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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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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的历史 中国文史出版社 作者:高秀清,张立鹏





流氓的定义和称谓(1)(图)




流氓凶横

  提到“流氓”一词,人们并不陌生,然而若要细究其实质却很难道明其所以然。即使检索一些辞书,也并不是轻易就能搞清楚的。有些辞书对此也未作收录,有的虽已收录,但却释义不详。所以,研究流氓文化,首先必须对流氓的定义作一番认真的探究。

  从有关辞典的释义来看,对流氓所下的定义大致如下:一是指居所不定之流浪者。二是指所谓的莠民。如《中文大辞典》解释为:“今谓扰乱社会秩序安宁、专事不良行为者,亦曰流氓,与无赖同。”(《中文大辞典》第19册,中国文化研究所印行,第205页)仅就这两种解释来看,其第一义是语源的阐释,属广义概念;第二义属社会学的诠释,当属狭义的定义。罗竹风主编的《汉语大词典》则对“流氓”一词作如下解释:一是本指无业游民,后用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二是指施展下流手段、放刁撒泼等行为(《汉语大词典》第5册,第1263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版)。又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1)原指无业游民,后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2)指放刁、撒赖、施展下流手段等恶劣行为的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从上述辞书中的解释看,基本上是从两个方面加以解释的:一是在职业方面指“无业”;二是在行为方面指“不务正业,手段下流,为非作歹”。

  以上仅仅是来自部分辞书的解释,还有其他一些文献资料的解释。情况大体如下:马克思、恩格斯早年在其著作《共产党宣言》中就对“流氓”一词有所揭示。书中对“流氓无产阶级”一词,曾作如下解释:“流氓无产阶级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他们有时也被无产阶级革命卷到运动里来,但是,由于他们的整个生活状况,他们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2、254页)《共产党宣言》还认为,在中世纪被反动派称许的流氓的好勇斗狠,是以“懒散怠惰”作为它的相应的补充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2、254页)。马、恩对这一阶层的认识侧重于社会地位、社会阶层和行为特征等三个方面,即“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和“好勇斗狠”、“懒散怠惰”等方面。这是对流氓无产者的基本品质的深刻揭示。马、恩对“流氓无产阶级”品质的揭示带有其深刻的阶级特性,并更多地着力于这个社会阶层的政治特点,有其独到之处。后来《不列颠百科全书》引入“流氓无产阶级”这一概念时,就基本以《共产党宣言》作为其解释的依据。

  1931年,鲁迅在上海东亚同文书院作题为《流氓与文学》的讲演时,曾对“流氓”一词作过如下界定:“流氓等于无赖子加上壮士、加三百代言。流氓的造成,大约有两种东西:一种是孔子之徒,就是儒;一种是墨子之徒,就是侠。这两种东西本来也很好,可是后来他们的思想一堕落,就慢慢地演成了‘流氓’。” (转引自1992年1月16日《文学报》)文中的“无赖子”、“壮士”、“三百代言”都是日语词汇,即无赖、流氓、痞子的意思。这里使用日语词汇,大概与此文先期刊发于日本有关,不过,除了“三百代言”一称外,其他如“无赖子”、“壮士”等称,中国自古即有之,也作流氓解。

  此外,完颜绍元在其所著《流氓的变迁》一书中,对“流氓”一称作了如下界定:流氓“是脱离了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田地,因此没有正当的业务可恃且又愚昧无知的社会底层成员;而作为流氓之‘流’的字义中,又可包涵或引申出向坏的方向嬗变以及放纵成弊等内容。合而言之,大致可以把‘流氓’一词从词义上界定为:特指脱离生产不务正业而在社会上游荡,并以悖离传统道德文化和破坏社会秩序为基本行为特征的不良分子。” (完颜绍元:《流氓的变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

  从上述各种界定中不难看出,“流氓”一称包涵着三层含义:一是从职业方面看,基本属于无业或不务正业者。这些人大都是“浮浪为事者,犹日本谓浪人,北京谓土混混,杭州谓光棍,扬州谓青皮。”(胡祖德:《沪谚外编·新词典》)这是胡祖德为流氓所下的定义。从胡的这一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心目中的流氓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无产无业”。后来,徐珂在著《清稗类钞》一书时,也援引上述说法,即:“此类随地皆有,京师谓之混混,杭州谓之光棍,扬州谓之青皮,名虽各异,其实一也。”(徐珂:《清稗类钞·方言类·上海方言》)该书还说:“上海之流氓,即地棍也。其人大抵各戴其魁,横行于市,互相团结,脉络贯通,至少可有八千余人。平日皆无职业,专事游荡,设阱陷人。今试执其一而问之曰:‘何业?’则必嗫嚅而对曰:‘白相。’一若白相二字,为惟一之职业也者。”(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上海之地棍》)那么什么叫“白相”?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如果将上海之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鲁迅:《吃“白相饭”》,《鲁迅全集》第三卷)从以上几条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出,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肯定了流氓无业与不务正业这一点。









流氓的定义和称谓(2)(图)


混混

  又据同治二年(1863)收入《清实录》的清政府的公文所载,苏嘉地方由于“逆内有洋人施放开花炮,叠次向营轰打,白齐文又先带流氓洋匪二百余人投入苏贼。虽我军尚能抵御,总须设法断其接济,方可制贼死命。即著李鸿章商令英法美各领事出示严禁,不准各国流民偷入济匪。”从前后文的意思看,这里所称的流氓与各国“流民”大体相同。“实录”既是写苏嘉之事,因此这份文书,就有可能是当地官吏报送给上级的一份呈文,并且这份文书所言为上海之事,此称亦有可能属于上海方言。

  在相同时期,天津地方有一个叫梅成栋的文人,他曾在一首诗中用过流氓一词:“清晨步街市,见有流氓在,褴褛行复行,菜色面庞改。肥人料已瘠,长人似亦矮。有妇抱幼儿,草标乞人买。垂泣告路旁,听之语可骇:‘家庄文安县,被淹死稻蟹;逃荒赴关东,数口小车载;鬻儿冀投生,免被奸徒拐;当此饥馑年,流离况苦海。’”(张涛:《津门杂记》卷中《各善举·附诗》)从梅成栋诗中的意思看,流氓仅仅是指流亡者或游民。

  从上述资料看,流氓原本是指游民,这一点是毋庸怀疑的。不过,由于游民无产业,不事劳作,到处游荡,所以有时为了谋生,必然会采取一些不择手段的方式以攫取生活必需品,这种行为方式的实施自然会枝节出“不务正业”等内涵。

  二是从行为特征来看,流氓具有为非作歹,扰乱社会秩序的特点。为非作歹,扰乱社会秩序,这较之原本意义上的流氓定义在外延上有所扩大,并且这种意义上的“流氓”较之前者要晚些。这种为非作歹意义上的流氓,在清代史料中已大量出现。如清黄式权曾经说:“租界中无业游民群聚不逞,遇事生风,俗谓之‘拆梢’,亦谓之‘流氓’。”(黄式权:《淞南梦影录》卷一)又徐珂除了如前面所见到的认为流氓就是游民之外,同时还认为流氓又是游民之中的为非作歹者,诸如“擦白党,与流氓同,专以引诱富贵妇女骗取财物为事。女擦白党,女流氓也,专以引诱男子骗取财物为事。拆梢,以非法之举动,恐吓之手段,借端敲诈勒索财物之谓也,凡流氓惯以此为生涯。”(徐珂:《清稗类钞·方言类·上海方言》)再如,居于上海的清末贡生秦荣光,曾以短诗的形式,对流氓的行为特征作了形象的描写,诗中写道:“打降聚赌作营生,抢火拦丧党横行;敝俗总由明失政,转移风化仗官清。”“六十年来更不堪,流氓游勇满淞南;三经兵燹三回变,俗益嚣凌试略谈。”(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风俗九》)

  另有江苏松江的韩邦庆所作《海上花列传》也对流氓作了记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描写了流氓的嗜赌行为:“华铁眉道:‘乔老四搭我说,癞头鼋该埭来要办几个赌棍。为仔前回癞头鼋同李鹤汀、乔老四三家头去赌。拨个大流氓合仔一淘赌棍倒脱靴,三家头输脱仔十几万跺。幸亏有两个小流氓分勿着洋钱,难末闹穿仔下来。癞头鼋定归要办。’”《海上花列传》用苏州方言写成,虽然这段话读来不如普通话上口,但所提到的流氓是非务正业还是可以一目了然了。

  同样,漱六山房的《风月搂》中也作了类似的描述,如“设机关流氓传电报,卖风情名妓访萧郎”(一八回);“闯房间流氓横索诈,惩无理名士怒挥拳”,“那同来的一班流氓见了,一齐怒道:‘什么东西,竟敢这般可恶!我们大家上去,打他一顿!’”(八九回)“大观园流氓争口舌,乐仁里名士见秋娘”(一二三回),等等。

  上述诸段,所描述的基本都是为非作歹等行为特征方面的情况,通常人们对此称之为“流氓行为”或“流氓手段”。

  三是从道德规范的角度看,流氓主要是以放刁、撒赖、施展下流手法,诸如斗殴、猥亵强奸妇女等恶劣行为,或以此恶劣行为扰乱、破坏社会秩序的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来是流氓本义的那种无业、游荡等内涵已逐渐淡化,而不务正业、为非作歹,以低级下流手段等内涵作为流氓的特征已日益突出,进而上升为主要内容。那些有职业而惯行下流行为者也被称为流氓。如《民主与法制》1991年9期《路边店扫描》:“1991年元月21日晚,以青工张建富为首的一伙小流氓,结伙窜至104国道,先后骚扰路边的‘靓玉楼’、‘姐妹’、‘金城’、‘长生’四家路边店,强讨硬要,调戏女店员,抢夺店内钱财,并打伤了前来劝阻的两名解放军战士和一外地顾客。”这里将一个干了“坏事”的青年工人称之为“流氓”。这里的流氓就是以其行为特点而定的,并没有以有无职业为依据。

  再如1992年的《民主与法制》报道:“海城市商业局副食品公司经理叶铁春耍流氓,随意殴打、迫害人,被称为流氓恶霸。”(《民主与法制》1992年12月)这里所讲的流氓特征则是有违于社会规范的非正常行为,也并没有考虑有无职业这一点。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一种倾向,越是向当今靠近,流氓的内涵越是突出其行为特征。这时既包含无产无业、专事游荡而又扰乱社会秩序者,同时也兼及有业有产却不务正业,在社会下层施展流氓手段为非作歹者,甚至还包括那些有某种劣迹的行为过失者。

  这是今天人们看待流氓的一种尺度。在这衡量尺度之下,流氓概念的外延又进一步扩大,大致包括那些长期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给社会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人,流氓的组成成员已扩展到社会各个领域,甚至各种领域各种职业都有特点各异的流氓。诸如:地痞流氓,政治流氓,流氓文痞,以及各种不同职业流氓等等,不一而足。



流氓与土匪(1)(图)


土匪响马

  所谓土匪,就是一批占山为王,靠抢劫、绑票为生的江湖人。在汉、唐律书中,只有“贼”、“盗”与“强盗”的称呼,而无“土匪”一称。在中国古代,“土匪”这个字眼可以用来咒骂一切偷盗行为:从鸡鸣狗盗之徒到聚众作乱的江洋大盗,从微不足道的行窃到政治叛乱,其结果是把所有这一切都用一个词混为一谈。

  直到清朝,官方的记载当涉及土匪问题时还多用“盗”、“贼”和“寇”等词语。但是到清朝末期,一个新字“匪”出现了。最初“匪”主要用来指与之同时代的白莲教,随着清朝越来越注重其存在的政治合法性,“匪”字也用得日益广泛,并常常合成为“盗匪”、“匪徒”和“土匪”。实际上,这些表达法并无太大区别。它们都是在指某些或某一群卷入纯粹地方性或具有一定规模的骚乱之中的人。到20世纪,“土匪”这个几乎很普遍的词基本上专门用来指农村中的强盗(〔美〕菲尔·比林斯利:《民国时期的土匪》,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版)。

  在古代,土匪一般是以“绿林”一词代称。“绿林”二字早见诸于《后汉书》。《后汉书·刘元传》曾这样记载道:“诸亡命藏于绿林中。”该书的注解这样解释道:绿林山,在今荆州当阳县东(转引自王应奎:《柳南续笔》卷三,《绿林》)。在这里,“绿林”本是指鄂北地区的一座山名。王莽末年,南方饥荒严重,百姓易子而食,人们纷纷窜入江湖荒泽为盗。新市人王匡、王凤被推为首领,拥众数百人。以绿林山为依托,辗转攻掠,这支队伍后来被称为“绿林军”。隋唐以后,一些占山为王,或落草为寇者,均以“绿林道”或“绿林好汉”自许。到了清末或民国时期,这种以打家劫舍为特点的强盗才被称之为“土匪”。

  作为土匪,可划分为“社会性土匪”与“政治性土匪”两种。所谓社会性土匪,是指那些以抢劫财物为主要目的,以整个社会作为掠夺对象的团伙或个人;而政治性土匪,所针对的目标虽然也有一定的掠夺财物的因素,但相比之下,政治目的却相对明显。大致说来,古代的农民起义与暴动,从社会学性来考察,基本可属于“政治性土匪”一类。尽管他们也被封建统治者骂为“盗贼”或“流寇”,但参加者都有一定的政治目的,其中有些还提出一定的政治目标和一定的政治口号。他们为达到这些目的而聚集起来,并形成一定的组织,虽则大都有祸害一方,骚扰百姓的经历,但待到人多势众之时,便举起义旗,攻城略地,以推翻统治阶级为行动目的。这样一来,他们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的性质,即变祸害百姓的强盗,为反抗统治阶级的义士,也正是因为他们有这种性质上的变化,所以在劳动人民的心中的影响才有好的一面。

  当然,也应该看到在这些暴动的农民中,有相当数量的成员也带有浓重的流氓性。

  就“社会性土匪”而言,也可区分为“临时性土匪”与“职业性土匪”。所谓临时性土匪,只是把当土匪作为暂时的行当,从匪的动因是由于在饥荒面前走投无路,或是面临着一时的经济危机,不得已而为之。而职业性土匪则一辈子为匪,把土匪活动当作自己终身的生存之道。因此在社会性土匪中,“临时性土匪”的流氓性较轻,而“职业性土匪”的流氓性则较重。

  具体而言,流氓与土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社会影响来说,土匪与流氓在老百姓中的印象很不相同。土匪在老百姓心目中,是“绿林豪客”。土匪活动虽以打家劫舍为特点,对老百姓构成一定的威胁,但他们还有抑强扶弱、劫富济贫、主持正义、讲究义气的一面。所以,许多民间文学对土匪也不乏褒美之词。如《水浒传》中108条好汉的姓名,已深深地印入了百姓的脑海里。而流氓由于被看作骚扰社会治安的渣滓,以讹诈钱财为终极目的,所以,在一些民间文学中,形象也是极端丑陋的,不是面貌凶恶,就是为人阴险狡诈,在百姓中并没有留下什么好的印象。

  其次,就心理特征来看,土匪与流氓虽然都有一种强烈的复仇心理,但所报复的对象是有较大区别的。一般来说,流氓由于来源均为无赖游民,而土匪虽然也有相当数量的成员是无赖游民,但其中还有一些来自穷苦百姓,作为这部分人来说,当初他们的内心并未有为匪的想法,只是由于天灾人祸等各方面的原因才走上当土匪的道路。因此,土匪与流氓的复仇对象就会存在着某种差异。土匪的复仇,对象一般是农民痛恨的特殊目标,即恶贯满盈的劣绅,乃至比土匪还要霸道的人。而流氓在土豪劣绅面前却是一些顺从者,有的甚至是土豪劣绅的爪牙。他们复仇的对象,纯粹出于私仇的报复心理,或是过去的仇敌,或是团伙之间的利益争夺。这就是流氓所惯用的“以暴易暴”。

  第三,再就活动地域而言,土匪喜盘踞山林,所以往往有“落草为寇”的说法。在一些省与省或县与县交界地区,官府势力的薄弱,因而土匪活动就尤为频繁。而流氓则活动于城市与乡村,尤喜纵横于城市。他们虽是百姓中的莠民,横行乡里,但人们从来都不将他们称之为“流寇”或“草寇”。当然也应该看到,土匪与流氓的活动地域也不都是按这一固定区别存在的,有些土匪平常也藏于民间,使人很难识别。如清代的“红胡子”,每当他们抢掠时,才“聚集多人,肆行不法”,而在平时,“仍散处村落,自附齐民”(《清仁宗实录》卷三○九,嘉庆二十年八月壬戌)。



流氓与土匪(2)(图)


帮会土匪

  讲流氓与土匪之间的差别,并不是说二者就判若天壤。在流氓与土匪之间,有时也是难以区分的,即二者有时也可以同时体现双方的特点。也就是说,流氓可以成为土匪,土匪也可成为流氓。大致说来,很多土匪都是由流氓演变而来的。如清末张国梁,为人“喜任侠,弛不羁”。少年时“日与轻快恶少年游”。显然,少时是一无赖流氓。后来因杀人犯法,“官捕之急,遂投某山盗薮”,做了土匪(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一,《张忠武公逸事》)。有时土匪也勾结流氓,一起为非。如咸丰年间,顺天府大城县土匪李玉峰与弟李五,原来都是流氓,后来才落草成为土匪。不过,成为土匪以后,他们仍然到处勾结“棍徒”即流氓,“四乡抢掠”(《清穆宗实录》卷八五,同治二年十一月中丙辰)。除了这种互相勾结的特点之外,称呼上也有许多共同之处,如明末土匪余士藻,自号“靖海大王”,其手下李肃七、李肃十及其他同党,分称“十二大王”、“十八罗汉”、“二十四天罡”、“三十六地煞”,“焚杀淫掠,殆无虚日”(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八,《湖公平三县土冠》)。明代南京的流氓,也立有“四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顾起元:《客座赘语》卷四,《莠民》)。取号何其相似,两者的关系不言而喻。



流氓与乞丐(1)

乞丐作为游民之一种,与流氓之间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就区别而言,乞丐虽然是以乞讨度日,不务正业,但他们并不一定就都为非作歹;而流氓却是既不务正业,又为非作歹。早在春秋时期,乞丐与流氓之间的区别是相当明显的,乞丐还有相当的人格。孟子曾说:“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孟子·告子上》)但随着历史的变迁,乞丐们在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为了生存,有时也就未免会干一些诸如偷鸡摸狗之类令人生厌的事。这样,从乞丐到流氓就逐渐接近起来,在行为特征上向流氓靠近。那些“硬丐”的强乞行为,则简直与流氓如出一辙。据陈淳《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记载,宋朝福建漳洲府,有一批“无行止奸雄浮浪客旅”,假称是来自尤溪的巫师,携带刀子,鸣牛角,吹竹筒,或者以木拳捶胸打业、蓬头、裸体公然闯入市人家中,强行乞讨,厉色峻辞,如诛所负,排门逐户,无一放过。如果应之稍迟,他们就恶语相加,以致小民百姓甚是畏惧,对他们不敢讥呵。这种强乞行为,实与流氓无异。这些人虽然装扮成乞丐状,然这些却“实非乞丐,乃假托此态,窥觑入门户为窃盗计”(陈淳:《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万历《漳州府志》卷十)。

  到了清朝,这种体现乞丐流氓性的例子俯拾皆是,如清著名流氓朱福保就是流氓性较强的乞丐。有一次他听说有一家新开的面馆很受顾客青睐,慕名而往,登楼坐下后,大声呼叫取光面来。所谓光面,是指“无饺之面”。店小二虽久闻朱福保大名,却从未有缘相识,就说“店规,吃大面者坐楼上,吃光面者坐楼下。客人吃光面,请下楼”。朱福保问:“如此说来,吃中面者(指半饺之面)坐在楼的中间吗?”店小二信口答应了一句。第二天一早,朱福保招呼一些乞儿,各给钱数十文,以二人为一班,分班至面馆吃中面。吃时,坐在楼梯之中,一班吃了,又来一班,络绎不绝,直至中午还未散。客人进门一见乞儿坐在楼梯上吃面,纷纷转身离店而去。店主大窘,只得向朱福保请罪,又贿以钱若干,朱福保才命乞儿离店而去(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朱福保率乞儿吃光面》)。再如清末绍兴,有一恶丐,强奸了一个穷家之妇,“恐其言,乃以蛇入其阴户而死”(汪康年:《汪镶卿笔记》卷四,《杂记》)。真可谓穷凶极恶!在上海,一些乞丐,也是“三五成群,习其故智,或高声而硬要,或刺血以骇人,僻巷小街,则争夺论少,此多恃众横行,目无法纪,实为闾阎之害”。更为甚者,乞丐行乞,不仅强乞,而且还靠诈骗得钱,从而在沪上出现了一些有钱的乞丐。如当时有一乞丐李阿三,专门“恃术赚钱”,“每见西人乘马车而来,骤然踢倒,车中人悯之,每出对开洋给焉”。这种“横卧道上,装腔诈死”的行为,与流氓的讹诈已没有什么两样。这些乞丐诈得钱后,“则又呼朋引类,聚赌中宵,炙肉烹鱼,群焉大嚼”(《申报》,光绪乙亥三月十一日)。苏州的北寺前,一向为乞丐栖息之所,在当时也是“强丐”会集的地方。其中称为“行头”者,共计24人,各人都收得徒弟,多寡不等。这些强丐所持之器,“非篮即棒,有以芦柴编成薄板,名曰芦板;有以蛇皮包竹管,名曰竹筒;有以杂皮缝成大袋,斜挂腋下者,名曰擐长袋;有弄活蛇者,有持死蛇者”。入市讨钱,各须大钱,若给小钱,或者给之稍缓,这些强丐就厉声怒骂。如果店铺与他们发生争吵,这些强丐就用剃刀将额头划破,流血满面,“索诈数百文始去,谓之开堂”(《申报》,同治壬申十一月二十三日)。另外还有一种游丐,他们在行动时往往不是单枪匹马,而是成群结队。如乾隆年间,在陕西有一种游丐,称“卦子”,他们在行动时一般都“成群结队,携带家口驴骡”,“沿村强索”(光绪《风县志》卷八)。嘉庆年间,在福建还有一种乞丐,“身穿好衣,藉乞为名,聚众十人,恶讨强乞”(嘉庆《南平县志》卷二一○)。而在江西城乡,更有一种名叫“练子”的乞丐,“三五成群,到处蜂拥登门入室,索讨钱米,少不遂意,喧闹不止”;此外,这些“练子”还在“茶坊酒市,肆行无忌,遇人节庆婚丧等事,则饱索不厌,使人难堪”(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卷一三)。

  从上述诸例情况来看,有的属于强乞,有的属于连乞带讹。但不管哪一种,都带有流氓性。这样的乞丐已与流氓无什么区别了。

  以上所列各例是仅就流氓与乞丐之共同点而言的,除了这种共同点以外,流氓与乞丐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点。

  第一,二者的来源有所不同。乞丐的来源,或是乡村中失去土地而衣食无着的农民,或是因灾荒而逃离故乡的农民,或是浪荡子堕落而为乞儿,或是生性好吃懒做之人。无论是哪一种人,乞丐都靠求乞而生存。而流氓则基本上是乞丐的后两种情况。

  第二,就社会地位来说,人们对乞丐并不是十分讨厌,而对于那些贫弱者,人们一般还都是会报以同情心,对他们的施舍往往是出于某种主动。而对于流氓,则并不是这种态度。作为官府,对乞丐也并不加以歧视。对于这部分人,宋时,朝廷设立悲田院,加以安置。至明代,朝廷设养济院,安置这些乞丐。乞丐也有自己的户籍,称“丐籍”,大概属于贱民之籍。不像流氓,没有户籍,属于“无籍之徒”。这种丐籍,至清雍正年间才正式消除。



流氓与乞丐(2)

第三,从心理特征来说,乞丐之所以为丐,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多数情况而言,乞丐为丐往往是出于各种经济原因,走上这条路是出于无奈;而流氓的强索、讹要则并不是出于某种客观的经济原因,而是由其流氓性使然。

  就总的情况而言,与任何事物一样,乞丐队伍也并不是铁板一块,内部也是可以分为不同部分的。乞丐也分临时性乞丐与职业性乞丐两类。凡是临时性乞丐,大都因灾荒或失去土地等生存条件而致,一旦有机会,他们仍会成为编户齐民。而职业性乞丐由好吃懒做者构成,他们贪图流浪乞讨的自在与快活,一生专以乞讨为业。凡是与流氓相关的乞丐,大多为一些“流丐”及职业性乞丐。



流氓与侠客(图)
绿林起义

  将流氓与侠客联系起来,似乎使人感到有些奇怪。其实,流氓虽然是社会下层中反社会的不法之徒,但其中的一些人,也有时不乏存仁义之心和善良之念。这些人有时也作出一些行侠仗义的事,这时他们与人所敬仰的侠客其实并无根本区别,而且往往令人分不出其所为是“流氓”还是“侠客”。他们偷富不偷贫,偷官不偷民,对江湖中的穷哥儿们和贫困人家乐善好施等等也有时被人们所称颂。

  在我国,侠客之所以在人们的心目中留有好的印象,成为江湖道义的推崇者,原因就在于他们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折服的人格魅力,寄托着中国老百姓对自由与正义的追求和渴望!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他们爱打抱不平、见义勇为,武艺出众,甘愿自我牺牲。

  也正因为如此,司马迁单独为游侠和刺客著有列传,对他们的人格和行为给予歌颂和赞扬;唐朝宰相李裕专门写下了称赞侠客义举的《豪侠论》;著名诗人李白也以饱蘸浓墨的巨笔,谱写了热情浪漫、意兴豪宕的五言长诗《侠客行》;唐宋以后,以江湖侠义之士们的事迹为题材的传奇作品和武侠小说更是汗牛充栋,在民间广为流传。

  与侠客相联系、相对应的江湖人物则是“义盗”。他们以非法的手段干着仗义的事情,这些人又可称之为“侠盗”。在他们惯有的残暴粗豪中,常常流动着一股侠气。这股侠气不仅是其作恶时用来遮掩不良行径的烟雾,更是其平衡内在不安心理、抚慰天理良心的精神支柱。他们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带有平民百姓乐于见到的英雄特质,成为民众藐视官法、不满现实的一个现实偶像。

  然而,这些行侠仗义的英雄,有时却干着“流氓”的勾当,如果仅从他们的行为而言,很难说与侠客有何种联系。但从其行为的深层意义去探究,则会发现其行侠的背后,深藏流氓的本性。如明代的秦淮健儿,“闻倭入寇,乃大快曰:‘是我得意时也!’即去海上从军。从小校擢功至裨将。”确也不乏英勇正义之举,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然而他很快又堕落为地地道道的流氓,酒酣斗殴,至人于死;丙夜盗牛,凶狠无耻(李渔:《秦淮健儿传》)。另据《汉书》卷七七《何并传》载:“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持吏长短,纵横郡中。”所谓“轻侠”,即指侠义、流氓参半者;所谓“渔食”,据颜师古注解:“渔者,谓侵夺取之,若渔猎之为也”。《魏书》卷二五《长孙道生传》载:“(长孙)稚少轻侠,斗鸡走马,力争杀人,因亡抵龙门将陈兴德家,会乃免。”赵季、李款、长孙稚虽称侠客,然而他们所作所为和流氓没有什么根本不同。

  汉朝时的鲁人朱家,素以侠义著称,收养接济各路江湖豪杰达千余人,其所结交者,其中也不乏流氓。这种情况可看作是流氓与侠客互为表里的一种例子。

  “侠客”与“流氓”之间有时难以作出明确区分,这主要是因为,对二者的评判标准难以确定。在封建社会,不同地位和不同群体的人,对于“侠”和“盗”的判断是完全不同的。被封建统治阶级诬为“盗贼”的人,在贫苦百姓眼中,却是勇敢无畏的侠士。



流氓与骗子

骗子就是指江湖上专门以欺骗为生的人。这种人与流氓最为接近,一般而言,流氓为得到不义之财,往往要运用骗子的伎俩,所以流氓与骗子之间并没有截然的区别。凡是流氓,一般都具有行骗的本能。

  在江湖上,像江湖郎中、江湖术士等,虽然有时也依靠行骗来维持生计,但这些人总还有自己的行当作为掩护,而江湖骗子则赤裸裸地用骗术诈人钱财。在江湖上,干行骗勾当的人为数较多,既有单干的,也有聚众结伙而行的。就骗术而言,也是多种多样,令人难以防范。

  骗子的为骗行径,基本上都是那种卑鄙下流行为,所以就其行为本身而论,很难与流氓作出什么区分,但若就这两类人的整体行为而论,两者还是有区别的。骗子的主要行为就是行骗聚财,以维持生计;而流氓除了行骗这一行为特征以外,还干那些伤天害理,为人们所不耻的事。也就是说,骗子所从事的流氓行径范围较窄,而流氓的行为范围相对比较宽泛。

  乘机猖撅活动,而且受到推崇赏识。据有关史料记载:粤人性刚好斗,负气轻生,稍不相能,动辄斗杀,曰打怨家,非条教所能禁,口舌所能喻,尝有千百成群聚众械斗之巨案。盖大姓多聚族而居,多者数千家,少亦数十百家,与他姓一言不合,即约期械斗,人数不足,则出重资雇人相助,如助斗而死,给抚恤金;因斗伤废,给养伤金;游手无业者多乐受雇,虽死不悔。(徐珂:《清稗类钞·风俗类·粤人好斗》)这些地方上的不良习俗,一般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进行的,并且在当时看来是无可厚非的正常行为,因而一般都为社会所承认,有时甚至受到赞扬,尊敬。在这种不良的社会习俗中,往往影响了一些人,尤其是那些游手好闲的人往往由此而走向歧途,走进流氓的行列,严重地危害社会。



流氓切口与常用语(1)(图)


江湖卖药

  从构成语言三要素的语音、词汇、语法来看,流氓切口主要表现在词汇方面。通常以其独特的词语来表达思想内容,指称事物。局外人即使无意之中听见了,也根本不明白其中的含义。正是因为这种行话隐语的秘密性,从而对于特定行当来说,才有利于其内部成员之间的交流,同时还能够保证本行当内部的机密不致轻易外泄。

  从这种行话隐语的特定作用出发,我们在充分认识到流氓切口是流氓用以交际的有效工具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明白这样一点,即它远非仅仅是语言的特定形式,这些特殊语言反映的是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说,这些特定语言,是研究有关特定行当的思维方式、心理状态、行为特征、社会地位、行业特点,以及“社会组织和技术能力的关键所在”。 (戴维·W·Y摩洛:《投骰赌徒的隐语》,《美国社会学年鉴》第269期,第119页)

  流氓切口作为一种交流的工具,它早在中国古代社会就已产生。从现存史料考察,早在唐代时,流氓这一社会群体就已在内部使用切口。唐朝武则天当政时,有一次御史中丞魏元忠因被人诬告而下狱,武则天命侍御史侯思止审魏,侯在审讯魏的过程中,一开口便讲了两句当时的流氓黑话,让人难以理解。当时他对魏元忠喝道:“赶快承认白司马,要不然,就请你吃孟青!”(完颜绍元:《中国古代流氓百态》)魏元忠听不懂侯的意思,当然只好以沉默对之,而侯却大怒,马上冲过来将魏曳倒在地下,准备亲手打魏,这时魏却大怒道:“侯思止,你身为御史,就应当懂得礼仪,一开口就是什么“白司马”和“吃孟青”,这是什么话?没有我这个御史中丞,谁来教导你!”。从“白司马”和“孟青”这两个词来看,可以说唐代就已有了流氓切口,其中,“孟青”即为“棍棒”,“白司马”虽然目前尚不知其为何意,但从所针对的内容来看,大概是“认罪”之意。宋代,流氓的切口就更加日渐丰富起来。如亡命藏匿的沟渠为无忧洞、肉为一身线道、蒙汗药为汗火、贿赂做公的钱为打业钱、白手骗人为打清水网、夹剪衫袖以掏财物为剪绺等等。元代,陶宗仪所著的《辍耕录》中,曾专门写了杭州人好为“隐语”一事。其中写道:物不坚致曰“憨大”,暗中抽换物品曰“搠包儿”,嘲谑蠢人曰“杓子”,形容朴实曰“艮头”,小曰“消黎花”,大曰“朵朵云”,老曰“落梅风”等等。不过,清以前的流氓切口还不算太丰富,大量的、典型的流氓切口当产生于清代。

  一般来说,在江湖社会上,有一些切口或隐语是带有共性的,而有一些隐语或切口则是某一行当所特有的,但无论是那种行当,只要是江湖社会分子,其中就懂得那些共性的语言,而那些特有语言,则是特定行当才能理解的。当然,流氓这一社会群体而言,同样也不外乎于此。

  就流氓切口的发展情况而言,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共性隐语

  共性隐语是江湖社会多数群体都较为常用的切口。这其中还可细分为不同方面行话。

  ①动作行为类。走称做“扯”;笑称做“咧瓢儿”;哭称做“抛苏”;打称做“鞭”;骂称做“钻钢”;杀称做“青”;买称做“肘”;卖称做“挑”等等。(参见雪漠:《江湖内幕黑话考》)

  ②人物称谓。男子称做“孙食”;媳妇称做“果亥”;父亲称做“老戗”;母亲称做“磨头”;祖父称做“戗儿的戗”;祖母称做“戗的磨头”;哥哥称做“上排琴”;弟弟称做“下排琴”等等。(参见雪漠:《江湖内幕黑话考》)

  ③方向天时类。天称做“顶”;地称做“躺”;东称做“倒”;西称做“切”;南称做“阳”;北称做“密”;刮风称做“摆丢了”;下雨称做“摆金”;下雪称做“摆银”;阴天称做“插棚儿”;打雷称做“鞭轰儿”;黑夜称做“浑天”;白天称做“青天”。

  ④数字类。一称做“柳”;二称做“月”;三称做“汪”;四称做“载”;五称做“中”;六称做“申”;七称做“行”;八称做“掌”;九称做“爱”;十称做“句”。(参见雪漠:《江湖内幕黑话考》)

  2.区域性流氓隐语

  就清末以后的流氓切口来看,由于流氓在历史上从未形成过全国性的统一组织,也没有发生过全国性的大交流,因此不同的流氓群体在流氓切口这一问题上也存在着极大的不同。流氓集团一般以某一城市或某一村、镇为地域进行活动,其切口也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秘密性或集团差异性。所谓地域性,是指仅限于某个地域内使用,一旦超出这个地域即不能再作为交际的工具;所谓秘密性,是指使用某一特定隐语的成员有时仅限于某一小集团的内部或其中的几个人;所谓集团差异性,是指各个流氓集团使用的切口,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仅就区域性来看,上海、北京、天津等一些地方的流氓隐语是各有特色的。现分述如下:

  ①上海流氓切口。清末民初,上海流氓泛滥成灾,就流氓群体的构成而言,其中又可细分为流氓、小瘪三、拆白党、拆梢党、豆腐党等不同的类型与层次。在这些不同的层次中,其切口也自然各有差异。上海流氓一般切口,拳头称为皮铆头,借口敲诈称为讲斤头,分赃称为劈霸,吃讲茶称为闩人头,硬借称为摆丹老,向人取银钱称为挨霸,钱称为把,带枪抢掠称为硬爬,专骗有钱男称为拔人,食称为划,讲斤头的讨价还价称为画花,手铐称为金钏,打架称为放炮,纠集团伙械斗称为摆华容道,典当称为高风子,带手铐称为带圳边,吃官司称为铁馋牢,在牢中称为里入落,过犯称为臭盘,敲诈或抢掠时被捉称为任上失风,一次性骗局称为“一枪头”,茶会称为蟠桃,得钱仍还人称为呕把,看称为扦,入伙称为家门,出事人称为勃头,寻仇称为上腔,外出称为开码头,走开称为出松,放走称为脱梢,看风色称为轧苗头,说好话称为“帮腔”,照应称为札绷,寻觅主顾称为拉排头,巡查搜捕得紧称为风头紧,做圈套要人上当称为放生意,小气鬼称为“小刁码子”,衣裳称为皮子,撕衣称为撕皮子,衣破称为桃园,短衫称为贴血,裤子称为叉儿,帽子称为顶功,鞋子称为铁头,脚称为袜心子,入内称为叉进去,熟悉团伙内情称为老勃,口齿灵利称为樱桃尖,不善言谈称为樱桃钝,不必讲称为免摊或樱桃割短,讲理称为摊樱桃,斗嘴称为斗樱桃,吃茶称为尝孟婆,寓所称为窑,旅馆称为客窑,住旅馆称为藏客窑,吃饭称为赏枪,吃酒称为红红面孔,门生称为底老,不是本团伙的称为孔子(犹如东北土匪隐语“控子”),本钱称为底勃,银洋称为阿朗,角子称为小马立师,铜元称为黄粱子,铜钱称为鹅眼,当衣服称为吃官司,押当称为跷脚,下雨称为摆清,奸情败露称为踏脱镬盖,调和奸情称为修镬盖,面貌称为照会,设赌骗人钱财称为吃引水,独眼称为单照,挖人双眼称为借两只枣子,没有钱称为戆皮,捆绑人投入河中称为放水灯,借端敲诈勒索财物称为拆梢,以绳索缚捆住受害人手足、将其身体倒植于淤泥之中称为种荷花,偷鸡称为采毛桃,偷羊称为吊白鱼,店铺初开张硬诈钱财称为包开销,设计敲诈称为装准头,贩卖儿童称为贩石子,拐卖年轻女子成婚称为开条子,搜钱袋称为抄把子,烟士称为糖年糕,抢劫财物或用绳勒死他人称为背娘舅,抢帽子称为抛顶宫,剥光衣物、抢尽钱财称为剥猪猡,抢物移脏称为打过门,赃物称为鹞子,抢劫称为过堂,失败称为走油跑马,夜间行窃称为黑线,白天行窃称为白线,女子行窃称为锦线,被人看管称为装柄,批颊称为五分头,用拳头向其他流氓、扒手强夺硬取称为吃横,通风报信称为豁令子等等。从上海流氓的行话隐语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社会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特色与心理特征。



流氓切口与常用语(2)(图)



江湖瘪三在流氓群体中地位最低

  上海小瘪三切口。小瘪三指城市中无正当职业而以乞讨或偷窃为生的游民,他们通常因饮食不及而显得身体很瘦弱,故得此名。小瘪三在上海流氓这一社会群体中居于下流地位,往往被其他流氓所轻视或欺侮。但是,从他们的所做所为来看,同样是一伙歹徒,并且他们同样也有自己内部的行话、切口。如:头目称之为爷叔,谓吃光、用光、当光称之为三光码子,庙称之为冷窑,寄宿屋檐之下称之为安檐,在门洞安身称之为摆头庄,宿于街亭、车站称之为流寓,留宿于老虎灶称之为吃夜茶,吃物称之为搭摸,饭店的残汤剩汁称之为汤面,烧饼称之为明月,残羹称之为零露,余饭称之为冷堆,油条称之为油杆子,茶称之为孟婆汤,脱衣服称之为卸甲,严冬在暖堂取暖称之为孵豆芽,身上无衣称之为掮钢叉,搜身上所藏钱财称之为抄把子,铜钱称之为梢板,进馋言称之为戳壁脚,收旧货称之为跑老虎,拾烟头称之为捉蟋蟀,兜售秘戏图称之为卖春,代人讨债称之为包做,人力车上桥时小瘪三帮助挽车乞钱称之为拉轮子,劫得东西疾逃称之为硬生意,给办喜事、丧事打杂称之为红白,剃头匠称之为扫青码子,讨没趣称之为吃排头,贪小利者称之为刮精码子,揩油称之为剪边,说出称之为摊,讲人丑事称之为摊臭缸,熟手在行称为烂饭,暗中送讯称之为放风,会话称之为老举三,投靠山称之为搭山头,情况不妙称之为走油,生梅毒称之为四果客人,梅毒透顶称之为开天窗,以空话搪塞称之为掉花枪,赌光了本钱称之为赤脚,奴仆称之为三壶客人,吸鸦片烟称之为吹横萧,剃头称之为砍黑草,缝工称之为试短枪,叫花子称之为摇旱橹,做揖赔礼称之为早拜年,等等。从这些常用隐语的内容中,我们可以充分看出当时上海小瘪三们的行事、生活境遇与社会地位。从这一群体的生活境遇来看,他们与其他上层的流氓阶层还存在着显著的不同。

  男女拆白党曹语。拆白党是活动于上海的流氓集团,多男女混杂,亦有纯女性团伙。这种流氓群体平日总是流窜于街头巷尾伺机作案,他们专门从事敲诈欺骗的活动。这一流氓团伙亦有自己的行话隐语,称作“曹语”。如:年老妇女叫做老蟹,娇艳女人叫做崭盘子,丑陋女人叫做倒盘子,跟踪叫做盯梢,四处引诱妇女叫做兜圈子,以微词试探女人口气叫做摆香,引诱人叫做背阿大,屎叫做单老,相助叫做抱腰,得到钱叫做擒把。家中富有的丑老女人叫做玉蟹,成年女郎叫做枫蟹,女人被勾引到手叫做吊上,不为勾引挑逗所动叫做吊不着,男女为幽会而租赁的秘密住所叫做小房子,卷用女子金钱叫做捞横档,向外埠拐骗妇女叫做出货,吃官司叫做反攻,拜老头子叫做同参姊妹,拜罢老头子后互相结拜叫做弯脚馒头,以色情引诱男人至下处鬼混时由事先埋伏的同伙诈掠钱财叫做仙人跳,专以假作丧亲骗人叫做白衣部,向女友诈骗叫做拆栏干,以美女作诱饵叫做打乖儿,男同伙叫做帮闹,女同伙叫做连手,勾引青年男人结为夫妇而以淫欲致死图得人寿保险费称做黑手,以姿色诱赌叫做搂软把,搂软把所获报酬叫做引水,引诱良家妇女来家与人苟合叫做借台基。(曲彦斌《中国民间秘密语》第七章第四节;胡祖德《沪谚外编·新词典》)

  ②天津流氓切口。天津的流氓,主要表现为“混混儿”,所以天津的流氓切口也以混混儿的切口最为典型。因此,这里所讲的天津流氓切口也基本上是混混儿的切口。这一流氓组织的切口是:加入混混儿团队为开逛;入伙后自动退伙为收逛;挨打不还手、不出声呼痛、借此成名为卖味儿;呼朋引类、帮助为非作歹为充光棍;不能忍痛挨打、丢脸屈服为裁跟头;从赌局拿钱为拿挂钱;摆出兵刃向对方示威为铺家伙;决斗前用抽签法取决或预先选定几个人准备牺牲为抽死签;决斗时在阵后向对方投掷碎砖乱瓦的为黑旗队;事先由一方约妥若干人预作准备为侍候过节儿;小武官为老总儿;兵丁为老架儿;不论日限见面即讨利钱为见面利;父母在世借钱无法归还、父母一死立即追索为孝帽子钱;杀人不眨眼为手黑;双方知交的老前辈为袍带混混儿;会餐为坐坐儿;争斗时违反规矩、丢脸为走基;给当地脚行的费用为过肩儿钱;双方有过人命大仇必报的为死过节儿,等等。

  ③包头梁山流氓切口。黑夜偷窃为跑红条的;白天偷盗为跑青条的;一早一晚偷盗为打灯虎儿的;进入院内登堂入室伸手偷窃的为跳池马的;站在房上巡风放哨的为登杆子的;偷大商店门市部的为高买;偷市场小贩的为扫摊子的;偷农民旱扳车或毛驴驮子的为滚轮轮的;偷街上行人的为捏把子的;称有势力的人为碴儿;跟自己本家里的女人通奸为踩穷汉窝铺;捏造事实损坏别人名誉为唾臭;活动范围为方场;打手为把式匠;头儿的兵符印绶为拐挺,等等。

  ④北京流氓切口。装饰妇女聘卖给异乡人、乘机拐财逃走为放鹰或打虎;代接妇女秘密卖淫为转当局;设赌局诱骗愚懦之辈为腥赌;引诱富家子弟游荡嫖赌骗取钱财为驾秧子,等等。

  以上所举流氓切口虽然因地域、集团的差异而存在很大区别,但其共同点在于:比较清楚地反映了流氓的社会地位、本质、活动对象、作案手段等方面的特点。流氓在长期的破坏社会秩序、捣乱社会安宁的异常行为活动中,逐步产生、形成了既从属于这个阶层,又充分反映这个社会阶层所固有特点的流氓习俗文化。其内容大致可以包括流氓所特有的尚武精神、审美观、内部交流的工具——隐语,服饰、信仰等方面。



流氓切口与常用语(3)(图)


吃喝玩乐是上海上层流氓阶层的日常生活

  由流氓长期活动而形成的流氓习俗文化的起源一直可以上溯到流氓最初出现之时,以后又大大地得到发展、更新;而且今后只要社会上还存在着流氓,与之相适应的这种亚文化还会不断地得到创造和补充。

  从社会整体看,流氓习俗文化虽然仍基于社会主体文化这块肥沃的土壤之中,与它的母体保持着不可分离的联系。然而,这种亚文化与主体文化相去甚远,甚至是格格不入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与反主体文化性,更多地反映出创造了它的流氓的本质、活动特点。

  于是,通过研究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流氓习俗文化,既可以使我们进一步掌握流氓内部存在的某些秘密,又可以使我们充分了解流氓是如何发展、活动、联系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一旦弄清了流氓习俗文化所包括的各项内涵,也就充分掌握了流氓的内部秘密,为彻底消灭这种社会丑恶现像找到了可靠的依据。



流氓群体的各种崇尚(1)(图)


尚武,是流氓之中多数人的特点

  1.尚武

  尚武,是流氓之中多数人的特点。不过,在此应当指出的是,流氓的尚武与江湖剑侠们的尚武精神还有所不同,二者虽然都具有好勇斗狠与自命凶悍的一面,但和侠客比,流氓的尚武精神完全是出于另一种目的。

  一般而言,流氓的崇尚武功主要是为了凭借武功欺凌世人,以达到其流氓目的的实现,而侠客的崇尚武功,则主要是为了行侠仗义,仅从这一点上来说,侠客的崇尚武功一般是对社会有益的,而流氓的崇尚武功却是对社会有害的。

  从古到今,无论哪一朝代的流氓确实都非常崇尚武功,喜欢弄刀舞剑。这种风俗习惯,可以说也是流氓的一个传统。在这一传统当中,固然也有一些后来改邪归正的人将少时练就的武功用来建功立业,报效国家,从而将以流氓为目的的尚武精神派上了正当的用场,但多数流氓的崇尚武功,还是危害了社会。

  2.文身

  文身,就是在身体上刺画一种有色的花纹或图案。文身的方法上,首先“以丹朱涂身体”,然后再取针“刻其肌,以丹青涅之”。(《礼记·王制》孔颖达疏)蔡元培先生对此也作过介绍:“文身之法,或在身体各部涂上颜色,或先用针刺然后用色。”(蔡元培:《民族学上之进化观》)一旦文身之后,图案色彩不会自然消失,如果不需要时可以以火“灸灭之”。

  文身原本是古代荆楚、南越一带的民俗,起源很早。《礼记》中曾这样记载道:“东方曰夷,被发文身”;“南方曰蛮,雕题交趾”。

  这种原始意义上的文身,实际上是一种民间风习,直至明清还保留着。有的是由于趋利避害而为之,这种风习本身并无什么消极的影响。

  然而,这种以避害与时尚为特点的民间风习一旦演变为流氓的崇尚就改变了原有的意义,一般都沾染上了消级色彩。如唐代末年,无赖恶少普遍将文身作为一种社会阶层的特殊身份标记来利用。据段成式《酉阳杂俎·鲸》载:“上都街肆恶少率髡而肤札,备众物形状。”这种以文身表示特定身份的行为,自唐末产生以来,经宋元明清,断断续续一直延续至今。

  流氓一旦改变了文身的原始特定含义,不再是为了驱蛟逐龙,其图形也就由比较单纯的“像龙子”(《史记》卷四,《周本纪》裴集解引应劭语)、“像龙文” (《后汉书》卷八六《哀牢传》)扩展到花草虫兽、诗词图文,于是便发生了根本性的嬗变。这些图案内容,除了表示恶少年的身份、作为团伙标记之外,主要还有以下几个作用:第一,显示勇武,以儆吓对方。第二,作为精神寄托,乞求某种护佑。凡是以此目的文身的人,其所文之图案一般都与宗教信仰及传说中的行业神有关,似乎在身上刻了这些东西就能得到保佑,从而大大增强自己的意志、力量。第三,作为一种时尚追求。这种文身并无什么目的性。

  3.行业崇奉

  三教九流都拥有自己的行业崇奉,流氓同样也有这一习俗。这种行业崇奉,一般是把某一古人或某一传说中的神作为崇拜对象,以作仿Р⑾<酱又械玫侥持种ΑA髅サ某绶钫叨际俏涔蘸眨背莆淞职裱撸缯怨鳌⒐毓取?br>
  赵公明为传说中的财神爷,其像黑面浓颜,武装执鞭,身骑黑虎,道教尊为“正一玄坛元帅”。若单就赵公明的身份特征来说,和流氓风马牛不相及的。这些流氓信仰赵公明,一方面可能是要以赵元帅的武功相标榜,并企图以其法力为庇护,同时也可能是因为赵元帅是财神老爷,他们想从这位财神老爷处得到一点财运。

  关公,名关羽,汉末三国河东解人,字云长,初亡命涿郡,与刘备、张飞结识,恩若兄弟。关羽死后,后主景耀三年追谥为壮缪侯。宋徽宗始封为忠惠公,大观二年加封武安王; 不过,直至洪武,在诸神祠中位不甚尊。万历二十二年始从道士张通元请进爵为帝,庙曰英烈。四十二年又敕封“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镇天尊关圣帝君,”自是相沿有关帝之称。

  就关公的身世而言,与流氓根本没有任何渊源上的关系,流氓崇拜关公,大概是要以刘关张三人那种情同手足的异姓兄弟为榜样,讲义气,同心协力甘苦与共,同时也希望关公能在冥冥之中保佑他们。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流氓的崇奉与其他行业的崇奉不同。譬如赌徒崇奉地主爷、地主财神、胡仙、监赌神、迷龙;窃贼崇奉时迁、梭李二氏、草鞋三郎盗跖;乞丐崇奉范丹(冉),朱元璋、窦老;盗匪崇奉盗跖、宋江、十八罗汉(达蒙老祖或达摩多罗)等等。这些社会阶层和他们的崇奉对象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着某种渊源关系或相同点,即这些被奉为神或祖师爷的,原来就是干这一行当的,或与本行当带有某种联系,而流氓与他们所崇奉的对象之间却毫无搭界之处,完全是一相情愿的感情托庇,纯属是一种精神的寄托罢了。

  4.叫诨名

  诨名亦称作绰号,是在人的本名以外,根据人的相貌、姓名、生理、禀赋德行、行为举止等方面的某些特征另起的名字。这种现象在我国的历史上各个时期都较为常见。大致从唐代起进而演变为流氓和若干社会群体的基本属性之一。

  流氓之所以承袭古人叫诨名的习惯,目的大概是以此显示自己的某一与众不同的特征,并以此壮振声威,威吓同行或对手。尤其是一些流氓头子,多采用自然界中凶猛的动物如虎豹之类,或神话传说中被认为执掌一方大权、具有不可思议力量的龙、阎王、太岁等为绰号,这一方面目的在于使普通的老百姓闻而生畏、望而却步,而且在同行中也会造成一种声势:不能随意侵犯其领地及利益,否则决不善罢甘休。



流氓群体的各种崇尚(2)(图)

纹面

  流氓头子是这样,普通的小喽罗虽不敢狮子大开口,但也以自己作案的手段或某一方面的擅长、特征起一个绰号。譬如洒墨判官表示擅长写刁状讼词,钻仓鼠表示惯窃仓储,强得利表示凶横无耻、惟利是图,野火儿表示擅长无事生非、浑水摸鱼,铁巴掌表示拳硬、喜斗,小军师表示聪明有智慧,等等。

  流氓诨名的形成有各种情况,有的是流氓自己命名的,也有的是流氓集团中众小喽罗捧大腿吹嘘出来的,还有的是老百姓叫出来的。不过,无论是流氓自己命名的也好,小喽罗吹嘘出来的也好,这种诨名在社会上都有两种不同的效应,对于流氓自己或本集团的人来说,都是取其褒义,而当老百姓称呼时,却往往和流氓一伙的截然不同,即往往取其贬义,这其中大都含有相当比重的讨厌、憎恶成分。

  至于老百姓主动给流氓起的绰号,则完全是一种咒骂了,当然这种咒骂未必敢当着某一流氓本人的面直称,只能偷偷在背后叫几声,以发泄心头之恨罢了。

  说到此,还值得一提的是,自《水浒传》问世之后,出现了不少流氓绰号照搬或模仿一百单八将的现象。这绝不能说明流氓想像梁山那样有替天行道的理想,他们也绝没有那么大的志向,他们只不过表面上以梁山好汉相标榜,骨子里却仍是地地道道的流氓相。

  5.穿异服

  衣着与常人不同也是流氓的一个重要特征,时至今天,也有人将穿奇装异服者看作非正常现象,甚至认为这也属于流氓阿飞表现。当然,今天所说的奇装异服与古代所说的奇装异服是有所不同的,古代社会流氓的主体通常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缺乏固定的收入,与这种低下的经济状况相适应,流氓一般不讲究服饰打扮,穿着比较随便。

  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有时候流氓的服饰也有入时者,有的还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特点。譬如唐朝京师的不肖子,流行“著叠带冒”(《新唐书》卷一八九,《高仁厚传》)或“危帽散衣”(《新唐书》卷一八一,《李绅传》),这种打扮似乎代表了“不肖子”阶层基本特征。清代上海的流氓,则喜欢穿紧身窄袖服装。据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风俗九》载:“紧身窄袖半洋装,非勇非兵躯干强。马夹密门绸纽扣,成群结队荡街坊。”原案:“近年无赖之徒,无有不穿紧身窄袖之衣,披密门纽扣之马夹者。”漱六山房《风月楼》第八九回亦载:“只见七八个短衣窄袖的流氓从外面乱闯进来,都是身上单穿着一件皮马褂,敞着了怀,一条腰带系在外面。

  再如像天津混混儿在服饰方面也有自己的特色,他们的这种服饰可以说是历代流氓中最具典型性的。他们的穿着和常人显然不同之处是:初入伙时,觉得很了不起,稍微手中有几个钱,便穿一身青色裤袄,做一件青洋绉长衣披在身上,不扣纽扣;或者搭在肩上,挎在臂上;腰扎月白洋绉搭包,脚穿蓝布袜子、花鞋;头上发辫续上大绺假发,名叫辫联子,越粗越好,不垂在背后而搭在胸前,有的每个辫花上还塞一朵茉莉花。走路也和常人不同,迈左腿,拖右腿,故作伤残状,称为“花鞋大辫子”。到了中年,饱经世故,对人和蔼客气,穿着上务求朴素:袍子渐短,马褂要长,袖子比常人长一二尺,为的是袖中暗藏斧把;有的腿带子上插一把匕首(俗名攮子),时刻不离身。衣服颜色,由青蓝而灰,鞋子则改穿双梁布鞋缎鞋。他们发财致富之后,即改变服装:长袍短褂,绸缎缠身,云子履、夫子履,表面上和乡绅没有区别。(李然犀:《旧天津的混混儿》,《文史资料选辑》第七辑)



流氓组织的各种规约(1)(图)

老茶馆,这种公共场所也是最容易变成大动干戈的场所。

  在江湖上,各种群体组织都有自己的规约,有的规约是某一组织内部自己订立的,有的则是约定俗成的。这些规约往往成为江湖组织行事和解决矛盾的有效依据。在流氓这一社会群体之中,也有这种规约。

  1.吃讲茶

  各行各业都有一种行业规矩,这种规矩约束着特定行业的人按此行事,但对于流氓来说,由于其轻然诺、不讲信义这种特殊品质的关系,常常会有因地盘关系,或者利益关系而产生矛盾。矛盾一但产生就要寻求一种解决的办法,其中吃讲茶就是一种解决矛盾的“文”的办法。所谓的吃讲茶主要是指上海流氓处理内部矛盾的软处理方式。

  “吃讲茶”是流氓通过讲理、消除矛盾、达到和解诸方式中最典型的一种。所谓“吃讲茶”也叫闩人头,具体做法是,当事双方齐集茶店,边喝茶,边论说,请茶客或特邀中人加以评断,理屈的一方偿付茶资及所需费用。据胡祖德《沪谚外编·新词典》载:“‘吃讲茶’:因事争论,双方往茶肆中,将事由宣之于众,孰是孰非,听凭公论。”如果双方唇枪舌剑后达成谅解与妥协,则当场请调解人将红、绿两种茶混在碗中,双方各持一碗一饮而尽,然后喝酒碰杯,以示了结。又据黄式权《淤南梦影录》卷一载:“失业工人及游手好闲之类,一言不合,辄群聚茶肆中,引类呼朋,纷争不息,甚至掷碎碗盏,毁坏门窗,流血满面扭至捕房者,谓之吃讲茶,后奉宪谕禁止,犯则科罚店主。然私街小弄,不免阳奉阴违。近且有拥至烟室,易讲茶为讲烟者,益觉肆无忌惮矣。”徐珂在《清稗类钞·棍骗类·上海地棍之吃讲茶》中,对吃讲茶也作过详细的诠释。该书中这样记载道:“吃讲茶者,下等社会之人每有事,辄就茶肆以判曲直也。凡肆中所有之茶,皆由负者代偿其资,不仅两造之茶钱也。然上海地棍之吃讲茶,未必直者果胜,曲者果负也。而两方面之胜负,又各视其人之多寡以为衡,甚且有以一言不合而决裂用武者,官中皆深嫉之,悬为厉禁”。

  可见,通过吃讲茶有时确能消除一些矛盾,解决一些存在的问题。但是应该承认,由于流氓终究是一伙歹徒,受到流氓本性的支配,所以有时单靠理喻绝不可能彻底解决问题,在这种场合下,所谓的吃讲茶也可能变成一种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活动。这时甚至连吃讲茶的地点都会变成大动干戈的场所,矛盾双方旧恨未消,新仇又添,于是乎“武”的一手就将登场了。

  当“吃讲茶”失败,谈判讲和不成,流氓双方就退出和谈,有的立即动用武力,拼个你死我活;有的则约定时间、地点、人数而决一胜负。结局当然是胜者益凶,称霸一方;败者为寇,让出地盘或财产。不过,矛盾的双方不论死伤多少、后果如何严重,决不能告官,若违反了这条不成文的规矩,就会被全体流氓视为“不吃硬”的败类,在江湖社会上永远抬不起头来。

  2.划地盘

  流氓和其他江湖诸流都有一个分地而食的不成文规矩,这就是所说的划地盘。流氓一般也按这一规矩行事,各自在各自的地盘内活动,一般不侵犯别人的领地。一旦有不守“规矩”者,便会引来对方的干涉或报复。

  流氓划分地盘这一习性由来已久,早在西汉时期就已有记载。如有一段时期,京师被划分为四大块,北道是姚氏的地盘,西道是杜氏的地盘,南道是仇景的地盘,东道是佗羽公子的地盘,“盗跖而居民间”,各自在划定的势力范围内渔食。这种不成文的惯例,此后一直被承袭下来。三国时期,有的史籍中也记载过流氓划分地盘的事情。如吴国名臣步骘就有一段在人地盘上做生意的而受窝囊气的经历,步骘原是淮阴人,因汉末黄巾起义世道混乱而避居江东会稽,和从广陵流落来此的卫旌一起开垦小块土地,以种瓜为生。辛苦半年,好不容易盼来了瓜果成熟,但步骘不敢尝鲜,而是选了一批上好的瓜果,和卫旌一起先给当地的豪魁焦征羌送去。焦对此却并不十分在意,还摆出一副傲慢的架势来。起初,是让他二人在门外等候许久,接着是躺在坐帐后召见。到了开饭时,他座前的大案上,堆满美味佳肴,却让人递给步、卫两个人一小盘粗饭和一点菜蔬,且只能坐在地上食用。卫旌怒羞交加,一点也吃不下去。事后对步骘发脾气,责问他怎么受得了这等窝囊气?步骘坦然答道:所以要来献瓜,就是害怕他的强横,何必为争这些意气而结怨呢?(完颜元绍:《中国古代流氓百态》)从这一事例来看,步、卫二人所受的窝囊气就是在焦的势力范围内不得不向人低头的一种反映。

  3.索陋规

  索陋规是流氓群体中的一种不成文的规矩。所谓的索陋规,就是在流氓们业已划定的地盘内,按照不成文的规矩向本领地的流氓头子定期奉献“规矩费。”流氓团伙在各自的地盘内索陋规、分肥食,其中有“吃白道”、“吃黑道”之分。所谓“吃白道”就是流氓团体以“地盘”内的衣食户为勒索对象。据《朝野佥载》记载,唐武周时,扬州有一大流氓头子孟神爽,“禀心狠戾,执心鸠毒,巡市索物,应声即来,入邸须钱,随口而至”。这是流氓索陋规的较早记述。虽还不太详细,但也能略见其一斑。对于这种索陋规,徐珂的《清稗类钞》记述得就更为详细。据载,广东一带的流氓“吃白道”则有“收水”与“打单”两途。所谓“收水”,就是每逢年节向商家收取“例规”,可保你太太平平地做一年生意。所谓“打单”,就是专拣那些富有居民或商家,以红纸作书一函,内开某某向某某暂借银若干两,限于几天内送到某处,届时自有人在彼照应,不得迟误云云。所索钱额,少则数百,多则数万。接到这种“红单”的人,一般多乖乖照办,倘若报官,必然会遭致报复。同样,那些从外埠部来此“地盘”内立足谋生或路过这里摆场子混口饭吃的走江湖者,也得遵循此例。



流氓组织的各种规约(2)

“吃白道”的索陋规往往在年节或喜庆之日进行。如流氓利用民间的一些风俗节日,打着庆祝的招牌,公开索取。由于在某地流行的年岁久了,或者是他们巧妙地在那些本来属于民间喜庆节日的活动中添进了流氓行为、意识,人们已经渐渐习惯,竟然忘了这是流氓歹徒在乘机敲诈勒索,而给予承认、配合,使得流氓在这些日子中的猖狂活动合理合法化,轻易得逞而不受任何挫折。

  所谓“吃黑道”,实际上就是大流氓吃小流氓,或不同类型的流氓分享所获之利。比如《水浒传》里金眼彪施恩与蒋门神之间的争斗就属此类。本来,快活林原属施恩的领地,这块领地来往客商频繁,生意很是兴隆,有百十处大客店,二三十处赌坊竞兑坊。施恩靠随身本事捉着营里的八九十个拼命囚徒,去那里经营酒店。在这块领地里,凡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施恩,然后才许他们去趁食。光靠这块地方,施恩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就是对这样一块领地,蒋门神在其主子的指使下,依靠自身的本事,硬是从施恩的手中夺走,后来施恩靠武松才又从蒋门神手中夺回。这一事例正是黑吃黑的表现。再如清代雍正年间,山东济南有一豪棍郁双,徒党甚众,凡拜在他门下的流氓,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人,其所得都需向郁献纳十分之三,剩余的十分之七归己。(完颜元绍;《中国古代流氓百态》)这也是典型的黑吃黑之例。



预设圈套行骗(1)(图)

美人局骗财

  流氓作为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重要特征则表现在行为方面,也就是说,流氓行为是流氓群体的重要特征。

  流氓行为,如果用最为简洁的语言来概括的话,那就是低级下流,如果具体言之,则可细分为“骗”、“讹”、“打”、“抢”、“淫”等诸方面。

  行骗是流氓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行骗方面,流氓所采用的方法也是五花八门,一时难以类统,但大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预设圈套是流氓行骗的最常用的方法。这种预设圈套的行骗形式往往难以被人们发觉,其手法可谓阴险狡诈。早在宋代,有的流氓就开始采用“设局”以骗财的办法。其中借赌博骗钱则是他们最惯用的伎俩。

  设局赌博,骗人钱财在清代也较为盛行,有些旗人自己出钱开赌场,诱引别人,聚集无赖,从中放头抽头。有些赌场,是由痞棍所开,而且开在市场上,而有些赌场则由“匪衿”所开,他们也“日集无赖开场赌博,盘算良善”。这些痞衿的赌博场,一般深藏于密室,极为隐蔽。不过,同是赌局,其所起的不良影响则是相同的:“痞棍之赌博,已驱无业之游惰而为盗贼;痞衿之赌博,再驱有业之子弟而为游惰也。”(朱孙诒:《宁乡劝诫士民条约》,截《团练事宜》)

  清末的上海,盛行一种“花鼓会”,“花鼓会”最初源自安徽,也是一种赌钱之戏,“害人至死,不可胜计”。当地人恨透了这种赌博,所以又称之为“花灯虫”。

  除了设赌局以骗财的以外,还有以“美色”设局骗人的。在杭州,就曾有一种“美人局”,以娼优假扮姬妾,诱引少年为事,从中骗诈钱财。(泗水潜夫:《南宋市肆纪》,《说郛》卷六十)《二刻拍案惊奇》中有一则故事,所讲的就是这种“美人局”。其中有一姓李的客商,在杭州发了横财,来京都临安走门子花钱买官衔。这个人下榻在一家旅店里,对门有个宅院,门首垂着帘子,常有位少妇站在帘后看街上热闹。隔帘花影,娇声莺转,引得这个正处寂莫中的暴发户心升非非之想。有一天,李正站在店坊房门偷看对门,有个卖黄柑的小贩经过。他既想吃黄柑,又舍不得掏钱买,便建议和小贩以“关扑”方式做交易,且借此在意中人眼里显露两手。没想到这一招不但没有露脸,反而输了本钱,心怀懊恼。恰在此时,对门宅院里出来一个小童子,端一盘黄柑送给李某,说是本家主母见李输了本钱有些不忍,特送家藏柑子给官人尝尝。李某见美人有关爱之心,于是春心大动,便顺杆向上爬,也收拾一些礼物拜托小童回谢,于是就牵上了线。此后,少妇常使小童送些菜肴点心之类给李某,李某也常送一些礼物给美人。几番周折之后,二人便搭上了“关系”。某晚,李某趁夜与美人幽会,不想到正欲行苟且之事时,男主人突然回家,捉个正着。李某见事不妙,便跪下请求“私了”,男主人借此派仆人将李某财物劫掠一空。次日,李某再悄悄探看对门,已是人去楼空。(完颜绍元:《中国古代流氓百态》)

  在以美色为骗局者之中还有以女性婚嫁行骗的。这种行骗方式,在旧时的中国南北地方均广泛存在。对于这种行骗方式,上海把它叫做“放白鸽”。据说,是因“豢鸽而放,必裹同类归来,获利数倍”而名之。据葛元煦《沪游杂记》卷二《放白鸽》载:“近有以人为鸽者,如来历不明之年轻妇女,或售卖自身,或入人室。不匝月间,非卷资遁逃,即诬控拐逃,使买主人财两空。”北京则把这类事情称作“放鹰”或“打虎”。夏仁虎《旧京琐记》卷一《俗尚》曾这样记载道:流氓常常装饰妇女,然后“聘卖异乡人,乘隙卷而之”。

  设局行骗有的还以访取官场隐私以借机行骗的。清代有一位外号“插天飞”的流氓,熟谙宫廷中的事情,手下的党徒也很多,专门靠伺察各省大吏的阴私取财。河南巡抚某,“以事撄上怒,将罪之,未发也。”忽然有一天,喧传有数十个操北京口音的人来到开封,居住在某座寺庙内,早晨开门,通樵汲,其他时候都关起大门,禁止出入。祥符县令每天派干役前去窥探。一天薄暮,差人看到从寺中出来一人,面似内监,提壶行沽。就尾随到了酒肆,与他谈话,但没有问答。次日,相遇,差人替他付了酒钱,又邀请他一同饮酒。再三相询,才答道:“吾主听说巡抚对某某等案,得贿枉法,所以命我们密访,如果得实,将有不测之祸,请勿泄密。”差人急忙回去禀报,官吏听后,全都失色。

  第二天,巡抚率属往谒,叩门,无人答应,只听到里面有打人及呼号声,不久归之寂然。开门以后,有两人抬出一具尸体,原来就是昨天买酒喝的内使。众官懔懔然报名以进,只见上面有黄马褂、珊瑚冠、孔雀翎一人,侍上坐少年侧,对众官道:“爷在此,可行礼。”少年欠伸小语,此人又代宣道:“明日回家。”到了晚上,巡抚就密派人,馈赠黄金万两。第二天天明,巡抚又率属,到城外饯行。这批人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其实,这是一个骗局,扮演那侍侧之人者,就是流氓头子“插天飞”(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插天飞屡行骗》)。

  设局行骗,花样甚多,有的还饰男为女以此骗钱者。据《清稗类钞》载,清时有一位绅士,前去扬州买妾,接连看了数家,都没有中意的。时有一老妇,寄居卖女。此女年方十四五岁,丰姿姣好,又善诸艺,大悦,急花重金购回。“至夜,入衾,肤腻如脂,喜而扪其私处,则男子也。”(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饰男为女以鬻饯》)原来,这位老妇是以美童扮美女,刻意修饰之后,“设局以欺人”。



预设圈套行骗(2)

此外,还有假成亲害夫以讹钱者。康熙三十年(1691),在山水张秋镇,有一妇,年三十余,雇驴到兖州探亲,驴夫从之而行。到了中途,问驴夫:“娶妻了吗?”驴夫问答:“尚无娶妻’。妇道:“我刚好也新守寡,与你可结为夫妇。”驴夫大喜,“因野合焉”。到了兖州,对驴夫说:“我母家很有钱,你的衣服破烂如此,不便同归。”说完,给驴人10两银子,让他到缎铺买缎。买回后,此妇偷偷将缎烧了几个洞,然后怒道:“如此破缎,你买回来何用?吃完饭后,去换好缎。”此时,妇人已借机偷偷置毒于饭中。驴夫吃过饭后,就一同到缎铺,争论之际,驴夫毒发而死。此妇就以缎铺杀人之罪,打算鸣官告理。缎铺老板无奈,只好拿500两银子贿赂此妇,“妇遂挈资驴而去”(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黠妇以伪夫取财》)。







借官府、官人之名行骗


借官府官人之名以行骗者,真谓是花样繁多,不胜枚举,这里仅列出几种类型以作说明。

  ①撞太岁。有的流氓混迹官场,招摇撞骗,靠官府吃饭。这就是当时闻名北京的“撞太岁”。所谓的“撞太岁”,明人张襄的解释是:“京师依托官府,赚人财货者,名‘撞太岁’。吴中名‘卖厅角’,江西名“树背张风’,皆穿窬之行也。”(张襄:《水南翰记》)“撞太岁”一词,这个“撞”字用得极妙。无赖子们整天无所事事,在街上闲逛,目的就是寻找一个骗取钱财的机会以资生计。但到那里去寻找机会却毫无目的,所以只能靠“撞”大运了。《明实录》对无赖子的“撞太岁”行为记之甚详,现引述如下:

  在明英宗天顺年间,京师有无赖子数十人,常在吏部前徘徊,打听到选官监生,“或谋赂内外官求美除”,但因家境贫困财力不足,因此只好借贷,于是无赖子就将他们带到富裕人家借钱。借来银子以后,就替他们行贿。如何行贿姑且不论,若一旦有时凑巧,选官偶得肥缺,无赖子就“掩为己功,分有其金”。同时,无赖子又执借银凭据给所除官,一同前往任所,“取偿数倍”。(《明英宗实录》卷三四二,天顺六年秋七月)

  伪造制书行骗。所谓“制书”,就是圣旨,也即诏、诰、谕、敕书之类。不言自明,所说的伪造制书就制造本来并不存在的圣旨。这是流氓巧生事端,借皇帝的名誉骗钱。有时候,流氓也伪造各部衙门的文书,或者假造都察院、布政司、按察司或府州县等衙门的文书,“诓骗科敛财物”。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在湖广,有一位流氓魏延文,假造“上谕和总督官衔报单”,以此信伪称圣旨,并许愿给他们八品顶带,“诓骗银钱”(《大清律例会通新纂》卷三十,《刑律诈伪·诈伪制书》)。

  冒充官员或官员族属行骗。官大一品压死人,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流氓当然也深谙其理。所以,有时他们冒充皇亲族姻党家人,或者在京,或者到外省,出入于大小衙门,嘱托公事,贩卖制钱盐,包揽钱粮,有时甚至巧立名色,挟骗财物,侵占土地;更有甚者,有时流氓就直接假充官员,“恐吓害人”(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三三,《风俗》)。

  有时流氓便假冒大臣和近侍官员的家人,在乡村地方横行霸道,惹事生非;有时则干脆伪造凭札,自己充当起官员来,借此到处招摇撞骗。清代的内宫太监,虽已与明代不同,说不上权势显赫,却也不是好惹的主。所以,流氓也拉起他们的大旗,假冒内宫的亲属或家人,“恐吓有司,诓骗财物”(《大清律例会通新纂》卷三十,《刑律诈伪·诈假官》;《刑事诈伪·诈称内使等官》)。

  假借名人之后的名头或现任在朝官员之族属以骗取钱财,也是流氓行骗中常有的事。如清时有一位医人,自称是宋时“包孝肃公”的后代。虽略晓医术,但替人诊脉,服其药后,却又不见效果。他还自称已有一百几十岁,曾经到了阎王殿,却被阎王“放还”。再如清嘉靖时期,大学士顾鼎臣原籍苏州府,于是就有一些流氓假冒是顾大学士的亲族,“私出路引,贿买关文,驾舟悬牌,装载客货,所在骚扰,逃匿租税”。

  设立牙行,诓骗客商。自明中期以后,天下大码头逐渐兴起,主要有荆州、樟树、芜湖、上新河、枫桥、南濠、湖州市、瓜州、正阳、临清等处。这些地方大都是商旅辏集之所在,买卖兴旺,因此一些牙行经纪人便靠此赚钱。牙行经纪人赚钱也颇有一些骗人的流氓手段。这些牙行经纪人平常假装架高拥美,乘肥衣轻,挥金如土。显得他们资本雄厚,借此炫耀自己,吸引客商。有些客商不远千里,前来发卖货物,一入牙行,经纪人“但以酒食赍之”。货一旦入了牙行,“无不侵用,以之结交官府,令商无所控诉,致贫困不能归乡里”。







骗拐人口,谋取不义之财(1)

  有时候,流氓的骗局更是赤裸裸的,就拐骗人口这一问题而论更是如此。他们骗拐幼女,卖钱花费,罪恶不轻,手段也较为下流残忍。在宋代,有的流氓以剽掠人口为业,号称“贩生口”。每当遇到荒歉疾疫年份,这些从事“贩生口”生意的流氓,就将人口径行掠去,“大多卖给求食人家”,即买人当粮食吃。这是因为,将人卖给良人家为奴仆,得钱太少,而卖给“求食人”,则得钱甚多。(吴雨岩《禁约贩生口》,《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十四)由此可见,宋代流氓惟利是图之一斑。

  明代淮阳花子帮骗拐人口的手段也可称得上阴损之行。在明代,专有一种“乞丐船”,大都出自淮阳人。丐首善骗术,果饼内放入哑药,幼儿女吃后哑不能言,“即抱人舟,浮舟他去,人不得其踪迹”。幼女长大以后,如果长得美貌,就先将她奸淫,然后再卖掉,“得高价”;若相貌平平或丑陋,“或瞎其目,或断其手脚指,教以求乞话,行乞焉。乞所得不如数,痛责甚惨”。(李乐《见闻杂记》卷十)显然,这种丐首的恶行已与流氓并无二致,骗术亦大致相同。所差别者,此等丐首的流氓恶行表现在以残忍手段坑害别人,而流氓则可强行抢夺。

  拐骗人口在清代中国不仅仅是淮阳一地,可以说是遍及中国的大江南北。当时,在北方土语里,一般将拐骗之徒称为“念秧”,意思是说,这些人用言辞浸润,乘机以行其诈骗。而在南方,则称之为“局骗”。流氓拐骗人口以后,有些将内地人卖到边地土官土人那儿,谋取钱财;有些拐骗幼孩,割筋刺眼,让他们求乞;有些诱拐好人子女,将他们典卖,给人做妻妾;有些拐来妇女开窑子;有些与洋行勾通,拐来人以后卖到外国当劳工。种类各色各样,不胜枚举。

  通常情况下,以强力取不义之财者,称之为“棍徒”;以诡计取不义之财者,称之为“骗子”。在骗子中,拐骗人口之骗子,清朝廷一般也按光棍例处置,即与流氓的处罚相同。如康熙十八年(1679),骗子夏三用迷药搀在面饼中,拐走孩童12名,就被照光棍例坐罪。(《康熙起居注》,康熙十八年十月初六日)

  在清代,流氓参与行骗,强力与诡计两种手法兼而用之。

  所谓“猪仔”,这是指内地平民被拐卖出洋,略卖为奴,让他们专干苦役,所以称之为“猪仔”。在当时的南洋群岛,有一批不肖之徒,专门勾结内地地棍,“诱致壮丁”。如果见到贫穷男子,起初用小利引诱,再用好话劝导,对他们说,一同到某地经商,定能发财。一些愚蠢者就被他们所惑,随从他们一同来到贩卖猪仔的场所。这些贩猪仔者,一般都租有旅馆,作为自己的窟穴。一入其室,这些人就被禁捆起来,不让他们随意出入,甚至将他们囚禁于木笼中,每个木笼关押一人或二人,每天只给吃两次粥。等到议定价钱,贩卖者就将他们集中起来,用海船载往新加坡等地,沿途发卖,大发横财。(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贩猪仔》)

  至于一般性的拐带人口,则以上海一地为最多。这些拐卖人口的棍徒,内部也有自己的黑话,称妇女为“条子”,称小孩为“石头”。当时,扬州、苏州、松江、无锡等府的乡下女子,以为上海工资比内地高,就纷纷到上海的巨室中做佣人。一到上海,就投到“荐头”的店中。所谓“荐头”,实际上就是专干介绍佣仆之人。不过,这些人有时也干一些拐卖妇女的勾当。名义上以介绍为名,而暗地里却将妇女带到邪僻之旅馆,“先与奸宿,无几时即入拐匪之手矣”(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拐带妇孺》)。在清末,上海拐带妇孺的案子很多,几乎可以说是时有发生,而且屡见报端。如同治年间,上海有一批无赖匪徒,专拐童男幼女,“引至僻静之处,毁其面目,残其肢体,百出机巧,务使不齿于人类。然后携之通都大邑,屠为奇货,以供观览,而藉以乞求。”(《申报》,同治甲戌六月十八日)其实,清末流氓的这种做法也是渊源有自的。明代横行于安徽一带的“乞丐船”,他们的所作所为大致也是如此。

  在苏州,还有一种人做“瘦马家”的勾当,这种勾当与流氓的拐卖妇女颇有渊源。这些瘦马家“收取妇女,涂饰卖人作婢妾”。在买方与瘦马家之间,有一批中间人,大都由一些流氓充任,名称“白蚂蚁”,意思是说这些人“无缝不栖”。于是,有些买妾者就时常到瘦马家拣择,中意就付高价,否则,就以零星银子犒劳,称做“看钱”。这样,就专有一批“浮浪者”只办看钱,去瘦马家“故作拣择,以恣调趣”(龚炜:《巢林笔谈》卷四,《瘦马家和白蚂蚁》)。

  至清末,自成都、重庆而下,也有一些匪徒专门以拐带妇女为业。这些人交结极为隐秘,而且拐带妇女之术,诡计百出,很容易使人上当受骗。他们每当拐带少妇时,首先是指使团伙内的妇女去执行。这些女拐匪经常骑着驴子,不时在村落之间游弋,看到有村妇骑驴出门,其丈夫若跟在后面,则赶驴向前,故意与村妇并行。随后,与村妇互通姓名,假装献殷勤,而暗地里却紧赶驴子,让其快行,而村妇“不觉而速”。过了一段时间后,其夫就落在后面。“如是数转,乡妇路迷急遽”。女拐匪就假装安慰道:“不用怕!前面有我亲戚,可去小憩。如果困乏,也可借宿。”于是,就将村妇引到匪所。一入门,拐妇就躲起来,但见满室都是男子。村妇见状,必号哭,于是拐匪就让人将她痛打一顿,并告诉她:“你已经落入我们的陷阱,不依从我们,就打死你。”随后,流氓的同党就将村妇奸污,名之曰:“灭耻”。村妇不但受到恐吓,而且失身于人,也就逐渐心灰意冷了。于是,他们就让同党扮成买主,前来买去为妾,然后好言相问,问其从何而来。妇人听后,必然哭泣,并诉告冤苦。此同党就假装目不忍睹,然后退下。接着拐匪又将村妇痛打一顿。慢慢观察,发现她确实已无变志,就又让一匪前来购买,相问如前,如果村妇还诉冤,就再痛打一顿。如此三四次后,村妇就不敢再说了,然后才将她带到市镇上卖掉。(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拐带妇孺》)。







骗拐人口,谋取不义之财(2)


到了清朝末年,拐骗人口的流氓行径业已蔓延到了京城。顺治年间,有一批市棍流氓,不守本分贸易,专门充当人贩子的角色,“或诱拐无知,私禁土窖,从而外贩,或将满洲妇人子女,图诱贩卖,或卖民间子女”。另外,还有一批“强悍棍徒”,“托卖身为名,将身价伙分”(《清世祖实录》卷六三,顺治九年三月甲申)。

  道光年间,京师更是风气日下,宗室子弟往往游博无度。这些人一旦家产荡尽,就偷偷前往荒僻之地,抢夺农家乳孩以归。次日,故意张贴寻人招领,“托词途中拾得者”。等到农家来赎时,“则又多方勒索酬金,必取盈而后止”(徐珂:《清稗类钞》第十一册,《棍骗类·攫孩勒赎》)。







以美色行骗(图)

清朝妓女

  以美色行骗,也是流氓行骗当中的一个惯用伎俩。平常里,流氓们总爱在妓院里混迹,喜欢玩娼弄色,并利用之行骗捉人。《尊德性斋小集》里记有一则这样的事例。宋时,婺源人滕洙泊说某士族女因家贫母病,经娼侩转卖进私营妓院,大生不平,把娼侩找来,表示愿以原价替她赎身。娼侩表面应允,其实准备趁机敲笔竹杠。滕洙便向官府起诉。官府还没作出判决,娼侩又和妓院伪造了一份转卖契约,“增其值,累数倍”,指望他“惮费而止”,没料他“喜女得还,不复斥其伪,即谋所以酬之”。在此娼侩是又多赚了一大笔。

  徐士鸾《宋艳》之中曾记一段:说的是北宋宣和年间,吴人沈将仕携金数万到了京师,交上了郑、李二小生为朋友,“一饮一食,三子者,必参会周旋。”某日,三人同游野外,经过一片池塘时,见有一些仆人在洗马,看见他们过来,都垂手请安。沈将仕很惊异,“以为非所应得”。郑、李两个解释说这是故人王朝议的家仆,认识我们俩,故有此态。三人又前行数百步后,李生对沈说,与其信步浪游,泛泛无所归宿,倒不如就骑上王朝议的马去拜访他,他过去在大郡做地方官,家资殷富,有多姬侍,又喜宾客,现在养老在家,卧床养病,“诸姬悉有离心,而防禁苛密。幸吾曹至,必倾倒承迎,一夕之欢,可必得!”郑生也在一旁怂恿。沈将仕果然心动,便随他们一起返回池塘边,只见那些人马还在,郑生开口唤过,三人一一上马。仆人唯唯,请问去往何处?李、郑二人说就去拜认你们家主人。“遂朕镳并辔,转两坊曲,得大门,门内宅宇华邃”,果然气派。仆人行先入内通报,过会儿出来道,王朝议闻有客人造访,“喜甚,但久病倦懒,不能具冠带,愿许便服相延。”果然,一个“哀翁”出来迎客了,“容止固如士大夫,而老态殊甚。”揖座东轩后,王朝议吩咐摆酒席,虽说“不甚腆饫,皆雅洁适口”,惟酒过三巡,王老“忽嗽且喘,喉间淡声,如锯不可支梧”,便打招呼说不能尽东道礼仪了,请郑生代替,自己先去小歇一下,俟服药后再出来陪客,沈将仕颇觉失望,“步于外,将舍去。”忽然听到一间厅堂里传来女人的喧笑和掷骰子声,便循声前往,“自屏隙窥之”,但见“明烛高张,中列巨案。美姬七八人,环立聚博”。而李生径入,和美人们随意调笑,看得“沈神志摇荡,顿足曰:‘真神仙境界也,何由我预此胜会乎?’在一旁陪同的郑生马上说,这些女人都是王朝议的侍妾,王朝议正在小寝,“恐难与接对”,你不比我们是熟人,彼此无间,沈将仕再三恳求郑生,自称随身带有许多钱,只要能进去参加,输光亦无所谓。郑生拗他不过,“逡巡乃入,睢盱侦伺”,探头探脑如做贼一般,“良久,介沈至局前”,真是充满了神秘感,更令沈如闯入瑶台仙境。那些美人也真会耍“标劲”,个个作出不胜骇异状,“咄曰:‘何处儿郎,突然到此?’”郑生忙为解释:“吾友也。知今宵良会,愿拭耳目。”于是美人们一面取酒满酌奉上,一面关照小丫环“伺朝议睡觉,亟报”。“乃共博,沈志得意逞,每采辄胜,须臾得千。诸姬钗耳首饰,为之一空。”而“沈心不在赌,索酒无算”。最后有一个输得最多的美姬拿来一个空樽,说是要做“孤注一决”,沈将仕正昏昏然,信口答应,哪知这一“决”便输了,而“空樽”翻转,里面尽是金钗珠宝,一一计算,不仅沈将仕先前所赢的全得归还,“又探取腰间券尽偿之。”稀里糊涂地还没有搞清是怎么回事,忽“闻朝议大嗽,索唾壶急。诸姬推客出,奔入房”。三人意兴杳然地向王老告别,王老不知道刚才发生过的事,还约他们过几天再来玩。当晚沈归邸后,“卧不交睫,鸡鸣而起”,首先去找郑、李二人,没影儿了。“遽走王氏宅审之,空屋无人。询旁舍居者,云:‘素元王朝议者,畴昔之诳,有恶少年数辈,仰平康诸妓,饮博于此耳。’始悟堕奸计。是时钱袋空空如也,而郑、李不复再见踪影。







硬赖(图)



行乞的儿童

  讹诈大概是流氓最为典型的一种手段了,然而由于流氓种类繁多,品行各异,所以讹诈也是五花八门,并且各个朝代特点也不尽一样。

  硬赖是流氓最常用的一种获财手段,所谓硬赖就是不加遮掩直来直去的讹财手法。至元五年(1339),据中书省呈文,民间婚姻嫁娶一般都择良辰吉时,但当时有这么一批“不畏公法、游手好闲人等,每当遇到民间嫁娶,就“纠集人众,以障车为名,刁蹬婚主,取要酒食财物,故将时刻阻误,又因而起斗攻伤人命”(《大元通制条格》卷二十七,《杂令·障车害理》)。更有甚者,元代的一些“凶徒恶党”不务正业,“风闻公事,妄构饰词,论告官吏,恐吓钱物,沮坏官府”(《大元通制条格》卷二十八,《杂令·恐吓钱物》)。从这几则资料来看,元代的流氓强索硬诈,其危害所及已不仅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了,而且还殃及一些地方官府。

  这种“强赖”现象,明代以后的史籍中就更是随处可见。如明代成化年间,有一军余王骚狐,倚恃凶泼,专门殴打平民,强赖他人银两,自称“赖皮”。成化四年(1468),骚狐手拿尖刀,前到军人刘海家强讨白面食用,刘海没给他。于是,“骚狐自将头须打破血出,倒在地图赖”。刘海惧怕,只好“将银一两三钱、白面一斗与骚狐接受回家”。次日,这位王骚狐又到卖面军余刘清家毁骂,也是自己将头打破图赖,“拿刀要戳”,强行将刘清“身穿水褐绵细衣裳、羊皮祆一领剥拿回家”(《皇明条法事类纂》卷三四,《白昼抢夺三五成群及打抢仓场充军为民例》)。

  又如当时常州有一士夫,其兄极恶,到了年末,就对群仆说:“可寻事者,为过年费”。仆人四出,无所得。后至郊外,“有葬者,棺好而无侍服之人,疑有故”。到了晚上,发棺视之,乃是一少妇,衣饰如生,当是大家妾暴死者。”群仆将女尸抬到小船中,摆设四盒,“缚一鹅于上”,好像去串亲戚一般。到了薄暮,专找货船,故意与其相撞,“倾尸于河,,鹅扑扑飞水面”。这位流氓故意大叫大船撞沉了小船,“吾娘子溺水”,于是缚商捞尸,到第二天才捞出,果然是一妇人。“商大窘,愿悉货赎罪”。(叶权:《贤博编》)这种讹赖方式,是事出有意,其手段就有些近乎刁蛮了。

  还有品行刁钻者,借放火要挟百姓,获取钱财。据《皇明条法事类纂》记述:在明代,就有这么一种“游食之徒”,有田不输赋,有丁不出差,不作本等生理,不服官司钤束,跑到外地潜住。这些凶徒,“比处良善之家少不如意,辄便扬言要烧某人房屋,某人积垛谷麦柴草并田野积聚之物”,还故意让业主明明白白地听到这些话。或对着众人扬言“我要烧他”等话,使人畏惧,借此吓人财物诈人酒食。假若业主不听从,到了晚上,这批凶徒真放火焚烧。(《皇明条法事类纂》卷四四,《禁约放火故烧系官钱粮草束例》)

  朱福保率乞儿吃光面可谓是讹诈中既刁钻又滑稽一个事例。朱福保,是清末江苏吴县的举人,专门靠讹诈为生,此人可称得上是一位有文化的流氓。道光年间,他因被人控告,革去举人功名,还被投入监狱。到咸丰元年(1851),遇上大赦,才被释放。出狱以后,这位流氓仍然不改讹诈之恶习,依然横行霸道。

  一天,朱福保见有一家新开的面馆,生意兴隆,于是他就来到这家面馆,上了楼,连呼跑堂的,“取光面来”。所谓“光面”,就是“无饺之面也”。店里的伙计开始不认得他,就随口说:“本店规矩,吃大面坐楼上,吃光面坐楼下。客官吃光面,请下楼吧。”朱道:“按照你的说法,吃中面者(半饺之面即中面)将坐到楼的中间了。”店伙随口答应。到了第二天早晨,朱福保召集乞儿若干人,每人给钱数十文,以二人为一班,分班到面馆中吃中面。吃时,一律坐到楼梯的中间,一班人后,又一班来,至中午还未散去。别的客人到面馆中来,看到乞儿坐在楼梯上,进门后就即刻离去。店主大窘,急忙向朱福保请罪,“且贿以金,朱乃麾乞儿去”(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朱福保率乞儿吃光面》)。

  又有一次,朱福保路过一家古董店,看见一个古瓷瓶,色泽至佳,就问店主价格多少。店主答道:“没有银十元不卖!”朱道:“在我看来,也就只值一元。”店主嗤之以鼻,且道:“一元钱,只能买瓶耳罢了。”这个瓷瓶旁有两耳。朱福保默然离去。第二天,又来古董铺,从囊中掏出银元一元,放到柜上,在地上捡起一块砖,敲掉瓶旁两耳,“怀之而去”。店主害怕他的势力,只好不与之计较,“沮丧者累日”(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朱福保买人瓶耳》)。

  任意敲诈,也可看作所谓的“硬赖”,也是清代流氓常用的手段。清末光绪年间,朝廷下令,不许民间剃发。当时宁波桃花渡地方,有一家剃头铺,自从奉行出示的晓谕后,就闭门歇业。只是有一天,有过往客人进店梳辫,这当然不在朝廷违禁之内,所以剃头匠也不拂客人之意。不久,客人离去。突然,有二个无赖进入店内,身穿号衣,好像兵勇装束,对店主人道:“私自替人剃头,法令何在?速速随我们走,不得稍迟。”店主人反驳:“你说我替人剃发,那么现在剃发者在哪里?如果凭空捏造,这怎么能服人?”另一个无赖接口道:“姑且不要说剃发者在哪里,总之,你生意很好,也须大家弄些好处。”店主人道:“正因为不好,才致今日无从糊口。你们何必欲得好处,那么随尊意可也。”无赖子见他语言激扬,便不由分说,将店主人拖翻,乱打一顿,“过新浮桥而去”。幸好当时围观者各抱不平,将无赖捆住痛打,才使店主免被敲诈。 (《申报》光绪乙亥二月初五日)







“扎火囤”、“仙人跳”

“扎火囤”是明代流氓的讹诈手段。这一手段,宋时称“美人局”,清时称“仙人跳”,名称虽有所不同,但形式却如出一辙。就“扎火囤”这一流氓行径,有一诗,专说其中之害:睹色相悦人之情,个中原有真缘分。只因无假不成真,就里藏机不可问。少年卤莽浪贪淫,等闲踹入风流阵。馒头不吃惹身膻,世俗传名扎火囤。

  所谓“扎火囤”,就是一些奸诈之徒,从世上这种男贪女爱的风情上面,想出一些奇巧题目来,他们“做自己妻子不着,装成圈套,引诱良家子弟”,一等成就好事,就率领光棍打将进来,“诈他一个小富贵”。此谓之“扎火囤”。(凌初:《拍案惊奇》卷十四)这种讹诈行为,有时即使是恶少,也会陷入圈套。如河南澶渊有一恶少,名李九德。同时,在内黄也有一个田世禄的流氓,专门“以妻妾招摇者也”,即专以“扎火囤”过活。李九德见世禄妻葛氏美貌,“与之昵处有日”。为此,世禄“沾沾以为此少年乃入吾彀中者也”。两恶相当,则狡者胜。李九德虽奸,但仍难以“脱出平康之井”,最后也“倾囊而掷,吮髓过于箧矣”(张肯堂:《田世禄》)。当然,专做扎火囤生意的流氓,有时若碰上一个熟谙内中行径的流氓,反而会“陪了夫人又折兵”,不但不能讹得钱财,而且还会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如明时有一泼皮子弟,深知扎火囤的行径,佯为不知,故意来缠。正在床里作乐的时候,做此生意的流氓就打将进来,可是这个泼皮不慌不忙,将流氓的妻子搂抱得更紧,不放一些宽松。流氓将刀背放在泼皮的颈子上捩了一捩,却不敢下手。只好放下刀子,拿起一个大擀杖来打泼皮。不料又错打在自己妻子的身上。到了此时,泼皮才与他实说:“老兄放下性!小子是个中人,我与你熟商量。你要两人齐杀,嫂子是摇钱树,料不舍得。若抛得到官,只是和奸。这番打破机关,你那营生弄不成了。不如你舍着嫂子,与我往来。我公道使些钱钞,帮你买煤买地,若要扎火囤,别寻个主儿弄弄,须靠我不着的”。其夫见说出了海底眼,无计可施,也只好就此收场。于是,这位泼皮起来,从容穿了衣服,对着妇人叫声“聒噪”,摇摇摆摆,竟自去了。(凌初:《拍案惊奇》卷十四)这个“扎火囤”的主就正巧碰上了一个“懂行”的无赖,而且这个无赖既有胆量,又有些手段,以至于使得“扎火囤”者也没了招法,竟被无赖子白白地占了“便宜”而去。

  以色情讹诈人的手法,到清代则称之为仙人跳。这种讹诈术是诈骗与恐吓相纠合的流氓手段。徐珂所作的《清稗类钞》对此也有记述,现引述一段如下:仙人跳大致流行于苏州、上海一带,一般是男女协谋,假装夫妇(有时也有真正之夫妇),让女子以色为诱饵,引诱其他男子入室。刚刚坐定,同谋的男子假装丈夫,就突然从外而归,见此人,假装愤怒,大嚷一定要同去见官。上当者大惧,“长跪乞恩,不许,括囊金以献,不足,更迫署债券,订期偿还”(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仙人跳》)。







“拆梢”

“拆梢”是讹诈取财手法之一种,其形式也是花样繁多,其核心特征就是以恐吓的手段取财。其中的“拆”字,即夺之意;“梢”即金钱的别称。“拆梢”合在一起,意即以攫取的手段分他人金钱。

  其实也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敲竹杠”。在清代的法律文书中,相类者也很多,诸如“张贴揭帖”、“捏告各衙门”、“勒写借约”、“谎言欠债”、“逼写文券”之类,都是恐吓讹诈的具体表现。有关这种恐吓讹诈的实例在清史籍中很多,不妨引述几例。如康熙二十三年(1684),流氓王进孝指称甄五道、翟应聘等窝隐逃人,“吓诈银两,又复行诈,致翟应聘自缢”(《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甲午);康熙四十五年(1706);“流氓林三假冒九门提督的家人,吓诈银两”(《康熙起居注》康熙四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丁卯);在福建仙游县,每当“筑垣墉、开典铺”之时,就会有一些无赖子弟及孤贫丐民,“亦往往蚁附索扰”(陈盛韶:《问俗录》卷三,《索彩》)。“索扰”云云,虽以“讨彩头”的形式出现,实际上也与恐吓讹诈相同。

  恐吓讹诈这种拆梢手段,上海流氓可说是最为典型。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也千奇百怪,有的与“扎火囤”相似;有的手段又近乎强赖;有的手段则是明目张胆的要挟,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今此不加赘述。







设计讹人

 设计讹诈,可谓是一种阴险毒辣的流氓手法,其花样甚多。明朝年间,江南有个流氓恶霸叫文科,个性奸巧。早年他曾将房一所贷给徽人,过了许多年,文科提出要以原价取赎。徽人因房子已装饰一新,就没同意。文科授计奴仆夫妇俩前去投奔徽人,徽人毫不怀疑地收留了他俩。过了两个月,两人不辞而别。而恰在此时,文科却派人去问徽人:“我家逃奴隐藏在你处,交出来。”徽人说:“有人前来投靠是实,我不知道为贵仆,但昨天已不辞而别。”奴辈说:“我家昨天刚探得在你宅,岂有今天就逸去这事,必是你藏起来了,我们要搜一搜。”徽人自信所言不虚,同意诸奴入视。诸奴搜至酒房,见有土松处,取锄发之,竟挖出了一条人腿,于是就气势汹汹地说:“你谋害了我家人,不然此腿从何而来?上官府去解决。”徽人惧,请人居间调停。文科说:“交还屋契,我就不告官府。”徽人不得已,过几天腾空房子迁走了。酒房之人腿,原来是文科授意奴仆埋下的。(冯梦龙:《增广智囊补》卷下,《杂智·文科》)这则事例虽与后来上海流氓的装准头相似,但也属设计讹诈之类。另外,还有一则事例也可对此作为补证:道光年间,烟禁很严。在广州一地,嗜鸦片烟者很多,有一位西关的千总,“藉以渔利,所得不赀”。时有一无赖,名陈谭,“善以诈欺取人财”。于是,陈谭在千总对门赁一民屋居住,每次出入,就用舆马。后来,人们就经常看到“豪仆三五,宾客杂沓,日集于党”,所以都以为他家是巨室。一天,忽然有一仆人被责打,创甚。仆人偷偷逃出来,埋怨他主人,并告诉千总道:“我因小小失误而被主人责打,而我家主人其实犯了更大的罪责,还敢如此作威作福。”千总问:“你的主人犯了什么罪?”仆人道:“今天我就给他抖露出来,就是吸鸦片烟。”千总问:“你有证据吗?”仆人答:“大白天不吸,到了漏三下,才开始吸。”千总庆幸发财的机会又到了,就用话诱仆道:“我奉上官之命,专门在此禁吸鸦片,如果获得证据,就酬劳你百金。不过,你得替我带路。”仆人答应。到了夜深之时,仆人带千总前往,随从还有几个当兵的到门前,一拥而入,将陈谭捆绑,并带走他的烟灯烟枪。陈谭一到千总衙门,就大笑道:“到了这里很好,我就不走了。”千总问:“你是谁?”陈反问:“难道你不知我是陈谭?”千总道:“咄!现有证据在,你还有什么话说?”陈谭取过枪掷于地,问千总:“你仔细瞧瞧,这个也可以当证据?”千总仔细审视枪之斗门,在竹节下面,根本不可吸食。到了这时,才知道被他骗了,就只好深自引咎,放陈谭回去。陈谭不许,“千总乃出金为谢,遂挟以归”(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陈谭以鸦片骗某千总》)。

  按理说,这位千总靠禁烟专门敲诈烟客,也算门槛很精。可是,面对阴险歹毒的流氓陈谭,他却显得逊色三分,也乖乖地钻到陈谭所设的圈套里去了,最后落得个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打降(1)(图)



有些流氓被豪强豢养,成为他们的爪牙,打手。

  打群架,横行市井,以强暴之力诈取市井百姓的钱财,这也是流氓的又一手段。宋代流氓时常在城市里欺行霸市,侵暴乡村入城小农,动辄打人,而且打人的拳法还自成一派,号称“社家拳”。南宋时期,还有一批不逞之徒,专门“以掀打衣食户为事”。即使受害者告官治理,也毫无作用,以致其害益甚。这类流氓活动,在当时也有专门的称呼,称为“打聚”。

  大概也正是因为流氓善打,所以流氓当中的确有不少颇有点拳脚功夫者,即使这种功夫不过是花拳绣腿,在真正的武林高手面前,只好乌龟缩头,连大气都不敢喘,然对付“白痴”还是绰绰有余的。《金瓶梅》小说中“破落户”西门庆,其实就是这类流氓的代表。动不动就打人,在街上如山神恶煞一般,这大概就是人们对流氓的基本印象。

  明代成化年间,在长江沿岸,上自九江,下至苏州一带,就出了一批凶恶流氓,在大白天公然撒泼,“殴打平人,抢夺财物”,有时甚至将人打落水中,伤人性命,其凶顽放肆的程度,犹如强盗一般。(《皇明条法类纂》卷三四,《沿江等处殴打平人抢夺财物照在京事充军为民》)

  当时,北京的流氓也极凶暴刁泼,专以打人为生。他们时常拿着流星袖棒,有时携带秤锤、尖刀,藏在身上,强霸他人妻女,“欺打平人”。有时碰到地方上的大户解送各项钱粮到北京,这些流氓凶徒就乘机抢取财物,稍有不从,“辄便欺打”(《皇明条法事类纂》卷三四,《禁约喇唬光棍欺打平人把截买卖抢夺财物赌博诈骗害人等项又窝藏奸宿开张赌场》)。

  流氓这种“打”,通常情况下是对一般平民百姓的,然而有时流氓之间也发生冲突,出现互相仇杀的局面。如在江苏太仓沿海一带,就有一些流氓以贩卖私盐为业,继之则结党行劫,最后导致“互相仇杀”(周用:《浙直盐法疏》,《皇明疏钞》巷四二)。天津的混混儿经常打群架,以显示自己的实力,也算是耀武扬威;上海的白相人也常在茶馆中“吃讲茶”,如果言语不和,最后也诉诸武力,靠斗殴解决问题。而流氓与流氓之间的寻仇打殴,比起流氓殴打平民来就更为凶惨了。

  清代,松江青浦县周浦西六里,名苏家桥,此地就有一些流氓,时常扰乱社会治安,还动不动就斗殴打降,有时他们内部也发生一些流氓群体之间的群殴。据载,苏家桥一带,比较有名的流氓有陆寅、王六等人。有一次,他们拦路抢劫了一客商之米,被周浦镇乡兵擒获,就地斩首。周浦镇地方虽小,但流氓的“打降”活动却极多。镇上大富之家不多,而小康之家确也不少。镇上的人获知此事以后,知道苏家桥的流氓会前来寻衅报复,于是一些“强梁者立起议论,倡为先锋之说。分一镇为四境,每铺之富商店铺,或两数,或钱数,各就其地,每日送与强梁者为防护焉。整备刀枪器械,置造旗帜衣甲,编十家为甲,练集乡勇,铸成大炮,以御抢掠”。应该指出的是,这其中的所谓“强梁者”,也无非是一些流氓打手,只是由于他们才敢出头露面,充当斗殴中的“先锋”,所以当地百姓才将安危寄托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看来,作这种抵御流氓的准备是完全必要的,不久,苏家桥的流氓却真的纠合梁家角并塘口等地的流氓,前来周浦镇报仇,“三更时分,东西发号炮,各家惊愕”,“人人结束执械,思图混战”。(姚廷遴:《历年记》上)这场混战,实际上是一次乡镇流氓之间的大斗殴,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打行”原是明代存在于三吴一带的流氓组织,其间的参加者都是一些职业打手。这种组织至清代仍存在。在清代流氓中,也有专事打架的“打手”。那么,清代的“打手”究竟是些什么人呢?对此,清人魏禧作如下记载:“四方行教者,技艺悉精,并诸杀法,名曰打手。”(魏禧:《兵迹》七,《华人编打手》)如康熙年间,“男子联姻,如贫不能娶者,邀同原媒,纠集打降,径入女家抢亲。其女必婿亲扶上轿,仍以鼓乐迎归成亲,次日杯酒释欢”。民间发生诉讼,一般双方“各有生员具呈”,到了听审那天,双方“又各有打降保护”。所以,“打降”又称“打行”。打行的头儿一般善于拳勇,他的部下都是一些少年无赖,“闻呼即至,如开行一般,谓之打行”(顾公燮:《丹午笔记·打降》)。

  这些打手,有些被豪强豢养,成为他们的爪牙;有些本身就是游手好闲之徒,平常日子轮叉舞棍,演拳弄棍,“遍游街市,射利惑民,打降赌博,无所不至”(《大清律例大通新纂》卷二六,《刑律斗殴》上,《斗殴》);有些就自称“枪手”,参与地方械斗,受雇在场帮殴。

  在杭州,由打行中的打手所参与的打降活动非常猖獗。如雍正三年(1725),杭州的土棍董御天在仓桥面铺因赊欠面帐而与铺主发生争吵,就纠集一大批流氓,连续打砸倪四、许云先、王长善、徐云乡四家面铺。(甘国奎:《奏明整饬地方戢暴安良折》,《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四辑)另据时人记载:“迩来杭城有等不营生业、游食趁闲之辈,专逞耍拳使棒,名为打手。教师引诱自家子弟,转相学习,结党成群,见事鸱张,沿街虎踞,到受他人之雇,代为泄忿报仇。抑且入豪右之牢笼,甘作‘飞鹰走狗’”(赵士麟:《武林草附刻·禁打手》)。







打降(2)


就连当时的北京城里,流氓斗殴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光绪十三年(1887),在正阳门外煤市街一带,就常有“聚众斗殴、放洋枪、砍伤人口之事”。参与这些斗殴的流氓,最著名的是恩瑞,绰号“恩四大王”,还有林世生,绰号“活判官”,而手下的同党则很多。(《清德宗实录》卷二四○,光绪十三年三月壬子)这些流氓,胆大妄为,有时甚至连职官也敢打。如当时有一流氓宋恒,就率领多人,“将骁骑校刚魁殴砍成伤,至二十余处”(《清德宗实录》卷八六,光绪五年正月下丁卯),凶横至极。







抢劫(图)



抢劫,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强行抢夺财物。抢与打往往难以截然分开,也就是说,抢经常是通过“打”的手段来实现。换言之,流氓在抢劫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抵抗,就得通过打来保证财物从别人手中转到自己手中,所以流氓取财往往是打抢同时进行。

  如明朝吴中一带,就存在着很大一批流氓,即所谓的“乌合游手无籍数百人”。他们常常先至一家,“打抢一空”。所以,在吴中地区就流传着“假人命,真抢掳”的谣谚。(许自昌:《樗斋漫录》卷十二)清时,杭州一带也多有流氓抢劫事件发生,当时清人对杭州流氓的“打抢”活动曾有如下记载:“游手游食之辈,不事本业,淫酣赌博,犯上蔑伦,动辄纠集多人,背黄喊冤不已,即行抢。”(赵士麟:《武林草附刻·正风俗》)

  在清末,上海的“拆梢党”虽以敲诈为其行帮之特点,但有时由于敲诈无着也转而干一些公开抢夺的勾当。如刘长顺专靠挑京货担为业。有一天,在新北门口,途遇王阿桂等四个流氓,流氓上前搜身,搜出银洋21元,就“抢攫进城而去”(赵士麟:《申报》同治癸酉十一月十一日)。

  一般性的抢劫已为正经的良民所不耻,而更为可恨的是,那些流氓之中的凶狠之徒,在通过打抢以获财时,有时还要以杀人为前提,也就是所谓的“谋财害命”。如浙江桐乡县乌青镇有一马姓幼儿,才四五岁,两手戴着银圈子。马姓族内有一无赖,就将幼儿哄骗到荒野,“杀而夺焉”(李乐:《续见闻杂纪》卷八)。

  更为体现流氓气的是,这些流氓不仅抢财物,而且还以流氓手段“抢亲”。这种行径在封建社会可称得上是一种伤风败俗行为,这在人伦道德上也是不允许的,而这些流氓却不顾忌这些。如在常州府,有些市井流氓无赖至贫不能娶妻,于是,这些人就事先瞄好某家有女,且长得漂亮,也不通媒妁,利用夜晚时间,乘女家不备,“率众攫之而去”。等到女家诉之官府,官府由于事先收受流氓贿赂或畏惧流氓势力却迟延不审。一旦开审,这些流氓就买嘱假媒人,或者伪造庚帖,此事也就搪塞过去。即使碰到一个精明强干的官吏,经过反复查究,最终将此女断还父母,但至此时,此女既已遭污生子,生米已煮成熟饭了。(《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七一五,《常州府部》)

  在上海,有时候流氓甚至还抢劫娼家的妓女,名之曰“拔宫人”,藉此向鸨母索取“照顾钱”(赵士麟:《申报》同治癸酉十一月十一日)。

  “趁火打劫”也是流氓们在抢劫过程中常有的事。在清代,流氓不但趁火打抢,而且还亲自放火。就当时杭州的情况而论,就经常发生火案,而纵火者,实都是一些无赖流氓。当然,他们纵火之本意也是“利在抢夺”,乘混乱,任意抢劫。这种趁火打劫,清人有一专门称呼,即“抢火”。关于杭州流氓的“抢火”活动,清人毛奇龄曾作如下记载:“乃不幸失火,则杭城多游手人,噪聚乘间,名为救火,实抢火也。”(毛奇龄:《杭州治火议》附录)。清人还就“抢火”一行作有竹枝词一首,词云:“打阵聚赌作营生,抢火拦丧党横行。敝俗总由明失政,转移风化仗官清。”(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风俗九》)这首词所说的虽然只是清代上海一般意义上的流氓行为,不过,其中“抢火”也是所提内容之一。

  绑票大约是抢的一种特殊形式。《后汉书·桥玄列传》有这样一个故事,桥玄10岁的儿子在门口玩,被三个人劫走,放在楼上,要桥玄来赎票,桥玄不肯。这时,司隶校带领河南尹、洛阳令等赶来了。恐怕绑贼撕票,不敢强行捉拿。桥玄高喊道:“奸人无状,玄岂以一子之命而纵国贼乎!”促令强攻,结果他儿子也被“奸人”杀了。事后,桥玄专门请政府下了道命令:“凡是再遇有绑票的,一律不许受害者家属用钱财去赎票,必与绑票者一并杀之,以绝奸路。”禁止不了绑票活动,就用管住受害者家属的办法来消极应付,甚至不惜牺牲人质,这就是东汉政府的本事。不过人们却可以由此得到洛阳城里绑票猖獗的状况。或许也会有人将绑票当作土匪所为,不当视为流氓,然土匪与林莽草泽相属,而且通常明火执仗以行事。像这等厕身市井,抓一个10岁儿童谋财的手段,只能看作是流氓之行径。







调戏妇女

晚清时节,由于西风熏染日烈,中国的社会风气也日渐开化,往昔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入的闺秀已不再恪守闺房的寂寞,而是频频步出闺阁,时常出来抛头露面。年轻女子抛头露面相会的增多,这就为那些“轻薄子弟”调戏良家妇女提供了极好的机会。

  据《申报》载,同治十一年(1872)四月二十八日,在上海城中城隍庙前,一妇人彳亍独行。此妇人年甚少,相貌却颇美。当时有两个轻薄无赖男子,一名相交,一名徐锦,见这位妇人孤弱无伴,就从后面追赶上去。近前以后,嬉笑指点,品其妍媸。这两个无赖感到光说兴犹未尽,于是再赶行几步,到四景园茶室门前,就挨妇人之肩而过,竟伸手摸妇人的乳头,“兼肆谑浪”。这位妇人一时大惊失色,急忙用两手紧握其臂,大呼捉贼。两人意欲甩手逃跑。此时路人聚集,全环视妇人,向她询问何事。妇人如实道来,“具言所行,众人均笑詈之”。于是将这两个无赖捆送县署,“二人共荷一校”,在四晨园门前示众三日(《申报》,同治壬申四月二十九日)。其实,相交、徐锦这两位轻薄无赖,不过是结帮成派的流氓中的两位。这批流氓一般家住浦东,在城内以做豆腐为业。城隍庙前的四景园茶室,实际上就是他们的窝藏之地,时常在此拉人“吃讲茶”(《申报》,同治壬申四月三十日)。

  流氓不仅调戏良家妇女,而且还诱奸妇女,专干性犯罪的流氓活动。同治年间,浙江郸县城内西双桥,有吴姓婆媳两人,专门以替人收生为业。婆婆年达六旬,而媳妇尚属少艾,且丰姿秀美。同治十二年(1873)八月二十三日夜里三更时分,行人已经绝迹。忽来一恶少,持灯一盏,命轿一乘,说是前来请收生。还说地点在小教场,韩姓家,请您媳妇去,大概属于难产,实则满嘴谎言。仓促之间,婆媳俩也来不及多细想,媳妇就“登轿径去”。婆婆看到轿夫身着棉绸小衫、纺绸裤子、广式镶鞋,与一般轿夫的装束不同,心里也就产生了怀疑。于是,就请邻里五六人追赶上去。正好碰到恶少与轿夫商妥,打算借演武厅作云雨台,“意将轮奸”。显然,这位轿夫也是无赖的党羽。后来看到有人喊叫而至,只好弃轿而去,狼狈逃窜(《申报》,同治癸酉九月初二日)。

  诱奸妇女其中也有手段甚为奸狡者。有一次,一少年乘江轮出行,偶抬头见对门舱中坐一长相颇佳的妇人,于是就起了淫毒之心。入夜,妇人熟睡在床,少年折刀推门而入。妇人以为强盗来了,吓得浑身发抖,问:“你要干什么?”少年说:“我要和你睡觉。”妇人正要喊叫,少年已将门锁上了,随即又把二百元银币甩到她面前,说:“和我睡一觉,这两百元钱就给你,明日船一靠岸,各奔东西。如果拒绝反抗,我就先杀了你,然后自杀。”妇人为金钱所诱,又为利刃所逼,不再作声,任凭少年爬上身体胡作非为。

  次日早晨,少年忽在自己住的舱中大哭,并对聚拢来的买办及诸客说:“我随身带了二百金,这些钱是我养家活口之资,昨夜全部失去,归无面目,只有求死了。”船上买办问:“你晚上睡觉锁门没有?”少年回答:“没有。”买办说:“银子必定被贼偷了。不知道银元上有没有标识?”少年说:“有。银元上都印有某钱庄的印。”于是买办对乘客说:“为了拯救此人,请各位协助搜查随身的行李。”乘客为了摆脱干系,证明自己的清白,都主动摊开行李接受检查。当来到妇人住房时,她神色慌张,坚决不同意检查。买办强行打开她的箱子,发现了打着印记的二百银元。诸客见了惊诧不已,妇人掩面大哭。这时一老叟走出人群说:“我住在此妇邻室,昨晚发生之事,听得一清二楚。原原本本讲述了一番,又气愤地责怪少年说:“你既诱奸女人,又诬人偷窃,心狠手辣,禽兽不如。”最后,众人商定,二百银元仍归妇人所有,并罚少年另拿二百元交给善会,以示惩罚。(陆德阳:《流氓史》)

  除了这种诱奸以外,有些无赖之徒,还借捉奸的机会顺水摸鱼奸污妇女。清嘉庆十年,山东有土棍田二,与其父田坤、弟田三均性情凶狠,身上总是带着刀。有李麻与王振海之妻谢氏奸通,并借刘宋氏之屋姘居。王振海四处找不到妻子,就去恳求田坤帮助寻找。不久,田坤父子捉住了李麻、谢氏,田二就将谢氏带回家中奸宿,且欲霸占为妻。于是田坤出面逼王振海卖妻,给钱五千。王振海不敢违抗,只得应允。又有一次,田二知道庄驴之妻王氏与姚松奸情,就带刀前去威胁、要挟王氏,并强奸了她。(《大清律例会通新纂》卷九,《户律婚姻·强占良家妻女》)







初期的流氓组织

从先秦时期一直到隋朝是流氓组织发展的初期。在这一时段内,流氓组织开始产生并有一定的发展,但数量较小,流氓的活动除个体之外仅有偶然形式的联合行动,还没有固定化,而且活动也远不如侠客、土匪、盗贼猖狂。但是不容否认,早在汉代,长安城里就有自发形成的流氓团体,可称为非正规社会群体。这些城中恶少和闾里少年在某种意义上已具备后来流氓组织的一些特点:“长安城中奸猾浸多,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研武吏,得黑丸者研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枪鼓不绝。”(《汉书·酷吏传·尹赏传》)。这一城中恶少与闾里少年的团伙组织具有一定的行为特征—“相与探丸弹”,有其职业特征,可受雇杀人,“受赇报仇”,好武斗且为非作歹—“剽劫行者”。

  到三国时期,曾有甘宁激民集团。甘宁,甘兴霸,不仅是评书中为今人所熟知的文学人物,而且历史上真有这么个人。他年轻时颇有气力,喜好游侠,招集了一帮轻薄少年,他们“群聚相随,挟持弓弩,负耗带铃,人与相逢,及属城长吏,接行隆者乃与交欢,不尔,即放所将夺其资货,于长吏界中有所贼害,作其发负,至二十余年”(《三国志》卷五五《吴书·甘宁传》)。这一个流氓组织的成员基础为轻薄少年,非纯粹的抢劫,大致可以归入流氓组织一类。

  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一些“乡里少年”、“乡党少年”,如南陈周敏,本来为郡中豪族,为人胆力劲果,超出当时同辈人,而且生性豪爽侠义,轻视钱财看重结士,于是一些“乡党少年任气者皆归之。”再如房法寿,“轻辛勇军,结群小西为劫盗”,以至成为族内大患。此后他又常温杀猪牛,“招集壮士,常有百数”(《魏书》卷四三《房法寿传》)。

  不过,这些无赖少年,乡里、邑中流氓的活动具有较小的地域性,所谓“闾里”、“闾郑”均指乡里,只不过绕村转巷而已,说明这些流氓团伙的活动也就仅止于一方一里,而“城中”、“邑中”的说法表明其地域范围有所扩大,但也仅限一城一邑内为非作歹。

  与上述稍有区别而接近于依附性群体的是游侠集团。秦汉时期,在一些游侠门下也聚集了不少恶少无赖。如一些少年听到大侠郭解的行侠之事以后,“愈而慕解之行”,以至造成少年与其他“贤人豪杰”,甚至半夜里经过郭解之门的人也“常十余车,请得解客养之”;在陈遵的门下,也是“车骑落门,酒肉相属”。尽管恶少无赖是游侠集团的成员基础,但少年归附游侠的主要动因,无非是他们看重这些人的侠义名声,后来“慕之辐凑”,是以若欲从中找出游侠集团某种严密的组织结构,似乎不大现实。但是,这种“背公结党”的集团倾向,大约可以称为后世各类流氓组织的先声。

  从先秦至隋代历史阶段上的流氓组织,其规模一般较小,内部结构也相对简单,他们的流氓活动大多是抢劫为盗,反映了流氓组织产生初期的一些基本特征。







成熟时期的流氓组织(1)


迷雾廓清,艳阳初照,河清海晏,政通人和,唐代物殷俗阜的经济实力配以当时宏放的文化氛围,使其步入富强繁荣。但“开元天宝”后,紧随其后而出现的一场波及全国、影响深远的叛乱——“安史之乱”的突然爆发,使流氓群体及组织更为迅速地发展起来。到唐末宋初之间,流氓活动进一步猖獗起来,在社会犯罪团伙之中流氓的比重急剧升高,几乎有超过偷窃、强盗等犯罪集团之趋势,不可避免地严重干扰、危害了人们的利益和社会生活的安全。

  唐代中期,在河南地方多恶少,“危帽散衣,击大不堪,户管道,车马不敢前”(《新唐书》卷一八一,《李绅》),此类恶少其实与拦路的绿林大盗无甚区别。在朗州武陵地区有一人名做雷满,与里人区景思在大泽中行猎,聚集了不少不惧生死的四野少年,“部署任长,自称团军”(《新唐书》卷一八六,《邓处纳传》)。在永州之地,恶少之行更为令人惊骇:“邑中少年,常以七月击鼓,群入民家,号一起盗皆迎为辨具,谓之‘起盆’,后为解索,喧呼疾斗”(《新唐书》卷一九七,《循吏传》)。

  显然,恶少流氓是组成团体活动的,否则,单个人绝对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能量,“少年千人”,“群入民家”也充分揭露了此类流氓团伙存在的事实。

  唐代流氓恶少以“纹身”做为他们的身份特征,在唐代称为“札青”,不同的方法纹身为不同流氓团体的象征,表示了这些恶少已然聚团结伙,协调行动。

  后世文人也观察到此种社会现象,在一定史实基础上演义出了许多流氓组织的故事,揭示了相关的组织及活动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贞观年间,楚地有一个三人组成的流氓团体,其中一人姓张名玉,人送外号“花里钱”,是个无赖小人,经常做一些作奸犯科之事,他结交的人皆为地痞流氓之徒。另有一人叫做江采,外号“刺毛虫”,专要扎人火囤,拐善良人家的妻女。常在街上变戏法,卖春方,相面算卦,卖假药,不是拐青春强悍魁梧的壮小伙,便搭识貌美滋润性感之娇娘。另有一人是张玉之妻,被张玉骗到手后,三人都胡乱同居,一床做些苟且之事。他们串谋、唆使标致小官张六郎诱奸武媚娘,接着又将这一位无辜少女轮奸,再准备卖上几百两银子(《浓情快史》第一回)。这是一个典型小流氓团伙,专门从事淫乱、拐骗、诱奸等活动。

  唐代另一个流氓团伙为“进士团”。“进士团”由“长安游手之民,自相鸠集。初则至寡泊大中、咸通以来,人数颇丰”(王保定:《唐摭言》卷三)。后来团伙规模愈来愈大,其中原因值得深究。几乎每年举行考试和放榜之后,按照惯例应有曲江宴集,雁塔题名,探花打球,引觞高会等一系列大加庆贺活动,而这些活动中的门道,又都少不了妓女助兴,于是游手们自行组织起来,年复一年的代替新科进士们包办一切。其重点“服务”项目,或径直称之为敲诈生财的勾当,便是安排宴会,所谓“宴前数日,行市骄阗干江头。”届时“行市罗列,长安几半空”,无需明表,一切费用,皆从进士腰包内掏取,有钱的付现钱,无钱可以赊欠,反正今天的进士即是明日之官员,不愁他不还。于是,不少人就成了“进士团”的欠债户。

  明清时游手无赖每每借替科举中试者“报捷”的名义索取钱财酒肉的风气,皆发端于此时。有趣的是,“进士团”还常常发挥开道职能。金榜题名后的进士,只是有了做官的出身还须经过吏部考试才可以实际授予官职。在此之前,“进士团”里的流氓便成了未来官员们的临时仪仗,在他们参拜座主,回访客户乃至作狭邪游时,为这些候选官员喝彩生势。

  不过,从“进士团”这方面着想,如此步步紧跟的直接利益所在,还是要使进士们在得官出京之前的日子里,始终受他们的控制而多方盘剥。进士、状元随时受“进士团”敲诈,也是中国科举史和流氓史的双料奇观,举世所罕见。

  五代十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乱之世,流氓和罪犯数量惊人地膨胀起来,而此段时期流氓活动之特色,乃是难计其数的渣滓不再是散沙一盘。湍急的时代漩流促使他们聚成了一个一个的相对抱紧的团团。

  恶少团体仍然是流氓群体中最活跃的成分。此处仅举一个例子。后汉时期,向拱家颇有资财,家道殷实,并不缺乏寻觅正当职业的机会,但他仍是自甘堕落,从小即废弃学业,广交亡命之徒,无所不为。他伙同其同伴奸占了一有夫之妇,那姘妇的丈夫惮于其淫威,不敢反抗。而那一姘妇也骚淫之极,竟然同时奸占几个男人,向拱及其同伙一气之下将此姘妇及其另一个相好杀掉,并将两个首级扔在大街之上。

  痞子团伙。在民风淳朴而家族势力牢固的乡村地区,脱离农耕的痞子常以城市为流向的出路,但五代年间往往有二流子结党自存的现象发生。史籍曾经提到,“无赖子弟不肯复农桑”而聚伙结团行动,某些即使“家世力田”而“壮勇无赖”之徒,竟也拉起同伙抢劫谋财,好色淫行。

  帮闲流氓,游手团伙逐渐走上结党成社之路。朱温同伙丁会,少年时曾经在寿春以浪荡子出名,跟别人学会唱挽歌后,以助丧事执佛号哀混酒饭吃,在此过程中结交了不少流氓无赖,常在一起混迹乡里,平日里就抱团生事,等到形势一变,就把这些同类货色纠合起来。







成熟时期的流氓组织(2)


商帮、匠帮和走私团伙。军阀割据的外部恶劣环境使出门做生意或揽活计的商贩工匠都养成了结帮连伙以相照应的风气。起先可能是临时性的结伴形式,逐渐发展成固定性的团伙组织,在社会动荡的历史条件下,往往沦为滋患客地的流氓团伙,他们一路抢掠偷盗奸淫,有时甚至与官府相对抗。在官禁甚严、关卡林立的世道,要想赚些钱财,即便想走正道,没有一点铤而走险的勇气和抱成一团的精神也恐怕是决计不行的。

  打手团伙,这是靠勇气吃饭者的结合体。他们顺应兵荒马乱、盗贼横行的社会环境而产生,或者为行旅客商当保镖,更多的是为当地豪富所雇佣。他们在地方上形成了一定势力,也替人做些解仇化怨的事,从中谋取好处。

  此外,还有散兵游勇流氓团伙,诈伪团伙,拐卖团伙等流氓团体。但概而言之,五代时流氓团体以偷盗抢劫类型为多。

  此时段流氓团体的另外几个引人注目的特点是:首先,结伙范围相当广泛,形形色色的团伙还因彼此间拥有程度不同的联系,而由散乱社会群体上升为一特殊的社会阶层。其次,结伙的中心不再是贵族豪富、长者、大猾之类的人,流氓同伙的首领和党徒的出身及社会地位一样低微,他们纯粹凭勇气、拈阄神判或号令能力来纠合同类,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大变化。而此前流氓团伙往往伴随着一般社会流氓依附于权贵豪门或“大侠”的特点,上文所述的依附性群体正是这种类型。第三,结伙成员已经善于运用拜兄弟、认干亲义亲、通黑话切口等方式来增加团伙的凝聚力和联结性,这在以前的流氓史中较少发现,而这些恰是克服联系松散弱点、增强团伙内部凝聚力的强有力纽带。

  到了宋代,社会生产不断发展,商品经济也达到一定水平,城市人口不断膨胀,城市生活日趋繁华,各种行业组织纷纷涌现,其中之一即是由“讼鬼”组成的“业觜社”。

  “讼鬼”可以看做是近代流氓律师的源头,他们由一群专门从事教唆诉讼的无赖流氓组成,专门教唆他人词讼,并代其料理公事,以获得“解贯头钱”。“讼鬼”不仅巧嘴善辩,熟悉公门事件,而且与吏官相互勾结,狼狈为奸。

  上述“讼鬼”到了宋代出现了自己的行业组织,叫做“业觜社”。宋时的讼棍组织,既有讼师培训学校的类型,同时也已经有了同行联络的组织。如北宋时江西人喜欢诉讼,当时人称之为“簪笔之讥”。在江西,常有专门从事教诉讼为业的人,“如金科之法,出甲乙对答,反哗讦之语,盖专门于此。从之者常数百人”,“亦专以辩捷利口为能。如昔日张槐应,亦社中之琤琤者焉。”

  “讼鬼组织”包括“业觜社”的出现,与宋代的社会经济环境相当有关。在当时游民大量涌入城市,这一规模巨大的游民阶层的出现,自然会逐渐出现大大小小的核心,而“从之者常数百人”,其人数如此众多,决不可小视。“讼鬼”组织中的多数人,即使不能与流氓之间划等号,也多有流氓习气,所从之业所干之事也是无赖行当,他们“粗晓文墨,自称士”,给宋代流氓群体意识和行为也加入了一息文化色彩,但他们“辄行教唆,意欲骚扰乡民而乞取钱物”。“讼鬼”得食获财只需其三寸不烂之舌,但若要成大事,尚需要搜罗一大批同业同行同党分子,为自己呐喊助威,以使自己作盟主的基础牢固而立于不败之地。

  一般百姓文化较低,而“讼鬼”组织的“哗徒”,恰在此方面有两下子,“愚民无知,见其口大舌长,说条念贯,将谓其果可凭藉,遂倾身以听之,竭力以奉之”,而“幸而胜,则利归人,不幸而败,则祸归于己”。地方恶讼,一方面可利用文墨应付呈词编状,还可挂名学校,以这些“讼鬼”式学校做为聚众之处,造谣兴风,给官府施加压力。讼棍哗徒也常常以这些恶讼为头目,打伙勾结为“生业”,此乃宋代流氓行为中的突出现象。

  “讼鬼”组织是一新生事物,而其他流氓组织则依然老戏新唱,卖淫赌博等等团伙仍旧活跃在社会舞台之上。

  在北宋时期,赌具有一定合法性,出现了专门从事经营此道的“柜坊”,由半遮半露的“窝属”公然跻身于正当的“社会行当”。“闲汉”流氓开赌坊,招养了不少同类在家里,而一个赌坊“柜坊”即一个流氓窝伙。说到宋代流氓的组织团体,应首推“没命社”。“耀州有豪姓李甲者,结客数十人,号‘没命社’,或不如意,则推一人死斗,数年为乡人患,莫敢发之。”(郑克:《折狱龟鉴》)这个流氓团伙竟然与官府作对,被下令追捕,抓住首领李甲,“杖李甲,流海上,余悉籍于军”,此团体才算解体。

  另一“流氓团体”称“亡命社”,顾名思义,乃不怕死者的组织,参加者多为社会败类、无赖流氓,对社会危害极大,后终于也被弹压。这些流氓团体中,一般均有大家公认的流氓头子,众多流氓无赖群而聚之,结帮伙而成“亡命”、“没命”等极恶之群。

  还有某一流氓诈骗集团。一日,某虞侯领着两个手下人,抬一顶轿子来到杭州净慈寺前,向专门守候听声的门妪说:“某府娘子请你去一次。”即用轿子抬着她,来到清河坊张家匹帛铺前停下。虞侯说:“娘子亲买匹帛数十端”,进店挑好之后,虞侯和一个手下人拿着匹帛回家取银子,另外七人坐在铺前等了好久,还不见银子拿来,便派第二人起身又去催促;等了会儿,又有一人借口要去看看,走开了,最后匹帛铺前只留下轿子和坐里面的门妪。原来,虞侯,八个跟着的人等均是由游手浪子装扮而成。九人其实是一伙的,不费吹灰之力便成功地诈骗了铺里的匹帛。







成熟时期的流氓组织(3)


 再如蒋元广流氓团伙。“蒋乃一歹徒,过为不道,骤致富强”。他便利用不义之财在家中蓄养恶少金九一等三十余人,以做爪牙之用,称雄一方,其猖狂之态不可言状,本地百姓惹不起,不得不忍气吞声,而蒋元广更是欺强凌弱。有一次,许镛之婢郭秋香洗衣服时不慎跌入池塘而死,她的亲生父亲也在一旁看见。谁知郭埋葬以后,蒋氏团伙竟专门使人“蒙空兴词,诬诉许镛,窘之致死。”虽经县令审明真相,蒋元广又指使人攻许不已,最后竟致使许镛“家道一破,生理荡然”,“竟为客死之鬼”。(《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三,《资给人诬告》)。







鼎盛时期的流氓组织(1)


元代流氓也因袭了宋代流氓的习气,亦形成了一些社会团体,并有一套组织体制。其中,有名的有“清乐社”及“扁担社”。

  “清乐社”原是一宗教性的祭祀组织,开始的时候“以侠名河朔,大为诸郡所重”,后来“为之社,曰清乐,以祠乐焉”,元人史无倪凭借“清乐社”建立起一支“清乐军”,这一军队多由无赖招募而成,实际上不过是流氓团体的军事化而已。

  而“扁担社”成员也多为“游手好闲之徒”,为生存及相关利益而结成“群党,号扁担社”。他们专干些抢劫勾当,“执有刀斧棍棒,夜偷所桑枣树,搬收米麦谷豆”,到处扰民生事,使农民不堪重负,成为元代流氓集团中影响最大的一个。

  明清是中国最后两个封建王朝,按黄仁宇的观点,至此,中华帝国开始由外向转为内向,其政治社会文化也发生相应变化,具体到流氓史的发展,则表现为泛化,流氓现象在各个社会层面渗透开来,而流氓组织也从量到质地扩散滋长起来,可举之流氓组织不可胜数。

  明代流氓团伙多种多样,此处仅述“把行”、“打行”、“访行”及其他一些流氓组织团体。

  “把”是指恶棍的组织团体。恶棍无赖混聚一处,结成团体,当时称做“把”,“把”内成员称为“把棍”。“把棍”凭借其团体力量,进行诈骗掠夺,结聚银钱。把棍的诈骗行为,主要有“拿鹅头”及“讨白债”两种方法。“鹅头”不言自明指愚笨之人。常识告诉我们,抓鹅先抓鹅头,可轻而易举擒之,令其俯首贴耳。“拿鹅头”一词,是把棍欺压良善的形象表示。据历史记载,每当把棍预先探知某人将可能作奸犯科,便派人紧紧跟随,甚至连续好几天,等到那人动手之机,趁势将其抓获,以告官威胁,讹诈大量钱财。

  “讨白债”,字面意义即讨凭空之债,说白了就是挂名抢劫。他们寻找机会诱骗客商到僻静的去处,逼迫这些有钱人写下债契,然后凭证索债。“讨白债”与抢掠无异,“把”自然也成为一个破坏性极大的流氓组织,该组织在京城势力极旺,不少监生原先即为把棍,从而干禁私竭,肆无忌惮。把棍的势力在明末势力更大。

  “打行”流氓组织在明朝中叶后的苏州、松江等地普遍存在。其中,苏州打行的成员主要是市井恶少、不良之徒,这些社会渣滓结党成群,经常聚集数十人,凌弱暴寡,诓讦剽劫,势不可挡,引起极大的民愤。其中最无赖者,即使偶而与旁人发生口角,也要密谋放火害人。“打行”在广东、江西也存在,其残暴凶恶可与苏州打行相比。

  “打行”大约起于嘉靖中叶,到明末万历年间以后达到极盛。其所从事的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号称“打行”,必然以打架殴人为专职;其二,诈骗偷盗,专门在街上“撞六市”;其三,打行中人有时又充当阉党余孽的打手,参与政治;其四,打行多以侠少、勇猛之人为头领,重报复,怀不平。此处举一个例子:

  当时,有一出家的和尚行医,水平颇高,自然有许多钱,可惜此人却是一个吝啬鬼。城中恶少年对其颇为反感,打算捉弄他一下,便让一妓女装扮成良家少女,另一行棍扮成其父,很像乡下农人。两人摇着小船,带上鱼肉酒果去寺中,求僧人诊脉。那女子骚性大发,亲自以酒食招待僧人,其态颇为煽情,和尚大喜,“父亲”假装回避。女子极尽挑逗之能事,僧人那里还能按捺得住,一个恶狗捕食便与那女子当场媾合。正在痛快之时,“父亲”回来,女子假装哭泣,告之父亲原委。“父亲”故大惊叫道“吾以出家人无他意,女子己经许与村人,奈何强奸之?”。正在吵闹之际,几个富贵模样的人途经此处,正好碰见此事,那位假父亲哭拜前诉,详说事情经过。贵人故意做出愤怒之态。仆人悄悄告诉和尚,云这是某大官。和尚吓坏了,只好叩头乞求,此时同行者替和尚劝解,和尚也只好倾其所有来遮羞。事情完毕之后,各自离去,僧人竟不知自己被恶少欺骗(叶权《贤博》)。

  由于打行严重影响了当地老百姓的生活,并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王朝的统治,官府不得不采取措施。当应大巡抚翁大立对打行“各檄府县捕治督之甚急”之时,大难当头的苏州打行竟“相与也喋血,以白巾抹首”,手持长刀巨斧,冲进监牢之中放出囚犯一起作乱,并攻打都察院,纵火焚烧衙署。其时巡抚及家人正在苏州,见势不好,赶快跳墙逃走,才免一死。(《明实录》,卷四七八,《世宗嘉靖实录》)。

  明代亦有前面朝代就有的讼棍。一个“棍”字,说明了其流氓性。在苏州诉告成风,讼棍大行其道,当地如果一家有事,里中奸猾讼棍即聚集成党,连数十人为一党,连数十事为一词,其实并不是真有什么事,而是欲从中牟利。这些败类若与他人有矛盾,或手头缺钱使,一等人家有人死,即去报告官府,怂恿官府禁止他们发丧,寻找理由说人死得不明不白,然后派人检验尸体,而此繁杂的检验过程,足令此家立时破产。另有一些流氓组织成“访行”,也专靠衙门混饭吃。“访行”以苏州最盛。明代苏州的风俗倾险狡悍,上面的官员如若想察觉州里的豪猾坏事,便不能不借助一些耳目。于是一些无赖流氓,即投身衙门,交通近习。若想害人,可暗地行贿,诬陷对头,罗织莫须有的罪名,暗设陷阱,等到对簿公堂,官府虽然心知肚明,也无法为他们开释罪责。有时候,这些访行中人也派缇骑,偷偷地拘拿一些人,“设局讲款”,从中勒索讹诈。这些行为,在当时也有专门的称呼,叫“造访”。这些造访之人,必须公推一个为宗主,而其他群凶在下附合。这样,一倡百从,竞相标榜,就称为听来文雅的“访行”,殊不知,其中罪恶黑暗难以想像。







鼎盛时期的流氓组织(2)


明代流氓团伙组织在初期由于专制政权采取严刑峻法,受到极大压制,不甚发达,但是在中期以后,特别在明末,天下大乱之际,流氓组织团伙也趁乱而起,在各地胡作非为:“小者呼鸡逐犬,大者借高报仇,自四乡以至肘腋间皆是也。”(沈蔡:《紫堤村志》)。流氓团伙的发展,也正好与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相一致,如影随形:中期以后商品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出现了一批城镇。嘉靖、万历年间,封建的都市经济更是日趋繁荣。流氓组织的发展,均对明代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文学等打上了很深的烙印。

  清代北京的流氓组织,多有绰号,借以唬人,并大致以“会”为表现形式。流氓的结会与清庭骂为“会匪”的民间秘密组织稍有差异。

  光绪年间,北京南城有两个会,一为“裕庆恒会”,以“拦路虎杨三”杨魁龙为首;另一为“源丰厚会”,以“小金刚廖大”廖风仪为首。这两个流氓团伙手下聚集了不少流氓无赖,盘踞当地,到处滋生事端,干扰百姓。在京城东郊一带,还有一些无赖之徒,专门抢劫民间马匹,勒令求赎。他们的头目,分别是“金骡子”与“快马张三”,后来,流氓成立了“马王会”,凡是民间驮马往来,必须先出资入会,否则邀夺勒赎,这实际上已与土匪相差无几了。

  清代最为有名的流氓团体可首推天津的混混儿。天津混混儿亦称混星,显于清朝中叶,其主要活动为设赌包娼,争行夺市,抄手拿佣,甚至还会持刀械火器,肆意妄杀。

  混混儿的组织与设备极为简单,在闹中取静之地,半租半借几间房屋,设立“锅伙”,其中只有一铺大炕,一领苇席和一些炊具。该组织表面上没有任何形式,他们却自称“大寨”,首领为“寨主”,其实只不过是暗藏兵刃(如蜡秆子、花枪、单刀、斧把)之类的棍徒;有事一声呼唤,抄起家伙,便是一场恶斗;无事则在里面吃喝盘踞。寨主之下有两三个副寨主,另外聘请一个文人称做“军师”。剩下徒众概无名称,寨主对众人一律称为兄弟。混混子以抄手拿佣、鱼锅伙、把持粮栈、开脚行、摆渡、拦河取税、立私炉等敛取钱财,维持生计,还经常斗殴,打群架(李然犀:《旧天津的混混儿》,载《文史资料选辑》四十七辑)。

  在上海,流氓组织活动也一时猖獗,其中尤以虹口地区的十姊妹党最为凶狠无耻。它是由十个女流氓仿效游手无赖结成的团伙,平日横行于虹口一带。她们泼皮讹诈,无恶不作,一言不合,则裸体赤身,沿街叫骂,丧尽廉耻。虽然屡经严惩,依旧不稍悛改。(黄式权:《松南梦影录》卷三)

  清末上海的流氓,多有自己的组织,当时上海的流氓组织主要有:

  (1)“拆梢党”。这是一个十足的“流氓党”,“沪上无非游民串诈乡民孤客,或乘机局骗,或无债索偿,遇者受其欺凌,旁人莫辨真污,谓之‘拆梢党’”。同治年间,沪上的拆梢党的头目唐少坡,号称“圣人”。这一唐少坡每次临场拆梢之际,索要钱若干,所勒数目一从他口说出,被勒索人就必须依从,绝对不可以抗拒,所以就有了“开口圣人”的雅号。

  (2)“豆腐党”。这个党以失业豆腐店伙计成群成伙。同治间,豆腐党的首恶有七名,全在城内居住。豆腐党中人也并非专以做豆腐为生,还有从事其他职业的人。

  (3)“拆白党”。这个党是指“本系劣质之人,偶借磨擦以欺人耳”。至后来,“擦白”误为“拆白”,于是成拆白党。

  (4)“丝绦党”。该团伙的特点是拜会结盟,在租界内“拆梢生事,无恶不作,凡属无赖者流,互相依倚。”

  鸦片战争后,伴随着帝国主义侵略者的隆隆炮声,外国流氓无赖大量涌入上海。这些外国流氓将他们在本国时为非作歹的小市民习惯带到了上海后,与当地的土棍相勾结,狼狈为奸,形成了中外混合流氓团伙,他们沆瀣一气,共同迫害、敲诈中国人民。更有外国流氓在中国土地上,聚集成团伙,烧杀掠抢无所不为,完全像江洋大盗一样,危害性极大。如太平天国东进之时,租界人口剧增,人心惶恐,一批来自菲律宾的流氓就组成武装团伙隐匿在虹口地区,一至晚上,在大街小巷大声呼叫:“长毛来啦,长毛来啦!”鼓动惊慌失措的中国人全家逃走,然后闯入华人家中大肆抢掠。还有一些西人团伙,平日聚在虹口外国人公寓中,强买硬卖,随意打人,中国人都畏之如狼。

  其他地方的流氓也各具特色。四川较有名的团伙叫噜子。这些团伙的成员大都是福建、广东、湖广、陕西的无籍之人,逃窜入川,结成恶党,平日盘距在州县繁华之区的一些闲房里,亡身落脚。这些流氓团伙经常在街市上纠众行强,酗酒打架,非赌即劫,杀人如家常便饭,甚至烧人房屋,淫人妇女。一般贫弱老百姓,谁也不敢稍有反抗。另有台湾的“罗汉脚”,也是一个别有特色的流氓团伙,此不多述。

  总而言之,清代城市中的流氓组织仍复不少,如上文所说的北京“马王会”,天津的“锅伙”,上海的“拆梢党”、“豆腐党”、“起缘党”,四川的“咕噜会”,台湾的“罗汉脚”等等,都是当时赫赫有名的流氓团伙。(陈宝良:《中国流氓史》;完颜绍元:《流氓的变迁:中国流氓史话》)







鼎盛时期的流氓组织(3)


近代以来,尤其是近现代交替之际,亦即清末民初时,流氓组织所发生的一大变化为秘密社会的畸变,堕落成为流氓集团或黑社会组织,使秘密社会性质的帮会成为流氓组织是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主要存在形态。但鉴于其内容繁杂,非几句言语所能道明,先将其单列,即流氓组织与帮会。







帮会的概念(1)


有人对“秘密社会”下定义为:“秘密社会就是一种从事特殊的宗教、社会和政治活动的,具有秘密宗教特点和礼仪的,抗衡于政府的秘密团体”。(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这一定义,几乎可以原封不动地移作“帮会”的定义。相反,作为“秘密社会”的定义却有脚大鞋子小之嫌。如果我们把“秘密社会”做为同“正常社会”相对应的概念,而不是人为缩小的话,便可理解,帮会这类“秘密社团”只是“秘密社会的”从属概念,并不能并列。

  另有人习惯将“帮会”称作“会党”,而会党这个词在习惯上倾向于指洪门系统,尤其是洪门天地会。同时,会党一词还常有一定的感情色彩。由于它经常被用来谈论帮会的起义、反抗斗争及诸如此类的积极活动,无形之中变成有褒意的词汇。这样一来,“会党”一词在实际运用中便不如“帮会”一词更具有广泛的涵盖和相对的客观性。

  帮会直至清代才正式出现,被封建统治者称为“会匪”,但帮会与土匪有一定差别,它最初属于民间的秘密组织。帮会与流氓有如下联系:首先,从帮会的成员构成以及行为来看,它与流氓存在着很多共通之处。如嘉庆年间,江南的颖州府、亳州府、徐州府,河南之归德府,山东之曹州府、沂州府、兖州府一带,有“顺刀会”、“虎尾鞭”、“义和团”、“八卦教”等帮会,其参加者多为一些“无赖棍徒”。又如江宁的帮会,也主要由一些“游手无赖之徒”构成。而在清末,长沙的“青衣党”、沅江县的“黄巾党”,均属哥老会的残部,也“不过是无赖之徒的集合”。

  再从帮会成员的行为来看,也与流氓相近。在鸦片战争前后,帮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更多地是以游民社会与农业社会的矛盾表现出来,两者之间的关系则体现为掠夺与被掠夺、供养与被供养。帮会在地方上也是劣迹昭著。他们或互相斗殴,抢劫盐店,或横行乡里,胁迫农民加入帮会,或开设赌局,参与赌博。所有这些,简直与流氓行为如出一辙。所以,至民国时期,又有了“帮会流氓”一称。

  当然,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也是显然的。帮会成员当中,固然存在着很多无赖之徒,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地主乡绅、地方名流与富商也纷纷加入帮会,充当帮内首领。例如,在四川哥老会当中,“富家大族之子弟,遂至有用钱捐当帽顶之事”。长江下游的青帮,最初不过是“无业游民、刑伤匪类当之”。到了后来,“居然武庠中之举秀,仕途中之子弟,衙署中之差役,暋不畏法,自以为雄,乐居下流,毫不为怪”。又如四川之“江湖会”,其中也“多亡命无赖及不肖绅衿”。显见,就成员构成而言,帮会成员除了一些“亡命无赖”以外,其他还有安分守己的农民,以及地主乡绅、地方名流与富商,不能一概视为流氓。

  随着士绅与富商的加入,这些名人在清末纷纷成为立宪派与革命党人。这样,也就使帮会从纯粹的带有秘密性质的破坏性组织,变成一个有一定政治目的的组织。如“共进会”的发起人,“或是‘大爷’,或是会党中较有地位和较为积极的人物”。“龙华会”首领张恭,也出身门第较高。“自布会”首领濮振声,更是“家资殷实”。显然,帮会组织不能与一般的流氓团伙相提并论,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近代以来,“秘密社会”、“帮会”、是这样产生的。到乾隆时期,人口增长,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化,加上劳动力市场竞争与政治腐败等因素,破产和失业队伍恶性膨胀。切身感受到危机和已陷入了危机的人们,都产生了互助、自保和亟待摆脱困难处境的需要,过去曾经有过的秘密会党、帮会组织就是最合适的互助自保形式,乞望劫谱和企盼来世的帮派宗教观念,又是最能为人接受的意识形态,于是有了所谓的“邪教”、“伙党”的共同活动和相互渗透,这些帮会也开始了流氓性畸变。

  如“清水教”,“声言饮水一瓯,可四十九日不食”,且秉“圣公老爷”、“五圣老母”旨意,坚信劫数的到来,直事首领王伦更自命为紫微星下凡,神思恍惚,自呓梦中和龙相会云云,荒诞怪异到了极点,居然也有很多人狂热信奉。而青帮的前身漕运帮,则是漕丁、水手、纤夫,运弁们的行会性秘密结社。最初的动机,包括对付官方苛扣,关卡需索,流氓敲诈及包揽活计中防止竞争等多种因素,同时又提供相互收容庇护的方便。可以说,除了维护自身各种实际利益外,不再有前辈所标榜的所谓“反清复明”之类的政治目的,而为了保证这些动机的兑现,采用帮规、切口等方式以巩固团结和声气联络,都是必不可少的。还因为精神武器的缺乏,除却向草莽、武林中搬来江湖义气那一套外,又从秘密教门无赖借取不少仪式,如摆设香堂,加盟洗礼,膜拜祖师等。而那些被封建正统文化斥为左道旁门的“邪教”,即教门宗族系统,也在向会党系统吸取结党共济、声气相应等结合方式上的特点。

  由此可见,帮会组织与一般的流氓组织颇有不同,帮会内教门性的宗教狂热与会党性的义气相投,皆为流氓所不屑。然而,帮会组织的流氓化,或言其堕落为流氓组织及黑社会势力,在中国近现代史却是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

  无论帮会中的教门或是会党,均不是生产组织,也就是说,它们均为脱离生产活动的寄生型构造,因而其开辟财源的手法,多为不正当的,或直接说,是悖离传统道德的,是违犯封建法律的。这样,流氓分子和流氓意识及行为向帮会渗透滋散的条件也就形成了:秘密帮会组织之中的大多数人或者还未完全脱离古老朴素的乡村文化传统氛围,或者虽已脱离但还未获得在商品经济活跃、市场竞争激烈的新环境下立足谋生的经验等多种因素,造成了帮会对流氓分子常规谋生手法及经验的需要;反之,帮会组织中共济互助,结党自保的联结方式和以牟取财利的运行机制等,对流氓分子亦产生了相当大的吸引力。







“青帮”等流氓帮会(1)(图)



曾被蒋介石拜为“老头子”的黄金荣,也是青帮“三大亨”之一。

  青帮作为近代以来最重要的帮会组织,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迅速壮大并流氓化,与传统的帮会发生裂变。二十年代前后,青帮无赖出现第一大亨黄金荣,他将收的徒众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门徒”,专门招收的对象是社会下层的流氓无赖,这些人一般的要具红帖开香堂,拜过“老头子”后入帮。另一类,是“门生”,这一类比较高档,专门接收有身份地位之人,他们需由介绍人搭桥,欲入帮,先投上一个红帖,封一份贽金—比门徒高一辈,只需向黄金荣磕头即可。门生也分档次,低档门生要磕头;而高档门生,只要通过介绍人备了红帖,包一份更高的贽金,向坐在关帝像前的“先生”三鞠躬就算入了门。以后,门生中若有人飞黄腾达,地位、名望超过先生,先生便把过去的帖子原封退还门生,表示彼此间不再是师生,而是平辈。这种既不要磕头礼拜,又有遮盖门徒秘密的“招生”方式,使黄金荣和青帮搜罗了不少“高档”人物,为日后青帮的大发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

  后来,黄金荣对他的那套做法,又作了进一步的改善。他建立了“忠信社”,废除了“站生”、“门徒”间的等级和称呼,所有人,凡自愿投入黄门的,只要加入该社,缴纳社费、办理入社手续后,就成为门内人。此“忠信社”建立后,青帮分子纷纷仿效。这些“社”的成员一律奉“社长”(指该社的直接管理者)或“董事长”为共主,社员之间相互平等,至少在名义上是这样的。

  青帮收徒仪式的演变,尤其是“社团”制度引入帮会制度中,尽管这种“社团”还不是完全的严格意义上的现代社团组织,但它仍然说明带浓厚封建性的帮会组织,在现代资本主义城市生活影响下,自觉或被迫地适应环境,其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反映了维系帮会内部团结的仿真血缘宗法制度的松动和蜕变。另一方面,这些社团的建立,固然可以弥补青帮不重视发展横向联系的缺点,为青帮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但同时它又严重削弱了青帮内部最重要的纵向联系,得失之间孰重孰轻,一段时间内难以预料。到了三十年代,这种制度的改革所带来的实际效果是明显并且巨大的,它使青帮从一个下层流氓的犯罪团伙变成了一个包含所谓“上层社会”的覆盖面极其广泛的社会团体,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黑社会组织。

  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社会无赖出现了一类被称为“大亨”或“社会闻人”、“海上闻人”的人物,他们被归入“党政要人”、“工商巨子”等上流社会一档中,实际上不过是帮会流氓首领的代名词。

  帮会中出现超级流氓大亨是中国帮会史和流氓史上的重大事件,它意味着,帮会这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怪胎,租界内帝国主义势力和中国反动政权的畸形儿,终于得到反动当局的认可和社会的认同。从帮会的角度来看,它既是帮会的实力和影响力增强到一定程度的反映,又是帮会改变反抗当局的传统,从秘密转为公开,从非法转为合法,活动方式逐步转变的开端。

  二三十年代,青帮无赖逐步形成了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三个大亨集团,他们的势力也迅速扩张。三人建立起一个以“三大亨”为首领,以租界当局为靠山,以“大、小八股党”和帮会流氓头目为骨干,拥有数百名职业打手,控制了上海达数万家烟馆、赌台、妓院,势力伸展到全上海市每一个里弄角落的超级流氓集团。这个集团依靠青帮体系维持其内部团结,拥有稳定的财源,影响所至上可改变当局的决策,下可决定普通百姓的生死。可算是空前绝后,独一无二的畸形怪物。

  以青帮为核心的三大亨集团的壮大,是同上海租界当局的扶植、纵容分不开的。

  租界是近代中国殖民地化的突出表现,而上海又是中国租界最集中的地方,上海租界自建立之日起,就面临严重的治安问题。外籍流氓和犯罪分子,把上海视为“冒险家的乐园”,而本地居民的犯罪也日益增多,武装抢劫及武装绑票案则异乎寻常地高频率发生,令租界当局头痛异常。租界巡捕大部分为西洋人,但他们语言不通,地形不熟,不但无法破获黑社会有组织的犯罪,甚至被一群“郑家木桥小瘪三儿”弄得焦头烂额。

  “郑家木桥小瘪三儿”是本世纪初活跃在上海南市地区的一群流氓无赖。他们在租界内屡屡生事,引起巡捕房注意,派英国巡捕收拾他们,但这伙人行动迅速,聚散无常,加之熟悉地形,租界巡捕束手无策。经过一番争论,法国租界巡捕房决定增加招收新的华人巡捕,利用他们熟悉当地社会情况的长处,整顿治安。新增加华捕当中即有后来成为青帮第一大亨的黄金荣。

  黄金荣把“郑家木桥小瘪三儿”中的骨干分子或收作自己的徒弟,或拜把子结为把兄弟,然后以老头子或兄弟的名义,不让他们随意捣乱破坏作为交换条件。黄金荣唆使他们到沿街店铺去捣乱,然后自己出面弹压。这样一来,既树立了黄金荣自己的威信,又可借机收取“保护费”,作为养活小瘪三儿的资金,不久,黄金荣又把“聚宝茶楼”当作自己联络无赖流氓的中心,每天午前,他到茶楼坐上一坐,他的兄弟、徒弟纷纷前来问讯通报。一旦遇有大事,便同他的心腹商议,这些心腹后来结成以他为首的“大八股党”。







“青帮”等流氓帮会(2)(图)



青帮“三大亨”之一杜月笙

  黄金荣的才干受到上司重视,他的忠诚受到法租界当局的赏识。适逢法国驻沪总领事带着妻子到太湖游玩,被湖匪绑架勒索赎买。法租界当局极为惊慌,要求黄金荣全力营救,黄金荣同杜月笙、张啸林商量后,即派素与湖匪有联系的手下干将高鑫宝前去“拜山”,结果湖匪首分文不取,轻而易举地交出一对法国肥票。

  又有一次,法国天主教神甫姚主教携带几箱银洋从上海乘火车去天津,准备开设新的教堂,不料车到山东,被山东督军张宗昌所部军队截住火车,绑走姚主教,不知藏匿到了何处。姚主教失踪事件,在当时轰动国内外,法国领事更是一天发了几道命令,限捕房火速破案。黄金荣一个偶然机会得知姚某下落及关押地点,急忙一面派人携款收买看守,一面亲自率领十余名便衣侦探,化装成张部官兵,连夜赶到山东乡下营救,将姚某平安救回上海(胡训珉:《上海帮会简史》)。

  黄金荣的出色表演,使他受到租界当局的充分信任和倚重。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一段时间内,法国国内经济困难,无力继续供给上海租界当局经费,就责令其就地筹款,自行维持。黄金荣乘起献策,建议当局开征“花捐”、“赌捐”、“烟枪捐”和“军士印花捐”等税项,法租界当局一一采纳,缓解一时之需,并带来巨大收益。为了奖赏黄金荣,除准许其组织公开卖鸦片烟土外,后来还索性将“土捐”、“烟枪捐”一并交给黄征收。双方沆瀣一气,均从中获益不浅。

  青帮在上海各帮会中称雄数十年,另一重要原因是他们极善于在各派政治势力之间纵横回旋。

  辛亥革命后,国民党人往来于上海,多利用帮会关系来掩护其活动,当时不少国民党骨干,本身即是帮会头目,如陈其美等,不必有求于黄金荣,但到了20年代初,陈其美遇刺身亡,其他人或身份公开,遭军警追捕,或专注于政治活动,同帮会关系疏远,国民党因此深感不便,这时,黄金荣的势力蒸蒸日上,于是国民党人便转而与黄金荣联系,以寻求其掩护。

  当年蒋介石蛰伏上海,为了生计,曾找到虞洽卿。虞某人看在死去的陈其美的面子上,总算接济了一些。但虞洽卿是个大忙人,又不愿多掏腰包。蒋不得不放下前革命军团长的架子,穿上旧西装,同陈其美的侄子陈果夫一起做投机生意。1920年7月,虞洽卿创办上海证券交易所,介绍蒋介石到交易所当报行情“划线”的小职员。交易所里的商人,不少是流氓出身,惯于以少赖多,软骗硬抢的事情常常发生。为了在交易所站住脚,蒋介石经人介绍引荐给黄金荣为门生,黄收下红帖,另择吉日,举行仪式,由徐福生当传道师,正式收纳蒋介石为“门生”。

  蒋介石自从拜了黄金荣为“老头子”以后,无人再敢来欺侮。不久,他又在别人资助下自立门户,开立恒泰号经纪行,当起炒卖股票的经纪人,为孙中山筹集经费。1921年底,上海爆发金融风潮,恒泰号经纪行亏蚀严重,蒋本人负债达数千元,结果还是黄金荣出面代为了结,并资助蒋介石前往广州投奔孙中山。

  帮会中曾有传说,蒋介石得了钱,却未去码头,而是先入赌场,把路费输得一干二净,无奈只好又回黄宅。因无颜再见老头子,在门口苦苦徘徊,被“小八股党”头子叶焯三看见,问明原委,领他再见黄,获300元作旅资。他们怕蒋光头再去赌,讲明由叶某代买船票,把蒋送上船后再把钱给他。

  较晚出道的杜月笙、张啸林也仿效黄金荣,在国民党内寻找自己的支持者。这样,帮会为自己编织了一张又一张保护网,逐步发展起来。

  伴随着帮会兴盛的是帮会从事的各种事业的兴旺,其中传统的非法行业的兴旺尤其令人瞩目。我们把这些活动称之为“黑色行业”,它包括烟、赌、娼和其他非法活动。

  青帮大亨掌握的三鑫公司控制了数万家烟馆和零售土行,形成庞大的集团。但黄金荣等并不亲自过问烟馆和土行的具体管理经营情况,它们均自负赢亏,三鑫公司只管照月份收取保险费和各种捐税。该公司是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等人的主要经济来源,它像一个庞大的吸血鬼,从广大的鸦片吸食者那里源源不断地吸取金钱来供给帮会分子挥霍,它还提供了大量资金帮助黄、杜等打入各行各业,以攫取更大的权力。

  烟业同帮会的关系比较稳定,而且帮会一方作为搭档的成分越来越少,保护者的成分越来越多。蒋介石政权对鸦片烟业实行“富禁于征”政策,任命杜月笙为全国禁烟委员,在各地设立禁烟查缉机关。杜月笙掌握了“禁烟”机关后,不但没禁过一两烟,相反,有了官帽护身,贩毒的胆量也越来越大。他特请吗啡大王陈坤元担任经理和技术指导,雇佣工人300多人在上海建立吗啡工厂,后被特务机关发现,被查封并公开曝光,陈坤元遭通缉,当局扬言一定要彻底追查此案。杜月笙慌了手脚,急命陈坤元躲到大连避风,自己携带巨款赶到南京面见戴笠,结果不了了之。

  在保护烟毒方面,杜月笙向来不遗余力,甚至不惜冒同当局冲突的风险。一次,上海警备司令戴戟派特务把陈坤元扣押于公共租界新新公司楼上,准备不经巡捕房引渡,将陈秘密绑架押至警备司令部。不料,中途被一个认识陈的妓女发现并报告杜月笙。杜立即派出9名枪手冲进房间,将陈带走,特务对之无可奈何。







“青帮”等流氓帮会(3)(图)


青帮“三大亨”之一张啸林



以赌为生的赌棍的大量出现,是清末民初青帮大量涌入上海之后的事。这些人有自己的松散组织,外部人称之为“翻戏党”。青帮势力进入租界巡捕房并且结成党羽后,在上海出现了托庇于捕房的专门赌博场所的赌台,这比“翻戏党”流动游记式的骗赌活动有了很大进展。开设赌台的流氓,按其籍贯和赌博方式分为上海帮、广东帮、绍兴帮、宁波帮。1927年前后,广东帮赌棍梁培指示王宝善贿通法租界当局,在公馆马路投资200万元,开设大赌场,由于服务十分周到,顿时把本地上海帮赌台的顾客吸引过去,引起上海帮流氓不满。他们联合三大亨,要求法租界当局取缔这两大赌场。正争讼时,恰逢杨阿毛枪杀西捕案发,公共租界捕房被激怒,遂下令将各赌台封闭,不准再开。法租界广东帮赌台也受其影响,被迫关闭。上海第一批赌台吸引的对象主要是有钱人子弟,一般贫民是进不了门的,所以危害还不很大,真正危害到下层的是后来勃兴的“花会”赌博。

  上海的“花会”,最先由陈世昌的门徒缪阿玉创办。“总筒”设在劳合路,后为张延生接手。1921年后,花会极盛,后改为刘良洪与郑梅堂合伙经营,轮流掌总筒,每人两天。依靠花会的庞大收入,这两个巡捕出身的帮会分子更加不可一世,甚至常在军工路上拦抢三鑫公司的鸦片,为此连杜月笙也向他低过头,他们买卖枪支、任意杀人,血案累累,无所不为,被人称为“花会大王”、“良洪梅堂”。

  1926年前后,刘、郑二人由于分赃不均,终于决裂。先是郑梅堂指使门徒在公共租界将刘良洪暗杀。刘妻及其门徒得凶耗后,立即全力反击,13天内,郑梅堂被杀于虹口。这件“良洪梅堂互杀血案”当年轰动沪上。

  帮会还染指娼妓业,其勾结有两种情况。其一,是通过捕房和土霸的恶势力对妓院和私娼加以保护,后来,上海帮会无赖有些头目在发财后,独资开设妓院。1931年,大世界游乐场老板楚九病死,大世界被黄金荣接管。黄勾结杜月笙和张啸林,围绕大世界迅速开办一批赌场、妓院、旅馆,形成了一个以大世界为中心的销金窟。各类私娼也利用大世界拉生意。但大多数帮会头目主要是充当妓院和私娼的保护人。当时上海四马路和会乐里聚集着上百家妓院,每家妓院都养了一至数名“龟瓜”,充当保镖、打手,并帮助老鸨管理妓女,这些人和妓院老板都必须参加帮会。

  帮会同妓院勾结的第二种途径,是通过人口贩子为妓院老鸨提供候补年轻的妓女。大凡操卖皮肉生涯的女子,由于倍受蹂躏,总是红颜易逝,青春苦短。尤其下等妓女,受尽蹂躏,职业年龄更为有限。所以,妓院老板要时刻留心物色佳人,设法递补。而能够经常地、大量地为他们提供“货色”的,主要是以贩卖人口为生的帮会分子。帮会的人口贩运,为妓院提供了新鲜血液,促进了卖淫业的兴旺发达,也为帮会本身提供了新的发财机会。

  帮会从事的行当非常多,其中常被人议论的有组织的犯罪活动有扒窃、码头帮派活动、粪霸等等。同时,帮会还挂着“合法”的招牌,却干着烟、赌、娼等非法勾当的营生,可称为“灰色”行业。

  上文所述帮会及其组织活动主要是围绕上海(青帮)展开,这一方面是因为上海是当时全国的帮会中心,另一方面其组织活动也颇有代表性。解放前,全国各地帮会为数众多,如四川的袍哥、黄道会、安清总会、洪帮等等,在特定环境下均是一流氓组织,其规模或大或小,组织特点也有差异,难以细而言之。(参见周育民、邹雍主编的《中国帮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政治流氓(1)


 政治一词,英文是Politics,翻译出来就有“阴谋”、“策略”、“争持意见”、“权谋”等含义。这种解释在世界上一切庸俗的政治家与政治学家中广泛流行着。中国古代的法家主张法、术、势,他们认为,政治就是“集势以胜众,任法以齐民,因术以御群”的事务。韩非说:“势者胜众之资也”,“王也者,势也”。十五世纪的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弗利(1469~1527)写了一本政治学著作《君主论》,他说:“君主要像狮子一样凶猛,狐狸一样的狡猾。”他主张政治就是用力量统治人,用权术欺骗人。他认为政治就在于保持与增加国家的权力。为达此目的,采取任何手段都是对的,残酷、欺骗,背信弃义、不合法等等,不管什么手段都行。

  倘若将不讲信义、翻脸不认账、心狠手辣归为流氓的特征,那么有的政治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这些特性,因而可一般地说,有的政治与政治活动具有流氓性。在西方社会,由于其来自罗马帝国的法律传统一直延续着,由于政治上始终不存在像中国专制王朝拥有的那种绝对权力,因此,按照某种法律、社会、宗教的一定程度上的“理性规则”行事,是西方历史或现实政治系统运行的特征。相形之下,中国的古代及近代社会,一直是依赖人治,没有发展出一套非人格化的理性规则,因此我们可以看到,那种不遵守游戏规则,背信弃义的政治流氓性体现是极为突出的。本节将主要讨论这一点,将分三部分:政治流氓、政治的流氓化、流氓涉政。

  在政治系统内具有流氓行为特征的人即可以被称为政治流氓,但在这里,我们只强调那些对政治体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自然,首先应考虑的是居于重要职位的人。

  回溯整个中国政治史,其中政治流氓应首推汉高祖刘邦,他是封建社会早期第一号政治流氓人物。历史记载,刘邦出身微寒,虽“常有大度”,然“不事家人生产作业”,虽“为泗水亭长”,然“好酒及色”、“无赖,不能活产业”。(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刘邦的家庭出身,大致是一浪荡乡里、无事可谋、无书可读的乡村混混。他的父亲“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鞫,以此为欢”(《西京杂记》),而一旦当上太上皇,久居在深宫大院之内,竟还有些不适应,元朝睢景臣所作《高祖还乡》生动描述了刘邦起身发迹的猥琐:

  “你须身姓刘、你妻须姓吕。把你两家儿根脚从头数”,“春采了俺桑、冬借了俺粟。零支了米麦无重数。换田契强称了麻三称,还酒债偷量了豆斛”,“只道刘三,谁肯把你揪住,白甚么改了姓,更了名叫作汉高祖。”可见,刘邦的出身即是流氓。倘若以现代心理学的理论来解释,一个人在幼时的经历将一直地影响其后来的思想和行为。这一点在刘邦身上得到了印证。

  楚汉相争时,项羽抓住了刘邦的父亲,放在城头之上要挟刘邦,让他退兵,刘邦却大耍无赖,说道:“我翁即若翁,必欲烹若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即使假定这是心理战术,却也可以从中看出刘邦的无赖嘴脸,起码的忠孝之德都没有了。刘邦自己没有什么知识水平,最多作了“大风起兮云飞场,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竟也“令儿皆和习之”。大概出于妒忌和无奈,刘邦不喜欢儒生,对儒生极尽戏耍之能事,史籍载:“沛公不喜儒,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辄斛区其冠,溺其中,与人言,常大骂”。(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汉初布衣将之局”)朝儒生撒尿,或许只有像刘邦这样的无赖皇帝才做得出来吧。

  君主控制臣子之道,颇具流氓性。如战败则被杀当然普遍,而战功赫赫却也总被想方设法处理掉却也并不少见。春秋时越国为吴国所灭,大夫范蠡与文种辅佐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于灭吴称霸。灭吴之后范蠡说:勾践这个人,可以共患难,不可以共富贵,语云“狡免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下定决心弃官离国去经商,后来成了有名的陶朱公。文种不去,却终于被勾践杀了。上文所述刘邦能以市井无赖起家,紧紧抓住天下大乱的机会,经历了多次失败而终成天下之主,自然无赖之中夹有上等的政治智慧,但其作为政治家的远见,仍受其早年的流氓生涯的消极影响。他曾对人说:“父亲每对人说,我不如大哥能积财,如今我得了天下,我与大哥谁更能积财呢?”他还免除了老家沛地百姓的赋役,规定“世世无所与”,但别处百姓是不免的。他迅速找借口杀了战功赫赫的大将彭越、韩信、鲸布、张敖、卢绾、陈希等,这些人是在逐鹿战争中不得不封的异姓王。借口通常为谋反,因为一般的罪名杀不了功臣,“八议”中有议功,有的还有免死诏,只有列在“不赦”的罪名才好用。杀功臣这种不义之事在历史上曾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出来,大将功臣或公开处死,或秘密除去。汉文帝以后诛大臣“不加显戮”,下令赐以牛酒,受赐者被迫自杀。如汉成帝曾经赐册于翟方进,称:“今赐君上尊酒十石,养牛一,君其自审处焉。”方进当日饮酒自杀。另有曹操,小名阿满,其“宁我负天下人,不可使天下人负我”,颇有不义之心。他自己为人任侠放荡,颇有流氓习气。挟天子以令诸侯,权势行事差不多也可说是君主,他杀名士弥衡,办法就是把他送到黄祖那里,让他得罪黄祖,可谓狡诈之极。







政治流氓(2)


宋太祖赵匡胤“主演”的“杯酒释兵权”是解决功臣问题比较“人道”的方式。他本是一介武夫,被一帮“哥们儿”蟒袍加身,夺了后周孤儿寡母的君位,然后坦率地向成了大臣的“哥们儿”表示,怕他们自己也会导演一幕“陈桥兵变”,于是大家皆交出兵权,告退乡里。酒桌上就把问题解决了。这种做法虽无伤大道,却也极“赖气”。赵匡胤本是后周军队中的一个赌徒,颇有无赖习气,在军中聚集了自己的小圈子。冯梦龙称他“专好结交天下豪杰,任侠任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个管闲事的祖宗,撞没头祸的太岁”。(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二十一卷)赵国胤“陈桥兵变”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他的那份“十兄弟结伙”的看家本领。

  中国历史上政治流氓之集大成者乃明太祖朱元璋,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清代著名史学家赵翼曾谓:“盖明祖一人圣贤、豪杰、盗贼之性,实兼而有之者也。”朱元璋的确是圣贤、豪杰、流氓之性兼而有之。他早在升龙庭成为明朝皇帝之前,就曾拿儒生的帽子撒尿,登上大宝后即屠戮“功狗”,以此效法其心中楷模颇具流氓习气的汉高祖刘邦,然仅就流氓习气而言,朱元璋比起刘邦来,实在是更胜一筹。(参见王春榆:《明代的流氓与流氓意识》一文,《社会学研究》1991年3期)

  朱元璋小时候替田主看牛放羊,特别会出主意玩耍。放羊时,羊官们饿了,又不敢早早回家,朱元璋并不作声,牵过一条花白小牛娃,抄起砍柴的斧子,当头就是一斧,将牛杀死。然后拣些干柴枯树,架上石头,生起火来,一面烤,一面吞,一会儿,一条牛娃只剩一张皮、一堆骨头和一根尾巴了。在伙伴们享受后害怕之际,为了能回去见田主,朱元璋出了个主意,让大伙埋了牛骨牛皮,把牛尾巴插在山上石头缝里,回家就说小牛钻进山洞里,怎么拉也拉不出来了,只剩下尾巴了。结果却被痛打一顿,又被赶回家中。

  后来朱元璋入皇觉寺,成为四处游荡乞讨的小和尚,称“游方僧人”。说“云游”、“游方”是和尚们的话,也叫“化缘”。用社会上的话说就是“叫化子”,即讨口,要饭,找大户伸手要钱要米要饭吃,软化硬讨,山栖野宿,必然要受些风霜之苦。但是,一方面见了世面,扩大了眼界,懂得并学会了许多事理,丰富了社会知识;另一方面,在行游过程中,开始交往朋友,物色有胆识之人,在这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接触一些不三不四之人,结交不少狐朋狗友。朱元璋的流氓特性也主要是在这段经历中习得的。

  朱元璋政治流氓的大暴露,是在登基面南背北之后。他大杀开国功臣,几乎将这些人等一网打尽,又大兴文字狱,变相地乱杀,以利加强自己的控制。

  首先是胡惟庸案。胡惟庸开始是由李善长极力推荐,在朱元璋夺取天下过程中立下了不小的功劳。他于洪武三年任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后又升右丞相,深得朱元璋信任,权势日盛。胡作了七年宰相,门下的亲朋、故友与新知结成了一个牢固的小集团。中书省主管全国大政,丞相对一切庶务有权专决并统率百官,只对皇帝负责,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重要位置。胡惟庸在中书省最久,权也最重,早就使朱元璋觉得大权旁落,很不高兴。特别是一些被贬的将帅功臣和胡往来,使军事贵族和朝廷政治首脑结合在一起,和朱元璋的冲突便更加严重。朱元璋拿定主意直接统率军队和检校,决心消灭这一强势力量。在洪武十三年,以擅权枉法的罪状杀了胡惟庸,趁机会取消了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国家政事。并立下法度,以后不许再设丞相这一官职。

  杀胡惟庸是为了独揽政权,洪武二十六年又以有人告大将蓝玉谋反,朱元璋即诛杀了蓝玉。蓝玉在朱元璋起兵之时,英勇善战,多立战功,曾大胜元主脱古恩帖木儿,被封为凉国公。后锦衣卫官员告蓝玉谋反,说他打算和人密谋在朱元璋出去祭奠时起事,审讯结果,连坐被杀者达一万五千多人。这一案子把军中勇武刚强之士差不多杀了个干净。

  从胡惟庸被杀以后,胡案成为朱元璋进行政治斗争的方便武器,凡是心怀奇望的,行动跋扈的,对皇帝统治有危险的文武官员,大族地主,都陆续被罗织为胡党罪犯,处死抄家。胡惟庸的罪状也随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随时扩大。最初增加的罪状是私通日本,接着又是私通蒙古,通敌自然是谋反。后又发展为串通李善长谋反,最后的是蓝玉案。被杀的都以家族为单位,杀一人也就是杀一家。

  胡惟庸被杀后十年,洪武二十三年,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也被牵涉到胡惟庸案里,朱元璋假托有星变,必须杀大臣应灾,把李善长和妻女弟众家口七十余人一起杀掉,此时李善长已七十七岁了。

  明初大将军、丞相徐达,是朱元璋开创基业之重臣,忠耿持重,劝善满朝。朱元璋却在他生病时送去一只蒸鹅,徐达一见,便知末日到了。因为其背生疽,据说最忌吃蒸鹅,徐达流泪当着使臣的面吃下,不多日就死了。然后朱元璋大哭如丧考妣,并以优厚的待遇安排了他的后人。

  朱元璋翦除功臣后,剩下的明初功臣已为数不多,他如此残酷地诛杀开国功臣,明明的是寻机挑衅,不尽不止。这比刘邦诛灭异姓王在手段上又更为阴险毒辣一筹,因为汉初异姓王无论是否蓄意谋反,实力确足以威胁刘家天下,集权君主不能不有所防范。然而,明初功臣却着实没有实力威胁皇权,也实在很少有人意欲叛乱,朱元璋却肆意牵连诛除,真可以说是虎狼之君,一号流氓了。


政治流氓(3)


说起政治流氓,还不能不提曾试图恢复封建帝制的袁世凯。袁出身地主,祖辈父辈都是当官的,虽到他这一代家道中落,但仍有秀才功名。这些活动并不能使袁世凯政治清明行为忠义,相反他却是不断耍弄政治手腕,成为不讲信义之流氓。

  袁世凯曾在戊戌变法中耍过两面三刀,维新派人物谭嗣同偷偷的寻求袁世凯的支持,打算依靠他所掌握的新军力量支持光绪为首的维新派,袁表面应允,转身即与荣禄密报慈禧,倘若不去深究深层次的原因,那么维新的失败很大程度上与此相关。

  在辛亥革命中,袁世凯凭借北洋军,攻打武昌得手,革命军失利。在英国调停下,革命军作出了错误决定,认为袁世凯是个关键人物,他如果能逼清廷退位,即推举他为中华民国的总统。因为袁世凯是汉人,只要不是满人即可。所以革命党人黄兴给袁写信,竟称赞他是中国的华盛顿。

  南京政府成立时,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虽然也准备北伐,但仍希望袁世凯能逼清廷退位。1912年2月,清帝宣布退位,孙中山决定交权。但不管怎样,他始终是对袁世凯有戒心的,因此要求中华民国的中央政府设在南京,并制定一个《临时约法》,要求袁离开他的老巢北京,到南京来任职,并遵守《临时约法》。孙中山可谓用心良苦,并专门派蔡元培等人为迎袁专使。袁世凯在表面上并不拒绝,并设计了南下路线,但暗中却指使部下发动兵变,佯装阻止他南下。1912年2月底,即迎袁专使们在北京等候袁世凯南下的时候,曹锟的部下出现兵变,开始在东城大肆抢劫,接着外城前门外的店铺也被抢了,包括金银珠宝手饰店等。内城抢了4000多家,外城抢了600多家,外国人也出来讲话了,说北京的治安有问题,袁世凯不能南下。袁世凯则假惺惺地表示:本人非常愿意南下,但北京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怎么走呢?蔡元培等迎袁专使的住宅也被抢掠了,他们被吓的目瞪口呆,认为袁的确不宜南下了。

  在此情况下,孙中山不得不答应临时政府可以设在北京,袁世凯亦可在北京宣誓任职。而此后的情况为人所共知,袁世凯在北京的有利环境下,依靠北洋军阀的军事实力和帝国主义的支持,终于窃取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政治流氓战胜了真正的政治家。

  袁世凯还以流氓手段破坏责任内阁制。内阁制本是《临时约法》中为牵制总统权力而设立的权力和执行机关,但袁世凯为了保持自身权力,对此极力进行破坏。

  1913年3月20日,袁世凯指使人刺杀了极力主张和推动议会政治的宋教仁,宋教仁被刺全国震惊。袁也假惺惺地表示要查清楚,申令江苏都督程德全,要查办此事,“务得确情”,严加惩办。程德全原是旧官吏,辛亥革命时转变而倾向革命。他不解袁世凯心意,从实查办。他照会上海租界,出布告,悬赏捉拿凶手。

  结果,真的有人来告密。一个姓王的古董商,说有一天在应桂馨家,应托他找一个刺客。按照此线索,查抄了应的家,发现了很多密码电报,搜出了杀人的手枪,也捉住了凶手武世英。还抄出了洪述祖、赵秉钧给应的电报。洪是内务部的秘书,袁世凯第六个小老婆的哥哥,赵秉钧是内务总长。电报翻出之后,看出是这两个人让应桂馨找的刺客。电报上有“毁宋酬勋”的字句,这是传达袁世凯的意思。武士英是什么人呢?他原藉山西,二十二岁,曾在云南当营长,裁编五年后流落到上海,就加入了应桂馨组织的共进会。应是“共进会”的会长,公开职务是江苏驻沪的巡查长,是洪述祖推荐来的。这样一来,就一目了然了。当时的报纸,很快把案情公布了,全国哗然。袁世凯为了混淆视听,就散布谣言,制造混乱。上海地方检察厅把案子弄清后,发传票给北京,叫赵秉钧对质。北京则从天津弄了个女学生冒充“血光党”的凶手自首,说是黄兴派来北京要刺杀赵秉钧的,于是北京地方检察厅又发传票给黄兴到案对质。黄兴敢于到北京来,赵秉钧却不敢到上海去。接着,4月27日,武世英在狱中无端得暴病而死,即被灭口了。7月,一群上海的流氓劫狱,抢走了应桂馨,应逃到青岛躲藏起来。这样案子就更清楚了。

  袁世凯还操纵破坏国会选举,使用流氓手法由临时大总统到正式大总统。白蕉的《袁世凯和中华民国》一书中曾记载了当时国会选举总统的情形:

  “10月6日,由两院组织选举会,袁遣军人到会,强迫投票,议员咸不得自由,院外有袁氏左右所买嘱号称公民团者数百人,整齐严肃如军队,包围众议院数十匝,即日选出所属望之总统,否则选举人不能出议院一步。选举人不得不俯首听命,忍饿终日,以行选举,直到袁世凯当选之声传出,公民始高呼大总统万岁,振旅而返。”(转引自彭明、张同新著《民国史二十讲》)。







政治流氓化(1)


所谓政治流氓化是指政治系统在较重要的局部或较大范围内按照流氓的行为逻辑来运行,因而我们可以预见,在有限的权力范围内,政治流氓与政治流氓化是可以分离的,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当然,大的政治流氓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多存在于流氓化的政治系统之中。

  政治流氓化存在的条件可能有:首先,权势人物及其拥立者多来自下层社会,这些人不仅文化教育不足,而且由于其特殊经历,在早年生活中游手好闲,与市井乡里流氓混在一处,不能不受其意识行为的影响;其二,中国历史中政治上下变动频繁,原先的贵族经常被打倒至社会最底层,其拥有良好教育、受儒家文化传统影响较深、遵守游戏规则的一面在政治生活中不再有持久影响力,其他的条件与各个具体政治体制(朝代)相关,变量颇多,本文将在具体论述中予以说明。

  汉代的政治流氓化。汉代的开国将领多为“竖子成名”,除刘邦这个无赖出身外,整个统治集团之中具有流氓身份的人实为不少,形成汉代统治中心的流氓政治。

  刘邦手下的将帅,曹参、萧何曾为府吏,除此外多有偷鸡摸鸭、鸡鸣狗盗之徒。参谋人员张良也与“侠客”和市井少年多有联系;韩信“家贫无形”,在与江淮之地的少年冲突时不得不忍受胯下之辱,而后人将之理解为大丈夫能辱能伸之范例,只不过因为后来他成了事而已;樊哙为刘邦连襟,“以屠狗为事”,然其极为粗鲁蛮横,这在刘邦涉“鸿门宴”时表现得暴露无遗,其他的官员当中也多有些无赖,没有接受儒家的诗书教育,甚至基本的道德修养也很差。

  刘邦手下权臣孙通不断向刘邦推荐“大猾”,包括韩信、英布、彭越这些无行无信然而却勇猛善战之流,而这些人后为刘邦重用。他们对兵法虽然不甚精通,采用痞子战术却足以对付项羽之类莽夫。至此,我们可以理解,洛阳旧宫内“群臣饮酒争功、醉者妄呼,拔剑击柱”,简直是流氓大聚会,是被胜利熏昏头后的冲动,这是下层社会来的“功臣”本性的必然表现。汉代的一些皇亲国戚与一般大臣,带有流氓习气者也不乏其人。像刘彭离身为封王,即纠合“亡命少年”,“专干一些行剽杀人”的坏事;广川王刘去疾,也网罗无赖少年,专干游猎,并发掘他人墓葬。

  五代十国的流氓政治。五代十国时期是流氓史上的“黄金时代”,流氓活动不再局限于社会生活的下层,而且还是上层政治生活中最惹眼最活跃的成分,政治的流氓化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个时期不断变换的各个政权,多由来自社会底层的流氓团伙首领或骨干所建。这些“皇帝”有自己的绰号,后梁太祖初是连莠党都厌恶的“朱阿三”。他在“开国元年”在开封举办国宴。只见酒过三巡之后,文臣武将,皇族新贵,各个挽袖出臂,猜拳行令,大殿之上乱得成了赌场。刚才还是九五之尊的“陛下”,现在却和几个酒肉朋友赌钱,在争赌之际,满口村言醉骂。

  突然之间,有人破口大骂,对着当今皇上吼道:“朱阿三!你不过是一个小百姓,适逢运气,皇上提拔你当了四镇节度使,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的?你却忘恩负义,灭了唐朝三百年社稷!”说罢,劈手夺过皇帝面前的骰盆,哗哗啦啦全部摔到地上。这个敢犯“龙颜”的人,正是朱温“皇兄”朱金昱,只见他摔过骰盆后,也不顾皇帝在身后骂骂咧咧,恨恨不已,竟自出宫向老家去了。

  其他政权的头脑,还有“独眼龙”、“斗鸡”、“郭雀儿”、“贼王八”、“白马三郎”、“无赖子”等等,值得我们仔细琢磨。如后汉高祖刘知远、吴王梅行密,南唐国主李煜等亦都有兵痴、无赖、赌棍、打手、走私犯等底牌可查。

  流氓头子称帝称王,团伙骨干自然就出将入相。信手拈两套五代十国的“政府班底”来看看。后周郭威的部下,从老七兄弟冯晖排起,向上一直从偷鸡摸狗玩到杀人放火的亡命之徒。再听听拥有的“鲍不闹”、“柴黑子”、“顾和尚”、“李猫”、“王剑儿”等诨名的一班节度使、兵马使们的“雅号”,可以想见当时的一般状况。前蜀光天四年,布衣蒲禹卿上一道策论说,现在是“衣朱紫者皆盗跖之辈,在郡县者皆虎狼之人”。编修《宋史》的史官们讲的更干脆:“宋初诸将,率奋自草野,出身戎行,虽盗贼无赖,亦厕其间,与屠狗者何以异哉?”须知,宋初诸将几乎全是五代时期的权势人物。

  这些由市井之徒组成的各个短命王朝,满地皆可笑之事,与赌场聚所、娼间小处、无赖所居简直无甚差异。

  独揽吴国大权的徐温,贩卖私盐很在行,可是个文盲,看不懂奏章;后唐主李勖最迷唱戏,将朝中所有事务托给宰相卢程,谁知卢程又是块“福淡无他才”的料,让起草个奏章,竟然说“叨忝成名,不闲笔砚”。后汉的掌权者,自身鄙陋,可是又瞧不起儒生。太师兼侍中史弦肇自幼“游侠无行”,发迹后老挂在嘴边的是“文人难耐……可恨、可恨!”以检校大尉名义同平章事的伍章更有一套蔑视文人的依据:“这般人,哼,你若给他一把算盘,连怎么用都不知道,能干什么事?”如此水准者,还指望他有什么安邦治国的良策呢?

  五代时期,除了后周特别是在郭威的养子柴荣做皇帝后,有过一番锐意更化的气象外,其他的则根本不管亦不知生产之事,他们所擅长并且很乐意去干的,就是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大破坏。朱温决黄河之堤以保温州,烧尽堆积如山绵延500里的粮草储备以“清野”,都说明什么叫流氓意识在“政策策略”中的体现,或干脆叫“流氓政策”。还有那位“斗鸡儿”李存勋,坚信自己是“于十指上得天下”,非但压根没想过恢复生产的问题,还每天带着大批人马外出打猎,肆意践踏老百姓辛辛苦苦在满目疮痍的土地上生产开垦出的农田。他甚至连金銮殿上的秩序也无意建立,倒是觉得这个地方很宽敞,于是放养了一群恶狗,坐朝时群狗或卧或跑,或蹲或窜,“大臣”们就在这样吠狺相伴的环境中与“皇上”商量大事。荆南高季兴父子的“基本国策”更是为“妙”,由“政府”组织拦路抢劫,凡各国外交使团或客商行旅打荆南路过,无不被抢。他们不想关心生产,黑道白道上来的财利就是“国库”收入。(参见完颜绍元《流氓的变迁·无赖国古代流氓史话》)







政治流氓化(2)


可笑的是不仅流氓的行为言语带进了政治,而且流氓的印迹——纹身雕青也随流氓分子进了龙庭。

  后周开国皇帝郭威少时,加入到冯晖组织的流氓团伙,各种坏事都干尽了,无所不偷,无所不抢,依然一贫如洗。一次,侧门让一个会纹身的道人为自己做“针刺手术”。道人在郭威的脖子右面刺了一只雀儿,脖子左面刺了一些粟谷;在冯晖的肚脐上刺了一口瓮,瓮内刺几只雁。照这个道士对图案的解释,就是两位今后当自爱惜脖颈和肚脐,有什么时候雀儿能衔到粟谷,雁儿能飞出瓮口,也就是发迹的时机到了。其实,这不过是道人对这两个连针刺费也付不起的无赖的调侃,甚至夹着断颈剖腹的诅咒。不过,对郭威、冯晖来讲,却多了份与“针史”不同的吹嘘。

  寒食节临近时,冯晖的老婆准备了好几双麻鞋,准备赶集时卖了,换些钱过节用。孰料尽管把鞋藏得很严,还是被无赖丈夫搜出变成了酒资赌本,等到输光醉倒,一头栽在家门口半天爬不起来,他老婆发火道:“节日到了,如何办得?”冯晖居然摸着肚脐大言不惭地回答说:“休说办不办,且看瓮里飞出雁。”最让冯晖老婆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她的丈夫及其同伙还真的“飞出”头了。郭威后来当上后汉王朝的邺都留守,打算废帝自代。后汉皇族中有人向其试探,郭威指着脖子上的染青雕花说:“世上岂有雕青天子?你们尽可放心。”其实这话起不了蒙汗药的作用,雕青无赖做天子,流氓混混占龙庭,流氓政治大行其道,在五代十国是极其惯常之事。

  明清时期的流氓政治。明代的政治流氓化不仅表现在其出了历史上的大政治流氓朱元璋,而且整个政治系统,上至最高层,下至社会政治基层,均表现了强烈的流氓化倾向,称明代政治为流氓政治,没有丝毫过火。

  首先,朱元璋的某些子孙,即都城与各地的藩王、亲王,完全是一副流氓、无赖嘴脸。他们仗势欺人,无恶不作。他们是名副其实的豪强,其所作所为大多有无赖性。封到山西的晋王朱枫,威逼民间美丽的上等处女入宫,稍有不中意者即随便打死,烧成灰,送出宫外。还对宫女滥施酷刑,有的割掉舌头,有的被五花大绑,埋于雪中,活活冻死;将七至十岁的幼童阉割一百五十多名,伤痕尚未痊愈,就令人运到府内,致使多名幼童死亡。再如伊王朱彝,“平居集裸男女杂坐之”,所以,后来得了一个“厉”的恶谥。又如荆王朱瞻冈,屡次聚集恶少骑射游猎,微服外出,抢夺他人美色妻女。无赖流氓为虎作伥,假传令旨,虚张声势,挟制官府,欺压百姓,更有甚者,将人捉至王府,殴打致死。

  王法不治王亲,百姓便要隐忍,隐忍不下,反正是死,只有造反。明湖广吉王、汴城王欺压百姓,强占百姓赖以谋生的田地,“民怨已极,壬午遂有逆冠决河之祸。”中国农民历来皇权主义浓,虽然多次起义,一般只反赃官,不反皇帝,但至明末却再不管那些,挖了朱元璋祖坟,把福王朱常询杀了与鹿肉合烹,号为吃福禄酒。攻下大同后,将明家宗姓约4000余人屠戮将尽。王室的流氓化终于在灭朝之际遭到了老天的报应。

  其次,勋戚贵族流氓化了。

  翊国公郭勋,招纳亡命之徒,滥开违法大店,擅收私税,酷用官刑,四路邀截客商货物,多次霸占军民房屋,贪酷专权。如南京是东南财赋之地,淮扬又是鱼盐饶腴之所,郭勋在这些地方的城市设有私店,他手下的伙计群体聚合,兴贩各种可赚钱的杂物。当时,无论是水上舟船,还是陆地车辆,都有“翊国公”金字牌面,进行骚扰地方的活动,而一些官府关卡因慑于郭勋的权势,也不敢向他们收税。郭勋就是靠自己的特权,侵渔民利,一年能收入几万两银子。一些权势太监所置的房产,一旦故去或失势之后,也被郭勋任情吞并,无所顾忌。当然,这些太监产业的来源也并不光明,郭勋的行为不过是黑吃黑而已,但郭勋这种强行霸占的行为,确实很有一些流氓的手段。

  再有,衣冠士绅也流氓化了。明成化十八年,原任南京监察御史方格、丁忧居乡。在乡期间,他霸占自己亲叔叔的田产,抢夺寡居嫂子的棺具。不仅如此,他还置朝廷守制大礼于不顾,在守制丁忧期间,放纵儿子饮酒作乐。多行不义,必然自败。这位方御史最后被族人告发,朝廷遣官勘治,却被轻描淡写地拟上“赎杖复职”的处罚。明宪宗认为方格在乡多违法,“难居风宪”,所以将他降为陕西肃州卫经历这样一个杂职。(参见《明宪宗实录》卷二二八,成化十八年六月已未)。

  明朝政治流氓化还有一特别表现,即在金銮殿里以棍子殴打大臣,称之为“廷杖“。明代将廷杖作为惩治大臣的一种手段,从朱元璋到朱由俭,被打得屁股血肉横飞的大臣们的凄厉呼号声不绝于耳。从正德时起,更规定大臣被廷杖,必须脱去衣服,有些大臣因此调治几个月起不了床,有的落下终身残疾。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清代君主对臣下的态度。清代君主通常谁也不肯倾心信任,但也并不轻易杀死。其心得之要在于“使功不如使过”,就是有能者用,但同时留心罗织其过失,隔一段时间就举其过失,谴责一番,使心存戒惧,必要时把其官爵一撤到底,但却仍用他们来办事。过一段时间再根据情况提拔上来。清代君术权术的精神,违反“养士而用之”的传统,“摧折”而用人。清代臣子自称“奴才”,君称“主子”,君臣关系堕至了中国历史最低处,臣子的人格也被侮辱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此比流氓行径有过之而无不及。




流氓涉政(1)

流氓涉政指体制外的(流氓)人物运用流氓手段及行为影响和涉入政治系统,这一情况与前两部分内容的区别在于,政治流氓指政治系统内部较单一的流氓人物,政治流氓化则指政治系统内流氓行为的蔓延。当然,三者不能截然分开,其间多有重合交错,但为了逻辑讨论的方便,将其单列,以利于理解更加透彻。

  在宋代这个我国历史上处于中世纪的朝代,流氓已然形成一个社会阶层,他们广泛参与政治,积极充当政治上的说客与中间人。南宋的杭州,成了一时的政治中心,于是专有这么一批游手之徒,从事“水功德局”这种流氓职业,也就是:以求官、觅举、恩泽、迁转、讼事、交易等为名,假借声势,脱漏财物。也是在南宋时期,有一位专门从事卖爵的钟官人,手下养着很多人,就是地地道道的把持选官政治的流氓。凡是官员选授出官,必先“住扣之”,所以时常门庭若市,获利颇多。

  宋时一些无赖奸猾之徒,聚集在各级府吏周围,把持官府、玩弄官员于股掌之上,为自己谋取不义之利。在当时某官府有一胥魁,实乃一个猾奸无赖之辈,能上通权势人物,几乎衙门中的一切事务,都要经他过问。每当上司将他召来,他长腰行礼,上司竟然不敢受之。在陈贯当官以后,对此实在有些看不惯,打算教训教训此人,等他来参见时,一定给其颜色。孰料,这位胥魁早有准备,一改原先作风,故意态度谦恭,奉事谨慎,没有留下什么把柄。一年以后,陈贯也对他礼待了。有一日,陈贯对胥魁说:“宅中欲会一二女客,何人可使干办?”胥魁回道:“某公事之条,暂住督视亦可。”陈贯万没想到胥魁心存祸意,于是就说:尔若自行,甚善,宴席所须,十未具一。胥魁于是就携带一个10余岁的女子,在头上插上条子,于城东门叫卖,说:“为陈贯大人请女客,令监厨无钱陪备,今嫁此女子,要若干钱遂结。”正好赶上皇城中巡逻的人,就把这件事偷偷地告诉了当时的皇帝。“朝廷特以黜降,赖宰臣辨解,终岁竟罢去,止得集贤学士。”狡胥通过阴谋诡计,将之不顺心的上司赶走,把持衙门,仅此一事,便可透视出其无赖之行是多么猖狂。

  元代,流氓已然混入官场,充当起教育他人的角色来,市井无赖做官,则一心一意为了赚取钱财银两,无一丝为国为民之心,颠倒是非,恣情枉法,他们对百姓的侵害可想而知,曾有人对此进行生动地刻画:

  “前者所选人员,例以贿赂得官,屠沽阻侩,市井无赖,群不逞之徒十居七八。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使若辈治民,欲民之要则不可得矣。淫夺人妻子,强取人财产田、宅、马、羊畜,听讼之间,恣情枉法,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百计千万,务在得钱。”(胡祗:《紫山大全集》卷二三,《民间疾苦状》)

  还有的流氓跟随官员,充任“行人”;做大量的坏事。大德二年,就专门有一批游手好闲之徒,不老老实实从事产业,而去投奔各个衙门,做一些跟班杂役,于官吏面前伺候做事。在一些地方,每个县官手下,常常有百十个“行人”相随。如果仅仅做一名小小的跟班,俸禄微薄不可度日,尚且田产早已荒弃,凭什么生活呢?惟一的途径只有从百姓身上榨取了。更有厉害的,流氓无赖充当行人后,即“兜揽公事,轻受钱物”,做为非做歹之事,还有无赖投奔依附王侯驸王,成为其心腹羽民的,若等低下之人为官为吏为差,其流氓行为的后果可想而知了。

  至明代已形成流氓渗透政治的制度性渠道,这就是所谓“捐纳”制度。它作为科举制的补充,为王朝提供“干部”,只可惜这些“干部”是用三寸不烂之舌和无赖手段换来的钱财买来的。“市井无赖,朝得十金,夕可舞文官府。”流氓无赖钻营取巧即使不为官决断,也可充当衙门胥吏。“捐纳”,说穿了就是卖官鬻爵。像中央的太学这样的全国最高学府,由于纳粟而使无聊之徒进入厅堂。在国子监中多污浊猥琐之人,其所能为朝廷提供的人自当是奸猾卑劣的流氓。

  国子监之中名副其实的流氓不少,他们在里面结党营私,交结匪类。万历年间,鸿胪寺序班郭廷林乘四人大轿赴饭,途中正好碰上监生聂文览、朱正色。两人没有回避,被抓住笞打,两人怀恨在心。此后打听到打人者不过是小小的序班,不禁大怒,回去堵住大门破口大骂,郭廷林只好闭门不出。第二日,聂文览就叫了徒党百余人,冲进郭庭林居所,抓住他一直告到寺卿处。郭庭林被捆绑着,徒步跟随,一时间成为笑谈。明后期的监生,入监之前好多即是流氓,当然不能有什么好的影响,平常纵情淫荡,甘愿与低贱者为伍。更甚者,在同僚之间,互相陷害,刊刻诬谤文章,国子监已成藏污纳垢之地,淫荡作乱之所。

  明代的生员秀才,风气亦为不正,争斗之风日盛,稍有不满于主管和乡官,则群聚而攻之,或造谣生事,或摘古书今义,极尽攻讦之能事。秀才王某,年少即放肆,曾为一小事而怒骂老秀才魏显。这位魏显,是一有文化但连初等文明也不具备的低下之人,对王某也肆加回骂。王某纠结同伙,怒打魏显,把他的头发几乎拔光,直至吐血卧床。隆庆年间,礼部为进士们举行恩荣宴,等到仪礼一毕,宴席间所陈物品早已是荡然一空,原来进士中的棍徒将其抢偷去了。







流氓涉政(2)


如上文说,监生是王朝的“后备干部”,而生员乃贡生、监生的本源。监生到一定时限,即可被选任为官,部分监生又可通过科举入仕之途。缙士乡绅是监生发展的未来。可是在此前如果是造谣生事,纵情淫荡无赖之人,一旦为官,又不过是流氓入仕而己。晚明仕道黑暗,贪官骤增,虽有朱元璋所定严刑峻法亦不能制止这种情况,看来又与社会生活之中无赖流氓的大量存在,进而又影响到监生、生员有直接关联。

  明代的流氓也渗透到最基层的乡村政治之中。明代中期后,保甲制代替里甲制,无赖流氓替代了乡间耆老成为保长、保正。原来的乡间大老凭借自身的威望进行了乡间治理。而后来乡民困顿,只好雇佣市井无赖充之。另有无赖充任收粮之官,他们专门克扣小民百姓,以肥私己。

  明代流氓涉政之另一表现为流氓与太监合一,而明代太监专权成了家常便饭,更使大批流氓跻身政治舞台。

  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臭名昭著的魏忠贤,年轻时本来就是吃喝嫖赌样样来,成天与一帮无赖鬼混的流氓,后来赌输了大钱,还不起,走投无路,才自行阉割,进宫当了太监,正是这样的流氓无赖,却在天启年间掌握了国家大权,专权乱政,称九千九百岁。

  明代太监不仅从流氓起家,而且一旦得势掌权以后,招纳亡命之徒,成为其头领,对他们颐指气使。这些无赖,对太监的权势甚是羡慕,力图借助太监的权势,为自己找到一棵庇护的大树。东厂西厂的设立,是太监参与政治最显著表现,他们虽没有官职,却通过这两个特务机构进行直接或间接遥控指挥。

  东厂自设立,即成流氓无赖的渊薮。“凶人投为厮役,赤手巨万,飞诬及于善良,招承出于私拷。欲清奸尻,而奸尻益多。”东厂与流氓及其活动此不多述,此需说明的是太监所掌的西厂。西厂亦由太监任提督,其人员权力超过东厂,活动遍及各地。成化年间。宪宗将一切大权委给太监汪直一人,当时汪直尚年幼,未谙世事,只好转权于群小,群小即大部分是流氓。西厂主管缉访谋反、妖言、强盗、人命及盗仓库、钱粮等,后又扩至专门搜寻细故,从街市斗殴,争鸡斗狗,到一时躲避不及之人,皆拿获拷打。东西厂不仅仅是朝廷的特务机构,而且也使流氓参与政治合法化,使他们不必再暗地里敲诈,而是堂而皇之地公开勒索,甚至掠夺。

  太监专权无异于流氓涉政,其中原委还可从太监自身的心理寻找原因。入宫前,太监多是一些清苦之人,而且其中一部分是为寻找荣华富贵引刀自宫者。撇开入宫前的流氓习性不说,太监在生理上的不自足逐渐转变为心理上的变态,使他们在生理、心理上寻找人生的支撑点。用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解释,他们从精神到现实都具有十足的阉割情结。试想,生活在男女二分,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里,非男非女、无家无业是一种什么心理状态。倘若说成为被阉割的太监是社会对他们的不公和报复,那么他们对外在世界的回应性报复是在情理之中。其因势趁利,利用身边接近皇权中心的优势,弄权玩势,专政于朝廷,在这过程之中的手法与社会变异分子流氓并无二致。

  清代流氓在政治领域活动范围虽不及明代,但也非常活跃。首先,他们干预朝政,变化法治,康熙间北京曾有一批“奸棍”,散布揭帖。另有不肖官吏,也唆使“劣棍”散贴布告,这些奸棍、劣棍无非造些无中生有之事,造谣中伤,以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其次,干预官员之升迁。流氓为官员所雇佣,声称民意,在遇不测时为己请愿,是以每遇有官员遭罢黜,必有棍徒聚众保留,或罢市,或公举,或分投各衙门投递呈状。这种情况,各省均有。然而,一旦官员得获美缺,却少见上述情况。这种拥保行动的结果,是流氓更紧密地与官员勾结起来,从而把持衙门,鱼肉乡里。

  第三,打官家旗号是流氓常用手段。此举一例。乾隆的私生子福康安每每外出,手下家奴不断骚扰驿站,无所不为,官府也不敢干涉。当时有一无赖,名叫天保的正好利用了这一情势。他少时与福康安的家奴有关系,知道他的喜好,于是他和同党打着福康安的旗号,一路敲诈,骗取了不少钱财。一日,到了湖南辰州,正好知府清安泰乃福安康的门生,觉得有必要前去拜访,便手持厚礼去拜访,却被侍从拒在门外。清安泰心中怀疑,觉得自己不至于被拒,便突然冲入房内。当时天保正在恋床,清安泰上前揭开被子,于是真相大白,立即召集随从衙役,将此班流氓等一网打尽。清时流氓私造印信一事,史籍多有记载,光绪间,曾拿获土棍刁大等人,他们“私造印信,捏作公文”,并诈称奏案字样到处行骗,的确是流氓手腕。

  民国时流氓涉政主要表现在流氓化的帮会与官场相勾结。帮会与官场相勾结,这在某些帮会中是有历史传统的。如青帮创始之时,本来就是为清廷漕运服务的,帮首及各级头目,均有职有饷,这使他们有条件与各类官场人物由相接近进而相勾结。青帮所立十大帮规,也明明有不许盗邪淫荡之条,恪守仁义忠信之语,这使得一些政府官员以为该帮宗旨与他们信奉的“仁义道德”那一条并不违背。因而官员入帮并不罕见。

  后来漕运既废,青帮生计断绝,无所事事,种种横行不法行为于是滋生起来。而此时官员入帮人数己日渐众多。流氓涉政在青帮发展的初期表现为官员入帮。







流氓涉政(3)


 民国初年,某县有个地方叫十八断,方圆数十里,几乎全为帮会世界。该会会徒聚于此为数超过万人,为首者名叫顾三五子。他部下统有男帮徒数千人,分居于各村庄各乡里,每段派有男女帮徒上百户,分段居住。段的四周筑有土城,厚五六尺,高二丈余,且筑有东西南北四门。墙垣之上,造有更楼,筑有炮位。帮徒居于其中,无事时从事耕织,并开有各种杂货店,以赎卖本地土产。有时一声令下,就变为四处抢动的土匪了。类似这样的段,共有18处,因此此地就叫“十八段”。各段平时守望相助,都具有最新式的枪械。因而附近驻扎的政府军队,除了与他们勾通一法,也没有别的办法与他们对抗。

  各段之中的徒众(以红帮为主,青帮次之)开始时劫夺行人,抢掠邻近地面,弄得商旅视为畏途,富户都迁往别处,连小商贩也逐渐绝迹了。后来,帮会就逐渐扩张其势力,合队远出,到其他县境抢劫。临近各县官厅,今日闻报被抢,明日闻报被抢,自然申报上级,要会拿帮匪。省警厅看到各县详报,就命某长官率兵卒军警一千余人,驰赴犯案地点。谁知该军既到之后,十八段一带反而如虎添翼了,因为这个带兵的长官乃是在帮的徒众。他与首领会合后,乃知是同参兄弟。从此严守帮规,猫鼠合为一窝,双方“有福同享”。于是,该长官与顾三五子首领立约,此后不得在本州境内犯案。帮会派段中兄弟处出“开武差”,必定事先通告该长官,得到允许方可“出差”,从此,附近10余县果然盗风顿息,而那位带兵的长官因此而声威大振了。

  然而,奇怪的是,此处盗风虽然暂息,彼处却从此鸡犬不宁。原来,自该帮与军长官洽淡以后,便派帮中兄弟远出,至该长官管辖范围以外从事劫掠,因而盗案发现大都在数百里之外。并且定下章程,一县之内,一月不得犯案两次。即其他被劫的远处各地,所受“待遇”非常公允,一县一起,循环往复,而不至于多少不均,甘苦不一。

  这个办法可谓止于至善了,但久而久之也露出了破绽。有一次,州官细查境内各盗案之文件,每每看到“尾得各盗携赃窜入十八段而去”等语,忽然忆及以前犯案本以十八段一带为多,何以现在竟无一次告劫?此中真相,不能无疑。于是就派了一名委员秘密到该处调查。岂知一到十八段,耳闻目睹,竟是一片对那位长官的颂扬声。再逐段考察,则果然一派“升平景象”:男子执犁于田,妇女采桑于野,孩童牧牛而吹笛。和风蔼蔼,暖日融融,何异于世外桃源!该委员一路行业,不觉啧啧称羡。他哪里知道帮会世界内部组织之完善若此?每每是抢劫得手,则三三两两,秘密回段,从事农耕,加之这不扰近邻,不劫本地,近处居民得以安居,对于帮匪没有什么恶感,那个委员当然调查不出什么真相了。惟有一端,曾引起他注意,即各段土城筑得非常坚固,且置有炮位,各住户又都藏存快枪。他就查询几家住户,问其武器从何而来,都这样回答:报告委员大人,你难道不知道此地过去是盗风最盛的地方吗?我们农民从前因没有抢械,因而时时被抢,故而今天为了自卫,特严装以待,各地盗匪都知道到此地掠劫不易,近几年才保得个太平无事。该委员再到别段查询,所答众口一词,毫无破绽,只得如实上报。而那个长官通帮匪之事,竟长久未得泄露。这一幕可以说是当时流氓匪帮勾结的缩影。

  民国时期,是青帮红帮等帮会盛大发展的时期,也是帮会上层分子与政治人物进一步勾结的时期。一大批官僚政客如吴佩孚、李景林、张宗昌、褚玉、江朝宗、袁克文之流,都是青帮著名的老头子。而帮会内原先是一般分子的,一旦做了老头子,也莫不竞相向上层趋附,走上帮会流氓政客化的道。其中,上海三大闻人与蒋、宋、孔、陈四大家族的交往,特别是与蒋介石的交往,是民国时期流氓涉政的集中表现。







流氓的经济基础


经济是社会政治的基础和集中体现,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社会意识和现象归根结底可以从经济基础当中寻求根源,因而我们可以看到,流氓之存在有其经济动因和基础,这一因素从中根本上决定了流氓的基本要旨;另一方面,社会现象和存在对其产生的基础也有反作用,因而,流氓对经济与经济组织的渗透亦使得我们关注。

  首先,社会物质生产达到一定水平,是脱离生产劳动的流氓得以能够采用不正当手段占有社会劳动成果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流氓群体的发展兴衰和历史上社会经济的发展迟滞紧密地相联结。

  流氓群体最早出现于周代,除了当时生产发展水平外,也与当时商品经济及由此导致“城市”的出现密切相关。夏商时期的“市”,仅是一种政治和军事性质的堡垒,而到了西周时期,从《周礼》等记载中可以看到,镐京中的前朝后市的景观已具有相当规模,严密周全的市场管理制度既展示了商品交换活动及由此显现的社会物质的频繁,也从另一个侧面传递了可称之为古代流氓的先躯们混杂市间活跃不已的历史信息。游民、“氓民”夹杂其间,由于相对密集的人口而获得了一定的相对稳定的安全环境。

  与之相反,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商品经济凋敝的直接结果,就是流氓的衰微。

  两宋时期的商品经济达到空前的繁荣,甚至可以说是带有些畸形的繁荣,包括手工业、国内商业、运输业和对外贸易业等各个门类的整个两宋商品经济发展水平,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从而为流氓群体的大量发生、发展创造了有不利条件。

  以京都开封和杭州为代表,商贸和消费水平都堪称空前的商业性大城市成批地在两宋时出现了。一些市场模式和市场机制,被全面突破。如从西周时起,再大规模的商品交易市场也都得圈划在高大的坊墙之内,而居住在里坊内的居民则一律被禁止向沿街方向开门辟窗,典型的事例是后周时曾发生过“民侵街,千为舍”,至于马路边的“场外交易”,则不仅仅可能犯有偷漏税收的罪名,更要紧的是被当作犯罪的嫌疑为“巡捕”所捉拿。

  但到北宋时期,政府的一道敕令,破墙开店之风迅速兴起,街边房子身价暴涨,相伴着坊市制度的迅速解体,难计其数的店铺在大街两边竞相开设。进一步的变化是,日中为市日暮宵禁的僵化机制也紧随此后被瞬间冲毁了,夜市使得一座座喧闹了一整天的都市,进入不夜城。与此相伴而生的是“茶坊”、“歌馆”的大量繁生,到处都是,不可遍数,而美丽骚情的女郎们,则“莫不靓妆迎门,争妍卖笑,朝歌暮弦,摇荡心目。”

  上演粉红色的文化之急剧发展,与都市商品经济的快速繁荣,是一种伴生关系,色情业等特种娱乐业不仅是推动饭菜、服装、游艺娱乐乃至典当赁铺各等行业发展的积极力量,而它本身则是一张张培养流氓及其行为的温床。这种相互伴生、相互促进的运动,不仅造成了足以使资本拥有者趋之若鹜的“投资环境”,同时也造成了有可能使大批农业人口进城转入工商业服务业甚至是企事业的条件。虽然这种转入并不必然导致经商致富的现实,但是业已形成的销金场所和奢靡风气仍有可能为众多失败者提供其他方式的谋生机会,这种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同时也是破产农民和手工业者绕开铤而走险之途的另一种生活出路,这些机会和出路自然给了流氓的一些生存之地。这种由“色情业”和“特种娱乐业”异常发达而支撑起来的“繁荣”,也恰是促使流氓及其行为愈益成为某种“社会需要”的基础。

  至明末清初的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开始发端,市场开拓和商业繁荣之速度和规模,超过历朝历代。而明清时代市井型流氓的质量和数量,更远甚于以往任何一个朝代,也正是藉此为历史条件的。商品经济更加高度发展并通过流通渠道向传统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进行强烈腐蚀,金钱势力神气活现地崛起,超前消费欲望极度膨胀。然而,此时的封建伦理道德却渐趋僵化,不足以应付此一挑战。在缺乏挑战胜力量的背景之下,流氓意识和流氓行为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向社会的各个层面和群体扩散滋长,虚伪诡诈、欺瞒谋骗的气氛与商品经济市场交易结下了良缘,也从这个领域向全社会各个领域弥漫扩散开来,又有一伙伙游手无赖以种种方式在局骗、抢掠等行为上极逞能事。

  到清朝中后期,人口增长和土地兼并的势头几乎同时发展,再加上商品经济发展加速和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吏治愈趋腐败等因素,所带来的后果是民众意识中悲观失望情绪普遍滋长,破产和失业队伍恶性膨胀。商品经济发展也正是秘密社会、帮会和会党日趋流氓化的推动因素之一。

  1840年以来,伴随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进程的加深,商品经济畸形发展,而流氓群体也开始渗透至帮会,使流氓帮会获得异乎寻常的大发展。

  社会物质生产水平与商品经济发展仅是流氓群体、意识及其行为存在和扩张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只有在与政治、经济、社会的不同条件结合起来之后才可能充分解释流氓及其群体现象。







黑色不法产业(1)



民国时期的帮会流氓,在各种大小头目的控制下,聚众结伙,深入社会的各个角落,横行霸道,为非作歹,他们一不做工,二不务农,三不从事正当的活动,却常常日进斗金,挥金如土,有一批头目成了百万富翁,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

  那么,他们的钱从哪里来的呢?他们的生财之道,便是经营各种不法“特种事业”,主要有:烟毒保险,贩卖人口,占有为霸,庇护私商,包揽事件,绑架勒索,开码头、包做人等,还有利用权力涉及合法产业等。

  帮会从事不法事业,虽然名目繁多,大而分之,则不外乎两类:流动派和固定派。走私贩运,兜跑底子,开放码头等,皆为流动派;占据码头,划地为霸,是为固定派。

  长江中下游各省,大至都市,小至乡镇,凡市面稍稍有繁盛一点的,多为帮会流氓势力所达及。他们分疆划界,各不相犯,每一码头必有一帮会头目为首,此势力区域内种种不法营业没有不为他们所包揽的,从而坐享渔利,此称为“占码头”。这些占码头的帮会头目自然是流氓恶霸。例如,当时的上海就有这样一些“特殊经济领域”的“霸王”。

  赌场霸。20年代中期,黄金荣、杜月笙等,勾结帝国主义分子在法租界公开设立一种俱乐部,为变相赌场。那时最著名的俱乐部有福熙路180号,同宗路181号等。

  码头霸。上海开辟租界,沿黄浦江建立了许多供外轮、沿海及内河轮船装卸货物的码头,码头上雇佣了许多“码头小工”搬运货物。这些码头多由外商经营,他们为了便于管理,指派一些人做包工头,包工头本身都是流氓,多以红帮为主,他们即码头霸主。每件货物从船上搬至码头,或进仓库,每件运费霸头抽取60%,而卖苦力的搬运工只得40%,实际上还要支付种种开销。

  粪霸,旧上海有卫生设备的房屋比较少,多数家庭均用马桶,不论雨雪阴睛,专门有人拉粪车到里弄挨户代倒马桶,每月收费两角。粪车装满后,拉到粪码头,把一车粪加水分成两车出售给农民。公共租界和法租界都有粪霸即包粪头,向租界当局承包,付规定的承包金。法租界历年的粪包头是黄金荣的姘妇叫阿贵姐,共有粪车400辆,付给粪车夫每人每月拉车费8元,另给法捕房与卫生处有关人员小费6千元外,每月可净赚1万元左右。除了早晨派一人在码头登记出售给农民的粪车数外,不参加任何劳动,坐收其利。

  此外,还有渔市霸、菜场霸、走私霸、黄包车霸等各种霸头,以上各霸都是以业为霸,一业一霸,故名之曰“专业霸”。还有一种是以地为霸,一地一霸,可以称他们为“地方霸”。某地若被某帮中头目霸占之后,即独揽其中一切不正当营业之经济收入,一码头不得有二人同占,俨然有“国无二主”之状。因此,与占码头相伴随的,是互相战杀的抢滩码头的惨剧,这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的正常发展。

  上海浦东地区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红帮头目丁某与孙某因占码头之事暗中你争我斗。两人表面互相谦让,不露痕迹,而内中却各怀你死我活之决心。因此,双方平时出入都要带上五六个或十来个亲信随行保护,互相戒备。有一日,丁某忽邀孙某至某处赴宴,孙某知对方不怀好意,但又不肯示弱,遂带上吃斗兄弟20余人,各暗藏武器,应邀赴会。丁某亲自出迎,请孙上坐。酒至半酣,忽有五六十人突然闯入,各举武器,孙知不妙,飞起一脚踢翻桌椅,同来兄弟也各出武器准备迎敌,这时,丁某说道,“孙大哥今日屈架光临,已成瓮中之鳖。但因你寡不敌众,杀掉你不为本事。我今要向大哥借一物,如蒙允许,我当送大哥出险。”孙某说“说,请说吧。”丁某道:“欲向老兄借用枣子一双(眼珠),请老哥自己取下为妙,免得弟兄们动手。”孙某应道:“兄弟从命,但恳请丁大哥,能否给我暂留一只呢?”丁某也答应了。说罢,孙某立即举刀自取右眼一珠,掷于桌上,但已痛极而晕倒。他带来的弟兄在旁只好相顾无言。丁某道“:好,另一只眼暂借与你,去罢。”说完之后,率领徒众一哄而散。孙某醒来后,同行弟兄同声问道:“老大何不让我们与他拼个你死我活?”孙某答道:“你们懂得屁!今天我牺牲的,只是一只眼珠罢了。如果与他们打起来,他人多,我人少,他为主我为客,我们20余人,恐怕一个也不能活着出去,何不暂留一目,以待后用?”

  自此以后,丁某即于该码头趾高气扬,目空一切,以为孙某从此再也不能与他相争了。然而事有不测,起初,孙某果然退避三舍,而实际上却在暗中积蓄势力。半年之后的一天午夜,丁某突然与孙某的徒众“偶然”遇于途中,丁某被活捉捆绑,带到船上,扬帆启航至一村庄。那少掉一只眼睛的孙某开言道:“大哥到这里来做什么哉?难道半年前的一目之赠尚未使你满意,还要来第二次‘借枣’吗?”丁某道:“不要废话了,既已至此,一切惟命是从,即使要我再加枣,还你双倍利息,也无不可。”孙某道:“好来!”两旁即有武装少年数人,拔刀而出,猛地向丁某连刺数刀,刀孔密如蜂窝,但丁某咬牙忍受,不作半句求饶的话,却已血流满地,呼吸如丝,半晌方醒,孙某问道:“我今天放你回去,你还想报仇吗?”丁某道:“如得生还,必然报仇,还请你杀我为是!”孙某张开他的一只眼微笑道:“誓必报仇,好啊?我今天本想杀了你,但因你尚要报仇,故不杀你,倒要看看你日后复仇的手段,你回去吧!”丁某回家后,请名医治疗,三月后痊愈,而独眼龙孙某虽当时自充好汉,放丁回家,实口硬心虚,后来听说丁果然未死,怕他来报复。便在风头最紧之时,每夜迁移住宿的地方。如此冤冤相报,闹得沸沸扬扬。后来此事为上海流氓头子范高兴所知,便出面约定日期,为双方讲和,帮中人名曰“叫开”。叫开之后,双方订立攻守盟约,分领浦东一带名码头,互相策应。至此,孙丁争霸才算了结。这虽然是流氓互相争斗的故事,但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流氓团伙活动对于经济活动场所的负面影响。







黑色不法产业(2)


占码头是帮会的固定“经营项目”,开码头则为帮会流氓之流动“事业”。其中“收丐捐”一项,对商业经营有很大影响。

  每年旧历二、八两月,总有一批批乞丐结队成群,纷纷至各内地乡镇,向各店铺强打秋风,勒索商民,帮会之中谓之“收丐捐”。奇怪的是,当时政府对此辈非但不加过问,还实行保护政策,许多县都设有“丐头”一职,由当地有面子的帮会流氓充任,特许其每年收丐捐两次。

  凡纳了捐的店铺,丐头就发给红纸黑字的“丐条”一张,各自粘贴于大门之上。凡门上贴有丐条的,每逢二、八两月,管保没有强叫花子上门勒索钱财,真像贴了门神一样灵验。但如果遇到有意取巧不付的人家,他们决不肯善罢甘休。待到二、八两月,乞丐们陆续而来,络绎不绝,丐头必指使他们终日登门,强索硬要,务使你家宅不安,鸡犬不宁,最后解围之法,还得请求丐头帮忙。这下好机会来了,丐头必然趁机敲诈,特别“开讲”,比原定要交的丐捐数目,要高出好几倍,方可令让乞丐们退去,否则就绝对推托不了,大凡商铺住家,经过这番骚扰和损失,下次收丐捐时,自然惟命是从,左邻右舍亦必引以为戒,再不敢取巧了。因此凡城镇中等以上人家,没有人敢不纳丐捐的,这一来,各地的丐头们可却“肥”了起来。

  即使有时一两户未交,也很难侥幸漏网,因为逃过初一,逃不过月半,下次收丐捐的时候,帮徒们必先将大街小巷巡视一遍,看看各家大门上有无写丐条,若没有,勒索机会又来了。或者以铁镖飞掷至店家柜台上,声称“过路镖客,流落贵地”;或以刀枪剑戟等诸般武器列于商店门前,逐一使弄;或则口唱京调昆曲,高拉胡琴,请主人聆听其雅奏。戏演完,即伸手要钱若干,且须立刻付给,如有拖延,好口出恶声,并加倍勒索。如果有某店主就是顶住不给,声称能奈我何,他们也有办法。因为他们人多,第一批刚走,第二批又来,第三四批复至,可聚到数十人之众,环绕门外,闹闹嚷嚷,在商家则生意停顿,在客户则惊恐万端,相持有机,最终获胜的,还是这些蛮横的丐头。广州有个著名的乞丐集团。叫“关帝厅人马”,势力最大的发展到5万多人,总头目叫陈起冈,就是靠丐捐起家的。过去广州民家对红白喜事的“喜钱”(丐捐),懂事的人家,是在事先送到关帝厅的丐头处去,领回一张写着“附城花子陈起冈”的丐条归来贴在门口,借以避免乞丐们滋扰。关于丐捐的数量,富户大约四五元,中等人家二三元,贫苦的也要交一块数角。如若显得有点不懂事,等到丐头亲自上门来“恭喜”时,可就麻烦了,他认为不赏脸,就会加倍勒索,若不能如愿以偿,他们就会纠集群丐来闹个没完没了。

  帮会无赖收丐捐者势力之大,踪迹之广,遍及许多省市。江浙两省100多个州县之中,没有一县不见他们的踪迹,没有一县不发生上述怪状。在一县之间,又不限于一乡一镇,凡乡村无赖稍有市面,都有他的分丐头,相当于县丐头派出的驻外伙计,凡有收丐捐的帮徒惠顾,由他们负责招待食宿。故每当二八月间开码头之时,各帮徒众逢镇过村蜂拥结队而来,其声势之状观,宛如乞丐大游行。







合法行业中的“灰色”营生

“灰色”营生,也是流氓控制经济的方式之一。这里所说的“灰色”营生,是指在合法行业的招牌下,所干的非法勾当。早在1917年前后,青帮老大黄金荣在包揽烟赌的同时,先后开设了日新浴室,大观园浴室,荣记大舞台,黄金大戏院,等等。这些地方公开从事合法的经营,也上演戏剧,接待顾客,但同时又在暗地里兼做非法的勾当,是流啸聚众的场所,贩卖、吸食鸦片毒品,豪贿狂贩的天下,嫖客和娼妓的淫媒,是典型的亦白亦黑,亦洁亦污的行当,故可称之为“灰色行业”。

  几乎每一个著名的帮会流氓都曾涉足“灰色行业”,开办过同样性质的产业。如大流氓顾竹轩开设天蟾舞台;唐嘉鹏,前大世界经理,日新浴池老板;姚松如,沧州饭店老板;龚照熊,天天饭店老板;金廷荪,当过洽茂冷气公司和逍遥池室老板,又从黄金荣手里租得黄金大戏院。先后奔走于黄金荣和泰兴杜月笙门下的马祥生是金门大戏院的老板。高鑫宝发迹后在泰兴路开设的丽都花园舞厅;谢葆生是仙乐斯舞厅、大舞台老板。芮庆荣开了新光大戏院;“卖鱼小顺”杨顺铨不仅在十六铺开鱼行当鱼霸,还在老西门开浴室。杜月笙本人很少涉足这类行业,但他的手下却倚仗他的权势,在“灰色行业”中同样活跃非凡。他的保镖陆桂才开设杨家大舞台和荣贵祥香烟批发行。另一个保镖陈秦鹤,在西藏路开恒鸦书场和恒鸦剧场,在仙桥开第一、第二旅馆,在东自来火街开恒鸦茶馆,顺晶路开同乐剧场、同乐旅社,俨然一个大老板。

  这些舞厅、戏院、浴池、剧场,在当年算是比较高档的娱乐场所,赚钱容易,利润高,是令人眼红的地方。同时,这些地方客人多,流品杂,难以管理。尤其在乱世之中,只有“吃得做得打得死得”的帮会流氓,才有这等势力和辣手来吃这行饭。理所当然,这些行业为帮会流氓所专营。

  为了争夺这行业之间的巨大利益,帮会流氓常常兵刃相见,拼个你死我活,大世界游乐场原为黄礼九所开,后被黄金荣以极低的50万元代价盘到手。黄金荣不便亲自出马,将它交给门生操办。先是“水果荣生”陈荣生当大世界经理。不久陈荣生被人杀死,由唐嘉鹏继任,不久唐又触怒了苏北大亨顾竹轩。唐、顾同为黄金荣门下台柱,原先关系不错。但唐嘉鹏当大世界经理后,只顾自己捞钱,不让顾竹轩及其手下包场,恶怒之后顾寻苏北枪手王兴高刺杀唐。事后凶手王兴高独自承担罪责,被判处10年徒刑。起初,顾竹轩不负前约,按时津贴王兴高家属。不料3年之后,顾某健忘起来,常常脱期延误。王兴高因不满于顾竹轩存心赖账,便向法捕房副总监、精通中文的饶佰泽自首交代,顾竹轩也被判刑10年。虽然因抗战爆发只坐3年牢,但大世界经理的位置已被他人夺去。

  帮会流氓把持“灰色”产业经济直到40年代末上海解放才告结束,在这期间,这些产业成为流氓在烟、赌、娼之外最重要的财源。







涉足实业界

流氓帮会的大亨在金融界得手,占领了经济领域的制高点后,利用其“社会地位”、流氓手段和众多帮会打手同官僚资本、国民党当局勾结,在实业界的各行业横冲直撞,扩展地盘,建立自己的“王国”。

  矛头首先指向的是面粉业、纱布业、航运业。

  大亨杜月笙在争夺面粉业首要地位时,运用的策略是双管齐下,多头并进。20世纪30年代,华丰面粉厂老板卢少堂负赌债数十万元,意欲出卖工厂。杜月笙获此消息后,立即派谋士杨管北出面与各方交涉。杨先同卢少堂谈妥以10.9万元的低价买下华丰厂,又转请中国通商银行傅筱庵提供低息贷款,不费一文,买下一座工厂。

  杜月笙在面粉业有了立足点,又着手拉托各厂商同行。他的谋士杨管北是镇江人,祖上在杨州、高邮开有面粉厂,杨本人当时任杨州面粉厂经理。杜月笙利用杨管北出面先同南京大同面粉厂经理李筱卿等组织“苏浙皖三省面粉业公会”,同无锡、上海等地的荣宗敬茂新系统“上海面粉业公会”相抗衡。又亲自出马,请求控制国民党行政院财政部和实业部的宋子文、孔祥熙特准长江南北的面粉业商业减税40%-50%,此请获准后,得到长江沿线商人的好感。同时,他积极争取上海面粉业商人。1936年5月,上海面粉交易所因业外巨户朱如山、钟可澄等投机囤积,面粉价格猛烈上涨,交易所的经纪人大多做空头(卖方),如面粉价格继续上涨,就要破产。情急之下,交易所仓库主任黄炳权受众人之托急向杨管北、杜月笙求助。在杜月笙的支持下,他们先以杜月笙的名义抛售面粉130万包,使每包面粉牌价下跌0-20元,从而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停板”(停止营业)。随后又请上海社会局出面,布告面粉交易所将要“彻查”投机风潮,使交易所的“停板”,无限期延续下去,以等待国际市场洋麦价格下跌后再开拍。这么一来,迫使做“多头”买方的朱如山等让步,面粉交易所大多数经纪人得以免除破产之厄。1936年8月,面粉交易所召开股东大会,杜月笙事先安排黄炳权私下同各级股东会商,为杜月笙、杨管北拉票。结果原交易所理事长王一辛落选,杜党在交易所占据了主要职位,杨管北成为常务理事,杜月笙当上了面粉交易所理事长,坐上了面粉业的头把交椅。

  杜月笙打入纱布行业时却是采取霹雳手段,一举突破。杜月笙从1928年起开始做纱布投机买卖,觊觎纱布交易所理事长交椅而不可得。某日,交易所理事操纵市场,造成了行情不断上涨的反常局面,杜月笙也大受损失,他得到实情后,便让经纪人固永国出面,带大批武装打手流氓到交易所大吵大闹,要求立即停板,调查此事。当下群情汹汹,一片混乱。交易所对这帮人赶又赶不走,打又打不得,便向巡捕房求援,捕房早经杜月笙通知。竟不予理睬,迫使交易所负责人袁履登、闻兰亭登门央求杜月笙出面调解。等到杜月笙拿足架子出场,当下便断言袁、闻无理捣乱,要他们让行情下跌,跌到大家不吃亏为止。袁、闻竹篮打水一场空,只好请杜月笙来做理事长。

  青帮流氓头目在航运业的争霸术中改变战术,步步为营,迂回攻击,同样也达到了目的。杜月笙的目标首先是大达轮船公司。大达轮船公司创办于1904年,为清末著名实业家张骞创立,独占上海至杨州航线24年,拥有4条江轮及若干拖船、木驳,20年间,赢利16O多万两白银。但到了20年代后期,变故迭出。1926年8月,张骞病逝,1930年前后,其南通德记钱庄破产,大达轮船公司在钱庄的几十万两白银化为乌有,1931年焚毁2条江轮,加上货轮损害,人员伤亡赔偿,弄得公司负债累累。这时的大达,外有大通轮船公司环攻,内部各个股东互相攻讦,真是内外交困。杜月笙看准了这个可乘之机,依靠杨管北,杨剑雄设计行事。杨管北首先大量收买大达公司股票,使自己和杜月笙当上了大股东。接着,通过大达公司主要债权人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老板陈光甫和该行业务部经理,大达轮船公司常务董事赵汉生,在大达公司董事会内部活动,煽动要求杜月笙出任董事长,杨管北出任经理的舆论,但遭到张骞旧人吴寄尘的坚决反对。杨管北一面请出吴淞商船学校校长张骞的学生杨剑雄,让他通过张骞的儿子张孝若等游说吴寄尘,力图说服他同意杨、杜进入大达公司核心领导,一面鼓动年轻股东向上海社会局呈请大达公司改选。社会局局长吴醒亚在杜月笙指使下,指令大达公司召集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同时,杜月笙指使青帮“通”学辈流氓戴步祥率众抢占上海大达码头,将原工头张金奎的人马赶出码头,双方发生械斗,竟至惊动上海警察局长蔡劲军亲自率领军警封锁道路,断绝交通,使得大达公司轮船多日无法装卸开航。

  如此文武齐备的全套水陆道场,有几个能招架得住?吴寄尘等人落得个前倨后恭,只得亲自携礼上门请杨管北出任公司副经理,同时,推举张孝若为经理,杜月笙为董事长,将实权交给杨管北。

  杨管北走马上任后连施妙手。首先,他请杜月笙设法打通苏北航线。自清末直到解放前,内河航运业的损失主要来自沿线土匪、军队的拦截,当年长江沿线土匪、散兵何止千万?一船被劫,损失至少数以万计,再富有的船主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杜月笙以3000元“路费”请出昔日徐宝山的部下,青帮江泗“大”字辈,同苏北土匪有密切联系的流氓高士奎,由他出面向苏北流氓匪徒吴老大打招呼。高、吴与杜某有同帮之谊和互助之利,自然痛快应允。从此,这条杀机四伏的苏北航线成了大达轮船公司的坦途。随后,杨管北派人到苏北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向银行贷款3000万元,创办大兴贸易公司,专做苏北货物押江生意。后来又向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贷得白银60万两,新造载重1600吨“新大达”轮,在上海十六铺码头新建水泥货栈。不久,大达轮船公司和另一帮会分子杨在田所开大通轮船公司联营,双方组织联合办事处,按11:9的比例分摊运费收入。两家联手,声势更壮,接连打败了平安、达兴等轮船公司的挑战,使得虞洽卿也连遭败绩。在虞洽卿连任期落马后,杜月笙理所当然地当上了上海轮船公司理事长。后来又当上了全国轮船公会理事长。







控制商会

商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组织的联合体,杜月笙等帮会流氓自是不会等闲视之。原先上海商会会长都是有些来历的人物,第一任商会会长是晚清“中兴名臣”曾国藩的外孙聂云台,第二任是盛宣怀的主要助手,通商银行董事长傅筱庵,当时正在台上的是虞洽卿。杜月笙知道要在整个工商金融界取代虞洽卿还有些力不从心,于是,着重在虞洽卿的左右手、闸北商会会长王晓籁身上下功夫。

  王晓籁曾参加光复会反清起义,失败后到上海经商,又以光复会的旧关系,结识陈其美、虞洽卿等,参加辛亥革命上海光复之役。大革命中主张劳资合作,上海工人起义时任上海特别市临时政府主席。“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任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1933年,国民党实业部和上海市政府合资在上海筹办鱼市场,虞洽卿推荐王晓籁担任筹备主任。鱼市场正式开办后,王晓籁顺理成章当上总经理。但是这个准备垄断上海全市水产生意的鱼市场,侵犯了杜月笙的水鲜鱼行公会和江浙鱼行业公会的利益,也直接侵犯了作为渔业经纪人的流氓帮会分子的利益。于是这干人在杜月笙眼下,联合起来,不让渔民把水产卖给王晓籁的市场,给王某来了个下马威。王晓籁情知不妙,提出辞职,另举杜月笙继任,杜真是老奸巨滑,反劝王留任,但需允许杜和部分渔行经纪人加入股份作为支持鱼市场的条件,下子两面讨好。不久,虞洽卿引退,杜月笙又利用自己的影响,极力推举王晓籁出任上海总商会会长之职。王晓籁虽然势力不如杜,但在工商界的资历、人缘却远在杜月笙之上。杜月笙如果硬出头与王强争,未必能够稳操胜算,而改取支持王的态度,既避免了与虞洽卿直接对立,又可将王晓籁从虞洽卿那里挖过来。王晓籁上任之后,感激杜月笙支持之情,自然投桃报李,多方相助。杜月笙等帮会流氓头子在企业界的地位无形之中更加稳固了。







流氓大发国难财



抗战期间,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亡。但帮会流氓分子却在战争中大发国难财。像某一叫作“盛老三”的小汉奸,仅包办烟土就顿成巨富。传说他家藏有重达28克拉的大钻石,所用痰盂、烟具全用黄金铸成。

  杜月笙这样的大亨,自然不会落后。抗日战争初期,他担任上海各界抗战后援会筹募主任,钱财进出,从无统计,更无材料可供稽核。后来香港主持赈济委员会发放救济款,钱由重庆发到香港,上海各人手上,也是一笔糊涂账。这时虽有说他贪污侵吞的传闻,但蒋介石认为杜自掏腰包赔了钱,还拨款10万元“补偿”杜在上海“酬军”的损失,其他人就不好再说什么。

  杜月笙到达重庆后,利用他在上海的关系和同国民党高层人士的联系,或亲自出马,或借用他人名义,在重庆、上海间炒卖外汇、法币、储备券等,大大的发过几笔老财。

  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杜月笙在重庆投资150万法币筹办中华实业信托公司,自任董事长,以杨管北任总经理。这家公司名义上是1942年3月底正式开张,实际上生产早就开始了。这家公司成立后从昆明走私货物,从衡阳抢运物资,又同江浙敌伪特务组织交换物资。接着杜月里又办起了中国通商银行重庆分行,开设中国纺织公司,在重庆建面粉厂,在昆明建造纸厂,在西安建毛纺厂。

  1943年,由戴笠发起,蒋介石亲自批准,成立通济公司。该公司由杜月笙出面主持,担任董事长、杨管北任总经理,拥有资金1亿法币,由杜月笙为首的“商股”和国民党政府的中央、中国、交通、农业银行为首的“官股”各出一半。公司的任务是收购敌占区棉花、纱、布等物资运往蒋管区“调剂”、“平抑物价”。有了蒋介石的“御赐尚方宝剑”,杜更加大胆指使上海的徐采丞、万墨林同日本特务“梅”机关合作共同组织通济公司上海分公司性质的民华公司,由驻沪日军负责在上海收购棉纱等物资,并打包装运、送出沦陷区。通济公司也以日本急需的军用物资作交换。为了不至路上出现闪失,杜月笙又在走私路线的北路设立了商丘界首分公司,南路设立淳安分公司,作为长途贩运的中转站和同日伪联络的交换接洽处。通济公司名义上是蒋方同敌伪经济战的一部分,实际不过是杜记实业信托公司走私业务的合法化和扩大化。杜月笙以人力运输走私的“蚂蚁队”变成了官方的机械化汽车队,从“私倒”变成了“官倒”。

  从1943年秋通济公司开张,到抗战结束,共贩运两批棉纱、布匹。第一批3000件纱、布于1943年底由北路运到西安、重庆;第二批500件纱、布由南路运到金华,被国民党第三战区司令顾祝同扣留。这两笔生意对大后方经济虽不无小补,但得利最大的还是杜月笙。正因为如此,有大笔金钱撑腰,所以杜月笙才能在重庆一掷千金无吝色,才有了把别人输给他的几百万元支票付之一炬的气概。

  帮会流氓分子对金钱的贪婪,有时到了丧失理智、不顾后果的地步。例如日寇发生太平洋战争期间进占上海租界时,将上海海关一批金砖劫往日本正金银行上海分行。汪伪特务头子(吴世宝)闻讯派他手下爪牙张国震等伏在正金银行附近,拦截运送金砖的汽车。不料汽车司机见有人持枪拦截,立即刹车熄火,顺手拔掉了汽车钥匙,下车飞逃,张国震等上车后不见了钥匙,无法启动汽车,知道大事不妙,只好中途撒手。此后日本人侦知,张、吴旋即被杀。

  帮会流氓在经济领域的活动,根据“金钱”的指向来决定自己的行为,既危害了民族、国家,也害了自己身家性命。







流氓的社会文化基础


作为一个社会阶层,流氓的主体仍属于处在社会下层的平民、贫民阶层,他们也有自己的意识及文化兴趣。尽管流氓是平民、贫民中的不良分子,即他们时常违法犯禁,与朝廷维系封建统治秩序的传统教化伦理格格不入,他们的文化兴趣倒是与一般平民趋于一致。这就是说,他们与渗透于平民阶层的俗文化相亲合,而与士大夫的雅文化较为疏远。当然,不排除有的流氓头子,一旦成为暴发户以后,附庸风雅,藉此进入上流社会。一般来说,流氓受教育有限,识字不多,有些甚至大字不识几个,所以,其文化兴趣必然受到下层大众文化心理的影响。他们对朝廷所确定的以儒家伦理规范百姓的做法极为反感,不愿做一个以耕织为生的“顺民”,而是希望摆脱土地的羁锁与束缚,到处游逛,自由自在。基于此,他们又容易沾染上不少市井阶层无赖的不良习气,酗酒、赌博、嫖娼等吃喝嫖赌样样俱来,而且在处事上不乏油猾、刁钻,有时带有几分狡黠、诡谲,更甚者则野蛮粗暴。

  可以看到,传统的农民意识在流氓群体中根深蒂固,尽管他们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但终究无法脱离农民意识的拘束。流氓与传统的农民在文化兴趣上有诸多雷同之处,他们虽不愿对朝廷规范的官方祭祀活动表示尊敬,却与农民一样,对民间的宗教祭祀活动表示出极大的兴趣,佛道信仰及民间的宗教信仰在这些人中间仍十分流行;他们对儒家经典虽无多少好感,对孔孟或儒家的先贤不屑一顾,却对流行于民间的戏曲小说及民歌兴趣盎然,对梁山泊众绿林好汉肃然起敬,对关云长这样的侠义英雄顶礼膜拜。

  同时,流氓意识及其行为特点又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某些内容有密切关系。

  流氓文化将传统文化中的某些内容劣质化,变为适合自己胃口的东西,此处可举几点加以说明。

  其一是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中的山头、帮派、乡土意识与流氓的帮伙观念互相契合。中国自古以来具有的农业生产经济结构和地域隔离状态,使其社会政治盛行山头主义、帮派思想和乡土观念,朝廷中的朋党、商业的行帮、秘密社会中的帮会、流氓无赖中的帮伙,都是这些思想观念的表现和延伸。流氓的帮伙观念以中国社会盛行的山头主义、帮派思想和乡土观念等社会意识为大背景,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他们的帮伙观念是建立在反社会、反理性,谋求极狭隘的私利的思想基础上的。正因为如此,帮伙内部发生背信弃义的事情便是司空见惯了。

  其二是传统民俗文化的影响,中国传统民俗文化主要是下层民众的文化,作为下层民众一部分的流氓群体,深受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影响,同时又把自己所接受的传统民俗文化改造得充满流氓特点,如绰号、隐语、歃血结盟、祖师崇拜、斗鸡走狗等,本来都是中国传统民俗的重要内容,但一受到流氓的青睐,一被流氓“拿来”,就变得流氓味十足,成为流氓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了。

  其三是中国传统无赖的复仇观念。中国古代复仇观念很盛,复仇被视为一种神圣的义务。《周礼》对于复仇曾给予种种规定,复仇有法定的手续。(参见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战国时代复仇之风极盛。游侠风气下有专门为人报仇的刺客,越王勾践卧薪尝胆被后代传为美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是流传极广的俗谚。可以说,流氓的复仇观念是以中国社会上普遍流行的复仇观念为大背景的。但是,流氓的复仇观念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极自私、极狭隘,毫无正义性,且极具凶狠性、狂暴性。

  其四是墨家精神中崇尚勇武刚烈的影响,以死为能,面对强敌,敢于赴汤蹈刃,死不旋踵。侠客出于墨,故常常有“墨气”,侠客是墨家的末流,故其“墨乞”常走偏和异化。流氓与侠关系颇密,所以与墨颇有瓜葛。流氓的崇尚勇武和暴力的观念,亡命也死的观念,既包含有墨家精神的影响,同时又大大歪曲了墨家精神。墨家之勇,基于“兼爱”主义原则,有损己为人之美德;流氓之勇,则是恶勇,恶霸之勇,墨家之不畏死,是以政治原则为基础的,流氓之敢死,则是为了钱财女色等极狭隘的私故,只能是亡命之徒。

  流氓意识有其社会文化基础,但一旦形成,便有自身的特点。流氓大多来自破产的农民,属于流民,因而流氓意识的突出特点是游民的劣根性,具体表现为山头主义,土匪意识,见利忘义与雇佣意识。







流氓对宗教活动的渗透(1)

流氓是游民队伍中闯荡于乡镇,无所事事的职业游手,他们的大量出现,并长期游荡于城乡社会,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流氓的活动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并且常常是无所顾忌。对流氓来说,传统社会的法律、道德规范都不具有任何约束力,流氓的频繁活动,最终导致社会局势变得极不稳定,不仅有产阶级的社会利益受到很大威胁,而且一般平民的日常生活也受到干扰与破坏,最值得指出的是,流氓通过掠夺性的手段迫使社会向他们提供维持生活乃至享乐挥霍的费用,而这些费用最终还是由从事生产劳动的平民百姓来负担。这样,流氓阶层的存在,事实上加重了平民百姓的额外负担,更加导致了平民百姓的贫困化。而这些平民百姓,他们安分守己,向朝廷纳税服役,是传统封建统治的社会基础。他们的贫困化,最终也会动摇统治秩序。显然,流氓活动具有很大的消极作用。

  流氓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发生关系,其在古代具体表现为:流氓流入寺院,使佛门门风遭到严重的败坏。如南北朝时,北朝的流氓动向,是往佛门中隐匿。大批无赖流氓窜入山林寺院,给佛家圣地带来了市井间“欣欣向荣”的奇怪景象。每天一块吃晚饭以后,接下来就“同列戏殴”,骂人、喊绰号取代了念经诵佛,对老实本分些的和尚,则“以劣弱风凌,给侮殴击者相继。”乃至“唱屠音,连檐接响;像塔缠于腥臊、性灵没于嗜欲”。耐不住寺院禅房一方天地者,还主动向社会出击,“游业民间,乱道生过,皆由此等”。(参见完颜绍元:《流氓的变迁:中国历代流氓史话》)

  寺内僧众的流氓化,严重影响了佛家救人救世的良好声誉,北朝的灭佛运动在某种程度上即为对此的反映,此不多述。

  至清代则有“神棍”之谓,又称“善棍”,即指那些披着宗教外衣,打着行善旗号,实则与流氓无异的无赖棍徒。

  按照佛理,释门之徒,应清心、寡欲、戒恶、行善,以律、讲、持、诵四端为本。但雍正以后,一些无赖棍徒开始混迹佛门,他们饮酒食肉,无所不至,专干不法之事,与僧行大相乖违,乾隆年间上海有一僧名文照,与其徒弟得见之母通奸。文照将张氏留住在屋里胡搞,得见发现后,就将其母劝回家里,文照大怒,对得见肆行辱骂,得见一时激怒,就用柴斧将文照砍死。

  道士的流氓化,流氓对老子道家之渗透,大致亦如此。清末时,连大名鼎鼎的北京白云观的道士也部分流氓化,成了神棍。

  按照惯例,每年元霄节后,白云观开庙十多天,倾城士女全去游玩,称这为“会神仙”,住持道士获取资财无数。当然,这不过是其小者,观中道士的主要目的在于借此交通官府贵人。卖官鬻爵。清末时,总管太监与道士高峒元结拜为盟兄弟,而慈禧又封峒元为总道教司,与江西龙虎山的正乙真人并行。其实,正乙真人的势力,远不如高峒元。因此,凡是达官贵人妻妾子女有姿色者,都寄于高峒元名下,称为“义女”,若为高所幸,就算是大大的荣耀。时有一侍郎,杭州人,其妻绝美无比,也拜在峒元门下,称其为“假父”。峒元替这位侍郎在慈禧面前美言了几句,即得了一个肥差。观中有几十间卧房,屋内豪奢无比,床头被褥都精美绝伦。所有这些,都是“备朝贵妻女之来宿庙会神仙者,等闲且不得望见之也。”

  在民国时期,也有些无赖流氓恶根混迹某些寺院,故某些寺院也是黑幕重重。有些僧道徒承设赌台,渐成淫窟,也有利用信徒愚昧诈骗钱财,此仅以僧道流氓进行骗举为例。

  僧道行骗有一个特殊的条件,就是装神弄鬼,假托神意。比如,一贯道流氓分子举办“仙佛班”有一出压台戏,叫“考财”。或者是由“天才”“借窍”,假言某某神仙附体,向道徒宣讲多出钱财是为了“结善缘”,“修来世”、“行动立德”之类的谎话,然后由混在道徒中的所谓“炉胆”带头假报施财的数目,以带动众道徒出钱,有时假借神意罚某人巨额财施,某人拿不出,点传师就劝诱众道徒说:“同道要互相互济,舍己为人,”“炉胆”就自告奋勇,甘愿替某人代出财施若干,这样,其他道徒就眼里看出钱。更可笑的是,劝诱道徒拿钱替所谓犯了罪过的神仙赎罪。1943年秋,在日伪时期的北平,一贯道举办的一次“仙佛学习班”,就使用这个诡计骗取了大批钱财。

  那次仙佛班快结束的一天下午,由三个“天才”主班,先由两个“天才”“借窃”,诡称“南极仙翁”和“田院长”临坛,在佛坛故意胡闹取笑,待佛坛闹得不像话的时候,第三个“天才”突然倒地”“借窃”,诡称“法律主张飞”临坛,跑上坛去,把桌子一拍,喊一声“跪下”,顿时,两百多名道徒骇然无声,都跪下了!对“院长”厉声斥责道:“身为‘三天’主考,职任重大,在这天、地瞩目的仙佛班里胡作非为,轻视佛法,该当何罪?我奉老母之命,将你免职,速回‘理天’请罪!”于是,伪装“院长”的“天才”向“法律主”叩了一个头,倒在地上,不几分钟苏醒过来,装着莫名其妙的样子。

  这时,点传师跪在地上,如丧考妣地痛哭起来,混杂在道徒之中的“炉胆”也跟着嚎啕大哭起来。一时,两百多名道徒都哭了。点传师眼看时机成熟,站了起来,擦着眼泪,抽咽着说:“大家别哭了,‘院长’为了成全我们,犯了一点小错,被免了职,饮水思源,知恩当报,大家快想办法恳求‘老母’慈悲吧。”在场道徒收住哭声,面面相觑。“炉胆”高四海,蓦地站了起来,高声说:“报告‘法律主’,我不忘恩负义,我要求给‘院长’复职,情愿出财施5千元,设立佛堂5座,请法律主慈悲!”跟着,另一位“炉胆”孙万庆也报:“我愿出玉10担。”女“炉胆”邢玉芳随后也报:“我出现款2千元,白米2担。”众道徒在“炉胆”的诱导下,纷纷写了财施数目。当下收得的现款就惊达数万元(伪币),自愿设立佛堂400多处,有的还把房产、地契、古董等捐了出来。最后,那位伪装“院长”又突然倒地,借了“窍”,又爬起来说:“我已复职,出班以后,要照愿实行,勿忘今日!”这便是一贯道的窃财骗局。







流氓对宗教活动的渗透(2)

各种邪教、道门对于下层群众具有较大的欺骗性,而流氓势力对其的渗透对于一般社会生活的破坏是非常大的,其积极作用有限。







流氓对民间文化生活的影响(1)

流氓文化与社会下层的俗文化具有一定亲和性,因此流氓分子和流氓团伙势力对基层社会民间文化的参与是很自然的事。

  如在宋代,流氓即把持地方祭祀,参与各种文化活动。在福建漳州府,自大的城邑到小的村墟,庙宇林立,鬼神称号众多。各庙常有迎神之礼,因此每月都有迎神之会。这种神会,均由一些无赖把持,他们靠此觅钱度日。每年到了春初,当地就开始措办迎神财物。有时装扮成土偶,号称“舍人”,群呵队从,撞入别人家里,迫胁勒索,多者索钱十千,少者也不下一千。有时装成土偶,号称“急脚”,立于通衢大道,拦街要钱,遇到担夫贩妇,就拖拽攘夺,犹如白昼行劫一般,无一遗漏;有时刊印钱小榜,随门追取钱财,“严于官租”,即使是家无男丁的寡妇,也不能逃过。所有这些神会,其发起者都是游手无赖,他们借此“括掠钱物,凭借使用”。当然,为了使各处神会顺利进行,而老百姓也愿意出钱相助,他们又聘请乡里的尊长为“签都劝缘之衔”,还让学室成员为“劝道”,甚至还让豪胥猾吏为“公干”。一旦募集到钱物,这些无赖流氓就会花费无度,随意浪荡。

  宋后的明代,在民间的各种文化生活中都有流氓无赖的踪影。在明代,大凡僧寺观庵院,如果要在当地立足与邪势相安无事,首先是必得一两个有势力的富户作护法。其次是“常把些食银足这些地方的破落户”,否则,这类活动难以办成,亦就不得安稳。此外,地方的各种庙会与香会,本来都是民间百姓以神悦人的活动,却也多为流氓把持。

  民间节日庆典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间社会生活互动的重要文化因素,流氓与此的关系在明代就很深。每至庆典,他们就极为活跃,而且还举行了纹身刺青的仪式。据载,每至五月端午,社会闲业流窜人等把这一大的日子刺在胳膊上,并加一些鸟兽怪形。京城北京崇信佛教,一批无赖手里持神像,将其挂在人家的门上,敲鼓唱歌,假装神仙的样子一边跳舞,一边要求钱财,一旦得以满足,就转到另外的地方,这样一次一次,终日不停。

  在闽地福州,当地崇尚妈祖,每年举办迎春社会,有不务正业之徒就趁机混饭吃。到了这个时候,恶少趁社戏开演之际,装神弄鬼,强取软索,连当地耆老、族长也不能奈何。在福州还有祈拜土神五帝之习俗,居民纷纷捐钱财,以设聚会之所在,在这些活动中,一些游手之徒,装红戴绿,扮成鬼怪模样,沿街胡闹,并趁机沾些手脚便宜。

  清代的情况与明代相似,流氓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于是好出头揽事,参与一些文化活动,既是借此散心,也好靠它赚钱度日。而流氓的这种参与,反过来又造成地方风俗的败坏。

  如天津的混混儿,经常举办赛会。在神道设教下的旧时代,各大庙内普遍盛行赛会迎神,招待那些善男信女前去烧香。按规定的日期出会,叫做出巡。其中以天后宫的皇会、城隍庙的鬼会为最盛,更有许多小型的会如中幅、挎鼓、重阁、鹤龄、吹会之类参加,所有这些赛会,大多由混混儿这批人做会头以及承办。

  其次,清代流氓不仅组织地方性的文化活动,而且自己积极参与其间,成为一些艺术团体的班主或成员。一些民间的戏剧舞蹈等,很符合流氓的审美趣味,也是他们消闲的极好活动。清代流氓参与的戏剧舞蹈与游艺,大致有以下三种:

  土梆戏。此戏是开封人相沿的戏种。土梆戏的节目大致为一些公子遭难、小姐招亲、征战。赛宝等事。其中的道白与唱词,也全都采用土语,而略微加入一些靡靡之尾音。一些游手无赖之徒,只要略习其声,就可以搭班演唱,“以供乡间迎神赛会之传演”。演出三日,收费不过钱十余千文。

  秧歌。秧歌一名鹦哥戏,南北方都有。“词其鄙俚,备极淫亵,一唱百和,无丝竹金鼓之节”。早在康熙年间,演秧歌的“妇人惰民婆”,与那些“不肖之徒”即流氓就渊源颇深。如史载:“不肖之徒,将唱秧歌妇人惰民婆接去饮酒,赌钱生事”。光绪二十七年(1901),慈格西巡反京,已显衰老倦疲,只求旦夕之安。当时的宠监李莲英窥知慈禧本意,“思所以娱之,于观剧外,辄传一切杂剧进内搬演”。果然,慈禧看后大悦,尤其喜欢秧歌,“缠头之赏,辄费千金”。秧歌风靡一时。于是,近郊地区的一些无赖游民,就专习秧歌,争奇斗艳,“冀以传播禁中,得备传召,出入大内,藉势招摇”。

  太平鼓。太平鼓戏主要流传于北京一带,“铁条为廓,蒙以皮,有长柄,柄末缀铁环十数,且击且摇,环声与鼓声相应。其小者,如碗如镜,为孩提玩物,更有大如十石者”。当时,专有一群不逞无赖之徒,在市井之上击太平鼓,“所至鼓声、环声、喧笑声、哄闹声,耳为之震”。道光年间,这些无赖之徒结为“太平鼓会”,以太平鼓为名,所从事的却是抢掳妇女的流氓活动。太平鼓会会众中聚集了百数十人,每人着大羊皮袍,在路上遇到秀色妇女,就一起以皮袍围起来,以袍裹住其人身体,快跑而去。如果妇女大声号哭呼救,这些无赖就众鼓齐鸣,使街上人无一能听到救喊声。因此远近妇女失去不少,到了晚上,这些无赖“则挟至城根无人处,迭淫焉,往往至死。”







流氓对民间文化生活的影响(2)


流氓参与文化生活,固然对文化生活的活跃起了一些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消极影响也不少。无赖们靠此生活,所以敛钱无底,花费无度,助长了民间奢侈之风。再加上这些人性格淫荡猥亵,本性难移,好斗使勇,轻薄无赖,调戏民间妇女,危害性更大。每当元宵灯节,妇女云集,实是“轻薄快子”、顽劣之徒最快乐的时候。这些轻薄少年,全在灯市里穿来插去,寻找青年女子,追求佳人踪影,调情绰趣,急急忙忙。稍为安稳一些的无赖,只好眼皮上做工夫,对妇女挤眉弄眼。而一些刁猾胆大的,就故意往人里挤,抠臀捏手,亲嘴摸胸,专讨妇女的便宜。







流氓与通俗文学(1)


文学是对现实生活的艺术化提炼和反映,社会生活的不同侧面均可在文学作品中寻找到自己的对应物。流氓的角色和活动当然也包含在内,而反映社会下层的通俗文学更是如此。

  1.通俗文学中的流氓形象

  《诗经》中曾有一段描写“春日载阳,有鸣全瘐。女执深筐,遵彼微行,求桑桑,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污量”。这首诗歌译成现代汉语,大意如下:

  春天里气候还阳,黄莺儿鸣叫枝上。姑娘们拿着深筐,走小路来这边采桑。春天里日头真长,总不见落在西方,害怕公子哥施强暴,姑娘的心多么悲伤。(完颜绍元:《流氓的变迁:中国古代流氓史话》)

  《诗经》算是当时的通俗文学,此诗描绘了西周时期少女采桑情景的风景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恶少流氓活动猖獗的消息。

  以此为始的通俗文学便向我们透露了不同类型流氓无赖的丑恶嘴脸,在塑造文学形象的同时,也透射出了当时的社会政治现实。流氓本身即是一大杂烩,因此这里将其按活动方式分类列出。

  抢、骗、娼、色、讼等各色流氓均在通俗文学中有所反映,具体行径前述已多有描绘,在此不加赘述。

  然而,以上所列均限于“下等”流氓行为及其手段,倘若将注意力转往“上层”的各色人等身上,如文人、缙绅,王侯等等,历代文学中也均有反映。

  如钟成所作《醉太平》小令:“绕前街后街,进大院深宅。怕有那慈悲好善小裙钗,请乞儿一顿饱斋。与乞儿绣副合欢带,与乞儿换副新铺盖,将乞儿携手上阳台,救贫种的奶奶!

  俺是悲田院下司,俺是刘九儿宗枝。郑元和俺当日拜为师,传留下《莲花落》稿子,棚竹杖绕遍莺花市,提灰笔写通鸳鸯字,打爻唱会鸪词,穷不了俺风流敬思。

  风流贫最好,村沙富难交。拾灰泥补砌了旧砖窑,开一个教乞儿市学。裹一项半新不旧乌纱帽,穿一领半长不短黄麻罩,系一条半联不断皂环绦,做一个穷风月训导。

  此令很生动地勾画出了流氓文人或已沾染了流氓习气之文人的嘴脸。

  京剧传统剧目中,有叫《王龙祚》或《咬脐郎》的,说的是后汉“开国皇帝”刘知远未得志时,在药王庙偷鸡,与李修元相遇,李以女儿李三娘妻之。这段戏文,源出宋人的《五代史平话》,又经元人加工成《白兔记》。按五代史属宋人之“近代史”的思路,允许这类勾当恐怕不假,但李修元主动招刘知远做女婿,则有为流氓皇帝遮羞之嫌,或许是为了顾全“皇后”的体面。因为同样是北宋人欧阳修主编的《新五代史》上,确确凿凿地记着这位李姓皇后本是晋阳农家姑娘,刘知远“少为军卒,牧马晋阳,夜入其家劫取之”。说白了,这本是刘知远当兵痞时犯下的一桩罪恶,但李氏给他生了个儿子,结果“母以子贵”。

  剧名《杀狗劝夫》,作品产生年代是元朝,剧中主角孙大自称“祖居南京人氏”,按“南京”即金人对开封的通称,很可能该剧作者是金朝遗民。但是剧中另一人物的说白里,又有“方今大宋仁宗即位”一词似以宋朝为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因此,我们又不妨认为该剧具有宋、金、元三代累积创作的意义。这出戏的主要情节是写殷实户孙大在两个流氓“好友”柳隆卿与胡子转的挑唆下,撵走兄弟孙二,孙大之妻杨氏巧施杀狗之计,才使丈夫认清柳、胡真实面目,兄弟重归于好。柳隆卿与胡子转一上场,就有自我介绍:“不做营生则调嘴,拐骗东西若流水。除了孙大这糟头,再没第二个人家肯做美。”他们吃孙大的酒菜,用孙大的银钱,一再表示有难相助,但是当孙大醉倒路边时,两个人便因害怕被“巡军”拿住,“不如撇下他还家去来”。顺便偷走了孙大藏在靴里的五锭钞票,临走前再声明:便冻杀了你,也不干我事!孙妻杨氏痛恨“俺员外只信那两个光棍,将他兄弟朝打暮骂”。便弄来一条狗杀了,“穿上人衣帽,丢在家门口。孙大误认为死尸后,害怕被牵扯进命案,杨氏说:“你有那两个兄弟,平日吃的穿的,都是你的,与你结作生死交。对天盟誓,兄弟有难哥哥救,哥哥有难兄弟救。今日你有难,正用得着他。如今悄悄的教两个兄弟将死尸背出,丢在别处,可不好那!”孙大依言而行。柳隆卿的答复是,“我将门来关了。哥哥,你听兄弟有四句诗念与你听:‘你倒生的乖,其如我不呆。你将人杀死,怎教兄弟埋?”’胡子转的答复是“你杀了人,教我背去?”也有四句诗念给孙大听:“孙大做事全没体,后门杀下枉死鬼。你今必死不偿命,死活来朝不由一你!”最后,还是孙二帮孙大把这具狗尸扔到了汴河边。谁知两个光棍又认为拿住了把柄,道是“人命关天”要敲他三千两银子竹马杠,否则便是“我和你告官去来”。结果由杨氏在宫前说破原委,才真相大白。分析一下柳、胡的言行,正是宋、元时代软性流氓类型的标本,调嘴拐骗、偷窃讹诈之类,都是安身立命之本。熟悉元曲的人都知道,柳隆卿、胡子转这两个角色,也不时地在其他一些元杂剧中以相同的嘴脸出现,看来,即便是当时的作家,也认定这等货色具有流氓之典型的意义吧?

  这里需再强调的,是明代的通俗文学作品。明代流氓集团的猖狂活动,给明代社会造成极大不良影响,引起了封建文人的极大关注,促使描与流氓及流氓集团的文学作品大量产生,这是以前文学领域中未曾出现过的一种新现象。即以“三言二拍”而言,所描写的流氓集团就有:钱塘三虎,赵五虎流氓诈骗集团,宋四公流氓盗窃集团,冒充赵大夫专做美人局的所谓赵大夫流氓骗集团,专门抢劫、拐骗、强奸妇女的“雕儿手”流氓集团,镇江专搞淫乱、抢劫江河的王林流氓抢劫集团,以丹客美人之局作案频频得手的流氓拐骗集团,拐骗了人家两个儿媳的流氓拐骗集团等。试举其中的两列。







流氓与通俗文学(2)

神宗年间,京师偏重元宵三五佳节,灯光花市盈路,王侯贵戚女眷多设帷幕观灯,倾城士女通宵出流,没有禁忌。有名叫做“雕儿手”的,一起有十来个人,专趁着热闹时节,在人丛里做不本分的勾当,鼠窃狗盗、诱拐孩子、强奸妇女。当时,有个宗王的女儿叫真珠姬,年十七岁,未曾许嫁人家,容貌明艳,服饰鲜丽,耀人耳目,以当今的标准却也性感纯情。元宵之日,在帷幕里被流氓假冒其姨娘相邀,哄上轿子一溜烟地抬进冷僻的古庙中。真珠姬走了轿子,不见亲人,只见古庙两廊遍立着鬼卒十余个,各持兵杖。中间坐着一神道,面阔尺余,须胡满颏,目光如炬,肩臂摇动,大声说:“我与你有夙缘,故使神为摄你至此。”真珠姬见神道能说话,愈加惊怕,放声哭起来,旁边两个鬼卒,走来扶着,又一鬼卒把一杯热酒,向真珠姬口中一灌而尽。真珠姬顿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倒在地上不知人事。神道与鬼卒各卸了装束,除下面具,攒将拢来,原来他们是一伙偷盗、强奸的流氓,把真珠姬骗来从大到小依次轮奸。可怜金枝玉叶之人,纯洁神圣之躯,零落在狗党孤群之手。

  这个流氓集团还进行拐骗幼儿的活动。有一个流氓,见曾任枢密副使王韶的儿子南陔打扮得齐齐整整由家人王吉驮在背上去看灯,就一路尾随着来到宣德门楼下,乘挨挤喧哄之际,从王吉背上将南陔溜将过来,背了就走。等到王吉清醒过来。四下里已找寻不到小衙内的踪影。

  宋四公流氓盗窃集团,也是“三言两拍”中描写得极成功的一个。宋朝年间东京开封府,有个积祖开质库的张员外,绰号“禁魂张”,平时虽没有过多的劣迹,却是有件毛病,非常吝啬,甚至想在虱子背上抽筋,鸳鸯腿上割股,古佛脸上剥金,黑豆皮上刮漆,淡唾留着点灯,援松将来炒菜。

  有一天,一个乞丐手持笊篱沿门乞讨,张员外家主管动了侧隐之心,向笊篱内扔了两文钱,恰被张员外看见,痛得就像割了他身上的肉,赶上去抓住笊篱,把笊篱内的钱倾在土堆里,还打了他一顿,此情此事,被郑州奉宁军人的小番子闲汉宋四公在一旁看到,大为不平,当即解囊给了乞丐二两银子。当天夜里三更前后,宋四公来到张员外门前,飞身跳过围墙,在廓屋里截住一个使女,问清楚去仓库的路径及仓库中的机关后,就一刀杀了;又药死两条狗,用闷香摆翻了仓库看守人,一下子觅了五万贯钱。临走前,宋四公从吓中取出一支笔,用津唾润湿了,在墙壁上写道:“宋国逍遥汉,四海尽留名,曾上太平鼎,到处有名声。”之后,宋四公和师弟赵正、修兴、王秀等四人勾结一起,专门偷盗、杀人、裁赃,捉弄得吝啬成性的“禁魂张”被拘捕到官,逼勒赔偿钱大王府失物。最后,“禁魂张”又恼又恨,自缢而死。

  在“三言两拍”之中,流氓及其集团都是鞭挞对象。无论他们的手段如何巧妙,本领如何高强,所作所为如何大胆泼辣,作者归根到底是将他们的手段作为歹徒加以描绘、批判的。而《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一文,禁魂张强夺乞丐的钱财,固然可恶;而宋四公却能同情、帮助穷人,主动赠给乞丐二两银子。有人据此以为《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以几个偷儿作的主人公。这几个小偷,那么机智,那样富有正义感,他们帮助被迫害的穷人,憎恨和蔑视那些鄙吝贪婪的财主和凶恶而又愚昧的官府;特别是,在他们那里,偷窃已经成为向压迫者剥削者抗议和报复的一种手段了。因此,这几个小偷形象也便富有了特殊的思想意义。

  广阔的社会生活为文学作品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一部绵延几千年的中国流氓史也影响了文人的写作,不同的流氓形象、故事反映在其中,以至于到了现在,还有人写的文学作品的名称为《我是流氓我怕谁》。当然,这里所谓的流氓是带谐谑意味。

  2.通俗文学对流氓意识和文化的影响

  中国历史上的流氓、局骗、嫖赌、讹诈、劫掠等多样病毒,在危害社会秩序、悖离传统道德诸方面,造成了溃疡般的恶劣影响,这种影响自然可以在社会政治经济方面寻找源头,但历史上通俗文学(主要是小说)潜移默化的形塑亦不容忽视。

  《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封神演义》等古代白话小说,通俗易懂,为民间老百姓所喜闻乐见,但是其不良影响却也不容忽视。鲁迅在谈到小说的社会影响时说:中国人的江湖思想,妖巫湖鬼思想、堪舆、相命、卜筮、迎神赛会等等陋习劣行都来自小说,因而要进行小说革命。

  而各种小说中,《三国演义》和《水浒》对下层民众的影响尤大,即便普通的农民,对此书也爱不释手,百般模仿。如明末的张献忠,“日使人说《三国》、《水浒》诸书,凡埋伏攻袭咸效之。”在封建统治的专制制度下,这些通俗小说迎合了普通百姓的心理欲求,于是其不仅在社会上流传极广,而且浸染到社会内部,如鲁迅曾说过的那样,中国社会有“三国气和水浒气”。

  小说对流氓群体的影响,有一个从游侠之气始逐渐过渡的过程。《三国》、《水浒》中的人物的豁达豪爽、行侠仗义、为民除害成为人们模仿的对象,但由于游侠之风的衰微,流氓行侠仗义的成分越来越少。“侠”字渐消以后,起而代之的是“强盗”之辈,他们虽也是侠之流,但反对的奸臣,不是皇帝老子,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后来,就连有“侠气”的流氓,也不敢再有盗心,不敢指斥奸臣,就跟着一个好官员给他保架、替他捕盗,所谓《施公案》、《彭公案》、《七侠五义》反映的正是此过程。最后,侠客终成了流氓。“和尚喝酒他来打,男女通奸他来捉、私娼私贩他来凌辱,为的是维持风化;乡下人不懂租界章程他来欺侮,为的是看不起无知,剪发女人他来嘲笑,社会改革他来憎恶,为的是关爱秩序,他后面是传统的靠山,对手又都是浩荡的强敌,他就在其间横行过去”。(鲁迅:《流氓的变迁》,《鲁迅选集》第二卷)。







流氓与通俗文学(3)

由侠至流氓的转化完成之后,《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影响便完全呈现了出来,而又以《水游传》的影响最为深刻、细致,在后世流氓中具有极高的声望。如流氓的绰号中不少为“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等,流氓中的窃贼奉鼓上蚤时迁为祖师爷,其义气观念也来自水浒:“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流氓结拜的仪式和原则,都能在《水浒传》原作中找到根据、来源和摹版。流氓群体和意识深受《水浒传》这一通俗文学作品的影响,可说是中国古代通俗小说影响中国社会的一个典型例子。书中的好汉,大多游荡江湖、压强扶弱、劫富济贫,并以其主持正义,舍己利人、视金如土的美德而闻名于世。然而小说人物的描写仅是一个理想化的乌托邦而已,下落到现实生活中,对其极尽模仿之能事者,往往并非如此。在一个极度贫穷,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农业社会,不可能产生十全十美、符合大众道德标准的流氓人物。他们虽然也违法犯禁,对封建统治者造成一定的威胁,更多的是与赤裸裸地反对百姓的力量同流合污,对一般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