"更值得国人注意的是,由于台湾、香港在排名上分别被列入第4位及第16位。使我们不得不考虑中国传统贪读文化对今日的影响。这份报告至少应引起这样的联想:为什么我国历朝历代都经历这样一种重复,即每一朝代建国之初,都有那么一段励精图治、廉洁节俭的清明时期,而一到几十年以后,就无一例外地陷入了贪污腐化的泥淖之中?为什么凡是和中国文化有关的区域,贪污腐化就成为难以根治的社会公害?及至细细分析中国当前关系网的形成与其在资源分配中的作用,就能粗略把握到上述一些文化脉络,因为人毕竟是历史文化的沉淀。
  翻开一部《二十四史》,就会发现贪污之事例几乎每朝每代都有,尤其是王朝末期尤甚。以与我们时距最近的清王朝为例,这一时期的贪污就非常有名,俗称"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些情形在清代谴责小说如《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被描写得淋漓尽致。当然这还只是国人的看法,如果将这一时期英国人写回国去的信件相对照,就更清楚我们的贪读文化是怎么一回事了。一些英国商人在他们的信件中说,他们踏上中国之后,最头痛的是贪读情形十分严重,无官不贪,不行贿就几乎办不成任何事情。官员们索贿手段有明有暗,明的公然索取酬金,间接的贿赂则需要双方的默契与技巧。他们必须先学习解读这种既特殊又微妙的贪读文化,才能在中国打开局面。写信的英国商人还提到他的"诀窍",就是先买通卸职的政府官员,再通过这些卸职的官员打点在任的官员,等等。此信件所言可算是外国人对晚清贪读文化的一种直接的经验性体验。至于以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贪读文化,更是人所皆知。
  如今中国这"关系网",可推溯至"文革"后期落实政策时期,那时要落实政策,不少人就借助"关系网"之威力。更兼当时经济濒临崩溃边缘,物资缺乏,表面上是按计划分配,而实际上"灰色分配"即关系网的功能在经济生活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走后门"这个词就是那时候的产物。所以将现在的"内部人控制…及种种"寻租"活动看作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片面的,至少持此论者没有看到这样一个事实:现在的腐败现象只是中国古老的贪读文化的一种延续,只是转型期既有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巨大遗产,又有非常多的制度漏洞,才给一些人将国有资产转移到私人手中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机。
  也正因为历史上有贪读文化的传统,因此大规模的腐败行为在我国肆虐,才根本没有遇到文化上的反抗。而我国的实际情况,还远比没有遇到文化上的反抗更为糟糕,不少人在腐败行为如洪水泛滥之时,不仅没有看到这后面隐藏的巨大危机,反而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腐败有助于消解体制内不利于改革的阻力,从而降低改革成本。最有代表性的是前几年流行的一种看法:在改革中,经济发展和社会平等、公正有冲突,二者是鱼和熊掌的关系,要想达到经济发展,必须牺牲社会公正。并引经据典地用美国、日本等国的例子来说明,在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初期,都有过一段非常腐败的时期,以此来证明我国现阶段的腐败现象无可避免,是改革必须付出的社会代价,甚至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先决条件。直到现在,大量事实非常确切地证明了腐败只耗费资源而不创造社会财富,并不能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由于腐败行为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了分配的不平等和收入的集中化,最后阻碍了以保护和促进民众利益为目标的改革的有效进行,并强烈地影响了民众参与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这才有部分理论界人士开始探讨"人或为盗贼"的社会道德大滑坡局面对改革的负面影响。
寻租活动的社会成本
  腐败的泛滥使社会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这种"成本"首先表现在对政府机能的侵蚀和对社会资源的巨大耗费上。权钱交易进一步刺激了官本位意识在新的社会条件下畸型发展。事实表明,权力垄断社会生产要素对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收入分配的危害,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性垄断所造成的分配缺陷危害更大。这种体制衍生出大量官商、官倒及依附于权力阶层的"中介人"。各级政府都有人不遵守政府的规章和指令,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换取一己的私利。其次列表现在意识形态方面。在与政治、经济权力共生的庞大"关系网"笼罩下,利用权力为自己谋私别的行为已成为社会风气,人们时提高个人收入的"灰色行为"甚至"黑色行为"采取了惊人的默许和宽容,全社会性的道德败坏,可以说前所未有。
  认为用腐败来消解旧体制的力量,在所有的改革方式中"成本最小、效益最大",实在是种谬误。许多事实都证明,腐败的泛褴使社会付出了昂贵的"成本",这种"成本"怎样评价都不过分。这种成本首先表现在对政府机能的侵蚀和对社会资源的巨大耗费上。各级政府都有人不遵守政府的规章和指令,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换取一己的私利。他们与企业界、商业界的人士串通一气,使不少经济发展的收入和财富进入了他们个人的腰包。在掌握公共资源的部门,这种侵蚀显而易见。如前所述,上百万元、上千万元的贪污受贿大案、要案都出在这些部门,就是明显例证。这即意味着,在企业界人士通过关系网进行种种非市场交换,也就是权钱交换的同时,人民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些代价包括公共服务质量低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这几年在建筑行业中出现的大量问题。由于不少发包者的贪污行为,使许多不合格的建筑队能拿到项目,最终结果是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房屋倒塌,危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许多意在改善人民生活的改革措施,不少最后都没有达到原定目的。最可以用来说明问题的例证就是第二章谈到的"圈地热",从理论上来说,在我国,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土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而具有资源和资产的双重性,所以在土地管理上,要求国家从源头上高度垄断土地;在土地市场运行中,政府必须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来规范市场行为,以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与平等。但是在实际运行中,非正式社会关系在土地市场中所起的作用,使实践结果极大地偏离了这个模式,甚至连这次城市土地制度改革的最低目标——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和解决城市居民的居住困难都没有达到。大量资金在中间环节流失,肥了和土地有关的贪官污吏的私囊,而政府今后数年内却将为解决这两大问题的后遗症——资金饥渴和住房紧张而付出代价。
  要言之,权力参与分配的直接后果是:少数执掌权力和接近权力中心的人通过"按权分配"在短期内积聚起巨大的财富,其财富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利润率较稳定的发达国家,导致收入高度两极分化。
第五章 中国当代的资本原始积累
第五章 中国当代的资本原始积累
  这批靠"灰色收入"起家的"灰色阶层",拥有成百上千万元的资产,高级汽车、别墅、美女等超级享受一应俱全。不少年轻人将他们奉为偶像,在他们的影响下,"勤劳致富"早已成为一种过时的思想观念。
  占居民家庭,总户数7%的富裕、富豪型家庭,共拥有中国现有的全部金融资产总额的30.2%。而占全部城镇家庭总户数38%的贫困、温饱型家庭却只拥有全部金融资产总数的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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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面几章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的经济改革在将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就使中国社会开始了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与世界历史上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相比,中国当代的资本原始积累有速度快、过程短以及以国有资产(包括国有资源)为积累对象等特点。
  本章采用"资本原始积累"来表述中国目前这一社会经济过程,主要是从两方面意义予以考虑:第一方面是从资本积聚这一"量"的意义上来说,第二方面(也是最具本质意义的一个方面),是从"质"的意义,即中国当代积聚资本的手段具有强烈的超经济掠夺性质这一意义上使用这个词。
  一般来说,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中,利润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愈来愈大,工资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愈来愈小,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就意味着资本原始积累过程的完成。本章的重点是分析如下几个问题:谁是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最大的获利者?这一过程为什么在当代中国难以避免?并剖析这一过程的特点和它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到底会产生何种深远影响。
谁是最大的获利者
  在这一轮积累财富的竞赛中,得利的主要是这样几类人:第一类是部分社会资源的管理者,这些人手中握有的权柄使他们握有计划内物资的审批权和资金的使用权;第二类是部分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这类人属于"内部人",特别容易将国有资产通过各种途径变为己有;第三类是有能力将这种权力变换为金钱的中介者;弟四类则是部分驻国外及港澳等地的中资机构的掌权者。除上述四类通过各种寻租活动致富者之外,还有一些国缘际会,在改革中"搭上车"的人。
  在这一轮积累财富的竞赛中,社会成员之间的竞争资本其实主要是权力。在掌握资源配置大权的部门任职者、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以及善于攀附权势者,由于能轻而易举地将手中掌握的权力市场化,因而也就最容易在瓜分计划经济体制遗产的过程中分得一杯羹,快速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从生活实践中可以总结出,在这场原始积累中最大的得利者主要是这样几类人:
  第一类是社会资源的管理者。这类人的谋利手段往往就是直接收受贿赂和贪污挪用公款。这方面的典型可以1995年处理的几大案件为例,贵州的阎健宏先后任省计委副主任和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深圳的王建业是市计划局财贸处处长,这几个部门的特点是掌握计划内物质审批大权和资金使用权,而批这类条子在实行价格双轨制的中国,实在是有点石成金之能,一张条子使人立成数百万巨富的现象并不罕见。这两人只是大面积腐败现象中的曝光者。90年代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当代中国肃贪实录》、中央纪委办公厅编写的《正义与邪恶——惩治腐败最新大案要案查处纪实》这两本书里收集的几十个案例,揭示了这样的事实:腐败现象存在于从上到下各个阶层。那些已曝光的官员上至中央部委,下至县和级别更低的基层。
  据最高检察院公布的数据,1993年中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6491件,查办县级以上干部1037名,其中厅级干部64人。1994年共立案侦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0312件,比上年增加6.8%;案犯中有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3098人,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1468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539人,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3791人。这些案犯的高级别干部又比以往有所增加,其中犯贪污受贿罪的县处级干部1827人,司局级干部88人。犯徇私舞弊罪的司法人员中有110人是领导干部。1995年1~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案件44813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468人,厅局级以上干部84人,司法人员814人。
  《上海法制报》登载了张思卿1996年初发布的讲话,称1995年2153名县处级以上官员犯有贪污贿赂等罪行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这一数字与前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6.8%,是历年来最多的。其中厅局级官员128人,还有两人为省部级官员。"警匪一家"内外勾结犯罪的数字有明显增加,各级检察机关在过去11个月中查办构成犯罪的司法人员达3500多名。
  而事实上,被"曝光"的只是这类人中的一小部分。掌握土地配置大权的国土局和贷款权的金融机构,也是这类经济犯罪案件的多发地带。如深圳市1994年在福田保税区破获一起利用土地和上建工程贪污受贿的案件,抓出3名处长和1名科长,而该区总共只有4个处和4位处长,口此可以想见"土地蛀虫"之多民金融机构犯罪案件之多,令中国政府颇感头痛,人们将之称为"钱老大",行业风气之败坏,越到基层越猖獗。人们将为取得贷款进行的种种行贿活动,称之办"全国人民做银行"。199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对10家金融机构处理情况的通报,这10家金融机构被处理的原因是"违反约法三章,扰乱金融秩序"。1995年深圳市处理了两起特大金融犯罪案件,均为银行的基层业务人员所为。一起是深圳市建设银行福田支行国际业务部外汇综合会计梁健云,其犯罪数额达1900万元港市和80万美元。另一起是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东门支行金城管理处主管会计郭曼鹏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798万多元民1995年山西临汾地区挖出一起系列特大受贿案,该地区建设银行行长梁天荣以及其他60多名金融系统及企业工作人员牵涉于内。
  金融系统是贪污受贿案件的多发地带,这一点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据《南方周未》1996年10月25日登载的《一个金融"独立王国"的内幕》一文披露,中国银行湖北分行蒲圻市支行,这个多年来悬挂着红色招牌、被众多新闻传媒争相报道的"先进典型",竟是以行长熊学斌为首的一伙金融蛀虫为所欲为、大肆贪污挪用公款的"独立王国",副行长刘晓琴、信贷科长魏建新和会计科长李俊峰等十余人均参与其中,结成了号称"三驾马车"、"两个吹鼓手"、"两个打手"和"四个干儿子"的内部统治。案发后查实,该行从1988年到1995年案发时为止的账目,已经多次被篡改,完全失去真实性。
  至于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腐败也令人触目惊心,1996年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赵国利在250天内鲸吞2019万元,按其贪污的速度来说,即便列为世界级巨贪也不为过。
  赵国利任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时,一身兼任三职:既是公安分局副局长,又是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人,还是该公安分局创办的"海发公司"的法人代表。他贪污的手段主要是利用受让、转让开发区的废虾池和盐池土地,填开空白发票,在所辖范围内任意以"借款"名义索贿等等。赵的官职不大,也不在掌握资源分配大权的部门,从赵一案可看出,中国当前的腐败到了何种可怕的程度。
  这类案件全国各地都有发生,是中国90年代整治经济犯罪的重点。尽管新闻传媒对此的报道非常有限,但从那些已曝光的案件来看,足以让人触目惊心。
  第二类人是少部分国有企业的负责人。1995年中国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以国有或集体企业"一把手"犯罪问题为突出现象。(本书的第三章中已详细谈过这一问题)这些"一把手"往往与单位里的财务人员勾结在一起,"吃喝嫖赌贪"一条龙,蚕食国有资产。在长期的反贪斗争中,他们已积累起很多犯罪经验,如"三人不谈事,二人不签字,法不传六耳",采取"一对一"的作案方式。
  据《辽宁法制报》载,广州市1982年至1989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贪污受贿案件76%发生在企业,1992年至1994年,贪污受贿案占企业发生的全部案件的70%。社会上为群众最不满的公款消费现象,有80%来自企业。据武汉、大连、石家庄市400多家高档娱乐场所调查,有60%的公款消费者是来自企业。
  《上海法制报》报道,上海徐汇区检察院1995年1~11月工案侦查的85件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生在企事业所办的"三产"企业的案件,占了总数的60%以上。犯罪主体多为"三产"负责人或掌管权力的财务人员,房地产业和科技开发业为多发地带。
  以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公司为例,这个年创利润过亿元的公司,曾因公司里大大小小的"鳄鱼"鲸吞,被纠缠到60宗诉讼中达5年之久,除了流失的巨额国有资产之外,仅用于诉讼及赔偿的费用就多达5000多万元。在这60宗案件中,几乎每一宗后面都隐藏着侵吞国有资产的种种活动。
  这些国有企业的负责入侵吞国有资产,最后被绳之以法的只是其中极少数,大多数都成为或明或暗的当代富翁。根据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统计资料、抽样调查和典型案例进行初步分析,从1982年到1992年这11年内,中国平均每年流失、损失的国有资产达500多亿元,每天流失国有资产达1.3亿元以上。至于这些损失的国有资产中有多少是被这些企业负责人鲸吞的,是一笔永远也无法算清的糊涂账。据中国一份官方调查报告指出,占居民家庭总户数7%的富裕、富豪型家庭中,包括部分企事业单位领导人、部分股份制企业负责人、部分承包租赁者以及少数以权谋私者。从中国目前的工资制度来看,这些人的财产来源大多处于一种可疑的灰色状态之中。
  《南方周未》(1995年12月8日)载,据全国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放得最开的深圳市有关方面的统计,1994年深圳市6家试点企业的总经理年薪收入最高者为126168元,其中基本工资为51228元,效益工资为74940元。年薪最低的总经理的效益工资为负13692元,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如果按同年深圳市社会平均工资每月881元计算,这些国企负责人伪年薪收入是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依此推理,在内地那些工资差距远没有深圳这么大的地方,这些吃"阿公饭"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凭"阳光收入"积聚起这么多的财富,进入"富豪型"家庭实非易事,更何况"金融资产"只不过是他们形式多样化的财富形态之一。
  总之,在时下的中国,不少国企老板侵吞国有资产已是公开的秘密。企业亏损,工人的工资发不出,而企业经理却大发其财,这种所谓"富了住持穷了庙"的现象在80~90年代的中国相当普遍。
  第三类人是有能力将这种权力变换为金钱的中介者。他们和社会资源管理者中的腐败者是种共生共荣的关系。这类人的构成相当复杂,既有退休官员和现任官员的亲属,也有很多来自社会下层的人。前者靠关系,而后者则属于"能人"。一般来说,这些人都具有手头活络,眼光灵活,善于为自己编织关系网的能力。而那些掌握管理权力的人,也需要有人配合才能将手中的权力变为金钱。这就出现了人们戏称"官员傍大款"的现象。1992年轰动全国、牵涉金额达10亿元的"长城沈太福集资案",1995年再次轰动全国的无锡新兴公司33亿元集资案。都是"官商结合"的典型。这些"能人"往往善于在"合法"与"非法" 之间的"灰色地带"赚取"灰色收入",这些收入往往很难划清"罪" 和"非罪"的界限。仅以无锡新兴公司集资案为例,该案涉及13个省市273人,其中党员187人,县处级以上干部126人,地厅级以上包括省部级干部55人。据司法部门认定,其中主动充当,"中介人" 的有107 人,他们为新兴公司集得15.56亿元,从中获得中介费5250万元。个人非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3人,100万元以上的9人,1000万元以上的1人。这批靠"灰色收入"起家的"灰色阶层",成为中国一批拥有数百万乃至数千万元资产的富豪阶层。他们拥有成百上千万元的资产,高级汽车、别墅、美女等超级享受一应俱全。他们那具有传奇色彩的发家史,他们的人生观及挥金如上的生活方式,对社会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不少年轻人将他们奉为偶像。在他们的影响下,"勤劳致富"早已成为一种过时的思想观念。近些年来频频发生的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元的贪污受贿大案的主犯,几乎都是艳羡这些"灰色阶层"的生活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也正由于这些人常常游刃于"罪"和"非罪"之间,所以每逢"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开展之时,也总是有一部分人入了监狱。王建业案中的史燕青,陈炳根案中的黄海南,无锡新兴公司集资案中的邓斌等人就是这类人中马失前蹄的"不够运者"。
  还有一类人虽然人数不是特别多,但其活动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却非常值得注意,这就是那些驻海外及港澳地区的中资机构工作人员。这些人由于"天高皇帝远",在国外的活动更是肆无忌惮,如领导层滥用职权,建"家族式"、"小山头式"的公司,擅用公款经营超范围的业务,如炒股、炒期货、炒外汇、炒地产等。更大胆一点的是调用公款以个人名义和外商另立公司,将本机构所经营的业务、货单转到另立公司经营。有的不惜损害国家利益,收取贿赂或索取回扣、高价进货、低价出售。还有一些人非法在外商公司、企业担任职务,实质上是利用自己在中资机构的职务,为外商企业捞取正常经营得不到的利益,本人也借机从中获利。更有人利用人情关系网策划走私。至于那些藉各种名义挥霍公款、逛红灯区、嫖妓、携带家属或情妇周游各国的事更是司空见惯,一些驻外机构、公司一年的应酬费、交际费竟占总开支的60%左右!这些人由于在国外,洗黑钱及隐匿其"灰色收入",甚至逃脱法律制裁等,都较国内的寻租者更为方便。一些人在捞够了以后,就消失在地球的某一地方,仅1995年1~9月,就有80余名公派驻外中资机构干部,因涉及经济、贪污嫌疑而"失踪"。香港廉政公署在1996年上半年共接获涉及中国内地的跨境贪污案77宗,比1995 年同期增加四成。廉政专员梁文建表示,近年发现香港执法人员参与过境贪污的情况有所上升;情报还显示香港与内地的执法人员勾结黑社会人士从事非法活动,主要为边境走私、毒品及色情活动。正因如此,有人将中国现阶段的跨国经营形象地谚称为"跨国消费"、"跨国资产大转移"。中国现阶段到底有多少财富转移到国外,根本无法获得精确的统计学数字。
第六章 缺乏伦理规范的市场游戏
第六章 缺乏伦理规范的市场游戏
  经济合同失效及愈加严重的"三角债"问题,意味着一个民族的经济伦理正在发生劣变。
  "兔子不吃窝边草"这种以前的强盗都要奉行的准则,竟为"杀熟"(即专门以亲朋好友为行骗对象)所代替,不少杀人抢劫、拐卖人口、绑票这类刑事犯罪案件发生在熟人、朋友、老乡之间,人和人之间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一个每年在公款吃喝上要挥霍将近2000亿元,在洗桑拿浴上要花掉100亿元,在吸毒上要消耗上百亿的国家,绝对不是一个善用财富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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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种经济制度都有相应的道德观念和法制基础,自从中国经济改革开始,自发私有化进程推进得相当迅速。那么中国人是在一种怎样的伦理观念支配下完成这一过程的呢?毫无疑问,中国正在进行一场缺乏伦理规范的市场游戏,经济伦理观念也正陷入一种严重混乱脱序的状态,有必要作一全面理论检讨。
  所谓经济伦理,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市场交换中的道德秩序。分配法则和占主导的价值体系,如对财富的追求、使用和管理。本章限于篇幅,不可能对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变化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上述3个问题进行分析。
政治、经济和伦理道德的不同步变化
  10多年改革最显着的特,或是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经济伦理这三方面的变化极其不同步。总的特,或是:政治制度的变迁滞后,经济制度的变化相对要快,经济伦理观念的变化则快得惊人。社会主义奉献型经济伦理,在10多年中土崩瓦解,并被一切围绕实利作取舍的价值判断标准代替,结果导致社会严重混乱脱序的局面出现。
  近10多年来,中国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但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经济伦理这三方面的变化极其不同步,总的特点是:政治制度的变迁严重滞后,经济制度的变化相对要快,经济伦理观念的变化则快得惊人。用各种社会压力强制社会成员表面上遵守的奉献型经济伦理,在短短10多年时间内陷人士崩瓦解之中,并被一切围绕实利作取舍的价值判断标准取代。结果导致了社会严重混乱脱序的局面:社会成员失去了理想,生活成了纯粹的买和卖。极端自私的利己主义(往往被误解成西方的"个人主义")、以邻为壑的地方主义、化公为私的腐败行为……人心浮躁飘荡,行为混乱失序,不少社会成员连起码的道德感都丧失殆尽。为了追逐利益,不少人不惜损害他人、损害整体、损害民族、损害社会。政府不得不一再强调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公众安全感下降。
  奉献型经济伦理,在物欲的冲击下如此不堪一击,正好说明了它完全藐视人的求利动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性。它之所以在社会上一度成为主流形态,从较浅的层面看,是依赖于意识形态强有力的约束。但往深一点看,实质上更有赖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资源支撑。当人们舍政府提供的就业机会之外无法以别的方式谋生时,其行为自然也就遵循政府划定的界限。一旦奉献型经济伦理的支柱——计划经济体制发生变化,这座在沙滩上昔心构筑的伦理大厦自然也就失去了支撑的基础。可以说,近年来社会政治道德日渐败坏,是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不同步的必然结果。在经济改革的同时没有进行一些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建设,以规范人们的求利行为,才导致如此混乱脱序的状态出现。
  这里有人们不得不思考的几个问题:
  为什么在财富的冲击下,奉献型经济伦理会如此不堪一击?中国以"安贫乐道"为主调的传统经济伦理,为什么在全社会群情汹汹追逐利益的潮流中见不到半点影子?对传统经济伦理到底扬弃了什么,继承了什么?它在目前经济伦理剧变中到底起了何种作用?
  西方发达国家现在这种公民社会奠基于市场经济体制之上,有其道德基础,即对他人生命、财产、自由权利的尊重,其全部法律制度也以此为出发点。而中国现在发展市场经济,为什么竟会出现这种以社会整体生活的理想和道德准则作交易的局面?人们追逐利益时,往往是以损害他人(或国家、集体)的权利,甚至损害他人的财产和生命为前提,以此为代价获得经济发展到底值不值得?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究竟是单纯追求经济的发展,还是为了求得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上面这些问题,尤其是第二个问题,凡有社会良知的人都在思考。凭心而论,中国之所以走到今天这种状态,并非"开放"带来的"外来"影响。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任何社会的人都存在对财富的贪欲,和其它制度相比较,资本主义恰好更多地是对贪欲的一种抑制或理性缓解。对西方社会稍有了解的人都不会否认,功利性确实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但西方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早已建立起相当完备的法律制度,比较成功地将社会成员对功利的追求限制在不损害他人生存的范围内。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剧烈变化,最引起研究者兴趣的问题应该是:就在对"道德人"和"道德经济"的批判尚余音袅袅时,就出现了令人惊诧的"道德大滑坡"。而人们的道德伦理观总是从他们所处时代的实际关系引伸出来的,这中间的剧变说明,一定在中国人表面上还是"道德人"的时候,在民族心理的深处,已埋伏下某种导致日后道德劣变的隐性因子,只是研究者过多地注意到表面上的"道德"状态,没有进行更深的内在挖掘而已。
被破坏的市场道德秩序
  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主要是由经济伦理的第一层次——职业道德和经济信用构成,这两者构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是邓场经济运作的基石和市场有序化的保证。而我国到了80~90年代,各行各业出现了职业道德危机,许多人获取财富不是依靠履行其职业责任,而是依杖职权、破坏其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得以实现的。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现象。最突出的表现有两种,一是经济合同失效,导致经济信用严重梗阻;二是假冒伪劣商品亢斥市场,形成了"坏车市场模型",市场失效。这种情况导致我国经济陷入过度投机之中。
  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主要是由经济伦理的第一层次——职业道德和经济信用构成,这两者构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使人们的经济交往有了规范。但现在的中国,这两者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职业道德感的缺乏和行业风气的败坏
  所谓职业,从本质上来看,是社会职能专业化和人的角色社会化的统一。由于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每种职业在道德上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做官有官德,行医有医德,从艺有艺德,经商有商德,执教有教德,从事学术研究有学德。各行各业都有与本行业相一致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可以说,职业道德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在经济伦理体系中,它与经济信用一样,同属于第一层次,是整个经济伦理体系的基石。
  所谓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简单他说,主要是指职业和职务集中地体现着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责、权、利。"责"是指每种职业都意味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如遵守职业规则程序、承担职权范围内社会后果的责任,实现和保持本岗位、本职业与其它岗位、其它职业有序合作的责任等;"权"是指每种职业都享有一定的社会权力,即职权,如使用、操作、管理或支配某些社会资源的权力,通过职务报酬获得社会财富的权力。这些职权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一部分,在如何承担和行使职业权力上,体现着社会公共道德;"利"是指每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尤其是那些以公众为服务对象的职业,都是社会利益(或国家利益)、公众利益、行业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集结点。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既是职业的责任和权力所在,也是职业内在的道德内容。
  从中国的现状看来,在处理职业的责、权、利三者关系上,恰恰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可以说无论在何种职业群体中,都没有多少人认识到自己的职业责任,对职业的"权"和"利"倒是有着特别清楚的认识。从社会实践来看,许多人获取财富不是依靠履行其职业责任,而正是依仗职权、破坏其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得以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分配的砝码自然是朝个人利益和行业集体利益倾斜,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成了牺牲品。少数人从事所谓"第二职业",如一些资源部门的官员到企业兼职,出任董事或名誉董事长之类,恰好是因其第一职业的便利和权利,因之这些"第二职业"往往是以损害第一职业的责任和道德为前提的。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中国许多行业如房管、电力、电话、医疗、教育等行业都具有一种垄断性,至于工商、税务等更是凡开办企业者都需仰其鼻息的职业。由于生存需要,老百姓需要和这些行业打交道的时候很多。而这些行业中,几乎每一职位都有"权"可资利用,所以老百姓谈到"电老虎"、"房老虎"以及某些行政执法人员的劣行时都很愤怒,对许多行业滥用"职权",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看病动手术要给红包,小孩上学要送札,要满足学校里各种各样不合理要求,盖章批条要行贿等劣行,无不切齿痛恨却又无可奈何。
  下面这一例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典型例证。1996年1月2日,福建省周宁县小儿科主任阮诗锡值晚班,置病危小儿和家长多次哀恳于不顾,只管启己烤火睡大觉,根本不给病儿施治,导致病儿死亡。而这病儿只要及时施治,本不会死亡。(见《南方周未》1996年3月8日报道)类似事情在许多地方都发生过。医疗卫生部门医德之差,从80年代开始可算是"有口皆碑",温州日报社记者周新曾在1990年发表过《病房察访记》一文,专门将其在温州某医院调查来的事实公之于世。该调查表明,医生向病人索要红包是常见的事。各地常呼唤纠正医德医风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
  职业道德败坏的极端例子为河北省雄县电力局副局长李玉成,这位李副局长1995年8月某夭到该县一家酒店跳舞被婉拒,他遂利用职权编造谎言下令有关人员停电,造成4座35千伏变电站、15个乡镇企业及大半个县城停电长达半个多小时的恶性事件,使该县工农业生产蒙受了巨大损失,最后在调查组查实此事后,这位李副局长却只受到撤销行政职务及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中国青年报》曾载有一篇《行业风气问卷调查数据》,该文谈到,公众最为痛恨的八种行业不正之风是: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利用特权索要财物;乱罚款;乱摊派;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元偿占用下属单位和企业的钱物。社会公众痛骂这类行为"比妓女还不如",认为妓女拿了钱还要提供服务,还要讲"职业道德",而这类人拿了钱,连起码的职业道德都不讲,还要破坏这一职业的声誉。比如在政府中担任公职本不是一种纯粹的雇佣关系,有其伦理上的精神意义,即要求担任者有个人献身精神。但现在不少政府工作人员拿了国家的工资,亦即人民的血汗钱,不但没有"为人民服务",还要贪污腐化,挖政府的墙脚,破坏政府声誉,削弱了政府计划的实施,甚至还破坏了许多社会公共政策的原定目标。
  如果说上述行为可冠之以"不正之风",那么下述行为就只可以用"反社会、反道德"这类词来形容了。如走私贩毒、制假贩假、卖淫设赌以及设立各种骗局等等。不少长途汽车。的乘客都受过"车匪路霸"坑害,不少旅客上车之前说好票价,等拉到半途,司乘人员强行加价,稍不依从,就是一顿毒打;或是半途甩客,旅客如有异议,就会被饱以老拳。一些路边店强行拦截过往车辆,用打骂等威胁手段要求旅客花高价"买"他们供给的饭菜,一辆车上只要有一个旅客不买,就坚不放行。有的旅客坐上一天车,被拦截7次,强迫吃饭5次民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一些没有办法从公有财产中分一杯羹的官员,为了捞钱而设置"色情陷阱"诱人入局。如江西省上饶地区万年县石镇政法办,在206国道线万年境内路段,与沿线部分路边店老板及妓女串通,利用卖淫妇女在店内或上路搭车等方式勾引过往驾驶员、货主或旅客嫖娼,店老板随即向石镇政法办"报案",政法办派人到路上拦车将嫖客抓获处以罚款。自1992年11月至1993年9月止,石镇政法办人员采用上述手段共"抓获"嫖娼案118件,对161名嫖客处以罚款,总共罚没款项34.86万元。像这种设局骗陷他人谋取财物的行为,竟出自基层执法者,可见世风之坏民这一类行为早已不是正常的买和卖,和打劫已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如果说政府官员的腐败和企业经营者监守自盗的腐败行为属于权力制衡的范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职业便利谋私属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问题,那么这类强买强卖和设置"色情陷阱"之类则说明部分人已根本无视他人生命、财产的权利,根本不想付出市场交换中的"交易费用",而用准暴力强制性地将别人的财富占为己有。上述种种行为。的扩散,败坏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
  职业道德是一种软性的行为规范,在经济伦理体系中居于第一个层次。作为起中坚作用或者说主导型的道德规范,它本身受良心和社会成员个人素质的制约,同时又调节着人们的自我行为、人际关系和一切非法律关系的交往,是全体社会成员都需格守遵循的道德规范。从1995年开始,中国舆论对几个先进人物如徐虎、李素丽进行大规模表彰,这几个人的先进事迹主要是对本身职业规则高度自觉地信奉,职业操守非常好,体现了爱心。从对这几个平常人的表彰内容来看,可以反观出社会职业道德的紊乱己达到何种可怕的程度。据某份调查资料显示,1993年有87.1%、1994年有93.3%、1995年有89.6%的被调查者对社会风气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哈那克认为,市场经济最重要的道德基础就是"责任惑",这种责任感源于每个人对自己行为的一切后果负责的道德感。没有基于道德感基础之上的责任感,任何职业都将失去它的社会价值:对于社会,它不能有效地实现职业职能、创造效益、组织社会结构、稳定社会的价值;对于个人,它不能实现长期谋生,进行个人技能的积累,为社会创造服务与作出贡献的价值。要言之,完全丧失了责任感的人,已不能被视为文明社会的一员。由无数多个这种个人所组成的社会,其生存意蕴也将降低到一种非常可怕的程度。
经济信用的失常状态
  所谓"经济信用",和职业道德一样,在经济伦理体系中居于最低层次,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任何社会中经济实体生存与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道德资本。因而它的要求往往十分明确、具体、清楚,甚至一目了然,使从事交易者很容易识别、理解并遵循。如货到款讫、不销售伪劣制品等。关于经济信用在经济生活中的意义,有一句着名的话,即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反复强调的那句"信用就是金钱"。中国传统也非常强调信用是个人品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古语中有"人无信不立"这句话。基于此,可以将人力资源分成两部分,一是人的能力,二是人的道德素质,后者构成经济信用的载体,其高下决定了物质资源是否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所以经济信用被视为市场经济运作的基石,是市场有序化的基本保证。
  然而,中国到了80年代后期与90年代上半期,已出现了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的现象。其中两种最有代表性的行为,一是经济合同失效,典型的表现是中国企业之间互相拖欠货款或服务费(俗称"三角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已导致经济信用严重粳阻,社会经济无法正常运行。二是假冒伪劣商品越来越多,充斥全国各个市场,绝大多数消费者都受过假冒伪劣商品之害。
  以"三角债"为例,到1991年6月1日"三角债"被提到总理办公会议时,实际上已处于国家不能不管的被动局面。当时全国"三角债"累计达3000亿元:在工商银行开户的4万户企业,三项资金占用达3523亿元,其中产成品占用1306亿元。在将近两年的时间内,国家共注入清欠资金555亿元,清理了拖欠款2190亿元,达到了注入1元清欠4元的效果。虽然经过这几次大规模的清欠,但拖欠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形成"三角债"的因素在1992年仍在发展。近两年相互拖欠的"网"越织越密,越拉越紧,陷入了"剪不断,理还乱"的困难境地。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组数据:1994年底,中国工业应收而未能收回的账款净额为6314亿元,比1993年末增长了51%,相当于工业企业全年销售总收入的15.8%。若与1991年的"三角债"相比,1994年多出1600亿元。1995年上半年,拖欠的情况仍有增元减,截至5月末,已超过7000亿元,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大量追债公司应运而生,以黑社会手法追讨债务的事例屡见不鲜。
  另一经济信用失常的表现就是伪劣商品与各种假货充斥市场。由于中国市场自我调节功能较弱,市场准人制度很不严格,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人,获得成功的几率比失败的几率要大得多,高额利润使不少人趋之若骛。统计数字表明,1993年初至1995年一季度,在全国共查出假冒伪劣商品标值52.4亿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15.8亿元;全国共立假冒伪劣案件21万多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4145人,判刑1127人,其中死刑12人,无期徒刑16人;参与、包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国家干部受党纪处理的111人,追究刑事责任的8人。伪劣商品中,数量最多、对社会公众危害最大的是各种伪劣药品。《中国消费者报》公布了一项调查数据,宣布95%以上的消费者都买过假货。从各类传媒披露的情况中不难看出,今天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可以说找不到一个没被伪劣商品和假货污染过的市场。即便是百年老字号,也有被他人假冒之虞。如"王朝"酒的原生产地天津市场就曾出现为数不少的假"王朝"酒,且来势汹汹,有铺天盖地之势。一些企业甚至因为假冒商品的恶性竞争,面临倒闭命运。
  东莞龙城服装公司的遭遇就是假货驱逐真货的明显例证。1992年东莞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龙城服装有限公司向市场隆重推出"kasala"(嘉士拿)名牌服装,由于该的服装款式新、料子好,做工考究,大受海内外客户欢迎,产品刚一出来,就被要货者抢走,无需地方堆放产品,成了近些年来罕见的"无仓库企业"。但好景不常,福建石狮、广东普宁等地马上就有大量的"嘉士拿"服装抛向全国各地市场,因仿制品质量低劣,消费者大呼上当。仅仅只有几个月时间,在市场上大受欢迎的"嘉士拿"服装,在假冒商品的冲击下,成了滞销商品,积压了4000多套服装,只得将食堂改作仓库,井外租场地堆放积压商品。以后该公司先后创出"火箭船"、"老爷车"、"健唛"等数种产品,无一不遭到同样的命运。该公司负责人叫苦连天:"这老冒(假冒者)也是太厉害了,我们是惹不起也躲不掉。现如今我们连广告也不敢做了。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实在是和他们拼不起。"
  1995年8月,号称"全国首家、北京唯一"的一家保真商城。因为坚持"真"而难以经营,只好结束了它仅维持了400天的生命。这一事例给人的启示是深刻的,远远超出了商业的内涵。因为"保真"与不受商品危害本是消费者起码的权益和最基本的需求,也是交易成立的基本理由;人家付了钱,你就得保证商品的质量,凡是信息不对称的交易,就包含着道德风险。商家开设"保真商场",以"保真"作为特色招徕顾客,这一事实本身说明,目前中国消费者连这点最基本的需求都满足不了,商业信誉已经荡然无存。而"保真商场"的倒闭,更说明中国消费市场已形成了"坏车市场"模型,市场失效。而导致市场失效的主要原因就是经济信用失常。
  上述这些现象都可以称之为经济信用失常。
  中国近年来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现象,已有许多文章讨论过,并总结了几条原因,认为某些不适合市场经济的体制性因素,成了经济信用失常的温床,如历史原因造成企业自有资金缺乏,高负债经营从而导致企业硬性违约;宏观调控波动性与信用约束软化的矛盾;大量资金体外循环;金融机构的不良信贷;银行间占汇压汇,等等。由于这些行为的目的都是通过占压别人的资金解决自己的困难,其结果就导致大家陷入"三角债"旋涡。
  上述分析其实都只是一些表面现象,因为如果只是这样,那么这个问题由国家出面,采用放松银根等方法,还不是不可解决的。但是中国经济信用失常的深层次原因并不像上面所说的那样简单,而是关涉到一个民族的经济伦理观念劣变的问题。
  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目前在经济交往中发生的硬性违约,并不完全是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或自身资金紧缺而造成的硬性拖欠,从而使经济合同成为一纸空文。许多经济主体在成立之日开始,就有意设置陷饼,利用欺诈手段和另一方进行经济交往,一到骗子面目败露,这些人就会卷款潜逃,隐匿踪迹,根本没有想到日后承担义务、履行合同的问题。这方面的例子近年来经常见诸报端,如湖南岳阳县荣家湾一些党政单位,自1992年开始,根本不理会政府有关"党政单位不许办公司"的规定。兴起一股办实体"搞创收"的风气,逼着工商部门发执照,开办大量皮包公司,由于这些机关工作人员根本不懂如何经营企业,便从社会上聘请了一些无业游民来搞经营,或是将公司承包给他们,自己坐收渔人之利。这些被聘请者当中,有许多本来就声誉不佳的骗子,却被这些党政单位视为"能人"。有了"国有企业"这块牌以后,这些骗子则以"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面日四处出击,采用五花八门的骗术,在全国各地骗货、骗钱。全国许多追债者近年来云集岳阳县讨债。其中一些惯骗经常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办法,今天是这个公司的经理,明天可能是另外一个公司的董事长,而且行踪不定,有的已经把公司办到外地去了。荣家湾亦因此得到"骗子湾"的"美誉"。
  这类事情在目前的中国随时随地都会发生。试举几例:1995年3月深圳市劳动局、公安局、工商局联合发出"整顿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通告",该通告就是针对许多职业介绍所收取求职者"介绍费"以后,不履行职责,有部分介绍所还对上门讲理的求职者大打出手的恶劣现象而发。但这种现象屡禁不绝,到了四96年3月,传媒又呼吁要整顿劳务市场。(见《深圳特区报》1995年11月17日"鹏城今版",《深圳晚报》1996年3月11日《我市劳务市场鱼龙混杂,宰施统一管理刻不容缓》)1995年下半年深圳市开始整顿旅游市场,因为该市旅游市场出现许多"旅游业非法经营机构",即所谓"野旅",这些旅游公司坑骗游客,假冒证照,牟取暴利,而且自成网络。(见《深圳特区报》1995年11月22日"鹏城今版")上述这些人大多是内地来深圳找工作无着者。又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子1995年处理了一宗这样的案子:深圳天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某欠另一家企业70余万不还,自己却坐豪华奔驰,住别墅,孩子上贵族学校。(《深圳晚报》1995年11月22日)正因为生活中这类人大多,才导致一些青年人在看《白毛女》时,竟认为杨白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因为这些青年人见到的多是现在这批欠债不还的无赖,无法理解杨白劳的欠债是怎么回事。
  这类以行骗为目标的公司目前在中国绝不是少数,仅是传媒公开曝光的就不知凡几。《深圳法制报》(1996年9月1日)登载了一篇《万业骗你没商量》的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广东陆河县人彭云辉成立了一家挂牌为"全民所有制驻外企业",表面上看来仓库、办公室、商场齐备的公司,公司成立伊始,就以行骗为目的。表面上他们总是按法律要求,手续齐备地和供货者签订合同。一旦货物清点人库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付款。不少被骗的单位从此就开始了漫长的追债过程。该公司从1993年到1996年案发时止,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共诈骗16家企业,涉及金额301万元,诈骗金额达277万元。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骗子公司不是个别现象,而是群体现象。就在万业所在的龙岗龙昌街上,还有由广东陆河人办的类似几家公司,进行同样的诈骗活动。宝安区龙华镇的万福利更绝,大宗诈骗活动一成功,"总经理"就逃之夭夭,杏如黄鹤,法院连人都找不着。
  《南方周未》1995年12月15日在《碉堡楼里大骗局》一文里,披露了河北平山钢铁公司承包者(即该公司总经理)梁泽生专门从事合同诈骗的案件,诈骗总额将近一亿。这一案件最能揭示中国现在经济交往中信用危机的根源。"平钢"自80年代未被梁泽生承包后,就开始进行这种诈骗活动。他们每次和交易对方订立合同,均以骗取对方货款为目的,当被骗者醒悟后要求偿还货款,梁泽生往往还要求被骗者帮他们再去骗人上钩,允诺将骗来的货款双方按比例分成。由于梁泽生为公司所在地的革命老区作了一些经济上的"贡献",所以他可以毫不遮掩地对受骗者讲:"你们来平钢讨债,我可以为你们指点两条死路、三条活路。一、去公安局告我诈骗。可我们这里是革命老区,老区人民肯定不会答应让我这个财神被抓,平钢的上千工人也不会答应,你看见我那块功德碑了吗?公安局也怕老区人民闹事啊,所以这是条死路;二、去法院告我。我比你更懂法律,法院经济庭审理经济案件,从调解到审理,判决下来至少要6个月,说到执行嘛,你去问问位在钢花宾馆(即平钢附近的一个宾馆)二楼的宜宾法院刘副院长就知道了。再说三条活路:一、我正在向国务院扶贫办申请5000万扶贫贷款,到手后我或迟或早可以还你那400万;二、我在某中央级大报上刊有销售生铁现货的大幅广告,你去为我再拉几家客户来,只要对方的货款划到平钢的账户上,划来800万,我就还你400万,我提成50%;三、你干脆不要向我讨什么钱了,反正那钱都是银行贷款,你让银行来找我,我自有办法搪塞,你们那400万嘛,可以算作平钢入股,年底我按35%分给你生铁……"后来前来执法的四川刑警,在太行山中被梁的人围攻,抓回平钢的碉堡中被毒打和非法拘押,其中一位当事人至此事见报时为止,还被拘押在平钢。
  上述这类商业欺诈行为在中国目前广泛存在的原因,根源在于当代中国信用观念缺乏:既缺乏传统的道德范畴的"信用",又缺乏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契约意识。加之众多社会管理者政治道德不彰,肆意伸张个人利益,从而导致不少人把坑蒙拐骗看作是市场经济的交易谋略,认为市场经济就是骗子经济,可以自由行骗,不讲信用。如安徽省阜阳市农副产品经营处负责人王某某多次利用库存的少量商品作样品,与外地签订标值额较大的合同,一旦合同签订,他就千方百计刁难对方,想方设法制造纠纷,然后以对方"违约"为由向阜阳市地方法烷起诉。由于他采用贿赂行为买通法院一群法官,所以他每件案子都能胜诉八湖北省工商局1996年7月进行的一项企业合同专项调查表明,合同欺诈活动严重。1995年这个省1929个企业中,发生合同欺诈案件274起,被骗金额3079万元。据公安部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天津、沈阳、大连、深圳等一些计划单列市每年因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均在2亿元以上,全国每年损失约几十亿元。其中被公安部门追回的仅占40%,大部分不是被犯罪分子挥霍、侵占,就是流出国境。更令人深思的是当被骗者上门求告时,一些地方政府对本地的经济信用失常行为不是进行制裁,而是采取放纵的态度,深层意识里甚至认为拖欠有理,拖欠有利,拖欠出效益,有的还对失信者采取保护政策。1996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在一份情况通报中透露,以签订经济合同作幌子的违法活动非常突出,名目繁多,花样迭出,主要手法有18种之多。这18种手法大致可分成五大类:一是移花接木,假冒或惜用他人名义或货物,骗取对方信任;二是利用广告、信函、传单等媒介,散发虚假信息;三是虚构货源,伪造文书,如伪造执照、私刻公章,或者内外勾结,窃取合同文书等;四是利用回收产品、包销产品、低价销售、夸大产品真实价值等利诱手段;五是利用对方法律素质低或法律不健全,在合同中设下种种陷饼,或恶意串通,骗取对方财物。
  由于合同欺诈事件屡屡发生,一些企业因此陷入停产、半停产困境。为了避免上当,在一些地方和一些行业,出现了由现代信用交易向以货易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等传统交易方式倒退的现象,合同交易只占整体经济活动中交易量的30%左右,合同履约率亦不足50%,严重妨碍了大生产、大流通。原因很简单:没有游戏规则的市场无法获得发展。1996年,全国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9000余件,为合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8.9亿元。
  在经济信用失常和大量经济行为失范现象的背后,起深层次作用的是所谓"地方保护主义"。这一点,中国政府也早已看出。1996年1月,全国打假办主任徐鹏程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采访时就谈到,地方保护主义成为严重影响"打假"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有些地方"上动下不动",对本地发生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不管不问,甚至纵容包庇;"打假"打外不打内,涉及外地的案件查的多,对本地的案件不查或者敷衍塞责,避重就轻;对外地到当地查办的案件故意推诿刁难,制造种种障碍。有的地方由于有地方保护主义作后台,制假售假违法分子气焰嚣张,以暴力抗拒执法。近年来,在广西、云南、山东、河北、河南等地都曾发生过暴力抗拒执法的恶性事件。徐鹏程认为,这里不仅有个认识问题,也有个利益机制问题,还有少数干部的腐败问题。少数地方存在"假冒得利""假冒出效益"的错误认识,把造假售假视为发展经济的一条出路,把打假和搞活经济对立起来人有些传媒引经据典地论证,国际上某些地区、某国在经济起飞时期,是如何依赖大规模制假售假积累了资金,才有了后来的发达兴旺。这种思想上的误导,无异于对经济信用失常行为加以鼓励。
  经济伦理关系是否失常,关系到一个地方投资软环境的好坏。近年来经济发展日趋落后的湖南省,其省委书记王茂林在1996年2月9日的一次会议上就指出,湖南投资环境不被看好,主要不是"软""硬"件问题,而是人文因素的缺陷。他指出:"一条107国道本是湖南的经济动脉,可一些人设关立卡,屡禁不止,名曰查走私,其实是敲诈勒索。车一停,这个上来强卖矿泉水,那个硬行卖鸡蛋,弄得过往客人怕在湖南段落脚。广东某报一个版,登了我省某某市某某镇还有多少骗子的文章,湖南人脸上有光?某某市人脸上有光?如此,湖南对外开放能扩大吗?""做生意要讲信用,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可早一段,好几家外省公司写情给我,说我们省几个公司收了他们的款不发货,意思是要我帮助解决。省地市各级法院也受理了不少这样的案件。"这位省委书记在这里讲的"人文因素",实际上就是包括经营哲学、企业文化、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在内的经济伦理观念。
  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一个国家的管理者和人民如果容忍甚至纵容这种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行为,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注定要陷入过度投机之中,只能是第二流乃至未流的。在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里,经济信用从来就被放置在很高的位置,这一点有其深厚的文化根源。如休漠认为,人类社会之所以能生存,就是靠了三条自然律:一是对私人财产占有的尊重;二是对财产占有者转让财产的社会公认;三是承诺的兑现。第三点讲的实际上就是"信用"两字。如果再详加分解,"信用"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为了生存需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如某商品信誉好,购买这一商品的消费者就会增加,有利于生产该商品的厂家发展。但是如果信誉仅仅停留在这一层次上,容易导致人和人之间互相利用的短期化行为,所以信用还必须上升到更高层次来认识,建立超越个人利益、体现信誉和正义的规则,即法治。中国目前的现状是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追求的"信誉"尚有待建立,更不用说所谓行之有效的"法治"(不是法制)。
  1996年全国的工商业企业一窝蜂地推出"承诺制",但观看那承诺内容,有许多其实只是将外在的强制性内容纳入承诺范围内,如反腐倡廉、正确使用行政权力、不乱收费、不吃卡拿要。不收受礼品等,本是由党纪政纪约束的内容,有纪委、监察、审计部门主管;如水质与燃气热值等指标,本来有国家、行业标准甚至还有国际标准与有关质检部门管着;如不销售伪劣商品、不短斤缺两,保证商品质量不出问题、出了问题派人上门维修,服务态度一定好等等,这些本有行业与部门规章管着。上述这些承诺有如母鸡下蛋保证鸡蛋有壳有皮有蛋黄蛋白一样,本是商业或社会行为应有之义,现在却要作为"承诺"的内容推出,这一事实正好可以作为中国社会经济伦理畸变的有力佐证。如果将"信用就是金钱"这些资本主义信条与现在中国信用失常的情况对比,很难相信这种信用失常状况会使中国经济进入良性循环,并使中国社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调查结果显示的商业道德危机
  1996年,由新加坡昂记科技公司委托零点调查公司进行了一项名为《中国企业家的商业伦理指南调查报告》的活动。在调查中,调查人员采用了分层抽样的方法,电话访问了北京、上海、广州300家国有、民营、三资、个体企业的负责人,调查内容涉及到商业伦理的作用,对不道德行为的容忍程度,企业经营者心目中的理想伦理规则及其道德实践,经营者个人信念等。根据本次调查结果,该公司研究人员概括了中伺企业商业伦理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经营者对商业伦理的熟悉程度尚不够,对商业伦理规则处在低水平的自发遵循状态,对商业伦理的重要性的认识与对实际生活中非道德商业行为的高度容忍形成强烈反差。调查表明,只有34%的人听说过"商业伦理"这一说法,且多将"商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等同视之,只有约15%的企业经营者能较全面地理解"商业伦理"这一概念的内涵。
  虽然多达85%的企业经营者强调商业伦理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但调查人员提供的非道德行为测试结果又令人担忧:企业经营者中对相当一部分非道德行为采取高度容忍的态度。
第七章 贫富差距的形成和扩大
第七章 贫富差距的形成和扩大
  11短短的10多年,中国已经由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成了一个贫富差距引起社会不安的国家,这种变化无论如何不应该被忽视。
  相当部分高收入者,并不一定做出了与收入相匹配的重大贡献;倒是相当多的低收入者为社会、为国家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
  中国政府现在面临的抉择是艰难的: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推动生产力是主要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已初步建立的情况下,资本推动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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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以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改革政策已取得重大成就。但在进行了长达10多年的改革以后,大家不无遗憾地发现,"共同贫困"的局面虽已消失,但"共同富裕"也还只是纸上的蓝图。现在深深困扰政府和社会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形成了一种"马太效应":穷者越来越穷,富者越来越富。由于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有导致贫富分化的自发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坚持共同富裕原则,避免两极分化过度,将贫富差距控制在一个适当的程度,也就成了政府必须加以解决的紧迫问题。
  本章不打算论述地区的贪富差距,因为地区之间的贪官差距,更多的是由自然条件、历史背景等多种因素造成,与当前中国城市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成因并不一样。本章集中讨论的主要是权力市场化造成的分配不公及导致的贫富差距。
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现状
  本节具体分析了我国城市贫困人口的主要构成、生活现状,以及他们是如何一步步掉落到社会最底层的。
  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早在80年代中期就已存在,但那时社会公众的不满,和90年代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一份很详细的调查报告说明了当时的社会舆论主要是针对脑体倒挂,个体、私营业主收入过高,承包、承租者和一般职工收入差距过大,地区之间利益分配不公平等问题。而到了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由于权力市场化进程加速,这方面的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一是高收入者的主体加入了大批通过非劳动手段致富的人,二是国有企业职工成了城市贫困人口的主体部分,三是收入高低悬殊的情况已比80年代显着得多。由于这三方面的因素,贫困问题也就成为阻碍中国发展、影响社会安定的一大主要问题。
第八章 人口、就业与犯罪
第八章 人口、就业与犯罪
  有些研究者认为,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财产型犯罪加速增长,是犯罪者反社会态度的一种表现。这种看法是对犯罪者素质的"高看"。
  所谓"严打"对于中国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来说,根本不是治本之策,因为不断有新增的流民阶层加入这支队伍。
  有部分人居然还在设想通过"红卫兵运动"来达到"均贫富"的目的,我不敢设想有那样的事情出现,但我肯定那样做的结果,只是使中国陷入无边的苦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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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制约中国未来发展的诸种因素中,有许多因素在短期内人们也许看不到它们潜在的危险,但它们却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长期的制约作用,如人口问题。本章专门分析人口、就业与犯罪的关系。
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农村城市化
  中国除了城乡经济差距过大的"二元经济结构"之外,还因现有城市扩张能力和基础设施承栽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被迫维持着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中国的农村城市化道路,因受制于"二元社会结构",因而产生了种种不同于一般发展中国家城市化道路的特点。
  庞大的人口再生产能力与狭窄的就业渠道
  我国和所有不发达国家一样,存在着较高的人口增长率。在劳动力市场上,又缺乏熟练劳动力。劳动力供给大大超过需求,结果是大量的失业——公开的、隐蔽的失业和不充分就业。
  中国人口在1995年2月15日就己达到12亿(不包括台湾和港澳地区,也不包括那些在户籍上没登记的人口)之多,占全世界人口总数的22%,而我国的耕地却只占世界总耕地面积的7%,人均耕地已降到预计下世纪中叶才达到的l2亩,已达到严重超负荷承载的极限。而更危急的是这个庞大的人口基数增长惯性,将一直延续到下一世纪中叶。据人口专家们测算,假如总和生育率保持在更替水平上,总人口高峰可以控制在15亿。而如果按目前这种趋势发展,到下个世纪中叶,中国的人口将达到17~18亿,这个数字,无论如何都使人感到不安。因为据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公布的资料,中国的整个自然环境最多能容纳15~16亿人口,许多短缺性资源能容纳的人口低于10亿。也就是说,中国的人口规模在下一世纪的中叶将达到环境的最大容量值。据粗略统计,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1/3要用于新增人口和安排就业及退休人员。中国现时的经济问题、就业、新生贫困人口、社会治安等一些社会难题,无一不和人口过多有关。
  人口问题的实质,是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是人口无限增长的趋势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空间、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人口的膨胀,给整个环境带来压力,影响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人口压力已成为现代化进程中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制约因素。
  据测算,"九五"期间,中国劳动力资源将持续增加,国民经济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将难以满足需要。如不采取措施,到2000年,城乡失业和不充分就业人口将达到1.53亿人,超过80年代以来历次就业高峰水平。50年代中国通过"低工资,高就业"那种"一个人的饭三个人吃"的方式在现在的中国已丧失了存在基础,因为市场经济体制和非国有化企业拒绝这种非效益的用人机制。
  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必将成为中国最为严峻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问题。
  "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下的农村城市化
  在分析我国城乡关系、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转移等问题的时候,必须要惜用着名发展经济学家威廉·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所谓"二元经济模型"有三个特征:一、它包括"现代的"与"传统的"两个部门,现代部门通过从传统部门吸收劳动力而获得发展;二、在提供同等数量与同等质量的劳动条件下,非熟练劳动者在现代部门比在传统部门得到更多的工资;三、在现行工资水平下,对现代部门的劳动力供给超过这个部门的劳动力需求。有趣的是,据这位经济学家声明,为了避免感情上的痛苦,他不用"劳动力过剩"这一个词来表述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无限供给这一事实,而用"在现行工资下,对现代部门的劳动力供给弹性是无限的"这一颇学术化的语言来表述同样的事实。
  凡致力于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者,都必须借用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来说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状况。在近年来中国所有关于改革的论着中,都可以感受到这位经济学家对中国理论界的深刻影响。
  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同的是,中国不但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还存在着"二元社会结构"。户籍制度把10多亿中国人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大类别,维持这种结构的是有关社会福利的13种制度(近两年来有些制度如粮油供应制度等已废除)。考察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就会发现其受制于"二元社会结构"而产生的种种特点。
  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开始于80年代初期。可以说这条道路上有三个里程碑:在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我国政府第一次用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了农村城市化的思想;1984年,中共中央发出了一号文件,允许农民进集镇经营二、三产业,但是国务院发的《关于农民进集镇问题的通知》中则规定不许进县城,有些大胆一点的省自行开了口子允许进县城;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中提出,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这三个中共中央文件,是推动中国城市化的三个里程碑。经历过15年的曲折发展,一大批繁华的小城镇崛起,尤其是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小城镇的发展特别迅速。
  必须指出的是,这三个文件中用的"允许"一词,多少表明了中国农村城市化的被动特点。中共中央制定这三个文件时,不得不考虑中国城乡经济差距大,现有城市就业扩张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也正因为如此,中国至今还保持着典型的城乡分立的二元社会结构。
  城市化滞后引起的问题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为78%,最高的达92%,中等收入国家为60%。而中国的城镇化水平,有人做了一个估计,认为已达30%。尽管这一估计过高,但仍然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仅与印度、印尼等国相近。由此可见,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即使就目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来说,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城市结构极不协调:
  一是城市规模过大,大城市过多,中小城市发展不够。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在10万以上人口城市中的比重为43%。而日本、美国等国在城市化处于30%的水平时,百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占1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比重仅为33%;中国10万~30万人口的小城市在10万以上总人口中的城市比重为27%,而英国、法国都在60%以上。这一特点说明,中国的城市化趋势与世界上的一般趋势正好相反。
  二是地域分布很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西部地区城市发展严重滞后。
  三是城市产业结构失衡。主要集中在工业,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发展不够。
  城市化滞后是中国非典型化的工业化发展的一个严重缺陷,它使中国经济发展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
  首先,城市化滞后使二元经济矛盾不断拉大。改革以前,中国重工业超前发展和城乡隔绝制度下的城市化进程,造就了十分悬殊的二元经济结构。
  1985年以来,由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缓慢,使二元经济矛盾又进一步拉大。特别是近几年,由于大量劳动力滞留在比重不断下降的农业上,导致农民收入不断下降,农民与非农民的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据国家统计局对29个省、市、启治区6.7万户农户的抽样调查,1994年前三个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人为838.4元,增长33.696;而城市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38%(据说有瞒报的可能),高出5个百分点。另外,1994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731.2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2422.1元,收入之比为1.95:1,比上年的1.78:1有所扩大,两者的差距由上年的1441元增至2309元。这表明,城乡二元经济矛盾不断拉大。
  城市化滞后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农业劳动力就地分散转移,既不稳定也不经济。我国农民一直存在从农业部门向比较利益较高的非农业部门转移的强烈冲动,然而由于城乡隔绝体制的限制,基本上是离土不离乡,实行就地转移,半径不大。农民既不将非农产业看作自己的长期生存保障,脆弱的非农业也不给农民提供稳定的工作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化发展滞后,农村工业被迫就地发展,形成了十分分散的格局,致使"聚集效应"十分低下。正是由于存在这些问题,中国的乡镇工业长期徘徊在小型化、分散化的低层次上,难以进入现代化工业层次。到后来,这一问题是造成乡镇企业发展势头减缓,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城市化滞后带来的第三个问题是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要依托于人口、工业相对密集的区域,这样才能发挥其服务功徙的规模效益。由于城市化滞后使人口和工业分布过度分散,严重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反过来又大大延缓了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从而使中国的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变动,都大大偏离反映世界工业化发展一般规律的标准结构,由此把中国的大多数人口排斥在现代工业文明之外。
农村劳动力大转移——民工潮
  本节对延续10多年的民工潮进行了历史回顾,特别指出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状态下,中国社会的根本性难题:如何消化天文数字般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目前中国4.2亿农村劳动力中,至少有1.6亿剩余劳动力,预计90年代中后期乡村劳动力年平均增长2.07%,而乡镇企业自改革以来,平均每年吸纳570万人,即便是在最高的1994年,乡镇企业也还只能吸纳农村全部剩余劳动力的26.6%。在此情况下,这些剩余劳动力必然要到城市中寻求出路,这就是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原动力。各种传媒将此现象称之为"民工潮"。
  "民工潮"的涌现是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必然产物。简言之,中国工业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不同步,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使农村出现了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商品率低、农民收入低的"三低"现象,累积了十分突出的社会矛盾。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农民进城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成为理所当然的事。
  "民工潮"的社会效应
  大量农民工进城,给中国的城市管理带来了空前的困难。关于其社会效应,社会各界讨论得很多,基本上都承认有正负两方面效应。
  得到社会一致公认的正面效应是:
  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输出地区来说,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消费水平,增加了农村社会购买力。农民将部分收入用于发展第二、三产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所谓"出去一个,脱贫一窝"的说法就是据此而来。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后,使另一部分农业劳动力得到更多的农业资源,为发展规模经营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如人口数量为全国之冠的四川省,每年多达600万的出省打工人员为四川赚回了140多亿元的劳务收入,成为该省振兴本地经济的一大资本来源。对输入地区来说,从外地引来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促进了本地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弥补了本地经济发展中劳动力的不足。
  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不仅活化了生产要素,沟通了城乡关系,促进了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还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并带动了户籍、就业方面的制度改革。此外,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使农民开阔了视野,接受了许多新事物,这对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社会进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少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直接受到现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熏陶,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本领,他们当中很多人回到乡下后,成为当地乡镇企业的技术骨干,有的还成为农民企业家。
  劳动力大规模跨区域流动,是对中国传统体制的第三次大冲击。改革以来,中国农民对传统体制进行了三次大冲击,第一次冲击是农民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冲击人民公社体制,第二次是农民用乡镇企业冲击旧的把农民排除在外的工业化方式,第三次冲击是农民通过以寻找就业机会为直接目标的自发性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冲击旧的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
  对农民大量外流在农村产生的负效应,社会各界的看法如下:
  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影响。首先,由于走出农村的绝大多数人是有一定文化基础、体魄健壮、智力较高的青年农民,留下的多为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明显下降,严重影响了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新技术的推广;其次,"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使多数人在向外流动的过程中,不肯轻易放弃耕地,即使有了稳定的非农产业工作时还是如此。这样既使新增的农村劳动力无法获得土地,造成耕地资源的分配和占有关系日益紧张;另一方面,外出人员无法经营土地,对土地实行粗放式经营,耕地撂荒或变相撂荒现象大量出现,许多地区的农田和其它基础设施严重老化。
  无奈的城市咏叹调——生活安全感下降
  大多数民工并不知道城里的实际需要,自己也不知道能否找到工作,就盲目奔向沿海地区及大中城市,许多人找不到主作,流落街头,于是在各大中城市,常常游荡着一些身无分文,又无长技且无事可做的农民工,给城市的治安、卫生、教育等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困难。近年来城市和交通线上的偷盗、抢劫。卖淫、嫖娼、赌博、贩毒等各种犯罪活动,绝大多数都是流动人员作案。国家的许多政策,如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工商税收、义务教育等政策,在这一批人中根本就无法落实。
  由于这些负面作用的存在,城市人对农民工的看法非常不好,认为他们的到来,劣化了城市的生存环境,破坏了社会治安,使城市人的安全感下降;而农民工则认为城市人非常势利,瞧不起农村人。以深圳经济特区为例,该地存在大量外来劳务工,使该地的社会治安形势近几年越来越严峻,据公安部门公布的材料,在深圳特区发生的抢劫、杀人、强奸、轮奸、卖淫、贩毒等恶性刑事案件,90%以上是这些主要来自各地农村的"三无"人员(无固定工作、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所为。北京市同样也存在一支庞大的民工队伍,在对外地民工既感恼火且又需要的情况下,北京市政府于1995年上半年出台了一部《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希望在这部条例的规范和约束下,1000多万北京人能够和300多万外地民工和平共处。
  外地民工到北京、广州、上海、深圳这样的地方来打工,无一不是抱着来赚大钱的想法。在他们的想象中,城市就代表钱,城市人都很有钱。在这些城市里,简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挣大钱。于是这些民工南下北上,东进西出,到处都涌现"民工潮"。在这些城市中,北京市和外地民工的关系很有代表性,"天子脚下"的新闻部门在这方面做的系统分析因"天子"们住在那里,身有同感,也就大胆一些。这里就以北京为实例,来剖析在"民工潮"冲击下城市不堪其扰的咏叹调。
  据1994年11月10日北京市的一次定时普查资料显示,北京的流动人口已达到329.5万人,这些人已成为北京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姆、清洁工、蹬三轮车的、炸油条开餐馆的,凡是脏活累活,北京人不干的,外地人都干。有关统计表明,北京市环卫、纺织、矿山、煤炭等脏、重、累行业中,总共雇佣24万民工。80多万外地建筑工人,是北京建筑工劳动市场的主力军。
  由于外地民工干的是拾遗补阙的工作,而且这些工作没人干还真不行,所以北京人最开始还是很感谢这些外地民工,各种舆论为此很叫了一阵好。但好景不长,还在叫好声余音袅袅之时,北京人就感到事情并非那么美妙,他们发现了民工们许多缺点:他们随意遗污,破坏市容卫生;刺激消费,拉动物价上涨;商贩们缺斤少两,粗制滥造,所制作的大饼、油条据说极不卫生,让人不敢吃……等等。最恼火的还是大批外地人进京带来的治安问题,北京警方公布,在违法犯罪案件中,不少是外地民工所为,以1994年为例,刑事案件中,有46%是外来民工所为。为数众多的盲流,抢劫偷盗、杀人越货,简直无所不为。特别是团伙犯罪相当严重。近30个外地人聚居地,如新疆村、浙江村等,成了藏垢纳污之所,吸毒贩毒的基地。北京人用两句话来形容这些外来民工:无所不为(指工作),无恶不作(指犯罪违法)。至于广州,且不谈"民工潮"平时的压力,仅是每年春节前后的疏散工作,就使广州疲累不堪。
  对流民所造成的治安问题,各类新闻传媒已有不同程度的关注,但这些人给当地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却还较少有人关注。以深圳为例,深圳不少河流两岸都聚居着大量"三无人员"。笔者曾乘船从深圳河出发,沿着深圳湾、新洲河、凤塘河、福田河、皇岗河等数条河流行进,观看污染情况。船行之处,浊水横流。水面上到处都是丢弃的垃圾,不时还有死猪等动物漂浮水面,船速稍快时,那臭水就溅人一头一脸,熏人欲呕。上岸看了几个"三无人员"聚居区,这些地方垃圾遍地,粪便等污物随处可见。大量生活污水根本没有相应的排放渠道,只能通过各种功能发生改变的涵管及私启开挖的临时管路排入附近河道,仅新洲河一条河两侧,就有这类不合规格的涵管40多个。每当雨季到来之际,横溢的洪水夹带大量生活污水、垃圾、"三无"人员饲养的禽粪废杂物以及流失的泥沙,从每条河的河道上游开始向中下游倾泻淤积。年复一年,就成了现在这一条条臭水河。这些河水常年处于严重缺氧状态,不仅不能降解有机物质,还会产生更多的还原态毒害物质污染水域。
  广州天河一带及火车站一带,由于大量流民聚集其间,其环境之差与刑事犯罪率之高,使这一带的居民饱受其害。
  对于老百姓来说,大量民工的进城,直接影响到就业和安居。对于政府来说,这些民工的大量存在,无疑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社会各界要求加强对劳务工管理的呼声日高。1995年初,北京市304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就此问题立法。国务院总理李鹏也表示外来民工的"问题是大多了一点",并建议北京市对外来人口加强管理。一部既要保护外地人建设北京的热情,又要让北京人满意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就在这种情况下出台了。其它地方也开始采取各种措施限制民工的大批量进入。至此,延续数年的"民工潮"已没有以往那种惊涛拍岸之势。
  波涛渐弱民工潮
  商品经济的要素是自由选择、自由迁居、自由就业、自由发展。和改革前相比,中国公民现在已多多少少有了一点这种权利。但是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要想实现这种梦,毕竟还有点艰苦——这倒还不完全是中国人故土难移的禀性使然,而是中国在目前这种二元经济结构的状态下,劳动力呈无限供给趋势,城市人口也面临严重的失业问题。为了保持社会的安定和发展,中国政府必须对民众们"潇洒走一回"的渴望有所限制。
  就业形势严峻,其实也不是新鲜话题,早几年这片乌云就已笼罩在部分城市人的头上。不过那时城里人还不怎么担忧,因为思维定势使他们相信:社会主义饿不死人,政府总会安排我们这些人的。部分需要再就业的职工,对重新安排的工作还挑肥拣瘦,嫌好道丑,这不干,那不云。这种现象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这几个城市中特别突出。一直到1994年下半年,大家才知道失业这一只"狼"这次是真的来了。通过新闻传媒不断报道,人们终于弄明白,我国现在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1000多万的失业人口,1500多万的企业富余职工,1.6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三个庞大的劳动力群体,给中国的就业工作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有关人士预测,在1995~2000年这6年间,失业员工总数将达2130万人,平均每年355万人民这么多人员的就业问题,使生存空间本就狭窄的城市负累不堪,只好将敞开的大门关紧一点,毕竟先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要紧。
  从1995年开始,一些大城市已做了相应的调整限制措施。如北京、上海就出台了一些对外地流入其管辖范围的劳务工、经商人员进行管理的法规,在某些行业限制使用外来民工。一向对外来工特别宽容的深圳,从1995年开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对外来劳务工所从事工种采取限制的方法,规定某些行业像金融、邮电、驾驶、餐厨、话务员、打字员、会计员等,一般不再雇佣外地劳务工。这些措施并非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它完全符合1994年11月劳动部颁布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精神。该规定第五条为:当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确属因本地劳动力短缺,需跨省招收人员;用人单位需招收人员的行业、工种,在本地无法招足,或在用人单位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无法招到或招足所需人员时,方可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这个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对那些盲目进入城市找工作的民工们,城市的大门将不会再被轻易推开。
  除了各大、中城市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以外,中央政府也从宏观上采取了一些引导劳动力流向的措施,试图解决这一全局性的问题。1996年4月劳动部召开了一个全国就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提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期间(1996~2000年),要努力拓展就业渠道,将劳动力需求量从预计的3800万人增加到4150万人,使城市失业规模控制在850万人,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在农村,则引导大多数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将劳动力跨地区流动规模控制在4000万人。但是,据测算,"九五"期间,中国劳动力资源将持续增加,国民经济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将难以满足需要。如不采取措施,到2000年,城乡失业和不充分就业人口将达到1.53亿人,超过80年代以来历次就业高峰水平——这个数字是政府提供的,半官方和民间研究机构预测的数字比这个要高。
  1996年我国政府着重指出,今后国有企业不再是安排就业的主要渠道,就业结构将发生四大变化:一是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的模式正在形成,有更多的城镇劳动力流动到农村就业。二是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迅速增加,就业比例不断上升,到1995年年末,全国城乡私营个体从业人员5570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6%。三是城镇职工中其它经济类型单位职工所占比例持续上升,国有、集体职工所占比例下降。与以前不同的是,1996年中国政府首次提出,要建立失业预警系统,将失业率、长期失业者比例、不充分就业率作为重要监测指标,定期分析失业形势。1996年10月中旬,农业部官员齐景发在"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交流会"上表示,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的问题仍须遵循市场规律,而不是政府包办。他表示,计划体制下由政府提供岗位安排就业的做法,在今天不仅不适用于城市,更不适用于农村。全国范围这么大,劳动力市场情况异常复杂,政府没有能力了解和创造各种就业机会,以往城镇劳动力安排的教训已说明了这一点。将来数以亿计的农民就业问题,政府更是包不起,劳动力的供求衔接只能依靠市场来完成。
  劳动力的无限供给状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劳动力统一市场,是一种必然趋势。但由于中国城市人口的就业压力已相当严重,无法再消化天文数字般庞大的农村劳动力,在这种状况下对民工进城加以限制,是不得已而为之之举。从1995年开始,到1996年4月份明确从严控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己说明我国消化天文数字般的农村过剩劳动力,注定要走一条和别的国家不同的道路,不能再依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条世界上不发达国家走过的老路,而必须依靠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在不可能依靠城市吸纳剩余劳动力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的情况下,剩下的出路主要就是两条:一是加强农业经济的综合和深层次开发,提高农业效益;二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带动就业的不断增加。改革开放以来,我同乡镇企业以每年570万人的规模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1978年的2800万职工增加到1994年的1.2亿职工,16年间共吸纳了近9200万人。乡镇企业职工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9.2%提高到1994年的26.6%,乡镇企业成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民工潮的汹涌之势。不过由于乡镇企业人工成本持续攀升,每转移一个劳动力需要的固定资产投入和支付的工资都较以往大大提高,这就影响了它们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有关专家预测,到本世纪末,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达2亿人,这就意味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将会是一个非常艰巨的社会工程。
  对城市来说,民工潮的波涛汹涌之势确实已经暂时减弱,但对国家来说,却并不意味着问题已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另辟途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已成了当务之急。
就业与犯罪
  中国现在突出的两大问题就是就业与犯罪,而在人口、就业与犯罪之间存在着于丝万缕的联系。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往城市,成为城市的边缘人物,许多社会次生集团由此兴起。而源源不断涌往城市的流民,就成为黑社会的组织基础。犯罪浪潮导致社会紧张程度加深,在外来人口最多的广东省发生"杜润琼事件"并非偶然,这是人口问题为中国敲响的警钟。
  中国的人口问题给中国带来的压力,早已从各方面显示出来。过去几十年,中国人实际上生活在两个隔绝的世界里,一个是都市中国,一个是乡土中国。同一个中国的这两部分的差距,是每一个中国人都能非常明显地感觉到的。从社会生产能力来讲,80%集中在城市,只有20%分布在农村。人口的分布则正好相反,20%分布在城市,80%则集中在农村。这种生产能力的大小和人口数量多少的不相协调,在世界各国中,以中国为最。其直接的结果,就是农村人口的大量多余,而政府统计失业人口时,这些农村的过剩人口并不在统计之列——当时将"人口过剩"视为"资产阶级谬论",根本就不存在"人口过剩"这种认识。日趋激烈的人地矛盾一直存在,只是在强有力的政策约束下,人们无法走出"黄土地"。改革开放以后,政策的松动使人们走出"黄土地"有了可能,无法再在生存空间日趋狭窄的农村里生活下去的农民们,只有城市里挤,给拥挤的城市带来了很多问题:城市居民抱怨失去了生活安全感;计划生育部门抱怨超生游击队使人口增长处于失控状态;劳动部门抱怨他们抢去了城里人本来就不怎么富余的饭碗,使本来就严峻的失业问题更为突出;公安部门抱怨流动人口使城市的治安形势变得相当严峻。总之,社会无法再忽视这一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由于其数量往往超过就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结果使城市里常常流动着不少身无分文又无事可做的民工,这无论是对城市的治安管理,还是对民工本身的发展都极其不利。
  近年1个名叫杰里米·里夫金的美国人写了一本书,叫《工作机会的终结:全球劳动大军的萎缩与后市场时代的来临》。作者在这本书中说,当今世界上两大突出问题是就业与犯罪,这两个问题是交织在一起的。人们失去工作机会会导致"出现一个无法无天的阶层",这个阶层以犯罪为最后的手段。如果将我国的人口、就业和犯罪率这几者联系起来,会发现其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安分守己是和安居乐业联系在一起的,既然连安居乐业都没有办法做到,那就只有一途:掠夺别人的财物以维系自己的生存。
  大量资料显示,用"犯罪浪潮"这个词来形容中国目前犯罪逐年上升一点也不为过。根据各地被捕罪犯的身份来分析,发现犯罪率高发群体就是上述社会边缘化群体。这些边缘性群体成员的犯罪动机,不能用西方社会犯罪学中常用概念来说明。西方社会总是用犯罪者的反社会态度来说明其反社会行为的根源,而中国这些边缘化群体的犯罪现象却很难用反社会态度来说明他们的犯罪动机。事实上,通过对大量犯罪者素质的综合分析,这些犯罪者多是半文盲或文盲,对整个社会根本就缺乏一种系统的了解。他们的犯罪目的往往非常直接,主要指向是劫财劫色,尤其是财产型犯罪非常普遍。我国现在有些研究者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认为现在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财产型犯罪加速增长,是犯罪者反社会态度的一种表现。这种看法是对现在犯罪者素质的一种"高看",如女作家戴厚英之死很显然与这种引伸无关。正由于现代社会中人们犯罪的动机和犯罪的内容已和18世纪有了很大的不同,再用这种人道主义观点来分析犯罪行为,尤其是分析以贪污腐败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犯罪与以贩毒或财产型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刑事犯罪显然已不合适。这些大量流入城市的民工,往往由于他们的家庭过度生育而处于极度贫苦之中,无法像正常家庭的后代一样获得上学、就业及技能训练的机会,这就使他们几乎是"先天性"地处于社会边缘状态,在现代文明日益发达的今天,这些边缘性群体成员由于他们本身的素质,只有少部分人能凭借自己的能力抓住机遇,改变自己的边缘性地位。因之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更直接地感到各种社会压力。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他们感到自己越来越无法发展自己的能力,开拓那不可知的明天,在感到自己有被文明社会摒弃的可能这种焦虑中,一些人用犯罪手段来达到占有财物的目的自然就成了可能的选择。在对很多"三无"人员犯罪实例的分析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这些犯罪者的素质之低下:不少人在抢劫、强奸以后,其活动半径仍不超出原有活动区域,公安人员只要有点耐心守株待兔,不出几天就能将人犯捕获。可以说这些犯罪者对自己的行为后果都缺乏了解。在犯罪者对自己犯罪动机的阐释中,没有几个"三无"人员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出除占有他人财物冲动之外的任何解释。只有几个人认为自己因看到城里人生活好而产生强烈不满,仇视城里人,而萌发要抢劫的念头。
  如果再进行深入分析,就会发现,犯罪浪潮迭起以及社会紧张程度与一个社会的经济"痛苦指数"有正相关关系。所谓"痛苦指数"由失业卒加上通货膨胀率构成,一个国家的国民往往最容易直接由这两者感知社会治道,井以此判断自己的生活状况在这一社会中居于何种水平。我国近几年的通胀率一直居高不下,虽经控制,但也已达到承受的边界,至于失业率的升高在前文已分析过。可以说,将这两者相加,我国经济的"痛苦指数"绝对不会很低。
  上述这种情况,最终导致了中国社会控制组织形式和手段的多元化,各种社会边缘组织即黑社会组织与地方恶势力勃兴。在城市中主要表现为滋生了大量次生社会集团,在农村中则主要为带黑社会性质的地方恶势力。它们的存在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最值得社会警醒的是,这些黑社会组织与地方恶势力的存在竟与"白色世界"的社会正式控制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些恶势力的代表竟在"黑、白"两道中都有一定地位。
  流民:黑社会组织的存在基础
  城市中出现的黑社会组织,其成员大多是游荡在各地的大量流民。近几年频繁出现在报刊杂志、电台等传媒上的"严打"一词,其目标就是针对社会上那些不劳动而又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者。以1996年为例,从5月份在全国开始了百日"严打"活动后,每天见诸于报端的就是破案多少,抓住要犯多少,以及还有多少"顶风作案者"落人法网。但是这种声势浩大的"严打",却并没有使国人感到从此以后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只要对中国国情稍有了解的人都明白,所谓"严打"对于中国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来说,根本不是治本之策,因为不断有新增的流民加入这支队伍。电视里面不断曝光的那些刑事犯罪分子,无论是杀人抢劫、偷盗还是妓女(因为落网的妓女主要是俗称"街边鸡"之类的下等妓女,真正的高等妓女以及"妈咪"们很少有落网者),一望而知大多来自农村。各地警方也不断证实,城市里刑事案件大多数是这些"三大人员"所为。一个人只要落到这种"三无"状态,就意味着基本生存都成问题。
  由此观之、这些"三无人员"犯罪,并非全由于道德原因,而是因为无业可就。只是由于这些人素质低下,一旦生存成为问题,或感到犯罪有经济上的吸引力时,就很少受道德和伦理考虑的约束。
  当今在中国的每一个城市的边缘,即城乡结合部,都是流民聚集之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北京、广州和深圳。在北京的300多万外来人口,由于亲缘和地缘关系,自发聚集组合,形成了一些不被当今中国社会体系所认可的"村落",这些村落被传媒称之为"编外村",既有按"村民"原籍划分的"新疆村"、"河南村",也有按职业划分的"画家村"。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流民聚合的形式则只有亲缘和地缘为纽带的利益组合,没有职业的组合,但流民数量却一点也不比北京逊色。
  这些大中城市到底容纳了多少流民,恐怕没人能拿出精确的统计数据来。以1996年5月广州市在"严打"中进行的一次小范围调查为例,就可见"流民"问题之严重。在广州林立的高楼大厦下面,还有不少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的原农民村落。由于这类房子的租金相对便宜,外来人员多栖息于斯。这些小小的村落里,演绎着当代中国过剩人口大迁徙的人间万象。在这些地方,几乎可以看到全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人,除了农民之外,也有不少来自大大小小城市的俊男靓女出没其问,职业复杂。据说,广州从改革开放以来,已包容了一百多个这样的村落。
  这里摘录几段公开见报的文章,相信读者会从这两段文章看出当代流民问题之严重。
  外来人档案
  目前,据(广州)市外来人口综合办公室介绍,广州的外来常住人口总数约在180万左右,天河一个区就约有20来万外来人口。他们大多租住民房,集中在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等靠近旧城区的部位及城乡结合部。
  ……在今年(1996年)抓获的刑事罪犯中,外来人口占了85%左右。在已发生的案件中以盗窃(人室盗窃、偷摩托车、偷单车等)、抢劫为多,在发案率中各占到65%和22%。
  一些负案在逃、带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也藏身其中。
  "严打"清"三无"初步见成效
  广东、广州的治安形势严峻,外来人口太多,鱼龙混杂。广州市综治委4~5月开始在全市清拆窝棚、收容遣送了两万多名"三无"人员。共清拆窝棚388个,清查出租屋3157间,路边店282间,发廊252间,工地工棚5401间。
  "严打"开始的5月7、8两日.还抓获不少在逃案犯。
  5月8日下午,广园东警区罗干警接到报案,与同事火速出击,在清水塘一装修工地抓获曹××、陈××(均佛岗人)等五人,经审讯,该团伙原在佛岗即是当地地方流氓恶势力,以敲诈勒索为生,去年被当地公安机关打散,"大哥"曹某又为人仇杀,这五人流窜广州,专寻在广州的佛岗生意人勒索。
  难管的"死角"
  农民出租村人员复杂,治安形势严峻。以石牌为例,管片治安案件石牌村占了2/3以上。(石牌派出所)朱副所长说:"我们管区的重点就是石牌村,石牌村管好了,治安也就上去了。"
  据称,这里采取了一种"悬赏"措施:抓一个白粉仔奖励500元,抓一个妓女嫖客也是奖500元,抓赌500元;而出一宗案(不包括大案)罚500元。
第九章 社会控制类型的多元化及地方恶势力的兴起(一)
第九章 社会控制类型的多元化及地方恶势力的兴起
(一)
  前现代化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裙带风盛行,人情化力量起很大的作用,这份历史遗产几乎被当代完全承袭下来,使中国的法律有时徒具虚名,政府有时也无可奈何地承认自己必须不懈地和这种人情化力量作斗争。
  最应引起社会警惕的是"黑社会"帮派和"白道"势力(即政府中某方面掌权人物)合流,形成一种对人民的奴役性社会控制力量,使当地人民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连起码的安全保证都没有。
※ ※ ※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遗产逐渐被消化,中国多种经济成分组成的综合经济结构已初具雏型。中国的社会转型现在已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面临着两种极富现实意义的选择:一是尽快建立进行法权体系上层建筑改革的配套条件,这样中国才有可能向现代意义的"公民社会"转化;二是拒绝进行上层建筑改革,无法建立行之有效的法权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现在的民间经济力量不但不能由"市民社会"转向"公民社会",其前景更有西班牙和意大利为鉴。前一种前景是将中国引领出困境的光明之路,有远见的政治家和知识分子都会选择这条路;而后一种前景,相信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愿意看到它在中国出现。
  但中国现在面临的问题恰好是后一种前景已具备了潜在可能性。本章拟就社会各种内部各种控制关系的变化,探讨中国社会转型的多种可能性。
农村社会基层组织的"非组织化"进程
  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原来的基层组织处于解体状态,开始了"非组织化进程"。由于各地农村的历史文化积淀不一样,"非组织化"的后果也很不一样。在中部地区及安徽、广西等"低工业化、低集体化"地区,宗法组织特别发达;在东南沿海这类"高工业化、低集体化"地区,形成了工业化的市场模式,社团组织和宗法组织都有发展,但宗法组织的社会作用不像在中部地区那样大;苏南地区和京津地区则属于高工业化、高集体化类型,形成了工业化的组织模式,经济组织和行政组织合二为一。
  经过1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的社会组织已基本上解体,代替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这种基层组织形式的基层组织村委会,无论从其内涵还是从其与当地人民的关系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由于各地的历史文化积淀很不一样,决定了这种变化呈多种形态。这样一种变化,可称之为农村的"非组织化过程"。
  低工业化、低集体化地区中部地区及安徽、广西均属于这种类型。这类社区农业比重大,非农产业只占很小的比例,农业人口占绝对优势。虽然也出了一些先于他人致富的经济能人,但数量少,实力也不够强,在社区内无法形成有影响力的集团对当地事务发挥作用。这类地区在实行承包责任制以后,生产资料和集体财产都已分散到农民手中,原来的乡村基层组织失去了对资源的垄断及分配权,行政控制能力严重弱化,陷入瘫痪。半瘫痪状态。在此情况下,由于农民需要有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出面和社会打交道,已销声匿迹几十年的家族宗法组织又应运而生,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地的一些宗法组织特别发达,己成为实际掌握当地行政决策权的农村社区组织。
  高工业化、低集体化类型东南沿海地区属于这种类型。理论界将这类地区称之为"工业化的市场模式"。这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较早,经济类型的多样化以及相对独立的自主性社会力量的发育,为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原有的党政干部之外,又产生了大量的经济能人。这些地区的宗法组织也存在并起作用,但与广大中部地区相比,宗族组织的作用显然要小得多。此外,由于这些地区开放较早,已越过了在亲缘范围内寻求资金和劳力的合作阶段,人们已经开始以社团的形式寻求社会合作。因此在这类地区,一方面,原来的乡镇政府基层组织仍然存在井起作用,其控制力当然是有所削弱。另一方面,各种有经济功能的社团组织,如园林协会、建筑协会、家禽协会、水果业者协会等行业协会也日渐发育成熟。这种社团关系纯粹是一种市场关系或社交关系,它的发展有助于乡村的商品化和市场化,比较起广大中部地区以亲缘关系为纽带结成宗法组织,这自然是一种进步。
  高工业化、高集体化类型苏南和京津有不少地方属于这种类型,如有名的华西村、大邱庄、窦店等就是这类典型,理论界将这些地区称为"工业化的组织模式"。在这类地区,原来的乡镇政府在新的形势下,及时转向,发挥了自己固有的组织功能,用行政化组织手段,大办乡镇企业。在这些地方,经济组织和行政组织往往合二为一,经济组织的领导人和行政组织的领导人也是同一的。经济类型主要是集体所有制,不像东南沿海地区那样丰富,个体、私营、联户等各种形式的民办企业都有。这些地方最大的特点就是:原有的乡镇干部一直是当地农民信服的社区领袖。像苏南华西村的吴仁宝,河北窦店的讥振亮,河南刘庄的史来贺,这些人在改革开放以前就一直是当地的基层领导,在父老乡亲中享有很高的威信,有相当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经验。对当地农民来说,最幸运的是这些社区领袖有相当强的魄力和把握时机的眼光。这一切使他们成了改革时代的明星人物,在他们的带领下,他们把自己的乡土变成了富甲一方甚至富甲全国。据许多实地考察的人说,这些人的统治手法是"胡萝卜加大棒",用他们那种富有人格腕力的管理方式塑造着他们那方乡土和他们的乡亲。值得探讨的是,这样一种完全依赖于个人能力、魅力发展起来的工业化,究竟能对当地社会组织和社会观念的现代化起到多大的推动作用?
  农村改革导致农村社会的非组织化过程,使广大乡村处于空前的涣散状态。但是农民需要组织,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农民都根据自己本乡本上的条件,创造了自己的组织。"工业化的市场模式"和"工业化的组织模式"是农民在市场化的过程中的一种因地制宜的创造,现在也很难说哪一种更具优越性。因为这两种组织方式都有自己产生的特殊土壤,互相不能取代。值得深思的倒是在广大农村日益兴盛的宗法组织,这种组织的复兴。明显地和中国现代化目标背道而驰。
  在上述三类地区,"非组织化"过程以不同的方式孕育了社会控制力量的变化。由于低工业化、低集体化地区的社会控制力量将在后面专章论及,这里将高工业化、高集体化类型地区的头面人物与政府的关系略作交待。
  高工业化、高集体化地区的头面人物得到政府承认是顺理成章的事,因为这些领导人不少原来就在政治体制内占有一定地位,是原来农村基层组织的负责人。换言之,他们本就是社会控制系统内部的基层组织力量的代表人物。如华西村的"大老板"吴仁宝是原来的村支书,窦店的讽振亮资格更老,从50年代起就一直担任当地的村支书。刘庄的史来贺更不简单,是全国劳模、全国人大常委委员,曾在省、地、县机关里兼过领导职务。更兼他们是当地致富的带头人,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他们既受到当地人的拥戴,也能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对这些地方来说,不存在基层权力组织更替和头面人物换代的问题,只不过随着时代潮流,他们统治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变化而已。一般来说,这些人只要不步禹作敏的后尘,威胁到政府利益,他们在政府内获得各类荣衔及主宰一方政务和经济事务,无论在民间还是在政府看来,都是天经地义之事。
  这些村,这些农村领导人,只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几个样板,他们的存在说明了中国农村在适当的领导和适当的条件下,可以走出这么一条现代化之路,但是他们绝对不是中国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的主流形态。在另外两类地区,非组织化过程产生的后果要复杂得多。
农村宗法组织的复燃
  由于以往过分依赖个人魅力和运动这种手段从表面改造和控制社会,对农村社会的宗法组织只限于从实体上加以消灭,对宗法组织滋生的社会土壤并没有触动,广大农民的文化价值现并没有改变。在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处于空白的状态下,血缘关系的义务和便利,很容易使农民把一向寄子行政领导的信任转移到同宗、同姓的强人身上,这是宗法组织近10多年以来在农村勃兴并成为基层社会控制力量的根源。宗法组织的复兴,在某种意义上再造了传统社会家族对个人予以控制的环境,意味着将个人直接向社会负责的"个人一国家"现代模式退化为"个人一家族一社会"的传统模式,使社会成员将家族利益而不是正义和公理作为决定个人态度与行为的首要因素,对国家具有潜在的厄险:国家再要动员社会来实现那些与家族利益不一致的社会目标,将会困难重重。
  作为一个农业文明古国,中国农村的文化一直制约着整个中国文化的面貌,影响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近年来在中国农村复兴的宗法组织,几乎淤积了中国农业文化的所有历史特征,也从主要方面揭示了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很难解决的非现代化问题。
  在一些低工业化、低集体化地区,取代原来农村基层组织的不是上述那些农村社区精英组成的控制集团,而是宗法组织。
  中国农村宗汉组织复燃的社会原因
  1949年以前,宗法组织一直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组织,宗族权力也一直是国家权力的延伸和补充,二者处于一种同构状态。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强制性地大规模开展国有化、集体化运动,力图打破一切带有旧社会痕迹的社会组织、铲除以财产和地方联盟势力为基础的权威。在广大农村地区,中国政府则依靠原来处于社会边缘的阶层如贫雇农所蕴含的破坏力打破了原来的权威平衡,并利用人民公社这种新型社会组织形式,重新组织了广大农民。至此,在广大农村延续了若干世纪的宗法组织才被摧毁,宗族活动基本停止。
  但是要真正消灭宗法组织这种前现代化的社会基层组织系统,唯有依靠现代化的推进来消灭其旧有土壤才可实现,而当时的领导人似乎忽视了这一点,他们过分依赖个人魅力和"运动"这种手段从表面改造和控制社会。所以,从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仅限于消灭了实体性的宗法组织,对宗法组织滋生的社会土壤却没有从根本上触动,这就使得我国农村在1983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宗法组织迅速在中部和东南部的广大农村滋生蔓延。
  所谓宗法组织滋生的社会土壤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考察,一方而是宗法组织赖以植根的人文地理条件依然如故。在现代化过程中,人力资源的组织方式和人们定居类型的改变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但是在这方面,1949年以后,政府采取的措施甚至比前现代化时期的政策更具保守性和闭塞性。前现代化时期的中国,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对个人流动、迁徙和市场买卖的权利不加限制。而1949年以后的中国,却采取了严格限制人口流动、迁徙和市场买卖的政策。这种硬性约束政策加强了各地区之间的封闭性和凝固性,不但使得由经济发展状况、婚姻传统及居住习惯所决定的农村人口分布特征和1949年前一样,还从根本上阻断了我国通过市场网络达到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道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与此同时,中国却提出了与上述手段相反的目标:消灭城乡差别。由于上述政策,政府在农村推行的一系列旨在改造农村社会的运动,只是使农村社会产生了剧烈的社会震荡,并没有将农村社会纳入循序渐进的现代化发展进程。现实表明,亲族聚居这种人口分布特征,必然在同姓人之间自发地产生基于共同利益的相互保护、支援及联合的要求,促使人们加强宗族性联系。所以,即使在人民公社时期,宗法关系还是以隐蔽的形式发生作用。不少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是同姓宗族所有制,基层权力组织的成员也多由宗族成员担任,往往是一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必提携其血缘近者担任大队会计、民兵营长、妇女主任、生产队长、团支部书记和保管员之类职务。因此,所谓大队党支部会议、生产队干部会议,在不少地方实际上就是家庭或家族会议。
  另一方面是从前现代化时期延续下来、并已深深溶人民族灵魂中的文化价值观没有得到改变。两千多年来,起源于血统、身份的仪式、宗教、伦理以及法律等自成体系的社会价值观早已成为民族精神,广大农民的宗法思想更是根深蒂固,要改变这种源远流长的文化价值观,并不是几场"运动"就能奏效的。长期以来,中国民众早已形成了依靠群体生活的习惯,人民公社代替宗法组织后,只是改变了民众对群体(亦即对权势)的依附形式,并未消灭群众对权势的依附心理。1983年中国取消"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制度后,一直在依附状态中生活的农民骤然失去对行政领导的人身依附后,顿时感到痛苦和恐惧,这种痛苦和恐惧并不能用家庭联产承包所获得的物质收入来补偿,因为大多数人不习惯在没有"领导"管理自己日常生活的状况下生存。在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处于空白的状态下,血缘关系的义务和便利,很容易使农民把一向寄予行政领导的信任转移到同宗、同姓的强人身上,指望这些强人能保护自己,为自己及全家带来安全感和某些经济利益。这种心理非常普遍,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被调查者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加入了宗族,过日子就有了依靠。
  宗法组织在中国农村的勃兴
  从80年代起,中部地区和东南沿海等地农村中一些有号召力的头面人物(多半是原来农村中的干部和家族中的能人),就以祭把祖先、排辈立传、振奋族威、维护本族利益的名义,四出频繁活动,拉赞助,花费巨资续族谱、建词堂、修耷祖坟,成立宗法组织,其中尤以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福建等地的宗族活动最为典型。
  恢复宗族活动大致有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挖掘、恢复各种复活宗法组织所需的资源,如重续族谱,维修、扩建旧的宗祠等等;另一方面则是颁布族规,成立宗族的领导机构。地处江汉平原的红城、周沟、桥市、观音、毛市等乡镇,从1985年以来就陆续开始以自然村为组织的宗族续谱活动。这些续谱活动大多规模浩大,耗资甚巨,历时往往两至三年。一般都是先成立"续谱理事会"(名称不一,有的地方称"谱局"),其职责为考核、任命族长、房长、户长等宗族大小头目,并制定详细的续谱计划。理事会下设财经、联络、印刷等若干小组,分管各项事宜。族谱的内容规定从祖宗开始,所有山塘、水面、林地等财产均要入谱。收续谱费时,逢男性则收款若干,欲上"功名簿"者翻番。遇无子之户,设所谓"望丁"(虚设一男丁姓名,以示有后),收费较一般男子为高。有的宗族还想方设法联合别处一些同姓氏族,谓之"收族",被收录入族的家族须交纳"入族费"。录丁工作完毕后,就开始印刷族谱。经济实力稍厚的,高额出资请乡村小厂印刷,实力稍差的就自购设备打印,如湖北黄穴镇的吴姓家族为续谱购置了复印机,李姓则购置了打字机和印刷设备,均耗资万余元。一套族谱少则几十本,多则数百本。续谱完毕后,请来各地族人,宣布族规和宗族成员名单,公开大摆筵席,进行庆典活动。这些有了族谱,选举了族中大中头目,构成了一定组织网络,订有严密族规,规定了宗族成员的权力和义务,并定期举行各类活动的宗法组织,已经具有实体性内容。大量调查材料显示,这些宗法性组织已日渐在农村社会生活中发挥很大的作用,成为和政府基层组织相抗衡的社会组织。从实践来看,这些组织在管理监督农民大众的能力上较现在的政府基层组织村委会要出色得多。如震动南粤的"黎村事件",就是宗法势力与地方政府抗衡的实例。
  "黎村事件"起于1991年8月。当时,经广东省博罗县国土局批准,博罗县糖烟酒公司向本县罗阳镇政府征用了一片叫"獭湖"的土地办印染厂。这片土地所有权属罗阳镇集体,使用权属罗阳镇工业中学。但镇属黎村管理区黎玉祥、黎来添、黎李坤等6人无理取闹,以獭湖地权归黎村为借口向罗阳镇政府索要100多万元征地款,并于1991年10月6日至1992年7月1日问,前后8次组织村民对獭湖印染厂和工业中学进行打、砸、抢,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600多万元。其间,县镇派驻黎村的社教工作组在对村民宣读县政府对土地归属问题的裁决书后,黎玉祥等发动村民将工作组打伤。县公安局于1992年7月3日组织300多名干警凌晨到黎村对黎玉祥等6人执行刑事拘留和收容审查,受到数百名村民手持长柄大刀、锄头、铁棍等阻挠、围攻。虽拘捕为首者3人和闹事者8人,但同时有30名干警受伤,11人被殴打、劫持做人质,还被抢去7支手枪、149发子弹和一批警具。次日早晨8时,黎村数百村民又到县公安局门口闹事要求放人。
  从事件一开始,黎村党支部书记黎泽南采取了退让、回避的态度,后来又自动向宗族势力交出领导权,其妻也多次参与闹事。黎村18名党员,在事件中有6名参加闹事,过半袖手旁观。而在以往宗族势力兴起之时,黎泽南等人还带头集资20多万元,兴建全省的黎姓坟山和风水塔。
  自此以后,黎村的领导权由黎玉祥等人执掌,时间长达两年多。这一段时间内,政府的各项政策在此被视同如无。公粮没人工,国税无人上,斗殴盗抢无人追究,计划生育更无从落实。黎氏宗族由此得出结论:"共产党就是怕人多,只要心齐,政府就奈何不了我们!"县里发展电力有5条高压线要经过黎村,村里开价一条线要补偿100万元,否则不予合作。这种无政府状态使周边农村非常羡慕,一些基层管理区也效法黎村,遇到县里修公路、上开发区等项目需用地时,均漫天要价,不满意就闹,致使一些建设工程资金到位后无法使用,项目定了不能如期开工。这种状态直到1994年6月底才在政府派驻工作组并动用司法力量时才结束。
  宗法组织对农村社会的控制与管理
  大量的法庭审理案件与调查材料均显示,近10多年宗法活动己渗透到中国农村生活的各方面,农民的行为已逐渐纳入宗法组织的控制之下。
  首先是宗法组织对祖先祭祀的管理和对农民丧葬活动的监管。笔者近年曾到福建、广东、湖南的一些地区,观察到这些地方用于祖先祭把的旧宗庙、词堂正在得到不同程度的修复或兴建。至于宗庙和词堂的建制、祖先神位的排列、祭祀活动的时间、祭祀人员的组成和序列、祭祀经费的筹措等等,不少地方己形成了系统的制度。与此同时,宗族对族人的丧葬事宜也有了成规,死者家属必须如仪,葬礼举行过程必须恭请族长和族内长老监看,不得自行变更规矩,否则会招致无穷的麻烦。至于因族内妇女和婆家不和自杀身亡引起的大规模闹丧事件更是比比皆是,据各地法院公布的材料,浙江某市1988年发生216起,四川省某县1989年发生41起。
  其次是宗族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人民公社制度取消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不管中国政府在理论上是如何阐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差别,但在事实上广大农村地区已回到了1949年以前那种以家庭为中心拥有土地资源的状态。绝大多数农民已经习惯了依赖组织和外部世界发生联系。
  在农村现在这种非组织化过程中,填补组织空白的只能是同姓同宗的经济联合体。这些经济联合体的头面人物多是人民公社时期的队长、支书等,因为一方面这些人掌握着非组织化过程之初仍有效力的各种行政权力,另一方面,这些人具有较丰富的组织能力和较广泛的社会联系。随着宗族活动在各地的兴起,这些人也开始权力移位,参与宗法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并成为宗族经济联合体的领导者,对内负责资源的分配和宗族成员工作的安排,对外则负责处理一切经济纠纷。这种狭隘的宗族经济联合体的出现,与中国政府建立市场经济的目标难以相容。固为市场经济所赖以建立的经济结构较宗族经济要复杂得多,内涵也要广泛得多。
  第三,大多数宗法组织在事实上已对其宗族成员行使司法权力。从很多族规来看,不少宗法组织已经具备对族人进行控制、管理和支配的相当完整的规则体系。几乎在每本族规中都可看到,当族人违犯族规时,将受到从规劝、罚款直到肉体惩罚的内容。据不少报纸披露,许多地区的农村宗法组织依据族规对族人进行惩罚时,往往直接与国家的政策法令及社会公德的要求相抵触。如在南方,"罩扮桶"的惨剧时有发生;在北方,"井底沉尸"并不罕见;中原地区则流行"裹尸沉塘"。据1990年对福建、浙江、湖北、四川、贵州、湖南、广西等省区见诸文字的不完全统计,发生所谓大整家规的事件61起,死14人。这些事实明显地反映了在某些地区,宗族权力实际上已成为与国家行政、司法权力平行的一种显性权力。近几年来这方面的情况更为严重,宗族对地方事务的把持已"规范化"和"程序化"。湖南省怀化地委办公室1995年对湘、黔、桂边界地区4000多个村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作了调查后,毫不含糊地作出结论:宗族势力已凌驾于共产党的村级组织之上,族权已代替了基层政权。在湘、桂、黔接壤的5个苗寨村,基本上都是族长把持着村内事务,村党支部领导说话几乎无人听。有的是原有基层组织与现在的宗族组织同一化,如某市桂花村成立的"宗族委员会"统领着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有的则与原来的基层组织分庭杭礼,有效地阻止现政府的政令在该地的执行。如某县的"严氏宗族委员会"公开宣布:"政府的法律法规要经(宗族)委员会认可,方能执行。"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犯罪问题及婚姻、家庭纠纷等,直接由族长、户老按"族规"行事,以"执规"阻拦执法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的宗族头人违法占用乡村土地修建宗族词堂,政府基层组织根本无力制止。1995年元月,某县老黄脚村的族长带领族人抗粮抗税,不准县、乡干部进村办理公务。这些地方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主要是当地的农村基层干部对经济改革以后的形势难以适应,这些人素质极其低下,闭塞保守,当地村民对他们的"考语"是:"讲学习,脑子用不上;办企业,没胆量;讲致富,自个没名堂。"正因为他们在当地村民中无法像前述的吴仁宝、仉振亮一样,为乡亲们找出一条致富之路,因而丧失了行政权力赋予他们的声望与威信,最终导致基层权力移位。
  第四,农村宗法组织已成为调整农村社会秩序的重要势力。近年来,由于农村地区又回复到集体化以前以自然村落(亦即家族)为中心拥有山水林木资源的状态,因相邻关系而产生的财产权益争执如争山、争水、争地、争矿产等事件时有发生,并往往由此而产生大规模的械斗。据调查,目前中国农村的宗族械斗具有组织严密、规模大、争斗激烈等特点,往往由宗族头目担任械斗总指挥,不少具有基层干部身份的人参与策划、组织。一般都制定了严密的行动计划,如械斗的人力、物力的征集按家庭人口和土地的数量确定;选派青壮年,尤其是受过军事训练的退伍军人和基干民兵充当"敢死队员"、"义勇军战士";妇女、小孩提供后勤服务等等。对械斗的伤亡者,规定了治疗、丧葬、抚恤的标准,一些宗族还给死者发"烈士证书"。所需经费按户分摊;对"立功者"和抗拒族长命令者,分别规定了奖惩措施。在宗族势力的组织下,农村宗族械斗日益增多。每年元宵观灯、清明祭祖、端午赛龙舟,以及夏秋干旱少雨、冬季炼山造林时节,都是宗族械斗发案的高峰期。而与50年代不同的是,不少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并没有显示出对农村社会健全发展的积极关心,只有在出现大规模械斗的情况下,才过问农村的治安状况,而实际上这种过问也欠缺力度。因为这种宗族械斗具有参与者众、组织严密等特点,在宗族势力的掩护、支持下,关键性证据往往被人为毁灭,知情人拒绝作证或作伪证的情况突出,使真相往往难以弄清。即使对部分参加者进行惩罚,往往也只惩罚到械斗的凶手,对幕后的组织策划者很难进行惩罚。在一些地区,政府对暴力行为己无法控制。在执行法庭判决时往往受到宗族势力的暴力抵制,少数地区甚至拒交公粮。某省公安机关统计,该省一年内发生的2568起妨碍公务案中,有279起是宗族势力所为。这279起案件共打伤公安人员308人,毁坏皆车6辆,摩托车21部,枪支27件。这类事件的发生,充分说明了地方政府对农村管理乏力。而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无能则使广大农民更坚定了一种看法,认为"家法大于国法","大姓为王,强者为霸",有问题找政府解决没用,只有依靠宗族的支持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更加强了宗法组织沟凝聚力,使宗法组织的复兴不可遏止。
  宗族组织复燃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进行现代化的关键是社会必须重新组织。从宗法组织的形式及其所具有的功能来看,它只是旧文化的复归,绝不是社会中间组织在现代意义上的创新。
  宗法组织的复归,不能仅仅归结为文化的历史关联性。究其原因,它是有关社会组织政策的必然结果。1949年以后,我国政府依照苏联模式,部分地解决了现代化所必需的组织要求,但不少政策却是限制真正利益团体的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切社团组织都被视为异端加以打击。那些在政府领导下的群众团体,事实上缺乏连接个人、家庭和政府的能力,所以在个人、家庭和国家之间始终缺乏一种各方面共同认同的、能统一双方利益的组织上的联系。这种将一切都纳入组织控制下、并以严厉的法律手段禁止人们有任何形式的志愿组合的手段,确实非常有效地根除了中间组织崛起的可能性。但从其后果来看,虽然满足了政治集权的需要,但却丧失了一次现代化进程所必需的社会中间组织改组的良机。对农村社会生活中这种组织上的空白,宗法组织多少是个填补,国为宗族把家族及家庭利益置于优先地位的宗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农民的实际生活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仅仅依靠法律和行政手段来取消宗法组织已经没有多大可能。上述事实证明,从80年代开始,政府的村镇基层组织是一个缺乏行政能力,有严重缺陷的网络系统。在日益强大的宗族势力面前,基本上堕人畏畏缩缩、无能为力的境地。
  但是,由于宗族文化根植于旧时代整个社会关系的基础之上,宗族组织的特点对于现代化进程所起的作用是消极的。除了现在已经明显存在的政府对人口和部分资源失控的情况似外,其消极影响至少将在以下几方面显现出来:
  1、宗法组织的重新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是再造了传统社会家族对个人予以控制的环境。族规的出现,元异于在国家权力之外,还存在对个人进行更直接的控制的非国家权力。放任这种和国家行政、司法权力不相容的宗族权力发展,势必导致权力移位,社会组织结构退化。因为社会中间组织如以家族为本位,就意味着个人直接向社会负责的"个人一国家"模式,退化为由家族向社会负责的"个人-家族-社会"模式。而推进现代化进程的社会动力必须以个人为本位。作为现代文明主要推动力的近代个人主义,既植根于坚实而复杂的市场经济体制之上,也植根于现代化的社会中间组织之上,它的精神本质和宗法组织对人的要求元疑是不相容的,这是"五四"时期的思想先驱们已作过的老文章,此处无须多述。
  2、宗族组织的复兴又一次暴露了一个老问题: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发生的问题源于中国人的世界观。前现代化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裙带风盛行,人情化力量起很大的作用,这份历史遗产几乎被当代完全承袭下来,使中国的法律有时徒具虚名,歧府有时也无可奈何地承认自己必须不懈地和这种人情化力量作斗争。宗法关系如再度盛行,只会使政府的这种斗争进行得更为困难,现代化法制建设举步维艰。
  3、强有力的宗族组织对国家具有潜在的危险。如果血统的凝聚力比国家的凝聚力更强大,社会成员都将家族利益而不是正义和公理作为决定个人态度与行为的首要因素,那么国家再要动员社会来实现那些与家族利益不一致的社会目标,将会困难重重。前面所述的"黎村事件"只不过是中国目前崛起的宗族势力与政府对抗的一个场景而已。
  可以说,宗族组织在中国农村中的复兴,无论从哪个角度观察,都是一次文化的退潮,必将导致剧烈的社会冲突。它现在的发展和壮大,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化还有一段漫漫长路。
第十章 黑色经济活动与黑社会组织的勃兴
第十章 黑色经济活动与黑社会组织的勃兴
  在经济信用严重失常的情况下,一些经商者和政府基层单位因用正常手段保证不了自己的应得利益,竟启用一些地方流氓来帮助自己催欠款甚至收税费。
  "发如韭,割复生;头如鸡,割复鸣。"用这句古诗来形容当今中国的假冒伪劣商品和地下工厂真是再贴切不过。目前某些领导干部中已出现伴大款、伴上司、伴黑的"三伴现象"。前两种现象己出现好些年,后者则是近几年才有的"新时尚"。
※ ※ ※
  黑色经济是地下经济活动的重要部分,这里先简单介绍地下经济的含义和门类,以及纳入本章研究范围的黑色经济的内涵。
"地下经济"之定义
  地下经济在不同政治体制的国家,其生存状态各不相同。本书所要讨论的,主要是我国转轨期以国有资源和国有经济为掠夺对象以及一些对社会危害极大的黑色经济活动,未统计经济与未申报经济不包括在内。
  关于"地下经济"的称谓很多,各国对这种经济的名称饶有趣味他说明了它在各国的伦理地位:德国称之为"影子经济",法国名之为"秘密经济",独联体及东欧各国则命名为"第二经济"。意大利冠以"潜在经济"之名,英国和印度则呼为"黑色经济"。一直到70年代后期,意大利经济学家杰尔吉·弗阿(giorgio fua)提出"地下经济"这一概念,国际上才算是统一了这个称呼。对地下经济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经济与管理大辞典》概括得比较全面:"地下经济是指官方控制不到的经济活动,这类经济活动不纳入官方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之内,不向政府申报和纳税。它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对外不公开的非法经济活动,如地下工厂、黑市交易、地下金融机构、走私等等;2、对外不公开的违法经营活动,如毒品买卖、非法卖淫等等;这两类经济活动可以称之为黑色经济活动。3、通过合法经营单位取得非法收入的经营活动,如第二职业、偷税漏税经营等等。这类地下经济一般只向税务部门申报一项经营活动,对其它经营所得少申报或者不申报,从而获取非法收入。"
  近几年来中国的经济学界只热衷于谈论由政府统计机构。银行及官方调查机构公布的数字所构成的"地上经济"。但实际情况是日益肥胖的地下经济已引起了社会严重不安,到了扰乱正常经济秩序、动摇政府统计的地步。这些未出现在统计公报中的财富、生产及服务,已经形成了巨大规模,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经济统计的精确性。如gnp(国民生产总值)、生产率、失业率、储蓄率等,并构成了社会经济的潜伏力量。至于它到底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多大比重,由于一般不公开谈论这一问题,也严重缺乏这方面的统计数据、故无法进行估计。有人认为约占20%左右,这种估计缺乏依据,事实上远比这一比例为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的地下经济大致可分为非法经济(黑色经济)、未申报经济和未统计经济等三种类型。非法经济在中国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走私、贩毒、卖淫、贩黄、拐卖人口、贪污受贿、开办地下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制造假票证及货币,以及偷税抗税等等。未申报经济是指经济主体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未将其经营活动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与黑色经济相比,这类经济除了未申报之外,一般情况下如不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未统计经济是指国家统计机关没有进行统计或遗漏统计的,以及由于错报、假报等所导致的"统计错位",而没有真实地反映在有关统计报表、统计年鉴上的经济活动。
  地下经济的存在是全球性的现象,只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经济体制和不同的政策下,地下经济的生存状态各不相同而已。本书所要讨论的,主要是我国转轨期以国有资源和国有经济为掠夺对象以及一些对社会危害极大的黑色经济活动。
黑色经济活动分析
  本节分析我国黑色收入产生的主要部门、黑色财富的持有形式,以及将黑色财富变成合法收入的几种常用方法。黑色收入产生的主要部门
  根据近几年各种传媒披露的材料,最容易产生黑色收入的是下列几类经济活动(或部门):
  1、走私、毒品交易。
  2、娼妓。
  3、赌博。
  4、拐卖人口。
  5、合同回扣、贿赂和其它金融违法行为。
  6、各类泡沫经济,如股票、地产等类市场上的收益。由于中国这两大市场极不规范,许多"内部人"在这两大市场上获得了相当巨大的黑色收入。
  7、旅馆、饭店和娱乐业。由于近些年"黄色行业"大规模介人这类第三产业,故是黑色收入产生的主要部门之一。
  8、倒卖各类批文和许可证。
  9、地下工厂,这是近年中国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
  10、虚开各类发票,尤其是增值税发票。
  11、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
  12、金融拆借、信贷及其它生产要素调配部门。
  上述部门和经济活动有些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业,如娼妓、赌博、走私、贩毒、拐卖人口、虚开各类发票、地下工厂之类,除了虚开发票及开办地下工厂者之外,前几类人大都属于社会边缘人物,具有各种社会恶习及强烈的流氓无产者意识。有些在中国则是属于新兴行业,如股票、房地产之类。有些则是属于体制性的漏洞,如金融拆惜、信贷和其它生产要素调配部门,及倒卖各类批文和许可证,侵吞瓜分国有资产等,都是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为掠夺对象。在新兴行业与体制存在漏洞的行业中,最容易得利的是那些掌握资源管理或资源配置权力的"内部人",这些人在社会上都是"有头有脸",在政治经济两大科层组织中占据一定地位的人物。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黑色收入可以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产生,如合法范围内的商品生产与服务、资产的销售与采购、资本构成与商品的进出口;也可以在非法经济活动中产生,如走私、贿赂的支付方式、接受回扣及卖淫等,而这些收入在任何国度都是无法进行统计的。所以要分析黑色收入在中国到底占整个国民收入的多少份额,在目前这种极不透明的情况下,简直没有任何可能。国外常用的财政分析法、倾向分析法、物量投入分析法、劳动市场分析法与国民账户分析法等方法,如用于分析我国的黑色经济,都无法取得近似值。
公平和正义
公平和正义
  深刻反思改革中的全部难点问题就会发现,成为改革最大阻力的因素就是权力市场化。
  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口袋的成本大约是7:3,即每流失1万元国有资产,其中有70%的资产要作为掩盖这种流失的"成本"。那30%也还不一定能转化为国内的生产资本。
  至于那些拥有"别墅、轿车、美女、叭儿狗"这90年代的"四大件"的暴发户,在我眼中,也只不过是全身披挂着现代物质的野蛮人。
※ ※ ※
  通过对转轨期政治经济学问题及种种不良事后反应的条陈缕析,应该承认,以效率优先为基础的"先增长、后分配"的经济增长战略,实践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必须尽快予以矫正。
"效率优先"经济增长战略的缺陷
  以"效率优先"为价值取向和政策目标的经济增长战略,其伦理支持是这样一个观点:生产先于分配,发展和公平不可兼得。要想发展经济,必须牺牲社会公正。这一战略在我国的实践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不良政治反应,以破坏法律制度和社会公德达到互利目的的社会性腐败必将使改革夭折。因此我国现在一定要放弃那种以效率优先为目标、没有发展的经济增长战略,重新选择具有社会内容的发展战略。
  正如前面讲述过的那样,效率优先的发展战略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增长战略,这种战略的价值取向和政策目标是效率优先,这种观点表现在经济生活中,就是对gnp的努力追求,对高速度的强烈攀比。为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大规模地增加投资,而大规模投资,叉要求有较高的资本形成和储蓄率。这方面的理论代表是"哈罗德-杜马模型"。这一理论模型的伦理支持是在国际经济学界曾流行一时的看法:生产先于分配,发展和公平不可兼得。尤其是在第三世界国家,尚不足以从社会公正方面思考并付出平等改革的代价。要想达到经济发展,必须牺牲社会公正。
  这种思路在我国改革初期被演绎成这样:在经济发展初期,收入分配不公平有利于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腐败也有利于消解旧体制,gnp的高速增长就是一切,为此甚至可以付出社会。政治、文化方面的代价。只要把蛋糕做大了,经济增长的效益就会通过"涓滴效应"自动流入社会下层,一些社会经济问题就会自动改善。这种观点在政治学上的反映,就变成了"实力论"。"实力论"者认为,衡量一个国家的实力,就应只以军力、国力、gnp等作为发展的指标和尺度。总之,效率优先的增长模式和实力论者的共同特点就是将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丢在一边不予考虑。
  这种以效率优先为价值取向的发展战略,在本世纪50~60年代曾在刚赢得民族独立,希冀迅速摆脱贫困的后发展国家中风靡一时。联合国也与此相配合,于60年代初制定了第一个10年(1960~1970年)国际发展战略,强调把经济增长、gnp和工业发展速度作为最主要的发展目标和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并具体提出发展中国家gnp年均递增5%的数量指标。
  在收入分配领域,发达国家在19~20世纪上半叶确实曾经历了为效率而容忍一二代人的不公平分配,甚至使这些国家的人民付出了惨痛代价,如丧失尊严、品质恶化、金钱压迫、不安全感、社会动乱等等。但是今天的发展中国家有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在前,人民的福利意识普遍增强,大家认为,贫富差距过大远比普遍贫困更难忍受。今天广大贫困国家的人民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平等是一个应该在实践中付诸实施的政策目标。也正因如此,先增长后分配的发展战略在今天的发展中国家的实.施结果令人失望,因推行这一战略而陷入困境的典型就是拉丁美洲以及南亚诸国。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哥伦比亚等国以高通胀、高失业率、高度腐败、严重的收入两极分化和累累外债为代价,虽然换得了gnp的高速增长,但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如贫穷、人口激增、资源短缺、分配恶化、政局不稳等却使这些国家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南亚的巴基斯但到了1958年,由于大规模的腐败与经济、社会和政治矛盾而导致了"民变"。这些国家共同的特征是:民众只是政治的对象而不是政治的主体,政府亦不能有效地通过法律和民主手段来进行利益整合,官僚、商人、内阁部长等组成了一个个剥削民众的联盟,这些带垄断性的恶性分利集团,垄断了国家的经济,影响政策制定,操纵舆论,向政府寻租,其结果是经济增长的好处广大民众没有享受到,相反却流向富裕阶层,种种社会病反过来又严重阻滞了社会发展。先增长后分配的发展战略因此也就成了没有发展的增长战略,到了60年代后期受到了严重挑战。
  这一战略在我国实践的结果一方面是本书提到的种种社会不良反应,另一方面在经济上也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果将这种仅仅在经济领域内推进的改革历程梳理一下,对自1978年开始的这场改革在经济发展中的表现,可以做出如下概括:
  经济发展仍未摆脱"膨胀-紧缩-萧条-再膨胀-再紧缩-再萧条"这种一热一冷反复交替的不良循环。
  政府的改革思路仍然未跳出"只有国有大中型企业才能救中国"的框框。这种思路注定企业改革只能沿着放权让利的路子走下去。而10多年改革实践告诉我们,放权让利救不活国营企业。由于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国有企业的改革因此也就会成为中国经济改革进程中一个相当危险的瓶颈口。
  在调校"需求过热"病症之后,中国现在正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的痛苦。从实际情况分析,贫富差距过大,民众整体购买力不足是有效需求不足的真正根源。承认这一现实,就会发现目前通过刺激消费来启动市场的政策目标有可能无法达成。
  如何看待上述问题,是一个亟待厘清的理论问题。只要对中国历史稍有认识的人,都不会认为上述问题是改革带来的。正如本书所一再强调的那样,上述问题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和体制根源,只不过是在改革进程中集中暴露而已,是改革还不够深入全面的具体表现。要想解决这些矛盾,使中国真正走上富强之路,唯一的出路是深化改革和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如因为改革进程暴露了种种问题而否定改革,无异于因噎废食,这种"倒洗澡水时连浴盆里的婴儿一起倒掉"的做法,必将使我们再度陷入深重的灾难之中。但是对改革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尤其是腐败对改革侵蚀的严重性估计不足,甚至视而不见,那种权钱交易、以破坏法律制度和社会公德达到互利目的的社会性腐败必将使改革夭折。基于此,我们需要对前十几年的改革进行真。正的反思。首先一定要放弃那种没有发展、以效率优先为目标的经济增长战略,重新选择具有社会内容的发展战略。对改革的认同不应只认同"名",还要注意其实质内容。
我们应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战略
  为克服传统经济增长战略的缺陷,发达国家学者提出了一种新的发展现,认为发展应以民族、历史、环境、资源等条件为基础,具体来说,发展是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科技水平提高、文化价值观念变迁、社会转型、自然协调生态平衡等多方面因素的总和。这种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应该成为我国下一阶段的政策选择。
  强调"效率优先"、只注重经济发展的经济增长战略由于自身的缺陷而受到了挑战,世界各国都根据自己的国情进行战略性调整,相继为发展战略引进了"公平"这一社会因素。1963年,美国人率先建立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生活等各项指标在内的新的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第一次冲击了以单一的gnp为中心的"发展=经济"的经济学发展观。也就在此时,罗马俱乐部为批判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发展观而提出了"增长极限论",认为经济增长已临近自然生态极限,谴责技术对环境的破坏。虽然罗马俱乐部是从技术性角度以人口、工业化资金。粮食、不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污染5大方面预言经济增长已达到极限,但实质上的深刻含义却是宣告传统经济增长战略在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结束,为人类认识未来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新视野。
  在未来学提出"增长极限论"不久,由欧美一些经济学家组成的"新经济学研究会"(toes)提出了生存经济学。这一观点和罗马俱乐部报告有相似之处,他们强调健康的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持续能力的基础上,因此他们将自己这一派的论点称之为"持续发展观"。其要点是重视社会与自然界的协调发展,重视改革社会关系,改革权力结构,提倡社会公正,提倡人民参与。在持续发展观里,实际上已隐含把个人的充分发展当作追求的目标。有人将这一理论观点简单概括为:"发展=经济+社会"。但到了80年代,各国学者继续就发展观进行了跨地域、跨学科的研究,形成了一种"综合发展观",这种发展观以法国学者撰写的《新发展观》为代表,对持续发展观既有继承又有突破,提出了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的新主题。综合发展观认为发展应以民族、历史、环境、资源等条件为基础,具体来说,发展是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科技水平提高、文化价值观念变迁、社会转型。自然协调生态平衡等多方面因素的总和。
  到了90年代,世界经济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物质财富空前增多,但是各国的社会紧张程度却在增加。全世界有1/5以上的国家近年来经历过民族冲突,自从1990年以来,全世界发生80多起战争和武装冲突,政变此起彼伏。在财富增加的同时,穷人越来越多,失业队伍日益庞大,各种犯罪案件急剧上升,和平与发展因此也就成了全球关心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持综合发展观的未来学家们提出了"以满足人的需求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从而将发展的内涵界定为"发展=社会+人"。1995年3月在哥本哈根召开的各国首脑会议通过了《宣言》和《行动纲领》,这两个文件阐发了不少重要的理论观点:
  1、社会发展以人为中心,人民是从事可持续发展的中心课题,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和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
  2、社会发展与其所发生的文化、生态、经济、政治和精神环境不可分割。
  3、社会发展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中心需要和愿望;也是各国政府和民间社会各部门的中心责任。社会发展应当列入当前和跨人第21世纪的最优先事项。
  上述观点是对综合发展观和持续发展观的继承和突破。作为国际大家族成员中的重要一员,中国在1994年已经提出过"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表明我们已把握社会发展本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在实践中落实这一点。
  要落实这一点,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到"公平与效率"这一直古常新的话题上来。
为经济学引回人类关怀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文化中带有终极意义的一个基本命题。它的意义,主要在于作为一种理想,根植于社会制度和人们心中,成为人类世世代代追寻的目标。不少中国经济学者对中国问题的研究之所以被人评为"既不是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事前科学预测,也不是对社会经济现象事后的实际分析",成为一门严重脱离中国现实的"屠龙术"其原因就在于缺乏人类关怀精神,在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中"见物不见人",只注重编制数学模型,陷入了数学观点的方法论陷阱。中国经济学家要努力的,就是为经济学引回人类关怀,恢复经济学的本来意义:经济学是文化的而非自然的科学,归属于社会性而非技术性范畴。
  公平与效率,在经济学、哲学等一切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都是一个带有终极意义的基本命题。它的意义,不仅仅只在于它能否为地球村的全体居民在现实中寻求到公平和正义,更重要的是在于它作为一种理想,根植于社会制度和人们心中,成为人类世世代代追寻的目标。可以说,本世纪共产主义运动就是人类寻求公平的大规模实践。我们从巴贝夫的《平等共和国》、圣西门的《实业制度》、傅立叶的《和谐制度》这些19世纪杰出思想家的着作,以及本世纪不少杰出学者的着作,如哈耶克《通向奴役的道路》、冈纳·缨尔达尔的《世界贫困的挑战》《亚洲的戏剧》等,都能清晰地看到他们对"社会公正"这一人类理想的张扬和追求。尤其是冈纳·缪尔达尔对平等的看法值得我们深思。他在考察了南亚11国的政治经济状况以后,明确地提出,"研究这些国家的经济问题而不将腐败作为严重问题来对待的理由是不恰当的,显然是浅薄的或干脆是错误的"、在这些国家,社会不平等是经济不平等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时经济不平等又加剧了社会不平等,最终使一个国家很难摆脱贫困。
  公平与效率在经济学中到底占有什么位置?这只要看看中国经济学的遭遇和难题,就知道丧失了对公平的追求,一门学科会堕入什么境地。
  人类历史上至今为止已有过四种"显学":原始社会中巫术至高无上,中世纪神学称雄,到近代哲学一跃成为众学科之王,而降及现代,经济学则成了学术"皇冠上的一颗明珠"。与学科尊荣相适应的是,这几门"显学"的大师级人物都分别是各时代天空中闪烁的明星。神学(后来演变为神权)的威势更非其它学科所能望其项背,连赫赫王权都曾被迫对它低下高贵的头颅。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学也日渐成为"显学",不过这种"显耀"还仅仅只体现在传媒的渲染和部分经济学家的自我感觉上,并非体现在社会评价上。面对"时代呼唤大经济学家"的焦的和急切,中伺经济学界陷入了一种相当难堪和痛苦的境地。
  可以说,中国经济学界的痛苦由来已久。只是如今这"痛苦"的来由和改革以前并不一样,改革以前是受外部条件约束而无法展示智慧与才能,因而生出"智慧的痛苦",而现在则十足是一种难堪和失落。试想,西方的同行们莫不"出将人相",上结权贵,下交商界。从政者可以入阁,成为部长、总理和大臣;经商者可以成功地在股票、期货、资本市场上纵横驰骋,腰缠万贯。尤其是那些在行内熬出了名气的经济学家,即便人在学府,也照常可以用自己的思想影响政府决策,对金融界、商界颐指气使,那风光,那得意,真是让中国的同行看了以后不自禁要从心底里生出几许羡慕之情。
  反观中国,经济学家的风光大有不同。一些据说曾轰动一时的中国经济学家,在纸上纵马驰骋之时游刃有余,而一将理论用之于实践则一触即溃,凡"下海"者大多铩羽而归,偏偏是那些未人流的准文盲在商海中如鱼得水。长此以往,经济学莫说成为中国学术"皇冠上的明珠",就连以何为本立足于众学科之林都成问题。当笔者到南方一所建校数十年的大学去教了一学期书以后,这感觉便不由得又深了三分:无怪乎我们的"经济学家"要谦虚地声明"经济学家只教人家怎样赚钱,自己并不赚钱";无怪这个省及省会城市的政府领导并不请这些"经济学家"去为政府筹谋擘画,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这些常在深墙大院里处于半幽闭状态的经济学教授、副教授们,长期以来就凭着一两本经典和数本东抄西凑的教科书"治天下",对中国这10多年改革到底是如何进行都不甚了了。既然连了解都谈不上,又怎能指望他们对现实经济问题"望、闻、问、切"地进行诊断?这情景确实令人难堪。要知道,经济学在它的发源地一直就是一门学以致用的实用学科,但"淮桔"最后易地竟成了"枳",到了中国后被"创造性地发展"成了一门只是在纸上奢谈的"屠龙术"。此情此境,又怎能指望时时刻刻需要在现实中"操刀作手术"的政府和商界倚重这样空有"屠龙之术"的"经济学"和"经济学家"呢?
  为什么会如此?关键在于我国的经济学家这些年来在对现实经济的分析中见物不见人,只注重编制数学模型,陷入了数学观点的方法论陷饼,整个社会制度差不多不在他们考虑的视野之内。有学者形象地概括了这一现实:"(目前)经济论文中充满大量的数学公式,以数学推导代替了经济机理分析,特别是把经济生活中活生生的人客体化,然后再抽象化为符号,建模、输机,而制度问题不见了,人消失了,这样的数学模型必然失去可操作性。"有部分学者甚至还公开声称"历史从来就是靠不公平推进的","在中国目前这种状况下,根本不能考虑公平","不要反对行骗,要骗出一个新体制来"。我国不少经济学者对中国经济问题的研究之所以被人讥为"既不是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事前科学预测,更不是对社会经济现象事后的实际分析",成为一门严重脱离现实的"屠龙术",其原因就在于此。
  中国经济学界的现状告诉世人,中国的经济学亟需引回人类关怀,中国的现状也亟需人文道义评价。人文道义评价不在于它能否在短期内改变社会现实,使"人皆为尧舜",而在于它为世人高张了公平和正义的旗帜,昭示了什么是值得人类为之追求和努力的目标。在人类历史上,从来就没有道德理想国的存在,但道德理想却赋予了人类以生存意义与追求目标,一些民族对其不懈的追求,终使自己的生存环境变得较为理想;而另一些奉行功利主义的民族却受到了惩罚,如南亚和南美诸国,他们的短视行为最终使自己的生存环境变得恶劣不堪,其结果是没有任何人在那种制度下感到生活愉快。
  没有人类关怀精神的博大,中国的部分经济学者们才会忽视了"分配"的公平规则,忽视了"腐败"在资源分配中的巨大作用,而一再强调"腐败是消解旧体制力量的最佳选择,成本最小,效益最大",才会对中国正在进行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视而不见。对社会转型期问题的关注缺乏终极关怀,就不愿意去正视权力市场化的恶劣结果:分配法则早已被扭曲为凭权力、人情关系和投机进行分配。中国当代的资本原始积累就是在这种分配法则下完成的!
  现实对中国经济学界的惩罚已经够多了:忽视地下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并不包括地下经济在内的统计数据对中国经济所作出的种种分析预测,因为其失去准确性而陷入空论,进而使人们开始质疑"经济学家"的存在价值。回避国有企业对职工的历史债务,去谈压在国有企业头上的"三座大山"如企业办社会、冗员过多等问题,永远使国有企业的问题无法得到真正解决。不去正视腐败已成为中国经济运行的润滑油,就使经济学者对现实的许多解释成为一纸虚文,最后使经济学在社会公众心目中丧失信誉。而要让公众信服,就必须以公平原则为价值取向来进行制度安排,中国经济学家所要努力的,就是将经济学重新引回到道德的、政治的道路,为经济学引回人类关怀。
向政治之癌宣战
  深刻反思改革中的全部难点问题,就会发现成为改革最大阻力的因素就是权力市场化。正是权力市场化造成了大面积的社会分配不公、社会腐败和高通胀率,阻碍了改革的深化进行。
  现实表明,在中国进行的经济改革,如果不考虑中国现存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只是生吞活剥地照搬西方经济理论,抛开制度特点去谈市场功能,往往会出现权力市场化的情况,从而导致不少改革措施出现"淮桔成枳"的局面。中国这18年改革最大的教训就在这里。
  深刻反思改革中的全部难点问题就会发现,成为改革最大阻力的因素就是权力市场化。
  追寻18年改革的轨迹,权力寻租活动领域总是随着改革重点的变化而变化的:商品的价格双轨制——生产要素双轨制(股票交易和土地的批租)——买卖中小国有企业。几乎在每一个阶段,都可以看到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在操纵着利益的分配。越到后来,这种权力寻租活动越明显,越肆无忌惮。大量俯拾即是的事实表明,正是权力市场化造成了大面积的社会分配不公、社会腐败和高通胀率。可以毫不夸张他说,权力市场化阻碍了改革的深化进行,并为改革埋下了许多隐患,这些隐患一旦爆发,其后果不堪设想。中国的现实告诉我们,不谈公平、仅以效率为中心的"经济学"已无力指导中国的改革实践。我们必须从墨西哥危机中总结经验,从南美国家软政权化和分利集团化所造成的农业调敝、通货膨胀、全社会高度腐败、政治不稳和突发事件频繁等问题中认真吸取教训,既要避免墨西哥式的危机在中国出现,也要避免近百年来不断重复的"中国特色"的社会危机再一次出现。
  廓清人们对腐败在社会转型期中所起作用的错误见解,已成了中国时下的当务之急。
腐败消解旧体制付出的社会成本真是最小吗?
  用腐败消解旧体制"成本最小效益最大"之说可以休矣。这种观点本身就是价值理性被严重扭曲的表现之一。任由现阶段被严重扭曲的价值理性发展下去,只会使中国经济陷入过度投机的旋涡中,造咸一种恶性经济环境。
  就在《现代化的陷阱》一书杀青之际,从一些朋友那里得知,北京有一些经济学者和其它学科的学者还在发表他们持之已久的看法:用"腐败"来消解旧体制,成本最小,效益最大。
  我不明白要用腐败来"消解"的体制到底是极左体制,还是目前新旧并存的"转轨期体制"?亦或是我们民族那奄奄一息的公平正义?因为事实表明,作为"腐败代价"的牺牲品不是极左体制,正是公平与正义。
  80年代中期,"腐败"面将会扩散至多大,以及在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将起什么作用,大家缺乏经验性体验。那时候看到的只是用贿赂等手段,很容易绕过旧体制的障碍,达到一些特定目的。不少人因此认为,这是因为转轨时期有许多体制缝隙给人钻造成的局面,一俟法律制度完善,情况就会改观。但不断出台的法律条文,包括"阳光法"在遏制腐败方面的软弱无力等所有事实都已证明,有"法制"未必就能形成"法治",大规模扩散的腐败造成的不平等分配对中国社会环境起了极为恶劣的毒化作用。面对这些事实,大家本应收拾起对腐败作用的一厢情愿的看法才是。但还有一批学者在大谈腐败有理,认为不管通过什么途径,只要"变"过来就行,一位近几年声名大噪的文化学者,这几年在所到之处都不遗余力地宣传一个观点:腐败有利于中国社会转轨,腐败者获得既得利益后,会为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努力使社会通向法治之路。
  ——如此国情,却提出如此媚俗的主张,无论如何都使对中自有现实感的人想不通,《荀子》所提倡的"上不循于乱世之君,下不俗于乱世之民"那种绝不媚俗的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今天难道真要成为绝响了吗?
  我不由得想起一位从事哲学研究的朋友向我谈到的一点感想:如今中国不少经济学者突然都走到另一极端,变成没有良心的数字机器,所有的研究都是"见物不见人",只谈生产力,不谈生产关系,这样的经济学叫什么"经济学"!他认为今日中国亟需人文科学的道义评价与社会科学的结合。
  旁观者清,我认为这位朋友谈的是有关中国当代经济学包括所有社会科学的价值取向的根本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这些年来不少学者对转型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理解失误,脱离了中国现在的实际变化、发展特点来大谈"对策"。
  中国改革的深化,现在已不是诉诸"法律"和法规性文件的问题。因为已出台的许多法律,即使是关系到"国运"的"阳光法"与关系到民族生存的"环境保护法",都只是纸上谈兵,对政府官员和企业经理层缺乏约束作用。为什么会如此?根源是在社会转型期间,中国人对生存的理解和适应发生根本性变化。在以满足私欲为价值指向的常识理性恶性膨胀的同时,是人文精神的大退缩。从一些贪官对权力的"解释",就如一位县太爷弯公开鼓吹的"读书就是为了当官发财,当官就是要当大官,发财就是要发大财","当官之道嘛,就是会做人,能合人,敢压人,菩哄人",从中可知,涤清中国人的价值观是何等重要的当务之急,我国部分公仆的价值观念已被扭曲到何种可怕的程度,人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发生了怎样可怕的劣变。而价值理性从个人来说,涉及的是每个人对人生意义的理解和追求;从民族来说,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精神高度。工具理性则涉及到个人的价值取向,在经济生活中则决定了人们追求、使用、管理财富的行为方式。
  价值理性被严重扭曲的社会,社会生活其实已经丧失了高尚的生存意蕴。而在严重扭曲的工具理性支配下,人们的经济行为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悖。挨照现阶段人们这种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发展下去,只会使中国经济陷入过度投机的旋涡中,造成一种恶性经济环境。如贪污腐败盛行下的化公为私、经济信用失常、职业道德水准的低下、教育问题上的短视、完全不顾及后果的环境污染。这些问题,笔者在第六章《缺乏伦理规范的市场游戏》中已经谈及。
  认为贪污腐败在促进社会转型方面成本最小的看法,实际上正是价值理性被严重扭曲的表现之一。
腐败的路径指向:非法治的金权政治
  认为腐败有利于推动社会转轨,并断言以腐败为手段获利的利益集团会进行努力建立法治社会秩序的人,全然没有想到腐败所要消解的"旧体制",即极左型专制已不是转轨时期的主要社会问题。在新法规不断出台的今天,腐败所要消解的就是这些新的法律约束。而腐败泛滥的最终结果只会是目前已露初兆(在少部分地区已型构成社会现实秩序)的"黑权结合";腐败推动的"社会转轨",其路径指向一定不是知识分子天天在纸上型构的"公民法治社会",只会是高度腐败的金权政治或政府和黑社会共同治理社会的"意大利模式"。
  治理一个12亿人口的国家,要实现经济发展、民族统一,并非易事。在今后几十年内,经济发展会一直作为政府目标。但是社会持续发展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千万不能漠视公平,且不能视"腐败"为"社会发展"应付出的社会代价。因为腐败永远只会对参与腐败的个体在短期内有益,对社会则是为害久远。意大利、南亚和南美诸国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以腐败来推动经济发展,最终受惩罚的只会是我们自己。
  贪污腐败在我国为什么会发展到如此肆无忌惮的程度?为什么还会有部分学者如此公开坚持、宣扬这种对中国的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弱者来说简直是非常残酷的"代价论"和"腐败有利论"?
  不管是何种公共权力,从其诞生之日起,就都存在着否定这种权力的异化力量——腐败。不承认公共权力伴生腐败这一现实,愚弄的只会是自己。在建国后不久,我国就产生了两个严重的问题,一是政府中官僚主义泛滥,政府部门为公众服务的意识淡薄;二是贪污腐化问题。在这些问题的困扰下,一向特别相信精神力量的国家领导人毛泽东,采取了他习惯采用的非制度性方法,就是不断开展政治斗争和群众运动,以抑制腐败。1950年的整风运动,1951~1952年的"三反"运动、"五反"运动,1954年及1957年的"整党"运动,1963年的"四清"运动,实质上都是毛泽东对党内腐败分子和反对派进行的清洗。但他认为用这些方式清洗并没有到位,于是发动了文化大革命。毛泽东的晚年悲剧有其深刻的文化背景,和他本人对制度与精神二者作用的认识有关:人的精神力量作用于人和自然的关系之上,可以改天换地,那么在社会生活中,人的自律精神自然应该比制度约束更起作用。所以他一直强调用"整党整风"这类方式解决腐败问题,从来就未想到建章立制。应该说,在毛泽东领导中国的那几十年中,反腐败、反官僚主义的斗争一直没有间断,然而他使用的非制度化手段如极其残酷的阶级斗争、政治斗争、群众运动等对中国社会却十分有害,其结果是将中国拖人了动乱的深渊当中——被"极左"梦魔的余悸缠绕,就是一些学者主张用"腐败"来消解旧体制的缘由所在。
  改革要变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地方和部门分权的市场经济体制,这就必然要重新进行资源配置,所以在掌握资源配置权力的部门和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腐败现象丛生。政府也一直为迅速在全社会蔓延的腐败现象深深困扰,采取了以下三方面办法,一是逐步建立和健全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监督机构,近两年还专门成立了反贪局;二是加速立法;三是不断地发动反腐败运动。这些都表明我国经济市场化和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党内腐败和政府腐败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严刑重罚之下,政府和庞大的国有资产还是成为各利益集团的寻租猎物。发展到今天,自上而下,社会各阶层都有腐败的倾向,"有肉的卖肉,有灵魂的卖灵魂"。腐败已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严重污染源,正在毒化社会环境和民族精神。
  从执政党和政府的角度来说,必须反腐败,因为"一个政府的腐败意味着另一个政府的诞生"(詹姆斯·哈林顿语),历史证明,高度腐败的政府从没有不垮台的。从人民来说,也必须反腐败,因为如果生活在一个高度腐败的国度内,一切不能诉诸法律,而必须诉诸金钱,诉诸关系网,那诉求的结果绝不是社会正义和公正,而纯粹成了利益诉求;得胜者亦不代表道义优势,只代表他们对掌权者的贿赂手段到家。可想而知,对无钱无势的弱者来说,这种生存环境绝对不会轻松。本书所有的章节中,都真实地分析了中国人的生存意蕴已经堕落到何种可怕的程度。鼓吹腐败有利,实际上是对既得利益者无耻的献媚取宠。
  现在40岁至50岁的知识分子,属于这个共和国的第三代人,其经历无非是文革和后文革两个时期,人生经验中只有反右、阶级斗争、文革等政治运动造成的灾难,由于这些苦难太过深重,以至于其中一些人认为不管用什么手段、通过什么途径,只要能够永远和极左型专制告别就行。
  这些主张"代价论"和"腐败有利"论的学者对于腐败的作用只是基于这种一厢情愿的设想:国有资产在这些"假老板"手中,最终结果只是不断的流失,直到消耗至无。奉送私有化既然在政治上得不到肯定、那还不如让"假老板"们趁早化公为私,成为私产以后,这部分资源就会得到合理使用。这种设想之幼稚,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国有资产流失的成本有多高,以及这些流失到私人口袋中的钱有多少能转化为生产资本。根据笔者多年来与不少局内人交谈而产生的调查体验,伺有资产流失到个人口袋的成本大约是7:3,即每流失1万元国有资产,其中有70%的资产要作为掩盖这种流失的"成本",在无数中间环节流失、沉淀(其结果是刺激了黄色产业的畸型发展),那30%也还不一定能转化为国内的生产资本,相反倒是转化为国外的购买力,大量的事实表明,越来越多的人将来源不明的财产大规模地卷逃至国外。反过来说,如果一个腐败者贪污到手了3万元,国有资产的损失绝对不是这3万,而是要以10万来计算。以此观之,腐。败绝对不是成本最小的推动社会转轨的方式,相反是最消耗社会资源的一种方式!
  这些认为腐败有利于推动社会转轨、以腐败为手段获利的利益团体会进行努力建立法治社会秩序的人,全然不会想到,他们想要消解的"旧体制",即极左型专制已不是转轨时期的主要社会问题,在新法规不断出台的今天,腐败所要消解的正是这些新的法律约束。而腐败泛滥的最终结果只会是目前已露初兆(在少部分地区已型构成现实秩序)的"黑权结合",腐败推动的"社会转轨",其路径指向一定不是知识分子天天在纸上型构的"公民法治社会",只会是高度腐败的金权政治或政府和黑社会共同治理社会的"意大利模式"。这一路径指。向已不仅仅只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历史经验,而是已现雏形的中国现实。在本书的前六章中,作者对尚处于初级阶段的"金权政治"做了分析,在第八、九、十章中都剖析了"黑白合流"这一问题在中国的现实性。要知道,这并不是作者为作惊人之语而发的"新论",而是建立于大量事实基础之上的实证分析。
  "代价论"或日"腐败有利论"之缺乏道义和社会良知,还在于他们在设想中只将腐败面限制在经济领域,全然没有想到腐败渗透到司法部门之后,只会导致公义退位。而"作为公平的正义"本应是"不受存在的需要和利益支配,它为对社会制度的评判建立了一个阿基米德的支点",没有了这一支点,司法部门只会变成"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所以说,这种"代价论"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简直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嘲弄。试想,如果现在中国的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也是按照腐败有利的原则来办事,只怕是劳动者根本没有权益可言,《劳动法》将成为聋子的耳朵!因为任何一个老板,包括国有企业的"假老板",都在经济上比他的"打工仔"们更具经济优势,更能通过贿赂而使"正义"倾斜到自己这边。他们更没想到,腐败一旦蔓延到全社会,其结局绝对不会只限于通过贿赂越过条条框框办事以获取经济利益,而是会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将整个社会变成坏人和无良者为所欲为的天堂。人的生存意蕴也会堕落不堪,连最能张扬人性之美的两性情爱也会堕落成金钱和肉体的买卖。
  1996年8月26日,韩国那场引起世界注目的"世纪审判"以两位前总统受到严正制裁而告落幕。这场审判对亚洲来说,其意义非同小可。自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韩国经济虽获得了长足发展,但韩国人民却长期生活在社会性腐败制造的痛苦之中。由于高层政府首脑贪赃在法,导致中下级官员纷纷仿效,在日常生活中,装有手续费、加急费、礼金等的小包成了生活必需品,贿赂和回扣成为民众办事所必须的"敲门砖",黑金政治当道,特权经济盛行,红包文化泛滥,贪污贿赂成风。最终造成经济资源严重错置,社会两极分化严重,贫富差距悬殊,出现了"韩国病"这一流行腐败综合症,韩国也因此在国际社会中得到"腐败、舞弊的罪恶王国"这一"美称"。高度腐败最终严重制约了牡会经济的发展,世界银行在1992年年度报告中把韩国从"四小龙"队列中剔除出去。
  这一次韩国的"世纪审判",与其说是审判这两位前总统,勿宁说是审判韩国的黑暗历史。它对亚洲有非同小可的意义,这次审判提醒亚洲,现代化应有一定的政治标准。如果人民创造的财富都被权贵贪污挥霍,这样的经济发展又有什么意义?这次韩国通过"世纪审判"来清算黑暗历史,昭示着韩国已经意识到自己必须走出"黑金政治"状态,朝着建立公正社会的目标行进。这场以反贪污腐败为目标的"不流血的革命",其意义早超出了国界,为纯洁亚洲的价值观做出了贡献,也为亚洲其它国家反腐败提供了榜样:只要下定决心,就有可能将腐败这种政治之癌根除。
  在韩国忙于清算"黑暗历史"并不断在反腐败的同时,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认为腐败会推动社会前进,牺牲公正就能换来经济发展?韩国经验昭示给我们的是:为纯洁中国人价值观做出努力的时候到了。
  应当承认,学者们主张腐败有利也好,反对腐败也好,都不能从实质上改变当前的腐败现状,因为决定社会现状的毕竟不是这些声音。但是学者作为知识分子的一个特殊高层次群体,他们的态度、他们的声音却代表了社会良知。部分学者在腐败已成为社会发展走向何方的生死存亡的关键问题时,还在主张"腐败有利于消解旧体制力量,对推进改革有利",只能说明社会公共价值观念已被扭曲到非常可怕的程度。倘若这些学者愿意将"腐败有利论"化为纸面上的文章,我想那一定会成为后人论证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丧失良知的具体例证。
  上述情况表明,为学术研究引回人类关怀精神,尤其是在中国的国情研究中,对现在所发生的一切进行道义评价,已刻不容缓。
人的品质取决于人文教育的品质
  人文科学的意义,绝不止于道德精神层面,转型期许多经济问题难以解决,就在于没有将人文科学的道义评价与社会科学的理性判断结合起来。我们必须摆脱古典经济学单一的人性观,通过人文意义教化启动人性中利他与自我超越的一面。
  我曾不止一次听过一些在司法部门工作的人感叹,现在的问题早已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也曾不止一次地在调查中知晓,假冒伪劣商品得以大行其道的原因,是因为商业部门负责进货的人拿了回扣;更曾听不少国有企业的员工谈到,他们的老总是如何贪污,而大家明知他的腐败劣行却无法可施,因为他早已用钱将上级部门的领导"搞惦",职工告他不但没用,反还会砸了自己的"饭碗",等等。这些谈话者有的因格于形势而不得已做过一些事,如因为某种原因在某件事上曲法在法,放过了本不该放过的腐败分子;或是为领导造假账,为其领导贿赂有关部门人士尽过力等等,但他们在心底深处都没有认为腐败有利,相反还因腐败行为的泛滥而感到茫然无措,不知这样发展下去,国家前途如何。他们能够这样判断,是因为他们还有社会良知,还没有丧失起码的是非感。这种社会良知如再不加以重申,只怕到了下一代,连分辨何者为是,何者为非也会成为难题。
  社会良知是靠人文教化长期培育并代际相传,而不是靠空唱利他主义的高调进行说教式教育。我们现在要恢复的不是文革中肆虐的血腥理想和虚假的崇高,而是趁社会成员还没有完全丧失是非感的时候重申民族的固有道德,恢复社会良知。而恢复社会良知就必须仰赖于人文教育,因为人的品质决定于人文教育的品质;尤其是在当今社会道德大滑坡、人心浮躁飘荡之际,我们更须如此。
  但恰恰是我们的人文教育品质出了严重的问题。和世界上其它国家不一样,其它发达国家在社会转型时期,恰好是人文科学辉煌、文化大师灿若群星之际。且不说文艺复兴、法国的启蒙时代、德国的古典哲学那些至今都令人类受益的伟大文化成就,就连沙俄时代那样一个黑暗统治时期,他们都出了普希金、托尔斯泰、陀斯妥也夫斯基、别林斯基……就是由于有了这些文化巨匠的存在,就是由于这些文化巨匠用自己的思想信念昭示了人类存在的价值,用他们的信仰、价值、道德、伦理观点燃了爱和智慧之火,维系人类精神干不坠,这才为近现代精神文明提供了原动力,才将世界近、现代史熔铸成人类历史上一部辉煌的史诗。观诸人类文明史,不是阶段性物质成果的产出者,如发明蒸汽机的瓦特等杰出人物,而是阶段性精神成果的产出者,如荷马、亚里斯多德、苏格拉底、伏尔泰、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等文化巨擘,才使我们能准确判断他们所代表的那一时代的文明所具有的价值——强烈的尊严意识和人道主义精神;正因为有了一大批被这种人文素质和历史良知熏陶出来的人民,才能在国家机器与历史要求之间构成一种弹性,使得西方现代文明具有蓬勃向上的精神。
  我们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我们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的问题?我们有反右、丈革这种世界历史上都罕见的浩劫,但对这两段历史,我们至今最多只有展示运动经过的着作,却没有一本着作昭告世人,中国为什么会发生反右、文革?更没有产生过代表这一时代阶段性文明成果的大思想家或文化巨匠。即使是五四时期或30年代曾辉煌过的一些文学大师,经此两役以后,也大都成了"不唱歌的夜鸳",以至俞平伯先生临死,竟觉自己毕生心血所浇铸的"红学研究"没有价值。老一代的悲剧已尘埃落定,而我们这一代在思想领域内能否为自己建立纪念碑,却也慎得怀疑,虽然我案头有一篇某人写的"时报书评",正在竭力让读者相信最近出版的一本经济学着作的"巨大包容性无论是以往我国经济学的教科书,还是西方的经济学教科书都难望其项背",但我的感觉却是"数风流人物,难看今朝",代表着爱和智慧之源的人文科学在中国正处于日益衰竭之中。尤其是从事经济学研究的学者,几乎忘记了这门学科的本质:经济学是"文化"的而非"自然"的科学,归属于社会性而非技术性的范畴。他们更忘了,具有强烈人文精神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大师哈耶克就曾告诫过世人,他起初满怀对自然科学方法普遍有效的信心开始详尽探讨自己的论题,"后来才发现,当自然科学家急于尝试将其专业思维习惯应用于考虑社会问题时,却常常不可避免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而哈耶克的思想为什么能垂之久远,至今仍是西方思想界的重要精神资源,就在于他的学说充满了人类关怀精神。人文科学的意义,绝不止于道德精神层面,转型期许多经济问题难以解决,就在于没有将人文科学的道义评价与社会科学的理性判断结合起来。
  教育的困境,尤其是人文教育的困境,已无须我在这里细说。文革之前的30年,中国根本就没有真正的人文研究和人文教育。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科技当令,举国上下视经济增长为最高目标,因此教育也就理所当然成了经济发展的工具。而教育政策短视和偏差的后果,就是使教育实践沦人了实用的技术性和工具性教育,重视价值和意义创造的人文教育在大学里日渐萎缩,如北京大学、复旦大学这些名牌高校的历史系和哲学系多年来连招生都感困难。人文研究(实际上还只是处于一种介绍西方思想的初级阶段)除了在80年代中期的"文化热"中曾热闹过一阵之外,日渐处于一种萎缩的弱势状态。发展到今天,竟有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们向自己的老师们提出疑问:"作为一名文科学生,我们目前所耗精力所学的一切,对于校园外那个熙熙攘攘的世界,到底有什么用?"这些问话的悲剧性在于,问话者根本就不了解人文教育和科技教育的本质区别:技术性、工具性教育培养人的谋生技能,而人文德性作为本体价值从来就无法作为商品进入市场。
  中国人文科学那种令人揪心的困境,于此可以感知一二。尤其是想到这一问题竟源出曾哺育了老子、孔子、屈原、司马迁、杜甫、顾炎武等一代又一代文化巨孽的古老中国,那种令人震颤的揪心感更是使人灵魂不得安宁。只有短短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他们的学者已注意到人文精神对社会经济制度的内在结构性支撑,新制度经济学就体现了信仰体系的经济制度意义。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在他的理论中,摆脱了古典经济学"经济人"的单一人性观,而注意到人性利他与自我超越的一面,认为人文意义教化依然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人文知识分子在社会中有不可或缺的职能功用,从社会总成本核算角度提到了"意识形态的知识型倡导者的报酬体制"。而我们这个国度,可以每年花200个亿的公款去洗桑拿浴,可以花近2000个亿的公款去吃喝玩乐,却只能拿出1000万来作为社会科学基金。人文科学这种外在的困境反过来又影响师资队伍水平和生源质量,从而导致中国现在出现了大批拥有博士、硕士头衔的知识贫乏者。社会价值观的转变更使当代学者的气度和功力受到影响,以至于1996年出了这么一本对中国及世界历史及现状缺乏常识理解、令中国的有识者为之汗颜的《中国可以说不》。这本书能引起轰动,除了说明我们的国民已肤浅到了何种程度之外,什么都不能证明。
  到了这种地步,我们的民族,我们的政府,难道还不应该关心一下中国人文科学的现实困境?
发展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
  事实证明,缺乏人文精神的经济发展,使人们在利益的角逐中将不再受到自制、理性、公正、博爱等精神的约束,只有对金钱赤棵裸的无耻追逐。这样的"发展"就算是暂时获得了效益,但克其量只是一种残缺的发展。从动态操作上来说,公平与效率理论虽然表现为时序问题,但哪一原则是解决另一原则的前提和基础,是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价值判断之一。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必须对新制度倾注社会公正与平等的思想。一个国家如不能为自己的国民寻求公平和正义,将永远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发展。因此社会公平和正义,既是我们评判改革的阿基米德支点,也是评价我们现代化成就的全部出发点。
  世俗社会从来就离不开对人文意义的依赖,有深厚宗教资源的国家更还通过宗教精神陶冶教化全社会。事实证明,缺乏人文精神的经济发展,在利益的角逐中人们将不再受到自制、理性、公正、博爱等精神的约束,只有对金钱赤裸裸的无耻追逐。这样的"发展"就算是暂时获得了效益,但充其量只是一种残缺的发展。广东、浙江农民的富裕已让人看到了残缺发展的活生生样板。生活在沿海已经数年,我常常在想,现代化的标志到底是什么?如果说是物资充裕,那么广东沿海及浙江温州一带的农民已经非常富庶,现代物质文明所能给予他们的一切他们都应有尽有,包括买台奔腾586回家玩游戏。但我从来就不觉得这些农民们已经"现代化";现代化甚至也不是第三产业产值占gnp比重、非农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受高等教育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以及人均住房等一切有关金钱、人才、技术的总和。因为这些指标在广东沿海几乎都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但我从来就不觉得这个地方已完成了"现代化"。至于那些早已拥有"别墅、轿车、美女、叭儿狗"这90年代的"四大件"的暴发户,在我眼中,也只不过是全身披挂着现代物质的野蛮人。在反复思考以后,我终于悟出,一个富有的社会,如果缺乏对人类充满终极关怀的人文精神,如果缺乏对社会批判力量的博大包容,缺乏对除物质之外更深远的精神追求,这个社会一定不知道自己应该走向何处,那些财富最终也只会被用在一些对社会有害元益的追求上,如吸毒、赌博、玩女人、花天酒地、造豪华阴宅……处于这种生活状态的社会,无论对其怎样宽容地进行评价,都不能认为这种状态算是完成了"现代化"。现代化应该有其特定的精神内容,没有精神追求的社会,财富最后都会花费到畸形消费上去。这是历史对素质低下的暴富者的惩罚,也是对片面强调物质现代化的社会的惩罚。因为这些个人、这个社会既缺乏人文精神的熏陶,又缺乏宗教信仰对人的制约,不少人已丧失了起码的道德感和羞耻感。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就是因为人是唯一能够创造精神生活的高级动物,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人应该追求更美的生活,远过于生活本身",这位先哲所说的更美的生活,应该是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富有与和谐。从这一意义来说,人的存在就是一种精神的存在。丧失了精神家园的人类,与动物又有什么区别?物质文明毕竟只解决物质生活的问题,一上升到精神世界,它就无能为力。精神世界的所有问题,只能仰赖于人文科学作出解释。人文科学的作用,就是为人们寻找精神家园。轻视、削弱人文科学的行为,不但使我们现在正在付出代价,将来注定还要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并不需要我们去创造,世界上已有现成经验可循。如前所述,1995年哥本哈根社会发展世界首脑会议通过了《宣言》和《行动纲领》,特别在第四条中规定了"社会发展与其发生的文化、生态、经济、政治和精神环境不可分割",从而使发展观进入了以人为中心的新阶段。结合中国国情,我们在进行非经济领域改革的同时,重视以意义为"导向"的人文教育,赋予社会以理想,赋于社会风扇以生活意义。因为金钱不能代替价值,科学技术不产生伦理道德,工具理性不能取代价值理性。正如作者在本书"导论"中所强调的,我们不能在抛弃"计划偶像"的同时,又引进"市场偶像"。在引进市场经济模式时,不要只注意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经济法规,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对转轨期的经济发展进行人文调剂,否则照现在这样发展下去,终有一天会引起危机共振。
  转轨期的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人文精神。没有植根于人文精神这块沃土上的人类关怀,人只会沦为纯粹的经济动物,丧失人所应具有的一切生存意蕴。在进行制度设计时,那些能够对决策产生影响的理论家,尤其是经济学家们,不应该对民众的要求显得过于"冷静",反对进行分配改革,而应该考虑公平与效率两者之间何者为先。因为从动态操作上来说,公平与效率理论虽然具体表现为时序问题,但哪个目标作为经济发展起始阶段上的优先考虑,哪一原则是解决另一原则的前提和基础,是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价值判断之一。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必须对新制度倾注社会公正与平等的思想。
  所有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困难都表明,平等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一个国家如果不能为自己的国民寻求公平和正义,将永远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发展,井脐身于世界强国之林。
  社会公平和正义,既是我们评判改革的阿基米德支点,也是评价我们现代化成就的全部出发点。
后记
后记
追寻学者生命的真谛
  这些年常有朋友问到同一问题:不少和我生活在同一地方的学者都感叹,这地方没法做学术研究,我为什么还能坚持做下去?每逢听到这问题的时候,我总是半开玩笑地回答说,可能因为我是女人,金钱和权力的吸引力有限。因为要说真实原因,恐怕有张扬之嫌。
  记得尼采说过,有的人是将自己的伤痛化为哲学,有的人是将自己的富足化为哲学。我想,这句话的意思对学者来说,无非是说一个人的治学思想莫不与其生活经历有关。对于我个人来说,经历和秉性使然,即使是在这个视权势和金钱为生命一切意义的地方,我也设法将自己变成一架追逐权力和金钱的机器。
  我出生在湖南省邵阳市,由于家乡近20多年来治迫不佳,有时候想到它时,几乎连自己都很难相信这里出过魏源、蔡愕这些在近代史上珍珠一时的名人。只有忆及那些在我生命成长过程中,曾在思想上深深地影响了我的那批朋友,才会感到一丝温暖。
  60年代中期的邵阳市,曾生活着一批颇有"铁肩担道义,妙手着文章"之志的青少年,这批人后来成了该市"文革"中两大圈子的核心人物。一个圈子是以一批知青为核心的"小兵"圈子(因他们的组织名称为"小兵司令部"而得名),另一个是以该市的重点中学二中六六届高中学生为核心的"谁主沉浮"圈子(亦因为他们的组织名称为"谁主沉浮"而得名)。他们的才华在文革的特殊产物大字报上尽展风采,读到这些大字报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女孩,也被他们文章的气势所震慑,更为那种被革命英雄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陶冶出来的精神气质所感动。我是直到十五六岁,那两个圈子因其核心人物星流云散而不复存在时,才和其中的部分人交上朋友。那时的他们已经不再有"文革"初期那种激情和浪漫主义,多了几分成熟和凝炼。从他们那里,我常借到一些19世纪俄罗斯古典文学与法国启蒙时代的文学作品,对别林斯基的作品更是情有独钟。也许正是受了这种影响,几乎在青少年时期起,我对生活的观察和思维就不大像一个小女孩。这段时期的思想营养以及影响我一生的那种道义责任感,几乎全得益于这个圈子的一些朋友。17岁以后我被迫到湘西山区修校柳铁路,繁重的体力劳动之余那点可怜的业余时间,还常被无穷无尽的政治学习所占用。由于在同龄人中几乎难以找到可与之深谈的人,我常常一个人穿过茫茫的芦苇滩,孤坐宁静的沅水河边,避开人群去读书——之所以要避开人群,完全是为了"安全",当时曾因读一本《唐宋名家词选》而被同住一个工棚的女孩检举,说我读"封资修"的东西,书被没收,人也成为当时连队中"反资产阶级腐蚀"的反面典型,大字报贴到我所住的工棚门口——几本能找到的马克思、恩格斯着作和鲁迅作品,就成了当时的主要读物。我无法估计这些朋友对我的影响,但我知道自己的思想成长史上确实打上了这段友谊的深深烙印:在他们中间,我懂得了什么是人生的责任,萌生了人道主义思想的幼芽。这就是我在年龄上不属于"老三届"和"六八年人",但思想特征却和他们惊人地相似之根源所在。由于时代原因,这些朋友只有少数几个人后来能进入大学深造,但这些人也几乎没有在中国当代思想史上留下痕迹。近10多年来与这些旧友偶然见过几次,我常常为他们今日思想和生活的黯淡感到神伤。他们在青少年时代表现出来那种敏锐的思维,博大的志向,对社会深切的关怀,使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如果生长的环境正常,他们当中原本可以出不少杰出英才。我后来很少再去见这些!日友,这倒不是我不恋旧,而是因为我宁愿让他们当年那种奋发向上、充满了生命力的形象在我心目中定格。也许是因为他们思想生命史上不应该的夭折,我常常觉得自己现在做的事情,并不仅仅只是代表自己。后来到了深圳这块人文学者几乎没有办怯生存的地方,我之所以还能坚守自己的信念并坚持这种于我个人并无现实物质利益的学术研究,大概就是因为有这种"代表"意识在冥冥中起着作用。我现在用这本《现代化的陷饼》来祭奠我青少年时期的友谊和那批"思想史上的失踪者"——那些已在我的生活中成为回忆的朋友,是我对他们一种最好的纪念,因为我永远记得他们当年以"知青"和中学生身份忧国忧民的赤子情怀。
  阐扬自己思想的学术研究因此也就成了我追寻并体现自己生命意义的唯一方式。
  学者和政治之间,文运和国运之间,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后,其关系变得前所未有的复杂和微妙,恩怨相缠,遗恨难消。行将进入世纪末,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才进入探讨学者生命真谤的境界。近年学界对陈寅格、俞平伯、顾准、吴晗等前两代学者的学术价值取向,人格、信仰、与政治的恩恩怨怨等身前身后事的凝眸回望,其实是文革后成长起来的一代学者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追寻。也许,我们这一代学者(被称之为"共和国的第三代人")今后学术上的建树将以各自对学者生命真正意义的感悟为基点。
  对我本人而言,对学者生命意义的追寻不是开始于现在,而应追溯到10多年前刚进入大学时。当时我在湖南师范大学,学的是历史学,其时正值五六十年代的"五朵金花"之"新史学"重放光彩之时。但那些公式对历史的解释之单调与不可信,凡是爱思考的初学者都会感到有很大的问题。曾将这些疑问向数位教师提出过,但那些在五六十年代进入大学接受教育的教师并无能力解答这些疑问。促使我后来改学经济学的契机,是缘于理论界对我国"商品经济"为什么不能导出资本主义社会无法作出自圆其说的解释。而我到复旦大学经济系读研究生之时,正是"苏式经济学"遭到严重质疑,并被早我人经济学之门的青年学子们抛弃之日。当某位治《资本论》数十年,并在行内颇有名气的老学者去世后,他的几位研究生在参加追悼会后曾悄声议论:这时候离世还避免了难堪,否则再过两年看到自己穷毕生心血所研究的东西竟被后学者弃而不顾,那才比死还难受。
  "学问"何以竟到了如此速朽的程度?更令人悲哀的则是我们这一代后起者除了少数师从当年旧学颇有功底的导师者之外,许多人只能靠自己去摸索和架构自己的思想体系。这种没有学术传统可秉持的状态,对我们这一代学者到底意味着什么?至今恐怕还难定论。
  学术的价值不仅在于其能舒缓地展示每一个民族精神的文化源流,还在于它达到一定境界时,能够阐扬人类生存的终极意义,并超越时代维系人类精神于不堕。如果学术成了附丽于政治的趋时之作,"学术"还能成其为学术,"学者"还能成其为学者吗?上述那些作为代表人物的学者,虽然各自的遭际不同,但其生前身后的悲剧根源却在于他们和政治的"不解缘"与"不了情",陈寅俗命运的悲剧性之分外突出,就在于他本是纯粹意义上的学者,他研究的学科本来可以与现实政治无关。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里,他完全可以坐在书斋里神追太古、遨游八极,他本人亦无心政治,不求通显,但"政治"却偏偏不让他平静地做一个与世无争的学者,硬要将他强行拉人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直至灭亡"。其余几位秉持的治学精神、学术传统虽有不同,与政治的缘分也各各相异,但在这份与政治的"不解缘"牵引下,最后都殊途同归,大都死于"文革"劫难之中。即使劫后余生的俞平伯,在其晚年却又对自己的学术生涯进行深刻检讨井自我否定,这种否定的悲剧意味,只有能感知那一时代的学者那种深切的无奈和悲哀的人才可以体味。陈寅格先生在政治世俗化潮流浩浩荡荡之际,不曲阿附世,坚守自己的文化信念最终成为殉道者,显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大智大定,以及一个跨越三朝的世纪老人对人生的大彻大悟:而俞平伯晚年的"渐悟",其意虽可悯、其情虽可悲,倒也不失一个真学者的勇气和真性情。只有吴呛的悲剧留给后人追忆的才真正令人有种幻灭感:他忠心耿耿为之奋斗服务的伟人,却用一种非常残酷的方式将他抛弃,那种奉命所做的影射史学,其"学术研究"的"价值",实在令人可悲;其个人命运因这"影射史学"而遭际之惨,则更令人可叹。在缅怀前辈学人的坎坷遭际之时,我常想起克雷洛夫的一句诗:在猫爪子下的夜莺,有谁能唱出好听的歌?在生和死、贵和贱、荣和辱、闻达与淡泊的生命交叉点上,这两代学者没有谁能把握自己的命运,都只能无可奈何地任由自己被政治的惊涛骇浪颠来簸去。即便是尊荣几十年且最后能正常辞世的郭沫若,又有谁知道他在作了那么多无聊的趋时之作后,心里究竟蕴含了几许无柰和悲苦?
  这两代学人的命运,向人昭示了两种类型的文化品格:陈寅烙悲剧性的个人命运和他所代表的文化命运纠缠在一起,为中国传统学术划上了一个有浓郁悲剧色彩的句号,传统史学在达到近现代的最高境界时戛然而断,使后人不能不为他个人及他所代表的文化黯然神伤。而那些跟风意识强烈的学者,姑且勿谈身后事是否寂寞,生前已是毁誉接踵而来。他们的才华几乎都消蚀在服从政治需要的"学术研究"和一些"只领风骚三五日"的文章中,学术良心对强权的屡屡屈从,学术观点服从政治需要的常常改变,都没有为他们换得一生平安。这一事实昭示了,文化本是寂寞的,所谓"热点""焦点"与文化无缘,曲阿附世的文章必定不能长留于世;学者本是寂寞的,一旦成为政治人物,就已不成其为学者。
  这个问题关乎到学者的学术良心。中国古代先贤喜欢将"道德文章"二者并称,强调"丈以气为先",其实就是指学术的生命力往往取决于其中蕴含的道德力量。爱因斯坦在悼念居里夫人时曾说过一段着名的话:"第一流人物对于历史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在其道德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成就方面还要大,即使是后者,它们取决于品格的程度,也远超过通常所认为的那样。"
  然而吴暗这些学者的命运,又不仅仅只是他们个人的命运。其命运的血脉可从历史文化的长河中找到源头。中国的知识分子们从来就有"达则兼济天下"的抱负,即使是那些"隐者",也大多是"翩然一只云中鹤,飞来飞去宰相衙",为知识而知识的学者少而又少。这一代知识分子命运之特殊,是在于他们碰上了一位精通文史、对中国传统文化怀有独特情结的领袖。领袖的历史文化情结最终要外化为意识形态并一统思想,其后果之惨酷,有大量历史文献为证。自50年代以来,本与政治不一定要结缘的哲学、史学、文学、"红学"等,竟都成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兵家必争之地,在多次政治运动的暴虐摧残下,中国学者们的最后一丝自尊与独立都被剥夺得干干净净,在文史哲这几大领域内经过历代学人智慧道德凝成的学术传统被无情腰斩,绵延两千年之久的中国传统文化至此彻底凋零,所谓知识分子群体在中国其实已堕落成一个纯粹的"饭碗集团"。
  中国传统的"养士"说道出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剧内核:人文知识分子的本体价值从来就没有作为一种独立的价值被中国社会进行评价。到市场经济发育了10余年的今天,人们已深切意识到,人文学科和科技知识二者存在着本质区别:技术性、工具性教育才培养人的谋生技能,而入文德性作为本体价值从来就无法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人文知识分子在前几十年的中国曾经有少数人红极一时,那是因为他们已完成了从人文知识分子到意识形态专家导师的角色转换,这一角色转换使这些人文知识分子的人格受到极大扭曲。准确一点说,从他们完成这一转换并成为政治人物后,他们其实已不再是真正的人文知识分子。这也就是那些早年曾屡有佳作问世的一代知识分子,从50年代起就再也没有佳作间世的根源所在,作为意识形态导航而发的"作品"自然缺乏感人的人格力量。
  80年代后成长起来的中国学者,注定是空前绝后的一代。说他们"空前",是因为这代人的经历使他们对社会的感悟和任何一代都不一样;说"绝后",只是笔者希望造就这一代知识分子的苦难环境将不会在中国再现——如果那种苦难要再现一次,只能说这个民族对苦难几乎没有反思能力——较之前面提到的那些学者,这些人对中国底层社会具有的经验要丰富得多,对世事的洞察力(绝不是陈寅烙那种对历史的洞察力)比之他们的前辈要强得多。他们秉承的不是陈寅恪那种学术传统,倒更多的是秉承了毛泽东时代那种学术政治化的传统和英雄主义教育下那种道义责任感(在经过上山下乡等多种磨难后还剩多少姑且存疑),更兼政治意识形态化时代那种将学术问题变作政治问题的惯性还起作用,所以中国的学术研究从80年代至今还带有很强的"炒作"色彩,热点频出,有过不少文化明星和趋时之作。然而这一代面临的另一种痛苦马上接踵而来,商品化大潮将使许多没有被政治摧垮信心的人文学者面临自生自灭的境地。除了经济学和社会学之外,历史学和哲学都面临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道"之不传已是现实。
  在广东沿海地区这种危机表现得最充分。这些地方物质充裕,但就是没有人文学者一席立足之地。不少人文学者来到这些地方,不是像一缕烟尘一样消失在这个城市,就是对自己原来从事的冷门学术绝袂而去,现炒现卖地做起了"经济学者",不断在报上发表各种关于经济问题的热门话题,如深港衔接、国有企业改制、企业文化等等,无所不包。以此观之,仿佛中国一夜之间开出了若干个"经济学家"速成班,产出"经济学家"的速度远非英美诸国能够相比。但只要对北京经济学界的话题不陌生的人,就会发现他们做的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的功夫。不过现实对他们最大的嘲讽就是他们只被这里的传媒和有关方面尊为"学者",他们甚至无法被国内同行视为"学者"。
  在面临商品大潮的挑战表现得张皇失措的"学者"们,用自己的无聊和追求功利表明:没有自己独立思想的趋时之作,连短暂的生命之花都不能开放。
  历史转了一个圈后,又回到了一个老话题:人文科学到底有价还是元价?知识有用还是无用?和"文革"中知识无用论不同的是,市场经济接纳了那些知识能外化为商品的科技知识分子和科技知识。纯文化意义的学说竟成了这个物质富庶的时代负担不起的"无用之物",虽然不再像"文革"中那样被政治粗暴地强奸,却成了商品时代的弃儿。
  我们这个"商品社会"拒绝人文精神,但市场游戏缺乏规则的状态和当代经济伦理的恶性畸变却又昭告我们,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一种人文精神作为支柱和动力,这种人文精神对经济的发展具有规范和推动的作用。如果丧失了人文精神的支撑,财富的追求欲望就必定会沦丧为纯利欲的冲动,导致人们动物性的膨胀、人性的泯灭、社会秩序的混乱和财富的浪费。于此我们可以看到,人文科学的意义,绝不止于道德精神层面,转型期许多经济问题难以解决,就在于没有将人文科学的道义评价与社会科学的理性判断结合起来。
  上述这种情况说明,中国现在不但需要人文科学,更需要一些具有人格力量的人文知识分子承担中国文化建设的大任。这种责任历史地落在40岁以上这一代知识分子的身上,完全是因为这一代学者的经历所决定的。
  40岁以上这一代学者遭际艰难,饱受磨砺,但却看到了前几代知识分子的命运。从前辈学者的身前身后事中,大家至少可以悟出一些有意义的东西。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政治和学术之间恩怨相缠的局面注定还将无休无止地继续下去,人文学者生活上的困境在短期内也不可能根本改观。留给纯粹学人的立足之地无论是过去还是今后,都不会让人觉得舒展。前路坎坷,荆棘丛生,在一页页翻卷的历史风云中,每一个关心民族前途的学者,其文章确实都应"合时而着"。但如何"合时",却与每个人的道德修养及情操有关。那种以从海外引进新概念、新名词为能事,并曲阿附世的"学术研究",其生命将有如朝露,充其量与似前那些意识形态专家一样,领三五天风骚而已。
  学者生命的真义,其实并不需要我们去创造,陈寅格先生早已在他为王国维立的碑文中说得很明白:"唯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把与天壤而日久,共三光而永光。"我们重新明白这一点,是以几代学人的生命和才华为代价。在前辈学者留下的斑斑血迹和泪痕中,我们这一代学者应该明白什么才是自己治学的"阿基米德支点"。
  但愿我们这一代人在探求前辈学者的晚年心境时,多多少少能悟出学者生命的真谤。唯有将自己对生命的体验熔铸到学术研究中去,我们这一代人的学术生命才不会有如朝露。
  这本书的问世,则要归功于思想界一些朋友的鼓励。因为我现在的生存环境及时间等一切外部条件,都不容我考虑写这样一本耗时巨大,需要在资料上下许多功夫,并且还要在"说法"上反复琢磨的书。是这些朋友近年来对我所进行的实证研究之意义的充分肯定,给了我很大的精神支持,使我能够在业余状态中坚持做这项比较艰昔的研究。全书初稿完成于1996年8月底。看过书稿的全国共有数十人,大多是学者和北京的政府官员,因为这本书,我结交了不少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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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石小敏先生在看过这本书的初稿以后,认为这本书的问世有两个意义:一是书中所谈到的许多问题都是中国现在应该研究而没有研究的问题,此书的问世将为中国的经济学、社会学开拓广阔的研究空间;二是为理论界人士及政府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而国家体制改革研究院的副院长邹东涛先生告诉作者,他是怀着相当激动的心情读这部书稿的。他写了如下一段话:"读了这部书稿后,深感在这30万余字的字里行间,反映了作者富有深厚的社会良知、社会正义感、社会责任感和呼吁社会健康发展的强烈愿望。作者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社会弊端,特别是腐败问题,透视深刻,分析精辟,无疑是一部有价值、有分量的着作,将产生大的社会影响。"所有这一切,都让我感到很大的安慰。
  我永远记得朋友们表现出来的道义精神。在本书出版的过程中,徐友渔、萧功秦、秦晖、朱学勤、尤西林、梁晓燕、陆建华、韩少功、姚莎莎,以及张华夏先生和另一些我未提到名字的朋友,都曾不遗余力地为这部书稿联系出版事宜,其中一些朋友还对书稿提出过一些中肯的修改意见。他们对这本书的关心,远远不是对一个朋友着作的关心,而是对中国改革大业和民族命运的关心。在世俗化潮流浩浩荡荡之际,身处非功利性友谊日益难觅的地方,我常常想起"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句流传千古的诗。
  值得一提的还有一件事。北京一位朋友将书稿遗失在出租车上,辗转到了国家地矿部的陈战杰先生手中,他看过以后,被其中内容深深打动,立即与我联系并将书稿寄还。他在电话中谈到这部书稿时的激动和真诚,我一直记忆犹新。
  作者1997年6月写子深圳市莲花北村
主编手记
主编手记
  何清涟的这部书稿送到我们手中,已有一段时日。为了决定是否出版它,我们踌躇再三。这部书的立意、材料、文字均好,但我们很长一段时间仍是不能决定。这主要关涉到如何估计改革的大趋势?如何估计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及问题,"好得很还是糟得很"?
  改革18年来,我们每前进一步几乎都伴随着各种思想的论争。各种观点的尖锐对立是明摆着的。我们回避不了各种理论问题的尖锐性和紧迫性。何清涟这部书是谈问题的,而且是尖锐地谈问题的。在改革取得众所周知的巨大成就时,我们出版这样一部肯定会引起关注和争议的着作,为了什么呢?
  首先,盛世不能不讲"危言"。这是十五大报告的一个观点,也是众多的历史教训之一。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讲到党的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时,语重心长,言之铿锵:党不能自己毁掉自己。在党的正式文件中将党的建设已经遇到和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危害提到这种高度来认识,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文革灾祸中,明明是百业调废,人心不齐,偏偏要讲"形势大好""一天比一天好",等我们睁眼看世界,自己已处在崩溃的边缘。邓小平理论的核心是实事求是。十五大报告坚决贯彻了这个精神,在肯定改革取得重大的历史性成就的同时,郑重指出:党内也存在问题,而且问题已发展到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何种问题发展到如此严重?腐败!腐败不除,改革无望。这是全体公民的呼声。本书利用公开披露的材料,从理论上剖析了这个问题的种种复杂性、危险性。这无疑是一种盛世危言。危言并非耸听,请君读完全书,就可以了解,出版这部着作,从作者到编者、出版者,何等用心良苦。
  第二,本书的一个基本立意是呼唤市场机制中的人文关怀。我们完全支持这一正确的必要的观点。这可能会引起一部分经济学家的不满。有的经济学者主张或以为,铁的无情的市场规则会将中国引向现代化的港湾。从这点出发,他们甚至为改革中出现的大面积的腐败作辩护。这种"腐败有理"论不除,中国的改革绝无希望,请诸位睁眼看看一些腐败分子如何利用改革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的"空隙",贪婪地掠取国家与社会的财富,就足可以掩卷警思了!在"过程"中产生腐败是必然的,因为公众一般而言不会天生懂得遵守法律和信守道义。但是像陈希同这样大大小小的掌权者的腐败则绝不是必然的,这也不可能是必然的。
  没有许许多多优秀者的忘我奋斗,中国的改革不会取得今日的成就。在制度不成熟时造成的种种可能和机遇面前,只有一小撮意志不坚定者成为腐败者。所以,在体制从不完善走向完善的历史发展中,需要一批坚定的爱国者甚至是职业革命家去堵塞这个体制的漏洞。需要一大批人,这批人在领导者的岗位上,具有理想主义的情怀而不只是作为"利益"的代言人,从而去影响和带动全民族走向健康发展的改革轨道。本书的这种立意,我们是支持的。
  第三,本书对阻碍改革深层发展的主要问题,即"权力寻租"进行了剖析。腐败者只是一小撮,但这一小撮却危害深远。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进行寻租活动,大肆侵吞国有财产,败坏了社会风气,加深了社会矛盾,最终,会将改革改向毁灭。本书的妙处不在于泛泛地进行道德讨伐,而是仔细地层层剥离,在这些热衷于权力寻租的腐败分子的伎俩,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例如,好奇的读者一定想知道,一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怎么会七拐八弯,最终变成外商的囊中之物?那些在杯盘交错、灯红酒绿之中张开血盆大口吞食国有财产的现代江洋大盗,不管挂着什么名头,作者都无情地将他们赤裸裸地展示出来。好不快哉!
  同时,作者也作出了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展望。其主要观点是:将过分集中的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逐渐分离出来,使经济活动按照有机的市场规则运作,达到公正和法治的社会目标。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佩服作者从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出发,切中时弊地揭示了在传统体制形成的格局中"权力资本"在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的恶的历史作用。但作者似乎过多地对"权力的剥离"倾注了理想主义的热情。因为,权力从过度地干涉经济活动到市场经济机制的完全确立,这一定是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同时,在任何时候,政府及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宏观的或局部微观的)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实行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所以这不是解决目前问题的"最终方案"。这个问题本身具有的难度和实践品格,即使再写九本书恐怕也难以透彻地说明,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权力可以产生腐败,权力也可以将运动引向良性发展,这要看什么人掌握权力了。
  本书提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在此不可能一一加以详述。如作者对贪渎行为的文化分析就很有新意,能使人认真地考虑我们文化传统中的负面影响。这也令人认真地去分析我们的改革的社会心理文化基础的特殊性。
  同时,本书提出的警告也是十分鲜明的,社会财富占有份额的两级分化,不劳而获成为巨富的阶层的形成,种种社会不公正的存在,失业增加和黑社会的勃兴……都足以告诫我们要防患于未然,才能引导改革继续健康发展。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在对现实深层考察中所感动的切肤之痛,在披露"恶"的方面做到了不遗余力,然而针废之笔有时难免偏颇,相信读者能够理解作者对于民族前途命运的拳拳之心。
  作者是研究经济学的,她清醒地了解到,不管目前有多少种方案,对于中国的改革来讲,总是一个过程中的过渡。由于我们的法制基础太弱,公民素质有待提升,政体改革还未走上正轨,制度创新过程远未完成,一切均在试验之中。十五大开创了改革发展的一个新的广阔的可能,然而,再好的政策和方略也需要人去实现。所以,作者在本书中呼吁:"建立道德与政治责任是改革成功的关键!""转轨期的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人文精神!"
  忠言并不逆耳。我们期盼一切关注中国改革命运的有志之士有此共识。
  本书的学术特点也颇给人启发。近几年来,中国的人文学术界不断有人提倡远离中心,回到书斋。不说是考据学派复辟,也可说是干嘉传统回潮。这不是说,在中国的学术发展中,考据工作不需要人去做,问题在于研究和解决紧迫的现实问题,这更需要,更艰难,更学术。清三百年考据之风大盛,义理之学中断。17世纪开始,世界资本主义以"利炮坚船"拉开了扩张的序幕。世界历史以一日千里之速度突变,而此时的中国文人们在做什么呢?他们匍匐在科举、八股和考据之学中枉度年华。——当然,这种对中华民族历史进程的延误责在政治和历史条件;但问题在于,历史一旦成为惯性,似乎就成为真理,中国的文化人似乎就该这样生活。然而近十几年来,学术界所掀起的一股中国文化热中,也有一股清新之气。一些明白之士重在开掘中华文化的文理之精髓,思考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为今日中华民族安身立命寻找历史文化的依据。同时,对现实深层问题的研究、思考也屡有突破。这些,正是《中国问题报告》丛书所追求的目标。何清涟女士的这部着作正是对于中国具体问题独立思考的结果,的确是学界的一股清新之风,它的重大价值是毋须置疑的。
许明
  199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