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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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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笔记-华文庸
第1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1)
  一、初遇高贵冷漠的纯种藏獒大黑
  我是一名退役特种兵,本想在服役期满后申请再留两年,但是因为身体上的伤痛,不得不提前退役了。走的那天,队里接到上级任务,时间很紧迫,战友们不能来送我。只有黑子——我最要好的铁哥们儿,申请了十分钟的假,来为我送行。其实行李很简单,除了从军营里带走的一点儿留恋,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了。我像所有要离开部队的兵一样,很惆怅,仿佛世界末日就在眼前,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虽然在很远的地方,还有另一个叫作“家”的地方在等着我。
  黑子已经全副武装,脸上涂了花花绿绿的迷彩,右肩上挎着他那把心爱的黑色狙击步枪,左手提着我的行李。黑子总爱把他的枪擦得油光水亮。我和黑子一样,爱枪如命。我们都是狙击手,都在比武大赛中拿过奖,毫不厚脸皮地说,我们的狙击枪法可以算得上一流。但现在,黑子还可以拥有那份独特的殊荣,而我却要远离这个地方,再也摸不着我心爱的狙击步枪了。我的心在痛!
  黑子不愧是铁哥们儿,大大咧咧地拍拍我的肩,说:“别回家了,去我老家逛逛,我保证你会喜欢那个地方,给你介绍个好朋友,女的,也叫黑子!”黑子是藏族人,后迁居到北京,去年回老家探亲,从青藏高原下来之后,一到部队就和战友们滔滔不绝地讲起他的见闻,还有那只被黑子称为“哥们儿”的狗——确切地讲,不能说是狗,而应该称之为獒。
  獒名黑子,母性,她的主人也叫她大黑。黑子说的那个“好朋友,女的”,就是这只母獒。在黑子的心里,这只母獒有着一种朝圣般的神秘感,我现在还无法理解,希望将来会。
  “好了,不能再送你了!真舍不得你走!”黑子把包递给我,我接过来,两个人拥抱在一起,互相拍了拍背。黑子的眼里有泪,虽然我看不到,但能感觉到他的手在轻轻地擦拭眼角。
  我流不出泪来,只有喉头在动。我亲爱的战友,再见了!
  树木快速地从窗外飞过,火车在加速,我的脑子里很乱,想了很多事情,但心却出奇地平静。我默默地盯着窗外,身边拥挤的人群和嘈杂的声音都仿佛被隔在另一个世界。
  转车的时候,我站在站台上,忽然想给家里打个电话。
  “喂……”一声“喂”之后,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我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只会把最深沉的感情融进那份执拗的固执中。
  “是兵兵吗?到哪儿啦?几点下车?我和你爸去接你,对了,吃午饭了吗?带的东西多不多……”母亲永远是唠叨的,充满爱的唠叨让我觉得很愧疚,我更不敢说话,只有静静地听。
  父亲在阳台上和王大爷下棋,我听到他在喊:“将军!”
  “妈……”顿了一下,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嗯,我在听!”母亲提醒我接着往下说。
  “我……我想先不回家,去看一位战友。”我撒了个谎,就当是个善意的谎言吧。我不想让我的家人看到我现在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更不想我的家人为我担心为我操心。
  的确,刚从部队里下来,我还不能立刻适应这个喧闹的城市,也许黑子说得对,去他的家乡看看。那里有一个他的好朋友,女的,也叫黑子,或许,那个神圣的、带着神秘感的黑子姑娘可以疗我的伤,疗我无谓的失落和迷茫。
  “哦……”母亲有些失望。父亲在电话那边喊:“让他去吧,他已经是个大人了!”
  没等母亲拒绝我的提议,我心虚地匆匆挂断了电话。也许,父亲说得更有道理,的确,我是个大人了,可以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了。
  黑子的老家在靠近日喀则山区边界的一个小村落里,那个地方的草场并不大,不像西藏北部地区,一望无际的都是草原。居住的人家也不多,我叫不出那个地方的名字,很拗口。黑子说,进了村,听见谁家的獒第一个叫,走进去,就是多吉大叔的家。
  草原上的路一马平川,司机知道我是新来的远方客人,车开得并不快,因为怕我有高原反应。在草原上,即使说靠近某个地方,但到达那里也要大半天的时间,草原上计算路程的方式和大城市里没法比。到了村口,付清剩下的一半车费,我从车上提下那个孤独的旅行包。车子一溜烟地开走了,把孤独的我抛弃在荒凉的大草原上。
  这是个看起来似乎有些荒凉的小村落,土砖块,泥巴墙,低矮的房屋,几株老树,埋藏着藏族同胞们最原始的热情和渴望。沉寂,在下午即将斜落的太阳下,一切都变得毫无生机。我开始怀疑黑子的话,在我面前的这个地方,沉默得就像是一座雕塑。提着包,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向村落中走去。
  “嗷——”一声雄壮而气韵悠长的獒的吼叫声乍然响起。
  我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在部队里这么多年,虽然打造了一副钢铁般的骨骼,练就了一身的胆识,但我还是被这声虎胆龙威般的獒吼声震得哆嗦了一下。
  这一声獒吼之后,村子里其他人家的獒才跟着吼叫起来,显然,领头吼的獒是村子里这些獒的王,也或者是后,因为我现在还不能确定这只獒是公是母。
  按黑子的指示,顺着第一声獒吼的方向寻去,我找到了一座宽大的院落,院门敞开着,一只狮子般雄武的獒正气势汹汹地站在院门之内,面南背北地占据了主位,鄙视着呆立在院门外的我。
  在这只目空一切、气势高昂的獒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枪口下的一只猎物,或许这只獒也正像当年的我——从狙击步枪瞄准镜里守望自己的猎物,它正牢牢地盯着我,或者是嘲笑着我。
  这只獒竟然没有拴链子,自由得就像是这个家的主人。我后退了两步,重新打量它。
  这是只全身乌黑的獒,如果我没摸错院子的话,这只獒应该就是大黑。它全身黑得没有一根杂毛,像是刚从黑色染缸里跳出来,根根毛发蓬松着,像一头发怒的狮子,正在冲我龇牙咧嘴。
  藏獒力大如虎、凶狠劲斗,是世界上唯一敢与猛兽搏斗的犬类,有“神犬”的美誉。关于藏獒体格、毛色、神态的资料像电脑扫描图层一样从我的脑中一一闪过,然后过滤、核对,最后得出结论,这是一只绝对纯种的獒!
  “你是肖兵吧?”听见獒的吼叫声,多吉大叔从屋里走了出来,不用多问,这一身军装就证明了我的身份。我是黑子在多吉大叔面前唯一一个提起过的部队里的战友。
  黑子是个苦命的人,父母离异,从小跟着外婆生活,外婆死后,便随着母亲迁居到北京。在那段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中,多吉大叔成了黑子最亲最近的亲人。多吉大叔把黑子当自己的亲侄子一样看待,所以对我也就格外亲切,很热情地招呼我进屋。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虽然现在藏族同胞都自己盖房子了,许多人已经脱离了随牧草而迁徙的帐篷生活,但还是保留了不少藏族人民独有的生活习惯。
  我在宽大的地毡上盘膝坐下。黑子曾经告诉过我,藏族群众有许多忌讳和规矩,坐的时候,要盘腿而坐,不能把你的两只脚底板对着别人。
  多吉大叔笑了一下,给我端来手抓羊肉和酥油茶,还有藏族朋友们特制的烤饼。早上没吃什么东西,现在感觉到很饿,我大把地抓着鲜嫩的羊肉,美美地吃起来。看着我吃得狼吞虎咽,多吉大叔笑呵呵的。在藏族朋友们面前,狼吞虎咽并不算失礼,反而是粗放豪迈的一种体现。
  我不明白,为什么大黑站在门口要用一种极端鄙视的目光看我,她是那样高傲,像一个皇后,我却仿佛成了在她面前乞食的奴才。我有一种受伤的感觉,在大黑那咄咄逼人却又十分冷漠的目光之下。
  多吉大叔自言自语起来,在我听起来,却仿佛是对我的一种安慰,他吸着一袋旱烟,说:“大黑是我一手养大的,抱回来的时候,她还在吃奶,家里没有别的獒,只能喂羊奶给她喝。大黑很喜欢和羊亲近,家里的那群羊也都喜欢围着大黑跑。”
  我不得不承认,大黑有一个肥硕而强健的屁股,我想把她推开,但是又不敢。摸了驴屁股,驴还要尥蹶子呢,何况是一只凶猛的獒。
  大黑像尊雕塑一样矗立在门口,令我可望而不可即,我似乎很不招大黑待见,她根本连再看我一眼都不屑。然而,黑子所说的话一直在我的头脑中保留着深刻的印象,大黑对我这样带着歧视的冷漠,更激起了我想了解她的冲动。
  天色慢慢地暗下来,落霞像姑娘头上的彩色丝帕,被草原上的一阵风吹走了。大黑欣赏完美丽的夕阳,终于缓缓掉转过她的头,迈着步子,走到多吉大叔身边,在不远处的一块红地毡上卧下。
  那是一块为她特制的精美的红地毡,很漂亮。这令大黑更有一种无比的优越感——在我这个陌生人面前。
  多吉大叔最小的儿子格桑放羊回来了,本来格桑是要带大黑去的,因为多吉大叔早听说我要来,所以就把大黑留了下来。格桑还小,才十三四岁,脸蛋子上两团高原红,淳朴得可爱。
  二、一只受伤后被抛弃的母狼
  我把格桑叫过来,捏捏他的小脸蛋儿。他憨厚地笑着,从头到脚地打量我,怯怯地用藏语问:“叔叔会使枪吗?会打狼吗?”
  问过多吉大叔之后,我才听明白。我笑起来,让多吉大叔帮我翻译,告诉他:“我管你爸爸叫叔叔,你应该叫我大哥才对。大哥以后会教你打枪,但是,你有枪吗?”
  格桑听明白之后,忽然跑开了。过了一会儿,不知道格桑从哪里翻出一支土制的猎枪来,紧紧地抱在怀里,跑到我面前,递给我看,枪杆子几乎要高过他的头。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我和多吉大叔都大笑起来。多吉大叔告诉我,这支猎枪是他很久以前的东西了,那时家里还没有养獒,因为穷,养不起,仅有的几只羊是家里最值钱的财富,为了保卫自己的财富,就从一个猎人手里买下了这支枪。现在,这支枪都已经生锈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我笑着把格桑搂在怀里,捏了捏他通红的小脸蛋儿。看见我这个没有丝毫地位的陌生人和格桑亲近,大黑有些不悦,她低低地吼了两声,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我有一种时刻要被她驱逐出境的感觉。毕竟,我现在是待在她的地盘上,我不得不看着她那阴沉的脸色。格桑似乎也有点儿怕大黑,不大和她亲近,反而更愿意偎在我身边,听我讲部队里的故事。多吉大叔坐在旁边,一边卷他的烟叶,一边当翻译。
  天晚了,格桑一直在擦那支生了锈的枪,擦得很仔细。也不知道多吉大
  叔是怎么和他翻译的,他擦了一遍又一遍,连饭也忘了吃。
  我看见大黑坐在她独享的红地毡上,威风凛凛地看着我们用餐。为了讨好她,我把手上的一块嫩羊肉递了过去。大黑很不屑地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粗气,然后冲我龇了龇牙,意思是要我缩回自己的手。
  多吉大叔只得告诉我:“大黑不吃生人给的食物,而且,她从来不吃熟食。因为在獒的眼里,它们天生就是大草原的宠儿,你给它们吃熟食,它们就会认为你这是对它们的一种鄙视,凶猛的獒还会认为你这是在向它挑衅,但大黑不会,因为她有良好的教养。”
  教养?我很吃惊。
  多吉大叔笑了一下,解释说:“这是天生的,纯种的獒并不是人们所理解的那样凶蛮而没有理性,相反,它们很高贵,有气质,根本就不屑于理会那些不知所谓的挑逗。”我讪讪地缩回了手。大黑很鄙夷地盯着我,抬了抬下巴。相反,我现在倒有一种被獒挑衅的感觉,我又一次感觉自己受到了伤害。
  多吉大叔咽喉不太好,睡到半夜常常咳醒,为了不打扰我休息,多吉大叔让我和格桑睡在一起。格桑不懂汉语,我稍微懂点儿藏语,但并不熟练,两个人只好边讲边猜,用手指在半空或是床上乱比画。所以,常常说得是驴唇不对马嘴,格桑有些泄气,便翻过身睡觉去了。
  我睡不着,仰头看屋顶,屋顶上的椽子一根一根的。我在想:如果以前没有汉藏间的交流和融合,没有两个民族间文化的传播,现在的西藏人民是否仍然在随着牧草而迁徙?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当初的一点点改变,在数百年后,竟会有意想不到的大变化。
  格桑叹了口气,又翻过身来,他也睡不着,他想了半天,终于吞吞吐吐地说出一句话:“你,教,汉语,我!”
  格桑想当兵,就必须学会说汉语。本来现在藏族学校里也教汉语这门课,但在这个偏僻的地方,穷苦的孩子们大多不上学,他们每天放羊放牛,仍然过着类似远古牧民的生活。多吉大叔虽然会些汉语,但也不精通,平时更不会和格桑用汉语交谈。
  我很诧异格桑这句汉语是怎么说出口的,他看见我脸上又惊奇又欢喜的表情,知道是他那句汉语的功劳,就又生硬地说:“爸,教我,晚上。”
  我摸了摸他的头,笑着学他的话:“哥,教你,以后;你,也教我。”
  格桑笑了,露出两排小牙,一头钻到我怀里。
  半夜,忽然听到村落里的獒们一齐嚎叫起来,我和格桑都被惊醒了。格桑从被窝里爬出来,跳到床中央,冲我龇牙咧嘴,又摇头又摆屁股,做了个大灰狼的样子,然后披上衣服就往院子里跑去。
  狼来了?
  我脑子里一热,血就往头顶上冲,脑子里闪过凶残的狼撕咬猎物的场景。
  狼这种动物,我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真正的狼还没有亲眼见过,不知道会是一种什么样子。
  我一个翻身跳起来,连衣服也没披,就光着脚丫子冲到了院子里。
  多吉大叔不在家,獒吼第一声的时候,他就提着油灯出去了。我和格桑跑到院门口向外张望。格桑和我一样,也很兴奋,不知什么时候,他怀里已经抱着那支枪,枪杆子被他一个晚上就给擦得锃亮,在微薄的月光下闪闪发光。
  多吉大叔回来了,格桑接过他手里的油灯,兴奋地用藏语喊:“狼呢?来了吗?多不多?有几条?”
  多吉大叔咳了两声,告诉我们说:“是只被狼群抛弃的老狼,这只狼以前可能是头狼,现在受了伤,没有吃的,就跑到了村子里,听到獒的叫声,又吓跑了。”
  大黑站在门口,一声也没叫。不用多吉大叔解释我也知道,大黑是不屑于对这样一只可怜的狼吼叫的,她是一只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尊贵的獒,根本就没把那只被狼群抛弃的小混混放在眼里,只有那些车前小卒才会在风吹草动的时候吠叫不止。
  格桑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静下来,他抱着那支枪,在院子里做冲刺状。
  大黑慢慢地走到院门口,一边仰头呼吸半夜清新的空气,一边欣赏天上的月亮。她的神情专注而且庄重,就像是虔诚的教徒在一条坚苦而漫长的道路上,远远地凝望圣地。
  格桑练了一会儿突刺,忽然说:“阿爸,我今天放羊的时候遇到狼了。”
  “哦,几条?”多吉大叔一边抽他的旱烟,一边漫不经心地问。草原上的孩子迟早会遇到狼,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格桑坐了下来,把枪紧紧地搂在怀里,眨着眼睛说:“一条,是母的,左后腿断了,带着两只没睁眼的小狼。”
  格桑说这些话的时候,语声里没有对狼的仇恨,我反倒听出了几分怜悯。
  草原上的孩子淳朴而天真,这个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仇恨,他们或许也不愿意去区分谁是他们牧民的仇人,谁又不是。
  多吉大叔没有说话,他抽着自己的旱烟,抽得津津有味,一袋旱烟很快抽完,他敲了敲烟袋锅子,才缓缓地说:“好几年前了,雪天,我赶着羊到村里的牧场上吃草,一群狼大概是饿疯了,冲进了牧场。那时候,有两家养了獒,还有几支猎枪。狼群围住了一头待产的母羊,咬住了,死命往外拖,枪在响,獒也在叫,狼群只好撤退,有一只狼被獒咬断了腿,跑不快,拖得雪地上到处是血,头狼走过去,在它的咽喉上咬了一口……”
第2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2)
  “阿爸,都是狼,头狼为啥要咬同类?”格桑瞪大了眼睛,他还不明白什么叫“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他更不明白,要保存一个团队的战斗力和至高荣誉,有时候,团队的首领必须要残忍而果断地作出选择。这是狼的生存法则。格桑不是狼,更不会像狼那样残忍而绝情,他不能体会,所以也就无法明白。
  多吉大叔知道我是听明白了,就冲我点了点头,转头问格桑:“要是你的羊群被狼袭击了,后来狼跑了,但很快又会回来。有一头羊受了重伤,快死了,你又必须赶快回到村里。你说,你是要那头快死的羊,还是要保住整个羊群?”格桑眨了眨眼,毅然地说:“都要,咱们牧民的衣食住行都在羊身上,咋能放弃呢?”
  多吉大叔笑了,摸着格桑的头,说:“傻孩子,都要?你保得住吗?人啊,有时候就要学会放弃,到了那个时候,你不想放弃也不行。你看,狼都懂得这一点,咱们是人,两条腿的还能比四条腿的笨吗?”
  不知道大黑是否听得懂,她一直站在门口看月亮,我不知道,对于一只獒来说,太阳、月亮又有什么好看的。或许,用獒眼来看人,人才是一种可笑的动物,整天忙忙碌碌,忘记了大自然的美,也不懂得欣赏大自然的美,就像一头拉磨的驴,就知道整天转啊转啊……
  我认定大黑有这种想法,是因为我终于看见大黑回了一次头,而且是用一种嘲笑的眼神盯了我两秒钟。我真的很怀疑,这只巨大的獒是不是能猜透人类的想法,她是不是知道了我脑子里在想的东西,所以要用这样嘲笑的目光看我。
  大黑很快转过了头,又往院子外望去,村落里稀稀落落地坐落着牧民的土房子。这个村落的人不多,最多也就十几户,当天刚黑开始点灯的时候,村落里的灯就像棋盘上的棋子,东一颗,西一颗,寥寥几盏。边境的夜晚有些寒意,格桑眨着眼,静静地听多吉大叔说着,怀里的枪越抱越紧。
  多吉大叔又往烟袋锅子里续了一撮烟叶,但是没有点,拿在手里,想了一想,说:“格桑啊,在狼的家族里,为了保存一个狼群的实力,初生的小狼就像掌上明珠一样金贵。你今天看到的那只母狼,可能是被狼群抛弃了,母狼后腿有伤,这是它致命的地方,它捕不了食,狼崽很快会饿死。”我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多吉大叔要救下那两只狼崽。
  对于牧民来说,对狼的仇恨是世世不息的,他为什么要救狼?听说要去救狼,格桑很是奇怪,他问多吉大叔:“阿爸,为什么要救狼?狼吃我们的羊,伤我们的人,救了狼,村子里的人会骂我们的。”
  多吉大叔皱了皱眉,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咱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儿,咱们的羊群也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儿。如果牧草没了,草原荒了,变成了一片沙漠,羊群也就没了,羊群没了,咱们还靠啥活命?这就是老一辈传下来的食物链啊!有时候选择就是放弃,放弃也是选择。”我突然觉得这个没有读过多少书的藏族老牧民,竟然有着哲学家一样的思想和头脑,虽然他不会说那些多么伟大辉煌的话,但却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达这些意思。这不是从书本上得来的,而是从世世代代无穷尽的苦难生活中淬炼出来的人生法则。在这个老牧民面前,我觉得很惭愧,一个藏族的老牧民都懂得的道理,而我却没有体会到,至少,在此刻之前还没有。
  狼少了,兔多了,草荒了,羊没了,这就是草原上不同物种之间的联系。选择等于放弃,放弃等于选择!那么我现在到底是在放弃还是在选择?
  看着格桑还不太明白的表情,多吉大叔细心地向他解释道:“孩子啊,现在草原上的狼在一天一天地减少,野兔子在一天一天地增多,咱们的牧场眼看就要荒了,如果牧场荒了,又拿什么来喂咱们的羊?咱们是牧民,为了喂壮咱们的羊,咱们打狼杀狼,但有时候,也必须救狼保护狼。”
  格桑听懂了,点点头。
  夜里,我开始修那支老枪,格桑一直在边上陪着我。
  天亮的时候,终于把枪修好了。喝完一碗酥油茶后,我们就出发了。
  多吉大叔准备了一些干粮,还有一袋水。今天,可以说是全家出动,格桑要去牧场放羊,而那个草坡离牧场也不远。我和多吉大叔要去看那只受了伤的母狼。大黑就走在队伍的前面,她领着格桑,领着羊群,领着全家出动了。
  清晨的风吹过来,把大黑的颈毛吹得更加威武,她就像一座大山一样,挡在我们和整个羊群的前面,慢慢地走着,不时地回过头来看一眼自己的主人,顺便鄙视一下我。
  第一次在草原上漫步,我兴奋的心情难以言表,左看右看,不时地向多吉大叔询问。
  格桑跟在羊群屁股后面,而羊群又跟在大黑屁股后面,我和多吉大叔则跟在格桑的屁股后面,慢慢地走着,说着。
  辽阔的大草原像一块碧绿无边的大毡子,远处起伏着一个个山包,蓝天、白云、一个藏族老人、一个年轻孩子、一个穿着绿军装的我、一群白羊、一只黑獒在一片汪洋般的绿色中向前移动。你想象不出,那有多么美,美得让人心醉,连草原上的风和空气都带着一种抚慰人的温柔。
  三、仁慈大黑救下天敌的幼崽
  牧场不算近,我问多吉大叔:“家门前就有许多草,为什么不在最近的地方放羊?”
  多吉大叔笑着回答:“家门前才更要养草啊!我们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草,就是我们的命。”
  我在沉思:草是牧民的命,而像我这样的人呢?像我这样生活在喧闹大都市里的人,什么又是我们的命?我找不到答案,多吉大叔也不可能给我答案。我希望,当我离开这片绿色之海的时候,能得到一个圆满的答案。
  到牧场的时候,已经不早了,多吉大叔把水壶递给我,取下肩上的干粮袋子,我们开始吃东西。我真的有些饿了,藏族人的羊肉干真好吃,不知道是怎么做的,有一种从未尝过的鲜美。我一边吃,一边望着远处的美景,心里想:如果我离开了大草原,以后就再也吃不到这样美味的东西了——带着古老村落乡土味的羊肉干。草原上没有什么遮挡物,羊肉干的香气被风吹送得很远。
  此时,格桑也发现了对面的山包上有个黑点在缓慢地移动,他小声地喊起来:“瞧,是那只母狼。”它的左后腿断了,骨头戳在外面,只能用三条腿往前蹦跶。
  那只母狼好像也发现了我们,它有点儿犹豫不决,想后退,但是肚子又饿得厉害,就向前伸了伸脖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呼吸空气中的香味,仿佛那一缕缕的香味也可以暂时填补一下空瘪的肚皮。
  大黑已经赶着羊群到牧场里吃草去了。她很聪明,围着羊群转,把老羊、小羊还有待产的母羊及一些体质稍弱的赶到羊群中间,让强壮的羊站在外围吃草。这样,危险来临的时候,羊群就可以更加团结起来快速撤退,不至于把老弱病残给落下。
  獒也懂兵法?打死我也不相信。
  格桑留下来看守羊群,我和多吉大叔向那个草坡走去。母狼发现我们在它的领地上移动,警戒性提高,立即转过身,拖着那条断腿,一瘸一拐地走下了山坡,消失在融融的草色中。
  我们到了草坡下面,母狼的窝可能在草坡的另一边,反正我是没有发现什么特殊情况。多吉大叔在草坡上趴了下来,他在思考什么,停了一会儿,说:“小狼就是狼群里的宝贝,狼把小狼当命根子看,没道理会被狼抛弃。这只母狼应该是在还没生产的时候就被抛弃了,它受了重伤,走不了。头狼可能是它的丈夫,还算是仁慈,没有咬断它的咽喉。”停了一会儿,多吉大叔又说,
  “小狼应该还不算大,说不定还没睁眼呢!”
  “狼崽出生后几天睁眼?”我问多吉大叔。大叔说:“应该跟狗差不多,10天左右吧,听老一辈人说,现代的狗也就是从最远古的狼进化来的。”
  母狼的确是饿了,它竟然不顾危险大着胆子又从草坡后面爬了上来,缩着那条断了的后腿,远远地望着我们。它很瘦,肩骨高高地耸着,目光中已经没有了狼的血性和残忍,而仅仅像一个可怜的母亲一样,哀戚地望着我们,我仿佛能听到它肚子里传出的咕噜咕噜的肠鸣声。
  母狼见我们没有伤害它的意思,就大着胆子,又向前蹦跶了一步。我看见它肚皮下的****空瘪地悬挂在那里,它的左后腿断了,半截白森森的骨头戳在血淋淋的皮肉外面,皮毛上的血迹已经风干。估计它每蹦跶一次,伤口就会牵起一阵钻心的痛,因为我看见母狼的另外三条腿在打哆嗦。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还没吃完的羊肉干,准备扔给母狼。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疑惑。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当它们因为没有食物而叼走人类的孩子时,从来没有手软过。我这样做,对还是不对?
  多吉大叔按住了我的手,有动静,草坡后面传来几声狼崽揪心的哀鸣,像狗崽子一样,咿咿嗯嗯的,它们用最大的力气嚎叫着,呼喊着自己的母亲。
  母狼的耳朵剧烈地抖动了一下,根本顾不上自己的那条断腿,它疯了一样往回跑,几乎是滚下草坡去的。我再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在母爱面前,没有贵贱,也不分物种。我想起我在站台挂掉母亲电话时的决然,心里疼痛了一下。
  “草原上,虽然长的是草,但吃肉的动物却多,幼小的狼崽随时有被其他动物吃掉的危险,母狼一般是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的孩子的,食物都是公狼从外面带回来。现在这只母狼被抛弃了,只有自己出去找吃的,在我们没来之前,小狼崽说不定早就已经死了几只了。”多吉大叔说着,站起身来,往草坡上走去,我也跟了过去,我的一身绿军装在大草原上是天然的伪装,而多吉大叔的藏族服装却是那样显眼。
  一只草原熊袭击了狼窝。动物之间的联系真是很奇妙,熊虽然视力有限,但大多时候却总能如愿地找到它们想要的东西。
  熊也饿了,它的半截身子钻进一个洞里,肥大的屁股和两条短粗的后腿露在外面,正一点一点地倒退出洞。狼崽的哀嚎又一次清晰地响了起来,却在熊蠕动着两片嘴唇开始咀嚼的时候,戛然而止。
  看着自己的宝贝被一头熊吃掉,母狼歇斯底里地哀嚎起来。它决定放弃自己的性命来保住它的孩子,它拖着一条断腿,开始向熊发起并不能构成多大威胁的攻击。母狼连续不断的攻击惹毛了饥饿中的熊,熊退出身来,和母狼搏斗。我和多吉大叔就像是坐在罗马角斗场上的两个观众,看着场中一强一弱两个对手在拼命厮杀,一个是为了食物,一个是为了孩子。
  其实,多吉大叔应该也像我一样,他不知道是应该向熊开枪,还是向狼开枪,或者两个都不帮,任其自生自灭。自生自灭,也许就是大自然对待弱者最好的生存法则。
  突然,多吉大叔开了枪,是向天鸣枪,他的目的是要惊走熊,保住母狼。
  熊视力不好,听力也不怎么样,但它的嗅觉却十分灵敏,它也许没发现我,但发现了多吉大叔,一个孤零零的影子在熊模糊的视线中晃动。被母狼挑起战斗欲的熊冲上了草坡,迈动着两条粗壮的腿,向多吉大叔站的方向冲来。
  “嗷——”一声洪钟般震耳的獒吼声传来,我惊讶地回头,看见大黑像一股黑色的旋风,闪电般从斜对面的草场冲了过来。我没有想到,大黑那看起来粗壮结实宽大的身体,竟然也能像兔子一样灵敏纵跃,惊得我目瞪口呆。
  大黑风驰电掣地冲到了草坡上,目露凶光,龇着满嘴匕首般锋利的牙齿,怒吼着,毫不犹豫地向熊猛扑上去。那一声响彻长空的獒吼吓住了熊,在近距离的对视中,熊可能感觉到自己面前的大家伙更像是一只雄壮威武的狮子,饥饿中的熊为了保存实力,掉转屁股,慌不择路地撤退了。
  谁侵犯了獒的主人,也就和獒结下了深仇大恨。大黑愤愤不平地朝熊逃跑的方向吼了几嗓子,然后威风凛凛地站到她主人的身边,用耳朵蹭了蹭多吉大叔的衣服。
  母狼已经没救了,后腿断了不说,肚子上被熊豁开了一个大洞,内脏血淋淋地洒在草地上。对于狼,我说不清是爱还是恨,只是觉得面前的这只母狼很可怜,也很委屈。
  大黑跟了过来,守在主人的身边。
  母狼还没断气,嘴巴大张着,舌头耷拉在外面,拼命地喘息,看见大黑走过来,母狼低低地哀嚎了几声,然后死死地盯住洞里。多吉大叔说:“母狼让我们救它的孩子,里面可能还有一只小狼。你听,还有动静,狼崽可能是吓坏了,都叫不出声了。”
  大黑没有像别的獒那样围住一头快死的狼兴奋地奔跑,像是自己毫不费力打到了一只猎物,相反,大黑很安静,她用一种宁静的眼神端详着快要死去的母狼。
  阳光直射下来,大黑被一层金色的光芒笼罩着,我忽然有一种从内心发出的感动,除了感到忠诚、勇猛之外,还有——仁慈。也许,獒的那种目空一切又高高在上的神情,正是源自于它们内心深处的仁慈。
  母狼死了。大黑仰头嚎叫,似是在向一个遇难的母亲致礼。
  我撅着屁股钻进狼洞,从里面掏出了最后一只幸存的幼崽。这是只出生才几天的狼崽,还没睁眼,灰不溜丢的,一点儿也不好看,抓在手里软绵绵的,像个肉球。小家伙晃动着四条柔弱的腿,张着嘴巴,它的确是吓坏了,几乎已经叫不出声音,却仍在努力地寻找它的妈妈。
  我不知道大黑原来对幼小的东西是如此感兴趣。她凑上来,闻了闻狼崽,然后,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大黑竟然伸出舌头,轻轻地舔小狼崽的毛!嗅到了陌生的气味,小狼崽示威似的从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四只小爪子拼命地抓动,然而大黑毫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地继续舔小狼崽的毛。
  “回去吧,看看牧场里的羊。”多吉大叔说。
  看见我们回来,格桑远远地站在牧场边上招手。他跑过来,从我的手里接过小狼崽,然后叫着:“哟,真小,长得好丑,皱巴巴的。”
  休息的时候,多吉大叔告诉我:“去年的时候,大黑怀过一次崽,也是怪我自己,没照顾好她,后来没生下来,难产……”
  我同情地望向大黑,大黑正用嘴拱格桑的手,然后把小狼崽叼过来,自己卧在草地上,把小狼崽放在怀里,轻轻地舔着小狼崽的毛,从头舔到尾巴,好像怀里的这个就是她失散了许久的孩子。小狼崽却还不适应,那种凶猛的獒的气味令它不安,它只是感到恐慌,在拼命地爬啊抓啊,努力想摆脱大黑的束缚,去寻找它的妈妈。小狼崽又怎么知道,它的妈妈刚刚为了救它,拖着一条断腿和一头饥饿的熊搏斗,最后永远地躺在了这片无疆的大草原上,过不了多久,就会被草原上的野兽分解得不剩一根骨头。
  格桑不太喜欢这只小狼崽,他觉得它长得太丑,又不可爱,很招人烦,极不安分,于是就很不待见它。
  看看天色不早,羊群也都喂饱了,多吉大叔说:“回去。”
  看着大黑对小狼崽那种慈爱的神情,这次,我没有去抱小狼崽,我担心大黑会咬我。被獒咬上一口,那可真不是闹着玩的,大黑的尖齿可以直接穿透你的大腿骨头。
  多吉大叔拿过小狼崽,我接过来。大黑这才站起身,跑到羊群的前面,开始领路。她依然是那样雄赳赳、气昂昂,只是回头的频率多了些,她不停地回头看我手中捧着的狼崽。
  快到村口的时候,遇到了村里的扎西木大叔,他盛情邀请我去他们家吃晚饭,而且还邀请多吉大叔和格桑一起去。听说,他的儿子从大城市里回来了,还带了个漂亮的女朋友。
  忽然,他发现了我手里捧着的小狼崽,很吃惊,试探性地问:“这是啥?灰不溜丢的,像是个狼崽。”
第3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3)
  其实,扎西木大叔早就瞧出来了,这就是个狼崽,而不是像。他一直就盯着我的手看,包括说话的时候,眼睛都没离开过我的手,这让人觉得有点儿虚伪。
  多吉大叔回答说:“母狼死了,就剩下这只狼崽,看着挺可怜的。”
  “啥?你要养狼?你们家羊多啦?疯子!”扎西木大叔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对于狼,扎西木大叔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仇恨。
  几年前的一个风雪天,扎西木大叔赶着自家的羊群到背风的草场里去放的时候,遭到了一队小狼群的袭击。他的命是捡回来了,但是羊群却被冲得七零八散,死伤过半。
  “没疯。”多吉大叔只说了两个字,他不想解释太多,把烟袋锅子随手在旁边的一株老树干上磕了磕,烟灰扑出来,模糊了扎西木大叔的视线。扎西木大叔有些不高兴,嘴里嘀咕着什么,转身走了,快到自己家门口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来,换上了一张热情洋溢的笑脸,再次招呼我道:“晚上一定要来啊!”
  回到家,多吉大叔望着小狼崽犯愁:怎么养呢?家里有羊,当然不能由着狼崽四处转。拴起来?狼是自由欲极强的动物,你拴着它,迟早会出大事,就算你给它吃的,它也不会对你感恩,狼和獒不同。
  多吉大叔又往烟袋锅子里续烟叶,我劝他少抽一点,他笑了一下,说:“唉,格桑他娘死得早,我的大儿子和二儿子都在大都市里做生意,一年也难得回来一趟。你说这大草原上,啥也没有,除了羊就是草,我这个孤老头子不抽点烟,还能干什么呢?”
  看着大黑躺在地毡上,狼崽已经慢慢熟悉了她的气味,开始在她的肚皮下面拱来拱去,找奶吃。多吉大叔说:“先养几天吧,等狼崽大一些,差不多能自立了,就放到远一点儿的地方,让它自生自灭。狼大了,咱们不管不算绝情,可一个没睁眼的小东西,咱们要是见死不救,也就太没良心了。”
  我认同多吉大叔的话,找了个小碗,跑到羊圈里,找到那只待产的母羊,挤了些奶,然后端给小狼崽喝。
  大黑没有奶,干巴巴的奶头被小狼崽吸得通红,大黑也感觉到被吸得很不舒服。看到小狼崽跑到羊奶碗边去舔,大黑抬头看了我一眼,可能是我对小狼崽这种关爱的举动博得了大黑的好感,大黑不再用那种冷漠的眼神看我了。她第二次再看我的时候,目光中充满了另一种深深的东西,像深井一般,深不见底,我感觉,那种眼神像极了人类在思索时的目光。
  多吉大叔很宠爱大黑,很少让大黑自己出去捕食,他端来了大黑的食物——一盆新鲜的羊肉和碎骨。我在从日喀则带来的那篓鸡蛋中拿出两个,打碎,倒进羊肉里,拌匀。大黑这次没有拒绝我的讨好,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看着,虽然对我还是一样没有任何反应,但至少不再冲我龇牙了。
  晚上,去扎西木大叔家吃饭,屋子里很热闹,人挤得满满的。我见到了扎西木大叔的儿子,他刚从北京回来,听说是读北大,全国的名牌大学之一。在扎西木大叔眼里,儿子读名牌大学,人自然也就跟着变成名牌了,他拉着自己的儿子在人堆里四处转,到处炫耀。
  扎西木大叔的儿子名叫宗哲,在藏语里是一种佛教术语,就是“精进”的意思。多吉大叔一早就告诉我,扎西木大叔家以前也很穷,生下宗哲后,本打算把宗哲送去当阿卡(藏族朋友对僧人的一种敬称),后来还是留了下来。如今儿子上了名牌大学,扎西木大叔更不愿提起以前的事了,所以多吉大叔就特意嘱咐我,别问这些事情。
  宗哲在人群里看到了我,可能是我的一身绿军装离开了大草原的掩护,就变得十分刺眼。他从人堆里挤过来,主动和我打招呼。
  我的长相“出卖”了我,宗哲张口和我说的就是汉语,他问我:“从哪里来?当兵的?为什么要来这个穷乡僻壤?”
  从宗哲的口气中,我听出他似乎对自己的家乡并不十分热爱,我回答他:“刚从部队下来,听一个战友说这里很美,所以就来了。”
  宗哲冷笑了一下,说:“美什么?不就是一片大草原吗?没有公交,没有大厦,没有网吧,也没有酒楼。人生下来又不是就该受苦的,你怎么不待在大城市里,却跑来这里自找苦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说我是为了看一只狗,所以千里迢迢赶到这里?宗哲一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因为我一早就发现,宗哲对自己家的那只獒一点儿都不待见,也懒得理一下,而那只獒却不识趣地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悠。我只好回答他:“从小家就在大城市,我也是北京人啊,看惯了灯红酒绿,人的骨子里就冒出点犯贱的思想来了!”
  宗哲笑了一下,他似乎觉得有些尴尬,也许,他可能以为我在说他犯贱,脸上有些讪讪的,说:“哦,这样啊,那很好嘛!”
  四、獒王大黑很愤怒
  宗哲的女朋友很漂亮,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优雅的气质,像是从书香门第出来的女子。虽然宗哲的女朋友十分懂礼貌,而且神情举止都极为优雅,但我还是不大和她讲话。从一个军人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她虚伪,甚至还不如宗哲,至少宗哲还可以毫不避讳地对自己的家乡说“no”。
  交谈中才知道,宗哲的女朋友叫宁丽,她的英语很好,认识许多外国朋友,她笑着说:“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些外国朋友来这里参观呢!”“参观什么?”我惊问,这里什么也没有,就像宗哲所说,这里就是一个穷乡僻壤,再说难听点儿,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宁丽适时地住了口,岔开话题,气氛缓和了一些。宗哲说,宁丽给他取了个汉名,叫成阳,意思就是成为她的太阳。我感觉到有点恶心,没办法,我是名军人,“军人”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我的骨子里,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和黑子、簸箕(我在部队时的队长)那样的朋友待在一起。
  吃饭的场面很盛大,宁丽小心翼翼地坐在宗哲身边,窃窃私语,有点儿见不得人的感觉。人们都吃得很开心,但多吉大叔却阴郁着脸,我的心也开始有些惶惶,总预感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酒过三巡、菜罢五味,扎西木大叔在介绍完自己的儿子和未来那个有才学又美丽的儿媳妇之后,开始和村民们闲聊。扎西木大叔说:“现在咱们这个村子,是越来越落后了,瞧瞧人家大城市的人,那过的是怎么样豪华的日子?咱们却在这里脸朝草地背朝天,除了每天放羊放牛,还能干啥?钱赚得不多,罪受得不少,再加上个天灾人祸的,不好受啊!”
  扎西木大叔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会儿,看到村里人脸上都露出了一些反应,就又接着说:“想赚钱很容易嘛!其实,咱们现在就守着一堆堆的钱啊。”扎西木大叔冲自家的獒瞟了一眼,喝道,“巴顿,过来!”
  那只獒一点儿也没有“巴顿”的风度和威严,在讨好了自己的主人半天却始终没有得到一句夸奖之后,那只獒垂头丧气地走了过来。
  “瞧瞧,这就是钱!”扎西木大叔抓着獒项上的毛,继续说,“你们知道这獒能卖多少钱吗?吓死你们!你们知道不知道,现在好多外国人跋山涉水,千辛万苦来到中国,就为了买一头纯种的獒。为了买一只纯种的獒,他们可以倾家荡产。你们知道一只好的獒能卖多少钱吗?少的几万,多的几十万、上百万,不是人民币,是美元!”
  说到这里,扎西木大叔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就像是从一只贪婪的狗嘴巴里流出来的哈喇子。我感觉到恶心,有点想吐。
  这时,人群像油锅里滴进了一滴水,噼里啪啦地炸开了。
  我看见宗哲和宁丽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甜美的笑容,有了钱,他们就可以全家搬到大城市过好日子了,也可以办一场完美的婚礼,还可以买房、买车,买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我知道,这个主意绝不是扎西木大叔想出来的,他一定是受到了这两个人的唆使,或者说是某一个聪明的人。
  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草原上,藏族同胞的淳朴和憨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要出卖自己生死不离的朋友——獒,来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在战场上,抛弃自己的战友是个罪;在草原上,抛弃自己的朋友也是个罪,哪怕那不过是只獒。只有大城市来的人才会具有这种发家致富的“眼光”。
  一说起要卖獒,而且可以赚大钱,人们就全部把目光投到了多吉大叔的身上,因为多吉大叔的獒是全村最纯种的獒,那是獒王。别人来买獒,自然第一个要买多吉大叔家的,然后再是别人。如果多吉大叔不肯卖,有可能全村的獒都会卖不掉。
  多吉,也译作多杰,在藏语中是“金刚”的意思。多吉大叔坐在众人面前,脸上坚硬得像一块铁,吧嗒吧嗒地抽自己的烟。
  扎西木大叔沉不住气了,焦急地问:“多吉,你倒是说句话呀!”
  “想让我卖大黑,除非你把我全家人都杀死!”多吉大叔阴沉着脸,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好像身上沾染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扎西木大叔不高兴了,反问:“咋说是我呢?卖獒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主意,全村人都想卖啊!有了钱,咱们就可以搬到大城市里去住了,再也不用在这里受苦,也不用担心羊群会被狼吃了,多好!”
  “谁想卖谁卖,我不卖!”多吉大叔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扎西木大叔的家。
  当有人愿意出几万,或者几十万,甚至有可能上百万美元买你们家的一条狗,你会卖吗?我敢说绝大部分人都会卖,至少我会。
  我不虚伪,我是想卖,因为,我和大黑的感情还不深,我那个时候还没有真正地去理解大黑。直到后来那次雪谷之旅,大黑舍弃自己的性命从狼群中救下了我的命,我才深刻地感觉到,自己已经和她结下了生死不离的情谊,那个时候,就算有人出几十亿美元的天价,我也要断然地说:“不!”
  看到多吉大叔离去,我和格桑也站起身来,从宗哲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听到宁丽小声地在嘀咕:“这死老头怎么这么顽固?不就是一条狗嘛!”
  回到多吉大叔家,多吉大叔正在看羊圈里的羊,隔壁扎西木大叔家仍然很热闹,鼎沸的人声不断传来。人们在讨论自家的獒能卖多少钱,互相攀比着,仿佛此时此刻他们就已经把獒都卖出去了,而怀里搂着的是满满的票子,堆成山的票子!
  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他老毛病又犯了,心里堵得慌,开始大声地咳嗽。格桑憨憨地笑,说:“阿爸,你瞧,小狼崽好像长大点儿了。”
  多吉大叔瞧了两眼,点点头,说:“只要够吃,狼崽长得很快,等大一点儿了,就送回大草原上去。”格桑又问:“大黑肯吗?”多吉大叔说:“不肯?那咋办?把狼留在村上祸害咱们的羊群?”
  我插了句话,说:“大叔放心,大黑会答应的。她是只聪明的獒,她肯定明白这些道理。”
  多吉大叔点点头,摸了摸大黑的脑袋。反正格桑是听不懂我说的话,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闭着眼睛的大黑在听到这句话后,猛然抬头看了我一眼,用一种很深沉的目光。在那一刻,我的心突然有一种悸动,我突然感觉到,大黑可以听得懂我的话,但又觉得不可能,她是藏族人养的獒啊,又怎么可能听得懂汉语?
  隔壁的喧闹声渐渐散去,村民们在经过多吉大叔家门前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伸进头来望一眼。我听到有人在嘀咕什么,我问多吉大叔:“他们在说什么?”
  多吉大叔没吭声,吧嗒吧嗒地抽烟,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他们说,多吉家是村里的祸害。”
  “为什么?”我吃惊地问,“就因为大叔你不肯卖獒?”多吉大叔点点头,说:“他们说村里太穷了,多吉家有钱不赚,还养了头狼,是疯子,唉!”
  说到这里,多吉大叔叹了口气,默默地望着小狼崽。
  可能是我们的说话声惊醒了睡梦中的小狼崽,它又开始四处爬动找妈妈了。我找了点儿羊奶喂它,可怜的小家伙的确是饿了,它慌不择路地在奶碗里乱扒,两只小爪子紧紧地扣着奶碗。当我的手触碰到它的头时,它张着没牙的肉乎乎的嘴漫无目的地示威,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
  突然院子里有脚步声传来,我探头望去,是宁丽和宗哲,两个人笑眯眯地走了进来,一进屋,宁丽就夸张地惊叫起来:“哟,好漂亮的獒呀!我喜欢!我喜欢!”
  是的,从宁丽的表情看得出来,她的确很喜欢大黑,因为用大黑可以换回成堆的钞票。也许,獒的第六感远远比人要灵敏得多。大黑站了起来,龇开满嘴的利齿,鼻子皱成了一团疙瘩,喉咙里低吼着,做出一种准备扑击的姿势,全身的每一根毛都像电打了一样直立起来。
  我到多吉大叔家这两天,从来没见过大黑这样愤怒过,此时她的表现就像早上在草坡上遇到了那只袭击她主人的熊一样,愤怒而且凶恶,像一个恶魔或是一个嗜血的杀手。看到大黑这种仿佛要吃人的表情,我没有上前拉,也不想去拉,像宁丽那样的人就应该给她点儿教训。
  格桑也吓着了,拉了拉多吉大叔的衣袖。多吉大叔没有要上前阻拦大黑的意思,他知道他不下命令大黑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大黑只不过是不喜欢这两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而已。
  宁丽尖声惊叫起来,宗哲也被吓到了,我劝他们道:“走吧,大黑在发飙!”
  宗哲毫不客气地大喊:“多吉,看好你家的狗!”
  多吉大叔没理他们,自顾自地卷着烟叶,像是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大黑还在吼叫,把扎西木大叔也引来了。扎西木大叔一进院子,就不高兴地喊:“走走走,都回家去。他不肯卖就算啦,劝也没用,死脑筋的老家伙,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竟然还养狼!”
  宁丽被大黑吼了一顿,此时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装模作样地哭起来。宗哲搂着她的肩,心疼地说:“走,咱们回家去,他不卖,咱们卖……”
  憨厚的多吉大叔包容了扎西木一家的刻薄,他没有辩解什么,只是默默地往烟袋锅子里塞烟叶。就连格桑都看不下去了,愤怒地喊:“你们家才尽做些不是人做的事,卖獒?你们是在卖咱们牧民的命!”
  宗哲冲上来要揍格桑,我哪里能容忍自己的弟弟被人欺负。宗哲冲上来揪住了格桑的衣领子,挥拳就要去砸格桑的脸,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扭住了宗哲的手腕子。
  扎西木大叔一开始并没有劝宗哲住手,现在见自己儿子吃了亏,才嚷嚷起来:“打什么打?还大城市来的呢!宗哲,我们回去。人家不懂礼数,你还不懂啦?”说完,几个人愤愤地离开了。
  第二天仍然要去放羊,多吉大叔可能是昨天憋了一肚子闷气,烟抽得多,又咳了一晚,一直在想心事,晚上小狼崽又闹腾。他本来白天身子就不大舒服,似乎病了。在格桑的指导下,我做了馅饼和酥油茶,味道还可以,反正自己还比较满意,毕竟是第一次动手做饭。
  我和格桑吃了一点儿,带足了白天的干粮。多吉大叔还在睡,我们给他留了饭,准备去放羊。
  大黑好像不大肯出去,格桑说:“她一直搂着小狼崽。”
  “把小狼崽一起带去吧。大叔病了,留它在家里,闹腾。”我说。
  赶到牧场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小狼崽又饿了,开始叽叽哇哇地叫,在包里乱爬,努力地想往外钻。我把它拿出来的时候,它突然尿了,尿在我的手上,臊臊的,很难闻。我有些气愤,小东西真难侍候。我一边皱眉,一边费力地用结巴的藏语说给格桑听。格桑听了,仰躺在草地上,放开肚皮笑,我就把小狼崽的尿往他袖子上蹭。格桑急忙一个翻身,可草坡是斜的,这一翻,就咕噜咕噜地往羊群堆里滚了下去。羊看见草坡上滚下个人来,一下子都散开了。
  大黑也不嫌累,总是一会儿坡上一会儿坡下地跑。她把羊群重新聚拢起来,一抬头,看见我提着小狼崽的脖子,就飞快地向我冲来。
第4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4)
  出来的时候忘记了带瓶奶,狼崽饿了,咬住我的一根手指头死命地吸,它的力气很大。我冲草坡下喊:“格桑,牵头母羊上来,喂奶。”
  大黑第一个冲上来给小狼崽舔尿,她闻到我的手上有尿味,就伸舌头舔了一下,热热的,带着一股獒的体温。真应该感谢小狼崽,让我和大黑有了一次如此亲密接触的机会。
  大黑的舌头软绵绵的,好像有些砂砂的感觉,可能她平时吃那些生肉,就要靠这砂砂的舌头来抓住猎物。我趁热打铁,趁大黑全神贯注地舔小狼崽的时候,我摸了摸她的头,大黑竟然没有冲我龇牙,我的心里一阵狂喜,又得寸进尺地抚摸了几下。
  大黑终于不耐烦了,她甩开我的手,又往草坡下跑去照看那群羊,真是不辞辛苦。
  格桑把快生产的母羊牵上来。小狼崽终于吃上了奶。我用手托着小狼崽的屁股。小狼崽一边吃,一边用两只前爪使劲地抓母羊的奶头,它怕别人抢,于是就想把这个奶头据为己有。狼是残忍的,也是自私的、无情的,不然又怎么会有“白眼狼”这个说法?我坚信,这头小狼崽要不了几天就会显露出它的本性来,或者再大一点的时候,它和大黑就会很难相处下去了,至少和圈里的羊是过不到一块儿去。
  忘了交代一下,这头小狼崽是公的,将来它长大了,不可能像大黑那样具有母性的慈爱,它会忘本,忘记它以前是怎么从灾难中存活下来的。然后,它可能会袭击自家的羊群,或者再跟大黑发生冲突。
  我不能猜想,那时的大黑会怎样地悲伤——一个自己养大的孩子,到头来却要和自己站在对立面上。我正在胡思乱想,母羊可能是被小狼崽抓痛了,开始甩头扭屁股,终于挣脱了格桑的手,跑下了山坡。
  小狼崽意犹未尽,还在不住地咂着嘴巴。我发现小狼崽的两只眼睛都露出了一条缝,那条缝在慢慢地扩大,它可以看见东西了。
  大黑又飞快地跑上来,再次确认小狼崽是否安全。我把小狼崽递到大黑的面前,说:“瞧瞧吧,你的小命就是大黑救下来的。好好地看,记住了,将来别忘了本!”小狼崽不可能听懂,它只知道睁着模糊的眼睛,把脑袋四处乱转。狼的本性迫使它要迅速了解周围的生存环境。狼就是这样,哪怕你把它养在家里,有吃有喝,它也不会相信那个家是绝对安全的。
  看见小狼崽睁开了眼,大黑也很兴奋,但她没有表现出迫不及待的样子,也没有要把小狼崽从我手里夺下去的意思。她似乎也隐隐地感觉到这个小东西不属于獒的家族,她有一种兴奋感,同时也显露出一点失望。
  大黑突然竖起了耳朵,开始警戒起来,然后她箭一样跑下了山坡,围着羊群打转,打转的节奏不同寻常,一种紧张的气氛降临。大黑在通知羊群,有危险。
  羊群紧张起来,停止了吃草,一只只竖起耳朵,四面环望。大黑又冲上了山坡,格桑说:“可能有狼来了,不是独狼,是一群。羊也差不多吃饱了,咱们快走吧。”
  大黑的预感没错,她可能是闻到了空气中狼的气味,所以才会如此紧张。她四下里张望,又围着格桑和我绕圈,这是一种护主的意思。
  虽然知道是狼群来了,开始的时候心里有一点紧张,但自从上次见到那条断腿又发狂的母狼之后,我对狼就有了一种真真实实的认知感。
  虽然有些担心,但看到大黑围着我和格桑跑,我心里还是蛮激动、蛮开心的。大黑也开始把我当作是这个家里的一分子了,我要好好表现,博取大黑的好感。
  人的鼻子远没有动物灵敏,就连小狼崽也从空气中嗅到了本族狼的气味,它开始躁动不安起来,四只爪子在半空中乱蹬,像腾云驾雾一样。我毫不留情地将它一把塞进包里,然后说:“回去。”
  就在我们赶着羊群离开牧场的时候,我远远地发现了一群狼。我的嗅觉比不上大黑,可视力不差,我一边走一边回头数:“一只、两只、三只……一共七只狼!”
  我知道,一只獒可以打退一只豹或是三只狼,可现在是七只狼,而且还有羊群和两个手无寸铁的大活人。一只狼的攻击力是有限的,可当七只狼协同作战的时候,那就像是一个特种小队,集团火力远比分散火力要强大得多。
  五、与七只恶狼对决
  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只要发现了自己想要的猎物,就是损兵折将,也要千方百计地把猎物搞到手。我想:大黑可能也计算出了这些不利的因素,她要分身保护羊群,要保护我们两个大活人,还要应付七只凶残的狼。她预感到大事不妙,所以就领着我们迅速地撤退。很奇怪,不知为什么那些狼不快速地追上来,反而却走走停停,不住地向我们这儿张望,然后东闻西闻,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草原上的孩子就是聪明,格桑突然叫起来:“啊!它们是来找小狼崽的。
  刚才小狼崽撒了泡尿,狼一定是闻到尿味追过来的!”
  狼一步一步地紧跟在后面,慢慢地,快跟到了村口。大黑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过了身,她可能是预感到这些狼会一直跟进村子,而自己的主人就住在村子里。大黑护主,她准备首先发动攻击。我把挂包递给格桑说:“你先赶羊群回去,然后我再走,这样好一点儿,狼不敢很快跟上来。”
  格桑被我骗了,善意的欺骗。他赶着羊群飞快地往村口方向跑去。我留了下来,和大黑并肩作战。我明白协同作战的力量远比一个人孤军奋斗要强得多,哪怕是獒和狼的搏斗。虽然我这个手无寸铁的大活人基本上帮不了什么忙,但至少也可以给大黑打打气,壮壮威。
  我从路边的树杈上扭断一根树枝,把树枝的前端折得很尖,用来当作武器。别看是一截小小的树枝,但拿在我这个当过兵的人手里,那就是一件足以近距离防身的武器。
  从大黑的表情来看,她似乎并不屑于我留下来给她帮忙,也许在她的眼里,两条腿的动物基本上就算是半个废物,当然她的主人除外。她看都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什么感激的意思,只是把全身的神经都紧绷起来,准备战斗。
  我把树枝紧紧地握在右手中,左手铁拳紧捏得像块石头。我再次看了看大黑,她的神情很专注,除了紧盯着前面的七只狼,对别的东西根本就目不斜视。时间是静止的,周围的一切仿佛成了真空,而现实中,只有她和七只恶狼。
  狼不敢妄动,毕竟这是一只狮子般威猛的獒,它们也知道先比较敌我双方的实力,因为我的加入,明显这一方的优势又壮大了一些。几头狼开始窃窃私语,有两只狼向旁边迂回。我知道狼是懂战术的,它们从实战中悟出了不少的捕猎方法,迂回包抄是一个不错的计策,而且据说狼也是因此屡屡得手。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两只狼的迂回行为更激起另外五只狼的斗志,五只狼有些跃跃欲试,准备在适时的时候发起攻击。我不太清楚这些狼为何会这样大胆,一般的狼见到了獒,常常都是吓得绕边走。
  时机被大黑抢先了。大黑突然向前猛蹿了一大步,仰头向着狼群,疯狂地吼叫起来,树枝上的树叶被震得稀里哗啦地一通响,草原上的草都伏倒了一大片!
  为了助威,也为了压住阵脚,我也怒吼着,跟着大黑冲了出去。我准备先打最外边的那只看起来稍瘦一点的狼,我要卡断它的脖子,然后用尖利的树枝插穿它的心脏。听说,狼最怕铁器敲击的声音,因为它们知道铁器的锋锐可以令它们致命。
  在狼面前,你弱它便强,你强它便弱。没有铁器的时候,吼声也很奏效,我的吼声和大黑的吼声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不错的混响效果,在大草原上久久回荡。
  听说有狼群,村子里的几户牧民在格桑的带领下,领着自家的獒赶来了。
  本来就心虚的狼更加害怕起来,开始飞快地撤退。大黑趁势追击,她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一只狼的后半截屁股。我还没有瞧清楚大黑那闪电般的动作,就听“咔嚓”一声响,狼的血液像喷泉一样从大黑锋利的牙齿下溅射出来。
  獒的牙齿也许没有虎牙或是豹牙那样尖而长,但是,牙齿长得长并不代表就一定是最厉害的,更重要的是上下牙齿的咬合力是否能在眨眼间切断骨头,力度远比表面的形式更重要。
  那只倒霉的狼,它的左后腿连着左半边屁股被大黑硬生生地撕咬了下来,血淋淋的内脏从伤口处滑出,拖拉在草地上,血糊糊的一片。狼群风一般在大草原上消失了,那只被大黑撕烂半截后身的狼还在放声怪嚎,却被赶来的两头獒一齐围住。就看见血肉飞溅,内脏在半空乱飞,几秒钟的时间,那只狼就没有声音了,它已经被撕成了碎片,连骨头都被拆散。獒凶狠的一面,我终于亲眼看到。数个世纪以来獒与牧民的和谐共居,使狼变成了它们天然的敌人。
  这一次,只不过是见到了一个小场面,后来那次要命的雪谷之旅,才让我真正见识到了獒的凶猛和壮烈。
  大黑不屑于对那样一头死了的狼进行报复似的发泄,她赶走了狼群,也没有想要邀功,仍然像平常一样,默默地站立着,望着大草原上远处的天空,凝视良久。
  回去的路上,几个牧民和格桑在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他们说得很快,不像格桑,为了能让我听懂,说话慢吞吞的。我只隐约听到他们在说:“狼……崽子……羊群……村子……”
  到家以后,我就问格桑:“刚才都说什么了?”格桑告诉我:“那些人说,那些狼是来找它们的小狼崽的,得把小狼崽扔掉,不然村子里会有大麻烦的。”我说:“狼群不是已经被赶跑了吗?它们还能找到村里来?”格桑说:“那当然,狼是很凶残的动物,也很狡猾,它们肯定能找到这个村子,再说吓跑了没用,哪怕到最后死得就剩一头狼了,它也还是要来的。狼就是这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我惊叹得咋舌,没想到狼竟然是这样一种坚持而有毅力的动物。看我有些吃惊的样子,格桑又笑起来,说:“放心好啦,等这几天过去,那片牧场的草也被羊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就要搬出去住了,离开这个村子。”“什么?”
  我更吃惊了,急忙问,“为什么要搬走?搬到哪里去?家里的东西怎么办?一起带走吗?”
  看着我急切想得到答案的样子,格桑却笑而不答,他在故意和我卖关子。这小屁孩儿真有意思。他一头钻进屋里去,屋里传来他的声音:“阿爸,牧场的草吃得差不多了,咱们啥时候走?”
  我急忙钻进屋里,多吉大叔正盘腿坐在地毡上,卷着一撮烟叶。多吉大叔一边卷烟叶一边自语着:“家里储的肉也差不多快吃完了,酥油还有几斤。过两天和大伙商量一下,咱们就一齐搬出去。”
  我到现在还没有搞明白,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家?于是我就问多吉大叔。多吉大叔笑着说:“牧民的生活就是这样,随牧草而迁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还是不太明白,又问:“你们现在不是都住在房子里吗?难道连房子一起搬走?这附近不是还有很多牧草吗?绿绿的一片。”
  多吉大叔笑得脸上皱纹都舒展开了,他把烟卷点燃,美美地吸了一口,才告诉我:“牧民本来就是要随水草迁移的,因为那片牧草离村子比较近,所以我们才搬回来住了一阵子。你来得正是时候,若是再早一点儿或是再晚一点儿,咱们也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搭帐篷啦。”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最初的理解是错误的。我还以为现在的牧民都只住房屋了,搭帐篷已经成为很遥远的事了呢,但现在看来,我却赶得正是时候。
  我还以为我这次来大草原,要与帐篷失之交臂了,谁知现在又有了机会,我很兴奋,又连珠炮似的问:“大叔,家里这么多东西都要带走吗?咱们什么时候再回来?”格桑插嘴说:“带走一些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他的就留在这里,等冬天的时候,牛羊只能吃干草的时候,咱们再回来。”
  多吉大叔又深深地猛吸了一口烟,目光望向门外的远山,喃喃地说:“咱们过几天搬去一片水草更肥美的地方,等到冬天了,家门前的这片草也快干了,咱们回来,牛羊就有干草吃,等到干草吃完,要是冬天还没过,就只有把羊赶到背风的暖坡下面去,那里的积雪薄,牛羊还可以拱雪下面的草芽草根吃,咱们牧民的一年,就这么着又过去了……”
  我忽然想起了那只小狼崽,提醒格桑。格桑这才想起来,把小狼崽从挂包里掏出来。小家伙已经憋屈得快不行了,因为那个挂包刚才就垫在格桑的屁股下面。奇怪的是,大黑此刻并没有像昨天那样走过去,和小狼崽亲热,或是舔一舔它的毛,而是用一种陌生的眼光望着小狼崽,这个变化太让我吃惊了。
  难道是因为白天的那群狼?还是大黑此时此刻还沉浸在对狼群的警惕中,所以对小狼崽也就提不起任何兴趣?
  “大叔,我们今天遭到狼群袭击了。”我说,表情有些紧张并且兴奋。
  “哦?”多吉大叔也有些吃惊,他说,“怪不得听到村子里有人往外跑,还有獒在叫。那个时候,我正在储窖里,几只狼?”
  “七只。”我回答,“后来有几个村民赶去帮忙,狼群被吓跑了。大黑还咬伤了一只,跑掉了六只。”
  多吉大叔沉思了一会儿,他是草原上的老牧民了,凡事坚信“所听不如所见”,他说:“有大黑在,没有必胜的把握,小狼群应该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是小狼崽引来的。”格桑马上说。
  “难道上次我看错了?那只母狼并没有被狼群抛弃,只是在狼群外出觅食的时候才断了腿,等到狼群带着食物回来的时候,却发现母狼已经死了?难道真的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找来的?”多吉大叔说。
  “狼群会不会把母狼的死也算在我们账上?”我有些担心地问。
  “不会,母狼是被熊咬死的。狼又不傻,精明着呢!”多吉大叔说着,又抽了几口烟,很快,烟袋锅子里的烟就抽完了,他又不由自主地随手卷了一撮烟叶。他最喜欢在想事情的时候抽烟,想得越多,抽得也就越多。
  “那就把小狼崽还给它们,我们牧民还不想养,村子里的人都有意见呢!”格桑说。
  “小狼崽现在还在吃奶,送回去,它也是个死。你们瞧,刚睁眼,牙都没长全。”多吉大叔有点儿生气地说着,提起小狼崽的脖子,捏开它的嘴巴,给格桑瞧。
  小狼崽嗷嗷地叫起来,露出一张肉乎乎的嘴。小狼崽长得真快,声音已经开始有些变化。听见狼崽的叫声,大黑才伸过头来,舔了舔它的毛。
  “再过几天吧,等狼崽大一些再送回去。”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有些无可奈何,就好像明知道是个错,但又不得不错下去,一面努力要说服我们,一面又要在心里说服自己。
  我知道他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其实心里也很矛盾。狼是羊群的大敌,多一只狼,羊就多一分危险,然而少一只狼,草原上却不知要多出多少只野兔子来。兔子的繁殖能力迅速得你想象不到,尤其是生命力旺盛的野兔子,一个大家族的野兔,眨眼间就可以毁掉一片肥美的草场。
  “唉!”多吉大叔又深深地叹了口气,喃喃地自语,“其实,狼吃野兔比吃咱牧民的羊要多得多啊。它们只是在找不到吃的时,才会来攻击咱们的羊群……”
  在牧民的压力和长远利益面前,多吉大叔顶着压力,默默地承担了所有的指责和不齿的目光。我忽然觉得,多吉大叔真的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就像是一座金刚,站在牧民的长远利益前面,顶住了所有的风险和压力。
第5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5)
  人们常说“有其父,有其子”,此时此刻,我把这句话曲解成另一种意思,那就是,“有其主,有其獒”。怪不得第一眼见到大黑,我心底里就产生了一种震撼,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大黑主动承担起了保护整个村落的责任,现在,我似乎有点儿明白了。
  晚上的时候,村落里又寂静下来,大黑没有睡在她那张舒适的地毡上,而是走到院门前站着,一直站了很久。草原上的风把大黑的毛掀起来,使她的体型顿时变大了一倍,更加威武雄壮。经过了白天的事情,此时的大黑仿佛有什么不祥的预感,多吉大叔喊了她好几声,她仍不肯休息,而是像尊门神一样,雷打不动地钉在那里。也许,獒也有它们自己互相沟通的语言。有几家的獒也像大黑一样守在了自家门口,它们互相对望两眼,然后再望望村口。
  夜深了,其他的獒终于都回到自家的院子里去,院门关上,整座村子都沉睡起来。我一直躺在床上,扒着靠床那面墙上窄窄的窗户洞,偷偷地看着大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来。
  突然,几声悠长的狼嚎划破了夜空的寂静。大黑猛地蹿出院门,疯狂地吼叫起来。我、格桑还有多吉大叔三个人一直都没有踏实地睡着,一听到狼叫和獒吼,都同时惊醒过来。我们不知道狼来了多少只,只听见獒吼得厉害,就一齐跑到了院子里。多吉大叔怀里抱着那支土猎枪,格桑随手从院角抄了把叉草的铁叉子,我只有空着两手,捏紧了拳头。
  村子里的獒也吼了起来,村民们都被惊醒了,纷纷操着各自的武器冲出了院子,獒也跟着自己的主人跑出来,四处乱吼。一时间,死气沉沉的村落立即闹腾起来。村子里的人都涌到了村口,远远望去,村口对面的那片草坡上有几个黑点在移动。突然,几声悠长的狼嚎又从那个草坡上传来,有人就喊:“我看清了,有六只。”
  本来应该是七只的,有一只在白天被大黑咬断了腿,后来被赶来的另两只獒撕成了碎片。我一直就在想:这些狼一定会跟踪而来,为它们的同伴报仇。
  狼是一种善于报复也喜欢报复的动物。
  几只獒一齐冲着村口狂吼起来,那阵势足以气吞山河,我再一次想起了当年成吉思汗的那支强大的藏獒部队。有人说,成吉思汗的那支藏獒部队拥兵五万,全是清一色的勇猛藏獒,也有说三万、两万的。我不敢想象,就算只有一千只,那气势也足以令人吓破胆。我想着那铺天盖地而来的藏獒部队,一路横扫,风卷残云,心里就冷得发毛。
  草坡上的黑点消失了,狼嚎声也听不见了,一切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
  獒又各自吼了几嗓子练声,然后就在主人的吆喝下被带回了家。
  六、当大黑遇见另一只猛獒毛毛
  大黑还是不肯回去,她又蹲在村口观望了一会儿。草坡上的草被风吹得斜向一边,风吹得草在抖动,像波浪一样,一波一波地斜扫过去。大黑忽然掉转头,甩开四只粗壮的腿,奋力往村后跑去。她要干吗?我跟在大黑屁股后面喊:“大黑,回来!”
  大黑有她的想法,所以她不想跟我白费口舌,何况她的语言我也听不懂。大黑一直往村后跑去,头也不回。多吉大叔说:“走,去村后看看。”为了怕家里的羊群出事,就叫格桑先回家,有事就喊一嗓子。这村子本来也就没多大,一声大吼,全村都听得清清楚楚。
  大黑的预感是正确的,当我和多吉大叔赶到村后的时候,大黑正龇牙咧嘴地冲着村后的草丛弓起了背,正准备发起攻击。村后的草丛在哗哗地动,很明显,草丛里有东西在移动。大黑突然放开嗓子,大吼了一声,草丛里的狼受到了震撼,一只头狼扬起头嚎叫起来,另外几只狼立即分散,准备包抄。为了给它们的同伴报仇,这个小狼群看来是准备豁出去了。
  又听到动静,村子里的獒又一齐吼叫了起来,然后冲出各自的院子,村民们也操着家伙都赶了出来,还有人把铁器敲得当当狂响。终于,狼群受不住惊吓,一哄而散了。
  这一晚,村子里始终就没有安静过,狼群虽然散了,但不一会儿又聚拢来,进行攻心术似的骚扰。一会儿在村头叫一嗓子,一会儿又跑到村后嚎两声,反正就是不让你安宁。村子里的人们也许是长年累月地居住在大草原上,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日子,除了忠心耿耿的獒时不时地吼几声回应外,人们再也不出来了。
  “这几只狼,也成不了什么气候。有獒在,狼是不敢进村的,它们只是想报复、发泄。”多吉大叔说。随后就在屋里的地毡上坐下,开始抽烟。
  格桑蹲在羊圈里,突然惊喜地喊起来:“阿爸,母羊下羔子啦!”
  多吉大叔兴奋地赶忙跑到了羊圈里。我没见过母羊下羔子,也没见过刚出生的小羊羔是什么样子,等我从大黑身边跑到羊圈里的时候,小羊羔已经顺利地出生了。
  那只英雄的母亲一共生下了四只小羊羔,小羊一生下来,过不了一会儿就能走能跑了,这一点比人类要强得多。看着四只小家伙把头拱在母羊的肚皮下面抢奶头,身上的毛还没有干,我心里突然也生出了一种温柔的感觉。不知道大黑将来生崽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那个时候的她会不会也对我特别温柔?
  总之,现在的大黑对我还是很不客气,龇牙是常见的事,有时候,仍然会走到我面前,拿屁股对着我的脸。我都默默地忍受了,我相信,这是大黑在考验我。
  多吉大叔说,等这批母羊都产了崽,小崽子长得差不多了,秋天也到了,杀上一批羊窖起来,够我们吃到明年夏天,还可以牵一些和种植区的藏族农民换粮食、茶叶什么的。
  朴实的藏族牧民就是这样过他们朴实无华的日子,所以说,羊群就是他们的命。
  看到小羊羔在吃奶,我想起了那只小狼崽,小家伙一个晚上都没吃东西。
  我挤了点羊奶,拿到屋里去喂它。饥饿的小狼崽两条前腿已经站进了奶碗里,一条后腿正搭在碗边上,它用力一蹬,碗就翻了,羊奶流了满地,小狼崽就急忙趴在地上,到处去舔。这个舔的过程中,小狼崽又加进了一个新奇的动作,它一边舔一边用肉乎乎的嘴巴往地上啃,这是它天生的习性。狼吃捕食的猎物,它们只会撕咬,不会像猫一样去舔。我看到了小狼崽的凶残,又想起白天里的那几只狼,我有一种冲动,要把这只小狼崽丢出去,或者是一脚踩死。
  正在我这么想的时候,多吉大叔走进屋,说:“今晚那些狼是不会来的,不过明天就不好说了,它们可能要在村子附近骚扰好几天,反正有獒群在,这几只狼也成不了大气候。”
  经过一晚的折腾,大黑一定饿了,征求过多吉大叔的意见之后,我就去窖里给大黑捡了几块鲜肉和一些骨头,把骨头斫碎了,混在盆里,端给大黑吃。大黑先是鄙夷了我一会儿,可能骨头斫得太不均匀了吧,她坚持不肯吃,对于不是主人赐予的食物,大黑有一种天生的不屑和怀疑。
  “吃吧,吃吧,没事。”多吉大叔摸了摸大黑的头,亲手把盆里的肉搅拌了两下,再端给大黑,大黑这才低头吃起来。
  还没长牙的小狼崽闻到了肉味,它疯了一样在大黑的怀里乱抓乱爬,终于被它找到了肉盘子,然后就用两只小前爪死死地抓住肉盆,两只后腿用力地蹬,想往肉盘子里跳。大黑一爪子就把小狼崽给按了下去,再怎么慈爱,大黑也只不过是一只獒,她用宽大的爪子按住了小狼崽的尾巴,自己大口大口地吞着碎肉和骨头。吃饱之后,大黑这才伸出舌头,舔了舔小狼崽的脑袋,闻到了大黑嘴巴里的肉味,小狼崽就死命地去舔大黑的嘴巴,大黑也去舔小狼崽,一大一小两个家伙闹在一起。
  多吉大叔拿开了小狼崽,他说:“上次大黑和圈里的一头小羊闹着玩,一口就把小羊的脑袋给咬碎了。她那牙齿像钢条一样,拿不准力道,格桑都不敢和大黑闹。”我本来还想着有一天,大黑也能像对多吉大叔一样和我亲热,但现在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我的心就凉了下来。獒就是獒,永远也不可能像家养的狗。
  第二天放羊回来,傍晚的时候,我看见隔壁扎西木大叔家的獒——巴顿,正傻乎乎地站在自家门口往外张望。巴顿看上去有点儿憨头憨脑的,按我们人类的话来说,就是脑子里少根筋。我想:巴顿出生的时候应该还是正常的,只是它所在的那个家有些不大正常罢了,所以巴顿最后就被打磨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因为生气扎西木大叔鼓动着全村卖獒的事,心里还在愤愤不平,就想着怎么着捉弄一下巴顿。我回头看看屋里,大黑正和小狼崽趴在一起,就和格桑商量。格桑听说我是要整扎西木大叔家的那条獒,高兴得不得了,说终于可以出口气了,举双手赞成我的点子。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忠实的“同伙”。
  开始干坏事了。
  我先是装着给小狼崽喂奶,然后叫格桑用一条羊腿骨引开了大黑,趁着大黑不注意,我把小狼抓出去,扔到了扎西木大叔家的院墙外面。巴顿傻乎乎地看着,后来看见是只小狼崽,再蠢的獒也知道狼是自己的敌人,因为小狼个头太小,巴顿吼都没吼,直接走过去,抬起前爪来,就要踩小狼崽的脑袋,小狼崽吓得叽叽哇哇地叫。
  我躲在一边看着,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格桑“啊”的一声尖叫,然后好像听到格桑被什么撞得翻了个跟头,再然后就看见一股黑色的旋风呼地一下从院子里飙了出来,直奔巴顿扑去。
  巴顿正在玩弄它的猎物,听到身后有动静,一回头,大黑已经扑到了它的面前,猛地往上一跃,巴顿这才瞧清扑过来的是大黑,吓得一缩脖子,想要往后退,但已经来不及了。巴顿被大黑扑了个四仰八叉,四脚朝天地躺着,它没敢动,也没敢叫,只是吓得把个脖子使劲往后缩,护着自己的咽喉。
  大黑毫不留情,愤怒地张开她的大嘴,凑到巴顿的脸上,喷着热浪,凶野地咆哮,丝毫不留情面。她一边吼,一边用两只宽大的前掌把巴顿死死地按在身下,不容许它有半点儿举动。巴顿根本就不敢动。
  母獒比公獒要凶猛很多,尤其是大黑,浑身一股霸气,在与巴顿的搏斗之中,巴顿几乎是不堪一击,或者说,大黑根本就是占据了压倒性的绝对优势。
  看见小狼崽无助地在地上乱爬,大黑还不解气,吼了两嗓子,忽然猛地一低头,就去咬巴顿胸脯上的毛。我怕她会咬伤了巴顿,扎西木大叔肯定会不依不饶地到多吉家门前跳脚大骂,就急忙冲过去,喊大黑住手。
  我不喊还好些,听到我的喊声,大黑更加气愤,她也没有咬伤巴顿,只是把巴顿胸脯上的毛给扯掉了一撮,巴顿痛得扭了扭身子,大黑又是一口咬下去,咬住了巴顿左胸前的一撮皮。虽然她也知道都是同类,发泄的同时保留了自己的实力,可巴顿胸前的皮肤还是被穿了几个孔。
  附近几家的獒听出大黑在发野,都跑到门口来看热闹,却没有一个敢过来凑趣的,只是远远地瞧着。我想上去拉开大黑,还没走近,大黑就扭过头来,冲我凶野地龇牙,像是要咬我,我没敢伸手去拉她。格桑捂着被撞青的额头跑出来喊我,多吉大叔听到獒吼声,也跑出来了,一见大黑在和巴顿打架,吓了一跳,连喊带拉,才把大黑拽了回来。在那个时候,也只有多吉大叔才敢去拉大黑了。
  扎西木大叔不在家,宁丽和宗哲也不在,只有扎西木的老婆在做饭。开始听到獒吼声,她没放在心上,后来听听不对劲,獒就在自家门口吼,跑出来看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因为“主犯”和“真凶”都已经不在现场,她抓不到什么把柄,就站在门口指桑骂槐地把巴顿骂了一通,巴顿不敢叫,怏怏地钻回了屋里。
  事后,我第一次被多吉大叔严厉地批评了一顿,他说:“幸好后来我出去了,要不然,真会出了大事!獒不能见血,凶野的獒就更不行,还好巴顿伤得不重,不然大黑会把巴顿活活咬死。獒咬死獒的事又不是没发生过,万一巴顿被咬死了,咱们可赔不起!”
  我知道多吉大叔说的赔不起,另一层意思是说扎西木大叔要卖獒的事,在扎西木大叔的眼里,他们家的巴顿至少也可以卖个几十万或是上百万美元的。我因此对扎西木一家更加没有好感了,人都是有情感的,我不排除自己的喜好有时会出现某种极端的可能。
  我和格桑是“案犯”,连带着大黑也一起挨了训,多吉大叔对大黑的“训”不是言语上的责骂,而是更高了一个层次,他用一种不满意的眼光看了大黑几眼。大黑知道自己今天犯了错,不敢吱声,老老实实地趴着,主动承认错误,既不恨我,也不怨格桑。
  我曾经听说过有人养的獒,因为主人的责骂,后来受不了气,竟然自残至死,又有人传言是咬舌自尽。我心里有点害怕,害怕大黑也会那样,还好后来没有。大黑不是那么小气的獒,即使她的自尊心很强,但她对主人的理解和毫无保留的信任已经完全超越了她内心孤傲的自尊。
  我们准备搬出去了。多年的部队生活培养出了我的条理性,我把格桑搬出来的东西都分了类,打包好:要带走的,要留下的,分成两堆;吃的和用的也分成两类;生活用品和出行用品也分开摆放。一样一样地分类包好之后,天都黑透了,三个人都很累,坐在地毡上喘气。多吉大叔抽着旱烟,说:“早点搞好,免得到时乱了手脚。等明后天大家伙都忙的时候,咱们可就清闲啦,还可以到别家去帮帮手。”
  第三天,村民们准备搬出去了,各家把所需的东西装满了车,有的人口稍多一点的家里还装了两车或是三车。
  拉车的马走得并不快,牛羊也是一路走一路吃,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草原上燃起了篝火,大家抢着以最快的速度搭起各家的帐篷。
  可能是第一次在大草原的帐篷里过夜,第二天我早早就醒了。天还是蒙蒙亮,绿色的草原上还笼着一层夜色的痕迹。我走出帐篷,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突然呆住了。
  我发现不远处有两三个黑点正向这边缓慢地移动过来,慢慢地近了,发现是一个年轻的藏族妇女,带着一个藏族小姑娘,小姑娘看起来五六岁的样子,还有一只黑毛黄爪的大獒。
  那只大獒看起来比大黑长得还要雄壮,很威武,脖子上套着一圈红璎珞,一颗巨大的脑袋就更显得有些狰狞恐怖。看见有陌生人和陌生獒入侵自家的地盘,大黑立即向入侵者狂吼起来。那只獒也弓起了背,冲大黑狂吼,如果不是它的主人拼尽了力气拉住他,估计那个大家伙立即就会冲上来,和大黑厮打在一起。我怕大黑会吃亏,捡起草地上的一根栅栏木操在手里,然后冲大黑喊:“大黑,回来!”
  那个小姑娘忽然怯怯地对那个年轻妇女说:“阿妈,他不是我们族里的人,他和阿爸一样,会说汉语呢!”
  年轻妇女摸了摸小姑娘的头,说:“尼玛,别乱说人家。”然后她使劲儿抓住那头大獒的链子,叫喊,“毛毛,回来!”
  我很奇怪,这个藏族女人养的獒为什么会取了一个汉语中的名字?
  看着毛毛气势汹汹的样子,大黑深知先下口为强的道理,一下冲上去,就要对毛毛下口。
  “大黑,回来!”一声大喝震住了大黑,大黑悻悻地回转过来看,看见自己的主人正站在帐篷前瞪视着她,就只好缓缓地踱了回来,走到羊群边站着。
第6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6)
  可能是大黑那种英勇的举动博得了毛毛的好感,也许是英雄惜英雄,大黑停止了吼叫,毛毛也就立即住了口。多吉大叔笑呵呵地走过来,很开心似的笑着说:“哟,我们的央金梅朵回来啦!还带回了自己的宝贝尼玛!”听到声音,格桑也从帐篷里跳了出来,拉住央金梅朵的手,高兴地喊着:“央金姐姐,央金姐姐!”
  我这时才知道,央金梅朵是才让大叔嫁出去的女儿,她的丈夫常年在内地做生意,家里又没有别的人,所以央金梅朵经常回娘家来住一段时间。因为丈夫一走,家里没有别的人了,央金来的时候就得把自家的獒也一起带来。毛毛是她的丈夫给獒取的名字,取的是汉族人常给狗取的名字,因为她的丈夫常年待在内地,懂汉语。
  在草原上,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是件欢天喜地的事情。整整一天,寂寞的大草原上都显得十分热闹,像过节一样。央金带着尼玛到各家的帐篷里去拜访,毛毛就被拴在才让大叔家的羊栅栏上。獒也像狗一样欺生,而且它们有着极强的领地意识和霸占欲。在这个时候,毛毛就显得有些落单,但它不愧是一只勇武的公獒,威风凛凛地坐在羊圈前,浑身透出的霸气就压倒了别的獒。可能是毛毛太英武了,大黑对它似乎有了一点儿好感,她向前走了两步,和毛毛面对面地坐着。两只獒互相打量着对方,却各自带着一些警惕性。
  央金和尼玛来到多吉家帐篷的时候,尼玛忽然惊叫起来:“阿妈,你瞧,有只小狼!”央金也感到很意外,就问多吉大叔:“怎么帐篷里拴着一只小狼?”多吉大叔说:“捡回来的,母狼死了。人总不能绝情吧!”
  在獒的世界中,也有英雄和懦夫的定义,也许毛毛和大黑正是所谓的英雄惜英雄。一天下来,到晚上大家在草原上热闹地聚会的时候,毛毛的链子就被解掉了,大黑想走过去示好,但是又不愿放下自己的架子。毛毛主动走近大黑,嗅了嗅她身上的气味。看见大黑和一个外来者交往,其他獒好像有些异议,但是又不敢向大黑提出反对意见,无趣地散落在毛毛和大黑周围,随时观察着动静。
  央金在藏语中就是“妙音女神”的意思,而梅朵就是“鲜花”。央金梅朵的嗓音真的像天上的女神一样动听,尼玛像她的妈妈一样,也是能歌善舞,草原上顿时就热闹起来。
  我在这样快乐的氛围中度过了几天开心的帐篷生活,突然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宁丽和宗哲一大早就站在帐篷前向远处眺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我懒得搭理他们,就跑到大黑身边躺着。大黑在照看羊群吃草,我躺在她身边,一边仰头望天,一边自语着,向大黑说自己的故事。
  下午的时候,我所怀疑的事情得到了证实。一群金发蓝眼的外国人从大草原的地平线上向这边靠近了,他们是来看獒的。我搞不清楚,他们居住地的气候是否真的能给獒一个安适的家,还是说他们只是进行藏獒买卖的二道贩子?
  扎西木大叔用草原上接待贵客的礼仪接待这批来看獒的外国人,宁丽和宗哲会英语,自告奋勇地充当了翻译。那些外国人一看到各家的獒,就兴奋地议论起来,喜悦的神情洋溢在各自的脸上。那些人一来就看中了毛毛,因为毛毛脖子上的那圈红璎珞使它显得比大黑还要威武。大黑也被选中了,因为她是一只绝对纯种的獒,而且还黑得没有一丝杂色。
  那些人张口就出价三十万美元要买下大黑,毛毛的价和大黑差不多。我所知道的是,獒的出口是受国家严格保护和控制的,我不清楚这些外国朋友通过什么手段才来到这里买獒,最终又想再把獒卖到哪里去。
  在一沓一沓的钞票面前,多吉大叔只坚定地说了两个字:“不卖!”然后就把大黑牵回了帐篷。央金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她说:“毛毛是我丈夫的命根子,多少钱都不卖!”
  虽然那些钞票着实诱人,但为了维护女儿,才让大叔也说:“不卖。咱们牧民靠天吃饭,要那么多钱干啥?”
  那些外国人仍然坚持要买大黑和毛毛,甚至说,买不到大黑和毛毛,他们就不走了。
  七、大黑今天心情不太好
  为了能把自家的獒卖个好价钱,扎西木大叔狠心又搭了一座大帐篷给外国人住,还包下了那些人的一日三餐。
  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晚上帐篷外面的狼叫声时不时地响起,有时候晚上我就在想,不知道那一群袭扰村落的狼还有没有每晚去村子外面嚎?还是跟着小狼崽的气味,一路跟踪到了这里?
  为了怕獒丢,又想自家的獒能卖个好价钱,不少人每天给自家的獒梳理打扮,晚上也舍不得把它们扔在外面过夜了,都牵回了帐篷拴起来。只有大黑和毛毛仍然守在自家的羊圈外面,两只獒对望着,坚守着自己的本分。
  一天晚上,狼偷偷摸摸地袭击了羊群,它们静悄悄地从栅栏上一跃而过,跳进了羊圈。羊受到了惊吓,乱叫乱蹦,有的闪躲不及,被狼一口咬住咽喉,再咬一下就断了气。大黑和毛毛冲进自家的羊圈里,满场子追着狼狂咬,狼不敢在才让大叔和多吉大叔家的羊圈里逗留,就跳到了别家的羊圈里。大黑和毛毛又跟着跳进别家的羊圈里,追着狼咬,一边咬一边吼。羊圈里的羊被咬死了一半,被咬伤得就更多,幸免于难的羊受到了惊吓,缩在圈子角落里瑟瑟发抖。
  所有的人都哭了,除了那些惊诧不已的外国来客。他们重新商量了一下,觉得大草原实在不是他们能继续待下去的地方,于是作出了让步,不再为大黑和毛毛而坚守下去了,决定看看别家的獒。扎西木大叔笑了起来说:“就是嘛!咱们家的獒也不错,好歹也算是纯种嘛!”
  因为狼群袭击了自家的羊群,看着自己的财产损失大半,有些人卖獒的意思就淡了许多,但又受到了扎西木大叔的鼓动:“卖了吧,好多钱呢!羊才能卖个什么价?你卖一辈子羊也赚不了这么多钱!咱们卖了獒,就搬到日喀则去住啦,买新房子,还要买车……”
  看着那些外国人在给一家一家的獒商定价钱,多吉大叔又心疼又气愤地骂:“没良心的人啊!缺德哟!唉……”
  扎西木大叔家的獒终于卖掉了,那些外国人砍价的本事还真不比中国人差,原本说是十万美元的,砍到最后,扎西木大叔家的那只獒以六万八千美元的价钱卖掉了,折算成人民币也有四五十万元吧。扎西木大叔显然觉得钱还不够多,就有些不满,嘴里叽叽咕咕地骂着什么,反正那些外国人也听不懂他在骂什么东西。
  另外有四家的獒也卖掉了。宁丽带来的那台笔记本电脑派上了大用场,钱立即从网上银行转到了宗哲的账户上,等去了大城市之后,再折换成现金,分给几户卖獒的牧民。我猜想,在美元折换的这个过程中,估计宁丽又要小赚一笔,但是因为扎西木家是卖獒的主筹划者,另外几家又都没有银行账户,一向贫穷的牧民突然有了那么多钱,也就不去计较那么多了。
  那些外国人很是兴高采烈地牵着獒走了,走时不忘记告诉多吉大叔,说:
  “老哥,好好想一想,想卖的时候,就打我们电话,我们随时都有时间过来……”
  那些被主人抛弃的獒一个个垂头丧气,像是马上就要被牵上屠宰架的狗,看上去确实有些怏怏的,失去了往日的威风。我看着都觉得这些獒真是可怜。
  大黑冷漠地坐在自家帐篷前面,漠然地看着那些人卖獒买獒,獒成了一件件交换利益的商品,她有些悲哀的神色,为那些被卖掉的獒悲哀。看着自己的同伴被一群金发蓝眼的人牵着,在大草原上渐渐消失,大黑的神色突然变得无限悲戚起来,她仰起头,张开那张令人生畏的大口,愤怒地吼叫着:“嗷——”毛毛走过去,站在大黑身边,陪着她一起沉浸在悲痛中。扎西木大叔和另四家卖掉獒的牧民欢天喜地地商量着怎样去日喀则,有些人已经开始拆帐篷了,家居用品散落得到处都是。
  本来就只有十户人家,现在走掉了五户,还剩下五户,除了毛毛和大黑之外,就只有一只獒了。草原上立即安静了下来。多吉大叔失落地望着远去的车队,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我听不清楚,只听得出那是悲伤。
  因为有大黑和毛毛在,多吉大叔和才让大叔家的羊并没有损失多少,只是受到了巨大惊吓,但是两家都分到了不少被咬死的羊。各家都忙着开始挖储窖,将刚死没多久的羊分割干净,一块一块地储进窖里。这些肉差不多可以储到开春,因为储窖挖得深,地下温度极低,完全可以保证肉质的鲜美。我所吃的手抓羊肉就是用这样的肉做出来的,如果是刚宰割的羊,味道还要鲜美不知多少倍。
  帮多吉大叔挖好储窖,储完自家的那堆小山一样的羊肉,我来不及抹一把头上的汗,就跑过去给别的几家帮忙。现在夏天还没过完,草原上的白天像个蒸笼,晚上又像个冰库。我干得大汗淋漓,就脱了上衣,光着膀子。
  忙活完所有的事情,我突然想起了那只小狼崽,小家伙说不定快饿死了呢!我和格桑匆匆跑进去看的时候,大黑已经趴在小狼崽身边正在舔它的毛,小狼崽却丝毫不领情,到处乱抓乱爬。小家伙好像饿得快要死的样子,张着嘴巴,无声地叫着。格桑跑过去看它的嘴巴,突然惊叫起来:“天哪,它长牙了!这么快!”
  晚上吃饭的时候,央金带着尼玛来看我们,带来了一些藏族风味的血肠,感谢我白天给他们家帮忙,而且还给大黑带来了一条羊腿。我们请她们母女一起吃饭,央金说吃过了,就一边看我们吃,一边聊天。
  大黑趴在她的地毡上啃那条羊腿,她今天心情不大好,啃食羊腿的速度很慢,吃一会儿停一会儿,好像白天的伤心还占满了她的心房。尼玛跑过去摸大黑的头,大黑对看起来幼小的东西总是有一种好感,尼玛摸她的头时,大黑就停下吃东西,用头顶去蹭尼玛的手。突然,我发现小狼崽正在向那条羊腿努力地爬过去,然后用两只小爪子抱住羊腿,拼命地撕咬。
  大黑警告似的用爪子敲了敲小狼崽的屁股,小狼崽突然龇起了牙,嗷嗷地叫着,拼死也要护住它怀里的羊腿,却被大黑一爪子就给横扫了出去,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央金说:“大叔,狼是养不大的,尤其是拴着养,该给它放生了。”
  多吉大叔明白央金的意思,现在住着五户人家,却只有三只獒了。狼群也许还会来袭,留着这只小狼崽,只能是个祸害。
  “过两天吧,等再大些,就送出去。”多吉大叔抽起了一袋烟,默默地看着小狼崽。
  小狼崽一点儿也不知道要讨好央金和在座的人,它仍然有要去抢夺那条羊腿的意思,但是又惧于大黑的武力,所以就悻悻地蹲在一边望着羊腿嚎叫。
  它已经快学会仰头向天嚎了,虽然现在嚎得还不大像狼叫声,但我相信,这声音也足够把它的家族引过来。
  晚上睡在帐篷里,多吉大叔和格桑都很累了,他们睡得很熟,但我却睡不着。我找到那支猎枪,抓了一把子弹放进口袋里,然后走出了帐篷。
  听到有动静,三只獒同时从各家的羊圈前站起身,发现是我之后,另两只獒又趴直了。大黑却依然站着,看着我,她好像知道我会向她走过去,就站在那里等我。我走到大黑身边,趴下,长长的草立即将我隐蔽了起来,大黑这才趴了下来,就趴在我身边。她和我离得很近,我能听到她呼吸的声音,感觉是那样亲切。
  在夜晚的时候,大黑从来都是孤独的,特别是在今晚,大黑显得尤其忧伤,独自趴在羊圈外。现在我的到来使她有了一个伴,特别是在那些獒被卖掉的时候,也许我这样做,能给她以心灵上的抚慰。
  我最引以为豪的就是长了一双超敏锐的眼睛。草丛中,风在吹,草在动,我瞅见茂密的草丛深处好像有一只毛茸茸的耳朵在向左侧方缓缓迂回。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暂时没有扣动扳机,大黑仿佛也明白我的意思,出乎意料地没有吼叫,只是警戒地盯着前方。从大黑的神情和她依靠嗅觉所逼视的方向判断,这群狼数量并不多,极有可能就是那群寻找小狼的狼群,昨晚的那群狼可能就是它们。
  它们并不是真的要寻找食物,只不过是在进行一场报复。今晚,它们又来了。
  我决定“打草惊狼”。我瞄准了那只缓缓移动的耳朵开了枪,我完全有理由再把枪口向下移动半寸,但是我没有那样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开枪的那一刻,忽然改变了主意。事后再回想,可能是受了多吉大叔的影响吧,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变得仁慈了起来。
  枪响的同时,我看见半截血淋淋的耳朵飞上了半空,紧接着是一声狼的惨叫,然后草丛中忽然跳出几只狼来,仰头长嚎,在大黑和毛毛放声狂吼的同时,迅速地从草原上逃得无影无踪。
  这两天,狼没有再来,也可能它们根本就没有离开过,只是躲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它们在等待,在寻找再次下手的机会。
  多吉大叔准备放生那只小狼了,我打算和他同去。大黑被留下来照看羊群。我背上那支猎枪,带足子弹,多吉大叔把一只布袋子套在了小狼的头上。
  大黑有些失落地看着小狼被套进口袋,她也明白,现在小狼长大了,与她想象中自己孩子的模样越来越远,但大黑多少还是有些不大情愿,就走过去,舔了舔口袋,与小狼告别。
  草原上的路走起来很漫长,小狼不愿意受这种憋屈,在袋子里疯狂地挣扎,累了就歇一会儿,攒足精神后又开始在袋子里乱蹦乱跳,四只爪子像装上了弹簧。我实在忍受不了,强烈的太阳光照射得人头眼昏花,趁着多吉大叔没注意,我用足力气,往小狼的脑袋上狠凿了个爆粟。小狼受了气,不满地大叫大嚎起来,四爪乱蹬,向我提出抗议。
  我们穿过一片小河,前面现出一座山坡,生长着浓浓的密林。我们走进了林子,走出好一段路程之后,多吉大叔提醒我有声音,我也听到了,那是轻微的脚步声,很整齐,而且极有频率。我们停下来之后,那相距不远的脚步声也就停了。多吉大叔告诉我:“有狼,不要回头!”
  我握紧了手中的枪,听声音,知道狼不止一只,但是那支土枪每次却只能打一发子弹。我手心里的汗水湿透了枪杆子,多吉大叔却镇定地接过我背上的口袋,打开袋子,放出了小狼。
  我听到背后传来几声狼喘息的声音,可能是看到了小狼,狼也有些情绪紧张起来。多吉大叔解开了小狼脖子上的绳套,掏出一块羊肉丢给小狼,然后又掏出几块,丢在小狼的周围,告诉我:“不要回头,向前走。”
  我们向前走出了一大段路,听到狼没有跟上来,这才嘘了一口气。我用极快的速度爬上了一株大树,向后面望去,我看到小狼在贪婪地啃着那块羊肉,另外六只狼疑心很重,没有吃地上的肉,而是围在小狼的周围嗅着,低声地叫唤着,其中一只狼断了半只耳朵。
  办完这件事,我们的心里都轻松了许多,多吉大叔提醒我,那些狼有可能还会跟上来,我们得赶紧离开这个地方。我跳下树来,准备离开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多吉大叔突然大声喊起来:“小心,先别跳!”
  可我已经从三四米高的树杈上跳了下去。以前在部队搞野外训练的时候,六七米高的地方我都跳过,这次被多吉大叔一嗓子喊,我不知道下面发生了什么事,脚一歪,脑袋磕在树干上,擦破了点儿皮,血流了出来。
第7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7)
  多吉大叔告诉我,有一头小熊躲在树丛后面,刚才喊我,是叫我小心一些,别撞伤了小熊。
  我拨开树丛,果然发现了一只正躲在石头后面发抖的小熊,小家伙估计刚满月,看见我肩上挎着一支猎枪,就吓得不行,一个劲儿地打哆嗦,缩着头,不敢看我。多吉大叔说:“这是棕熊。黑熊是不吃羊肉的,只有棕熊才吃,估计那些狼已经带着小狼走了,大熊可能是跑去那里找羊肉吃去了,小熊没跟上,被我们撞见。”
  我说:“我们走吧。大熊来了,可不好应付,那家伙,体长一米八,都赶上我的个头了。”多吉大叔却说:“万一来了虎豹什么的,小熊怎么办?我们得把小熊送过去。”
  我真佩服多吉大叔有这样一副善良的心肠,只好点头答应,扭着崴伤了的脚脖子,摸了摸小熊的头。这一摸不要紧,小熊放声叫唤起来,紧接着,我就听到树丛中传来了大熊的吼叫,树叶子震得哗啦啦地响。多吉大叔大声喊起来:“快走,母熊来了!”一把抓过小熊挡在身前,然后把小熊向母熊推过去。母熊以为我们伤害了小熊,不依不饶,一掌就扇了过来,熊掌离多吉大叔的脑袋已经不足半尺。
  我知道熊的力量是非常大的,那个三四百斤重的大家伙,一掌扇出去,可以把人的脑袋掀掉半张皮,甚至可以直接把你的脑壳打碎。
  就在这要命的时刻,多吉大叔还不忘了喊叫:“别开枪!”
  危机之中,我掉转枪托把子,一枪托子砸了出去,打中了熊掌后面寸余的地方。我们人类把那个地方叫作手腕子,熊怎么叫,我不清楚,但我看见熊抖了下爪子,把熊掌缩了回去,然后掉转屁股,把目标对准了我,猛扑过来。
  如果是一只狼或者是一只小豹,我或许会先避开它的爪子,然后扭住它的脖子,向旁边猛地一拧,问题可能就解决了。但熊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皮厚体壮脖子又粗,体型上就比我强大了许多。
  人与野兽搏斗,往往是野兽占据了上风,我在此刻对簸箕当初对我的折磨充满了感激之情。熊扑上来的时候,我用枪托子顶住了母熊的咽喉,但是没顶住,我迅速一闪,熊跟着又扑了过来,熊掌就在我眼皮前面晃动,把我的前襟撕烂了一大条,我也惊出了一头冷汗。
  八、出行路上遭遇意外情况
  熊的力气真的是你想象不到的强大。我在边境执行任务与敌人对搏的时候,可以轻易地将敌人打晕在地或者扭断他们的脖子,一招致命,但此刻,我的体力却在与熊的对峙中渐渐地消耗掉了。
  多吉大叔抓住了那头小熊,并且想尽办法把小熊搞得再一次嚎叫起来。
  听到小熊的求救,母熊终于放弃了和我的对峙,它撤回了庞大的身子,把脑袋对准了多吉大叔,愤怒地咆哮起来。母熊明白,这是多吉大叔要和它对换人质。
  如果不是我的脚扭伤了,我也许不会像现在这样狼狈,以我的技能,对付一只熊还是有把握的。我崴着肿起来的脚走到多吉大叔身旁。多吉大叔摸了摸小熊的脑袋,安慰了两句,然后又从袋子里掏出一块羊肉,放到小熊嘴边。小熊不敢吃,它吓得只是一边哆嗦,一边嚎叫。
  母熊疑惑地看着我们,它不知道我们在搞什么把戏。多吉大叔把羊肉扔到了母熊面前,把小熊送了过去,用藏语说着:“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不想害你们……”
  我不知道熊是否能听懂,看见多吉大叔向母熊走过去,我紧张得握紧了枪杆子,只要熊敢袭击大叔,我就开枪。但多吉大叔平安地走了回来,母熊看见我们没有要伤害它和小熊的意思,就叼起那块羊肉,领着小熊走了。
  我长嘘一口气,问多吉大叔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开枪,当时情况那么危急,会出人命的。多吉大叔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差点儿让你受了罪,呵呵,不能打啊。现在好多人打熊子皮,棕熊的数量在一年一年减少,它可是咱们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呀!”
  我默然,不再出声,走到小河边,掬水洗脸,顺便把红肿的脚伸到冰凉的河水里泡着,很舒服。多吉大叔把我的脚抱在他怀里,仔细地揉捏起来,他说他知道一些脚部按摩的技术,对我受伤的脚踝有好处。他们草原上的牧民,小时候刚学骑马的时候,经常摔肿了脚,揉一揉就好了。果然,半个小时之后,我红肿的脚踝慢慢平复了下去,再站起来的时候,也不是那么痛了。
  我们回到帐篷的时候,天色已经快黑了,才让大叔家已经做好了饭,请我们过去吃饭,大黑也跟着一起过去。央金说:“我很喜欢大黑,特意给大黑准备了羊腿肉和骨头。”
  晚上吃饭的席间,多吉大叔提起白天遇到熊的事,然后大夸我的英勇。
  草原上的汉子敬重的是真正的勇士,对于不开枪敢于和熊肉搏的人,他们都是十分敬佩的。所有人都冲我竖起了大拇指,大声喊着“英雄”。我觉得很丢脸,脸上有些羞红,自己感觉这是我的搏斗生涯中最丢人的一次了。
  小尼玛竟然跑过来,搂着我的脖子,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才让大叔和多吉大叔给我敬酒。格桑抱着那支枪,一个劲儿地羡慕,并且不停地说:“我长大了也要去当兵,像阿哥一样。”
  我真的觉得很丢脸,丢到家的那种,我不敢抬头看大家,最后只好装出喝醉了的样子。一个晚上,大家说什么话,我也没怎么听清楚,或者就没敢去听。其实,真正的英雄应该是多吉大叔,在那样随时可能丢命的情况下,他竟然顶着巨大的危险,叫我不要开枪,只有英雄才做得到,而我却不是。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真的喝醉了,是多吉大叔把我背回了帐篷。
  夜晚的气温很低,半夜,我醒了过来,就再也睡不着。我知道,此时此刻在帐篷外面,睡不着的还有一个,那就是大黑。大黑并不是像我一样夜不能寐,她是在尽职尽责地看守着羊群,没有偷过懒,也从来没有一夜停歇过。
  我走到帐篷外面,在大黑的身边坐下来,慢慢地给她讲白天发生的事情。
  我,一个老人,一杆枪,一头熊,老人喊不要开枪的时候,而我却正把子弹推上枪膛……我不是英雄,那个老人才是!
  我说起来的时候很惭愧,但是很奇怪,大黑只是静静地听着,一向喜欢以鄙视我为乐的大黑,这一次竟然没有再用那种不屑的眼神地看我。她像一个忠实的听众,又像是一个神父,充满爱心地聆听着我的忏悔。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抚摸她的颈毛,她竟没有不耐烦的意思。有时候,一只獒或者是一只狗,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听众。
  夜空,那样静,草原上的星星在寒夜中显得特别明亮,一弯明月孤独地悬挂在夜空。风在吹,草在摇,这样诗情画意的夜晚,我却一个人孤单地坐在大草原上,陪伴我的却只是一只獒。
  我想起了不久前向我提出分手的女友,她说我给不了她要的快乐和希望,然后就扑扇着自己的翅膀飞走了,却把断了翅膀的我狠心地抛弃,而大黑却不嫌弃我。虽然有时候,她也会嘲笑我、鄙视我,而我也在大黑的嘲笑和鄙视中再一次地成长起来。
  我真的感到冷了,从帐篷里拿出军毯,披在肩上。军毯还算宽大,我把另一半披在了大黑的肩上。我搂了搂大黑的脖子,大黑也没有反抗,依然那样静静地坐着,警惕着大草原上的风吹草动。
  夜,好孤独,一个曾经的军人和一只獒,共披着一条毯子。
  这几天才让大叔的身子不太舒服,好像是病了,两个膝盖都浮肿了,经常在半夜的时候痛醒。我去看了一下,告诉他,这个可能是老年性的风湿病,膝盖的软骨内膜里面可能是有积液,夜晚冷的时候,得多盖层被子。
  多吉大叔找来我和央金,他让我们进山采药去,主要是让我陪着央金,一个女人家上山不安全。家里的事由他来照顾着。
  多吉大叔还是有些不大放心,要让大黑陪我们一起去,我说:“不用。
  家里的羊怎么办,万一狼又来了呢?”多吉大叔笑了起来:“上次那群狼是不会来了,狼都是领地性极强的动物,每一群狼都会占据一片领地,别的狼群是不会轻易闯入这片领地来的,除非它们饿疯了。倒是秋天了,晚上其他饥饿的动物会有一些。没事,有我和格桑在呢!再说,还有支猎枪。”
  对于那支土猎枪,我没抱太大的希望,但是对于草原生活经验丰富的多吉大叔,我却是十分信任的。我担心,大黑一路上要吃很多东西,多吉大叔笑着说:“你可以路上多带点儿吃的,大黑自己也会找食物。你放心,饿不着她,要是把你和大黑放生在大草原上,几个月过去,说不定活着回来的还会是她呢!”
  出发前,我学着央金的样子,神情虔诚地围着草地上插起的经幡转了十多圈,央金又把一块泥土样的东西挂到了我的脖子上。她告诉我,这是擦擦。“擦擦”这个词的发音是从梵语而来的,其意思无法从字面上表达出来,指的是泥制小佛像,是西藏同胞们寄托自己心愿的圣物,也是一种宗教和艺术的结合品。有时人们也将擦擦随身携带,充当护身符。
  我和央金带着大黑出发了,毛毛有些不舍地吼叫了几声,看着我们离去。
  路上央金告诉我:“本来想带毛毛去的,但是大黑比毛毛更熟悉这里的环境。毛毛性子急躁,远比不上大黑的沉稳和机智,而且大黑知道辨路,就算是迷路了,大黑也能把我们领回来。”
  大黑不紧不慢地走在央金的身旁,一点儿也没有担心前面的路会是什么样子,她完全一副老练的姿态。大黑就是这样一只獒,没有人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但她又总能在突如其来的事情面前泰然处之。她那种平和的心境,是我期望拥有却又无法拥有的,我总是会想许多无关紧要的事。有时候,我常常会想:为什么人类的杂念就那么多,反而不如一只獒,獒都能保持一种随遇而安的平常心态,为什么人类却不能?
  我们要去的那座山,山顶上还没有积雪,但到冬天就会有。山脚下还是阔叶林,越往上走,树木就会越来越显得瘦小。央金还告诉我,路上可能会下雨,叫我作好准备。
  快傍晚的时候,我们终于望见了不远处的那座山。天快黑了,央金说:“夜不入山,就在山脚附近搭个帐篷过夜,明天一早再进山采药。”
  这次搭的是外出旅行用的那种方便帐篷,搭这个最简单,打开来一抖就成了。我搭了两个小帐篷,一个给央金住,另一个我用。央金从背包里拿出吃的来,先递给大黑吃。大黑陪我们走了一天,也累了,趴下来一边休息,一边吃着羊肉。她一路上抓了些鼠子吃,现在基本上已经半饱了,羊肉吃得就不多。央金说:“咱们是草原上的牧民,进山的时候少,进山如历险,得把大黑喂饱了,明天还要靠大黑领路呢。大黑鼻子可灵了,知道避开有危险的东西。”
  我把手里没动过的肉递给大黑,她欣然接受了。虽然我很累,想休息,但看到大黑接受我给的食物,心里却开心得要死。
  晚上,大草原上的风又刮了起来,大黑守在帐篷外面看夜。我有些心疼她,几次召唤她进我的帐篷休息,大黑都坚持不肯,她仿佛知道夜晚的大草原上随时都会有危险降临,显得格外警惕。
  大草原的夜晚很寒冷,我从小帐篷里钻出来,仰躺在大黑身边,看大草原上开阔的天。今晚没有星星,连月光也没有,天上的浓云一片连着一片,因为草原上没有什么阻挡物,即使天很沉,视线也还是很辽阔。远远地,我似乎听到了一声枪响,从这声音上来听,不是普通的土制猎枪,应该是81步枪,也可能是56式,太远,枪声似有似无。我想:总不可能会是进口枪支,美国的m16或者比利时的fnc吧,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上,除非是职业的国际走私贩子。
  我的心突然抖了一下,大黑也警惕地竖起了耳朵,仔细地辨识声音的来源,但那声音太微弱了,如果不是凭借着我多年来对枪声极高的敏感性,我也许根本就不会感觉到那蚊子叫似的声音。
  我和大黑都在极力搜寻第二次枪响,但那声音再也没有响起来。风突然刮得大了起来,小帐篷被吹得东倒西歪,还好帐篷的四角打得比较牢固,总算没有被掀翻过去。
  草原上日照时间长,紫外线辐射也大,有不少动物是在夜间出来觅食的。
  我看见两只豹猫慌慌张张地从我面前跳了过去,眨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还有几只臭鼬正在不远处探头探脑。突然,一滴水滴落到我的脸上,接着,紧密的雨点就毫不留情地砸落下来,下雨了。
  夜间的雨来得急,我钻进了帐篷,呼唤大黑。大黑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她围着两个帐篷踱步,还是不肯进帐篷来。我除了对枪声敏感以外,对草原上别的声音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我也没发觉什么意外的情况,就冒着豆大的雨点跑出去,把大黑拉进了帐篷。
  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下来,像撒豆子一样打在帐篷上面,哐咚哐咚地响。在这样吵闹的环境中,我更加无法入睡,突然间,心头涌起了太多的心事,就慢慢地讲给大黑听。今晚,大黑也似乎有心事,她对我的话提不起多少兴趣来,总是在帐篷里东张西望,有几次还想冲出帐篷去。我实在不忍心大黑站在大雨中守夜,无奈之下,只好把她脖子上的那根绳圈拴到了我的脚脖子上。
  半夜,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脚脖子上剧烈的拉扯把我痛醒,我翻身起来,拧亮了手电,赫然发现在我的脚边竟然盘着一条粗大的蟒蛇。这条蟒蛇有拳头粗,似乎有两米长,可能是夜间避雨取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进来,蟒蛇无毒,但并不是说对人类就不构成危害。可能是怕吵醒了央金,大黑并没有用力地吼叫,只是低低地吠了两声,然后把我拉醒。我跳下地来,不敢去惊动那条蟒,蟒的缠绕力惊人,一条巨大的蟒完全可以把人的胸腔挤碎。
  此时,外面的雨已经小了许多,淅淅沥沥的,夜色渐淡。草原上的夜很短,我知道天快亮了,就带着大黑走出帐篷去透气。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远山如黛。央金也醒了,正走出帐篷,问我:“怎么起这么早?”我说:“帐篷里有条蟒,反正也睡不着了,就出来走走。昨晚的雨好大,今天进山,路肯定很滑。”
  央金笑了一笑,掀开我的帐篷,那条大蟒还盘在帐篷里,正在享受夜晚消失前的最后一丝温暖。央金说:“昨晚下雨,山路肯定很险,今天必须提前进山,不然时间可不够用。”说着,她从怀里掏出一小撮类似香料的东西,取了个打火机点燃。香气在帐篷里飘散开来,蟒蛇闻到香气,竟然乖乖地溜走了。我问央金:“那是什么东西?”央金告诉我是草原上流传下来的一种驱虫蛇的药草,没有名字,山区里很常见,晒干以后才更有效。
  我们拆了帐篷,雨也停了,就地用了些早餐就出发了。
  山路真的很不好走,下了一夜的雨,地很滑,而且山路又窄又险,稍不小心就有可能顺着山坡滚下去。我以为自己在攀援方面算是高手,但在这里却不行,随手在山壁上一抓,就是湿湿滑滑的一把。央金走得也有些困难,我一边照看她,一边瞅着大黑。但大黑似乎不用我担心,我想不到一只獒竟然可以在山路上行走得如此自如,也许是她宽大的脚掌产生了更多的摩擦力,也可能是那尖如钢钩的利爪帮了她的大忙。
第8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8)
  我们走到一个转坡的地方,大黑停下来,不再往前走了,反而是掉转了头,朝着身旁的一个坡谷里吼叫起来,大黑的吼声在空荡荡的山谷里久久回荡。大黑吼叫,必然有事发生,我转头向四周寻望,突然,听到下面的坡谷里传来呼救的声音,央金吃惊地叫起来:“肖兵你瞧,那辆车翻了,好多人被压在下面。”
  我顺着声音的方向找过去,看到一辆侧翻的小货车,货车周围是一些坍塌的山体,已经将小货车的一半都埋住,货车底部和泥土中露出一些手脚和几个人的脑袋。
  听到山坡上有动静,下面还清醒的人就奋力地大喊救命,那些人说的是汉语,不像是一个地方来的,我听得出有各地的方言,其中一个人竟还操着一口地道的京片子。我有些怀疑这些人的来历,凭着这些年老练的特种兵经验和敏锐的第六感,我感觉到这些人不是普通的游客。下去救他们,或许我们本身也会惹上危险,但是,不救又不行,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下去了。
  我准备下去的时候,大黑突然一口咬住了我的裤脚,拼命地往后拉,那样子看起来很凶恶,我有了某种不好的预感。但是,下面的呼救声惨不忍闻,那些人在拼命地喊救命,已经声嘶力竭。我回头冲大黑喊:“大黑,放开。再不救,要死人的!”
  大黑有些委屈,瞅了我两眼,犹豫不决地松开了口,我沿着山壁慢慢地滑了下去。因为山坡比较陡,也没有绳索可用,速降绝不可能,只能用十指紧紧抠住泥土,一点一点地向下滑。当我滑到坡底的时候,已经是满身的泥土和水,央金正带着大黑从另一侧斜道上走下来。被货车和泥土压住的人在拼命喊救命,我告诉他们现在最好是保存体力,先不要乱动,避免引起二次受伤。
  那些人都不再动了,也不喊叫,可怜巴巴地盯着我,看到我身上穿着的迷彩军装,他们的眼神中又流露出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他们在恐惧什么?
  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会这样恐惧。
  九、救,还是不救?
  人命大过天,我来不及想那些潜在的危险,仔细观察四周的情况。小货车是从山道上翻滚下来,滚到坡底的时候,车尾的一部分已经倾斜地插入泥土,车体四周也被泥水掩住,要救出下面埋着的人,必须把泥土挖掉,但是,这样一来,倾斜的货车也就有可能再次倒塌下来,压伤下面的人。最要命的是,昨夜下了一场大雨,坡底的泥土已经十分稀软,小货车随时都有可能继续下陷,再不及时展开营救,那些埋在泥土里的人就有可能被小货车活埋在下面。我正皱着眉观察地形,央金和大黑赶了过来,我说出了我的担心和忧虑。
  央金也在皱眉,大黑却不合时宜地狂吼了起来,冲着那辆小货车一个劲儿地吼。我察觉出大黑的吼叫有些不寻常,对于这些人的来历和这辆奇怪的小货车,本来自己心里就有些疑惑。我感觉到这些人来历不善,但出于对生命的珍惜,我把危险抛到了脑后,决定先救人再说。就算他们对我有什么危险,我也能应对,除非这附近还有他们的同伙。
  救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被大黑吼得心烦意乱,就呵斥道:“大黑,别叫!”大黑看了我一眼,跳到那辆翻倒的小货车前,继续吼叫。她是在吼那辆小货车,我猜想:车子里可能就是那些人偷猎的野生动物。但是,还是先救人要紧。
  车子底下的人显得有些慌张,他们的头上开始冒汗。我搬来几块山石,垫在小货车下面空出的地方,搭起两个支撑点,然后从随身的行李中找出绳索,将车头的一端牢牢拴住,另一端系到了不远处的一棵树干上。那还是棵小树,长得比较细弱,但没办法,再远一点的树,绳子就不够长度了。我开始奋力地刨土,央金也过来帮忙,在刨土的过程中,我发现那些人都受了伤,有一个人已经是半昏迷状态,满头满脸的血。
  大黑不肯过来帮忙,她远远地站着,一脸不满意,时不时地冲着我和央金大吼上两声。我的警觉性早就告诉我,这些人不是善类,但是,我还是决定要救他们。他们或许该死,但也不该是这种死法。
  泥土一点一点地被刨开,前面的人已经露出了大半截身子,他们的伤比较轻一些,手臂完全露出以后,就可以自己用手刨土自救。倒是后面压着的人更令我担心,泥土把他们埋得几乎只剩个脑袋露在外面,压力会把他们肺中的氧气一点一点地挤出来,呼吸会变得更困难,再加上要命的伤痛,他们还能坚持多久?我和央金拼命地刨,央金没干过这么粗重的活,手指甲都刨裂了,我的脸上也溅满了泥土,最前面的两个人已经从车底下钻了出来,也加入了救援队伍。
  大黑在吼叫了一通之后,见我没有理她,她突然发怒了,猛地一下蹿了过来,把那两个人按倒在地,然后冲着他们的后脑勺一个劲儿地狂吼,宽大的嘴巴似乎要将那两个人的脑袋咬下来。我大声呵斥:“大黑,过来!”大黑不满意地扭过头,从那两个人的后背上跳下来,然后开始冲我咆哮、龇牙。央金犹豫了一下,停止了营救,她站起来,看看大黑,又看看我,说:“大黑是只善良的獒,她对危险总是会有一种预感……”
  我知道有危险,但在生死关头,已经没时间去想那么多,虽然我也怀疑这些人的来历,心里也清楚某些潜在的危难,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人被活活压死在下面。“军人”这两个字告诉我,目前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救人!
  我跑到车边继续刨土,央金只好再次过来帮忙。也许是大黑气势汹汹的样子确实很令人感到恐怖,那两个人惊恐地倒退了两步,互相对视了一眼,突然其中一个人跳到车边,从驾驶座里拽出了一支81步枪,咔地一下把子弹推上了枪膛,枪口对准了大黑的脑袋。
  随着子弹推上枪膛的那个动作,我闻到了从枪膛中被挤压出来的淡淡的火药味。这把枪昨晚开过,也可能开了不止一次,淡淡的火药味在我的鼻孔中却显得是那样浓烈,我想起了昨晚那似有似无的枪声。
  从各方面的情况来看,我现在可以判定,这些人不是草原上的猎人,也不是远来的游客,而是一群偷猎者。倒霉的偷猎者,为什么倒霉,因为他们遇到了我。我对枪的熟练程度已经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我可以在目不视物的环境中以短短十数秒的时间装好一把任一款型的七零八碎的枪;也可以在飞驰的列车上,完全凭借着耳朵的听力准确无误地击中自己的目标。枪,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虽然现在我的手中没有枪,但面前这个无耻的偷猎者,我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
  那个人先是瞄准了大黑,大黑根本就不吃这一套,继续咆哮如雷地吼叫着。那个人又犹豫了一下,突然掉转枪口,对准了我,大声喝道:“快点刨,不然老子就开枪打死你!”
  我笑了起来,指了指他的枪,说:“瞧瞧你的枪,沾满了泥土,刚才你拉枪栓的时候,没有感觉吗?枪已经卡了。”
  “不可能,怎么会?”那个人愣了一下。
  就是那短短的半秒钟时间,我手中飞出的一团泥土已经打中了那人的下巴,趁他仰头闪避的时候,我已经夺掉了他手中的枪,咔咔几下,退出了所有的子弹。那两个人大吃一惊,在大黑的咆哮声中步步后退,我叫央金拉住了大黑,我说:“别以为你们有枪,我就会怕你们。我救你们,是出于自己的良心,而不是因为你们是偷猎者,就眼睁睁地看着你们死在这里!”
  当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很自然地想起了多吉大叔和那只被他救回的小狼崽,当初我竟没有发觉,在某一点上,原来我和多吉大叔竟也有着如此相似的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很善良。
  泥土在下陷,车子在慢慢地倾斜,我大吼:“你们还发什么愣?快过来救人!”
  央金松开了大黑,那两个人也急急地跑过来帮忙,泥土一点一点地被刨开,车子一点一点地下陷,又拉出来两个人,腰腹部和腿部都受了伤。被车屁股压住的两个人受伤更重,现在只露出来半截身子,一个还在挣扎,另一个已经昏迷不醒。开始拿枪的那个人哭喊起来,冲后来救出的两个人喊:“快刨啊!救我弟弟!”
  车子在下陷,系在小树干上的绳索被绷得像一根弦,树干被拉得吱吱地响,已经到了它本身能够承受的极限。突然,咔啦一声响,小树干被拉断了,货车猛地向下一沉。
  在这紧急关头,我也不知道哪来的一股力,以极快的速度把央金推了出去,我还没来得及去顶那辆塌下的货车,半截车身子已经结结实实地压到了我的肩膀上。我似乎听到咔嚓一声响,身子突然向下一沉,半截小腿被压进了松软的泥土中,腰椎部位有旧伤的地方传来一阵钻心的痛,痛得我“啊”地叫出声来,脸色都变了,大颗的汗珠往下滚。那个人继续哭喊着:“快救我弟弟!快救我弟弟!他的腿被卡住了,手也断了,快!快……”后面的话,我听不清了,只感觉到钻心的疼痛,脑子里一片空白。央金也吓坏了,她见我没有反应,好像是昏迷了一样,就大声地喊叫那些人,快来帮忙,她自己也跑过来,使出全身的力,把车头往上抬。车子很沉,出奇地沉,远远超出了一辆小货车本身的重量,我迷糊地想:可能货车车厢里装的还有东西吧,极有可能是一些动物的尸体……
  我被压在车头的前面,要救后面的人,就必须先把我拉出来。那些人都跑过来帮忙,他们搬来了石头,还有断裂的树干,用力把车头架了起来。我在央金的帮助下,终于从货车下面爬出来了,当我忍着剧痛爬出来的时候,我惊呆了,当时就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就在车子倒下的那一瞬间,大黑不知什么时候冲到了车头的另一边,用她的身体帮我顶住了一半的压力。车子很重,大黑已经吃不消,她的嘴大张着,舌头垂在外面,拼命地喘着粗气。她可能已经被重力压得失去了意志,两只眼睛失神地盯着脚边的泥土,一个劲儿地猛喘,长长的口水顺着嘴角一直流到了地上。
  车头已经被架起,我哑着嗓子呼喊她:“大黑!大黑!”
  大黑依然僵直地站着,没有一丝反应,我差点儿要哭了,我怕大黑会就此送掉性命。我咬着牙,忍着腰部的疼痛,爬了过去,使出吃奶的劲,把大黑从车子底下往外拽。大黑还是那样痴痴的,傻站着流口水,好半天才喘了一口气。我以为她要死了,见她喘了气,这才放下心中的一块大石。我搂着大黑的脖子,喊着她的名字,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脸上又是泥,又是汗,也有泪水。
  央金也心疼地摸着大黑的背,一遍一遍地摸,她说:“你推开我的时候,大黑就冲进去了,车子先压在大黑身上,然后再压住你。你瞧,大黑背上的毛都磨脱了,还烂了一大块皮。”央金心疼地哭,用自己的袖子帮大黑擦拭伤口。
  我知道,如果不是大黑,我那曾经受过重伤的腰,可能在今天就要彻底地断掉了,我将永远成为一个废人。我又是感激,又是心疼,搂住大黑,挨着她的脸,用手揉摸她头上的毛。大黑坚强地站着,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仍然不忘警惕地环视四周,然后,伸出沾满口水的舌头,舔了一下我的脸。这是大黑第一次亲昵地舔我的脸,那一刻的开心和感动让我这一辈子也忘不了,永远永远忘不了!
  人还没有救出来,我让央金照看大黑,挺着自己扭伤的腰椎,继续加入了救援的队伍。央金在后面大声地喊:“肖兵,你的腰有伤!”我顾不了那么多,大黑救了我的命,我要用大黑给我的这条命再去救别的人。哪怕那是个偷猎者,但那也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啊!
  几个人连刨带扒,终于将最后两个被困的伤者救了出来,那个人抱着他的弟弟,伤心得放声痛哭,一把鼻涕一把泪。他弟弟已经完全昏迷,左腿上被撕开一大片皮肉,伤口上沾满了泥浆血水,两只手腕都断掉了,软绵绵地垂着。我帮忙掐了穴位,依然没有反应。央金说:“必须马上送医疗站去,拖久了,就没命了。不过,最近的医疗站也要走差不多一天时间,在另一座山脚下,从这里绕过去,还是很远的。”有人问:“车子还能用吗?开车或许快一点。”我说:“我刚才看过了,车子已经坏了。再说,油箱也摔破了,油都漏个清光,就算车子没事,那也没法开了。”那个人忽然放开了他的弟弟,我知道,他可能又想来威胁我们,但是腰部痛得厉害,没来得及扑上去制止他。果然,他跑到驾驶室又扯出一支枪,他手下的弟兄也很快跑到车边,找到了自己的枪,四条枪拉开了枪栓,同时对准了我们。我不屑地望了一眼,捂住痛得锥心的腰部。那个人嘶声大喊起来:“妈的!你们送我们去,快!把我弟弟背起来!”
  大黑一见有人拿枪对着我们,立即放声狂吼起来,她又歇足了劲,跃跃欲试,准备扑上去咬那个人的手。我喝住了大黑,那些人受了伤,体力也快不支了,大黑这么着一咬,没准咬偏了地方,就会咬死一个人。
  央金是个很聪明的姑娘,她指了指我们身上背的包和药篓子,说:“你们瞧,我们就是采药的,家里人还等着煎药治病呢!刚才为救你们,我朋友的腰也被车子压伤了,哪儿还背得起人?”那个人冷笑了一声,喝道:“他背不起,你背。总之,你们不要想耍花样,乖乖地把我们送到医疗站去!”说着,把枪管子摁到了央金的脑门上。
  这一帮子人根本就是蛮不讲理。我捂着腰站了起来,虽然痛得龇牙,还是强忍着,看了大黑一眼,慢慢松开了手上的绳子。大黑明白了我的意思,绳子松开的一瞬间,大黑猛地一跃而起,一口咬住了那个人的手腕子。身子向下坠落的同时,就听咔啦一声响,那个人痛得嘶声尖叫,手里的枪也飞了出去,他的手腕已经骨折。我接住了那只飞出的枪,立即把枪管对准了他的脑袋,喝道:“叫你的弟兄们把枪都放下,快!”
  大黑仍然死死咬住那个人的断手,不肯放松,那个人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放!放!都放下!”
  他手下的弟兄们犹豫了一下,把枪扔到了地上,我叫央金把所有的枪都收集过来,放在我的脚下,叫她到车边看看,车里还有没有别的枪。央金跑过去,把驾驶室看了一遍,摇摇头,拉开了小货车后厢搭着的帐蓬,突然,她惊叫起来:“獐子,一车的獐子!”
  獐子也叫香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麝。雄麝分泌的麝香是名贵的中药材和高级香料,这种动物善于奔越悬崖峭壁,活动、排便及栖息地都有固定的路线与场所,有“舍命不舍山”之说。所以偷猎者只要掌握了它们的生活路线,捕捉起来就容易得多。獐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寿命在十二年到十五年之间。
  看着一车子死了的獐子,我很愤怒,把枪管对准那个人的脑袋瓜子,使劲按了按,故意把枪栓子拉了一下,吓唬他。那个人也许是做多了亏心事,也知道“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这个道理,竟然吓得尿了裤子,一个劲儿地哀求。我放下枪,拉开了大黑,说:“如果我想把你们怎么样,早就搜了你们的枪了,还会等到现在?我不杀你们,将来会有国家的法律制裁你们的,你们走吧。”
  那些人就面露难色,说找不到医疗站,再次求我们帮忙。央金眼珠子转了一下,问:“你们懂藏语吗?”那些人摇了摇头:“不懂。”央金忽然笑了起来,说:“放心,那个医疗站其实也不算远,我给你们画条路线,再给你们写封推荐信。虽然那些藏族群众也不懂汉语,但是看了我的信,他们一定会帮你们的,他们那儿有很好的医疗设备,你的弟弟就有救了。”
第9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9)
  那些人很感激,从车上找到了一支笔和一个香烟盒子。央金拆开香烟盒子,画了一条简单的路线图,又在旁边写了一大段话,交给那些人,说:“快去吧,如果拖到天黑,你弟弟就只能葬在大草原上了。”
  那些人只好背起伤者,互相搀扶着,按央金指示的路线,缓缓离去。我坐下来休息,捂着疼痛的腰部,说:“你真是个好姑娘,这些獐子怎么办?”
  央金抿嘴一笑,说:“你知道我在香烟盒子上写的是什么吗?”我摇摇头,问她:“写的什么?”央金笑了起来,说:“我在上面写的是:这些人是偷猎者,叫医疗站的人马上给相关部门打电话举报,并且叫他们马上派人来处理这一车獐子。还好,他们都不懂藏语,这可帮了我们的大忙啦!”
  我大笑起来,这一笑不要紧,腰部又扯起一阵钻心的痛。央金说:“让我看看你的腰。”说着,就非要拉开我的衣服。我不好意思让她看,就使劲地拽着衣服不松手。央金说:“我又不是未出嫁的小姑娘。你这么一个大男人害什么羞?”使劲儿拉开我衣服一瞧,央金惊呼起来。我低头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我的腰肿得像个水桶,稍微转动一下腰,仿佛都能听见后面的脊椎在咔吧咔吧地响。
  大黑走过来,用头蹭了蹭我的手,抬头看我,她的目光是那样安详和坚定,仿佛在鼓励我,让我坚持下去。看着大黑那坚定的目光,我咬紧牙关,忍住了痛。
  大黑自己也受了伤,背上的毛磨脱了一片,皮也烂了,露出了里面的肉,看着血红血红的,让人觉得心疼,想掉泪。我再次用手摸了摸大黑的脸,她很乖,舔了舔我的手掌心。在那一刻,大黑舌头上的温暖缓缓地传送到我的手掌,我感觉到自己好像又有了力量,我鼓足劲站了起来,说:“走吧,出发。”
  “等等!”央金找来了一些树枝,选了几根比较直些的,截成差不多长短,然后叫我别动,她把树枝一根一根放在我腰部周围,再用绳子把这些树枝捆起来,就好像是给我的腰部上了一个固定器,暂时缓解了扭动引起的疼痛,虽然,那并不能起到多少作用。央金问我:“还能走吗?我们要进山了。”我说:“行,走吧。这点儿小伤算什么,以前比这伤得还重,我都挺过来了。”
  其实,我是在安慰央金,我不想在她进山采药的时候还让她分心。昨夜下了雨,山路极不好走。越往上,海拔越高的地方,氧气越稀薄,也就越接近人身体的极限,万一出了事,那可怎么办?我怎么向才让大叔交代?新伤莫痛于旧伤,旧伤之上再加伤,就更是个大忌了。我自己的腰自己心里清楚,这算是我历来受伤中最痛的一次。我真的很害怕我的腰就这么废了,我还年轻,婚都还没结,我说什么也要挺住。
  爬出那个坡谷,我们继续往上走,氧气好像是越来越稀薄了,也可能是我走得太累,没走一会儿就要喘粗气。我瞧见大黑走得也不轻松,她被车子压得不轻,背上又有伤,我真担心,怀疑大黑有没有像我一样,也伤到了骨头。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天都快黑了,我们停下来休息,吃点东西,补充体力。
  我的伤拖慢了行进速度,我觉得像这样走下去,来回的行程要加长至少两天,带的食物可能就不够了,大黑受了伤,我也不忍心让她自己去抓东西吃。我捏着那块肉,说:“腰痛,吃不下。”
  央金看了看天色,摇摇头,说:“没办法,不能再往上走了,我们就在这里搭起帐篷过夜吧,明天一早再去找药草。我先去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草药给你们擦伤口,先消了炎,别引起感染。”
  我的腰部越来越肿,也越来越痛,只能僵直地坐着。央金搭好了帐篷,叫我和大黑先休息,她自己去找草药。我说:“不行,不安全,还是让大黑陪你去吧。”央金笑了起来,回过头来说:“我就在这附近,喊一声你都听得到。放心吧,你腰有伤,大黑陪着你更好。”说着,就钻进了密密的草丛。
  虽然我曾经是一名特种兵战士,但是一旦离开了部队,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人,一个拥有了一部分特殊生存技能的平常人,但在现在的这个环境中,我却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真的像个废人一样。我不能四处走动,只能坐着,看天,看树,看地,看远处的风景,看大黑望着我的忧郁的眼神。人,往往在被限制了自由的时候,才会想到要深刻地去检讨自己的心灵。
  我望着大黑,大黑也望着我,我看到大黑的眼神是那样空灵,很圣洁,高原的淳朴和最原始的纯真给了獒这种动物一种神秘的天性。我看不清大黑的眼神,那眼神很深很深,我想:我一旦深陷进去,就再也无法自拔。我感谢大黑,让我一次次地重新认识自己,我搂了搂大黑的脖子,把手上的肉递给她。大黑不肯吃,抬头看我,我说:“吃吧,我刚吃过啦,不饿。”
  大黑这才叼起了那块肉,慢慢地咀嚼起来。她累了,需要补充体力,而我还可以坚持。
  天色黑了,央金回来了,她找来了一些消炎的草药,用石片磨烂了,擦在我磨破皮的肩膀上,我感觉到一阵刺激的疼痛,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央金把剩下的草药汁抹匀,敷在大黑的伤口处。我知道那很疼,但大黑没动,也没叫,静静地站着,忍受着。她知道央金是为她好,大黑是只聪明的獒,善解人意,她分得清好坏。
  晚上,又开始下雨了,气温骤然降低。我穿得单薄,僵直地躺在毡子上,冷得直打哆嗦,腰部冰凉冰凉的,僵硬得像一块石头。大黑默默地走进帐篷里,在我的身边卧了下来,用她的体温帮我取暖。我感动得想哭,我从来没有想过,一只獒也能这样体贴人,她知道我在什么时候最需要她,她总是在我无法言说的时候,一声不响地走过来,尽她最大的力量帮我。
  我开始嫉妒多吉大叔,他怎么能这么幸运,会有一只像大黑这样好的獒,这样通人性的獒,而我却为什么不能拥有?我的心里充满了感动和嫉妒,紧紧地搂住大黑的脖子,不肯放手,如果大黑能陪我一辈子,那该多好啊!美梦永远是短暂的,我想着大黑,辗转反侧,刚睡着,天就又亮了。大黑已经不在帐篷里,我挺起身体,支撑着走出帐篷。
  大黑已经在外面站了好久,她正在呼吸清晨的空气,她一边呼吸,一边仰头朝向珠穆朗玛峰的方向,那神情好似一个朝拜者,虔诚得像是一尊雕像。
  央金也起得很早,她已经采了些野果子回来,可能她也知道食物不够了,就采了野果子来充饥。我和央金吃野果,给大黑吃肉。用完早餐,我们收起帐篷再次出发,央金说:“我们有一整天的时间采草药,不用急,慢慢走。”我知道她是在安慰我,心里着急着要回去。我忍着痛,跟上她的脚步。
  终于走到要采药的地方,央金叫我停下来休息,大黑也留下,她自己去采药。我说:“不行,这两天一直在下雨,山路这么滑,又陡,万一出了事怎么办?”我坚持要跟去,央金只好点头答应,我不知道她要采的是什么东西,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跟在她后面走。忽然央金停了下来,把山壁上一株绿色的植物小心挖下来,放进随身的小背篓。
  一路上,我们走走停停,快中午的时候,央金采了半篓子草药,她说还要采一种,配在一起熬,效果会更好。我叫不出那东西的名字,藏语很拗口,只知道那东西长在山体的峭壁上,有时石头缝里也会长。
  央金发现了那株药草,就斜长在前面拐弯的一处山体上,但是前面的路已经很窄,泥地又滑。央金坚持要去采,我知道有危险,就不肯,连大黑都吼叫起来,拦在央金的前面,不肯让她再往前走了。我没办法,只好说:“我在部队的时候经常搞这个攀援啊,速降啊什么的。我体能比你好,技能也比你强,还是我去吧。”我怕央金去采会出事,其实自己心里也毛毛的,因为现在不比以前身体强健的时候,此时腰还有伤,动一下就痛得让我龇牙,为了不让央金担心,我就强忍着痛,装出很轻松的样子,用十指紧紧地抠紧了山体上的石缝。
  大黑开始在后面冲我吼。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着走过那段短短的山路,脚下的泥像抹了油一样滑,山壁上湿湿的,手指头用足了力,都抠不紧。我很担心会出事,毕竟现在身上连根安全绳索也没有系。我终于揪住了那根药草,小心地一点一点地往回退,但这条路见鬼地麻烦,过去容易回来难。我把药草咬在嘴巴里,十个手指头抠紧了,就一点一点地往回滑,就在我感觉到自己安全了的时候,手指头刚松开山壁,脚下就哧地一滑,仰面摔了一跤。我第一感觉就是腰部撕心地痛,虽然清楚地知道旁边就是陡峭的山谷,但我的身子还是向山谷的一侧滚去。央金惊叫起来,大黑利箭一样蹿了过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衣领子,山路滑得要死,大黑的四只爪子拼死往前蹬,身子往后使劲,泥地上被她的爪子按出了四个坑,但大黑的身子仍然被我拖得向前慢慢地滑去。
  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不能就这么摔死,大黑这么好的獒也不能就这么摔死!我不知哪来的一股子劲儿,一咬牙,扭转过身来,双手抠住了石壁,慢慢地往上爬。这个时候,腰部的疼痛已经麻木了,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爬!爬上去!
  我在部队的时候,也曾经历过死与生的抉择,这个时候又经历了一次。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是不能体会到重生后的快乐的,哪怕你看过再多的小说描写,那也只是一种空泛的词汇,你根本就不能深切地体会我当时的心情。
  当我爬上来的时候,大黑已经累得在喘粗气,我知道我那一米八的强壮的大个子让大黑吃了不少苦头,我搂着她的脖子又是哭又是笑。央金也是满脸的泪水,嘴里不住地祈祷着,说着些我听不懂的话,然后央金又跪下来,亲吻着我脖子上挂的擦擦,向着拉萨的方向磕头。那一刻,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大黑就是我的保护神。
  当我们回到山脚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路上我们看到山坡下有一些穿着军装的人在修那辆小货车,还有人在给车上的獐子拍照留案。
  多吉大叔看了我的伤,心疼地摇头,他说:“好好的,怎么就成了这样子?”我笑了一笑,说:“没关系,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就伤过,后来不也是好了吗?大黑也受了伤呢,比我重,皮都翻开了,大叔快看看吧。”多吉大叔没理我,只是摇着头,说:“大黑那点儿小伤,算啥?以前和狼咬架的时候,她背上的肉都被狼撕下一大片来,大黑叫都没叫一声,后来把那群狼追着咬,咬得狼没命地逃。”
  草原上的牧民们听说我受了伤,都拿着礼物赶过来看我,才让大叔也送来了很多吃的东西,说是给我补身子。大家看我躺着不能动,有人就劝,进城去看看吧,这男人的腰一坏了,这一辈子可就完了,得赶紧去治,千万别拖着!多吉大叔说:“放心吧,正准备送他去。”然后就忙着开始收拾东西,把一些生活用品和衣物都包裹起来,他真的要准备送我进城去了,去日喀则。
  大黑必须留下来,陪着格桑,一起照看自家的羊群。
  我们吃了午饭,就在等那辆车。我不能骑马,腰受不了,才让大叔联系了草原上的吉普,专门拉人的车。
  车子到晚上才来。我们又等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清晨出发,我不知道这一去要去多久,因为舍不得大黑。经历了这件事后,大黑好像和我也更亲近些了,她也有些不舍,但为了我的腰,还是决然地掉转身子,把屁股对准了我,断了我的念头。我只得一狠心,上了车。多吉大叔放好行李,也跳上车来,车子一溜烟地开走了。我扭头往回看,看见大黑已经转过身来,正恋恋不舍地望着我们远去的方向,一个劲儿地摇着尾巴,像是在向我们挥手。
  路上,车子经过一处玛尼堆,多吉大叔叫车子停下,然后走下车,虔诚地围着玛尼堆跪拜了一圈,又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添加在玛尼堆上。
  玛尼堆其实就是一种白色石头的堆积物,这也是藏族聚居区人民白色崇拜的一种体现。最初堆成的玛尼堆规模可能不会太大,随着路过玛尼堆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会祈求上苍的恩赐与神灵的保佑,去除灾难,得到幸福,并围绕玛尼堆转一圈,再添上一块石头。当我看着多吉大叔虔诚而恭敬地做着这些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是在为我祈福,祈福我的身体能尽快地健康起来。
  十、这才是真正的獒
  多吉大叔带我去医院拍了片子,医生问:“你的腰以前就有伤吧?”我点点头,说:“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扭伤过,养了一个多月。”医生笑了笑,说:“那这次可就不止一个月啦。你的腰椎属于二次扭伤,你也知道,老伤胜过新伤,而且,有严重挤压的痕迹,还好,没断,也没伤到脊髓。要是受力再大点,估计你的腰就废掉了,可能以后的生活就得在轮椅上度过。”
第10章 这才是真正的獒(10)
  听着医生的话,我的心里又是庆幸又是感动。庆幸的是我的腰没断,感动的是大黑救了我的下半辈子。我最亲爱的大黑!你是我命中的保护神!
  最后,医生建议我留院观察治疗,先是治疗一个星期,然后住进看护房进行观察,最后还要治疗一个星期,然后就是无尽的休养。我交了足够的费用之后,医生说,像我这样的病人有特护跟踪护理,病人亲属如果觉得累的话,可以回去了。
  当多吉大叔回去大草原之后,我解释给医生听。我说:“多吉大叔不是我的亲属,但他却比我的亲属还要亲。”医生就笑了一下,说:“你的命真大,命里就有这些贵人相助。放心吧,你会好起来的,最要紧的是自己要坚持下去。”我当然要坚持下去,哪怕医生现在告诉我,我没得救了,要一辈了坐轮椅了,我也要坚持下去,不为别的,只为大黑。
  我想念大黑,我现在才发现,我的心离大黑已经是那样近,近得就像是一只獒和一个人的心已经紧贴在一起。不知道大黑现在是不是也默默地坐在大草原上,朝着日喀则的方向遥望,为我祝福。
  一个星期的治疗之后,医生说我恢复得不错,我很开心,中午吃过饭就偷偷溜到院里给队上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队长簸箕,他说队上刚招了一批新兵蛋子进来,得赶紧折腾折腾,不折腾折腾,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就无法无天了。我当初和黑子进部队的时候,也是天天被簸箕折腾得上吐下泻,人是折腾得黑了瘦了,但肌肉和筋骨却越来越结实了。簸箕知道我和黑子的关系,告诉我,黑子表现得不错,升官了,当上小队长了。然后挺可惜我的,如果当初我不离队,那个小队长的位置本来是要留给我的。
  簸箕把黑子叫进来接电话,黑子一接电话,就笑嘻嘻地问我:“大兵子,咋样啊?”我说:“什么咋样?”黑子就问:“你和大黑姑娘的感情培养得咋样啊?”我傻乎乎地一笑,说:“比你当初不知道要好到哪里去了,我现在可离不开大黑,大黑也离不开我。”
  黑子就笑,然后就叫我把大黑叫过来,他说他也想听听大黑的叫声了,嗷嗷的,特能给人壮气。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告诉了黑子,我说:“我的腰不小心扭伤了,现在在日喀则,已经治疗了一个星期,还要观察一段时间。”
  黑子和我是老铁,我什么也不用向他隐瞒。黑子的声音一下子就沉重了下来,他担心地问:“怎么了?你小子的腰又出事了?工伤还是意外?他奶奶的,你个小王八蛋子,老子一天不在你身边,你小子就搞点事情出来,非得让老子天天为你操心是不?说话!”我说:“没事儿,过两天就好。我还要回去陪大黑呢!”
  黑子不依不饶,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要是我不说他现在就要飞到日喀则来,揪住我一顿暴打。我只好说:“前几天贪玩去山上采药草,不小心滑了一下。对啦,我还碰到一群偷猎者,不过已经摆平了,哈哈,真过瘾。”
  其实,一点儿也不过瘾,没有开一枪,也没有猛烈搏击的场面,而且还受了伤,但为了黑子,我只能这样安慰他。
  黑子正要说什么的时候,簸箕在电话里催了,说有事情得马上出发,然后簸箕抓过了电话,说:“肖兵啊,我在日喀则军区有个老战友,是个中校。你伤好了,就顺便去看看他,帮我问候一声,那可是我当年的铁哥们儿啊,有什么需要就尽管和他说。那小子敢不罩你,回头我就一枪毙了他,哈哈!”
  我再一次为我的生命中能遇到黑子、簸箕这样的朋友而感动。我无法想象,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朋友,那将怎么度过。我的生命也就是由这些朋友间的断断续续的联系而组成,簸箕、黑子、土豆、猴子、蚂蚁、大黑……
  住院的这段时间,我的每一天都在对这些朋友的思念中度过。特护照看得很用心,可能是我的体格本来就很健壮,伤好得也快,但主治医生非坚持让我多住一个月,他说都伤到腰椎了,可不是小事,得多留点儿心。但我熬不住,一个多月的时间,我疯狂地想念大黑,我之所以现在没有坐在轮椅上度日,就是因为大黑帮我顶了一半的伤,为此我常从梦中哭醒。
  我生平第一次做了逃兵,天还没亮,就卷好包袱,偷偷地溜出了医院。第一件事,吃顿饱饭,然后去看簸箕的那位中校战友。在这里,我不能说出他的名字,就叫他中校吧。找到那位中校并不费事。看着我一身的军装和健壮的体格,那位中校就对我特别有好感,脸上始终是笑眯眯的,其实,他不知道,我的腰部还有伤。
  听说我是簸箕调教出来的,中校对我就更加喜欢了,他说:“记得以前去簸箕所在的队上,当时你们在搞训练,脸上都涂得花花绿绿的,我也没认出来,就记得有个兵枪法特好,簸箕说叫肖兵,就是你吧?”
  我点点头,谦虚地说:“其实枪法最神的还是簸箕,不然怎么人家当大队长,我们还是兵呢?不过,簸箕跟我说,他有个老战友,枪法更神呢,现在到日喀则军区了,当中校了。”
  中校知道我在说他,脸上笑开了花,接着便带我到他们部队上参观。到部队上后,他笑着对我说:“你是个老兵了,重新来到部队这样的环境,心里很乱吧?让你再重温一下当年的感觉,呵呵。”
  我点点头,看着那些擦得干干净净的战车和装备,我的心激动得跳个不停。我真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部队。我盯着那些车子发愣。
  有个兵来喊中校,说是有事情。中校给我留了电话,说有什么事就直接找他,又问我现在住在什么地方。我说:“那个地方很偏僻,叫什么小村子来着,人口也少,根本就没电话,连手机信号都没有,以后有空来日喀则,一定再来看你。”
  中校叫他的警卫安排我用了顿中饭,又安排车送我回去。看来簸箕和中校的交情真的很深,军用吉普一直把我送到大草原上多吉大叔的帐篷前。开车的警卫临走前还一个劲儿地叮嘱,说是他们中校说的,有事一定要打电话,实在不行,发个无线电什么的也行。
  我不知道中校为什么要这样叮嘱,后来才知道,大草原上真的是个很危险的地方,天灾就几乎一年到头没断过,大草原上的藏族同胞们日子过得真的很艰苦。
  我刚回到大草原,当天半夜就下了一场冰雹子,都有核桃、鸡蛋那样大。以前听黑子说,挑最大个的,可以当手雷,我还不相信,现在是不得不信了。雹子打在帐篷上,哐啷哐啷地响,像是撼天动地一般,整个帐篷都在摇晃着。我抬头往上看,可以看到雹子把帐篷砸出一个一个的圆坑,然后再反弹出去。
  我听到外面羊圈里的羊在可怜地哀叫着,大黑对于这样恶劣的天气很不喜欢,听见羊叫得可怜,大黑就表现得很愤怒。虽然我心疼她,把她拉进了帐篷里,可大黑还是冲了出去,站在冰雹里,仰头向天嚎叫。我不知道,她是对老天不满,还是为牧民们艰苦的生活感到悲愤。
  冰雹子下到天亮的时候才停,虽然各家的羊圈里都扯起了一片帐篷给羊遮蔽,但还是有不少羊被砸死,羊推推挤挤,被挤在外面的暴露的老羊死了不少。有些冰雹子真的很大,落下来,打在羊脑袋上,脑袋直接就开了花。我很同情这种高原气候带给牧民们的伤害,但这是天灾,没办法,人也无能为力,只能尽力保护好大草原上的资源,让天灾来得少一些吧。
  我们处理牛羊尸体的时候,大黑已经从外面捕食回来了。一般情况下,牧民们养獒是根本不喂獒的,或者很少喂,他们和那些专门养獒卖獒的獒贩子不同。再一点,那些獒贩子的獒也算不上是纯意义上的獒了,只能称之为因牟利而杂交来的与獒长得很像的藏狗。牧民从来不喂獒,都是獒自己出去捕食,除非母獒怀孕时才会喂。凶猛的獒平时是不能见到血和腐肉的,因为那些东西都会刺激它们的斗志,让它们变得异常凶猛。
  多吉大叔很心疼大黑,坚持从家人的口粮中省出一部分来,每天给大黑喂一餐有营养的。余下的时间,再饿的时候,大黑就会自己出去捕食吃,而且捕食活物也更利于保持大黑凶猛的本性,以更好地看家护院。
  獒本来不是原生犬,它曾经是一种兽,有着藏狗的血统。我认为:如果把獒划作狗的一类,倒不如把它归入兽的一类更贴切一些。在寒冷的雪域高原,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獒,守护着牧人一家和他的牧群,当野兽袭来,獒就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用它们巨大无比的力气和野性十足的凶猛,将野兽置于死地。
  这才是真正的獒,和世界屋脊融为一体,它们勇猛刚烈、灵性忠诚、傲视一切,而对那些侵入领地却又不能构成威胁的入侵者根本不屑一顾,那些獒贩子手中的藏狗根本就无法仰视它的威严。
  其实,见过真正藏獒的人少之又少,现在世界上纯血统的獒很少很少,我为能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见到一只纯种的獒而庆幸激动!在西藏,真正的好獒,藏族人是不会卖的。我再一次地想起了扎西木大叔一家鼓动全村卖獒的事,他们的信仰也许已经被金钱的诱惑给冲淡了,我为他们而悲哀,他们选择了金钱,却抛弃了上天赐给他们的最好的守护神。
  我把思绪牵回,再次望向大黑,她站在距自家帐篷约十来米远的地方,正气势凛然地环视四周,她的爪子下面踩着一只臭鼬。臭鼬也叫艾虎,更直白一点的可以叫它臭狗子。遇到危险时,它屁股后面会放出一股臭气,像黄鼠狼一样。但这只臭狗子还没来得及放出臭气,就已经被大黑一口咬死了。我知道臭狗子一般都是在夜间活动,我猜想,大黑可能天还没亮就出去捕食了,真是个勤快的姑娘。
  其实,臭狗子虽然臭,但却是啮齿动物的天敌,它们捕食草原上的鼠啊兔啊那些啃食草根的动物,对于保护牧草来说是有益的。大黑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如果她知道臭狗子是牧民的好朋友的话,我估计她以后再也不会捕食这类动物了。
  臭狗子的毛皮绒丰、毛厚,质地良好,是名贵的出口裘皮之一,但是这只臭狗子已经被大黑咬得稀烂了。獒捕食猎物的方法不像狗那样撕咬,而是割咬,它们的牙齿就像刀子一样,一块一块地把肉和皮毛割下来,然后吞进肚子里。
  这条臭狗子的致命伤在咽喉部位,一咬致命。我很惊奇,这些獒也没有牧民去特意地训练,就好像天生具有的技能一样,攻击猎物时的第一下口点便是咽喉,像狼一样,或许,这正是獒不同于狗的兽性的一面。
  我脑子里在想这些的时候,大黑已经把一条臭狗子吞了个干干净净,连内脏都吃光了。她在吃的时候,我看见她目露凶光,凶野地用爪子按住猎物,然后张开血盆大口,一口一口地咬下去。
  草地上还有血迹,大黑舔了舔嘴角边的血,又趴下来,咀嚼着那些沾有血迹的嫩叶,像是早餐后的水果,顺便洗一洗牙齿。然后,她才站了起来,昂着头,威风八面地将四周扫视一遍,开始在自家门前十米远的地方徘徊。
  大黑每天都是这样,站在离家不远也不近的地方,看着自家的财产,保卫着自己的主人,也看护着附近所有的牧民。
  处理完被雹子打死的羊,我就坐在羊圈旁边,远远地望着大黑。大黑背上的伤已经好了,也长出了新的毛,她还是那样威风凛凛,并没有因为我的回来而显得异常兴奋,她很少把喜怒哀乐写在脸上。大黑在我的面前表现得还是那样漠然,我知道,其实她心里很想念我,也盼着我早点回来,只是她不想让我知道而已,她还是显得那样目空一切,有一种高高在上的矜贵。
  我就那样远远地盯着大黑看,脸上带着微笑。大黑环顾着四周,来回地徘徊着,偶尔也向我望上一眼,那半睁半闭的小眼睛还是那样蔑视着一切,似乎无视我的存在。但我知道,她心里很在意我,从她不断回头望向我的频率,我就知道。
  央金从帐篷里走了出来,带着活泼可爱的尼玛。尼玛的感冒早好了,又蹦蹦跳跳地跑在她阿妈前面,一跳过来,就搂着我的脖子亲热。央金笑呵呵地看着,脸上洋溢着一种奇怪的笑。大黑看见尼玛和我亲热,她有些不满,但因为是尼玛,大黑就容忍了,嗓子里咕噜了两声,停住脚步,远远地蹲坐下来,望着我们。
  尼玛咯咯地笑着,娇声娇气地说:“叔叔,你猜猜看,我阿妈给你带什么来啦?”我说:“不知道,给个提示吧,小天使。”顺手捏了捏尼玛娇嫩的小脸蛋儿,小姑娘真可爱!尼玛撒起娇来,摇着头说:“不说,就不说,叔叔要自己猜!”
  央金笑了起来,声音轻柔地说:“肖兵,你瞧,秋天到啦,天气也冷了。前些日子,你不是问我缝那件羊皮袄子是给谁的吗?”央金说着,她一直背着的双手,此时才伸出来,手上托着一件雪白的羊皮袄子,递到我的面前。羊皮袄子的毛很绵密,细细的,像洋娃娃头上的卷发,皮质细腻紧致,手工精细,放在大商场里,不知道要卖多少钱,但是,藏族同胞们的友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第11章 搏杀狼群(1)
  十一、风,真他妈的大
  我无法拒绝这份深情厚谊,便站起身,双手接过来,捂在自己的心口,一股暖流涌遍全身。我再一次被感动了,感觉到曾经的自己就像是一个跳出染缸的孩子,但却在这个地方被淳朴的友情一遍一遍地刷洗着。
  我的军装确实单薄。的确,草原的秋天来了,天气冷了,昨晚又下了一场雹子,今天早上就冷得让人打哆嗦,还好中午有了一些温暖的感觉。我把羊皮袄子套在身上,尺寸刚刚好,暖暖的,像是量身定做的一样。央金笑着说:“我阿爸家里还有些过冬的衣服,是我阿哥以前在时穿的。他身材和你差不多,我今天回去整理一下,明天给你送过来,你过冬时好穿。”
  我很感激她,连声地道谢,问她:“才让大叔的腿好些了吗?”央金说:“好多了,多亏你上次采的那些药。今年过冬,阿爸的腿就不用再遭罪了。”
  我们说这些的时候,多吉大叔和格桑抱了些东西出来,蹲在羊圈旁边摆弄着,央金说她们家的羊圈也得加固,就领着尼玛回去了。
  我跑到羊圈旁边,看见多吉大叔正把一些粗厚的牛皮条子扎在羊圈栅栏上,栅栏木也加多了一些,整个羊圈被打得牢牢实实的。我一边帮忙,一边问多吉大叔:“怎么又要给羊圈加固,不是一直就很牢固的吗?”多吉大叔回答我:“这个还不算牢固,等风暴来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连帐篷都能被掀到天上去,这羊栅栏算个啥?回头搞完羊栅栏,再把帐篷也加固一下。”
  从昨天回来,我就感觉到草原上的风比以往更猛烈了。在大草原上,基本上每天都在刮风,在西藏,有些多风地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基本上有三百天都在刮风。我觉得从昨晚到现在,风刮得已经够大了,帐篷被刮得哗啦哗啦地响,大黑颈上那长长的毛都被吹得向一边横扫过去,我怀疑地问:“大叔,今天的风还不算大?”
  格桑听我这样问,就嘿嘿地笑起来,然后低着头把牛皮条子捆紧。我知道我又问了句傻话,真是“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多吉大叔也笑了起来,他说:“肖兵啊,你们家乡那没刮过这么大的风吧?听说北京那块儿也有沙尘暴的,估摸着比不上大草原上的风暴。我先不和你说,等风暴来的时候,你就知道那是个什么样子了。”
  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又看见各家都在忙着给羊圈加固,我的心里就有些七上八下起来,不知道这大草原上的风暴究竟有多厉害,难道像龙卷风一样吗?我还不知道草原风暴的厉害,而草原上的牧民简直把那看作是一场灾难。我到现在都还无法去形容那种真实的恐怖感受,它不像海啸那样此起彼伏,也不像龙卷风那样拧成一股,它就是那样铺天盖天、无边无际,它强大的破坏力给大草原上所有的生物带来一场劫难。
  两天的阴雨天气之后,天气突然晴朗起来。尼玛很开心,要我带她一起出去玩。我们一路走着,一路刨着草原鼠的小洞,兴奋地看着那些机灵的小东西在草丛里慌张地上蹿下跳,不知不觉就走远了。帐篷远远地消失在身后,但我觉得我对这片大草原已经足够熟悉,就算那几座帐篷已经从视野消失,我也还是可以凭着敏锐的方向感再找回去。
  我和尼玛正玩得开心,小姑娘笑得像一朵盛开的小花,我幸福地看着她,突然也想将来能找个贤淑的妻子,再生个女儿。我正在幻想着将来的天伦之乐时,突然一团黑色的旋风远远地冲了过来。
  大黑向着我们一路奔跑一路吼叫,她叫得狂躁不安,有些气势汹汹的,像是在责怪我,为什么要走那么远,为什么要离开她的保护视线。面对大黑的凶野和咆哮,我有些手足无措。忽然,尼玛扭过头去,哇地一下就哭了,我看见她一张小脸吓得青白,还来不及抱起她,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压力扑面而来,像是要把我整个人都给卷出去,再扔到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某个地方。我猜想也许是风暴来了,急忙向远处望去,只见一片黑压压的乌云正铺天盖地地压过来,飓风还在十公里之外,我脚边的草却都已经伏倒了下去,远处的草原像是被整个地掀起,草皮连着风沙结成一片,像是一个迎头闷下来的大盖子,急速地向这边卷了过来。
  我被大自然的威力惊呆了,大黑疯狂地冲我吼叫,一边吼一边撕咬着我的裤腿,拼命地往后拽。我的腿被大黑锋利的牙齿刮破了,感觉到痛,我的头脑一下子清醒过来,抱起尼玛飞快地往回跑。
  大黑跟在我的身后,狂野地咆哮着,冲我吼。也许是大黑的吼叫惊吓了我,也许是风暴的威力让我恐惧,我敢发誓,那一次逃命,是我有生以来跑得最快的一次,就算是在特种大队受训的时候,我也没有跑得那样快过。两只脚像装上了风火轮,草皮在脚底下飞快地翻飞着,我几乎是一溜烟地跑回了帐篷,然后放下尼玛,一屁股坐到地上,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喘气。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再厉害的人物也显得那样渺小不堪。
  我已经累脱了力,嘴巴里都流出了口水,傻呆呆地望着刚进门的大黑,大黑也在一边喘气一边回头看。就在大黑刚进门的时候,风暴就袭卷了过来,我感觉到整座帐篷都被掀了起来,风从帐篷的各个角落冲进来,帐篷里的所有家具和东西都在地震似的晃动着。
  我被大自然这种巨大的自然力所折服,从来没见过这阵势,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无比惊恐。多吉大叔和格桑也钻进了帐篷,紧接着,就听见草原上的羊都在声嘶力竭地哀叫,很可怜。看着我惊呆了的样子,多吉大叔笑了笑,带着一种长辈的疼爱和慈祥,问我:“肖兵,见到风暴了吧?感觉怎么样?”
  格桑推了我一把,我才清醒过来,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话,当时好像说的是“不错,感觉不错”。其实,当时我的心里已经很恐惧了,为大自然能有如此大的威力而恐惧。
  小尼玛吓得一边一个劲儿地哭,一边拽着我的袖子揩她的鼻涕。我摸着她的头,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在安慰尼玛的过程中,我自己的心情也慢慢地平复下来。如果现在让我来说说草原的风暴,那我只能说:“太恐怖了,风暴所过之处连地皮都可以卷起两尺来。”
  风暴来的时候,真的可以说是飞沙走石,草原上大片的地方已经开始逐渐地沙化,风暴就把那些地方的沙子卷过来,吹得到处都是。我就感觉到帐篷在摇晃,好像要被连根拔起。突然,格桑惊呼起来:“阿爸,那根桩子松了!”
  我也看见了,打帐篷的牛角桩子有一根已经被风暴从土里卷出了半截,这是迎风口的桩子,再卷起几根来,帐篷就要被整个掀翻过去,然后帐篷里的所有东西,包括小尼玛都要被吹得不见踪影。多吉大叔拿起工具,走到门口,刚掀起帐篷的一角,一股子风就冲了进来,吹得多吉大叔的衣服噼里啪啦地响,我叫格桑看好小尼玛,走过去给多吉大叔帮忙。
  风,真他妈的大,吹得我睁不开眼,就感觉整个身子都轻飘飘的,像是成了仙,要飞起来一样。多吉大叔让我稳住劲,他手里拿着铁锤子,把牛角桩子往土里打,可那里的土眼已经松了,桩子一打进去,马上又被风卷了起来。没办法,只有把桩子拔出来,再换个地方打个新的土眼,可桩子一拔出来,一股风猛地卷过来,那根桩子就被卷得飞了出去,打在羊圈栅栏上,咚的一声响。大黑嗷嗷地吼叫着,给我和多吉大叔壮气,然后她飞跑了出去,去咬那根桩子。风很大,把大黑全身的毛都卷了起来,吹得乱七八糟,我看不见大黑的脸,只能看见一团乱糟糟的黑毛球,咬着个牛角桩子,艰难地在风中向我们这边走过来。牵帐篷的绳子被风吹得像打摆子一样地抖,大黑走过来,把牛角桩子放到多吉大叔手里,然后就用她那张大嘴咬住帐篷绳子,使劲往后拽,帐篷绳子被拉得笔直,我们就势把牛角桩子深深地打了下去。
  我们打完这根桩子,又给其他几根桩子加固。大黑一边帮忙,一边用她那宽大威猛的身体帮多吉大叔和我挡风。突然,大黑冲着羊圈放声大吼起来,就听见哐啷哐啷几声响,几根羊圈栅栏被风卷了起来,这些栅栏都是用厚厚的牛皮条子捆扎在一起的,一根被吹起来,旁边的一根也会被牵连着带起,紧接着就会带起一大片。
  羊已经被风暴吹得挤在羊圈背风的一角,可怜地哀叫着。不知从哪里卷来的石头,打在我后脖颈子上,痛得要命。我几乎是被风吹到了羊圈旁边的。我死命地按住了那几根被风吹起的栅栏木,多吉大叔赶过来打桩子,把所有的栅栏木都往下打深了半尺。
  大黑此时帮不上什么忙,就只能围着我们转。此时的大黑像是很愤怒,风把她的毛发卷起来又摁下去,揉得一团糟。大黑仰头冲天狂吼,我不知道她在吼叫什么,是冲这无情的风暴吼,还是冲这多灾多难的大草原吼,然后毛毛也跑了出来,站在自家帐篷前愤怒地吼叫着。
  这边的事情刚忙完,我看见才让大叔站在自家的帐篷前喊我们,跑过去一看,原来他家的帐篷被风刮起来了,几根桩子都飞了出去,在风暴中摇摇欲散。我和多吉大叔便去给才让大叔帮忙,才让大叔心情糟糕透了,一边打桩子一边说:“央金赶了羊群出去吃草,还没回来!”
  风很大,我们都听不见才让大叔在说些什么,只看见他眼里面泪光闪闪的。才让大叔使劲地喊了好几嗓子,我们才听清楚,大家心里都凉了半截。打好桩子,我们挤进才让大叔的帐篷里,问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央金今天走那么远?才让大叔说:“央金说那边远一点有一大片肥美的草场,河边长了许多鲜美的蘑菇,想顺便去采一点回来熬汤。”
  我的脸一红,我记得我在和央金聊天的时候说起过,天天吃肉,吃得嘴巴都青了,像乌嘴狗一样,要是在大草原上也能种菜就好了。我真后悔那时候为什么要这么说,不就是吃肉吗,人家想天天吃肉还没那个条件呢,我这是骨子里犯的什么贱!我立即跳了起来,说:“大叔,放心吧。我去找央金,一定把央金和羊群都带回来。”才让大叔按着我不让我去,抹了抹鼻子,说:“算啦,央金这孩子也是在大草原上长大的,她知道怎么避过风暴,央金一定会平安回来的,就是羊群可就遭了罪了。”
  我知道,那些羊是才让大叔的命根子,他家里穷,就一个儿子在外地打工,女儿又出嫁了,老伴死得又早,一个孤老头子在大草原上看守着自己赖以维持生计的羊群,那是活得怎样艰难。我把皮带紧了一紧,站起来,说:“大叔,放心吧。我在部队的时候受过严格的训练,耐力可强呢。这点儿风算什么,比这再大的风浪我也挺得住。早一点儿去找,找回的羊就多几只,损失也就少一点儿。”才让大叔来不及拉住我,我已经冲出了帐篷,往才让大叔说的那个方向走去,大黑跑出帐篷,紧紧跟在我身后。
  风,真他妈的叫一个大,我长这么大,就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风。这简直就不像是在刮风,倒像是老天爷最顽皮的儿子。它玩得开心的时候,就用一只手扯住大草原的一角,向另一边抖过去,于是,整个大草原都在惊骇中像波浪一样起伏着。
  我走的方向是迎着风头,更加难走,风的推力远远超出了我要往前冲的力量,我感觉到自己像是在原地踏步,每往前走一步,脚后跟子就被风吹得向后移半尺。好不容易走出十来米远,回头的时候,才发现大黑紧跟在我身后,她也像我一样走得艰难,这时的大黑几乎不能再愤怒地吼叫,风把她全身的毛都吹得向后倒,像动漫中极速狂飙的剪影。
  我背转过身来,想和大黑说句话。我想让她回去,不用跟着我了,风这么大,我很担心大黑,可我刚一转身,一阵风猛地卷过来,我像是被人拽住脚脖子抖了一下,整个人就被风吹倒在草地上。大黑使足全身的力冲过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衣服,不让我被风刮跑,风从大黑的嘴角吹进去,大黑嘴角的软肉被风吹得抖动不止,风直接灌进了她的喉咙。我使劲爬起来,示意大黑松口,大黑见我安全了,这才松开嘴巴,我坐在草地上喘了口气,冲大黑喊:“回去!快回去!”大黑不耐烦地冲我皱了皱鼻子,突然吼了一嗓子,意思是让我赶紧起来,快点儿走,别磨磨蹭蹭的。我只好站起身,一边继续往前方走去,一边想要是把我们特种部队调到这个地方来搞训练,嘿嘿,那可就够劲了。
  风卷着沙尘吹过来,我被吹得睁不开眼睛,只感觉到两只眼睛都在痛,想流泪,可刚有点儿流泪的感觉,一下子又被风吹干了,然后就紧接着一阵痛。我知道,再这样吹下去,我的眼睛会瞎掉,就半睁半闭着眼睛往前走,此时完全是凭着感觉了,哪里还分得清东南西北。
  不知道走了多远,突然大黑吼叫了起来。我睁眼一瞧,看见前面不远处出现一个白毛球,被风吹得一下子滚了出去。我知道那是一只小羊,被风暴从羊群中吹散了。我很惊喜,只要能找到羊群,就可以找到央金。我想着央金此时此刻一定正挥着手里的鞭子,着急地四处跑着赶她的羊。一想到风把她吹得在大草原上站不稳脚,我心里就感觉到很后悔,也很惭愧。
  跑,是不可能了,我加快速度向那只白毛球走过去,走近了,发现真的是一只小羊。可怜的小羊被风吹得抬不起头,只能蜷缩成一个球,跪在草地上,风把它吹过来吹过去地滚。
  小羊看见有人走过来,就可怜地叫。我抱起小羊,接着往前走,小羊的重量和我的重量加在一起,增加了少许阻力,我在风中走得更快一些了。
  远远地,前方现出的“白毛球”越来越多,但是已经被风暴打散了,七零八落的,像是草原上散乱的小白花,而且,越散越开,像是慢慢地就要被无边的大草原湮没。我急步往前赶,隐约听到风中传送来一阵阵鞭子的噼啪声,我知道那一定是央金在挥舞着她的鞭子赶着羊群,就大声地喊她的名字,但是风太大了,我刚喊出口的话,马上就被风吹得无影无踪。我几乎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像是个哑巴一样,我求救似的望了望大黑。大黑很聪明,她好像知道我的意思,她的胸脯起伏了两下,像是在积攒力量,然后张着大嘴,使劲地狂吼起来。
  听到大黑的吼叫声,远远地,传来了央金的声音,她也正往我们这边走,风把她的声音送过来,我听到她在喊:“我在这里,羊群……羊群散了……”
  后面的话就模模糊糊的了。这个时候,只能再次借助大黑的力量了,我着急地冲大黑喊:“赶羊,快,赶羊!”然后就往一边跑过去,把吹散的羊往中间赶。大黑像是明白我的心意,她对羊天生就有一种好感,看见羊群被风吹散,可怜地在风中哀叫,大黑就觉得心里很不舒服。此时,大黑也向另一边跑去,围着几头跑散的羊转,把羊赶向中间。跑散的羊再一次被聚拢了起来。
  我终于看见了央金,风把她的头发全部吹乱了,她用力地挥舞着鞭子,鞭子噼啪地响着,羊听见鞭子声,就向鞭子声发出的方向聚拢。我这时候才明白,牧民的鞭子不是用来打牛打羊的,而是起到了一种集合号的作用。
  被吹散的羊群在两个人和一只獒的努力下,终于重新聚集在一起,结成了一个强大的整体。我们赶着羊群往回走,因为是顺风,当然比逆风来的时候要舒服多了,走起路来好像是被风推着送回去的一样,就是风沙太大,吹得人很不舒服。
第12章 搏杀狼群(2)
  羊群终于被赶了回去,风也渐渐地小了许多。草原上的风暴就是这样子,来的时候就猛烈地刮,风暴一旦过去,大草原上立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草还是那样绿,水还是那样清。
  我吐掉了满嘴的草皮和沙土,耳朵被风灌得像是暂时性失聪一样,用手指使劲挖了半天,才慢慢恢复了听觉。我仰头望天,风暴之后大草原的景色竟然格外美,就像是一幅美丽的油画,蓝天、绿草、白羊,一只乌黑的獒在大草原上奔跑着,吼叫着。我在想:美丽的大草原啊,如果你每一天都能像此时此刻这样宁静安详,那该多好,牧民的生活也就不会这样艰苦了。
  才让大叔看见我们平安回来了,感激地跑出来,抓着我的手不放,一个劲儿地道谢,我简直无地自容。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如果不是大黑帮忙,我可能还找不到央金,是大黑领着我往前走的,在我被风吹倒的时候,也是大黑咬住了我的衣服,不然,我也可能被风吹得不知道滚到哪里去了。
  尼玛知道我把她阿妈找回来了,还找回了他们家的羊群,高兴地跑过来,非要让我抱,然后就搂着我的脖子,亲我的脸。我那时心里的激动和惭愧融合在一起,眼眶竟然湿润了。
  大黑半闭着双眼,默默地走开,走到自家的羊圈前,看着羊圈里的羊。那些羊看见大黑走过来,就一下子全部涌了出来,在大黑的身边挤来挤去地亲热。我知道,那是它们在用另一种方式欢迎大黑这个英雄归来,而我们人类却始终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大黑应该做的事情。大黑从不在我们面前邀功,也不喜欢居功自傲,她仍然是那样平静地守卫着这一方净土。
  十二、大黑怀孕了
  央金感激地说:“阿爸,羊都带回来了,一只也没少。晚上请多吉家来吃饭吧,我采了些蘑菇,刚好熬汤。”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把蘑菇来。才让大叔连连点头,说:“好!好!肖兵,多吉,你们都过来,把大黑也带来吧,她带崽啦,得好好补补身子,反正咱们储窖里的肉也吃不完,就给大黑多吃点儿,别让大黑自己出去捕食了,对崽子不好。”
  “大黑怀孕了?真的吗?”我惊喜地望向多吉大叔。
  多吉大叔开心得不得了,笑得合不拢嘴,说:“你在日喀则那会儿,大黑和毛毛的关系可好了……”我这才知道,是毛毛的功劳。
  我扭头看毛毛的时候,毛毛正懒懒地趴着睡觉。我不知道为什么母獒一怀上崽,公獒的态度就这样冷漠起来,难道獒类也像狮子一样吗?
  我跑到帐篷外面看大黑,大黑好像确实胖了一些,但依然是那样威风凛凛,一点儿也没有母因子贵的感觉,还是那样尽职尽责,朴实而且敦厚,只是远远地望了我一眼。我走过去,搂着大黑的脖子,跟她说悄悄话,我说:“大黑,恭喜恭喜,你就要当妈妈啦,终于有自己的孩子了。最好是多生几个,到时候,我要带走一个,你舍得不?”
  大黑用嘴巴拱拱我的手,没吭声。我知道她舍不得,我又想起了当初那个大黑救回去的小狼崽,不知道那个小狼崽现在怎么样了,应该长得很健壮了吧?不知道那只小狼现在见到大黑,还会不会像当初那样,亲热地来拱大黑的毛。
  我在和大黑亲热的时候,格桑跑了过来,抱着那支猎枪,冲天上瞄准,神情很认真的样子。这些天来,我一直没有机会教格桑练枪。但格桑自己却没有一丝偷懒,听多吉大叔说,他每天一大早就要练枪,练完枪就按我教的方法练体能。他现在也可以一口气做一百多个俯卧撑了,虽然与我比起来,还相差得太远,但对于一个正在发育的孩子来说,确实已经很不容易。
  “阿哥,我的枪法有进步啦!”格桑开心地说着,嘴巴里模拟着枪声。我故意逗他,说:“子弹都没上,你怎么知道就打得中?托枪的时候,手腕子要有劲,不能抖,用韧劲儿、内劲儿,懂吗?”格桑点头,说:“懂啊,内劲嘛!”然后就笑嘻嘻地问我,“过一阵子带我去打猎,好不?”我很惊奇,问他:“吃的足够了,为什么要打猎?”格桑笑嘻嘻地说:“大黑怀崽啦,给她补充些营养。光吃羊肉哪行,生下来的小獒会不健康的,再说,生崽以后,大黑的饭量会增加到平时的一倍到三倍,营养跟不上,小獒就长不好。”
  我还不知道这些事情,我一直以为,獒只要每天吃一顿肉,吃饱就行了。听格桑现在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点儿担心起大黑来,原来獒怀孕也是这样一件麻烦而痛苦的事情。
  我跑去问多吉大叔:“到底大黑怀孕这段期间,我们该怎么照顾她?”
  多吉大说告诉我:“这个我也不大清楚,只是以前听人说过,獒怀孕前、中期,其实饮食量增加也不算大,到最后的时候,饮食量就会增加约百分之五十,到了哺乳高峰期时会达到正常量的三倍。如果营养跟不上,獒也有可能会早产或流产,胎儿不足五十四天或超过七十天的,一般来说存活机会都不大。”
  我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就有些着急,又问:“那大黑怀孕几个月才能生呢?”格桑跑过来插口说:“差不多两个月吧,不过对于獒来说实际上就算是四个月,獒的时间是白天和黑夜都一起算的。”我点点头,就和多吉大叔说:“过几天,我带格桑出去打猎,一来练练枪法,二来打点儿野味给大黑补身子。”
  多吉大叔就笑了起来。每次我问他什么的时候,他总是会憨厚地笑笑,很慈祥、很朴实。他摸着格桑的头,说:“肖兵啊,别听格桑乱说,他就是想出去练枪,才借个幌子说打猎。其实,要给大黑补身子,更应该补充一些维生素,或者给她吃些面粉、盐巴、蔬菜、蛋之类的,再吃些骨头和肉就差不多啦。如果再喂些海带,大黑的奶水就会更足。”
  我还不知道喂好一只獒,还要注意这些事情,我急忙问:“要喂哪些维生素?”多吉大叔告诉我,他也不太清楚,可能也就是维生素a、维生素d,还要根据母獒平时的反应,给她适时地添些微量元素或者钙类的。
  其实多吉大叔对这些也不是很了解,他养大黑的时候也就是天生天养的,因为后来有人想买他的獒,互相之间聊起过养獒的事情,多吉大叔又心细,就记住了这些事情。但如果你具体地问他,什么是维生素,他可能都搞不清楚那是个什么含义。
  听多吉大叔这么一说,我就犯愁了,在这茫茫的大草原上,我去哪儿买维生素粒啊?只有去日喀则,那儿的医院里有。一想到这里,我马上就说:“我要再去一趟日喀则。”多吉大叔知道我的意思,就笑了起来,说:“你也不用这么着急,过些日子再说吧。”
  我坚持要去,当天就联系了车子,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了。我没有想到,我到日喀则的时候,竟然遇到了扎西木大叔一家,扎西木大叔远远地看见我,就有点儿闪闪躲躲的,后来又不得不和我打招呼。我看他瞧起来有些精神不大好,就问他:“儿子的婚事办了吗?”
  扎西木大叔一听我问他儿子的婚事,脸色就立即变得铁青起来,有些骂骂咧咧的,就骂宗哲是个贱骨头,找了个败家的女人。现在那臭小子骨头里犯贱,把几十万元败光了不说,又和那贱女人回北京去了,留下两个老棒子(方言词,老人的意思)在日喀则受苦。
  我十分惊诧,扎西木大叔一向以他的儿子为荣,今天是怎么了?我猜想一定还有内情,仔细询问之后,扎西木大叔才吞吞吐吐地告诉了我。
  原来,拿到那笔卖獒的钱后,宁丽和宗哲一商量,觉得与其在日喀则买房子,还不如到外面的大城市去买一套房子,比如在北京或者上海、深圳。结婚最好是去国外旅行结婚,再加上诸多的计划和花销,那些钱似乎还远远不够。宁丽从小娇生惯养,绝对不愿过苦日子,对于钱这个东西也就更加敏感而且精明。她提出用卖獒的钱去炒股,赚了大钱就结婚,说不定到时还会在国外买房子呢,并许诺,到时再把扎西木大叔夫妇也接过去,体验一下国外的洋生活。
  扎西木大叔拗不过媳妇,宗哲也一直依着宁丽。开始炒股还赚了些小钱,谁知一次投资失误,几十万元就这样成了泡影。
  我问扎西木大叔:“现在住哪儿?”扎西木大叔告诉我:“我和老婆住在一间出租房里。老婆现在在街上摆了个小摊,卖点儿小东西,反正每天饭钱是够了。”
  看着扎西木大叔那张刻满沧桑的脸,我原本对他还抱着气愤的心也平淡了下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像多吉大叔一样,都不是绝情的人,虽然有时候,我看起来是那样冷漠而无情。
  我问扎西木大叔:“为什么不搬回去住呢?大草原上的人们都还欢迎你回去。”扎西木大叔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但我看得出来,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好,他是不好意思回去,当初在大家面前夸口说要到日喀则去过好日子,现在却落魄着回去,他心里一定既无奈又羞愧。我说:“大黑怀崽子啦,我专门到日喀则来买点儿东西,回去给大黑补身子。大叔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明天就和我一起回大草原吧,再说了,村子里你们家的房子都还在呢,到时再养些牛羊,日子慢慢又会红火起来。”
  听说大黑怀了崽,扎西木大叔的眼睛忽一下就亮了,他犹豫了几秒钟,然后兴奋地说:“好,好,我回去收拾一下。嗯,要不,你晚上到我家来住吧,地方是小了点儿,但还挤得下,明天一早也好一起上路。”
  我点点头,去医院里买药,买了四瓶维生素a和维生素d。我出来的时候,竟然碰到了上次给我治病的医生。他抓住我,问我什么时候出的院,又问我的腰好了没有,最近还有没有痛?我正不知道怎么回答,碰巧有人来喊那个医生,我就仓皇地逃出了医院。
  我跑到街上买了些海带、鸡蛋和黑豆面粉,装了鼓鼓的两大包,晚上到扎西木大叔家里吃晚饭,扎西木大叔夫妇很虔诚地祈祷了之后,这才开饭。饭菜是煮的一锅烩,很普通的食料,煮得热气腾腾,远没有在大草原上时那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情了。我知道大叔老两口现在生活得拮据,不光那卖獒的几十万元都花光了,可能连他的家底也赔了进去。我吃个了五分饱,然后就说饱了,放下了碗筷。
  第二天,我掏钱雇了车,这段时间以来的花费,加上上次看病做手术花的钱,我的退伍金已经去掉了小半,但我觉得值得,钱存得再多有什么用?有些东西是买都买不来的。扎西木大叔一家的行李并不多,可能有些已经被他变卖给旅游者换钱了,只是那么小小的两包行装,塞在车座后面。
  出发前,我先去部队,再次去拜会了一趟那个中校。中校说最近正在准备一个演习,有点儿忙,只匆匆地跟我说了几分钟话。他问我要不要考虑在日喀则先住一段时间,等过了冬再进去,那时候雪化得差不多了,草原上也返绿了,要好玩儿一些。我当然不会留在日喀则,大黑还在等着我回去呢!
  车子继续往前开,出了城,渐渐地开进了大草原,我问扎西木大叔:“大草原的冬天会不会也下雪?”
  “下,当然下,还大得很!”扎西木大叔的老婆插嘴说,表情有些夸张。
  我不大相信,我知道会下雪,但不相信会大到非常夸张的程度。扎西木大叔知道我不相信,他也没有急着要我相信,只是娓娓地说起来:“记得是在1997年的时候,那曲、阿里,还有日喀则这三块儿地方下了一场大雪,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大草原一下子就全白了,平地积雪一米深,再偏一点的山区积雪有两米,气温降到零下三十多度……”
  我张大了嘴巴,吃惊得合不拢,嘴巴里可以塞下两个鸡蛋。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中校一直挽留我,并且劝我过了冬再进去,原来是怕我受不了那样的寒苦。城里还有个取暖的地方,大草原上可就不好说了。
  扎西木大叔没有注意到我表情上的变化,只是表情木然地说着1997年的那一场“白色风暴”:“那一年的雪下得太早,我们都没有准备好过冬,雪就下来了。牛羊没有吃的,很多都被冻死、饿死了,饿得受不了时,就大畜吃小畜,再饿了,牧畜吃帐篷的也有,就连那些野兔子都受不住,死掉了好多。”扎西木大婶插嘴说:“那可是大雪封山啊,积雪又深,人走不出去,雪上面露出来的是一颗颗牦牛头、羊头。咱们这儿又没有电话,外面的人进不来,咱们也出不去,就那样苦等着雪灾过去,日子苦啊!”
  我问:“没有消息传出去吗?没有人来救助吗?”“有。”扎西木大叔深深叹了口气,说,“救是救了,可咱们那个地方太偏僻,直升机在上面都看不到,就看见下面白茫茫的一片。空投的食物、衣服都在很远的地方,咱们也走不过去,等到救助队来的时候,牛、羊都冻死光了,烤火的牛粪也没有了,大家只能啃冻得僵硬的生牛肉、羊肉……”
  我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心里被一层浓浓的阴郁压迫着,公路不通,电话没有,连信号都接收不到,偏远地区的牧民只能靠着老天的赏赐吃一口饭。老天爷哪天不爽了,就来个冰雹子、风暴,或者一场大雪灾,他们就只能在艰难中痛苦地挨着、忍着,挺过来的算命大,挺不过来的算倒霉……我不说话,表情沉重,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压得我透不出气来。大家都不再说话了,就连开车的司机也在叹气。
  路上,我们路过那堆玛尼堆,以前,多吉大叔曾经在这里跪拜过,为我祈福。我叫停了车,走下来,像当时的多吉大叔一样,在玛尼堆前跪拜、祈祷,祈求上苍今年的雪下得薄一些、晚一些,不要再冻死牧民的牛羊和牲畜了,然后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堆了上去。
  我突然对信仰这个词眼有了一种模模糊糊的认识。那些牧民所跪拜的在表面看来也许不过是一尊佛像或是其他东西,但是,在他们的心里,其实跪拜的是一种信仰,为某种理念而生的信仰,就是这种信仰给了他们无比的精神力量,支持着他们渡过一个又一个难关。
  信仰就是每一个人心中潜在的力量,没有信仰的人和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信仰和理想。就算是只动物,也一定有自己的想法,哪怕那只是一块肉或者一根骨头,但那也是它们的信仰。我的信仰又在哪里?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退役后的我会那样落寞和失望,因为我失去了继续支撑自己生活下去的信仰。在部队的时候,部队就是我的信仰,而当我一旦离开部队,我的信仰就发生了转变,可我,却没有适时地把它转变过来。就连大黑都有自己的信仰,那就是保护主人和主人的财产。而我呢?却每天这样毫无目的地游荡在大草原上,我抛弃了自己的信仰,却自认为活得潇洒,是时候该好好反省一下了!
  我在痛苦地想这些事情时,扎西木大叔夫妇已经拜完了玛尼堆。附近的石头都被过往的人捡堆得差不多了,扎西木大婶就扯断了自己的一缕头发,添加在玛尼堆上。
  再一次回到大草原,看到扎西木大叔一家又搬回来住了,几户人家都有些惊疑,但仍然还是很欢迎,帮着扎西木一家搭帐篷,有的还送来了生活用品。
  我回到多吉大叔家看大黑,大黑正趴在地毡上半眯着眼休息。一听到我回来,立即睁大了眼睛,先扫了我两眼,见我平安无事地回来,就又闭起眼睛打瞌睡去了。我知道大黑其实没有睡着,她从来都是这样半闭着眼睛养神,一听到有动静,马上就会睁开目光炯炯的双眼,还是那样威风凛凛。
  我把买回的东西交给多吉大叔。多吉大叔说:“肖兵,我在圈里挑了几头母羊,都带崽子了,过了冬就能下,一会儿你给扎西木家送过去吧。”
第13章 搏杀狼群(3)
  我知道多吉大叔为什么自己不去送,还是因为上次卖獒的事。大叔心里还是觉得有些窝气,但同族间的手足情谊远比自己窝一肚子气重要。但是大叔又搁不下面子,而扎西木大叔也更会觉得难堪。
  我把羊赶到扎西木家帐篷前的时候,扎西木夫妇很是感动,拉着我的手说着些感激的话。我说是多吉大叔让我送过来的,过了冬,母羊下羔子了,日子就会越来越好了。
  扎西木大叔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骂自己不是东西,瞎了眼。他欣然接受了多吉大叔送的羊,然后拿出仅存的两瓶老酒,让我带回给多吉大叔。在大草原几户牧民的帮助下,扎西木大叔一家终于在大草原上安住了下来。
  天已经冷了,央金说她丈夫回来了,她也得带着女儿回家去了,临走前,又送了我一双她亲手做的羊羔子皮手套。我和格桑去送她和尼玛,大黑也跟着去了。大黑走路已经有些蹒跚,肚子下面明显大了许多。毛毛和大黑并肩地走着,给大黑舔颈上的毛,像是分别前最后的亲热,看得我都有些眼红。然而大黑却没有太多的难过,要走的终究要走,要来的还是要来,大黑总是能随遇而安,不管发生任何变故,都能泰然地应对,现在的她,还是那样从容,用冲天吼叫的方式,向毛毛道别。
  央金带着尼玛和毛毛走了,才让大叔的帐篷里就显得十分冷清,一个老头子孤零零地守着自己的羊群和几头牛。我和格桑经常过去给才让大叔帮忙,闲的时候就爷儿三个盘腿坐在一起聊天。我才知道,才让大叔年轻的时候原来是个猎手,经常到山里打猎,也就是那时候认识央金阿妈的。
  格桑对打猎的事很感兴趣,缠着才让大叔说给我们听,才让大叔拗不过,只好开始给我们讲他以前的故事。我问才让大叔:“都打哪些猎物,因为有些动物是受到国家保护的,打了不知道算不算犯法?”才让大叔笑了一下,说:“以前就是为了过日子,吃饱了就行,哪儿还想那么多?不过我们猎人心里也清楚,有些动物是杀不得的,我们要打也是打那些数量很多的、很常见的动物,或者对草原有害的动物,比如野兔子什么的,有时也打几只野羊,碰到獐子也会打。”我说:“獐子是国家保护动物。”才让大叔说:“是啊,可以前不知道,只知道要吃饱肚子。等明白这些理儿以后,央金也出世了,打猎总不是安稳生活,就收起了枪,在大草原上放牧。”我又问:“天上的打吗?那些飞的大鸟好打不?”其实,我担心的是那种土制猎枪的射程,因为格桑一直在缠着要我带他出去打猎。要练枪法,最好是打飞鸟,虽然对格桑来说是很有难度的。才让大叔说:“我们藏族人有水葬和天葬的习俗,所以,天上飞的不吃,水里游的也不吃,既然不吃,当然也就不打。”
  我深深地点了点头,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还有这么多“内情”。
  才让大叔开始娓娓地说起来,每次打猎出发前,要先点一盏油灯,念六字真言,然后在小神龛里的佛像前照一照,如果灯被风吹灭,第二天就不能上山打猎,因为那是佛在警醒你,有危险。格桑插嘴问:“真的有危险吗?”才让大叔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有一次风把灯吹灭了,那时央金阿妈正怀了央金,要补身子。我坚持第二天进了山,可谁知却遇到了一只熊,如果不是我从山坡上滚了下去,那只熊可能就把我撕碎了。从那以后,只要灯灭了,我就坚决不上山,佛是有爱心的。”
  十三、危险在悄悄地降临
  格桑急着要听打猎的事,对于这些打猎前的事情也不大感兴趣。
  才让大叔给我们讲了他以前打野羊的故事。那个时候,野山羊是主要的打猎对象,体型大,有两百来斤。大一点儿的野山羊,光脑袋上的角就有十多斤重,这种羊也叫大头野山羊。人们把大头野山羊的头砍下来,等肉干了,烂掉了,变成白骨以后,拿出去卖很值钱。我这才想起来,在大草原或是荒滩上经常看见的玛尼堆,石堆边常会堆起一个硕大的羊头骨,那应该就是大头野山羊的头骨了。
  每次打野山羊都要天不亮进山,如果等太阳照满山坡,野山羊就会撤走了,打不到了。野山羊的嗅觉很灵敏,人不能站在上风头,风会把人的气味吹下去,野山羊就会逃跑得一只不剩。才让大叔说,那一次,他打到了两只野山羊,太大,没办法背下山,就只好找了个山脚下的人家帮忙,用牦牛帮着运下去。临走,砍下两只野山羊的头,送给了人家。
  格桑听得不过瘾,他想听当时是怎么打的,怎么瞄准的,又是怎么开枪的,羊又是怎么死的,死了之后挣扎了没有。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打猎这件事上。
  才让大叔无奈地笑了一下,告诉格桑:“那时打猎是为了生计,可现在不同了,国家也不主张打猎,不是说要保护野生动物吗?你怎么就喜欢这些打打杀杀的事?还是少杀生的好啊!”格桑说:“练枪法嘛,就是出去打打野兔子,以后我还要像阿哥一样去当兵呢!做个神枪手,不会打枪怎么当神枪手?”才让大叔笑着摇了摇头,说:“野兔子可不好打,没听说狡兔三窟吗?”格桑脾气倔上来了,说:“反正我就是要去打,我要练枪法。”
  我觉得好笑,没想到格桑这小子对枪竟然也像我当年那样情有独钟,将来他一定会是个神枪手,不冲别的,就冲这股子倔强劲儿和对枪的强烈兴趣。我的预料没错,后来格桑真的成了一名神枪手,对枪的熟练和精通几乎不在我之下,和黑子的神技都有一比。
  才让大叔说起以前打猎杀生的事情,很是有些忏悔,他一直有种想法,就是自己杀生太多,所以老婆才会早早地就病死了,是老婆为他所杀的那些生灵顶了命。格桑还要缠着往下问,想听更多一些打猎的事,我看出让才大叔的神情有些不大对劲,就制止了格桑,告诉他:“要练好枪法不是听就能听会的,得出去实际操练。大叔也累了,我们回去吧,哥明天带你出去练枪法。”
  格桑兴奋地跳了起来,连呼万岁,兴高采烈地跑回帐篷里作准备,他把枪拿出来擦了一遍又一遍,又准备子弹和火药。我完全不知道,在我去日喀则看病的这段时间,这小子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了一大罐子火药,竟然还有雷管和导火索,装备倒也齐全。
  在我的威逼询问之下,格桑才告诉我,是他偷偷用一只羊和过往的牧人换的。那些人有火药,还有枪,本来想再搞支枪的,阿爸不许,说家里已经有一支了,就只要了一袋子子弹。
  第二天,我如约带格桑出去练枪,本来想让大黑留在家里看守羊群,因为毛毛走了,现在大草原上就剩下两只獒了,并且大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带出去也怕有个三长两短,那怎么对得起大黑。
  可多吉大叔坚持要让我们带大黑一起出去,他说怕有危险,我说:“不行,大黑肚子都那么大了,她现在需要休息。我们就在附近的山坡子上走走,天黑就回来。”多吉大叔这才点头答应,其实他心里也担心大黑,但又放不下我们。大黑知道我们要出去打猎,就拖着个大肚子走到外面送我们。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大黑舔舔我的手,这已经成了我和大黑之间的默契,我和大黑就是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互相交流着,互相感动着。
  “走啦,走啦!”格桑急不可待地催促,我最后抱了抱大黑,这才离去。
  我们绕过一个山坡,格桑说:“走远点儿,有人住的附近,兔子都特别精。”谁知就这么越走越远,绕过了两个山坡,天色都中午了,前面出现一条河,格桑说饿了,要先吃东西,就掏出包里的羊肉干递给我,我望着那条清粼粼的小河舔了下嘴唇。
  我怎么以前就没想起来捞鱼吃呢?天天吃羊肉,吃得我都快长出一身羊毛来了,这个时候看见一条河,脑子里猛然就冒出个捕鱼吃的想法来。格桑问我干吗老咽口水,就把水壶递给我。我问格桑:“吃过鱼吗?”格桑说:“没吃过,好吃吗?”我故意引诱他,咂着嘴巴,连声说:“好吃,好吃得不得了,真是人间美味呀!”格桑就舔舔嘴唇,小声说:“我们藏族的规矩是不准吃鱼的,吃鱼犯大忌,不光不许吃,连捕都不可以,要是阿爸知道了,肯定要骂我。”
  我一听格桑似乎不太赞成的意思,他可能是不想吃鱼,但是又觉得好玩,情绪就有些低落。但是我实在想吃鱼,就说:“那我自己吃喽。来,把装备都拿过来,大哥今天教你做简易的炸弹。”
  格桑一听是和当兵有关的东西,就兴奋起来,羊肉也不吃了,把装火药的包递给我,兴致勃勃地看着我。我从包里摸了半天,摸出个罐头盒子,那是格桑和人家换来的,我把罐头倒掉,往里面装了一些较细的沙土,然后放进火药和雷管,埋好导火索,最外面又填了些粗大的沙粒和碎石,最后把罐头盒子固定紧实。
  格桑问:“放那些沙粒石子干吗用的?”我不回答,反问他:“霰弹枪见过吗?知道霰弹里面的那些小弹珠是干吗用的不?”格桑恍然大悟,说:“哦,我明白啦!”
  我随便挑了个水草丰富的地方,把简易炸弹点燃,扔了过去。
  罐头盒子在水里爆炸了,我看见水底的鱼被炸得翻滚,急忙拉着格桑往下游跑,然后脱了鞋子,挽起裤脚,站到浅水里捞鱼。格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他很新奇,感到十分有趣,就把裤子卷到大腿根处,跟着跳进河里。秋天的河水很凉,冻得人打哆嗦。
  我捞了几条炸得翻了肚皮的鱼,跳上岸来,告诉格桑:“那些鱼很多是被水流打晕了,过会儿它们就会游走。够吃的就行,天不绝人,人也不绝天嘛!”
  “天不绝人,人不绝天!”这话是我从央金那里学来的。我发现,大草原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在闹市里学不到的东西,除了人情世故之外,更多的是一些返璞归真的自省。格桑坚守着规矩,不肯吃鱼,只是觉得好玩,他把鱼一条条捞起来,然后又放走。我不准备烤鱼,觉得太麻烦,就切生鱼片吃。
  藏族同胞们也习惯吃生肉生食,只是不吃鸟、不吃鱼。格桑坚持不肯吃鱼。
  我们玩了一会儿便收拾好东西,往山坡那边走去,我也不知道翻过了几个小山头,最后我们在一处草坡下卧倒。格桑说:“我发现前面有兔洞了,咱们等会儿,兔子一会儿就跑出来了,它们在洞里待不久。”
  卧倒,隐蔽,守候,瞄准,开枪,猎物在枪声中倒地,脑门上的弹孔汩汩地往外冒血,这是我曾经做过的事,也是我最熟悉而热爱的事。现在,我静静地卧在草丛中,似乎又体会到了从前的那种感觉。
  我教格桑,该如何利用身边的资源巧妙地隐藏自己,把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静候,等待,直到猎物出现,然后在合适的时候扣动扳机。一旦开枪,就决不容失手,因为对方不会再给你第二次瞄准的机会。
  格桑不愧是一个天生的枪手料子,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我和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认真地听,并且做得非常到位。最难得的是,他竟然可以一直趴在哪里,死死地盯着前方,纹丝不动,就像是大草原上的一根草或者一块石头。
  枪在格桑的手里,兔子们的生杀大权也就被格桑操纵着。我翻过身,出了口气,看天上飘过的一片片白云,想着以前我挎着心爱的狙击步枪在丛林中穿插、隐蔽,我是多么怀念曾经的那段幸福时光。也许,有人觉得在部队的生活和训练是痛苦的,但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无比的幸福。
  我仰面躺在大草原上,心里很难受,想着簸箕他们,心里就难受得想落泪,只有热爱当兵又当过兵的人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只有他们才不会因为我哭鼻子而笑话我。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大黑,还好,现在还有大黑能劝慰我,或许她现在正在远远的地方朝我这边守望。我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突然,枪响了,我打了个激灵,急忙问:“死了吗?”
  我习惯于问“死了吗”而不是问“打中了没”,因为,真正的枪手一出手就是毙命,猎物只有死这个选择,而没有打中了却可以逃的说法。
  格桑显然还太嫩,他不服气地说:“竟然跑了,我明明看到打中了它的后腿,怎么还跑得了?”我就笑骂他:“真笨,打脑袋,懂吗?选致命的地方打,一出手,就不能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如果你是个战士,刚才瞄准的是你的敌人,你不打死他,现在,他已经扑上来掐紧你的喉咙了!”
  虽然我不喜欢炫耀自己,一旦脱离了部队,我就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更接近于现实中的普通人,但还是忍不住要教训格桑几句。格桑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骂自己笨蛋,他很好学,有时候甚至会厚着脸皮提问,尤其是对于枪这种东西。我突然有些后悔,格桑是一个天生的枪手材料,我不知道这样教他,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格桑已经朝着兔子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我也跟了过去,发现前面有一个兔子洞,然后在不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几个洞口,看来,人们所说的狡兔三窟果然不假啊!我不知道哪个是真洞,也不知道兔子藏在哪个洞里,这一点,格桑就比我精明多了。他告诉我:“假洞一般都是死洞,挖得也不深,掏一下就知道了。”我奉劝他:“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就这样用手掏?”
  格桑找来了一根细树枝,往洞里捅,捅了两下,告诉我:“这是个死洞。”然后就又去捅别的洞。他正在做这些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身后的草在动,不是风吹的动,而是猎物跳过时带起的风,风吹得草在响,我连头都没回,就喊:“格桑,兔子跑了!”
  格桑急忙回头瞄准,一只断了腿的兔子仍然拼命地在跑,但跑得不快,跳得也不远,断腿给它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格桑一脸杀气,天天没事就抱着枪练瞄准的功夫终于没有白费,他扣动了扳机,竟然一枪打中了兔子的脑袋。
  砰的一声响,兔子在半空翻滚了一下,就跌到了草丛里。格桑高兴地跑过去,把猎物带回来给我看,虽然这种子弹的威力不大,但毕竟兔子个头很小,脑袋已经被打得稀烂,血糊糊的。对于兔子这种看起来可爱的小动物,我有些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就转过了头。枪法是我教格桑的,但在此时,我又从心底里感到后悔,我真害怕,害怕将来格桑会变成一个厉害的杀手,他对枪的天赋不是一般的人能拥有的。
  开了枪,见了血,格桑竟也像只獒一样被激起了更大的斗志,他提议:“我们再走远一点儿,去打大猎物!”
  我看了看天色,说:“不行,都走了这么远的路了,再往前走,天黑前就回不去了,你阿爸会担心的。再说,也真的不安全,大黑又没一起来,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就那支土枪,可不一定能保我们两个人周全。”
  大草原上危机四伏,特别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虽然豹啊熊啊什么的我也担心,但我最担心的还是夜晚草原上的狼群。因为人毕竟只有两只手。
  被激起斗志的格桑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前走,他左手提着猎物,右肩上高高地挎着那支土猎枪,我不好给他泄气,只好先跟过去看看,然后找个时机,劝他回去。我想错了,时机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但我还没有觉察出悄悄降临的危险。一群狼,已经悄无声息地跟踪了我们很久。
  狼和人不一样,它们独特的爪部结构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儿声响,它们神出鬼没的作风更让人无法揣测行踪。我承认,我对狼这种动物还很不了解。狼群就像是一群移动的狙击手,一边跟踪,一边变换着位置,盯梢,跟踪,再变换位置,最后挑选个合适的时机下手。
第14章 搏杀狼群(4)
  我们闯进了一片林子,因为格桑要打大猎物,树林子里的机会显然要大得多,动物们也知道寻找自己的掩体,大草原上处处充满杀机,林子里太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我说:“格桑,回去吧。天色不早了,再走也不一定碰得到大猎物,越走越深,也不安全。要不,咱们先回去,明天再来吧?”
  格桑被扫了兴,有些不开心,他还是坚持要打一只属于自己的大猎物,好向我证明我所教的他已经学会了,他也是个草原上的神枪手。我还想再劝他的时候,格桑冲我摆了摆手,示意噤声,我发现前面树林子里站着一头水鹿。水鹿常常是小群体活动,夜行性动物,白天隐藏在林间休息,黄昏开始活动,最喜欢在水边觅食,因为善游泳,喜欢泡水,所以叫“水鹿”。我所知道的是,水鹿这种动物感觉十分灵敏,常常能预感到潜在的危险,性子机警,最善奔跑,一旦被它发现有危险降临,一眨眼就可以跑得无影无踪。这头水鹿可能是落单了,也可能是奔跑的时候受了伤,行动有些迟缓,站在林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它的同伴。
  格桑很聪明,对于我所教他的知识竟然可以活学活用。他躲到了一棵树后面,用密密的树枝做伪装,将枪管从枝叶中悄悄地伸出去,瞄准那只水鹿。
  我觉得这头水鹿很可怜,脚受了伤,又落了单,同伴不见了,自己孤零零地站在林子里发呆。天色慢慢暗下来,林子里危机四伏,野兽们都会跑出来觅食,这头落了单的水鹿很可能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不建议格桑猎杀这头水鹿,水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我也不希望格桑因为捕杀的快感而变得越来越倾向于暴力。
  水鹿还在左顾右盼着寻找它的同伴,它还不知道有个拿枪的小猎手已经盯死了它。格桑已经悄悄地作好了准备,他扣动了扳机。但是,水鹿命不该绝,格桑扣动扳机的时候,水鹿好像察觉出了什么,正掉转屁股往旁边看,这一枪本来应该打在水鹿的脑袋上,可却偏偏打中了水鹿的屁股。
  砰的一声枪响,水鹿的屁股上烂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涌出来。格桑正准备再补第二枪,与此同时,树林子里哗啦一片响,窜出七只狼来,其中有一只断了半片耳朵。我认得这狼群,格桑也认出来了。那头被我们放生的小狼已经长大些了,体型越显强壮,第一个扑了上去,张开锋利的牙齿,向水鹿的屁股上狠狠地咬去。小狼这一口原本是要咬水鹿的咽喉,但是水鹿也知道大难临头了,屁股上又中了一枪,就急忙闪躲,脖子一甩就躲了过去,用自己的屁股顶住了小狼的大嘴。
  虽然水鹿的屁股上被小狼狠狠地撕咬下一片肉,但也总比咽喉被咬断要好得多,水鹿奋力挣扎,但是于事无补,其他几只狼已经蜂拥扑上,将水鹿团团围住。七只狼分别咬住水鹿身体的不同部位,水鹿在挣扎着,用力扭摆自己的身体。狼群死死咬住猎物不松口,在半空中翻腾着,狼爪一抓到水鹿的身体,就死死地抓紧了不放,水鹿的挣扎无疑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痛。
  我看见那只长大的小狼突然松开了嘴,绕到前面,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水鹿的咽喉,水鹿还想做最后的挣扎,却已经是有心无力,被狼群扯倒在地。水鹿还没有断气,七只狼就开始一起分享捕来的猎物了,它们分别咬住属于自己的那块肉,然后狠狠地咬下来,吞进肚里,更残忍的是,水鹿还能低低地嘶鸣,侧着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被狼咬下来吞掉。
  这无疑是人间最残忍的事了,我有点儿看不下去了,格桑却看得津津有味,他小声地告诉我:“阿哥,你瞧,那只长大的小狼!”
  我问:“怎么了?”我知道是那只小狼。
  格桑饶有兴致地又观察了一会儿,很有把握地说:“将来这头小狼一定会成为这队狼群的首领。你看,那只头狼抢到的是水鹿身上最好的一块肉,别的狼都不敢和他抢,只有那只小狼敢。而且它很凶猛,又是公狼,将来终有一天头狼要老去,小狼很快就会取代那只头狼的位置。”
  “哦,是吗?”为了保证两个人的安全,我一直在观察头狼和其他几只较有实力的狼,这时才观察起小狼来。格桑说得没错,那只小狼的确十分凶猛,刚长出一点牙的时候,它就敢从大黑的怀里抢羊腿,现在长大些了,就已经有胆量和头狼争抢食物,等以后成年了,就会更了不得。它现在的胆识足够,只是体力和威猛还不行。
  十四、我绝不能这样被狼群吃掉
  小狼的越位行为引起了头狼的不满,头狼停止了咀嚼,冲小狼嘶吼着,龇起满嘴的利齿。小狼仍然要去抢那块儿最好最嫩的肉,却被头狼一爪子狠抓了过去,小狼及时地闪开,头狼没抓到。就在狼分咬猎物的时候,树林子里似乎响起了声音,声音很远,很有频率感。我本来没听清楚,但趴到地上仔细一听,那声音就格外清晰起来,我感觉到那可能是一队更大的狼群。
  这队小狼群似乎也嗅到了空气中的危险,也许它们也知道有外族的狼侵入了自己的领地,那队狼群明显要比己方的势力大得多。是和那群狼搏斗一番,赶走外族的入侵,还是放弃自己的猎物,从领地上撤退?这,是个问题!
  这群狼显然也饿了一段时间,它们来不及有更多的时间咀嚼嘴里的肉,将肉块撕下来后就直接吞进了肚里。我看见那只小狼吞下的肉最多,它撕咬猎物的速度非常快,吞咽得也很快。可能这只小狼从小就经历过一场要命的灾难,对于生命和食物的可贵有着更深刻的认识。它一边吃一边抬眼看着四周的动静,小狼发现了我,也发现了格桑。它有一点儿防备,但是又不闪躲,它可能对我还有一点儿印象。它一边吃肉,一边不断地抬眼看我,想仔细地辨认我的身份。我警告格桑,这群狼现在有食物吃,不会来攻击我们,把枪管子收好,别挑起狼的斗志,不然我们会倒霉的。
  格桑刚把枪管子缩回来,我看到对面的树林一片哗动,几头雄壮的大狼从枝叶中钻了出来,它们是闻着水鹿的血腥味追来的,可能这片地方是两群狼领地中间的交接部分,只要有食物吃,大家都有可能会来抢。“狗吃屎,狼吃肉,谁有本事谁就能吃最好的东西。”格桑小声地说着,握紧了手里的枪。我提醒他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要分清敌我双方的实力。
  我话音刚落,对面的树丛后面又跳出十几只大狼来,我吃了一惊,来的是一队大狼群,有二十多只!我听说出来捕猎的大多是公狼,母狼多半都是留在窝里看着小狼,如果算上留在狼窝里的母狼、小狼的话,那么,这队大狼群应该有三十多只!我预感到危险,那队小狼群不会攻击我们,但现在这队大狼群可就说不定了。
  我想再接着往下看一会儿,看看这些狼到底要做些什么。格桑也被惊呆了,二十多只大狼就站在对面,这个时候,就算手里再多一把猎枪也无济于事,毕竟离得那么近,狼还没有打死,其他的狼就会扑上来咬断你的咽喉了。也许,以静制动,那些狼还不会发现我们。
  那队大狼群盯上的是小狼群捕来的那头水鹿,水鹿现在已经断气了,身上的肉被小狼群撕咬去了一半,内脏拖拉得到处都是。大狼群毫不理会小狼群的嚎叫,有几只大狼往前走了几步,上前就去撕咬水鹿身上的肉,小狼群不得不撤退了,不然,一场厮斗在所难免,吃亏的肯定是小狼群。然而那只小狼却仍然像它小时候一样,死性不改,明知道到嘴的肉被人夺走,就不可能再夺回来,可它却仍有要冲上去争抢的意思,而且还冲着大狼群嚎叫示威。
  小狼要吃亏!我在心里这样想,这个时候,我竟然忘记了那些是狼,而只是单纯地同情起弱势的一方来。
  小狼的确很威猛,大狼群抢到了水鹿,又很不耐烦小狼的骚扰,有两只大狼就向小狼冲过来,三只狼扑咬在一起。小狼虽然个头还小,也远没有两只大狼长得强壮,但它却异常凶猛,在半空翻腾着,四爪乱抓,张着大嘴到处乱咬,像疯了一样,想要抢回自己的水鹿。
  可能是小狼的疯劲儿令两只大狼感到意外,也可能是两只大狼不屑于和小狼玩过家家,水鹿的肉已经被分得就剩骨头了,两只大狼急忙转回身去抢夺最后的残肉。小狼趁机占了便宜,它抓住了一只大狼的后屁股,用力一撕,竟然连皮带肉地撕下一片来。大狼嚎叫着,回头猛扑猛咬,然而,小狼占了便宜,也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早已经撤退了。
  我和格桑看得心惊肉跳,从来都只是在电视上或是书上看到有关狼的描写,现在亲身经历了一次,心头对狼的敬畏又加深了一层。格桑也怕了,抱紧怀里的枪,小声地说:“阿哥,走吧,我们回去。”我嘴上说着好,心里感觉到可能回不去了,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僧多粥少!不够吃的时候怎么办?当然还要再去找别的可吃的东西。
  狼也一样,当狼多肉少的时候,狼群当然就会把目标转移到另外的动物身上,它们可不会因为你是人类,就不把你列入它们的餐单之内。只要是肉,狼就敢吃,它才不会管那是什么肉,是高级动物的还是低级动物的。何况小狼群对我们还有些记忆,大狼群却是完全陌生的,它们也早已经发现了我们,刚才只是在抢夺鲜美的水鹿肉,现在肉没了,水鹿的骨头都被拆散,当然目标就转到了我和格桑的身上。
  我一早就知道,当那队大狼群从树丛中跳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走不脱了,所以也没急着要跑,那只会引起狼群更大的兴趣,只是有点儿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像才让大叔说的那样,也点一盏油灯,也许大草原上的佛会给我们指示,告诉我们今天不应该出来打猎。不出来,就见不到那群狼,也就不会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格桑也就不会坚持非要进大林子不可,也就不会现在还待在这个地方了。
  当大狼群出现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晚了,反正是来不及逃了,我也并不惧怕,只是问格桑:“会爬树吗?我们比比吧!”格桑点点头,忽然又说:“小时候爬过两次,没爬上去。我们草原上的牧民可是马背、牛背上长大的,不是树上长大的。”
  我才没闲工夫和他说这些,猛地一托他屁股,低喝一声:“上去!”
  格桑知道大事不妙,借着我向上托的力,双手紧紧地抱住了树干,用力向上一蹿。但是蹿上去之后,双手竟然没有抓住,身子又猛地向下一滑。
  我只好再托住他,用尽力气把他往上顶。死小子,才十多岁就长了一身的壮肉,死沉死沉的,逃命的时候都跑不快,还说以后去当兵?我用足力气,连托了几次,才把格桑顶上去,他双手抓住了一根树杈,使尽全身的力气,才翻了过去。
  这时候,大狼群开始向我围拢过来,慢慢地围成了一个半径不足三米的圆圈,附近黑压压的一片都是狼。虽然现在已近黄昏,气温慢慢降了下来,林子里变得更加阴冷,但我的衣服还是一下子就湿透了。我从来没有与狼群面对面的对峙过,在战场上被枪打死,还能死个痛快,但是要我成为狼群的猎物,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块一块地分割下来,我还不能忍受。
  狼群在向中心收拢,就像渔夫撒下的网,它们已经收紧网口,准备享受猎物了,看着二十多只狼流着口水盯着我,那种凶残的眼神让我也从心底里有一点儿发毛。我当时确实有些后悔了,虽然自认为勇猛无比,但好奇心让我付出了代价,我现在除了裤腿上绑的那把尖刀,已经没有别的武器可以防身了。但是,现在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去抽出那把尖刀,狼群已经伺机而动,只要我稍稍弯低一点身子,或者略微扭动一下身体的任何部位,狼群就会一拥而上,把我活活地撕成无数碎片。
  我的心情有点紧张,但我却不能表现出有丝毫的畏惧,曾经无数次的临阵对敌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我胆怯了,狼群就会立即扑上来。而现在,那些狼对我还存着最后的警惕,它们不相信,我在它们面前竟然还能表现得这么大胆,就有些迟疑,没有向我进攻。
  狼是一种疑心很大的动物。利用狼的疑心,我镇定下来,用力捏紧拳头,寻找第一个准备向我下口的狼,虽然尖刀来不及拔出,但我的铁拳也足可以打碎一只狼的脑壳。
  狼群似乎准备行动了,集体向中心迈了一步。我也准备行动,浑身的细胞都紧张地收拢在一起。砰的一声枪响,狼群只顾着盯紧我,却忘记了树杈上坐着的格桑。格桑开了枪,这小子倒也不赖,在危急关头,竟然枪法大有进步,子弹打中了一头大狼的鼻梁骨,可惜子弹的威力不够大,枪的射程也不够远,从高高的树上往下射的时候,力度已经大大地减弱。
  那头狼的上半截嘴巴被子弹打断了,鼻梁骨戳在外面,血淋淋的,因为嘴巴烂掉了,出声漏风,嚎叫得也就特别难听。狼群受到了惊吓,集体后退了两步。我急忙一矮身,抽出裤腿上的尖刀咬在嘴里,借着下蹲的力道猛地向上一蹿,十指抠住树干,两脚一蹬树身,又猛地向上蹿了一大截。
  弯腰、抽刀、咬刀、上树,不过用了五秒钟的时间,我已经超出了狼群的最佳攻击范围,狼群再度向大树围拢来的时候,我已经安安稳稳地坐在树杈上了。格桑瞧得直竖大拇指,赞叹着:“阿哥,你真比猴子还要灵敏,两只手就像长在树干上一样。”他一边夸赞,一边翻过我的手掌来看。
  我的手掌上还留着摸枪磨下的厚厚的茧子,十个手指头也长着粗粗的皮,那是在特种部队练功时磨下的。那时候,整天折磨我们的除了簸箕,还有一个请来的教员。那个大个子家伙据说曾经是少林寺的武僧,另有一套折磨我们的办法,我很多功夫都是跟那个教员学的,这十个手指头上的厚皮就跟教员学练铁砂掌时留下的。格桑惊奇地问我:“阿哥,你的手上怎么长着这么厚的皮,像一层铁甲?”我笑了一笑,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就哄他说:“没办法,你大哥是个粗人,粗手粗脚的,就长这样了,所以到现在都还讨不到媳妇。”格桑一撇嘴,说:“谁说我阿哥讨不到媳妇,是那些女人没有运气,给我阿哥都看不上眼呢!”我笑了笑,摸摸格桑的头,夸他的枪法有进步了。格桑很开心,不相信地问我:“真的吗?我的枪法真的有进步吗?”我说:“那当然,你大哥是谁,名师出高徒嘛!来,高徒,把枪给师父看看。”
  格桑很高兴地把枪递给我,我又补充了一句:“就是这枪不太好,刚才那一枪本可以打碎那头狼的脑袋的。”格桑嘀咕着:“要是大黑跟我们一起来就好了,这些狼也就不敢这样猖狂了。”我说:“大黑挺着个大肚子,能来吗?再说了,今天是咱们俩犯了错误,不应该再牵连到大黑身上。”
  格桑支吾着点点头,虽然他心里也知道不应该在黄昏时分还进大林子里打猎,但是又有些不大心甘,觉得这只不过是个失误,或者说是运气不好。
第15章 搏杀狼群(5)
  在茫茫的大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常见不过的动物,在大草原上放牧的牧民常常隔三差五地遇见狼,只是那些狼也并不常袭击人类,除非是它们找不到食物的时候。按理说,现在是秋天,正是草原上的野兔子、野鼠最肥嫩的时候,狼可以找到很多入肚的食物。在狼的大脑中罗列着一份季节食物餐单,到了相应的季节,它们就会在大脑中按季节和路线来搜寻最适合自己吃的食物。但是,今年的秋季似乎有些不寻常,比往年要冷一些,可能动物也预感到今年的冬天不会好过,行程路线会有些提前或者退后,再或者就是改变了往年的路线。于是,狼群为了在冬季来临前抢夺尽量多的食物,已经不在乎所谓的领地限制了,大狼群闯入小狼群的地盘,胜者为王,只要抢到食物就是真理,毕竟要维持那么大一个家族,头狼的任务也很艰巨。
  我和格桑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下面那只断了上半截嘴巴的狼一直在嚎叫着,呜呜咽咽的,像是在号啕大哭一样,我不知道那只狼为什么要那样悲哀。格桑说:“它活不成了。”
  我想起我刚到多吉大叔家时,大叔曾经说过的故事,就点点头,赞同格桑的话,因为这只狼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也丧失了它的攻击力,头狼不会再需要它了。如果头狼仁慈一点儿的话,会把它从狼群中驱逐出去,如果头狼凶狠,那么这只狼就只有死的下场。
  我们很不幸运,遇到了一个凶残的大狼群,那只断了嘴巴的狼被几只大狼围住。头狼可能是忍受不了它的哭嚎,就先下了口,一口咬在它的咽喉上,血顺着头狼的嘴巴往下流。
  我第一次亲眼见到同类之间互相残害,终于明白,为什么人类要把那些凶残而又没有同情心的人比作是“狼子野心”“狼心狗肺”了,我感到有点寒意。当我想到人类之间也会因为利益的驱使而互相利用、互相加害的时候,我心里的悲哀就更加重了一层。狼,根本不忌讳在人类的面前直白地表露自己的凶残,而某些人类却要带着虚伪的面具,嘴里说着仁慈,手里拿着刀子。这是悲哀,有些时候,某些人类或许还比不上动物……
  “阿哥,我们怎么办?”格桑望着树下久久不肯离去的狼群,心里有些发毛,我感觉到他的身子都有些僵硬了。格桑不会爬树,更怕从树上掉下去,只要他一掉下去,马上就会被树下的狼群撕成碎片,所以格桑就紧紧地抓住树枝。我告诉格桑:“没关系,别怕,最多咱们在树上耗一个晚上,明早天一亮,狼群就会撤退。再说,那时候大家就会找到这里来,人多势众,狼也不是傻子,打不赢当然就要跑。”
  “可是,我们能耗一个晚上吗?”格桑担心地问我。他告诉我,一开始打兔子的时候,自己为了练枪法,浪费了不少子弹。我问他:“还有多少颗子弹?”格桑双手抓着树枝,不敢乱动,让我自己数。
  我把他怀里揣着的小包掏出来,数了一下,才六颗!最多也就打死六只狼,如果运气好的话,一颗子弹贯穿两颗狼头……但是又不可能,哪会次次都有那么好的运气?再说了,狼又不傻,能并排站那儿等着你开枪?我把枪拿过来,装上一颗子弹,这些子弹用来打狼有些不太实际,狼太多,打不完,只能在狼群准备行动的时候,放上一枪,起到个威慑作用,为自己多争取一点儿时间。
  天很快就黑了。天亮的时候还好一些,天一黑,就听着林子里呜呜的风响。黑暗中,一对对绿莹莹的眼珠子在放射着饥饿的光芒,一想到那些是凶残的狼,头皮就发麻,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暴出来了。格桑有点儿焦急,问我:“阿爸他们怎么不来找我们呢?”我说:“当然会找,只是还没找到这里,谁会想到,我们会走这么远?再说,我倒不希望他们现在就找过来,狼太多,万一他们没有个安全措施,那不是白搭上几条命?”
  格桑不出声了,紧紧地抱着树干。秋天夜里的风很冷,树梢头的一弯月牙更让人觉得孤凉,我感觉到一股寒意顺着脊背往头顶上爬,格桑也冷得缩紧了身子。狼群可不怕冷,相反,在漆黑的夜里,它们更显得活跃起来,有几只大狼在头狼的指挥下,向大树猛扑过来,但是树干很粗,狼群扑击了很久,也没能把我们摇下去,只是树叶子晃了一阵子。
  狼群停止了攻击,开始休息,但又很不甘心,仍有几只狼围着树干在打圈圈。为了安慰格桑,我笑着说:“格桑,你瞧,这些狼给咱们当保镖呢!”
  风把那只死狼的血腥味吹上来,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自己心里都有些、发毛。
  夜深了,狼群发动了几次扑击,都没能成功。格桑有些放松了警惕,他有点儿迷迷糊糊地想打瞌睡,可能是有我在他身边,所以他就放心了许多,竟然慢慢地把眼睛给闭上了。我知道他困了,又很疲倦,其实我也有点儿想睡,但是一望见树下那几十对绿莹莹的眼珠子,所有的睡意立即被驱赶得无影无踪。
  以前在特种部队的时候,两个大队搞一次选拔比赛,为了入围,我三天三夜没休息过一分钟,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了,但那也硬挺了过来。我摇醒了格桑,告诉他:“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我们必须保持警惕,只要我们放松一点点,狼群就有机会可乘。”
  格桑重新打起精神,睁大眼睛往树下看,狼群有些焦躁,在树下来回地走动着。我所知道的是,狼其实是一种极有耐心的动物,它可以整整一天不停步地追赶猎物几十公里,也可以为守候一只猎物而窝上几天。
  前面的这几只狼显然是在做样子给我们看,我觉察到什么不祥的感觉,扭头往身后看,这一看,吓了一大跳。有两只狼站在树下,一动不动,另外两只狼站在稍远一些的地方,正准备向树这边冲过来。我想起在部队搞训练时有个科目,就是翻越高墙,一种方式是自己独立翻越,另一种方式就是和同伴一起搭建人梯。说实话,我当时怎么也不敢相信,狼怎么也懂搭狼梯?我一直以为小说里或者书上写的狼如何如何聪明,只不过是个精美的桥段或者骗局,从来都没有信以为真过,但现在,却不得不信了。
  我把枪递给格桑防身,告诉他:“如果狼扑上来就用枪托子猛敲狼的头,最好是敲鼻梁骨中间的那块地方,猛敲,可以把狼打晕。子弹太少了,咱们要节省着用。”然后,我把尖刀紧紧地握在手里,盯住了后面的两只狼。这把尖刀是才让大叔送给我的,是当年他打猎时的随身利器,算是个珍藏品,藏刀不是一般的锋利。
  有人说狼会飞,我不相信,但可以把那理解为跳跃。现在,那两只狼已经准备跳了,它们先是退后了一段路,然后猛地向这边冲过来,前爪在狼梯的背上一按,整个身子就腾空飞了起来。狼在半空中飞跃的时候,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物扭动腰身,以调整方向。两只狼同时向树杈上扑过来,第一次,高度不够,离树杈还比较远,只把树皮抓下几片碎屑。
  两只狼歇了一会儿,第二次向树上扑来,这次还是差了一点儿,树杈太高,狼跳跃的速度和力度都还达不到那个高度。狼群骚动了一阵子,头狼指挥更换了两只更强壮的狼上场。
  十五、大黑赶到,狼群大败
  这两只狼长得很肥,很壮实,在这队狼群中应该算是打手或者左右护法的级别。它们膘肥体壮、个头高大,第一次扑击,有一只狼就抓到了树杈的边上。我吃惊于狼的纵跳力,担心格桑的安危,提醒他要多加小心,格桑“嗯”了一声,握紧了枪杆子,把枪托子对准外面。
  第二次,狼扑得更高了,两只狼向树杈上扑来,身在半空的时候,后爪借势在树干上一蹬,整个身子便向我和格桑扑压过来。格桑一着急,忘记自己该干什么了,抱着枪杆子发愣。情势危急,我来不及想太多,双腿夹紧树杈,左手一把扭住了一头狼的下颚,右手尖刀向前猛刺,噗的一声,尖刀刺进了右边狼张着的嘴巴里。一股血水从狼嘴里喷溅出来,喷了我满脸,混合着一股腥臭的气味,那头狼的咽喉被尖刀刺穿,来不及嚎叫,就直直地向树下跌去。
  左边的这只大狼还在挣扎,它的下颚被我紧紧捏住,惊慌之中,它伸出两只前爪向我胸前抓来,哧的一声就把我的迷彩军装给抓烂了。我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慌张,随手把刀尖往后一倒,割断了一只狼爪,借势右手按住狼脑袋,左右手一使劲,咔嚓一声脆响,那头狼的下颚被我硬生生撕裂,左手再使劲一拽,整个狼下颚连着舌头和气管都被扯了出来。
  我松开手,那头狼直直地向树下坠落,临断气前,爪子还条件反射似的抓了我几下,把我的右胳膊上抓出了两条血痕。我喘了口气,问格桑:“刚才怎么不用枪托子砸?发什么呆?”
  可能是我杀完狼后的一脸凶相和满头满脸的血刺激了格桑,令他觉得有些恐怖,他好像有点怕我一样,打了个哆嗦,说:“阿哥真厉害,我……我刚才一吓,再一急,忘了手里拿的什么东西了。”其实,刚才我自己心里也紧张得要死,又有谁不怕死呢?再有能耐的人也会怕,只是他们能在害怕的同时作出更机警的反应,知道应该如何应对面前的恐惧,而格桑,还不行,明显还不能适应这种情况。
  我努力放松自己的面部表情,扯了一把树叶子,抹干净自己的脸,笑着安慰他:“傻小子,有什么好怕的?这么胆小慌张,将来怎么去当兵?还说要当特种兵呢!像你现在这样子,那可不行,连门都进不去。”一听我说连门都进不去,格桑的气势就被我激起来了,他挺直了腰,抱紧了枪,向我保证:“阿哥,你放心吧,我不怕死,我要向你学习!”我笑了起来,说:“光不怕死还不行,还要有足够的胆量和技术,你要知道在不同的时机、不同的地方,去找准敌人的薄弱点,然后再下手,用最小的牺牲换来最大的保障,明白吗?”
  格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忽然一指树下,说:“瞧,狼又要扑上来了!”
  果然如格桑所说,头狼在牺牲了三个同伴之后被激怒了,它再次组织了一支敢死队,准备再次向树上的目标发动攻击,方法还是搭狼梯,但是却由两队变成了四队,组数增加了一倍。我知道要自己一个人同时应对四只凶残的狼,有些不太实际,现在,格桑必须承担一部分责任和风险,否则的话,稍有不慎,我和格桑都要玩儿完。
  我提醒格桑:“这次可不能再发呆了,不然的话,不是我被拉下去,就是你被拉下去,总有一个要被狼撕成碎片,要是实在没把握的话,你就开枪。”我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格桑也明白局势的危急,可能是被我刚才杀狼的凶狠所震撼,他也摆出了一脸的凶恶神态,牢牢地抓紧了手里的枪。
  四头狼从四个方向扑上来了。因为占据了居高临下的有利地位,再加上第一次的经验,这次我的反击就更轻松自如。我先是迅速地一刀割断了一头狼的咽喉,然后左手卡住另一头狼的脖子,随后再补上一刀。短短几秒钟时间,虽然胳膊上又被抓出了几条血道子,但却消灭了两只狼。格桑没有开枪,他用枪托子砸中了一只狼的脑门,那只狼跌了下去,但另一只狼却抓住了他的裤腿,狼身子向下坠,把格桑也扯了下去。来不及了!格桑的身子已经向下坠去,我急忙一反身,一把抓住了格桑的头发。这小子,没有像多吉大叔那样剪一头短发,多年来就一直留着一把小辫子,现在,就是这把小辫子救了他的命。我一把揪住了格桑的小辫子,随即伸出另一只手拽住了他的脖领子,但那只狼也不肯松开爪子,用自身的重量把格桑往下坠。格桑被拽得头皮发痛,一着急,双手使劲地往上伸,我抓住了格桑的手,但那支枪却掉了下去。
  狼还不肯松开爪子,我把格桑使劲地往上拉,狼就在下面一个劲儿地扑腾,把格桑往下拽,我的两条大腿被树杈子磨得生疼,树下的狼都向格桑围了过去。格桑也着急了,他急中生智,用力吸紧肚皮,也是因为一下午没吃东西,肚子早就饿空了,这一吸肚皮,腰围就缩减了不少。下面的狼一使劲,把格桑的裤子给扯脱了下去。格桑光着两条腿,终于被我拉上了树杈。
  一场惊险过后,我和格桑都有点儿脱力,而且,枪还掉了下去,连远程攻击的武器也没有了,现在只剩一把尖刀和四只肉掌。
  狼死了五只,有一只是被头狼咬死的,四只是我杀的,但树下还有很多绿莹莹的眼睛在闪烁着饥饿的光芒,怎么办?
  格桑的裤子被狼扯掉了,幸好他外面还穿着藏族的长袍,很长,可以把腿部都遮盖起来,这样在深夜里也就不会太冷,但寒气还是会从他的屁股下面往上钻,格桑就抱着树杈子打哆嗦。我一边安慰格桑,一边警惕着树下的狼群,狼群在损兵折将之后,也不敢再轻举妄动了,而是散落在树周围,静候时机。
  格桑再也不敢打瞌睡,我更加不敢睡,但又熬不过这漫漫黑夜,就一边盯着树下的狼,一边给格桑讲故事,讲我曾经在部队里的故事,这样,时间也许会过得稍快一点儿。
  草原上的白天远长过黑夜,夜其实很短,我和格桑再坚持一阵子,天就差不多亮了。那个时候,相信多吉大叔也就会找到这里,就算大叔找不到,但大黑的鼻子很灵,也一定会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嗅出我们的气味。
  坚持了许久之后,天快亮了,狼群也有些不安,头狼有些焦躁,在树下来回地走动,突然叼起那支枪跑了出去。我不知道那只头狼想干什么,过了一会儿,它又跑了回来,这次是空着嘴巴,枪已经不见了!我这才明白,头狼是转移走我们的武器,它似乎准备发起黎明前的最后一次攻击。我提醒格桑,打起精神来,狼群又要发动攻击了!
  格桑左右瞧了一瞧,枪掉下去了,他想找点什么防身的东西,我扭断了一根较粗些的树枝,用尖刀把树枝前端削得尖锐无比。我把尖刀递给格桑,让他拿着防身,然后把树枝紧紧地握在手里。格桑有些担心地问我:“阿哥,那树枝管用吗?要不,刀还是给你,你厉害,刀给你比给我要管用。”
  我来不及和他解释太多,头也不回地盯着树下的狼群,我说:“别婆婆妈妈的,拿紧刀子,盯住狼群。我是受过特种训练的,就算是根树枝,也比你手里的刀子厉害。”格桑不出声了,他为自己丢掉了那支枪而感到歉疚,如果这个时候枪还在手里,那就可以派上大用场了。
  我原本可以一枪打死头狼,虽然狼群不会因为头狼的死而离去,但至少在它们重新确定新的首领前,我们可以争取到一部分宝贵的时间。但现在,枪没了,只有硬扛,狼群又开始在树下扑击,并且有几只狼开始刨挖树根下的泥土。我现在真彻底佩服这些狼了,竟然能想出这么多的鬼点子。人们都说狐狸狡猾,在我看来,狼一点也不比狐狸差,甚至比狐狸更狡猾、更多疑。
  一只狼刨挖泥土的速度也许会很慢,但好几只狼一起刨,就像个小型挖土机一样,就看见泥土哗哗哗地飞出去,不一会儿,树下就被刨出了一个大坑。狼群集体向树干上猛扑,我知道树根扎得很深,大树不会因为狼的扑击而倾倒,但树干却有点在摇晃,我抓紧格桑的衣领子,怕他会掉下去。
  在部队搞演习或者是接到任务整装出发的时候,也没体会过现在这样紧张的心情,我的心在焦急中煎熬,天色一点一点地放亮,但狼群并没有放弃我和格桑这两块难啃的硬骨头,仍然在向树上扑击,它们在等待着我们这两块硬骨头快点掉下去。
第16章 搏杀狼群(6)
  突然,格桑惊喜地叫起来:“阿哥,我听到大黑的叫声了,还有另一家的獒!”
  我一直在关注着树下的狼群,没有注意到别的声音,这时格桑的一句提醒,令我顿时振奋了不少。我侧耳细听,远远地,空气中似乎隐约传来大黑那雄壮而气韵悠长的吼叫,刚猛浑厚的叫声令人情绪亢奋,想不到大黑快要做妈妈了,竟然还是这样威猛,气势一点儿不减当初。如果这个时候我的手里还有枪,我就会开枪向天示警,告诉大黑和多吉大叔,我们所在的方位,但是现在没办法,只能靠大黑灵敏的嗅觉了,找不找得到这里,可能还是个未知数。
  我的心情又黯淡了下来,但我相信大黑,她一定会找到这里来的,那只是个时间问题。我想起来,草原上的人们习惯了在辽阔的山坡上放歌,嗓门子都是特别洪亮,和我那浑厚的嗓音比起来,更多了几分悠长。我问格桑:“会唱歌吗?”格桑点点头,说:“当然会,放羊的时候没事儿干,就经常扯着嗓子号,对天号,对羊号,对着大黑号,我的嗓子就是跟大黑练出来的。”我笑着说:“那,你唱首歌吧,大黑听见了,就会来找我们。”
  格桑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放声大唱起来,他是扯直了嗓子唱,带着一点儿干号,但声音却又尖又锐,可以传得很远。我借着格桑的兴致,也跟着一起吼叫起来,树下的狼群被这突如其来的尖叫声给吓了一跳,全体向后撤退了几步,搞清楚状况之后,又迅速地再次围拢上来。
  大黑听到我们的声音,她可能是一边快速地向我们这边跑过来,一边放声大吼,刚烈的声音震得狼群集体回头,侧耳,凝视。獒来了两只,除了大黑,还有另一家的那只公獒,长得也是很凶猛的样子,看起来像头狮子。
  狼群有些动摇了,准备撤退,但是,头狼却更狡猾一些,它还是准备留下来,先看看情况再说,毕竟现在它手下还有二十个弟兄,而獒,只来了两只。大黑很生气,她可能一整天都在担心我们为什么不早些回去,现在看到这群狼,她憋了一肚子的气就发泄了出来。
  头狼在犹豫要不要撤退,大黑却没有给头狼更多的犹豫时间,她远远地冲进树林,不等头狼做出什么表示,就放声狂吼,挟着一股劲风,向头狼猛冲过来。大黑此时的样子很凶猛,奔跑起来像飞在半空一样,全身的黑毛都飘动起来,她张着长满利齿的血盆大口,吼声震得树林不住地抖动。
  头狼知道自己的麻烦来了,面前的这个对手不是个平常的家伙,个头大且强壮不说,气势也异常凶猛,那锋利的尖齿可以一下子插穿自己的骨头,吼声像狮子一样,令整个狼群都感到恐惧。但这是一队大狼群,就目前来看,还保留着二十个生力军的队伍,比起两只獒来说,数量上占了大大的优势,而且,其中一只獒还是个身怀六甲的大肚婆。看样子,在摸清了实力之后,狡猾的头狼准备试探一下,当大黑向它猛冲过去的时候,头狼仰头嚎叫起来,所有的狼像接到了命令一样,突然一同跃起,扑向大黑。它们要挑孕妇先下手,所有的狼伸长了利爪,张开了锋利的大嘴,向大黑抓咬过去。
  对于狼群的反抗,大黑的愤怒显得异常激烈,她那一对小眼睛里暴露出野性的凶光。它皱起鼻子,竖起尖齿,整个身子像一条跃出水面的鱼,在半空中扑腾、翻转、跳跃,四只强壮有力的爪子所到之处,狼立即被扫了出去。
  狼多势众,大黑有些忙于应对,另一只獒也冲了过来,加入对狼群的厮杀。獒和狼是大草原上天生的死对头,一旦见面,就要打个你死我亡。两只獒在狼群中并肩作战,狼凶,獒就会比狼更凶,我看到下面是一片残酷的战场,黎明前的树林在微弱的曙光中瑟瑟发抖。
  战斗来得太快,头狼简单地进行了战术分工,大黑看起来比另一只獒显得更凶猛一些,头狼决定用四只公狼分散另一只獒的注意,而将兵力集中在了大黑的身上。在十六只强壮的狼的围攻下,大黑显得有些落单。
  四只强壮的公狼堵在大黑的前头,张开血腥的大嘴冲大黑猛扑撕咬。头颈和胸部是任何一种动物都最需要保护的地方,这一挑衅性攻击立即吸引了大黑的主要注意,两侧的狼趁机包围上来,进行合攻。大黑在狼群中前突后蹿,凶残的狼竟一时找不到下嘴的地方。
  大黑一口咬住一头狼的后脑壳,狼使劲往前蹿,大黑用力一扯,硬生生地把狼的头皮给撕了下来。后侧的两只狼分别咬住了大黑的后背部和尾巴,大黑疯狂地吼叫着,她跳转身,用力一甩,就把两只狼给甩飞了出去,但她自己背上的毛也被扯掉了一撮。看见自己的背毛在半空飞舞,大黑很生气,她像疯了一样,在狼群中横冲直撞,不管见到什么东西,张嘴就咬,在我看来,那气势比雄狮还要威猛,我紧张得抱紧了树干。
  狼群也很害怕,与两只獒厮斗,它们占不到什么便宜,起码目前是这样,再拖下去,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天色放亮,头狼见自己的弟兄没讨到便宜还受了伤,就决定撤退。但大黑的斗志已经被激惹得十分高涨,狼群撤退的时候,她一个纵跃,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头狼的尾巴,头狼急于逃命,回头龇牙示威,张嘴要咬大黑,但又不敢。
  大黑上下利齿咔嚓一声合拢,就听见头狼放声哀嚎,尾巴被大黑连皮带肉咬下一大截。大黑愤怒于狼群竟然敢向她围攻,咬下头狼的半截尾巴后,泄愤似的嚼了几口,就硬吞了下去。
  头狼可能是觉得这次的猎杀行动太失败了,很倒霉地撞见了两只獒,自己的尾巴也被咬断了,血滴滴答答地往下流。它一声哀嚎,转身就往林子里冲去,狼群紧跟着头狼撤退。它们捕食的时候跑得快,逃命的时候跑得更快,前面的狼像阵风一样,一下子就跑得没踪影了,几只壮狼负责断后。大黑还不泄愤,两只獒继续追着狼群咬。
  后面断后的狼在两只獒的狂追猛咬之下急于逃命,跑得像丧家之犬一样,被大黑一路追咬得仓皇不堪。这几只狼不得已,只得再使出分身计,立即分散为数个小队,向不同的方向狂奔。
  两只獒稍愣了一下,正准备再继续追赶,头狼带领着它的队伍早跑得不见了踪影。多吉大叔和另一只獒的主人已经赶了过来,一开始他们没有两只獒跑得快,两只獒冲进林子的时候,他们还在半路上跑。
  我知道穷寇莫追的道理,来不及从树上跳下来,便蹲在树杈上呼唤大黑,多吉大叔也在喊,叫大黑回来。在主人的不断呼唤下,两只獒终于不情愿地走了回来。
  我急忙从树上跳下来,一把抱住大黑。大黑还没有从战斗中放松出来,牙齿还龇着,粗野地从鼻孔里喷气,她全身的肌肉还很紧张,仍然保持着随时战斗的姿态。我捏着大黑的四条腿,给她放松肌肉。大黑没有理我,她还在左顾右望,观察着树林里的一切动静。
  多吉大叔很担心我们,问我们怎么走这么远,又责怪格桑不听话,差点儿闹出大事来。格桑理亏,更不敢辩解,捡起地上的那条裤子一瞧,裤子已经被狼群撕扯得稀巴烂,一条一条的不成样子了。
  可能是因为狼群围攻了我们一个晚上,大黑又很担心我们的安危,此时的大黑对死在地上的那五只狼很有意见,她需要发泄。大黑挣脱了我的手,走到那五只死狼的身边,冲着狼的尸体不停地吼叫,吼叫了一通之后,又在树林里疯狂地跑了几大圈,这才停下来,走到我身边站着,喘着粗气。
  我很担心大黑的身体,她的肚子已经比较大了,再过一段时间可能就要生崽了,现在,她还要拖着个大肚子和狼群搏斗,我很怕这会对她肚子里的小獒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看着大黑的肚皮一鼓一鼓的,她还在不停地喘粗气,我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儿,就是有点儿被感动得从鼻子到眼眶都酸溜溜的那种感觉。如果这次大黑肚子里的小獒有个什么不测,我真的会后悔死!
  去年大黑怀过一次孕,但是没生下来。如果这次再有个三长两短,我会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对不起大黑,对不起她肚子里的崽,也对不起多吉大叔。我搂着大黑的脖子,轻轻地抚摸她的肚皮。肯让别人抚摸肚皮,是獒对别人极其信任的一种表示,一般的獒是不会轻易让别人抚弄自己的肚皮或者是颈部的。
  大黑对我毫无保留的信任更令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我还记得第一次到多吉家时,大黑鄙视我、冲我吼叫的神情。但她现在对我却是这样信任,而我却要走那么远,在她大着肚子的时候,给她再添一次麻烦。
  格桑扔掉了手里的烂裤子,从我的裤腿上拔下那把尖刀,走到死狼的身边,准备动手,多吉大叔喝问:“你要干什么?”格桑生气地说:“把狼皮剥下来,回去挂在帐篷顶上,叫那些狼看看,看它们以后还敢不敢再来!”
  多吉大叔制止了格桑的这种举动,他叹了口气,说:“还好没闹出人命来。如果人不侵入狼的领地,狼也不会主动攻击人,你还想剥狼皮?你知道不,狼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狼懂人言,也记仇,你剥了它们的皮,它们就会盯住你不放,天天跟着你,一直盯到你死!”
  格桑被他阿爸的话吓到了,缩回了手里的刀子,可还不解恨,就拿脚使劲地踢了死狼几下,然后就跑出去,去找他那支心爱的土猎枪。找了一会儿没找到,格桑就在那边喊他阿爸,我们都跟了过去。大黑的鼻子灵,她闻都没怎么细闻,就径自往一棵大树下走去。大黑用爪子刨了一会儿,我们就从树叶堆里看见了露出来的枪管子,原来头狼很精明,它怕我们会用这支枪来对付它,就把枪叼走,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竟然还知道用树叶子埋起来,不让人发觉。
  狼的这种精明更让我对多吉大叔的话深信不疑,我有点儿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感觉,记得多吉大叔说,狼会记仇,而我亲手杀了四只狼,那不是要被狼记仇记上一辈子?说不定,它们会一路跟着我,追着不放,直到它们老死或者是我老死。
  十六、大草原的神兽
  多吉大叔找来一些树枝和石头,把几只狼的尸体堆放在一起,四周用石头围起,上面搭了些树枝,像是个坟墓。多吉大叔做这些事情时,另一个牧民也过来帮忙。多吉大叔说:“狼是通灵性的,你杀了它们,也是逼不得已,它们自己心里清楚,是它们先侵犯了人类。你给它堆个墓,狼再来寻找同伴尸体的时候,看到这个墓,知道你心里的歉疚,就不会再来找你报仇了。”
  如果说狼如何凶残,如何精明,如何有鬼点子,我都还可以相信,但如果说狼会因为你搭的几块石头或树枝就对你变得仁慈起来,我是说什么也不相信。对于多吉大叔的这段话,我只能理解为:并不是狼变得仁慈了,那仅仅是多吉大叔的仁慈,他把善良和仁爱均匀地分给大草原上的每一个物种和生命,他就像大草原上的一盏圣灯,照耀着整个大草原的白天和黑夜。
  天色已经大亮了,格桑找到了自己的枪,多吉大叔也搭完了狼墓,我们一路走回去。大黑经过一场厮杀,神情有些疲累,她一边走一边喘气,有些痛苦的样子。我说:“休息一下吧,大黑很累了,她在喘气。”
  另一个牧民说家里还有事,就牵着自己的獒先走了,我们爷仨儿就陪着大黑坐在大草原上休息。大黑趴了下来,脑袋搭在自己的前爪上面,她闭着眼睛,很困倦的样子。我知道,獒是从来不会低头的,它们永远都是高昂着头,高高在上地孤傲地生活着,现在,大黑的这个样子就更令我担忧。我无法开脱自己的罪过,都是因为我,大黑才会这个样子,我真担心大黑肚子里的小獒,我担心它们还没有发育完全,就要这样死去。一只獒一年只能怀一次崽,而且,獒对于伴侣的要求是十分高的。在孤傲的母獒面前,只有更孤傲的公獒才配得起,而且一旦公獒和母獒结为了伴侣,它们就很难再去找另一个伴侣了,就算是公獒死了,有些母獒也宁愿守一辈子寡。
  獒对于生存环境的要求也很高,它们只适合在高原地区生存,而某些人只是为了自己的喜好或者是对凶猛野性的追求,而强制性地在并不适合獒生存的环境里养獒,那只是对獒的一种迫害。那些为了赚钱而不断地对獒进行杂交再贱卖的獒贩子,就更加令人不齿。为什么世界上纯种的獒越来越少,越来越金贵,我想:责任在人类的身上。保留住一只纯种的獒是多么不易呀!而我,却在这个时候……我痛苦地低着头,抚摸着大黑的毛,脸上写满了后悔。大黑背上的毛在与狼的厮斗中被咬脱了一片,还好没伤到皮肉。我摸着她的背,那里还有一块伤疤,也是因我留下的。看着大黑疲惫又痛苦的表情,我的心也在痛,我不知道说些什么话才好,揉了揉眼角,猛地抽了抽鼻子,我有点儿想哭,是后悔的眼泪。
  多吉大叔拍了拍我的肩,安慰我:“算啦,肖兵,别难过,大黑会挺过来的,虽然去年的时候……”多吉大叔的喉咙也哽咽了一下,说不下去了。
  从这段日子与多吉大叔的相处中,我发现,大叔对大黑的疼爱比对格桑的疼爱还要多,大黑就像是多吉大叔老来得女的宝贝疙瘩一样,天天被宠着溺着……
  格桑不敢说话,低着头摆弄自己的藏袍,两条腿光溜溜地露在外面。多吉大叔既有些生气又有些疼爱地说:“你瞧你,还好没被狼咬断腿,以后就该长点儿记性了。”
  忽然,我听见大黑的肚子里咕噜咕噜地在响,好像有东西在里面蠕动着,我急忙伸手去摸,里面肉乎乎的,好像能摸到几个小肉球。格桑急忙问:“摸到了吗?有几个?”我摸了一下,说:“好像有四五个!”
  多吉大叔也伸手摸了一会儿,点点头,说:“五个吧?很不容易啦!天生天养的,有的獒一胎只能生一两个呢!”
  大黑忽然抬头看了我们一眼,舔了舔嘴巴,好像想喝水的样子。格桑急忙跑出去找水喝,他对于大黑这次所受的苦,心里也一定很歉疚。
  獒忍得住饥饿,但不能断水,我看见格桑跑出去找水,就端起了那支土猎枪,向土坡上走去,多吉大叔问我去干吗?我说:“打兔子给大黑吃。”我猜想:大黑跑了一夜找我们,又和狼群厮斗了半天,再加上肚子里的小獒在闹腾,她肯定是又饿又渴又累,得马上补充营养。
  守候了一会儿,我看见一只野兔子从草丛里蹦过去,我瞄都没瞄,端起枪就扣动了扳机。这不是炫耀,是长期摸枪摸出来的感觉,把枪端在怀里,枪口上扬或压低几分,会对猎物造成多大的伤害,我都清楚得很。我知道这一枪打中了兔子的咽喉,跑过去一看,枪眼就在兔子的脖子后方,颈骨都被打断了,脑袋软软地耷拉着。我知道枪声惊动了草原上的小动物,再守下去,兔子也不会再出来了,就提着那只死兔子走下山坡。
  格桑没找到装水的东西,就光着脚,用他的靴子装了两靴子水,小心地端着回来。我用尖刀把兔子头割下来,剥了皮,把兔肉切成小块,一点一点地喂给大黑吃。大黑开始还不肯吃,她只是一个劲儿地喘息,后来看见格桑回来,就喝了一靴子水,这才开始吃肉。多吉大叔终于笑了起来,连声说:“没事儿啦,没事儿啦。她肯吃东西喝水就好了,等等再休息一会儿,我们就回去。”多吉大叔一边说一边笑,向着天空祈祷跪拜,脸上满是对神的感激和虔敬。
第17章 搏杀狼群(7)
  我们终于平安地领着大黑回到了家,多吉大叔跪在神像前祈祷着什么,不停地磕头。我因为对大黑的愧疚,也跪在佛像前拜了一拜。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跪拜过任何人或者神佛类的事物,这是第一次,为了大黑。
  大黑的精神好了许多,她不喜欢待在帐篷里,就又走了出去,到羊圈边待着。我听到帐篷外面有动静,担心大黑,就跟出来看。
  原来是扎西木大叔,他提了些碎肉和骨头站在帐篷外面,想进去又不大敢进去的样子。我知道是因为他和多吉大叔之间因为卖獒而引起的那点儿隔阂,我招呼他进去坐,他也只是讪讪地笑了一下。
  扎西木大叔很小声地问我:“多吉在里面?干啥呢?”我说:“拜佛。进去坐呀!”扎西木大叔摇了摇头,不好意思地说:“那,还是算啦!家里也没多少只羊,拿点儿碎肉和骨头来,给大黑补身子,别让大黑再出去捕食了,她都那么大肚子了。你们就辛苦点儿,多给她喂点儿好吃的、好喝的,带崽的母獒得迁就着。”我点头说:“明白。不过大黑喜欢自己抓活食吃,没办法,她性子傲,我们就是喂她吃,她也吃不多,偶尔吃一点儿。”扎西木大叔点点头,又说:“那平时多给她补充点儿营养,骨头、海带什么的,再给肉里拌点儿面粉、鸡蛋,要多喝水,喝好水。”
  好水是什么水?矿泉水还是纯净水?大草原上的水就是河里流的水,人也就喝那个。扎西木大叔这种对大黑格外的关心让人觉得有点儿不舒服,我有点儿怀疑,他是不是有企图的,他可能想将来要一只生下的小獒?
  那可不行!本来大黑怀的崽子就不多,到时候得给才让大叔留一只,因为是毛毛配的种。多吉大叔自己得留一只,另有一家没有獒的牧民已经和大叔说好了,要讨一只獒回去养。分都还不够分的,扎西木大叔再来要一只,就没得分了。
  出于私心,我只是点头,也没说什么别的话。扎西木大叔和我聊了会儿闲话,又盯着大黑远远地看了几眼,说:“大黑是只好獒呀!生了个好人家,找到个好主人。”
  大黑似乎有点儿不太喜欢扎西木大叔,她把头转过去看着圈里的羊,然后把屁股掉转了过来,对着扎西木大叔。我已经习惯了大黑的这种姿势,当她把屁股对着你的时候,那就表示,她觉得你很讨厌,已经到了她不得不用屁股来招呼你的地步了。
  扎西木大叔脸上讪讪的,听见多吉大叔在里面说话,就把肉和骨头塞到我手里,急急地走了。
  多吉大叔钻出帐篷来,问我:“刚才和谁在说话?”我说:“是扎西木大叔,他拿了些骨头和肉来,说是给大黑吃的,补身子。”
  多吉大叔什么也没说,他可能也明白扎西木大叔如此献殷勤的意思,远远地看了大黑一眼,叫我把骨头和肉拿进去,晚上混着海带熬肉汤,给大黑吃。
  这几天的天气明显冷多了。晚上,大家都围坐在帐篷里,围着火炉子取暖,帐篷的一角放了个肉盆,里面是煮得热气腾腾的肉骨头海带汤。听多吉大叔说,这种肉汤獒吃了最好了,又补身子,又下奶水。大黑休息了一天,精神好了许多,趴在肉盆前,吃得津津有味,我被她馋得直流口水。
  到西藏的这几个月时间,吃肉吃得我没变胖,反而身上还掉了几斤肉。我也想喝海带汤,但是却没有,自从上次去日喀则买东西回来,我就把海带一直留着,那是给大黑吃的。
  我晚上没吃多少饭,吃不下。我把几块羊肉插着,放在火炉子上烤着,准备当夜宵。多吉大叔拿了一壶酒,酒的香气混着烤肉的香气在帐篷里弥漫开来。
  “天冷了,真的冷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雪下得这么晚。”多吉大叔自言自语着。
  的确,在内地,现在也算是快进入腊月了,可这里的雪还没有下,只是冷得厉害。大草原上仍是一片深秋的景象,气候很干冷,附近的牧草被羊都吃得差不多了,剩下的草也已经开始变得干黄,放眼望去,大草原上枯黄的草连着远处沙漠似的黄土地,很萧瑟,像大西北的荒原,让人觉得凄凉,想家。我望着炉火发愣,羊肉被烤得直冒油。
  每年要到冬季的时候,我就会特别地想家,会从心底里思念。记得我那年当兵,是和家里大吵了一架之后,跑去报的名。家里人很生气,于是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冷战,后来冷战还没结束,我就进了部队。一直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机会向父母解释我当时的冲动,我在想:当时父母也一定很受伤,但又心疼自己的儿子。我是个很倔强又有些任性的人,脾气很大,又喜欢惹是生非,至少在以前是这样的。经过部队里的几年磨炼,现在的我早已成熟了许多,也知道世事的艰辛和父母的不易,我不会再像在学校里那样打架闹事,也不会再冲动地向父母扯着嗓子大吼,而是更多了一份理智和冷静。
  和大黑相处的这几个月时间,我觉得是人生中的升华。我的思想和道德观念都在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心胸也开阔了,学会了忍耐和思考,也学会了用一种更平常的心态去看人看事。我要感谢大黑和这个美丽的大草原,它们真的给了我很多东西,很多很多金钱买不到的东西。
  “喜欢獒吧?等大黑生了,到时给你留一只。”多吉大叔看见我一直在发愣,随手往炉火里添了块儿干羊粪。多吉大叔家养了几头牛,但更多的是羊,牛粪和羊粪混合着烧,冒出蓝蓝的火苗。
  我正在发呆,一听这话,精神立即振奋起来,响亮地回答:“好啊!好啊!可是……”
  我犹豫了一下,獒是大草原的宠物,是上天赐给牧民的神兽,它们只适合在辽阔的土地上生存、跳跃、奔跑。而在大城市里,没有辽阔的大草原让它们奔跑,也没有活蹦乱跳的小动物供它们捕食,有的只是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当然,更没有了獒的对头——狼,它们还能保持自己的天性吗?这,算不算是一种对獒的虐待?
  我兴奋的心情立即黯淡了下来,我想了一想,又说:“再看吧,等大黑生了再说。”
  多吉大叔可能猜到了我的忧虑,点点头,说:“也好,等生了再说吧!”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大黑已经趴在羊圈外边,她抓到了一只黄鼠。那鼠长得很肥大,圆墩墩的,像个大肉球。看见大黑吃得津津有味,我忽然也想尝尝黄鼠的味道,我想:那一定比羊肉还要鲜美。我把想法告诉格桑,格桑觉得好玩儿,表示赞同。
  掏黄鼠不是一件容易事,那小东西十分精明。我和格桑又挖又堵又掏,折腾了半天,才捉到了一只肥肥的土黄鼠,提在手里,沉甸甸的。我们把黄鼠剥了皮,提到帐篷里,抹上一层盐巴,用大树叶子包起来,扔到火炉的残灰里,火炉还没有灭,格桑又往里面加了块干牛粪。
  我们正在烤黄鼠的时候,多吉大叔走了进来,手里提着那张黄鼠皮,说:“今年的黄鼠比往年都长得肥,看样子,今年的冬天又不好过了,连鼠子都知道多长点儿肉。”格桑奇怪地问:“阿爸,今年到现在都还没下雪呢,往年都早下了。”
  多吉大叔好像在思索着什么,说话很缓慢,停了半晌,才说:“是啊,今年的雪下得特别晚,但是却比往年都要冷。去年这个时候,我们都还没烤火,虽然已经下了场薄雪。”
  多吉大叔说得没错,今年虽然还没有下雪,但是气候却异常干冷,雪随时都会下下来,只是时机还未到。我等不到下雪就冻得招架不住了,本来以为自己身子骨特棒,在特种部队的时候,大冬天都敢用冷水洗澡。但现在却不行,风整天在耳朵边子上吹,痛痛痒痒的,好像要长冻疮的感觉。
  这些天我除了贴身穿着央金送的那件羊皮袄子,外面就只穿了一套薄薄的迷彩,我以为这个样子就可以熬过整个冬天,但现在看来,我的想法是错误而且可笑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这里会这样冷,半夜我被冻醒,从裹得像粽子一样的被子里爬出来,我把毯子卷在身上,从帐篷里伸出半个脑袋。
  还好,今晚有些月光,冷冷地从天上斜照下来,大黑挺着个大肚子,趴在羊圈外面。她半闭着眼睛在休息,听到帐篷帘子响,立即警觉地抬起头,看到是我,大黑站了起来,走到帐篷边,伸头拱拱我的手。可能是大黑快要做妈妈了,越来越强的母性感让她显得比往日温柔了许多,也和我亲昵了许多,因为这段时间我对大黑格外关心,照顾得就像是自己的老婆要生孩子一样,天天陪着她看着她。
  大黑就在帐篷门口卧下来,伸出舌头舔我的手。我摸摸她的头,钻出帐篷来,想多陪她一会儿,但是,帐篷外面很冷,冷得我实在忍不住筛糠似的抖。我把毯子盖到大黑圆滚滚的大肚子上,自己钻进帐篷里,翻出央金送来的那几件藏服,严严实实地裹在身上,这才钻了出去。藏服很宽大,长裙长袖的,有点像古装,第一次这样穿觉得很不舒服,有点儿碍手碍脚的感觉,我干脆把袍子底撩起来,打了个结。
  大草原的夜很美,虽然现在草都黄了,远处的树叶也枯了、落了,但那辽阔的地域、远远的月光、一望无际的地平线、空旷宁静的美带给人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我想象着在远古时代,那时候还没有直升机、大炮,也没有高楼大厦,人们代以为步的就是车马。远远地,在美丽的大草原上,一个老牧民赶着一群洁白的羊,一只乌黑而勇猛的獒陪伴在他的身边,缓慢地忍耐孤寂的美,把人类所有最原始而纯真的感情铺洒在草地间、雪峰上。然后,远远的地方慢慢出现了一只狼,不!是好几只草原狼,它们向老牧人的羊群扑去,獒凶猛地吼叫起来,义无反顾地向狼群冲去,厮杀、搏斗……狼一只接一只地倒在地上。狼的血染红了雪和下面的草地,而那只獒却依然孤傲地站立着,高昂着头,带着满身的伤,冲天吼叫。大地在震撼,雪峰在颤抖……
  我像所有挚爱着獒的人们一样,对于獒充满了无限的神往和期待,我常常一遍又一遍地在脑海中勾画它的勇猛和忠诚,按自己的期望和想法神化它们的特性。
  我曾经觉得獒就是上天赐予人间的神,但是,这几个月以来与大黑的相处,我更慢慢地体会到了,獒作为一个物种更本质的一面。大黑并不是神,她像普通的动物一样吃喝拉撒睡。她勇猛,但一样会受伤;她忠诚,但只限于自己的主人。
  我常常逗大黑,教她一些简单的肢体动作,但她也是今天学了明天就忘,并不能像我所期望的那样。在动作技能的学习上,獒的灵巧度比小型犬明显差了许多,人类也就不能强求。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当初那个拿藏獒当军犬的想法是多么可笑,虽然獒有着忠诚的个性和良好的体质,但它们并不适合做工作犬,也不适合用于单纯的观赏性搏斗。獒就适合生活在这样一个寒冷的高原地区,看护羊群,守护主人;生在大草原,长在大草原,死在大草原,和那些狼、兔一样的生老病死,四季轮回。
  獒,平静而谦和,与世无争地做世外桃源里的勇者。那些把斗狠、玩乐,享受虚荣和体面强扣在獒的身上,一面赚着大把的票子一面炫耀着自己所卖的獒的人,很无耻,很下流。他们过分地利用獒这个平常的物种来获取更大的利益,我不知道,当终于有一天,人们清楚地了解了獒这个神秘物种的时候,当神话不再是神话的时候,人们又会怎么想?那时候,或许忍受指责,背负委屈的是獒,而给獒带来无限委屈的那些人,却早已赚足了票子,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了。
  我胡思乱想着这些只有人类才会想的事,大黑只是静静地卧着,她不会知道我在想什么,也不会知道这个社会给獒这个家族又带来了什么。她不会太在意所有的好和坏,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辩解,她只要主人好好地活着,她的羊群好好地活着,大草原还是那样欣欣向荣,她就满足了。
  獒,无私无欲地为大草原奉献一生,而我们这些以獒为生或者是以獒为乐的人们却没有想过,我们,又能为獒做点儿什么?
  我想着这些事情,就觉得很伤心,抱紧了大黑的脖子,大黑亲热地贴紧我。夜,深了,我却一直睡不着,我仍然在想:虽然人们给獒扣上了一顶神圣的光环,但它们仍然在按自己的方式生活,没有骄傲,也没有以此为荣,那么我呢?也许很多朋友都以为特种兵像天兵神将一样的勇猛,但特种兵也一样是人。我曾经在退役的时候,走在大街上,用一种以己为荣的目光看身边的所有人,觉得那些人很平凡、很可笑,现在,在大黑面前,我觉得自己这样的活法其实才是最可笑的,就像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丑。
  十七、狼很狡猾
  深夜,我又听到了狼的嚎叫,呜呜嗷嗷的,很凄凉,从很远处的山坡上传来。因为距离太远,声音听起来很缥缈。大黑知道那对自己的家和羊群构不成什么威胁,也就没有吼叫,只是站了起来,来回地巡视了几遍。
  自从上次在大林子里杀了几只狼以后,我心里就常常有些惴惴不安,我担心那些狼会跟过来,然后找个时机下手,为它们死难的同胞们报仇雪恨。虽然我并不会为此而感到害怕,但俗话怎么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何况还有这么多的牧民和羊群。狼,像獒一样,是大草原上极富个性的一个物种,它们的神秘感并不比獒逊色多少,只是人们对于狼谈论得太多,意识上自然也就慢慢淡化了。
  这些天来,我一听到狼叫,就会从梦中惊醒,有时候,晚上还会梦到自己杀狼时那血淋淋的场景。现在,又听到了狼叫,我站起来,向远处眺望,什么也看不到。听说,狼是站在山头上嚎的,向着月亮嚎,有人称“叫月”。我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有种凄凉的恐怖。
  狼的嚎叫一声接一声地响了起来,像是在召开一个盛大的家族会议,又像是两群狼的厮杀,因为我听到后面的叫声越来越凌乱而且凄惨,躁动而且不安。
  狼从后半夜一直叫到快天亮,我从睡不着到后来想睡却不敢睡。大黑也警惕了一晚,她感觉出什么不好的因素。从狼的叫声来判断,数量很多,像是个很大的家族,或者是两个家族。
  早上,多吉大叔起得特别早,天色还没大亮,他一钻出帐篷来,就问我:“听到昨晚的狼叫了吗?狼群在打架,它们要争地盘。”
  “争地盘?争这里的地盘?”我问。
  我觉得很有意思,狼也像人类一样,知道划分疆域和国土,利益不和的时候,就打,就抢,直到另一方被打败或是自动弃权为止。多吉大叔告诉我:“今年的冬天会很冷,虽然现在雪还没有下,但是,一旦雪落下来,可能所有的动物都找不到吃的了。这些狼赶在下雪之前抢夺最好的地盘,它们要占好地势,囤积资源,不然雪一下,势力弱一点儿的小狼群可能都熬不过这个冬天。”
  “那这些狼要打多久?”我又问。觉得很新奇,这些是在书上没有看到过的,所以就想问个仔细。多吉大叔说:“这个可就不清楚了,要看从别的地方来了多少只狼,有多少群。有些狼可能就会在这场争斗中死掉,也可能它们会融合为一个更大的狼群,很难说啊!希望这些狼不要在今年的冬天袭击羊群就好了!”
  我也觉得忧心。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我们准备拆了帐篷回村子里住了。拆帐篷的那一天,天上飘起了细细的雨丝,不一会儿,雨丝就变成了细细的雪末子,飘飘洒洒地飞扬在半空。下雪了?是下雪了,但下得并不久,一阵风吹过来,雪末被吹散,沾在拆散的帐篷上。
第18章 搏杀狼群(8)
  我们回村子的路上,风一直在刮,风很大,人们都把头脸缩在衣服领子里。我不敢坐车,因为一坐下去,就觉得浑身发冷,干脆下了车,陪大黑一起走。风吹打着我的脸,好久没有进行过负重跑了,我感觉自己的体质已经不如在部队的时候,就跟着车子小跑起来。大黑今天心情很不错,看见我在跑,她觉得挺有意思,就跟着我一起跑。
  獒是一种不畏严寒的动物,它们不怕风、不惧雪,越是在寒冷的气候中越是显得活跃。我穿着宽大的藏袍,跑起来有些缠脚,大黑也不急着要超过我,她不紧不慢地跟在我屁股后面一步远的地方,因此,我跑的样子看起来就很滑稽,像是被一条狗在追着跑。
  一路上跑跑停停,远远地望见了前面的村口。我的心里涌起一阵激动,想着赶快冲进屋子,点起火炉暖暖地烤个火,于是脚下就加快了速度。大黑也很兴奋,她竟然拖着个大肚子,冲到了我的前面,撒开四条腿,向那个叫作“家”的地方跑去。
  我满怀激动的心情跑进村子,当我走进院子里的时候,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院子里一片狼藉,到处是枯叶和狼粪,所有没带走的家当都被翻了个底朝天,横七竖八地斜倒在院子里和屋里。能撕烂的东西绝没有一个是完整的,全部被扯成了碎条,撕不烂的东西就滚得到处都是,而且上面沾满了狼的粪便和尿迹。
  狼来过了?洗劫?抄家?我的头皮有点儿发麻,没想到狼竟然可以把事情做得这么绝,感觉脊背上冷飕飕的,从心底里往外蹿凉气。
  大黑也被眼前的景象怔住了,她有点儿不相信似的,她不相信狼竟然敢在她的地盘上如此撒野。大黑屋里屋外地跑了两趟,看着满地乱七八糟的东西和残败的景象,仰头猛叫起来。
  大黑的声音震得树都在抖,地上一个破罐子哐啷一声响,从一边滚到另一边。随后赶来的人们也对眼前的景象有些吃惊,但他们毕竟是草原上的牧民,对狼的了解远远超过我,愣了一会儿后,就各自回到了自家的院子,开始整理东西。多吉大叔说:“这种事情见怪不怪了,几年前,有人打了几只狼崽,那些狼为了报仇,也搞过一次。它们知道斗不过村子里的獒,就等我们搬走的时候,冲进来撒野。”
  我对狼的凶残和聪明本来还有些敬畏,但对于这种做法却很有些不屑。大黑也明白,但她就是气不过狼竟敢在她的地头撒野,她对于自己的领地有一种强烈的霸权意识。大黑愤怒地冲到院外吼叫了很久,我们差不多收拾完了屋子,她才慢慢地走进来,喝了点儿水,就独自跑了出去,站在村口的方向,冲着远处又狂吼了一通,然后就一直站在那里不肯回来,像一个忠于职守的守城卫士。
  多吉大叔好像在想什么心事,收拾完东西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默默地抽烟。我也走过去,坐在他身边休息,问:“大叔,有心事?”
  多吉大叔点点头,抽着烟,看起来有点像自言自语,他说:“刚才打扫的时候,我发现这些干了的狼粪不是同一群狼的,而且来得有先有后,最早的可能是在我们刚离开村子后就留下了,晚一点儿的,大概也就在一个星期前。”“也就是说,有两批狼来过了?”我问。
  刚才打扫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那些狼粪有些已经干得像石头,有些却还有些湿软。
  “那些狼是分两批来的,而且是两群,可能最初来的狼群就是那队小狼群,它们是来寻找小狼的,后来小狼送回去了,它们也就没有再来过,可后来那群狼呢?”我问。
  多吉大叔又抽了口烟,望望屋外,风呼呼地吹着,外面的景色看起来很苍凉,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我:“前些天,你不是半夜听到狼嚎了吗?今年的冬天会很冷,聪明点儿的狼都知道往有食源的地方跑。”我立即明白过来,说:“来的狼多了,自然要先下手为强,抢占地盘,后来的这些狼粪和狼尿就是它们留下的一个记号!”
  多吉大叔点了点头,他的神色有些忧虑。我知道他在担忧什么,村子里的人家不多,獒也只有两只,今年的冬天又会特别冷,人的日子难过,狼的日子更难过,牛羊的日子就更加难熬了。牛羊的吃食不足以度过整个冬天,而从四周迁来的狼群又在暗地里打这些牛羊的主意,可能还会有别的找不到吃食的野兽,它们一样会在饥饿难耐的时候袭击村落。
  “听天由命吧!”多吉大叔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着,“咱们这个地方又偏又冷,路也不通,有个‘天灾狼患’的,也只有听天由命,还能咋办呢?”
  看着多吉大叔额头上皱起的深深的皱纹,我有一些心酸,这就是劳苦大众的生活。最底层的劳苦大众的生活,和那些大城市里坐在高档包厢里,满面红光,吃得脑满肠肥的人的生活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决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为村里的人分忧解难,虽然,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但总比整天无所事事,眼看着牛羊一只只被狼群咬死要好。
  村落本来就不大,也就那么几户人家,但有一点儿不好的是,各家的房子都稀稀落落地坐落在各处,并不是很紧密,本来是想围着整个村落建一圈刺墙,但现在看起来有点儿不现实。这里的院落其实都是敞开的,严格一点儿来说,基本上不能说是个院子,因为根本就没有实际的院墙。不像北京的四合院,这儿的院子只是屋门前的一大片空地,外形看起来像是个院子一样,没有院墙的院子。
  多吉大叔家的院子是自己用土砖垒的,只一边有墙,另一边没有,是用栅栏打的羊圈。这些天来,我一闲下来就和格桑去村外较远的树林子里砍树,回来后劈成一根根的栅栏木。格桑问我:“做栅栏木干吗?咱们的羊圈很牢固了。”我说:“反正有用,等着瞧吧。”
  其实,我自己心里也不知道这样做,对于那些狡猾的狼来说,能不能起到一点儿防制的作用,但还是坚持把栅栏木一根根劈完。每一根栅栏木都被我削成了尖刺的形状,看起来不太像打羊圈的栅栏木,它的顶端很尖,而且两侧又各钉了一根尖刺,看起来像个三叉戟。
  我把这些削好的尖木重新打在羊圈的栅栏内侧,一根根用铁丝绑紧,然后又特意在每根栅栏木的外侧钉上了许多铁钉,整个羊圈从外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刺猬一样。加固完羊圈,我又提出得把院墙重新加固,砌成一个完整的院子。多吉大叔有点儿不太赞同,他当初砌那道墙的时候,也只是单纯地为羊圈挡风,没有要砌成个院子的意思,其他各家也都是这样。
  住在这里的人们都很朴实,他们没有那些大城市里人的猜忌心,除了对狼和野兽的提防以外,砌不砌院子根本就不重要。在这里,那些人类原始的淳朴自始至终都给了我一种“夜不闭户”的感觉,但现在,砌墙并不是为了防人,而是为了防狼。我一遍一遍地向多吉大叔解释,但他执意不肯。
  格桑这几天也被我折腾得够呛,他也不太想做这些体力活,一听说要砌墙,砌个院子,把自家和外面隔离起来,就更不明白了。他觉得那样做很不厚道,大草原上的一切都是很辽阔的,天空、土地、人心,都是如此,院落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道多余的风景。没办法,我只好到别家动员,但他们也不大接受我这个提议,最后只好彻底放弃了这个想法。然后我提出,要帮他们的羊圈重新加固。有几家觉得自家的羊圈够牢固了,没这个必要,只有才让大叔接受了我这个提议。
  才让大叔一个人居住,没有人手帮忙,我就更应该帮他多做点儿事,他家的羊圈加固都是我一个人完成的。我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大黑就拖着大肚子跟在我身后,看我做这些事情。她细眯着小眼,像个监工,我知道大黑不是在监督我,她只是在陪我度过那些无聊的时间。大黑心里也知道,其实我的内心很寂寞,离开了自己最深爱的部队,却又无法接受新的生活。我的到来,只是一种对世事的逃避,我逃避喧嚣,选择孤独,但真实的我并不属于这个大草原,我的心只是暂时地在这里漂泊。也许别人看不透我,但我相信,大黑能看透这一点。或许,她的心也像我一样,作为獒家族的一员,在世人期盼的目光下,她也曾经雄心壮志过,却在日复一日平淡的现实生活中淡漠。也许,英雄并不是非要轰轰烈烈地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而是隐没于平淡的生活,走在最平常街道的某一个角落,做一个最平凡的人。不起眼,但不忘记自己的责任和本分,保持一颗英雄的心,在危难来临的时候才会挺身而出,那也是英雄。
  在与大黑一次次无声的对视中,从大黑那淡泊而又隐忍杀气的眼神中,我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就算我永远地离开了部队,再也摸不着心爱的枪,再也不能出色地完成一个个艰难的任务,那也并不能表明我就不再是一个英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英雄,真正的英雄在心中,他们隐没于尘世的每一个角落,就像所有的小人物一样平凡,不羡慕他人的高大伟岸,也不自卑于自己的渺小无名,安分守己地站在自己应该站的地方,贡献自己应该贡献的力量。我觉得当初的自己是多么可笑啊,离开了部队,我失去了那个英雄的称号,就觉得自己好像就此沉沦了一样,担心自己将不再受人重
  视和崇敬,自己将要沦落为平庸的一族。这种想法是多么无知,多么可笑,多么让人不齿!
  我忽然想家了,想回去,向父母忏悔我这些年来的歉疚和痛悔,为我当初离家时的冲动和对父母的暴怒而后悔。我更想回去,让自己再重新融入这个社会,就算是死亡后的新生吧。重新开始我新的生活,像大黑一样,做一个凡世中的隐者。我还没来得及向多吉大叔说出我的想法,日喀则的第一场雪就落下来了。
  这场雪来得真晚,但没有令我失望。我一直不知道大草原上的雪是什么样子的,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象着那天地连成一线的无边无际的洁白,我在想:那是怎么样的美丽啊,一定像天堂一样。的确,四周都是洁白的一片,天上是白的,地上是白的,近的一切和远的一切都被雪覆盖了,我的眼里除了被雪的白色刺痛,就是一种想流泪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片无边的白色中,我有一种被曝光了的感觉,在这个神奇的大自然面前,曾经的我是多么渺小和无知啊!自认为自己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对的,到头来所有的论点和论据却被一只獒给彻底地推翻了。
  我跑到村口,冲到空旷的雪地里,放声大吼,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吼,就像当初我们被簸箕折磨得不行而放声大吼,为自己打气一样。现在,我也是在为自己打气,在我离开部队的时候,我就像一个被拔掉了气门芯的皮球,现在是该给自己打足气的时候了。
  大黑跟着我冲到了雪地里,看见我在雪地里疯狂地跑着,大吼大叫,她有些不太理解,但觉得挺有意思,就冲过来,一边跟着我一起吼叫,一边围着我奔跑。我看到大黑的肚子已经鼓胀得很大了,可能这几天就要生了,不敢让她做太剧烈的运动,就停止了奔跑,仰面躺倒在雪地里,直直地倒下去,就像曾经做训练时一样。虽然大黑没能像曾经的战友一样托住我,但我也觉得很欣慰。
  獒就是獒,人就是人,獒做獒应该做的事,人做人应该做的事,我,也应该做我应该做的事。我突然大笑起来,很开心地笑,这是我来到藏族聚居区以后第一次这样真正放开胸怀地大笑,心里很舒服,像是出了一口长久憋闷不散的怨气。
  我躺在雪地里,对西藏地区来说,这样的雪积得还不算太深,我躺下去的时候,刚好高过我的肩膀,从远处看,我就像是被雪掩埋了一样。我
  闭上眼,体会这大自然的静美,耳朵里仿佛传来咯吱咯吱的脚步声,我以为是大黑在雪地里玩耍,走得远了,所以声音听起来就很细弱。我时刻担心着大黑,睁眼一瞧,大黑就坐在我身边,她很安静,警惕地望着远方,两只小耳朵竖了起来,收集声音的来源。我一个翻身跳了起来,向远处望去,远远地,在雪地上出现了几个黑点,正向我们这边缓缓移动。黑点越来越近,明显地可以分辨出狼的脑袋的轮廓。我不相信这些狼敢就这么着冲过来,它们只是一个小群体,也就那么三四只,对于我来说,都几乎不能构成什么威胁。
  这段时间与狼的不断接触,让我对狼这种动物越来越不感到陌生,我现在对狼已经没有当初的那种畏惧了,感觉它们也不过如此。我想逗弄一下这几只看起来有些傻头傻脑的狼,我揉了几个雪球,拍得紧紧的,向远处的狼群扔过去。狼群虽然离得还很远,但我的臂力却很大,手腕的力道就更不用说了,我都能把一只狼的嘴巴活活地撕裂,投个雪球又有什么难?可是,还是距离太远了,雪球没有砸上狼的脑袋,落到狼身边附近的地方,几只狼立即一跳闪开,然后站住,远远地向这边张望。
  可能大黑也知道自己这两天就要生产了,她顾及肚子里的孩子,就没有冲上去,而是站在我身边,冲着远处的狼群吼叫。那几只狼还没有要离去的意思,远远地观望了许久,探头探脑的。我忽然意识到,狼群都是集体活动的,现在来的这几只狼显然不代表一个整体,它们可能是头狼派出的探子,就像侦察兵一样,来侦察实情的。
  我折断一根树枝,把它们折成手指长的一截,前端折得很尖利,把底部插入揉紧的雪团中,往前走了几步,向那几只狼扔过去。狼一见我在向它们靠近,就立即向后撤退了几大步,树枝没有插中狼,远远地落到了雪地上。大黑见我有向狼攻击的意思,就配合地大吼起来,然后向前猛冲过去。
  狼很狡猾,它们看到大黑腹部下面拖着沉重的大肚子,知道自己一旦撤退,大黑绝对追不上,就很放心地向四周散开,继续观察村子里的动静,搞起了“敌来我退,敌退我进,敌静我扰”的战术。大黑喘了口气,可能是剧烈的奔跑引起了腹痛,她停了下来,喘息了一段时间。我担心大黑会出事,就冲上去扯住大黑,叫她回来。
  几只狼观察了一会儿,并没有冲过来进行攻击,就撤退了。当我牵回大黑,再回头看的时候,狼已经走得不见了踪影,只在雪地上留下几行爪印。
  天上的雪还在下,不一会儿,它们的爪印就被纷飞的雪花重新覆盖住,雪掩盖了它们偷窥的证据。
  十八、一只绝望的母狼
  晚上气温很低,我放在院里的一盆水都结冰了,格桑说:“这还不算冷,最冷的时候,抓块羊肉到院里啃,羊肉马上冻成冰坨坨,反应慢一点,舌头就会被粘住,嘴唇子都要黏掉一层皮。”高原气候就是这样子,最冷的时候,仿佛整个藏族聚居区都被封进了一个大冰洞,到处是雪是冰,好像进入了冰河世纪,而且,风还在不停地吼,吹在脸上,就像有人拿刀子在割你脸上的肉。
  我熬了肉骨头海带汤给大黑喝,又在她吃的肉里拌了些黑豆面粉、维生素和鸡蛋。大黑今晚吃得很饱,她肚子里的小獒都快要生了,饭量很大,几个崽子整天在大黑肚子里闹腾,大黑常常被折腾得疲惫不堪。
  吃过饭,多吉大叔给我和格桑讲起草原上冬天里狼的故事,狼这种动物与牧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生活中处处都有狼的踪迹出现。在这里,我本不想多写狼的事,但又不行,似乎每一件事都能与狼挂得上钩。
第19章 搏杀狼群(9)
  我正在听故事的时候,外面雪地上传来扑嗒扑嗒的脚步声,乱七八糟的,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一听就知道这不是人类,这是狼群从雪地上走过发出的声音。多吉大叔和格桑都在听,忽然,多吉大叔说:“来,反正晚上闲着没事,咱们来猜狼吧,猜猜外面有几只狼,又有几群。”
  我愕然,问多吉大叔:“狼来了,大叔不怕吗?这些狼会不会是来攻击村落,袭击羊群的?我白天看见有几只狼过来做探子。”多吉大叔笑了一下,用手指指外面,说:“你们听,声音有先有后,从不同的方向传来,可能不止一队狼呢。而且,它们也不是向这里来的,是往山坡上去。狼要打架,打赢了的狼群才有资格来这个村子里找吃的,打输了的狼群就得撤走。”
  “原来是这样,为什么那些狼不会联合起来,一起来村子里找吃的?”我反问,当然,我也绝不希望那些狼一窝蜂地都涌进这个村子。
  多吉大叔笑了起来,告诉我:“狼可不像人类,狼的本性就是凶残而自私的,忍不过冬季的时候,它们就会残害同类。再说,现在冬天到了,有些狼都集群了,大群欺压小群,以抢占更多的食物和地盘,小群的就只能撤退到别的地方去。”
  我想象着狼群比人类还要聪明,当它们还是四条腿动物的时候,就知道集合兵力,以集团军单位作战,而不善于收拢同类的弱势狼群。弱势狼群就会被吞并或者赶走,再或者,直接被大兵团的给干掉,多么残酷的现实,像人类一样!
  “那它们还要打很久了?”我又问。
  “可能吧。”多吉大叔说,“不知道今年来了多少只狼呢,照这样子,还得打上几天了。”说着,他又往烤炉里添进了一块干羊粪。
  这里的牧民烤火没有木炭,能源就是收集起来的干牛粪和羊粪,牛粪、羊粪是牧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那曲地区,几乎一年四季都要烤牛粪火取暖,即使在夏季,夜晚的时候也会在屋里燃起一盆牛粪火。一般烧牛粪的比较多,但也有烧羊粪的时候。夏季雨水多,羊粪不成形,多吉家也会烧些牛粪,到秋冬季节便烧羊粪了,毕竟家里养的羊比牛要多很多。其实,牛粪、羊粪远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样腌臜,相反,它们在西藏却是像金子一样金贵的东西。它们的燃点很低,即使是在含氧量较低的高原地区,也只要一张报纸就能点燃,它们没有烟灰,不会把你的眼睛熏出眼泪。牛粪或者羊粪火并不臭,火苗是淡蓝色的,很漂亮,火力也不冲,很温和,虽然那一坨坨的粪外表看起来很让人无法接受,但是,这里的人们却喜欢,还拿牛粪灰来烤饼煮酥油茶,非常香甜可口。本来,这里没有别的能源,生活中一切需要燃火的东西都离不开那些粪。
  火炉里的干羊粪在燃烧,就像年已半百的多吉大叔,虽然大叔长得并不好看,干干瘦瘦的,模样也不帅,就像那一坨坨的粪,黑不溜秋的。但是大叔的心却是最纯洁的,高原地区独有的纯洁,像牛粪羊粪一样,燃掉自己,为寒冷地区取暖。
  我望着火炉里的干羊粪发呆,想着这些做人还是做粪的道理时,就听到远处的山坡上传来狼的嚎叫,这是狼群厮杀时的声音,为了抢地盘,为了抢食物,为了熬过这整个严寒的冬季,狼也是无所不用其极。我跑到院子里,希望能看到狼打架时的场景,那一定很壮烈,想象着狼毛到处乱飞,狼血四溅,或者有的狼还会被另一族同类咬得肚破肠流,我全身的血就一下子涌动起来。
  “看不到的,还太远。它们才不会在村子附近打,你能听到声音,那是因为在雪地里,很空旷,山坡上传得就远。”格桑说着。他有点儿想打瞌睡了,就喊我,“阿哥,进来吧。外面好冷,大黑都不理那些狼呢!”
  我跑进屋子里,的确,大黑趴在她的红地毡上,只是抬起头,仔细地听着外面的狼叫声,并没有起身出去看的意思,也没有吼叫,仿佛一切玄机都在她的掌握之中。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我睡不着,听着外面的狼在凄惨地嚎,想着大黑肚子里的崽子们在闹腾。大黑还要警惕外面的狼,一定也睡不着。我就把军被裹在身上,跑到大黑身边去。羊粪火燃烧得比较快,一块羊粪最久也就十多分钟就差不多燃完了,我添了几块羊粪进去,又把最后剩下的两块干牛粪也一起扔到火炉里,然后,在大黑身边的红地毡上躺了下来。
  对于那块象征身份的红地毡,大黑从来都是霸占着,今晚却没有要驱赶我的意思,大黑肚子里的小獒崽子们可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高兴的时候就闹腾一下,在大黑肚子里翻个跟头打个滚。大黑好像很难受的样子,舔舔我的手,但是她看起来也很安心,可能是因为有我在身边陪着她,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黑夜。
  第二天一大早,雪停了,我就跑到外面的雪地里,向远处山坡上望,但是什么也没看到。雪积到小腿肚子深,走起来有一点儿费力,我有点儿泄气,就没打算走多远。我又回到了院里,院里还有些木头和碎木料,是我做栅栏木剩下的。我忽然有个想法,在院子里搭一个瞭望台。
  一想到这点,我马上就动手开工,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大雪天里,浑身包裹得像个大粽子,运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木料也不多了,工程有些拮据。格桑听见我在院子里搞得哐啷哐啷响,就从被窝里爬出来,跑到院里问我在干吗。我回答他:“做个瞭望台,看远处山坡上的狼打架。”
  “瞭望台”这个名称对于格桑来说太新鲜了,他那迷糊着的眼睛哗啦一下就瞪大了,很新奇地问我:“瞭望台,好玩儿吗?我也要看!”我扭了扭身子,脖子裹得有点儿喘不上气,身上穿的衣服一层套一层的,很累赘。我喘了口气,故意逗格桑,说:“很好玩儿,想玩儿吗?过来搭把手,我快累死了。”
  格桑穿好衣服,过来给我帮忙,忽然问我:“阿哥,你房间那个包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像个铁箱子一样。”
  我想了一下,那是第二次去日喀则拜会那个中校时,中校送给我的一部废弃的旧电台,因为这里根本就没通电,也没有电话,手机信号也没有,因此我也就没带手机,我是和家里断绝了一切联系后才来到这里的。
  中校之所以送我那部旧电台,是因为怕这里的冬天很难挨,万一出了什么事,我会联系不上他。我一直没把那个电台当回事,回来后一直放在包里面,现在想起来了,就告诉格桑:“那是电台,发无线电用的。”
  “无线电干吗用的?”格桑又好奇地问。我说:“要是我现在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这里又没有电话,也没有电脑,你就可以用无线电和我联系,知道吗?”
  格桑还是不懂,又问怎么联系,我一时和他也讲不清楚,就敷衍他,说:“以后阿哥教你玩儿,现在可没时间,得先把瞭望台搭起来。你小子可搭牢一点儿啊,千万别搞豆腐渣工程,雪一压就塌了。”
  格桑是个老实孩子,听我这样说,就把台子的四个脚捆扎了一圈又一圈,比绑腿还要绑得结实。我说:“行啦,搭上面的。”格桑就又跑过来帮着搭上面的。
  这孩子很听话,而且老实,有点儿憨厚得可爱,我很喜欢,为此我付出了不少代价。格桑常常缠着我给他讲部队里的事,我也常常给他讲,当然绝不会泄密,只是那些大众新闻、电视上都会放的。
  我们搭了一整天的台子,因为木料不够,格桑又把四脚都搭得很牢固,等到搭上面的瞭望台时,木料就没了,只好马马虎虎地用几根剩下的栅栏木围了四条栏杆了事。
  晚上刚吃过饭,格桑就忍不住爬到瞭望台上,向远处望,他觉得很好玩,但是望了半天什么也没望见,就看见一片白茫茫的雪,就有些失望地又爬下来。多吉大叔笑着说:“狼今晚不一定还会去那个山头上了,也可能有几天时间都不会来呢!”格桑有些失望,我也有些失望。
  晚上,检查了一下大黑的肚子,多吉大叔很高兴地宣布:“大黑要生啦!可能就在明天或者后天,反正就这两天了。”
  我们都很高兴,这是大黑生产的第一胎,我尤其兴奋,我还从来没见过凶猛的獒生宝宝,不知道会不会和人类一样?我兴奋得一夜都没睡好,翻来翻去的,想象着小獒出世时的模样,幸福得好像自己就要做爸爸了一样,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当时的我好可笑。
  半夜,又听到狼叫了,我和格桑几乎是同时冲到了院子里,我因为睡时就没有脱衣服,跑得比较快,第一个爬上了瞭望台,格桑慢了一步。瞭望台太小,只能站一个人,他就只好眼巴巴地站在下面抬头看我。
  虽然是半夜,但因为到处都是一片洁白,只有远处还有些微弱的亮光,我只看见远处的山头上有一些黑点在晃动,除了风把一些狼叫声送到耳边,实在没有其他可看的东西。我耐心地守望了一会儿,看见那些黑点在移动,越聚越多,忽然又一下子散落开来,东逃西散。风还在吹,狼叫声却慢慢地消失了,我的脸被吹得生疼,就跳下瞭望台。格桑还想爬上去看,我说:“都走啦,一个不剩,没什么好看的,就是一片雪地,一片黑点点。太远了,明天我们过去那个山头上瞧瞧去。”格桑说好,我们两个都跑回屋里去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多吉大叔做了羊粪烤饼。实话跟你们说,当我第一次看到用牛羊的粪便来烤面饼的时候,心里确实很恶心,有点儿想吐。看到多吉大叔把烤熟的饼从羊粪灰里扒出来的时候,饥饿的我更是一点食欲也没有了。但是很奇怪,粪烤出来的饼竟然是那么香,看起来也很好吃的样子,我实在忍受不了肚里的饥饿,就尝试性地咂了一小口,竟然是非常美味,想着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死老鼠都吃过呢。再说多吉大叔和格桑都吃了,我不吃也有点儿不好意思,干脆不去想,饱饱地吃了一顿。
  我和格桑出门的时候,怀里还揣了两块,大黑好像知道我们要出一趟远门,有点儿不放心,拖着个臃肿的大肚子跟在我们后面,一直跟到外面的雪地里。我摸了摸大黑的头,说:“回去吧,最多下午就回来。你挺着个大肚子,走路都困难,别跟着了,你不担心肚子里的宝宝,我还担心呢!”
  大黑好像听明白了我说的话,拱拱我的手,目送我和格桑走远,我们都走得很远了,回头望去的时候,还能远远地看见多吉家的门前屹立着一个黑毛球,正在向我们这边眺望。
  下了雪的路很不好走,雪没到小腿肚子,再加上身上裹得厚重,走起来更觉得辛苦,格桑说:“这雪还不算深,最深的时候,能没到腰,人都没法走。不说封山那么遥远的事,直接就把门给堵了,出都出不来呢!”
  我惊讶得直吐舌头,祈祷上天,今年的冬天千万别下那么大的雪,但上天似乎不解人意,我们走到半路的时候,小雪花又不知趣地飘落下来了。
  走到那座山坡上,耗费了我们半天的时间,我们到达那里的时候,都累得只剩喘气了。长途行走耗费了很多体能,我掏出怀里的烤饼吃,烤饼被冻得硬邦邦的,咬在嘴里嘎嘣嘎嘣响。
  格桑踩了踩脚下的雪,忽然叫我过去:“阿哥,这雪下面有东西呢,都冻得硬邦邦的了,是头死狼。”
  我急忙跑过去看,格桑已经用脚把雪踢开,我看到雪下面露出一只死狼的尸体,已经冻得发白,硬得像石头,可能都冻了一两天了。
  这只狼是在同类的互相残杀中死去的,身上很多抓痕,喉咙上还有一个大洞,渗出的血水都被冻成了一片一片的冰碴儿。我猜想:附近应该还有不少狼的尸体,既然是集群作战,死的当然不可能是一只两只,或者还会有受了伤的狼,也许已经逃走,也许直接就被冻死在这里。我忽然有点儿担心,那些受了伤的狼会逃到哪里去呢?这样冰天雪地的,风一天二十四小时没有停过地吼,那些狼不被冻死也要被饿死。现实很残酷,只要是生命,终究逃不过一死。
  回到家里的时候,天都快黑了。大黑跑出来迎接我们,缓缓地摇着尾巴。看样子,她的肚子有些难受。本来獒生产应该是在深秋季节,可大黑怀胎怀得不是时候,等到生的时候,都是如此寒冷的冬季了。大黑去年的第一胎没有生下来,今年这一胎又赶在这么个时候,格桑不懂这些事情,但我和多吉大叔都很担心,特别是这两天快要生的时候,就更不能放松半点儿。
  我晚上就睡在大黑身边,虽然很冷,但大黑都受得了,我也要忍住。半夜,还没睡着,我迷迷糊糊地打着盹,忽然,大黑站了起来,我听到外面院子里有动静,几只羊也在叫唤,声音听起来有点儿惊恐。
  我马上跑到院子里去,大黑早已经冲出去了,正冲着院角的一团黑影吼叫,那团黑影缩得紧紧的,好像在瑟瑟发抖。多吉大叔和格桑都被惊醒了,点着灯出来看,发现那团黑影竟是一只浑身带血的狼。格桑第一个反应就是跑到屋里,操出把铁叉子,要去叉那只狼。狼却没有动,只是缩成一团,在大黑的吼叫声中惊恐地发抖,很哀怨的样子,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们。
  “格桑,把叉子放下!”多吉大叔呼喝道,然后举着灯,向那只狼走近了几步,仔细地看。大黑拖着个大肚子冲过去,准备咬那只狼,毕竟那只狼都闯进家里来了,大黑再怎么宽容,也不会容忍一只狼站在她的地盘上。
  看了一会儿,多吉大叔叹了口气,叫我们都回屋里去睡,说:“没什么事,这是只受了伤的母狼,怀崽了,没看见它大着个肚子吗?”
  在狼的族群里,只有居于统领地位的一对狼才可以随意妄为地进行生殖和繁育,这只母狼应该是一个狼群里的母头领。狼一般是在春夏季怀孕产崽,可这只母狼为什么却在冬天大着肚子?这还是头一次见到,难道是它们的族群受到了攻击,成员在急剧减少,所以需要补充成员吗?不管社会如何发展,自然界一切物种的进化和变化都有它出现的必然道理。
  我和格桑都来了兴趣,围着那只可怜的母狼观看,像欣赏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而母狼除了发抖之外,几乎都不能动弹,它身上的血水都被冻得和毛结成了一片。多吉大叔从屋里拿了些碎肉出来,扔到母狼的面前,母狼可能是饿坏了,想也没想,忽然站了起来,上前一步,咬住那块肉,然后又迅速地缩回了角落,狼吞虎咽地把肉吞了下去。
  大黑本来还在一个劲地狂吼,但是当她看到母狼站起来,像自己一样艰难地挺着个大肚子的时候,刚烈的吼声戛然而止,她同情地看了母狼两眼,忽然调转身,慢慢地走回屋里去了。母狼很感激地望了望大黑的背影,又站起身,很快地叼起剩下的肉,小心翼翼地缩回到角落。
  我和格桑饶有兴趣地围着母狼看,多吉大叔把油灯递给格桑,转身去屋里搬出一张小木桌子,又抓了些干草出来,他把小木桌子放在母狼卧处的上面,然后在下面均匀地撒上干草。多吉大叔在做这些的时候,母狼不知道怎么回事,吓得使劲往角落里缩,后来发现多吉大叔是在给它做一个避雪取暖的窝,就感激地低着头,夹着尾巴走过来,在干草堆上躺下。
  母狼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它的大腿和后屁股上有一个个被牙齿咬穿的小孔,脖子下面的皮也被撕烂了一块,还好没被咬断喉咙,至少可以保命,也还能保住它肚子里的孩子。
  对于狼,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为它感到悲哀或者是同情,但多吉大叔明显地对这只母狼很是悲悯,叹着气,自言自语了一句:“唉,可怜!”
  我问多吉大叔:“把狼留在这里,不怕它吃咱们圈里的羊吗?”多吉大叔蛮有把握地说:“不会,咱们救了它的命,怀崽的母狼会感恩,和公狼不一样。”
第20章 搏杀狼群(10)
  我不相信,觉得多吉大叔是在瞎说,说得像童话一样。我从小就听过农夫和蛇的故事,在印象中一直觉得狼和蛇都是没有人情而且残忍的动物,你再怎么对它好,它也不会对你感恩,更不会报答你。
  多吉大叔看出我的疑惑,他没有争辩什么,又转身去屋里找出几块薄板和毡布,把母狼的小窝又简易地围了一下,围住了三面的通风口,只在朝着屋门的背风一面留了个小门。这样围,外面人也就看不到这里窝着只狼了,也为母狼挡住了风雪。
  母狼看起来很疲倦,肚子暂时是填饱了一些,但伤口还是血淋淋的,尤其是脖子下面那一块,看起来更让人觉得心惊肉跳,皮肉被撕扯下一大块,差点儿就伤着了喉咙。我知道母狼一般都是留在窝里的,只有公狼才会出去觅食或者打架,这只母狼的窝可能是被别族的狼给抄了,它也许想孤注一掷,拼死算了,但为了肚里的孩子,所以一路挨到了这里。
  在这只母狼最绝望的时候,它可能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人类。没错,也许有的人类会毫不留情地打死它和它肚里的孩子,但如果运气好的话,也会有人救下它和它肚里的孩子。狼真是对人类了解深刻,所谓“知己知彼”,而且这只母狼也碰到了好运气。
  “走吧,都别看了。”多吉大叔见母狼一个劲儿地发抖,就赶我们回屋里睡觉去。格桑看了一会儿,也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就回屋里睡觉去了。我却不肯走。
  十九、母狼生了,大黑也生了
  我爬上瞭望台,向四周眺望了一会儿,没发现什么异常的动静,就又爬了下来。我看见大黑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从屋里走了出来,正站在门口看那只母狼,静静地看着,半眯着一双小眼睛。母狼有些畏惧大黑,不敢动,缩着脖子趴在那里,抬眼瞅着大黑,又瞅着四周的动静。多吉大叔从屋里走出来,见我没去睡,就让我帮他掌着油灯,他自己为母狼擦药。
  多吉大叔竟然为母狼擦药!我蹲在一边看着他做这些事情,母狼没有动,那些杀菌消炎的药膏是多吉大叔自制的,擦在伤口处的时候不是一般的痛。
  我看见母狼痛得在打哆嗦,但它知道多吉大叔是对它好,就忍着没吭声,也没有龇牙。擦完母狼的伤处,多吉大叔就喊我回屋去睡,圈里的羊闻到了狼味,都有些不安,一些胆小的羊就一直在叫唤,声音低低的。
  大黑走到羊圈前转了两圈,好像是在向羊示意:有我在,这里不会出什么问题。过了一会儿,羊都不叫了,大黑走到狼窝前闻了一闻,她好像想做点儿什么,但又没有,犹豫地站了一会儿,还是走回了屋里。可能大黑也一直在犹疑,自己应不应该放过那只狼,她也有点儿担心,睡一会儿,就跑到门口去望一望。母狼一直很安分,躺在窝里一动不动。大黑还是不放心,站在门口来回地踱步,到后来,我都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早上,我们被大黑的吼叫声惊醒,我发现大黑仍然站在门口,迈着小步,有些焦急地走来走去。她见我醒了,就走过来拱拱我的手,示意我到院子里去。
  我穿好衣服,揉着没睡醒的眼睛,走到院子里。半夜又下了一层雪,雪又积厚了一些,但今天早上雪停了,而且露出了一点儿薄薄的阳光。雪地反射出的光线刺痛了我的眼睛,我不敢睁眼,半眯着眼睛四处张望,发现四周没有什么动静,到处都静悄悄的,羊圈里的羊也都很安分,自在地吃着干草,我这才想起了那只母狼,扭头去看,大黑正站在母狼的窝前,见我扭头看过去,就低低地又吼了两声。
  我发现母狼蜷缩着,肚子下面有些血水,很新鲜,像是刚流出来没多久。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问多吉大叔。多吉大叔正披着衣服走出来,听我说狼窝里有血水,就急忙走过去看。他看了一会儿,伸手往母狼肚子下面摸了一把,笑起来,说:“母狼生小狼崽了!”
  啊!我很吃惊,也感到新奇,从来不知道母狼生小狼崽是什么情景,就蹲过去看。格桑听见我在外面喊他,也穿好衣服跑出来瞧热闹。
  我们三个人把狼窝门口堵得严严实实。大黑挤不进去,也看不到里面什么动静,她有些急躁不安,在我们身后走来走去,然后用嘴拱我的屁股。她也想挤进去看,她可能也预感到母狼现在是怎么一回事,有点儿担心一个受伤了的母亲的安危,虽然那是一只狼。
  大黑一直在拱我的屁股,可能她觉得我比较好欺负或者我比较会忍让她一点,示意我给她让位,我只好站起来,让大黑挤到前面去,自己就伸着脖子站在后面看。我看不到母狼是怎么生小狼崽的,小木桌子很矮,大黑那蓬松的大脑袋挡住了80%的视线,我几乎看不到,就听见格桑叫起来:“啊呀,这样子就出来了,一只……两只……三只……哟!四只呢!阿爸,还有吗?”
  多吉大叔没吭声,转身回屋去了。我这才蹲下来,看到了里面的情景,有四团灰不溜秋又湿乎乎的小肉球掉在干草堆上,有的身上还裹着一层白乎乎的薄膜一样的东西。小肉球不断地挣扎着,那层薄膜被撕破,我看到了完整的小狼崽的身体,湿淋淋的,像是刚从臭水沟里捞起来的老鼠。
  母狼也许是知道人类不喜欢它们狼这种动物,生下小狼崽之后,有点儿怕我们会打死它的小狼崽,但是又不敢对小狼崽亲热,它更怕引起我们的不满会迁怒到它的孩子,看起来有点儿畏畏缩缩的,用嘴拱了拱小狼崽,把四个小家伙拱得七零八散。
  多吉大叔从屋里端了两个碗出来:一个碗里装着清水;另一个碗里装着鸡蛋拌碎羊肉,给生产后的母狼吃。我真为这只母狼感到庆幸,如果它昨晚是闯进别的牧民家里,只怕今天就已经是躺在雪里的一具干尸了。
  母狼一边感激地吃着东西,一边抬头看多吉大叔。我看见母狼的尾巴梢露在身体外面,轻轻地晃动了几下,好像狗类摇尾巴一样。我知道狼是不会向人类摇尾巴的,也不相信那是母狼在向多吉大叔示好。
  大黑凑上前去,闻了闻四个小家伙,用嘴巴拱了一拱,把四个找不到母亲的小可怜拱到母狼的怀里。她知道母狼惧怕自己,自己这个举动已经吓得母狼瑟瑟发抖,就缩回了嘴,但又不肯走开,站在一边看着。我看见大黑对四个小家伙很感兴趣,她好像有点儿想把四个小家伙叼到屋里去的意思,但是因为母狼在,就没有这样做,四个小家伙有一个比她更适合的母亲。多吉大叔叹了口气,说:“母狼是受了伤,早产。这四个小狼崽都很弱,还不知道能活几天呢!”
  我想着在大林子里,我和格桑被狼围在树上的情景。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心里反倒有几分高兴,但是又不敢当着大叔的面表露在脸上,就哦了一声,表示惋惜。
  多吉大叔可能看出我的情绪来了,他也没有表示什么,又开始自言自语起来:“其实,狼这种动物,它们以大草原上的食草动物为生,但是它们也只捕猎那些老弱病残的,这样反而可以优化那些食草动物,提高它们的生理机能,让它们一代一代地进化。就这一点来说,狼对于大自然,算是一个功臣。”
  我十分震惊,多吉大叔竟然可以说出这段话来,他只不过是一个大草原上最朴实不过的老牧民,为什么竟然会懂这些大道理?
  在这个老牧民面前,我感觉到惭愧。多吉大叔说的道理没错,但我仍然不相信这只母狼。我担心这只母狼的伤哪天好了,没准半夜会偷偷溜进羊圈,咬死一只或者一群羊,饱餐一顿,然后跳出羊圈,溜之大吉。在潜意识中,我还是很仇恨狼的,自从上次在大林子里差点儿丢了命之后。
  一整天,我都盯紧那只母狼,母狼却很安分,除了拖着重伤的后半截身子走出去排便,其他时间就一直窝在它的小窝里。母狼受了重伤,又是早产,奶水不足,几个****都干巴巴的,四个小狼崽根本就吃不饱,整天叼着母狼的奶头不肯松开。母狼的情绪也有些焦躁,但是它也没有办法。我一直不相信这只母狼,尤其是在这样恶劣的天气环境中,忐忑不安地又过了一晚。
  第二天一大早,扎西木大叔知道大黑快要生了,又拿了些肉和骨头来看大黑。
  这段时间,扎西木大叔时不时地就会来一趟。因为上次卖獒的事,他自己心里也觉得很愧疚,来了以后也不大好意思说话,他好像心里也清楚,就算他说话,也没人愿意搭理他,所以每次来了之后,放下肉和骨头就走。但是,今天扎西木大叔没有急着要走,反而凑上来主动找多吉大叔搭话,表情有些讪讪的,说:“哟,大黑快要生了吧?不知道能生几只呢!哎,咱们这些过苦日子的,这么大个草原,没有只獒看家,日子还真不好过呢!这几天一直都听到外面的狼在嚎,大黑没啥事儿吧?”
  多吉大叔很憨厚,早把对扎西木大叔的嫌恶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热情地招呼扎西木大叔进屋里坐,然后叫格桑倒酥油茶。酥油茶被煮得热气腾腾的,满屋飘散着香气。
  “是啊,这几天狼一直在叫。今年的冬天真冷啊,咱们牧民不好过,那些狼就更不好过了,我也一直担心呢!不知道今年的牛羊能保住几只,先不说狼群了,光这天气……唉!”多吉大叔叹了口气。
  “是呢,是呢!”扎西木大叔急忙搭话,又走到地毡边上,看大黑。
  大黑不太搭理扎西木大叔,看见扎西木凑上去看她,就站起来,掉转屁股,走到院子里去了。
  扎西木大叔啧啧地赞叹了两声,说:“大黑真是只好獒,瞧这大肚子,一胎也能生个五六只吧?真好,真好……呀,那角落里什么东西?狼吗……呀,真的是狼,还生小狼崽了呢!”
  扎西木大叔说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的,我们都看出来了,他这次来其实是想讨一只小獒回去养,毕竟大黑是只纯种的獒,毛毛的种也不差,趁现在还没生的时候来讨一个,不然等到生下来的时候,可能就轮不到他了。
  我们互相对望了一眼,没接话,扎西木大叔就干脆走到院子里去,站在狼窝前,嘴里叽叽咕咕地不知道说些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又走回来,脸上讪讪地笑着,说:“还是多吉你心好,要是换了别的人啊,这只母狼早没命了,不说点天灯吧,那也要被活活打死。”
  我们还是没接腔,多吉大叔憨憨地点点头,我却不理这一套,看他还想说些什么。扎西木大叔见没人理他,面子上下不去,心里更有些不舒服,想走,又不甘心,思前想后了一会儿,还是厚着脸皮开了口,说:“多吉呀,跟你商量个事,你瞧我们家现在也挺困难的,我……我想等大黑生了,和你讨一只小的回去养,行不?”
  “这算个多大的事儿吗?”多吉大叔憨厚地笑了起来,说,“咱们大草原上的牧民能活下去,靠的是啥?靠天?靠地?都不是,靠的是咱们牧民的互帮互助啊!咱们既然都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咱们就都是一家人,到时大黑生了,我给你留一只。”
  “好!好!”扎西木大叔兴奋得无法言表自己的喜悦,紧紧抓住多吉大叔的手,拼命地摇晃着,然后转过身去,三步并作两步地往家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老婆去。
  母狼的奶水一直没有下来,四个小狼崽饿得嗷嗷叫,整天在母狼肚子下面拱来拱去找吃的,看上去确实很可怜。但是这一批母羊有几只怀了崽,也要差不多过完冬天才会下羔子,现在就更没有奶了,小狼崽连羊奶都没得喝。
  多吉大叔实在没办法了,只好把剩下的鸡蛋打碎了两个,搅匀了喂给小狼崽们吃。四个小家伙还不肯接受这种异味的食物,把鸡蛋碗拱翻了,鸡蛋全部流到了雪地里。格桑有些气愤,在这里,鸡蛋是很稀有的东西,因为没人养鸡鸭,要吃蛋的话就得去大城市里买,或者有人捎过来,格桑自己想吃都没得吃呢,那是给大黑留的。
  今天晚上,大黑很不安,她一口食物也没有吃,只是喝了点儿清水,就来来回回地在屋里走动,我焦急地问多吉大叔:“大黑要生了吗?”
  多吉大叔没吭声,眉头皱得紧紧的,我看得出他满脸的紧张和担心,因为去年大黑没生下来,难产,等到后来生下两只小獒的时候,小家伙早已经在肚子里闷死了,今年还不知道会是怎么个样子。就连格桑都紧张得不说话了,两手托着腮帮子,盯着大黑发呆。我的心情就更加紧张起来,感觉到额头上想冒汗,在这样冷的大雪天里。
  大黑焦躁不安的情绪一直拖到半夜,我们都睡不着,大眼儿瞪小眼儿地坐在那里,屋子里寂静得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还有大黑略带沉重的喘息声。
  我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紧张和焦虑的气氛,就不止一次地跑到院子里去呼吸那冰冷的空气,好清醒自己的头脑。我发现院子里的母狼也有些情绪不安,抬着头,紧张地向屋里张望着。
  我很奇怪,狼和獒是两种对立的动物,我不相信它们也会心意相通,我盯着院子里的母狼看。母狼知道我在盯着它,它根本就没在乎我,只是不安地望着屋里的大黑。突然,我听到格桑兴奋地叫了起来,他喊叫着:“阿爸,大黑生了,她生下来了!阿哥快来看啊!”
  我的心忽地一下子就吊到了嗓子眼,又兴奋又紧张,转头就往屋里跑。等我冲到屋里的时候,看见一只小獒已经在大黑的怀里扒拉着拱吃的了。
  这是一只黑色的小獒,四个爪子是黄色的,很像毛毛。多吉大叔轻轻地拿起来给我们看,是只小公獒,小家伙紧闭着眼睛,傻乎乎地把脑袋左转右转,看起来憨憨的,很好笑。我正在欣赏这只小獒的时候,大黑又顺利地产下了两只纯黑色的小獒,先公后母,我高兴得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简直想手舞足蹈了。獒的队伍终于扩大了,等到明年,大草原上的獒就可以组成一个班了。
  大黑喘了口气,肚子一鼓一鼓的,看来生小獒是件很痛苦而且很费力的事情,她喘息了一会儿,向我们示意,要水喝。我急忙给她端来水,送到嘴边喂她喝。大黑喝了几口水,又开始喘息,看来肚子里还有一只獒,而且这只小獒很难生,估计在大黑肚子里的时候,这只小獒也是最闹腾的一个。看见我紧张地瞪大了两只眼,额头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多吉大叔就给我讲一些关于小獒的事,放松我的心情。他告诉我,从古至今,由于牧民一直过着以游牧为主的生活,所以獒也必须能承受极其恶劣的气候条件,还要具备耐饥饿疲劳、抗瘟病的生存能力,这样才能生存下来。所以牧民在獒类自己选择后代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人为选择,在獒类群体中选择体大健壮、凶猛忠实、善于牧畜的个体。俗话说,也就是留强不留弱,留大不留小,留雄不留雌,将獒类的雌雄比例大约控制在一比二十,其余的大都被抛弃了。在很古老的时候就曾有“九狗出一獒”的说法,这就是最早的人工养獒,也正因为如此,才保持了藏獒纯正的血统。
  对于多吉大叔的这种说法,我惊诧极了,如果不是这种自古以来对獒类的严格筛选,可能现在大草原上的獒还会多一点儿,但是,可能也会因为獒类多了,就不能保证那么纯正而完整的血统,如果獒的血统混杂了,那么獒还能保持它们祖先那种性格刚烈、力大勇猛、野性尚存、抗病力强、护领地、善攻击又能舍命救主的天性吗?
第21章 搏杀狼群(11)
  在数量与质量上,牧民选择了“宁缺毋滥”。这种说法有点儿像大企业里挑选那些高职位的员工,虽然牧民也都不是大企业家或者精明的商人,但他们在长久以来的草原生活上,却知道如何保持一个物种的天性。不管是獒也好,狼也罢,或者是兔子、老鼠,这些都需要一个进化的过程,不断地优化,去粗存精,所有的物种才能一天比一天更适应这个复杂的生存环境。动物们都如此,自诩为高等智能生物的人类就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并运用在自身的发展进化上,自我节制,自我约束,自我淘汏,自我进化……格桑喘了一口粗气,高兴地喊起来:“哎,终于又生下一只!”
  我豁然惊醒,急忙去看,大黑终于顺利地生下了最后一只小獒,是只母的,像第一只小獒一样,全身黑色,长着四个黄色的小爪子,肉乎乎的,憨态可掬,我实在忍不住想抱一抱。多吉大叔适时地制止了我,说:“现在还不行,刚生下来,大黑会护崽,就这样看看吧,等过两天给你抱。”
  格桑一边兴奋地拽着我的衣袖乱蹦乱跳,一边催着他阿爸和我给四只小獒取名字。多吉大叔笑了笑,说:“还是让肖兵取吧,肖兵可比我们这些老牧民有文化。”
  对于多吉大叔的这句话,我感到惭愧。没错,我是读过书,当年考清华,仅以两分之差落榜,后来才去当了兵,受过特种训练,加入过维和部队,文化是不少,见识也不差,但我总觉得自己在多吉大叔面前,所懂的知识竟是那样贫乏。我红着脸,坚持让多吉大叔取名字,格桑就推了我一把,说:“阿爸让你取名字呢!快取,快取,汉族人取的名字一定都很好听,就当是给大黑留个纪念啦,等你以后走了,咱们念着这些名字,就能想起你来呢!”我说:“好吧,让我想想。”
  獒是一种尊贵的动物,我要给这四只小獒取四个最尊贵的名字。我挖空心思地想了又想,忽然脑子里一亮,说:“你们看,这四个名字好不好,老大叫太子,老二叫王子,老三就叫公主,老四就是格格,哈哈……”
  格桑很高兴,指着大黑说:“那大黑就是皇后啦!”我纠正格桑的错误,说:“不是皇后,是女王,獒族的女王,大草原的王!”
  多吉大叔呵呵地笑着,看见我这么喜欢四只小獒,他心里也很欢喜。大黑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长长地出了口气,安分地躺下来,接受我们的安慰。我知道母狗一旦生了小狗,就不会容忍别人再把手伸进它的狗窝里,即便是自己的主人那样做,母狗也会表现出一些不安和不耐烦,但獒却不会。獒自信自尊,而且对自己的主人毫无保留地信任,虽然我并不是大黑的主人,但大黑和我在共同度过了生死考验之后,也建立起了一份超越主仆情谊的关系。
  大黑容忍我去抚摸她的头,却不放心自己的四个小宝贝,有些担心地用爪子护着。多吉大叔端来一盆拌好的食物,放在大黑的头边,笑着对我说:“让大黑自己待会儿吧,她也需要休息,咱们先别打扰她了。”
  虽然我和格桑都还忍不住心里的喜悦之情,还想多看小獒们几眼,但最后还是忍住了,我高兴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好,屋里屋外地来回走着。突然,我发现那只母狼从小窝里站了起来,试探性地往屋门口走了两步,见我们没有什么反应之后,就又大着胆子向前走了一小步,伸长了脖子,观察屋里的动静。
  我的心一下子紧张起来,生怕这只母狼会对四只小獒造成什么意外的伤害。母狼没有发觉到我的紧张,它还想往屋里走近一些,想看得更清楚一点儿。我随手抄起了一根棍子,吓唬它。母狼见我想发飙,它吓了一跳,夹着尾巴,拖着伤重的身子,又慢慢踱回到自己的窝里,哀怨地躺下来,用嘴巴拱了拱四个饥饿的小狼崽,用一种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我。
  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下来,丢掉了手里的木棍,虽然心里也清楚地知道狼是一种养不熟的动物,狼的凶残是天生的,但看到母狼那可怜哀怨的眼神,很委屈而无助地望着我,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
  当大黑受伤的时候,还有人去照顾,可这只母狼呢?如果不是碰巧撞进多吉大叔的院子里,它早就横尸荒野了。作为一只狼,我痛恨它,但作为一个母亲,我又尊敬它。先抛开狼这个称谓,仅仅作为一个危难中存活下来的母亲,这只母狼是伟大的,它受了那么重的伤,但为了肚里的孩子,仍然选择了艰难地存活下去,就算是在饥饿中,它也总是想方设法地让自己的孩子能吃得更饱一些。
  我猜想:这只母狼试探着想进屋里去,可能是有什么意图,作为一个母亲,它可能也知道大黑已经生崽了,大黑一生下崽,就会有充足的奶水,不知道小獒吃不吃得完呢?可能自己的小宝宝也能分一点儿吧?
  母狼见我丢掉了手里的棍子,又试探性地从窝里站了起来,但畏于我的威严,又不敢往前走,看起来又受气又可怜的样子。在我没有犯错误之前,我决定,我不能可怜这只狼,就决然地走回了屋里。大家都兴奋于大黑顺利生产,也就没有人再去注意那只母狼,可怜的母狼就在窝门口不停地走来走去,不安地一直踱到天黑。
  我们吃过晚饭,都兴趣高昂地围在大黑的窝前,看四只小獒爬来爬去,太子不愧是老大,还没有睁眼,就想在未来世界中占据霸主之位,它划拉着四条小短腿,在大黑的肚皮底下到处乱拱,和它的弟妹们抢奶头。好家伙,太子的力气还真不小,它野蛮地霸占了四个奶头,嘴巴里咬着一个,身子下面压着两个,还用爪子把格格刚挤到嘴边的一个奶头给摁住了。
  格格在四只小獒中是最晚出生也是个头最小的一个,它抢不过自己的哥哥姐姐,受了气又没处发泄,十分委屈,赌气不吃了,爬到红地毡的另一边空地上咛咛叽叽地哼着,耍起小姐脾气来。大黑怜爱地用爪子把格格拨拉到自己肚皮下面,然后用嘴把太子拱到一边去,格格终于抢到了一个奶水丰足的奶头,咂巴咂巴地吸起来。
  太子被大黑拱得翻了个跟头,叽里咕噜地从大黑肚皮上滚了下去,它也不气恼,也不发脾气,真是有本事就不怕困难多,太子再一次撑起四条小腿,向奶头阵地发起攻击。虽然大黑护住了格格,但是公主的小脑袋却被太子给死死地摁住了不放。太子抢到了一个奶头,就张着没牙的小嘴,使劲地咬。很快,王子嘴里的奶头也被太子给霸占了过去,太子这边吸一口,那边吸一口,很是得意。王子可就不像两个妹妹那样好欺负了,它主动向太子发起挑衅,两只没睁眼的小獒划拉着四条小腿,扭打在一起。
  我看得饶有兴致,看着四个小家伙在闹腾,心里的幸福之感洋溢在脸上。看着四个可爱的小家伙,想象着终有一天,自己也要当爸爸时,嘴角就笑得咧开了花,这是多么幸福的事呀!我实在是太开心了,撅着屁股趴在地上,看四个小家伙吃奶打架,小獒天生就有一种领地意识和争斗欲,我觉得这很神奇,不知不觉就到了深夜。
  多吉大叔年岁大了,早早就去睡了,格桑后来也熬不住困,就趴在地毡上睡着了,只有我还大睁着铜铃一样的眼睛,看着四个可爱的小家伙。小家伙们已经吃饱了,挤在大黑肚皮下面睡觉,看着它们肉乎乎的样子,是那样娇嫩柔软,没有一点儿防御力,我那坚硬的心也在被一点一点地软化。
  我忽然想起了母狼生的那四只小狼崽,那四个小家伙只比这四只小獒早出生一天,而且是早产,体质又很虚弱,并且还没有足够的奶水吃。同样都是应该被母亲疼护的小宝贝,但是,所受的待遇却一个天堂一个地狱。爱无疆界,刚出生的小狼崽也同样没有一点儿防御力。母狼心里可能也在想:凭什么自己的宝贝就要这样冻着、饿着?
  母狼一定在为自己没能喂饱自己的小宝贝们感到歉疚,已经深夜了,母狼仍然大睁着两眼,不断地向着屋里张望,它一次次地试探着走到门口,看见我瞪着它,又一次次地退了回去,嘴里低低地哼叫了两声,很委屈,像要哭了的感觉。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把小狼崽拿进来,给大黑喂养?大黑肯吗?小獒长得快,四只小獒的成长需要足够的营养,可能她自己的奶水还不够,但是,如果大黑不肯喂,那么四只小狼崽肯定活不了几天。
  门本来是虚掩着的,我想到这些事情,就打开了门,再次去看那只母狼的动静。母狼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它钻回到自己的小窝里,怜爱地一遍遍舔着自己的四个小宝贝,舔了一遍又一遍。我不明白,母狼到底想干什么,但直觉告诉我,母狼已经下定决心要和它的孩子们诀别,我有些同情这只母狼,但是又没有别的办法。
  现在的大黑不比以前,她刚生了小獒,对于陌生的气味十分排斥,如果我贸然把小狼崽拿到大黑的窝里去,极有可能被大黑一口咬死,残害这样幼小的生命,那不是等于作孽吗?我关上门,决定不再去想这些事情,好好地睡一觉,我往火炉里加了两块干羊粪,将火炉移到大黑的身边。
  我刚睡着,就被门外的动静惊醒了,虽然声音很细微,但我还是一下子从梦中醒了过来,急忙推开门去看。
  二十、残断的无线电求救信号
  天还没有亮,屋外灰蒙蒙的,只有地上的雪反射出一层薄薄的光。
  我吃惊地发现,四只瘦弱的小狼崽正趴在屋门外的雪地上嗷嗷地哀叫着,它们不知何时被母狼叼到了门边,小肚皮裸露在寒冷的空气中,已经被冻得发紫,母狼不在窝里,雪地上留着一行爪印。我急忙跑出去瞧,母狼刚走没多久,拖着它那伤重的身子,所以走得不快,我看见前方远处有一个黑影在移动,一瘸一拐的,一边艰难地走着,一边不断地回头往这边看,这样的情景,很容易让人想起“生离死别”这个字眼。
  我知道,那个黑影就是那只可怜的母狼,虽然多吉一家救了它的命,但是却救不了它的孩子。在无情的大自然面前,母狼没有办法,只有将自己的孩子丢下,自己去寻找自己的族群。如果它的孩子们幸运,还能保住性命,也可能它还会带着自己的族群再回来寻找它们。
  没办法,总不能眼看着四个刚出生才两天的小家伙被活活地冻死在外面,我把四只小狼崽抱在怀里,给它们取暖。四个小家伙明显地嗅出气味不同于它们的母亲,就挣扎着,努力想摆脱我的控制。
  看着太子、王子它们幸福地睡在大黑怀里,太子睡着的时候嘴巴里还咬着个奶头,即使是在睡梦中,还不时地咂巴几下小嘴,我就更加可怜起怀里的四只小狼崽来。
  老年人醒得早,多吉大叔被院里的动静惊醒了。他披着衣服起身来看,看见空空的狼窝和我怀里的四个小狼崽,叹了口气,点着了一袋旱烟,也不进屋,就站在门口抽起来。
  我问多吉大叔:“怎么办?母狼走了,丢下了四只小狼崽。”
  多吉大叔深深地抽了口烟,叹口气,说:“母狼也知道它养不活四个孩子,这里终究不是它待的地方,所以它才会走,去找它的族群,小狼崽是死是活,也只能听天由命。”
  我摸了摸小狼崽冰冷的身子,有两只已经冻得不行了,肚子也瘪瘪的,里面没有一点儿食物,小鼻孔里直流清水,四只瘦弱的小爪子抽筋似的抽搐着。多吉大叔咬着旱烟袋,从我怀里接过四只小狼崽,走进屋里去,说:“给大黑试试吧,看看她肯不肯养……唉,可怜……”
  大黑早听出屋外的动静了,她一直半闭着小眼睛在观察我们,现在看见多吉大叔手里拿着四个灰不溜秋的小东西走过来,本能地扭了扭身子。这四个小家伙比起自己的四个漂亮小宝贝来,那可差远了,又瘦又小,像四只灰老鼠一样,畏畏缩缩的,一点儿也上不得台面。大黑现在有了自己的孩子,对外族的异类就有一点儿排斥,但作为一个刚成为母亲的新手,大黑对这四只可怜的小东西还是充满了慈爱和同情,她用嘴巴拱了拱自己的四个小宝贝,给四只可怜的小狼崽留出一片地方来。
  多吉大叔轻轻地把四只小狼崽放到大黑的肚皮下面。小狼崽开始还有些挣扎,想跑,但是后来找到了奶头,一吸到甜美的奶水,就再也不肯放开了,把小小的爪子使劲按在大黑的肚皮上,用力地吮吸着。大黑再次闻了闻四只小狼崽的气味,有点儿排斥,她用嘴巴拱着四只小狼崽,想把它们拱开,但是又觉得小家伙们很可怜,拱了一会儿,又用爪子把它们往怀里搂,搂了一会儿,又想用嘴巴往外拱。我想:大黑现在心里一定也很犹豫,她想喂养这四个可怜的小家伙,但是,又怕自己的孩子抢不到奶水,会吃亏,心里就很矛盾,但是她一直没有去伤害四只小狼崽,真是难为这个年轻的母亲了。
  四只小狼崽拼命地抢奶头,有一种好像现在不吃饱以后就再也没得吃了的感觉,仿佛吃饱之后的第二天就会是世界末日,它们拼命地吸啊,抢啊,惊醒了另外四只小獒。
  首先被惊醒的是太子。太子嗅出了窝里的异类气味,它绝不能容忍自己的地头上钻进四只小狼崽子,它拼命地挤到大黑肚皮下面,迈着四条粗壮的小腿,使劲地往大黑肚皮上面爬,然后用爪子把四只小狼崽小小的脑袋使劲往下摁,强迫它们把嘴巴里的奶头吐出来。
  王子也醒了,白天还和太子打架的它现在也加入了太子的队伍,兄弟俩合力一起把四只小狼崽驱逐到红地毡另一边的空地上,然后两个小家伙开始给自己分配奶头,即使不吃,也要叼在嘴巴里咬着。
  公主很霸道,仍然冲到四只小狼崽的群里,和四只瘦弱的小狼崽扭打,用自己胖乎乎的身子把小狼崽使劲往外挤,有两只更瘦些的小狼崽竟然被它挤得掉出红地毡,滚到冰冷的地面上。
  格格很娇气,也比较懒,吃饱了就贪睡,被闹醒之后,张着肉乎乎的小嘴,打了个呵欠,趴到母亲的前腿下面,又呼呼大睡去了。
  我可怜那四只失去了母亲的小家伙,多吉大叔也叹了口气,把四个小家伙拿起来,远远放到大黑屁股后面的地方,让它们借着大黑的身体取暖。很可惜,四只小狼崽都饿了两天了,虽然现在也吃了点奶水,但是因为母狼把它们扔到了门口的雪地里,它们在外面冻得时间太久,有两只没挨到天亮,就死掉了。还有一只是在天亮的时候,被太子和王子死死地摁住,后来不知怎么就断了气。
  四只小狼崽只剩下一只体格稍微强壮一点儿的,它运气好,钻到了大黑的尾巴下面,没被太子和王子它们找到,保住了一条命。以后小狼崽再饿的时候,我们就得先把四只小獒移开,等小狼崽吃饱之后,就要马上把它拿走,放到另一个给它做的小窝里,让它自己独自待着。因为,即使大黑不咬它,四只小獒也会合力把它欺负死。
  就这样,坚持了几天之后,最后一只小狼崽的命总算是保住了,因为它吃的是獒的奶水,所以体格也就越长越强壮,身上的毛色也越长越光亮了。
  这几天一直没下雪,最初地上下的雪已经被风吹得很结实,院子里的雪也都被踩得硬邦邦的,半夜再一冻,就结成了冰坨子,走在上面很滑,我的平衡力还好,一直稳得住,格桑就结结实实地摔了好几个屁股墩。我知道多吉大叔老胳膊老腿的,怕他万一有个闪失,摔坏了那可不好办,就是去医院现在都找不到去城里的车,冰天雪地的,人家也不肯来。
第22章 搏杀狼群(12)
  我在吃完早饭之后,动员格桑一起铲院子里的雪,铲到院子外面去,教他堆雪人玩儿。格桑很高兴,他还没堆过雪人,就很勤奋地一个人把院子里的活都给包了。我帮助格桑铲了一半的雪,然后就爬上瞭望台,向远处望,我希望能看见那只受伤的母狼,更希望它能回来带走它的孩子。
  让一只獒来喂养一只小狼崽,这终究不是个事儿,也不能长久。小獒一长大,等到长牙的时候,就会拿小狼崽来练牙。它们嗅得出小狼崽身上不同的气味,獒和狼天生就是死敌,不可能像人们传说中的那样,把一只狼和一只狗从小养在一起,长大了就会成为好朋友。
  我守望了半天,什么也没有看见。这几天,狼倒是没有在半夜叫唤了,也没有来袭击村子,我猜想:可能那些狼群暂时找到了一些迁移的动物,它们找到了吃的,所以就不来村子里打食,但是迟早都会来的。
  格桑铲完了剩下的雪,让我帮他堆雪人,我们就在院子外面堆,看见扎西木大叔又拿了些肉和骨头来给大黑吃。大伙都知道大黑生小獒了,这些天都有人拿着吃的来看大黑。扎西木大叔尤其来得勤快,有时一天来两次,大黑总是不太搭理他,她还在为扎西木大叔卖獒的事生气,这种事是让大黑一生都不能原谅的。
  格桑也不喜欢扎西木大叔,他见扎西木大叔一直站在门口和他阿爸絮絮叨叨地说,就很厌烦,忽然拉住我衣袖,说:“阿哥,走,我们玩无线电去。”
  格桑竟然还记得这个东西,这几天我一直兴奋于大黑顺利生产的事,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想起当初对格桑的承诺,我欣然答应。我们钻到屋子里,扒出了那架旧电台,这是一部退役了的旧电台,现在部队里都换装新型电台了,功能更好,实用性能更高。
  电台旧了点,电池好像还有点儿漏电,可能是因为我把它扔在潮湿的地方太久了。虽然旧,但用来给格桑玩玩,还是可以的。我打开开关,告诉格桑使用方法,格桑很聪明,自己到处扭了一通之后,竟然无师自通了,其实如果对电台这玩意儿不深究,只是玩一玩的话,还是很简单的。
  格桑把耳机套在脑袋上,仔细地听着,听了一会儿,忽然把耳机摘下来递给我,说:“阿哥,里面沙沙的,一点也不清楚,但是好像有点儿什么声音,听起来呼啦啦的。”
  “是吗?”开始玩的时候,我还以为在这冰天雪地的荒野里,又是这样一部旧电台,可能什么也接收不到的,但是现在听格桑这样一说,我就知道这附近有信号波段存在,一定有人也在摆弄无线电之类的东西。
  我急忙接过耳机套在耳朵上仔细倾听,里面传来沙沙的声音,什么信号也没有。这部电台太旧了,而且损坏了几次,还维修过,如今的信噪比太低,灵敏度也差,噪音的传送远远大过了信号的接收。我重新调整波段,仔细搜索,仍然没有听到什么声音,里面的噪音和杂音太大,除了沙沙的声音什么也听不到,我正准备摘下耳机的时候,突然里面呼的一声响,像是山口的风猛地吹过,接着又是一片被中断了的沙沙声。有信号!
  刚才传来的虽然不是人说话的声音,而且只有短短的半秒钟,但我仍然听出那是从山口处传来的猛烈的风声,信号是从山上传过来的,也可能是半山腰,听起来很空旷,像是在一座雪峰上。
  我重新调整电压驻波比,尽量接近一比一,再次进行侦测,将波段固定在那个接收到风声的位置上,耳机里还是沙沙的声音,我耐心地等待,过了许久,里面忽然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但是噪音太大,很不清楚,在这偏远的地方,信号一点儿也不清晰。我主动向对方发送请求,请求对方再次联系,过了许久之后,耳机里终于又传来了呼呼的风声,夹杂着沙沙声和不太清晰的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断断续续的:“雪峰……困……请求……援……三人……美国……请……”后面什么也没有了。这部烂电台的电池严重漏电,而且信号很不好,传送来的话语声中也夹杂着一些断断续续的英语,电池快没电了。我猜想:可能是有三个外国人来这里旅游,突然遇到了下雪,结果遇到了麻烦,就被困在了半山腰或者是更高的地方。
  照这部破烂电台的接收效果及波段来看,也就在一百公里范围之内,而且那个地方是座雪峰,山上风很大,他们所处的位置应该比较接近谷口。那些人去登山也不可能背着个大电台,充其量使用的也就是个高清晰对讲机,还不是国产的,国产的达不到这么好的效果,并且,对讲机的电池充电量比较小,他们也使用不了多长时间。无线电对讲机的信号传送距离一般也就有一至三公里,我猜想:可能是因为附近的军区有较好的卫星网络信号支持,所以质量好一些的无线对讲范围也可以达到几十公里。
  我让格桑守在电台旁边,继续等待信号,然后找到多吉大叔,问他这附近一百公里之内有没有雪峰,比较靠近谷口的地方。
  多吉大叔还在和扎西木大叔说话,听见我问话,扎西木大叔表现得异常热情,插口说:“当然有,但是没那么远,也就在四五十里远的地方,那山也不算太高,就是有些陡,这个时候,应该大雪满山了……”
  扎西木大叔还在絮絮叨叨地说,多吉大叔问我:“问那个地方干什么?现在可不是登山的好时节,那个地方处在风口上,气候异常地冷,天气也不正常,就是在平常季节里,也经常不是风就是雨的。”
  我如实回答,说:“刚才教格桑玩无线电,接收到一些断断续续的信号,好像有几个人被困在了山上,所以我就问一下,看看能不能帮到他们。他们使用的是对讲机,信号也传送不远,如果说那座山真在四五十里远的地方,可能军区救援就更接收不到他们的信号了。”
  多吉大叔沉默了一会儿,扎西木大叔又插话进来,说:“那个地方很危险,这个时候可不好去,那里的风可猛,满山积雪,山路又陡,没有一套登山的装备,人可不敢就这样上去呢!”格桑跑出来告诉我:“什么信号也没有了,只能听到噪音和杂音。”
  我已经确定了方位,就让格桑关掉电台,节省用电,然后再次向多吉大叔询问具体的方位。
  虽然曾经在多次执行任务中解救过不少被困人员,但是在这样的冰天雪地去解救被困在雪山上的人,还是第一次,而且手边没有任何的装备和救援设施,自己对那个地方也不熟悉。但我是一名军人,内心深处告诉我,应该去救那些人。
  多吉大叔一直没有说话,好像努力在脑子里思索什么,扎西木大叔又自言自语了几句,见我们都没再理他,就回自家去了。多吉大叔沉默了一会儿,自语道:“地方也不能确定,也不知道他们困在什么地方,去了也不一定就能找得到人,就算现在马上出发,要上山也得是明天的事了。找不准地方,再下个雪、刮个风什么的,人救不到,估计我们也下不来了……”
  我急忙说:“大叔,您就不用去了,告诉我方位,我自己去就行。”
  “你自己去?去送死?”多吉大叔瞪了我一眼,语气严厉地说,“我知道你是个当过兵的人,可到了那个地方,不比部队里打个枪、开个炮,你是有力使不上呀!高原严寒随时让你得上肺水肿,体质再好也不行,再下场大雪,人下不来,就会被冻死在上面。”
  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我更担心那些被困在山上的人,那里海拔高,气候更加恶劣,如果那些人登山前没作好充足的准备,或者半路遗失了药箱、食物和水,那么他们也坚持不了多久,随时都可能送命。我坚持要去山上看看,即使找到人的希望不大。
  多吉大叔叹了口气,看我非去不可,只好说:“不是不让你去,只是太危险,就算要去也得准备一下,至少得多穿些衣服,带足食物和水。”
  多吉大叔知道我性子急,马上就要出发,二话没说,就去准备东西。我也找出所有能穿的衣服,全部套在了身上,把裤腿绑扎好。多吉大叔准备了很多吃的东西和水,背在自己身上,吩咐格桑好好在家照看大黑,看好圈里的羊,如果有狼来的话,就喊村子里的人一起帮忙,然后就往院子外走去。我急忙跟过去喊:“大叔,不用送了,东西给我背着吧,挺重的。你和格桑在家,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多吉大叔根本就没理会我,迈开大步向前走,一边走一边说:“你一个人去我可不放心,就算你再有能耐,也不会比我更熟悉这片地方,一个人去没有把握,两个人去救,就有可能把人都救下来。”
第23章 搏杀狼群(13)
  我还是不太想让多吉大叔陪我一起去,毕竟他年纪大了,又是这样寒冷的天气,再爬个山,大叔的身子骨能受得了吗?何况手边也没有什么登山的装备,全凭自己的体力和技能。我说出自己的担忧,坚持让大叔回去,说着,就去抢他身上背着的鼓鼓的大包。
  多吉大叔甩开了我,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笑着说:“傻孩子,我们可不是就这样空手去,在那个山脚下不远的地方,我认得一个几十年的老朋友,他可是登山的行家,年轻的时候还参加过国家登山队呢,攀过珠穆朗玛峰,他儿子也喜欢登山,在他们家有最好的登山装备,还有急救的药。咱们得先去那里,然后才能上山呢!我如果不去,你找得到他们家吗?”
  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我心里更有把握了,救援成功的希望也增加了许多,心情一好,步伐也就更轻松,踩在积落了好多天的雪地上,一点儿也不觉得沉脚,反而越走越快。多吉大叔告诉我:“这样可不好,尽量保持匀速,不要消耗太多的体力,尤其是在登山的时候,体力消耗过大,呼吸不均,再加上高原气候的寒冷,很容易患上肺水肿。”
  其实道理我知道,只是刚才一兴奋,就忍不住想走快一点儿,但是再快也只能这样。天黑前到达那个村子,晚上可视条件太差,不能登山,最快也要明天早上了。
  越走越远,为了保持体力,我和多吉大叔都没有说太多的话,我脑子里想起临出发的时候,我在一件一件地往身上套衣服,大黑好像知道我要出远门似的,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临走的时候,大黑还扔下她的四只小獒,跟到院子里,往外看,有点儿依依不舍的,看上去可怜巴巴的。我想起来,我忘记在临走前和大黑告别了,也忘记了摸摸她的头,怪不得她的样子看起来那样难受,一直跟到外面,看着我们走远。
  那个小村子很偏僻,像我们这个村子一样,不通路,也不通电,就是一些迁移过去的牧民,后来在那里安了家。那儿的人靠山近,差不多都会登山,有些人登山的技术还很不错,先巴大叔一家就是。
  多吉大叔看我有些沉默,就和我说起一些关于先巴一家的事。先巴大叔如今也有五十岁了,年轻的时候是个登山运动员,老婆是附近镇上医疗站的药剂师,常年在镇上工作,每半个月才能回家一次,稍住两天就又得回去。先巴的大儿子八九岁时病死了,二儿子叫达杰,今年才十九岁,在大城市里只读到高中就没有再读书,准备明年找个机会去当兵。一家人都会说汉语,女儿就更加聪明,准备明年考大学,可惜这里的环境不好,又不通路,放寒假不能回来,只有等夏天放暑假的时候才行。
  我一边听,脑子里一边想着临走前大黑那不舍分别的神情,想着只有格桑一个人陪着大黑在家里,一个人一只獒都很孤单,心里就不是滋味。我们一直不停地走,走雪路的速度明显比平时要慢得多,开始还很轻松,越走越觉得费力,等到天黑的时候,我们还没走到地方,只是远远地望见前方似乎有灯光,像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小村子。
  我看到了另一侧的大雪峰,虽然比不上珠穆朗玛峰的高耸和陡峭,但是积满了厚厚的冰雪,看上去直直地戳在那里,也确实很陡,攀登起来一定很麻烦,但是看起来还很远,在昏暗的夜色中,只是远远的一个轮廓。
  “再走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多吉大叔说。
  多吉大叔自己也累得不行,年纪大了,还能走这么远的雪路,真不容易,他还给我鼓气,说先巴家有好吃的牦牛肉,还有煮得香浓的酥油茶。虽然路上我也停下来吃了些东西,但是一听多吉大叔说前面有好吃的牦牛肉,我还真的没有吃过,肚子里一饿,脚下的步子自然就加快了。我飞快地向前跑,一路的疲累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多吉大叔跟在后面喊:“慢点儿跑,别喘着,千万别咳,小心……”
  后面的话没听清,估摸着他说的是肺水肿,但我觉得自己身体好,这里虽然海拔比平原区高了许多,但还没有上山,就算再跑一段路,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我飞快地跑了一大段路,多吉大叔跟不上来,我只好停下来,站在前面等他。
  雪路很滑,积雪又深,踩一步,脚就往下陷,我只好慢下来,搀着多吉大叔往前走。远远地,我看见前面有个人影在晃动,多吉大叔也看见了,就大声地向前喊话。前面的人影站住了,转过身,像是个年轻人,看见后面的我们走得很蹒跚,就快步地走过来,走近了,一把抓住多吉大叔的手,说:“阿柯多吉(“阿柯”是藏语对长辈的尊称,意思为叔叔),你怎么来啦?天都黑了,又是这样的大雪天!”
  多吉大叔告诉我,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就是达杰,体格很强壮,也是个登山爱好者,然后又把我介绍给达杰认识。
  达杰听说我以前是当兵的,对我就十分有好感,因为我年龄比他大,他就喊我阿哥,抢着要帮我背东西,我怎么好意思让一个小弟弟帮我背重重的行李包,就坚决不肯。达杰很不乐意,非要我把包给他背不可,不然就拽着我的衣袖子死死不放。
  我没办法,实在拗不过他,就说:“大叔的背包还要重呢!你帮大叔提一下吧。”其实,百分之八十的重量都在我这个包上,达杰抢过多吉大叔的包背在身上,觉得实在太轻,就非要抢我的包,两个人拉拉扯扯地往前走。
  多吉大叔和先巴大叔的交情很不错,听多吉大叔说,当年大黑还是只吃奶的小獒时,就是先巴大叔亲自送过去的,不知道先巴家那只母獒还在不在了,也是只纯黑的獒,比大黑还猛。
  达杰听我们说起大黑和大黑的母亲,就插口说:“家里那只母獒南卡(“南卡”在藏语中是天空的意思)已经不在了,有一次有一对夫妻来这里登山,当时就住在我们家里,说好了登不登得上去当晚都会下来,结果晚上没下来,我们以为遇了险,第二天上山去找,结果发现他们被卡在了半山腰的一个冰缝里,南卡也跟上去了,山上又陡又滑,因为救人,南卡没站稳,被拖下去,结果摔死了。”
  我和多吉大叔都觉得很惋惜,照多吉大叔的说法,南卡比大黑还要勇猛,大黑的那股子猛劲都能令我震撼,南卡就更是我想象不出的威猛和剽悍,这才叫有其母必有其女。达杰告诉我说:“南卡是死在雪山上的,南卡死后,家里人为了纪念南卡的英勇,就把南卡葬在了那座大雪峰的山脚下。”说着,达杰侧身一指背后远处的大雪山,说,“就是那座山峰,不知道地理上应该怎么叫,反正我们这个小村子里的人都把它叫南色,用汉语说就是天子峰,虽然不是很高,但非常陡峭,除了半山腰垭口那儿稍为平坦一些,别的地方根本就不能停步,只能不停地向上走。”
  达杰的话更增添了我想爬天子峰的念头,我本来对攀岩就有着很强的兴趣和征服欲,更何况现在是上去寻找那几个被困者。
  到了先巴大叔家,家里只有先巴大叔一人,他正在煮晚饭,先巴大婶刚回镇子上去,下次再回来,又得半个月了。先巴大叔和多吉大叔见了面,两个人都开心得不得了,他们有好几年没见过面了,最近的一次,还是几年前先巴大叔给多吉大叔送大黑过去,大黑那时还没长牙,正在吃奶。
  两个半百的老人寒暄之后,先巴大叔端出吃的来,还有青稞酒,满屋子热气腾腾,牦牛肉的香味让人食欲大增。吃饭的时候不好谈上山的事,多吉大叔就说大黑也怀崽了,生了四只小獒,两公两母,等长大些了,断了奶,到时给先巴家送一只。
  先巴大叔家自从去年南卡死后,还没有养过獒,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非常高兴,说要讨只母的,将来还可以生小獒,多吉大叔满口答应。
  我心里在想:才让大叔一只,先巴大叔一只,扎西木大叔一只,另外有个牧民也预先就说好了一只,我是没希望了。算啦,反正獒是大草原的宠物,大城市里也不适合养,尤其是繁华的大都市,再说了,北京也不准许养大型犬。
  饭后,先巴大叔看出我们有些沉默,就主动问明来意,听说我们是要上天子峰,先巴大叔就说:“现在可不是好时候,就在这一两天,还会有场大风雪,气温骤降十多摄氏度。上山就更难了,平均往上爬一千米,气温就要降六七摄氏度,再加上大风、暴雪,就更危险了。”
  我很着急,说:“没办法,山上困着人,咱们说什么也得上去。”先巴大叔笑了一笑,问我:“你确定他们就在这座山上?连位置都不知道呢,怎么找,难道把整座山峰前前后后翻一遍吗?”
第24章 狼杀狼(1)
  二十一、一场暴风雪就要来临
  我也知道在这样的风雪天里,登这样一座陡峭的冰山,无疑等同于送命,但是眼看着几个眼巴巴等着救援的人被困死在冰山上,我也狠不下心来。我说:“确定,他们就在这座山上,只是还不能明确方位,可能是处在风口位置上,被困住了。”
  先巴大叔正对着门口坐着,走过去,开了门,望向远处的天子峰,眉头皱得紧紧的。达杰说:“阿爸,等明天一早看看情况再说。要不,你在家,我陪阿哥去一趟!”
  达杰像我一样有冲劲,年轻人大概都不肯在别人面前示弱,尤其是在我这个当过兵的人面前。达杰好像是为了证明他将来不会比我差一样,信心满怀地说:“阿爸,我们去年也登过一次,那次可是突然降的暴雪,咱们不也平安下山了?”
  先巴大叔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登山手,他知道什么时候该上山,什么时候又不能上山,一直犹豫着没有说话,后来见我和达杰都很坚决地要上天子峰,最后只好点点头,答应明天一早看看情况再说。姜还是老的辣,先巴大叔的沉稳和冷静是我们这些年轻人没法相比的,可是,毕竟是个老人家,两个老人都年过半百了,已经不适合登雪山这项巨消耗体力的运动了。
  晚上,两个老人家都睡了,我却怎么也睡不着,站在门口,望着远处的天子峰。山峰的轮廓在暗夜里模糊成一片水彩,也不知道那些困在冰山上的人能不能熬过这样寒冷的一夜。达杰想着明天要上天子峰,他也睡不着,翻箱倒柜地找东西。我看见他把床底下的几个大箱子都搬了出来,一件一件地翻拣着,合适的就塞进包里去:安全带、上升器、下降器、铁锁、绳套、冰镐、小冰镐、高山靴、冰爪、雪杖、头盔、踏雪板、高山眼镜、高原打火机、小刀、冰锥……一件又一件,抖得满地都是。我过去给他帮忙,看来先巴大叔当年的确是个地道的登山手,家里的装备很齐全,而且还不止一套,有的东西甚至有四五件。
  达杰递了一个suunto(颂拓)的advisor款型登山表给我,说:“这是今年开春托人买的,我自己以前还有个旧的,不过是casio(卡西欧)的登山表,很多人说casio舒适性和精确性都不如suunto,但我觉得用起来还不错,顺手就好。”
  我知道登山表主要的功能就是测大气压值,在登山途中可以测量出所处位置的大气压值以推算出高度。这个功能在登雪山与一般野外登山时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甚至可以救命。再加上一张精确的山形高标地图和一个登山表及指针,就可以推算出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所以登山表的精确性很重要,仅仅相差正负二十米,计算后的差别就会很大了。
  芬兰sunntoadvisor款的登山表最大特点在于,它不仅几乎拥有了其他款式的“腕上计算机”的所有功能,还自带有一个敏感可靠的心率表。将心率表与海拔表、倒计时功能结合使用,可以随时监测自己身体的状态,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危险的发生。
  我把表戴在手腕上试了一试,感觉还可以,就说是暂借的,下山后就还给达杰。达杰笑着说:“不用还了,算是我送阿哥的见面礼。”我说:“那怎么行?这么贵重的东西。”
  sunnto的登山表价格不菲,国外售价大概在三百美元,即便是在国内,一条表带也要卖好几百元。第一次见面,怎么能收人家这么贵重的礼?
  达杰也不和我争辩,他说他有个叔叔在香港就是搞这个生意的,一块儿登山表,自己还买得起,然后就去抖落登山服。达杰和他阿爸靠平时做向导引路赚了不少钱。
  先巴一家人都长了副大个子,达杰和我的身材差不多,他翻出一套登山服给我试穿,刚刚好。达杰说自己有几套呢,包括三层穿法的内衣、袜子、手套,都有很多,达杰一件一件地都翻了出来,然后配套整理好,说明天一早起床就可以穿。登山服的颜色都很鲜艳,不是大红就是橘红,方便在冰山雪峰上互相搜索,保持联系。其实,我们这样做根本不对,如果明天确定登山的话,今晚我们就更应该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体力,我建议达杰早点儿休息。
  达杰却让我先睡,他说装备放久了,今年冬天还没用过,得先烘烤一晚,除去潮气。高原冰山上保暖最重要,水的冷却力是寒冷空气的二十三倍,衣服里的一点潮气都能令人体的体温迅速下降。
  我这是第一次准备登雪山,所了解的知识自然比先巴一家要少得多,他们就住在雪山脚下。登雪山远比平时的速降或攀岩要复杂危险多了,我帮达杰一起整理好衣服,放在火炉边烘着。第二天一大早,衣服都烘得很干燥,摸起来又轻又软,还带着火炉的温暖。
  我和达杰天一亮就起身,按三层穿法把装备一件一件地套在身上,里层穿聚乙烯斥水性材料的内衣裤和袜子,中层是纯羊毛和pile(软绒)材料的保暖层,最外层再套上隔绝寒冷、防风、防水的登山服。
  一直到吃饭的时候,先巴大叔都没有表示登山或者不登山,而是说我们不应该这么早就穿好登山服,吃饭时可能会出汗。我和达杰就没有再喝煮得热气腾腾的肉汤,只是吃了两大块牦牛肉干。先巴大叔吃完饭,这才走到屋外去看天色,一边看一边摇头,说:“天气不好,可能今天又会下场大雪。”
  达杰说:“阿爸,你留在家里陪阿柯多吉,我和阿哥去就行了,人多了反而麻烦。”
  先巴大叔什么也没说,转身去整理装备,然后一层一层地套上了登山服,一边穿好登山靴,一边说:“别看我是个老棒子了,经验还是要比你这个毛头小子要丰富得多。多吉,家里就靠你照看了,如果天黑前回不来,明天也一定下山。”先巴大叔说着,叫达杰把高山帐篷也卷好带上。高山帐篷的分量可不轻,再加上本来都穿得挺厚实,再装着许多登山装备,达杰和先巴大叔都有些吃不消。
  我把帐篷背在身上,带好随身的装备,以前背个四五十公斤搞急行军,也没觉得有什么困难,可是一走在雪地里,感觉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尤其是走到山脚下准备登山的时候,本来走了一大段路,体力就消耗了一部分,天子峰又十分陡峭,就是在没有下雪的时候也极不易攀登,何况现在是冰雪满山,再加上背负的许多沉重的装备、食物和水,想保持重心的平衡都是件极困难的事。
  时间已经过了中午,一个小时之后,我们才仅仅向上攀爬了不到一百米,风很大,戴着高山眼镜都感觉到风把眼睛吹得生疼,每向上走一步都很吃力。
  写这书时,我坐在电脑前,想起前不久珠峰传递火炬,几个小时才向上攀爬了五十多米,比起他们来,我们当时登天子峰可算是幸运得多了,至少速度上还不算太慢。虽然风很大,积雪也厚,但还没有开始下雪,这已经很幸运了。
  我们又向上爬了四五十米,先巴大叔向上指着冰山一侧的一个垭口说:“这座山很陡峭,一旦上了山,就只能不停地向上爬,除了垭口那儿还稍平一些,可是风又很大,如果天黑找不到那几个人,我们就只有去垭口那附近搭帐篷,等明天一早下山。”我说:“从电台里听到那几个人的求救,听里面风声很大,应该是处在边缘或者是峰壁临谷的地方,不然的话,我可能一点儿信号都接收不到。”达杰向他阿爸说:“阿哥说的那个地方应该比去年那对夫妇被困的地方还要远很多,那里是个谷口,也是唯一可以暂时落脚休息的地方,风很大,虽然是个斜坡,但是有一块凹进去的山坡可以躲藏。”先巴大叔说:“到那个地方还有很远,差不多在海拔六千八百米附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爬上去的,什么时候登山不好,偏要选在这个暴风雪的天气。”
  我知道先巴大叔年轻的时候也是十分勇敢而有冲劲,只是年纪大了,忌讳的事情就比较多,他哪里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为了探险和猎奇,生命已经被排在爱好之后的位置上,尤其是那些喜欢以生命为赌注的外国人。可能是那些人上山之前也没有预料到这样突然变化的恶劣天气,等到被困的时候才发觉情况很糟糕,但自己已经无法下山了。
  山上的积雪很厚,猛烈的风像一只无形的大手,把雪一层一层地压得又紧又实,晚上再一冻,整座天子峰被冻得像一块巨大的冰雕,上面又积了一层厚厚的雪,刚踩下去的时候,感到陷脚,不自觉就要用力,一用力,底层的冰壳子又滑得要死,稍站不稳,身子就猛地向下滑去。我没有料到天子峰的实际情况会是这样恶劣,先巴大叔和达杰比我有经验得多,他们把这些情况告诉我,提醒我小心。
  我在了解了具体实情之后,针对当地情况为自己制订了一个比较可行的攀登方法:我把冰爪固定在登山靴上,每踩一脚下去,就把冰爪用力地往下扣,抠住积雪下面的那层冰壳子,再用冰镐稳住重心,这样攀登起来也可以借力,舒服多了。
  先巴大叔和他儿子可能是以前走这样的雪路走多了,最底层的几百米都没有用冰爪,而且先巴大叔告诉我,再往上走一段路,因为是顺风坡,风把远处的雪都吹过来,堆积在那里,雪层会很厚,也比较松,到了那儿就不能用冰爪了,陷脚,得换踏雪板。我抬头向上看,现在距离先巴大叔说的那个地方还远,远远地望上去,天空灰蒙蒙的,气候很寒冷,已经看不清楚山峰的最顶处,只能看见一层浓厚的雾气,上面白皑皑的一片,像是个冰雪世界。
  时间已经过去三四个小时,天色有些阴冷,天空也变得越来越黑暗,艰难的冰雪攀登消耗了巨大的体力和热量,我感觉到达杰说得对。
  出门的时候,为了保暖,我偷偷地喝了一碗辣辣的牛肉汤,结果后背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可能是里层的内衣吸了汗水,但是又不容易干,高原山上寒冷的风一吹,就感到身体内部的体温似乎在急剧下降。水的冷却力果然比空气要快得多,我感觉到后背心上一阵冰冷,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休息,只要一停下来,风再一吹,有可能就会冻得打哆嗦也不一定。
  先巴大叔提出先休息一下,吃点儿东西补充体力,在这个时候我已经没有胃口吃东西,就觉得后背发凉,有点儿反胃。我建议先巴大叔和达杰先休息一下,吃点东西,我则继续向上攀登,先踩好路,到时先巴大叔和达杰顺着我的脚印再上来。
  这个主意其实不错,但先巴大叔觉得我是第一次登这样陡峭的雪山,让我一个人这样独行上去,实在有些危险,我说当过兵的人还怕这个?我又不是第一次登山了,只是以前没下过这样厚的雪而已。
  先巴大叔已经年过半百,头发都有些白了,这次实在不应该让他陪着一起来,他累得在喘气。达杰的体能远不如我,他也感到累。听我这样说,先巴大叔父子对望了一眼,就只好点头答应,给我指了一条可能会比较好走些的路。
  我重新把登山靴上的冰爪捆扎紧实,背着沉重的登山装备往上攀登,天子峰虽然是座不起眼的小山峰,地图上或许都找不到它的名字,但是,就是这样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竟然这样陡峭。我背着沉重的装备,必须尽力地把身子往前倾,这样才能保证最起码的平衡。再加上越往上走,氧气越稀薄,空气也越冷,压力也越重,每艰难地走一步都要消耗巨大的体能,但我还能坚持得住,部队里受过的严格的体能训练,此时派上了用场。
  二十分钟之后,我用当时最快的速度,顶着侧吹过来的猛烈的风,又向上攀爬了五十米,这个速度在当时已经非常快了,我自己都有点儿不相信。伸腕看了看登山表,按当时的气压值计算了一下,我已经接近海拔五千四百米的地方。
  先巴大叔和达杰已经开始继续攀登,先巴大叔拿出了一个小喇叭,在下面冲我喊:“停下,先停下……”
  风很大,小喇叭的声音很快被风给吹走了,风把山上的雪都吹起来,搅得满山都雾气蒙蒙的。我模糊地听见下面的声音,就停了步,等先巴大叔他们上来。
  先巴大叔走得很艰难,我只好又退下一段路,去接他,先巴大叔说:“再往上就几乎上不去了,山体原本还有些坡度,现在积了一层冰壳子,再盖上一层雪,几乎成了个直角。登山的人一般到了这里,就要往旁边的斜路上绕过去,侧面的山体比较倾斜,要好走一些,但是风很大,雪也厚,我们得在这个地方换上踏雪板了。”
  我们找了个可以放得下屁股的稍平坦一些的雪地,摘下身上的背包,取下绑在外面的踏雪板,我把捆得紧实的冰爪解下来,换上踏雪板。
  本来我们最开始登山的时候就可以套上踏雪板,但是因为路太滑,怕滑下去,所以就没有套。踏雪板和滑雪板外形上差不多,虽然比滑雪板要短一些,没有那么好的减压效果,但是却要灵活多了,更适宜攀登雪山。套上踏雪板以后,分解了身体所负担的部分压力,我们再攀登起来也就轻松了许多。我第一个换好踏雪板,先巴大叔捆好自己的踏雪板后,又检查了我和达杰的踏雪板,然后再次起程。
  我以为一路上的风已经够猛烈了,按照先巴大叔的指示,转过一个斜斜的陡坡以后,才知道什么是猛烈的山风。那段坡很不好走,很斜,又有些陡,我几乎是将身体整个倾斜到了山体上,脚下用力踩紧踏雪板,十个手指头紧紧地抠着雪壁,一点一点地翻了过去。一翻过去,猛然迎头兜过来的风就差点儿把我打了个趔趄,我完全低估了斜坡后面风的力度,急忙稳住身体的重心,踏雪板哧地往下滑了一大步。我马上调整了身体的方向,又硬生生地把那条腿拽了回来。
  先巴大叔第二个翻斜坡,但是,他没翻过来,也许年轻的时候这个对他来说不算是什么难事,但现在他年纪大了,斜坡又滑又陡,先巴大叔翻不上去,就被吊在了那里。先巴大叔上不来,达杰也就被卡在了下面,他又不敢用手去推他阿爸,搞不好两个人都会骨碌碌地滚下去。我把半截身子倾斜出去,用两条腿挂在斜坡的那一边,撅着屁股,探出大半截身子,冲先巴大叔喊:“把手递给我!手!手!……”
  先巴大叔把右手递给我,左手使劲地抠紧了山壁上的积雪,我一拽住先巴大叔的手,就使劲往上拉。先巴大叔一家子人身高都不矮,父子俩都是一米八左右的大个子,骨骼也很重。我一拽住先巴大叔的手,就感觉到一股力道也在把我往下坠。我咬紧牙,左手使劲摁在雪地里,右手拉着先巴大叔,使出全身的劲往上拽。我不是拉不上一个大活人,而是背后的斜坡太滑,两条腿撑不住劲,又不敢使出全身的力,怕搞不好,用力过度,两个人都翻过去,可以直接一路滚到山脚下。
  我把全身的劲都稳在右臂上面,一点一点地把先巴大叔拉了上来,先巴大叔自己也在用力地往上爬。达杰借着他阿爸踩出的脚印,也顺利地爬了上来,我把达杰也拉过来,三个人长嘘一口气。我猜想:那几个被困的人在翻越这个斜坡时,一定也吃了不少苦头,更消耗了不少体力,说不定他们还从这里遗失了什么登山的装备,所以到后来被困的时候,几乎不能自援,只能求救。
第25章 狼杀狼(2)
  我看了一下天色,天色阴暗下来了,天空上黑沉沉的一大片,再往上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就什么也看不清楚了。气候糟糕透了,看样子一场暴风雪就要来临,我们现在卡在不到半山腰的地方,也不知是上还是退。
  先巴大叔的眉头皱得像铁疙瘩一样,达杰因为是年轻人,就没有像他阿爸那么多的心理负担,反而觉得越有难度就越能挑战人体的极限,更是件令人兴奋的事。达杰告诉我,如果在平时晴朗的天气,现在这个时候还是阳光满山坡呢!
  我抬腕看表,时间已经是下午的五点四十分,天色一黑透,暴风雪就要过来了。先巴大叔说:“不能再往上走了,马上就要有一场暴风雪,前方看不清路,风也大,再往上走,随时都会出现危险情况。我们必须得往横切方向走,到另一侧的垭口附近平坦些的地方搭帐篷过夜,明早看情况,再决定是不是继续往上登。”
  我仰头看了看天,就眼前的这种情况来说,先巴大叔的提议是最好的办法了。我担心那些被困在山顶上的人,不知道他们在这样恶劣的气候环境中还能坚持多久。我实在想继续往上走一段路,但是没办法,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天色越来越黑,天空已经飘下大片的雪花,感觉像婴儿的手掌那么大,先巴父子已经向另一侧的垭口方向走去。
  风呼啦啦地吹着,像鬼哭狼嚎一样,我快步追赶,我发现他们父子俩走的是“之”字形路线,弯弯曲曲的。我知道那样走可以防滑,但我的平衡力比他们要好得多,脚底下也稳得足劲,就直接走直路,想追上他们。
  这里的雪很厚,我用最快的速度追出一段路,还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身子就猛地向下一沉,一下子被雪陷得只剩半个肩膀和一个脑袋露在外面。我知道我踩到了一个松软的雪坑上,也不知道这个雪坑有多深,可能是踏雪板把我的两条腿卡住了,所以才没有继续往下沉。
  我从雪下面伸出双手,在附近摸索了一下,找到了两块比较实在的积雪,双手用劲一撑,拔出了半截身子。但是踏雪板被卡在下面,增大了不少阻力,当时捆得又太结实,想甩也甩不掉,只好叫达杰过来帮忙。
  此时此刻,天色已经黑透,我们只能借助雪地上微薄的反光活动。我用双手撑住身子,达杰用雪杖往下面捅了几下,把踏雪板四周的雪都捅下去了,我感到双脚一轻松,手掌用力一撑,整个人就从雪坑里跳了出来。
  二十二、稍不留心就要送命
  说句实在话,大自然的力量巨大得你根本想象不到,人类永远也不能清楚大自然会在你的面前设下什么样的屏障和陷阱,你只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去突破,而人的力量在大自然的面前又显得那样渺小而微弱。先巴大叔告诫我,说:“这里的雪层会比较厚,而且山路原本就不平整,有很多雪洞和雪坑,走的时候就得非常小心。现在都被雪覆盖了,什么也看不到,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往前走。”
  我和达杰小心地跟在先巴大叔身后,我也不敢再抄近路了,在这个地方,即使你有能耐,也不一定能使得上,环境的恶劣让你根本就不能依着自己的习惯而为所欲为。
  走到垭口附近那块稍平的地方,又花去了三个多小时,天色早黑得像整座山都被一大块黑布给罩了起来。我们三个人走得很近,不过就两三步的距离,我只能看见前面人模模糊糊的背影。先巴大叔说:“先搭帐篷,然后烧点儿热水,吃点儿东西,休息一晚,一切都等明天早上起来后再说。”
  我把背上沉重的高山帐篷给解下来,这种帐篷很厚实,挡风性能和透气性能都较好。垭口附近的风特别大,狂风卷着大块儿的雪片扑打在脸上,就像是一场暴风雪的洗礼。选这个地方搭帐篷实在不是个明智的做法,但是又没有别的办法,这座山太陡了,在这个半山腰的地方,上也不行,下也不行,也实在找不到另外可以搭帐篷的平坦地方了。
  搭帐篷的时候,风真的太大,我叫达杰和先巴大叔帮忙扯住帐篷的两个对角,并且用脚踩住下面铺好的防水布,自己一个人把帐篷给撑了起来,这种三四人住的帐篷不比单人帐篷那样轻巧,撑起来很费力。虽然气候是那样寒冷,但我还是出了一身汗,热能的蒸发让我的体温下降地更快。再一停下来,风一吹,整个人都像是冻在冰窖子里面。看见我嘴唇冻得发紫,先巴大叔知道我一路上吃了不少苦头,一直靠着较好的体能在硬撑着,就叫达杰赶快烧水,煮点儿牛肉干吃。
  我看见他们两个人也冻得不行,我们都戴着三层厚厚的手套,达杰在取背包的时候,手在一个劲儿地哆嗦,他干脆脱掉了最外层的防水手套,把简易的套锅取出来,还有一个小巧便携的汽油炉,把汽油瓶子打开,倒了些汽油进去。本来出发前达杰带的是密封的汽油罐,以前用过一次,里面汽油已经不多,被他自己又摇了两下,给摔坏了,没办法,只好带了个瓶装的,虽然用起来有点儿麻烦,不像密封的一打就行,但总比没的用好。
  我在出发前一直认为登山没什么困难,只要体力好,加快速度往上爬,一天之内应该可以爬到山顶上,但是进入实际登山路程之后,才发现这个预先的计划完全是没有道理的。你的体能再好、技能再强也不行,实际路况和天气根本就不允许你再加快速度,我也没法提升自己的速度。我一开始还觉得达杰带这些炊具实在是多余,现在却巴不得他赶快生着火。
  这里的氧气已经很稀薄,我感觉所有的氧气分子好像都被风给刮跑了,并且感到心跳有些加快,就看了下登山表,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心率,还在可忍受范围之内。我想把帽子摘下来透口气,但是又不敢摘,因为头部的散热量几乎达到全身散热量的百分之六十。
  垭口附近的风吹得帐篷哐哐地响个不停,帐篷外面风很大,汽油炉根本点不着,达杰只能在帐篷里点,我和先巴大叔便帮他挡住从帐篷四角吹进来的风。
  爬雪山的时候,所有的装备都必须购置最好的,绝不能抠门,我庆幸先巴一家在这一方面上都很舍得花本钱。烧开的第一锅水,我们都没有喝,先巴大叔取出了一个高山保暖袋,迅速地把热水倒进去,拧紧盖子,叫我解开衣服,把热水袋塞进了我后背的内衣里层,这样一来可以烘干我内衣上吸附的汗水,明天的日子就会好过一些。
  先巴大叔说我的体格太强壮了,肌肉很厚实,把里层的内衣撑得太紧,妨碍了血液的循环和空间舒适度,失去了一层空气对流的空间,降低了原来内衣的保暖效果。如果今晚不烘干的话,到凌晨三点到五点的时候,就会冻得受不了。我其实很明白这一点,只是苦在高原半山腰,又不能脱换衣服,现在有了这个热水袋,就舒服多了,我暖着后背,达杰又烧开了一小锅水,把冻硬的牦牛肉干放进去稍煮了一下。
  水没法完全烧开,气温太低,风又大,汽油炉的温度达不到那么高,我们也没有分着吃,就那样在一个锅子里捞,吃着煮得半硬不软的牦牛肉。我一边吃一边想,我们在这里还有个帐篷可以避风取暖,还可以煮东西吃,被困在山顶上的那些人怎么办?他们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暴风雪又一个劲儿地刮,再加上高原反应和山顶恶劣气候对身体的侵害,能不能坚持到天亮都很难说。
  我盼望着黑夜赶紧过去,天赶快亮起来,心想:只要有一点儿可见度,不管是明天几点钟,我都要继续往上攀登,就是不知道明天一早暴风雪会不会停,说不定会来得更猛烈。我现在觉得自己当初一接收到电台信号,就急着要赶来救人是一个失误,本来我可以再转向日喀则军区的那个中校发个信息,也许,他们部队上能够进行救援,我为什么非要逞英雄呢?
  雪峰救援并不是一个人或者两三个人就能办到的事,有直升机的加入,效率更会大大地提高,我也只是这样想一想来安慰自己。其实那个退役了的破电台,估计当初中校送给我的时候,也没预料到它会烂得那样厉害。那个旧电台的电池漏电太厉害,信号也很不好,可能就是因为当时没电了,所以后面接收到的信号才会那样微弱,再转向军区发信号已经不大可能,距离太远,信号又弱,军区也接收不到那断断续续的一点点微弱的信号。
  我在想这些问题时,先巴大叔催我抓紧时间休息。达杰吃饱喝足,收拾了炊具,倒头就睡。我哪里睡得着?外面帐篷被风吹得哐哐地响,垭口的风在呼呼地啸叫,雪片被风卷落到帐篷上,发出瑟瑟的声音。
  我迷糊着打了几个小时的盹,清晨五六点的时候,我把头伸到帐篷外面去,风很大,我能感觉到雪片被风卷着打到脸上的声音,外面还很黑,几步远之外的地方就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从昨晚开始,我就一直在摆弄达杰给的那部无线对讲机,希望能再次接收到山顶上传来的被困者的信号,但是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风声和沙沙的杂音。我把对讲机伸到帐篷外面试了半天,扭了半天的频率,什么也接收不到,只好失望地把头缩回帐篷里。我准备先烧些开水,等先巴大叔和达杰醒的时候,就可以有煮好的东西吃,这样可以缩短时间,尽快地继续向上攀登。
  在这样极其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平时烧开水那样再简单不过的事都变成了一个大问题,我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从外面吹进来的风,但是风向根本不固定,风从不同的方位挤进来,高原打火机在这里都不好使了。折腾了半天,终于点燃了汽油炉子,水烧到大半热的时候,我就把干牦牛肉扔了进去泡着。先巴大叔和达杰都醒了,达杰帮我煮牦牛肉,先巴大叔走出帐篷去看天气。
  时间已经是早晨的七点钟,外面还是很黑暗,但是可见度稍微要好了一点点,起码十步之内可以看得到模糊的背影了。我招呼先巴大叔赶快进来吃煮好的牦牛肉,吃完了好继续往上爬。时间很紧,我们再不上去,估计那些人就算不被冻死饿死,高原肺水肿也极有可能要了他们的命。
  先巴大叔叹了口气,说:“今天实在不是登山的好时候,这样恶劣的天气,在我所有的登山记录中是没有过的,再往上走,风会更大,站都站不稳脚,还怎么往上爬?不摔下去就算幸运了!”我一边狼吞虎咽地吞着煮的牦牛肉,一边说:“要不这样?先巴大叔你在这个临时营地等我们,我和达杰上去找人,年轻人脚力好。”先巴大叔接口说:“可是经验却没那么丰富。”说完,一边捞了块牦牛肉放进嘴里嚼着,一边从帐篷帘子的缝隙里往外望,观察着天色的变化。
  看样子,今天的天气会比昨天还要恶劣许多,而且一天之内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即使有什么变化,也只会变坏,不会变好。
  我坚持要上山,不能再等下去了,困在山顶上的人可能已经顶不住了,再多等一个小时,估计就会有人送命。不说高原雪山那么遥远的事,就是自家过冬下大雪,让你在院子里蹲一个晚上,你都会受不了,何况还没吃没喝,时刻还担心着会被风卷下山坡去。
  达杰说:“有个办法可行,大家用绳子相互连接起来,这样攀登的时候就轻松了许多,加大一些阻力,但是得格外小心,一个人滑倒了,其他人都要被带下去。”就眼前情况来看,暂时也想不出别的更好的办法,我们找出绳索,系在身上合适的位置,然后把绳索之间用挂钩连起来,我们没有直接用一根绳索连,这样做的好处是,遇到紧急问题时,可以及时解开相连的地方。
  我们拆掉了帐篷,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先巴大叔在第一位,然后是我,最后是达杰,我们摸索着继续向上攀登。风真的很大,雪片子大得让你吃惊,雪花被风卷着扑扑地到处乱飞,你只能看见眼前白花花的一片,本来就不远的视线又被完全阻隔,我们只好拧亮了戴在帽子上的高原照明灯,一边探路,一边前行。我们都没想到,今天的路会这样难走,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雪,现在山上的积雪又深又厚又软,脚上套着踏雪板都不好走,风使劲地把你往山下推,氧气很稀薄,每走一步,大家都要喘口气,速度越来越慢。
  坚持了一个小时,才向上爬了三十米,我们几乎是每走一小步,都要向后退一大步,不说往上爬了,只要稍挺不住力,风就会直接把你推下去,还好三个人之间靠相连的绳索在支撑着。
  达杰在后面大声喊:“阿爸,不行,风太大了,我们得转到另一边去,从背风的方向往上爬。”先巴大叔说:“不行,那里太陡了,而且到处是裂缝和坑洞,稍不留心就要送命,而且那里的山壁上方成凹形,很容易发生雪崩,到时候人没救下来,先把自己给埋了。”
  “可是,这里风太大,根本就爬不上去,我们转到背面去,可以用雪杖探着走,虽然速度慢一点儿,也比在这里强多了。”达杰坚持自己的想法,我也觉得站在这里和风较劲,实在是浪费体力和时间,就支持达杰。
  先巴大叔正想说什么话,忽然一股风挟着雪帘子猛扑过来,脚下一没稳住劲,先巴大叔就被风给卷倒了,人一摔倒,风接着吹,立即就顺着雪坡往下滚,根本就支不住脚。我急忙稳住双脚,身子向后一倾,利用向后的倾力,双手拽紧了绳子,达杰艰难地走上两步,把他阿爸从雪地上扶了起来,就这样一个扶起的动作,三个人用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才完成。
  没办法,我们只好转到山体的另一面背风处往上爬,按先巴大叔的说法,这里的背风面比迎风面更陡。这座天子峰就是因为太陡又直,所以三面都受风,只有一面不受风的,还危机重重,真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吃了什么龙虎壮心丸,选在这个下雪天里来登山,脑子真的很有问题。
  我们一转到背风坡,我就发现情况很糟糕,虽然风雪是小了点,地上的积雪也薄,但是正如先巴大叔所说的,很陡,最顶上面是凹形的,而且整个山体看上去都是平滑的一大片,因为雪积得久了,又没有多少新鲜的雪覆盖上去,所以表层的都被冻成了冰壳子。我们解开了相连的绳索,把踏雪板换下来,重新又捆扎上冰爪,达杰刚爬过去,突然脚底下就哐的一声响,一大块积雪被他踏裂,达杰的身子猛地向下一沉,被卡进了一个山体的裂缝里。我喊达杰,叫他别动,然后一步一步地移过去,查探他身体附近的地形,这里是山体本身自然形成的一条裂缝,按理说,达杰的身子可以直接从裂缝中掉下去,但是因为上面积满了雪,雪又被冻得很结实,达杰踏裂了较薄的一半,另一半正好卡在他的腰部。那一半积雪也随时会断裂,因为雪地太滑,如果我直接用手去拉达杰,身子就要使出很大的向后的力,等到达杰一被拉出来,受力度自然就发生变化,脚下稍有不稳,我们两个就要一起坐免费“直升机”下山了。
  先巴大叔用冰镐在雪地里刨了一刨,找到一块较硬的地方,打下了一个固定器,把绳索系紧。我把绳索的另一端紧紧地系在腰里,以防万一,然后拉住达杰的手,使劲把他往外拽。
第26章 狼杀狼(3)
  达杰这小子可比他老爹要皮实多了,肌肉紧,骨骼也重,加上两个人都穿得很厚,又背着很多装备,地势又险,折腾了几分钟也没拽出来。达杰冲我喊:“不行!背包卡住了,已经在往下坠了!”先巴大叔冲达杰喊:“快解开背包,解开背包!”
  达杰的腰和下半身被卡在冰裂缝里,但双手是自由的,他努力解开了身后的背包,背包很沉,又是卡在冰裂缝的后边缘,一解开,立即就坠落了下去。我一听见雪块“嘁哩喀喳”地往下掉,身子就急忙往前一探,一把拽住了达杰的手,使劲儿把他拽了出来。
  三个人总算出了一口气,都惊险得从心里冒冷汗,怎么办?继续往上吗?先巴大叔和达杰对望了一眼,达杰说:“爬吧,都走到这份儿上了。”
  我们把小冰镐拿在手里,一边用小冰镐敲击着冰雪,找到紧实的地方固定重心,一边往上攀爬。
  时间又过去了三个多小时,达杰忽然说他憋不住了,想撒尿,因为丢了装备包,达杰是我们三个人中最轻松的一个,直接转过身去,就在雪地里开始方便。人的小便过程本来也是身体散热的一种方式,风一吹过来,达杰冷得打了个哆嗦,忽然他惊喜地叫了起来:“阿爸,阿哥,快过来看啊,尿过的地方雪都融化了。”先巴大叔说:“那有什么奇怪的。”
  我知道达杰的惊喜绝不是因为他撒的尿融化了一片雪,就走过去看,达杰指着脚边说:“快看,有顶帽子。”
  这是一顶红色的羊绒线帽,织得很紧实,已经被积雪冻成了一整块冰坨坨,这顶软帽子应该是戴在登山帽里层保暖的,因为某种情况,登山帽被风给卷走了,里层的帽子也就被风给扯了下来。既然发现了帽子,那么就足以证明,那些人也曾经走过和我们一样的路线,而且我们已经越来越向他们靠近,可能那些人现在就正躲在上面的某个地方避风雪。
  看见了一点儿希望,我的心一下子明亮了起来,现在的视线也好了很多,虽然暴风雪还在一个劲地刮,但是已经比迎风坡好多了。我把装备分成了两半,自己背了一个包,帐篷就给达杰背着,然后加快了速度向上爬。
  又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上面的地势不大好走了,是一个伸出去的斜坡,左右都没有路。我们要往上走,就必须爬上去,但是那块斜坡看起来好像悬在半空一样,孤零零地吊在山壁上,极有可能那只是一片被风吹出来的积雪,下面什么落脚的地方也没有。
  我的速度最快,走在最前面,先巴大叔和达杰离我有十来步的距离,我用雪杖试探性地戳了戳那个雪坡,雪块哗啦哗啦地掉了几块下去。我继续用雪杖敲,雪块又掉落好几大块,最里面的雪很紧实,再敲下去,也不再往下掉了。我用小冰镐在坚硬的积雪上凿出一个小坑,插紧小冰镐,爬了上去。我第一个翻了上去,先巴大叔和达杰也就跟着翻了过来,一翻过这段雪坡,我们就惊喜地发现,远远的前方好像有个小红点在飘动。先巴大叔立即提醒我们,说:“那个小红点所在的位置是靠近冰崖边缘的一处凹地,暂时是安全的,只是要爬上去,可就不简单了。他们可能和我们走的还不是一条路线,他们是从迎风面上去的,帽子是爬上去后才被风给吹下来的。”
  我心里很欣喜,能看到那个飘动的小红点,就证明我的判断没有错,山顶上确实有人,只是还不知道那些人现在还活着不。我迅速地往上爬,达杰也告诉我,上面的路就不好走了,是一段直直的坡,我们必须借助上升器,但是必须要有一个人先爬上去,找到一个牢固的固定点。我一马当先地接下了这个任务,找到合适的第一个攀援点,左手拿小冰镐,右手紧握冰锥,两脚的冰爪抠紧了坚硬的冰面,利用以前所学的攀援的功夫,借助腰部和腿部的力量,一点一点地往上爬。
  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其实要耗费掉人身体几乎百分之百的力量,因为身体差不多是垂直的,重心加重力,造成攀援上很大的困难,而且冰面很滑,冰锥扎得不是地方,冰面就会碎裂掉,身子也就会往下坠。
  这段直坡有二三十米,我在上面小心翼翼地爬,身子紧紧地贴在冰面上,看起来像是一个不怎么好看的蜘蛛侠。最主要的是腰部的伤,大冷天一冻,再加上攀爬了快两天,全身的肌肉都绷得很紧张,垂直攀爬的时候腰部要用很大的力,一用力,就感觉到肌肉的酸痛感。
  我爬到十多米的时候,感觉到身子在向另一边倾倒,小冰镐插住的冰雪碎裂了,现在只有冰锥在支撑着我的身体,冰块碎雪哗啦啦地往下掉,我急忙用小冰镐向上面一插,先把身子拔上去,再继续攀爬。
  下面的人估计也看得心惊肉跳,但他们也帮不上任何忙,只能提心吊胆地看着我艰难地向上移动。还好,我很幸运,没有再发生什么别的意外情况,四十分钟之后,终于爬了上去。重量其实不是问题,技术也不是关键,最大的困难就是时间,时间拖得越久,体力就越感不支,我迅速地找到了紧实的固定点,打下固定器,结好上升绳索,然后抛了下去。
  二十三、只听到一声惨叫
  先巴大叔和达杰都是使用上升器的好手,知道如何巧妙地使用绳结,并且使用腿部的力量迅速往上攀登,比我徒手攀爬时所用的时间缩短了许多,也节省了很多体力。三个人重新会合的时候,都在喘气,氧气越来越不够用,我们就好像跳出水面的鱼,每呼吸一口,都要张大了嘴巴,拼命地多吸一会儿。
  我们在这座天子峰上才待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就感觉到度日如年了,那些人所陷的困境就着实更令人担心。我稍微休息了几分钟,喝了口水,背包里的水壶已经被冻得冰冷,拿出来的时候摇一摇,好像听到里面有冰块晃动的咔嚓声。
  越高越不好走,氧气的需求就是个大问题,人体的供氧量不足,行动就会更加迟缓。下午四点钟的时候,我们爬到了海拔六千一百八十米左右的地方,前面的小红点已经看得很清楚,像是一大块帐篷布遮盖着下面的什么东西。帐篷下面盖着的应该就是求援的人,为了挡风,只好把帐篷布拆下来盖住身体,不知道他们冻僵了没有,还能不能喘气,在这种高寒又缺氧的地方,人一睡着了,就很难再醒过来。
  山顶上风很大,向上喊话,上面也听不见,我忽然想到了无线对讲机,就掏出来,试探着调整频率,可惜没有信号,里面传来的只有沙沙声,那些人可能是为了节省用电,把对讲给关了。我随手把对讲机插在绑腿上面,三个人继续往上攀登,爬了不到二十米,忽然对讲机里传出断断续续的粗重的声音:“helpme!iamhere...”
  达杰惊喜欢地喊起来:“瞧!上面的人还活着!”
  我们都发现了上面的人,他们已经掀开了帐篷布,互相支撑着站起来,远远地冲我们挥手,可能是他们刚才打开了对讲机,听到了里面传出的我们的声音。我们都很欣喜,那些人还活着,这真是个奇迹,我们加快速度往上爬,对讲机里传来那些人喜极而泣的声音。
  那三个人中有人会讲中国话,虽然听起来很生硬,他说:“装备遗失了,绳索也被风给吹走。有一个人腿受了伤,食物昨晚也吃光了,还有一个人已经咳血,自己也出现了重感冒现象,老是流鼻涕,嗓子快说不出话来了。”
  虽然彼此都已经看得见对方,短短的距离攀爬起来却仍然显得是那样漫长,那些人被困在海拔六千三百米左右,我们还要再往上爬一百米。
  两个小时之后,时间已经是傍晚六点多,天色黑暗了下来,暴风雪仍然还没有停止,山顶上更是刮得厉害。我们终于爬了上去,站在那接近山顶的地方,虽然那座山没有珠穆朗玛峰那么高,但是其陡峭程度确是我所有攀援经历中最无法忘怀的一次。我们终于找到了三个被困者。
  交谈中,我才知道,他们其实本意不是来爬雪山的,只是碰巧遇到了下雪,就来爬了,装备也不是爬雪山的装备。原来是两男两女,但是,很不幸的是,攀登到一半的时候,遇到了大风雪,丢失了装备不说,有一位女性不幸遇难,就是在达杰被卡住的那个地方。他们本来想退下山的,但是上山容易下山难,只能继续往上爬,到顶之后才能从侧面的一条斜坡上通过下降器下去,后来也想过要从背风坡上山,但是就在达杰被卡的那个地方出了事。
  人是从裂缝里掉下去的,因为是女性,身材上稍微瘦小一些,装备又最轻,两侧的冰壁没能卡住她,也不知尸体掉到了哪里,只听到一声惨叫,后面的回声都被风雪给淹没了。
  幸存的三个人中,女的叫凯瑟琳,两腿冻伤,利用上升器攀援途中被卡住,小腿被上面掉下的冰块砸中,造成大面积淤青。乔纳森是凯瑟琳的男朋友,也是目前看来最乐观的一个,仅仅是重感冒,一直在流鼻涕,嗓子有些失声。他们俩都很年轻,二十多岁。另一位三十来岁,叫卡特。询问之下才知道,他竟然是来自美国纽约,是《纽约时报》的记者,因为升职问题和老板之间闹了个大矛盾,一气之下给自己放了个长假,这才会跑到这里来爬雪山,遇难的那个是他的妻子,家里还有父母和一个七岁的小女儿。
  卡特伤得最重,高原反应和寒冷,再加上缺水缺食物,令他患上了可怕的肺水肿,药包又掉到了雪洞里,昨天还只是咳喘,今天早上就开始咳血了。妻子的死给他造成很大的打击,如果不是乔纳森和凯瑟琳一直在鼓励他,卡特几乎想就此放弃自己的生命。乔纳森的汉语很生硬,而且所会的也不多,我们和他所说的话,他也不能完全理解,我只好用英语和他交谈,但是一些爬山的要领和机械性术语我又不知道该怎么翻译,最后只好告诉他们:“followme!”
  先巴大叔取出食物给他们补充体能,我们也借此休息了一会儿,吃了点东西,水虽然冻得冰冷了,但还可以喝。最幸运的是,先巴大婶在镇上的医疗站工作,先巴大叔出门前在背包里带了些治疗高原肺水肿的药——红景天胶囊,卡特的咳血暂时缓解了一些,但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天已经黑了,我们必须赶快下山,到氧气含量稍高一些的地方,卡特才能保命。
  凯瑟琳的双腿被冰块砸伤,又被冻得麻木了,几乎不能行走,我们都很犯难。最困难的是,天已经慢慢地黑透了,我们也绝不能在山顶上过夜。
  先巴大叔提出了一个好方法,现在上了山顶,就可以从另一侧较平缓些的斜坡下去,不过得借助下降器和绳索。凯瑟琳走不了路也没关系,只要双手还有力,能灵活地使用下降器就行。
  乔纳森他们的攀登装备都掉到了雪洞里,有的半路就遗失了,身边所剩的就是凯瑟琳背的一卷帐篷,而达杰的装备包也掉到了冰裂缝里,现在只有先巴大叔和我的装备还在,却要供六个人下山使用。
  我开始分配装备,先巴大叔的冰锥给乔纳森使用,达杰只能使用雪杖,我的小冰镐给了凯瑟琳,冰锥给卡特。为了防滑,我们每个人再从脚上解下一只冰爪,匀给那三个美国人,余下的希望就全在先巴大叔所背的那些下降器上了。
  我帮助先巴大叔打好固定点,套好主绳,再检查每个人的安全带是否系好。在系安全带的时候,凯瑟琳和乔纳森发生了争执,两个人观点不同。乔纳森坚持要系紧一点,凯瑟琳因为腿痛,只是把安全带松松垮垮地系了一下,乔纳森说会有危险,天色又黑了,什么也看不清,必须系得很紧才行,凯瑟琳则说没关系,这完全在安全范围之内。
  真搞不明白,外国人就是这样,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争个不可开交,何况两个人还是男女朋友,完全没有一点儿中国人的谦让与和谐。就连卡特也受不了了,上前阻止,却发现自己的安全带出了点儿问题,三个人不知怎么就吵在了一块儿,天色已经黑透,生死关头,他们竟然还有这份心情。
  突然,黑乎乎的夜空中一大段雪白的东西坠落下来,紧接着听到雪块儿断落的哗啦声,坠落的一大段雪块砸在旁边的崖边上,哐的一声跌成粉碎,雪末四处飞溅。世界一下子变得好寂静,所有的人都吓坏了,除了呼吸,再也没有别的声音,连喘气都不敢张大嘴巴。
  达杰用藏语小声地和他阿爸说:“外国人真他妈麻烦,再啰唆就把他们扔在上面!”
  卡特的安全带扭住了,我帮他重新调整好,提醒他们:“如果有什么不同意见的话,下山以后再讨论,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要听我来指挥,包括安全带的拴系方法和下山路线,你们现在只有服从,没有抗议。”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刚才的那一大块儿断雪差点儿就能造成更大面积的雪崩,谁心里都清楚雪崩的厉害,再也没有人争吵,也没有人说话,世界变得好寂静,沉寂得仿佛能听见各自的心跳声。
  我和先巴大叔先讨论了一下下降的方法和各方面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决定实行穿插下降,由达杰先下去,在下面照应着,然后是乔纳森,接着是先巴大叔,再然后是卡特,之后是凯瑟琳。我在凯瑟琳之后,也是最后一个下去,因为凯瑟琳受了伤,这样可以更方便地保护她。
  我们拧亮了帽子上的照明灯,达杰第一个下降,下到了第一个落脚点之后,他解下身上的绳索和下降器,然后把帽子上的照明灯向上调节,照着主绳的方向,冲上面招了招手,可能是以为我们看不清,就又摇晃了几下绳子。
  乔纳森下降的时候,因为急着要脱离险境,下降之前又偷偷地调整了下降器和绳索的联结。我看得出来,这家伙想玩速降,下降速度明显比我预先调控的要快。但是,乔纳森下降到一半就遇到了麻烦,因为各种心理原因,下降的速度又调得太快,手没有抓紧绳索,有一大段是飞快地坠落下去,紧急之中,伸出右脚的冰爪蹬紧了冰冷的雪壁,但是脚却被卡住了。
  看着乔纳森悬在半空里挣扎,我们大家都很着急,我则是更担心他的安危,万一处理方法不当,造成意外伤亡,这只能说是我的责任,我没有在他下降之前再重新检查一次他的装备。看得出来,乔纳森是个急性子的人,他使劲儿地往外挣扯那只右脚,挣扎了半天之后,脚是挣脱出来了,靴子却留在了冰缝里,又没有办法取出来,他只好光着右脚快速地滑向第一个落脚点。我再一次检查了卡特和凯瑟琳的安全带和下降器,确保没有任何失误之后,这才放卡特下去。卡特因为体质虚弱,又得了肺水肿,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很不好。为了照顾他不发生意外情况,先巴大叔紧接着下去,还好,两个人都很顺利,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轮到凯瑟琳的时候,她皱紧眉头,弯腰捂着自己的两条腿,她的两条腿大面积淤青,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到骨头,她痛得站不起来,一直就坐在雪地上。要她借助下降器下去,似乎都有点儿困难,在下降的过程中,她必须身体成一百度左右的倾斜度,还要用双腿蹬住雪壁维持平衡,这一点估计她就受不了。
  我鼓励她,让她站起来试一试,天已经黑透了,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得下去,下面还有很长一段山路,我们必须得下降到半山腰的垭口处搭帐篷,明天一早下山,时间就是生命。
第27章 狼杀狼(4)
  我劝了她一大段话,把我脑子中能搜索到的所有鼓劲的词汇都说了出来,可凯瑟琳还是无法站起来,她试了几次都不行。我只好重新检查她的绑腿,也可能是绑腿绑得太紧了,但是检查之后才发现,凯瑟琳的伤势比我们开始预想得要严重得多,她的小腿和膝盖都受了伤,大腿上也有伤,最要命的是,两条小腿被冻得僵硬僵硬的,血管阻塞造成了她出现暂时性的晕眩。我心里急得上火,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可行,只好决定,背她下山,只是不知道主绳和下降器能否一次性承受两个人的重量。
  我利用安全带和绳子把凯瑟琳绑在了自己背上,外国女人比中国女人要高大许多,骨骼也重,一背上她,我就感觉到脚下的雪忽地一下陷下去了,踩出两个深深的雪坑,这比背负四十公斤的装备,不知要重出多少去了。
  我再次使劲地拉了拉绳索,确定绳索可以支持我们下降到第一个目的点后,我开始下降,因为重量增加了几乎一倍,右手控制绳索的时候就很费力,也十分麻烦,速度也不敢太快,怕出现意外,我们俩像蜗牛一样慢慢往下滑。
  忽然,凯瑟琳扭动了一下身子,因为身体垂直的缘故,全身的血液往腿上流,她那没有知觉的双腿就开始胀痛,我赶紧说:“别动!”
  凯瑟琳又动了一下。我急了,又喊:“别动,听到没有?”
  这时,就听上面传来固定器从岩壁中拔出来时石块的碎裂声,还有雪块儿飞溅出去的声音,这个时候我们距离下面的落脚处还有五六米的高度,天色黑暗,周围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有先巴父子头上的照明灯传来两个模糊的亮点。我感觉到绷紧的身子猛然一松,就和凯瑟琳从半空里坠落了下去!
  我知道这下子麻烦大了,来不及调整姿势,两个人同时坠落,在坠地的一刹那,我怕压伤了凯瑟琳的腿,双手在雪地上一撑,利用腰的扭摆,使劲儿把身子扭了过来。这样,凯瑟琳脱离了危险,我却脸朝下地趴在了雪地上,脸部深深地嵌进雪地里去,身子顺着雪坡的倾斜往下面滑,脸部把雪面划出一个大槽子。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双手****雪地里去,使劲抠下面的岩石,但是抠到的却是一层冰壳子,两个人的重力加快了下滑的速度。
  我试图用左脚的冰爪抠紧冰面,可是两个人的重量不是一只冰爪就能解决的,我还在继续往下滑,达杰一把拽住了我的手,但是没抓住,我的手套却被他拽了过去。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先巴大叔用力地把冰镐****雪地里,倾斜了自己的身子,趴到雪地上,冰镐卡进了一条岩缝中。我急忙抓住了先巴大叔的一只脚脖子,用另一只脱了手套的手使劲抠住下面的冰缝,达杰和乔纳森也走过来帮忙。
  如果不是因为凯瑟琳的腿有伤,我绝不会背她下山,这差点儿送掉了两个人的命。我把凯瑟琳从背上解下来,大家休息了几分钟,再次固定好绳索,往下面滑行。再往下面,坡度稍微平缓了一些,凯瑟琳这次也老实多了,不敢乱动。大家都有了一点儿经验,知道在这样漆黑的夜里,四周又是漫天的暴风雪,稍不留意就会送命,谁都不敢再掉以轻心了。
  折腾了大半夜,我们赶到垭口那处地方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两点多了,支好帐篷休息的时候是凌晨三点,看得出大家都很疲累,我们烧了些热水,煮了点儿东西吃。
  凯瑟琳的腿有伤,为了加快明天的下山速度,我烧了一锅子热水,装进热水袋里,给她暖腿。气温很低,水烧得很慢,再加上雪都冻成了冰坨坨,半天才能烧热一小锅子水。乔纳森的靴子丢了一只,脚上只套了一只厚棉袜,早冻得麻木了,没有办法,我只好把他们原来的那块帐篷布割了一块下来,帮他裹在脚上,暂时御寒。
  折腾完所有的事情,已经是清晨的六点多了,除了我还大睁着两眼以外,别的人都已经沉睡在梦中。我把头探出帐篷去观察天气,这是我们上山后的第三天,暴风雪还在下,但稍微比昨天小了些,我想起多吉家那块地方应该也在下暴雪,不知道家里的情况怎么样了。
  幸存的人终于救了下来,我的神经稍微松弛了一些,不知道大黑这几天怎么样了,家里冷,格桑有没有给她煮海带骨头汤?太子有没有抢奶头?格格还有没有被欺负?那只小狼崽又能吃得上奶吗?我知道格桑对于照顾这些小东西还没有经验,也没有耐心。我担心大黑吃不饱睡不暖,更担心几个小家伙也会跟着受委屈,心里就很焦急,盼望着早一点儿下山,早一点儿赶回去。我心里想象着回到多吉家时的情景——大黑听到我的脚步声,飞快地冲出门来,热情地舔我的脸,然后再给我一个直立式的拥抱!
  哐啷一声响,不知道风从哪处山壁上吹落下一团雪块儿,正砸在我的登山帽上,一下子把我从沉浸的美梦中敲醒了过来,冷风卷着雪片儿灌进我的脖领子里。我缩回脑袋,准备烧一锅热水,让大家在临出发前再喝点吃点,补充体力,因为接下来的大半天时间,我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搞吃的,而要完全耗费在徒步下山这件艰辛的事上。
  水还没有烧热,火就灭了,汽油已经用完,大家只能用半凉不温的水泡剩下的一点儿牦牛肉干吃,牦牛肉干被冻得硬邦邦的,嚼起来很费力。我则担负着背凯瑟琳下山的任务,这需要非常大的体能和热量来维持,为了增加消化和胃肠排空的时间,把耐饿时间加长,我把干牦牛肉撕成可以咽下去的小块,没有嚼就直接吞了下去。
  攀登天子峰一般都是从正面上山,后侧面下山,因为正面陡,满足了那些登山者的征服欲望,而后侧面则较平斜一点,正好缓和登山后的疲累,更方便于下山。从半山腰再往下,我们已经不需要再使用下降器和绳索了。凯瑟琳的腿在暖了热水袋之后,还是不能行走,我把她背在身上,用安全带固定好,小心翼翼地下山。
  因为一路上大家都吃过了不少苦头,最后的这半截路都十分小心而仔细,虽然速度上是慢了一些,但没有发生什么大的意外。只是后来卡特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冰洞里,我们又浪费了一些时间,好不容易才把他扒拉出来,等到赶到山脚下的时候,天色又快要黑了。
  这次的救援行动,没有直升机的援救,也没有技术上的人员支持,我们就靠着三个人的力量从天子峰的山顶上救下了三个被困的外国人。到达天子峰脚下的时候,先巴父子没有急着回去,而是走到一处雪堆前,达杰跑上去,扒开了那堆雪,我这才发现,那是用泥土和石块垒起来的一座小坟。先巴大叔没出声,只是默默地盯着那座小坟,嘴巴里无声地祈祷着什么。达杰告诉我,这就是南卡的墓,下山的时候,从半山腰滚下来摔死的。
  我没有出声,难过地望着那座冰雪中孤零零的小坟,想象着大黑的母亲南卡像大黑一样长着一身乌黑的毛,满嘴锋利的尖齿,怎样和狼群搏斗,又是怎样用一只獒的爱心去帮助它所能帮助的人们。我仿佛把南卡想象成了大黑,感觉到眼前的这座小坟就是大黑将来的墓,心里蓦然一阵悲痛,我舍不得大黑,疼惜大黑,我的错觉让我心里酸溜溜的,不小心咬痛了嘴唇,这才清醒过来。
  三个外国人根本就不能理解我们的想法,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了一番,后来知道那是一只母獒,当年去半山腰救人的时候,掉下来摔死了,就很惊异地咂咂嘴巴。
  二十四、格格被狼给叼走了
  那些外国人根本就不能理解,在中国这样一个热情而重礼仪的国度里,连一只獒都会这样富有人情味和勇气。他们以为我们在编造故事,以为这仅仅只是一个下山后的娱乐,都不相信。
  乔纳森说他的女朋友腿受伤了,得赶紧找个地方医治,不能再待在这样的冰天雪地里,为我们耽搁了时间而感到生气,卡特也在不停地咳嗽。我们三个人谁也没有和那三个外国人计较,容忍了他们的无知和不解。从天子峰后侧方的山脚下走回先巴大叔家里,需要四个小时的时间。
  从天子峰上下来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都背着凯瑟琳,消耗了巨大的体力,现在他们对大黑母亲的不解让我感到不满,我也不想再背着她了,再说自己腰又开始有点儿痛,力气也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我用剩下的两副踏雪板绑了个简易的滑板,在上面再扎上帐篷布,让凯瑟琳坐在上面,我们轮流拉着她往回走。
  走到半路的时候,前方黑暗的夜色中出现了一群人的身影,走近了才发现,是多吉大叔带着村里的几个村民赶过来了,这些人都是村里比较富有登山经验的人。
  三天前出发的早上,先巴大叔说好了第二天就下山,隔了两晚之后,多吉大叔见我们还没有回来,等到天黑就再也等不下去了,找了几个村里的登山手,来寻找我们。还好,这些登山手都比较有经验,经过山前的时候没发现什么踪迹,就往天子峰的后侧方找过来,竟然碰巧撞上了。
  多吉大叔见我们都没有事,而且平安地把那些人救了下来,就连声地祈祷着。我知道多吉大叔这三天来一直在为我们提心吊胆,现在,他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大家都知道我们登天子峰吃了不少苦头,几个村民用随身带来的用具搭了个担架,抬着凯瑟琳往回走。一路上大家都为我们的平安归来感到兴奋和开心,而我,却没有一点儿成功后的喜悦。
  回到先巴大叔家,我们终于吃上了一锅煮得沸腾的香辣牦牛肉汤,这三天来半饥不饱的野餐生活让我吃尽了苦头。因为高原气候反应和从来没有挨过的寒苦,吃的又是雪块烧的半开不热的温凉水,再加上胃很难消化那些干硬的牦牛肉,现在一吃到滚热的肉汤,一冷一热开始反应,我拉肚子了。
  在这种高原地方,而且是这样寒冷的气候里,一拉起肚子来就没个完。半夜的时候,刚睡下就要爬起来上厕所,折腾了一整晚都没有睡好觉,加上山区水土不服,早上起床的时候,两只眼睛肿得像水泡。本来打算今天就回去了,但是眼前的情形却不允许,我还在拉肚子,而且很严重,后来那几次简直就是一泻千里,拉得我全身没有一点儿力气。没办法,我们只好再留一天。
  先巴大叔找来了一辆车,让达杰护送那三个外国人去他阿妈所在的那个镇上医疗站,等天气稍好一点儿后,再想办法送他们离开大草原,顺便让达杰带些治拉肚子的药回来。至于卡特怎样回来山下找他老婆的尸体,我们也就操不上心了,他的两个朋友可以帮他的忙,再说山下也比山上要安全很多,不需要我们帮助也行。
  我们等了一整天,达杰都没有赶回来,因为路程较远,又是在雪天里赶路,速度当然是可想而知的慢。我又被拉肚子折磨了一整天,到晚上的时候,实在没力气了,就自己灌了些盐水喝。这个时候,我深深地悟出一个道理:拉肚子不是病,一拉起来真要命!
  达杰赶回来的时候是第二天中午,他总算带回了治拉肚子的药,达杰也真是细心,为了保险,他把他阿妈医疗站里所有可能治拉肚子的药都带了一些回来。
  达杰看我拉得那么厉害,不到两天的时间,人就瘦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每种药片都拿了一粒出来,倒了一大杯水,我还没看清,他就一股脑地灌进了我的喉咙。老天保佑,那些药没有在我的肚子里再起什么不良反应,到晚上的时候,病情总算是控制住了。临来先巴大叔家我们就走了一天的时间,现在已经是我们离开家后的第六天晚上了。
  第七天早上,我们准备回去。因为下山的时候又见到了南卡的墓,先巴大叔心里对自己以前所养的母獒格外思念,再次确认多吉大叔要送他一只小獒的事情,多吉大叔说,等开了春,小獒也断奶了就给送过来。
  我们带足了吃的和水,重新换上自己来时的行装,忽然达杰叫住我,说:“阿哥,我看你也穿不惯藏族人的衣服,我现在都不穿这些了呢,也只有一些老人、妇女还穿。这套登山服就送你穿吧,路上也好走一些。”
  我说不用,反正冬天很快就过去了,达杰瞪眼,说:“很快?还早呢!还有几场暴雪要下,到时候说不定就会大雪封门。你先穿着,大不了开春了,你送小獒的时候再带回来嘛!”
  其实,达杰说得也对,我本来就不适合穿央金阿哥的那些藏服,而且行动也不方便,就坦然接受了达杰送的登山服,不过那块儿新的登山表却还是坚持还给了达杰。我虽然是个退役了的兵,并不是什么文人、诗人,但也知道“君子不夺人所爱”的道理。
  我很着急,想赶快回到家里,我想大黑,不知道大黑现在怎么样了,她一定会拖着刚生产不久的身子,天天跑到院门外去看去等,等我们回来,看我们远远归来的身影。
  大黑的这个时候,我们人类应该叫“坐月子”。据说妇女坐月子的时候就是整个生殖系统恢复的一个过程,恢复得不好,会影响产妇的身体健康,而且不能吹风受凉,大黑会不会也像人类一样呢?
  我担心大黑整天跑到雪地里守望我们的归来,就心急火燎地往回赶,但是因为多吉大叔年纪大了,实在走不快,我急得差点儿就想背着他往回跑。
  回去的路上,天空还在飘雪,只是不像山顶上的风吹得那么猛烈了,雪片似乎也小了许多,我们紧赶慢赶,还是花费掉了一天的行走时间。天黑的时候,才远远地望见了那个小村落。
  我一边呼喊着大黑的名字,一边兴奋地往回跑。大黑没有跑出来迎接我,我以为是离得太远,她没有听见我的叫声,就跑得更快了。我大声地喊大黑,大黑还是没有出来。我的心忽地一下就凉了大半截,比天子峰上的冰雪还要冰冷,难道不在家的这七天时间,大黑出了什么事吗?不可能!
  我冲进院子里,圈里的羊看见我回来了,一齐放声叫唤。我看见羊栅栏散了,被人重新又捆扎在一起,捆扎得有点儿乱。院子里很静,没有声音,我预感到真的出了什么事,眼眶一下子就酸了。就在我想掉眼泪的时候,大黑忽然在屋里叫了起来,伴随着大黑的吼叫声,我还听到了铁链子在哐啷啷地直响,发生了什么事?大黑被锁起来了?
  格桑从另一间屋里走了出来,一看见他阿爸和我都回来了,就一头扑到多吉大叔的怀里,带着哭腔地说:“阿爸,家里出事了!”
  “啥事,别慌,慢慢讲。”多吉大叔拍拍格桑的背,打开房门。我看见大黑被拴在一根铁链子上,铁链被屋角地面上伸出的一个铁钩子固定住,大黑一个劲儿地往门口扑,把铁链子扯得笔直。她有些兴奋地冲我们叫,但是又带着一种愤怒的悲伤。
  多吉大叔走进屋里,我们放下背上的行装,我问格桑:“为什么要给大黑上铁链子?”说着,走过去抚摸大黑的头,大黑把头往我的怀里钻,我开始还只是心疼大黑,一进屋放下行装走向大黑的时候,发现格格不见了!
  我以为格格又被太子欺负,不知道钻到了红地毡的哪个角落里去,就跑到窝里去找,找了半天没找到,我着急地又问,格桑:“格格呢?”
  “格格被狼给叼走了!”格桑几乎是带着哭腔在说。
  我和多吉大叔都不相信,有大黑在,哪只狼敢闯进屋里来叼格格?我连环炮似的询问格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别吞吞吐吐的,一口气快说完!”
第28章 狼杀狼(5)
  格桑可能是被我严厉的面孔给吓住了,也可能是想到了几天前的那场噩梦,心里害怕,说起话来就更结巴。多吉大叔摸了摸格桑的头,安慰他:“慢慢说,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事?别着急,从头说,说仔细点儿。”
  格桑咽了口口水,说:“阿爸,你和阿哥刚走那天晚上,村子口就来了一群狼,一个劲儿地嚎了一晚上。第二天晚上,它们又来嚎,还冲进村子里来抢羊吃,咱们家有大黑,那些狼就不敢来,村里人和狼打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我才知道扎西木大叔家的一头带羔的母羊被狼咬死拖走了,村民们的羊也有不少被咬死抓伤的。扎西木大叔抓到了一只狼,就和村民们商议,要给狼点儿颜色看看,他们本来是想吓唬狼,谁知惹出了大麻烦。”
  “怎么个吓唬法?”多吉大叔忧心地卷上了一锅旱烟,吸了一口,他的神情有些凝重,看起来心事重重。
  格桑结巴了一下,继续说:“他……他们给抓来的那只狼点天灯,就绑在村口的那株老歪脖树上!”
  我再次问格桑:“说清楚点儿,到底是他?还是他们?又都有哪些人?”
  格桑说:“是扎西木大叔,就是他家抓到那只狼的,狼是他老婆用木棍子敲晕的,抓到后就绑了起来。他们家很气愤,就把狼脑壳子凿开,放了些灯芯草,点了天灯。狼被烧得一直嚎叫,附近山上的狼也一起跟着嚎,我都听不下去了,怪凄惨的。”
  我听得打了个哆嗦,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暴了出来。虽然狼是吃了牧民们的羊,牧民们抓到狼,然后打死了出气,那也可以理解,但是点天灯这种方法却实在是残酷了点儿,让人联想到了商纣王的残忍和暴戾。
  “再后来又发生了啥事?”多吉大叔吸了一口烟,眉头深锁,我看得出他眉头下深锁的不安,像一片乌云,笼罩在他的头顶上。
  “后来,第二天晚上,狼又来了,不光晚上来,白天也来,搞得大家都人心惶惶的,晚上也不敢睡,可还是被狼群袭击了村子。羊圈也被狼拆了,羊群被冲得到处乱跑,满雪坡子都是羊。大黑就冲出去和那些狼打架,谁知大黑一冲出去,咱们家就进了狼了。”格桑怯怯地说,眼睛里含着泪。
  格桑擦了一把泪,又接着往下说:“我一见狼进了咱们家,就抱着枪和狼干上了,我开枪打伤了狼的后腿,狼扑上来要和我拼命。半夜里乌漆麻黑的,啥也看不清,我被那只大狼给按在地上,枪也被扑掉了,一着急,就使劲咬了那狼一口,狼就跑了。”
  我没想到在紧急关头,格桑竟然也会这样勇猛,赞赏地拍拍他的肩,问:“后来呢?大黑怎么样了?还有格格?”
  格桑又抹了一把眼眶,说:“狼把羊圈拆散了,羊到处跑,我把羊往一堆赶,又去捆羊圈。大黑就满山坡追着那些狼咬,狼也狡猾,根本就不跟大黑打架,轮流换着跑,跟大黑较劲儿,大黑刚生过崽没几天,一路追得直喘气。我后来跑到屋里一看,屋里的东西被狼刨得乱七八糟,那只小狼崽不见了,格格也被狼给叼走了。我当时就想,闯进屋里的应该是两只狼,所以只叼了两只出去,太子、王子和公主它们都还没事,我就跑出去喊大黑。”
  格桑喘了口气,抽了抽鼻子,说:“我跑出去的时候,看见大黑被十几只狼围着咬,大黑本来一直就在追那些狼,我看她直喘粗气,那些狼又多,怕她打不过,就冲那些狼开了枪,打死了一只,狼群后来突然都撤了。大黑跑回来,发现格格不见了,就满村子找,把村里的每一家都翻了个遍,但也没找到格格。她像疯了一样,追着狼群的气味跑,满山坡地吼,一直吼到天亮,我扯都扯不住她,一扯她,她就扭头要咬我。后来,她吼得都没有力气了,我才使劲儿把她拽了回来。但她还是使劲儿往外挣,我实在摁不住她,又怕她发疯,就找才让大叔他们帮我把她锁起来,这铁链子就是扎西木大叔家原来拴巴顿用的。
  我听得心惊肉跳,又为大黑感到伤心,更加心疼格格。格格是四只小獒中最乖巧讨人爱的一个,我很喜欢它,现在心里却感到无比哀伤,不知道格格被狼群叼走后,还能不能活命?那些狼叼走格格本来就是出于报复,但是叼走小狼崽……我心里猛然想到了什么,问格桑:“来的是哪些狼,是小狼群还是大狼群,那只我们救过的受伤的母狼在不在里面?”
  格桑摇了摇头,说:“那些狼不像是本地的狼,体型很大,长得很壮,像小豹子一样,毛色也深,可能是外来的,都是一大群一大群地站在一起,有点儿像上次在大林子里围攻我们的那些狼。”
  多吉大叔的烟没有抽完,他忽然摁灭了烟袋,说:“去村口那棵歪脖树看看。”
  那棵老树离村子不远,就在村口前五十来米远的地方。我们过去看的时候,绑在树上的狼尸体已经不见了,可能是被那群狼给拉走了,只剩下树干上被烧得焦黑一片,树皮上沾着些油乎乎的东西。树干上到处是被狼爪抓过的痕迹,很多树皮被剥裂了,露出了里面光溜溜的木质树干,地上还有一些残露在外的被咬断的绳索。
  多吉大叔仔细看了树的周围,从雪地里捏起了一撮狼毛,看了一会儿,说:“这些狼是从边境地区迁移过来的,个头比这里的狼大了一小半,野性凶残,常常袭击弱小的同类,在冬天,甚至经常会出现狼吃狼的情况。”
  我想象着这些狼的凶残,想着大黑与这些个头强壮的凶残的狼搏斗,想象着格格被狼叼走的那一晚,大黑又是何等凄凉和伤心,以至于后来像疯了一样把全村每一户人家都翻了个底朝天,心里咯噔一下凉了。
  多吉大叔手里捏着那撮狼毛,说:“其实草原狼最喜欢吃的还不是羊,是麋鹿、野兔和野牛。本地狼在冬天里,一般只要捕的食能够糊口,基本上很少来侵犯羊群,只有那些野性、攻击性极强的狼才喜欢这样干,咱们这次遇到麻烦了。”
  那些狼还会来为它们的同伴报仇?我想肯定还会来,心里有些不安,上次在大林子里时就只剩六颗子弹了,现在格桑又用掉了两颗,全村也就只有四颗子弹。村里的獒也就只有两只,而且,按理说,大黑现在还在月子期。多吉大叔深深地吸了口气,看了看附近的山坡,说:“那些狼在袭击了村子一两次后,会隔一段时间再来,它们知道人们一定会加强防备,为了避免族群成员伤减,它们会选择一个危机最小的时候再来。”
  “可是,格格被它们叼走了,不知道格格现在是死是活?”格桑问他阿爸。
  多吉大叔摇了摇头,他也很难说清楚,这群狼太凶残,这个时候,谁都没有把握确定格格的生死。我为格格痛惜,为大黑感到悲伤,但是又没有办法,这几天一直在下雪,所有狼的踪迹都被大雪覆盖得无影无踪,就是追着去找,也找不回格格了。
  我们伤心地回到屋里,大黑一个劲儿地在挣那条铁链子,哐啷啷地响个不停。我看见大黑正哀戚地望着我,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吼叫,很可怜,两只小眼睛里像是满含着泪水,眼眶附近的毛都被打湿了。
  第一次看见大黑掉眼泪,我心疼她,喉结动了两下,摸着她脖子上拴着的铁链子,回头对多吉大叔说:“解开吧,大黑现在情绪好多了,我相信她不会再发狂了。”
  多吉大叔比我更心疼大黑,叹了口气,走过来,和我一起解开了大黑脖子上的铁链子。
  大黑感激地舔着我的手,铁链子一解开,大黑突然猛地一窜,冲出了我的怀抱,奋力向院外的雪地里跑去。她跑得并不远,在雪地里跑了两圈,大声地吼叫着,撒了个欢,然后就呆呆地站住,望着远处一片白茫茫的积雪发呆。
  我走过去,搂着大黑的脖子,抚摸她颈上的毛,安慰她。大黑没有什么反应,她没法说话,也不能表达自己的感想,只是那样无神地望着远方,神情有些木然。我知道大黑受了很大的打击,格格被狼群叼走,作为一个母亲,她在为自己的失职而感到自责,这个时候,她对自己的责怪更超出了她对狼群的痛恨。
  我就知道,大黑是一只有责任心的獒,她不介意别人怎么看待她,做自己的事,过自己的生活,承担错误,从不推卸责任,就算是悲痛万分的时候,她也依然高昂着头,让自己在别人面前显得更坚强一些。如果你真的喜爱獒、尊重獒,那么就保留它作为獒最后的尊严,尊重它,给它自由,让它做自己该做的事,过自己该过的生活,不要把人类的意愿强加给它。獒就是这样一种自尊、自重、自立的动物。我更知道,我的怜悯其实是对大黑的一种侮辱,她不需要别人的怜悯和同情,就像所有的獒一样。每一只獒所期望获得的,并不是主人赏赐的华屋玉食,而是自由和尊重。
  多吉大叔从来就不会像我这样去怜悯大黑,他知道怎么样让大黑保持她最原始的天性。人类永远也不会知道一只獒有着怎样的思想,那么就不要再去猜测或强加,就让獒保持天性吧,即便是它们受伤的时候。既然是勇猛的獒,那就让它们自己挺过来,这才是对獒真正的敬重。
  我回屋去了,大黑还不肯回去,依然那样悲哀而孤独地站在雪地里,她一直把目光望向远处,远处是积满厚雪的山坡,什么也没有。
  据说,母獒生出的第一只獒是最勇猛的,而在最后出生的那只小獒,往往则是最柔弱的一个。我觉得这可能是巧合,恰恰太子就是很强悍而且霸道,而格格又是那样娇弱,它能在狼群中活下来吗?其实,我很喜欢格格,它很讨人喜欢,很可爱,像个小姑娘一样。可是,谁会知道,从天子峰回来,格格竟然会落到这样的下场,早知如此,我绝不该让多吉大叔陪我一起去天子峰。
  二十五、落魄的狼王
  晚饭的时候,大黑才拖着四条沉重的腿走回来,她的头依然是那样地高昂着,但神情却疲惫不堪,它默默地在红地毡上卧下来,用嘴拱了拱剩下的三只小獒。
  太子和王子早已经饿得哇哇叫了,它们一直在寻找母亲,只有公主懒懒地蜷在一边呼呼大睡,像个毛茸茸的小肉球。太子和王子都饿坏了,两个小家伙一找到奶头就猛吸起来,一边吃还一边抢,互相用爪子扑打对方。我这时才有了一点儿心情,凑过去看兄弟俩打架。
  忽然,我发现太子的两只眼睛睁开了一条小缝,王子一爪子抓过去,竟然把太子的眼皮给扒拉开了,露出了一对圆溜溜的小眼睛。獒的眼睛天生细小,还没睁眼的小獒看起来不怎么好看。现在太子的眼睛一睁开,虽然还有些蒙眬感,但是却有了獒的雏形,它两眼上方各有一小撮毛竖立着,就像人横眉怒目的样子,虽然獒还小,但看起来却也蛮威猛了。
  我唤多吉大叔和格桑过来看,说太子睁眼了,大家都很开心,跑过来瞧。多吉大叔说:“小獒一般在出生七天后睁眼,如果七天后还紧闭着没有睁眼的话,就要看一看它的眼睛是不是有问题。”
  我摸了摸王子的小脑袋,让它的眼睛朝向外面,王子正在吃奶,还以为有人在跟它抢奶头,就野蛮地用两只前爪使劲儿按它母亲的肚皮,两条小腿一个劲儿地往后蹬。我只好放开王子,把公主拿起来,捧在手里,公主还在睡梦中,一下子被我弄醒,不满意地哇哇叫嚷。大黑不知道怎么回事,着急地来拱我的手,后来见我们没有什么恶意,才又放心地睡了下去。
  公主很聪明,甚至有那么点儿狡猾,它知道抢不过两个哥哥,就换了个策略。太子和王子吃奶的时候,公主就睡大觉,等睡醒了,两个哥哥也吃饱了,没人跟它抢奶头了,它再跑过去吃奶,吃饱了又睡,所以公主是四只小獒中间长得最肥最壮的一个。
  公主的眼睛还没有睁开,但紧闭的两片眼皮已经有些松松的小裂缝,多吉大叔用手指轻轻一拨,两只小眼睛就睁开了。我问多吉大叔:“你上次和我说,纯种獒一般一生只认一个主人,那就是它们记忆中的第一个主人,是不是一睁眼看到谁就会把谁认作主人呢?”
  “那当然不会。”多吉大叔摇了摇头,说,“刚睁眼的小獒还没有视力呢!它们的视网膜还没有发育完全,这个时候不可以见亮光的,得过一段时间,让它们的眼睛适应外界的光线,一般獒认主是在断奶的时候。”
  我对于獒最深刻的印象就是獒的忠诚,所以很有兴趣,又问多吉大叔:“那怎么认主?”
  多吉大叔想了一下,说:“打个比方吧,你要想让小獒认你这个主人,以后都忠诚于你,首先,你得让小獒熟悉你的气味和声音,你得天天抱着它,陪着它,喂它吃的,带它出去散心,陪它聊天说话,让它熟悉你了解你,每天至少花五个小时和小獒在一起,这样它很快就会把你认作是它的主人,以后就会只对你忠诚。”
  虽然,在我离开大草原的时候,我不可能有机会带一只小獒走,我也没打算要带它们离开属于它们的大草原,但我还是想让几只小獒多熟悉我一点儿。也许,几年之后,我再回来这里,几只小獒都已长大,变得威猛,即使它们不会过来和我亲热,但至少到时不会冲我吼,那我就满足了。我有点儿贪心地把公主抱在怀里,让它的小眼睛对着我的脸,逗它玩儿,说:“瞧瞧,记住了,我可是你第一个主人哦!”
  太子已经吃饱了,但还是坚持要和王子打架,我就把太子提过来,把公主放过去吃奶。太子好像模模糊糊地有了一点儿视力,它把小脑袋转过来转过去,到处张望。我把太子凑到我的鼻子前逗它,太子很不满意,把头使劲儿地往外边扭,有点儿龇牙咧嘴的,伸着红红的小舌头。虽然它还没有长牙齿,但还是努力让自己在预感的危险面前表现得更凶猛一些,并且,还在我手上撒了泡小尿,一点儿也不给我面子,我只好把它放回大黑身边。
  王子是睁眼最慢的一个,吃过饭,准备休息的时候,王子的眼睛还没有睁开,我有点儿担心,问多吉大叔要不要紧。多吉大叔卷了一袋烟,说:“小獒睁眼慢,也不一定就是有残疾,可能王子属于那种大器晚成的吧,过两天看看再说。”
  我感觉多吉大叔说得很有道理,王子看起来确实有点儿内涵,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太子那样强壮蛮横,但是当太子欺负它的时候,它就会奋力反抗,毫无一点儿对兄长的畏惧,而且两个小家伙常常是势均力敌,打个平手,运气好的话,王子还能占到点儿便宜。就这一点来说,王子最像大黑,属于那种悠闲自得、静观其变的性格,坚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生活准则,危机来临的时候,先侦察,然后再伺机而动,而且王子的毛色也是纯黑的。
  对于离开家去天子峰的这几天,多吉家发生的这么多事,我一直觉得这其中有我很大一部分的责任。因为我没有考虑周全,只是急着要去天子峰,却没有想到狼群这么快就袭击了村子,最重要的是,这些狼是外迁来的,更加野性而凶残。
  晚饭之前,我就爬到瞭望台上去侦察了一会儿,没有发现四周有什么动静。瞭望台不是很高,视距也有限,而且也没有望远镜,看不了多远。吃过饭之后,我再次爬到瞭望台上去看,还是什么也没发现。整个村子沉浸在一种不平常的寂静中,我预感到有些事情要发生,晚上吃过饭也不敢睡,我怕那些狼会在今晚再次突袭村子。
  出于对大黑的愧疚,我决定今晚不睡觉,陪伴大黑一起度过黑暗中的孤独,并且,监视门外的动静,我一直预感着今晚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第29章 狼杀狼(6)
  漫漫孤独的夜很难熬,我坐在如豆的油灯旁,忽然有个想法,虽然来的时候没有带相机,不能把大草原的美和大黑母子的影像一起带回去,但至少我还可以把自己这么久以来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当我离开大草原或者将来老去的时候,再把这些陈旧泛黄的记忆拿出来重温,那会是多么温馨的一种享受啊。
  我从包里翻出一支笔和几页信纸,从我进藏的第一天写起,我想把我在西藏的点点滴滴都记下来。我想着写着,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半夜。我听到屋外的风呼呼地吹,风声里伴着沙沙的声音,很轻,我一下子警觉起来,丢掉手中的笔,凑到门缝前往外瞧。
  外面黑乎乎的,什么动静也没有,可能是我神经太紧张的缘故。我看看大黑,她很疲倦地睡着,作为一个母亲,真的很辛苦,我想起母亲养育我们四个儿女时的艰辛,心里很不是滋味。
  大黑身心俱疲地躺着,她可能是听到了什么声音,但是很疲倦,不太想动,她也知道我一直在守着她,就抬眼看了看我,又看看门口,扇了扇小耳朵。我摸了摸大黑的头,示意她躺着休息,别乱动,然后轻轻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很黑,只有地上的雪能反射出一点儿微薄的光线,我努力睁大眼睛往四周瞧,倾听耳中搜集到的声音——沙沙的,像是一个孤独的旅行者,蹑手蹑脚地踩在黑暗中的雪地上。我也蹑手蹑脚地,像做贼一样,悄悄地向声音发出的地方靠近,声音是从扎西木大叔家屋后传来的,我悄悄地绕到屋角,探头往后面一瞧。一只身形巨大的狼正窝在扎西木大叔家的屋角落里,探头探脑的,想蹿到前院去,又不大敢。这只狼可能是发现多吉家还有点儿灯光,又畏于大黑的利齿,所以没敢过去。我发现这只大狼有点儿眼熟,按今天多吉大叔的说法,这只狼应该就是那群从边境迁过来的其中一只,狼的后尾巴梢好像短了一大截,齐展展的,好像被什么剪断了一样。
  狼也发现了我,扭头和我对视,我们相距不过七八米远,借着从窗口透出的微微的光线,我看得清这只狼的凶恶的脸,立即想起了在大林子里下令围攻我们的头狼。没错,这就是那只头狼!头狼也看得清我的面孔,狼是有记忆的,理解人类,也懂人言。我怀疑,这群狼一定是盯住了我们,头狼更是想为它死去的五个同伴报仇。
  我以为头狼会凶恶地向我猛扑过来,立即攥紧了拳头,准备一场厮杀。等了许久,很奇怪,头狼一动不动地蹲在那里,只是恶狠狠地与我对视,却没有一点儿要攻击我的意思。我猛然想起,狼都是集群行动的,头狼一般只担负一个狼群的指挥官工作,绝不会单枪匹马地自己行动,如果头狼也有落单的时候,那就只能有一个说法:头狼被狼群抛弃了,或者说是被更强的头领给驱逐了。
  这只头狼在大林子里与大黑的一场恶战,令它丧失了一截尾巴,其实断一点尾巴,也并不能抹灭它作为一个狼群指挥家的才能,但是,狼是一种对集团能力要求很严格的族群,头狼虽然是狼群的领袖,但也更容易成为族中成员的众矢之的。很明显,这只头狼不再是一群狼的领导者,而是一个落魄的孤家寡人,或者,它在被迫离开自己的狼群时,极有可能被新头领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作为一个曾经的狼王,它怎么会轻易地就离开呢?这只狼绝对有伤,我很肯定自己的想法,就借着微弱的光线仔细观察,的确,这只狼的毛很蓬松,一根根地立着,咧开的大嘴中喷出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脖子下面到肚腹的一段地方还有血。
  开始的时候,这只狼一直趴在雪地上,就没有瞧清,现在它移动了一下身子,我很容易就发现,它身下的雪地都被血给染红,它的小肚子很空瘪,可能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找到吃的了。头狼一旦被狼群驱逐,下场其实很惨,自己的族群不接受它,经过别的狼群领地时,还要被别的狼追着咬。这附近的山头应该差不多都被狼瓜分完毕,这只可怜的狼没有地方去,在经过多场拼杀之后,只好逃到了人类的领地上。虽然这只狼曾经想过要吞下我和格桑的肉,但现在看起来,它已经完全没有这个能力了,可我还是没有放松警惕,如果它不是来报仇的,那么就是饿了,想来打点儿家食吃。
  受伤的狼突然猛地冲我龇开了齿,把两个肩骨高高地耸起,做出了准备扑跃的姿势。我扭头一看,大黑不知何时竟然走了出来,静静地站在我身后两米远的地方,一动不动地望着那只狼。看得出来,大黑对这只狼有着一种深切的仇恨,她的两只小眼睛闪着冷漠而且凶恶的光,慢慢地龇开了自己的牙齿,把肩背耸了一耸。
  在我的印象中,对这样一只受了重伤的落单的狼,大黑是不会主动进行攻击的,但这次却是个例外,那只狼还没有来得及发动攻击,大黑就抢先扑了上去,她的速度快如闪电,一扑上去,就张嘴向狼的咽喉咬去。不愧是曾经的狼王,头狼虽然受了很重的伤,但在受到攻击的时候,第一个先保护自己的咽喉部位,它就地一滚,向旁边翻过去,大黑一口咬住了它的后脖子颈骨,正要合拢牙齿。
  “大黑!”一声断喝,声音不高,却清晰而且严厉,多吉大叔披着衣服走了过来,他是被狼示威时的低吼声惊醒的。扎西木家也被狼的动静惊醒了,因为两家圈里的羊都有些骚动。
  “发生了什么事?哎呀,有狼!”扎西木大叔叫喊着,他一从屋角处转过来,发现大黑的嘴巴里咬着只狼,就立即随手操了个木棍过来,要打那只狼。
  “先别打!”多吉大叔让扎西木大叔住手,又呼喊大黑放开那只狼。大黑第一次拒绝了多吉大叔的命令,她说什么也不肯松开嘴巴,喉咙里发出悻悻的不满的声音。
  那只狼虽然没被大黑咬住前面的咽喉要位,但是后脖子颈骨却被大黑的利齿死死地卡住,只要它稍微动一下,脖子就要断掉,一样会送命。狼不敢动,大黑也没有动,互相僵持着。
  多吉大叔再次呼喝大黑,命令她松开嘴巴,大黑还是不肯,我觉察出大黑有点儿不太正常,这一定是有原因的。格桑也跑出来了,我就叫格桑来辨认。格桑只瞧了一眼,就惊叫起来:“天啊,这就是袭击我们村子的那群狼,我认得它,断了截尾巴的!”
  扎西木大叔这时才仔细去瞧那只狼,又叫老婆点了盏灯来细看,灯光在雪地上反射出一圈圈明亮的光线。大家都看清楚了,这不是本地的狼,很强壮,看起来也更凶野,即使满身重伤,也一样令人感到恐怖。
  “格桑,你确认这只就是袭击村子的那些狼中的吗?”多吉大叔再次确认,格桑点头,扎西木夫妇也表示赞同。
  多吉大叔上前去,亲自拉开了大黑,在主人的亲自拉扯下,大黑终于缓缓松开了口,带着满脸的仇恨。我知道大黑是因为格格的丢失,才会痛恨这只狼,没准这只狼就是最初劫持格格的筹划者。扎西木大叔举起木棍就要打那只狼,他下手也够狠,瞧准狼的脑袋死命地敲了下去,却被多吉大叔一把攥住了。扎西木大叔一愣,问:“干吗?不准杀狼?!”多吉大叔叹了口气,说:“小獒被狼叼走了一只,还指望这只狼带我们去找呢!”
  我这时才明白多吉大叔的用意,但我不相信狼会这么听话,虽然那只狼现在畏于大黑的威猛,趴在雪地上,一动也不敢动,但是凶残冷酷的本性还在,它会听从人类的指使?
  扎西木大叔一直想要一只小獒回去,他们家也知道格格被狼叼走的事,因为还指望着多吉家能给自己分一只小獒,所以就只好同意了多吉大叔的建议。
  多吉大叔使劲扯住低声咆哮的大黑,大黑对这只狼表现得越激烈,就越证明这只狼和格格的丢失有着莫大的关联。我开始同意多吉大叔的提议,准备把这只受伤的老狼捉回去。老马识路,老狼识言。再说,狼本来就懂一部分人类的语言,这只深富经验的老狼就更能明白我们的意图,它可能也听懂了我们的话,我准备去捉它的时候,它竟然没有反抗。当我捉那只狼的时候,那受伤的老狼还是有一点儿恐惧,它也明白,一旦落入人类的手中,它的命就不再是自己的了,它在一个劲儿地发抖,四条腿打哆嗦。我用左手攥住狼的四只爪子,右手捏紧了狼嘴,把老狼肚皮朝上翻了过来,这才发现,这只狼之所以没有反抗的力气,是因为它肚子下面的一个洞。
  这个洞是被同类的狼给撕开的,呈一条裂缝状,寸余长,里面的一小截肠子都露了出来。后腿部位的肉被抓咬得稀烂,颈背后的毛也被扯得秃秃拉拉的。我怕牵动老狼的伤处,担心它一命呜呼了,就叫格桑帮忙托着它的身体,一起把重伤的老狼移回了院子。
  大黑被多吉大叔强行牵回了屋里,屋里的小獒闻到狼的血腥味,也被惊醒了,躁动地在窝里乱爬,找不到危险目标之后,太子和王子竟然又扭住厮打起来,互相发泄自己幼小的攻击欲望。
  看着这只落魄的狼王,我终于明白人类的那句话:爬得越高,摔得越狠。在狼的世界中也是这样,地位越高,在被驱逐时也就有可能伤得越重。这只老狼看样子快要断气了,如果再不给它治伤,估计格格还没找回来,它就要死在半路。老狼在喘气,不知道狼之将死,其心是否也会变善?
  多吉大叔拿出药膏,给老狼擦后腿上的伤。我找来针线,用酒消了下毒,给老狼缝肚子下面的伤口,为了怕老狼受痛挣扎,就事先把它的四条腿都绑了起来,嘴巴也用布条子给捆住了。
  大黑气愤地站在门口看我们,嘴巴里不满地哼哼着,几次走到老狼的身边,凶野地冲老狼龇牙。老狼不敢动,也不敢哼哼,真不愧当过狼王,也晓得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即使在针穿过肚皮的时候,它也只是抽筋似的抖了几下。老狼本来是不想接受我们的医治的,它开始还有些反抗,坚持自己生为英雄死也要做鬼雄的理念,不肯接受别人的施舍,可后来还是接受了,也许它又改变了想法,想在自己临死前再做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那就是报仇!
  报仇这两个字眼并不是只有人类才懂,在狼的一生中,报仇更是件很重要的事。狼的霸主意识很强,如果在大仇未报之前就无声地死去,对于狼来说,那是它一生的耻辱,只要有一点儿可以报仇的机会,狼就绝不会放过。我猜想:这只受尽同类屈辱的头狼可能是想和我们做一笔交易。我说出自己的看法,多吉大叔笑着问我:“怎么会想到这一点?”我说:“和狼接触多了,慢慢就理解了,换个方式想,假如我是这只被家族成员驱逐出境的狼,还被咬成这样的重伤,自己又没能力报仇,就只能借用外界的力量。人类知道互相利用,我想,狼也懂这个道理,虽然没有共同的利益点,但是大家却可以各取所需,是不?”多吉大叔点了点头,笑着说:“如果你是一只狼,那你一定是狼王。”
  为了这只受伤的狼,从后半夜起,一直折腾到天亮,全家都没有一个人再睡,就连嗜睡的公主都醒了。王子竟然还从屋里爬到了门口,凑到它老妈前爪边上乱拱。我惊喜地发现,王子睁眼了,正瞪着蒙眬的小眼睛往屋外看,样子看起来有点儿傻乎乎的,我忽然想起来部队用军犬搜寻目标物的方法。其实狼的嗅觉不比狗差,何况狗就是从狼驯化来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从这一点来说,狼的嗅觉应该比狗还要强。
  天色放亮,我们准备了一些吃的,本来是想让老狼多休息两天才出发,但是怕时间耽搁久了,格格就没命了,极有可能,现在这个时候格格早已经被众狼分吃了。
  二十六、本地狼群与入迁狼群的巅峰之战
  大家都不敢确定格格是否还活着,但心里都还抱着一丝希望。我心里还抱着一种想法,那就是希望那群狼更聪明一点儿,知道用格格来做“人质”换取更多的利益,这样格格就可以暂时保命。
  因为那只老狼,大黑赌气一早上没吃东西,她在生我们的气。我更坚定了这只老狼能带我们找到格格的想法,我只好一边劝大黑,一边哄她。大黑似乎也渐渐明白了我们的心意,跟我们拗了一会儿气之后,终于肯开口进食了,虽然对那只老狼还是很不满,但是却不再主动地去攻击它了。
  我们吃过饭就准备出发。我带上了那支枪,装好仅存的四颗子弹,带上尖刀。多吉大叔了带了把尖刀防身,还拿了一根只有手臂长的铁叉,大黑跟我们一同出行,格桑留在家里照看小獒。出发前,我把小獒拿到老狼的鼻子下面,让它嗅了一嗅。大黑见状,护女心切,冲上去就要咬老狼。我急忙拿开小獒。老狼也吓得后退了一步,缩着肩膀发抖,抖了一会儿,扭头往院外走去。
  “走,跟着老狼。”多吉大叔小声说,我们整好装备,跟住老狼。扎西木大叔竟然也跟了过来,他全身装束绑扎得紧紧的,腰里挎着刀,手里拿着个木棒,像是个猎人,又不大像个猎人,竟然表示要和我们同去。我猜想:扎西木大叔心里除了对狼的痛恨,可能他更想找回格格,他知道格格是只母獒,他自己也一直想要一只母獒,而且听说多吉大叔要把公主送给先巴一家,自然就格外心切地想把格格找回来。
  同行的人太多,其实并不是件好事,气味重,反而也更容易引起狼群的警觉,万一遇到危险的时候,逃跑的概率也就更小。
  多吉大叔知道扎西木一家人都是急躁性子,就说:“今天只是跟着去看看,先找到狼窝,打探下情况再说。如果狼太多,形势不允许的话,我们很快就回来了,如果人去得太多,反而不好,危险更大。”
  扎西木大叔坚持要去,多吉大叔实在拗不过他,只好答应,嘱咐他到了那里之后,千万别出声,跟在我们身后走,扎西木大叔欣然同意。老狼见我们很久没跟来,就站在前面,回头等我们。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就问多吉大叔:“万一老狼把我们引进了狼群的包围圈,那么办?”多吉大叔笑了笑,说:“你的担忧也合情理,但是,这是个无家可归的老狼,它伤成这个样子,没有哪个狼群会接受它。你别忘了,它曾经可是个狼王,再说,狼的自尊心不比人差,人类又不是它们最大的敌人,它们最大的敌人就是它们自己,半数以上的狼其实是死于互相残害!老狼现在除了饥饿就是仇恨,还希望我们去帮它报仇,大仇没报之前,它可不希望我们死,跟着它走吧,会有发现的。”
  老狼可能听懂了我们的话,有点儿像狗似的摇了摇尾巴,站在前面等我们,尤其是看到大黑走在我们前面的时候,老狼就更不敢轻举妄动,它知道大黑能帮它很大的忙,就想向大黑示好,但大黑不领情。
第30章 狼杀狼(7)
  一边走,我一边小声地问多吉大叔:“没想到狼也会在同类之间互相残害,还达到这么高的死亡率,真是无法想象。”多吉大叔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是啊,咱们国家原本是世界上狼种群最多的国家,但是,这些年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和长期以来人为的大量捕杀,狼在我国的分布区域大大缩小了,过去差不多全国都有,现在呈块状分布,听传言江浙地区已基本上灭绝,就是在咱们北方林区和草原,大狼群也不多见了。”我接口说:“是啊,到现在,我还没有听说过有专为保护狼而建立的保护区呢!可能大家都觉得狼很凶残,是害兽,所以就天生该死吧?”多吉大叔又叹了口气,他是个朴实的老牧民,因为善良,更显得他比我们这些世俗的人要理智,因为他不用急功,也不用近利,脑子里剩下的就只有平和。多吉大叔很忧心地说:“凶残?狼再凶残也只是吃一些草原上的动物,它们对控制生态平衡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呢!咱们人类天上飞的、水中游的、土里钻的,哪样不吃?狼再凶残,也比不过人类啊!再这样下去,说不定几十年之后,咱们国家的狼可就要绝种了。”我个人觉得,多吉大叔说得还不全面,其实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多,人类不断地从野生动物手中抢夺土地,开发资源,狼的生存领地越来越小,自相残害的概率也就越来越大,死亡率自然升高。不光狼是如此,其他野生动物也是如此,我想:如果大家都不能认识到这一点的话,几十年、几百年或者再长些时间以后,地球上的野生动物都该死光了,到时候只剩下我们这些自诩为文明的人类,那人活得还有意思吗?听说因为种种人为的原因,世界上野象的数量已经减少了百分之九十七,而中国独有物种高原藏羚羊在人为盗猎的泛滥下,短短几年时间内由一百万只锐减到几万只,濒临灭绝,不知道狼的灭绝还需要几年?
  扎西木大叔的脸色变得很阴郁,他可能也意识到自己当初对那只抓来的狼处以点天灯的极刑,确实有些残忍,但从多吉大叔的嘴里含糊地说出来,他就觉得很难堪,以为是多吉大叔不给他面子。其实,我知道多吉大叔是无心的,他只是就事论事,没想那么多的事情,我马上接口说:“咱们今天跟过去看看,如果格格还活着,咱们就想法把格格救出来。要是格格不在了,咱们也别惊动那些狼群,狼在没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应该不会主动攻击我们的。”我的意思是:待会儿到了狼群的领地上,扎西木大叔可千万别打狼的主意,万一狼多势众,咱们可就要吃大亏了。
  扎西木大叔不吭声,脸板得铁青,咔嚓咔嚓地走着,雪地上踩出一个个深坑似的脚印。
  老狼在前面走了一段路程,转向另一侧走去,多吉大叔说:“往那边走出很远,是丛林,可能大狼群就住在那里。”我们都放轻了脚步,也不再说话,就连大黑也放慢了速度,尽量把喘息的声音降到最小,狼群越晚发现我们,对我们就会越有利。
  突然,老狼停住了脚步,它没有再继续往前走,而是左右地望了一望。大黑也警惕地站住了,往前走了两步,仔细嗅着空气中的气味。
  突然,大黑朝向左侧弓起了背,龇出牙齿,喉咙里发出示警的低吼声。我知道左侧方向一定有情况,一边提醒大家小心,一边轻拍着大黑的背,示意她放松。
  老狼把耳朵竖起,背毛也立得笔直,两边的唇向后翻过去,皱起鼻梁上的皮,露出了锋利的尖牙,弓起背,向着空气中低低地咆哮,把头一转,向着左侧方跑去。狼在愤怒的时候才会有这种表情,我们知道可能离那队大狼群不远了,神经都紧张了起来,蹑手蹑脚地跟在大狼身后。我怕大黑一见到狼群就会冲上去,就只好拉住她,走在最后。往左侧方走了很久,大黑和老狼一路走一路嗅,空气中的气味越来越重,就连我都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往左边一直走是几个山坡子,下面是一大片谷地,连着右方的丛林。老狼把我们往山坡上带,我们还在山坡子脚下,就听到了谷地里面传出来狼的嚎叫声,很凄惨,而且还混杂着厮杀时发出的凶野的咆哮声。
  狼群在打架?我想百分之九十是这样,因为除了狼的叫声之外,我没有听到其他野兽的声音。我们小心地走上山坡,找了个雪厚些的地方,卧下来,向山坡里观望。老狼更聪明,它与我们保持了一段距离,而且先在雪地里打了几个滚,身上和头上都沾满了雪之后,才悄悄地卧下来,一点一点地凑到山坡上面,探出滚满雪的脑袋,向下观望。
  我受到老狼的启发,在每个人的帽子上都撒了把雪,特别是大黑那颗黑乎乎的脑袋更招人显眼,她就趴在我身边,我用沾满雪的袖子把她的大脑袋盖住,只露出一对眼睛。
  这一次谷地中狼群的厮杀可谓是惊心动魄,是两队大狼群,本地狼和从边境地区迁移过来的外族狼的厮杀。每一队狼都达到四五十只,这样算在一起,几乎有近百只凶野的狼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搏斗。怪不得连大黑都不敢轻举妄动,她可能一开始就闻出了这些狼的数量,从山坡下往山坡上走的时候,她尽量缩短腿脚,压低了身子。大黑心里很清楚,万一引起了狼的注意,两队狼就会停止战争,同时夹攻我们,在这么多狡猾又凶残的狼面前,别说什么力挽狂澜的大话,到时候也许她自己可以自保,我们这几个两条腿的动物可就不好说了。
  我们都没有见过这么大阵势的两群狼的火拼,就连在大草原上生活了五十多年的多吉大叔也惊叹得咋舌。面对外域迁入的大狼群,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地和食物群,本地狼空前地团结在一起,在入冬之前,它们还只是五六只一队的小群体,现在却凝聚在一起,共同对外,抵抗外族的入侵和霸权。
  我深切地领悟到团结才是真正的力量,就算你技术再先进,装备再精良,人心不聚,一盘散沙,那也只能被技术和装备都不如你的对手打个落花流水。但是,眼前外族狼的装备并不比本地狼逊色,技术含量也不差,可能它们在自己的领地上时就曾受到过百般的迫害和猎杀,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干脆集群迁移,用自己强壮的身体和智慧的头脑再去抢占新的领地。
  我发现老狼由最初的愤怒变成了恐惧,尾巴收起,尽最大可能把身体蜷缩到最小,以让自己不那么显眼。我就更不敢轻举妄动了,近一百只的狼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此宏大的场面,估计很多草原人老少几辈子也遇不到一次。其实,我们来晚了,错过了两队狼群最初的战术布兵阶段,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只是兵力调整后的一场混战,虽然是混战,却井然有序。
  我仔细观察后发现,外族入迁的大狼群明显占据了很大的优势。首先从体型上就占了大便宜,它们体格强壮,体型也较大,大食量的需求就更需要大量的捕猎活动,长期锻炼之下,肺活量就要更大,狼的心肺功能好不好,在战斗中能起到很大的制胜作用。而且这些外族入迁的狼脑袋瓜子要更聪明一些,可能在它们的领地上,狼的生存环境很恶劣,长期积累下的生存经验造就了它们智慧的头脑。
  两队狼群的头领各自站在己方的一块高地上,观察战场上的战况,随时发出嚎叫指令,指挥狼群战斗。我仔细地研究了好一会儿,吃惊地发现,入迁来的那只狼王竟然具有像人类一样的思想,这令我吃惊得简直要掉眼珠子。你们谁都无法想象,入迁来的狼王竟然会安排了这样的战术:它把自己的队伍分成了三拨,弱的、较强的和最强的,它指挥弱的一拨向对方狼群强势的一队进行纠缠式攻击,消耗对方体力,再用较强的一拨攻击对方较弱的一队,最后用最强的一拨去主要攻击对方较强的那一队。这是战国时期田忌赛马时孙膑曾经为田忌设下的计谋!这是人类的智谋啊!狼怎么可能也运用得如此纯熟?很明显,在三对狼群的厮杀中,按最保守的打算,外族入迁的那队狼也能赢个三比二,何况外族入迁的那群狼中,最弱的一拔也并不弱,采取的又是纠缠战术,并不实打,根本就吃不了多少亏。本地狼要输!我担心得手心里捏了一把汗,但是又没办法,这就是物竞天择、自然淘汰,人类只能改造大自然,却不能扭转大自然的意志,何况这样大集群的狼群厮杀,人类也逃脱不了一部分间接的责任。
  我看着本地狼被入迁的大狼群撕咬得惨声嚎叫,雪地上到处是斑斑血迹,雪块儿在狼爪下纷飞,狼毛飘舞得像半空中的雪花。我从心窝里往头顶上蹿凉气,狼群厮杀的惨烈让人不忍再看。
  本地头狼觉察出情况不妙,深思熟虑之后,决定调整战术,头狼不断地仰头嚎叫,并且变换自己的脚步,把头朝向不同的方位,战场上立即发生了变化。我立即聚起精神,仔细观看,本地头狼再次集合了兵力,采取集中优势、各个击破的方法,首先由一队敢死队冲出,牵制住对方的优势兵力,然后剩下的所有狼集结成一个小军团,向对方狼群中最弱势的群体发动猛攻。
  在基本压制住对方的弱势群体之后,再向对方的较强势群体进行包围,并逐个击破。这一招确实很管用,虽然入迁的狼体型硕大,但是一只狼也抵不住七八只狼的进攻,很快,入迁的狼群就吃了大亏。
  发现自己手下吃了亏,入迁的头狼很不甘心,它也决定调整战术,重新分布兵力,仰头长嚎,呜呜咽咽的,像哭一样。这只是新头狼,它原本应该是受伤老狼的手下,但是在老狼被大黑咬伤尾巴之后,就动起了篡位执政的念头,狼群中新崛起的年轻壮狼是夺取头狼王位最可怕的竞争者。一般来说,篡位并且顺利成功者都具有无比聪明的头脑和无比凶残的手段,人如此,狼更是如此。正所谓,能者居之,一代更比一代强的能者之王带领着自己的群体不断地进行着优势进化,这才是保住一个团队兴旺并逐渐强大的核心力量。
  这个新头领一发现战场优势发生了转变,立即就进行了第二次兵力调整。头狼唤回了被对方狼群牵制住的最强势的一批狼,我发现在头狼的嚎叫声中,入迁的狼群忽然像被炸开了花一样,向谷地的四面八方散去,在达到最大限度的分散之后,在本地狼还莫名其妙的时候,忽地又一起向中心聚拢起来,像一个收紧了口的大袋子。
  被头狼召回的那批最强势的狼就从这个逐渐收紧的袋口冲杀进去,执行放肆而无情的屠杀命令,本地狼被围在中间,一时冲不破外面的包围,突破口的地方又较小,中间很多狼冲不到前面去,只能站在原地等着屠杀,而最前面的狼已经被撕咬得遍体鳞伤。我的头皮发麻,感觉头发根都僵硬地竖立了起来,第一次看到这样大集群大兵团的狼群作战,而且还运用了那些人类曾经使用过的战术,我深感狼的恐怖和智慧,彻底地毛骨悚然。
  我进行了一个不太合逻辑的假想,假如数亿年前狼的进化过程再快一点儿,或者能赶上人类进化的程度,如果狼也能像人类一样直立行走的话,并且可以使用工具并创造工具,那么,现在地球上的最高主宰权很难说又会落入谁的手中。我一直在想:刚才这些狼使用的战术都是人类在几千年征战中凝结出的精髓,为什么狼也会呢?而且它们还可以活学活用,使用得这么好?我知道,人们常说狗通人性,那是因为狗可以通过人类的语言和表情来揣摩人类的思想,而狗又是从狼进化来的,更何况狼自古就懂一部分人言,那么狼对人类的理解和揣摩程度就更加可想而知了。于是,在数千年人类与狼同时生存并进化着的时候,狼就开始观察人类,并向当时狼的天敌——人类学习生存和统治之道,因为那时人类对狼的猎杀比现在还要广泛,狼在古时就清醒地认识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这些道理是狼跟人类学的,还在它们的头脑中不断深化并被活学活用。它们将自己从人类身上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一代一代地传给后世,再后来,在狼的生命轮回中,也出现了“历史”这个词汇。
  我们人类知道将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保存在历史教科书之中,让后代人学习并精化,狼应该也懂这个道理。我想:在狼的族群中应该也广泛地流传着一种叫作“历史教科书”的东西,它们并非存在于现实中的实体,而是狼言传身教所传给后代的技能。流传、吸收,并且活学活用,知道举一例而反三则的狼是很可怕的,从人类的身上学习知识,在适当的时候再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动物所拥有的智慧远远超过人类的想象,也许,那些都只是动物为了求生存而产生的某种自然性行为,但在人类的眼中,却将它人为地计谋化或是智能化了,于是,当人们突然见识到这些动物的行为时,就会把它看作是不可思议的人性化智谋。我再大胆一步地猜想:如果不是现在世界上狼的数量在急剧减少的话,狼可能不会这样屈于人类的猎杀和迫害,它们也绝不会迁移出自己的领地,甚至会群起反抗,展开一场人狼游击战,这种事情,狼绝对做得出来,只要它们的队伍够强大。
  我越想心里越发颤,天不可欺呀!我们人类不应该因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者就这样按自己的喜好去划分动物的好与坏、美与丑,每一种动物、每一个物种都有它存在的必然理由,让它们自然地生存、死亡,不是更好?我的大脑在飞快地转动,战场中的形势又发生了变化,两队的头狼都在不断地调整战术和兵力,突然,在本地狼的队伍中,我发现了一只断了半截耳朵的狼。这只狼看起来很眼熟,它非常勇猛,上蹿下跳,像一只矫健的小豹子,我立即想起了曾经有一只狼被我用猎枪打断了半只耳朵,难道这就是那一只?难道说曾经的那队小狼群也加入了本地狼的大集团军队伍?我还想再接着看一会儿,毕竟这样大场面的群狼恶战是很罕见的,但是,那只受了伤的老狼却在顺着雪坡慢慢地往下退,它没有站起来,而是就那样趴在雪地上,把四条腿缓慢地向后移动,眼睛一直观察着前方。
  多吉大叔轻轻地碰了碰我的手,示意我赶快走,可能两队狼的头狼发现了我们的隐身之处,就算战场上的血腥味再重,暂时遮盖了我们身上的气味,但我们能隐伏得一时,也隐伏不了许久。
  我只好带领大黑一点一点地退下了山坡,老狼一爬下山坡子,立即伸直了四条腿,尽最大的体能,用最快的速度向右侧方丛林区挺进。我立即明白过来,老狼这是要落井下石,趁机攻打狼群的老窝,因为一般出来觅食和战斗的都是狼群中的成年公狼,小狼、年轻母狼都是要留在窝中的,由年轻母狼照顾狼后所生的幼崽或小狼。这个时候去狼窝,正是后方兵力空虚的时候,趁火打劫最合适不过了!
  我咬了咬牙,看了老狼一眼,这家伙不愧是曾经的狼王,人类被狼群恶战的精彩所吸引的时候,它却能从眼前的恶战中及时地清醒过来,时刻保持着一颗警醒的心,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又不需要什么。狼,真是不可貌相!说实话,如果大草原上没有了狼,獒的存在或许也就失去了意义。
第31章 狼杀狼(8)
  大黑也觉得在这只老狼身上潜伏着一种巨大的危险,她时刻不离地跟在老狼的身后,一对细小却精光闪闪的眼睛不时地往老狼身上瞟视两下,随时观察它的举动。老狼也知道大黑一直在监视它,却故意装出一副完全不知情的样子,迈着四条腿,扑嗒扑嗒地往前跑,匀速而且很有频率,偶尔左右看一下四周的动静,其实却是在偷瞄大黑的举动。
  二十七、老狼王复仇,杀死爱妻
  对于大黑来说,老狼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她觉得这样奸诈的老狼对牧民来说是个大祸害,不除不足以快獒心。而对于老狼来说,大黑更像是一颗定时炸弹,老狼可能是有某种预感,它觉得一旦带领我们找到了狼窝,大黑就极有可能先拿它开刀。
  我一步不离地跟在大黑和老狼的身后,一直在观察它们的动静,可能老狼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所以就格外安分守己。但我还是怕它会玩儿什么诡计,就握紧了手里的枪,里面早已装好了一颗子弹,随时可以扣动扳机。
  我们一直跟着老狼往右侧方走,渐渐地离那个狼群恶战的战场越来越远,不知道本地狼和入迁的狼此时打成了什么样子,到底是谁胜谁负?我回头看了一下后方,静悄悄的,没有什么动静,两队狼群还在恶战,没有狼跟过来,我再回头的时候,前方就远远地现出了一大片丛林,被雪覆盖得白皑皑一片,远望过去,很漂亮,像一幅纯白的风景画。
  多吉大叔小声地提醒我们,说:“到了,都小心点儿。肖兵,牵住大黑,别让她吼。”我点头答应,拉住了大黑。大黑最可贵的一面就是她知道审时度势,知道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应该如何做,才能对自己的主人最有利,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如果大家想养獒,那就要养这样一只贴心的獒,那些不顾主人,只顾着自己发泄发狂的獒是绝对不能养的,不但保护不了主人,反而会给主人带来很大的危害。
  大黑乖巧地傍在我身边,一边盯着老狼,一边观察丛林中的动静。我们慢慢地进了林子,小心翼翼地跟在老狼身后向前走。
  老狼对这片林子很熟悉,可能就在几天之前,它还曾经是这里的王,但现在却不是了,当一个落魄的王再次回到曾经属于自己的国度,那种极欲复仇的滋味可想而知。但老狼很狡猾,它并没有头脑发热,反而放慢了速度,一点一点地试探着往前走,我心里很清楚,对于一个四五十只的大狼群来说,留在窝里的狼一定也不会仅是三两只,说不定还不少。忽然,啪的一声响,一团雪块儿从高高的树顶上掉落下来,正打在我的帽子上,一下子大家都不动了,站在原地,往四周观察。
  树林子里没有动静,雪块儿不会无缘无故地掉下来,我们屏息凝听,丛林深处似乎传来了走雪的声音,扑嗒扑嗒的,很有频率感,这是一群狼,只有狼走雪的时候,才会发出这样极富个性和规律的声音。
  大黑警觉地竖起了耳朵,掩护在我们身前。老狼仔细倾听了一会儿,忽然急速后退,在一大丛树木后面隐蔽了起来。老狼都隐蔽了,那就绝对有大动静,我们各自寻找自己的隐蔽点,我领着大黑,躲到了一大团雪堆后面,那是两株紧挨的树之间被积雪堆成的一个小雪丘。
  “扑嗒、扑搭……”频率感越来越强,我把雪丘最上方用手指戳了个小坑,就像枪口前方的准星缺口一样,然后用一只眼睛往外瞄。奇怪,老狼不是要带我们去它自己曾经居住的狼窝吗?可是从丛林深处走来的却是一小队本地狼,这队狼都不是很强壮,有些可能是年轻的母狼,有些还是刚长成个体的年轻小狼。
  小狼?脑子里一想起小狼这个词,我就记起了当初大黑收养的那只狼崽孤儿,那只小狼很好辨认,因为它毛色长得很奇特,全身的毛是灰褐色,却在两眼中间眉心的地方长了一撮怪异的黑毛,就像是二郞神的第三只眼。
  我一眼就从这一小队本地狼群中发现了那只“三只眼”的小狼,它现在有半岁了,已经完全可以独立捕食,一个月大的小狼就可以吃碎肉。打野食的狼自然比家狗要长得快,现在的小狼看起来已经蛮有些大狼的风度,虽然个头还不是非常强大,但四肢已经十分强壮有力。
  这队本地狼悄悄地在丛林里穿行,小狼嗅到了几个月前它曾经非常熟悉的气味,猛地停了下来,四处搜寻。大黑也闻出了小狼身上的气味,她想抬头看,却被我按住了,我不能让大黑暴露目标。
  前面的队伍继续在前行,小狼停住了没动。它发现了我,它是从那个一指宽的雪坑中发现我的,它先是紧张地盯着我看,仔细地辨认,在脑子里努力地搜索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冲我龇了龇牙,走近了两步。几个月不见,小狼可能是不记得我了,它也许想向我发动攻击,我看见它凶恶地瞪着双眼,两只前爪使劲地按在地上,后屁股有点儿向上抬的意思,这是狼攻击前的征兆。我摘掉了帽子,端起猎枪,瞄准了小狼,因为要瞄准,我从雪丘上方露出了半个脑袋,小狼忽然停止了举动,收回龇出唇外的尖牙,再次对我进行辨认。我明白了,它是因为没看清我的脸,就对我头上的那顶帽子感到陌生。
  住在大草原上的狼,对自己领地内所居住的人类了解得非常熟悉,因为草原、牧民、羊、狼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生存关系,每一只狼都能清楚地记住自己所辖区域内的每一个人,就像我们每个人都能清楚地了解自己所生存的环境一样。
  小狼终于认出了我,虽然它从小就对我一直没有好感,但它却知道,我不会主动去伤害它,而且,它现在好像还有着更重要的任务要去完成,看了我两眼之后,竟然不动声色地转身走了。
  小狼追上了它的队伍,而且也没有向领队的母狼报告消息,它一定是认为我对它的这支队伍不会有什么伤害,所以才会这样放心。我所奇怪的并不是小狼为什么不来伤害我们,这绝不是因为小狼对我们仁慈,在狼的身上,无论如何也绝不会出现“仁慈”这个字眼,这队狼一定身负着某种特殊的使命。我仔细想了又想,忽然望见不远处躲藏在树后的老狼,脑子里猛然一亮!没错,入迁的狼虽然个体上占了优势,但是它们毕竟是外来者,对新的领地还不完全熟悉,而这些本地狼虽然体能上要稍差一些,但是对地理环境的了解却给它们带来了更大的优势。
  在公狼都在战场上进行厮杀的时候,本地狼家族中的巾帼们带领着族里的年轻子弟出动了,它们要趁机冲进入侵者的狼窝,劫持一批妇孺,然后作为要挟的资本,用政治手段来对入侵者进行要挟或者是逼迫。
  虽然气候很冷,头上根本没有出汗,我还是惊然地伸手抹了下额头,重新戴好帽子。我们决定跟住这队本地小狼群,受伤的老狼也从树后钻了出来,小心地开始前行。老狼很聪明,它没有因为这队小狼群的出现而改变自己的策略,相反,这对于老狼的复仇计划更有利,它可以坐享其成,我们也可以静观其变,两狼相斗,必有一伤,看来今天这把枪是用不上了。我们盯紧了前面的小狼群,老狼放慢了速度,不再是在前面给我们领路,而是变成了与我们并肩。越接近狼窝,危险就越近,大黑猛地嗅了嗅鼻子,忽然情绪有些不安起来,我觉察出大黑情绪上的变化,她可能是嗅出了某种令她感到不安的气味,这种不安有可能是危险带来的,也有可能是某种对大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我脑中立即冒出一个念头:难道格格还活着?
  通过这几个月来对狼的了解和多吉大叔教我的知识,我知道高海拔区域的狼一般在每年的四五月份交配,母狼的怀孕期为六十三天,小狼出生时就是六七月份了。小狼虽然在一个多月就可以吃碎肉,但如果有母狼在身边的话,它们也可以将吃奶期一直延长到五六个月,一边吃肉一边还会偶尔吃些奶。如果照这样算的话,在这批入迁的狼群中,应该有的母狼还可以哺乳,只要有奶水,格格应该就还有生存下来的希望。何况,那些狼叼走格格,也并不是要杀死它,目的只是对牧民进行胁迫。
  一想到格格还有生还的希望,我的情绪就高涨起来,我拍了拍大黑的头,大黑感觉到我似乎有些兴奋,她也很高兴,加快了步伐,向远处的小狼群追去。多吉大叔提醒我,牵住大黑,别让她自己跑。我急忙扯住了大黑,大黑有些焦躁,想往前冲,使了几次劲,见我没有放手的意思,她只好停了下来。我认为,在一批狼对另一批狼的居住地进行偷袭的时候,如果我们贸然闯入,不但打断了其中一批狼的计划,而且另一批狼也不会放过我们。大黑身上的气味尤其浓烈,这对于嗅觉灵敏的狼来说,就更加敏感。
  深入狼窝是一件十分冒险的事情,去的人越少越好,我看见扎西木大叔有些神情紧张,两个眼珠子瞪得都要暴出来了,手里的木棒子捏得紧紧的。我建议:“多吉大叔和扎西木大叔留下来,看好大黑。我一个人跟过去看下情况,如果有必要的话,再回来叫你们帮忙,没什么必要的话,咱们就回去。”
  多吉大叔深思熟虑之后,同意我的想法,牵住大黑。我压低身子,弯着腰,一边借丛林里的树木作掩护,一边寻着狼队的踪迹前进。
  前面的那队本地狼越跑越快,我感觉它们可能快接近入迁狼的狼窝了,因为只有跑得越快,被狼窝里的狼发现的时间就越短,暴露攻击目标的概率也就越小。狼队爬上了一个小丘,领头的一只年轻母狼向身后的队伍做了一些示意之后,就领头冲下了小丘,狼队蜂拥而下,消失在小丘后面。
  我急忙从树缝中穿过去,爬上小丘,还没露出头去,就听到一阵叽叽哇哇的狼的惨叫从地下的洞穴中传出来,我急忙探头往下面瞧。
  在丛林里要想寻找狼窝其实很容易,因为在狼窝的入口处一般都会有个大土堆,现在被厚厚的积雪覆盖了,就像是堆在狼窝入口处的一个硕大的雪球。老窝被其他族的狼给抄了,这一群外族迁来的母狼和年轻小狼格外愤怒,它们决定用自己的力量保家卫国,来保卫这经过长途跋涉千辛万苦之后才得到的领土。
  不是只有公狼才会战斗和厮杀,有时候母狼比公狼还要凶狠,俗话说,“女人本弱,为母则强”,为了自己的子女,被族里公狼欺压惯了的母狼发飙了。受到突然袭击的母狼和年轻小狼冲出了狼窝,按照年龄和个体的不同,各自寻找自己战斗的目标,在母头领的指挥下,与入侵者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这些狼的数量不多,两队狼算在一起,也不过二三十只,但搏杀场面却丝毫不比公狼的血腥战场逊色多少。狼群中的等级制度比人类划分得还要清晰明了,母狼一直都是受公狼欺压的,即使是狼群中的母头领,也要等头狼吃完之后,才有机会抢一块肉吃。母狼在狼群中看起来总是畏畏缩缩的,但现在,在没有公狼扛起顶梁柱的情形下,母狼自主地承担起了公狼的角色,虽然在战术指挥上没有善于搏斗的公狼那样精彩,搏杀的场面似乎也有些混乱,但我还是对这些奋起反抗的“妇孺”之辈起了一丝敬意,反而忽略了它们狼的身份。
  场面有些混乱,两队母狼龇起各自的利齿,喉咙里嘶吼着,扬起利爪,互相扑向对方。一咬住对方的皮肉就死也不松口,使足了劲儿,把嘴巴里咬住的皮肉撕裂下来,即使自己也被对方咬住,也要先把对方的肉咬下一块来才肯松口。
  狼是一种目的性很单纯的动物,那就是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誓死追求成功,绝不承认失败,更可贵的一点是,狼很聪明,护崽心切的母狼就更聪明。这也正是为什么獒比狼凶猛,但在数千年獒与狼的对峙中始终只能打个平手,它们互相牵制,互相平衡,獒出力,狼却用的是智慧。
  在生与死的选择面前,只要能保住子女,母狼愿意付出所有的代价,甚至自己的性命。我听说过一只母狼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宁愿自己做靶子被猎人打死,而它的孩子却被它巧妙地藏在一堆骆驼粪里。
  在聪明程度上,不是只有大猩猩才更接近人类,狼在大猩猩的聪明之上,更多了一层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急智。我看着被攻击的母狼一边战斗一边后退,向离狼窝较远的一侧方向撤去,我猜测,这些母狼是在调虎离山,以保住自己的子女。
  本地狼果然中计,死死咬住那些母狼,越打越远。可是,我心里还有一层疑惑,同样都是母狼,本地母狼不可能想不到入迁母狼的调虎离山之计,为什么它们会中计呢?我还在疑惑的时候,答案就揭晓了,本地母狼只是将计就计,两群母狼越打越远的时候,“三只眼”小狼带领着一队年轻的小狼队伍来洗劫狼窝了。
  在族里的公狼母狼都投入了战斗的时候,这只“三只眼”小狼自愿承担了年轻头领的任务,开始对自己的一批年轻手下指派任务。一部分年轻力壮的小狼与入迁族的小狼展开搏斗,另一批小狼从狼窝的各个入口进入侦察,还有几只小狼被分派到狼窝附近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搜索,不漏掉任何蛛丝马迹。
  我还记得格桑说过,这只“三只眼”小狼将来长大后一定是个狼王。现在看来,果然不假。它完全具有作为一族头领应有的机智和气度,而且天生就拥有一种格外强悍的霸主意识,智慧加上强烈的头领欲望,使这只小狼从年轻一代狼的队伍中脱颖而出。
  侦察狼窝的小狼没有搜索到任何东西,“三只眼”小狼不满意了,它先是嚎叫了两声,像是在训斥自己的新手下,然后命令它们对狼窝附近再次进行搜索,所有的雪堆和树叶子、烂树根都被小狼刨开,雪地里一片狼藉。
  入迁族的小狼可能在入迁的途中没有足够的食物果腹,也经历了很多艰苦,看起来就没有“三只眼”小狼率领的队伍那么剽悍,好几只小狼被咬伤了,然后被一群本地小狼驱赶着往外走,也不知要赶到哪里去。我到现在还没有发现格格的踪迹,心里有点儿焦躁,那只受伤的老狼也一起跟了过来,一直趴在我身边看着,它在等待机会,我不知道它到底在等着什么。
  入迁族的母狼远远地看见自己的子女们受了莫大的欺负,就放弃了与本地母狼的撕咬,疯了一样向狼窝冲过来。本地母狼却咬紧了不放,拼命地追,气都来不及喘一口。忽然,我身边的老狼蠢蠢欲动,它先是凶狠地龇出牙,压低前半截身子,然后两爪在雪地上一按,猛然向自己族中的一只硕大的母狼冲去。
  那只母狼正扭头与追来的母狼撕咬,老狼冷不防地从斜地里冲出,一口咬住了它的脖子。母狼拼命地扭动身体,四只爪子到处乱抓,老狼的身上被抓出一条条血痕,却宁死也不肯松口,直至将那只母狼咬断了气。
第32章 狼杀狼(9)
  老狼放下死了的母狼,发泄似的开始撕咬母狼的尸体,它撕开母狼的皮肉,把内脏一团团地掏出来,然后仰起头,向天嚎叫,满嘴通红,胸脯上也沾满了血。我立即明白了,这只老狼在受到族中新头领的驱逐之后,它的爱妻,也就是原来的母头领抛弃了它,选择留在狼群,那只母狼可能是出于对自己子女的考虑才这样做的。新头领霸占了母狼,这对老狼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侮辱,因为在狼的世界里,都是执行着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狼的婚姻观念非常强,只要是一对夫妻,就要誓死在一起,直到老死,但这只母狼却没有这样做,老狼虽然被驱逐出去,但心里的仇恨却迫使它再一次回来。
  现在,老狼完成了自己的复仇任务,它选择离开。走之前,回头望了我一眼,深深的眼神,没有了往日威风凛然的杀气,看起来有一种悲哀,然后拖着带伤的身子缓缓地消失在茫茫雪地里。
  我不知道这只老狼要去哪里,没有哪族狼群肯接受它,它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在严酷的大自然中讨生活,或许,它能侥幸地熬过这个冬季,也可能,过不了几天,人们就会在附近的雪地里发现老狼冻僵的尸体。
  入迁族的母头领被杀死,士气受到了严重打击,本地母狼很快占据了优势,它们把整个狼窝和附近的地皮都翻了过来。我感觉到这些母狼可能不仅仅是为了要偷袭入迁族的狼窝,它们好像是在找某种东西,就像我一样,是抱着某种明确的目的来的。混乱之中,我看见“三只眼”小狼兴奋地从一处刨开的烂树叶子雪堆下叼出一团灰不溜秋的东西,迅速地跑了,这团灰溜溜的东西不像是格格,倒像是那只同样被狼叼走了的小狼崽。
  小狼崽子还没睁眼,被冰冷的雪冻得直打哆嗦,好像还有口气,这就是那只多吉大叔救下的受伤的母狼所生的小狼崽,四只死了三只,只剩下它侥幸地存活了下来。小狼崽既然在,那么格格应该也在,格格比小狼崽长得要强壮多了,肯定还活着!
  我心头涌起一阵狂喜,抱紧手里的枪,紧张地等着,只要看见某只狼叼出格格,就一枪打死那只狼,然后飞快地把格格抢过来。我还没准备开枪,就看见多吉大叔飞快地冲我跑过来,一边跑一边招手,神情十分焦急,我知道肯定出了什么事情,只好放弃等待,跑过去问:“什么事?”多吉大叔说:“快走,公狼回来了!黑压压的一片!”
  我预感到大事不妙,急忙和多吉大叔一起撤退,我们跑到林子外面的时候,看见远处的狼群像是千军万马在奔腾,一路呼啸着狂卷而来。扎西木大叔使劲地牵扯住大黑,大黑本来对扎西木大叔就没有好感,再受到了狼群的刺激,再也忍不住了,狂吼起来。
  大黑这种做法实在很不明智,她只是气愤于我没能把格格带回来,却没考虑到这么大队狼群所带来的后果。还好,那队狼竟然没有向我们撤退的方向追来,也没有在乎大黑的吼叫,而是风一样卷进了林子,向狼窝冲去。雪地上被一个盖着一个的爪印踩出一片深坑,雪末四处飞溅,丛林在狼的奔腾声中战栗着。
  二十八、母狼送回小獒格格
  这些公狼在惨烈的战斗中都负了伤,为了抢救被毁的狼窝,它们决定放我们这几个家伙一马,我们侥幸地得到了一个迅速撤退的机会。经历了那次大场面的狼群搏杀和后来狼群返回冲入树林时的壮大场面,我决定再也不这样冒失地闯入狼群的领地,那不是闹着玩儿的,万一出了什么事,我们一个都回不来,连大黑也无法保命。
  我为自己的自大自勇感到后怕,自以为杀过几只狼,脑子里就冒出了不可一世的英雄主义,这实在很可怕,还好大家都没事。多吉大叔也在惊叹,本来出发前,他预计狼的数量不会超过三十只,我们只是过去看看而已,没准备行动,哪儿想到会遇到这样宏大的场面?他活了大半辈子,别说遇到,连做梦也没有梦到过。
  我们都惊出一头冷汗,回去的路上谁都没有说话。大黑也无能为力,狼太多了,一只还在月子期的母獒根本起不了太大的作用。大黑也想冲过去和狼搏杀一番,但是她却比我更清醒地知道,英雄主义只会给她的主人带来更大的麻烦和伤害。
  我没发现格格,但坚信格格一定还活着,为此心里有些闷气。大黑也憋了一肚子气,一路上气呼呼地走在前面,谁也不肯搭理,她在生自己的气,可能,也有点儿生我的气吧?我们不得不放弃了继续寻找格格的念头,不管是本地狼也好,还是入迁来的狼也好,它们的数量都太庞大了,为了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季,狼群不得不凝聚成一个强大的团体,这是人力所不能抵抗的。
  几天以来,我都很泄气,我想着格格可能已经完蛋了,不管是哪一方狼,在经过一场恶劣的厮杀之后,都不可能再有心情去接受一只异类的幼崽,何况这只幼崽的本族还是它们狼族的大敌。
  这几天没有下雪,但气候却越来越冷,地上的雪被冻成一层硬硬的壳子,踩上去,脚都不会往下陷。天气严寒,为了御寒,羊也需要吃更多的食物来维持身体的热量,储存的干草不多了,大家都有些发愁。发愁归发愁,泄气归泄气,但警惕性还是不能降低,虽然狼在大战一场之后,都需要一段时间的修整,但并不代表它们就不会来攻击羊群。
  天气冷了,食物不多了,狼群能找到的吃食不多,危机重重,我心里很是担心这个小小的偏远村落,便坚持每天爬上瞭望台去,向四周观望。这几天一直没有什么动静,第三天早上吃过饭,多吉大叔和格桑在屋子里烤火,煮酥油茶。我爬上瞭望台向远处望,赫然发现视线中出现了几个黑点。
  黑点越来越近,像是几只狼,正向村口的方向移动过来。我心里一紧,急忙跳下台子,抄起枪就跑了出去,冲到我前天在村口用雪堆起的掩体后面,往外瞄,只要狼一靠近,管他三七二十一,老子就开枪。
  几只狼越走越近,为首的狼在我的视线中越来越清晰,我发现那只狼的身上似乎有伤,伤虽然已经好了,但是结着很明显的疤,尤其是脖子下面的要害部位,一大块皮毛被咬掉,露出红红的疤印,有些恐怖。我对这块疤痕感到熟悉,这有点儿像前一阵子多吉大叔救下的那只生崽的母狼,母狼越走越近,我发现在它的嘴里咬着一团黑色的东西,还露出一点儿黄色的毛,像是团肉球。这些狼要干什么?我心里一紧张,就把手指紧紧地按在了扳机上,瞄准了为首那只母狼的脑袋,但是我又有一种感觉,来的这些是本地狼,看起来,并非是来者不善,反倒像是给我们送什么东西来了。我犹豫不决地松开按在扳机上的手指,模糊地感觉母狼嘴里叼着的好像是小獒格格?
  多吉大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屋里走了出来,他没有躲也没有藏,喊我过去,让我放下枪,因为那只为首的母狼发现了我,它见我怀里抱着枪,就站住了,没有再往前走。我放下了枪,站出来,多吉大叔走过来,呼喊那只母狼,他嘴巴里也像狼一样嗷嗷了两声,他其实也不懂狼语,只是想把母狼再引近一些,看看她嘴巴里叼的是什么东西。
  那一小群狼都站住了,不再往前走,只有母狼独自走近了我们,站在离我们十来步远的地方,它还是有点儿担心我们会伤害它,把嘴里的东西放下之后,就立即退后了几大步。
  大黑一早就跑了出来,因为多吉大叔怕她会过度思念格格而乱来,就一直牵扯着她,现在大黑一见母狼放下嘴里的东西,就再也忍耐不住了,使劲儿挣脱了多吉大叔的手,兴奋地吼叫着冲过去,用嘴拱那团小东西。我们都惊喜地发现,母狼送回来的正是小獒格格!
  格格还是活蹦乱跳的,非但没有变得瘦弱,反而长得更显强壮了,瞪着一对溜圆的小眼睛四处乱看,当大黑把它叼起来的时候,格格似乎对母狼还有些依恋,不满地冲大黑叫着,挣扎着四条小腿。几只狼看见大黑冲过去,都紧张地向后退,为首的母狼也有些怕,但它没有退,反而又大着胆子往前走了几步,不肯离开,看着大黑母女亲热,眼神看起来有点儿泪汪汪的感觉,仿佛在期待着什么。
  我感觉到这只母狼似乎有难言之隐,就问多吉大叔:“母狼想干吗?她怎么还不走?那些狼不是已经把它的小狼崽救回去了吗?”多吉大叔想了一会儿,说:“可能它是想让我们把其他的三个小狼崽还给它。母狼哪里知道,小狼崽都是早产,那三只出生没几天就死掉了,最后这只能活下来已经算是奇迹。”我说:“是啊,可能最后那只小狼崽是吃了大黑的奶,才会渐渐长强壮一些,不然,也可能早就死掉了。”
  不知道母狼听懂了我们的话没有,它还是不肯离去,可怜巴巴地看着大黑母女亲热。大黑心疼地把格格咬在嘴里,又舔又拱,最后连看都舍不得让人看了,叼着就往屋里跑去。
  当初,那三只小狼崽夭折的时候,我曾建议多吉大叔把那三只死了的小东西有多远扔多远,免得母狼再回来找时,痛子心切,把账都算在我们头上。多吉大叔不肯,就在屋旁的空地里挖了个坑,把三个小狼崽埋了,还说,这么小就夭折,还落个抛尸荒野,唉……后面还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可能多吉大叔觉得说出来,我也不会赞同他。他是个年过半百的老牧人,而我是个不属于大草原的过客,对于草原、人、狼、羊和獒的种种关系,我根本就无法去深刻地体会,也体会不出那种人与狼既仇恨又亲密的关系。
  多吉大叔还记得那个埋小狼崽的地方,走过去,用烟袋锅子把上面冻结的冰雪一点一点地敲碎,把下面的雪块刨开,回头又招呼那只母狼,说:“过来看看吧,还好是大雪天,都冻硬了,没有腐烂。”
  母狼预感到了什么,缓缓地走过来,神情很悲哀,鼻子里哼哼叽叽地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它伸头闻了闻三只冻僵了的小狼崽,小狼崽的嘴巴上还沾着淡淡的獒的奶水气味,这种气味被冰冻的冰雪完整地保存了下来。
  母狼一遍遍哀戚地用嘴拱它的孩子,三只小狼崽还是那样静静地躺着,哀伤的狼本应该向天嚎叫,但这只受伤的母狼却没有叫,确认自己的孩子再也活不过来之后,它把三个小家伙从雪坑里叼出来。
  有两只年轻的母狼走过来帮忙,它们把三只小狼崽的尸体咬在嘴里,走了。那只母狼的腿伤还没有完全好,走起来一拐一拐的,慢慢地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
  我感觉到一种很压抑的气氛,虽然知道狼对于大草原上的生物链起到了最关键的一环,但是,像多吉大叔这样对狼如此善意而友好的表现,我还是无法接受。再怎么说,它在饥饿难耐的时候还是会来吃牧民的羊,令牧民损失不少财产,既然如此,作为牧民就应该对狼有一种痛恨,而多吉大叔的种种表现,都令我感觉,这是一个奇怪的老牧民。在这个奇怪的老牧民身上,防狼与助狼,杀狼与救狼,这些看似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不挨边的事,却如此奇怪地结合在了一起,矛盾却又自然。
  我什么也没说,抄起枪,就走回了屋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格格这些天吃了狼奶的原因,本来始终都被太子欺负到底的它,现在再也不肯忍受兄长的欺压,当太子再想和它抢奶头时,格格一下子就猛扑了过去,死死地把太子压在身子下面。太子不服输,两兄妹扭打在一起。
  多吉大叔觉察出了我的异常,他也不想来和我争辩,只是点着了一袋烟,闷闷地吸了一会儿,开始自言自语。他习惯于用这种方式来述说自己的想法,也不期待有人会去理解和赞同,自顾自地说起来:“狼是大草原上最重要的一种动物,不说它对牧场的贡献了,它吃野兔子、野鼠,保住了大片肥美的草场,这些事,大家都知道。咱就只说说狼和人、羊还有獒的事,你知道为什么两批狼要打架吗?可能许多人都会认为,那是因为狼自私,想把对方驱逐出去,自己霸占食源最丰富的地方。没错,狼是自私,但就是狼的这种自私,帮了咱牧民们的大忙啊。如果不把迁来的那批狼赶走,咱们牧民会损失更多的牛、羊家畜,那批狼不光吃,还抢,可本地狼就不会,它们要保住牧民的羊,这样它们才能在冬天的时候从牧民这里分一点儿吃的。知道为什么本地狼要这样做吗?因为本地狼和咱们牧民在同一片大草原上生活,彼此之间都已经很熟悉,它们轻易不来偷抢牧民的羊吃,即使在大冬天,也是自己去打野食,只有实在找不到吃食的时候,才会来牧民的羊圈里找吃的,牧民也能容忍它。这些本地狼知道羊对于牧民的重要,它们只想勉强填饱肚子就行,咱们牧民有时也会让狼叼走一两只羊,只要狼不是大批地咬死咬伤羊群,就不去计较。牧民们这样做也有自己的道理,在这片大草原上讨生活,不管是狼还是人,大雪天的,都不容易呀!各取所需,又不过分地互相伤害,狼活得好,羊才能吃得更饱,咱们牧民也才能安稳地过日子。现在狼一天天地在减少,很多本该长草的地方都变成沙漠了……”
  多吉大叔说了很长的一段话,他没有费心去思索,只是发自内心地感慨,能一口气说出这么一大段话来,确实也不容易。他有点儿累,叹了口气,磕了磕烟袋锅子里的烟灰,又说:“为啥有时候大黑见到站在山坡上的狼,她都不去咬?她心里对这些理可明白着呢!她知道什么对咱们牧民最重要,只要那些狼不主动来袭击自家的羊群,大黑有时候都会放那些狼一马,知道主人需要什么,自己又能做些什么,这才是真正的獒!”
  我不吭声,沉默地听完多吉大叔的这些话,感觉到惭愧,我虽然也知道狼在大草原上的重要性,但一直因为狼的种种狡诈和凶残而对其大加鄙夷,把个人的情感强扣进一条自然形成的生物链上。
  只有心底无私的人才能毫不偏颇地看待所有的事物,不描黑,也不加彩,真实公正地去描述每一方,平实地记录大自然的每一种事物和现象,这很难,也只有像多吉大叔这样无欲无求无私的人才做得到。我为自己做不到这一点而感到惭愧!也可能,我永远也不能像多吉大叔这样公正公平地对待整个世界。
  冬天的大草原,积雪一落下来,大家都没有什么事可干,我除了整天坐在屋子里烤火之外,唯一的乐趣就是爬到瞭望台上,向远处眺望。孤独,最能够磨炼一个人的耐性,我不是没有耐性,只是自己也说不清楚,总觉得冥冥之中有一种无形的东西死死地缠住了我,那是一种不祥的预感,甩不脱,挣不掉,越是平静,我就越感觉到这种预感的真实。
  几天之后,暴风雪再一次来临,比上次的雪来得还要大而且猛烈,像是整个天空那样大的羽毛枕头被扯烂了,雪片纷纷扬扬地往下飘,狂风呼啸着卷过来,把刚落地的雪片又吹得满天飘舞。
  狂风加上暴雪,从清晨一直到黑夜。第二天,雪还没有停,我从睡梦中睁开眼睛,从窗口向外望过去,看到了几乎与窗口齐平的雪平线!
  我不确信地趴到窗口向外望,那是真真实实的事情,狂雪纷飞,松松的积雪堆到窗台子高,我急忙跑过去开门,刚把门向里拉开一条缝,哗啦一下子,一堆雪就从门外坍塌了进来,在门内堆成一座小山。
第33章 狼杀狼(10)
  格桑找来铲子,我们一起把积雪从窗台子铲出去,屋外的雪已经堆到半门高,我们把雪从门口往外铲,怕那些积雪会以更快的速度塌进来。
  铲完雪,我想起了圈里的羊,多吉大叔早预料到会有一场更大的暴风雪,前两天,就给羊圈搭了顶帐篷料的棚架子,不知道这么厚的雪积在上面,帐篷架子会不会塌?这么深的雪,那些羊应该早被雪给埋了,不冻死也要闷死。圈里的羊竟然还活着,听见我们开门的声音,冻得咩咩地惨叫。我们必须得去看看那些羊,检查一下有没有冻死冻伤的,可能还要重新修补羊圈。
  门外的雪差不多堆到腰以上那么深,我和多吉大叔用铁铲把门外的雪拍紧实,压成一个台子,从上面修了条雪路出去,门外的路比屋内的地势差不多快高出了一米。我想:城内的雪估计就没这么深,因为居住的人多,雪融得也较快,踩的人多了,雪自然就变薄,也只有在这些偏远地区,连路都不通的地方,才会积这么深的雪。
  羊圈的帐篷顶子半夜里就被积雪给压塌了,有一边直接被雪给埋了进去,另一边还勉强支撑着没有倒,幸存的羊都挤到没塌的那一边,可怜地哀叫。被挤在最外面的几只老羊已经冻死了,死的时候还那样站着,瞪着两只眼睛,我伸手摸过去的时候,才发觉,羊身体已经僵硬得像块石头。
  我叫格桑拿来工具,三个人一齐动手,把压在帐篷顶子上的积雪铲开,重新修补羊圈,再把顶子加固。在大雪天里干这些事情是很费力气的,我们直到天黑才干完。
  多吉家算是最幸运的,因为多吉大叔经历过1997年的那场白色风暴,而他又是个很细心的人,所以一预感到今年的雪可能不比1997年差,就早早地给羊圈搭了顶帐篷顶子。其他几家都没有这样做,侥幸地以为能熬过今年的冬天,谁又会想到,今年的冬天会这样冷,雪又是这样大。
  好几家圈里的羊都被冻死了,聪明一点儿的羊还知道团结起来踩雪,尽量让自己不被积雪埋住,小一点儿的羊直接被没了顶,从雪里刨出来的时候,都冻得硬邦邦的了,只有一些身高体壮的牛挺了过来。
  在这样的天灾面前,人也无能为力,尤其是这样一群弱势的群体,在这样偏僻的地区,过着这样低水平的生活,即使想和大自然抢夺回点什么,也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财产一点一点被暴风雪吞没。
  我们拖了一只冻死的羊进屋,其他的就那样放在风雪地里,这比冷库保鲜还要好,而且这样深的积雪,狼都出不来,放在那里也不担心有野兽来吃。冻死的羊放在屋里,半天都没有化冻,刀子割上去的时候,就听见咯吱吱地磨刀声,羊身上只留下一条白印子。吃饭眼看都要成为一个大问题,一年积存下来的干牛粪和干羊粪,除了平时用掉的,余下的还不知道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季。
  我望着半门高的雪犯愁,想起那个中校,他一直极力挽留我在日喀则住一段时间,可能他也知道今年的气候将会比往年冷,城区都冻得受不住,偏远地区就更不用说。
  我叫格桑把那部旧电台搬过来,搬出来之后才发现,电池早已经没电了,什么消息也发不出去,本来还有一块备用电池,被格桑不小心摔了一下,上次搬家的时候又掉到奶桶里泡了一次澡,早不能用了。
  我望着大雪发愁,多吉大叔却没有想那么多,既然是天灾,人力又不能为,那就只有听天由命。他用尖刀一点一点地剔开羊皮,剥下皮子后,把羊肉切成几大块,放在一个桶里码好。
  晚上,我们就吃烤羊肉,为了节省资源,把羊肉分割成小块,埋进羊粪灰里,等到羊肉被暖得温热的时候,就拿出来吃,羊肉里面还都是生的,撕咬下一口来,嚼得嘴里冒血水。
  四只小獒出生都有二十多天了,它们在半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独立行走,现在的步伐已经相当稳定,有时候几个小家伙在一起打闹,格格还会出现想跑的举动,向前一纵一纵的。几个小家伙的视力已经完全正常,可以清楚地识别周围的物体,再也不会闷着头到处乱撞了。大黑省心了不少,几个小家伙也显得更加活泼。格格竟然还第一个长出了乳齿,白白的,从牙肉里冒出一点小尖。
  与小獒培养感情最好的时机是在它们一个半月大的时候,可我现在没有什么事做,除了整天望着门外的雪发呆,就是听圈里的羊叫唤,要么就是看大黑给小獒喂奶。我吃饱了没事做,就把小獒拿过来,搂在怀里逗它们玩,大黑也不冲我发脾气,她知道我不会对小獒有什么伤害。四个小家伙都喜欢逮住我的一根手指头,然后像吃奶一样使劲地吸,格格还知道一边吸一边用小牙咬。
  我无聊地逗弄着小獒,又度过了几天时间,雪下一阵子,又停一阵子,风把表层还没冻住的新雪吹走,又把别的地方的雪吹过来,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屋里的气温越降越低,我预感到一场冰冻灾害要临头了。
  存的干草快吃完了,羊还不能感觉到这种没东西吃的危机,多吉大叔却坐不住了,他要出去找干草,我很吃惊,在这样的大雪天里,大草原冻得像冰窖子一样,哪儿还有草啊?
  多吉大叔笑了笑,说:“就是这样的大雪才保得住地皮上面的草,空气中虽然很寒冷,但是在积雪的最下面,反而还要温暖一些。在背风的山坡下,开春时虽然草芽长得比向阳坡慢,但是冬天来时草死得也要晚一些,还没有枯死的草被冰雪一盖,就封存住了。”
  二十九、可怕的暴风雪又来了
  我一直以为放羊只是在春夏秋季才有的事情,冬天的羊儿就关在圈里吃草料就行了,这大雪天的,到处都被雪深深地覆盖了,羊又怎么放呢?
  多吉大叔照看着圈里的羊,给它们换了些积雪化的清水,说:“羊也不能总是吃草料,等雪停的好天气里,就可以把羊赶到背风坡的那个草场去,那里的雪要薄一些,它们会自己拱雪下面的草根吃。”
  我从来没有见过在大雪天里放羊,感到很新奇,非常想去亲眼看一看羊是如何在雪地里拱草吃的,就问多吉大叔:“准备什么时候去放羊?”多吉大叔看了看飘着雪花的天空,说:“再过一阵子吧,等雪住了,风也小了,天气好点的时候。这样暴风雪的天气,再碰到狼可就不好办了。”
  “这样大雪天的,狼应该不会那么大群地出来吧?应该也就是几只或者一小队,再说,就那么巧,正碰到我们在放羊?”我笑着问,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
  “那不好说,”多吉大叔笑了一下,说,“以前我也从没见过这么大两群狼打架,今年还不是撞见了?狼群越大,食物需求也就更多,狼就更需要出
  来找吃的了,如果不是为了让羊能吃饱吃好些,我都不打算今年雪天把羊赶出去放了。”
  我们正站在羊圈门口聊着,天色已经黑了,格桑忽然跑过来说:“阿爸,太子刚才咳了,会不会是生病了?”多吉大叔说:“走,看看去。”
  我们都立即跑回屋里去,我看见大黑已经从窝里站起来,走到门口,她在看我们为什么天黑了还不进屋,四只小獒就由着各自的性子在屋里乱跑,本来睡得暖暖的小肚皮,被这么一冻,一下子变得冰凉。
  多吉大叔把太子提在手里,伸手摸了摸它的小肚子,又把太子的小嘴扳开,看它的喉咙。太子不情愿地扭着头,喉咙里发出一声清脆短促的咳声,鼻孔里喷出一些鼻涕样的清水。
  “没事儿,着凉了。你看它们一点儿都不安分,大冷天的,还到处跑。”多吉大叔说着,把四只小獒拿回窝里。刚一松手,四个小家伙又东一只西一只地满屋子乱窜了。多吉大叔耐心地把四只小獒又拿回窝里,手刚放下,小家伙们又从窝里蹦了出去。
  我就说:“大黑,你也不管管,瞧你那几个宝贝,满屋子乱窜。冻病了,你这个当妈的就不心疼?”大黑走过来,拱我的手,根本就不去理会自己的四个小宝贝疙瘩,由着它们的性子满屋子跑,把屋里的盆盆罐罐扒拉得哐啷直响。
  我对大黑这种放任自流又不负责任的态度有点儿生气,大黑不管,我可不忍心看着小獒们冻出病来,我翻出自己的一件破旧迷彩短袖,剪成一条条的,然后绑在小獒的肚皮下面,给它们保暖。
  几个小家伙觉得很不舒服,一个劲儿地在我手里挣扎,其他几只小獒挣扎了一会儿,习惯之后就又蹦跶着玩去了。只有野蛮的太子非要把绑肚给扯下来,它滚倒在地上,勾着头,用嘴咬住布条的一边,死命似的拽,一边拽一边疯狂地甩头。我和格桑瞧得哈哈大笑,多吉大叔也笑起来,说:“其实也不用这样,让它们多活动一下,也是取暖的一种方法,别以为大黑不担心自己的小獒,她一直站在门口看着呢。母獒可不像狗那样宠爱自己的孩子,它们会给小獒更多的自由,让小獒自由地生长,这样长成的獒才凶猛。”确实,别看大黑站到门口去,呼吸外面冰冷的新鲜空气,头虽然朝着外面,可眼睛却不时地向屋里瞟着,不留神一点,还真没发觉。
  我觉得,在养育自己的子女方面,獒比人类还要清醒明白,大黑都知道宠溺自己的孩子不是件好事,在母亲宠溺中长大的小獒将来必然不能独自地面对危险。让孩子过分地依赖自己,倒不如远远地站在一边,给小獒自由,留意它们在成长中的不足和错误,告诉它们该如何做或者如何去避免,这就够了。
  人类在这一点上,还远不如一只獒。初为人母的女性总是不忍心自己的宝宝受一点儿委屈,于是就从小宠着护着,直到慢慢长大成人。其实,人们不是常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受过委屈和苦痛的宝宝又怎么变得更坚强呢?祖国的花朵就是这样在暖房里被养坏的,养出了蛀虫和烂根,还不如那些山野石缝里的小花小草,天生天养,风吹雨打,却依然开得鲜艳,长得翠绿。强国必须先强兵,强兵必须先强民。
  太子解不开我给它绑的绑肚,但还是不服输,一边使劲儿地咬,还一边发狠似的冲我瞪眼。我干脆解掉了它的绑肚,拍拍它的小脑袋,说:“去吧,找你的兄弟姐妹们去吧。”
  我解开了其他三只小獒的绑肚,几个小家伙又开心地打闹在一起,从屋子的一边滚到另一边。王子玩了一会儿,还想跑到屋外去玩,它发现自己的母亲站在门口,就想跟过去看,它对屋外的世界感到很新奇。我们都没有理它,由着王子跑到门口,它试探性地往雪地里探了下爪子,可能感觉到冷,又急忙缩了回来,但又不甘心,又试探地向外走了一小步,几次试探之后,王子终于也站在雪地里了,它像赢得了一场战斗一样,学着大黑的样子,昂起头,威风八面地向四周扫视。
  如果不是有这几只可爱的小獒陪伴着,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打发这寒冷而无聊的整个冬天。我们准备把羊赶出去找草吃的计划还没有执行,刚停了两天的雪又下起来了,虽然不是很大,但断断续续的,气温继续下降,感觉快接近零下四十摄氏度。整个牧区都被封冻了起来,羊只能继续吃干草,这个时候,啥事儿也不能干了,全身都裹得厚厚的,耳朵、嘴、脸都遮得严严实实,干点儿事情,嘴巴呼的热气被风一吹,就结成了一层薄薄的冰雾。
  几家牧民没有作好防寒准备,吃了亏,冻死了不少羊,虽然不大想在这样的雪天里动弹,但我还是主动过去给他们帮忙,重新修补了羊圈,并围上防寒的帐篷料。干了两天下来,浑身刺骨地冷,脖子上流的汗都冻成了冰条条。
  这才是大雪封门,可能也早已经封了山,只是我们都走不出去,所以也就看不到,大家都只能眼看着牛羊在雪地里受苦,一只接一只地被冻死。先不说牲畜了,人的日子也不好过,晚上睡觉,从头到脚就没一个地方是暖和的,一边睡一边打摆子样地抖。白天坐在屋里,关上门,裹着厚厚的衣服,坐着不敢挪窝,一挪窝就觉得顺着屁股往背上冒冷气。
  我厌恶这样美丽的大草原竟有着这样恶劣的天气,夏天的时候,太阳就像一块燃烧正旺的巨大无比的煤球,就挨着你的头皮悬着,一个劲儿地烤你,烤得你浑身冒油,到了冬天吧,再给你降降温,保保鲜,把人往死里冻。
  我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无趣和痛苦,拖着刚有点儿温热又被冻得冰冷的屁股,走到门口去,打开一条缝,茫然地望着门缝外的那片天空。我在想:今年这样寒冷的冬天,应该不比1997年差了吧?部队上会不会来支援我们呢?我冻一冻倒也罢了,这里的牛羊牲畜可不能全冻死啊!这里的老百姓还指望着这群牲畜来过日子啊!
  我猜想,部队上绝不会不管当地老百姓的死活的,可能部队也已经在组织救援了吧?也可能已经在给受冻地区的牧民空投或者是车运救援物资,吃的、喝的、穿的,只是还没有到达我们这里而已。
  满怀着这些希望,我关起门,看大黑在给四只小獒舔毛,格桑无趣地抱着那支猎枪,摆弄来摆弄去,还剩下仅有的四颗子弹,他也不舍得用了。看到枪,我忽然想起,好一阵子没听到狼的叫声了,难道狼也都被冰雪冻死了或者是封了路吗?
  又过了几天,几只小獒都长出了一嘴的小乳齿,可是我希望中救援的人还没有来,我天天竖着耳朵听,希望能听到直升机从上空飞过的声音,可是除了风声和雪花簌簌飘落的声音外,什么也听不到,很寂静,让人感觉外面的世界像是已经在沉寂中死掉。
  我彻底地失望了,继续和小村子里的牧民们在痛苦中挨日子,可暴风雪像团阴影一样,挥之不去,死死地笼罩在小村子的上方。天气更加寒冷,外面的积雪被冻得硬邦邦的,我站在雪地里向四周望,从天到地一片洁白,可怕得像是间巨大的没有围墙的太平间。猛然间,脑子里冒起了一个念头,我问多吉大叔:“家里有没有红色的东西,除了大黑那张红地毡之外。”
  “有!”格桑立即从屋里翻出了一条红裤子,说是他十二岁那年,他大哥从外地回来,说什么要过本命年,就给他特意从城里买了条红裤子回来。我找了根木棍当旗杆,把红裤子牢牢地绑在上面,在多吉大叔和格桑的帮助下,清理了瞭望台上的冰雪,把旗子紧紧地绑在了瞭望台上。风呼啦啦地吹,红裤子在风雪中呼啦啦地飘舞,带着我们的希望,向茫茫的天空招手。
  半夜里,飘舞着的雪停了。清晨,我还没睡醒,就被一阵巨大的轰响声惊醒,声音在我们头顶的上方盘旋着,像是直升机的螺旋桨搅破气流的声音。我兴奋地披上衣服,跳下床,两脚往靴子里一套,打开门就冲了出去。大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跟着我冲了出去,仰头向天上吼。
  一架米-17就悬停在我头顶上方,上面的人看见下方有人影在晃动,特别是大黑那一身惹眼的黑毛,机上人员终于确信下面这一片白得看不出任何征兆的地方确实有人居住。
  直升机桨叶受到雪域寒冷气流的干扰,发音就有些不正常,听起来噼里啪啦地响,所有的牧民都跑出来看,雪地上晃动起一片人头,看到有直升机来,大家都欢呼雀跃着。我爬上瞭望台,拔下红旗子,打着旗语,给直升机指示安全降落点。直升机掉转机头,在村口左侧的一片空旷的雪地上降落,舱门打开,从里面跳下正副两个驾驶员。
第34章 狼杀狼(11)
  这个偏僻的小村落住民差不多都是说藏语,我主动走上去和两名驾驶员打招呼,因为曾经是军人,再见到部队上的人就感到格外亲切。我先是敬了个军礼,然后和他们开玩笑地说:“我的天呀,可把你们给盼来啦!”
  来的是军区陆航团的两名年轻中尉,我上次到日喀则去的时候,没去陆航团,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我。我和他们打招呼,问他们认不认得军区的某中校。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其中一个脸色较黑的飞行员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你是肖兵吧?我们找这个地方找了很久了,虽然中校特意打电话到团里,告诉我们说这里很偏僻,但没想到会在这旮旯,我们找了好几天了,一直没完成任务,幸好今天看到了那面红旗子。”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中校真够哥们儿,还记得这片荒无人烟的地方,我说:“是我的失误,没想到一场大雪,把所有的目标都掩藏了。大冷天的,要不,先去屋里暖暖火?”
  “不了,我们还要去别的地方运送救援物资,难得天气好转,今天的任务就是这两个地方,都很难找。送完这里,我们马上就得起飞,晚了怕天气会变。”另一个中尉说着,开始从直升机上往下搬救援物资。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直升机不可能有很长的停落时间,油耗就是一个大问题,何况他们还得去别的地方,时间很紧迫。物资比较丰富,政府没忘记生活在灾难阴影中的藏族聚居区人民,一箱箱吃的被搬下来,还有棉被、棉衣和急需的药品。我招呼大家都动手帮忙,一边按各家人口所需配给物资,一边问中尉:“是不是每年冬季部队上都会来救助这里的人民?”黑脸的中尉回答:“差不多吧,只要是有暴风雪或是冰冻灾害,部队上都会有救助。搬完这一箱就完了,直升机能运送的物资暂时也就这么多。过一阵子,等路好走了,还会有汽车运送一些生活物资和燃料过来。”
  作为一名曾经的军人,我向两名中尉敬了一个军礼,以示感谢,两个人也向我回敬军礼,忽然另一个中尉问我:“你知道一个藏语叫什么南色的小山区吗?听说那里住着一些山区居民,现在大雪封了山,部队上安排了救援任务,可是地图上找不到那个地方,根本就没有标注。”
  在这里,地图上没有标注的地方其实还有很多很多,很多藏族群众居住地的人口也非常少,他们祖祖辈辈不断地迁移,最后在某一个地方居住下来,就形成了现在不能称之为村落的小村落,在地图上根本就不会标示。
  我对南色这个地名有着很深的印象,那个地方用汉语叫作天子峰,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峰,就是在那里,我差点儿送了命,现在中尉一问起来,我立即回答:“我认得那个地方,前不久还去了那里,大概也就十来户人家吧?”
  两名中尉都很期望我能给他们做向导。在这种瞬息万变的恶劣气候中执行救灾任务实在是件苦差事,目标很难寻找不说,而且半空不断改变流向的杂乱气流随时威胁着机上人员的安全,他们来的半路就撞上了一股冷气流,差点把米-17给掀翻了。如果能有一个向导给他们指示方向,就可以快速地把救灾物资送到地点,直升机在天黑前返回,节省了时间,也降低风险。
  我告诉多吉大叔:“我要给两名飞行员做向导,带他们去先巴大叔那个小村子去,他们那里也受了灾,山区比咱们这里冻得还要厉害。”多吉大叔同意我去,他对直升机一点儿也不了解,只是在几次部队救灾中见过两次,也不可能预料到直升机飞往山区上空时所将面临的危险境地,所以就只叮嘱我早点儿回来,顺便向先巴大叔问好。
  大黑觉得米-17很扎眼,一直站在不远处吼叫,幸亏多吉大叔及时拉住了她,不然,我想她可能会冲到米-17的机头前撕咬一番。见到我要走,大黑忽然挣脱了多吉大叔的手,冲上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袖子,使劲儿往回扯。我几次离开的时候,大黑都有这种不愿我离开的举动,她只是一只獒,我想,她不可能预料到直升机会出什么危险,只是对米-17感到陌生和敌意,不肯让我离去而已。也可能,大黑是认为我会随着那个奇怪的大铁皮怪物一起离去,再也不会回来了,她感到有些害怕和失落,所以才会一直咬住我的衣袖不肯放松。年轻的中尉问我:“你家的獒吧?长得真凶猛,像头发疯的狮子一样,刚下直升机的时候,可被吓了一大跳,还以为会扑上来咬我们呢!”
  我心中忽然有种隐隐约约的预感,很不好的预感,我摸了摸大黑的头,说:“大黑,放开,我去你阿妈住过的那个村子送救灾物资,天黑前就回来,别舍不得啦!又不是走了就不回来了。”
  大黑像是听懂了我的话,听话地松开口,舔了一下我的手掌心,然后用她宽厚的身子蹭我的裤腿,她可能是想陪我一起去,但是情况不允许,人家也不可能容忍一只獒登上直升机。我觉得天黑前应该可以回来,大家都没有什么准备,很快地登机,关紧舱门,直升机拉升高度,按照我指示的方向飞去。
  两名中尉都很年轻,交谈之后才知道,肤色较黑的那个叫刘志,二十八岁,参与救灾有五年时间了,另一个叫杨中华,今年二十七,一个星期前刚从老家休假回来,正赶上救灾。我们计算了一下行程,到先巴大叔住的那个山区,人在雪地中行走最快得整整一天的时间,那么乘直升机的话,如果排除天气和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按照预想的速度,也就是几十分钟的事情。但是,实际情况比预想的要糟糕很多,直升机刚飞出不到两千米远,就迎面遇到了一股乱气流,机头猛地被掀了上去,机身向左侧偏移,螺旋桨叶被气流扭转得发出嘎啦嘎啦的声音。
  直升机在半空中遇到的危险有很多种,许多是人力所无法预期的,比如突然迎面冲来的一只大鸟,或者猛然掀过来的高空气流。在气流造成的诸多危险因素中,高原特殊地理环境造成的乱气流是最可怕的,你预想不到那股子气流会从哪个方向掀过来,有时候是上面,机头刚被气流压下去,猛然旁边又有一股大气流横撞过来,机身刚从冲击的波浪中稳住,机尾又被突然袭来的气流给拉了上去。
  直升机就像是颠簸在大海中的一叶孤舟,前后起伏,上下颠簸。在高原上空飞行的直升机危机重重,在别的地方飞行最熟练的驾驶员到了这里,也很难将一架直升机完全地掌控自如。
  在高空飞行,连一只鸟都会受到气流的极大牵制和影响,更不要说是一架体积比鸟大许多倍的直升机了,在那种高空而不稳定的种种因素中,先进的装备和高超的技术同样都很重要。
  刘志是主驾驶员,他驾驶米-17的技术已经相当高,机身向左偏移的时候,他用尽全力稳住机身的平衡,然后迅速降低直升机的高度,今天无云,也没有落雪,低空气流比高空气流要缓和了许多。直升机的高度降低,受到不稳定气流影响的因素也大大降低,机身摇晃无动力的情形立即好转,前面的一段路还好一些,再往前飞,便要进入山区,高原地区的山与平原地区的山不同,十分陡峭不说,山与山之间的峡谷也非常窄,受气流影响的因素也更大。
  往先巴大叔住的那个小村落去,直升机要穿过一条极窄的峡谷,转个弯绕过去,寻找到合适的平稳降落地,直升机才能实行机降。刘志小心翼翼地驾驶着直升机,峡谷还不到五十米宽,旋转的螺旋桨几乎随时都可能打到两侧的山壁,如果这时候再有一股急气流冲过来,结果会是怎样,谁也不敢想。
  我们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穿过这条峡谷,刘志平稳地驾驶着直升机,缓缓地飞进了峡谷,在转弯的地方,螺旋桨边缘距山壁几乎只有一米宽,旋转的风打到山壁上再反旋回来,机身有些晃动。还好,我来过这个山区小村子,下面的地形还算有些记忆,飞机很快找到了着陆点,刘志驾驶着飞机准备机降,忽然杨中华大声说:“瞧,下雪了!是暴风雪!”
  他的话音刚落,一股气流就卷着一团雪片迎着机头扑了过来,本来还算晴朗的天空突然间就浓云密布,风不知从哪里就钻了出来,从四面八方向直升机挤压,可怕的暴风雪又来了!
  “不能实行机降,我们必须回去!”杨中华大声地喊,螺旋桨叶被气流搅得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震撼着我们每个人的耳膜,雪花扑打在机窗玻璃上,一层铺一层,我们的视线像是涂上了一层糨糊,立即模糊起来。但已经飞到了这里,总不能再把物资又载回去,刘志稍微想了一下,决定把物资空投下去。在这样恶劣的高空环境中执行空投,是件很危险的事,舱门一打开,汹涌的气流极有可能会把人直接给抛出机舱。我和杨中华都不同意这样做,气候太恶劣了,这还是暴风雪刚过来的时候,再过一会儿,气流会更不稳定,暴风雪也更大,如果不及时返回,米-17极有可能失事,机身已经开始在气浪中疯狂地颠簸。
  在我们两个人的坚持下,刘志掉转机头,准备返回,这个时候,风突然小了许多,刘志抓住了时机,再次决定空投救灾物资。我和杨中华抓紧时机,绑紧了身上的安全绳索,舱门一打口,一股猛烈的风就冲了进来,我和杨中华根本就站不稳脚,如果不是腰上系的安全绳扯住了我们,两个人直接就从舱门口飞了出去。
  大片的雪花扑进机舱内部,像鹅毛一样乱舞,军用飞机可不像平时人们乘坐的客机,还有恒温和降压装置,这时的米-17温度早已经降到了冰点以下,飞机上结了一层冰壳子,氧气也不够呼吸,三个人一边挨着冻,一边在拼命地喘气。刘志计算了飞行速度、高度和风力等诸多因素后,再次调整飞机角度,我们在一些食品箱上系好阻降伞,并且在药品箱上还多绑了一层防震护垫,然后推出机舱。阻降伞打开,物品箱呈一条倾斜向下的抛物线,在风的推送下,向那个小村落飘去,很快被漫天飞舞的雪花吞噬,在视线中消失。
  “行了,快关舱门!”杨中华大声地喊着,舱门终于关上,我们都出了一口气,鼻、眼、耳朵里被风猛灌得发痛,雪片被吹得粘在脸上,竟然都没有化,而且结了厚厚的一层,像一整块面罩子,要用很大的力才能抠下来。我们刚抹掉脸上的雪,机身突然猛烈地颤动起来,高原上空不稳定流向的强气流把米-17猛地往上掀了一大截,来了个自行性眼镜蛇机动,然后米-17就斜着被抛了出去,向右边的山峰撞去。
  “稳住方向,掉转机头!”杨中华大声地喊叫,刘志拼尽全力,想稳住机身,但是直升机一直在猛烈地晃动个不停,仿佛失去了动力,根本不受控制,眼看着就要撞在山峰上,突然一股气流扑过来,直升机的螺旋桨擦着山壁掠了过去。
  我们都被吓了一大跳,在当时那种危急关头,大家只是吃惊,然后是目瞪口呆,连吓出一头冷汗都忘记了。刘志努力扳回了机头方向,直升机擦着山壁往前飞,一边拼命调整着角度。杨中华大喘了口气,说:“我的个天呀,这可是我执行飞行任务以来最危险的一次,也是天气最恶劣的一次,本来预测暴风雪最早也在明天晚上才到,高原天气真是瞬息万变呀!”
  我们正在庆幸直升机终于扳回了航向,虽然机身在猛烈的狂风中有些东倒西歪,颠簸得像是曲折山路上的一辆破三轮,但总比撞上崖壁要好几万倍了。突然,我们听到机身尾部传来一阵嘎啦啦的响声,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升机的尾翼突然就停止了转动,机身后半截失去了向前的动力。就在这时,一股气流猛地从山头另一侧卷了过来,直升机尾翼失去动力,机身被气流卷起来,向山体一边抛去,刘志猛地拉升高度,想用越过山头的方法来避开危险,但在气流的压制下,直升机根本无法上升。
  山头上布满了浓厚的云,雪片飘舞的密度太大,直升机在气流的挟制下,向山头上撞去,此时的可见度几乎为零,就看见前方白花花的一片。我们摸不清方向,刘志也只能凭着感觉来调整机身的偏转角度,尽量将危险降低到最小。
  我们正在担心的时候,机身猛地一阵晃动,螺旋桨叶打在山体上,被绞成数截碎片,然后弹出去,再打到晃动的机身上,噼里嘎啦地响个不停。在机身猛烈而不定方向的颤动中,杨中华被强烈的震动抛出了副驾的位置,整个人重重地撞上机舱门,直升机的螺旋桨叶被绞断了几根,在这样突如其来的恶劣气候下,迫降都已经成了一个大难题。
  没有办法,现在只能迫降。
  刘志凭着他多年的飞行经验和沉着,冷静地控制着住机头的方向,直升机倾斜着向下方冲去,就在直升机下降了一百米之后,突然飞机尾部像是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给推了一下,机头猛地一偏,米-17打着滚,被无形的气流给抛了出去,越过了刘志最初预计的迫降点。机身迅速地下坠,我刚拽住杨中华的手,就感觉到机头被一股强大的阻力震了一下,整个机身强烈地震动了一下之后,机舱玻璃被震碎,操作系统起火,杨中华被甩出了飞机。
  我刚拽住杨中华的手,他就被巨大的抛力给甩了出去,我的身子先是向后一顿,然后猛地向前一冲,还好屁股使劲稳住了,头没撞上什么东西,就是震得脑壳发昏,再看刘志,还好也没出什么大状况,只是额头和脖子部位被飞溅的碎玻璃割出了许多细小的伤口。我们都很害怕直升机会突然爆炸,一从强烈的震撼中稳定下来,来不及开舱门,就从破烂的窗口翻了出去。
  杨中华在直升机受创颠簸直至迫降的整个过程中,受到了巨大的震动和冲击,后来整个人被甩出机窗,强大的抛力把他扔到了二十米以外的地方,还好是在厚厚的雪地上,脑袋没受伤,只是暂时昏了过去。
  我们爬出了那架可怜的米-17,找到杨中华,再回头看米-17的时候,就看见驾驶舱里不断地往外冒黑烟,机身在与山壁的摩擦中被撞得坑坑洼洼,螺旋桨叶整个被绞断了两片,还有三片也断了一半,尾翼完全损毁,半截机身斜****雪地里。
  三十、风雪中遭遇饥肠辘辘的狼群
  如果不是有这么厚的雪,飞机早散架了。“妈的!真是命大,竟然没爆炸!”刘志和我对望了一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先是愣了一下,回想起在空中时的惊险,再看看眼前的情形,虽然处境并不乐观,但起码三个人都还安全,我推了杨中华一把,发现他仍在昏迷中。
  我摸了摸杨中华的后脑勺,没有流血,再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也没有什么软组织损伤,骨骼捏起来也很正常,虽然他的外表看起来很正常,但是越是没有外伤,我就越是担心,我担心他会出现什么颅内损伤或是积血,那可真就是件大事了。我提议,让刘志看看机上的联络系统还能用不,可不可以和部队上面联系上,请求部队紧急救援。刘志说:“没用,直升机在半空翻跟斗的时候,联络系统就已经失灵了,咱们没别的办法,只能自己走回去。哥们儿,你还记得路不?”
第35章 狼杀狼(12)
  我看了看四周,傻了眼,这个地方我根本就没有来过,也不知气流把我们抛到了哪个山头后面的哪个旮旯里。要是没下雪的时候,或许还能找得到路,但现在满天的雪,到处白茫茫一片,找路都不好找,而且风向也不稳定,好像四面八方都有风在吹,单凭风向判断方位也不可行。我只好实话实说:“兄弟,这地方我也没来过,本来就对大草原这地方不熟,这么个大雪天里,想回去可不容易,咱们最多只能找到那个小山村,回头再想别的办法。”
  我站起来,四处看了一看,左右两侧都各有一座山峰,看起来都很陡峭,高度也差不多,我不敢确定哪一座是天子峰,犹豫了很久。在这样白雪茫茫的大草原上,只要偏差五度角,走下去,偏差就会越来越大,到最后甚至会背道而驰。没有别的方法可选,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一座山峰作为参考坐标,希望选择没错,如果在天黑前能走到那座山脚下,而且判断没错的话,我们就还有希望找到先巴大叔家,如果选择错误,那就没办法了,只好再走回来。
  杨中华一直没有醒,脉搏还正常,只是呼吸有些缓慢。其实在这样高原恶劣气候中,氧气又很稀薄,身上穿得又厚,大家都有点儿喘气。
  我是三个人中唯一没有受伤的,我把杨中华背在身上往前走,刘志一边走一边说:“妈的,早知道会出事,就该把吃的留一箱下来。看来今天咱们得饿肚子了,如果天黑前找不到那个小村子,咱们还得继续挨饿。”
  为了互相鼓气,我说:“放心吧,我的选择没错,今天晚上一定能吃得上热辣辣的牦牛肉汤。”我嘴上这样说,其实心里一直惴惴不安,总觉得走的不是地方,但回头看另一座山峰,觉得那个地方还要更加不对劲。
  山下的气流没有空中那样强烈而杂乱,可是雪却积得很厚,走起来很费力气,猛烈的风一会儿照着你的脸噼噼啪啪扇个不停,一会儿又使劲儿地往你耳朵洞里钻。我和刘志轮换着背杨中华,实在走累了,就在路边坐下来喘气,我又再次给杨中华掐人中,做指压,希望他能清醒过来,但杨中华的眼皮始终没有睁开,我和刘志的心都沉到了冰点。
  开始两个人为了互相打气,还有说有笑的,以苦为乐,到后来,看着天色越来越暗,“白毛风”疯狂地刮个不停,粗野地蹂躏着眼前的整个世界,四周白茫茫一片,时不时地脚还会陷进个雪坑中,两个人的心情都变得越来越糟糕。
  天色黑暗了下来,我们越走越觉得不对劲儿,直升机被气流抛出去的时候,可能早已经离天子峰很远了,我们所见的左右两座山峰,极有可能,没有一座是天子峰,也就是说,我们不管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方位都是错误的。雪片疯狂地在眼前飘舞,看着天色已经黑透,前方除了厚厚的积雪,看不到一点儿人烟,越走越泄气,最后两个人不得不停了下来。刘志看了我一眼说:“怎么办?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个避风的地方都没有,咱们去哪儿过夜?”
  我看了看四周,自己也摸不清方向了,在这个地方除了居住多年的本地人能凭着感觉来走以外,陌生人到了这里只会迷路,很多判断坐标和方向的方法都不可行。我走得喉咙里冒火,肚子也饿得咕咕响,随手抓起一把雪,塞进嘴里嚼着,然后说:“回去。”
  “回去?”刘志惊诧地看着我。
  “对,回去。起码那机舱里还可以避点风雪,在这个风口里冻一晚,明天一早都变雪雕了。咱们是走错了方向,等明天一早探清楚坐标之后,咱们再去找那个小村子。”我说。
  除了折返回去,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刘志也没有办法,他脸上和脖子上细细的伤口被风给吹干了,皮肉向两边翻卷着,像炸开的爆米花。我们只好原路走回去,拼尽全身的力气加快速度,等望见那架破烂直升机的时候,刘志抬腕看了下表,荧光屏上指针显示的却是上午九点零七分,而此时的实际时间则是半夜,四周乌漆麻黑的一片。
  “破烂!”刘志骂了一句,摘下腕上的表,远远地抛了出去。
  我们终于翻进了直升机里,风顿时小了许多,刘志拆下驾驶坐垫和一些其他破烂零件,堵在摔烂的玻璃窗口上。我把机舱内的折叠座椅全部放下来,然后把杨中华放平在座椅上。机身一侧是倾斜的,所以只有一边的座椅可以当床用,另一边连坐都没法坐,屁股一挨上去,身子就往下滑。我又翻出机舱,揉了两个雪团进来,把雪分成小块,塞进杨中华嘴里,给他补充水分。
  刘志钻进机舱,把另一边的折叠座椅垫拆下来,铺在地板上,找了个舒适些的地方坐下,说:“要是不下雪就好了,说不定还能在土里面挖点儿什么吃的,这大雪天的,除了喝风就是吃雪,没别的可以填肚皮的东西了。”我说:“有,就是不好找,别看这大雪天的,其实还有很多生物会出来活动的,比如一些小鼠或者虫类,还有狼等等野兽。雪下土里的温度并不很低,白天天气晴朗的时候,它们就会钻出来活动,不过现在天黑了,就看不到了。”
  刘志望着机舱顶发呆,忽然问我:“肖兵,你以前在哪儿当兵?”我笑了一下,说:“我是个打杂的,乱跑,调到哪儿就去哪儿。”刘志又问:“那你现在不当兵了,感觉怎么样?刚退那会子有没有很失落?”我想都没想,就说:“刚离开部队那会子,心里确实挺失落的,好像丢了半条命一样,不,对于我来说,是丢了一整条命。后来到了这个地方,突然心里就想明白了,其实当不当兵,我都是炎黄的子孙、龙的传人,只要是金子,摆在哪儿都会发光,只要对国家有用,又何必在乎自己的职业和身份?”
  刘志沉默了一会儿,没吭声,我感觉到他有些话想说没说,就马上改口,说:“其实,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的话,我还是会选择做一名军人,因为像咱们这些当兵的人,也只有当兵才能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体现自己最大的价值,你说是不?”刘志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是啊!像咱们这样的人,当兵当习惯了,要是不当兵了,还能干什么?我老婆就非要劝我转业,说是联系好了一家航空公司,她有个亲戚当什么机长的,准备退了,商量着让我过去接班。”
  停了一下,刘志又深深地叹了口气,扭头看着我,问:“兄弟,你说人活一辈子,要挣那么多钱干吗?我这个开军用机的,转去开民航,我能干好吗?离开了部队和我的兄弟们,我实在是不安心啊!”
  男人和女人的想法永远不可能一样,我能理解刘志的心情,可他老婆却未必。我也不好再劝他什么,就问他肚子饿得厉害不,说不定今晚有吃的呢!刘志的肚子早咕噜咕噜地叫唤了,听说有吃的,眼睛一亮,问:“什么吃的?在哪儿呢?”
  我把手指放到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声说:“听见了吗?狼叫。”
  “狼?”刘志吃了一惊,仔细地倾听着,远远地传来了狼的叫声,先是零零散散的两声,然后慢慢就连成了一片,风把狼的叫声从四面八方传送过来,蛮有点儿立体声音响的空旷回旋效果。刘志这才知道我是在和他开玩笑,听这声音,就知道狼不是一两只,而是一群,说是今晚有吃的,还指不定人吃狼还是狼吃人呢!
  我亲身经历过几次与狼的交锋,知道狼的狡诈和凶残,对于那些迁入的外族狼群就更是心有余悸。外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我也无法确定来的是哪一族狼群。狼群还在数里开外,按理说,这样大的暴风雪天气,狼不会出来找吃的,除非是饿得受不住了,狼王才会领着一批手下出来打食,这样的打食成功概率一般比较小,因为很多雪域动物都躲起来了。所以,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饥饿的狼群一旦发现可吃的东西,就绝对不会放过,即使损兵折将,也要不惜代价地搞到手。
  风从窗口缝隙中挤进来,夜越深,寒气越重,人一停止了活动,身体就越来越冰冷。机舱内的温度也在急剧下降,外面的狼叫声一起一伏的,我和刘志不知道是被风吹的还是因为狼叫的原因,都打了个哆嗦。
  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我有好一阵子没有听到雪地里的狼叫了,竟然偏偏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又遇到了雪夜中的狼,这个时候的狼是最凶残的,别说没有人性,就连兽性都被它们给抛到脑后去了,只要能抢到吃的,同族的狼与狼之间互相开打都极有可能。
  想到这里,我好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对呀,为什么不利用狼狡猾和多疑的性格来牵制它们呢?狼是一种很有智慧的动物,要想骗过狼,还真有点儿难度,我猜想:极有可能那些狼就是嗅到了直升机坠落时产生的某种机械气味,才一直顺着风找到了这里。
  狼也知道有人造机械出现的地方,一定就有人在附近活动,就像鲨鱼在水中嗅到了血腥味,就会一直追着不放,直到追上目标为止。狼知道靠嗅觉来分辨目标,而且它们的夜视能力极好,就像狙击手戴着夜视仪看黑暗处的物体一样,什么也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但我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爬出了机舱。我撬开了机身一侧的外挂油箱,把扯下来的座椅垫子淋上了直升机燃油,放在雪地里滚了几下,扔进机舱,然后爬进去。刘志问我:“搞这个干吗?”
  我把杨中华拖到机舱尾部的一角,把沾满机油味的座椅垫子盖到他身上,在前面零乱地堆上一些摔碎的机组杂物,然后把剩下的座椅垫子都扯掉,告诉刘志:“这样做,就可以干扰狼的嗅觉,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就躲过去了。”
  刘志一边动手,一边小声问:“要是运气不好的话,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让狼吃一顿饱的呗。你看,那些风雪中的狼也挺不容易,都大老远地追到这里了,咱三人个头都不小,连皮带肉算骨头,够好大一群狼吃的了,没准还吃不完,能剩下点什么零碎,给来找咱们的人做个留念。”我一边说着,一边把浸透机油的垫子扔进了机舱。我问刘志:“有打火机吗?”刘志急忙说:“有!”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打火机递给我。我似乎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烟味,随口问他:“你抽烟?”
  在部队里,按规矩来讲,是不准抽烟的,特别是一些重要兵种,比如战机飞行员,就更有严格的规定。
  刘志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有时候嘴馋,就躲起来抽两口……你这是干吗?点火?烧人还是烧狼?”他说着,猛力地嗅了嗅鼻子,浓浓的机油味很难闻,本来肚子里就空空的,这样用力一吸,胃里胀的全是机油味,让人感觉恶心。我把多余的一些零碎易燃物体都扔出窗外,说:“在外面烧。狼怕火,再加上里面的机油味,不知道能不能瞒过狼的鼻子和眼睛。”
  狼叫声似乎越来越近,在漆黑又飘着大雪的深夜里,风扯开了喉咙嘶吼,在山头之间回荡,比杀猪的叫声还要凄厉难听。风很大,好不容易才把那些碎东西点燃,因为怕引起直升机的爆炸,我把那些东西远远地堆放到了机头的前方附近,然后跳进窗子,在破烂的机窗口堵上了一些烂椅子什么的东西。
  我和刘志刚缩进散发着浓浓机油味的垫子后面,把自己隐藏好,狼叫声再一次清晰地响了起来,仿佛近在咫尺,就围在直升机外面嚎叫一般。
  这样无比寒冷的暴风雪天,有胆量出来觅食的狼不是一般的饥肠辘辘和凶猛。一个拥有几十只狼兵力的大狼群是不会一起行动的,一般狼王会把成员分成几个组,进行了狼族的“食卜”之后,各自分兵出动,这样捕食成功的概率会大很多。
第36章 狼杀狼(13)
  狼族的“食卜”就像人类在古时的巫术占卜差不多,是一种神秘的狼族文化,自古就有,算是狼类无数次进化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一个特色。很多人觉得狼会占卜食源的方向,这是个谣传,我倒觉得其实是有依据的。狼的嗅觉很灵敏,而且像人类一样拥有着神奇的第六感,它们通过灵敏的
  嗅觉、敏锐的视觉,再加上狼的预感,往往很容易就能找到食源的方位。比如这次我们的迫降,那些狼可能就是被直升机坠落时的震动给惊醒了,然后顺着机油味和对人造器材独有的敏感一路找来,既然它们对这些物体散发的气味十分敏感,那么我就用它们最敏感的气味去干扰它们,希望能躲过这一关。
  来的这一群狼只是一个大狼群中的一支,听那此起彼伏的叫声,大概有十一二只,好像就在机头前方的位置,冲着燃烧的火堆在嚎叫。
  一般来讲,野兽都怕火,狼也不例外,例外的是狼有一个聪明而狡猾的头脑,它们看着火在烧,但是却不肯离去,坚信有人造物体出现的地方就一定有人类的存在,于是,它们在等,等火堆熄灭之后,再进行一番细致的搜索。
  我和刘志缩在机舱尾部的角落里,一动也不敢动,两个人都不敢大口出气,虽然说凭我们两个人的力量对付十一二只狼,其实也可以保命,问题是杨中华还在昏迷之中,动手的时候,难免要和狼纠打在一起,没人照看杨中华,谁能保证他的生死?再说,手边一件趁手的利器也没有,打斗起来胜算就要小很多。其实,狼并不像某些人想象中的那样瘦小而不堪一击,真正现实中的狼有些长得比獒还要强壮,只是没有像獒那样蓬松的毛发来给自己壮威而已。
  狼也并不像小说中所写的那样,很容易就被猎人给猎杀,狼的耐力和瞬间的爆发力绝不是一般人力所能相比的,再加上锋锐无比的利齿和良好的夜视力,以及为了食物而不惜一切的疯狂战斗精神,在这样漆黑的环境里,要说跑出去和狼干一架,也只有傻子才会那么干。
  狼群久久不肯离去,耐心地守候在直升机舱外面,虽然我看不到外面的情景,但能想象出狼现在的样子,一只只瞪大了凶残的眼睛,死死地盯住机舱里面,一点儿动静也不放过,死死地盯住,就像是已经看到了快要到嘴的肥肉,然后不停地流着涎水。
  不知道外面那堆火还能烧多久,我似乎感觉到火光越来越微弱,可夜还是那样沉,离天亮还很远,只要火一灭,狼群就会扯烂堵在窗口的东西,然后跳进来,四处搜寻,我也不知道散发着浓浓机油味的垫子能不能瞒过狼的眼睛和鼻子。
  火光越来越暗,突然一阵风吹过,呼地一下,机舱外面的世界一下子全黑了,扑嗒、扑嗒,我听到了外面雪地上狼踩雪时发出的声音。我吸了口气,从椅垫缝隙中望过去,机窗口有一对绿莹莹的东西在晃动,然后哐啷一声响,一块座椅残片被狼拽了出去,从窗口处挤进了一只硕大的狼头!
  这只狼头可真大,光这一颗头,煮熟了应该有满满一大锅。我肚子很饿,连见到这只狼都能联想到吃的东西。刘志饿得更厉害,在严寒的天气环境下,热能消耗得更快,刘志肚子里忽然咕噜咕噜地响了几声。
  就这几声轻微的细响立即引起了那只狼的注意,它本来只探进一颗大脑袋,伸长了脖子在嗅,还没打算要完全挤进来,现在听到刘志的肠鸣声,狼感觉到机舱里面有活物,情绪立即高度兴奋起来,猛地往机舱里一蹿,没蹿进来,狼被卡住了。我们最开始堵窗口的时候,就采用了交叉十字堵法再加上一些凌乱的填塞物,可以进出的缝隙都非常小,狼被卡得不能动,外面的狼又一个劲儿地嚎叫,催促这只狼赶快进去。
  卡住的狼有点儿着急,前后试了两下,只挤进来一条前腿,后面的三条腿都被卡在外面。外面的狼一个劲儿地催,催得这只狼有点儿不耐烦了,再次猛地向机舱里一蹿,又挤进半截身子和另一条前腿来。
  为了避免再发出肠鸣声,刘志轻轻地咽了口口水,暂缓肚里的饥饿。我们只能在心里祈祷,希望那只狼千万别挤进来,最好是卡死在那里,这样,外面的狼也就进不来。万一外面的狼都挤进来了,别说和狼打,就是出去都不好出,这才叫堵死了窝抓兔子。我们只能凭一对绿莹莹的狼眼来分辨狼的方位,可狼看我们,却是看得一清二楚,比较一下双方的环境和实力,悬殊太大。
  那只狼终于挤进来了,但是它过于心急,用力挤进来的时候,卡伤了一条后腿,走起来有点儿瘸。外面的狼还在嚎叫,但是没有贸然进来,它们在等待里面这只狼回报侦察消息。
  卡伤了的狼是个探子,按我们的叫法就是侦察兵,一般配得起侦察兵这个称呼的手里面都有两把刷子,而且体能非常好,狼也不例外。这只狼就很强壮,虽然卡伤了一条后左腿,但是丝毫不影响它嗅闻机舱里的气味。狼到处闻了一下,一点一点地往机舱尾部走来,我轻轻地在身边摸了一下,什么利器也没摸到,只有手里的一个打火机,看着狼一点点地向我们靠近,忍受着强烈的机油气味,我的脑子猛然间被机油给熏出了一个主意。
  我示意刘志千万别动,然后轻轻地挪了挪双脚,找了个最佳的行动姿势,然后轻轻地向机舱另一侧移动了两寸,虽然只是两寸远的距离,但是也足够吸引这只狼的注意力了。狼只看见一大块垫子在动,鼻子里嗅到的又是浓浓的机油气味,它还没发觉垫子后面有人,迟疑了一下,站住了没动,仔细地观察着。
  我利用这只狼的疑心和它短暂的迟疑,又向另一侧移动了一点距离,吸引开它对刘志的注意力,然后缓缓地向那只狼靠近。
  狼更加迟疑不决,它可能是不相信会有猎物敢主动向它靠近,而且这种气味闻起来也似乎并不是它要捕食的对象,狼迟疑了一下,竟然往后退了一步。我知道,狼的后退只是暂时的,它还在继续侦察我,要不了多久,它鼻孔内的无数嗅觉细胞就会辨别出浓烈机油中的人体气味,然后毫不留情地向我猛扑过来,我必须抓住稍瞬即逝的时机。
  狗只是要吃饭,而狼却是要生存,在生存与死亡的选择中存活下来的狼更知道机会的难能可贵,我刚移动到好一点的进攻范围内,那只狼就觉察出了什么,但是在对我这个可疑物体还没彻底侦辨清楚之前,它迟疑着想后退,又想进攻。
  我不能再等了,外面还有一群狼在等着拿我们下锅开饭,我必须豁出命去,抓住这难得的机会。我猛地站起身来,向黑暗中那对绿莹莹的眼睛扑去。我看不清狼具体的体位,但凭着那对闪烁不定的狼的眼睛,我能感觉出它是右侧身斜向我的方位。我一扑出去,狼就猛地后退一步,稍停半秒之后,它确定我是个可以吃的东西,也立即向我猛扑过来。
  我抓住了那抢先半秒钟的机会,狼向我扑过来的时候,我那两只铁钳子般的大手已经伸出去,向那对眼睛下方半尺距离的部位卡去。那里本来应该是狼的咽喉部位,但我计算失误,狼在一扑击过来的时候,就张开了他的血盆大口,于是我的双手分别卡在了狼咧开的两个嘴角处。
  我一感觉到卡住的是狼的嘴巴,就立即把手上下分开,扳住了狼的上下两颚,控制住狼首要置人死地的武器之后,狼的两只前爪已经抓到了我的身上。真是他妈的幸运啊!狼的两只前爪都被我身上浸透机油的椅垫子给钩住了,我借着垫子的防护,猛地向下一扑,把那只狼死死地压在了身下。刘志急忙跑出来帮忙,我叫他把座椅垫子外面包裹的那层皮铰成条,借着打火机的微光,把狼的四条爪子都给死死地捆扎起来。
  听到机舱里面狼的惨嚎,又看到了突然亮起的微光,外面的狼还没搞清楚机舱内部的状况,它们不知道机舱里面现在情形如何,也无法确定敌我双方的实力,又听那只狼嚎叫的凄惨,迟疑着,都不敢进来。
  “现在怎么办?外面还有那么多只狼!”刘志问我。“杀鸡给猴看呗,狼的疑心最大了,它们搞不清敌我双方实力的时候是不敢轻易动手的。狼不是会用计吗,那我们就给狼也来个空城计,再吓唬吓唬它们,没准儿这招管用。”我一边说,一边把那些淋透了机油的棉垫子一圈一圈地绑在那只狼的身上,先是在狼的尾巴上绑上一条,然后在两条腿上绑上两圈,接着再绑狼的屁股,最后在狼的肚子上绑上一层,每一截之间都分开,没有连接在一起。
  “你要烧死这只狼?”刘志又问。我说:“对,烧,但是不烧死,就是要烧得它不停地叫唤,那些狼就不敢贸然冲进来。我们只要熬到天亮,那时的情形可就大不一样了。”
  我四处找了一下,没找到趁手的绳子,就解下自己的牛皮腰带,把狼的两只前腿紧紧地捆住,拖着狼往机头走去。我先是钻出机窗,外面的狼一见到有人敢大胆地走出来,而且又听到里面的狼在拼命地嚎,都吓了一跳,后退了一步。我在刘志的协助下,把那只狼从机舱里拖了出去,刘志双手紧紧地抓住皮带的一头,把狼高高地吊在了机头上。
  看见自己的同伴出师不利,外面的所有狼都摸不清机舱里到底还有多少我们的同伙,一时不敢进攻,又集体后退了一大步。我大声吼叫了几嗓子,给自己和刘志壮气,也威吓那些狼,然后把打火机对准了狼尾巴。
  吧嗒一声响,打火机的微光亮了一下,沾满机油的棉垫子呼啦一下就烧着了,风助火势,棉垫子顺势烧着了狼尾巴上的毛,就听见皮毛被烧得吱吱地响,那只狼痛得歇斯底里地狂嚎起来,疯狂地扭动着,挣扎着,想要甩脱我们的绑缚。
  熊熊的火光,同伴凄惨的嚎叫,狼被烧得扭曲的面孔,还有两张在狼的眼中看起来无比凶残的人类的脸,深深地刺激了雪地里的狼。它们眼看着同伴的尾巴被烧得皮肉焦黑,都不敢再往前走,远远地观望着。
  狼群可能觉得我和刘志是两块难啃的硬骨头,说不定机舱里面还埋伏了更多的硬骨头,正等着它们进套。狼疑心太重,但仍然有点儿不太死心,在没有看到机舱里面有更多的人走出来之前,它们决定再等等看。
  “妈的,这些狼真狡猾!”刘志低声骂了一句,把牛皮腰带又往上提了一提,狼的前爪被捆绑得太紧,感觉到骨头都快要断了,这一提,狼受痛,又嘶声大嚎起来。
  我小声提醒刘志:“别在狼的面前说太多话,不管你信不信,狼是懂人言的,它能听明白我们说的话。”
  看着那些狼还不肯离去,我把打火机照准狼的后腿,扣动了机关。那只狼可能知道我又要烧它了,我刚一伸手过去,它就龇开满嘴的尖牙,冲我嘶吼,想要咬我的手,但我的速度比它快,打火机一下子就烧着了狼腿上绑着的绵垫子。
  火势蔓延到狼的屁股上,狼被烧得不住地挣扎,在半空扑腾扭动,喉咙里发出怪异的嚎叫,样子看起来很凄惨,再加上狼性本来就凶残,借着火光和雪地反射出的微光,就更显得狰狞恐怖。
  我也觉得这样对待一只动物实有些残忍,但是又没有办法,如果我们不残忍一点,等到明天早上,我们三个大活人就要永远地与这个世界诀别了,然后转化成狼排泄出来的一堆堆粪。
  狼叫得凄惨,所有围观的狼看得有些焦心,它们不停地在原地打转,然后也发出同样凄惨的嚎叫。我真怕这些狼的叫声会招引来更多的狼,但后来没有,可能是别的狼听出了叫声中的危险,所以就远远地躲避了吧。
  狼屁股肉厚,被大火一烧,表层的皮肉就散发出了一股烧熟的气味,可狼还没有死,它只是屁股被烧得痛,但内脏还是完好的,头脑也还清醒,它继续嚎,拼尽全身的力气一边嚎,一边用仇恨的目光瞪视着我们。
第37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1)
  三十一、是大黑,真的是大黑
  这种狼的目光让人觉得可怕,胆小的人绝不敢看,我才不理它那一套,反正今晚不是它死就是我亡,我看见其他的狼还是不肯离开,狠了狠心,一咬牙,把打火机对准了绑在狼肚子上的垫子。
  那只狼死死地瞪着我,我看出它眼神里的惊恐,可能它也知道我又要烧它了,非但没有一点儿哀求的意思,反而更加凶猛地冲我龇牙。狼是一种不甘屈服的智能动物,就从这一点越挫越勇的气度上看,反倒有些像人类。看着这只不惧死的狼,我决定放它一马,如果其他狼肯在十分钟之后离去,那么等到天亮,我就放了这只狼,如果其他的狼还是坚持不肯走,那我就只能再狠一狠心了。
  我收回打火机,望着那只狼,那只狼也凶狠地盯着我,我说:“狼老弟,咱们也无冤无仇的,你不来吃我,我也就不会杀你,只要你的同伴十分钟之内离开这里,我就不会再烧你,天亮就放你走,要是你的同伴们不肯走,那我也没办法,你要活命,咱们也要活命,对不?”
  刘志吃惊地瞪着我,他不相信狼真的可以听懂人的话,瞪了我一会儿,反问:“你怎么跟一只狼讲话?它懂个屁呀!”
  我没吭声,坚守自己十分钟的诺言,那只狼虽然被烧得痛苦不堪,但是却在我说完那段话后,突然停止了嚎叫。刘志感到十分惊疑,惊诧地瞪着那只狼,然后又看看我,什么也没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围观的狼仍然不肯走,它们可能都饿了很长一段时间了。的确,这一段时间的大风雪,不光人受了灾,狼也断了顿,我看见那些狼的眼睛都格外绿,人们常说饿得两眼发绿,大概就是从狼引申而来的吧?
  十分钟很快过去,看见我站起了身,那只狼大概也知道自己的大限将至,又声嘶力竭地嚎叫起来,我说:“没办法,狼老弟,一路走好吧!”然后打着了打火机。
  狼肚子上绑的那层垫子是最厚也是最多的,熊熊的火苗一下子蹿了起来,风助火势,火烧得很大,火苗直接吞噬了狼的脑袋,从腹部一直烧到顶部。我觉得这是我所做过的最没有人性的事了,虽然那是一只狼,但是我觉得这样反而更让人觉得残忍,如果不是从多方面因素考虑,我倒宁愿与这只狼进行一番真正的较量,实打实地对抗,而不是搞这种一方强迫另一方的残忍。
  现实就这么残酷,任何人都逃不脱现实的摆布,失败的一方必须付出惨痛的代价。我狠着心,看着那只狼被大火烧得皮肉吱吱地响,像是在冒油,接着还听见烧焦的水泡爆裂的声音,自己都有点儿看不下去了。
  狼群有点儿想撤退的意思,但是还存在着最后的一点犹疑,在原地转着圈,看着自己将要被活活烧死的同伴,凄惨地仰头嚎叫。突然,机舱里传出了一些动静,杨中华可能是一段时间的昏迷之后,突然又清醒了,他好像是站起来,然后又被杂物给绊倒在机舱里,发出咕咚的声响。我借着火光往机舱里看,最里面看不清,黑乎乎的一片。刘志就往机舱里面喊;“中华!中华!”
  我们都有点儿担心,担心会不会有别的狼找到什么缝子,然后趁我们在机头烧狼的时候,偷袭机舱里面的人。很快,我们的担心就消除了,我看见杨中华正摇摇摆摆地走过来,他已经完全清醒了,钻出机窗,向四周看了一看,吃惊地说:“这么多狼!”
  围观的狼群见机舱中突然又有我们的同伙走出来,于是确信机舱里面可能还隐伏了更多的人,它们计算了一下双方的实力,觉得真要开起战来,极有可能讨不到便宜,再加上被烧的那只狼又叫得凄惨,围观的狼终于全线撤退。
  看着狼风卷残云一般瞬间就消失在茫茫雪夜里,我们终于出了口气,但那只被我们捉住的狼却已经在大火中断了气,皮肉都已经烧得焦熟了。杨中华还没搞清楚状况,可能他在被米-17抛出机舱的时候脑子受到了很大的震荡,现在刚清醒过来,还没有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有点儿迷迷糊糊的。
  刘志说:“米-17迫降的时候出了点儿意外,你被甩出了机舱,后来就一直昏迷,直到刚才才醒。你还不知道,我们被狼给包围了,幸亏肖兵想的点子,抓住了一只狼,要不然我们可都早被那些狼给吃掉了。”
  杨中华还有些不太清醒,问刘志怎么抓住的狼,刘志现在的心情有点儿兴奋,狼群退了,自己的战友也清醒了,心里说不出的高兴,就一点一点地讲给杨中华听。
  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大家都暂时忘记了机舱外的寒冷,火还在烧,那只狼最外层的皮肉已经被烧得焦烂了,虽然散发着一股机油的难闻气味,但在饥饿不堪的我们闻来,却也无比鲜美。大家都饿了一整天,急需一些食物果腹,刘志首先提议:“还没吃过狼肉呢!正好饿得很,咱们补充体力,天亮就出发,找到路好回去,早点返回,也免得大家都为我们担心。”
  和狼对峙了一晚,夜色已经不再那么黑沉,雪地反射的微光稍微明亮了一些。我跳下直升机,从雪地里找到几块玻璃碎片。刘志把死狼抛下来,和杨中华两个人跳到雪地里。我们就蹲在冰冷的积雪上,借着积雪的光线用碎玻璃割狼肉吃。
  狼是那种运动型兽类,肉质粗劲,而且很糙,但大家肚子饿得厉害,谁也顾不了那么多,即使机油味刺鼻地难闻,我们还是割下几大块肉,捏着鼻子咽了下去。
  我那根牛皮的腰带被烧焦了一截,这还是离开部队时带回的留念,现在竟然被我烧残了,感觉有点可惜,抽回来围在腰上试了一下,还勉强可以用,不至于要提着裤子到处跑。我系好腰带,让刘志和杨中华回机舱里休息,自己站在机舱外面把风。等天一放亮,我们就出发,去找先巴大叔住的那个小村子,补充能源之后,再找路回去。
  刘志可能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与狼交锋,提心吊胆了一夜之后,感觉很疲倦,而杨中华看起来还有些不太清醒,就在机舱里面靠近出口的地方随便找个地方躺下休息,让我一有事就叫他们。
  雪夜寒冷,达杰送的那双登山靴也抵不住寒气的入侵,我在雪地里来回走了一会儿,感觉到两只脚发麻,脚指头似乎已经不存在了。我怕冻残了脚,就爬到机头上坐着。
  四周一片孤寂的白,还沉浸在天色未亮的黑暗中,没有见过旷野的朋友可以在脑海中想象一下那一望无际的空旷,空旷得让人有点儿心酸。我望着眼前那一片茫茫无边的苍凉之地,从不抽烟的我突然就想抽根烟,也许抽烟可以释放我心底所有的寂寞和孤独。
  我喊刘志扔根烟过来。刘志掏出半包烟,扔了出来。我接住,抽了一根烟叼在嘴巴里,扣动打火机,想点火,一阵风吹过来,扑灭了火苗。我望着雪地上被烧死的那只狼发呆,它不光被我们烧死了,而且还被我们吃掉了一大片肉,这算是狼对人的残忍,还是人对狼的无情?生存,远比只是单纯的吃饭要艰难得多,想着那些住在暖房里讨好主人的狗,再想想眼前这些为了争一口食物来混个温饱的狼,这就是狗从狼进化而来,脑容量却越来越小,狼变得越来越狡诈,狗却变得越来越愚笨的真实原因吗?自我进化,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眼前最严重的生存危机,监视身边所有的一切生存环境,侦察危机,预测危机,克服危机,在危机中生存,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生存手段和能力。宁做一只雪夜中顶风的狼,也不要当一只讨口剩饭混饱腹的狗,这就是人类数百万年不断进化并优胜劣汰生存至今的真理!强者生存,弱者沉沦,动物是这样,人类是这样,整个地球上所有的物种都是这样!
  我把烟塞回烟盒里,从机头上跳下来,再次走到雪地里,四周没有树木,也没有河流,想通过树木的年轮和河流的走向来辨别方位也不可能。天上也没有星光和月亮,什么也看不到,我弯下腰去,开始刨地上的雪,雪积得很厚,最底层的雪被冻得硬邦邦的,挖不动,我随手掰断了一根狼肋骨,使劲砸下面的雪壳子,终于砸出了一个洞,再把附近的雪块敲开,露出了雪下湿润的泥土。我脱掉手套,把手伸到雪下面掏摸了两把,雪下还长着草,我摸了摸草的长势和倾倒时的方向,摸着摸着,竟然还摸到了一个草原鼠的小洞。
  这是个废弃的草原鼠洞,那群鼠子可能是早就被狼给吃了,也可能是一早搬了家,所以留下了这个废弃的洞坑,我兴奋得用狼骨头把雪再敲开一些,然后掘开鼠洞,观察鼠洞的高低走向。
  草原上风沙大,夏季是草原鼠类繁殖最旺盛的时候,同时又是雨季降水量最多的时候,草原鼠在挖洞建家时,就会首先考虑到这些不利的因素。所以,所以,草原鼠的窝一般是里面高外面低,沿着地势由西北至东南倾斜的走向挖掘,这样在降水丰富的季节,雨水也不会流入它们的窝里。
  我摸清了鼠洞的高低方位,再起身观察四周的地形,米-17迫降的时候,是被一股子强风给掀过来的,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情况,现在从机尾至机头的倾斜方向就是当时强风吹过来的走向。这个风势推算出来的走向,再加上从鼠洞里推算出来的东西方位,我基本上确定了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原来,昨天下午我们的确是走错了路,几乎偏差了一百度方位,怪不得越走越觉得不对劲,视线中出现的那座山干扰了我的判断。
  我终于搞清了方向,心里很兴奋,站起来跺了跺发麻的脚,看看四周的天色有些微微地放亮,就喊刘志和杨中华起来,在这样冰窖子一样的雪原上,多待一分钟就多一分生命危险,我宁愿在赶路的途中被冻得打哆嗦,也不想缩在机舱里面耗时间。我担心路上会再出现什么意外状况,到时会饿肚子,就先割下几块半生不熟的狼肉揣进怀里。
  刘志出了点状况,他想撒尿,背对着风尿了一半,又被硬生生憋回去了,说:“不行,太冷了。”
  我笑着告诉他:“撒尿会流失许多身体内的热量,你不是特别想撒尿的话,就最好先憋着。”然后用脚踢了些雪,盖到他尿过的地方,希望这种掩盖能掩埋住一部分气味,不会招惹来跟踪我们的狼。
  我们走了一个小时之后,天色还没有大亮,半空中的雪纷纷扬扬地飘舞,风一会儿从侧面吹过来,吹着吹着,猛地一个急刹车,突然面前一股子强风就掀了过来,一个预防不及,人就被风顶得往后倒退几大步。有一次,刘志还直接一屁股就坐到了雪地上。
  这是除了上次登天子峰之外,我所遇过的天气最恶劣的一次了,走了很久,还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原,刘志问我:“兄弟,这路对不对?可千万别又走错了。”我说:“放心吧,这次准没错,你看好杨中华,我到前面探探路。”说着,我加快脚步向前走,风很大,好像在故意和我较劲儿,猛力地把我往后推,顶着风向前走,鼻孔、耳朵里吹得全是雪片。我真想自己现在就变成个球,一路滚过去算了,还能省点儿力气。冲出一大段路之后,雪雾茫茫的视线中突然现出了一座山的轮廓,是天子峰!
  我心头一阵狂喜,背过身去,远远地冲刘志和杨中华大声呼喊,叫他们加快速度,我看见他们两个人也兴奋得不行,加速向我这边跑,脚又被雪陷住了,一边跑一边摔跤,就那样一路翻滚着追上了我。我指着前面的山峰说:“看,这就是天子峰,别看比珠穆朗玛峰矮很多,可却陡得厉害,想登山的话,以后可以先来这里试试,不过最好是先找个向导。”
  确定了天子峰的方位,就等于是找到了先巴大叔家,三个人心里都立即温暖了许多。我们一路走一路小跑着往前冲,三个小时之后,终于远远地看到了先巴大叔家的小房子。山区的房子盖得都不是很高,那是因为地理环境的原因,我一边用尽全身的力气往前冲,一边大声地呼喊先巴大叔和达杰的名字。
  我正在大声呼喊的时候,突然听到空气中传来几声刚猛的獒的叫声,我一愣,脚下一个紧急刹车,差点儿滑倒。这叫声怎么这么像大黑?我还没来得及细想,就看见先巴大叔家的房门被一团黑影给撞开,然后那个黑影撒开了四条腿,飞快地向我冲过来。
  虽然是在雪地上,积了那么厚的雪,人走起来都陷脚,可那团黑影却奔跑得飞快,像箭一样,四条腿几乎拉成了直线,像是漂浮在雪原上的一艘气垫船,呼地一下子就冲到了我面前,是大黑,真的是大黑!
  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大黑吗?大黑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难道是我被累昏了头,还是冻得麻木了,竟然出现了幻觉,我咬了咬手指头,已经冻得麻麻的,没感觉了。
  大黑已经迎面扑过来,她人立而起,把两只宽大的脚掌搭到了我的肩膀上,好家伙,几乎与我齐头,然后也不管旁边有没有人,就伸出了她那黏糊糊的舌头,兴奋得肆无忌惮地舔我的脸。我还在迟疑中,没有想到大黑会这样热情和兴奋,被她那沉重的身子一扑,脚下再一滑,我摔了个仰面跤,被大黑压在了身子底下,她还在兴奋地用嘴拱我的手,舔我的头发和脸。
  刘志和杨中华都看傻了眼,他们在给小村子里送救灾物资的时候,只感觉到大黑的凶猛和威严,从来没见过一只獒会摆出如此的姿态。
  我好不容易才从大黑黏糊糊的舌头下挣脱出来,已经被她舔了一脸的哈喇子,我抹了把脸,说:“大黑,快带路,多吉大叔是不是也来啦?”大黑兴奋地甩开四条腿,一边往回跑,一边回头望着我,嗷嗷地叫,像是在回答我的话,可惜,在场所有的人都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
  我们走到半路的时候,就看见多吉大叔还有先巴大叔一家都迎了出来,我走上去,奇怪地问多吉大叔:“怎么大叔你会和大黑在这里?什么时候来的?”我们终于喝上一了碗热辣辣的牦牛肉汤,麻木的手脚开始有了些知觉,先巴大婶昨天刚从镇子上回来,正碰到米-17空投救灾物资。先巴大婶给我们端来好吃的,又烧旺了火炉给我们暖着手脚,说:“有政府的救助,今年的冬天再冷,咱们都不怕啦!”
  大黑突然把头伸过来,往我的怀里拱,我想起怀里还揣了几块狼肉,就掏出来,摆在桌上。达杰这两天正有些不舒服,像我上次一样拉肚子,正从屋后面出来,就问:“阿哥,那可是狼肉?我看着像。”我说:“是狼肉,我们昨天饿了一天,要不是晚上捉到只狼,今天都没力气走路了。”
  刘志见大家都在疑惑我说的话,就抢过去,把昨天米-17失事,晚上我们又遇了狼的事详细地说了一遍,听得在场所有人都吃惊万分。先巴大叔说:“还好,肖兵知道和狼群斗智,要是硬拼,估计现在咱们也见不到你们了。你们还不知道山区狼的凶狠,在这样饥饿寒冷的大雪天,一只狼比得过平常的三只狼!”
  我把肉汤碗里的牦牛肉挑了两块出来,喂给大黑吃,我知道这点儿东西还不够大黑塞牙缝的,只是为了奖励大黑对我的关心和热情。大黑也欣然接受,我还逗她,说:“大黑,回娘家啦,感觉怎么样?”
  多吉大叔点上了一锅旱烟袋,他看见我们都没事,也没受什么伤,本来忧心着的脸也露出了一些笑意,打起精神,努力用一种轻松的口气说:“昨晚天都黑了,也没见你们回来,不晓得出了什么事,就感觉眼皮一直跳,心里堵得慌,实在熬不住了,天一黑透,就带着大黑出去找你们,一路找到这里来。”
第38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2)
  他微微喘了口气,又抽了口烟,接着说:“到了这里以后,听先巴说昨天下午就看见天上的直升机了,还空投了好多吃的和药,想着你们应该是安全返回了,也许是到别的地方送救灾物资去了,所以就一直在这里等,没想到会出这么大件事!”
  昨天晚上白毛风一直在刮,雪片飘得像扯碎了的棉絮子,又是在漆黑的夜,危险随时会降临,我无法想象昨晚我们躲在机舱里享受那一点温暖的时候,多吉大叔带着大黑正在怎样艰难地走着。
  一个老人,一只獒,在那样暴风雪的漆黑的夜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风的呼号像鬼叫一样,把人身体上的所有温度都掠走,在风口里多站一会儿,没准就能冻成个冰棍子。多吉大叔简单地说了一下,没有像刘志绘声绘色描绘我捉狼和与狼斗智时的那种精彩,他只是用很平淡的口气,一语带过,也没有说自己如何艰难和不易,但我看见他被风雪浸透的皮靴子和裤腿,还有一脸憔悴的神色,心里很难过。
  我搂着大黑的脖子,抚摸她的头,不知道那四只小獒在家里怎么样了。这样恶劣的暴风雪天气,作为一个母亲,毅然地抛下了自己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顶着风迎着雪,陪伴着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在寒冷和孤独中整整走了一夜。那是怎样一幅苍凉、孤寂、黑暗、无助得令人心酸的画面!
  屋子里有些沉寂,只有大黑在不停地拱我的手,达杰忽然说:“阿哥,你明年回去吗?什么时候回去?到时叫我一声,我想去北京看看。”我说:“你是在想着当兵的事吧?我还没想什么时候回去的事,再说了,征兵也是在秋季,我给你留个地址,到时候你想去的时候,再去找我吧!”
  我要来了纸和笔,给达杰留了地址和家里的电话,刘志忽然说:“哟,我记得这个地方,我也是北京人,那个小区我以前去过,可都是高层科技人员住的地方呢!你家有人在科学院工作?”我支吾了一下,说:“嗯,我爸妈都在那里上班。”
  其实,我最不愿意的就是别人总拿我的父母来衡量我,当初之所以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接着考大学或者是拿点儿钱走走关系去念清华,就是因为我不想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之下,我是一个有头脑、有思想的人,不是一个被人牵着才会动的木偶。
  雪还在下,先巴大叔和多吉大叔这两个老人不知道在国家科学院工作是怎样的,他们也不想了解那些,他们所关心的只是今年的羊能不能挨过这个冬天,明年的日子又要怎样过,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民最关心的只是生计。
  刘志和杨中华开始为与部队联系不上而发愁,在这样茫茫的大雪天,即使是部队上想进行空中搜救也不可能,地面搜救就更不可行,先巴家又没有电话。先巴大婶忽然说:“在我们那镇子上医疗站里有部电话,你们是留在这儿等我的消息,还是明天和我一块儿去医疗站里打电话联系?”
  刘志说:“去医疗站吧,那儿既然是在小镇子上,与部队里联络也比较方便,部队上找我们也比较好找一些。这儿太偏僻了,要不是肖兵帮我们带路,我们还真找不到这里呢!”
  三十二、我被大黑误伤
  自从经过了上一次狼群袭击村子的事,我和多吉大叔都不敢在外面久留,在这样的暴风雪天气里,也不知道饥饿的狼群什么时候就会搞一次突然袭击,没准儿狼群早安排好了侦察兵和探子,只要大黑一离开,它们就会动手。
  我和多吉大叔都急着要回去,一来怕狼群袭击村子里的羊,二来也担心年幼的格桑和家里的四只小獒。我们带了些吃的,就往回赶,一路上紧赶慢赶,天都黑透了,终于走回了家。以前的我,对于“家”这个字眼从来没有什么特别亲切的感觉,可现在不知为什么,一想起“家”这个地方,就感到特别温暖。
  进屋的时候,格桑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他没敢脱衣服睡,怀里还抱着那杆枪,睡得很酣。四只小獒吃饱了熬得稀烂的肉粥,挤在地毡上睡,格桑在它们身上包了一层棉被子。大黑心疼地走过去,舔她的四个小宝贝。
  我们没有惊动格桑,多吉大叔脱下靴子,倒里面的雪,我为大叔烧了一盆热水,给他泡脚。大叔泡脚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十个脚指头都冻得乌青,而且又硬又肿。我帮他搓脚,多吉大叔还有些不好意思,坚持不肯,实在拗不过我,只好同意让我帮他捏腿。大叔的腿一路走下来,都有些僵硬了,我捏到他膝盖部位的时候,感觉到手指下面在轻微地颤动。
  多吉大叔的膝盖冻坏了,可能是关节炎,看起来很严重,摸在手里,肿肿的一大块,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在这种偏野的小地方,什么医疗条件也没有,我心里想:等我回到北京的时候,就给大叔寄一大箱子治腿伤的药来。药不值钱,但心意是真的!
  暴风雪下了两天,第三天雪停了,可风却刮得更猛烈了,地上积的厚厚的雪也不知都被风给吹去了哪里,越吹越薄,到最后露出下面最早冻的一层雪壳子。风还在吹,把那层雪壳子吹得油光发亮。
  羊这些天只能一直啃干草,啃得各个都面黄肌瘦,四条腿也像干草棍子一样在风中打摆子似的抖。风放肆地吹,像个大草原上的霸王,羊被吹得可怜地哀叫,使劲儿地往一堆挤。
  风一直吹了快一个星期,村口的那株歪脖子老树都给吹直了,终于,风仿佛也认识到了自己太过无情,也可能是它累了,终于停歇了一会儿,白茫茫的雪原上空露出了一抹难得的阳光。这是落雪这么久以来,我第一次看到微黄的阳光,像金子被照耀后反射出的光线,是那样明亮和刺眼。这些天以来,我都感觉自己像个稻草人,被风雪和阴冷捂得浑身透着一股子霉味,我跳到雪地里,大喊:“大黑出来晒太阳!”
  大黑也很久没见到阳光了,她疯狂地跳到雪地里,猛地向我扑过来,我知道她要捉弄我,急忙一闪身,躲过去了。大黑不服气,借着我闪过去的劲,猛地掉转身子,用她那肥硕的屁股把我撞倒在地,然后扑到我身上,嗷嗷地叫,热浪混着哈喇子,喷了我满脸。虽然知道大黑是在和我闹着玩,但是那样近距离地看见眼前龇起的一根根利齿,感觉还是蛮有威慑力的。
  “大黑,放开。”多吉大叔走出屋来,大声地喊,他也知道大黑是在和我闹腾,但是怕她会一不留神就失了手。獒这种动物野性足,一旦玩儿疯了,爪子下就拿不稳轻重,搞不好就会闹出人命来。
  大叔不止一次地告诫我,和大黑在一起的时候,别跟她太闹,别看大黑那么大个子,都当妈了,真闹起来时就像个小孩子一样疯狂。
  我对多吉大叔的话根本就没放在心上,一直认为能有一只如此凶猛的獒和自己嬉闹,回去讲给我的家人或是朋友听,那该是一件脸上增光的事情!我还在逗弄大黑,仰躺在雪地上,捏住了她的下巴,大黑使劲儿地甩头,左甩右甩,像拨浪鼓一样,还想来咬我的手,可能她不是真的想咬,只是想挣脱我,然后象征胜利似的把我的手含在嘴里。
  大家都忘记了分寸,我只是喜欢大黑,从心底里喜欢,没有对她存有任何戒备。大黑一甩头,一张大嘴就向我咬了过来,我被她死死地压在身下,躲闪不及,动也没法动,手还没来得及抽回来,就被她一口咬住,紧紧地卡在了牙缝里。我突然感觉到小臂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咬着牙没吭声,只是不敢动,怕引起更大的牵扯伤。大黑的牙齿穿透了我厚厚的衣袖,扎进了皮肉里,血很快地从袖管里流出来,滴落到雪地上。
  “大黑放口!”多吉大叔发现情形不对,大声呼喝,紧张得脸都变了颜色,他知道像大黑这样的獒一口下去,别说是咬胳膊,就是咬大腿,也可以一下子就咬断你的骨头。
  多吉大叔紧张得两条腿发抖,他也可能是腿伤发作,正痛得厉害,急着跑过来制止大黑,脚底下一滑,摔了个仰面跤,身子倒在冰冷的雪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獒像狼一样,是一种闻不得血腥味的动物,獒已经不属于家养的犬类,严格地说,应该划分为兽的一类,它们不能见血,见了血就会兽性大发,挑起最大的战斗欲。
  大黑嗅了嗅鼻子,不肯松口,但是她很清楚地知道被压在身子下的不是狼,而是她最要好的朋友肖兵,她犹豫了一下,看看倒在雪地上的自己的主人,又望望被压在身下的我,缓缓地松开了口,用一种很无辜的眼神看了我们一眼,一声不吭,缓缓地走回了屋里,再也没有了开始玩闹时的兴奋和热情。格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慌慌张张地从屋里跑出来,一看他阿爸仰面摔倒在雪地上,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去扶,结果也摔了一跤。等到他把多吉大叔扶起来的时候,我已经爬起来了,正捋起袖子,检查自己的伤势。
  “肖兵,伤得厉害不?”多吉大叔紧张地过来问,脸都吓白了。
  我的胳膊被咬穿了几个窟窿,血就像小喷泉一样地往外涌。我捏了几下胳膊,感觉没伤到动脉,也没伤到骨头,真是幸运,就安慰大叔,说:“没事,皮肉伤,过两天就好。”
  “还说没事?袖子都被血湿透了。走,阿哥,我给你包扎去!”格桑跑进屋里,把所有裹伤的药都搬了出来,可是家里找不到纱布,就找了件内穿的衣服,扯烂成条,给我裹伤。
  多吉大叔没说话,他年纪大了,骨头又硬,这一跤可摔得不轻。不像格桑小屁孩,摔一跤,拍拍屁股爬起来,又是活蹦乱跳地到处跑。
  屋子里很沉寂,格桑给我包扎伤口,多吉大叔就点着了一袋烟,一边抽烟,一边死死地盯着大黑看。他也不骂她,也不指责,也没有找个什么东西抽她,就是那样死死地盯着看,这是多吉大叔惩罚大黑最严厉的一种方式。一只好獒是不能打的,也不屑于主人的责打,那对它们来说毫无意义,因为真正的獒,它的心是属于主人的,可以与主人心灵相通,它们在做错事的时候,倒宁愿主人能狠狠地打一顿来出气,也不能忍受主人无声的责骂。因为獒能感应主人的心情,主人那种无声的责怪和失望的眼神是獒最无法接受的,会令它们觉得做了件对不起主人的天大的错事,而对不起自己的主人或是不忠于自己的主人,则是令所有獒都不屑和不齿的事情。
  大黑也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事,她知道多吉大叔在用眼神责骂她,她显得很难过,虽然还是高昂着头,但是眼神却有些闪躲,不敢看多吉大叔,两只小眼睛左闪右闪的,格格拱着找她玩,大黑也没有理它。
  大黑呆呆地坐了一会儿,忽然走过来,想舔我的手示好,多吉大叔瞪了她一眼,大黑又急忙退了回去,有些伤心地盯着多吉大叔看。一个老人和一只獒,在无声地用眼神交流。大黑有点儿委屈,她想说些什么,但是又苦于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用两只前爪在地上刨了两下,望了我一眼,又伸出舌头,舔了下自己的鼻子,但是却不敢再向我靠近。我再也看不下去大黑那种伤心、委屈又很无辜的眼神,像个可怜的孩子一样,眼泪汪汪的。大黑一直都很坚强,在受了委屈的时候,她也是高昂着头,没有一滴眼泪,只是眼神看起来有些闪躲,不敢正视多吉大叔和我。多么懂事又通人性的一只獒!我不忍心再看大黑受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就喊大黑:“大黑,过来!”
  大黑看了我一眼,想过来,但是又不敢,屁股挪了一挪,坐在原地没敢动,又盯着多吉大叔看,眼神左瞄右瞄,闪闪躲躲的。我就说:“大叔,算啦!难得今天有个好天气,大黑也只是和我闹着玩,虽然有点儿闪失,但是又没有伤到要害,再说主要责任在我身上,是我逗她玩的,不关大黑的事。”
  多吉大叔咳了一下,揉了揉自己的腿,敲掉旱烟锅子里的烟灰,说:“她自己干的事,她自己心里清楚,该怎么罚她,她自己知道。”
  多吉大叔说完这段话,就没有再理大黑,走出去看圈里的羊。羊见出了好天气,都有点想出去撒欢,毕竟在圈里关得久了,吃干草吃得羊身上的毛都稀了。
  大黑见主人走出了屋,就大着胆子,凑过来,用头拱拱我的手,把我手背上流的血舔干净,然后面对着我坐下,用一种很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是在请求我的原谅。看见大黑很委屈,我也觉得心里难受,就摸摸她的头,说:“放心,我没事的,这点儿小伤算什么?以前受伤比这还重呢,再说了,以前你还救过我的命,就这么玩闹一下,就是伤得再重,我也不会怪你,来,抱一抱。”
  大黑好像能听懂我的话似的,把头往我怀里拱。我伸出双臂去,抱了抱她。我感觉此时的大黑,就像个委屈又无助的孩子,用头蹭着我的胸口,我觉得很温暖,说不出的感动,抱着,不肯放开。
  格桑整理好药箱,说:“看着吧,你被大黑咬成这样,这可是阿爸给大黑定的规矩中犯下的一个大错,大黑今晚要被罚了。”
  “罚?罚什么?”我疑惑地问。我不知道多吉大叔还给大黑定下了规矩,一只獒能明白主人所定的又是哪些规矩吗?别的獒也许不会懂,但我相信大黑懂,而且也一直恪守着,只是今天和我玩得太开心,一不小心才犯了错。
  晚上,我的预感被证实了。我发现与大黑相处这么久以来,我越来越能感应大黑的心情。晚上的时候,大黑没有出去捕食,多吉大叔和格桑也没给大黑弄吃的,我还以为他们是忘了,就跑去切了几块肉,拌上盐巴和面粉。
  大黑不肯吃,用嘴巴把自己的饭盆子拱得远远的,但是我知道她想吃,因为后来她肚子在咕噜咕噜地叫。大黑拿眼瞟了一下肉盆,吞了口口水,然后一狠心,掉转身子,把屁股对着肉盆,再也不去多看一眼。
  四只小獒的乳齿都长全了,闻到肉味,就争着往肉盆里跳,扑进去抢肉吃,格桑把肉盆子端开,说:“小獒现在还不能吃太多的肉,会拉肚子的。”
  半夜,多吉大叔和格桑都睡下了,我想着大黑还在饿肚子,就从床上爬起来,偷偷地端来了肉盆,送到大黑的身边,大黑只是拱我的手,和我亲热,但是却连看也没看肉盆一眼。我小声地说:“大黑,吃吧,我知道你饿。”
  大黑舔我的手,不吭声,也不吃肉,反而用嘴把肉盆子往外拱,我知道大黑这是在惩罚自己所犯下的错,即使我不会责怪她,她也无法原谅自己,她也愿意接受主人的惩罚,饿一天肚子。即便是人,在接受惩罚的时候,还不能保证是不是会偷奸耍滑地钻空子,可大黑却没有,她严格地按主人的规矩来惩罚自己,没有人约束她,也没有人系上她的嘴,可她就是不肯吃肉,连水都喝得很少。
  我被大黑这种做法深深地触动了,人都无法完全保证做到的事情,一只獒却可以毫无条件地去遵守,这和我以前刚进部队时打架闹事、不服管又溜号的做法完全不同,这令我汗颜,我有点无地自容。我知道大黑今晚是不会吃一点东西的了,只好把肉盆子拿开,然后陪着她等天亮。大黑受罚,我也不忍心,主要的错都在我身上,我又怎么能一个人去睡,却让大黑饿着肚子熬这孤独的夜?
  这一夜特别漫长,大黑挨着我趴着,到天亮的时候,我睡着了。大黑舔我的脸的时候,才把我弄醒。今天的天气还算比较晴朗,太子和王子大胆地跑到门口,试探着往外走,竟然跑到雪地里去玩耍,滚得满身都是雪。
第39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3)
  我忽然有点儿担心,暴风雪暂时过去了,很多小动物都跑出来晒太阳,大草原上可吃的东西都从雪底下钻出来,狼是不是又该大群地出来活动了,那些小鼠小兔的不够狼填饱肚子,狼会不会跑来吃牧民的羊?一定会!我心里打着鼓,跑到屋外看圈里的羊,多吉大叔正打开羊圈,羊撒欢似的一窝蜂涌了出来,到处乱跑,咩咩地叫。我问多吉大叔:“为什么把羊都放出来?”
  多吉大叔抬头又看了看天色,说:“羊都快憋疯了,趁着天气好,把羊赶到背风坡的草场上去吃点儿草,昨天有人去看了,雪下面的草根还带绿呢!再过两个月,天气一转暖,新的草芽也就长出来了。”
  我不大放心就这样把羊赶出去,总感觉在雪天里放羊是件很危险的事,今年不比往年,大批的外地狼迁入这片区域,往年本地狼在天气好的时候,吃吃小鼠小兔的就可以填肚子,今年未必了,僧多粥少啊!
  多吉大叔叹了口气,说:“没办法,今天必须得去了,羊群可不能光靠吃干草,得吃点儿新鲜东西。再说这天气吧,别看这两天都大晴了,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过不了两天,还会有一场暴风雪,到时再封了山,羊群这一整个冬天都难过了。”我说:“好吧,大叔,我陪你一起去,再带上大黑。咱们还是小心点儿好,大草原上的狼多,今年又比往年多,羊可就是咱们的命啊,少一只我都心疼。”
  多吉大叔憨厚地笑,生活在他脸上挤压出的皱纹也舒展成一条一条的,露着笑意,他听我说“咱们”,显然我已经融入这个大草原了,心情格外开心,但还是说:“大黑就不去了,让她在家好好反省一下。”
  我故意说:“大黑不去,万一遇到狼怎么办?两条腿的可比不上那些四条腿的跑得快,到时候背着大叔一起跑,我可不敢保证不会出什么差错,哈哈。”多吉大叔也笑了起来说:“放心吧,就算遇到狼,咱们也不怕。别看大叔是个老棒子了,真要遇到狼,那可是拼了命地跑,你还不一定追得上呢!”
  玩笑归玩笑,大黑终究没能和我一起去放羊,她还在接受惩罚,一只獒蹲在家里,面壁思过。我一路上赶着羊群,看着羊撒欢地跑,想着大黑孤独无趣地傻坐在屋里,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些原本都是我惹出来的错,却要连累大黑受苦。
  一路上,我不吭声,跟在羊群的身后,多吉大叔在前面赶着羊群,外面的雪好白,被阳光一照,明亮得刺眼,这里没有墨镜,我们只能把帽子拉得很低,遮挡反射过来的雪的白光。我的双脚在雪地里走,脑子却仿如飞进了天堂,大黑都知道自我约束,自我责罚,而我在一次又一次犯错的时候,却始终鼓不起勇气来自我批评,只是一次又一次地逃避,逃避我的责任和身边的现实。
  我这算是个什么人?连一只獒也不如吗?我咬了咬嘴唇,飞快地追上多吉大叔,说:“大叔,我打算过了冬就回去了。我想清楚了,我不能再这样虚度光阴,我还很年轻,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我要像大黑一样,尽自己的力,做自己该做的事,勇于承担责任,而不是一味地去逃避现实。”
  多吉大叔看了看我,笑了,他不太会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想了很久,才摸摸我的头发,说:“肖兵啊!人啊,活在现实里,就永远得围着现实走,逃避得一时,也逃避不了一世啊!像你这样的人,就不该留在这里,我早知道你要走的,也没想过要留你,等天暖了吧,大叔送你。”
  我说:“好。不过大叔你到时得送我点儿什么,我要留个纪念,太子、王子、公主还有格格,我不打算带一只走,可能也早就没我的份了。我知道,既然是獒,就应该待在獒应该待的地方,就像我们人类一样,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该是哪儿的,就应该去哪儿,可千万不能乱了套。”
  多吉大叔是个老牧民,他知道很多道理,那都是从几辈子人的辛苦生活中淬炼出来的精华,但是他不明说,只是笑着,再次地抚摸我的头,就像是关爱地抚摸他自己的孩子。
  去背风坡的草场要走很远,站在草场边上向远处望,可以看见大片的树林子,那里是狼群的边界线。我担心会突然间不知从哪儿就钻出一群狼来,疯狂地冲进羊群,开心地大快朵颐,于是血花飞溅,羊毛乱飞,羊凄惨的哀鸣惊天动地。
  我时刻警惕着,在脑子中一遍遍幻想着准备与狼搏斗的场面,多吉大叔忽然喊我过去,他挖开一个雪洞,拨拉着下面的草根,草叶还带着微绿,根部已经黄得有点儿发烂。多吉大叔掏了掏草根下面,说:“看,这都是被野兔子啃过的,鼠子在下面还打过洞,这片背风坡,兔洞、鼠洞也最多,今年天气冷得厉害,草根都早被鼠兔拱过了,有些根都刨出来露在雪地里,冻烂了,还不知明年开春能不能发芽。”
  “要是不能发芽了,那怎么办?”我问。
  多吉大叔说:“还能怎么办?这么大的草场,荒了一块,就等于是荒了一片,荒地会蔓延,沙土一层层铺过去,活着的草皮也会被沙土埋死,大草原上的草皮每年都会荒掉一大片。我这个老骨头是看不了多久了,就是不知道格桑那一辈的娃们看着这大草原还能看多久,等他们再放羊的时候,估计就要走很远很远去找羊群能吃的草了。”
  我沉默,不出声,这不是短时期内可以改变的,也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办到的事情,这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和弥补,可惜的是,没有在大草原生活过的人又怎么能意识到这样日渐逼近的危险?美丽的大草原,你还能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坚守多久?
  羊群吃厌了干草,一边欢快地在雪坡上跑,一边拱雪层下面没烂掉的草叶吃,洁白的羊群和洁白的雪融合成一片,很美的景色。不知道几百年后,地球上还会有草原存在吗?没有了草,这些吃草的羊又该到哪里去?牧民们靠什么生活?我们餐桌上那些美味的牛羊菜肴又该用什么做出来?
  三十三、大黑彻底地发狂了
  我们准备回去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回去的半路上,遇到了几只狼。那些是本地狼,一只公狼带着几只小狼出来打食,正在教小狼该怎么样去捕获猎物,小狼今天学的是抓雪洞下面的野兔。
  我看到了那只“三只眼”的小狼,它已经长得很大了,还记得我和多吉大叔,远远地站着看我们。那些狼发现了我们还有羊群,但是却没有过来,也没有刻意地要躲藏,可能它们感觉到多吉大叔和我不会去伤害它们,而它们现在也没必要来抢夺我们的羊。它们的集团火力还远远不够,一只公狼和几只小狼,根本对两个大活人和一大队羊群构不成什么威胁,而且,今天它们要上的课不是捕羊,是捕兔,雪下的野兔。
  一开始,我发现了那些狼,立即紧张起来,时刻准备着要和狼开打,多吉大叔让我放宽心,说:“放心吧,这几天天气好,狼能找到吃的,它们就是看到羊也不会来抢。这些狼我都认识,不过,要是换了外地狼,可就不好说了。”
  我稍稍放轻松了,问:“大叔,你还认得这些狼?那这些狼又都认得你不?”
  多吉大叔想了一下,回答我:“有些都还认识吧?我也不敢确定是不是这些本地狼都还能记得我,不过每年冬天这些本地狼闹饥荒的时候,就会来跟我要吃的,我就会扔一些冻死的羊给它们吃,它们吃了羊就走,过好几天都不会来,除非闹雪灾,又断了顿,才会来找我要,从来都不抢,也不主动攻击羊群。”
  我吃惊得要往下掉眼珠子,但是想了一想,又觉得这样的事发生在多吉大叔的身上也极有可能,本地狼知道抢牧民的羊,只会招来人们更大的抵抗,所以它们也不伤害多吉大叔,这样闹雪灾的时候,它们就可以和大叔要吃的,而大叔也一直不会主动去伤害狼。狼保住了草场,就是保住了羊群,多吉大叔保护狼,狼又保住了草场,草场养活了羊,羊群养活了牧民,牧民在狼群断顿的时候,又可以为狼群提供维持温饱的食源,一代一代生命的轮回,就这样延续着。
  我终于放宽心,确信这几只狼不会对我们的羊群构成什么危害,就放心大胆地站在路边,看公狼给小狼上课。
  路边就是树林子,不在树林中心地带,树木长得还比较稀疏,积雪有点儿厚,但天气一放晴,野兔子就会从雪下的洞里钻出来晒太阳,呼吸春天到来之前的冬雪散发的气息。野兔子很聪明,并不是一窝蜂地往洞外跑,而是先钻出一只兔子来,蹲在洞口外面当哨兵,兔子一边观察四周的动静,一边在洞外跳舞。其实,这并不是兔子在跳舞,而是用两条强有力的后腿在地上敲击蹦跳,发出不同的声音信号,洞里的兔子们就通过这些传送进去的声音信息来分析外面是危险还是安全。
  小狼听话地站在树林子边上,看公狼上课,大公狼先是躲到一棵树后面,探出脑袋来左右侦察,发现野兔子之后,没有急着去抓,而是先站住,观察情况,然后悄悄地绕到前面一棵树的后面,再次隐藏起来。
  兔子一边在跳舞,蹦跶蹦跶的,一边竖着耳朵四处听,突然,公狼猛地从树后蹿了出去,它在雪地上的奔跑速度非常快,像只离弦的箭,嗖的一声,冲向兔子。兔子蹦跶了一下,没来得及跳开,被公狼一口咬中,咬的不是要害部位,公狼可能是想留着兔子给小狼练手,于是兔子装死,公狼刚把兔子往雪地上一放,兔子立即像个弹簧一样跳开了,眨眼就蹦得不见踪影。
  公狼冲小狼叫了两嗓子,意思是说:看见了吧,捕兔就是这样捕的。你们要记住,兔子也像我们狼一样,会使诈,以后见了不能手软,也不能像我今天教你们的这样放兔子逃跑,出口就得咬要害。
  兔子跑了,窝还在,窝里还有其他的兔子,狼知道像兔子跳舞一样在兔洞上方蹦跳,用爪子不停地敲击地面,来把兔子震昏。窝里的兔子终于忍受不住了,哗啦一下从不同出口方向跳出来,飞快地逃命,小狼一窝蜂地冲上去争抢自己的目标,几只兔子侥幸趁乱逃脱,只有“三只眼”小狼捉到了一只兔子。
  我一直认为“三只眼”小狼将来有做狼王的资质,它很聪明,也够残忍,又极具指挥才能,而且天生就有狼王的风范,一下口就咬断了野兔子的咽喉,兔子血在雪地上滴滴答答地拖出一条线。
  多吉大叔已经赶着羊群往回走了,大声地喊我跟上。狼没来有攻击羊群,羊也就并不慌乱,可能多吉大叔养的羊也遇多了这样的场景,看起来比别家的羊要镇定多了。我开始往回走,“三只眼”小狼看了我一眼,跟上一步,它可能还模糊地记得我在它小时候喂它吃过羊肉,喝过羊奶,而且还不止一次地用爆栗敲过它的头,它盯着我看,嘴巴四周的毛被兔子血染得通红。
  我想逗弄这只小狼,但是又怕引起它强烈的攻击欲望,想了想,还是算了,快步追上多吉大叔。走出很远以后,我回头再看,那只小狼正站在雪地里撕咬那只兔子,然后把撕下的碎肉一口吞下,它一边吃一边向我走的方向抬头张望。我不知道这只小狼为什么对我如此感兴趣,几乎每次与它相遇的时候,它总要多看我几眼,它到底对我有什么企图?还是仅仅对我从小救下它的命并把它养大怀着一种感恩的心情?
  我追上多吉大叔,问他:“大叔,这只小狼就是以前我们养的那只。为什么每次遇到它的时候,它都要追着我们看?有时候还会一路跟好远。”
  多吉大叔望着远处的天,想了一会儿,才回答我说:“在狼的家族中,小狼从小是跟着母狼的,公狼都出去捕食,小狼长大了最熟悉的也就是自己的母亲。这只小狼是从小跟着大黑的,还没睁眼的时候,就是大黑带着它,可能,它把自己睁开眼后第一眼见到的大黑当作是母狼了吧?”
  “可是……”我想了一下,又问,“大叔,可小狼现在已经长大了啊,也回到自己的狼群中了,它应该知道大黑不是狼,跟它自己也不是同类。我不太相信,它现在还会记得大黑,我常常在想,说不定哪一天它和大黑撞上,没准儿还要开打。”
  多吉大叔笑了一下,说:“这个,我可就不清楚了。不过,狼再怎么凶残,也认得自己的母亲,小狼对自己的父亲可能会没什么印象,但是对自己的母亲却会记一辈子,估计小狼还记得大黑吧?大黑还记不记得小狼,那可就不好说了。”
  我开玩笑说:“大黑最多只能算是小狼的养母,呵呵!”
  一路说着回到家里,羊都吃得饱饱的,心情也非常舒畅,不等格桑把它们往圈里赶,自己就钻了进去。格桑关好羊圈门,说:“刚才扎西木来过了,想看小獒,我没敢让他看。”
  格桑对扎西木一家没有好感,宗哲在家的时候,从小就喜欢欺负格桑。格桑讨厌死扎西木一家子了,很少管扎西木叫叔叔,更多的时候是直接就喊他的名字。
  多吉大叔把烟袋锅子里的灰敲干净,咳了一声,拍干净袖子上的烟灰,说:“以后我不在家的时候,可别让他看,大黑对他有戒心,会咬人的。”
  在我的心目中,大黑是一只非常难得的有爱心的母獒,一般的獒不管对谁,只要是没见过的陌生人,见面就有一种想咬的攻击欲望,可大黑不会,她要咬,也只会咬那些自己特别不待见的令她反感的人,扎西木就是其中的一个。很难想象,连一只动物都会反感的人,那会是个怎么样的人,我是无法说清楚,但也总感觉每次见到扎西木大叔的时候,心里就会有一种堵闷感,像是喉咙里塞了块棉花,憋得出不了气。
  大黑受了一天的惩罚,什么也没吃,对着墙壁蹲了一天,从昨天到今天,算是两天一晚没进食了。多吉大叔也心疼了,准备给她置办一顿丰盛的晚饭。
  可大黑好像还没有原谅自己,没等多吉大叔给她搞吃的,就自己跑了出去,看样子,她是要自己抓食吃。在这样积雪厚厚的大冷天里,白天气温高一些还好,一到天黑,气温急剧下降,晒太阳的鼠兔也早钻洞里去了。
  过了很久,我们差不多快吃完了饭,大黑才挟着一股风雪的气味回到家里,她没进门,嘴里叼着只肥大的黄鼠,嘴巴上沾的都是血,可能她是怕弄脏了屋里,就在院子里把黄鼠解决了,这才进来。
  大黑刚进门,扎西木大叔后脚就跟进来了。他一进门,就笑呵呵地说:“多吉啊,小獒都长大了吧。我昨天看它们几个在屋门口抢一根骨头啃,听说才让家也要一只獒呢!还有另一家也要,是不?”
  我们没吭声,格桑跑到屋外去撒尿。大黑背对着扎西木大叔,走到窝里去哄她的孩子,往一堆拱,然后自己趴下,把四只小獒拢在怀里,屁股对着扎西木大叔的脸。我知道多吉大叔又要卷旱烟了,就先卷好,把烟叶塞进烟袋锅子里,递给多吉大叔。多吉大叔是个经历过许多事情的老人,他虽然朴实,但也能听出别人的话外之音,特别是像扎西木大叔那样利欲熏心的贪婪腔调,心里有些不大高兴,低着头把烟接过去,不看扎西木大叔的脸,闷闷地抽了一口,说:“是啊,小獒刚长全了乳牙,还在吃奶呢,有时候大黑不在,它们也会偷着去舔些肉味过瘾,小家伙就是嘴馋,跟小孩子一样。”
  扎西木大叔脸上堆满了笑,像一叠褶子,凑到多吉大叔身边,也不等别人邀请,就一屁股坐了下来,说:“反正我老婆子在家也闲得没事,要不抱只小獒过去养两天?反正两家也近,大黑想娃了,就过去看看,实在不行,那再送回来嘛!”
第40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4)
  “那可不行!”多吉大叔一敲旱烟锅子,脸色就阴沉了下来,说,“你家又不是没养过獒,养獒的规矩你不知道?没断奶的獒不能抱,更不能当着母獒的面抱,母獒会咬人,再说抱回去也不好养,又是这样的大冬天,养不活,那可就是作践一条命啊!
  扎西木大叔已经迫不及待了,他可能是觉得现在再不要一只,等到小獒们断了奶,那就为时已晚,自己没准儿分不到,所以看样子,他今天是非要抱一只小獒回去不可了,他站了起来,一边向大黑身边走,一边说:“没关系,养两天看看,不行再抱回来嘛!”
  我估摸着扎西木大叔的意思是:先抱只小獒回去养个一天半天的,回头再抱回来,就不能算是多吉家的獒了,那算是他扎西木家寄养在多吉家的獒,那时就没人敢来和他抢,自己的这个份子就算是定下了。
  多吉大叔连手里的旱烟锅子都没来得及放下,就去拽扎西木大叔,扎西木大叔挣脱了多吉大叔的手,径自走到了大黑的窝边,伸手就想去抱小獒。他以为自己家和多吉家是老邻居了,大黑又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他不信,大黑还会咬他不成?
  可大黑就是咬他了,一点儿面子也没给,扎西木大叔一伸手,看上去好似半闭着眼睛在打盹的大黑猛地一睁眼,两只小眼精光四射,脑袋闪电似的往前一伸,一口就咬住了扎西木大叔的胳膊。
  扎西木大叔算是养过獒,有经验,自己就先作好了防备,再加上多吉大叔从后面拉扯,大黑这一口没完全咬住,却咬住了扎西木大叔的半截衣袖子。大黑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她早就想咬扎西木了,现在有了机会,一咬住扎西木大叔的袖子,就使出全身的力气猛地一扯,刺啦的一声响,扎西木大叔的半截袖子就被扯烂了,从肩膀往下整个地被扯掉。
  多吉大叔一看见大黑准备站起来,就大声喊我快拉住大黑,其实我早知道大黑想干什么了,就是一直没拉她,也没打算要去拉她,某些人,就该吃点儿亏,给他个教训。
  听到多吉大叔在喊,我装作反应慢,磨蹭了一下,才去拉大黑脖子上的颈圈,大黑已经扑了过去,我拼命地扯住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往后拽,可是没拽住,大黑从来没有跟我撒过野,我也没料到她会有这么大的劲。我硬是被大黑拖出了两米远,我的鞋底子被她拖得在地上磨得哧哧地响,像紧急刹车一样,就差没磨出火星子来,两条肩膀被大黑扯得像是要脱了臼。幸好多吉大叔把扎西木大叔给拉开了,扎西木大叔被拉得倒摔了一个屁股墩,脑袋撞在门板上。他爬起来,有点儿气呼呼的,嘴里嘀咕着说:“巴顿是只公獒,我都治得了,我就不信还治不了一只母獒?”
  说句不中听的话,巴顿以前没被卖掉的时候,见了大黑就夹尾巴闪人,从来不敢和大黑正面交锋。母獒的脾气比公獒还要暴,特别是像大黑这样仁爱与霸气兼具的母獒,在有了孩子的时候就更凶猛,全村的獒没有一只敢自告奋勇地站出来和大黑叫板,从来没有。
  扎西木大叔看样子是决定要抱一只小獒回去了,他现在似乎要挑战大黑的权威。他一边呼喝我拉紧大黑的颈圈,一边推开多吉大叔拉他的手,在屋角找到了一根木棒子。其实,扎西木大叔也知道大黑的脾气和厉害,他也不敢招惹大黑,只是刚才被咬烂了袖子,又栽了个跟头,脸上有点儿下不了台,就想做做样子,找个台阶下。
  大黑可不给他面子,我也不准备给他再留什么面子,故意把手里的劲道放松一下又收紧一下,大黑就借着放松的劲儿,往前一纵,张着大嘴冲扎西木大叔狂吼,热浪混着涎水喷出去,溅了扎西木大叔满脸。
  格桑早撒完了尿,一直没进来,站在门外边看屋里的闹剧,一边看一边冲我做鬼脸笑,多吉大叔看得生了气,指着格桑喊:“还不进来帮忙!”
  格桑这才慢吞吞地走进来,帮我一起拉住大黑,我也看出来了,多吉大叔也有点儿气愤,不然他早过来拉住大黑了。他刚才好心去拉扎西木大叔,扎西木大叔还甩脱了他的手,多吉大叔的腿不好,上次走了一整夜的雪路去找我,回来腿就被冻坏了,扎西木大叔这一甩,就把多吉大叔给推了出去,小肚子撞在桌角上。
  屋里正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扎西木大叔的老婆也过来了,一见屋里这阵势,就装作不知道地笑着问:“哟,都干吗呢这是?”然后又拧住扎西木大叔的一只耳朵,生气地喊,“不就是抱只小獒吗?真没用,你还拿木棒子干吗?吓坏了大黑怎么办,那可会咬人的!”
  扎西木大叔借着台阶扔掉了手里的木棍。扎西木大婶见我们两个人拉着大黑,窝里的小獒也被惊醒了,正在地上乱爬,就笑呵呵地走过去,抱起一只来,摸了又摸,说:“真漂亮的獒啊,哟,还是只母的呢!”
  扎西木大婶抱起的那只小獒是格格,上次格格被狼叼走,大黑就像疯了一样失神好久,好像灵魂都出了窍一样,后来那只感恩的母狼又把格格救了回来,大黑从那以后就把格格当作心尖上的宝,整天宠着护着。
  一见扎西木的老婆要抱走格格,大黑发了狂,喉咙里发出令人恐怖的吼叫声,很低沉,比一拖六的低音炮开到最大音量还要震撼,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声音,预感到大事不妙,生怕搞出人命来,就拼死了全身的力往后拉住大黑。格桑也吓了一跳,他有点儿不敢拉了,小声告诉我:“再拉大黑会咬人的,她发怒了,连我们都会咬!”
  格桑话音还没落,大黑就猛地往前一蹿,但是后面被我们扯住了,她现在的脾气很暴躁,像一头发怒的母狮子,挣了一下没挣脱我的手,扭过头来,疯了似的就要咬我们。格桑一声惊叫,脸都变了色,差点儿没吓得哭出来,急忙松开手,跑得远远地躲了起来。这只是半秒钟之间发生的事,格桑一松开,大黑就转头来咬我,多吉大叔同时在喊:“肖兵,拉紧别放!”
  我心里确实也受到了很大的震惊,大黑从来没有这样暴怒过,在大黑伸头要咬我的时候,我想松手,可是一想到松手后的严重后果,我又没敢松,把心一横,豁出一条胳膊去,一条胳膊换两条人命,也算是赚了吧?大黑发疯时的速度比闪电还要快,我的手一松刚一紧的时候,大黑的那穿透力超强的尖牙已经扣住了我的右手腕子,上下一紧,准备收拢。
  我紧张得眼睛都没敢眨,我知道凭我一个人的力气要想控制一只发了疯的母獒,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我也不可能像擒拿敌人一样,扭住大黑的前腿,然后反拖过去,拧住关节,再把她压在身子下面,这根本不现实。我想着自己的右手可能要断掉了,以后就是个废人!穿衣、吃饭、刷牙、洗脸只能靠左手来操办了!可我还是没松手,也不能松,现在的局面已经不受控制,我知道松手后的后果,只能眼睁睁等着大黑的牙齿穿透我的手腕子。
  我能感觉到右手腕上一痛,血流了出来,然后又听见大黑疯狂的低音炮似的怒吼。
  大黑已经松开了口,她没有咬下去,在准备咬我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我看见她那一对灰褐色的小眼睛像充了血似的通红,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松开利齿,转过头,使劲往前冲,要咬扎西木大婶。
  多吉大叔也没见过大黑摆出这样的阵势,那架势好像要和所有人拼命一样,他一边呼喝我千万别松手,一边冲过去,要从扎西木老婆怀里抱回格格,一边着急地说:“快把小獒放下,不然大黑要拼命的!”
  扎西木大婶舍不得放,她以为把格格抱回家,再把门一关,让大黑吼一个晚上,明天也就没事了,就转身准备走,多吉大叔没拦住她,扎西木夫妇已经走到了院子里。
  大黑彻底地发狂了,大黑使出浑身的力气冲了出去,我拼尽了全身的力气也没能拉住她,反而被她直接甩了出去,直接从屋里甩到院外的雪地上,结结实实地摔了一下,我急忙一个翻身跳起来,冲上去拉扯大黑。
  大黑的吼叫像炸弹爆炸一样,院子里的积雪在她的爪子下飞腾到半空,满院子雪末飘飞。村里附近的人都听到了大黑那不寻常的怒吼声,还以为村子里进了狼,纷纷操着家伙冲出来,出来后才知道,是扎西木一家要抢先抱一只小獒回去,所以才招致大黑如此暴怒。
  扎西木一家在这个地方混得很不好,人缘极差,几家人开始还帮着劝说,放下小獒,母獒就会罢休。后来见扎西木老婆不肯,大家就都陆陆续续地回去了,没人再想管这件事。我已经无法控制大黑了,大黑一边往前挣,一边还想回头咬我,我急忙冲扎西木老婆喊:“快把小獒放下吧!我快拉不住了!”
  三十四、大黑真的很委屈
  扎西木大婶二话没说,抱着格格就往自己家里跑。大黑猛地一个跃起,把我甩了出去,一个纵跳,向扎西木大婶后背扑去,张开了血盆大口,要咬她的脑袋。
  多吉大叔吓出了一身冷汗,腿都抖了,他找出了铁链子,没等喊我,我就急忙跳起来,和多吉大叔一边拉住一头,将铁链子甩开,拦住了大黑高高跃起的身子。大黑那沉重的身子一跃之下,也不知能产生多少马力的冲击力,多吉大叔直接被拉得向前翻了两个跟头,我的两只手都被铁链子磨得翻了皮,血顺着手腕往下流。
  闻到了血腥的气味,大黑就更加发狂,我真佩服扎西木大婶的英勇,不愧为“巾帼英豪”,在如此强烈的震骇中,她竟然还可以跑得飞快,像是脚底下装上了风火轮,飞快地跑进自己家里,紧紧地关上了房门。
  大黑愣了一下,终于安静了,她默默地蹲坐在雪地上,与刚才发狂时的情景宛如两人,眯着一对充血的小眼睛,静静地喘了口气,委屈地回过头,又深深地看我一眼,走过来舔我的手,好似在向我道歉。
  我们都以为大黑终于正常了,格桑吓得两条腿打哆嗦,小心翼翼地走过来,把他阿爸从雪地上扶起。可怜年过半百的多吉大叔,两条腿本来就有伤,现在这么严重地一摔,几乎站不起来,站起来之后,一条左腿都还不能完全伸直。格桑把他阿爸扶到屋里,我很担心大黑的状况,怕她会像人类一样,有时想不开,就会做出些自残的傻事,我紧紧地拽住她脖子上的颈圈,把大黑领进屋里。大黑很安静,也很听话,缓缓地迈动四条腿,跟我进屋。
  我的左腿刚迈进屋门,右腿还悬在半空的时候,大黑突然一个掉头,猛地挣脱了我,向扎西木家冲去。我没料到大黑会这样做,右手咔吧一声响,手腕子就脱臼了。大黑刚才的顺从,原来只是做样子给我们看,好让我们放松警惕,她才好找机会冲出去,因为她也不想伤害我们,我们那样拼死地拉住她,她也知道自己再发狂,会伤及到主人,所以就想到要这样做。
  一家人都慌了,事情还没完,大黑的报复还在继续,我一边冲出屋去一边给自己接腕骨,手腕子扭断后再接上的疼痛让人无法忍受,可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一点儿感觉,我的心只在大黑的身上,周围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了。
  这时,大黑早已经冲到了扎西木家门前,她听到屋里传出格格的叫唤声,就疯狂地用身子去撞那扇门,并不厚重的门板在大黑的猛烈撞击下摇摇欲散。大黑一边撞,一边用头脸去蹭门板,张着嘴狂咬,碎木被一层层地咬下来,像漫天飘舞的雪花。
  这个时候,我不大敢上前拉扯大黑,大黑已经发了狂,不管谁去拉扯她,她都会把你当作是她的敌人,然后进行疯狂攻击。多吉大叔抖开了铁链子,他和格桑拉住一头,把另一头甩给我,我们跑过去,用铁链子套住大黑的脖子,死命地往回拉。大黑不甘心,把命豁出去了,铁链子在她的脖子下勒出一条深深的沟痕。大黑被勒得不能喘气,吼叫声中混着猛烈的咳嗽,如果不是她脸上长着厚厚的毛,估计可以看得清她暴突在脑袋外面的血管,大黑的脸已在狂咬门板的时候,被撞烂了,血肉模糊,可她还在玩儿命似的乱咬。
  铁链子已经被拉得笔直,几乎就要崩断,大黑的脖子被勒得不透气,可她还是在奋力地往前倾,爪子在半空中猛力地乱抓。
  才让大叔实在看不下去了,找了根木棒,一边使劲敲扎西木家的门,一边喊着骂:“作孽呀!还在吃奶的獒,扎西木,你就狠心下得了手?羊没奶,人没奶,我看你咋个养!”
  扎西木似乎刚想说什么话,但是被他老婆按住了,屋里又安静下来,只能听见小獒格格在死命地叫唤着找妈妈。
  才让大叔生气了,使劲地拿木棒子捅了几下门板,大声喊叫:“扎西木!你看大黑都急成这样,你就不怕遭报应?你怕分不到小獒是吧?我那只不要了,给你,行不?”
  屋里还是很安静,大黑还在疯狂地吼叫,我们三个人都要拉不住她了,多吉大叔也一再保证,无论如何也要给扎西木一家留一只獒,才让大叔也站在雪地里呼喊,还要忍着发作的关节炎。
  扎西木大叔终于把门闪开了一条缝,格格从门缝里被塞了出来。
  一看见格格被送出来了,大黑又是发疯,又是兴奋,一个劲儿地往前挣,还回头乱咬。我们都不敢再拉她,松开了铁链子。大黑猛地向前一纵,扑到了格格的身边,一下子用两条粗壮的前腿把格格搂到自己怀里,一个劲儿地舔,从头到尾巴,一寸地方也没漏过,把小格格浑身上下舔得湿漉漉的,舔了一会儿,又不放心,叼起来,就往家里冲去。我们这时才出了一口气,三个人都累出了一身大汗,多吉大叔的腿摔肿了,后脑勺上也摔了个大包,我的右手腕子和两只手掌都在不停地往下滴血,才让大叔气得一个劲儿地咳嗽。
  闹了一个晚上,大黑的疯狂终于平静了下来,可我们还是有些担心,据说狗一旦发了狂,被它咬过的人也就会感染上狂犬病,而狂犬病一旦发作,死亡率几乎是百分之百,一只小小的狗发了狂都如此厉害,獒又会怎么样?
  我不敢往下想,叫格桑帮我打来一盆清水,泡了点盐巴进去,然后清洗伤口。幸运的是,我的右手腕子只是伤到了外面的皮肉,有几个穿透的小孔,动脉血管和筋络、骨骼都没有事,两只手掌心像炸开了花的石榴,虽然皮肉翻卷,但也只是皮肉伤,没伤到下面的筋和骨头。
  用盐水清洗这样的伤口,很疼,但疼也得洗,洗完了,多吉大叔又帮我擦药,藏药很辛辣,洗完盐水再抹上自制的藏药,就感觉手腕子和两只手掌都麻辣辣的,除了辣,什么感觉也没有了,神经似乎还有点儿麻木。
  才让大叔坐在一边咳嗽,他除了关节炎的病,好像咽喉也不是很好。我从先巴大叔家回来的时候,先巴大婶送了些治咳嗽的药给多吉大叔,我就让格桑拿一瓶出来,给才让大叔。
  “扎西木就不该这样,一只獒,争个啥?”才让大叔咳嗽着,气愤地说。他看不惯扎西木夫妇的贪婪和算计,不光他看不惯,这附近的村民没有几个人看得顺眼。我们都不说话。多吉大叔也不是那种落井下石的人,更不习惯于责骂任何人,他只是叹了口气,把一肚子的闷气都憋回了心里。
  这个晚上,我们都没敢睡,点着一盏暗暗的小油灯,坐在屋子里盯着大黑,生怕她会突然间又跳出去发狂,三个人的心里都在提心吊胆。
  大黑现在看起来很安静,情绪也很稳定,她好像也知道自己今晚做得太出格了,哄了一会儿哭闹的格格,就转过头来看我们,她的两只小眼睛还有些充血的红,配上那一脸的凶相,十分恐怖,胆小的人看一眼,估计晚上就会做噩梦。
第41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5)
  大黑的脸上也有伤,血把她脸上的毛都粘连到了一起,看起来血糊糊的一片。我看得心里难过,想过去给她清洗伤口,多吉大叔却按住了我,说:“等等吧,现在别靠近她的窝,小心她咬你。”我说:“不会,大黑知道我不会欺负她的四个宝贝,她一定不会咬我。”
  “怎么不会?”多吉大叔有些生气地瞪了我一眼,说,“她现在发了狂,见谁都想咬,你可千万别过去,万一把你咬坏了,我可没法子向你家父母交代。”
  我又坐了一会儿,屋子外面又黑暗又沉寂,夜孤寂得凄凉,树上的雪冻得一条一条的,孤独地立在村口,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我说:“大叔,你和格桑都去睡吧,我看着大黑。”
  多吉大叔想了一会儿,说:“格桑,把铁链子拿过来。”
  多吉大叔要把大黑拴起来,他不放心,他担心大黑突然间不知怎么就会暴怒,更怕她会跳出去伤人,都是乡里乡亲的,伤了谁都不好。我不想拴住大黑,尤其是那样沉重的链链子,拴在脖子上,一定坠得很不舒服。獒是一种天性自由的动物,不适合拴养,拴住它,就是扼杀了它的天性,它不可能过得开心,不开心的獒也就不是一只真正意义上的獒。
  我始终拗不过多吉大叔的意思,他才是大黑真正的主人,他非要锁,我也没办法,铁链子抖开了,发出哗啦哗啦的沉重的声响。
  大黑听到铁链子的声音,默默地回过头来看我们一眼,她好像也知道是自己犯下的错,看见主人要锁她,也没有争辩,也没有反抗,沉默了一会儿,抬了抬身子,把脖子露给自己的主人。
  多吉大叔把铁链子套了上去,咔啦一声扣紧,沉重的铁链拴住了大黑的自由,也拴痛了我的心。我默默地望着大黑,大黑也默默地望着我,她忽然想舔我的手,但是伸了伸脖子,却够不到我。
  我伤心地伸过手去,让大黑舔,大黑还像以前一样,用温暖的舌头舔我的手心,一点儿疯狂的迹象也没有。也可能,只有在我的心里,才会始终如一地相信大黑是正常的,大黑没有疯,她只是太爱自己的孩子了,而在大黑的心里,也可能只有我还能在这个时候放心地把手伸给她舔,而不会提防她,恐惧她。看见主人锁住自己,大黑很伤心,垂着眼帘,却依然高昂着头,满含歉意地舔我手上绑着的绷带。我想抚摸大黑的头,多吉大叔呵斥住了我,说:“别摸她,让她自己躺着。”
  我不知道这是对大黑的惩罚还是担心我被大黑咬伤,我相信大黑不会伤害我,从她的眼神里我能看得出来,那是一种对兄弟的歉意,还满含着无辜的委屈。大黑真的很委屈,可她什么也不想争辩,昂着头,把似乎要浸出眼眶的泪水又逼了回去,然后用嘴巴拱拱自己的四个宝贝,把它们往自己怀里搂。四只小獒还不能理解自己的母亲,也不知道母亲为它们所做的一切,争着抢着找奶头吃。
  已是后半夜,油灯快要熄了,我添了点儿羊油进去,终于等到多吉大叔和格桑都去睡了,我这才凑到大黑的窝边去看她。
  我摸摸大黑的头,她没有咬我,像往常一样,用头轻轻地往上顶,蹭我的手心,然后又伸着舌头来舔我,她想像往常亲热的时候一样,来舔我的脸,但是铁链子限制了她的自由,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
  我把头凑过去,抱了抱大黑的脖子,大黑亲热地舔我的脸,口水黏糊糊的,我摸着大黑的头,小声说:“乖,以后可不能再这样发脾气了。你主人拴你也是为你好,那是怕你万一伤了人,都是乡里乡亲的,那可怎么办?”
  大黑不吭声,拱了一会儿我的手,又去舔自己的小宝贝们。我觉得心酸,打来一盆清水,说:“大黑,忍着点痛,我帮你洗伤口,再擦点药,可能会很疼,你可千万别咬我呀!”
  大黑不会说话,她只是静静地,把头伸了过来,让我给她洗脸。
  我用布湿了水,轻轻地给她擦洗毛上沾着的血污,大黑脸上的毛都被血粘成了一片一片的,已经被冻干了,我擦的时候得很小心,重一点,扯断了毛,就会牵动下面的伤口。我擦了一遍又一遍,小心翼翼,虽然有时候大黑也会觉得很疼,但她还是很信任我,睁着一双豆子样的小眼睛,看我给她洗伤擦药,那眼神里早已没有了愤怒,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信任和忠诚,还有一种无法割断的情谊。
  我忽然觉得鼻梁骨一酸,眼眶一下子就湿润了,想到开了春就要离开大草原,回到那喧闹的大城市去,要与我亲爱的“哥们儿”大黑告别,我的心就有一种痉挛的痛,痛得让我无法呼吸。
  洗完伤,擦完药,大黑侧过身子躺着,她已经舒展开了四条腿,很放心地把肚皮露在我面前,四只小獒舒适地挤在大黑怀里睡着。大黑发了一晚的飙,消耗了很多体力,我端来清水和食物给她吃,她对我毫不警惕,把水和食物吃了个干干净净,然后舔舔嘴巴,满足地望着我,终于微闭起眼睛,开始休息。
  这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当大黑的主人都对她存有戒备的时候,我却可以在大黑的面前不用抱着任何的提防,可以亲近地抚摸她,为她擦洗伤口。而大黑也接受我,毫无戒备地亲近我,这对我来说是一种无上的满足感,也让我感觉到此生以来从来没有过的荣耀和幸福。
  第二天,仍然是个好天气,扎西木夫妇一大早就起了床,在外面哐哐当当地敲,修补他们家的门。我刚趴着打个盹,就被吵醒了,跑到屋外一看,天才刚亮,还带着沉沉的烟灰色。
  多吉大叔披着衣服走出来,先去窝里看了大黑,看到我不听他的劝嘱,半夜就给大黑洗了伤擦了药,又见我没出什么事,也就没说什么,唤醒格桑,做了些吃的,然后说:“趁着天气好,今天还要去放羊。”
  我看了看天色,说:“要不晚点儿,现在还太早了吧?”多吉大叔一边打开羊栅栏,一边揣了几张饼在怀里,拿了两块儿干羊肉,说:“今天得走得更远,咱们要越过这一大片雪原,到靠近谷口的山坡下去放羊。”
  我问多吉大叔:“为什么要走那么远,天黑前能赶得回来吗?”多吉大叔说:“赶得回来,看见圈里的那只老羊了吗?老羊识路,也会看天色,它会带着羊群往回赶,我们跟着跑就行了。附近的草根不能再让羊群去吃了,野鼠野兔拱了一遍,羊群再拱一遍,明年开春就发不了芽啦!”
  我忽然觉得心里一阵憋闷,感觉有点儿不太对劲,哪里不对劲,自己也说不清楚,就是隐隐有种预感,一种不祥的预感,我以为这预感是应在大黑的身上,就急忙跑到屋里去看她。
  大黑好像知道我们今天要去很远的地方放羊,她听到羊圈里的羊在欢快地叫,就站起来,想走出去看。大黑从小是吃羊奶长大的,对羊有着一种不寻常的依恋,即使她现在也已经做了母亲,还是没有改变。
  铁链子扯住了大黑,大黑走不出去,她沉默地站了一下,喘了口气,就像是人类叹气一样,有些哀伤地又走回窝里,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她可能是想陪我们一起出去。我过去抚摸她,说:“乖,在家里等我,天黑就回来。”
  大黑听说我要走,忽然一口咬住了我的裤脚,使劲往后拖,我以为她是舍不得我走,就一边摸摸她的头让她放开,一边劝她,可大黑死活就是不松口。格桑以为大黑又发狂了,吓得连声叫他阿爸,多吉大叔也吓着了,操着一根木棍子就冲进了屋里,呵斥大黑,举着手里的木棍子吓唬她。
  大黑才不惧怕一根木棍子,她皮肉硬实,木棍子打下去,就像给她挠痒痒一样。多吉大叔没办法,只好走过来,用木棍子撬开了大黑的嘴,我这才把腿扯了出来,扯出腿的那一瞬间,心里那种奇怪的不祥感又忽然阵痛了一下。难道今天会发生什么事?是应在大黑的身上,还是应在羊群的身上?
  我不迷信,但是我相信预感,我劝多吉大叔:“大叔,要不,明天再去放羊吧?我看大黑有点儿情绪不太正常,今天会不会发生什么事?”
  多吉大叔坚持要去放羊,说:“我看了天色了,鼠兔都在修窝补洞,没准儿这两天还会有一场‘白毛风’刮过来,一封了山,羊群可就没有吃的了,不知还要挨多久,今天也难得天气好啊。”
  我想了一下,多吉大叔说得也有道理,但又不放心,大黑的情绪有些焦躁,一边把铁链子挣得哗啦啦地直响,一边急得用牙去咬铁链子,铁链子被她咬出了一个个牙印。我沉默不语,又想了一会儿,带上了枪,把尖刀插在绑腿上,这才和多吉大叔一起赶着羊群出发。
  今天天气看起来很好,暖暖的,很大的太阳,积雪反射出强烈的白光,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我们拉低了帽檐,半眯着眼睛,在羊群的带领下往前走。在雪地里,动物比人要机灵得多,它们会探路,也知道如何避开潜在的危险,这一点上,人的预感还不如动物灵敏,走到有树的地方,羊群就会往树荫下面走,躲避阳光的直射。
  一直走到快中午的时候,才能远远地望见那个小山谷,我和多吉大叔加快脚步往山谷里走,羊群好像知道到了山谷就有美食吃了,就撒着欢地往前跑。我和多吉大叔赶到山谷边上的时候,羊群已经冲下山坡,去谷地里拱草根草芽吃了。
  我拿出吃的来,掰成小块儿,递给多吉大叔,多吉大叔一边吃一边用手扒开身边的积雪,积雪下露出泛着微绿的草皮。他扒拉了一会儿草皮,说:“肖兵,你瞧,谷地的气候要温暖许多,草根还是绿的,有些都看得出里面冒出的草芽了。”
  我惊叹于春天会来得如此早,多吉大叔告诉我:“只是谷地的气候相比较来说,比别的地方要温暖些而已,秋天的草根还没有冻死,里面就会裹着一些嫩芽,要等到春天发出新芽来,那还要等很久了。”
  我们正聊着天,一阵风吹过来,忽然有些阴冷,再抬头看时,阳光正在一点一点地向山坡后退去,大片的浓云涌过来,把原本晴朗的天空一点一点地又遮盖了一个严实,气温突然下降,天色开始阴暗。
  “大草原的天,娃娃的脸,真是瞬息万变,不会突然就下场暴风雪吧?”我问多吉大叔。
  “那可就不好说,要下雪也就是眨眼间的事,说下就下。你瞧,风已经刮过来了。”多吉大叔说。
  风真的已经刮过来了,我一转头,就被一股风扑面打在脸上,还卷着一团树上吹落的碎雪,正打在我左眼睛上,我把左眼上糊的雪抹掉,再睁眼看时,天色就已经黑了,风一阵比一阵紧地吹,越来越吹得疯狂。羊还在山谷里撒了欢地跑,它们要赶在下雪之前饱餐今年冬天的最后一顿青草,多吉大叔向山谷里走去,呼喝着,把撒欢的羊群往一起赶。
  一片雪花飘落在我的手背上,因为气温很低,雪片还没有融化,很宽大的雪片,几乎有半个手背那么宽,让我想起了天子峰山顶上的暴风雪。我立即站起身,往山谷里冲去,帮多吉大叔一起把羊群往山坡上赶。羊还没有赶上山坡,我就看见山坡的顶上突然像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样,露出了一大片黑压压的狼头!
  这些狼很强壮,有一颗粗大的头颅,长着宽宽的大嘴,还有匕首一样锋利的尖牙,强而有力的四肢,奔跑起来快如闪电,纵跃灵敏,一扑之下,绝对能以压倒性的优势把一个大活人按倒。
  这些就是从边境迁移过来的外族狼,凶残、贪婪,它们不知道更深层次地领悟狼与羊和牧民之间的特殊生物链关系,它们只知道饥饿的时候要吃东西,吃光了之后再怎么办,它们也根本不会去多想。
  三十五、雪谷遇狼
  “大叔,有狼!”我一边喊,一边抱紧了枪,把子弹推上枪膛。羊群已经在惊恐地发抖,连叫声都是颤颤的,像盒式录音机卡了磁带似的。
  这些狼并没有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在这里预伏,不然的话,我和多吉大叔也早就发现了,起码雪地上会有狼的爪印,它们好像也只是路过这里,然后探头来瞧瞧,结果就发现了一顿美餐。这些狼像憋了一冬的羊群一样,也非常饥肠辘辘,一看见肥美的羊,就兴奋地流口水,然后昂起头向天嚎叫,提示周围的其他野兽,别想打秋风,这块谷地已经被老子们占领了!
  怎么办?那支破烂土猎枪只有四发子弹了,本来还有六颗,上次狼群袭击村子的时候,格桑又用掉了两颗,而且射程也不远,就算能打死四只狼,可我们还有两个大活人和一大群羊怎么办?
  山坡上的狼看起来好像有二十多只,一颗一颗地数过去,一大排狼头,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我的担心还没完,山坡的另一边又是一阵狼的嚎叫,忽然间,又齐刷刷地冒出二十多只狼来,山坡两边的狼一呼一喝地嚎叫着,互相呼应,开始划分餐桌。
  这些狼是一个族的,从山坡的两边夹住了我们,我们就像是摆在餐桌上的自助食品,正等着狼来大快朵颐。这个时候不能乱,我虽然心里也很紧张,但立即就冷静了下来,我把枪递给了多吉大叔,留给他防身,然后拔出了绑腿里的尖刀,紧紧地握在手里。
  硬拼?其实不是个办法,但我知道,狼的主要目标是羊,在狼的大脑所储存的食物信息中,细嫩的羊肉远比粗涩的人肉要好吃多了,如果我们肯放弃这些羊,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从狼的包围中走出去,狼也不屑于来咬我们,那只会浪费它们的时间和精力。可是,放弃了这些羊,多吉大叔的一个冬天怎么过?开春以后的明年又怎么过?我不准备就此放弃,一定还有更好的办法,我看得出狼群还在观察,没有准备立即发动进攻,就赶着羊群往山谷的另一边退。
  多吉大叔更不打算放弃这些羊而求得自保,羊群就是他的命,草原上的牧民永远也不会屈服于狼的尖爪利齿,他抱紧了怀里的枪,挡在我后面,慢慢地往后退。
  羊群已经被赶到了山谷的另一边,这是两山夹缝间的一片空地,有一条羊肠小道从夹缝间穿出去,多吉大叔可以赶着羊群从这里撤退,而且这条路也特别窄,只要有人守在这里,狼群就不能进行大面积的围歼。
  我对多吉大叔说:“大叔,你先赶羊群走,我拦在这里。”多吉大叔说:“那不行,我怎么能把你一个留在这里,那么多狼,还不把你撕成碎片?别看我是个老头子了,我对这些狼可比你要了解得多,你先赶羊群走,我在后面拦着,再说了,我有枪,安全。”
  “安全个啥?”我恼了,心里一着急,说,“那四颗子弹顶个屁用,狼毛都伤不到。这些可不是本地狼,就算你对狼比我要了解得多,可这些狼并不认识你,它们只知道肚子饿了就要找吃的,才不管你是人还是羊。你先走!”我一边喊,一边拉住多吉大叔的胳膊,把他往后推。羊群已经被狼群吓呆了,这时领头的老羊才反应过来,招呼着羊群,一只一只地往山路上退,老羊自己却站在山道口,断后。
  我被老羊的这种牺牲精神所震动,羊都能如此,人还能不如一只羊?说什么也不能让多吉大叔留下来,我年轻体壮,有的是力气和搏杀技巧,而多吉大叔却已经是个多病的老人了。
  多吉大叔一把扯住了我的衣领子,冲我喊:“不行!你跑得比我快,你先走,赶着羊群回去,赶得及的话,还能带大黑来救我。我先顶在这里,我看这狼一时也不会就冲过来,这些狼疑心大,我越是一个人站这儿,它们越不敢过来。”
第42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6)
  山坡两边的狼正好笑地看着我们,我不知道狼的心里又在打什么主意,它们看着我们把羊群往山道上赶,却没有急着要马上进行拦截或是攻击,只是有些犹疑不定地看着,前排的狼似乎有些想动手了,按着前爪,跃跃欲试。时间不多,哪还容得我们两个在这里浪费口水,我就像以前在部队里时那样,脾气又暴躁了起来,也不管多吉大叔再说什么话,一把揪着他的衣领子,把他提得双脚离了地,大喊道:“别说那么多!快点儿回去!”
  多吉大叔被我推得一个趔趄,一屁股跌坐在山道上,蜂拥的羊群挤着从他的身边往上跑,多吉大叔老胳膊老腿的,可能是被我这用力地一推,竟然给推伤了,他捂着腰站起来,喘了一会儿气说:“那好,我先把羊赶出去。”说着,把怀里的枪抛给了我。
  我听出来多吉大叔好像有话没说完,他只说了一半,我没时间去猜他没说完的另一半话,接过他抛来的枪,往左右观察了一下,准备找一个可以据险藏身的地方,来抵御狼的攻击,然后要一直等到多吉大叔安全地撤退,我才可以找机会脱身。
  羊一只接一只地挤进了山道,因为恐惧和紧张,它们一直在咩咩地叫。我找了个山壁上的坑洞,这个坑洞有一米来深,约两米宽,显露在山道的一侧边上,我躲在那里,刚好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绝佳位置。
  老天总算是眷顾我,在濒临险境的时候,还预先安排好了一个可以容我藏身的地方,只是藏身的地方安排得不大好,夹在山道的入口处,风从两山的夹缝里吹过来,又冰冷又猛烈,身上的热量一下子就被吹散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浑身的冰冷,整个人像是条冰棍子一样,戳在坑洞口。
  山坡两边的狼还是没有动,像是守在道路两边的杀手,我奇怪这些狼对于羊群的逃跑竟然可以这样无动于衷,它们被风给冻得僵硬了吗?失去知觉了吗?我才不会傻到这样想,狼像獒一样是生活在大草原上的动物,它们从小就是从严寒中成长过来的,厚实的皮毛才不会畏惧这样的大风雪,狡诈的狼一定是在玩什么阴谋诡计。
  我抱着枪,从坑洞里探出半个头来,左右观察,忽然听到山道上传来羊群凄惨的哭嚎,扭头一看,十几只乌毛公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抄近道冲上了夹道一侧的山坡,多吉大叔刚赶过山道的羊群就被这十几只乌毛公狼给冲散了。
  正面牵制,左右包抄,巧妙的迂回战术是狼擒敌制胜的法宝,我和多吉大叔都只是急于带领羊群脱险,在找到唯一的出口之后,竟然忘记了,狼群可能早就已经对这片谷地侦察了几百遍,所以才会那样视若无睹地看着我们撤退。其实,狼王可能一早就在四周都安排了眼线,撒下了网子,就等着牧民赶着羊群一步一步走进这早就做好的圈套。
  我终于相信了狼识人言而且会看天气的说法,这些狼不但会看天气,而且还像个地质学家一样先研究了这一片谷地,把周边的一切地形情况都研究得烂熟于胸。狼群侦察了这片谷地,发现这里的草还很青绿,不但大草原上的野畜会来吃,牧民也会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把羊群赶来这里吃草,于是就穿插了眼线,安排了探子,就等着猎物送上门来。
  多吉大叔完全可以在乌毛公狼向他冲过去的时候,找机会脱身,狼只是要吃羊,它们要果腹,图个温饱,并不是存心要伤害人类,可多吉大叔舍不得自己的羊,拼命地把冲散的羊群往一堆赶,一边挥舞着手里的鞭子。
  到口的肥羊被鞭子赶跑,这惹毛了几只强壮的乌毛公狼。两只乌毛公狼突然掉转头,一左一右向多吉大叔扑去,我急忙抬手就是一枪,山道曲折,不比平原地区,我忘记了先瞄一下,抱着枪就扣动了扳机。
  子弹射出去,风猛烈地呼啸着,子弹的轨迹在风中出现了偏转,没能打中狼的要害,子弹从一只狼的嘴中穿过,先是崩断了它的一根獠牙,接着穿过去,打烂了另一只狼的鼻头。鼻头是狼非常重要的一个部位,它们就是靠着灵敏的嗅觉来搜寻猎物的踪迹,鼻头被打烂,就意味着这只狼以后将失去独立觅食的能力,它只能凭着好运气,捕抓近在咫尺的猎物。
  我这种打伤了又没打死的做法,在狼的眼中看来,是嘲笑它们战斗力的一种挑衅,两只乌毛公狼放开了多吉大叔,一前一后地蹿进窄窄的山道,向我猛扑过来。我大声冲山道上喊:“快走,别管那些羊!”一边放下怀里的枪,把尖刀紧紧地抓在了手里。两只狼已经扑了过来,我急忙一矮身,左手抄起地上的枪,用枪杆子顶住了猛扑过来的狼的胸口,右手往前一递,尖刀刺穿了狼的咽喉。
  尖刀先刺死的这只狼被我打断了一根牙齿,另一只烂了鼻头的狼还没来得及扑过来,一见前面的狼被刺穿了咽喉,鲜血飞溅,急忙半空一个扭身,爪子在山壁上一按,落到了距洞口半米远的地方。我用脚一蹬,把死了的狼踹出去,尖刀顺势从狼的咽喉中抽出,噗的一声,狼血喷溅,我急忙往旁边一侧身,狼血溅红了半边坑洞。
  烂了鼻头的狼犹豫了一下,没有向我扑过来,按理说,狼是一种复仇心理极强的动物,在刚才那只狼被刺死的时候,它完全可以趁机向我发起夹击,但是这只狼却没有,瞪视了我两眼,忽然掉转身,再次去扑咬被狼群切断在山道上的那群羊。
  我感到它有点儿莫名其妙,可能这只狼算是狼群中的一个中庸者,比较善于明哲保身,也或许,这样大批的一群狼只不过是在冬季的时候才会组团出来猎食,而事实上,它们的内部却是各自为营的独立的团体?不管是人是狼还是任何一种动物,团结才是力量。聚则为石,坚硬的石,攻而不破;乱则为沙,轻浮的沙,一吹即散。
  我再次探出半边身子,向山谷两侧的山坡上以及山道上观察,终于瞧出了一些端倪,这些狼虽然是一起从边境迁移过来的,但事实上,它们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大家族,只是在长期的迁移过程中,不断地有狼群加入,最后才壮大成这样一个群体。
  这些狼的毛色和体型粗看差不多,细细观察之后,就可以发现还是有很大差别的,这些狼不是属于一个种类,应该有三四个种类,体型、毛色都有不同,有的毛色偏灰,有的偏暗或者偏黄,而且四肢的长短以及胸骨的宽窄都略有不同。最明显的就是头部和吻部,有的脑袋后端偏突,有的则比较平缓,有些狼的吻部很尖细,而有些狼的吻部又比较短而且宽。按道理说,不同种群的狼就应该分别有一只属于自己种群的头狼,可是在这样严寒气候的逼迫之下,这些不同种群的狼凝聚到了一起,于是,新的大家庭就必须选出一个新的领袖,我想到了那只复仇的老狼。
  那只老狼就是在残酷的竞争中被现实所淘汰,新头领夺取了它的王位,但是,像这样一大群狼,我相信,即使是一个新头领,也不能拥有多少完整的指挥权,并且,还时时要受着被夺权的危险。家族太庞大,种群太多,虽然外表看起来很强大,但实际上也并非好事,庞杂必然导致分化,分化则必然乱政,乱政的后果又是什么?自然是要被对手逐个击破!
  我找到了这些狼的弱点,准备利用这一点来对付这些凶残的狼群。我再一次向山道上观察,多吉大叔已经赶着一批羊群安全撤离,十几只乌毛公狼截断了羊群尾部的一批老弱妇孺,这一批羊被它们拦在山道上,正在逐个捕杀。这些可怜的羊逃不出这十几只狼的包围圈,几只狼围在了羊群的外边,另外一些狼就冲进去撕咬,羊凄惨地哭叫了一会儿,就渐渐没了声息,被狼一只接一只咬死,然后拖走。怪不得山谷两边的狼一直没有动静,它们只是守住了羊群的退路,然后就等着一早埋伏好的另一队狼出击,最后一起分享猎物。但是,看样子,这一批乌毛公狼没打算要和自己的族友们共享捕到的那些羊,它们把咬死的羊拖下山,还没拖到一半,就忍受不了羊肉的鲜美,开始有滋有味地进食了。
  乌毛公狼的擅自违约,惹恼了另外两队狼群,在狼群中私自撕破预先约好的同盟条款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
  另外两队狼已经冲下了谷地,准备从我藏身的那条山道上直接冲上山坡,抢夺被咬死的羊。作为一个大家族的头领,头狼认识到这样做只会挑起狼群内部的纷争,头狼仰起头,大声长嚎,喝令冲下谷地的狼群立即撤回,并且命令乌毛公狼将猎物拖回来。
  冲下谷地的两群狼犹豫不决,眼看着肥美的羊肉被另一队狼嚼得血沫横飞,自己却无法到口,就很是不甘心,在谷地徘徊了好久,头狼一而再、再而三地呼唤,两队狼群才极不情愿地撤回到山坡上。对于乌毛公狼的不守规矩,头狼也愤怒了,它先是冲天长嚎,可乌毛公狼毫不理会,这一队乌毛公狼是这一大群狼中最强壮凶残的一支,可能这一队乌毛公狼的原首领早就不屑于屈服这个新家族头狼的领导了。
  乌毛公狼的首领看样子是要借机挑事,然后篡政,它可能一早就窝了一肚子气,也一直就在想:凭什么我的族狼是这些狼群中最凶猛的武士,却要听命于你这么一只灰狼的领导,充当着整个族群的杀手,却只能在出了气力之后,才仅仅分一杯残羹?
  乌毛公狼风卷残云地撕咬着羊的尸体,积满雪的山坡上到处血糊糊一片,看起来猩红得扎眼。头狼的长嚎示警和命令没起到丝毫作用,站在山坡两边的狼群都发出一片嚎叫,就像人群起哄时发出的嘘声一样,经久不绝。
  年轻的头狼丢了面子,感觉很是恼火,它往山坡下走了几步,扭头冲自己身后的狼群嚎叫了两声,突然几只长相凶野的公狼蹿出了狼群,一阵风似的往山谷对面的山坡上冲去。这几只公狼选择了从最近的山道冲上山坡,因为谷地内侧的山壁比较陡,它们要想不绕远路,尽快上山,就必须从我藏身的地方冲上去。
  我一看几只强壮的公狼迎面冲了过来,就把身子往坑洞一侧一藏,一手抄枪杆子,一手攥紧了尖刀。这几只狼是头狼的打手,长得都格外强壮,动作矫健,非比寻常,冲刺的时候,远远看去,就像几只飞奔的豹子。
  呼地一阵风刮过,我以为是两山夹缝的风吹过来,根本没想到那几只狼的速度竟然如此飞快,从来没见过奔跑如此迅捷的狼,就见一条黑影呼地一下从我眼前飞过,紧接着又是一条。看来头狼能坐上首领的位置,身边也的确有些高手的支持,不然,在这队骨子里一点儿也不安分的乌毛公狼面前,它不可能稳坐高位到现在。
  我没有来得及刺杀那几只对我具有很大威胁的狼,我没找到机会,它们也没给我这样一个杀手任何机会,我开始认识到,在接下来的人狼对峙中,这一群“打手”将是我最强有力的敌人。
  头狼的打手们没有瞅我一眼,直接冲上了山坡,它们没有去抢那些已经被咬得稀烂的残羊碎肉,也没有找那些乌毛公狼出气,而是瞅准了领头闹事的那只乌毛公狼,一拥而上,疯狂地撕咬起来。
  那些乌毛公狼对这几个打手一直心存戒备,一见打手们冲上来,立即散开,只有那只带头闹事的乌毛公狼压根就没打算后退,一见打手们冲过来,它就立即松开了嘴里的羊肉,一龇牙,弓起背上的硬毛,准备反击。
  打手们一冲上去,就龇开满嘴的钢牙撕咬那只大乌毛公狼的要害部位,我再次确信了这只领头闹事的乌毛公狼最初一定是它那个族群的首领。它不但知道在不等对方发起攻击的时候,预先将要害部位藏起,使对方不利于撕咬,并且还非常善用战术和心计。
  大乌毛公狼缩起了脖子,把下颌收紧,藏起咽喉要害,然后弓背、收腹、平尾、压足,一连串紧密有致的战术动作,完全显现出它是一个老练的杀手,狼群中的杀手。大乌毛公狼先是一扭腰,躲过打手的撕咬,尾毛平扫,扰乱后方敌人的视线,紧接着将四爪在地上猛地一压,弓腰腾空跃起,四爪蜷起,护住下腹部,飞出了打手们的包围圈。四爪一落地,大乌毛公狼就迅速地掉转身子,立即由防守转入了攻击,在它的带领下,几只不畏强权的乌毛公狼也加入了对头狼打手的反击战中。
  在残酷的自然竞争中,置人于死地只不过成了一种最原始的生存本能,为了自己和自己的族群能更好地生存并延续下去,大乌毛公狼在自己的族群与别的族群不断地竞争与融合之中,变得更加凶猛而且残忍。它不愿屈服于别的头狼的无能领导,决心推翻政权,自立为王,重新号令天下,带领这一大批迁移来的不同种群的狼霸占脚下的这片土地。
  大乌毛公狼被几个头狼的打手紧紧围住,它决定拼个鱼死网破,不成功便成仁,它仔细研究了一下形势之后,决心要干掉这几个打手,给年轻的头狼一个下马威。我被大乌毛公狼的这种强悍气势所震撼,虽然要不了多久,它们就会重新又聚成一个团队,然后向我发起攻击,但我还是佩服大乌毛公狼的智慧和勇气。
  它首先采取了声东击西的策略,一边在几个打手的包围圈中上蹿下跳左冲右突,一边甩开对手的攻击,然后瞅准时机,猛然间伸出自己的尖牙,一口便咬中了一只打手的脖子。虽然打手在奋力地反抗并不断地发出攻击,但大乌毛公狼一咬住了就再也不肯松口,用力一撕,将那只打手的咽喉撕裂,即使此时后方的打手已经咬中了它后腿上的一大块皮肉,但它还是没有松口,一直将那只打手的气管拖出来,直到它断气为止。
  打手的血从咽喉部位的那个破洞里喷射出来,大乌毛公狼满脸的毛被血溅得通红,血腥助杀性,大乌毛公狼猛地掉转屁股,哧地一下,自己屁股上的肉被一只打手撕咬下了一块,血瞬间染湿了它半边身子。
  大乌毛公狼龇起血淋淋的利齿,猛地一扑,又咬中了攻击自己的那只打手的咽喉,尖牙合拢,一咬一拽,打手的整个咽喉被他锋利的牙齿割断,血再一次喷溅在雪地上。
  三十六、最神奇的狼的会议
  按理说,同伴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剩下的狼应该心有余悸,改变进攻策略或者暂时后退,但打手就是打手,就像是头狼的禁卫敢死队一样,非但没有后退,反而越战越勇。
  打手们的疯狂进攻和猩红的鲜血更刺激了大乌毛公狼的斗志,它飞跳腾挪,像一个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在危机到来的那一刻才大显身手,它没有盲目地去进攻,但是一出手就必是杀招,每一只死在它嘴下的狼都是直接被一口切断咽喉,再没有别的外伤。
  我深深震撼于这种不留后路的屠杀方式,这只大乌毛公狼绝对夺权有望,它本来就应该是只狼王,只是命运暂时夺走了它的机会,一旦它登上狼王的宝座,我想,我绝对逃不过这群狼的屠杀。
  这只大乌毛公狼不会像现在站在山坡上的那只年轻的头狼一样,只是吃羊而不伤人,它所要的并不是仅仅为了果腹,而是侵入和霸占,它要统治的是整个大草原,而不仅仅是大草原上的羊或者是动物。
第43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7)
  我端起枪,还剩下最后三颗子弹,我轻轻地把子弹推上枪膛,瞄准了那只大乌毛公狼,我决定要在它杀掉我之前先把它干掉。风越来越刮得猛烈,雪片翻舞着,像秋天的落叶一样,遮挡了我的视线,从枪口的准星望出去,远处一片模糊,风吹得枪口发出了一种嘤嘤的共鸣声。我想了一下,还是放下了枪,在没有绝对的把握之前,这最后几颗子弹我要省着用,我要像那只大乌毛公狼一样,轻易不出手,一出手就是杀机,这样才能保命。
  大乌毛公狼在自己族狼的协助下,又干掉了两个打手,对手的血把它胸脯上的毛都浸透了,不断地滴洒在雪地上,洁白的雪,猩红的血,杀气森森。
  我把头探出坑洞,左右侦察了一下,山坡上的狼都远远地望着这场内部的厮杀,并且不断地发出一片嚎叫的嘘声。头狼眼看着自己的打手接二连三地被干掉,心情有些焦躁,毕竟这是一只年轻的头狼,要指挥这样一个杂乱的大家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做到各方平等并且让每一只狼都没有异议完全地拥护它,这也不可能。狼本来就是一种野心极大的动物,每一只有实力的狼都渴望着能成为一个狼群的领袖。
  头狼在众狼的一片唏嘘声中,感觉到自己的位置已经岌岌可危,它派出第二轮打手,决心要将大乌毛公狼干掉,来维护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
  又一批打手远远冲过来,从我眼皮子底下蹿上窄窄的山道,我把尖刀紧紧地攥在手里,但没有伺机动手,我知道这个时候向冲过来的狼发动偷袭是件最傻不过的事。它们现在是要去围攻大乌毛公狼,而不是围攻我,我的任何一个进攻性的举动都会引起两批狼的围攻和屠杀,我决定还是趁此机会脱身要紧。
  我放心地将半截身子探出山洞,除了山坡上的几只狼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之外,其他的狼都只是关注于山上的那场厮杀,它们也急切地想知道,到底谁会成为它们将来的新头领。我仰头看了看山壁,不算太陡,而且也有突起部位可以攀援,只是上面落了厚厚的积雪,很滑,而且风也大,两边都是狼,现实不容许我爬到一半掉下来再接着往上爬,我必须一次成功,否则后果可想而知。
  机不可失,趁着没有狼注意我的机会,我把枪后挎在背上,嘴里咬住尖刀,钻出坑洞,伸手摸了摸山壁上的一块积雪,摸到雪下的岩石,两手一使劲,左脚一蹬,身子向上拔了一大截,远离了地面。
  我偷眼一瞧,我的这一举动引起了两只山道上的乌毛公狼的注意,我立即停止了动作,紧紧地贴在山壁上。两只乌毛公狼在确信我不是要向它们的首领发起攻击之后,就掉转过身子,又加入了与头狼打手的厮杀。
  我一边向上爬一边摸索积雪下面突起的岩石,双手一使稳了力,就左右脚轮换着往上蹬,这座山虽然不是很陡,却也不矮,而且在这样猛烈的狂风中,攀爬这样积满了雪的山壁,说实话,确实是件很耗体力的事。
  我向上爬了五十来米的时候,低头往山道上一望,下面是一片血糊糊的战场,虽然乌毛公狼也被头狼的打手们咬死了几只,但是大乌公狼仍然在奋力抵抗,这个时候,头狼抓住了时机,又派出了第三批打手,大乌毛公狼形势危急。
  突然,一阵猛烈的风刮过来,我紧紧抠住山壁的手指已经被冻得发麻,几乎没有了知觉,风猛地一掀,我差点儿被掀下山谷。这一惊,差点儿惊出我一身冷汗,山壁上的风更冷,想出汗的感觉也被风给逼了回去,我预感到自己的形势比那只大乌毛公狼还要危急,再不赶快翻过山去,不被狼咬死,也要活活摔死。
  我再也没有心情去看狼与狼之间的厮杀,听着从山道上传来的雄壮而凄惨的嘶嚎,血淋淋的场面一幕幕又在眼前浮现,我咬着牙,用麻木的手指抠紧岩石,继续向上攀爬。这座山并不能算是很高的山,不按海拔来算,只是粗略的目测,也就只是一座几百米高的山包子,但是要徒手攀爬这样一座积满厚雪的山,又是在这样猛烈的狂风中,那也需要很长的时间。
  爬到山顶上的时候,下面传来的狼的嘶嚎声已经渐渐听不见了,天色也已经昏暗,雪片在风中乱舞,山顶上的风更大,我往四周看了一下,感觉到已经脱离了危险,就准备下山,希望能追上半路的多吉大叔。
  我活动了一下冻得麻木的四肢,往山下跑,跑着跑着,忽然感觉到有些不大对劲儿,总觉得仿佛有一双眼睛在背后盯着我,盯得我脊背发毛,回头看时,又什么也没有。难道是刚才看了那群狼的互相残害,才会心里头发毛?我急忙隐蔽到一株大树背后,借着突起的山石的掩护,侦察四周的动静。
  什么也没有,只有风卷着雪片,一层一层地将整座山都铺盖了起来,风在呼啸,雪在翻飞,浓密的阴云笼罩在山头上,不知道多吉大叔赶着剩下的羊回到家了没有?
  我背好枪,飞快地往山下跑,下山远比上山要快,两条腿虽然已经有些酸麻,但还是很快就冲到了半山腰,一跑到半山腰,我就更发觉不大对劲儿。山底下有一大片黑点在晃动,黑点中夹杂着一些白色的点,白色的点在雪地上看得不是很清楚,但是那些黑点在我的视线中却越来越清晰。
  狼!山下也有狼!
  年轻的头狼虽然没有大乌毛公狼那样残忍和绝情,连自己的手足也要残杀,但是它也知道在这样的大雪天里,如果不囤积足够的食物,那么它的族群就会在大雪封山之后断顿,虽然在季节来到的时候,也会有大批的野羊野牛和麋鹿可以捕食,但那些都还很遥远,远水解不了近渴。
  毫无疑问,那些晃动着的白点就是多吉大叔的羊群,多吉大叔从山道上脱身以后,赶着剩下的羊往回走,头狼又派出了另一队狼群,远远地绕过山坡,从后方包抄了多吉大叔的退路,虽然浪费了一些时间,但时机还未晚。
  羊群在,多吉大叔就一定也在,他肯定狠不下心来放弃他的羊,这是他一生所有的财产和赖以生活的资本。我一想到这里,心头就冒起一股寒意,着急于担心多吉大叔的生死,急忙往山下冲去。
  还没到山脚下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多吉大叔,他躲在一间破烂的小木屋里,狼群包围了他,然后冲散了他的羊群。多吉大叔把猎枪给了我,自己却没有任何防身的武器,幸好在快到山脚的地方有一座破烂的小木屋,可以暂时供他藏身,也许等狼群吃饱了羊肉之后,它们就会离去。
  在这里,某座山林之中出现这样一座小木屋也并不稀奇,牧区不可能像大都市一样,处处都有饭馆或者休息的广场,这里有的只是漫长的道路和一望无际的阔野。一些山区的猎人或者经常路过这里的藏族群众就会搭这样的小木屋,随便几块木板拼一下,就可以作为暂时落脚休息的场所,也可以抵御山间的严寒和风雨。
  羊群已经被凶残的狼咬死了大片,满地的积雪上到处是斑斑血迹,狼的数量不少,二十来只,看样子,这一大群迁移过来的狼,在与本地狼的争夺和残杀中不断地进行着兼并和融合,它们的族群也正在不断地壮大。
  我找到了多吉大叔,他身上的衣服被狼撕烂了一大片,半只袖子也不见了,可能是在遇到狼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争斗,而狼急于要捕杀羊,所以才没有和多吉大叔较真儿,老人家才得以保住自己的命。
  多吉大叔一把将我拉进了小木屋,紧紧地关上门,小木屋里很简陋,除了一张破烂的几块木片支起的床板,就只剩在屋角堆着的一些旧木料,可能是当初盖这木屋的人留下的,但是小木屋已经废弃很久了,墙面已经很不结实。
  多吉大叔搬来几根木头,抵住房门,小声问我:“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那些狼呢?”我说:“那些狼起了内讧,有一群狼想造反,我就趁机沿着山壁爬上来了,谁知一下山,就碰到了这群狼。大叔,你怎么还没回去?”
  “回不去啦!”多吉大叔叹了口气,习惯性地往腰里摸了一下,摸到那杆旱烟袋,放到嘴里,想起没有烟叶,就又拿下来,说,“刚下山,那边就冲过来一群狼,羊群一下子就被冲散了,几只狼把我逼到了这个地方,我也只能眼看着羊一只又一只地被狼咬死。唉!”多吉大叔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知道他在担心这些羊都被咬死了之后,日子该怎么过,就安慰他:“大叔,放心好了,只要咱们这次能躲过去,大草原上的人都会帮助咱们的。开了春,日子还会好起来。”
  多吉大叔不吭声,也没有皱眉,可能他已经不知道该怎样皱眉了,只是茫然地望着木屋门发呆,然后听着外面的羊在叫、狼在吼,那种低沉的撕咬猎物时从狼喉咙里发出的吼声。
  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这个善良的老牧民,好心有好报,在这个时候说出来,也很不合时宜。我拿下背上的枪,摸了两下,轻声说:“就剩三颗子弹了。”
  多吉大叔忽然反过来安慰我,说:“狼群冲过来的时候,我看见领头的老羊带着几只羊冲出去了,如果老羊记路的话,天黑以后应该可以跑回家。说不定,大黑就会一路找过来,大黑有种习惯,只要天黑见不到我,她就会疯了似的四处去找。”
  他的心中满怀着对生的希望,他不相信自己会就此死在这里,眼睛晶亮晶亮的,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流露出一种希望我赞同他的眼神,也许,他也在想我能反过来安慰安慰他,但是,事实摆在眼前,安慰只是徒劳的,远不如知道真相来得更实际。
  我笑了一下,说:“大叔,你忘了,大黑被你锁起来了,钥匙还在你身上。”大黑是一只獒,不是狗,所以锁她的时候不是那种随便一扣就可以的铁链子,要用锁,否则大黑发起狂来的时候,一般的铁链一挣就松了。
  “钥匙?”多吉大叔猛然惊醒,急忙往怀里一摸,没摸到,也不知是在山道上的时候还是在下山以后,钥匙就掉了。多吉大叔摸了两把,没摸到,自己心里也凉了半截,默默地坐在床板上发呆,神情非常沮丧,像是世界末日就摆在眼前,而自己就是那个在等待世界末日来临的人。
  我们最后的一点希望也破灭了,唯一还能期待的就是这群狼吃饱了之后,能赶快离去,我仔细听了一下,外面的狼叫声没有停,反而越来越士气高昂了。
  我感觉到不对劲,扒着木板缝往外一瞧,只见陆陆续续地还有狼不断地加入大餐的队伍,狼越聚越多。我发现了那只头狼,它带着山坡上的狼群正往这里赶。狼群要聚集在这里开一顿自助大餐!
  黑压压的一大群狼少说也有五十来只,一见到满地被咬死的羊,有的羊还在喘气,狼群就骚动了,场面有些不受控制。头狼再也吆喝不住自己的手下,毕竟所有的狼都饿了半个冬天,整日半饥不饱的胃终于有机会填饱鲜嫩的羊肉,狼群一拥而上,开始疯狂地撕扯地上的羊,羊毛被撕扯得满天乱舞,肉一块一块地被撕下来,吞掉。
  我被狼群那种疯狂的进餐场面所震撼,望了一会儿,转过身来,背靠在门板上,笑着说:“大叔,人活一辈子,也很难有一次与狼进餐的机会,又是这么一大群狼。来,吃点儿东西吧,我可是饿坏了。”
  我从怀里掏出早上出门时带的饼,饼被冻得硬邦邦的,咬着吃已经不可能,只能放在牙齿边上一点一点地啃,我啃掉了一块饼,又去望外面的狼,我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否则的话,就再也见不到明早的太阳。
  狼群进餐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头狼仰头一声长嚎,所有正吃得半饥半饱的狼都猛然停止了撕咬,站直身子,看了一会儿之后,向头狼聚拢过去,然后按各自的种群排成队列,整整齐齐的,不亚于我们部队上操练时的队伍。
  我再一次被狼的这种集体精神所震动,在狼的种群中竟也有着如此严格的军事制度,怪不得狼群一旦整体出动的时候,极少有无功而返的失误出现,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军事规范制度造就了大草原上无往不利的狼。
  头狼选择了一处高地,居高临下地昂首站立,然后向天长嚎,声音凄厉,多吉大叔说:“头狼要开会了,不知道又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是吗?”我还从来没见过狼群开会,就扒着门缝往外看。
  头狼嚎叫了一会儿,等到所有的狼都排列整齐之后,几只头狼的打手进入了门板缝那狭窄的视线,这几只打手都浑身染满了血污,一群战败了的乌毛公狼有些丧气地跟在后面,走到头狼的面前站住,等候处罚。
  几只打手把那只受了伤的大乌毛公狼押到了头狼的脚下,然后向两边站开,大乌毛公狼咬着牙,虽然在打手们的群攻之下战败,但依然不改凶野的本性,怒目瞪视着年轻的头狼。
  头狼张嘴向大乌毛公狼扑去,大乌毛公狼奋起反抗,但是终因身上有伤,又是战败之后,为了保存实力,被头狼一下子摁倒在雪地上。
  头狼一翻身骑到大乌毛公狼的头上,掉转过屁股来,冲着大乌毛公狼的脸撒了泡尿。其余的乌毛公狼不敢动,站在一边看着自己的族长被大家族的头领欺压并侮辱,所有的乌毛公狼都忍住了气。
  把对方骑在身下,朝对方的脸撒尿,这在狼群中是一种极大的耻辱,一般被头狼这样羞辱过的狼气焰顿时就会矮了半截,在狼群中也将永远失去地位和同伴们的尊重。
  头狼撒完尿,还觉得不解气,一直骑在大乌毛公狼的头上,把自己的屁股对准大乌毛公狼的脸,众狼一阵呼号,唏嘘之声响成一片,颇有点儿起哄的意思。又过了一会儿,头狼才站起来,让开身。我看得出来,大乌毛公狼满脸凶相,虽然战败,但它仍然未改开始的那种嚣张气焰,它要复仇,只是现在还不是机会,所以它要忍,忍辱偷生,然后伺机报复。
  众狼呜呜嗷嗷地大声嚎叫,头狼居高临下地站着,接受众狼的朝拜,众狼由分站两侧再次聚拢,排成一大队整齐的队列。大乌毛公狼和它的手下被驱逐到队列的最后一排,当它们从队列中穿行过去的时候,所有的狼都在唾弃它们,并且有些落井下石的狼还会趁机咬上一口。
  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神奇的狼的会议,我从来不知道狼在开会的时候还会有这些花招和制度,觉得很有意思,我看见大乌毛公狼恨得牙痒痒,带着它的手下走到队列的最后一排,然后远远地站开。
  头狼又是一声长嚎,好像是在向所有的狼宣布什么,在得到众狼的一片回应声之后,头狼好像是重新巩固了自己的首领位置,然后宣布进餐继续。
  狼群又一轰而散,各自哄抢自己的羊。几只打手挑了一只最肥美的羊,拖到头狼的脚边,供头狼食用,头狼挑羊身上最鲜嫩的肉吃,吃饱之后,将自己吃剩的羊赏赐给几只打手。能得到头狼的赏赐,在狼的族群中,对于这几只打手来说,也算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几只打手凶野地扑上去,各自咬住羊的一边,用力一扯,羊就被五狼分尸了。
  多吉大叔皱着眉,坐在冰冷的木板床上想心事,我哄他开心,说:“大叔,我看咱们有希望回去,还挺大的希望呢!你瞧这些狼,它们内讧,只要咱们找准机会,一定可以冲出去。”
第44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8)
  多吉大叔对我的话似乎不抱什么希望,但他也不想打击我的信心,虽然他自己的心情已经低落到极点,想了想,还是说:“还是先看看,千万别轻举妄动。狼很聪明,也够阴险,还是小心一点儿好,别惹起狼的注意。”我说:“狼早就注意到咱们了,只是它们在吃饭,所以一直没来理咱们,等吃饱了,估计就要来问候咱爷儿俩啦!”
  多吉大叔有气无力地垂着头,忽然他想起了什么,猛地抬头,睁大了没有神采的眼睛,问我:“外面天气怎么样?”我看了一看,回答:“很糟糕,风从门板缝里吹进来,脸上都跟刀割似的,雪下得也大,满天鹅毛啊!不,比鹅毛还要大好几倍。”
  多吉大叔仿佛得到了很大的安慰,他又有了点儿希望,微笑着点点头,说:“那就好,天气越糟糕,咱们生存的机会就越大。狼也懂得看天气,知道计算各种利害关系,坏处大于好处的时候,狼就会撤退,再说它们吃羊也吃得差不多饱了,人肉可没羊肉好吃,咱们只要别乱动,不惹它们就行。”
  我点点头,想了一下,又问多吉大叔:“大叔,你说当头狼的地位受到威胁的时候,它除了揪一个肇事者出来教训一顿之外,还会干些什么?”多吉大叔沉默了一下,想了想,没吭声,但我看得出来他的脸色不太好看。
  我说:“我要是那只头狼,就要杀鸡给猴看,重新树立自己的威信。树立威信的方法有两个:一是在本族内部严申禁令,制造紧张气氛;二就是对外开战,将本族内部的战争危机转移到外部战争中,转移本族所有狼的视线。”
  沉默,多吉大叔又想找烟抽,他的心情又有了些低落,敲了敲空空的旱烟锅子,无可奈何地笑了一下,说:“你说的那不是狼,是个政治家,咱们这些大草原上的老牧民,哪懂这些个政治关系啊?”
  其实,多吉大叔懂,他只是不愿承认,也不愿接受这个现实,别以为大草原上的老牧民就什么也不懂,其实他们懂得很多,那是艰难的生存环境赋予他们的自然知识,远比我们从社会知识中总结出来的道理还要丰富很多。
  多吉大叔不愿接受这个现实,他不能相信自己就这样在狼的围攻中死在一座荒凉的小木屋中,虽然他已年过半百,三个儿子中有两个已经完全独立,但格桑还很小,还需要他的教导和照顾。
  三十七、大黑挣断铁链救主人
  我当然也不愿接受这个现实,但是又没办法,就算我当过兵,那又怎么样,再强的人在只剩三颗子弹的情况下,光凭借一把尖刀,也不可能同时对付那么多只狼。我再次清点了一下,小木屋的门板缝很窄,视野有限,大概有五十来只狼吧,不说别的,光是耗力气,就可以把我耗个筋疲力尽。
  我紧紧地盯着外面那些狼,有些狼还在疯狂地撕扯羊肉,有些狼已经吃得差不多饱了,就站着舔嘴边上的血。一只只狼,满身血污,狰狞凶相,在昏暗的天色中,站在尸横遍野的雪地上,场景确实有些恐怖。
  我不是那种轻易就放弃的人,哪怕只有一点点的机会,也要牢牢地抓住。我一遍又一遍地观察那些狼,忽然发现大乌毛公狼领着它的手下,正在悄悄地后退。头狼没有去注意这个手下败将,也已经不屑于注意它,可能更巴不得它早点儿滚蛋,于是,大乌毛公狼抓住了机会,带着它的一批手下,悄悄地溜走了,脱离了头狼组织的这个迁移大联盟。
  大乌毛公狼要去哪里?脱离组织单干?还是找个地方休养生息,准备来年再战?或者是……我想起了曾经的那只复仇的老狼,难道说这只大乌毛公狼有弃暗投明的意思,要去加入别的联盟组织,从此与和自己一起迁移过来的这些部族决裂?
  我心里很兴奋,饶有兴致地继续观察外面的狼,大乌毛公狼的离开令我的心情豁然开朗,我相信大乌毛公狼一定还会回来的,像这样凶野成性的狼绝不会轻易言败,尤其是在受到头狼那样的胯下之辱后,大乌毛公狼一定会再回来复仇,我和多吉大叔要做的就是等。但是,要等多久?一天,两天,三天?如果头狼想向我们发动进攻的话,在这么大数量的狼群面前,就这样一座破烂的小木屋,我们能坚持一天,都算是个神话了。
  我的心情又有些低落,但还没有失望,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像我们这样的好人,是不应该就这么早升天的,我又扒着门缝往外看。
  天色阴暗,天空上阴云密布,厚厚的,一层压着一层,雪花大片地飞舞着,风凄厉的呼啸声和狼的嚎叫声混杂在一起,阴森又恐怖。狼群已经聚完了餐,可头狼还没有要离去的意思,它在盯着我们藏身的小木屋看,所有的狼都排列得整整齐齐,似乎在等待着头狼发号施令,看样子,头狼真的要准备拿我们来当牺牲品,借以树立它在狼族中的地位和威信,真不公平啊!
  和狼还讲什么公平?我笑我自己的可笑,叫多吉大叔拿好枪防身,然后攥紧了手里的尖刀,只要有哪只狼敢冲小门扑过来,我就一刀刺穿它的胸膛,或者,还可以再用一下上次和刘志一起与狼斗智的计策,没准管用。可头狼不傻,它在没完全断定小木屋里的具体情况之前,并没有发动主攻命令,而是叫来两只打手,先围着小木屋打转,侦察情况。
  我喘了口气,问多吉大叔:“大叔,你看天色这么黑暗了,狼光凭嗅觉,它能侦察出这屋里的人数吗?”多吉大叔说:“大黑都可以,狼就更可以,虽然它们不一定完全看得清楚,但是从气味的浓烈程度上一定可以判断得出来,要不然,狼还怎么捕食呢?不被饿死也要被打死了。”
  我觉得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就又从门缝里往外看,一只头狼的打手正站在小木屋门前,从门板缝隙往里张望,我们俩来了个人眼对狼眼。可能我的眼珠子比那只狼还要瞪得大吧,那只狼吓了一跳,忽地往后退了一步,缩了缩脖子,又走过来,扒着门板往屋里瞧,一边瞧一边猛力地嗅着屋里的气味。
  屋外风雪大,气味容易被风吹散,可小木屋里面相对要温暖多了,风也很小,狼扒着门缝这么一嗅,屋里有什么气味都嗅得一清二楚。忽然,我听到木屋后侧的门板嗒嗒地响,是另一头狼打手正在用前爪叩击木板,多吉大叔紧张地从光床板上跳了下来,对着后墙,怀里抱紧了枪。
  我听见头狼有些不耐烦地叫了一嗓子,可能它是在向它的两个打手打听侦察情况,那两只狼也在叫,我也听不懂它们在叫些什么东西,但感觉上,头狼可能是想向我们发动进攻了。我小声说:“我想抓一只狼进来,做人质,不然的话,咱们可熬不过这个晚上了。
  “怎么抓?”多吉大叔问我,脸上有点儿疑惑。
  按理说,多吉大叔是生在大草原上的人,祖祖辈辈都靠这片大草原过日子,他对狼的了解应该比我要多得多,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来,毕竟这不是一只两只狼,而是一个集团军的火力。
  我小声说:“等等,狼性最狡猾,头狼应该还要再侦察一下。大叔,你抱好枪,一有紧急情况就开枪,等会看我的手势,我要把门打开了。”
  听说我要开门,一想到外面五十来只的大狼群,多吉大叔的神情紧张起来,别说他紧张,我的手心都有点儿冒汗,但是又没办法,我只能再采用一下上次的那个办法,利用狼的疑心,耍个空城计,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让头狼不敢贸然进犯。
  两只打手得到了头狼的命令,先进行试探性的小面积攻击,两只狼先是扑到门板上,用尖利的爪子抓挠门板,然后到处找小木屋上可以抓的缝隙,想把缝隙抓裂,进而把小木屋整个撕开。
  小木屋很残旧,经不起狼的长时间折腾,外面的天色已经黑暗,木屋里面也没有灯,再过一会儿,就是漆黑一片,等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再下手就难了。借着外面呼啸的风声和狼扑抓的声音,我提醒多吉大叔:“注意,准备!”
  一只头狼打手正转到一侧木板墙后面,用整个身子往木板上撞,小木屋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另一只狼就用爪子使劲地往门板缝里抓。突然间,我猛地一把拉开了半扇门,狼一个重心不稳,整个扑进了屋里。
  我随即飞快地关紧木屋门,一脚猛踹,踢中了狼的后腰,狼向前一扑,我紧跟着踏上一脚,踩得它不能翻身,随后左手揪紧狼的后头皮,右手铁拳捏紧,照着狼张开的大嘴就是一拳头。
  狼还没来得及咬我,我一拳头侧着砸过去,把狼的下颌骨给打歪了,狼闭不上嘴巴,漏了风,喉咙里发出的叫声很难听,可能这一拳把狼打得有些蒙,没有再继续反抗。多吉大叔急忙过来帮忙,他撕下一片衣服布来,扯成条条,把狼的四爪像捆牛一样捆了起来,另一只头狼打手正在撞木屋的墙,突然听到它的同伴被生擒了,吓了一跳,搞不清屋里的状况,急忙闪开。
  不光那只打手吃了一惊,头狼和它手下的众兄弟们也吃了一大惊,可能它们都没想到屋里的人会如此快捷,木门一开一关的几秒钟时间,手下的一个兄弟就被抓了。头狼现在受到了干扰,它也没法确定屋里到底还有些什么情况,就下令不要轻举妄动。
  小木屋外安静了下来,只听得见风雪声和枯树在风中挣扎得声音,我听见屋里的狼咧着个烂嘴呜呜嗷嗷地嚎,就照着它的脑壳踢了一脚,说:“嚎什么,等你主子来救你吧!”
  天色完全黑透,木屋里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只能凭借各自轻微的呼吸声来判断方位,而屋外却还有些光亮,半空飘飞的雪和满地积雪相映反射出的微薄光线,足以使我们看得清外面的动静。
  我扒着门缝往外瞧,只要一看见头狼有点什么动静,我就照着屋里的狼狠踹一脚,屋里的狼一叫唤,屋外的狼又都不动了。
  狼是一种既狡猾又极富耐性的动物,它们可以在大风雪中窝上好几天,就为了等一顿到口的美餐,刚吃饱的狼群现在还不饿,雪地上羊的残肉也还够它们吃上一两顿的。风雪虽然大,但头狼也还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看样子,它是决定无功誓不返了。
  我们都知道狼的狡诈,一刻也不敢放松,开始还坚持得住,时间一长,多吉大叔就有些疲累,老人家犯困,又是一整天担惊受怕,身体就有些熬不住了。为了两个人的安全,我不时地和他搭两句话,让他时刻保持清醒。
  忽然,屋外一声头狼的长嚎,所有的狼都跟着头狼一起嚎叫起来,屋里的狼也跟着呜呜地叫,我一脚踢在它被打烂的下巴上,那狼一受痛,更叫得厉害。我以为头狼是要准备进攻我们了,心里确实有些吃惊,不说别的了,就冲外面狼的数量,只要它们一拥而上,不要一分钟的时间,小木屋就要被撕扯得支离破碎。我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一把抽出裤腿上的尖刀,摸到狼的前腿部位,照着肩胛处就刺了一刀,屋里的狼拼命地嚎了起来,杀猪也没它叫得难听。
  头狼受到了震动,它有些焦躁,也有些犹豫不决,不停地在雪地上来回踱步,然后伸长了脖子,向远方眺望。我忽然明白了,刚才屋外狼群的躁动,并不是因为我们,而是因为远方有什么动静传来。
  我又在屋里那只狼的前腿上割了一刀,帮助屋外的头狼早作决定。头狼也有些被屋里的狼叫得烦了,它忽然站直身子,面向它的狼群,开始发号施令,狼群立即分成了两列:一列有二十多只;另一列三十只左右。
  在头狼的号令下,二十多只的那一列忽然起身,朝着茫茫的风雪中跑去,不一会儿就消失了踪迹,三十只的那一列却依然守在小木屋外,并且排开了阵势,等待头狼的再次号令。头狼可能是吃了大乌毛公狼的一次亏,人都知道吃一堑长一智,狼也不例外,头狼有些犹疑,迟迟没有动静。
  我又在屋里那只狼的后屁股上补了一刀,屋里的狼再一次地放声惨叫,头狼更焦躁了,不停地踱步,看样子,它正在狠心要拿出一个决定。我不知道前面那队狼的离开是为什么,但看头狼的样子,它似乎准备放弃屋里这个它心爱的打手了。
  头狼可能是遇到了大麻烦,远比这座小木屋还要大的麻烦,但它又不服气,不肯在两个两条腿的动物面前认输,所以坚持着不走,等待前面离开的那队狼的消息。
  前面那队狼去了很久都没回来,头狼的疑心就更重了,它也不知道派出去的那队先锋侦察排遇到了什么麻烦,对小木屋就更不敢轻举妄动。我时不时地给屋里的狼割上一刀,屋里的狼一叫唤,头狼就更不敢贸然行动了。
  时间就这样耗到了后半夜,我想着,等到了天亮,前面派出去的那队狼回不来,头狼一心急,可能就会全线撤退。我可没去猜想头狼遇到了什么大麻烦,只想着外面的狼能快点儿滚蛋,然后我和多吉大叔就可以安全脱身。眼看着,天色似乎快要亮了,暴风雪从昨天下午起就一直不停地下,木屋顶上原来积的雪还没有化,冻成冰壳子之后,又落了近一米厚的雪,就听着木屋在积雪的重压中咯咯地响,就像是一个不堪重负的老人。现在,我最担心的不是屋外的狼群了,而是这座小木屋,风一个劲儿地撞着有些霉烂的木板墙,积雪在上面作死地压,外面的危险和屋里的危险压得人透不出气来,我和多吉大叔都紧张地盯着屋顶发呆。
  突然,嘎啦一声响,小木屋猛烈地在风中摇晃了几下,屋顶上一大块积雪被风整个掀了出去,整座小木屋在风中可怜地摇晃着,我和多吉大叔急忙搬起屋角的一堆烂木头,撑住木屋的四个角。小木屋摇摆了几下,没倒,屋顶上的雪也被风掀掉了一块,重压减轻,眼前的危机算是挺过去了,可屋外的狼又怎么办?
  天色渐渐放亮,提心吊胆地耗了一个晚上,我掏出怀里的饼递给多吉大叔,准备当早餐。饼冻得比昨晚还要硬,石头都硬不过它了,啃都啃不动,只能伸着舌头慢慢地舔,我开玩笑地说:“要是有火就好了,我们可以烤狼肉吃。”我正在开着玩笑,忽然听到外面的狼传出一片恐惧的惊嚎声,然后苍凉凄楚地嚎叫起来,紧接着听到远处风雪中传来了獒刚猛的吼叫声,吼声混着风雪声,格外悲壮。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在这样的暴风雪天气里,谁家的獒还会跑出来,又是在天色刚刚放亮还没亮的时候?不可能是大黑,大黑被铁链子锁住了,格桑没有钥匙,也打不开锁,那又会是谁家的獒?
  但这叫声又是那样熟悉,我还以为是我自己头发昏听错了声音,可是多吉大叔也明显地紧张了一下,他也听到了獒的吼叫声,走到门边,扒着门板缝往外瞧。我小声地问:“大叔,我们出来的时候,大黑没有锁铁链子吗?”
  多吉大叔也觉得奇怪,他想了又想,肯定地说:“锁了!我就是怕她发狂会跑出去咬人,才在上面加了一把锁,还叫小格桑好好看着她,不可能是大黑,外面是谁家的獒?”
  我又听了一会儿,可那叫声分明就是大黑的叫声,只有大黑的声音才会这样刚猛而富有冲击力,我喜欢她的这种叫声,每每听到时,就像是沉睡中听到了集合的起床号,浑身的热血都一下子勃动了起来。
  没错,是大黑!
  我扒着门缝往外瞧。外面的狼也紧张起来,在头狼的指挥下,掉转了方向,朝着狂奔而来的獒一齐龇牙弓背压足,准备扑击。伴随着獒的吼叫,我还听到风雪中传来一阵铁链子的哗啦声。
第45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9)
  屋里的狼恐惧地惊嚎起来,浑身发抖,我不耐烦地照着它的烂嘴就是一脚,从多吉大叔身下的门缝往外瞧,没错!是大黑!她挣断了拴着她的铁链子,冲出来找她的主人了!
  我猜想:可能是那只识路的老羊终于半夜跑回了家,大黑从老羊那惊恐的叫声和表情上就知道,她的主人出事了,于是,她就不要命地往屋外挣,终于挣断了那粗粗的铁链子,沿着风雪中残留的老羊的气味,一直找到了这里。
  大黑还没有看到她的主人,她以为她的主人遇难了,一见到这么一大群狼,两眼就充了血似的通红,就像与扎西木大叔抢夺格格时的样子,疯狂地扑进狼群里,脖子上还扣着锁的半截铁链子在风雪中哐啷哐啷地响。大黑发疯了,疯狂了的獒甚过一只虎,就看见大黑乌黑的影子在狼群中左蹿右跳。狼还没有发起攻击,就被大黑狂暴的气势给压倒了,一只只狼在大黑的利爪和尖齿下拼命地哀嚎。头狼见形势不对,立即调整战术,指挥着它的部队一边向大黑发动包围式攻击,一边仰头嚎叫,鼓舞士气,在惨重的伤亡面前,狼群也开始发了疯。
  此时的大黑单枪匹马,脖子上还拴着半截沉重的铁链,她一直以为自己的主人遇了难,心情悲痛之余,看起来似乎有点儿要与狼群同归于尽的意思,根本就不去讲什么狼獒战术了,拼出全身的力气,在狼群中发疯似的到处乱抓乱咬。我看见大黑这样情绪激动,脖子上的铁链子随着她的蹦跳上下甩动,铁链子甩出去,打碎了两只狼的脑壳,但反弹回来的时候,就会沉闷地打在大黑自己的身上,发出哐咚似的闷响。大黑完全怒了!根本就感觉不到痛,全身乌黑的毛发在风雪中狂舞,但我知道这样时间一长,大黑肯定要吃亏,她必须调整心态,布好战局,才能有充足的获胜把握,为了平抚大黑的情绪,我决定喊她一嗓子。
  我从多吉大叔怀里接过枪,拉开了半边门。一只狼正凶猛地扑上大黑的脊背,它咬住了大黑的鬃毛,正在疯狂地撕咬,七八只狼把大黑紧紧地包围在中间,无数只狼爪在大黑的身上乱抓。大黑一边奋力扭摆身躯,一边张开大口,去咬身边的狼,被她咬中的狼几乎都是一口致命,根本就没有再次反击的机会,但大黑的身上也被狼咬伤抓伤了,血顺着长长的毛往下流。大黑猛地一个腾跃,她想把背上的那只狼甩下来,但是没成功。那只狼是个打手,很强壮,像只豹子一样,它一口咬住了大黑背上的长毛和皮肤,就死命地撕咬,大黑这么一甩,背上的皮就被狼给撕裂了一大片,血水猛地一下从撕裂处涌出来。
  我举枪瞄了一下,扣动手指下的扳机,啪的一声响,子弹从狼的左侧耳根部位穿过去,从另一边穿出,把雪地打出一个坑,狼应声倒地,从大黑的背上滚了下去。大黑一愣,扭过头往这边看,她发现了我和站在门边的多吉大叔,昏暗无神的两只小眼立即精光闪闪起来,她兴奋地吼叫了一嗓子,猛地扭转头,又冲入狼群中奋勇作战。
  三十只凶猛残忍的入迁狼群对大黑来说,压力也很大,毕竟只是一只獒,而对手却是一群强壮凶残的豹子似的狼,光数量上就足以占据压倒性的优势,但大黑现在发现自己的主人还活着,情绪一亢奋,战场上的形势就发生了变化。
  大黑又恢复了理智,从疯狂的报复状态中回过神来,开始讲究战术了。她先是甩开了一只撕咬她的狼,猛地一个跳跃,平转一百八十度,一口咬住一只狼的脑袋,上下牙一合,咔啦一声咬碎了狼的脑壳。随即又一个跳转,腾空蹿了出去,甩脱了身后的几只狼,接着向着头狼站立的方向猛扑过去。她也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咬死了狼王,狼群就散了,士气大败的狼就算有三十只,那也不是她的对手。
  狼王很狡猾,一看见大黑像离弦的箭似的冲出了狼群,向自己猛扑过来,头狼一声呼喝,一直站在他身边观战的两只打手就左右夹击,截断了大黑的去路,后面的狼群蜂拥而至,大黑又陷入了包围圈。
  大黑数次甩脱狼群,又数次被狼群包围,在众多同样发了疯的狼的凶残攻击下,大黑的身上受了不少伤,而有很多伤是被她自己脖子上的铁链砸出来的。像大黑这样凶猛的獒需要很大的肺活量,时间一长,就会体力不支,而狼群却不同,它们不断地调整战术,和大黑展开了车轮战,狼一咬大黑,大黑就会回头反击,这时另一只狼就会从另一个角度向大黑发动进攻,大黑再反过头来的时候,其余狼的攻击也同时开始了。大黑虽然凶猛,但在这样的情势下,却并没有占到更大的便宜,反而有点儿吃亏,狼群轮流地换着休息,而大黑却始终没有补充体力的时间,脖子上沉重的铁链子更是坠得她喘不出气来。
  大黑已经开始吃了亏,在奔跑了一夜又与狼群搏斗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攻击强度和速度都明显地降了下来,身上的血滴滴答答地滴落到雪地上。
  我数次瞄准头狼,准备开枪,但头狼狡猾得很,不停地变换位置,并且借助自己身边的狼和树木来为自己打掩护。我的几次瞄准都失败了,我又不敢轻易开枪,还剩下最后两颗子弹,眼看着大黑体力不支,这两颗子弹就是我们最后的救命弹。
  三十八、大黑浴血战狼群
  忽然,多吉大叔小声地惊呼了一声,提醒我:“快看,那队狼回来了!”
  我惊然,大黑体力渐渐不支,如果先头离开的那二十几只狼又返回来了,一起加入对大黑的围攻,大黑绝对吃不消,我不能眼看着心爱的大黑被一群凶残的狼耗尽体力,最后不战而败,大黑自己也不能容忍这样的耻辱。我端枪再次瞄准头狼,可头狼在雪坡上一晃就不见了,它可能知道我要对付它,所以就找了个雪堆子隐蔽了起来,我骂了一声:“他妈的,真狡猾!”
  多吉大叔呼喊大黑进来,他是大黑的主人,也是最了解大黑的人,他都这样焦急地呼喊大黑,就证明眼前的形势的确危急,等到那二十几只狼也冲过来时,大黑可能就要顶不住了。
  大黑还在拼尽全力与狼群厮杀,她杀红了眼,杀得起了兴,连自己的命都豁了出去,只要被她咬中的狼,基本都是一咬致命,没死的也是断胳膊断腿,趴在一边惨嚎,三十只狼伤亡过半,但大黑也已经被狼群抓咬得遍体是伤。
  眼看着远处那二十多只狼从茫茫的风雪中冲了过来,越冲越近,我和多、吉大叔都拼命地呼喊大黑,大黑也预感到场上的情形对自己越来越不利,在主人和我的再三呵斥下,她终于从疯狂的进攻中清醒过来,决定先休息一下,补充体力之后再战。
  在那二十多只狼扑过来的时候,大黑甩脱了狼群的再一次包围,冲进了小木屋。我急忙关紧了木屋门,多吉大叔搬来两根粗大的木头,抵住了门。屋里的狼看见一只浑身是血的獒冲了进来,吓得撒了尿,大黑身上的血有的是她自己的,而更多的是狼的血,屋里的狼嗅到了同伴的血的味道,极度惊吓之余竟然晕死了过去。
  被头狼派出去的侦察排回来了,屋外的狼又会聚到了一起,重新组成了一支强大的队伍,但这支队伍也算是伤亡惨重,头狼四处观望了很久,这才从树后钻出来,清点数目,安抚伤员。
  小木屋的门板缝很窄,为了抵御风雪,最初的建造人也没有打造窗户,枪管子伸不出去,没法瞄那只头狼,头狼不死,这支狼队就不会散。外面的狼群中响起一片呼喝声,多吉大叔说:“听到没?这是狼群在为死了的同伴举行葬礼。”
  狼还会举行葬礼?我只听说过灵长类动物有为同伴举行葬礼的习惯,并且会用石头为自己死难的同伴筑坟。狼也会?我不大相信,从狭窄的门缝里往外瞧。
  头狼站在高坡上,不停地仰头长嚎,声音凄厉悲伤,所有的狼把死了的狼拖到一起,一只只地堆上去,叠起了一座高高的狼尸山,虽然没有垒石头,但看起来也像是一座坟的样子,然后所有的狼集体转身,用后腿刨雪,纷飞的雪块一层铺一层地盖到狼的尸体上。在头狼的指挥下,众狼一齐动手,为死难的同伴建了座雪坟,然后围着雪坟站成一圈,神情戚哀地仰头齐嚎,那架势确也有些震天动地的悲哀。
  其实,我们并不是想去伤害狼,大黑也没有想过要把狼从牧民的土地上永远驱逐出去,那只会给牧民带来更大的麻烦,而狼的数目也在一天一天地减少,说不定将来的哪一天狼这种动物就会从地球上永远消失。但是眼前又没有别的办法,我们不杀狼,大黑不杀狼,可狼要杀害我们,我们只能奋起反抗,如果说狼的生存条件能稍微改善一点,没有人类的追杀和残酷生存环境的迫害,它们也就不会大批迁移,也更不会主动地去攻击人类。因为,所有的动物对于人类都会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感,在自然条件和人为条件的限制下,置人死地之所以成为动物的一种本能,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生存!
  这是动物的悲哀,还是人类的悲哀?和谐社会不仅仅是人类的理想,我相信,动物们也有。如果说和谐社会仅仅是人类社会的和谐,而将所有两条腿之外的低等动物都拒之门外,我相信这种和谐并不是真正的和谐,也不是长久的和谐!
  屋外的狼群还沉浸在为死难同伴祈祷的悲恸中,而屋内的我们也被大黑拼死救主的英勇所震撼,大黑受了伤,脖子上的那半截沉重的铁链严重地妨碍了她的行动。
  多吉大叔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丢了钥匙。我摸遍了全身,也没找到一件类似细铁丝类的可以开锁的玩意,谁也没法打开那把锁。大黑只能挂着半截铁链子,沉重地喘着粗气。
  我心疼地搂着大黑的脖子,大黑身上的血染红了我的衣襟,她看见她的主人和我都还活着,虽然受了伤,心里还是很兴奋,一边喘气,一边用湿漉漉的鼻子蹭我的脸,然后又转过身去,用身子蹭多吉大叔。
  多吉大叔心疼地拍了拍大黑的头,两行老泪从眼角涌了出来,他痛心、自责,心里难受得像是要透不出气,停了好一会儿,才叹出口气:“唉,早知道不该把大黑锁起来呀!我这个老棒子,死了也就算了,大黑这么好的一只獒……”
  外面的狼叫声越来越凄惨,越来越悲愤。看着堆成山的狼的尸体,年轻的头狼发怒了,在头狼的指挥下,狼群一窝蜂地围住了小木屋,开始疯狂地用身子撞击小木屋那并不十分牢固的木板墙,小木屋在风雪中摇摇晃晃。
  我用刀子割屋里被捆住的那只狼,狼凄惨的嚎叫声并没有震退外面狼群的围攻,反而导致了头狼更加凶残地报复,它命令一部分狼用身子猛撞小木屋的门,另一部分狼就用爪抓牙咬的方法,想把小木屋拆散。
  大黑凶猛地吼叫起来,外面的狼群骚动了一下,又开始疯狂地撞击小木屋。我抱紧了怀里的枪,多吉大叔见大黑受了伤,身上的血不停地往下滴,就心疼地扯住了她,可大黑挣脱了多吉大叔的手,猛地向门口冲去。
  大黑粗野地用身子撞飞了顶在门口的两根粗粗的木头,门被狼群猛地撞开,正准备冲进门来的几只狼一见到高高立起正向门外扑去的大黑,又一齐吓得倒退了回去。大黑猛地冲到门口,甩开浑身的毛,龇开血盆大口,向最前面的一只狼扑咬过去,旁边的狼哗地一下全部后退,但在头狼的再一次逼喝下,又一齐向大黑围拢过来。
  这是个难得的好机会,头狼正站在一处雪堆上嚎叫,指挥它的部队,我急忙端起枪,瞄准头狼的脑袋就是一枪。头狼太狡猾了,一见门被撞开,大黑冲出去的瞬间,我刚端起枪瞄准它的头,它就一甩尾巴逃了。幸好我手快,虽然没打烂头狼的脑袋,但是这一颗子弹也没有白费,头狼的右后腿被打穿了一个血洞,一瘸一拐地跑下了山坡。与此同时,大黑咬中了最前面的那只狼,她粗暴地一甩头,把狼的身体高高地抛到半空,牙齿猛地一咬,狼的脖颈骨被一口咬断,血淋淋的半截身子飞了出去,抛落在远处的雪地上。头狼受伤,同伴被咬死,所有的狼士气严重受挫,一下子全部撤退了回去,远远地聚拢在一起,盯着大黑和我们。
  头狼受了伤,这是狼群里其他较有野心的狼篡位的最好时机。头狼也明白这个道理,它也就更加不敢轻举妄动,没有头狼的指挥,所有的狼也不敢随意妄为,而大黑受了伤,我的枪还剩下最后一颗子弹了,也就更不敢随意乱动,气氛一时僵住。
  多吉大叔把大黑使劲拉回了屋里,我们重新顶上小木屋的门,多吉大叔扯烂自己的衣服,给大黑擦抹伤口。这些狼真的很凶残,不要命地和大黑死拼,大黑的身上和四肢多处被狼抓伤,小肚子后面靠腿的地方被撕开一大块皮,血红的肉从里面翻露出来。我看得心疼,紧紧地搂紧了大黑的脖子,用手托起她脖子下的铁链,铁链子很沉,短短的半截铁链子少说也有二十来斤重,我不知道大黑是怎样挣断这么一条铁链子的,当时的她一定是急得发了狂,格桑肯定也不敢拉她。
  我摸着大黑脖子附近的毛,在她挣断铁链的时候,绷断的铁链子磨秃了她脖子附近的毛,皮都被磨烂了,我心里有点儿酸,拔出尖刀,用刀尖去撬铁链子上的锁,刀尖还是不够细,没法撬开。
  大黑看见我很难过的样子,就无所谓地舔舔我的手,反过来安慰我。她甩了甩脖子上的毛,装作很轻松的样子,铁链子哗啦啦地响,大黑在沉重地喘气。我想:大黑可能半夜里就冲出来了,格桑也不知道她冲到了哪里,如果知道的话,估计会带着村里的年轻壮汉出来找,没准儿还能找到我们,可现在,看样子不大可能,我们还是得自救,靠不了别人。幸好还有大黑在,只要有大黑在,头狼又受了伤,外面的狼群就不敢轻举妄动了。就眼前形势来说,对我们还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必须得给大黑补充体力,如果大黑倒下了,我们也就跟着完了。我决定,杀了屋里的那只狼,让大黑好好地饱餐一顿,我和多吉大叔也可以稍微地补充一下能量,毕竟那几块干得比石头还要硬的饼也填不了肚子。我一刀切断了那只狼的咽喉,那只狼刚从昏死状态清醒过来,还没来得及嚎叫,我就把它开了膛。大黑消耗了很多体力,她吃掉了狼的内脏,然后舔舔嘴,休息了一下,精力似乎又旺盛了起来。
  我割下了一小块儿狼肉,塞进嘴巴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就是很难吃,忍了一会儿,没有嚼,就硬吞了下去。多吉大叔不肯吃,他觉得狼是草原上的神赐给草原的神物,能让牧民的羊有更鲜美的牧草吃,吃了狼的肉就是断了牧民的根,是对神的大不敬。多吉大叔艰难地啃着那两块干硬的饼,屋外的风雪仍然没有停,雪越积越厚,风越刮越大,屋外的狼群也陷入了窘境。
第46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10)
  屋外的狼群开始躁动不安,一些狼围着雪坟打转,并且仰头嚎叫,风雪越刮越大,蹲坐在雪地里的狼,身上都积满了落雪,但是头狼没有发号施令,所有的狼也不敢动。一部分狼有些忍耐不住了,但是又惧于大黑的威猛和不要命的拼劲,也不敢擅自行动,于是,这些狼就开始胁迫头狼,逼着头狼早作决定。是去是留,成了个问题,死了那么多只狼,头狼感觉到如果无功而返,所有的狼一定会对自己不服,更可能引起狼群中的政变和冲突,自己的位置也就岌岌可危。但是如果继续和大黑打下去,自己的后腿又受了伤,无法快速地跑动,现在还没有多少狼知道它受了伤,一旦所有的狼都知道自己的一条后腿已经废了,那么自己也会被狼群中新的野心家赶下台,下场将会比原来的那只老狼王还要凄惨。
  头狼陷入了困境,它有些犹豫不决,不知道该怎么办,它忍受了一会儿狼群的嚎叫,最终狠下了心,扯直了脖子,冲天长嚎,喝止住了狼群的骚动。头狼下令,所有的狼不许退缩,继续等候时机。
  头狼这是要和我们打持久战。它知道我们被困在了小木屋里,食源有限,在这样寒冷的天气环境中,只要耗上个几天,别说人了,光是大黑就会体力不支。那个时候,狼群再一拥而上,不管是人还是獒,最终都是落得一死。
  头狼下达了命令,于是所有的狼和我们耗上了,它们饿了就去雪地里刨出羊的尸骨来啃几口。我们饿了,就只能吃屋里的那只狼身上的肉,生吃,没有火来烤,最原始的钻木取火在这样严寒的气候条件下,也无法实现了。
  大黑的食量很大,耗了三天之后,屋里的那只狼已经只剩下一副残骨和四爪的一些残皮碎肉。大黑身上的伤口没有擦药,也没有药可擦,被寒冷的空气一冻,撕裂的皮肉都向两侧翻翘开来,稍微一扭动身子,结疤的伤处又会被撕裂。
  第四天,我们断了顿,连那几块比石头还要硬的饼也硬吞了下去,屋里再也没有什么可吃的东西,饥饿的大黑把狼皮和狼毛也吞了下去之后,撞开了顶门的木头,冲到了屋外。
  屋外的狼惊诧之余,哗然声响起一片,纷纷倒退了两步。它们看见大黑目露凶光地站立在门口,一脸的杀气,一时都不敢近前。头狼更是下令,不许和这只大黑个子开战,它们要和大黑耗体力,最后不战而胜。
  所有的狼都见识过了几天前大黑的凶猛,心怀恐惧的狼一见大黑走出来了,就集体后退,不和大黑正面交锋。大黑走回屋里来,狼又一齐围拢过来,再一次把小木屋团团包围,围得水泄不通。大黑一冲出去,狼群又哗地散开了,这令大黑感到无比气愤和不满。
  第五天,狼群还是不和我们开战,雪地里埋存的羊的尸体已经差不多被狼群吃光了,连骨头都被咬断吞了下去。狼群似乎也陷入了困境,但是没有头狼的命令,所有的狼也不敢擅自行动,一些胆大妄为的狼开始对头狼的指挥权表示出了异议。
  我和多吉大叔都饿得肚子咕咕地叫,最要命的是,多吉大叔的腿伤又被冻犯了,膝盖肿得像充了气的皮阀子,半步路也走不了,只能僵直地躺在冰冷的木板床上,整晚整晚地咳。大黑喘了一会儿气,突然冲了出去,狼群被惊动了,轰地一下四处散开,大黑在雪地里疯狂跑了两圈,从积雪下面刨出了一条被咬断的狼腿,叼了回来。
  这条狼腿几天前就被冻得硬邦邦的,在屋里回暖了好久,刀子才勉强割得动。我把狼腿上的皮割下来,把肉切成小块,喂给大黑吃。大黑只吃了两口,就再也不肯吃了,把头扭过去,望向屋外。
  狼群中一些比较会审时度势的狼开始显露出不服号令的情绪,它们预感到头狼大势已去,开始想和头狼对着干了,这些狼不时地对小木屋进行撞击或者是围攻。头狼号令无效,地位有些不保。
  破烂的木板门已经被狼群撞得散了架,我只能搬来几根木头,把门板顶破烂的木板门已经被狼群撞得散了架,我只能搬来几根木头,把门板顶住,大黑冲出去时,那些狼又狡猾地一哄而散。它们这是在挑战大黑的耐心和体力,并时刻地监视着大黑,只要一感觉到大黑体力不支,疯狂的狼群就会一拥而上。危险一步步逼近,第六天又熬过去了,狼群除了一些间断的小范围攻击这外,没有什么大的举动。狼群的内部反倒出现了一些危机,头狼的断腿渐渐成了众狼周知的一个现实,狼群中的不少“反动分子”开始表现出躁动不安的情绪。
  第七天,狼群起了不小的内讧,有几只狼耐不住风雪的煎熬,离开了狼群,独自外出觅食去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头狼坚持不撤军的命令,下令所有的狼坚守小木屋,缓和的形势又陷入了紧张气氛。
  暴风雪下下停停,屋外的气温越降越低,这对坚守不离的狼群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蹲坐在外面的狼都被风雪盖得只剩一对眼睛露在外面,而小木屋内的气温也降到了零下二十多摄氏度。
  多吉大叔冻得浑身冰冷,再加上半饥不饱的生活,连口热水也喝不到嘴,就像是个去了半条命的人,大睁着两眼,盯着木屋顶,僵直地躺着。我把自己最外层的衣服脱下来,给他盖在身上,他还是一个劲地打哆嗦。我也冷得发抖,夜晚的气温更低,几乎接近零下三十摄氏度,脱掉了外面的一层衣服,我被冻得抱着两条膀子打哆嗦。大黑凑到门口去,一边用身子挡住从宽大的门板缝里扑进来的风,一边警惕地盯着外面的狼群。
  我真佩服这些狼的耐性,不光耐得住风寒,而且还忍着饥饿。我们这两天都饿得受不了了,那条仅存的狼腿还是大黑从雪地里刨回来的。我和多吉大叔都舍不得吃,省着留给大黑。
  我们心里都清楚,如果大黑扛不住了,我们的命也就不长久了,可不知为什么,大黑这两天一直吃得很少,她几乎不大吃东西,我把狼腿肉喂到她嘴边的时候,她就会粗野地甩开头,有时还会用头把我撞开。我以为是大黑的身上受了伤,身体的不适才导致她食欲不振,就哄着她吃,大黑总是摆出一副很厌食的样子,有时被我喂得烦了,就会张开大嘴,往我脸上喷气,我只好作罢。
  晚上很冷,几天几夜没敢合眼的我终于也熬不住困了,我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盹,半夜的时候,突然被一阵轻微的响动声惊醒,我以为是屋外的狼,没敢乱动,先睁开眼睛,观察四周的动静。
  借着屋外积雪反射进来的微光,我看见大黑正蹲在那条狼腿前,伸着脖子,饥饿地舔那条狼腿,她一遍又一遍地舔着,一边吞着口水,却始终没有去咬一口狼腿肉,我看见她空瘪的肚子一鼓一鼓的,口水咽下去的时候,肚子里发出咕咚的响声。我的眼眶一下子就潮湿了,我这才知道,大黑这几天并不是不想吃东西,只是屋里可吃的东西太少了,屋外的狼群迟迟不退,自己身上的伤被一次又一次地冻裂,疯狂的狼群包围在屋外,在食源如此稀缺的情形下,她要把能吃的东西留给自己的主人。
  我紧紧抱住大黑的脖子,真想放声大哭一场,冰冷的铁链子沉重地坠在大黑那日渐消瘦的脖颈上。大黑也有点儿想哭,我听到她从鼻子里喷了喷气,像人类叹息时的声音,然后伸出舌头来,舔我脸上的泪。我再也忍不住了,紧紧地抱住大黑,再也不管什么男人的面子、男儿的刚强,泪水肆意地流下脸庞,这是我第二次为一只动物而流下的泪,第一次是在与央金采药的山上,大黑冒死救下我的命的时候。
  在这个艰难的时候,坚持就是胜利。我抱着大黑,轻轻抚摸她身上的伤,一个人,一只獒,相拥着取暖,屋外风在吼,天色渐渐地放亮,我听到外面雪地里传来几声乌鸦的叫声。
  乌鸦这家伙真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动物,可能除去两极,基本上全球都有分布,哪怕在寒冷的冰雪天里,乌鸦也会蹦跶出来觅食,它们也不怕虎豹和豺狼,只要有吃的东西,狮子嘴边的肉也敢去抢。听到乌鸦叫,我心里立即浮上一层不祥的预感,按我们的某些说法,听到乌鸦在窗头叫,家里就会有不吉利的事情发生,我紧张地瞪着眼往外看。
  一群渡鸦顶着风雪,在雪地里找吃的,它们用爪子和粗壮的嘴刨开积雪,扒出下面狼吃剩下的一些残碎羊肉来吃,有些渡鸦就干脆跳到雪坟上,去刨埋在下面的死狼。狼群中有几只狼冲出来,渡鸦一哄而散,不一会儿又重新聚拢来,继续刨那座雪坟。
  渡鸦是乌鸦中个体最大的,也是这里常见的鸟类,在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岩缝中筑巢,聪明胆大脸皮厚。乌鸦的到来,干扰了一部分狼的耐性,一部分狼耐不住性子了,开始围着头狼打转,头狼用凶残的目光逼退了这些狼。
  多吉大叔开始发烧感冒,他额头烧得滚烫,我揉了两团积雪给他吃,他的嘴唇都干裂了,迷迷糊糊地问我:“外面是乌鸦叫吗?”
  “嗯。”我点点头,小声地应了一声。
  三十九、一只能获得狼群尊重的獒
  多吉大叔含糊不清地又说;“乌鸦叫好啊,乌鸦可是咱们藏族人的神鸟,有神鸟庇佑,一切灾难都会过去的。”
  我一直以为乌鸦是主灾凶的,听多吉大叔这样一说,才知道他们把乌鸦看作是神鸟。后来回到北京以后,我特意去图书馆查了些资料,才知道在唐代以前,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是有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唐代以后,才有了乌鸦主凶兆的说法出现。希望小木屋外的这些神鸟,真的能给我们带来好运。
  我摸摸大黑脖子上的铁链子,小声说:“乖,真是委屈你了。”我用小刀把狼腿肉割下来,喂给大黑吃。
  对于獒,我一直有一种从心底里感慨而得的悲哀,自从上次扎西木大叔鼓动全村卖獒并卖了个好价钱之后,我就更深一层地认识到,藏獒被神化了!它原本的特性被人类抹灭,却单纯地抬高了它的身价。这无疑是藏獒的悲哀,它们现在大多已经不再是青藏高原上牧民的帮手,而变成了一些人赚钱的工具,獒开始被关在笼子里,甚至秀于展会上,或者再被神话于网络中。天价藏獒时常出现在报纸或是电视上面,动不动就是卖出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而更加可悲的是目前国内连一本像样的藏獒训练、饲养的专业书都没有!
  越来越多的人都只是把獒这种本应是人类忠诚朋友的动物当作了赚钱的工具。人的思想在物欲横流的时代越来越扭曲了,扭曲到我们人类自己都看不清自己,獒的最本质可贵点就是它的忠诚和舍命护主,只是在现今的国人眼中,这一点似乎也并不太重要了。人们不但把獒变成了赚钱的工具,并且价格往往也取决于这只獒是否漂亮,比如人为地去规定獒的标准体型或身高,却忽略了獒最初的本质。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不管是斗犬还是工作犬,不管是獒还是警犬,或许在将来都将失去它本身的意义,而变成人类的玩赏犬了。
  我不喜欢人们拿藏獒来说事,这没有什么意义,也不喜欢有人拿獒去和别的犬类相比较。獒就是獒,它们看护着人们的财产,保护着主人的安全,为主人预示地震、雪崩等自然灾难,在必要的时候舍弃自己的生命来护卫主人和主人的一家,凭什么还要再忍受这么多委屈和不平,却又无法为自己解?人类不光扭曲了獒,委屈了獒,同样也扭曲了许多并不起眼的动物,人类总是以为自己是高等智能动物了,就可以为所欲为地把一切主观因素强加到动物身上,因为动物没有能力来反抗,人类就更加可以肆意妄为地从这些动物身上牟利。这是人类最可耻而无知的表现!
  看着大黑受了这么多苦,自己饥肠辘辘却还要把最后一点可吃的东西留给我们,我心里就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感动和为人类对动物犯下的一切罪过而感到的歉疚。
  天色已经大亮了,今天是我们被狼群所困的第八天,在饥寒交迫的危险环境中,人的生理和心理都要承担着很大的压力,多吉大叔的病倒和大黑身上的伤更加重了我心里的阴影。
  外面的狼群突然喧闹开了,头狼最亲近的打手出卖了它,鼓动所有的狼一起来推翻头狼的统治。头狼被疯狂的狼群逼到了雪坟的一角,它瘸着后腿,但并没有就此服输的意思,反而准备单枪匹马,背水一战。大黑忽然低下头,大口地吞起那条狼腿肉,她把狼腿肉吃了个干干净净,然后一扭头,就冲出了小木屋。她可能是觉得在狼群内部发生政变的时候,也就是她出击的最佳时机,这个时候的狼群最容易不攻而破,只要狼群散了,我们也就得救了。大黑心里这样想,于是她吃掉了这些天从牙缝里省下的那条狼腿肉,其实一条狼腿剔去骨头,并没有多少肉,还不够大黑塞牙缝的。我知道大黑没吃饱,这从她的叫声中就听得出来。
  大黑努力鼓起最大的肺活量,用最粗野的嗓音冲着狼群狂暴地吼叫,铁链子随着她喉头的震动一起哗啦啦地响。
  狼群并没有一哄而散,飞散的只是乌鸦,大黑中计了,这是头狼在忍耐了八天之后,策划的一场阴谋,连我也被这些狼给糊弄了。头狼感觉到我们已经断了顿,大黑的体力也渐不如前,向我们发动攻击的时候到了,得想个办法把大黑引出去,于是就出现了开头貌似狼群政变的那一幕。
  “妈的,真阴险!”我气愤地抱起枪,推上最后一颗子弹,我要打烂这只头狼的脑壳,发泄胸中的怨气。
  头狼不光阴险,而且更加狡诈,更加残忍,它不断地变换位置,依靠身边的其他狼作掩护,指挥狼群与大黑战斗。
  大黑吃了亏,虽然从体型上来讲,大黑远比这些狼要强壮威猛得多,但是从数量上来讲,却是一比几十的比例;从体能上来讲,大黑基本上是饿着肚子,而这些狼这些天却始终没有饿着,它们有更大的空间和时间去寻找可吃的东西;从体质优劣上来讲,大黑就更讨不到什么便宜了,她身上布满了伤痕,而外面的狼却一直在休养生息,比起大黑来,不知要健康多少倍。光从这三点上来讲,我就预感到大黑这次会吃不消。
  这一次的战斗,对大黑来说并不光彩,这是事实,不能因为人类一直将獒夸大得如何神勇,就忽略了獒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生命体,既然是生命体,就有它的缺点和弱点。大黑现在最大的弱点就是饥饿,她不光饿而且负伤,脖子上还套着个极其碍事的沉重的铁链子,这是我们人为所犯下的错,却连带大黑受了苦,她被狼群包围了,她也想奋力地冲出包围,但是体力不够,饥饿让她的四肢感到虚弱无力。
  当大黑腾空跃起,一口咬中一只狼的后腿的时候,她的牙齿刚刚合拢,就被两只豹子似的狼扑上了脊背,两只狼一左一右咬在大黑的肩胛部位,疯狂地撕咬。大黑负痛,粗暴地张嘴狂咬,却被更多的狼一拥而上,以无比优越的数量和重量将大黑压倒在身下。大黑被狼一只又一只地死死压住,她想翻身站起来,但是没有力气,狼群开始疯了似的撕咬大黑身上的肉和腿上的皮。
  我看不见大黑在哪里,狼群淹没了她的身影,只能听见密密麻麻的狼群中传出她那刚猛壮烈的吼叫声。我的气往脑门上顶,血往眼睛里充,如果大黑死了,那我也活不成,早死晚死还不是一样,不如现在就豁出去算了!
第47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11)
  我一把推开了破烂的木屋门,抱着枪向狼群冲去。几只狼看见我冲了出来,放开对大黑的撕咬,转而向我猛扑过来,我左手持枪,顶住了迎面扑来的一只狼的胸口,右手拔出尖刀,向身侧的另一只狼刺去。
  就在我刺死那只狼的时候,掉转尖刀,刚挑中被枪顶住的另一只狼的肚子,腿上就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一只狼咬住了我的左腿,正在疯狂地撕咬,另一只狼把我的右大腿抓出了两条宽宽的血槽。我忍住撕心的剧痛,刺死枪杆上顶着的狼,顺势把枪杆猛地砸下,砸烂了咬我左腿的那只狼的脑壳,挥起右手尖刀砍下去,把另一只狼的一条前腿连着半片身子卸了下来。
  大黑看到我不要命地冲了出来,正在和狼厮杀,她也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子力气,猛地一声大吼,撑开粗壮的四条腿,用尽全身的力气,甩脱了扑压在她身上的十几只狼,那些狼的牙齿还嵌在大黑的皮肉里,被猛力甩出去的时候,大黑身上的皮肉也被撕裂开了。
  头狼好像知道大黑已经支撑不了多久,再凶猛的獒也只是一只獒,而它们这些狼,却是一群,一大群!凶残的狼在饥饿和面临生死关头的时候,同样也会疯了似的豁出命去。头狼指挥它的手下再次向大黑发起猛烈的攻击,大黑再一次被狼群团团围住,她不畏群狼,奋力拼杀,我看不见她,只能听见她的吼叫声和铁链子震动的巨响声。又有几只狼向我扑过来了,我挥动枪杆子,打烂了迎面扑来的两只狼的脸面骨,然后立即向旁边跳开,以前学的什么擒拿格斗现在根本就派不上多大用场,狼才不跟你讲那一套,它们就知道疯狂地咬疯狂地撕,把一切能撕能咬的都撕咬成碎片。
  人和野兽较劲,在落单并且机械火力不足的情况下,吃亏的只会是人。大黑闻到了我身上被狼抓烂流出的血腥味,她又一次发怒了,再次甩脱了狼群的围攻,冲到我身边,将扑咬我的狼一口咬住。尖利的獒牙一下子咬断了狼的半截身躯,狼血四处喷溅,大黑又咬死了抓我的另一只狼,却被后面扑来的更多的狼压倒,我也被狼围住了,我抬起枪,准备向离我最近的一只狼开枪。围住我的几只狼一看见我准备扣动扳机,就哄地一下子全散开了,它们在与人类长久的交往过程中,知道猎枪的厉害,我之所以还没被狼咬死,完全是沾了这支土猎枪的光。
  看见大黑被几十只狼死死地压在下面挣扎,她想跳起来,但是却被几十只狼死死地摁住,两条前腿一打弯,就跪倒在地上,后面的狼前仆后继地压住了她,我被血冲晕了头,忘记了什么是生、什么是死,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打死头狼!
  我正在寻找那只阴险的头狼,猛地听到远处雪原上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像是千军万马正向这边奔腾而来。我转头一瞧,惊出了一身冷汗,就见不远处的雪地上一大队狼群正飞奔而来。积雪被狼踩踏得飞溅到半空,雪块儿飞扬,狼奔声轰然而至,我就感觉到头顶百会穴上一凉,心里彻底地绝望了!
  心里虽然冒起了一种快死的念头,但理智还没有完全被恐惧给冲散,当那一大队狼群越来越近的时候,我发现来的这一大队竟然是本地狼,在最前面开路的那一队就是曾经被攻击我们的入迁头狼驱逐出去的乌毛狼群。
  看见攻击我们的狼群先是哗然,然后是骚动,最后是混乱,我的心里一阵狂喜,受尽屈辱的大乌毛公狼复仇来了!它带来了入迁狼群的对头——本地狼群,并且自告奋勇地担任了本地狼群的敢死队。
  我急切求生的本能再一次复燃,尖刀刺出,扎穿了一只狼的心脏,压倒大黑的那一群狼也轰地一下子全散开了。大黑撑着腿爬了起来,我看她爬起来的时候很艰难,眼看两队狼群就要恶战在一起,我怕大黑再受伤,就唤她过来。
  被仇恨和愤怒点燃的大黑不肯听从我的呼喝,她带着满身的伤,执意又冲进了狼群,撕咬那些曾经攻击过她的狼。本地狼群在头狼的机智指挥之下,将入迁的狼群逼到了雪坟的死角处。
  入迁大联盟的头狼为它最初的错误决定付出了代价,在生死关头,哪怕是一只蚂蚁也会有求生的欲望,更不要说是一大群狼了。入迁的狼群为了求生,背叛了它们的主子,后腿负伤的头狼被它的狼群给抛弃了。
  混战中,一部分入迁的狼不再进行攻击或是抵抗,自觉地撤退到一旁,退出了战斗,另一小部分顽固不化的打手,被本地狼群先是压制然后围剿,片刻间,雪地上就被狼血染红了大片。
  这一次战斗,没有什么太多的悬念和想头,基本上是速战速决,本地狼群并没有采用什么战术和布局,就已经占据了很大的优势。如果不是入迁狼在最开始与大黑的战斗中就死去了一部分,如果大乌毛公狼没有反戈,如果没有大黑的牵制和进攻,本地狼也许不会这么快就取得胜利,但不管过程如何,结果是本地狼赢得了胜利。
  入迁的狼群在这场战斗中被打散,大部分重新分解成七八个一组的小部队,消失在茫茫风雪中,还有一小部分加入了本地狼的队伍。那只被我打伤了一条后腿的头狼仍有些不甘心,它不肯认输,也不愿接受本地头狼的羞辱,猛地向我扑了过来。
  我知道这只头狼已经失去了继续战斗的勇气和信心,它现在只是个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对我的扑击只是它另一种自残的方式,因为大黑就站在我的身边,虽然她受了很重的伤,但还足以一口咬烂那只头狼的脑壳。
  大黑对这只头狼有着无比的憎恨,当初格格被狼叼走的时候,也就是这只头狼领着它的手下干的一件龌龊事,大黑还清楚地记得这件事。头狼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她张开大嘴,咬烂了那只狼的脑壳,脑浆子喷了我满脸。
  被高烧和病痛折磨得昏睡不醒的多吉大叔不知道怎么醒了,他可能是听到屋外有很多狼在叫,就支撑着走出来,小木屋门口突然出现一个人,这下子就吸引了所有狼的目光。
  但这些是本地狼,有不少狼在饥饿的寒冬都曾接受过多吉大叔施舍的食物,狼也许不会感恩,但知道去分别哪些对自己是有利的,哪些又是有害的,而多吉大叔就是属于对它们有利可图的那一类。
  本地狼中有不少都还记得多吉大叔,也认得大黑,在打败了入迁的狼群之后,本地狼并没有立即离去,而是将所有狼的尸体堆放到一起,也不分什么外族和本族,重新建造了一座雪坟,并且向雪坟嚎叫致礼。
  这是我所见过的动物行为中最庄严的仪式,不管外族也好本族也罢,死难的狼都成了狼族中的烈士,毕竟现在狼的数量越来越少了,在如此残酷的生存环境中,能够存活下来,已经很不容易。
  祭奠完死难的同胞之后,本地狼群在头狼的带领下,面向大黑站立,为她的英勇仰天嚎叫致礼,然后陆陆续续地撤去。一只能获得狼群尊重的獒,才是真正属于大草原的獒!
  有一小队狼群还没有走,我看见了站在中间的那只“三只眼”小狼,按它的年龄来讲,还不应该过早地加入战斗,它不能算是一只成年的个体狼,但是却有着成年狼的凶猛。
  最后一队狼也要离去了,小狼向我们走近了几步,它还认得我,也认得大黑,但是大黑现在满身带血的凶相令人生畏,小狼不敢靠近,但它小时候舔过大黑那干瘪的奶头,也吃过我喂的羊奶,还是有些想亲近我们。
  小狼看了我们两眼,再一次想向我们靠近。大黑以为小狼是想伤害她的主人还有我,就凶野地龇牙,冲着小狼粗暴地吼叫起来,并想扑上去撕咬小狼,大黑还没有从战斗的惨烈中完全清醒过来。
  “走吧,大黑不认得你了!”我对小狼说。另外几只狼在前面远远地呼唤小狼,用我们人类听不懂的狼的语言喊着小狼,小狼终于放弃了和大黑相认的念头,迈着四条已经十分强壮有力的腿远去,并且不时地回头看我们几眼,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不见。
  我一直疑惑格桑为什么不带着村里的人出来找我们,难道是以为我们遇了难,还是已经出来找过了,却没有找到?但不管怎样说,我们在坚守了八天之后,终于脱险了,虽然多吉大叔已经病得完全不清醒,更无法走路,我也受了伤,大黑就伤得更严重,但至少命是保住了。
  虽然在这一场战斗中,大黑并没有获得完全的胜利,还负了重伤,在本地狼的协助下,我们才从这场灾难中脱险,但是这并不能磨灭大黑是一个英雄的事实。并不是所有的英雄都必须获得胜利,只要努力了、付出了、珍惜了,即使失败也是英雄,而且英雄得壮烈,英雄得感人!
  大黑是我心目中最无比英雄的一只獒,也同样是最英雄的母亲,为了主人,她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舍弃自己的孩子,义无反顾,拼死相搏,最让我感动流泪的是,大黑可以为了主人的温饱而饿瘪自己的肚子!就算是战败,也一样是英雄!
  我搂着大黑,检查她身上的伤。多吉大叔被高烧烧得糊涂了,迷迷糊糊地靠在门上,问我:“狼都走了?”我点头,一边看大黑身上的伤,一边问:“大叔,本地狼为什么不咬我们?那么一大群!”
  多吉大叔好久没回答,迷糊了好久,想了一会儿,才回答我:“本地狼可不傻呢!把牧民都咬死了,没人养牛养羊了,到明年冬天,我看它们都吃啥?本地狼和那些外来的狼群打架,就是要保咱们这些牧民啊,保牧民也就是保它们自己。”
  听多吉大叔还能说这些话,我知道他虽然病得厉害,但头脑还有点儿清醒,只是病痛折磨得他无法站立,只能半靠在破烂的木屋门边站着。
  我心疼大黑的伤,把自己的衣服撕烂,先给大黑包扎伤口。我这一包不要紧,才发现,大黑身上的伤比我所想象的要严重。大黑的身上到处是被狼撕开的血口子,一条一条的血沟子,皮肉向两边翻裂,两条大腿上被发了疯的狼咬出一个挨一个的血洞,身上的皮毛被撕烂多处,后背上一大块皮被撕烂,悬吊在半空,最要命的是左前腿上的一处伤,狼爪直接钩进去,撕开了皮,把里面的筋都钩了出来!
  怪不得后来见大黑几乎都站不起来,她是硬撑着走到我身边的,即使自己受伤再重,我也没掉过一滴泪,可现在看到大黑为了我们受了这么重的伤,我的眼眶又一次湿润。我哭不出声音来,只是吧嗒吧嗒地往下掉眼泪。多吉大叔也心疼大黑,看见大黑从头到脚都被血给染红了,他心疼得喘不过气,自己抓了团雪,按在高烧烧得滚烫的额头上,稍微清醒了之后,就摸索着走过来,和我一起帮大黑裹伤。
  大黑虽然受了很严重的伤,但她看起来依然是那样威猛,高昂着头,神情傲然,微闭着双眼,从容之中带着对一切敌人的蔑视,即使伤重,也仿佛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一副处变不惊、沉着大气的王者风范。我想:裹伤的时候一定很痛,但大黑却自己忍着,不愿意表现出来,这就是多吉大叔养的獒,大智若愚、大勇若怯、沉而不露,永远都是那样处变不惊,这样的品格令某些自诩高尚的人也无法企及。
  我撕烂了衣服给大黑裹伤,自己的伤口也在流血,寒冷的风吹过来,我感到冷,过量失血后的冷,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多吉大叔看到我两条腿上的伤,就撕烂自己的衣服帮我裹伤,他的膝盖肿得厉害,无法站立,只能半跪在雪地上。一老一少,还有一只满身是伤的獒,站在空旷的雪地上,风在吹,雪在飘,不远处的雪坟像一处苍凉的风景,这场景,好凄凉,但又很悲壮。
  互相裹完各自的伤,我和多吉大叔身上的衣服都已经很单薄,风雪吹过来,体温急剧下降,不可能再在小木屋里待下去,我们担心会有狼再追过来,大黑还可以走路,虽然前腿有点瘸。
  我弯腰背起多吉大叔,托好他的两条伤腿,招呼大黑,一起往风雪中走去。
  这条路我还没有走过,不大识路。大黑虽然对这条路也不太熟悉,但她会在风雪中辨别方向,即使是没有路的地方,她也能在曲曲折折之后找到一条可以回家的路。我跟在大黑的身后走,因为腿上被狼抓伤了,两条腿一用力,血就从伤口处往外涌。我想:大黑身上的伤比我要多得多,她一定比我还要痛苦,我看着她深一爪浅一爪地踩着厚厚的积雪,我担心,大黑的前腿在受了重伤之后,再被积雪一冻,会不会就此残废?无情的暴风依然在拼命地刮,雪在拼命地下,多吉大叔被寒冷的风冻得清醒了,听出我沉沉的喘息声中带着沉沉的心事,就安慰我说:“獒可不像一般的狗,它们本身就有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一般人都不能比呢!粗犷、剽悍、沉着又勇敢,这才称得上是大草原的神兽啊!”
  厚厚的积雪几乎要没到大腿,两个人和一只獒都走得十分艰难,但我们都不能停下,只能拼命地往前走,也看不到路,心里觉得很悲凉。为了分散对环境的过分注意,我没话找话,问:“大叔,獒为什么要叫作獒?怎么不叫别的名字?我来大草原这么久了,还是没有真正明白这个字的含意,是模拟獒的叫声来取的名吗?”多吉大叔沉默了一会儿,开始咳嗽,咳了好久,这才反过来问我:“肖兵,你是汉族人,你晓得汉字獒咋写不?”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就是‘骄傲’的‘傲’字去掉‘人’字旁,然后加个‘犬’字底——”我忽然明白了多吉大叔的意思,将人之“傲”取掉“人”加“犬”而得“獒”字,表示獒有与人可比之处,不光体现了天下万物皆平等的理念,更体现了从古至今汉藏文化的融会和交流。獒作为一种大草原上的神兽,它不光是大草原藏族群众的宠儿,在汉人的心目中,同样也拥有着无比高尚的地位。无论是藏族人也罢,汉族人也罢,对獒的喜爱最初都是源自于对獒本身高尚品质的一种敬仰,这也许就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都渴望养一只纯种的獒,撇去其他虚荣的一面不讲,也许是越来越多的人更希望借獒的品格来诠释自己的人生吧?我相信,我永远也无法完全了解大黑,一只獒所具有的优良的品德,不是一个人仅从表象上就能粗浅地体会到的,但我知道,对于大黑,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和她相处了,即使是相处一辈子,我也不可能去完整地体会她并了解她。我相信,大黑也不会容许我就这样在大草原上无所事事地晃荡一辈子,我看着大黑蹒跚着在前面领路的身影,那样孤单,那样悲壮,心里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悲伤。
  天快黑的时候,我们终于从荒野里走到了回家的道路上,大黑一边在前面领路,一边不停地吼上两声,我知道这是她在用自己的方式向两边雪地里的野兽示警,也是在提醒我们要提高警惕,夜色来临了,危险也会跟着降临。
  大黑的吼声不光吓退了两边的野兽,驱走了潜在的危险,也呼唤来了一直在寻找我们的村民,我看到昏黑的夜色中,几个村民正往这边赶过来,后面还跟着一个瘦小的身影。走近了,发现是格桑,还有村里的几个年轻人,手里操着铁叉等武器,还有救援用的绳索。格桑一发现他阿爸病得不行,已经走不了路,扑上来,抱住多吉大叔的腿就放声大哭。
第48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12)
  我好不容易才劝住他,几个村民用绳索编了个担架,抬着多吉大叔往回走。格桑没等我开口问,就哭哭啼啼地说起来:“那天晚上,你们都没回来,家里那只老羊独自回来了,我就知道你和阿爸都出了事。大黑疯狂地往外冲,铁链子都被她挣断了,我还没来得及叫人,大黑就冲了出去,我们后来出去找了几天,一直都没找到你们,还以为……”
  格桑哭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不停地用袖子往脸上抹,我笑着安慰他,说:“有什么好哭的,现在不是都安全回来了?还多亏了大黑呢!是她救了我们的命,对啦,家里几只小獒都怎么样了?”格桑还没来得及开口,一个村民就笑着说:“放心好啦,在才让大叔家呢,养得胖墩墩的,可肥了。大叔都舍不得吃的东西,光省着给小獒吃了。”
  我不知道大黑听懂这句话没有,她喘了口气,像是放下了心里的一块石头。眼看着望见村口的那株歪脖子树了,大黑撒开了腿,拼命地往回跑,她是想念她的孩子们了,生死离别的八天,作为一个母亲,谁又会不想自己的孩子呢?
  四只小獒在才让大叔家里长得很健康。我们离开家的这八天里,格桑和一帮村民一直在不间断地寻找我们,几乎把附近的草原都翻了个遍,就是没能找到那座山的背后去,谁也没想到,我们会被狼逼到那个地方。
  多吉大叔的腿冻残了,膝盖又肿又紫,我们烧了些热水,给他泡了腿,稍微有些好转。但膝盖还是痛,高烧也没有退,吃了一些药之后,休息了几天,病情才有些缓和。
  我腿上被狼撕咬的伤永远地保留了下来,直到现在,疤痕也没有消除,左腿上几个深深的血洞,右腿侧面是两条宽宽的血槽。但我觉得这些伤都不要紧,只要大黑没事,我心里就很安心,但情况很不乐观,獒不管再怎么凶猛,它也是血肉之躯。可能不少朋友看到这里都会大失所望了,难道所有的人都觉得,只要是獒,就该像天兵天将一样无往不利、无所不胜吗?那不可能,神仙也无法完全办到。以一挡几十,凶野的狼的攻击力也许会比一只好獒要逊色许多,但它一旦攻击起来时,却比獒要更加凶残,要拼的只是时间和耐力。大黑在饥肠辘辘又负了伤的情况下,吃了大亏,虽然最后还是胜了,却落下了满身的伤。
  我对于獒这种动物,最感动的一点就是它可以为了自己的主人无所保留地放弃自己的一切,食物、水源、甚至自己的生命,为主人抵挡住一切危险,这不仅仅是一种动物对主人的单纯的忠诚,更是在生死相依的一生中比主仆情谊更深厚的感情。
  大黑的伤要休养好一阵子,她身上到处是被狼撕咬烂的伤口,左前腿上的筋被狼爪钩了出来,还好没断,但大黑走路时却已经无法保持平衡了,左前腿一瘸一拐的,像个跛子。我很伤心,几天吃不下饭,看着大黑,把眼泪往肚子里吞,大黑身上的伤时时刻刻触目惊心地映入我的眼帘,一想到她与狼群厮杀时那不要命的一股子劲时,就感动得我无地自容。多吉大叔劝慰我,说:“放心,大黑不会残,只是要养好一阵子伤了……”他嘴上这样说,自己心里也难受得要命,大黑从来没受过这样重的伤啊!谁养的獒,谁不心疼?
  为了大黑的伤能尽快好,我整天和大黑吃在一起,睡在一起。大黑还是那样平静,半睁半闭着眼,看起来懒懒散散的,但她一旦睁圆两眼的时候,又是那样精明和威猛,身上的伤一点儿也没消减她的气势。
  格桑在出去找我们的这几天,一边哭一边找,靴子都跑掉了一只,左脚的小趾也被冻得完全失去了知觉,事后听说要截掉小趾,他很担心地问我:“阿哥,我的脚冻坏了,以后还能当兵吗?”我安慰他:“你不说谁知道?不过,还是有点儿影响,某些平衡技术方面,你可能就会没有别人做得好,你要比别人多付出很多的努力才行,老天不负有心人啊!”
  格桑问我还能在大草原待多久,他舍不得我离开,我也舍不得这片美丽的大草原。但是一看到满身是伤的大黑,我就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念头,虽然我不是一只獒,但我可以学习獒的品格,像大黑一样,到自己应该去的地方,做自己应该去做的事。我说:“开了春,等把小獒给先巴大叔家送去,我就得走了,以后有机会,一定还会回来看你们。”
  格桑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多吉大叔的大儿子在外面赚了不少钱,听说过两年要在日喀则开一间餐馆,到时就会把多吉大叔和格桑都接过去了。
  大草原上的牧民又少了一家,羊又少了,狼也会越来越少,离开大草原的獒,又该如何生存下去?是像眼下最流行的明星转型一样,识时务地转型当宠物犬,还是坚守獒这一族最后的防线,直到最后在不得志中落魄老去?
  剩下的很长一段日子,我、多吉大叔还有大黑以及格桑,我们都要在养伤的日子中度过,村里的牧民不约而同地给多吉家送来了牛羊和吃的食物,连扎西木一家也碍不住面子,送了两只羊过来。
  日子虽然没那么宽裕了,但还过得去,我感激大黑为我们付出的一切,不再让她出去捕食吃,每一顿都从自己的口粮中省出最好的肉给她吃。小獒有了充足的奶水,越长越强壮,不但天天打架,还开始磨牙了。我的那床军被被太子和王子从床上拖到地下,四个小家伙也不打声招呼,就把军被私自改装成了它们的新窝,在里面上蹿下跳,棉絮都被扯了出来,慵懒的公主半夜里还在上面尿了床。
  四十、再见,大黑
  时间过得飞快,眼看着几场暴风雪之后,风也停了,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我的心却越来越沉重,我知道我和大黑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每天都有很多无法说出口的伤感,就像我当初准备离开部队时一样。
  天气渐暖,积雪渐融,我最后一次去了趟日喀则,帮多吉大叔买药,顺便送那部旧电台给中校,感谢他在雪灾时给我们的援助,最后给黑子打了个电话。我的鼻子酸酸的,一打通电话,就毫不留情地把黑子骂了一顿,我说:“你不够哥们儿,还说到了这里,能疗老子的伤,伤还没疗好,老子的心又被伤了……”
  黑子不说话,一个劲儿地在电话里头笑,等我伤心完了,那家伙才开口说话:“你小子是心里有伤,像你这样的男人,就要以毒攻毒,心伤还要心伤医啊!怎么样,现在心里就只记得大黑了吧?把部队里的兄弟们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吧?”
  看似平常的一段话,搞得我心里酸酸的,我骂他:“你小子放屁!兄弟是兄弟,大黑是大黑,我……都舍不得……”后面的话,感觉带着一股子哭腔,我是个男人,本不应该在这种场合下流泪,我喉头动了一下,挂掉了电话。黑子似乎还想调侃我几句,但他没有机会了。
  回到大草原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格桑告诉我:“大黑昨晚见你没回来,一直就站在院子里等,我们谁叫她她都不应,一直站了一个晚上。早上的时候,回到窝里看了一下,就又站到院子里等你去了,一直站到现在。”我感动地抱着大黑,用自己的脸去蹭她的脸,很多人见到大黑长了一副无比凶野的模样,都不敢这样和她亲热,多吉大叔不会这样做,格桑又不敢,大黑一直都很孤独,可能也只有我才会这样和她亲热了。
  自从发生了上次雪谷遇狼的事之后,大黑就再也没有拴过,那条曾经拴过大黑的铁链子,不光被大黑挣断了,而且上面还布满了大黑累累的牙印,一个挨着一个,不管是谁,没见大黑之前,先看看那半条残存的铁链子,心里都会先怯了。
  小獒长得真快啊,眼看着就两个多月大了,几个小家伙都开始争着抢着要肉吃了,太子和王子天天为抢吃的东西打架,一打起来,满屋子鸡飞狗跳似的,锅碗瓢盆都在蹦。小獒越长越大,吃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多,这对生活比较拮据的多吉家来说就有点儿问题,毕竟獒还小,不能自己出去捕食。多吉大叔又不忍让大黑带着伤出去自己找吃的。
  我预感到小獒离家的日子快到了,它们也是时候离开大黑,去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
  多吉大叔把太子送给了才让大叔家,王子送给了另一家牧民,几家都离得不太远,太子和王子没事就跑回多吉家里来蹭吃蹭喝,有时还会找大黑蹭奶,更可笑的是,有时候太子竟然还会冲到王子家里去打架,我无法想象,这两只獒将来长大之后,会是个什么样子。
  扎西木大叔也如了愿,把格格带回去了,大黑没有再像上次那样发疯发狂,她也知道孩子们都长大了,就要离开自己了,每一只獒都有它自己应该去的地方,而不是从小至老地守在母亲的身边。
  格格被抱走的时候,又哭又闹,耍脾气,不肯离开。大黑也舍不得,舔了一遍又一遍,惹得我眼眶都酸了。我知道,格格一送走,最后就剩下公主了,那是留给先巴大叔家的,离送公主走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
  大草原上的雪化得比山区里要快,日照范围广,很多积雪融化的地方,小鼠小兔子都钻出来蹦跶了,草皮也发出了新芽,从残雪中钻出绿绿的芽尖儿,一切生命都在复苏。狼可吃的东西也多了,不会再来抢夺牧民的羊,送别公主的日子也终于来临。
  公主是全身黑色的獒,像大黑一样,看起来很懒散,整天半眯半睁着小眼,对一切事物都爱答不理的,只有抢东西吃的时候,才会精神焕发地冲出去,不顾一切地拼命抢,比它小时候要凶野多了。我猜想,公主长大了应该非常像大黑,现在还不到三个月,已经初露獒相了,平时躺在那里的时候,就像死了一样,一发威,另外三只小獒都得绕着它跑。
  离别的日子终于到来多吉大叔因为腿伤的缘故,再加上家里也离不开,就让我代他送公主过去。公主快三个月大了,三个月的小獒已经很沉,长得比一般家养的大狗还要大,而且还很粗壮,一点儿也不像个姑娘家,倒像个壮汉。公主好像也知道自己要被送出家门,像一个恋家的孩子,赖在家里不肯走。我一抱它,它就想咬我。大黑看见公主要咬我,就扑上去,咬住公主的后脖子皮,把它拽着半离了地面,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公主终于老实了,可我还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它抱起来,小家伙长得真重,像一大块铁砣子,一放到地上,就赖着不肯动,我只好抱着它走,还要背着一路上的吃喝。
  天刚亮的时候,我就出发了。一路上走走停停,公主不是一般的重,我越走越累,就感觉两手抱的像块石头,正在不断地往下坠,眼看到了中午,我把公主放下来,说:“公主殿下,拜托你动动玉腿,走两步吧?”
  公主不理我,像是故意要折磨我一样,它还在为我把它和它的母亲分开而生气,不光不理我,也不肯接受我喂它吃的食物和水,憋着一肚子闷气,把屁股对准了我的脸。我不知道是好气还是好笑,这一招牌似的动作,可是大黑的专利啊,没想到公主也继承了大黑的这一“优点”,开始拿我开涮了。我照着公主的小屁股就是一巴掌,气呼呼地说:“给老子勤快点儿,再这么个懒骨头,看我不打烂你的屁股。”
  这一巴掌打下去不要紧,公主生气了,完全把我这几个月来从小把它带到大的辛苦扔到了屁股后面,迎面向我扑了过来。我没想到还不到三个月大的公主会这样干,它把我仰面扑到了地上,张着满嘴的小尖牙,冲着我的脸喷气。我吃了一惊,以为公主要咬我,没想到,它发了一通脾气之后,忽然往我的脸上舔口水,黏糊糊的哈喇子涂得我脸上稀里哗啦的一片。公主发泄了一通之后,心情爽快多了,没等我叫它,就自己蹦蹦跳跳地往前跑去。我被公主搞得哭笑不得,装好吃的和水,背好背包,去追公主,看着它开心地在残雪和草皮上乱蹦,心里不知道是开心还是失落。
  公主还从来没有独自到大草原上玩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多吉家门前近百平方米的地方,再远些,就没去过了。现在一到了宽广的大草原,眼界开了,心情也跟着开朗了。公主好奇地四处张望,和小兔子玩,和小鼠玩,可惜那些草原上的小动物,一看见面露凶相的公主龇着牙过来了,就吓得筛糠似的抖,没等公主跑过去,就一溜烟地消失了踪迹。
  公主自己在草原上跑了一个小时之后,它累了。这个时候的小獒骨骼还比较软,不适合做长期的奔跑运动,这对它将来的生长有影响。我把公主抱在怀里,喂它吃东西,把水倒在掌心里,喂它喝。看样子,公主也累了,它吃得很开心,一点儿吃相也没有,虽然现在没有小獒和它抢吃的了,它还是像风卷残云一样,吃得稀里哗啦。
  突然,我听到草丛中传来一点动静,公主虽然还小,但也立即警惕了起来,停止了吃东西,抬头张望。
  草丛中现出了几只小狼的身影,这些是还不到年龄的半大狼,可能是看见积雪都消融了,就跑出来找吃的。它们正在刨鼠洞,抓小鼠吃,被公主粗鲁的吃声给惊到了。很快,我就从紧张中放松了情绪,我看到了那只“三只眼”的小狼,它也在这群小狼中间,看样子,倒像个小首领,我估计小狼还记得我,可它不认识公主,公主也不认识它。
  一看见狼,不知道为什么,平时比猪还懒得公主,一下子从我怀里跳了出来,就像曾经的大黑一样,向那几只小狼猛冲了过去,一路狂野地吼叫,虽然叫声中还带着乳臭未干的稚嫩。几只小狼惊恐地倒退,然后轰地一下散开了,七零八落地往不同方向跑去,这几只小狼还比较嫩,不知道集中兵力。
  “三只眼”小狼迟疑了一下之后,预感到这样做不对,开始用叫声呼唤它的同伴,几只小狼一边跑一边开始绕圈子,最后集合到一起。公主还小,不懂什么战术和技术,被几只小狼拖着跑,后来累得没了力气,站在那里,伸着舌头直喘粗气。我心疼公主,就跑过去把它拽回来,说:“算啦,人家也是在讨生活呢,又没来跟你抢吃的,都生活在大草原上,得饶人处且饶人,说不定在将来的哪一天,这几只小狼也能救你的命呢!”
  我自言自语地说着,想起了那一次要命的雪谷之旅,如果不是大黑和后来赶到的那一批狼救了我们,我现在早化成大草原上的肥料,被这片草原吸收并消化,最后变成草,再被羊群吃掉,最后又变成粪,再成为燃料,被烧成一股青烟。几只小狼见公主不再去追它们了,“三只眼”小狼也知道我不会主动去伤害它,就放心地领着它的同伴们继续刨鼠洞。公主就坐在我怀里,好奇地看它们。
  “三只眼”小狼一边刨鼠洞,一边偷偷地看我,现在它也长成大小伙子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我想凿它几个爆栗就凿它几个爆栗了。它首先抓到了一只小鼠,一边吃一边瞅我。小狼陆陆续续地抓到了几只小鼠,吃饱之后就走了,最令我感到莫名其妙的是,那只“三只眼”小狼临走的时候,竟然还抓了两只草原小鼠,没有吃,留了下来。
  我不知道那是给我留的还是给公主留的,这令我觉得很莫名其妙,小狼已经越长越显露出凶残的面相,它也不可能会对任何人或是动物感恩,也可能,它只是在看到我的那一瞬间,脑子里残留的一点关于它母亲的记忆又被唤醒了吧。
  公主毫不客气地吃掉了那两只小鼠,小鼠还没有死透,在苟延残喘。公主第一次吃这样的活食,很兴奋,欢快地在草地上乱蹦,和小鼠玩起了游戏。
第49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13)
  我看看时候不早了,为了在天黑前赶到先巴大叔家,就干脆捏死了小鼠,塞到公主嘴巴里,然后带它起程上路。我不知道,大草原上的雪都快融化完了,可山区里的雪还是那样厚,可能是阳光无法直射的缘故,我从山脚下走过的时候,抬头向上看,看见一大片连着一大片的厚厚的积雪,雪的表面似乎有些融化的迹象。
  我按照多吉大叔的嘱咐,远远地绕过山脚,这样,即使融化了的雪掉落下来,也不会砸到下面的我。公主开心地在雪地里蹦着往前跑,忽然,它停住了脚步,挡在了我的身前,紧张地四处张望。
  獒可不是神经质,更不会无缘无故地就紧张兮兮,即使是一只年幼的小獒,天生也会具有某种比人类要敏锐的预感,我知道肯定有什么事要发生,但是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难道有狼?还是别的野兽?我正在迟疑中,忽然仰头一望,头顶上方正悬着一大块厚重的积雪,从山壁的一端伸出来,因为是个斜坡,积雪一边往下滑一边断裂,我连忙一把抱起公主,就往旁边开阔的地方跑。
  公主忽然狂叫了起来,我还没跑出两步远,上面那块巨大的积雪就坠落了下来,砰的一声重响,雪块碎裂,四处飞溅,雪地上被砸出老大一个深坑,飞弹出来的雪块砸在我的后背上,噗的一声响,很痛。这块雪还没落完,山壁上的积雪就像是坍塌了一样,布满半面山体的大片的积雪开始往下泻,就像开了闸的洪水似的,气势汹汹地扑了下来,挟着雷鸣般的吼声,雪块撞击着雪块,铺天盖地的白色迎面卷来。
  雪崩?我的脑子还沉浸在紧张的情绪中,两条腿已经不由自主地跑了出去,这是本能的反应,还没有完全受大脑指使,我抱紧公主,拼命地跑,雪块就在屁股后面一路呼啸着狂追猛赶。雪块越卷越大,像个巨大的雪球,向我压了过来。我承认,当雪崩突然发生的时候,就像火山爆发一样,人终究拗不过大自然的力量,我的速度已经很快了,只是跑起来的时候,积雪很有些陷脚,当我最后向前一扑的瞬间,一大团积雪猛地压到了我的身上。
  外面的轰隆声还在继续,疏松的雪块为我提供了氧气,五分钟之后,当我从积雪下面爬出来的时候,公主还好端端地搂在怀里。小家伙看见我没事,就开心地舔我的脸,我知道,虽然有时候它很生我的气,也很喜欢和我闹别扭,但从心里面,公主也舍不得离开我,所以,它一路上都赖着不肯走路,非要我抱不可。
  我感激公主提前给了我警示,如果我再反应慢一点儿,可能就要被这场雪崩给永远地埋在下面了,我看着眼前一片积雪崩塌的景象,感激地拍拍公主的小脑袋,说:“路被封了,咱们又必须得绕道走了。”
  公主只是贪玩儿,它也不在乎多走一段路,在雪地上蹦跳了几圈,又往我怀里拱。别看它还不到三个月大,已经长了副大个子,很有一把力气了,向我猛扑过来的时候,差不多可以把我撞个趔趄。
  我们往山后绕过去,从山的另一面走,那一面向阳,积雪差不多已经完全消融,一冬的冰雪都融化成了溪水,从山上冲刷下来,汇聚成一条小河,卷着两岸的碎石,拍打着岩石两岸,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公主对这种声音很感兴趣,它从小就喜欢玩水,打给大黑喝的一盆清水,它干脆就整个跳进去,四只爪子把满盆水搅得乌黑。现在一听到大自然界发出的水的声响,公主兴奋地一边跳起来,一边用稚嫩的声音吼叫着,甩开了我,飞快地向水流冲去。
  一冬的积雪都融进了这条小溪,初春的水就显得特别急,而且在转弯的地方还打着回旋,满山的碎石被水流卷下来,撞击在一起,咚咚直响。我怕公主会出事,三步并作一步地往前追,我还没揪住它的尾巴,它就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
  水流很急,公主一跳进去,爪子底下好像就被什么利物给扎了一下。公主呼痛,身子一仰,一股湍急的水流冲过去,它没站稳,身子被水冲得向下游滑去。我吓坏了,这小家伙可千万不能出什么事,不然我怎么向两位老人家交代?我怎么向大黑交代?
  我衣服和鞋都没来得及脱,纵身一跳,就扑进了水里。下了水,才发现不对劲儿,这条小河并不深,深度还不到我的腰,我根本就没法在里面游,而且水底到处都是尖利的碎石块,穿着鞋踩上去,脚底板都扎得生疼。
  水对于我来说不深,但对于公主来说,已经算是汪洋大海了,一团水浪卷过去,公主向我伸出一只小爪子,它想抓我的手,太远,抓不到;想喊我,一股水直接就灌进了它的嘴里,又一股水流压过去,公主一下子就没了顶。
  我看见公主在没有没顶之前一直被水呛得咳,它自己也一直在挣扎着,努力地想往上游走,但是水流急,坡又斜,它的脚下也站不稳。我真的被吓着了,别看公主长了个大个子,可年龄还太小,我担心它要就此完蛋,也不管水深还是水浅了,一个猛子扎了过去,用手扒拉着下面的碎石往前游。水不深,很多拐弯的地方,我再次从水底冒出头来的时候,还是看不见公主的身影,只听见水流哗哗的声音,心里一下子就凉透了。
  我不能容忍自己的这种失职,就算公主被淹死了,我也要把它的尸体找到,又游出一大段路,下面的水越来越浅,流势也缓和了许多,我不得不钻出水面,踩着下面的碎石往前走。
  水底的石头很尖利,石质又硬,有一块儿直接就扎穿了我的鞋底,连脚底也被扎烂了。但我没感觉到痛,心里除了对公主的担心和焦虑,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我又在水里趟着走了很久,还是没有摸到公主的尸体,我想可能是被水流给冲了上岸,就干脆上了岸,一边顺着岸边往下走,一边寻找公主的尸体。浸透了水的棉衣棉裤被山间的风一吹,立刻全身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什么叫春寒料峭,这就是,何况眼前还不能算是完全的春天,应该说是比较温暖的冬末。
  吸足了水的棉衣重得像块铁,我喘了口气,在岸边坐下来,把衣服脱下来,绞着水。两只靴子里灌的水可以养鱼,我抽出双脚才发现,左脚靴子里的水都被血给染红了,脱下袜子一瞧,左脚板上被尖石扎了个洞,血水还在往外流。
  这点儿小伤暂时还不要紧,要命的是我全身都被水给泡透了,山间的风又冷,迎面吹过来的时候,带着一股暴风雪似的冰冷。没办法,我只好把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绞干水,再一件一件地套在身上。再好的身子骨,估计也经不住这样的摧残,我最后控干靴子里的水,把靴子套在脚上,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真冷啊!
  我第二声喷嚏还没打出来,耳朵中好像听到了公主的叫声。很远,从下游的某一处岸边传上来的,我心里又惊又喜,公主没事!
  我靴子还没穿好,就急着往下游跑,一边跑一边呼喊着公主的名字,下游很清晰地又传来了公主的叫声,一边叫好像一边还在打喷嚏,估计它也被冰冷的河水给冻坏了,风一吹,就经不住冷。
  公主被湍急的水流给冲到了下游较浅的地方,在一个转弯处,终于拼着一条小命,自己爬上了岸。它知道我正在上游的地方找它,一上了岸,就拼命地往上游跑,一边跑一边叫。我远远地看见公主撒开四爪,向我飞奔而来,最后一头扑进我怀里,我也不知自己到底是要哭还是要笑,抱着公主,把它紧紧地搂在怀里,它倒像个没事儿人似的,兴奋地一边在我怀里乱拱,一边舔我的脸。
  看见公主自己找过来了,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也放下了,我帮公主拧干它毛上吸足的水。一阵风吹过来,我又怕冻坏了它,就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包在她身上,给她挡风。虽然我的外套湿透了,但从上游一直走下来,也已经被风给吹了个半干。
  我又按原路走回去,找到上游的那个背包,还好背包是干的,我把里面剩下的一点儿吃的东西掏出来,先和公主吃了一餐,然后把背包拆烂了,包在公主的肚子上,给它保暖。
  山间的风很冷,时间一久,再健康的人这么一折腾也要生病,我不忍心再让公主自己走了,它一直在打喷嚏,鼻孔里喷出的清水溅了我一脸,我抱着公主往前跑,希望在天黑以前能赶到先巴大叔家。
  虽然路上出了点儿小插曲,但后面总算还顺利,天黑透的时候,我们已经坐在先巴大叔家里烤火了,先巴大叔给我换了一套达杰的衣服,我把湿衣服放在火炉边烤着。公主的毛早已经被温暖的炉火烘干,没想到这小家伙还挺健壮的,估计和它小时候贪吃又贪睡,长了一身壮肉有关吧?毛还没完全烘干,小家伙就满屋子乱窜,开始熟悉它的新家了。
  看见公主的到来,先巴大叔非常高兴,当个宝贝似的,把公主搂在怀里,抚摸了一遍又一遍,嘴里还说着:“瞧,跟南卡长得一模一样。哎呀,大黑以前小时候也是这个样子呢,祖孙三代都是这样讨人喜欢。”
  看见公主不惧生,在先巴大叔身边乱蹦,又满屋子到处拱,把所有它能翻得动的东西全部翻过来玩一通,又淘气又可爱的样子,我还真舍不得留下公主一个人离开,心里忽然有些酸楚的感觉。
  先巴大叔没发现我的不适,先巴大婶不在家,他就一边给我煮热辣辣的牦牛肉汤喝,一边告诉我:“达杰前几天出远门了,去香港,帮他叔叔打理那边的生意,他说初秋的时候回来,到时去北京看你。哦,对了,肖兵,过些日子,你就要回去了吧?”我点点头,嗯了一声,说:“大叔,公主很淘气,这几天换乳牙,到处咬东西,值钱的你可要收好啦,稍不留意,一回头,你可就找不到了呢!”先巴大叔说:“好!”然后笑眯眯地把肉汤端上来,又给公主也盛了一碗,和我用的是一样的碗,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给它吃,我真眼红公主,在先巴大叔家可以享受比人还要好的待遇。
  公主一口气把牛肉汤吃了个碗底朝天,然后就跑到我的身边,用它的油嘴蹭我的裤腿,我心疼地摸着它的头,说:“乖啦,以后这里就是你的新家了,不许淘气,不许撕被子,不许随地大小便,更不许一高兴就往人家脸上涂口水。”
  我话还没说完,公主就一下子扑到了我的怀里,又开始兴奋地舔我的脸,它好像很亢奋,永远都有用不完的精力。
第50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14)
  先巴大叔告诉我:“大黑小时候也是这样,獒从小就应该顺着它的天性长,等到长大了,自然也就沉稳了。獒从小该怎样就怎样,人为地过分去干预,反而不利于它的成长,让它自己跑自己摔,吃的亏多了,受到的教训也就越多,长大了自然就聪明,而且也老练。”
  我点点头,其实从这一点来说,人和动物都一样,如果说不经风雨也能成大事,除非那个人运气太好,要么就是祖上的荫庇或是父母的功劳。
  晚上,我就住在先巴大叔家里,虽然公主白天很兴奋,但是一到了晚上,就突然变得有些沉默起来,可能是它第一天离开母亲,又是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睡到半夜的时候,我被一阵轻微的响动声惊醒,我点亮了屋里的油灯,看见公主可怜巴巴地站在我床前,两只前爪扒着我的床头,它想伸舌头舔我,又够不到,我伸手拍拍它的头,说:“乖啦,去自己窝里睡。”
  屋外的风在呼啸,树林被风刮得呼啦啦地响,公主前爪扒着床沿,后腿一蹭劲,竟然蹿到了床上,非要和我挤一个炕头,我把它推开,它委屈地哼叽着,一会又磨磨叽叽地靠了过来。
  我只好由它,吹灭了灯,却睡不着,听屋外的风声,想着自己马上就要离开大草原了,离开这片淳朴的土地还有这些憨厚的人,还有大黑、格桑以及那些在困难中救助过我、帮助过我,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的亲爱的人们。
  我想着这些人和事,就像当初离开部队的前一天晚上一样,又失眠了,我想给自己找一个可以不离开的理由,但是一想到这点,就感觉仿佛黑暗中有一对眼睛正盯着我看,那是大黑的眼睛,她在嘲笑我,又想偷懒了,又想逃避现实,又想给自己找一个虚度光阴的理由。
  听着公主沉沉地进入了梦乡,呼吸声很均匀,我想:此时此刻的大黑应该正半睁着两眼,守在自己家的屋门前,一边警惕着屋外的动静,一边思念着自己的四个儿女,或许也正在思念着我。
  不知道我离开大草原许多年以后,大黑还会不会偶尔地想起我,还是会把我忘记。我想了想,又找了个安慰自己的理由,我想:就算大黑把我忘记了,那也不是真的忘记,而是她心中还有比我更重要的人、更重要的事,那就是保护她的主人、羊群和大草原。有时候,我很痛恨自己是这样一个多情的人,想着应该怎样向大家道别,怎样向大黑道别,我想了一遍又一遍,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和在脑中组织好的语言,天亮的时候,还没有睡着。
  成长中的小獒每天要睡很多时间,公主一大早醒来的时候,见我睁着两眼,立即扑到我身上,先用它的口水给我洗了把脸,然后就跳下床,找先巴大叔要吃的去了。
  吃完早餐,我最后抱了抱公主,准备要离开,先巴大叔叫住我,递给我一样东西,说:“这是达杰叫我转交给你的,无论如何也得收下。他说你也喜欢登山,又没有一块自己的登山表,这个就送你了,等他从香港回来,到时去北京的时候,再给你带一块更好的。”
  这是那块suunto的advisor款型登山表,上次登天子峰的时候我戴过,很实用,性能也很可靠。上次达杰要送我的时候,我没有收,这次他又坚持让他阿爸转送给我,我为我身边这些人的淳朴所感动,收下来,仔细地放进口袋。我有些抱歉地说:“本来说要把达杰的那套登山服一起带回来的,反正我马上要走了,也穿不着了,可惜上次在雪谷里遇了狼,都被撕得一条一条的,等达杰去北京的时候,我再好好招待他吧!”
  “一套衣服算个啥吗?达杰的登山服有好几套呢!有的扔在箱子里都快发霉了。”先巴大叔笑着说,给我装好路上吃的东西。看见我要走,公主扑上来,用它的小爪子紧紧地搂住我的双腿,不肯松开。
  我最后一次抚摸公主的小脑袋,轻轻地掰开了它的小爪子,起程了。为了照顾公主,我没让先巴大叔送我,走出一段路,我回头再挥手的时候,看见公主委屈得想掉泪,正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离去的背影。我一狠心,扭转头,大步地往前走,再也没有回头去看她一眼,我的心很痛,当初离开部队的时候也这样痛过,那是为了自己最亲爱的战友,可现在,我却是为了一只动物而感到心痛,我这是怎么了?
  离别的日子总是来得最快,我最后一次帮村里所有牧民修整了羊圈,大黑默默地跟在我身后,当监工,当我累了坐下来休息的时候,她就会走过来,挨着我坐下。
  黄昏临近,一个穿着迷彩服的背影和一只满身带伤的乌黑的獒并坐在一起,彩霞落下,洒满我的肩膀和大黑的身上。我多想当时能有一部相机,能把那一刻最难舍难分的夕阳的美拍下来,永远地保存,可惜的是,多年后的今天,只能凭借脑中的记忆去回想当时的情景。
  走的时候,全村的人都来送我,虽然没有多少户人家,却让我感动得热泪盈眶。大黑站在送别队伍的最前头,太子和王子挤在它们母亲的身边,格格没有来,可能扎西木大叔也知道我很喜欢格格,怕我会带走它吧?
  格桑想哭,他抱着我,说要跟我一起去北京,我摸摸他的头,说:“好,等你长大些了,可以去当兵的时候,就来北京找我。”
  格桑哭了,他把那支土猎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退出来,递到我手里说:“阿哥,我什么也没有,只能送你这个了。我以后没有机会再打枪了,这个算是我最后的一颗子弹,你留作纪念吧。”
  我挣扎着,没让自己哭出来,把那颗子弹紧紧地攥在手心里。亲爱的子弹啊,在部队的时候,我用你执行任务;在大草原上,我又用你杀过凶残的狼;在最后分别的这一刻,你又成了我和小格桑那份质朴感情的见证!我褪下手腕上的军表,送给了格桑,过了那么多年的部队生活,也只有那块军表是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
  走的时候,村里的人送了许多吃的东西给我,我感激这些大草原上的人那份纯真的情谊,那些用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的情谊。
  送我最远的是大黑,她一直跟在我身后慢慢地走着,很平静,她身上的伤好了,但前腿的伤还没有完全恢复,因为伤到了筋,走起路来有一点儿瘸,慢吞吞地跟着我,依然是那样沉默不语,半眯着一双小眼睛。
  大黑送了我很远,她不能向我说一句道别的话,只能用这种无言的方式来表达,我摸她的头,她就舔我的手心,这是我们最常用的一种交流的方式,她慢慢地舔,好像要把我手心里的气味永远地铭记下来。
  我站住了,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我开始痛恨黑子,是他让我来这个地方,在承受了一次部队分别的痛苦之后,又要再一次忍受这种心疼的感觉。我抱着大黑的脖子,用脸颊轻轻地蹭她颈上的毛,大黑深深地叹了口气,扬起头,用她那宽大的嘴巴轻轻地蹭了蹭我的脸,像是吻别,然后就决然地掉转过身子,最后一次把屁股对准了我的脸。
  每当大黑鄙夷我的时候,她就会这样做,但这是最后一次了,我想:我以后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享受大黑的这种“待遇”了。趁自己还没有后悔的时候,我一狠心,转过了身,背对着大黑,大黑也在叹气,她沉默了很久,我们就那样背对着,一直站着,我狠不下心走,大黑也舍不得和我分别。
  大黑最后一次抬起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时候不早了,是该离开的时候了,她没有再回头看我,缓缓地往回走,她走得很慢,像是不忍心就这样离开我的视线,我带着哭腔喊她:“大黑!”
  大黑没有再回头看我,用她的果断强忍压在自己心里的难过,彻底地打断我后悔的念头。看着大黑的身影慢慢地淡出我的视线,我的心碎了。我也知道,是个男人,或许就不应该这样多情,但没办法,这是我和大黑共同闯过了生生死死之后结下的情谊,这份情谊不比战场上的兄弟之情差,或许正因为大黑是一只獒,而显得这份情谊有一份难能的珍贵。
  在回北京的火车上,我就像刚从部队里下来时一样,窗外火车轮子哐哐地响,车内是喧闹的人声笑语,我笑不起来,脑子里空白一片,我害怕我一离开大草原,大黑的身影就会从我的脑海中消失,我努力地想,想记住她所有的样子。
  这是我当兵几年后第一次回家,当兵的那几年,我从来没有回过一次家,作为对母亲逼迫我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的抗议。可现在我心里只有后悔,其实母亲很不容易啊!
  几年不见,父母很热情地招呼我,热情得好像我是一个外人。我不说话,大妹出差不在家,小妹在看军事杂志,悄悄告诉我,说:“哥,以后我也想去当兵,你说部队里要女的不?”我说:“要,不过你得看机会,再说,妈同意吗?”小妹说:“她要不同意,我就向你学,当年你不是一气之下把饭桌子都给掀了吗?妈后来说,当时可把她给吓到了,还以为你神经不正常了呢!后来就没敢再逼你……”小妹后面还在说一些母亲当年的事情,母亲已经在客厅喊吃饭,一边吃一边说:“肖兵你也老大不小了,过两天,妈带你去相亲……”
  我脑子一蒙,母亲后面再说了些什么,我一句也听不到了,就感觉满脑子苍蝇在叫。晚上,我悄悄地在屋里收拾行装,小妹半靠在门口看我,问:“又要走?去哪儿?”我打了个手势,示意她噤声,小声说:“去一个很偏远的地方,妈找不到的地方。”小妹又问:“去多久?太久了我会想你的。”
  小妹是全家唯一可以和我交心的人,虽然她不是男孩子,却是像我一样的脾气。从小我也是最疼她,她的嘴很严,一直都能为我保守秘密,我小声地说:“我要去可可西里,像我这样的人,也只有在那里才活得安然自在,我要去找回我身上丢失的价值和信仰。”
  “当猎人吗?还是反猎?听说那儿偷猎的人贼多。”小妹说。我笑了一下,捏了捏她的小脸蛋,说:“你看你哥像是个贼吗?”小妹摇头说:“现在不像,等过两年,你胡子拉碴、满脑袋长毛的时候,就像了。”
  去可可西里,是我在大草原上许下的一个愿望,我想像大黑一样,为了这个美丽的大自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去挽救那些濒死的物种,保护这片美丽的大草原,让我们的后代子孙不会为看不到那些可爱的动物和青翠的大草原而咒骂我们。虽然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但我想,只要从我做起,极小的付出也会换来意想不到的改变。
  走的时候,又是像以前当兵的时候一样,天没亮,我就溜出了家门,只有小妹来送我,说:“哥,你去吧,等我以后当了兵,再退了役,也去你那里。”
  和小妹分别的时候,天还没有亮,一个人背着行装,孤独地往车站的方向走去。影子虽然孤独,但我的心却并不孤独,至少在我的生命中,有过簸箕、黑子等等许多的战友、朋友,还有大黑,还有全家唯一支持我的小妹。
第51章 记:大黑现在还好吗?
  可可西里是那样美丽,像一颗耀眼的明珠,熠熠生辉,她的蒙语意思为“青色的山梁”,也被称为“美丽的少女”。那里生活着约一百万只珍贵的高原动物,但令人痛心的是,很多动物正在遭受着偷猎者的捕杀,并且濒临灭绝的危境。
  在那里,我加入了一个自费的反偷猎组织(有关我在可可西里加入反盗猎组织,与盗猎组织之间进行搏杀的故事,请参看《藏獒笔记:盗猎可可西里》),并且顺利地搞到了一把枪。这个组织的创始者是一个退役老兵,现在这个组织里也基本上都是从部队上退役下来的人。虽然未经国家许可,私持枪械等同于犯罪,但是在这个全中国最大的无人区,偷猎行为泛滥的地方,我们这个组织的出现给了偷猎者当头一棒。
  后来,经过努力,我们也最终获得了当地政府的承认和许可。
  两年后,在我们重重地打击了一伙偷猎组织之后,我到最近的镇上,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母亲痛心地责骂我,气我的再一次不辞而别。小妹告诉我,达杰来过一次北京,带了一块登山表给我,现在他已经当兵了,就在前几天还打了电话过来,给我留了他的电话。
  我按小妹给的电话号码拨过去,接电话的是部队上的指导员。我一听声音,竟然是那样熟悉,询问之下才知道,达杰所在的部队竟然是我刚当兵那会儿所在的那支部队。我的心里又是兴奋又是激动,说话都有那么一点儿结巴了。
  指导员听出来是我,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他还没有忘记这个当年不断地给他惹出些大麻烦的小子,他还是用那种又生气又爱护的口气叫我“捣蛋鬼”“死不改”。我向他问候之后,便问起了达杰的情况。
  指导员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说:“这小子比你刚进部队那会子还要野,上次竟然把我都给揍了。你看我都一把年纪了,还要挨你们这些小兔崽子的揍,这不,鼻梁骨还是青的呢!我正考虑着要不要明天让他滚蛋!”我说:“指导员,你帮我喊他过来,我跟他说说。”
  达杰知道是我给他打来的电话,很高兴,也很乐意接受我的劝导。达杰说他就是看不惯那些高干子弟兵的骄横,还说自己在部队里的各项考核都是前几名,说着很得意。指导员在旁边插嘴说:“就是看你小子还有那么点子本事,不然早让你滚蛋了……”
  达杰最终还是没能改掉他的倔脾气,指导员看着我的面子,一直忍着他。后来服役期还没满,休假的时候又出去闹事,把一个街头上的小混混的两条腿给打断了,部队上不得不把他给开除了,当然,这些都已经是后来的事。
  达杰告诉我多吉大叔家的电话,还说他们家已经搬到日喀则去了,多吉大叔的大儿子在日喀则开了间大餐馆,可豪华了。
  我捏着手心里格桑送给我的最后一颗子弹,拨通了多吉大叔家的电话。接电话的是格桑,他没想到我竟然会打电话给他,所以很高兴,说:“阿爸去医院看病去了。阿哥,你现在过得好不好?我可想你了,什么时候有空过来看我们?大黑也想你!你走之后,她有三天没吃一口饭,天天跑到村口,坐在那里望,一望就是一整天,谁也拉不动……”格桑一口气说着许多他想和我说的话,很急切地说着,又说再等两年,等年龄够了就去当兵。
  我一句话也插不上口,等他说完了,我才说:“几只小獒都长大了吧?估计我以后再去那里,它们都不记得我了。”
  格桑“嗯”了一声,声音里没有了最初的兴奋和喜悦,过了一会儿,说:“阿哥,你知道吗?大黑从你走后,再也没生过崽了。央金全家搬到内地的大城市去了,住高楼。毛毛被关在楼顶上,后来憋不住闷,发疯地往外冲,从八楼掉下去,摔死了……”
  我很伤心,獒本来是属于大草原上的动物,它们不适合在城市里居住,大草原才是它们的根、它们的命啊!我又问:“太子它们呢?都长得很大了吧?”
  格桑又是一阵沉默,好像怕说出来,会更使我伤心,最后还是忍不住说:“太子和王子都长得很大了,大草原上的生活条件越来越不好,我们那里本来又很偏,太子自己出去抓吃的,吃错了东西,死掉了。王子待的那家不知搬去了什么地方,再也没有联系。扎西木也把格格给卖掉了,赚了很多钱,现在他们全家都搬到拉萨去住。只有公主还生活得很好,听先巴大叔说,她现在越来越像大黑了……”
  “大黑现在怎样了,离开了大草原,她再也没有机会去和狼打架了吧?”我忍着心头的难受,最后问。格桑说:“现在都不在大草原上住了,大黑整天也没什么事做,她的左前腿还有一点点瘸,没事就趴在家门口晒太阳、想心事。还提打狼?现在大草原上的狼越来越少见了,很多草皮都变成了荒漠,一些树都枯死了,你还想像以前那样看两群狼打架?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
  格桑沉默了,我也沉默,大草原上纯种的獒就这样一年一年地在减少,大草原上的狼也就这样一年一年地在减少。草原在沙化,沙漠吞噬着绿洲,生活在危机边缘的人类却还没有清醒,什么时候才可以醒醒啊,充满智慧的人类?!我难受得想哭……沉默很久……挂掉电话,电话的两头都是悲伤!
  我想象着此时的大黑应该正趴在水泥台阶的大门口晒太阳,她已经无事可做,或许只是每天看着日升日落,想自己当年与狼群战斗时的英勇,或许还会再想起我,而心头剩下的就只有悲哀,像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