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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舍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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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舍菁华
作 者梁实秋


书籍简介
  梁实秋在文学上的最大成就,就是他的散文了。他的散文幽默风趣,看似平平淡淡,实则用意深远。他的散文写前思索再三,一旦写成,决不再改。梁实秋与林语堂、周作人,都可称为散文大家。梁实秋去世后,有人说如今的散文之林,可以用“但恨不见替人”来形容。作为现代散文家,梁实秋沉稳、通达、幽默的性格,酿成了一种独特的文调,这种文调尤其切合中年人的心境。在艺术处理上,繁简、浓淡、文白、雅俗他都处理得很得体,颇具大家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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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舍(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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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的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茅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棹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的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虱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素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旁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
  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①,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①本文选自作者《雅舍小品》一书(香港碧辉图书公司出版)的首篇,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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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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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本篇及下篇《男人》,作者意在揭女人和男人的丑,而不是把女人和男人都否定。
                             ——编者注。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的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升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升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安装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就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人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象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钮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睡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当。但从另一方面看,哭也常是女人的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曲。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的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曲。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迷迷的笑,吃吃的笑,格格的笑,哈哈的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
  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的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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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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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冠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奕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吋见方半吋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的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嫌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的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部分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藉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阴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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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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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堕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俱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份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讳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淇淋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律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孙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孙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做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做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裂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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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福德与墨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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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读物除了具备高度趣味之外,总不免带有教育的意义,或是旨在益智,或是注重道德修养。过去的儿童读物有些特别成功的,流传至今,成为古典,其所描写必定是千古不变之人性,纵然其故事部分情节或已成明日黄花,其中议论或有不合现时潮流之处,但趣味犹存,无伤大雅。读十八世纪英国的一部小说《桑福德与墨顿的故事》(The History ofSandford and Merton),作者是陶玛斯·戴(Thomas Day),深觉一部作品之禁得起时间考验,必有其永恒之价值。
  陶玛斯·戴是伦敦人,1748—1789,出身牛津及中殿法学院,毕生致力于道德的与社会的改革运动。其最著名的作品便是1783至1789年出版的《桑福德与墨顿的故事》,好像是专为儿童阅读的,虽然他没有打出“儿童文学”的旗号。
    英国西部有富翁墨顿者,在牙买加岛拥有巨产,雇用奴工种植甘蔗,仅有一子陶美,钟爱异常。陶美在奴仆环侍之下养成骄奢狂放的恶习,其母又溺爱不明,不使读书,任其纵心所欲。贪食致病,不肯服食药饵,亦听之。在宾客面前毫无礼貌,跳踉恣肆,有一回几被一壶沸水烫死。身体羸弱,若不禁风。陶美六岁时返回英伦,四体不勤,读写算一概不通,而骄傲使气,无一是处。墨顿家附近有一诚实农人,姓桑福德,亦有一独子,名哈利,与陶美年相若,哈利奔驰田野,体健活泼,性情良善,特富同情心,有时泽及动物,地上昆虫亦避免践踏。乡村牧师巴娄先生特喜爱之,教以读写,提携备至。哈利养成不诳语之习惯,而且不贪食,食取果腹,饱食之后虽糖果当前亦不之顾。一偶然之机会使此身世性格全然不同的两个孩子聚在一起。一日夏晨,陶美与女婢在乡间采花捕蝶为戏,丰林长草之间忽然巨蛇缠在陶美腿上,二人惊骇欲绝,莫知所措。哈利适过其地,乃奋勇抓住蛇颈,掷之于数步之外,陶美得免于难。墨顿夫人等闻讯而来,对哈利桑福德深表感激,乃邀至其家,款以饮食。哈利初入豪富之寓邸,所闻所见无不新奇,然不为之炫,以为金杯银盏不及农家牛角杯之禁得起磕碰。饭后饮酒,哈利又拒之,盖受巴娄先生之教,非渴勿饮,非饥勿食。墨顿夫妇大异之,以为哈利在巴娄先生教导之下深明道理,俨然哲学家之口吻,乃有送陶美亦去受教之意。哈利回家之后,以经过告知乃父,力言富室之家不及农舍之舒适。
  墨顿夫人以为哈利豪爽善良,但嫌粗卤,中下层社会之子弟究不如时髦人士家中子弟之高雅,墨顿先生的想法不同,仪表风度无关宏旨,且容易学习,真正的文质彬彬的君子应有高尚的情操、出众的勇敢,益以真诚的礼貌,于是他决定送他的陶美到巴娄先生处受教育,并且造访桑福德,请以哈利为陶美之读书伴侣,哈利之一切食宿费用由他负担。巴娄先生初则谦逊不遑,终于接受了他的请求。竖日正式教学,第一桩事是巴娄先生持铲,哈利持锄,在园圃作工。“要吃东西,就要帮助生产。”陶美也分得一畦地,而陶美说:“我是绅士,不能像农夫似的做苦工。”巴娄先生也不勉强他,但是巴娄完工之后和哈利食樱桃,没有他的份,陶美哭了。等到吃晚饭的时候,也没有他的份。哈利于心不忍,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他吃。
  竖日巴娄先生和哈利又上工做园艺,陶美自动要求也要一把锄。他不会使用,屡次砍了自己的腿,巴娄先生教他如何挥动锄头,不久他就会了。工作完后一起吃水果,陶美胃口大开,其快乐为生平所未有。巴娄要他读个故事给大家听,他又窘了,他不能读,只好由哈利来读。陶美因此发愤,请哈利教他读,由识字母起进展很快,不久已能读故事琅琅上口,巴娄先生亦为之欣喜不已。陶美得意忘形,自以为知识已丰,巴娄先生戒之曰:“若无人帮你,你一无所知,即是现在你亦所知甚少。”
  陶美非驽,学习很快。但是他对贫苦的人傲慢无礼,有一次吃了苦头。他击球落于篱外,适有衣衫褴褛的儿童经过,陶美以命令口吻令他拾捡起来。童子不理,遂生口角。陶美大怒,跃过篱笆欲饱以拳,不料下临泥沟,陷入污泥而不能自拔,赖童子援手始得出困,浑身泥染狼狈不堪。
  陶美和哈利合作造一间茅舍,初则风吹壁倒,继则雨水渗漏,他们不气馁努力改善,深深打桩以固墙基,无虞风暴,屋顶倾斜使不积水,即可不至渗漏。
  有一天陶美的父亲突然来接他回家,陶美已完全变了一个新人,他哭哭啼啼的说:“我过去累及父母,实在不配享有那样的爱。”桑福德先生也来了,墨顿把他拉在一旁,除了申谢之外他以数百镑的钞票做为赠礼,桑福德坚不肯受,而墨顿则坚求其收下。陶美临别时对哈利说:“我不会和你离别太久的,我如有寸进皆是由于你的榜样:你教导了我,做一个有用的人比富有或华丽好得多,做一个好人要比伟大的人好得多。”
  故事的梗概约略如此,其中还穿插着若干短篇故事。这部小说在当时流行很广,许多父母教导儿女:“读你们的《桑福德与墨顿》去!”显然的这部小说是受卢梭的教育小说《爱弥尔》的影响,但是在自然主义的教育精神之外,又加上了道德教训,这就是英国民族性和法国民族性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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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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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看人作序,或是题画,或是写匾,在署名的时候往往特别注明“时年七十有二”、“时年八十有五”或是“时年九十有三”,我就肃然起敬。春秋时人荣启期以为行年九十是人生一乐,我想拥有一大把年纪的人大概是有一种可以在人前夸耀的乐趣。只是当时我离那耄耋之年还差一大截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才有资格在署名的时候也写上年龄。我揣想署名之际写上自己的年龄,那时心情必定是扬扬得意,好像是在宣告:“小子们,你们这些黄口小儿,乳臭未干,虽然幸离襁褓,能否达到老夫这样的年龄恐怕尚未可知哩。”须知得意不可忘形,在夸示高龄的时候,未来的岁月已所余无几了。俗语有一句话说:“棺材是装死人的,不是装老人的。”话是不错,不过你试把棺盖揭开看看,里面躺着的究竟是以老年人为多。年轻的人将来的岁月尚多,所以我们称他为富于年。人生以年龄计算,多活一年即是少了一年,人到了年促之时,何可夸之有?我现在不复年轻,看人署名附带声明时年若干若干,不再有艳羡之情了。倒是看了富于年的英俊,有时不胜羡慕之至。
  裸子植物和双子叶植物,其茎部的细胞因春夏成长秋冬停顿之故而形成所谓年轮,我们可以从而测知其年龄。人没有年轮,而且也不便横切开来察验。人年纪大了常自谦为马齿徒增,也没有人掰开他的嘴巴去看他的牙齿。眼角生出鱼尾纹,脸上遍洒黑斑点,都不一定是老朽的徵象。头发的黑白更不足为凭。有人春秋鼎盛而已皓首皤皤,有人已到黄耈之年而顶上犹有“不白之冤”,这都是习见之事。不过,岁月不饶人,冒充少年究竟不是容易事。地心的吸力谁也抵抗不住。脸上、颈上、腰上、踝上,连皮带肉的往下坠,虽不至于“载跋其胡”,那副龙钟的样子是瞒不了人的。别的部分还可以遮盖起来,面部经常暴露在外,经过几番风雨,多少回风霜,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好象有些女人对于脸上的情况较为敏感。眼窝底下挂着两个泡囊,其状实在不雅,必剔除其中的脂肪而后快。两颊松懈,一条条的沟痕直垂到脖子上,下巴底下更是一层层的皮肉堆累,那就只好开刀,把整张的脸皮揪扯上去,象国剧一些演员化装那样,眉毛眼睛一齐上挑,两腮变得较为光滑平坦,皱纹似乎全不见了。此之谓美容、整容,俗称之为拉皮。行拉皮手术的人,都秘不告人,而且讳言其事。所以在饮宴席上,如有面无皱纹的年高名婆在座,不妨含混的称赞她驻颜有术,但是在点菜的时候不宜高声的要鸡丝拉皮。
  其实自古以来也有不少男士热衷于驻颜。南朝宋颜延之《庭诰文》:“炼形之家,必就深旷,友飞灵,糇丹石,粒精英,所以还年却老,延华驻采。”道家炼形养元,可以尸解昇天,岂只延华驻采?这都是一些姑妄言之的神话。贵为天子的人才真的想要还年却老,千方百计的求那不老的仙丹。看来只有晋孝武帝比较通达事理,他饮酒举杯属长星(即彗星):“长星,劝尔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可是一般的天子或近似天子的人都喜欢听人高呼万岁无疆!
  除了将要诹吉纳采交换庚帖之外,对于别人的真实年龄根本没有多加探讨的必要。但是我们的习俗,于请教“贵姓”、“大名”、“府上”之后,有时就会问起“贵庚”、“高寿”。有人问我多大年纪,我据实相告“七十八岁了”。他把我上下打量,摇摇头说:“不像,不像,很健康的样子,顶多五十。”好像他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那是言不由衷的恭维话,我知道,但是他有意无意的提醒了我刚忘记了的人生四苦。能不能不提年龄,说一些别的,如今天天气之类?
  女人的年龄是一大禁忌,不许别人问的。有一位女士很旷达,人问其芳龄,她据实以告:“三十以上,八十以下。”其实人的年龄不大容易隐密,下一番考证功夫,就能找出线索,虽不中亦不远矣。这样做,除了满足好奇心以外,没有多少意义。可是人就是好奇。有一位男士在咖啡厅里邂逅一位女士,在暗暗的灯光之下他实在摸不清对方的年龄,他用臂肘触了我一下,偷偷的在桌下伸出一只巴掌,戟张着五指,低声问我有没有这个数目,我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借五万块钱,原来他是打听对方芳龄有无半百。我用四个字回答他:“干卿底事?”有一位道行很高的和尚,涅槃的时候据说有一百好几十岁,考证起来聚讼纷纷,据我看,估量女士的年龄不妨从宽,七折八折优待。计算高僧的年龄也不妨从宽,多加三成五成。
  人到了迟暮,如石火风灯,命在须臾,但是仍不喜欢别人预言他的大限。邱吉尔八十岁过生日,一位冒失的新闻记者有意讨好的说:“邱吉尔先生,我今天非常高兴,希望我能再来参加你的九十岁的生日宴。”邱吉尔耸了一下眉毛说:“小伙子,我看你身体满健康的,没有理由不能来参加我九十岁的宴会。”胡适之先生素来善于言词,有时也不免说溜了嘴,他六十八岁时候来台湾,在一次欢宴中遇到长他十几岁的齐如山先生,没话找话的说:“齐先生,我看你活到九十岁决无问题。”齐先生楞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故事,有一位矍铄老叟,人家恭维他可以活到一百岁,忿然作色曰:‘我又不吃你的饭,你为什么限制我的寿数?’”胡先生急忙道歉:“我说错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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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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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沟是翻译过来的一个比较新的名词,但这个东西是我们古已有之的。自从人有老少之分,老一代与少一代之间就有一道沟,可能是难以飞渡的深沟天堑,也可能是一步迈过的小渎阴沟,总之是其间有个界限。沟这边的人看沟那边的人不顺眼,沟那边的人看沟这边的人不像话,也许吹胡子瞪眼,也许拍桌子卷袖子,也许口出恶声,也许真个的闹出命案,看双方的气质和修养而定。
  《尚书·无逸》:“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这几句话很生动,大概是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的一个例证。大意是说:请看一般小民,作父母的辛苦耕稼,年轻一代不知生活艰难,只知享受放荡,再不就是张口顶撞父母说:“你们这些落伍的人,根本不懂事!”活画出一条沟的两边的人对峙的心理。小孩子嘛,总是贪玩。好逸恶劳,人之天性。只有饱尝艰苦的人,才知道以无逸为戒。作父母的人当初也是少不更事的孩子,代代相仍,历史重演。一代留下一沟,像树身上的年轮一般。
  虽说一代一沟,腌臜的情形难免,然大体上相安无事。这就是因为有所谓传统者,把人的某一些观念胶着在一套固定的范畴里。“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大家都守规矩,尤其是年轻的一代。“鞋大鞋小,别走了样子!”小的一代自然不免要憋一肚皮委屈,但是,别忙,“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多年的道路走成河”,转眼间黄口小儿变成了鲐背耈老,又轮到自己唉声叹气,抱怨一肚皮不合时宜了。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早起要跟着姊姊哥哥排队到上房给祖父母请安,像早朝一样的肃穆而紧张,在大柜前面两张二人凳上并排坐下,腿短不能触地,往往甩腿,这是犯大忌的,虽然我始终不知是犯了什么忌。祖父母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手指着我们的前后摆动的小腿说:“怎么,一点样子都没有!”吓得我们的小腿立刻停摆,我的母亲觉得很没有面子,回到房里着实的数落了我们一番。祖孙之间隔着两条沟,心理上的隔阂如何得免?当时我心里纳闷,我甩腿,干卿底事。我十岁的时候,进了陶氏学堂,领到一身体操时穿的白帆布制服,有亮晶的铜钮扣,裤边还镶贴两条红带,现在回想起来有点滑稽,好像是卖仁丹游街宣传的乐队,那时却扬扬自得,满心欢喜的回家,没想到赢得的是一头雾水,“好呀!我还没死,就先穿起孝衣来了!”我触了白色的禁忌。出殡的时候,灵前是有两排穿白衣的“孝男儿”,口里模仿嚎丧的哇哇叫。此后每逢体操课后回家,先在门洞脱衣,换上长褂,卷起裤筒。稍后,我进了清华,看见有人穿白帆布橡皮底的网球鞋,心羡不已,于是也从天津邮购了一双,但是始终没敢穿了回家。只求平安少生事,莫在代沟之内起风波。
  大家庭制度下,公婆儿媳之间的代沟是最鲜明也最凄惨的。儿子自外归来,不能一头扎进闺房,那样做不但公婆瞪眼,所有的人都要竖起眉毛。他一定要先到上房请安,说说笑笑好一大阵,然后公婆(多半是婆)开恩发话:“你回屋里歇歇去吧”,儿子奉旨回到阃闱。媳妇不能随后跟进,还要在公婆面前周旋一下,然后公婆再度开恩,“你也去吧”,媳妇才能走,慢慢的走。如果媳妇正在院里浣洗衣服,儿子过去帮一下忙,到后院井里用柳罐汲取一两桶水,送过去备用,结果也会召致一顿长辈的唾骂:“你走开,这不是你做的事。”我记得半个多世纪以前,有一对大家庭中的小夫妻,十分的恩爱,夫暴病死,妻觉得在那样家庭中了无生趣,竟服毒以殉。殡殓后,追悼之日政府颁赠匾额曰:“彤管扬芬”,女家致送的白布横披曰:“看我门楣!”我们可以听得见代沟的冤魂哭泣,虽然代沟另一边的人还在逞强。
  以上说的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代沟中有小风波,但没有大氾滥。张公艺九代同居,靠了一百多个忍字。其实九代之间就有八条沟,沟下有沟,一代历一代,那一百多个忍字还不是一面倒,多半由下面一代承当?古有明训,能忍自安。五四运动实乃一大变局。新一代的人要造反,不再忍了。有人要“整理国故”,管他什么三坟五典八索九丘,都要揪出来重新交付审判。礼教被控吃人,孔家店遭受捣毁的威胁,世世代代留下来的沟要彻底翻腾一下,这下子可把旧一代的人吓坏了。有人提倡读经,有人竭力卫道,但是不是远水不救近火,便是只手难挽狂澜。代沟总崩溃,新一代的人如脱缰之马,一直旁出斜逸奔放驰骤到如今。旧一代的人则按照自然法则一批一批的凋谢,填入时代的沟壑。
  代沟虽然永久存在,不过其现象可能随时变化。人生的麻烦事,千端万绪,要言之,不外财色两项。关于钱财,年长的一辈多少有一点吝啬的倾向。吝啬并不一定全是缺点。“称财多寡而节用之,富无金藏,贫不假贷,谓之啬。积多不能分人,而厚自养,谓之吝。不能分人,又不能自养,谓之爱。”这是《晏子春秋》的说法。所谓爱,就是守财奴。是有人好像是把孔方兄一个个的穿挂在他的肋骨上,取下一个都是血丝糊拉的。英文俚语,勉强拿出一块钱,叫做“咳出一块钱”,大概也是表示钱是深藏于肺腑,需要用力咳才能跳出来。年轻一代看了这种情形,老大的不以为然,心里想:“这真是‘昔之人,无闻知’,有钱不用,害得大家受苦,忘记了‘一个钱也带不了棺材里去’。”心里有这样的愤懑蕴积,有时候就要发泄。所以,曾经有一个儿子向父亲要五十元零用,其父靳而不予,由冷言恶语而拖拖拉拉,儿子比较身手矫健,一把揪住父亲的领带,(唉,领带真误事)领带越揪越紧,父亲一口气上不来,一翻白眼,死了。这件案子,按理应剐,基于“心神丧失”的理由,没有剐,在代沟的历史里留下一个悲惨的记录。
  人到成年,嘤嘤求偶,这时节不但自己着急,家长更是担心,可是所谓代沟出现了,一方面说这是我的事,你少管,另一方面说传宗接代的大事如何能不过问。一个人究竟是姣好还是寝陋,是端庄还是阴鸷,本来难有定评。“看那样子,长头发、牛仔裤、嬉游浪荡、好吃懒做,大概不是善类。”“爬山、露营、打球、跳舞,都是青年的娱乐,难道要我们天天匀出功夫来晨昏定省,膝下承欢?”南辕北辙,越说越远。其实“养儿防老”、“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观念,现代的人大部分早已不再坚持。羽毛既丰,各奔前程,上下两代能保持朋友一般的关系,可疏可密,岁时存问,相待以礼,岂不甚妙?谁也无需剑拔弩张,放任自己,而诿过于代沟。沟是死的,人是活的!代沟需要沟通,不能像希腊神话中的亚力山大以利剑砍难解之绳结那样容易的一刀两断,因为人终归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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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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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的移动着的,移动的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的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煞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晃,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的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在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的一条脊椎?年青人没有不好照镜子的,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像是吴道子的“菁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夙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的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都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份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份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赶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混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的把自己“饿”回青春去。
  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的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井,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炉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水浒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青的时候楞头楞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冽!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踺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做踩高跷般的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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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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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走得很停匀,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宴会中总是有人簇拥着你登上座,你自然明白这是离入祠堂之日已不太远。上下台阶的时候常有人在你肘腋处狠狠的搀扶一把,这是提醒你,你已到达了杖乡杖国的高龄,怕你一跤跌下去,摔成好几截。黄口小儿一晃的功夫就窜高好多,在你眼前跌跌跖跖的跑来跑去,喊着阿公阿婆,这显然是在催你老。
  其实人之老也,不需人家提示。自己照照镜子,也就应该心里有数。乌溜溜毛毵毵的头发哪里去了?由黑而黄,而灰,而斑,而耄耄然,而稀稀落落,而牛山濯濯,活像一只秃鹫。瓠犀一般的牙齿哪里去了?不是熏得焦黄,就是裂着罅隙,再不就是露出七零八落的豁口。脸上的肉七棱八瓣,而且还平添无数雀斑,有时排列有序如星座,这个像大熊,那个像天蝎。下巴颏儿底下的垂肉变成了空口袋,捏着一揪,两层松皮久久不能恢复原状。两道浓眉之间有毫毛秀出,像是麦芒,又像是兔须。眼睛无端淌泪,有时眼角上还会分泌出一堆堆的桃胶凝聚在那里。总之,老与丑是不可分的。尔雅:“黄发、齯齿、鲐背、耈老,寿也。”寿自管寿,丑还是丑。
  老的徵象还多的是。还没有喝完川水,就先善忘。文字过目不旋踵就飞到九霄云外,再翻寻有如海底捞针。老友几年不见,觌面说不出他的姓名,只觉得他好生面熟。要办事超过三件以上,需要结绳,又怕忘了哪一个结代表哪一桩事,如果笔之于书,又可能忘记备忘录放在何处。大概是脑髓用得太久,难免漫漶,印象当然模糊。目视茫茫,眼镜整天价戴上又摘下,摘下又戴上。两耳聋聩,无以与乎钟敲之声,倒也罢了,最难堪是人家说东你说西。齿牙动摇,咀嚼的时候像反刍,而且有时候还需要戴围嘴。至于登高腿软,久坐腰酸,睡一夜浑身关节滞涩,而且睁着大眼睛等天亮,种种现象不一而足。
  老不必叹,更不必讳。花有开有谢,树有荣有枯。桓温看到他“种柳皆已十围,慨然曰:‘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流泪。”桓公是一个豪迈的人,似乎不该如此。人吃到老,活到老,经过多少狂风暴雨惊涛骇浪,还能双肩承一喙,俯仰天地间,应该算是幸事。荣启期说,“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所以他行年九十,认为是人生一乐,叹也无用,乐也无妨,生、老、病、死,原是一回事。有人讳言老,算起岁数来龂龂计较按外国算法还是按中国算法,好像从中可以讨到一年便宜。更有人老不歇心,怕以皤皤华首见人,偏要染成黑头。半老徐娘,驻颜无术,乃乞灵于整容郎中化妆师,隆鼻隼,抽脂肪,扫青黛眉,眼睚涂成两个黑窟窿。“物老为妖,人老成精。”人老也就罢了,何苦成精?老年人该做老年事,冬行春令实是不祥。西塞罗说,“人无论怎样老,总是以为自己还可以再活一年。”是的,这愿望不算太奢。种种方面的人情欠人,正好及时做个了结。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各有各的算盘,大主意自己拿。最低限度,别自寻烦恼,别碍人事,别讨人嫌。“有人问莎孚克利斯,年老之后还有没有恋爱的事,他回答得好,‘上天不准!我好容易逃开了那种事,如逃开凶恶的主人一般。’”这是说,老年人不再追求那花前月下的旖旎风光,并不是说老年人就一定如槁木死灰一般的枯寂。人生如游山。年轻的男男女女携着手儿陟彼高冈,沿途有无限的赏心乐事,兴会淋漓,也可能遇到一些挫沮,歧路徬徨,不过等到日云暮矣,互相扶持着走下山冈,却正别有一番情趣。白居易睡觉诗:“老眠早觉常残夜,病力先衰不待年,五欲已销诸念息,世间无境可勾牵。”话是很洒脱,未免凄凉一些。五欲指财、色、名、饮食、睡眠。五欲全销,并非易事,人生总还有可留恋的在。江州司马泪湿青衫之后,不是也还未能忘情于诗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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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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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的制度,我们古已有之。《礼记·曲礼》:“大夫七十而致事”,致事就是致仕,言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也就是我们如今所谓的退休。礼,应该遵守,不过也有人觉得未尝不可不遵守。“礼岂为我辈设哉?”尤其是七十的人,随心所欲不逾矩,好像是大可为所欲为。普通七十的人,多少总有些昏聩,不过也有不少得天独厚的幸运儿,耄耋之年依然瞿铄,犹能开会剪彩,必欲令其退休,未免有违笃念勋耆之至意。年轻的一辈,劝你们少安勿躁,棒子早晚会交出来,不要抱怨“我在,久压公等”也。
  该退休而不退休。这种风气好像我们也是古已有之。白居易有一首诗《不致仕》:
  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
  何乃贪荣者,斯言如不闻?
  可怜八九十,齿堕双眸昏。
  朝露贪名利,夕阳忧子孙。
  挂冠顾翠緌,悬车惜朱轮。
  金章腰不胜,伛偻入君门。
  谁不爱富贵?谁不恋君恩?
  年高须告老,名远合退身。
  少时共嗤诮,晚岁多因循。
  贤哉漠二疏,彼独是何人?
  寂寞东门路,无人继去尘!
  汉朝的疏广及其兄子疏受位至太子太傅少傅,同时致仕,当时的“公卿大夫故人邑子,设祖道供张东都门外,送者车数百两。辞决而去。道路观者皆曰:‘贤哉二大夫!’或叹息为之下泣。”这就是白居易所谓的“汉二疏”。乞骸骨居然造成这样的轰动,可见这不是常见的事,常见的是“伛偻入君门”的“爱富贵”“恋君恩”的人。白居易“无人继去尘”之叹,也说明了二疏的故事以后没有重演过。
  从前读书人十载寒窗,所指望的就是有一朝能春风得意,纡青拖紫,那时节踌躇满志,纵然案牍劳形,以至于龙钟老朽,仍难免有恋栈之情,谁舍得随随便便的就挂冠悬车?真正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人是少而又少的,大部分还不是舍不得放弃那五斗米,千钟禄,万石食?无官一身轻的道理是人人知道的,但是身轻之后,囊橐也跟着要轻,那就诸多不便了。何况一旦投闲置散,一呼百诺的烜赫的声势固然不可复得,甚至于进入了“出无车”的状态,变成了匹夫徒步之士,在街头巷尾低着头逡巡疾走不敢见人,那情形有多么惨。一向由庶务人员自动供应的冬季炭盆所需的白炭,四时陈设的花卉盆景,乃至于琐屑如卫生纸,不消说都要突告来源断绝,那又情何以堪?所以一个人要想致仕,不能不三思,三思之后恐怕还是一动不如一静了。
  如今退休制度不限于仕宦一途,坐拥皋比的人到了粉笔屑快要塞满他的气管的时候也要引退。不一定是怕他春风风人之际忽然一口气上不来,是要他腾出位子给别人尝尝人之患的滋味。在一般人心目中,冷板凳本来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平夙吃不饱饿不死,但是申请退休的人一旦公开表明要撤绛帐,他的亲戚朋友又会一窝蜂的皇皇然,戚戚然,几乎要垂泣而道的劝告说他:“何必退休?你的头发还没有白多少,你的脊背还没有弯,你的两手也不哆嗦,你的两脚也还能走路……”。言外之意好像是等到你头发全部雪白,腰弯得像是“?”一样,患上了帕金孙症,走路就地擦,那时候再申请退休也还不迟。是的,是有人到了易箦之际,朋友们才急急忙忙的为他赶办退休手续,生怕公文尚在旅行而他老先生沉不住气,弄到无休可退,那就只好鼎惠恳辞了。更有一些知心的抱有远见的朋友们,会慷慨陈辞:“千万不可退休,退休之后的生活是一片空虚,那时候闲居无聊,闷得发慌,终日徬徨,悒悒寡欢……。”把退休后生活形容得如此凄凉,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平夙上班是以“喝喝茶,签签到,聊聊天,看看报”为主,一旦失去喝茶签到聊天看报的场所,那是会要感觉无比的枯寂的。
  理想的退休生活就是真正的退休,完全摆脱赖以糊口的职务,作自己衷心所愿意作的事。有人八十岁才开始学画,也有人五十岁才开始写小说,都有惊人的成就。“狗永远不会老得到了不能学新把戏的地步。”何以人而不如狗乎?退休不一定要远离尘嚣,遁迹山林,也无需隐藏人海,杜门谢客——一个人真正的退休之后,门前自然车马稀。如果已经退休的人而还偶然被认为有剩余价值,那就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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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过一篇《聋》。近日聋且益甚。英语形容一个聋子,“聋得像是一根木头柱子”,“像是一条蛇”,“像是一扇门”,“像是一只甲虫”,“像是一只白猫”。我尚未聋得像一根木头柱子或一扇门那样。蛇是聋的,我听说过,弄蛇者吹起笛子就能引蛇出洞,使之昂首而舞,不是蛇能听,是它能感到音波的震动。甲虫是否也聋,我不大清楚。我知道白猫是绝对不聋的。我们家的白猫王子,岂但不聋,主人回家时房门钥匙转动作响,它就会竖起耳朵窜到门前来迎。我喊它一声,它若非故意装聋,便立刻回答我一声,我虽然听不见它的答声,我看得见它因作答而肚皮微微起伏。猫不聋,猫若是聋,它怎能捉老鼠,它叫春做啥?
  我虽然没有全聋,可是也聋得可以。我对于铃声特别的难于听得入耳。普通的闹钟,响起来如蚊鸣,焉能唤醒梦中人。菁清给我的一只闹钟,铃声特大,足可以振聋发聩。我把它放在枕边。说也奇怪,自从有了这个闹钟,我还不曾被它闹醒过一次。因为我心里记挂着它,总是在铃响半小时之前先已醒来,急忙把闹钟关掉。我的心里有一具闹钟。里外两具闹钟,所以我一向放心大胆睡觉,不虞失时。
  门铃就不同了。我家门铃不是普通一按就嗞嗞响的那种,也不是像八音盒似的那样叮叮噹噹的奏乐,而是一按就啾啾啾啾如鸟鸣。自从我家的那只画眉鸟死了之后,我久矣夫不闻爽朗的鸟鸣。如今门铃啾啾叫,我根本听不见。客人猛按铃,无人应,往往废然去。如果来客是事前约好的,我就老早在近门处恭候,打开大门,还有一层纱门,隔着纱门看到人影幢幢,便去开门迎客。“老聃之弟子,有亢仓子者,得聃之道,能以耳视而目听。”(《列子·仲尼》)耳视我办不到,目听则庶几近之。客人按铃,我听不见铃响,但是我看见有人按铃了。
  电话对我又是一个难题。电话铃没有特大号的,而且打电话来的朋友大半都性急,铃响三五声没人应,他就挂断,好像人人都该随时守着电话机听他说话似的。凡是电话来,未必有好消息,也未必有什么对我有利之事。但是朋友往还,何必曰利?有人在不愿接电话的时间内,拔掉插头,铃就根本不会响。我狠不下这分心。无可奈何,我装上几个分机,书桌上,枕边,饭桌旁、客厅里。尽管如此,有时还是听不到铃响,俟听到时对方不耐烦而挂断了。
  有一位好心的读者写信来说,“先生不必为聋而烦恼,现在有一种新的办法,门铃或电话机上都可以装置一盏红色电灯泡,铃响同时灯亮。”我十分感谢这位读者对我的关怀。这也是以目代耳的办法,我准备采纳。不过较根本解决的办法,是大家体恤我的耳聋,不妨常演王徽之雪夜访戴的故事,而我亦绝不介意门可罗雀的景况之出现。需要一通情愫的时候,假纸笔代喉舌,写个三行五行的短笺,岂不甚妙?我最向往六朝人的短札,寥寥数语,意味无穷。
  朋友们时常安慰我说,“耳聋焉知非福?首先,这年头儿噪音太多,轰隆轰隆的飞机响,呼啸而过的汽车机车声,吹吹打打的丧车行列,噼噼啪啪的鞭炮,街头巷尾装扩音器大吼的小贩,舍前舍后成群结队的儿童锐声尖叫,……这些噪音不听也罢,落得耳根清净。”话是不错,不过我尚无这么大的福分,尚未到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地步,种种噪音还是多多少少使我心烦。饶是我聋,我还向往古人帽子上簪笄两端悬着两块充耳琇莹,多少可以挡住一点噪音。
  “人嘴两张皮”,最好蜚短流长,造谣生事,某某畸恋,某某婚变,某某逃亡,某某犯案,凡是报纸上的社会新闻都会说得如数家珍。这样长舌的人到处都有,令人听了心烦,你听不见也就罢了,你没有多少损失。至少有人骂你,挖苦你,讽刺你,你充耳不闻,当然也就不会计较,也就不会耿耿于怀,省却许多烦恼。别人议论我,我是听不见,可是我知道他在议论我,因为他斜着眼睛睨视我的那副神气不能使我没有感觉。而且我知道他所议论的话,大概是谑而不虐,无伤大雅的,因为他议论风生的时候嘴角常是挂着一丝微笑,不可能含有多少恶意。何况这年头儿,难得有人肯当面骂人,凡是恶言恶语多半是躲在你背后说。所以,聋固然听不见人骂,不聋,也听不见。
  有人劝我学习唇读法,看人的嘴唇怎样动就可以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话。假如学会了唇读,我想也有麻烦,恐怕需要整天的睁一眼闭一眼,否则凡是嘴唇动的人你都会以目代耳,岂不烦死人?耳根刚得清净,眼根又不得安宁了。“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难得遇到吉人,不如索性安于聋聩。
  安于聋聩亦非易易。因为大家习惯了把我当做一个耳聪的人,并且不习惯于和一个聋子相处。看人嘴唇动,我可不敢唯唯否否,因为何时宜唯唯,何时宜否否,其间大有讲究。我曾经一律以点头称是来应付,结果闹出很尴尬的场面。我发现最好的应付方法是面部无表情,作白痴状。瞎子常戴黑眼镜,走路时以手杖探地,人人知道他是瞎子,都会躲着他。聋子没有标帜,两只耳朵好好的,不像是什么零件出了毛病的人。还有热心人士会附在我耳边窃窃私语,其实吱吱喳喳的耳语我更听不见,只觉得一口口的唾沫星子喷在我的脸上,而且只好听其自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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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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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房,多么典雅的一个名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一个书香人家。书香是与铜臭相对待的。其实书未必香,铜亦未必臭。周彝商鼎,古色斑烂,终日摩娑亦不觉其臭,铸成钱币才沾染市侩味,可是不复流通的布帛刀错又常为高人赏玩之资。书之所以为香,大概是指松烟油墨印上了毛边连史,从不大通风的书房里散发出来的那一股怪味,不是桂馥兰薰,也不是霉烂馊臭,是一股混合的难以形容的怪味。这种怪味只有书房里才有,而只有士大夫人家才有书房。书香人家之得名大概是以此。
  寒窗之下苦读的学子多半是没有书房,囊萤凿壁的就更不用说。所以对于寒苦的读书人,书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豪华神仙世界。伊士珍《琅嬛记》:“张华游于洞宫,遇一人引至一处。别是天地,每室各有奇书,华历观诸室书,皆汉以前事,多所未闻者,问其地,曰:‘琅嬛福地也。’”这是一位读书人希求冥想一个理想的读书之所,乃托之于神仙梦境。其实除了赤贫的人饔飧不继谈不到书房外,一般的读书人,如果肯要一个书房,还是可以好好布置出一个来的。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来亨鸡,也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狗,就是匀不出一间做书房。我还见过一位富有的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书房,也没有书桌,我亲见他的公子趴在地板上读书,他的女公子用一块木板在沙发上写字。
  一个正常的良好的人家,每个孩子应该拥有一个书桌,主人应该拥有一间书房。书房的用途是庋藏图书并可读书写作于其间,不是用以公开展览藉以骄人的。“丈夫拥有万卷书,何假南面百城!”这种话好像是很潇洒而狂傲,其实是心尚未安无可奈何的解嘲语,徒见其不丈夫。书房不在大,亦不在设备佳,适合自己的需要便是。局促在几尺宽的走廊一角,只要放得下一张书桌,依然可以作为一个读书写作的工厂,大量出货。光线要好,空气要流通,红袖添香是不必要的,既没有香,“素腕举,红袖长”反倒会令人心有别注。书房的大小好坏,和一个读书写作的成绩之多少高低,往往不成正比例。有好多著名作品是在监狱里写的。
  我看见过的考究的书房当推宋春舫先生的楬木庐为第一,在青岛的一个小小的山头上,这书房并不与其寓邸相连,是单独的一栋。环境清幽,只有鸟语花香,没有尘嚣市扰。《太平清话》:“李德茂环积坟籍,名曰书城。”我想那书城未必能和楬木庐相比。在这里,所有的图书都是放在玻璃柜里,柜让人高,但不及栋。我记得藏书是以法文戏剧为主。所有的书都是精装,不全是buckram(胶硬粗布),有些是真的小牛皮装订(half calf,oozecalf,etc),烫金的字在书脊上排着队闪闪发亮。也许这已经超过了书房的标准,微近于藏书楼的性质,因为他还有一册精印的书目,普通的读书人谁也不会把他书房里的图书编目。
  周作人先生在北平八道湾的书房,原名苦雨斋,后改为苦茶庵,不离苦的味道。小小的一幅横额是沈尹默写的。是北平式的平房,书房占据了里院上房三间,两明一暗。里面一间是知堂老人读书写作之处,偶然也延客品茗,几净窗明,一尘不染。书桌上文房四宝井然有致。外面两间像是书库,约有十个八个书架立在中间,图书中西兼备,日文书数量很大。真不明白苦茶庵的老和尚怎么会掉进了泥淖一辈子洗不清!
  闻一多的书房,和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一样,充实、有趣而乱。他的书全是中文书,而且几乎全是线装书。在青岛的时候,他仿效青岛大学图书馆庋藏中文图书的办法,给成套的中文书装制蓝布面,用白粉写上宋体字的书名,直立在书架上。这样的装备应该是很整齐可观,但是主人要作考证,东一部西一部的图书便要从书架上取下来参加獭祭的行列了,其结果是短榻上、地板上。唯一的一把木根雕制的太师椅上,全都是书。那把太师椅玲珑帮硬,可以入画,不宜坐人,其实亦不宜于堆书,却是他书斋中最惹眼的一个点缀。
  潘光旦在清华南院的书房另有一种情趣。他是以优生学专家的素养来从事我国谱牒学研究的学者,他的书房收藏这类图书极富。他喜欢用书槴,那就是用两块木板将一套书夹起来,立在书架上。他在每套书系上一根竹制的书签,签上写着书名。这种书签实在很别致,不知杜工部《将赴草堂途中有作》所谓“书签药里封尘网”的书签是否即系此物。光旦一直在北平,失去了学术研究的自由,晚年丧偶,又复失明,想来他书房中那些书签早已封尘网了!
  汗牛充栋,未必是福。丧乱之中,牛将安觅?多少爱书的人士都把他们苦心聚集的图书抛弃了,而且再也鼓不起勇气重建一个像样的书房。藏书而充栋,确有其必要,例如从前我家有一部小字本的图书集成,摆满上与梁齐的靠着整垛山墙的书架,取上层的书须用梯子,爬上爬下很不方便,可是充栋的书架有时仍是不可少。我来台湾后,一时兴起,兴建了一个连在墙上的大书架,邻居绸缎商来参观,叹曰:“造这样大的木架有什么用,给我摆列绸缎尺头倒还合用。”他的话是不错的,书不能令人致富。书还给人带来麻烦,能像郝隆那样七月七日在太阳底下晒肚子就好,否则不堪衣食之扰,真不如尽量的把图书塞入腹笥,晒起来方便,运起来也方便。如果图书都能作成“显微胶片”纳入腹中,或者放映在脑子里,则书房就成为不必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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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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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人我最不喜欢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养的人。杀死他一大块,或是抽了他一个车,他神色自若,不动火,不生气,好像是无关痛痒,使得你觉得索然寡味。君子无所争,下棋却是要争的。当你给对方一个严重威胁的时候,对方的头上青筋暴露,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的在额上陈列出来,或哭丧着脸作惨笑,或咕嘟着嘴作吃屎状,或抓耳挠腮,或大叫一声,或长吁短叹,或自怨自艾口中念念有词,或一串串的噎膈打个不休,或红头涨脸如关公,种种现象,不一而足,这时节你“行有余力”便可以点起一枝烟,或啜一碗茶,静静的欣赏对方的苦闷的象征。我想猎人困逐一只野兔的时候,其愉快大概略相仿佛。因此我悟出一点道理,和人下棋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使对方受窘,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如果被对方所窘,便努力作出不介意状,因为既不能积极的给对方以烦恼,只好消极的减少对方的乐趣。
  自古博奕并称,全是属于赌的一类,而且只是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略胜一筹而已。不过奕虽小术,亦可以观人,相传有慢性人,见对方走当头炮,便左思右想,不知是跳左边的马好,还是跳右边的马好,想了半个钟头而迟迟不决,急得对方拱手认输。是有这样的慢性人,每一着都要考虑,而且是加慢的考虑,我常想这种人如加入龟兔竞赛,也必定可以获胜。也有性急的人,下棋如赛跑,劈劈拍拍,草草了事,这仍就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一贯作风。下棋不能无争,争的范围有大有小,有斤斤计较而因小失大者,有不拘小节而眼观全局者,有短兵相接作生死斗者,有各自为战而旗鼓相当者,有赶尽杀绝一步不让者,有好勇斗狠同归于尽者,有一面下棋一面诮骂者,但最不幸的是争的范围超出了棋盘,而拳足交加。有下象棋者,久而无声响,排闼视之阒不见人,原来他们是在门后角里扭做一团,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在他的口里挖车呢。被挖者不敢出声,出声则口张,口张则车被挖回,挖回则必悔棋,悔棋则不得胜,这种认真的态度憨得可爱。我曾见过二人手谈,起先是坐着,神情潇洒,望之如神仙中人。俄而棋势吃紧,两人都站起来了,剑拔弩张,如斗鹌鹑,最后到了生死关头,两个人跳到棹上去了!
  笠翁《闲情偶寄》说奕棋不如观棋,因观者无得失心,观棋是有趣的事,如看斗牛、斗鸡、斗蟋蟀一般,但是观棋也有难过处,观棋不语是一种痛苦。喉间硬是痒得出奇,思一吐为快。看见一个人要入陷阱而不作声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如果说得中肯,其中一个人要厌恨你,暗暗的骂一声“多嘴驴!”另一个人也不感激你,心想“难道我还不晓得这样走!”如果说得不中肯,两个人要一齐嗤之以鼻,“无见识奴!”如果根本不说,蹩在心里,受病。所以有人于挨了一个耳光之后还要抚着热辣辣的嘴巴大呼“要抽车,要抽车!”
  下棋只是为了消遣,其所以能使这样多人嗜此不疲者,是因为它颇合于人类好斗的本能,这是一种“斗智不斗力”的游戏。所以瓜棚豆架之下,与世无争的村夫野老不免一枰相对,消此永昼;闹市茶寮之中,常有有闲阶级的人士下棋消遣,“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里翻过身最后退隐东山的大人先生们,髀肉复生,而英雄无用武之地,也只好闲来对奕,了此残生,下棋全是“剩馀精力”的发泄。人总是要斗的,总是要钩心斗角的和人争逐的。与其和人争权夺利,还不如在棋盘上多占几个官,与其招摇撞骗,还不如在棋盘上抽上一车。宋人笔记曾载有一段故事:“李讷仆射,性卞急,酷好奕棋,每下子安详,极于宽缓,往往躁怒作,家人辈则密以奕具陈于前,讷赌,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书》下棋,有没有这样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说,不过有人下起棋来确实是把性命都可置诸度外。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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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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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家庭守旧,绝对禁赌,根本没有麻将牌。从小不知麻将为何物。除夕到上元开赌禁,以掷骰子状元红为限,下注三十几个铜板,每次不超过一二小时。有一次我斗胆问起,麻将怎个打法。家君正色曰:“打麻将吗?到八大胡同去!”吓得我再也不敢提起麻将二字。心里留下一个并不正确的印象,以为麻将与八大胡同有什么密切关联。
  后来出国留学,在轮船的娱乐室内看见有几位同学作方城戏,才大开眼界,觉得那一百三十六张骨牌倒是很好玩的。有人热心指点,我也没学会。这时候麻将在美国盛行,很多美国人家里都备有一副,虽然附有说明书,一般人还是不易得其门而入。我们有一位同学在纽约居然以教人打牌为副业,电话召之即去,收入颇丰,每小时一元。但是为大家所不齿,认为他不务正业,贻士林。
  科罗拉多大学有两位教授,姊妹俩,老处女,请我和闻一多到她们家里晚餐,饭后摆出了麻将,作为馀兴。在这一方面我和一多都是属于“四窍已通其三”的人物——一窍不通,当时大窘。两位教授不能了解 中国人竟不会打麻将?当晚四个人临时参看说明书,随看随打,谁也没能规规矩矩的和下一把牌,窝窝囊囊的把一晚消磨掉了。以后再也没有成局。
  麻将不过是一种游戏,玩玩有何不可?何况贤者不免。梁任公先生即是此中老手。我在清华念书的时候,就听说任公先生有一句名言:“只有读书可以忘记打牌,只有打牌可以忘记读书。”读书兴趣浓厚,可以废寝忘食,还有功夫打牌?打牌兴亦不浅,上了牌桌全神贯注,焉能想到读书?二者的诱惑力、吸引力、有多么大,可以想见。书读多了,没有什么害处,顶多变成不更事的书呆子,文弱书生。经常不断的十圈二十圈麻将打下去,那毛病可就大了。有任公先生的学问风操,可以打牌,我们没有他那样的学问风操,不得藉口。
  胡适之先生也偶然喜欢摸几圈。有一年在上海,饭后和潘光旦、罗隆基、饶子离和我,走到一品香开房间打牌。硬木桌上打牌,滑溜溜的,震天价响,有人认为痛快。我照例作壁上观。言明只打八圈。打到最后一圈已近尾声,局势十分紧张。胡先生坐庄,潘光旦坐对面,三副落地,吊单,显然是一副满贯的大牌。“扣他的牌,打荒算了。”胡先生摸到一张白板,地上已有两张白板。“难道他会吊孤张?”胡先生口中念念有词,犹豫不决。左右皆曰:“生张不可打,否则和下来要包!”胡适先生自己的牌也是一把满贯的大牌,且早已听张,如果扣下这张白板,势必拆牌应付,于心不甘。犹豫了好一阵子,“冒一下险,试试看。”拍的一声把白板打了出去!“自古成功在尝试”,这一回却是“尝试成功自古无”了。潘光旦嘿嘿一笑,翻出底牌,吊的正是白板。胡先生包了。身上现钱不够,开了一张支票,三十几元。那时候这不算是小数目。胡先生技艺不精,没得怨。
  抗战期间,后方的人,忙的是忙得不可开交,闲的是闷得发慌。不知是谁诌了四句俚词:“一个中国人,闷得发慌。两个中国人,就好商量。三个中国人,作不成事。四个中国人,麻将一场。”四个人凑在一起,天造地设,不打麻将怎么办?雅舍也备有麻将,只是备不时之需。有一回有客自重庆来,第二天就回去,要求在雅舍止宿一夜。我们没有招待客人住宿的设备,颇有难色,客人建议打个通宵麻将。在三缺一的情形下,第四者若是坚不下场,大家都认为是伤天害理的事。于是我也不得不凑一角。这一夜打下来,天旋地转,我只剩得奄奄一息,誓言以后在任何情形之下,再也不肯做这种成仁取义的事。
  麻将之中自有乐趣。贵在临机应变,出手迅速。同时要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有如谈笑用兵。徐志摩就是一把好手,牌去如飞,不加思索。麻将就怕“长考”。一家长考,三家暴躁。以我所知,麻将一道要推太太小姐们最为擅长。在桌牌上我看见过真正春笋一般的玉指洗牌砌牌,灵巧无比。(美国佬的粗笨大手砌牌需要一根大尺往前一推,否则牌就摆不直!)我也曾听说某一位太太有接连三天三夜不离开牌桌的纪录,(虽然她最后崩溃以至于吃什么吐什么!)男人们要上班,就无法和女性比。我认识的女性之中有一位特别长于麻将,经常午间起床,午后二时一切准备就绪,呼朋引类,麻将开场,一直打到夜深。雍容俯仰,满室生春。不仅是技压侪辈,赢多输少。我的朋友卢冀野是个倜傥不羁的名士,他和这位太太打过多次麻将,他说:“政府于各部会之外应再添设一个‘俱乐部’,其中设麻将司,司长一职非这位太太莫属矣。”甘拜下风的不只是他一个人。
  路过广州,耳畔常闻噼噼啪啪的牌声,而且我在路边看见一辆停着的大卡车,上面也居然摆着一张八仙桌,四个人露天酣战,行人视若无睹。餐馆里打麻将,早已通行,更无论矣。在台湾,据说麻将之风仍然很盛。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麻将,有些地方的寓公寓婆亦不能免。麻将的诱惑力太大。
  王尔德说过:“除了诱惑之外,我什么都能抵抗。”我不打麻将,并不妄以为自己志行高洁。我脑筋迟钝,跟不上别人反应的速度,影响到麻将的节奏。一赶快就出参差。我缺乏机智,自己的一副牌都常照顾不来,遑论揣度别人的底细,既不知己又不知彼,如何可以应付大局?打牌本是寻乐,往往是寻烦恼,又受气又受窘,干脆不如不打。费时误事的大道理就不必说了。有人说卫生麻将又有何妨?想想看,鸦片烟有没有卫生鸦片,海洛因有没有庄生海洛因?大凡卫生麻将,结果常是有碍卫生。起初输赢小,渐渐提升。起初是朋友,渐渐成赌友,一旦成为赌友,没有交情可言。我曾看见两位朋友,都是斯文中人,为了甲扣了乙一张牌,宁可自己不和而不让乙和,事后还扬扬得意,以牌示乙,乙大怒。甲说在牌桌上损人不利己的事是可以做的,话不投机,大打出手,人仰桌翻。我又记得另外一桌,庄家连和七把,依然手顺,把另外三家气得目瞪口呆面色如土,结果是勉强终局,不欢而散。赢家固然高兴,可是输家的脸看了未必好受。有了这些经验,看了牌局我就怕,坐壁上观也没兴趣。何况本来是个穷措大,“黑板上进来白板上出去”也未免太惨。
  对于沉湎于此道中的朋友们,无论男女,我并不一概诅咒。其中至少有一部分可能是在生活上有什么隐痛,藉此忘忧,如同吸食鸦片一样久而上瘾,不易戒掉。其实要戒也很容易,把牌和筹码以及牌桌一起蠲除,洗手不干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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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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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勤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的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需受这种折磨。“科学”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的要变成“国粹”了。
  当作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数,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睢靶木本陀欣选W中吹眉嵬∏危*大概是尖毫。笔墨纸砚,对于字的影响是不可限量的。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法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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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我的几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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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书,也还喜欢读书,但是病懒,大部分时间荒嬉掉了!所以实在没有读过多少书。年届而立,才知道发愤,已经晚了。几经丧乱,席不暇暖,像董仲舒三年不窥圆,米尔顿五年隐于乡,那样有良好环境专心读书的故事,我只有艳羡。多少年来所读之书,随缘涉猎,未能专精,故无所成。然亦间有几部书对于我个人为学做人之道不无影响。究竟那几部书影响较大,我没有思量过,直到八年前有一天邱秀文来访问我,她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她问我所读之书有那几部使我受益较大。我略为思索,举出七部书以对,略加解释,语焉不详。邱秀文记录得颇为翔实,亏她细心的联缀成篇,并以标题“梁实秋的读书乐”,后来收入她的一个小册“智者群像”,时报文化出版公司出版。最近联副推出一系列文章,都是有关书和读书的,编者要我也插上一脚,并且给我出了一个题目“影响我的几本书”。我当时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考生,遇到考官出了一个我不久以前作过的题目,自以为驾轻就熟,写起来省事,于是色然而喜,欣然应命。题目像是旧的,文字却是新的。这便是我写这篇东西的由来。
  第一部影响我的书是《水浒传》。我在十四岁进清华才开始读小说,偷偷的读,因为那时候小说被目为“闲书”,在学校里看小说是悬为历禁的。但是我禁不住诱惑,偷闲在海甸一家小书铺买到一部《绿牡丹》,密密麻麻的小字光纸石印本,晚上钻在蚊帐里偷看,也许近视眼就是这样养成的。抛卷而眠,翼晨忘记藏起,查房的斋务员在枕下一摸,手到擒来。斋务主任陈筱田先生唤我前去应询,瞪著大眼厉声咤问:“这是嘛?”(天津话“嘛”就是“什么”)随后把书往地上一丢,说“去吧!”算是从轻发落,没有处罚,可是我忘不了那被叱责的耻辱。我不怕,继续偷看小说,又看了肉蒲团、灯草和尚、金瓶梅等等。这几部小说,并不使我满足,我觉得内容庸俗、粗糙、下流。直到我读到水浒传才眼前一亮,觉得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不愧金圣叹称之为第五才子书,可以和庄、骚、史记、杜诗并列。我一读,再读,三读,不忍释手。曾试图默诵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姓名绰号,大致不差(并不是每一人物都栩栩如生,精采的不过五分之一,有人说每一个人物都有特色,那是夸张)。也曾试图搜集香烟盒里(是大联珠还是前门?)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图片。这部小说实在令人著迷。水浒作者施耐庵在元末以赐进士出身,生卒年月不详,一生经历我们也不得而知。这没有关系,我们要读的是书。有人说水浒作者是罗贯中,根本不是他,这也没有关系,我们要读的是书。水浒有七十回本,有一百回本,有一百十五回本,有一百二十回本,问题重重;整个故事是否早先有过演化的历史而逐渐形成的,也很难说;故事是北宋淮安大盗一伙人在山东寿张县梁山泊聚义的经过,有多大部分与历史符合有待考证。凡此种种都不是顶重要的事。水浒传的主题是“官逼民反,替天行道”。一个个好汉直接间接的吃了官的苦头,有苦无处诉,于是铤而走险,逼上梁山,不是贪图山上的大碗酒大块肉。官,本来是可敬的。奉公守法公忠体国的官,史不绝书。可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贪污枉法的官却也不在少数。人踏上仕途,很容易被污染,会变成为另外一种人,他说话的腔调会变,他脸上的筋肉会变,他走路的姿势会变,他的心的颜色有时候也会变。“尔俸尔禄,民脂民膏”,过骄奢的生活,成特殊阶级,也还罢了,若是为非作歹,鱼肉乡民,那罪过可大了。水浒写的是平民的一股怨气。不平则鸣,容易得到读者的同情,有人甚至不忍责那些非法的杀人放火的勾当。有人以终身不入官府为荣,怨毒中人之深可想。
  较近的叛乱事件,义和团之乱是令人难忘的。我生于庚子后二年,但是清廷的糊涂,八国联军之肆虐,从长辈口述得知梗概。义和团是由洋人教士勾结官府压迫人民所造成的,其意义和梁山泊起义不同,不过就其动机与行为而言,我怜其愚,我恨其妄,而又不能不寄予多少之同情。义和团不可以一个“匪”字而一笔抹煞。英国俗文学中之罗宾汉的故事,其劫强济贫目无官府的游侠作风之所以能赢得读者的赞赏,也是因为它能伸张一般人的不平之感。我读了水浒之后,我认识了人间的不平。
  我对于水浒有一点极为不满。作者好像对于女性颇不同情。水浒里的故事对于所谓奸夫淫妇有极精采的描写,而显然的对于女性特别残酷。这也许是我们传统的大男人主义,一向不把女人当人,即使当作人也是次等的人。女人有所谓贞操,而男人无。水浒为人抱不平,而没有为女人抱不平。这虽不足为水浒病,但是水浒对于欣赏其不平之鸣的读者在影响上不能不打一点折扣。
  第二部书该数《胡适文存》。胡先生生在我们同一时代,长我十一岁,我们很容易忽略其伟大,其实他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思想学术道德人品上最为杰出的一个。我读他的文存的时候,我尚在清华没有卒业。他影响我的地方有三:
  一是他的明白清楚的白话文。明白清楚并不是散文艺术的极致,却是一切散文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他的文学改良刍议,现在看起来似嫌过简,在当时是震聋发膭的巨著。他的白话文学史的看法,他对于文学(尤其是诗)的艺术的观念,现在看来都有问题。例如他直到晚年还坚持的说律诗是“下流”的东西,骈四俪六当然更不在他眼里。这是他的偏颇的见解。可是在五四前后,文章写得像他那样明白晓畅不枝不蔓的能有几人?我早年写作,都是以他的文字作为模仿的榜样。不过我的文字比较杂乱,不及他的纯正。
  二是他的思想方法。胡先生起初倡导杜威的实验主义,后来他就不弹此调。胡先生有一句话,“不要被别人牵著鼻子走!”像是给人的当头棒喝。我从此不敢轻信人言。别人说的话,是者是之,非者非之,我心目中不存有偶像。胡先生曾为文批评时政,也曾为文对什么主义质疑,他的几位老朋友劝他不要发表,甚至要把已经发排的稿件擅自抽回,胡先生说:“上帝尚且可以批评,什么人什么事不可批评?”他的这种批评态度是可佩服的。从大体上看,胡先生从不侈言革命,他还是一个“儒雅为业”的人,不过他对于往昔之不合理的礼教是不惜加以批评的。曾有人家里办丧事,求胡先生“点主”,胡先生断然拒绝,并且请他阅看《胡适文存》里有关“点主”的一篇文章,其人读了之后翕然诚服。胡先生对于任何一件事都要寻根问底,不肯盲从。他常说他有考据癖,其实也就是独立思考的习惯。
  三是他的认真严肃的态度。胡先生说他一生没写过一篇不用心写的文章,看他的文存就可以知道确是如此,无论多小的题目,甚至一封短札,他也是像狮子搏兔似的全力以赴。他在庐山偶然看到一个和尚的塔,他作了八千多字的考证。他对于水经注所下的功夫是惊人的。曾有人劝他移考证水经注的功夫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他说不,他说他这样做是为了要把研究学问的方法传给后人。我对于水经注没有兴趣,胡先生的著作我没有不曾读过的,唯水经注是例外。可是他治学为文之认真的态度,是我认为应该取法的。有一次他对几个朋友说,写信一定要注明年、月、日,以便查考。我们明知我们的函件将来没有人会来研究考证,何必多此一举?他说不,要养成这个习惯。我接受他的看法,年、月、日都随时注明。有人写信谨注月日而无年分,我看了便觉得缺憾。我译莎士比亚,大家知道,是由于胡先生的倡导。当初约定一年译两本,二十年完成,可是我拖了三十年。胡先生一直关注这件工作,有一次他由台湾飞到美国,他随身携带在飞机上阅读的书包括《亨利四世下篇》的译本。他对我说他要看看中译的莎士比亚能否令人看得下去。我告诉他,能否看得下去我不知道,不过我是认真翻译的,没有随意删略,没敢潦草。他说俟全集译完之日为我举行庆祝,可惜那时他已经不在了。
  第三本书是白璧德的《卢梭与浪漫主义》。白璧德(Irving Babbitt)是哈佛大学教授,是一位与时代潮流不合的保守主义学者,我选过他的《英国十六世纪以后的文学批评》一课,觉得他很有见解,不但有我们前所未闻的见解,而且是和我自己的见解背道而驰。于是我对他发生了兴趣。我到书店把他的著作五种一古脑儿买回来读,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他的这一本《卢梭与浪漫主义》。他毕生致力于批判卢梭及其代表的浪漫主义,他针砭流行的偏颇的思想,总是归根到卢梭的自然主义。有一幅漫画讽刺他,画他匍匐地面揭开被单窥探床下有无卢梭藏在底下。白璧德的思想主张,我在“学衡”杂志所刊吴宓、梅光迪几位介绍文字中已略为知其一二,只是《学衡》固执的使用文言,对于一般受了五四洗礼的青年很难引起共鸣。我读了他的书,上了他的课,突然感到他的见解平正通达而且切中时弊。我平夙心中蕴结的一些浪漫情操几为之一扫而空。我开始省悟,五四以来的文艺思潮应该根据历史的透视而加以重估。我在学生时代写的第一篇批评文字《中国现代文学之浪漫的趋势》就是在这个时候写的。随后我写的《文学的纪律》、《文人有行》,以至于较后对于辛克莱《拜金艺术》的评论,都可以说是受了白璧德的影响。
  白璧德对东方思想颇有渊源,他通晓梵文经典及儒家与老庄的著作。《卢梭与浪漫主义》有一篇很精采的附录论老庄的“原始主义”,他认为卢梭的浪漫主义颇有我国老庄的色彩。白璧德的基本思想是与古典的人文主义相呼应的新人文主义。他强调人生三境界,而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有内心的理性控制,不令感情横决。这就是他念念不忘的人性二元论。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正是白璧德所乐于引证的道理。他重视的不是élanvital(柏格森所谓的“创造力”)而是élanfroin(克制力)。一个人的道德价值,不在于做了多少事,而是在于有多少事他没有做。白璧德并不说教,他没有教条,他只是坚持一个态度——健康与尊严的态度。我受他的影响很深,但是我不曾大规模的宣扬他的作品。我在新月书店曾经辑合《学衡》上的几篇文字为一小册印行,名为《白璧德与人文主义》,并没有受到人的注意。若干年后,宋淇先生为美国新闻处编译一本《美国文学批评》,其中有一篇是《卢梭与浪漫主义》的一章,是我应邀翻译的,题目好像是《浪漫的道德》。三十年代左倾仁兄们鲁迅及其他谥我为“白璧德的门徒”,虽只是一顶帽子,实也当之有愧,因为白璧德的书并不容易读,他的理想很高也很难身体力行,称为门徒谈何容易!
  第四本书是叔本华的《隽语与谶言》(Maxims and Counsels)。这位举世闻名的悲观哲学家,他的主要作品TheWorldasWillandIdea我没有读过,可是这部零零碎碎的札记性质的书却给我莫大的影响。
  叔本华的基本认识是;人生无所谓幸福,不痛苦便是幸福。痛苦是真实的,存在的,积极的;幸福则是消极的,并无实体的存在。没有痛苦的时候,那种消极的感受便是幸福。幸福是一种心理状态,而非实质的存在。基于此种认识,人生努力方向应该是尽量避免痛苦,而不是追求幸福,因为根本没有幸福那样的一个东西。能避免痛苦,幸福自然就来了。
  我不觉得叔本华的看法是诡辩。不过避免痛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慎思明辨,更需要当机立断。
  第五部书是斯陶达的《对文明的反叛》(Lothrop Stoddard:“The Revolt againstCivilization”)。这不是一部古典名著,但是影响了我的思想。民国十四年,潘光旦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念书,住在黎文斯通大厦,有一天我去看他,他顺手拿起这一本书,竭力推荐要我一读。光旦是优生学者,他不但赞成节育,而且赞成“普罗列塔利亚”少生孩子,优秀的知识分子多生孩子,只有这样做,民族的品质才有希望提高。一人一票的“德谟克拉西”是不合理的,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克拉西”较近于理想。他推崇孔子,但不附和孟子的平民之说。他就是这样有坚定信念而非常固执的一位学者。他郑重推荐这一本书,我想必有道理,果然。
  斯陶达的生平不详,我只知道他是美国人,一八八三年生,一九五○年卒,《对文明的反叛》出版于一九二二年,此外还有《欧洲种族的实况》(一九二四年)、《欧洲与我们的钱》(一九三二年)及其他。这本《对文明的反叛》的大意是:私有财产为人类文明的基础。有了私有财产的制度,然后人类生活型态,包括家庭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各方面,才逐渐的发展而成为文明。马克斯与恩格斯于一八四八年发表的一个小册子《Manifostder Kommuniston》声言私有财产为一切罪恶的根源,要彻底的废除私有财产制度,言激而辩。斯陶达认为这是反叛文明,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打击。
  文明发展到相当阶段会有不合理的现象,也可称之为病态。所以有心人就要想法改良补救,也有人就想象一个理想中的黄金时代,悬为希望中的目标。礼记礼运所谓的“大同”,虽然孔子说“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实则大同乃是理想世界,在尧舜时代未必实现过,就是禹、汤、文武周公的“小康之治”恐怕也是想当然耳。西洋哲学家如柏拉图、如斯多亚派创始者季诺(Zeno)、如陶斯玛·摩尔,及其他,都有理想世界的描写。耶苏基督也是常以慈善为教,要人共享财富。许多教派都不准僧侣自蓄财产。英国诗人柯律芝与骚赛(Coleridgeand Southey)在一七九四年根据卢梭与高德文(Godwin)的理想居然想到美洲的宾夕凡尼亚去创立一个共产社区,虽然因为缺乏经费而未实现,其不满于旧社会的激情可以想见。不满于文明社会之现状,是相当普遍的心理。凡是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人对于贫富悬殊壁垒分明的现象无不深恶痛绝。不过从事改善是一回事,推翻私有财产制度又是一回事。至若以整个国家甚至以整个世界孤注一掷的做一个渺茫的理想的实验,那就太危险了。文明不是短期能累积起来的,却可毁灭于一旦。斯陶达心所谓危,所以写了这样的一本书。
  第六部书是《六祖坛经》。我与佛教本来毫无瓜葛。抗战时在北碚缙云山上缙云古寺偶然看到太虚法师领导的汉藏理学院,一群和尚在翻译佛经,香烟缭绕,案积贝多树叶帖帖然,字斟句酌,庄严肃穆。佛经的翻译原来是这样谨慎而神圣的,令人肃然起敬。知客法舫,彼此通姓名后得知他是《新月》的读者,相谈甚欢,后来他送我一本他作的《金刚经讲话》,我读了也没有什么领悟。三十八年我在广州,中山大学外文系主任林文铮先生是一位狂热的密宗信徒,我从他那里借到《六祖坛经》,算是对于禅宗作了初步的接触,谈不上了解,更谈不到开悟。在丧乱中我开始思索生死这一大事因缘。在六榕寺瞻仰了六祖的塑像,对于这位不识字而能顿悟佛理的高僧有无限的敬仰。
  六祖坛经不是一人一时所作,不待考证就可以看得出来,可是禅宗大旨尽萃于是。禅宗主张不立文字,但阐明宗旨还是不能不借重文字。据我浅陋的了解,禅宗主张顿悟,说起来简单,实则甚为神秘。棒喝是接引的手段,公案是参究的把鼻。说穿了即是要人一下子打断理性的逻辑的思维,停止常识的想法,蓦然一惊之中灵光闪动,于是进入一种不思善不思恶无生无死不生不死的心理状态。在这状态之中得见自心自性,是之谓明心见性,是之谓言下顿悟。
  有一次我在胡适之先生面前提起铃木大拙,胡先生正色曰:“你不要相信他,那是骗人的!”我不作如是想。铃木不像是有意骗人,他可能确是相信禅宗顿悟的道理。胡先生研究禅宗历史十分渊博,但是他自己没有做修持的功夫,不曾深入禅宗的奥秘。事实上他无法打入禅宗的大门,因为禅宗大旨本非理性的文字所能解析说明,只能用简略的象征的文字来暗示。在另一方面,铃木也未便以胡先生为门外汉而加以轻蔑。因为一进入文字辩论的范围便必须使用理性的逻辑的方式才足以服人。禅宗的境界用理性逻辑的文字怎样解释也说不明白,须要自身体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我看胡适铃木之论战根本是不必要的,因为两个人不站在一个层次上。一个说有鬼,一个说没有鬼,能有结论么?
  我个人平夙的思想方式近于胡先生类型,但是我也容忍不同的寻求真理的方法。《哈姆雷特》一幕二景,哈姆雷特见鬼之后对于来自威吞堡的学者何瑞修说:“宇宙间无奇不有,不是你的哲学全能梦想得到的。”我对于禅宗的奥秘亦作如是观。《六祖坛经》是我最初亲近的佛书,带给我不少喜悦,常引我作超然的遐思。
  第七部书是卡赖尔的《英雄与英雄崇拜》(Carlyle:On Heroes Hero worship andthe Heroic in History)原是一系列的演讲,刊于一八四一年。卡赖尔的文笔本来是汪洋恣肆,气势不凡,这部书因为原是讲稿,语气益发雄浑,滔滔不绝的有雷霆万钧之势。他所谓的英雄,不是专指掣旗斩将攻城略地的武术高超的战士而言,举凡卓越等伦的各方面的杰出人才,他都认为是英雄,神祗、先知、国王、哲学家、诗人、文人都可以称为英雄,如果他们能做人民的领袖、时代的前驱、思想的导师。卡赖尔对于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有一基本信念,他认为人类文明是极少数的领导人才所创造的。少数的杰出人才有所发明,于是大众跟进。没有睿智的领导人物,浑浑噩噩的大众就只好停留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之中。证之于历史,确是如此。这种说法和孙中山先生所说“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若合符节。卡赖尔的说法,人称之为“伟人学说”(Great Man Theory)。他说政治的妙谛在于如何把有才智的人放在统治者的位置上去。他因此而大为称颂我们的科举取士的制度。不过他没注意到取士的标准大有问题,所取之士的品质也就大有问题。好人出头是他的理想,他们憧憬的是贤人政治。他怕听“拉平者”(Levellers)那一套议论,因为人有贤不肖,根本不平等。仅管尽力拉平世间的不平等的现象,领导人才与人民大众对于文明的贡献究竟不能等量齐观。
  我接受卡赖尔的伟人学说,但是我同时强调伟人的品质。尤其是政治上的伟人责任重大,如果他的品质稍有问题,例如轻言改革,囿于私见,涉及贪婪,用人不公,立刻就会灾及大众,祸国殃民。所以我一面崇拜英雄,一面深厌独裁。我愿他泽及万民,不愿他成为偶像。卡赖尔不信时势造英雄,他相信英雄造时势。我想是英雄与时势交相影响。卡赖尔受德国菲士特(Fichte)的影响,以为一代英雄之出世涵有“神意”(“divineidea”),又受喀尔文(Calvin)一派清教思想的影响,以为上帝的意旨在指挥英雄人物。这种想法现已难以令人相信。
  第八部书是玛克斯·奥瑞利斯(Marcus Aurelius Antoninus)的《沈思录》(Meditations),这是西洋斯托亚派哲学最后一部杰作,原文是希腊文,但是译本极多,单是英文译本自十七世纪起至今已有二百多种。在我国好像注意到这本书的人不多。我在民国四十八年将此书译成中文,由协志出版公司印行。作者是一千八百多年前的罗马帝国的皇帝,以皇帝之尊而成为苦修的哲学家,并且给我们留下这样的一部书真是奇事。
  斯托亚派哲学涉及三个部门:物理学、论理学、伦理学。这一派的物理学,简言之,即是唯物主义加上泛神论,与柏拉图之以理性概念为唯一真实存在的看法正相反。斯托亚派认为只有物质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但是物质的宇宙之中偏存着一股精神力量,此力量以不同的形势出现,如人,如气,如精神,如灵魂,如理性,如主宰一切的原理,皆是。宇宙是神,人所崇奉的神祗只是神的显示。神话传说全是寓言。人的灵魂是从神那里放射出来的,早晚还要回到那里去。主宰一切的神圣原则即是使一切事物为了全体利益而合作。人的至善的理想即是有意识的为了共同利益而与天神合作。至于这一派的论理学则包括两部门,一是辩证法,一是修辞学,二者都是思考的工具,不太重要。玛克斯最感兴趣的是伦理学。按照这一派哲学,人生最高理想是按照宇宙自然之道去生活。所谓“自然”不是任性放肆之意,而是上面说到的宇宙自然。人生除了美德无所谓善,除了罪行无所谓恶。美德有四:一为智慧,所以辨善恶;二为公道,以便应付一切悉合分际;三为勇敢,藉以终止痛苦;四为节制,不为物欲所役。人是宇宙的一部分,所以对宇宙整体负有义务,应随时不忘本分,致力于整体利益。有时自杀也是正当的,如果生存下去无法善尽做人的责任。
  《沉思录》没有明显的提示一个哲学体系,作者写这本书是在做反省的功夫,流露出无比的热诚。我很响往他这样的近于宗教的哲学。他不信轮回不信往生,与佛说异,但是他对于生死这一大事因缘却同样的不住的叮咛开导。佛示寂前,门徒环立,请示以后当以谁为师,佛说:“以戒为师。”戒为一切修行之本,无论根本五戒、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以及菩萨十重四十八轻之性戒,其要义无非是克制。不能持戒,还说什么定慧?佛所斥为外道的种种苦行,也无非是戒的延伸与歪曲。斯托亚派的这部杰作坦示了一个修行人的内心了悟,有些地方不但可与佛说参证,也可以和我国传统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以及“克己复礼”之说相印证。英国十七世纪剧作家范伯鲁(Vanbrugh)的《旧病复发》(Relapse)里有一个愚蠢的花花大少浮平顿爵士(Lord Foppington),他说了一句有趣的话:“读书乃是以别人脑筋制造出的东西以自娱。我以为有风度有身分的人可以凭自己头脑流露出来的东西而自得其乐。”书是精神食粮。食粮不一定要自己生产,自己生产的不一定会比别人生产的好。而食粮还是我们必不可或缺的。书像是一股洪流,是多年来多少聪明才智的人点点滴滴的汇集而成,很难得有人能毫无凭藉的立地涌现出一部书。读书如交友,也靠缘分,吾人有缘接触的书各有不同。我读书不多,有缘接触了几部难忘的书,有如良师益友,获益非浅,略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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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逢癸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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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清华癸亥级毕业的。现在又逢癸亥,六十年一甲子,一晃儿!我们以为六十周年很难得,其实五十九周年也很难得,六十一周年更难得。不过一甲子是个整数罢了。
  我在清华,一住就是八年,从十四岁到二十二岁,回忆起来当然也有一些琐碎的事可说。我在清华不是好学生,功课平平,好多同学都比我强,不过到时候我也毕业了,没有留级过。品行么,从来没有得过墨盒(只有品学俱佳热心服务或是奉命打小报告的才有得墨盒的资格),可是也没有被记过或进过“思过室”(中等科斋务室隔壁的一间禁闭室)。
  级有级长,每年推选一人担任。我只记得第一任级长是周念诚(江苏籍),他是好人,忠厚诚恳,可惜一年未满就病死了。最后一位是谢奋程(广东人),为人精明,抗战期间在香港作寓公,被日军惨杀。
  每一个中等科新生,由学校指定高等科四年级生作指导员,每周会晤一二次,用意甚善。指导我的是沈隽祺。事实上和我往还较多的是陈烈勋、张道宏。我是从小没离开过家的人,乍到清华我很痛苦,觉得人生最苦恼事第一件是断奶,而上学住校读书等于是第二次断奶。过了好几年我才习惯于新的环境,但是八年来每个星期六我必进城回家过一个温暖的周末。那时候回一趟家不简单,坐人力车经海甸到西直门要一个多小时,换车进城到家又是半个多小时。有时候骑驴经成府大钟寺而抵西直门车站,很少时候是走到清华园车站坐火车到西直门。在家里停留二十四小时,便需在古道夕阳中返回清华园了。清华园是我第二个家。
  八年之中我学到了些什么?英文方面,作到粗通的地步,到美国去读书没有太大的隔阂。教过我英文的有林语堂、孟宪成、马国骥、巢堃琳诸先生,还有几位美国先生。国文方面,在中等科受到徐镜澄先生(我们背后叫他徐老虎,因为他凶)的教诲,在作文方面才懂得什么叫做“割爱”,作文须要少说废话,文字要简练,句法要挺拔,篇章要完整。五四以后,白话文大行,和闻一多几位同好互相切磋,走上了学习新文学的路子。由于积极参加《清华周刊》的编务,初步学会了撰稿、访问、编排、出版一套技巧。
  五四的学生运动,清华轰轰烈烈的参加了。记得我们的学生领袖是陈长桐。他是天生的领导人才,有令人倾服的气质。我非常景仰他。他最近才去世,大概接近九十高龄了。陈长桐毕业之后继续领导学生自治会的是罗隆基。学生会的活动引发好几次风潮。不一定是学生好乱成性,学校方面处理的方法也欠技巧。有一晚全体学生在高等科食堂讨论罢课问题,突然电灯被熄灭了,这不能阻止学生继续开会,学生点起了无数枝蜡烛,正群情激愤中,突然间有小锣会(海甸民间自卫组织)数人打着灯龙前来镇压,据说是应校方报案邀请而来,于是群情大哗,罢课、游行、驱逐校长,遂一发而不可收拾。数年之间,三赶校长。本来校长周寄梅先生,有校长的风范,亟孚人望,假使他仍在校,情势绝不至此。
  清华夙重体育。上午有十五分钟柔软操,下午四至五强迫运动一小时,这个制度后来都取消了。清华和外面几个大学常有球类比赛,清华的胜算大,每次重要比赛获胜,学校若狂,放假一天。我的体育成绩可太差了,毕业时的体育考试包括游泳、一百码、四百码、铅球等项目。体育老师马约翰先生对我只是摇头。游泳一项只有我和赵敏恒二人不及格,留校二周补考,最后在游泳池中连划带爬总算游过去了,喝了不少水!不过在八年之中我也踢破了两双球鞋,打断了两只球拍,棒球方面是我们河北省一批同学最擅长的,因此我后来右手拾起一块石子可以投得相当远,相当准。我八年没有生过什么病,只有一回感染了腮腺炎住进了校医室。起码的健康基础是在清华打下的,维持至今。
  清华对学生的操行纪律是严格的。偷取一本字典,或是一匹夏布,是要开除的。打架也不行。有一位同学把另一位同学打伤,揪下了一大撮头发,当然是开除处分,这位被开除的同学不服气,跑到海甸喝了一瓶莲花白,回来闯进大家正在午膳的饭厅,把斋务主任(外号李胡子)一拳打在地下,结果是由校警把他抓住送出校去。这一闹剧,至今不能忘。
  我们喜欢演戏,年终同乐会,每级各演一短剧比赛。像洪深、罗发组、陆梅僧,都是好手。癸亥级毕业时还演过三幕话剧,我和吴文藻扮演女角,谁能相信?
  癸亥级友在台北的最多时有十五人,常轮流作东宴集,曾几何时,一个个的凋零了!现只剩辛文锜(卧病中)和我二人而已。不在台北的,有孙立人在台中,吴卓在美国。现在又逢癸亥,欲重聚话旧而不可得,何况举目有山河之异,“水木清华”只在想像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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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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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这话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画像,一个个的都是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辋川图”里的人物,弈棋饮酒,投壶流觞,一个个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萧然,我们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而他在苦吟时堕入醋瓮里的那付尴尬相,并没有人给他写书流传。我们凭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遥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卜居茅茨之状,吟哦沧浪,主管风骚,而他在耒阳狂啗牛炙白酒胀饫而死的景象,却不雅观。我们对于死人,照例是隐恶扬善,何况是古代诗人,篇章遗传,好像是痰唾珠玑,纵然有些小小乖僻,自当加以美化,更可资为谈助。王摩诘堕入醋瓮,是他自己的醋瓮,不是我们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顿,累的是耒阳知县,不是向我家叨扰。一般人读诗,犹如观剧,只是在前台欣赏,并无须厕身后台打听优伶身世,即使刺听得多少奇闻轶事,也只合作为梨园掌故而已。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虽然几乎家家门口都写着“诗书继世长”,懂得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作飞蓬状,作狮子狗状,作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作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似土。如果是个女诗人,她口里可以衔只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欢烟、酒、小孩、花草、小动物——他看见一只老鼠可以作一首诗,他在胸口上摸出一只虱子也会作成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有许多与人不同的地方。有一个人告诉我,他曾和一个诗人比邻,有一次同出远游,诗人未带牙刷,据云留在家里为太太使用,问之曰:“你们原来共用一把么?”诗人大惊曰:“难道你们是各用一把么?”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误会。伯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观感》,描写一个西班牙的诗人性好观察社会人生,以致被人误认为是一个特务,这是何等的讥讽!他穿的是一身破旧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后面跟着一条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柠檬片放在饮料里,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只眼睛看书摊,谁虐打牲畜谁咒骂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个特务,把观察所得呈报国王。看他那个模样儿,上了点年纪,那两道眉毛,亏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魔爪。某甲遇难,某乙失踪,某丙得到他的情妇——还不都是他干下的事?他费这样大的心机,也不知得多少报酬。大家都说他回家用晚膳的时候,灯火辉煌,墙上挂着四张名画,二十名裸体女人给他捧盘换盏。其实,这可怜的人过的乃是另一种生活,他就住在桥边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交叉着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纸牌,吃的是酪饼水果,十点钟就上床睡了。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没膝的泥,吃的是面包壳,脏得像一条薰鱼!
  这位西班牙的诗人还算是幸运的,被人当作特务,在另一个国度里,这样一个形迹可疑的诗人可能成为特务的对象。
  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作诗时能直接的祷求神助,好像是仙灵附体的样子。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
  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
  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么?你不懂?你是蠢才!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看花谢也心惊,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为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口出去了。“嘴唇在不能亲吻的时候才肯唱歌。”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诗不能给富人客厅里摆设作装璜,诗不能给广大的读者以娱乐。富人要的是字画珍玩,大众要的是小说戏剧,诗,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诗是这样无用的东西,所以以诗为业的诗人,如果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个笑话。将来在历史上能否就成为神圣,也很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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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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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著名的伊利沙白文学专家在伦敦泰晤士报上说“莎士比亚是最富于性的描述的英文伟大作家。他毫不费力的,很自然的,每个汗毛孔里都淌着性。”这位六十七岁的英国学者劳斯又说:“在莎氏作品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他集中注意力于女人身上。所以他创造出一系列的动人的文学中的女性。同时有人坚信莎士比亚作品乃是培根、或玛娄、或牛津伯爵所作,其说亦显然的是狂妄,因为这几个人都是同性恋者。”“这一点在莎士比亚研究上甚为重要,他是非常热烈的异性恋者——就一个英国人身分而言也许是超过了正常的程度。”
  西雅图泰晤士报于同年四月二十四日亦刊有一段类似的电讯:
  性与诗人
    现代的色情作家会使莎士比亚生厌
    伦敦美联社讯——想找一本色情的书么?不必注意目前充斥市场的淫书,去读沙士比亚的作品罢。
  这是两位文学界权威的劝告,他们说这位诗人的十四行诗集有的是猥亵的描写。
  伦敦泰晤士报今天发表了这两位戏剧专家的意见,宣称莎士比亚是英文中最富色情的作家。
  莎氏传记作者牛津大学的劳斯博士说,莎士比亚“从每一个汗毛孔淌出色情”。
  劳斯引述《莎士比亚的猥亵文字》作者帕特立芝(Eric Patridgc)的话,说莎氏是“一位极有学识的色情主义者,渊博的行家,非常善于谈情说爱的能手,大可以对奥维德予以教益哩。”
  但是专家们说,把淫秽部分发掘出来不是容易事。
  莎士比亚的色情描述通常是隐隐约约的,使用文字游戏来表达,需具有精通伊利沙白英文能力的学者才能欣赏。
  劳斯说,莎氏是“非常热烈的异姓爱者——以一个英国人身分来说可能是超过了一般常态。”
  劳斯的文章是为纪念一五六四年诗人诞辰纪念而作,立即引起争论。
  “大诗人是色情狂么?”太阳报的一个标题这样问。莎士比亚学会秘书Gwyneth Bowen说:“胡说!其他大部分伊利沙白作家比他的色情成分要多得多哩。”
  看了以上两段报导文字,不禁诧异一般人对莎士比亚的认识是这样的浅薄。戏剧里含有猥亵成分是很平常的事,中外皆然。尤其是在从前,编戏的人不算是文学作家,剧本不算是文学作品,剧本是剧团所有的一项资产;剧本不是为读的,是为演的;剧本经常被人改动有所增损;剧本的内容要受观众的影响。所以,剧本里含有猥亵之处,不足为奇。看戏的人,从前都是以男人为限,而且是各阶层的男人。什么事情能比色情更能博取各色人等的会心一笑呢?不要以为只有贩夫走卒才欣赏大荤笑话,缙绅阶级的人一样的欢迎那件人人可以做而不可以说的事。平素处在礼法道德的拘束之下的人,多所忌讳,一旦在戏院里听到平素听不到的色情描写,焉能不有一种解放的满足而哄然大笑?我们中国的平剧,在从前观众没有女性参加的时候,有几出戏丑角插科打诨之中,猥亵成分特多,当时称之为“粉戏”,以后在“风化”的大题目之下逐渐删汰了比较大胆的色情点缀。莎氏全集,一八一八年包德勒(Thomas Bowdler)也曾加以“净化”,删削了一切他所认为淫秽的词句,成了“每个家庭里皆适于阅读”的版本。不过至今我还不能不想到那些所说的“粉戏”。至今似乎没有人肯购置一部包德勒编的莎氏全集放在他的家里(事实上这个版本早已绝版)。
  若说莎士比亚作品最富色情,似亦未必。十四行诗第一百二十九首是著名的一首,以性欲为主题,表现诗人对于性交之强烈的厌恶,我的译文如下:
  肉欲的满足乃是精力之可耻的浪费;
  在未满足之前,肉欲是狡诈而有祸害,
  血腥的,而且充满了罪,
  粗野无礼,穷凶极恶,不可信赖,
  刚刚一满足,立即觉得可鄙;
  猎取时如醉如狂;一旦得到,
  竟又悔又恨,像是有人故意,
  布下了钓饵被你吞掉:
  追求时有如疯癫,得到时也一样;
  已得,正在得,尚未得,都太极端;
  享受时恍若天堂;事过后是懊丧;
  这一切无人不知;但无人懂得彻底,
  对这引人下地狱的天堂加以规避。
  诗写得很明显,其中没有文字游戏,亦未隐约其词,但是并不淫秽。我记得罗赛蒂(DanteG.Rossetti)有一首《新婚之夜》(Nuptial Night),也不能算是色情之作。
  莎氏剧中淫秽之词,绝大部分是假藉文字游戏,尤其是所谓双关语。朱生豪先生译《莎士比亚全集》把这些部分几完全删去。他所删的部分,连同其他较为费解的所在,据我约略估计,每剧在二百行以上,我觉得很可惜。我认为莎氏原作猥亵处,仍宜保留,以存其真。
  在另一方面亦无需加以渲染,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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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翁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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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八年十一月廿四日报载:
    (中央社英国斯特拉福顿二十二日合众国际电)今天一场大火烧毁了莎士比亚夫人童年故居的三分之一,但官员们希望能在明年游季以前,及时修复损坏部份。
  莎士比亚纪念中心主任福克斯说,调查证明火灾是因电线走火而起,他又说,纵火的可能性“并未排除”。
  福克斯称赞救火员,拯救了一座最具历史性,保存了五百年的茅草屋顶的农舍,该农舍自一八九二年来,则为英国重要的名胜。
  据推测在十六世纪末期,哈塔威小姐嫁给莎士比亚以前,一直居住在那里。
  每年大约有二十五万人参观该农舍。
  莎翁夫人安·哈塔威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她比莎士比亚大八岁。莎氏在《第十二夜》第二幕第四景写下这样的句子:
    女人永远要嫁一个比她大些的,她才能适合他,才能在她丈夫心里保持平衡。……女人像玫瑰,美丽的花儿一经盛开立刻就谢。
  这一段话也许是有感而发的罢?莎氏夫人在婚前就已怀孕,所以在降临节(Advent)前几天匆匆忙忙的请求教会举办手续,而且迫不及待的请求特准免去三次预告的手续,因为降临节一开始直到封斋期是不准结婚的。在伊利沙白时代,订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婚礼是可以展缓举行的,所以在婚前的性关系并不违法,但与善良风俗究竟不合,而且在双方心理上将永远是一个负担,将觉得婚姻(至少那婚礼)是被逼迫举行的。哈塔威一家人有清教的倾向,清教徒厌恶剧院,而莎士比亚正好走上戏剧一途,不仅是作者,而且是演员,这志趣的不调和在婚姻上必有很大影响。所以莎士比亚一去伦敦,二十余年从来没有把妻子接到城里去同居,——这是不寻常的事。莎氏在伦敦黑僧剧院附近置产,想尽方法使将来不至于落入妻室之手。莎氏遗嘱留赠给妻的东西是“我的次好的一张床”,即是他死时睡着的那张床。有人说“次好的床”表示亲热,因为那时代家中最好的床通常是预备客人睡的。但是遗嘱里他对他的妻没有任何亲热的字样。这一段婚姻是不幸的。不过,古今中外文人的婚姻有几人是十分理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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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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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在美国新闻周刊上看到这样的一条新闻:
    “且来享受醇酒妇人,尽情欢笑;
  明天再喝苏打水,听人讲道。”
  这是英国诗人拜伦(1788—1824)的诗句,据说他不仅这样劝别人,他自己也彻底接受了他自己的劝告。他和无数的情人缱绻,包括他自己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在内,许多的丑闻使得这位面貌姣好头发卷曲的诗人死后不得在西敏寺内获一席地,几近一百五十年之久。一位教会长老说过,拜伦的“公然放浪行为”和他的“不检的诗篇”使他不具有进入西敏寺的资格。但是“英格兰诗会”以为这位伟大的浪漫作家,由于他的诗和“他对于社会公道与自由之经常的关切”,还是应该享有一座纪念物的,西敏寺也终于改变了初衷,在“诗人角”里安放了一块铜牌来纪念拜伦。那“诗人角”是早已装满了纪念诗人们的碑牌之类,包括诸大诗人如莎士比亚、米尔顿、巢塞、雪莱、济慈,甚至于还有一位外国诗人名为朗费洛的在内。
  我当时看了这一段新闻,感慨万千,顺手译了出来,附上一篇按语,题为《文艺与道德》,以应某一刊物索稿之命。刊登出来之后发现译文中少了“包括他自己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在内”一语。拜伦的种种丑行已见宥于西敏寺的长老,我们中国的缙绅大夫似乎还以为那些乱伦的事是不可以形诸于文字的!
  乱伦的事无需多加渲染,甚至基于隐恶扬善之旨对于人的阴私更不要无故揭发。但是拜伦之事早已喧腾众口,近来我尚看到一本专书考证拜伦这一段畸恋的前因后果,书名为《拜伦的女儿》,旁征博引,不厌其详,可是我终觉得是浪费笔墨。说来说去,不过是叙说拜伦于漫游欧陆归来之后,和他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奥格斯塔如何的交往日密,以至于私生了一个女儿。当时奥格斯塔已嫁,嫁给了一位上校,名乔治·李,但是婚姻不幸时起勃蹊。拜伦因同情而怜惜而恋爱,在拜伦心目中奥格斯塔是最美丽最纯洁的女子,可是他并不是不知道乱伦是一件严重的罪愆。他有一首诗,题为《为谱乐的诗章》(Stanzas for Music),是写给奥格斯塔的,有这样的句子:
    没有一个美貌的女人
    有像你这样的魅力;
  我听到你说话的声音
  与水上的音乐无异。
  There be none of beauty’s daughters with a magic like thee;
  And like music on the waters
  Is thy voice tome
  女性说话的声音往往最能打动男人的心。看这几行诗可以知道拜伦对他妹妹如何倾倒。但是下面几行诗充分显示这一段畸恋是如何的使他忐忑不安:
  你的名字我不说出口,我不思索,
  那声音中有悲哀,说起来有罪过:
  但是我颊上流着的热泪默默的
  表示了我内心深处的情意。
  为热情嫌太促,为宁静嫌太久,
  那一段时光——其苦其乐能否小休?
  我们忏悔,弃绝,要把锁链打破,——
  我们要分离,要飞走——再度结合!
  I speak not,I trace not,I breathe not thy name,
  There is grief in the sound,there is guilt in the fame:
  But the tear which now burns on my cheek may impart
  The deep thoughts that dwell in that silence of heart,
  Too brief for our passion,too long for our peace,
  Were those hours——can their joy or their bitterness cease?
  We repent,we abjure,we will break from our chain,——
  We will part,we will fly to——unite again!
  他感到悲苦,他意识到罪过,但是他于决定分手之际仍企望着再度的结合。拜伦与奥格斯塔生下了一个女儿,一直在拜伦夫人的照顾下,夫人是以严峻著名的女人,对奥格斯塔所生的孩子当然没有感情,但是对于这可怜的孩子却也给了多年的相当的赡养,不过二人之间的感情极不融洽,孩子认为没有得到她所应得的一份遗产,夫人觉得她忘恩负义。这可怜的孩子身世坎坷,一再被人欺凌失身,颠连困苦,终于流浪到了法国,最后和一个年纪相当大的法国农夫结婚,不久又成了孀居,关于这个孩子的苦难,无需详加叙述,令人不能已于言者就是拜伦当初未能克制自己,铸此大错,始乱终弃,并且殃及后人!
  拜伦的很多行为不能见谅于社会,所以他终于去父母之邦,漫游欧陆,身死他乡。“不是我不够好,不配居住在这个国家,便是这个国家不够好,不配留我住下来。”历来文人多为拜伦辩护,例如在最重视道德的维多利亚时代,马考莱有一篇文章评论穆尔(Moore)所作的《拜伦爵士传》,便有这样的话:
    我们知道滑稽可笑的事莫过于英国社会之周期性爆发的道德狂。一般讲来,私奔、离婚、家庭纠纷,大家不大注意。我们读了轰动的新闻,谈论一天,也就淡忘了。但是六七年之中,我们的道德观念要大为激动一次。
  我们不能容忍宗教与礼法被人违犯。我们必须严守反抗罪恶的立场。我们必须训告一般浪子英国的人民欣赏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于是有一些运气坏的人,其行为并不比数以千百计的犯有错误而受宽容的人们更为堕落,但被挑选出来成为示众的牺牲。如果他有儿女,便被强夺了去。如果他有职业,便被迫失业。他受较高阶层人士的打击,受较低阶层人士的奚落。事实上他成了一个代人受罚的人,藉他所受的苦痛收惩一儆百之效。我们严责于人,沾沾自喜,扬扬得意的以英国高水准的道德与巴黎的放荡生活相比较。我们的愤怒终于消歇。受我们迫害的人身败名裂,伤心欲绝。我们的道德一声不响的再睡七年。
  好象拜伦就是这样的狼狈的被迫离开了他的祖国!事隔一百五十年,我们现在应该心平气和的作一更公正的论断。有一件小事值得提及,他走的时候并不狼狈,他定制了一辆马车,是按照拿破仑御用马车的形式复制的,极富丽堂皇之能事,他驱车渡海,驰骋于低地国家,凭吊著名的战场!拜伦对于拿破仑特有好感,室内摆着他的雕像,处处为他辩护,虽然对于他的残酷不是没有微言。“他的性格与事业无法不令人倾倒。”有人问拜伦当年风云人物有哪几个人,他回答说有三个,一个是花花公子BcauBrummcll,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他自己!这倒也并非完全是吹嘘,十九世纪的前四分之一,拜伦在英国以及欧陆的名气确是震铄一时的。
  作为一个诗人,拜伦的隆誉现在显然的是在低落。文人名世,主要的是靠他的作品的质地。拜伦的诗好像是多少为他自己的盛名所掩。不过,在西敏寺给他立一块铜牌,他还是当之无愧的。
  ```后记```
  奥格斯塔是拜伦的异母所生的姊姊,不是妹妹。我所以有此误,不是由于写作匆忙,也不是由于记忆错误,纯粹的是由于无知。英文Sister一字,可姊可妹,我就随便的写成妹妹了。承读者黄天白先生为文指正,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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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孙的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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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孙的英文字典刊于一七五五年,除了在规模较大的图书馆里现在很少人有机会看见这部字典的原貌,但是这部字典有其不可磨灭的位置。我幼时在教科书里读到约翰孙致柴斯菲德伯爵书,即心仪其人,后来读了马考莱的约翰孙传,得知其生平梗概,益发对他向往。近年来我与字典编纂的工作结了不解缘,深知其中甘苦,对于约翰孙的字典遂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我从书架上取下这部一七五五年出版的字典的复制版,展开来看,原书面貌丝毫不爽,纸是黄的,墨色是暗淡的,字型是粗陋的,古色古香,但是我面对着二百多年前的外国的这位前贤的力作,不胜敬服,感慨万千。
  约翰孙这个人,很不平凡。他的一只眼差不多瞎了,另一只患极度近视。脸上有疤,皮肤患有瘰疬。虽然经过女王触摩亦未治愈。时常口中念念有词,自言自语,有时用舌端舐着口腔上膛突然向后一抽,发出母鸡似的咯咯声,有时用舌端突然向外一吐作嘟嘟声,有时和人争论之后仰天吐一口大气如鲸鱼喷水。走路先抬左脚或右脚都有一定,走到门口一共多少步也有一定,如果错了需要回转重新走过。他头向右歪斜,身驱前后摇动,手掌不断的搓着膝头,他声若洪钟,他衣裳褴褛,他鞋底上尽是污泥,他吃起东西来狼吞虎咽,油渍可以溅到旁边客人身上。与贵妇同席,可以忽然蹲伏到桌底下偷偷的剥落一只女人鞋。他的体格强健,膀大腰圆,有人说他应该以“脚行”为业,他在剧院发现他的座位被人占据而勃然大怒时把那个人连人带椅一起掷到楼下去!约翰孙就是这样的一个怪人。可是他为人正直,心地忠厚,自奉甚俭,而家里养着一大堆闲人。他的妻比他大廿岁,肥头大耳,而伉俪情感甚笃。他读书涉猎很广,对于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学作品寝馈尤深,谈话时口若悬河,为文亦气势磅礴。文学家以作品行世,克享大名历久弗衰,唯约翰孙异于是。他是以他的特立独行的人格彪炳千古,并不靠任何一部著作。在十八世纪下一半,他真的是称得起“文坛盟主”。一七六四年间成立的“文学社”,那是历史上罕有的风云际会的结合,一共九个人,每星期在酒店中聚餐一次,晚七时起,夜深始散,其中包括演员加立克,画家瑞诺兹,诗人小说家高尔斯密,戏剧家谢立敦,政治家柏尔克,和他的传记作家包斯威尔,而约翰孙实为其中之灵魂。他的一生行谊,他的作品所表现出来的道德的严肃性,使得他成为一个令人敬爱的不朽的人物。他最初成名的作品便是他的字典。我们现在谈谈他的字典,仍然是颇有兴会的事。
  文人自古与穷结不解缘。约翰孙一生潦倒,一起始即沦为文丐。字典是几个出版家提议约请他编的,创议的是书贾道兹雷。在那个时代以一个人的力量编一部字典,是太不容易的事。原计划是以三年为期,事实上是七年才得竣事。包斯威尔记载有一位亚当士博士自始就怀疑他能在三年之内完成,他提出疑问说:“先生,你三年怎能完成呢?”约翰孙说:“我毫无疑问三年可以完成。”“但是法兰西学院有四十位院士,他们合编一部字典用掉四十年的功夫。”约翰孙的回答是:“先生,确是如此。比例是如此的。让我来计算一下:四十乘四十,是一千六百,正是一个英国人对一个法国人的比例。”约翰孙是何等的自负!事实上编字典是他的煮字疗饥的手段。约翰孙在廿六岁时结婚,生活一直狼狈,他希望能从这部字典上得到经济上的帮助。编工具书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好人不愿意作,坏人作不好。约翰孙若非不得已,不会接受这样的工作。他的字典于一七五五年四月十五日出版,他的老妻于三年前逝世,他认为最大的悲哀之一便是他的老妻贫苦多年未及亲见字典出版分享他的荣誉。书贾给他的报酬是一千五百基尼,合一千五百七十五镑,雇用助手抄写费用均须从这笔款项支出,约翰孙的三年期间估计错误,拖延到七年之久,其间陆续动用稿酬贴补家用,到了字典出版之时实际已多支了一百余镑之数,翌年且有两度因债被捕系狱,字典给他的经济帮助究有多大可想而知。这真是文人的可怜的遭遇。
  约翰孙的字典不是英文的第一部字典,但是在规模上、在分量上、在实质上不愧为第一部重要的字典。最早的英文字典当推一六二三年考克拉姆的字典,虽然在一六二三年以前不是没有性质近于字典的辞书。约翰孙的字典里收的单字大多数是采自前人的字典,但其余的部分都是他自己从各项书籍里检出来的。他的书架上约有上千种的书,供他检寻单字。他要从各个作家的书里找出每个字的重要用法的例句。他主要的参考了三本字典:
  (一)倍来的英文字典 一七二一年本
  (二)安斯渥兹的拉丁字典 一七三六年本
  (三)菲利浦斯的英文字典 一六五八年本
  他所参考的书籍,从而摘取例句的书籍,都是复辟时代(一六六○年)以前的作品。他用黑铅笔在借来的字典上及其他书籍上画了记号,然后由缮写员誊录。誊录时在每个单字下面预留空白,由约翰孙填写定义。他共雇用了六名缮写人,其中五人是苏格兰人,都是穷寒之士,后来得约翰孙之恩惠不少。
  这部字典的正式标题是:“英文字典:所收单字均溯及字源,并从优秀作家采取不同意义之例句。卷首弁以英国文字史及英文文法各一文。”从这标题亦可推测出这部字典的性质。共二册,对折本,定价九十先令,于一七五五年四月十五日在伦敦出版。英国博物院现藏有三部。以后重版多次,第四版(一七七三年)曾经修正,第八版(一七九九年四开本二册)及第九版(一八○五年八开本四册)亦有改正。但以最后的第十版为最佳,一八一○年出版,四开本二册。一八一八年陶德之改编本出版,内容颇有增益,较原作多出数千字。以后续有删节本、续编本、翻译本、改编本出现,不胜枚举。原本字典,序占十页,英国文字史占二十七页,英文法占十三页。
  这部字典在当时可以说是搜罗宏富,定义精审。以著《英国文明史》闻名的柏克尔曾读这部字典以求多识字;诗人白朗宁也曾熟读这部字典。读字典是不足为训的读书方法,在从前或许不失为一种方法。卡赖尔在《英雄与英雄崇拜》里说:“假如约翰孙的作品只留下一部字典,我们也可看出他是一个智力伟大而又实事求是的人。试看他的定义的清晰,内容的坚实、诚恳、透澈,及其成功的方法,这部字典便可认为是最好的一部了。”
  约翰孙的最大的短处在于字源方面,因为他不是文字学家,科学的文字学研究在十八世纪还不曾出现。据包斯威尔的记载,约翰孙的书架上有朱尼阿斯与斯金纳的书,这两个人都是十七世纪的英国学者,写过关于字源学的书,显然的约翰孙对于文字学的知识是不够的。不过此外还另有一个缺点,他时常不能抑制自己的情感与偏见,在定义上露出主观的见解,有时且流于滑稽讽刺。例如:
  燕麦——在英国通常用以饲喂马的一种谷类,但在苏格兰供人食用。
  恩俸——对不作任何等值的服务者之酬金。在英格兰通常认为是对国家雇员之背叛国家者所给付之薪水。
  领恩俸者——一个国家的奴才,受雇支薪,以服从其主人者。
  编字典者——编写字典的人,一个无害的文丐。
  进步党——一个小派系的名字。
  骹骨——马的膝盖。
  “燕麦”的定义表示他对苏格兰人的厌恶,但是事实上他有好多苏格兰人的朋友,包括包斯威尔在内,可见约翰孙这人嘴硬心软。关于“恩俸”两条定义,在后来他自己也领取恩俸的时候(一七六二年),使他感到很尴尬。“编字典者”的定义含有无限酸辛。“进步党”是他所痛恨的,所以不惜加以那样的一条定义。“骹骨”的定义显然是错误的,有一位夫人问他何以要下这样的定义,他回答说,“无知,夫人,由于纯粹的无知。”
  最后要谈到约翰孙与柴斯菲德的一段关系。在约翰孙的时代,教育尚不普及,读众因之很少,以写作为职业的人无法以出卖作品的方法得到充分的经济报酬,所以保护人制度一直继续存在。富有的贵族,是最适当的保护人,把一部份作品奉献给他,使他得到名誉,他对作家予以经济上的照拂,这可以说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之一种交易行为。约翰孙是一个贫穷而高傲的人,从来不曾有过保护人,他年轻的时候,他的鞋子破得露出了脚趾头,有人悄悄的放一双新鞋在他门前,他发现之后一脚踢开。他受不了人家的恩惠。他编这部字典,受了生意人的怂恿,把字典的“计划书”献给了柴斯菲德伯爵。柴斯菲德伯爵是当时政界显要,曾出使海牙,作过爱尔兰总督,并且是一个有才学的人,他的最著名的著作是写给他的一个私生子的书翰集。约翰孙,像其他穷文人一样,奔走于柴斯菲德门下,受到他的接待,并且获得小小数目的资助,但是没有得到热烈的欢迎。哪一个贵族家庭愿意看到他们的地毯被一只脏脚给污损呢?约翰孙去拜谒伯爵的时候,门人告诉他伯爵不在家。他恼了。据近代学者研究,柴斯菲德有点冤枉,他很忙,把他疏忽了是可能的,但并无意侮辱他。字典将近出版的时候,柴斯菲德从书商道兹雷得到了消息,立刻写了两篇文章称赞约翰孙的勤劳,登在一七五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及十二月五日的两期《世界报》上。可能这完全是出于善意,不料竟惹起了约翰孙的愤怒,使得约翰孙于一七五五年二月七日写给柴斯菲德那封著名的信:
  伯爵大人阁下:
  近承世界报社长见告,介绍拙编字典之两篇文字乃出自阁下之手笔。愚过去从无受名公巨卿垂青之经验,今遇此殊荣,诚不知如何接受,何辞以谢也。
  忆昔在轻微鼓励之下,初趋崇阶,余与世人无异,窃为阁下之风度所倾倒,不禁沾沾自喜,自以为“世界之征服者之征服者”亦不过如是矣;举世竟求之恩宠,余从此可以获得矣;但余之趋候似不受欢迎,自尊与谦逊之心均不许我继续造次。昔曾公开致书阁下,竭布衣之士所能有之一切伎俩以相奉承。余已尽余之所能为;纵微屑不足道,但任何人皆不愿见其奉承之遭人轻蔑也。
  阁下乎,自余在尊府外室听候召见,或尝受闭门羹之滋味以来,已七年于兹矣!在此期间,余备尝艰苦,努力推进余之工作,终于将近杀青,曾无一臂之助,无一言温勉,无一笑之宠。此种遭遇非余始料所及。因余以前从无保护人也。
  魏吉尔诗中之牧羊人终于认识爱情之真面目,发现爱情乃如山居野人一般之残酷。
  所谓保护人者,阁下乎,岂见人溺水作生命挣扎而无动于衷,方其抵岸,乃援以手耶?今谬承关注余之艰苦工作,设能早日来到,则余受惠不浅矣。但迟迟不来,今则余已不复加以重视,无从享受;余已丧偶,无人分享;余已略有声名,不再需要。对于不曾从中受益之事不表感激,关于上天助我独力完成之事不愿世人误为得力于保护人,此种态度似不能视为狂傲无礼也。
  余既已进行工作至此阶役,曾无任何学术闻人眷顾,则于完成工作之际如遭受更少之眷顾,假使其为可能,余亦将不觉失望;因余已自大梦初醒,不复怀有希望,如
  往昔之怀抱满腔热望,自命为
  阁下之最低微最忠顺之门下士
  约翰孙
  这一篇文情并茂的文字一直被后人视为近代文人的“独立宣言”。因为这是最富有戏剧性的对于保护人制度的反抗。此后保护人制度即逐渐被社会的广大读众所代替。作家不必再看保护人的颜色,但是要看读者大众的颜色!这一封著名的信直到一七九○年包斯威尔才把它正式发表,售价半基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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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珍珠与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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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副发表有关赛珍珠与徐志摩一篇文字之后,很多人问我究竟有没有那样的一回事。兹简答如后。
  男女相悦,发展到某一程度,双方约定珍藏秘密不使人知,这是很可能的事。双方现已作古,更是死无对证。如今有人揭发出来,而所根据的不外是传说、臆测,和小说中人物之可能的影射,则吾人殊难断定其事之有无,最好是暂且存疑。
  赛珍珠比徐志摩大四岁。她的丈夫勃克先生是农学家。南京的金陵大学是教会学校,其农学院是很有名的,勃克夫妇都在那里教书,赛珍珠教英文,并且在国立东南大学外文系兼课。民国十五年秋我应聘到东大授课,当时的外文系主任是张欣海先生,也是和我同时到校的,每于教员休息室闲坐等待摇铃上课时,辄见赛珍珠施施然来。她担任的课程是一年级英文。她和我们点点头,打个招呼,就在一边坐下,并不和我们谈话,而我们的热闹的闲谈也因为她的进来而中断。有一回我记得她离去时,张欣海把烟斗从嘴边拿下来,对着我和韩湘玫似笑非笑的指着她说:“That woman……”这是很不客气的一种称呼。究竟“这个女人”有什么足以令人对她失敬的地方,我不知道。我觉得她应该是一位好的教师。听说她的婚姻不大美满,和她丈夫不大和谐。她于一八九二年生,当时她大概是三十六岁的样子。我的印象,她是典型的美国中年妇人,肥壮结实,露在外面的一段胳臂相当粗圆,面团团而端庄。很多人对于赛珍珠这个名字不大能欣赏,就纯粹中国人的品味来说,未免有些俗气。赛字也许是她的本姓Sydenstricker的部分译音,那么也就怪不得她有这样不很雅的名字了。
  徐志摩是一个风流潇洒的人物,他比我大七八岁。我初次见到他是通过同学梁思成的介绍以清华文学社名义请他到清华演讲,这是民国十一年秋的事。他的讲演“艺术与人生”虽不成功,他的丰采却是很能令人倾倒。梁思成这时候正追求林徽音小姐,林长民的女儿,美貌颀颀,才情出众,二人每周要约的地点是北海公园内的松坡图书馆。徐志摩在欧洲和林徽音早已交往,有相当深厚的友谊。据梁思成告诉我,徐志摩时常至松坡图书馆去做不受欢迎的第三者。松坡图书馆星期日照例不开放,梁因特殊关系自备钥匙可以自由出入。梁不耐受到骚扰,遂于门上张一纸条,大书: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情人不愿受干扰)。志摩只得怏怏而去,从此退出竞逐。
  我第二次见到志摩是在民国十五年夏他在北海公园董事会举行订婚宴,对方是陆小曼女士。此后我在上海遂和志摩经常有见面的机会,说不上有深交,并非到了无事不谈的程度,当然他是否对赛珍珠有过一段情不会对我讲,可是我也没有从别人口里听说过有这样的一回事。男女之私,保密不是一件容易事,尤其是爱到向对方倾诉“我只爱你一个人”的地步,这种情感不容易完全封锁在心里,可是在志摩的诗和散文里找不到任何隐约其词的暗示。同时,社会上爱谈别人隐私的人,比比皆是,像志摩这样交游广阔的风云人物,如何能够塞住悠悠之口而不被人广为传播?尤其是现下研究志摩的人很多,何待外国人来揭发其事?
  如今既被外国人揭发,我猜想也许是赛珍珠生前对其国人某某有意无意的透露了一点风声,并经人渲染,乃成为这样的一段艳闻。是不是她一方面的单恋呢?我不敢说。
  赛珍珠初无籍籍名,一九三八年获诺贝尔奖,世俗之人开始注意其生平。其实这段疑案,如果属实或者纯属子虚,对于双方当事者之令名均无影响,只为好事者添一点谈话资料而已。所以在目前情形下,据我看,宁可疑其无,不必信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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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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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说的脸谱不是旧剧里的所谓“整脸”“碎脸”“三块瓦”之类,也不是麻衣相法里所谓观人八法“威、厚、清、古、孤、薄、恶、俗”之类。我要谈的脸谱乃是每天都要映入我们眼帘的形形色色的活人的脸。旧戏脸谱和麻衣相法的脸谱,那乃是一些聪明人从无数活人脸中归纳出来的几个类型公式,都是第二手的资料,可以不管。
  古人云“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那意思承认人面不同是不成问题的。我们不能不叹服人类创造者的技巧的神奇,差不多的五官七窍,但是部位配合,变化无穷,比七巧板复杂多了。对于什么事都讲究“统一”“标准化”的人,看见人的脸如此复杂离奇,恐怕也无法训练改造,只好由它自然发展罢?假使每一个人的脸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翻出来的,一律的浓眉大眼,一律的虎额龙隼,在排起队来检阅的时候固然甚为壮观整齐,但不便之处必定太多,那是不可想像的。人的脸究竟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否则也就无所谓谱。就粗浅的经验说,人的脸大别为二种,一种是令人愉快的,一种是令人不愉快的。凡是常态的,健康的,活泼的脸,都是令人愉快的,这样的脸并不多见。令人不愉快的脸,心里有一点或很多不痛快的事,很自然的把脸拉长一尺,或是罩上一层阴霾,但是这张脸立刻形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立刻把这周围的气氛变得阴沉。假如,在可能范围之内,努力把脸上的筋肉松弛一下,嘴角上挂出一个微笑,自己费力不多,而给予人的快感甚大,可以使得这人生更值得留恋一些。我永不能忘记那永长不大的孩子潘彼得,他嘴角上永远挂着一颗微笑,那是永恒的象征。一个成年人若是完全保持一张孩子脸,那也并不是理想的事,除了给“婴儿自己药片”作商标之外,也不见得有什么用处。不过赤子之天真,如在脸上还保留一点痕迹,这张脸对于人类的幸福是有贡献的。令人愉快的脸,其本身是愉快的,这与老幼妍媸无关。丑一点,黑一点,下巴长一点,鼻梁塌一点,都没有关系,只要上面漾着充沛的活力,便能辐射出神奇的光彩,不但有光,还有热,这样的脸能使满室生春,带给人们兴奋、光明、调谐、希望、欢欣。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如果恹恹无生气,我们也只好当做石膏像来看待了。
  我觉得那是一个很好的游戏:早起出门,留心观察眼前活动的脸,看看其中有多少类型,有几张使你看了一眼之后还想再看?
  不要以为一个人只有一张脸。女人不必说,常常“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自己另造一张。”不涂脂粉的男人的脸,也有“卷帘”一格,外面摆着一副面孔,在适当的时候呱嗒一声如帘子一般卷起,另露出一副面孔。“杰克博士与海德先生”(Dr.JckyllandMr.Hyde)那不是寓言。误入仕途的人往往养成这一套本领。对下司道貌岸然,或是面部无表情,像一张白纸似的,使你无从观色,莫测高深,或是面皮绷得像一张皮鼓,脸拉得驴般长,使你在他面前觉得矮好几尺!但是他一旦见到上司,驴脸得立刻缩短,再往瘪里一缩,马上变成柿饼脸,堆下笑容,直线条全弯成曲线条,如果见到更高的上司,连笑容都凝结得堆不下来,未开言嘴唇要抖上好大一阵,脸上作出十足的诚惶诚恐之状。帘子脸是傲下媚上的主要工具,对于某一种人是少不得的。
  不要以为脸和身体其他部份一样的受之父母,自己负不得责。不,在相当范围内,自己可以负责的,大概人的脸生来都是和善的,因为从婴儿的脸看来,不必一定都是颜如渥丹,但是大概都是天真无邪,令人看了喜欢的。我还没见过一个孩子带着一副不得善终的脸,脸都是后来自己作践坏了的,人们多半不体会自己的脸对于别人发生多大的影响。脸是到处都有的。在送殡的行列中偶然发现的哭丧脸,作讣闻纸色,眼睛肿得桃儿似的,固然难看。一行行的囚首垢面的人,如稻草人,如丧家犬,脸上作黄蜡色,像是才从牢狱里出来,又像是要到牢狱里去,凸着两只没有神的大眼睛,看着也令人心酸。还有一大群心地不够薄脸皮不够厚的人,满脸泛着平价米色,嘴角上也许还沾着一点平价油,身穿着一件平价布,一脸的愁苦,没有一丝的笑容,这样的脸是颇令人不快的。但是这些贫病愁苦的脸还不算是最令人不愉快,因为只是消极的令人心里堵得慌,而且稍微增加一些营养(如肉糜之类)或改善一些环境,脸上的神情还可以渐渐恢复常态。最令人不快的是一些本来吃得饱,睡得着,红光满面的脸,偏偏带着一股肃杀之气,冷森森地拒人千里之外,看你的时候眼皮都不抬,嘴撇得瓢儿似的,冷不防抬起眼皮给你一个白眼,黑眼球不知翻到那里去了,脖梗子发硬,脑壳朝天,眉头皱出好几道熨斗都熨不平的深沟——这样的神情最容易在官办的业务机关的柜台后面出现。遇见这样的人,我就觉到惶惑:这个人是不是昨天赌了一夜以致睡眠不足,或是接连着腹泄了三天,或是新近遭遇了什么闵凶,否则何以乖戾至此,连一张脸的常态都不能维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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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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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黯然销魂者,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只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的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目前。其妙处在于纯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夙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着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唯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
  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等一样的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的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烘烘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噘着大嘴回家。这叫做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的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 Bccrbohm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遇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作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这位演员出身的人当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进感情,表演逼真。客人纳费无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浅。尤其是美国旅客,用金钱在国外可以购买一切,如果“送行会”真的普遍设立起来,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桩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我想任何人都有这种经验,如有远行而消息外露(多半还是自己宣扬),他有理由期望着饯行的帖子纷至沓来,短期间家里可以不必开伙。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要挨饿的样子。
  我永远不能忘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一个严寒的冬夜,车站上并不热闹,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车厢里取暖,但是在长得没有止境的月台上却有黑查查的一堆送行的人,有的围着斗篷,有的戴着风帽,有的脚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的乱动,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来送一位太太的。车快开了,不见她的踪影,原来在这一晚她还有几处饯行的宴会。在最后的一分钟,她来了。送行的人们觉得是在接一个人,不是在送一个人,一见她来到大家都表示喜欢,所有惜别之意都来不及表现了。她手上抱着一个孩子,吓得直哭,另一只手扯着一个孩子,连跑带拖,她的头发蓬松着,嘴里喷着热气像是冬天载重的骡子,她顾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两步的就跳上了车。这时候车已在蠕动。送行的人大部份都手里提着一点东西,无法交付,可巧我站在离车门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礼物都交给了我,“请您偏劳给送上去罢!”我好像是一个圣诞老人,抱着一大堆礼物,我一个箭步窜上了车,我来不及致辞,把东西往她身上一扔,回头就走,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打了几个转才立定脚跟。事后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说:
    那些送行的都是谁?你丢给我那一堆东西,到底是谁送的?我在车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堆东西聚拢起来打成一个大包袱。朋友们的盛情算是给我添了一件行李。我愿意知道哪一件东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车的,你当然知道,盼速见告。
    计开
  水果三筐,泰康罐头四个,果露两瓶,蜜饯四盒,饼干四罐,豆腐乳四罐,蛋糕四盒,西点八盒,纸烟八厅,信纸信封一匣,丝袜两双,香水一瓶,烟灰碟一套,小钟一具,衣料两块,酱菜四篓,绣花拖鞋一双,大面包四个,咖啡一厅,小宝剑两把……”这问题我无法答复,至今是个悬案。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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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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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文学作品,不分古今中外,亦不拘是否反映了多少的时代精神,总是值得我们阅读的,谢立敦的《造谣学校》(Sheridan:TheSchoolforScandal)即为一例。
  谢立敦是英国的戏剧作家,生于一七五一年,卒于一八一六年,原籍爱尔兰,英国有许多喜剧作家都是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好像是有隽俏幽默的民族性,特别宜于刻划喜剧中的人物。《造谣学校》是他的代表作,布局之紧凑,对话之幽默、俏皮、雅洁,以及主题之严肃,均无懈可击,上承复辟时代喜剧的特殊作风,下开近代喜剧如萧伯纳作品的一派作风,全属于“世态喜剧”的一个类型。
  《造谣学校》主要布局是写两个性格不同的弟兄,弟弟查尔斯是一个挥霍成性的浪荡子,但是宅心忠厚真性善良;哥哥是表面上循规蹈矩,满口仁义道德的文质彬彬的君子,实则是贪婪伪善的小人。经过几度测验,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显示了无所逃遁的真形,其间高潮迭起,趣味横生,舞台的效果甚大。像这样的布局,在戏剧中并不稀罕,但是背景的穿插布置颇具匠心,所以能引人入胜。最能令人欣赏的不是戏中所隐含的劝世的意味。戏剧不是劝善惩恶的工具,戏剧是艺术,以世故人情为其素材,固不能不含有道德的意义,但不必有说教的任务。此剧最有趣味的地方之一应该是司尼威夫人所领导的谣言攻势。此剧命名为《造谣学校》,作者寓意所在,亦可思过半矣。
  长舌妇是很普遍的一个类型,专好谈论人家的私事,嫉人有、笑人无,对于有名望有财富有幸福生活的人们,便格外的喜欢蜚短流长,总要“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找出一点点可以訾议的事情来加以诽谤嘲笑,非如此则不快意,有时候根本是空穴来风,出于捏造。《造谣学校》一剧有很著名的一例:
  有一晚,在庞陶太太家里聚会,话题转到在本国繁殖诺瓦斯考西亚品种羊的困难。在座的一位年轻女士说:
  “我知道一些实例:丽蒂夏·派泊尔小姐乃是我的亲表姊,她养了一只诺瓦斯考西亚羊,给她生了一对双胞胎。”——“什么!”丹狄赛老太婆(你知道她是耳聋的)大叫起来,“派泊尔小姐生了一对双胞胎?”这一错误使在座的人哄堂大笑。可是,第二天早晨到处传言,数日之内全城的人都信以为真,丽蒂夏·派泊尔小姐确实生了胖胖的一男一女;不到一星期,有人能指出父亲是谁,两个婴儿寄在哪个农家养育。
  谣言是这样的,有人捏造,有人传播,传播的时候添油加醋,说得活龙活现,听的人不由得不信,说派泊尔小姐生了双胞胎,这还不够耸动,一定要说明其细节才能取信于人,所以双胞胎是一男一女,生身父是谁,寄养在什么地方,都要一一说得历历如绘,不如此则不易取信于人,这是造谣艺术基本原则之一。再如一个女人的年龄永远是一项最好的谈论资料。如果一个女人驻颜有术,则不知有多少人千方百计的要揭发她的真正年龄,种种考据的方法都使用得上,不把一位风姿绰约的女人描写成为一个半老徐娘则不快意。如果一个女人慷慨豪迈,则必有人附会一些捕风捉影的流言,用一些谰言套语,暗示她的过去生活的糜烂。对女人最狠毒的诽谤往往是来自女人。《造谣学校》里的几位夫人、太太是此道的高手。捏造谣言的,其心可诛,传播谣言的人,其行亦同样的可鄙,而假装正经表面上代人辟谣,实际上加强诬蔑者,则尤为可哂,例如《造谣学校》中的坎德尔夫人即是。彼特爵士说:“当我告诉你她们诽谤的人是我的朋友,坎德尔夫人,我希望你别为她辩护。”因为她越辩护,越加深了那诽谤的效果。
  彼特爵士说:“上天作证,夫人,如果他们(国会)以为戏弄他人名誉是和在花园里偷取猎物一样的严重,而通过一个‘保存名誉法案’,我想很多人要因此而感谢他们。”斯尼威夫人说:“啊,主啊,彼特爵士,你想剥夺我们的权利吗?”彼特爵士说:“是的,夫人;以后不准任何人糟蹋人的名誉,除了有资格的老处女和失望的寡妇。”这是讽刺。遏止谣言不能寄望于立法。我们中国有一句老话:流言止于智者。流言到了智者的耳里,即不再生存。可惜的是,智者究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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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若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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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电影院里,我们大概都常遇到一种不愉快的经验。在你聚精会神的静坐着看电影的时候,会忽然觉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颤动起来,动得很匀,不至于把你从座位里掀出去,动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摇入睡,颤动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觉得他讨厌。大概是轻微地震罢?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颤动了。在你刚收起心来继续看电影的时候,颤动又来了。如果下决心寻找震源,不久就可以发现,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优游的在那里发抖。如果这拘挛性的动作是由于羊癫疯一类的病症的暴发,我们要原谅他,但是不像,他嘴里并不吐白沫。看样子也不像是神经衰弱,他的动作是能收能发的,时作对歇,指挥如意。若说他是有意使前后左右两排座客不得安生,却也不然。全是陌生人无仇无恨,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看,这种变态行为只有一种解释,那便是他的意志过于集中,忘记旁边还有别人,换言之,便是“旁若无人”的态度。
  “旁若无人”的精神表现在日常行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气乏则欠,体倦则伸。”但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张开血盆巨口,作吃人状,把口里的獠牙显露出来,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极,那样子就不免吓人。有人打哈欠还带音乐的,其声呜呜然,如吹号角,如鸣警报,如猿啼,如鹤唳,音容并茂,礼记,“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履,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是欠伸合于古礼,但亦以“君子”为限,平民岂可援引,对人伸胳臂张嘴,纵不吓人,至少令人觉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体。
  邻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归来必令我闻知。清晨有三声喷嚏,不只是清脆,而且宏亮,中气充沛,根据那声音之响我揣测必有异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纸捻,那声音撞击在脸盆之上有金石声!随后是大排场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犹如骨鲠在喉,又似苍蝇下咽。再随后是三餐的饱膈,一串串的咯声,像是下水道不甚畅通的样子。可惜隔着墙没能看见他剔牙,否则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钻探工程,场面也不会太小。
  这一切“旁若无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发事件,经常令人困恼的乃是高声谈话。在喊救命的时候,声音当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脚底下,但是普通的谈话似乎可以令人听见为度,而无需一定要力竭声嘶的去振聋发聩。生理学告诉我们,发音的器官是很复杂的,说话一分钟要有九百个动作,有一百块筋肉在弛张,但是大多数人似乎还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长一个扩大器。有个外国人疑心我们国人的耳鼓生得异样,那层膜许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听见,所以说话总是像打架。这批评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国人会嚷的本领,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电影场里电灯初灭的时候,总有几声“嗳哟,小三儿,你在哪儿啦?”在戏院里,演员像是演哑剧,大锣大鼓之声依稀可闻,主要的声音是观众鼎沸,令人感觉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馆里,好像前后左右都是庙会,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后难免没有响皮底的大皮靴毫无惭愧的在你门前踱来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种市声前来侵扰。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以动物而论,狮吼,狼嗥,虎啸,驴鸣,犬吠,即是小如促织蚯蚓,声音都不算小,都不会像人似的有时候也会低声说话。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说话愈不以声大见长。群居的习惯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无人”的幻觉。我们以农立国,乡间地旷人稀,畎亩阡陌之间,低声说一句“早安”是不济事的,必得扯长了脖子喊一声“你吃过饭啦?”可怪的是,在人烟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咙还是不能缩小。更可异的是,纸驴嗓,破锣嗓,喇叭嗓,公鸡嗓,并不被一般的认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还公然的说,声音洪亮者主贵!
  叔本华有一段寓言:
    一群豪猪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挤在一起取暖;但是他们的刺毛开始互相击刺,于是不得不分散开。可是寒冷又把他们驱在一起,于是同样的事故又发生了。最后,经过几番的聚散。他们发现最好是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同样的,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猪聚在一起,只是他们本性中的带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厌恶。他们最后发现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个距离,便是那一套礼貌;凡违犯礼貌者便要受严词警告——用英语来说——请保持相当距离。用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当的满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气的人情愿走得远远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办法。我们只是希望人形的豪猪时常的提醒自己: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人形的豪猪既不止我一个,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敛一下,不必像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尽量的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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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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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于利用他的时间。
  我自己就是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一个人。我不打麻将,我不经常的听戏看电影,几年中难得一次,我不长时间看电视,通常只看半个小时,我也不串门子闲聊天。有人问我:“那么你大部分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呢?”我痛自反省,我发现,除了职务上的必须及人情上所不能免的活动之外,我的时间大部分都浪费了。我应该集中精力,读我所未读过的书,我应该利用所有时间,写我所要写的东西,但是我没能这样做。我的好多的时间都糊里糊涂的混过去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例如我翻译莎士比亚,本来计划于课余之暇每年翻译两部,二十年即可完成,但是我用了三十年,主要的原因是懒。翻译之所以完成,主要的是因为活得相当长久,十分惊险。翻译完成之后,虽然仍有工作计划,但体力渐衰,有力不从心之感。假使年轻的时候鞭策自己,如今当有较好或较多的表现。然而悔之晚矣。
  再例如,作为一个中国人,经书不可不读。我年过三十才知道读书自修的重要。我披阅,我圈点,但是恒心不足,时作时辍。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我如今年过八十,还没有接触过易经,说来惭愧。史书也很重要。我出国留学的时候,我父亲买了一套同文石印的前四史,塞满了我的行箧的一半空间,我在外国混了几年之后又把前四史原封带回来了。直到四十年后才鼓起勇气读了“通鉴”一遍。现在我要读的书太多,深感时间有限。
  无论做什么事,健康的身体是基本条件。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有所谓“强迫运动”,我踢破过几双球鞋,打断过几只球拍。因此侥幸维持下来最低限度的体力。老来打过几年太极拳,目前则以散步活动筋骨而已。寄语年轻朋友,千万要持之以恒的从事运动,这不是嬉戏,不是浪费时间。健康的身体是作人做事的真正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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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在发怒的时候,最难看。纵然他平夙面似莲花,一旦怒而变青变白,甚至面色如土,再加上满脸的筋肉扭曲,眥裂发指,那副面目实在不仅是可憎而已。俗语说,“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怒是心理的也是生理的一种变化。人逢不如意事,很少不勃然变色的。年少气盛,一言不合,怒气相加,但是许多年事已长的人,往往一样的火发暴躁。我有一位姻长,已到杖朝之年,并且半身瘫痪,每晨必阅报纸,戴上老花镜,打开报纸,不久就要把桌子拍得山响,吹胡瞪眼,破口大骂。报上的记载,他看不顺眼。不看不行,看了呕气。这时候大家躲他远远的,谁也不愿逢彼之怒。过一阵雨过天晴,他的怒气消了。
  诗云:“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这是说有地位的人,赫然震怒,就可以收拨乱反正之效。一般人还是以少发脾气少惹麻烦为上。盛怒之下,体内血球不知道要伤损多少,血压不知道要升高几许,总之是不卫生。而且血气沸腾之际,理智不大清醒,言行容易逾分,于人于己都不相宜。希腊哲学家哀皮克蒂特斯说:“计算一下你有多少天不曾生气。在从前,我每天生气;有时每隔一天生气一次;后来每隔三四天生气一次:如果你一连三十天没有生气,就应该向上帝献祭表示感谢。”减少生气的次数便是修养的结果。修养的方法,说起来好难。另一位同属于斯多亚派的哲学家罗马的玛可斯·奥瑞利阿斯这样说:“你因为一个人的无耻而愤怒的时候,要这样的问你自己:‘那个无耻的人能不在这世界存在么?’那是不能的。不可能的事不必要求。”坏人不是不需要制裁,只是我们不必愤怒。如果非愤怒不可,也要控制那愤怒,使发而中节。佛家把‘瞋’列为三毒之一,“瞋心甚于猛火”,克服瞋恚是修持的基本功夫之一。燕丹子说:“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我想那神勇是从苦行修炼中得来的。生而喜怒不形于色,那天赋实在太厚了。
  清朝初叶有一位李绂,著《穆堂类稿》,内有一篇“无怒轩记”,他说:“吾年逾四十,无涵养性情之学,无变化气质之功,因怒得过,旋悔旋犯,惧终于忿泪而已,因以‘无怒’名轩。”是一篇好文章,而其戒谨恐惧之情溢于言表,不失读书人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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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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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位沉默寡言的朋友。有一回他来看我,嘴边绽出微笑,我知道那就是相见礼,我肃客入座,他欣然就席。我有意要考验他的定力,看他能沉默多久,于是我也打破我的习惯,我也守口如瓶。二人默对,不交一语,壁上的时钟的答的答的声音特别响。我忍耐不住,打开一听香烟递过去,他便一枝接一枝的抽了起来,巴答巴答之声可闻。我献上一杯茶,他便一口一口的翕呷,左右顾盼,意态萧然。等到茶尽三碗,烟罄半听,主人并未欠伸,客人兴起告辞,自始至终没有一句话。这位朋友,现在已归道山,这一回无言造访,我至今不忘。想不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的那种六朝人的风度,于今之世,尚得见之。
  明张鼎思《瑯琊代醉编》有一段记载:“剑器之待制对客多默坐,往往不交一谈,至于终日。客意甚倦,或谓去,辄不听,至留之再三。有问之者,曰:‘人能终日危坐,而不欠伸欹侧,盖百无一二,其能之者必贵人也。’以其言试之,人皆验。”可见对客默坐之事,过去亦不乏其例。不过所谓“主贵”之说,倒颇耐人寻味,所谓贵,一定要有一副高不可攀的神情,纵然不拒人千里之外,至少也要令人生莫测高深之感,所以处大居贵之士多半有一种特殊的本领,两眼望天,面部无表情,纵然你问他一句话,他也能听若无闻,不置可否。这样的人,如何能不贵?因为深沉的外貌,正好掩饰内部的空虚,这样的人最宜于摆在朝堂之上。孔子家语明明的写着,孔子“入太祖后稷之庙,庙堂右阶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这庙堂右阶的金人,不是为市井细民作榜样的。
  謇谔之臣,骨梗在喉,一吐为快,其实他是根本负有诤谏之责,并不是图一时之快。鸡鸣犬吠,各有所司,若有言官而钳口结舌,宁不有愧于鸡犬?至于一般的仁人君子,没有不愤世忧时的,其中大部分悯默无言,但有间或也有“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人,这样的人可使当世的人为之感喟,为之击节,他不能全名养寿,他只能在将来历史上享受他应得的清誉罢了。在有“不发言的自由”的时候而甘愿放弃这一项自由,这也是个人的自由。在如今这个时代,沉默是最后的一项自由。
  有道之士,对于尘劳烦恼早已不放在心上,自然更能欣赏沉默的境界。这种沉默,不是话到嘴边再咽下去,是根本没话可说,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世尊在灵山会上,拈华示众,众皆寂然,惟迦禾破颜微笑,这会心微笑胜似千言万语。莲池大师说得好;“世间酽醯醇醴,藏而弥久而弥美者,皆繇封固牢密不泄气故。古人云,‘二十年不开口说话,向后佛也奈何你不得。’旨哉言乎!”二十年不开口说话,也许要把口闷臭,但是语言道断之后,性水澄清,心珠自现,没有饶舌的必要。基督教Carthnsian教派也是以沉默静居为修行法门,经常彼此不许说话。“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庄子说:“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现在想找真正懂得沉默的朋友,也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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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上帝和野兽才喜欢孤独。”上帝吾不得而知之,至于野兽,则据说成群结党者多,真正孤独者少。我们凡人,如果身心健全,大概没有不好客的。以欢喜幽独著名的Thoureau他在树林里也给来客安排得舒舒贴贴。我常幻想着“风雨故人来”的境界,在风飒飒雨霏霏的时候,心情枯寂百无聊赖,忽然有客款扉,把握言欢,莫逆于心,来客不必如何风雅,但至少第一不谈物价升降,第二不谈宦海浮沉,第三不劝我保险,第四不劝我信教,乘兴而来,兴尽即返,这真是人生一乐。但是我们为客所苦的时候也颇不少。
  很少的人家有门房,更少的人家有拒人千里之外的阍者,门禁既不森严,来客当然无阻,所以私人居处,等于日夜开放。有时主人方在厕上,客人已经升堂入室,回避不及,应接无术,主人鞠躬如也,客人呆若木鸡。有时主人方在用饭,而高轩贲止,便不能不效周公之“一饭三吐哺”,但是来客并无归心,只好等送客出门之后再补充些残羹剩饭,有时主人已经就枕,而不能不倒屐相迎。一天二十四小时之内,不知客人何时入侵,主动在客,防不胜防。
  在西洋所谓客者是很希罕的东西。因为他们办公有办公的地点,娱乐有娱乐的场所,住家专做住家之用。我们的风俗稍为不同一些。办公打牌吃茶聊天都可以在人家的客厅里随时举行的。主人既不能在座位上遍置针毡,客人便常有如归之乐。从前官场习惯,有所谓端茶送客之说,主人觉得客人应该告退的时候,便举起盖碗请茶,那时节一位训练有素的豪仆在旁一眼瞥见,便大叫一声“送客!”另有人把门帘高高打起,客人除了告辞之外,别无他法。可惜这种经济时间的良好习俗,今已不复存在,而且这种办法也只限于官场,如果我在我的小小客厅之内端起茶碗,由荆妻稚子在旁嘤然一声“送客”,我想客人会要疑心我一家都发疯了。
  客人久坐不去,驱禳至为不易。如果你枯坐不语,他也许发表长篇独白,像个垃圾口袋一样,一碰就泄出一大堆,也许一根一根的纸烟不断的吸着,静听挂钟滴答滴答的响。如果你暗示你有事要走,他也许表示愿意陪你一道走。如果你问他有无其他的事情见教,他也许干脆告诉你来此只为闲聊天。如果你表示正在为了什么事情忙,他会劝你多休息一下。如果你一遍一遍的给他斟茶,他也许就一碗一碗的喝下去而连声说“主人别客气。”乡间迷信,恶客盘踞不去时,家人可在门后置一扫帚,用针频频刺之,客人便会觉得有刺股之痛,坐立不安而去。此法有人曾经实验,据云无效。
  “茶,泡茶,泡好茶,坐,请坐,请上坐。”出家人犹如此势利,在家人更可想而知。但是为了常遭客灾的主人设想,茶与座二者常常因客而异,盖亦有说。夙好羊饮之客,自不便奉以“水仙”“云雾”,而精研茶经之士,又断不肯尝试那“高末”,“茶砖”。茶卤加开水,浑浑满满一大盅,上面泛着白沫如啤酒,或漂着油彩如汽油,这固然令人恶心,但是如果名茶一盏,而客人并不欣赏,轻咂一口,盅缘上并不留下芬芳,留之无用,弃之可惜,这也是非常讨厌之事。所以客人常被分为若干流品,有能启用平夙主人自己舍不得饮用的好茶者,有能享受主人自己日常享受的中上茶者,有能大量取用茶卤冲开水者,飨以“玻璃”者是为未入流。至于座处,自以直入主人的书房绣闼者为上宾,因为屋内零星物件必定甚多,而主人略无防闲之意,于亲密之中尚含有若干敬意此,作客至此,毫无遗憾;次焉者廊前檐下随处接见,所谓班荆道故,了无痕迹;最下者则肃入客厅,屋内只有桌椅板凳,别无长物,主人着长袍而出,寒暄就座,主客均客气之至。在厨房后门伫立而谈者是为未人流。我想此种差别待遇,是无可如何之事,我不相信孟尝门客三千而待遇平等。
  人是永远不知足的。无客时嫌岑寂,有客时嫌烦嚣,客走后扫地抹桌又另有一番冷落空虚之感,问题的症结全在於客的素质,如果素质好,则来时想他来,既来了想他不走,既走想他再来。如果素质不好,未来时怕他来,既来了怕他不走,既走怕他再来。虽说物以类聚,但不速之客甚难预想。“夜半待客客不至,闲敲棋子落灯花,”那种境界我觉得最足令人低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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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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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和同乡不同。只要是同一乡里的人,便有乡谊。同学则一定要有同窗共砚的经验,在一起读书,在一起淘气,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种亲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后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情趣。纵不曰十年窗下,至少三、五年的聚首总是有的。从前书房狭小,需要大家挤在一个窗前,窗间也许著一鸡笼,所以书房又名曰鸡窗。至于帮硬死沉的砚台,大家共用一个,自然是经济合理。
  自有学校以来,情形不一样了。动辄几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级,一批一批的毕业,像是蒸锅铺的馒头,一屉一屉的发售出去。他们是一个学校的毕业生,毕业的时间可能相差几十年。祖父和他的儿孙可能是同一学校毕业,但是不便称为同学。彼此相差个十年八年的,在同一学校里根本没有碰过头的人,只好勉强解嘲自称为先后同学了。
  小时候的同学,几十年后还能知其下落的恐怕不多。我小学同班的同学二十余人,现在记得姓名的不过四、五人。其中年龄较长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远不能忘记,他脑后半长的头发用红头绳紧密扎起的小辫子,在脑后挺然翘起,像是一根小红萝卜。他善吹喇叭,毕业后投步军统领门当兵,在“堆子”前面站岗,拄着上刺刀的步枪,满神气的。有一位满脸疙瘩噜嗦,大家送他一个绰号“小炸丸子”,人缘不好,偏爱惹事,有一天犯了众怒,几个人把他抬上讲台,按住了手脚,扯开他的裤带,每个人在他裤裆里吐一口唾液!我目睹这惊人的暴行,难过很久。又有一位好奇心强,见了什么东西都喜欢动手,有一天迟到,见了老师为实验冷缩热涨的原理刚烧过的一只铁球,过去一把抓起,大叫一声,手掌烫出一片的溜浆大泡。功课最好写字最工的一位,规行矩步,主任老师最赏识他,毕业后,于某大书店分行由学徒做到经理。再有一位由办事员做到某部司长。此外则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终了。
  有人成年之后怕看到小时候的同学,因为他可能看见过你一脖子泥、鼻涕过河往袖子上抹的那副脏相,他也许看见过你被罚站、打手板的那副窘相。他知道你最怕人知道你的乳名,不是“大和尚”就是“二秃子”,不是“栓子”就是“大柱子”,他会冷不防的在大庭广众之中猛喊你的乳名。使你脸红。不过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小时候嬉嬉闹闹,天真率直,那一段纯稚的光景已一去而不可复得,如果长大之后还能邂逅一两个总角之交,勾起童时的回忆,不也快慰生平么?
  我进了中学便住校,一住八年。同学之中有不少很要好的,友谊保持数十年不坠,也有因故翻了脸扭过脖子的。大多数只是在我心中留下一个面貌謦欬的影子。我那一级同学有八、九十人,经过八年时间的淘汰过滤,毕业时仅得六、七十人,而我现在记得姓名的约六十人。其中有早夭的,有因为一时糊涂顺手牵羊而被开除的,也有不知什么原故忽然辍学的,而这剩下的一批,毕业之后多年来天各一方,大概是“动如参与商”了。我三十八年来台湾,数同级的同学得十余人,我们还不时的杯酒聊欢,恰满一桌。席间,无所不谈。谈起有一位绰号“烧饼”,因为他的头扁而圆,取其形似。在体育馆中他翻双杠不慎跌落,旁边就有人高呼:“留神芝麻掉了!”烧饼早已不在,不死于抗战之时,而死于胜利之日,不死于敌人之手,而死于同胞之刀,谈起来大家无不欷歔。又谈起一位绰号“臭豆腐”,只因他上作文课,卷子上涂抹之处太多,东一团西一块的尽是墨猪,老师看了一皱眉头说:“你写的是什么字,漆黑一块块的,像臭豆腐似的!”哄堂大笑,(北方的臭豆腐是黑色的,方方的小块)于是臭豆腐的绰号不胫而走。如今大家都做了祖父,这样的称呼不雅,同人公议,摘除其中的一个臭字,简称他为豆腐,直到如今。还有一位绰号叫“火车头”,因为他性偏急,出语如连珠炮,气咻咻,唾沫飞溅,作事横冲直撞,勇猛向前,所以赢得这样的一个绰号,抗战期间不幸死于日寇之手。我们在台的十几个同学,轮流做东,宴会了十几次,以后便一个个的凋谢,溃不成军,凑不起一桌了。
  同学们一出校门,便各奔前程。因修习的科目不同,活动的范围自异。风云际会,拖青纡紫者有之;踵武陶朱,腰缠万贯者有之;有一技之长,出人头地者有之;而座拥皋比,以至于吃不饱饿不死者亦有之。在校的时候,品学俱佳,头角峥嵘,以后未必有成就。所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确是不刊之论。不过一向为人卑鄙投机取巧之辈,以后无论如何翻云覆雨,也逃不过老同学的法眼。所以有些人回避老同学惟恐不及。
  杜工部漂泊西南的时候,叹老嗟贫,咏出“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的句子。那个“自”字好不令人惨然!好像是衮衮诸公裘马轻肥,就是不管他“一家都在秋风里”。其实同学少年这一段交谊不攀也罢。“衣敝温袍,与衣狐貉者立”,纵然不以为耻,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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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自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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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二十二岁清华学校毕业,是年夏,全班数十同学搭乘杰克孙总统号由沪出发,于九月一日抵达美国西雅图。登陆后,暂息于青年会宿舍,一大部分立即乘火车东行,只有极少数的同学留下另行候车:预备到科罗拉多泉的有王国华、赵敏恒、陈肇彰、盛斯民和我几个人。赵敏恒和我被派在一间寝室里休息。寝室里有一张大床,但是光溜溜的没有被褥,我们二人就在床上闷坐,离乡背井,心里很是酸楚。时已夜晚,寒气袭人。突然间孙清波冲入室内,大声的说:
  “我方才到街上走了一趟,我发现满街上全是黄发碧眼的人,没有一个黄脸的中国人了!”
  赵敏恒听了之后,哀从衷来,哇的一声大哭,趴在床上抽噎。孙清波回头就走。我看了赵敏恒哭的样子,也觉得有一股凄凉之感。二十几岁的人,不算是小孩子,但是初到异乡异地,那份感受是够刺激的。午夜过后,有人喊我们出发去搭火汽,在车站看见黑人车侍提着煤油灯摇摇幌幌的喊着“全都上车啊!全都上车啊!”
  车过夏安,那是怀欧明州的都会,四通八达,算是一大站。从此换车南下便直达丹佛和科罗拉多泉了。我们在国内受到过警告,在美国火车上不可到餐车上用膳,因为价钱很贵,动辄数元,最好是沿站购买零食或下车小吃。在夏安要停留很久,我们就相偕下车,遥见小馆便去推门而入。我们选了一个桌子坐下,侍者送过菜单,我们检价廉的菜色各自点了一份。在等饭的时候,偷眼看过去,见柜台后面坐着一位老者,黄脸黑发,像是中国人,又像是日本人,他不理我们,我们也不理他。
  我们刚吃过了饭,那位老者踱过来了。他从耳朵上取下半截长的一支铅笔,在一张报纸的边上写道:
  “唐人自何处来?”
  果然,他是中国人,而且他也看出我们是中国人。他一定是广东台山来的老华侨。显然他不会是国语,大概是也不肯说英语,所以开始和我们书谈。
  我接过了铅笔,写道:“自中国来。”
  他的眼睛瞪大了,而且脸上泛起一丝笑容。他继续写道:
  “来此何为?”
  我写道:“读书。”
  这下子,他眼睛瞪得更大了,他收敛起笑容,严肃的向我们翘起了他的大拇指,然后他又踱回到柜台后面他的座位上。
  我们到柜台边去付帐。他摇摇头、摆摆手,好像是不肯收费,他说了一句话好象是:“统统是唐人呀!”
  我们称谢之后刚要出门,他又喂喂的把我们喊住,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把雪茄烟,送我们每人一支。
  我回到车上,点燃了那支雪茄。在吞烟吐雾之中,我心里纳闷,这位老者为什么不收餐费?为什么奉送雪茄?大概他在夏安开个小餐馆,很久没看到中国人,很久没看到一群中国青年,更很久没看到来读书的中国青年人。我们的出现点燃了他的同胞之爱。事隔数十年,我不能忘记和我们作简短笔谈的那位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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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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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康采药名山,卖于长安市,三十余年,口不二价。这并不是说三十余年物价没有波动,这是说他三十余年没有耍过一次谎,就凭这一点怪脾气他的大名便入了后汉书的逸民列传。这并不证明买卖东西无需讲价是我们古已有之的固有道德,这只证明自古以来买卖东西就得要价还价,出了一位韩康,便是人瑞,便可以名垂青史了。韩康不但在历史上留下了佳话,在当时也是颇为著名的。一个女子向他买药,他守价不移,硬是没得少,女子大怒,说:“难道你是韩康,一个钱没得少?”韩康本欲避名,现在小女子都知道他的大名,吓得披发入山。卖东西不讲价,自古以来,是多么难得!我们还不要忘记韩康“家世著姓”,本不是商人,如果是个“逐什一之利”的,有机会能得什二什三时岂不更妙?
  从前有些店铺讲究货真价实,“言不二价”“童叟无欺”的金字招牌偶然还可以很骄傲的悬挂起来,不必大减价雇吹鼓手,主顾自然上门。这种事似乎渐渐少了。童叟根本也不见得好欺侮,而且买卖大半是流动的,无所谓主顾,不讲价还是不过瘾,不七折八扣显着买卖不和气,交易一成买者就又会觉得上当。在尔虞我诈的情形之下,讲价便成为交易的必经阶段,反正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看看谁有本事谁讨便宜。
  我买东西很少的时候能不比别人的贵。世界上有一种人,喜欢到人家里面调查物价,看看你家里有什么东西都要打听一下是用什么价钱买的,除非你在每一事物上都粘上一个纸笺标明价格,否则将不胜其罗唣。最扫兴的是,我已经把真的价钱瞒起,自欺欺人的只说了一半的价钱来搪塞他,他有时还会把头摇得像个“波浪鼓”似的,表示你上了弥天的大当!我承认,有些人是特别的善于讲价,他有政治家的脸皮,外交家的嘴巴,杀人的胆量,钓鱼的耐心,坚如铁石,韧似牛皮,所以他能压倒那待价而沽的商人。我曾虚心请教,大概归纳起来讲价的艺术不外下列诸端:
  第一,要不动声色。进得店来,看准了他没有什么你就要什么,使得他显着寒伧,先有几分惭愧。然后无精打采的道出你所真心要买的东西,伙计于气馁之余,自然欢天喜地的捧出他的货色,价钱根本不会太高。如果偶然发现一项心爱的东西,也不可失声大叫,如获异宝,必要行若无事,淡然处之,于打听许多种物价之后,随意问询及之,否则你打草惊蛇,他便奇货可居了。
  第二,要无情的批评。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你把货物捧在手里,不忙鉴赏,先求其疵缪之所在,不厌其详的批评一番,尽量的道出它的缺点。有些物事,本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嗜好不能争辩”,你这东西是红的,我偏喜欢白的,你这东西是大的,我偏喜欢小的。总之,是要把东西褒贬得一文不值缺点百出,这时候伙计的脸上也许要一块红一块白的不大好看,但是他的心里软了,价钱上自然有了商量的余地,我在委曲迁就的情形之下来买东西,你在价钱上还能不让步么?
  第三,要狠心还价。先假设,自从韩康入山之后每个商人都是说谎的。不管价钱多高,拦腰一砍。这需要一点胆量,要狠得下心,说得出口,要准备看一副嘴脸。人的脸是最容易变的,用不了加多少钱,那副愁云惨雾的苦脸立刻开霁,露出一缕春风。但这是最紧要的时候,这是耐心的比赛,谁性急谁失败,他一文一文的减,你就一文一文的加。
  第四,要有反顾的勇气。交易实在不成,只好掉头而去,也许走不了好远,他会请你回来,如果他不请你回来,你自己要有回来的勇气,不能负气,不能讲究“义不反顾,计不旋踵。”讲价到了这个地步,也就山穷水尽了。
  这一套讲价的秘诀,知易行难,所以我始终未能运用。我怕费功夫,我怕伤和气,如果我粗脖子红脸,我身体受伤,如果他粗脖子红脸,我精神上难过,我聊以解嘲的方法是记起郑板桥爱写的那四个大字:“难得糊涂”。
  淮南子明明的记载着:“东方有君子之国”,但是我在地图上却找不到。山海经里也记载着:“君子国衣冠带剑,其人好让不争。”但只有镜花缘给君子国透露了一点消息。买物的人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物的人说:“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况敝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照这样讲来,君子国交易并非言无二价,也还是要讲价的,也并非不争,也还有要费口舌唾液的。什么样的国家,才能买东西不讲价呢?我想与其讲价而为对方争利,不如讲价而为自己争利,比较的合于人类本能。
  有人传授给我在街头雇车的秘诀:街头孤另另的一辆车,车夫红光满面鼓腹而游的样子,切莫睬他,如果三五成群鸠形鹄面,你一声吆喝便会蜂涌而来,竞相延揽,车价会特别低廉。在这里我们发现人性的一面——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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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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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权初步”讲的是一般开会的法则,如果有人撰一续编,应该是讲排队。
  如果你起个大早,赶到邮局烧头炷香,柜台前即使只有你一个人,你也休想能从容办事,因为柜台里面的先生小姐忙着开柜子、取邮票文件、调整邮戳,这时候就有顾客陆续进来,说不定一位站在你左边,一位站在你右边,也许是衣冠楚楚的,也许是破衣邋遢的,总之是会把你夹在中间。夹在中间的人未必有优先权,所以三个人就挤得很紧,胳膊粗、个子大、脚跟稳的占便宜。夹在中间的人也未必轮到第二名,因为说不定又有人附在你的背上,像长臂猿似的伸出一只胳膊越过你的头部拿着钱要买邮票。人越聚越多,最后像是橄榄球赛似的挤成一团,你想钻出来也不容易。
  三人曰众,古有明训。所以三个人聚在一起就要挤成一堆。排队是洋玩艺儿,我们所谓“鱼贯而行”都是在极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所做的动作。晋书范汪传:“玄冬之月,淝汉干涸,皆当鱼贯而行,推排而进。”水不干涸谁肯循序而进,虽然鱼贯,仍不免於推排。我小时候,在北平有过一段经验,过年父亲常带我逛厂甸,进入海王村,里面有旧书铺、古玩铺、玉器摊,以及临时搭起的几个茶座儿。我父亲如入宝山,图书、古董都是他所爱好的,盘旋许久,乐此不疲,可是人潮汹涌,越聚越多。等到我们兴尽欲返的时候,大门口已经壅塞了。门口只有一个,进也是它,出也是它。而且谁也不理会应靠左边行,於是大门变成瓶颈,人人自由行动,卡成一团。也有不少人故意起哄,哪里人多往哪里挤,因为里面有的是大姑娘、小媳妇。父亲手里抱了好几包书,顾不了我。为了免於被人践踏,我由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抱着挤了出来。我从此没再去过厂甸,直到我自己长大有资格抱着我自己的孩子冲出杀进。
  中国地方大,按说用不着挤,可是挤也有挤的趣味。逛隆福寺、护国寺,若是冷清清的凄凄惨惨觅觅,那多没有味儿!不过时代变了,人几乎天天到处要像是逛庙赶集。长年挤下去实在受不了,于是排队这洋玩艺儿应运而兴。奇怪的是,这洋玩艺儿兴了这么多年,至今还没有蔚成风气。长一辈的人在人多的地方横冲直撞,孩子们当然认为这是生存技能之一。学校不能负起教导的责任,因为教师就有许多是不守秩序的好手。法律无排队之明文规定,警察管不了这么多。
  大家自由活动,也能活下去。
  不要以为不守秩序、不排队是我们民族性,生活习惯是可以改的。抗战胜利后我回到北平,家人告诉我许多敌伪横行霸道的事迹,其中之一是在前门火车站票房前面常有一名日本警察手持竹鞭来回巡视,遇到不排队就抢先买票的人,就一声不响高高举起竹鞭飕的一声着着实实的抽在他的背上。挨了一鞭之后,他一声不响的排在队尾了。前门车站的秩序从此改良许多。我对此事的感想很复杂。不排队的人是应该挨一鞭子,只是不应该由日本人来执行。拿着鞭子打我们的人,我真想抽他十鞭子!但是,我们自己人就没有人肯对不排队的人下那个毒手!好像是基于同胞爱,开始是劝,继而还是劝,不听劝也就算了,大家不伤和气。谁也不肯扬起鞭子去取缔,腆颜说是“于法无据”。一条街定为单行道、一个路口不准向左转,又何所据?法是人定的,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便应该有什么样的法。
  洋人排队另有一套,他们是不拘什么地方都要排队。邮局、银行、剧院无论矣,就是到餐厅进膳,也常要排队听候指引一一入座。人多了要排队,两三个人也要排队。有一次要吃皮萨饼,看门口队伍很长,只好另觅食处。为了看古物展览,我参加过一次两千人左右的长龙,我到场的时候才有千把人,顺着龙头往下走,拐弯抹角,走了半天才找到龙尾,立定脚跟,不久回头一看,龙尾又不知伸展得何处去了。我仔细观察发现了一个秘密:洋人排队,浪费空间,他们排队占用一里,由我们来排队大概半里就足够。因为他们每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通常保持相当距离,没有肌肤之亲,也没有摩肩接踵之事。我们排队就亲热得多,紧迫钉人,惟恐脱节,前面人的胳膊肘会戳你的肋骨,后面人喷出的热气会轻拂你的脖梗。其缘故之一,大概是我们的人丁太旺而场地太窄。以我们的超级市场而论,实在不够超级,往往近于迷你,遇上八折的日子,付款处的长龙摆到货架里面去,行不得也。洋人的税捐处很会优待主顾,设备充分,偶然有七八个人排队,排得松松的,龙头走到柜台也有五步六步之遥。办起事来无左右受夹之烦,也无后顾催迫之感,从从容容,可以减少纳税人胸中许多戾气。
  我们是礼义之邦,君子无所争,从来没有鼓励人争先恐后之说。很多地方我们都讲究揖让,尤其是几个朋友走出门口的时候,常不免于拉拉扯扯礼让了半天,其实鱼贯而行也就够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到了陌生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便不肯排队,而一定要奋不顾身。
  我小时候只知道上兵操时才排队。曾路过大栅栏同仁堂,柜台占两间门面,顾客经常是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多半是仰慕同仁堂丸散膏丹的大名而来办货的乡巴佬。他们不知排队犹可说也。奈何数十年后,工业已经起飞,都市中人还不懂得这生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项目?难道真需要那一条鞭子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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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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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发不是一件愉快事。让牙医拔过牙的人,望见理发的那张椅子就会怵怵不安,两种椅子很有点相像。我们并不希望理发店的椅子都是檀木螺钿,或是路易十四式,但至少不应该那样的丑,方不方圆不圆的,死橛橛硬帮帮的,使你感觉到坐上去就要受人割宰的样子。门口担挑的剃头挑儿,更吓人,竖着的一根小小的旗杆,那原是为挂人头的。
  但是理发是一种必不可免的麻烦。“君子整其衣冠,尊其瞻视,何必蓬头垢面,然后为贤?”理发亦是观瞻所系。印度锡克族,向来是不剪发不剃须的,那是“受诸父母不敢毁伤”的意思,所以一个个的都是满头满脸毛毵毵的,滔滔皆是,不以为怪。在我们的社会里,就不行了,如果你蓬鬙着头发,就会有人疑心你是在丁忧,或是才从监狱里出来。髭须是更讨厌的东西,如果蓄留起来,七根朝上八根朝下都没有关系,嘴上有毛受人尊敬,如果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块青皮,也行,也受人尊敬,惟独不长不短的三两分长的髭须,如鬃鬣,如刺猬,如刈后的稻杆,看起来令人不敢亲近,鲁智深“腮边新剃暴长短须戗戗的好惨濑人”,所以人先有五分怕他。钟馗须髯如戟,是一副啖鬼之相。我们既不想吓人,又不欲啖鬼,而且不敢不以君子自勉,如何能不常到理发店去?
  理发匠并没有令人应该不敬重的地方,和刽子手屠户同样的是一种为人群服务的职业,而且理发匠特别显得高尚,那一身西装便可以说是高等华人的标帜。如果你交一个刽子手朋友,他一见到你就会相度你的脖颈,何处下刀相宜,这是他的职业使然。理发匠俟你坐定之后,便伸胳膊挽袖相度你那一脑袋的毛发,对于毛发所依附的人并无兴趣。一块白绸布往你身上一罩,不见得是新洗的,往往是斑斑点点的如虎皮宣。随后是一根布条在咽喉处一勒。当然不会致命,不过箍得也就够紧,如果是自己的颈子大概舍不得用那样大的力。头发是以剪为原则,但是附带着生薅硬拔的却也不免,最适当的抗议是对着那面镜子狞眉皱眼的做个鬼脸,而且希望他能看见。人的头生在颈上,本来是可以相当的旋转自如的,但是也有几个角度是不大方便的,理发匠似乎不大顾虑到这一点,他总觉得你的脑袋的姿势不对,把你的头扳过来扭过去,以求适合他的刀剪。我疑心理发匠许都是孔武有力的,不然腕臂间怎有那样大的力气?
  椅子前面竖起的一面大镜子是颇有道理的,倒不是为了可以显影自怜,其妙在可以知道理发匠是在怎样收拾你的脑袋,人对于自己的脑袋没有不关心的。戴眼镜的朋友摘下眼镜,一片模糊,所见亦属有限。尤其是在刀剪晃动之际,呆坐如僵尸,轻易不敢动弹,对于左右坐着的邻坐无从瞻仰,是一憾事。左边客人在挺着身子刮脸,声如割草,你以为必是一个大汉,其实未必然,也许是个女客;右边客人在喷香水擦雪花,你以为必是佳丽,其实亦未必然,也许是个男子。所以不看也罢,看了怪不舒服。最好是废然枯坐。
  其中比较最愉快的一段经验是洗头。浓厚的肥皂汁滴在头上,如醍醐灌顶,用十指在头上搔抓,虽然不是麻姑,却也手似鸟爪。令人着急的是头皮已然搔得清痛,而东南角上一块最痒的地方始终不会搔到。用水冲洗的时候,难免不泛滥入耳,但念平夙盥洗大概是以脸上本部为限,边远陬隅辄弗能届,如今痛加涤荡,亦是难得的盛举。电器吹风,却不好受,时而凉风习习,时而夹上一股热流,热不可当,好像是一种刑罚。
  最令人难堪的是刮脸。一把大刀锋利无比,在你的喉头上眼皮上耳边上,滑来滑去,你只能瞑目屏息,捏一把汗。RobertLynd写过一篇《关于刮脸的讲道》,他说:“当剃刀触到我的脸上,我不免有这样的念头:‘假使理发匠忽然疯狂了呢?’很幸运的,理发匠从未发疯狂过,但我遭遇过别种差不多的危险。例如,有一个矮小的法国理发匠在雷雨中给我刮脸,电光一闪,他就跳得好老高。还有一个喝醉了的理发匠,拿着剃刀找我的脸,像个醉汉的样子伸手去一摸却扑了个空。最后把剃刀落在我的脸上了,他却靠在那里镇定一下,靠得太重了些,居然把我的下颊右方刮下了一块胡须,刀还在我的皮上,我连抗议一声都不敢。就是小声说一句,我觉得,都会使他丧胆而失去平衡,我的颈静脉也许要在他不知不觉间被他割断,后来剃刀暂时离开我的脸了,大概就是法国人所谓Reculerpourmieuxsaurer(退回去以便再向前扑)我趁势立刻用梦魇的声音叫起来,‘别刮了,别刮了,够了,谢谢你’……”  这样的怕人的经验并不多有。不过任何人都要心悸,如果在刮脸时想起相声里的那段笑话,据说理发匠学徒的时候是用一个带茸毛的冬瓜来做试验的,有事走开的时候便把刀向瓜上一剁,后来出师服务,常常错认人头仍是那个冬瓜。刮脸的危险还在其次,最可恶的是他在刮后用手毫无忌惮的在你脸上摸,摸完之后你还得给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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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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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愿意怎样签他的名字,是纯属于他个人的事,他有充分自由,没有人能干涉他。不过也有一个起码的条件,他签字必须能令人认识,否则签字可能失去了意义,甚且带来不必要的烦扰。有一次,一个学校考试放榜前夕,因为弥封编号的关系,必须核对报名表以取得真实姓名,不料有一位考生在报名上的签字如龙飞凤舞,又如春蚓秋蛇,又似鬼画符,非籀非篆,非行非草,大家传观,各作了不同的鉴定。有人说这样的考生必非善类,不取也罢。有人惜才,因为他考试的成绩很好。扰攘了半晌,有人出了高招,轻轻的揭下他的照片,看看照片背面的签字式是否可资比较。这一招,果然有分教,约略的看出了这位匠心独运的考生真实姓名。对于他的书法,大家都摇头。我没有追踪调查该生日后是否成了一位新潮派的画家或现代派的诗人。
  支票上的签字可以任意勾画,而且无妨故出奇招,令人无从辨识,甚至像是一团乱麻,漆黑一团亦无不可,总之是要令人难以模仿。不过每次签字必须一致,涂鸦也好,黑猪也好,那猪那鸦必须永远是一个模式。在其他的场合就怕不能这样自由。有不相识的人写信给我,信的本身显示他很正常,但是他的正常没有维持到底,他的姓名我无法辨识,而信又有作覆的必要,我无可奈何只好把他的签字式剪下来贴在复信的信封上,是否可以寄达我就不知道了。这位先生可能有一种误会,以为他的签字是任何读书识字的人所应该一看就懂的。
  我们中国的字,由仓颉起,而甲骨、而钟鼎、而篆、而籀、而行、而草、而楷,变化多端,但是那变化是经过演化而约定俗成的。即使是草书,其中也有一定的标准写法,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潦草的任意大笔一挥。所以有所谓“标准草书”,草书也自有其一定的写法。从前小学颇重写字一课,有些教师指定学生临写草书千字文,现在没有人肯干这种傻事了。翻看任何红白喜事的签到簿,其中总会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签字式。有些画家完成巨构之后签名如画押。八大山人的签字式很怪,有人说是略似“哭之笑之”,寓有隐痛。画不如八大者不得援例。
  签字式最足以代表一个人的性格。王羲之的签字有几十种样式,万变不离其宗,一律的圆熟隽俏。看他的署名,不论是在笺头或是柬尾,一副翩翩的风致跃然纸上。他写的“之”字变化多端,都是摇曳生姿。世之学逸少书者多矣,没人能得其精髓,非太肥即太瘦,非太松即太紧,羲之二字即模仿不得。
  有人沾染西俗,遇到新闻人物辄一拥而上,手持小簿,或临时撕扯的零张片楮,请求签名留念。其实那签字之后,下落多半不明,徒滋纷扰而已。我记得有一年,某省考试公费留学,某生成绩不恶,最后口试,他应答之后一时兴起,从衣袋里抽出小簿,请考试委员一一签名留念,主考者勃然大怒,予以斥退,遂至名落孙山。
  雁塔题名好像是雅事,其实俗陋可哂。雁塔上题名者不仅是新进士,僧道庶士亦杂列其间。流风遗韵到今未已,凡属名胜,几乎到处都有某某到此一游的题记,甚至于用刀雕刻以期芳名垂诸久远。三代以下惟恐其不好名,不过名亦有善恶之别。我记得某家围墙新敷水泥,路过行人中不知哪一位逸兴遄飞,拾起一块石头或木棍之类,趁水泥湿软未干,以遒劲的笔法大书“王××”三个字。事隔二十馀年,其题名犹未漫漶,可惜他的大名实在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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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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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住的这一个古老的城里,乞丐这一种光荣的职业似乎也式微了。从前街头巷尾总点缀着一群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家伙,缩头缩脑的挤在人家房檐底下晒太阳,捉虱子,打瞌睡,啜冷粥,偶尔也有些个能挺起腰板,露出笑容,老远的就打躬请安,满嘴的吉祥话,追着洋车能跑上一里半里,喘的像只风箱。还有些扯着哑嗓穿行街巷大声的哀号,像是担贩的吆喝。这些人现在都到那里去了?
  据说,残羹剩饭的来源现在不甚畅了,大概是剩下来的鸡毛蒜皮和一些汤汤水水的东西都被留着自己度命了,家里的一个大坑还填不满,怎能把馀沥去滋润别人!一个人单靠喝西北风是维持不了多久的。追车乞讨么?车子都渐渐现代化,在沥青路上风驰电掣,飞毛腿也追不上。汽车停住,砰的一声,只见一套新衣服走了出来,若是一个乞丐赶上前去,伸出胳膊,手心朝上,他能得到什么?给他一张大票,他找得开么?沿街托钵,呼天抢地也没有用。人都穷了,心都硬了,耳都聋了。偌大的城市已经养不起这种近于奢侈的职业。不过,乞丐尚未绝种,在靠近城根的大垃圾山上,还有不少同志在那里发掘宝藏,埋头苦干,手脚并用,一片喧逐。他们并不扰乱治安,也不侵犯产权,但是,说老实话,这群乞丐,无益税收,有碍市容,所以难免不像捕捉野犬那样的被捉了去。饿死的饿死,老成凋谢,继起无人,于是乞丐一业逐渐衰微。
  在乞丐的艺术还很发达的时候,有一个乞讨的妇人给我很深的印象。她的巡回的区域是在我们学校左近。她很知道争取青年,专以学生为对象。她看见一个学生远远的过来,她便在路旁立定,等到走近,便大喊一声“敬礼”,举手、注视、一切如仪。她不喊“爷爷”“奶奶”,她喊“校长”,她大概知道新的升官图上的晋升的层次。随后是她的申诉,其中主要的一点是她的一个老母,年纪是八十。她继续乞讨了五六年,老母还是八十。她很机警,她追随几步之后,若是觉得话不投机,她的申诉便戛然而止,不像某些文章那样罗嗦。她若是得到一个铜板,她的申诉也戛然而止,像是先生听到下课铃声一般。这个人如果还活着,我相信她一定能编出更合时代潮流的一套新词。
  我说乞丐是一种光荣的职业,并不含有鼓励懒惰的意思。乞丐并不是不劳而获的人,你看他晒得黧黑干瘦,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何曾安逸。而且他取不伤廉,勉强维持他的灵魂与肉体不至涣散而已。他的乞食的手段不外两种:一是引人怜,一是讨人厌。他满口“祖宗”“奶奶”的乱叫,听者一旦发生错觉,自己的孝子贤孙居然沦落到这地步,恻隐之心就会油然而起。他若是背有瞎眼的老妈在你背后亦步亦趋,或是把畸形的腿露出来给你看,或是带着一窝的孩子环绕着你叫唤,或是在一块硬砖上稽颡在额上撞出一个大包,或是用一根草棍支着那有眼无珠的眼皮,或是像一个“人彘”似的就地擦着,或者申说遭遇,比“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还要来得凄怆,那么你那磨得帮硬的心肠也许要露出一丝的怜悯。怜悯不能动人,他还有一套讨厌的办法。他满脸的鼻涕眼泪,你越厌烦,他挨得越近,看看随时都会贴上去的样子,这时你便会情愿出钱打发他走开,像捐款做一桩卫生事业一般。不管是引人怜或是讨人厌,不过只是略施狡狯,无伤大雅。他不会伤人,他不会犯法;从没有一个人想伤害一个乞丐,他的那一把骨头,不足以当尊臂,从没有一种法律要惩治乞丐,乞丐不肯触犯任何法律所以才成为乞丐。乞丐对社会无益,至少也是并无大害,顶多是有一点有碍观瞻,如有外人参观,稍稍避一下也就罢了。有人以为乞丐是社会的寄生虫,话并不错,不过在寄生虫这一门里,白胖的多得是,一时怕数不到他罢?
  从没有听说过什么人与乞丐为友,因而亦流于乞丐。乞丐永远是被认为现世报的活标本。他的存在饶有教育意义。无论交友多么泛的人,交不到乞丐,乞丐自成为一个阶级,真正的无产阶级,(除了那只沙锅。)乞丐是人群外的一种人。他的生活之最优越处是自由;鹑衣百结,无拘无束,街头流浪,无签到请假之烦,只求免于冻馁,富贵于我如浮云。所以俗语说:“三年要饭,给知县都不干。”乞丐也有他的穷乐。我曾像一群乞丐享用一只“花子鸡”的景况,我相信那必是一种极纯洁的快乐。Charles Lamb对于乞丐有这样的赞颂:“褴褛的衣衫,是贫穷的罪过,却是乞丐的袍褂,他的职业的优美的标识,他的财产,他的礼服,他公然出现于公共场所的服装。他永远不会过时,永远不追在时髦后面。他无须穿着宫廷的丧服。他什么颜色都穿。什么也不怕。他的服装比桂格教派的人经过的变化还少。他是宇宙间唯一可以不拘外表的人。世间的变化与他无干。只有他屹然不动。股票与地产的价格不影响他。农业的或商业的繁荣也与他无涉,最多不过是给他换一批施主。他不必担心有人找他做保。没有人肯过问他的宗教或政治倾向。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由人。”话虽如此,谁不到山穷水尽谁也不肯做这样的自由人。只有一向做神仙的,如李铁拐和济公之类,游戏人间的时候,才肯短期的化身为一个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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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下来就是穷的,除了带来一口奶之外,赤条条的,一无所有,谁手里也没有握着两个钱。在稍稍长大一点,阶级渐渐显露,有的是金枝玉叶,有的是“杂和面口袋”。但是就大体而论,还是泥巴里打滚袖口上抹鼻涕的居多。儿童玩具本是少得可怜,而大概其中总还免不了一具“扑满”,瓦做的,像是陶器时代的出品,大的小的挂绿釉的都有,间或也有形如保险箱,有铁制的,这种玩具的用意就是警告孩子们,有钱要积蓄起来,免得在饥荒的时候受穷,穷的阴影在这时候就已罩住了我们!好容易过年赚来几块压岁钱,都被骗弄丢在里面了,丢进去就后悔,想从缝里倒出来是万难,用小刀拨也是枉然。积蓄是稍微有一点,穷还是穷。而且事实证明,凡是积在扑满里的钱,除了自己早早下手摔破的以外,大概后来就不知怎样就没有了,很少能在日后发生什么救苦救难的功效。等到再稍稍长大一点,用钱的欲望更大,看见什么都要流涎,手里偏偏是空空如也,那时候真想来一个十月革命。就是富家子也是一样,尽管是绮襦绔袴,他还是恨继承开始太晚。这时候他最感觉穷,虽然他还没认识穷。人在成年之后,开始面对着糊口问题,不但糊自己的口,还要糊附属人员的口,如果脸皮欠厚心地欠薄。再加上祖上是“忠厚传家诗书继世”的话,他这一生就休想能离开穷的掌握,人的一生,就是和穷挣扎的历史。和穷挣扎一生,无论胜利或失败,都是惨。能不和穷挣扎,或于挣扎之余还有点闲工夫做些别的事,那人是有福了。
  所谓穷,也是比较而言。有人天天喊穷,不是今天透支,就是明天举债,数目大得都惊人,然后指着身上衣服的一块补绽或是皮鞋上的一条小小裂缝做为他穷的铁证。这是寓阔于穷,文章中的反衬法。也有人量入为出,温饱无虞,可是又担心他的孩子将来自费留学的经费没有着落,于是于自我麻醉中陷入于穷的心理状态。若是西装裤的后方越磨越薄,由薄而破,由破而织,由织而补上一大块布,细针密缝,老远的看上去像是一个圆圆的箭靶,(说也奇怪,人穷是先从裤子破起!)那么,这个人可是真有些近于穷了。但是也不然,穷无止境。“大雪纷纷落,我往柴火垛,看你们穷人怎么过!”穷人眼里还有更穷的人。
  穷也有好处。在优裕环境里生活着的人,外加的装饰与铺排太多,可以把他的本来面目掩没无遗,不但别人认不清他真的面目,往往对他发生误会(多半往好的方面误会)就是自己也容易忘记自己是谁。穷人则不然,他的褴褛的衣裳等于是开着许多窗户,可以令人窥见他的内容,他的荜门蓬户,尽管是穷气冒三尺,却容易令人发见里面有一个人。人越穷,越靠他本身的成色,其中毫无夹带藏掖。人穷还可落个清闲,既少“车马驻江千”,更不会有人来求谋事,讣闻请笺都不会常常上门,他的时间是他自己的。穷人的心是赤裸的,和别的穷人之间没有隔阂,所以穷人才最慷慨。金错囊中所余无几,买房置地都不够,反正是吃不饱饿不死,落得来个爽快,求片刻的快意。此之谓“穷大手”。我们看见过富家弟兄析产的时候把一张八仙桌子劈开成两半,不曾看见两个穷人抢食半盂残羹剩饭。
  穷时受人白眼是件常事,狗不也是专爱对着鹑衣百结的人汪汪吗?人穷则颈易缩,肩易耸,头易垂,须发许是特别长得快,擦着墙边逡巡而过,不是贼也像是贼。以这种姿态出现,到处受窘。所以人穷则往往自然的有一种抵抗力出现,是名曰:酸。穷一经酸化,便不复是怕见人的东西。别看我衣履不整,我本来不以衣履见长!人和衣服架子本来是应该有分别的。别看我囊中羞涩,我有所不取;别看我落魄无聊,我有所不为,这样一想,一股浩然之气火辣辣的从丹田升起,腰板自然挺直,胸膛自然凸出,裴褒啸傲,无往不宜。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一块茅厕砖——臭而且硬,可是,人穷而不志短者以此,布衣之士而可以傲王侯者亦以此,所以穷酸亦不可厚非,他不得不如此。穷若没有酸支持着,它不能持久。
  扬雄有逐贫之赋,韩愈有送穷之文,理直气壮的要与贫穷绝缘,反倒被穷鬼说服,改容谢过肃之上座,这也是酸极一种变化。贫而能逐,穷而能送,何乐而不为?逐也逐不掉,送也送不走,只好硬着头皮甘与穷鬼为伍。穷不是罪过,但也究竟不是美德,值不得夸耀,更不足以傲人。典型的穷人该是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不改其乐当然是很好,箪食瓢饮究竟不大好,营养不足,所以颜回活到三十二岁短命死矣。孔子所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譬喻则可,当真如此就嫌其不大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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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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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没有洗过澡!生下来第三天,就有“洗儿会”,热腾腾的一盆香汤,还有果子采钱,亲朋围绕着看你洗澡。“洗三”的滋味如何,没有人能够记得。被杨贵妃用锦绣大襁褓裹起来的安禄山也许能体会一点点“洗三”的滋味,不过我想当时禄儿必定别有心事在。
  稍为长大一点,被母亲按在盆里洗澡永远是终身不忘的经验。越怕肥皂水流进眼里,肥皂水越爱往眼角里钻。胳肢窝怕痒,两肋也怕痒,脖子底下尤其怕痒,如果咯咯大笑把身子弄成扭股糖似的,就会顺手一巴掌没头没脸的拍了下来,有时候还真有一点痛。
  成年之后,应该知道澡雪垢滓乃人生一乐,但亦不尽然。我读中学的时候,学校有洗澡的设备,虽是因陋就简,冷热水却甚充分。但是学校仍须严格规定,至少每三天必须洗澡一次。这规定比起汉律“吏五日得一休沐”意义大不相同。五日一休沐,是放假一天,沐不沐还不是在你自己。学校规定三日一洗澡是强迫性的,而且还有惩罚的办法,洗澡室备有签到簿,三次不洗澡者公布名单,仍不悛悔者则指定时间派员监视强制执行。以我所知,不洗澡而签名者大有人在,俨如伪造文书;从未见有名单公布,更未见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袒裼裸袒,法令徒成具文。
  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把洗澡当做一件大事的。自古就有沐浴而朝,齐戒沐浴以祀上帝的说法。曾点的生平快事是“浴于沂”。唯因其为大事,似乎未能视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到了唐朝,还有人“居丧毁慕,三年不澡沐”。晋朝的王猛扪虱而谈,更是经常不洗澡的明证。白居易诗“今朝一澡濯,衰瘦颇有馀”,洗一回澡居然有诗以纪之的价值。
  旧式人家,尽管是深宅大院,很少有特辟浴室的。一只大木盆,能蹲踞其中,把浴汤泼溅满地,便可以称心如意了。在北平,街上有的是“金鸡未唱汤先热,红日东升客满堂”的澡堂,也有所谓高级一些的如“西昇平”,但是很多人都不敢问津,倒不一定是如米芾之“好洁成癖至不与人同巾器”,也不是怕进去被人偷走了裤子,实在是因为医药费用太大。“早晨皮包水,晚上水包皮”,怕的是水不仅包皮,还可能有点什么东西进入皮里面去。明知道有些城市的澡堂里面可以搓澡,敲背,捏足,修脚,理发,吃东西,高枕而眠,甚而至于不仅是高枕而眠,一律都非常方便,有些胆小的人还是望望然去之,宁可回到家里去蹲踞在那一只大木盆里将就将就。近代的家庭洗澡间当然是令人称便,可惜颇有“西化”之嫌,非我国之所固有。不过我们也无需过于自馁,西洋人之早雨浴晚雨浴一天淴洗两回,也只是很晚近的事。罗马皇帝喀拉凯拉之广造宏丽的公共浴室容纳一万六千人同时入浴,那只是历史上的美谈。那些浴室早已由于蛮人入侵而沦为废墟,早期基督教的禁欲趋向又把沐浴的美德破坏无遗。在中古期间的僧侣是不大注意他们的肉体上的清洁的。“与其澡于水,宁澡于德”(传玄澡盘铭)大概是他们所信奉的道理。欧洲近代的修女学校还留有一些中古遗风,女生们隔两个星期才能洗澡一次,而且在洗的时候还要携带一件长达膝部以下的长袍作为浴衣,脱衣服的时候还有一套特殊技术,不可使自己看到自己的身体!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之“星期六晚的洗澡”是一般人民经常有的生活项目之一。平常的日子大概都是“不宜沐浴”。
  我国的佛教僧侣也有关于沐浴的规定,请看“百丈清规,六”:“展浴袱取出浴具于一边,解上衣,未卸直裰,先脱下面裙裳,以脚布围身,方可系浴裙,将裩裤卷摺纳袱内”。虽未明言隔多久洗一次,看那脱衣层次规定之严,其用心与中古基督教会殆异趣同工。
  在某些情形之下裸体运动是有其必要的,洗澡即其一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在一个适当的地方,即使于洗濯之馀观赏一下原来属于自己的肉体,亦无伤大雅。若说赤身裸体便是邪恶,那么衣冠禽兽又好在哪里?
  礼(儒行云):“儒有澡身而浴德”。我看人的身与心应该都保持清洁,而且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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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每天睡眠八小时,便占去一天的三分之一,一生之中三分之一的时间于“一枕黑甜”之中度过,睡不能不算是人生一件大事。可是人在筋骨疲劳之后,眼皮一垂,枕中自有乾坤,其事乃如食色一般的自然,好像是不需措意。
  豪杰之士有“闻午夜荒鸡起舞”者,说起来令人神往,但是五代时之陈希夷,居然隐于睡,据说“小则亘月,大则几年,方一觉,”没有人疑其为有睡病,而且传为美谈。这样的大量睡眠,非常人之所能。我们的传统的看法,大抵是不鼓励人多睡觉。昼寝的人早已被孔老夫子斥为不可造就。使得我们居住在亚热带的人午后小憩(西班牙人所谓Siesta)时内心不免惭愧。后汉时有一位边孝先,也是为了睡觉受他的弟子们的嘲笑,“边孝先,腹便便,懒读书,但欲眠”。佛说在家戒法,特别指出“贪睡眠乐”为“精进波罗密”之一障。大盖倒头便睡,等着太阳晒屁股,其事甚易,而掀起被衾,跳出软暖,至少在肉体上作“顶天立地”状,其事较难。
  其实睡眠还是需要适量。我看倒是睡眠不足为害较大。“睡眠是自然的第二道菜”:亦即最丰盛的主菜之谓。多少身心的疲惫都在一阵“装死”之中涤除净尽。车祸的发生时常因为驾车的人在打瞌睡。衙门机构一些人员之一张铁青的脸,傲气凌人,也往往是由于睡眠不足,头昏脑涨,一肚皮的怨气无处发泄,如何能在脸上绽出人类所特有的笑容?至于在高位者,他们的睡眠更为重要,一夜失眠,不知要造成多少纰漏。
  睡眠是自然的安排,而我们往往不能享受。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闻名的杨震,我想他睡觉没有困难,至少不会失眠,因为他光明磊落。心有恐惧,心有挂痴,心有忮求,倒下去只好展转反侧,人尚未死而已先不能瞑目。庄子所谓“至人无梦”,楞严经所谓“梦想消灭,寝寤恒一”,都是说心里本来平安,睡时也自然踏实。劳苦分子,生活简单,日入而息,日出而作,不容易失眠。听说有许多治疗失眠的偏方,或教人计算数目字,或教人想像中描绘人体轮廓,其用意无非是要人收敛他的颠倒妄想,忘怀一切,但不知有多少实效,愈失眠愈焦急,愈焦急愈失眠,恶性循环,只好瞪着大眼睛,不觉东方之既白。
  睡眠不能无床。古人席地而坐卧,我由“榻榻米”体验之,觉得不是滋味。后来北方的土坑砖坑,即较胜一筹。近代之床,实为一大进步。床宜大,不宜小。今之所谓双人床,阔不过四五尺,仅足供单人翻覆,还说什么“被底鸳鸯”?莎士比亚《第十二夜》提到一张大床,英国Ware地方某旅舍有大床,七尺六寸高,十尺九寸长,十尺九寸阔,雕刻甚工,可睡十二人云。尺寸足够大了,但是睡上一打,其去沙丁鱼也几希,并不令人羡慕。讲到规模,还是要推我们上国的衣冠文物。我家在北平即藏有一旧床,杭州制,竹篾为绷,宽九尺余,深六尺余,床架高八尺,三面隔扇,下面左右床柜,俨然一间小屋,最可人处是床里横放架板一条,图书,盖碗,桌灯,四乾四鲜,均可陈列其上,助我枕上之功。洋人的弹簧床,睡上去如落在棉花堆里,冬日犹可,夏日燠不可当,而且洋人的那种铺被的方法,将身体放在两层被单之间,把毯子裹在床垫之上,一翻身肩膀透风,一伸腿脚趾戳被,并不舒服。佛家的八戒,其中之一是“不坐高广大床”,和我的理想正好相反,我至今还想念我老家里的那张高广大床。
  睡觉的姿态人各不同,亦无长久保持“睡如弓”的姿态之可能与必要。王右军那样的东床坦腹,不失为潇洒。即使佝偻着,如死蚯蚓,匍匐着,如癞虾蟆,也不干谁底事。北方有些地方的人士,无论严寒酷暑,入睡时必脱得一丝不挂,在被窝之内实行天体运劲,亦无伤风化。唯有鼾声雷鸣,最使不得。宋张端义《贵耳集》载一条奇闻:“刘垂范往见羽士寇朝,其徒告以睡。刘坐寝外闻鼻鼾之声,雄美可听,曰:寇先生睡有乐,乃华胥调。”所谓“华胥调”见陈希夷故事,据“仙佛奇踪”,“脉搏居华山,有一客过访,适值其睡,旁有一异人,听其息声,以墨笔记之。客怪而问之,其人曰:‘此先生华胥调混沌谱也。’华胥氏之国不曾游过,华胥调当然亦无欣赏,若以鼾声而论,我所能辨识出来的谱调顶多是近于爵士新声,其中可能真有一雄美可听”者。不过睡还是以不奏乐为宜。
  睡也可以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在这个世界活得不耐烦而又不肯自行退休的人,大可以掉头而去,高枕而眠,或竟曲肱而枕,眼前一黑,看不惯的事和看不入眼的人都可以暂时撇在一边,像驼鸟一般,眼不见为净。明陈继儒“珍珠船”记载着:“徐光溥为相,喜论事,大为李旻等所嫉,光溥后不言,每聚议,但假寐而已,时号睡相。”一个做到首相地位的人,开会不说话,一味假寐,真是懂得明哲保身之道,比危行言逊还要更进一步。这种功夫现代似乎尚未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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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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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吃五谷杂粮,就要排泄。渣滓不去,清虚不来。家庭也是一样,有了开门七件事,就要产生垃圾。看一堆垃圾的体积之大小,品质之精粗,就可以约略看出其阶级门第,是缙绅人家还是暴发户,是书香人家还是买卖人,是忠厚人家还是假洋鬼子。吞纳什么样的东西,不免即有什么样的排泄物。
  如何处理垃圾,是一个问题。最简便的方法是把大门打开,四顾无人,把一筐垃圾往街上一丢,然后把大门关起,眼不见心不烦。垃圾在黄尘滚滚之中随风而去,不干我事。真有人把烧过的带窟窿的煤球平平正正的摆在路上,他的理由是等车过来就会辗碎,正好填上路面的坑洼,像这样好心肠的人到处皆有。事实上每一个墙角,每一块空地,都有人善加利用倾倒垃圾。多少人在此随意便溺,难道不可以丢些垃圾?行路人等有时也帮着生产垃圾,一堆堆的甘蔗渣,一条条的西瓜皮,一块块的橘子皮,随手抛来,潇洒自如。可怜老牛拉车,路上遗矢,尚有人随后产除,而这些路上行人食用水果反倒没有人跟着打扫!
  我的住处附近有一条小河,也可以说是臭水沟,据说是什么圳的一个支流,当年小桥流水,清可见底,可以游泳其中,年久失修,渐渐壅淤,水流愈来愈窄而且表面上常漂着五彩的浮渣。这是一个大好的倾倒垃圾之处,邻近人家焉有不知之理。于是穿着条纹睡衣的主妇清早端着便壶往河里倾注,蓬头跣足的下女提着畚箕往河里倒土,还有仪表堂堂的先生往里面倒字纸篓,多少信笺信封都缓缓的漂流而去,那位先生顾而乐之。手面最大的要算是修缮房屋的人家把大批的灰泥砖瓦向河边倒,形成了河埔新生地。有时还从上流漂来一只木板鞋,半个烂文旦,死猫死狗死猪涨得鼓溜溜的!不知是受了哪一位大人先生的恩典,这一条臭水沟被改为地下水道,上面铺了柏油路,从此这条水沟不复发生承受垃圾的作用,使得附近居民多么不便!
  在较为高度开发的区域,家门口多置垃圾箱。在应该有两个石狮子或上马磴的地方站立着一个四四方方的乌灰色的水泥箱子,那样子也够腌臜的。这箱子有门有盖,设想周到,可是不久就会门盖全飞,里面的宝藏全部公开展览。不设垃圾箱的左右高邻大抵也都不分彼此惠然肯来,把一个垃圾箱经常弄得脑满肠肥。结果是谁安设垃圾箱,谁家门口臭气四溢。箱子虽说是钢骨水泥做的,经汽车三撞五撞,也就由酥而裂而破而碎而垮。
  有人独出心裁,在墙根上留上一窦穴,装以铁门,门上加锁,墙里面砌垃圾箱,独家专用,谢绝来宾。但是亦不可乐观,不久那锁先被人取走,随后门上的扣环也不见了,终于是门户洞开,左右高邻仍然是以邻为壑。
  对垃圾最感兴趣的是拾烂货的人。这一行夙兴夜寐,满辛苦的,每一堆垃圾都要加上一番爬梳的功夫,看有没有可以抢救出来的物资。人弃我取,而且取不伤廉。但是在那一爬一梳之下,原状不可恢复,堆变成了摊,狼藉满地,惨不忍睹。家门以内尽管保持清洁,家门以外不堪闻问。
  世界上有许多问题永久无法解决,垃圾可能是其中之一,闻说有些国家有火化垃圾的设备,或使用化学品蚀化垃圾于无形,听来都像是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看了门口的垃圾,常常想到朝野上下异口同声的所谓起飞,所谓进步,天下物无全美,留下一点缺陷,以为异日起飞进步的张本不亦甚善?同时我又想,难以处理的岂只是门前的垃圾、社会上各阶层的垃圾滔滔皆是,又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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痰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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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许多从前常见的东西,现在难得一见,痰盂即是其中之一。也许是我所见不广,似乎别国现在已无此种器皿。这一项我国固有文物,于今也式微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每间房屋至少要有痰盂一具。尤其是,两把太师椅中间夹着一个小茶几,几前必有一个痰盂。其形状大抵颇似故宫博物院所藏宋瓷汝窯青奉华尊。分三个阶段,上段是敞开的撇口,中段是容痰的腹部,圆圆凸凸的,下段是支座。大小不一,顶大的痰盂高达二尺,腹部直径在一尺开外,小一点的西瓜都可以放进去。也有两层的,腹部着地,没有支座。更简陋的是浅浅的一个盆子就地擦,上面加一个中间陷带孔的盖子。瓷的当然最好,一般用的是搪瓷货。每天早晨清理房屋,倒痰盂是第一桩事。因为其中不仅有痰,举凡烟蒂、茶根、漱口水、果皮、瓜子皮、纸屑,都兼容并蓄,甚至有时也权充老幼咸宜的卫生设备。痰盂是比较小型的垃圾桶,每屋一具,多方便!有人还嫌不够方便,另备一种可以捧的小型痰盂,考究的是景泰蓝制的,普及的是锡制的,圆腹平底而细颈撇口,放在枕边座右,无倾覆之虞,‘有随侍之效。  我们中国人的体格好像是异于洋人,痰特多。洋人不是不吐痰,因为洋人也有气管与支气管,其中黏膜也难免有分泌物,其名亦为痰,他们有了痰之后也会吐了出来,难道都咳到了口中再从食管里咽下去?不过他们没有普设的痰盂,痰无处吐。他们觉得明目张胆的吐在地上不太妥当,于是大都利用手帕,大概是谁也不愿洗那样的手帕,于是又改换用了就丢的纸巾,那纸巾用过之后又如何处理,是塞进烟灰缸里还是放进衣袋归遗细君,那就各随各便了。
  记得老舍有一短篇小说《火车》,好像是提到坐头等车的客人往往有一种惊人的态势,进得头等车厢就能“吭”的一声把一口黏痰从气管里咳到喉头,然后“咔”的一声把那口痰送到嘴里,再“啐”的一声把那口痰直吐在地毯上。“吭咔啐”这一笔确是写实,凭想像是不容易编造出来的。地毯上不是没有痰盂,但要视若无睹,才显出气派。我曾亲眼看见过一对夫妇赴宴,饭后在客厅落座,这位先生大概是湿热风寒不得其正,一口大痰涌上喉来,咔的一声含在嘴里,左顾右盼,想要找一个痰盂而不可得,俨然是一副内急的样子,又缺乏老舍所描写的头等火车客人那样的洒脱,真是狼狈之极。忽的他福至心灵,走到他夫人面前,取过她的圆罐形的小提包,打开之后,啐的一声把一口浓痰不偏不倚的吐在小提包里,然后把皮包照旧关好,扬长而去。这件事以后有无下文,不得而知。当时在座的人都面面相觑,他夫人脸上则一块红一块紫。其实这件事也还不算太不卫生。我记不得是哪一部笔记,记载着一位最会歌功颂德而且善体人意的宦官内侍,听得圣上一声咳嗽,赶快一个箭步窜到御前,跪下来仰头张嘴,恭候圣上御痰啐在他的口里,时人称为肉痰盂。
  明朝医学家张介宾作《景岳全书》,对于痰颇有妙论。“痰,即人之津液,无非水谷之所化。此痰亦既化之物,而非不化之属也。但化得其正,则形体强荣卫充。而痰涎本皆血气,若化失其正,则脏腑病,津液散,而血气即成痰涎,此亦犹乱世之盗贼,何孰非治世之良民?但盗贼之兴,必由国运之病,而痰涎之作,必由元气之病。……盖痰涎之化,本因水谷,使果脾强胃健如少壮者流,则随食随化,皆成血气,焉得留而为痰?惟其不能尽化,而十留一二,则一二为痰矣,十留三四,则三四为痰矣,甚至留其七八,则但见血气日消,而痰涎日多矣。”这一段话说得很动听,只是“血气”、“元气”等语稍为玄妙一些。国人多痰,原来是元气不足。昔人咏雪有句:“一夜北风寒,天公大吐痰,旭日东方起,一服化痰丸。”这位诗人可谓能究天人之际了。
  化痰丸有无功效,吾不得而知,惟随地吐痰罚金六百之禁令迄未生效,则是尽人皆知之事。多少人多少人好像是仍患有痰迷心窍之症。在缅怀痰盂时代已成过去之际,前几年忽然看到一张照片,眼睛为之一亮。那是美国总统尼克逊访问大陆那一年在居仁堂被召见时的一张官式留影,主客二人,一个腆着肚子半僵挺半瘫痪在沙发上,一个胁肩缩颈坐在沙发的边沿,二人中间赫然矗立着一具相当壮观的痰盂!痰盂未被列入旧物之列而被破除,真可说是异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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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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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爱迪生吧?他一手持蛋,一手持表,准备把蛋下锅煮五分钟,但是他心里想的是一桩发明,竟把表投在锅里,两眼钉着那个蛋。
  是牛顿吧?专心做一项实验,忘了吃摆在桌上的一餐饭。有人故意戏弄他,把那一盘菜肴换为一盘吃剩的骨头。他饿极了,走过去吃,看到盘里的骨头叹口气说:“我真胡涂,我已经吃过了。”
  这两件事其实都不能算是健忘,都是因为心有所旁鹜,心不在焉而已。废寝忘餐的事例,古今中外尽多的是。真正患健忘症的,多半是上了年纪的人。小小的脑壳,里面能装进多少东西?从五、六岁记事的时候起,脑子里就开始储藏这花花世界的种种印象,牙牙学语之后,不久又“念、背、打”,打进去无数的诗云、子曰,说不定还要硬塞进去一套ABCD,脑海已经填得差不多,大量的什么三角儿、理化、中外史地之类又猛灌而入,一直到了成年,脑子还是不得轻闲,做事上班、养家糊口,无穷无尽的茸闒事由需要记挂,脑子里挤得密不通风,天长日久,老态荐臻,脑子里怎能不生锈发霉而记忆开始模糊?
  人老了,常易忘记人的姓名。大概谁都有过这样的经验:蓦的途遇半生不熟的一个人,握手言欢老半天,就是想不起他的姓名,也不好意思问他尊姓大名,这情形好尴尬,也许事后于无意中他的姓名猛然间涌现出来,若不及时记载下来,恐怕随后又忘到九霄云外。人在尚未饮忘川之水的时候,脑子里就已开始了清仓的活动。范成大诗:“僚旧姓名多健忘,家人长短总佯聋。”僚旧那么多,有几个能令人长相忆?即使记得他的相貌特徵,他的姓名也早已模糊了,倒是他的绰号有时可能还记得。
  不过也有些事是终身难忘的,白居易所谓“老来多健忘,惟不忘相思。”当然相思的对象可能因人而异。大概初恋的滋味是永远难忘的,两团爱凑在一起,迸然爆出了火花,那一段惊心动魄的感受,任何人都会珍藏在他和她的记忆里,忘不了,忘不了。“春风得意马蹄急”的得意事,不容易忘怀,而且惟恐大家不知道。沮丧、窝囊、羞耻、失败的不如意事也不容易忘,只是捂捂盖盖的不愿意一再的抖露出来。
  忘不一定是坏事。能主动的彻底的忘,需要上乘的功夫才办得到。孔子家语:“哀公问于孔子曰:‘寡人闻忘之甚者,徙而忘其妻,有诸?’孔子曰:‘此犹未甚者也,甚者乃忘其身’。”徙而忘其妻,不足为训,但是忘其身则颇有道行。人之大患在于有身,能忘其身即是到了忘我的境界。常听人说,忘恩负义乃是最令人难堪的事之一。莎士比亚有这样的插曲——
    吹,吹,冬天的风,  你不似人间的忘恩负义
   那样的伤天害理;
  你的牙不是那样的尖,
  因为你本是没有形迹,
   虽然你的呼吸甚厉。……
  冻,冻,严酷的天,
  你不似人间的负义忘恩
   那般的深刻伤人;
  虽然你能改变水性,
  你的尖刺却不够凶,
   像那不念旧交的人。……
  其实施恩示义的一方,若是根本忘怀其事,不在心里留下任何痕迹,则对方根本也就像是无恩可忘无义可负了。所以崔瑷座右铭有“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之语。玛克斯·奥瑞利阿斯说:“我们遇到忘恩负义的人不要惊讶,因为这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一种人”。这种见怪不怪的说法,虽然洒脱,仍嫌执着,不是最上乘义。《列子·周穆王篇》有一段较为透彻的见解:
    宋阳里华子,中年病忘。朝取而夕忘,夕与而朝亡;
  在途则忘行,在室则忘坐;今不识先,后不识今。阖家苦之。巫医皆束手无策。鲁有儒生自媒能治之。华子之妻以所蓄资财之半求其治疗之方。儒生曰:“此非祈祷药石所能治。吾试化导其心情,改变其思虑,或可愈乎?”于是试露之,而求衣;饥之,而求食;幽之,而求明。儒儒生欣然告其子曰:“疾可除也,然吾之之方秘密传授,不以告人。试屏左右,我一人与病者同室为之施术七日。”
  从之。不知其所用何术,而多年之疾一旦尽除。华子既悟,乃大怒,处罚妻子,操戈逐儒生。宋人止之,问其故。华子曰:“曩吾忘也,荡荡然不觉天地之有无。今顿识既往,数十年来存亡得失、哀乐好恶,扰扰万绪起矣。
  吾恐将来之存亡得失、哀乐好恶之乱吾心如此也。须臾之忘,可复得乎?”子贡闻而怪之。孔子曰:“此非汝所及也。”
  人而健忘,自有诸多不便处。有人曾打电话给朋友,询问自己家里的电话号码。也有人外出餐叙,餐毕回家而忘了自家的住址,在街头徘徊四顾,幸而遇到仁人君子送他回去。更严重的是有人忘记自己是谁,自己的姓名,住址一概不知,真所谓物我两忘,结果只好被人送进警局招领。像华子所向往的那种“荡荡然不觉天地之有无”的境界,我们若能偶然体验一下,未尝不可,若是长久的那样精进而不退转,则与植物无大差异,给人带来的烦扰未免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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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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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靦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象,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万、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做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的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c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的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的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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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亦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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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圣叹作“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不过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因为观点不同时势有异。就观察所及,试编列若干则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际,人牵犬,(或犬牵人)徐步红砖道上,呼吸新鲜空气,纵犬奔驰,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栽树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红砖上排出一滩狗屎以为点缀。庄子曰:道在屎溺。大道无所不在,不简秽贱,当然人犬亦应无所差别。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门以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彳亍道上,口燥舌干,忽见路边有卖甘蔗者,急忙买得两根,一手挥舞,一手持就口边,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随走随嚼,旁若无人,蔗渣随嚼随吐。人生贵适意,兼可为“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着有条纹的睡衣裤,趿着凉鞋,抱红泥小火炉置街门外,手持破蒲扇,对着火炉徐徐扇之,俄而浓烟上腾,火星四射,直到天地絪缊,一片模糊。烟火中人,谁能不事炊爨?这是表示国泰民安,有米下锅,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鸣鸣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呀然而开,然后又訇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的执行了鸡司晨的职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纽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颈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兴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作官的人迂腐若是,岂不可嗤!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任人领用,便中抓起一叠塞入公事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发请柬、寄谢帖之用,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肆,看书展,琳琅满目,真是到了嫏嬛福地。趁人潮拥挤看守者穷于肆应之际,纳书入怀,携归细赏,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电话铃响,错误常居什之二三,且常于高枕而眠之时发生,而其人声势汹汹,了无歉意,可恼可恼。在临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喑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其一、生儿育女,成凤成龙,由大学卒业,而漂洋过海,而学业有成,而落户定居,而缔结良缘。从此螽斯衍庆,大事已毕,允宜在报端大刊广告,红色套印,敬告诸亲友,兼令天下人闻知,光耀门楣,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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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污的事,古今中外滔滔皆是,不谈也罢。孟子所说穷不苟求的“廉士”才是难能可贵,谈起来令人齿颊留芬。东汉杨震,暮夜有人馈送十斤黄金,送金的人说:“暮夜无人知。”杨震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这句话万古流传,直到晚近许多姓杨的人家常榜门楣曰“四知堂杨”。清介廉洁的“关西夫子”使得他家族后代脸上有光。
  汉末有一位郁林太守陆绩(唐陆龟蒙的远祖)罢官之后泛海归姑苏家乡,两袖清风,别无长物,惟一空舟,恐有覆舟之虞,乃载一巨石镇之。到了家乡,将巨石弃置城门外,日久埋没土中。直到明朝弘治年间,当地有司曳之出土,建亭覆之,题其楣曰“廉石”。一个人居官清廉,一块顽石也得到了美誉。
  “银子是白的,眼珠是黑的”,见钱而不眼开,谈何容易。一时心里把握不定,手痒难熬,就有堕入贪墨的泥沼之可能;这时节最好有人能拉他一把。最能使人顽廉懦立的莫过于贤妻良母。《列女传》:田稷子相齐,受下吏货金百镒,献给母亲。母亲说:“子为相三年,禄未尝多若此也,安所得此?”他只好承认是得之于下。母亲告诫他说:“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这一番义正辞严的训话把田稷子说得惭悚不已,急忙把金送还原主。按照我们现下的法律,如果是贿金,收受之后纵然送还,仍有受贿之嫌,纵然没有期约的情事,仍属有玷官箴。这种簠簋不修之事,当年是否构成罪状,固不得而知,从廉白之士看来总是秽行。我们注意的是田稷子的母亲真是识达大义,足以风世。为相三年,薪俸是有限的,焉有多金可以奉母?百镒不是小数,一镒就是二十四两,百镒就是二千四百两,一个人搬都搬不动,而田稷子的母亲不为所动。家有贤妻,则士能安贫守正,更是例不胜举,可怜的是那些室无莱妇的人,在外界的诱惑与阃内的要求两路夹击之下,就很容易失足了。
  取不伤廉这句话易滋误解,一芥不取才是最高理想。晋陶侃“少为寻阳县吏,尝监鱼梁,以一坩鲊遗母,湛氏封鲊,反书责侃曰:‘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晋书陶侃母湛氏傅)掌管鱼梁的小吏,因职务上的方便,把腌鱼装了一小瓦罐送给母亲吃,可以说是孝养之意,但是湛氏不受,送还给他,附带着还训了他一顿。别看一罐腌鱼是小事,因小可以见大。
  谢承后汉书:“巴祗为扬州刺史,与客暗饮,不燃官烛。”私人宴客,不用公家的膏火,宁可暗饮,其饮宴之财,当然不会由公家报销了。因此我想起一件事:好久好久以前,丧乱中值某夫人于途,寒暄之馀愀然告曰,“恕我们现在不能邀饮,因为中外合作的机关凡有应酬均需自掏腰包。”我闻之悚然。  还有一段有关官烛的故事。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李京兆诸父中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公私分明到了这个地步,好像有一些迂阔。但是,“彼岂乐于迂阔者哉!”
  不要以为志行高洁的人都是属于古代,今之古人有时亦可复见。我有一位同学供职某部,兼理该部刊物编辑,有关编务必须使用的信纸信封及邮票等等放在一处,私人使用之信函邮票另置一处,公私绝对分开,虽邮票信笺之微,亦不含混,其立身行事砥砺廉隅有如是者!尝对我说,每获友人来书,率皆使公家信纸信封,心窃耻之,故虽细行不敢不勉。
  吾闻之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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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没有不懒的。
  大清早,尤其是在寒冬,被窝暖暖的,要想打个挺就起床,真不容易。荒鸡叫,由它叫。闹钟响,何妨按一下纽,在床上再赖上几分钟。白香山大概就是一个惯睡懒觉的人,他不讳言“日高睡足犹慵起,小阁重衾不怕寒”。他不仅懒,还馋,大言不惭的说:“慵馋还自哂,快乐亦谁知?”白香山活了七十五岁,可是写了两千七百九十首诗,早晨睡睡懒觉,我们还有什么说的?
  懒字从女,当初造字的人好像是对于女性存有偏见。其实勤与懒与性别无关。历史人物中,疏懒成性者嵇康要算是一位。他自承:“不涉经学,性复疏懒,筋驽肉缓,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痒,不能洗也。每常小便,而忍不起,令胞中略转,乃起耳。”同时,他也是“卧喜晚起”之徒,而且“性复多蚤,把搔无已”。他可以长期的不洗头、不洗脸、不洗澡,以至于浑身生虱!和扪虱而谈的王猛都是一时名士。白居易“经年不沐浴,尘垢满肌肤”,还不是由于懒?苏东坡好像也够邋遢的,他有“老来百事懒,身垢犹念浴”之句,懒到身上蒙垢的时候才做沐浴之想。女人似不至此,尚无因懒而昌言无隐引以自做的。主持中馈的一向是女人,缝衣捣砧的也一向是女人。“早起三光,晚起三慌”是从前流行的女性自励语,所谓三光、三慌是指头上、脸上、脚上。从前的女人,夙兴夜寐,没有不患睡眠不足的,上上下下都要伺候周到,还要揪着公鸡的尾巴就起来,来照顾她自己的“妇容”。头要梳,脸要洗,脚要裹。所以朝晖未上就花朵盛开的牵牛花,别称为“勤娘子”,懒婆娘没有欣赏的分,大概她只能观赏昙花。时到如今,情形当然不同,我们放眼观察,所谓前进的新女性,哪一个不是生龙活虎一般,主内兼主外,集家事与职业于一身?世上如果真有所谓懒婆娘,我想其数目不会多于好吃懒做的男子汉。北平从前有一个流行的儿歌:“头不梳,脸不洗,拿起尿盆儿就舀米”是夸张的讽刺。懒字从女,有一点冤枉。
  凡是自安于懒的人,大抵有他或她的一套想法。可以推给别人做的事,何必自己做?可以拖到明天做的事,何必今天做?一推一拖,懒之能事尽矣。自以为偶然偷懒,无伤大雅。而且世事多变,往往变则通,在推拖之际,情势起了变化,可能一些棘手的问题会自然解决。“不需计较苦劳心,万事元来有命!”好像有时候馅饼是会从天上掉下来似的。这种打算只有一失,因为人生无常,如石火风灯,今天之后有明天,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可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明天。即使命不该绝,明天还有明天的事,事越积越多,越多越懒得去做。“虱多不痒,债多不愁”,那是自我解嘲!懒人做事,拖拖拉拉,到头来没有不丢三落四狼狈慌张的。你懒,别人也懒,一推再推,推来推去,其结果只有误事。  懒不是不可医,但须下手早,而且须从小处着手。这事需劳作父母的帮一把手。有一家三个孩子都贪睡懒觉,遇到假日还理直气壮的大睡,到时候母亲拿起晒衣服用的竹竿在三张小床上横扫,三个小把戏象鲤鱼打挺似的翻身而起。此后他们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一直到大。父亲房里有几份报纸,欢迎阅览,但是他有一个怪毛病,任谁看完报纸之后,必须折好叠好放还原处,否则他就大吼大叫。于是三个小把戏触类旁通,不但看完报纸立即还原,对于其他家中日用品也不敢随手乱放。小处不懒,大事也就容易勤快。
  我自己是一个相当的懒的人,常走抵抗最小的路,虚掷不少的光阴。“架上非无书,眼慵不能看”(白香山句)。等到知道用功的时候,徒惊岁晚而已。英国十八世纪的绥夫特,偕仆远行,路途泥泞,翌晨呼仆擦洗他的皮靴,仆有难色,他说:“今天擦洗干净,明天还是要泥污。”绥夫特说:“好,你今天不要吃早餐了。今天吃了,明天还是要吃。”唐朝的高僧百丈禅师,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自励,每天都要劳动作农事,至老不休。有一天他的弟子们看不过,故意把他的农具藏了起来,使他无法工作,他于是真个的饿了自己一天没有进食。得道的方外的人都知道刻苦自律。清代画家石溪和尚在他一幅“溪山无尽图”上题了这样一段话,特别令人警惕。
  大凡天地生人,宜清勤自持,不可懒惰。若当得个懒字,便是懒汉,终无用处。……残衲住牛首山房朝夕焚诵,稍余一刻,必登山选胜,一有所得,随笔作山水数幅或字  一段,总之不放闲过。所谓静生动,动必作出一番事业。端教一个人立于天地间无愧。若忽忽不知,懒而不觉,何异草木!
  一株小小的含羞草,尚且不是完全的“忽忽不知,懒而不觉!”若是人而不如小草,羞!羞!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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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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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这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噹噹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诫,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象咖喱鸡饭一类粘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尘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象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利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楯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頍。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夹、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象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夹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检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象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经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的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框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膈。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酦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象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饿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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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天之下以哪一个民族为最脏,这个问题不是见闻不广的人所能回答的。约在半个世纪以前,蔡元培先生说,“华人素以不洁闻于世界:体不常浴,衣不时干,咯痰于地,拭涕以袖,道路不加洒扫,厕所任其熏蒸,饮用之水不经渗漉,传染之病不知隔离。”这样说来,脏的冠军我们华人实至名归,当之无愧。这些年来,此项冠军是否一直保持,是否业已拱手让人,则很难说。
  蔡先生一面要我们以尚洁互相劝勉,一面又鳃鳃过虑生怕我们“因太洁而费时”,又怕我们因“太洁而使人难堪”。其实有洁癖的人在历史上并不多见,数来数去也不过南宋何佟之,元倪瓒,南齐王思远庾炳之,宋米芾数人而已。而其中的米芾“不与人共巾器”,从现代眼光看来,好象也不算是“使人难堪”。所谓巾器,就是手巾脸盆之类的东西,本来不好共用。从前戏园里有“手巾把儿”供应,热腾腾香喷喷的手巾把儿从戏园的一角掷到另一角,也算是绝活之一。纵然有人认为这是一大享受,甚且认为这是国剧艺术中不可或缺的节目之一,我一看享受手巾把的朋友们之恶狠狠的使用它,从耳根脖后以至于绕弯抹角的擦到两腋生风而后已,我就不寒而栗,宁可步米元章的后尘而“使人难堪”。现代号称观光的车上也有冷冰冰香喷喷的小方块毛巾敬客,也有人深通物尽其用的道理,抹脸揩头,细吹细打,最后可能擤上一滩鼻涕,若是让米元章看到,怕不当场昏厥!如果大家都多多少少的染上一点洁癖,“使人难堪”的该是那些邋遢鬼。
  人的身体本来就脏。佛家所谓“不净观”,特别提醒我们人的“九孔”无一不是藏垢纳污之处,经常象臭沟似的渗泄秽流。真是一涉九想,欲念全消。我们又何必自己作践自己,特别做出一副腌臜相,长发披头,于思满面,招人恶心,而自鸣得意?也许有人要指出,“蓬首垢面而谈诗书”,贤者不免,“扪虱而言”,无愧名士,“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正是风流适意。诚然,这种古已有之的流风遗韵,一直到了晚近尚未断绝,在民初还有所谓什么大师之流,于将近耳顺之年,因为续弦才接受对方条件而开始刷牙。在这些固有的榜样之外,若是再加上西洋的堕落时髦,这份不洁之名不但闻于世界,且将永垂青史。
  无论是家庭、学校、餐厅、旅馆、衙门,最值得参观的是厕所。古时厕所干净到什么地步,不得而知,我只知道豪富如石崇,厕所里侍列着丽服藻饰的婢女十余位,置甲煎粉沈香汁之属。王敦府上厕所有漆箱盛干枣,用以塞鼻。这些设备好象都是消极的措施。恶臭熏蒸,羼上甲煎粉沈香汁的香气,恐未必佳;至于鼻孔里塞干枣,只好张口呼吸,当亦于事无补。我们的文化虽然悠久,对于这一问题好象未曾措意,西学东渐之后才开始慢慢的想要“迎头赶上”。“全盘西化”是要不得的,所以洋式的卫生设备纵然安设在最高学府里也不免要加以中式的处理——任其渍污、阻塞、泛滥、溃决。脏与教育程度有时没有关系,小学的厕所令人望而却步,上庠的厕所也一样的不可向迩。衙门里也有人坐在马桶上把一口一口的浓痰唾到墙上,欣赏那象蜗牛爬过似的一条条亮晶晶的痕迹。看样子,公共的厕所都需要编制,设所长一人,属员若干,严加考绩,甚至卖票收费亦无不可。
  离厕所近的是厨房。在家庭里大概都是建在边边沿沿不惹人注意的地方,地基较正房要低下半尺一尺的,屋顶多半是平台。我们的烹饪常用旺油爆炒,油烟薰渍,四壁当然黯淡无光。其中无数的蟋蟀蚂蚁蟑螂之类的小动物昼伏夜出,大量繁衍,与人和平共处,主客翕然。在有些餐厅里,为了空间经济,厨房厕所干脆不大分开,大师傅汗淋淋的赤膊站在灶前掌杓,白案子上的师傅吊着烟卷在旁边揉面,墙角上就赫然列着大桶供客方便。多少人称赞中国的菜肴天下独步,如果他在餐前净手,看看厨房的那一份脏,他的胃口可能要差一点。有一位回国的观光客,他选择餐馆的重要标准之一是看那里的厨房脏到什么程度,其次才考虑那里有什么拿手菜。
  结果选来选去,时常还是回到自己的寓所吃家常饭。
  菜市场才是脏的集大成的地方。杀鸡、宰鸭、剖鱼,全在这里举行,血迹模糊,污水四溅。青菜在臭水沟里已经刷洗过,犹恐失去新鲜,要不时的洒上清水,斤两上也可讨些便宜。死翘翘的鱼虾不能没有冰镇,冰化成水,水流在地。这地方,地窄人稠,阳光罕至,泥泞久不得干,脚踏车摩托车横冲直撞没有人管,地上大小水坑星罗棋布,买菜的人没有不陷入泥淖的,没有人不溅一腿泥的。妙在鲍鱼之肆久而不觉其臭,在这种地方天天打滚的人久之亦不觉其苦,怕踩水可以穿一双雨鞋,怕溅泥可以罩一件外衣,嫌弄一手油可以顺便把手在任何柱子台子上抹两抹——不要紧的,大家都这样。有人倡议改善,想把洋人的超级市场翻版,当然这又是犯了一下子“全盘西化”的毛病,病在不合国情。吃如此这般的菜,就有如此这般的厨房,就有如此这般的菜市场,天造地设。
  其实,脏一点无伤大雅,从来没听说过哪一个国家因脏而亡。一个个的纵然衣冠齐整望之岸然,到处一尘不染,假使内心里不大干净,一肚皮男盗女娼,我看那也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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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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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窨、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崖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我们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惟茶是尚。茶字,形近於荼,声近於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分,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作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在电视剧中也常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是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场。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园”。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前面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秤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以媲美。茉莉花窨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做双窨。於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执有名玉贵者,旗人,精於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一半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茶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於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盂,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聊)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元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戆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
  此后我饮茶,但论品味,不问价钱。
  茶之以浓酽胜者莫过於工夫茶。《潮嘉风月记》说工夫茶要细炭初沸连壶带碗泼浇,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我没嚼过梅花,不过我旅居青岛时有一位潮州澄海朋友,每次聚饮酩酊,辄相偕走访一潮州帮巨商於其店肆。肆后有密室、烟具、茶具均极考究,小壶小盅有如玩具。更有变婉童伺候煮茶、烧烟,因此经常饱吃工夫茶,诸如铁观音、大红袍,吃了之后还携带几匣回家。不知是否故弄虚,谓炉火与茶具相距以七步为度,沸水之温度方合标准。举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有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工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秋,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亨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惟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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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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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的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界人以交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於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的说“祝兹酒”(停止这样的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於徵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螫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於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园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练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於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都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惟酒无量,以不及於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於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帐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育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夙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阴私也当众抖露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兽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豁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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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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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也就是菸,译音曰淡巴菰。这种毒草,原产於中南美洲,遍传世界各地。到明朝,才传进中士。利马窦在明万历年间以鼻烟入贡,后来鼻烟就风靡了朝野。在欧洲,鼻烟是放在精美的小盒里,随身携带。吸时,以指端蘸鼻烟少许,向鼻孔一抹,猛吸之,怡然自得。我幼时常见我祖父辈的朋友不时的在鼻孔处抹鼻烟,抹得鼻孔和上唇都染上焦黄的颜色。据说能明目祛疾,谁知道?我祖父不吸鼻烟,可是备有“十三太保”,十二个小瓶环绕一个大瓶,瓶口紧包着一块黄褐色的布,各瓶品味不同,放在一个圆盘里,奉献在客人面前。我们中国人比欧人考究,随身携带鼻烟壶,玉的、翠的、玛瑙的、水晶的,精雕细镂,形状百出。有的山水图画是从透明的壶里面画的,真是鬼斧神工,不知是如何下笔的。壶有盖,盖下有小勺匙,以勺匙取鼻烟置一小玉垫上,然后用指端蘸而吸之。我家藏鼻烟壶数十,丧乱中只带出了一个翡翠盖的白玉壶,里面还存了小半壶鼻烟,百馀年后,烈味未除,试嗅一小勺,立刻连打喷嚏不能止。
  我祖父抽旱烟,一尺多长的烟管,翡翠的烟嘴,白铜的烟袋锅(烟袋锅子是塾师敲打学生脑壳的利器,有过经验的人不会忘记。)著名的关东烟的烟叶子贮在一个绣花的红缎子葫芦形的荷包里。有些旱烟管四五尺长,若要点燃烟袋锅子里的烟草,则人非长臂猿,相当吃力,一时无人伺候则只好自己画一根火柴插在烟袋锅里,然后急速掉过头来抽吸。普通的旱烟管不那样长,那样长的不容易清洗。烟袋锅子里积的烟油,常用以塞进壁虎的嘴巴置之于死。
  我祖母抽水烟。水烟袋仿自阿拉伯人的水烟筒
  (hookah),不过我们中国制造的白铜水烟袋,形状乖巧得多。每天需要上下抖动的冲洗,呱哒呱哒的响。有一种特制的烟丝,兰州产,比较柔软。用表心纸揉纸媒儿,常是动员大人孩子一齐动手,成为一种乐事。经常保持一两只水烟袋作敬客之用。我记得每逢家里有病人,延请名医周立桐来看病,这位飘着胡须的老者总是昂首登堂直就后园的上座,这时候送上盖碗茶和水烟袋,老人拿起水烟袋,装上烟草,突的一声吹燃了纸媒儿,呼噜呼噜抽上三两口,然后抽出烟袋管,把里面烧过的烟烬吹落在他自己的手心里,再投入面前的痰盂,而且投得准。这一套手法干净利落。抽过三五袋之后,呷一口茶,才开始说话:“怎么?又是那一位不舒服啦?”每次如此,活龙活现。
  我父亲是饭后照例一支雪茄,随时补充纸烟,纸烟的铁罐打开来,嘶的一声响,先在里面的纸签上写启用的日期,藉以察考每日消耗数量不便过高。雪茄形似飞艇,尖端上打个洞,叼在嘴里真不雅观,可是气味芬芳。纸烟中高级者都是舶来品,中下级者如强盗牌在民初左右风行一时,稍后如白锡包、粉包、国产的联珠、前门等等,皆为一般人所乐用。就中以粉包为特受欢迎的一种,因其烟支之粗细松紧正合吸海洛英者打“高射炮”之用。儿童最喜欢收集纸烟包中附置的彩色画片。好像是前门牌吧,附置的画片是水浒传一百零八条好汉的画像,如有人能搜集全套,可得什么什么的奖品,一时儿童们趋之若骛。可怜那些热心的收集者,枉费心机,等了多久多久,那位及时雨宋公明就是不肯亮相!是否有人集得全套,只有天知道了。
  常言道,“烟酒不分家”,抽烟的人总是桌上放一罐烟,客来则敬烟,这是最起码的礼貌。可是到了抗战时期,这情形稍有改变。在后方,物资艰难,只有特殊人物才能从怀里掏出“幸运”、“骆驼”、“三五”、“毛利斯”在侪辈面前炫耀一番,只有豪门仕女才能双指夹着一支细长的红嘴的“法蒂玛”忸怩作态。一般人吸的是“双喜”,等而下之的便要数“狗屁牌”(Cupid)香烟了。这渎亵爱神名义的纸烟,气味如何自不待言,奇的是卷烟纸上有涂抹不匀的硝,吸的时候会像儿童玩的烟火“滴滴金”劈劈拍拍的作响、冒火星,令人吓一跳。饶是烟质不美,瘾君子还是不可一日无此君,而且通常是人各一包深藏在衣袋里面,不愿人知是何品牌,要吸时便伸手入袋,暗中摸索,然后突的抽出一支,点燃之后自得其乐。一听烟放在桌上任人取吸,那种场面不可复见。直到如今,大家元气稍复,敬烟之事已很寻常,但是开放式的一罐香烟经常放在桌上,仍不多见。
  我吸纸烟始自留学时期,独身在外,无人禁制,而天涯羁旅,心绪如麻,看见别人吞云吐雾,自己也就效频起来。此后若干年,由一日一包,而一日两包,而一日一听。约在二十年前,有一天心血来潮,我想试一试自己有多少克己的力量,不妨先从戒烟做起。马克吐温说过:“戒烟是很容易的事,我一生戒过好几十次了。”我没有选择黄道吉日,也没有诹访室人,闷声不响的把剩余的纸烟一古脑儿丢在垃圾堆里,留下烟嘴、烟斗、烟包、打火机,以后分别赠给别人,只是烟灰缸没有抛弃。“冷火鸡”的戒烟法不大好受,一时间手足失措,六神无主,但是工作实在太忙,要发烟瘾没得工夫,实在熬不过就吃一块巧克力。巧克力尚未吃完一盒,又实在腻胃,於是把巧克力也戒掉了。说来惭愧,我戒烟只此一遭,以后一直没有再戒过。
  吸烟无益,可是很多人都说“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而且无益之事有很多是有甚于吸烟者,所以吸烟或不吸烟,应由各人自行权衡决定。有一个人吸烟,不知是为特技表演,还是为节省买烟钱,经常猛吸一口烟咽下肚,绝不污染体外的空气,过了几年此人染了肺癌。我吸了几十年烟,最后才改吸不花钱的新鲜空气。如果在公共场所遇到有人口里冒烟,甚或直向我的面前喷射毒雾,我便退避三舍,心里暗自咒诅:“我过去就是这副讨人嫌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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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饼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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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烧饼油条是我们中国人标准早餐之一,在北方不分省分、不分阶级、不分老少,大概都欢喜食用。我生长在北平,小时候的早餐几乎永远是一套烧饼油条——不,叫油炸鬼,不叫油条。有人说,油炸鬼是油炸桧之讹,大家痛恨秦桧,所以名之为油炸桧以泄愤,这种说法恐怕是源自南方,因为北方读音鬼与桧不同,为什么叫油鬼,没人知道。在比较富裕的大家庭里,只有作父亲的才有资格偶然以馄饨、鸡丝面或羊肉馅包子作早点,只有作祖父母的才有资格常以燕窝汤、莲子羹或哈什玛之类作早点,像我们这些“民族幼苗”,便只有烧饼油条来果腹了。说来奇怪,我对于烧饼油条从无反感,天天吃也不厌,我清早起来,就有一大簸箩烧饼油鬼在桌上等着我。
  现在台湾的烧饼油条,我以前在北平还没见过。我所知道的烧饼,有螺蛳转儿、芝麻酱烧饼、马蹄儿、驴蹄儿几种,油鬼有麻花儿、甜油鬼、炸饼儿几种。螺蛳转儿夹麻花儿是一绝,扳开螺蛳转儿,夹进麻花儿,用手一按,咔吱一声麻花儿碎了,这一声响就很有意思,如今我再也听不到这个声音。有一天和齐如山先生谈起,他也很感慨,他嫌此地油条不够脆,有一次他请炸油条的人给他特别炸焦,“我加倍给你钱”,那个炸油条的人好像是前一夜没睡好觉(事实上凡是炸油条、烙烧饼的人都是睡眠不足),一翻白眼说:“你有钱?我不伺候!”回锅油条、老油条也不是味道,焦硬有余,酥脆不足。至于烧饼,螺蛳转儿好像久已不见了,因为专门制售螺蛳转儿的粥铺早已绝迹了。所谓粥铺,是专卖甜浆粥的一种小店,甜浆粥是一种稀稀的粗粮米汤,其味特殊。北平城里的人不知道喝豆浆,常是一碗甜浆粥一套螺蛳转儿,但是这也得到粥铺去趁热享用才好吃。我到十四岁以后才喝到豆浆,我相信我父母一辈子也没有喝过豆浆。我们家里吃烧饼油条,嘴干了就喝大壶的茶,难得有一次喝到甜浆粥。后来我到了上海,才看到细细长长的那种烧饼,以及菱形的烧饼,而且油条长长的也不适于夹在烧饼里。
  火腿、鸡蛋、牛油面包作为标准的早点,当然也很好,但我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才接受了这种异俗。我心里怀念的仍是烧饼油条。和我有同嗜的人相当不少。海外羁旅,对于家乡土物率多念念不忘。有一位华裔美籍的学人,每次到台湾来都要带一、二百副烧饼油条回到美国去,存在冰橱里,逐日检取一副放在烤箱或电锅里一烤,便觉得美不可言。谁不知道烧饼油条只是脂肪、淀粉,从营养学来看,不构成一份平衡的食品。但是多年习惯,对此不能忘情。在纽约曾有人招待我到一家中国餐馆进早点,座无虚席,都是烧饼油条客,那油条一根根的都很结棍,韧性很强。但是大家觉得这是家乡味,聊胜于无。做油条的师傅,说不定曾经付过二两黄金才学到如此这般的手艺,又有一位返国观光的游子,住在台北一家观光旅馆里,晨起第一桩事就是外出寻找烧饼油条,遍寻无着,返回旅舍问服务小姐,服务小姐登时蛾眉一耸说:“这是观光区域,怎会有这种东西,你要向偏僻街道、小巷去找。”闹烘了一阵,兴趣已无,乖乖的到附设餐厅里去吃火腿、鸡蛋、面包了事。
  有人看我天天吃烧饼油条,就问我:“你不嫌脏?”我没想到这个问题。据这位关心的人说,要注意烧饼里有没有老鼠屎,第二天我打开烧饼先检查,哇,一颗不大不小像一颗万应锭似的黑黑的东西赫然在焉。用手一捻,碎了。若是不当心,入口一咬,必定牙碜,也许不当心会咽了下去。想起来好怕,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粥,这话不假,从此我存了戒心。看看那个豆浆店,小小一间门面,案板油锅都放在行人道上,满地是油渍污泥,一袋袋的面粉堆在一旁像沙包一样,阴沟里老鼠横行。再看看那打烧饼、炸油条的人,头发蓬松,上身只有灰白背心,脚上一双拖鞋,说不定嘴里还叼着一根纸烟。在这种情况之下,要使老鼠屎不混进烧饼里去,着实很难。好在不是一个烧饼里必定轮配到一橛老鼠屎,难得遇见一回,所以戒心维持了一阵也就解严了。
  也曾经有过观光级的豆浆店出现,在那里有峨高冠的厨师,有穿制服的侍者,有装潢,有灯饰,筷子有纸包着,豆浆碗下有盘托着,餐巾用过就换,而不是一块毛巾大家用,像邮局浆糊旁边附设的小块毛巾那样的又脏又粘。如果你带外宾进去吃早点,可以不至于脸红。但是偶尔观光一次是可以的,谁也不能天天去观光,谁也不能常跑远路去图一饱。于是这打肿脸充胖子的局面维持不下去了,烧饼油条依然是在行人道边乌烟瘴气的环境里苟延残喘。而且我感觉到吃烧饼油条的同志也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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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与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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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人说起一个笑话。一个中国人向外国人夸说中国的伟大,圆餐桌的直径可以大到几乎一丈开外。外国人说:“那么你们的筷子有多长呢?”“六、七尺长。”“那样长的筷子,如何能夹起菜来送到自己嘴里呢?”“我们最重礼让,是用筷子夹菜给坐在对面的人吃。”
  大圆桌我是看见过的,不是加盖上去的圆桌面,是订制的大型圆餐桌,周遭至少可以坐二十四个人,宽宽绰绰的一点也不挤,绝无“菜碗常需头上过,酒壶频向耳旁洒”的现象。桌面上有个大转盘(英语名为懒苏珊),转盘有自动旋转的装置,主人按钮就会不急不徐的转。转盘上每菜两大盘,客人不需等待旋转一周即可伸手取食。这样大的圆桌有一个缺点,除了左右邻座之外,彼此相隔甚远,不便攀谈,但是这缺点也许正是优点,不必没话找话,大可埋头猛吃。作食不语状。
  我们的传统餐桌本是方的,所谓八仙桌,往日喜庆宴会都是用方桌,通常一席六个座位,有时下手添个长凳打横,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加上一个圆桌面。园上餐桌也是方的。方桌折角打开变成圆桌,(英语所谓信封桌),好像是比较晚近的事了。
  许多人团聚在一起吃饭,尤其是讲究吃的东西要烫嘴热,当然以圆桌为宜,把食物放在桌中央,由中央到圆周的半经是一样长,各人伸箸取食,有如辐辏于毂。因为圆桌可能嫌大,现在几乎凡是圆桌必有转盘,可恼的是直眉瞪眼的餐厅侍者多半是把菜盘往转盘中央一丢,并不放在转盘的边缘上,然后掉头而去,转盘等于虚设。
  西方也不是没有圆桌。亚瑟王的圆桌骑士是赫赫有名的,那圆桌据说当初可以容一百五十名骑士就座,真不懂那样大的圆桌能放在什么地方,也许是里三层外三层围绕着吧?近代外交坛坫上常有所谓圆桌会议,也许是微带椭圆之形,其用意在于宾主座位不分上下。这都不能和我们中国的圆桌相提并论,我们的圆桌是普遍应用的,家庭聚餐时,祖孙三代团团坐,有说有笑,融融泄泄;友朋宴饮时,敬酒、豁拳、打通关都方便。吃火锅,更非圆桌不可。
  筷子是我们的一大发明。原始人吃东西用手抓,比不会用手抓的禽兽已经进步很多,而两根筷子则等于是手指的伸展,比猿猴使用树枝弄东西又进一步。筷子运用起来可以灵活无比,能夹、能戳、能撮、能挑、能扒、能掰、能剥,凡是手指能做的动作,筷子都能。没人却道筷子是何时何人发明的。如果史记所载不虚,“纣为象箸而箕子唏”,纣王使用象牙筷子而箕子忍泣吞声的叹气,象牙筷子的历史可说是很久远了。箸原是筴,竹子做的筷子;又作梜,木头做的筷子。象牙筷子并没有什么好,怕烫,容易变色。假象牙筷子颜色不对,没有纹理,更容易变色,而且在吃香酥鸭的时候,拉扯用力稍猛就会咔嚓一声断为两截。倒是竹筷子最好,湘妃竹固然好,普通竹也不错,髹油漆固然好,本色尤佳。作祖父母的往往喜欢使用银箸,通常是短短细细的,怕分量过重,这只为了表示其地位之尊崇。金箸我尚未见过,恐怕未必中用。箸之长短不等,湖南的筷子特长,盘子也特大,但是没有长到烤肉的筷子那样。
  西方人学习用筷子那副笨相可笑,可是我们幼时开始用筷子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像狗熊耍扁担?稍长,我们使筷子的伎俩都精了——都太精了。相传少林绝技之一是举箸能夹住迎面飞来的弹丸,据说是先从用筷子捕捉苍蝇练成的一种功夫。一般人当然没有这种本领,可是在餐桌之上我们也常有机会看到某些人使用筷子的一些招数。一般菜上桌,有人挥动筷子如舞长矛,如野火烧天横扫全境,有人胆大心细彻底翻腾如拨草寻蛇,更有人在汤菜碗里捡起一块肉,掂掂之后又放下了,再捡一块再掂掂再放下,最后才选得比较中意的一块,夹起来送进血盆大口之后,还要把筷子横在嘴里吮一下,于是有人在心里嘀咕:这样做岂不是把你的口水都污染了食物,岂不是让大家都于无意中吃了你的口水?
  其实口水未必脏。我们自己吃东西都是拌着口水吃下去的,不吃东西的时候也常咽口水的。不过那是自己的口水,不嫌脏。别人的口水也未必脏。我不相信谁在热恋中没有大口大口咽过难分彼此的一些口水。怕的是口水中带有病菌,传染给别人和被人传染给自己都不大好。毛病不是出在筷子上,是出在我们的吃的方式上。
  六十多年前,我的学校里来了一位教英语的老师,我只记得他姓钟,外号人称“钟善人”,他在学校及附近乡村里狂热的提倡两件事,一是植树,一是进餐时每人用两副筷子,一副用于取食,一副用于夹食入口,植树容易,一年只有一度,两副筷子则窒碍难行。谁有那样的耐心,每餐两副筷子此起彼落的交换使用?此今许多人家,以及若干餐馆,筷子仍是人各一双,但是菜盘汤碗各附一个公用的大匙,这个办法比较简便,解决了互吃口水的问题。东洋御料理老早就使用木质的短小的筷子,用毕即丢弃。人家能,为什么我们不能?我愿象牙筷子、乌木筷子以及种种珍奇贵重的筷子都保存起来,将来作为古董赏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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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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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米贵,居大不易”,原是调侃白居易名字的戏语。台北米不贵,可是居也不易。三十八年左右来台北定居的人,大概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觉得一生奔走四方,以在台北居住的这一段期间为最长久,而且也最安定。不过台北家居生活,三十多年中,也有不少变化。
  我幸运,来到台北三天就借得一栋日式房屋。约有三十多坪,前后都有小小的院子,前院有两窠香蕉,隔着窗子可以窥视累累的香蕉长大,有时还可以静听雨打蕉叶的声音。没有围墙,只有矮矮的栅门,一推就开。室内铺的是榻榻米,其中吸收了水气不少,微有霉味,寄居的蚂蚁当然密度很高。没有纱窗,蚊蚋出入自由,到了晚间没有客人敢赖在我家久留不去。“衡门之下,可以栖迟”。不久,大家的生活逐渐改良了,铁丝纱、尼龙纱铺上了窗栏,很多人都混上了床,藤椅、藤沙发也广泛的出现,榻榻米店铺被淘汰了。
  在未装纱窗之前,大白昼我曾眼看着一个穿长衫的人推我栅门而入,他不敲房门,迳自走到窗前伸手拿起窗台上放着的一只闹钟,扬长而去。我追出去的时候,他已经一溜烟的跑了。这不算偷,不算抢,只是不告而取,而且取后未还,好在这种事起初不常有。窃贼不多的原因之一是一般人家里没有多少值得一偷的东西。我有一位朋友一连遭窃数次,都是把他床上铺盖席卷而去,对于一个身无长物的人来说,这也不能不说是损失惨重了。我家后来也蒙梁上君子惠顾过一回,他闯入厨房搬走一只破旧的电锅。我马上买了一只新的,因为要吃饭不可一日无此君。不是我没料到拿去的破锅不足以厌其望,并且会受到师父的辱骂,说不定会再来找补一点什么;而是我大意了,没有把新锅藏起来,果然,第二天夜里,新锅不翼而飞。此后我就坚壁清野,把不愿被人携去的东西妥为收藏。
  中等人家不能不雇用人,至少要有人负责炊事。此间乡间少女到城市帮佣,原来很大部分是想藉此摄取经验,以为异日主持中馈的准备,所以主客相待以礼,各如其分。这和雇用三河县老妈子就迥异其趣了。可是这种情况急遽变化,工厂多起来了,商店多起来了,到处都需要女工,人孰无自尊,谁也不甘长久的为人“断苏切脯,筑肉矅芋”。于是供求失调,工资暴涨,而且服务的情形也不易得到雇主的满意。好多人家都抱怨,佣人出去看电影要为她等门;她要交男友,不胜其扰;她要看电视,非看完一切节目不休;她要休假、返乡、借支;她打破碗盏不作声;她敞开水管洗衣服。在另一方面,她也有她的抱怨:主妇碎嘴唠叨,而且服务项目之多恨不得要向王褒的“僮约”看齐,“不得辰出夜入,交关伴偶”。总之,不久缘尽,不欢而散的居多。此今局面不同了。多数人家不用女工,最多只用半工,或以钟点计工。不少妇女回到厨房自主中馈。懒的时候打开冰箱取出陈年膳菜或是罐头冷冻的东西,不必翻食谱,不必起油锅,拼拼凑凑,即可度命。馋的时候,阖家外出,台北餐馆大大小小一千四百余家,平津、宁浙、淮扬、川、湘、粤,任凭选择,牛肉面、自助餐,也行。妙在所费不太多,孩子们皆大欢喜,主妇怡然自得,主男也无须拉长驴脸站在厨房水槽前面洗盘碗。
  台北的日式房屋现已难得一见,能拆的几乎早已拆光。一般的人家居住在四楼的公寓或七楼以上的大厦。这种房子实际上就像是鸽窝蜂房。通常前面有个几尺宽的小洋台,上面排列几盆尘灰渍染的花草,恹恹无生气;楼上浇花,楼下落雨,行人淋头。后面也有个更小的洋台,悬有衣裤招展的万国旗。客人来访,一进门也许抬头看见一个倒挂着的“福”字,低头看到一大堆半新不旧的拖鞋——也许要换鞋,也许不要换,也许主人希望你换而口里说不用换,也许你不想换而问主人要不要换,也许你硬是不换而使主人瞪你一眼。客来献茶?没有那么方便的开水,都是利用热水瓶。盖碗好像早已失传,大部分是使用玻璃杯。其实正常的人家,客已渐渐稀少,谁也没有太多的闲暇串门子闲磕牙,有事需要先期电话要约。杜甫诗:“但使残年饱吃饭,只愿无事长相见”,现在不行,无事为什么还要长相见?
  “千金买房,万金买邻”话是不错,但是谈何容易?谁也料不到,楼上一家偶尔要午夜跳舞,蓬拆之声盈耳;隔壁一家常打麻将,连战通宵;对门一家养哈巴狗,不分晨夕的吠影吠声,一位新来的住户提出抗议,那狗主人忿然作色说:“你搬来多久?我的狗在此已经吠了两年多。”街坊四邻不断的有人装修房屋,而且要装修得像电视综艺节目的背景,敲敲打打历时经旬不止。最可怕的是楼下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日夜服务,不但叮叮噹噹响起敲打乐,而且漆髹焊接一概俱全,马达声、喇叭声不绝于耳。还有葬车出殡,一路上有音乐伴奏,不时的燃放爆竹,更不幸的是邻近有人办白事,连夜的唪经放焰口,那就更不得安生了。“大隐隐朝市”,我有一位朋友想“小隐隐陵薮”,搬到乡野,一走了之,但是立刻就有好心的人劝阻他说:“万万不可,乡下无医院,万一心脏病发,来不及送院急救,怕就要中道崩殂!”我的朋友吓得只好客居在红尘万丈的闹市之中。
  家居不可无娱乐。卫生麻将大概是一些太太的天下。说它卫生也不无道理,至少上肢运动频数,近似蛙式游泳。只要时间不太长、输赢不大,十圈八圈的通力合作,总比在外面为非作歹、伤风败俗要好得多。公务人员与知识分子也有乐此不疲者。梁任公先生说过“只有打麻将能令我忘却读书,只有读书能令我忘却打麻将。”我们觉得饱学如梁先生者,不妨打打麻将。也许电视是如今最受欢迎的家庭娱乐了,只要具有初高中程度,或略识之无,甚至文盲,都可以欣赏。当然,胃口需要相当强健,否则看了一些狞眉皱眼怪模怪样而自以为有趣的面孔,或是奇装异服不男不女蹦蹦跳跳的人妖,岂不要作呕?年轻的一代,自有他们的天地,郊游、露营、电影院、舞厅、咖啡馆,都是赏心悦目的胜地,家庭有娱乐,对他们而言,恐怕是渐渐的认为不大可能了。
  五十多年前,丁西林先生对我说,他理想中的家庭具备五个条件:一是胡涂的老爷,二是能干的太太,三是干净的孩子,四是和气的佣人,五是二十四小时的热水供应。这是他个人的理想,但也并非是笑话。他所谓胡涂,当然是“小事胡涂,大事不胡涂”;所谓能干是指里里外外上上下下一手承担;所谓干净是说穿戴整洁不淌鼻涕;所谓和气是吃饱喝足之后所自然流露出来的一股温暖。至于热水供应,则是属于现代设备的问题。如果丁先生现住台北,他会修正他的理想。旧时北平中上之家讲究“天棚、鱼缸、石榴树、先生、肥狗、胖丫头”,那理想更简单了。台北家居,无所谓天棚,中上人家都有冷气,热带鱼和金鱼缸各有情趣,石榴树不见得不如兰花,家里请先生则近似恶补,养猫养狗更是稀松平常,病了还有猫狗专科医院可以就诊(在外国见到的猫狗美容院此地尚付阙如),胖丫头则丫头制度已不存在,遑论胖与不胖?
  说不定胖了还要设法减肥。
  台北家居是相当安全的。舞动长刀扁钻杀人越货的事常有所闻,不过独行盗登门抢劫的事是少有的。像某些国家之动辄抢银行、劫火车,则此地之安谧甚为显然。夜不闭户是办不到的,好多人家窗上装了栅栏甘愿尝受铁窗风味,也无非是戒慎预防之意。至于流氓滋事,无地无之,是非之地少去便是。台北究竟是一个住家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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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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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双城记”与狄更斯的小说“二城故事”无关。
  我所谓的双城是指我们的台北与美国的西雅图。对这两个城市,我都有一点粗略的认识。在台北我住了三十多年,搬过六次家,从德惠街搬到辛亥路,吃过拜拜,挤过花朝,游过孔庙,逛过万华,究竟所知有限。高阶层的灯红酒绿,低阶层的褐衣蔬食,接触不多,平夙交游活动的范围也很狭小,疏慵成性,画地为牢,中华路以西即甚少涉足。西雅图(简称西市)是美国西北部一大港口,若干年来我曾访问过不下十次,居留期间长则三两年,短则一两月,闭门家中坐的时候多,因为虽有胜情而无济胜之具,即或驾言出游,也不过是浮光掠影。所以我说我对这两个城市,只有一点粗略的认识。
  我向不欲侈谈中西文化,更不敢妄加比较。只因所知不够宽广,不够深入。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不是片言可以概括;西方文化也够博大精深,非一时一地的一鳞半爪所能代表。我现在所要谈的只是就两个城市,凭个人耳目所及,一些浅显的感受或观察。“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如是而已。两个地方的气候不同。台北地处亚热带,又是一个盆地,环市皆山。我从楼头俯瞰,常见白茫茫的一片,好像有“气蒸云梦泽”的气势。到了黄梅天,衣服被褥总是湿漉漉的。夏季午后常有阵雨,来得骤,去得急,雷电交掣之后,雨过天青。台风过境,则排山倒海,像是要耸散穹隆,应是台湾一景,台北也偶叨临幸。西市在美国西北隅海港内,其纬度相当于我国东北之哈尔滨与齐齐哈尔,赖有海洋暖流调剂,冬天虽亦雨雪霏霏而不至于酷寒,夏季则早晚特凉,夜眠需拥重毯。也有连绵的霪雨,但晴时天朗气清,长空万里。我曾见长虹横亘,作一百八十度,罩盖半边天。凌晨四时,暾出东方,日薄崦嵫要在晚间九时以后。
  我从台北来,着夏季衣裳,西市机场内有暖气,尚不觉有异,一出机场大门立刻觉得寒气逼人,家人乃急以厚重大衣加身。我深吸一口大气,沁入肺腑,有似冰心在玉壶。我回到台北去,一出有冷气的机场,薰风扑面,遍体生津,俨如落进一镬热粥糜。不过,人各有所好,不可一概而论。我认识一位生长台北而长居西市的朋友,据告非常想念台北,想念台北的一切,尤其是想念台北夏之湿粘燠热的天气!
  西市的天气干爽,凭窗远眺,但见山是山,水是水,红的是花,绿的是叶,轮廓分明,纤微毕现,而且色泽鲜艳。我们台北路边也有树,重阳木、霸王椰、红棉树、白千层、……都很壮观,不过树叶上蒙了一层灰尘,只有到了阳明山才能看见像打了蜡似的绿叶。
  西市家家有烟囱,但是个个烟囱不冒烟。壁炉里烧着火光熊熊的大木橛,多半是假的,是电动的机关。晴时可以望见积雪皑皑的瑞尼尔山,好像是浮在半天中;北望喀斯开山脉若隐若现。台北则异于是。很少人家有烟囱,很多人家在房顶上、在院子里、在道路边烧纸、烧垃圾,东一把火西一股烟,大有“夜举烽,画燔燧”之致。凭窗亦可看山,我天天看得见的是近在咫尺的蟾蜍山。近山绿,远山青。观音山则永远是淡淡的一抹花青,大屯山则更常是云深不知处了。不过我们也不可忘记,圣海伦斯火山爆发,如果风向稍偏一点,西市也会变得灰头土脸!
  对于一个爱花木的人来说,两城各有千秋。西市有著名的州花山杜鹃,繁花如簇,光艳照人,几乎没有一家庭园间不有几棵点缀。此外如茶花、玫瑰、辛夷、球茎海棠,也都茁壮可喜。此地花厂很多,规模大而品类繁。最难得的是台湾气候养不好的牡丹,此地偶可一见。友人马逢华伉俪精心培植了几株牡丹,黄色者尤为高雅,我今年来此稍迟,枝头仅余一朵,蒙剪下见贻,案头瓶供,五日而谢。严格讲,台北气候、土壤似不特宜莳花,但各地名花荟萃于是。如台北选举市花,窃谓杜鹃宜推魁首。这杜鹃不同于西市的山杜鹃,体态轻盈小巧,而又耐热耐干。台北艺兰之风甚盛,洋兰、蝴蝶兰、石斛兰都穷极娇艳,到处有之,惟花美叶美而又有淡淡幽香者为素心兰,此所以被人称为“君子之香”而又可以入画。水仙也是台北一绝,每逢新年,岁朝清供之中,凌波仙子为必不可少之一员。以视西市之所谓水仙,路旁泽畔一大片一大片的临风招展,其情趣又大不相同。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乃想象中的大同世界,古今中外从来没有过一个地方真正实现过。人性本有善良一面、丑恶一面,故人群中欲其“不稂不莠”,实不可能。大体上能保持法律与秩序,大多数人民能安居乐业,就算是治安良好,其形态、其程度在各地容有不同而已。
  台北之治安良好是举世闻名的。我于三十几年之中,只轮到一次独行盗公然登堂入室,抢夺了一只手表和一把钞票,而且他于十二小时内落网,于十二日内伏诛。而且在我奉传指证人犯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了一声“对不起”。至于剪绺扒窃之徒,则何处无之?我于三十几年中只失落了三支自来水笔,一次是在动物园看蛇吃鸡,一次是在公共汽车里,一次是在成都路行人道上。都怪自己不小心。此外家里蒙贼光顾若干次,一共只损失了两具大同电锅,也许是因为寒舍实在别无长物。“大搬家”的事常有所闻,大概是其中琳琅满目值得一搬。台北民房窗上多装铁栅,其状不雅,火警时难以逃生,久为中外人士所诟病。西市的屋窗皆不装铁栏,而且没有围墙,顶多设短栏栅防狗。可是我在西市下榻之处,数年内即有三次昏夜中承蒙嬉皮之类的青年以啤酒瓶砸烂玻璃窗,报警后,警车于数分钟内到达,开一报案号码由事主收执,此后也就没有下文。衙门机关的大扇门窗照砸,私人家里的窗户算得什么!银行门口大型盆树也有人夤夜搬走。不过说来这都是癣疥之疾。明火抢银行才是大案子,西市也发生过几起,报纸上轻描淡写,大家也司空见惯,这是台北所没有的事。
  台北市虎,目中无人,尤其是拚命三郎所骑的嘟嘟响冒青烟的机车,横冲直撞,见缝就钻,红砖道上也常如虎出柙。谁以为斑马线安全,谁可能吃眼前亏。有人说这里的交通秩序之乱甲于全球,我没有周游过世界,不敢妄言。西市的情形则确是两样,不晓得一般驾车的人为什么那样的服从成性,见了“停”字就停,也不管前面有无行人、车辆。时常行人过街,驾车的人停车向你点头挥手,只是没听见他说“您请!您请!”我也见过两车相撞,奇怪的是两方并未骂街,从容的交换姓名、住址及保险公司的行号,分别离去,不伤和气。也没有聚集一大堆人看热闹。可是谁也不能不承认,台北的计程车满街跑,呼之即来,方便之极。虽然这也要靠运气,可能司机先生蓬首垢面、跣足拖鞋,也可能嫌你路程太短而怨气冲天,也可能他的车座年久失修而坑洼不平,也可能他烟瘾大发而火星烟屑飞落到你的胸襟,也可能他看你可欺而把车开到荒郊野外掏出一把起子而对你强……,不过这是难得一遇的事。在台北坐计程车还算是安全的,比行人穿越马路要安全得多。西市计程车少,是因为私有汽车太多,物以稀为贵,所以清早要雇车到飞机场,需要前一晚就要洽约,而且车费也很高昂,不过不像我们桃园机场的车那样的乱。
  吃在台北,一说起来就会令许多老饕流涎三尺。大小餐馆林立,各种口味都有,有人说中国的烹饪艺术只有在台湾能保持于不坠。这个说起来话长。目前在台北的厨师,各省籍的都有,而所谓北方的、宁浙的、广东的、四川的等等餐馆掌杓的人,一大部分未必是师承有自的行家,很可能是略窥门径的二把刀。点一个辣子鸡、醋溜鱼、红烧鲍鱼、回锅肉……立刻就可以品出其中含有多少家乡风味。也许是限于调货,手艺不便施展。例如烤鸭,就没有一家能够水准,因为根本没有那种适宜于烤的鸭。大家思乡嘴馋,依稀仿佛之中觉得聊胜于无而已。整桌的酒席,内容丰盛近于奢靡,可置不论。平民食物,事关大众,才是我们所最关心的。台北的小吃店大排档常有物美价廉的各地食物。一般而论,人民食物在质量上尚很充分,惟在营养、卫生方面则尚有待改进。一般的厨房炊具、用具、洗涤、储藏,都不够清洁。有人进餐厅,先察看其厕所及厨房,如不满意,回头就走,至少下次不再问津。我每天吃油条烧饼,有人警告我:“当心烧饼里有老鼠屎!”我翌日细察,果然不诬,吓得我好久好久不敢尝试,其实看看那桶既浑且黑的洗碗水,也就足以令人越趄不前了。
  美国的食物,全国各地无大差异。常听人讥评美国人文化浅,不会吃。有人初到美国留学,穷得日以罐头充饥,遂以为美国人的食物与狗食无大差异。事实上,有些嬉皮还真是常吃狗食罐头,以表示其箪食瓢饮的风度。美国人不善烹调,也是事实,不过以他们的聪明才智,如肯下工夫于调和鼎鼐,恐亦未必逊于其他国家。他们的生活紧张,凡事讲究快速和效率,普通工作的人,午餐时间由半小时至一小时,我没听说过身心健全的人还有所谓午睡。他们的吃食简单,他们也有类似便当的食盒,但是我没听说过蒸热便当再吃。他们的平民食物是汉堡三文治、热狗、炸鸡、炸鱼、皮萨等等,价廉而快速简便,随身有五指钢叉,吃过抹抹嘴就行了,说起汉堡三文治,我们台北也有,但是偷工减料,相形见绌。麦唐奴的大型汉堡(“BigMac”),里面油多肉多菜多,厚厚实实,拿在手里滚热,吃在口里喷香。我吃过两次赫尔飞的咸肉汉堡三文治,体形更大,双层肉饼,再加上几条部分透明的咸肉、蕃茄、洋葱、沙拉酱,需要把嘴张大到最大限度方能一口咬下去。西市滨海、蛤王、蟹王、各种鱼、虾,以及江瑶柱等等,无不鲜美。台北有蚵仔煎,西市有蚵羹,差可媲美。堪塔基炸鸡,面糊有密方,台北仿制象是东施效颦一无是处。西市餐馆不分大小,经常接受清洁检查,经常有公开处罚勒令改进之事,值得令人喝采,卫生行政人员显然不是尸位素餐之辈。
  台北的牛排馆不少,但是求其不象是皮鞋底而能咀嚼下咽者并不多觏。西市的牛排大致软韧合度而含汁浆。居民几乎家家后院有烤肉的设备,时常一家烤肉三家香,不必一定要到海滨、山上去燔炙,这种风味不是家居台北者所能领略。
  西雅图地广人稀,历史短而规模大,住宅区和商业区有相当距离。五十多万人口,就有好几十处公园。市政府与华盛顿大学共有的植物园就在市中心区,真所谓闹中取静,尤为难得可贵。海滨的几处公园,有沙滩,可以掘蛤,可以捞海带,可以观赏海鸥飞翔,渔舟点点。义勇兵公园里有艺术馆(门前立着的石兽翁仲是从中国搬去的!),有温室(内有台湾的兰花)。到处都有原始森林保存剩下的参天古木。西市是美国西北部荒野边陲开辟出来的一个现代都市。我们的台北是一个古老的城市,突然繁荣发展,以致到处有张皇失措的现象。房地价格在西市以上。楼上住宅,楼下可能是乌烟瘴气的汽车修理厂,或是铁工厂,或是洗衣店。横七竖八的市招令人眼花缭乱。
  大街道上摊贩云集,是台北的一景,其实这也是古老传统“市集”的遗风。古时日中为市,我们是入夜摆摊。警察来则哄然而逃,警察去则蜂然复聚。买卖双方怡然称便。有几条街的摊贩已成定型,各有专营的行当,好象没有人取缔。最近,一些学生也参加了行列,声势益发浩大。西市没有摊贩之说,人穷急了抢银行,谁肯博此蝇头之利?不过海滨也有一个少数民族麋集的摊贩市场,卖鱼鲜、菜蔬、杂货之类,还不时的有些大胡子青年弹吉他唱曲,在那里助兴讨钱。有一回我在那里的街头徘徊,突闻一缕异香袭人,发现街角有推车小贩,卖糖炒栗子,要二角五分一颗,他是意大利人。这和我们台北沿街贩卖烤白薯的情形颇为近似。也曾看见过推车子卖油炸圈饼的。夏季,住宅区内偶有三轮汽车叮噹铃响的缓缓而行,逗孩子们从家门飞奔出来买冰淇淋。除此以外,住宅区一片寂静,巷内少人行,门前车马稀,没听过汽车喇叭响,哪有我们台北热闹?
  西市盛产木材,一般房屋都是木造的,木料很坚实,围墙栅栏也是木造的居多。一般住家都是平房,高楼公寓并不多见。这和我们的四层公寓、七层大厦的景况不同。因此,家家都有前庭后院,家家都割草莳花,而很难得一见有人在阳光下晒晾衣服。讲到衣服,美国人很不讲究,大概只有银行职员、政府官吏,公司店伙才整套西装打领结。如果遇到一个中国人服装整齐,大概可以料想他是刚从台湾来。从前大学校园里,教授的特殊标帜是打领结,现亦不复然,也常是随随便便的一副褦襶相。所谓“汽车房旧物发卖”或“慈善性义卖”之类,有时候五角钱可以买到一件外套,一元钱可以买到一身西装,还相当不错。  西市的垃圾处理是由一家民营公司承办。每星期固定一日有汽车挨户收取,这汽车是密闭的,没有我们台北垃圾车之“少女的祈祷”的乐声,司机一声不响跳下车来把各家门前的垃圾桶扛在肩上往车里一丢,里面的机关发动就把垃圾辗碎了。在台北,一辆垃圾车配有好几位工人,大家一面忙着搬运一面忙着做垃圾分类的工作,塑胶袋放在一堆,玻璃瓶又是一堆,厚纸箱又是一堆。最无用的垃圾运到较偏僻的地方摊堆开来,还有人做第二梯次的爬梳工作。
  西市的人喜欢户外生活,我们台北的人好象是偏爱室内的游戏。西市湖滨的游艇蚁聚,好多汽车顶上驮着机船满街跑。到处有人清晨慢跑,风雨无阻。滑雪、爬山、露营,青年人趋之若鹜。山难之事似乎不大听说。
  不知是谁造了“月亮外国的圆”这样一句俏皮的反语,挖苦盲目崇洋的人。偏偏又有人喜欢搬出杜工部的一句诗“月是故乡圆”,这就有点画蛇添足了。何况杜诗原意也不是说故乡的月亮比异地的圆,只是说遥想故乡此刻也是月圆之时而已。我所描写的双城,瑕瑜互见,也许揭了自己的疮疤,长了他人的志气,也许没有违反见贤思齐闻过则喜的道理,惟读者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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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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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天堂我尚未去过。《启示录》所描写的“从天上上帝那里降下来的圣城耶路撒冷,那城充满着上帝的荣光,闪烁像碧玉宝石,光洁像水晶”。城墙是碧玉造的,城门是珍珠造的,街道是纯金的。珠光宝气,未能免俗。真不想去。新的耶路撒冷是这样的,天堂本身如何,可想而知。至于苏杭,余生也晚,没赶上当年的旖旎风光。我知道苏州有一个顽石点头的地方,有亭台楼阁之胜,纲师渔隐,拙政灌园,均足令人向往。可是想到一条河里同时有人淘米洗锅刷马桶,不禁胆寒。杭州是白傅留诗苏公判牍的地方,荷花十里,桂子三秋,曾经一度被人当做汴州。如今只见红男绿女游人如织,谁有心情看浓汝淡抹的山色空蒙。所以苏杭对我也没有多少号召力。
  我曾梦想,如果有朝一日,可以安然退休,总要找一个比较舒适安逸的地点去居住。我不是不知道随遇而安的道理。
    树下一卷诗,
  一壶酒,一条面包——
  荒漠中还有你在我身边歌唱——
  啊,荒漠也就是天堂!
  这只是说说罢了。荒漠不可能长久的变成天堂。我不存幻想,只想寻找一个比较能长久的居之安的所在。我是北平人,从不以北平为理想的地方。北平从繁华而破落,从高雅而庸俗、而恶劣,几经沧桑,早已无复旧观。我虽然足迹不广,但北自辽东,南至百粤,也走过了十几省,窃以为真正令人流连不忍去的地方应推青岛。
  青岛位于东海之滨,在胶州湾之入口处,背山面海,形势天成。光绪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德国强租胶州湾,辟青岛为市场,大事建设。直到如今,青岛的外貌仍有德国人的痕迹。例如房屋建筑,屋顶一律使用红瓦片,山坡起伏绿树葱茏之间,红绿掩映,饶有情趣。民国三年青岛又被日本夺占,民国十一年才得收回。迩后虽然被几个军阀盘据,表面上没有遭到什么破坏。当初建设的根柢牢固,就是要糟蹋一时也糟蹋不了。青岛的整齐清洁的市容一直维持了下来。我想在全国各都市里,青岛是最干净的一个。“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的北平不能比。
  青岛的天气属于大陆气候,但是有海湾的潮流调剂,四季的变化相当温和。称得上是“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的好地方。冬天也有过雪,但是很少见,屋里面无需升火不会结冰。夏天的凉风习习,秋季的天高气爽,都是令人喜的,而春季的百花齐放,更是美不胜收。樱花我并不喜欢,虽然第一公园里整条街的两边都是樱花树,繁花如簇,一片花海,游人摩肩接踵,蜜蜂嗡嗡之声震耳,可是花没有香气,没有姿态。樱花是日本的国花,日本和我们有血海深仇,花树无辜,但是我不能不连带着对它有几分憎恶!我喜欢的是公园里培养的那一大片娇艳欲滴的西府海棠。杜甫诗里没有提起过它,历代诗人词人歌咏赞叹它的不在少数。上清宫的牡丹高与檐齐,别处没有见过,山野有此丽质,没有人嫌它有富贵气。
  推开北窗,有一层层的青山在望。不远的一个小丘有一座楼阁矗立,像堡垒似的,有俯瞰全市傲视群山之势,人称总督府,是从前德国总督的官邸,平民是不敢近的,青岛收回之后作为冠盖往来的饮宴之地,平民还是不能进去的(听说后来有时候也偶尔开放)。里面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还有人说里面闹鬼。反正这座建筑物,尽管相当雄伟,不给人以愉快的印象,因为它带给我们耻辱的回忆。其实青岛本身没有高山峻岭,邻近的劳山,亦作崂山,又称牢山,却是峻峥巉险,为海滨一大名胜。读《聊斋志异》劳山道士,早已心向往之,以为至少那是一些奇人异士栖息之所。由青岛驱车至九水,就是山麓,清流汩汩,到此尘虑全消。舍车扶策步行上山,仰视峰嶝,但见参嵯翳日,大块的青石陡峭如削,绝似山水画中之大斧劈的皴法,而且牛山濯濯,没有什么迎客松五老松之类的点缀,所以显得十分荒野。有人说这样的名山而没有古迹岂不可惜,我说请看随便哪一块巍巍的巨岩不是大自然千百万年锤炼而成,怎能说没有古迹?几小时的登陟,到了黑龙潭观瀑亭,已经疲不能兴。其他胜境如清风岭碧落岩,则只好留俟异日。游山逛水,非徒乘兴,也须有济胜之具才成。
  青岛之美不在山而在水。汇泉的海滩宽广而水浅,坡度缓,作为浴场据说是东亚第一。每当夏季,游客蜂涌而至,一个个一双双的玉体横陈,在阳光下干晒,晒得两面焦,扑通一声下水,冲凉了再晒。其中有佳丽,也有老丑。玩得最尽兴的莫过于夫妻俩携带着小儿女阖第光临。小孩子携带着小铲子小耙子小水桶,在沙滩上玩沙土,好像没个够。在这万头攒动的沙滩上玩腻了,缓步踱到水族馆,水族固有可观,更妙的是下面岩石缝里有潮水冲积的小水坑,其中小动物很多。如寄生蟹,英文叫hermitcrab,顶着螺蛳壳乱跑,煞是好玩。又如小型水母,像一把伞似的一张一阖,全身透明。孩子们利用他们的小工具可以罗掘一小桶,带回家去倒在玻璃缸里玩,比大人玩热带鱼还兴致高。如果还有馀勇可买,不妨到栈桥上走一遭。桥尽头处有一个八角亭,额曰回澜阁。在那里观壮阔之波澜,当大王之雄风,也是一大快事。
  汇泉在冬天是被遗弃的,却也别有风致。在一个隆冬里,我有一回偕友在汇泉闲步,在沙滩上走着走着累了,便倒在沙上晒太阳,和风吹着我们的脸。整个沙滩属于我们,没有旁人,最后来了一个老人向我们兜售他举着的冰糖葫芦。我们在近处一家餐厅用膳,还喝了两杯古拉索(柑香酒)。尽一日欢,永不能忘。
  汇泉冬夜涨潮时,潮水冲上沙滩又急遽的消退,轰隆呜咽,往复不已。我有一个朋友赁居汇泉尽头,出户不数步就是沙滩,夜闻涛声不能入眠,匆匆移去。我想他也许没有想到,那就是观音说教的海潮音,乃觌面失之。
  说来惭愧,“饮食之人”无论到了什么地方总是不能忘情口腹之欲。青岛好吃的东西很多。牛肉最好,销行国内外。德国人佛劳塞尔在中山路开一餐馆,所制牛排我认为是国内第一。厚厚大大的一块牛排,煎得外焦里嫩,切开之后里面微有血丝。牛排上面覆以一枚嫩嫩的荷包蛋,外加几根炸番薯。这样的一分牛排,要两元钱,佐以生啤酒一大杯,依稀可以领略樊哙饮酒切肉之豪兴。内行人说,食牛肉要在星期三四,因为周末屠宰,牛肉筋脉尚生硬,冷藏数日则软硬恰到好处。佛劳塞尔店主善饮,我在一餐之间看他在酒桶之前走来走去,每经酒桶即取饮一杯,不下七八杯之数,无怪他大腹便便,如酒桶然。这是五十年前旧话,如今这个餐馆原址闻已变成邮局,佛劳塞尔如果尚在人间当在百龄以上。
  青岛的海鲜也很齐备。像蚶、蛤、牡蛎、虾、蟹以及各种鱼类应有尽有。西施舌不但味鲜,名字也起得妙,不过一定要不惜工本,除去不大雅观的部分,专取其洁白细嫩的一块小肉,加以烹制,才无负于其美名,否则就近于唐突西施了。以清汤氽煮为上,不宜油煎爆炒。顺兴楼最善烹制此味,远在闽浙一带的餐馆以上。我曾在大雅沟菜市场以六元市得鲥鱼一尾,长二尺半有奇,小口细鳞,似才出水不久,归而斩成几段,阖家饱食数餐,其味之腴美,从未曾有。菜蔬方面隽品亦多。蒲菜是自古以来的美味,诗经所说“其蔌维何,维笋及蒲”,蒲的嫩芽极细致清脆。青岛的蒲菜好像特别粗壮,以做羹汤最为爽口。再就是附近潍县的大葱,粗壮如甘蔗,细嫩多汁。一日,有客从远道来,止于寒舍,惟索烙饼大葱,他非所欲。乃如命以大葱进,切成段段,如甘蔗状,堆满大大一盘。客食之尽,谓乃平生未有之满足。青岛一带的白菜远销上海,短粗肥壮而质地细嫩。一般人称之为山东白菜。古人所称道的“春韭秋菘”,菘就是这大白菜。白菜各地皆有,种类不一,以山东白菜为最佳。
  青岛不产水果,但是山东半岛许多名产以青岛为集散地。例如莱阳梨。此梨产在莱阳的五龙河畔,因沙地肥沃,故品质特佳。外表不好看。皮又粗糙,但其细嫩酥脆甜而多浆,绝无渣滓,美得令人难以相信。大的每个重十台两以上。再如肥城桃,皮破则汁流,真正是所谓水蜜桃,海内无其匹,吃一个抵得半饱。今之人多喜怀乡,动辄曰吾乡之梨如何,吾乡之桃如何,其夸张心理可以理解。但如食之以莱阳梨、肥城桃,两相比较,恐将哑然失笑。他如烟台之香蕉苹果玫瑰葡萄,也是青岛市面上常见的上品。
  一般山东人的特性是外表倔强豪迈,内心敦厚温和。宦场中人,大部分肉食者鄙,各地皆然,固无足论。观风问俗,宜对庶民着眼。青岛民风淳厚,每于细民中见之。我初到青岛,看到人力车夫从不计较车资,乘客下车一律付与一角,路程远则付二角,无争论者。这是全国所没有的现象。有人说这是德国人留下的无形的制度,无论如何这种作风能维持很久便是难能可贵。青岛市面上绝少讨价还价的恶习。虽然小事一端,代表意义很大。无怪乎有人感叹,齐鲁本是圣人之邦,青岛焉能不绍其馀绪?
  我家里请了一位厨司老张,他是一位异人。他的手艺不错,蒸馒头,烧牛尾,都很擅长。每晚膳事完毕,沐浴更衣外出,夜深始返。我看他面色苍白削瘦,疑其吸毒涉赌。我每日给他菜钱二元,有时候他只飨我以白菜豆腐之类,勉强可以果腹而已。我问他何以至此,他惨笑不答。过几天忽然大鱼大肉罗列满桌,俨若筵席,我又问其所以,他仍微笑不语。我懂了,一定是昨晚赌场大赢。几番钉问之后,他最后进出这样的一句“这就是一点良心!”
  我赁屋于鱼山路七号,房主王君乃铁路局职员,以其薄薪多年积蓄成此小筑。我于租满前三个月退租离去,仍依约付足全年租赁,王君坚不肯收,争执不已,声达户外。有人叹曰:“此君子国也。”
  我在青岛居住四年,往事如烟。如今隔了半个世纪,人事全非,山川有异。悬想可以久居之地,乃成为缥缈之乡!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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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幸,连读两本出色的新诗。一是夏菁的“山”,一是楚戈的“散步的山峦”。两位都是爱山的诗人。诗人哪有不爱山的?可是这两位诗人对于山有不寻常的体会、了解,与感情。使我这久居城市樊笼的人,读了为之神往。
  夏菁是森林学家,游遍天下,到处造林。他为了职业关系,也非经常上山不可。我曾陪他游过阿里山,在传说闹鬼的宾馆里住了一晚,杀鸡煮酒,看树面山(当然没有遇见鬼,不过夜月皎洁,玻璃窗上不住的有剥啄声,造成近似“咆哮山庄”的气氛,实乃一只巨大的扑灯蛾在扑通着想要进屋取暖)。夏菁是极好的游伴,他不对我讲解森林学,我们只是看树看山,有说有笑,不及其他。他在后记里说:“我的工作和生活离不开山,而爬山最能表达一种追求的恒心及热诚。然而,山是寂寞的象征,诗是寂寞的,我是寂寞:
    有一些空虚
  就想到山,或是什么不如意。
  山,你的名字是寂寞,
  我在寂寞时念你。
  普通人在寂寞时想找伴侣,寻热闹。夏菁寂寞时想山。山最和他谈得来。其中有一点泛神论的味道,把山当做是有生命的东西。山不仅是一大堆、高高一大堆的石头,要不然怎能“相对两不厌”呢?在山里他执行他的业务,显然的他更大的享受是进入“与自然同化”的境界。
  山,凝重而多姿,可是它心里藏着一团火。夏菁和山太亲密了,他也沾染上青山一般的妩媚。他的诗,虽然不像喜马拉雅山,不像落矶山那样的岑崟参差,但是每一首都自有丘壑,而且蕴藉多情。格律谨严,文字洗炼,据我看像是有英国诗人郝斯曼的风味,也有人说像佛劳斯特。有一首《每到二月十四日》,我读了好多遍,韵味无穷。
    每到二月十四
  我就想到情人市,
   想到相如的私奔,
   范仑铁诺的献花人。
  每到二月十四
  想到献一首歌词。
  那首短短的歌词
  十多年还没写完:
   还没想好意思,
  更没有谱上曲子。
  我总觉得惭愧不安,
  每到二月十四。
  每到二月十四,
  我心里澎湃不停,
  要等我情如止水,
  也许会把它完成。
  原注:“情人市(Loveland)在科罗拉多北部,每逢二月十四日装饰得非常动人。”我在科罗拉多州住过一年,没听说北部有情人市,那是六十多年前的事了(一九六○年时人口尚不及万),不过没关系,光是这个地方就够引起人的遐思。凡是有情的人,哪个没有情人?情人远在天边,或是已经隔世,都是令人怅惘的事。二月十四是情人节,想到情人市与情人节,难怪诗人心中澎湃。
  楚戈是豪放的浪漫诗人。《散步的山峦》有诗有书有画,集三绝于一卷。楚戈的位于双溪村绝顶的“延宕斋”,我不曾造访过,想来必是一个十分幽雅穷居独游的所在,在那里
    可以看到
  山外还有
   山山山山
  山外之山不是只露一个山峰
  而是朝夕变换
  呈现各种不同的姿容
  谁知望之俨然的  山也是如此多情
  谢灵运《山居赋》序:“古巢居穴处者曰岩栖,栋宇居山者曰山居……山居良有异乎市尘,抱疾就闲,顺从性情。”楚戈并不闲,故宫博物院钻研二十年,写出又厚又重的一大本《中国古物》,我参观他的画展时承他送我一本,我拿不动,他抱书送我到家,我很感动。如今他搜集旧作,自称是“古物出土”,有诗有画,时常是运行书之笔,写篆书之体,其姿肆不下于郑板桥。
  山峦可以散步吗?出语惊人。有人以为“有点不通”,楚戈的解释是:“我以为山会行走……我并不把山看成一堆死岩。”禅家形容人之开悟的三阶段:初看山是山、水是水,继而山不是山、水不是水,终乃山还是山、水还是水。是超凡入圣、超圣入凡的意思。看楚戈所写“山的变奏”,就知道他懂得禅。他不仅对山有所悟,他半生坎坷,尝尽人生滋味,所谓“烦恼即菩提”,对人生的真谛他也看破了。我读他的诗,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
  夏菁和楚戈的诗,风味迥异,而有一点相同:他们都使用能令人看得懂的文字。他们偶然也用典,但是没有故弄玄虚的所谓象征。我想新诗若要有开展,应该循着这一条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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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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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子就是一个画框,只是中间加些棂子,从窗子望出去,就可以看见一幅图画。那幅图画是妍是媸,是雅是俗,是闹是静,那就只好随缘。我今奇居海外,栖身于“白屋”楼上一角,临窗设几,作息于是,沉思于是,只有在抬头见窗的时候看到一幅幅的西洋景。现在写出窗外所见,大概是近似北平天桥之大金牙的拉大篇吧?
  “白屋”是地地道道的一座刷了白颜色油漆的房屋,既没有白茅覆盖,也没有外露木材,说起来好像是韩诗外传里所谓的“穷巷白屋”,其实只是一座方方正正的见棱见角的美国初期形式的建筑物。我拉开窗帘,首先看见的是一块好大好大的天。天为盖,地为舆,谁没看见过天?但是,不,以前住在人烟稠密天下第一的都市里,我看见的天仅是小小的一块,像是坐井观天,迎面是楼,左面是楼,右面是楼,后面还是楼,楼上不是水塔,就是天线,再不然就是五色缤纷的晒洗衣裳。井底蛙所见的天只有那么一点点。“白屋”地势荒僻,眼前没有遮挡,尤其是东边隔街是一个小学操场,绿草如茵,偶然有些孩子在那里蹦蹦跳跳;北边是一大块空地,长满了荒草,前些天还绽出一片星星点点的黄花,这些天都枯黄了,枯草里有几株参天的大树,有枞有枫,都直挺挺的稳稳的矗立着;南边隔街有两家邻居;西边也有一家。有一天午后,小雨方住,蓦然看见天空一道彩虹,是一百八十度完完整整的清清楚楚的一条彩带,所谓虹饮江皋,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虹销雨雾的景致,不知看过多少次,却没看过这样规模壮阔的虹。窗外太空旷了,有时候零雨潸潸,竟不见雨脚,不闻雨声,只见有人撑着伞,坡路上的水流成了渠。
  路上的汽车往来如梭,而行人绝少。清晨有两个头发颁白的老者绕着操场跑步,跑得气咻咻的,不跑完几个圈不止,其中有一个还有一条大黑狗作伴。黑狗除了运动健身之外,当然不会轻易放过一根电线杆子而不留下一点记号,更不会不选一块芳草鲜美的地方施上一点肥料。天气晴和的时候常有十八九岁的大姑娘穿着斜纹布蓝工裤,光着脚在路边走,白皙的两只脚光光溜溜的,脚底板踩得脏兮兮,路上万一有个图钉或玻璃碴之类的东西,不知如何是好?日本的武者小路实笃曾经说起:“传有久米仙人者,因逃情,入山苦修成道。一日腾云游经某地,见一浣纱女,足胫甚白,目眩神驰,凡念顿生,飘忽之间已自云头跌下。”(见周梦蝶诗《无题》附记)我不会从窗头跌下,因为我没有目眩神驰。我只是想:裸足走路也算是年轻一代之反传统反文明的表现之一,以后恐怕还许有人要手脚着地爬着走,或索兴倒竖蜻蜓用两只手走路,岂不更为彻底更为前进?至于长头发大胡子的男子现在已经到处皆是,甚至我们中国人也有沾染这种习气的(包括一些学生与餐馆侍者),习俗移人,一至于此!
  星期四早晨清除垃圾,也算是一景。这地方清除垃圾的工作不由官办,而是民营。各家的垃圾贮藏在几个铅铁桶里,上面有盖,到了这一天则自动送到门前待取。垃圾车来,并没有八音琴乐,也没有叱咤吆喝之声,只闻唏哩哗啦的铁桶响。车上一共两个人,一律是彪形黑大汉,一个人搬铁桶往车里掼,另一个司机也不闲着,车一停他也下来帮着搬,而且两个人都用跑步,一点也不从容。垃圾掼进车里,机关开动,立即压绞成为碎碴,要想从垃圾里检出什么瓶瓶罐罐的分门别类的放在竹篮里挂在车厢上,殆无可能。每家月纳清洁费二元七角钱,包商叫苦,要求各家把铁桶送到路边,节省一些劳力,否则要加价一元。
  公共汽车的一个招呼站就在我的窗外。车里没有车掌,当然也就没有晚娘面孔。所有开门,关门,收钱,掣给转站票,全由司机一人兼理。幸亏坐车的人不多,司机还有闲情逸致和乘客说声早安。二十分钟左右过一班车,当然是亏本生意,但是贴本也要维持。每一班车都是疏疏落落的三五个客人,凄凄清清惨惨,许多乘客是老年人,目视昏花,手脚失灵,耳听聋聩,反应迟缓,公共汽车是他们唯一交通工具。也有按时上班的年轻人搭乘,大概是怕城里没处停放汽车。有一位工人模样的候车人,经常准时在我窗下出现,从容打开食盒,取出热水瓶,喝一杯咖啡,然后登车而去。
  我没有看见过一只过街鼠,更没看见过老鼠肝脑涂地的陈尸街心。狸猫多得很,几乎个个是肥头胖脑的,毛也泽润。猫有猫食,成瓶成罐的在超级食场的货架上摆着。猫刷子,猫衣服,猫项链,猫清洁剂,百货店里都有。我几乎每天看见黑猫白猫在北边荒草地里时而追逐,时而亲昵,时而打滚。最有趣的是松鼠,弓着身子一窜一窜的到处乱跑,一听到车响,仓卒的爬上枞枝。窗下放着一盘鸟食,黍米之类,麻雀群来果腹,红襟鸟则望望然去之,他茹荤,他要吃死的蛞蝓活的蚯蚓。
  窗外所见的约略如是。王粲登楼,一则曰:“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再则曰:“昔尼父之在陈兮,有归欣之叹音。锺仪幽而楚奏兮,庄舄显而越吟。人情同于怀土兮,岂穷达而异心?”临楮凄怆,吾怀吾土。
  六一、九、廿二、壬子中秋于西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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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句:“燕山雪华大如席”。这话靠不住,诗人夸张,犹“白发三千丈”之类。据科学的报导,雪花的结成视当时当地的气温状况而异,最大者直径三至四时。大如席,岂不一片雪花就可以把整个人盖住?雪,是越下得大越好,只要是不成灾。雨雪霏霏,像空中撒盐,像柳絮飞舞,缓缓然下,真是有趣,没有人不喜欢。有人喜雨,有人苦雨,不曾听说谁厌恶雪。就是在冰天雪地的地方,爱斯基摩人也还利用雪块砌成圆顶小屋,住进去暖和得很。
  赏雪,须先肚中不饿。否则雪虐风号之际,饥寒交迫,就许一口气上不来,焉有闲情逸致去细数“一片一片又一片……飞入梅花都不见”?后汉有一位袁安,大雪塞门,无有行路,人谓已死,洛阳令令人除雪,发现他在屋里僵卧,问他为什么不出来,他说:‘大雪人皆饿,不宜干人。”此公戆得可爱,自己饿,料想别人也饿,我相信袁安僵卧的时候一定吟不出“风吹雪片似花落”之类的句子。晋王子犹居山阴,夜雪初霁,月色清朗,忽然想起远在剡的朋友戴安道,即便夜乘小舟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假如没有那一场大雪,他固然不会发此奇兴,假如他自己饘粥不继,他也不会风雅到夜乘小船去空走一遭。至于谢安石一门风雅,寒雪之日与儿女吟诗,更是富贵人家事。
  一片雪花含有无数的结晶,一粒结晶又有好多好多的面,每个面都反射着光,所以雪才显着那样的洁白。我年轻时候听说从前有烹雪论茗的故事,一时好奇,便到院里就新降的积雪掬起表面的一层,放在瓶里融成水,煮沸,走七步,用小宜兴壶,沏大红袍,倒在小茶盅里,细细品啜之,举起喝干了的杯子就鼻端猛嗅三两下——我一点也不觉得两腋生风,反而觉得舌本闲强。我再检视那剩余的雪水,好像有用矾打的必要!空气污染,雪亦不能保持其清白。有一年,我在汴洛道上行役,途中车坏,时值大雪,前不巴村后不着店,饥肠辘辘,乃就路边草棚买食,主人飨我以挂面,我大喜过望。但是煮面无水,主人取洗脸盆,舀路旁积雪,以混沌沌的雪水下面。虽说饥者易为食,这样的清汤挂面也不是顶容易下咽的。从此我对于雪,觉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苏武饥吞毡渴饮雪,那另当别论。
  雪的可爱处在于它的广被大地,覆盖一切,没有差别。冬夜拥被而眠,觉寒气袭人,蜷缩不敢动,凌晨张开眼皮,窗棂窗帘隙处有强光闪映大异往日,起来推窗一看,——啊!白茫茫一片银世界。竹枝松叶顶着一堆堆的白雪,杈芽老树也都镶了银边。朱门与蓬户同样的蒙受它的沾被,雕栏玉砌与瓮牖桑枢没有差别待遇。地面上的坑穴洼溜,冰面上的枯枝断梗,路面上的残刍败屑,全都罩在天公抛下的一件鹤氅之下。雪就是这样的大公无私,装点了美好的事物,也遮掩了一切的芜秽,虽然不能遮掩太久。
  雪最有益于人之处是在农事方面,我们靠天吃饭,自古以来就看上天的脸色,“天上同云,雨雪雰雰。……既沾既足,生我百般。”俗语所说“瑞雪兆丰年”,即今冬积雪,明年将丰之谓。不必“天大雪,至于牛目”,盈尺就可成为足够的宿泽。还有人说雪宜麦而辟蝗,因为蝗遗子于地,雪深一尺则入地一丈,连虫害都包治了。我自己也有过一点类似的经验,堂前有芍药两栏,书房檐下有玉簪一畦,冬日几场大雪扫积起来,堆在花栏花圃上面,不但可以使花根保暖,而且来春雪融成了天然的润溉,大地回苏的时候果然新苗怒发,长得十分茁壮,花团锦簇。我当时觉得比堆雪人更有意义。
  据说有一位枭雄吟过一首咏雪的诗:“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出门一啊喝,天下大一统。”俗话说“官大好吟诗”,何况一位枭雄在夤缘际会踌躇满志的时候?这首诗不是没有一点巧思,只是趣味粗犷得可笑,这大概和出身与气质有关。相传法国皇帝路易十四写了一首三节聊韵诗,自鸣得意,征求诗人批评家布洼娄的意见,布洼娄说:“陛下无所不能,陛下欲做一首歪诗,果然做成功了。”我们这位枭雄的咏雪,也应该算是很出色的一首歪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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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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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雨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还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的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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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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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外国教授休假旅行,道出台湾,事前展转托人来信要我予以照料,导游非我副业,但情不可却。事实证明“马路翻译”亦不易为,因为这一对老夫妇要我带他们到一条名为HagglersAlley的地方去观光一番,我当时就踌躇起来,不知是哪一条街能有独享这样的一个名称的光荣。所谓HaggCley,就是“讨价还价的人”。他们没有见过这种场面,想见识一下,亦人情之常。我们在汉朝就有一位韩康,卖药长安,言不二价,名列青史,传为美谈。他若是和我谈起这段故事,我当然会比较的觉得面上有光,我再一想,韩康是一位逸士,在历史上并不多见,到如今当然更难找到。不提他也罢。一条街以“讨价还价”为名,足以证明其他的街道之上均不讨价还价,这也还是相当体面之事。好,就带他们到城里去走一遭。来客看出我有一点踌躇,便从箱箧中寻出一个导游小册,指给我看,台北八景之一“讨价还价之街”赫然在焉。幸好其中没有说明中文街名,也没有说明在什么地方。在几乎任何一条街上都可以进行讨价还价之令人兴奋的经验。
  按照导游小册,他们还要看山胞跳舞。讲到跳舞,我们古已有之,可惜“舞雩归咏”的情形只能在画卷里依稀体会之,就是什么霓裳羽衣剑器浑脱之类,我们也只有其名。观光客要看的是更古老的原始的遗留!越简陋的越好!“祝发文身错臂左衽”,都是有趣的。我告诉他们这种山胞跳舞需要到山地去方能看到,这使他们非常失望。(我心里明白,虽然他们口里没有说出,他们也一定很想看看“出草”的盛况哩。读过Swift的《一个低调的建议》的人,谁不想参观一下福尔摩萨的生吃活人肉的风俗习惯?)后来他们在出卖“手工艺”的地方看到袖珍型的“国剧脸谱”,大喜过望,以为这必定是几千年几万年前的古老风俗的遗留。我虽然极力解释这只是“国剧”的“脸谱”,不同于他们在非洲内地或南海岛屿上所看到的土人的模型,但是他们仍很固执的表示衷心喜悦,嘴角上露出了所谓aserendipicsmill(如获至宝的微笑),慷慨解囊,买了几份,预备回国去分赠亲友,表示他们看到了一些值得一看的东西。
  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曾经招待过一位观光女客,她饱餐了我们的世界驰名的佳肴之后,忽然心血来潮想要投桃报李,坚持要下厨房亲手做一顿她们本国的饭食,以娱主人。并且表示非亲自到市场采办不可。到我们的菜市场去观光!我们的市场里的物资充斥,可以表示出我们的生活的优裕,不需要配给券,人人都可以满载而归。个个菜筐都可以“青出于篮”,而且当场杀鸡宰鱼,表演精彩不另收费。市场里虽然顾客摩肩接踵,依然可以撑着雨伞,任由雨水滴到别人的头上,依然可以推着脚踏车在人丛中横冲直撞,把泥水擦在别人的身上,因为彼此互惠之故,亦能相安。薄施脂粉的一位太太顺手把额外的一条五花三层的肉塞进她的竹篮里,眼明手快的屠商很迅速的就把那条肉又抽了出来,起初是两造怒目而视,随后不知怎的又相视而笑,适可而止,不伤和气。市场里的形形色色实在是大有可观,直把我们的观光客看得不仅目瞪口呆,而且心荡神怡。主人很天真,事后问她我们的菜市与她们国家的菜市有何分别,她很扼要的回答说:“敝国的菜市地面上没有泥水。”
  这位观光客又被招待到日月潭,下榻于落成不久的一座大厦中之贵宾室,一切都很顺利,即使拖人的船夫和钉人的照相师都没有使她丧胆,但是到了深更半夜一只贼光溜亮的大型蟑螂舞动着两根长须爬上被单,她便大叫一声惊动了全楼的旅客。事情查明之后,同情似乎都在蟑螂那一方面。蟑螂遍布全世界,它的历史比人类的还要久远,这种讨厌的东西酷爱和平,打它杀它,永不抵抗,它唯一的武器是反对节育努力生产。外国女人看见一只老鼠都会晕倒,见蟑螂而失声大叫又何足奇?舞龙舞狮可以娱乐嘉宾,小小一只蟑螂不成敬意。
  来台观光而不去看故宫古物,岂不等于是探龙颔而遗骊珠?可是我真希望观光客不要遇到那大排长队的背着水壶拿着豆沙面包的小学生,否则他们会要误会我们的小学生已经恶补收效到能欣赏周彝汉鼎的程度了。江山无论多么秀美壮丽,那是“天开图画”,与人无关。讲到文化,那都是人为的。我们中国文化,在故宫古物中间可以找到实证。也可以说中国文化几尽萃于是。这样的文物展览,当然傲视全球,唯一遗憾的是,祖先的光荣无助于孝子贤孙之飘蓬断梗!而且纵然我们知道奋发,也不能再制“武丁甗”来炊饭,仍须乞灵于电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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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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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花子本是野猫,经菁清留养在房门口处,起先是供给一点食物一点水,后来给他一只大纸箱作为他的窝,放在楼梯拐角处,终乃给他买了一只孩子用的鹅绒被袋作为铺垫,而且给他设了一个沙盆逐日换除洒扫。从此小花子就在我们门前定居,不再到处晃荡,活像“鸿弯禧”里的叫花子,喝完豆汁儿之后甩甩袖子连呼:“我是不走的了啊,我是不走的了啊!”
  彼此相安,没有多久。
  有一天我回家看见菁清抱着小花子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惊问:“他怎么登堂入室了?”我们本来约定不许他越雷池一步的。
  “外面风大,冷,你不是说过猫怕冷吗?”
  我是说过,猫是怕冷。结果让他在室内暖和了一阵,仍然送到户外。看着他在寒风里缩成一团偎在纸箱里,我心里也有些不忍。
  再过些时,有一天小花子不见了,整天都没回来就食,不知他云游何处去了。一天两天过去,杳无消息。他虽是野猫,我们对他不只有一饭之恩,当然甚是牵挂。每天打开门看看,猫去箱空,辄为黯然。
  忽然有一天他回来了。浑身泥污,而且沾有血迹。他的嘴里挂着血淋淋的一块肉似的东西,像是碎裂的牙肉。菁清赶快把他抱起,洗刷一下,在身上有血迹处涂了紫药水,发现他的两颗虎牙没有了,满嘴是血。我们不知他遭遇了什么灾难,落得如此狼狈。菁清取出一个竹笼,把他装了进去,骑车直奔国际猫狗专科病院辜仲良(泰堂)先生处。辜大夫说,他的牙被人敲断了,大量出血,被人塞进几团药棉花,他在身上乱舔所以到处有血迹。于是给他打针防破伤风,注射消炎剂,清洗口腔,取出药棉花,涂药。菁清抱他回来,说:“看他这个样子,今天不要教他在门外睡了吧。”我还有什么话说。于是小花进了家门,睡在属于黑猫公主的笼子里。黑猫公主关在楼上寝室里。三猫隔离,各不相扰。这是临时处置,我心想过一两天还是要放小花子到门外去的。
  但是没想到第二天菁清又有了新发现,她告我说,在她掰开猫嘴涂药时发觉猫的舌头短了一大截,舌尖不见了。大概是牙被敲断时,被人顺手把舌头也剪断了。菁清要我看,我不敢看。我不知道他犯了什么大过,受此酷刑。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每次喂他吃鱼总是吃得盘里盘外狼藉不堪,原来他既无门牙又缺半截舌头。世界上是有厌猫的人。据说,拿破仑就厌恶猫,“在某次战役中,有个侍从走过拿破仑的卧房时,突然听到这位法国皇帝在呼救。他打开房门一看,拿破仑的衣服才穿到一半,满头大汗,用剑猛刺绣帷,原来他是在追杀一只小猫。”美国的艾森豪总统也恨猫,“在盖次堡家中的电视机旁,备有一枝鸟枪打击乌鸦。此外他还下令,周遭若出现任何猫,格杀勿论。”英文里有一个专门名词,称厌恶猫者为ailurophobe。我想我们的小花子一定是在外游荡时遇到了一位厌猫者,敲掉门牙剪断舌头还算是便宜了他。
  菁清说,这猫太可怜,并且历数他的本质不恶,天性很乖,体态轻盈,毛又细软,但是她就没有明白表示要长期收养他的意思。我也没有明白表示我要改变不许他进门的初衷。事实逐步演变他已成了我们家庭的一员。菁清奉献刷毛挖耳剪指甲全套服务,还不时的把他抱在怀里亲了又亲。我每星期上市买鱼也由七斤变为十斤。煮鱼摘刺喂食的时候,也由准备两盘改为三盘。
  “米已熟了,只欠一筛。”最后菁清画龙点睛似的提出了一个话题。“这猫已不像是一只野猫了,似不可再把他当做街头浪子,也不再是小叫花子,我们把‘小花子’的名字里的‘子’字取消,就叫他‘小花’吧。”
  我说“好吧”。从此名正言顺,小花子成了小花。我担心的是以后是否还有二花三花闻风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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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猫王子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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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前的一个夜晚,菁清从门外檐下抱进一只小白猫,时蒙雨凄其,春寒尚厉。猫进到屋里,仓皇四顾,我们先飨以一盘牛奶,他舔而食之。我们揩干了他身上的雨水,他便呼呼的倒头大睡。此后他渐渐肥胖起来,菁清又不时把他刷洗得白白净净,戏称之为白猫王子。
  他究竟生在哪一天,没人知道,我们姑且以他来我家的那一天定为他的生日(三月三十日),今天他五岁整,普通猫的寿命据说是十五六岁,人的寿命则七十就是古稀之年了,现在大概平均七十。所以猫的一岁在比例上可折合人的五岁。白猫王子五岁相当于人的二十五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
  凡是我们所喜欢的对象,我们总会觉得他美。白猫王子并不一定是怎样的美丰姿,可是他眉清目秀,蓝眼睛、红鼻头、须眉修长,而又有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腰臀一部分特别硕大,和头部不成比例,腹部垂腴,走起来摇摇摆摆,有人认为其状不雅,我们不以为嫌。去年七月二十日报载,“二十四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巴马布耳所举行的一九八一年‘全美迷人小猫竞赛’中,一只名叫邦妮贝尔的小猫得了首奖。可是他虽然顶著后冠,却不见得很高兴。”高兴不是猫,是猫的主人。我们不会教白猫王子参加任何竞赛,他已经有了王子的封号,还急着需要什么皇冠?他就是我们的邦妮贝尔。
  刘克庄有一首《诘猫诗》,有句云:
    饭有溪鱼眠有毯,
  忍教鼠啮案头书?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过猫做什么事。他吃的不只是溪鱼,睡的也不只是毛毯,我们的住处没有鼠,他无用武之地,顶多偶然见了蟑螂而惊叫追逐,菁清说这是他对我们的服务。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常蹲在餐桌上,虎视眈眈,但是他不伸爪,顶多走近盘边闻闻。喂他几块鱼虾鸡鸭之类,他浅尝辄止。他从不偷嘴。他吃饱了,抹抹脸就睡,弯着腰睡,趴着睡,仰着睡,有时候爬到我们床上枕着我们的臂腿睡。他有二十六七磅重,压得人腿脚酸麻,我们外出,先把他安顿好,鱼一钵,水一盂,有时候给他盖一床被,或是搭一个篷。等我们回来,门锁一响,他已窜到门口相迎。这样,他便已给了我们很大的满足。
  “花如解语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猫相当的解语,我们喊他一声“猫咪!”“胖胖!”他就喵的一声。我耳聋,听不见他那细声细气的一声喵,但是我看见他一张嘴,腹部一起落,知道他是回答我们的招呼。他不会说话,但是菁清好像略通猫语,她能辨出猫的几种不同的鸣声。例如:他饿了,他要人给他开门,他要人给他打扫卫生设备,他因寂寞而感到烦躁,都有不同的声音发出来。无论有什么体己话,说给他听,或是被他听见,他能珍藏秘密不泄露出去。不过若是以恶声叱责他,他是有反应的,他不回嘴,他转过身去趴下,作无奈状。
  有人不喜欢猫。我的一位朋友远道来访,先打电话来说:“听说府上有猫,请先把他藏起来,我怕猫。”真的,有人一见了猫就会昏倒。有人见了老鼠也会昏倒,何况猫?据民生报七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一篇文章报导,法国国王亨利三世一见到猫就会昏倒。法国国王查理九世时的大诗人龙沙有这样的诗句:
    当今世上
  谁也没我那么厌恶猫
  我厌恶猫的眼睛、脑袋,还有凝视的模样
  一看见猫,我掉头就跑
  人之好恶本不相同。我不否认猫有一些短处,诸如倔强、自尊、自私、缺乏忠诚等等。不过,猫,和人一样,总不免有一点脾气,一点自私,不必计较了。家里有装潢、有陈设、有家具、有花草,再有一只与虎同科的小动物点缀其间来接受你的爱抚,不是很好么?
  菁清对于苦难中小动物的怜悯心是无止境的,同时又觉得白猫王子太孤单,于是去年又抱进来一个小黑猫。这个“黑猫公主”性格不同,活泼善斗、体态轻盈、白须黄眼,像是平剧中的“开口跳”。两只猫在一起就要斗,追逐无已时。不得已我们把黑猫关在笼子里,或是关在一间屋里,实行黑白隔离政策。可是黑猫隔着笼子还要伸出爪子撩惹白猫,白猫也常从门缝去逗黑猫。相见争如不见,无情还似有情。我想有一天我们会逐渐解除这个隔离政策的。
  白猫倏已五岁,我们缘分不浅,同时我亦不免兴起春光易老之感。多少诗人词人唤取春留驻,而春不肯留!我们只好“片时欢乐且相亲”,愿我的猫长久享受他的鱼餐锦被,吃饱了就睡,睡足了就吃。
  民国七十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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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猫王子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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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六岁生日。要是小孩子,六岁该上学了。有人说猫的年龄,一年相当于人的五年,那么他今年该是三十而立了。
  菁清和我,分工合作,把他养得这么大,真不容易。我负责买鱼,不时的从市场背回十斤八斤重的鱼,储在冰柜里;然后是每日煮鱼,要少吃多餐,要每餐温热合度,有时候一汤一鱼,有时候一汤两鱼,鲜鱼之外加罐头鱼;煮鱼之后要除刺,这是遵兽医辜泰堂先生之嘱!小刺若是鲠在猫喉咙里开刀很麻烦。除了鱼之外还要找地方拔些青草给他吃,“人无横财不富,马无野草不肥”,猫儿亦然。菁清负责猫的清洁,包括擦粉洗毛,剪指甲,掏耳朵,最重要的是随时打扫他的粪便,这分工作不轻。六年下来,猫长得肥肥胖胖,大腹便便,走路摇摇晃晃,蹲坐的时候昂然不动,有客见之叹曰:
  “简直像是一位董事长!”
  猫和人一样,有个性。白猫王子不是属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个类型。他好像有他的尊严。有时候我喊他过来,他看我一眼,等我喊过三数声之后才肯慢慢的踱过来,并不一跃而登膝头,而是卧在我身边伸手可抚摩到的地方。如果再加催促,他也有时移动身体更靠近我。大多时他是不理会我的呼唤的。他卧如弓,坐如钟,自得其乐,旁若无人。至少是和人保持距离。
  他也有时自动来就我,那是他饿了。他似乎知道我耳聋,听不见它的“咪噢”叫,就用他的头在我脚上摩擦。接连摩擦之下,我就要给他开饭。如果我睡着了,他会跳上床来拱我三下。猫有吃相,从不吃得杯盘狼藉,总是顺著一边吃去,每餐必定剩下一小撮,过一阵再来吃干净。每日不止三餐,餐后必定举行那有名的“猫儿洗脸”,洗脸未完毕,他不会走开,可是洗完之后他便要呼呼大睡了。这一睡可能四五小时甚至七八九个小时,并不一定只是“打个盹儿”(catnap)。我看他睡得那么安详舒适的样子,从不忍心惊动他。吃了睡,睡了吃,这生活岂不太单调?可是我想起王阳明答人问道诗:“饥来吃饭倦来眠,唯此修行玄又玄。说与世人浑不信,偏向身外觅神仙”,猫儿似乎修行得相当到家了。几个人能像猫似的心无牵挂,吃时吃,睡时睡,而无闲事挂心头?
  猫对我的需求有限,不过要食有鱼而已。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家里除了供养几位寒士一位盲人之外还有一只他所宠爱的猫,他不时的到街上买牡蛎喂他。看著猫(或其他动物)吃他所爱吃的东西,是一乐也,并不希冀报酬。犬守门,鸡司晨,猫能干什么?捕鼠么?我家里没有鼠。猫有时跳到我的书桌上,在我的稿纸上趴著睡著了,或是蹲在桌灯下面藉著灯泡散发的热气而呼噜呼噜的假寐,这时节我没有误会,我不认为他是有意的来破我寂寥。是他寂寞,要我来陪他,不是看我寞寂而他来陪我。  猫儿寿命有限,老人余日无多。“片时欢乐且相亲。”今逢其六岁生日,不可不纪。
  民国七十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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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猫王子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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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猫王子大概是已到中年。人到中年发福,脖梗子后面往往隆起几条肉,形成几道沟,尤其是那些饱食终日的高官巨贾。白猫的脖子上也隐隐然有了两三道肉沟的痕迹。他腹上的长毛脱落了,原以为是季节性的,秋后会复生,谁知道寒来暑往又过了一年,腹上仍是光秃秃的,只有一层茸毛。他的眉头深锁,上面有直竖的皱纹三数条,抹也抹不平,难道是有什么心事不成?
  他比从前懒了。从前一根绳子,一个线团,可以逗他狼奔豕突,可以引他鼠步蛇行,可以诱他翻觔斗竖蜻蜓,玩好大半天,直到他疲劳而后止。抛一个乒乓球给他,他会抱着球翻滚,他会和你对打一阵,非球滚到沙发底下去不肯罢休。菁清还喜欢和他玩捕风捉影的游戏,她拿起一个衣架之类的东西,在灯光下摇晃,墙上便显出一个活动的影子,这时候白猫便窜向墙边,跳起好几尺高,去捕捉那个影子。
  如今情况不同了。绳子线团不复引起他的兴趣。乒乓球还是喜欢,但是要他跑几步路去捡球,他就觉得犯不着,必须把球送到他的跟前,他才肯举爪一击,就好像打高尔夫的大人先生们之必须携带球僮或是乘坐小型机车才肯于一切安排妥贴之后挥棒一击。捕风捉影的事他不再屑为。山海经:“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白猫未必比夸父聪明,其实是他懒。
  哪有猫儿不爱腥的?锅里的鱼刚煮熟,揭开锅盖,鱼香四溢,白猫会从楼上直奔而来,但是他蹲在一旁,并不流涎三尺,也不凑上前来做出迫不及待的样子。他静静的等著我摘刺去骨,一汤一鱼,不冷不热,送到他的嘴边,然后他慢条斯理的进餐。他有吃相,他从盘中近处吃起,徐徐蚕食,他不挑挑拣拣。他吃完鱼,喝汤;喝完汤,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他只要吃鱼,沙丁鱼、鲢鱼,天天吃也不腻。有时候胃口不好也流露一些“日食万钱无下箸处”的神情,闻一闻就望望然去之,这时候对付他的方法就是饿他一天。菁清不忍,往往给他开个罐头番茄汁鲣鱼之类,让他换换口味。
  白猫王子不是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他高兴的时候偎在人的身边卧着,接受人的抚摩,他不高兴的时候任你千呼万唤他也相应不理。你把他抱过来,他也会纵身而去。菁清说他骄傲。我想至少是倔强。猫的性格,各有不同。有人说猫性狡诈,我没有发现白猫有这样的短处。唐朝武后朝中有一个权臣小人李义府(唐书列传第三十二),“貌状温柔,与人语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阴贼。既处权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辄加倾陷。故时人言义府笑中有刀。又以其柔而害物,亦谓之李猫。”李猫这个绰号似乎不洽。白猫王子柔则有之,但丝毫没有害物的意思。他根本不笑,自然不会笑中有刀,他的掌中藏着利爪,那是他自卫的武器。他时常伸出利爪在沙发上抓挠,把沙发抓得稀烂,我们应该在沙发上钉一块皮子什么的,让他抓。
  猫愿有固定的酣睡静卧的所在,有时候他喜欢居高临下的地方,能爬多高就爬多高;有时候又喜欢窝藏在什么旮旯儿里,令人找都找不到。他喜欢孤独。能不打扰他最好不要打扰他,让他享受那分孤独。有时候他又好像不甘寂寞,我正在伏案爬格,他会飕的一下子窜上书桌,不偏不倚的趴在我的稿纸上,我只好暂停工作。我随后想到两全的办法,在书桌上给他设备一分铺垫,他居然了解我的用意。从此我可以一面拍抚着他,一面写我的稿。我知道,他不是有意来陪伴我,他是要我陪伴他。有时候我一站起身,走到书架去取书,他立刻就从桌上跳下占据我的座椅,安然睡去。他可以在我椅上睡六七个小时,我由他高卧。
  猫最需要的伴侣是猫。黑猫公主的性格很泼辣刁钻,所以一向不是关在楼上寝室便是关在笼子里,黑白隔离。后来渐渐弛禁,两个猫也可以放在一起了,追逐翻滚一阵之后也能并排而卧相安无事。小花进门之后,我们怕他和白猫不能相容,也隔离了很久,现在这两只猫也能在一起共存,不争座位,不抢饭碗。
  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七岁的生日,菁清给他预备了一分礼物——市场买菜用的车子,打算在天气晴朗惠风和畅的时候把他放在车里推着他在街上走走。这样,他总算是于“食有鱼”之外还“出有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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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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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候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唯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呜呜的一声一声的吼,然后突然的哇咬之声大作,唏哩哗喇的,铿天地而动神祇。这时候你休想安睡。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祖传有一位和尚作过这样的一首诗!“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罗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窜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他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的是有野猫钻了进去。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鼎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叨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他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的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她缓颊。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用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她一条生路。只见猫一溜烟似的唏哩哗喇的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妻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跟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她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她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窗户纸从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的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胯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屋瓦是一垅一垅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垅的声音是格登格登的清晰可辨。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是那只猫的阴魂不散?她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她这样的念念不忘?
  哗啷一声,铁罐坠地,显然的是铁丝断了。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她低声的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她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洒落在地上。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
  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的在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候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猫为了她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的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功夫她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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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蹓跶(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搏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贴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啄,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的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脚,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的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的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蹐局缩缩的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的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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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溢的小室里,窗外还有三两窠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舔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他争食,于是声色俱厉的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他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效,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的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攻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偾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他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的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然后他就像是在罗马剧场里看基督徒被猛兽扑食似的作壁上观。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的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舔,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危。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的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兴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交的人同样的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他咬人,至少作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他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仅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他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诃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获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待佳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他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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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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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岩上,一只老鹰带着一群小鹰,咋咋的叫个不停。一位通鸟语的牧羊人恰好路经其地,听得老鹰是在教导小鹰如何猎食人肉。其谈话是一问一答,大略如下:
    ——“我的孩子们,你们将不再那么需要我的指导了,因为你们已经看到我的实际表演,从农庄抓家禽,在小树丛中抓小野兔,牧场上抓小羔羊。但是你们应还记得那更可口的美味,我常以人肉供你们大嚼。”
    ——“人肉当然是最好吃。你为什么不用你的爪子带回一个人到鹰巢里来呢?”
  ——“他的身体太大了。我们找到一个人的时候,只能撕下他一块肉,把骨头留在地上。”
  ——“人既如此之大,你又怎样杀死他的呢?你怕狼,你怕熊,你怎能有超过人的力量呢?人难道比一只羊还更可欺么?”
  ——“我们没有人的力量,也没有人那样的狡诈。我们难得吃一回人肉,如果大自然没有注定把人送给我们来享受。人具有凶猛的性格,比任何动物都凶猛。两族人往往遭遇,呼声震天,火焰弥空。你们听到声音火光起自地上,赶快飞向前去,因为人类一定是正在互相残杀;你们会看见地面上血流成渠尸横遍野,许多尸骸都是肢体不全,很便于我们食用。”
  ——“人把对方杀死,为什么不吃掉他呢?一条狼杀死一只羊,他在饱啖羊肉以前不会准许兀鹰来触动它的。人不是另一种狼么?”
  ——“人乃是唯一的一种动物,杀而不吃。这种特性使得他成了我们的大恩人。”
  ——“人把人肉送到我们跟前,我们就不费心力自己行猎了。”
  ——“人有时候很长久的安安静静的留在洞里。你们若是看到大堆人聚在一起,像一队鹳似的,你们可以断定他们是要行猎了,你们不久即可大餐人肉。”
  ——“但是我想知道他们互相残杀,其故安在。”
  ——“这是我们不能解答的一个问题了。我曾请教过一只老鹰,他年年饱餐人的脏腑,他的见解是,人只是表面上过动物生活,实则只是能动的植物。人爱莫名其妙的互相厮杀,一直到僵挺不动让鹰来啄。或以为这些恶作剧的东西大概是有点什么计划,紧紧团结在一起的人之中,好像有一个在发号施令,又好像是格外的以大屠杀为乐。他凭什么能这样的高高在上,我们不知道;他很少时候是最大的或跑得最快的一个,但是从他的热心与勤奋来看,他比别人对于兀鹰更为友善。”
  这当然是一段寓言。作者是谁,恐怕不是我们所容易猜到的。是古代的一位寓言作家么?当然不是。在古代,战争是光荣事业,领导战争的是英雄。是十八世纪讽刺文学大家绥夫特么?有一点像,但是绥夫特的集子里没有这样的一篇。这段寓言的作者是我们所习知的约翰孙博士,是他所写的《闲谈》(TheIdler)第二十二期。《闲谈》是《世界纪事》周刊上的一个专栏,第二十二期刊于一七五八年九月九日。《闲谈》共有一百零四篇,于一七六一年及六七年两度刊有合订本,但是这第二十二期都被删去了。为什么约翰孙要删去这一篇,我们不知道,这一篇讽刺的意味是很深刻的。
  好斗是人类的本能之一,但是有组织的战争不能算是本能,那是有计划的预谋的团体行动。兀鹰只知道吃人肉,不知道人类为什么要自相残杀。战争的起源是掠夺,掠夺食粮,掠夺土地,掠夺金钱,掠夺一切物资。所以战争不是光荣的事,是万物之灵的人类所做出的最蠢的事。除了抵抗侵略抵抗强权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不得已而推动的战争之外,一切战争都是该受诅咒的。大多数的人不愿意战争,只有那些思想和情绪不正常的邪恶的所谓领袖人物,才处心积虑的在一些好听的藉口之下制造战争。约翰孙在合订本里删除了这一篇讽刺文章,也许是怕开罪于巨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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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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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实秋的散文篇篇各呈异彩,令人爱不释手,一切诸如清丽隽永简洁深遽独具风采之类的评语,都不足以对它评头品足,它真正达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境界。台湾著名图书评论家龙应台问她的妈妈最爱读谁的书,妈妈毫不含糊地回答:“梁实秋。”龙应台惊喜道:“妈妈真识货!”梁实秋(1903年1月6日——1987年11月3日),北京人,祖籍浙江余杭,原名梁治华,字实秋。1915年至1923年就学清华,毕业后赴美留学,1924年入哈佛大学研究院,1926年回国任教于东南大学。为新月社主要成员。1949年去台湾,执教于台湾南北数所大学,直至65岁退休专事写作。梁实秋在四川的友人蒋子奇曾给梁相面说他“一身傲骨,断难仕进”。的确,梁实秋一生大都缩在书斋小楼,与世无争,埋头学问,以写作自娱不知老之将至。他宣称:“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
  人们喜欢赞美积极乐观的人生,可是一个情感丰富学识渊博的天才,却往往更多地体认到生命的悲剧意识,尤其当他身陷不遇之境时更是如此。透过梁实秋钻入学海不知老之将至的表层,我们更深地觉察到他人生的秋的精神——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人生的孤独感和人生如寄——“天地者万物之逆旂”的苦闷终生萦绕在他的怀抱。伴随他后半生近四十年生涯的更是解不断的乡愁,“千里做远客,五更思故乡”,北国青枣于他最相思,愈近晚年思乡愈切。无数遍吟咏杜诗“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因海峡阻隔,不能与一双儿女相聚,洒过无数相思的泪水:
    目断长空迷津渡。泪眼倚楼,楼外青无数。往事如烟如柳絮,相思便是春常驻。
  这是他写下的相思。
  秋的天空奇怪而高,秋的山川寂寥而肃杀。可是,秋天是收割的季节,硕果累累挂满枝头,金黄的玉米火红的高粱在蓝天白云之下那么令人喜爱。梁实秋用他的生命垒起的是一座了不起的文化丰碑——
  译成四百多万字的莎士比亚全部剧作和三卷诗歌。著成一百万字的《英国文学史》,选译了一百二十万字的《英国文学选》。译出一百二十四册《世界名人传》。编成三十多种英汉字典和数十种英语教材。还著有《雅舍小品》(四集)、《雅舍杂文》《雅舍谈吃》《秋室杂文》《实秋杂文》《实秋文存》
  《槐园梦忆》……
  肃杀的氛围,不复他求的冷漠加上金灿灿一片累累硕果,谱成梁实秋雄壮的人生秋歌。我们只从这曲秋歌里撷取一个音符献给读者去各自品尝。
  编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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