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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术论 余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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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术论 余华青
权术论 余华青  著
权术论1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政治实践与道德观念的冲突——权术界说………………………………………(…1)
第二章 历史上的权术与权术的历史——权术发展的历程………………………………(…29)
第三章 皇袍加身与王冠落地——论政变之术……………………………………(…50)
第四章 独夫与朋党——论驭臣之术……………………………………(…75)
第五章“王道”
与“霸道”
——论愚民之术…………………………………(…108)
第六章“吮痈”
与“乐谀”
——论谄媚之术…………………………………(…130)
第七章 图强与示弱——论韬晦之术…………………………………(…149)
第八章“明枪”
与“暗箭”
——论谗毁诬陷之术……………………………(…170)
第九章 派别的争斗与争斗中的派别——论阿附结党之术……………………………(…205)
第十章“舌战”
中的政治与政治中的“舌战”
2权术论
——论游说狡辩之术……………………………(…231)
第十一章“流血的政治”
与“不流血的战争”
——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影响……………(…262)
第十二章“奇货可居”
与“金钱政治”
——经商之道对政治权术的渗透……………(…293)
第十三章 狡黠的智慧与智慧的堕落——理论思维对政治权术的作用……………(…313)
第十四章 人生舞台上的悲剧与喜剧——权术争斗中的人物心态及其命运………(…332)
第十五章“奇葩”
与“沃土”
——封建专制与政治权术的关系……………(…365)
权术论1
前  言
我们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的国家。在悠久历史的长河中,曾经涌现出了大量杰出的政治人物。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自己的政治活动,促进了国家的繁荣强盛和历史的发展,从而在古老中国的政治史册上留下了一幅幅绚丽夺目的画面。他们不仅创造出了无数威武雄壮、可歌可泣的政治业绩,而且从不同的侧面倡导和体现了光明磊落、清正廉洁、高风亮节的政治风范,不断丰富和发展了机动灵活、聪明睿智的政治谋略。这些优秀文化遗产,我们应当继承、发扬和发展。为此,笔者研究古代中国国家政权自身调节制度和方法,主编《中国古代廉政制度史》的基础上,编写了本书。
古代的中国,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长达几千年,占统治地位的是奴隶主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所以,中国古代的历史,特别是政治史,毕竟是剥削阶级统治的历史;历史政治舞台上的各种政治行为,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时代的特征和阶级属性的痕迹。
因此,我们对古代中国的文化遗产,特别是政治文化遗产,要从正反两方面进行研究,剔除其糟粕,吸收其精华。只有经过剥离、剔除糟粕,批判、扬弃落后的部分,才能更好地更科学地认识、继承和弘扬遗产中的精华。
正是从上述认识出发,笔者开始了对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研究和批判的尝试。
作为古代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和行为,权
2权术论
术曾长期在政治舞台上起过相当重要的作用。这些政治手段和行为,主要用于君主驭臣、臣属弄君、官僚互相攻讦等场合。
由于剥削阶级利用这些权术争权夺利,以至用来欺骗、压迫、剥削人民,所以古代的政治与政治权术就逐渐形成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概念,赋于特定含义;政治权术一般专指剥削阶级的政治“手腕”。考察分析古代权术,是对剥削阶级政治史进行研究的一个方面。分析批判了古代剥削阶级政治权术的腐朽性和落后性,更有利于我们认识并肃清它的流毒和影响。
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研究,应是中国古代历史研究特别是政治史、社会史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人们对于剥削阶级“玩弄”政治权术普遍存在的恶感,以及一些极“左”思想在学术领域的影响,客观上阻碍了人们正确研究和认识这一历史现象,政治权术研究被拒之于学术研究的大门之外;严肃清高的学者们,对权术和权术史不屑一顾,或心有余悸,避之唯恐不及,以致多少年来,在中国政治史研究中,有关政治制度史、政治思想史、历史政治事件、历史政治人物的研究成果连篇累牍,而关于历史政治斗争手段的研究成果,却如凤毛麟角。
本书力图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出发,对中国古代政治权术进行一次初步的剖析批判和清理总结,以剔除封建性的糟粕,达到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过的“了解了历来的德意志的唯心主义是完全错误的以后,就必然归趋于唯物主义”的目的,即帮助青年更好地继承和弘扬古代优秀文化遗产,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书中涉及到一些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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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历史著作和历史事件,由于本书侧重点及篇幅所限,不能全面评价,而仅能引用有关的某一方面的资料,或主要着眼某一方面的表现,所以并非以点带面、全盘否定。揭露和批判古代政治权术的腐朽反动本质时措词激切,一般读者均会谅解。
权术论1
第一章 政治实践与道德观念的冲突——权术界说
人类智慧之树,曾经结出了各种各样的奇妙果实。中国古代的权术,就是人类政治智慧结出的一个怪果。在中国历史的实际政治斗争舞台上,权术纵横驰骋,叱咤风云,显示不完的“神通”
,数说不尽的“风流”
,使无数“英雄”竞为折腰。
然而,古往今来的权术始终无法摆脱道德上的恶运,总是同“阴险毒辣”
、“卑劣邪恶”之类的评价联系在一起,受到人们异口同声地抨击谴责。翻开《二十四史》,我们可以看到:历代统治者在肆意玩弄政治权术的同时,又总是一本正经地摆出一副“卫道士”的模样,深恶痛绝地对人们争权夺利的欲望和手段大张挞伐。政治实践与道德观念之间,产生了明显的冲突。这种矛盾的历史现象,只有在揭开权术神秘莫测的外衣之后,才有可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解释。
权术与政治斗争
政治权术,即政治斗争中隐晦秘密特点的权变手段。所谓“权术”
,依其字面上的原意,本无褒贬。
“权”
,指的是古代衡器,又指称量行为。
“权”的特点是根据不同的重量随时
2权术论
移动秤锤以保持平衡,即所谓“权 然后知轻重”。引申为审时度势、因事制宜。因此,权术的本意无非是指一种灵活运用的手段而已。
它的“用武之地”
,主要是在政治斗争的场合。
人们通常所说的权术,一般都是专指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手腕”。
政治斗争中的权术政治权术的存在,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在阶级社会中,各种政治斗争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情况千差万别。
权术,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在运用范围、使用对象以及具体内容等方面,也就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统治阶级的上层用之,下层亦用之;君用之,臣亦用之。我们在考察政治权术的历史及其本质的时候,必须要做具体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中国历史上的所谓“权术”
,实际上是一个含义比较宽泛的概念。大致而言,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权术是指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阶级斗争的策略和手段。
我们知道,阶级社会是在阶级斗争中发展前进的。阶级斗争则包括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军事斗争、文化斗争等多种形式。
“在全部纷繁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中,问题的中心始终是社会阶级的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即旧的阶级要保持统治,新兴的阶级要争得统治”
①。这就是说,政治斗争是以阶级斗争为基础的,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所要解决的是哪个阶级或社会集团掌握国家机器的问题。权术正是适应这个基本意义上的政治斗争的需要而产生出来的。
为了在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争取主动,斗争的各方势
权术论3
必都会努力寻求各种有效的斗争手段,其中当然包括灵活应变的手段。随着阶级斗争的日趋复杂和深化,政治权术同时获得了自身的发展。这种权术,既包括统治阶级为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而使用的针对人民大众的虚伪诡诈的手段,同时也包括被统治阶级为推翻残暴腐朽的统治而采取的灵活多变的策略。如果脱离阶级斗争考察政治斗争、仅仅只把权术看作是政治斗争的手段而没有把它同时也看作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必要手段,显然不可能全面正确地认识政治权术的本质。
第二种情况,权术是指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阶层、不同集团、不同政治人物之间政治斗争的权谋和手段。
政治所要处理的关系,主要是阶级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包括阶级内部的关系以及民族关系、国际关系等等。历代统治阶级内部总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利益冲突,不同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因而呈现出纷纭复杂的局面。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当然也是适应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
在古代中国的历史条件下,由于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的存在,从客观上造成了一种对于政治权术的必然需求。权术实际上始终以统治阶级内部的各种关系作为自己的主要活动舞台。在古代中国相互对立的不同政权之间、不同民族的统治集团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势力之间、君臣之间、帝党和后党之间、内臣和外臣之间、朝臣和宦官之间、官僚和士人之间、豪族官僚和庶族官僚之间、不同地域或不同派系的官僚集团之间……不知演出过多少骨肉相残的悲剧、勾心斗角的闹剧、尔虞我诈的丑剧以及令后人捧腹喷饭的喜剧。权术
4权术论
在这里找到了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在统治阶级内部争斗之中,古代中国的政治权术发展得颇具特色。其花样之繁多诡秘、手段之卑鄙无耻、技巧之圆滑老道、学问之高深莫测,常常会使后人瞠目结舌、望洋兴叹。
有关政治权术手段种种,本书后几章将有详细论述,这里且不饶舌。
第三种情况,权术是指一般意义上的领导艺术、调节人际关系的技巧、处理国际关系的外交手腕,等等。
此种意义上的权术,往往是长期政治斗争和生活斗争的经验的积累与总结,其中包括相当部分的人类理性的精华。
诸如思辩的火花、逻辑的缜密、语言的感染、心理的分析、矛盾的协调、人才的考课使用方法,等等。
权术的这种价值,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人们摒弃丑恶的权术,无暇顾及它所包含的某些合理的积极的因素。
政治权术的基本特性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具有如下基本特性。
在阶级属性方面,权术表现出一种工具性的特点。权术是为政治斗争服务的,是实现一定阶级或一定集团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目的的工具。仅仅作为一种工具的权术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任何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都在使用着各种各样的政治斗争手段。反动的、落后的、腐朽的阶级自不必说,革命的、进步的、新兴的阶级也概莫能外。当然,手段与目的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手段的卑鄙往往表明目的的险恶。历史上的一切剥削阶级,实行的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其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利益处于相对立的状态。
他们没有真理、没有群众、没有前途,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除
权术论5
了依靠军队、法庭等国家机器之外,还不得不玩弄种种阴谋诡计,不惜采用一切卑劣的手段。无产阶级鄙视一切不择手段的政治行为,但并不排斥根据政治斗争的需要采取必要的灵活的策略和手段。简言之,作为手段的权术是没有阶级性的,但却又是为具有阶级性的政治目的服务的。它的使用受着政治目的的阶级性的限制。离开政治目的考察权术或者把权术手段直接等同于政治目的,两者都是不正确的。
在表现形式方面,权术具有隐晦性的特点。政治权术不同于其他一般意义上的手段。它更多的是采用隐蔽的、间接的、灵活的、诡诈的方法来为实现政治目的服务。中国古代的一位政治思想家在论述君主驾驭群臣的权术手段时指出:“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
,“术不欲见”
,“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
②。这段论述反映了权术的某些诡诈性特点:“藏”
,即深藏不露,掩饰欺诈;“潜”
,即暗中实行,不易觉察;“术不欲见”
、“莫之得闻”
,即策划于密室,绝不能公开。
在形成过程方面,权术具有经验性的特点。权术不是由圣人贤哲凭空杜撰而来,而是政治活动经验的产物。在长期政治斗争实践过程中,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政治集团、不同的从事政治活动的个人,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体味揣摩、提炼总结、归纳升华,逐渐形成了一些熟练的习惯手段。
历史上政权的兴亡盛衰、仕途的升降沉浮、斗争的成败得失,也为后世提供了借鉴。
权术在经验中产生,又在经验中发展,一步步地由简单走向复杂,由粗拙走向精巧,越来越成熟圆滑,越来越灵活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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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种类方面,权术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在古代中国,阶级关系、国际关系、君臣关系、官际关系、官民关系、民族关系、地区关系等等各种政治关系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整个政治斗争的舞台千姿百态,极为丰富多彩。为了适应不同的政治斗争的需要,名目繁多、花样别致的种种权术手段便应运而生。权术的随机性很强,变化多端,神出鬼没,没有一定规律,常常在为人处事之时、临危制变之际,一种新的权术手段随之诞生。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家族,拥有众多的成员。倘若人们为其汇集一部“户口”
,赫然列有大名者难计其数。其中人们比较熟悉者,就有:人君南面之术、驭臣之术、督责之术、笼络之术、谗毁之术、诬陷之术、造谣诽谤之术、挑拨离间之术、谄媚之术、阿附之术、结党之术、韬晦之术、自污之术、揣摩之术、诡辩之术、游说之术、纵横捭阖之术、愚民之术、政变之术等等。
在实际运用方面,权术具有有效性的特点。权术身披更为神奇的外衣,在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往往较一般的手段更容易奏效。权术的威力,主要来自它的隐秘性。隐秘的权术,常常出乎人们的习惯逻辑思维方式和常态心理之外,每每使人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曾有古人对权术的实际效用发出了如下感叹:“大哉!鼓天下之动,成天下之务,反于常而致治,违于道而合利,非权其孰能兴于此乎?”
③正是因为政治权术具有有效性的特点,所以它在古代中国的政治斗争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所谓“自五帝既降,舍机权而治天下者未之有也”
④的说法,应该说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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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术争斗的目标如前所述,权术只是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是为实现一定政治目的服务的。权术手段所要达到的政治目的,其实十分明确。一切政治权术的运用,都是为了争夺和巩固政治权力。政治权力即是各种权术争斗的直接目标。
政治权力是政治的核心,是实现一定阶级或集团的物质利益的根本保证。在各个历史时期的阶级斗争中,斗争各方相互敌对的物质利益和阶级要求,都以政治的形式集中地表现出来。各个阶级都把争得或维护本阶级的政治统治,当作斗争的核心和最高形式。在政治权力的争夺中,政治权力本身并不是终极的目标。各个阶级、集团或从事政治活动的个人之所以极力追逐政治权力,则是因为政治权力可以成为他们满足自身某种利益和需要的手段。
就各个阶级或集团而言,通过掌握国家权力,便可以使本阶级或本集团的经济利益的实现得到充分的保证。就个人而言,通过谋求一定的政治权力,便可以由此得到相应的物质利益以及其他方面的特权地位。政治权力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它是人们获取其他价值的最有效工具。所以,各个阶级、集团或从事政治活动的个人,在内在的本质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总是把争夺的目光首先集中在政治权力上。权力之争,无疑成为古代政治活动的焦点。
在古代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历史条件下,政治权力具有强烈的诱惑力量。为了满足权力欲望,统治阶级内部的各个集团及个人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激烈的争夺。
有争夺,便会产生争夺的手段。从古代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获得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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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途径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依靠法律制度。为了防止权力的争夺损害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历代统治者总是力图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建立和维护政治权力分配的正常秩序。例如有君位继承制度、官吏选拔制度、官吏考核迁徙制度,等等。统治阶级的成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寻求个人的起用升迁。二是依靠暴力手段。在王朝更迭和君位非正常转移的情况下,运用暴力手段直接夺取政治权力,这是政治斗争中常见的现象。三是依靠血缘关系。中国奴隶制时代的“世卿世禄制”
,从法律上确认了依血缘关系获得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封建时代的君位继承仍然实行世袭制,各种依血缘关系而获官职的“恩荫”制度也还程度不同地存在。四是依靠金钱财富。通过卖官鬻爵或贿赂收买,直接或间接地获得政治权力。五是依靠权术手段。上述法律制度、暴力手段、血缘关系、金钱财富等途径,在谋取政治权力的过程中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隐秘的权术则以其独特的效力,在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争夺战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权术实际上成为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条件下获得政治权力的一种主要途径。
权术争斗的目标,不仅在于谋求新的政治权力,而且也在于促使既得的政治权力能够得到巩固和有效的行使。历代封建统治者常有“守成之难”难于“草创之难”的感慨。草创固难,然“天授人与,乃不为难”
;而“既得之后”
,“守成则难”
⑤。基于这种巩固政治权力比夺取政治权力更为艰难的认识,统治者们必然要千方百计地运用一切手段来巩固已经取得的权力地位。对于统治者来说,巩固权力与夺取权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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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离不开隐秘的权术手段。他们需要利用权术手段,血腥镇压与欺骗愚弄的硬软两手交替使用,消除被统治阶级的反抗,维护既定政权的长治久安;他们需要利用权术手段,防范来自统治阶级内部的争夺,排除各种现实的和潜在的威胁,保证手中的权力不致受到削弱或丧失;他们需要利用权术手段,驾驭各种分散的权力,控制权力分化组合的过程,维护政治权力的高度集中统一和有效行使。
无形的政治权力,总要外化为有形的相应权位。在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的条件下,君位即是国家权力的最高象征和代表,不同等级的官位也意味着大小不等的政治权力。
所以,权术争斗的目标往往具体表现为特定的君位和官位。围绕着具体君位和官位的争夺,统治阶级内部进行着激烈的权术角逐。君臣关系和官际关系,无疑成为古代中国权术争斗的最主要的战场。
综上所述,所谓政治权术,即是一种具有工具性、隐晦性、经验性、多样性、有效性的政治斗争手段。它既作用于阶级斗争的场合,又主要运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政治权术作为一种手段,始终是为夺取权力、巩固权力和有效行使权力而服务的。任何阶级和集团,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和经济利益,都需要借助各种有效的斗争手段。
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由其阶级本性所决定,必然玩弄各种阴险狡诈、卑劣无耻的权术。政治权术从本质上带有剥削阶级的痕迹。古代中国的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的历史条件,造成了对政治权术的必然需求,并为政治权术的滋生和发展提供了天然适宜的“土壤”。
01权术论
权术与政治道德
社会政治是一个复杂而统一的整体。政治权术不可能作为一种孤立存在的政治现象而游离于整个政治系统之外。政治权术在自身生存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其他各种政治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其中尤以政治道德对政治权术的影响最为明显和直接。在中国历史上,传统政治道德的主流始终处在与政治权术相对立的地位。政治权术的命运,总是同政治道德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考察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就必须要探讨政治权术与政治道德之间的相互关系及作用。
政治权术生存发展的制约因素权术的运用,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政治行为,除了权术的运用主体本身的各种因素之外,主要受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来自法律规范的限制,二是来自道德规范的限制。
一切法律,都是统治阶级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政治行为规范中的基本规范。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必然会通过法律的形式来限制和惩罚各种违背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行为。权术的运用既是一种政治行为,当然也就无法逃脱法律规范的制约。例如:为了防止臣属利用阴谋手段弑君篡位,历代法律都有严厉惩处“谋反”行为的具体规定;为了禁止臣属利用结党之术“自重”
、“犯上”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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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左官之律”
、“附益阿党之法”便应运而生;为了避免各种谗毁诬陷之术对统治秩序造成根本性的破坏,历史上便出现了“反坐法”和“禁用诽谤令”。总之,政治手段的选择和运用,总会受到法律规范的多方限制,不可能不受任何限制地随心所欲地发展。
在中国历史上,政治权术所受到的来自道德规范的制约,似乎比来自法律规范的制约更为深刻和广泛。我们知道,所谓道德,即一种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政治道德规范,则是指政治生活中调整人们之间政治关系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
阶级社会的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在政治关系方面,任何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政治道德评价标准。当政治权术作为统治阶级的一种统治手段时,统治阶级的政治道德当然会对此采取容忍的态度。一旦政治手段成为人民反抗的工具或者破坏了统治阶级内部既定的权力秩序,统治阶级的政治道德便又会对它们进行诅咒和谴责。在阶级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道德始终是统治阶级的道德。统治阶级总是把本阶级的政治道德装扮成全社会的政治道德,力图使其成为全社会多数人的政治行为准则。被统治阶级在道德观念方面难免或多或少地受到统治阶级道德规范的影响。所以,当中国历史上的统治阶级利用“仁义道德”攻击政治权术时,很容易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道德的力量,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心理信念来维持的。它比法律规范调整政治关系的范围要更为广泛。许多权术手段的运用,也许并没有触犯法律的
21权术论
规定,但却会遭到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的广泛谴责和有力抵制。在政治道德压力面前,诡诈的权术不得不有所收敛。
传统政治道德对权术的排斥古代中国的传统政治道德,就其主流而言,是对政治权术采取排斥态度的。为了维护既定的统治秩序,历代统治者除了依靠暴力手段之外,必然还要提出一套防止臣民“犯上作乱”的“大义名分”
,给他们戴上道德的枷锁。古代中国传统政治道德的一些基本规范,就是为了适应这种需要而提出来的。这些规范不仅抨击臣民“犯上作乱”的欲望,而且谴责臣民“犯上作乱”的手段。
古代中国的传统政治道德规范是在儒家学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过长期的政治斗争实践,历代统治者逐步提出了一整套符合自己根本利益的、理想化的政治道德标准,并以此对人民群众及统治阶级成员进行道德说教和善恶褒贬。
根据这些道德标准,权术显然处在被排斥摒弃的地位。
例如,传统政治道德包括有“忠”
、“诚”
、“礼”
、“义”等基本规范:“忠”
,臣要忠于君,民要忠于官,下要忠于上,当然就不应“心怀异志”
、“图谋不轨”
;“诚”
,诚实正直,讲究信用,那些狡诈欺骗的行为和手段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礼”
,必须要将一切思想和行为纳入“礼”的轨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⑥,在“礼”的禁锢下,自然没有权术的市场;“义”
,“君子言义不言利”
,岂能容忍争权夺利的权术?
“忠”
、“诚”
、“礼”
、“义”
,如同一道道观念上的屏障,似乎要将权术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
在传统政治道德的作用下,历代统治者包括那些玩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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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的行家里手们一同加入了声讨权术的“大合唱”。
战国时代的荀子,对“上(君主)好权谋”颇有非议,认为“仁义”是君道之本,“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
⑦。东汉王充认为,那些“权诈之臣”
,尽管“以权诈卓谲能兵御众”
,但“不得名为贤也”
⑧。一代圣君唐太宗李世民,本人运用权术得心应手,却因魏武帝曹操“多诡诈”而“深鄙其为人”
⑨。就连清代玩权弄术的老手曾国藩,居然也大言不惭地发出了这样一段堂而皇之的议论:“窃以为天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贤人之德业之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为之也”
A B ,似乎对权术深恶痛绝。
玩弄权术者反而对权术痛斥怒骂,这并不奇怪。因为越是搞阴谋诡计的人,越是要装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模样;越是搞阴谋诡计的人,越是害怕和反对别人搞阴谋诡计。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任何一个专制君主,无论他的天下是怎么得来的,是出于强夺,抑是由于篡窃,他一登大宝,总不会忘记提出与他取得天下正相反对的大义名分来,借以防阻他臣下的效尤‘强夺’或‘篡窃’。所谓‘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存’,就是这个道理”
A C .在古代中国的统治者看来,只有“常使民无知无欲”
,才能达到长治久安的“圣人之治”
A D .孔子所主张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A E ,一直是历代统治者奉行的信条。
权术,作为政治斗争中的一种隐秘有效的手段,当然会被那些统治者们视为自己的“专利”。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A F ,芸芸众生不应染指。
正是出于垄断权术的需要,统治者才不惜将各种污水尽量泼洒在权术身上。权术只能由统治者用来对付别人,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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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也企图运用权术来对付统治者的时候,最好的防御办法莫过于筑起道德的屏障。于是乎,在政治实践中,权术被苟且钻营者们揣摩研磨,日趋圆滑成熟;而在道德领域中,权术又被真假道学家们抨斥贬损,恶名臭不可闻。
政治权术对传统道德的冲击政治权术的存在,毕竟是政治斗争的现实需要。无论政治道德如何责难咒骂,都不可能将权术从政治舞台上彻底清除。相反,随着政治权术的发展,不仅在实际上促使了传统道德的沦丧,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权术还会从理论上向传统道德提出挑战。在古代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些勇敢的政治思想家,他们大胆地试图揭开蒙罩在政治关系之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他们公开地谈论统治艺术的道理。其中最著名的代表,就是战国时代的韩非子。
战国时代,诸子蜂起,百家争鸣。一些法家代表人物开始提出了“术治”的理论。出身韩国贵族的韩非子,虽然“为人口吃,不能道说”
,但却充分发挥了自己“喜刑名法术之学”
、“善著书”的优势,挥笔写出了有关治国之术的洋洋洒洒“十余万言”
A G .韩非子总结了当时诸国的统治经验,吸取了法家其他学派的学说,提出了兼用“法”
、“术”
、“势”的理论主张。他从“术”的政治实效性出发,充分肯定了“术”在政治斗争中的作用。他认为:“术”是“帝王之具”
,“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
;有“术”才能“致帝王之功”
,如果“释法术而任心治”
,则纵有尧舜之仁亦“不能正一国”
A H .韩非子在他的著作中还津津有味、不厌其烦地介绍了种种统治权术的具体运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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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的主张,受到了同一时代雄才大略的秦王嬴政的高度赞赏。据《史记》记载,秦王嬴政在读过韩非子的著作之后,由衷地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慨,并特意发兵攻打韩国,迫使韩王将韩非子遣往秦国。然而,未等秦王重用,韩非子本人作为政治权术理论家却成了政治权术实践家的手下败将。秦国权臣李斯,曾与韩非子同学于荀子门下。他自知才能不及韩非子,唯恐失去自己的权势地位,便进谗言诬陷韩非子,使秦王大怒之中将其下狱治罪。不久,李斯暗中派人给韩非子送去毒药,强逼当年的同窗饮鸠自杀。
“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韩)非已死矣”
A I .韩非子命奔黄泉,冤魂渺渺,结局充满了浓重的悲剧色彩。韩非子死后,由于封建统治策略的变化,他的那种赤裸裸的法术主张,显然已成为不合时宜的明日黄花,只能被那些伪善的统治者们束之高阁,长期受到冷落。后世的政治理论家们,似乎也很难接受韩非直接了当但却过于露骨的言论,甚至鄙夷地指斥“韩子之术不养德”
A J .汉代大文豪司马迁在为韩非子立传时,尽管对韩非子“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的悲剧命运深表同情,但对其学说却不以为然地下了“其极惨礉少恩”的断语。
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韩非子的权术理论具有独特的地位。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大有不胜寂莫之感。
千百年的岁月悄然流逝,早已寿终正寝的韩非子,却在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故乡——意大利找到了知音。佛罗伦萨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里为了追求统一意大利的理想,主张建立一个
61权术论
强有力的君主国。他多年苦心钻研治国之术,为后人留下了一部享有盛名的权术著作——《君主论》。
《君主论》从意大利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出发,公然提出为了达到政治目的可以不择任何手段。为了了解马基雅维里的主张,我们不妨从《君主论》中摘引几段言辞犀利、令人毛骨悚然的议论。
“一位君主如果能够征服并且保持那个国家的话,他所采取的手段总是被人们认为是光荣的,并且将受到每一个人的赞扬。”
“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或者原来使自己作出诺言的理由现在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位英明的统治者绝不能够,也不应当遵守信义。假如人们全都是善良的话,这条箴言就不合适了。但是因为人们是恶劣的,而且对你并不是守信不渝的,因此你也同样地无需对他们守信。一位君主总是不乏正当的理由为其背信弃义涂脂抹粉。……君主必须深知怎样掩饰这种兽性,并且必须做一个伟大的伪装者和假好人。”
“任何人都认为,君主守信,立身行事不使用诡计,而是一本正直,这是多么值得赞美呵!然而我们这个时代的经验表明:那些曾经建立丰功伟绩的君主们却不重视守信,而是懂得怎样运用诡计,使人们晕头转向,并且终于把那些一本信义的人们征服了。”
A K无庸讳言,上述引文中的某些论点,就政治道德来说,也许是令人难以接受的。然而,马基雅维里的理论功绩正是在于使“政治的理论观念摆脱了道德,所剩下的是独立地研究政治的主张,其他没有别的了”
L B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
权术论71
理论对于促使新兴资产阶级在政治观和国家观上摆脱神学的束缚,无疑产生了积极的作用。马基雅维里不愧是文艺复兴时代所产生的巨人之一。
马基雅维里同韩非子有着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都是处在一个社会变革的时代,反映着新兴阶级的要求,渴望建立统一的强盛国家。他们都是从现实功利出发,使用赤裸裸的语言,充分肯定政治权术的合理性和实效性。在历史发展的转折时期,他们骇世惊俗的言论,起到了发聋振聩的作用。他们的传世之作,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作为剥削阶级的思想代表,他们关于权术的理论不能不带有明显的阶级烙印和时代痕迹。
韩非子和马基雅维里的权术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和新兴资产阶级在其上升时期的理论勇气。为了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他们不仅需要实际运用那些隐秘的斗争手段,而且还必然极力摆脱传统道德的束缚,为自己的政治目的和政治斗争手段做出理论上的论证。当其统治地位稳固之后,他们又会马上抛弃自己曾经用过的理论,重新利用旧时代的传统道德,以图建立新的统治秩序。这也就是韩非子和马基雅维里的权术理论之所以短命的根本原因。韩非子身陷囹圄,含恨饮鸩;马基雅维里落魄失意,命运坎坷,也曾受冤入狱,最终贫病而亡。他们的理论,都在身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遭到冷落和非难。这种结局,大概有着某种必然性。
不论是在战国时代的中国还是在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权术理论对传统道德所产生的冲击不仅是短暂的,而且也是
81权术论
有限度的。韩非子和马基雅维里公开为权术大唱赞歌,并非在道德上宽容大度地全面开放绿灯、允许权术在整个政治领域畅行无阻。他们所强调和肯定的,其实只是专制君主这一特定对象运用阴谋诡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作为“君权至上”论者,他们主张:君主根本不必受道德的约束,为了达到扩充和巩固君权的目的,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任何阴险毒辣的手段,只是这种手段要使用得巧妙和隐蔽;评价君主行为的道德标准只有一个,即他们所使用的手段是否取得了成功。这种主张,从维护专制君主的绝对君权出发,在评价君主和臣民的政治行为时,奉行着双重道德标准:君主的诡诈是合理的、值得赞美的,而臣民的诡诈则是可恶的、应当谴责的;诡诈的的君主必须反对臣民的诡诈。韩非子和马基雅维里的权术理论,固然可以适应剥削阶级统治者在特定历史阶段的一时需要,但从长远来说,这种缺乏掩饰的过于露骨的理论显然不利于维护剥削阶级统治的“长治久安”
,因而权术理论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动摇传统道德在思想领域中的统治地位。
政治权术在理论形态上对传统道德提出的挑战,无疑是短暂、有限和苍白无力的。韩非子之后,权术理论在古代中国公开的政治思想论坛上销声匿迹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权术在同传统道德的抗争中彻底败下阵来。由于一切剥削阶级所固有的贪婪自私和虚伪狡诈的本性,权术在政治斗争中的实际存在是根本不可避免的。就连“仁义道德”取代公然的权术理论这一事实本身,也只不过表明了统治者的统治术的变换,目的是为了使其统治更具欺骗迷惑性。这本身就是
权术论91
一种权术手段。古代中国的传统政治道德规范,不可能完全禁绝诡诈权术的发生。相反,在实际运作中,权术却无时不刻地对传统道德观念产生着强烈的腐蚀和瓦解作用,使得统治阶级中的“卫道士”们时不时地发出“世风日下”
、“人心不古”的哀叹。
古代中国的权术观
如何认识权术这一政治现象,不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答案。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各个阶级、各个政治集团、各个政治理论学派,对此也有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看法。
道、法、儒三家的基本态度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涉及内容十分广泛。有关统治策略和政治斗争手段的问题,就是争鸣的“热点”之一。诸子百家就此议论纷纭,各抒己见,表明了对政治权术的不同态度。其中,就权术观而言,论述比较具体、比较直接、内容比较丰富的学派,主要有道、法、儒三家。
道家的权术观,主要体现在《老子》一书中。
《老子》文辞深奥玄妙,思想博大精深。它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哲学理论与政治思想紧密融合为一体。
《老子》的权术观,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的:一是“道”与权术。
“道”是《老子》哲学中的一个最高范畴。
“道”不仅反映了老子的宇宙自然观,而且也反映了他的社会人生观和政治观。
《老子》中的“道”
,实际上是一个哲学、伦理、政治融为一体的概念。在政治观方面,老子主张“以道莅天下”
L C ,“天之道,不争而善
02权术论
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
L D .所谓“繟然而善谋”
,即表面不动声色而实际善于筹策计谋。这就是说,“道”本身就包括有随机应变,统治者应以此道去治理天下。
二是“无为”政治与权术。
“无为”政治是老子所推崇的政治理想,“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为无为,则无不治”
L E .实现“无为”政治,统治者就必须运用愚民之术,用统治者的狡诈才智去促成被统治者的愚蠢无知。
“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
L F ,对于人民中有奇诡才智和企图“为邪作恶”者,应当“执而杀之”。三是朴素辩证法思想与权术。
《老子》一书,具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但是,老子关于辩证法的论述,往往带有很大程度的隐秘莫测的色彩。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L G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L H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L I .此类言论,可以说是带有辩证哲理色彩的隐秘莫测;或者反过来说,是在隐秘莫测中体现了朴素辩证法思想。有学者指出:《老子》一书“把哲学与政治溶为一体,成为人君南面之术的经典”
L J .此言信然不谬。
法家的权术观,在表现形式上与道家有着明显的区别。
道家的权术观往往披着哲学的外衣,而法家的权术观则直接以政治理论的面目出现;道家通过玄妙的哲理曲折迂回地向统治者奉上了各种权谋治术,法家则以赤裸裸的语言公开地讨论卑污毒辣的阴谋手段。战国时代的主要法家代表人物,如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子等等,都有不少关于权术的论述。他们的权术学说的共同特点是:第一,完全站在维护专
权术论12
制君权的立场上,认为权术只能为维护君主的统治服务,是君主必须掌握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才能,是君权稳定和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第二,他们认为,在君主和官僚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威胁君主地位的主要危险即来自左右大臣。例如申不害提出:对于君主来说,官僚臣属比盗贼更为危险,“今人君之所以高为城郭而谨门闾之闭者,为寇戎盗贼之至也;今夫弑君而取国者非必逾城郭之险而犯门闾之闭也”
L K .韩非子则更是明确地将主母、后姬、子姑、弟兄、大臣、显贵等六类人员列为对君主最有威胁性的人物。因此,他们高度强调权术在防臣、防内过程中的绝对必要性。第三,就权术的内容而言,法家的所谓权术实际上基本都是指君主驭臣之术,都是“上”控制和驾驭“下”的手段。第四,他们较少政治道德方面的顾忌,往往十分明显地大谈特谈各种隐秘毒辣的具体权术手段,总结阐发,揣摩传授。
儒家的权术观,带有很大程度的涵蓄性。他们一方面以“仁义道德”为标榜,极力攻击和谴责不符“正道”的诡诈权术,“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
M B .但在另一方面,他们也并不绝对否定和排斥“权”。孟子曾说:“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就是肯定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权变的合理性。孔子认为:“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
M C .意即:能够一起学习的人,未必都能学到道;能够学到道的人,未必能够坚持;能够坚持道的人,未必能够“权”。在这里,孔子将“权”列在“学”
、“道”
、“立”
之上,成为最高层次的一种理想境界。
由此可见,即使是恪守“仁义道德”的正统儒家,仍然在自己的学说中
22权术论
为“权”保留了一定的地位。当然,儒家谈“权”
,绝非如法家那般剑拔弩张,而是经过了刻意的研究并加以了诸种限定,以免使其与儒家的整个思想体系产生以于明显的背离。
在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发展过程中,道、法、儒三家的权术观虽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各领风骚,但最终还是殊途同归。随着儒家学说在统治思想中的正统地位的确立,古代中国的权术观也逐步儒家化了。
古代中国传统权术观的儒家化古代中国的传统权术观,是在儒家学说的基础上建立的。
按照这种传统的眼光,权术应做如何认识和评价呢?
第一,权术与“仁”
、“义”
、“诚”
、“信”
、“道”
、“德”
、“理”
等概念处于相对立的地位。
诡诈的权术同儒家传统道德规范是根本不相容的。
“有道则无权,道失则权作。”有道之时不需使用权术,有道之人不应使用权术。统治者应当“以德行仁”
,被统治者应当安分守己。在这种理想的境界,权术自然毫无用武之地。
第二,权术与“经”
、“常”不同,必要时只可偶而为之。
由于“道德有不可变之时,礼义有不可施之时,刑名有不可威之时,由是济之以权也。”尽管权术可以用作权宜之计,但它毕竟是“背乎经”
、“反于常”
、“违于道”的,所以只能“适一时之变,非悠久之用”
M D .南北朝时人刘勰曾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认为:“道”如同衣冠一样时刻在身,“权”如同甲胄只可“御寇而不可常服”
M E .第三,“行权有道”
M F ,“权时以行道”
M G .权术的使用,不能脱离“道”
、“理”的基本原则。
“取舍去就之间,不离于道,
权术论32
乃所谓权也“
M H .超出“道”的范围的权术,则是不应使用的。
“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可以然之域,故虽死亡终弗为也”
M I .使用权术的目的还应明确,只能用以“行道”
,“故其权术之道,使民上下同进趋、共爱憎、一利害”
M J .“为事为国”而使用的权术,称为“贤人之权”
;相反,“为身为家”者则称为“佞人之权”
M K .第四,权术只有圣贤才能掌握和使用。权术是“圣人忧道之深谋、处变之大用”
N B ,是“圣人之所独见”
N C .得出的结论是:权术乃“天理之精微处,非圣贤不能用”
N D .第五,权术是“国家之利器也,辎重可离而权不可失,兵食可去而权不可无”
N E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百姓大众不得妄行权术。倘若“小人不知机权之道而污窃其名妄行悖理”
,只会造成“福禄不久而祸乱及之”的下场。对于统治者来说,不对权术严加控制,将会诱发“乱臣贼子所以滋多”
N F 的局面。
从上述内容中不难看出,古代中国的传统权术观尽管披上了儒家“仁义道德”的外衣,但仍无法掩饰它内在的阶级属性。统治者企图用“仁义道德”之类的谎言渡盖阶级压迫的残酷事实,因而不得不在表面上对权术基本予以否定。但是,一切剥削阶级的虚伪本质又决定了他们必然要使用阴谋诡计,所以在理论上也不得不网开一面,极力论证“圣人贤哲”使用权术的合理性。他们在政治实践中将权术奉为“国之利器”
,在道德观念上却使权术蒙受恶名,其目的就是要借助道德规范的力量,防备“乱臣贼子”们利用权术手段“犯上作乱”
,维护剥削阶级腐朽统治的长治久安。
42权术论
历史对权术的重新审视
在政治实践与道德观念的冲突中,权术背负着恶名,伴随着历史走过了几千年的历程。时至今日,在正直善良的人们看来,权术即意味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口蜜腹剑、背信弃义等等丑恶卑劣的勾当,对之莫不嗤之以鼻。
政治权术之所以在今天仍然长期被人们普遍鄙视厌恶,固然说明了社会制度和社会道德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剥削阶级遗留下来的玩弄阴谋诡计的政治现象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人民大众的唾弃和谴责。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由于中国两千多年传统的封建政治道德观念的影响,常常会使今天的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沿着传统的思路,习惯地继续对权术进行不加区别的全面口诛笔伐。其实,仅仅从道德的角度并不可能深刻揭示权术的本质。道德的谴责不能取代理论上的战斗。同时,权术毕竟只是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对其还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诞生,为人们历史地、辩证地、客观地认识政治权术的本质,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
当我们努力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武器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权术重新加以审视的时候,并不意味着要给权术“平反昭雪”
,并不是要简单地摘下权术戴了几千年之久的“恶”的高帽而换之以“善”的桂冠。重新审视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就不能简单、孤立、抽象地去分析和评价权术手段的善恶是非,而是要探讨和分析权术产生的历史根源和
权术论52
发展过程、权术手段的不同类型及其不同的运用场合、不同权术手段所要达到的不同政治目的以及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不同作用、权术与政治斗争和政治道德的相互关系、各个阶级对权术的不同态度、权术所受到的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权术消亡的必要条件,等等。通过这种具体的探讨和分析,我们才有可能摆脱一切剥削阶级权术观的羁绊,全面而正确地认识权术这一历史政治现象的本质。
对于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权术重新加以审视,不仅可以填补学术研究中的一项空白,而且还具有其他多方面的意义。
就政治斗争而言。权术的运用是不以人们道德观念的褒贬而客观存在的政治现象。
“无术学则安能见邪正真伪?”革命的阶级和正直的人们通过考察历史上的政治权术,将会提高识别和战胜一切反动阶级的阴谋诡计和魑魅魍魉的能力,从而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不至于轻易上当受骗。
玩弄权术,早已经成为野心家、阴谋家们惯用的伎俩。革命的、进步的阶级必须努力掌握政治斗争的艺术,灵活机动地运用有效的斗争手段,不失时机地适时变换斗争策略,争取政治斗争的主动,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本阶级的政治目的。
知权而不知经,似近于奸诈,终必失信于众。知经而不知权,则必陷于迂腐,无异于画地为牢。
在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面前,运用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是天经地义之事。信奉蠢猪式的“仁义道德”
,追求“道德化”的斗争手段,只会损害本阶级的根本利益。
就历史研究而言。通过考察政治权术,将会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中国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腐朽虚伪的本质,有助
62权术论
于探寻政治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发展规律。中国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主要的社会矛盾无疑是封建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历史上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斗争异常频繁、激烈、复杂,所以政治权术往往在统治阶级内部使用得更为广泛。权术横行,促使中国封建官场形成了许多积弊,如结党营私、媚上欺下、妒贤忌能、内部倾轧、明哲保身等等。这些官场积弊,不可能一下子清除干净,仍可找到它们的影子。因此,研究政治权术的历史,对于我们进一步肃清封建专制主义的流毒和积弊,也具有着一定的意义。
就其他意义而言。手段的运用,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艺术。中国古代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实践,为后人留下了极为丰富的值得从正反两方面来研究的遗产。这些遗产,对于今天的政治学、社会学、军事学、心理学、逻辑学、行为科学、领导科学、管理科学等多种学科的研究,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值得我们加以认真地清理总结。
历史上的政治权术,需要清理总结。
政治权术的历史,应当重新书写。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页。
② 《韩非子。难三》③④ 冯用之:《权论》,引自《古今图书集成》M D N E⑤ 《贞观政要。论君道》⑥ 《论语。颜渊》⑦ 《荀子》之《君道》、《王霸》
权术论72
⑧ 《论衡。定贤》⑨ 《贞观政要。论诚信》曾国藩:《复贺耦庚中丞》A B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A C版73页。
《老子。三章》A D《论语。泰伯》A E《老子。三十六章》A F《史记。老子韩非列传》A G A I见《韩非子》之《定法》、《五蠹》、《外储说右下》、《用人》诸A H篇。
《论衡。非韩》A J
《君主论》第18章,潘汉典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A K《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68页。
L B《老子。六十章》L C《老子。七十三章》L D《老子。三章》L E《老子。七十四章》L F《老子。六十六章》L G《老子。二十二章》L H《老子。三十六章》L I刘泽华:《先秦政治思想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L J467页。
《群书治要》之《大体篇》L K《孟子。尽心上》M B《论语。子罕》M C《新论。明权》M E
82权术论
《公羊传。桓公十一年》M F《论衡。问孔》M G司马光:《机权论》,引自《古今图书集成》M H N F《春秋繁露。玉英》M I《孙子兵法。计篇》唐孟氏注M J《论衡。答佞》M K胡荣祖:《权说》,引自《古今图书集成》N B《淮南子。汜论训》N C胡居仁:《居丛录》,引自《古今图书集成》N D
权术论92
第二章 历史上的权术与权术的历史——权术发展的历程
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政治权术。政治权术本身,也有自己发展的历史。
奴隶制时代的权术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曾经有过不知政治权术为何物的年代。根据现代生物学的研究,一些高等动物已具有某种狡黠的求生本能。权术作为一种人类狡黠的智慧,或许同来源于动物界的狡黠本能多多少少有着一点点遥远的血缘关系。但是,作为政治斗争手段的政治权术,毕竟只是人类社会特定阶段的产物。人类社会的蒙昧时代,没有统治和奴役存在的余地,权利和义务之间还没有任何差别。当此“冬穴夏巢之时、茹毛饮血之世”
①,原始人类尚不知阶级、国家、政治为何物,政治权术当然更是无从谈起。
自从人类迈进阶级社会的门坎,政治权术这个人类智慧的怪胎,便伴随着阶级斗争特别是政治斗争的展开,毫不羞惭地破腹而出,降临到人间。中国古代的文人,常常把中国早期奴隶社会的政治状况理想化,恋慕地赞扬:“三代圣王,
03权术论
有至诚而无权术“
②。其实大谬不然。在夏、商、周三代历史中,有关运用政治权术的传说和记载,已经是不可胜数了。
据《左传》记载,夏代国君太康荒淫放荡,被后羿夺取了政权。奴隶主寒浞玩弄阴谋诡计,取得后羿的信任,被任用为相。为人“谗慝诈伪”的寒浞,采用“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的权术手段,勾引后羿妻妾,收买后羿的家奴,并怂恿后羿耽于田猎,自己趁机“取其国家”。寒浞最终将后羿“杀而烹之”
,又强令后羿之子食其父肉。其子不忍,亦被杀死③。可见早在夏代,中国就已经出现了寒浞一类的权术家。
另据史书记载,商代开国君主汤听说有莘氏的疱人(厨师)伊尹贤能,欲求而被有莘氏拒绝。商汤求贤若渴,假借“请取(有莘氏)妇为婚”之名,使伊尹以“媵臣”
(陪嫁奴隶)的身分来到了商④。伊尹运用游说之术,“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
,取得汤的信任,“举任以国政”
⑤。伊尹辅佐商汤,兴商灭夏,成为一代贤相。商汤采用的“瞒天过海”之术和伊尹的游说之术,都是商代运用政治权术的具体事例。
商朝末年,西伯文王(即周文王)阴怀大志,为了招揽人才,“日中不暇食以待士”
,后遭到商纣王的疑忌,被囚于羑里。西伯的臣属乃用贿赂之术,挑选美女和骏马献给商纣王,赎回了西伯。西伯被释后,韬光晦迹,敛藏锋芒,主动给商纣王“献洛西之地”
⑥,以示臣服。但在暗地里西伯却与吕尚(姜太公)
“阴谋修德以倾商政,其事多兵权与奇计”
⑦。
经过几十年的惨淡经营,周文王羽翼渐丰,终于奠定了西周灭商的基础。在周文王发迹的过程中,即成功地运用了贿赂
权术论13
之术、韬晦之术等权术手段。
虽然类似上述的实例还可以举出若干,但就整体而言,夏商周三代的权术手段毕竟还比较浅露单调,运用范围也较有限。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奴隶主阶级对奴隶阶级的压迫和统治,更多的是直接采用赤裸裸的暴力手段。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也使奴隶主阶级内部相对具有一定的亲和力。所以,此时的权术,尚未如后世那般恣意妄为。
春秋时期,阶级关系和政治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治权术也相应地有了迅速的发展。
周王室地位的急剧衰落和周边游牧民族对中原地区所造成的威胁,无疑是春秋时期政治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之一。
这种变化,为政治权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周天子大权旁落,觊觎霸权者大有人在。一些强大的诸侯国纷纷树起“尊王攘夷”的旗帜,以便名正言顺地角逐争霸。齐桓公霸业煌煌,“九合诸侯不以兵车”
⑧,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使用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权术。楚庄王即位之初,国内政局未定,不欲早露锋芒,三年间“不出号令,日夜为乐”
,“左抱郑姬,右抱越女,坐钟鼓之间”。待时机成熟后,表面上沉沦无为的楚庄王突然行动起来,露出了峥嵘的真相。他大力整顿内政,“所诛者数百人,所进者数百人”
,同时进兵中原,与晋争霸,饮马黄河,问鼎于周,实现了“三年不飞,飞将冲天;三年不鸣,鸣将惊人”的自诩⑨。越王勾践与吴交战,兵败被俘。
他自甘下贱,为吴王夫差养马,甚至亲尝吴王的尿液,为其辨疾。被释放归国后,勾践卧薪尝胆,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
,终于报仇雪恨,灭了吴国AB.
23权术论
上述这些著名的权变故事,反映出政治权术在春秋争霸斗争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争霸,不仅需要经济和军事实力的拚搏,而且需要政治权术的较量。为了在争霸斗争中占据主动,各诸侯国的统治者们开始高度重视包括权术在内的各种治国之术的钻研揣摩,同时也努力寻求国际之间政治斗争、外交斗争、军事斗争的有效手段。争霸斗争的需要,促成了政治权术的迅速发展。
春秋时期政治形势变化的又一个表现是宗法制的逐步衰落。
“衰周之末,贵诈贱诚”
A C .西周统治时秩序已面临“礼崩乐坏”的局面,宗法制“尊尊”
、“亲亲”的原则渐次遭到破坏,奴隶主阶级传统的政治道德观念在社会上的统治地位发生了动摇。这种“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状况,使政治权术得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以往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更加大胆、更加广泛地施展自己的身手。
“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A D .在这些“臣弑君”
、“子弑父”的血腥阴谋事件中,权术立下了汗马功劳。
春秋初期,郑庄公与弟太叔段不睦,其母姜氏褊袒爱子太叔段。庄公表面上处处顺从母意,对其弟的种种违制活动忍让纵容,俨然有孝子慈兄之风。但在实际上,庄公早已成算在胸。他有意识地导引太叔段走向“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道路,以便为自己根除心腹之患创造出正当的理由。当太叔段公然发兵叛乱后,庄公等待已久的时机终于来到。他毫不留情地诛杀了胞弟,又将生母姜氏逐出王宫,并立下了“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绝情誓言。后来,庄公采用自欺欺人
权术论33
的办法,掘地见泉,接回姜氏,为自己挽回了不孝的声誉,而在表面上又没有违背誓言AE.如果说春秋初期的郑庄公杀弟逐母尚还有所顾忌的话,那么春秋中期的楚穆王商臣弑父夺位则采取了更加肆无忌惮的手段。商臣为太子时,预感储君的地位受到了威胁,一时难以察实,便运用了“投石问路”的权术手段,故意触犯其父成王的一位宠妹。这位姑母被侄子的无礼所激怒,一时口失,暴露了楚成王打算另立太子的意图。商臣立即与其师傅策划于密室,抢先发动了宫廷军事政变。当成王被包围于王宫时,为了拖延时间以等待外授,请求食用难熟的熊掌之后再死。商臣不许。成王为子所逼,无奈死去AF.一部“春秋”史中,不知有多少个太叔段与楚成王先后成为权术争斗中的牺牲品。用孟子的话来说,这一时期“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
A G .以往神圣的血缘亲疏观念,已无法阻挡权术成长的脚步。这种状况,正是春秋时期社会大变革的必然反映。
“历史上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
A H .社会的大变动,促成了传统道德的沦丧。
旧有的政治道德的篱笆一旦冲垮,寡廉鲜耻的政治权术益发肆无忌惮,似乎取得了理直气壮地在政治舞台扮演正式角色的地位。
春秋时期阶级关系和政治形势发生的另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新兴的地主阶级开始作为一支政治力量逐步登上了历史舞台。随着封建生产关系在奴隶制内部的产生,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和政治要求都在不断增长,奴隶主阶级与地主阶级
43权术论
之间的各种矛盾斗争渐次展开。阶级关系的这种新变化,使原来较为单纯的政治格局增添了复杂的因素,为政治权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天地。
政治权术在春秋时期的动荡不安中继续发展。在这一时期,权术的基本特征已经在政治斗争的实践中显现暴露,具体的权术手段逐渐发展丰富,权术的运用场合也在增多扩大。
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雏形已经开始形成。
封建时代初期的权术
当战国秦汉时代的帷幕拉开之后,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全然是一幅崭新的历史场景:新兴地主阶级向奴隶主阶级展开的大规模夺权斗争,封建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确立和巩固,战国七雄之间连年不断的兼并战争,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帝国的建立,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阶级矛盾的激化,全国规模的农民大起义的爆发,严密的官僚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地主阶级内部各种政治矛盾的展开和发展……这一切,使得政治权术面临着比以前任何时代都更为广阔、更为复杂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正是适应这种历史条件的需要,也正是经历了这种历史条件的磨练,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终于举行了“冠礼”
,逐步发展成熟。
权术走向成熟的标志,首先是权术在政治斗争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人们所深刻认识。战国秦汉时代的统治者们从历史事实中看到了权术的“神通”
,开始将其视为统治者必须掌握的法宝。在当时的政治论坛上,出现了一批高度强调
权术论53
“权”
、“术”
、“数”重要性的言论。例如:申不害主张“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
A I ;商鞅认为“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
A J ;韩非子鼓吹“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
A K ;《吕氏春秋》宣扬“古之王者,其所为少,其所因多,因者君术也,为者臣道也”
L B ;等等。
“术治”
,不仅成为政治思想领域中时髦的热门话题,而且在政治实践中也得到了高度的重视。战国政客们的纵横捭阖、秦始皇对权术之学的赞赏推崇、汉高祖刘邦的狡谲权变、光武帝刘秀的韬晦自保、曹操的多疑奸诈、诸葛亮的睿智诡密,无不说明当时的统治者们既是权术理论的崇拜信奉者、又是权术实践的身体力行者。
权术走向成熟的再一个标志,就是政治权术的合理性逐渐得到封建统治者的公开认可。权术行使“诡道”
,与奴隶制时代的“尊尊亲亲”原则和儒家“孝悌忠顺之道”是相违背的。为了解除传统政治道德观念对权术的束缚,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理论家们不得不担负起论证权术合理性的任务。申不害、商鞅、韩非子即是其中的突出代表。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公然为权术张目,不仅论证了权术在建立和巩固君主专制统治过程中的合法生存权利,而且还毫不避讳地研究和介绍了各种具体的阴险毒辣的权术应用方法。
在他们看来,政治权术乃是光明正大的“为君之道”
,毫无见不得人之处。这种状况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历史现象,而是正处于上升阶段的地主阶级的思想状态的一种必然反映。
此时的地主阶级,代表着当时社会发展的方向,充满着勃勃的生机。他们出于同奴隶制作斗争的需要,尚能正视现实,直截了当地承认贪
63权术论
欲或恶欲所起的作用,无须用仁义道德之类的虚伪外衣作掩饰。统治者的“松绑驰禁”
,使战国秦汉时期的政治权术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道德绳索的羁绊,进入了相对自由发展的“黄金时代”。
权术走向成熟的又一个标志,则是一批“专业化”的权变之士的出现。
“战国之际,秦、仪之徒,智略兼人,辩利轶轨,倜傥挟义,观衅相时,图爵位则佩六绂,谋货财则输海内,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憩。人主见弄于股掌之上而莫知恶也”
L C .这些“处扰攘之世、行揣摩之术”
L D 的权变之士,为了追求个人的名利富贵,周游列国,朝秦暮楚,翻云覆雨,推波助澜,“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
L E ,具有很大的政治活动能量。时人将他们称之为“反覆之臣”
L F 、“倾危之士”
L G .权变之士对战国时期政局的发展变化可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不同于韩非子一类纸上谈兵的政治权术理论家,而是一批职业化的权术实践家。他们以追逐富贵为目的,以玩弄权术为职业,不讲任何政治道德和政治气节,各种卑劣无耻的手段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在政治斗争的实践中,战国权变之士把政治权术的发展推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权术走向成熟的最后一个标志,就是权术手段自身的系统化和完备化。中国古代的各种基本的权术手段,至战国秦汉时期已经发展趋于完备。权术家族的各个主要成员,在这一时期的政治舞台上均已粉墨登场,做过亮相表演。以夺取君权为目标的政变之术,为专制君主服务的驭臣之术、用于阶级斗争场合的愚民之术、无耻的谄媚之术、阴险的韬晦之术、卑劣的谗毁诬陷之术……都在战国秦汉时代的历史中留
权术论73
下了各自独特的印迹。尽管后世的政治权术在运用方法和熟练程度上还有新发展,但就古代权术的主要种类而言,大概在战国秦汉时期就已经发展齐全了。
中国古代政治权术之所以在战国秦汉这一特定历史时期走向成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治经验的积累。
自春秋末期至战国秦汉,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大动荡、大变革、大进步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政治斗争,呈现着极为错综复杂、又为极丰富多彩的状况。经过多样化的、广阔的政治斗争的磨练,斗争的各方日渐积累了越来越丰富的政治斗争的经验,逐步掌握了越来越成熟的政治斗争的技巧。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列国争雄,国与国之间的斗争十分尖锐突出。这种政治格局与后世中央集权的统一王朝是大不相同的。各诸侯国之间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经济斗争、外交斗争交织在一起,为权术的成长提供了特殊的实践场所。在处理国际关系的政治谋略中,繁衍派生出了各种诡诈的具体权术手段。这些权术手段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政治权术与军事谋略浑然一体,当时的人们将其称之为“比之堂上、擒将户内、拔城于尊俎之间、折冲席上者也”
L H .中国历史上许多有声有色的著名权变故事,就集中发生在此时的国际斗争舞台上。
例如在战国前期,强盛的魏国图谋攻秦,秦王自知“以一秦而敌大魏,恐不如”
,乃派卫鞅前往魏国游说。
卫鞅建议魏王北面结盟燕国、西面联合秦国,“先行王服,然后图齐、楚”。魏王果然中计,俨然摆出了一副凌驾于诸国
83权术论
之上的天子排场,结果触犯众怒,激化了齐、楚、韩诸大国与魏国的矛盾。不久,即爆发了著名的齐魏“马陵之战”
,“齐人伐魏,杀其太子,覆其十万之军”。秦国则不费吹灰之力,仅凭一个小小的权术伎俩,便坐享其利,不但消除了魏国进攻的威胁,而且还趁“两虎相争”之际,“垂拱受西河之外”
,扩大了自己的势力范围LI.类似的事例,在战国史上不胜枚举。这一时期特有的国际斗争的经验,客观上为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成熟提供了直接的养料和得天独厚的生长环境。
在战国秦汉时期的各种政治关系中,除了国际关系之外,君臣关系开始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封建制的郡县制取代奴隶制的分封制之后,一个庞大的职业官僚集团在政界异军突起。特别是在秦汉大一统王朝建立之后,国际之间的斗争退居到了相对次要的地位,君臣关系开始成为统治阶级内部面临的最主要矛盾。这种变化,促使权术争斗的主要阵地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转移。在君臣之间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之中,君主们努力探索着各种徕臣、使臣、驭臣、制臣的阴谋诡计,臣属们也在苦心孤诣地寻求着各种欺君和弄君之术。
中国封建社会初期的统治者在处理君臣关系方面的需要及其积累的经验,对政治权术的成熟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实际上,当时的政治权术,除了国际斗争中的政治谋略之外,主要部分就是人君驭臣之术及其臣属弄君之术。
战国秦汉时期,统治者开始认真总结研究前世及当代政治斗争的经验,出现了两种类型的权术之学。一种以《韩非子》为代表,主要是总结探讨君主驭臣之术。另一种以《战国纵横家书》为代表,主要是记录汇集有关权变和游说的故
权术论93
事及其手段。根据《汉书。艺文志》中的著录,当时的纵横家的著作就有《苏子》三十一篇、《张子》十篇、《庞煖》二篇、《阙子》一篇、《国筮子》十七篇等等。西汉末年,刘向根据当时尚存的《国策》、《国事》、《事语》、《短长》、《长书》、《修书》等本子,编订了著名的《战国策》一书。除此之外,在一些零星的记载中,还可以看到《揣情》、《摩意》之类的篇目名称LJ.权术之学的盛行和泛滥,使实际政治斗争中直观的、偶然的、分散的权变手段逐步走向系统化、规律化和理论化了。这些研讨术治的法家理论著作以及纵横家关于权变游说的故事汇编,无疑为人们提供了吸取借鉴和学习模仿的蓝本,起到了政治权术教科书的作用,在权术走向成熟和推广运用的过程中发挥了实际的功效。
第二,兵家权谋的影响。
自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各类战争接连不断。仅据《春秋》记载,在春秋时期的242年间,列国之间进行的战争竟达483次,战国时期的战争,规模更大,形势也更为错综复杂。秦汉时期则更是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农民战争和争夺皇权的战争。在频繁而激烈的战争实践中,古代的军事家们创造了许许多多运用谋略手段夺取战争胜利的战例。后人所总结的中国古代兵法“三十六计”当中,大部分反映的是春秋战国秦汉时期所创造的兵家权谋手段。
适应当时战争的需要,中国古代的军事科学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当时的一些军事理论著作中,有关兵家权谋的内容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人们在战争中所采用的谋略手段,与政治斗争中的权术
04权术论
手段有着许多相通之处。
特别是在春秋战国的历史条件下,国与国之间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紧紧交织在一起,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之间往往表现出一种水乳交融、难分彼此的关系。
兵家权谋的迅速发展必然会对政治权术的成熟产生直接的影响。关于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影响,我们将在本书中另作专章探讨。
第三,其他因素的作用。
除了政治经验的积累和兵家权谋的影响之外,战国秦汉时期政治权术的成熟还受到了其他一些因素的作用和影响。
首先,古代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对政治权术的成熟产生了不容低估的影响。战国秦汉时期,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个高潮。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权力在不断增长。富商豪强“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令。财赂自营,犯法不坐。
刺客死士,为之投命“
L K .这种状况,对于当时的统治秩序和“言义不言利”的传统道德规范无疑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商品经济唯利是图而不择手段,政治权术同样是为达目的而不讲信义。在破坏传统道德方面,两者具有一致性。战国秦汉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促成了社会上“贵利贱义”
观念的盛行。人们观念上的变化,在客观上为政治权术的成长发展扫除了一些道德上的障碍。政治权术之所以在战国秦汉时期走向成熟,商品经济显然是助了一臂之力的。此外,商业经营中的种种欺诈手段,也对权术手段的丰富发展产生了影响。凡此种种,我们将在后章中另作详论。
权术论14
其次,政治权术的成熟又是同古代思想文化的发展分不开的。在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革中,各个学派的代表人物纷纷著书立说、议论政治、阐述哲理、互相论辩,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发展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在当时的各种理论和学说中,对政治权术产生直接影响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性恶”论。荀子认为,凡人“生而有耳目之欲”
,“生而有好利”
,“生而有疾恶”
M B ,人的本性天生具有感官欲望、天生就是好利、天生具有排他性和妒嫉心。
韩非子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们之间的关系完全是利害关系的结合,即使是父母子女之间,也是“皆挟自为之心”
M C .至于君臣之间,更是一种利益交换的买卖关系。为了“利”
,人们相互利用而又相互争斗。
一切亲情伦理在“利”
面前都是无能为力的。战国时代的性恶论,实际上从理论角度论证了政治权术生存的合理性,从而为权术学说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朴素辩证法思想。从春秋时代的老子到战国时代的名家,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有了相当的发展。辩证法的发展,丰富了人类思想文化的宝库,同时也为诡谲的政治权术提供了方法论的武器。
三是“君权至上”
的政治思想。
战国秦汉时期,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已经逐步确立。与之相适应,在政治思想领域出现了绝对君权、君利高于一切的理论主张。这种理论在当时社会上已占据着统治地位。正是从维护绝对君权、保证君利不受侵犯的需要出发,才导致了为极端专制服务的人君南面之术的滥觞和发展。
再次,战国时代阶级关系的新变化,特别是“士”阶层在政治领域的活跃,也对政治权术的成熟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24权术论
“士”
原本是奴隶主贵族的下层,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地主政权的建立,士阶层逐渐分化,性质也发生了变化。战国时代的“士”
,开始作为地主阶级知识分子而谋求在政治领域一展身手。当时士进入仕途的门径,主要是通过游说。游说则离不开玩弄权术手段。
士阶层的活跃和游说之风的盛行,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权术家,极大地促进了政治权术的发展。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在战国秦汉时期终于走向成熟。随着新的历史时期的来临,政治权术的发展又走向了一段新的历程。
权术发展的新变化
汉代之后,政治权术的发展发生了新的变化。
变化之一:政治权术在政治思想领域显得更加虚伪。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由于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已经巩固,反对奴隶制的斗争成为过去,新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大量出现,统治者的政治理论和统治方法不得不随之发生变化。
地主阶级统治集团为了欺骗人民、巩固本阶级内部的团结、维护既定的统治秩序,迫切需要重新给自己的社会关系蒙上温情脉脉的面纱。在这种情况下,早期封建社会的政治思想家韩非子们赤裸裸的理论显然是不能适应需要的。
相比之下,儒家“仁义道德”之类的学说更能投其所好。从西汉董仲舒主张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直到宋明理学的完善,地主阶级逐步改造了奴隶制时代的儒家理论,确立了儒家学说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地位。于是,公然论证权术合理性的言论
权术论34
在政治论坛上销声匿迹了,诡诈的权术受到了封建伦理道德观念越来越多的谴责。
权术如同一匹在政治思想领域尽情驰骋的野马,在汉唐之后又被重新戴上了道德的笼头。这种变化,并不意味着封建统治阶级从此抛弃了阴谋诡计而走上了光明正大的坦途。
纵观唐宋元明清诸朝历史,哪一代没有善于玩弄权术的谲君诈臣系于史册?哪一代没有阴险毒辣的权变故事流传后世?
唐代有以“笑里藏刀”著称的诈臣李义府,其“貌状温恭,与人语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阴贼,既处机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辄加倾陷”
M D ;又有以“口蜜腹剑”闻名的奸相李林甫,“凡才望功业出己右及为上所厚、势位将逼己者,必百计去之,尤忌文学之士,或阳与之善,啗以甘言而阴陷之”
M E .宋代开国君主赵匡胤玩弄阴谋手段,发动陈桥兵变,才夺取了后周的天下。他所导演的“杯酒释兵权”
,更是一场淋漓尽致的权术表演。明代开国君主太祖朱元璋和亡国之君崇祯朱由检,在运用责臣之术方面,远远超过秦始皇。特务政治也在明代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有清一代,宫廷政变接连不断,统治集团内部的各种纷争倾轧事件层出不穷,政治权术在野心家和阴谋家的勾心斗角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上文所举之例,不过只是沧海一粟而已。在整个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中,权术始终没有也不可能“偃旗息鼓”
、“刀枪入库”。权术作为阶级社会中的一种不可避免的政治现象,在其历史使命没有完结之前是不可能寿终正寝的。特别是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的历史条件下,政治权术“生逢其时”
,更是遇到了适宜自身滋生蔓延的得天独厚的良壤沃
44权术论
土。所以,尽管政治权术在汉唐之后遭到了统治阶级在道德方面的非难,但并没有对权术的发展造成真正的障碍。在当时的情况下,既不存在权术消亡的客观条件,也不存在统治阶级禁绝权术的主观愿望。权术依然在实际政治斗争中得到广泛的运用。
政治权术在汉唐之后所遇到的“恶运”
,其实仅仅限于公开的政治思想论坛。地主阶级从粉饰自己的统治和垄断政治斗争的“利器”的目的出发,在继续暗中大肆玩弄阴谋诡计的同时,抛弃和改变了那种将权术诉诸笔墨并公然为其大唱赞歌的做法。这种变化是同封建统治虚伪化的整体趋势相一致的。
战国时代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理论勇气已经不复存在。
类似《韩非子》的那种成篇累牍论述权术的理论文章绝然不会再有问世的可能。即使是那些玩弄权术的行家里手,一旦挥毫动笔、舞文弄墨,留在纸帛之上的也都是些冠冕堂皇的道德文章。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使政治权术显得更加神秘莫测。在暗中揣摩和实际运用过程中,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发展得更加纯熟圆滑、也更加虚伪狡诈了。汉代提倡“儒术”
,使权术穿上了一件迷惑人的外衣。
儒家理论的基本核心与权术的概念是矛盾的。
“独尊儒术”之后,从表面看来,统治阶级所提倡的理论与所实行的手段之间产生了明显的背反。然而,这种背反现象的后面,两者之间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当儒家的高调愈唱愈激昂之时,权术的手段也就随之愈加狡诈。
两者之间的不解之缘,使权术发展得越来越精密。
历经此后的两千年,政治权术终于达到无与伦比的高度,并带上了中国独具的特殊标记。
权术论54
变化之二:政治权术的运用场合发生了转移并逐步扩展。
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是在诸侯割据、封建制度初创的历史背景中走向成熟的。因此,刚刚成熟期间的权术,不能不带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它的运用场合,主要集中在国际之间的斗争和君臣之间的争斗两个方面。汉唐之后,大一统的专制帝国的统治成为中国古代历史的主要潮流,封建制度也已经走向巩固并逐步完善。政治形势的变化,导致了权术的主要活动舞台也随之发生相应的转移。
国际之间的斗争,本是政治权术活跃的主要舞台。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之间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经济斗争和外交斗争,曾经为权术的成长提供了特殊的实践场所。那无数次的你攻我伐、朝秦暮楚的结盟和背约、变化无常的合纵连横、庙堂上的舌枪唇剑、密室中的阴谋暗算……确乎使权术感到了“天空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乐趣。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就是在这些实践的磨练中不断发展丰富并走向成熟的。然而,不论权术对这段“黄金时代”多么留恋,历史毕竟还是无情地翻过了这一页。当列国争雄的局面结束之后,政治权术不得不告别自己曾经大显身手的舞台,开始另觅新的战场。
在封建制度刚刚确立的时候,摆在专制君主面前的重要政治课题之一,就是如何驾驭和控制官僚群臣。商鞅、韩非等早期封建社会的法家代表人物们所极力探寻的权术之学,实际上就是从君主本位出发,研究和提出了一套君主驭臣的手段。当时的政治权术,主要内涵指的是君主驭臣之术。封建制度巩固之后,君主专制统治进一步加强。君主驭臣的需要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强化。权术争斗仍然主要在君臣
64权术论
之间展开。君主驭臣之术也在汉唐之后有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驭臣手段的多样化,借此抑彼、平衡牵制、施惠笼络、震慑恐吓、监视防范、明诛暗杀,种种手段,无奇不有。二是驭臣手段的制度化,例如唐代武则天时期实行告密制度,罗织罪名诛杀无辜的大臣;明代实行特务制度,监视防范臣属图谋不轨;清代实行“守制”和“回避”制度,防止官吏任期过久和徇情营私;等等。
三是驭臣手段的系统化,从官职的设置废除、选拔任用、监察考课、赏罚谪迁等各个环节入手,全面加强对臣属的控制。总之,在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中,君臣之间的争斗始终是政治权术的主要战场。这一点在中国封建社会前后期并无大的变化。
汉唐之后,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运用场合突破了君臣关系的范围,开始向着官际关系、官民关系、社会人际关系等新的领域扩展。在官际关系方面,权术找到了施展身手的新天地。君主玩弄阴谋诡计,各级官吏自然会上行下效。在官场上的明争暗斗中,那些诡诈的权术手段——谄媚、贿赂、结党、韬晦、谗毁、诬陷、诡辩等等,成了官吏不可须臾离身的法宝。权术横行政界,败坏了官风吏治,进一步加剧了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的腐败与黑暗。在官民关系方面,权术也被当权者作为统治奴役人民的一种欺骗手段而加以广泛的运用。在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人际关系方面,同样可以看到无孔不入的权术的渗透痕迹。
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欺诈行为,多多少少总是同权术的影响不无关系。权术的欺诈本性,对社会风气产生一种腐蚀作用。
变化之三: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的分野日趋明朗。
权术论74
春秋战国时代的政治权术,往往同兵家权谋浑然一体。
这种状况是与当时的历史条件分不开的。汉唐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尽管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之间仍然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密切关系,但就总体而言,两者终于分道扬镳。由于列国之间频繁战争的局面已经结束,权术活跃的主要舞台已由国际关系和君臣关系方面集中到了君臣关系和官际关系方面,政治权术的“专业化”程度也就大大增强了。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毕竟有着各自不同的规律。作为政治斗争手段的政治权术,集中在自己的“本行”中发挥作用,就更能针对政治斗争的特点,更能符合政治斗争的规律,更能适应政治斗争的需要,更能提高政治斗争的技巧。
中国古代政治权术在汉代之后所发生的变化,概括起来说,就是:政治权术在表现形式上趋于“道德化”
、在运用范围上趋于“扩大化”
、在方式手段上趋于“政治化”。这些变化,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的一些新的特点,同时也标志着政治权术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权术在历史中磨练成长,同时也留下了自己成长的神秘历史。经过漫长的历程,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网络,繁衍派生出了一个庞大的家族。
本书后面几章,将对这个家族的若干主要成员分别进行剖析论述,其中包括:政变之术、驭臣之术、愚民之术、谄媚之术、韬晦之术、谗毁诬陷之术、阿附结党之术、游说狡辩之术等。
① 萧统:《文选。序》
84权术论
② 《宋史。徐谊传》③ 见《左传。襄公四年》④ 《吕氏春秋。本味》⑤ 《史记。殷本纪》⑥ 《史记。周本纪》⑦ 《史记。齐太公世家》⑧ 《论语。宪问》⑨ 《史记。楚世家》见《吴越春秋》A B皇甫谧:《释劝论》A C《史记。太史公自序》A D见《左传。隐公元年》A E见《左传。文公元年》A F《孟子。滕文公下》A G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A H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3页。
《太平御览》卷638引《申子》A I《商君书。禁使》A J《韩非子。难三》A K《吕氏春秋。任数》L B《太平御览》卷464引徐幹《七喻》L C《论衡。答佞》L D《论衡。效力》L E《史记。苏秦列传》L F《史记。张仪列传》L G《战国策。齐策五》L H L I
《史记。苏秦列传》《集解》引王劭云:“《揣情》、《摩意》是L J
权术论94
鬼谷》之二章名“。
《后汉书。仲长统传》L K《荀子。性恶》M B《韩非子。外储说左上》M C《旧唐书。李义府传》M D《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一》M E
05权术论
第三章 皇袍加身与王冠落地——论政变之术
政变是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一种重要手段。翻开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册,章章节节都可以看到政变之术的阴影。
一次次皇袍加身,一顶顶王冠落地,多少件宫闱秘闻,多少个冤魂升天……都不过是政变之术略施锋芒的结果。诡秘阴险、毒辣狰狞的政变之术,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独特的印迹。
政变的特点
政变不同于其他政治斗争手段。它是由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所发动,以夺取最高统治权为目标,采用非常手段,在较短时间内,以较小的代价,迅即完成政权的更迭。政变的这些基本特点,使其与一般的社会革命、军事暴乱、人民起义等等有着明显的区别。
中国古代的政变,主要有如下特点:第一,就政变的目标而言,一般表现为直接夺取君位。
与其它一般的权术手段不同,政变的着眼点不在于一城一地、一官一职的争夺,也不在于一毁一誉、一生一死的得失。
政变从开始策划的时候起,就是直接把君位视为猎物的。
权术论15
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统治。最高的统治权集中为君权。君主独裁,“朕即国家”。
君主对人民、臣属以及皇族其他成员拥有生杀予夺之权。
天下所有财富,归君主支配,君主的“金口玉言”
,便是法律。
高度集中的君权,使觊觎者垂涎。君权的争夺,便成为皇族成员之间以及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集团之间政治斗争的焦点。
正是出于争夺最高统治权的需要,政变之术才得以发明和发展。得君位者得天下,失君位者失天下。如此前景,激起了觊觎者的欲望和胆量。历代政变成功的先例,又使后世有了更多的跃跃欲试者。
第二,就政变的参与者而言,一般是统治集团的上层人士。
策划和发动政变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绝非草头小民或普通官吏所能为之。从中国古代的政变来看,其参与者大致有三种情况。
一是皇族成员。他们同旧君主有着共同的世系血统,自以为有资格问鼎大宝。传统的宗法观念使他们通过政变成为新君主之后,更容易为社会舆论与民众心理所接受。中国古代的宫廷政变,多数是由皇族成员所发动或参与其间的,例如秦二世的“沙丘之变”
、唐太宗的“玄武门之变”
、明英宗的“夺门之变”等等。
二是天子近臣。这部分人主要由宦官、外戚以及君主的亲信心腹所构成。他们同旧君主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面临着即将失宠或旧君主即将亡故的时刻,便企图通过政变的方式,
25权术论
奉立扶植新的君主,借此改换门庭,保持和提高自己的权势地位。在东汉后期和唐代末年一系列新君主登位过程中,天子近臣们便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是朝廷权臣。这部分人既包括执掌实权的朝臣,也包括手握重兵的悍将。
他们或是“戴震主之威、挟不赏之功”
①,企图推翻旧君主,自己取而代之,其中的成功者有北宋赵匡胤之辈,失败者则有西汉韩信者流;或是通过政变,开创新的王朝,即使本人不可能成为新君主,至少也可跻身于“开国元勋”之列;或是策划改变继承位序,拥戴年幼或懦弱的新君主上台,以便自己成为执掌权柄的辅佐大臣。
以上三类人员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具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的利害关系。
在政变对立的双方阵营中,都各有三类人员参与其中。
第三,就政变的手段而言,一般具有冒险性和诡秘性的特点。
在封建社会中,弑君篡位是大逆不道之事,历代封建法律无不将其列为极刑之首。秦代的“谋反”罪,要处以“具五刑”
、“夷三族”的酷刑②。汉代的法律规定,即使是对君主可能造成一些假想的危害,亦构成死罪。因诅咒君主而处以腰斩者,《汉书》中的记载不胜枚举③。自北齐开始,直至明清,“谋反”始终是“十恶不赦”中的“首恶”
,处刑极为严酷。清律规定:凡谋反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正犯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及伯叔父、兄弟之子,男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男十五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正犯财产入
权术论35
官“
④。
杀身灭族的前景,使政变的发动者们不能不望而生畏。
不到万不得已或利令智昏,政变不会轻易发动。一旦政变开始策划并实施,他们也就将生死置之度外,破釜沉舟,志在必得,这就造成了政变之术具有冒险性特点。西汉中期权臣霍光曾发动了一场成功的宫廷政变,废黜了即位不久的新君刘贺。关于这场政变进行过程中的紧张气氛,《汉书》中有不少绘声绘色的描写。政变密谋策划时,预闻者“惊惧,不知所言,汗出洽背,徒唯唯而已”
⑤。朝廷公议时,“群臣皆惊愕失色,莫敢发言,但唯唯而已”。霍光的死党持剑进行威胁:“今日之议,不得旋踵。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
⑥若干年后,霍光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后怕不已,“举手自抚心曰:‘使我至今病悸!
‘“
⑦可见,即使是在双方力量对比相当悬殊的情况下,强大的一方要发动政变仍须冒极大的风险。
既有风险,就须保密。政变往往是在诡秘的情况下策划并实施的。唐中宗死后,其侄李隆基发动政变。虽然他在政变成功后,暂时将皇位拱手让给了自己的父亲唐睿宗李旦,但在政变策划实施过程中,他对李旦也严格保密,生怕事泄后“吾计失矣”
⑧。政变之术的诡秘性,于此可见一斑。
诡秘不仅是为了保证政变的顺利进行,有时也是为了对政变在道德上进行掩饰。一些政变之术由于过于卑鄙,为人们的道德观念所不齿,即使在政变成功后,新君主也会闭口缄言,对其手段秘而不宣。于是,史籍中只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真相难以细究,成为后世史家迷惑难解的千古之谜。
宋太祖赵匡胤之死,便是其中一例。宋太祖与其弟赵光义(即
45权术论
后来的宋太宗)夜饮,“宦官宫妾悉屏之,但遥见烛影下太宗时或避席,有不可胜之状”。
饮酒结束,已是“禁漏三鼓”
,宋太祖以斧玩雪,“遂解带就寝,鼻息如雷霆”。
“是夕太宗留宿禁内,将五更,用庐者寂无所闻,帝已崩矣”
⑨。
“帝(太祖)
崩“的结果,自然是赵光义登位。如此神秘的烛影斧声,是否是一次诡秘的政变呢?是邪?非邪?只能说:又是一个千古之谜。
第四,就政变的时机而言,一般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的特点。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政变屡屡发生于在位君主临终之际和即位君主君位尚未稳固之时。
例如在秦始皇刚刚死去时、武则天临终之际、西汉昌邑王刘贺即位27天后、唐殇帝即位的第14天,均有政变发生。这种时刻,为既定的继承人、企图改变既定位序的其他继承人以及在未定状态下的诸多可能的继承人,均提供了合法继位或非法夺位的机会。由于这种时刻事前难以准确把握,政变往往随着事态的变化和机会的突然降临而骤然爆发。当然,这并不排除另一种情况:长期预谋,早有准备,耐心等待或积极创造有利的机会,在位君主死亡的本身,也许就是政变的结果之一。
此外,一代豪杰的君主的庸懦子孙或年幼无知的新君一旦登位,也是诱发政变的一种时机。唐代统治者曾深有感触地说:“良古草创之主,至于子孙多乱”
,其原因一方面是“幼主生长深宫,少居富贵,未尝识人间情伪、理国安危”
,另一方面则是“功臣子弟多无才行,藉祖父资荫,遂处大官,德义不修,奢纵是好”。在“主即幼弱、臣又不才”的情况下,
权术论55
发生“不思报效、翻行弑逆”的事情,显然是不足为怪的AB.第五,就政变的后果而言,一般具有“成者王侯败者贼”的必然结局及其相应的道德评价倾向。
政变有成功有失败。成功者一举跃入龙门,成为新主或拥立新主的功臣;失败者身触“谋逆”之律,成为“乱臣贼子”。除此之外,极少有第三种下场。政变未遂而又能安然无恙者,极为罕见。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对于政变的历史道德评价,也存在着同样的倾向。政变的成功与否,政变成果的巩固与否,成为封建正统观念评价政变者的最主要的标准。
政变成功者,不论其政变的性质多么恶劣,动机多么可耻,手段多么卑鄙,仍然不失有开国“英主”
,的桂冠;政变失败者,则不论其政变的性质多么进步,动机多么“高尚”
,手段多么“光明正大”
,都难以逃脱人们对于“逆臣”的谴责;政变一时得手旋即又复失位者,因其王祚短促,新的帝系血统尚未得到社会传统心理的认可,所以只能蒙受“僭主”的恶名。
政变的类型
中国古代的政变,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王室内乱式的政变,新君主取代旧君主,旧王朝及旧君主的血统世系未变。
二是改朝换代式的政变,新王朝取代旧王朝,从而建立新的君主血统世系。三是社会革命式的政变。不论王朝的名号和君主的血统世系是否改变,新君主的即位,即标志着一个新的社会制度的诞生和一个新的历史时代的开始。
前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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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特定的统治阶级内部的不同政治集团和个人之间权力再分配的斗争;而后一种类型,则是阶级斗争的一种特殊手段。
王室内乱式的政变,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发生的次数最多,生存的历史最长。上起奴隶制时代,下迄明、清,自始至终未有绝迹。
王室内乱的发生,有其必然性。自奴隶制时代开始,实行君位嫡长子继承制,封建制时代沿用未变。这种制度虽然确立了君位继承的合法原则,但在实施中却面临着各种复杂的情况。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有识之士,从维护王朝的长治久安出发,极力主张传位“以贤不以长”
,这与“立长不立贤”的宗法观念产生了对立。这种争论,往往成为改变既定继承位序的借口。在位君主对待自己众多的妻妾子女亲疏喜恶有别,宠姬之爱子自然有着更多的继位的希望,但同时也更容易受到其他“龙子龙孙”们的嫉恨。专权的君主贪恋权柄,“君老而晚置太子”
,储君的名分未能尽早确定,亦易引起有意者的非分之想。诸位皇子的周围,各有一批阿附的权贵近臣,纵使皇子本人庸懦无大志,也难免在野心家的鼓动下怦然心动。以上种种情况,都潜伏着宫廷政变的危机。
王室内乱大多发生在旧君主“驾崩”前后。越是享国年久、威权素著的君主,身后出现的权力真空越大,因而越是容易出现激烈的宫廷政变。
春秋前期的齐桓公,在位40多年,九合诸侯,称霸天下,可谓一世英雄。
待齐桓公刚刚咽气,诸公子各树党羽,相攻争立,“内宠杀群吏”
,“以故宫中空,莫敢棺”
,齐桓公的尸体在床上停放了67天,身上的蛆虫爬出了门外,竟然也无人收葬AC.赫赫大名的女皇武则天,在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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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叱咤风云整整半个世纪。
自她晚年病重被迫退位后,骨肉相残的宫廷政变接二连三地发生。
短短8年间,历经中宗、殇帝、睿宗、玄宗,君位四易其手。每一次易位,都是一场血腥政变的结果。
类似齐桓公和武则天身后所发生的事件,哪一朝、哪一代的历史中都有记载。
宫廷内乱是剥削阶级极端自私和凶恶残酷本性的集中暴露。在权力之争面前,丝毫没有什么骨肉亲情。秦二世即位之初,即“行诛大臣及诸公子”
A D .武则天身后的一系列宫廷政变中,充满了子逼母、父诛子、妻鸩夫、女弑父、兄害弟、侄除姑之类的丑闻。李隆基诛灭中宗皇后韦氏,韦氏家族凡身高“马鞭以上皆斩之”
A E .西晋的“八王之乱”
,司马氏自相残杀,几乎造成了皇族的灭绝。通过这些血腥的屠杀,新君主扫除了自己即位的障碍以及对君位潜在的威胁。
改朝换代式的政变,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期之前多有发生,尤其是在割据分裂的状况下(例如魏晋南北朝和五代时期)
发生更为频繁。宋代之后,此类政变基本绝迹。这与封建专制主义特别是皇权的进一步强化、民族矛盾的激化以及宋明理学对于人们观念形态上的毒化作用不无关系。
此类政变的主角,大多是由前朝的权臣悍将来扮演的。
他们或缘祖荫,或因军功,或凭才干,或恃实力,在发动政变之前,即已掌握了朝政实权。在位君主早已大权旁落,形如傀儡。王朝的更迭,只不过是在合适的时机,履行一道正式手续罢了。王莽取代西汉政权、曹丕取代东汉政权、司马氏以晋代魏、赵匡胤以宋代周,都是此类政变的实例。
实行“僭篡”的权臣,与旧君主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无
85权术论
法取得封建法统认可的合法继位权。正因为如此,此类政变不同于王室内乱,突发性较少,尽管实施政变的时间不会很长,但事先往往经历了一段长时期的苦心经营,积累名望权势,制造各种舆论,以便造成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形势。
王莽在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即为大司马,开始执掌朝政。其后,历经成帝、哀帝、平帝、孺子婴诸朝,“爵为新都侯,号为安汉公,官为宰衡、太傅、大司马,爵贵、号尊、官重,一身蒙大宠者五”
A F ,权势声望日隆。
他采用种种权术手段,沽名钓誉,伪造“天意”
,培植党羽,诛灭政敌,毒死平帝,册立年仅2岁的孺子婴为傀儡,攫取“摄皇帝”
、“假皇帝”的名号,……经过这一系列的步骤,为实施政变,正式完成政权的转移,铺平了道路。初始元年(公元8年)
,王莽废黜孺子婴,正式称帝,改国号为新。从王莽执政到即真为帝,其间长达16年之久。曹魏末年,司马氏专权。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司马炎一家三代四人,先后废黜或杀害魏帝曹芳、曹髦、曹奂。
自司马懿于嘉平元年(公元249年)杀曹爽、专国政之时起,至司马炎于咸熙二年(公元265年)
废曹奂、正式代魏称帝,其间也经历了16年的漫长时光。
在改朝换代式的政变中,权臣与废君之间力量对比十分悬殊。早已成为傀儡的废君,命运为他人所摆布,很难阻止王朝更迭的发生,也无力对新君构成有效的威胁。在这种并非势均力敌的斗争中,强者出于其它的意图,有时也会表现出一种“宽宏大量”。胜券在握的新君主,无须从肉体上消灭毫无反抗能力的旧君主;王朝的更迭,更多的是采用“禅让”的方式;失位君主的身家性命,或能苟免。
王莽代汉,封
权术论95
废帝孺子婴为定安公;曹氏代汉,封废君献帝为山阳公;司马氏代魏,封废君曹奂为陈留王;赵匡胤代周,封废君恭帝为郑王,等等。这同血腥署杀的王室内乱稍有区别。
“宽宏大量”
毕竟是有限度的。
西汉废帝孺子婴两岁即位,同年被废。其后,虽仍贵为“定安公”
,但实际上始终被王莽所软禁,“常在四壁中”
,不得有所见,不得与人语。年长后,成为“不能名六畜”的低能儿AG.南朝刘宋顺帝刘准被南齐高帝萧道成废黜后,封为汝阴王。这位被软禁的废君唯恐被暗中鸩杀,每日“自煮食于床前”
A H ,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杀的命运。刘宋皇族也在劫难逃,“宋之王侯,无少长,皆幽死矣”
A I .大权旁落的君主,为了夺回权力或避免被废黜的下场,也会利用政变的手段来对付“擅权逆篡”的权臣。年幼的君主成年后,“亲政”与“辅政”的矛盾,亦常常付诸政变来解决。
此类政变的成功者,如秦王嬴政诛灭吕不韦、清代康熙帝拘捕权臣鳌拜等;失败者则如汉献帝谋除曹氏、魏帝曹髦谋除司马氏等。
在这种权力争斗中,在位君主处于劣势的地位,没有过人的胆略才干,没有精心的策划准备,只凭一时意气用事,政变很难取得成功。魏帝曹髦为司马昭所挟制,忿然而曰:“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废辱。”于是亲帅“僮仆数百,鼓噪而出”
,企图攻打司马昭的府第。以临时拼凑的乌合之众,与重兵在手且早有预谋的权臣悍将相抗衡,其结果是不难想象的。
这场以卵击石的轻率政变,迅即破产。
曹髦本人被司马昭的部将所刺,“刃出于背”
,一命呜呼AJ.社会革命式的政变,在中国古代史上只发生在春秋战国
06权术论
之际的特定历史时期。此类政变,实际上是不采取社会革命方式的社会革命。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通过政变推翻代表奴隶主贵族利益的旧君主,而后完成新旧社会制度的变革。
这种变革方式,较之大规模的长时间的武装的社会革命,可以用较小的代价,较短的时间,迅即取得革命的成功。春秋晚期的鲁国“四分公室”
、晋国“三家分晋”
、齐国“田氏代齐”
,都是此类政变的实例。
政变的手段
中国古代政变所采用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前代的政变手段,易被后世所仿效。新的政变事件,又不断地创造出了新的手段。有效、迅速、隐密、安全、表面合法化和道德化,能为社会舆论和民众心理所接受,这些都是决定政变采用何种手段时必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在中国古代的历次政变中,常用的手段有如下几种。
政变常用手段之一:暗杀在隐密的状态下,直接将政敌从肉体上加以消灭,从而实现政权的转移,这是中国古代常见的政变手段。暗杀的目标,首先是在位君主。当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或者在继位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者急于皇袍加身而迫不及待时,谋杀便成了迅即实现即位的有效捷径。野心勃勃的唐中宗皇后韦氏,企图早日临朝做第二个武则天,她的女儿安乐公主也幻想成为“皇太女”。
母女俩便在饼馅中掺放毒药鸩杀了做为丈夫和父亲的中宗。
当合法继承人的储君地位受到严重威胁时,
权术论16
也会导致政变的立即发作。隋代杨广利用阴谋手段得立为太子,其父隋文帝晚年颇悔,欲易太子。杨广先下手为强,派遣亲信张衡入宫“拉杀”病中的文帝,“血溅御屏,冤痛之声闻于外”
A K .杨广遂登大宝。
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是其他觊觎君位者谋杀的目标。刘宋末年,权臣萧道成为了减少政权更迭的阻力,竭力使傀儡皇帝断子绝孙,“恭帝每生男,辄令方便杀焉,或诱赂内人,或密加毒害,前后非一”
L B .西汉成帝的宠姬赵飞燕姐妹二人,欲已生子为太子,每逢其他姬妾生子,“子隐不见”
,皆被暗害。时有意谣曰:“燕飞来,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
L C .在位君主为防止政权易手,有时也会发动防患于未然的反政变,谋杀那些对君位造成威胁的权臣悍将。
西汉初年,皇后吕氏与丞相萧何密谋定计,以庆功会为名,将悍将韩信骗入宫中,谋杀于长乐宫钟室。类似的实例,多见于历代开国君主诛灭那些功高震主、才高危主的功臣。
尽管谋杀是一种简捷迅速的政变手段,但其适用范围是有限的。首先,暗杀的策划者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绝不会为他人作嫁,他们事先必须肯定自己能够成为暗杀结果的直接受惠者,否则便不会贸然从事。毫无合法继承君位希望的人们,一般不会无端采用暗杀君主的手段。这就限定了暗杀策划者的范围。
其次,暗杀的对象大多身居高位,戒备森严,高度重视自己的安全。
例如明代崇祯皇帝即位之初,政局未定,形势微妙,“王(指崇祯)危甚,袖食物以入,不敢食大官庖也”。
L D 唐代权相李林甫“自见结怨者众,忧刺客窃发”
,“所居
26权术论
重关复壁,络板甃石,一夕再徙,家人亦莫知也“
L E .如此警觉,暗杀谈何容易。
没有合适的时机和条件,暗杀不会轻易成功。
这也限制了那些没有必须理由和成功把握的随意暗杀。
暗杀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行为。
暗杀的策划者得手之后,一般都要极力掩盖暗杀的真相。
“暴崩”的死者仍然不失有“先皇”
应享的哀荣,皇袍刚刚加身的新君则用丧事的悲戚来掩饰自己内心的喜悦。只有那些洞晓内幕的知情者预感到灭口的危险而惶惶不可终日。了解君主不可告人的隐秘,自然会对君主形成一种无形的威胁,这就意味着知情者本身的危险已迫在眉睫。曾经帮助隋炀帝杨广弑父登位的张衡,最终被杨广“赐尽于家”。
张衡早知不免于死,临死之际高声叹呼:“我为人作何物事,而望久活?!”事关宫闱秘闻,在场者谁敢闻知?于是“监刑者塞耳,促令杀之”。
L F政变常用手段之二:兵变凶残的兵变不同于阴险的谋杀,它是在合法的借口下,公开地运用军事手段,逼宫弑君,实现政权的更迭。
兵变是公开的军事行动,无法掩人耳目,如果没有合法的外衣,则“名不正言不顺”
,容易失去号召力,得不到社会舆论的赞同和认可。中国古代兵变常常借用的“外衣”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驱除伪主,匡复社稷”。这种手法,通过否认在位君主的帝系血统,否定现政权的合法性,从而使兵变得到封建正统观念的认可。
西汉初年,专制的吕后“驾崩”不久,丞相陈平与太尉周勃等人发动兵变,诛灭诸吕,“大臣相与阴谋,以为少帝及三弟为王者皆非孝惠子,复共诛之,尊立文帝”
L G .
权术论36
在这场成功的兵变结束将近100年之后,历史又演出了相同的一幕。年幼的汉昭帝刚刚即位,其兄燕王刘旦心怀不满,“谋为奸书,言少帝非武帝子,大臣所共立,天下宜共伐之,使人传行郡国,以摇动百姓”。可惜刘旦并无陈平、周勃等人的才干,这场兵变以流产而告终。
刘旦本人的下场颇为可悲,奉旨“以绶自绞”
,临死前尚哀歌一曲:“归空城兮,狗不吠、鸡不鸣,横术何广广兮,固知国中之无人。”
L H二是“请除奸臣,以清君侧”。此种手段,在兵变的起始阶段以讨伐奸臣为旗帜,避免把矛头直接指向君主本人,从而使兵变师出有名,“义正词严”
,减轻舆论的阻力。然而,“项王舞剑,意在沛公”。兵变发动者的“创锋”所指,实乃君主身下的宝座,而非君侧之奸臣。在其真正的目的尚未达到的时候,即使奸臣已除、君侧已清,兵变仍然不会就此罢休。西汉吴王刘濞以“请诛晁错”为口实,发动了吴楚七国兵变。
汉景帝“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
L I ,企图以此平息兵变。不料刘濞已称“东帝”
,连景帝的使者也不予接见。只是在刘濞军事失利、被斩首“驰传以闻”后,兵变才告平息。
明代初期,燕王朱棣发动兵变,“传檄天下,自比周公,上书帝阙,欲清君侧,呼忱日月,指誓河山”
,仿佛毫无觊觎君位之心。但实际上,朱棣“横贪天位”的野心,“早形于咨议”
,“久暴于路人”。当兵变成功、在位的建文帝被逐后,朱棣又经过一系列“南向让三、连章劝进”的表演,终于实现了皇袍加身的宿愿LJ.“清君侧”
,作为一种政治斗争手段被发明以来,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多次发挥了作用,特别是为王国或潘镇发动反对中央朝廷的兵变提供了合法的现成借口。
46权术论
三是“天命转移,皇祚有归”。兵变的发动者经过长期的预谋和准备,声誉鹊起,羽翼渐丰,已拥有左右政局的实力,并造成了一种必然而归的形势。当此之时,兵变的发动者便无须借用“清君侧”之类的手段,而是直截了当地宣布旧王朝命数已尽和新君主理应登基。后周晚期,殿前都点检赵匡胤掌握了统率禁军的实权。关于他出生时“赤光绕室、异香经宿不散、体有金色、三日不变”的神话,被广为宣传。书写有“点检作天子”的木板,也作为“天降符命”而被人发现。这一切,都预兆着一位新的“真命天子”即将降临人间。
经过周密策划,赵匡胤在陈桥驿发动兵变,推翻了后周政权,年幼的小皇帝周恭帝被迫禅位。尽管赵匡激假惺惺地“呜咽流涕”
,大作一番“违负天地、今至于此”的自我谴责,但这并不影响他立即“升崇元殿,服衮冕”
,做了北宋王朝的首任皇帝LK.此种手法,并非赵匡胤的发明。后周开国君主太祖郭威也是用同样的手段夺取了后汉的天下。
梁、唐、晋、汉、周五代的更迭,基本上都是通过兵变得以实现的。
这种兵变,以军事实力为后盾,所以多由兵权在握的将领和藩镇所发动。
后晋一位节度使就曾露骨地说:“天子宁有种耶?
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M B .但是,为了使兵变所建立的新王朝具有“受命相继”
的合法性,兵变的发动者们也不得不借助于“鼎革斯契,图箓有归”
,“天禄在躬,神器自至”
M C 一类堂而皇之的谎言。
四是浑水摸鱼、嫁祸于人。兵变的发动者有意造成一种混乱的局势,使自己以平息变乱的面目出现,趁火打劫,乱中取胜,然后将弑君谋逆的罪名推卸于他人,至于兵变成功的果实,当然留给自己享用。
南朝宋文帝打算废黜太子刘劭,
权术论56
刘劭闻讯后抢先发动兵变。
他以宫中发生兵变、“受敕有所收讨”为名,勒兵夜闯皇宫。
是夜,宋文帝与其亲信徐湛之,江湛等人议事,“至旦烛犹未灭”
,在“直卫兵尚寝”的情况下,三人一同做了刀下之鬼。刘劭兵变得手,随即倒打一耙,公开宣布:“徐湛之、江湛弑逆无状,吾勒兵入殿,已无所及,号惋崩衄,肝心破裂”
M D .兵变的受害者反被诬为兵变的发动者,而兵变的真正策划者摇身一变,却成了兵变的平息者。
如此这般,刘劭的即位便成为顺理成章之事。西晋惠帝皇后贾氏专权狠毒,为了翦除政敌,她与掌管禁军的楚王司马玮合谋,使惠帝下诏诛杀了辅政的汝南王司马亮等人。
政敌既除,贾后又以“伪造诏书、杀戮大臣”的罪名处死司马玮。此后,大权尽归于贾后。
政变常用手段之三:伪造遗诏伪造遗诏是有效的政变手段之一。
在君主专制的条件下,君主的个人意志就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
在位君主的诏令,可以决定储君的置立与废黜。即使是“驾崩”了的君主,其临终遗诏对于君位的传授,仍然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吞位争夺者们的命运,系于一纸轻飘飘的“先帝遗诏”。
生死攸关,诱使了多少阴谋家在“遗诏”问题上大做手脚。
中国古代历代君主的遗诏,有多少是真正出自“大行皇帝”之手,是很值得怀疑的。骤然“驾崩”的君主,自然不可能留下真正的遗诏。
即使是那些对后事预作了安排的君主,其遗诏也难免身后不会被人篡改或伪造。
不论多么伟大的君主,一旦死去,不过是一具听人摆布的僵尸。
他们的临终遗愿,常常成为阴谋家们强奸的对象。

66权术论
了借助“大行皇帝”
的余威,确认自己继承君位的合法性,阴谋家们如同变戏法一般,总能适时地拿出对自己有利的遗诏。
中国古代君主“驾崩”之后,往往有一段时间“秘不发丧”。
其中的奥妙,自不待言。
伪造或篡改遗诏的直接目的,在于用先帝的名义决定符合阴谋家自己心愿的君位继承人。雄才大略的秦始皇死于巡行途中,随行的赵高、胡亥、李斯等人不顾秦始皇临终前召公子扶苏“与丧会咸阳而立为嗣”的遗诏,秘不发丧,“相与阴,诈为受始皇诏丞相,立子胡亥为太子。”
M E 唐代韦后毒死亲夫中宗后,“秘不发丧,自总庶政”
,并“谋草遗制”
,立幼帝,韦后自己“临朝摄政”
M F .这些都是历史上伪造遗诏的实例。
另据清代人传说,康熙帝临终遗诏:“传位十四子”
,皇四子胤禛暗将“十”字改为“于”字,于是成了“传位于四子”。当康熙圣躬不豫时,胤禛“进一碗人参汤,不知何如,圣祖(康熙)皇帝就崩了驾,皇上(即雍正胤禛)就登了位”。
M G 这则传说虽然不一定完全符合史实,但反映出篡改遗诏在政治斗争中是屡见不鲜的。
杀害政敌、确保政变成果,是伪造遗诏的又一重要目的。
新君主通过阴谋诡计登上了皇帝的宝座,难免产生不安全、不稳定之感,迫切需要清除各种潜在的威胁,特别是对那些原先竞争君位的对手,更是必欲除之而后快。秦二世胡亥伪造始皇遗诏,除确认自己即位之外,没有忘记加上“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
M H 的内容。
隋炀帝杨广谋杀了生父文帝之后,“矫称高祖(文帝)之诏,赐故太子(杨)勇死,缢死之”
M I ,然后乃发丧。
伪造遗诏,为新君主提供了翦灭异己、清
权术论76
除隐患的有效而“合法”的手段。
伪造遗诏的手段,只有那些皇后皇子、宦官太监、顾命大臣们才有可能使用,知情的范围极小。这一方面为伪造遗诏提供了便利,但另一方面也容易使人对遗诏的真实性产生疑问。西汉权臣霍光,受武帝遗诏,辅佐少主昭帝。霍光根据自己拿出的武帝遗诏,将自己和其他两名亲信封了侯。这封遗诏的真假,受到人们的怀疑。侍中王忽四处扬言:武帝驾崩之时,“(王)忽常在左右,安得遗诏封三子事!群儿自相贵耳”。
M J 究竟是“群儿自相贵”
,抑或是武帝真有其诏,不仅两千年后的今天,人们难以定论,就连当时不知内情的朝廷群臣,谁又能够说得清呢?反正多嘴多舌的王忽,最终是被霍光逼死了。
政变常用手段之四:设置骗局这种手段不同于诡秘的暗杀,也不同于公开的兵变,它是通过设置骗局,诱使政敌及其同党在毫无警惕的情况下进入事先布置好的特定场合,然后一举全歼,从而以较小的兵力,实现政变的目的。
“鸿门宴”式的酒席,常常是政变的极好场合。霍光辅佐汉昭帝执政时,其政敌即企图以宴请为名,伏兵格杀霍光。
这场预谋中的政变,因事前被发觉而未能实施。唐文宗时,宰相李训与节度使郑注等人密谋铲除专权的宦官仇士良集团。
他们以某官衙石榴树上夜有甘露为名,诱使仇士良等宦官前往观看。不料“风吹幕起”
,但见幕后“执兵者甚众”
,仇士良等人“惊骇走出”
,政变遂遭到失败MK.在兵变力量不足、暗杀不易得手的情况下,诱杀的手段
86权术论
便受到政变发动者的青睐。通过诱杀敌对集团的头面人物或实力人物,使双方的力量对比发生有利于政变发动者方面的变化,并利用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对方措手不及的有利时机,迅雷不及掩耳,趁机实现政权的转移。这就是此种政变手段的主要特征。
总之,中国古代的权术家们创造出了多种多样的政变手段,其中血腥毒辣者有之,诡秘阴险者有之。在政变实施过程中,或一计而定乾坤,或数种手段同时并用。这些政变手段,既表明了剥削阶级统治集团凶残虚伪的本性,也反映出古人政治斗争的经验和狡黠的智慧。
政变的后果和影响
政变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现象。自从它在人类社会政治斗争史上崭露头角以来,当权者为之恐惧不安,野心家为之心驰神往。千古风流人物俱往矣。多少惊心动魄的古代政变故事,如今都湮没在历史的故纸堆中。当我们企图为政变盖棺论定的时候,才发现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政变毕竟不过只是一种手段而已,脱离政变发生的时代背景和经济政治条件、脱离政变对当时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便无从对政变作出正确的评价。
政变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一种爆发形式和手段,矛盾的焦点是争夺最高统治权。在阶级社会中,阶级之间的斗争无疑是社会最主要的矛盾,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巨大杠杆。但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斗争对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重大
权术论96
作用,也是不容低估的。当阶级矛盾激化、社会危机加深的时候,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会趋于激烈。统治阶级内部的不同集团,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在统治方针、政策和策略方面产生尖锐的分歧,各派政治力量企图通过夺取最高统治权来贯彻自己的政见。在这种时刻爆发的政变,往往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加速或延缓历史前进的步伐。
当然,也还有另一种情况:个人野心是政变的唯一动因,政变纯粹是统治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争斗,政变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决定皇帝姓张还是姓王,新君主应该是哥哥还是弟弟,如此而已。
政变是剥剥阶级统治集团贪婪凶残本性的集中暴露。在权力的诱惑面前,在野心的驱使下,“忠孝仁义”
、“亲亲尊尊”之类的道德说教,统统撕下了伪装,失去了效力。骨肉之情和君臣之义,面对兵变的屠刀和暗杀的毒药一筹莫展。
前赵的一位君主对此深有感触,无可奈何地发表了一番痛心疾首的言论:“吾欲以纯灰三斛洗吾腹,腹秽恶,故生凶子,儿年二十余便欲杀公”
N B .南齐的一位君主在临终之际告戒即将登位的新君:“宋氏(指刘宋政权)若不骨肉相图,他族岂得乘其衰弊?
汝深戒之!“
N C 然而,用石灰洗腹也罢,以前朝为戒也罢,这些都无法改变剥剥阶级的本性。就王室骨肉相残而言,南齐较之刘宋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刘宋政权后期,宫廷政变连续发作。孝武帝共有28子,除10人早夭外,其余16子均死于骨肉相残之中。南齐明帝萧鸾在位时间不足四年,其间“凡三诛诸王,每一行事,高宗(明帝)辄先烧香火,呜咽涕泣,众以此辄知其夜当相杀
07权术论
戮也。“
萧鸾曾有一次将诸王扣押在皇宫,“其夜太医煮药,都水办数十具棺材,须三更当悉杀之”。
N D 这场集体鸩杀虽未实行,但幸免于难的诸王并未能苟延残喘几日。在萧鸾“呜咽涕泣”之后,皇子皇孙们一个个人头纷纷落了地。齐高帝和齐武帝的儿子中,在《南齐书》中有传者共有29人,除死于萧鸾即位之前的7人外,其余22人全部死于萧鸾之手。
萧鸾的儿子也未能逃脱同样的下场,除早夭者外,无一善终。
城门失火,难免殃及池鱼。统治者争权夺利,无辜者株连受难。中国古代的每一场政变,几乎都伴随着一场血腥的屠杀。匈奴族所建的前赵政权曾发生一场皇弟与皇子之间争权的政变,失败的皇太弟被杀,更多的无辜者同时惨遭杀害,“坑士众万五千余人,平阳街巷为之空。”
N E 羯族所建的后赵政权也发生过同样的事件,诸皇子之间兵变夺位,失败者一方士卒三万余人被坑杀。凶残的兵变,往往造成一场深重的历史劫难:社会动荡不安,民众生灵涂炭,经济无法正常发展,历史前进的脚步被迫停顿甚至后转。
政变的频繁发作,使政局始终处在一种不稳定的状态。
特别是在分裂割据时期,一次次的政变,导致了一个个短命王朝走马灯式的更迭。新君主刚刚在政变中脱颖而出,紧接着又在下一次的政变中流星般地消失。这种状况,大大削弱了统治集团的治理能力,使国家机器的机能不能正常发挥。
《晋书》的作者,在论述西晋“八王之乱”的危害时指出:兵变迭起,“遂令神器劫迁,宗社颠覆;数十万众,并垂饵于豺狼;三十六王,咸陨身于锋刃;祸难之及,振古未闻”
N F .上述评论,即反映出了兵变对于封建统治秩序的强烈破坏作用。
权术论17
面对历史的责难。政变不能辞其咎。然而,相同的手段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产生不同的后果和影响。中国古代的政变,具有在一定程度上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功能。在历史发展的某些时刻,政变以其快刀斩乱麻的简捷方式,常常可以使一些长期积存而难以解决的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迎刃而解,促成某些严重的社会危机得到相对缓解,从而有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唐太宗李世民所发动的“玄武门之变”
,虽然同样是骨肉相残、弑兄杀弟,但在当时的具体情况下,这场政变对于清除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势力和动乱因素、对于巩固刚刚建立的大唐王朝,显然起到了积极的进步作用。宋太祖赵匡胤通过“陈桥驿兵变”
,夺取了政权,建立了大宋王朝。
这次兵变的成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结束了自唐朝末年以来藩镇割据、长期战乱的局面,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了恢复和进一步加强,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以上事例表明,政变可以发挥不同的历史作用。如果不对政变做具体分析,仅从统治集团争权夺利的角度简单地遽下结论,不免有失公允。
政变同专制制度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专制制度下,政权的转移不可能通过民主的渠道实现。君主不仅独占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而且没有任何有效的制约机制和法定的任期限制。只有在君主生命结束后,才有可能出现君位的正常转移。这种转移又是以世袭制的形式限定在皇族中进行。君位的终身制和世袭制,必然导致如下结果:一是权力转移的渠道极为狭小。君位被君主终身独占,又为君主家族世代相袭,他人无法染指。二是容易出现君位与君权的背
27权术论
离。一定的权位固然可以带来相应的权力,但是权位并不总是完全等同实际的权力、权威、权势。在世袭制下,血统是君主即位的唯一依据。当在位君主因年幼无知、庸懦无能等原因而被架空、操纵、挟制时,便会出现君位与君权的背离。
占据君位的人,并未真正掌握实际的君权;实际掌握君权的人,又没有占据名义上的君位。随着统治阶级不同集团之间力量对比的消长变化,必然会提出权力转移的要求。君位与君权不可能长期背离,它们的合归也需要经历权力转移的过程。由于缺乏民主的合法的权力转移渠道,造成了政变在专制制度下的不可避免性。专制制度为政变提供了天然的生长土壤和广阔的市场。
当我们即将结束对中国古代政变之术的探讨时,还应当指出,政变并不是古代奴隶制和封建制时代特有的现象。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特殊手段,它可以适用于阶级社会的任何历史时期。即使在封建社会结束之后,政变之术的幽灵仍将在人类社会历史上长期地游荡。政变是一种历史现象,当然不会万寿无疆。
随着人类文明特别是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政变的市场将越来越狭小,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消亡。
① 《史记。淮阴侯列传》②见《史记。李斯列传》M E M H③ 见《汉书。王子侯表》和《汉书。功臣表》中的有关记载。
④ 引自《大义觉迷录》卷3,《清史资料》第四辑第119页。
⑤ 《汉书。杨敞传》
权术论37
⑥ 《汉书。霍光传》M J⑦ 《汉书。田延年传》⑧ 《旧唐书。玄宗纪上》⑨ 文莹(宋)
:《续湘山野录》见《贞观政要。君臣鉴戒》A B见《史记。齐太公世家》A C《史记。秦始皇本纪》A D《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五》A E M F《汉书。王莽传》A F A G《宋书。褚叔度传》A H L B《南史。宋本纪下》A I见《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注引《汉晋春秋》A J《资治通鉴。隋纪四》注引马总《通历》A K《汉书。外戚孝成赵皇后传》L C《明史纪事本末》卷72L D《新唐书。李林甫传》L E《隋书。张衡传》L F《汉书。高后纪》L G《汉书。武五子传》L H《汉书。景帝纪》L I见《明史纪事本末》卷16及谷应泰评注L J见《宋史。太祖纪一》L K《新五代史。安重荣传》M B《旧五代史。周书。太祖纪》M C《宋书。刘劭传》M D《大义觉迷录》卷3,《清史资料》第四辑第121页。
M G《资治通鉴。隋纪四》M I
47权术论
《资治通鉴。唐纪六十一》M K《晋书。石季龙载记》N B《南齐书。高祖十二王传》N C《南齐书。武十七王传》N D《晋书。刘聪载记》N E《晋书。列传二十九论》N F
权术论57
第四章 独夫与朋党——论驭臣之术
中国古代的驭臣之术,主要是指君主驾驭和控制臣属的诡诈手段。同时,驭臣之术的基本原则和手法,也运用于官僚阶层内部的各种上下级关系之中。
作为一种政治斗争手段,驭臣之术受到了中国古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无论是在政治思想领域内的揣摩研讨,还是在实际政治斗争中的具体运用,中国古代的统治者都有许多发明和创造。
《韩非子》中的驭臣之术
中国古代统治者从理论上对驭臣之术的重视,应该说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的。在中国封建社会初期的一些政治思想家的言论中,驭臣之术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
这种状况,与当时的社会变革有着密切的关系。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政治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奴隶制的分封制被封建制的郡县制所取代。奴隶主贵族的政治支配权逐步转移到了封建官僚手中。一个庞大的由各级官僚构成的特殊的社会集团与封建专制主义同步得到了发展。如何处理君臣关系,成为摆在封建统治者面前的一个极为重要的
67权术论
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先秦诸子纷纷就此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儒、道、墨、法、纵横诸家,各倡其道,鼓噪一时。其中,韩非作为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对驭臣之术做了最集中、最系统、最直接、最露骨的论述。
传世《韩非子》一书的基本内容,都是关于君臣关系的理论,其中的很多章节就是有关“术”的专篇,所以有的学者径直把韩非称之为“法术家”。这位冷峻犀利的“法术家”
,从维护君主个人的绝对专制出发,综合了法家“法”
、“术”
、“势”三派的理论主张,强调了“术”对君主的极端重要性。
他认为:“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
①。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
……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②。由上可知,韩非的“术”
,实际上统统指的是君主驭臣之术。
《韩非子》用了相当的篇幅,精心论证了“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关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暂不做详论。下面仅就《韩非子》中有关驭臣之术的各种运用方法略作论述。
郭沫若先生认为:韩非的“术”
,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东西,玩弄起来,似乎很不容易摩捉”
,其重要的大纲有下列七种:(1)权势不可假人;(2)深藏不露;(3)把人当成坏蛋;(4)毁坏一切伦理价值;(5)励行愚民政策;(6)罚须严峻,赏须审慎;(7)遇必要时不择手段③。郭先生所列举的大多是驭臣之术的运用原则,就其具体手段和运用方法来说,《韩非子》中有着更为丰富生动的论述,例举如下:第一,诱以利禄,威以刑罚。君主控制臣属的基本手段,
权术论77
不外乎利诱和威胁两种。韩非称之为“二柄”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
曰:杀戳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④。在韩非看来“赏罚者,邦之利器也”
,“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⑤,赏罚之权必须由君主独擅,其权柄绝不可下移。只有使臣属对君主有所依赖和有所畏惧,才能使他们不得不为君主所用。倘若“人主非使赏罚之威利出于己也,听其臣而行其赏罚,则一国之人皆畏其臣而易其君,归其臣而去其君矣”
,致使出现“君反制于臣”
⑥的局面。韩非还形象化地指出:君主以“二柄”驭臣,犹如驯鸟一般,“夫驯鸟者断其下翎焉。断其下翎,则必恃人而食,焉得不驯乎?夫明主畜臣亦然,令臣不得不利君之禄,不得无服上之名。夫利君之禄,服上之名,焉得不服?”

第二,“深蒙不露”
,秘不可测。君主必须在臣属心目中永远保持一种神秘而不可捉摸的形象。
君主的意向和决断,绝不能让臣属事先能够猜测揣摩。
君主行事,须“函掩其迹,匿其端”
,使“下不能原(缘)”
⑧。君主用人,更须诡秘,“其用人也鬼”
,“鬼则不困”
⑨。臣属对君主莫测其高深,自然就增加了畏惧感,“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
A B .如果“主上不神”
,就会出现“下将有因”
A C 的弊端,从而破坏君主的权威。
为了保守机密,君主每当“欲发天下之大事”时,应当“独寝”
,以免“梦言而使人知其谋也”
A D .第三,“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
A E .君主必须永远是真理的化身和正确的象征。一旦犯有错误,须将责任
87权术论
推由臣属承担。
韩非主张,“圣人不亲细民,明主不躬小事”
A F .君主“无为”
,不承担具体事务,就可以避免发生错误。事情由臣属去办理,罪责由臣下去承担,而功劳则永远属于君主。
第四,“挟知而问”
,“倒言反事”。君主不可轻易信赖臣属,应当想方设法对他们进行各种检查监察。君主可以通过明知故问或者故意说错话和办错事的办法,检查臣属是否真正忠诚。
《韩非子》中曾例举了一些事例:“韩昭侯握爪而伴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割其爪而效之。昭侯以此察左右之不诚。”
“卫嗣公使人为客过关市,关市苛难之。因事关市,以金与关吏,乃舍之。嗣公为关吏曰:‘某时有客过而所,与汝金,而汝因遣之。
‘关市乃大恐,而以嗣公为明察“
A G .在这种阴险诡诈的检查办法面前,臣属不知不觉中就会上当受骗而被君主抓住把柄。
第五,“疑诏诡使”。君主的真实意图不可暴露,要采用间接曲折的方式督察臣属,使臣属在莫名其妙中感到君主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神明”
,从而不敢有所隐情。
“周主亡玉簪,令吏求之,三日不能得也。周主令人求而得之家人之屋间。周主曰:‘吾知史之不事事也,求簪三日不得之。吾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
‘于是吏皆耸惧,以为君神明也。“
“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顾反而问之曰:‘何见于市?
‘对曰:’无见也。
‘太宰曰:’虽然,何见也?
‘对曰:’市南门之外,甚众牛车,仅可以行耳。
‘太宰因诚使者:’无敢告人吾所问于女。
‘因召市吏而诮之曰:’市门之外,何多牛屎!
‘市吏甚怪太宰知之疾也,乃惊惧其所也。“
A H第六,“言默皆有责”。为了督责臣属,君主必须设法将
权术论97
臣属置于动辄获咎的境地。
遇事时,君主应使臣属发表意见,妄发意见和不发意见者俱获罪责。
“主道者,使人臣有必言之责,又有不言之责。
言无端末、辩无所验者,此言之责也;以不言避责持重位者,此不言之责也。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责其实,不言者必问其取舍以为之责,则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默然矣。
言默皆有责也“
A I .臣属发表意见,必须言必有当,“不得陈言而不当”
,“不当则罪”
A J .臣属发表的意见必须记录在案,“言陈之日,必有筴籍”
A K ,以作事后查验、算帐时的证据。总之,臣属言有责,不言亦有责,言不必当更有责。如此苛责之下,臣属自顾不暇,安敢胡言乱语,只能惶惶然唯上命从之。
第七,装聋作哑,假装糊涂。君主要善于掩饰自己,必要时应装聋作哑、假装糊涂。
“听言之道,溶若甚醉。唇乎齿乎,吾不为始乎;齿乎唇乎,愈惛惛乎。彼自离之,吾因以知之”
L B .“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
,从而“以闇见兹”
L C ,洞察真情。
第八,防臣、“备内”。
君主必须对臣属时时抱有戒心,保持高度的警惕。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
L D .不仅臣属不可信赖,而且“同床”的夫人孺子、“在旁”的左右近臣以及“父兄”之辈,均属“八奸”之列LE,更须防备。
“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贵”
L F ,这些都是君主最危险的敌人。君主在日常生活中,应如临大敌,刻意防范,“不食非常之食”
L G .第九,“罚莫如重而必”。韩非虽然主张君主对臣属要赏罚“二柄”并用,但他更强调的是重刑。
“刑胜而民静,赏繁
08权术论
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
L H .“重刑者非为罪人”
,“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
L I .也就是要杀鸡给猴看,杀一儆百。
第十,行暗杀,“除阴奸”。君主对于用一般的赏罚手段不易控制的臣属必须尽早除之,以免留下后患。
“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
L J .对于那些“位至而任大”
、可能对君主形成威胁的臣属,必须不择手段地处死:“诛而名实当,则径(诛)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
L K .这就是说:凡能找到借口者,便光明正大地直接处死;倘若“明杀”不便,则设法暗杀,或暗中在饮食中下毒,或假手他人、借刀杀人。
第十一,只要对君主有利,应容忍臣属做坏事,什么坏人也可以使用。
“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
M B .第十二,“众端参观”
,“一听责下”。君主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参照比较,不仅可以做出正确的抉择,而且可以对臣属进行有比较有区别的具体考察。
“观听不参则诚不闻,听有门户则臣壅塞”
,“一听则愚智不分,责下则人臣不参”
M C .第十三,“因任而授官,循名面责实”。
君主使用臣属,须官任其职,以职课功,“听其言而求其当,任其身而责其功”
M D .臣属不尽职责和超越职责者,均当处罚,“臣不得越官而有功”
,“越官则死”
M E .《韩非子》中还举出了“越官则死”的实例:韩昭侯醉寝,典冠好心为其加衣御寒,结果好心不得好报。韩侯醒后“罪典衣,杀典冠。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
M F .这样使臣属既不敢失职误事,又
权术论18
不敢越权行事,易于为君主所驾驭。
上述十三种,仅仅是《韩非子》所论述的君主驭臣之术中的主要部分,其他一些具体手段《韩非子》中还有不少论述。总的来看,韩非所主张的“术”
,除少数属于积极的考课监察方法之外,绝大多数都是君主用以驾驭臣属的阴谋诡计和狡诈手腕。
韩菲以及先秦其他一些法家人物关于驭臣之术的理论和主张,不可避免地带有深深的时代痕迹和阶级烙印。在春秋战国之际的特定历史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诞生和地主阶级政权的建立,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特别是君臣之间的矛盾有了突出的发展。如何调整和处理君臣关系,对于巩固地主阶级政权、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是出于这个需要,韩非用赤裸裸的语言做出了直截了当的回答。
他的回答,针对新兴地主阶级所面临的重大政治课题,提出了强化君主专制、巩固统治集团内部、发挥官僚机构效能的一些方法和途径。这些“锦囊妙计”
,对于正在苦苦寻求统治策略的封建社会初期的专制君主来说,无疑会有“雪中送炭”
的感觉。
难怪乎韩非的主张受到了秦始皇的高度重视和赞赏。
但是,韩非直接把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阴谋诡计诉诸于笔墨,公然将地主阶级的阴险毒辣赤裸裸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显然会同统治者所极力宣扬的封建政治道德产生冲突。特别是在封建制度巩固之后,地主阶级需要的是更加虚伪、更富于欺骗性的政治理论。血淋淋、阴森森、赤裸裸的《韩非子》,难免被束之高阁,成为明日黄花。
当战国时代的帷幕悄然降下,中国封建社会进入了新的
28权术论
历史阶段。分散割据的众多诸侯小国被大一统的强盛帝国所取代,君主专制制度已经走向成熟并更为巩固。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地主阶级开始更换了统治手法,法家过于露骨的政治理论已经不能适应需要而被摒弃。韩非之后,那种公然为阴险毒辣的驭臣之术张目的言论,在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论坛上近乎绝迹。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驭臣之术随同韩非之流一起埋入了历史的坟墓。尔虞我诈的君臣之争,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的始终。驭臣之术虽然不再轻易诉诸于笔墨、形之于纸帛,但却依然在暗中被揣摩研究并施虐于现实的政治舞台。在“仁义道德”外衣的掩饰下,中国古代实际政治斗争中的驭臣之术,较之封建社会早期法术理论家的“纸上谈兵”
,显得更为丰富多彩,也更其阴险毒辣。
驭臣之术在实际政治斗争中的运用
驭臣之术的运用,无非有着两个方面的用意,一是驱使臣属为君主效力,二是防止臣属犯上作奸。
从上述目的出发,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在长期的政治斗争实践中,不断发明和发展了形形色色的驭臣手段。
其中最重要者,有笼络赏赐之术、防范惩罚之术、树威立尊之术、平衡牵制之术等等。以下分别论述之。
第一,笼络赏赐之术笼络赏赐是中国古代最常用、最基本的驭臣手段,主要作用在于诱臣、用臣。统治者在实际运用笼络赏赐之术的过程中,一般具有着如下原则:选择施惠的内容,分割施惠的
权术论38
过程、掌握施惠的时机、注重施惠的姿态。这些原则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即最大限度地获得施惠的效果。
选择施惠的内容。笼络赏赐之术的基本特征,就是君主对臣属施以一定的恩惠,笼络和诱使臣属效忠于君主。施惠既然是为了笼络,施惠的内容当然就首先应该满足受惠者最迫切的需要和最热衷的欲望。
在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下,官职即代表着一定的权力、地位、名望和财富。对于沉浮在宦海之中的臣属来说,追逐官爵职位无疑是效忠君主的最主要的动力。所以,中国古代的君主们通常选择官爵职位作为施惠的主要内容,即所谓古人所云:“八柄驭下,以爵为先”
M G .除了官职、财物等有形的赏赐之外,统治者还常常玩弄一些无形赏赐的手法,使受赐者得到某些方面的荣耀和宠遇。施惠者实际所费无几,却同样达到了笼络臣属的目的。具体手法如:礼仪上的优待,如“入殿不趋”
、“奏事不名”
、“宫内赏乘肩舆”等等;赐予某些微不足道的“御用”之物,使受赐者感受特殊的荣耀;赐姓名,使受赐者成为与皇族同姓的“国姓爷”
;死后赐予美谥、陪葬皇陵等等。这种手法,主要是使受赐者获得某种精神方面的满足,产生“忠君”的狂热。
“分割”
施惠的过程。
君主必须不断地满足臣属加官晋爵的欲望,才能换取他们持续的忠心。但是,臣属升迁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而官爵的晋升却不能没有止限。在这个难题面前,狡诈的君主们奉行着“分割”恩惠的原则,就是把官爵分割得越来越细,种类尽可能地繁,等级尽可能地多。一步登天固然可喜,但只能使臣属获得一次满足。只有让臣属在众多的仕途台阶上一步一步地逐级登攀,就等于增添了他
48权术论
们不断升迁的希望和心理满足的次数。
“恩惠应该是一点儿一点儿地赐予”
,以便使受赐者更多地“品尝恩惠的滋味”
M H .同样的赏赐内容,分割开来逐次赐予,同一次性地全部赐予,其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它可以对受赐者起到“吊胃口”的作用,造成受赐者对施惠者持续的依赖和仰仗。
正是出于这种目的,中国古代官爵制度的发展呈现出种类等级越来越繁多细密的趋势。
先秦时代的官制和爵制,总体尚称简约。
秦汉时期,官爵制度逐步完备。到了唐代,品、爵、勋、阶之制更为系统繁密:文官有九品三十等,文散阶有三十九级,武散阶有四十五级,另有九等爵、十二转(转即级)勋。秦汉爵制,侯爵以上者不过关内侯、彻侯外加诸侯王共三等而已。东汉末年,滥封滥赏,增设丁县侯、乡侯、亭侯等新的爵位。曹操当政后,新设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内外侯十六级。清代不但有自恩骑尉至公九等功臣封爵,另有自奉恩将军至和硕亲王十二等的宗室封爵。宦海茫茫,仕途荡荡。当臣属们为一次又一次的加官晋爵而弹冠相庆时,当然会为皇恩浩荡而感激涕零地山呼万岁。
掌握施惠的时机。施惠的时机对于施惠的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施惠本是为了用臣和诱臣,倘若施惠不能及时,便会使臣属沮丧失望,难以发挥激励和诱导臣属的作用。素末楚汉相争,实力相对弱小的刘邦之所以能够最终战胜“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项羽,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项羽在施惠驭臣方面的失策。项羽虽然“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
,但当臣属“有功当封爵”时,却舍不得及时施惠,“印?敝,忍不能予”
,以致部将纷纷背
权术论58
离。相比之下,刘邦就要狡诈得多。当其部将韩信率兵平定齐国并自请立为“假齐王”时,刘邦克制内心的恼火,假意埋怨:“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
M I 迅速封韩信做了真齐王。这一招果然安抚稳定了韩信,驱使他为帮助刘邦夺取天下而拚死卖命。
注重施惠的姿态。施惠的效果,有时并不完全取决于施惠的内容,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施惠的姿态。施惠而不以施惠者自居、故作尊重受惠者的姿态,往往可以起到增加笼络效力的作用。相反,倘若把恩惠视为“嗟来之食”
,则只会引起受惠者的屈辱和反感,达不到笼络的目的。刘邦在萧何的极力推荐下,勉强同意拜韩信为大将。又是根据萧何的建议,刘邦改变了“拜大将如呼小儿”的轻率做法,“择良日,斋戒,设坛场,具礼”
M J ,经过一番郑重其事的姿态性表演,终于笼络收服了韩信。
中国古代的一些著名的“纳贤”
之举,例如周公的“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
M K ,曹操闻贤士谋臣来奔,“跌出迎之”
N B ,刘备“三顾茅庐”邀请诸葛亮出山等等,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出自求贤若渴的诚意,又在多大程度上属于故作礼贤下士的姿态,其实是很难说得清的。
“士为知己者死”
,这是中国古代“士”阶层的传统心态。统治者的施惠姿态,很容易激发“士”的知遇感,使他们肝脑涂地而心甘情愿。战国末年,燕国太子丹企图行刺秦王嬴政。为了笼络刺客荆轲,太子丹“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荆轲以瓦块投水击龟玩耍,太子丹便“捧金丸进之”
;荆轲随口说“千里马肝美”
,太子丹“即杀马进肝”
;荆轲称赞鼓琴美女的手好,太子丹便将美女之手“断以玉盘盛之”赐给荆轲。荆
68权术论
轲为“太子遇轲甚厚”
N C 所感,终于以死相报,走上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道路。类似太子丹的养士施惠姿态,势必会造就一批荆轲之类的所谓“死士”。这种驭臣手法,与“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情况有所不同。它更着重的是通过施惠姿态而对受惠者所产生的精神感召力量,而并不是单纯由施惠内容对受惠者所产生的物质吸引力量。在中国古代的政治舞台上,由于“忠诚”
、“义气”
、“报恩”等政治道德观念的盛行,统治者通过施惠姿态而驭臣的手段常常可以发挥极其有效的作用。
第二,防范惩罚之术防范惩罚如同笼络赏赐一样,也是中国古代统治者最基本的驭臣手段。它的作用,主要在于防臣、制臣。古代君主防范惩罚臣属的基本原则有如下几种。
“罚重而必”的原则。对于专制君主来说,谋反篡逆的现实威胁多数来自他的臣属,所以君主们常常感到“防臣”重于“防民”。中国古代的许多严酷刑罚,实际上主要是针对臣属制定的。奴隶社会的所谓“刑不上大夫”
、只是运用于“大夫”即奴隶主贵族与奴隶或普通奴隶主以及平民发生矛盾的场合。一旦臣属(包括“大夫”们)与君主之间发生了利益冲突和矛盾对立,就很难逃脱被惩罚的命运。君主们利用严刑峻法防范和惩戒犯上的臣属,绝不会轻易饶恕宽贷。为了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对于臣属的惩罚常常伴随着一场满门抄斩、株连同党的血腥屠杀。唐代李隆基诛灭韦氏,凡韦氏身高在马鞭以上的男性后代通通被斩尽杀绝。明代朱元璋诛灭功臣兰玉,“磔于市,夷三族”
,文武大臣“坐党论死者可
权术论78
二万人“
N D .类似的记载,充斥着历代的史书。
有罪必罚、轻罪重罚、一人犯罪众人受罚的原则,自然可以起到威胁和震慑臣属的作用,使他们不敢萌生异志。
“刑于将过”
的原则。
中国早期封建社会的一些政治思想家积极主张“禁奸于未萌”
N E 、“刑用于将过”
N F ,意即尚未形成事实的“过”
,亦应受到惩罚。这种主张确实适应了君主防臣的需要。
为了防患于未然,君主们常常采取“先下手为强”
的措施,提前清除可能对自己形成潜在威胁的臣属。对于君主来说,需要防范的重点,当然是那些重臣、权臣、功臣、能臣。专制君主无法容忍权势声望逼己或者才干能力过己的臣属。当重臣的权势足以与君主相抗衡时,他们的末日也就为期不远了。那些恃才自傲、锋芒毕露的能臣,则是自惭形秽的君主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对象。共同夺取天下的功臣,更是会使新王朝的开国君主经常感到一种无形的威胁。对于上述几种类型的臣属,君主们总是抱有极高的警惕,并且总是不乏种种“合法”
的理由对他们进行防范性的诛杀或其他惩罚。
春秋末年,越王勾践依靠谋臣范蠡、文种,完成了报仇复国的大业。识趣的范蠡立即挂冠隐去,后来发财做了富商。他曾给文种赠送了一段后世流传很久的名言:“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文种恍然大悟,“称病不朝”
,可惜为时已晚,最终被迫自杀NG.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文种的命运带有很大程度的必然性。只要臣属被君主视为隐患,则不管有过无过,都会在“刑于将过”的名义下被及时清除。罪及无辜当然是不可避免的。
88权术论
“心理震慑”的原则。为了防范臣属的不轨行为,中国古代的君主常常利用监视、侦缉、告密等手段,想方设法地探知臣属的种种隐情,并有意识地表现出他们对臣属的各种情况了如指掌,使臣属在君主无所不在的“神明”面前不敢有所隐瞒。这就如同将一把随时都可能落下的血淋淋的剑,时刻高悬在臣属的头上,使他们心理上感受到强烈的恐惧和震慑。任何不检点的行为,都可能已被君主所掌握;任何时刻,都可能受到君主突如其来的惩罚。
唐代武则天时期,“疑天下人多图己,又自以久专国事,且内行不正,知宗室大臣怨望,心不服,欲大诛杀以威之,乃盛开告密之门”
,“于是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
N H ,造成了严重的政治恐怖局面。
据史书记载,当时“朝士多因入朝,默遭掩袭,以至于族,与其家无复音息。故每入朝者,必与其家诀曰:‘不知重相见不!
‘“
N I 在如此恐怖的政治环境中,臣属战战兢兢,人人自危,当然就易于被君主所防范和控制。到了明代,特务政治更是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臣属的一举一动,常在君主所派遣的特务的监视之下。大臣宋濂“尝与客饮”
,明太祖朱元璋“密遣人侦视”。次日,朱元璋佯作不知地询问宋濂“昨饮酒否,坐客为谁,馔何物”
,幸亏宋濂“具以实对”
,得到了君主“诚然,卿不朕欺”
N J 的一句夸赞。
我们不难想象出,每当宋濂想到自己的一切都被君主侦缉得一清二楚,一定会心有余悸而后怕不已。
“责罚有术”
的原则。
中国古代的君主们在对臣属实施惩罚的时候,如同赏赐施惠之术一样,同样有着许多虚伪的姿态和狡猾的手腕。历史上的“责臣之术”
,常见者有如下几种
权术论98
类型:一是“义正辞严”型。君主通过栽赃诬陷、攀染罗织等手段,将种种罪名强加在臣属头上,使他们在人们心目中成为“罪不容诛”的“乱臣贼子”。如此一来,君主对他们的惩罚便成了从天意、顺民心的义正辞严的行动了。历代开国君主诛杀功臣,多采用这种手段。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对于专制君主来说,只要产生了惩罚臣属的需要和欲望,总是可以找到各种“正大光明”
的惩罚理由。
二是“迫不得已”
型。
在毫不犹豫地对臣属实施惩罚的同时,做出种种姿态,表明这种惩罚是迫于国法军纪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自君主的本愿。经过这种表演,一方面使被惩罚的臣属死而无怨,另一方面也使君主显得既坚持原则又富于人情,提高了君主在更多的活着的臣属心目中的形象。三国诸葛亮曾经进行了一次“挥泪斩马谡”
的成功表演。
与诸葛亮颇有私交的马谡因打败仗被处死,诸葛亮在下达处死命令的同时,“为之流涕”
,“自临祭,待其遗孤若平生”。这番表演取得了戏剧性的效果:不仅马谡本人“虽死无恨于黄壤”
,而且全军为诸葛亮的行动所感,“十万之众为之垂涕”
N K .如果说诸葛亮的眼泪尚有一部分诚意的话,与其同时代的曹操则会流出完全是虚伪的眼泪。
一代黠雄曹操,尤忌才能过己者,“诸将有计画胜出己者,随以法诛之”。每当临刑之际,曹操总忘不了“对之垂涕嗟痛之”
,大有一副惜才的姿态。然而表演毕竟是表演,演过之后,被诛者“终无所活”
O B .三是“重打轻拉”型。君主先给臣属冠之以严重的罪名,使他们自知死期将临。当臣属陷入绝望的境地之后,君主又略施薄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罚。这种手法,即可以巩固惩罚的后果,又可以收到笼络的效能。死到
09权术论
临头却又幸免于难的臣属,既会为施之于前的“严谴”而诚惶诚恐,又会为施之于后的“薄恩”而感恩不尽。
“法外施恩”的原则。中国古代的君主们虽然坚持“罚重而必”的督责臣属的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又会以豁达宽宏的姿态出现,“法外施恩”
,网开一面,当罚而不罚。本应受到惩罚的臣属得到了宽恕,必然会产生强烈的负疚和报恩之感,死心踏地地为君主效力。春秋时代的秦穆公曾亡失“善马”
,“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吏逐得,欲法之”。善马既已被食,处罚食马者也不能令其生还。秦穆公索性做人情地说:“吾闻食善马肉不饮酒伤人”
,“皆赐酒而赦之”。若干年后,秦晋交兵,秦穆公受伤被围。当年食马肉者“皆推锋争死,以报食马上德”
,解救了秦穆公的危难,并生俘了晋国国君OC.楚庄王曾赐群臣酒宴,“日暮酒酣,华烛灭,乃有引美人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
,要求楚庄王点烛查办“绝缨者”。庄王不愿因辞酒失礼而辱士,命“群臣皆绝缨而上火,尽欢而罢”。后当楚晋交战之际,有一大臣作战特别勇敢,庄王怪而问之,那人回答说:“臣乃夜绝缨者也”
,“臣往者醉失礼,王隐忍不暴而诛,常愿肝脑涂地、用颈血溅敌久矣”
O D .从上述两例中可以看出,君主“法外施恩”
,在一定的条件下非但不会松弛对臣属的防范和控制,反而会增加君主人格上的感召力,驱使臣属更加自觉自愿地效忠君主。
第三,树威立尊之术威严是有效行使权力的重要条件之一。君主只有保持一种威严的形象,才能够服臣和威臣。为了树立自己的威势尊严,促使臣属产生尊敬、信赖、崇拜、顺从、畏惧之感,中
权术论19
国古代的君主们经常使用着如下手段。
显示才能和政绩。君主的威严,首先来自治理国家的杰出才能以及统治期间所取得的显赫政绩。但是,并不是每一位君主都具有杰出的才能,都能取得显赫的政绩。在这种情况下,君主们往往不得不借助于一些诡诈的手法,其中包括:(一)人为地寻找显示“文治武功”的机会,制造虚幻中的“伟大胜利”。或者对外发动战争,谋求边功,以便炫耀于国内;或者在内部诡谲地树立某些假想的“敌人”
,以便将他们制服,使自己显得更加伟大。
(二)鼓励臣属歌功颂德,掩饰君主昏庸无能和政事腐败黑暗的真相。君主绝对“英明”
,形势永远“大好”。王莽末年,关东蝗灾,“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
,“饥死者十七八”。当权者却“市所卖粱饤肉羹”
,自欺欺人地认为“居民食咸如此”
O E .(三)以各种形式大肆宣扬君主的“丰功伟绩”。秦始皇兼并六国后,巡行天下,先后在泰山、琅邪、之罘等地“刻石颂秦德”
,赞颂秦皇“功盖五帝,泽及牛马OF”。
唐高宗李治与武则天的夫妇合葬墓前,既有为李治歌功颂德的“述圣纪碑”
,只有因其功德难以用文字表达而立的武则天“无字碑”。这种刻石、立碑的行为,都是企图使君主的“丰功伟绩”昭示天下并永垂千古。
(四)为君主讳。
不得轻易谈及君主的任何过失和缺点。
刻意制造“神秘感”。君主的威严,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臣属对君主所怀有的神秘感。中国古代的君主们在制造和维持自己的神秘形象方面是不遗余力的。那些高大巍峨的宫殿建筑,并不完全是出于生活舒适的需要;那些繁琐细密的宫廷仪式礼节,也不是在做无谓的表演。这一切都是为了体现
29权术论
君主的神秘与尊严。在这种庄严神秘的氛围中,臣属们必然会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感染情绪的无形力量,迫使他们肃然起敬。汉高祖刘邦“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
,建国之初,朝仪未备,“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刘邦不能忍受这种无视君主尊严的状况,起用儒生叔孙通制朝仪。经过一番整顿,朝会之际,“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
,“无敢喧哗失礼者”。刘邦这时心满意足,发自内心地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O G .为了维护神秘的形象,君主们总是深居简出,自觉与臣属保持一定的距离。秦二世即位后,赵高建议:“先帝临制天下久,故群臣不敢为非、进邪说。今陛下富于春秋,初即位,奈何与公卿廷决事?
事即有误,示群臣短也。
天子称朕,固不闻声“。于是,秦二世”常居禁中“
,“公卿希得朝见”
O H .类似的情形,在历代君主中并不少见。
臣属与君主谋面尚且不易,自然也就不会形成“近之则不逊”的局面。
运用权力增加威严。
权力与威严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威严有助于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的诡诈运用同样有助于增加威严。
中国古代的君主们在运用权力来增加自己的威严方面,主要有如下手段:(一)权力的独断专擅。最高权力和最终决定权集中在君主手中,臣属所有的有限权力来源于君主,并随时可能被君主收回。
“君无戏言”
,一言九鼎。这种凌驾于一切臣属之上的权力地位,通过在实际中的反复显示和有意表现,必将在臣属心目中造成君主的威严高于一切的心理形象。
(二)权力的频繁运用。权力只有在行使过程中才能得到体现。长期闲置不用的权力,便容易被人们所淡忘。君主们是不会轻易放过那些行使权力并显示威严的各种机会的。西
权术论39
汉昭帝死后,昌邑王刘贺被征召即位。这位由藩王入宫承继大统的新君主,擅权树威之心过于急切,即位仅27天,下达诏令“凡千一百二十七事”
O I .结果引起权臣霍光的不满,一场朝臣政变又将刘贺撵下了君主的宝座。
(三)
权力行使过程的不可预测性。君主行使权力的过程,绝不会让臣属事先能够有所猜测。君主的运筹策划和行权处事,就是要有意识地使臣属无法捉摸揣摩。喜怒无常的君主、天威不测的结果,常常使臣属怀有“伴君如伴虎”的恐惧之感。
(四)权力行使结果的强烈反差性。君主的威严,还在于他对臣属命运的决定性作用。臣属的荣辱安危和生杀予夺,往往系于君主的一念之间。君主在实际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常常有意地造成臣属结局的强烈对照反差,或者“天门九重谒圣人,龙颜一解四海春”
O J ,或者“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
O K .如此一来,臣属便会在自身的遭遇中,深切感受到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威严。
利用法律维护尊严。在中国古代,君主的尊严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为了维护君主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历代的法律都有许多细密具体的规定。
以汉代法律为例:擅入君主住所,是为“阑入”罪;冲犯君主出行道路车骑,是为“犯跸”罪;咒骂君主,是为“祝诅”罪;诈称君主诏书,是为“矫诏”罪;不执行君主命令,是为“废格”罪;侵犯君主特权,是为“僭越”罪;对君主礼节不周,是为“大不敬”罪。君主的一切,都在法律保护之下。君主的陵土不得擅动,君主的姓名不得触讳,……甚至君主使用的器物和牲畜,臣属也得对之礼而敬之。
东汉时,曾有虎贲“当阶置弓于地”
,被人斥责曰:
49权术论
“天子之弓,当戴之于首上,何敢置地?”遂以“大不敬”的罪名被“付狱治罪”
P B .第四,平衡牵制之术平衡牵制之术,是中国古代君主驾驭群臣的重要手段之一。这种手段的基本原则是:在君主高度集权的前提下,寻求权力分布的某种平衡,形成便于为君主所操纵的权力结构;利用臣属中不同集团和派系之间的矛盾,实行“以臣制臣”
,以便君主处在超然的位置,坐收渔人之利。具体手法有如下数种。
抑损相权。相权的逐步衰落,是中国古代官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变化。这个变化是君主实行权力平衡术的必然结果。秦汉时代,封建中央政权确立了丞相制度。在当时郡县制全面取代分封制的历史背景下,实行丞相制度无疑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相权与君权的矛盾开始突出起来。
“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
P C .由于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P D ,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特殊地位,很容易对君主造成威胁,或者说很容易使君主感到威胁。君主为了加强自己的专制权力,纯不会允许另一个权力中心的存在,必然想方设法削减丞相的权力。自西汉后期开始,相权渐见侵夺。至东汉初期,政事悉归尚书台,丞相不过备员论道而已。除了从制度上转移相权之外,后代的君主还采用了多设丞相职数、缩短任职时间等办法来分散和限制相权。
秦汉初期的丞相,只有一至二人。
到了唐代,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长官俱为宰相,宰相同时
权术论59
在位者常有十人左右。
据有的学者统计,唐代立国近300年,共任用宰相368人,平均任职时间为四年左右。在武则天统治的21年中,任用宰相76人,其中在职时间不满一年者多达19人。
睿宗在位仅有两年时间,任用的宰相却多至32人PE.如此众多的宰相同时在位,哪里还谈得上集中的相权?如此频繁的调动和短暂的任期,也使宰相难以形成自己的势力。
明代初年,随着君主专制的进一步发展,明太祖朱元璋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废除了丞相制度,中央六部及地方官府直接对君主负责。丞相制度的历史演变,反映了专制君主的如下心态:君权应当是集中的、无限的、稳固的,而其他任何臣属的权力则应当是分散的、有限的、不稳固的。
换句话来说,就是君主不能容忍宰相拥有与自己并驾齐驱或仅次于自己而凌驾于众人之上难予制约的特殊地位,君主总要千方百计地削弱或贬损宰相的权势,尽可能地频繁更换宰相,以防其日久坐大,形成尾大不掉,威胁君主的权力和地位。
以微臣制贵臣。以小制大、以践抑尊,这是古代君主实行“以臣制臣”时常用的手法。在君主看来,那些既有尊贵的地位又手握实权的臣属是难以控制的,容易造成权力结构的不平衡,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实行“权”
、“位”分割术,让职高位尊的贵臣受制于职卑位贱的微臣。
南朝的宋、齐二代,君主利用典签作为监视和控制王侯方镇的工具。典签本系五品小吏,官位不高,但却被授予了超越其官职的实权。
“刺史行事之美恶,系于典签之口”
,典签“威行州郡,权重蕃君”
P F ,发挥了一种制抑贵臣的重要作用。南齐的一位诸侯王为典签所制,无奈对母亲哭诉:“儿欲移五步,亦不得,与因何异。”
P G
69权术论
南朝出现的“寒人掌机要”
,亦属同一种情况。清代学者曾对此有一段评论:“至宋齐梁陈诸君,则无论贤否,皆威福自己,不肯假权于大臣。……于是不得不用寒人,人寒则希荣切而宣力勤,便于驱策,不觉倚之为心膂。”
P H以近臣制权臣。这是古代君主“以臣制臣”的又一种手法,主要表现为君主对宦官的倚重。
孤独的君主深居在宫中,怀疑猜忌的目光总是扫向那些掌握实权的文武大臣,只有整日厮守在身边的宦官似乎还可信赖。因此,君主常常派遣宦官去监视权臣的行动,并分割和牵制他们的权力。秦二世任用宦官赵高为“中丞相”
,直接掌握朝政大权。唐代中后期,君主常在各镇及出征讨叛之军中委派宦官为监军,与统帅分庭抗礼。明代的宦官,多有充任税使、矿监者,分赴各地课敛诛求。这些实例,反映出宦官监视和牵制活动的范围是极广的,朝政、军政、财政,无所不包。宦官主持朝政,朝臣的正常职权便被侵夺;宦官充任监军,率军主将便会多方受到掣肘;宦官直接敛财,地方官府使不能有所隐匿。
以“酷吏”制重臣。君主在“整肃朝纲”
、“严明法纪”的幌子下,假手“酷吏”
,大肆杀戮重臣,借以改变君臣之间的力量对比。运用这种手段的最典型的代表,莫过于女皇武则天。
武则天统治初期,李唐宗室和朝廷大臣中反对者甚多。
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武则天先后重用了周兴、索元礼、来俊臣等著名的“酷吏”
,运用种种残酷的刑法,迫害和杀戮政敌,并广为株连,大量冤杀不易控制的元勋重臣和皇室子孙。当政敌被消灭殆尽、女皇的统治已安然稳固之后,武则天又反手一掌,将陷害杀戮大臣的罪名全部推在周兴、来俊臣等酷
权术论79
吏头上,并将他们一一治罪。
利用臣属之间的矛盾。臣属中总是存在着各种不同的集团和派系,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中国古代君主经常玩弄的政治平衡术之一。只要不至影响到君主的利益,君主不仅不会努力去消除臣属间的矛盾,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意制造和保持臣属对立的状况。
群臣互斗,只会造成君主居上操纵、公而制之的有利态势。狡诈的君主,总是游移于群臣互斗之上,对任何一方既不过分依重又不轻易贬斥。或者坐山观虎斗,使臣属之间互相牵制,便于君主操纵控制;或者借用一方的力量,消灭另一方中可能危害君主的势力;或者借此抑彼,防止另方的势力过度发展,以免对君主形成潜在的威胁。
武则天就是利用酷吏的力量消灭了自己的政敌,反过来又为自己的政敌“报仇雪恨”
,处死了来俊臣等酷吏。来俊臣处死后,“仇家争噉(来)俊臣之肉,斯须而尽,抉眼剥面,披腹出心,腾蹋成泥”。武则天看到民愤之大,又下诏书历数来俊臣的罪恶,宣布“宜加赤族之诛,以雪苍生之愤”
P I .武则天“以臣制臣”的伎俩,可谓“一箭三雕”
:既消灭了颇具实力的政治反对派,又防止了酷吏势力的过度膨胀,且扮演了“为苍生雪愤”的“圣主”的角色。
驭臣之术的历史命运
驭臣之术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舞台上,驭臣之术之所以得到统治者的格外青睐,它的发展之所以能在理论上、实践上、制
89权术论
度上得到多方面的丰富多彩的体现,是同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的社会现实及其特殊需要分不开的。
所谓驭臣之术,实际上就是处理君主专制与官僚政治之间相互关系的政治斗争手段,应该说它是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必然产物。
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统治结构中,官僚集团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君主的绝对专制,必须通过官僚阶层的中介才能得以实现。因而,对于君主来说,驾驭和控制官僚比直接统治民众显得更为重要。中国古代的所谓“政治权术”
,实际上主要内容就是“人君南面之术”
,即驭臣之术。
以往有不少学者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
如有学者认为:君主的“所谓寝食不安,所谓宵旰图治,在天下已定或大定之后,主要还不是为了对付人民,而是为了对付臣属”
P J .“君主治史比治民更重要,术的作用则在于治吏”
P K .君主和官僚虽然同属统治集团,但在具体利益方面难免存在种种矛盾冲突之外。用韩非子的话来说,就是“君臣之利异”
、“上下一日百战”
Q B .频繁的王朝更迭,会使野心勃勃的臣属产生“彼可取而代也”
Q C 的奢望,梦想有朝一日自己也能皇袍加身,尝尝做皇帝的滋味。一顶顶的王冠落地,也会使神经过敏的君主无时不刻高度警惕着自己身旁的文武大臣,生怕他们之中又会冒出新的“真命天子”。
君主既是臣属获取权势福贵的来源,又是臣属随时丧失名禄地位的“克星”和觊觎最高统治权的障碍。臣属则既是君主必须依赖的力量,又是君主刻意提防的对象。这种历史现实,客观上要求君主必须掌握一整套驾驭和控制臣属的有效手段,否则便无法建立和维持稳定的统治秩序。
正是适应这种需要,各种驭臣之术:
权术论99
赏赐术、笼络术、权力分割术、防范术、惩罚术、监察术、平衡术、牵制术、震慑术、树威立尊术、……就在君臣“上下一日百战”的实际斗争中纷纷诞生并不断发展起来。
驭臣之术的高度发达,对于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产生着多方面的深刻影响。
在政治制度方面,驭臣之术的影响最为明显。驭臣之术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表现形式的制度化。
君主的驭臣意图,常常体现在某项制度的设立或变化之中。例如:丞相制度的历史演变,体现了君主抑损相权的意图;官爵制度的日趋细密化,体现了君主分割恩惠、增加笼络效力的意图;汉高祖刘邦重修朝仪制度,是为了体现“皇帝之贵”
、使臣属“莫不振恐肃敬”
;唐代实行宦官监军制度,是为了以天子近臣牵制军事将领,防止他们拥兵自重、尾大不掉;宋代实行的禁军“三司”
制度和“更戍”
制度,则是为了分割将领掌握的兵权,割断将领与士卒之间的固定关系,“兵无常帅,帅无常师”
Q D ,以便君主集由掌握兵权。
制定政治制度的出发点,仅仅建筑在如何便于君主驾驭控制臣属的基础上,这种状况势必会造成既定制度的不分理性,并会在实际运作中产生种种弊端。以官爵制度为例;君主以官职做为笼络赏赐臣属的手段,在事实上导致了两种后果。一是出于笼络赏赐的需要,官职的设置不断增多,官僚队伍持续膨胀,大大超出治理政事的实际需要,从而造成大量的冗官冗员。二是用人不当,任非所能,官职的授予不是根据政事的需要和本人的才能,而是作为一种恩典由君主随心所欲决定,这样必然会影响官僚队伍的整体素质。唐代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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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天和中宗统治时期,滥封滥赏,甚至卖官鬻爵,正员官职不敷赏用,又增设斜封、待阙、员外、同正、试、摄、检校、判、知官等诸种名目,以致时人讥嘲说:“选人冗冗,甚于羊群,吏部喧喧,多于蚁聚”
,“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把推侍御史,椀脱校书郎”
Q E .再以宋代的“三司”制度和“更戍”制度为例:宋代君主根据五代时期禁军将领权势过大的前车之鉴,制定了一系列的分割兵权的政策。其主要原则是将禁军的调兵权与率兵权分割开来,中央最高军事领导机关枢密院掌握名义上的调兵权,但却没有统率军队之权;禁军三司(即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虽然平时掌握军队的统率权,但却没有调动军队之权。同时,禁军的驻屯地点频繁更变,将领却不能随同调动。
“将不得专其兵”
,此即所谓“更戍”制度的要害。实行上述制度,虽然可以起到防止禁军将领专横跋扈、加强君主专制军权的作用,但却不可避免地严重破坏了军队正常的管理指挥体系,大大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
宋王朝的军队特别软弱,在同辽、夏、金、元的战争中屡战屡败,这种结局显然同宋代君主所制定的只图驭臣、不顾国政的制度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在政治道德方面,驭臣之术无疑也会产生广泛的影响。
一切权术都是重“术”不重“德”的,为了达到目的不惜采用一切手段。君主驭臣之术尽管常常披着“制度化”
、“道德化”的外衣,但却无法完全掩饰其阴险毒辣、狡猾诡诈的本质。驭臣之术的盛行,一方面撕破了笼罩在君臣关系之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促成了所谓“君仁臣义”的古代政治道德的进一步沦丧;另一方面,它又丰富了古代政治道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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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其自行修补被冲破的篱笆,增加了古代政治道德的完善性、虚伪性、欺骗性。
在政治关系方面,驭臣之术的影响更为直接。君臣关系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关系之一。这种关系处理得妥善与否,常常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危兴衰和某个特定政权的生死存亡。实际运作中的驭臣之术,或者可以起到“润滑剂”的作用,调节斡旋君臣之间的关系,维系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或者可以起到“腐蚀剂”的作用,激化君臣之间的矛盾和对立,造成政局的动荡不安。除了君臣关系之外,在官际关系中同样可以看到驭臣之术的影响。
在等级分明的官僚制度下,上司对于下级无异于一个个小“君主”。
君主驭臣之术难免上行下效、推而广之,成为广泛意义上的以“上”驭“下”的手段。
在政治理论方面,驭臣之术同样具有一定的影响。先秦诸子的政治理论中,驭臣之术占有相当的分量。特别是法家的政治理论,更是充满了研究探讨驭臣之术的内容。秦汉之后,统治阶级的政治理论家们仍然将君主驾驭臣属的方法和手段做为极为重要的研究课题。实际运作中的驭臣之术,不仅为中国古代政治理论的不断丰富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基础,而且促成了政治理论朝着实用化和虚伪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驭臣之术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自身的对立而即臣属弄君之术的产生。
君臣“上下一日百战”
,作为交战的双方,必然会各有各的“高招”。君既有驳臣之术,臣则有弄君之术。中国古代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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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的臣属弄君之术,当然是与君主驭臣之术同时产生的。
但是,由于交战双方并非势均力敌,弄君之术显然不会具有如同驭臣之术那般的有利发展条件。驭臣之术可以公然形之于纸帛,无须担心道德的谴责;弄君之术则面临着“欺君之罪”的威胁,只能战战兢兢地在暗中揣摩。驭臣之术可以借助于制度的力量,有效地施展身手;弄君之术却无此“法宝”
,只能依靠诬诈手段本身孤军奋战。
上述原因也就决定了历史上的弄君之术常常具有“非道德化”和“非制度化”的特点。就其具体手法而言,大致有如下数种:其一,抗君之术。臣属抗君,殊属不易。古代抗君之途有三:一是自重,二是结党,三是恃理。所谓“自重”
,就是借用君主无法控制的外部力量,提高自己的身价,增加与君主相抗衡的实力。具体种类有拥兵自重、借外患自重、借外援自重等等。借外患自重者,如南朝刘宋政权的黄道成。萧道成在南兖州刺史任内,率军防御北魏南侵。因其“在军中久,民间或言(萧)道成有异相,当为天子”
,宋明帝大为不安,决定将萧道成召回京城。
萧道成“不欲内迁”
Q F ,便伪造北魏军队将要进犯的假情报,迫使宋明帝不得不因防备外患的需要而准其留任。
借外援自重者,如近代的清朝大臣李鸿章、袁世凯以及恭亲王奕等人。他们利用与“洋人”的特殊关系,增添了自己与清廷当政者相抗衡的政治砝码。拥兵自重的实例,历史上更是多见。所谓“结党”
,就是拉帮结派,组成一定的政治集团。
面对人多势众、一呼百应的群臣朋党,孤家寡人的君主有时也会无奈其何地做出一定让步。历史上的许多“篡逆”之臣,往往就是通过培植党羽的方法,发展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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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势力,造成与君主分庭抗礼的形势,逐步迫使君主就范。
所谓“恃理”
,就是抓住某些有理的名目,利用有利的时机,孤注一掷,犯颜直谏,甚至采用预留遗言、随棺面君等方法,做出一番不成功便成仁的姿态,企图使君主慑于舆论、道德的压力而做出让步。
使用此种抗君之术者,既有鲠直愚忠之士,也不乏沽名钓誉之徒。
其二,欺君之术。
中国古代的臣属欺君之术花样甚多。
一是隔绝言路,封锁消息,蒙蔽君主。唐代奸相李林甫“欲蔽塞人主视听,自专大权,明召诸谏官请曰:‘今明主在上,群臣将顺之不暇,乌用多言!
诸君不见立仗马乎?
食三品料,一鸣辄斥去。悔之何及!
‘“在李林甫的威胁下,”自是谏争路绝矣“
Q G .二是诱使君主脱离实际政务,臣属瞒天过海,盗用君主名义行使大权。例如明代宦官刘瑾“杂构戏玩娱帝,侯帝娱,则多上章奏,请省决”
Q H .明武宗玩兴正浓,不胜其烦。自是“(刘)瑾不复奏,事无大小,任意剖断,悉传旨行之,上(武宗)
多不之知也“
Q I .三是拥立年幼无知或昏懦无能的君主,掌握实权的重臣如操纵魁儡一般,将君主玩弄于股掌之上。
四是翻动如簧之舌,或花言巧语,或危言耸听,欺骗愚弄那些庸怯糊涂的君主。先秦时代的纵横家们便是玩弄此种欺君之术的行家里手。
其三,谀君之术。谄媚讨好、阿谀奉承,这也是臣属弄君的一种手段。君主本性喜谀,臣属便投其所好,目的则是为了自己求官固宠。历史上的谀君之术,常有灵验奇效。唐代朱前疑上书武则天:“臣梦陛下寿满八百”
,即刻官拜拾遗。
尝到谀君甜头的朱前疑不肯罢休,再次上书,“自言梦陛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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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再玄、齿落更生“
,于是又升迁为驾部郎中。时隔不久,朱前疑第三次上书,奏云:“闻嵩山呼万岁”
,结果武则天又赐给他只有高官才能佩带的“绯算袋”
Q J .谀君之术常使君主昏昏然、飘飘然,不知不觉中便上了臣属的圈套。
其四,避君之术。中国古代的臣属避君之术,大致有两种情形。一是积极的避君之术,即主动创造条件,首鼠两端,狡兔三窟,保持多种选择的可能,随时留有另谋高就和抽身退步的出路。战国时代的孟尝君就是成功地运用此种避君之术的典型代表。他在受到齐王猜忌的情况下,采用冯驩所献纳的“狡兔三窟”之计,形成了齐国、魏国以及封邑薛城三地同时欢迎他前往的局势。“三窟已就”
,孟尝君“高枕为乐”
,“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
Q K .二是消极的避君之术,即在无奈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君主加害,趁早急流勇退,脱离权力中心,归隐田园,索性溜之乎也。
总之,中国古代的驭臣之术,作为剥削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一种政治斗争手段,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它的历史使命,本应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而宣告终结。
但是,与封建专制主义流毒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相适应,在近代和现代历史中,仍然可以看到古代驭臣之术的幽灵在继续游荡。
中国古代的驭臣之术之所以阴魂不散、死而不僵,一方面是因为在民主与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术治”
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另一方面,这也是因为古代驭臣之术本身包含有一定的积极合理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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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韩非子。难三》② 《韩非子。定法》③ 郭沫若:《十批判书》,新文艺出版社版,第357页。
④⑥ 《韩非子。二柄》A J M E M F⑤ 《韩非子。六微》⑦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A D L J⑧ 《韩非子。主道》A B L C⑨ 《韩非子。八经》A E A K L F L K《韩非子。扬权》A C L B《韩非子。外储说右下A D《韩非子。内储说上》A E A H M C《韩非子。南面》A I《韩非子。备内》L D L G《韩非子。八奸》L E《韩非子。心度》L H N E《韩非子。六反》L I M D《韩非子。八说》M B《宋书。谢庄传》M G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译本43页。
M H《史记。淮阴侯列传》M I M J《史记。鲁周公世家》M K《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曹瞒传》N B《史记。刺客列传》及注引《燕丹子》N C《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三N D《商君书。开塞》N F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N G《资治通鉴。唐纪十九》N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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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酷吏传》N I《明史。宋濂传》N J
《三国志。蜀书。马良传附马谡传》及注引《襄阳记》N K《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曹瞒传》O B见《史记。秦本纪》O C《群书治要》卷四十三引《说苑。复恩》O D《汉书。王莽传》O E《史记。秦始皇本纪》O F O H《史记。叔孙通列传》O G《汉书。霍光传》O I李白:《赠从弟南平太守之遥》O J韩愈:《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O K《太平御览》卷347引谢承《后汉书》P B《史记。陈丞相世家》P C《汉书。百官表》P D参见张晋藩、王超:《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P E社1987年版第453页。
《南史。吕文显传》P F《南史。巴陵王子伦传》P G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12《南朝多以寒人掌机要》P H《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二》P I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P J版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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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之《内储说下》、《扬权》Q B《史记。项羽本纪》Q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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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卷153《兵制五》Q D《朝野佥载》卷一、卷四Q E《资治通鉴。宋纪十四》Q F《资治通鉴。唐纪三十》Q G《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三Q H《明通鉴》卷四十二Q I《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二》Q J《战国策。齐策四》Q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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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王道”与“霸道”
——论愚民之术
历史常有这样的情形:一个仿佛是天经地义的真理,到头来却是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当谎言被历史揭穿以后,人们在恍然大悟之余,会觉得那骗术好像也并不怎么高明,甚至简单笨拙得令人可笑。然而,就是这些容易被后人认为是荒唐可笑的骗术,在其生存的时代里,却以它令人目眩的神圣光环,骗取了多少代人虔诚的信奉与崇拜。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愚民之术,就是这种骗术的典型。
关于君权的神话
自从中国迈进了文明时代的门坎,愚民之术便随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发展应运而生。历代的统治者为了欺骗愚弄人民,编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这些神话,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产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其中的典型代表,莫过于关于君权的神话。
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掌握着全部的国家权力,是统治阶级最高的政治代表。因此,愚民的最高水准在于使臣民对君主达到迷信的程度。由于凡人之间很难产生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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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所以愚民之术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在人民的心目中将君主神化。古代人工“造神”的基本手法大致有三种,即君主人种神异化、人身神秘化、人格神圣化。
其一,君主人种神异化。
早在奴隶制时代,统治者就利用人们对于“神”的崇拜与畏惧,将君权同神权紧密结合在一起。商周时代的君主称为“天子”
,君主自称“余一人”。这种称呼表明:君主是上天之子,具有人神结合的性质,是凌驾于一切人之上的“人上人”。神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君权就是由神授予的。
君主作为神的子孙、神的代表、神在人间的化身,与神同享尊荣,共执权柄。
“神”是天上的上帝,君主是地下的“下帝”。君主的统治,也就是神的统治。如此这般,谁还敢藐视神的权威?谁又能违背神的意志?这种神权政治的谎言,就是奴隶制时代最早出现的一种愚民之术。
整个封建时代,“君权神授”
论继续得到统治者的广泛宣扬。
“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故号为天子者”
①之类的论调,仍然在政治思想领域和社会舆论中被大肆鼓吹。封建时代的君主,同样处在半人半神的地位。这种地位,由于各种更加精细和具体的神话,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
在中国古代的史籍中,几乎每一个君主都有一段关于自己血统来源的神异记载。
汉高祖刘邦的母亲“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
,“交龙于上,已而有娠”
②。前赵君主刘聪之母“梦日入怀”乃生刘聪③。北齐后主高伟之母“梦于海上坐玉盆,日入裙下,遂有娠”
④。南朝梁武帝萧衍“母尝梦抱日,已而有娠”
⑤。
011权术论
既然君主不是“凡胎”
,其出生之际免不了会有各种神奇的异兆。
隋文帝杨坚出生时,“紫气充庭”
⑥。宋太祖赵匡胤出生时,则是“赤光绕室”
⑦。后周太祖郭威呱呱坠地之际,更有一番热闹:“载诞之夕,赤光照室,有声如炉炭之裂,星火四迸”
⑧。元朝末年,又有一个“神异”的婴儿出生。当他从母腹中挣扎而出时,带来“红光满室”
,其夜“数有光起,邻里望见,惊以为火,辄奔救,至则无有”
⑨。这个婴儿便是未来的明太祖朱元璋。
关于君主受胎及诞生时的种种奇异的传说,当然都是出于“愚民”的需要而有意编造和刻意渲染的结果。
从上文所例举的各种神话中,我们能够看出些什么呢?
无非有两点共同之处。首先,各种异兆集中发生在历代开国君主身上。
这种状况,绝不是偶然的。
在君位世袭的制度下,对于那些依靠血缘关系承继大宝的君主来说,编造异兆的需要并不强烈,因为他们继承君位的同时,已经从乃祖乃父那里继承了已得到社会认可的现成的“龙精龙血”。
对于开国君主来说,情况大有不同。他们不仅需要开创一个新的王朝,而且需要创造出一个能够被社会认可的帝系血统。他们没有现成的君主父祖可资利用,只好否认身为凡夫俗子的亲生父亲,宣扬自己是母亲与神交合的结果,从而产生出了一个新的高贵的来源于神的君主血统。
其次,新君主对于血统来源对象的选择标准,是十分固定和明确的。中国远古关于人与非人交配而妊娠产子的神话传说相当普遍,例如女脩吞玄鸟卵,生秦人祖先大业;姜嫄“践巨人迹”
,生周人祖先弃;舜母见彩虹而生舜;女嬉得意
权术论11
苡而生高密;等等。
这些传说都是母系氏族社会“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原始婚姻状况的遗迹。当古人的男性祖先世系无法追溯时,玄鸟、彩虹、“巨人迹”等图腾崇拜的对象,也就成了他们男性祖先的象征。
后世关于君主人种神异化的传说,与上述情况根本不同。新君主在编造自己血统的来源时,并不是随意选择诸如玄鸟、彩虹、“巨人迹”之类的图腾,而是集中选自神和君权的特定象征物——“龙”和“日”。这当然是抬高新君主血统地位的必然需要。
其二,君主人身神秘化。
人种的神异化,使君主处在某种介于人神之间的特殊位置。然而,无论血统来源有着什么样的“神异”
,都无法改变君主毕竟是人而不是神这样一个事实。于是,愚民之术又要出了新的花招,采用各种手段,为君主人身笼罩了种种神秘的色彩。
君主即便是人,其人身体貌也有异于常人之处。唐高祖李渊“体有三乳”
A B ;明太祖朱元璋“奇骨贯顶”
A C ;前赵刘聪“左耳有一白毫,长二尺余,甚光泽”
A D ;晋武帝司马炎竟然“发委地,手过膝”
A E ;更可笑的是隋文帝杨坚,据说曾“头上角出,遍体鳞起”
A F .这些经过大肆宣扬的生理上的奇异之处,并不说明君主都是些“畸形人”
,或者是出现了“人类返祖”
现象,而只是为了论证君主早已具有上天赐予的“非人臣之相”
,使其人身显得奇特神秘。
神秘感往往来源于无知,无知又须借助于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了维持君主在臣民心目中的神秘形象,君主与臣民之间隔离着深不可越的鸿沟。深宫如海,成为君主隔绝臣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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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障。严格的宫禁制度,使寻常百姓无法一睹“天颜”。这种深居简出、与世隔绝的状况,不仅是为了保护君主的人身安全,更重要的则是为了掩饰君主凡身肉胎的真实面貌、人为地制造和增添神秘的气氛。古人有云:“人主,天下之有势者也,深居则人畏其势”
A G .一句话便暴露了君主深居简出的真正目的。
此外,在维护君主的尊严与神秘方面,中国封建社会有着许多繁琐细密的形式主义的规定。例如君主的命令称为“制”和“诏”
,君主的住所称为“宫”
,君主的坟墓称为“陵”
,君主的印章称为“玺”
,君主自称“朕”
,君主死亡称为“薨”
,文字中不准提及君主的名字,君主有专用的称呼、专用的器物、专用的服饰,……这一切规定,严格划清了君主与普通臣民之间的界限,君主的一切其他任何人不得僭用。
君主人身的神秘色彩越是浓厚,也就越是容易引起人们的敬畏尊崇。
其三,君主人格神圣化。
神化君主,还需要极力美化君主的人格。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君主对臣民的精神感召力量。
“神圣者王,仁智者君,武勇者长,此天之道、人之情也”
A H .“德侔天地者称皇帝,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
A I .统治者总是力图使人民相信:君主的人格是完美无缺的,君主即代表着伟大、睿智、圣明、仁德、英武。
事实上,古代君主不仅不可能具备上述美德,而且也不需要在实际上去追求这些美德。他们所要做的,仅仅是一番虚伪的表演,只要在臣民心目中造成君主人格神圣完美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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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就算达到了目的。
意大利16世纪的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里在其著名的《君主论》中,对此有一段犀利深刻的说明。
他认为:对于一位君主来说,事实上没有必要具备全部的美德,“但是却很有必要显得具备这一切品质”。
“要显得慈悲为怀、笃守信义、合乎人道、清廉正直、虔敬信神”。尽管君主在政治实践中“常常不得不背信弃义、不讲仁慈、悖乎人道、违反神道”
,但应当十分注意,“千万不要从自己的口中溜出一言半语不是洋溢着上述五种美德的说话,并且注意使那些看见君主和听到君主谈话的人都觉得君主是位非常慈悲为怀、笃守信义、讲究人道、虔敬信神的人”
A J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对于这一套愚民之术是熟知谙练的。
西汉末年,每逢遇到水旱自然灾害,都为野心家王莽提供了表现“美德”的机会。
“每有水旱,(王)莽辄素食”
,皇太后大为感动,特下诏褒扬慰劝:“闻公菜食,忧民深矣。今秋幸孰,公勤于职,以时食肉,爱身为国。”
A K 王莽是否真的为“忧民”
而不食荤腥,时人不得而知,但这番沽名钓誉的表演,却是收到了效果,大大增加了王莽的政治资本。南齐君主萧鸾凶狠残忍,为独揽大权,先后将先皇子孙们一个个斩尽杀绝。
每一场屠杀之前,萧鸾总要当众“辄先烧香火,呜咽涕泣”
L B ,借以表明自己的“仁慈怜悯”之心。
为了维护君主在臣民心目中圣明伟大的光辉形象,任何缺点与过错都不可能与君主有缘。
每逢天灾人祸降临以后,为缓和人民的不满与反抗,中国古代的君主们有时也会颁布“罪己之诏”
,做一番轻描淡写的自我检讨。其目的是十分明显的,即所谓“罪己以收人心”
L C .不过,真正实质性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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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能由君主来承担,往往是由臣属来替代君主承受的。于是,在政治斗争的舞台上,便出现了“替罪羊”的角色。
“吾皇永远圣明,罪责全在臣躬”
,这就是古代政治的必然逻辑。
《君主论》中曾记载了16世纪初期意大利的一段历史。
瓦伦蒂诺公爵占领罗马尼阿后,为了使当地恢复秩序并服从王权,选择了一个冷酷无情而又机敏能干的人物雷米罗去治理这块新占领的地区。雷米罗以残酷的手段在短时期内恢复了地方的安宁,本人因此获得了极高的声誉。公爵既担心过分残酷的手段会引起人们的仇恨,又对雷米罗的声誉忌恨在心,一条一箭双雕的毒计便开始施展:公爵“要涤荡人民心中的块垒,把他们全部争取过来。他想要表明,如果过去发生任何残忍行为,那并不是由他发动的,而是来自他的大臣刻薄的天性。
他抓着上述时机,在一个早晨使雷米罗被斫为两段,曝尸在切塞纳的广场上,在他身旁放着一块木头和一把血淋淋的刀子。这种凶残的景象使得人民既感到痛快淋漓,同时又惊讶恐惧。“
L D类似瓦伦蒂诺公爵杀害雷米罗的实例,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是屡见不鲜的。早在公元3世纪的中国政治舞台上,就曾演出过相同的一幕。三国时的曹操因军粮不足,与粮官密谋以“小斛”克扣士卒口粮。结果引起军中一片混乱,士卒皆言“太祖(曹操)欺众”。面对这种形势,狡诈的曹操自然不会自己承担罪责,便对粮官说:“特当借君死以厌众,不然事不解。”
粮官被砍下的脑袋为曹操所借用,传首示众并附加了文字说明:“行小斛,盗官谷,斩之军门”
L E .我们可以想象出,当那些因口粮不足而群情不安的士卒们看到粮官血淋淋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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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同样会“既感到痛快淋漓,同时又惊讶恐惧”。
关于君权的神话,使一般臣民养成了对专制君主诚惶诚恐、敬畏卑顺的习惯心理。既然是神,自不必去考虑君主是否尚有不可信之处,更不敢有半点的怀疑与不恭。于是,在神异、神秘、神圣的君主面前,人民只能顶礼膜拜、心悦诚服。君主便可以安然无忧地稳坐在宝座上继续作威作福了。
愚民之术的其他手法
除了在君权问题上编造种种神话之外,中国古代统治者欺骗愚弄人民的其他常用手法还有如下几种:第一,“攘外安内”的骗术。
这是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在国家问题上编造的又一个神话。国家,自诞生之日起,就以其神圣的光环对人民产生着天然的迷惑作用。国家本来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
L F .国家不可能是超阶级的国家,它既不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意志,也不代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而只是一定统治阶级用来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但是,由于国家作为“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L G ,这就使人们容易产生一种误解,仿佛国家是全社会的代表。统治者利用了这一点,常常把统治阶级的私利装扮成国家的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利益,并借此欺骗愚弄被统治阶级,使他们放弃本阶级的要求,屈从所谓的“国家利益”。
“攘外安内”论就是这种骗术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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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中国古代的春秋时代,“攘外安内”论即已出笼。在晋楚两国的争斗中,晋国统治集团中有人主张:“惟圣人能外内无患,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盍释楚以为外惧乎?”
L H 这就是说,从统治阶级的角度看来,适当保持国家的“外惧”
,对于缓和国内矛盾是十分必要的。
宋太宗对此说得更为露骨:“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
L I .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实践中,鼓吹并实行这种骗术的君主大有人在。特别是在国内阶级矛盾和其它方面的矛盾尖锐激烈的时候,统治者甚至主动地挑起“边事”
,人为地制造“外忧”
的假象,欺骗国内人民。
这种骗术的目的是十分明显的。统治者企图用国家的对外职能来掩饰国家对内职能的阶级性,用国家的外部矛盾来冲淡国内的阶级矛盾,从而转移人民的视线,转移矛盾的焦点。同时,在所谓“超阶级”的国家利益的幌子下,统治者可以肆无忌惮地对被统治阶级实行残酷的剥削和高压的统治。
第二,“仁政”与“王道”的诱惑。
施行“仁政”和“王道”
,是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经常向被统治阶级伸出摇晃的橄榄枝。所谓“仁政”和“王道”
,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强调“亲民”
、“爱民”
、“安民”
、“惠民”
,重视“民”的作用,重视民心的向背;二是适当减轻剥削压榨的强度,改善吏治,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统治阶级的长远的根本利益。
从春秋时代开始,随着“民”在社会生产和政治生活中
权术论71
的作用的加强,统治阶级的一些思想家不断提出了“亲民”
、“爱民”
、“安爱”
、“惠民”等等政治主张。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疑是一种进步的社会思潮。但是,所谓“爱民”
、“惠民”
,绝不是统治阶级的目的,而只是一种统治策略和手段。君主“亲其民,视民如子,辛苦同之,将用之也”
L J ;“夫君国者,将民之与处,民实瘠矣,君安得肥?”
L K 上述言论表明,统治阶级的“亲民”是为了“用民”
,“惠民”则是为了“利君”。目的是为了统治阶级的私利,表面上却要打出“爱民”
的旗帜。不管在实际上干出了多少鱼肉百姓的勾当,官府公堂上却常常高悬着“爱民如子”之类的牌匾。这充分表明了所谓“仁政”
、“王道”的虚伪性和欺骗性。
在实际施政措施方面,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所鼓吹的“仁政”
、“王道”的主要内容,包括有轻徭薄赋、赈济灾荒、抑奢崇俭、改善吏治等等。无庸讳言,这些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轻剥削强度和缓和阶级矛盾的作用,造成相对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社会条件。但是,统治者的所谓“仁政”
,并非出自“仁慈”的“善心”。他们的根本出发点在于维护既定政权的长治久安。
“仁政”和“王道”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它给被统治阶级造成了一种虚幻的希望,使他们把改变现实和寻求自身解放的理想寄托在“圣君贤臣”
、“清官循吏”身上,从而在客观上起到了模糊阶级意识、掩饰阶级压迫和剥削的实质的作用。
第三,道德绳索的束缚。
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就其本质来说,是阶级斗争的一种思想武器。
“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
811权术论
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
M B .道德的武器,受到了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高度重视。他们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除了运用政治、法律等手段之外,还通过道德来论证现存社会制度的合理性和永恒性,利用道德的力量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汉代儒学大师董仲舒对此有一段明确的论述:“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
“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
,“故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
M C .从上述言论中可以看出,统治阶级“以教化为大务”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对被统治阶级思想上的统治和奴役,设置精神枷锁和堤坝,防止人民“犯上作乱”。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在道德问题上玩弄的花招,主要是抹煞道德的阶级性,企图把代替统治者利益的阶级道德装扮成整个社会的大众道德,把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转化为群众性的传统习惯和行为准则,造成一种广泛性的社会风尚和社会心理,使其成为维护既定社会制度的巨大的精神力量。
从历史实践来看,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在道德问题上玩弄的愚民之术是颇有成效的。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由于历代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和维护,封建道德的影响十分广泛而深刻。从早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简单道德说教直
权术论91
至系统化、理论化的“三纲五常”
,都在一定程度上腐蚀和束缚了被统治阶级的斗争意志,并作为历史发展的一种隋性力量,对社会的进步形成了巨大的阻力和障碍。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长期停滞不前,封建道德的深刻影响应该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道德本身所固有的稳定性特征,即使在封建制度被推翻之后,封建道德的影响仍将长期存在。对于今天中华民族的奋进和崛起来说,仍需努力彻底清除历史遗留下来的这种精神毒瘤。
第四,宗教的麻醉。
宗教在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愚民之术中占据着重要的一席地位。辉宏的寺庙、浩繁的经卷、虔诚的僧侣、深奥的教义……这一切都曾被统治者所利用,成为剥削阶级从精神上麻醉和奴役人民的有效统治手段之一。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最初是自然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歪曲和虚幻的反映。进入阶级社会之后,随着阶级矛盾和其他各类社会矛盾的发展,支配人们命运的,除了原来不可理解的自然力量之外,又加上了同样神秘莫测的社会力量。在可怕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面前,人们疑惑不解,便向宗教寻求答案。
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看中了宗教的法力,极力利用宗教做为巩固阶级压迫和剥削的精神工具。
他们借用宗教的外衣,传播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宣扬现世的痛苦来自前生的“罪恶”
,受苦受难的人们应当俯首贴耳地甘心忍受今生的痛苦,只有忍耐和顺从才能走向来世永恒的安乐和幸福。
宗教对于被统治阶级斗争意志的腐蚀麻痹作用是显而易
021权术论
见的。因此,宗教的发展,得到了历代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和支持。佛教在中国的命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汉代才从古代印度传入中国的佛教,在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获得了迅速的发展,短短数百年间便所向披靡,广泛地占据了古代中国的精神文化市场,取得了几乎与儒学平分秋色的地位。其间,虽然有人从儒家的人伦道德和世俗地主的国家利益出发对佛教进行过批判,最高统治者也曾几次发动过禁断佛教、坑杀沙门的较大规模的毁佛运动,但佛教毕竟在中国稳稳站住了脚跟。自从公元一世纪后半叶东汉明帝在洛阳建造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座佛寺,至200年后的西晋时洛阳已有佛寺42所。到了公元6世纪的北魏末年,耸立在洛阳的大小佛寺达到才1367所之多,全国的佛寺则数以万计。
佛寺数量的大量增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佛教的迅速发展。与佛教的发展相比,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反倒有些相形见绌。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佛教“绝欲”
、“劝善”的教义比起道教的修仙炼丹更能适应统治者麻痹人民的需要。
第五,思想文化的禁锢。
对被统治阶级实行思想文化上的禁锢,这是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愚民之术”中最直截了当的一手“杀手锏”。如果说统治者利用道德和宗教的目的是促使人民“无欲”的话,那么思想文化上的禁锢则是他们企图使人民处于“无智”状态的一种手段。
芸芸众生“无智无欲”
,统治者便可安然无忧了。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在许多问题上各执己见、争辩不休,但在实行“愚民”政策方面,似乎找到了共同点而众口一词。道家的老子谆谆告诫统治者:“古之善为道者,非
权术论121
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M D 儒家的孔子认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M E 法家的韩非子则不仅宣扬:“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M F ,而且主张思想、言论、行事一并禁断,即所谓“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
M G .在他看来,实行思想禁锢和控制,是最重要、最有效的“禁奸”手段。总之,上述言论都是从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出发,企图使被统治阶级没有自己的思想,只能永远处在被欺骗和愚弄的地位。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这些先生不仅憎恶发展和斗争,而且憎恶思维”
,“人民勿须乎关心明天,可以从脑子里除去一切思想……这个放弃思维的号召是专门直接欺骗最受压迫的阶级的企图。”
M H老子、孔子、韩非子之流毕竟只是思想家,他们的“愚民”主张,多数不过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真正付诸实践者,历史上另有人在。历代的统治者都是愚民政策的身体力行者,为了达到使人民永远处于愚昧无知状态的目的,他们总是运用各种手段,严格实行文化统治,箝制人民的思想言论。西周厉王不允许国人发表意见,敢有“谤王”者一律处死。
凶残的刑罚造成了“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M I 的恐怖局面。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避免“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竟然将非秦记之外的史书和非博士所藏的“诗、书、百家语”统统付之一炬,“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M J .秦始皇焚书之举,是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一场浩劫,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书籍被烧残,其实还在其次,春秋末叶以
21权术论
来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种精神,事实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
M K运用法律的手段,剥夺人民的思想言论自由,这是历史上常见的现象。自秦汉时代开始,封建法律已经有了关于思想言论方面的犯罪种类。秦代已有“以古非今”罪、“非所宜言”罪、“诽谤”罪、“妄言”罪、“妖言”罪等等名目。汉代又增加了“直言”罪、“诬罔”罪、“欺谩”罪等新的种类。更有甚者,自西汉时起,发明了所谓“腹诽之法”
,即使口中不言,只要心里不以为然,亦须论罪。
“腹诽”无言无形,没有任何证据,统治者可以用此罪名随心所欲地加罪于人。大臣颜异在别人非议汉武帝的货币政策时,“不应,微反唇”
,即未敢发表议论,只是嘴唇稍微翻动了一下,结果被加上了“不入言而腹诽”的罪名,“论死”
N B .“腹诽”之法的凶残专横,于此可见一斑。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盛行的各类“文字狱”
,亦是统治者实行思想禁锢和文化统制的毒辣手段。他们从知识分子的作品中寻章摘句,罗织莫须有的罪名,有意制造了一起又一起荒唐无稽的冤狱。
如果作品中果真流露出什么“异端”
思想,就更是会被心虚的统治者视为洪水猛兽而严加防范。明代思想家李贽,公开以“异端”自居,对封建传统教条和假道学进行了大胆的揭露和猛烈的抨击,终被统治者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迫害致死,“其书籍已刻未刻者,令所在官司尽行烧毁,不许存留”
N C .在这种极端专横严密的统治下,岂能容忍人民思想言论的自由?
文人学士们动辄获咎,人人自危,谁还敢信奉和宣扬“异端邪说”呢?他们的下场,或者是甘
权术论321
做鹰犬奴才,或者是耽于放浪麻醉。清白正直的知识分子也只能走上“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
N D 的道路。
这种结局,正是统治者大兴“文字狱”所要达到的目的。
愚民之术的作用和后果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愚民之术,在历史上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政治权术的万宝囊中,愚民之术大概是最具分量的一件“宝物”。其他各种权术,大多在统治阶级内部使用,主要用于调整和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关系和政治矛盾。愚民之术则有所不同。它的用武之地,是对统治者更为生死攸关的阶级斗争的场合。它的本质就是为统治阶级所专用的一种阶级斗争手段。
统治者欺骗愚弄的对象,主要是被统治阶级,在一定范围内也包括统治阶级的下层。愚民之术的特殊用途,使它受到历代统治者的格外青睐。
愚民之术的产生,有着历史的必然性。人类历史上的一切剥削制度,都是建筑在尖锐的阶级对立的基础上的。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占人口极少数的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水火不相容的。
他们的统治;理所当然地遭到人民群众各种形式的反抗。
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剥削阶级不仅需要依靠强有力的国家机器,而且需要运用种种诡诈的政治手段,欺骗和愚弄人民,论证现存社会制度的合理性,掩盖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实质,麻痹和腐蚀被统治阶级的反抗意识。所以,愚民之术作
421权术论
为一种必然的统治手段,将始终活跃在一切实行剥削制度的社会形态中。
自从人类进入到阶级社会之后,统治阶级便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愚民”的需要。早期的愚民之术,往往带有很大程度的原始粗拙的色彩。这是同当时人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思维能力的发展水平以及政治斗争的经验程度相一致的。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阶级斗争的深化,统治者对愚民之术的运用更加趋于自觉,其具体手法也日益精巧化、广泛化和理论化。
在运用愚民之术的自觉性方面,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通过前代王朝盛衰兴亡的历史事实,逐步认识到了维护统治不能仅靠血腥的镇压,因而不断总结和发展了“软”
、“硬”两手杂糅交替使用的统治经验。早在先秦时代,就有人主张:“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N E ,“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N F .这些言论表明了统治者正在摸索更有效的治国之道。秦王朝因残暴而迅速亡国的事实和人民群众在推翻强大的秦政权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巨大力量,无疑给后代的统治者敲响了警钟。继秦而起的汉王朝,从入关之后的“约法三章”
,到建国初期的“轻徭薄赋”
,似乎开始清醒而自觉地改变着统治的手段。
汉宣帝曾宣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N G 应该说汉宣帝的这个评论是颇为符合事实的。所谓“霸道”和“王道”的结合,确实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基本统治方式。
汉代之后,随着儒家学说正统地位的确立,统治者更多的是宣扬“仁政”和“王道”
,实际存在的“霸道”在官方言论中
权术论521
退居到了次要的地位。这当然并不意味着统治者从此放下了“屠刀”
、舍弃了暴力,而只是说明他们采用了更加虚伪因而也更富于欺骗性的统治方式,更加自觉地用表面上的“王道”来掩饰实质上的“霸道”。
在愚民之术的具体运用方面,中国古代的统治者经过实践中的反复揣摩钻研,逐步老练成熟。其主要表现:一是形式的多样化,诸如刻意编造种种蛊惑人心的神话、宣扬欺骗性的“仁政”和“王道”
、发挥道德的束缚作用和宗教的麻醉作用、焚毁书籍、实行文化统治、禁锢思想言论等等,各种形式的愚民手段无所不用。二是内容的系统化,愚弄人民的内容由早期粗拙简单的形态向精巧复杂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在封建伦理道德和宗教迷信方面,更是形成了各自系统化、理论化的完整体系,从而大大增强了迷惑人心的效力。三是运用的广泛化,统治者的愚民之术活跃在法律制度、施政措施、经济政策、精神文化生活等各个社会领域,并在各个社会层次发挥作用,具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手法的时代化,统治者为追求愚弄效果,总是根据当时科学文化的发展水平和人们认识能力的程度,不断调整和变化欺骗手法,使其带有强烈的时代特征。例如,古代天文学的成就,导致了以观察星辰运行来预言人事祸福的占星术的出现,于是乎来自上天的各种“谴告”和“符瑞”
,仿佛也就有了科学的依据。古代医学的知识,又为上天有意识地按照自己的模型塑造人类的神学理论提供了“证明”。
西汉董仲舒煞有其事地振振有词:人有四肢,天有四时;人有五脏,天有五行;人有十二大骨节,天有十二月;人有三百六十六小骨节,天有三百六十六
621权术论
日;这一切并非巧合,因为人本身就是天的复制品,“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
N H .骗术披上了时髦的科学外衣,面对着一知半解的人们,其效力的倍增则是可想而知的。
在中国历史上,愚民之术对被统治阶级产生了强烈而持久的思想毒害作用。中华民族曾经因此而在漫长的岁月里背负着沉重的精神桎梏。直至今天仍在被人们抨击指责的所谓“丑陋”的“民族劣根性”
,其实很大程度应该归之于统治者愚民之术的“功劳簿”下。那种被欺辱而不自耻、被愚弄而不自知的麻木混沌的思想状态,那种划地为牢、不敢越雷池一步、唯恐触犯“天条”的自我精神封闭,那种不食人间烟火、压抑人类正常欲望、逃避现实生活的社会现象,那种知天达命、安于现状、不思变革和进取的人生态度,难道不都是同统治者长期的愚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吗?
愚民之术不仅造成了所谓精神上的“劣根性”
,而且导致了行动上趋于保守的社会环境。
中国历史上任何进步的改革,总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各种各样的阻力和障碍。
古老的中国,在统治者所造成的愚昧无知的严密罗网的笼罩下,老态龙钟而步履维艰。古代中国的发展所无法摆脱的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近代中国所走过的艰难而屈辱的历程,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所遇到的曲折磨难和反复折腾,这一切都可以从历史上的愚民之术中找到至少是部分的答案。
统治者的愚民之术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迹,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是,历史的辩证法是无情的,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绝不会以少数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尽
权术论721
管骗术往往可以得逞于一时,但绝不可能从根本上阻挡历史前进的脚步。
“竹帛烟消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N I .当年秦始皇焚书坑儒,自以为从根本上铲除了威胁新王朝生存的隐患。然而,未等焚书的烟尘消散,一个庞大的强盛帝国便在火山爆发般的农民革命战争中迅速土崩瓦解了。那些“愚昧无知”的“群氓”们,毕竟是历史舞台上叱咤风云的真正主人。
愚弄历史者终将被历史所愚弄。中国古代统治者所玩弄的愚民之术,从反面启发了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智慧。许多欺诈性的手法,反而被古代人民群众所利用,成了他们反抗统治者的有效斗争手段。例如,统治者利用宗教作为麻醉和奴役人民的思想工具,人民群众在深受宗教毒害的同时也认识到了宗教的力量。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常常利用宗教作为宣传工具和组织形式,农民的革命理论也经常披着宗教的外衣。东汉末年农民起义对太平教的利用、元末农民起义对白莲教的利用、近代太平天国革命对基督教的利用,这些实例都表明宗教在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中发挥了鼓动、宣传、组织的积极作用。又如,所谓“天谴”
、“符瑞”
、“谶纬”之类,本是统治者欺骗人民的花招,但在实践中也常常被人民群众所借用。在秦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前夕,潜伏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强烈反抗情绪化作了种种来自上天的预兆:“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刻石,“今年祖龙死”的传言,“陈胜王”的鱼腹藏书,“大楚兴、陈胜王”的篝火狐鸣。这些带有神秘色彩的斗争手段,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毫无疑问起到了动员群众和制造舆论的有效作用。
821权术论
总之,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从维护剥削制度出发,发明并运用了各种欺骗愚弄人民的手法。这些手法曾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然而,骗术终将破产,人民终将醒悟,历史终将前进。
历史上的愚民之术,已被时代所抛弃,但同时也给后人留下了许多值得深思的教益。
① 《春秋繁露。深察名号》② 《汉书。高帝纪》③ 《晋书。刘聪载记》④ 《北史。齐本纪下》⑤ 《南史。梁本纪上》⑥ 《隋书。帝纪高祖上》⑦ 《宋史。太祖本纪》⑧ 《旧五代史。周书。太祖纪》⑨ 《明史。太祖本纪》《新唐书。高祖本纪》A B《明史。太祖本纪》A C《晋书。刘聪载记》A D《晋书。武帝纪》A E《管子。形势解》A G《管子。君臣下》A H《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A I《君主论》第十八章,潘汉典译本。
A J《汉书。王莽传》A K《南齐书。武十七王传》L B苏轼:《乞校正陆贽奏议上进札子》L C《君主论》第七章L D
权术论921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曹瞒传》L E列宁:《论国家》,《列宁选集》第四卷第48页。
L F恩格斯:《家底、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L G集》第四卷166页。
《左传。成公十六年》L H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2L I《左传。昭公三十年》L J《国语。楚语上》L K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M B《汉书。董仲舒传》M C《老子》五十六章M D《论语。泰伯篇》M E《韩非子。五蠹篇》M F《韩非子。说疑篇》M G马克思:《国际述评(三)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M H537、538页。
《国语。周语上》M I《史记。秦始皇本纪》M J郭沫若:《十批判书》,新文艺出版社版第450页。
M K《史记。平准书》N B《明神宗实录》卷369N C龚自珍:《咏史》N D《礼记。杂记下》N E《左传。昭公二十年》N F《汉书。元帝纪》N G董仲舒:《春秋繁露》之《人副天数》、《为人者天》。
N H章碣:《焚书坑》N I
031权术论
第六章 “吮痈”与“乐谀”
——论谄媚之术
谄媚是阶级社会人际关系中常见的现象,也是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经常运用的权术之一。谄媚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采用不正常的手法,奉承巴结,吹捧讨好,博取被谄媚者的好感和欢心。
这种手段,长期活跃在中国古代的政坛,对古代政治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谄媚之术的特征
谄媚的历史,由来已久。在一定意义上讲,谄媚是人格不平等的产物。自从人类社会出现私有制和阶级以来,以阶级差别为主要内容的等级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统治阶级对于被统治阶级,不仅在政治上压迫、经济上剥削,而且在精神上实行奴役。严格的等级制度,也使统治阶级内部产生了相应的“贱不逾贵”
、“下不僭上”的伦理道德观念。
这一切,造成了不同阶级、不同等级的成员之间人格不平等的状况。有权有势有钱者,仿佛人格也随之高人一等;无权无势无钱者,似乎人格也理应遭到贬损。在冷峻的权势、森严的等级、万能的金钱面前,人们受到无形的精神绳索的束缚,容易对之
权术论131
产生一种畏惧和屈从的心理。
谄媚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主要运用于统治阶级内部。谄媚是以“下”事“上”的手段,谄媚的对象必然在身分、地位、权力、财富等方面高于谄媚者,否则也就失去了谄媚的意义。中国古代阶梯式的等级制度和官僚制度,形成了多种层次的上下关系,从而为谄媚之术提供了适宜的生存条件和广阔的表演舞台。
谄媚之术,身披“亲情”
、“忠义”之类的外衣,带着迷人的微笑,忸怩作态,演出了一出出令人作呕的历史丑剧。
谄媚之术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它的实用性、无耻性、技巧性。
所谓实用性,是就谄媚之术的目的而言。谄媚不是在做无谓的表演,也不是甜言蜜语的浪费。谄媚者之所以卑身曲意,是出于实用的功利目的。
《论语。阳货》中有一段明确的论述:“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就是说“无所不至”的谄媚手段,完全是出于个人患得患失的实际功利目的。南宋朱熹在为上述这段话作注时指出:“小则吮痈舐痔,大则弑父与君,皆生于患失而已。”
古人的这些看法,应该说是颇有见地的。从古代政治生活中的谄媚实例来看,也可得到证明。例如西汉后期,王莽父亲早死,家道衰落,本人落魄失意。年轻时代的王莽谄媚有方,立即把眼光转向了掌握朝政实权的姑母元后和叔父王凤。他“内事诸父,曲有礼意”
,竭力奉承,媚态百出。王凤有病时,王莽“侍疾,亲尝药,乱首垢面,不解衣带连月”。这番表演终于得到了报偿,王莽很快就“拜为黄门郎,迁射声校尉”

231权术论
迈开了仕途的第一步。
以后他又通过巴结元后,逐步升迁,官运亨通①。
运用谄媚之术,有时不是为了一时一事的具体目的,而是着眼于潜在的、长远的利益,即所谓“放长线、钓大鱼”是也。谄媚作为一种早期预付的投资,期待着未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汉文帝的宠臣邓通,“无他伎能,不能有所荐达,独自谨身以媚上而已”。
平时朝廷正常的休假日,邓通也自愿放弃,用来陪伴文帝。文帝生有毒疮,“邓通常为上嗽吮”疮中的脓液。此事就连文帝的亲生儿子也嫌其恶臭而“色难之”。如此献媚,果然得到厚报:毫无才能的邓通,“官至上大夫”
,并得到文帝赏赐的铜山,允许自铸钱,于是“邓氏钱布天下,其富如此”
②。
在政治斗争中,谄媚之术还是臣属自我保护的手段。东汉王充说:“夫顺阿之臣,佞幸之徒是也。准主而说,适时而行,无廷逆之隙,则无斥退之患;或骨体娴丽,面色称媚,上不憎而善生,恩泽洋溢过度。”
③这些“顺阿之臣”
、“佞幸之徒”谄媚的目的,即使不能得到“恩泽洋溢过度”
,但只要揣摩君主的意图而说话行事,不与君主产生隔阂间隙,至少可以“无斥退之患”
,避免被贬职罢免的危险。由此可见,保护乌纱帽,也是谄媚之术的实用功效之一。
谄媚之术的实用价值,深受古代官场中人的重视。图谋进取者、邀恩求宠者、保官守禄者无不研而习之,传而教之。
西汉大官僚陈万年,出身郡吏,历任县令、太守、太仆,终至御史大夫。虽本事平平,“然善事人”
,赂遗权贵,“倾家自尽”。当其晚年之际,为于陈咸传授仕途经验,“召(陈)咸
权术论331
教戒于床下“
,“语至半夜”
,言犹未尽。儿子不胜其困,“头触屏风”。陈万年勃然大怒,责问儿子为何不听教诲。陈咸连忙叩头谢罪,解释说:父亲大人语重心长的千言万语,儿子早已心领神会,一言以蔽之,“大要数(陈)咸谄也”。陈万年尚知羞耻,顿时哑口无言④。有其父必有其子。陈咸不负父望,后来通过谄媚贿赂权臣陈汤,官位由太守擢升为少府。
陈氏父子通达的仕途,充分显示了谄媚之术在古代官场上的神通。
所谓无耻性,是就谄媚之术的本质而言。谄媚的最大特点就是极度的厚颜无耻。为了巴结讨好权势者,可以将自己的人格尊严剥落得一丝不挂。无耻的程度,简直难以诉诸笔墨。女皇武则天帷薄不修,多有男宠。谄媚者投其所好,欲以男色取悦女皇。官员柳模自言其子“洁白美须眉”
,自愿进献给武则天。更有甚者,官员侯祥自称“阳道壮伟”
、“专欲自进”
,自荐供女皇淫乐享用。其谄媚之无耻,就连当时的人们也认为是“无礼无仪,溢于朝听”
⑤。后晋石敬塘为了讨好契丹贵族,不仅割让了幽、云十六州的土地,并且在45岁之年,竟然尊认34岁的契丹君主耶律德光为“父皇帝”。明代宪宗荒淫纵欲,首辅万安进春药助淫,时人称之为“洗屌相公”。
⑥明孝宗即位后,70多岁的万安又进“房中术”
以求宠。

谄媚之术的无耻性,从上述数例中可略知一二。
谄媚的无耻性,在谄媚者多变的嘴脸上也可以得到充分的反映。他们所巴结的实际上并不是谄媚对象本身,而是谄媚对象所代表的权势和地位。
一旦这种权势和地位发生变化,谄媚对象也就不成其为谄媚的对象了。
战国孟尝君得势时,门
431权术论
客三千人。
“自齐王毁废孟尝君,诸客皆去”。孟尝君后复得幸,背弃而去的门客立刻又趋之若鹜。虽然孟尝君恨不得“必唾其面而大辱之”
,但他深知:“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
,不能“以怨士而徒绝宾客之路”
,于是“遇客如故”
⑧。唐代宰相萧至忠,为了巴结当权的韦后,将自己已经死去的女儿“嫁”给了韦后的亡弟。这场冥婚为萧至忠带来了荣耀和地位。当韦后在宫廷政变中败亡后,萧至忠“遽发”韦氏坟墓,“持其女柩归”
⑨。谄媚者无耻的表演,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乃“事之固然”。
无耻的谄媚,是与谄媚对象有意无意的鼓励分不开的。
谄媚对象从谄媚中得到了一种精神上的、人格上的尊荣感和满足感,必然会以投桃报李的方式鼓励谄媚者。
《庄子。列御寇》中记载:“秦王有病召医,破痈溃座者,得车一乘;舐痔者,得车五乘:所治愈下,得车愈多。”赏赐的厚薄,完全是按照谄媚的无耻程度来确定的。为上者的鼓励,造成了为下者谄媚队伍的扩大。
谄媚者争相讨好,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越是无耻的谄媚,越是可能得到谄媚对象的赏识,谄媚者的实用目的也就越是容易达到。
武则天的男宠张昌宗容貌俊秀,号称“六郎”。谄媚者纷纷赞誉:六郎美若莲花。唯有“为人佞而智”的宰相杨再思技高一筹,发表了新的宏论:“人言六郎似莲花,非也;正谓莲花似六郎耳”
A B .于是杨再思成了这场谄媚竞争的胜利者。
在阶梯式的等级制度和官僚制度中,上下关系是相对而言的。对下为上,对上为下。谄媚者与谄媚对象之间的位置也是可以互换的。
对上是谄媚者,对下又成了谄媚的对象。

权术论531
如上文所说的张昌宗,既是以男色取悦女皇的谄媚者,同时又是众多谄媚者争相巴结的对象。在“上”面前,谄媚者卑躬屈膝,低声下气,人格受到贬低和压抑;在“下”面前,原先的谄媚者摇身一变,需要从更多更无耻的谄媚中,补偿自己在“上”面前损失的人格尊严,从而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满足和平衡。我们可以从北齐著名佞臣和士开身上看到这种情形。作为谄媚者,和士开“禀性庸鄙,不窥书传,发言吐论,难以谄媚自资”
,深受北齐君主的信任,封为淮阳王。作为谄媚的对象,由于他权倾朝廷,“富商大贾朝夕填门,朝士不知廉耻者多相附会,甚者为其假子”。适逢和士开患病,医者嘱服“黄龙汤”。
“黄龙汤”者,粪便汁也。和士开面有难色,无法下咽。有谄媚者“请为王先尝之”
,端起“黄龙汤”
,“一举便尽”
A C .谄媚者同时又是谄媚的对象,无耻谄媚“上”的同时又需要来自“下”的更加无耻的谄媚。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官场普遍存在,起到了加剧谄媚手段无耻程度的作用。
所谓技巧性,是就谄媚之术的手段而言。中国古代的谄媚,具有高度的技巧。谄而有术,媚而有方。史籍中有不少关于“巧佞”
、“巧谀”的记载。
谄媚的技巧,首先表现为它的欺骗性。为了达到谄媚的目的,谄媚的手段不能不带有一定的欺骗的色彩。无耻的谄媚,在表面上常常装扮出一副堂而皇之的模样,仿佛是一种出自真实感情和忠诚义气的言语举动。这种手法,可以迷惑谄媚对象,使其产生一种误会,以为谄媚者亲己、爱己、忠诚于己,不知其奸,不察其伪,从而使谄媚更易于被接受,更
631权术论
易于达到隐藏在谄言谀行背后的真正目的。同时,谄媚披上“亲情”
、“忠义”之类的外衣,还可以使其符合“亲亲”
、“尊尊”的封建伦理道德规范,避免被社会舆论和民众心理所谴责和唾弃。在伪装之下,历史上的许多卑鄙无耻的谄媚行为反而成了“高尚道德”的举动。
谄媚的技巧,还表现为它的灵活性。
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机,谄媚可以做出因人而宜、因地而宜,因时而宜的不同的表演。中国古代“巧佞”
、“巧谀”的实例实在太多,我们不妨正题反做,挑选两个笨拙、失败的谄媚实例,从相反的角度对此加以阐述。
唐代成敬奇“有俊才,文章可立就”
,但却无品行道德。
当他去探望患病在府的宰相姚崇时,涕泪纵横,一副不胜悲痛的模样。接着,他像变戏法似的从怀中掏出许多活鸟,请姚崇一一放生,同时他还口中念念有词:“愿令公速愈”。看到成敬奇的丑态,正直的姚崇“忿其谀媚”
,虽然当场没有发作,事后不屑一顾地对人说:“此泪亦何从而来?!”从此“不复接遇”
成敬奇AD.成敬奇不看对象,且谄媚的手法失之过假、过露,只能落个碰壁的下场。
北宋丁谓出自宰相寇准门下,后官至参政。
“尝会食中书,羹污(寇)准须。
(丁)谓起,徐拂之。
(寇)准笑曰:‘参政,国之大臣,乃为官长拂须邪?
‘“
A E 丁谓不顾身分,不看对象和场合,谄媚举动不当,结果被寇准当场耻笑,本人尴尬不已,无法下台。
与上述两例相反,所谓“巧佞”
、“巧谀”者们,总是暗中琢磨谄媚对象的心理,投其所好,不谄中有谄,不谀中有
权术论731
谀,谄媚的手法和程度恰到好处,使谄媚对象更容易受到迷惑。
谄媚手段种种
中国古代谄媚之术的基本特征,已如上述。就其手段形式而言,花样名目繁多,令人眼花缭乱。择其大类,简论如下。
谄媚手段之一:奉承吹捧。
“甘乐谄谀,恶闻正谏”
A F ,是剥削阶级统治者的通病。
所谓“从谏如流”
、“闻过则喜”
,只是古代统治阶级理想中的政治风范。唐太宗曾因贤臣魏征“廷争”
,“常不自得”
,恨不得“杀此田舍汉”。于是文德皇后朝服致贺:“妾闻主圣臣忠。今陛下圣明,故魏征得直言。妾幸备数后宫,安敢不贺?”
A G 皇后巧妙的吹捧,使唐太宗转怒为喜。
圣明有如唐太宗者尚且如此,其余更是可想而知。古代统治者“喜谀”的本性,为奉承吹捧的盛行,畅开了“绿灯”。
奉承吹捧不同于发自内心的真诚赞扬,它是为“利己”
而“誉人”的。谄媚者利用人们喜欢被人赞扬的天性,以奉承吹捧为手段,通过种种溢美之词,满足谄媚对象的虚荣心,从而达到讨好巴结的目的。吹捧作为一种谄媚手段,常常是不顾事实、不讲原则、没有是非标准的,或者无中生有、口吐莲华,或者夸大其词、无以复加。在吹捧者的口中,假的可以变成真的,错的可以变成对的,恶可以变为善,丑可以变为美,庸才成为天才,昏君成为圣主。廉价的赞誉之词,成
831权术论
为谄媚者猎取实际功利的“敲门砖”。
奉承吹捧的范围相当广泛,举凡谄媚对象的一切:门第、相貌、品德、才华、政绩、能力、语言、行为、爰及子孙后代、乃至生理缺陷,统统可以成为谄媚者吹捧的目标。清人石成金所撰的《笑得好》中,记录了这样一则笑话:某秀才善谀,恰逢县宫“忽撒一屁”
,秀才灵机一动,拱揖进辞曰:“太宗师高耸金臀,洪宣宝屁,依稀乎丝竹之音,仿佛乎麝兰之香,生员立于下风,不胜馨香之至。”虽然这只是一篇游戏文字,但却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谄媚吹捧者的丑态。
谄媚手段之二:自我贬损。
此种手段,与直接的奉承吹捧有着明显的区别。谄媚者主要通过语言和外在行为,“翕肩屏气,舐痔折肢”
A H ,公开表现出一种奴性的臣服和屈从,自我降低人格,自我贬损贱辱,以此反衬出谄媚对象的高贵尊荣,使其获得心理上的某种满足。
为“下”者的奴性心理状态,对于维护既定的统治秩序和等级观念是极为有利的,因而受到为“上”者的鼓励和诱导。为“下”者通过自我贬损来谄媚为“上”者,常常容易奏效。这种状况,促使谄媚者自我贬损的手法和程度越发卑鄙无耻。
《大唐新语》中记载了如下一件自我贬损的实例:御史大夫魏元忠患病休养,众僚属登门探视慰问。侍御史郭霸“独后”
,“请视(魏)元忠便液”。“视”而不足,又“固请尝之”。一口尿液进嘴,郭霸喜形于色,立即向顶头上司道喜:“大夫泄(尿液)味甘,或难廖,而今味苦矣,即日当愈。”谄
权术论931
媚之丑态,溢于言表。
类似的实例,上文已多有论及。
为君主吮吸疮脓者有之,代权贵饮服“黄龙汤”者有之,闻屁而赞不绝口者有之,年高而自称为子者有之,献妻纳子者有之。对谄媚者来说,只要能够讨取谄媚对象的赏识和欢心,什么“人格”
、“自尊”
,统统可以抛到九霄云外。
谄媚手段九三:取悦讨好。
唯上之所好而为之,也是谄媚的重要手段。
“人主好辨,佞人言利;人主好文,佞人辞丽”。
A I 谄媚者的一切,都是随着谄媚对象的好恶而转移的。他们一言一行的出发点,就是投其所好,博取欢心。《墨子》中记载:“昔者楚灵王好细要(腰)
,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肋息然后带,执墙然后起“。
A J 此即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为了取悦于“上”
,可以无所不为。
讨好行为的本身,并非出自谄媚者的本意。
“以一饭为节”
,当然不能满足楚灵王之臣的口腹之欲,但这却是达到“细腰”
所必须的过程,因而不得已而为之。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这是谄媚者通过克制自己正常的欲望来取悦讨好对方。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谄媚者更多地采用欺骗的手法,只在表面上做出虚假的表示,同样达到了取悦讨好的目的。隋炀帝杨广在即位之前,为夺取储君的地位,极力讨好父皇文帝。文帝即位之初,崇尚“节俭”。杨广便投其所好,装出一副节俭的样子。文帝至杨广府第,“见乐器弦多断绝,又有尘埃,若不用者,以为(杨广)不好声妓,善之。”
A K 其实杨广并非真的“不好声妓”
,只不过是利用破旧乐器作了一场表演的
041权术论
道具。从上例可以看出,谄媚者取悦讨好的行为,带有很大程度的表演性和虚伪性。
投其所好,须要“投”得准,否则便会“费力不讨好”。
谄媚者深知其中的奥妙,对于上之所“好”
,极力探测揣摩,“隐而求主之所好,即进之以快主耳目,偷合苟容,与主为乐”
L B .隐求,即是指暗中揣摩的过程;偷合,则是指恰到好处的谄媚效果。
谄媚手段之四:顺阿逢迎。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为“上”者唯我独尊,为“下”者唯长官意志。这是官僚政治不可避免的产物。作为一种谄媚手段,顺阿逢迎表现为不讲原则立场,不顾是非标准,丧失政治气节,泯灭个人意志,一味顺从迎合谄媚对象的意愿,“主所言皆曰善,主所为皆曰可”。
L C顺阿逢迎,就是要恪守臣道,不逆龙鳞,避免触犯上级,避免惹事生非,以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及仕宦爵禄。唐代宰相娄师德就是这样的一位典型。
当他的弟弟出任刺史之际,娄师德问以自全之道,其弟长跪答曰:“自今虽有唾某面者,某亦不敢言,但拭之而已。以此自勉,庶免兄忧。”不料娄师德大为不满:“此适所谓为我忧也。夫前人唾者,发于怒也;汝今拭之,是恶其唾而拭之,是逆前人怒也。
唾不拭将自干,何若笑而受之。“
正是这种没有气节的自全之道,使娄师德在政局动荡多变的武则天时期,“竟保其宠禄”
L D .为“下”者的顺阿逢迎,常常是为“上”者滥施淫威的结果。在历史的舞台上,一大批唯上之所是为是、唯上之所非为非的驯服工具,必然是伴随着独裁的君主和专权的重臣
权术论141
同时出现。秦二世时,“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一场“指鹿为马”的政治测验便在朝廷上进行。大臣中有骨气而无勇气者“或默”
;既无骨气又无勇气者“或言马以阿顺赵高”
;只有那些骨气、勇气俱备者“或言鹿”。
“言鹿者”
事后均被赵高暗中寻机陷害,“后群臣皆畏(赵)
高“
L E .唐代把持朝政大权的奸相李林甫,“欲蔽塞人主视听,自专大权”
,乃对群臣曰:“今明主在上,群臣将顺之不暇,乌用多言!
诸君不见立杖马乎?
食三品料,一鸣辄斥去,悔之何及!“
群臣慑于淫威,且贪图禄位,不愿因“一鸣”而被“斥去”
,“自是朝廷之士,皆容身保位,无复直言”
L F .谄媚手段之五:巴结投靠。
谄媚的捷径,莫过于与谄媚对象直接建立某种亲近的关系。谄媚者由此可以得到更多的宠遇,并缩小与谄媚对象之间身分上的差距。同时,一旦跃入“龙门”
,身价顿时百倍,谄媚者又可以成为更多谄媚者的谄媚对象。
对于谄媚者来说,此种一石三鸟的有效手段,岂能舍弃不用?
翻开中国古代的历史,争相巴结投靠、企图攀龙附凤的谄媚者比比皆是。明代宦官魏忠贤权倾一时,朝廷文臣武将纷纷投其门下,时有“五虎”
、“五彪”
、“十狗”
、“十孩儿”
、“四十孙”之号LG.唐代宰相萧至忠将亡女嫁于韦后亡弟结为“冥婚鬼亲”之事,已见前述。与萧至忠同一时代的御史大夫窦怀贞,曾在一个岁除之夜受到唐中宗的戏弄:将韦后的老乳母赐予他为妻。恬不知耻的窦怀贞为了“自媚于(韦)
后“
,“纳之不辞”。尽管韦后败亡后,窦怀贞“手斩其妻首以献”
,表示与韦后划清了界限,但在韦后当权时,窦怀贞却是
241权术论
因与韦后建立了这层关系而“欣然有自负之色”
,每逢谒见及进奉章奏时,总要洋洋得意地自称“皇后阿(乳母之婿的时称)”
L F .上述各类谄媚手段,表现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其目的和效用都是一致的。在长期的政治斗争实践中,谄媚之术日趋巧妙圆滑,运用范围不断扩大。丑恶无耻的谄媚行为,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政治痼疾和官场恶习,流毒极为深广。
谄媚之术的恶劣影响
谄媚,作为一种政治痼疾,是专制制度和官僚政治的必然产物。
在专制制度下,君主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高度集中的权力。撇开君主的个人政治素质不谈,这种制度本身不可避免地将会造成君主的唯我独尊和独断专行。君主的意见,必然是绝对的正确,不容臣属怀疑相左。君主的决定,必然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臣属只能无条件地服从。
君主的形象,必然是高大圣明,臣属必须膜顶礼拜,不容有丝毫的不敬。
君主的愿望,必然是天经地义,臣属必须设法予以满足。对于专横跋扈的君主来说,他们将臣属视为草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难以容忍臣属拥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个人主见。对于喜怒无常的君主来说,臣属更是他们滥施淫威、肆意凌辱的对象,臣属动辄得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伴君如伴虎”。上述种种情形,不仅表现在古代君臣之间,在官僚政治
权术论341
各个层次的上下级关系中也程度不同地存在。
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必然导致臣属的奴化心理。由于君主对臣属具有生杀予夺之权,臣属的命运取决于君主的好恶。
严酷的政治现实的教训以及传统“尊尊”
、“忠君”
、“顺上”
伦理道德观念的束缚,大大强化了臣属的奴化意识。他们迎合君主和上司的心理,宁肯做庸碌卑顺的奴才,不愿或不敢做锋芒毕露的人才。例如上文曾提到的汉代陈万年、唐代娄师德等人,就是中国古代官僚政治所造就的一大批人格严重扭曲、奴化意识强烈的官僚队伍中的典型代表。
应当着重指出,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和传统道德观念中,充斥着进行奴化教育的内容。所谓“忠臣”
、“良吏”
、“孝子”
、“顺民”
,实际上很大程度就是奴才的化名词。那些为统治阶级所津津乐道的政治道德说教,很大成分则是论证臣民为什么要做奴才和怎样做奴才的学问。
谄媚又是同权力崇拜分不开的。谄媚者对“上”顺之唯恐不及、谄之唯恐不媚,不仅是出自无意识地、本能地对权力的畏惧和顺从,在更多的场合则是一种实现权力欲望的手段。权力以及权力所代表的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极大地刺激着统治阶级内部各种野心家的胃口。在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的条件下,权力和权位只能来自君主和上司,权欲的满足不得不依赖于“上”的赏识和恩赐。因为,谄媚之术事实上成为古代庸官俗吏的主要为官之道。为了达到追逐权力的目的,野心家们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人格,以谄媚君主和上司作为发迹进取的跳板。
从上文可以看出,专制制度和官僚政治所必然产生的这
41权术论
些结果:君主的唯我独尊和独断专行、臣属的奴化意识、野心家的权力欲望,都在客观上成为谄媚之术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和基础。换句话说,在专制制度和官僚政治条件下,谄媚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它是整个中国古代社会无法医治的一种政治痼疾。
谄媚,作为一种官场恶习,对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的发展产生了强热的腐蚀作用。
谄媚对于古代政治的危害,首先表现为佞臣“误国”。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将个人的私利凌驾于本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之上,使传统的“忠君爱国”的古代政治道德观念从根本上产生动摇,因而不利于剥削阶级统治的“长治久安”。
历代佞臣亡国的历史教训,使在位君主不得不对此保持高度的警觉。佞臣者,谄而不义,媚而不忠。对于君主来说,满足于谄媚带来的一时之快,也许将造成现实的亡国之恨。西汉刘向评论说:“谄言以邪,坠主不义;朋党比周,以蔽主明;入则辩言好辞,出则更复异言;语使白黑无别、是非无间,伺候可推而因附,然使主恶布于境内、闻于四邻;如此者亡国之臣也。”
L I 这番议论,虽有“吾皇圣明、罪在臣躬”
之嫌,但也确实说明了谄媚的危害。
谄媚可以起到“惑上”的作用,使“英武聪察”之主与“昏庸失道之主”“同其蒙蔽”
L J .谄媚者的吹捧讨好,使为“上”
者飘飘然、昏昏然,更加脱离实际,更加没有自知之明。
谄媚者的顺阿逢迎,又使为“上”者更加妄自尊大,更加任意妄为。
谄媚者的巴结投靠,则容易造成昏君与佞臣的结合,如蝇逐臭,狼狈为奸,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使政治状况更
权术论541
为黑暗。
“恶中立巧者,谓之佞人”
,“佞可知,人君不能知”
L K .谄媚的巧妙,使其本身即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加之君主往往从个人好恶出发,悦而不知其非,近而不知其伪,则使谄媚“蒙蔽惑上”
的作用更容易发挥得逞。
北齐佞臣和士开曾劝齐帝及时行乐,其语甚殷:“自古帝王,尽为灰烬”
,“一日快活敌千年”
,劝君“无为自勤苦”
M B .佞臣的款款昵语,正中昏君下怀。
剥削阶级腐朽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仅不能觉察谄媚,而且在更大的程度上需要谄媚、喜爱谄媚、鼓励谄媚。
谄媚不仅“误国”
、“惑上”
,且能“乱臣”。谄媚之术的盛行,对古代官僚队伍的建设产生着极为强烈的消极影响。
谄媚者“非有材能,但以婉媚贵幸”
M C ,以佞加官,以媚晋爵,文不能治国,武不能安邦,实际上成为古代官僚队伍的附赘悬疣。
谄媚之术还造就了一大批唯唯喏喏、唯长官意志的庸官俗吏。
他们具有严重的奴化心态,一切按上司的脸色行事,没有也不敢有自己的主见,办事不负责任,遇事上推下卸,尸位素餐,只图容身保位。唐代众多的宰相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人物。
当时的人们为之起了一个形象的名称:“伴食宰相”。
任人唯“谄”而非任人唯贤,阻塞了古代政治正当的仕进之途,加剧了“佞臣”与“直臣”
、“忠臣”
“能臣”之间的矛盾。决定仕宦前程的主要因素,不是才能和品行,而是谄媚的巧妙和无耻。这种状况,势必对官僚队伍的整体素质产生腐蚀作用,从而严重削弱官僚政治的机能。
枉法乱政、败坏吏治,是谄媚之术盛行的又一个后果。
谄媚公行,法纪荡然。谄媚者为了巴结讨好权势者,可以不顾
641权术论
剥削阶级国家的整体利益,无视法纪的尊严,枉法循私,乱政求宠。唐代权臣杨国忠之子参加科举考试,因“学业荒陋,不及格”。
考官礼部侍郎达奚珣未敢使其落第。
当杨国忠听了“郎君所试,不中程式,然亦未敢落也”
的报告后,并不满意,大发雷霆:“我子何患不富贵,乃令鼠辈相类!”达奚珣惊恐惶惶,立即将杨国忠之子置为“上第”
M D .此为主持考试的谄媚者枉法的实例。其他如执政行法的谄媚者,因人行法,看风使舵,“既无势,视之如奴,有势家虽有奸如山,弗犯”
M E ;进贡行贿的谄媚者,法外施税,无端掠夺,盘剥百姓,以娱上好;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总之,谄媚之术的盛行,“误国”
、“惑上”
、“乱臣”
、“败法”
,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加速了古代政治道德的沦丧,加深了古代社会的政治危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造成了危害。
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古代政治家、思想家中的有识之士们从不同的角度异口同声地对谄媚之术进行了谴责讨伐。孟子对逢迎谄媚深恶痛绝,认为“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这是因为“君之恶心未发,臣以谄媚逢迎而导君为非,故曰罪大”
M F .唐太宗在总结前代兴衰存亡的历史经验时,感慨地说:“朕观前代谗佞之徒,皆国之蟊贼也”
M G .历代的一些直臣更是纷纷发出了“远佞臣、戒谀言”的大声疾呼。古代的“贤哲”
、“圣君”
、“直臣”们对于谄媚之术表示出如此的愤慨和忧虑,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些言论,并非无的放矢或杞人忧天。正是谄媚之术所表现出的对古代政治的强烈腐蚀作用,才使他们企图为统治阶级敲响警钟。
然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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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文所指出的那样:谄媚之术是专制制度和官僚政治的必然产物,仅仅依靠道德的力量,无法根除这种根深蒂固的官场恶习。
物换星移,沧海桑田。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早已宣告结束,社会政治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迁。
但是,谄媚之术并没有随着剥削制度的土崩瓦解而悄然逝去。
作为封建专制主义和官僚政治的一种流毒,在今天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仍然可以看到谄媚之术的表演。
对于谄媚,在当代中国民间俗语中,有着许多形象的比喻,诸如,“拍马屁”
、“舔屁股”
、“抬轿子”
、“吹喇叭”等等。
鄙夷贬斥的用词,反映了人们对谄媚的反感与憎恶。
然而,对于谄媚这种官场恶习,仅仅限于道德上的批判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肃清封建专制主义和官僚政治的流毒和影响,铲除产生谄媚现象的社会政治基础,庶能建立新型的上下级关系和其他方面的人际关系。
① 《汉书。王莽传》② 《汉书。邓通传》③ 《论衡。定贤》④ 《汉书。陈万年传》⑤ 《旧唐书。张行成传附》⑥ 见温功义:《三案始末》,重庆出版社1984年版第118页。
⑦ 《明史。万安传》⑧ 《史记。孟尝君列传》⑨ 《新唐书。萧至忠传》《新唐书。杨再思传》A B
841权术论
《北齐书。和士开传》A C《大唐新语。卷九》A D《宋史。寇准传》A E《贞观政要。论君臣鉴戒》A F《隋唐嘉话》上卷A G《朝野佥载》卷5A H《论衡。答佞》A I L K《墨子。兼爱中》A J《隋书。炀帝纪》A K刘向:《说苑。臣术》L B L C L I《隋唐嘉话》下卷L D《史记。秦始皇本纪》L E《资治通鉴。唐纪三十》L F《明史。魏忠贤传》L G
《新唐书。窦怀贞传》及《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五》L H《明史。佞幸列传》L J《北齐书。和士开传》M B《汉书。佞幸传》M C《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二》M D《汉书。王温舒传》M E《孟子。告子下》及赵岐注M F《贞观政要。杜谗邪》M G
权术论941
第七章 图强与示弱——论韬晦之术
大凡略具政治斗争历史常识的人们,对于“韬晦”这个名词都不会感到陌生。所谓“韬晦之术”
,就是通过各种欺骗的手法,表面上收敛锋芒,隐藏才能行迹,掩饰政治上的野心和志向,解除对政敌造成的威胁感,麻痹政敌的警惕,等待合适的时机,实现预谋的政治目的。中国古代历史上,韬晦之术是一种重要的政治斗争手段。借助于韬晦之术而达到了政治目的的权术家大有人在。韬晦之术以其独特的神功奇效,历来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
尤其是各种野心家和阴谋家,更是把韬晦之术视为自我保护和图谋进取的有效手段,研而习之,推而广之。
韬晦的常用手法
韬晦的字义,是隐藏、伪装的意思。春秋时代的老子曾有一段名言:“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此即韬晦之术最早的理论化总结。
在激烈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人们的真实面貌和目的常常需要加以一定的掩饰。中国古代的权术家们很早就学会了在政治斗争实践中运用韬晦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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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从志向、才能、名望、感情、生理等各个角度和侧面进行掩饰和伪装。
韬晦常用手法之一:在志向方面进行掩饰。
在中国古代的官场上,剑拔弩张、锋芒毕露者总是容易引起政敌的猜忌和不安,使人感到畏惧和威胁,从而难免树敌招怨,壮志(或者野心)难酬。与此相反,那些庸庸碌碌、胸无大志的人们,则可以使政敌在心理上产生一种安全感,容易被轻视和忽略,反而能够出人意料地成功。于是,不示人以大志,便成为一种重要的韬晦手法。
在时机尚未成熟之际,权术家的野心和权欲常常隐藏在恬泊淡然或沉湎酒色的背后。他们暂时收敛锋芒,表面上与世无争,极力掩饰自己的政治志向和权力欲望。中国古代的许多帝王,在发迹之前都有一段韬晦的历史。唐高祖李渊在登位之前就相信自己“骨法非常,必为人主”
,后因遭到隋炀帝的猜忌,只得“纵酒沉湎,纳贿以混其迹”
①。唐宣宗李忱系宪宗第十三子。宪宗死后,历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历朝,李忱已成远支,本无即位的希望。他因“常梦乘龙升天”
,暗生冀念,但又深知“此不宜人知者”
,于是“愈事韬晦,群居游处,未尝有言”
②。李渊的“纵酒沉湎”和李忱的“未尝有言”
,都是一种掩饰志向和野心的手段。
野心和权欲固然需要掩饰,即使没有野心和权欲,在某些情况下亦须故作胸无大志的姿态,以避免遭到猜忌,从而保全自己。战国秦将王翦,率倾国兵力60万伐楚,出征之前向秦王“请美田宅园池甚众”
,进军之后又先后五次派遣使者返国“请善田”。
老谋深算的王翦对疑惑不解的部将解释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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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奥妙:“秦王惧而不信人。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于我,我不多请田宅为子孙业以自坚,顾令秦王坐而疑我邪?”
③志在贪图“田宅园池”之类蝇头微利的将军,自然会比野心勃勃而又重兵在握的将军更能使猜忌的君主相对感到安心。
韬晦常用手法之二:在才能方面进行掩饰。
从事政治活动需要有一定的才能,而人们的才能由于各种因素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如何选拔政治人才方面,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人提出了“选贤举能”的主张。但是,这只能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标准,在政治实践中难以真正实现。权力地位并不是仅仅依靠才能获得的。
恰恰相皮,在更多的场合,才能不过只是权势的影子。
权势越大,也就自认为才能越高。
君主永远是圣明伟大的,上司永远是正确高明的。这就是中国古代政治现实的必然逻辑。
如果臣僚和下属的才能超过了君主和上司而又不加以掩饰,其结果每每不会美妙。三国曹操对于才能高于自己的下属总是必欲除之而后快,“诸将有计画胜出己者,随以法诛之”
④。主薄杨修“好学,有俊才”
,常能预先洞悉曹操的权谋计划。
曹操平汉中,攻守两难,传令“鸡肋”
,众将莫晓其意。
唯杨修曰:“夫鸡肋,食之则无所得,弃之则如可惜,公(曹操)归计决矣。”事实果然如此。尽管杨修才华出众,可惜锋芒毕露,三番五次地使上司相形见绌,终于自己给自己掘好坟墓:曹操对其十分忌恨,“虑为后患,遂因事杀之”
⑤。
中国历史上不知有多少个嫉才妒能的曹操,杨修之类的悲剧也就因此常演不衰。这种血淋淋的政治斗争现实,无时不刻地提醒着那些暗怀异志或者恃才自傲的政客们:切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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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表现出比上司还要高明。掩饰自己的才能,便成为政界常见的韬晦手法之一。东汉末年,军阀割据,群雄并起。曹操在宴饮间从容对刘备说:“天下英雄,唯使君(刘备)与(曹)操。”如此评价,使刘备大惊失色,手中的食具在惊恐中不禁失落于地。
是时适逢雷震,刘备便假做被雷声所惊,一方面掩饰失态,另一方面也表现出自己胆怯不胜雷声、并非英雄豪杰,以免遭到曹操的猜忌谋害⑥。
《韩非子》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商纣王做长夜之饮,昏醉不知昼夜,“问其左右,尽不知也”
,又派使者问于贤人箕子。箕子深深懂得:“一国皆不知,而我独知之,吾其危矣。”于是略施韬晦小计,亦假装昏醉,“辞以醉而不知”
⑦。
韬晦常用手法之三:在名望方面进行掩饰。
政治不仅追逐权力,而且追逐名望。权力与名望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权力固然可以带来一定的名望,而名望同样有助于获取和巩固权力。
欧洲的马基雅维里认为:“那些皇帝或者由于上代没有遗下伟大的声誉,或者由于自己没有本领获得伟大的声誉足以驾御军队与人民双方,他们总是被灭亡的”
⑧。中国古代的政论家们也十分强调君主必须树威立信、沽名钓誉。权力和名望都是统治者追求的目标。
如同志向、才能一样,别人的名望也会使权势者感到一种威胁。中国古代的权势者们,有谁能够容忍臣僚和下属的名望超越自己呢?民众感恩戴德和尊敬崇拜的对象,只能是权势者自己,绝不允许任何他人分享。在一些情况下,深孚众望的忠臣直士也许比多声狼藉的贪官污吏更会使君主感到疑忌不安。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事例:声誉鹊起的臣属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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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识地自我破坏形象,自己给自己抹黑栽赃,通过自污以求自保。战国魏国公子信陵君,“为人仁而下士,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当秦国攻打赵国时,信陵君为了魏、赵两国的利益,不顾魏王的反对,毅然窃符救赵,建立了功勋,从此名望更加显赫一时。这种“诸侯徒闻魏公子,不闻魏王”的状况,使魏王难以容忍。秦国趁机施行离间计,魏王便剥夺了信陵君的实权。信陵君尽管大权旁落,但名望犹在,仍是魏王的心腹之患。为了保护自己,信陵君“谢病不朝,与宾客为长夜饮,饮醇酒,多近妇女”
,自污韬晦⑨。
汉初名相萧何也有一段与信陵君相似的遭遇。他忠心辅佐汉高祖刘邦,“拊循勉力百姓”
,“得百姓心”。这对新王朝的巩固本是一桩好事,但对刘邦本人来说,却无疑会感到一种无形的威胁。萧何曾建议将皇苑改为民田,刘邦认为这是丞相收买民心、为个人邀誉,大怒之下将其逮捕入狱。后在释放时,刘邦还悻悻然挖苦说:“相国为民请苑,吾不许。我不过为桀、纣主,而相国为贤相。吾故系相国,欲令百姓闻吾过也”。相反,当萧何听从门客的建议,“多买田地,贱赊贷以自污”
,以致造成百姓纷纷告发相国强行贱买民田时,刘邦却由衷感到了宽慰和喜悦:“上心乃安”
,“上乃大悦”
A B .萧何运用自我贬损声望的韬晦之术,果然发挥了作用。
韬晦常用手法之四:在感情方面进行掩饰。
为了一定的政治目的,掩饰自己的真实感情,这也是一种常用的韬晦手法。在力量对比不利的情况下,或者喜怒不形于色,爱憎深藏不露;或者制造假象,用表面上的臣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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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近来掩饰内心的憎恶仇恨。此类手法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中是屡见不鲜的。王莽末年,南阳豪强刘绚、刘秀兄弟投身于农民起义队伍。刘绚专横跋扈,企图夺取起义军的最高领导权。在争权斗争中,刘绚被更始帝刘玄所杀。消息传来,刘秀为避免过早与刘玄发生正面冲突,极力克制自己,立即从出征的战场赶来当面向刘玄谢罪。
他不自伐战功,“深引过而已”
,又不为其兄服丧,“饮食言笑如平常”
,毫无丧兄之痛的表示。这番成功的韬晦表演,终于使刘秀转危为安、逢凶化吉,不仅没有受到牵连,反而加官晋爵,为其以后建立东汉王朝保存了实力AC.韬晦常用手法之五:在生理方面进行掩饰。
在生理方面制造假象,迷惑和麻痹政敌,使其放松警惕、不加提防,常常能够收到出人意料的效果。
从生理方面进行掩饰,最便利的方法莫过于装疯卖傻。
精神病人总不会形成现实的政治威胁,谁会同疯子进行认真的政治较量呢?装疯卖傻挽救了不少古代政界中人的厄运。明代前期,燕王朱棣素有登临大位的野心。僧人道衍自言:“大王使臣得侍,奉一白帽与大王戴”。
“王”戴“白”帽,是为“皇”
也。
朱棣遂以道衍为傅。
建文帝即位后,朱棣深怀不满,图谋取而代之。当密谋事先有所泄露时,朱棣“乃佯狂称疾,走呼市中,夺酒食,语多妄乱,或卧土壤,弥日不苏”
,“盛夏围炉摇颤曰:‘寒甚’。”这番“佯狂”使“朝廷稍信之”
,为朱棣赢得了起兵反叛的时间AD.《水浒传》中描写宋江因在浔阳楼吟反诗被官府捉拿时,无奈求助于装疯卖傻的诡计:“披散头发,倒在尿屎坑里滚”
,“白着眼,却乱打将来”
,“口里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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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乱语“。
可惜此计被人识破,宋江到底未能逃脱一场囹圄之灾AE.这虽是一段文学描写,但也反映出装疯卖傻的手段在政治斗争中不是罕见的。
故作病重垂危的姿态,也是有效的韬晦手段。
风烛残年、久卧病榻、奄奄一息、不久人世之人,即使不能令政敌产生恻隐之心,至少也可以使他们稍觉安心。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这种韬晦手段最成功的表演者,大概要数老奸巨猾的司马懿了。曹魏末年,司马懿与皇族曹爽共受遗诏辅政。在两人争权夺利过程中,司马懿以退为进,“称疾困笃,示以羸形”。
当曹爽派人借机伺察时,司马懿装出了一副“年老沈疾、死在旦夕”的模样:“宣王(司马懿)令两婢侍边,持衣,衣落;复上指口,言渴求饮,婢进粥,宣王持杯饮粥,粥皆流出沾胸”
,言谈中又“佯为昏谬”
,“错乱其辞,状如荒语”。曹爽果然上当,根本不把这位“垂死”的“糊涂老人”放在心上。
时隔不久,司马懿趁曹爽奉魏帝朝陵之机发动兵变。曹爽及其同党“皆伏诛,夷三族”
A F .
韬晦之术的运用场合
韬晦之术在古代政治斗争中的运用相当普遍广泛,在敌国之间、君臣之间、同僚之间都可以发现它弄法作祟的踪迹。
尤其是在以下场合,韬晦之术更能找到大显身手的用武之地。
第一,君主大权旁落的场合。
新君即位,重臣专权。
不甘寂莫而又无奈其何的新君,不得已只好暂行韬晦之术。为了保住君位,等待收回君权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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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暂时抑制自己的权欲,表面上对专权的重臣(或垂帘的太后、或专横的宦官、或辅政的顾命大臣、或形如“太上皇”的前朝元老等等)优礼有加、言听计从,仿佛甘心做一个傀儡。时机一旦成熟,则另当别论。
秦王嬴政亲政之前,不得不容忍权臣吕不韦以“仲父”
的身分独揽大权。
吕不韦的权势当时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甚至狂妄地将自己组织编写的《吕氏春秋》公布于咸阳市门,宣称“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
A G .时人“惮相国畏其势”
,竟“无能增损者”
A H .当这场示威性质的政治剧演出之时,秦王嬴政只能做一个默然的观众。亲政后,嬴政无需继续抑制专权的欲望和掩饰自己的憎恶,公然将当年的“仲父”迁逐至蜀,迫使其饮鸠而死。
西汉中期的权臣霍光,受武帝遗诏、辅佐昭帝、先立后废昌邑王、选立宣帝,权倾朝野20年。宣帝即位后,十分畏惧霍光。两人同乘马车时,宣帝紧张害怕得“若有芒刺在背”。霍光主动归还朝政大权,宣帝“谦让不受”
,“朝政大事皆先关白(霍光)
,然后奏御天子“。每逢霍光朝见,宣帝总是”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
A I .然而,霍光刚刚死去,宣帝立即翻脸不认人,逐步收回了霍家子弟掌握的实权,并借故诛灭了霍氏。
清朝康熙皇帝年幼即位,鳌拜等人辅政。
康熙亲政后,仍未能掌握实权,不得不处处对鳌拜妥协让步。
为了夺回权力,康熙挑选了一批少年侍卫,在宫中练习摔跤游戏。鳌拜误认为“帝弱而好弄”
,“心益坦然”
,不加防备。最终这批少年侍卫成了康熙清除鳌拜集团的主力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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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臣属“功高震主”的场合。
当臣属在功劳、才能、名望、实权等方面超过君主的场合,或者会诱使臣属野心膨胀、萌生异志,或者会使君主寝食不安、暗生杀机。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所动作,原先的平衡无法维系,经过一番较量,一般会出现如下结局:君主直接从肉体上诛杀功臣、能臣、名臣、权臣,彻底根除对君权的潜在威胁;君主以授予虚职、明升暗降、迫其退休致仕、削其党羽等手段,剥夺政敌的实权,在权力中心削弱政敌的影响,使其无法继续“震主”
;君主甘心于傀儡的地位,尽量满足臣属的种种欲望,以妥协退让换取表面上的君臣相安和皇绪延祚;臣属杀害或废黜君主,改朝换代或取而代之;臣属设法扼制或消除君主的猜忌,继续维持和巩固自己的实权地位;臣属急流勇退,主动挂冠归隐,脱离权力中心,自污名声,以图保全身家性命。
在上述各种结局中,从“功高震主”的臣属的角度出发,无论争取何种较好的可能性,都离不开韬晦之术的掩护。进则可以麻痹和欺骗君主,掩饰自己的野心,避免过早暴露锋芒,为巩固实权或夺取君权创造有利的条件和时机;退则可以消除或减轻君主的猜忌,维持既得的权势和利益,至少避免杀身之祸。
第三,君权即将正常移交的场合。
在古代专制制度下,在位君主对于继承人选一般具有绝对的决定权。他们在挑选继承人的时候,总是带有强烈的个人好恶倾向,而这种好恶倾向又常常是以是否“类己”做为标准的。例如汉武帝因其幼子“类我”“甚奇爱之,心欲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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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
A K ,后来果然得立为帝,是为昭帝。
汉宣帝则因与其太子政见有别,断言“乱我家者太子也”
,几欲黜废LB.能否符合在位君主心目中的标准,往往成为君权移交归宿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对于君位继承权的竞争者或者既定的继承人来说,为了争夺或巩固储君的地位,需要极力讨取在位君主的欢心,其中包括采用韬晦的手段,在政见、形象、爱好乃至生活习惯等各个方面尽量掩饰自己的个性色彩,力图表现为在位君主的“翻版”。
隋代开国君主杨坚知创业之艰难,“居处服玩,务存节俭”。其子杨广便投其所好,“上(杨坚)
与后尝幸其第,(杨)
广悉屏匿美姬于别室,唯留老丑者,衣以缦彩,给事左右;屏帐改用缣素;故绝乐器之弦,不令拂去尘埃。上见之,以为不好声色“。杨广如同演戏一般,骗取了父皇的好感以及”孝悌恭俭,有类至尊(指杨坚)“
L C 的名声,终于取代其兄杨勇立为太子。
战国秦公子异人落难赵国,后在吕不韦帮助下返回秦国。为了取得出生于楚国的秦王后华阳夫人的欢心,异人特意穿着楚国的服装。
“王后悦其状”
,将异人改名为子楚,并使秦王立子楚为太子LD.第四,君权即将非正常移交的场合。
在权力即将非正常移交的场合,如政变爆发前夕,韬晦之术是经常被采用的一种有效的战术手段。它的作用,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政变的图谋准备阶段,韬晦之术为政变的发动者提供了保护色。当王莽“折节力行”
、“勤劳国家”
、“宗族称孝、师友归仁”的时候,谁能料到他若干年后竟然“肆其奸慝、以成篡盗之祸”
L E 呢?
韬晦之术实际上就是为权力的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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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移交进行实力和舆论上的准备,它可以掩饰政变发动者的真实面貌和意图,为其涂脂抹粉,骗取信任和声誉,增加政治资本,以奠定政变的基础。
其次,在政变临发之际和实施过程中,韬晦之术又可以为权力的非正常移交创造有利的时机。它像军事战场上的烟幕弹一样,促使政敌错误地估计形势,丧失对即将爆发的危机的警惕,从而增加政变的突发性,使政变得以顺利进行。
司马懿在紧锣密鼓地策划政变的时刻,同时却装出了一副“年老沉疾、死在旦夕”的假象。其政敌曹爽放松警惕,与同党尽出随帝朝陵。司马懿趁京城空虚的时机,立即一扫“病容”
,亲自披挂上阵,调兵遣将,成功地发动了政变。
再次,在政变完成之后,韬晦之术尚能担负使政变结果合法化的使命。权力的非正常移交已经完成,但韬晦的把戏还要继续玩弄下去。政变的真实目的需要美化,改变的血腥有时也需要加以掩饰。政变的成功者,自然都成了“为国除奸”
、“为民除害”的“英雄”
;改变的牺牲品,个个都是“罪不容诛”
,照例要受到一番“义正词严”的遣责。韬晦之术为权力的非正常移交争取了同情和支持,为政变结果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使其能够迅速得到道德和舆论的认可。
第五,同僚之间猜疑嫉妒的场合。
政界中的嫉妒心理,根深蒂固而祸害极烈。谗毁诬陷即多由嫉妒而发。中国古代政界同僚之间猜疑嫉妒的事例,每朝每代都有大量记载。在这种场合,韬晦之术可以有效地发挥避免招致嫉妒和实现自我保护的作用。
嫉妒多数是弱者针对强者产生的心理状态。
一般来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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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在才能、权势、财富、名誉、地位、机遇等某些方面超过自己时,才会引起嫉妒。所以,为了避免嫉妒,韬晦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示弱”
,即在表面上有意识地做出一副“己不如人”的姿态。真正的强者装成了“弱者”
,使实际上的弱者自以为是“强者”。弱者获得了虚幻的满足感,便不会加入嫉妒者的行列;强者强而不“示强”
,也就大大减少了成为被嫉妒者的危险。例如上文曾提到的杨修,就是因为处处显露出才华高人一筹,为曹操所不容,终被杀害。相比之下,刘备就聪明得多。他用韬晦手法遮掩自己的才干和志向,表面上不敢与曹操并称“英雄”
,结果为自己赢得了安全。
两强相争,第三者获胜。这是政治斗争中常见的一种结局。当争权夺利的两方由于势均力敌而相持不下的时候,往往会有“黑马”作为折衷妥协的产物而出人意料地杀出。这种角色的担当者,有不少属于玩弄韬晦之术的行家里手。他们表面上平庸无能、与人无争,似乎不会对人形成真正有效的威胁。这样就减少了仕途竞争中的阻力,容易被对立的各方所共同接受。然而,一旦他们成功地避免了同僚的嫉妒而青云直上时,“庸人”的假象很快就会被“强人”的本色所替代。在众人的瞠目结舌和措手不及之中,韬晦之术又奏起了新的凯歌。
第六,敌国之间政治争斗的场合。
韬晦之术不仅运用于个人之间的争权夺利,在敌国之间的政治争斗中也屡见不鲜。在敌国之间力量对比过于悬殊或者形势对某方严重不利的情况下,韬晦之术可以为弱国一方提供保存实力、以图东山再起的机会,同时它又可以为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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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展示暂时维持均势、等待吞并时机的前景。
在敌国之间的政治争斗中,弱国一方似乎更需要依赖韬晦之术。
通过自甘示弱,表面上向强国一方表示臣服顺从,甚至不惜采取丧权辱国、赔款割地等极端的措施,来换取强国对弱国生存的容忍和许可,并且尽可能地有意夸大本国弱小的程度,使强国一方感到无足轻重而掉以轻心,从而创造出积蓄力量、改变力量对比、以弱克强、以小胜大的可能性。
战国齐将田单是弱国一方在战术上成功运用韬晦之术的典型代表。在燕国大军几乎攻占了齐国全境、齐国濒临灭国的危急时刻,田单困守孤城,一方面“使老弱女子”守城以示齐国之弱,一方面“遣使约降于燕”以懈燕军之志。随即夜用“火牛阵”大破燕军,尽收齐国失地LF.春秋末年的越王勾践则是弱国一方在战略上成功运用韬晦之术的典型代表。勾践在兵败被俘后,不惜卑辞尊礼,甚至亲身为吴王马前驱。后经卧薪尝胆、休养生息,终于报仇雪恨,灭了吴国。
强国一方也会根据政治争斗的需要,玩弄韬晦的诡计,假示友好来掩饰吞并弱国的真实意图。春秋时代晋国“假途灭虢”
,即是此类韬晦的著名实例。晋国以良马美玉为代价,骗取虞国同意借道伐虢。晋灭虢后,归途顺便又灭了虞国LG.
韬晦之术的基本特征
关于韬晦之术的常用手法及其运用场合,上文已做了简要论述。概括起来,这种权术手段具备着如下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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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就韬晦之术的目的而言,一般表现出明确性、进取性、隐蔽性的特点。
所谓明确性,就是说韬晦绝不是无目的的行为,从韬光晦迹的表演开始策划时起,直至整个实施过程,自然至终都包含着非常明确的政治目的。我们知道,任何手段都具有一定的目的,韬晦之术作为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当然也不会例外。从本质上说,所谓政治目的,指的是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为实现政治统治的活动意向,是对政治活动结果的预期认识,它反映的是对某种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主观追求。如果不具有这种活动意向、预期认识和主观追求,韬晦的行为也就不成其为“韬晦”了,而只是一种单纯的自我道德约束的行为。
事实上,从上文所例举的中国古代韬晦实例中可以看出,所有的韬晦者之所以收敛锋芒、隐藏才能行迹、掩饰野心和志向,并不是为了单纯地修身养性和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而都是为了实现对某种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主观追求。李渊“纵酒沉湎”
,是因为相信自己“必为人主”的“骨相”。李忱“愈事韬晦”则是为了实现“乘龙升天”的美梦。萧何为使“上心乃安”而“贱赊贷以自汗”。朱棣为“王”戴“白”帽乃,“佯狂称疾”。司马懿为麻痹政敌而“称疾困笃、示以羸形”。凡此种种,都反映了韬晦之术目的的明确性。
所谓进取性,就是说在政治斗争中,韬晦之术是一种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的手段。从表面上看,韬晦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应付上司的猜忌不安和同僚的嫉妒谗毁,是一种消极被动的自我保护手段。其实不然。韬晦并不意味着真正的退却忍让,而是一种进取的掩护。如果在政治斗争中彻底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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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输而不复他图、在宦海沉浮中自甘沉沦而万念俱灰,也就不存在韬晦的需要。只有在主观上具有强烈的功名利禄进取精神而环境和时机等各种客观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对韬晦之术的依赖。正因为如此,历史上的韬晦行为总是同政治抱负和权欲野心形影相随。作为一种进取手段,韬晦之术常常被野心家、阴谋家所借用,成为他们实现私欲的重要凭藉。
中国古代的韬晦者,例如王莽、刘秀、司马懿、朱棣之流,哪一个不是为了实现勃勃的野心才韬光晦迹的呢?
野心需要韬晦做为掩护,韬晦必然隐藏着进取的野心。
所谓隐藏性,就是说韬晦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不便明言的。
韬晦固然是为了达到明确的进取的政治目的,但出于政治斗争策略的需要,其目的往往被掩饰在种种韬晦行为的背后。
在政治斗争实践中,不同阶级或集团的不同的政治目的,有的可以公开宣布,有的则需要加以一定的掩饰。这种掩饰,或者是因为其目的过于卑陋,难以被当时的政治道德观念和社会舆论所容忍接受,所以需要一定程度的乔装美化;或者是因为进取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一个积累实力的过程,需要等待和创造有利的进取时机。因此,历史上的韬晦之术总是同欺世盗名的两面派手法紧密联系在一起。韬晦即意味着伪装和欺骗。在韬晦之术的掩饰下,野心家的真实目的被种种假象隐蔽起来,使其政敌和善良的人们难以识破庐山真面目。
第二,就韬晦之术的作用而言,一般具有实效性的特点。
韬晦之术本质上是一种掩饰真实政治目的的骗术。在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实践中,韬晦的实际功用屡屡得到验证。
历史上的一切野心家和阴谋家无不把韬晦之术视为争权夺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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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手段而加以广泛运用。
韬晦之术屡试不爽的神通,首先来源于它本身所具有的迷惑作用。人们在韬晦者虚假的表演面前,容易被表面的假象所迷惑,难以辨识韬晦者的真实嘴脸,常常会上当受骗,做出错误的判断。
王莽在取代西汉王朝乏前,极尽韬晦之能事,为自己骗取了极高的声誉。当时的一位官员曾上书朝廷,一口气列举了王莽“折节行仁”
、“深执谦退”等十二种“美德”。并指出:这种种美德“皆上世之所鲜,禹稷之所难,而公(指王莽)包其终始,一以贯之,可谓备矣”。
在他的笔下,王莽成了前世未有的“完人”。
如果说这位官员的评价难免有谄媚恭维之嫌的话,那么当时有更多的人确实是被王莽的韬晦表演所蒙蔽迷惑。据史书记载,当王莽为沽名钓誉而假意辞让朝廷的封赏时,成千上万的吏民由衷地为王莽鸣不平,上书朝廷要求重赏王莽者“前后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
L H .韬晦的骗术之所以容易得逞,还由于韬晦总会有一个表演的过程,只是在韬晦的目的达到后,韬晦者的真实面目才会暴露,人们在既成事实面前恍然大悟而已无奈其何。隋代杨广以“孝悌恭俭”的假象,骗取了父皇杨坚的信任,得立为太子。当杨坚病重卧榻之际,杨广自知即位在望,无需再做韬晦表演,权欲和色欲一并暴露。杨坚虽然此时方知“畜生何足付大事”
L I ,但已悔之莫及,无法在病榻上阻挡杨广弑父夺位的步伐了。王莽政权败亡后,愤怒的百姓极端憎恶王莽生前花言巧语的韬晦行为,切割分食了王莽尸体的舌头。东汉人班固如此评价王莽:“不仁而有佞邪之材”
,“滔天虐民,穷凶极恶”
,“中外愤怨,远近俱发”
,“自书传所载乱臣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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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道之人,考其祸败,未有如(王)莽之甚者也“
L J .切食舌头的激愤行为和班固愤怒的言辞,显然只能产生在王莽的真实面目暴露之后。当王莽在“折节行仁”
、“深执谦退”的表演过程中,谁又能够预先识破他欺世惑众的伎俩呢?骗术的识破,总须积以时日。唐代诗人白居易深解其意,曾在他的诗中大发感慨:“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
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宁子解佯愚。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视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L K韬晦的实效性,又是同韬晦真实目的实施的突然性分不开的。
韬晦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掩饰潜伏,麻痹了政敌的警觉,一旦时机与条件成熟,他们则会突然动作起来,迅速撕去伪装,立刻改变嘴脸,毫不迟疑地向着预定的真实目标挺进。
这种“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九年不飞,一飞冲天”的情况,常常使政敌出乎意料而不及提防,因而大大增加了韬晦之术的威力。
刘秀在其兄刘绚被更始帝刘玄诛杀后,行韬晦之术,继续骗取了信任。
其后不久,刘秀奉命率军至河北一带活动,力量迅速壮大。更始帝有所不安,企图加以控制,“悉令罢兵诣行在所”。然而,此时的刘秀羽翼已丰,无须再演韬晦故伎,“辞以河北未平,不就征,自是始贰于更始”
M B .一年以后,刘秀正式称帝,建立了东汉王朝。上当受骗的刘玄事后一定会为当时没有斩草除根而深自悔恨,可惜为时已晚。
第三,就韬晦之术的影响而言,则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61权术论
韬晦外术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常见和最基本的权术手段。
它的广泛性,不仅表现为手段花样之多和运用场合之广,同时也表现为延用时间之长。从古至今,韬晦之术始终未能绝迹。韬晦之术为什么会有如此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呢?究其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点。
首先,历代剥削阶级统治集团虚伪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得不采取欺骗的手段。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本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都是为了满足少数人的卑劣私欲。但是,为了顺利地建立和巩固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政治统治,他们又总是把自己阶级的私利冒充为整个社会的利益。
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
M C .对于剥削阶级的各个政治代表人物来说,他们为了顺利实现个人的私欲,同样需要掩饰真实的目的,把自己的个人私利装扮成整个社会或本阶级、本集团的整体利益。出于这种需要,就造成了韬酶之术在古代政治斗争中的不可避免性。
其次,中国古代的传统政治文化环境为韬晦之术提供了适宜的生存发展条件。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所推崇的政治风范,例如“温良恭俭让”
、“中庸”之道、“克己复礼”
、清静无为、与世无争、谦谦君子、大智若愚等等,一方面本身就带有很大程度的虚伪性,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造成了一种阻碍公开竞争和压抑个性发展的政治文化环境。
“敢为天下先”
、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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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自己的政治抱负、显露才华能力等等行为,则不仅在实践中容易树敌招怨而成为众矢之的,而且在社会舆论中也常常蒙受“狂妄”
、“自大”之类的恶名而遭受鄙夷和谴责。在这种舆论环境和心理因素的压迫下,野心家固然需要利用韬晦做为保护色,就连正直的人们也不得不处处慎言谨行。所谓“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
M D 的韬晦行为,不但为中国古代政治道德所容忍,甚至成为统治阶级知识分子所景慕的政治风范。上述因素使得韬晦之术有着广泛的市场。
再次,韬晦之术本身的实效性,决定了它在政治斗争中历久不衰的生命力。
如果暂且摆脱韬晦之术的政治目的不谈,仅就单纯的政治技巧而言,行之有效的韬晦之术也不可能不受到政界中人的重视。手段总是为目的服务的,能够实现目的的手段,理所当然地会受到使用者的欢迎。作为一种进取手段,韬晦之术的威力就在于它出其不意的效果。它的技巧表现在:掩饰了进取者本人,使政敌事先不知进攻将来自何人;掩饰了进取者的真实目标,使政敌无法预知进攻将从何处突破;掩饰了进取的时机,使政敌将面临突然袭击。韬晦之术的技巧及其威力,无疑会得到政界中人的赏识。历史上韬晦之术成功的实例,更是增加了这种权术手段在古代政治武库中的身价和魅力。
又次,韬晦之术作为古代官僚在险恶的宦海生涯中得以自保并稳步高升的有效方法,在政治斗争实践中易于被仿效推广和继承传授。
明代首辅张居正自幼聪明,两岁识字,5岁入学读书,10岁通六经大义,12岁府试得中,成为名震一方的“神童”秀才。
13岁那年,张居正参加乡试,考中即为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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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尽管其本应中举,但终未能得中。当时的湖广巡抚顾从爱惜人才出发,特意嘱咐主考官不予录取,以免张居正少年得志、不知韬光敛迹、将来难当大任。张居正举业受挫,恍然醒悟,三年之后再次中举。踏入仕途后,他恪守中庸之道,进退得宜,“沉深有城府,莫能测也”
M E .有明一代,凡君主专权有为之际,干练有为之将相多被翦除,唯张居正任首辅十数年,名、身双保,得以善终。
总结自己宦海沉浮的经验,张居正终生不忘那位当年将己金榜除名的巡抚顾璘,曾作文自言:“感公之知,思以死报,中心藏之,未尝敢忘”
M F ,对首次举业受挫所带来的毕生受用不尽的教益感激涕零。作为一种政治经验,韬晦之术在古代官僚阶层中有着广泛的市场。上文所述张居正的经历,即是其中一例。
在阶级社会的政治斗争中,韬晦之术已经并将继续得到广泛的运用。深入具体地剖析中国古代的韬晦之术,对于总结历史上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的某些规律、对于增强人们识别阴谋诡计的现实能力,显然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① 《旧唐书。高祖纪》② 《旧唐书。宣宗纪》③ 《史记。王翦列传》④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傅子》⑤ 《后汉书。杨震传附杨修传》⑥ 见《华阳国志。卷六》⑦ 《韩非子。说林上》
权术论961
⑧ 《君主论》,潘汉典译本第92页。
⑨ 《史记。魏公子列传》《史记。萧相国世家》A B见《后汉书。光武帝纪》A C《明史纪事本末》卷16A D见《水浒传》第十九回A E见《三国志。魏书。曹爽传》及注引《魏末传》A F《史记。吕不韦列传》A G高诱:《吕氏春秋序》A H《汉书。霍光传》A I见戴逸:《简明清史》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54A J页。
《汉书。外戚传》A K《汉书。元帝纪》L B《流治通鉴》卷179L C《战国策。秦策五》L D《汉书。王莽传赞》L E L J《史记。田单列传》L F事见《左传。僖公五年》L G《汉书。王莽传》L H《资治通鉴》卷180L I白居易:《放言五首》第一、三首L K《后汉书。光武帝纪》M B《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3页。
M C《论语。公冶长篇》M D《明史。张居正传》E M《张文忠公全集。书牍十五》M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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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明枪”与“暗箭”
——论谗毁诬陷之术
在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武库”中,有着这样一件威力无穷的奇妙武器:没有刀光剑影,无须真枪实弹,只在略动声色之间,就可以使政敌“中箭落马”
,陷于死地。这件诡秘阴毒的武器,就是谗毁诬陷之术。
谗毁诬陷之术的基本特征
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的谗毁诬陷之术,是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集团之间为清除政敌而采用的一种阴险毒辣的攻讦手段。它通过无中生有或夸大其辞的办法,编造和攻击政敌的短处和隐私,使政敌蒙受种种罪责和恶名,从而达到损害和清除政敌的目的。这种权术手段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攻击目的的险恶性、攻击目标的明确性、攻击内容的编造性、攻击后果的致命性。
攻击目的的险恶性谗毁诬陷之术是一种有意识地以害人为目的的攻击手段。作为这种攻击的发动者的一方来说,总是从一种阴暗的心理出发,把谗毁诬陷的矛头指向那些有损于或者可能有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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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自己利益的人们。不论表面上的出发点如何,几乎所有的谗毁诬陷行为的背后,都包藏着居心叵测的险恶目的。
谗毁诬陷是为了害人,害人则是为了利己。当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集团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的时候,一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总会千方百计地使用包括谗毁诬陷在内的各种手段去攻击对方。这种攻击的真实意图,常常会被遮掩起来,仿佛是为了“忠君爱国”而“去恶除奸”。战国韩非子受到秦王嬴政的赏识,秦国权臣李斯唯恐影响自己的权势地位,便利用秦王的猜疑心理,指斥韩非子“终为韩不为秦”
①,迫使韩非子冤死狱中。南宋抗金名将岳飞战功显赫,这对与金相勾结的奸相秦桧形成了一种威胁。秦桧认为:岳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
②。他强令岳飞从抗金前线班师回朝,并以“谋反”的罪名将岳飞杀害。
上述实例表明,谗毁诬陷之术的险恶性,首先表现为在卑劣私欲的驱使下不惜陷害他人。
谗毁诬陷之术的险恶用心,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谗毁诬陷者与被谗毁诬陷者之间也许尚未存在什么重大的利害冲突,相互间本来并未构成政敌的关系。但是,当一方或越次擢升、或声誉鹊起、或机运亨通、或宠信日隆之时,另一方仅仅出于嫉妒的心理,便投身于谗毁诬陷的行列。这种“宣恶出于情妒”的情况,在中国古代官场是非常普遍的。例如唐代奸相李林甫,“凡才望功业出己右及为上所厚、势位将逼己者,必百计去之。尤忌文学之士,或阳与之善,啗以甘言而阴陷之”
③。谗毁诬陷者不仅从防范的心理出发,中伤那些潜在的竞争对手,而且即使在不触犯自己利益的情况下,也
271权术论
难以容忍他人得志。别人的春风得意,尽管对谗毁诬陷者的实际利益无损,他们也会从嫉妒的心理出发,极力加以破坏。
别人的倒运背时,即使对谗毁诬陷者的实际利益无补,他们也会从中感到一种恶意的心理满足。换句话说,谗毁诬陷者害人是为了利己,但有时不利己也会害人。
谗毁诬陷者从害人的目的出发,常常一不做、二不休,害人害到底。他们为了达到伤害对方的目的,并且防备被害者的反戈一击和事后报复,陷害一旦开始,就必欲将对方置于死地。
当被谗毁诬陷者因此而大触霉头或受到严励惩处之后,也就无力对陷害者造成威胁和后患。所以,那些“谋反”
、“通敌”
、“大逆不道”
、“灭绝天理”
、“违反人伦”之类最严重的罪名,往往是谗毁诬陷的主要内容。心狠手毒、置人死地,这也是谗毁诬陷之术的险恶性的一种表现。
险恶的目的,需要借助于卑鄙的手段。从本质上说,谗毁诬陷之术实际上是一种“借刀杀人”的伎俩。在害人者没有合法的借口或没有足够的力量直接清除加害政敌的情况下,谗毁诬陷之术便成为他们的有效武器。害人者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也许对政敌无奈其何,于是通过谗毁诬陷,使政敌为上司和法律所不容、为道德和舆论所不齿,从而借助上司之“刀”
,法律之“刀”
、道德之“刀”
、舆论之“刀”
,实现清除政敌的目的。
“借刀”为了“杀人”
,“杀人”需要“借刀”。谗毁诬陷之术就是这种为了“杀人”的险恶目的而借用的“快刀利剑”。
攻击目标的明确性谗毁诬陷之术又是一种有着明确针对性的攻击手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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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实际政治斗争中,下列几种类型的人们往往容易成为被人谗毁诬陷的目标。
一是才华出众者。中国古代政界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嫉贤妒能的痼疾。越是才华出众者,越是容易成为人们忌恨的对象和攻击的目标。才华出众,难免锋芒毕露、目中无人。对于此类人物,上司暗生警惕,视其为潜在的威胁,当然会刻意提防和有意压制;同僚自惭形秽,视其为可怕的竞争对手,自然也会极力加以损害。前者如三国时的曹操,凡其下属中“有计画胜出己者,随以法诛之”
④;后者如唐代李林甫,凡其同僚中“才望功业出己右”者,“必百计去之”。除了上司和同僚的两面夹击之外,才华出众者还面临着来自道德观念和社会舆论的非难。在中国古代的政治生活中,形成了一整套所谓“克己复礼”
、“中庸之道”
等等压抑人才的传统观念。
任何表现个人才能的行为,都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才华出众者常常成为被谗毁诬陷的目标,是再自然也不过的事情。
二是行为不俗者。中国古代具有“行出于众,人必非之”
的广泛社会基础和悠久历史传统。
那些行为超凡脱俗、表现与众不同的人们,很难逃脱千夫所指的恶运。他们不仅容易成为被谗毁诬陷的目标,而且很容易为对方提供现实的攻击口实。例如:不满现状、致力改革者,会被攻击为“违悖天理”
、“篾视祖宗之法”
;思想稍具锋芒者,会被攻击为“敢倡乱道”
、“鼓吹异端邪说”
;风流倜傥者会被攻击为“伤风败俗”
;洁身自好者会被攻击为“桀骜不驯”
;等等。
三是机运亨通者。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中,仕途过于
471权术论
顺畅、机运过于亨通者,难免引起他人的嫉妒,而嫉妒又必然成为招致谗毁诬陷的重要动因。中国古代有所谓“女无美恶,居宫见妒;士无贤不肖,入朝见嫉”
⑤的说法。这里所说的“居宫”
、“入朝”之类的机遇,是引起嫉妒的唯一原因。
至于被嫉妒者本身,则不论美恶、贤与不肖,都无法避免因自己的良好机遇而触发的谗毁诬陷。不仅如此,甚至在机运的“亨通”尚未成为事实、幸运只是一种可能性的情况下,谗毁诬陷的行为照样会大量发生,其目的则在于促使别人即将降临的“幸运”化为泡影。机运亨通者以及机运可能即将“亨通”者,在实际上更容易受到来自曾与自己处于同一起点或境遇基本相当的那些人们的嫉妒和攻击。韩非与李斯同出于荀子门下,当韩非的学说受到秦王的赏识、即将大受信用的时候,便受到了当年的同窗李斯的诬陷迫害。战国时代还有另外一对与韩非、李斯极其相似的同窗。齐国孙膑曾与庞涓一起从师学习兵法,庞涓自知才能不及孙膑。当庞涓在魏国做了将军之后,唯恐孙膑时来运转、成为自己的劲敌,便设计将孙膑骗到魏国,“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欲隐勿见”
⑥。
四是丧权失势者。曾经拥有一定的权势地位、而后又被罢免黜退者,也常常容易成为被谗毁诬陷的目标。当年名利场上的竞争对手,如今幸灾乐祸而落井下石者自不可免。那些以往的结仇积怨,在对手有权有势时也许敢怒不敢言,一旦对手的权势失去,当然也不会轻易放过报复的机会。唐代李林甫为相19年,专擅朝政大权,“自皇太子以下,畏之侧足”。然而,权倾一时的李林甫刚刚死去,便被其生前的仇家诬告以“谋反”的罪名。结果李林甫生前的官爵被追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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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有官者除名“
,就连李林甫尸体所着的官服亦被褫除,“更以小棺如庶人礼葬之”
⑦。
攻击内容的编造性谗毁诬陷者是根据害人的需要来确定攻击内容的。他们通常选择可以致人于死地的要害问题,或者对政敌从政治上进行陷害,使其承负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责任;或者从感情上进行离间,力图使政敌丧失权势者的信任和亲近感;或者从人格上进行污篾,使政敌被社会舆论所唾弃。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有了害人的需要,借口总是可以找到的。
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谗毁诬陷者或是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或是捕风捉影、夸大其辞,或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总要千方百计地为政敌罗织罪名。他们所谗毁诬陷的内容,一般没有事实根据,大多是出于自己的需要而刻意编造的。秦桧以“谋反”的罪名杀害了岳飞,大将韩世忠责问秦桧有何根据。秦桧无言以对,狡辩其辞说:“其事体莫须有”。
韩世忠愤然而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⑧所谓“莫须有”
,即反映了谗毁诬陷之术在内容方面的一般特征。
随意编造事实,造成了多少历史上的冤案,有多少人因此而长期蒙受了不白之冤。宋代大文豪苏轼与权臣王安石不和。有人为了巴结讨好王安石,诬陷苏轼“丁忧归蜀,乘舟商贩”。朝廷大动干戈,“下六路捕逮篙工水师,穷其事,讫无一实”
⑨。苏轼总算侥幸躲过了一场飞来的横祸。东汉马援却没有苏轼那般好运气。
这位英勇善战的将领率兵远征交趾,为东汉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南征还朝时,马援带回了一车谷种。
“时人以为南土珍怪,权贵皆望之”。时当马援宠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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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无人敢问。待至马援刚死,“有上书谮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汉光武帝相信了谗言,大为震怒。马援妻子不知祸从何起,惶惧不敢为死去的马援举行正式的葬礼。
“宾客故人莫敢吊会”。直至后来,“方知所坐,上书诉冤,前后六上,辞甚哀切,然后得葬”
A B .谗毁诬陷之术的被冤受害者,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可以开出长长一大串的名单。
攻击后果的致命性谗毁诬陷之术是一种很容易奏效的攻击手段。这种攻击的后果,一般会对被攻击的对象造成致命性的影响,或家破人亡,或身败名裂,或断送前程。谗毁诬陷之术之所以能够具有如此威力,与下列因素不无关系。
首先,谗毁诬陷之术是一种主动攻讦的手段,作为谗毁诬陷者的一方来说,总是处于占据主动的有利态势。他们从害人的主观目的出发,必然追求谗之必毁、诬之必陷的客观效果。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合适的攻击目标,选择有利的攻击时机,编造“可信”的攻击内容;他们常常拉帮结派,组成强大的同盟阵营,造成“墙倒众人推”的局势;他们又会隐情匿意,极力掩饰真实的攻击意图,并在实施谗毁诬陷的过程中运用种种欺骗性的手法,使被谗毁诬陷者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便受到致命的打击。东汉人王充在分析“佞人”陷害他人的手法时指出:“其危人也非毁之,而其害人也非泊之。誉而危之,故人不知;厚而害之,故人不疑。是故佞人危人,人危而不怨;害人,人败而不仇;隐情匿意为之功也”
A C .这种实例在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不胜枚举。唐代朝臣严挺之因得罪李林甫,被谪任地方官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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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打听他的下落、准备起复重用时,狡猾的李林甫抢先一步,假作关心地建议严挺之“奏称风疾,求还京师就医”
,以便面君谋求东山再起。严挺之依计行事,果然写了这样的一封奏章。李林甫拿到奏章便报告玄宗:严挺之“衰老得风疾”
,不堪重用,“宜且授以散秩,使便医药”
A D .玄宗信以为真,惋惜良久。严挺之起复无望,尚不知已中了李林甫的圈套。
其次,作为被谗毁诬陷者的一方,在政敌的这种攻击面前,始终处在一种被动挨打的地位,缺乏有效的防御手段。
由于谗毁诬陷的行为多在暗中进行,被害者无法预知攻击来自何处、何人、何时、何事,常常在突如其来和出乎意料的攻击面前莫名其妙而不知所措。又由于谗毁诬陷的内容多系编造,被攻击者即使再谨慎自持,也是防不胜防,难保不会被凭空杜撰的借口所中伤。
当攻击的致命后果开始显露之后,被害者更是会陷入无力招架的境地。汉代直不疑只因“状貌甚美”
,被其政敌诬为“善盗嫂”。不顾人伦廉耻,罪名可谓大矣。然而,这位被诬为善于诱奸嫂子的“兄弟”
,事实上却并无兄长。无兄便无嫂,“盗嫂”之说本应不攻自破。但是,谗言诬语一旦散布开来,恢复事实真相又谈何容易。任凭直不疑如何大喊冤枉,也是有口难辩,“终不自明”
A E .再次,作为听取和受理谗毁诬陷的一方,对于谗毁诬陷的内容,总是抱着“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他们从自己的私利出发,很难公正客观地做出判断。在中国古代的官场上,君臣之间、群臣之间的相互猜疑和忌恨是无法避免的。一般说来,只要矛头不是针对自己,为上者不仅不会绝对排斥谗毁诬陷的行为,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意怂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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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鼓励下属之间的相互谗毁诬陷。这是因为他们需要以此做为督责和驾驭下属的一种手段。
战国商鞅指出:“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
;“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
A F .主上的怂恿和鼓励,必然导致谗毁诬陷行为的盛行;主上的猜忌和多疑,又会使谗毁诬陷的目的极为容易得逞。历史上凡因谗毁诬陷而造成的冤假错案,都是同猜忌多疑、轻信谗言的君主或权势者分不开的。没有他们的纵容和支持,便不会有谗毁诬陷者的活动市场。
其实,历史上的许多谗毁诬陷行为,就是由君主或权势者本身直接策划或授意他人进行的。唐代武则天大兴告密之风,朝堂设置铜匦,收受各方告密信件,其中谗毁诬陷之词比比皆是。明代实行特务政治,厂卫等特务机构成为君主控制和陷害臣属的血腥工具。在这种谗毁诬陷活动中,君主往往一身兼任二职:既是谗毁诬陷行为的策划鼓动者,又是谗毁诬陷案件的审判裁决者。谗毁诬陷的结果可想而知,谗之必毁、诬之必陷,自然是意料中事。
谗毁诬陷常用的手段
谗毁诬陷之术主要运用于统治集团内部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场合,害人者与被害者往往可以互换其位,谗毁诬陷他人者也许同时又成为他人谗毁诬陷的目标。在这种出自剥削阶级极端贪婪自私本性的相互攻讦中,各种阴险狡诈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具体手法上,谗毁诬陷之术即有公开攻击的“明枪”
,更多的则是背地捣鬼的“暗箭”。就其主要类型而言,大致有如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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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栽赃陷害栽赃陷害是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谗毁诬陷常用的基本手段之一。所谓“栽赃”
,就是为了达到陷害政敌的目的,有意编造攻击的依据和借口,使谗毁诬陷行为在表面上看起来似乎言之凿凿、人证俱全,从而增加谗毁诬陷内容的可信程度,促使上司和舆论对之深信不疑,迫使政敌为之承负罪责。在中国古代的实际政治斗争中,栽赃陷害的具体手法花样甚多,其中包括:伪造证据、捏造事实;捕风捉影、生拉硬扯;设置圈套、诱敌上当;张冠李戴、嫁祸于人;等等。
伪造证据,捏造事实。
为了寻找和编造诬陷政敌的依据,中国古代的谗毁诬陷者或者是利用权势,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政敌的头上;或者是同恶相济,众口一词,共同诬告政敌;或者是使用严刑逼供,致使政敌屈打成招;或者是捉刀代笔,直接伪造政敌违法犯罪的假证。例如唐代武则天时期,酷吏当道,诬陷成风,冤狱遍于国中。酷吏来俊臣“招集无赖数百人,令其告事,共为罗织,千里响应。欲诬陷一人,即数外别告,皆是事状不异,以惑上下”。对于被诬陷之人,来俊臣“无问轻重,多以醋灌鼻,禁地牢中,或盛之瓮中,以火环绕炙之,并绝其粮饷,至有抽衣絮以噉之者。
又令寝处粪秽,备诸苦毒。自非身死,终不得出“。在种种酷刑和折磨虐待之下,被诬者”魂胆飞越,无不自诬矣“。尚书狄仁杰被诬入狱后,来俊臣索性”乃令判官妄为仁杰等作谢死表,代署而进之“
A G .谗毁诬陷者所需要的证据,就是通过上述种种阴毒的方法取得的。
捕风捉影,生拉硬扯。从某些确定的事实出发,有意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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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夸大和歪曲,并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无端搅在一起,利用政敌某些确实存在的言行,生拉硬扯地强加上毫不相干的罪名。这种手法,在栽赃陷害的实例中屡见不鲜。西汉大将军霍光受武帝临终遗诏,辅佐幼主昭帝执政。其政敌燕王刘旦和上官桀等人心怀不满,合谋进行陷害。他们抓住霍光检阅操练军队、调动军官等事实,诬告霍光“专权自恣,疑有非常”
,要求汉昭帝“察奸臣变”
A H .他们所反映的情况固然是果有其事,但检阅操练军队和调动军官都是大将军职责范围之内的正常公务,并不是“非常”之举,更不能做为“奸臣变”的证据。只是出于刘旦等人栽赃陷害的需要,正常的公务才被牵强附会地变成了非正常的可疑之处。
设置圈套,诱敌上当。栽赃陷害的又一种手法,就是设置诱骗政敌的圈套,使他们浑然不觉地自投罗网。唐代李适之与李林甫并为宰相,两人争权不和。口蜜腹剑的李林甫暗生毒计,诱骗李适之说:“华山有金矿,采之可以富国,上未之知”。
当李适之如此向唐玄宗报告之后,李林甫却在答复玄宗的询问时说:“臣知之久矣。然华山陛下本命,王气所在,不可穿凿,臣故不敢上言。”在李林甫的愚弄之下,李适之因“言疏”失去玄宗信任,以后又在李林甫的陷害下,被逼“仰药而死”
A I .关于设置圈套、栽赃陷害的诡计,《水浒传》中有一段生动的描写:太尉高俅为陷害林冲,以比试宝刀为名,骗得林冲持刀误入白虎节堂。随即,高俅“人赃俱获”
,企图以“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欲杀本官”
A J 的罪名将林冲置于死地。
文学作品中的这种描写,当是现实政治斗争的一种间接反映。
误入圈套的受害者,常常会陷入无法自明的境地,从而蒙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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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之冤。
张冠李戴,嫁祸于人。这种栽赃陷害手法,就是有意把本应由自己或者他人承负的罪责,移花接木转嫁到政敌头上,使政敌无端被祸、替人受责。所栽之“赃”
,也许是确凿无疑的,只是故意把“赃”的承负者张冠李戴。
常见的情形有:为了开脱自己的罪责,需要寻找“替罪羊”
,不惜嫁祸于人;为了攻击政敌,有意制造或寻找“赃物”
,然后把祸水泼向政敌;某种“祸”意外降临之后,趁机借用过来,做为清除宿敌的借口。
第二,旁敲侧击在中国古代的谗毁诬陷之术中,旁敲侧击是一种运用比较广泛普遍的手法。它的基本特征就是避免在实质性问题上与政敌直接对抗,尽量减少正面攻击,主要采用迂回进攻的方式,从政敌的软处和弱点开刀,旁敲侧击,借题发挥,从枝节细小问题入手来打击政敌的要害,从攻击他人入手来清除政敌的势力。这种手法看起来似乎无足轻重,但实际上却常常能够对政敌造成致命的影响。旁敲侧击虽然不如栽赃陷害那般来势汹汹,但它往往能在关键的时刻打击到政敌的要害部位。
表面上不动声色的轻色细语和不着边际的轻敲慢击,掩饰着谗毁诬陷者城府颇深的险恶用心。历史上的谗毁诬陷者们,大多选择以下几个方面做为旁敲侧击的入手点。
一是在关键的时刻揭露和攻击政敌的种种隐私。个人的隐私,本不触犯他人的利益,也不是政敌之间相互争斗的焦点。但在谗毁诬陷者的眼中,隐私却是攻击政敌的极好“炮弹”。
在正面攻击不利的情况下,他们会紧紧抓住政敌一星半
281权术论
点、似是而非的隐私,如获至宝,借题发挥,以此从人格和生理方面对政敌进行诬蔑,毁坏政敌的政治前程。西汉张敞精明能干,政绩显著,“朝廷每有大议,引古今,处便宜,公卿皆服,天子数从之”。对于这样一位对手,如果从能力和治绩方面发动攻击,未免无从下手。于是,张敞的政敌们便从他的隐私开刀,攻击张敞“无威仪”
、亲自“为妇画眉”。御状告到了汉宣帝面前。张敞本人对这区区小事毫不在乎,不以为然地在宣帝面前自我辩护:“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尽管宣帝“爱其能,弗备责也,然(张敞)
终不得大位“
A K .攻击隐私的伎俩,毕竟还是产生了效果。
在某些关键性的时刻,这种手法甚至可以发挥彻底断送政敌政治生命的作用。
战国时代的赵国名将廉颇一生打了无数胜仗,后来失势逃奔魏国。赵国在秦国军事威胁之下,急需良将。
“赵王思复得廉颇,廉颇亦思复用于赵”。
于是赵王派遣使者前往魏国观察廉颇“尚可用否”。廉颇不愿失去这个机会,“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尚可用”。谁知这位使者早已被廉颇的仇敌所收买,还报赵王说:“廉将军虽老,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矣。”大便失禁,如何担当军务重任?
“赵王以为老,遂不召”
L B .小小的生理隐私、间接巧妙的谗言,使廉颇东山再起的希望彻底化为了泡影,最终郁郁不得志地客死他乡。
二是在关键的时刻清算政敌的历史老账。攻击隐私,是从攻击细节入手攻击政敌的要害;清算历史老账,则是从攻击过去入手攻击政敌的现在。两者都是旁敲侧击,但入手点则有所不同。清算老账,实乃“醉翁之意不在酒”。谗毁诬陷
权术论381
者们对政敌以往的过失和污点进行谴责惩罚,并非真正出自道义、信念、原则和责任。他们把政敌的历史污点作为一种把柄,捏在自己的手中,寻常之间并不轻易发难。只是到了双方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或者在政敌即将“发迹”
之际,他们才会突然发作起来,旧事重提,老账新算,在关键性的时刻抛出足以改变政敌命运的“重磅炸弹”
,从清算老账入手,损害政敌的眼前利益。战国著名军事家吴起,年轻时“游仕不遂”
,在离家与其母诀别时立下了“不为卿相”决不还家的誓言。后在师事曾子时,“其母死,(吴)起终不归”。若干年后,吴起在鲁国为将。当他的军事才能显露之后,嫉妒谗毁者蜂拥而至。他们重新翻出当年“母死不归”的老账,攻击吴起“为人猜忍”
L C .终于把他排挤出鲁国。
唐玄宗李隆基是在成功地发动了诛灭韦氏的政变之后登上帝位的。
政变过程中,他的亲信死党与他一起铤而走险,唯独家奴王毛仲临阵逃脱,“避匿不从,事定数日方归”。当时,“隆基不之责,仍超拜将军”。玄宗即位后,王毛仲宠信有加,一时位极人臣。然而,好景不长。
20年后,玄宗与王毛仲产生了矛盾。宦官高力士一向与王毛仲有隙,趁机大进谗言。
“昔诛韦氏,此贼心持两端”
L D ,便成了攻击诛杀王毛仲的极好理由。
20年前的历史老账,最终断送了20年后王毛仲的性命。
三是在关键的时刻从攻击他人入手攀染株连政敌。这是一种声东击西、避实就虚的伎俩。攻击刚开始时,矛头似乎并不是直接指向政敌本身,往往是先在他处虚幌一枪,然后刀锋一转,逼向真正的攻击目标。其具体表现形式甚多:或者是从扫清外圈入手,首先攻击政敌的党羽,削弱政敌的势
481权术论
力,使政敌丧失权力基础、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然后再把攻击的矛头集中指向政敌本身;或者是“擒贼先擒王”
,首先攻击政敌的上司和靠山,造成“树倒猢狲散”的形势,使政敌失去庇护、不击自溃;或者是通过惩治与政敌有某种牵连的第三者,引蛇出洞,诱使政敌不得不出面干预,然后追究政敌作为第三者的“后台”的责任;或者是不管有无真凭实据,从攻击“死老虎”和“落水狗”入手,顺藤摸瓜,攀染株连,在“乘胜追击”中,将政敌作为“同党”而一网打尽。
在上述种种情况中,谗毁诬陷者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被谗毁诬陷者则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第三,挑拨离间谗毁诬陷离不开挑拨离间。政治斗争中的挑拨离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感情关系方面拨弄是非,挑拨政敌与掌握政敌命运的权势者之间的关系,离间他们的感情,使政敌丧失权势者的亲近感,增加了权势者对政敌的厌恶感,从而借助于权势者之手,毁坏政敌的政治前程。北宋大臣寇准深受宋太宗的亲近信任,曾多次遭到政敌的谗毁诬陷。当寇准因犯有过失被罢知青州后,宋太宗不忘旧情,“念之常不乐,语左右曰:‘寇准在青州乐乎?
‘……数日辄复问。左右揣帝意且复召用(寇)准,因对曰:’陛下思(寇)准不少忘,闻(寇)准日纵酒,未知亦念陛下乎?
‘帝默然。“君主念念不忘旧臣,而旧臣却把君主忘到了九霄云外。这种阴毒的谗言,当然会使宋太宗由”有情“转为”无情“。
后来,在辽军大兵压境之时,寇准力主太宗亲征。宋辽以“澶渊之盟”而罢兵相安。事后,
权术论581
寇准“颇自矜澶渊之功”
,“帝亦以此待(寇)准甚厚”。寇准的政敌王钦若对此“深嫉之”
,暗中在太宗面前大进谗言:“陛下闻博乎?博者输钱欲尽,乃罄所有出之,谓之孤注。陛下,寇准之孤注也,斯亦危矣。”离间君臣感情的结果,便是“由是帝顾(寇)准寝衰”
L E .且不论君臣,就是亲如父子,也难免为离间之术所伤。汉武帝十分宠爱太子刘据。刘据的政敌“恐(武帝)晏驾后为太子所诛”
,“常微伺太子过,辄增加白之”
,甚至暗中在太子宫中“作桐木人而埋之”
L F ,伪造太子诅咒武帝的假证据。
致使武帝父子反目,刘据被迫自杀。
多年之后,刘据的冤情大白。武帝“怜太子无辜”
,专门修筑了“思子宫”和“归来望思之台”。老年的武帝为当初误杀亲子而流露出的痛悔之情,“天下闻而悲之”
L G .二是在信任关系方面离间破坏,利用权势者的多疑猜忌心理,故意制造假象,使政敌丧失权势者的信任感,从而借助权势者之手,直接清除政敌或者剥夺政敌所掌握的权力。
北周与北齐交敌期间,北周大臣韦孝宽为了翦除劲敌北齐丞相斛律明月,编造了“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
,“高山不摧自崩,槲树不扶自竖”的谣歌,“令谍人多赍此文”
,在北齐都城广为散发。这些谣歌,大意是北齐高氏王朝将要被斛律明月所取代。
“高山”
,暗喻高氏王朝;“明月”
、“槲树”
、“百升(斛)”
,则包含着斛律明月的姓名。对于这样弃满“政变”气味的谣歌,北齐君主当然会高度警惕。在韦孝宽的离间中伤之下,无辜的斛律明月无法继续得到君主的信任。
“竟以此诛”
L H .三国时代的周瑜也曾导演过同样精采的一幕。
赤壁大战前夕,魏、吴两军隔江对峙。曹操派遣蒋干渡江,以
681权术论
“会友”为名,企图进行劝降活动并刺探军事情报。周瑜将计就计,伪造了曹军将领的约降书,故意走漏风声,利用蒋干传递了假情报。多疑的曹操果然上当,误杀了两名谙熟水战的将领,严重损伤了曹军实力,结果赤壁之战大败而归。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这段“蒋干盗书”的故事,只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在撰写《三国演义》时虚构的情节,《三国志》中并无记载。尽管如此,它也间接说明了这种挑拨离间、借刀杀人的权术手段在实际政治斗争中的运用是十分普遍的。
三是在利害关系方面制造矛盾,有意在政敌与权势者或他方力量之间挑起事端,引发利害冲突,使他们相互残杀,挑拨离间者则“坐山观虎斗”
,坐收渔人之利。中国古代著名的“二桃杀三士”事件,就是运用这种权术手段的典型。春秋时代,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三人臣事齐景公,俱以勇力闻名。相国晏子“过而趋,三子者不起”。这种倨傲不恭的态度使晏子十分恼火,便以“上无君臣之义、下无长率之伦”的罪名,建议景公除去三人。根据晏子的计谋,景公有意以二桃赐予三人,让他们“计功而食桃”。在如何分桃的过程中,三人之间产生了利害冲突,结果皆弃桃而自杀。晏子不费吹灰之力,便轻松自如地除去了“搏之恐不得、刺之恐不中”
的三个劲敌LI.这个险诈的计谋,常常使后人感慨万端。在后世历代的诗文中,便出现了许多“一朝被谗言,二桃杀三士”
L J ;“二桃杀三士,讵假剑如霜”
L K 之类的名句。
挑拨离间的手段,在敌对阵营之间运用相当广泛而且行之有效。特别是在敌国之间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中,挑拨离间之术不知做过多少有声有色的生动表演。它使胜利者一
权术论781
方分化和瓦解了敌方阵营,破坏了敌方的团结,削弱了敌方的力量,促成了己方的胜利。作为失败者一方,则在对方的挑拨离间之下,内哄互斗,自损实力,实际上起到了帮助敌方战胜己方的作用。
《韩非子》中记载了这样一则实例:春秋郑桓公打算袭击郐国,出兵之前先演出了一场离间郐国君臣的假戏。
他将“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编成名簿,然后将郐国的良田和官爵分别书写在各自的名下,仿佛是事后论功行赏的依据。接着,郑桓公故意大张旗鼓地“设坛场郭门之外”
,煞有其事地将赏赐名簿埋在地下,祭以鸡豕,“若盟状”。消息传到郐国,“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
不久,郑桓公“袭郐,遂取之”
M B .第四,造谣诽谤造谣诽谤也是谗毁诬陷的一种重要手段。
它的陷害方式,主要是通过编造和散布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诋毁中伤政敌的声誉,破坏政敌在社会舆论和上司心目中的形象,在政敌无法防备的情况下,损害政敌的实际利益。造谣诽谤大多采用暗箭伤人的办法,在隐蔽诡秘中进行。
谣言的最初制造者,往往无人知晓、很难查清。所有的谣言的来源,都在“听说”
、“据闻”之类的遁辞中隐蔽得无影无踪。就谣言的内容来说,常常是言者捕风捉影,信口开河;传者人云亦云,添油加醋;闻者将信将疑,真伪难辨;被害者莫名其妙,有口难辩。造谣诽谤的具体表现形式,大致有两种:一是“流言”
,二是“谗言”。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在方法、场合、对象、目的、效用等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别。
所谓“流言”
,主要用于“惑众”的场合,通过散布流言
81权术论
飞语和“小道消息”
,有意将政敌或许是莫须有的“恶行”和“丑闻”宣示于众,在社会大众舆论范围内诋毁政敌的声誉、污蔑政敌的人格。这种造谣诽谤方式,借助于人们普遍存在的轻信与好奇心理,可以在非常广泛的社会层面上产生影响。
流言飞语之“流”和“飞”
,即形象地表明了它在传播方式上的基本特征。一旦言“流”语“飞”
,便会产生盲目而可怕的舆论力量。被害者一方面不知“暗箭”来自何方,无法与之正面交锋;一方面又无力与舆论对抗,根本不可能在流言所及的同样范围内揭露真相、剖明心迹、肃清影响。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流言伤人的实例不胜枚举。南梁沈炯“为飞书所谤”
M C ,险些丧命。
“飞书”者,即今日之“匿名信”。辽代战将耶律突吕不尽管在讨伐党项的战争中立有赫赫战功,但在“飞语中伤”之下,不能居功自保,“惧而亡”
M D .西周初期,成王年幼即位。周公受武王临终遗托,忠心耿耿地辅佐幼主执政。其政敌管叔、蔡叔等人心怀不满,“流言于国曰:周公将不利于成王”。周公无以自明,惧而“奔楚”
M E .总之,散布流言飞语是为了“惑众”
,“惑众”则可以借助于“众口”的威力,谗毁诬陷政敌。
“众口所移,无翼而飞”
,“众口所语,三人成虎”
;“众口所毁,浮石沉木”
,这些古人流传下来的感慨,确实反映了“流言”的特征和效用。
所谓“谗言”
,主要用于“惑上”的场合,一般是暗中捣鬼、背后拆台,在掌握政敌命运的权势者面前诬陷诋毁政敌。
这种造谣诽谤方式,利用权势者的猜忌防范心理,捏造事实,挑拨离间,造成权势者对政敌的疑惧、厌恶和仇恨,从而借助权势者的力量,对政敌施以致命的打击。进谗言者总是迎
权术论981
合权势者的心理,装出一副谄媚尽忠的模样,仿佛是为了维护权势者的利益而“慷慨陈词”
,这就使“谗言”具有强烈的迷惑权势者的作用。同时,又由于进谗言者本身往往就是权势者的亲信耳目,所以权势者很容易相信他们的谗言。实际上,进谗言者只会从自己的利益或者某种阴暗卑劣的心理出发,把谗毁的矛头指向那些自己视为政敌的人们。战国韩非子指出:“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
M F 这是为索赂不得而进谗。
据楚国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云:大夫登徒子嫉妒宋玉的风流倜傥,便趁“侍于楚王”的时机,短宋玉曰:“(宋)玉为人体貌闲丽,口多微辞,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后宫。”
M G 这是因嫉妒而进谗。明代宦官尚铭,原本出自太监首领汪直的门下。当尚铭的地位扶摇直上之后,两人产生了隙怨。就在汪直预谋倾陷尚铭时,尚铭先发制人,暗中刺探了汪直的阴事,并趁其“监军在外”的时机,在明宪宗面前谗毁汪直“泄禁中语”
M H .终使汪直失去了宠信,从北一蹶不振。这是为争权倾轧而进谗。除了上述种种情形之外,另有为排斥异己而进谗、为打击报复而进谗、为翦除劲敌而进谗等等表现形式。
总之,在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谗毁诬陷的各种常用手段,包括栽赃陷害、旁敲侧击、挑拨离间、造谣诽谤等等,都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们在统治集团内部的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中,如鱼得水而大显身手,描绘出了一幅幅阴险毒辣的历史政治画卷。
091权术论
谗毁诬陷之术的危害及其影响
纵观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史,谗毁诬陷的阴风似乎从来也未曾止息。诡诈阴毒的谗毁诬陷之术,显示了阴谋家邪恶堕落的政治智慧,导致了无辜者被谗受冤的悲剧命运。它不仅对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和深刻的影响,而且给后世人们留下了许多需要掩卷深思的历史教训。
败坏国家政治,这是谗毁诬陷之术盛行所造成的首要恶果。
谗毁诬陷之术的盛行,必然会破坏统治集团的内部团结,损害统治阶级的整体力量。当统治集团内部的各派力量相互倾轧构陷之际,贤与不肖,人人自危。当政者的主要精力都用在如何谗毁诬陷别人和如何提防别人的谗毁诬陷之上,无暇顾及治国理政,致使整个国家机器的职能不能正常发挥。
在君臣相疑、将相不和、彼此攻讦、冤狱屡兴的情况下,政局经常处在一种动荡不安的状态之中,统治者所盼望的那种“长治久安”的局面根本无从谈起。内部的纷争,又会使统治集团陷入四分五裂、宗派林立的境地,难以协调统一行动。
这一切,都在客观上严重损害了统治集团的整体力量,使其不能稳定地、有效地发挥治政能力。中国古代历史上许多王朝的动乱衰落乃至覆灭败亡,都是与谗毁诬陷所造成的内耗有着直接的联系。
历史上谗毁诬陷的发作,通常是由统治集团内部的一些个人恩怨所引起。攻讦者从私利出发,无中生有,挑起事端,
权术论191
兴风作浪,推波助澜,唯恐天下不乱。许多动荡政局的轩然大波、骇人听闻的冤狱大案、株连九族的血腥屠杀、乃至波及民众的社会动乱,究其起因,也许只是当政者为一些鸡毛蒜皮的蝇头微利而争权倾轧的结果。
许多政见和国策的提出,或许原本就同国计民生毫不相干,而只是为了谗毁诬陷政敌才玩弄出的花招。这种不顾大局、无端纠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整个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而且也在实际上对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作用。
谗毁诬陷的行为,只图谋私利、泄私愤,常常不论时间地点、不分轻重缓急、不计后果代价,甚至可以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扔在一旁。中国古代历史上的许多王朝,就在大敌当前、国难当头之际,依然内乱迭起、纷争不已。
战场上,将士浴血奋战;朝堂内,谗臣“内战”犹酣。忠勇之将常有祸起萧墙的后顾之忧,正直之臣难免痛心疾首而念之寒心。在这种腐朽黑暗的政治状态下,煮豆燃箕、自损栋梁之类的悲剧一出接着一出,似乎永无停息之日。战国初期,魏文侯令乐羊为将攻打中山国,“三年而拔之”。当时乐羊之子正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
,企图动摇摧毁乐羊的斗志。
乐羊忠心事魏,忍痛吞饮了亲子的血肉之羹,坚持战斗。然而,就在乐羊不顾丧子之痛而努力攻打中山国的三年期间,却在魏国宫廷内部无辜被谗,魏文侯先后收到“谤书一箧”。当乐羊食子之肉的消息传到魏国,魏文侯曾感动地说:“乐羊以我之故,食其子之肉。”但是,谗毁诬陷者却从另一个角度来挑起君主的疑心:“其子之肉尚食之,其谁不食!”待至乐羊战胜归国,魏文侯果然“赏其功而疑其心”
M I .
291权术论
败坏官吏素质,这也是谗毁诬陷之术盛行所造成的必然恶果。
谗毁诬陷之术的盛行,造就了一批卑劣邪恶的官僚。他们在私欲的驱使下,不顾国事大政,不讲政治道德,随心所欲地谗毁,不择手段地诬陷,“谗人罔极,交乱四国”
M J ,“利口之覆邦家”
M K ,对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造成严重危害。
他们口蜜腹剑,笑里藏刀,挑唆是非,暗箭伤人,败坏了政治风气,加剧了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他们嫉贤妒能,恶彼胜己,“克己不能尽如礼,而责人专以正义”
,“使已成之器,中有损累;将进之徒,意不欢笑”
N B ,实乃“噬贤之狗”
、“伐贤之斧”
N C .他们“内战内行,外战外行”
,往往既无安邦治国的经纬韬略,又无理财治生的实际本领,只有在谗毁诬陷中才能显露出邪恶的才干。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谗人”偏能“惑主”。各朝各代都有一批得势当道的著名“谗人”。殷商纣王重用“善毁谗”的恶果,“诸侯以此益疏”
N D .秦代赵高助纣为虐,先后诬陷杀害了公子扶苏、丞相李斯等人,并“行诛大臣及诸公子”。当秦王朝陷入风雨飘摇之际,赵高又发动了宫廷政变。
秦二世苦苦哀求:“愿得一郡为王”
、“愿为万户侯”
、“愿与妻子为黔首”
N E ,均不得应允,终于死在自己所宠信的“谗人”手中。唐代宦官边令诚深受玄宗信任。安史之乱爆发后,叛军势如破竹,直叩潼关脚下。受命监军的边令诚全然不顾国之危难,暗箭照施不误,诬陷潼关守将高仙芝“盗减军士粮赐”。高仙芝辩诬不得,被边令诚奉旨斩于军中。士卒齐声高呼冤枉,“其声振地”
,也未能挽救主帅的性命。诬陷的起因,只是由于“边令诚数以事干之,仙芝多不从”。当潼关既破、
权术论391
玄宗仓皇西逃之后,开门缉盗并主动向叛军献上“宫闱管钥”
N F 者,却也是这位留守长安的边令诚。
其他各代的著名“谗人”
,诸如以“口蜜腹剑”著称的唐代谗臣李林甫、陷害岳飞的宋代奸相秦桧、排挤寇准的宋代王钦若、谗毁史可法的南明马士英等等,充斥史书,不能遍举。
“谗人”
当道,势必对整个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产生恶劣的影响。谗毁诬陷的行为及其在运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功效,无疑具有着强烈的腐蚀传染作用。
当政者进取不以正道、视谗毁诬陷之术为能事,臣属们当然趋之若鹜、上行下效。
贤能正直之臣在暗算之下,纷纷“中箭落马”
;侥幸生存者面对卑劣阴毒的“谗人”
,自知不是对手,厌之、恨之、惧之、避之,往往主动抽身,脱离宦海的烦恼。这种情形,在客观上为“谗人”势力的进一步扩张反而提供了便利,使整个官吏队伍更容易成为“谗人”的一统天下。
谗毁诬陷之术的盛行,形成了一种摧残排斥精英人物的政治环境和机制。官吏队伍是古代国家机器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不断将时代精英人物吸收加入官吏队伍,对于改善和提高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国家政治的清明稳定、强化国家机器的职能,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历代有作为、有远见的统治者,无不从开创政治伟绩和维护既定政权的长治久安出发,高度重视“选贤举能”之业,极力将时代精英人物搜寻网罗在自己门下。西周文王遇姜太公于渭水之阳、三国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这些都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求贤佳话。汉高祖刘邦依靠萧何、张良、韩信“汉初三杰”夺取了天下。就在天下甫定、荣归故里的时刻,刘
491权术论
邦慷慨而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N G ,表现出了一种求贤如渴的胸怀。
三国曹操当政期间,屡次颁布“求贤令”
,要求将那些即使“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者,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
,都应“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N H .雄才大略的君主们思贤求贤的诚意似乎是无可怀疑的。
历代的一些选官制度,如汉代的察举制、魏晋的九品中正制、隋唐以后的科举制等等,就其实行的最初本意而言,除了寻求权力分配的平衡之外,同时也包含着选拔贤能人才、改善官吏素质的用心。然而,中国古代官场上所风行弥漫的谗毁诬陷之术,会使一切求贤的努力成果化为乌有。精英人物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摧残和排斥。
权势者对精英人物的摧残和排斥。在中国古代政治舞台上,君主或其他权势者们一方面迫切需要精英人物作为自己的羽翼爪牙,一方面又本能地极其猜忌畏惧精英人物对自己的潜在威胁。
这是一种无法克服的矛盾。
矛盾发展的结果,无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清除隐患”式的结局。权势者之所以需要精英人物,目的是为了利用其“精英”之处为己服务。倘若不能为己所用,则越是“精英”的人物,越是容易被权势者视为隐患。
不能用之则必欲尽早除之,以免精英人物被敌方所用,增强敌方的实力。大名鼎鼎的战国改革家商鞅,年轻时曾在魏国政坛渡过了一段郁郁不得志的时光。相国公叔座深知商鞅的才能,极力在魏惠王面前举荐说:商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
当魏惠王默然不应时,公叔座又屏人而言:
权术论591
“王即不听用(商)鞅,必杀之,无令出境”
N I .其用意就是防止商鞅为他国所用、成为魏国的隐患。
二是“过河拆桥”式的结局。权势者在利用精英人物的才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之后,立即翻脸不认人,借机诛杀精英人物,以免威胁自己的权势地位。历代开国君主屠杀功臣,大多属于这种情形。例如协助汉高祖乎定天下的“汉初三杰”
,结局都不怎么美妙。张良功成身退,主动脱离权力中心,走上了求仙访道的避世道路,虽则全身而卒,但其“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精英”之处,从此便也暗淡无光。可以“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的韩信,不论是否真有谋反的计划,他的被诛杀大概早在刘邦的预谋之中,所以只能走向“兔死狗烹”的必然下场。为刘邦“填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
N J 的萧何,虽然位至丞相,但屡遭猜忌,并曾受到缧绁之辱,着实过了几年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日子。
三是“装点门面”
式的结局。
权势者对精英人物尊之、敬之、养之、富之,但却并不任之、用之,只是把他们作为一种“礼贤下士”的象征,摆设在朝堂之上,使精英人物空怀绝技,终无施展身手的实际场所和时机。才华横溢、名播海内的唐代“谪仙人”李白,素怀“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
N K 的政治抱负。
唐玄宗将其征召入京,给了他“汉家天子驰驷马,赤车蜀道迎相如”
O B 的荣耀。
然而,一心想大展宏图的李白,不过被玄宗倡优视之。
小小待诏翰林的清冷闲职,如同精巧的鸟笼一般,将李白虽然尊贵但却无所作为地圈养了起来。
691权术论
嫉妒者对精英人物的摧残和排斥。
中国古代的政治舞台,是嫉妒者活跃的场所。小生产的经济环境,滋生了一大批缺乏竞争意识但却不乏强烈嫉妒精神的凡子俗夫。从某种意义上说,嫉妒者是精英人物最大的“克星”和“天敌”。东汉人王充曾经指出:精英人物未入仕途之前,“身被三累”
;一旦进入仕途,则又“身蒙三害”。所谓“三累”
,即:“同心恩笃,导心疏薄,疏薄怨恨,毁伤其行”
;“同时并进,高者得荣,下者惭恚,毁伤其行”
;“欢则相亲,忿则疏远,疏远怨恨,毁伤其行”。所谓“三害”
,即“位少人众,仕者争进,进者争位,见将相毁,增加傅致”
;“清吏增郁郁之白,举涓涓之言,浊吏怀患恨,徐求其过,因纤微之谤,被以罪惩”
;“佐吏非清节,必拔人越次,迕失其意,毁之过度,清正之仕,抗行伸志,遂为所憎,毁伤于将”。在“三累”
、“三害”面前,“虽孔丘、墨翟不能自免,颜回、曾参不能全身”
O C .王充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嫉妒者对精英人物所造成的危害以及嫉妒者本身的某些心态。
精英人物的自我摧残。中国古代的精英人物,不仅面临着权势者和嫉妒者摧残排斥的现实威胁,而且背负着社会环境所造成的巨大精神压力。流言伤人,人言可畏。在可怕的舆论、习俗、道德传统面前,即使是精英人物也难免谈虎色变、不寒而栗。如此压力之下,精英人物很容易产生“不出众”的精神心理状态,随波逐流,逐渐磨损摧残自己的锐气和锋芒,脱离现实斗争的旋涡,精英的神采光芒日趋暗淡。
天长日久,精英也变成了庸人,再也不成其为精英人物了。
精英人物所遇到的来自各个方面的摧残和排斥,都是同
权术论791
谗毁诬陷之术的盛行分不开的。嫉妒者对精英人物的摧残和排斥,必然会诉诸于谗毁诬陷的具体行为。权势者对精英人物的摧残和排斥,大多是谗毁诬陷行为的结果。精英人物的自我摧残,则是精英人物本身对于谗毁诬陷盛行的社会环境无奈做出的逃避妥协。谗毁诬陷之术,致使精英人物不能顺利进入官吏队伍,精英人物不能在官吏集团中安然立足并进一步发展,精英人物的“精英”之处不能在官吏职位上充分发挥,其结果必然会对官吏队伍素质的改善和提高产生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
谗毁诬陷之术的盛行,导致了“庸人政治”的出现。除了上述“谗人”当道、精英受损的情况之外,谗毁诬陷之术对官吏素质的败坏,还突出表现为“庸人政治”的普遍存在。
“庸人政治”的具体表现是:没有个性特点,没有原则主见,没有进取精神;对上唯唯喏喏,“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O D ;对下模棱两可,首鼠两端,从无明确的态度和主张;人云亦云,阿众取容,迎俗全身,苟求免祸;尸位素餐,形如虚设,不敢、不愿、不会、不能处理实际政务,于国于民均无补益;等等。
在中国古代官吏队伍的素质构成方面,大约“庸人”占有最大的比例。
“庸人”自有洪福,似乎是中国古代官场上的一种规律。猜忌成性的权势者往往宁肯使用庸才、奴才,也不愿使用人才、英才。
“庸人”正因为其“庸?
,反倒会被权势者所看中。
“庸人”处事待人圆滑龟缩,很少成为矛盾的焦点和争斗的中心,因而不易成为谗毁诬陷的目标,经常处在一种能够为争斗各方所共同接受的有利态势。
“庸人”
似乎不
891权术论
会对别人形成有效的威胁,招敌树怨的机会也就相对较少。
嫉妒者往往鄙夷其庸碌无能,对他们失去了嫉妒的热情和兴趣。
整个古代中国的传统社会文化环境,居然苛责于精英人物,但对庸人却表现出了一种格外宽容的态度。以上各种因素,都在实际上为“庸人政治”的滋生繁衍提供了极为适宜有利的条件。
在谗毁诬陷行为的驱迫以及其他各种社会条件的导向之下,中国古代官吏中的庸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庸人易入仕途、庸人易保官禄的客观现实,当然会对人们的政治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取向产生强有力的实际影响。大批的庸人,将会在这种社会条件下自发地产生。野心家和阴谋家在没有得志之前,有时也会以“庸人”的面目出现,以此作为屈缩韬晦的手段。时代精英人物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也会自觉不自觉地蜕变为“庸人”。
“庸人”注定将在中国古代的政治舞台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历代史书中,为我们留下了不少“庸人”政治家的典型实例。唐代宰相苏味道不仅颇有才华,“援笔而成,辞理精密”
,而且政务熟练,“善敷奏,多识台阁故事”。然而,这样一位应该能够胜任的宰相,“前后居相位数载,竟不能有所发明,但脂韦其间,苟度取容而已”。其中的原因,苏味道本人一语道破:“处事不欲决断明白,若有错误,必贻咎谴,但摸棱以持两端可矣”
O E .与苏味道同一时代的唐代宰相中,还有一位时称“伴食宰相”的卢怀慎。因其平庸无能,除能陪伴吃饭之外,“每事皆推让之”
O F ,所以“荣获”了上述雅号。明代的一些内阁大学士,皇帝召见议事时,只知“叩头呼万岁”

权术论991
“一时传笑,谓之‘万岁阁老’”
O G .大官僚刘吉“多智数,善附会,自缘饰,锐于营私”
,时入因其“耐弹”
,称之为“刘绵花”。这位“刘绵花”以及与其同时在位的其他“阁老”
、尚书们,在任期间无所规正建树,“时有‘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之谣”
O H .类似这些“伴食宰相”
、“万岁阁老”的庸官俗吏,历朝历代都大有人在。
“庸人”政治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庸人有如附赘悬疣,增加了国家机器中的无效成分。庸人在位,不谋其政,其职权范围内的政务只能由他人分担,官僚机构的重叠设置和官吏队伍超出实际需要的不断膨胀,都将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
庸人才智不足且办事不负责任,又会造成官僚机构办事效率的极度低下,大大影响统治集团的治政能力。在庸人缺乏个性和想象力的领导之下,国家政治很难具有革新的活力,与庸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能是固执保守、因循守旧。
败坏社会风气,这是谗毁诬陷之术盛行所造成的又一恶果。
在中国历史上,谗毁诬陷不仅作为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在政治领域施虐逞狂,而且它还无孔不入地向着更为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渗透漫延。这种官际关系中的恶习痼疾,必然会传染到社会其他方面的各种人际关系之中,形成一种恶劣的精神文化环境和传统。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那种飞短流长、村妇饶舌式的窃窃私言,那种热衷于窥探和散布别人隐私的无聊兴趣,那种对成功者的嫉妒心理和诽谤中伤,那种自己不思竞争进取却也容不得别人奋斗“冒尖”
的畸形精神状态,都与谗毁诬陷之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古代官场上所
02权术论
盛行的谗毁诬陷之术,不仅败坏了当时的社会风气,而且对民族精神文化的传统产生了严重的腐蚀毒化作用。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史,给后人留下了极为丰富的优秀精神文化遗产,但同时也留下了许多阻碍社会进步的精神糟粕和垃圾。谗毁诬陷的风气和心态,应该说就是其中的一种。
自古以来,正直善良的人们对于卑劣邪恶的谗毁诬陷之术无不深恶痛绝,纷纷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了不断地口诛笔伐。早在《诗经》的时代,就有人发出了“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O I 的愤怒呼喊,表达了一种对“谮人”的切齿痛恨。
汉代人陆贾从维护统治集团的根本利益出发,严肃指出:“夫据千乘之国,而信谗佞之计,未有不亡者也”
O J .至于那些从道德观念出发、对“谗人”和谗毁诬陷之术进行谴责的言论,历朝历代更是不绝于耳。
然而,无论什么样的咒骂、警告、谴责,都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和改变谗毁诬陷之术生存的客观社会条件以及一定意义上的人性固有的弱点。
为了巩固既定政权的统治基础和秩序,历代的法律制度中,多有关于惩治诬告行为的规定。例如秦代和汉代的法律都实行诬告反坐的原则,即以其诬告别人的罪行来判处诬告者。
《秦律》除诬告之外,还有“告不审”
、“告盗加赃”等等名目。
“告不审”是指控告不实但并非故意捏造事实,“告盗加赃”是指增加了盗赃的数量或改变了盗赃的名称。有意诬告和“告不审”
、“告盗加赃”都要受到不同的处罚OK.在汉代法律中,“诬告”同“杀伤人”一样,同被列为重罪。汉律规定:八十岁以上的老人犯有其他罪行的均可不予追究,唯独
权术论102
诬告和杀伤人则仍须受到处罚PB.三国曹操因“丧乱已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
,断然下令禁止诽谤,犯者“以其罪罪之”
P C .上述种种法律条文和诏令,反映出统治者企图运用法律手段来惩治和防止谗毁诬陷行为。然而,这种努力也注定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这是因为:对于剥削阶级的政治代表来说,为了加强对人民的控制以及加强对统治集团内部的控制,鼓励“告奸”
、“告讦”
、“告密”
,远比惩治诬告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秦代有“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P D 的规定。唐代武则天统治期间,“盛开告密之门,有告密者,臣下不得问,皆给驿马,供五品食,使诣行在。虽农夫樵人,皆得召见,廪于客馆,所言或称旨,则不次除官,无实者不问”
P E .在统治者的鼓励之下,诬告之风是不可能止息的。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的谗毁诬陷之术,造成了败坏国家政治、败坏官吏素质、败坏社会风气的各种恶果。
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条件和其他各种社会条件之下,谗毁诬陷之术的生存和发展有着不可避免的必然性。任何道德的谴责和立法的限制,都不可能彻底清除谗毁诬陷的丑恶行为。
① 《史记。韩非列传》②⑧ 《宋史。岳飞传》③ 《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一》④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曹瞒传》⑤ 刘向:《新序。杂事》⑥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L C
202权术论
⑦ 《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二》⑨ 《宋史。谢绛附子景温传》《后汉书。马援传》A B《论衡。答佞》A C《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一》A D《汉书。直不疑传》A E《商君书。修权》A F《旧唐书。酷吏来俊臣传》A G《汉书。霍光传》A H《旧唐书。李适之传》A I《水浒传》第七回A J《汉书。张敞传》A K《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L B《资治通鉴》之《唐纪二十五》、《唐纪二十九》。
L D《宋史。寇准传》L E《资治通鉴。汉纪十四》及注引《三辅旧事》L F《汉书。武五子传》L G《周书。韦孝宽传》L H《晏子春秋。内篇谏下》L I诸葛亮:《梁甫吟》L J李白:《惧谗》诗L K《韩非子。内储说下》M B《南史。孔奂传》M C《辽史。耶律突吕不传》M D《史记。鲁周公世家》M E《韩非子。孤愤》M F《文选》卷十九M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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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鉴》卷三十四M H《战国策》之《秦策二》、《魏策一》M I《诗经。小雅。青蝇》M J《论语。阳货》M K《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N B《潜夫论。潜叹》N C《史记。殷本纪》N D《史记。秦始皇本纪》N E《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三、三十四》N F《汉书。高帝纪》N G《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N H《史记。商君列传》N I P D《汉书。高帝纪》N J李白:《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N K李白:《赠从弟南平太守之遥》O B《论衡。累害》O C《墨子。尚同上》O D《旧唐书。苏味道传》O E《旧唐书。卢怀慎传》O F《明史。万安传》O G《明史。刘吉传》O H《诗经。小雅。巷伯》O I《新语。辅政》O J参见乔伟:《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册,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年O K版第175页。
《汉书。宣帝纪》云:“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它P B皆勿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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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魏书。陈矫传》注引《魏氏春秋》P C《资治通鉴。唐纪十九》P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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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派别的争斗与争斗中的派别——论阿附结党之术
在历代统治阶级内部,总是存在着由于利益冲突而形成的各种不同的集团和派别。这既是阶级社会中无法避免的一种客观存在,又是政治斗争中人为拉帮结派和分化组合所导致的结果。政治斗争不能脱离一定的实力基础,仅凭个人单枪匹马很难在政界拚搏厮杀。为了在政治斗争中占据有利的态势,政界中人必然要同那些利益一致者构筑起共同的阵营。
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阿附结党之术在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中,始终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关于中国历史上的“朋党”
朋党的性质和特点古代官僚、士人所组成的党派,中国历史上习惯称呼为“朋党”。朋党的历史,由来已久。大约在阶级产生之后不久,政治性的朋党就有了诞生的可能。早在商代末期,周武王在一篇讨伐商纣王的誓文中,曾经历数了纣王的种种暴政恶行。
其中的一项罪名,就是指责商代朋党肆虐、朝政黑暗。誓文
602权术论
中关于“朋家作仇、胁权相灭”
①的记载,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状况。春秋时代的孔子,从政治伦理道德出发,疾声呼吁:君子“群而不党”
②。这种呼吁当然不会无的放矢。正是奴隶制时代朋党猖獗的现实,才会使孔夫子有此规戒。
进入封建社会之后,政界中的朋党现象愈演愈烈。战国时代的政治思想家荀子、韩非子等人,从维护君主的权益出发,对于群臣朋党比周的行为进行了愤怒的谴责和抨击。
“塞朋党之门”
③、“禁朋党以励百姓”
④之类的言论,也作为治国安邦的一项对策,屡屡出自当时的一些政治家之口。可见朋党现象已经严重到了使统治者深深不安的程度。在整个封建时代,大规模的朋党争斗始终没有禁绝。东汉后期,代表士族地主利益的“党人”集团与宦官集团展开了长达20余年的反复争斗。争斗以“党人”集团的失败而告终。
“党人”集团的首领被处死或流徙,“党人”
的门生故吏和父子兄弟也都受到牵连,一律被免官禁锢,终身不得仕宦。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党锢之祸”。唐代后期,外廷(南衙)官僚集团与内廷(北司)宦官集团之间,为了争夺政权,爆发了所谓“南衙北司之争”。
这场争斗一直伴随着唐王朝走向了灭亡。
在唐代后期官僚集团内部,又有所谓“牛李党争”。以牛僧孺为首的朋党与以李德裕为首的朋党之间,明争暗斗,排陷倾轧,前后延续将近40年。北宋庆历年间,范仲淹企图整顿政事,结果引起一场党争。
“庆历党争”的烽火刚刚止息,北宋统治集团内部又围绕着王安石变法,形成了革新派与保守派的激烈斗争。当革新派一方遭受严重挫折之后,保守派一方又分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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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互相争权的三党——洛党、蜀党、朔党。明代结党之风依然很盛,著名者有以江南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东林党”和“复社”
,又有依附宦官的官僚“阉党”。除了上述这些著名的规模较大的朋党争斗事件之外,各个朝代的统治阶级内部都普遍存在着阿附结党的现象。
中国古代的朋党,就其性质而言,并不属于现代意义的政党。我们知道,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指的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并为维护其利益而斗争的政治组织。它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从近代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演进而来的。
中国古代的朋党,并不具备构成政党的基本要素。
事实上,“朋党”与现代词语中的“宗派”一词,有着更为贴切的对应关系。朋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朋党虽然是一种具有政治性的组织,但一般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并不是本阶级根本利益的集中代表。在多数情况下,朋党之间的对立主要不是由于政见和信念的分歧而造成的。统治阶级内部的部分成员,从个人进退出发,攀附图援,党同伐异,这才是朋党形成的根本原因。
“朋党比周,以环主图私为务”
⑤;“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
⑥。
古人的这些论述,也都指明了朋党“图私为务”
的主要特点。从本质上说,朋党就是一种出于个人私利而结合起来的宗派集团。
其次,朋党的组织形式十分松散,通常没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组织机构。只是在那些聚会、清谈、讲学、朝议、荐举、倾陷、攻讦、包庇等共同的政治活动中,才体现了朋党的存在。
朋党实际上是一种没有固定严格的组织形式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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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朋党既不同于现代意义的政党,也与古代借助宗教迷信而结成的民间“会社”秘密组织有着明显的区别。就组织成员而言,朋党的成员并非是本阶级内那些最觉悟、最积极、最坚定的分子,而只是由共同利益联结起来的一群乌合之众。
再次,朋党不是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而出现的,它只作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场合。朋党没有如同政党那般充当本阶级的政治代表和领导集团的角色,因而不可能发挥领导和凝聚本阶级的整体力量、谋求本阶级的根本利益的作用。相反,朋党只会破坏本阶级内部的团结,削弱本阶级的整体力量。
朋党争斗的基本类型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曾经发生过无数次的大大小小的朋党争斗。尽管这些争斗由于具体背景、起因、形式、结果等方面的不同而呈现出一种千差万别的状况,但就其基本类型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基本类型是利益冲突型。
这种类型的朋党争斗,主要指那些大规模的长时期的集团对立。统治阶级内部总是存在着利益不同的各种集团。当彼此之间的利益产生严重冲突时,各个集团的群体意识就会相对增强,就会自然而然地涌现出本集团的代表人物,为着维护本集团的利益,去同对立的一方进行争斗。利益冲突引起的朋党争斗,往往表现为基本上势均力敌的两大政治集团之间的对立。因此,对立的双方谁也不会轻易取得绝对的胜利,争斗过程跌宕起伏而迁延时日。其中最典型的实例,莫过于历史上宦官集团与朝臣官僚集团之间的争斗。
权术论902
中国古代的宦官,本是侍奉君主起居以及承担内廷其他杂役的官员,不应染指政事。但是,由于受到君主的亲近和信赖,宦官中的上层分子很容易攫取政治上发号施令的权力。
一部分宦官在被阉割丧失性能力后,常常产生心理变态,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强烈权欲。当宦官形成一股独特的政治势力、插手干预或操纵独揽朝政大权时,无疑就侵犯和威胁了官僚集团的既得利益,两大集团之间的争斗因此而势不可免。东汉时期,朝政大权多为外戚官僚集团所把持。君主在同外戚集团的争斗过程中,不得不借助宦官集团的力量。宦官的势力由此急剧扩张,“遂享分土之封,超登宫卿之位,于是中官始盛焉”。宦官集团“专树党类”
、“更相援引”
⑦,败坏了朝政,也激化了与官僚集团的矛盾。士族官僚李膺、陈蕃等人联合“党人”
,猛烈抨击宦官集团,并曾密谋诛灭宦官。
在这场斗争中,宦官挟制君主,占据了上风,终于酿成了前后两次的“党锢之祸”。唐代后期,宦官集团的权势极大。
“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
⑧。
废立皇帝、任免大臣、征发军队,尽在宦官操纵掌握之下。
君主与朝臣联合起来,多次图谋铲除宦官集团,然而屡遭失败。唐文宗时期的宰相李训曾设置了一场骗局,假称石榴树上降有“甘露”
,企图诱使宦官集团的头面人物前去观看,然后趁机将他们一网打尽。
由于机谋败露,李训等朝官反被宦官尽情戮杀,“诸司从吏死者六、七百人”
⑨。直到唐朝末年,朝官与地方军阀相勾结,才最终彻底诛灭了宦官集团。至于明代的宦官与朝官之争,则更是复杂激烈,无法一一遍举。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尽管利益冲突早已形成,但由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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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条件不够具备,对立的政治集团之间尚暂能相安无事。当时机成熟或在某种合适的诱发因素的作用下,原先处于潜伏状态的利益冲突将会爆发出来,引发一场派别之间的争斗。
例如:战国时期的秦国,具有招徕其他诸侯国的人才充当“客卿”
的传统。
来自各国的客卿,在秦国走向强盛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秦国的官职被他国客卿所占,这种情况早已引起了秦国宗室大臣的强烈不满。当一桩偶然的韩国奸细事件暴露后,秦国本土的官僚集团趁机对来自他国的客卿官僚集团进行大肆攻击。他们在秦王面前挑拨离间说:客卿都是为自己本国君主效劳的,并不真心替秦国着想,应当把他们统统赶走。
秦王准奏,下令“逐客”。
来自楚国的客卿李斯,从维护秦国的根本利益出发,上书替客卿辩护。这封“谏逐客书”
,言词恳切,入情合理,很有说服人的力量。
书上之后,“秦王乃除逐客之令”
A B .宗室大臣只图派别私利、不顾国家大计的行为,终未能给秦国造成实际的危害。
由于利益冲突而形成的对立的政治集团,有时朋党色彩并不浓厚,常常没有明显的首脑人物。双方利害关系冲突严重时,似乎水火不相容,斗争激烈而牵扯面较广,甚至会出现某一方面的集团“全军覆没”的局面。一旦利益趋于一致,派别争斗就会相对缓和或平息,派别之间的界限也就不甚明显。利益的变化,也会造成派别之间的重新分化组合。
朋党争斗的第二种基本类型是权力组合型。这种类型的朋党争斗,主要是围绕着控制权力中心而展开的。争斗的各方一般具有浓厚的朋党门户色彩。
各方都有明确的首脑人物。
此种朋党,是在某一特定权势人物的卵翼扶植下,通过网罗
权术论112
趋炎附势的门徒党羽,从而形成的权力集团。朋党的首脑人物,需要安插效忠于自己的亲信爪牙分掌各方面的权力,以便巩固和扩张自己的权势地位。一般的朋党成员,则需要通过投靠依附权势人物来换得自身的进取发达。为了各自的私利而相互利用,就是这种权力集团的形成基础。例如明代后期,宦官魏忠贤专断朝政、权倾一时,“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内外官僚纷纷奔走其门下,甚至有自称儿孙者。当时投靠魏忠贤的官僚甚多,仅身居要职者就有“五虎”
、“五彪”
、“十狗”
、“十孩儿”
、“四十孙”之号,其他不入流的党徒更是“不可数计”
A C .一个庞大的“阉党”权力集团就是这样形成了。
权力组合型的朋党,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在两个权力集团同时并存而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各方在极力扩充自己势力范围的同时,都会运用各种方式排斥和制抑对方势力的发展。
例如在唐代的“牛、李党争”中,李党掌权,牛僧孺及其牛派党羽便被黜免,牛党得势,李德裕及其李派党羽全遭罢斥。
即使在单独一个权力集团已取得压倒优势的情况下,这种类型的朋党仍然会本能地奉行顺昌逆亡、排除异己的方针,借以阻止可能与己相抗衡的政治势力的出现。有时他们还会人为地树立某种假想的敌人,然后将这些“活靶子”制服清除,从而显示本集团权势的存在,收到杀一儆百的震慑效果。
此种类型的朋党,虽然表面上看来有时显得非常强大,但实际上缺乏稳固的基础。前面所说的第一种类型的朋党,也就是由共同利益而形成的政治集团,相对而言是比较稳定的。
只要存在着共同的利益,总会形成一定的政治集团。其首脑
212权术论
人物的生死进退,并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到本集团的生存与否。
而权力组合型的朋党,情况则大为不同。
这种类型的朋党,完全是以某一特定权势人物为中心而形成的。这个具体权势人物的命运,常常也就决定了整个集团的命运,即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权势人物一旦失势,“树倒猢狲散”
,趋炎附势的党徒们当然会改换门庭、另谋高就。战国时代的赵国名将廉颇,“失势之时,故客尽去;及复用为将,客又复至”。
廉颇对此十分恼怒。然而,背信弃义的门客居然还讲出了一番道理:“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势,我则从君,君无势则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
A D 如果权势人物在宦海中翻船落水,那么整个朋党集团也就面临着灭顶之灾。庞大的权力集团可以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明代末年,魏忠贤被崇祯皇帝逼令自杀并磔尸后,横行不可一世的阉党集团也被一网打尽。魏忠贤的几百名党徒被分为六等定罪,重者处死,轻者终身不加任用。
朋党争斗的第三种基本类型是政见分歧型。这种类型的朋党争斗,一般是因为在国家重大政务活动中政见产生分歧而引起的。尤其是在变法、立储等重要决策的关键时刻,更容易由于意见相左而产生派系斗争。例如战国商鞅力图在秦国变法,公子虔、公孙贾等反对改革的旧贵族势力便结党与之抗争。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朝臣因对变法的态度不同而分成了革新派和保守派两大阵营。明代万历年间,朝臣围绕着建储问题进行了长达十余年的派别争斗。
明神宗皇后无子,按照封建礼法“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传统,在没有皇后亲生的“嫡子”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其他嫔妃所生诸皇子的长
权术论312
幼次序来确立储君地位。但是,由于明神宗十分厌恶皇长子的生母,极力想把最受自己宠爱的郑贵妃所生的皇三子立为太子。正统的大臣们,从维护传统礼法出发,组成了强大的“立长派”
,与明神宗及其郑贵妃亲友所组成的“立爱派”展开了反复的争斗。
斗争的结果,“立长派”
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此种类型的朋党争斗,由于是因为政见分歧而引发的,所以争斗各方力量的消长变化往往会对国家政策产生重大的影响。王安石革新集团得势之时,各项变法措施一一实行。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在朋党争斗中占据上风后,旧制“更化”
,新法尽被废除。
随着革新派的再度执政,旧党遭到贬斥,就连已经死去的司马光的“赠谥”亦被追夺,于是新法又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恢复。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纯粹出于政见分歧而形成的朋党争斗,其实是很少有的。在更多的情况下,政见分歧总是同个人恩怨、感情亲疏、利益冲突交织在一起。一定的政见,实际上就是一定利益的反映。被“变法”和改革侵犯了既得利益的人们,当然会产生反对变法的政见和形成反对变法的派别。政见的分歧,固然可以引起派别争斗。但相反的情况也同样存在,正是出于派别争斗的需要,才导致了政见的分歧。
争斗中的各个派别,从门户之见出发,不顾是非原则,故意与对方唱反调,对方所是必非之,对方所非必是之,极力把对方的政见攻击得一无是处。这种情况在政治斗争中也是常见的现象。
阿附结党的目的朋党不同于那些完全由感情、友谊、兴趣、爱好等因素
412权术论
自然而然形成的亲朋好友的“圈子”。
政治斗争中的阿附结党之术,作为一种有意识的政治行为,具有着十分明确的政治目的性。在中国古代,阿附结党的具体目的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结党目的之一:与君主抗争。
在君主专制的政治制度下,君主无疑在君臣关系中占据着主导的地位。绝对的君权,使任何个别臣属都难以同君主相抗争。当君臣之间在利益产生冲突或政见发生分歧时,对于臣属来说,最有效的武器莫过于结党为援,迫使君主在众意难违的情况下不得不做出让步。
结党,应该说是群臣最主要的一种抗君之术。韩非子曾经指出:“故度量之立,主之宝也;党与之具,臣之宝也。臣之所不弑其君者,党与不具也。”
A E 结党,是群臣抗君之“宝”。
一旦党与形成,就有可能对君主构成有效的威胁。
尽管专制君主的个人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在强大的群臣朋党的奋力抗争下,有时也难免会碰钉子、打败仗。
此种实例在历史上并不少见。汉高祖刘邦晚年欲废太子,打算改立宠姬戚夫人之子为储。太子生母吕后一方面与群臣结党强谏,一方面引用当时名望极高的“商山四皓”为太子傅,终于使刘邦感到太子“羽翼已成难动矣”
,打消了改立太子的念头。刘邦戎马一生,雄杰盖世,并以“善将将”著称,但在群臣朋党面前,终于未能如愿,最后只给戚夫人留下了一首无可奈何的哀歌:“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翮已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当可奈何;虽有矰缴,尚安所施。”
A F 上文所提到的明代万历年间的建储之争,同样是群臣朋党战胜了独夫君主。明神宗为了“立爱不立长”
,费尽了心机。他采用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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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战术,三番五次地推迟建储的时间,并先后惩治了一批主张“立长”的官员。然而,在“立长派”的执意坚持和反复争斗下,明神宗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作了妥协,违心册立皇长子为太子。
群臣结党与君主抗争,并非总能奏效。明代的“大礼议”事件,即是其例。明武宗驾崩,身后无子。出身藩王的朱厚熜入继大统,是为明世宗。世宗即位后,企图给自己已逝的生父追加皇帝的尊号。在群臣看来,此举不合正统的礼法,群起而反对。这场所谓“大礼议”的争斗,一争就是三年。当明世宗不顾群臣反对而强行追尊生父后,朝臣百官结成团伙,成群结队地跪伏在宫门下哭谏力争。
世宗大怒之下,将其中134人逮捕入狱,180余人遭到杖责,致死者17人。
这场争斗,以朝臣朋党的失败而告终。
结党目的之二:与权臣争斗。为了同敌对的权臣或权势集团抗争,处于劣势的各种政治力量也会通过拉帮结派的办法,组成联合战线,改变力量对比,增强抗争实力。西汉中期,权臣霍光在执掌朝政过程中,结下了不少冤家对头。上官桀企图立己孙女为皇后、盖长公主为其情夫求封侯、桑弘羊为其子弟求官,均未得到霍光的应允。这些人虽然都对霍光心怀不满,但却自知不是霍光的对手。霍光大权在握,又得到汉昭帝的亲信和支持。
不结党不足于与之相抗衡。
于是,他们暗中结党,并勾结野心勃勃的燕王刘旦,共同诬陷和图谋暗害霍光。
结党目的之三:擅权自重。结党,不仅是处于劣势的一方联合起来同权臣进行争斗之术,而且也是占据优势的权臣
612权术论
一方借以自重之术。为了独揽大权、把持朝政,权臣总是需要通过招降纳叛、网罗党羽、安插亲信、组成团伙的办法,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权力基础。
元代权臣阿合马在当权期间,先后将子侄亲属家奴安插在朝廷各要害部门,“一门悉处要津”
A G .同时他又在朝臣中广结党羽,其同党一时竟在700余人之多。
庞大的朋党集团,成为阿合马擅政专权的政治资本,使其把持朝政近20年,始终处在权势炙手可热的地位,历史上凡是专断朝政的权臣,都同阿合马一样,通过结党擅权自重,对上蒙蔽挟制君主,对下笼络压服群臣。
结党目的之四:卖身投靠。阿附权贵,这是中国古代谋求个人飞黄腾达的一条有效捷径。
“趋利之人,常为朋比,同其私也”
A H .对于那些野心勃勃的无耻小人来说,“趋利”就是他们阿附结党的根本动因。为了寻求政治上的“靠山”和“后台”
,他们可以不讲任何政治原则和道德信念,为虎作伥,甘作爪牙。
阿附结党的主要门径
中国古代的朋党,本质上是某种共同利益的结合。那些具有共同利益和其他方面的某些共同之处的人们,相对更容易结成为共同的团伙。
古人认为,观察判断一个具体人物时,“察其党与,而贤不肖可论也”
A I .朋党的形成,确实具有这种“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特征。结党,需要有一种内部凝聚的力量。只有通过某种共同关系的联结,才能形成相对稳定的朋党团伙。所谓阿附结党的门径,就是要寻求朋党内部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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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那些共同关系。在中国古代的历史条件下,阿附结党常常需要利用以下几种社会关系。
第一,利用家族血缘的关系家族政治在古代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出现了具有某些共同利益的血缘氏族集团。奴隶制时代,国家组织与宗法制度密切结合在一起。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关系、强化阶级统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这种制度下,不仅奴隶制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实行君位世袭制,而且整个奴隶主贵族统治集团也实行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世卿世禄制。君位和国家重要官职在特定家族中世代相传,致使国家政治带有强烈的家族化特点。统治阶级内部也因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而形成了不同的集团,从而容易引起“大宗”和“小宗”
、“近支”和“远支”之间的内部纷争。
到了封建社会,国家重要官职统由专制君主随时任免指派,卿相家族世代相袭的制度走向了灭亡。但是,尽管“大人世及以为礼”
A J 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世卿世禄封的残余却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始终没有绝迹。这不仅表现为爵位仍然可以世袭,而且在官制上也有不少世官制的遗存。例如秦汉时代实行“任子”制,“子弟以父兄任为郎”
A K ,“大臣任举其子弟为官”
L B .任子制,就是高级官吏可以保任其子弟为官的一种制度。秦汉之后,历代封建王朝都或多或少地保留了一些依靠父兄萌庇得官的制度。这种制度,不可避免地会造成选人不当、阻塞仕路的弊端,从而招致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的反对。但是,由于荫庇得官的制度保证了在任官僚集团的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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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和特权,在受惠者的极力维护下,此种制度是不可能在封建社会中彻底根绝的。
除了在制度方面仍然为荫庇得官保留一定的合法地位之外,封建社会家族政治的形成更多依靠的是种种非制度的渠道。家世的显赫、父兄的权势、君主的宠信、阿附者的谄媚,使得官宦子弟很容易得到制度之外的不次擢升。唐代权贵王毛仲,深受唐玄宗的宠信,其子诞生三日,即被授予五品官职。
王毛仲心犹不足,抱怨说:“此儿岂不堪作三品(官)
邪!“
L C元代奸臣阿合马担任中书省长官之后不到一年,即将其子忽辛擢升为大都路总管。不久,又有人为了巴结阿合马,上书元世祖,建议为忽辛加官晋爵。类似这样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现象,在封建社会中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那些貌似公允的仕进制度之下,权势者照样可以找到上下其手、缘私舞弊的可趁之机。
魏晋南北朝时期所实行的“九品中正”
选官制度,本意是不计门第、唯按才能评等,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结果。隋唐之后所实行的科举制,同样也不是平等的竞争。种种营私舞弊的行为,根本无法避免。唐代权臣杨国忠之子杨暄,“学业荒陋”
,考试“不中程式”。主考官畏惧其父的权势,仍将杨暄置于“上第”
L D .上述种种制度方面和非制度方面的因素,为权势者的子弟亲属进入仕途提供了方便的条件。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权势者一方面从家族的长远利益出发,利用这种方便条件,极力为子孙后代开辟青云直上之路,力图使家族世代处于尊荣显赫的地位;另一方面,他们也会从现实派别争斗的需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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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通过安插子弟亲属,把持要害部门,分掌各方面的大权,组建以家族血缘关系为中心的权力集团,从而增强派别争斗中的实力资本。东汉时期,出现了一批世代显宦的家族。其中最著名者,如邓氏“累世宠贵,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余侍中、将、大夫、郎、谒者不可胜数”
L E ;耿氏“大将军二人,将军九人,卿十三人,尚公主三人,列侯十九人,中郎将、护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数十百人”
L F ;窦氏“一公、两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与并时,自祖及孙,官府邸第相望京邑”
L G .上文所说的元代阿合马,本人专断朝政,子侄并居要职。当时就有人指出:“国家事权,兵民财三者而已”
,阿合马一门“父典民与财”
,“子又典兵”
L H ,国家重权尽在阿合马家族控制之下。明代严嵩、严世蕃父子结党专权。严蒿“以臣而弄君之权”
,严世蕃“以子而弄父之柄”。
时人将其父子称之为“大丞相、小丞相”
L I .上述实例反映出:利用家族血缘关系构成政治性集团的现象,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十分普遍的。
总之,家族血缘关系之所以成为古代阿附结党的主要门径之一,绝非偶然。家族的共同利益和家族成员之间的血亲观念,无疑可以起到一种内部凝聚的作用。种种荫庇得官的制度和非制度方面的便利之处,也在客观上使得那些以家族为中心的权力集团相对容易形成和得到发展。
第二,利用地域乡亲的关系古代社会生活中的同乡观念,源远流长而根深蒂固。自从阶级和国家诞生之后,为了加强对全体国民的统治,国家
022权术论
必然要对国土进行行政区划,并按共同居住地区来划分人民。
古代中国很早就有“禹划九州”的说法。在当时的农耕生产条件下,再加上统治阶级所实行的比较严格的乡里制度和户籍制度,居民的迁居自由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所谓“安土重迁,黎民之性”
L J 的说法,应该说是符合史实的。
由于古代中国的疆域十分辽阔,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极不平衡。长期居住在同一地区的居民,在共同的自然环境、社会条件、风俗习惯和方言乡音的作用下,很容易在心理上产生一种认同感和亲近感。
籍贯相同而造成的同乡观念,在古代政治生活中颇有一定的活动市场。历史上起自草莽的君主,发迹之后常常给予自己的故里种种优待。
汉高祖刘邦登上帝位之后,衣锦还乡,“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
,并当场宣布:以故乡丰、沛之地“为联汤沐邑,复其民,世世无有所与”
L K .东汉光武帝刘秀采取了同样的政策,将其故里春陵乡升格为章陵县,“世世复徭役,比丰、沛,无有所豫”
M B .明太祖朱元璋发迹之后,在故乡“置酒召父老饮极欢”
,“令有司除租赋”
M C .类似的情况,在朝臣权奸中也多有发生。
例如,明代权阉刘瑾系陕西兴平人,在其专权期间,竟然不顾国家法度,擅自将陕西乡试的名额增加至100名,“以优其乡士”
M D .在古代政治斗争中,同乡关系常常被拉帮组派者所利用。
例如宋代朝臣中的“洛党”
、“蜀党”
、“朔党”
,其所以用地域名称来区别不同的朋党,就是因为各个朋党的主要成员基本上都是同籍人士。朋党宗派与地域乡亲观念的联系是十分密切的。所谓“朋党”之“党”字的本意,最早即是一级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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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的概念。
“五族为党”
,“党,五百家”
M E ,所以乡里也泛称为“乡党”。
“党”字由地方组织的概念引申转化为政治组织的概念,从一个侧面间接反映了地域关系在朋党宗派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第三,利用联姻裙带的关系在阶级社会中,婚姻有时也成为一种政治行为。对于那些阿附结党之徒来说,常常以男婚女嫁为手段,实行政治联姻,借以达到攀附、勾结、笼络的目的。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古代政治现实,导致了“裙带风”的盛行。那些地位相对低者,利用妻女或姐妹的姻亲关系,获得了攀龙附凤、谋求进取的机会。中国古代政治舞台上十分活跃的外戚官僚集团,就是凭借后族的身分,才有可能形成和发展自己小集团的势力。与权贵联姻,无疑为野心家提供了平步青云的捷径。
企慕寻求此条捷径者,史不乏书。
宋代蔡卞因娶权臣王安石之女为妻,得以官拜右相。在庆贺升官的家宴上,“伶人扬言曰:‘右丞今日大拜,都是夫人裙带。
‘讥其官职自妻而致,中外传以为笑“
M F .唐代宰相萧至忠为了巴结皇后韦氏,竟将自己女儿的尸体与早已死去的韦后之弟合葬一处,企图通过“冥婚”
、“鬼亲”
,与韦后建立姻亲关系。
就地位相对高者而言,同样也会利用联姻的手段,拉拢收买部属或笼络勾结同僚,以便巩固和扩张自己的势力。
通过政治联姻,使得那些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家族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从而容易形成由姻亲关系而联结在一起的政治派别集团。古代的婚姻具有“门当户对”的传统,相
22权术论
同门第的官僚权贵家族之间多是互为嫁娶。
赵氏女嫁钱氏子,钱氏女则嫁孙氏子,孙氏女又嫁赵氏子,如此便形成了一种多重的姻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一门亲事往往可以造就一个由直接的和间接的姻亲关系所构成的联系网。政治联姻作为一种方便而有效的结党手圾,当然会受到结党营私者们的青睐。
第四,利用门生故吏的关系在中国古代政治斗争实践中,官职从属关系和师承授受关系也常常被阿附结党者所利用。
例如,汉代所实行的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辟除制度,是当时选官入仕的重要途径出一。
“名公巨卿以能致贤才为高,而英才俊士以得所依秉为重”
M G .在这种制度下,高级官员为了发展个人的势力,广泛运用着辟除的手段;谋求进取的属吏士人,则不得不依托于高官权门。当辟除成为高级官员滥市私恩的手段时,被辟除者虽然表面上身为国家的官吏,但实际上却成为了辟除者的私属。他们为自己的被辟除起用,对高级官员个人感恩戴德和依附效忠,自然而然地便成为特定权力集团的成员。
辟除者的笼络和被辟除者的投靠相结合,很容易形成“门生故吏遍天下”的官僚权力集团。
再如,所谓“门生”的关系,也是派别集团形成的重要门径之一。在中国古代,直接受业者称为弟子,转相传授学业者称为门生。封建社会中后期实行科举制度后,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
,而不论是否有过授受学业的关系。
官场上的“宗师”需要“门生”的捧场,“门生”则需要“宗师”的提携。师生之情在权力的腐蚀下,演化成了相互利用、
权术论32
拉帮组派的一种纽带。更有甚者,那些毫无授受学业关系的人们,只是为了依附名势,也会自称“门生”。东汉末年的徐斡曾指出:他们“为之师而无以教,弟子亦不受业”
,然而却“称门生于富贵之家”
,其目的就是“求志属托,规图仕进”
M H .利用门生故吏的关系来结党营私的现象,在中国古代是普遍存在的。在官职从属和师承授受过程中,当事各方免不了会在彼此之间产生一种亲近感和信任感。对于结党营私者来说,这正是他们所需要加以利用的构成派别集团的内部凝聚力量。以往曾经有过的上司、下属、同僚、师生、同窗等关系,都有可能成为某一特定小集团的形成因缘。
第五,利用其他各种手段除了利用上述血亲、乡亲、姻亲以及门生故吏的关系之外,古代阿附结党的其他常用手段还有如下表现:探寻他人的隐私或要害,以此作为把柄,进行要挟威胁,迫使其不得不与己结为同党;先打后拉,将人置之于险境死地而后援之以手,使其绝处逢生而感激涕零,死心踏地地充当死党;封官许愿,诱之以利,滥施小恩小惠,结交酒肉朋友,满足对方物质上或精神上的某种需求,进行所谓“感情投资”
,使其为己所用;软硬兼施,挑拨离间,分化瓦解敌对帮派集团,从而招降纳叛,为己方网罗党羽;同类相吸,臭味相投,彼此利用,一拍即合;等等。
总之,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的阿附结党之术具有无孔不入的特点。为了拉帮组派,政客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寻求那些凝聚小集团的共同之处,甚至拐弯抹角地拉关系、套近乎,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关系和手段,促成小集团的形成和发展。
422权术论
派别争斗的恶果
统治阶级内部的派别争斗,对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恶果。战国时代的韩非子认为:“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
M I ,臣下结党营私的行为,对君主构成了最大的威胁。元代有人指出:阿附结党实乃“误国害民、病之大者”
M J .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指出了阿附结党的危害。
从古代政治实践来看,派别争斗的恶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阿附结党的行为,使统治阶级或统治集团内部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相互对峙的宗派“山头”
,从而难以形成统一协调的力量,大大削弱了实际治政能力。
“朋党比周”
,必然导致“废公趋私”
M K .各个小集团为了各自的私利,勾心斗角,热衷内耗,大搞无原则的派别争斗,置本阶级或本集团的根本利益于不顾。历史常常演出这样的悲剧:某一政权或特定统治集团在大敌当前、面临灭顶之灾的危急时刻,内部的派别争斗依然热火朝天。
“亲痛仇快”的结局,常使统治集团的有识之士扼腕太息。例如,明王朝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推翻后,清兵大举入关,明福王又在江南建立了偏安政权,史称“南明”。江北的清兵时刻威胁着南明政权的安危存亡,而南明小朝廷内部却依然党争不息。权臣马士英、阮大钺勾结在一起,专与东林党人相倾轧,并极力排斥名臣史可法。
内部纷争不已,严重削弱了南明政权的力量,使其不仅未能光复北方,苟且偷安的局面也未能维持多久。
其次,派别争斗必然党同伐异,造成“任人唯亲”而非
权术论52
“任人唯贤”的后果,从而影响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朋党宗派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本能地排斥小集团之外的其他人员。
贤能正直而洁身自好的人们,不屑于攀附图援,因而仕途难以顺达。
古人“贤良蔽而不群兮、朋曹比而党誉”
N B 的感慨,确实反映了古代的政治现实。那些阿附结党之徒,“朋党比周,各推其与,废公趋私,内外相推,举奸人在朝,而贤者隐处”
N C .他们不仅由于同党相推而易于进达,而且因为“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
N D ,过失错误常被同党所遮掩从而躲过应受的惩罚。难怪乎野心家们总是把阿附结党作为一种谋求个人进取的重要手段和捷径。朋党比周所造成的“奸人在朝”
、“贤者隐处”的局面,显然不利于吏治的改善和统治基础的巩固。
再次,派别的争斗常常导致政局的极度动荡不安,使统治秩序难以稳定。朋党之间相互倾轧,胜者同党皆能“沾光”
,败者同党俱受株连。
大规模的罢免诛杀事件,在所难免。
东汉第一次“党锢之祸”时,200多名“党人”被逮捕禁锢。
第二次“党锢之祸”时,先有百余人被处死,后又陆续杀死、流徙、囚禁六七百人。明代阉党打击东林党人,权阉魏忠贤大兴冤狱,并以皇帝的名义颁布了《东林党人榜》,开列了309人的东林党人名单。列名其上者,“生者削籍,死者追夺,已经削夺者禁锢”
N E .类似上述这种波及甚广的“党祸”
,意在彻底铲除政敌,实则株连残害无辜。
历代著名的一些“党争”
事件,常常发生反复。每一次“翻案”
,都会出现一批新的牺牲品。朋党之间的倾轧,常使最高统治者谋求政局稳定的努力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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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次,派别争斗加剧了政治道德的进一步沦丧。帮派小集团争权夺利,论人议事一切均以帮派划线,根本不顾什么是非标准和原则界限。例如,西汉末年王莽专权,每当他“欲有所为”时,其党羽“微见风采”
,一呼百应,皆“承其指意而显奏之”
N F .朋党相互攻讦时,往往无端寻衅,信口雌黄,造谣污篾,栽赃陷害,无所不用其极。朋党内部拉帮结伙时,又常常奉承谄媚,吹捧拉拢,大搞政治交易。凡此种种不讲政治道德的行为,都是阿附结党和派别争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伴生物。晋代人却诜认为:“争竞则朋党,朋党则诬罔,诬罔则臧否失实,真伪相冒,主听用惑,奸之所会也”
N G .就是说阿附结党必然会导致“诬罔”
、“臧否失实”
、“真伪相冒”等等不道德行为的大量出现。
由于阿附结党所造成的上述种种恶果,历代统治者从维护特定政权的长治久安出发,采用了种种方法和手段,企图限制阿附结党的行为和朋党势力的发展。
战国时代的政治论坛上,出现了不少“明王绝疑去谗,屏流言之迹,塞朋党之门”
N H 之类的言论。
韩非子形象地把那些结党抗君的权臣比喻为篡国之“虎”
,并极力主张对他们绝不能手软留情,君主应当采取坚决措施,“散其党,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国乃无虎”
N I .西汉政权建立后,为了防止诸侯王与朝臣官吏结党反抗中央政权,“稍夺诸侯权,左官、附益、阿党之法设,其后诸侯唯得衣食租税,贫者或乘牛车”
N J .所谓“左官”
、“附益”
、“阿党”之法,就是关于惩罚官吏与诸侯王交通结党的法律规定。明代设置了各种特务机构,其主要职责就是防备臣属结党犯上。历代所发生的各种“党祸”
、“党
权术论72
狱“
、“党锢”
、“党禁”
,都是专制君主通过大规模诛灭屠杀或罢免禁锢来对付臣属结党的高压手段,反映了君主对臣属结党抗君行为的高度警惕。
结党营私、倾轧内耗,这是古代政治生活中无法根治的痼疾。不管采用什么样的防范和惩罚手段,都不可能将其彻底根除。唐代牛、李两党纷争不已,唐文宗无奈其何,只得发出了“去河北贼易、去朝廷朋党难”
N K 的哀叹。
其实,就专制君主而言,并非对所有的朋党一概排斥反对。他们所提防和惩治的,只是那种带有抗君犯上性质的朋党。至于群臣之间的倾轧讧争,君主则不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容忍,而且有些就是君主有意煽动制造的。
君主通过利用群臣中的派别争斗,借此抑彼,相互牵制,以便自己居上平衡操纵,坐收渔人之利。宋代司马光一针见血地指出:朋党猖獗,是同君主分不开的,“是以明主在上,度德而叙位,量能而授官,有功者赏,有罪者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夫如是,则朋党何自而生哉!彼昏主则不然。明不能烛,强不能断,邪正并进,毁誉交至,取舍不在于己,威福潜移于人。于是谗慝得志而朋党之议兴矣”
O B .还应当指出,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中,“君子指小人为奸、则小人指君子为党”
O C 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
政治攻讦常用的手段之一,就是指责政敌为“朋党”。此种手段在实际政治斗争中运用较多的场合有两种:一是君主大规模屠杀功臣的场合,二是奸臣进行政治陷害的场合。前者如明太祖朱元璋诛杀功臣胡惟庸和蓝玉。
“胡党”牵连致死者3万余人,“蓝党”
“族诛者万五千人”。胡、蓝两案,造成了“元功宿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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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尽“
O D 的结果,终于使朱元璋彻底清除了心中的隐患。
后者如明代奸佞阉党焦芳诬陷大学士刘健等正直的朝臣。焦芳投靠权阉刘瑾,相互勾结,朋比为奸。然而他却倒打一耙,诬陷反对他的朝臣为“奸党”
,并恬不知耻地公然训诫群臣说:“夫人臣以忠敬为本,不闻以阿附为荣”
,“必以光明正大为期,必以党比阿附为戒”
O E .对于这种以“朋党”
的罪名诬陷政敌的做法,北宋欧阳修专门写了一篇叫作《朋党论》的文字,力图进行辩解。他认为:“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故为君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O F .欧阳修曾因支持范仲淹改革,被诬陷指责为“党人”。有此亲身经历,《朋党论》写得确乎有一定见地。
阿附结党之术,不仅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曾做过充分的表演,作为阶级社会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政治现象,它的恶劣影响直至今日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小团体主义等等行为,在当代政治生活中仍有一定的活动市场。
它破坏了革命队伍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并对人们的政治道德产生着消极的腐蚀作用。因此,深入剖析古代政治斗争中的阿附结党之术,对于今天反对宗派主义的斗争,仍不失有其现实的意义。
① 《尚书。泰誓中》② 《论语。卫灵公》③ 《战国策。赵策二》④ 《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权术论92
⑤ 《荀子。臣道》⑥ 《韩非子。饰邪》⑦ 《后汉书。宦者列传序》⑧ 《旧唐书。官言传序》⑨ 《旧唐书。李训传》《史记。李斯列传》A B《明史。魏忠贤传》A C《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A D《韩非子。扬权》A E《史记。留侯世家》A F《元史。阿合马传》A G《新唐书。李绛传》A H《淮南子。泰族训》A I M K N C《礼记。礼运》A J《汉书。王吉传》注引张晏曰A K《汉书。汲黯传》注引孟康曰L B《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九》L C《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二》L D《后汉书。邓禹传》L E《后汉书。耿弇传》L F《后汉书。窦融传》L G《元史。许衡传》L H《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四L I《汉书。元帝纪》L J《史记。高祖本纪》L K《后汉书。光武帝纪》M B《明史。太祖纪》M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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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刘瑾传》M D《周礼。地官。大司徒》及郑玄注M E周辉:《清波杂志》卷3M F《东汉会要》卷27M G《中论。谴交》M H《韩非子。孤愤》M I《元史。廉希宪传》M J东方朔:《七谏。哀命》N B《韩非子。有度》N D《酌中志余》N E《汉书。王莽传》N F《晋书。却诜传》N G《战国策。赵策二》N H《韩非子。主道》N I《汉书。高五王传》N J《资治通鉴。唐纪六十一》N K O B《宋史。胡宗愈传》O C《明史。蓝玉传》O D《明代宗实录》卷23O E《宋史。欧阳修传》O F
权术论132
第十章 “舌战”中的政治与政治中的“舌战”
——论游说狡辩之术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语言随着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并成为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之一。古往今来的政治斗争,根本不可能脱离语言而存在。
“舌枪唇剑”
,如同物质武器一样,都是政治斗争不可或缺的基本工具。在政治斗争实践中,人们创造发明了“舌战”的种种技巧。所谓“政治权术”
,实际上很大程度就表现为“舌枪唇剑”的较量。
“舌枪唇剑”的运用场合及其作用
政治斗争中的游说狡辩之术,主要表现为:费尽心机地鼓唇弄舌,借助于语言的力量,有意识地散布错误的信息,在思维逻辑方面玩弄花招,力图收取模糊对方的认识、影响对方的情绪、干扰对方的判断、动摇对方的意志、激发对方的情感等等效果,从而实现自己预期的政治目的。
小小三寸不烂之舌,曾在历史中大显神通,发挥了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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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置信的神奇效力。政界中人凭藉着“舌枪唇剑”
,创造出了种种奇迹:飞黄腾达,野心如愿;造谣惑众,欺世盗名;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化敌为友,保国全城;释嫌解仇,离间构陷;各种实际的效能无法历数。作为一种有效的政治斗争手段,游说狡辩之术历来备受权术家们的青睐。例如战国时代的纵横家们,无不把游说狡辩之术视为猎取个人功名富贵的有效途径,因而极尽揣摩钻研之能事。于是,小小三寸不烂之舌似乎也就成为他们从事政治斗争的重要物质工具,得到了他们格外的垂青珍惜。战国著名政客张仪曾在游说过程中无端受辱,被诬“盗璧”
、“掠笞数百”。遍体鳞伤的张仪回到家中,受到了其妻的嘲讽:“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
张仪一切都无暇顾及,首先关心的是:“视吾舌尚在不?”其妻哭笑不得地回答:“舌在也。”张仪深感万幸:“足矣。”
①仅此一例,足以反映古人对“舌枪唇剑”的重视。张仪身躯虽伤舌犹在,仍然具备玩弄游说狡辩之术的资本。
若干年后,张仪果然依赖这条保存下来的舌头,得信于秦王,拜将入相,封为“武信君”。
从中国古代政治斗争的实践来看,“舌枪唇剑”
的运用场合十分广泛。主要包括:其一,游说劝诱的场合。
游说劝诱,就是通过言谈话语,用自己的思想去影响他人,诱使对方心悦诚服地接受自己的主张。
通常的做法是:诱之以利,劝之以害,晓之以理,明之以义,动之以情。总之,是要通过各种具体的游说劝诱手段,打动说服对方,从而借助对方的力量,实现自己的目的。此种做法,多出现在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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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外交斗争、不同政治集团之间的分化组合以及君臣之间的相互利用等等场合之中。在无法运用权力直接强迫对方无条件服从的情况下,就需要鼓动如簧之舌,设法改变对方的心理,使其为己所用。游说劝诱的目的和作用,有着许多不同的情况。历史上也曾发生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游说劝诱的成功实例,彼此之间各有各的特点。
例如,战国纵横家们所进行的游说活动,完全是为了猎取个人的功名富贵。他们所要打动说服的对象,是那些可以给臣属带来荣华利禄的专制君主。游说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贯彻实行既定不移的政治主张。所以,他们的游说内容常常是因人而宜的,是在揣摩君主本人意图的基础上加以迎合发挥。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商鞅,在得到秦孝公的信任重用之前,曾经有过四次游说的过程。第一次,商鞅说以“帝道”
,“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第二次,商鞅改以“王道”
,虽“益愈,然而未中旨”。第三次的情况大有好转,商鞅“说公以霸道”
,“孝公善之而未用”。经过前三次的窥测试探,第四次果然一举成功:当商鞅说以“强国之术”时,孝公大悦,“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
②。在四次游说过程中,商鞅先后提出了“帝道”
、“王道”
、“霸道”
、“强国之术”等不同的政治主张。虽然商鞅本人最为推崇的并不是“强国之术”
,但只要能够得到君主的赏识,最终他还是以此决定了自己的政治选择。
再如,三国诸葛亮也曾经进行过一次“舌战群儒”的成功游说。这次游说活动的政治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坚定孙权抗击曹操的决心,促成孙权与刘备两方的政治军事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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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形势是:曹操已击溃了刘备的军队,并以优势兵力大举南下,威胁孙权;刘备走投无路,急需与孙权结盟抗曹;孙权一方的内部“降”
、“战”两派各持己见,尚在举棋未定之间。
就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奉刘备之命出使东吴进行游说。
针对孙权的心理状态,诸葛亮首先分析了孙权一方在当时形势下所能做出的选择及其各自的利害后果,指出了“事急而不断、祸至无日”的危险前景,促使孙权早日下定决心。接着,诸葛亮又使出“激将法”
,一面表明新近战败的刘备毕竟是“王室之胄,英才盖世”
,绝不可能投降曹操;一面故意劝说拥有“全吴之地、十万之众”的孙权“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
;以此激发了孙权抗曹的斗志。
当孙权决意抗曹后,诸葛亮便进一步指出:曹军虽然表面强大,但存在着“远来疲弊”
、“不习水战”
、军心不稳等多方面的致命弱点,从而坚定了孙权必胜的信心。最后,诸葛亮又分析了抗曹战争胜利后必将出现的三足鼎立的政治局势,为孙权展示了光辉的前景。经过这一系列成功的游说,诸葛亮终于圆满地实现了自己预期的政治目的③。
通过上述两例,可以看出“舌战”在游说劝诱场合中的某些特点。
一是站在对方的立场,表面上为对方的利益着想,这样才能取得游说劝诱的效果。纵横家图的是个人的荣华富贵,表面上却是在为君主的“王霸之业”出谋划策。诸葛亮虽然看起来似乎处处为孙权打算,实质上完全是为了刘备的生存与发展。
二是迎合对方的心理。
一厢情愿的夸夸其谈,即便说得天花乱坠,也只能是对牛弹琴。商鞅初次游说之所以把秦孝公说得兴致索然、昏昏欲睡,就是因为没有考虑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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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的兴趣与实际需要。三是着重利害关系的分析,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常见心理,导引对方自愿作出实际上有利于己方的抉择。四是注重游说逻辑的力量,言之成理,以理服人。
其二,宣传鼓动的场合。
宣传鼓动,就是通过强有力的语言,宣布传播自己的政治主张,以此感染他人的情绪,激发他人的感情,造成对己方有利的舆论环境,并动员和鼓舞己方的士气,形成对己有利的精神力量。宣传鼓动不同于游说劝诱,其对象往往不是少数人,而是直接面对大众。因而,两者虽然同属“舌战”
,但内容和方式上都有不少差别。在政治斗争中,宣传鼓动通常出现在统治者动员臣民、先知先觉先行者发动群众、敌对阵营之间的相互攻讦等等场合。略举其例如下:历代敌国或敌对集团之间的征讨攻讦中,常常借用“檄文”
、“宣言”之类的形式进行宣传鼓动。中国上古历史文件的汇编《尚书》中,即保留了一些“宣王道之正义、发话言于臣下”的“典、谟、训、诰、誓、命之文”
④。其中不乏宣传鼓动的佳作。周武王伐商,进军至牧野,作了著名的“牧誓”。春秋秦晋“殽之战”结束后,战败的秦穆公则作了同样著名的“秦誓”。
“牧誓”是在临敌决战前夕所作的慷慨激昂的动员,目的是鼓舞士气以夺取战争的胜利。
“秦誓”则是在战争失败之后君主所做的沉痛检讨,目的是表明改错的决心以团结稳定内部。从宣传鼓动的内容来看:前者着重揭露了敌方“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的腐朽残暴,宣示了己方“恭行天之罚”的正义性,指出了敌必败己必胜的前景,号召己方将士“如虎如貔、如熊如罴”地英勇作战,同时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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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作战不力者“其于尔躬有戮”
⑤。后者则主动承担了战争失败的罪责,分析了导致战败的原因在于自己没有听取谋臣的正确意见,总结了背贤则危、用贤则荣的教训,阐明了今后将虚心纳谏、“唯今之谋人、故将以为亲”
的改过自新的决心,同时也表示了修复君臣关系、加强内部团结的希望⑥。
这两篇宣传鼓动的讲演,虽然在背景和内容方面有所不同,但共同体现了“舌战”在宣传鼓动场合中的基本特征,并在实际政治斗争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牧誓”
激励了西周军队的斗志,保证了“牧野之战”的胜利。
“秦誓”总结了“殽之战”
失败的教训,重新弥合了秦国君臣之间的裂痕,使秦穆公进一步笼络了人心,三年后便取得了对晋战争的重大胜利,雪去了殽战失败的耻辱。
历史上的那些先知先觉先行者们,为了向社会广泛传播自己的先进思想,动员群众投身于自己所倡导的革命行动,同样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宣传鼓动的场合。秦末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发动戍卒起义时,曾发表了一番简短的讲演:“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
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⑦隋末统治者连年征战辽东,百姓苦不能堪。率先起义的王薄,“拥众据长白山”
,“又作《无向辽东浪死歌》,以相感劝,避征役者,多往归之”
⑧。其歌词为:“长白山前知世郎,纯著红罗锦背裆,长矟侵天半,轮刀耀日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
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上述农民起义领袖所进行的宣传鼓动,其内容一般是指明人民大众身受的苦难和悲惨的处境,阐述”官逼民反、不得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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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指出只有起义才是唯一的出路,激发群众反抗暴政的勇气。
在宣传鼓动场合中的“舌战”
,主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根据听众对象的身分特点确定宣传鼓动的形式。宣传鼓动的对象一般人数较多,因而不可能如同游说劝诱个别人那般长篇大论、娓娓道来,而只能言简意赅、因人而言。
《秦誓》的听众对象,是良谋不被采用因而内心深感冷落失望的谋臣策士以及唯恐因战败而将受到责罚的将士,所以它采用了君主“自我检讨”的方式,重新笼络和安抚了不安的群臣。王薄的宣传鼓动,则采用了通俗上口的歌谣的形式。这即便于广泛流传,又易于被一般百姓所领会理解。二是宣传鼓动的语言具有强烈的感染力量。宣传鼓动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感染力量。只有那些富于煽动性的语言,才能引起听众的强烈共鸣,形成群情激昂沸腾的局面。
《牧誓》中引用了“牝鸡无晨、牝鸡之晨、唯家之索”的古语,形象地揭露了商纣王的荒淫无耻和必然灭亡的命运,激发了伐商将士的仇敌情绪和必胜信念。陈胜、王薄在宣传鼓动中,也是用感染力极强的语言指出:同样是死,与其“失期当斩”
、“浪死辽东”
,莫如“举大名耳”
、“提刀向前荡”
、死而无憾。三是宣传鼓动的内容与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陈胜的讲演,从“失期当斩”
开篇,明确指出了700名戍卒所面临的共同恶运。
利害攸关,听众自然不能置身其外、漠然处之。四是把握宣传鼓动的最佳时机。
《牧誓》发生在激战前夜,《秦誓》发生在新败甫定,陈胜的讲演发生在戍卒“遇雨皆已失期”之际,王薄的《无向辽东浪死歌》则产生在辽东战事已引起民怨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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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的时刻。这些恰当的时机选择,无疑大大增强了宣传鼓动的效果。
其三,外交应酬的场合。
国际之间的外交斗争离不开“舌枪唇剑”的交锋。外交中的“舌战”
,既要谋取本国的实际利益,又要维护本国的形象尊严。中国古代的外交斗争中,曾经出现过许多成功的“舌战”实例。这些成功的实例,共同体现出了外交“舌战”
的一些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首先是有利有理的原则。外交的目的,当然首先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实际利益。因而,外交中的“舌战”一般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坚定的原则性。在有关本国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寸步不让,不达预期目的誓不罢休。同时,“舌战”又须据理力争,务使本国不仅取得实际利益,而且在道义上也占据上风。战国蔺相如曾在“完璧归赵”的事件中进行了一场有利有理的精采“舌战”。当时,强大的秦国表示要用“十五城”换取赵国所有的一块玉璧。赵国君臣“欲予秦,秦城恐不可得,徒见欺;欲勿予,即患秦兵之来”
,陷入左右两难的境地。蔺相如在困难的情况下奉璧出使秦国。当他发现秦王并无割让十五城的诚意时,私下派人“完璧归赵”。他不仅使赵国的实际利益没有受到损害,而且在“舌战”中又为赵国赢得了道义上的胜利。在秦国朝廷上,蔺相如指出:当秦国“以空言求璧”时,赵国君臣经过商议,不愿“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
,认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况大国乎”
,相信了秦国割让十五城的许诺。赵王经过“斋戒五日”
,方派遣专使奉璧“拜送”于秦廷。而秦王不在正殿接见赵国使者,“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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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倨“。观看玉璧时,事前不经斋戒,并”传以示美人及左右“
,态度既不庄重又无割让十五城的诚意。
倘若秦王强夺玉璧,蔺相如本人将使头颅和玉璧“俱碎于柱”。如今虽然玉璧已经归赵,但只要“以秦之强而先割十五都予赵,赵岂敢留璧而得罪于大王乎?”
⑨这番言谈话语,既表明了赵国一方的郑重其事和明智信义,又指责了秦国一方的轻率傲慢和缺乏诚意;既坚持了宁愿玉石俱焚的坚定原则,又表现了先割城而后必奉璧的灵活态度。如此义正词严、合情合理的“舌战”
,最终迫使秦王无可奈何地接受了现实。
其次是不卑不亢的原则。外交场合中的“舌战”
,关乎到本国的形象尊严。成功的“舌战”
,不但表现为对答如流、及时做出灵敏反应,而且态度言语不卑不亢,时机内容恰到好处。春秋时期的齐国大夫晏婴,曾多次进行了不卑不亢的外交“舌战”。当身材短小的晏婴出使楚国时,受到了楚王君臣三番五次的奚落。楚人企图欺辱晏婴的矮小,故意“为小门于大门之侧而延晏子”。晏婴昂然不入:“使狗国者,从狗门入,今臣使楚,不当从此门入。”楚人哪肯冒认“狗国”的恶名,连忙为晏婴“更道,从大门入”。接着自作聪明的楚王又进行了无礼的嘲弄:齐国是否再也没有其他人了,怎么竟然派了这样一个矮子做使者?晏婴马上反唇相讥:齐国固然人多,“张袂成阴,挥汗成雨”
,但在派遣使者时,却是根据派往国国君的情况来决定使者人选的。
“其贤者,使使贤主;不肖者,使使不肖主。
(晏)婴最不肖,故宜使楚矣“。楚主不甘”舌战“失败,又派人冒充为在楚国为盗的齐国人,然后责问晏婴:”齐人固善盗乎?“晏婴回答:”桔生淮南则为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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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淮北则为枳“
,“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今民生长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
A B 在无礼对待和无理挑衅面前,晏婴始终保持了不卑不亢的外交家风范,既没有卑躬屈节地忍受欺侮,又没有大怒之下不顾使命地拂袖而去,而是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机智“舌战”
,从而维护了人格和国格,并使楚国君臣弄巧成拙、反受其辱。
再次是注重外交辞令的原则。外交辞令的运用,是一种语言的艺术。
在外交应酬的场合,经常需要使用一些委婉、含蓄,具有多种含义而留有充分回旋余地的语言,以使己方处在进退自如的主动态势。春秋前期,晋国发生内乱。公子重耳避难出逃多年,后投奔秦国。在秦穆公款待重耳的外交宴会上,双方都出色地运用了十分得体的外交辞令。秦穆公先赋《采菽》诗。其诗曰:“君子来朝,何赐予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
,含蓄地表示了秦国将承认重耳作为晋国国君的地位。重耳答以《黍苗》诗:“芃芃黍苗,阴雨膏之”
,意即自己有如黍苗仰仗阴雨一般希望得到秦穆公的援助。秦穆公又赋《鸠飞》诗,以委婉借喻的语言表示一定帮助重耳返回晋国争夺君位。对于秦穆公的承诺,重耳心领神会,又以《河水》诗作答:“沔彼流水,朝宗于海”
,表示自己一旦得登晋国君位,绝不会忘恩负义,一定如同流水归大海那样朝奉秦国。秦穆公对重耳的态度颇为满意,最后赋《六月》诗拍板成交:“王于出征,以匡王国”
,“王于出征,以佐天子”
,“共武之服,以定王国”
,表示相信重耳必有成就大业的前途AC.在这场相互试探并讨价还价的政治交易中,双方都没有贸然使用直接露骨的语言,一切都在彬彬有礼而冠冕堂皇的赋诗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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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进行。委婉含蓄但又彼此默契的外交辞令,既掩饰了政治交易的肮脏丑恶,又避免了一旦试探失败而陷入的窘境。
其四,威胁恫吓的场合。
威胁恫吓,就是利用虚张声势的语君,有意散布虚假的信息,编造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威胁,夸大危险的程度,给对方造成一种强大的心理压力,促使其做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
威胁恫吓场合中的“舌战”
,实际上就是一种以语言来代替实力的心理战。
此种“舌战”
,首要注重从气势上压倒对方。大言不惭,危言耸听,力图先声夺人,从精神上震慑对方。三国“赤壁之战”前夕,曹操率20余万人马南下伐吴。事前,曹操致书孙权:“近者奉辞伐罪,旌麾南指,刘琮束手。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所谓“奉辞伐罪”
,表明己方是奉天子之命讨伐叛逆的正义之师;“旌麾南指,刘琮束手”
,夸耀了己方出征以来的赫赫战绩和势如破竹的声势;号称“今治水军八十万众”
,则是为了恫吓对方而有意夸大己方的实力;“方与将军会猎于吴”
,则表现了一种轻慢傲然的态度。
这番恫吓,果然收到了效果:东吴朝臣“莫不响震失色”
,出现了一大批“谓大计不如迎之”的投降派AD.著名的“淝水之战”前夕,前秦苻坚组成90万大军南下,企图一举消灭盘踞江南的东晋政权。出征之前,苻坚极力渲染己方的兵强马壮和人多势众,声称:“今以吾之众,投鞭于江,足断其流”。
同时,苻坚又给东晋君臣预封了官职,“先为起第”
,提前为他们筑建了住宅,以此表示俘虏东晋君臣不仅是必然中事,而且克晋之期近在旦夕,己方凯旋还师之日就在眼前AE.苻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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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言谈话语,固然表现了他的骄傲轻敌,但又未尝不是一种心理战术:企图通过渲染己方实力的强盛和获胜的必然性,一方面坚定己方军心,另一方面则威胁恫吓东晋君臣,瓦解他们的斗志。然而,苻坚的心理战并未取得实际的效果。
“淝水之战”最后以东晋军队以少胜多、前秦大军全面崩溃而告终。
战争的结局,使得苻坚在出征之前的那些“豪言壮语”
显得格外可笑,作为狂妄轻敌的典型而成了千古笑料。
威胁恫吓,不仅需要从气势上压倒对方,而且需要在恫吓的内容上选准目标,一举击中对方要害,从而加深对方心理震慑的感受程度。为达此目的,威胁恫吓者们常常从自己的主观需要出发,编造谎言,冒充事实,以虚幻的假象去震慑对方。春秋前期,秦国派兵偷袭郑国,郑国尚不知情、毫无防备。秦兵进军途中,偶遇郑国商人弦高。弦高为了解救本国面临的危难,采用了虚声恫吓的办法。
他把自己的12头牛献给秦军,并假称:“闻大国将诛郑,郑君谨修守御备,使臣以牛十二劳军士”
A F .偷袭贵在对方无备,倘若对方早已闻讯“修守御备”
,偷袭便不可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弦高正是在这个关键问题上迷惑和震慑了秦军主将。秦军主将果然上当受骗,动摇了偷袭作战的意志,认为“郑有备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
A G ,乃于偷袭中途撤军还师。
威胁恫吓场合中的“舌战”
,除了借助于强大的气势和虚幻的内容之外,还十分注重把实力方面的恫吓与道义方面的恫吓结合起来,既威之以危,又责之以义,从而增强恫吓和震慑的效果。战国时期,秦国围玫赵国国都邯郸。赵国使臣平原君和毛遂等人求救于楚。在楚国朝堂上,尽管平原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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燥唇干地“言其利害”
,楚王却始终不为所动,“日出而言之,日中不决”。毛遂奋然而起,按剑进逼楚王,首先威之以危:“今十步之内,王不得恃楚国之众也,王之命悬于(毛)遂手”
;继而责之以义:“今楚地方五千里,持战百万,此霸王之资也”
,然而却一再遭到秦国欺侮,失地丧众,辱及先人,“此百世之怨而赵之所羞,而王弗知恶焉”。在毛遂手持刀剑的威胁恫吓以及义正辞严的责难之下,楚王终于下定了出兵抗秦救赵的决心:“诚若先生之言,谨奉社稷而以从”。此番“舌战”的成功,使平原君看到了“舌枪唇剑”的威力,由衷发出了“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的感慨AH.其五,无理狡辩的场合。
无理狡辩,就是在没有事实依据和缺乏道理的情况下,通过玩弄文字语言“游戏”
,狡言诡辩,强词夺理,从而使己方摆脱道义上的窘境和劣势,“既做婊子,又立牌坊”
,实际利益和名声荣誉兼而取之。在政治斗争中,无理狡辩的“舌战”
,往往是进取中的掩护、退却中的攻讦。其目的和作用主要有如下表现:一是为了师出有名、名正言顺,使己方的政治行为表面上具有正义性和合理性。在政治斗争实践中,各种卑劣的行为常常不乏“高尚”
的理由。
对于玩弄阴谋的权术家来说,只有在合理借口的掩护下,才能使己方的政治活动对内具有凝聚力、对外具有号召力,减轻清除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来自社会舆论方面的压力和障碍。借口,总是“一本正经”而又“冠冕堂皇”的,既符合当时的社会规范,又能博取更多人们的赞同支持或同情理解。
春秋时期的齐桓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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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诸侯,一匡天下“
,成就了一代霸业。在他南征北伐的生涯中,无理狡辩的场合多有发生。公元前656年,齐桓公纠合齐、宋、陈、卫等七国兵力大举伐蔡,此战的起因,说来可笑。齐桓公有一位夫人来自蔡国。这位蔡姬在陪同齐桓公乘舟游玩时,不顾齐桓公的畏惧和禁止,一味调皮地将船左右摇晃。
大怒之下,齐桓公弃舟登岸即将蔡姬撵回了娘家蔡国,然而旧情却未完全断绝。
蔡国颇为动怒,未经齐桓公应允,便把蔡姬另嫁了他人。正是为了泄此私愤,齐桓公才发动了侵蔡之战。当时的齐相管仲深觉此战不够体面,便建议齐桓公在击溃蔡国后径直攻打楚国,这样在舆论上就改变了战争的起因和目的:齐军伐蔡并不是为了君主个人泄私愤,而是为了讨伐齐国的强敌楚国,侵蔡只是伐楚的序幕。然而,伐楚也是师出无名,同样缺乏正当的理由。楚王派遣使者责问齐国:“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
何故?“面对责问,齐桓公和管仲牵强附会地进行了无理狡辩:首先说明齐国先君曾受命于周天子,拥有”夹辅周室“
、征伐天下之权;其次又例举了伐楚的两条理由,“尔贡包茅不入”
、“寡人是徵”
,“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向”
A I .所谓“包茅不入”
,是指责楚国未能按时向周王室交纳贡品;所谓“昭王南征而不复”
,是指周昭王南征楚国死于汉水之滨的事件。楚国未能按时交纳的贡品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茅草,周昭王南征不复的事件则是发生在几百年前的历史旧案。这些不是理由的“理由”
,统统被齐国君臣强拉来作了兴师问罪的借口。
二是为了抹煞事实、歪曲真相、巧语强辩、推卸罪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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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方避免陷入被动的境地和受到实际的政治损害。战国苏秦纵横捭阖、朝秦暮楚,丝毫不讲信义气节。
当他在燕国时,人们指责他是“左右卖国反覆之臣也,将作乱”。燕王因此失去了对苏秦的信任。然而,苏秦经过一番狡辩“舌战”
,重新得到了燕王的信用,并且“益厚遇之”。苏秦的狡辩程序是:首先,并不直接否认自己不讲信义,但是指出臣属的不讲信义只能有利于君主。
“忠信者,所以自为也”
,他们只顾自己的名节信义,对于君主没有实际补益;“进取者,所以为人也”
,要进取就须得为君主效死卖力。所以,“臣之不信,王之福也”。其次,苏秦进一步为自己做了辩解,认为自己是“以忠信得罪于上者也”。当燕王发出“岂有以忠信而得罪者乎”的疑问时,苏秦举例进行了诡辩。与人私通的妻子企图毒死亲夫,“使妾举药酒进之”
,“妾欲言酒之有药,则恐其逐主母也;欲勿言乎,则恐其杀主父也”
,于是便佯装失手倾洒了毒酒。
结果好心未得好报,不明底细的主父“大怒,笞之五十”。苏秦借此类比,自我剖白说:“故妾一僵而覆酒,上存主父,下存主母,然而不免于笞,恶在乎忠信之无罪也?
夫臣之过,不幸而类是乎“
A J .通过这种诡辩手段,苏秦“洗刷”了自己“左右卖国反覆之臣”的恶名,剖白了自己“以忠信而得罪”的“冤屈”
,从而达到了预期的政治目的。
其六,其他一些场合。
在政治斗争的其他一些场合中,“舌枪唇剑”
同样广泛地发挥着神奇的效用。其中包括:谎言欺骗的场合、谣言惑众的场合、流言伤人的场合、谀言奉承的场合、诡言激将的场合、虚言敷衍的场合、媚言阿附的场合、甜言谄媚的场合、无
642权术论
言胜似有言的场合、等等。
政治毕竟是“不流血”的战争。因而在政治斗争中,“舌枪唇剑”的运用总是比“真枪实剑”的运用更为广泛。
“舌战”
,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基本形式,本身即体现了政治斗争的许多特点和规律。
“舌战”的技巧,也就不能不成为政治权术的主体组成部分及其主要的外在表现形式。
“舌战”技巧种种
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所谓“舌战”
,其实就是思维的交锋。企图通过语言,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人,影响、改变、取代他人的思想,这在现实中毕竟有着相当的困难。为了争取“舌战”的胜利,当然就需要运用种种的技巧和诡诈的手段。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的“舌战”
,运用范围和涉及内容都是极为广泛的。
在这些“舌战”
实践中,古人发明创造和不断发展了形形色色、丰富多彩的“舌战”技巧。就“舌战”技巧的形式而言,卑劣无耻者有之、慷慨信义者有之、狡猾诡诈者有之、机智灵活者有之,难以一概论定。其中运用较为普遍的技巧和手段,不外乎以下种种:比拟隐喻,借题发挥此种手段,就是先不直接明确阐述自己的意见,而是从列举其他可类比的事物、现象、典故、寓言等入手,然后进行比喻和发挥,自然而然地导引联系到自己所要表达的本意和主题。
运用此种手段的目的,一是为了增强论述的说服力,以具体事例来代替空谈道理,容易为人所接受;二是有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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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敏感的话题,以免张口即话不投机、“舌战”
无法继续进行。
前者的实例,如战国苏代谏赵王;后者的实例,如触詟说赵太后。其事如下。
赵国图谋攻打燕国。燕臣苏代奉命前去游说谏阻。见到赵王,苏代先不谈赵燕战事,而是编造了一段出使途中的见闻:“今者臣来,过易水,蚌方出曝,而鹬啄其肉,蚌合而拑其喙”
,两者相争不让,“渔者得而并擒之”。说完这段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的故事之后,苏代指出:倘若赵国伐燕,“燕赵久相支,以弊大众,臣恐强秦之为渔父也”。此番比喻,形象而又得当,果然使赵王打消了伐燕的念头。
A K 触詟说赵太后,则是另外一种情况。秦国攻赵,赵求救于齐。齐国答应出兵援救,但必须要以赵国公子长安君为人质。当政的赵太后心疼爱子,不肯答应此项条件。为了阻止大臣们的强谏,赵太后明确指出:“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触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游说进谏的。为了达到进谏的效果,他采用了借题发挥、逐步深入的办法:先从自己的年老体弱谈起,化解了赵太后的怒气;继而请求批准自己的小儿子充当宫廷卫士,有意表现出老年人怜爱少子的情感,引来了赵太后的共鸣;然后又指出“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倘若不及时让长安君“有功于国”
,赵太后身后“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
这种父母为爱子“计深远”
的道理,恰恰能够打动赵太后,使她心悦诚服地立即将长安君派往齐国做为人质,为本国换来了援兵LB.比拟隐喻、借题发挥的手段,多用在以“下”说“上”的场合。这是因为:为“上”者常常刚愎自用、强暴专横,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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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听得进不同意见。对于进谏的为“下”者来说,委婉间接的“巧谏”总比逆龙麟摸虎须的“强谏”相对安全而且容易奏效。尤其是在“上”
、“下”之间意见相左的情况下,为了不入“禁区”
、不触霉头,即使是敢于坚持原则而进谏者,也不得不格外注意游说进谏的方式和手段。
话中有话,弦外有音话说一半,点到为止。只谈表面现象,不作实质结论。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吞吞吐吐,似有难言之隐;似隐却露,故作弦外之音。关键性的内容言者并不明言,但却有意做出强烈的暗示,使闻者不难从中领悟辨识话中之“话”
,弦外之“音”
,自行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此种手段的“妙处”在于:言者未曾明言,便可不承担明言的责任;言者未做结论,便无强加于人之嫌;然而言者所要表达的关键内容却尽为闻者所知,其目的已然达到。
中国古代历史上,拨弄“弦外之音”者大有人在。唐玄宗在位期间,曾发生了一场废立太子之争。受宠的武惠妃极力构陷太子李瑛,企图以自己的亲生儿子取而代之。唐玄宗听信了谗言,召集宰相们会议,打算废黜太子。正直的宰相张九龄,从稳定政局和维护礼法的角度出发,公开反对更储,并明确表示:“陛下必欲为此,臣不敢奉诏”。同时在位的奸相李林甫,却另有一番表现。他当众“无所言”
,不发表任何意见,退朝之后却暗地里通过宦官转告玄宗说:“此主上家事,何必问外人”
L C .此番话虽然没有直接针对更储问题做出明确的表态,但其所暗示的弦外之音却是十分明显的:既间接表明了李林甫迎合玄宗和武惠妃、赞同废黜太子的态度,同时
权术论942
又影射攻击了政敌张九龄“干预”君主的“家事”。汉武帝即位初期,丞相田蚡与魏其侯窦婴结怨相争。在一次朝会廷辩场合中,魏其侯揭露了田蚡为非作歹的种种事实。田蚡则运用“话中有话、弦外有音”的暗示手段,巧妙地进行了反击。
他说:“天下幸而安乐无事”
,自己身为宰相,“所好音乐狗马田宅”
,“所爱倡优巧匠之属”
,似乎并不为过;而魏其侯“日夜招聚天下豪桀壮士与论议”
,“臣乃不知魏其等所为”
L D .在这里,田蚡并没有直接指斥魏其侯图谋不轨,而只是举出了其“日夜招聚天豪桀壮士与论议”的现象。对于这种现象,田蚡本人表示“不知所为”
,意即不作肯定的结论。但是,就客观效果而言,这种强烈的暗示已经足以打动多疑君主的警觉之心。廷辩的结果,田蚡显然占据了上风。魏其侯的最终命运是“论弃市渭城”。
此种手段,多用在谗毁诬陷的攻讦场合。谗毁诬陷一般没有事实依据,倘若直截了当地生编乱造和妄下结论,其险恶用心则过于明显,而且谎言易被揭穿、结论难以成立。相反,通过运用“话中有话、弦外有音”的暗示手段,谗毁诬陷者不仅掩饰了自己的险恶用心,同时又使攻讦手段显得含蓄而留有事后自我辩解的余地。最终的结论毕竟是作为闻者的他人自行做出的,作为言者的谗毁诬陷者总是为自己保留了一条后退抽身之路。
夸大其辞,极而言之在“舌战”过程中,运用极其夸张的语言,口若悬河,大话连篇,把自己的论点推向极端。
论安全,则“稳如泰山、固若金汤”
;论危险,则“千钧一发、危若累卵”
;炫耀人多势
052权术论
众,则“张袂成阴、挥汗成雨”
;形容势孤力单,则“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赞扬时,“十全十美、至圣至贤”
;指斥时,“恶贯满盈、罪不容诛”
;诸如此类的语言,不一而足。此种手段的目的,就是要造成一种强烈的情绪感染力量,以此冲淡夸张内容的不可信程度,并给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增强自己论述的说服力。
《楚辞》中有一篇《登徒子好色赋》,记载了宋玉自我辩解的一番话语。
他的辩解之辞,典型地反映了“夸大其辞、极而言之”的“舌战”技巧。楚国大夫登徒子在楚王面前谗毁说,宋玉“为人体貌闲丽,口多微辞,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后宫”。
楚王以此言责问宋玉。
末玉回答:“体貌闲丽,所受于天也;口多微辞,所学于师也。”貌美善辞,并不是什么罪过,所以宋玉不加否认。但是对于“好色”
,宋玉则矢口否认,并极尽了夸张诡辩之能事。他说:“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这位“东家之子”的美貌程度简直是无可挑剔:“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玉,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
;嫣然一笑,可以迷惑天下的公子郎君。宋玉自我表白说:如此美丽的女郎自作多情地“登墙窥臣三年”
,自己却未被她的目挑心招所打动,“至今未许也”。在表明自己并不“好色”之后,宋玉反戈一击,矛头指向了登徒子:“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齞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这样一个奇丑无比的女人,“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经过这番对于极端的美与极端的丑的不同态度的相互比较之后,宋玉反问楚王:“王孰察之,
权术论152
谁为好色者矣?“在宋玉的口中,美则一无缺憾,丑则一无是处,两者形成了极为强烈的反差。这种”夸大其辞,极而言之“的手段,果然使宋玉取得了”舌战“的胜利:”楚王称善,宋玉遂不退“。
L E此种手段,主要运用于游说的场合、劝诱的场合、辩驳的场合、论战的场合以及其他的一些场合。游说劝诱时,夸张的语言有助于迷惑对方;宣传鼓动时,夸张的语言则可以感染听众的情绪;无理狡辩时,夸张的语言又能够使自己显得理直气壮;辩驳论战时,夸张的语言还可以从气势上压倒对方。
闪烁其辞,故弄玄虚此乃“舌战”中的应对之法。对于对方的问题,不予具体回答。运用貌似深奥的语言,不着边际地虚幌一枪。言者不知所云,闻者莫名其妙。仿佛是玄妙难解的偈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任凭人们如何参悟领会。此种手段颇具神通:在无法回答或不愿回答的问题面前,只需用高深莫测的神秘语言加以应对,言者掩饰了自己的无知或者无理,避免了从正面做出具体回答;闻者却会在不得要领之余产生自渐形秽的错觉,似乎只是由于自己的才学疏浅才无法理解个中的奥妙。不懂装懂而假作心领神会、深知其味的装腔作势者,自然也是在所难免。晋代司徒王戎请教阮瞻:儒家圣人提倡“名教”
,老子庄子宣扬“自然”
,“其旨同异?”阮瞻的回答并未涉及两者的同异之处,只是闪烁其辞地答以三字:“将无同。”这三个字的意思是:“大约差不多吧。”如此故弄玄虚的回答,却使自附风雅的王戎大为赏识。
他装出一副“知音”的
252权术论
模样,仿佛“将无同”三字中有无尽的哲理一般,反复玩味品咂,“咨嗟良久”
,并立即征聘阮瞻做了自己的掾属。阮瞻以三字而得官,时人称之为“三语掾”。
L F “闪烁其辞,故弄玄虚”的“舌战”妙用,于此例中可见一斑。
诙言妙语,以谐寓庄以轻松幽默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意见,在荒谬可笑的举止谈吐中包含着严肃明确的主题。此种“舌战”手段,多用于妙言巧谏、自嘲解危等场合。其作用在于:避免直接碰撞交锋,化紧张对峙为轻松欢谑,在令人哭笑不得和捧腹喷饭的戏剧性场面下,松弛改善对话的气氛,从而使对方乐于赞同和支持自己的见解主张,同时又避免挫伤对方的尊严。
在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幽默是一种有效的“舌战”手段。
“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L G 的政治风度,很早就受到了古人的赞扬。历代谑言巧谏的实例,史不乏书。春秋时期,楚庄王“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于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啗以枣脯”。此马不仅生前养尊处优,死后也备享哀荣。楚庄王不顾大臣们的强谏反对,“使群臣丧之,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
,并明确下令说:“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大臣们无奈其何。
唯有“常以谈笑讽谏”的优孟,运用“诙言妙语、以谐寓庄”的手段,劝止了楚庄王的荒唐举动。优孟进见楚王,“入殿门,仰天大哭”。楚王惊问其故。优孟回答:“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如今王之爱马死去,仅“以大夫礼葬之”
,未免规格太低,“请以人君礼葬之”。优孟又提出:“应该用珍贵的木材和玉石做为死马的棺椁,征发全国的兵士和百姓为死马起坟造墓,并让诸侯各国派遣专使参加死马的葬礼,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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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来,“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楚王终于醒悟:“寡人之过一至此乎!为之奈何?”优孟建议:将死马按“六畜之礼”葬之,以锅灶作为它的“棺椁”
,“祭以粮稻,衣以火光,葬之于人腹肠”。
意即应将死马给人吃掉。
秦王朝时,也有一位“善为笑言、然合于大道”的优旃。秦二世异想天开地“欲漆其城”
,优旋即用谑言表示迎合:“善。主上虽无言,臣固将请之。
漆城虽于百姓愁费,然佳哉!
漆城荡荡,寇来不能上。“随后,优旋话锋一转,提出了疑问:”即欲就之,易为漆耳,顾难为荫室。“以漆漆城固然不错,即使可以拥有如此大量的用漆,可到哪儿去找能够将城墙遮闭起来的荫室呢?
这番谑言,使秦二世认识到了自己的荒唐,“于是二世笑之,以其故止”。
L H三复斯言,老调重弹此为“舌战”中的韧性战术。道理不必深谈,内容无需改变,不庆其烦地反复强调同一话题。同样的言语,一言之、再言之、复又言之;昨已言之、今又言之、明日复言之;你言之、我言之、他又言之。
“三复斯言、老调重弹”
,绝不是在“舌战”中枉自浪费“弹药”。通过多次的重复,可以表明自己“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能顽强意志,并给对方留下深刻的印象。此种手段在不同的运用场合有着不同的妙用。游说劝诱时,“三复斯言”可以有意显现“真理在握”的自信、“坚持正义”
的决心以及软磨硬缠的韧性,从而迫使对方不得不接受自己的意见。撒谎造谣时,“三复斯言”则常常能够收到“谣言的重复便是真理”
、“众口铄金”
、“三人成虎”的客观效果。讲演论辩时,“三复斯言”又表现为修辞上的排比,
452权术论
形成结构相似的平行句法,言者朗朗上口,闻者声声入耳,从而增强语言的感染说服力量。例如在上文所例举的齐桓公征伐楚国的事件中,为了表明伐楚的“师出有名”
,齐桓公和管仲“三复斯言”
,发出了一连串的“寡人是徵”
、“寡人是问”
,造成了一种“正义在身”
、“理直气壮”的语言气势。不知内情者闻之,不能无惑。
首鼠两端,模棱两可在截然相反的两种意见面前,不作明确表态。
此亦是之,彼亦是之。不即不离,不偏不倚。貌似公允之至,实则圆滑至极。此种手段,既是古代庸官俗吏不可离身的“护身法宝”
,又是野心家们常用的投机手段。
当争斗双方势均力敌、争斗前景尚不明朗之际,介于双方之间的第三者常常从明哲保身的意图出发,采用“首鼠两端,模棱两可”的手段,力图避免过早陷入是非纷争,以便保留充分的选择余地。西汉杨敞“素谨畏事”
,其在大司农任内曾遇到一次严峻的政治抉择。
上官桀等人策划发动政变,企图诛除执政的大将军霍光。杨敞事前风闻此事后,既不敢参与上官桀等人的阴谋,又不敢向霍光揭发此事,于是“乃移病卧”
,装病躲藏起来LI.汉武帝时期,丞相田蚡因私怨构陷失势的将军灌夫。灌夫之友魏其侯极力为之营救。在当众廷辩时,魏其侯“盛推灌夫之善”
,田蚡则“盛毁灌夫所为横恣、罪逆不道”。汉武帝询问朝臣:“两人孰是?”御史大夫韩安国极尽“首鼠两端”之能事,做出了一番“模棱两可”的回答。
他首先重复了魏其侯的发言,然后表态说:“魏其言是也”
;接着他又重复了丞相田蚡的发言,再次表态说:“丞相言亦是”

权术论552
最后他又把“皮球”踢回给汉武帝:两人言俱是,“唯明主裁之”
L J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杨敞、韩安国之类的圆滑官僚比比皆是。
他们从容身保位的私利出发,对于政治风向极为敏感,在没有确定胜负前景之前,绝不肯将“赌注”轻易押向任何一方。
“首鼠两端,模棱两可”的政治态度,往往与政治投机行为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当争斗前景趋于明朗、争斗双方的实力对比产生明显差距之后,那些貌似公允者们便会改变不偏不倚的立场,极力跻入胜利者或强盛者的一方,政治“天平”也就开始出现明显的倾斜。例如那位“魏其言是也”
、“丞相言亦是”
、“唯明主裁之”的韩安国,在丞相田蚡占据上风之后,立即改变了模棱两可的态度,不仅不再坚持原来的立场,而且积极为田蚡出谋划策、主动参与了陷害魏其侯和灌夫的活动。在实际政治斗争中,“首鼠两端,模棱两可”往往表现为政治投机行为之前的准备与过渡阶段。经过窥测风向、掂量轻重、观察事态之后,态度暧昧的过渡阶段便会过去,终将作出立场明确的政治抉择。
见风使舵,八面玲珑此为“舌战”常用手段之一。具体表现大致是:不讲原则立场,不讲道德信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两面三刀,四处讨好,八面玲珑;言谈话语,点水不漏;花言巧语,口蜜腹剑;上下其手,二三其言;当面说得天花乱坠,背后却又冷言冷语;如此等等,难以遍举。此种手段的用途甚广,既能作用于被动应对的“舌战”
,又能作用于主动出击的“舌战”。
历代的野心家和阴谋家常常依靠此种手段售
652权术论
成其奸。
唐代奸相李林甫,“城府深密,人莫窥其际。好以甘言啗人,而阴中伤之,不露辞色”。与其同时在位的贤相张九龄,为人耿直忠贞,从不曲意阿顺君主,“遇事无细大皆力争”。
当唐玄宗意欲超擢“目不知书”的牛仙客时,张九龄认为:牛仙客“目不知书,若大任之,恐不惬众望”
,因而邀约同是宰相的李林甫一起到玄宗面前据理“固争”。
李林甫当面表示赞同,但在晋见玄宗时却“抑嘿”无语,事后又私下讨好牛仙客,“以其言告仙客”。
当玄宗重用牛仙客的主意已定之后,李林甫“巧伺上意”
,一面在暗地里攻击张九龄“不达大体”
,一面在玄宗面前鼓吹“天子用人,有何不可!”
L K“见风使舵,八面玲珑”的“舌战”手段,在李林甫的上述表现中暴露得淋漓尽致。从中不难看出,此种手段往往具有掩饰野心家和阴谋家的作用,使得人们不识其伪、不知其奸。见风使舵者是为了左右逢源,八面玲珑者是为了避免招敌树怨。在这种狡诈的手段的掩护下,野心和阴谋常常能够避免公开的对立和冲突,在矛盾的夹缝中游刃有余地寻求自我保护和攻讦政敌的有效伪装及有利时机。
装聋作哑,三缄其口在政治斗争的“舌战”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手段:以闭口不言来对付万语千言,喜怒不形于色,思想不诉诸语言;论人不加褒贬,论事不置可否;关键时刻拒不表态,以免多言招祸;深藏不露,三缄其口,绝不轻易授人以柄。
沉默无言作为一种特殊的“舌战”手段,主要作用于以下几种场合。一是在局势未明、胜负未定的情况下,不知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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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赌注押向何方,于是便装聋作哑,以等待局势的发展变化和对立双方的实力消长。二是以“无言”作为韬晦之计,避免因失言而暴露真实意图。三国曹操曾将自己的“图国之志”密告刘备,刘备“泄于袁绍”
,使袁绍有所察防。曹操深悔失言,“自咋其舌流血,以失言诫后世”
M B .“无言”即是为了防止“失言”。三是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以“无言”作为一种卑从顺阿的表示,以图容身保位。
汉武帝临终之际,遗诏大将军霍光和丞相田千秋等人共同辅佐少主昭帝。大权独揽的霍光,表面上十分尊重挂名丞相田千秋,经常做出一副求教的姿态,敦请丞相“宜有以教督,使(霍)光毋负天下”。
毫无实权的田千秋深有自知之明,一切国政大事听凭霍光一手裁决,自己则“终不肯有所言”。此种“无言”手段的效用果然十分明显,使得田千秋避免了霍光的猜忌,终能善终于相位MC.四是在论辩的场合,“无言”
常常作为一种不屑于争辩的姿态,表示对对方的极度轻蔑,避免舌枪唇剑的正面交锋,获取气势上和心理上的不战而胜。
出尔反尔,自食其言言谈话语反复无常,口惠而实不至;当面信誓旦旦,过后拒不认帐。此种手段在政治斗争中屡见不鲜。常见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言发之际即无兑现的诚意,完全是出于一时的需要才虚作允诺许愿,借以欺骗诱惑对方;二是在情况发生变化之后,不讲信义道德,自食其言,矢口否认抵赖。
狡言诡辩,似是而非此种“舌战”手段,主要运用于政治斗争中的论证、辩驳等场合。具体手法包括: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攻其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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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其余;抓住表面现象,掩饰事物实质;玩弄名词概念,妄作判断推理;偷梁换柱,转移命题;等等。这种论和辩驳的基本特点,就在于有意制造逻辑混乱,狡言歪理,强词夺理,似乎言之成理,其实大谬不然。例如在上文所提到的《登徒子好色赋》中,宋玉从攻击登徒子与其丑妻感情良好并“使有五子”的现象入手,似乎顺理成章地得出了喜爱丑妻则必定“好色”的结论。其实,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宋玉在这里玩弄了诡辩论的花招,把两件不相干的事情生拉硬扯地联系在一起。论据(喜爱丑妻)也许是确凿无疑的,但并不能由此证明其论点(好色)的成立。
注重语言姿态在政治斗争的“舌战”中,除了语言的内容之外,语言的姿态亦对“舌战”的胜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常见的情况有:宣传鼓动时,慷慨激昂,情感四溢,手势、表情、声调全面调动配合;威胁恫吓时,危言耸听,声色俱厉,注重在气势上压倒对方;血口喷人时,一口咬定,内荏色厉,摆出一副言之凿凿、确有其事的架式;谀言谄媚时,奴颜婢膝,诚惶诚恐,甜言蜜语,胁肩谄笑,媚态百出,一副奴相;论辩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不容他人置喙;游说时,道貌岸然,表情诚恳,似乎完全是为了替对方着想;等等,注重语言的姿态,可以给对方造成鲜明、直观、深刻的印象,产生一种超越语言内容之外的心理影响力量,促使对方为之折服。
注重语言顺序“舌战”时的语言逻辑顺序,对于争取“舌战”的胜利,
权术论952
亦具有重要的作用。
例如:首先例举各种明显不可能的选择,使对方感到已处于“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境地,然后再把实际上并不足取的“锦囊妙计”和盘托出,促使对方在与前述各种更不足取的选择相比较之后,产生似乎“只此一途、别无选择”
的错觉,从而接受本来不可能接受的选择。
再如:先从无关痛痒的小事入手,诱使对方顺着自己的思路逐步陷入“泥潭”
,最终使他们在无法自拔的逻辑矛盾中不得不缴械投降。又如:张口发言时首先站在对方的立场,把对方可能要表述的意见抢先全数代为转达并逐一加以批驳,然后再透露自己的见解,使对方处于已无话可说的境地。
此种“舌战”
技巧,在古代政治斗争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游说、劝诱、论战、诡辩等等场合都是它大显身手的广阔天地。
中国古代实际政治斗争中的“舌战”技巧和手段,确乎气象万千、蔚为大观,上文所例举的的种种,仅仅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这些技巧和手段,有的反映和体现了古人的政治智慧和驾驭语言的艺术,有的则暴露了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的虚伪丑恶的本质。对于历史上所出现的种种“舌战”技巧,我们应当加以具体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有的需要总结借鉴,有的应当批判抛弃。
在上述诸章中,我们就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常见的基本权术手段分别进行了论述。这些权术手段是在政治斗争的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实际政治斗争的需要,无疑是政治权术产生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动力。但是,社会政治不可能脱离其他社会领域而单独孤立地存在,作为政治斗争手段的政治权术也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其他一些社会因素的影
062权术论
响。本书以后几章将就兵家权谋、经商之道和理论思维对政治权术的影响和作用分别作出专章论述。
① 《史记。张仪列传》② 《史记。商君列传》③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④ 《史通。六家》⑤ 《尚书。牧誓》⑥ 《尚书。秦誓》⑦ 《史记。陈涉世家》⑧ 《资治通鉴。隋纪五》⑨ 《史记。蔺相如列传》《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六》A B事见《国语。晋语四》A C《资治通鉴。汉纪五十七》A D《资治通鉴。晋纪二十六、二十七》A E《史记。秦本纪》A F《左传。僖公三十三年》A G事见《史记。平原君列传》A H事见《左传。僖公三年、四年》以及《史记。管晏列传》A I《史记。苏秦列传》A J事见《战国策。燕策二》A K事见《战国策。赵策四》L B《资治通鉴。唐纪三十》L C《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L D《登徒子好色赋》,《文选》卷19L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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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阮瞻传》L F《诗经。卫风。淇奥》L G《史记。滑稽列传》L H《汉书。杨敞传》L I《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L J见《新唐书。李林甫传》及《资治通鉴。唐纪三十》L K《太平御览》卷367引《英雄记》M B《汉书。车千秋传》M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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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流血的政治”与“不流血的战争”
——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影响
在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发展过程中,曾经受到了其他社会领域的一些因素的广泛影响。其中影响最大者,则非兵家权谋莫属。因此,我们在考察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时,不能不对中国古代的兵家权谋及其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略作探讨。
“诡道”与“正道”的对立
一位当代伟人曾经说过:“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战争是流血的政治。”
①这段名言简洁形象地表述了战争与政治的关系及其各自的特点。战争是为了一定的政治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是解决阶级和阶级、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的矛盾的一种最高斗争形式。
“战争无非是政治交往用另一种手段的继续”
,“战争是政治的工具,战争必不可免地具有政治的特性”
②。
无庸讳言,战争不等于一般的政治。战争有着自己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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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性,有着自己特殊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规律。但是,由于战争与政治之间水乳交融的密切关系,在谋取军事斗争的胜利和谋取政治斗争的胜利的手段方面,也存在着极其相似的方面以及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
正如近代德国资产阶级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所指出的那样:“改变了的政治提供了不同的手段和不同的力量,因而使战争产生了在其他情况下难以想象的威力。因此,就连军事艺术的实际变革也是政治改变的结果,这些变革不但远不能证明两者是可以分割的,反而有力地证明了两者是紧密结合的。”

中国古代的战争,极为丰富多彩。自从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之后,战争这个人类互相残杀的怪物便降临人间。从夏商周奴隶制时代的早期战争、春秋争霸战争、奴隶起义战争、新兴地主阶级夺取政权的战争、战国兼并战争,一直到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中的农民起义战争、割据政权之间的战争、封建王朝更替的战争、民族之间的战争,抵御外来侵略的战争等等,各类战争的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持继时间之长、动用人数之众,都是举世罕见的。
在这些战争实践中,中国古代的军事家们不断总结战争胜负的经验,探索战争发展的规律,创造出了许许多多运用谋略手段夺取战争胜利的战例。
同时,适应战争的需要,中国古代的军事科学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仅《汉书。艺文志》中所著录的兵书,即包括有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四大类,“五十二家,七百九十篇”。
西汉初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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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
④,其中大部分是战国时代的作品。秦汉之后,兵法继续发展。
《隋书。经籍志》著录了南北朝以前的兵书共“一百三十三部,五百一十二卷”。
《明史。艺文志》中收录了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兵书目录“五十八部,一千一百二十二卷”。清代编修的《四库全书》中,兵家类共有六十七部、五百四十一卷。
在上述兵法书目中,特别是在今存的《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等中国早期封建社会的一些著名的军事理论著作中,有关兵家权谋的内容占有相当的比重。这充分反映了古代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们高度重视兵家权谋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
兵家权谋的早期发达,对政治权术的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首先表现为在军事道德中确立了“诡道”的地位。
战争是你死我活的血肉拚搏,不仅需要斗力、斗勇,而且需要斗智、斗谋。
运用诡诈的权谋手段去争取战争的胜利,这本是军事斗争中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这种观念在中国古代的奴隶制时代尚未形成,只是到了春秋战国时代才开始为人们所接受。
东汉人班固清楚地看到了这种变化,他指出:夏商周三代的军事“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
;“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
⑤。
春秋战国时代之所以发生这种变化,不是孤立的、偶然的历史现象。
“变诈之兵”和“诡道”的盛行,是同当时战争方式以及社会其他方面所发生的变化密不可分的。
中国奴隶制时代的战争方式,主要是车战。
据有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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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代末年“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
⑥,与夏人大战。
在考古发掘中,商代战车的遗物也屡有出土⑦。周代初年,武王伐商,“诸侯兵会者车四千乘,陈师牧野”
⑧。这些都是当时车战的例证。到了春秋时代,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铁器的使用、井田制的破坏以及军队士兵成分的改变,车战面临着将被历史淘汰的命运。
“车战发展到春秋时期曾经达到了它的鼎盛时代,但也即刻衰亡在这瞬息的繁荣之中。一个崭新的兵种——步兵,在战场上出现了,并立即以它高度的机动性和密集的战斗队形向陈腐不堪的车战提出了挑战”
⑨。
春秋战国时期,机动灵活的步兵和骑兵的出现,对“陈列而鼓”
、陈腐呆板的车战方式以及传统的军事道德观念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强调兵家权谋的“诡道”
,与讲究“仁义礼让”的“正道”之间,形成了对立。
从有关记载来看,“正道”
的观念在当时的战争中还具有相当的影响。晋国中行穆子率军攻鼓,久围不克。鼓人中“或请以城叛”
,愿作内应。穆子认为,虽然“可无劳师而得城”
,但却“非事君之礼”
,因而没有接受鼓人内叛的建议,导致了在战斗中坐失良机AB.类似这种迂腐的典型,还有春秋前期的宋襄公。宋襄公不顾国小兵少的现实,不自量力地与强大的楚国争锋,企图称霸。在实战过程中,宋襄公妄想凭借所谓“仁义”
、“正道”去战胜敌人。
当两军隔河对阵之际,他顽固地坚持“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
、“君子不困人于阸、不鼓不成列”的“正道”原则,在楚军渡河未济、列阵未齐的时刻,按兵不动,屡失战机。待楚军从容渡河列阵完毕,宋襄公才下令出击,结果“宋师大败,襄公伤股”
A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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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的实践教育了人们。虚伪迂腐的“正道”逐渐在战争中被摒弃。
《淮南子。人间训》中保留了这样一段记载:晋文公在城濮之战前夕问计于咎犯,咎犯回答:“战陈之事,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文公又问于雍季,雍季则对“以诈伪遇人”不以为然,主张“君其正之而已矣”。晋文公“不听雍季之计而用咎犯之谋,与楚人战,大破之”。由此例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已经开始重视在实战中有意识地运用“不厌诈伪”的“诡道”
,并认识到了“诡道”在克敌制胜中的效力。
符合战争发展规律的“诡道”
,取代了落后过时的“正道”。
这不仅表明人们对战争规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而且反映出当时传统的军事道德观念开始发生变化。
“兵以胜为功,何常言与?”
A D “战阵之间,不厌诈伪”
A E 之类的言论,在春秋战国时期屡屡出现。春秋晚期的著名军事实践家和军事理论家孙子明确指出:“兵者,诡道也”
A F .“诡道”
,不但在军事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而且光明正大地迈进了军事科学的殿堂。当“诡道”
,取得了在军事道德领域畅通无阻的权力之后,宋襄公的那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反而受到了人们的责难和耻笑。西汉时人即指出:“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
A G春秋战国时期军事道德观念的变化,无疑会对传统政治道德观念产生一种相应的冲击作用,从而有助于政治权术在一定程度上摆脱道德的束缚。为军事斗争服务的兵家权谋和为政治斗争服务的政治权术,犹如一对同时从阶级社会母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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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脱胎而出的孪生姐妹,从诞生之日起,它们就受着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和禁锢。因此,在反对传统道德的斗争中,它们不可避免地会成为天然的同盟军。尤其是在春秋战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各诸侯国家之间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紧密交织,兵家权谋与政治权术浑然一体。所谓“诡道”
,即同时作用于政治和军事两种斗争的场合,它在迫使传统军事道德观念做出让步的同时,也就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政治道德观念所设置的防线。
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之所以在战国时代走向成熟,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一时期的政治道德观念对于权术相对持有宽容的态度。申不害、韩非子等权术理论家毕竟拥有公然在政治论坛为权术大肆鼓吹的自由,而且在当时并未受到道德的责难。传统政治道德观念的一度“松绑弛禁”
,促成了权术发展过程中“黄金时代”的到来。这种有利于权术走向成熟的良好外部环境的形成,兵家权谋“诡道”的“功劳”不可埋没。
“设变诈而灭仁义”
A H 的“诡道”
,不仅为自身争取了在军事道德领域合法生存的权利,同时也使政治权术受益非浅。
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整个政治形势与战国时代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各自运用的场合和范围逐渐有了明确的区分,两者的分野日趋明朗,那种彼此交触、浑然一体的状况已不复存在。与此相适应,两者在道德领域内也走向各不相同的命运。军事道德观念仍然对于兵家权谋采取宽容的态度,“兵不厌诈”始终被人们所广泛接受,“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
A I 之类的言论,在历代兵书中继续公开发表。相比之下,政治权术的遭遇却大为不同。传统的政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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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观念恢复了常态,对于政治权术依旧是一副严峻的面孔。
人们在赞同“以奇用兵”的同时,仍然坚持“以正守国”的观念AJ.战国时代对于政治权术优容宽松的道德环境,已经成为昙花一现的往日美景。
不同的道德环境,造成了不同的发展结果。兵家权谋似乎是聪明睿智的代表,可以理直气壮地、无所顾及地在军事战场上施展自己的身手;政治权术则好像是邪恶阴险的化身,只能在道德观念的谴责非难下乔装打扮地暗中使用。兵家权谋作为军事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走向系统化和理论化,成为历代兵书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政治权术却很难再有被诉诸笔墨的“荣幸”
,在政治学领域毫无立足之地,除了一部《韩非子》,则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兵家权谋在实践中发展得更加丰富多彩,更多地扮演起政治权术的先生的角色;政治权术则在道德观念的禁锢下,难以自由运用和发展,只得越来越多地向兵家权谋拜师请教。
政治权术和兵家权谋这对孪生姐妹在道德领域中的不同遭遇,是由争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尽管政治权术和兵家权谋同样都是诡诈欺骗的斗争手段。但两者的运用场合和目的毕竟有着明显的差别。战争是发生在对立的阶级、国家、政权、民族或政治集团之间的行为,战争的胜负总是关系到某种意义上“公”的利益。为了这种“公”的利益而运用“诡道”
,似乎也就容易得到道德的容忍。
政治权术则往往带有比较浓厚的个人或小集团的色彩,为“私”的成分似乎更加明显一些。
人们对于政治权术和兵家权谋的道德评价宽严有别,两者的目的的不同恐怕是其中原因之一。另外,战争终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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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政治,交战的双方生死攸关,战场上的形势又是瞬息万变,使用“诡道”有其必然性。政治则毕竟是“不流血”的战争,在致命性、残酷性、随机性、急迫性等方面与战争相比总还是稍逊一筹。因而,政治权术的必要性显现也就不够直接和明显。这大概也是权术容易招致道德的非难的一个原因。
总之,由于兵家权谋较少受到道德的束缚,它的发展也就相对更加丰富、更加系统、更加灵巧、更加公开。虽然在政治权术和兵家权谋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一面,但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影响无疑是更多一些、更大一些。
政治权术不仅在克服道德障碍、促使自身走向成熟的过程中曾受益于兵家权谋的“拔刀相助”
,而且在具体手段方面也直接从兵家权谋的“武库”中吸取借用了不少现成的武器。
兵家权谋的基本原则在政治斗争中的运用
中国古代的兵家权谋具有早期发达的特点。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军事理论家,就已经从战争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了一整套符合战争规律的克敌制胜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的提出,丰富了中国古代军事艺术的宝库,指导了后世的战争实践,同时也启迪了人们的政治智慧,开拓了古代政治家们在政治斗争手段方面的视野。
古代兵家权谋的基本原则的内容十分丰富,其中对政治权术的影响较为直接和明显者,主要有如下几种。
第一,出奇制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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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兵法十分重视出奇制胜的原则。
《孙子兵法》中对此曾有一些十分精辟的论述:“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
A K .《尉缭子》也高度强调:“治兵者,若秘于地,若邃于天,生于无。”
L B 意即善于用兵者,用兵有如藏于地隐于天,不露形迹,高深莫测。
从上述引文可以看出,所谓“出奇制胜”的原则,包括有如下要点:一是诡秘。在战争中,己方的真实意图绝不能轻易泄露,从战略目标、行动时机、作战地点、进军路线、粮草兵力等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加以掩饰和伪装。通过己方的藏形隐迹,使敌方处于不明真相、不知底细的状态。二是欺诈。
即有意识地制造迷惑敌方的假象,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以虚隐实,以假乱真。主动诱导敌方上当受骗,使他们产生虚幻的错觉,做出错误的判断。三是出奇。利用各种偶然的机遇和意外的巧合,不拘泥于常规常法,不为成见定见所束缚,突破习惯的逻辑思维程序,大胆地采取出人意料的行动,使决策及实施过程神奇莫测而无定迹可循。
出奇制胜的威力,在于它所造成的军事行动的突然性。
通过诡秘、欺诈、出奇的手段,可以达到“攻其不备、出其不意”的效果,在敌方意想不到和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实施迅雷不及掩耳的突然打击。
古代兵法上的出奇制胜的原则,既是来源于战争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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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又是指导战争实践的韬略权谋。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出奇制胜的成功战例。
东汉初年,耿弇率军攻打齐郡境内的西安城以及相邻的临淄城。
“西安城小而坚”
,“临淄名虽大而实易攻”。耿弇根据这种形势,采用了“声东击西”的计谋,故意扬言“后五日攻西安”。当敌方“晨夜儆守”西安而放松了临淄的守备之时。耿弇兵锋一转,直指临淄。
“半日拔之,入据其城”。西安城的守敌闻风弃城而逃。
耿弇终于实现了“击一而得二”
的战略设想LC.在这个战例中,耿弇正确贯彻了出奇制胜的原则,事前掩饰了真实的战略意图和攻击目标,迷惑了敌方,使他们错误地布置了防御重点。楚汉相争之际,韩信“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也是运用了“声东击西”的办法,故意用明显公开的行动迷惑欺骗敌方,掩饰了真实的进军路线和方向,取得了出奇制胜的效果。元朝末年,朱元璋起义军的将领邓愈镇守刚刚攻克的徽州城。当元朝大军反扑而来之时,徽州“守御之器未备”
,“城中守兵甚少”。在力量对比极为悬殊的情况下,邓愈干脆“大开四门以待之”
,元军怕中埋伏,“疑不敢入”
L D .这种“空城计”
,实际上是一种心理战术。在危境之中,利用敌方的慎重多疑心理,虚而虚之,疑中生疑,以“出奇”来解救危难。中国古代还有运用所谓“增兵减灶”
、“减兵增灶”计谋的战例,通过有意增减军灶的数量,诱使敌方错误估计己方的兵力。
上述战例表明,出奇制胜的原则在中国古代的军事战场上运用十分广泛。这种原则的提出以及在这种原则指导下所取得的成功战例,从谋略原则和谋略手段两个方面极大地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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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政治权术的发展。首先,出奇制胜原则所具有的“诡秘、欺诈、出奇”等要点,在确立谋略手段的指导思想方面,同样适用于政治斗争的战场。政治斗争同样需要出奇制胜。但是,由于道德环境的不同以及其他方面的差异,政治权术绝不可能如同兵家权谋那般可以公开地对谋略原则进行凝练总结。换句话说,在谋略原则的理论抽象方面,当时的兵家权谋总是出政治权术有可能先行一步的。在兵家权谋将出奇制胜原则系统化和抽象化之后,政治权术则扮演了“凿壁偷光”的角色,自觉不自觉地将其移用到政治斗争的领域。其次,就出奇制胜的各种具体手段而言,军事战场上的成功战例显得更为丰富和直观,从而可以为政治权术提供模仿的蓝本,使其从中得到启发和教益。
从古代政治斗争的实践来看,许多权术手段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出奇制胜的原则。兵家权谋主张:“用兵之道,示之以柔而迎之以刚,示之以弱而乘之以强,为之以歙而应之以张,将欲西而示之以东,先忤而后合,前冥而后明,若鬼之无迹,若水之无创。故所乡(向)非所之也,所见非所谋也。举措动静,莫能识也。若雷之击,不可为备。所用不复。
故胜可百全“
L E .这些原则,并不仅仅只是“用兵之道”
,实际上也贯彻在政治斗争的许多权术手段之中。例如,所谓“韬晦”之术,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示弱隐强”
、“声东击西”
、“前冥后明”等出奇制胜的原则。韬晦者通过掩饰自己的志向、才能、声望以及真实的感情和身体状况,迷惑和麻痹政敌。他们或者以“弱者”的形象出现,隐藏起“强者”的本色;或者以“沉缅酒色”
、贪图“田宅园池”作为“佯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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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段,掩饰真实的“主攻”方向。种种韬晦表演,目的都是为了诱骗政敌,使其放松警惕,从而增强政治攻讦的突然性。这同军事战争中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原则显然是一脉相承的。古代政治斗争中的其他一些权术手段,如谄媚之术、诬陷之术、政变之术等等,就其谋略原则而言,也都与兵家权谋“出奇制胜”的原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第二,知己知彼的原则。
早在春秋末期,中国古代伟大的军事学家孙子就曾以简洁的语言指出:“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
;“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L F .这段名言,指明了战争指导者对敌我双方情况的了解与认识同战争胜负之间的关系,揭示了指导战争的普遍规律。知己知彼,就是要充分了解和清醒认识敌我双方的情况,克服指导战争中的盲目性和被动状态。
就己方情况而言,一般来说“了解”并不困难,关键在于“认识”
,既要防止不自量力、妄自尊大的倾向,又应防止低估己方实力、缺乏必要的信心的倾向。
就敌方情况而言,了解的难度相对较大,其意图、实力等重要情况往往处在高度隐秘的状况并会用种种假象加以掩饰,使人难识“庐山真面目”。因而,“知彼”更需要使用各种诡诈的权谋手段。
在《孙子兵法》中,除了论述了一些普通的获取敌方军事情报信息的手段之外,高度强调了“用间”即使用间谍在谋求“知彼”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孙子认为,用间“此兵之要,三军之所恃而动也”
,那些不用间因而“不知敌之情者”
,则乃“非人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军事情报信息的获得,不应依赖鬼神占卜和主观猜测,而应主要依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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谍:“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
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孙子还进一步论述了使用间谍的五种主要方法,其中包括利用敌方乡里百姓做间谍的“因间”
,收买敌方官吏做间谍的“内间”
,诱使敌方间谍为己方效力的“反间”
,派遣己方间谍故意给敌方泄露虚假情报的“死间”
,派往敌方侦察并返回报告情况的“生间”。使用上述五种间谍,便可收到神妙莫测的效果:“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另外,孙子还提出:“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
,意即使用间谍必须注意亲信、厚赏、保密三个方面LG.中国古代兵法所提出的“知己知彼”的原则以及为了达到“知彼”的目的而强调“用间”的思想,不仅在军事谋略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而且对于政治斗争的谋略同样具有指导的意义。兵家权谋的各种具体的“用间”手段,也在实践中能够推而广之,被政治权术所仿效和借用。
知己知彼,首先就是要正确了解和掌握敌方的真实意图。
在政治斗争中,争斗的双方为了占据主动和有利的态势,无不需要使用各种手段去探测对方的真意,并以此作为确定己方策略的基础。例如在君臣之间的勾心斗角中,作为君主的一方必然离不开察臣之术,需要运用各种手段去督察臣属的忠诚程度。战国韩非子为了使君主能够“知己知彼”
,煞费苦心地提出了“倒言反事”
、“挟知而问”
、“疑诏诡使”等等一整套阴险诡诈的办法。君主通过明知故问、故意说错话和办错事以及下达莫名其妙的诏令的手段,一方面掩饰自己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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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意图并使自己显得神秘莫测,另一方面则以此对臣属进行探测督察。作为臣属的一方,同样需要想方设法探知君主的本意。其常用手法有:察颜观色,揣摩窥测君主心理;收买君主身边之宠姬近臣,暗中掌握君主的动态;首鼠两端,模棱两可,诱导君主先行表态;等等。在预知君主本意的基础上,臣属方能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对策,或投其所好、顺阿迎合,或编织谎言、蒙蔽欺骗,或预作准备、抢先发难。
总之,政治斗争如同军事斗争一样,只有“知彼知己”
,方能“百战不殆”
;只有做到“先知”
,才可“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
知己知彼,还必须对敌对双方的实力对比情况有清醒的了解和认识。
《孙子兵法》提出:“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L H ,强调要根据双方兵力对比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战法。
在政治斗争中,同样需要根据双方实力对比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斗争策略。对立的政治集团之间,各方不仅需要积极探明对方的真实政治意图,还必须深入了解对方的“后台”
、党羽、势力范围以及薄弱环节等方面的情况。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或谄媚投靠、或拉扰笼络、或一网打尽、或各个击破等不同的选择。
尽管政治权术没有从理论上明确提出“知彼知己”的原则,但兵家权谋关于这一原则的阐发,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总结了古代政治斗争的经验。知己知彼的原则,无形中也指导了后世人们的政治斗争实践。春秋楚成王打算废黜太子商臣,商臣“闻之而未察”
,即有所风闻但尚未查证落实。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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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彼”
,商臣运用诡诈手段,终于取得了即将更易太子的信证;为了“知己”
,商臣又分析了自己既不能卑身服事新太子、又不甘心只身逃亡的现实;在“知彼知己”的基础上,商臣最终作出了“行大事”即举行政变、弑君夺位的决定LI.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天下大乱。诸葛亮不为表面上错综复杂的局势所迷惑,深入了解和认真分析了各方的实力,从而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为刘备制定了“联吴抗曹、三分天下”的正确的战略决策。在上述两例中,前者着重从意图方面谋求“知彼知己”
,然后有针对性地作出了自己的行动决定;后者则主要是从实力对比方面做到“知彼知己”
,并以此作为制定政治和军事战略决策的依据。
第三,弱敌强己的原则。
在军事战场上,交战双方的实力对比固然是一种客观的现实,但其中又包括有诸多的可变因素。强、弱之间总是相对而言的,在某些情况下,两者常常可以互易其位。中国古代兵法深知强弱转化的奥妙,主张必须运用诡诈的手段以及通过其他形式的主观努力,改变双方的实力对比,使敌方由强变弱、弱而更弱,使己方由弱变强、强而更强。在这种原则的指导下,中国古代的军事家们在战争实践中广泛运用了各种骄敌、惰敌、慑敌、诱敌、分敌等诡诈的手段,借以达到削弱敌方实力和增强己方实力的目的。
政治斗争具有许多与军事斗争基本相似的共同特性。政治斗争同样存在争斗双方的实力对比问题,同样需要贯彻弱敌强己的原则,兵家权谋的许多弱敌强己的具体手段也同样适用于政治斗争的场合。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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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中,政治权术曾与兵家权谋共同做过弱敌强己的诡诈表演。
就主要的表现形式而言,两者也是相一致的。
择要简述如下:表现形式之一:在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方面弱敌强己。整体实力上占据优势,无疑是夺取战争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却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唯一因素。整体上处于优势,并不意味着在每一个局部都能够占据优势。所谓“弱敌强己”的原则,就是要将敌方的整体之“强”转化为局部之“弱”
,使己方的整体之“弱”演变为局部之“强”
,以己方的局部之“强”
,去战胜敌方的局部之“弱”
,逐步实现整体上的以弱克强和转弱为强。
在实现整体或局部的转弱为强的过程中,政治权术和兵家权谋常用的诡诈手段主要包括:将整体集中之敌分割为孤立分散之敌,以便各个击破;在局部集中优势兵力,避实而击虚,集中攻击敌方的要害或空虚薄弱的部位;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时机和地点采取行动,使己方在较弱的情况下也能占据有利的态势;挑拨离间,分化瓦解敌方阵营,促使敌方内部讧争,削弱敌方整体实力;借用他方力量,挑动他方与敌方之间的争斗,即所谓“借刀杀人”
;等等。
春秋末期,吴越争雄。越国在己弱敌强的形势下,成功地奉行了弱敌强己的战略方针,最终由弱转强,灭了吴国。
据有关史籍记载,越国伐吴主要依靠了“九术”
即九种手段。
在这“九术”当中,为“弱敌”者有“六术”
,即:多献财宝,以骄吴王之心;高价收买吴国粮食,“以空其邦”
;进献美女,以泄吴王之志:“遗之巧匠,使起宫室高台,以尽其财,以废其力”
;“贵其谀臣,使之易伐”
;“疆其谏臣,使之自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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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三术”则是为了“强己”
:“尊天事鬼”
,以专国内百姓信仰;“邦家富而备器利”
;“坚甲利兵以承其弊”
L J .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中,这种从整体上“弱敌强己”
的战略方针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例如战国时期的韩国,面对日益强大的西邻秦国,恐惧不安而又无奈其何,不得已使出了疲秦之计:派遣水工郑国前往秦国进行游说,极力怂恿秦国建造大型水利工程,企图以此削弱秦国的国力,使其无力杀伐LK.除了从战略意图出发在整体上“弱敌强己”之外,更常见的情况是:从战术目的出发在局部“弱敌强己”。
此类战例,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不胜枚举。
政治斗争中的实例也不罕见。
例如所谓“阿附结党之术”
,就是要拉帮结派、引以为援,实际上也是一种“强己”的手段。所谓“谗毁诬陷之术”
,则是一种“弱敌”的手段。在己方从实力上无法轻易压倒对方的情况下,通过谗毁诬陷,借助于君主或上司的力量,给对方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表现形式之二:在实质与表面的关系方面弱敌强己。实质上的强与弱,同表面上的强与弱,有时也会产生某种背离。
兵家权谋与政治权术常常有意制造和利用这种背离,使敌方对双方的实力对比产生错误的估计。或者故意示弱,将己方实质之强掩饰在表面之弱的背后,借以骄敌、懈敌;或者制造“强”的假象,以表面之强掩饰己方实质之弱,借以慑敌、沮敌。
从实质上弱敌强己,需要付出大量艰巨实在的努力。而从表面上制造“强”或“弱”的假象,则相对简捷容易得多,
权术论972
只需借助于狡猾诡诈的手段即可达到目的。因此,这种谋略原则具有广泛的战术实用价值。常见的情况包括有:当己方处于优势和主动地位时,或公开显示实力、震撼敌方,或以弱隐强、麻痹敌方,或有意暴露薄弱环节和破绽、诱歼敌方;当己方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时,或故意虚张声势、恫吓敌方,或虚而虚之、疑惑敌方。
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许许多多体现上述谋略思想的有声有色的实例。南北朝时,刘宋政权的将军檀道济率军与北魏军队对阵。宋军“粮食已罄”
,“士卒忧惧,莫有固志”。檀道济为了稳定军心和欺骗敌方,在撤退前夕,使人在夜晚以斗量沙,同时高声唱数计筹,并将所剩余的少量粮食覆撒在沙堆上。天亮时,成堆的“粮食”出现在军营里,收到了稳定己方军心和动摇敌方斗志的双重效果。北魏军队果然中计,以为宋军“资粮有余,故不复追”
M B .东汉宦官张让权倾一时,“宾客求谒(张)让者,车恒数百千两”。扶风人孟佗与张让本无深交,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便使用了一条“自重”之计。他以重金馈赠张让的亲信家奴,唯一的交换条件就是要其当众“为我一拜”。
当众多的宾客拥挤在张让家门前等待召见时,那个家奴果然对孟佗“迎拜于路”
,并共车入门。结果“宾客咸惊”
,误以为孟佗与张让的关系非同一般,“皆争以珍玩赂之”。
孟佗用凭空得来的钱财珍玩贿赂张让,官拜凉州刺史。
M C上述两例,一个属于战场上的兵家权谋,一个属于官场上的政治权术。前者唱筹量沙,以假象掩饰了己方“粮食已罄”的虚弱实质,蒙蔽和恫吓了敌方,使己方得以在危境中
082权术论
安全撤退;后者通过家奴的当众一拜,制造了自己与权臣具有特殊关系的假象,掩饰了缺乏政治资本的事实,大大提高了自己在“宾客”心目中的身价和地位。两者之间虽有种种差别,但谋略原则却是基本一致的,都是运用诡诈的手段,以表面之“强”掩饰实质之“弱”
,诱导争斗的对方对己方的实力做出了错误的估计。
为了达到掩饰实力强弱对比的真相的目的,除了上述两例所体现的示“强”隐“弱”
、虚而实之的手段之外,示“弱”隐“强”
、实而虚之的手段也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战国齐魏马陵之战中,齐军军师孙膑成功地运用了‘减灶诱敌“之计。
“齐军人魏地为十万灶,明日为五万灶,又明日为三万灶”。
通过主动逐日减少军灶的数量,诱使敌方错误估计齐军实际的兵力。魏军主将庞涓误认为“齐军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过半”
,麻痹轻敌,孤军深入,结果被孙膑诱入包围圈,主力尽数被歼MD.政治斗争中的韬晦之术,体现了同样的谋略原则。韬晦的主要特点就是表面上“示弱”
,以此松懈政敌的警惕。三国曹魏政权后期,权臣司马懿在权力争斗中运用韬晦之术,装扮出老弱病笃、风前残烛的假象,诱使政敌曹爽误以为其不足为故,从而掩饰了司马懿的勃勃野心和兵变企图。
总之,不管表面上“示强”还是“示弱”
,实际上都可以起到弱敌强己的战术作用。敌方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对双方实力对比产生错误判断,或麻痹大意,或盲目畏惧,本身就已经从军情和士气方面削弱了他们的实力。
表现形式之三:在实力与士气的关系方面弱敌强己。双
权术论182
方的实力对比,不仅是物质力量的对比,同时包括精神力量的对比。近代资产阶级军事学认为:军队的战斗力包括“紧密地交织在一起而不可分割”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两个方面,“荣誉心”和“爱国心、追求理想的狂热、复仇心以及其他各种激情”都能“鼓舞和提高广大士兵的士气”
,从而增强军队的战斗力ME.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的军事家们就已明确指出了民心士气在决定战争胜负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实践中提出和运用了从士气角度弱敌强己的原则及其具体手段。
通过激励士气,可以达到“强己”的目的。中国古代兵法十分强调“励士”的原则。
“志不励则士不死节,士不死节则众不战”
,这就是说:不“励士”
,士卒就不会尽忠效死和英勇作战。所谓“田禄之实、饮食之亲、乡里相劝、死丧相救、兵役相从”
,则是具体的“励士”
之道MF.从实际战例来看,中国古代激励士气的基本方法和诡诈手段主要有:(1)宣扬己方战争的正义性和己方强大的实力,使士卒具有必战之心和必胜之志。
(2)揭露敌方的残暴凶狠,激发士卒的仇敌情绪。
这也就是古代兵法中的“杀敌者,怒也”
M G .例如战国燕齐即墨之战,燕兵大军压境,齐将田单困守孤城。在强弱对比十分悬殊的情况下,田单故意诱导燕军割去齐兵俘虏的鼻子、烧毁城外齐人祖先的坟墓。燕军企图以此摧垮守城齐军的士气,结果适得其反。燕军的残暴行径,被齐军“从城上望见,皆涕泣,俱欲出战,怒自十倍”
M H .田单利用高昂的士气,终于以弱胜强,战胜了强大的燕军。
(3)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迫使己方士卒为求生路而拚死作战。此即兵法上的“置之死地
282权术论
而后生“
、“哀兵必胜”。
(4)
“明赏于前,决罚于后”
,利用功名利禄为诱饵,以严明军法为惩戒,使士卒在好利心、荣誉心、畏惧心的驱动下效死卖命。
(5)利用恩惠情义打动士卒,促使士卒自愿以死相报。例如战国吴起“善用兵,廉平,尽能得士心”。他平时“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
,“与士卒分劳苦”。士卒有“病疽者”
,吴起亲为“吮之”。如此这般,他的部下“士卒乐死”
,“战不旋踵”
M I .通过摧丧士气,则可以达到“弱敌”的目的。中国古代兵法主张:“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
M J ,“使敌之气失而师散,虽形全而不为之用”
M K .常见的摧丧敌方士气的手段主要有:(1)示己方之弱,松懈敌方斗志,导致骄兵必败的结果。
(2)夸耀己方之强,给敌方施行心理震慑,促成对方的畏敌失败情绪。
(3)擒贼擒王,首先攻击和歼灭敌方首脑或主力,使敌方军心动摇,不战自溃。
(4)分化离间,挑拨敌方君臣之间或将卒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瓦解敌方的团结和军心。
(5)
散布对敌方不利的战局信息,使敌方丧失胜利的信心。
楚汉相争之际,项羽兵败垓下。
汉军夜晚四面皆以楚声高歌,故意显示汉军中“楚人之多”
,使楚军以为汉军已尽得楚地,从而丧失了最后的抵抗意志NB.在中国古代著名的“淝水之战”
中,此种手段也曾大显身手。
前秦符坚率90万大军南下讨伐东晋,东晋迎战之兵只有8万。两军在淝水隔河相对。符坚企图趁晋军渡河未济之时发动进攻,乃挥军稍退。秦兵一退即不可止,军中的东晋降将趁机高呼“秦兵败矣”
,秦兵本来士气不高,一听呼声,“众遂大奔”
,风声鹤唳,自相践踏,未曾接战便遭到了惨重的失败NC.
权术论382
兵家权谋关于激励己方士气以“强己”
、摧丧敌方士气以“弱敌”的原则,在政治斗争中同样适用。兵家权谋的各种“励士”手段,与政治权术中的驾驭臣下的手段相较,两者如出一辙,基本方式和出发点都是相一致的,相互渗透的痕迹十分明显。例如,兵家权谋强调“明赏于前,决罚于后”
,“凡诛赏者,所以明武也。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
N D .政治权术同样主张“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
,应以“杀戮”和“庆赏”为“二柄”。
“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N E .兵家权谋用以摧丧敌方士气的各种“沮敌”手段,在政治斗争实践中也是屡屡见到。运用场合虽有不同,方式手段却是大致雷同的。
“三十六计”与政治权术
古代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上文已经从两个方面分别做了论述:一是兵家权谋的“诡道”在道德领域为政治权术“拔刀相助”
,二是兵家权谋的基本原则被政治权术“凿壁偷光”。下文将从剖析古代兵法的“三十六计”
入手,进一步具体探讨军事斗争的谋略手段影响政治斗争的权术手段的渠道和途径。
中国古代兵家权谋的诡诈手段极为丰富多彩。丰富多彩的权谋手段来自丰富多彩的战争实践。各种各样的奇策诡计都是在战争实践中涌现和发展起来的。
随着战争实践的发展,一些偶然成功的战例和个别使用的权谋手段,开始被人们有意识地加以模仿和借用,并且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谋
482权术论
略模式。为了更加自觉和清醒地指导战争实践,中国古代的军事学家们很早即已着手对权谋手段进行系统化的总结。神话传说时代以及奴隶制时代的所谓“太壹兵法”
、“天一兵法”
、“神农兵法”
、“黄帝兵法”
、“伊尹兵法”
、“太公兵法”
,等等,或出后人假托、实无其书,或其书早佚、只余片语只语,总之至今其迹已渺不可寻。但是,至迟在早期封建社会的军事学著作中,就已经出现了系统总结权谋手段的趋势。
春秋末期的《孙子兵法》,不仅高度强调了“诡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且还详细列举了十二种具体的行“诡道”
之法。
战国中期的《孙膑兵法》,在明确指出“夫权者,所以聚众也;势者,所以令士必斗也;谋者,所以令敌无备也;诈者,所以困敌也”
N F 的同时,也阐述了许多具体的谋略原则和手段。
至于后人耳熟能详的古代兵法“三十六计”
,最迟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形成了系统完整的轮廓NG.当时“三十六计”的具体内容,史无明确记载。
大约经过长期的流传和后人的不断整理,“三十六计”才以现在的面貌出现在今人面前。
所谓“三十六计”
,罗列排比和归纳整理了古代的一些权谋手段,共有三十六种。虽然它没有囊括古代兵家诙诡奇谲之谋的全部内容,但它毕竟集“诡道”之大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兵家权谋的概貌。
“三十六计”
的具体内容是:1。
瞒天过海;2。围魏救赵;3。借刀杀人;4。以逸待劳;5。趁火打劫;6。声东击西;7。无中生有;8。暗渡陈仑;9。隔岸观火;10。
笑里藏刀;1。
李代桃僵;12。
顺手牵羊;13。
打草惊蛇;14。
借尸还魂;15。
调虎离山;16。
欲擒故纵;17。
抛砖引玉;18。
擒贼擒王;19。
釜底抽薪;20。
浑水摸鱼;21。
权术论582
金蝉脱壳;2。
关门捉贼;23。
远交近攻;24。
假途伐虢;25。
偷梁换柱;26。
指桑骂槐;27。
假痴不癫;28。
上屋抽梯;29。
树上开花;30。
反客为主;31。
美人计;32。
空城计;3。
反间计;34。苦肉计;35。连环计;36。走为上计。
从上述三十六种计策的计名来看,其形成源缘不外乎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成功战例的典型化。
特定战例所运用的特定的权谋手段,不仅保证了特定战争或战斗的胜利,而且体现了符合一般战争规律的某种谋略原则。
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并不罕见。
后世的人们,用简洁的语言,将最早或最典型地体现了某种权谋手段的成功战例加以高度概括,以此作为相同情况下所使用的相同的权谋手段的代表和名称。特定的战例,也就成了特定计策的名称。
“三十六计”中的不少计策就是由此而得名的。例如,所谓“围魏救赵”之计,即来源于战国时代齐军围魏救赵的成功战例。魏军攻赵,赵国求救于齐。齐军军师孙膑趁魏军主力外出因而国内空虚的时机,引兵直奔魏国国都大梁。魏军后方不稳,急忙撤回攻赵部队返国援救。
齐军以逸待劳,中途截击魏军主力。魏军大败,险乎全军覆没。赵国之围,自然而解。从此,人们便以“围魏救赵”泛指下述战术:不直接出兵解救被敌所围攻的地区,集中兵力攻击敌人后方据点,迫使敌方不得不回兵相救,趁机截击回援之敌,同时又使被敌所围攻的地区自然得到解救。
“三十六计”中,类似“围魏救赵”那样由成功的战例而得名者,另有“暗渡陈仑”之计、“空城计”
、“假途伐虢”之计,等等。
682权术论
第二,谋略原则的具体化。
中国古代兵法先后提出了许多运用谋略的原则。这些原则当然都是来源于战争实践,是对战争实践的理论化总结。
当这些理论化的原则被明确提出后,又反过来给予战争实践以巨大的指导作用。
“三十六计”中的许多计策,实际上就是某一特定谋略原则的具体运用。
例如所谓“以逸待劳”
之计,原本就是古代兵法中的一种谋略原则。
《孙子兵法》主张:“以近待远,以逸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
46以逸待劳的原则,就是要掌握战争的主动权,己方依靠有利地形,养精蓄锐,同时设法调动敌方,待敌疲惫不堪和士气沮丧之后,己方趁机出击取胜。
显然,这既是一种指导战争的谋略原则,又是一种可以具体运用的战术手段。
“三十六计”的计名,有不少就是直接从兵法中的谋略原则推演而来。兵法以简练的语言所表述的某一谋略原则,也就成了特定类型的权谋手段的名称。由此而得名者,包括有:“以逸待劳”之计、“借刀杀人”之计、“趁火打劫”之计、“声东击西”之计、“欲擒故纵”之计、“远交近攻”之计、“反客为主”之计、“反间计”
,等等。
第三,实战经验的凝练化。
除了成功战例的典型化和谋略原则的具体化之外,“三十六计”中的部分计策还来自对实战经验的总结和凝练。这种计策,也许在以往兵法中没有提出明确的、相应的谋略原则,也许在以往实战中没有特定的、典型的战例,但是它却体现在以往战争实践中的那些具有相同特点并在相同情况下屡试不爽的权谋手段之中。人们在众多的相同战例之中,发现和
权术论782
总结了这些权谋手段的共同之处,归纳凝练,加以命名。于是,一个个新的计策,作为成熟的权谋手段,陆续跻身于“三十六计”之列。诸如“瞒天过海”之计、“无中生有”之计、“调虎离山”之计、“抛砖引玉”之计、“上屋抽梯”之计、“美人计”
、“苦肉计”
、“连环计”之类,大约都是属于这种类型。
第四,生活智慧的形象化。
人类在各个不同领域内的智慧,虽然各有各的特点,但相互之间毕竟存在着一定的相通之处。人们在广泛意义上的社会生活中,积累了各种各样的经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智慧。其中人们的政治智慧和普通生活中的智慧,常常能够激发和启迪军事家的军事智慧,开拓他们的视野和思路,使他们从中领悟到某些可以适用于军事谋略的思维闪光。例如现实生活中的“打草惊蛇”
,蛇匿草中,对人构成潜伏的威胁,通过打草,使蛇惊而走,威胁便已解除。从这个常见的普通生活现象出发,军事家们从中领悟引申出下列谋略手段:“打草”问路,加强侦察,及时发现潜伏暗藏的敌人;以公开的行动,故意惊动敌人,使敌人按照己方的意图行动;以“打草”激怒敌人,引蛇出洞,趁机进行攻击;旁敲侧击,敲山震虎,通过“打草”
,警告和震慑敌人。
类似这种的生活智慧,在被兵家权谋所引申发挥之后,常常以形象化的语言出现,成为某种特定的计策的名称。所谓“笑里藏刀”之计、“李代桃僵”之计、“釜底抽薪”之计、“浑水摸鱼”之计、“关门捉贼”之计、“假痴不癫”之计、“树上开花”之计、“指桑骂槐”之计,大约都是缘此而来的。
82权术论
系统化的“三十六计”
,主要是作为兵法而出现的。
但是,它的作用场合并不局限于军事斗争的战场。在政治斗争的战场上,“三十六计”同样得到了广泛的运用。通过分析“三十六计”与政治权术的相互关系,我们就可以大致看出中国古代军事斗争的谋略手段影响政治斗争的权术手段的主要渠道和方式。
在政治权术的发展过程中,曾经仰仗了兵家权谋的不少恩惠。作为受惠者的一方,政治权术主要是通过以下四种关系疏通了受惠的渠道,从而源源不断地从兵家权谋中“搬兵求将”
,逐步丰富了权术手段的“武库”。
一是“借尸还魂”的关系。由于封建统治者在表面上坚持“以奇用兵”
、“以正守国”的主张,致使兵家权谋和政治权术面临着不同的社会道德环境。兵家权谋可以毫无顾及地公开总结出系统化的兵法“三十六计”。
政治权术则不可能对各种具体的权术手段公开进行凝练、归纳、总结。虚伪的封建道德绝不会允许权术“三十六计”的合法生存。这种状况,无疑限制和阻碍了政治权术的系统化和理论化,不利于政治权术的发展。
为了寻求自身的活路,政治权术常常摇身一变,化做兵家权谋的面目出现在人们面前。通过借兵家权谋之“尸”
、还政治权术之“魂”的办法,显然可以起到化解道德责难的作用。中国古代的许多政治权术手段,就是依靠了兵家权谋外衣的掩护,才得以摆脱孤立、偶然、直观的状态,呈现出凝练化、系统化、规律化的成熟形态。所谓兵法“三十六计”
,其实其中有相当部分原本就属于政治权术,既是从政治斗争中产生,又主要运用于政治斗争的场合。例如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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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藏刀“之计、”借刀杀人“之计、”假痴不癫“之计、”美人计“
、“苦肉计”
,等等。这些计谋的卑劣阴毒过于明显,倘若公然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而提出,难免会受到道德的非难。因而,它们只得“借尸还魂”
,以兵家权谋的身分获得生存的权利。当然,不管用什么身分出现,它们的本质仍然首先是政治权术,政治斗争仍是它们施展身手的主要舞台。
“借尸还魂”的关系,实际上反映了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保护作用,体现了政治权术受惠于兵家权谋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是交错杂糅的关系。军事斗争总是同政治斗争紧密交织在一起的,两者具有许多共同的特性。因此,就某些谋略手段而言,往往具有“阴阳”兼备、难定归属的特点:既属于兵家权谋、又属于政治权术,既作用于军事斗争的场合、又作用于政治斗争的场合。
“三十六计”中的相当部分的计策,都具有这种双重身分。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错杂糅的关系,势必造成政治权术受惠兵家权谋的又一种方式:当此种类型的谋略手段作为一种兵家权谋而被发明创造和总结提高时,同时也就意味着一种政治相术得到了发明创造和总结提高。由于种种原因,兵家权谋的发展往往领先于政治权术的发展,所以尽管两者之间相互施惠和受惠,但政治权术扮演“受惠者”
角色的机会总是远远超过扮演“施惠者”
的机会。
三是转借移用的关系。纯粹意义上的兵家权谋,直接被政治权术借用于政治斗争之中,这也是政治权术受惠于兵家权谋的一条重要渠道。经过转借移用,原先的兵家权谋便演化成为一种政治权术手段,从而使政治权术不断得到了丰富
092权术论
和发展。
四是启发推演的关系。某些兵家权谋的具体手段,也许不能生吞活剥地机械搬用于政治斗争,但这些权谋手段所体现的谋略原则却可以对政治斗争同样具有启发和指导作用。
政治斗争中的许多权术手段,就是政界中人在兵家权谋的某些谋略原则的指导下,经过推广施用而演化派生出来的。例如战国苏秦所熟练运用的纵横权术之学,就是从古代兵法《太公阴符》中揣摩领悟出来的。另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古代兵法中的辩证法思想极为丰富,政治权术经过兵家权谋的中间“转手”
,也从古代朴素辩证法中获得了不少方法论方面的教益。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本书第十三章中详加讨论。
中国古代兵法在战国时期发展繁荣,而政治权术也是在战国时期走向成熟的。两者在早期封建社会的同步发展,并不是偶然的现象。除了其他方面的各种原因之外,应当说其中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连带关系。只是在兵家权谋发达繁荣之后,政治权术才有可能依赖它的提携和恩惠走向自身的成熟。
中国封建社会的中后期,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的分野日趋明朗。
这是由于政治权术的主要活动舞台发生了变化而造成的。
尽管两者在一定意义上开始分道扬镳,但彼此之间始终都保持着相互影响的密切关系。政治权术仍然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和方式,继续不断地从兵家权谋那里吸取“营养”和借鉴。
① 毛泽东:《论持久战》,《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第447页。
权术论192
②③ 克劳塞维茨(德)
:《战争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M E院译本第3卷第894、902、61、75页。
④⑤ 《汉书。艺文志》⑥ 《吕氏春秋。简选》⑦ 见石璋如:《殷墟最近之重要发现附论小屯地层》,载《中国考古学报》第二册第16至21页。
⑧ 《史记。周本纪》⑨ 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7页。
《国语。晋语九》A B事见《春秋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及《史记。宋微子世家》A C《史记。宋微子世家》A D《韩非子。难一》A E《孙子兵法。计篇》A F《淮南子。汜论训》A G《隋书。经籍志》A H见《孙子兵法。计篇》曹操注、杜佑注。
A I见《汉书。艺文志》A J《孙子兵法》之《计篇》、《势篇》A K《尉缭子。兵谈》L B事见《后汉书。耿弇传》L C《明史纪事本末》卷二L D《淮南子。兵略训》L E《孙子兵法。谋攻篇》L F L H见《孙子兵法。用间篇》L G《春秋左传。文公元年》L I《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正义,引《越绝》L J事见《史记。李斯列传》《正义》L K
292权术论
《南史。檀道济传》M B事见《后汉书。张让传》M C事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M D《尉缭子。战威》M F M K《孙子兵法。作战篇》M G《史记。田单列传》M H《史记。吴起列传》M I《孙子兵法。军争篇》M J N H《史记。项羽本纪》N B《资治通鉴。晋纪二十七》N C《尉缭子》之《制谈》、《武议》N D《韩非子。二柄》N E《孙膑兵法。威王问》N F据《南史。王敬则传》记载:南齐将领王敬则发动兵变,齐N G明帝父子“急装欲走。
有告敬则者,敬则曰:‘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计,汝父子唯应急走耳’“。
“檀公”即指南朝刘宋政权的将领檀道济。
权术论392
第十二章 “奇货可居”与“金钱政治”
——经商之道对政治权术的渗透
中国古代的商品经济,具有早期发达的特点。战国秦汉时期,商品经济一度十分兴盛,成为当时整个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经济发达,商业城市兴起,商人阶层形成。
不少富商大贾涉足政治舞台,商品经济观念逐步向政治领域渗透。经商之道对政治权术的发展产生了不容低估的影响。
“利”对“义”的冲击
中国古代商品经济观念对政治权术的影响,首先表现为“利”对“义”的冲击。中国古代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是倡导“礼”
、“仁”
、“信”
、“义”。这对以追逐政治利益为目的的权术和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商品经济来说,无疑形成了一种观念形态上的枷锁。在反对这种枷锁方面,商品经济与政治权术结成了同盟军。
商品生产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它的发展,蔑视传统的“礼仁信义”
道德观念,对既定的等级贵贱关系产生着强烈的
492权术论
破坏作用,给当时的社会统治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面对着“利”的浪潮的冲击,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努力构筑着“义”的堤坝。春秋战国时代的一些思想家,已经清楚地看到了“利”对传统道德观念和既定统治秩序所造成的严重威胁,忧心忡忡地大声疾呼:“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①。孟子指出:如果诸侯追求“利吾国”
,大夫追求“利吾家”
,士庶追求“利吾身”
,“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这是因为:人们谋利的欲望,必将导致争端和动乱,“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
②。荀子认为:“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
,因而他主张统治阶级从上到下不应谋利:“故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通货财,……从士以上皆羞利而不与民争业”
③。
“以义克利”
,毕竟只是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望。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④。
“君子忧道不忧贫”
⑤之类的说教,抵挡不住“利”对人们的诱惑。在“利”咄咄逼人的攻势面前,“义”
不得不步步退却。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春秋时代之后,“天下争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义,先富有而后推让。故庶人之富者或累巨万,而贫者或不厌糟糠;有国强者或并群小以臣诸侯,而弱国或绝祀而灭世”
⑥。这股历史潮流,是虚伪的仁义道德“堤坝”无法阻挡的。
商品经济“贵利贱义”的本性以及它对传统道德观念的明显的破坏作用,给予了同样不讲信义的政治权术以强有力的支持。它为政治权术的发展,扫除了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方面的一些障碍,起到了“清道夫”的作用。
“贵诈力而贱仁
权术论592
义“
,不仅成为经济领域内的现象,而且逐渐侵蚀到政治领域。
当“伪民背实而要名,奸夫犯害而求利,篡弑取国者为王公,圉夺成家者为雄桀,礼谊不足以拘君子,刑戳不足以威小人”
⑦的时候,权术自然可以肆无忌惮地施虐逞威了。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之所以在战国秦汉时期走向成熟,商品经济的“清道夫”作用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商品经济的发展,形成了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营利精神。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
⑧。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描绘了当时各色人等苟且逐利的情景:“贤人深谋于廊庙,论议朝廷,守信死节隐居岩穴之士设为名高者安归乎?归于富厚也。是以廉吏久,久更富,廉贾归富。
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
故壮士在军,攻城先登,陷阵却敌,斩将搴旗,前蒙矢石,不避汤火之难者,为重赏使也。其在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篡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鹜者,其实皆为财用耳。
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游闲公子,饰冠剑,连车骑,亦为富贵容也。……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医方诸食技术之人,焦神极能,为重糈也。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者,没于赂遗也。农工商贾畜长,固求富益货也。此有知尽能索耳,终不余力而让财矣“。在司马迁的笔下,那些贤人、义士、壮士、妓女、闾巷少年、游闲公子、医方诸食技术之人、吏士以及农工商贾各类人员的各种活动,都是为了”归于富厚“
、“为重赏使也”
、“奔富厚也”

692权术论
“为重糈也”
、“没于赂遗”
、“求富益货”
,一句话就是为了营利。
上述记载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营利精神。
商品经济所造成的营利精神,对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营利成了社会上各种活动的目的和动力。
利之所在,趋之若鹜,不择手段,舍命以求。马克思在《资本论》的注文中,曾引述了19世纪中叶一位英国评论家的话:“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⑨。这段话虽然反映的是资本主义时期资本追逐高额利润的情况,但在形容“利”的刺激作用方面,即使在中国古代也不失有其某种程度上的形象意义。《管子》之中有一段相类似的言论:“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
A B .这种唯利是图的营利精神,不可避免地渗透到了政治领域,成为刺激政治权术不断发展的动力。
如果说商品经济对传统道德观念的破坏,为政治权术的发展起到了“清道夫”的作用;那么商品经济所造成的营利精神,则为政治权术的发展注入了“刺激剂”。政治权术本身就是追逐政治利益的手段。权术家们在商品经济的营利精神渗透下,如同商人一样,为追逐高额利润,不惜采用一切卑鄙无耻的手段。
战国时代的阳翟大贾吕不韦,“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当他在邯郸遇到在赵国为人质的秦国公子异人时,经过一番精细的盘算,认为“此奇货可居”
A C ,决定进行一
权术论792
次一本万利的政治投机。吕不韦与其父商议,认为“耕田之利”只有十倍,“珠玉之赢”不过百倍,而“立国家之主”则可以赢利“无数”
A D .当吕不韦玩弄阴谋手段,终于使异人继承了秦国王位之后,他所追逐的“无数”之利得到了实现:吕不韦担任了秦国两代国君的相国,执掌秦国大权达十余年之久。这个典型的事例,适足反映了当时商品经济的营利观念在政治领域的影响。
等价交换,是商品经济的重要原则。在早期商品经济发达的战国秦汉时期,商品交换的观念也深深地渗透到了政治生活之中。韩非子即认为,君臣之间完全是一种交换利益的关系,犹如主人与庸客之间的关系一样。主人以美食和钱币招待庸客,并非心爱庸客,而是希望“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
;庸客卖力而精心地耕作,也不是心爱主人,而是贪图主人的美食和钱币AE.君臣之间也存在类似的买卖交易关系。
“主卖官爵,臣卖智力”
,A F“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重爵禄以与臣市”
A G .既然君臣之间是一种商品交换关系,不公平的交易和双方之间的欺诈行为就在所难免,于是就需要用权术来加以控制和防止。政治生活中的商品交换,韩非子并不是首倡其义者。早在春秋时期,“罕言利”的圣人孔夫子也曾把自己的政治生涯比作商品,“沽之哉!
沽之哉!
我待贾者也!“
A H 急不可耐地寻求政治交易的机会。商品交换的观念,为不讲信义的政治交易,打开了方便之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商品经济的贱义观念、逐利观念、交换观念,与政治权术的发展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892权术论
中国早期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达,对于同一时期政治权术发展所造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金钱对政治的腐蚀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上,货币经济与商品经济形影不离、密切相关。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中国古代的货币形态,从“抱布贸丝”
A I 式的实物货币发展为成熟的金属货币,其间经过了漫长的岁月。根据现有材料来看,商代使用的货币,基本上是天然贝币。西周时期,贝币与铜币同时并用。春秋之后,随着青铜业和其它金属冶铸业的发展,实物货币已退居极为次要的地位,铜币及贵金属货币开始成为主要的货币形态。战国时期,黄金的地位日益重要,取得了凌驾于其它金属货币和非金属货币之上的主要货币的资格。秦王朝建立后,实行全国统一货币制度,改变了诸侯割据时代货币形制五花八门的状况,促进了货币经济的发展。到了宋代,中国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
,货币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回顾中国古代货币发展的简史,可以看出,早在两千四五百年前的战国时代,中国即已经有了完备意义上的货币。
这种货币经济早期发达的状况,是同商品经济的早期发达相一致的。由于货币经济的早期发达,货币在中国早期封建社会即已成为价值的化身和财富的代表。这对人们的观念形态和社会政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权术论992
早在中国封建社会初期,金钱就已在社会政治领域崭露头角,初露锋芒,充分显示了它无坚不摧的威力。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自从有可能把商品当作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当作商品来储藏保持以来,贪金的念头就发生了。……所有的东西,无论是不是商品,都要转化为货币。一切东西都成了可以卖买的。流通变成了社会的大蒸馏器。一切物都被抛到里面去,以便当作货币结晶再从那里出来。连圣骨也抵抗不了这个炼金术;人们商业范围以外的更为微弱的圣物,就更是抵抗不了”
A J .在金钱面前,仁义道德、宗法血缘关系、尊卑观念、权力地位、尊严信念……这些“圣物”一概成了可以买卖的商品。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描述了当时人们在观念形态上的拜金倾向和金钱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功效:“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万者乃与王者同乐。”
“夫(乌氏)倮鄙人牧长,(巴寡妇)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
司马迁仙逝之后,魏晋之际的成公绥和晋人鲁褒先后做过两篇《钱神论》。这两篇诙谐调侃的文字,虽然在笔风上与庄重严谨的司马迁大为不同,但就反映的内容而言,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好在这两篇《钱神论》文字不长,不妨摘录如下:“路中纷纷,行人悠悠,载驰载驱,唯钱是求。
朱衣素带,当涂之士,爱我家兄,皆无能已。执我之手,托分终始。不计优劣,不论能否,宾客辐凑,门常如市。谚曰:钱无耳,何而暗使,岂虚也矣。“
A K “大矣哉,钱之为体,有乾有坤。内则其方,外则其圆。其积如山,其流如川。动静有时,行藏有
03权术论
节。市井便易,不患耗折。难朽象寿,不匮象道。故能长久,为世神宝。亲爱如兄,字曰孔方。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强。
无翼而飞,无足而走。解严毅之颜,开难发之口。钱多者处前,钱少者居后。处前者为君长,在后者为臣仆。……官尊名显,皆钱所致。……由是论之,可谓神物。无位而尊,无势而热。排朱门,入紫闼。钱之所在,危可使安,死可使活。
钱之所去,贵可使贱,生可使杀。是故忿诤辩讼,非钱不胜。
孤弱幽滞,非钱不拔。怨仇嫌恨,非钱不解。令问笑谈,非钱不发。……有钱可使鬼,而况于人乎?……死生无命,富贵在钱。……钱能转祸为福,因败为成。危者得安,死者得生。性命长短,相禄贵贱,皆在乎钱。……夫钱,穷者能使通达,富者能使温暖,贫者能使勇悍。故曰:君无财则士不来,君无赏士不往“
L B .这两篇文字形象地反映了当时社会上出现的货币拜物教思想。金钱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神功奇效跃然纸上。
当金钱将其魔爪伸向政治领域,政界便俯伏在金钱的淫威之下。于是,在政治权术的家族中,又增添了一名新的成员——贿赂之术。贿赂之术妙用无穷,以下略举数例:一曰收买拉拢。战国时期,赵国攻占了周的祭地。周君如丧考妣,惶惶不可终日,乃以三十金收买了赵国的太卜。
恰逢赵王患病,太卜告知:此乃“周之祭地为祟”
,于是“赵乃还之”
L C .区区三十金,便使祭地完璧归“周”。策士张仪对楚王盛誉周郑美女“粉白墨黑”
,使楚王心痒难耐。唯恐夫君移情的楚王妻妾南后、郑袖,慷慨地贿赠张仪金千五百斤。张仪既受拉拢,便改口对楚王说:臣遍行天下,“未尝见人如此
权术论103
其美也(指南后、郑袖)“
L D .千五百斤金果然使南后、郑袖固宠未衰。
二曰止兵解危。楚国伐齐,齐王以“黄金千镒、白璧十双、车马百驷”贿赵,赵王派遣“精兵十万、革车千乘”救齐,“楚闻之,夜引兵而去”
L E ,齐国遂得以安。秦公子异人在赵为人质,因素兵攻赵,赵王欲杀异人。在吕不韦的策划下,异人“行金六百斤予守者吏”
,结果“得脱,亡赴秦军,遂以得归”
L F .六百斤金的买路钱,救了秦始皇父亲的命。
三曰挑拨离间。
“天下之士,合从相聚于赵”
,合谋攻秦。
秦令唐睢携带五千金前往赵国施行离间之计。
“散不能三千金,天下之士,大相与斗矣”
L G .可怜这些“天下之士”的忠诚信义,竟然不值三千金。魏公子无忌“仁而下士”
,“威振天下”。
“秦王患之,乃行金万斤于魏”
,“毁公子于魏王”。魏王果然中计,剥夺了无忌的兵权。这位贤能的公子只得“谢病不朝”
,日夜“饮醇酒,多近妇女”
,不足四年,“病酒而卒”。
秦闻劲敌已死,立即发兵攻魏,“拔二十城”。十八年后,俘虏魏王,攻陷魏都大梁LH.四曰买官求爵。在封建统治的黑暗时期,公然卖官鬻爵的记载史不乏书。例如东汉灵帝“开鸿都门,榜卖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黄绶各有差”。崔烈出钱五百万,得为司徒,天下“论者嫌其铜臭”
L I .晋武帝较汉灵帝更下一等。
大臣刘毅曾当面批评他说:“桓灵卖官,钱入官库;陛下卖官,钱入私门;以此言之,(陛下)殆不如(桓、灵)也”。
L J 唐代中宗皇帝的爱女安乐公主,也曾“恃宠骄恣,卖官鬻狱”。
L K 然而,这种公开的卖官鬻爵,毕竟不符合封建统治的常道,更多的则是暗中
203权术论
献礼纳贿以求官爵。东汉末年,宦官张让权倾朝野,孟佗为求官职,以大量的钱财珍玩以及当时十分名贵的“蒲陶酒一斗”向张让行贿。张让“大喜,遂以(孟)佗为凉州刺史”。
M B东汉杨震为东莱太守,昌邑县令王密“谒见,至夜怀金十斤以遗(杨)震”
,并声言:“暮夜无知者”。
M C 南朝刘宋时,褚彦回为吏部尚书,“有人求官,密袖中将一饼金,因求请间,出金示之,曰:‘人无知者’”
M D .在封建社会中,多少次金钱与乌纱的交易,就是在“人无知者”的情况下拍板成交。
五曰鬻狱赎罪。
封建法律的尊严,在金钱面前黯然失色。
战国秦汉时期民间广泛流传的谚言——“千金之子,不死于市”
,司马迁认为“此非空言也”
M E .春秋末年的富商陶朱公,因其“中男杀人,囚于楚”
,“乃装黄金干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
,委派其长子前往楚国求救于故旧庄生。
庄生以狡言说动楚王,准备全国大赦。陶朱公的长子以为既然大赦,其弟“固当出也”
,贿赠庄生的黄金千溢不免虚弃浪费,心中割舍不下,竟然又向庄生讨还。正当这位长子“取金持去,独自欢幸”的时候,“庄生羞为儿子所卖”
,大怒之下,重新游说楚王,竟在赦令正式下达之前,处死了本已释放在即的陶朱公“中男”。
“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
M F .钱之所在,“死可使活”
;钱之所去,“生可使杀”。
《钱神论》中的这段结论,从上述史实中得到了清楚、具体的注解。
贿赂之术的其它作用,尚有施恩、树威、立信、固宠、献媚、邀功、沽名、钓誉、解嫌、结交、……不一而足。
金钱作为政治权术争斗中的重要物质武器,长期地、广泛地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种状况,加速了金钱对政治的侵
权术论303
袭和腐蚀,对封建政治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随着金钱和政治的结合,封建法制遭到破坏,封建统治秩序受到冲击,封建政治道德进一步沦丧,封建吏治开始形成了一些根深蒂固的恶疾。封建统治阶级尤其是参与政治活动、处理政治关系的官僚阶层中的某些成员,为了贪图个人私利,不顾本阶级或本集团的根本利益,贪赃枉法,损公肥私,逢迎巴结,营私舞弊,贿赂公行,政治黑暗,加剧了阶级矛盾和其它各类社会矛盾,形成了人类政治活动历史中的一种极为腐朽的现象。
贿赂之术在中国古代政治领域的盛行,应该说是从封建时代开始的。这不仅是因为奴隶制时代货币本身尚未发展到成熟的程度,而且就政治结构而言,金钱政治与封建专制主义之间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在中国封建制度下,权力高度集中。这种不受制约和无所不包的权力,必然本能地、最大限度地向着可能达到的范围和程度延伸和膨胀。掌权者总是企图通过手中所掌握的权力为自己掠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贪污受贿是封建时代官僚队伍中无法根除的普遍现象。庞大的官僚集团作为封建专制主义的必然产物,为贿赂之术的盛行提供了广泛的市场。当官僚的贪污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时,最高统治者也会对此进行一些惩治和整顿。但是,这些惩治和整顿绝不可能从根本上收到效果。首先,这是因为君主本身往往就是最大的受贿者,他们不可能真正地根治建筑在剥削制度之上的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其次,君主为了控制和利用官僚队伍,对官僚的种种恶行常常采取容忍放纵的态度。欧洲文艺
403权术论
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里曾经告诫君主们说:“为了保持你的地位,当你认为自己需要的那些人——无论民众也好、军队也好、贵族也好——腐化堕落的时候,你为着使他们高兴,不得不迎合他们的脾胃。”
M G 中国古代的君主对于运用这一套办法早已得心应手,北齐高祖高欢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
北齐初期,官僚权贵贪纵不法,“文武在位,罕有廉洁。”大臣杜弼深感不安,屡次建议整顿吏治。高欢回答:“天下浊乱,习俗已久”
,“我若急作法网,不相借者”
,“则人物流散,何以为国?”
M H 一句话便暴露了天机。
总之,高度集中的权力、庞大的官僚队伍的存在、最高统治者的纵容,这些因素都使贿赂之术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得以畅行无阻。
中国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金钱政治”积弊甚深、流毒甚广。
即使在封建制度被彻底埋进历史的坟墓之后,“金钱政治”的恶劣影响仍将长期存在。只有伴随着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不断肃清封建专制主义的流毒,公共权力受到必要的合理的监督和制约,建设“廉洁政治”方能有望。
经商之道与权术手段
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政治权术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利”对“义”的冲击和金钱对政治的腐蚀上,还表现在具体的经商手段和政治权术手段之间的相互启发、相互融通等方面。
前资本主义的商业,就其本性来说,是和贱买贵卖、不等价交换分不开的。
商业利润“不仅会表现为侵占和诈欺,并
权术论503
且大部分也确实是这样发生的。“作为商品的财富,是”商人阴谋诡计设法弄到的“
M I .“商业就是一种合法的欺诈”
M J .商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种种欺诈性的经营手段的产生。中国古代的商业,当然无能例外。
早在春秋时代,经商已经是一种专门的职业,专业性的商人已在历史舞台上粉墨登场。统治阶级开始将商贾列为社会“四民”之一:“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
M K .士、农、工、商,遂成为中国古代对“民”的传统分类。
商业成为独立的社会行业、商人成为独立的社会集团,大大促进了商业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发展,其中当然包括欺诈的经营手段。
“商贾求利,东西南北各用智巧。”
N B 商贾在长期的商业活动实践中,逐步摸索和发展了一套实用的经商之道。他们“群萃而州处,观凶饥,审国变。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货,以知其市之贾。
负任担荷,服牛辂马,以周四方。
料多少,计贵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买贱鬻贵。……旦暮从事于此“
N C .由于当时“商之子恒为商”
,经商之道也就具有父子授受的家传特点。所以荀子说:“通货财,相美恶,辨贵贱,君子不如贾人。”
N D 经过商贾家庭的“父兄之教”和“子弟之学”
,“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
,长者“饬其子弟”
,少者“少而习焉”
N E ,经商之道由此得到继承和发展。
商业经营中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竞争过程中,商贾们“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激烈竞争的结果,造成了商贾队伍的分化:“巧者有余,拙者不足”
,“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
N F .为了避免竞争的失败,必然要求商业经营者们不断
603权术论
总结经营经验,探索成功的经商之道。
战国秦汉时期的商业十分兴盛,不仅出现了一批经营有术的著名富商大贾,而且经商之道开始逐步走向系统化和理论化。从春秋末年范蠡的“计然之术”
,到战国时代白圭的“治生之术”
,都是当时经商之道的总结和阐发。在传世的这一时期的一些经济著作中,诸如《管子》、《吕氏春秋》、《史记。货殖列传》、《盐铁论》等等,无不包含有经商之道的内容。
商业经营的欺诈手段,同诡诈的政治权术之间,有着许多相似之处。古人很早就看到了这一点。战国白圭“运之方寸,转之息耗,取之贵贱之间”
N G ,他曾把自己的经商之道比做“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
,并认为:商业经营中应当“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
,如果“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疆不能有所守”
,是不可能掌握好经商之道的。白圭的经营致富之术,被时人所尊崇,“天下言治生者祖白圭”。
与白圭同被后世商人奉为祖师的春秋末期著名大商人陶朱公,即越国谋臣范蠡。他在运用政治权术帮助越王勾践富国强兵、报仇雪恨之后,“喟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
‘……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
……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
N H可见某些权谋手段既能“施于国”——用于政治,又能“用之家”——用于经商。
从历史实践来看,很多善于经营的富商大贾,一旦登上政治舞台,很快即成为富于韬略的政治权术家。相反,不少谋臣策士在息政从商后,也能很快发家致富。例如春秋前期
权术论703
的管仲,年轻时曾经从事商业经营,从政后在齐国为相,“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
,政绩十分显著。司马迁把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业,归功于“管仲之谋”
N I .就连自视甚高的孔夫子,亦对管仲的政绩赞不绝口。又如西汉中期的桑弘羊,出身于商业城市洛阳的一个富商家庭,环境和家庭的熏陶,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使他十分熟悉经商之道。当他踏入政界后,“以计算用事”
,“言利事,析秋毫”
N J .经商之道为他政治上的成熟奠定了基础,使他成为汉武帝时期重要的政治家和理财家。
范蠡、白圭、吕不韦以及汉代的东郭咸阳和孔仅等人,或先从政、后从商,或先从商、后从政,都有类似的经历。他们之所以又能在政界运用自如地玩弄权术手段,又能在商界得心应手地运用经商之道,就是因为两者之间有着许多的相通之处,只是运用的场所不同罢了。
为了更具体地将经商之道与政治权术加以比较,我们不妨对战国秦汉时期流行的一些经商致富之术稍加分析。
其一,“料多少,求贵贱”
,运筹策以射利。
这就是说,经商之道首先在于预测是否有利可图以及利之大小。无利可图的买卖自然不能做,利润过低亦不值得做。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不中什二,则非吾财也”
,意即不足十分之二的利润率不是好买卖。
在政治权术中也有同样的原则,同样需要“运之方寸,转之息耗,取之贵贱之间”。权术是手段,目的是得利。无利可得何必枉费心机。吕不韦就是对“耕田之利”
、“珠玉之赢”进行比较后,才选择了赢利更多的“立国家之主”。衡量利之大小,往往是政治投机的出发点。
803权术论
其二,“人弃我取、人取我予”
,掌握取予之道。商业贸易有进有出,当取则取,当予则予。
买贱卖贵、囤积居奇,以此赚取商品价格的差额,这是当时商业经营的一个重要方式。
秦末战乱时,“豪杰皆争取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楚汉相距荥阳也,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
N K 西汉前期,“商贾大者积贮信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
O B .西汉昭帝时,茂陵富人焦氏和贾氏“以数千万(钱)阴积贮炭苇诸下里物”
,提前囤积了大量皇帝丧葬的用物,“冀其疾用,欲以求利”
O C .这些都是商贾囤积居奇的实例。
商业经营中的囤积居奇手段,被政治斗争所借用。任氏囤积的奇货是“仓粟”
,得到的是“金玉”
;吕不韦囤积的奇货则是落难公子异人,得到的是秦国的大权。囤积的货物及结果虽有不同,但其手段何其相似乃尔。
战国时期盛行的“养士”之风,实际上也是一种“人弃我取”
、囤积居奇的手段。齐国孟尝君门下食客三千余人,都是些“诸侯宾客及亡人有罪者”。但在关键时刻,平时不起眼的“能为狗盗者”
、“能为鸡鸣”者,都解救了孟尝君的危难。
O D表面上一无所能而又贪求无厌的冯驩,在孟尝君倒运背时之际,献上了“狡兔三窟”之计,使孟尝君转危为安,“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
O E .囤积居奇的目的是“所卖必倍”
,孟尝君显然达到了目的。
关于商业经营中的“人弃我取”
,春秋末年的越国谋臣文种有一段十分精采的论述。
他在劝说越王勾践时说:“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
权术论903
也。
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
O F夏天预贩皮毛商品,冬天预贩葛麻商品,天旱时预做舟船的生意,水灾时预做车的生意。这就是说,对某些尚未形成社会急切需要因而价格也就相对便宜的商品,预先大量购存,以待需求增加、价格上涨后谋取厚利。
商贾的这种谋利之术,启发了政治家的智慧,得出了“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的结论。在这里,政治权术向经商之道求教,商贾成了为政治权术家授业传道的先生。
其三,“乘时射利”
,“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为了攫取最大可能的利益,必须勇猛果断地把握随时出现的有利机会。
“趋时”的原则,不仅适用于瞬息万变的商业市场,在政治斗争的战场上,同样需要紧紧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秦王朝灭亡后,楚汉相争于天下。汉将韩信手握重兵,号称“齐王”
,他的动向对于楚汉之间力量对比的消长变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谋士蒯通劝说韩信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叁分天下,鼎足而居”。劝说过程中,蒯通反复强调:“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
,“计者事之机也”
,“知者决之断也”
,“时者难得而易失也”
O G .这些言论同白圭的“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如出一口,从中可以看出经商之道与政治权术之间的相互影响。
其四,“观凶饥,审国变,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货,以知其市之贾”。
商业经营中,需要敏锐地观察国家政治经济总的形势,善于掌握商品市场的动态和信息。这对政治斗争来说,显得更为重要。正确地分析形势,才能制定出正确的战略方针。诸葛亮的《隆中对》就是一个成功的典范。东汉末
013权术论
年,天下大乱。诸葛亮不被表面上混沌复杂的政治局势所迷惑,清醒地认识到:曹操“拥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
;孙权“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
;荆州“用武之国,而其主不能守”
;益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
,可以“因之以成帝业”
;从而为刘备制定了占据荆、益,联吴抗曹的正确的战略方针OH.后来历史的发展,完全证实了诸葛亮对形势的分析和预测。
总之,在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发展过程中,经商之道渗透和影响的痕迹是十分明显的。我们在考察政治权术的历史时,应当充分认识到经商之道对其所产生的重要作用。
①② 《孟子。梁惠王上》③ 《荀子。大略》④ 《论语。里仁》⑤ 《论语。卫灵公》⑥ 《史记。平准书》⑦ 《汉书。货殖传》⑧ 《史记。货殖列传》M E N F N H N K⑨ 引自《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本,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卷,第839页注。
《管子。禁藏》A B《史记。吕不韦列传》C A《战国策。秦策五》A D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上》A E《韩非子。外储说右下》A F
权术论113
《韩菲子。难一》A G《论语。子罕》A H《诗经。卫风。氓》A I《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本第一卷,第113页。
A J成公绥:《钱神论》,引自《太平御览》卷836A K鲁褒:《钱神论》,引自《全晋文》卷113L B《战国策。东周策》L C L G《战国策。楚策三》L D《史记。滑稽列传》L E《史记。吕不韦列传》L F《战国策。秦策三》L G见《史记。魏公子列传》L H《后汉书。崔骃列传》L I《晋书。刘毅传》L J《旧唐书。后妃上》L K《后汉书。张让传》及注引《三辅决录注》M B《后汉书。杨震列传》M C《南史。褚彦回传》M D《史记。越王勾践世家》M F《君主论》,潘汉典译本第93页。
M G《北齐书。杜弼传》M H马克思:《资本论》,郭大力、王亚南译本第3卷第370页。
M I《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01页。
M J《縠梁传。成公元年》M K《汉书。贡禹传》N B《管子。小匡》N C《荀子。儒效》N D
213权术论
《国语。齐语》N E《盐铁论。贫富》N G《史记。管晏列传》N I《史记。平准书》N J《汉书。食货志》O B《汉书。田延年传》O C《史记。孟尝君列传》O D《战国策。齐策四》O E《国语。越语上》O F《史记。淮阴侯列传)
O G见《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O H
权术论313
第十三章 狡黠的智慧与智慧的堕落
——理论思维对政治权术的作用
政治权术,反映了一种狡黠的政治智慧。政治智慧,则与人类理论思维的发展水平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作为一种狡黠而堕落的智慧,政治权术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理论思维的制约。政治权术不仅仅是政治斗争经验的简单总结,人类理论思维的许多方面都对政治权术的出现和丰富发展产生过重要的作用。中国古代的“性恶”论、朴素辩证法思想以及其他一些政治思想理论,都与政治权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权术与性恶论
战国时期,思想家荀子明确地提出了性恶论的学说。荀子认定人性生来是“恶”的,只有经过“师法之化、礼义之道”
,才可以为善。在此基础上,荀子建立了他的法治与礼治相结合的政治观。性恶论的提出,对于后世人性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荀子的弟子韩非子,继承和发展了
413权术论
荀子的性恶学说,并把性恶论同政治权术紧密结合在了一起。
韩非子所提出的一整套权术学说,就是以性恶论作为理论前提和哲学依据的。为了探讨古代性恶论与政治权术之间的理论关系,有必要首先对古代性恶论的主要观点略加阐述。
古代性恶论的基本观点所谓性恶论,是古代人性论中的一种观点或学说。在中国古代哲学家中,先后有人就人性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见解和学说,例如有性善论、性恶论、性有善有恶论、性无善恶论等等。就性恶论而言,主要具有如下观点:第一,性恶论如同古代人性论的其他学说一样,都是企图脱离人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去解释人的普遍的共同本质,宣扬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超社会的超阶级的抽象的人性。
第二,在古代人性论中,性恶论是与性善论相对立的一种学说。但在主张人性的善恶是先天生成的观点上,两者却是一致的。性善论认为,人性生来就是“善”的,“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①。这种观点实际上就是认为一切统治阶级的伦理道德都是上天赋予人的本性。性恶论反对人类有所谓先天道德的主张,认为人性生来就是“恶”
的,必须经过统治阶级的礼义道德的教化和法律的约束,才能培育人的性善。荀子指出:“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
②。从上文可以看出,尽管在关于人的天生本性是善是恶方面,性恶论和性善论各执一端,但两者却共同认为人性是所谓先天具有的。
权术论513
第三,性恶论认为,人性之所以天生就是“恶”的,是因为人的天性都具有各种情欲:“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
,“生而有疾恶焉”
,“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在情欲的驱使下,必然导致人的“性恶”
:“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③。
第四,性恶论又认为,人们为了满足各自的情欲,必然会形成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
“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忿,忿而无度量则争,争则乱”
④。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又必然会去侵犯损害他人的利益。
韩非子曾形象地指出:“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
,“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⑤。东汉王充也指出:“弦者思折伯牙之指,御者愿摧王良之手;何则?欲专良善之名,恶彼之胜己也”
⑥。在他们看来,人之性恶乃源生于实际利益的冲突,因而是无法避免的,似乎也是无可指摘的。
第五,性恶论还认为,正因为人的本性天生就是“恶”
的,所以人们之间根本不可能真正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而只能是某种利益的结合。韩非子在论述君臣关系时,集中阐发了这种主张。
他认为:君臣之间只是一种买卖关系,“主卖官爵,臣卖智力”
⑦,“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
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
⑧。在韩非子看来,君臣之间既然是利害关系的结合,彼此之间当然就谈不上有什么恩谊信任而言,只会处在讨价还价、锱铢必较、相互猜疑提防的状况之中。韩非子从维护君主的利益出发,屡屡告诫君主不可轻信他人:“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
除了君主本人之外,其他一切人似乎都是不可信任的:臣不可
613权术论
信,“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
;妻不可信,“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
;子不可信,“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
;“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⑨。韩非子还着重指出,对于君主来说,有“八奸”需要加以提防,其中包括,“一曰同床”
、“二曰在旁”
、“三曰父兄”⑩等等,除了孤家寡人的君主AB,其余都在需要提防之列。
性恶论是在中国早期封建社会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它不仅反映了当时哲人们对于抽象人性的理论探讨,而且适应了封建专制制度初创时期的政治需要。荀子和韩非子所提出的性恶学说,实际上都是服务于他们的社会政治主张的。荀子认为人性恶,由此自然可以为他的礼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政治主张找到理论根据。韩非子宣扬性恶论,同样是出于论证其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的合理性的需要。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性恶论是针对儒家的性善论而提出的一种理论挑战。
这场挑战,最终以性恶论不敌败北的结局而告终。
性善论似乎更能适应古代统治阶级的需要,后来成为宋明理学正统的人性学说。性恶论虽然最终败下阵来,但在其盛行的时代中,确实为政治权术的发展和成熟立下了汗马功劳。
性恶论对政治权术的作用性恶论的盛行和政治权术的成熟发生在同一历史时代,这绝不是偶然的现象。随着高度集权的封建制度的确立,专制君主迫切需要一整套新的驾驭和控制臣民的有效手段。当实际运用中的诡诈权术越来越为君主所依重的时候,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是:必须粉饰和掩护政治权术的卑鄙丑恶,必须论证政治权术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必须找到政治权术的理
权术论713
论根据。正是基于这种需要,性恶论才开始在哲学思想和政治思想领域活跃起来。
性恶论的提出,无疑为政治权术的生存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前提和依椐。政治权术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可以从性恶论中得到多方面的解释和论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性恶的前提出发,必然会从理论上提出“防恶”的主张。既然人的本性天生就是“恶”的,倘若顺着人的天性,难免会产生“争夺生面辞让亡”
、“残贼生而忠信亡”
、“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
A C 的后果。
为了避免这种后果,就需要对人性之“恶”加以防范。防范的方法,既包括有儒家所主张的礼义道德和法家所主张的法律规范,同时也包括那些权谋、手腕、阴谋、心机等等权术手段。经过这一番论证,政治权术似乎也就成了“防恶”的一种手段。以此面目出现,当然会大大减轻政治权术所承受的道德压力,缓和人们对于政治权术的厌恶之感。韩非子在论证君主运用驭臣之术的合理性时指出:君臣之间始终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和冲突,君主的权力可以满足一切的人性需求,臣属从其“恶”的本性出发无有不争之理,“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
A D .因此,韩非子主张:君主必须运用“术”来“潜御群臣”
,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犯上作乱。在韩非子的笔下,“术”
的运用不管如何阴毒卑鄙都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臣属的本性是“恶”的,必须用“术”来对付他们天生的贪欲和恶念。
其次,从性恶的前提出发,必然会提出“制恶”的现实需要。既然人的本性天生就是“恶”的,那么实际政治生活
813权术论
中的各种恶行就会不可避免地大量发生。对付“恶”行,只用“善”的手段显然是不够的。于是,“以恶去恶”
、“以恶制恶”
,似乎也就成为合乎情理、理所当然之事。马基雅维里认为:“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或者原来使自己作出诺言的理由现在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位英明的统治者绝不能够,也不应当遵守信义。假如人们全都是善良的话,这条箴言就不合适了。但是因为人们是恶劣的,而且对你并不是守信不渝的,因此你也同样地无需对他们守信”
A E .在这里,马基雅维里把“人们是恶劣的”作为君主无需守信的理由。中国古代的性恶论与此具有异曲同工之妙。正因为人性是“恶”的,出于“制恶”的需要,政治权术作为对付阴谋诡计的阴谋诡计,似乎也就有了合法生存的充足理由。
再次,从性恶的前提出发,还会导致“容恶”的必然结论。既然人的本性天生是“恶”的、各种恶行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大家彼此彼此,见恶不恶,无所谓恶与不恶。由此推理,善恶不应成为政治追求的目标和评价政治是非的标准。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
;“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
A F .如此一来,政治权术作为一种使人“不得为非”的“必然之道”
,似乎理应得到政治道德的认可。纵使其手段多么阴险丑恶,也可以在“必然之道”的掩护下躲避人们的责难。
总之,中国古代思想史中的性恶学说,对于政治权术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它从理论上论证了政治权术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解脱了政治权术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道德束缚和障碍。可以这样说:政治权术发展
权术论913
的需要,造成了性恶论的出现;反之,如果没有战国时代性恶论的发展,便也不可能出现政治权术在战国时代的走向成熟。
权术与古代朴素辩证法
如果说古代性恶学说为政治权术创造了理论前提和依据,那么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则为政治权术提供了方法论方面的基础。在探讨古代理论思维对政治权术的作用时,我们不应忽略古代辩证法思想对政治权术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古代辩证法的发展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哲学学说,是指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早在中国古代的先秦时代,即已产生了朴素的辩证法。例如在《周易》、《老子》等著作中,就具有十分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先秦时代朴素辩证法的发展,反映了古代理论思维在当时所取得的巨大成果。这种成果,在一定意义上提高了人们的思维能力,启迪了人们的政治智慧,为狡黠诡诈、变幻莫测的政治权术提供了方法论方面的锐利武器。就先秦时代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而言,主要取得了如下理论功绩。
首先,先秦时代的哲人们,在总结和概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包含有辩证法因素的概念和范畴,例如“道”
、“气”
、“有”
、“无”
、“阴”
、“阳”等等。这些抽象的哲学术语,反映了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概括出来的科学成果,同时也反过来成为人们进一步认识世界和指导实践
023权术论
的方法。
《周易》本是古代卜筮之书,但其中提出了不少富有朴素辩证法的观点。它通过八卦形式推测自然和社会的发展变化,认为阴阳的相互作用是产生万物的根源。
《周易》中所提出的阴阳观点,就其基本意义而言,实际上指的就是矛盾、就是对立的统一。
《老子》明确提出了“道”的哲学范畴,在阴阳的基础上又进一步作出了理论概括。老子的“道”
,在一定程度上朴素地反映了对立统一规律。
其次,先秦时代的哲人们比较系统地揭示出:事物都是由对立面构成的,对立的双方则是相互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如阴阳、美丑、贵贱、祸福、荣辱、难易、长短、高下、前后、有无、损益、刚柔、强弱、智愚、巧拙、大小、生死、胜败、攻守、进退、动静、曲直等等,都是对立的统一。脱离一方,对方也就不可能存在。所谓“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A G ,即集中反映了他们关于对立双方相互依存的辩证观点。
再次,先秦时代的哲人们已经认识到:事物都是处在发展变化之中的,这种运动变化永无穷尽,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在《周易》中,即贯穿了发展变化的基本思想。例如其中的乾卦以龙为例,说明事物的发展变化的规律:龙的出现和变化,经历了“潜龙勿用”
、“见龙在田”
、“夕惕若厉”
、“或跃在渊”
、“飞龙在天”
、“亢龙有悔”等各个不同阶段,以此象征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过渡到自己的对立面。
“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A H ,物极必反。
老子用更明确的语言指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A I ,“曲则
权术论123
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A J .意即:委屈反能保全,屈枉反能伸直,卑洼反能充盈,敝旧反能生新,少取反能多得,贪多反而迷惑。这些言论,体现了先秦哲人关于矛盾转化的辩证思想,具有十分可贵的理论价值。
又次,关于矛盾转化的条件,《周易》未能做出进一步的论述,而老子则把这种转化看成是无条件的,从而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出了“无为”的消极结论。然而,同一时代的其他一些哲人,则就此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古代朴素辩证法存在的理论缺憾。例如春秋末期的范蠡认为:“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日困而还,月盈而匡”
,事物都在“赢缩转化”
;这种发展变化是事物的客观规律,是有条件的;只要掌握了事物变化的规律,在客观形势具备的时刻发挥主观努力,就可以促成矛盾的转化。用范蠡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时将有反,事将有间,必有以知天地之恒制,乃可以有天下之成利”
A K .总之,先秦时代的辩证法思想,尽管在理论体系上是不够完备的,在内容上是直观的、朴素的、不彻底的,而且带有明显的循环论的色彩,但它毕竟汇集和发展了古代理论思维的精华,体现了很高的理论成就。古代的朴素辩证法,作为当时人们认识世界和指导实践的方法,曾发挥了广泛的作用。就政治权术而言,也从中获益匪浅。
古代朴素辩证法对政治权术的影响辩证法强调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发展变化,显然适合诡诈权变的政治权术的“胃口”。作为一种方法论武器,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在政治斗争中也受到了高度的重视。那些
23权术论
玩弄阴谋诡计的权术家们,常常从哲学形态的辩证法论述中,揣摩和领悟出纵横捭阖、狡诈多变的政治斗争手段。西周文王对于《易经》颇有研究,“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
L B .当他“阴谋修德、以倾商政”时,运用了许多圆滑的政治手腕,“其事多兵权与奇计”
L C .显然,《易经》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使周文王受到了方法论方面的启示。
历代研究权谋术数者,无不崇尚《周易》和《老子》,这似乎表明:具有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哲学著作,在实际政治斗争中,常常能够起到“教科书”的作用。
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影响政治权术的方式和渠道是多方面的。
其中之一,就是哲学概念在权谋术数中的直接运用。
古代朴素辩证法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先后总结概括出了一系列哲学概念和范畴。这些概念和范畴,本来是以哲学形态出现的。但是,随着权术向辩证法的求教,权谋术数之学常常把这些玄妙抽象的哲学术语直接借用过来,以此作为自己的理论外壳。在中国古代有关权谋术数的著作中,充斥着大量的此类概念,如阴阳、虚实、有无、奇正等等。所谓“有无”
,本是关于万物本源和本性的一种哲学认识,如老子提出,“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L D .在古代兵家权谋和政治权术中,“有无”
概念被广泛借用。
尉缭子在论述谋略在战争中的重要地位时,即指出:“夫精诚在乎神明,战权在乎道之所极;有者无之,无者有之,安所信之”
L E .“有无”概念不仅被用于权谋术数之学的理论探讨,而且外化为实际的谋略手段。
“无中生有”
,便常见于军事斗争的惑敌场合和政治斗争中的诬陷等场合。再如所谓“虚实”
,最初也是作为哲学概念而提出的,
权术论323
指的是万物的本始及其存在状态。如《管子》提出:“虚者万物之始”
,“虚无无形谓之道”
L F .作为哲学形态的虚实概念以及古代朴素辩证法关于虚实转化的思想,都对权谋术数之学产生了广泛而重要的影响。
“用兵必须审敌虚实而趋其危”
L G 、“兵之形避实而击虚”
L H 之类的论述,在古代兵书中比比皆是。
“虚实”已成为古代兵法中的基本概念。不仅如此,在实际的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中,虚实相互依存和转化的辩证思想,还导引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谋略原则和手段,如实则虚之、虚则实之、虚而虚之、实而实之等等。
除了概念和范畴被借用之外,古代朴素辩证法还通过与社会政治思想紧密结合的方式,直接对政治权术的发展产生着作用。中国古代的各种哲学学说,较少具有纯粹的哲学形态,大多是同一定的伦理道德思想和社会政治思想结合在一起的。
就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而言,同样存在着这种情况,其中尤以《老子》表现最为明显。
《老子》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很大部分体现在他所主张的处世哲学和统治策略之中。
《老子》中的许多名言,实际上既是辩证法,同时又是政治权术。
例如,老子主张:圣人“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L I .意为:正是因为圣人不自私,反而能够成就自己;正是因为圣人不与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与他相争。这里固然体现了一定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但却鼓吹了一种两面派的处世哲学。
再如,老子指出:“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L J .这段名言确实具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它从物极必反的观点出发,主张创造条件使某种事物走
423权术论
向自己的反面。但是,这种辩证法却是作为一种统治策略而提出来的,其中包括欺诈、伪装、韬晦等等主张,带有强烈的阴谋诡计的色彩。老子所主张的以静待动、贵柔守雌、以柔克刚、无私成私、不争之争、以曲求全、深藏不露等等观点,都具有辩证法与阴谋诡计相结合的特点,既是一种包含有朴素辩证因素的理论思维,又是一种在政治斗争中具有实用价值的权术手段。事实上,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许多具体手段,例如愚民之术、驭臣之术、韬晦之术等等,都能从《老子》中为自己找到若干理论化的概括和方法论方面的启示。
古代朴素辩证法影响政治权术的另一条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军事辩证法的中介。中国古代的军事辩证法思想极为丰富,早期封建社会的一些兵法著作中即有一定程度的体现。
例如《孙子兵法》在探讨战争规律的过程中,即提出了一系列矛盾对立的范畴,其中包括:敌我、主客、攻守、胜败、进退、奇正、众寡、强弱、劳逸、饥饱、治乱、利害、勇怯、虚实等等。
《孙子兵法》不仅直观地看到了这些相互依存的矛盾着的对立面,而且认识到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能够互相转化,提出了“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
、“逸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
L K 等思想。
尤其可贵的是,《孙子兵法》十分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矛盾转化过程中的作用,这使它比《老子》中的辩证法又更进了一步。
古代的朴素军事辩证法思想,既是对战争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同时又反过来指导了战争实践,并从方法论的角度上促进了奇谲诙诡的兵家权谋的发展。我们在本书第十一章中,曾集中论述了古代兵家权谋
权术论523
对政治权术的影响,其中已经阐明了两者之间的紧密关系。
古代军事辩证法的发展以及在其指导下所产生的具体兵家权谋手段,必然会推广波及到政治领域,并对政治权术的发展产生直接的作用。
通过以上种种方式和途径,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不断为政治权术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政治权术从辩证法的思想“宝库”中,吸取获得了有利于自身成长的方法论“营养”
,从而将理论化和哲学化的智慧演成政治化和手段化的狡诈。
权术与其他社会政治理论
政治权术不仅是一种狡黠的智慧,同时也是一种堕落的智慧。政治智慧的狡黠化,显然同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影响不无关系。而政治智慧的堕落化,则与其他的一些社会政治理论紧密相关。所谓政治智慧的堕落,主要是指在某些社会政治理论的作用下,政治道德日益败坏和沦丧。在中国古代,政治权术作为一种堕落的智慧,是与政治道德相对立的。
为了摆脱政治道德的束缚,开辟自身生存发展的道路,政治权术迫切需要得到理论上的论证和庇护。除了上文已经介绍过的古代性恶论思想之外,为政治权术摇旗呐喊最力者还有利己主义的人生观、功利主义的道德观以及专制主义的政治观等等。
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极力为政治权术涂脂抹粉,企图论证政治权术的合理性,为政治智慧的堕落拼凑搜寻理论上的依据。下文将针对上述三种社会政治理论对政治权术的作用,分别做出简要论述。
623权术论
第一,利己主义的人生观。
所谓利己主义,指的是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的生活态度。
作为理论形态的利己主义人生观,指的是这样一种伦理学说:认为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利益,个人幸福是一切行动的规范。
理论化的利己主义,在近代资产阶级伦理学说中得到了高度的发展。在古代中国,利己主义缺乏完备的理论形态,表现形式上也有不同于后世的特点。
就古人利己主义的言论而言,有着如下两种不同的表现:一是直接的赤裸裸的利己主义。
先秦时代的哲人杨朱,最早提出了“贵己”和“为我”的主张。其内容主要包括:(1)主张个人本位,认为个人是一种独立存在的实体。
“人肖天地之类,怀五常之性,有生之最灵者也”
M B .与其他事物相比,个人自身是第一位的。
(2)认为凭藉个人的能力去追求各自的现实利益是十分正当的。
“事之可以之贫可以之富者,其伤行者也;事之可以之生可以之死者,其伤勇者也”
M C .(3)主张追求现世的享受,“丰屋、美服、厚味、娇色,有此四者,何求于外”。
无论尧舜,还是桀纣,死后“腐骨一矣,孰知其异?”
倘若生前“竟一时之虚誉”
,“规死后之余荣”
,“慎耳目之观听”
,“惜身意之是非”
,“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
,则与“重囚累梏”无异。至于身死之后,“焚之亦可,沉之亦可,座之亦可,露之亦可”
M D .(4)绝不为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M E .杨朱的思想,本来包含有一定的积极因素。如强调了个人之间的平等性和独立性,强调了现实的人生,等等。但就对后世的思想影响而言,其积极因素远远赶不上其中的消极成分。杨
权术论723
朱所主张的“贵己”和“为我”
,在后世演化为赤裸裸的极端利己主义人生观。这种人生观将个人的利己欲望推到了极端的地步,大肆鼓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并公然主张“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M F ,不仅“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而且要千方百计地拔尽他人之“毛”
、拔尽天下之“毛”以利己。
利己成为人生的唯一目的。为了利己,可以损公、损人,可以不择任何手段。
二是经过掩饰和伪装的利己主义。在儒家仁义道德学说占据正统地位的情况下,公然的利己主义人生观很难拓展自己的活动市场。在更多的情况下,利己主义人生观须要加以一定的掩饰和伪装,以表面上的“克己”
、“抑己”
、“利君”
、“利民”
来掩饰实际上的利己意图。
这种人生观带有很大程度的虚伪性,常常表现为一种“吃小亏占大便宜”的两面派的人生哲学。
《老子》的许多主张,例如“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夫唯不争、故天下英能与之争”
,“将欲取之、必固与之”等等,就都是这种人生观的典型。
利己主义的人生观,是造成政治权术盛行的思想本源。
对于个人自我利益的极度追求,必然会导致不择手段的行为的大量发生。当人们公然宣称个人利益高于一切、利己是人生唯一目的和一切行动的规范时,当然就不会再去指责那些为达利己的目的而采用的一切不讲道德的权术手段。同样,当利己主义人生观被掩饰和伪装起来的时候,本身也就造成了一种对于政治权术的借重和依赖。政治手段的堕落总是同政治目的的堕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非道德化的目的,需要通过非道德化的手段才能实现。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的自私自
823权术论
利的本性是不可能改变的,这也就造成了古代政治对于权术的不可或缺的长久需要。
第二,功利主义的道德观。
所谓功利主义的道德观,是指抹煞客观的善恶是非标准,纯粹以实际功利和效用为准绳进行道德评价。这种道德观带有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有奶便是娘”
,能够满足需要的就是真理,一切以实际功利来衡量,全然不顾道德上的善与恶。
中国古代的功利主义道德观,如同上文所谈的利己主义人生观一样,也是缺乏完备的理论形态。它同作为现代资产阶级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思潮的实用主义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尽管中国古代的功利主义道德观在理论上发展是不完备的,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它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毕竟占有着一席之地,而且对政治权术的发展也产生过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功利主义的道德观主要以如下两种方式为政治权术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证。
一是高度强调权术在政治斗争中的实际功用,极力论证权术对于专制君主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这种观点,虽然避免从正面对政治权术作出道德评价,但实际上采取的是完全肯定的态度。在早期封建社会的法家政治理论中,这种功利主义道德观表现尤为明显。申不害、商鞅、《管子》、《韩非子》等,都是其中的代表。他们从君主南面治天下的政治需要出发,提出了“术治”的理论。他们认为,“术”是“帝王之具”
:“有术以御之,身处佚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
;“无术以御之,身虽劳犹不免乱”
M G ;用术才能“上明主法,下
权术论923
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
M H .在他们看来,“术”如同“法”
、“势”一样,都是君主必须掌握的“治国之道”
,因而根本不存在对“术”进行道德谴责的问题。韩非子主张:“人主诚明于圣人之术,而不苟于世俗之言”
M I .这就是说:既然是一种政治需要,就应当我行我素,至于那些说三道四的“世俗之言”
,则应当不予以理会。
二是片面强调政治权术的目的和效果,以目的和效果的“善”
,来掩饰冲淡手段的“恶”
,极力说明权术是为了达到一定政治目的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观点,似乎半遮半掩地羞羞答答地承认了政治权术的手段不够光明正大,但却主张:只要目的和效果是“善”的,政治道德就应当对邪恶的手段加以容忍。例如,《淮南子》认为:“夫圣人之屈者,以求伸也;枉者,以求直也。故居出邪辟之道,行幽昧之途,将欲以直大道、成大功。犹出林之中,不得直道;拯溺之人,不得不濡足也”。这是所谓“缘不得已”
,“以浊为清”
,“动于权而统于善者也”
M J .在他们看来,只要是为了“直大道、成大功”
,即使是“出邪辟之道、行幽昧之途”
,也是应当容忍的,政治道德不应对此苛责。
功利主义的道德观,从理论上论证了政治权术生存的合理性。它主要通过割裂手段与目的、动机与效果之间的联系的手法,纯粹以实际功利作为道德评价的唯一标准,从而使政治权术得以摆脱公正的客观的道德裁判,在一定程度上为政治权术的生存发展清除了道德方面的障碍。
第三,专制主义的政治观。
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专制主义的政治观无疑占据
033权术论
着统治的地位。这是同专制主义的政治现实相适应的。专制主义的政治观,主要包括有关专制主义的社会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组织、治国方略政策等方面的理论学说和政治主张。
关于政治权术的理论,实际上本身也就是专制主义政治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当专制主义的政治理论在整体上获得发展之后,一方面这也就同时包括着理论化的政治权术的相应发展,另一方面这也为实践中的政治权术提供了更为充足的理论根据。关于专制主义与政治权术的关系,本书第十五章另有专题论述,这里不再进一步展开。
权术作为一种受理论制约的政治智慧,得到了古代理论思维的多方面的“滋养”和“恩惠”。对此进行必要的考察探讨,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古代政治权术的本质及其发展历程的认识。
① 《孟子。告子上》②③ 《荀子。性恶》A C④ 《史记。礼书》⑤⑨ 《韩非子。备内》A D⑥ 《论衡。累害》⑦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⑧ 《韩非子。难一》《韩非子。八奸》A B《君主论》,潘汉典译本第84页。
A E《韩非子。显学》A F
《老子》二章,其中“恒也”二字今本缺,据帛书甲、乙本补。
A G
权术论13
《周易》泰卦九三爻辞A H《老子》五十八章A I《老子》二十二章A J《国语。越语下》A K《史记。周本纪》L B《史记。齐太公世家》L C《老子》四十章L D《尉缭子。战权》L E《管子。心术上》L F《吴子。料敌》L G《孙子。虚实》L H《老子》七章、二十二章L I《老子》三十六章L J《孙子》之《势篇》、《虚实篇》L K见《列子。杨朱》。有关杨朱的思想,散见于《庄子》、《孟M B子》、《韩非子》以及《说苑》和《列子》等史籍中的零星记载。其中某些言论是否真是出自杨朱之口,史家尚有不同的看法。本书所引反映杨朱思想的一些材料,主要着眼于分析当时的利己主义人生观。至于是否全为杨朱所云,此处无意详加考辩。
《说苑。权谋》M C《列子。杨朱》M D《孟子。尽心上》M E《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孙盛《杂记》M F《韩非子。外储说右下》M G《韩非子。奸劫弑臣》M H M I《淮南子。泰族训》M J
233权术论
第十四章 人生舞台上的悲剧与喜剧——权术争斗中的人物心态及其命运
权术是不同阶级以及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集团、不同个人之间政治斗争的手段。权术争斗说到底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既是争斗,免不了就有胜负得失之分。古往今来,有多少野心家、阴谋家凭藉着权术遂欲得志而弹冠相庆,又有多少仁人志士伤于权术身败名裂而谈虎色变。中国古代的权术争斗,不仅造成了一个个具体历史人物的人生悲剧或喜剧,而且对于当时的整个社会政治心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本章即对权术争斗中的不同角色的不同命运及其不同的心理状态略作分析。
权术与野心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政治权力,对权力的崇拜和追逐便成为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有了贪图权力的欲望,必定就会产生追逐权力的手段。于是,政治野心和政治权术之间便结下了天然的不解之缘。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中,野心与阴谋总是形影相随。不怀有个人野心的权术手段和不采用权术手段的个人野心,几乎都是不存在的。一般说来,权术为野
权术论33
心家保持已有的权力和攫取新的权力提供了有效的工具,而野心家则往往是各种权术争斗的策划者、实施者和受惠者。
权术争斗的主要角色,一般都具有强烈的个人功名利禄欲望。中国古代的权术家,有很多是没落官僚贵族的后代或落魄失意的统治阶级中下层知识分子。此类人物的政治野心尤为强烈。由于官僚政治的现实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使他们无时不刻地向往着“学而优则仕”的前景,迫切地企图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急于出人头地、谋取一官半职或跻身于统治阶级上层集团。仕宦,是他们猎取显赫的社会地位和财富的唯一途径,也是他们人生的理想和奋斗的目标。面对着那些现实中高高在上的权势者,他们会由衷地流露出不可言状的羡慕和嫉妒,时不时会发出一通“彼可取而代之”
、“大丈夫当如是焉”之类的感慨。
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除了那些凭藉高贵的血统和显赫的家世门第者以及极少数恰逢机遇的幸运儿之外,仕途毕竟是狭窄的。高官厚禄的理想和身处卑贱的现实之间的强烈反差,更加激发了野心家的急不可耐的权欲。战国末期的李斯在未发迹之前,曾对茅厕中的老鼠和官仓中的老鼠的不同处境深有感触。茅厕中的老鼠吃的是脏东西,每逢有人或狗进入茅厕,老鼠总是吓得四处逃窜。官仓中的老鼠则住在宽敞的房中,“食积粟”
,“不见人犬之扰”。李斯对此大发感慨:“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他在其他场合还进一步阐发了自己的人生哲学:“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他认为:“处卑贱之位”而不设法爬上高位者,就同禽兽没有什么两样①。
类似李斯这样的人,绝不会甘心充当
433权术论
“茅厕之鼠”
的角色,总是朝思暮想能够成为“官仓之鼠”。
在这种热切的欲望的驱使下,他们很容易走上野心家的道路。
所谓“野心”
,无非是指对名利权位的强烈欲望。权术争斗中的野心,一般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特征,即:目的上的极度自私、程度上的贪得无厌、行动上的投机钻营。为了对野心做进一步的深入剖析,我们不妨首先就其三个方面的特征略加论述。
第一,从目的上看,野心的出发点完全是为了一己的私利。
野心对权力的追逐,并不是出于某种明确的政治信念。
它同那种企图济世安民、为国为民建功立业的政治抱负有着明显的区别。东汉班超投笔从戎,慨然而曰:大丈夫当“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
②人们从中感到的是男儿豪迈的志向。李斯关于“茅厕之鼠”与“官仓之鼠”的议论,使人感到的则只是一种个人卑微的欲望。同样是谋求个人的进取,一个立志在为国开拓镇守边疆的事业中“立功”
“封侯”
,一个则完全是为了改变个人的卑贱地位。两者的差别,从一定意义上体现了政治抱负和个人野心之间的某种界线。
野心对权力的追逐,首先是为了满足个人在物质方面的欲望。所谓“求仕干禄”
,“求仕”即是为了“干禄”。在森严的等级制度下,官愈尊,则禄必愈厚。同时,权力不仅可以带来与其权位相适应的合法的俸禄,而且可以转化为更多的额外财富。
“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偌多银两,并非都是来自一任知府的合法俸禄。清代著名的贪官和珅,执政二
权术论53
十余年,官至大学士、军机大臣。按照当时的规定,其官职的合法俸给总计每年不过五百多两白银。
然而,当和珅失势、家产被抄的时候,仅没入官库的部分家产即值银八万万两,相当于和珅所任最高官职的一百六十万年的合法俸给总额。尽管和珅的事例属于极端的典型,但“以权求利”毕竟是封建社会不可避免的极为普遍的现象。在专制制度下,政治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因而具有无所不在、无所不入的特性。
社会物质财富的分配领域,当然也无法逃脱政治权力的干预。
政治权力虽然本身不能创造任何物质财富,但却能够决定物质财富如何进行分配。
在现有的有限物质财富的分配过程中,个人权力的大与小往往能够决定其财富的多与寡。因此,追逐政治权力事实上便成为谋求经济利益的一条捷径。野心家强烈的权力欲望,很大程度上就是来自他们贪婪的物质欲望。
为了“发财”而去谋求“升官”
;为了“夺利”而去努力“争权”。
野心对权力的追逐,又是为了满足个人在精神方面的某些欲望。
“权”不仅可以产生“利”
,而且可以带来“名”与“尊”。
在古代中国社会,政治权力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人们畏惧权力,又崇拜权力。一定的政治权力,既代表着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又意味着一定的名誉地位、象征着一定的人生价值。对于野心家来说,他们追逐权力的出发点,除了谋求满足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欲望之外,还渴望通过拥有权力而得到人们的尊敬、崇拜、畏惧、顺从,从而获取精神方面的满足。战国苏秦曾经“出游数岁,大困而归”
,受到家人的耻笑冷落。当他游说成功、并佩六国相印之后,其“昆
633权术论
弟妻嫂侧目不敢仰视,俯伏侍取食“。家人的”前倨而后恭“
使苏秦深有感触:“此一人之身,富贵则亲戚畏惧之,贫贱则轻易之,况众人乎!”
③汉高祖刘邦由布衣而登上了君主的宝座,当他看到满朝文武“莫不震恐肃敬”地拜倒在自己脚下,由衷地感到了权力所带来的尊贵感:“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④古人所谓“富贵不归故里,有如绣衣夜行”的说法,也在一定意义上表明:拥有权力可以使人得到一种荣耀感。这种对尊贵感、荣耀感等个人精神满足的追求,正是造成野心家强烈权欲的一种重要动因。
第二,从程度上看,野心具有贪得无厌、不可满足的特性。
政治野心是一种无止境地自我膨胀的权力欲望。一个欲望得到满足,新的欲望又会产生。得陇望蜀,水涨船高,野心是永无知足之日的。
野心的贪得无厌和不可满足的特性,具体表现在权欲的层次性、渐进性、持续性三个方面。
所谓权欲的层次性,是指欲望的内容是因人而宜的。处在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们,野心的内容显然不尽相同。对于那些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未仕者,只要能够进入“仕门”
,就会使他们欣喜若狂。而那些已经得到一官半职者,其野心的目标则是入相拜将、荫妻封子。即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的位极人臣者,照样也会时时受到权欲之火的熬煎折磨。
不同层次的人们,可以产生不同层次的野心。
“不乘驷马高车、不过此桥”
⑤;“大丈夫居世,生当封侯,死当庙食”
⑥。这是多少古人渴求的人生目标。然而,那些已经以“驷马高车”代步、生已封侯、死必庙食的人们,何尝会以此为满足?明代
权术论73
燕王朱棣已经贵为藩王,仍然企望“王”戴“白”帽成为“皇”
⑦。权欲的层次性,反映了野心的普遍性。任何层次的人们,都有可能对已经到手的权力感到不满足,都可能产生更高层次的野心。
所谓渐进性,是指权欲往往具有一个发展增长的过程,欲望的目标是因时而宜的。对于野心家来说,低层次欲望的满足,也就意味着高层次野心的出现;这一层次欲望的目标和终点,又成为更高一级层次野心的基础和起点。三国曹操曾写有一篇“自明本志”的文章,坦率地回顾了自己权欲的渐进增长过程:“始举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恐为海内人之所见凡愚,欲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使世士明知之。”当这一欲望实现后,“意遂更欲为国家讨贼立功,欲望封侯作征西将军,然后题墓道言‘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此其志也”。
然而,随着曹操实力和官位的增长,虽然“身为宰相、人臣之贵已极、(昔日)意望已过”
⑧,其日益增长的权欲并未就此感到满足。更高层次的新欲望——以曹氏将汉家天下取而代之,便又开始萌生。权欲的渐进性,使野心永远不可能得到终极的满足。
所谓持续性,是指权欲一旦产生,便会长久持续存在,难以割舍斩断。
权力本身,往往具有强烈的诱惑和腐蚀作用。
未入“仕门”之前,野心表现为一种急切而强烈的争权夺利的欲望;踏入仕途之后,野心又会表现出一种顽固的贪位恋栈的欲望。一旦品咂了权力的滋味,便会在不知不觉中上瘾成癖,使人产生刻骨铭心的迷恋,从此难以摆脱权力魅力的诱惑,绝不肯主动地将既得的权力轻易撒手。久执权柄,往往
833权术论
无法忍受权力失落后的空虚寂莫,因而总是要千方百计地巩固和维持自己的权位。即使是衰老、疾病以及危险的仕途前景,也不会使那些拜倒在权力“石榴裙下”的野心家们幡然醒悟。唐代奸相李林甫任宰辅二十年,其子李岫“颇以满盈为惧”。
儿子企图点化老子,曾手指着正在劳作的役夫进行劝告:“大人久处钧轴,怨仇满天下,一朝祸至,欲为此得乎!”
李林甫的回答是:“势已如此,将若之何!”
⑨权欲的持续性,确实会造成一种惯性力量。
“下水”容易,抽身却难,有如骑虎之势,欲罢而不能。
第三,从行动上看,野心必然导致不择手段的投机钻营。
野心与阴谋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必然联系。野心只有依靠阴谋才能得以实现。所谓“野心”
,指的是那种不合常规礼法、超越个人应得范围的非分之想。
在古代正统观念看来,野心是违背正常统治秩序的欲望,因而是不符合正统政治道德规范的。野心在正常秩序和正统观念的双重压抑下,除了依赖阴谋诡计之外,别无其他选择。不道德的欲望,只有依靠不道德的手段,才能得以实现。
道德阻碍了野心的实现。野心从根本上蔑视道德。在无休止的权力追逐过程中,野心的目光紧紧盯在名利权位之上,目不邪视,心无他顾,只要能够猎取现时的实际利益,一切的伦理道德统统可以置之不顾。所谓“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
A B 的自白,即直言不讳地表述了野心家们实用主义的人生哲学。
野心唯“权”是图,为达目的,必然不惜采用一切卑劣无耻、阴险诡诈的权术手段。这是因为:欲壑难填而又属于
权术论93
“非分之想”的野心,仅仅依靠正常的求仕途径和方法,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不择手段、投机钻营的种种丑恶行径,必然会伴随着野心,同时出现在政治斗争的各种场合。
野心的上述特性,只能以野心家作为物质的承担者。离开了肉体意义上的野心家,便也谈不上抽象意义的野心。中国古代的政坛,培养出了一大批朝秦暮楚、翻云覆雨的政客。
历代的权相悍将和谋臣策士中,野心家比比皆是。所谓“野心家”
,当然都具有强烈的权力欲望。就其心理状态而言,大致有如下共同的表现:一是竞争心理。权欲熏心,急功近利。志向高远,目标明确。只能出人头地,不甘居于人下。权要“争”
,利要“夺”
,竞争意识尤为强烈。一切可能影响其野心的障碍,均被视为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必欲除之而后快。权不厌大,位不厌高,常有“生不逢时”
、“大材小用”之类的抱怨。
攀比心理严重,攀比的对象必定是在权力、地位、名声、机遇等方面高于己者。尼姑的脑袋,和尚摸得,“为何我就摸不得”
A C .“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皇子即位可有“六宫万数”
,皇女亦能“置面首左右三十人”
A D .如此等等。攀比的结果,总是认为人不如己而命运对己不公,由此更加激发竞争之心。
二是投机心理。
权欲急切,唯求仕进速达。
追寻捷径,常思一步登天。野心家往往同时就是政治投机商,丝毫不讲任何政治道德、政治信念、政治气节。在正途难以速达的情况下,常把猎取功名的希望寄托在投机钻营之上。战国韩非子
043权术论
指出:在权力争斗中,法术之士常“操五不胜之势”。这五个方面的劣势是:非“信爱之亲”
,“以疏远与近爱信争”
;无“习故之泽”
,“以新旅与习故争”
;“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
,“以反主意与同好争”
;“处势卑贱”
,“以轻贱与贵重争”
;“无党孤特”
,“以一口与一国争”
A E .由于野心总是企图得到超常的擢升,难免会在正常秩序等阻力面前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处于“不胜之势”而又要做“非分之想”
,似乎只能引发投机心理。投机的心理,导致了投机的行为;投机的成功,反过来又进一步刺激了投机的心理。
三是嫉妒心理。在权力争斗中,野心本能地会产生一种排他性。
在野心家看来,别人的成功就意味着自己的失败,别人的进取就意味着自己的挫折。因此,他们绝对容忍别人在权力竞争中超越自己。他们可以心安理得地踩着别人肩膀往上爬、用别人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子,可一旦当别人仕途顺达之际,则不管这种顺达是否侵犯了野心家本身的实际利益,他们都会产生强烈的忌恨心理。在嫉妒心理的作用下,谗毁诬陷和其他种种攻讦行为将不可避免地随之而来。
四是发愤心理。野心家在权欲的驱使下,有时也会产生一种强烈而持久的发愤努力的精神力量,为“伸志”而“屈己”。苏秦初次游说失败、大困而归之后,“妻不下絍,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如此刺激之下,苏秦闭门不出,日夜发愤攻读权术之学。
“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足”
A F .为了权欲的满足,野心家常能为人所不能为、忍人所不能忍。
“悬梁锥股”之痛,可以坚而忍之;奔波游说之苦,可以耐而受之;“吮痈舐痔”之耻,可以笑而泯之;“弑父与君”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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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残而行之。
五是冒险心理。在权力的诱惑下,野心家常常具有一种赌徒的冒险心理。孤注一掷,铤而走险,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甚至不顾身家性命的危险。明代张璁“七试不第”
,年近半百方中进士。久居下僚,“急图柄用”。为了迅速腾达,张璁胆大妄为,敢做一切坏事、丑事。当时,明世宗由藩王入继大统,企图为本生父上帝号,因不合礼法,遭到了朝廷群臣的坚决反对。张璁为了迎合帝意,不顾天下人的耻骂,引经据典地极力论证世宗追封其父为帝的合法性。张璁的行为,为时人所不齿。“举朝士大夫咸切齿”
,同僚“耻之,不与并列”
,“众汹汹,欲扑杀之”
A G .对于这种后果,张璁事前当然不难预料。
正是出于野心家的冒险心理,才使他敢于不畏众议、甘冒天下之大不韪。野心家的冒险,是以企图侥幸成功为前提的。张璁由于“议礼”有功,得到了明世宗的赏识和不次拔擢。短短六年间,便由一个名次极低的二甲第七十八名新中进士,一跃而为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为相,终为“首辅”。野心家冒险的代价,便是权欲的满足。
历史有时是不公正的。那些玩弄阴谋的野心家,常常能够得逞于一时。在政治斗争的战场上,诡诈似乎较之正直更有力量。苏秦“悬梁锥股”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佩带着六国的相印衣锦还乡。张璁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也使他“释褐六岁”便得以入阁为相。成功的野心家。不仅猎取了现实的权力地位,而且很容易逃脱道德的谴责。在“成者王侯败者贼”的道德评价标准和社会舆论环境下,“身败”的野心家难免“名裂”
,而“功成”的野心家则往往同时“名就”。西
243权术论
汉司马迁曾抨讥了这种道德标准,指出:这种道德实际上是以窃取权势和掠夺财富的程度作为标准的,窃取的权势越大、掠夺的财富越多,则道德水准越高。
“何知仁义?
已飨其利者为有德“
“窃者诛,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存”
A H ,“人富而仁义附焉”
A I .道德对权势的依附性,自然对野心家有利。
萌发野心的邪恶欲念、实现野心的阴谋手段,统统可以在野心成功之后摆脱道德上的窘境。在政治权力具有特殊地位的历史条件下,命运似乎总是对野心家有所垂青厚爱。对于历史上的野心家来说,他们的喜剧命运似乎也总是多于他们的悲剧命运。
如果说野心的得逞是野心家的“喜剧”
,那么野心的破灭则是野心家的“悲剧”。在野心家的历史命运中,尽管“喜剧”多于“悲剧”
,但悲剧毕竟是不可避免的。野心,作为一种超越正常秩序的“非分之想”
,势必威胁或侵犯他人的既得利益,激化权力竞争中的矛盾。公然的狂妄野心,必将引起政敌的高度警惕,并会遭到传统力量的有力抵制。野心家的“翻船落马”在所难免,常常“出师未捷身先死”
,各种“空中楼阁”的野心化为南柯一梦。野心又促使了野心家之间的彼此争斗。在小野心家和大野心家之间、阴险毒辣的野心家和更加阴险毒辣的野心家之间,一方的“喜剧”则必然是另一方的“悲剧”。三国娄圭“少有猛志”
,尝叹息曰:“男儿居世,会当得数万兵千匹骑著后耳!”
当他后来归顺到曹操部下后,当年的“猛志”自然引起了曹操的高度警惕,使其空有“大将”之名,却无“典兵”之实,“以为大将,不使典兵,常在坐席言议”。
当有人看到曹操的威风而赞叹不已时,不识好歹的娄圭又发出了一番议论:“居世间,当自为之,而但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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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乎!“
A J 这番近乎“野心”的议论传到曹操耳中,也就决定了娄圭必然被诛的命运。野心难免“图谋不轨”
,事泄被诛也就成为野心家们的一种常见的结局。元代奸相哈麻为了巩固和扩张自己的权势,企图以“专媚上以淫亵”的罪名诛除政敌秃鲁帖木儿,同时拥立太子即位,逼迫在位的元顺帝退为“太上皇”。秃鲁帖木儿风闻此事后,立即向顺帝报告:“哈麻谓陛下年老”
,将有废立之举。
时年三十六岁的顺帝大吃一惊:“朕头未白,齿未落,遽谓我为老耶”
A K .恼怒之下,顺帝与秃鲁帖木儿共同定计,提前下手惩治了哈麻。
哈麻野心未酬,便被杖责而死。
历史上的野心家,在政治权术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野心家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力欲望,必然要使用各种阴险诡诈的权术手段。
野心是权术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动因。
夺取君权的需要,产生了政变之术;君主专权的需要,产生了驭臣之术;国宠保位的需要,产生了谄媚之术;政治攻讦的需要,产生了诬陷之术;掩饰野心的需要,产生了韬晦之术。总而言之,没有争权夺利的欲望,便不可能产生争权夺利的手段。对于野心家来说,政治权术则是他们浪身政界的必修之课。战国李斯与韩非同受业于荀子门下,他们所钻研的经国治民的学问中,很大一部分就属于权术之学。这两位荀门高徒果然学有所成,一位后来成了权术理论家,一位成了权术实践家。那位“悬梁锥股”的苏秦,发愤攻读的也都是些如何玩弄阴谋诡计的学问。
“以术取宰相卿大夫、辅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者,历史中何其多也。正是在野心家的苦心研习和揣摩实践下,政治权术才越来越丰富、越来
43权术论
越成熟。
在阶级社会中,野心和野心家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只要政治权力仍然存在,野心家们的“喜剧”和“悲剧”就永远也不会落幕。在这种无止息的“演出”当中,政治权术将始终伴随着野心家,共同在历史上留下他们浓重的印记,并使后人可以从中领悟到某些教益。
权术与志士仁人的悲剧
大千世界,世态百相。纵观中国历史,野心家固然多见,志士仁人则更是史不乏书。作为权术争斗中的两极,志士仁人与野心家之间有着不同的命运和不同的心态。野心家往往是各种权术争斗的策划者和受惠者,而志士仁人则更容易成为权术争斗的反对者和被害者。中国古代的政治现实以及更为广阔的社会文化环境,从整体上常常对志士仁人起到一种压抑和摧残的作用。因此,同野心家“喜剧”多于“悲剧”的命运相反,志士仁人往往面临着“悲剧”多于“喜剧”的命运。
所谓“志士仁人”
,在中国古代的历史条件下,主要是指那些深明国家和民族大义、具有高尚的理想和信念、恪守正统的道德伦理规范、不为一己之进退而滥用阴谋诡计的人们。
唯其坚持大义,便容易与谋求私利的野心家产生矛盾;唯其理想高尚,便难以被庸夫俗子所理解,且易招致忌恨;唯其道德正统,便不免固执己见,不肯曲意取容;唯其光明正直,反倒不知阴谋诡计的险毒,因而难以同权术家相匹敌。
权术论543
种种因素,决定了志士仁人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
“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
L B 的不公正现象,在中国古代社会普遍存在。
“叱呼骇三军、然而身死于庸夫”
L C 的英雄遭遇,更是司空见惯。总体来说,古代志士仁人的悲剧大致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即:不得信任、不得如志、不得好报、不得理解、不得始终。
志士仁人的悲剧之一:不得信任古代志士仁人强调的美德之一就是忠诚。臣忠于君,子忠于父,民忠于国。然而,志士仁人的忠诚,常常无端被疑。
出于剥削阶级的本性,古代的统治者几乎都具有根深蒂固的猜疑之心。
他们除了自己,很难相信任何别人。
相比之下,那些奸佞小人反倒容易受到君主的信赖,满腔忠诚的志士仁人却由于不善谄媚迎合而常常处在动辄见疑的境地。
西汉初年,相国萧何忠心耿耿地辅佐汉高祖刘邦平定内乱、治理国政。但是,他的忠诚恭谨并未能换来刘邦的信任。
每逢刘邦率军出征,总是不放心奉命留守的萧何,频频派遣使者加以探测监视,“数使使劳苦丞相”
、“数使使问相国何为”。其用意被萧何的门客一眼看穿:“上所谓数问君,畏君倾动关中”
,“数劳苦君者,有疑君心”。当萧何请求允许老百姓开垦种植皇苑中的空地时,刘邦竟然以“自媚于民”的罪名将其逮捕入狱。
L D 唐代安史之乱时,唐玄宗起用“病废在家”
的哥舒翰镇守潼关。哥舒翰“以病固辞”未获准,只得抱病出征。就在哥舒翰不惜以病躯为唐朝廷卖命时,却受到权相杨国忠的猜忌。玄宗在杨国忠的鼓动下,一方面另派驻军,“名为御贼,实备(哥舒)翰也”
;另一方面不顾官军“利在
643权术论
坚守“的客观形势,强令哥舒翰出关迎战。哥舒翰难违君命,”抚膺恸哭“之后,引兵出关。交战的结果不难预料,唐军几乎全军覆没,哥舒翰本人也兵败被俘LE.三国时期的一代奇才诸葛亮,为了辅佐幼主刘禅,”鞠躬尽力,死而后已“
,以五十四岁的英年劳累病卒于军中。然而,就是这位被时人赞为“德范遐迩、勋盖季世”的忠臣,身死之后居然同样难免被君主猜忌的命运,不能得到应享的哀荣。诸葛亮死后,“所在各求为立庙”
,以表怀念彰扬之意。
“朝议以礼秩不听”
、“后主不从”。无奈之下,“百姓遂因时节私祭之于道陌上”。迫于此情,后主刘禅不得已才勉强同意在沔阳(而不是在都城成都)为诸葛亮立庙。时距诸葛亮去世,已有三十年之遥。相比之下,诸葛亮反而从敌方阵营中得到了更多的尊敬。魏军伐蜀,途经沔阳,“祭(诸葛)亮之庙,令军士不得于亮墓所左右刍牧樵采”
L F .忠臣的悲剧,一至于此!
上文所举之数例,在历史上志士仁人数不清的悲剧命运当中,不过只是沧海一粟而已。剥削阶级统治者极端自私的本性,使得志士仁人无端被疑和难得信任的现象具有某种普遍性和必然性。唐代人曾指出:“君臣相遇,自古为难”
,“上之不信于下,必以为下无可信矣”。历代“谗佞之徒”和“暗主痛君”相结合,造成了“忠臣孝子所以泣血衔冤”
L G .在历史实践中,“君臣相信”实属难能可贵,而“君臣相疑”则是见怪不怪的普遍现象。忠而见疑,甚至愈忠而愈见疑,大概是古代政治斗争中的必然逻辑。
志士仁人的悲剧之二:不得如志壮志难酬,是志士仁人面临的又一种悲剧。
为国为民,出
权术论743
于公心,难免就会触犯某些权贵集团的既得利益。在上下刁难、左右掣肘、疑忌交加、冷嘲热讽的外部环境下,志士仁人的宏伟志向很难如愿以偿,往往成为徒劳无功的努力。他们的雄图大略,或起步维艰,或中途搁浅,或终为泡影。历史因此留下了许多志士仁人的无尽的遗恨。
东晋名将祖逖少有壮志,闻鸡起舞,立志收复中原失地为国雪耻。在位的晋元帝却只给祖逖封了“豫州刺史”的空名,“给千人廪、布三千匹,不给铠仗,使自招募”。祖逖不畏艰难,只身率领“部曲百余家”毅然渡江北上抗敌,中流击楫,发出了“祖逖不能清中原而复济者,有如大江”的誓言。渡江之后,祖逖自行冶铸兵器,并招募了两千人马。经过浴血奋战,祖逖收复了豫州,“黄河以南尽为晋土”。然而,就在时机十分有利的情况下,东晋政权内部迭起纠纷,祖逖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反而受到多方掣肘。忧愤之下,祖逖终于发病而死。
已收复的晋土复又失去LH.南宋抗金名将宗泽有着与祖逖相同的遭遇。按照古代传统观念衡量,宗泽是个典型的忠臣,时人曾称赞他为“可谓国尔忘家者”。为了抗金大业,宗泽确实做到了殚精竭虑。就在其临终之际,“无一语及家事,但连呼‘过河!
‘者三而薨“。这位临死也不忘过河抗金的忠臣,生前尽管也打过一些抗金的胜仗,但他的抗金大计却始终受到投降派君臣的百般阻挠。他的抗金复国的理想,终于未能实现。在”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的遗恨中,宗泽离开了人世。他的死,也是由于壮志被抑阻、”忧愤成疾、疽发于背“
而造成的LI.类似祖逖、宗泽者,历史中何止一二!
843权术论
志士仁人壮志难酬的悲剧,除了表现在为国为民的理想难以实现之外,还表现在他们个人建功立业的志向常常受到挫折。怀才不遇、有功不赏、仕途坎坷、机运乖蹇,似乎与志士仁人有着不解之缘。西汉名将李广,英勇善战,“天下无双”
,自“结发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其为边郡太守时,匈奴闻风丧胆,“避之数岁”
,不敢侵扰,称其为“飞将军”。李广不仅威震匈奴,而且在军民中享有极高的威望。当李广死后,其“军士大夫一军皆哭,百姓闻之,知与不知,无老壮皆为垂涕”。如此良将,却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诸部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人,然以击胡军功取侯者数十人”。李广却终生未能得到封侯的荣耀LJ.以至后人读史时,常为李广的遭遇抱打不平。
志士仁人的悲剧之三:不得好报由于古代的志士仁人容易处在见疑被谗和招嫉致恨的境地,又由于他们往往为了贯彻自己的正确主张而不顾一己的进退安危,所以他们的下场常常是极为悲惨的。所谓“好心不得好报、好人不得好死”
,证之以史实,似乎信然不谬。
西汉前期,地方王国势力发展迅猛,已对中央政权的统一形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了稳定西汉王朝的大局,许多有识之士纷纷提出了“削藩”的建议。晁错即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当晁错在汉景帝的支持下开始采取“削藩”
的实际行动时,其父闻讯从家乡赶来进行劝阻。晁父指出:削藩的结果必然会给晁错招敌树怨,“刘氏安矣,而晁氏危”。
晁错回答:“固也。
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这就是说,晁错明知此举将会给自身带来危害,但为了”天子宗庙“的大事,不惜将晁
权术论943
氏的安危置之度外。晁父劝说无效,“不忍见祸逮身”
,遂饮药自杀。不足一个月,晁父的警告不幸而言中。吴王刘濞等人以“请诛晁错以清君侧”为名,公然发动武装叛乱。晁错的政敌趁机攻击中伤,诱使汉景帝嫁罪晁错。景帝明知晁错对朝廷的忠诚,但为了寻找“替罪羊”
,终将晁错“衣朝衣斩东市”。然而,晁错的冤死,只是起到了“内杜忠臣之口、外为诸侯报仇”的作用,并未能因此平息吴王刘濞的叛乱LK.与晁错相比,明代著名军事家袁崇焕的命运同样悲惨。
明朝末年,腐朽的明王朝无力抵御新兴的后金(清)政权在辽东地区的步步进逼。京官任内的袁崇焕,单骑出关,自请守辽。当他受命于危难之际、随军镇守辽东后,表现出了过人的胆略和杰出的军事才能。在后金君主努尔哈赤亲率十三万人马大军压境的危急时刻,明军主将张惶失措,主动拆毁关外防御工事,委弃军事辎重,龟缩退保山海关。唯独袁崇焕坚决抗拒错误命令,孤悬关外,坚守宁远。由于他镇定自若的正确指挥,宁远守军以少胜多,致使一代雄杰努尔哈赤遭受严重挫折并被创身死。
其后不久,袁崇焕又获得宁锦大捷,使后金新君皇太极大败而去。屡建战功的袁崇焕,后被擢升为兵部尚书,负责整个辽东军事。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对明王朝的安危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将领,就是在如此兵荒马乱而朝廷急需用人的时机,袁崇焕仍然没有逃脱冤死的悲剧下场。宁锦大捷两年后,后金军队避开袁崇焕的防区,绕道进入长城,进逼北京城下。袁崇焕闻讯,“千里赴救”
,星夜驰援。不料袁崇焕的政敌在大敌当前的情况下,“暗箭”照施不误。他们诬陷袁崇焕“引敌胁和、将为城下之盟”。百姓不明
053权术论
真相,“怨谤纷起”。后金军队趁机施用离间之计。在位的明崇祯帝“信之不疑”
,“遂缚下诏狱”。袁崇焕最终被千刀万剐“磔死于市”
,“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袁崇焕身后无子,家无余财,“天下冤之”。袁崇焕的被冤杀,严重损伤了明王朝的实力,“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
M B .他的个人命运,实际上是古今往来多少志士仁人悲剧下场的一个缩影。
志士仁人的悲剧之四:不得理解志士仁人的悲剧,还在于他们的志向和理想不被世人所理解,从而常常陷入在一种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之中。
这种精神痛苦有如下表现:忧国忧民的意识得不到世人的理解和赞同,先知先觉者必然摆脱不了内心孤独的痛苦,因而时常发出“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
M C 之类悲哀的感慨;“君子之腹”难为“小人之心”所度,在邪恶小人的有意攻击诬陷下,志士仁人的本意或本貌遭到严重的歪曲和丑化,真诚的品格被诬为“伪善”
,高尚的理想被斥为“异端”
;传统习俗形成一种巨大的精神压力,高风亮节遭到世俗偏见的误解和中伤,“循善则见妒,行贤则见嫉”
M D ,“忠言招患,高行招耻”
M E ,志士仁人常常陷在各种流言蜚语和谗毁诬陷行为的包围之中而无法自拔;等等。
应当指出,志士仁人难以被人理解的悲剧命运,一方面是古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则在一定意义上也是自命不凡和自鸣清高的古代士大夫阶层固有的一种内心自我感受。关于后者,我们将在下文论述志士仁人和一般士大夫的常见心态时,再做进一步的探讨。
权术论153
志士仁人的悲剧之五:不得始终在环境的逼迫下,不得已而被迫改变初衷,理想志向不能贯彻到底,道德原则难以坚持始终,人格和心理被歪曲异化,这是古代志士仁人所面临的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悲剧。这种悲剧,实际上就是导致志士仁人不得不走向自我堕落、自我毁灭的命运。
悲剧发生之后,改变了原貌的“志士仁人”
就已经不再成其为志士仁人了。
传统的力量是可怕的。环境能够改变人。当所谓志士仁人在客观现实面前屡屡碰壁而感到无力抗争的时候,难免会有人改变初衷、向命运低头。他们或者有感于“好人不得好报、恶人偏有厚福”的现实,私欲战胜公德,最终走向野心家和阴谋家的道路;或者被环境磨灭了壮志和锐气,逐渐变得圆滑世故,从此成为庸夫俗子。历史上的那些野心家、阴谋家以及庸夫俗子,也并不是天生而成的,而是一定社会环境的产物。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许也曾有过自命为“志士仁人”的“光荣历史”。西汉李陵即是其中一例。
西汉名将李陵的一生,曲折而颇具悲剧色彩。出生于将门的李陵,“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
,时人称其“有国士之风”。在抗御匈奴的战争中,李陵英勇作战,屡立战功。当此之时,李陵确实可以算得上是当之无愧的志士仁人。公元前99年,汉武帝发兵征讨匈奴。
本应承担运押辎重粮草任务的李陵,不愿只顾自身安全,自请为与匈奴接战的前部。汉武帝为了使自己的妻兄贰师将军李广利专其功,将汉朝军队的骑兵主力尽数划归李广和的部下。
担任后援任务的将领,也
253权术论
从个人私怨出发,迟迟按兵不动,不与李陵积极配合。就在这种情况下,李陵只率五千步兵,孤军深入匈奴腹地,与近十万匈奴精锐骑兵对阵。战斗中,李陵与士卒一起,“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庭,垂饵虎口,横挑强胡”
,连战十余日,杀敌近万人。在匈奴重兵包围之下,李陵“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
,最终寡不敌众、兵败降俘。
李陵投降匈奴后,“忽忽如狂,自痛负汉”
,经历了强烈的自我谴责的精神痛苦。同时,他的内心还存在“奋大辱之积志”
、“欲得其当而报汉”的希冀。然而,败讯传到汉廷,群臣为了与“叛徒”划清界线,纷纷“媒蘗其短”。汉武帝一怒之下,“族(李)陵家,母弟妻子皆伏诛”。李陵断绝了后路,终于死心踏地投降了匈奴MF.李陵的投降,固然有亏名节,但毕竟还有一些值得同情之处。汉武帝的偏袒外戚、援军的不顾大局、汉朝廷对降敌原因和动机的缺乏谅解,这些外部原因应当说也是促成李陵降敌的因素之一。
志士仁人不得始终的悲剧,既有个人内部的原因,又有外部社会的原因。就其外部原因而言,中国古代社会的整体环境非但不能促使志士仁人的出现和成长,相反还具有一种压抑和摧残精英人物的机能。就其内部原因而言,堕落与放纵,本身就具有极强的诱惑力量;高尚理想的追求和道德上的自我完善,本身也需付出艰巨的主观努力。这种人性上的弱点,再加上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能够坚持始终的志士仁人,确实是难乎其难。
上述五种类型的悲剧结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必然性。究其原因,除了客观的社会政治文化环
权术论353
境的因素之外,又是同中国历史上志士仁人的传统心态分不开的。其中较为普遍的心理状态有如下几种。
一是“愚忠”心态。
“忠”
,是古代志士仁人所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和理想的政治风范。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M G .在儒家理论中,“忠”
是贯穿于其全部伦理学说中的重要思想,是达到“仁”的方法。古代的志士仁人无不以“忠”来时时事事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想。这种“忠”
,已经达到了“愚忠”的程度。“愚忠”必然盲目地“尊上”。来自“上”的一切,思想上不能怀疑,行动上不能违背。
“忠”
,就是最高的道德标准,为了达到“忠”的境界,真理可以让步,正义可以退缩。
“忠”
,又代表着最高的人生价值,个人的一切都可以为之作出牺牲。
在古代社会,“愚忠”主要是对君主个人的“愚忠”。这种“愚忠”心态,既减损了志士仁人人格上的光辉,又常常造成他们个人的人生悲剧。
二是“非争”心态。
“愚忠”必然盲从。即使思想上有所怀疑,实际行动上绝不抗争。逆来顺受,万事忍耐。君叫臣死,亦须“谢主龙恩”然后含笑引颈就戳。
死而不怨,怨而不怒,怒而不争,争而不反。忍受一切不合理、不公正的待遇,压抑内心的不满和愤懑,泯灭个性,萎缩自我。宁愿遭到一己的毁灭,也不肯通过抗争来改变命运,唯恐由于抗争而败坏了自己的名节。
对于此种心态所造成的悲剧,后人常常在抛洒一掬同情之泪的同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三是“受难”心态。
453权术论
古代志士仁人在现实政治斗争中所面临的种种悲剧命运,造成了他们所独具的一种自我追求精神苦难的心理状态。
当他们的理想破灭、内心的渴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不可避免地会陷入精神痛苦之中。但是,他们绝不会采取实际行动去努力改变和清除造成这种精神痛苦的现实根源。
恰恰相反,他们常常带着一种病态的心理,沉耽迷恋于自己的精神苦难之中。我不受难,其谁受难?内心痛苦反倒似乎成了他们有意追求的目标。他们把自己人格的完善和灵魂的升华寄托在精神苦难之中,在苦难中得到某种心灵的满足和解脱。他们有时甚至带着一种欣赏的态度,有意构致和夸张所感受到的精神痛苦,以此来表明自己的超凡脱俗和清高风雅。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M H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M I .“世既莫吾知兮,人心不可谓兮;怀清抱质兮,独无匹兮”
M J .诸如此类的感慨和表白,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志士仁人自觉孤独寂寞、知音难觅的“受难”心态。在这种心态的作用下,古代志士仁人往往缺乏实际行动性。
他们的从政态度和人生信条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当理想受挫、悲剧降临之际,他们只会采取规避的态度,在自我精神受难中寻求理想的最终归宿。
中国古代志士仁人的悲剧命运和他们的传统心态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现实的悲剧命运,促使了传统心态的形成。
传统心态的形成,又反过来加剧了现实中的悲剧命运。
寻根求源,两者都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整体环境的必然产物。
在这种整体环境下,志士仁人大多很难逃脱成为权术争斗中
权术论553
的失败者和被害者的命运。尽管历史上企图从某种程度上改变这种环境的有识之士不乏其人,但都没有触及问题的本质根源。只要包括生产方式、社会制度、道德规范等等方面的社会整体环境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志士仁人的悲剧就永远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终结。
权术与一般士大夫的诸种心态
在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斗争中,野心家和志士仁人无疑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除此之外,构成官僚阶层主体的一般士大夫显然也不可能置身于权术争斗之外。他们在不同的情况下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或是参与者,或是旁观者,或是受惠者,或是被害者,以不同的方式和面目出现,共同构成了古代权术争斗的“万花筒”。
一般士大夫在权术争斗中的心态,当然是千差万别的。
就总体趋势而言,大约是处在介于野心家与志士仁人之间的状态。权术的无耻,使在传统道德观念熏陶下的一般士大夫本能地产生一定程度的厌恶之感,但权术在个人进取方面的实际效力又会使他们“观鱼思筌”
,时不时地跃跃欲试;权术的阴毒,不免使他们由衷地感到畏惧;权术的诡诈,又会使他们无奈其何而情愿退避三舍。对于野心家的“喜剧”
,他们在鄙夷蔑视的同时,往往又夹杂着某种嫉妒和羡慕。对于志士仁人的“悲剧”
,他们则会同情而引以为戒、冷漠而自保其身、幸灾乐祸而落井下石,诸种心态,兼而有之。他们从个人的实际利益出发,观察和吸取了权术争斗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
653权术论
逐渐揣摩出了一套圆滑的待人处事之道,并形成了一些带有共性特点的心理状态。其中较为典型者有如下几种心态。
第一,清高遁世的心态清高遁世,是中国古代士大夫阶层中十分普遍的一种心态。
面对权术争斗的丑恶现实,他们既会产生一种厌恶之感,又自觉无力改变现实。因而,他们常常主动采取行动,或归隐田园,或求仙访道,躲避和远离政治斗争的旋涡。他们也许对于世事有着某种程度的清醒认识,但正是这种清醒的认识,常常造成了内心的渴求与现实的无奈之间的矛盾冲突。
在这种矛盾面前,他们宁可采取逃避的态度,既逃避客观的现实,又逃避内心的欲望。对于他们来说,除了与丑恶的现实同流合污之外,“清高遁世”便成为摆脱精神痛苦、寻求心理平衡的唯一途径。
“逃遁避世,虽逢无道,心无所闷”
M K ,“遁世不见,知而不悔”
N B .所谓“心无所闷”和“知而不悔”
,就是他们清高遁世所要追求的精神目的。
在具体表现方面,中国古代士大夫的清高遁世心态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庄子”式,二是“范蠡”式,三是“陶渊明”式。
所谓庄子式的清高遁世,就是绝对排斥一切政治作为,主张彻底的清心寡欲。
庄子鼓吹:“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
N C“坐忘”就是要彻底地“忘”
,不仅忘掉一切客观事物,甚至连自己的肉体本身和精神机能也应一并忘怀。在彻底的“坐忘”中,获得个人绝对的精神自由。
“无己”
,便会“无名”
、“无功”。自己本身的存在都已“坐忘”
,当然就不会再去追求什么名誉和成功。于是,人生的一
权术论753
切烦恼和痛苦便也无从产生。庄子式的清高遁世,企图在逃避现实中求得幻想中的精神自由,实际上就是古代士大夫在悲观绝望的情况下所施行的一种自我精神麻醉。
所谓范蠡式的清高遁世,就是从个人利害关系角度出发,主张在功成名就之后急流勇退、主动脱离权力中心、脱离尔虞我诈的权术争斗。
“功遂身退天之道”
N D ,这是古代政治斗争中士大夫阶层普遍具有的一种心态。春秋末年的范蠡在协助越王勾践完成复国灭吴的大业之后,功大位显,官拜上将军。
但他清醒地认识到:“大名之下,难以久居”
,“久受尊名,不祥”
,主动请辞官职,“装其轻宝珠玉”
,“乘舟浮海以行”
,脱离宦海,弃政从商,最终不仅得以善终,而且发财做了富翁NE.西汉张良“运筹策帷帐中,决胜千里外”
,成为西汉王朝的开国元勋之一,封爵留侯。在他志满意得之际,同样走上了急流勇退的道路:“杜门不出”
,“愿弃人间事”
,在求仙访道中终了一生NF.明代刘基“博通经史,于书无不窥,尤精象纬之学”
,是朱元璋平定天下的重要谋臣。明王朝建立不久,刘基“遂请告归”
,“还隐山中,惟饮酒弈棋,口不言功”
N G .上述的历史人物的功成身退,并非完全出自道德上的追求,更大程度上则是为了寻求自我保全之道。历代功臣功成不退者往往没有好下场。正是这种“满盈转亏”的政治现实,才促使古代士大夫阶层从中吸取了教训,从而产生出范蠡式清高遁世的普遍心态。
所谓陶渊明式的清高遁世,则是从一定的政治信念和政治气节出发,不满黑暗的政治现实、不肯同流合污、不愿违心屈节谋取个人富贵,从而产生出一种极度厌恶政治、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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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入仕的心理状态。他们一般具有清高的气节观念,人生欲望较为淡泊。
或者“以不能取容当世,故终身不仕”
N H ;或者“不能为五斗米折腰”
N I ,宁肯挂冠隐去。他们洁身自好,不愿陷身于政治的污泥之中,常常发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N J 之类的呼喊。
以上三种类型的“清高遁世”
,尽管在出发点和表现形式上各有不同,但在逃避现实这一点上却是相一致的。这种逃避现实的心态,在中国古代士大夫阶层中具有广泛的影响。
一般士大夫固然难免,就是那些称得上是志士仁人的历史精英人物们,在理想受挫碰壁之后,同样很容易走向清高遁世的道路,以此来寻求心理上的超脱和精神上的自我安慰。热衷于权术争斗的野心家,一旦落魄失意,也会由于心灰意懒而在清高遁世中聊以自慰。
清高遁世的心态,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实践产生了许多消极的影响。首先,清高遁世必然导致“万般皆空”的虚无倾向。表面上的超然无争,掩饰了实际上的功过是非。对于现世物质利益的追求,往往被虚幻的自我精神满足所替代。社会的发展,由此而缺乏必要的动力。其次,清高遁世的心态无疑助长和加深了中国古代士大夫的许多传统性的弱点。既缺乏改变现实的勇气和进取精神,又没有不怕挫折而坚持进取的韧性。
清高遁世、自我精神麻醉,永远为那些胆小者、无能者、失败者们提供了一条“光荣”的退却龟缩之路。最后,清高遁世的行为也不利于古代官吏队伍素质的改善。正直贤能的人们隐身田园或者急流勇退,纷纷到虚无飘渺的黄鹤白云间去寻找自己的“清高”
,实际的政治舞台便会因此出现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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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空白,从而等于为野心家、阴谋家和一切奸佞小人的发达进取敞开了方便之门。
“小人”方待钻营,“君子”偏去遁世。
一个拚命地钻,一个主动地让。这大概也是中国古代“贤人政治”之所以较少出现的一种原因吧。
第二,“难得糊涂”的心态中国古代士大夫所崇尚的人生信条之一,就是“难得糊涂”。所谓“难得糊涂”
,其内容蔚为大观。略举其例如下:一是“抑己”。摒弃自我意识,在所谓“名分”和义务之下,忘却个人及个人权利的存在。抑制个性发展,忍受与顺从既定的社会规范。个人的实际遭遇与内心世界的苦乐不必认真看待。苦即是乐,乐即是苦。苦无所谓苦,乐无所谓乐。
对于个人的穷达、贫富、苦乐、毁誉,“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N K .抹煞一切人生价值,否定一切人生追求。
二是“容恶”。无所谓是非原则,无所谓美丑界线。不必泾渭分明,无须坚持原则。
不必嫉恶如仇,无须从善如流。
世间的恶人恶事均能容忍。一切都稀里糊涂视之,一切都稀里糊涂处之。
三是“中庸”。
将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视为最高道德标准。
一切稍为激进和略带锋芒的思想和言行,俱被视为“异端”。
不求上进,不为人先,不敢革新,不露锋芒。保守与妥协则被视为美德。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四是“推责”。遇事不负责任,居官尸位素餐。稀里糊涂办事,稀里糊涂做官。唯唯喏喏,不做明确表态。上推下卸,不负具体责任。应付差事,不图实际政绩。胆小谨慎,赡前顾后。随波逐流,滥竽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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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糊涂”
的心态,是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的必然产物。士大夫的“糊涂”之处,往往也正是他们的玄妙“高明”之处。唯其“糊涂”
,方能避免猜忌嫉妒,达到自我保全的目的。除了这些奉行“韬晦”之术的“假糊涂”之外,中国古代官僚队伍中确有一大批“真糊涂”。
专制君主及其权势者所固有的“宁用奴才不用人才”的戒备心理,不可避免地会造就出一批真正糊涂的庸官俗吏。
中国古代官场上的许多传统积弊,无疑与士大夫“难得糊涂”的心理状态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大大小小的“假糊涂”与“真糊涂”充斥官场,使得古代官僚队伍内部缺乏务实进取的活力,整体上趋于平庸无能,因而难以有效发挥治理国政的机能。
第三,任性放纵的心态宦海沉浮,变幻莫测。在某些情况下,那些热衷于权力地位的政客们,突然间也会“大彻大悟”
,对于政治斗争中的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感到畏惧和厌倦,从而走向另一个极端。
他们自命为“看破红尘”
,否认一切人生价值和社会规范,蔑视名节礼教,将一切积极的政治作为也视为过眼烟云,任性放纵,自甘堕落。
他们不同于庄子清心寡欲式的清高遁世,而是刻意纵欲,企图在寻求个人感官的满足和刺激中,埋没和忘却自己对政治权力和政治理想的追求。此种心态主要有以下两种具体表现。
一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只图眼前快活。他们信奉极端的个人享乐主义,常常发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O B 之类的感慨。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心态,反映了历史上剥削阶级腐
权术论163
朽堕落、荒淫无耻的生活态度。一切高尚的人生理想和政治追求,在此种心态的腐蚀下,常常化为乌有。在古代实际政治生活中,各种类别的士大夫均会产生这种心态。
醉生梦死、恣情纵欲的人们,需要以此作为自己的人生哲理。满盈惧亏的人们,则需要以此作为抽身退却的后路,在酒色歌舞之中泯灭或掩饰自己的野心异志。失意的政客,更是需要从中寻求精神上的安慰。
“未遂风云便,争不恣狂荡?”
“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O C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辞不复醒”
O D .诸如此类的诗句,便反映了古代士大夫在郁郁不得志时的常见心态。
二是崇尚虚玄清谈,行为颓废怪诞,以世俗政务为累,不拘名节礼教。此种心态尤以魏晋时期的清谈玄学最为典型。
“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
,“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
O E .“口谈浮虚,不遵礼法,尸禄耽宠,仕不事事”
O F .这种任性放纵,与上述及时行乐式的任性放纵又有区别。他们更加注重的不是物欲的满足,而是精神上的放纵。魏晋时期的清谈玄学家们,极力脱离社会现实,避免卷入政治纷争,在清谈虚玄和放浪形骸中寻求精神上的麻醉和满足。其中,“妙善玄言,唯谈老庄为事”
O G ,不理实际政事者有之;“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者有之;“以大瓮盛酒”
,“时有群猪来饮”
,“便共饮之”
O H 者有之。种种放浪行为,不一而足。
任性放纵的心态,对古代政治产生了显而易见的消极影响。一方面它消磨了古代士大夫的政治热情,促进了脱离实际的倾向;另一方面它又助长了追逐享乐的欲望,加深了统治阶级腐朽放荡的程度。
263权术论
在中国古代政治斗争中,各类政治人物的心态之间并没有绝对分明的界线。就同一个历史人物而言,往往存在“双重人格”的倾向,相互矛盾的心态也许同时交错存在,处境的变化也会造成固有心态的相应改变。自诩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清高之士,一旦有了入仕高升的前景,也会手舞足蹈地一改常态,“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O I .权欲薰心的野心家在屡屡碰壁失意后,也会转变为任性放纵或“难得糊涂”的心态。秦代李斯一生追逐权势无有止歇,最终在权术争斗中败北被诛。他在临刑之际突然醒悟,深深怀念在故乡上蔡为布衣时的那种“牵黄犬”
、“逐狡兔”的田园平民生活。然而时光毕竟不能倒转,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悔恨之中,李斯最终化作了刀下之鬼,成为政治斗争中的又一个牺牲品。
O J总之,权术争斗中的人物命运及其心理状态,既是政治斗争所导致的一种结果,又是影响政治斗争的一个重要因素。
通过总结历史政治人物的人生喜剧和悲剧,剖析他们在政治斗争中的不同心态,显然可以为今天的人们提供一些借鉴,并从中探寻出政治斗争的某些规律。
① 《史记。李斯列传》O J② 《后汉书。班超传》③ 《史记。苏秦列传》④ 《汉书。叔孙通传》⑤ 《太平御览》卷73引《华阳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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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后汉书。梁统传》⑦ 见《明史纪事本末》卷16⑧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武故事》⑨ 《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一》《世说新语。任诞》A B O H参见鲁迅:《阿Q正传》A C事见《宋书。前废帝纪》A D《韩非子。孤愤》A E《战国策。秦策一》A F《明史。张璁传》A G《史记。游侠列传》A H《史记。货殖列传》A I《三国志。魏书。崔琰传》注引《魏略》、《吴书》A J《元史。哈麻传》A K《后汉书。五行志》L B《战国策。秦策三》L C见《汉书。萧何传》L D见《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三、三十四》L E见《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及裴松之注L F《贞观政要》之《君臣鉴戒》、《杜谗邪》L G见《晋书。祖逖传》L H见《宋史。宗泽传》L I见《史记。李将军列传》L J见《汉书。晁错传》L K见《明史。袁崇焕传》M B《史记。屈原列传》M C王符:《潜夫论。贤难》M D
463权术论
王充:《论衡。累害》M E事见《汉书》之《司马迁传》、《李陵传》、《苏武传》M F《论语。里仁》M G《诗经。王风黍离》M H陈子昂:《登幽州台歌》M I屈原:《怀沙赋》M J《易经。乾。文言》孔颖达疏M K《礼记。中庸》N B《庄子。大宗师》N C N K《老子。九章》N D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N E见《史记。留侯世家》N F《明史。刘基传》N G《汉书。张释之传》N H《晋书。陶潜传》N I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N J曹操:《短歌行》O B柳永:《鹤冲天》O C李白:《将进酒》O D《晋书。阮籍传》O E《晋书。裴頠传》O F《晋书。王衍传》O G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O I
权术论563
第十五章 “奇葩”与“沃土”
——封建专制与政治权术的关系
政治权术与封建专制制度之间有着天然的不解之缘。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政治权术的生存发展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必然性。中国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制度获得了充分的发展。这种历史条件,为政治权术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良壤沃土”。政治权术的“奇葩”
,深深根植于封建专制主义的基础之中。
君主专制与政治权术
政治权术之所以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更容易得到滋生蔓延和充分的发展,是同这种制度下的政治权力的结构特征分不开的。战国以降,特别是秦王朝建立之后,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始终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所谓“君主制”
,一般是指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中国古代所实行的君主专制制度,不同于其他形式(例如欧洲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等级代表君主制、君主立宪制等等)的君主制,君主专制的程度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位。在这种制度下,政治权力结构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权力的高度集中。
63权术论
高度集中的君权翻开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画卷,人们看到的是这样一幅情景:君主是整个国家的象征和代表,国家的各种大权集于君主一身,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整个国家都是君主的私有财产,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都是君主维护独裁统治的工具。专制君主所享有的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法权。在阶级社会中,作为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法律,都是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来制定的。
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当然归于君主所有。君主出言为法。君主的意志就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就是判断一切是非的最高标准和行为规则。历代封建王朝所制定的成文法典,无一不是专制君主意志的体现。秦王朝建立之初,“皇帝临位,作制明法”
①,即在君主的主持下开始了立法活动。
唐高祖即位不久,“约法十二条”
,以后又数次“损益律令”
、“更撰律令”
②。明太祖朱元璋政权得手,“即议律令”
,并亲自与群臣“讲论律义”
③。上述实例表明,封建成文法典的渊源,均来自专制君主。除了具有比较稳定的形式的法典之外,历代君主随时发布的令、制、诏等等,也都具有等于甚至高于成文法典的效力,都是封建国家最基本的法律渊源。按照君主意志制定的法律,当然只是用来限制和约束广大臣民的,君主本人并不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君主可以按照个人的意志随时修改或废止既定的法律、制定新的法律。汉代有一位司法官员曾指出:“三尺(法)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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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疏为令。
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④就专制制度下君主意志与法律条文的关系的实质而言,这番议论可谓一针见血。
二是最高司法权。
在专制制度下,君主不仅拥有立法权,而且对于一切重大案件的判决具有最高决断权。君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好恶,随心所欲地做出轻罪重刑、重罪轻刑、无罪被刑、有罪不刑的判决。专制君主的判决,根本无须法律的依据;或者反过来说,君主的判决本身就成为最高效力的法律依据。秦二世通过阴谋诡计登上帝位后,为了清除潜在的政敌,“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公子将闾无罪被囚,秦二世派遣使者对其宣布说:“公子不臣,罪当死,吏致法焉。”
将闾据理辩解:“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何谓不臣?
愿闻罪而死“。使者回答:”臣不得与谋,奉书从事。“将闾仰天大呼:”天乎!吾无罪!“最终被迫”流涕拔剑自杀“
⑤。汉文帝时,有人盗窃了帝陵中的一个小小的玉环。廷尉张释之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初审判决:罪当“弃市”。如此严厉的处罚,汉文帝竟然犹嫌不足,对张释之依法判决大为不满,执意要尽诛行窃者的亲族:“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
⑥由上述实例可见,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量刑的标准,俱可由君主一言而决之。
二是国家政务的最高决定权。专制君主对于国家的一切政务都拥有最高的决定权。秦王朝建立之后,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便出现了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所指出的那种“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政治局面。专制君主乾纲独揽、宸衷独断,从治国安邦的韬略大计到臣民的
863权术论
生杀予夺,一切都依赖于君主的独裁专断。当然,天下繁杂众多的具体政务,不可能全部由君主一人独自料理。君主通过亲自掌握重要官职的任免权,为自己造就了一个庞大的办事机构。封建国家的官僚集团尽管十分庞大,实际上只是俯伏在专制君主脚下的臣仆。各级官吏虽然也分掌着一定的处理政务的权力,但是,他们的权力来自君主,随时都有被君主剥夺的可能;他们所作出的一切重要政务决定,都须听命于君主,都须取旨方能行事。专制君主对于国家政务的最高决定权,是绝不容许臣属僭越侵犯的。君主们对于臣属的越权行为总是保持着高度的警觉。为了维护君权,历代封建法律都制定有关于防范和惩罚官吏侵犯君权的内容。例如《汉律》中就包括有诈称君主诏令的“矫诏罪”
、不执行君主诏令的“废格诏令罪”
,此外还有“大不敬罪”
、“僭越罪”等等名目。关于君臣在国家政务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战国时代的法家人物申不害曾有一段精辟的论述:“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号,臣如响;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事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
⑦这段论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专制制度下君臣关系的本质:无论臣属官职再高、权力再大,也不过是君主的办事工具而已,只有君主才是凌驾于一切臣民之上的独裁者、才是国家行政权的真正掌握者。
四是最高名分的独占权。专制君主不仅掌握着绝对的实际权力,而且还拥有对最高名分的独占权。为了体现君主的权威和尊严,专制君主享有全国至高无上、独一无二的名分。
自秦始皇开始,创立了君主专用的名号——“皇帝”
,君主的命令称为“制”或“诏”
,君主自称为“朕”。一些普通的用
权术论963
语,一经君主占用,便成为其他任何人不得染指的“禁脔”。
历代封建王朝对于君主的名分都有许多具体的规定,如:不准提及君主的名字,文字中凡逢“皇帝”等字必须另行抬头、顶格书写,君主的居室和陵墓须用专门的称呼,君主的仪仗、服饰、服色他人不得僭用,等等。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专制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名分,借以神化君权。
君主的名分,具有垄断独占性。他人如果擅自僭用君主的名分,在封建专制时代是属于“大逆不道”的谋反行为,历代法律都对此作有极为严厉的处罚规定。
五是其他重要权力。在经济方面,君主对全国的土地具有实际上的或者名义上的所有权,全国的财富均被君主视为私产。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⑧。
“天下一家,何非君土;中外之财,皆陛下府库”
⑨。在军事方面,君主则拥有交战和构和之权、军队征发调动之权、军事战争的决策指挥之权、军事将领的任免奖惩之权等等。在社会生活方面,举凡风俗习惯、婚丧嫁娶、衣食住行,君主都有权进行干预过问。其他种种,不胜类举。
总之,专制君主犹如一个无所不在、无所不管的“神明”
,超然凌驾在国家、社会和全体臣民之上。
整个国家机器,都在专制君主的一手操纵之下。国家各个方面的权力,牢牢系于君主一身。这种高度集中的君权,势必会产生对政治权术的一种客观需求。
专制君主对于政治权术的依赖高度集中的君权,必然会对政治权术产生一种不可或缺的依赖。这并非完全是由君主个人的道德素质所决定的。从
073权术论
本质上说,封建统治阶级自私、贪婪、虚伪、阴险的阶级本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他们不可能采取光明正大的政治态度。
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君主专制制度下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客观上要求政治权术作为专制君权的必然伴生物。脱离了诡诈的政治权术,高度集中的君权便不可能得到正常的行使,专制制度便无法得以生存和维持。专制君权与政治权术的这种伴生关系,无非是由于专制君主在国家政权中的特殊作用、君位转移过程中的激烈竞争性、君主专制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矛盾等几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
专制君主对于封建政权的兴衰存亡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无疑是决定君主必然依赖权术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君主专制的体制下,由于权力的高度集中,封建王朝的治乱兴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独裁专断的君主本人的各方面素质。君主个人的意志和才能,往往成为决定政治斗争胜负的一个关键因素。中国古代的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们,高度重视君主个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对此有着大量的言论。例如战国申不害认为:“明君治国,三寸之机运而天下定,方寸之谋正而天下治”
A B“(君主)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
A C .荀子也明确指出:“君贤者,其国治;君不能者,其国乱”
A D .应当说上述见解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正确性。
在高度集权的专制制度下,独揽全部国家大权的专制君主有时确乎可以起到“一言而兴邦”
、“一言而丧邦”的作用。大量的历史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正是因为专制君主在国家政局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无论是从治国安邦的大局出发,或者从维护君主个人的
权术论173
权势地位的角度出发,都在客观上需要君主具备一定的治政能力。专制君主的所谓“治政能力”
,很大程度上就是谋取、维持和运用权力的方法手段,其中当然包括诡诈的政治权术。
韩非子曾指出:权术是“帝王之具”
A E 、“人主之大物”
A F .其言并不过分。对于专制君主来说,为了达到“治天下如运诸掌然”
A G 、“治大国若烹小鲜”
A H 的理想,就必须掌握所谓“人君南面之术”
、必须谙熟圆滑的政治手腕。
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实政治斗争的客观需要。
历代封建统治集团,为了实现既定政权的长治久安和维护本集团的共同利益,客观上也会需要有一位能够驾驭政权的强有力的专制君主。在政界的生存竞争中,那些善于玩弄阴谋诡计的君主们,更容易取得和维持政权,更容易驾驭和控制广大臣民,因而也就更适合于本阶级统治集团的需要。
由于君位正常传授范围的限制,统治集团对于未来君主人选的选择余地是极为有限的。但是,他们总是尽可能地把更适合自己需要的人选推上历史的舞台。
就专制君主自身而言,在实施和维持专制统治的过程中,他们深知政治权术的“妙用”
,在主观上也会做出极大的努力,苦心揣摩钻研“帝王之术”
,以便适应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
未来君位的继承者们,早期便会受到有关权术手段的政治教育。前朝兴亡的经验教训、现实政治环境的熏陶、先君的耳提面命和言传身教,使得他们在即位之前就有可能成为玩弄权术的行家里手。随着君位的授受,新君主们不仅承袭了绝对的君权,同时也会得到一笔有关如何运用和保持权力的阴谋手段的遗产。唐太宗李世民雄杰一世,在政治斗争的风浪
273权术论
中练就了一套玩权弄术的高超“本领”。就在其临终之际,还为即将继位的太子李治上了一堂实际的“权术课”。
唐太宗欲将身后辅佐李治的重任托付权臣李勣,然而在临终之前非但没有给李勣加官晋爵,反而将其贬斥到边远地区做了地方官。
其中的奥妙唐太宗对儿子李治一语道破:“尔于(李)
勣无恩,今以事出之,我死,宜即授以仆射,彼必致死力矣“
A I .这就是说:先君借故贬斥重臣,新君重新起用并委以重任,重臣则必然会感恩并效忠于新君。诸如此类的权术之学,无疑是君主“家教”的主要内容。
君位转移过程中的激烈竞争性,则是造成专制君主必然依赖政治权术的又一重要原因。
在君主专制制度下,“朕即国家”
,君位即意味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尊贵无比的地位以及享用不尽的财富。因此,历史上的一切野心家和阴谋家,无不把猎取君位作为实现个人野心的最高奋斗目标。君位的争夺,也就常常成为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一个焦点。
中国古代君位的传授转移,一般是在君主的血缘亲族中进行的。
秦始皇在创立皇帝制度时,曾经规定:“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A J 这种世代相传的“家天下”
模式,已经确立了君位传授继承的一般原则。
历代封建王朝为了建立君位传授的正常秩序,也曾力图对君位继承位序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
例如:或者按嫡庶长幼为序,或者以在位君主的遗命为准,或者预立太子以防争夺,等等。
但是,这些规定都不可能彻底杜绝和避免对君位的争夺。在君主宗室内部,君主的各个,“龙子龙孙”们事实上都有可能
权术论373
成为未来君位的继承人。专制君主多妻多子的现实,又使君位竞争者的队伍始终保持着可观的数量。诸皇子争立,几乎是历代封建王朝普遍存在的政治难题。在立长立幼之争、立嫡立庶之争、立贤立爱之争面前,纵使是雄才大略、奋发有为的君主们,常常也会感到一筹莫展、束手无策。汉代的统治者曾设想以早建储君作为预防皇子争立的措施,主张“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庙社稷,不忘天下也”
A K .然而,太子既立,往往造成专制君权与储君之间的矛盾,引发政局的动荡。清代乾隆皇帝有感于此,痛切地指出:“建储册立,非国家之福;召乱起衅,多由于此。”
L B除了在位君主的血亲之外,统治集团内部的其他各种政治力量(诸如权臣悍将、勋门贵戚等等)
,同样会在适当的条件下加入君位竞争者的行列。在位君主毕竟是依靠血缘关系登上君位的,其中昏庸懦弱者在所难免。一旦出现君主不能胜任君位、君位与君权相背离的情况,加之某种力量对比消长变化的契机,那些觊觎君位、企图取而代之者总是大有人在。
君位所产生的强烈诱惑力量,使得野心家难以抑制抗御攫取最高权力的欲望。君位继承位序的未定状态以及君位与君权相背离的现实,又为众多的竞争者们提供了一定的可趁之机和成功希望。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下,宫廷政变和王朝更迭成为君主专制制度下必不可免的政治现象。围绕君位的争夺,胜者王侯败者贼,胜负结局的反差极为强烈,因而这种争夺总是十分激烈而残酷的。历史上每一次君位的转移,几乎都伴随着一场血腥的屠杀或者神秘莫测的宫廷阴谋。由于
473权术论
专制制度下君位的转移不可能通过民主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对君位竞争者来说,要想在激烈而残酷的竞争中取得胜利,除了凭借实力之外,必然要依赖诡诈的政治权术。在专制条件下,脱离一定的政治权术,夺取君位和巩固维持君位同样都是难以实现的。
君主专制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矛盾,也是导致君主必然依赖权术的另一重要原因。
上文已经指出,专制君主的独裁统治需要通过官僚机构的中介。一方面,专制君主总是力图实行高度的集权;另一方面,为了实行集权,君主又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分权。这种集权与分权的矛盾,换句话说也就是君臣之间的矛盾,贯穿于整个封建时代的始终,构成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主要内容。专制制度本身,决定了集权与分权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政治权术作为解决这种矛盾的基本手段,当然也就具有着生存发展的必然性。
首先,专制君主必然要依赖政治权术来制定分权的原则。
面对集权和分权的矛盾,君主首要考虑的当然是如何建立有利于集权的权力格局。分权固不可免,但臣属所分掌的权力只能是办事之权、琐屑之权、无碍大局之权。那些决策之权、重大之权、要害之权,则只能由君主专擅。这也就是申不害所谓“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事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的要旨。分权既行,还必须相互牵制,以便于君主居上操纵。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之初,就从制度方面建立起相互牵制的分权机制。秦代中央政权设“三公”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总领百官,助理万机,是为最高行政
权术论573
长官。但是,丞相不仅须受命于君主,而且既无兵权,又随时可受到御史大夫之弹劾。御史大夫虽可弹劾丞相,却无行政实权而地位又远在丞相之下。
太尉为管理军事的最高长官,但不得干预政事,且其职位废置无常,常有空缺。这种行政、监察、军政“三权分立”的制度,渗透着权术的安排,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君主个人的专制权力。
其次,专制君主还必然要通过政治权术来控制分权的过程。权力的分配,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君主出于维护专制集权的目的,需要利用权术手段对既有权力的分布不断进行调整平衡。例如:居官日久不迁、有功不赏,臣属难免心怀怏怏,君主就需要及时加官进爵,不断地饲以新的诱饵,以换取臣属持续的忠心;尊位重权占据过久,常有野心膨胀、尾大不掉的危险,君主便会采取种种手段,或频繁调动,或明升暗降,或削夺实权,或借故诛杀,以避免对君权造成威胁;任用亲信小人,翦损权臣羽翼;罪及无辜,显示天威,敲山震虎;先贬后迁,使畏喜交加的臣属悚然自惕并感恩图报;增加权力阶梯的层次,分割赏赐的过程;等等。凡此种种,无不体现了专制君主在权力分配过程中玩权弄术的匠心。
再次,专制君主又必然要利用政治权术来驾驭分权的对象。在集权和分权的矛盾中,分权的对象自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吏。专制君主对于他们既不能“不用”
,又不能“不疑”。为了加强对各级官吏的政治控制、人身控制和心理控制,君主不得不借助于各种阴险诡诈的权术手段。关于中国古代的君主驭臣之术,本书第四章已作了专门论述,此处不再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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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与君主专制制度紧紧纠缠交织在一起。实行君主专制制度,就必然会对政治权术产生一种客观需要。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就是在君主专制的土壤和环境中才获得了如此充分的发展。韩非子曾指出:只有实行“术治”
,才能“致帝王之功”
;离开了权术,专制君主则“不能正一国”。
他的论述,从某种角度上说明了政治权术与君主专制的必然依存关系。
官僚政治与政治权术
在中国历史上,官僚政治是君主专制的孪生兄弟和必然补充,两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封建专制制度的基础和核心。
战国时代,随着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初步建立,封建官僚机构也开始逐渐形成。秦代建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之后,封建官僚制度同时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其后两千多年,整个中国封建时代的官僚制度都是在秦王朝所开创的基础上发展变化的,其间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革。
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延续既久,包容又广,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就政治权术的生存发展而言,与封建官僚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同君主专制制度一样,官僚政治同样是政治权术赖以根植的一个重要基础。为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首先对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略作分析。
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实行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必然伴随着腐败的官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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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生。曾有学者指出:“在专制政治出现的瞬间,就必然会使政治权力把握在官僚手中,也就必然会相伴而带来官僚政治,官僚政治是专制政治的副产物和补充物。”
L C 这个见解无疑是正确的。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历史,既是君主专制的历史,又是官僚政治的历史。封建时代的官僚政治,与奴隶制时代的贵族政治以及近现代的民主政治都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政治权力的各个方面,官僚政治表现出了如下基本特征。
第一,权力本质的特权性。
人类历史上曾有过根本不知政治权力为何物的年代。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阶级和国家应运而生。国家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作为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它与原始社会的氏族组织的区别点之一,就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公共权力,当然全部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
在封建专制制度下,全部国家权力被君主所控制,君主通过大大小小的官吏实施自己的独裁统治,庞大的官僚集团遂成为封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官吏作为由统治阶级挑选出来实现其阶级意志、进行阶级统治的实际执行人,在社会生活中居于特殊的地位,享受着特殊的权利,形成了具有自己共同利益的特殊阶层。
官僚集团所掌握的政治权力,不仅不代表广大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且在统治阶级内部划分了等级差别,权力演化为只是为官僚集团谋取私利和维护特权的工具。国家权力的一切措施、一切政治过程,仅仅具有实现官僚自身特殊利益的意义和作用。
873权术论
政治权力在官僚政治中不可避免地成为官僚特殊地位的象征。权力的大小,便决定着社会地位的高低。做官者,便是“为民父母”
,就能享受法律所保护的种种特权。为了显示和维护官僚的尊荣地位,历代封建王朝都有许多细密的规定。
这些规定的内容,从政治特权和经济权益乃至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无所不包。
“官贵民轻”
,体现在称谓、礼节、服装、住宅、乘舆等等各个方面。例如汉代规定,只有官吏才能“衣丝”
、“操兵”
、“乘骑马”
,平民百姓即使是富有的商贾也不得“逾制僭用”。明代规定:“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物之类,各有等第”
,如若“违式僭用”
,“事发各问以应得之罪,服饰器用等物,并追入官”
L D .历代封建王朝大多奉行“抑商政策”
,贬低商人的社会地位,或加以各种形式的人身侮辱。
“抑商”
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无疑是为了维护官僚集团的特殊社会地位,就是要用法律手段来应付商人以财富向官僚特权提出的挑战。
政治权力又是官僚集团物质财富的来源。权力不仅象征着一定的社会地位,而且为官僚集团提供了衣食之源和其他各种实际的物质利益。各级官吏依据权力的大小,通过“俸禄”的形式,分享着封建国家对全体农民的剥削。所谓“国家经费莫大于禄饷”
L E 的说法,说明以国家名义征收的赋税很大一部分转化为官吏的权力收入。在官僚政治下,各级官吏凭借权力而掠取的财富,当然不仅仅只有俸禄。谋权求官实际上已经成为当时发财致富的有效途径。
有人曾说:“三代以下,未有不仕而能富者,故官愈尊,则禄愈厚”
L F .应该说这确实反映了一定的历史真实。
权术论973
由于政治权力已完全蜕化为维护官僚特权的手段,由于权力所象征和代表的名利地位,势必激发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欲望。权力,对于已经成为官僚和企图成为官僚的人们来说,总是充满着强烈的诱惑力量。
第二,权力结构的等级性。
官僚政治下的权力结构,呈现出细密、森严的等级性,犹如一座层次分明的宝塔。塔的顶端,专制君主傲然凌驾于一切臣民之上。在君主之下,各级官吏按照一定的等级秩序上下排列。整个官僚集团不仅本身就表现为一个与“民”相区别的等级,而且在官僚集团内部也形成了一个台阶式的等级系列。
早在封建官僚制度创立初期,就规定了官吏在官职、官秩、俸禄、爵位等方面的等级差别。就秦汉时期的官制而言,中央政府设三公九卿,地方政府则设有郡守、县令乃至乡亭里等基层组织的官员。这些主要反映了官职方面的差别,区分了各自的管辖权限。
除此之外,为了表明官吏的尊卑阶次,还另外制定有关于官秩方面的制度。
秦汉时代的官秩制度,是以粮食数额的多寡来表示官秩等级的。大致而言,约分为二十余等。最高为万石,以下依次为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等等,百石之下则有斗食佐史。这些粮食计量单位的数额并不是官吏的实俸数额,而主要是用以区别官吏的秩等。秦汉之后,随着封建官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官僚集团内部的等级划分更为细密和严格。例如隋唐时期的官阶分为九品,每品各有正从,四品以下复又分为上下阶,凡三十阶。明清时代官分九品,品有正从,凡十
083权术论
八级,不及九品者为“未入流”。
在官僚政治下,不仅等级序列繁杂细密,而且等级界线严格分明。等级的高低,当然也就决定了权力的大小和俸禄的厚薄。以俸禄为例:官尊则禄必厚,官卑则俸禄必薄,等级之间的差别十分明显。
汉代官秩最低的佐史,月俸8斛;官秩最高的万石等级,如丞相、太尉等,月俸为350斛;两者相差40余倍。清代从九品的司狱,俸银及养廉银合计为71两;从一品的总督,两项收入则为15180两;高低相差200余倍。不同的等级,便标志着不同的待遇和不同的地位。为了维护等级秩序,历代封建王朝都有许多具体规定,使等级差别广泛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官吏的衣服,质料、颜色、式样、佩饰,均须与其官阶相符,使人“见其服而知其贵贱,望其章而知其势”
L G .官吏出行工具及其护卫仪体,亦须体现出不同等级之间的差别。唐宋时,唯王公大臣经特许方可乘轿,百官出入只可骑马。明代三品以上官员可以乘轿,四品以下只可骑马。清代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在京乘轿4人抬,出京8人抬;四品以下文官在京乘轿2人抬,出京4人抬。唐代规定,一品官员出行护卫仪仗为7骑,二三品5骑,四品3骑,五品2骑,六品1骑LH.诸如此类的繁琐规定,都体现出了森然不可逾越的等级差别。
权力结构的等级性,使得官僚政治下的仕途具体表现为一种有形的层次众多的权力阶梯,其中每一级阶梯都意味着不同的待遇和地位。这种状况,对于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斗争产生着重要的影响。那些在仕途中钻营拚搏的人们,眼睛总是盯在更高一级的权力阶梯之上,攀登未有止歇,野心难
权术论183
以达到最终的满足。具体官职的升迁谪贬,成为衡量权力争斗的胜负成败和进退得失的有形的标准。争权夺利的欲望和斗争也就有了具体的目标。
第三,权力来源的“唯上”性。
在政治权力的来源方面,封建官僚政治不同于奴隶制时代的贵族政治以及近现代的民主政治。各级官吏所掌握的大小不等的权力,都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授予而取得的。官僚权力的来源,既不是单纯依赖血统关系,更不是依赖哪怕是表面上的群情民意。一切官职及其相应的权力的取得,完全只是“仰沐上恩”的结果。
中国奴隶制时代的选官制度,实行的是带有强烈宗法色彩的“世卿世禄”制,“大人世及以为礼”。政治权力之授受,表现为奴隶主贵族血亲间的世代相袭。
封建专制制度确立后,“世卿世禄”
制逐步退出了政治舞台。
除了君位授受仍实行世袭制之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大小官职均不再在特定家族内部世袭授受,一切重要官职都由君主任命并可随时撤换罢免。中国封建时代曾实行过各种各样的选官制度,如秦汉时代的“察举制”
、魏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
、隋唐之后的“科举制”等等。不论何种选官制度,在具体选拔方法上固然有所不同,但都体现了权力自上而下授予的原则。
一切血统、民意、品德、才能、政绩等等方面的因素,都不能决定个人在仕途中的进退得失。只有君主或上司的赏识恩宠,才是获得权力的唯一来源。
权力来源的“唯上”性,势必在君臣之间形成一种“主卖官爵、臣卖智力”
L I 的主仆关系。
官爵和俸禄,成为君主驾驭
283权术论
和控制臣属的有效手段。猎取功名者只有从君主的赏识之中才能希冀得到个人的进取发达。一旦权力到手,他们当然会为君主的“知遇”而感激涕零地“谢主龙恩”。既食君禄,就必须“忠君之事”
,容不得半点的“不忠”
、“不敬”。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不仅表现在君臣之间,而且在官僚集团内部的上下级关系中同样存在。下级官吏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上级的手中,他们进取升迁的欲望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上司的意愿。
第四,权力变更的非程序性。
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和建立稳定的统治秩序,历代封建王朝通过立法的形式,对于正常的仕进途径以及权力变更的程序,做出了种种的具体规定。但是,封建专制社会的传统毕竟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在一般的情况下,都是以“人治”的方式来“治人”
,各种法律规定往往徒具虚文。官僚政治下的权力变更,也就表现出非程序性的特点。
从理论上说,历代封建王朝都有明确的考课监察制度,考课的结果将成为决定官吏奖惩升降的依据。这也就是古人所强调的:“夫有官必有课,有课必有赏罚。有官而无课,是无官也;有课而无赏罚,是无课也。”
L J 对于官吏的任免程序,历代也有一些具体细密的规定。例如汉代规定要定期考核现任官吏的治绩,每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课其殿最,予以赏罚。明代有所谓“考满”之制,内外官任职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常黜陟,每次考绩完成称为“考满”。“考满”之外,又有“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一次,称为“京察”
;外官三年一次,称为“外察”。考察内容有八:一贪、二
权术论383
酷、三浮躁、四不及、五老、六病、七疲、八不谨。京官四品以上自陈其状,由君主决定去留。五品以下,老病者致仕,浮躁不及者降调,疲软不谨者闲住,贪酷者贬为民LK.实行考课监察制度,对于加强对官吏的管理,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制定这些制度的本意,只是为了有利于专制君主对官吏实施严密的控制,而不是为了限制君主任免官吏的权力。在实际的权力变更过程中,各种考课监察制度和任免程序规定并不能束缚君主的手脚。君主可以根本不顾任何明文规定和法定程序,随心所欲地做出任免赏罚官吏的决定。只要符合君主的心愿,则不论是否合乎规定,也能得到不循常规、非制度、非程序的超迁。
“或数月而长州郡,或数年而至公卿”
M B .汉代甚至出现过“园寝郎一月九迁为丞相”
M C 的实例。
反之,如果失去了君主的欢心,哪怕是无罪无过,也会权柄顿失、横遭不测之祸。根本无须任何任免审判的法定常规程序,君主的只言片语就能决定官吏丧权失位、身首异处、灭门绝族的命运。
第五,权力基础的不稳定性。
由于权力来源的“唯上”性和权力变更的非程序性,官僚政治权力的基础是极不稳定的。专制君主从维护自己的独裁统治出发,总要千方百计地对臣属的权力加以种种限制。
例如,官吏任职过久,容易导致主官与属官的相互勾结,从而对君权形成某种潜在的威胁。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君主们往往采取缩短官职任期、频繁调动官职等手段来限制官吏久任。据有关记载,汉代常常出现如下政治局面:“典城百里,转动无常”
,“拜除如流,缺动百数”
M D ;“选代交互,令
483权术论
长月易“
;“或一期之中,郡主易数二千石,云扰波转,溃溃纷纷,吏民疑惑,不知所谓;及公卿尚书,亦复如此”
M E .从上述记载中可以看出,自地方郡县长官直至中央政府的公卿尚书,都是处在一种“拜除如流”
、“转动无常”的状态之中。
唐代君主限制相权,宰相的任职时间十分短促,平均只有四年左右MF.古代又有所谓“守制”制度,官吏遭父母丧,须去职在家居丧。此种制度表面上似乎是为了提倡“孝道”
,实际上未尝不是为了限制官吏久任、迫使官吏在执掌权力过程中出现某种中断。
再如,地方官吏在本籍任职,弊端较多,不利于加强专制君主对于地方的控制。于是,禁忌繁密的回避制度便应运而生。东汉王朝对于地方官吏的籍贯限制十分严密。地方官吏不仅必须回避在本人的原籍任职,甚至婚姻之家以及两州人士均不得交互任职。以后又发展到了所谓“三互法”
,即:甲州人士在乙州任职,乙州人士在丙州任职,丙州人士则不仅不得在丙州原籍任职,而且也不得在甲、乙两州任职。三州人士有联姻者,则其家人亦不得交互为官。清代的官吏籍贯回避制度,虽不如东汉繁密,但实际执行得更为严格。
造成官僚权力基础不稳定的原因,除了君权对臣权的各种限制之外,统治集团内部频繁激烈的政治斗争必然也会导致无休止的权力再分配。在争权夺利的争斗中,得势者当然会加官进爵,失势者则必然大权旁落。封建时代奉行“一朝天子一朝臣”
,官职从属关系带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和宗派性。主官升迁,属官也会附于骥尾、鸡犬升天。
主官失势,属官难免殃及池鱼、被遭株连。一场政治斗争的结局,常常造
权术论583
成一系列连锁反映的权力变更过程。官僚集团内部的既定权力分布秩序必然经常处于大范围的不稳定的状态。
权力基础的不稳定性,有时可以起到克制官僚政治某些弊端的积极作用。
但对于在任官吏来说,面临着朝赏暮罚、忽迁忽徙的命运和“昨为座上客、今为阶下囚”
的政治现实,则会产生一种宦海险恶、仕途莫测的恐惧感和危机感。东汉时期,官职变动频繁,“守宰数见换易,迎新相代,疲劳道路,寻其视事日浅,未足昭见其职,既加严切,人不自保,各相顾望,无自安之心”
M G .唐代武则天时期,酷吏当道,权力变更无常,“朝士人人自危,相见莫敢交言,道路以目。或因入朝密遭掩捕,每朝,辄与家人诀曰:‘未知复相见否?
‘“
M H 这种人人自危、朝不保夕的严酷政治局面,往往潜伏着新的政治危机,酝发出新的政治争斗,使既有权力分布秩序面临动荡变更、陷入更加不稳定的状态之中。
第六,权力分配的竞争性。
在官僚政治下,权力以及权力所代表的地位和财富,对于统治阶级中人来说,充满了诱惑。未入仕途者,难免朝思暮想有朝一日能够跻身于官吏的行列。既入仕途者,又会希冀在官僚等级台阶上爬到更高的地位。同一职位,总会引起众多觊觎者的角逐。僧多粥少,仕途狭窄。权力分配过程中的激热竞争在所难免。
在位者绝不肯轻易失去既得的权力,必然本能地排斥和防范其他一切现实的和潜在的竞争者。觊觎者为了满足权力欲望,同样要与既定的权力目标明争暗夺,以图取而代之。唐代奸相李林甫,对于“才望功业出己右”者和“势位将逼己”者,两面出击,“必百计去之”
M I .这种态度,
683权术论
典型地反映了官僚政治下权力分配的竞争性。
官僚之间的权力之争,绝不仅仅只是个人之间的行为。
作为特定阶层和集团的代表、作为特定朋党宗派的成员,官僚个人之间的权力之争常常同宗派集团之间的“党争”交织在一起。利害相关,损荣与共。因此,官僚政治中的权力争斗,规模极大,存在十分普遍。凡官场中人,很难置身其外。只要踏入仕途,几乎就无法摆脱争权夺利的旋涡。即使是原本清白正直的士人,也难免在宦海沉浮中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
权力分配的竞争性,表现激烈而残酷。竞争的结果,往往不仅涉及到具体官职的任免得失,而且关系到竞争者的生死存亡。
争斗成功后的权力诱惑以及争斗失败后的危险前景,使得权力竞争者们从一开始就孤注一掷、志在必得。为了夺取权力竞争的胜利,封建官僚们总是不惜采用任何卑劣阴险的手段、不惜将竞争对手置之于死地。剥削阶级的本性,也就决定了官僚政治中权力竞争的激烈性和残酷性。
总之,通过上述六个方面,我们可以大略地窥知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的基本概貌。同时,也可以从中进一步分析出政治权术与官僚政治之间的必然联系。
政治权术在官僚政治中的效用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无疑为政治权术的滋生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温床”。官僚政治同君主专制制度一样,同样存在着对于政治权术的必然需求。脱离政治权术,便难以想象官僚政治的存在和运转。在官僚政治中,政治权术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效用。如果用形象化的语言来表述,政治权术就是官僚政治中的“敲门砖”
、“护官符”
、“润滑剂”。以下
权术论783
分别论述之。
权术——谋求政治权力的“敲门砖”。
前文已经论及,在官僚政治下,权力的来源只能是君主或者上司的赏识信用,权力的变更又存在着非制度化、非程序化的特点。因此,官职的任用和权力的取得,带有很大程度的随意性和随机性。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法定的仕进制度都不可能建立和维护正常稳定的仕进秩序。仅仅遵循和依赖表面上的仕进规范,并不能保证仕途的顺达,很难据此实现谋求政治权力的欲望。通过中国古代所实行的主要选官制度的实施结果,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清这一点。
秦汉时期的主要选官制度是“察举”制。所谓“察举”
,本是考察孝廉、举荐人才之意,就是根据士人的品行才能,通过“察举”而授予官职。然而,倘若依据察举的内容规范去修身养性或勤学苦练,是否一定能顺利地迈入仕门呢?事实上并不见得。相反,“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M J ,倒是常见的现象。
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依照规定应是根据士人才能品行的高低分别评为九等,以便“唯才是举”。但是,实施的结果却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M K ,导致了官僚门阀化和贵族化的趋势。纵使品学才能俱佳,只要出身寒微,就很难被评为上品,也就无法进入仕门。隋唐之后实行科举制,设科考试以选拔官吏。科举制应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个重大进步。它“使得每一个有资格的知识分子都有机会挤入统治阶级官僚集团,这就为凝固化了的等级制开辟了一条上下疏通之路,不少贫寒出身的士人可以通过科举进入上层统治阶级。
83权术论
这样不仅使统治集团内部能够不断更新成分,而且缓解了下层士人同上层官僚集团的对立,使广大知识分子都成为官僚的后备军“
N B .尽管科举制与前相较有了重大进步,但本身仍具有许多不可克服的弊端。不仅考试的内容死板教条、不能正确地反映真才实学,而且录取的标准又很难公正,各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还会大量发生。所以,科举制也同样不可能建立公正合理的仕进秩序。
正规途径既然不通,歪门邪道必然盛行。权术,实际上成为官僚政治中谋求权力的主要“敲门砖”。
在专制集权的制度下,一切官职和权力均来源于君主或上司。因此,官僚中的阴谋家和野心家们为了谋求政治权力,总要借助于阴险狡诈的权术,以图直接从君主或上司那里获取超制度的仕进捷径。从本书前几章有关具体权术手段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封建官僚是如何利用权术这个“敲门砖”的。他们的做法包括:一是利用游说之术等手段以“诱上”
,迎合君主或上司的心理,游说鼓吹,狡言诱惑,以口舌取功名。二是利用谄媚之术等手段以“谀上”
,或恭顺卑从,或歌功颂德,或献妻进女,或舔痔吮痈,以图达到,“上不憎而善生,恩泽洋溢过度”
N C 的目的。三是利用贿赂之术等手段以“贿上”
,直接用金钱珍玩换取政治权力。四是利用韬晦之术等手段以“惑上”
,阳奉阴违,两面三刀,韬光晦迹,矫情诈忠,企图骗取信任和重用。五是利用结党之术等手段以“逼上”
,结党以营私,挟党以自重,迫使君主或上司不得不授予更大的权力。六是利用政变之术等手段以“反上”
,直接从君主或上司手中夺取权力。以上种种,反映出政治权术是官僚政治中的主要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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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途。
权术——巩固政治权力的“护官符”。
政治权术不仅是官僚政治中的主要谋官之途,而且也是官僚政治中的主要为官之道。
谋求政治权力与巩固政治权力,同样离不开政治权术。
《红楼梦》中描写:应天知府贾雨村在审理官宦子弟仗势打死人命一案时,府吏曾告知为官的“秘诀”
:“如今凡作地方官的都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势极富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尚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也难保呢!——所以叫做‘护官符’。”
N D 这段文学描写,形象地反映了封建官僚本能地保官守禄的固有心态以及他们为了巩固既得权力所采用的不正当的权术手段。
在官僚政治下,作为权力既得者的在任官吏,必然会极力保官固位,对于已经到手的权力绝不肯轻易撒手。自从封建官僚制度确立后,官吏队伍日益走向职业化。庞大的职业官僚集团与社会生产过程相脱离,他们尊贵的社会地位和奢侈的物质享受均依赖于手中的权力。入仕为官,不仅是职业官僚实现人生价值的奋斗目标,而且成为他们现实的谋生手段。失去权力,即意味着他们在丧失荣华富贵的同时,断绝了衣食之源,甚至失去了生命的保障。正因为如此,职业官僚不可避免地具有保官固位、唯恐失去权力的天然本能。但是,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官职毕竟是流动的,官僚的权力基础极不稳定。即使是“位极人臣”者,也只是专制君主的奴才和工具。君主的转念之间,便会为官僚带来旦夕祸福。同时,官僚集团内部在争权夺利过程中的激烈竞争性,又使得宦海
093权术论
充满了风波。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保官固位的本性,一方面却是难卜莫测的仕途前景,在任官僚们必然会去寻求各种有效的“护官符”。
为了巩固既得的权力,封建官僚显然无法从法纪制度方面获得确实的保障,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苟且钻营的狡猾伎俩之上。各种奸诈卑劣的权术手段,无疑成为封建官僚最有效的“护官符”。他们或是通过阿附投靠权势者,为自己寻求政治上的“靠山”和“后台”
;或是拉帮结派,攀援自阗,极力扩充个人的实力基础;或是圆滑老道,尸位素餐,八面玲珑,韬晦中庸,以图容身保位;或是极尽谗毁诬陷之能事,攻击政敌,压抑人才,排斥竞争对手,清除各类潜在的威胁;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唐代政治家魏征指出:在君主的猜忌和政敌的攻讦之下,处于“进退惟咎、莫能自明”境地的官僚,必然要想方设法“苟求免祸”
;“大臣苟免,则谲诈萌生;谲诈萌生,则矫伪成俗”
N E .这也就是说,官僚苟免自保的需要与谲诈权术的盛行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
权术——处理官际关系的“润滑剂”。
封建时代的官僚阶层,本身就是一个居于“君”之下而又凌驾于“民”之上的特殊政治集团。除了“君臣”关系和“官民”
关系之外,官僚集团内部还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官际之间的关系。例如有上司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朝官与地方官之间的关系,文官与武官之间的关系,世族官僚与庶族官僚之间的关系,耆旧与新贵之间的关系,“清官”与“贪官”之间的关系,不同“朋党”之间的关系,等等。每个官僚集团的成员,在不同角度的官际关系中,处在不同的位置,扮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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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角色。各类官僚之间,既存在着相互利用、狼狈为奸的利益相同之处,又存在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利益冲突之处。
寻求处理官际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对于统治阶级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从维护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出发,就需要协调润滑官际之间的关系和稳定官僚等级秩序,以便充分发挥官僚集团的统治效能。为达此目的,历代封建统治者总是力图通过法律和道德等形式,提出一系列专门针对官吏的行为规范。不少封建阶级的政治思想家为了本阶级统治的“长治久安”
,也通过各种方式对官僚成员进行善恶褒贬,提出了一套封建政治道德的基本规范。这些法律形态的或者道德形态的官僚行为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忠君孝亲、尊顺上司、克己复礼、奉法循理、正直清廉、忠言直谏、关心下属、任人唯贤、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等等。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切实遵循这些规范的政治人物固然大有人在,但就封建官僚集团的整体而言,一切法律规定和道德说教都无法改变他们极端贪婪自私的剥削阶级本性。
仅仅依靠法律和道德的手段,显然不能完全满足处理官际关系的实际需要。
翻开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史册,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各种诡诈圆滑的权术,在调整处理官际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官僚政治的条件下,官际关系是构成统治阶级内部政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拥有某些共同利益的一个社会阶层,官僚集团需要维系内部的团结统一,以便在“事君治民”的过程中谋取和维护本阶层共同的特殊利益。但是,在具体的权力和利益分配中,官僚阶层内部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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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利害冲突,并因此爆发出无休止的争权夺利的政治斗争。
这种政治斗争,有时需要兵戎相见,有时则依赖于“舌枪唇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官僚政治中的官际关系都离不开权术这个“润滑剂”。例如,当官僚阶层的内部矛盾激化时,各种竞争之术、攻讦之术、防范之术便大显身手,使得权力结构不断进行调整和重新分配,从而形成新的权力秩序。再如,各种“事上”和“驭下”的手段,如谄媚之术、勾结之术、贿赂之术、笼络之术、赏罚之术等等,也在一定意义上能够起到缓和官僚集团内部矛盾、润滑官际关系的作用,使官际之间形成利益均沾、休戚与共的密切联系,从而适应了凝聚官僚阶层的需要。
如上所述,政治权术在官僚政治中具有着“敲门砖”
、“护官符”
、“润滑剂”的效用。这些效用理所当然地会受到封建官吏的高度重视。为了实现个人升官发财的私利,他们在政治活动的实践中,必然会揣摩政治权术、依赖政治权术、发展政治权术。权术,实际上成为官僚浪身混迹于政治舞台的基本技能和资本。从历史事实来看,历代官僚概莫能外。苏秦、张仪之流的战国纵横家之所以能够“图爵位则佩六绂、谋货财则输海内”
N F ,就是因为他们是一群“处扰攘之世、行揣摩之术”
N G 、朝秦暮楚、不讲信义的“反覆之臣”
N H .汉代官僚陈万年总结毕生从政经验,其“大要”乃是“谄也”
N I .在本书前几章所例举的大量实例中,封建官僚们所表现出的政治“才能”包括有“口蜜腹剑”的阴毒之术,“吮痈舐痔”的无耻之术,装聋做哑的圆滑之术,两面三刀的奸诈之术,等等。官僚政治不仅提出了对政治权术的客观需要,而且造就了一批
权术论393
依赖权术的官僚政客。官僚政治与政治权术之间,始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总之,中国古代以君主专制和官僚政治为基本内容的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从本质上决定了政治权术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内容蔚为大观,极其丰富多彩,表现形式上也具有许多古代中国独特的标记。所以,当我们对中国古代政治权术进行考察时,就必须要把它纳入封建专制主义的整体历史背景中去分析认识。
只有这样,才能把握住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本质及其基本的特征。
①⑤ 《史记。秦始皇本纪》A J② 《新唐书。刑法志》③ 《明史。刑法志》④ 《汉书。杜周传》⑥ 《汉书。张释之传》⑦ 见《群书治要。大体篇》⑧ 《诗经。小雅。北山》⑨ 顾炎武:《日知录。财用》《太平御览》卷390引A B《太平御览》卷624引A C《荀子。议兵》A D《韩非子。定法》A E《韩非子。难三》A F《说苑。政理》A G
493权术论
《老子。六十章》A H《新唐书。李勣传》A I《汉书。文帝纪》A K永瑢等:《历代职官表》卷首载《乾隆上谕》L B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L C版,第22、23页。
《明律集解附例》卷12《礼律。仪制。服舍违式》L D《明史。食货志》L E转引自刘宝楠:《论语正义。述而》L F《新书》卷1《服疑》L G参见刘泽华等:《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吉林文史出版社L H1988年版,第61页。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L I苏洵:《嘉祐集》卷9L J《续通典。选举三。考绩》L K崔寔:《政论》M B见《全后汉文》卷17M C《后汉书。左雄传》M D崔寔:《政论》M E参见本书第四章M F《后汉书。朱浮传》M G《资治通鉴。唐纪二十》M H《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一》M I《抱朴子。审举篇》M J《廿二史札记》卷8M K林剑鸣:《法与中国社会》,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30N B页。
权术论593
《论衡。定贤》N C
《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N D《贞观政要。君臣鉴戒》N E《太平御览》卷464引徐幹《七喻》N F《论衡。答佞》N G《史记。苏秦列传》N H《汉书。陈万年传》N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