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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大师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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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大师林语堂_朱艳丽
山之子
“我之所以这样,都是仰赖于山。这也是人品的基调,我要享受我的自由,不愿别人干涉我。犹如一个山地人站在英国皇太子身旁而不认识他一样。他爱说话,就快人快语,没兴致时,就闭口不言。”
—— 《八十自叙》
童年是一生的品质。
当头发花白的林语堂口含烟斗,在摇椅“咯吱”的摇晃声中回首往事,他一定会想起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和牧师父亲爬上村后高山时的情景。
林语堂生于光绪二十一年,即公元1895年,那正是中国近代黑暗史的开端。早前一年,因为慈禧太后挪用军款,大兴土木,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吃了败仗,被迫签订了屈辱的马关条约。然后是大张旗鼓却不幸草草落幕的百日维新。慈禧太后也没能安享她的颐和园。数年后,义和团攻入北京,她携着光绪灰溜溜地逃到了西安。
时代的风云变幻并没有太大地影响到偏安一隅的闽南漳州平和县坂仔村。这里是青山环绕的肥沃盆地,自然环境得天独厚,乔木四季常绿,花果月月应市,自古以来就有“宝鼎境地”的美称。
林语堂在青山绿水间度过了人生最初的10年。
那时,他还叫小和乐。
和乐一家寄居在坂仔教会生活区的一座同字平房里。
家里生活并不富裕。他住在小小的阁楼上,房间里只有一张古老的木床和方桌。阁楼的旁边有一口古井,水清见底。每天早晨,和乐听见村里的女孩子们在井边洗菜嬉戏的声音,他知道,一天的玩耍要开始了。
这是个精力充沛的孩子。
春天,他在满山遍野的野草地里滚来滚去,累了,仰面躺下,雪白的云在蓝天上飘过,一会儿像隔壁家的大黄牛,一会儿又变成了村口的卷毛狗。小和乐多希望它能变成妈妈做的卷饼啊,想着想着,口水流了一地。
龙眼成熟的季节,和乐和村里的孩子争抢着爬上树丫,比赛看谁吃得又多又快。
西洋式建筑的大小礼拜堂、钟楼、牧师楼等也是他的“地盘”。教堂与牧师住宅之间有很小的空隙,他常常侧着身体,小心翼翼地摸过去,然后把另一面的屋顶当成滑梯,顺溜溜地滑下来。看到大人们吓坏的表情,和乐做出鬼脸,一溜烟地不见了。
和乐最喜欢的,还是那环绕坂仔的四面青山。
坂仔的南面就是云山千叠的十尖山。远远望过去,连绵起伏,无论晴天还是下雨,山顶上总是弥漫着烟雾。“那也许就是天帝住的地方吧!”和乐这样想。
北面的石起山却直直的矗立着,怪石嶙峋,危崖高悬,看起来十分威严。山巅上还有一条窄长的裂缝,风吹过时呼呼作响。和乐以为那是山脱落了门牙,就像自己一样,说起话来漏风,可村里的老人却说那是神仙路过时,脚拇指不小心踩在山上留下的痕迹。那神仙是怎么回事?是什么时候踩的?……老人们被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头昏脑涨,怕了这个好奇心重的孩子。
在田边,在河岸,和乐常常不自觉地仰视伟岸的青山。他想,这么高,这么险,什么时候才能到山顶看看呢?
第一次跟着父亲登山,小和乐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双腿软绵绵的。他“啪”地倒下来,眼睛一闭,动也不肯动。许久,他勉强睁开眼,山就在脚下了!他想起《圣经》中的一句: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
他俯瞰村落,想找找自己的家,可怎么也看不到。那些平地上看起来高大的树木、房屋,还有大人们,都变得蚂蚁一般大小。原来以为很大的坂仔,现在也只有巴掌大。和乐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对山的景仰:那是怎样的神奇力量啊,万事万物在它的面前是这样的渺小。
站在山顶,小和乐又有了新念头:山的那边是什么呢?是山,抑或繁华的人世?他踮着脚,极力地望着。虽然只能看见层层的云气从那边的山上飘过来,但在和乐的小脑瓜里,却已虚构出一个充满阳光的新天地。
若干年后,当小和乐变成了林语堂,他历经人生的高潮跌落,捧过鲜花,也得过骂名。他在纽约的街头闲庭信步,在巴黎的咖啡馆侃侃而谈,他深邃的目光透过那些摩天大厦、拥挤人群,总还是飞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坂仔,回到了给予他无穷的动力和艺术源泉的大山。
他在《八十自叙》里这样说:
那些山的记忆都进入我浑身的血液了。只要童年时代成了个山地的孩子,担保一辈子是个山地的孩子,永远不会变的。你可以说天下有一种高地的人生观,还有一种低地的人生观。两者判若天渊,永无接近之日。……你生在那些山间,你心里不知不觉评判什么都以山为标准,都以你平日看惯的山峰为标准。于是,你当然觉得摩天大楼都可笑,都细小得微不足道。你现在懂了我的意思了吧?对人生别的一切你也是同样一个看法。人,商业,政治,金钱,等等,无不如此。
山滋养了林语堂的生命和精神。大山给了他“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教他爱真、爱美,要有宽容的心胸。“它们令我看见文明生活、文艺生活和学院生活中的种种骗子而发笑。童年时这种与自然接近的经验足为我一生知识的和道德的至为强有力的后盾。”
林语堂把自己一切的文学成就也归功于养育他的秀美山陵。那巍峨的山影,带着青草土气的潮湿空气,砍柴归来的鲁莽汉子,林间村姑的玲玲笑声,是他永不枯竭的艺术来源。他一次次在文章中抒写着对山的尊敬和怀念,他仍然是坂仔村的山乡孩子,他从没有走出过他视为生命摇篮的大山。
光绪三十一年,和乐10岁。
他第一次走出了大山。
和乐要从坂仔的铭新小学转学到厦门鼓浪屿的教会学校,而三哥也要到寻源书院读中学,兄弟俩就一起上路了。
横贯坂仔的西溪是当地与外界惟一的交通方式。西溪水流很急,但非常浅,只能承受一种扁长的小舟。遇上浅滩,船夫船妇们就卷起裤腿,跳入河中,几人合力把船扛在肩上,吆喝着号子,逆水而行。和乐在河边捡小石子玩,常常看到这一幕。他很羡慕,因为那代表着通向山外。现在,他也要坐上小舟,顺着蜿蜒不绝的水流,流向一个未知但充满期待的世界。他心里乐开了花。
他屁颠屁颠地跟在三哥后面,不停地说,快点,快点,船要开了。三哥看着他心急的模样,故意逗他,没关系,船开了,咱们就搭明天的。和乐嘴一瘪,急得要哭了。
水行十二三里,就到了小溪,水域开阔起来,和乐和三哥换乘了“乌篷船”,向漳州驶去。这需要三四天的功夫。
坐船闷得很,静不下来的和乐这回却安静了。他像一块干枯的海绵吮吸着眼见的一切新鲜事。数不尽的农家村落、禾田,浓荫如盖的巨榕树,船头供奉着的风浪女神妈祖的神龛,都是他听过没见过的。两岸群山葱茏青翠,或高或低,比坂仔的山要温和得多。
夜色渐浓,船家倦了,摆桨停泊,船舷直逼岸边的竹林。
三哥叫和乐躺下来,盖起毡子睡觉。
和乐才睡不着呢!他睁大了眼睛,聆听竹叶淅淅簌簌飘打在船篷上的声音,温柔得就像母亲哄他睡时唱的歌。对岸的船悬起纸灯,水映灯红,隐约可见,而喝酒人的吵闹声,和乐也听得清清楚楚。
和乐转了个身,船也随着轻轻地荡了一下。突然,不知是谁吹起箫来,箫声随水波而至,而荡漾,如泣如诉。兴奋的和乐却听得神宁意恬,真想起身探个究竟。
三哥一定不让,他沮丧地想。
最妙的还是船家,在沉沉黑幕掩映下点起烟斗,火光隐灭,心满意足地叹息,还津津有味地讲起慈禧太后幼年的故事。
这是何等绝美绝妙的画面!
和乐为这不经意间的美感动得颤抖。他想用摄影快镜把此情此景拍下来,久远留在记忆中。
不用照片,和乐仍永远记住了那时与自然可遇不可求的全身心的融合,并且在他后来的人生中酝酿出幽幽余香。他说:“我在这一幅天然图画之中,年方十二三岁,对着如此美景,如此良夜;将来在年长之时回忆此时岂不充满美感么?”
和乐的人生开始起航!
乡村牧师的儿子
林语堂曾在文章中写到,一个身心健康的小孩子需要家庭的爱。
和乐很幸运,他有一个好父亲。
和乐的父亲叫林至诚,是位朴实而节俭的乡村牧师。
林至诚没留下什么财产,却给了儿子热爱生活的性格,这显然比什么都重要。
林至诚本来是漳州五里沙人。9岁时,他的父亲,也就是和乐的祖父,在太平天国的军队撤退时被拉去当脚夫,自此音信全无。母亲是个普通的农妇,会拳术,臂力很强,曾经用一条扁担,赶走了十几个土匪。这在封闭的农村,也算是奇闻一桩,以至于这位女中豪杰在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论中鲜活了几十年,至今仍依稀有迹可寻。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林至诚不想和祖祖辈辈一样,在泥土里打滚一辈子,于是当上了小贩。平时,他卖点零碎的甜食,下雨的时候,就卖母亲做的油炒豆。他嘴甜,脑筋灵活,待人又和气,乡里的大婶都喜欢这个小伙子,多少会照顾他的生意。
后来,林至诚听说在漳州新鲜竹笋卖得好,他袖子一捋,钻进了山里。第二天,他就挑着两满担笋子,赶15里的路,到城里卖了个精光。
有时,他还到监狱卖米,因为利润比较高。
由于常年扁担不离肩,林至诚的肩上磨出了肉瘤,但他不仅不觉得丢人,反而觉得很自豪。他把当小贩的经历编成有趣的故事讲给小和乐听。林至诚告诉儿子,人只要有轻松、宽容的态度,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当时的老百姓都这么想,林至诚也不例外。可是家里穷,根本念不起书。但他认死理,靠着勤力和聪敏,居然无师自通,学会了认字。早年的坚持给他带来了人生最大的机遇。24岁时,他进入了教会的神学院,后来被分派到坂仔当牧师。1924年出版的《中华基督教年鉴》说:“闽南基督教会牧师林至诚自幼随母皈主,长肄业教会学校,养成传道资格,林公品行方正,才学兼优,深蒙故老牧师塔马字博士青睐,学成出膺传道,授任同安堂会牧师,教会整理,日渐发达,旋因宝鼎乏人,恳切敦聘爰就宝鼎堂会牧职。教治殷勤,阖会爱戴。”
林至诚靠读书改写了自己的命运,他不停地在孩子们的耳边说:你们要读书成名!读书成名!他的五儿子林语堂,终于完成了他的梦想,成了举世闻名的大作家。
林至诚当了牧师以后,很同情穷人。他穿着宽大的牧师袍,往来于四里八乡。哪个乡民家里有困难,哪对小夫妻闹了别扭,谁和谁又吵了架,他都清清楚楚。他自诩为“群羊的牧人”,以自己的方式帮助乡亲解决实际问题。他还很喜欢给别人做媒,尤其喜欢撮合鳏夫寡妇,这在“男女大防”的漳州农村,并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夜色皎洁的夏夜,村民们聚集在桥头乘凉,他兴致一来,就到那里传道。他讲着拿手的笑话和圣经故事,往往很远就能听见他洪亮的声音。
为了帮助一个砍柴的老汉,年逾花甲的林至诚还几乎和收税的人打起来了。
那老汉花三天砍了一担柴,又走了20里路,才在集市上卖了200个铜子,税吏却要强行征收120文的税。林至诚气坏了。他当过挑夫,深知挑夫不容易,就仗义执言,为老汉抱不平。刚开始,税吏根本就没把这个瘦弱的牧师放在眼里。林至诚拿出母亲赶土匪的硬脾气,和税吏吵了起来。他是读过书的人,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又在情在理。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纷纷支持老牧师。税吏一看不对劲,扬起拳头要动手。林至诚也知道,跟这些败类讲基督教的平等和谐没有用,于是态度强硬起来,说要告到县里去。传教士在当时还挺有社会影响力,税吏慌了,忙说看在德高望重的老牧师的面子上,就少收点税银。
事后,每当有人提起这件事,林至诚总是忿忿不平,认为轻饶了那狠毒的税吏。
据说,和乐出生的时候可并不和乐。
林至诚外出布道,感染了重感冒,没有及时医治,转成了严重肺炎。父亲病倒了,家里连个请接生婆的人都没有,母亲急得团团转,和乐却偏偏挑在这个时候来到人世,母亲只得自己为自己接生。好在母亲已生过多个子女,有经验,痛了一会,这个来得不是时候的五儿子就呱呱落地了。而他病重的父亲还得到屋后那条小溪中为母亲清洗生产时的“那些脏东西”。
虽说出生的时候有些小麻烦,林至诚却格外的疼惜这个孩子。他给他取名“和乐”,希望他能和和乐乐地生活。也许是父亲和儿子之间特有的心灵感应,林语堂一生追求快乐,正是按林至诚的希望而行,我们不能不赞叹这位乡村牧师的先见之明。
和乐很崇拜父亲。他常常跟在父亲的后面,听他布道。林至诚用闽南语传播基督教,亲切生动,幽默诙谐,连不识字的农人也听得津津有味。所以,他走到哪里,哪里就是集会的中心,笑声也就跟到哪里。和乐一直记得,父亲最喜欢讲的一个笑话是关于塔拉玛博士的:
当年的教堂里是男女分坐,各占一边。在一个又潮又热的下午,他(指塔拉玛博士)讲道时,看见男人打盹,女人信口聊天儿,没有人听讲。他在讲坛上向前弯着身子说:“诸位姐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安稳一点儿了。”
林至诚是一家之长,但从来不拿中国传统父父子子的那一套来压迫孩子,而是把自己当成家里普通的一员,平等地与自己的子女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有时他还当着孩子的面给牧师太太布菜。他是和乐及其兄弟姐妹的启蒙老师、朋友和引路人。
林至诚爱笑,他也教他的孩子们要多笑,兄弟姐妹之间不能吵架。林至诚笑的教育很成功,笑成了是林家人的标志,笑使得这个多子女的大家庭一团和气。当然,也有后遗症。林语堂回忆说,上大学后,他要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不要随便地以笑示人,那样显得太傻气。
林至诚最疼爱的就是调皮捣蛋的小儿子。每次布道回来,牧师太太专门给他准备了一碗猪肝面补身子,可吃不上几口,就全数留给了和乐。和乐也心疼父亲,吃几口,又让给父亲。就这样,一碗面都凉了,父子俩还在让来让去,自有一番乐趣在。在林语堂的记忆里,那猪肝面就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从不发脾气的林至诚也有生气的时候。和乐太调皮了,他拿起棍子,作势要打,可看见平时无法无天的和乐吓得面无血色,做出怪样子,就忍不住一笑了之。
林至诚把身上最真最纯最美好的一面交给了和乐。和乐也成了林至诚式的林语堂。他以一个中国乡村牧师的睿智、父亲的慈爱成就了一个享誉东西半球的世界级作家。在林语堂最著名的著作之一《生活的艺术》中,我们还时时可以看见这位乡村牧师的影子。
年轻时流的泪
自到鼓浪屿上学后足足一年,和乐才回到坂仔。原因很简单,一是交通不便,二是家里没有办法负担多余的旅费。
在路上,和乐再也没有心情研究沿岸风景,只希望船快些,再快些,让他马上回到最想念的家。离家还有一二里路,和乐和三哥急切地跳下了船,要一路跑回去。
他是个精灵鬼,这个时候仍不安分。他怂恿三哥,先不告诉母亲回来了,乘不注意,给她一个惊喜。兄弟俩兴致勃勃地讨论着“惊母大计”,花样百出。一个说,要偷偷地溜进后门,装成乞丐,向牧师太太讨水喝;另一个说,躲在房里,看见母亲就猛地扑上去。
离家近了,近了。
兄弟俩远远地看见牧师娘在家门口张望,刚才的计谋一点儿也记不得,冲过去,一把抱住阔别一年的母亲。
和乐激动得差点哭起来,可又觉得,他是个大人了,不能哭,他拼命忍着,眼泪就在眼眶里来回地打转。
回来了两个外地求学的孩子,邻居乡亲都过来问候,一时人来人往,声音嘈杂。没出过大山的长辈们拉着和乐问长问短,和乐回答得得体而谦逊。
他给母亲买了一长条肥皂做礼物。平常母亲洗衣用的是豆渣做的豆饼,没什么泡沫,洗起来费劲。和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用省下来的钱买了母亲最想要的东西。牧师太太很感动,偷偷藏起来舍不得用,实在要用时,就切下来一小段,放在太阳下面晒晒,使它结实一些,这样可以用得更久。
和乐的母亲长得不好看,文化程度也不高,但在和乐看来,她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他饱含深情地写道:
我有一个温柔谦让天下无双的母亲,她给我的是无限无量恒河沙数的母爱,永不骂我,只有爱我。这源泉滚滚昼夜不息的爱,无影无踪,而包罗万有。说她影响我什么,指不出来,说她没影响我,又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大概就是像春风化雨。我是在这春风化雨的母爱庇护下长成的。我长成,我成人,她衰老,她见背,留下我在世。说没有什么,是没有什么,但是我之所以为我,是她培养出来的。你想天下无限量的爱,是没有的,只有母爱是无限量的。这无限量的爱,一人只有一个,怎么能够遗忘?
孩子们都回来了,林至诚的私塾又开张了。
每天早餐过后,他就摇铃把孩子们聚集起来,摇头晃脑地教他们念四书五经,《声律启蒙》、《幼学琼林》等。林家院子里总是一片朗朗读书声。林琴南翻译的西方名著,如《茶花女》、《福尔摩斯》等,他也鼓励学生孩子看。
和乐仍是天性不改。大家学习的时候,他总要闹些小乐子。大姐瑞珠说他是“魔鬼撒旦”,或“魔鬼撒旦的儿子”,他蹑手蹑脚地从后面偷搔大姐的胳肢窝,闹得更起劲了。
除了学习,林家的孩子还要分担一些必要的家务劳动。女孩子主要是洗衣做饭,而男孩子则要扫地挑水。和乐很快发现“打水满有趣”。他先把水桶系下井去,到了底下时,让桶慢慢倾斜,灌满水后就用井绳摇上来。这是个技术活,他学得可起劲,可是,家里的水缸要12桶水才能装满,太累人,和乐很快把差事推给了二姐美宫。
和乐和美宫的感情最要好。林家的孩子多(有六男二女,一子早夭),母亲一个人根本照顾不过来,比和乐大5岁的美宫就半充当了母亲的角色。说来也巧,父母亲常常管不住这个格外聪明而调皮的孩子,美宫的软硬兼施却往往奏效。
也有例外的时候。
一次,和乐又不听话,美宫就把他关在了门外,谁也不许给他开门。和乐又急又躁,不停地求饶。他一会儿说肚子疼,一会儿说天气冷,可美宫不是他那容易心软的牧师娘,坚决不上当。和乐没有办法,委屈地坐在台阶上,半晌没有动静。美宫还以为和乐知道错了,哪里知道他又打起了鬼主意。和乐捡了块大石头,从窗外用力往里扔,说:“你不让和乐进来,石头替和乐进来!”美宫哭笑不得。
为了赢“狠心”的二姐,和乐也想了不少妙招。有一回两人闹别扭,和乐大发脾气,就躺在院子的泥洼里,像猪一样滚来滚去,得意地说:“哈哈,这下你可有脏衣服要洗了!”原来,按照分工,美宫要负责洗全家人的衣服。
美宫长得清秀可人,又聪明,很爱读书。她喜欢看林琴南翻译的外国小说,最喜欢的是《撒克逊劫后英雄传》。每当看到主人公艾凡荷为箭所伤,外面又有敌兵包围,她就急得涨红了脸,恨不得跳到书里面去,把她喜爱的英雄救出困境。
在父亲的私塾里,美宫是最认真的那个。可每到11点左右,邻居家燃起了炊烟,美宫只能放下手里的书,低低地对和乐说:“我该去做饭了!”下午,太阳在天边染遍红霞,美宫也无暇欣赏,她该去收衣服了。
小孩子终归是小孩子,稳重的美宫有时候也会和和乐一起“疯”。读了《福尔摩斯传》、《三个火枪手》等小说之后,两人对书中惊险刺激的情节念念不忘。又是和乐出了主意:我们也来编一个故事。美宫高兴得跳起来,这正是她想做的。姐弟俩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创作她们的“处女作”上。为了某个具体的情节,如主人公是戴帽子还是不戴帽子,两人都要正儿八经地讨论大半天。
善良的牧师娘是她们最早的听众。和乐把这个法国侦探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牧师娘还以为是哪个西方大师的作品,不停地问,后来怎么样啊?母亲的反应大大地鼓舞了姐弟俩。她们编得更起劲,一天一段,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逃亡和冒险,像惊险连续剧似的,让牧师太太很快活。时间长了,牧师太太终于发现其中的奥秘,笑道:“你们又在骗笨娘了!没有这种事情!”牧师太太觉得自己的牙不好看,笑的时候总是把嘴捂起来。
可惜美宫是女孩子。在旧社会,人们认为女孩子就是嫁人的命,书读得好不好根本没有人在意。
林至诚是个开明的父亲,有时候也难免受旧观念的影响。
美宫从毓德女校毕业后,吵着要到福州念大学。就算免去学费,每年的川资杂费也起码要七八十元。林至诚只是个穷牧师,男孩子上学的费用就够让他头疼的了,哪里还顾得上女儿。况且,美宫那时已经22岁,在当地人看来早就是个老姑娘,不出嫁又能干什么呢?林至诚让牧师太太去劝劝女儿。可每当牧师太太提起这个事,倔强的女儿就把油灯吹灭,佯装睡觉。
坚持到后来,美宫也觉得,上高等学校的梦只能是破灭了。她红着眼睛,答应了一位追求她多年的青年的求婚。
美宫出嫁的时候,和乐刚巧要到上海著名的圣约翰大学报到。全家人听到这个消息,都高兴不起来。和乐更是难过。他望着伤心的二姐,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却说不出来,他认为是自己抢走了爱读书的二姐上学的机会。
出嫁前一天,美宫把和乐拉到僻静处,从新娘子衣服里掏出四角钱。她抹了抹眼泪,勉强挤出一丝微笑,说:“和乐,我们很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要好好念书,不要糟塌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希望。”简简单单几句话,却像一块大石头压在了和乐心上。他再也忍不住,抱住心爱的二姐,哇哇地哭起来。
第二年暑假,和乐回家时,顺路在二姐的新家停留了几天。美宫仍然像以前一样,关心着她疼爱的弟弟,问和乐吃得饱不饱,穿得暖不暖。她还问了好多大学里的事。和乐看得出来,在心里的最深处,二姐仍然牵挂着她不能实现的大学梦。
这一见竟成了永别!
同年的秋天,美宫患上鼠疫,去世了。当时,她已经有7个月的身孕。
和乐永远记得二姐对他说那番话时的伤心欲绝,他要替二姐好好读书,替这个可怜的女子完成未竟的心愿。
此后,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什么年龄,只要提起二姐给他的四角钱,林语堂都激动得热泪盈眶,他说:“我年轻时所流的眼泪,都是为她流的。”
在中与西之间
在中与西之间
闽南沿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早在宋元时代,这里就是外国商人、传教士、旅游者的重要聚居地。
伴随商业往来而至的是文化上的侵蚀。
起初,天主教、基督教等异域宗教只能偷偷摸摸进行一些普及性的布道活动,未成气候。道光年间,清政府被迫答应五口通商,开放西洋传教。基督教以文字宣传的形式,迅速在漳州、厦门等地蓬勃发展。和乐出生的时候,基督教信仰已经成了非常普遍的现象。
另一方面,闽南地区又是传统意识异常顽固的堡垒。福建的读书人历来都是科举场上的佼佼者。在坂仔,家家户户门前都挂着一张竹帘,外面的人看不清楚屋里的情形,屋里的妇人也看不见外面。这还是800年前朱熹在漳州任知府时设下的“男女大防”措施。
西方文化与封建传统在闽南激烈地交锋。可在林至诚看来,这根本不是问题。他是基督教的传教士,同时也坚守着传统文化的立场。
这一点,从林家的客厅就可以看得出来。
林至诚一心赞成光绪皇帝的新政,所以他在客厅的墙上挂了一张彩色的光绪皇帝像。可在光绪的旁边,一个漂亮的西方姑娘,笑盈盈地捧着一草帽鸡蛋婷婷立在光滑的宣传画上。
桌上放着林牧师每天要看的圣经,圣经的下面却是《论语》、《孟子》之类的圣贤书。
书架上,介绍西方文化的译著和林家小孩必读的《鹿洲全集》、《幼学琼林》等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一起。
往角落里看,林至诚的黑色牧师袍和牧师太太的白色裹脚布色彩对比鲜明。
牧师太太常常会拿出藤编的针线篮带着家里的女孩子做一些缝缝补补的工作。那古香古色的篮里,常年放着顶针、各种颜色的绣花线和一本美国妇女的家庭杂志。
林至诚传布的基督教似乎也不那么纯正。
他的上帝可以帮人祈福,保佑离家在外的亲人,让不孕的可怜农妇生个大胖小子。你若想升官发财,林至诚的上帝也有这方面的能耐。他告诉教众,好的基督徒虽然会蒙受灾难,但最终都会财运亨通、多子多福。
林至诚把上帝等同于庙里的观音大师,只要诚心许愿,仙人会帮你解决一切的难题。
有一个教友的小孩子掉进了茅厕,父母抱着他来找林至诚。
按照乡村的习俗,小孩子要是掉进了野外的茅厕,一定要请一位有道高僧帮他换套新衣服,然后用红绳打小辫,最后,僧人再给他一碗面吃,才能保佑小孩子平安长久。
林至诚忙换上传道用的牧师袍,脸色凝重地为小孩换衣服、打小辫,嘴中还念念有词,驱赶附在小孩身上的冤鬼。牧师太太则忙着煮了碗汤面,由林至诚端给小孩吃掉。
“这下没事了!”
林至诚宽了心,小孩的父母也笑了,皆大欢喜。
佛教和基督教没有了差别,牧师和僧人也没有了差别。林至诚把中西两种完全不同的宗教轻易地调和在了一起。
和乐后来为此辩解道:“我不知道他神学的功夫是怎样的,但他的一片诚心,是无可怀疑的。也许他是为了要争取他们的信奉,要农民明白他所宣传的是基督教,不得不把基督教的上帝说得犹如寺庙中的佛爷……以村民之信教者来说,如果基督教没有这些效力,就没有意思了。”
1905年左右,林至诚设计的新教堂落成。这是坂仔最大最漂亮的建筑。林至诚专门跑到漳州,买了一副朱熹手迹拓本的对联,兴冲冲地贴在了教堂的门口。一个基督教的圣坛,却贴着中国礼教卫士的手迹,这是典型的林至诚式的思维方式,这是他的“中西合璧”。
林语堂后来也走上中西文化兼收并蓄的道路。他把林至诚的“中西合璧”带到世界各地,这也许是林至诚本人从未想到过的吧。
坂仔的新教堂里有一口大钟。
每逢做礼拜,“叮叮当当”的钟声就响彻在坂仔的上空。
村里的守旧之辈坐不住了。他们本来就对基督教的传播颇为不满。现在,修了新教堂不说,还弄来这么口大钟,敲个不停,分明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不敬。敌视教会的人聚在一起,商讨反击之计。最后,一个落第的秀才牵头,凑银子在教堂附近建了一座寺庙。他们原本也打算挂口大钟,为了和教会对着干,故意改用大鼓代替。每次钟声响起,秀才就开始敲鼓。他得意地说:“耶稣叮当佛隆隆。”
钟鼓齐鸣,牧师们听了,又好气又好笑。
村民们在等着看好戏。
林家的孩子当然站在教会一边。他们主动承担了敲钟的任务。几个孩子围在大钟的周围,拿出吃奶的劲合力拉绳打钟,尽可能让钟响的声音更大些。和乐觉得很好玩,卖力极了。
秀才也不干示弱,拿起鼓槌,一阵猛敲。
钟和鼓的声音此起彼伏,就像两支军队在激烈地战斗,谁也不肯服输。
一会之后,和乐这边觉得累了,力不可支,钟的声音也慢慢消沉下来。那秀才虽是鸦片鬼,可毕竟是成年人,鼓的气势还是很足。
这样下去就要输了!和乐想。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对大哥耳语一番。
大哥宣布暂停。
秀才笑得裂开了嘴,露出满口黄牙。他到处跟人说,教会认输了!
钟声又响起。
这回,秀才占不到任何便宜。那钟声连绵不断地传过来,秀才累倒在地,钟声仍然没有停止的意思。
看热闹的人跑到教堂顶,这才明白其中的奥秘。
原来,林家的孩子是轮番上阵,一个累了,就换下一个。和乐打的是车轮战的主意。
林家孩子在坂仔一举成名。尤其是和乐,大家都夸他机灵。
钟鼓之争并没有持续多久。秀才为了抽鸦片,卖掉了大鼓。村里人再也看不到林家小子斗秀才的热闹场面了。
和乐觉得很可惜,因为难得有这么有趣的竞赛。他压根没想到,他眼中的游戏内含着那么重大的意义。
那口大钟至今还在林语堂纪念堂悬挂着,只是斯人已远,凭吊的人只能在一些老人残缺的记忆中怀想当年的盛况。
除了钟鼓之争,新教堂还给和乐家带来一位特殊的客人,那就是西溪教区主事的英国传教士范礼文博士。
因为新教堂太高,跨度太宽,渐渐出现了倾斜,这在整个漳州教区可是一件大事。范礼文博士决定坐镇坂仔,亲自解决这一问题。他带来了大批钢筋,组织人手,加固屋顶。
范礼文的到来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坂仔人都听过“红毛鬼子”的大名,可谁也没亲眼见过。和乐也是第一次见外国人。大伙一窝蜂地围在教堂的边上,伸长了脖子看这“红毛鬼子”是不是长得三头六臂?
和乐被其他的吸引了。
他亲眼看见:“这些钢条用一只大钉固定在中间,那只大钉可以把钢条旋转到所需要的适当长度。它们连接在支持屋顶的木条上,螺旋钉一扭紧,钢条把木条牵拉在一块儿,大家可以清楚地看见教堂的屋顶被提高了几英寸。”
随着屋顶的提高,和乐的心也被提起来。外国科学真是太精妙了,和乐由衷地赞叹。这是林语堂童年的一件大事,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一刻”。
随范礼文而来的,是大批关于西方世界及西方科学的书籍。整个林家陷入了西学的狂热之中,如饥似渴地阅读着西方文献。林至诚和范礼文成了莫逆之交。连不通文墨的牧师太太也翻看《星期六晚报》等刊物上的彩画。
范礼文博士走后,和乐来到他的房间仔仔细细地收罗一番,捡到了一个空的沙丁鱼罐和领扣。领扣中间有一颗闪亮的镀金珠,挺漂亮的,和乐反复钻研了老长时间,始终摸不透它是做什么用的。屋里还有一股很难闻的味道,闻了作呕,瑞珠告诉他,那是牛油的气味。和乐纳闷,外国人怎么尽吃奇怪的东西?
从鼓浪屿的教会学校毕业之后,和乐进入了厦门的寻源书院。他见到了更多的外国人,对他们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对于彬彬有礼的传教士,和乐有天然的好感。可是酗酒的外国水手,盛气凌人的外国商人,又让和乐讨厌。
他迷上了西洋音乐。寻源书院的校长夫人毕牧师太太是美国旧式妇女,性格温静,说起话来抑扬顿挫,煞是好听。她组织的女高音合唱让和乐为之倾倒。
和乐还曾从门缝里偷看外国俱乐部开办的舞会。男男女女穿着暴露的晚礼服,相拥跳舞,和乐惊奇得连眼珠都快掉出来。他说:
这是鼓浪屿闻所未闻的怪事,由此辗转相传,远近咸知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了。我们起初不相信,后来有几个人从向街的大门外亲眼偷看才能证实。我就是其中偷看之一,其丑态怪状对于我的影响实是可骇可怕之极。这不过是对外国人惊骇怪异之开端而已;其后活动电影来了,大惊小怪陆续引起。
美国舰队在厦门港口的操演也给和乐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穿着露出脚趾的破鞋子仰望庞大的战舰,威猛的大炮,训练有素的水兵,他还不能理解,西方就是靠这些强行敲开了中国的大门,只是不由自主地羡慕赞叹西方的先进科技。
从范礼文博士到寻源书院,广阔的西方世界在和乐面前展现出冰山的一角,他被那光亮吸引着,越来越向它靠过去。
做个好人
因为林至诚的关系,和乐很小就受洗,成了基督徒。
他那不经世事的脑袋充满了上帝的光辉。
每次吃饭前,和乐似模似样地学着牧师父亲,诚心地向上帝祷告,感谢上帝赐予他吃的食物。晚上,他跟着牧师太太念闽南语拼音的圣经。犯了错,他也会在教堂告解,请求上帝的原谅。
他没有任何疑虑地相信父母亲告诉他的一切。祷告时,他比其他的兄弟姐妹都认真,因为头上三尺有神灵,上帝必定就在他头上听着呢。
略懂人事后,和乐思辨的天性开始活动。
他是农村的孩子。他看见农人披星戴月,辛苦耕耘,才收获了粮食。那为什么吃饭前要向上帝祷告呢?牧师父亲不能解答这个问题。
和乐自己找到了答案:也许是要感谢上帝赐予的风调雨顺吧!
那上帝和永生又是怎么回事?
……
太多的问题,和乐思考不过来。
在寻源书院读书时,和乐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既然上帝是无所不在的,那他要考验考验上帝。
教会办的学校学费食宿全免,和乐每个星期只得一个铜板的理发钱。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整天都觉得肚子空空,特别想吃。虽说变着法子省下理发费,可一个铜板只能买一个芝麻饼和四粒糖果,塞牙缝都不够。富人家的孩子吃着可口的面条,和乐眼馋得很,不停地咽口水。可是,最便宜的素面也还需一个铜板。
和乐犯愁了。
他闭上双眼,默默地向上帝祈祷:仁慈的主啊,让我捡到一个铜板吧!
睁开眼睛,和乐仔细地看看四周的地面,没有!
和乐想,也许上帝没有听见,我再试试!
他试了又试,始终没有拾到。
和乐对上帝很失望,基督教的信仰开始动摇。
17岁时,和乐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并更名林玉堂(林语堂是后来的笔名)。
按照父亲的意思,他就读于神学院。经过系统的神学训练和大量阅读基督教典籍,玉堂越发地怀疑起来。耶稣是童女所生,肉体复活,这些教条都是不可能的;原罪、赎罪、地狱等理论在逻辑上完全讲不通;信教的人上天堂,不信教的人下地狱,这也是没有道理的。玉堂说:“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地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玉堂思想的转变很快就被父亲察觉了。
起因是一次布道。
十几岁时,玉堂就已经开始帮父亲布道。林至诚多少有父亲的虚荣,他想让喜欢演讲的儿子出出风头。
玉堂这次选的讲题是《把圣经当文学来读》。他合上圣经,侃侃而谈: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消灭了亚玛力人和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不是一下子形成的,它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一步步进化成独一无二的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他越讲越兴奋,即兴发挥,说,《旧约》应该当成不同体裁的文学来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诗,而《创世记》和《出埃及记》是犹太神话和传说。
乡村基督徒们听得大眼瞪小眼,完全不知道玉堂在讲什么。
林至诚吓坏了。他想起以前认识的一个厦门人,会英语,却不相信上帝。他的五儿子莫非也成了无神论者?
吃晚饭的时候,林至诚一边扒饭,一边时不时地瞟上玉堂一眼,想发现点蛛丝马迹。玉堂却神情自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虽然有离经叛道的演讲,玉堂却没有抛弃基督教。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他不能想象。
4年后,他在清华任教,同事兼著名诗人刘大均替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他问:“如果我们不信上帝是天父,便不能普爱同人,行见世界大乱了,对不对呀?”“为什么呢?”刘先生答:“我们还可以做好人,做善人呀,只因我们是人的缘故。做好人正是人所当做的咧。”
这一席话,剪断了玉堂和基督教最后的一丝联系。
晚年时,饱经风霜的林语堂又回到了基督教的怀抱。这是后话了。
从圣约翰毕业后,林语堂到清华任教,然后是出国留学,回国,再出国。他余下的大半生都在世界各地漂泊,鲜少回坂仔。然而他乡牧歌处,放野归自然,林语堂怀着一身山地的爽朗,游走在钢筋水泥的都市,他是放飞四海的风筝,线的那一头却深深地埋在生于兹养于兹的故乡。
“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 《林语堂自传》
最是难忘初恋时
初恋是青涩而难忘的。
林语堂的初恋是青梅竹马,一个叫“橄榄”的俏人儿。
“橄榄”本名赖柏英。
算起来,林语堂还是柏英的长辈。柏英的母亲是语堂母亲的教女,初次见面,柏英的母亲按照传统辈份的观点,让柏英叫语堂“五舅”。
男生发育得晚,林语堂那时候又小又瘦,个头和柏英差不多。小柏英不高兴了,撅起嘴来,坚决不肯叫。语堂本想板起脸,装装“五舅”的大人样,可瞅见柏英委屈的模样,忍不住了,哈哈地笑起来。牧师太太忙打圆场,说都是孩子,算了。
柏英的脸偏瘦,活脱脱一个刚成熟散着甜香的橄榄。语堂眼珠一转,不停地大叫:橄榄,橄榄!柏英不明所以,好奇地四处看。语堂一手指着她,叫得更起劲了。柏英这才明白过来,语堂是在给她取绰号呢。柏英气极了,这么怪的名字,她不要!
慢慢叫习惯了,柏英也喜欢上这个特别的名字。
“橄榄”成了两个小家伙的暗语,是他们共有的秘密。
柏英家在半山上,离语堂家约五六里的样子。每逢赶集,柏英天蒙蒙亮就起来了,拎着一大篮东西下山来。篮里多半是新鲜的蔬菜、竹笋,还有她母亲做的糕点,那都是送给语堂母亲的。
语堂早早地在村口等她。
“橄榄,橄榄,在这儿!”林语堂不停地招手。
柏英却不紧不慢,哼着歌,蹦蹦跳跳地走过来。
忙完了赶集的事,就是两人的快乐时光。
他们最常干的,就是到西溪边捉鲦鱼和螯虾。两个小孩儿光着脚,趴在河岸上,仔细地寻找冒水泡的地方。大人们说,水泡越多,鱼虾才越多。
柏英在山里长大,身手敏捷,往往她都逮了一小筐,语堂还一无所获,急得脑门直冒汗。
“我不玩了,一只抓不到!”语堂把篓子一扔,耍起脾气来。
“我分你一半,别闹,鱼来了!”
“哪里?我来抓!”
“不行,大头瞎,你会吓跑鱼的!”
两人争争吵吵,感情却一天比一天好。要是有一天柏英不下山,语堂就蔫蔫的,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眼光不自觉地老往村口飘。
抓鱼抓腻了,柏英说要抓蝴蝶。
坂仔的春天气候温和,到处开满了鲜花。蔷薇红似火,迎春花娇俏可人,色彩斑斓的蝴蝶就在花丛间飞来飞去。小柏英喜欢得不得了。
林语堂主动请缨,要给柏英抓两只玩。
别看蝴蝶傻傻地停在花上,可语堂轻手轻脚地一靠近,蝴蝶立刻飞了。有时候,它还故意在空中转个圈,得意地发表胜利的宣言。
语堂脱下外面罩的小衫,系成一个小网。那只明黄色的蝴蝶一看就是贪吃鬼,语堂盯好目标,纵身扑上去,打开一看,又是白忙一场。
语堂哭丧着脸,他自认为智力过人,却败给了一只小小的蝴蝶。
柏英笑得肚子都疼了。
语堂不服气,说,抓蝴蝶又不是抓鱼,有那么容易吗?要不你试试!
柏英随手采了几朵野生的小雏菊,别在黑亮的辫子上。然后,她坐在小溪边,静静地,一动也不动。
“你要干什么?”
柏英急忙把手指放在嘴上,“嘘!别说话!”
不一会,有只蝴蝶飞过来,在柏英头上转来转去,最后停在了她戴的花上。那翅膀一扑一扑,仿佛在享受甜美的晚餐。柏英慢慢起身,往前走,一步,两步……走了好远,蝴蝶仍立在柏英头上,就像会动的发饰,妙不可言。
语堂看得眼睛都直了。
人比花娇,头栖蝴蝶的柏英是那么的迷人,一颦一笑都打动着年轻语堂的心。
他偷偷地看柏英,看着看着,就忘形了。
柏英赤着足,悄悄地穿过河边的草地,来到语堂身后。她用滑嫩白皙的小手猛地捂住语堂的眼睛,天真地问:“我是谁啊!”
“是我的小‘橄榄’啊!”语堂甜蜜地说,一把抓住她的手。
柏英一扭身,敏捷地逃开,一双天足在柔软的草地奔跑,“来追我啊!”她的笑声如银铃般动听。
“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一句《圣经》上的话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语堂脑海中。他多希望自己就是那嫩绿的草儿,在柏英的赤脚下招展。“呀!我崇拜她脚上的泥巴。”语堂心中涌起无限的柔情。
天气热起来了,语堂到山上的柏英家避暑。
柏英家是在浅蓝色的山丘中,隐约露出暗褐色的屋顶。四周是青青的荔枝林,密密麻麻的荔枝压在枝头,那果肉饱实得似乎要涨出来。
语堂亲切地唤它“鹭巢”。
柏英穿着时兴的长衫儿,俏生生地站在一片翠色间。她是来迎语堂的。微风吹过,发丝轻轻地扬起,目光也迷茫起来,好像在思考什么。
语堂一看见她,心微微地颤动,山中的精灵也比不上他的“橄榄”啊。
柏英像个女主人那样款待了语堂。
她端出现摘的新鲜荔枝,让语堂不用客气,尽量多吃点。
柏英吃起荔枝来又快又好。语堂一颗没吃完,柏英已经吐出了三粒核。
“橄榄,荔枝吃多了是要拉肚子的。”
“真是傻,吃一勺酱油就好了!”
吃完了荔枝,两人玩起了乡里孩子最爱玩的弹弓游戏,满地的荔枝核就是最好的子弹。柏英有腰力,手势准,可以击中一米半以外的物体。
林语堂见到了多种多样的柏英。
如山里的其他女孩一样,柏英很勤快。山里多雨,一下就是一夜。隔天,柏英很早就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过泥泞山路,去看稻田里的水有多深。
平时,柏英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干起活来很利索。礼拜天事情少,她就换上一身的浅蓝色,衬得肤色亮起来,显出少女的娇羞。
她领着语堂在树荫下纳凉。柏英唱起山里人的小曲,那婉转的歌声悠悠荡荡,环绕在荔枝林的上空,也环绕在语堂的心上。
林语堂和柏英相爱了。
那年暑假,林语堂从圣约翰大学回到坂仔。他甜蜜地约会了他的小“橄榄”。
女大十八变,柏英更漂亮了,幼时有些偏长的脸蛋长成了浑圆的鹅蛋脸,爱思考的眼睛明媚得像春日的阳光。
语堂拉着她的手,热切地倾吐了思恋之情。
“橄榄,看到你真好!”
“真是傻!”柏英以前最爱说这句话,可此刻说来,却充满了亲热和少女的娇羞。
整个下午,他们肩并肩慢慢前进,高兴得不知道走了多少路。柏英不再害羞了,大部分时间都把手环在语堂的腰上。有时候,语堂走得快,柏英就一把拉住他,然后自己两步并作一步走,跑到了语堂的前面,得意地朝他笑。
语堂心里热乎乎的。他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比书上说的更激动,更让人沉醉。
他向柏英表明了心迹:“我想出国留学,想到更远的地方去看看。橄榄,和我一起去吧!”
柏英的笑凝住了。沉默。
山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柏英不知道,她隐隐约约地觉得害怕。
而且,祖父双目失明,每天要靠她的搀扶,才能处理基本的生活。一想到要离开从小就疼爱她的祖父,柏英打从心底不愿意。
柏英激动地说:“世界上还有比我们这儿更美的山谷吗?你已拥有了这些山,也可以得到我。为什么你一定要出国呢?”
语堂没有答腔,她又说:“就算你住在漳州,我们也有香蕉、甘蔗、桃子和桔子。还有各种鱼类和青菜。外国港口有的东西,我们哪一样没有呢?”
语堂很意外,他没想到他的橄榄反应这么激烈。
可是,他刚刚从上海那样的繁华都市回来,他的知识也给他建构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天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小小的坂仔已经无法容纳那颗腾飞的心。
语堂还想起了二姐的话,他要读书成名,完成二姐的遗愿。美丽的“鹭巢”和“鹭巢”下的小“橄榄”是不能给他这些的。
孝道与爱情,柏英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爱情与事业,语堂也做出自己的选择。
两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谁也说服不了谁,只能友好而遗憾地分手了。
暑假后,林语堂要回到圣约翰,柏英来见他最后一面。
告别时,柏英安静而有些无助地看着语堂。语堂的眼里也满是无尽的忧伤。
他在自传小说《赖柏英》中笔触细腻地再现了这一情景:
新洛激动地抚摸她的头发,盯着她的眼睛,把她的脸托起来。她似乎有点怕,迟疑了一会,然后就听任他轻飘飘吻在她唇上。她满面羞红,一句话也不说。刚才卫士般的理性还战胜了内在的情感,现在却柔顺异常。这一吻使她动摇,她忽然愁容满面。
“你不高兴和我在一起?”他问她。
“高兴。我真希望能永远这样。你,我和我的田庄永远聚在一块儿。”
“你的田庄对你就那么重要?”
“是的。不只是田庄,那是我的家庭。你不懂……”
完美幸福的一刻已经过去,阴影向他们袭来。
回到河滩上,她说:“新洛,我爱你,以后也永远爱你,但是我想我不可能嫁给你。”
…………
“你到外国会学到什么?”
“我不知道。”
“你觉得你会像我们现在一样快乐?”
“我不知道。”
她甩甩头,脸上有伤心的表情。
“好吧,那你去吧。我打赌你不会快乐。我想你也不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那时一定嫁人了。”
她好像要打一仗逼他留在家乡似的,其实她只是说出自己平凡的意见。因为当时她语气十分肯定而自信,甚至带有一点挑战意味,所以他始终记得那几句话。
新洛就是林语堂自己。
梦幻一般的初恋结束了。
但是,这青涩的初恋永远地留在了语堂心中,甚至乎,柏英赤着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语堂永不能割舍的“情结”,赞美赤足之美成了他的偏好。他专门写了篇《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柏英后来嫁给了当地的商人,长寿而且儿孙满堂。当她赤着脚穿过草地,穿过荔枝林,她是否偶尔也会想起那个叫她“橄榄”的小伙子?
校园爱情悲剧
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很快抚平了林语堂失恋的悲伤。
圣约翰大学在当时很有名气,因为一连出了三位中国驻美驻英大使。
社会上普遍认为,进了圣约翰,就等于上了进洋买办的保险锁。在洋买办工作体面、稳定,是理想的高薪职业。所以,上海的富家子弟也大都集中在这里。
来自贫困家庭的山乡孩子林语堂显示出与众不同的魅力。
他不像那些西装笔挺,见人就嘻嘻哈哈的海派青年,他的笑有一股朴实的纯真;他也不像某些世故的学生,刻意去结交有权有势的朋友。
从神学院出来,语堂选择了文科。“我酷好数学和几何,喜欢科学的分析,所以我选语言学为专科,因为语言学最需要数学头脑去做分析工作。”
他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不大的眼睛因为强烈的求知欲而神采飞扬。
他总是一个人斜倚栏杆,做出沉思状。同班同学见了,还以为他想家了,就过来安慰他,哪里料到语堂眉头皱起,绞成一条线,他疑虑地问:“梁启超为什么成了今天的梁启超?”原来,他刚刚看了《饮冰室文集》,对梁启超的政体改革策略很是佩服,所以在栏杆前回味阅读的快感。那位同学直呼上当,一片好心付诸东流。
成绩优秀,自是不在话下,林语堂兴趣广泛,精力充沛,在各种活动中也大出风头。
因为英文写得漂亮,大学一年级时,他就被echo编辑部选为正式编辑,刊发了不少好文章。他还获得了学校举办的英文短篇小说大赛的金牌奖。
语堂是校辩论队的核心成员。在比赛中,他成功地领导辩论队击败了众多对手,获得了银质奖章。
打网球、踢足球、划船、赛跑,语堂是样样精通。他以5分钟一英里的成绩刷新了该项体育运动的学校记录。校划船队也看上了他,推举他做队长。
有一段时间,他对棒球也产生了兴趣。一有空闲,他就拉上夏威夷来的留学生根耐斯,两人一起练球。棒球所需的速度和力量,是语堂最看重的。他挥着棒球棒,一练就是几个小时,汗水和笑声挥洒在圣约翰绿草坪的操场上。不久,语堂就赶超了师父,成了一个高水平的垒手,他投的上弯球和下坠球很少有人接得住。
体育出众的语堂甚至一度被选为中国队的代表,参加了远东运动会。虽说离获得奖牌还有不小的距离,可语堂认为那是很难得的历练。
林至诚当时刚好就在上海,于是来观看运动会。
为了在父亲面前大显身手,语堂很勤力地准备,超水平发挥。全场掌声如雷。可老牧师一向只看重儿子在智力方面的成就,对体育奖牌不以为然。
语堂有些微的失望,随即释然了。他不再是那个以父亲为最高山峰的孩子,他读的书,他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位乡村牧师。他知道,什么对他是最好的。
林语堂在回忆读书生涯时说:“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饱满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二年级的学期典礼上,林语堂的平时积累见成效了,他大大地出了风头。他的名字接连4次在典礼上响起。前三次是领取不同的奖章,最后,他还以辩论队队长的身份从校长手中接过了比赛获胜的银杯。
一人独领4枚奖牌,这在圣约翰校史上,是从没有过的。学生一阵骚动,都伸着脖子,想看看林语堂到底是何方神圣?
语堂成了校园明星。走到哪,都有人向他指指点点或颔首致敬。他的趣事逸闻像风一般,迅速地传播出去。在隔壁的圣玛丽女校,语堂优异的成绩、颀长的身材、壮健的体魄,甚至贫寒的家境,都成了姑娘们追捧的对象。他的名字从一个女孩口中跳到另一个女孩口中,他成了女校姑娘们的白马王子。
“这与我的结婚是有关系的。”林语堂如是说。
圣大流行开老乡会,眷念乡土的林语堂是积极的参与者。他认识了来自厦门的陈希佐和陈希庆两兄弟。三个人年龄相当,性格也活泼开朗,几次接触下来,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每逢周末,三人就结伴去附近的杰克餐厅吃牛排。语堂已经习惯吃西方的食物,他给新朋友讲起幼时对牛油的印象,三人笑成一团。
看无声电影也是他们常做的消遣。
有时候,三个人只是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闲逛,边走边聊天。圣约翰新增的私产很有英国公园的韵致,乔木如盖,绿荫浓密,草坪、树木都修整得整整齐齐。语堂口才好,陈氏兄弟常常招架不住。
一次聚会,希佐、希庆带来了一位少女。女孩头发很长,用一个宽大的发夹束在脑后,素净的碎花长裙在微风中轻轻地飞舞;眼睛很大,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是个十足的美人。
希佐介绍到:“这是我的大妹,叫锦端,在圣玛丽学画画。”
锦端调皮地嫣然一笑,点点头,没有一丝少女在陌生男子面前的扭捏作态。
望着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语堂仿佛看见天上的星辰在闪闪发光,磁石一般把他吸引过去。
他呆住了,身心都溶化在那醉人的笑靥里。
希佐拉拉他的袖子,“怎么回事?连礼貌都忘了?”
林语堂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摸摸头,然后向锦端笑笑,算是打招呼了。
这顿饭吃得毫无滋味。
语堂一个劲地偷瞄那位美丽的少女。偶尔眼神交会,锦端微微抿嘴轻笑,羞涩地转过头去。林语堂的心跳得快要蹦出来。
希佐看出了端倪,拍拍语堂的肩,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
送锦端返校后,语堂向希佐、希庆直言心中所想。他对他们美丽大方的妹妹一见钟情,这没什么可隐瞒的。
兄弟俩十分欣赏林语堂的坦诚,有心成全。希佐说:“可这事儿还得问问大妹的意见。”
锦端羞红了脸,低低地说:“他是圣约翰的校园才子,我……”
以后的每次聚会,兄弟俩都叫上锦端,三人行变成四人行。
语堂钟情于锦端,情之所至,更是妙语连珠,满口锦绣。
他对锦端说:“世界是属于艺术家的。艺术家包括画家、诗人、作家、音乐家等。这个世界透过艺术家的想象,才有光有色有声有美,否则只不过是个平凡为求生存的尘世。”
“那什么是艺术?”锦端问。
“艺术是一种创造力,艺术家的眼睛像小孩子的眼睛一样,看什么都新鲜。将看到的以文字以画表现出来,那便是艺术。”语堂说,“我要写作。”
“我要作画。”锦端说。
共同的思想和审美情趣让两人靠得更近了。他们交流着对美的看法,也在互相的身上发现了美。
在林语堂的心目中,锦端就是美的化身。
礼拜天,四人结伴去做弥撒。那时男女教堂是分开的,中间隔了一道墙。语堂的心思全不在牧师千篇一律的布道,他透过墙,遥远地望着锦端。锦端双手合拢,虔诚地祷告,她的侧脸如雕塑一般,散发着圣母玛利亚似的纯洁光辉。
黄昏时分,他们沿着静静的苏州河散步。一轮明月升上来了,它含笑地看着树荫下并肩而行的年轻人,似乎也被真挚而纯洁的心声打动,躲到了树梢后。
一学期就在粉红色的回忆中慢慢地度过去。
放暑假了,语堂和锦端回到了各自的家。
语堂一刻也离不开心上人,几次三番跑到厦门,说是要探望希佐兄弟,其实就是为了看看锦端。
他编织着才子佳人的美丽梦想,单纯的心容不下任何砂子。每当想到他挽着锦端的手,漫步在向往已久的西方世界,那甜蜜就会从心底溢出来。
他一点儿也没有留意到锦端回家后的情绪变化。在学校,锦端总是和他有说有笑,回家后,她却躲进房间,怎么也不肯出来。语堂还以为少女怀春,多半是羞于见人的,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他只要看锦端一眼就好了。
阴影很快向他袭来。
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讨袁战争失败后,一度逃往菲律宾。回国后,陈天恩大兴实业,创办了造纸厂、电力厂、汽车公司等,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陈家笃信基督教,陈天恩还是基督教竹树堂会长老。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经验丰富的陈天恩早就看出来,语堂不是来看希佐的,而是要追求他的长女。他想起别人说过的荒唐布道,好像就是林语堂。
陈天恩那时已经为锦端物色了一个名门大户的子弟,就要谈成了。他暗自思量,这小子虽然聪明,但不虔诚地信仰基督教,家庭出身也不好,他的宝贝女儿可不能托付给这种人。
陈天恩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千万的生意也不过弹指一挥间,处理这种事情还不是十个手指夹田螺——十拿九稳。他先把锦端叫到书房,以年迈父亲的身份和女儿促膝长谈。锦端谈着谈着,哭了起来,最后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
另一方面,陈天恩把语堂叫过来,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
林语堂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就算锦端不要他,陈天恩也不需要把他推给隔壁家的小姐。
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牧师太太看他闷闷不乐,就问他怎么了,语堂心中的委屈一下子像决堤的洪水倾泻而出。他“哇”的一声,扑到了母亲怀里,嚎啕大哭。牧师太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劝才好,只能轻抚语堂的背,念着圣经,让语堂安宁下来。
第二天,大姐瑞珠省亲回家,问出了事情的原委。她还是一样的火暴脾气,大骂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
瑞珠的话把林语堂从梦幻中拉到了现实。“门当户对”,他以为不过是小说的桥段,可遭遇的时候,是那么痛苦和无可奈何。
林至诚看着可怜的儿子,也不知道安慰些什么才好。
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高潮就戛然而止了。
与锦端的爱情悲剧成了林语堂永远的伤口。那位美丽的少女一直活在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语堂女儿林太乙回忆:
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的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值得一提的是,林语堂为初恋的女友赖柏英作了长篇小说,但在任何的文章或采访中却从未提及锦端。只是在80岁时,他口述《八十自述》,草草提了几句:“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看似无情却有情,语堂每次画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他的目光迷茫起来,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那个阳光照耀的下午,一个用发夹别住头发的少女在微笑着向他招手。
他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他和锦端也许就是这种爱情吧。
林语堂晚年腿脚不便,常年坐在轮椅上。有一回,陈希庆的太太来看他。语堂又问起了锦端,陈夫人告诉他,锦端还住在厦门。语堂激动地站起来,推着轮椅要出门,“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
他的妻子廖翠凤急了,“堂,你在说什么瞎话!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
数月后,林语堂就溘然长逝了。
“没有钱不要紧”
“一个人出生后,他的灵魂就到处寻找那与他相配的另一半。他也许一辈子也找不到她。也许要十年、二十年,但是他们碰面的时候,马上认得出对方,全凭直觉,无需讨论,无需理由,双方都如此。”这是林语堂在《红牡丹》中说的一段话。
林语堂经过两次错误的相遇,第三次终于找到与他相配的另一半。
那就是廖翠凤。
陈天恩是见过世面的新派人物,“棒打鸳鸯”,自己也觉着做得不太光彩。为了安抚年轻气傲的林语堂,他安排了语堂和邻居廖悦发家的会面。
廖家也是大富之家,虽然比不上陈天恩,可在厦门也有自己的钱庄和房产。廖悦发是个十分传统的旧式家长,脾气很坏,重男轻女,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严厉。廖家的女儿从小就要干活,烹饪、洗衣裳、缝纫等都是家常的功课。廖悦发说,这是为了将来到丈夫家能好好过日子。他动辄向妻女大吼大叫,对儿子却百依百顺。廖翠凤是烈性子,看不惯父兄欺负母亲,偶尔也顶上几句,可哥哥们都学会了爸爸的坏习惯,对这个妹妹从不看在眼里,打骂相加。只有二哥暗地里还帮帮她。翠凤一心想离开家,结婚是惟一的出路。
林语堂穿着普通的长衫就到廖家赴宴了。他万般的不情愿,可又不能拂了陈天恩的面子。
席上,林语堂落落大方,谈吐间不卑不亢。他素与翠凤的二哥交好,谈谈学校的趣事,气氛十分融洽。
语堂身子壮,胃口很好,平时一顿饭总要吃上好几碗。初次上廖家,他也不客气,几口一扒,一碗饭就见底了。他不断地要求盛饭,镇定自如,仿佛再理所当然不过了。
吃着吃着,语堂不自在起来,总觉得两道目光从背处在盯着他。他四下看了看,却没有发现任何人。
林语堂的直觉没有错,那是廖家二小姐在屏风后偷看他。
廖翠凤扳着指头,她要数数,这林语堂到底要吃多少碗饭啊?
林语堂的大名,廖翠凤早就听说过了。她也在圣玛丽上学,语堂独得4枚奖牌的事,女校的姑娘们没有不知道的。这位文武双全的才子还一度是她们闺房密语的中心话题呢。
所以,一听说父母要请林语堂来吃饭,翠凤心里有了计较。虽然没有明说,她明白父亲的心思,吃饭是假,相亲是真。况且,她也想看看,众口交赞的林语堂生的是何等模样。
她没想到,语堂是如此的年轻和俊朗,说起话来神采飞扬,一副“舍我其谁”的豪气。二哥又对她说,语堂是个有大好前途的人,嫁给他,一定会幸福的。
少女的心上泛起了涟漪。她想起语堂大口吃饭如若无人的样子,好几次一个人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虽然没有人为他们俩作正式介绍,翠凤却上了心。她偷偷地把语堂换下来的脏衣服拿去洗。
语堂看见干干净净的衣服,还道是廖家待客热情,怎么也没想到那是廖二小姐的杰作。
因为锦端,语堂对这次相亲兴趣缺缺,可家里却炸开了锅。
瑞珠曾经和翠凤同过学,她对父母说,翠凤虽然是在大家庭长大的,可一点娇纵之气都没有,是个朴实端庄的好姑娘;长得也很有福相,高高的鼻梁,圆润的脸庞,人中很长,肯定会成为极其贤惠的妻子。
林至诚夫妇听了,也很高兴。他们劝语堂,“娶妻求贤”,才能好好过日子。
语堂没了锦端,觉得天都快塌了,父母所谋划的,他管不了,也懒得管。
见语堂没有意见,林至诚就向廖家提亲了。
这桩亲事进行得格外顺利。廖悦发一向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只要不要娘家养着,嫁给谁都没什么关系。
订婚前,廖翠凤的母亲跑到她的房间。母亲担心女儿,苦口婆心地说,语堂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可是他是牧师的儿子,家里穷,这可是“呷饭的人家嫁给呷糜的人家”,你要想好了!最后一句是厦门俗语,意思是说吃饭的人家嫁给吃粥的人家,会受穷的。
廖翠凤有自己的想法:自家还算殷实,可父亲对母亲有哪点好了,这和受穷不是一样难熬吗?她斩钉截铁地对母亲说:“没有钱不要紧!”
这句话一锤定音,语堂和翠凤订婚了。
订婚后不久,林语堂从圣约翰毕业。
就业成了当务之急。他不想进洋行,整天穿西装打领带,满身铜臭,最令人厌恶。经过反复考虑,林语堂接受了北京清华学堂校长周治春之聘,到清华任中等科英文教员。
清华大学是用美国退回的部分“庚子赔款”建起来的,任教的老师届满三年,就可以申请奖学金到美国留学。语堂的小算盘打得砰砰响:他想出国留学,这是儿时的梦,到梦想成真的时候了。
在清华大学,林语堂是出了名的“清教徒”。礼拜天,同事们常常到八大胡同喝花酒,邀请他一起去,林语堂避之不及。为了堵住众人的嘴,他主动申请,主持周末的教会班,带着一帮孩子学习他早已放弃的基督教。
林语堂不喝酒,不近女色,在年轻人当中实属异类。同事们都笑话他是处男,语堂笑而不辩,算是默认了。
放寒暑假,语堂到廖家探他的未婚妻。两人就在敞开门的客厅对坐聊天。对未婚的男女而言,这已经是格外的恩赐了。
廖家催得紧,要语堂尽快迎娶翠凤。林语堂并不是不喜欢翠凤,可就是心里放不下锦端,他找出各种理由,先是说要读书,后来又说要出国,婚事一拖再拖。
翠凤很着急,几年的蹉跎,她成了24岁的老姑娘,同龄的女孩早就结婚养孩子了;父亲的脸色也越来越不好看,嫌这么大的女儿还在家里吃闲饭。她更担心,语堂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要不怎么老是不提结婚的事呢?可女儿家又不能太显白,她只能半埋怨地嗔到:“这位语堂先生,他已和我订婚了4年,但为什么不来娶我呢?”
1919年,林语堂申请到奖学金,要到哈佛大学念比较文学硕士。
廖家下了最后通牒:出国前一定要与廖翠凤完婚。廖悦发说:“玉堂和翠凤订婚已经4年还不娶她,出洋如果不是两人同去,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林语堂也清楚,再拖下去,于情于理都说不通。他于是同意和翠凤结婚,然后一起出洋。
在双方家长的主持下,操办了婚礼。
语堂要从坂仔到厦门迎亲。林至诚捋着胡子,笑眯眯的,语堂娶了个钱庄家的女儿,还要到大名鼎鼎的哈佛大学留洋,乐得他逢人就说:要大顶的花轿,新娘子是胖胖的哟!
不知哪个好事之徒把这话传到了翠凤的耳朵里,气得她立刻吃了好几片泻药减肥。
婚礼在英国圣公会协和礼拜堂举办。这个教堂是厦门最早的教堂之一,专门供洋人和有地位的华人做礼拜。
语堂向来不看重外在的形式,迎亲时只顾着和伴郎聊天。正口渴,女方家端给他一碗龙眼茶。龙眼茶本是象征“早生贵子”,新郎意思性地喝一口就行了。语堂哪里知道这些,他二话没说,一口气把“贵子”喝了个精光,还津津有味地嚼起龙眼来。廖家的女人看着他这般不懂规矩的憨样,唧唧喳喳地聚堆议论。
新娘房安排在廖家,是一幢苍老古朴的英式别墅,四周种满了古榕、香樟、玉兰树。林语堂牵着新娘一步一步走上长长的台阶。他看着旁边披着红盖头的女人,恍惚间,仿佛以为她就是锦端。可是锦端已经去美国了,不行,语堂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暗暗下定决心,他结婚了,旁边的这个女人就是他要过一辈子的妻子,他要对她好。
当着众宾客的面,语堂拿出婚书,对新婚的妻子说:“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举座哗然。廖家人这才意识到,来自“呷糜的人家”的傻小子有多么的与众不同。廖翠凤听了这话,几次红了眼眶。她的父兄都蛮横不讲理,语堂却这般温柔和细心,她深深为自己的选择庆幸。
这纸婚书果然没有用到。林语堂和廖翠凤相亲相爱,白头偕老,造就了一段半个多世纪的金玉良缘。
办完婚礼,林语堂和翠凤就踏上了去美国的“哥伦比亚”号。
林至诚到上海来送他们。他已经年逾花甲,身体不再健壮如初。林至诚心里很矛盾,出国留学是林家上下共同的愿望,可儿子媳妇这一走,不知有生之年还有没有机会见得到。他颤微微地拍着语堂的肩,说,和乐,你终于要去美国了!有媳妇陪着你,阿爸不担心,她会好好照顾你的。
望着林至诚难舍的表情,语堂一阵心酸。他想起第一次离开坂仔时,船马上要开了,林至诚求着让船家再等等,跑到小贩那里买了些零嘴,塞给了自己,说是路上别饿着。这一幕仿佛就在昨天,可转眼间父亲的黑发全白了。
出国不到一年,林语堂就收到林至诚病逝的消息。这位心怀世界的乡村牧师最终没能等到学成归来的儿子,抱憾而终。“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语堂打量着父亲梦想的西方世界,面向东方幽幽地问,父亲,你看到了吗?
婚姻是适脚的旧鞋
林语堂有很多关于婚姻的妙论。
在《罗素离婚》中,他说:“婚姻是这样的叫人烦难,所以今日婚姻问题,算是社会问题中之最复杂问题。婚姻强叫生理上情绪上必然不同,实际上过两种生活的人,去共过一种生活。这两人对文艺思想人情事物,必有不同之反应,兴会好恶,必然不能一律。叫这些时浮时幻之兴会感好,息息相应,脉脉相关,若合符节,真非易事。万一两方情意好合,相迁相就,互相体贴了解,经过十年八年的操练,也就像一双旧鞋,适足无比,这就是所谓美满姻缘了。”
在《说青楼》中,他说:“婚姻制度是永久不完美的,因为人类天性是不完美的。”
在《读书阶级的吃饭问题》中,他说:“女子出嫁,只能靠碰。最自由的结婚,还是乱碰的结果。你想二万万的女同胞中,决不是二万万个都是某青年可能的日后妻子,至少有一万五千万,或者太老,或者太小,到年纪相若的,虽有几千万,有机会相知的还是寥寥无几,相知中看上眼,又要对方同意的,真无几人。到了青年想娶亲而可以娶亲的时候,某位女子来得凑巧,或因搬家相识,或因路上相逢,或者刚刚学成回梓,年华相若,相貌也差不多,一经撮合,婚事成矣。”
在《红牡丹》中,他说:“你在娶一个女人之前,决不会知道她的真面目。”
…………
一个能对婚姻发堂堂宏论的人,只会是婚姻美满者。因为大半婚姻不幸的人得靠讥讽婚姻美满者过生活。
林语堂就是明证。他是一个忠实的丈夫,有一个贤惠的妻子,他的婚姻决不像他写的那般无奈,反而是一首和谐的钢琴协奏曲。
“哥伦比亚”号就是这段乐曲开始的音符。
船上有不少和语堂一样,靠清华奖学金留洋的人,包括桂中枢、钱端生、郝更生等。旅途漫漫,相似的背景和学历让清华人结成了一帮,他们一起吃饭,聊时下的话题。
廖翠凤是惟一的女人。
她必须得尽快学习西餐礼仪,什么刀切面包,什么刀切牛排,错不得,错了是要闹笑话的。餐布如何放,红酒如何品,也不是小问题。她不要问语堂,因为她聪明的丈夫不拘小节,虽然吃惯西餐,可基本的礼仪还经常弄错。翠凤张大了眼睛,向周围的人学习一切需要注意的规矩,她还得时不时地提醒语堂:“堂,你的刀用错了。”或者是“堂,你的发油该抹抹了。”
没多久,翠凤闹上了肚子疼,疼得很厉害,在床上滚来滚去。医生过来检查后,才发现患上了盲肠炎。医生建议尽快开刀,语堂也这么想。他对翠凤说,经过夏威夷时,他们下船做手术。
翠凤坚决不同意。她是在钱庄长大的,对经济敏感。语堂冲动,不管任何的事,带着妻子就上了船。可她要管。
本来,清华的公费留洋很充足,除去治装费、川资杂费,每个月还有80个银元。一个银元大约相当于一美元多,可以保证留学者在美国过得很舒服。可是,语堂只申请到半奖,也就是只有40个银元,紧巴巴的就够一个人过活。现在,夫妻俩都出来了,一人一月只有20银元,怎么够?语堂也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告诉翠凤,临行前,北大的胡适找过他,说只要回国后愿意离开清华到北大任教,北大就每个月资助40银元的津贴。而且,廖悦发给了翠凤1000银元的嫁妆,慢慢补贴进每个月,勉强也够两人生活。
可要开刀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外国的医院贵,翠凤粗略地估计,开刀,加上护理,1000银元的嫁妆就得去个七七八八,那下了船怎么办?
翠凤把这笔账详详细细地算给语堂听。她告诉语堂,反正是慢性的,先吃药撑撑看。
语堂很吃惊,他不知道钱庄长大的女儿也能这么精打细算。他明白,翠凤对经济的计较劲,是一个妻子对丈夫的关心。
翠凤还是时常肚子疼,语堂就在房间里陪她。他陪着翠凤说些家长里短的闲话,给她端水,有时连洗衣服等杂活也帮忙着干。
船上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新婚蜜月,见他们关在房间里不出来,常常拿他们开玩笑。语堂心疼翠凤捱病,哪里还有什么心思解释。
所幸,翠凤的病情慢慢缓轻了,两人顺利地到了美国。
语堂和翠凤在波士顿赭山街51号租了两间房,真正开始在一起生活。
翠凤是个好管家。她把每一个银元都掂了又掂,仔细地计算花出的每一分钱。她熟知哪里有便宜的新鲜蔬菜,哪个超市的肉要便宜几美分。她每天只是想着,语堂上学很辛苦,营养一定要跟上,吃的东西也不能重样。翠凤把在厦门廖家学的十八般武艺搬到了波士顿的两个小房间里,她要语堂无后顾之忧。
语堂则和卫德诺图书馆干上了。修课写论文之余,语堂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图书馆。卫德诺的藏书浩如烟海,有几百万之多,语堂的房东太太骄傲地告诉他,若是把一本书顶一本书地排,可以排好几英里呢。
他随心所欲地看任何他想看的知识,从文学评论到天文地理,无所不包。吃饭的时候看,躺在床上看,连上厕所都拿着本书。他的住所刚开始空荡荡的,现在也被书堆得连走路的地方都没有。
对语堂而言,卫德诺就是哈佛,哈佛就是卫德诺。他说:
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由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凭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种坚果好吃,哪些坚果能够吃。我当时就是在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
语堂每天都泡在书里,对所有的外在生活都视而不见。有时候翠凤和他说话,没说上几句,语堂的心思就回到了书上。翠凤一点都不在意,她只需管语堂肉体上所需的一切就行了,精神上的她管不了。语堂看书看到精妙处,手舞足蹈,和翠凤大讲海涅的情诗、歌德的小说、莱布尼兹的哲学。翠凤多数时候不知道语堂在说什么,可她仰头看着丈夫激动得涨红的脸,她也跟着会心地笑,仿佛她也觉得这实在是世上最好的文学。语堂看得不痛快,她就跟着着急,觉得那个不知什么名字的作家是乱讲一气。
语堂有些话也让她害怕。语堂对她说,基督不是童女所生,上帝也不是全知全能的,人要信耶稣才能进天堂一点都不对。翠凤半信半疑,她只是庆幸,幸亏是出国了,要是廖悦发听到这些,还不知道发怎样的脾气呢。
语堂忙于读书,没什么社交生活。翠凤也只和负责照顾外国学生的教授夫人往来密切一些。一次,教授夫妇发请函邀语堂和翠凤吃晚饭。两人匆匆准备了一下就去了。到了之后才发现记错了日子,早来了一个星期,双方都很尴尬。翠凤也没有处理这种情况的经验,语堂就更不用说了。夫妇俩傻傻地呆在教授家,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教授夫人只得叫佣人草草地准备了晚餐,款待了他们。
因为囊中羞涩,买不起球票,两人连哈佛对耶鲁的足球赛都没有看过,那可是每个哈佛人必修的“功课”。
有时候,翠凤也会想起厦门的娘家。母亲性子弱,老是被父亲骂,是不是又在偷偷抹眼泪?妹妹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廖家的女人们该聚在一起做肉松了吧,廖家的肉松可是出了名的好,又松又软,那味道可比波士顿的强多了。未出阁前的日子历历在目,可又觉得隔了好几个世纪,午夜梦回,翠凤感到很寂寞。
波士顿的冬天冷,家里条件简陋,没有取暖的设施。两人哆嗦着蜷在床上,相互取暖,这时候,翠凤才觉得安全了,空空的心被塞得满满的,她知道,语堂需要她。
翠凤的盲肠炎把他们更紧密地拴在了一起。
在“哥伦比亚”号上,盲肠炎就狠狠地折腾了新婚的语堂和翠凤。症状减轻后,翠凤觉得可能没事了。谁知到美国不出半年又犯了,这回是急性的,必须马上开刀。
语堂把翠凤背到医院,想都没想,立刻支付了医药费和住院费。然后,他把所有的口袋里里外外摸了遍,只找到13块钱。
为了不让翠凤担心,语堂什么也没有说。他安慰第一次做手术的妻子说,割盲肠是个小手术,不用紧张。
把翠凤交给了一位天主教的医生后,语堂拿出本安格卢撒克逊文字的文法书,在手术室外温习。三个小时过去了,手术室里还没有动静。语堂觉得不对劲,割盲肠根本要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啊。他静不下心了,急得团团转。
手术总算结束了。原来那位医生从来没见过中国女人,拿着显微镜把翠凤的内脏仔细搜寻了一遍,才动手割了盲肠。
翠凤在医院休养了一个星期。
语堂拿那13块钱买了一盒老人牌麦片,顿顿煮点麦片充饥。头两天还勉强吃得下去,后几天,语堂闻了麦片的味就想吐。他就闭上眼睛,硬着头皮吞下去。
翠凤回家,发现语堂居然靠一盒麦片过了一个星期,又难过又感动。她赶紧给二哥发了电报,要家里电汇1000个银元,才算解了燃眉之急。从此,语堂的肚子对麦片产生了抵抗力,再也吃不下任何麦片了。
翠凤很得意。语堂是为了她,才吃了那么久的麦片。这种毅力颇有英雄断腕的气概,也许只有她的丈夫做得到呢。
这事还没完。
可能因为做手术的时间过长,不久,翠凤的伤口发炎,要做第二次手术,还要留院观察很长时间。
美国的医院向来是大门敞开,无钱莫进来。1000个银元经不起花,转眼就没有了。翠凤这回怎么也不肯向家里伸手了。她了解父亲,上次若不是二哥,廖悦发是不会管出嫁的女儿的。她不想让父亲和亲戚说些难听的闲话。她对语堂说,就是不治病,也不向家里要一个铜板。语堂很佩服翠凤的骨气,他四处举债,看能不能筹点银子。
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大都不富裕,住院治病也不是小数目,到哪里能借到那么多钱?一筹莫展之余,语堂猛地想起胡适来。他已经答应胡适回国后到北大任教,那他能不能向北大预先支付工资呢?这是没办法中的办法。语堂忐忑不安地给胡适发了电报。胡适很快有了答复,汇过来1000美元。翠凤有救了,语堂捧着支票,高兴得大叫。
翠凤到次年二月才出院。刚下了雪,明亮亮的,银装素裹,很漂亮。语堂担心路上滑,弄了辆雪橇,自己拉着,带翠凤回家。他像个孩子一样,滑得很快,有时还故意做一些惊险的动作。翠凤吓得心都快跳出来,她紧紧抱住语堂的腰,风在耳边呼啸而过,整个世界好像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翠凤觉得异常的温暖,她抱住的这个人虽然有时候不懂事,可却是她最亲的人。
第一学期结束时,语堂以全a的成绩通过了哈佛的考试。比较文学的系主任很看重林语堂,他认为,这么聪明的学生留在哈佛上课,是浪费时间,于是对语堂说,只要他愿意到德国的殷内大学修一门莎士比亚课,就可以得到硕士文凭。语堂并不看重文凭,但是,有哈佛硕士学位,总是好的。
这个意外的好消息让语堂夫妇很兴奋。
接下来的事,真的是意外了。
语堂的半公费奖学金突然取消了。晴天霹雳!语堂忙给清华写了封信。可山高水长的,清华一时半会也没有回应。他四下打听,才知道:清华在美国的监督施秉元拿留学生的津贴去做股票投机生意,失败后,上吊自杀了。施秉元原是清华的校医,靠了自己的叔叔施肇基是驻美大使,才谋到了这份肥差。清华校方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想大事化小,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没有了津贴,语堂的经济立刻陷入绝境。他只得又向北大求助。胡适又一次雪中送炭,寄过来1000美元。在这期间,《哈佛中国学生月刊》举办征文比赛,一等奖有25元奖金。语堂连续投了三次,每投必中。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就停止了投稿。
美国是呆不下去了。林语堂又不愿意打道回府,于是向基督教青年会申请工作职位,想先解决目前的经济危机,再继续求学。
“中国劳工青年会”聘用了语堂,让他到法国教中国劳工读书识字,且愿意支付夫妻俩从美到法的旅费。这真是天下掉下来的好差事,两人拾掇拾掇就来到了法德交界的乐魁索城。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北洋政府加入了以英法为主的协约国,向法德战场派出了约15万劳工,主要是清理死尸,协助法国对德作战。战争结束后,法国男青壮劳动力奇缺,很多中国劳工就留了下来,不少还和法国姑娘结成了异国姻缘。
语堂为他们编了本千字文的课本,教基本的入门知识。夫妻俩住在青年会外面的房子里,床很高,床垫子又极其厚,住得很舒服。糟糕的是屋子里没有厕所,上厕所得跑到后花园之外。
工作很轻松,语堂带翠凤到附近的凡尔登战场参观。法德在那里打了三四年的壕沟战,炮火席卷了每一寸土地。一棵树木也找不到,光秃秃的,刺刀、弹壳、断成两截的枪支却随处可见,任人拾取,可见军队撤退时的仓促。语堂想起,法国自信马其诺防线坚不可破,却在德国的铁蹄下化为乌有,战争的荒诞真让人可悲。他还想起元曲中的一段,“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翠凤在战场上走来走去,还时不时地把残余物拿起来仔细看。语堂还以为她要捡一件做纪念品,翠凤却说:“堂,你的靴子裂了缝,不能穿了,我给你捡双旧靴子。”
语堂从漫无边际的思绪回到了现实。他望着妻子,这位钱庄长大的女儿居然在捡别人穿过的旧靴子!语堂心里涌起阵阵暖流,翠凤说“没有钱不要紧”不是随口说说,她在用自己的吃苦耐劳证明这句话。
闲暇时光,语堂翻看了大量在法劳工的资料。他有一点私心。语堂的祖父被太平天国的军队拉去当脚夫,下落不明,不知哪里来的消息,说他到了法国。语堂很希望能找到素未谋面的祖父的资料,当然,这只是语堂的一厢情愿而已。
林语堂还自修了德语。他有语言天赋,又熟悉语言学,学起德文得心应手,短短几个月,他居然能写信了。在乐魁索存了一点钱后,语堂就写信申请入德国的殷内大学。
翠凤充分发挥了钱庄女儿的本色,她敏锐地意识到,德国马克的大贬值会给他们带来经济上的好处,把所有的积蓄换成了美元。可惜,她没有经验,美元卖得太早,获益不多。
殷内是大文豪歌德的故乡,一个很美丽的小镇,保留着欧洲旧大陆的风光。居民还以决斗为乐,身上的伤痕越多,越值得骄傲。旧式的古城堡、狭窄的街道、布鲁塞尔的大教堂、比利时列日城繁华的市街,语堂对一切古老的东西都很着迷。他爱上了旧大陆的风光和声音。在美国,不管是在纽约,或是在旧金山,看见的都是一个模式,同样的冷饮柜台、同样的牙刷、同样的邮局、同样的水泥街道,欧洲则变化多端。
殷内消费低,生活很闲适。语堂和翠凤手牵着手去上课,在街上散步,到附近的地方郊游,有时也看人决斗。周末,两人到火车站的浴池好好地洗个澡,再买点点心祭五脏庙。他们租的公寓有壁炉,翠凤向房东太太学习怎样生火,使房间暖和。没有水管子,到室外取水成了语堂的任务。他不仅不厌烦,反而自得其乐,他猜想,歌德、席勒没准就是拎水拎出来的灵感。
翠凤照料着语堂的衣食住行,她保证语堂营养适当,对自己,则是能省就省。她对语堂的外表整洁很在意,常逼着他换衣服、剪头发。外国人看来,还以为他们是兄妹。他们的朋友,一个离了婚的女音乐批评家问:“林先生,你们婚姻上没有什么问题吗?”语堂笃定地回答:“没有。”
惟一让翠凤烦心的是,结婚一年多了,她却始终不见有身孕。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可能不能生小孩了。翠凤哭得死去活来,语堂轻抚她的背,起了无限怜悯之情。
在殷内大学读了一个学期,林语堂获得了哈佛大学的硕士学位。1922年,他转到以印欧比较语法学驰名的莱比锡大学,攻读语言学博士。
莱比锡大学的中文藏书汗牛充栋,林语堂又过上了整天泡图书馆的生活。
他们依然经济拮据,为了维持生活,翠凤只得变卖嫁妆。她的母亲长得小巧,喜欢戴玉首饰。翠凤嫁的不是有钱人家,又要远走他乡,母亲偷偷贴了不少作陪嫁之物。可外国人很少用玉器,翠凤的首饰卖不上好价钱。每卖一件,翠凤就像割了一块肉,要心疼好久。语堂总是安慰她:“凤,以后我挣了钱,再买给你。”翠凤苦笑不已,她怀疑这话的可靠性。
在莱比锡,中国人很少,语堂居然还遭受了“性骚扰”事件。在莱比锡工业展览会期间,语堂住在郊外。他的女房东守寡多年,孤独寂寞,有点色情狂的倾向。她每时每刻都在抽烟,就着咸肉喝啤酒,没有清醒的时候。她硬拉着语堂,事无巨细地讲她和情人之间的乐事,还说她的情人是媲美歌德的文学天才。女房东的女儿已经成年,非常讨厌母亲的行为。那位寡妇还给语堂看她作的诗,存心引诱语堂。一次,语堂从她的房门口经过,她故意倒在地上,语态暧昧地叫语堂进去扶她。林语堂吓着了,赶紧叫翠凤代劳,寡妇就装着刚刚苏醒,自己站起来了。
廖翠凤终于怀孕了。她高兴得像变了个人,整天笑得合不拢嘴。因为钱不够用,再加上盲肠炎的可怕经历,翠凤怎么都不肯在国外生孩子。林语堂同意,“我们还是回家去,否则我的女儿将要成为德国人。”他只得在短短几个月内准备博士考试。
考试及格,对于语堂,是再轻松不过的事。他居然事先定好了船票,打算在口试的当晚离开。翠凤收拾好行礼,坐在教室外的台阶上等他。语堂从一个教授室,跑到另一个教授室,紧张而不慌乱。正午12点,语堂满脸笑容地跑到翠凤身边。
翠凤担心地问:“考得怎么样?”
“过了!”语堂答。
翠凤当街给语堂一个响亮的吻!
然后,夫妇俩美美地吃了一顿午餐庆祝,晚上就离开了莱比锡。
他们到威尼斯、罗马、拿波利斯等地游玩两周,然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祖国。
这段游学的时光,据林语堂回忆,是十分甜蜜的。两人就像没有经验的水手,在婚姻的船上深一脚浅一脚地探险,由陌生到熟悉,由熟悉到更熟悉,两人真的是同舟共济的夫妻了。
金玉良缘
语堂和翠凤的爱情从结婚开始。
林语堂的女儿们说:“天下再没有像爸爸妈妈那么不相同的。”
语堂爱静,翠凤喜欢热闹。
语堂出身于一个快乐的牧师家庭,崇尚个性自由,不拘规矩。翠凤在重男轻女的旧式大家庭长大,一言一行都要符合大家庭的生存规则。基督教的清规戒律也要求她忍辱负重,吃苦耐劳。虽然婚后语堂一直教她遇事乐观,享受人生,可幼时的教育已经在她的性格上扎根,她严肃地过每一天。
语堂讨厌一切形式上的束缚,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翠凤每次出门却非得打扮齐整,胸针、手表、耳环,连衣服边脚的皱褶也得熨贴,一个端庄而有教养的太太所需的东西,她都一丝不苟地完成。她还要求语堂这样做。她常常盯着语堂看,语堂不等她开口,就学她的口吻说:“堂呀,你有眼屎,你的鼻孔毛要剪了,你的牙齿给香烟熏黑了,要多用牙膏刷刷,你今天下午要去理发了……”翠凤不仅不生气,反而得意地说:“我有什么不对?面子是要顾的嘛。”语堂从这样的对话中发掘了无限的乐趣。
吃饭时,语堂专拣肉吃,而翠凤却偏爱吃鱼。语堂爱吃翅膀儿、鸡肫、鸡脖子,凡是讲究吃的人爱吃的东西,他都喜欢吃,可翠凤从来只拣切得周正的肉块吃,如鸡胸或鸡腿。
语堂是读书人,有着读书人的多愁善感,有时情绪激动,见残月感怀,见落花伤心。翠凤对除语堂以外的一切艺术家都抱着钱庄女儿的怀疑。邋遢的画家、长发的诗人、街头卖唱的流浪艺人,她一概觉得是精神病的同义语。两人到雅典卫城参观。庄严肃穆的古城墙,深蓝幽静的爱琴海,语堂对人类的巧夺天工和大自然的奇妙高唱颂歌,而翠凤捶捶酸疼的小腿,不屑一顾地说:“我才不要住在这里!买一块肥皂还要下山,多不方便!”语堂哑然失笑。翠凤说的是实在话,语堂欣赏这样的现实态度,因为它真实而不虚伪。
廖翠凤是尘世的,精明的。一个在精神的海洋里漫游的作家就需要这样的妻子。每当林语堂合上书,搁下笔,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尼采等离他远去,一桌热气腾腾的可口饭菜,还有笑吟吟的妻子,温馨的家在等着他,幸福的感觉就慢慢充盈整个心房。
林语堂常说:“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若不是她拉着,我还不知要飞到哪儿去呢?”
廖翠凤以中国传统女性的温良恭俭容纳了语堂所有的放肆和不安分。林语堂的自由天性也只有在这样的妻子面前才能舒展。他还是像坂仔那个调皮的山乡孩子,时时出怪主意,作弄老实的翠凤。语堂把烟斗藏起来,叫着,凤,我的烟斗不见了!翠凤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说,堂啊,慢慢找,别着急。翠凤满屋子地找,语堂则燃起烟斗,欣赏妻子忙乱的神情。
有女儿后,语堂就随着女儿管翠凤叫“妈”。他从书房出来,总是像小孩子般地问:“妈在哪里?”有时腻烦翠凤的管教,语堂也会说:“我以为我早就小学毕业了。”翠凤不说话,笑眯眯地看着语堂,语堂就乖乖地做翠凤交代的事。
林太乙儿时的日记里有这样一件趣事:
廖:语堂,你的头发要剪了。
林:不!还好哩。我从未见过有人像我这样的整洁。
廖:但是太长了。你去照镜子看。
林:现在你看?并不长。我是太整洁不像作家了。
廖:语堂,你应自己明白头发是太长了。
林:但是我刚在两星期前剪过发。我不去,除非自己觉到太长了。我已43岁。
廖:43岁是43岁,但你的头发是太长了。
林:我要使我的头发像先生的一样长,但不像他一样的用头发油,不需天天去梳它。
廖:请你听我的话。你明晚要去演讲。我见你有这样长的头发站在讲台上,我要觉得惭愧的。
林:假使让听众见到林语堂的头发这样的整洁,我也要觉到惭愧的。
廖:穿上大衣吧。第84街上有一所理发店。很近的。
林:我知道。但我不要给他们做生意。
(第二天)
廖:你到理发店去吗?
林:不,我要预备演讲。
廖:不,请你吃过中饭去吧。
廖:那末在下午散步的时候去吧。
林:请你不要烦,我不是你的儿子。
廖:但你也许是的。
林:我不是。
廖:现在,语堂,不要生气。去吧。
林:为了避免淘气,我就去吧。
廖:啊,是的,你应当去。不要忘记叫他们洗洗头。那是太脏了。还告诉他们剪去半寸长。
林:对的,香!
廖:谢谢你。
语堂对此有感而发:“才华过人的诗人和一个平实精明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之时,往往是显得富有智慧的不是那个诗人丈夫,而是那个平实精明的妻子。”
还有一次,翠凤说,她的一个朋友生了“两个双胞胎”。语堂是攻语言学的,立刻发现这句话有语病。他纠正翠凤:
“你不应该说‘两个’双胞胎。双胞胎就意思两个。”
“当然,双胞胎就是两个,有什么错?”
“你可以说一对双胞胎。”
“一对不是两个是什么?”
林语堂无话可说。
语堂说《浮生六记》里的芸娘是中国文学里最可爱的女人。“红袖添香夜读书”,芸娘陪着丈夫沈复读书求学,鉴画作词。她一心对沈复好,看见一位漂亮的歌妓,想方设法为沈复娶作妾。歌妓被达官抢走,她气得生了场大病,竟死了。《京华烟云》里的姚木兰有不少芸娘的影子。
语堂也很崇拜明末清初的李香君。李香君以弱女子之身,怒斥魏忠贤的干儿子们,语堂称她为奇女子。他托友人重金求得一幅李香君的画像,终日带在身边。他还提了一首“歪诗”:
香君一个娘子,血染桃花扇子。义气照耀千古,羞杀须眉男子。
香君一个娘子,性格是个蛮子。悬在斋中壁上,叫我知所观止。
如今这个天下,谁复是个蛮子?大家朝秦暮楚,成个什么样子?
当今这个天下,都是贩子骗子。我思古代美人,不至出甚乱子。
相较于芸娘和李香君,廖翠凤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妇女。
她不爱打扮,不赶时髦,头上梳个简单的髻,穿着样式普通的旗袍。她不懂语堂嗜之如命的哲学、文学,对国家大事也毫不关心。但这些都无损她做林语堂的好太太。
翠凤是家中的总司令,她管理家政,指挥所有人的行动。不爱做家务的语堂也必须负责饭后的洗碗碟工作。不过,语堂每次洗碗都是大阵势,打碎碗碟的声浪不绝于耳。翠凤算算账,发现让语堂洗碗实在不合算,就免了他的任务。语堂高兴地去捏翠凤的鼻子。翠凤也笑起来,她向来自信她的鼻子又尖又挺直,最喜欢人家赞美。可看见语堂那么高兴,翠凤又不禁怀疑,语堂是不是故意打碎的?
一星期一次的大清洗时,语堂再怎么赞美翠凤的鼻子,也无济于事了。翠凤让女工开着真空吸尘器像坦克一样轰隆隆地驶进每一个房间,语堂跳着脚,“啊呀,凤啊,等我写完再让她清理书房,可以吗?”“不行,”翠凤说,“她吸完尘还要洗厨房的地板呢!”
厨房是翠凤的专属领域。她可以把一堆凌乱的杂物做出美味的饭菜。语堂有时候跑进厨房,看翠凤做饭的样子。他说:“看呀!一定要用左手拿铲子,做出来的饭菜才香!”翠凤不耐烦地说:“堂啊,不要站在这里嗦,快出去!”女儿们笑话语堂,他告诉她们:“我们都要听妈妈的话!”
语堂和翠凤像两个有棱角的小石子,放在婚姻的瓶子里互相磨合,磨得嵌在了一起,丝丝入扣。
翠凤喜欢谈论家事,回忆过去,语堂就坐在椅子上,点燃烟斗,不出任何声音,静静地听翠凤的唠叨。他笑称:“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
翠凤带着语堂去算命,算命的人说她是吉人天相,命中有贵人,凡事能逢凶化吉。翠凤很高兴,不无得意地对语堂说:“你这些年来顺顺利利的,也许就是因为我带来的福气呢。”
两人的争执都像相声一样有趣。
“你为什么不能好好教书?不要管闲事了!”她厉声说。
“骂人是保持学者自身尊严,不骂人时才是真正丢尽了学者的人格,”他答道,“凡是有独立思想,有诚意私见的人,都免不了要涉及骂人”。
“你在‘邋遢讲’!”她骂道。这句厦门话,意思是胡言乱语。
(后来)
“堂啊,你还在邋遢讲,来睡觉吧。”
“我邋遢讲可以赚钱呀。”
“你这本书可以赚多少钱?”
“不知道。你要多少?”
“多少都要。”
当时的文化名人大多抛弃了旧家庭的发妻,另找了时髦的知识女性。林语堂成名以后,翠凤担心他也会喜新厌旧。语堂安慰她:“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他很讨厌矫揉造作、故作娇弱的女性。有一次看见当时的红明星林黛,语堂很不喜欢。他说:“东方美丽的标准是板面、无胸、无臀、无趾的动物——一个无曲线的神偶,我要拿她来做木工的神尺。”
有时兴致起来,林语堂也会跟朋友们到三条书院“打茶围”。不过,像林语堂这样偶尔来一次的客人,是不会有出轨机会的。他曾经很喜欢一个叫“富春老六”的名妓,还给她写过好几篇捧场的文章。相熟的人知道,他只是喜欢而已,和他喜欢芸娘和李香君没什么两样。
他有很多女性朋友,但“总以为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翠凤有时候会当众对他表示佩服,他不吝自我赞美,但决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献给吾妻……”他说,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有杂志采访他们,问多年婚姻的秘诀,夫妻俩抢着说,只有两个字,“给”和“受”,只是给予,不在乎得到,才能是完满的婚姻。翠凤实在地总结了几条:“不要在朋友的面前诉说自己丈夫的不是;不要养成当面骂丈夫的坏习惯;不要自己以为聪明;不要平时说大话,临到困难时又袖手旁观。”林语堂则饱含深情地说:“婚姻生活,如渡大海,风波是一定有的。婚姻是叫两个个性不同的人去过同一种生活。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是在心灵上。等到你失败了,而她还鼓励你,你遭诬陷了,而她还相信你,那时她是真正美的。你看她教养督责儿女,看到她的牺牲、温柔、谅解、操持、忍耐,那时,你要称她为安琪儿,是可以的。”
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半个世纪。在语堂的授意下,亲朋好友为他们举办了盛大的金婚纪念晚会。林语堂送给翠凤一个手镯,他说,是为了表彰她这么多年来坚定不移守护着家,以及多次的自我牺牲。翠凤想起结婚伊始,语堂撕婚书时的坚决,百感交集。
同心如牵挂 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 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 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 除非相见时
“做文人,而不准备成为文妓,就只有一途,那就是带点丈夫气,说自己胸中的话,不要取媚于世,这样身分自会高。要有胆量,独抒己见,不随波逐流,就是文人的身分。所言是真知灼见的话,所见是高人一等之理,所写是优美动人之文,独往独来,存真保诚,有骨气,有识见,有操守,这样的文人是做得的。”
—— 《人生的盛宴》
在《语丝》的日子
回国后,林语堂夫妇先返乡祭祖。
故乡还是旧时的模样。青山秀木依然,柏英抓过的蝴蝶仍在山野间翩舞,西溪的流水万古不变地淌在坂仔的胸膛上。林语堂深深地大吸一口故乡的气息,这山,这水,甜在心底。
“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林家调皮的五儿子在外面的世界转了一圈回来,是林语堂博士了。
牧师太太彻底的老了。她用枯瘦得只剩下皮的手,牢牢拽住语堂,反复地念叨着一句话:“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眼泪哗哗地往下落。瑞珠也不敢再大声地训斥弟弟,热情但有些生分地接待了他。
洗尽满身的风尘,换上干净的长衫,林语堂来到了林至诚的墓前。
林至诚埋在五里沙。他从那儿出来,最终又回到那儿去了。
伶牙俐齿的林语堂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他有满肚子的话要对另一个世界的父亲说,却不知从何处讲起。幼时的快乐一幕幕在眼前闪过,留学的艰辛与愉悦,翠凤对他的好,他一股脑地告诉了父亲。
他还去看了美宫。美宫的坟似乎刚被修整过,新簇簇的。语堂坐在坟前,仿佛又看见二姐穿着红艳艳的新娘服,流泪着微笑,说:“和乐,和乐,你要读书成名!”
廖翠凤呆在厦门的娘家生产。第一次生孩子让她吃尽了苦头,因为难产,母女俩险些都搭上了性命。
林语堂抱着浑身通红的小毛头,坐在妻子的床边。两人兴致勃勃地讨论,小毛头的鼻子到底像谁多一些。
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林语堂给她取名“凤如”。
待翠凤坐完月子,林语堂举家来到北京。他要到北京大学任教。
出国前,语堂只是清华大学一个普通的英文教员。4年后,他带着哈佛硕士,莱比锡语言学博士的光环归来,含金量今非昔比,北大外文系热情地接受了他,聘他为英文系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讲师。
林语堂到北大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向胡适当面致谢,那预支的两千美元帮了大忙。不巧,胡适南下养病,林语堂找到了北大当时的教务长蒋梦麟。
蒋梦麟莫名其妙,“什么两千美元?”
细究来龙去脉,语堂这才明白,北大根本没有资助外国留学生的计划,是胡适为了招揽人才,私自和他做了口头协定。语堂向他求救时,胡适为了遵守协定,就自掏腰包,填上了那笔巨款。
胡适的君子一诺,林语堂深深地埋在了心里。他们都很有默契地不提此事。胡适死后,林语堂才公开了这段往事。君子之交淡如水,他们是真正的知己。
北京已经不是林语堂以前认识的北京了。
他出国时,胡适和陈独秀等人发起的新文化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胡适说:我们回来了,一切将大不同。
“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以北京《新青年》为轴心,向全国辐射。袁世凯文庙祀孔、天坛祭天,企图复辟帝制的把戏被照出了原形。
一大群现代文学史上的文化巨擘,如: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易白沙、吴虞、钱玄同等,在运动中初显身手。鲁迅的《狂人日记》、《我之节烈观》等,吴虞的《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吃人与礼教》等,都是让人津津乐道的名篇。
胡适则大力提倡白话文,他创作了一系列白话文诗歌,集结出版。代表作为《蝴蝶》:
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这首诗平白如话,被守旧派围攻,骂了不少难听的话,却得到了年轻人的追捧。
其时任教于清华的林语堂也牛刀小试,发表了《汉字索引制说明》和《论“汉字索引制”及西洋文学》。正是这两篇文章引起了胡适的注意,才有后来的两千美元的佳话。
语堂学成归来,本来想大干一场,谁知,寥寥数年,中国风云变幻,新文化运动已换了一个天地。
提倡新文化的刊物多达几百种,影响较大的就有上海的《星期评论》、《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北京的《少年中国》、《新社会》;天津的《觉悟》;湖南的《湘江评论》;成都的《星期日》;武汉的《武汉星期评论》;浙江的《浙江新潮》,等等。
胡适的白话运动也成就斐然。早在三年前,教育部就明文规定,白话文取代文言文,成为国语;所有公立小学的一二年级,必须用白话文教学。守旧派的林琴南等人虽然还在报纸上发发牢骚,但已经是隔靴搔痒,难成气候。
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也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隐退的隐退,分裂的分裂,陈独秀和胡适的分道扬镳就是人人皆知的事情。
文化上的焕然一新并不能掩饰政治上的乌烟瘴气。军阀之间打打停停,停停打打,政府首脑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走马灯似地换来换去。“二七惨案”的悲切未了,贿选总统的闹剧又粉墨登场。
林语堂在这个时候回国,并非明智之举,可既来之则安之,这个山野孩子一个猛子扎入了时代的大潮。
北大当时是文化的中心,风头一时无二。
这得归功于校长蔡元培的“兼容并包”。
蔡元培是前清的举人,学贯中西,是语堂生平最佩服的人之一。林语堂还是清华普通教员时,参加集会抗议凡尔赛和约把山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在座的不乏社会名流,大家都慷慨激昂地表示抗议,有些还卷起袖子,大骂政府不是东西。蔡元培站起来,眼光缓缓一扫,不怒自威,说话的人立刻安静下来。他很温和地说:“抗议有什么用?我们应该集体辞职。”隔天,他就一个人离开了北京。这种处事原则,林语堂认为才是真正有硬气的。
在北大,新旧文人齐聚一堂。同一个教室里,前一节课,留着辫子的辜鸿铭大谈小脚女人的魅力;下一节课,西装笔挺的海归青年宣讲女权运动的兴起。北大成了中国思想界的剪影。
新派的教授们主要分成了两大阵营:一是以奠基中国现代小说的鲁迅和周作人为主;一是以高举“文学革命”大旗的胡适为主。
林语堂打从心眼里感激胡适的知遇之恩兼君子之谊,再加上都是留学英美,大家——包括他自己——都以为他会加入胡适一派。
然而,他却站到了胡适的对立面,和任意而谈的周氏一派越走越近。
说怪也不怪,胡适是比较老派的文人,讲究读书致仕。因为母亲严厉,胡适少年老成,被戏称为“糜先生”。据说有一次,胡适跟伙伴们掷铜钱玩,一位老农见了非常吃惊,说:“糜先生,你也玩这个呀?”胡适一听,羞愧难当,顿觉失了身分。而林语堂在山野间自由自在地长大,活泼好动,对于一本正经地写文章、随时准备着居庙堂之高的传统士大夫那一套,十分反感。
1924年底,《语丝》创刊,成了周氏一派发表意见的自由园地。与此同时,胡适一支也创办《现代评论》,主要撰稿人有徐志摩、陈西滢、蒋廷黻、沈从文、丁西林等。两派正式演化成著名的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
《语丝》的创办极有趣。首任主编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原是《晨报》副刊的编辑。鲁迅投了首打油诗《我的失恋》。诗是这样写的: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葫芦。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吧。
徐志摩当时以有妇之夫的身分,单恋林徽音,闹得满城风雨。《晨报》主编认为有讽刺桃色新闻之嫌,就从已经排好的清样中把稿子撤下来了。鲁迅开玩笑说:“像我们这样有胡子的老头子,连失恋都不许我失了!”
孙伏园很梗直,辞职书一扔,气冲冲地离开了报馆。
他找到了钱玄同。两人各随便挑了一本书,任意翻开一页,然后闭上眼睛,用指头任点一字,凑在一起,就有了“语丝”之名。孙伏园在《语丝》创刊号上,愣是把《我的失恋》排在了醒目位置。
《语丝》聚集的就是这样一批血气方刚的叛逆青年,敢说敢为,无所顾忌。他们自嘲《语丝》是“一班不伦不类的人,借此发表不伦不类的文章与思想的地方”。《语丝》也没有统一的文学宗旨,他们各自说自己要说的话。从平和冲淡到气势凌厉,各种风格都能在《语丝》上找到。
“随意地说话”和语堂的野性子不谋而合,他找到了一块适合自己的平台。
他要大展拳脚了。
从总统竞选、军阀混战到三河县老妈子的吃饭、如厕问题,或是直抒胸臆,或是明褒暗贬,只要心中有话要说,他就痛痛快快大骂一场,没什么情面可讲,颇有“指点江山,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势。他仿佛又站在了辩论台上,挺着胸膛,与社会浊流唇枪舌战,只是武器由三寸不烂之舌变成了妙笔生花。
其间,他还作了一首讽刺性的歌曲《咏名流》,谱上曲子,到处传唱,一派语丝的“无所顾忌”的作风。歌词如下:
他们是谁?
三个骑墙的勇士,
一个投机的好汉;
他们的主义:
吃饭!吃饭!
他们的精神:
不干!不干!
他们骑的什么墙?
一面对青年泣告,
一面对执政联欢;
他们的主张:
骑墙!骑墙!
他们的口号:
不忙!不忙!
他们的态度镇静,
他们的主张和平,
拿他来榨油也榨不出
什么热血冷汗;
他们的目标:
消闲!消闲!
他们的前提:
了然!了然!
他们的胡须向上,
他们的仪容乐观,
南山的寿木也装不下
那么肥厚嘴脸;
他们的党纲:
饭碗!饭碗!
他们的方略:
不管!不管!
1925年3月,孙中山先生故去,留下了“和平、奋斗、救中国!”的遗言。全国上下一片哀恸,北京民众自发地聚在了一起,哭着目送孙先生的灵柩下葬。林语堂也站在人群中,瞻仰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他还看见宋庆龄身穿孝服,一脸坚毅地跟在灵车的后面,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然而北洋政府连死人都不放过,在报纸上大放厥词,说什么孙先生“蹂躏人民自由十倍于军阀”等等。林语堂“啪”地一拍桌子,一连写了《论性急为中国人所恶》、《一点浩然气》等文,他要为孙先生讨回道义,让亡者入土为安。
进而,他和钱玄同、刘半农一起,展开了一场批判复古逆流的大讨论。林语堂语不惊人死不休,说“今日中国人为败类也”,只有“欧化”才是救国的惟一捷径。钱玄同是新文化运动的老前辈了,“骂”起人来显然技高一筹,干脆说要做“卖国贼”,卖给“遗老遗少”。
现代评论派看不惯《语丝》叛逆的做派,说他们是一群学匪。林语堂作为《语丝》的“骂人”新秀,干脆写了一篇《祝土匪》,以草莽英雄自居。他扬扬自得:“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
林语堂一家三口住在一个普通的四合院里。院子里,种了一棵石榴树,还有一个很大的金鱼缸。当然,照料金鱼是翠凤的工作,林语堂只是负责闲下来的时候观赏罢了。凤如很乖巧,语堂喜欢逗她玩,给她洗澡。看着凤如蹬着小胳膊小腿在水盆里嬉戏,他很满足。
每逢星期六的下午,林语堂就去参加《语丝》在中山公园来今雨轩的聚会。来今雨轩是北京著名的茶楼,化自杜甫的名句“旧雨来今雨不来”,取“故交新知欢聚一堂”之意。
《语丝》初办时,销量并不好。可激进开放的观念、自由的风格在当时也找不出第二家,《语丝》慢慢地在北大等高校打响了名头,每出一期,总被学生抢购一空。
在浓密的松荫下,《语丝》的干将们,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孙伏园等,叫上一碟瓜子,一壶茶,坐在了一起。他们磕着瓜子,随意地聊着,话题变化很快。国家时政是必定要聊的,生活艺术、女子心理也屡有涉及,有时候甚至也会串到节育理论上。有人来得匆忙,肚子饿,就叫上一碗面,或是包子,但东西还没下咽,就急着发言,说到一半停下来,嚼几口,接着又说。
林语堂刚加入《语丝》不久,是后生晚辈,聚会时,他说话少听得多,虔诚地看着文学前辈们,一点也不像杂志上“漫骂主义”的愤怒青年。
周作人最常出席,但话不多。他声音低缓,和他的文风很像,走的是平和冲淡的那一路。就算激动地争执,他也不会提高嗓音,依然慢条斯理。林语堂在一旁,干着急。
鲁迅可不同于弟弟周作人,要活跃得多。他反应很快,诙谐百出,是聚会的中心。每当讲到敌人的丑态,或是新发明一个讽刺的妙语,他会得意地大笑,爽朗极了。鲁迅永远一件玄色长衫,不修边幅,中等身材,两腮瘦得凹下去了,可他的小说,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犀利得很,往往一个字,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
鲁迅讲一口带着绍兴方言的兰青官话,听起来很费劲,但无论是评论历史,或是分析社会,他都能入木三分,在别的地方很难听到这种高论,所以林语堂听得格外认真。
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作怪,兄弟俩闹得很僵,同时在场的机会很少。林语堂认为这是别人的私事,从来不乱打听。
黑框眼镜是钱玄同的标志。他笑嘻嘻的,是个可爱的人物,常常涨红了脸,大喝一声:“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坑里去。”要是说到“孽种”和“文妓”,那是在骂旧派文人。有人告诉他,俄国的托斯妥耶夫斯基比曹雪芹要伟大,他深信不疑,每次发言,一定会举出此例来证明西方文明优于中国文化。他还有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改信天主教后,别人问他为什么,他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他们的菩萨灵,我们的菩萨不灵嘛!”钱玄同很怕女人和狗,见着其中任何一样,跑得比谁都快。
刘半农早前是“鸳鸯蝴蝶派”,写了“教我如何不想她”,唱红大江南北。因为没有学历,被系里的陈源说“也算是北大的教授”,他一气之下,远走欧洲,考了一个法国博士回来,接着当他的教授。后来,他穿着中国蓝绵袍子去女校上课,学生们很失望,说,原本以为是个风雅的文人,怎么知道是个土老头?他听说了,又写了一首词:
教我如何不想他,
请来共饮一杯茶。
原来如此一老叟,
教我如何再想他?
郁达夫一来,聚会就达到了高潮。
郁达夫是放浪形骸的狂放文人,以《沉沦》的大胆描写声名鹊起。他放着发妻在老家,常去逛八大胡同,上等妓院和下等窑子,都来者不拒。林语堂不太赞同这种生活态度,但却喜欢和郁达夫亲近,说他是真名士自风流。
烫上一壶绍兴老酒,再点几个下酒的小菜,大家的谈兴更浓了。林语堂喝了酒就要睡觉,所以滴酒不沾,却从不提前走。他要欣赏酒后文人图。
郁达夫生性豁达,喝了点酒,情绪就上来了。他躺在低矮的藤椅上,摩挲着新剪了平头的脑门子,大讲异国他乡的趣事。讲到可恨的事,就痛骂不止。鲁迅的酒量很好,喝过酒反而更沉着,妙论不断。
无拘无束的《语丝》茶会让旁观的林语堂受益匪浅。
一颗文坛新星从这里冉冉升起。
落水狗及其他
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的大规模论战是现代文学史上绕不过去的一幕。
语丝派是一群年轻的叛逆分子,“必谈政治”,嬉笑怒骂,只凭心中所想。
现代评论派的主力则大多留学英美,学了不少英国绅士气,主张“好人政府”。他们道德感很强,又多数住在东吉祥胡同,所以被称为“东吉祥胡同的正人君子”。
刚开始的时候,两派各自为政,河水不犯井水,所以相安无事。
《语丝》曾刊登过胡适的诗作,《现代评论》也不排斥语丝派的投稿。
徐志摩是“正人君子”的一员,可做起事来更得语丝派的精髓。他先是满世界地追求“人间四月天”的林徽音,“徽徽,许我一个未来”成了众人皆知的情话。后来,他又和有夫之妇陆小曼高调恋爱,还把“摩摩”写给“眉眉乖乖”的情书《爱眉小札》出版,书中尽是这样的句子:“今天早上的时刻,过得甜极了。只要你,有你我就忘却一切,我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要了,因为我什么都有了。与你在一起没有第三人时,我最乐。坐着也好,走道也好,上街买东西也好。厂甸我何尝没有去过,但哪有今天那样的甜法;爱是甘草,这苦的世界有了它就好上口了。眉,你真玲珑,你真活泼,你真像一条小龙。”年轻人拿这本书当自由恋爱的模本,老派人看了,瞠目结舌,直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然而,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不是太平盛世,文人不可能关起门来读书。政治形势的急转直下,把两派都卷进来了。语丝派扛起“唤醒国民”的大旗,投入了民族自救的洪流,而现代评论派则倾向于当局的一边。
论战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分水岭是“五卅”惨案。
北洋政府把北京搅得不像样子,可在上海,普通民众遭受了更大的灾难。
上海是各国列强的经济重地,他们办工厂,把工人的血汗榨得一点不剩,日资本家还动不动就枪杀中国工人。工人们忍无可忍,在英租界附近举行反帝大游行,学生听说了,前来支援。可是,英国巡捕居然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整整持续了20分钟,当场死亡108人,伤者不计其数,鲜血染红了南京路。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
消息传播开后,只要是有良知的中国人,都被震动了!
北大的学生第二天就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游行。
林语堂也在报纸上看到了“五卅”惨案的照片:马路上,尸首东一个西一个地躺在那里,尸身上全是子弹打过的痕迹,有的穿了一个大窟窿,有的血肉都翻出来了,还有很多断损的胳膊、大腿散在各处,无人认领。
语堂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悲惨的事,心也像被枪弹打过,血流不止。他睡不着,吃不下,仿佛听见了工人们临死前悲切的喊叫,看见了无情的杀戮者狰狞的大笑,整个人被一股愤怒的情绪包裹着。
他自己做了小旗子,和愤怒的学生们一起冲上了大街,抗议帝国主义没有人性的大屠杀。
惩办杀人凶手!
打倒英、日帝国主义!
反对把中国当作殖民地!
国人的“五分钟热度”让林语堂心寒。
头几天,人们有钱的捐钱,有力的出力。学生们在台上声泪俱下地控诉,下面的人一起痛哭失声。街头巷尾,人们都在谈论这个共同的话题。可短短一个星期,商场又开业了,黄包车也开始到处拉客,贴在墙上的标语被撕下来,行人急匆匆地走过,踏得面目全非。连部分学生也开始谬论:“就是你们胆敢搞游行示威,才惹下杀身之祸的。”
现代评论派向来主张精英治国,以普通群众为主力的五卅运动,他们根本没放在眼里。现在风向转了,“正人君子”们“事后诸葛亮”,纷纷说起风凉话来。丁文江,字在君,当时在北洋政府里任职,他说:
“爱国讲给车夫听有什么用?”
“学生只管爱国,放下书不读,实上了教员的当。”
“抵制外货我们自己吃亏,……若是我们大家立刻不吸‘前门’‘哈德门’牌,山东种烟叶子人今年就要损失二百多万。”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种不顾中国实情,信口雌黄的“高论”立刻遭到语丝诸人的反对。
首先披挂上阵的就是“骨头最硬”的鲁迅。他在《补白(三)》中毫不客气地说:“有权者,袖手旁观者,也都于事后来嘲笑,实在是无耻而且昏庸!”
满腔热血的林语堂也忍不住了,点名道姓地写了《丁在君的高论》,和现代评论派面对面地交起手来。他警告丁在君,“这类迎合官僚和军阀的‘高调’是绝对而绝对唱不得的。”
不久,又发生了鲁迅“门牙”事件。
10月26日,五万多北京群众聚在天安门广场游行,反对段祺瑞政府开“关税特别会议”,要求关税自主。巡捕把交通切断,惹恼了群众,双方动起手来,各有伤亡。次日,各大报章却出了这样的消息:“……周树人(北大教员)齿受伤,脱门牙二。……”这还不够,第三天,《社会日报》、《舆论报》、《黄报》、《顺天时报》又跟着报道:“游行群众方面,北大教授周树人(即鲁迅)门牙确落二个。”
鲁迅是知名的文化人士,出了这样的事情,还不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开始关注起鲁迅的门牙来。鲁迅到北大上课,一向满员的课堂居然缺席了二十几个学生,因为学生们估计鲁迅门牙掉了,会在家中休养。而另一个青年作家朋其还专门跑到鲁迅家里,非得让鲁迅张开嘴,确认门牙健在,才放心地离开。
林语堂深知,当局是为了转移群众注意力,才怂恿新闻媒介拿鲁迅的门牙做起文章来。他已经把鲁迅视为精神导师,很想借此发挥一通。
姜还是老的辣,鲁迅自己回应了这场闹剧。他写了篇《从胡须说到牙齿》,四两拨千斤,轻轻松松就把当局涮了个遍。
林语堂从“门牙”事件中学到了新招:以门牙之微,也能发挥大的威力。他构思了一篇《谬论的谬论》,向鲁迅致敬。文章的矛头直指新上任的教育总长章士钊。章士钊要求小学生每天必须要读四书五经,妄图又一次掀起复古逆流。林语堂针对性地提出了“必谈政治”、“欧化的中国”,粉碎了章士钊一厢情愿的“读经救国”梦。
这篇文章得到了新文化前辈们的一致赞赏,发在了《语丝》第52期的重要位置。
如果说在“五卅”运动中,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还只是短兵相接,那么在“女师大”风潮中,两派全面开火,双方主力全部参与进来。
“女师大”风潮由来已久。
女师大的校长原是许寿裳,离职后,继任者是杨荫榆。杨荫榆虽然在国外留学多年,却满脑子的封建思想。她把学校比作“家庭”,把自己当作“尊长”,常年披着黑色斗篷,像幽灵一样在校内四处侦察。见着信,就以为是情书;闻一声笑,便是怀春了;有人上公园,那必定是约会;要是有男生来找,说不定是见不得人的情夫,她非得审问得清清楚楚。
杨荫榆飞扬跋扈,冷酷无情。一位学生得了猩红热,因为以前曾顶撞过杨荫榆,她居然阻止学生出外就医,直接导致了该女生的死亡。
来女师大就读的多半是从旧家庭出走的“娜拉”们,杨荫榆的“寡妇主义”和高压政策,她们十分反感。
孙中山先生去世时,学生们悲痛万分,有的人还当场昏倒在教室里。她们联名上书,要求请假去参加公祭大会。杨荫榆竟然荒唐而无知地说:“孙中山是实行共产公妻的,你们学他没有好处,不准去!”
累积的怨气一触即发。学生们集体旷课,像慷慨就义的烈士,雄纠纠、气昂昂地去参加了孙先生的悼念活动。
回来后,学生们当即发表宣言,成立学生自治会,反对杨荫榆当校长。
杨荫榆不甘心被一群黄毛丫头给治了。趁着5月9号国耻日,学生集体开会,她带着一帮警察,浩浩荡荡来到会场,要求以校长名义主持大会。学生们毫不畏惧,让她下台的呼声一阵高过一阵。杨荫榆只能灰头土脸地离开了会场。
第二天,她在学校的公告栏上发了一则通告,宣布开除刘和珍、许广平等6名学生自治会代表。
整个女师大愤怒了。
她们紧急召开全校公会,决定驱逐杨荫榆,并出版《驱杨运动特刊》。许广平作为学生代表给校长办公室贴上了封条,并把杨荫榆的行李扔到了大街上。
社会各界对此事反响剧烈。思想传统之辈早前被骂得缩头缩尾,这次好不容易找到了由头,一个个站出来指手画脚,说学生居然胆敢把校长赶出学校,真是前所未有的怪事。舆论开始一边倒。
语丝派同仁大多在女师大兼课,对事情的发展始末了解清楚,他们决定支持学生的正义行为。
又是鲁迅第一个挺身而出。
他先是在报纸上告诉学生:“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那么,无论什么魔鬼,就都只能回到他自己的地狱里去。”
5月27日,鲁迅、钱玄同等7位教员联名在《京报》上发表《对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风潮宣言》,表明了对女师大事件的支持态度,抗议杨荫榆对学生的迫害,并呼吁各界密切注意杨荫榆的动态。
有了以鲁迅为代表的语丝派作后盾,学生们奔走相告,信心大增。
岂料三天后,陈西滢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了一篇《粉刷茅厕》的千字短文。陈西滢以一贯地说“闲话”轻松口气,绵里藏针地讽刺鲁迅等人的宣言“偏袒一方,不大公允”,还说女师大学生“闹得太不像样了”,把学校弄得像“臭茅厕”一样,“人人都有扫除义务”,风潮是“北京教育界占最大势力的某籍某系的人在暗中鼓动”。
在宣言上签名的7名教员基本都来自浙江,又全是北大国文系的教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陈西滢的“某籍某系”指向明确。
现代评论派都打上门来了,语丝派岂有不应战之理?
鲁迅当晚就写了《并非闲话》,打了个漂亮的反击战。他说:这种蛆虫充满的“臭茅厕”,是难以打扫干净的。丢尽“教育界的面目”的丑态,现在和将来还多着哩!
林语堂已经被誉为语丝派的“急先锋”,来了场硬仗,他当然是摩拳擦掌,时刻准备着第一个冲上前线。在语丝的茶会上,林语堂总是态度激烈地发表自己的看法。
论战的号角刚刚吹响,女师大事件又有了新的变故。
杨荫榆在“老虎总长”章士钊的支持下,居然想出了武力解决的坏点子。
巡捕房带着大批的打手,冲进女师大,把坚守学校的学生骨干7人打成重伤,强占了女师大校舍。
鲁迅等人紧急成立了“女师大校务维持会”,在宗帽胡同租了几间房,作为新校舍。
各位兼课教授的任务成倍地加重了,与现代评论派的论战只能暂时告一段落。
1925年底,受南方革命浪潮的影响,北京发起了盛况空前的“首都革命”,“驱逐段祺瑞”的口号响彻了古城内外。
林语堂不安分的热血又开始沸腾了。他放下手头的笔,和普通群众一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和当局雇来的流氓展开了肉搏战。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看,那个个头高的最凶!”“那个带头盔的又打人了!”林语堂拿起石头,扔得那叫一个准!这位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教授掀起了一个小高潮。围观的群众不断地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枪弹”。
流氓被砸得厉害,也注意到这个“祸害分子”,故意近身来,给了林语堂一棒子。林语堂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休息,林语堂坚决不肯。他那勇敢无畏的祖母一条扁担赶走十几个土匪,他自信自己也有那个气概。
着急的是廖翠凤。自从她嫁了这个丈夫,从来就没有安心过。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她又是心疼,又是气愤,大骂:“你还要不要命了?”她警告林语堂,以后不准再上街。可她刚怀上了第二胎,行动不便,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摸摸地带了一袋子石头出门了。
以后,只要一提起“用旗竿和砖石与警察相斗”的经历,林语堂就会眉飞色舞地讲起当年他如何地用掷垒球的技术大显身手,言词之间,满是骄傲和自豪。
因为“首都革命”来势汹汹,身居要职的官僚政客们吓破了胆,逃去了天津租界。女师大的学生也乘着这股大流,胜利返回了校园。
女师大风潮以学生的全面胜利落下了帷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次是语丝内部的意见分歧。
杨荫榆、章士钊等人落荒而逃后,林语堂以为彻底的胜利了,他同意了周作人的意见,主张对“落水狗”实行“费厄泼赖”精神。
鲁迅是从革命斗争中走过来的,比林语堂有着更清醒的头脑,他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点名批评了林语堂,说“落水狗”也还是会咬人的,要痛打“落水狗”。
鲁迅和周作人失和已经两年有余,兄弟俩闹到了连话都不讲的地步。他不好再点周作人的名,只好借林语堂的名,在语丝内部作思想上的提醒。这次争论不过朋友间的思想讨论,后人定义为论敌之间的分歧,实在是有点言过其实。因为就在鲁迅点林语堂名的同时,他还主动给林语堂写了两封信,向林语堂约稿。林语堂接到“精神导师”的信,惊喜交加,回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并交了稿。可以说,这个时期,是林语堂和鲁迅“相得”的开始。
鲁迅的估计没有错。
1926年元旦刚过,陈源就公开声明,从今年起,“永远不管人家的闲事”了。然而,闲话家是闲不住的,陈源一面宣布撤退,一面又摆出要算总账的架势,主要矛头仍然指向鲁迅、周作人和林语堂。
“落水狗”们非但不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起来,本想“费厄泼赖”的林语堂被这些“闲话”气得胸口发闷。在鲁迅、周作人相继反击之后,1月23日,林语堂在《京报副刊》上登出自己绘制的“鲁迅先生打叭儿狗图”。漫画上的鲁迅,长袍八字胡,手持竹竿,猛击落水狗的头,那狗狼狈地在水中挣扎。
此画一出,语丝众人莫不拍手叫绝。
陈源最难受。女师大风潮以来,现代评论派也算是全军出动,可闹得最凶的就是陈源。枪打出头鸟,打狗图虽然没有明说打的是谁,但人人都看得出来,那狗和陈源还颇有几分神似。
陈源当时正在追求女作家凌叔华。凌叔华出自书香世家,父亲凌福彭是与齐白石齐名的著名书画家。女婿还没进门,却早晚被骂成叭儿狗,凌福彭觉得老脸挂不住,怪起女儿来。凌叔华侍父至孝,便把气撒在了陈源身上。
大好的姻缘出现危机,陈源乱了阵脚,忙托人作和事佬,想和语丝停战。
可这位绅士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没几天,又故态重萌,“闲话”连篇。
一出手,就是重型炮弹。陈源把写给徐志摩的几千字长信公开发表,火力瞄准了语丝的急先锋,也就是林语堂。看来,他对那幅打狗图耿耿于怀。他说:
说起画像,忽然想起本月二十三日《京报副刊》里林语堂先生画的“鲁迅先生打叭儿狗图”。要是你没有看见过鲁迅先生,我劝你弄一份看看。你看他面上八字胡子,头上皮帽,身上厚厚的一件大氅,很可以表出一个官僚的神情来。不过林先生的打叭儿狗的想象好像差一点。我以为最好的想象是鲁迅先生张着嘴立在泥潭中,后面立着一群悻悻的狗。“一犬吠影,百犬吠声”,不是俗语吗?可是千万不可忘了那叭儿狗,因为叭儿狗能今天跟了黑狗这样叫,明天跟了白狗这样叫,黑夜的时候还能在暗中猛不防的咬人家一口。
林语堂起先赞同周作人的“不打落水狗”,后来跟随鲁迅“痛打落水狗”,本是很简单的思想转变而已,没想到成了陈源诟病的理由。
林语堂在《语丝》短短三年,经过风,历过雨,他学会了骂人,也经得起人骂。他一如既往地积极参与鲁迅的“打狗”运动。
1926年3月10日,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一周年,林语堂撰写了《泛论赤化与丧家的狗》,与鲁迅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在精神上一脉相通。
一个星期后,一桩更令人发指的惨案发生了。
3月12日,4艘日本军舰无故侵入大沽口,被国民军击退。4天后,日本联合英、美、法等共8国,借口国民军违反《辛丑条约》,蛮横地提出:撤除国民军在天津、大沽的防务,并且对日本赔款,段祺瑞政府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回复。
这种赤裸裸的强盗行径激起了国民的无比愤怒,北京群众商定18日上午集体到天安门广场请愿,要求拒绝最后通牒。
女师大在爱国运动中向来是身先士卒,这种国家兴亡的关键时刻,自然少不了她们的影子。刘和珍代表全校学生向林语堂请假——学潮胜利后,林语堂在众人的推举下,出任了女师大的教务长。
林语堂爽快地准了学生们的假,他还温和地建议刘和珍:“以后凡有请假停课事件,请从早接洽,方便校方及时通知教员。”
刘和珍热情大方,工作认真刻苦,是林语堂“最熟识而最佩服嘉许的学生之一”。他认为,女师大学潮能胜利,就是因为女师大有很多像刘和珍这样信念坚定的女性。
林语堂万万没想到,这次电话,竟然是他最后一次听见刘和珍的声音。
3月18日,这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
请愿群众在天安门广场聚齐后,排着整齐的队伍来到铁狮子胡同的执政府门前。等待他们的是全副装备的军警。段祺瑞为了向帝国主义示好,居然把枪口对准自己的同胞。
这绝对是一场有预谋的屠杀!
请愿者还来不及递交请愿书,警笛就响了,数十枝枪一齐开火。血肉之躯怎敌钢铁炮弹,铁狮子胡同霎时间变成了人间地狱。不断有人倒下,人们在呼喊,在痛哭,军警的枪声却越来越密集。
刘和珍站在女师大队伍的最前面,沉着冷静地指挥女生们撤往安全地带,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一颗流弹飞过来,她飞身扑倒旁边的女生。子弹斜传肩膀,她正想往外爬行,一士兵又凶残地举起大棒向她后脑猛击几下,刘和珍当场气绝。
“刘和珍中枪了!”女师大的队伍乱了,有几个女生被挤到危险处。杨德群冲出来把她们往外推。“啪!”鲜血四溅,“沉着而友爱”的杨德群也倒下了。
林语堂作为校方代表前来认领尸体。他先是看见刘和珍倒在血泊中,眼睛睁得圆圆的,仿佛还看得见怒火在燃烧。接着,他又看见杨德群伏在桌子上,因为桌子太短,下半身就悬空着……林语堂实在看不下去了,昨天还活蹦乱跳的孩子们,今天就惨死在自己同胞的枪口之下。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林语堂此时的愤慨,是怎样冷酷无情的暴徒,才能下得了这样的狠手!
整整两天,林语堂都昏头昏脑的,他无法相信这是真的发生了。第三天,他按捺住内心的激荡,一字一泪地写下了《悼刘和珍杨德群女士》。他在文章的结尾写道:
刘、杨二女士之死,同她们一生一样,是死于与亡国官僚瘟国大夫奋斗之下,为全国女革命之先烈。所以她们的死,于我们虽然不甘心,总是死的光荣,因此觉得她们虽然死的可惜,却也死的可爱。我们于伤心泪下之余,应以此自慰,并继续她们的工作。总不应在这亡国时期过一种糊涂生活。
这篇文章被排在了《语丝》第72期的卷首。
语丝人的悲痛未了,不知死活的陈源又出来说“闲话”了。
他先是轻描淡写地批评了一通杀人凶手的暴行,接着笔锋一转,追究起死者的责任来。按他说法,谁也没有强迫死者去参加集会,是死者自己去的,死者的兄弟师长更有责任,没有好好地阻挠。更过分的是,他居然造谣说,杨德群是被女师大校方骗去的,结果横遭惨死。他还记得“打狗图”的仇呢!
陈源自以为是“各打五十大板”,是公正了,公平了,可这“公正”、“公平”在鲜血染过的北京是那么的刺耳和不协调。
杨德群的生前好友站出来戳穿了陈源的谣言,她们大骂:“这种畜生的畜生,生殖在人类里面,早就可怕,而且早就可杀了。”
学生的血,让林语堂痛心了;闲话家的谣言更让他怒不可遏。他彻底清醒了:中国是没有“费厄泼赖”可言的!他要任意而“骂”了。
3月30日,他作了《闲话与谣言》,大骂特骂:
“畜生”生在人类里面,本来已经够奇了,但是畜生而发见于今日的大学教授中,这真使我料想不到。我要畅快的声明,这并非指猪、狗、猫、鼠,乃指大学教授中“亲亲热热口口声声提到孤桐先生的一位”,亦即“白话老虎报社三大笑柄”之一。
接着,他把笔锋对准了“文妖”,对准了那些没有骨气、没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他以《打狗檄文》公开号召:
我们打狗运动应自今日起,使北京的叭儿狗,老黄狗,螺蛳狗,笨狗,及一切的狗,及一切大人物所豢养的家禽家畜都能全数歼灭。此后再来讲打倒军阀。
林语堂靠着一股怒气,以笔为匕首,一把把地投向了无胆匪类。他的一系列“打狗”文章笔锋犀利,无所畏惧,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现代评论派被骂得闻“狗”色变,林语堂则被赞誉为“打狗运动的急先锋”。
1926年4月,段祺瑞政府被国民军驱逐。可赶走了狼,又进来了虎,狗肉将军张宗昌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耀武扬威地开进了北京城。
“山雨欲来风满楼”,北京的白色恐怖一日甚过一日。两个说话大胆的记者邵飘萍和林白水未经审问就直接被杀害了,林语堂也上了军方的黑名单。
廖翠凤生完二女儿回来,居然发现她不怕死的丈夫还在案桌上写要命的文章。“这下子好了!”翠凤叫道。
接着,她又在阁楼上发现了一个自制的绳梯。语堂还在奋笔疾书,头都没抬地说,那是必要时用来跳墙逃走的。翠凤急了:“要走大家走!我一手抱一个,一手拖一个,怎么跳墙!”
北京实在呆不下去了,文化界开始了一场从北到南的大迁徙。北大的教授们大多逃到了上海。
林语堂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书,他要打道回府,在出生的地方干一番事业了!
决不做政治家
厦门大学创办于1921年,是南洋商人陈嘉庚独资兴办的。经过十来年的苦心经营,厦大理科已经初具规模,在国内略有名气。林文庆接手以后,新官上任三把火,他的第一把火就是兴办国学院,打响文科的名头。
按照国外的办学经验,请知名教授,发挥名人效应,是一本万利的发展模式。林文庆把国内的学者仔细考量一遍后,林语堂进入了他的视线。林语堂是福建人,有文名,和文化界的人关系也好,厦大有了这颗大树,还愁没有地方可乘凉?他派自己的儿子林可胜做说客,游说林语堂来厦大做文科主任。
廖翠凤第一个赞成。她一直提心吊胆,每晚做噩梦,就怕语堂哪天出去了就回不来。现在有了去厦大的机会,正好可以避避风头。她对语堂说:“你就是不考虑自己,也得想想刚出生的女儿!”
林语堂也觉得是时候离开了。北京的形势太坏,他写的文章也没有报纸敢发,军人打扮的人还时不时地在家门口溜达一圈,说是保护,其实就是监视。
语堂的二哥玉霖在厦大做教员,兄弟俩好多年没见了。玉霖一连发了好几封电报,催弟弟南下。
基于这许多层面的考虑,林语堂欣然接受了林文庆的邀请。
林文庆求贤若渴,他把权力下放,让林语堂多引进知名教授,薪资可以开到400银元一月,而且决不拖欠。
在北京,教授们的工资经常被政府扣作他用,几个月不发是常有的事。教授们要养家糊口,只能辛苦地爬格子。林语堂也深受其苦。
有了这把“尚方宝剑”,林语堂刚刚走马上任,就大规模地招兵买马了。
鲁迅是林语堂第一个接洽的。鲁迅原本打算去广州,他的爱人许广平已经先出发了。在轰轰烈烈的打狗运动中,鲁迅和这位笔尖锐利的急先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林语堂又几次上门,诚恳地极力相邀,鲁迅终于松口说愿意去厦大看看。
《语丝》的领头羊答应了,孙伏园、沈兼士等语丝精英也相继来到了厦大。
在其位,谋其政。林语堂放开了怀抱,只要是有利于厦大文科发展的,他都网罗进来。现代评论派的顾颉刚和鲁迅有过龌龊,可他是中国古史权威,林语堂也毫不犹豫地引进。此风一开,现代评论派也陆续到来。
厦门大学成了第二个北大。
林语堂同时引进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原是为了兼听则明,学习蔡元培的“兼容并包”,没想到却埋下了祸根。
一下子来了众多文化界的名人,远离文化中心的厦门大学热闹起来。
学生们奔走相告,“林语堂任文科主任了!”“鲁迅要来了!”校园里拉满了横幅,各色的彩旗迎风飘扬,大字报贴满了每个墙面,像过节一样。
国学院第一次师生见面会安排在厦大新修的大礼堂里。林语堂事先就考虑到,可能有外系的学生参与,就让校务多摆了十几个凳子。没想到离开会还有一个小时,会场里就坐满了人。还有源源不断的学生往里涌,过道里,门外,全站满了人。
整个厦大都出动了。
作为文科主任,林语堂先做了个简短的发言。“同学们……”刚起个话头,下面就响起一片热情洋溢的掌声。接着,他每说一句话,学生们就鼓一次掌。短短十几句话,竟然用了半个小时。语堂既自豪又无奈,可学生的热情还真有点令他吃不消。
他灵机一动,把难题抛给了鲁迅。“厦门大学很重视文科的发展,我们重金礼聘了几位知名教授。第一位,就是大家仰慕已久的鲁迅先生。有请他发言!”
鲁迅站起来,欠身半鞠躬。
掌声持久而热烈地响起,礼堂的吊顶似乎都快被震翻了。很多同学拿出准备好的条幅,“鲁迅,厦大欢迎你”的字样到处都是。不知道是谁先发起,学生们开始有节奏感地喊起“鲁迅!鲁迅!”来。
语堂回家后,对翠凤讲起见面会的趣事,翠凤啧啧称奇。大女儿凤如(林如斯)已经睡了,二女儿玉如(林太乙)却颇有乃父之风,夜深了,兀自声音洪亮地大哭不止。语堂抱着她,推开窗,欣赏厦大的夜景。南普陀寺隐在黑幕里,轮廓隐约可见。深蓝色的海此时变成了暗褐色,海浪拍打着海岸,百折不挠。咸湿的海风吹过来,林语堂像吃了人参果般心旷神怡。这里有他的家,有坂仔的气息,他要为父老乡亲们好好干点事!
在林语堂的带领下,国学院生机勃勃地发展起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国学研究部就提出了十本颇具分量的著作计划。林文庆很高兴,大笔一挥,批下了巨额的研究经费。
有厦大的学生这样回忆当时的林语堂:“当时林先生只有三十上下。经常穿长袍黑马褂,梳得亮亮的头发,俊秀英惠之态,不仅光彩照人,而且慧气逼人。我当时是18岁的一年级学生,看见院长,头都不敢抬,心中暗暗赞美和羡慕。”
文人从政,本多是一时义气,遇着钩心斗角,尔虞我诈,多大的学问也得败下阵来。
就在林语堂热火朝天,一门心思为兴办国学院忙碌的时候,有人眼红了。
文理相轻,在每所大学都是。厦大靠理科起家,经费、校舍资源等各项政策都向理科倾斜。国学院兴起后,分去近一半的研究经费。一山难容二虎,理科部主任刘树杞兴风作浪起来。
他利用自己掌管财政之便,几次逼鲁迅搬家。最后一次,居然让鲁迅搬到了厦大的地下室。更过分的是,鲁迅的屋子里有两个灯泡,刘树杞说要节约电费,非得让人摘下一个。鲁迅气得目瞪口呆,胡子都翘起来了。
林语堂心思单纯,还真以为是因为学校宿舍紧张所致。他好几次找刘树杞理论,要求解决鲁迅的住宿问题,刘树杞表面上一口答应,可背地里却我行我素。
鲁迅正在写《小说旧闻钞》,烟抽得很厉害。许广平又不在身边,他的三餐都成了问题。有时候,只是吃白水煮火腿,就当作一顿了;要不,就买点面包和牛肉充饥。实在太苦闷,他就找来孙伏园,就着花生米,喝点绍兴黄酒。
林语堂看在眼里,万分的难过。鲁迅是自己硬拉来厦大的,却过得这么凄惨,他感到失了地主之谊。语堂交代翠凤,以后做了好菜,就叫鲁迅过来吃。他还经常陪着鲁迅坐汽船到集美学校演讲。
因为上任不久,语堂不想与人结怨。再者,他生性乐观,待人办事总往光明的一面想。刘树杞却以为人善好欺,越发过分了。
国学院的大楼还在修建,所以暂时借用生物系的三楼办公,文科的一举一动就落入了刘树杞的监视之内。有一次,一个教员因为不舒服,迟到了几分钟,刘树杞借题发挥,向林文庆密告,说林语堂枉顾纪律,狠狠地参了他一本。
刘树杞气势嚣张,底下的人也不把文科的教授放在眼里。国学院的考古学会购置了北邙明器,理科的人竟然当面说:“这也配算作国学!”考古学会一干人等气得七窍生烟。
到后来,刘树杞干脆以国学院领导自居,越俎代庖拆阅了所有国学院的研究文件。林语堂上传下达的言路完全被切断,文科主任成了个空架子,除了日常事务,其余事情,一概不得过问。林语堂这才意识到刘树杞的居心叵测,他气愤地质问刘树杞,刘树杞起初还冠冕堂皇地应酬几句,后来连应酬都省了。
林语堂只得向林文庆求救。
没想到,林文庆的态度也转了180度的弯。林语堂刚来之际,林文庆是有求必应,对国学院的教授照料有加,可现在林语堂还没开口说话,林文庆就推说不舒服,下了逐客令。
林语堂一连吃了几次闭门羹,怎么也想不明白,还是执着地往校长办公室跑。有个教员看不过眼,拉林语堂到一旁,说:“校长的心思你怎么还不明白啊?他是忌妒国学院太红火,抢了他的风头!”
林语堂苦笑着长叹了一口气,他想起鲁迅说过:“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果然是至理名言。
“最坏的恶意”又一次发生了。开学不到两个月,林文庆突然下通知说要取消国学院的研究经费。
文科教授们受到理科排挤,早就不满,只是碍着林语堂的面子,没有声张。通知一出,林语堂就收到了好几封辞职信,其中一封就是鲁迅的。
林语堂气得七窍生烟,他闯进了校长室,直呼林文庆的名讳,要求一个合理的解释。林文庆似乎早有准备,说校主陈嘉庚的生意出现问题,缩减了对厦大的支援经费,他还假惺惺地说:“语堂,你也要体谅我的难处,你去跟教授们说说,要出的著作先停下来,等经费充足了再出也不迟啊!”
林语堂学精明了。他知道林文庆是不会说真话的,他到财务室仔仔细细地查了收据,赫然发现,林文庆依旧每个月向陈嘉庚公司领国学院经费5000元,只是挪作他用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林语堂递交了辞职信,以示抗议。但他只是辞去了国学院秘书,保留了文科主任之职,他对厦大恋恋不舍,对这位同乡校长也还抱有希望。
林文庆见事情闹大了,赶紧召集文科教员开会。他惺惺作态地演起了苦肉计,哀叹学校经费之不足,当校长之艰难。鲁迅不吃这一套,态度强硬,直接站起来说,要是学校不恢复文科经费,他立刻南下,还拿出了广州大学的来信。早前,沈兼士因为厦门“交通之不便,生活之无聊”离开了,孙伏园也走了,厦大就剩下鲁迅在撑门面,要是鲁迅也走了,刚刚兴建的国学院就等于是空中楼阁。林文庆扛不起这么大的罪过,权衡再三,只得妥协了。
鲁迅肯留下来,是为了林语堂。他说:“只怕我一走,玉堂要立即被攻击。所以有些彷徨。”
人事的倾轧,语堂还可以勉强应付,可是国学院的窝里斗,太让人心寒。文科教授们十之八九都是林语堂推荐过来的,旁人看来还以为国学院众志成城,林文庆对此也颇为忌惮。可实际上,现代评论派的一些人脚跟都还没站稳,就酝酿起北京的对峙习气,密谋赶走鲁迅和林语堂。林语堂因为佩服胡适,所以对胡适的朋友不偏不倚,结果是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这种内外交困的局面,洞悉人情的鲁迅看得很透彻,多次劝语堂去广州。林语堂凭着一股子热情,想为家乡做点事,不愿意无功而返。反过来,语堂还劝鲁迅留下,为改善目前的局面做点努力。
国学院的内部斗争越演越烈,刘树杞又处处刁难,鲁迅呆不下去了,决定去广州大学。
知道鲁迅要走的那个晚上,林语堂吸了一夜的烟。他没有心思欣赏海景,只看到了厦大周围的一大片坟茔。他不相信世界上有鬼,可这两年来,他见到了太多活着的恶鬼。杀死刘和珍、杨德群的刽子手,那些文妖们,还有军阀,厦大争权夺利的小人,哪一个不比鬼更可怕?北京、厦门,哪里又没有鬼的世界?他想哭,可这个心地纯洁的山乡孩子已经哭不出来。林语堂怀着沉重的心情,写下了《冢国絮语解题》,把黑暗社会比作“冢国”、“鬼蜮国”,“喜欢瞌睡的人尽管瞌睡下去;不喜欢瞌睡而愿意多延长一点半生不死的苦痛的人,也就在冢国里谈谈笑笑。”
厦大的学生听说鲁迅要走,揭竿而起,发动了学潮。昏昏欲睡的厦大发出了醒来后的第一声吼,学生们振臂高呼,要求驱逐刘树杞,“重建新厦大。”
刘树杞机关算尽,总算赶走了鲁迅。可高兴了没几天,自己也被赶走了。
林文庆逃去了南洋,请陈嘉庚出来主持大局。他诬赖说,是因为文理科的相互倾轧导致了这次学潮。
林语堂心中十分明了,刘树杞逃走了,自己作为文科主任,是惟一的替罪羊,林文庆是不会放过他的。而国学院内部,性急的人甚至已经拟好了林语堂走后的新班子。
这还真是一个鬼冢的世界!
林语堂怀着满腔服务乡梓的热情而来,却落败而去。
然而,他还是停不下来,下一战,是革命的武汉。
1927年3月,林语堂担任了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部长陈友仁。
当时,国民革命正值高涨之际,北伐军势如破竹,一路凯歌,打得北方军阀屁滚尿流。普通民众以极大的热情参与其中,大家都勒紧了裤带,省下口粮,誓将军阀走狗一网打尽。
在北京,军阀的荒淫无耻,林语堂见得多了,北伐军的胜利,他“满以为中国的新日子已经曙现”。他为革命的热情振奋不已,在厦大冷却的热血又一次沸腾了!
在陈友仁的邀请下,林语堂毫不犹豫地来到了武汉。
来武汉之前,蔡元培劝他:“宁汉对立的局面已经相当明朗,玉堂,你就不要去趟这滩浑水!”
蔡元培是林语堂最敬重的前辈之一,可林语堂犯起倔来,十头骡子都拉不回来。他看到的只有国民团结一致,共赴国难的爱国热诚,对隐藏的暗流涌动毫不觉察。林语堂一厢情愿地以为国民革命将会是中国历史上最光辉的一页,他要参与其中,让这股历史的洪流洗涤一切的丑恶。
顾不上旅途劳累,语堂一下船,就加入了陈友仁争取租界的斗争。
经过几个月的斡旋,国民政府收回了汉口、九江的英租界。
真是大快人心!武汉的民众敲锣打鼓,欢庆难得的胜利。
林语堂却高兴不起来。几个月的“衙门”工作,他见到了各种各样的政治投机分子。前一刻称兄道弟,后一刻大棒相加,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向政敌摇尾乞怜,可以出卖盟友、亲人。比起这个浑浊的泥潭,他欲逃之而后快的厦大实在是太干净了!
而他信任的国民政府干起大屠杀来,比军阀有过之而无不及。“分共”、“清党”一声令下,成千上万战斗在第一线的工农群众就成了刀下冤魂,杀红了眼的军人连手无寸铁的妇孺都不放过。
平时满口高调、大义凛然的革命家们却不知道哪里去了,只有宋庆龄一介女流之辈,大无畏地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反对宁汉合流。
林语堂把她当成了李香君,终生敬仰这位伟大的女性。他说:“她(宋庆龄)是我所奉为中国女界第一人。”
9月,林语堂离开了武汉。距他到任,刚好6个月。
这6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惟一的官场生涯。他说:
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是。
林语堂自认为是“吃植物的”,“决不做政治家”成了他终身的宗旨。
北京是回不去了,厦大也回不去了,前进的路已断,后退的路也没有了。但是,天地之大,终归有容身之所,就这样,林语堂来到了上海。
提倡幽默
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是一个大避难所。受军阀威胁的文人教授,被南京政府通缉的左倾作家,包括一些后来成为新中国开国元勋的革命小将,都逃到了上海。这些人都靠笔杆子吃饭,上海的文坛显得异常的热闹和活跃。
略作安顿后,林语堂就兴冲冲地来到爱多亚路的共和旅馆里。他急忙推开房门,在里面等待已久的鲁迅迅速地站起来,两位“语丝”战友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自厦门一别,两人已经9个月没有见面了。
孙伏园兄弟也来了。
当晚,几人畅谈到深夜。
林语堂讲起在武汉官场的所见所闻,苦笑着说,足以写一本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
大家还谈起了今后的打算。林语堂早就谋划过了,他说:“现在形势太差,做什么都不长久,我就写点稿子,当个所谓的作家吧!”鲁迅很赞同,他也打算贩文为生。
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然而林语堂的文名毕竟不如鲁迅,在名流云集的上海,他的稿子并不那么受追捧。稿费不足,林语堂的生计成了问题。
蔡元培真是古道热肠,又出手帮忙了。他当时是南京政府中央研究院的院长,听说语堂有困难,就聘请林语堂做研究院的英文编辑。这是个闲职,没有具体的工作,俸禄却每月有300个光洋。
有了这笔人情月俸,林语堂把翠凤和女儿们接了过来,真正在上海安家了。
他住在愚园路,和蔡元培家很近,每天两人乘一辆小汽车上班。语堂敬佩蔡元培,有什么就说什么,蔡元培总是颔首笑道:“嗯,你说得不错。”他慨叹道:“果然是一位温文尔雅的长辈,说话总是低微的声音,待人总是谦和温恭,但是同时使你觉得他有临大节凛然不可犯之处。”
1928年6月,鲁迅和郁达夫合办了《奔流》月刊。语堂在上面发表了生平惟一的独幕悲喜剧《子见南子》。这个剧本讲的是卫灵公夫人南子召见孔子的故事。语堂从自己的理解出发,把孔子写成了一个乐天派的幽默家,有很多趣事,常和学生开玩笑。
结尾有一段有趣的对话:
孔丘:我不知道,我还得想一想……(沉思着)……如果我听了南子的话,受南子的感化,她的礼,她的乐……男女无别,一切解放自然……(瞬间现狂喜之色)……啊!不,(面色黯淡而庄严)不!我走了!
子路:哪里去?
孔丘:不知道。离开卫,非离开不可!
子路:夫子不行道救天下百姓了吗?
孔丘:我不知道。我先要救我自己。
一本正经、无欲无求的圣人在纵情和守礼中进行激烈的思想挣扎,这一幕笑煞了读者。
剧本一出,各地的剧团、学校争相排演。
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也排演了这幕剧。《子见南子》已在上海公演过,虽然复古派骂声一片,但也没有出大乱子。可第二师范的校址在孔子的老家曲阜。校长宋还吾受业于北大,积极反对旧文化,常发动学生在孔庙墙上贴大字报,“打倒孔家店”、“打倒旧道德”等,和孔子的后代族人关系闹得很僵。
《子见南子》上演后,孔姓六十户族人大怒,联名上告宋还吾。他们直接呈文蒋介石,要政府还孔姓一个公道。孔姓人不乏文章出众之辈,呈文写得声泪俱下:
学生扮作孔子,丑末角色,女教员装作南子,冶艳出神,其扮子路者,具有绿林气概。而南子所唱歌词,则诗经风桑中篇也,丑态百出,亵渎备至,虽旧剧中之大锯缸小寡妇上坟,亦不是过。凡有血气,孰无祖宗?敝族南北宗六十户,居曲阜者人尚繁伙,目见耳闻,难再忍受。……似此荒谬绝伦,任意漫骂,士可杀不可辱,孔子在今日,应如何处治?
这件事轰动了朝野内外。很多南京政府的要人都参与进来,办不办宋还吾成了争论的焦点。教育部长蒋梦麟认为孔氏族人是借题发挥,但是工商部长孔祥熙力主严办。宋还吾准备了长篇的自辩状,据理力争,结果还是砸了饭碗。
在新文化运动10年后,《子见南子》事件居然还以“宗姓大胜”而告终,林语堂实觉荒谬,他说:
这出戏剧,居然能在曲阜扮演,扮演孔二者又是他老先生的圣裔。这种时势,似乎可给两年前在对洋大人声明,孔教不合于今日,惟有耶教最“亨”,而今年却在大声疾呼提倡礼教的贵人,及一班扶翼世教之徒,一个深思猛省的机会吧!
福祸相依。
《子见南子》输了,林语堂却赢了。他的名字一下子红遍了十里洋场,声名大振。《中国评论周报》英文版请他做专栏作家,专写一些评论短文。林语堂的小品文取材包罗万象,写得妙趣横生,茶余饭后读来,满口余香。这些文章又掀起了一个小小的林语堂热,人们都想先睹为快。
一年半后,语堂成了《中国评论周报》的主要撰稿人,写了上百篇“小评论”。这段写作经历,直接催生了一个横跨东西半球的幽默大师。
1932年的盛夏,同往常一样,在时代书店老板劭洵美的客厅里,一群标榜不左不右的自由主义文人凑在一起,闲聊解闷。
这本是很普通的一次聚会。参加的人也都是常来的那几位,如章克标、林徽音、李青崖等。抽着烟斗,发言最多的那个就是林语堂。
大伙儿扯着那说不完的话题,从国家谈到民族,从天气谈到吃饭。要是有人偶出妙语,大伙就鼓掌叫好。
忽然有人提出:“咱们反正这么闲,不如出本刊物,发发牢骚,解解闷气。”
在座的人一听,都热情地赞同。劭洵美说:“发行、推销都是现成的,就由时代书局来办。”
章克标是时代书局的总经理,凭着多年的从商经验,他立刻意识到,这是个不错的点子,很有做头。他简单地分析了一下时下的流行刊物,然后说:“我们的刊物要一炮打响,出奇制胜,一定要有一个好名字!”
说起来很容易,可定起名字来,着实费了一番功夫。
问题的关键出在林语堂身上。他说,既然是咱们自己人办的杂志,这个名字一定要雅俗共赏,有吸引力、号召力,要喊得响、站得起,而且惊人又迷人,又是大家熟悉的。
不管什么名字,语堂总觉得差点什么,一口反对。他自己提的名字,又不能让大家都满意。
到最后,刊物的其他程序都定好了,就是刊名,大家还是争来争去。劭洵美又请来潘光旦、叶超公等十来人,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咱们这么多臭皮匠,就不信想不出个好名字来!”
林语堂还是左挑右拣。
章克标急了,名字定不下来,这刊物也迟迟出不了,拖一天,就赔进一天的成本啊。他说:“玉堂,你也太猖狂了,别人的名字你不满意,你又提不出好刊名,我看,干脆叫《林语堂》,你才满意吧!”
林语堂敲着烟斗,正想辩解。章克标突然一拍脑袋,“慢着,‘林语’,‘林语’——论语,对,就叫《论语》,怎么样?”
“好名字!”林语堂激动地站了起来。
章克标的建议博得了满堂彩,久不能定的刊名终于定下来了。
在众人的推荐下,林语堂担任了《论语》的主编。他制订了《论语社同人戒条》:
一、不反革命。
二、不评论我们看不起的人……但我们所爱护的,要尽量批评(如我们的祖国,现代武人,有希望的作家,及非绝对无望的革命家)。
三、不破口大骂(要谑而不虐,尊国贼为父固不可,名之为王八蛋也不必)。
四、不拿别人的钱,不说他人的话(不为任何方作有津贴的宣传,但可做义务的宣传,甚至反宣传)。
五、不附庸风雅,更不附庸权贵(决不捧旧戏明星,电影明星,交际明星,文艺明星,政治明星,及其他任何明星)。
六、不互相标榜,反对肉麻主义(避免一切如“学者”、“诗人”、“我的朋友胡适之”等口调)。
七、不做痰迷调;不登香艳词。
八、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
九、不戒癖好(如吸烟、啜茗、赏梅、读书等),并不劝人戒烟。
十、不说自己的文章不好。
9月16号,《论语》创刊号即将付梓,忙得焦头烂额的林语堂才突然发现忘了请人题刊头。
对一本杂志而言,刊头是门面,是第一眼印象,万万马虎不得。上海略有影响力的杂志都是备重金,请有名的书画家题字,以便扩大影响力。
章克标急得团团转,就要拿去工厂印刷了,一时半会找谁来题字?
“要不,暂时用老宋体充充数?”章克标说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林语堂吸了一口烟,“不行!”这本杂志他倾注了太多的心血,决不能临门一脚踢叉了。
他拿出宣纸,闭眼凝神一刻,提笔写了“论语”二字。
“郑孝胥的字?”章克标又惊又喜,“玉堂,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手!”
原来,林语堂平时好练毛笔,常在家里模仿名满上海的郑体字,已经有七八分神似,现在是好刀用在了刃上,解了燃眉之急。
《论语》刊行后,还真有不少人张冠李戴,以为《论语》刊头是郑孝胥的题字。《论语》内部人也来打听,问语堂是怎么请动郑孝胥的。林语堂摆摆手,笑而不答,一袭长衫绝尘而去。
《论语》一经发行,立刻畅销,卖到了三四万份。上海自开埠以来,还没有哪本杂志取得过这样的成绩。在大学生中尤为流行,中央大学校长罗家伦对语堂说:“我要是有事在公告栏内公告,只需要登在你的《论语》上就可以了。”
林语堂成天笑呵呵的,翠凤担心他招人忌,每每提醒他别太得意。
《论语》卖得好,全是沾了“幽默”的光。
早在《语丝》时期,林语堂就将humor翻译为“幽默”,也写了几篇坐而论道的幽默论,但是反响不大。事隔几年,语堂将旧瓶装上新酒,却香飘四溢,博得了“幽默大师”的名号。他的幽默小品极尽戏谑之能事,插科打诨,却格调非凡,针砭时弊而不流于贫嘴,讥讽权贵而不失于刻薄,“笑中有泪,泪中有笑”。读者们乍一看,无甚有趣,可一回想,妙趣横生。在黑白难辨的动荡生活中,就是需要这样的文章让人解气,或破涕为笑。
有不少文章现在读起来,仍颇有意思。
中国究有臭虫否?
作为一个君子,对于这一类的题目我是不发表意见的。可是对于种种不同的——从辜鸿铭、胡适、张宗昌以至白莲教徒、佛道教徒、死硬派和党部,关于这问题所代表的意见态度,我却是熟悉的。他们的不同意见是非常有趣而值得研究,培根有一次曾写了关于“部落偶像”、“洞穴”、“市场”和“戏剧”等的文章,可是我们会发现这些人类心理的偶像在这恼人的题目上的不同意见,却有着更新奇、更丰富的说明。
我们且把事情弄得简单一些,试想如果在一个中国女主人家里所举行的著名中外人士之集会中,有一只臭虫在洁白的沙发套上缓慢而明显地爬出来见客。这事情可能在任何家庭中发生,不论是英、法、俄或者中国,这里且假定是中国。如果有一个英语说得很好的爱国高等华人首先发现了这个,于是他的爱国心驱使他走过去,坐在那臭虫上,不论以自己的体重压死了它也好,或者为了国家荣誉而让它秘密地咬几口也好。然而另一个又出现了,接着又有第三、第四个出现了,这却是使大家惊愕而主人窘极的,结果是大家承认在中国的某些城市的家庭中是有臭虫的。于是我便会听到关于臭虫的讨论,现在且摘录如下:
第一种态度:“中国是有臭虫的,不错;而这便是我们的精神的最好证明。只有精神的人民才能忘却他们的物质环境!”这位厚颜的吹牛者便是辜鸿铭。我们只能斥责他是在厚颜的吹牛皮(虽然是很体面的),因为由于思想的牵涉,一个人也会跟辜鸿铭一样,认为一个应用卫生设备的新时代的人,是不及一个用茅厕的人来得近于“精神”。
第二种态度:“中国是有臭虫的,不错;但这又有什么呢?维也纳、布拉格、纽约、伦敦,都有臭虫。事实上,有些城市便因此而闻名了。这是一点也没有什么可耻的。”这是中国的“爱国者”、“东方人”、“泛亚洲主义者”和那些要替我们保存“国粹”的人们的态度。有一次张宗昌将军在日本温泉发现了一个臭虫,快乐得连连向人们称道中国文化的优越。
第三种态度:“哥伦比亚大学里也有臭虫的。所以中国人的床上如果没有臭虫,那就太不文明了。而且美国臭虫要比中国臭虫要好看得多。所以让我们捉一只,特别是加利福尼亚种的,把它输入中国放在中国人床上去。”这是不能说半句中国话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博士的态度。
第四种态度:“什么?中国有臭虫吗?可是英国是没有臭虫的。所以我要求治外法权。”这代表死硬派。他的第一句话是对的,第二句却是谎话,第三句却是英国日报主笔的聪明评论,他总会获得上海居民的喝采的。如果一个在中国牢狱中的西犯在收还治外法权以后详述他在中国牢狱中的经历和这里面有臭虫的惊人发现,英国日报会登载这样的报导:“为臭虫所苦,在华西犯生活困难。”是毫不足为奇的。
第五种态度:“什么?这简直是无稽之谈!中国是从没有过臭虫的。那只是你的幻想、错觉,我告诉你,中国是没有臭虫的。”这是民族宣传家和中国外交家的态度。有些中国伟人在国联负责陈述在一九二○年中国已停止种植鸦片。他只是为了执行他的职业,大家不能责他不是,那么英法代表在国联又做些什么呢。
第六种态度:“我们不要谈这问题吧。让我们来把那些胆敢谈论这问题的痛责一顿吧,他是不爱国的,”党部这样说。“给他一个警告,”另一个同僚这么说。
第七种态度:“不要扰乱我的清思吧。只要我在被臭虫咬时保持快乐就是了。这又有何伤害呢?”这是中国佛道教徒所说的话。这罗素也会首肯的。前清最伟大的文学家郑板桥不就是吟咏过蚊子和臭虫吗?
第八种态度:“让我们来捉住它们,捉得一个不剩时再说,”胡适博士说。对于这个,一切外国的自由的,无国家偏见的人都会同声附和到:“是的,让我们捉住它们,不管它们在什么地方或是什么国属。”
最后,第九种态度,是本小评论家的态度。看到一个臭虫在著名的集会里走出来见客时,他的习性会叫他喊出:“看啊,这里有一个大臭虫!多大,多美又多肥,它在这时机跑了出来,在我们乏味的谈话中供给一些谈论的题材,它是多么巧妙又多么聪明啊!我亲爱的美丽的女主人啊!不就是它昨晚吸去你的血吗?捉住它吧。捉住了一只大臭虫把它捏死该是多么有趣的事啊!”
对于这些话,我那美丽女主人也定会回答说:“亲爱的林博士,你对你自己应引以为耻!”
林语堂还是那副见了英国王太子都不屑一顾的山地孩子样,他的幽默之刺从不看对象,只管刺出去。有一次一位政府要员向他打招呼,他居然当面说:“你虽是官,但还像个人。”
《论语》奉行“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稿件不分派别,不分政治倾向,只要言之有趣,都可以用。而幽默成了一时的潮流,所有的报刊杂志争相效仿,似乎“轰的一声,天下无不幽默。”甚至,1933年,被称为“幽默年”。
冰心、郁达夫、刘半农、苏青等都是《论语》的常客。鲁迅虽然颇有微辞,但也写过几回,其一便是有名的《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孔夫子有胃病》。
初入文坛的老舍也是《论语》的信徒。
他给林语堂写了一封信。
编辑先生:小的胆大包天,要在圣人门前卖几句《三字经》,作了篇《祭子路之岳母文》。如认为不合尊刊性质,祈将原稿退回,奉上邮票五分,专作此用。如蒙抬爱,刊登出来,亦祈将五分邮票不折不扣寄回,以免到法厅起诉。敬祝
论祺
小的老舍敬启。
这封信正中林语堂的下怀,他回了信,又幽上一默。
老舍先生:尊函及稿一并刊登,业已嘱发行部依卖一送一办法寄呈二份。除尊名来款项下五分以外,尚不敷五分。请即寄下,以免追究,毋谓言之不预也。(或就近交韩复渠捐义勇军,转账亦可)
——记者
廖翠凤万万没有想到,林语堂的“邋遢讲”竟然可以赚钱。她嫁到林家已经10年了,过得都是紧巴巴的日子,现在他们居然可以搬到法租界的花园洋房里,还请得起佣人。
不过,她的丈夫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语堂名声日隆,社交圈子也大起来,常常有人请吃饭。语堂凡事不深究,吃完了,道两声“谢谢”就走人。翠凤就得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哪些需要回请?在家里请,还是上馆子?翠凤本来就喜欢热闹,大宴宾客一点都不觉得厌烦。据大女儿林如斯回忆:“客人一到我们家,母亲总要看着他们吃饭,母亲常预备着精美的菜肴,有时候把所有的东西,都吃得空空如也;但她一点儿也不吝啬,她的脸上流露着诚恳的笑容。”
看“萧”旋风
爱尔兰文豪萧伯纳的到来更催化了林语堂倡导的幽默热。
萧伯纳被称为“西洋唐伯虎”,是著名的幽默大师。他获诺贝尔文学奖后拒绝接受钞票,说:“诺贝尔奖金是扔给游泳者的一个救生圈,不过是在他已经泅上岸以后!”他还有一句政治名言:“一个抢了张三去给李四的政府,笃定可以指望李四的支持”。
10年前,爱因斯坦曾来过上海,但是由中国犹太人一手包办,上海人的热情无处可泄。这次萧伯纳到来,整个上海像发了疯一样,卷起一股看“萧”旋风。这位一米八,有些佝偻的文豪的照片和逸事占满了大到政治性报纸,小到明星八卦报的所有版面。
因为是私人出访,英租界就不愿意用官方名义招待。中国笔会求之不得,推出德高望重的宋庆龄和蔡元培接待。
似乎预感到上海的热浪滚滚,萧翁一再要求行程保密,所以知道萧伯纳确切来访日期的人不多,林语堂就是其中一个。
1933年3月17号,林语堂天没亮就起来了。他本打算穿上新做的长衫,可转念一想,礼仪为重,又换上笔挺的西装。赶到新关码头后,宋庆龄已经在那儿等了。她依旧寻常打扮,穿着朴素端庄的旗袍,发髻一丝不苟,头微微地偏,嘴角扬起不易觉察的笑。
新闻界真是神通广大,宋庆龄以为消息密不透风,谁知一下子来了几百个记者,把个小小的码头围得水泄不通。大学生剧社援助义勇军游艺大会代表团,崇拜萧伯纳的青年男女等也收到风,陆续地赶来,新关码头挤得连落脚的地都没有。
宋庆龄是处理惯大场面的,当机立断,“语堂,你们留下来引开记者,我通知轮船停其他港口。”
语堂会意,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翘首以盼,有时还拿出怀表,看上几眼,着急地来回走几步。记者们不疑有它,都滞留在新关码头。此时,宋庆龄已经成功地接到萧伯纳,安置在自己的府邸。
接到电话后,语堂拔腿直奔孙宅。
语堂自己也是上海滩响当当的人物,提起幽默大师无人不识。可当他见到世界级的大师萧伯纳,居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就像一个普通的文艺爱好者见到文学巨匠一般。
萧翁吃素,宋庆龄就备了一席功德林的斋菜款待远道而来的贵客。
席上,萧翁一面像天真的童子学习用筷子,一面随意地闲扯,诙谐百出,语堂听得如痴如醉,他想:“大师就是大师,稀松平常之事,一经他的口,有意思得很。”
据宋庆龄回忆,宴会时,原来是安排鲁迅和萧伯纳对话,可是林语堂英文对话能力强,又肯向萧翁讨教,所以反倒是林语堂和萧伯纳说得多。
餐后,一行人陪着萧伯纳到院子里散步。
那几天,连日阴霾,昏沉沉的,可萧伯纳一来,似乎老天也给面子,现出太阳来。清淡的阳光射在大师花白的虬须上,碧绿的眼睛满是笑意。
“萧先生真是好福气,”有人说,“在多云喜雨的上海见到了太阳!”
“不,”萧伯纳机智地反驳,“应该说这是太阳福气好,能够在上海见到萧伯纳!”
语堂立刻联想到了穆罕默德的名言:“穆罕默德不去就山,让山来就穆罕默德。”
萧伯纳在上海仅仅呆了一天,可“幽默”却在黄浦江畔热热烈烈地燃烧起来,真正是“天下无不幽默”了。
开风气之先的《论语》赚得钵满盆满,林语堂成了上海文坛的金字招牌,颇有“天下谁人不识君”的气派。
林鲁之争
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
就在《论语》大获成功的同时,林语堂和鲁迅近十年的革命友谊却出现了裂缝。
《语丝》时期,一场浩浩荡荡的打狗运动把愣小子林语堂推到了文坛盟主鲁迅的麾下。两人驰骋笔端,打得古都京城的叭儿狗们满地找牙。然后是远走厦门的相互扶持。林语堂和鲁迅在以笔战斗的峥嵘岁月中结下了深厚的情意。
然而,武汉的6个月彻底摧毁了林语堂的思路。
官场如战场。他不愿意再相信任何的政治和谎言,“对革命感到厌倦”,这些都是吃人的司芬克斯,会吞下一切鲜活的生命。
他只想做个好人,用一颗童心去辨别美丑善恶。他说:
我不梦见周公,也很久了。大概因为思想日益激烈,生活日益稳健,总鼓不起勇气,热心教育,热心党国。不知是教育党国等事不叫人热心,还是我自己不是,现在也不必去管他。从前,的确也曾投身武汉国民政府,也曾亲眼看见一个不贪污,不爱钱,不骗人,不说空话的政府,登时,即刻,几乎就要实现。到如今,南柯一梦,仍是南柯一梦。其后,人家又一次革命,我又一次热心,又在做梦,不过此时的梦,大概做得不很长,正在酣蜜之时,自会清醒过来。到了革命成功,连梦遂也不敢做了,此时我已梦影烟消,消镜对月,每夜总是睡得一寐到天亮。这大概是因为自己年纪的缘故,人越老,梦越少。人生总是由理想主义走向写实主义之路。语云,婆儿爱钞,姐儿爱俏,爱钞就是写实主义,爱俏就是理想主义。这都是因为婆儿姐儿老少不同的关系。
来上海后,林语堂高谈幽默,表现性灵闲适,曲折地表示自己的不满。鲁迅也是失意而来,却选择直面惨淡的人生,把文学当作“匕首”和“投枪”,刺向敌人。
林语堂和鲁迅各有一枝笔,走向却不同了。
分化从一件小事开始。
鲁迅和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闹版税官司,郁达夫作“和事佬”。调解后,李小峰在南云楼摆酒吃饭,为了活跃气氛,除了当事人之外,林语堂夫妇和其他文界好友也在被请之列。
林语堂爱说话,人际关系却极为糊涂。应这种饭局是吃力不讨好,翠凤反复提醒:“堂,待会少开口。”林语堂不理解,觉得大家都知根知底,犯不上小心翼翼的,再说了,既然坐下来吃饭,就算有干戈,也化成玉帛了。他吃得坦然。
李小峰挺有手腕,几句玩笑话下来,众人就放开了怀抱,话题也越扯越远。突然有人提起了张友松的名字,语堂也没细想前情因果,连连点头附和。
这下子撞在了枪口上。
张友松是鲁迅的学生,曾经请鲁迅和林语堂吃饭,说也要办一个书店,并以李小峰为诫,决不拖作者的工资。鲁迅担心顺得哥情失嫂意,没有答应。但这话传到了李小峰的耳朵里,李小峰当时就很不痛快。后来,鲁迅要和他对驳公堂,李小峰本能地觉得是张友松在从中使坏,几次在背后攻击张友松。
鲁迅很忌讳这件事,听语堂一说,疑心话中有话,讥讽自己受了张友松的挑拨,当即脸色发青,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喊“我要声明!我要声明!”那时,鲁迅已有几分酒意,他一拍桌子,“玉堂,你这是什么话!我和北新的诉讼不关张友松的事!”
语堂站起来辩解,“是你神经过敏,我没有那个意思!”
两人越说越上火,像一对雄鸡一样,你瞪着我,我瞪着你,对了足足两分钟。
郁达夫见形势不对,赶紧站出来。他一手按下鲁迅,一面拉着林语堂和廖翠凤赶紧离开。
筵席不欢而散。
这本是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照郁达夫的说法,是“因误解而起的正面冲突”,可却是一个警示,林语堂和鲁迅的友谊亮起了红灯。
不久,林语堂办起《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更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虽然思想上出现分歧,但在私下的场合,两人还是有经常碰面的机会。
有一次《自由谈》的编辑黎烈文做东,送郁达夫和王映霞去杭州的“风雨茅庐”。郁达夫是个风流倜傥的人物,和号称江南第一美人的王映霞被誉为“富春江上神仙侣”,这次迁往杭州,郁达夫自述说是为了躲避他人对王映霞的追求。无奈“风雨茅庐”不遮风雨,两人轰轰烈烈地恋爱,又轰轰烈烈地分手了。
林语堂和廖翠凤来得最晚。一落座,语堂就笑着问鲁迅:“周先生又用别的笔名了吧?”
鲁迅的文章常被新闻检查处枪毙,为了省下不必要的麻烦,只能不停地换笔名。他先后共用过150个左右的笔名,署名鲁迅的文章反倒不常见了。林语堂等人都知道这一点,常以猜鲁迅近来又有什么新的化名为乐。
“何以见得?”鲁迅反问。
“我看新近有个‘徐懋庸’,也是你。”语堂自信满满地说。
鲁迅哈哈大笑,他指着一个20出头的青年说,“这回你可没有猜对,看,徐懋庸的正身就在这里。”徐懋庸当时正青春年少,来上海不久,文风辛辣老练,与鲁迅有几分相似。
那青年不好意思地起身,向语堂打了个招呼。
众人见幽默大师当场被拆了西洋镜,哄堂大笑。语堂则点燃烟斗,也咪咪地笑了起来。
饭后,大家不约而同地抽起烟来,一时间,烟雾缭绕。
语堂也好两口烟,翠凤逼着他戒,可他戒了几回都不成功,就放任自流了。看着众人吞云吐雾的样子,语堂脑中光亮一闪,有了!
“周先生,你每天都抽几只烟?”他兴致勃勃地问鲁迅。
“大概很多吧,没有统计过。”
语堂一脸兴奋,正准备接着问。
“你是不是在替《论语》找材料?”鲁迅的口气突然冷起来。
语堂在最近的一期《论语》上发表了《我的戒烟》一文。鲁迅公开批评语堂尽拿些吸烟、戒烟之类的生活细节做文章,是退回去了,今时今日之中国是不适合这种西洋式幽默的。
“我准备广播一下!”语堂没有留意鲁迅口气的变化,老老实实地回答了。
“这其实很无聊,”鲁迅有些不快,很不客气地说:“每月要挤出两本幽默来,本身便是件不幽默的事,刊物又哪里办得好!”
《论语》就像是语堂的孩子,他颇以此为荣,这么一大盆冷水猛地泼下来,他气得发昏,连辩解都忘了。
旁人都停止了说话。闹哄哄的屋子里一下子静悄悄的,气氛紧张得可怕。
黎烈文看到这光景,赶紧打岔,“达夫,此次你去杭州,不知何时才回来?来,敬你一杯!”
众人连忙举起杯子,争相敬郁达夫酒。郁达夫也有意缓和气氛,一口一杯,喝得畅快。王映霞看不过眼,发话了,“达夫近来身体不好,遵从医生嘱咐,不能喝酒!”
有人打趣道:“这禁酒令到底是太太的命令,还是医生的命令呢?”
这句玩笑话来得正是时候,大家哈哈大笑,一触即发的紧张氛围被酒精一搅和,总算是平复下来了。
在座的两位女士,林夫人和郁夫人不失时机地交流起管理家政的经验,氛围越发地轻松起来。
林语堂恢复了常态,海阔天空地瞎扯起来。他谈起欧洲中世纪时,贵族和骑士在出征前用铁制的“贞操带”锁住女子下部的奇闻轶事,他还谈起雍正皇帝,满族的婚礼,妙语连珠,如天女散花,众人应接不暇。
临别前,黎烈文说出了请客的真正目的,就是请诸位文坛健将来年多多为《自由谈》写稿。向来严肃的鲁迅开起了玩笑:“你要是能登骂人的稿子,我可以天天写!”
“骂谁呢?”
“该骂的多着呢!”
“怎么骂?”
“骂法也多着。”
“鲁迅骂的,终不坏。”
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王映霞也来凑热闹,“尽管周先生会骂人,却骂不过他儿子!”
周海婴当时还不满5岁。
林语堂早忘了先前的尴尬,接过话头说:“鲁迅的公子终不会忠厚的。”
因为是谈孩子,鲁迅听了也不生气,笑着说:“是的,我的孩子也骂我。有一次,他严厉的责问道:‘爸爸!你为什么晚上不睡,白天困觉!’又有一次,他跑来问我;‘爸爸,你几时死?’意思是我死了之后,所有的书都可以归他;到了最不满意的时候,他就批评我:‘这种爸爸,什么爸爸!’我倒真没有办法对付他。”
又是一次误会。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有感于外籍人士牛兰夫妇绝食抗议、陈独秀被捕等一系列政治事件,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专门营救被政治迫害的文化名流,争取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
林语堂是蔡元培的英文秘书,宋庆龄又是他敬佩之人,他理所当然地担任了宣传主任,是仅次于蔡、宋和杨杏佛的第四号人物。林语堂曾说过“决不做政治家”,但是民盟只是民间组织,干的又是营救生命之事,与他的宗旨不冲突,他的土匪心又复活了,干劲十足地投入了民盟的日常工作。他拿起笔来,讽刺嘲笑中外法西斯,连希特勒也不例外。
胡适是民盟北平分会的会长,发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要求。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把他开除会籍。
鲁迅也是民盟的积极分子,两位语丝战友又并肩站在了一起,为人道公义而奔走。
由于蔡元培和宋庆龄的国际影响力,民盟的工作备受世界瞩目。每次开会,都有外国记者在场,林语堂说英文,鲁迅说德语,是民盟通向世界的耳朵和眼睛。
蒋介石反革命政变后,加大了对文化领域的控制。民盟的活动,让南京当局很恼火,想暗地里除之而后快。蔡元培和宋庆龄在国际上有很高的名望,杀掉他们,波动太大,他们选择了向杨杏佛下狠手,杀鸡给猴看。
1933年6月18日,杨杏佛乘车刚驶出中央研究院的大门,就响起几声沉闷的枪声。杨杏佛即刻伏住身边的少年,背部中了好几枪,当场死亡。研究院隶属的法租界明令不准许有政治暗杀的行为,南京政府居然胆敢在这里下手,足见他们镇压民盟决心之大。
惨案一出,世界震惊,所有的舆论都倾向于同盟一边。可杀人的政府是不会管这些的,特务机关“蓝衣社”放话出来,说他们有一张五六十人的暗杀名单,民盟主要领导人都榜上有名。
上海的空气霎时间紧张起来,人人自危,就怕和民盟扯上关系。
宋庆龄向记者指出,杨杏佛被暗杀是有计划的政治性暗杀,他的死不会影响民盟的发展。但实际上,民盟被迫停止了所有活动。
林语堂作为民盟的宣传主任,受到的冲击可想而知。荷枪的便衣每天在林家门口晃来晃去,他只要迈出大门一步,就会有人前来闹事。廖翠凤时时刻刻坐立不安,非得林语堂进了家门才会松一口气。这种情况足足持续了两个星期。
门禁解除后,语堂还得接着到中央研究院上班。可他心里实在堵得慌,每次路过杨杏佛罹难的地方,总不忍走过。林语堂和杨杏佛都是中央研究院的英文编辑,语堂贪闲,总是把具体的要务推给杨杏佛做。杨也是好本事,一目十行,常常一边和语堂闲聊,一边不停地写信,居然还能出不少佳作。每次想到这些,林语堂只能用力地拍拍胸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一个月后,林语堂写了篇《谈女人》,声称“只求许我扫门雪,不管他妈瓦上霜,”“我们要谈女人了!”
这当然只是一时气话。他把心里的闷气憋了几个月,最终还是忍不住,奔泻而出,这就是著名的《论政治病》,他字字讥讽地写到:
做了官就不吃早饭,却有两顿中饭,及三四顿夜饭的饭局。平均起来,大约每星期有十四顿中饭,及廿四顿夜饭的酒席。知道此,就明白官场中肝病胃病肾病何以会这样风行一时。所以,政客食量减少消化欠佳绝不稀奇。我相信凡官僚都贪食无厌;他们应该用来处理国事的精血,都挪起消化燕窝鱼翅肥鸭焖鸡了。据我看,除非有人肯步黄伯樵、冯玉祥的后尘,减少碗菜,中国政客永不会有精神对付国事的。我总不相信,一位饮食积滞消化欠良的官僚会怎样热心办公救国救民的。他们过那种生活,肝胃若不起了变化,不是奇事。我意思不过劝劝他们懂一点卫生常识,并提醒他们,肾部操劳过甚,是不利于清爽的头脑的。
这篇文章通篇没有一个字提到杨杏佛,可读者看到南京政府的荒淫无耻和丑恶嘴脸,谁不会哀叹杨之死何其无辜?这可以说是别具一格的写给杨杏佛的祭文。
好友的故去让林语堂悲痛欲绝,更让人难过的是,他和鲁迅又产生了误会。
6月20日,举行杨杏佛的入殓仪式。林语堂正在被严密监控,出不得门。鲁迅去后没有见到语堂,很生气,“这种时候就看出人来了,林语堂就没有去,其实,他去送殓又有什么危险!”
事实上,据《申报》报道,林语堂参加的是7月2日杨杏佛的出殡下葬仪式,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去的。那一次,鲁迅没有去。
林语堂没有向鲁迅解释。他觉得清者自清,没有必要自我辩护。
然而,鲁迅对林语堂的印象就此大打折扣,两人的裂缝朝着不可避免的方向越拉越大。
1934年,林语堂和章克标意见不和,一气之下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
谁也没有料到,这竟是林语堂和鲁迅友情的终点。
在《人间世》之前,语堂和鲁迅闹过误会也好,分歧也罢,但始终还是朋友。
据当时另一知名文人陶亢德回忆,《人间世》创刊前,语堂请文坛好友来家里吃饭。客人来得差不多了,就差鲁迅。大家都知道语堂和鲁迅最近闹得不太愉快,有人好心提醒他,要不要催一催。语堂摆摆手,很有把握地说,不必,他一定会来的。话音刚落,鲁迅就拖着胶皮鞋,嘀嘀嗒嗒地走进来了。
《人间世》走的是《论语》谈幽默的老路子,只不过取法晚明的公安派,更强调“闲适”和“独抒性灵”,林语堂在发刊词上说:“宇宙之大,苍蝇之微,皆可取材,故名为人间世。”
照理说,借着《论语》的大热,又是幽默大师亲自操刀,《人间世》一炮而红是可以想象的。但林语堂1933年的鸿运似乎走到了尽头,《人间世》从创刊之日起,就在各路人马的夹攻中摇摇欲坠。
首先引起轩然大波的便是周作人的五十自寿诗。
为了给《人间世》造声势,林语堂把周作人的自寿诗抄给相熟的文化名流,再索取和诗,同时刊发在《人间世》创刊号上,并佐以周作人的巨帧照片。这一番精心渲染,周作人的诗作和《人间世》果然轰动一时,满城传诵。
一些小报也来凑热闹,争相转载,唱和者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周作人的诗作隐晦曲折,表现的是自由主义的两难心境。他们抛弃了“主义”的信仰和追求后,却不能忘怀现实的残酷,所以,闲适中满是说不尽的苦味。但唱和者多是文才平庸之辈,哪里读得懂背后的真意,一桩文坛雅事竟慢慢变成了肉麻的互相吹捧。
左盟早就看不惯林语堂提倡幽默的那一套,而自寿诗事件又确实有使文艺界庸俗化之嫌,一些血气方刚的革命小将带头造反了。野容(廖沫沙)写了《人间何世》,指着林语堂的鼻子骂了一通。自此,左翼联盟系统地开骂了。盟主鲁迅骂得最凶,攻击林语堂文学上的趣味主义和自由主义,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
先前,《论语》的幽默杂文开罪了不少右派作家,右翼分子也一哄而上,恶言恶语地声讨起来了。
林语堂前半生骂人骂得多,这么被骂还是头一次。可他就是叛逆心理,别人越骂得凶,他越要坚持,号称“欲据牛角尖负隅以终身”。
其间,又发生了几件小事。
在一次饭桌上,几个广东籍作家兀自讲粤语,说得兴致盎然,其他人听不懂,想插嘴都插不上。林语堂故意讲一口流利的洋泾滨英语,表示是鸡同鸭讲,逗趣一番。没料到鲁迅厉声到:“你是什么东西!难道想用英语来压中国的同胞吗?”林语堂哑口无言。以前据理力争,因为争得起。现在的景况,是没有必要了。有人说,他是怕了鲁迅;也有人说林语堂聪明,明知争不过,不如装“气量、风度”,输也光彩。
鲁迅曾写信劝告语堂不要搞这些小品了,多翻点英文名著才是正途。语堂回信,“等老了再说”。时过一年多,鲁迅给曹聚仁写信,提到了这件事:“这时我才悟到我的意见,在语堂看来是暮气。但我至今还自信是良言,要他于中国有益,要他在中国存留,并非要他消灭。他能更急进,那当然很好,但我看是决不会的,我决不出难题给别人做,不过另外也无话可说了。”语堂听说后,无奈地解释道:“亦近挑拨呢。我的原意是说,我的翻译工作要在老年才做。因为我中年时有意思把中文作品译成英文。……现在我说四十译中文,五十译英文,这是我工作时期的安排,哪有什么你老了,只能翻译的嘲笑意思呢?”
文学立场的泾渭分明,再加上一次又一次的误会,鲁迅不再把林语堂当朋友了。
徐在上海大观楼补摆婚宴,鲁迅来得晚,一看见林语堂夫妇在座,二话不说抬腿就走。而他的《天生蛮性》一文,只有三句话:
辜鸿铭先生赞小脚;
郑孝胥先生讲王道;
林语堂先生谈性灵。
辜鸿铭是前清遗老,郑孝胥是伪满总理,把林语堂和他们相提并论,鲁迅的鄙夷之情可以想见。
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两人再没有相见。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因肺结核不治而亡。4天后,林语堂写下了这样的文字:
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一个真正的旅行家必是一个流浪者,经历着流浪者的快乐、诱惑和探险意念。旅行必须流浪式,否则便不成其为旅行。旅行的要点在于无责任、无定时、无来往信札、无嚅嚅好问的邻人、无来客和无目的地。一个好的旅行家决不知道他往哪里去,更好的甚至不知道从何处而来。他甚至忘却了自己的姓名。
—— 《旅行家》
赛珍珠抛来橄榄枝
1934年,对林语堂而言,不是值得怀念的年份。头一年响彻黄浦江畔的幽默大师翻过来,居然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左联办了个刊物叫《太白》,专门批判林语堂的闲适小品。
捧红踩白,乃是人之常情。林语堂现在是箭靶子,高唱幽默之风的大众媒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改弦更张,登起骂林的文章来,一个比一个叫嚣得厉害。
林语堂心里不好受。《人间世》卖得不理想,经济的压力是头一桩;和鲁迅绝交了,是第二桩;早晚被骂,是第三桩……
他从山中来,宽容坦然地面对风风雨雨,然而从高处猛然跌入谷底,人非圣贤,谁能等闲视之?
弱者等待时机,强者创造时机。
在上帝关了门之后,林语堂找到了一扇打开的窗子。
那就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赛珍珠。
赛珍珠尚在襁褓之中时,就被传教士父母带来中国。她接受的是中国传统的私塾式教育,听的是奶妈讲的中国民间传说和“水浒”、“三国”等。她说:“我一生到老,从童稚到少女到成年,都属于中国。”
在美国,有不少所谓的“中国通”,但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以揭露中国的丑陋习俗为主要卖点。中国人几乎成了懒惰、愚蠢、长辫子、畸形的代名词。这些作家根本不懂中国的文化,有人翻译《水浒》,竟然把武松打虎时称老虎为“大虫”硬生生地翻译成“greatworm”(大的虫子),李逵口中的“鸟官”译成了“birdofficer”(鸟的长官)。
赛珍珠很痛心恶意丑化中国人的行为,立志要写出不同形象的中国人。她以中国农村为题材,创作了《大地》、《儿子们》和《分家》三部曲。《大地》一经出版,立即风靡美国,还被译成多国文字,成了西方世界了解中国的通行范本。她花5年的时间,精心翻译了《水浒》,书名译为《allmenarebrothers》(四海之内皆兄弟)。
林语堂对这本洋《水浒》是赞不绝口,说她翻出了中国古代小说的精髓。
刚巧,赛珍珠来了上海。有位作家请吃饭,林语堂听说赛珍珠也在被请之列,主动要求主人把席次排在赛珍珠的旁边。
林语堂没有面子意识,更何况是向名作家请教。席上他畅谈中西文化之对比,赛珍珠不时点头称是。临别前,赛珍珠说:“各位如果有新作,我可以作介绍人,在美国刊行。”在座诸人都以为是普通的客气话,没放在心上。林语堂一条筋,听话不转弯,回家就把在《中国评论周报》上发表的几百篇“小评论”厚厚实实地包起来,送到了赛珍珠下榻的饭店。
过几天,赛珍珠给林语堂挂电话,要求见面详谈。林语堂于是邀请这位美国知名女作家来家里吃顿便饭。
赛珍珠很重视这次会谈,化了个淡妆,头发像中国旧式妇女一样,挽在脖子后面。她已经结了婚,丈夫是普通的传教士,夫妻感情不太和睦。美国庄台出版公司的老板华尔希对她很着迷,追到中国来了。
她很有礼貌地问语堂,华尔希已经看过那些文稿,觉得新鲜敏锐,想在旗下所属的《亚细亚》月刊上发表,林先生意下如何?
林语堂连声答应。
谈完了正事,两人闲扯开去。他们都出生在传教士家庭,有很多共同的话题,聊得很投机。
赛珍珠说:“有些美国人,在中国住了几年,就以‘中国通’自居,写的文章不堪入目,全是小脚和辫子之类。中国有值得骄傲的文化,为什么没有人来介绍呢?”
林语堂想了想,出其不意地说:“我倒是很想写一本,说一说我对中国的实感。”
“那你为什么不写写看!你可以写好的。”赛珍珠来了兴趣,十分热忱地说,“我盼望已久,希望有个中国人写关于一本中国的书。”
赛珍珠当即打电话给华尔希,询问他的意见。华尔希也表现出难以想象的热情,极力要求林语堂马上动笔。
无心插柳柳成荫,林语堂成了赛珍珠的特约撰稿人。
有了赛珍珠的一力承担,林语堂半点都不敢怠慢,立刻投入工作。
《吾国与吾民》是一本介绍中国文化的通俗读本,预设有十章,分别讲中国人的德性、心灵、理想、生活、政治、社会、艺术等,任务量很大。林语堂每天在床上边吸烟,边构思,腹稿打得差不多了,就立即起来记下来。他常常半夜突然想到什么,一骨碌地爬起来,拿起笔,刷刷地写个不停。
与此同时,林语堂还要维持《人间世》的日常工作。良友书店是大股东,已经投了大笔资金,销量虽然不太理想,但是就此罢手,亏得更多。而《论语》的专栏也不能不管,林语堂只能忙里偷闲,每天写一段,就像皮匠订鞋子一样,一针一针,是“青山白云芒鞋竹杖影中写出来的,也是心手俱闲时一段一段一章一章写出来的。”
林家进入备战状态。林语堂以前忙完工作,就和翠凤拉拉家常,逗逗孩子,现在一回家,就扑进书房有不为斋。廖翠凤绝少进书房,实在有事要和语堂商量,就轻轻地进来,出门又轻轻地合上。她叮嘱孩子,爸爸在办大事,谁也不准烦爸爸。活泼好动的二女儿玉如探头探脑地徘徊在书房门口,想从锁孔里偷偷看,看看怪里怪气的父亲到底在搞什么鬼。
高朋满座的林家变得门可罗雀,小孩子咯咯地大笑时也捂住嘴,走路蹑手蹑脚的,翠凤把忆盘路的林家寓所打造成孤立的小岛,她要给丈夫一个安静的写作空间。
林语堂把《吾国与吾民》的大纲抄在纸上,撕成一条一条,贴在书桌上,每天对着进度表,一丝不苟地完成。有时候写不出来,他就把灯灭了,点燃烟,深深吸一口,再用力地吐出来。烟火在黑暗中时暗时亮,林语堂全身放松,闭上眼睛,两脚抬在桌子上,脑海中一片空灵。屋外万籁寂静,只有邻居家的狗偶尔狂吠几声。这样子休息半刻钟,他抖擞精神,拉开灯,文思如泉涌,写下得意的一段。
到了7月中旬,天气热,各种工作又烦闷,林语堂和各方面商量后,决定和家里人去庐山度假,专心一意地写稿子。
庐山牯岭是著名的避暑胜地,气候清凉,盛夏时节还得穿夹袄。风景很美,峰峦葱茏,溪流潺潺,青松、丹枫遮天蔽日,时不时微风吹过,松涛就像温柔的海浪声,让人沉醉。
林语堂租了个单独的别院,三面都是树林,门前是碎石铺就的小径,曲曲折折通向山峦的深处。这真是写作的绝好佳处!
不过,因为太美好,林语堂反而有三天没有下笔。原来,他在院子里发现了一个有泉眼的小水坑,水清澈,透心凉,语堂鼓捣着把它改造成可以洗脚的水池。林家的三个女儿拍手叫好,跟在语堂屁股后面转悠。父女四人用锄头足足忙活了一整天,终于垒成了一尺见宽的小水潭。他们很有成就感,舍不得用这么好的水质来洗脚。长于精打细算的翠凤想出了好点子,把它当成“土冰箱”,傍晚放些密封好的酸梅汤进去,隔天就可以喝到冰镇的饮料了。
语堂毕竟是奔40的人了,一整天的体力活还真是顶不住,胳膊酸疼了几天,拿笔写字手就乱颤。翠凤怜惜地说:“真是可怜的孩子,完全没有力气了!”
语堂不懊恼,一连几天,他读了好几本书,磨刀不误砍柴功嘛!
许是沾染了庐山的灵秀,林语堂的书稿进展得很顺利。英文打字机的声音啪啪啪啪,连续不断,和林间的山风应和,宛如清脆的小调。林语堂心情爽快无比,嘴角时常有笑容,他说,一个心情不好的人,写出来的文章连自己都打动不了,怎么能打动读者呢?
工作之余,林语堂带领全家踏访庐山的名胜古迹。白鹿洞书院是一定要去的,那是古代文人读书的地方,值得凭吊一番;陶渊明的故居也是要去的,林语堂认为这位千年前的先贤是人生的理想者,仰慕已久;大林寺不能错过,白居易的著名诗篇《大林寺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常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就是写在这里。
最值得去的还是庐山附近的贸易集市。这里不愧是文才荟萃之所,卖线装书的小店比比皆是,林语堂漫步书林,手中一卷厚重的古文集,残留的夕阳投射出长长的人影,在时空的跳跃中与古人心灵沟通。
卖瓷器的店面也很多。江西自古以来就是瓷器之都,景德镇的瓷器名满天下。林语堂一看到精致的器皿,脚就迈不动了,非得买一些。翠凤说:“堂啊,瓷器容易碎,你带的书又多,带走太不方便了。”
语堂此时就是个想要买糖果的小孩,翠凤好说歹说,就是劝不动。女儿们受不住父亲的怂恿,缴械投降,站在了语堂一边。只手难敌双拳,翠凤不得已同意了。
语堂喜滋滋地拿起一个天蓝色的花瓶,瓶口处雕有一条同色系的小龙,很别致。他问过价,就要付钱。
“慢着!打对折,否则我们不要。”翠凤拦住鲁莽的丈夫,沉着地就地还价。
“这位太太,杀得太狠了,不卖!”
林语堂比店主还着急,忙用厦门话提醒,“凤啊,我喜欢的,你要打对折,人家不卖了!”
翠凤瞟了眼不通事务的丈夫,继续还价。她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林语堂从不知道,木讷的翠凤竟然有如此的好口才。
店主始终不肯让步。
翠凤拉着语堂作势要走。
“算了,算了,卖给你!”店主装出痛心的样子,“我可是亏本卖给你的,下回还要来光顾啊!”
翠凤得意地抿嘴笑。
林语堂对于妻子欲擒故纵的手腕,吃惊得嘴张得老大。他在《吾国与吾民》中专门写了一段中国人的还价艺术。
经过一个多月的埋头苦干,《吾国与吾民》终于完成了。全家人都松了口气。翠凤和女儿早就想家了,收拾好行礼,待林语堂一收笔,立马高高兴兴坐船返回了上海。
1935年9月,《吾国与吾民》在美国出版。短短4个月内,该书重印7次,登上了畅销书排行榜。西方人在辫子和小脚之外看到了有血有肉的中国人,看到了5000年文化的深厚积淀,一个遥远的东方国家剥去神秘的面纱,以最美好的姿态展现在美国人面前。
《纽约时报》星期日书评副刊第一版大篇幅刊登了著名评论家克尼迪的专稿,他说:“读林先生的书使人得到很大启发。我非常感激他,因为他的书使我大开眼界。只有一个中国人才能这样坦诚、信实而又毫不偏颇地论述他的同胞。”另外一位以稳重公正闻名评论界的书评家伯发则在《星期六文学评论周刊》上不吝赞美之辞:“林先生在欧洲、美国都住过,能以慧眼评论西方的习俗。他对西方文学有丰富的认识,不仅认识而且了解西方文明。他的笔锋温和幽默。他这本书是以英文写作以中国为题材的最佳之作,对中国有真实、灵敏的理解。凡是对中国有兴趣的人,我向他们推荐这本书。”
林语堂比美国人还地道的表达技巧,敏锐的文字感受力,也是《吾国与吾民》受追捧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被译成多国文字,同样被抢购一空。
林语堂在西方世界出名了!
中国文坛也震动了。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次,从来还没有哪个中国人用英文写作,而且在国外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力。
这一年,林语堂刚好40岁。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他到了没有疑惑的年纪,人生要开始新的篇章。
他回首过去,踌躇满志地写了一首自寿七言长诗,最后四句是:
而今行年虽四十,尚喜未沦士大夫。
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
由于《吾国与吾民》开了个好头,赛珍珠和华尔希极力邀请林语堂到美国讲学。
林语堂才把《浮生六记》翻译成英文,正在动手写《中国新闻舆论史》。《人间世》已经停刊,他谋划着再出一本新的刊物——《西风》,翻译西文杂志,介绍欧美社会。《浮生六记》是林语堂最欣赏的书之一,书中描写了沈复、陈芸夫妇知足常乐、恬淡闲适的生活,他对此感动得如痴如醉,说这是“中国人处世最美好的态度”。他专门跑到苏州万福山,想寻找芸娘的墓,备上香烛好好拜祭一番。当然,这和他试图在法国找到祖父一样,又是文人不切实际的头脑发热。
手头的工作忙不完,林语堂婉言谢绝了赛珍珠的邀请。
《吾国与吾民》在国外广受欢迎,国内的媒介趋之若鹜,又把林语堂捧上了云顶。林语堂赫然发现,一觉醒来,骂林的浪潮就转了向,他又一次成了香饽饽,不断有团体来找他做演讲,新闻报章天天打电话要求做专访。
时间长了,闲言闲语多起来。有人说,林语堂靠《吾国与吾民》得了3万美元的版税,成了万元户;有人说,他是靠出卖民族利益才出名的,《mycountryandmypeople》,就是“卖国家和卖人民”。
林语堂不畏惧拿起笔和论敌对战,可是应付不了坊间捕风捉影的议论。唾沫星子淹死人,他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翠凤不堪其扰,说,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林语堂想来想去,还是避避风头为宜。1936年年初,夏威夷大学聘请林语堂做客座教授,赛珍珠又三番四次地催促他尽快安排美国之行,痛定思痛,林语堂和廖翠凤商量,决定去美国访问一年。
举家赴美,可不是件小事。美国生活费相当高,林语堂新婚伊始在美国留学,就吃了不少这方面的苦头。林语堂仔仔细细算了笔经济账,《吾国与吾民》版税得6000美元,再加上这几年来写文章的稿费,银行的积蓄,勉强可以应付。他现在是美国文坛的当红新星,靠讲学、演讲、写文章等,日常开支也有了着落。
廖翠凤开始忙里忙外地收拾家当。孩子退学,房子退租,家具处理,她都亲历亲为,调适有度。大部分家私送给了林语堂的三哥林憾庐,小部分就寄存在二哥玉霖家。廖翠凤还办了一场小型的拍卖会,把一些值钱而又舍不得扔的家私明码标价,贱卖出去。陶亢德就以比世面低了好几倍的价格买了一套漂亮的沙发。
书,翠凤不用操心。林语堂自己动手,把书房的书整整齐齐捆了10箱,用报纸包好,寄存在商务印书馆。因为到美国后得靠写作为生,资料要带齐,尤其是孔子、苏东坡等古籍类线装书,体积虽大了点,但得随身带走。三个宝贝女儿的中文功课要跟上,教科书也一本不能落下。
忙里偷闲,林语堂还去了趟北京,做最后的道别。北京有太多年少轻狂的回忆,在清华,在北大,在来今雨轩,如热血般沸腾的战斗岁月一幕幕飞驶而过,林语堂慨而落泪。他说,北京是一个国王的梦境,那雕栏玉砌的宫殿,古朴的四合院,路边的垂柳,可亲的老百姓,只有北京才有这样的地方!
只有中国才有这样的地方!
林语堂坐在池子边上,贪婪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有人说,故乡是回不去了,他不需要回去,他要把这点点滴滴放在心头。
在上海,有更盛大的欢送会等着他。《中国评论周报》的两位编辑做东,包下了远东地区最高的国际饭店第14层宴会厅,把一干好友、亲戚都请来了,给林语堂饯行。林语堂一反北京时的离愁别绪,异常的活跃,觥筹交错间,谈笑风生。宴会的主角带动了气氛,宾客们尽兴而饮,无醉不归。
林语堂不急,可急坏了廖翠凤。临行前一个星期,乱七八糟的事太多,翠凤竟然得了神经衰弱。
不巧翠凤母亲知道女儿女婿要出国,送来了一大罐廖家自制的肉松。林语堂一看,坏了,要出事了!他小心翼翼地对翠凤说:“凤啊,别的东西都可以带,但肉松不能带!”
翠凤刚想把肉松装进行李箱,听到这话激动得大叫:“为什么!”
“美国海关不准外国肉类进口,说是怕有微菌,带进传染病。”
“肉松怎么会有微菌,带传染病?”翠凤扬起嗓门,直接喊,“我不要去美国了!”说完把手头的行李扔得满地都是,气呼呼地坐在客厅里。
语堂赶紧摸翠凤的鼻子,说了一筐子好话。
翠凤总算气消了,鄙夷道:“我们把外国人叫做番仔,实在有道理!”
上船前一天,林家搬到旅馆去住。廖翠凤实在紧张,居然忘了电源没有关,直接拿剪刀去剪电线,“砰”的一声巨响,把大家吓了一跳。幸亏廖翠凤没有受伤,只是刀片穿了一个大洞。
1936年8月10日,是正式出发的日子。送别的人络绎不绝,来了一拨又一拨,花篮摆满了船舱。林语堂百感交集,又不愿别人看出,只能强撑着,不断和亲朋好友们握手道谢。翠凤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反复说着“谢谢!谢谢!”
汽笛响了,“胡佛总统号”开始起航。林语堂夫妇在甲板上,不断和岸上的人挥手致意。
渐行渐远,上海消失在茫茫雾气中。
林语堂悠然地吸了口烟,另一种情绪占据了他全部的心思,大洋彼岸,是美国,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远处,洁白的海鸥阵阵飞起!
脚踏中西文化
林语堂的一个朋友讲他最大的本事就是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
林语堂对此颇为自得,做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
他请梁启超手录此联,挂在有不为斋的墙壁上。这是林氏书房里最重要的装饰。
赛珍珠在《吾国与吾民》的序言里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位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
中国当时有不少留美留英的海归派,英文漂亮得不比英美作家逊色,像吴经熊、温源宁等,但是这些人已经彻底的洋化了,说起中文来磕磕巴巴,传统文化的底蕴很薄弱。中英文俱佳的,除了林语堂,全中国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林语堂有幸,认识了赛珍珠,从而走向了世界。
赛珍珠有幸,认识了林语堂,把中国推向了世界。
林语堂胆敢自称脚踏中西文化,自然底气足。
他的求学经历和一般人不一样。同时代的文化人大部分走的是由中而西的路子,林语堂却刚好相反。
从铭新小学到圣约翰大学,林语堂上的都是教会学校。福建早期的教会学校师资力量薄弱,教员多半是教士,偶尔会聘请一些科举出身的当地文人和私塾先生。这就造成了一种奇怪的情况,教会学校的学生对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文化十分熟悉,而淡漠本国文化。
只有在林至诚的家庭私塾里,林语堂才有机会接触中国传统文化。
自学成才的林至诚很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每逢寒暑假,就把自家的孩子和附近年幼的基督徒召集起来,教他们读四书五经、唐诗宋词等。但是小林语堂根本坐不住,对这些摇头晃脑的学问不感兴趣,他宁愿和二姐读林琴南翻译的侦探小说。
寻源书院更糟糕,连中文报纸都不能读,林语堂和教士们打游击,偷偷读了一点《史记》、苏东坡的作品等。他对快乐天才的苏东坡产生兴趣,就是在这个时期。
而且,对基督徒而言,站在戏台下面看或者听盲人唱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恋爱故事,是一种罪孽。
1916年,林语堂到清华任教。北京是文化古都,长城、故宫、卧佛寺、西山的红叶,都是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连路边一棵不起眼的垂柳,城门下蹲着的石狮子,都可能来头不小。而清华园本身就是清朝某个皇亲国戚的私宅,门匾由大学士那桐亲笔题写。
林语堂时刻感受到与历史文化的联系,那点零星的“庭训”和中文功底委实不够用。一个中国人,却不知道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林语堂羞愧万分,他暗暗地发了誓,一定要将教会学校剥夺的文化遗产找回来!
可是,问谁呢?
清华不乏留学归来的哲学博士,工科硕士,但要说起传统旧学,他们也是一知半解。
林语堂曾经在中央公园遇见了学贯中西的辜鸿铭。辜鸿铭精通13国语言,把儒家四书中的《论语》、《中庸》、《大学》译成了英文。他梳辫子,穿清朝的旧长袍到北大上课,学生们哄堂大笑。辜平静地说:“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狂傲的北大学子静默不言。那天,辜鸿铭同样的装扮,佝偻着背,戴一顶破旧的短沿帽,一个人颤微微地走了,显得落寞而孤寂。林语堂看了看身上笔挺的西装,没敢上前打扰,他觉得自己不配去接近这位天才的福建老乡。
百年后的今天,有人评价道:“有史以来,中国人直接用英文写中国,有两位最成功的,一位是辜鸿铭,一位是林语堂。他们笔下的英文,全没中国味;他们笔下的中国味,却全是英文。”
遍寻名师不得,一心想补上文化课的林语堂只好拼命地看书。他读得最多的就是《红楼梦》,语言是文化的外衣,而袭人和晴雯两个小丫头说的北京官话就是无可比拟的杰作。林语堂学会了北京话,清脆的齿音在翘起的舌尖流溢,是天底下最美的语言。
他想深入研究一下,但是世面上鲜少有旧版的古籍。摆书摊的老北京告诉他,这样的书,非得到琉璃厂去淘,好东西多着呢!
琉璃厂在北京和平门外,是条约一里长的里弄,鳞次栉比地开设着古旧书店、古玩铺、南纸店等。林语堂初次来,摸不着头脑,瞎晃荡。一个店小伙拉住他,“爷们头回来吧,这儿有庚辰本的《红楼梦》,要不要?”语堂暗自高兴,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得来全不费功夫!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又一个伙计走过来,“我这有甲戌本。”“还是到我店里看看吧,我有蒙府王本。”附近几家店铺见来了生意,一股脑地圈了上来,把个林语堂围得团团转。
林语堂兴奋得两眼放光,他可是生平头一次听说一本书还有这许多学问。他故作镇定,装出思量的样子。书铺老板以为来了个高明的主儿,不断地卖弄各版本的差别与优劣。整个下午,语堂时而点头,时而皱眉,在老板们的随意扯谈中,把《红楼梦》的版本学摸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迷上了琉璃厂。
林语堂向同事们打听才知道,琉璃厂在顺治年间就很具规模了,书肆的主人多半是前清科举落榜的文人。他们没脸回老家,又无一技傍身,卖书还算是老本行了。清朝败落后,一些贵族遗老也流落至此,琉璃厂越发的热闹了。这里卧虎藏龙,精通目录学和版本学的比比皆是,像早年一字难求的帝师朱益藩,居然也在南纸店挂起了笔单,卖字画为生。
往后只要有空闲,林语堂就往琉璃厂跑。跑得多了,他也看出了门道。哪些书有价值,哪些是赝品,他了然于胸,像个老江湖那样,和老板们胡侃,讨价还价。有时,遇上深藏不露的高手,他更高兴,失了面子,可得了知识。
琉璃厂的旧书十分低廉,几块钱往往可以买十来本。林语堂常常是推着小车去买,他的古文知识进展得飞快。旧派文人的风度也让他赞叹不已。有一回,他在某个货多的店铺消磨了一天,主人陪着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的海聊,结果林语堂一本没买。主人不仅不生气,还送他到门口,笑容可掬地招呼:“走好!下次再来!”
店铺的门匾是另外需要钻研的地方。林语堂上圣约翰后,丢了毛笔,改用自来水笔,写的字歪歪扭扭,书法糟得像鸡爪子爬的。而琉璃厂的商店字号都大有来头,执笔者不是以书法驰名的王公大臣,就是著名的书画家。林语堂逛累了,坐在“信远斋”的楼上,叫碗远近驰名的酸梅汤和一碟蜜饯糖食,慢悠悠地喝。然后用手指蘸水,在桌上一笔一划地临摹,“宝古斋”是翁同口的字,“藻玉堂”是梁启超的小欧体,“信远斋”是标准的馆阁体……
清华三年,林语堂就在琉璃厂“补课”。及至出国时,他已经是个功底扎实的文人。也因为此,当在国外面临让人眼花缭乱的异域文化,他才不至于乱了分寸,能静下心来思考文化的差异。
百年诺贝尔,百年中国梦。
1975年夏,国际笔会维也纳年度例会上,林语堂被推选为副会长,接替川端康成。同时,以国际笔会的名义,推荐林语堂获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这是中国与诺贝尔距离最近的一次。
上帝没有眷顾这位刚刚重返基督教怀抱的八旬老人,林语堂与诺贝尔擦肩而过。
不少评论家指出,从可操作性而言,林语堂是最有可能蟾宫折桂的中国作家,他中英文俱佳,而且墙里开花墙外香,国际名气大于国内名气,很符合诺贝尔判官们的“审美观”。况且,林语堂获提名的作品就是英文写就的《京华烟云》,在西文世界好评如潮。
那一年,诺贝尔文学奖给了意大利诗人蒙塔莱。
英雄不以成败论,林语堂以精湛的英文表达技巧享誉西方世界,他所取得的高度是前所未有的。英国广播电台bbc至今仍不时有关于林语堂作品的讨论。
林语堂的英文底子还得归功于圣约翰。
圣约翰的英语教育一顶一的好,师资力量雄厚,用的教材基本与西方同步。但是林语堂认为,光几节课是学不了语言的,他的窍门是一本袖珍牛津英语字典。圣约翰学英语风气很浓,很多学生抱着大部头的英文词典啃,但是空入宝山空手而回,进步甚微。林语堂背单词是把单词串在句子里面理解,在同义词和近义词的比较中,把握词的独特含义和用法。他说,“牛津字典的最大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这本字典只占两双袜子的地方,无论到哪里,都可以随身携带。至于发音,他认为只要记清楚重音就可以了。一心不能二用,圣约翰4年,林语堂一心扑在了牛津字典上,中文学习甩到了一边。
在圣玛丽读书的少女张爱玲有感于林语堂在西方红透半边天,发誓要比林语堂更出风头,“出名,要趁早啊!”在香港大学期间,她学林语堂不和中文沾边。定居美国后,张爱玲念念不忘少年梦,想在英语写作方面成就一番事业,然而,在十里洋场大红大紫的张爱玲却在英语世界砸了个大跟头,命运之厚此薄彼让人感叹。
扬名四海
赴美国途中,“胡佛总统号”在夏威夷停泊了一天。
上次出洋时,廖翠凤的盲肠炎发作得正厉害,夫妻俩呆在船舱里,哪儿都没去。这一回,林语堂打算带着妻子女儿好好游览一番。哪里料到还没下船,就看见岸上打着大块的横幅,上面写着“欢迎林语堂”,旁边站着二十来个人,面色着急地翘首以盼。林语堂一露面,欢迎者涌过来,按当地的习俗,给林家献鲜花编成的花环。林语堂和廖翠凤脖子上各被套了七八个,三个女儿也接受了十来个。记者的镁光灯闪成一片,晃得林语堂睁不开眼。
来不及细想,他们就被簇拥着拉去吃午饭。接下来,是坐透明底的船参观海底世界。各色的热带鱼在浅红色的珊瑚丛中穿梭,色彩缤纷,煞是漂亮。晚上,是夏威夷传统的大餐和看土人表演传统的草裙舞。
林语堂玩得很尽兴。临别前,他和类似头目的那位先生握手,感激对方的款待,然后有些羞赧地问:“你们是做什么的?”
那位先生一脸错愕,敢情双方游玩了一天,还没有自我介绍。“我们都是南洋的华侨,仰慕林先生的文名,所以特意安排了这样一个欢迎仪式。”
林语堂赶紧说,“谢谢!谢谢!”
“打扰!打扰!”那位先生急忙回礼。
略一停顿,双方旋即哈哈大笑。
回到船上,发现有人送过来一只螃蟹,足有一尺宽。翠凤和女儿吃不惯生鱼,饿了一天肚子,嚷着让语堂把螃蟹剥开。林语堂用小钳子斯斯文文地折腾了好一会儿,横竖打不开。最后,他干脆把螃蟹放在衣柜口,用力把衣柜门撞上,螃蟹碎了,门钮也坏了。一家人就着冷螃蟹,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廖翠凤又惊又喜,感叹的说:“堂啊,真没想到你还成名人了,你看,连夏威夷都轰动了。”
在海上足足颠簸了一个月,林语堂一家子抵达了旧金山。
接着又坐了3天火车,才来到了东海岸。林语堂先是在赛珍珠宾州的乡间别墅里住了一些日子。赛珍珠刚刚和华尔希结婚,满面红光,眉眼间更显出女性的娇媚。他们拥有一大片土地,好几幢屋子,除了自己住以外,其余用来待客。屋子外种了很多苹果树,落了一地,有些已经开始腐烂了。廖翠凤奇怪地问,“为什么?这么好的苹果,多可惜啊!”
“请工人太贵了,卖的钱还不够付工钱。”赛珍珠不以为然。
“阿唷!真作孽!真作孽!”廖翠凤心疼地念叨。
她找来一个藤编的麻袋,挑个大浑圆的,捡了满满一袋子。但是他们也吃不了那么多,最后还是得看着苹果在地上烂掉。
叙完旧,林语堂和赛珍珠夫妇趁着下午茶的时间,深入讨论了未来发展的问题。语堂有备而来,说:“我想翻译五六本中国中篇名著,如《老残游记二集》、《影梅庵忆语》、张心斋的《幽梦影》,曾国藩、郑板桥的《家书》等,足以代表中国生活艺术及文化精神的书。”
华尔希从事出版业多年,很有经验,他摇摇头,“美国知道这些书的人不多,而且有文化上的隔阂,很难构成对话。”
林语堂相信华尔希是专业的编辑,对作家会有建设性的意见,“那你觉得我应该写什么?”
“《吾国与吾民》的最后一章《生活的艺术》,讲饮食园艺,反响很好,据我们的调查,很多美国女性把它奉为生活的准则,你可以往这方面动点脑筋。”
赛珍珠很赞同丈夫的话,“美国人讲求效率,生活节奏很快。像我们现在这样,享受悠闲的下午茶的机会很少,而且历史短,心理上渴求文化熏陶,中国人如何品茗,如何行酒令,如何游山玩水,这样闲适的心态刚好可以医治西方人的现代文明病,林先生,我也觉得这是个好提议。”
“嗯,中国人赏花弄月之外,就是擅长于旷怀达观、高逸退隐的人生哲学。”林语堂深以为然。
“林,我们期待你的第二本著作!”华尔希紧紧地握住林语堂的手。
定好了书的主题,林语堂携家眷搬到了纽约。
乡间没有中国饭店,三个女儿又不习惯当地的食物,饿得面黄肌瘦的。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林语堂虽然想多享受美国乡村的惬意,但还是遵从了妻女的要求。
他们在中央公园西边的老房屋里租了套普通的公寓。
林家的日常生活整个换了样子。在上海,廖翠凤有四五个佣人帮忙处理家政事务,很少亲自动手。而在纽约,他们只请得起钟点工,每周来一次,做大清扫和洗衣服。平日里的买菜烧饭,全数落在了廖翠凤的身上。
廖翠凤吃得了苦,她一声不吭,自顾自地忙开了。反倒是林语堂心疼妻子,主动要求帮忙。他教女儿们,每次洗澡后,一定要顺手抹一下浴缸,就不会留下圈子,妈妈洗起来不费时间。女儿像妈,很勤快。凤如学会了炒鸡蛋、冲咖啡、烤面包;玉如承包了拿牛奶、拿报纸、收拾房间、擦拭桌子等工作;不到7岁的相如负责倒烟灰等轻巧的活。
在陌生的纽约,他们扎根了。
由于《吾国与吾民》在美国的热销,林语堂的名字叫得很响。纽约的文艺界热情地迎接了这位来自东方的智者。在宴会上,他认识了三获普利策奖的戏剧家奥尼尔,桂冠诗人佛洛斯特,反纳粹的德国小说家、192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托马斯·曼,舞蹈家邓肯,女诗人米莱,女明星姬希,戏剧评论家那森,作家及书评家卡罗·范多伦,诗人兼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马克·范多伦,摄影家范凡克顿,华裔女明星黄柳霜等。这些人个个都是文化界红极一时的顶尖人物,可以说,林语堂进入了美国文坛的主流视野。
次年3月,林语堂开始写作《生活的艺术》。
他不辞劳苦从国内带来的大批线装书派上了大用场。陈眉公的《宝颜堂秘笈》、王均卿的《说库》、开明《二十五史》、《文致》、《苏长公小品》、《和陶合笺》、《群芳清玩》、《小窗幽记》、《幽梦影》等,大多是明人小品,讲的就是闲适的心态,以及生活的情趣。
到了5月,书写了差不多一半。林语堂开始作序,回头翻看书稿,越看越不满意。书稿以批判西方现代文明破题,基调是没错,然而写得很晦涩,读起来很辛苦,宣传中国文化的目的也不突出。他索性把笔搁下,默默地吸了一袋烟。
吸完烟,他把书稿整整齐齐地垒好,点燃,火苗咝咝地串起来,越烧越旺,黑体的小字被火花吞噬,消失,一眨眼的功夫,就化成了灰烬。廖翠凤闻到书房的烟火味,还以为着火了,一下子冲进来。
“你疯了!堂,怎么回事!”
林语堂呆立木然。书稿可是作家的命根子,一把火烧掉,他心里比谁都痛苦。但不理想的作品,他不要!
5月3日,一切从头来过。
白白花去了两个月的时间,任务吃紧,林语堂聘请了一个书记,他口述,秘书用打字机敲出初稿。他把所有的活动纪律化,就像军事训练,一定要早睡早起,晚上的睡眠必须充足,次日清晨,泡上一杯酽茶,坐在明亮的窗子边,一面品茗,一面抽烟,脑袋半点不得闲,高速地构思,打腹稿。“清风徐来,鼻子里嗅嗅两下,胸部轩动,精神焕发,文章由口中一句一句一段一段念出。”他尽量保持良好的心情,心情好,文章才能好。
7月底,全书500页结稿。他把书稿送给华尔希夫妇审阅。华尔希提了好几条意见,语堂照改不误。中国文界是作家大编辑小,写了文章后要求一字不易的情况很普遍,再挑剔一些的,连标点都动不得。林语堂不这样想,编辑常年看稿,有经验,能一眼看出书的长处及不足,聪明的作家就是应该接受编辑的建议。这是美国出版业通行的做法。
《生活的艺术》讲的是一种幽雅的、悠闲的陶渊明般的生活态度,对于奔忙于俗事而喘不过气来的美国中产阶级来说,就像闷热夏日里的清凉剂,是有药疗作用的。而且,林语堂的笔调轻松闲适,不需要太高的文化修养,就可以领略中国艺术的妙处。他用笔搭了一座桥,向西方人推行了一种有效可行的生活美学。
林语堂在自序里写道:“本书是一种私人的供状,供认我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所得的经验。我不想发表客观意见,也不想创立不朽真理。我实在瞧不起自许的客观哲学;我只想表现我个人的观点。……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意满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当一个人悠闲陶醉于土地上时,他的心灵似乎那么轻松,好像在天堂一般。事实上,他那六尺之躯,何尝离开土壤一寸一分呢?”
这本书被美国“每月读书会”选为1937年12月的特别推荐书。“每月读书会”是一个普及性的读书组织,拥有数十万的会员,只要被它选上了,就像中了状元,“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销量肯定坏不了。华尔希打电话告诉林语堂这个消息时,兴奋得手舞足蹈。林语堂长嘘了一口气,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不时抱起年幼的相如,举过头顶,父女俩一起扯着嗓子尖叫。
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在纽约住了一年后,喜欢到处跑的林语堂拖家带口,搬到了法意交界的小镇蒙顿。欧洲的消费低,而且小镇上人少,环境又好,再适合写作不过了,林语堂是这样想的。他千算万算,却算漏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全家人都不会说法语!
林语堂自诩为“世界公民”,住在哪里都一样。不会说法语,可以学,况且在家里教教女儿中文,写写作,日子也还算惬意。可热闹的廖翠凤受不了,从早到晚,连个话家常的人都没有,一出门,满耳叽哩呱拉的奇怪语言,全是喉咙里咕咕地发出来的,就像吞舌头的声音。自从离开上海,翠凤一直有轻微的忧郁症,离群索居的生活让她没日没夜的流泪,女儿们的就学问题也是个大难题,在蒙顿住了不到一个月,林家就搬到巴黎去了。
巴黎是个好地方!法国人和中国人一样,有足以自傲的悠久历史,爱吃喝玩乐,露天的咖啡馆、精致的饮食、富丽堂皇的巴黎圣母院、美轮美奂的罗浮宫,林语堂发现了很多好玩的地方,乐此不疲。他和三个女儿手拉着手,并成一排,戴着中国式的草帽在赛纳河边钓鱼,逛旧书摊,还有,到阴森森的天主教堂探险。天主教堂里没有灯,只点洋蜡,墙角边有很多古人的石椁,林语堂对一切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都抱有无限的兴趣,恨不得拿来放大镜,仔细研究那些鬼魅的石刻雕像。可他已经不再是坂仔村里的小和乐了,三个女儿合力拽住玩心重的父亲,一路拉扯到阳光下,才罢休。
工作方面,林语堂应美国最著名的蓝登出版社之邀,编写了《孔子的智慧》。蓝登的“现代丛书”系列规格相当的高,非名家名品不出,稿酬却只有600美元。以语堂当时的名气,这样的价格当然是变相的欺诈。然而林语堂认为被蓝登约稿,是了不起的荣誉,讲的又是儒家经典,和自己的创作宗旨很合拍,就爽快地答应了。
写完《孔子的智慧》,林语堂打算着手翻译《红楼梦》。《红楼梦》在西方早有译本和节译本,但都是粗制滥造之作,与原著相差甚远。而国内的译者由于时代背景的局限,很难完成这么浩大的工程。林语堂对《红楼梦》通透的北京官话很着迷,在琉璃厂又花了不少功夫,他壮着胆子想试试看。下水才知深与浅,《红楼梦》不愧为中国小说的颠峰之作,博大精深,林语堂觉得,《红》语言之精妙,很难转译成简单的英文,但是他又不死心,于是想,不如借鉴《红楼梦》的写法,自己创作一部长篇小说,反映中国的现实生活。
他把这个想法和赛珍珠说了说,赛珍珠喜出望外,连声赞同,她的代表作《大地》就借了不少《红楼梦》的光。“但是,林,你从来没有写过小说,一下子写这种大部头的作品,可以吗?”出于作家的本能,赛珍珠怀疑地问。
林语堂不打没有把握的仗,既然向赛珍珠开了口,自是经过深思熟虑。“以前,在哈佛大学上‘小说演化’课时,白教授的一句话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就是西方有几位作家,40岁以后才开始写小说。我认为长篇小说之写作,非世事人情经阅颇深,不可轻易尝试。因此素来虽未着笔于小说一门,却久蓄志愿,在40岁以上之时,来试一部长篇小说。而且不写则已,要写必写一部人物繁杂、场面宽大、篇幅浩大的长篇。”
题目暂定为《京华烟云》。
卢沟桥事变以来,全国人民同仇敌忾,共赴国难,誓将日本鬼子赶出家乡。林语堂虽然人在美国,心系国家,他深深为民族自醒而欢欣鼓舞,为战斗的民众忧心挂念,他是一个中国人!他给郁达夫写信说:“纪念全国在前线为国牺牲的勇男儿,非无所为而作也!”这就是《京华烟云》的主旋律。
林语堂认准了的事,一定要做,而且要做好。他泡在图书馆,不分昼夜地查找翻阅时代的书籍、影像资料,并在脑海中构思,人物是怎样的,线索是怎样的,怎样开场,怎样结尾,心里大致有了谱,他才下定决心落笔。这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接下来的3个月,林语堂忙着打格子,他描了整整齐齐的一张表,把人物的年龄,相互关系,情节发展,性格变化,满满地填上去。
8月份,正式开始写。
他写得很投入,那些他经历过,看过的事——送孙中山出殡时的激动,北京的四合院,女校的风潮,新旧文人的对立,军阀的荒淫无耻,一幕幕化在笔端,非身临其境,写不出这样动情的文字。他要以姚、曾、牛三大家族的兴衰沉浮“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形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
他说:“唯有小说能使读者对历史的过程如历其境,如见其人,超事理,发情感。”
爱好文学的凤如、玉如是最早的读者。每天一放学,姐妹俩连大衣都来不及脱就冲进父亲的书房,抢着看最新写的部分,情节的跌宕起伏让她们欲罢不能,伏在桌子边,催促着,“爸爸,快告诉我,木兰后来怎么样了?”或者是“曼娘死了没有?”
“以后你们就知道了。”语堂轻轻敲女儿的脑袋瓜子。
他不是故意卖关子,因为写的过程中,总不断有奇遇或是佳话临时冒出来,涉笔生趣。
一次,性急的玉如没有敲门就跑进了房间,却发现林语堂泪流满面,双肩抽搐着,像个婴儿很伤心地大哭。
“爸,你怎么啦?”玉如着急地问。
“我在写一段非常伤心的故事。”林语堂用手帕擦擦眼,肩膀还是一耸一耸的。
原来,他刚刚写完红玉之死。
“古今至文皆血泪所写成,今流泪,必至文也。”林语堂自我揶揄道。
玉如看着流泪的父亲,感叹不已:“他使我觉得,天下没有什么比做作家高尚的了。”
写到后来,林语堂不能忍受任何的干扰,一个人搬到城外松树林的小木屋里住。他摆了个桥牌桌子在树下,专心致志地伏案写作。翠凤每天给他送吃的,林语堂偶尔和她说上两句,更多的时候一句话也没有,仿佛外界的一切都不能引起他的兴趣。他的头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剪了,长得像街头的流浪艺人。他说,不写完,就不理发。
1939年8月8日,林语堂宣布,今天下午6点完稿。一整天他都没有停过笔,稿纸一页页地翻过,手酸了,揉两下,接着写。林家人在附近的屋子里等他,谁也不敢发出丁点声音。写到最后一页,林语堂的眼泪又收不住了,滴落在稿纸上,他写抗日的军队高唱着:“山河不重光,誓不回家乡!”而“她(姚木兰)感觉到自己的国家,以前从来没有感觉得这么清楚,这么真实;她感觉到一个民族,由于一个共同的爱国的热情而结合,由于逃离一个共同的敌人而跋涉万里;她更感觉到一个民族,其耐心,其力量,其深厚的耐心,其雄伟的力量,就如同万里长城一样,也像万里长城之经历千年万载而不朽。”林语堂的泪不再是为个人的悲切,而是为伟大的民众,伟大的国家而流!
划上最后一个句号,林语堂双臂一挥,大叫:“写完了!”翠凤和三个女儿赶紧围过来,一家人抱成一团,又蹦又跳。相如即兴唱了一首歌,以示庆祝。
多事的玉如数了数稿子,父亲居然一天写了19页!
晚上,林语堂驾车带全家人去中国饭馆吃了顿龙虾饭。翠凤说,吃饭可以,但是你必须先去理发!
欧洲那时的情况也很糟糕,德国法西斯强占了奥地利,疯狂地吞并周边小国,英法等国虽然采取所谓的“绥靖”政策姑息纵容,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是个晃晃荡荡的火药桶,一触即发。巴黎的街头,到处张贴着后备军人的征召表,林家房东的儿子就在征召之列,女主人哭得死去活来,林语堂们听了心里很不好受。日常生活用品被抢购一空,廖翠凤颇有预见性地买了100斤大米,一些蜡烛,以防断粮断电。
眼见欧陆的形势越来越坏,而抗日战争也进入攻坚阶段,林语堂决定先回美国,再回中国。华尔希纳闷林语堂何以突然返美,他回了封电报,只有三个名字:狄克、木兰、希特勒。狄克是华尔希的昵称,木兰是《京华烟云》的女主角。
华尔希看过《京华烟云》的初稿,迅即对语堂说:“你没有意识到你的创作是多么伟大!”
9月份《京华烟云》出版,又被“每月读书会”选中了。《时代周刊》的书评说:“《京华烟云》很可能是现代中国小说经典之作。”
知父莫若女,如斯(凤如)的评论最得林语堂的心意:“此书最大的优点不在性格描写得生动,不在风景形容得宛如在目前,不在心理描绘的巧妙,而是在它的哲学意义。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倏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谓人生,何谓梦也?而我乃称叹叫绝也!未知他人读毕有此感觉否?故此书非小说而已!或可说‘浮生若梦’是此书之主旨。小说给人以一场大梦的印象时,即成为伟大的小说,直可代表人生,非指在20世纪初叶在北京居住某两家人的生活。包括无涯的人生,就是伟大的小说。”
当时,《生活的艺术》已经连续52周蝉联美国畅销书排行榜的第一名,林语堂三个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比好莱坞的当红明星还出风头。
全美卷起一股狂热的“林语堂热”,数以万计热情洋溢的书信从各地飞往林家,各种社团组织不断邀请他去做讲演。林语堂忙得分不开身,玉如主动做起了父亲的私人秘书,帮忙拆信看信。
有个叫西登·皮尔顿的炮兵士官写文章说,他被日军俘虏关在樟宜战俘营里,每天相依为命的就是《生活的艺术》。头几天,他只是把书拿出来三四次,看看封皮、装订以及封里的插图,没有读一个字,因为他下定决心,要像守财奴一样珍惜书中的字句,慢慢品读每一句话,就像一个穷人在花他最后的一块钱。一个日落的黄昏,皮尔顿虔诚地打开书,仔细地研读扉面与扉画,单是序文,就分了三次读。接下来的两晚,他只读了三页半的目录。到了第二个周末,他才看到第十页,某一个词语,或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他都要把玩半天,细细的品味,仿佛钢琴家研读乐谱,一小节,一小节,细心演奏,想发现出作曲家要传达的精神意境,并把它一模一样地重新创造出来。看到林语堂写煮茶品茗时,皮尔顿仿佛听见了水沸腾的声音,精致的杯子碰撞的声音,芳洌的茶香在口舌上回旋,黑压压的文字转化成了活生生的体验。整整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皮尔顿才读完了《生活的艺术》。
这种奇特的特慢阅读法无疑是出于对《生活的艺术》的推崇和热爱。
像这样的“林语堂迷”数不胜数。
常常有不速之客闯上门来,对着林语堂大叫:“林博士!林博士!我有个笑话说给您听听!”一般说出来的都不好笑。
有时,林语堂一家人到第五大道散步,遇上书店就进去看看书卖得怎么样。林语堂从来不表明自己的身份,但是翠凤有时候故意指着他说:“看啦,那就是林语堂!”满书店的人包括店员都跑过来,争着让他签名。语堂不介意,只是担心读者会失望,因为他们以为这位东方哲学家一定是位须眉皆白的老人。
他的作品被译成西班牙文后,在南美的知名度也提得很高。巴西有个贵妇人,很仰慕林语堂,有人送来名马一匹,就给它取名叫“林语堂”。后来,她拿着这匹马去参加马赛,巴西各报不约而同地以大标题刊登:“林语堂参加竞赛!”比赛结束,这匹马没有获得任何名次,当日晚报的标题变成了“林语堂名落孙山!”夺标的马反倒没有消息。这事传到了美国,林语堂微微一笑,说:“并不幽默!”
最尴尬的是来自女性的骚扰。
一次,一位认识多年的交际花来访,趁着翠凤出去买菜的空当,那位女子居然直接坐在林语堂的写字台上,骚首弄姿,卖弄风情,林语堂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夺门而出。交际花碰了一鼻子灰,悻悻地走了。
还有一次,林语堂全家外出游玩,有个30多岁的忠实读者一直尾随着,怎么都甩不掉。林语堂不堪其扰,租了条船划到河心。跟随者居然脱了个精光,一丝不挂地跳进河里,跟着他们的船一道游泳。林家人傻了眼,不知如何是好。
林语堂扬名四海,可是他从不把自己当名人看。北大的旧同事来林家做客,说:“玉堂,我是来看你变了没有?”林语堂气得吹胡子瞪眼,转身就走,千里迢迢赶来的老友尴尬不已,连说自己说错话了。
《京华烟云》出版后不久,上海就有了译本,文字处理很单薄。林语堂不满意,想亲自翻译,无奈时间上安排不过来。他写信给郁达夫,希望对方能帮上这个忙。他还把小说里所用的典故、人名、地名和成语详细地整理成两本小册子,连同5000美元的支票,一并寄了。郁达夫正在和王映霞闹婚变,心情极度郁闷,只开了个头,在《华侨周报》连载几回,就停止了,但那预支的5000美元却花掉了。徐回忆此事时说:“语堂对谁都提谈到过该书交郁达夫翻译的事,但从未提到他先有一笔钱支付给郁达夫。这种地方足见语堂为人的敦厚。”
1939年,由于《生活的艺术》和《京华烟云》的热卖,林语堂收入不菲,通共有42000美元。版税到账后,他第一件事就是给翠凤买了枚3.3克拉的钻石戒指。那是翠凤向往已久的首饰。在莱比锡读书时,翠凤为维持家计卖了不少家传的玉器,林语堂总是说:“凤啊,以后有了钱,我买给你。”事隔20年,他终于实践了当时的诺言。
“他妈的”和“去他妈”
林语堂离开上海不到两个月,国内发生了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
1936年12月12日,国民党爱国将领张学良、杨虎城在临潼的华清池扣留蒋介石,逼蒋抗日。
美国朝野上下一片骚动,西安,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城市,一天之内,成了美国民众最为关注的话题。《纽约时报》大楼的屋顶上用霓虹灯显示屏滚动播报事态的最新进展。
广大的在美华侨忧心如焚,这是民族存亡的关键时刻,进则团结抗日有望,退则陷入更混乱的内战。
林语堂嫌广播报纸信息太慢,带点简单的吃食,一屁股坐在时代广场的台阶上等最新的电讯,从早到晚。那些日子,时代广场到处都是脸色焦虑的黄皮肤的中国人,他们同呼吸,共命运,心紧紧地拧在了一起,等着大洋彼岸,祖国传来好消息!
一个星期后,哥伦比亚大学举行了关于西安事变的公开讨论会。大会安排了三个美国人,三个中国人发言。林语堂首当其冲,余下的两位是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和撰文痛斥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卖国投降论调的胡秋原。
林语堂做了仔细的资料收集,发现美国公众对西安事变的看法有违事实,包括《纽约时报》在内的主流报纸声称这是一次政治绑架,而且,由于张(chang)和蒋(chiang)的拼写和发音近似,很多美国人连到底谁抓了谁都搞不清楚。一上台,林语堂就凭借专业的语言学知识,用国际音标区别了两字的读音,再详细介绍张、蒋两人的身份、背景。他说,抓人的是张,被抓的是蒋,抓人是为了抗日,是为了民族大义,凭咱们中国人的智慧,西安事变只会是喜剧而不是悲剧。他甚至大胆地推测,张学良会无条件地放了蒋介石,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御外侮!
听众的掌声如雷鸣般响起!中国人名复杂,美国人要分清楚就得出一身汗,林语堂的发言可以说是对症下药,解了美国公众的疑惑。
不久,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事情果真像林语堂所说的那样,张学良护送蒋介石回到了南京。只是他万万没有料到,蒋介石一下飞机就软禁了张学良,这位风流倜傥的少帅自此深陷囹圄,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空余怅恨!
几乎同一时间,上海新闻媒介大版面刊登了《文艺界同仁为团结御侮与言论自由宣言》,主张“全国文学界同人应不分新旧派别,为抗日救国而联合”,签名的是21位代表不同政治倾向的知名作家,林语堂就是其中之一。
次年7月,日军挑衅制造了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全面打响。身居美国的林语堂为远隔千里的故乡牵肠挂肚,他字字铿锵地撰写了《日本征服不了中国》一文,发表在《时代周刊》上。为了更好地争取美国人的支持,他多次写文章批评美国所谓的“国际友谊”和“中立”态度,刊在《纽约时报》、《新共和周刊》等发行量大的媒介上。他是美国当红的作家,说的话有力度,有人听。中国驻美大使王正廷在华盛顿召开记者会,就是请林语堂去讲述中国抗日的坚定立场。
《吾国与吾民》第13版重印,林语堂不分昼夜,赶写了《中日战争之我见》,足有80页,补作书的第十章。他再一次表明了中国必胜的坚定信念:“中国最终将成为一个独立和进步的民主国家!”
北京沦陷后,南京惨遭日军蹂躏,林语堂愤然写了《双城记》,血泪控诉日本鬼子惨绝人寰的恶行!
他以明星般的号召力,呼吁美国民众对华政策倾斜。中国在美的新闻宣传者纷纷表示庆幸,他们东奔西走,才不过在报纸上争取到三五行的篇幅,而林语堂轻轻松松就发表了一系列有社会影响力的文章,他的名字就是最好的广告效应。
日本舆论界认为,美国在中日战争中一面倒,部分就是因为中国有像林语堂这样极具海外知名度的作家大造舆论的结果。
不仅林语堂自己出马,林家可谓全体披挂上阵。一向不理国家大事的廖翠凤在林语堂的支持下,出任了纽约华侨妇女组织的中国妇女救济会副会长。她每天到救济会办公室办公,常常加班到深夜。三个女儿对翠凤说:“妈啊,你安心地忙,我们会自己洗衣服、做饭,把爸爸照顾得好好的。”
救济会的主要工作是向美国公众宣传中国人民抗日的正义斗争,并募集资金,资助国家。在美工作的华人女工、超市店员、开饭馆的小老板……只要是中国人,都站起来,走上街头,有的发传单,有的唱京剧,有的在美政府门前喊口号,数百万的旅美华侨劲往一处使,为守护家园用尽每一分力量。救济会募捐到的资金一毫不差地汇到中国。
1939年9月,欧洲战争爆发。林语堂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真正的威胁不是炸弹,是概念》一文,引起了公众广泛的注意,他坚定地指出,法西斯再凶狠,战争再暴虐,也不能毁灭人类的文明。
而在数月前的世界笔会上,林语堂和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托马斯·曼、法国著名作家莫洛亚作为特邀嘉宾发言。林语堂的演讲题目是《希特勒和魏忠贤》,他说:“当今有德国人以希特勒喻耶稣,就像中国有一位儒者提议擅政独裁的魏忠贤和孔子应当有同样的地位。惟有这么歌功颂德,才能保住差事,而反对他的官吏给残杀了。但是魏忠贤虽是声势显赫,却免不了人民的暗诽,其情形与今日之德国如同一辙。魏忠贤后来迫得只好自杀。自杀乃是独裁暴君的惟一出路。”
一语成偈,5年后,妄图征服世界的战争狂人希特勒在不足10平米的地下室饮弹自杀了。
1940年5月,林语堂回国了。
在香港避难的廖家女人七嘴八舌地问:“你们住在美国好好的,何必回来呀?”
“四川有很多老鼠,日本飞机轰炸得很厉害。你们怕不怕?”
“不怕!”三个女儿毫不犹豫地回答。
装备精良的日本军本想一个月内解决看似一盘散沙的中国,却被小米加步枪的中国军民拖成了持久战,战争消耗太大,于是歇斯底里地轰炸大后方的重庆,企图逼民众就范。
刚下飞机,林语堂就听见学生们在唱歌: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
豪情干云!
林语堂自觉胸中荡起一股持久不断的热浪,激动不已。
触目所及,都是轰炸后的断壁残垣,残存的房屋上贴满了标语:“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抗战必胜,建国必成!”陪同的张先生指着一块空地说:“去年这里有500个人被炸弹炸死,现在是5月,‘轰炸季’刚刚开始。林先生,您回来得可真不是时候啊!”
林语堂面有深意地微微一笑。
林语堂有意对此次回国低调处理,但是敏感的新闻界嗅出苗头,想方设法地安排了采访。
穿着最喜爱的淡灰色中式长衫,林语堂出席了记者会。
“林先生,听说你这次回国是为了‘做官’?”第一个问题刁钻狠劲。
林语堂气定神闲地吐出一口烟,缓缓道来:“我是书生,做人民的父母之官,非我书生本色。做人有做人的良心,做官有做官的良心,文人是不适合做官的,我没有官瘾!”
话题的关键在于美国对中日战争的看法。
重庆陪都需要这样的新闻振奋人心,林语堂也乐于提供这样的消息。他兴奋地说:“广州、武汉相继失守之后,美国人以为中国不行了,可是中国人越战越勇,美国人也改变了看法,美国的很多官方报道说,日本已经陷入山穷水尽!”
“那您觉得,美国人对汪伪政府怎么看?”在座的记者相互点点头,显然这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汪精卫是什么东西?”林语堂愤怒地站起来,语调严厉,“有学问见识的美国人都晓得他不过是日本枪尖上的傀儡!最近本人曾和《纽约时报》的一位评论家聚餐,原来打算揭露一些汪精卫伪政府的情况,使国际舆论了解真相,谁知道,坐下来一聊,发现我的计划完全多余,因为这位评论家对汪精卫的了解,比我更加清楚。”
幽默大师果真名不虚传,记者们会心地哈哈大笑。
林家住在离重庆40里的北碚,第三天就赶上了日军的大规模空袭。林语堂和普通老百姓一起,跑警报,躲防空洞,也看到了中国空军的勇敢无畏。凤如她们和衣而睡,以便随时逃跑。不久,一家人迁到了缙云山的一座寺庙里。而北碚的房子中了“头奖”,被炸成了两半。
自从回国,不叫一日闲过的林语堂在日军的狂轰滥炸下,竟然一直没有动笔。他想,提着脑袋跑警报能有什么用,还不如出国为抗日宣传,起的作用更大。
他写信给宋美龄,征求她的意见。标榜不左不右的林语堂明确表明了“亲蒋”的立场。
宋美龄完全同意。
林语堂接受了蒋介石侍从室“顾问”的头衔。有传闻说,林语堂是拿了当局的钱,拿人手短,才替蒋介石说好话的。他多次在公开场合严词反驳说,接受“顾问”身份,只为了拿“官员签证”,可以免去6个月回国重新申请签证的苦,没有拿政府一分钱。
历史的真实消失在历史的烟云里,今天无从而知。但是,林语堂返美后,对中国民众团结一心抗日的宣传还是正面而积极的。
离开重庆之前,林语堂把北碚的私宅捐给了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当年的《论语》小青年,今日的“文协”总务部主任老舍就在这幢半塌多鼠的房子里,创作了被他戏称为“对抗战文学的一个较大的纪念品”的《四世同堂》。
惊鸿一瞥的回国经历遭到了众多的责骂。舆论界议论纷纷,回国时有人说:“林语堂镀金回来了!”“林语堂赚够洋财了!”赴美的时候他们又说:“林语堂拗不过跑警报,又回美国去啦!”
连大女儿林凤如都不理解父亲,在香港机场哭得死去活来,她说,身为林语堂的女儿,时时受到优待,她宁愿像个普通青年,穿草鞋,吃糙米,在医院里帮忙,抗战到底。
郁达夫实在看不过眼,说了公道话:“林语堂氏究竟发了几十万洋财,我也不知道,至于镀金云云,我真不晓得,这两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林氏是靠去上外国一趟,回中国来骗饭吃的么?抑或是林氏在想谋得中国的什么差使?文人相轻,或者就是文人自负的一个反面真理,但相轻也要轻得有理才对。至少,也要拿一点真凭实据出来。如林氏在国外宣传的成功,我们则不能说已经收到了多少的实效;但至少他总也算是为我国尽了一份抗战的力,这若说是镀金的话,我也没有话说。总而言之,著作家是要靠著作来证明身份的,同资本家要以财产来定地位一样。跖犬吠尧,穷人忌富,这些于尧的本身当然是不会有什么损失,但可惜的却是这些精力的白费。”
林语堂没有辜负郁达夫的信任。
《纽约时报》整版刊登了《林语堂认为日本处于绝境》一文。他还以读者名义,投书《纽约时报》,直接指责英美帝国主义的两面派手法。他说,美国口口声声说同情中国人,背地里却大卖石油、武器、军用物资给日本,支持侵略者的屠杀,迟早会自食其果。这篇专访发表的期间,日军连续疲劳轰炸重庆达7天,导致大隧道防空洞窒息事件,有两万人丧生。
《新民国》、《大西洋》、《美国人》、《国家》等杂志都刊发了林语堂的专稿,分别谈论“中国对西方的挑战”、“中国枪口直对日本”、“地方对亚洲需有政治策略”等问题。他在东西海岸之间飞来飞去,马不停蹄地四处演讲,争取美人的实质性帮助。
1941年底,林语堂参加时代、生活杂志创办人亨利·鲁斯的家庭聚会。用甜点时,鲁斯夫人突然用汤匙敲敲玻璃杯,一字一顿地说:“各位拥护孤立主义者和拥护姑息主义者请注意:日本轰炸了珍珠港。”
美国客人慌乱无比,急忙打电话,开广播。林语堂继续吃甜点,不紧不慢地解释到:“这无非在所逆料。”
罗斯福终于承认对华援助是“太少,太晚”。美国对日宣战。中国作为同盟国四强之一,扬眉吐气。在美的华侨奔走相告,拍手称快!
林语堂创作发表了第二部长篇小说《风声鹤唳》,以抗日战争为背景,描述了中华儿女在民族解放的洪流下获得新生的故事。
1943年,《啼笑皆非》出版。内容包括“白人的负担”、“美国孤立主义”、“英国帝国主义”、“亚洲的前途”、“现今时代主要问题的关键”等。
同年秋天,林语堂携着亲自翻译的《啼笑皆非》,再度回国作了6个月的旅行。在重庆中央大学,他发表了《论东西文化与心理建设》的演讲。在战后重建和国共对峙的紧要关头,林语堂大讲东西文化的融合,显然是不和时宜。郭沫若、田汉、秦牧等左派作家群起而攻之。
他6次被蒋介石夫妇接见,政治倾向越发的明朗化。
在西安,林语堂遇见了旧同僚沈兼士。沈兼士告诉他,周作人在北京做了日本御用的教育部长,每天晚上听见中国青年被日军毒打虐待的哭嚎,惨不忍闻,周作人竟装痴作聋,熟视无睹。林语堂说:“周氏兄弟,趋两极端,鲁迅极热,作人极冷。……作人太冷,所以干作汉奸。……冷尤可怕,这又是放逸文士之所不为。可怕,可怕。”
回到美国后,林语堂成了重庆当局的忠实支持者。但是,昨是而今非,蒋介石政府已经不是抗日初期的正面力量,贪污腐败的传闻甚嚣尘上,美国民众对此无甚好感。他的新书《枕戈待旦》因为明显的“亲蒋”立场,而被“自由主义”的美国人冷落了。更有莫名其妙的流言传出,说林语堂是收了何应钦的两万美元,见财起意,才为当局这么卖力。在纽约市政厅的集会上,史沫特莱当众提了这事,林语堂气得拂袖而起,“什么两万美元,我们当众说清楚!”
林语堂也意识到自己的孤立无援,“那时……我是惟一为蒋中正先生效力的。当时,我把喉咙都喊哑了。”
逆历史潮流而动,终归会失败。王国维、辜鸿铭就是明证。林语堂为腐朽的蒋家王朝摇旗呐喊,终究无可奈何地湮灭了。
然而,他毕竟是中国人,有血气,遇上事关民族的大是大非,他站得稳脚跟。1959年,美国参议院荒唐地提出“两个中国”的谬论。华人世界为之震动,林语堂牵头,带动有影响力的旅美华人当即签署了《康隆报告的分析:亚洲人所见的谬妄和矛盾》,反对美人分裂中国的险恶祸心。
他义愤填膺地说,美国两个中国观念是错误的,他们不了解东方,更不了解中国人!美国人迫人太甚,必须有“他妈的”和“去他妈”的劲儿,才能打战!
记者出身的学者作家陈纪滢记下了林语堂说这话时的情形:
他说这段话时,是站着说的,浑身用力,双拳并举,两眼要迸出火星似的。我真没想到林氏是这样快人快语。可惜那一刹那没留下镜头,否则必是一副动人的身影。虽然如此,我至今还记得这一幕景象。
“梦想无论多么模糊,总会潜藏起来,使我们的心境永远得不到宁静,直到这些梦想变成现实的事情,像种子在地下萌芽,一定会伸出地面来寻找阳光。梦想是很真实的东西。”
—— 《生活的艺术》
梦想主义者
要谈到林语堂的梦想,还是得从林至诚说起。
1907年,因为坂仔新教堂事故,“极端前进派”的林至诚认识了西溪教区主事的范礼文博士,并成为莫逆之交。范礼文博士寄过来很多上海基督教文学会出版的书和小册子,还有著名传教士林乐知编写的周刊《通问报》。
《通问报》是油墨印的,纸张很粗糙,拿在手里就满手的黑印子,可胜在价格便宜,一年才一个银元,对于低收入的基层牧师,是再适合不过了。
自学成才的林至诚开始接触“新学”。每日布完道,他拨亮床头的豆油灯,点一袋旱烟,从薄薄的散着油墨香的纸上,读到了太平洋的另一端白皮肤的外国人在干什么。
小和乐和兄弟姐妹几个围成半圈伏在父亲膝头,贪婪地听父亲讲西洋的奇妙事物。
第一架飞机试飞成功时,林至诚头头是道地讲起飞机的制造原理、形状、飞行情况等,俨然是刚刚归国的洋博士。“我读了所有关于飞机的文章,但是我没有见过飞机,我不知道敢不敢相信!”他得意地吸口旱烟,对着几双渴求的眼睛说,“不过,你们将来会看到的。”
和乐不知道“将来”是什么时候,他只见过船工们划的木制小舢板,父亲说的那个会飞的铁头大怪物,真是闻所未闻。
异域的奇闻轶事,林至诚更是如数家珍,“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就是德国柏林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你们一定要到那里留学,读英文,接受西洋教育!”
“真的吗?留学,那是干什么?”和乐摇晃着小脑袋,抢着问到。
“别吵!听阿爸说!”美宫迫不及待地打断弟弟的话。
“留学啊,就是到国外学习。你们不是说飞机很稀罕吗?到了国外就可以看到!”林至诚呵呵地笑,两个眼睛闪闪发亮。
“那我要去!”“我也要去!”……
豆油灯的火花在跳跃,和乐们的脸上扬起兴奋雀跃的神情,父亲所描绘的未来迷人极了,他们都深深沉浸其中。林语堂自叙说:“我们是一个绝对的梦想主义者的家庭。”
梦想,是林家上下共享的最美好的精神财富。但是林至诚每月只有20个光洋的收入(后来涨到24块),除去女孩,送5个儿子留学几近痴人说梦。他却丝毫没有顾虑,船到桥头自然直,他单纯地坚信,只要下定决心就一定会成功。
好在有教会学校,林家孩子从铭新小学到寻源书院,学费和膳食全免,很大程度上省去了林至诚的压力。林语堂成年后致力于批判死板的基督教教育时仍客观地说,“我欠教会学校一笔债”,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林家长子林景良顺顺利利地进入了鼓浪屿的救世医院医科学校,次子玉霖的入学问题却成了林至诚的心病。圣约翰大学在上海,川资杂费高,况且大儿上学那阵,已经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望着眼巴巴的儿子,林至诚痛下狠心把祖屋卖了——他的父亲一去不回,祖屋就是惟一的联系和凭证,母亲临终前千叮咛万嘱咐,房子不能卖,如今为了孩子,只能对不起先人了。按手印的时候,他咸湿的泪水滴落下来,弄花了契书。
凑凑合合地送走老三,轮到为和乐犯愁了。
玉霖毕业后留校任教,愿意资助弟弟在圣约翰的生活费,可到上海的交通费还是需要100个银元。林至诚叼着老烟袋,佝偻着里里外外转了好几圈,想不出半点法子。这些年,家里值钱的东西该卖的也卖得差不多了,这可如何了得?牧师太太看丈夫愁白了好几根头发,犹犹豫豫地说:“要不去借吧!你那个学生陈子达……”
“瞎扯谈!怎么能向学生开口!”林至诚把手一背,怒气冲冲地走了。
陈子达曾经是林至诚的学生,家里穷,冬天没有帽子戴,小脸蛋冻得通红,一说话就哆嗦,林至诚可怜他,就送给他一顶瓜皮小帽。陈子达感激涕零,发誓要报答老师的恩情。他常年戴着那顶帽子,即使破得不能再用了,也没有买过第二顶。他在漳州发了财,每次林至诚去漳州,总是住在他家里。
林至诚跑遍了亲戚好友,也没有结果,只能硬着头皮去找陈子达。和乐看着父亲为难的样子,心疼得难受。老师向学生借钱本就难以启口,林至诚拉不下脸面,几次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匆匆搭船无功而返。不久,陈子达来到坂仔,送给林至诚一个蓝色布包。林至诚打开一看,赫然是100个闪亮亮的光洋。他一把握住陈子达的手,老泪纵横,无言以对。
林语堂毕业后先到哈佛大学读硕士,再到德国念博士,在坂仔黄泥小屋的油灯下他和父亲无数次谈到、梦到过,但林至诚最终没能等到这一天,就抱憾而终了。
一个没有上过一天学、月收入只有20银元的乡村牧师,却拉扯着把所有的儿子都送入了大学,在20世纪初的中国,若非有高远的胆识和过人的毅力,是不可能做到的。
林至诚追求梦想的勇气和决心深深影响了林家每一分子,尤其是小和乐,他遗传了父亲爱做梦的天性。
聪明顽皮的和乐做起白日梦来也和一般孩子不一样。
他梦想做走四方的江湖郎中,发明一种包治百病的灵药,悬壶济世。遇上狠毒的官老爷,再多的银子也不治;遇上穷苦的老百姓,就免费赠送。坂仔四面环山,遍地的药材,和乐偷偷地看了几本入门的医书,上山采了几回药,终于磨制了一种治疗外伤的白色药粉,取名“好四散”。美宫做饭时伤了手指,和乐跟前跟后地讨好二姐,极力推荐自己的新发明。可是美宫再心疼弟弟,也不能拿伤口开玩笑,一口回绝了。和乐瘪着小嘴,好几天不搭理二姐,委屈地说,他的“好四散”定是药到病除。
担水浇菜园子是男孩子的任务,他年纪小,每次只担得半桶,走起路来左右晃荡,到了菜园子,桶里的水就所剩无几。这样子人力担水实在太落后,应该发明一种机器,能从屋后的水井吸水出来,直接流入菜园子,省事又省力,和乐如是想。他仔细翻看了历年来的《通问报》,也没有找到相关的内容。他仍不死心,有一回在寻源书院里偶然看到一张活塞引擎的图片,他猛地意识到,抽水机有望了!以后的闲暇时间,和乐常穿着漏脚趾的破鞋子去看汽笛鸣响的小货轮,研究那引擎到底是怎样发挥作用的。他苦苦钻研了好几个月,画了上百幅草图,限于知识有限,做到中途就进行不下去了。他对机器的着迷却始终没有放弃,他一直梦想着做物理教员,也是为了喜爱机械的缘故。他说:“至今我仍然相信,我将来最大的贡献还是在机械的发明一方面。……如果等我到了50岁那一年,那时我从事文学工作的六七年计划完成之后,我忽然投入美国麻省工学院里当学生,也不足为奇。”
令人扼腕的是,为了实现儿时的机器梦想,年近半百的林语堂居然沦落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当然这已是后话了。
因为喜欢英文,和乐还梦想着做英文教员。有梦想终会成真,在清华,在北大,在东吴大学,林语堂是最受欢迎的英文教授。
辩论是另一个七彩的梦。和乐打小就表现出超人一等的好口才,他觉得凡事应该有逻辑,事情总要个黑白分明,所以遇到问题常常和哥哥们辩论。哥哥们怕了他,说他是辩论大王、“论争顾客”。他由此说,长大后要开个辩论商店。辩论商店是漳州当地的说法,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行当,就像摆擂台似的,参加论战的一方,向对方挑战。辩题随意指定,像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者称一件黑东西为白,店主要么向人挑战,要么接受他人的挑战。和乐的口才在圣约翰发展成熟,他领导的辩论队过五关斩六将,在比赛中获得了银质奖章。
他还梦想着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作家。和乐私底下对父亲说:“我要写一本书,在全世界都闻名……”
8岁时,他编写了人生的第一本书。那是本风格独特的教科书,采用的是三字经的文言格式,开篇就是:
人自高 终必败 持战甲 靠弓矢
而不知 他人强 他人力 千百倍
这是根据坂仔新教堂的建筑而写的,林语堂自负地回忆:“以所用的字汇论,写的算不坏。”课文的背面配有插图,和看图识字的幼儿教本很类似。
第二课是和乐自编的故事,写一只蜜蜂因为采蜜而招致杀身之祸。
和乐很细心地收好不使别人看到,却被大姐瑞珠发现了,他很难为情,羞红了脸。姐妹兄弟几个争着传阅,一看到和乐就大声地念:“人自高,终必败……”和乐臊得扑进了牧师娘的怀里。
40年后,《生活的艺术》出版,他写了一本书,在全世界都闻名了,当年看似不知天高地厚的狂言妄语变成了现实。林语堂说:“梦想是很真实的东西。”
金钱观
林语堂看重钱,会赚钱,在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文坛人所共知。他的高收入也是遭人诟病的一大原因。中国文人讲求“君子固穷”,林语堂对此有一番精彩的辩解:
向来中国文人之地位很高,但是高的都是在死后,在生前并不高到怎样。我们有一句老话,叫作“诗穷而后工”,好像不穷不能做诗人。我反对文人应穷的遗说。文人穷了,每好卖弄其穷,一如其穷以极,故其文亦算已工。好像古来文人就有一些特别坏脾气,特别颓唐、特别放浪、特别傲慢、特别矜持,因为向来有寒士之名,所以寒士二字甚有诗意,以寒穷傲人,不然便是文人应懒,什么“生性疏懒”,听来甚好,所以想做文人的人,未学为文,先学疏懒。再不然便是傲慢,名士好骂人,所以我来骂人,也可以成为名士,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都不是好习气。
上海那时的文化出版业竞争很激烈,打着各种旗号的刊物多如过江之鲫,读者买不买账,得看有没有名作家撑场面。于是名家名品是一稿难求,普通作家是数稿难发。北方文化圈集体南迁,更使竞争白热化。
初闯上海滩的林语堂倦于钩心斗角,尔虞我诈,想安安分分地靠爬格子吃饭,却发现这碗饭远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容易吃。吃饭问题成了头等大事。
穷则思变。他想的第一个办法就是“一稿两投”。同样的内容,写一份中文的,写一份英文的,这样可以得两份稿费,而不至于有道德上的限制。有人高度赞扬说,林语堂的中文好到无法翻成英文,他的英文也好到无法翻译成中文。
机会不经意间终于来了。
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周越然编写的《模范英文读本》,被选入教科书,赚了不少钱。林语堂看出了端倪,教科书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以当前学校对英文科的重视程度看,市场不可限量。他找到孙伏园,问能不能帮着找个书局接洽一番。孙伏园在新闻界人面很活,一口应承下来。
无巧不成书,开明书局老板章锡琛看出周越然的读本不太符合英文习惯和语法规范,正想找一位留过洋且英文造诣高的人重新编一本。他起先找的是方光焘,可是方光焘社会事务太多,交稿日期一拖再拖。商场打的是时间战,章锡琛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吃过洋面包的林语堂毛遂自荐,又有孙伏园当中间人,章锡琛求之不得。
开明书局尚在草创阶段,资金周转不灵,付不起一次性买断的费用,林语堂提出按15%的市场价抽版税,写书期间每月预支300银元,以后在版税里面扣。谈好合作细节,双方白纸黑字签定了和约。
林语堂深知胜败在此一举,投入了全副的精力。他有莱比锡语言学的专业底子,又肯下苦功夫,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开明英文读本》,分为读本、文法和英文名著选读三部分。
读本上市后,市场反应很好,一个月内加印了好几次,连带着名不见经传的开明书局也旺起来,推出的书接连大卖。
其他书局见开明拔了头筹,也想在英文教科书市场分一瓢羹。与商务、中华三足鼎立的世界书局匆匆找来大学毕业不久的林汉达编写了一套《标准英语读本》,铺天盖地地大打广告,趁热发行了。
世界书局的宣传攻势极大地影响了《开明英文读本》的销路。林语堂自信酒好不怕巷子深,他仔细研究了林汉达的读本,居然发现有不少和自己的书雷同或相似之处。和章锡琛商量后,他当即以开明书局的名义致书世界书局,措辞严厉地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世界书局财雄势大,压根儿没把新近崛起的开明放在眼里,对抗议置若罔闻。倒是林汉达自知理亏,几次登门未遇,就留了便条致歉。
章锡琛是个老狐狸,知道与世界书局硬碰硬无疑是以卵击石,只能智取。他在林汉达的便条上大做文章,以《世界书局标准英语读本冒效开明英文读本之铁证》为标题发表在报纸上。各大报纸相继转载,出版界哗然一片。
世界书局怕事情一发不可收拾,重金礼聘了名噪一时的女律师郑毓秀,速战速决。郑毓秀后台很硬,号称“包打必胜”。她一纸诉讼,反而把开明书局送上了法庭,罪名是公开诽谤。法官的明显偏袒让开明书局很被动,一审下来,败诉几成定局。
章锡琛骑虎难下,按照法庭的赔偿额,开明书局非关门大吉不可。
林语堂在过去的6个月可是外交部的秘书长,官场上的那一套,耳濡目染多多少少也学了一两招。他趁着南京教育局编审林汉达读本的当儿,直接上书,并把两书对照的可疑之处一一列出,证据充分,情辞恳切。教育局主事人是北大旧时的教务长蒋梦麟,下令严审此案。经过专家的多方取证和讨论,表决得出林语堂指控成立。教育部发了通告,明令禁止《标准英语读本》发行。
然而,上海地方法院在世界书局的压力下坚持原判决不变。
林语堂把教育部批文做成大幅广告,连夜送往各大报社,抢先一步和公众见面,制造舆论压力。次日开庭前,部批文件已是街知巷闻,舆论界闹得沸沸扬扬。法院尴尬不已,硬着头皮判开明书局犯有诋毁罪,却只是象征性地缴罚30元了事。
林语堂尝到了媒体宣传的甜头,乘胜追击,以部批文件为要,亲自撰写了标题为《〈开明英文读本〉何故被人抄袭冒妄》的长篇广告软文,既宣传了自家书的好,又公布了世界书局的无耻勾当。
世界书局胜是胜了,可教科书被禁,经济损失不可估量,而且因为涉嫌“抄袭”、“冒妄”等敏感性话题,在道义上、舆论上都失了立场,声誉大跌,最后灰头土脸地请出教育部次长刘大白调停,单方面赔偿开明的全部损失,并答应销毁《标准英语读本》。
这场轰动一时的版税官司,以林语堂和开明书局的全胜而告终。
由于这场诉讼案牵涉甚广,峰回路转,再加上媒体连篇累牍的相关报道,使得《开明英文读本》在沪上一枝独秀,销售量飙升,连商务、中华这样的书馆都自叹不如。有好事之徒称,《开明英文读本》就是靠官司的免费宣传才打开销路的。
林语堂趁热打铁,一连推出了《开明英文文法》、《英文文学读本》(上下册)、《开明英文讲义》(三册)等系列教科书。为了更好地刺激销量,他还请著名画家丰子恺配漫画插图。他的书生动活泼,课文和文法结合得很紧,颇受中小学校青睐。
据林太乙回忆,林语堂每年可从开明得版税6000个银元,按中国银行目前的比价,一个银元约莫等于20块人民币,也就是12万,这还不包括他办杂志、编辞典和各种类型的股份所得的收益。
林语堂初次下海,就打了个漂亮仗,而且实惠多多。源源不断的版税让经济窘迫的他摇身一变,成了上海文坛数一数二的富人作家,比起鲁迅等文化巨擘不遑多让。欣赏的人赞他是“教科书大王”,不客气的人则说他是靠教科书起家的“暴发户”。
林语堂离开《论语》,也是因为经济纠葛。
《论语》是一群意气相投的年轻人一时玩笑而创办的,有点玩票的性质。创刊期间,不管是主编林语堂,还是撰稿人,都抱着一个信念:杂志是大家说话的地方,能生存就不错了,谁也没有计较编辑费、稿费。
谁知《论语》出埠随即大卖,劭洵美所辖的时代书店狠狠赚了一笔。出到第10期,林语堂找到劭洵美,直言不讳:“既然杂志有了盈余,编辑和作家就不再干免费活,得把报酬定下来。”
这本无可厚非,劭洵美爽快地说:“玉堂,你知道我是不管实际工作的,你去找章克标,就说是我说的,让他定个价!”劭洵美出身官宦世家,自打娶了斗垮“红顶商人”胡雪岩的巨商盛宣怀孙女后,家底益发的殷实,阔少爷习气十足,不愿在钱财上斤斤计较。他所经营的文化出版业常年赔钱,便请了数学系出身的章克标出任总经理。
章克标对林语堂的越级传话大为恼火,但不能拂了老板的面子,答应给编辑部每月100元,稿费千字二到三元,以时价来看算不得高。
《论语》发行量越来越大,杂七杂八的交际事务日益繁重。林语堂有中央研究院的正职,还得兼任主笔,忙得焦头烂额,人手不够用,就自作主张聘请了陶亢德和兄长林憾庐。林语堂说这是内举不避亲,但在章克标看来,却有发展私人派系之嫌,心里有了芥蒂,磨擦也多了起来。
不久,林语堂提出,《论语》销量翻了一倍,编辑费也得相应涨到200元。林语堂自认是合情合理,章克标却暴跳如雷,气冲冲地向劭洵美抱怨:“玉堂这么搞,分明把《论语》当成了自家的菜园子,太重利轻义了,是个门槛精!”他站在书店立场分析:“要是每个编辑都这么称大,书店还怎么管理?”劭洵美不愿插手,可他毕竟是书店的老板,胳膊肘不能往外弯:“你看着办吧!”
章克标拿这话当尚方宝剑,对林语堂的提薪要求态度十分强硬。林语堂最受不得闲气,想自己一手打响了《论语》的招牌,却落得里外不是人,言词上颇多不耐。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论语同人”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刚巧良友图书公司准备办刊物,盯上了林语堂,开出了编辑费每月500元,并提供专业办公室一间的优厚条件。林语堂忍无可忍,一气之下脱离了《论语》。
关于这件事,现存的资料不多,仅余章克标的一家之言。但就当时的新闻报道来看,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文人以自由撰稿人居多,经济来源几乎完全依靠版税、稿酬、编辑费,而书店盘剥的现象很突出,所以编辑和书店老板经济龌龊时有发生,鲁迅和北新书店的版税官司就是最著名的一桩。章克标以“门槛精”责骂林语堂,有些言过其实了。
林语堂在收入上斤斤计较,可该花的钱,一点都不吝啬。
林家出国前一年,廖悦发的豫丰钱庄由于海外和内地来往的公司欠巨款不还,恶性倒闭。讨债者查封了廖家产业。廖翠凤的大哥吸鸦片死了,余下的二十多口人都没有工作,靠着廖悦发早年的一点积蓄,坐吃山空。林语堂的姐夫去世了,留下瑞珠和8个孩子;大哥也走了,留下孤儿寡母;二哥玉霖失业,他有7个孩子;三哥处于半失业状态,三嫂体弱多病,医药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有这些,都是靠语堂津贴。
1938年,林语堂的总收入达36000美元,开支12000美元。翌年年初,他把剩余的款子买了10万银元,存入中国银行。稍后又用2300美元兑了13万银元,分七年、十年、十四年定期存款,这样三个女儿在二十二岁的时候,每人本息可得10万银元。旁人很不理解,把钱存在美国银行不是更保险吗?林语堂笃定地回应:“我对中国货币有信心!”抗战胜利后,物价飞涨,比抗战前上涨了6万倍之多,林语堂的存款连本带息取出来,成了废纸一堆。
抗日战争期间,林语堂为国内难民多次慷慨解囊,还以每年720法郎的花消,收养了6个中国孤儿。
他还雇人为老家坂仔村民修学堂,买低洼田地挖大鱼塘,买田园,并且买台湾的甘蔗种苗、柚子苗、树苗给乡民栽种。信后的署名是林小德、林旺火、林生仔、林发仔。
林语堂教育女儿:“金钱藏在我们自己的口袋里,而不去帮助别人,那钱有什么用处呢?金钱必须要用得有价值,又能帮助别人。”
一个人。一个文人。林语堂的两面金钱观其实很简单。
明快打字机
追寻梦想没有失败者。
林语堂说:“一点痴性,人人都有,或痴于一个女人,或痴于太空学,或痴于钓鱼。痴表示对一件事的专一,痴使人废寝忘食。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林语堂的痴性,在于发明中文打字机。
商务印书馆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推出了中文打字机,以康熙字典检字法分类排列,机上有2500个印刷铅字的常用字盘,遇上冷僻字,得从备用的3040个字盘里找出来,再安在机器预留的空白处。打字员要学习三四个月,才能熟练地打字。
这样的打字机太笨拙了,林语堂坚信他一定能发明人人可用、不学而能的打字机。
20世纪30年代初,他代表中央研究院到瑞士参加国际联盟文化合作委员会年会,顺道到英国和工程师研制了打字机的模型。廖翠凤带着孩子在娘家住了大半年,面上无光,满心以为丈夫会从国外带点礼物封住亲戚们的嘴,结果林语堂口袋里只剩下三毛钱和一台不完整的模型。
1946年,林语堂五十有一。最近这几年,他顺风顺水,大走文运,书是一本接一本地畅销,又接连被美国好几所知名大学授予文学博士学位,“哲学家”、“作家”、“才子”、“爱国者”、“世界文士”等赞誉不绝于耳。最关键的是,他已经聚集了十几万美元的家产,有了发明打字机的财力——他是现实主义的梦想家。
年过半百的林语堂被这个念头折磨得日夜难眠,仿佛回到青春年少的激昂岁月,为了一个不可能的理想忘我地往前冲啊,冲啊。以他当时的名望,要申请某个基金会的研究经费是轻而易举的。然而他想自己来,一则,“自小一见机器便非常喜欢,似被迷惑”,二则,中文打字机的发明权不能落入外国人之手。他找出在英国制造打字机的设计图,着了魔似的,每天早上五六点就起床,坐在书房的大皮椅上,排字、拆字、画图,把汉字排列了再排列,键盘改了又改。
人人可用的打字机首先要有一个人人可用的键盘。中国汉字复杂多变,想在方寸之间通过组合搭配表示出来,是难以攻克的技术难题。新文化运动以来,不少语言学家对康熙检字法作出了改良,林语堂在上海10年,陆续提出了“汉字索引制”、“汉字号码索引法”、“国音新韵检字”等革新方案。他把所有资料汇总更新,根据方块字的特殊性,发明了崭新的“上下字形检字法”,取字左边最高笔形和右边最低笔形为原则,放弃笔顺,只看几何学的高低。他进一步想出了用窗格来显示部首末笔的办法,在电脑问世之前,这实在是了不起的发明。
林语堂没有受过专业的机械训练,便亲自到唐人街找人排字做模,然后请一家小型机器工厂制造打字机的零件。他还专门请了一位意大利的工程师协助解决机械难题。美国的人工之贵,难以想象,而且打字机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做得好,新问题不断冒出来,拆了做,做了拆,林语堂耗尽了所有的时间、精力,那十几万美元的存款也一声不响地化成了泡影。
高额的费用难以为继,可打字机已经初具雏形,况且投入了那么多的心血,任谁也不愿放弃。林语堂不得不向富裕的老朋友赛珍珠夫妇借钱,要求预支数万元版税。他是华尔希庄台公司最大的摇钱树,从私人关系而言,双方也是十几年的好朋友了,平时你来我往,处得和一家人一般。林语堂以为问题不大,华尔希却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林语堂这才领教到美国式的人情冷暖。他向银行贷款,又向多年的挚友、古董商卢芹斋先生借了一笔钱,难产的打字机总算诞生了。
1947年5月22日早上11点,林语堂小心翼翼地把“明快打字机”从工厂抱回了家,摆放在客厅的桌子上。这架打字机高9英寸,宽14英寸,深18英寸,64个键取代了庞大的字盘,每字只需打三个键,一分钟可打50个字。
林语堂上下摩挲着这个可爱的玩意,就像他新出生的孩子,怎么也看不够。这个孩子,花了他12万美元,半生的积蓄,外债累累,可这是他的梦,一个美丽的梦,现在实现了,所有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他随手拿起一张报纸,“玉如,你来试试!”
林太乙紧张得手心发汗,任意挑了几个字,就像英文打字机广告所谓的“寻到键钮就打”。“嗒”、“嗒”、“嗒”,字清楚准确地在那一头显示出来,一个,两个,真正是不用学就人人可用的中文打字机!
“阿爸,你终于成功了!”太乙兴奋地一把抱住父亲。
廖翠凤眼中也泛起了泪光。多年的积蓄化为乌有,又欠下许多债,她焦虑得晚晚偷着哭,恨丈夫孩子气的固执,可眼见语堂这般的高兴,她又恨不起来。
林语堂向美国专利局申请了专利。专利书长达8万多字,蓝图39幅,林语堂戴着老花镜,每个字都仔细斟酌。历时六年半,这项专利才被批准。
不久之后,雷明顿公司来信说对打字机有兴趣。林语堂心花怒放,赶紧叫二女儿当帮手去示范表演。当天下着倾盆大雨,他把宝贝打字机放在木箱里,再用油纸仔细包好,一路紧紧抱在怀里。
长方形的会客厅里坐了十几个高级职员,角落里有个小桌子,太乙把打字机放好,立在一旁。林语堂先简单说明了汉字打字机的广阔市场及其优点,然后指示女儿开始打字。
会议室里安静无比,十几个美国人张大了眼睛,想看看以文才著称的林博士有怎样奇妙的发明。
太乙拧开电钮,按了一键,打字机没有反应。她再按了一键,还是没有反应。太乙慌乱地看了父亲一眼,接连按了几个键,打字机半点动静都没有。
林语堂几步并作一步赶到太乙身边试打,还是同样的情况。他心里翻江倒海,紧张得略微颤栗,噼里啪啦地试按不同的键。办公室里一片肃穆,只听见打字机键盘“嗒嗒”的声音,美国人开始不耐烦,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试了几分钟,林语堂毅然停下来,半鞠躬地致歉。他默默地抱起打字机,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办公室。太乙小跑着跟上父亲。外面还下着雨,汽车驶过,溅起大片的污水。太乙想帮年迈的父亲抱那不争气的笨东西,林语堂不肯,执意地往前走。太乙分明看到,父亲的腿在发抖。
好不容易打到出租车回了家。卸下湿漉漉的油纸,林语堂点了一袋烟,吸得很凶。“怎么回事?昨天在家里还好好的!”太乙没话找话。她知道父亲的落寞和受伤。她本来想问明天的新闻发布会怎么办,话到了嘴边又咽回去了。
林语堂吸完烟,长嘘了一口气,镇定地拨电话给工厂的机械工程师。那人来了以后,用螺丝刀动了几下子,打字机就运作如常了。林语堂阴沉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翌日,记者会正常举行。林语堂骄傲地说:“这是我送给中国人的礼物!”
纽约各大报章以显著标题刊登了林语堂发明打字机的消息。林家对外开放三天,欢迎各界人士前来参观。
中国驻联合国军事代表团团长何应钦试验了中文打字机后,致函林语堂说:“明快打字机是第一部无需记得字位或字码,甚至无需看键盘即可打字的打字机。这特色仅仅是该打字机许多明显的特色之一,但只凭这个键盘,明快打字机已经比其他所有中文打字机高明。本人诚挚向所有汉字书写的人推荐。”
著名语言学家赵元任则来信说:“语堂兄,日前在府上得用你的打字机打字,我非常兴奋。只要打两键便看见同类上下形的8个字在窗格出现,再选打所要打的字,这是个了不起的发明。还有个好处是这键盘不用学便可打。我认为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打字机了。”
正在纽约访问的外交部长王世杰说:“我对这部打字机的简易打法非常惊奇。这不但是中文打字机的改良,而且是极具价值的发明。”
很多普通的中国留学生、商人、唐人街的华侨等纷纷赶到林府,拿着字片对着林太乙喊:“林小姐,林小姐,打这个!”
鲜花、贺电纷至沓来,把个林府装点得热闹非凡。林语堂心满意足,得意洋洋。
那位意大利籍的工程师看见“明快打字机”轰动纽约,以为有利可图,来了一封加急挂号信,说打字机是他发明的,要是林语堂不承认,就法庭上见!林语堂哭笑不得,这位工程师连一个汉字都不认识,还要来争夺发明权,真是荒谬!林语堂只得请律师来对付他。
“明快打字机”虽然赞誉连连,其实只是叫好不叫座。国内战乱频仍,美国的公司没有一个肯投产。林语堂那12万美元等于是打了水漂。
一天,语堂和太乙坐在计程车里,他把玩着一个纸型键盘,得意地说:“我这个打字机的发明,主要在利用上下形法的键盘,其他机械上的问题是不难解决的。”
“那么,你假使只把汉字照上下形检字法分类,弄个纸型键盘,像你手里拿的一样,不就可以向人推销了吗?”太乙大惊,战战兢兢地接着问,“当时有没有制造模型的必要?”
林语堂看了太乙一眼,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轻声说:“也许不造模型也可以推销。但是我忍不住,我一定要造一部打字机,使我可以真正的打字。”他顿了顿,“我当然没想到要花那么多钱。”
“明快打字机”成功的消息传到国内,又有人编造谣言,说林语堂大发横财。这回是胡适出面辟谣,他说:“你们不要胡说八道,林语堂为了打字机已经倾家荡产了。”
4年后,林语堂把打字机的发明权连同艰难诞生的“明快打字机”卖给了默根索拉公司,仅得25000美元。他却高兴得手舞足蹈,连连说,“我的发明有用了!有用了!”由于造价太高,默根索拉公司最终还是放弃了。后来,林太乙任《读者文摘》中文版总编辑,有一次到美国旅行,想把“明快打字机”的原型找回来。几经波折,她联系到当时参与研究的一个工程师。
“啊呀,你来迟了3个月!”工程师叫起来,遗憾地说,“那部打字机一直放在我的办公室,放了19年。3个月前,我们公司从布克林区搬到长岛,我的办公室堆积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把许多东西,连你父亲发明的打字机在内,丢出去了。”
“丢到哪里去了?”太乙急切地问到。
“丢到垃圾站。”
“会不会有人捡去了呢?会不会有人看中那漂亮的木箱,捡去了?”
“可能性不大。”
“我可否在贵公司的告示板贴个广告,悬赏若干元,以求追回那部打字机?”
工程师觉得好笑,“我想是没有用的。垃圾车早也把它收去了。”
1985年,林太乙姊妹授权台湾神通电脑应用“上下形检字法”于中文电脑产品。神通电脑称之为“简易输入法”,并打出“两个钟头学不会,请吃一碗牛肉面!”的广告语,证明是简单便捷。
这一年,林语堂谢世已经9年有余。
秋天的况味
为了尽快还清“明快打字机”欠下的债,不愿受约束的林语堂居然接受了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美术与文学组主任之职。
离美赴法前,林语堂吩咐廖翠凤卖掉了大部分家私,先还部分欠款。启程前两天,他突然收到美国税务局的来信,说他必须缴清3万多美元的个人所得税才能离开美国。“我的天啦!”林语堂颓然地坐下,双手直拍额头。他领了《苏东坡传》的部分版税,又向卢芹斋借了钱,才得以启程前往巴黎。
科教文组织的工作薪水高,可实在是累人。忙不完的会议、写备忘录、应付人事问题、准时上下班,林语堂已经50出头,精力、体力上都吃不消,每日回家,靴子一脱躺在沙发椅子上,动也不肯动。短短两年,心力交瘁的林语堂慢慢显出老相来,头发脱落、秃顶,身体干瘦得像缩了水的皱皮桔子。
1949年,林语堂不堪忍受,便辞去了科教文的工作,搬到法国南部坎城的一幢小别墅“养心阁”里修养。那是卢芹斋的私产,本是设计给4个女儿住的,但是女儿女婿各自忙事业,谁也不来,房子空闲着,由一对园丁夫妇料理。
“养心阁”坐落在小山坡上,不远处便是碧波粼粼的地中海,院子里种满了高大挺括的棕榈树和色彩艳丽的九葛丹,有胭脂红、砖红色、铜橙色等,蜜蜂在其间嗡嗡作响。“久在樊笼里,难得返自然”,林语堂喜欢上这里的环境,恢复了写作生涯。
傍晚时分,他到露天的咖啡馆喝一壶浓郁的咖啡,或是在岸边看渔人满载而归的喜悦,仿佛回到了年幼时的坂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里的生活花费低,又有新鲜的鱼类、瓜果蔬菜,林语堂忘却了巨额的欠款和外界的喧嚣,很安静,很闲适。
翠凤经过这几年的奔波,心灰意冷,躲进了自己的小世界,每天只是重复地念叨:“我们没有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我们从这里搬走之前,一定要把椅套洗干净还人家。”林语堂心疼地抓住她的手说,“凤啊,我们从头来过。你别担心,我这枝邋遢讲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林太乙陪着父母在坎城住了一些日子。一天午后,两人在花园里晒太阳,林太乙突然问:“阿爸,人死后还有没有生命?”
“没有。”林语堂看看四周,坚决地说,“你看这花园里处处都是生命,大自然是大量生产的。有生必有死,那是自然的循环。人与蜂有什么分别?”
他又引用了苏东坡的一首诗:
人生到处知何似?
应似飞鸿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指爪,
鸿飞那复计东西。
林太乙望着父亲鬓白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心里一阵凄凉,她想起父亲写过:“我爱春天,但它太嫩了。我爱夏天,但它太傲了。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叶泛黄,气度醇美,色彩富丽,还带着一点悲哀的色调,以及死亡的预感。它金黄的艳色不道出春天的无邪,不道出夏天的权威,却道出了晚年的成熟和温霭智慧。”成熟是时光的消逝,过去了,就永不会再回来。
“人生既然这么短暂,那么,活在世界上有什么意义呢?”太乙无可奈何地问。
“我向来认为生命的目的是要真正享受人生,”林语堂说,“我们知道终必一死,终于会像烛光一样熄灭,这是件非常好的事情。这使我们冷静,而又有点忧郁;不少人并因之使生命富于诗意,但是最重要的是:我们虽然知道生命有限,仍能决心明智地、诚实地生活。”
他默然半晌,接着说:“苏东坡逢到悲哀挫折,他总是微笑面对。”
林太乙不期然地对上父亲的眼,她知道父亲的所指,外在的困顿都不能叫这位老人低头,微笑乐观,一切终会雨过天晴。
在坎城,林语堂一连写了《唐人街》、《老子的智慧》、《美国的智慧》等书。虽然销量不太理想,但毕竟是赚了钱,慢慢把欠银行和卢芹斋的钱还清了。
随后,全家人又迁回了纽约。林语堂常常要到哥伦比亚图书馆查资料,不方便用自己的名字,太乙帮他办了张借阅证,化名林语珠女士。
20世纪50年代初,林太乙和丈夫黎明从毛里求斯回美国,工作难找,就和林语堂商量办本和《西风》类似的文艺类刊物,取名《天风》。纽约生活不易,林语堂的生活压力也很大,欣然同意了。他们借了《中央日报》在唐人街办公室的一张写字台作营业点,办公基本上在林太乙的家里。
林太乙的女儿还小,常常伤风,她忙完工作忙家里,累得够呛。林语堂不忍心女儿吃苦,从编辑、校对到包装、开车送到邮局去寄等粗重体力活都一手包办。
1953年,他出版了长篇小说《朱门》,写“回汉冲突、腐败政治,爱人的智慧”,因为和早前的《京华烟云》、《风声鹤唳》都表现了相同的人生理想和文化理想,所以被誉为“林语堂三部曲”。这本书的销量很好。
同年,林语堂和赛珍珠夫妇绝交了。
20年前,是赛珍珠发现了林语堂,并帮助他走向了国际文坛。林语堂对这份人情常怀感恩,拒绝了其他出版商的高薪诱惑,把历年来的著作一本不落地交给庄台公司出版,成了公司的台柱子。发明“明快打字机”那会儿,赛珍珠拒绝帮忙,林语堂虽然觉得自尊心极受打击,但是转念一想可能是美国人的思维在起作用,郁结了一段时间也就忘却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赛珍珠夫妇在版税上耍了很大的花招。按照当时的惯例,书的海外版和翻译版,原出版公司抽10%,而庄台公司竟然抽达50%,有5倍之多。他的书被译为十几国文字,海外销售量巨大,这许多年来,吃的版税亏真不知有多少。而且,书的版权还属于庄台公司。
签约时,林语堂和赛珍珠的友谊正稠,对庄台根本不设防,连契约书都没有细看就签了合同。整整过了19年他才幡然醒悟,“朋友开书局也是为赚钱的。”正如郁达夫所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惟其憨直,惟其浑朴,所以容易上人家的当。”
林语堂最不堪朋友的欺瞒,不怒则已,一怒惊人。他委托律师向赛珍珠夫妇索要著作权,态度强硬,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华尔希又惊又怒,赛珍珠甚至打电话给林太乙,问“你父亲是不是疯了?”
几个月之后,林语堂要到南洋大学当校长,打电报给赛珍珠辞行,赛珍珠没有回复。林语堂痛心无比:“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
20载的跨国友谊至此义断情绝。
赛珍珠去世后,几个养子为了争夺她留下的700万美元遗产,拿她不为人知的隐私说事,这大概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吧!
如斯的婚姻是林语堂的另一件心病。
林如斯是廖翠凤结婚4年才怀上的头一胎,生产时难产,母女俩险些都丢了性命,所以夫妻两人很宝贝这个来之不易的女儿。如斯从小就听话,成绩好,又漂亮,像个小大人,处处能帮父母手,没让林语堂费半点心。
如斯从陶尔顿学校毕业后对父母说,她不愿因为是林语堂的女儿而享受特殊待遇,她要回国,虽然没有念过医学,但还是可以尽一份力。林语堂嘉许女儿报效祖国的宏愿,出面联系了昆明军医署,让她在旧识林可胜医生手下做事。不久,如斯认识了汪凯熙医生,林语堂夫妇都很满意这个年轻上进的小伙子,双方家长商定好,让他们回美国就结婚。
谁知就在大办订婚宴的前一天,文静内敛的如斯突然和一个美国青年狄克私奔了。听到这个消息,林家上下惊如晴天霹雳。请帖已经发出去,新朋旧知该来的也来得差不多了,一时间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夫妻俩只得装出笑脸应付各种诽谤、猜测、嫉妒、流言。
狄克是个不务正业的小混混,仗着家里有几个钱,胡作非为,在中学时就被学校开除,靠父亲养活。如斯去昆明前就认识他了,只是一般朋友,为什么会和他私奔,林语堂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
从此如斯居无定所,过的是穷困落魄的生活。她说狄克要写作,要这样要那样,但没有一件干得好的。
林语堂不放心如斯和这样不堪的人一起,可女儿喜欢,做父亲的能有什么办法?他背地里对翠凤说:“憨囡囡,怎么做出这样的事来?我现在比以前更加疼她。我舍不得。”每次如斯和狄克回家,林语堂交代翠凤什么也不准说,还要格外整出一桌好菜,待女婿如上宾。“吃,吃啊!”夫妻俩热情地劝,装出喜欢的样子,生怕女儿心里难受。
这桩不体面的婚事很快走到了尽头。1955年,如斯和狄克莫名其妙地离婚了。如斯生性敏感,有什么事都闷在心里,抛家弃父却换来这么个结局,她接受不了,从早到晚发呆,像没有灵魂的木偶,扯一下动一下。狄克没有付分文的赡养费,如斯不愿意去要。林语堂劝她冷静想想,和人争钱固然讨厌,但是人总要吃饭,总要活下去,没有钱是不行的。如斯听了这话,很激动地痛哭流涕,说她不要讨价还价,不要和狄克有任何联系,她办不到。林语堂别过身,眼泪往肚里咽。
他刚从南洋大学回来,那也是段不愉快的经历,廖翠凤吓得神经衰弱又发作了。林语堂对太乙说:“别担心,妈妈要有个厨房可以烧饭就会好起来的。”
他是一个父亲,一个丈夫。
林语堂在温暖的坎城租了一套普通的公寓,带着受伤的妻女疗养生息。翠凤稍微好些后,他买了一辆小汽车,全家人在欧洲游历。他对悲痛欲绝的如斯说:“这个世界假使样样照逻辑发展,生活就没有趣味。人的心思不可理喻,有矛盾,所以可爱。人如果没有弱点,没有不可抗拒的情感,没有不可逆料的意欲,便没有文学。人容易犯错,所以生命千态万状。如果我们都是理性的,则我们会沦为机械人。”
欧陆的风光梦幻一般美丽,他们不买明信片,不照相,像流浪汉一样,漫无目的地游荡,走到哪儿算哪。如斯还是提不起劲来,林语堂见缝插针地劝导:“凤如啊,你回美国后,找份工作,你不是喜欢诗吗?可以试着翻译唐诗。你还年轻,离婚不是天大的悲剧。”
游玩了几个星期,如斯的情况有了好转,便回美国去了。相如也要到哈佛大学研究院攻读生物化学。女儿们都走了,老俩口在坎城过着无拘无束的恬淡生活。他们穿着便衣,手牵着手到菜市场买菜。翠凤的法语不灵光,林语堂就帮着压价。做了一道好菜,两人能像小孩子似的,乐上老半天。翠凤还在阳台上种起了马铃薯。坎城人友好和善,谁也不知道这个每天提着菜篮子溜达的中国老头就是大名鼎鼎的作家林语堂。
他已经60岁了,仍然精神矍铄,有时走在大街上,他会突然兴奋地大叫;坐在露天的咖啡馆里,毫无形象地大打哈欠,别人看他,他不理会,按心里的想法来,仿佛是很有趣味的游戏,乐此不疲。他乐观地对老朋友说:“老婆对我不嫌老,既不伤春也不悲秋,俯仰风云独不愁。”
他又写了一部小说《远景》,描写了世外桃源的乌托邦,人人过着平静安定的生活,这是林语堂理想的社会,是古希腊田园风味和老庄“无为而治”的综合体。他写道:“哲学教授应该接受考验,向他的女仆解释他教的科目。假使女仆听不懂,则大学必须开除那位教授。”
“儿童犯罪呢?”
“把他的父母关起来。”
“人口过于稠密呢?”
“纳税,家庭人口越多,纳税越多。”
因为翠凤念女情切,两人在坎城住了一年多,又搬回纽约去了。林语堂创作了《武则天传》、《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等书。他还发表了《从异教徒到基督教徒》,宣布再度皈依基督教。他解释说:
30多年来,我惟一的宗教乃是人文主义:相信人有了理性的督导已很够了,而知识方面的进步必然改善世界。可是观察20世纪物质上的进步,和那些不信神的国家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我现在深信人文主义是不够的。人类为着自身的生存,需与一种外在的、比人本身伟大的力量相联系。这就是我回归基督教的理由。我愿意回到那由耶稣以简明方法传布出来的上帝之爱和对它的认识中去。
最后的日子
1958年10月,林语堂受学生马星野之邀,到台湾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私人访问。
他受到了极其热烈的欢迎,党政要员、社会名流、文化界人士等争相拜访,连蒋介石夫妇都设私宴款待,和他笑谈《红楼梦》的译述问题。
最让他开心的是,台湾的闽南侨胞对这位名满世界的老乡格外热情,来探望的人如海如潮,险些踏破了门槛。林语堂讲起了生疏已久的家乡话,“乡音不改鬓毛衰”,用闽南话,衰就念“cui”,特别中听,乡音难得,难得乡音啊!他喃喃自语道:“回到台湾,就像回到了闽南漳州的老家!”
随后,夫妻俩到中南美访问了两个月。
惟一挂心的还是如斯。
“爸爸妈妈要去中南美,你会好好的照顾自己吗?”如斯前阵子刚进了医院,廖翠凤怎么也不放心。
“当然会的,你们放心去好了。”如斯挽住父母的胳膊,装出很开心的样子。
“要是有什么事,你去找妹妹好了。”
“可是妹妹在波士顿!”
“对啊,堂,要不然我不去了,你一个人去。”翠凤转过身对语堂说。
“爸,妈,你们尽管去好了。我不会有事的。”
“你一个人住要小心,不认得的人不要开门让他进来。”
“我知道,我知道。”
“你钱够不够用?”
“够了,够了。”
“凡事要看得开,不要再伤心了。”
“我不会的。我自从出院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好像从前的拼图玩具少了一块,现在拾到了,完整了。”
林语堂像抚小女孩一样抚抚如斯的头,“你要好好的工作,不要胡思乱想,知道吗?你根本没有什么事,身体好,又聪明,年龄也不大,可以有很好的前途,只要你用头脑想清楚。”
“我对不起你们,每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快别那么说,我们回来之后你搬回家住。”
“我又不是小孩子,我会照顾自己的。”
回到纽约,林语堂还是要卖文为生,出版了《辉煌北京》、《红牡丹》、《赖柏英》等书。如斯时好时坏,好的时候能正常的上班,坏的时候就把自己封闭起来,谁的话也不听。翠凤伤透了心,林语堂让如斯搬进住所的隔壁,打通墙,以便随时照顾她。
在这期间,他还在台湾中央报开了《无所不谈》专栏,每月4篇稿子。
像所有的老人一样,林语堂年纪越大,越留念起童年、故乡,落叶归根的念头一点一点钻出来,在心里头蠕动。他一个人飞到香港找太乙。太乙带他四处游玩,他却飘忽地四下里看,像在寻找什么。“阿爸,你看,香港有山有水,风景像瑞士一样美。”太乙说。
“不够好,这些山不如我坂仔的山,那才是秀美的山,我此生没有机会再看到那些山陵了。”
“那坂仔的山是什么样子?”
“青山,有树木的山,高山。香港的山好难看,许多都是光秃秃的。”
太乙看透了父亲的心思,带他到新界落马洲。许多游客、怀乡客就是在这里的山峰上,远远的看大陆那边,看根本看不到的故乡。林语堂也踮着脚,极力地往远处望,看那片片的梯田和无尽的山峦之外,再之外,那青青翠翠、重重叠叠的坂仔是否还在那儿,还在等着游子归来?他回想起第一次和父亲爬上坂仔的山,他也是这样望着望着,望山外的世界,可他再也回不去了。
报纸上说有个女人生活艰苦,林语堂拉着太乙到警察都不敢去的贫民窟,给了那女人几百块钱。
太乙问起家里人,林语堂小声地说:“我把妈妈照顾得快快乐乐。你的姊姊在慢慢摧毁她。”
1965年,林家人聚在一起,大摆筵席贺林语堂夫妇70大寿。夫妇俩看着一家人和和美美,儿孙满堂,十分安慰。绝少喝酒的林语堂也兴致勃勃地陪着客人饮了一大盅,他诗兴大发,现场挥毫,填了一首《满江红》自寿:
七十古稀,只算得旧时佳话。须记取,岳军曾说发轫初驾,冷眼数完中外帐,细心评定文明价。有什么了不得留人,难分舍。
他还依原韵《临江仙》,和台湾中央社同仁的贺寿词以致谢:
三十年来如一梦,鸡鸣而起营营,催人岁月去无声,倦云游子意,万里忆江城。
自是文章千古事,斩除鄙吝还兴,乱云卷尽纹平,当空月明在,吟咏寄余生。
乡愁乡思最磨人。
次年,旅居美国30年之久的林语堂回台北定居了。
他说:“许多人劝我们入美国籍,我说这儿不是落根的地方;因此我们宁愿年年月月付房租,不肯买下一幢房子。”
有人问他回来后的打算,他说:“从此是,无牵挂,不逾矩,文章泻。是还乡年纪应还乡啊!”至于传得沸沸扬扬的做官论,他幽默地说,要是让他去当市长,“今天上台,必定也在今天下台。”“我不能忍受小政客的那副尊容,在一个机构里,这种人,我是无法与他们斗下去!我一定先开溜。”
台湾当局表示要为他建筑一栋房子,林语堂考虑再三,接受了,但却婉拒了考试院副院长的职位。
就在阳明山上中西结合的房子里,林语堂走完了人生最后的日子。
房子的面积很大,有水池,有庭院,背靠着山,下了山坡就是大片的草地,可以种菜养鸡。林语堂买了十几尾鱼,养在水池里,平日里喂喂鱼,和翠凤聊聊过去、孩子们、亲人们的现状,简朴得就像没见过世面的山间老人。他心血来潮,还说要养一只鹤,就像“梅妻鹤子”的那位杭州隐士,真正是心闲自在了。
日子安定下来,不安的廖翠凤面色渐渐红润。赶个大早买两斤刚刚砍下来的嫩得出水的竹笋,杀一只老母鸡炖汤,那是鼓浪屿廖家的味道,多少年没有闻到了?
吃罢饭,夫妇俩收拾停顿,手挽手到市里游玩,邻桌是说闽南语的彪形大汉,走到街上,穿着时尚白衣红裙的妙龄女子,在用闽南话相互揶揄,到永和吃猪脚,老板热情地招呼:“户林博士等哈久,真歹细,织盖请你吃烟呷吃茶。”到五金店买东西,小老板一口地道的西溪话,他们兴奋地聊起故乡的硷水桃、鲜牛奶,又聊起江东大石桥,比什么都亲切。林语堂买了一堆没有用的东西,他说:“谁无故乡情,怎么可以不买点东西空手走出去?于是我们和和气气做了一段小交易,拿了一大捆东西回家。”
林语堂越来越喜欢孩子,也越来越像孩子。逛街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在看店,非得凑上去攀谈。小孩子说错了话,脸红到耳朵根儿,林语堂觉得一定要买点东西,因为脸红是作不得假的。他送林太乙到松山机场,在咖啡室里闲坐。有飞机降落,一小队士兵列队欢迎。他兴高采烈地喊:“快看啊,什么大人物来了?”说完便跑窗户边看,翠凤也跟着小跑过去。太乙好笑地想,他大概忘了,他自己也可以算是“大人物”。
林家有不少小辈也在台湾,有几个还是初出茅庐的作家,林语堂得意地吸着烟斗说:“我们姓林的个个都聪明!”
有很多文学崇拜者给他写信,林语堂每封必看,而且都批上评语。有位先生写的是半文言半白话的夹生文章,他毫不客气地批到:“不知所云。”又批到:“不通,不发?”末尾又加上:“还是好好写通顺白话为首要。”
有个高三的学生问他,读哪所大学为好,他回答:“读书在人不在学校。”
如斯的情况越来越坏。她患了功能性的脑损伤,时刻焦虑恐惧,好像与现实脱节,沉溺在个人幻想的世界里。她不愿意年迈的父母痛苦,一个人住在所在单位的宿舍里。
夫妻俩常为这个忧心。
“我们生了三个女儿,同样照顾,为什么就是她有问题?是不是她小时候我做错了什么事,使她这样?”翠凤愁苦地问。
“不,凤,你不能怪自己。”林语堂抚抚翠凤的肩头,极力地安慰。
“她是我头一胎,我多么疼她。她小时候真乖,多听话,又聪明,像个大人一样,帮助我做家务,照顾妹妹。多乖、多听话。”
“她会好起来的。爱她,照顾她,不要批评她,她会好起来的。她根本没有事。”
他又对如斯说:“你不要一直想自己,想想别的,培养个人兴趣。人生快事莫如趣,那也就是好奇心。你对什么最感兴趣,就去研究,去做。兴趣是有益身心的。”
“堂啊,你不要跟她讲大道理了,她听不进去。我的骨肉,我的心肝,你不要这样子好不好?吃一片镇定剂吧。吃了就会好一点。你知道你爸妈都是七十几岁的人了。你要学会照顾自己,自食其力。我们是没什么积蓄的,你爸爸的工作是绞脑汁,那是非常辛苦的工作,会疲倦的,你不要使他烦恼。”
“凤,你不要跟她讲这些,我很好,一点也不疲倦。”
“不,我要她明白。我们上了人家的当,我们存在‘互惠基金’的钱不值分文了。那互惠基金的主持人因为舞弊被抓起来了,成千上万的人上了当,包括你爸妈。”
“喔?”如斯很惊讶,“互惠基金”的钱是这几年父母从牙缝里省出来的,准备留着养老,怎么会不见了?
“这件事轰动全美,在报纸上已经登了许久……”翠凤继续念叨。
“凤,你不要跟她讲这些!”语堂生气地吼道。
“我要讲,我要她明白,你爸很辛苦绞脑汁赚来的钱不见了。赚钱是不容易的。你不要使他忧愁,听见没有?”
如斯振作不起来。她选择了一个很极端的方式,在窗帘杆上上吊自杀了,清洁工人发现时,茶杯还是温的。遗书上写着:“对不起,我实在活不下去了,我的心力耗尽了。我非常爱你们。”
那时候,林语堂因为编汉英词典,操劳过度,有“中风的初期症状”,刚在医院躺了两个月出来。
他给太乙打电话,很镇定。
“你姐姐今天早上自杀了。你不要担心,我会照顾妈妈。”
“什么?”太乙没明白过来。
“你姐姐自杀了。”林语堂又说了一遍,沉稳得好像在说一件不关自己的事。
太乙和相如赶到医院,他和翠凤早已哭成了泪人,他们一人抱住一个孩子,声嘶力竭地大哭。哭到没有力气了,眼泪还在往下掉,他们相互搀扶着,一边抹眼泪一边说:“我们不要再哭了。我们不哭了。”
可怜白发人送黑发人,一夜之间,两人老了好几十岁。
太乙悲伤地问父亲:“人生是什么意思?”
“活着要快乐。”他声音低沉,没有再说下去。
亲戚们帮忙料理了如斯的后事,太乙姐妹俩接父母到香港小住散心。在浅水湾吃饭,林语堂杯子拿不稳,茶水溅出来,把上衣全打湿了。孩子们在沙滩上热闹地嬉戏,阳光明媚,林语堂看了一眼就晃过去,踉踉跄跄地回到了汽车里。林太乙说:“(父亲)变成了一个空壳子,姐姐掏去了他的心灵。”
廖翠凤没有眼泪,面色灰白,她睁大了眼睛,时时刻刻盯着丈夫和女儿,生怕灾祸再发生。她不再说英语国语,只说厦门话,似乎只有躲在厦门廖家的世界里才觉得安全。她失眠、恐惧,一直担心家里来了小偷,即使是送信的邮差也不让进门。外孙来了,她也不笑。语堂说:“就在这里吃午饭吧!”翠凤说:“不要!家里没有东西给他们吃!”有个老朋友来看他们,廖翠凤不见,“我们没有钱,没有面子见人!”
林语堂先恢复过来,他是一家之主,还有脆弱的妻子和孩子等着他去照顾。他开始繁重的字典校对工作。他的眼睛已经看不清楚了,太乙给他买了一个带电灯的放大镜,他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看。他对翠凤说:“凤啊,我每校完一面要盖图章,你来替我盖吧!”翠凤静静地盖,一声不响。两人就这样一坐一整天。
他写了一首《念如斯》:
东方西子 饮尽欧风美雨 不忘故乡情独思归去
关心桑梓 莫说痴儿语 改装易服效力疆场三寒暑
尘缘误 惜花变作摧花人 乱红抛落飞泥絮
离人泪 犹可拭 心头事 忘不得
往事堪哀强欢笑 彩笔新题断肠句
林语堂大把大把地掉头发,干瘦,老弱。女儿们领他们去吃香港有名的烧鹅,林语堂似乎恢复了些兴致,和外孙玩得不亦乐乎。刚刚吃完,他就开始吐血,医生说是由于身心疲劳引起十二指肠脱垂。养病期间,他态度很温和,凡事都自己来,精神很好的样子。有一次,太乙听见他偷偷地对翠凤说:“女儿各有自己的事要做,我们不要搞乱她们的生活。”太乙捂着嘴大哭不止。
1972年,按照“上下形检字法”编排的《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他说,这是他写作生涯的巅峰之作。李卓敏校长在序里写:“没有一部词典敢夸称是十全十美的。这一部自不能例外,但人们深信它将是迄今为止最完善的汉英词典。”林语堂喜形于色,兴奋地嚷嚷:“我工作完毕了!从此我可以休息了!”
他已经77岁了,但还不肯罢手,他说还要再编一本国语词典,家里人认为他的健康状况不理想,不准他再工作,他很失望地张张嘴,终于没有争辩。
林语堂老得很快,记忆力衰退,走路要靠拐杖,瘦得皮包骨头,青筋裂出来了。1975年,他80岁,被世界国际笔会选为副会长,同时《京华烟云》被大会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作品。
他给安德生编撰的《林语堂精摘》写序言说:“我喜欢中国以前一位作家说过的话:‘古人没有被迫说话,但他们心血来潮时,要说什么就说什么;有时谈论重大的事件,有时抒发自己的感想。说完话,就走。’我也是这样,我的笔写出我胸中的话。我的话说完了,我就要告辞。”
林太乙为了调解他的心情,对他说有中文印刷机的展览,出了很多新花样,他摇摇头说不想动。他写《八十自叙》,出了很多语法错误。以前在纽约,十来岁的太乙帮他打信,他说“confucius”(孔子),要拼写出来。太乙抢着说:“不必!不必!我会拼的。”结果太乙打成了“confucious”,他看了一眼说:“我早就料到你会多打一个‘o’。”
生命在慢慢逝去,他舍不得,他更敏感、更锐利地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丽。风和日丽的气候,他流泪;鸟儿啁啾地鸣叫,他流泪。圣诞节,林太乙带他到百货店买礼物,大人小孩笑逐颜开,欢乐的圣诞歌回旋地播放,他努力睁大了浑浊的眼睛,不放过些微的快乐景象。他突然抓住柜台上的一串假珍珠链子,用干瘪的双手摩挲,上下看,眼泪就哗哗地流下来,低低地抽泣。年轻的店员鄙夷地看着这位瘦小的老人。林太乙气得胸膛快要爆炸,她想对无知的店员说,你要读过他的书,知道他多么热爱生命,方才知道他为什么在掉眼泪。让他抓起一个个装饰品,对着这些东西流泪吧。
圣诞节过后,他的情况越来越糟。每次感冒或患痛风,就要失去一部分身体机能。他不能走路,不得不坐上轮椅。“我真羡慕你”,他对太乙说,“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后来,他不会打睡袍上的结,女儿教他,他像个孩子一样耐心地学。半夜里掉下床,他爬不起来,静静地睁眼到天亮。
“爸爸,你怎么不喊我?”女儿心疼他。
“你白天要工作,我不想吵你。”
该来的总会来。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大量胃出血,被送进医院急救,情况好转。三天后,心脏病突发。女儿们赶来,他半抬起手,像要抓住什么,用尽力气地喊了一声,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医生叫亲人们不要离开。
——打强心剂;
——肾功能失灵;
——脑部已经死亡,但心脏仍然跳动;
——心脏停搏;
——心脏恢复跳动;
——心脏停搏;
——心脏恢复跳动;
……
一连9次,他尽了最后的努力,无可奈何地放弃了生命。他赤裸裸地平躺着,只盖了一个单薄的被单,他赤裸裸地出生,又赤裸裸地去了。
这已经足够,身后的繁华或是孤寂对这位相信善良、怜悯和热情的老人来说,已经不重要。就如泰戈尔说:
你已经使我永生,这样做是你的快乐。这脆薄的杯儿,你不断地把它倒空,又不断地以新生命来充满。
这小小的芦笛,你携带着它逾山越谷,从笛管里吹出永新的音乐。
在你双手的不朽的安抚下,我的小小的心,消融在无边快乐之中,发出不可言说的词调。
你的无穷的赐予只倾入我小小的手里。时代过去了,你还在倾注,而我的手里还有余量有待充满。
“文凭之程式,也由个人自定,印的也成,写的也成,写在连史纸上也成,写在茅厕里用的粗纸或信封上面也成。因为这文凭是最不要紧的事。”
—— 《谁最会享受人生》
不当第一名
中国有句老话——“三岁看到老”。
从孩提时代起,不安分,就像胎记一样烙在林语堂性格的深处。
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素来喜欢顺从自己的本能,所谓任意而行;尤喜自行决定甚么是善,甚么是美,甚么不是。我喜欢自己所发现的好东西,而不愿意人家指出来的。”
早在铭新小学读书时,小和乐自作主张剪掉了辫子。
辫子可以说是清政府的象征。清朝刚入关的时候,“留发不留人,留人不留发”,“嘉定三屠”、“扬州十日”等血洗江南,才留起了一个朝代的辫子。光绪年间,虽然朝廷势微,规矩不能废。辫子仍然是那个时代男人们最普遍的装扮。
国父孙中山见李鸿章后,毅然剪下辫子,从此走上了救国之路。
在偏僻的坂仔农村,孙中山年幼的追随者,和乐,也毫不犹豫地砍掉了马尾。林至诚支持儿子,给他修剪了别致的西瓜头,短短的头发衬得小和乐又可爱又精神。他挺起胸膛,昂着小脑袋,故意在长辫子的同学师长面前走来走去,像初次打鸣的小公鸡骄傲十足。
和乐的恶作剧更让学校的老先生们伤透了脑筋。
一次考试,和乐所在班级的同学齐刷刷地获得了高分,素来及不了格的几个捣蛋鬼也漂漂亮亮地交了考卷。老师们怀疑其中有鬼,琢磨着肯定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小子偷了卷子。他们列了份清单,把嫌疑分子一个个叫到教员室,打算来个瓮中捉鳖。
和乐不在清单之列。
他成绩好,按老师的思维,拿高分的好学生总不会干坏事,尤其是偷试卷这种事,没有作案动机嘛!
和乐心里偷着乐,可表面上一如既往地读书、玩耍,看不出任何异样。老师疑心再大也想不到,屁大点的孩子,干了坏事还这么沉得住气。
老师们忙活了几天,始终找不出那个始作俑者,于是又怀疑是不是内部泄了密,疑神疑鬼,最终就不了了之。
后来林语堂写自传,颇为自得地披露了儿时的这桩公案:是他考试前一天摸进了老师的住所,偷看了试卷。他原是为了表示对考试的蔑视,所以让全班同学都拿了高分。类似的事情,他再也没干过,不是怕责罚,而是干了得意事却不能说出去,太难受了。
文如其人,和乐自小做文章就是自由派,讲究不了起承转合的八股气,老师批评说“如巨蟒行小径”。和乐把自己的作品瞧了好几遍,还是不知“巨蟒”何在,提笔就在朱色评语的旁边写了一行小字:“似小蚓过荒原”。教作文的老夫子气得半死,厉声训斥和乐。和乐小声嘀咕:“难道对得不工整吗?”“你!”老夫子睁圆了眼睛,半晌没顺过气来。
上了寻源书院,和乐的恶作剧升级了。
寻源书院的校长毕牧师是个市侩的美国人,一心来中国淘金。鼓浪屿当时刚刚发展,他瞄准房地产会兴旺,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地皮交易上。
毕牧师无暇顾及教学管理,又怕对上头不好交代,就直接借用修道院的那一套,把学生管得死死的,起码不会出乱子。他把校长室设在宿舍楼的对面,自己端坐其间,一面斜着眼睛,盯紧学生的一举一动,一手拿着算盘,劈劈啪啪地算计着地价涨落。这位美国人瞧不起中国人,却认为算盘是个好东西,几颗珠子上下,数目就一清二楚。
和乐进书院后,长久不能适应。算盘声日夜不停地从校长室传来,夜深人静的时候,颇让人毛骨悚然,好多学生睡不着,和乐做起梦来,全是算盘的声音。学生们敢怒不敢言。
和乐又起了反抗心。
毕牧师严令不准买消夜的点心,但是书院的饮食油水不足,过了9点,男孩子饥肠辘辘,不填点肚子,睡不着觉。校长室对着入楼口,带吃食进来,逃不过毕牧师的斜瞟眼。学生们急得抓耳挠腮,想破了脑袋,就是没有好办法。
和乐朝着舍友们一挑眉毛,“我有点子!”
毕牧师突然发现晚上外出的学生量增加了一倍,学生们空手出,空手入,说说笑笑,好不高兴。他直觉得有情况,眯起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学生,却没发现任何异状。
算盘声又响起。
和乐一群人在房间里笑翻了,可口的点心送入嘴,似乎狠狠地出了口恶气,吃起来特别香。和乐学毕牧师怀疑而无奈的神情,大家又放肆地哈哈大笑。“吵什么!快睡觉!”毕牧师扯着嗓门在下面喊。男孩子们捂着嘴,笑得更得意了。
角落里放着竹篮和绳子。
和乐们买了吃食后,就让留守的人用竹篮吊上去,自己再大摇大摆地从毕牧师的眼皮子底下走过。
办法很快传开了,个个寝室都备了竹篮。晚上,宿舍楼的背面,十几个篮子同时上上下下,堪称寻源书院一景。
和乐天资聪颖,书院的几门功课,如地理、英文、中文等,他觉得太容易、太简单了,晃几眼,就能考试拿高分。他的求知欲很旺盛,又有大量的业余时间,恨不得把全天下的书都看个遍。
毕牧师却想出各种各样的怪招来限制学生学习的自由,他规定,每天早晨8点到下午5点,学生们必须静坐在教室里,任凭教员摆布,不准看闲书、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有意见。
和乐很憋闷,这和监狱有什么不同?
兵来将挡,水来土湮。和乐自有办法。教员在上面讲得唾沫横飞,他在下面“听”得津津有味,手里拿的却是《史记》等所谓的闲书。教员们很喜欢这个认真听讲的好学生,总是让他起来回答问题。和乐早就打通旁边的同学,老师一发问,就有条子递过来。他不慌不忙地站起来,说得有条有理,十足的乖乖学生样。老师们很满意他的表现,常常表扬他听话,和乐不屑一顾,“听话?天下没有比听话更无趣的词了。”
他抱怨道:“上课和不上课的分别是,在假期,我可公然看书,而在上课的时候我只好偷偷地看书。”
背书作弊则是智力大比拼了。
有个教员特别喜欢让学生们背书,省事又可以混时间。可当天色渐渐晚了,学生又背得结结巴巴,他就很不耐烦,大发脾气。学生背书本来就紧张,被骂后,更是缩手缩脚,半天背不出一句话。和乐当然不会为背书所苦,但看不惯老师胡乱拿学生出气,想治治他。
教员怕麻烦,每次的任务都集中在两三页。学生们得站在回廊上等,唱谁的名谁就进里屋背。和乐钻的就是这个空子。他让先背的同学,以开门为信号儿,表明是书的前半部分,还是后半部分。如此这番,开了三四次门,别人就知道要背的是哪几页了。
寻源书院的死板教育让和乐厌烦。“我的中学教育完全是浪费。”林语堂回忆中学时光,只有落下这一句评语。
也因为这样,在别人还在不遗余力地批评私塾教育时,林语堂已经率先向填鸭式的现代应试教育开火。
他说:“我可以不需教员之指导而自行细读一本10万字的地理书,然而在学校每星期只需读一页半,而费了全年功夫才读完一本不到3万字的地理教科书。其余各门功课,都是如此。此外,强迫上课之暗示,或对教员负责读书之暗示,皆极为我所厌恶,因而凡教员所要我读的书我俱不喜欢。”
他还认为,所谓最优秀的学生,就是上课时揣摩老师的心思,说老师想让他说的答案;在考试迎合老师的意见,思想老师教导的思想,其实就是“教员腹内的扁带虫”。而考试成绩,不过就是数字的累积,没什么要紧。
林语堂是永远的第二名,他幽默地解释:“毕业第二名似是我一生学校教育中的气运,我也曾分析其因果如下。大概在各学校中都有一个傻小子,如我一样聪颖,或稍逊一筹的,然而比我相信积分,而且能认真攻读课堂内的功课而为我所不能的。我相信如果我肯在功课上努力一点,便不难得到冠军,不过我不干。第一,我向来对于课程不大认真。其次,凡做甚么事我一生都不愿居第一的。这也许是由于我血液里含有道教徒原素。”
在美丽的圣约翰,林语堂遇见了“一个真正伟大的人”——校长卜舫济博士。
这一招后来被廖翠凤学来管理他的丈夫。翠凤在接受报纸采访时曾说,林语堂的作息时间就是按照英国绅士的做派,起床、刷牙、吃饭、工作,都是预先制定好了的。“语堂就是我的孩子,要是不这么办,就乱套了。”翠凤得意地埋怨道。
卜博士办事认真,待学生极好,林语堂从神学院出来,就是他的主意。他是真正的教育家,把西方的现代教育模式搬到了圣约翰。
林语堂的自由天性得到了任意的舒展,他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一个人得了4枚奖牌。然而,他还是不满意圣约翰的课堂教育,痛恨考试制度和“学分制”。
教国文科的是一个前清的老秀才,姓金,还留着辫子,带大眼镜。每次上课,他先照着课本读10行,然后就像佛家坐禅一样入定了,眼睛不望学生,不望书本,不望墙壁,学生面面相觑,有些居然以为他这么做是别有深意,也依样画葫芦,呆望出神。望了一学期,也没有望出所以然来。金夫子新知识匮乏,但喜欢卖弄,有次心血来潮说可以开汽车到美国。他连中国和美国之间隔着太平洋都不知道,学生们以为笑柄,常拿来开玩笑。
林语堂痛恨老夫子误人子弟,又喜欢他的教学方式,因为他可以肆意地看任何想看的书,而不必像寻源书院一样,做递字条的惊险游戏。语堂的涉猎范围很广,赫克尔《宇宙之谜》、华尔德《社会学》、达尔文的《进化论》、斯宾塞的《伦理学》,甚至包括韦司特墨的《婚姻论》。进化论对林语堂影响最大,他用此说来解读基督教,结果就犯下了《把基督教当文学来读》的布道趣事。历史课时,林语堂读的是张伯伦《十九世纪的基础》英文版,教员诧异万分,对语堂刮目相看。
上课是浪费时间,考试是浪费生命。考期临近时,别的同学都在“三更灯火五更鸡”地刻苦攻读,林语堂一个人跑到苏州河边逍遥自在地钓鱼。苏州河当时清澈见底,鱼戏浅水,呆上半天,就能收获一小筐。林语堂想,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他怂恿一个好友:大考大玩,小考小玩,玩好了才考得好。那同学被说动了,跟去钓了一晚上鱼。第二天,林语堂照常轻轻松松拿了个高分,那个同学却不及格,一脸沮丧地责怪语堂。林语堂有点愧疚,原来他的学习方法不是所有人都适用的。
到美国后,林语堂挑起国外名校的刺来。
他借着评论《英美德大学》一书,把美国引以为傲的几大名校狠狠地冷嘲热讽了一通。哈佛除外,对母校总得留点情面。他列举了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论文的题目:《中学便餐室的管理问题》;《学生坐位姿势及书桌尺寸之研究》;《初等学校佣人服役之分析》等等。而著名的克孙教授在国际心理学会第九年会上宣读了他的最新力作《寻常讨厌事物之原来与性质》,据说是费了几年的考据功夫,考证出507种讨厌事件,分别是:饭菜里有毛发;卧床不洁;看见秃驴的光头;看见蟑螂……
林语堂挖苦地写道:“这种治学是有渊源的。”他还总结了“科学化论文”的套路,大约是:
第一章 与个人的关系
第二章 与社会的关系
第三章 与国家的关系
第四章 与世界的关系
“”可以代表“治外法权”,也可以代表“皮蛋”。若是还想做漂亮点,就做一份社会调查,请马路上的甲乙丙丁填写,回家统计一下,画一个曲线图,就是了。
在哈佛大学,林语堂师从著名教授白壁德。
白壁德最先倡导新人文主义,主张用古典理性对抗喧嚣的现代社会。他学识渊博,口才很好,很多学生就是被他辩论的力量折服,而成了他的信徒。白壁德在中国也赫赫有名,梁实秋、梅光迪、吴宓都出自他的门下。林语堂曾经和后两个人在一个板凳上聆听过白教授的高论,他还笑话吴宓,学的是传统,长得像和尚,风流韵事却足以写一部传奇。
20世纪初,白壁德和主张直觉主义的斯平加恩大打口水战,波动了整个文艺界。初生牛犊的林语堂觉得文章应该如行云流水,而不能人为地设置条条框框。“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他毅然决定为斯平加恩辩护。这是他背离胡适,加入语丝的一次预演。
翠凤担心得皱紧了眉头,不停地说:“阿唷,小心点啊!”
随缘读书
林语堂爱书。
林语堂爱读书。
佛家说“人生一缘”,林语堂的“缘”就是书。
林语堂读起书来也是不走寻常路。
他反对一切“必读书目”之类的说法,教育部编审的“中小学生必看书??本”、“大学生必看书??本”都是他批驳的对象。古人说“头悬梁、锥刺股”,他认为是读书人中最笨蛋的;今人说“古书有毒”,他认为是头脑发昏之语。
林语堂在束缚人性的考试和课堂之外,发现了一片新大陆,那就是图书馆。
自由地读书,就是图书馆最大的特色。图书馆才是一切知识的源头,也因为图书馆,学校才变得不那么面目可憎。
他说,一个学校的好坏,取决于图书馆的大小。
他还说,图书馆是神秘的丛林,每个探险者就是林间的小猴子,为了寻找合适的坚果,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畅饮潺潺的溪流,品味果实的甜美。
圣约翰藏书只有约5000册,近1/3是神学类,林语堂多次在著作中抱怨。“一直等我进了哈佛大学,我才体会到在大学时代我所损失的是什么。”
他钟情于哈佛,就是因为卫德诺图书馆。在那个浩如烟海的书世界里,只要是想看的书,都唾手可得,仿佛站在一个支点上,只要轻轻一翘,就可以托起整个地球。他和翠凤没有钱去看球赛,就借了心仪的书本回来,点燃灯,面对面坐着看。“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那是贫贱夫妻的幸福。
在上海,有了经济能力后,他在自己的家中办起了图书馆。
书房是林家总管廖翠凤惟一不能插手的地方。林语堂把书房当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王国,每次看完书,就随手一扔,常看的,就在眼睛看得见的地方,不爱看的,就打入冷宫,埋在层层的书堆下面。书桌乱七八糟地堆满了书,只够铺开稿纸和伸开两支胳膊的地方。他进房间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椅子上的书拿开,一屁股坐下来,双腿搁在书桌上,随手拿起一本,可能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东方快车谋杀案》,也可能是牛顿的力学理论,或者是莎翁名著。他还异想天开,要在书房天花板上装一佛教的油灯笼,书房中要有油烟味和发霉的书味,以及无以名状的其他气味才好。
翠凤觉得乱得难以忍受,语堂就拿“乱中有治”之类的混话来打哈哈。他描述了这样藏书的好处:
每个人都知道女人的美丽,是在她们予人一种莫名其妙又遍寻不着的感觉,古老的城市如巴黎与维也纳之所以耐人寻味,是因为你在那里住了10年以后,也不确知某一个小巷子中会有什么东西出现。一个图书室也是同样的道理。……这样,一层神秘与可爱的轻纱将永远笼罩着你的书室,你始终不会知道你会找到什么。总之,你的书室便将有一种女人的乖巧与大城市的秘密了。
林语堂识得的某留学生也有个“图书馆”。那学生通共只有一箱子书,却按大学图书馆的方式,细致而严密地分类贴标签。语堂想找他借《经济学史》,学生马上很得意地说,那书是“580.73a”。语堂惊奇不已,赞扬是“美国人的效率”。
廖翠凤以为逮着了好机会,当即建议语堂也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把书房拾掇一下。林语堂用烟斗一敲夫人的后脑勺,分类是科学,读书是艺术,怎能混为一谈?
林语堂书房的名字叫“有不为斋”。
“有不为”,就是“有所不为”,他说:
我不请人题字。
我始终背不来总理遗嘱,在三分钟静默的时候也制不住东想西想。
我从没有休过自己的老婆,而且完全够不上做一个教育领袖。我始终不做官,穿了洋装去呈献土产,我也从未坐了新式汽车到运动会中提倡体育。
我也不把干这些蠢事的人当作一回事。
我憎恨强力,从不骑墙,也不翻斤斗,无论是身体的、精神的或政治的,我连看风头也不会。
我始终没有写过一行讨好权贵或博得他们欢心的文字,我也不能发一张迎合要人心理的宣言。
我从未说一句讨好的话:我连这个意思也都没有。
我不今天说月亮是方的,一个礼拜之后又说它是圆的,因为我的记性很不错。
我从不调戏少女,所以也并不把她们看作“祸水”;我也不赞成长脚将军张宗昌的意见,主张禁止少女进公园,藉以“保全私德”。
我从未不劳而获而拿过人家一分钱。
我始终喜欢革命,但不喜欢革命家。
我从不泰然自满;我在镜子里照自己的脸时,不能不有一种逐渐而来的惭愧。
我从未打过或骂过我的仆人,叫他们把我当作一个大好佬。我的仆人也不会称赞我会赚大钱;他们对于我的钱的来源总是知道的。
我从不受我仆人的堂而皇之敲诈,因为我不给他们有这一种实在的感觉,以为向我敲诈,便正是“以人之道,还治其人”。
我从不把关于我自己的文章送到报馆去,也不叫我的书记代我做这种事。
我从不印了些好看的放大照片,把它们分送我的儿子们叫他们拿去挂在客堂。
我从不假喜欢那些不喜欢我的人。我从不临阵逃脱、装腔骗人。
我极不喜欢那些小政客,我绝不能加入我有点关系的任何团体中去同他们争吵,我对他们是避之惟恐不及的,因为我讨厌他们的那副嘴脸。
我谈论我国的政治,绝不冷漠、无关及使乖巧,我也从不装得饱学,道他人之短,以及自夸自大。
我从不拍拍人家的肩膀装出慈善家的神气,以及在扶轮社中受选举。我喜欢扶轮社,也正如我喜欢青年会一样。
我从来没有救济什么城市里少女或乡下姑娘。
我觉得我差不多是一个不比大家差的好人。如果上帝能爱我,像我的母亲爱我的一半,那么他一定不会把我送入地狱的。如果我不上天堂,那么世界一定是灭亡了。
1933年10月26日,上海,天气晴好。
林语堂来到了阔别近20年的母校圣约翰大学。
当年,他是圣约翰的校园才子;现在,他是名噪一时的幽默大师。
校方领导大费周折,终于请到这位校友来作讲座。
《论语》在高等校府很受欢迎,学生中没有不知道林语堂大名的。加上他又是圣约翰的校友,前辈来演讲,学弟学妹们都涌进礼堂,想一瞻林语堂的风采。
林语堂自选的题目是《读书的艺术》。校方很满意,说这个题目很适合时下的年轻人。
一开场,林语堂就暗讽时事,嘲笑校园讲座的荒谬。他说,最近常有贪官污吏到学校致训词,叫学生有志操,有气节,有廉耻;而卖国官僚则劝学生要坚忍卓绝,做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
一些政治要员常到大学作秀,学生们不堪其苦。语堂的反讽,正好说到点子上了。学生们立刻报以热烈的掌声。
陪同的校方人员苦笑,今天的讲座估计是个大型炮弹,千万别把圣约翰给炸飞了。
果然,林语堂把自己求学时离经叛道的读书方法倾囊相授。他尖锐地说,学校的书都读不得,要读小说概论,不如读《水浒》、《三国》,上历史课,不如读《史记》。
他说:
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账簿;或为做相士,占卜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
林语堂感叹着总结: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自认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
此话一出,又是热情洋溢的掌声。
接着,林语堂详细讲了如何读书。读书首先要重“味”,找出和自己气质相和的书,他以婚姻作比:
一人必有一人中意的作家,各人自己去找,找到了文学上的爱人,“文学上的爱人”,奇语,但极有道理。读书若无爱情,如强迫婚姻,终究无效。他自会有魔力吸引你,而你也乐自为所吸,甚至声音相貌,一颦一笑,亦渐与相似,这样浸润其中,自然获益不少,将来年事渐长,厌此情人,再找别的情人,到了经过两三个情人,或是四五个情人,大概你自己也已受了熏陶不浅,思想已经成熟,自己也就成了一位作家。若找不到情人,东览西阅,所读的未必能沁入魂灵深处,便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不会有心得,学问不会有成就。
他揶揄古人,追月法、刺股法、丫头监读法等苦读之举都是笨,欧阳修的“三上读书”才是真谛,澡堂、马路、洋车上、厕上、图书馆、理发室,天下没有一个地方是不能读书的。
“我不喜欢二流的作家,我所要的是表示人生的文学界中最高尚的和最下流的。”高尚的,就是指老庄、柏拉图之类人类思想的源头者,而下流的,就是民间歌谣和苏州船户的歌曲,余下“二流”的都是从这两流中抄袭过来的。
校方领导冷汗直冒,频频向语堂使眼色,让他说点“正经的”。语堂故意装作没看见,继续他的鸿篇大论。
学生们从来没有见过敢说真话的大人物,鼓掌把手都拍红了。
最后,林语堂引用了他读书那阵很流行的校园打油诗:
春天不是读书天,
夏日炎炎正好眠。
夏去秋来冬天到,
收拾书包过新年。
学生们笑声震天。有人在下面喊,这首诗,我们还在用呢!
林语堂的演讲深受圣约翰学子的欢迎。光华大学、复旦大学闻讯,也纷纷请林语堂过去作讲座。他的随意读书法在校园流行开来。
讲台风采
刚到上海的那阵子,为了维持生计,林语堂到东吴大学法学院兼了一年的英文课。
开学第一天,上课钟早敲过了,林语堂才慢吞吞地来到教室。他带着一大包鼓鼓的东西,似乎要涨开了。
学生们心里咯噔一下,小声地议论起来,“别是第一次课就要考试吧?”“怎么办,假期玩闹去了,压根没看书呢!”
林语堂是过来人,一见那些学生的神情,心里就明白了。他轻叩了两下桌子,示意大家静下来。然后,慢条斯理地打开纸包,一层一层。学生的心都悬起来,伸长了脖子,看新先生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纸包里竟全是带壳的花生。
语堂笑着朝学生扫视一番,剥了一个,丢进嘴里,边咀嚼,边开口了,“吃花生必吃带壳的,一切味道与风趣,全在剥壳。剥壳愈有劲,花生米愈有味道。”他说的是英语,很慢,口音地道。
学生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越发地糊涂了。
林语堂拿着花生绕教室走了一圈,“请吃!请吃!”他博闻强记,一圈下来,班上的同学就认得了七八成。
学生并不真敢吃,大部分只是意思性地拿了一两个。
语堂不理会这些,话锋一转,“花生米又叫长生果。诸君第一天上课,请吃我的长生果。祝诸君长生不老!以后我上课不点名,愿诸君吃了长生果,更有长性子,不要逃学,则幸甚幸甚,三生有幸。”
学生们哄堂大笑。
林语堂很满意开场白的效果,得意地剥起花生来。学生放宽了心,胆子也大了,陆续地开始吃花生。
课堂变成了茶馆,闹哄哄的。
花生吃完了,林语堂把纸包揉成一团,说:“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然后甩甩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学生们愣了半天,才意识到课真的结束了。他们都说,这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先生。
林语堂遵守诺言,果真上课不点名。
大学生逃课的现象在当时很突出。教员为了保证到课率,想出各种法子,点名就是强制手段之一。学生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教员斗智斗勇,点完名就溜的也不乏其人。
林语堂反感填鸭式的教育,上课点名更是他最厌烦的方式。
虽然不点名,但是他的课,学生很少逃,还有不少外校学生慕名而来,搬着板凳,坐在过道里听。
这是因为林语堂的课生动有趣的缘故。
林语堂从不使用教科书,而是把报刊杂志上的时政要闻剪辑下来,编成《新闻文选》交给学生作教材。可能昨天报纸才刊了,语堂隔天上课就会详细地讲解。教学内容的新颖让学生们趋之若鹜。
他是莱比锡语言学的博士,讲起文法也比其他教员高明。动词、时态之类的,语堂觉得生硬,很少讲。他也不鼓励学生死记硬背。要是在文章中遇到了,学生不理解,他就现场举出好几个有名的句子,让学生感觉一下。他最常讲近义词的比较,以中文的“笑”为例,他引出英文的“大笑”、“微笑”、“假笑”、“痴笑”、“苦笑”等,让学生体会其中的差别,培养英文的感觉。这么学习英文,学生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一学期下来,进步飞快。
林语堂上课很自由。他没有师道尊严之类的想法,不摆架子,率性而为。他极少一本正经地呆在讲台上,他给的理由是太累了,受不了。大部分时间,他在教室里走来走去,笑话连篇。累了,就依靠在讲台上,权作休息。讲到高兴处,他甚至会一屁股坐在讲台上。有时,他也会坐在椅子上滔滔不绝,可讲着讲着,两条腿就搁在了讲台上。学生起初大吃一惊,慢慢就习以为常了。
林语堂还有一个绝招,就是相面打分。
他的英文课没有任何形式的考试。林语堂经常在课堂上抨击考试制度的不合理,他说:“倘使我只在大学讲堂演讲,一班56个学生,多半见面而不知名,少半连面都认不得,到了学期终叫我出10个考题给他们考,而凭这10个考题,定他们及格不及格,打死我我也不肯。”因而他发明了特别的考查方式。
学期末,别的班上天天开夜车备考,语堂的学生不用。上最后一次课时,语堂端坐在讲台上,拿着花名册,每唱一个人名,学生就站起来。语堂上下左右地打量一番,就像个算命先生在看面相,略一沉吟,就给一个分数。他记忆力很好,班上120多个学生,三五节课下来,有半数就能叫出名字。过了半年,学生上课的表现和英文能力基本摸得清楚。也因为这样,他才敢相面打分。难得有几个吃不准的,语堂就让他们上台来,现场读一段英文,根据水平给分数。
学生们开始很不服气,担心先生按个人喜好评分,后来发现林语堂相面打的分数,十分公正客观,远远超出了笔试考录。
“下流”的林氏家教
林语堂有三个女儿,长女凤如,次女玉如,小女相如。
“无后为大,不孝有三”,廖翠凤没有生儿子,按老一辈的说法,就是没有为林家后继香灯,所以她难过得要死。廖家的女人笑话她是“只会生女儿的”。林语堂不在乎,总是说:“凤啊,没有关系,我不想要儿子,我才不在乎什么传宗接代!”老三出生后,林语堂就让医生给翠凤做了输卵管结扎手术,在西医还不是很普及的年代,这是相当极端的避孕法。
林语堂认为时下女子的名字俗不可耐,都是宝珠、玲玲、或淑娟之类,他的孩子一定要与众不同。凤如、玉如给外面投稿,需要笔名。林语堂兴致勃勃,给大女儿改名如斯,取“逝者如斯乎”之意;二女儿就叫无双;至于相如,“这个名字不俗,不必改。”
玉如不喜欢,说:“无双笔划太多(当时使用的是繁体字),而且叫无双,将来会嫁不出去的。”
“这样啊,那你就叫太乙好不好?”
“太乙?什么意思?”
“是天地间的混沌之气,《吕氏春秋·大乐》里说‘万物所出,造于太乙’,就是这个意思。”林语堂得意这个好名字。
玉如心里犯嘀咕,“我宁可叫林玉如。”
林太乙没有浪费这个名字,继承父亲的衣钵,成了著名的旅美华人作家。她曾经是香港《读者文摘》中文版编辑,写了《林语堂传》、《林家次女》等书。林语堂著作等身,但靠着林太乙的笔头,后世的读者才认识到一个生活中的鲜活的林语堂。
林语堂写过一副对联:“文章可幽默,做事须认真。”玉如偷偷在后面加上:“教女儿读书更要认真。”林语堂知道后笑了好久,不停地说:“好!好!”
他从不随便打骂孩子,而是把她们当成平等的生命。一次,家里来了客人,闹哄哄的,玉如睡不着,双腿在床上乱蹬,大吵大闹。翠凤忙着待客,没有时间照顾女儿,就打发语堂上楼看看。林语堂陪着女儿躺了一会,温柔地说:“睡不着没有关系,你以为11点很晚了吗?对大人来说,一点都不晚。你听,客人们还在楼下说笑呢。你不要着急,等一下就睡着了。”
到了能走能说的年纪,林语堂就领她们参加各项活动,他说,社会是个大学堂,除学校外,什么都应该见识见识。街上常常有浓妆艳抹的女人在黄包车上拉生意,小孩子不懂,问怎么回事。翠凤说,那是坏女人,过皮肉生涯的,末了加上一句,你们可千万不能学她们。林语堂却说,那些女人是因为穷,不得已,才过这种生活的,我们不能看不起她们。
参加文学聚会,林语堂也一手牵一个,一手抱一个。那时候,文人聚会都习惯“叫条子”。所谓“叫条子”,就是客人圈画妓院放在茶楼的花名册,叫人拿去,被叫的姑娘就会应约出场。语堂自己不圈,让孩子们圈。可他少不更事的宝贝千金懂什么,略小一点的连识字都不怎么会,多半是乱画一气。姑娘们来了,女孩子们就得意地说:“你们是我叫来的。”
林语堂写作的时候,像换了一个人,正儿八经的,廖翠凤都不敢入内打扰。但对女儿,他下了特赦令,允许她们胡闹。他说,只要没有字的地方,你们随便画。有些涂鸦之作,语堂觉得童趣盎然,就登在《论语》作小插图。
有一回,玉如问他:“爸爸,别人的爸爸都上班,你在干什么?”
“写作。”
“为什么写作?”
“因为我有话要说。”
“我也有话要说。”
林语堂望着女儿,顿了顿,没有说话。
过几天,玉如早把这事抛到九霄云外,唧唧喳喳地说今天搭车,车里好闷热,后来开窗淋了雨,觉得好舒服,似乎飞到天上去了。
林语堂突然说:“你还记不记得,那天你问我为什么写作,我说我有话要说,你说你也有话要说。”玉如茫然地点点头。语堂认真起来,“做作家,最要紧的就是对人,对四周的事物抱有刚出生孩婴儿一般的兴趣,要有自己的体悟和看法。要不然,谁会听你说?你看,你就不肯多听周妈的话!你说,今天在车上淋了雨,感觉很痛快,你何不把这样的感觉写下来?真的写下来了,就是好文章。”
玉如按作家父亲“说真话”的原则写了篇小作文,讲周末去“灌音”的事。“灌音”就是对着麦克风讲话,录在片子上,回家用留声机就可以听到自己的声音了。这很希奇,当然是她对一切新鲜事物都兴趣浓厚的父亲所为。但是学校的先生不知道什么是灌音,说玉如胡编乱造,狠狠地批评了她。玉如很委屈,她本来想写上馆子“叫条子”,担心先生骂,改而写“灌音”,结果还是挨批了。她只能写,我有一个奇怪的爸爸。爸爸从来不骂我,他对我那么好,我真是喜欢爸爸。
星期六是林家看电影的日子。玉如刚刚满5岁,就获准上影院。第一次她哭闹着不肯进去。林语堂很耐心地问为什么,玉如含混不清地说:“你们……你们都有票,我没有。”
“你还小,不需要买票。”
“你们都有,我要和你们一样。”
林语堂想,凡事要求平等是好事,就依了女儿。翠凤不高兴,说这样子会把女儿惯坏的。
电影多半是外国片,有些似乎少儿不宜,玉如记下了她看完后的印象:第一,洋女人穿低胸的晚礼服,总要男人替她拉背后的拉链;第二,外国男女很喜欢亲嘴;第三,外国女人生气时会掴男人的耳光。
林语堂要自由,要天性,他要让他的孩子也像坂仔的野草一样,不经任何修剪地成长。
他讲故乡的神奇传说,教她们自然的美丽和奇幻。晚上,他把书房的灯打开,带着孩子们到花园里探险。蜘蛛网在灯光的照射下,发出柔和的光芒。他说,妈说,蛛网很脏,你们看,在花园里就一点也不脏。蜘蛛八只脚,看起来很可怕,织网却整整齐齐的,小虫子以为没有,飞过来就被网住了,你们说奇怪不奇怪?每一样东西,只要在它应该在的地方,发挥功能,就很美丽,你们要牢牢记住了。
玉如的脑门突出,别人取笑她是“凸头的”。她气急败坏地跑回家,一个人生闷气。林语堂安慰她,额头饱满是聪明的象征。玉如不信,父亲总是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语堂接着说,宋代有个很有名的文人叫苏东坡,他的妹妹苏小妹就有个很饱满的额头。苏东坡笑妹妹,说她人还没进门,额头先进来了。苏小妹是个才女,将来你也会和她一样的。玉如这才破涕为笑了。
山间多雨,雨越大,林语堂越兴奋。他率领娘子军到溪边放纸船,还一个劲地问,放纸船好不好玩,全身湿透好不好玩?
杨杏佛被暗杀后,林家被流氓监控了两个星期。多话的林语堂其间一直很沉默。流氓撤走的那个傍晚,天空下起了麻麻细雨,他披了件单衣,外出散步,玉如一路小跑,跟出来了。
“为什么大家都说妹妹长得真较粹(玲珑可爱)?我看不出她有什么较粹。”玉如不知道国事动乱,毫无心机地问。
“小孩子因为天真,所以大人觉得他们较粹,”林语堂说:“这世界很复杂,大人多半已经失去天真。”
“天真是什么意思呀?”
“小孩子不懂事就是天真。”
“为什么懂了事就不可爱呢?”
“憨囝仔,”林语堂无奈,“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应赛珍珠之邀,林语堂到美国讲学一年。
那时,中国人在美国的形象很差,被辱骂为“猪仔”,从事的也多是端盘子、洗衣服等低贱的体力劳动。在美国人看来,中国人就是留辫子、抽鸦片、迷信、好赌、怯懦的动物。玉如三姐妹上学后,常有白人小孩来挑衅,问,你抽鸦片吗?中国人也会伤风吗?中国有桌椅吗?你是用敲鼓棍子吃饭的吗?你吃鸟巢吗?你为什么没有裹足?你的眼睛为什么不是向上翘的?
玉如很难过,不知道怎么回答。林语堂把三个孩子叫到书房,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在外国,不要忘记自己是中国人,你可以学他们的长处,但绝对不要因为他们笑你与他们不同而觉得自卑,因为我们的文明比他们悠久而优美。无论如何,看见外国人不要怕,有话直说,这样他们才会尊敬你。”
林语堂言出必行,他挤出工作的时间,给女儿们当起私塾老师,补中国文化课。林至诚这样教过他,他也同样教自己的子女,一代一代,薪火相传。
林语堂首先说,我不是百科全书。拿破仑死于哪年,成吉思汗何时入主中原,我记不得,你们的教员也记不得,他们非得到要上那一课,才会翻书看,改试卷时还要对一对书,才做得准。你们只要纲领搞清楚,如唐宋元明清,顺序不能乱,细节问题,有《历代名人士卒年表》和《世界大事表》。
上课的内容很随兴,今天中文,明天英文;今天唐诗
上课的内容很随兴,今天中文,明天英文;今天唐诗,明天聊斋。课本更是千奇百怪,《冰心自传》,《沈从文自传》,《西厢》,朱子的《治家格言》,甚至连《教女遗规》都有。玉如又有意见,为什么今时今日,我们还要学三从四德这类东西?林语堂说,了解古代的女子总是必要的,好坏你们自己判断。上完了课,他让学生做一篇日记,题目自拟,内容不限,但要写真话,不准写《自强不息》,或是“天天玩,不顾学业,这么浪费光阴,岂不是可惜?”类似的假话。
地理课就是看中国地图,其余的一切不管,林语堂的理论是,现在背了,将来也得忘记。
英文课也简单,不用名家作品,就用晚报上的罗斯福总统夫人每日纪录。语堂说,都下流得很,平凡得很,但是可以打好底子。例如有一日学的是:“车站人站得那么多,火车将开时,罗斯福只得请大家退几步恐怕车开时有人碰伤”及“小孩都在窗外探头”。语堂让女儿念一遍,然后用自己的话转述,说不下去了,看一回报纸,再接着说。
初到美国,经济情况不比国内,佣人没有了,翠凤一个人照顾不了一大家子的衣食住行,只动笔的林语堂也得分担家务。他带着三个宝贝疙瘩站在街脚,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鞋擦得蹭亮。只见那小童先在鞋子上打油,然后用软布条劈劈啪啪地擦,三两下子,鞋就光亮起来。林语堂兴奋极了:“看见没有,擦鞋的姿势最要紧!”他双手腾在空中,一上一下,现场学起来。4个黄皮肤的中国人已经够轧眼了,林语堂还手舞足蹈,来往的行人觉得怪异,频频回头看。女孩子脸面薄,硬拉着父亲走,林语堂正兴起,不肯动,你拉我扯,闹得不可开交。
林语堂学得最好,擦起鞋来架式十足,也够亮。他扬扬自得,廖翠凤说,堂啊,往后你就负责擦鞋吧!他笑不出来了。
一年后,林语堂全家移居欧洲。玉如本来还有几个月就小学毕业,她央求爸爸,等我毕了业再走吧!林语堂不以为然地说,小学毕业有什么要紧!
在船上,林家分成了两派。林语堂是牛肉队长,廖翠凤是青菜队长,两人都想把女儿争取过来。林语堂不顾翠凤的眼色,很大声地说:“吃肉的人脸有血色,吃青菜的人脸是青色!”满舱的人大笑不停。
途经意大利的维苏威火山,林语堂以为机会难得,非得去探探火山口。翠凤拧不过丈夫,又担心天不怕地不怕的丈夫胡来,只能一起去。维苏威火山闻名世界,它是欧洲惟一的活火山,自罗马时代以来,已经爆发了50多次,最有名的一次就是将庞贝古城尽数毁灭,方圆10里不留活口。
下山后,翠凤和孩子们神魂未定,呆滞了老半天才回过神来。鞋底全烧焦了,凤如的腿严重擦伤。廖翠凤说,在火山口里时,她觉得如果要死,起码大家死在一起了。
玉如就这次旅行写了篇《探火山口》,林语堂把它投给上海的《西风》月刊,居然发了。玉如高兴坏了,她想起爸爸曾经说,作家,就是要有自己独特的体悟,她开始理解这句话了。
到了巴黎,林语堂常常带女儿们去一个叫做“地狱”的娱乐场。一个男人在黑暗的房子里弹钢琴,突然,灯光亮了,出来很多一丝不挂的女人,在“火”上大跳热舞。一个父亲带三个未成年女儿看脱衣舞表演!林语堂说,百老汇脱衣舞娘李玫瑰的表演很艺术,不猥亵,没有一个人能像一个好清教徒这般正当地欣赏脱衣舞。4个人看到半夜才回家。
巴黎台阶多,上去的时候气喘吁吁,下来的时候却很轻松,林语堂故意一本正经地问女儿:“我们爬上来时每人一定瘦了半磅,现在走下去,每人会胖回半磅,对不对?”
玉如中学毕业后,林语堂说,你不要上大学,先入社会做事,学做人的道理。玉如为之气结,爷爷拉下脸借钱才供父亲上了大学,而她现在有条件不费吹灰之力入学,怎么能不上?林语堂轻描淡写地来了一句,手持一部字典走天下,什么知识都有了,任何学问都可以自修。玉如知道,跟父亲辩论这样的问题是无用的,就问:“那我到哪儿工作呢?”
“耶鲁大学缺中文教员,我们去试试!”林语堂兴致勃勃。
“我吗?到耶鲁大学教中文?”玉如吃惊得大叫。
“那有什么不可以?”林语堂说,“教外国人的中文,程度很低。只要是国语发音正确,懂点中文文法,懂拼音,就够了。”
玉如在她18岁那年,成了耶鲁大学的中文教授。
林语堂对林家女儿的影响是一辈子的,林太乙在《林家次女》开篇第一句便写到:“我在这本书里描述我充满快乐,又好玩又好笑的童年和成长的过程,以及父亲给我的不平凡的教育。”
“我觉得我差不多是一个不比大家差的好人,如果上帝能爱我,有像我母亲爱我一半那样,那么他一定不会把我送到地狱的。如果我不上天堂,那么世界一定是灭亡了。”
——《我未曾做过的事》
烟 癖
烟斗,之于林语堂,就像写作,是一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除了睡觉,林语堂可以说是斗不离手。他的相片,尤其是晚年的,大都拿着烟斗,他说,拿烟斗看起来较有智慧。
他对烟斗的质地没有要求,只要顺手就好。
据如斯的日记,他的烟斗除了吸烟还有许多妙用。装烟叶的一端光滑浑圆,燃了烟叶子后变热,林语堂便用它来擦出油光的鼻子,很舒服。有时不小心,嘴触到乌黑的烟油,比黄连苦汁还苦,他呸呸地吐了一地,说再也不干了!下回拿起烟斗还是不自觉地照旧。烟斗放在嘴里的那一端,则是用来指挥佣人,或者敲椅子上的钉子。
他喜好随兴,东西拿哪搁哪,一个不小心就忘了把烟斗放在什么地方,两手空空他做不了事,满屋子地乱翻,狂叫:“我的烟斗,我的烟斗在哪儿?烟斗!烟斗!”
翠凤急得叫唤:“堂阿,我刚收拾了客厅,别乱动!”
“烟斗!我的烟斗!”
“你刚才不是把它放在餐桌上了吗?”
林语堂抚摸烟斗,大笑而心满意足。
他常常得意地自夸:“我一小时以前装的烟,现在我还没有吸。”有空闲了,他就说:“现在,我可做一件事情吗?吸烟好吗?”但不等家里人同意,他就自顾自地点燃了,很享受地放在鼻子边闻。
构思写作的素材,就一个人静静地吸烟,姿势一定要舒服,不是躺在床上,就是双脚翘在桌子上。他自我调侃说:“有时候,当我翻阅自己的旧作,甚至可以从字里行间,嗅出在哪一篇、哪一段里所含的尼古丁最多。”
他曾经要求在墓碑上刻上:“此人文章烟气甚重。”
关于吸烟的妙处,他则这样写:“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地一弹,烟灰静悄悄地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
翠凤说吸烟会熏黑牙齿,他反驳说可以请牙医清除牙垢。至于手指污秽,“只要心有热情,这又何妨。沉思的、富有意思的、仁慈的和无虚饰的谈天风格究是罕遇之物。”“口含烟斗的人是快乐的,而快乐终是一切道德效能中之最大者。”
有些先锋意识的女性向他抗议说,抽烟有害公众健康。他照例吐出一大口烟,笑眯了眼睛说:吸烟是道德的弱点,但是一个没有道德弱点的人,也不是可以全然信任的,他宁可做一个有缺点、却又真诚的人。
他甚至说,抽烟的人都是好丈夫,因为口含烟斗,不能高声叫骂,也就不能和太太吵架了。翠凤允许他在床上吸烟,他认为这是幸福婚姻的标准。
有一回,他和女记者黄肇珩大谈吸烟的好处,举遍古今中外的例证,并怂恿黄女士劝丈夫吸烟斗。
“为什么?”黄肇珩奇怪地问。
“如果他要和你争吵,你把烟斗塞进他的嘴里。”
“不,”这位机智的女士反诘到,“如果他用烟斗圆圆的一端敲我的头呢?”
林语堂一愣,哈哈大笑。
林语堂也曾经有过3个星期的戒烟史,他以为是“一时糊涂”,是“一段丑史”。事后他说,在这难熬的3个星期里,内心日夜交战的痛苦,恐怕用3000荷马体的诗,或150页小字的散文尚且写不尽哩。每次开会,好友来访,因为不能吸烟脑筋打结,他觉得良心不安,终于,“我去访一位洋女士。女士坐在桌旁,一手吸烟,一手靠在膝上,身微向外,颇有神致。我觉得醒悟之时到了。她拿烟盒请我。我慢慢地,镇静地,从烟盒中取出一枝来,知道从此一举,我又得道了。”
回家后,他即刻叫茶房拿了一包烟,在书桌边心安理得地点燃,深深吸上一口,沁入心脾,一个活生生的林语堂又回来了。
书桌的右端有一个浅浅的焦痕,是常年放烟留下的痕迹,他在旁边刻上“惜阴池”的字样,发下宏愿,要花个七八年的时间,慢慢把它烧透。戒烟时,“惜阴池”才不过半生丁米深,他又吸一口烟,愉悦地写:“因为虽然尚有远大的前途,却可以日日进行不懈。”后来搬家,书房小,书桌只能卖出,“惜阴池”不再,林语堂恨声连连,说这是平生第一憾事。
“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也是林语堂的发明。被烟草公司拿去当广告语后,成了全国瘾君子们最有利的明证。
林语堂还说,世上就两种人,抽烟的人和不抽烟的人。而含烟斗的人都较为和蔼,较为恳切,较为坦白,又大都善于谈天,和这种人才能彼此结交相亲。
明末的张岱有句名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没有癖好的人,称不上真君子,这倒是和林语堂的说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世无恶人
林语堂有个年轻的书童叫阿芳。
阿芳确实聪明机灵。林语堂从英国带回来的那台不完整的打字机是他的命根子,谁也不许动。阿芳看中了那玩意,趁着两个小时的打扫时间,翻来覆去地摆弄,嘀嘀嗒嗒的声音便从书房不断地传出来。有一回,打字机平空坏了,林语堂修了好一阵都没有修好,气得他把宠爱的小男仆狠狠地责骂了一顿。阿芳依旧低着头,不言语。下午,林语堂去散步,回来后阿芳就对他说:“先生,机器修好了。”一试,果然好了!林语堂因为打字机被翠凤数落了好一阵子,又没有其他的同好可以切磋,喜出望外,以为发现了一个知音,不再把他当普通的佣人使唤。
阿芳对其他机械也很有天赋。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等,这些原本都是林语堂的工作,阿芳却无师自通地会了。林语堂乐得逍遥,再也不用担心读《柏拉图》时得奉旨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突然有人从厨房里喊:“堂!水管漏了。”
更让林语堂吃惊的是,阿芳居然会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厦门话难学难懂,连林语堂那些语言学专家的朋友都叫苦不已,平常人更不消说。而且阿芳不知道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教一遍就会,他说“waiterminit”(等一会),流畅连贯,而不像一般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阿芳实在是天才!”林语堂常常对家里人说,很有伯乐相中千里马的自豪之意。他告诉阿芳,愿意出2/3的学费让他去念英文夜校。但阿芳不愿念书,上了几天就逃之夭夭。林语堂又感叹地说,天才都是恨学堂的。
第二天早晨,林语堂六点就醒了,静听门外的动静。结果是新来的婢女送皮鞋过来了,“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林语堂故作气愤,厉声问。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女仆恭而有礼地回答。
“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林语堂心知肚明,阿芳铁定还在梦游周公,但女仆婉辞替阿芳辩护,反而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他讪然一笑,这家纪就随他去吧,老子说“无为而治”是有道理的。
不久之后,林语堂从外面回来突然发现女仆在换床单,他奇怪地问,这床单不是两天前换上的吗,怎么又换新的了?女仆神色慌张,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林语堂情知有异,连问之下,才了解女仆和阿芳有私情,利用主人外出在房间里幽会。廖翠凤气得火冒三丈,一定要赶走阿芳,连带着把气撒到了语堂身上,说,要不是他的纵容,阿芳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胆?阿芳可怜兮兮地看着林语堂,语堂心立马软了,劝说翠凤消消气,从轻发落。翠凤被丈夫一搅和,这事糊里糊涂地就过去了。
然而阿芳不成器,不仅继续和女仆勾勾搭搭,而且伙同把林家的银器物什偷出去卖,还在外盗窃,东窗事发后,进了监狱。得到这个消息,翠凤白了丈夫一眼,语堂张张嘴,想说点什么,还是徒然地垂着头进了书房。
林家有这样自由主义的男主人,仆人们一再造反也不奇怪。夫妻俩到无锡去旅游,本来说好了隔天再回来,翠凤挂念不足岁的小女儿,半夜赶火车回来,却发现厨子和清扫的老妈子睡在了他们的床上。翠凤大为恼火,把里里外外消毒,累得够呛。老妈子没脸见人,主动收拾包袱走人。
“厨子也不能留!堂,你不准说情!”翠凤知道语堂的心思。
“可是,他做的八宝鸭实在好吃。”林语堂一脸讨好地拽着翠凤的衣角,磨蹭着替厨子求饶。
“不行!再这样下去,这个家一点样子都没有了!”翠凤下定了决心,板着脸进了厨房。
“可是,凤,我喜欢他的八宝鸭……”
林语堂软硬兼施,才保住了厨子的饭碗。他还把厨子乡下的老婆接过来,做点清扫的工作。
这又是一桩麻烦事。厨子爱赌博,输了钱就偷老婆的薪水,老婆不让,厨子大打出手,老婆哭哭啼啼,坐在台阶上面乱踢腿,破口大骂。“短命鬼!看我不剖破你的肚肠!”厨子抓起棍子要打她。“畜生!”她回骂,两人你掀我,我掀你搅成一团。这样的戏码隔一两天就要上演,闹得林家鸡飞狗跳,不得安生。
翠凤看得头大,恶狠狠地说:“再打架两人都得滚蛋!”才压住了他们。
林太乙说:“父亲心目中无恶人,信赖任何人。”这也正是《京华烟云》最大的弊端之一,“这部小说的一个缺点,是在80多个人物中,没有一个坏人。”
三个小孩
明末思想家李贽说:“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夫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
林语堂40自寿诗的最后一句是:“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
纯净的童心是林语堂浩瀚才情的源头,惟有童心,他的文章才真,才动人。
他一直像个孩子一样,睁圆了眼睛,注视着这个奇异的世界。他说自己只有半路出家的中国教育和西洋教育,中国很寻常的花卉树木的名字,他好些不晓得,还有金鱼的习惯,植兰技术,鹌鹑与鹧鸪的分别,以及吃生虾的感觉,他一概不知,就像小孩走入大丛林,一切新鲜而让人神往。
他看电影时常哭得稀里哗啦,不明就里的人看见一个大男人在黑暗的电影院耸着肩膀抽泣,认为没有丈夫气,他义正辞严地反驳:“人非木石,焉能无情?当故事中人,床头金尽,壮士气短,我们不该挥几点同情之泪吗?或是孤儿遭后母凌虐,或是卖火柴女冻死路上,或是闵子拉车,赵五娘食糠,我们能不心为所动吗?或是夕阳西照,飞鸟归林,云霞夺目,江天一色,我们能不咋叹宇宙之美不由眼泪夺眶而出吗?”
有一回林语堂和翠凤去南京戏院看《孤星泪》,出来后翠凤边擦眼泪边问他:“你哭了没有?”
“当然,”他说,“看了这种影片而不哭,还算有人心吗?”
“人生在世,年事越长,心思计虑越繁,反乎自然的行为越多,而脸皮越厚,比起小孩子,总是少了一个什么都说不出的东西,少了一个‘x’。我想还是留点温情吧。大人不要失其赤子之心,应该留点温情,使心窝中有个暖处。不然,此心一放,收不回来,就成牛山濯濯的老奸巨猾了。”
相如7岁生日那天,他大清早爬起来,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一笔一划地写“生日快乐”,因为力道把握不好,字有些变形,可他照样高兴得一个劲儿傻笑。凤如和玉如唱起生日歌,他突然泪流不止。翠凤以为是灰进了眼睛,起身给他吹,他却说,是孩子们的声音太动听,感动得不能自已。他抱起相如,亲个不停,还破例给了她一块钱。
那女孩儿叫金玉华,家里穷养不起才被送到了孤儿院。她父母觉得这是天上掉下来的福分,连忙答应了。但是孤儿院有规定,收养可以,可不能带离孤儿院。林语堂一力承担了玉华的教育费。抗战胜利后,美国出台排华法令,林语堂四处托关系,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养女办到美国来了。因为事前没和翠凤商量,翠凤心里不痛快,她已经生了三个女儿了,收养个儿子还说得过去,女儿就免了。况且玉华患有先天性的心脏风湿病,治不了,她的哥哥也不同意,说是丢金家的脸,打电报逼玉华回国。最后玉华只能回去了。
林语堂心伤不已,有些事情不是努力了就能做得好的,就像当年的锦端。林太乙说:“他心灵深处,藏着几个伤痕,他毕生不能忘怀。”
在风光秀美的坎城,林语堂最高兴的就是和林太乙的女儿“全世界最乖的小妞”玩。他埋头写作的时候,小妞突然爬过来,钻进书桌里扯着他的裤脚站起来,林语堂乐得一把抱住她亲个不停。小妞在路边看见了一个蚂蚁窝,林语堂慈爱地问,那有几个蚂蚁啊?小妞瞪大了眼睛,想来想去,说“七八个”。林语堂哈哈大笑,“我的小蟑螂还真是聪明哩!”
小妞还有个弟弟,林语堂把自己小时候的照片剪下来,和两个外孙的照片贴在一起,自称是“三个小孩”,把翠凤和太乙归为“大人”一类,得意地对外孙说我们怎样,她们怎样。翠凤出去买菜,他们故意把鞋放在饭桌上,躲进衣橱里。翠凤回来后找不着人,屋里屋外地叫唤:“人呢?怎么回事?”语堂告诫外孙不要出声,自己却咯咯地笑起来。最后忍不住了,一起冲出来扑到翠凤身上。“堂啊,你怎么尽带着小孩胡闹!”翠凤沉下脸问,语气却满着笑意。
还有一回,林语堂驾车带着两个外孙去菜市场,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地研究扑着翅膀乱腾的活鸡活鸭,玩得好不高兴。林语堂领他们抽奖,摸了一只大白鹅。小孩子兴奋得拍手跳。林语堂把白鹅绑了双脚系在车后座,鹅的力气很大,伸长了脖子啄人,翅膀扑飞绒毛乱溅,小外孙吓得哇哇直哭,鼻涕眼泪弄了一脸。那鹅不甘寂寞,也“咯咯”地大叫特叫,鹅声、哭声乱成一团。林语堂涨红了脸,架着车穿过人来人往的菜市场。回家后他一口气吸了一斗烟,对翠凤说:“带着一只鹅两个哭啼孩子开着车,下次我不来了!”
林太乙笑着说:“爸,这叫做享天伦之乐!”
生活多姿多彩。
吃猪脚的时候,林语堂像个调皮的孩子,利用猪脚的粘性把嘴唇粘住,张嘴说话一吸一合,速度慢的话,带出许多透亮的细丝,扯很长不断。他怂恿孩子们跟他一起玩,比谁的丝持续时间长。
还有一样是把胡椒撒进鼻孔,鼻子受了刺激大打喷嚏。凤如她们试了之后觉得不好玩,林语堂不改初衷,每次上馆子,总要自顾自地玩上好几回,很夸张地装出有趣的样子,故意馋女儿。
他刷牙不肯用牙膏,嫌麻烦,还骗女儿说用不用牙膏都一样,翠凤给一顿好训。有了蛀牙,翠凤让他去看医生,他坚决不去,自己弄了一点油灰,塞在牙里,以为没事了。后来油灰掉出来,没有办法,他才去找医生补牙。
林家持续最久的一项玩法是滴蜡油。先在桌上画好要做的物件,把蜡烛油融了,滴在模型里,得小心翼翼,不能滴出了界。他们第一次试验滴了一只鸭子,此后这就发展成一种狂热的兴趣。除了翠凤,全家迷恋上这游戏。他们买了各种颜色的蜡烛,颜色搭配,用小刀雕刻或切割,技术飞涨,居然还可以做出立体的种种东西。最成功的要属合着做的房子。翠凤生病进医院,林语堂做了翠凤的脸,女儿们都说像。每次有朋友来,林语堂很自夸地给他们欣赏最新创作,有个朋友不服气,回家试做,居然做得比林语堂还好!不过,游戏之后的清洗工作很麻烦,因为蜡烛油滴在桌上,很难刮干净。
林语堂散步回来一定要洗脚,他常常夸耀:“我的脚是世界上最清洁的,有谁的脚,能够像我一样的清洁?罗斯福总统,希特勒,墨索里尼,谁都比不上我!我不相信他们能像我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的。”
他很会弹钢琴,但是连一首曲谱也记不牢。
有时路过教堂,他总要说:“我们进去吧!”翠凤奇怪地问:“为什么,你不是教徒啊!”“但我要去听音乐不是听他的布道。”林语堂振振有词。但进去时乐队已经停止了演奏,林语堂坐了不到5分钟,就嚷着要出来。
除了那台不走运的打字机,林语堂发明了“自来牙刷”手绘草稿、“自动门锁”草图和自动打桥牌机等,都是玩心十足的创意作品。他喜好轮盘,对概率有莫名兴趣,曾经试图发明轮盘机,做了一笔记本的功课。
林语堂还为翠凤设计符合人体力学的舒适座椅,在当时是相当前卫的创造。
演讲趣闻
林语堂从小就有登上讲台的愿望。
他是小说家、散文家、翻译家、幽默家等,然而他最为自负,也最令人称道的却是演讲家。
天生好口才的林语堂留下了众多的演讲趣闻。讲台,是他热恋的战场。
在美国成名后,时常有大学请他去演说一番。林语堂基本不拒绝,美国的演讲费高,兴趣和赚钱两不误,何乐而不为呢?
他写演讲稿是快手,礼拜一晚上的演讲,他总是磨蹭到中午,才慢吞吞地点燃烟斗,仰坐在桌前深思默想,一袋烟吸完,腹稿也打完了。穿着打扮似乎更费时间,翠凤要他以最好的形象示人,他却像不愿上学堂的小学生,跟父母拧上半天,最终还得照办。
有一回,哥伦比亚大学请他去讲中国文化。他从衣食住行谈起,一直讲到文学、哲学,大赞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美妙绝伦。在座的是年轻气盛的美国青年,见林语堂滔滔不绝地说中国的好,一个女学生实在忍不住,手举得老高,语带挑衅地问:“林博士,您好像是说,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中国的好,难道我们美国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中国吗?”
话音刚落,林语堂微笑着徐徐道来:“有的,你们美国的抽水马桶比中国的好。”
举座喝彩。大家都扭过脖子去看发言的人,女学生怎么也没想到林语堂会来上这么一句,窘迫得脸色绯红,羞答答地坐下来。
1936年,《纽约时报》和“全国书籍出版者协会”共同举办了第一届全美书展。会上有一项活动是作家演讲,林语堂也在被邀之列。因为《生活的艺术》畅销,美国人对隐在书后面的林语堂有很多浪漫的想象,以为他是一个留着白胡子,长着硕大无比脑袋的神秘东方哲人。林语堂起初拒绝了,生怕会影响读者心目中的形象,同时又觉得好玩,不知道这些美国读者看到真人会作何反应。权衡再三,他还是答应了。他穿了国内最普通的蓝锻袍子,走起路来衣袂飘动,还真有那么一股仙风道骨的味道。一上台,先不说话,四下打量,气势就出来了。台下哗啦啦一片掌声,东方式的风度让西装革履的美国人甚为倾倒。
接着,他不慌不忙地讲起中国人的人生哲学和生活态度。他没有拿稿子,好像句句是临场发挥,纯正的发音,地道的表达技巧,机智俏皮的口吻不时地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大家正听得入神,他却猛地收起话匣子,“中国哲人的作风是,有话就说,说完就走!”他挥一挥衣袖,背着手踱起方步,飘然而去。在座的人面面相觑,半天没回过神来。过了好几分钟,身着华服的太太小姐们才匆匆忙忙拿着纸片跑出来,“我的问题还没问呢,林博士怎么就走了!”“我也是啊!”一片跺脚懊恼之声,林语堂听说后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纽约林氏宗亲会也邀林语堂助兴,希望借此光耀林氏门楣。这种演讲很简单,就是对祖先事迹变本加厉地吹嘘一番,应应景,但是太过了,未免有损学者风范。林语堂上台后说:“我们姓林的始祖,据说是有商朝的比干远相,这在《封神榜》里提到过,英勇的有《水浒传》里的林冲;旅行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洋,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另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飞机越大西洋的林白,可说人才辈出。”台下的宗亲们雀跃万分,不时鼓掌叫好,可回头细细一想,林语堂说的那些人不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外国人,等于什么都没说,自我嘲讽而已。
林语堂到杭州玉泉买古董铜雀瓦,付款后一本正经地对老板说:“这是假的。”老板起先是愕然,然后气不打一处来,敢情这人是来砸摊子的,严词诘问:“你为什么买假古董?”林语堂嘴角一扬,“我就是专门收藏假古董的。”
林语堂携翠凤1962年造访南美洲,所到之处,欢迎者如云。在巴西的一次集会上,来听的人太多,挤满了临街的大道,政府不得不出动警察来维持治安。演讲者是人越多越兴奋,越容易出妙语,林语堂也不例外,他留下了最广为传诵的一段:“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林语堂喜欢演讲,可太多了也腻味。尤其是到台湾定居后,几乎每个星期都得例行公事讲上几次。国人演讲长得像王妈妈的裹脚布,客气寒暄话起承转合,林语堂苦不堪言。一次,轮到林语堂讲时已是中午过半,与会者饥肠辘辘,又不得不装出饶有兴致的样子。他上台后说:“绅士的演讲应该像女士的裙子,越短越迷人!”说完就结束了发言。
还有一次,林语堂被邀出席一个宴会。吃完饭,主人说仰慕林语堂的大名,请他临时作个发言。拿人手软,吃人嘴短,林语堂再不情愿,饭已经吃了,闹僵了脸面上过不去。他叹了口气,深呼吸,挺起胸膛走到台前,“诸位,我讲个小笑话,助助消化。”
闻名遐尔的幽默大师要发言,大家都竖起了耳朵。
他慢悠悠地说,古罗马时代,皇帝常指派手下将活人投到斗兽场中给野兽吃掉,他便在活人撕心裂肺的痛苦喊叫和淋漓的鲜血中欣赏。一日,皇帝投一个人进了狮子笼。那人不害怕,径直走到狮子面前,在它耳边说了几句话。狮子一连后退了几步,掉头就走。皇帝想,可能狮子是病了,胃口不好,于是命人又放了一只饿了好几天的饿虎进去。老虎面露凶光地扑向那人,张大了嘴,露出森森的獠牙,那人还是不畏惧,走到老虎身边耳语一番,饿虎竟然也灰溜溜地逃走了。皇帝大为吃惊,以为这人有什么神奇的法术,可以令狮子饿虎不吃他。他将那人招来,问:“你究竟向那狮子、老虎说了什么话,使它们掉头而去呢?”那人不慌不忙地说:“其实很简单,我只是提醒它们,吃掉我当然容易,可是吃了以后你得开口说话,演讲一番。”
宾客被吊足胃口听了前面一大段,心思浮离,不知道林语堂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突然听到最后一句,笑岔了气。主人脸青一阵白一阵,还得迎合大家,呵呵地干笑几声。好在这事传开了,饭后的临时演讲日渐少了。
林语堂平生演讲无数,总是伴随着喝彩鼓掌,但有次讲到一半,他竟然给“轰”下来了。
世界笔会第36届年会在法国蒙顿举行,林语堂作为代表上台发言。大会规定每个人只能讲5分钟,林语堂觉得5分钟太短,于是找大会主席交涉,要求讲15分钟。大会主席一口回绝,而且说林博士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不能破例。林语堂平白无辜被暗讽,火也上来了,较真地说,要是5分钟,他就不讲了。这可急坏了同去的马星野。他赶紧找大会主席私下里协商,主席终于答应给10分钟。他又找到秘书长,秘书长处事灵活,说发言时间也不是死的,先给林语堂安排10分钟,要是时间到了还没有结束发言,可适当顺延。
林语堂觉得这个决定还可以接受,恢复了神态,兴致盎然地上台演讲了。他讲得投入,妙语连珠,台下时而鸦雀无声,时而哄堂大笑,演讲效果很好。不知不觉已经到了10分钟,林语堂讲得正兴起,没有结束的意思。主席敲了敲钟,很生硬地提醒:“演讲时间已到,请尽快结束发言!”林语堂看了主席一眼,理理东西,径直走出场外。与会者听得津津有味,几次鼓掌要求林语堂接着讲。主席见众怒难犯,只好默认了群众的要求。林语堂却说什么也不肯再回台上。
于是,这半截子的精彩演讲便永远留下来了。
吃与记忆
吃,是故乡的记忆。
林语堂说:“人世间如果有任何事值得我们慎重其事的,不是宗教,也不是学问,而是吃。”
每到一个地方,林语堂最先摸清楚的就是吃的地方,高级的,路边的,他要一一地尝试。
但是,没有东西比家乡的吃食更好吃。
厦门的亲戚有时到上海来,随身带很多家乡的特产,有自制的萝卜糕、龙眼干,还有凸柑,用糖水腌制的杨梅,连闻一下都沁人心脾。更重要的是肉松,肉松是廖家人的最爱,用一个铁皮盒装着。那时候厦门到上海是一件大事,得坐三天船,廖翠凤很珍惜,收得严严实实,只是偶尔拿出来,让丈夫和孩子浅尝一口。
林语堂自诩是“伊壁鸠鲁派的信徒(享乐主义者)”,还得归功于他娶了个好太太。
鼓浪屿的廖家女人都是肯肯实实的实干派,她们把所有的智慧和精力投入厨房,外面世界再风雨飘摇,她们只关心谁的肉丝切得细,谁的肉松做得好。林太乙有一次和廖翠凤上街,她盘算着和中央研究院院长讨论《读者文摘》的相关事宜。廖翠凤自言自语说,待会要停下来买一点肉松带回香港,然后问女儿,你说买肉松好呢,还是肉酥好?太乙还没应声,她又接着说,肉酥有点像福州的小肉干,还有鱼松,味道也很好;牛肉干也不错,有辣和不辣,做下酒菜最好了,送朋友也可以;小孩子好像更喜欢吃牛肉粒,要不要买一点?三斤够不够?要不然买5斤好了。林太乙偷偷地笑,想,也许在母亲心目中,买肉松要比跟研究院院长的谈话重要得多。
凭着家传的手艺,爱热闹的廖翠凤在社交圈里比林语堂还受欢迎。
她最拿手的清蒸白菜肥鸭,鸭子蒸烂了,肉又嫩又滑,鲜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白菜在鸭油里浸煮得透亮,放在嘴里就化了。还有焖鸡,先用姜、蒜头、葱把鸡块爆香,再加入香菇、金针、木耳、酱油、酒糖,用文火焖几个小时,鸡和香菇的混合香味在屋子里久久散不去,林语堂一口气能吃下三大碗饭。他的朋友常常不请自来,廖翠凤来不及买菜,便烧上一大锅厦门卤面,配上猪肉、虾仁、香菇、金针、菠菜,用鸡汤慢慢地熬。几个大男人端着碗,围着灶头吃得满嘴都是油。有时候翠凤也会做厦门菜饭,把猪肉丝、虾米、香菇、白菜、菜花、萝卜扁炒,混进饭里焖熟,吃的时候撒点胡椒、黑醋,林家小孩最喜欢吃这个。
在异域他乡的海外,做一顿家乡饭是林家人的大日子。林语堂驾车,全家出动到唐人街买菜。菜市场闹哄哄的,各种难闻的气味充斥其间,林语堂只管选肉类,从寻常肉类到生猛海鲜,无肉不欢。翠凤讲求营养均衡,多买绿色蔬菜。“妈,我要吃清炖鳗鱼!”相如说。“不,我要吃清蒸螃蟹!”太乙也抢着喊。“都有,都有!”翠凤忙不赢地回答。
三女儿相如最像廖家人,对文学兴趣不大,却对饮食有强大无比的记忆力。她很小的时候跟着林语堂在法国南部某个饭店吃了一顿晚餐,多年以后对菜的用料和做法还记得一清二楚。她得了翠凤的真传,母女俩合伙出了《中国烹饪秘诀》、《中国食谱》等书,都很畅销,前一本还获得了法兰克福烹饪学会的奖状。
逢年过节,相如帮着翠凤做工序复杂的厦门薄饼。薄饼又叫春饼,是厦门人招待贵宾用的。薄饼皮要用专门的很薄很软的面粉做,烙好放在一边。料子也很讲究,把猪肉、豆干、虾仁、荷兰豆、冬笋、香菇等切丝切粒,在热锅里爆炒,然后放在锅子里用高汤熬,火候一定要掌握好,太干没有汁,不好吃,太湿了,薄饼皮包起来会破,太油了也不好,要熬好几个小时才能恰到好处。吃的时候,桌上用小碟子放着扁鱼酥、辣椒酱、甜酱、虎苔、芫荽、花生末,还有切好的整齐水灵的葱段。包薄饼更有学问,先把配料涂在薄饼皮上,然后一调羹一调羹地把热腾腾的料子包进去,得紧实不能破。一口咬下去,扁鱼的酥脆,虎苔的干香、芫荽的清凉,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实在是天底下最好的美味。林语堂嘴馋,每次包很多料子在里面,还没吃皮就破了,汁液顺着手臂留下来,弄得浑身都是,女儿们没空笑话他,手疾眼快地包好薄饼往嘴里送。
只有厦门人才吃得出薄饼的好,一顿家宴,吃的是千万里的乡愁。
著名画家张大千由巴西路过纽约去欧洲,拎了一个新鲜的鲤鱼头来拜访林语堂。翠凤把它红烧,相如则做了一道“煸烧青椒”来孝敬这个四川来的艺术家。林语堂不喝酒,见着多年的故友,开了两瓶台湾花雕助兴。举起酒杯,话匣子就打开了,他们回忆起1943年冬,林语堂到成都,张大千从敦煌写生回来,张群为他们接风,陪客有沈尹默,宾主相谈甚欢,一晃这么些年,老朋友走的走,断联系的断联系,自己已在世界的另一端久不曾回乡……
大千从欧洲回来,又做东宴请林语堂。他们到纽约有名的中国菜馆四海楼,张大千点的是招牌菜鲟鳇大翅,林语堂第一次吃这种来自南非的鱼翅,研究打趣了一番。还有一道是张大千发明的“川腰花”,另有一样酒蒸鸭,清香可口。
“嗯,有上海‘小有天’的风味!”林语堂吃了几筷子,连连称赞。
“玉堂,你还记不记得,‘小有天’进门扶梯上去,迎面就是一副郑孝胥的对联:道道非常道,天天小有天,甚雅隽!”
“且说话,莫垂涎,须知纽约别有天。”林语堂机智地答。
他们还谈到了齐白石,张大千说:“白石成为大画家是打二百板屁股打出来的。”林语堂不知其中的典故,急忙问怎么回事。张大千呷一口酒,缓缓道来,原来齐白石年轻时做木匠,雕花很出名,后来因为某个缘故被法庭罚了两百下屁股,逃到广西,才开始用铁笔学画。
“真的吗?下次见到他要好好说一顿了!”林语堂拍拍大腿,开怀大笑。
林语堂有个消化力惊人的肚子。
他第一次到廖家做客,大食量让待字闺中的翠凤记忆犹新。
他给翠凤写信说:“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也能够消化的。”翠凤念给女儿们听,几个人笑到捂着肚子叫唤。
林语堂很少生病,偶尔伤风感冒,翠凤让他忌口,林语堂反驳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的方法,我的病就会好了。”实在找不到吃的,他就向女儿讨水果吃。
他喜欢在半夜起来吃东西。有一次他觉着肚子饿,煎了5个鸡蛋,还吃了两片脆饼。还有一次,他吃了4片饼干。翠凤取笑他,他理直气壮地说:“昨天夜里我觉得饥饿,我一直想了十多分钟,不知道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末,我便不能入睡了。”他又吃了一块脆饼,嘟哝着说:“可怜我呀!我现在已觉得比较好些了,但仍旧有点饿哩!”
林语堂不是客气的人,但是真正饿了,也会假装说:“我不要吃什么。”要是说:“牛肉汤很好喝!”意思就是再喝一碗。他出了名的喜欢烤牛肉,做得好他吃得吧嗒吧嗒响,做得不好,他也吃得很香。
他最恨人家8点钟或者8点钟以后开饭,遇上这样的宴席,他一定填饱了肚子再去。
他在《说肚子》一文开门见山地说:“凡是动物便有这么一个叫做肚子的无底洞。这无底洞曾影响了我们整个文明。”
杂糅的生活
20世纪30年代的海派风格是既中又西的。
林语堂是英文学术性刊物《天下月刊》的编辑之一。主编温源宁在海外长大,中文说得磕磕巴巴,穿西装、拄拐杖、喝英式下午茶,比英国人更像英国人,但喜欢读中国古典文学;吴经熊哈佛法律系毕业,是霍尔姆斯大法官的学生,会五六门外语,可只要一开口人人都听得出来他是宁波人,家里的摆设完全是中国传统风格;劭洵美追随徐志摩在剑桥读过两年书,和盛佩玉结婚后,买了一幢维多利亚式的花园洋房,大半时间却花在苏州河边绿银交映的竹林小屋里。他不穿西装。
这些人搞了一个“星期一晚间俱乐部”,不外出寻欢作乐,只是静静地围在炉火边聊天。林语堂常常带着翠凤参加。刚开始他还西装笔挺,后来就换成了全套的蓝缎袍子,洋帽变成了土帽,衬得他越发的清瘦,不过脚上穿的还是皮鞋。他说打领带是“系狗领”,而且西洋的“一切可笑的习俗当中以握手为最。”
翠凤会说英语,在那群海归派太太中算是很时髦的了,她是基督教女高音唱诗班的主要成员,有一阵还参加了踢踏舞班,不过只是为了减肥而已。
林语堂有收集留声机片的嗜好。每天晚饭过后,他把房间里的灯全灭了,只留下柴火荧荧地燃烧,静心享受好音乐,有卡罗索、莉莉邦丝的流行歌曲,也有贝多芬、莫扎特、肖邦等古典乐曲,偶尔也弹钢琴,教女儿们唱《一百零一首最好的歌》、《渔光曲》、《可怜的秋香》、《妹妹我爱你》,他也听,当然还有好友刘半农作词、赵元任作曲的《教我如何不想她》。
到戏院看电影,林语堂喜欢看罗纳·考尔门英国上流社会的风度,卓别林的闹剧他笑得前俯后仰。玉如她们则偏好秀兰·邓波儿的戏。
雨后的清晨,他穿着不透水的雨衣,一个人沿着苏州河岸散步,呼吸夹着水汽的清新空气,全身的毛孔没有一个不熨贴的。
林家公寓所在的忆定盘路离繁华的上海市中心较远,房子是西洋式建筑,有很大的庭院。林语堂让佣人种上高大的白杨和各式的藤蔓植物。他还从城隍庙买来两只荷花缸,直径两尺有余,养上几朵睡莲,金鱼浅游其间,不时吐出快乐的气泡。
预留的三分地是用来种菜的,林语堂虽然在坂仔农村长大,干起农活可不灵光,种过茄子、芹菜、南瓜、稻子,没有一次种得好的。
白杨每年都要剪枝,这是林家的大事,廖翠凤指挥仆人忙得不亦乐乎,林语堂不参与,写文章累了,就叼着烟斗在边上含笑观赏。三个女儿捡起枝条,围着院子密密麻麻地插下做篱笆,搬了一些石块作凳子,最后竖起一块纸牌,歪歪扭扭地写上“三珠园”。她们郑重其事地请父母前来参观,翠凤摇摇篱笆说:“扎得不牢实,一场雨就没了!”林语堂却很有兴致地坐在小石块上,夸女儿们干得好。
纽约的林公馆则被建成了小厦门。廖翠凤教女儿做女红,裁剪绸子做旗袍、滚边、打结做钮扣,一针一线,慢工出细活。廖翠凤还说,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女孩子要干净,内衣每天都要换,要会烧饭做家务,林家女儿受的是廖悦发式的传统家教。
赵元任给林语堂写信,用汉字的英文,开篇一般就是,“狄儿外剃,豪海夫油鬓?”(deary.t.,howhaveyoubeen?亲爱的语堂,近来怎么样?)林语堂很喜欢,依样画葫芦地写了一封回信。
每年夏天出游,林语堂总要事先打听钓鱼的好去处,他尤为喜欢海钓。纽约的长岛靠近大西洋,天气晴好的日子,他带一顶渔夫帽,领女儿去摸蛤蜊。摸蛤蜊在“摸”,不在“蛤蜊”,赤足走在沙滩上,碰到硬硬的东西,用脚拇趾和二趾夹住,扔在身后的铁桶里,“咕当”一声响,其乐融融。
因为狗,谙识西方文化的林语堂还闹了大笑话。
刚到纽约,邻居家的胖太太来打招呼,“哈罗,我是阿当太太,你们是哪里人?”
“我们是从中国来的。”翠凤客气地颔首回答。
“太好了!”阿当太太很高兴地说,“我家里住了个北京人,叫宋先生,他现在上学去了,下午请你们过来喝茶,他会很高兴遇见你们。他很想家。我是尽量使他适应这里的生活,我从中国餐馆买春卷回来给他吃,但是那一定没有中国人家里做的好吃。”
“那么以后请你和宋先生过来尝尝我烧的中国菜。”
“宋先生一定会很高兴。”阿当太太说,“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才可怜呢,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北京人,瘦得简直是皮包骨,全身是跳蚤。我带他去看医生,医生指导我要给他吃什么滋补的食品,我细心照顾他,慢慢才把他养好。现在他是个英俊的青年,明眸皓齿,精力充沛,非常淘气。”
林语堂嗤笑一声,正欲发言,翠凤一把拉住他,打岔问道:“宋先生上什么学校啊?”
“训练班。他有许多规矩要学。第一是绝对服从我。自从阿当先生撒手人间,我感到很寂寞,宋先生帮我打发时间。”阿当太太面色得意地说,“好吧,下午4点来我家喝茶!”
“我不要去!”林语堂气愤难平,“肯定是哪个断了官费的留学生,三日不吃饭,什么事都敢干,甘心做老太婆的面首。凤,你也不许去!”
“去是要去的,大家是邻居,迟早会见面。”翠凤不紧不慢地进了厨房。
下午4点,林语堂被翠凤拖到了邻居家。
“欢迎!欢迎!宋先生已经回来了!”阿当太太很夸张地叫,“宋先生!宋先生!”
黄色的影子一闪,宋先生扑到了阿当太太怀里,高耸的耳朵,圆鼓鼓的身体裹在绿色的小毛衫里,尾巴不停地左右摇晃。
“宝贝,到妈妈这儿来!乖,给客人打个招呼!”
“汪汪!”
翠凤和女儿望望林语堂,几乎笑破了肚皮。林语堂不自然地摸摸头,紧闭嘴闷笑个不停。
阿当太太端出蛋糕,宋先生也有一份。
“狗爱啃骨头,”林语堂清咳几声,故作严肃地问,“你给骨头它啃吗?”
“骨头太硬了,会卡脖子的。但我给他一根牛皮做的骨头啃,那比较安全。”阿当太太接着说,“我不要宋先生交女朋友,所以把它阉了。”
回到家后,大家还是笑个不停。
“这狗的命算是不错了。”翠凤说,“在中国的狗吃什么奶油蛋糕!”
“可惜是个太监!”林语堂瘪瘪嘴,不屑一顾。
凤如问:“阿当太太把自己称为狗母,但是美国人骂人‘狗养的’是最侮辱人的话,这怎么解释?”
“唉,”林语堂说,“在西方,狗的地位和中国的不同。对我们来说,狗是畜生。狗当然有狗的用处,打猎、看家、为盲人带路。像阿当太太那样养宋先生,那条狗已经失去狗性,实在可怜。”
过了两天,林语堂去散步,看见阿当太太正在骂宋先生,一问才知,宋先生吃了自己拉的屎。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林语堂得意地说,“看来宋先生还有点希望哩!”
林语堂在台北的居所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阳明山上。台湾当局给的地皮,他亲自进行设计,基本框架是中国传统的四合院,又混有西班牙式的螺旋型回廊,使内部结构浑厚而别致,现代而古典。进入红色的大门,就是精致的小花园,在中庭的一角,林语堂用枫香、苍蕨、藤萝等植物与造型奇特的石头,造了可爱的小鱼池,以便随时享有“持竿观鱼”之乐。屋顶用的是蓝色的琉璃瓦,白色的粉墙上嵌着深紫色的圆角窗棂,轻柔的阳光撒下来,折射出七色的幻彩。穿过回廊,右边是书房“有不为斋”,左边是卧室,中间是客厅兼饭厅,阳台面对绿色的山景。房屋的下面是斜坡,坡下就是大片的绿色草地。
黄昏时分,林语堂工作完,吃罢饭,独自在阳台上乘凉,手里拿着烟斗,若吃烟,若不吃烟,前山慢慢沉入夜色的朦胧之中,山脚下霓虹灯闪烁,清风徐来,思绪浮动,像身处在人间仙境。
这就像他向美国读者介绍的两首《乐隐词》:
短短横墙,矮矮疏窗,花楂儿小小池塘。高低叠障,绿水旁边,也有些风,有些月,有些凉。
此等何如,懒散无拘,倚阑干临水观鱼。风花雪月,赢得消除,好炷些香,说些话,读些书。
在台湾仰德大道二段141号,他实践了最诗意的生活艺术。
许多年前,林语堂曾写文章叙说个人的理想和愿望,他说: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不要一位《三弥克里的故事》书中的阿葛萨拿她的抹布到处乱抹乱擦。我想一人的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切不可像一间和尚的斋堂,或如府第中之客室。天罗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又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板滞乏味之书,但也没什么一定标准,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不要时髦书,马克斯,艾略特,乔伊斯等,袁中郎有言,“读不下去之书,让别人去读”便是。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居家时,我要能随便闲散的自由。虽然不必效顾千里裸体读经,但在热度九十五以上之热天,却应许我在佣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我冬天要一个暖炉,夏天要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谈话起来,无拘无碍,柏拉图与《品花宝鉴》念得一样烂熟。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有癖好,有主张的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虽然这些也许相反。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酒却与我无缘。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几棵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如北平所见的一样。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林语堂是我一直颇为关注的作家,他的《生活的艺术》炉火纯青,文字清淡朴素,如话家常一样娓娓道来,就像和知心朋友围着炉火,低低切切地秉烛夜谈,惬意无比。近两年悄然出现林语堂热,也说明了普通读者对他的喜爱。
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湖北人民出版社编审雷振清先生,他要我写一本关于林语堂的书,我便一口应承下来。查资料的过程中,才自觉鲁莽。林语堂是一个太过庞大的存在,就如他自己所说,是“一捆矛盾”,我有时也会担心自己是否能驾御这么复杂的人物。但是越深入了解,越觉出林氏的可爱,不是作为作家,而是作为一个人,一个相貌普通,却像孩子一样对一切都抱着新鲜态度的快乐的人。征求多方意见后,索性以林语堂性格矛盾处为切点,写一个生活中的林语堂。写的过程中诚惶诚恐,生怕辱没了先生的威名,然而先生也说过,不说自己文章的不好,我也就以此来自勉吧。
在写书期间,我运用了林语堂的自传、作品,林太乙的《林语堂传》,生活上的细节大都来源于此,还有施建伟先生的《林语堂出国以前》、《林语堂出国以后》以及王兆胜、万近平先生的研究资料,特此说明。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父母和朋友们,若不是他们帮忙找资料,鼓励我,支持我,我是不可能这么顺利地完成的。
朱艳丽
200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