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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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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_曹文轩
解读四个成语(代序)
这四个成语可能与文学有关,与文学的生命有关。它们分别是:“无中生有”、“故弄玄虚”、“坐井观天”和“无所事事”。
无中生有。
从某种意义上讲,文学就是无中生有。无中生有的能力是文学的基本能力。也可以说,无中生有应是文学所终身不渝地追求的一种境界。
由于无止境的精神欲求和永无止境的创造的生命冲动,人类今天已经拥有一个极为庞大的、丰富的、灿烂辉煌的精神世界——第二世界。上帝创造第一世界,而人类创造第二世界。这不是一个事实的世界,而是一个无限可能的空白世界,创造什么,并不是必然的,而是自由的。我们要丢下造物主写的文章去写另一篇完全出自于我们之手的文章。上帝是造物者,我们就是“准造物者”。我们眼前的世界,既不是造物主所给予的高山河流、村庄田野,也不是喧嚣的人世,而只是一片白色的虚空,是“无”。但我们要让这白色的虚空生长出物象与故事——这些物象与故事实际上是生长在我们无边的心野上。
我们可以对造物主说:你写你的文章,我写我的文章。
空虚、无,就像一堵白墙——一堵高不见顶、长不见边的白墙。我们把无穷无尽、精彩绝伦、不可思议的心象,涂抹到了这堵永不会剥落、倒塌的白墙上。现如今,这堵白墙上已经斑斓多彩,美不胜收,上面有天堂与地狱的景象……这个世界已变成人类精神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这个世界不是归纳出来的,而是猜想演绎的结果。它是新的神话,也可能是预言。在这里,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予一切可能性以形态。这个世界的惟一缺憾就是它与我们的物质世界无法交汇,而只能进入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的双足无法踏入,但我们的灵魂却可完全融入其间。它无法被验证,但我们却又坚信不疑。
无中生有就是编织,就是撒谎。
劳伦斯反复说:“艺术家是个说谎的该死家伙,但是他的艺术,如果确是艺术,会把他那个时代的真相告诉你。”而这一思想的最富个性的表述是由纳博科夫完成的:“一个孩子从尼安德特峡谷里跑出来大叫‘狼来了’,而背后果然跟一只大灰狼——这不成其为文学;孩子大叫‘狼来了’而背后并没有狼——这才是文学。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因为撒谎次数太多,最后真的被狼吃掉了纯属偶然,而重要的是下面这一点:在丛生的野草中的狼和夸张的故事中的狼之间有一个五光十色的过滤片,一副棱镜,这就是文学的艺术手段。……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艺术的魔力在于孩子有意捏造出来的那只狼身上,也就是他对狼的幻觉;于是他的恶作剧就构成了一篇成功的故事。他终于被狼吃了,从此,坐在篝火旁边讲这个故事,就带上了一层警世危言的色彩。但那个孩子是小魔法师,是发明家。”
写作者应该是那个放羊的孩子。
故弄玄虚。
要体会这个成语,可以回味一下两个早被谈得起了老茧的作家:博尔赫斯和卡尔维诺。
博尔赫斯的视角永远是出人预料的。他一生中,从未选择过大众的视角。当人们人头攒动地挤向一处,去共视同一景观时,他总是闪在一个冷僻的、无人问津的角度,用那双视力单薄的眼睛去凝视另样的景观。他去看别人不看的、看出别人看不出的。他总有他自己的一套——一套观察方式、一套理念、一套词汇、一套主题……
这个后来双目失明的老者,他坐在那把椅子上所进行的是玄想。
他对一切都进行玄想——玄想的结果是一切都不再是我们这些俗人眼中的物象。
我同意这种说法,博尔赫斯的作品是写给成年人的童话。而另一个写成年童话的作家卡尔维诺更值得我们去注意。他每写一部作品,几乎都要处心积虑地搞些名堂,这些名堂完全出乎人的预料,并且意味深长。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一位作家像他那样一生不知疲倦地搞出一些人们闻所未闻、想所未想的名堂。他把我们带入一个似乎莫须有的世界。这个世界十分怪异,以至于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总会有一种疑问:在我们通常所见的状态背后,究竟还有没有一个隐秘的世界?这个世界另有逻辑,另有一套运动方式,另有自己的语言?
“世界正在变成石头。”卡尔维诺说,世界正在“石头化”。我们不能将石头化的世界搬进我们的作品。我们无力搬动。文学家不是比力气,而是比潇洒,比智慧。面对博尔赫斯与卡尔维诺的玄想——故弄玄虚,我们是否应该得到一些启发:中国文学应该如何启动自己关注一些玄虚的问题——形而上的问题的功能?
坐井观天。
我们假设,这个坐井者是个智者,他将会看到什么?坐井观天,至少是一个新鲜的、常人不可选择的观察角度,并且是一种独特的方式,而所有这一切,都将会向我们提供另一番观察的滋味与另样的结果。
什么叫文学?
文学就是一种用来书写个人经验的形式。
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那个作家在创作时尊重了自己的个人经验、是以个人的感受为原则的,那么他在实质上就不能不是坐井观天的。
“每个人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之下,会得到不同的经验。”这几乎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许多年前,一个打工的女孩经常来北大听我的讲座,她告诉我,她小时候在冬天的晚上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帮家里洗碗。我觉得这太奇怪了。洗碗是我们很多人最不愿意做的一件事,所以才发明了洗碗机嘛。她解释道,小时候家里很穷,穷到连几分钱一盒的蛤蜊油都买不起,于是,她想通过洗碗在干燥的手背上找到一点点油腻的感觉。我敢断言,这种经验是她个人所独有的。
我们没有理由不在意我们自身的经验。我们应当将自己的作品建立在自己的经验的基础上。经验是无法丢失的前提。
《红瓦》刚出来的时候,一位批评家指出,他没有想到我会这样写“文化大革命”。因为在此之前,作家一涉及“文化大革命”,都在写集体性的记忆:戴帽子游街的“文革”、批斗的“文革”、蹲牛棚的“文革”。但其实,不同人的“文革”是不一样的。《红瓦》的背景是“文革”,但绝不是现在一般作品中所记忆的集体性的“文革”。那时,我才十一岁,刚上中学。我的父亲把我交给一个女语文老师。她领着我们一群孩子过长江到上海去串联,路途要经过苏北小城南通。当时,我的感觉是:整个世界沦陷坍塌了,所有的人都集中到了南通。因为人流滚滚,我们小孩子经常被挤丢。老师很着急,用张艺谋的电影来讲,“一个都不能少”。她经常是找到一个孩子,另一个孩子又没了,非常紧张。于是,她在街头给我们每个小孩买了一个玩具。那是一种用塑料做的鸟,灌上水,鸟尾巴上有一小眼,嘴对着小眼一吹,水就在里面跳动,会发出一种欢鸣的声音。她告诉我们,如果谁掉队了,就站着别动,吹水鸟,她就会循着声音找谁。这样的效果很好。当时,男孩女孩全拿着一只水鸟一路走在南通小城,那真是南通小城的一道风景线。
后来,我们这个串联小分队得到了一张集体船票,准备坐东方红一号到上海。码头上人山人海,非常混乱。老师知道把一个队伍完整保持到船上,根本不可能。于是,她让大家上船以后在大烟囱下集合。队伍哗的一声散掉了,大家各奔东西。我开始拼命吹水鸟,但是没有一个人呼应我。我很焦急。吹了很久,远处终于有一个人呼应我,我当时的心情不知道有多么激动,就像一个地下党员跟组织接头、接了好久没接上、现在终于接上了。然后,我吹一个长声,他就吹一个长声;我吹一个短声,他就吹一个短声;我吹一长一短,他也吹一长一短——像两只小鸟在一起合鸣。
后来,我上了船,到了大烟囱下,却发现没有我的老师和同学。随着一声汽笛长鸣,东方红一号缓缓离开江岸,向江心开去。我到处找大家,不停吹水鸟,吹得嘴唇都麻木了。最后回到大烟囱下,依然没有一个人。这时,我知道了,今天上了船的就只有我一个人。一个十一岁的只去过县城两三次的小男孩,在秋天的黄昏,一个人在长江之上,会是一番什么样的心情?当然,他是非常悲哀的。我印象很深,我当时趴在栏杆上哭,不是那种悲愤的号啕大哭,好像哭声中还带着一种甜丝丝的感觉。看着眼泪随着风儿飘忽摇摆,我觉得很好玩,就再哭;哭累了,就在大烟囱下睡着了。睡到深夜,模模糊糊的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了,就拿起水鸟接着吹。这时,隐隐约约觉得一个苍茫的地方有人用水鸟呼应我。我怀疑这是幻觉,摸摸头上的帽子,再摸摸身边的行李,确信这是真的,于是便拼命地一边吹一边往船尾跑,那个人也拼命向我这里跑。最后,我们会合了。在灰暗的灯光下,我看到竟是一个女同学,而且,最让人尴尬的是:那个女孩是自从我上初中以后全班同学拿她和我开玩笑的那个女孩。……
这就是我的文革。
文学必须回到个人的经验上来。
一个小说家自己的鲜活感觉大概永远是最重要的。
无所事事。
卧病在床的普鲁斯特留给我们“无所事事”的印象,而“无所事事”恰恰可能是文学写作所需要的上佳状态。由无所事事的心理状态而写成的看似无所事事而实在有所事事的作品,在时间的淘汰下,最终反而突兀在文学的原野上。
中国文坛少有无所事事的作家,也少有无所事事的作品。我们太紧张了。我们总是被沉重的念头压着。我们不恰当地看待了文学的社会功能,将文学与社会紧紧捆绑在一起,对当下的社会问题表现出了过分的热情。普鲁斯特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启发。他在无所事事的状态之下,发现了许多奇妙的东西,比如说姿势——姿势与人的思维、与人物的心理,等等。在《追忆似水年华》中,他用了许多文字写人在不同姿势之下会对时间产生微妙的不同的感觉:当身体处于此种姿势时,可能会回忆起十几年前的情景,而当身体处于彼种姿势时,就可能在那一刻回到儿时。“饭后靠在扶手椅上打盹儿,那姿势同睡眠时的姿势相去甚远……”他发现姿势奥妙无穷:姿势既可能会引起感觉上的变异,又可能是某种心绪、某种性格的流露。因此,普鲁斯特养成了一个喜欢分析人姿势的习惯。当别人去注意一个人在大厅中所发表的观点与理论时,普鲁斯特关闭了听觉,只是去注意那个人的姿势。他发现格朗丹进进出出时,总是快步如飞,就连出入沙龙也是如此。原来此公长期好光顾花街柳巷,但却又总怕人看到,因此养成了这样步履匆匆的习惯。
人在无所事事的佳境,要么就爱琢磨非常细小的问题,比如枕头的问题、姿势的问题、家具的问题,要么就爱思考一些大如天地的、十分抽象的问题。这些问题自有人类的历史的那一天就开始被追问,是一些十分形而上的问题。在普鲁斯特这里,他是将这些细小如尘埃的问题与宏大如天地的问题联系在一起思考的——在那些细小的物象背后,他看到了永世不衰、万古长青的问题。
作家也是知识分子,但却是知识分子的一种。他既需要具备一般知识分子的品质,同时又需要与一般知识分子明确区别开来。作为知识分子,他有责任注视“当下”。面对眼前的社会景观,他必须发言,必须评说与判断。“知识分子”这一角色被规定为:他必须时刻准备投入“当下”。当一个知识分子对他所处的环境中所发生的种种事件竟然无动于衷、麻木不仁时,他就已经放弃了对“知识分子”这一角色的坚守。在庞大的国家机器中,知识分子永远是强劲的驱动力。
然而,当他在作为知识分子中的一种——作家时,他则应该换上另一种思维方式。他首先必须明白,他要干的活儿,是一种特别的活儿。作家所关心的“当下”应含有“过去”与“将来”。他并不回避问题,但这些问题是跨越时空的:过去存在着,当下存在着,将来仍然会存在着。这些问题不会因为时过境迁而消失。此刻,那些琐碎的、有一定时间性和地域性的事物在他的视野中完全消失了——他可以视而不见,而看到的是——用米兰·昆德拉的话讲,是“人类存在的基本状态”。
“写小说应该写的,这是小说存在的惟一理由。”米兰·昆德拉说得千真万确。
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诛犬

一九九四年春天,我在日本东京井之頭的住宅中躺着翻看捷克流亡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一部作品,无意中发现他说了这样一句话:世界上的许多暴力行动,是从打狗开始的。这一揭示,使我大吃一惊,并不由得想起一九六七年春天的一个故事。
那时我是高中二年级的学生。
但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却并不是我,而是油麻地镇文化站的站长余佩璋。
这个余佩璋不太讨人喜欢,因为他有空洞性肺结核。他有两种行为,总令人不快。一是他天天要用几乎是沸腾的开水烫脚。他常组织班子演戏,那时,他就会跟油麻地中学商量,将我借出来拉胡琴。与他在一起时,总听到他半命令半央求我似的说:“林冰,肯帮我弄一壶开水吗?”烫脚时,他并不把一壶开水都倒进盆中,而是先倒三分之一,其他三分之二分几次续进去,这样,就能保持盆中的水在很长的时间里都还是烫的。烫脚在他说,实在是一种刻骨铭心舍得用生命换取的享受。他用一条小毛巾,拉成细细一股,浸了开水,两手各执一端,在脚丫之间来回地如拉锯似的牵、搓,然后歪咧着个大嘴,半眯着双眼,“哎呀哎呀”地叫唤,其间,夹有发自肺腑的呻吟:“舒服得不要命啦!”一双脚烫得通红。杀痒之后,他苍白的脸上显出少有的健康神色,乌嘴唇也有点儿红润起来。他说:“脚丫子痒,我就不怕。一旦脚丫子不痒了,我就得往医院抬了。”果真有几回脚丫子不痒了,他的病爆发了,口吐鲜血,抬进了医院。他的另一种行为,是让人更厌恶的。当大家团团围坐一张桌子共食时,他很不理会别人对他的病的疑虑与害怕,先将脸尽量垂到盛菜的盆子上嗅着那菜的味道,然后抓一双筷子,在嘴中很有声响地嗍一下,便朝盆里伸过去。叫人心中发堵的是,他并不就近在盆边小心地夹一块菜放入自己的碗中,不让人家有一盆菜都被污染了的感觉,而是用大幅度的动作,在盆中“哗哗”搅动起来,搅得盆中的菜全都运动起来,在盆中间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这时,他再嗍一下筷头,再搅。嗍,搅;搅,嗍……那样子仿佛在说:“我让你们大家也都吃一点结核菌,我让你们大家也都吃一点结核菌……”大家心中都梗了一块东西去吃那盆中的菜。吃完了,心里满是疑问,过好几天,才能淡忘。我理解他这一举动的心思:他是想说,他的病是不传染的,你们不用介意;他想制造出一种叫众人放心的轻松气氛来。
他也感觉到了别人的疑虑,平日里常戴一个口罩。他脸盘很大,那口罩却又很小,紧紧地罩在嘴上,总让人想起耕地的牛要偷吃田埂那边的青庄稼而被主人在它的嘴上套了一张网罩的情景。
他很想让自己的病好起来。他知道,得了这种病,吃很要紧。他穿衣服一点儿不讲究,家中也不去添置什么东西,拿的那些工资都用在了吃上。油麻地镇的人每天早上都能看见他挎一只小篮子去买鱼虾。他还吃胎盘,一个一个地吃,用水洗一洗,下锅煮一煮,然后蘸酱油吃。
油麻地镇上的人说:“余佩璋要不是这么吃,骨头早变成灰了。”
他决心把病治好,但没有那么多的钱去吃,于是就养了一群鸡。文化站有一个单独的院子,这儿既是文化站,又是他家的住宅。院子很大,几十只鸡在院子里跑跑闹闹,并不让人嫌烦。余佩璋要了镇委会食堂的残羹剩饭喂它们,喂得它们肥肥的。每隔一段时间,余佩璋就关了院门,满院子撵鸡,终于捉住一只,然后宰了,加些黄芪煨汤喝。
但这两年他很烦恼:老丢鸡。起初,他以为是黄鼠狼所为,但很快发现是被人偷的。油麻地镇很有几个偷鸡摸狗的人,八蛋就是其中一个。他守过几次夜,看到底是谁偷了他的鸡。但那几夜,油麻地镇却表现出一副“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文明样子来。而他一不守夜,就又丢鸡。他便站在文化站门口,朝镇上的人漫无目标地骂:“妈的,偷鸡偷到我文化站来了!谁偷的,我晓得的!”
这一天,他一下儿丢了三只鸡。
他骂了一阵,没有力气了,就瘫坐在文化站的门口不住地咳嗽。
有几条公狗在追一条母狗,那母狗突然一回头,恶声恶气地叫了两声,那些公狗便无趣地站住了。可当母狗掉头又往前走时,那些公狗又厚皮赖脸地追了上去。母狗大怒,掉过头,龇着牙,在喉咙里呜咽了两声,朝一只公狗咬去,那只公狗赶紧逃窜了。
余佩璋看着,就觉得心一跳,爬起来,回到院子里找了一块木板,在上面写了八个大字:内有警犬,请勿入内。然后将木板挂在了院门口。他往后退了几步,见木板挂得很正,一笑。
一个消息便很快在油麻地镇传开了:文化站养了一条警犬。油麻地中学的学生也很快知道了,于是就有很多同学胆战心惊地在远离文化站大门处探头探脑地张望。谁也没有瞧见什么警犬,但谁都认定那院子里有条警犬。油麻地镇有很多狗,但油麻地镇的人只是在电影里见过警犬。因此文化站里的警犬是通过想像被描绘出来的:“个头比土种狗大几倍,一站,像匹马驹。叫起来,声音‘嗡嗡’的,光这声音就能把人吓瘫了。一纵一纵地要朝外扑呢,把拴它的那条铁链拉得紧绷绷的。”
那天我和我的几个同学在镇上小饭馆吃完猪头肉出来,遇着了余佩璋。我问:“余站长,真有一条警犬吗?”
他朝我笑笑:“你个小林冰,念你的书,拉你的胡琴,管我有没有警犬!”
街边一个卖鱼的老头说:“这个余站长,绝人,不说他有狗,想让人上当呢。”
余佩璋再也没有丢鸡。

可余佩璋万万没有想到会有一场打狗运动。
打狗是人类将对人类实行残忍之前的预演、操练,还是因为其他什么?打之前,总得给狗罗织罪名,尽管它们是狗。这一回的罪名,似乎不太清楚。大概意思是:狗跟穷人是不对付的;养狗的全是恶霸地主,而他们养的狗又是专咬穷人的。人们脑子里总有富人放出恶狗来,冲出朱门,将乞讨的穷人咬得血肉模糊的情景。狗是帮凶,理应诛戮。这理由现在看来很荒唐,但在当时,却是一个很严肃的理由。上头定了期限,明文规定,凡狗,必诛,格杀勿论,在期限到达之前必须将其灭绝。油麻地镇接到通知,立即成立了一个指挥部,镇长杜长明指定管民兵的秃子秦启昌为头。考虑到抽调农民来打狗要付报酬,于是请油麻地中学的校长汪奇涵做副头,把打狗的任务交给了正不知将激情与残忍用于何处的油麻地中学的学生们。我们一人找了一根棍子,一个个皆露出杀气来。炊事员白麻子不再去镇上买菜,因为秦启昌说了,学生们打了狗,二分之一交镇上,二分之一留下自己吃狗肉。
油麻地一带人家爱养狗,总见着狗在镇上、田野上跑,天一黑,四周的狗吠声此起彼伏。这一带人家爱养狗,实在是因为这一带的人爱吃狗肉。油麻地镇上就有好几家狗肉铺子。到了秋末,便开始杀狗;冬天杀得更多。狗肉烀烂了,浇上鲜红的辣椒糊,一块一块地吃,这在数九寒冬的天气里,自然是件叫人满足的事情。这段时间,常见路边树上挂着一只只剥了皮的血淋淋的狗,凉丝丝的空气里总飘散着一股勾引人的血腥味。
油麻地中学的学生一想到吃狗肉,都把棍子抄了起来。大家来来回回地走,满眼都是棍子。
汪奇涵说:“见着狗就打。”
我们组织了许多小组,走向指定的范围。狗们没有想到人居然要灭绝它们,还如往常一样在镇上、田野上跑。那些日子,天气分外晴朗,狗们差不多都来到户外嬉闹玩耍。阳光下,那白色的狗,黑色的狗,黄色的狗,闪着软缎一样的亮光——我们的视野里有的是猎物。几遭袭击之后,狗们突然意识到了那无数根棍子的意思,立即停止嬉闹,四下逃窜。我们便很勇猛地向它们追杀过去,踩倒了许多麦苗,踩趴了许多菜园的篱笆。镇子上,一片狗叫鸡鸣,不时地有鸡受了惊吓,飞到了房顶上。
镇上的老百姓说:“油麻地中学的这群小狗日的,疯了!”
我拿了棍子,身体变得异常机敏。当被追赶的狗突然改变方向时,追赶的同学们因要突然改变方向而摔倒了许多,而我几乎能与狗同时同角度地拐弯。那一顷刻我觉得自己的动作真是潇洒优美。弹跳也极好,遇到水沟,一跃而过;遇到矮墙,一翻而过。
在油麻地镇的桥头,我们遇到了一只很凶的狮子狗。这狮子狗是灰色的,个头很大,像一只熊。它龇牙咧嘴地向我们咆哮着,样子很可怕。见我们朝它逼近,它不但不逃跑,还摆出一副随时扑咬我们的架势。
“女生靠后边站!”我拿着棍子一步一步地向狮子狗靠拢过去。
狮子狗朝我狂吠着。当我的棍子就要触及到它时,它朝我猛地扑过来。我竟一下儿失去了英勇,丢了棍子,扭头就逃。
有个叫乔桉的同学笑了起来,笑得很夸张。
狮子狗抖动着一身长毛,一个劲地叫着。它的两只被毛遮掩着的模糊不清的眼睛,发着清冷的光焰。它的尖利牙齿全都露出乌唇,嘴角上流着晶亮的黏液。
乔桉不笑了。看样子,狗要扑过来了。
我急忙从地上捡起两块砖头,一手一块,不顾一切地朝狮子狗冲过去。当狮子狗扑上来时,我奋力砸出去一块,竟砸中了它。它尖厉地叫唤了一声,扭头朝河边跑去。我捡回我的棍子,朝它逼过去。它“呜呜”地叫着。它已无路可退,见我的棍子马上就要劈下来,突然一跃,竟然扑到我身上,并一口咬住了我的胳膊。一股钻心的疼痛,既使我感到恼怒,也增长了我的英勇。我扔掉棍子,用手中的另一块砖头猛力地敲打着它。其中一下,击中了它的脸,它惨叫一声,松开口,仓皇而逃。
我觉得自己有点儿残忍,但这残忍让人很激动。
我的白衬衫被狮子狗撕下两根布条,胳膊上流出的鲜血将它们染得红艳艳的,在风中飘动着。

血腥味飘散在春天温暖的空气里,与正在拔节的麦苗的清香以及各种草木的香气混合在一起,给这年的春季增添了异样的气氛。残忍使人们发抖,使人们振奋,使人们陷入了一种不能思索的迷迷瞪瞪的疯癫癫的状态。人们从未有过地领略着残忍所带来的灵与肉的快感。油麻地中学的学生们在几天时间里,一个个都变成了小兽物,把童年时代用尿溺死蚂蚁而后快的残忍扩大了,张扬了。许多往日面皮白净、神态羞赧的学生,手上也沾满了鲜血。
狗们终于彻底意识到了现在的人对它们来说意味着什么,看到人就非常的恐惧。余下的狗,再也不敢来到阳光里,它们躲藏了起来。我亲眼看到过一只狗,它见到一伙人过来了,居然钻到麦田间,像人一样匍匐着朝远处爬去。夜晚,几乎听不到狗吠了,乡村忽然变得像一潭死水,寂寞不堪。
镇委员会以为狗打得差不多了,早在灭狗期限到来之前就松劲了。
狗们又失去了警惕,竟然有一只狗在上面的检查团来临时,把其中的一个团员的脚踝给咬了。
杜长明骂了秦启昌和汪奇涵。
油麻地镇的打狗运动又重新发动起来。但,很快遭到了一些人的强烈抵制,如狗肉铺的张汉、镇东头的魏一堂、镇子外边住着的丁桥老头。反对灭狗,自然各有各的缘故。
张汉靠狗肉铺做营生,你们把狗灭尽了,他还开什么狗肉铺?不开狗肉铺,他、他老婆、他的一群孩子靠什么养活?魏一堂反对打狗是因为他养了一条狗,而他是必须要养这条狗的。油麻地镇的人都知道:那狗能帮他偷鸡摸狗。夜间,那狗在道上带路,瞧见前面有人,就会用嘴咬住主人的裤管往后拖;他爬窗进了人家,那狗就屋前屋后地转,一有动静,就会趴在窗台上,用爪子轻轻挠窗报信。镇上一些人总想捉他,终因那条狗,他屡屡抢先逃脱掉了。丁桥老头反对打狗的原因很简单:他只身一人,需要一条狗做伴儿。以他们三人为首,鼓动起一帮人来,使打狗运动严重受阻,甚至发生了镇民辱骂学生的事件。
秦启昌说:“反了!”组织了十几个民兵帮着学生打狗。
那十几个民兵背了空枪在镇上晃,张汉他们心里有点儿发虚了,但很快又凶了起来:“要打我们的狗也行,先把文化站的狗打了!”突然间,理在他们一边了。
秦启昌这才想起余佩璋来,是听说他养了一条狗。
他正要去文化站找余佩璋,却在路上遇见了余佩璋。他二人,一文一武,多年共事。随便惯了,见面说话从来没正经的。余佩璋一指秦启昌:“你个秃子,吃狗肉吃得脑瓜亮得电灯泡似的,就想不起来送我一条狗腿吃。”
秦启昌说:“你那病吃不得狗肉,狗肉发。”
“发就发,你送我一条狗腿吃嘛。”
秦启昌忽然正色道:“老余,今天不跟你开玩笑了。我有正经事找你。”
“你什么时候正经过?”
“别闹了,别闹了,真有正经事找你。”
“什么屁事?说!”
“听说你养了一条狗,还是条警犬?”
余佩璋说:“你秃子吃狗肉吃疯了,连我的狗也想吃?”
“说正经点,你到底有没有一条狗?”
余佩璋笑笑,要从秦启昌身边走过去,被秦启昌一把抓住了:“别走啊。说清楚了!”
“你还真想吃我的狗啊?”
“镇上很多人攀着你呢!”
余佩璋大笑起来,因口张得太大,呛了几口风,一边笑一边咳嗽:“行行行,你让人打去吧。”
“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都可以呀。找我就这么一件事?打去吧打去吧,我走了,我要到那边买小鱼去呢。”
“过一会儿,我就派人去打。”
余佩璋一边笑,一边走,一边点头:“好好好……”离开了秦启昌,还在嘴里很有趣地说着,“这个秃子,要打我的狗。狗?哈哈哈,狗?”
余佩璋吃了饭正睡午觉,被学生们敲开了院门。他揉着眼睛问:“你们要干吗?”
“打狗。”
“谁让来的?”
“秦启昌。”
“这个秃子,他还真相信了。走吧走吧。”
打狗的不走,说:“秦启昌说是你叫来的。”
余佩璋说:“拿三岁小孩开心的,他还当真了。”他在人群里瞧见了我,说:“林冰,你们快去对秦启昌说,我这里没有狗。”
我们对秦启昌说:“余站长说他没有狗,跟你开玩笑的。”
“这个痨病鬼子,谁跟他开玩笑!”秦启昌径直奔文化站而来。
余佩璋打开文化站的大门欢迎:“请进。”
秦启昌站在门口不进,朝里面张望了几下,说:“老余,别开玩笑了,你到底有没有狗?”
这回余佩璋认真了:“老秦,我并没有养什么警犬。”
“可人家说你养了。”秦启昌看了一眼门口那块写了八个大字的牌子说。
“吓唬人的。谁让你这个管治安的没把镇上的治安管好呢,出来那么多偷鸡摸狗的!我的鸡一只一只地被偷了。”
秦启昌不太相信:“老余,你可不要说谎。你要想养警犬,日后我帮你再搞一条。我的小舅子在军队上就是养军犬的。”
余佩璋一副认真的样子:“真是没养狗。”
秦启昌点点头:“要是养了,你瞒着,影响这打狗运动,责任可是由你负。杜镇长那人是不饶人的。”
“行行行。”
“把牌子拿了吧。”秦启昌说。
余佩璋说:“挂着吧,一摘了,我又得丢鸡。”
秦启昌去了镇上,对那些抵制打狗的人说:“文化站没养狗,余佩璋怕丢鸡,挂了块牌子吓唬人的。”
魏一堂立即站出来:“余佩璋他撒谎。我见过那条警犬!”
张汉以及很多人一起出来作证:“我们都见过那狗,那凶样子叫人胆颤。”
秦启昌觉得魏一堂这样的主儿不可靠,就问老实人丁桥老头:“文化站真有狗?”
丁桥老头是个聋子,没听清秦启昌问什么,望着秦启昌笑。有人在他耳边大声说:“他问你有没有看见文化站有条狗?”
“文化站有条狗?”他朝众人脸上看了一遍,说,“见过见过,一条大狗。”
张汉对秦启昌说:“你可是明明白白听见了的。丁桥老头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他还能说谎吗?”
“油麻地镇大的小的都知道,他老人家这一辈子没说过一句谎话。”
丁桥老头不知道人们对秦启昌说什么,依然很可笑地朝人微笑。
秦启昌说:“我去过文化站,那里面确实没有狗。”
“早转移了。”不知是谁在人群后面喊了一声。
魏一堂更是准确地说:“五天前的一天夜里,我看见那条狗被弄上了一条船。”
“怪不得那天夜里我听见河上有狗叫。”张汉说。
秦启昌杀回文化站。这回他可变恼了:“老余,人家都说你有狗!”
“在哪儿?你找呀!”余佩璋也急了。
“你转移了!”
“放屁!”
“你趁早把那狗交出来!”秦启昌一甩手走了。
打狗的去文化站三回,依然没有结果。
秦启昌对我们说:“余佩璋一天不交出狗来,你们就一天不要放弃围住他的文化站!”
文化站被包围起来,空中的棍子像树林似的。
镇上那个叫八蛋的小子摘下那块牌子,使劲一扔,扔到了河里,那牌子就随了流水漂走了。他又骑到了墙头上。
余佩璋仰起脖子:“八蛋,请你下来!”
八蛋不下:“你把狗交出来!”他脱了臭烘烘的胶鞋,把一双臭烘烘的脚在墙这边挂了一只,在墙那边挂了一只。
有人喊:“臭!”
人群就往开闪,许多人就被挤进余佩璋家的菜园里,把鲜嫩的菜踩烂了一大片。
余佩璋冲出门来,望着那不走的人群和被破坏了的菜园,脸更苍白,嘴唇也更乌。
我在人群里悄悄蹲了下去。
人群就这样围着文化站,把房前房后糟踏得不成样子,像是出了人命,一伙人来报仇,欲要踏平这户人家似的。余佩璋的神经稳不住了,站在门口,对人群说:“求求你们了,撤了吧。”
人群当然是不会撤的。
余佩璋把院门打开,找杜长明去了。
杜长明板着面孔根本不听他解释,说:“余佩璋,你不立即把你的狗交出来,我撤了你的文化站长!”
余佩璋回到文化站,佝偻着身子,剧烈地咳嗽着穿过人群。走进院子里,见院子里也被弄得不成样子,突然朝人群叫起来:“你们进来打吧,打我,就打我好了!”他的喉结一上一下地滑动,忽地吐出一口鲜血来。
立即有人去医院抬来担架。
余佩璋倒下了,被人弄到担架上。
我挤到担架边。
余佩璋脸色惨白,见了我说:“林冰,你不好好念书,不好好拉胡琴,也跟着瞎闹……”
他被抬走了。
我独自一人往学校走,下午四点钟的阳光,正疲惫地照着油麻地中学的红瓦房和黑瓦房。校园显得有点荒凉。通往镇子的大路两旁,长满杂草。许多树枝被扳断做打狗棍去了,树木显得很稀疏。一些树枝被扳断拧了很多次之后又被人放弃了,像被拧断了的胳膊耷拉在树上,上面的叶子都已枯黄。四周的麦地里野草与麦子抢着生长着。
大道上空无一人。我在一棵大树下躺下,目光呆呆地看着天空……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九日,我听到了一个消息:城里中学的一个平素很文静的女学生,却用皮带扣将她老师的头打破了。
一九九四年八月于日本东京井之頭
月黑风高
凡人皆有某种癖。烟癖,酒癖,提笼架鸟癖,吟唱癖,恋墨癖,权术癖,飞短流长癖,集邮癖,古董癖,集火花癖,集啤酒瓶癖,集破铜烂铁臭袜子癖……越王好剑客,楚王好细腰,孟尝君门下食客三千,也都是癖。听说,国外还有人专好收藏名人头发和高官达贵假牙的。世界大,癖之多,数是数不过来的。大概,一个人倘无一两个癖支撑着,怕是很难活得长久。
丁三的癖可能有点恶俗:好管男女偷情之事。
丁三的这一历史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其时,正是他心灰意懒、百无聊赖之际。
丁三出生于寒门寻常百姓家,但这并不妨碍他有一番直上青云而凌飞于世的鸿鹄之志。他先如没头苍蝇般在乡里乱碰乱撞了一气,但见无门,便欲事军,后如愿。他要弄个师长旅长的干干。未成,役满,郁郁不得志,归。无颜见江东父老之感,一直袭住心头,使他数月幽闭于寒舍而不出。此时,他三十二岁,已过而立之年。前途渺茫,他几乎就要生出自绝的念头。倘若这时有什么排遣之处也许会好些,然而却竟无一处。没有社戏,没有电影,没有茶馆,没有酒肆,一切能添些喜乐的乡仪民俗皆被取缔,乡村,寂寞不堪!年轻人憋急了,一字排开,耍玩稚童时代的把戏,将那要物亮出,或比尿远,或比尿高,或比尿时之长,大不雅。要不,比力大,到场上将石磙子扳竖起来。年轻人好胜,力不够,大话凑,一个比一个爱吹牛,因此,时有崩胸现象发生。死不说软话,崩胸后还说:“竖再大的磙子,我也能!”然后偷偷抓药,暗自疗理。再不,比胆大。一个姑娘在田埂上走,横卧于野地里晒太阳的他们中的一个道:“谁敢去摸一摸她胸前的那个嘟嘟,我出两瓶酒!”“真的?”“骗你孙子!”“重说!”“骗你,我是孙子!”击掌,上,如母鸡群里一只斜下翅膀调戏母鸡的公鸡一般,侧着身子迎过去了:“嘻嘻……上哪儿啦?哟,胸前一个毛毛虫!”顺势做了规定动作。姑娘微痛,忽觉出恶意,羞赧满面,骂,然后低头逃跑,他们就粗野放肆地笑,在野地里滚作一团:“晚上……喝……喝酒……”比腕力,比对眼,比爬桅杆,比屏气时间长,比吃,比喝,什么都比,只求一乐。丁三是个军人,不愿与他们同流合污,于是无聊不堪言。后来,他想去未婚妻家小住几日,换换落寞的心情,念头刚起,传过话来:不嫁了。这下,他真正地想自杀了。夜深人静,他走到小河边老柳树下。春夜,月色如银,河光闪烁,柳烟如梦,湿润的青草棵里,有小虫低吟浅唱。世界不错。远处,又传来一缕笛音缭绕在耳。于是,他又想活了。
一日晚上,小时的朋友阿五突然闯了进来,一把拉住他:“走,跟我干件事去!”
“什么事?”
“到那儿你自然就知道。”
“不去。”
“走吧!闷在家里也不怕憋死?”
他疑疑惑惑、稀里糊涂地跟了阿五。
出了门,阿五把他领到大河边砖窑坯房的大树下。
“伏下!”
“干吗?”
“别问,到时候你就会明白。”
伏下。
月亮渐西,夜风徐徐,天上乌云乱走,忽见一男子的身影闪进了坯房。他正欲声张,被阿五一手紧紧捂住嘴巴。又过一会,只见一女子东瞧西望,扭扭捏捏地过来,在坯房门口略停了停,进去了。
丁三忽然悟出了阿五现在要做一件什么样的大事,心便慌慌乱跳,喘气声也粗得难听了。
估摸到了火候,阿五道声:“上!”两人直扑坯房,手电一亮,只见男的精光着身子跳后窗,落荒而逃。丁三在军队上学过三个月的擒拿格斗,正有用武之地,一扫几个月来的萎顿,虎虎生气,如风如雷,紧追其股后,很快将那汉子掼倒,并扭住其双臂。这里阿五正用手电照住那女人的羞处,听丁三押那汉子来了,便把手电光挪到她脸上。丁三一见,恰是那个抛弃了他的姑娘,不由得妒火三丈,仇恨得牙声“格格”,挥起一拳,将那汉子击倒在地,随即给那女的一个狠啐。女家是讲规矩的人家,其父若知,绝不轻饶,她便“扑通”下跪,求他们不要张扬,并立即泪流满面,一副可怜模样儿。他们丢下她走了。丁三不肯罢休,次日,与阿五一道,四下里将昨夜坯房丑闻传播开去。姑娘一连困在家中三年,嫁不出去,最后,只好降价处理,嫁给一个大她十三岁的丑老头而远走他方。这件事使丁三觉得非常解恨,并感到一种难言的满足。
从此,丁三觉得这件事情很有点儿意思,以致后来成癖。
当然,干这种事是要冒大风险的。丁三第一次单干,就被人家狠扇了几记耳光。
这事是那么容易的吗?不恰到好处,不正逢火候,人家认账吗?此事水平高低可细分为三档。一档是男女幽会,双方已鬼鬼祟祟溜进了某个暗处,但还只是处于昵近阶段,你捉了,这绝无水平。二档是男女已经心荡神摇,身不由己,哆嗦如秋风中的芦叶,但身上还尚存遮掩,你捉了,这水平也只能说一般。三档是男女正进了响雷走电、云雨胶着之际,你忽发一声喊冲将进去,将其一一赤身缚住,这才是最高水平。若是一档,必有麻烦;二档两碰;三档则必胜。
当然,这种档次的区别以及成败与档次之关系,是丁三几经失败以后总结出来的。第一次,他却是无论如何要挨打的。那一次也太没有水平了。男的是生产队会计,刚进了村东一个姑娘单住的旁屋,他就冒冒失失捉去了。当时,男女双双纽扣尚未解一个,岂肯认账,反过来双双揪住他不放。姑娘又闹又嚷,把村里人都引了来。男女双方的父母兄弟也都来了。会计说:“她是劳动小组长,我是来找她登记工分的!”姑娘一见父亲,呜呜大哭,好不伤心:“人家会计是来找我算工分的,他瞎嚼舌头!”一片闹哄哄,丁三早乱了方寸,脑子一片空白,只老是说一句很可笑的话:“那么,你们待在一起干什么?”姑娘是个辣椒货:“怎了,男的和女的就不能待在一起了?哪个中央规定的?你爸和你妹待在一起干什么?你和你妈待在一起干什么?”姑娘的父亲把她猛一推,发一声喊:“打他的嘴!”众亲朋呼声一致:“打!”还未等丁三做好招架准备,那姑娘早用结实的巴掌在他的右颊上掴出一个脆响来。他摇晃了一下,尚未立定,左颊上又爆出一个更大的响来。接下来,他被男女家的亲朋们推来搡去,并时有唾沫飞到脸上。他高昂着头颅,把羞辱刻在心尖。
后来,他终于报了仇。他一连苦守了半个月,终于在一个黑漆漆的夜晚,以最高档次将那男女赤身缚住,紧紧捆在了一个大石磙上。当人们沉默地望着他时,他往嘴角上挂一缕笑丝,然后如同美国西部片中的大侠客一般,把帽檐往下一拉,静静地离开了现场。
丁三婚后,日子十分自在。妻子长得颇有几分姿色,温柔俨如一头春日里生出的羊羔,对他百依百顺,好好伺候,从不怠慢。丁三无忧无虑,便更有了闲情逸致。
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藏匿处甚多,坯房、窑洞、树林、船上、芦荡、涵洞、桥下、密密的庄稼地……若夜幕降临,又是月黑风高,那几乎处处都可藏匿,因此,做男女的事,总要比城里方便得多。后来,丁三看过《沙家浜》,学刁参谋长的腔调,阴阴的,老说一句可笑的话:“这么大个沙家浜,藏起个把人来还不容易?当年,那阿庆嫂把胡司令往水缸里这么一藏,不就藏起来了吗?”既然藏匿容易,这种事也就自然多些。加之,乡下人少有其他话题,常以粗野的、赤裸裸的荤话不分男女、不分场合地取乐,自然会勾起什么蠢蠢的念头。再加之乡村的空泛、单调、闲暇和百般的无聊,再加之农事就注定了男女间容易发生磨擦,容易使一男一女离开众人,或共驾舟子入幽深的芦苇荡中打苇,或在幽静的瓜棚豆架下作业,那情调,那氛围,是极易燃起男女之情的。此地乡风民情的纯朴,也使男女间易于苟合。
因此,丁三有的是机会。
然而,这地方上的人,表面却又很严肃,古板,一本正经,要竭力维持正统,把男女间的野情,看成是人世间最大的丑事。若是干部被捉,轻则警告,重则革职。这地方上对干部胡搞,一律使用一个专用名词,叫“搞腐化”。这大概是从“作风腐化”一词演变而来的。但在这地方上,它现在仅仅有一个含义:男女关系。干部“搞腐化”,在这里被看成是比贪污盗窃、行贿受贿之类的罪行更重的罪行。若普通男女被捉,男子命运略微好一些,但日后不得入党、参军、做官,女子则很难出嫁,其父母兄弟皆觉无颜。
因此,丁三几乎成了要紧人物了。
经验渐博,智慧日丰,丁三之术一日精于一日。如今,他要么不捉,一捉保证是在那最佳点上。想当年在部队上实弹演习,丁三十发子弹才勉强打中三环,可如今干这事却是百发百中,弹无虚发。“在这件事情上,我就是阿乌!”阿乌是谁?阿乌是这地方上的捉鳖大王。阿乌背着鱼篓,往河边上一站,用眼睛盯着水面,能从两个很难觉察出来的小水泡泡就能断定鳖的位置,扎一个猛子,绝不空手。他甚至能从水泡泡判断出鳖的雌雄和重量。丁三自比阿乌,以说明自己的水平,自然是再恰当不过。当男的为了前程向他“嘭嘭”磕头,女的为了名誉而泪流满面向他抱腿求饶时,当看到人们围住他的猎物而静默观赏或予以耍笑点弄时,他觉察到了他的力量,他的权威,他的智慧,他超出常人的心理优越。
“村里,除了喘子不是偷腥的猫,有一个算一个,都他妈是偷鸡摸狗的货!”丁三话里的意思很清楚:你们他妈的一个个给我放老实点儿!
喘子是丁三的近邻,丁三家西窗台上点枝蜡烛,喘子隔着自家东窗台就能看见。因他患气管炎,常年气喘咻咻,稍一用力,则愈发地气喘起来,如火车头一般,故丁三将他排除在外。
当然,丁三的话也有点言过其实。这地方上,男女之事虽时有发生,但绝不像丁三所估计的那么严重,男女之大防,一般村民都还是愿意恪守清规戒律,轻易是不敢逾越的,倒常常显得有点拘谨。不过,这里的人都很重视丁三,却也是事实。他们对他客气,奉承他,恭维他,是因为他们在心底深处对他总有三分畏惧,一丝胆寒。做这种勾当的人,不能得罪他,这容易理解。可那些规矩人正经人又何必发怵呢?道理也很简单:丁三被公认为是这方面的权威,只要他指出谁有这方面的事,那么众人就会坚信不疑。然而,丁三为人并不都很正直,他也会因为某人对他的偶然不恭或怠慢,或因某种需要,也会利用他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说一些不太负责任的话——其实,一言不发,只要他将帽子往脸上一拉,这个人便说不出道不出地被抹了一脸黑。把帽子往脸上一拉,这是丁三专有的职业性动作。外村人相亲来了,被相亲的小伙子或姑娘若是他不悦的,他只要在外村人打听此人的品行时,往嘴角挂一丝微笑,把帽子往脸上一拉,这门婚事就全完,尽管那事纯属子虚乌有。“只要行得正,不怕影子歪”这句常话,碰到丁三,也就只能成为男女们的自我安慰了。至于那些没有行动,只忽闪过这方面念头或曾有过一瞬眉目传情者,在丁三帽檐的阴影下射出的目光面前,自然也会在心里疑虑:莫非让他觉察到了吗?这狗日的一对眼睛!
丁三很清楚他的地位,并享受着这种地位给他带来的一切好处。
丁三几乎是不劳动的。
队长胡四为人飞扬跋扈,骄横不可一世,而独独在丁三面前毕恭毕敬,若如三孙。丁三不是干部,但每开队委会,胡四必请丁三参加。即使偶尔不请,事前事后,胡四也会殷挚地与他商讨的。丁三若发个脾气,胡四一旁蹲着,不敢回嘴。当队长的是胡四,操纵的却是丁三。村里谁家婚丧嫁娶,要宴请队干部,自然也请丁三。当然,胡四也不能让丁三整天晃大膀子就送他工分,于是就派他养鸭去。一条小木船,一二百只鸭,由他随便养去。丁三拿根竹竿,轻松悠闲自在,舒服得实在了不得。地里,人们在喘息之中做着沉重的农事,丁三却仰卧在荷塘畔的斜坡上,把竹竿搁在肚皮上,把头枕在胳膊上,将帽子拉到脸上,跷腿轻抖,哼吟小调,一边注意觅食的鸭们,一边却察看着劳动的人们,若其中某男女有了秘事,或正在谱写故事的开头,每每总要有异常之谈吐举止,这便逃不过他的眼睛。躺在那里的丁三,似乎比走着的丁三可怕多了。丁三的鸭养得很瘦,脖子细长,屁股很尖,羽毛稀疏,晃晃地走,样子很可笑。到了秋后,一般人家的鸭都很生猛地下蛋了,丁三的鸭栏里,却一早上还捡不起十只蛋。而丁三去队房里用竹箩扛鸭食,却是极勤快的。他把稻子弄到船上,晚上便移至家中。他猪圈里的猪极肥壮。到年终,丁三的工分却总是很高的。
即便如此,他还是要搞掉胡四。或许是胡四有意要收回面子,或许是胡四不慎疏漏,总之他把丁三得罪下了。说起来事情小如芝麻绿豆,难以上口,但于丁三来说,却绝不能容忍。一天,公社与大队干部一行几十人来队里检查生产,恰逢丁三也在,胡四请烟时,就如眼中没有丁三这个人一样,把他落下了。丁三满脸羞热,心中不由升起一股不被当人的屈辱感,当下,拉下帽檐走了。
天黑后,他从门后取下一股绳索,脸上呈一派狠巴巴的表情。
妻子问:“哪儿去?”
“有事。”
妻子实际上早已熟悉了这一切,只是明知故问。她从不阻止他,并似乎很乐于他出门守夜去。她体贴地说:“夜里天凉,多穿点儿衣服。”
丁三“嗯”了一声便出了门。
妻子目送他消失于夜色中,然后手颤颤地把一枝蜡烛点着放到西窗台上,脱了衣服,哆哆嗦嗦上床去了。
至于丁三,午夜时分,和两个伏于草垛下的体魄健壮的汉子一跃而起,冲开了村东刘寡妇的门,三把手电一齐照住了床上的胡四和刘寡妇,当即用一根绳子将他们缚了。丁三让人看住,自己速去敲开大队干部的门,把大队干部叫了来当场过目验收。消息传出,寡妇这一族的人不饶胡四,打碗砸盆,差点掀了他的屋顶,并一次又一次地向上告他。一个月后,胡四的队长职务被抹了。
胡四事发之后,丁三很得意,如数家珍一般,对众人谈他多年累积起来的经验,说得潇潇洒洒,汪洋恣肆,使众人叹为观止:“月色好,你得穿浅颜色的衣服;天黑,你得穿深颜色的衣服。下雪天,你去埋伏,不可在田埂、路上走,那会让人瞧出脚印来,要从地里走。月黑风高,你要离最近处猫着,不然,你听不见动静,就会错失良机。雷雨天你要找个好地方待着,别让闪电给照着了。碰上是大嫂,你得来硬的,结了婚的人,脸厚,你不抓她个一丝不挂,她跟你耍泼;碰上是个姑娘家,你要当心,姑娘家脸皮薄,弄不好要闹出人命来的……”说到最后,他把脸色陡然一沉,“谁他妈的敢把我不当二百钱数,哼!”他用目光在众人脸上一照,“一个个他妈的全在我眼里!”说得众人皆愕然、悚然、惶惶然。
丁三在这地方上日甚一日地变得重要了,成了这地方上举足轻重的头面人物。他满足地过着日子,觉得日子一寸一寸的有意思,恨不能将日子掰开来过。正当他春风得意之时,一日,却栽在了大队书记阮大手中。
阮大在两处得罪了丁三:一、阮大命令生产队长必须改换别人放鸭,让丁三下地干活去;二、丁三要盖房子,阮大不给房基。丁三第一回屈尊去求阮大。阮大不是胡四,对他置之不理,并极讨厌地说:“你就是把石磙说竖起来,也不行,趁早走!”
从此,丁三盯住了阮大。他坚信一条真理:没有不吃腥的猫。
这阮大二十岁上就跟一个姑娘相亲相爱,无奈当时家贫,女家死活不肯低就,将姑娘硬嫁给了一个邻村的军官。男人长年服役于边陲大漠,女人独守空房,心中满是寂寞,亏得阮大爱得刻骨铭心,常偷来与她共度长夜。阮大生来机灵,做什么事情滴水不漏,不留蛛丝马迹,这地方上竟然谁也没有觉察出这档子风流之事,然而却逃不过丁三的东嗅西嗅,给闻到了。
一天晚上,他又从门后取下绳索。
“哪去?”女人照例要问。
“别管。”
“什么时候回来?”
“怕要到五更天。”
女人见他远走,心慌慌乱跳,把点着的蜡烛放到西窗台上。
丁三叫了一个与阮大有仇叫周六的汉子,伏在那女家门前的瓜地里。大约到了夜里十二点钟,一个人影一闪,进屋里去了。
过了片刻,丁三一挥手:“周六,上!”两个人便把门撞开了。手电一亮,丁三顿时呆若木鸡:床上只有女人一人在睡觉,别无其他任何迹象。
原来,那阮大事先得知消息,进屋后一分钟也没停留,早从后窗跳出去了。
女的作突然惊醒状,继而惊呼:“来人哪——!”
丁三正手足无措、进退两难,阮大却带着两个民兵从门外进来了:“丁三,你要干什么?!”
“来捉你的奸!”
阮大阴笑:“证据何在?”
丁三无言以对。
阮大一拍桌子:“我只怕你没有安好心吧?深更半夜的,你闯进一个孤身女人的屋里干什么?还要陷害共产党干部!罪上加罪!”把手一挥,“把丁三绑了,扭送到公社去!”
那周六自然没事,因为就是他向阮大通风报信的。
丁三被公社关押了三天,又交由大队自行处理。阮大自然会很好处理的。他不敢咬定丁三对那女人图谋不轨。因为,谁都知道,丁三虽对此事成癖,但从不沾旁的女人。再则,那女人是军人家属,事情闹大了,真的惊动了司法部门,查个水落石出,那得有人下大牢的。于是,阮大只咬住一条:丁三欲陷害共产党干部。阮大就将丁三困在大队部一间四面漏风的小黑屋里,不让归家,令其承认诬陷之罪过。丁三是条汉子,不认。不认?好,那就困你!丁三一天只吃三两米稀饭和一小碟咸菜。阮大非要把丁三整趴下不可,不然,日后丁三仍不会让他安稳的。“我倒要看看黄牛力大还是水牛力大!”他要彻底挫伤丁三的元气,使他从此一蹶不振。丁三日见消瘦,肥肥的腿肚子没有了,剩下两根棍子般的骨头,形容日甚一日地枯槁起来,到了后来,竟瘦得如一袭鱼刺。夜晚,他蜷在一条破被套里瑟瑟发抖。望着窗外的浮云薄月,听着冬日寒风掠过林梢之悲鸣,他生出许多末路英雄之感慨来,不禁把泪流到枯黄的胡须里。
阮大怕丁三死了,才叫人放了他。
丁三出来了,立着像只病鹤,风一吹摇摇晃晃。一双手瘦得像筢草的筢子一般。两只眼睛铃铛一般大。那副样子就比死人多口气。
人们议论说:“丁三以后大概再也不敢了。”
不曾想,丁三回家将息了几日,还不等元气恢复,就又重操旧业。这天晚上,等路上没了行人,他怀揣一瓶烈性烧酒,腋下夹着绳索,借着月色,神不知鬼不觉地潜伏到了那军官娘子的屋后。此时正值三九严寒天气,朔风呼啸,搅下一天大雪来。丁三背靠一棵老树背风站着,但瘦弱的身体还是抵挡不住严寒的侵袭,双腿控制不住地哆嗦起来。他便从怀里掏出酒瓶,喝了两大口。稍过一会儿,那酒像流入了血液,他这才感到身体有点儿热起来。他把耳朵贴在后窗上,听着屋里的动静。过不多一会儿,酒力散去,身体再度寒冷起来,他便掏出酒瓶再喝。丁三并不感到苦。干这种事,就得能吃苦。夏天,埋伏在草丛里,成群的蚊虫轮番叮咬,却不能动弹,只能咬牙忍着。下雨天,常常淋了个落汤鸡。有时,还免不了在泥泞里爬,弄得泥牛一般。泅渡,爬墙头,上屋顶,攀藤援树……随时都会有皮肉之苦。
你会问:这又何苦来呢?这你就不懂了。
丁三喝光了酒,已是深夜,天空灰蒙蒙一片,一钩残月,惨兮兮地在云海里翻滚着。就在丁三快没了信心时,贴在窗上的耳朵听见了开门的“吱呀”声。“有戏!”他轻手轻脚地绕到屋前,侧卧在雪上,爬到门口,掏出早准备好的锁将门锁上了,然后又爬到屋后窗下听着。“热乎劲到了!”丁三忽然变得凶猛有力,胳膊肘一使劲,撞开了窗子,接着一个漂亮的飞跃,跳进屋里,不等阮大抓到衣服,装有四节电池的长筒手电早把一束刺眼的白光将他和他怀里的女人锁住了。经过一番恶战,丁三凭他在部队上练就的一番硬功夫,到底还是将阮大制服了。此时,他也口鼻流血,精疲力竭地软瘫在地上,再也无力动弹。那女人用被子包着身子,缩在床上,羞臊地哭。丁三心里感到很好笑。
阮大坐牢去了,要坐三年。
丁三从此也卧床不起,病了半年多,耗费药费三百多元,方才恢复健康,下地走动。
户外,阳光甚好,到处绿茵茵的一片,空气里弥漫着草木香气,湿润的河坡上,有两三条水牛在安闲嚼草,牧童躺在地上,用一对纯净的眼,望那高阔的天空上飘游变幻的云。河水绿得发蓝,不时有帆船滑过,留下几声船家的笑声。田野上,男女们依然兴高采烈地用那些关于饮食男女的永富魅力的荤话调笑着。有个戴头巾的女人在“郎呀郎呀”地唱歌,唱得颤颤悠悠,像走钢丝一般,赤裸裸,肆无忌惮。
丁三觉得生命的活力,又热烈地动荡于周身。
一年一年地过去了,岁月把丁三琢成了个老人。他背驼下来,头发开始花白,帽檐下藏着的眼睛所发出的光,不再像从前那么森森地让人寒冷和害怕了,那军人生活中留下的虎势阔步,也变得有点儿蹒跚。过去,那对胳膊在走动时总是前后摆动,划出风来,现在却像停了的钟摆,垂在身体的两侧。但他的精神依然还是那么健旺。一旦碰上那种事情,他照样能像野兔一样,一路溜出烟来。在这地方上,他仍然很好地维持着自己的地位。
到了五十五岁上,他才遭到他这一生中最沉重的打击——
有一度时间,他感到生活十分的无聊和寂寞。那种男女事情竟然那么长久地没有发生。或许是他自己的目光穿透力衰减了,或许是那些人学得狡猾了,反正,总是抓不住线索。丁三觉得生活里少了什么,闲得心里空空荡荡地难受,日子很不好过。他觉得自己没有用了,人们就要把他忘了。他甚至觉得别人的生活过得也很无聊和寂寞,有点儿替他们惋惜。他很想给大家的生活添点儿热闹,让日子变得有点儿味道——一个个像潭死水似的活着,也太没劲了!
丁三竟然很巧妙地做起“拉皮条”的事情来,让一对男女“勾”上了。然而,当他们共创好事时,他却又将他们双双缚了。
他绝没有想到这回彻底地栽了:那姑娘喝了一大海碗盐卤,死了。
丁三听到消息已吓得半死。
姑娘家是个大户,单父辈就有弟兄八个。八户人家又有男儿二十。一个个皆肩宽膀圆,身强力壮,其中还有几个带着十足的野性,一行走出,让人无由地胆寒。其中一个一声嚷:“闹去!”抬着尸体,男男女女,呼呼啦啦一行,朝丁三家席卷而来。
丁三闻风,屎吓在裤里,挣扎了半天,才总算溜进屋后苇塘里藏起来。
这伙人把姑娘的尸体抬到丁三家,紧接着,见东西就砸就打,片刻工夫,就把丁三屋里打得片甲不留。
丁三的女人吓得缩作一团,连哭都不敢哭一声。
八户人家就这么一个宝贝姑娘,平日里,被一大家人当眼珠子一样护着,现在她却死了!
“揭屋顶!”几个哥哥抓了把叉子就爬上屋,把茅草一叉一叉往下抛,不一会,屋顶就被揭开一个大天窗。
丁三的女人哭了。
不哭反而不要紧,一哭倒使姑娘家的人想起她来了,把她拽到死者跟前,命令她跪下。
胡四在人群中出现了,挤到姑娘家人当中,小声说:“丁三藏在苇塘里。”
于是,一伙人跑进苇塘,把丁三找了出来,拖死狗一般把他拖了回来。
“还不打!”一直在乡里闲晃的阮大说。
于是,男女老少争先恐后,对丁三拳脚相加,直把他打得背过气去。有人叫来了医生,掐了半天人中,方才把他掐活。
姑娘家的人,见丁三家已是一片狼藉,这才抬着姑娘的尸体一路哭回去。
丁三醒来时,周围已一片安静,只有女人在一旁有气无力地哭泣。他躺在地上,透过敞开的屋顶,看到了一片瓦蓝的天空,有一行大雁正缓缓飞去。不知过了多久,他挣扎着坐了起来,望望地上的瓦砾、乱撒的稻麦、满地流淌的酱油、粪便、衣服被子的灰烬、东倒西歪的桌凳,丁三心里一阵酸楚。
一场洗劫呀!丁三哭了。
亲戚们帮他补上屋顶,丁三才又勉强住进去。可丁三这回是被打伤了,不能下榻了,并且病情一日一日地严重起来。拖了三个月,已骨瘦如柴,皮包骨头,脸上黄得发亮,说话半天一句,像蚊子哼唧。又过了几天,眼睛就睁不开了。黑暗里,丁三模模糊糊地想着他这一辈子的事,几多兴奋,几多快乐,觉得这一辈子做了许多大事,没枉做一个男子汉。再想想现在,心里不免生出许多悲凉。
这天晚上,他睁开眼,见一枝蜡烛点着放在窗台上,心里有点奇怪,问妻子:“怎么把蜡烛放在窗台上?”
“不然往哪儿放?”妻子端了蜡烛进东房间去了,顺手关上了西房间的门。
不一会,闪进一个人来。
丁三妻子明白:喘子来了。
这喘子是这地方上惟一的一个念过十年书的人,写一手好毛笔字,过年时,这地方上的对联皆出自他之手。他性情也很好。做小学教师那会儿,他就跟她好。后来,他得了喘病,她家里不敢把她嫁给他了。喘子终于喘得不能做教师了,就拿几十块钱在家闲着。他和她一直未断,每当看到西窗台上有烛光时,他就会过来。
“你在房里干什么哪?”丁三声若游丝。
“干活哩!”
“噢……”丁三的声音越发微弱,像是要睡着了。
丁三直到临死,也不知道自己的老婆一直在偷汉。
一九八五年十月于北京大学二十一楼一零六室
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泥鳅

这地方抓泥鳅的手段很特别:将芦苇秆截成两尺多长,中间拴一根线,线的一头再拴一根不足一厘米长的细竹枝,那细竹枝只有针那么粗细,两头被剪子修得尖尖的,叫“芒”,往剪开的鸭毛管中一插,穿上四分之一根蚯蚓,然后往水中一插,觅食的泥鳅见了蚯蚓张嘴就是一口,哪知一用劲吞咽,芒戳破蚯蚓,在它嗓眼里横过来,它咽不下吐不出地被拴住了,然后可怜地翻腾挣扎出几个小水花,便无可奈何地不再动弹了。
这地方上的人称这玩意儿为“卡”。
傍晚插卡,一清早收卡。
十斤子和三柳各有二百根卡。
一年里头能插卡的时候也就三十来天,在冬末春初。过了这段时间,水田都放了水,让太阳烘晒,准备种庄稼了。即使仍有贮水的地方,泥鳅有了种种活食,也不再一见蚯蚓就不假思索地贪婪吞吃了。
这里的冬末春初的田野,别有一番景致:到处是水田,水汪汪的一片,微风一来,水面皱起一道道细细的水纹,一道赶一道,往远处去,那水分明有了细弱的生命;风再大一些,田野上便会四下里发出一种水波撞击田埂的水音,柔软的,温和的,絮语样的,田野也便不再那么无聊和寂寞;中午若有一派好阳光一把一把洒下来,水面上便广泛地弹跳起细碎的金光,把世界搞得很迷人,很富贵。
十斤子和三柳对这样的田野很投入,有事无事总爱在田野上转悠、疯跑,或坐在田埂儿上犯傻、琢磨、乱想、编织荒唐的故事。若太阳暖和,便直条条地躺在松软的田埂儿上,那时耳畔的水声便会变得洪大起来,让人动心,让人迷惑不解。阳光、泥土、水、老草和新芽的气味融合在一起,好闻得很。
当然,最使他们投入的,还是因为这一片片水田里有让人心儿一蹦一蹦的泥鳅。
但,这两个家伙似乎很隔膜。
十斤子的身体像榆树一样结实,细短的眼缝里,总含有几分“阴谋诡计”,平素风里土里地滚,又不喜清洗,黑皮肤便更黑,太阳一晒,如同紧绷绷的牛皮。他常用那对不怀好意的眼睛去瞟、去瞥、去盯那个三柳。
性情怯懦的三柳抵不住这种目光,便低下头去,或远远地避开他。
今天他们来得太早了点儿,太阳还老高。两人都知道,早插卡不好,会被一种只要有阳光就要四处活动的小鱼慢慢将芒上的蚯蚓嘬了去,便把卡放在田埂上,等太阳落。
田野尽头,有几只鹤悠闲地飞,悠闲地立在浅水中觅食。
十斤子觉得,瘦长的三柳长得很像那些古怪的鹤。当他在等待日落的无聊中,发现三柳与鹤有着相似之处时,不禁无聊地笑了。
三柳觉得十斤子肯定是在笑他,便有点儿不自在,长腿长胳膊放哪儿都不合适。
太阳落得熬人,十斤子和三柳便一人占一条田埂儿躺下来。
天很空大,田野很疏旷,无限的静寂中似乎只有他们两个。
可是十斤子却还容不下三柳。他对三柳插卡有一种本能的排斥。没有三柳,这眼前的水田全是他十斤子的,他爱往哪儿插卡就往哪儿插,今日在这块田插,明日就到那块田插,那是无边无际的自由。
十斤子又很有点儿瞧不上三柳:知道往哪块田插卡吗?知道在大风天怎么插卡吗?……你也会插卡?!
三柳从十斤子的目光中看出什么来了,很是小心翼翼,生怕触犯了十斤子。十斤子先到,可以不顾三柳,只管随便挑块田插,而三柳先到,却总要等十斤子先下田,而后自己才下田。
三柳是个微不足道的孤儿,连间房子也没有,住在久废不用的砖窑洞里,人们似乎有理由不在意他。
三柳也很知趣。
太阳终于沉没了,暮鸦从田野上飞起,鼓噪着,往村后的林子里去了。
十斤子用绳兜子提着卡,来来回回地选择了半天,也未选定一块田。三柳今天有点儿心急,想:你就慢慢选吧,反正这块田你不会要的,今天就不等你了。想着,便第一回抢在十斤子的头里下了田。
十斤子心里很不得劲,跳进一块田就插,本来每隔五步就可插一根,他不,两条腿不停往前,将水弄得“哗啦啦”响,身后翻起一条白练来,十多步下去了,才又插一根。傍晚的田野很静,天空下只有十斤子喧闹的涉水声。
三柳刚插了一行,十斤子已插了一块田。
三柳的卡还有一半未插,所有的水田就已被十斤子插完了。十斤子爬上田埂儿,将空绳兜往腰里一系,在昏沉的天色里,朝三柳诡谲地一笑,一蹦三尺,仰天胡叫地回家了。
三柳站在水田里愣了老一阵,只好将剩下的卡补插在自己已插了卡的田里,那田里就密匝匝的到处是卡了。
第二天早晨天才蒙蒙亮,十斤子和三柳就下田收卡了。一人提一只水桶,若卡上有泥鳅,便抡圆了,将线绕回芦苇秆上,然后往桶边上那么很有节奏地一磕,泥鳅就被震落在水桶里。十斤子故意将芦苇秆在桶边磕得特别响,并且不时地将并没挂上泥鳅的芦苇秆也往桶边使劲磕。
而远远的三柳那边,半天才会响起一下微弱的敲击声。
十斤子心里有一种按捺不住的快乐,便在寂寥的晨野上,用一种故意扭曲、颤抖的声音叫唱起来:
新娘子,白鼻子,
尿尿尿到屋脊子……
天便在他的叫唱中完全地明亮了。
初春的早晨,水田里还很冷,三柳收罢卡,拎着水桶,缩着脖子,哆哆嗦嗦地往前走。
“三柳!”十斤子叫道。
三柳站住了。
十斤子走上前来,打量着耸着肩胛、两腿摇晃的三柳,越发觉得他像只鹤。
“我要走了。”三柳说。
十斤子把自己的水桶故意挨放在三柳的水桶旁。他的桶里,那些金黄色的泥锹足有四五斤重。而三柳的桶里稀稀拉拉十几条泥鳅,连桶底都未盖住。
“哟,真不少!”十斤子讥讽地一笑。
三柳并没有注意到十斤子的嘲讽,只是抬头朝远处的那棵大柳树下望去——
树下站着蔓。
“你在看谁?”
“……”
“她好像在等人。”
“在等我。”
“等你?”
“……”三柳提起水桶往前走,将背冲着刚露出地面的太阳,个儿越发地瘦长,像一晃一晃的麻秆。
随着太阳的上升,大柳树下的蔓变得鲜明起来,人在百步以外似乎都能感到她那对明亮动人的黑眸。
十斤子呆呆的,像只痴鸡。

蔓是从二百里外的芦苇荡嫁到这儿来的,才结婚半年,丈夫在雨中放鸭,被雷劈死在稻地里。
从此,人们用怯生生、阴沉沉的目光看蔓。
蔓长得很有几分样子,全然不像乡野间生长起来的。她走起路来,脚步很轻盈,腰肢扭动着,但一点儿不过分,恰到好处;眼睛总爱眯着,像一只猫受到了阳光的刺激,可一旦睁大了,就显得又黑又亮;说话带着西边的口音,很清纯,软款款的很入耳,这大概是因为在水边长大的缘故。
蔓站在大柳树下。其实,这些天,这个时候,她总站在这儿,只不过十斤子没有注意到罢了。
蔓穿一件蓝布褂儿,头上戴着一朵白花。她的脸色在朝晖中显得很红润。她把嫩葱一样的手指交叉着,很自然地放在腹前。她宁静地微笑着,脸上全无一丝愁容。丈夫的死似乎在她身上、心上皆没有留下痕迹。
在她身后有十几只鸭,一律是白色的。丈夫死后,她把那些杂色的鸭全卖了,却留下这十几只白鸭。她喜欢这样颜色的鸭。鸭们很干净,洁白如雪,如云,如羊脂。一只只都是金红色的蹼、淡黄色的嘴,眼睛黑得像一团墨点。鸭们很乖,不远不近地跟着她,“嘎嘎嘎”地叫。有几只鸭为抢一根蚯蚓在追逐,她便回过头去责备它们:“闹煞啦!”
每天,她都从三柳手中接过水桶,然后把鸭交给三柳,她去小镇上代三柳把泥鳅卖了。她总能卖好价钱。这些钱依三柳的意思,要拿出一半儿来给她做油盐酱醋的费用,她也不硬推辞,笑笑,但只用去很少一些,其余皆放入一个瓦罐里替三柳存着。
三柳哭丧着脸走到她跟前。
她眉叶儿一弯,笑笑。
三柳将特别小的几条泥鳅挑出,扔给鸭们,鸭们都已吃惯了,一见三柳放下水桶就会围过来,见着泥鳅就抢,就夺,就叼着到处乱钻,欢腾得很。
“总能卖几个钱的。”蔓说,“你赶鸭走吧,院门没关,早饭在锅里,洗了腿上的泥,鞋在篱笆上挂着,蚯蚓我已挖了,在那只小黑陶罐里。”说罢,将水桶挎在胳膊上,往小镇上去了。
她的背影真好看,路也走得好看。
三柳望了望,便赶着鸭们上了小路。此时的三柳一扫丧气,心情很快活,十四五岁少年的那份天真、淘气和快乐,又都从这瘦弱的身体里钻了出来。他随手捡了根树枝,将它想像成枪,想像成马,想像成指挥棒,一路赶着鸭,一路自玩自耍,自得其乐。走田埂,爬河堤,穿林子,很是惬意,那样子像只善弹跳且又无忧无虑的兔子。
常常压抑,常常郁闷,常常自卑,此刻,三柳将它们都挣脱了。
此刻,三柳是一个纯粹的少年。
三柳甚至双眼一闭,忘我地打起旋转来。转呀,转呀,转得天旋地旋,欲站稳不能,一头撞在一棵大树上,两眼乱溅金花,一个趔趄,跌坐在地上。
鸭们惊得“嘎嘎”叫。
大堤上,十斤子像只青蛙往空中蹦,伸开双臂欢呼:“嗷——!嗷——!跌死一个,萝卜烧肉;跌死一双,萝卜烧汤!”
三柳爬起来,提了提裤子,低着头将鸭们赶到了一条偏道上……
十斤子回到家,一上午心里不痛快。到人家菜园里挖蚯蚓,挖完了连土都不平,坑坑洼洼地扔在那儿,人家主人要他平上,他却头也不回地就走。“看我下次还让你挖!”那主人指着他的后背发狠。“请我也不来!”他掉头回了一句。穿蚯蚓时,又常常不小心将那尖尖的芒戳了出来。他从心里希望此刻三柳就在他面前,他好用尖刻的话一句一句地刺激三柳。吃了午饭,他晃悠晃悠地来到了砖窑。
三柳不在。
十斤子就摸到了蔓的家。
即使初春,这里中午的太阳也有几分分量了。蔓拿了一个小木盆,把三柳叫到河边上:
“过来呀!”
三柳脚不离地,慢慢往前蹭。
“磨蹭什么哪?”
三柳走到河边:“水凉。”
“凉什么呀,河水温乎着呢。把褂子脱了。”
“我不洗。”
“看你脏的,还不肯洗。快脱了褂子呀!”蔓抓住了三柳的胳膊,直把他拽到水边上,“脱了!”
三柳半天解一个钮扣地拖延着。
十斤子过来,就站在篱笆墙下往这边看。
“哎呀呀!”蔓放下木盆,三下两下地脱了三柳的褂子。
三柳一低头,觉得自己瘦得像鸡肋一样的胸脯很丑,加之天凉,便缩着颈项,双臂抱住自己。
蔓打了一盆水,把三柳的手扒开,用毛巾在他身上搓擦起来。
三柳害羞了一阵,便也就不害羞了,仰起脖子,抬起胳膊,闭起眼睛,听任蔓给他洗擦,将他摆布。
蔓往三柳身上打了一遍肥皂,用毛巾擦去后,便丢了毛巾,用手在三柳的身上“咯吱咯吱”地搓擦着。
此时的三柳像一个温馨幸福的婴儿,乖乖的。
那双温热柔软的手在他的肋骨上滑动着,在他的颈项上摩挲着。
三柳觉得世界一片沉寂,只有那“咯吱咯吱”的声音在响。那声音很脆,又很柔嫩,很耐听。春日的阳光透过薄薄的半透明的眼帘,天空是金红色的。有一阵,他竟忘记了蔓在给他洗擦,觉得自己飘散到甜丝丝的空气里去了。
三柳朦朦胧胧地记得,还是四岁时,母亲把他抱到水塘里,给他这样擦洗过。母亲掉到潭里淹死后,他便再没有体味到这种温暖的擦洗了。
三柳的黑黄的肌肤上出现了一道道红色,接着就是一片一片,最后,整个上身都红了。那颜色是婴儿刚脱离母体的颜色。太阳光透过洗净的汗毛孔,把热直接晒进他身体,使他感到身体在舒展在注进力量。
蔓停止了洗擦,撩了一撩落在额上的头发,轻微地叹息了一声。
三柳紧合的睫毛间,沁出两粒泪珠来。
蔓给他换上干净的褂子,转身去唤在河边游动的鸭们:“嘎嘎嘎……”
那群白鸭便拍着翅膀上岸来,摇摇摆摆地跟着蔓和三柳往院子里走。
十斤子赶紧蹲了下去……

傍晚,三柳提着卡来到田野,十斤子早坐在田埂儿上了。
十斤子眯起一只眼,只用一只眼斜看着三柳,嘴角的笑意味深长。
三柳的目光里仍含着胆怯和讨好。
使三柳感到奇怪的是,十斤子手里只有一只空绳兜,卡一根也不见。
太阳落下了。
三柳看了一眼十斤子。
十斤子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
三柳等不得了,便卷起裤管下了田。
“喂,喂,那田里已插了我的卡了。”十斤子叫道。
三柳疑惑地望着并无芦苇秆露出来的水面。
十斤子懒洋洋地走过来,走进田里,卷起胳膊,往水田一伸,拔出一根卡来,在三柳眼前摇着:“看清楚了吗?我插了闷水卡。”
三柳只好走上田埂,走进另一块田里。
“那块田里,我也插了闷水卡!”
三柳仍疑惑地望着并无芦苇秆露出的水面。
“不信?”十斤子跳进田里,顺手从水中又拔出一根卡来,“瞧瞧,这是什么?卡!”他上了田埂儿,撩水将腿上的泥洗濯干净,对三柳道:“新添了一百根卡,这些田里,我都插了卡了。”
三柳望着十斤子,那眼睛在问:我怎么办?
十斤子随手一指:“那儿有那么多水渠、小沟和池塘呢。”当他从三柳身边走过时,故意停住,用鼻子在三柳身上好好嗅了一通,“胰子味好香!”随即朝三柳眨眨眼,转身回家去了。
三柳愣了一阵,见天色已晚,只好一边生闷气,一边将卡东一根西一根地插在地头的水渠里、河边的池塘里。那些地方,泥鳅是很少的。
其实,十斤子是胡说,还有好几块田他并未插卡。
第二天,三柳抢在十斤子前面插了卡,但还是留下边上两块田未插,三柳不敢太激怒了十斤子。三柳插的都是明卡。在十斤子眼里,那一根根竖着的芦苇秆,有点儿神气活现。
“你插的?”
“我插的。”
“那两块田是给我的?”
“给你的。”
三柳的回答是坚贞不屈的,但声音却如被风吹动着的一缕细丝,微微发颤。
十斤子再也不说什么,提着卡到三柳给他留下的那两块田去了。
三柳立起,看了看自己占领了的水面,带着战战兢兢的胜利,离开了田野。
身后传来十斤子的叫唱声:
新娘子,白鼻子,
尿尿尿到屋脊子……
夜去晨来,当三柳提着水捅穿过凉丝丝的空气来到田埂时,眼前的情景却是:凡被他插了卡的田里,水都被放干了,那二百根芦苇秆瘦长瘦长,直挺挺地立在污泥上。
三柳蹲下去,泪水便顺着鼻梁滚动下来。
晨风吹过,芦苇秆发出“呜呜”的声响,有几根摇晃了几下,倒伏在污泥里。
那边,十斤子在收卡,但无张狂和幸灾乐祸的情态,反而收敛住自己,不声不响。
三柳站起,突然将水桶狠劲掼向空中,那水桶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跌在田埂上,“哗啦”一声散瓣了。
三柳抹一把眼泪,猛一吸鼻涕,朝十斤子走过去,像头受伤的小牛。
十斤子第一回怕起三柳来,往田中央走。
三柳下了田,紧逼过去。离十斤子还剩七八步时,竟然“哗啦哗啦”扑过去。
十斤子放下水桶,将身子正过来迎对三柳。
三柳一把勒住十斤子的衣领,样子很凶恶。
“松手!”
三柳不松。
“你松手!”
三柳反而用双手勒住。
“你真不松?”
三柳勒得更用劲。
“我再说一遍,你松手!”
三柳就是不松。
十斤子脸憋红了,伸出双手揪住三柳的头发。
两人先是纠缠,后是用力,三柳被掼倒在泥水里,但双手仍死死揪住十斤子的衣领。
十斤子往后挣扎,企图挣脱。
三柳依然死死抓住,被十斤子在泥水里拖出几米远。
十斤子低头喘息着。
三柳双手吊住十斤子在泥水里半躺着。
两对瞪圆的眼睛对峙着。
又是一番挣扎和厮打,十斤子终于将三柳甩开。
三柳浑身泥水,摇摇晃晃站起来,坚忍不拔地朝十斤子走过去。
十斤子往后退却。十斤子的水桶在水面上飘着。
三柳走过去,抓起水桶,抛向空中。
水桶落下,倾倒在水里,泥鳅全都溜走了。
十斤子猛扑过来,将三柳摁在泥水里。
三柳便抓稀泥往十斤子脸上甩,直甩得十斤子两眼看不见。
打到最后,两人浑身上下都糊满稀泥,只剩下两对眼睛不屈不挠地对望。
十斤子先撤了。
三柳却叉着腿站在田里一动不动像尊泥塑。
是蔓将他劝了回去。
十斤子回到家,遭到父亲一顿狠打:“不兴这样欺负人!”并被父亲用棍子赶上了路,“向人家三柳赔礼去!”
十斤子无奈,磨磨蹭蹭地朝前走。知道三柳这会儿肯定在蔓家,他便径直来了。
院里有哭泣声。
三柳坐在门槛上,双手抱膝,身子一耸一耸地呜咽着。
蔓没劝三柳,却也在一旁轻声啜泣。这啜泣声是微弱的,却含着绵绵不尽的苦涩、愁惨和哀怨。
站在院门外的十斤子把头沉沉地低下去。
这男孩和少妇的极有克制的哭泣声融合在一起,时高时低,时断时续,仅仅就在广漠的天空下这小小一方天地里低徊着。
过了一会,蔓说:“要么,你就不去插卡了。鸭快下蛋了,钱够用的。”
蔓又说:“要么,我去找十斤子好好说说,十斤子看上去可不像是个坏孩子。”
十斤子没有进门,顺着院墙蹲了下去……

十斤子悄悄挖开水渠,往那些已干涸的田里又注满了水后,却佯称肚子整天疼,一连三日,未到田里插卡。
第四日,十斤子才又来到田边,但还不时地捂着肚子。两人都很客气,各自从最东边和最西边一块田插起,插到最后,中间的两块田都空着。一连好几日,都是如此。最后还是十斤子先说了话:“我们都插得稀一点。”
这天,两人只隔了一条田埂插到一块儿来了。三柳从怀里掏出两根粗细适中的鸭毛管给十斤子,说这是蔓从她家鸭身上取下的,让带给他穿蚯蚓用。十斤子看了看,心里很喜欢。
论插卡抓泥鳅,十斤子自然比三柳有经验多了。坐在田埂儿上,十斤子滔滔不绝地将这些门道全都教给了三柳:“蚯蚓不能太粗,粗了容易从芒上滑下来。穿了蚯蚓要放在太阳底下晒,让蚯蚓干在芒上。插下卡,用脚在它周围搅两下,搅出浑水来,不然,罗汉狗子(一种小鱼)要嘬蚯蚓,泥鳅却不怕水浑。风大,要顺着风插闷水卡。你想呀,秆直直地挺着,风把秆吹得直晃悠,线就在水里抖,泥鳅还敢来咬吗?线不能挂得太靠下,吃了芒的泥鳅够得着往泥里钻,就得了劲,能挣脱了,可悬在水里,它就不得劲了……”
三柳听得很认真,眼睛一亮一亮地闪。
除了说这些门道,十斤子总爱跟三柳打听蔓的事。有一点儿两人似乎都想不太明白:人们为什么不太想走近蔓?
一天,三柳对十斤子说,蔓可以帮他们两人挖蚯蚓,让十斤子拿了卡,也到她的院子里去穿蚯蚓。
十斤子虽然有点儿不好意思,但却很愿意。
这样一来,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十斤子便和三柳一起泡在了蔓家。
蔓的脸色就越发地红润,眼睛也就越发地生动。她跟这两个孩子有说有笑,并直接参与他们的劳动。她有无穷无尽的好处让两个孩子享受:一会儿,她分给他们一人一根又鲜又嫩、如象牙一般白的芦根,一会儿又捧上一捧红得发亮的荸荠。蔓除了饲养她那群白鸭,所有的注意力都在两个抓泥鳅的孩子身上了。
小院很温馨,很迷人。
大人们很有兴趣地看着两个孩子从这院子里出出进进。
“你叫她婶,还是叫她姐?”十斤子悄悄问三柳。
三柳还没想过这个问题,很困惑:“我也不知道。”
天暖了,水田放了水,要种庄稼了,十斤子和三柳不能插卡了,但,一有空还是到蔓的院子里来玩。
大约是秋末,三柳跑来告诉十斤子:“她要跟一个远地方的男人走了。”
“那你怎么办?”
“她要带我走。”
“你走吗?”
“我不喜欢那个男的。他太有钱,可他却喜欢我。”
“那你跟她走吧。”
“……”
“你叫她婶,还是叫她姐呢?”
三柳依然说不好。
三柳临走的头天晚上,把他的二百根卡都拿来了:“她让把卡留给你。”
那卡的秆经过一个夏天一个秋天,红亮亮的。
“给你吧。”三柳用双手将卡送到十斤子面前。
十斤子也用双手接住。
两人默默地看了看,眼睛就湿了。
蔓和三柳上路那天,十斤子送了他们好远好远……
第二年冬末,十斤子提着四百根卡来到田边。三柳永远地走了,所有的水田都属于他了。插卡时,他的心就空落落的。第二天早晨收卡时,天底下竟无一丝声响,只有他独自弄出的单调的水声。水又是那么的冰凉,到处白茫茫的一片,四周全无一丝活气。十斤子忽然觉得很孤独。
他只把卡收了一半,便不再收了,并且从此把那些收了的卡洗干净,永远地悬吊在了屋梁上。
于是,这其间的田野,便空空荡荡的了。
一九九零年五月二十日于北京大学二十一楼一零六室
白栅栏
每个人的童年都会有一些微妙、朦胧、扑朔迷离的感觉。这些感觉会沉淀在记忆的茫茫黑海之中,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星火花熄灭前的顷刻,还会突然浮现,然后像夏日黄昏时的落霞,向宁静的西方天空弥漫开来,于是时间倒流,这个人又梦幻般地回到了稚拙、清纯、金泽闪闪、充满花朵气息的童年时代。
小时候,我喜欢我的女老师……

我父亲是一所农村小学校的校长。我们家就跟随着他,安在这所小学校里。
我七岁那年,她从城里师范学校毕业后分到了父亲的学校。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我们家门前。当时,门前那棵栀子树开花了,一树纯白的花朵。她就站在它下面,翘首望着其中一朵盛开着的。她的肤色很白,跟栀子花的颜色十分相近。十点钟的太阳正从天上斜照下来,她满脸阳光。阳光下,她脸上的茸毛闪着淡金色,像一枚刚刚成熟的桃子。对于那对眼睛,我当时只觉得我从未见到过,但却说不出感觉。后来多少年,那对眼睛时时浮现,但也始终不能用语言将它们表述。前年,我到南方一个山青水秀的风景区去游览,偶然间又获得了那种感觉。当时,我正跳到一条清澈的山溪中的一块石头上,刚要用手撩水玩,却又忽然停住了:深深的、凉匝匝的水底,有两卵黑亮的石子,本是溪水被微风所吹,轻轻波动,但我却觉得是那两卵黑石子像谜一样在闪动。就在那蓝蓝的山溪里,我又看到了她的眼睛。
“这花真好看。”她说。空气似乎立即变得甜丝丝的。
我呆呆地坐在门槛上,嘴里正很不雅观地啃着一大块白薯干,趁她没注意,我把那块白薯干悄悄地塞进怀里。
“这花真好看!”
我转身进屋搬出一张凳子,爬上去,把那朵花摘了,又跳回到地上,把它送到她面前。
她接过那朵清香清香的栀子花,朝我一笑:“你是校长家的?”
我点点头。
她把花戴在了头上:“好看吗?”
我点点头。
“以后我每天摘一朵,行吗?”
我点点头。
她又朝我一笑,走了。
过不一会儿,前面的屋子里传来了轻轻的、水一样的歌声。现在想起来,她并不会唱歌。我也从未听到过她真正地唱过歌。但,她的声音我却是永远忘记不了。那声音纯静而欢乐,像是从心的深处细细地流出,像是月光洒在夜晚的田野上。
她是在她的宿舍里唱的。后来,我常常听到她唱。她一唱,我就坐到门槛上去啃白薯干。啃着啃着,不知为什么停住了,待一串口涎“噗嗒”掉到手面上,才又拉回魂儿来继续啃。
后来,来了一个吹笛子的男人,我就只能听到笛子声了。
在她的宿舍与我们家之间,没有一堵高墙,只有一道矮矮的木栅栏。
那天,我从外婆家回来,就觉得在绿树中间忽然地有了一道闪光,定睛一看,发现那道木栅栏忽然都变成了白色。
是她从父亲那里要来了一桶白漆刷成的。
正是秋天,地上到处开着淡蓝色的野菊花,映衬得那道白栅栏更加好看……

当她站在讲台上,微微羞涩地朝我们笑时,我才知道,她现在是我们的语文老师。
一年级小学生最难管教,一个个都是不安分的猴子,坐没坐样,站没站相,凳子没有被屁股焐热,就刺闹闹地难受。这时,就会做些小动作。记得小时候做作文,做到心中油然升起一股痛改前非的情感时,每每总要来这么一句:“我以后一定不做小动作。”其他孩子几乎也是千篇一律地有这么一句。这次的作文里有这么一句,下一次的作文里依然还会有这么一句,可见小动作是那个年纪上最容易犯的毛病。只有那么十分钟的安静,就开始捏鼻头,扭身体,抓耳挠腮,像是满屋里蚊蚋横行。要不就交头接耳,或在桌肚里玩玻璃球和从家中箱底里盗出的铜板。老师说些什么,干脆全没听见。小时还尤其善于流鼻涕,一走神,那鼻涕就双双“过河”了。不知是谁“嗤”的一声,于是大家都忽然想起了鼻涕,教室里便“飒飒”有声,像夜风掠过林梢。这时再抬头看,讲台上的老师正把目光从眼镜上方射出来,狠狠的。我们屏住呼吸,把眼睛瞪得灯盏一般,意思是说:我们在听呢!过一会儿,教室里就又开始动作起来,起先声音如蚕食桑叶,最后就如同雨滴纷纷打在芭蕉叶上,盛时,教室里“轰轰嗡嗡”,像远处传来的山洪声。
谁也不愿教一年级。
她来了,并且还微笑。过去的几个老师大概都不会笑,因为我们就没瞧见他们笑过。她头上戴着栀子花,不一会儿,教室里就飘起淡雅的清香。我们没有做小动作,以后一直也没有做。几十双眼睛全神贯注地看着她。看她的眼睛,看她说话时弯曲的嘴形,看她捏着粉笔的手——她用三根手指捏粉笔,无名指和小拇指像兰花的花瓣儿开着。我们只看见她,却听不见她的声音——不,听见她的声音了,仅仅是声音而已,但不知她说了些什么。
当时,我们傻乎乎的样子一定非常可笑。
而且,我们竟然没有鼻涕了。其实鼻涕还是有的,只是不愿让她看见,用劲把它憋住罢了。
只要她一进教室,教室就像秋天的池塘那么安静。
可是期中考试,我们考得糟不可言,及格的才四五个人。父亲把她找了去,态度和蔼地问了情况。晚上,隔着那道白色的栅栏,我听见她在宿舍里哭了。
她再进教室时,不笑了。她从前排第一个孩子问起:
“为什么没有考好?”
那孩子叫大国。他只顾看着她的眼睛,却不回答。
“问你哪!为什么没有考好?”她生气了。她生起气来时,我们就会觉得她更好看。
大国结结巴巴:“我……我上课看你……”
“看我?看我什么?”
“看你眼睛了!”
她想笑,但却用洁白的牙齿咬住了嘴唇。她挨个问下去,回答如出一辙:
“我看你的眼睛了!”
当我低着头也这么回答时,我听见了她急促的喘气声。过了一会儿,她骂了一句:“你们是群坏蛋!我不教你们了!”我们抬起头来时,她已经跑出了教室。
我们坐在那里半天没动,心里感到非常害臊和难过,一个个像罪犯似的耷拉着脑袋。我们来到她的房间门口,靠着墙壁,一个挨一个地站着往她的门口挤。被挤到门口的,转身又挤进来,实在挤不进来的,就跑到队伍的尾巴上再拼命往门口挤。有几个女孩把耳朵贴到门上听,然后小声说:“她哭了。”于是一个传一个,像传口令似的传下去,“她哭了。”“她哭了。”“她哭了。”……
门打开了,她走了出来。
我们赶紧像一群小耗子闪到一边。
她轻声问:“以后上课,你们还看我的眼睛吗?”
我们全体立直了身子,几乎同时像呼口号一样:“不——看——了——!”

她既文静又活泼,常和我们一起玩。玩起来,她纯粹是一个孩子,混在我们中间,她忘了她是老师。她有时把我们带到空旷的田野上,我们就像一群麻雀“唧唧喳喳”地围绕着她。她跑到哪儿,我们就呼呼地跟到哪儿。有时,她忽然跑起来,我们就欢叫着追赶她。见我们追不上了,她又回过头来望望。待快要追上她了,她又跑了。那回我去东北,在森林里追一头小鹿,就又想起她这副形象来。那小鹿伶俐可爱,用温柔而淘气的眼睛望着我。我向它走去,它又活活泼泼地跑了,像股轻风,像团柔云。可是跑了一阵,它又停住,回头望着我,那样子很让人怜爱。
她喜欢我们,尤其是我。
据母亲讲,我小时候长得很体面,十分讨人喜欢。两岁之前,我就很少在家喝母亲的奶,因为总是被邻居家抱了去玩,然后从这家传到那家,能顺着河边传出去一里多地。饿了,就喝也正在奶孩子的其他母亲的奶。母亲自己的奶水将衣服洇湿了,胀得受不了时,就沿着河边去找我,总要找半天才能把我找回家。七岁时,我很懂事了,说话很甜,品行不恶,不会骂人,很少做讨人嫌的坏事。大概是因为这些因素,所以她很喜欢我。
也正是这份喜欢,她让我生了一场病——
她家离这儿有十里地。每个星期六下午,她差不多都要回家去。她又要回去了,忽动了念头,将手放在我的肩上,对我母亲说:“我带他去我家,行吗?”
母亲同意。
她又低头问我:“去吗?”
我连忙点点头。
我跟着她,高高兴兴地走了十里路。
她也很高兴,一路上老轻声唱歌,还不时地顺手掐一两根已经枯萎了的狗尾巴草。
那时候没有电视,晚饭后洗洗脚,嗑嗑瓜子,就得睡觉。她家不穷,可也不能为我一个八岁的小孩专支一张铺,再说农村也没有这个习惯,来个人,都是与别人挤一挤。
“我要睡在谁的脚底下呢?”我心里在想。
“跟我睡。”她说。
我站着不动。
她端着油灯往里屋走去:“跟着我呀。”
我磨磨蹭蹭地跟着。
她把油灯挂在墙上:“你睡那头,我睡这头。”
我还是站着不动。
“脱衣服呀。”
我记得我脱得极慢,脱一件衣服像是足足花了一年时间。不像是脱衣服,倒有点儿像剥皮。
“快脱了钻被窝呀,冷。”
当时的农村孩子睡觉都没有衬衣衬裤,赤条条,一丝不挂,像个浪里白条。我终于剥光了上身。我低下头,很害羞地看着自己赤裸着的扁平的瘦胸脯,从未觉得光身子有那么难看,有那么别扭,情不自禁地用胳膊搂抱着自己。下面的裤子,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肯脱了。
“把裤子脱了呀。”
我低头望着床上一条已经放开的花被子。
我窘极了,一点儿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难堪的场面,额上竟汗津津的。我真想逃进黑暗里去。她却毫不在意,去外屋取东西去了。趁这当儿,我立即扒光了裤子。像一只被穷追的野猫忽然瞥见一方洞口,我爬上床,仓皇钻入被窝——啊,她终于看不见了!
“怎么这样快呀?”她说了这么一句,先摘下了头上的发卡,解掉了头绳,甩了甩头发,那些头发就一下子飞扬起来,仿佛被捆绑了一整天,现在终于得到了自由。然后,她就开始脱衣服。
我像巢中小鸟忽然看见了人,立即将脑袋缩进了被窝。什么也看不见了,但我还是把双眼紧闭,仿佛一睁了眼,还是能看到什么魔鬼似的。但我的耳朵和鼻子却是无法设防、堵住的。我听见了她脱衣服时的声,闻见了她脱去衣服后身体散发出的那种温暖、新鲜、带着某种特别气息的味道。那气味永远流散在了我的记忆里。现在想起来,当时我心里似乎是有点喜欢听那声音和闻那气味的,虽然战战兢兢的像一只被人缚住了的小猎物。
大概是她用手掀起了被子的一角,因为我感觉到有一股凉气从被子的那头过来了。
她进了被窝。她的脚伸过来了。当碰到我的身体时,我如同被电猛击了一下,随即,一股温热的暖流,刹那间流遍全身,一直流到我的胸腔里,使心突突地剧跳起来。除了母亲和奶奶,这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在同一个被窝里接触一个成年女性。我有点儿发抖了,像是一只小鸡雏掉进了冰窟。
“冷吗?”她问。
“不……不冷。”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在打颤。
“把被头压紧。”
由于我的胆怯,我不敢把被头掖得很紧。
“压紧呀。”她用脚背轻轻地磨擦着我的身子,脚背有点儿凉。
灯还未熄灭,在掖被子的时候,一束灯光照进被窝,我一眼瞧见了她赤裸的脚。脚弓弯弯的,脚趾头像一枚枚鲜嫩的新蒜。我赶紧把被子压住。
我不敢靠她。我只觉得她的身体很烫很烫,而且柔嫩得使我不好意思。我被一种八岁孩子所有的害臊弄得浑身紧张,一阵阵发热。于是,我就往墙壁那边靠、靠……
“冷。”她说了一声,却将身体往我这边紧紧地靠了过来。
我已经抵着墙了,毫无退路,再也无法躲让她的身体。
她仿佛真有点儿冷似的,欲从我身上取得一些温暖,便将身体紧紧地贴着我光光的后背。
在那个时刻,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自己的身上能有一层布。我再也无法挣扎了。我只有闭起眼睛。我想起了自己一次抚弄刚出壳的毛茸茸的小鸭。我把它放在手上。它想跑,可是它跑不了。它试了几次,见根本没有可能了,也就死心了,老老实实、温温顺顺地由着我了。
现在,我就是那只小鸭。
我对她身体的感觉,起初很不清楚,只是觉得烫。不像是睡在被窝里,倒更像是沐浴于流动的温水里。后来,才慢慢有了一些其他的感觉。随着长大,经验的日益丰富,那些感觉便有了细微的层次,并且还在不断地增加着印象。我发现,有些感觉是不会消失的,会一辈子存活在你的灵魂里,并且会不时地复活生长,反而将当初还很朦胧的感觉丰满起来,明晰起来。她的身体特别光滑,像春风吹绿的油亮亮的白杨树叶那么光滑,像平静的湖水那么光滑,像大理石那么光滑。非常柔软,像水那么柔软,像柳絮那么柔软。渐渐地,我不再觉得她的身体烫人了,反而觉得她的身体有点凉阴阴的,像雪,像晨风,像月光,像深秋时的雨,像从阴凉的深水处刚刚取出的一支象牙色的藕,又像是从林间深处飘来的略带悲凉的箫声。
我睁开眼睛,望着天窗。
天上有一枚月亮,很纤弱,只淡淡地亮,像涂了一层薄薄的霜。天很蓝,河水那样的蓝。
或许是出于好奇,或许是因为空气清冷而一时难有睡意,她开始用手指抚弄我的脚趾。她的柔指是温暖的。我的脚微微有点发痒,但我坚持着没有动弹。像是怀疑我脚趾的总数可能不对似的,她一个个地核实着。数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好像终于弄清楚了脚趾的数量,一个也不少,就放下心来,不再数了。但,她的手并没有离去。她开始用手指捏我的脚。捏了左脚捏右脚,捏了右脚又捏左脚。先是轻轻地捏,然后就逐步加大了力量。有时捏得狠了点,让我生疼,可我不叫唤,随她捏去。奇怪的是,我的注意力并不都在脚上,我想到了我的那群鸽子,想到了在田野尽头的水塘里抓鱼,想到了妈妈、妈妈的手镯、妈妈的耳环,想到了院子里的那些栀子花……
夜风从门和窗的缝隙里溜了进来。夜越深,那风越凉。
她想暖得更为充足,欲往被窝深处来,而又似乎不怎么容易往深处来,于是就用双手抱住我脚踝处,稍微用劲一拉,她便往下来了一点,而我因为身体比她轻了许多,却像一根从雪坡上滑下的木头,往深处滑了一大截。我的脚碰到了什么,浑身一激灵,立即想要缩回来,却被她用力拖住,使我根本无法拔出。我的脚,我的腿,我的全身,像是一盆火。我知道,那就是一盆火,奶奶在冬天就喜欢我睡在她的脚下。奶奶对那些老人说:“孙子在脚下像一盆火。”
她的身体被夜风吹得寒颤颤的,像一片叶子。她忘我地拥抱着我。有一阵,我感到我快要死了。
我慢慢清醒了些,知道自己的脚现在贴在她的什么地方。
我一动也不敢动。
在这样一个寒冷夜晚的被窝里,由于有了一个八岁的小男孩的体温,使她感到了无比的惬意。她要静静地、牢牢地守着这份温暖。
我觉得自己的脚在一团颤动的面坨上。许多年后,我再一次苏醒了当时的感觉时,觉得那儿似乎是一个温馨的家园。
我的脚渐渐变得敏感,像根导线一样。我感到了她的心跳:均匀、柔和而又异常纯净。我想起屋檐口的淡蓝色的冰凌,被阳光照晒后,一滴一滴地往下滴那亮晶晶的水珠。她的心跳,就像那水滴。
我有点儿迷迷糊糊了。不知过了多久,我觉得她的手越来越软了。再过了一会儿,她的手像凋谢的花瓣松脱了,我的脚从她的胸前慢慢滑落了下来——她睡着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脚拉回来,并把身体一点一点往上挪。每挪一寸,我都觉得花了一个世纪。最后,我的脑袋钻出了被窝。我蜷起身子,像一只小虾米。我的身体正在一点点与她的躯体脱离。渐渐地,在我们之间有了一个很大的空隙。凉风飕飕,沿着我的后脑勺、后脊梁钻进了被窝。不一会儿,我深深地打了个寒噤,身体微微哆嗦起来。
她睡得很安静,细细的鼾声,又柔又匀,像轻轻的小夜风吹过月下桑田。
困意袭上身来,不一会儿我就睡着了。但我睡得极不踏实,惊惊乍乍。因为我心里老惦记着必须在她醒来之前穿好衣服。
深夜,她在睡梦里仿佛丢失了什么,就用手在被窝里下意识地搜索,当终于摸到了我的身体时,就会重新将我的双腿抱住,并且又再一次将我拽向被窝的深处。
不久,她的手再一次如凋谢的花瓣,将我松开。我就又再一次将脑袋慢慢地钻出被窝……
朦胧里,从远处隐隐约约地传来了鸡鸣声。我用力睁眼一看,屋里已白白的。我不能再睡了,便爬出被窝,穿好衣服。然后就可怜巴巴地袖着手,像一个饿瘪了肚皮、无家可归的小乞丐那样蜷缩在墙角里。其实离天亮还早着呢,屋里白白的,是因为月光变得皎洁了。我等呀等呀,总等不到天亮,天反而越来越黑了。后来就又睡着了。等再醒来时,真的天亮了。
惊乍、出汗、受风,我病了。下午跟她往回走时,脑袋昏昏沉沉。走了三分之二的路,她见我晃晃悠悠地走不动,又见我的脸红得火烧一样,连忙伸过手来摸我的额头,一摸吓了她一跳,没道理地四下里张望,也不知寻找什么。后来,她蹲了下来。
我站着不动。
她就将我拉到她的背上,将我背了起来。
我用胳膊勾着她的脖子,把头埋在她松软的、微带汗香的头发里。

来了一个男人,是找她的。
在我以后漫长的生活中,我见到过许多漂亮的男人,但没有一个能与他的那种不可言说的气韵、神气相媲美。他不属于剽悍雄健的那种人,也无矜持、傲慢、目空一切的绅士遗风。他是属于清雅、潇洒那一类,但又脱尽了白面书生的文弱和油头粉面的恶俗。他在这个世界上只一个。
他会吹笛子。
他来,好像就是专门为她吹笛子来的。他到达不久,我就能听到笛子声。而笛子声停了不久,我就又很快听到他离去的足音。他总是黄昏时到。校园前面,是一片足有几十公顷的荷田。他从不进她的宿舍,而是邀她到荷田边上。我曾几次借着月光看到他们的姿态。他倚着一棵大树,她静静地坐在田边,并不看他,而是托着下巴,朝荷田的远方望。荷叶田田,被风翻动着。远处仿佛有一个美丽的小精灵在飘游,在召唤着她。
我至今还觉得,世界上最好听的乐器是笛子。
他的笛子吹得很好。声音一会儿像蓝晶晶的冰雹在蓝晶晶的冰上跳着,一会儿像一束细长的金色的光线,划过荷田的上空,一会儿又像有人往清潭里丢了几枚石子。笛声一响,似乎万籁俱寂。那高阔神秘的夜空下,也只有这一缕笛声了。
销魂的笛声,常常把我的魂儿也勾走了。它使我的童年变得异常纯美,充满幻想。在以后的岁月里,当我的心起了什么俗念,当我的灵魂染上什么污渍,耳畔总能响起那清澈如大谷深潭的笛声。
有时,我在心里会对那个男人生出一丝莫名的嫉恨……

我长到十岁。
十岁是一个荒唐的年龄。
我变得非常可笑,竟那么乐于在她面前表现自己。这一年里,我所做的蠢事,比我这一辈子所做的蠢事还要多。
我是男孩子,但我天性怯懦,毫无男子气概。我容易红脸,羞于见人。我还害怕夜晚,夜里不敢起床撒尿,憋急了就闭着眼睛喊母亲点灯。而常常是还未把母亲从酣睡中唤醒,那尿就宛如一线瀑布,急急地冲了出来。我家门口的树枝上老挂着被子,上面有许多奇形怪状的淡黄色印痕,很像抽象派绘画。那是我的杰作。自从她来到父亲的学校,这种事就少多了,只是偶尔为之。那种时候,我总是央求母亲别在门前搞我的画展。我不想让她看见。到了九岁,这种羞事就彻底杜绝了。但胆子依然小如绿豆。而到了十岁,忽然地,我就胆大包天了。漆黑的夜,风阴森森地呼号,荒野一派神出鬼没的恶样,我竟敢独自一人到路口去迎接辅导其他孩子学习的她。
“你胆真大。”她说。
“我才不怕呢!我什么也不怕,我小时候胆就很大。”我感到非常得意,并不知害臊地撒谎吹牛。而黑暗里,我的腿却像两根秋风中的芦苇在使劲摇颤。
在我童年的历史里,最荣耀的一页莫过于那次骑牛——
村里有条蛮牛,比我在《海牛》中写到的那头还要雄壮许多,还多一层阴恶。如今电视上经常播放西班牙人斗牛的场景。那场景令人魂飞魄散。每当我看见那些勾首颠臀、扭曲身体、像抽风一样狂奔乱跳的凶顽刁钻的牛时,我就会自然想到那头畜生。它曾撞倒一座泥墙小屋,差点儿压死小屋的主人。一次它野性发作,竟把牛桩从地里拔起,一路旋风,跑出几十里地去,一路撞伤三人,其中一个差点儿没被它用犄角挑死。至今,它的背上,还从未有过一个人敢问津。
那天,它的主人把它拴在学校门前的树上让它吃草。
小学校的老师和学生们都远远地围观着。
不知是谁说了一声:“谁敢骑上去?”于是,就有很多人问:“谁敢骑上去?”
我总觉得那些男老师有点儿嫉妒我,总有让我在她面前出出洋相的念头,尽管我才十岁。现在我才明白,十岁,二十岁,三十岁,反正都是男的。女老师们也是这样,有一个女老师,简直完全忘记了我的年龄,死劲抓住我的手,把我拉到前面,把我的手举起,大声地向众人宣布,说我就敢骑。
我赶紧埋下屁股。
那些男老师和孩子们就都嗷嗷地叫起来。
这时我一眼瞥见了她——她站在那里脸色微微发红地微笑着。
那个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嫉妒我,都想让我丢丑。当他们还要兴致勃勃地把玩笑往大里开时,我冲出了人群,朝蛮牛一步一步地走过去……我感到我的身后,死一般寂静,他们好像全都中风了。当我离蛮牛还剩几步远时,那个女老师首先惊慌地叫起来:
“回来!”
“回来!”他们一片恐惧。
我听见了她几乎绝望一般的喊叫:“别——去——!”
而我置若罔闻,继续朝它走去。
蛮牛抬起了它硕大无朋的脑袋,我瞧见了那对琥珀色的阴沉沉的眼睛,听见了它的粗浊的喘息声。
身后又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连连加速,猛地蹿上去,伸手抓住了它背上的鬃毛,然后纵身一跃,竟一下骑到了它的背上——这大概是我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英勇了。
那牛很怪,几乎没有动静。它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会有一个十岁的小屁孩子朝它背上爬。当它反应过来确实有人造次时,我已稳稳地骑在它的背上了。
在我向众人俯瞰的一刹那间,我觉得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并且非常伟大。
蛮牛立即狂颠起来。我紧紧揪住它的鬃毛。我觉得我的肠子要被颠断了,骨头也要散架了。热血直冲脑门,我闭起眼睛,觉得眼珠子就要一粒一粒地爆裂了。蛮牛挣脱了绳子,驮着我朝前奔突,我的屁股不断地被它颠得离开了它的脊背。
朝田野上冲去。
朝树林里冲去。
朝打谷场上冲去。
现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也没有,就只剩下了我与这头牛。而这头牛却横下心来要置我于死地。
我不敢想像我的结局。
日后,我无法理解自己在那样的时刻为什么竟然会想到在我家屋后的竹林里悬挂着的一个圆溜溜的黄雀窝、一条在月光下突然跃到空中的白跳鱼……
事情有点儿出人预料,我竟然获得了一个很体面的下场:在蛮牛冲向河边忽然发现自己没了出路而只好急拐弯时,我被甩到了水中。
蛮牛朝田野上跑了,人们都朝我跑过来。
我从水里爬上岸,英姿飒爽、威风凛凛地站在河堤上。
她拨开人群,扑到我跟前。她的眼睛里蒙着泪幕。她的双手抓住了我的手。我感觉她的手冰凉,浑身在发抖。
夜里,我的腰疼痛难熬,把一块枕巾咬烂了……

我十一岁那年,因为一件突然发生的事件,我们变得有点儿不大自然起来。
那是初夏的一个下午,我和一群孩子在草地上打仗,我的“金箍棒”被打折了,成了赤手空拳者。这时,我想起在她的门后有一根晾衣服的竹竿,便撒腿朝她的房间跑去。
她房间的门关着,我冒冒失失,猛地一推,门开了(事后我想,她本来是把门插了的,但没有插牢)。眼前的情景立即使我变成了一块传说中因偶然回头一望而顿时变成的石头!
我似乎听见她“呀”地惊叫了一声,又似乎看见她用双臂护住胸前,目光里充满惊慌和羞怯。
“快出去!”她跺着脚,水从洗澡盆里溅出,溅了一地。
我似乎还有一点印象:她当时的样子有点儿像我小时候跟母亲发脾气。
而我已经完全吓傻了,竟然站在门口动也不动。
“快出去呀!”她使劲地连连跺脚,并把身体转过去,“快出去……”
我这才猛然醒来,像一名被追赶的逃犯,转身就跑。我也不知跑出了多远,最后跑到了一片寂无一人的草地上,浑身发软地扑到上面,久久地把脸埋在茂密、湿润的草丛里。
其实,我并没有看见什么,只觉得屋里闪着一团亮光。这种经验,在后来的生活中又多次被唤醒过,那是在我有一次走进一座幽静的大山,看见绿阴深处倾泻下来一道雪白的瀑布的时候;那是在我有一次去草原,看见一个年轻姑娘把一桶鲜洁的牛奶往一只更大的木桶里倾倒的时候;那是在我有一次去北方一座城市,看见一座少女形象的晶莹剔透的冰雕的时候……
天黑了,母亲在呼唤我回家。
我坐在荒野里,没有回应母亲。
一直捱到月亮爬上田野尽头的树梢,我才回家。
我不敢看白栅栏那边微黄的灯光。第二天上课,我一直不敢抬头看她。那天,她的课讲得似乎也有点儿乱,声音有点儿过于平静。在以后的十多天时间里,我一见了她,总是低头贴着墙根溜,没有必要地把一块老大的空地让给她。我们的目光偶尔相遇时,她虽然还像以往一样微笑着,但脸上分明淡淡泛起羞涩的红晕。许多次,她力图要摆出她是我的老师的样子来,并且想使我相信,我在她心目中纯粹是一个孩子,并且永远是一个孩子。
打破这种僵局,是在一个月以后。
那个吹笛人有一个星期不来了。我看出,她的眼睛里含着一种焦急,一种惶然和担忧。一天下午,她把我叫到她的宿舍,一把抓住我的手:“替我送封信给他,能吗?”
我点点头。
我拿了信就跑。我现在太乐意为她做事情了。我觉得现在为她做点儿事,绝对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我并为她给予我的信任而深深感动。我几乎是一口气跑完十里路,来到了镇上学校——他就在那里任教。然而,当我跨进校门,想到马上就要把她的信交到他手上时,刚才的兴致勃勃顿时消失了。
我没有把她的信送到——他已在三天前调离那所学校,回三百里外东海边他的老家去了。
我痛恨起他来,并在心里狠狠地骂他。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却又觉得自己走得很轻松,双脚极有弹性,仿佛踩在了云彩上。我好几次从高高的大堤上冲下去,冲到大河边上玩水漂漂。记得有一个水漂,在水面上像一只调皮的小鸟欢跳了十八次……

后来,我从父母亲的谈话中得知:那个吹笛人要带她远走,而她却希望他调到我父亲的学校,他不干,丢下她,坚决地回到了他的母亲身边去了。
她还是认真地给我们讲课,微笑着,把日子一寸一寸地打发走。我十二岁那年,当栀子花开了的时候,我和我的同学由于她精心的教育,全部考上了初中。当我们簇拥着她,把喜讯告诉她时,她转身哭了。
发榜后的第三天,我从外面玩儿回来,母亲对我说:“她要走了。”
“上哪儿?”
“海边。”
“什么时候走?”
“就在这两天。”
我走了出去。
晚上,我收拾着一个行李。母亲问:“干什么?”
“二舅下芦荡割芦苇,我帮他看船去。”
“你不是已对二舅说不去了吗?”
“我去。”
“你这孩子,也没有个准主意。”
第二天一早,我夹着小小的行李卷,望着白栅栏那边的屋子发一阵愣,跑到了二舅家。
当天,我们就开船,向二百里外的芦荡去了。
日夜兼程,两日后,我们的船已抵达芦荡。
密密匝匝的芦苇,像满地长出的一根根金条,一望无际。这里的水绿得发蓝,天空格外高阔。水泊里,我不时看到一种又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鸟。有的叫得非常好听。二舅去看芦苇,还发现一窝小鸟,给我带了回来。那鸟是绿色的,十分可爱。
我很喜欢这个地方,愉快地给二舅看船,帮他捆芦苇。
我在芦荡很有兴致地生活了三天。到了第四天早上,我却向二舅提出:“我要回家了。”
“这怎么行?我的芦苇才割了三分之一呀。”
“不,我要回家。”
“你这不是胡来吗?!”
“我就是要回家!”
“不行!”二舅生气地丢下我,独自一人去割芦苇了。
到了下午,我把船在树上系紧,从二舅口袋里偷了几块钱,终于逃掉了。我跑了三十里路,天黑时来到长途汽车站。在光椅上躺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上了汽车。下了汽车,又跑了三十里地,太阳还剩一竹竿高的时候,我满身尘埃地站在了家门口。
母亲惊讶地说:“你怎么回来了?”
我却用眼睛慌慌张张看着白栅栏那边的屋子。
“她走了。”
“……”
“她等了你五天时间,前天才走的。”
“……”
“我给她掐了几十枝栀子花骨朵,找了只瓶子,装上清水,把它养着……她舍不得离开这儿……”母亲絮絮叨叨地说。
我坐在门槛上,觉得前面那间过去看着总是感到暖烘烘的房子,有点儿荒凉。我有点儿不想看它,就侧过身去。太阳在西边褐色的树林里漂游着。它像丢了魂儿,在枝丫间慌慌张张地寻觅着。大概觉得没有指望了,就慢慢地沉了下去。

第二年,栀子树没有开花。它旱死了。
她一走,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蓝花

一个秋日的黄昏,村前的土路上,蹒跚着走来一位陌生的老婆婆。那时,秋秋正在村头的银杏树下捡银杏。
老婆婆似乎很老了,几根灰白的头发,很难再遮住头皮。瘦削的肩胛,撑起一件过于肥大的旧褂子。牙齿快脱落尽了,嘴巴深深地瘪陷下去,嘴在下意识地不住蠕动。她拄着一根比身体还高的竹竿,手臂上挽一只瘦瘦的蓝花布包袱,一身尘埃,似乎是从极远的地方而来。她终于走到村头后,便站住,很生疏地张望四周,仿佛在用力辨认这个村子。
受了惊动的秋秋,闪到银杏树后,探出脸来朝老婆婆望着。当她忽然觉得这是一个面孔和善且又有点儿叫人怜悯的老婆婆时,就走上前来问她找谁。
老婆婆望着秋秋:“我回家来……回家……”她的吐词很不清晰,声音又太苍老、沙哑,但秋秋还是听明白了。她盯着老婆婆的面孔,眼睛里充满疑惑:她是谁?秋秋很糊涂,就转身跑回家,把七十多岁的奶奶领到了村头。
奶奶盯着老婆婆看了半天,举起僵硬的手,指着对方:“这……这不是银娇吗?”
“我回家来了……回家……”老婆婆朝奶奶走过来。
“你出去三十多年啦!”
“回来啦,不走啦……”
围观的人慢慢多起来。年轻人都不认识老婆婆,问年纪大的:“她是谁?”“银娇。”“银娇是谁?”“银娇是小巧她妈。”“小巧是谁?”“小巧淹死许多年了。”……
这天晚上,秋秋坐在奶奶的被窝里,听奶奶讲老婆婆的事,一直听到后半夜……

你银娇奶奶这一辈子就做一件事:给人家帮哭。这几年,帮哭的事淡了。放在十年前,谁家办丧事,总要请人帮哭的。办丧事的人家,总想把丧事办好。这丧事要办得让前村后舍的人都说体面,一是要排场,二是要让人觉得苦、伤心。办丧事那天,从早到晚,都有很多人来看。奶奶就喜欢看,还喜欢跟着人家掉眼泪,掉了眼泪,心里就好过些。谁家的丧事办得不好,谁家就要遭人议论:“他家里的人都伤心不起来,一群没良心的。”其实呀,也不一定是不伤心,只是那一家子没有一个会哭的。要让人觉得伤心,就得一边哭一边数落。有人就不会数落,光知道哭。还有一些不知事理的人,平素就不太会说话,一哭起来,就瞎哭了,哭了不该哭的事情。好几年前,西王庄周家姑娘死了,是瞒住人打胎死的,是件丑事,是不好张扬的。嫂子是半痴人,却当了那么多人的面,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数落:“我的亲妹妹哎,人家打胎怎么一个个都不死呢,怎么你一打胎就死呢?我的苦妹子……”被小叔子一巴掌打出一丈远:“死开去吧,你!”有人倒不至于把事情哭糟了,但哭的样子不好看,怪,丑,声音也不对头,让人发笑,这就把丧事的丧给破了。这哭丧怎么那样要紧,还有一点儿你晓得吗?你小孩子家是不晓得的。奶奶告诉你:说是哭死人呀,实是为了活人的。人死了,可不能就让他这么白白地死呀,得会哭,会数落死人一生的功德。许多好人死了,就缺个会数落的,他一生的功德,别人也记不起来了。就这么不声不响地死了,活人没得到一点儿好处,多可惜!如果能有个会哭的,会数落的,把他一辈子的好事一一地摆出来,这个好人就让人敬重了,他家里的人,也就跟着让人敬重了。碰到死去的是个坏人、恶人,就更要会哭会数落了。谁也不会一辈子都做缺德事的,总会有些善行的。把他的好事都说出来,人心一软,再一想人都死了,就不再计较了,还会有点儿伤心他死呢,觉得他也不是个多么坏的人,他家里的人,也就从此抬起头来了。
就这么着,一些会哭的人,就常被人家请去帮哭。你银娇奶奶哭得最好,谁家办丧事,总得请她。村里人知道她会哭,是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她十三岁那年秋天,到处是瘟疫。那天,早上刚抬走她老子,晚上她妈就去了。苦兮兮地长到十六岁,这年末春,村西头五奶奶死了。下葬这一天,儿女一趟,都跪在地上哭。人就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望哭,指指点点地说谁谁哭得最伤心,谁谁肚里苦水多。你银娇奶奶就打老远处站着。这五奶奶心慈,把你没依靠的银娇奶奶当自己的孙女待。在你银娇奶奶心中,五奶奶是个大恩人。这里,五奶奶家的人哭得没力气了,你银娇奶奶过来了。她“扑通”一声在五奶奶棺材前跪下了,先是不出声地流泪,接着就是小声哭,到了后来,声越哭越大。她一件一件地数落着五奶奶的善行,哭得比五奶奶的儿子儿媳妇孙子孙媳妇都伤心。她趴在五奶奶的棺材上哭成个泪人,谁都劝不起她来。哭到后来,她哭不出声来了,可还是哭。在场的人也都跟着她哭起来。打那以后,谁都知道你银娇奶奶哭得好。谁家再有丧事,必请你银娇奶奶帮哭。不过,没有几个人能知道你银娇奶奶怎么哭得那么好。她心里有苦,是个苦人!……

银娇奶奶回来后,出钱请人在小巧当年淹死的小河边上盖了一间矮小的茅屋,从此,彻底结束了漂流异乡的生活。
秋秋常到银娇奶奶的小屋去玩。有时也与奶奶一起去,每逢这时,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两个老人所进行的用了很大的声音却都言辞不清的谈话,看她们的脑袋失控似的不停地点着、晃动着。有时,她独自一人去,那时,她就会没完没了地向银娇奶奶问这问那。在秋秋看来,银娇奶奶是一个故事,一个长长的迷人的故事。银娇奶奶很喜欢秋秋,喜欢她的小辫、小嘴和一双总是细眯着的眼睛。她常伸出粗糙的颤抖不已的手来,在秋秋的头上和面颊上抚摸着。有时,银娇奶奶的神情会变得很遥远:“小巧,长得是跟你一个样子的。她走的时候,比你小一些……”
秋秋一有空就往河边的茅屋跑。这对过去从未见过面的一老一小,却总爱在一块儿呆着。秋秋的奶奶到处对人说:“我们家秋秋不要我了。”
“你到江南去了几十年,江南人也要帮哭吗?”秋秋问。
“蛮子不会哭,说话软绵绵的,细声细气的,哭不出大声来,叫人伤心不起来。江南人又要面子,总要把丧事做得很体面,就有不少江北的好嗓子女人,到了江南。有人家需要帮哭就去帮哭。没帮哭活时就给人家带孩子、缝衣、做饭,做些零七八碎的杂活。江南人家富,能挣不少钱呢。”
“你要挣那么多钱干吗?”
“盖房子,盖大房子,宽宽敞敞的大房子。”
“怎么没盖成?”
“盖成了。”
“在哪儿?”
“离这儿三里路,在大杨庄。”
当秋秋问她为什么将房子盖在大杨庄,又为什么不住大杨庄的大房子却住在这小茅屋时,她不再言语,只把眼睛朝门外大杨庄方向痴痴地望,仿佛在记忆里寻找一些已经几乎逝去的东西。不一会,秋秋听到了她一声沉重的叹息。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总沉默着。
秋秋回到家,把这番情景告诉奶奶,并追问奶奶这是为什么。
奶奶就告诉她:“那时,你银娇奶奶帮哭已很出名了。谁家办丧事,方圆十里地都有人赶来看她哭。她一身素洁的打扮,领口里塞一块白手帕,头发梳得很整齐,插朵小蓝花。帮哭的人总要插一朵小蓝花。她来了,问清了死人生前的事情,叹口气,往跪哭的人面前一跪,用手往地上一拍,头朝天仰着,就大哭起来。其他跪哭的人都忘了哭,直到你银娇奶奶一声长哭后,才又想起自己该做的事情,跟着她,一路哭下去。你银娇奶奶的长哭,能把人心哭得直打颤。她一口气沉下去能沉好长时间,像沉了一百年,然后才慢慢回过气来。她还会唱哭。她嗓子好,又是真心去唱去哭,不由得人不落泪。大伙最爱听的,还是她的骂哭。哭着哭着,她‘骂’起来了。如果死的是个孩子,她就‘骂’:‘你个讨债鬼呀,娘老子一口水一口饭地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你这没良心的,刚想得你一点儿力,腿一蹬就走啦?你怎么好意思哟!’她哭那孩子的妈妈怎么怀上他的,怎么把他生下来的,又是怎么把他拉扯大的。哭到后来,就大‘骂’:‘早知道有今天,你娘一生下你,就该把你闷在便桶里了……’假如死的是个老人,她就‘骂’:‘你个死鬼哎,心太狠毒了!把我们一趟老老小小的撇下不管了,你去清闲了,让我们受罪了!你为什么不把我们也带了去呀!你害了我们一大家了!……’这么一说,这么多人跑这么远的路来听你银娇奶奶哭,你也就不觉得怪了吧?就在这听哭的人当中,有一个大杨庄的教小学的小先生。那个人很文静,脸很白,戴副眼镜。他只要听到你银娇奶奶帮哭的消息,总会赶到的。他来了,就在人堆里站着,也不多言,不出声地看着你银娇奶奶。每次帮哭之后,你银娇奶奶总像生了一场大病,脸色很难看,坐在凳上起不来。听哭的人都散去了,她还没有力气往家走。那个小先生总是不远不近地一旁站着。你银娇奶奶上路了,他就在她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一直把她送到家门口。后来,你银娇奶奶就跟他成家了。那些日子,你银娇奶奶就像换了一个人,整天笑眯眯的,脸色也总是红红的。孤零零的一个人,现在有家了,有伴儿了,还是一个识字的爱用肥皂洗面孔的男人,她自然心满意足。那些日子,她总是想,不能让他跟着她过苦日子,就四处去帮哭。可也不会总有帮哭的事,其余时间,她就帮人家做衣服,纳鞋底。后来,她生了一个闺女,叫小巧。等小巧过了四岁生日,她跟他商量:‘我们再有些钱,就能盖房子了。我想去江南,高桥头吴妈她愿意带我去。你在家带小巧。’她就去了江南。两年后,她带回一笔钱来,在大杨庄盖起了一幢方圆十里地也找不出第二家的大房子。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地过了一段日子,她又走了。房子盖到最后,钱不够了,跟人家借了债。她又想,那么大一幢房子,总该有些家什,不然显得空空荡荡的。她还想给小巧他们父女俩多添置一些衣服,不让他们走在人前被人看低了。再说,她也习惯了在外面漂流。她就没有想到再隔一年回来时,小先生已喜欢上他的一个女学生了。那时候的学生岁数都很大。那姑娘长得很好看。而你银娇奶奶这时已显老了。一对眼睛,终年老被眼泪沤着,眼边都烂了,看人都看不太清爽。她很可怜地央求他,他说那姑娘已有孩子了。她没有吵没有闹,带着小巧又回到了这儿。我对她说:‘那房子是你挣的钱盖的,你怎么反而留给他?你太老实,太傻!’她把小巧紧紧搂在怀里不说话。好多人对她说:‘叫他出去!’她摇摇头,说:‘我有小巧乖乖。’她把嘴埋在小巧的头发里,一边哭,一边用舌头把小巧的头发卷到嘴里嚼着。打那以后,她再也没去过大杨庄……”
秋秋走到门口去,用一对泪水的眼睛朝小河边上那间小茅屋望着……

秋秋往银娇奶奶的小屋跑得更勤了。她愿意与银娇奶奶一起在小河边上乘凉,愿意与银娇奶奶一起在屋檐下晒太阳,愿意听银娇奶奶絮絮叨叨地说话。有了秋秋,银娇奶奶就不太觉得寂寞了。要是秋秋几天不来,银娇奶奶就会拄着竹竿,站到路口,用手在额上搭着,朝路上望。
九月十三,是小巧的生日。一大早,银娇奶奶就坐到河边去了。她没有哭,只是呆呆地望着秋天的河水。
秋秋来了,就乖乖地坐在银娇奶奶的身边,也呆呆地去望那河水。
银娇奶奶像是对秋秋说,又像是自言自语:“我不该把她放在别人家就去了江南。她走的时候,才七岁。她准是想我了,跑到了河边上,用芦苇叶折了条小船。我知道,她想让小船带着她去找我呢。风把小船吹走了。这孩子傻,忘了水,连鞋也不脱,跟着小船往前走了。这河坎陡着呢,她一个悬空,滑倒了……”她仿佛亲眼看到了似的说着,“那天我走,她哭着不让。我哄她:‘妈妈给你买好东西。’小巧说:‘我要棒棒糖。’‘妈妈给你买棒棒糖。’小巧说:‘我要小喇叭,一吹呜呜打响的。’‘妈妈给你买小喇叭。’我的小巧可乖了,不闹了,拉着我的手,一直走到村口。我说:‘小巧回头吧。’小巧摇摇头:‘你先走。’‘小巧先走。’‘妈妈先走。’……我在外拼命挣钱,跌倒了还想抓把泥呢。到了晚上,我不想别的,就想我的小巧。我给她买了棒棒糖,一吹就呜呜打响的小喇叭。我就往回走。一路上,我就想:秋天,送小巧上学。我天天送她去,天天接她回来,要让她像她爸那样,识很多字……这孩子,她多傻呀!……”她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水,仿佛要从那片水里看出一个可爱的小巧来。
快近中午时,银娇奶奶说:“我生下小巧,就这个时辰。”她让秋秋搀着,一直走到水边,然后在河坎上坐下,摸摸索索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包,放在掌上,颤颤抖抖地解开,露出一沓钱来。“小巧要钱用呢。”她把钱一张一张地放在水上。河上有小风,大大小小的钱,排成一条长长的队,弯弯曲曲地朝下游漂去。
秋秋用双手托着下巴,默默地看那些钱一张一张地漂走。有时,风有点偏,把钱刮向岸边来,被芦苇秆挡住了,她就会用树枝将它们推开,让它们继续漂去。
离她们大约四五十米远的地方,一个叫九宽的男孩和一个叫虾子的男孩把一条放鸭的小船横在了河心,正趴在船帮上,等那钱一张一张漂过来。他们后来争执起来了。九宽说:“明年让你捞还不行吗?”
虾子说:“不会明年让你捞吗?”
争来争去,他们又回到了原先商定好的方式:九宽捞一张,虾子捞一张。
秋秋终于发现了他们,沿着河边跑去。她大声地说:“不准你们捞钱!”
九宽嬉皮笑脸地:“让你捞呀?”
“呸!”秋秋说,“这是给小巧的钱!”
虾子“咯咯咯”地笑了:“小巧?小巧是谁?”
九宽知道一点儿,说:“小巧早死了。”
秋秋找来三四块半截砖头,高高举起一块:“你们再不走开,我就砸了!”她的脸相很厉害。
九宽和虾子本来就有点儿怕秋秋,见秋秋举着砖头真要砸过来,只好把船朝远处撑去,一直撑到秋秋看不到的地方,但并未离去,仍在下游耐心地等着那些钱漂过来。
秋秋坐在高高的岸上,极认真地守卫着这条小河,用眼睛看着那钱一张一张地漂过去……

这地方的帮哭风曾一度衰竭,这几年,又慢慢兴盛起来。这年春上,往北边两里地的邹庄,一位活了八十岁的老太太归天了。儿孙一趟,且有不少有钱的,决心好好办丧事,把所有曾举办过的丧事都比下去。年纪大的说:“南边银娇回来了,请她来帮哭吧。”年纪轻的不太知道银娇奶奶那辉煌一哭,年纪大的就一五一十地将银娇奶奶当年的威风道来,就像谈一个神话般的人物。这户人家的当家主,听了鼓动,就搬动了一位老人去请银娇奶奶。
银娇奶奶听来人说是请她去帮哭,一颗脑袋便在脖子上颤颤悠悠的,一双黑褐色的手也颤动不已。这里还有人记得她呢!还用得着她呢!“我去,我去。”她说。
那天,她让秋秋搀着,到小河边去,用清冽的河水,好好地洗了脸,洗了脖子,洗了胳膊,换了新衣裳,又让秋秋用梳子蘸着清水,把头发梳得顺顺溜溜的。秋秋很兴奋,也就忙得特别起劲。最后,银娇奶奶让秋秋从田埂上采来一朵小蓝花,插到了头上。
银娇奶奶是人家用小木船接去的。秋秋也随船跟了去。
一传十,十传百,数以百计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想看看老人们常提到的银娇奶奶,要领略领略她那闻名于方圆几十里的哭。
大多数人不认识银娇,就互相问:“在哪儿?在哪儿?”
有人用手指道:“那就是。”
人们似乎有点儿失望。眼前的银娇奶奶,似乎已经失去了他们于传说中感觉到的那番风采。他们只有期待着她的哭泣了。
哭丧开始,一群人跪在死者的灵柩前,此起彼伏地哭起来。
银娇奶奶被人搀扶着,走向跪哭的人群前面。这时,围观的人从骚动中一下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皆跟随着银娇奶奶移动着。银娇奶奶不太利落地跪了下来,不是一旁有人扶了一下,她几乎要歪倒在地上。她从领口取白手帕时,也显得有点儿拖泥带水,这使从前曾目睹过她帮哭的人,觉得有点儿不得劲。她照例仰起脸来,举起抓手帕的手,然后朝地上拍下,但拍得缺了点儿分量。她开哭了。她本想把声音一下子扯得很高的,但全不由她自己了,那声音又苍老,又平常,完全没有从前那种一下子抓住人并撕人心肺的力量了。
围观的人群失去了平静,开始乱动起来。
钻在最里边的秋秋仰起脸,看着那些围观的人。她瞧见了他们眼中的失望,心里不禁为银娇奶奶难过起来。她多么希望银娇奶奶把声音哭响哭大哭得人寸肠欲断啊!
然而,银娇奶奶的声音竟是那样的衰弱,那样的没有光彩!
从前,她最拿手的是数落,那时,她有特别好的记忆和言语才能,吐词清晰,字字句句,虽是在哭泣声中,但让人听得真真切切,而现在,她像是一个人在僻静处独自絮叨,糊糊涂涂的,别人竟不知道她到底数落了些什么。
跟大人来看热闹的九宽和虾子爬在敞棚顶上,初时,还摆出认真观看的样子,此刻已失去了耐心,用青楝树果子互相对砸着玩。
秋秋朝他们狠狠瞪了一眼。
九宽和虾子却朝秋秋一梗脖子,眨眨眼不理会,依然去砸楝树果子。
当虾子在躲避九宽的一颗楝树果子,而不小心摔在地上,疼得直咧嘴时,秋秋在心里骂:“跌死了好!跌死了好!”
这时死者的家人,倒哭得有声有色了。几个孙媳妇,又年轻,又有力气,嗓子也好,互相比着孝心和沉痛,哭出了气势,把银娇奶奶的哭声竟然淹没了。
人们有点儿扫兴,又勉强坚持了一会儿,便散去了。
秋秋一直守在一旁,默默地等着银娇奶奶。
哭丧结束了,银娇奶奶被人扶起后,有点儿站不稳,亏得有秋秋作她的拐棍。
主人家是个好人家,许多人上来感谢银娇奶奶,并坚决不同意银娇奶奶要自己走回去的想法,还是派人用船将她送回。
一路上,银娇奶奶不说话,抓住秋秋的手,两眼无神地望着河水。风把她的几丝头发吹落在她枯黄的额头上。
秋秋觉得银娇奶奶的手很凉很凉……

夏天,村里的贵二爷又归天了。
银娇奶奶问秋秋:“你知道他们家什么时候哭丧?”
秋秋答道:“奶奶说,明天下午。”
第二天下午,银娇奶奶又问秋秋:“他们家不要人帮哭?”
秋秋说:“不要。”其实,她听奶奶说,贵二爷家里的人已请了高桥头一个帮哭的了。
“噢。”银娇奶奶点点头,倒也显得很平淡。
这之后,一连下了好几天雨。秋秋也就没去银娇奶奶的茅屋。她有时站到门口去,穿过透明的雨幕看一看茅屋。天晴了,家家烟囱里冒出淡蓝色的炊烟。秋秋突然对奶奶说:“银娇奶奶的烟囱怎么没有冒烟?”
奶奶看了看,拉着秋秋出了家门,往小茅屋走去。
过不一会工夫,秋秋哭着,从这家走到那家,告诉人们:“银娇奶奶死了……”
几个老人给银娇奶奶换了衣服,为她哭了哭。天暖,不能久搁,一口棺材将她收殓了,抬往荒丘。因为大多数人都跟她不熟悉,棺后虽然跟了一条很长的队伍,但都是去看下葬的,几乎没有人哭。
秋秋紧紧地跟在银娇奶奶的棺后。她也没哭,只是目光呆呆的。
人们一个一个散去,秋秋却没走。她是个孩子,人们也不去注意她。她望着那一丘隆起的新土,也不清楚自己想哭还是不想哭。
田埂上走过九宽和虾子。
九宽说:“今年九月十三,我们捞不到钱了。”
虾子说:“我还想买支小喇叭呢。”
秋秋掉过头去,见九宽和虾子正在蹦蹦跳跳地往前走,便突然打斜里拦截过去,并一下插到他俩中间,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她已用两只手分别揪住了他俩的耳朵,疼得他俩吱哇乱叫:“我们怎么啦?我们怎么啦?”
秋秋不回答,用牙死死咬着嘴唇,揪住他俩的耳朵,把他俩一直揪到银娇奶奶的墓前,然后把他俩按跪在地上:“哭!哭!”
九宽和虾子用手揉着耳朵说:“我们……我们不会哭。”他们又有点儿害怕眼前的秋秋,也不敢爬起来逃跑。
“哭!”秋秋分别踢了他们一脚。
他们就哭起来。哭得很难听。一边哭,一边互相偷偷地一笑,又偷偷地瞟一眼秋秋。
秋秋忽然鼻子一酸,说:“滚!”
九宽和虾子赶紧跑走了。
田野上,就秋秋一个人。她采来一大把小蓝花,把它们撒在了银娇奶奶的坟头上。
那些花的颜色极蓝,极鲜亮,很远处就能看见。
秋秋在银娇奶奶的坟前跪了下来。
田野很静。静静的田野上,轻轻地回响起一个小女孩幽远而纯净的哭声。
那时,慈和的暮色正笼上田野……
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阿雏

阿雏坚决地记住:他的双亲亡于他六岁那年一个秋天的夜晚。
那天,有路人捎来消息:五里外的邹庄要放电影。路远,父母怕阿雏睡沉了骨头软,难抱,便掏给他五分钱买糖嗍,软硬兼施,终于将他哄住,跟老祖母待在了家中。
看电影的人很多,田埂上行人缕缕行行,互相呼唤着,黑空下到处是远远近近的人声和小马灯闪烁的黄火。
要过渡。
河边站满了急匆匆的人,船一靠岸,逃难一般都抢着上,船舷离水面只剩两三寸了,还又爬上两个大汉来。船离了岸,船上人一个挨一个,挺直了身子,棍子似的立着,战战兢兢,全不敢看水。船歪歪地行至大河中心,远处一艘轮船驶过,把波浪一层层地扩大过来,人一摇,船一晃,翻了。
各人顾各人,赶紧逃命,河上一片呼爹叫娘。会水的,自然不在乎。半会水的,呛几口水,也翻着白眼上了岸,直着脖子吐水。阿雏的父母皆是“旱鸭子”,听见喊了几声,沉了。
上了岸的人忽然想起似乎该下河救人,无奈天阴黑得让人胆怯,几个下河的光在水面上乱喊乱抓,动作不小,却是虚张声势,没有一个敢往河水深处扎的。待有胆大的赶到,时间又太迟了。
出事后几日,大狗的老子在河边村头说,当时,船翻了,阿雏的父亲一把死死抱住他的胳膊,两人就一起沉到了河底。他就又掐又拧,可阿雏的父亲任掐任拧死不撒手。他想自己小命这回要玩完了。吃了一嘴河底烂泥,他兀生一个大的智慧:拔出口袋里的手电筒,往阿雏父亲手里一塞!灵!阿雏父亲呛蒙了,以为一定抓住了什么救命的东西,松了他,却抓住那手电筒。他乘机一松手电筒,摆脱了阿雏父亲,钻出水面,一人爬上了岸。
说这话时,大狗老子的脸很活,很有光泽,显得自己的智慧比别人优越许多。
而那些听的人都惊呼:“险啊!”很有些佩服大狗老子的聪明和狡猾。
“放在我,早就跟着去阴曹地府充军了。”
“那你就不能抱着你胖老婆睡觉了。”
“嗤嗤”地,有两个女人笑。
说到最后,大狗的老子不免有点儿惋惜,道:“那只手电筒,我是刚买的。”
夹杂在人群中的阿雏,一直无声无息地听着,后来就蹲在了地上。人群散了,他还蹲在地上。蹲不住了,就瘫坐在地上,用目光呆呆地看着河水,看着河上漂过一段朽木、一只死鸡、一朵硕大的菊花……天黑了,还看。
过了三年,老祖母不在了,阿雏就一人过,有时到外祖母家混几顿,有时就在村子里东一家西一家地吃。他固执地认为村里人都欠他的。他的吃相很凶,像条饿极的荒原狼崽,不嚼光吞,饭菜里一半外一半,撒一桌、一地,鼻尖上常沾着米粒在外面闲荡。

阿雏养得极壮实,比同龄孩子足高一头。天生一头又黑又硬的鬈发,像一堆强力螺旋弹簧乱放着。眼睛短而窄,目光里总是藏着股小兽物的恶气。
村里的孩子都怕他,尤其是小他两岁的大狗。
他上学时,很气派,前呼后拥地跟着一大帮孩子。他让他们用一张凳子抬他走,这几乎成为一种嗜好。一到雨天,他越发地爱这样做。他要看那些小轿夫们在泥泞中滑得东倒西歪,滑得“嘟嘟”放屁。要是把他摔了,他就一定用脚踢他们的肚子或屁股。他很少亲自做作业,他指定谁代做,谁就得做。从一年级到四年级,他几乎就没在家里吃过一顿早饭。他把谁的鼻子一点,说声“你!”谁就得带煮熟的鸡蛋。那回轮到大狗带鸡蛋,恰好家里刚将鸡蛋卖掉,他便只好去偷,被人家抓住,连拍了三个后脑勺。
这里没有敢不听他话的孩子。不听?他会刁钻古怪地惩罚你:把你诓到麦地里,扒了你的裤子,让你露出“小茶壶”,光腚儿蹲着,羞得没法出去;逼你沿着梯子爬上屋顶,然后一脚蹬翻梯子,让你去受太阳的烤晒。最狠的一招是让全体孩子都来冷落你,把你干在一边,让你尝一份孤单,并不时受到各种各样的捉弄和各种各样的疼痛。你一天坚持不到晚,准要去偷家里的东西低三下四地去讨好他。
谁也不敢告诉家里的大人,告诉了,除了他本人落个不自在,还有可能会殃及他一家。
大狗是阿雏的尾巴。

阿雏读五年级了,管他的是“杨老头子”——阿雏从不叫“杨老师”。杨老头子年纪大了,眼睛高度近视,在黑板上写字时,脸挨黑板很近,鼻尖差点擦着黑板了,像在嗅什么味道。阿雏叫他“杨老头子”,甚至能叫得让“杨老头子”听见。“杨老头子”气了,要揪他的耳朵。可一般很难成功:阿雏只需溜出去十码开外,也就不在他视野之中了。
杨老头子梗着脖子,眼珠子鼓鼓地向校长韩子巷大声嚷:“不开除他,我不教了!”
于是,韩子巷就把阿雏叫了来,罚他半天站。
算起来,已罚站四次了。第四次罚站时,阿雏看见大狗在办公室门口晃过,眼睛里似乎有点嘲笑的意思。不是韩子巷拿眼盯住,他当时就想让大狗“吃生活”。
阿雏恨起“杨老头子”来。
杨老头子每天起得绝早,第一件大事就是抓张早过期的破报蹲茅房。这地方称解小便为“解小手”,称解大便为“解大手”,又称之为“出恭”。出恭一般都是坐着出,那凳子叫“恭凳”。杨老头子坐恭凳极有功夫,一坐能坐个把小时。茅房前后都是青翠的竹林,早晨,有鸟立竹梢上叫,其声如水滴落入静潭那般清脆。杨老头子一边愉悦地听,一边翻来覆去“嗅”那最终要做手纸的一角废报,觉得浑身疏通。天天如此,“恭”是出得十分的认真。
这天,他照常起早,照常做他的功夫,开头平安无事,中途大概是因为人老便秘,用足气力一蹬脚下的板子,“咔吧”一声,未及明白过来,恭凳的凳脚已断,人“扑通”跌落于粪坑。
这事倒也让几个年轻教师乐了好几日。
放鸭的老周五路遇杨老头子,也是多嘴,向杨老头子要了根烟抽,就向他耳语:“那天,我在河里放鸭,见阿雏拿把锯子猫在您茅房里。”
杨老头子掉头回走,察看了凳腿,果然为锯子所锯,顿时气得乱蹦乱跳,朝韩子巷大吼:“你去教!”
阿雏由人看着关押了一天。
杨老头子罢教一周,众教师像哄孩子似的,好不容易才把他哄上讲台。从此,杨老头子则以一种老人才有的冷目极讨厌地盯阿雏。

从此,老周五的鸭一惊一乍,时不时嘎嘎乱叫,扑着双翅在水上仓皇四窜,划无数条白练,像是被什么惊着了。
正是鸭踊跃下蛋的日子,这使老周五大伤脑筋。此时的鸭,只能在河坎的芦苇丛里安静地歇着,惊不得。惊了,肛门一松,蛋就都滑脱到水中。以往每天早上老周五要从鸭栏里拾溜尖尖一大柳篮子鸭蛋,乐得从嘴角流哈喇子。这几日早上,只能捡几枚,连篮底都不能被遮住。
他断定是黄鼠狼盯住了他的鸭。
当阿雏听到他狠狠地向人诉说黄鼠狼的罪恶时,乜他一眼,嘴角一撇,心里阴笑。此事当然是他所为:他抱了一只猫,悄悄潜在芦苇里,瞅准机会,突然地将猫往鸭群里一抛!
阿雏不想就此罢休,阿雏从没饶过人。
立秋了。此地有个风俗:立秋这天家家要吃瓜。至于为什么要吃瓜,谁也说不出道理,只知道立秋要吃瓜,吃就行。
早上,阿雏在河边钓鱼,见老周五搂着一个大西瓜回家去了。等人都下地干活了,阿雏便闪进老周五家。他用小刀在西瓜上挖了个小洞,寻来一把勺,掏那沙沙的红瓤一顿痛吃,直吃得肚皮西瓜一般溜圆。
阿雏认定:周五爷特别可恶!
他蓄了一泡尿,刚想撒去,转眼一瞥空了腹的西瓜,那对短而窄的眼睛恶恶地盯住了它……
晚上,老周五拿出做上人的慷慨派头,大声叫,把儿孙们都唤了来,说是请他们吃瓜。一刀劈去,瓜顿成两半,黄汤四溅,流一桌子。
老周五气疯了,冲进厨房,抓着砧板和菜刀,冲到巷子里,用刀在砧板上一下一下地狠剁!这是这地方上最恶毒的一种诅咒人的方法,轻易是不用的。据讲,做恶者的灵魂会被剁死。老周五并不像一般人边剁边骂,而是默默地,一步一步往前走。他脸色发灰,冰冷,高高的眉棱下,一对微黄的眼珠卵石一般凝着。每刀剁下去,总要在砧板上留一道深深的印痕。有时刀尖入木太深了,竟然要摇动几下方可拔出。
阿雏一动不动地坐在门槛上,只将目光从眼梢上射出去,盯着老周五往前挪动的曲腿,用白得发亮的牙齿咬啮着指甲,直把指甲咬成锯齿一般。
几天以后,阿雏在一座木桥头与老周五相遇。当时,老周五正把一担粪撂在桥头喘息,打算待积蓄了力量后再挑过桥去。
“五爷,我帮你一桶一桶抬过去吧。”
这使老周五十分震惊:阿雏也肯帮人忙?阿雏!阿雏帮过谁的忙呀?!
“来吧,五爷。”阿雏抓住他的扁担了。
“我可独一份呀!”老周五有点受宠若惊了,感动得想哭,“哎!”
一桶粪抬过桥去,老周五屁颠颠地欲要转身返回把另一桶抬过来,阿雏却立住不动了,狡猾地一笑:“是你告诉杨老头子的?”
老周五脑子一时转不过来,不知如何作答,眼眶里净有眼白。
“鸭还下那么多蛋吗?”
“你……!”
“西瓜好吃吗?”
扁担抡起来了。
阿雏并不躲让,侧身将两只胳膊交叉于胸前,双眼一闭。
老周五两脚后跟皆离地面,身体往前倾斜,脖子抻得很长,所有青筋都涨得又粗又黑,如一束管子,血往脑子里涌,那筋便突突地跳,眼角咧眦着,扁担在空中颤颤地:“我劈死你!”
阿雏无一丝惧色。
只有老周五的喘息声,风箱一般响。
“劈呀?怎么不劈呢?”阿雏微闭双目,用脚一下一下打着节拍。
扁担落下了,却落在地上,打出一口小坑。
阿雏走了,走了十步远,突然把小屁股冲着老周五高高地撅起,继而用手在上面有节奏地拍——这是这地方上表示蔑视和“我怕你个老鬼”的一个专门性动作。
老周五本可以将一担粪挑过河的,现在粪桶一头一只,来去不能。他抓着扁担在桥上来回乱走了几趟,然后在桥中间呆呆地站住了。不知过了多久,他蹲下,望着河水:“不念他没娘没老子,我不劈死他!他知道这一点,这个坏种知道!”转而愤怒地想,“以为我不敢劈死他吗?不敢?”老周五的眼睛罩了一层泪幕,模糊起来。他这一辈子还未曾被人如此耍弄过。

阿雏守在路口:这是大狗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
大狗从阿雏邪恶的眼睛里看出,阿雏心里起了什么念头。他像只小鸡子,探头探脑张望着往前蹭,见阿雏盘坐在路口,两条小腿发软了。他用求救的目光四下里寻找大人,可已近黄昏,人皆归家,路空空,田野空空。他想往后撤,却见阿雏已站起,一步一步地逼了过来。
大狗站住了,小脸黄唧唧的,眼睛里含着乞怜,望着阿雏。
“跟着我!”阿雏说。
穿过一块块田地,气氛越变越荒凉。一群白嘴鸦从暮空里滑过,发出翅膀磨擦气流的干燥寂寞的声音。暮色渐浓,天色暗淡下来。绿色的田野已在身后,出现于他们面前的是一片荒丘。荒丘上孤独地立着一株长得七丫八杈、扭扭曲曲的老树,天光阴晦,那老树变成黑色影子,竟像一只巨爪。东一座,西一座,荒丘上散落着老坟。
大狗寒冷起来,抬头望望天空,想寻一颗星星,然而天只光光的一片蓝。
“那天,我站在办公室里,你高兴了!”
“我……我没……没有……”
“没有?我瞧见你笑了。转过身去!”
大狗面对着朦胧莫测、似乎危机四伏的荒丘。
阿雏在田埂上坐下:“你看见什么了吗?”
“没有。”
“没看见鬼火?我可看见了。蓝色的,有个绿莹莹的外圈,一跳一跳的,你没看见?”
大狗把眼睛闭得绝对严实。
“这里有鬼,村里的大人都这么说。老周五找鸭还碰到过,几个老鬼,都没面孔,光溜溜的一张板子脸。几个小鬼在坟上跳着玩……你听见了吗?”
“听……听见了……”大狗的声音跑调了,“阿雏哥,我们回……回家吧。”
“怕什么,我坐着陪你呢。”
大狗壮着胆偷看一下黑荒丘,又赶紧闭上眼睛。
夜风在荒丘上吹着,枯索的茅草瑟瑟抖动。一只野鸡在黑暗深处忽地鸣叫起来。这单调的声音,给四周又添了几分荒寂。
阿雏大概是累了,不说话了。时间一寸一寸地在荒野上走过。
“阿雏哥……”大狗觉得四下里空空的。
没人应。
“阿雏哥……”大狗觉得黑暗沉重地裹着他。
没人应。
大狗扭头一看,阿雏早没影了,顿时像一只受惊的兔子撒腿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阿雏!阿雏!”呼喊了两声,觉着没有用处,又叫爹叫娘。恐怖的哭腔在夜空下传播开去……

大狗病了,连发两天高烧,才渐渐好转。
照理,大狗老子完全可以抓住阿雏把他揍出一裤兜子屎来。可他自己就是不明白,一见到阿雏那对喜爱盯人眼睛的眼睛,心里就空空地发虚。
大狗上学后,不再充当阿雏的尾巴,离他远远的,并且脸上少了以往那种见了他畏畏缩缩的神气,甚至敢拿眼睛瞪他,这使阿雏大为恼火。
“明天,该你给我带两只鸡蛋了!”阿雏说。
第二天大狗上学时,见了阿雏伸到他面前的手,却往开一拨,昂首挺胸大踏步地走了过去。
这回轮到阿雏吃惊了,那只伸出去就没空着回过的手,好像不是他自己的似的停在那里好一阵。眼见大狗就要踏进教室去,他连跑几步,揪住大狗的衣领,甩了几个浑圆,把他掼倒在地。
大狗爬起来,依然笔直地朝前走。
阿雏再度把他摔倒。
大狗爬起来,鼻孔流着血,一提裤子,还是朝前走,无比坚勇。
全体孩子都站立一旁看,一片寂静。
阿雏站到大狗面前,拦住去路。
大狗眼睛里噙着泪,眼珠灼灼地瞪着阿雏。他把书包掷出三米,没等众孩子反应过来,他已把脑袋往胸前一勾,牛一样对着阿雏冲过去。
阿雏一闪,大狗跌趴在地。半天,他慢慢抬起头来,嘴角流着血,歪着脸,狠巴巴地看着阿雏的眼睛。
阿雏站定了不动。
大狗从地上挣扎起来,再次反扑。这孩子不管不顾了,揪住阿雏的衣服,乱抓乱咬乱踢。
最弱小的大狗竟反叛了!
那些围观的孩子们激动得脸红红的,心抖抖的,肩挤肩,手拉手,把圈子越缩越小。
阿雏恶狠狠一拳,将大狗打翻在两米外的地上。
许多老师来了。
大狗将脑袋高昂,满面尘埃的脸上两道泪流滚滚直下。
许多孩子跟着莫名其妙地哭起来。
这所小学校的全体老师一起走向校长办公室,向韩子巷正式宣布罢教——除非立即开除阿雏!
韩子巷走到廊下,望着阿雏,凄惨一笑。良久,他说:“把阿雏的作业簿找出来。”
一个老师去了。
“把阿雏自己带的凳子搬出教室。”
一个孩子去了。
他没有再看阿雏……

阿雏像一个幽灵,村里村外,成天游荡着。
跟随他的是无边无际的寂寞。
他百无聊赖地倚在柳树下,斜眼瞧一群蚂蚁来来去去,热热闹闹,顿生一股灭杀的欲望。他用瓦片刮起一层浮土,筑成土圩,将那群细腰小生灵全体囿在其中,然后站起,一拉裤带,让裤子一直掉到脚面。他把裤带晾在脖子上,随即,一泡又粗又急的尿一滴不落地全都注入圩中。他也不急着去将裤子提起,欣赏玩味着那些小生灵在水中翻滚挣扎的各种形象。他觉得它们很滑稽,太可笑。
他在柳树下似睡非睡地躺了半天,抓根树枝一边把空气抽得咝咝响,一边漫无目标地溜达。
不知是谁家准备砌房子,脱了满满一打谷场土坯,正一块块竖在那里晒。阿雏用脚一踢,一块土坯倒下去,压倒了另一块土坯,不一会,大约五十块一行的土坯就都“扑嘟扑嘟”倒了下去。这很有意思,阿雏很开心,又一脚,再一脚,一场的土坯皆趴在了地上。
他还是不能快活。
他甚至讨厌天上的太阳:“狗娘养的太阳,天天一样地晒人!”
不觉中,他已走到宽爷家院门口,往里一瞥,他又瞧到了墙上挂着的那面大铜锣。这几天,他老用眼睛瞟这面铜锣。
这里的规矩:锣是不能单敲的,尤其不能急促地单敲。因为这是这地方上的人一起确定下来的报火警的信号。这面锣是过去各家出份子钱铸的,一年四季挂在居于村中心的宽爷家。
他从宽爷家院门口走过去……
不知过了多少日子,一天下午,在地里干活的人,忽听村里的大铜锣“咣咣咣”不停顿地响起来了,纷纷扔掉手中的工具。不知谁发一声喊“救火呀!”全体村民都呐喊起来,斜刺里穿过庄稼地,朝村里疾跑。
于是,邻近几个村子的铜锣也呼应起来。这里称“失火”为“走水”,因此到处在嚷嚷:“前村走水了!”他们拿着水桶、盆子、铁桶、瓦罐,浩浩荡荡地漫过来,气势磅礴而壮观。
这里是芦荡地区,房子皆用芦苇盖就,一家“走水”,周围的村子都得来救的。每个村子里都有一种救火的大型工具,这里的人叫它为“水龙”。一个铜铸的喷水器安放在一个巨大的木桶里,由四个大汉抬着,到了“走水”地点放下,立即会自动地有一条从河边往上递水的队伍排成,水倒进大桶,八个大汉分站两边一递一下揿着水龙上的一根杠杆,杠杆带动活塞,水就从铜管里喷出,能喷出足五十米远。
现在,有四架水龙正往这里抬来,无数的人前呼后拥着它们。抬水龙的汉子打着昂扬的号子。
四下里一片足音。
一群“鼻涕猴”又惊又快活,到处蹦跳:“嗷——!失火啦!失火啦!”像是盼得很久了。
阿雏早扔下铜锣,攀到村头那棵老银杏树的枝叶里藏着。他可以俯瞰一切。见人流滚滚,人声鼎沸,鸡飞狗跳,他感到一次被开除后从未有过的满足,一心想在树顶上哼支关于小媳妇什么的歌。
“谁家走水?”互相急促地问。
谁也说不清谁家走水。不一会儿,就证实了谁家也没有走水。
按迷信,水龙来了没喷水是不能抬回去的,必须让它意思一下,证明火已被它所救,不然,什么地方一定还要“走水”的。人们一听说这里并没有“走水”,神经一松弛,全然再没有兴致递水和揿杠杆了。村里的老人们出来作揖,这才一个个老大不快活地排列到水边去。
四架水龙开始意思了,对着房屋乱喷。外村人忽然觉着今天被耍弄了,几个揿杠杆的汉子大声嚷:“上水!再上!”管水管的几个,闭着眼睛,任意改变水管方向,有时径直朝人群喷去,于是人抱着头四下里逃散,不是把某家栅栏挤倒了,就是把院门挤坏了。不一会儿,就有许多人被浇成落汤鸡,一些人家的屋里也进了水,巷子里一片水汪汪的。外村人这才肯罢手,全体喉结一上一下地错动,“呼呼”直喘息。
村里如同遭了一场洗劫。
望望村外被践踏的庄稼地,再望望水淋淋的村子,一个老头用拐棍戳着地:“是谁敲的锣?”
没有声音。
“是谁敲的锣?!”许多人大声地喊,样子要吃人。
从草垛上跳下大狗:“我知道!”

上游发大水了,村里人很紧张:大坝一旦决口,大水就会将整个村子淹没。各户人家都做了往高地上撤的准备,河边上拴了许多船。
那些孩子们不想这些,照常玩。
大狗趴在船边上,放芦叶小船玩。
阿雏早就盯住了他,趁他玩得入迷,悄悄解了缆绳,紧接着操起竹篙,将船推向河心,又将竹篙在河边一点,纵身跃向空中,然后落在了船上。
大狗惶恐地:“放我上岸!”
“上岸?跳水吧。你跳下去,我一定会像你老子当年一样!”阿雏说这话时,阴冷阴冷的,全然不像个孩子。
大狗不会水,只好听阿雏摆布。
阿雏闭口不言,将小船拼命撑出河口,进了无边无涯的芦荡。阿雏扔下篙子,盘坐在船头上,任小船随波逐流往芦荡深处漂游。
远离人群,独自一人处在阿雏面前,又是在小船上,加之四周是白茫茫的水泊和一块块黑苍苍的芦苇滩,大狗真是发怵了。
船离村子已经很远了。
阿雏躺在船上,说:“是你,我被学校开除了。是你,告诉了他们,锣是我敲的,我被他们抓去关了两天半。他们用脚踢我!踢我的裤裆!”
“你想干吗?”
“送你到一个芦苇滩上去。也饿你两天半,然后我再来接你!”
“爸——爸——!”
“喊吧喊吧,他们听不见了。”
大狗的眼睛瞪得很大,充满了恐惧。
船又漂出去一段路,隐隐约约地听见远方有人喊:“大坝决口了!”
阿雏站起来,只见天边一线白浪朝这里涌来,不一会儿,河水就开始摇晃小船。大狗蹲到船舱里,用手紧紧抓住船的横梁哭起来。
阿雏在鼻子里轻蔑地发一声“哼”。
船被涌浪又冲出几里路,被一块芦苇滩挡住。阿雏跳上岸,把缆绳拴在一把芦苇上:“大坝决口了,船顺浪回不去,今晚上陪你了,算你小子运气!”
大狗躺在芦苇滩上不停地哭。
阿雏火了:“你再猪哼哼,我把你推到水里!”
大狗就不再“猪哼哼”,但还是小声啜泣。
第二天天亮,他们发现小船在夜里被风浪冲走了。
阿雏望着汪汪水泊,愣住了。
于是大狗更加用劲地“猪哼哼”,并声嘶力竭地喊他的娘老子,声音很凄厉。
阿雏捂住耳朵,倒在芦苇上动也不动。
大狗的喉咙渐渐地没有了声响,可还是跪在水边上大张着嘴喊。
阿雏忽然从地上跳起,把他拖回来:“你喊,你再喊!”
大狗软软地倒在一堆芦苇上,眼睛里透出绝望来,望着阿雏。
阿雏走向芦苇丛。他头也不抬,一根一根地将芦苇使劲地撅断,撅了一垛,然后扎成捆,不停地干了一整天,黄昏时,已在荒无人烟的芦苇滩上搭成一个小窝棚。

一条船也没从这里经过,三天过去了。
阿雏和大狗每天靠苦涩的芦根充饥,脸瘦小了,眼睛却瘦大了,牙齿闪着白生生的光。
阿雏觉得心又慌又空,烦躁不安。
大狗反而显得无声无息。这孩子没有勇气和力量再去想心事。
“船!”阿雏叫起来。
卧着的大狗立即跳出窝棚。
远远的,有一叶白帆,在水天相接处滑行着。
他们竭尽全力呼喊,但饥饿使他们的声音过于微弱,白帆渐渐模糊,后来完全消失。
大狗浑身哆嗦起来,目光里充满哀怜。
“村里的人会来找我俩的。”阿雏望着朦胧的远方。
“会来找我俩吗?会来吗?”大狗往阿雏身边靠了靠。
“会来的,他们一定会来找我俩的!”
拂晓,阿雏把大狗摇醒了:“你听,你听!”
有人在很远的地方呼唤。
他们像狗一样爬出窝棚,跪在水边上,静静地听着。
“听见了吧,他们在叫我俩!”阿雏兴奋得攥紧双拳。
“大狗……!”
声音越来越大,而且分别是从几个地方传来的。
“大狗……!”
“大狗……!”
只叫大狗,没人叫阿雏。
空气里弥满了“大狗”的声音,竟没有一声“阿雏”!
阿雏突然跌倒了。当他挣扎着抬起头来时,脸颊上是鲜血和泥土。
大狗站起来,欲要对呼唤声回答。
阿雏猛然将大狗摔倒。他的眼睛里发出两束饥饿而凶恶的光芒。
“大狗……”
其呼唤声哀切动人,使人想像得到呼唤者眼睛里含着泪花。
阿雏粗浊地喘息起来,继而猛扑到大狗身上,对他劈头盖脑一顿猛揍。
大狗闭着眼睛,不做丝毫反抗,任他打,泪珠一滴一滴从眼角往下滚。
阿雏眼里汪满泪水,扔下大狗,走到一边去,坐在一捆芦苇上。
秋很深了,芦苇一片惨淡的黄。灰灰的天空下,凋落的银白芦花在漫游。大雁一行,横于高空,发着寂寞的叫声,吃力地扇动着黑翅往南飞。
阿雏望着天空,望着无家可归的雁们,泪无声地流在腮旁。
大狗爬过来,久久地望着阿雏:“阿雏哥!”他虚弱地叫了一声,便晕倒了。
阿雏走了,走向芦滩深处。过了很久很久,他才摇摇晃晃地回来。他的衣服被芦苇撕豁,手、胳膊和脸被芦苇划破,留下一道道伤痕。他身后的路,是一个又一个血脚印——尖利的芦苇茬把他的双脚戳破了。
他双手捧着一窝野鸭蛋。
他跪在大狗的身边,把野鸭蛋磕破,让那琼浆一样的蛋清和太阳一般灿烂的蛋黄慢慢流入大狗的嘴中……

夜空很是清朗,那星是淡蓝色的,疏疏落落地镶嵌在天上。一弯明月,金弓一样斜挂于天幕。芦苇顶端泛着银光。河水撞击岸边,水浪的清音不住地响。
两个孩子躺在芦苇上。
“你在想你的娘老子?”阿雏问,口气很冷。
大狗望着月亮。
阿雏坐起身来,用眼睛逼着大狗:“他们都希望我死,对吗?”
大狗依然望着月亮。
“没说过?”
大狗点点头。
“你撒谎!”
夜十分安静。
有一只野鸭从月光里滑过。阿雏的目光追随着,一直到它落进西边的芦苇丛中……
天亮了,阿雏挪动着软得像棉絮似的双腿,拨开芦苇往西走,轻轻地,轻轻地……他从一棵大树后面慢慢地探出脑袋:一只野鸭正背对着他在草丛里下蛋。他把眼睛紧紧闭上了,浑身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
他抓了一块割苇人留下的磨刀砖,花了大约半个小时,才扶着树干站起来。他的双腿一个劲地摇着,那块磨刀砖简直就要掉到地上。有那么一阵,他一点信心没有了,甚至想大叫一声,把那只野鸭轰跑。他的眼睛瞪得很大,抓砖的手慢慢举起来。砖终于掷出去,由于力量不够,野鸭没有被砸死,负了重伤后,扑棱着翅膀往前逃了。
阿雏瘫痪在地上,望着五米外在流血的野鸭,无能为力。
野鸭歇了一阵,又往前扑棱着翅膀。
阿雏站起来跑了几步,眼见着就要抓住它,却又跌倒了。
下面的情景就是这样无休止地重复着:他往前追,野鸭就往前扑,他跌倒了,那野鸭也没了力气,耷拉着双翅趴在地上,嘎嘎地哀鸣,总是有那么一段似乎永远无法缩短的距离。
野鸭本想从窝棚这里逃进水里,一见大狗躺在那里,眼睛闪闪地亮,又改变了方向。
阿雏爬到已经饿得不能动弹的大狗身边:“等我,我一定能抓住它!”他自信地笑了笑,回头望着野鸭,目光里充满杀气。
大狗望着阿雏:他渐渐消失在芦苇丛里。
野鸭终于挣扎到水里。阿雏纵身一跃,也扑进水中……
村里的人找到了大狗。他还有一丝气息。醒来后,他用眼睛四下里寻找:“阿雏哥!阿雏哥呢?……”这个孩子变得像个小老太婆,絮絮叨叨,颠三倒四地讲芦苇滩上的阿雏:“我冷,阿雏哥把他的裤衩和背心都脱给了我……”他没有一滴眼泪,目光呆呆,说到最后总是自言自语那一句话,“阿雏哥走了,阿雏哥是光着身子走的……”
世界一片沉默。
人们去寻阿雏。
“阿雏!”
“阿雏——!”
“阿雏……!”
“阿雏……!”
男人的,女人的,老人的,小孩的呼唤声,在方圆十几里的水面上,持续了大约十五天时间。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日于北京大学二十一楼一零六室
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灵龟
有一个很普通的庄子叫王庄,但上面百户人家却并无一家姓王。细查,得知,这庄子本叫王八庄。因后来有人觉得这样叫着不太好听,便去掉了—个“八”字。
王八庄有段故事——
庄上有—李姓人家,主人为人忠厚慈和,喜欢广结朋友,一生乐于善事。这—日,有一穷道士,骨瘦如柴,衣衫褴褛,一身尘埃,乱发蓬结,似从千里之外流落到此地。李家主人见到道士时,道士正万分倦慵地坐在村前大槐树下。李家主人走上前去,轻声询问:“道士往何处?”道士答:“走到一处是—处。”李家主人道:“若不嫌寒舍,请道士做客。”道士说:“岂能麻烦。”李家主人道:“本人家境虽不算殷富,但一日三餐,总能有粗茶淡饭。道士哪日若没有心情了,欲想另外再去寻觅风光,我绝不挽留。”道士起身,轻拂灰尘,竟与李家主人一路走向庄里,两人似百年相知。
道士并无去别处的心思,在李家—住一年有余。李家主人却无半句怨言,一如初见时好好款待。闲时,还常陪道土庄里庄外走走,或去田野看农夫刈麦,或去河边望远去帆樯。夜晚,李家主人怕道士寂寞,常过来与他说话,直至道士有了倦意。
这—日,春光融融,四野青麦蓬蓬上长,柳树枝头,黄莺乱飞,大河里,白帆闪过,留下一路歌声。李家主人正想陪道士走到田边,让道土去看风车悠悠旋转,清水汨汨润田,好为道士的平淡生活送上—道风景。但道士走到庄前,却双手倒背身后,站住不走了。他朝村前的一条大路远望,目光深邃不可测。有风从田野上吹来,一边带来菜花的芳香,一边撩起道士的道袍,使它像天空的云—样猎猎飘动。
道士不看李家主人,只是凝望前方,既像是李家主人,又像是自己独语:“你知道这是一块好地方吗?”
李家主人答:“不知。”
道士徐徐抬起瘦骨嶙峋的手,指指前面的路,又指指庄外几条河道:“你看不出,像只龟吗?”
李家主人顺道士的手指去看,然后从心中发出一声惊叹:“哎呀,这么多年,我怎么就没有看出呢?”
道土道:“是只灵龟。”
“灵龟又如何?”
“福地啊”
“福地又如何?”
“你回头去看你家的房子。”
“房子还是房子。”
“看它立的地方。”
“立在庄子中间。”
“不,立在龟背上。它驮着你一家人。”
“驮着上家人又如何?”
道士徽徽一笑,如春光灿烂。
二人且不说灵龟,依旧去田边看风车上水,听水声嘈嘈切切。
晚上,油灯下,道士将手安详地放在茶杯上。那杯中的热气,从他的手缝里袅袅升起。他对李家主人道:“那龟会走的。明日,你去拿条铁链来,缠在门前的白果树上。龟就走不了了,龟被锁定了。”第二天,李家主人并没有照道士说的去做。
“为什么不锁住它?”道士问。
“那龟既然是个活物,它要走,就让它走吧。”
“还是留住它好。”
李家主人转身四望:“我不好留住它。”
道士长叹了—声。
黄昏时,道士招手,让李家的家人过来,道:“烦你取一根铁链来。”
家人取来铁链。道士道:“你只管将铁链缠在白果树上就是了。”
家人遵瞩。
道士—阵晕眩,双跟随即瞎了。
李家主人见了,一迭声地:“你何苦来呢?你何苦来呢?”
欲欲去解掉铁链。
道士道:“晚了。”仰望苍天,面容竟无—丝悲哀与懊悔,倒是嘴角漾出徽徽笑意,犹如平静的秋水徽起细澜。
几年之后,李家的三个我子皆做了官,—个平常人家显出一派人丁兴旺。
然而这年秋天,当雁影横空南飞时,李家主人却乘鹤西归了。临行前,他用余光看了看道士,然后看着他的儿子们说:“我去了,他就是你们的父亲。”
道土依旧住在李家。他有时也出来走走,但只是孤身—人。
他或立在路头,仰脸而望,听雁叫长空,或走到村后的老林里,然后坐在朽烂的树根上,听凄风号林。失明的双目,使他不能再远走,去浪迹天涯。
李家准备要盖—座大宅。在拆除旧宅时,李家兄弟请道士暂且住进了一间堆放柴草的小屋。几个月后,大宅盖起。李家兄弟却忘了将道士再请回大宅。
小屋里,道士听到了从大宅中传来的庆贺华屋落成的当当作响的碰杯声与此起彼伏的酒令声。道士的瞎眼,仿佛看到了大宅中觥筹交错、李家三兄弟红光满面的样子。然而,道士却心如止水,异常平静。他隐隐约约地听到远处的村落里,有几声鸡鸣。
他推想:天已傍晚了。
大宅终于安静下来。道士虽看不见大宅,但,他却能在心中想像得出它的样子:它高高矗立在那里,四檐翘起,腾腾欲飞;它在那里向人们显示着一派豪富,一派如日中天的上升。
终于,有家人端来了饭菜。道土觉得那饭菜是凉的。但,他觉得那饭菜依然是好吃的。他似乎有点饿了。再说,他从前四处流浪时,本就是讨人残羹的,早已习惯吃凉了的饭菜了。
他颇有点怀念李家主人在世时的灯下夜谈。他已记不得与李家主人谈了些什么,他只记得青灯—盏,柔光满室。那时,室外或是秋风吹拂竹林,或是雨落空阶,或是于脆全无动静,只偶尔从草丛里传来几声虫鸣。他只记得一种温暖如春的感觉,只记得那些话语醰醰有味,使漫漫长夜倒变得回味无穷。
现在,他只能独自—个守望着夜晚。他总是久久不能入睡。
睡着了,又常常醒来。醒来时,他就去想像此时的夜色:天色如墨?月光如水?青蓝—片?还是只有三两颗星于云里沉浮?
道土老了。当他拄着拐棍站在那条当年李家主人曾将他引至李家的大路上时,人们看到那只是—副清瘦的骨架所撑起—袭空空的道袍。
这天,李家兄弟全家人宰鸡杀鸭,宴请贵宾高朋,其中有一只鸡,性烈,四处乱飞,最后走投无路,飞进了粪坑里。家人说:将这只鸡扔了吧。李家老大道:“如今虽家大业大,但不可如此浪费。”李家老二说:“道士近来很是瘦弱,将这只鸡煨汤,让他老人家滋补身子吧。”李家老三附和道:“两位哥哥说的是。”
道士已多日不见肉了,见了鸡汤,大吃大喝。
还是李家主人健在时就已在李家的—个老佣一旁看着道士,终于说:“您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舍得绐您吃—只鸡?”
“不知。”
老佣道:“这是—只掉进粪坑里的鸡。”
道士—笑:“掉进粪坑里的鸡,也是—只鸡。”他将鸡汤喝得一滴不剩。
几天后,道士对那位老佣道:“请把你家主人叫来,说我明日要走了,我有要紧的话对他兄弟三人交待。”
老佣去不多—会,李家兄弟一起走到道士面前。
“我明日要走了。”
“已经听说了。”老大说。
“你何必走呢?”老二说。
“这里也不多你—人。”老三说。
道士说:“我得走。”他面对着李家三兄弟,问:“知道李家为什么会有今日?”
“知道。得您老人家指点,我们家锁住了一只灵龟。”
道土说:“你们兄弟三人还要升更大的官的。但这龟还是要走的。你们去看那棵白果树,它已死啦。那铁链快烂了。”
李家兄弟立现惊慌:“这如何是好?”
道士说:“令尊大人在世时,用铁链锁住了灵龟,但那只是—道明锁。若将此龟终身锁住,就得设下暗锁。”
“如何设法?”道士指指龟颈道:“在颈处挖壕沟—条,深约九尺。”
李家兄弟领教,当即找来—些劳力,照道士的指点,不出两日,就挖成九尺深一道壕沟。
此时,道士脑袋忽如雷击,随即觉得眼前有闪电划过,当他双眼睁开时,看到一轮太阳正挂在万古永存的的天上。
道士站在那条路口,回首—望,只见那座陌生的大宅暴发似的立在那里,老主人在世时的一切平和而质朴的景象皆荡然无存了。道士心中忽生一片凄凉。他转过身去,在人们谁也不注意时,悄然离去。那时,正大雪纷飞,道士的脚印,刚出,旋又被大雪覆盖,仿佛他就没有存在过一般。
这年冬天,天气干燥,仿佛整个世界成了—雄干柴。一天,李家的大宅忽然在五更天失火。更夫—见,紧敲报警的铜锣。前村后舍的人在睡梦中惊醒后,拍起灭火的水龙赶来救火。然而,那条深九尺的壕沟挡住了人们的去路,使沉重的的水龙根本无法越过,等有人摘下门板,铺在壕沟上,将水龙抬到大宅前时,大宅早已化为灰烬,只剩几点余火在那里如鬼火一般在虚幻地跳跃……
—九九七年四月二十日于北京大学燕北园
柿子树
出了井之頭的寓所往南走,便可走到东京女子大学。井之頭一带,没有高楼,只有两层小楼和平房,都带院子,很像农村。我总爱在这一带散步,而往东京女子大学去的这条小道,更是我所喜欢走的一条小道,因为小道两旁,没有一家商店,宁静的氛围中,只是一座座各不相同但却都很有情调的住宅。这些住宅令人百看不厌。
日本人家没有高高的院墙,只有象征性的矮墙。这样的矮墙只防君子,不防小偷。它们或用砖砌成,或用木板做成,或仅仅是长了一排女贞树。因此,院子里的情景,你可一目了然。这些院子里常种了几棵果树,或桔子,或橙子……
去东京女子大学,要经过山本家。山本家的院子里长了一棵柿子树,已是一棵老树了,枝杈飞张开来,有几枝探出院外,横在小道的上空。
柿子树开花后不久,便结了小小的青果。这些青果经受着阳光雨露,在你不知不觉之中长大了,大得你再从枝下经过时,不得不注意它们了。我将伸出院外的枝上所结的柿子很仔细地数了一下,共二十八颗。
二十八颗柿子,二十八盏小灯笼。你只要从枝下走,总要看它们一眼。它们青得十分均匀,青得发黑,加上其它果实所没有的光泽,让人有了玉的感觉。晚上从枝下走过时,不远处正巧有一盏路灯将光斜射下来,它们便隐隐约约地在枝叶里闪烁。愈是不清晰,你就愈想看到它们。此时,你就会觉得,它们像一只一只夜宿在枝头的青鸟。
秋天来了。柿子树这种植物很奇特,它们往往是不等果实成熟,就先黄了叶子。随着几阵秋风,你再从小道上走时,便看到了宿叶脱柯、萧萧下坠的秋景。那二十八颗柿子,便一天一天地裸露了出来。终于有一天,风吹下了最后一片枯叶,此时,你看到的只是一树赤裸裸的柿子。这些柿子因没有任何遮挡,在依旧还有些力量的秋阳之下,终于开始变色——灯笼开始一盏盏地亮了,先是轻轻地亮,接着一盏一盏地红红地亮起来。
此时,那横到路上的枝头上的柿子一下子就能数清了。从夏天到现在,它们居然不少一颗,还是二十八颗。
二十八盏小灯笼,装点着这条小道。
柿子终于成熟了。它们沉甸甸地坠着,将枝头坠弯了。二十八颗柿子,你只要伸一下手,几乎颗颗都能摸着。我想:从此以后,这二十八颗柿子,会一天一天地少下去的。因为,这条小道上,白天会走过许多学生,而到了深夜,还会有一个又一个夜归的人走过。而山本家既无看家的狗,也没有其它任何的防范。我甚至怀疑山本家,只是一个空宅。因为,我从他家门前走过无数次,就从未见到过他家有人。
柿子一颗一颗地丢掉,几乎是件很自然的事情。
这些灯笼,早晚会一盏一盏地被摘掉的,最后只剩下几根铁一样的黑枝。
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枝上依然是二十八颗柿子。
又过去了十天,枝上还是二十八颗柿子。
那天,我在枝下仰望着这些熟得亮闪闪的柿子,觉得这个世界有点不可思议。十多年前我家也有一棵柿子树──
这棵柿子树是我的一位高中同学给的,起初,母亲不同意种它,理由是:你看谁家种果树了?我说:为什么不种?母亲说:种了,一结果也被人偷摘了。我说:我偏种。母亲没法,只好同意我将这棵柿子树种在了院子里。
柿子树长得很快,只一年,就蹿得比我还高。
又过了一年。这一年春天,在还带有几分寒意的日子里,我们家的柿子树居然开出了几十朵花。它们娇嫩地在风中开放着,略带了几分羞涩,又带了几分胆怯。
每天早晨,我总要将这些花数一数,然后才去上学。
几阵风,几阵雨,将花吹打掉了十几朵。看到凋零在地上的柿子花,我心里期盼着幸存于枝头的那十几朵千万不要再凋零了。后来,天气一直平和得很,那十几朵花居然一朵未再凋零,在枝头上很漂亮地开放了好几天,直到它们结出了小小的青果。
从此,我就盼着柿子长大成熟。
这天,我放学回来,母亲站在门口说:“你先看看柿子树上少了柿子没有。”
我直奔柿子树,只看了一眼,就发现少掉了四颗——那些柿子,我几乎是天天看的,它们长在哪根枝上,有多大,各自是什么样子,我都是清清楚楚的。
“是谁摘的?”我问母亲。
“西头的天龙摘的。”
我骂了一句,扔下书包,就朝院门外跑,母亲一把拉住我:“你去哪儿?”
“揍他去!”
“他还小呢。”
“他还小?不也小学六年级了吗?”我使劲从母亲手中挣出,直奔天龙家。半路上,我看到了天龙,当时他正在欺负两个小女孩。我一把揪住他,并将他掼到田埂下。他翻转身,躺在那里望着:“你打人!”
“打人?我还要杀人哪!谁让你摘柿子的?”我跳下田埂,揪住他的衣领,将他拖起来,又猛地向后一推,他一屁股跌在地上,随即哇哇大哭起来。
“别再碰一下柿子!”我拍拍手回家了。
母亲老远迎出来:“你打人了?”
“打了。”我一歪头。
母亲顺手在我后脑勺上打了一巴掌。
过不一会儿,天龙被他母亲揪着找到我家门上来了:“是我们家天龙小,还是你们家文轩小?”
我冲出去:“小难道就该偷人家东西吗?”
“谁偷东西了?谁偷东西了?不就摘了你们家几颗青柿子吗?”
“这不叫偷叫什么?”
母亲赶紧从屋里出来,将我拽回屋里,然后又赶紧走到门口,向天龙的母亲赔不是,并对天龙说:“等柿子长大了,天龙再来摘。”
我站在门口:“屁!扔到粪坑里,也轮不到他摘!”
母亲回头用手指着:“再说一句,我把你嘴撕烂。”
天龙的母亲从天龙口袋里掏出那四只还很小的青柿子扔在地上,然后在天龙的屁股上连连打了几下:“你嘴怎么这样馋?你嘴怎么这样馋?”然后,抓住天龙的胳膊,将他拖走了,一路上,不住地说:“不就摘了几个青柿子吗?不就摘了几个青柿子吗?就像摘了人家的心似的!以后,不准你再进人家的门。你若再进人家的门,我就将你腿砸断!……”
母亲回到屋里,对我说:“当初,我就让你不要种这柿子树,你偏不听。”
“种柿子树怎么啦?种柿子树也有罪吗?”
“你等着吧。不安稳的日子还在后头呢。”
后来,事情果然像母亲所说的那样,这棵柿子树,使我们家接连几次陷入了邻里的纠纷。最后,柿子树上,只留下了三颗成熟的柿子。望着这三颗残存的柿子,心里觉得很无趣。但,它们毕竟还是给了我和家人一丝安慰:总算保住了三颗柿子。
我将这三颗柿子分别做了安排:一颗送给我的语文老师(我的作文好,是因为她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一颗送给摆渡的乔老头(我每天总要让他摆渡上学),一颗留着全家人分吃(从柿子挂果到今天,全家人都在为这棵柿子树操心)。
三颗柿子挂在光秃秃的枝头上,十分耀眼。
母亲说:“早点摘下吧。”
“不,还是让它们在树上再挂几天吧,挂在树上好看。”我说。
瘦瘦的一棵柿子树上,挂了三只在阳光下变成半透明的柿子,成了我家小院一景。因为这一景,我家本很贫乏的院子,就有了一份情调,一份温馨,一份无言的乐趣。就觉得只有我们家的院子才有看头。这里人家的院子里,都没有长什么果树。之所以有那么个院子,仅仅是用来放酱油缸、堆放碎砖烂瓦或堆放用作烧柴的树根的。有人来时,那三只柿子,总要使他们在抬头一瞥时,眼里立即放出光芒来。
几只喜鹊总想来啄那三颗柿子。几个妹妹就轮流着坐在门槛上吓唬它们。
这天夜里,我被人推醒了,睁眼一看,隐约觉得是母亲。她轻声说:“院里好像有动静。”
我翻身下床,只穿了一条裤衩,赤着上身,哗啦抽掉门栓,夺门而出,只见一个人影一跃,从院里爬上墙头,我哆嗦着发一声喊:“抓小偷!”那人影便滑落到院墙那边去了。
我打开院门追出来,就见朦胧的月光下有个人影斜穿过庄稼地,消失于夜色之中。
我回到院子里,看到那棵柿子树已一果不存,干巴巴地站在苍白的月光下。
“看见是谁了吗?”母亲问。
我告诉母亲有点像谁。
她摇摇头:“他人挺老实的。”
“可我看像他,很像他。”我仔细地回忆着那个人影的高度、胖瘦以及跑动的样子,竟向母亲一口咬定:“就是他。”
母亲以及家里的所有人,都站在凉丝丝的夜风里,望着那棵默然无语的柿子树。
我忽然冲出院门外,大声叫骂起来。夜深人静,声音显得异常宏大而深远。
母亲将我拽回家中。
第二天,那人不知从哪儿听说我们怀疑是他偷了那三颗柿子,闹到了我家。他的样子很凶,全然没有一点“老实”的样子。母亲连连说:“我们没有说你偷,我们没有说你偷……”
那人看了我一眼,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不就三颗柿子嘛!”
母亲再三说“我们没有说你偷”,他才骂骂咧咧地走去。
我朝柿子树狠狠踹了几脚。
母亲说:“我当初就说,不要种这柿子树。”
晚上,月色凄清。我用斧头将这棵柿子树砍倒了。从此,又将我们家的院子变成了与别人家一样单调而平庸的院子。……
面对山本先生家的柿子树,我对这个国度的民风,一面在心中深表敬意,一面深感疑惑:世界上竟能有这样纯净的民风?
那天,中由美子女士陪同我去拜访前川康男先生。在前川先生的书房里,我说起了柿子树,并将我对日本民风的赞赏,告诉了前川先生。然而,我没有想到前川先生听罢之后,竟叹息了一声,然后说出一番话来,这番话一下子颠覆了我的印象,使我陷入了对整个世界的茫然与困惑。
前川先生说:“我倒希望有人来摘这些柿子呢。”
我不免惊讶。
前川先生将双手平放在双膝上:“许多年前,我家的院子里也长了一棵柿子树。柿子成熟时,有许多上学的孩子从这里路过,他们就会进来摘柿子,我一边帮他们摘,一边说,摘吧摘吧,多吃几颗。看着他们吃得满嘴是柿子汁,我们全家人都很高兴。孩子们吃完柿子上学去了,我们就会站到院门口说,放了学再来吃。可是现在,这温馨的时光已永远地逝去了。你说得对,那挂在枝头上的柿子,是不会有人偷摘一颗的,但面对这样的情景,你不觉得人太谦谦君子,太相敬如宾,太隔膜,太清冷了吗?那一树的柿子,竟没有一个人来摘,不也太无趣了吗?那柿子树不也太寂寞了吗?”
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心中回味着前川先生的话。他使我忽然面对着价值选择的两难困境,不知如何是好了。
我又见到了山本家的柿子树。我突然地感到那一树的柿子美丽得有些苍凉。它孤独地立着,徒有一树好好的果实。从这里经过的人,是不会有一个人来光顾它的。它永不能听到人在吃了它的果实之后对它发出的赞美之辞。我甚至想到山本先生以及山本先生的家人,也是很无趣的。
我绝不能接受我家那棵柿子树的遭遇,但我对本以欣赏之心看待的山本家的柿子树的处境,也在心底深处长出悲哀之情。
秋深了,山本家柿子树上的柿子,终于在等待中再也坚持不住了,只要有一阵风吹来,就会从枝上脱落下三两颗,直跌在地上。那柿子实在是熟透了,跌在地上,顿作糊状,像一摊摊废弃了的颜色。
还不等它们一颗颗落尽,我便不再走这条小道。
也就是在这个季节里,我在我的长篇小说《红瓦》中感慨良多、充满纯情与诗意地又写了柿子树——又一棵柿子树。我必须站在我家的柿子树与山本家的柿子树中间写好这棵柿子树:
在柿子成熟的季节里,那位孩子的母亲,总是戴一块杏黄色的头巾,挎着白柳篮子走在村巷里。那篮子里装满了柿子,她一家一家地送着。其间有人会说:“我们直接到柿子树下去吃便是了。”她说:“柿子树下归柿子树下吃。但柿子树下又能吃下几颗?”她挎着柳篮,在村巷里走着,与人说笑着,杏黄色的头巾,在秋风里优美地飘动着……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于北京大学燕北园
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痴鸡
每年春天,总有那么几只母鸡,要克制不住地生长出孵小鸡的欲望。那些日子,它们几乎不吃不喝,到处寻觅着鸡蛋。一见鸡蛋,就会惊喜地“咯咯咯”地叫唤几声,然后绕蛋转上几圈,蓬松开羽毛,慢慢蹲下去,将蛋拢住,焐在胸脯下面。但许多人家,却并无孵小鸡的打算,便在心里不能同意这些母鸡们的想法。再说,正值春日,应是母鸡们好好下蛋的季节。这些母鸡—旦要孵小鸡时,便进入痴迷状态,而废寝忘食的结果是再也不能下蛋。这就使得主人恼火,于是就会采取种种手段将这些痴鸡们从孵小鸡的欲望拖拽回来。
这样行为,叫“醒鸡”。
我总记着许多年前,我家的一只黑母鸡。
那年春天,它也想孵小鸡。第—个看出它有这个念头的母亲。她几次喂食,见它心不在焉只是很随意地啄几粒食就独自走到一边去时,说:“它莫非要孵小鸡?”我们小孩一听很高兴:“噢,孵小鸡,孵小鸡了。”
母亲说:“不能。你大姨妈家,已有一只鸡代我们家孵了。这只黑鸡,它应该下蛋。它是最能下蛋的一只鸡。”
我从母亲的眼中可以看出,她已很仔细地在心中盘算过这只黑鸡将会在春季里产多少蛋,这些蛋又可以换回多少油盐酱醋来。她看了看那只黑母鸡,似乎有点为难。但最后还是说:“万不能让它孵小鸡。”
这天,母亲终于认定了黑母鸡确实有了孵小鸡的念头,并进入状态了。得出这一结论,是因为她忽然发现黑母鸡不见了,便去找它,最后在鸡窝里发现了它,那时,它正—本正经、全神贯注地趴在几只尚未来得及取出的鸡蛋上。母亲将它抓出来时,那几只鸡蛋早已被焐得很暖和了。
母亲给了我—根竹竿:‘撵它,大声喊,把它吓醒。“
“让它孵吧”
母亲坚持说:“不能。鸡不下蛋,你连买瓶墨水的钱都没有。”
我知道不能改变母亲的主意,取过竹竿,跑过去将黑鸡撵起来。它在前面跑,我就挥着竹竿在后面追,并大声喊叫:“噢——!噢——!”从屋前到屋后,从竹林追到菜园,从路上追到地里。看着黑母鸡狼狈逃窜的样子,我竟在追赶中在心里觉到了一种快意。我用双目将它盯紧,把追赶的速度不断加快,把喊叫的声音不断加大,引得正要去上学的学生和正要下地干活的人都站住了看。几个妹妹起初是站在那儿跟着叫,后来也操了棍棒之类的家伙参加进来,与我—起轰赶。
黑母鸡的速度越来越慢,翅膀也耷拉了下来,还不时地跌倒。见竹竿挥舞过来,只好又挣扎着爬起,继续跑。
我终于精疲力竭地瘫坐在了草垛底下,一边喘气,—边抹着额头上的大汗。
黑母鸡钻到了草丛里,一声不吭地直将自己藏到傍晚,才钻出草丛。
但经这—惊吓,黑母鸡似乎并未醒来。它晾着双翅,咯咯咯地叫着,依旧寻觅着鸡蛋。它一下子就瘦损下来,似乎只剩了一只空壳。本来鲜红欲滴的鸡冠,此时失了血色,而一身漆黑的羽毛也变得枯焦,失去了光泽。不知是因为它总晾着翅膀使其它鸡们误以为它有进攻的意思,还是因为鸡们如人类一样喜欢捉弄痴子,总而言之,它们不是群起而追之,便是群起而啄之。它毫无反抗的念头,且也无反抗的能力,在追赶与攻击中,只能仓皇逃窜,只能蜷缩在角落上,被啄得一地羽毛。它的脸上已有几处流血。每逢看到如此情景,我一边为它的执迷不悟而生气,一边用竹竿去狠很打击那些心狠嘴辣的鸡们,使它能够摇晃着身体躲藏起来。
过不几天,大姨妈家送孵出的小鸡来了。
黑母鸡一听到小鸡叫,立即直起颈子,随即大步跑过来,翅大身轻,简直像飞。见了小鸡,它竟不顾有人在旁,就咯咯咯地跑过来。它要做鸡妈妈。但那些小鸡一见了它,就像小孩一见到疯子,吓得四处逃散。我就仿佛听见黑母鸡说“你们怎么跑了”,只见它四处去追那些小鸡。等追着了,它就用大翅将它们罩到了怀里。那被罩住的小鸡,就在黑暗里惊叫,然后用力地钻了出来,往人腿下跑。它东追西撵,弄得小鸡们东一只西一只,四下里—片“唧唧唧”的鸡叫声。
母亲说:“还不赶快将它赶出去!”
我拿了竹竿,就去轰它。起初它不管不顾,后来终于受不了竹竿抽打在身上的疼痛,只好先丢下了小鸡们,逃到竹林里去了。
我们将受了惊的小鸡们一只一只找回来。它们互相见到之后,竟很令人冷爱地互相拥挤成一团,目光里满是怯生生的神情。
而竹林里的黑母鸡,一直在叫唤着。停住不叫时,就在地上啄食。其实并未真正啄食,只是做出啄食的样子。在它眼里,它的周围似乎有一群小鸡。它要教它们啄食。它竟然在啄了一阵食之后,幸福地扇动了几下翅膀。
当它终于发现,它只是孤单一只时,便从竹林里惊慌地跑出,到处叫着。
被母亲捉回笼子里的小鸡们,听见黑母鸡的叫声,挤作一团,瑟瑟发抖。
母亲说:“非得把这痴鸡弄醒,要不,这群小鸡不得安生的。”
母亲专门将邻居家的毛头请来对付黑母鸡。毛头做了一面小旗,然后一笑,将黑母鸡抓住,将这小旗缚在了它的尾巴上。毛头将它松开后,它误以为有什么东西向它飞来了,惊得大叫,发疯似的跑起来。那面小旗直挺挺地竖在尾巴上,在风中沙沙作响,边就更增加了黑母鸡的恐怖,于是更不要命地奔跑。
我们就都跑出来看。黑母鸡不用人追赶,屋前屋后无休止地跑着,样子很滑稽。于是邻居家的几个小孩,就拍着手,跳起来乐。
黑母鸡后来飞到了草垛上。它原以为会摆脱小旗的,不想小旗仍然跟着它。它又从草垛上飞了下来。在它从草垛上飞下来时,我看见那面小旗在风中飞扬,犹如给黑母鸡又插上了一只翅膀。
其它的鸡也被惊得到处乱飞,家中那只黄狗汪汪乱叫。道道地地的鸡犬不宁。
黑母鸡钻进了竹林,那面小旗被竹枝勾住,终于从它的尾巴上被拽了下来。它跌倒在地上,很久未能爬起来,张着嘴巴光喘气。黑母鸡依旧没有能够醒来。而经过这段时间的折腾,其它的母鸡也不能下蛋了。
“把它卖掉吧。”我说。
母亲说:“谁要一副骨头架子”
邻居家的毛头似乎很乐于来处置这只黑母鸡。他又—笑,将它抱到河边上,突然一旋身体,将它抛到河的上空。黑母鸡落到水中,沉没了一下,浮出水面,伸长脖子,向岸边游来。毛头早站在了那儿,等它游到岸边,又将它捉住,更远地抛到河的上空。毛头从中得到了一种残忍的快感,咧开嘴乐,将黑母鸡一次比—次抛得更远,而黑母鸡越来越游不动了。鸡的羽毛不像鸭的羽毛不沾水,几次游动之后;它的羽毛完全地湿透,露出肉来的身体如铅团一样坠着往水里沉。它奋力拍打着翅膀,十分吃力地往岸边游着。好几回,眼看要沉下去了,它又挣扎着伸长脖子流动起来。
毛头弄得自己—身是水。
当黑母鸡再一次拼了命游回到岸边时,母亲让毛头别再抛了。
黑母鸡爬到岸上,再也不能动弹。我将它抱回,放到一堆干草上。它缩着身体,在阳光下索索发抖。呆滞的目光里,空空洞洞。
黑母鸡变得古怪起来,它晚上不肯入窝,总要人找上半天,才能找回它。而早上一出窝,就独自—个跑开了,或钻到草垛的洞里,或钻在一只废弃了的盒子里,搞得家里的人都很心烦。又过了两天,它简直变得可恶了。当小鸡从笼子里放出,在院子里走动时,它就会出其不意地跑出,去追小鸡。一旦追上时,它便显出一种变态的狠毒,竟如鹰一样,用翅膀去打击小鸡,直把小鸡打得小鸡乱叫。
母走赶开它说:“你大概要挨宰了!”一天,家里无人,黑母鸡大概因为一只小鸡并不认它,企图摆脱它的爱抚,竟啄了那只小鸡的翅膀。
母亲回来后见到这只小鸡的翅膀流着血,很心疼,就又去叫来毛头。
毛头说:“这—回,它再不醒,就真的醒不来了。”他找了一块黑布,将黑母鸡的双眼蒙住,然后举起来,将它的双爪放在—根晾衣服的铁丝上。
黑母鸡站在铁丝上晃悠不止。那时候它的恐惧,可想而知,大概要比人立于悬崖面临万丈深渊更甚。因为人毕竟可以看见万丈深渊,而这只黑母鸡却在一片黑暗里。它用双爪死死抓住铁丝,张开翅膀竭力保持平衡。
起风了,风吹得铁丝呜呜响。黑母鸡在铁丝上开始大幅度地晃悠。它除了用双爪抓住铁丝,还蹲下身子,将胸脯紧贴着铁丝,两只翅膀—刻也不敢收拢。即便是这样,在经过长时间的坚持之后,保持平衡也已随时不能了。它几次差点从铁丝上栽下来,靠用力扇动翅膀之后,才又勉强留在铁丝上。
我看了它—眼,上学去了。
课堂上,我就没有怎么听老师讲课,眼前老是晃动着一根铁丝,铁丝上站着那只摇摆不定的黑母鸡。放了学,我匆匆往家赶,进院子一看,却见黑母鸡居然还奇迹般地留在铁丝上。我立即将它抱下,解了黑布,将它放在地上。它瘫痪在地上,竟一步不能走动了。
母亲抓了一把米,放在它嘴边。它吃了几粒就不吃了。母亲又端来半碗水,它却迫不及待地将嘴伸进水中,转眼间就将水喝光了。这时,它慢慢地立起身,摇晃着走到篱笆下。估计还是没有力气,就又在篱笆下蹲了下来,一副很安静的样子。母亲叹息道:“这回大概要醒来了。再醒不来,也不要再去惊它了。”
傍晚,黑母鸡等其它的鸡差不多进窝后,也摇摇晃晃地进了窝。
我对母亲说:“它怕是真的醒了。”
母亲说:“以后得把它分开来,让它吃些偏食。”
然而,过了两天,黑母鸡却不见了,无论你怎么四处去唤它,也未能将它唤出。我们就只能寄希望于它自己走出来了。但—个星期过去了,也未能见到它的踪影。
我就满世界去找它,大声呼唤着。
母亲说:“怕是被黄鼠狼拖去了。”
我们终于失望了。
母亲很惋惜:“谁让它痴的呢?”
起初,我还想着它,十天之后,便也将它淡忘了。
黑母鸡失踪后大约三十多天,这天,我和母亲正在菜园里种菜,忽然隐隐约约地听到不远处的竹林里有小鸡的叫声。“谁家的小鸡跑到我们家竹林里来了?”母亲这么一说,我们也就不再在意了。但过不—会,又听到了咯咯咯的母鸡声,我和母亲不约而同地都站了起来:“怎么像我们家黑母鸡的声音?”再寻声望去时,眼前的情景把我和母亲惊呆了。
黑母鸡领着一群小鸡正走出竹林,来到一棵柳树下。当时,正是中午,阳光明亮照眼,微风中,柳丝轻轻飘扬。那些小鸡似乎已经长了一些日子,都已显出羽色了,竟一只只都是白的,像一团团雪,在黑母鸡周围欢快地觅食与玩耍。其中一只,看见柳丝在飘扬,竟跳起来想用嘴去叼住,却未能叼住,倒跌在地上,笨拙地翻了—个跟头。再细看黑母鸡,只见它神态安详,再无一丝痴态,鸡冠也红了,毛也亮亮闪闪地又紧密、又有光泽。
我跳过篱笆,连忙从家里抓来米,轻轻走过去,撒给黑母鸡和它的—群白色的小鸡。它们并不怕人,很高兴地啄着。
母亲纳闷:“它是在哪孵了一窝小鸡呢?”
半年之后,我和母亲到距家五十多米的东河边上去把—垛草准备弄回来时,发现那个本是孩子们捉迷藏用的洞里,竟有许多带有血迹的蛋壳。我和母亲猜想,这些鸡蛋,就是在黑母鸡发痴时,我家的其它母鸡受了惊,不敢在家里的窝中下蛋,将蛋下到这儿来了。这片地方长了许多杂草;很少有人到这儿来。大概是草籽和虫子,维持了黑母鸡与它的孩子们的生活。
黑母鸡自重现之后,就再也没有领着它的孩子回那个寂寞的草垛洞。
一九九七年二十四日于北京大学燕北园
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疲民
大约是在一九七一年夏天,我还在做一个农民的时候,那天,我们正在地里割麦子,忽听西边有一阵紧似一阵的吵嚷声。众人皆抓着镰刀抬起头往西看。过不—会,就传来—个消息:西边李家的青桥,在场上脱粒时睡着了,身体向前—扑,一只胳膊伸进脱粒机被打断了。
我扔下镰刀,斜穿麦地往路上跑。李青桥曾和我读一个中学,比我高一个年级,我们是一路去一路回的好同学。
地里的人也都扔掉了镰刀,往西边跑。
李青桥和我不在同—个大队。我们赶到那里时,他已被人抬到抽水机船上。我只看到了他—张苍白如死人的脸和到处洒落的血,抽水机船就开走了。
站在河边上的人见船已远,便回过头来往打麦场上走。
那台咬下李青桥胳膊的脱粒机,此时正无声地张着大口立在夏天的烈日下。
有人用手指着:“就是那台脱粒机。”
几个姑娘还在余悸里,—个在哭,却并无眼泪,其他两三个或神情木然,或如风中之叶在索索地抖,或失去节制—样不停地向涌到这里的人诉说:“他困得不行了,总打瞌睡,那么往前一栽,就听见他一声尖叫,脱粒机咚咚跳起来……
我低头看,只见地上的麦子被血染成红色,一粒—粒地让人惊心。
不少人倒在麦垛下或躺在队房的墙脚下睡着了。
一场的人,都瘦黑如柴,疲惫不堪的样子。他们就在这里站着、坐着或倚在场边的老树上,久久不散。偶尔听见有人说话,更多的人则目光呆滞地沉默着。
人群中有人喊:“八队的社员回去了,回去了,回去割麦了……”
我望了一眼地上的红麦子,走出人群,往回走。路上稀稀拉拉地走了—行人。—路上,我总想着李青桥——
李青桥不太像农村人,生得很白净,用古书里的话说是个“美少年”。李青桥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胳膊。他的胳膊似乎比通常人的长。夏天,他只穿—件背心时,两只胳膊就完全地袒露了出来。长长的,该粗的地方粗,该细的地方细,很精致亦很有力的一对胳膊。这对胳膊常引得女生偷偷地看,看罢脸一红,扭过脸去,可过不—会,又扭过头来偷偷地看。女生都喜欢李青桥,一半是因为那双好看的胳膊。李青桥是学校篮球队的,他篮球打得很好。他在场上跑,抢球、接球、送球,一双胳膊在人群里一闪一闪地,像本地水里的白跳鱼。投篮时,两只胳膊高高举在半空里,线条优美的两根,很迷人。他的手腕轻轻一磕,球飞—个弧度,刷—声入网,总要得到场内场外一片喝彩。我喜欢和他呆在—起。在—起时,就免不了要欣赏他的胳膊。他与你说话时,站着不动,两只胳膊自然地交叉着,放在胸前,样子很优雅。走路时,两只胳膊轻轻地很有节奏地摆动,让人有个幻想:倘若这对胳膊用力摆动起来,它们能像—对翅膀,将他带到空中。那天,我们走到一棵桑树下。其时,桑葚已红,一粒粒如奶头勾人。我仰望着,嘴里便津津地有了馋涎。“想吃?”他问我。我点点头,准备去找根竹竿来。“我能够着。”他一手抓住我,踮起脚,伸出右臂,居然就够到了一嘟噜—嘟噜的桑葚。他的手像雀喙—样,将桑葚一嘟噜一嘟噜地给我摘了下来。在他伸出右臂时,袖子便轻轻滑落了下来。前年,我参加一位朋友的雕塑展的开幕式,他的一件雕塑先是被—方银绸覆盖上,宣布开幕时,有人用手轻轻—拽,银绸滑落了下来,露出了那件雕塑,让人眼睛一亮。那时,我不知为什么忽然想起了这只够桑葚时的胳膊。
而现在,他丢掉的就是这只当年帮我够桑葚的胳膊。回到地头,我无心干活,也实在无力干活。我再也不管今天能不能完成割麦任务,一头倒在了地头的楝树下——沉重如磐的疲惫。
高中毕业时,我虚岁仅十七(青桥大我—岁,也不过就是十八)。当时的劳动,实与劳役并无区别。我觉得课本中的那些对劳动所做的抒情文字、赞美之辞,是虚伪的,是—群不事稼穑或只是偶尔为之的浑蛋文人的胡说八道。若不是胡说八道,现在他们被发配到农村后,仅仅也就是像当地的农民一样干活,为什么就龇牙咧嘴地连连叫苦、痛不欲生了呢?还有那个“种豆南山下”怡然自得的淡泊之人陶潜先生,对田间劳作居然有那么一份雅趣与意境,大概八成是因为那劳作是随意的,是属于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的那种全凭兴致的劳作。若将他弄到我所在的正在学大寨的第八生产队或李青桥所在的第五生产队来试试看,不需多久,只给他三两天的磨难,看这位高蹈轻扬的雅士还能不能再“悠然见南山”?
人们像—群羊被轰赶着,头上总悬着—根鞭子,耳畔总是响着:“起来!起来!”田埂是做了又做,仿佛那不是用来走路的,而仅仅是供人来观赏的。即便是你为已经做得很好了,还会被总在田野上转悠的干部们下令重做:“在后天检查组到来之前,必须重做出一条田埂来!”墒是修了又修,不过就是用来流水的墒,竟然直得像用一根巨尺划出的一般。这一切,不为别的,仅仅是为了那三天—次、五天一回的络绎不绝的各种等级的检查组。倘若那天检查组来,恰巧下起雨,路泥泞难走,人们就像蚂蚁—般稠密,—路忙着撒稻壳铺麦秸。施肥、锄草、罱泥、打冰草、搞绿肥塘……所有这—切,都不再是从前庄稼人的那种很经济的操作,而都被形式化了。它们成了—个个毫无实际意义的演示,使人们处在不停顿的旋转状态里。人们只有花费大量的劳力,通过精雕细琢,通过各种形式上的创造来一争高低。而在地里干活的人数以及干活时是否肯卖劲的样子,也都统统成为一方干部“政绩”的综合指数。许多活,只是做了拆,拆了再做,再拆,做—种循环往复、永无休止的折腾。春夏之交,四下里到处,总是催人干活的锣声。那锣声敲得人心惶惶的。地头、村头的高音喇叭总是在一声连一声地叫唤着:下地干活啦!下地干活啦!那些日子,人们每天只能睡上两三个钟头的觉。农忙结束后,人们依然不能得到休息,几乎全部的时间又早被各种安排填满了。你随处可见—个个疲惫不堪的情景。我亲眼看到一个社员在往稻囤里倒粮时,从高高的跳板上摔落了下来。我亲目睹到后村—户人家,因晚饭后懒得再去检查灶膛,结果引起火灾,将全部家当焚烧—尽。那天,我坐在别人的自行车后座上去镇上购买农药,竟然睡着了,从车上摔到路上,当场鼻血如注。
无边无际的疲惫笼罩着田野。
青桥就这样丢了一只胳膊。
我再见到青桥时,已是—个月以后,他从医院出来了。那天我去看他,只见他站在那儿,微风吹起时,他的一只空袖筒在风里怅然飘荡。
我们一起呆了好久,但没有说几句话。
两年后,我像摆脱噩梦—样摆脱了田野,到北京读书了。暑假回去时,母亲告诉我,青桥不学好了。我问她:“为什么说青桥不学好了?”母亲说:“他学会了喝酒,是个酒鬼了。家里的东西差不多都被他偷出去卖了。”“他为什么这样?”“他找不到老婆了。”他原先不是定亲了吗?“”人家毁亲了。“
过了两天,我去看他。我倒也没有见到他烂醉的样子,只是看到他一副很阴郁的神态。他已有了黄黄的胡子。脸色有点铁青。身体被那只空袖筒衬得异常的虚弱。
后来,许多年里,我再也没有去看他,但断断续续地从母亲的嘴里知道,他还是—个人生活着。有一天我去镇上看在医院里做医生的大妹妹,正在镇上走着,忽然有人说:“那不是文轩吗?”我掉头一看,竟是青桥。我连忙走过去。他也朝我跑过来,老远就将惟一的一只手伸过来,紧紧地抓住我:“文轩,是文轩,我没想到是你!”我问他:“你是到镇上来走—走?”他说:“不怕你笑话,我做了点小生意。”他抓住我的手,将我扯到路边,指着一只大木盆:“我卖鱼了。”我瞧见那木盆盛了半盆清水,一条条鲫鱼露着青黑色的脊背在水里游着。他说:“人家贩给我,我再卖给人家。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我们说了半天话。
到妹妹的医院,还要走一大段路。一路上,我瞧见这小镇上到处是—些闲荡的年轻人。路边不是摆着简陋的台球桌,就是—家挨一家的酒馆与茶铺。一些老者把麻将桌支到了路边的树荫下,在那里不知光阴流流转地玩着,桌上用茶杯压了些小钱……
走在小镇上,我心里便总想着一句老话:休养生息、休养生息……
—九九七年四月十日于北京大学燕北园
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手感
在日本—住就是十八个月,将要离开时,有朋友问我,日本留给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我说:是日本人的手。
十八个月里,我去花店,去瓷器店,去菜场……在我去过的所有地方,我总能看见那些手,在不停地劳作,动作迅捷,轻重得当,分寸感极好。我常觉得它们很像我家乡池塘清水中—种体形柔韧秀气的鱼:它们忽上忽下,忽东忽西,灵灵活活地游动着,其间,忽遇微风吹来,或是受了一片落叶的惊扰,一忽闪,泛出一片银银鳞光,转瞬间就不见了,而你正疑惑着,空虚着,它们却又从另外的地方,轻轻盈盈地游到了水面上。东京吉祥寺有家小小的瓷器店,我常去那儿观赏。就那么一间屋子,却摆了无数的陶瓷制品。我真佩服那几个售货的小姐和先生,他们的手在不停地整理着货架上的物品,或撤换下几只杯子,或新添上去几只盘子,那—拿—放,只在一瞬之间。若客人想买一只杯子,他们居然能一伸手,就在—个挨一个的杯子中间,轻而易举地取出来—只,而当客人看后不打算买时,又一伸手,稳稳当当地将它放回到原来的位置上。陶瓷制品,很娇气,极易破碎,那货物又摆得那么稠密,总让人有些担心。但我从未见过有一只杯子或一只盘子因他们的失手而跌落在地上打碎的。在狭小的空间中寻购货物的日本人,似乎身体与手的感觉也都颇好。我无数次地去过无数家这样的瓷器店,就从未见过一回有人碰落物品的情景。
这些手在你眼前不停地闪现,将东西包成应该包成的样子,将东西摆成应该摆成的样子,将东西做成应该做成的样子,准确,到位,干净利落,绝不迟缓和拖泥带水。你见着这些手,就会在心里亮闪闪地跳动着—单词:手感。
你若再去凝视、品味那些实物,如家具,如文具,如点心,如各种各样的工艺品,你都能透过这些东西的表象看出—双双手感很好的手来。
他们还会很刻意地把他们的手感想办法传导到你的手上,让你觉得被你的手抓握住的那个东西手感很好。它们给你的手带来了舒适与惬意,甚至是快感,以至于你会沉湎于这种快感之中。我手里使用的一台olympus相机,抓在手中时,那种让你舒服的手感,能直浸润到心上。那几个恰到好处的凹痕,避免了那些平整如砖的外壳所有的生硬与僵直。几个手指正好放在这些凹痕里。此时,那些个手指,犹如—个懒洋洋的人见到有弹性的床、软和而温馨的被子。你的手指就会像春天里的几只小鸟埋在窠里不想出来。
在感叹的那一边,我常禁不住去想中国——
当你去看中国的物品器具时,你就无法拒绝一个强烈的印象:粗制滥造。那些活,总是做得简陋而粗糙。那些做活的人,既不求精细也不求漂亮。仿佛,只要有那样—些东西,便也就是制造的目的与终点了。二十多年前,我在北大读书时,住在:三十二楼的四楼。打开水时,要到二十八楼去。宿舍里有四只水壶,其中有两只还是北京产的名牌水壶(我真不好意思说出这个品牌),那壶把简直就是块薄铁片做成的,抓在手中,犹如抓着一把锋利的刀片。当我从二十八楼将四壶水提到三十二楼四楼时,总是迫不及待地将门踢开,立即放下水壶,然后不住地甩着被壶把咬割得很疼痛的手。甩了一阵,再去看看那几乎要流出血来的咬痕,又不住地用嘴去呵护着。令人伤感的是,直到今天,那水壶的把依然本色不改,一如从前,锋利如刀。这些制造水壶的人,他们的手难道就失去知觉了吗?难道连一丝一毫的手感都没有了吗?从中关园搬到燕北园之后,我要添些餐具,跑了好几家瓷器店,竟然没有挑出几只我稍微满意的碗来。且不说那图案几十年来就那么单调的几种,光那碗的大小,就很不相等,还不怎么圆,十只碗叠在一起时,总是那么令人揪心地晃荡不止。那碗底粗粗拉拉,初时不在意,在刚买回来的一张饭桌上拉来推去的,竟将那崭新的桌面犁出—道一道痕来,让人心疼不已。我只好拿出去,在走廊的水泥地上一只一只打打磨它们。有些活儿,本应是充满柔性的活儿,但那些人就是没有轻重,一拿—扔,一敲—砸,能让你—阵阵心惊肉跳。一九九二年夏天,我的一块梅花表的表蒙子破裂了。去了几家修表店,皆无合适的可换。我只好去自由市场找修表的摊子。我问—个从浙江来的修表的有无梅花表的表蒙子好换,他也不看一看是什么样的—块表,张口就来:“有的。”说罢,他就拉开抽屉,将那一堆表蒙子拿出来—个—个地试。那表蒙子一只一只都糊里糊涂的,使人怀疑那是他用自己捡来的塑料烧化而成。试了十几二十个,也未能找到一只合适的。毫无希望时,他说:“这只可以。”然后像倒煤渣—样将表中—个金属圈倒出,还未等我反应过来,他就用一把锈迹斑斑的老虎钳子,像掐铁条似的将那金属圈掐断了。我很生气:“你怎么能如此蛮干?”也还很有理:“不掐断它一截,蒙子又怎能安上?”表蒙子就这样被很野蛮地勉强装上了。但我再也不肯戴那块表,因为心里硬觉得它已残废了。我很生气了几天,但我后来却这样想:这种事情不是天天都在发生着吗?那些所谓的手艺人,不都是这样干的吗?长了就“咔嚓”一剪子,短了就放在铁砧上用锤子反复地砸长它一点,最后能凑合着杵进去就成。修项链,他就敢用拔铁钉的钳子;修眼镜,他就敢用重磅大锤。修那些脆弱娇气之物,他就敢像拆卸拖拉机一样下得去手。这样—想,也就不生气了。台湾的龙应台先生问: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但,我却要问:中国人,你能生气吗?——都生气,还不气死?
我不知道中国人与日本人在手感上的差距到底是从何时形成的。我只知道,中国人在过去,其手感绝不是这样糟糕的,倒恰恰相反,是非常出色的,出色得让世界仰目。古时的建筑以及种种器物,还有那么多在那儿放着,它们明白而有力地向世人显示着从前中国人手的能耐、美妙与超凡脱俗。看从前文人的文章——无论唐宋还是元明清,你都可得知,从前的中国人是极讲究工艺手段以及手段的精妙的,并有一大群人能做极细腻而深刻的鉴赏。在中国文化里,就有—支对工艺津津乐道、对工艺之美的欣赏达抵禅化境界的一脉,那是—个很高的令它国望尘莫及的境界。不说太远,就看二十、三十、四十年代的那些文人(如周作人、林语堂、丰剥岂、梁实秋等)的文章,也就能得出这—印象。
我真不太明白,后来,这被激动地浪漫地讴歌过的“劳动人民的一双大手”,怎么就变得如此粗糙、如此钝化、如此笨重了呢?
我们有许多文学作品是写手的(扭转乾坤的手、推翻三座大山的手、改天换日重新安排河山的手、描绘祖国锦绣江山的手…)。有许多关于手的连篇累牍的赞美之词。我在想:这些手在做了这么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之后,总该实际—些,将房屋,将大大小小的物品器具做得精细—些、地道一些、美观—些、稍微像点样子吧?
我想不太明白,但我—直在追问这衰弱的原因:
可能与制度相关。这种没有竞争机制的制度,很容易使人堕落与懒惰。失去了勤奋思考、勤奋劳作的刺激,失去了“你不把东西做得比我的好你就得去喝西北风”的生存“厮杀”,从而让—双双手闲置起来,久而久之,失去了灵性。
社会的连年动荡和反复无常使人心涣散不聚、失诚不古,使人消极存世、玩世不恭。失去人生的庄严与认真,自然也就失去了做活儿的庄严与认真。
政治色彩过于强烈与绝对化的生活,否决了—种有情调的生活。生活不再具有审美价值,而只剩下实用价值。面对一件器物,人们仅仅只想到它是否可以用于盛水或者用于烧煮,而不再能剥离这些实用,而暂且将它孤立出来作为审美之物。于是,所有的器物便日甚一日地只作为一件件纯粹的实用之物了。于是也就不求手的灵敏与精巧了。
对传统的变态性背弃与毁灭,使得现在的中国人失去了“中国文化”这个概念。前无古人,一无傍依,无根萍漂,茕茕孑立,先人们几千年创立的生活境界毁于—旦,先人几千年营造的审美趣味被弃于荒郊野外,先人们的手之聪明,手之灵巧,手之无穷美感已在记忆中被抹煞而不剩—痕。手失去能力的承继,而苍白无神。
而“工具意识”的缺失,是被我认定了的一个大原因。
日本人之所以将活儿做得那么好,很要紧的—点是他们十分在意工具。他们总是借助于最合理、最精当、最得力的工具去做活。由心到手,由手到工具,把他们的意志、精神、美学趣味很完满地外化在那些对象上。这个小小岛国却是个工具大国。我去商店时,总爰往卖工具的铺面走,一到那儿,见了那五花八门的工具,就欢喜不已,并有强烈的购买欲望(我从日本回来时,送友人的礼物大部分为一些工具)。平素散步,见那些干活的总是驾一辆工具车而来,车门一开,就见那里面很有章法地布满了工具。那时你就会觉得这活是无法做不好的。并想:那人操作起来,手里有件顺心的工具,那劳动—定充满了快意。而中国人干活,对工具却很不讲究,还常工具不全,甚至干脆就没有工具。我请湖北木匠封阳台,他们竟然只有一把凿子。我以为,—个稍微好一点的木匠,就应该有好几把凿子。三分、五分、七分的,平口、斜口、圆口的,是不能少的。他们就一把,只好将就着用,既费时费力,又将那些眼儿凿得很不像样子。装完玻璃抹泥子,竟没有抹泥子的工具,而用手指去抹,结果被玻璃的边沿划破,血淋淋的。麻木着也不去包扎,血和了泥子继续抹,玻璃上净是血指印,让人想到这里曾有过—桩凶杀案。
但最被我认定的—个原因——我以为这是最根本的原因:文化教养的缺乏。记得恩格所有段话,说得很透彻,大概意思是说,那些穷人,由于文化的缺乏,而使他们的感觉钝化了。人的心灵感觉与生理感觉的敏锐,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事,说到底是文化教养上的事。那些末流的饭馆、发廊、小商店,为什么总把音响搞得声嘶力竭、震耳欲聋使人不得不掩耳而过?除去现代人寻求刺激这个原因而外,就在于这些缺乏一定文化教养的人,其感觉钝化。你觉得躁,但人家不觉得躁。你能发现—个真正懂得音乐的人,—个在很高文化意境中的人,也如此打开音响去听音乐吗?—个乡下人说话,非把声音提那么高,同样也是因为钝化。你不妨稍微留神—下:一个没有文化的乡下人敲你的门,与—个女大学生来敲你的门,其轻重会不会是—样的。那个乡下人的敲门可能就算不得敲门,而是擂门。漫长时期的文化教育的放松乃至缺乏,使中国文盲遍地,从而造成了他们感觉的钝化。中国欲想恢复先人们的荣耀,除去要注意以上种种原因,大概非得拼了命抓文化教育不可。那些凤毛麟角的民间巧手,绝不能证明着文化教养的不足、稀薄乃至空无并不影响—个国家、—个民族的手乃至于心的感觉。
一九九五年五月,我从东京回到北京。—个星期后,我去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购买一盏台灯,选定之后请卖灯的小姐—试,试完后,她却再也不能将台灯顺利装回盒子里去了。于是,她就用开了蛮力(这事倘若放在—个小伙子,我倒还能容忍,而现在却偏偏是个姑娘,并且看上去还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姑娘)。她想如炮手装炮弹—样将这台灯重新塞回去。我连忙阻止她:“我就这样抱着走好了,我就这样抱着走好了。”—路上,我眼前总是有那双胖嘟嘟的富有肉质的手:袖口耷拉在手面上,手不太干净,但指甲却被涂得血红,光泽闪闪……
晚上,我决定趁我刚刚归来,感觉还尚未麻木和漫漶,赶紧将以上的文字胡乱地写下。这些文字,恐怕要被那些“爱国之士”斥为是一些“不爱我之国,不爱我之族”的文字。但愿我之心,不被“护国者”们看歪了。
一九九七年五月四日天北京大学燕北学院
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乌鸦
这种鸟,在中国的名声一直不太好。它是一种邪恶之鸟,一道不祥的符号。在中国的电影里,这东西总出现在荒凉的野地或阴气深重的坟场或老宅背后一株孤独的枯树上,随着突然的一声凄厉而苍老的鸣叫,一种险险,一种恐惧感便顿时裘上你的心头。
我们并不能说得清乌鸦到底怎么了。但它在我们的感觉上,就是那样一种东西,它与我们之间的距离似乎十分遥远,以至于我们中间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准确地描绘出它的体态、目光与飞翔或行走的徉子。它给我们的只是一种印象,一团纯粹的黑色,一个在天边冷飕飕、阴沉沉地瓢动着的幽灵。
我小时候,很早地就在一种氛圉中感卫到了这种鸟的阴鸷。因此,一儿到它立在风牢的顶端或从林子里哑然飞过,就赶紧往地上吐一口唾沫,并闭上双目。
上六年级时,我从父亲的书柜中翻出一本鲁迅的《故事新编》来,那里头有篇《奔月》,居然有好多文字是说这样一件事的:羿将天下鸟皆射杀,现只剩下乌鸦了,他只好射杀乌鸦为他的娇妻嫦娥做炸酱面乌鸦的炸酱面。我一边毛骨悚然地读这些文字,一边感到有点恶心:乌鸦的肉是可以吃得的吗?那天天吃“乌鸦的炸酱面”的嫦娥,倒也没有我的“毛骨悚然”与恶心,但她对这样一种生活似乎大为不满:“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乌鸦的炸酱面?”后来,读到嫦娥背弃羿与家独自飞往月亮上去了,我就在心里很支持她:人怎么能忍受得了总吃乌鸦炸酱面呢?说老实主知,我当时在心里不怎么同情那个成了孤家寡人的羿:一个让那样漂亮的老婆一年到头总吃乌鸦炸酱面的人,有甚值得同情?
一句话,乌鸦在我的感觉里一直不太好。
1993年10月,我去日本东大讲学,一住18个月,这才对乌鸦的印象有所修正。
乌鸦在日本文化中的形象似乎并不坏。听说,在日本的传说中还有乌鸦救王子之类的动人故事。在这些故事里,乌鸦倒成了一个勇敢而智慧的义鸟。不管怎么说,日本人不讨厌乌鸦,更无中国人一见乌鸦便要生疑、便有不祥预感的心态。在日本人看来,乌鸦是鸟之一种,很正常的一种,并无特别之处。他们像对待其他鸟一样,完全是用了平常心来对待这些黑色精灵的。
初时,见了东京乌鸦到处乱飞,我心中颇为纳闷:这样的一种鸟怎么在此地竟有如此待遇?甚至,我在第一次上讲台之前,听到了它的一声叫喊时,心中还大为不快。那天,我西装笔挺,夹了公文包,颇为“气宇轩昂”地出了寓所。我在心中默念:这第一堂课必须讲好,要讲得特别好。我把自己的信心打到了顶处。就在我走出寓所一百米左右时,寂静无边的天空突然响起一声沙哑的鸦鸣,我就觉得头上明亮的阳光下划过了一道黑影。未等我去看它,又是一声鸣叫,这声鸣叫居然就在我耳边,随即,我看见一只乌鸦在我眼前一闪而过,鬼鬼祟祟地飞到林子里去了。我竟学着小时候的样子,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那几天心里就一直不痛快,直到知道我的课讲得并不坏为止。
在那里,我实在无法躲避乌鸦,天长日久,从前的感觉渐淅麻木,对乌鸦的陈见也日益变得淡漠。
首先,东京的乌鸦对人无任何戒心与畏惧,使你根本无法与它拉开距离。它们无处不在,几乎装点了你眼前所见的任何一个画面。我们要去吉祥寺购买东西,必经井之头公园,而这公园又是乌鸦的一个大本菅,那里的乌鸦多得满眼都是。它们就在你眼前肆元忌惮地刷刷地下,甚至就在你的脚下觅食,挥之不去。那摇摇摆摆很固执的样子,仿佛一定要让你将它看个仔细:我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鸟?
对乌鸦的阅读完全是被动的,但阅读的结果是至少是:抛开种种文化的附着,作为纳粹意义上的鸟,乌鸦却是一种难得的经得起审美的鸟:
那黑才叫黑,如墨,如漆,如星月全无的深夜,且又有光泽,飞起来时,仿佛像绸缎在阳光下滑动,那分寸得当的喙有着牛角的质地,显出了一些贵重,而两只眼睛更使你觉得从前的印象简直没有道理,那棕黑的两粒,如珠如豆,晶晶闪亮,无一丝阴森,更无一丝怨毒,恰恰相反,倒有一些纯真、柔和,还有几分只有善目慈眉的老者的眼睛才有的那种亲和。假如有这样一只黑得到位的乌鸦,立在一片晶莹的雪地上,其情景如何?假如这样一只黑得到位的乌鸦,穿行在如雨的樱花里,其情景又将如何?它在地上走动不是走动,而是跳动的样子也很好。我原以为乌鸦在地上的前行,是像鸭子一样晃动着往前走,结果发现,它根本不会走动,而是轻轻地跳动着前行,很有节奏感。觅食时,偶然受了惊动,会一转脑袋,往天空一望,其神态还有几分憨呆。最值得注意的是它的飞翔。井之头公园的上空,常有鸽群和野鸭群飞过。鸽子的飞翔固然迷人(我少年时曾被这种飞翔迷得不能自已),但鸽子的飞翔有时候带了少许的表演的性质。它们在天上飞,盘旋,忽如旋风一般上升或下降,久久不肯停歇,总让人觉得它们有点在买弄自己的飞翔。而野鸭的飞翔又过于单调,直通通地四平八稳地在天上飞,全无一丝变化,加上长脖子短身体的体态,似乎不那么让人觉得飞翔的优美。而它的下降,简直使人觉得笨拙。它们落在水面上时,绝无一点轻盈与优雅,而竟如一块一块砖头,噼里啪啦地直掉在水里。乌鸦的飞翔,既不同于鸽子,更不同于野鸭。它不在天上作无谓的盘旋,绝无卖弄之意,但只要是飞,就将它飞好,飞出样子。它们似乎最喜欢那种从一株树到另一株树、从屋顶电视接收架到电线杆的顶端、从地上飞到树上或从树上飞到地上这样子的有目的的飞翔。在起点与终点之间,它扇动大翅,潇洒自如。倘若在行将到达终点之时,它忽然改变了降落的主意,此时,你就会发现它没有一丝野鸭在突然改变飞行计划时的那种局促与僵硬,而是令人不可思议地穿越了极其有限的枝隙与叶空,其情形如一页薄纸轻风送力,一瓢而过,不留一丝改变原意的痕迹。
最值得看的是它的那对翅膀。乌鸦之所以飞得那样好,似乎与它的长翅有关。它的翅膀与它的身体相比,是超比例的。有时,它立在地上,也会将双翅展开,这时你可得到静观。那翅黑而优雅,你就会觉得古代白话小说中形容一个女子的漂亮,说眉毛黑如鸦翅,长入鬓角,实在是一个很传神的形容。
东京的乌鸦,顽强地逼迫着我改变着对它们的看法。我发现在从前几十年的时间中,我对乌鸦的观察实在是极其草率和不负责任的。
乌鸦竟然还是一种淘气、顽皮的鸟。井之头公园的一些大树下放了一些自行车。这些车大多是被遗弃的。乌雅们常落在车座上,它们歪着头看看那车座之后,就开始用喙去啄那车座,直啄得那车座都翻出里面的海绵座垫,发现里面并无什么其他内容之后,它们又去啄还未啄过的车座,乐此不疲。有些车,只是在这儿临时放一放,也被啄开了。主人来了,一见此情景,就会骂它们一句:“八格牙路!”它们就叫着暂且飞开去,但过不了一会,又可能再飞回来做未竟的事业。人们似乎并不记住这里有群乌鸦会啄车座,依然还是把自行车不住地停放在这里。它们还经常把一些东西叼到天上去。我几次看见它们把人扔下的空啤酒易拉罐叼住,飞到枝头或人家屋顶上去,然后在那儿摆弄易拉罐,仿佛要仔钿看一看是否还剩下几滴酒好喝。一只乌鸦不知从何处叼得一块白绸,在井之头的上空悠悠飞过,那白绸张开来,引得地上的人无不仰头去看。一天,我从东大讲课回来,正走在路上,偶然抬头一看,只见一只绝黑的乌鸦叼了一只鲜亮如红宝石一般的西红柿在蓝天下飞着。这回,这只乌鸦倒有点表演的心思,在天上长久地飞,竟一时不肯落下。那真是一幅颜色搭配得绝好的画。后来,它终于飞到公园的林子里去了,那一刻,你就觉得天地间毁灭了一道风景。
到了春天,我还发现乌鸦竟是属于那种情感很投入的鸟。这时节,是它们恋爱的季节。这段时间里,井之头一带的乌鸦完全失去了往常很绅士的样子,在枝头飞来飞去,鼓噪成一片。它们似乎完全陷入了痴迷与疯狂,不分白天黑夜地在林子间飞翔与追逐,不吃也不喝。那天,我坐在井之头公园的长椅上打量它们,发现它们一只只皆瘦弱下来,瘦弱得几乎只剩下一对翅膀。那焦渴而无望的目光,简直使人感到震惊。有时,它们之间会发生激烈的冲突,直弄得空中黑羽纷纷。有一只乌鸦竟然疲惫地从枝头跌落了下来。它在昏迷中晃动着站起来,又振翅飞向枝头。那副心力交瘁的样子,让人无端地在心里涌出一番同情。
几乎是整整一个春季,它们就这样失魂落魄地燃烧着生命,直到夏季来临,树木苍绿之时,它们才在浓萌中渐渐平静下来。
自然乌鸦也有可气的一面。对我个人来说,它的不知疲倦的叫唤,使我常不能保持一份写作的宁静。居室不远外有根电线杆,有一只乌鸦居然能持之以恒地从早直叫到晚。我想找根竹竿到外面去轰赶它们,又怕我的日本人邻居见了说中国人待乌鸦态度不好,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轰赶。有好几次思路被打断,怎么也接不上去,脑子里一片空白,我竟无聊地去细听起这前前后后的鸦声来,我发现,乌鸦的叫声绝非一种:有发“哇”的、有发“啊”的,那根电线杆顶上的一只,竟然发“呜啊,呜啊”。来了一位日本朋友,我问她:“你听得懂鸦语吗?”她笑了:“我听不懂。你听得懂?”我也笑了:“我也听不懂,它们讲的是日语。”日本朋友大笑。
东京井之头的乌鸦耽误了我不少文字,这也是事实。
从日本人的角度来看,由于他们对乌鸦的一味放纵,鸦群无限扩张,也给他们带来了一些麻烦。光乌鸦啄破垃圾袋或到垃圾桶里乱找乱翻这一条,就使他们很伤脑筋。这些乌鸦一清早从林子里飞出去觅食,并不往郊外飞,只是在城市的上空转,见哪条巷里无人就落下来,将那些待收的垃圾袋三下两下就啄开,结果将垃圾弄得满地皆是。对此,日本的电视台常组织专门的却带有几分喜剧性的讨论:如何对付乌鸦?日本人善动脑筋,对付的办法无奇不有。电视里曾作过表演,开始颇有成效,但乌鸦很鬼,一种方法往往试过几次之后,就被它识破,并恶作剧地嘲弄那个方法,使人觉得十分可笑。
日本的乌鸦,似乎有城乡两拨,城里有城里的乌鸦,乡下有乡下的乌鸦。城里的乌鸦啄垃圾袋,乡下的乌鸦则偷吃农人的果实。电视里很完整地放映过一段乌鸦偷吃果实、农人想法阻止、乌鸦还是卷土重来的过程:那鸦群如同一支巨大的空降部队,从空中突然降到一块葡萄园来,将那葡萄一粒一粒地啄掉了。一个上了岁数的农人敲响盆子,将它们轰起,但农人刚一离开,它们又重新来了。农人没法,只好坚守在葡萄园里。但这也不是长久之计,于是农人固定穿一件棕色的衣服,以便给乌鸦输入一个信号:那农人穿了一件棕色的衣服,穿棕色衣服的是农人。农人假装睡着了,等乌鸦一来,又突然起身,这又给了乌鸦一个信号:我只是躺一躺,并未睡着。这样试了几下,农人见有了效果,便来了个金蝉脱壳之计,将身上的衣服剥下裹住一个稻草人,让它躺在葡萄园里,自己回家了。但那些乌鸦智商颇高,高得能识破人的诡计。它们先是在空中不停地飞,不停地叫,然后记探着往下落,往“农人”脸上屙一泡屎,刚要落下,又突然起飞,这样反反复复地做过之后,便在心里认准了:真人是没有这番好耐心的,就哗啦啦落下,把葡萄架搞得直晃悠。吃饱了,它们竟不立即飞去,在葡萄架上歇到夕阳西下,方才飞去。第二天,那老农人望着那个不剩几粒葡萄的葡萄园,一脸悲哀,都快哭了。后来,他抓来一支猎枪,然而,他最终也没有向鸦群开枪。
即将离开日本时,我和家人再次去了井之头公园。那时,正是樱花初开时。只见乌鸦们在赏樱的人群里飞来飞去,将春天搞得一派热闹。
回到北京,安顿下来之后,我又开始写东西,但最初的几天竟写不出,问妻子:“我怎么写不出东西来?”
妻子说:“外面的电线杆没有乌鸦叫。”
我忽然想起了井之头那些似乎已熟悉了的乌鸦,便走出室外,仰望天空。北京的天空空空荡荡,竟无一只乌鸦。
黄昏时,我才终于见到了鸦群。它们飞得很高很高,一副不想与人缩短距离的样子。我知道,这群鸦大概飞了许多的路程,到郊外无人的田野上觅食去,此刻正在返回城里的家。而它们的家绝不会在寻常百姓中间,而只是在钓鱼台、中南海里头的一些人伤不着、惊扰不了它们的林子里。
一日看元曲,忽然看到“宫鸦”二字,便穿凿附会地想:这些乌鸦莫不就是宫鸦?
天际游丝(曹文轩精选集)游说
父亲去世之后,我每每,总要想起他生前所讲的关于他自己以及关于别人的故事。这些故事是他留给我的一大笔用之不尽的财富。有些,我打算将它们扩展—下写成小说,而有些我则不打算生发它们,老老实实地将它们写成散文或介乎于散文与小说之间的—种什么东西算了。
这里说的是他任教的事——我父亲有兄弟二人。祖父考虑到家境不算好,无法让他们兄弟两人都读书,就决定搞政策倾斜:让一个读书,让一个不读书。让读书的不是我父亲,而是我大伯。但父亲要读书的欲望很强烈,常偷偷地跟着大伯学认字,学写字。祖父不能让父亲有这样的念头,就把父亲藏着的笔与砚台找来很用力地扔到河里。
但这依然未能扑灭父亲的读书欲望,祖父只好同意:每年冬季农活清闲时,让他念“寒学”。父亲总共念了三个定寒学。
大约是在—九五三年,地方上要办—所小学校,找不出很有文化的人来做教师,就有人想到了父亲:“曹小汉(父亲的小名)念过三个寒学。”一位叫德咸的老人,当时是“贫农头子”,早在我父亲赤身田野到处玩耍时,就很喜欢他,于是说:“就让他做先生(那时不称呼老师)。”
那天,父亲正在稻地间的水塘中捉鱼,“贫农头子”德咸老人过来了:“上来,
别老捉鱼了。”父亲说:“我喜欢捉鱼。”
“要让你做先生。”父亲不信:“我只念三个寒学,还能做先生?那时只念《三字经》、《百家姓》,不念大小多少、上下来去。”“反正你识字。你明天就去做先生。由我把孩子们吆喝了去。你要知道,副区长是不快活我们办学堂的。我知道他心里的盘算。他外甥刘某人也在后边教书,只—个班,是单小。我们这儿不办学堂,孩子们就得去那儿读书,他那边就变成两个班,成了双小,刘就升了级,双小校长。”“我还是捉鱼好。“德咸老人把父亲的鱼篓摘了,—旋身,将它甩出去四五丈远,掉在了稻田里。
父亲就这样做了先生。
父亲一上讲台,学生就指着他,在下面小声说:“这不是在我家门前水沟里抓鱼的那个人吗?”“捉鱼的曹小汉。”
“过去是捉鱼的,现在是先生!”父亲心里说,很庄严地站在讲台上。他刚打开课本念了几行字,就有一个学生站起来说:“你把那个字念错了。”态度很坚定。这个学生头上有秃斑,父亲认得,并知道他父亲识字不少,只是成分不好,闲在家里,就把字—个—个地教给了他。他名叫小八子。父亲立即汗颜,觉得丢人,有误人子弟的惭愧,赶紧转过脸去擦黑板,其实黑板上一个字也没有。擦了一阵,他居然有了主意,一转身朝小八子一笑:“我就是要看有谁能发觉我把字念错了,是小八子!”
他朝小八子走过去,“以后你就是班长。下面,你接着把课文念到底。”
父亲从小八子那儿学到了很多字。
父亲是个聪明人,又肯用功,隔半年,他就足以对付学生,并开始给人家写对联,写匾,写帖子什么的,还敢用排笔往墙上刷大幅标语。
地方上的人都改了口,不再叫父亲为“小汉”,而都叫他“曹先生”或“二先生”了。
于是,父亲的胸脯就挺得很直,走路爱朝天上看,并—路地吼曲子。
刘某人心里不太舒服。
当时的老师实行轮饭制,今天到学生李家吃,明日到学生张家吃。这天,是刘某人到周家吃。
周家北墙上挂着匾,是学生的祖父七十岁生日时几个侄儿送的。上写四字:寿比南山。上款:姑丈大人七十岁寿辰之禧。下款是几个侄儿的名字,加“敬献”字样。
是父亲写的。
刘某人进屋来,抬头看着那匾,—笑。
主人颇纳闷。
刘某人吃完中饭,又看匾,又—笑。
主人沉不住气了:“刘先生,莫不是这匾上写得有毛病”
刘某人再一笑。
“你只管说!”
“说了,怕你们生气,还是不说吧。”
“说吧!”
刘某人说:“你们矮下一辈子去啦。应当叫姑父大人,哪能称姑丈大人呢?丈,丈夫,妹丈,是同辈之称。”
姑母见了几个侄儿,就责怪:“我说不给你姑父做生日,你们偏要做,做就做吧,送这么—个匾来。”
几个侄儿就一起来我父亲,把“姑父”、“姑丈”之类的话说了:“你出真是,不会写呢,就说不会写。”
父亲心中也没底,但表面上很硬:“匾我赔。但我要把话说清楚了:这匾我没有写错。”
可是,一百个人站出来,九十九个不相信我父亲——“在我家门前水沟里抓鱼的那个人”的辩解。
有些人家就不让孩子来上学了。那个副区长就把这事当笑料(他极善于嘲弄先生,有若干嘲弄先生的故事),走一处说一处,不亦乐乎。
父亲很苦恼,不去学校了,又去地里的水塘、水沟捉鱼。
德咸老人过来,叫了—声“曹先生”。
父亲说:“我不是先生。”
“你是先生。”
“我不是先生。”
“我说你是先生就是先生。”
“先生还会把匾写错了?”
“匾是写错了,但你还是先生。”
“那我就不是先生。除非说我没把匾写错。”
德咸老人光摇头:“你没把匾写错。明天去区上开先生会。”区上开会期间,父亲就向那些当地的“学术名流”们(都是过去教私塾的穿长衫的先生)恭敬地请教,并做—副委屈状。
“刘某人欺人太甚!”“狗仗人势!”……几位先生先是—阵痛骂,继而花半天工夫论“姑父”与“姑丈”,异口同声:“丈与父同义。”
其中—们先生道:“请我们一顿客。”
父亲将八们先生请到镇上酒馆吃了一顿。吃罢,一抹嘴,说声:“走!”四人—路,共分两路,沿河的两岸(这里人家都是傍河而住),由南向北,游说而去。他们挨家挨户地走,绝不放过—家,见人就旁征博引论“父”“丈”:“父与丈,一个意思。岳父大人,不也叫岳丈大人或丈人么?”
丈为什么就是父,父为什么又是丈,把那“父”与“丈”考证去,让那些乡民大开眼界。
八们先生,都很有名:张先认识整整一本康熙字典,任何生字、冷字、僻字,一到他那儿,立马读出,平素最喜给人正音;黄先生过去是代人捉笔写状纸的,言辞锋利,气势逼人,凡操他的状纸打官司的,就不容易输(他只替弱小者写状纸);周先生写得一手好颜体,此地碑文之类,十有八九出自他手……
高先生有点传奇色彩,说他先生的先生,差一点就做了皇帝的先生,只是因为左腿微跛,在皇上面前走来走去,不雅,才没聘用。
他们的话人们不能不信,于是众人皆认定:“丈”与“父”属豆腐一碗,一碗豆腐。
刘某人在八们先生游说时,躲在草垛里不敢出来。
父亲又重回小学校做了先生。
刘某人找到挑糖担子的李某人:“你念过四年私塾,而且是全年的。曹小汉才念三年私塾,还是寒学。本该由你做先生,可你却挑糖担子走相穿巷地寒碜。”
这天下雨——他二人知道天下雨外面不会有行人,就闯到了父亲的小学校,当着众学生的面就开始羞辱父亲:“一个捉鱼的,也能做先生!”“字写得不错嘛,跟蚯吲爬似的。”“那字写错了,白字大先生。”“瞧瞧,瞧瞧,不就穿件黑棉袄嘛!”
学生们便立即用眼睛去看父亲身上那件黑棉袄。
请你们出去!“父亲说。
他们笑笑,各自找了个空位子坐下了:“听听你的课。”
父亲忽然发现他是有几十个学生的,对小八子们说:“还不把他们二人轰出去!”
学生们立即站起,朝刘某人与李某人走过去。那时的学生上学晚,年龄偏大,都是有一身好力气的人了。二人一见,赶紧溜走。
父亲追出门,见他们远去,便转身回教室,但转念—想,又追了出来,并大声喊:“有种的,站住!”把脚步声弄得很响,但并不追上。
河两岸的人都出来看,像看一场戏。
事后,那几位先生都看见你在追他二人,他二人狼狈逃窜了。
寒假过后,区里开全体先生会,文教干事宣布了先生们的调配方案(每年—次)。八位先生有的从完小调到初小,有的从双小降到剃、,有的从离家近的地方调到了离家远的地方……最后宣布:新分来了几个师范生,师资不缺了,曹先生不再做先生了。
众人不服。文教干事说:“这是区里决定的。”
散了会,八位先生都不回,走向坐在那儿动也不动的父亲,说:“散会了。”
父亲朝他们笑笑:“我还是喜欢捉鱼。”
“走。”
“上哪儿?”
“酒馆。我们八个人今天请你。”
进了酒馆,父亲心安理得地坐着不动,笑着,只看八位先生抢着出钱。最后八位先生说好:八人平摊。
他们喝着洒,都显得很快乐。
窗外,飘起初春的雨丝,细而透明,落地无声。
“以后想吃鱼,先生们说话。”父亲挨个与他们碰杯。
无话。
李先生先有了几分醉意,眯着眼睛唱起来。其他几位先生就用筷子合着他的节奏,轻轻地敲着酒杯。父亲就笑着看他们八位,觉得一个个全都很可敬。
李先生唱出了眼泪,突然不唱了。
依旧无话。
窗外春雨渐大,—切皆朦胧起来。
高先生突然—拍桌子:“桂生(我父亲的大名)兄……”
父亲一震。他一直将他们当长辈尊待,没想到他们竟以兄相称,赶紧起身:“别,别别别,折煞我了。”
高先生固执地:“桂生兄,事情还不一定呢!”
“不—定!”众人说。
第二日,八位先生又开始了一次游说。这次游说,极有毅力与耐心。他们从村里游说到乡里,从乡里游说到区里,又从区里游说到县里。他们分散开去,又带动起一帮先生来游说。他们带着干粮,甚至露宿途中,—个个满身尘埃。他们的神情极执著。
此举,震动了十八里方圆几个月后,副区长调走了。本想换一个区,可哪个区也不要。他只好自己联系,到邻县一个粮食收购站做事去了。
刘某人从此好好做先生。
从此,父亲与八位先生结了忘年之交。
从此,父亲又做了先生。直到他去世,这地方上的人—直叫他“曹先生”或“二先生”。
—九九七年四月二十日北京大学燕北园
天际游丝—读卡尔维诺
[塔罗纸牌]
一群看来都十分古怪的人,穿越了一片密林,来到了一座神秘的城堡。而这次穿越,是以每个人失去说话能力为代价的──围着餐桌而坐的人,忽然发现自己失聪变聋。但他们每个人都有着强烈的向他人倾诉的欲望。此时,大概是城堡的主人,拿出了一副塔罗纸牌放在了桌上,这副牌一共七十八张,每张上都印有珍贵的微型画,有国王、女王、骑士、男仆、宝杯、金印、宝剑和大棒等。他示意,每一个愿意讲述自己故事的人,都可以通过塔罗纸牌上的图案,来向他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纸牌上的图案,可以充当一个乃至几个角色和不同的意思——在不同的组合中,它们代表不同的角色和不同的意思。于是游戏开始,就凭这七十八张纸牌,他们分别讲述了“受惩罚的负心人”、“出卖灵魂的炼金术士”、“被罚入地狱的新娘”、“盗墓贼”、“因爱而发疯的奥尔兰多”、“阿斯托尔福在月亮上”等奇特的故事。
这就是卡尔维诺的小说《命运交叉的城堡》。
在《命运交叉的饭馆中》,他继续使用这副纸牌。那些因穿越密林而失去言语的人纷纷抢着可以表述他们各自心中故事的纸牌,又讲了“犹豫不决者”、“复仇的森林”、“幸存的骑士”、“吸血的王国”等奇特的故事。
这七十八张可以任意进行组合的纸牌,似乎无所不能。它完全可以替代语言,完成对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事物、所有事件和所有意思的表达,并且极其流畅,使在场人心领神会。
无论是哪一组、哪一系列,它们总会在一点上发生交叉,即在一个点上,呈现出他们具有共同的命运。
“饭馆”的组合原则与“城堡”有别。
卡尔维诺还想写《命运交叉的汽车旅店》。但不再是用塔罗纸牌,而是借用一张报纸上的连环画版。那些在汽车旅店中因一场神秘的灾难而吓得不能言语的人,只能指着连环画的画面向他人讲述:他们每个人的讲述路线不一样,或是跳着格讲,或是按竖线讲,或是按横线讲,或是按斜线讲。
卡尔维诺是我所阅读的作家中最别出心裁的一位作家。在此之前,我以为博尔赫斯、纳博科夫、格拉斯、米兰·昆德拉,都属于那种“别出心裁”一类的作家。但读了卡尔维诺的书,才知道,真正别出心裁的作家是卡尔维诺。他每写一部作品,几乎都要处心积虑地搞些名堂,这些名堂完全出乎人的预料,并且意味深长。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一位作家像他那样一生不知疲倦地搞出一些人们闻所未闻、想所未想的名堂。这些名堂绝对是高招,是一些天才性的幻想,是让人们望尘莫及的特大智慧。
我总有一种感觉,卡尔维诺是天堂里的作家。对于我们而言,他的作品犹如天书。他的文字是一些神秘的符号,在表面的形态之下,总有着一些神秘莫测的奥义。我们在经历着一种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他的文字考验着我们的智商。他把我们带入一个似乎莫须有的世界。这个世界十分怪异,以至于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总会有一种疑问:在我们通常所见的状态背后,究竟还有没有一个隐秘的世界?这个世界另有逻辑,另有一套运动方式,另有自己的语言?
《看不见的城市》不是我们通常所见到的小说──
忽必烈汗的帝国,疆土辽阔无垠。他无法对他的所有城市一一视察,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天下究竟有多少座城市。于是他委托意大利的旅行家马可·波罗代他去巡视这些城市,然后向他一一描述。这个基本事实是虚假的。
现在,忽必烈汗与马可·波罗坐到了一起。马可·波罗开始讲他所见到的城市──严格来说,不是他所见到的城市,而是他所想像的城市。小说在格式上,用两种字体进行。一种字体呈现忽必烈汗与马可·波罗的对话,一种字体纯粹呈现马可·波罗所描绘的城市,后者有许多个片段。这些片段都是各自独立的。我们可以将它们当作优美的散文来阅读,而幕间式的忽必烈汗与马可·波罗的对话,则充满诗意与哲理,像莎士比亚戏剧的台词,十分精彩。
这些城市只可能在天国,而不可能在人间。它们美丽、充满童话色彩:“一座台阶上的城市,坐落在一个半月形的海湾,常有热风吹过那里。……一个像大教堂那么高的玻璃水池,供人们观看燕鱼游水和飞跃的姿态,并由此占卜吉凶;一棵棕榈树,风吹树叶,竟弹奏出竖琴之声;一座广场,马蹄形环绕着大理石桌子,上面铺了大理石台布,摆着大理石制的食品和饮料。”又一座城市,这是一座“月光下的白色的城市,那里的街巷互相缠绕,就像线团一样”。这座城市的建造,只是复现人们在梦境中所看到的。又一座城市,这座城市非常奇怪:没有墙壁,没有屋顶也没有地板,只有像树林一般的管道,每根管子的末端都是水龙头、沐浴喷头、虹吸管或溢流管。这番情景使人联想到一定是水管工在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之后还未等到泥瓦工来到便先撤了,而实际上泥瓦工永远也没有到场。这是一幅后现代主义色彩浓厚的画。又一座城市,这座城市显得神秘莫测:城中有一块地毯,而你如果细心观察,将会发现这座城市全都反映在这块地毯上,丝毫不差。再来看一座城市,它的名字叫贝尔萨贝阿。这座城市的居民相信,实际上有三座贝尔萨贝阿,除了地上一座,另一座在天上,那是一座黄金之城,有白银的门锁和钻石的城门,一切都雕镂镶嵌。还有一座则在地下。……
全书九章,共叙述城市五十五座。
书中的所有数字,都具有隐喻性与象征性。
这是些“看不见的”城市。他们是马可·波罗和忽必烈汗想像的产物。这两个人,是幻想家,是激情主义者,同时也都是诗人。他们坐在那里,海阔天空。忽必烈汗在马可·波罗的想像中又进一步想像,同样如此,马可·波罗也在忽必烈汗的想像中展开更辽阔的想像空间。忽必烈汗本是一个听者,但经常忘记他的角色而打断马可·波罗:你且停住,由我来说你所见到的城市。
像风筝一样轻盈的城市,像花边一样通透的城市,像蚊帐一样透明的城市,像叶脉一样的城市、像手纹一样的城市……这些城市络绎不绝地出现在他们的想像里。它们显示着帝国的豪华与丰富多彩,同时也显示着帝国的奢侈与散乱。
天要亮了,马可·波罗说,陛下,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所有城市都向你一一描述了。可忽必烈汗说,不,还有一座城市你没有说──威尼斯。马可·波罗笑了,你以为我一直在讲什么?在我为您描述的所有城市中,都有威尼斯。
作品最后回到了一个沉重的耐人寻味的主题上。这个主题是为天下所有不可一世的伟大君王所设定的:当他获得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时,他同时失去了所有;一颗最伟大的灵魂,同时也是一颗最空虚的灵魂。
也许卡尔维诺的文字最使我们感兴趣的并不是思想,而是诗性、童话色彩、游戏性、汪洋恣肆的才情四溢等。而形式上的别具一格,自然吸引了我们的注意。
《命运交叉的城堡》、《看不见的城市》、《阿根廷的蚂蚁》……这些作品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小说不仅是在内容上还有极大的可能性,在形式上也有极大的可能性──甚至有无限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大到如塔罗纸牌一样,可以有无穷无尽的变化。
在形式上大做文章,这是卡尔维诺与一般小说家的区别。他的一生都在追求小说形式上的创新。他要将自己的小说在形式上做得一篇与一篇不一样,每一篇的形式都是一个独创。在他看来,这样做是完全可能的。如果他没有在一九八五年去世而活至今日,他可能还会给我们带来多少种新颖而别致的小说形式呢?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的伟大。因为,一个不将心思花在形式上,而只是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作品的生存经验的透彻与思想的深邃方面的小说家,一样是伟大的。他们就在那些长久延用的古老的、经典的小说形式中,照样达到了一个令人仰止的小说境界。这犹如一粒王冠上的钻石,是包在手帕中还是放在木盒里都不能影响钻石本身的价值一样。但,我们应当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有些形式是与内容无法分解的,如美学家们所说的,是“有意味的形式”。这些形式我们就应另当别论了。也许说一些艺术品,可以显得更为直观:那些看上去仅为形式的雕塑,它们在我们的感觉里,究竟是内容还是形式的呢?我们无法将这两者剥离。当初建造埃及金字塔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现代的种种猜测仅仅就是猜测。我以为这种猜测是毫无意义的──除非是那些科学家想从中获取什么。因为在我看来,当它出现在我们视野里时,它是纯粹的。我们根本不想知道它的内容──它用于什么,因为,作为一种形式,它已经在精神上给我们造成强烈的震撼,它的内容已经大得无边、深得无底。我们的结论是:伟大的形式也就是伟大的内容。
卡尔维诺的形式本身就是对存在方式的提炼。它的这些形式总是在无声地向我们说明着什么──是关于存在的种种特性的。
这些形式还帮助卡尔维诺超越了经验的局限。他也许体会到了,假如仅仅是为了呈现经验世界,传统的小说形式也许就是最恰当的形式,有它已经足够了。但卡尔维诺不想停滞于满足于经验世界。他要让人们有新的体验,而这些新的体验是正常的经验世界所无法满足的。他必须寻找、尝试一些新的形式,然后在这些由新的形式而带来的新的空间中展开他的描述。马可·波罗于是与忽必烈汗坐在了一起,于是我们在虚拟的世界中感受到别样的阳光与月色,别样的城市与人流,别样的风雨与草木。我们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流连,一边感受着新世界的精神与气息,一边回望经验世界,这时我们会突然发现:对经验体验的最深切的领悟却是在这个虚幻世界里完成的。
[天际的游丝]
卡尔维诺颇为欣赏下面这一段文字:
她的车辐是用蜘蛛的长脚做成的,车篷是蚱蜢的翅膀;挽索是小蜘蛛线,颈带是如水的月光;马鞭是蟋蟀的骨头;缰绳是天际的游丝。
它出自莎翁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卡尔维诺是要用这段文字说出一个单词来:轻。
他说:“我写了四十年小说,探索过各种道路,进行过各种实验,现在该对我的工作下个定义了。我建议这样来定义:‘我的工作常常是为了减轻分量,有时尽力减轻人物的分量,有时尽力减轻天体的分量,有时尽力减轻城市的分量,首先是尽力减轻小说结构与语言的分量。’”他对“轻”欣赏备至,就他的阅读记忆,向我们滔滔不绝地叙述着那些有关轻的史料:
希腊神话中杜尔修斯割下女妖美杜莎的头颅,依靠的是世界上的最轻物质──风和云;
十八世纪的文艺创作中有许多在空间飘浮的形象,《一千零一夜》差不多写尽了天下的轻之物象──飞毯、飞马、灯火中飞出的神;
意大利著名诗人乌杰尼奥·蒙塔莱在他《短遗嘱》中写道:蜗牛爬过留下的晶莹的痕迹/玻璃破碎变成的闪光的碎屑;
意大利浪漫主义诗人的笔下则有一长串轻的意象:飞鸟、在窗前歌唱的妇女、透明的空气。而其中,“总能传递一种轻盈、悬浮、静谧而诱人的感觉的”月亮出现尤其频繁;……
同样,我们在卡尔维诺本人的小说中也看到了这样的文字:“……两个人静悄悄的,一动不动,注视着烟斗冒出的烟慢慢上升。那小片云,有时被一阵风吹散,有时一直悬浮在空中。答案就在那片云中。马可看着风吹云散,就想到那笼罩着高山大海的雾气,一旦消散,空气变得干爽,遥远的城市就会显现。”
“轻”是卡尔维诺打开世界之门与打开文学之门的钥匙。他十分自信地以为,这个词是他在经历了漫长的人生与漫长的创作生涯之后而悟出的真谛。他对我们说,他找到了关于这个世界、关于文学的解。
我们也可以拿着这把钥匙打开卡尔维诺的文学世界──
卡尔维诺将几乎全部文字都交给了幻想,而幻想是什么?幻想就是一种轻。
一个人坐在大树下或躺在草地上或坐在大海边幻想,此时,他的身体会失重,变得轻如薄纸,或者干脆,就完全失去重量。他会觉得,世界上的所有一切,都是轻的,包括大山与河流。一切都可能飘动起来。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常做这样一个比喻:张开幻想的翅膀。
幻想而产生的飞翔感,是令人心醉神迷的。
在卡尔维诺看来,文学的本质就是一种幻想,因此,也就是一种轻。他很少面对现实,进行依样画葫芦式的描摹。他的目光是朝向天空,朝向虚无的,他的世界是在大胆地编织、大胆地演绎中形成的。当批评家们称《通向蜘蛛巢的小路》为写实主义作品时,我想,大概是从作品的精神而言不是从作品的情境与故事而言的。在幻想中,子爵被分成了两半而依然活在人世,成群涌动的蚂蚁在阿根廷横行肆虐,一座座不可思议的城市不可思议地出现在了云端里。
幻想的背后是经验,是知识。但一旦进入幻想状态,我们似乎并不能直接地具体地感受到经验与知识。它们是在那里自然而然地发生作用的,我们仿佛觉得自己有凭空创造的能力。先是一点,随即,不知于何时,这一点扩大了。幻想似乎有一种自在的繁殖能力。繁殖频率短促,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其数,一个个崭新的世界,一忽,就在一片烟云中出现了。
在整个幻想的过程中,我们始终领略着醉后、梦中和大病一场之后来到春光中的轻扬、飘逸之感。
在卡尔维诺的意识中,文学的世界产生于云彩、月光与薄雾之中。只有这样一个世界,才能圆满地表达我们对现实的认识。
卡尔维诺并不否认对现实的观察。但他用轻之说,阐释了他的观察方式。处于我们正前方的现实,是庞然大物,是重。它对于一般人,构成了强大的吸引力,以至于使他们无法转移视线再看到其它什么。人们以为重的东西才是有意义的,并为重而思索,而苦恼,而悲伤,而忧心忡忡。中国当下的那些以国家、以民族大业为重而将目光聚焦于普通人都会关注的重大事物、重大事件、重大问题上的作家,就是在重与轻的分界线上而与卡尔维诺这样的作家分道扬镳、各奔东西的。
卡尔维诺在分析传说中的柏尔修斯时说,他的力量就正在于“始终拒绝正面观察”。
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正前方矗立的事物,都具有方正、笨重、体积巨大、难以推动等特性。大,但并不一定就有内容,并可能相反,它们是空洞的,并且是僵直的,甚至是正在死亡或已经死亡了的。
我们很少看到卡尔维诺是正面观察的姿态。他的目光与我们的目光并不朝向一个方向。容易引起我们注意的,卡尔维诺恰恰毫无兴趣。而那些被我们所忽略不计的东西,恰恰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被常人忽略不计的轻;正是因为轻,才被我们忽略不计。卡尔维诺看我们之非看。叹息、微光、羽毛、飞絮,这一切微小细弱的事物,在他看来恰恰包容着最深厚的意义。
更准确一点说,卡尔维诺并没完全认为正面所观察到的东西就纯粹是毫无意义的,而是──在他看来,将正面的东西引入小说,是件愚笨的事情──这件事情本身就毫无艺术感。他由柏尔修斯砍下女妖美杜莎头的故事,提出了“反射”(或叫“折射”)的观点:柏尔修斯在去砍美杜莎脑袋时,并不直视女妖的面孔,而是通过铜盾来反射她的形象。这是一个非常绝妙的比喻。它向我们喻示着艺术的产生的过程:艺术并不直接面对所要书写的对象,而是由折射而获得的图景。这就是所谓的艺术处理。
将沉重的巨大的进行折射,也就是将重转化为轻──沉重的变成了光与影。
“世界正在变成石头。”卡尔维诺说,世界正在“石头化”。我们不能将石头化的世界搬进我们的作品。我们无力搬动。文学家不是比力气,而是比潇洒,比智慧,而潇洒与智慧,都是轻。卡尔维诺的经验之谈来自于他的创作实践──在创作实践中,他时常感到他与正前方世界的矛盾。他觉得他无法转动它们──即使勉强能够转动它们,也并无多大的意义。咧嘴瞪眼去转动无法转动的东西,这副形象也无法经得起审美。
最后,卡尔维诺从生存的艰难这一角度赞颂了轻。“文学是一种生存功能,是寻求轻松,是对生活重复的一种作用。”
卡尔维诺让游戏进入了他的小说创作。我们丝毫也不怀疑卡尔维诺是一个严肃的有着思想抱负的作家,但他骨子里却又有一股游戏的欲望。在他看来,小说就是玩塔罗纸牌。他将这种欲望显示在他的每部小说里。《寒冬夜行人》是一副错乱的牌:卡尔维诺写一个读者正在读卡尔维诺的小说,但这个读者发现他所买的这本卡尔维诺的小说莫名其妙,它页码混乱,内容杂乱无章,故事脱节,于是他去书店想换一本,书店老板核对之后,竟告诉他一件滑天下之大稽的事:将卡尔维诺的小说与波兰作家巴扎克巴尔的一部叫《在马尔堡市郊外》的小说混合在一起了。
古典小说的重轭似乎被卡尔维诺卸下了。石头变成了在空中自由飘荡的“飘浮物”。
“如果我要为自己走向二年选择一个吉祥物的话,我便选择哲学家诗人卡瓦尔坎蒂从沉重的大地上轻巧而突然跃起这个形象。”令人遗憾的是,卡尔维诺未能活到二年。
[跟梨子一起被卖掉的小女孩]
卡尔维诺对童话一直情有独钟,他自称是意大利的格林。而我以为,他的童话──就我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有文学创作经验的人而言,比格林的童话更好。格林的童话毕竟是瞄准了孩子而写的,免不了小儿腔和少许做作,而卡尔维诺的童话是来自于民间传说,他在采集之后,尽力保持了它们作为民间文学时的模样、叙述方式,显得更为自然也更为纯朴。
我们看到了厚厚两大本童话。这是卡尔维诺用了几年的时间从意大利各个地区搜集而来的。其中有相当一批,精美绝伦。它们应收入世界各国的中小学语文课本。
从前,有个人有一棵梨树,每年都能收四大筐梨子,正好够交国王。有一年,只收了三筐梨子。他没法装满第四个筐,就把他最小的女儿装进去,然后盖上了些梨子和树叶。
童话几乎总是这样开头的。它一开始就把我们带到遥远的年代,并且一开始就将我们带到一个荒诞但一点也不令我们感到虚假的世界。我们与童话之间已经达成一种契约:童话就是写那些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一契约,早在我们还作为婴儿时,就通过母亲或奶妈缔结了。我们喜欢它,因为,它给我们一份安静,一种境界。这些看似简单的文字,却有着经久不衰的生命力,可以无限延长。当那些由作家苦心创作出来的文字很快死亡时,这些来自于民间的稚拙的甚至显得有点公式化的文字,却硬是一代一代地流传下来了。我们为什么就不去问一下:这是为什么?也许这些文字的背后沉淀着什么──沉淀着人类永恒的精神、永恒的希望和永不改悔的一番痴心与浪漫?童话这种形式本身,也许就是人类基本欲念的产物。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哪一天小说与戏剧等都会消亡的话,童话却会一如从前地存在着。
对童话理解得最透彻的当然不是我们,是卡尔维诺。
与其说卡尔维诺是小说家,倒不如说他是童话家。他的小说是在童话的模式中进行的,是写给成人看的童话。
一个人从小孩渐渐长大了。童话对他来说,也渐渐失去了魅力,因为,它们毕竟显得过于单纯了。这个人现在面对的是一个混乱的社会。这个社会没有公主与王子,没有宝窟与金殿,甚至连巫婆与海盗也没有了。这个人依然可能还惦记着安徒生与格林,为了他的后代:他要为他的儿女讲述安徒生与格林的童话。而在讲这些童话时,他完全可能是无动于衷的。他希望他的孩子们活在圣洁的童话世界里。然而他自己却活在滚滚的尘世浊流之中而身心疲惫。他会觉得那些童话对现在的他是毫无益处的,除了可以帮他回忆童年和暂时获得一份宁静外,对他的生存几乎是毫无益处的。
卡尔维诺决定为大人写童话。他知道,我们是喜欢童话的,只不过是“小红帽”、“狼外婆”之类的童话已经不能再满足我们。
他将童话的基本精神与基本手法都承接了下来,但,他将内容复杂化、人性复杂化、主题复杂化,并且扩大了规模。童话的格式,他并没有完全舍弃,但在他的文字世界中,这些程式被隐蔽了起来,不再留下一丝痕迹。
他依然保留了童话的寓言性。
童话的不衰,大概就正在于它所具有的寓言性。
所谓的寓言性,是指那些被关注的问题,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甚至是存在于人类社会以外的世界中的问题。它们是这个世界的基本命题,是经久不衰的。它关乎物质世界,也关乎精神世界。是天意,是法则,是无法解决的矛盾与问题。这些问题会在以后的历史里一次又一次地呈现,并得到验证。这些问题还具有神秘色彩,常处于暗处,默然地向我们预示着未来。这些问题与时代无关,与政体无关,与民族无关,更与时尚无关。
卡尔维诺的全部作品,都具有寓言性。我们在阅读他的文字时,总会有一种诡异的甚至略带恐怖的感觉。这些感觉在一伙人突然失去言语能力而只能凭借塔罗纸牌来进行诉说时,在子爵被劈开两半而一前一后地回到家乡时,在马可·波罗与忽必烈汗记述各式各样的城市时,我们都经验了。卡尔维诺很少将他的文字用在一个具体的社会景观上。《通向蜘蛛巢的小路》的背景是实在的:法西斯战争。但我以为将它定为写实主义的作品,是很值得怀疑的。小说一开始,就是在童话世界里。故事、情景、氛围,都是童话的,文字底下的精神是寓言性的。
像卡尔维诺这样的作家还有几个:卡夫卡、博尔赫斯、加西亚·马尔克斯。
寓言性是小说的最高境界。
童话与诗应该是孪生姐妹。卡尔维诺的成人童话,具有诗性,这一点我们会在读他的第一行文字时就会有所体会。散文有散文的境界,诗有诗的境界。我们无法说清它们之间的差异,但我们都能心领神会。我们知道诗的境界究竟是指什么。它与世俗无关,与当下无关,这是肯定的。与天地有关,与神性有关,这也是肯定的。《看不见的城市》应当被看成是散文化的诗,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马可·波罗、忽必烈汗是两位诗人,一流的诗人,浪漫主义诗人。马可·波罗向忽必烈汗呈上的是诗篇,而不是别的什么,而他与忽必烈汗的交谈,是诗人之间的交谈。《看不见的城市》应被当作是一首长诗。
如果我们去比较一下童话与诗,我们将会发现它们在节奏与旋律上的一致性。而节奏与旋律是与押韵、重复有关的。这是童话《三间小屋》──
有一位贫穷的妇人,临死时她把三个女儿叫到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孩子,我将不久于人世,抛下你们独自生活,我死之后你们就去找你们的几位叔叔,让他们给你们每个人盖一间小屋,你们三姐妹可要相互照顾啊。永别了。”说完就死了。三个女孩哭着离开了家。她们上路了,找到一个叔叔,是个草席匠。大女儿卡特琳娜说:“叔叔,我们的妈妈去世了,您是位好心的叔叔,能不能给我盖一间草席屋子?”草席匠叔叔就给她盖了一间草席屋子。另外的两个女儿继续上路,找到一个叔叔,是个木匠,二女儿朱丽娅说:“叔叔,我们的妈妈去世了,您是位好心的叔叔,能不能给我盖一间木屋?”木匠叔叔就给她盖了一间木屋。只剩下小女儿玛丽艾塔,她继续上路,找到一个叔叔,是个铁匠。她对他说:“叔叔,我们的妈妈去世了,您是位好心的叔叔,能不能给我盖一间铁屋。”铁匠叔叔就给她盖了一间铁屋。
尽管不是一样的屋子,但就都是屋子而言,是一种重复。后面的全部故事,也都是按重复这一格式来进行的。
这是海子的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有些诗句是重复的,尽管不是绝对的重复。我们喜欢重复,并会在有了第一次的重复之后而期待着又一次重复的到来。因为,重复产生绕梁三日的旋律。而旋律是与我们的心潮、生命的律动、情感的起伏以及快感的振荡构成共振关系,从而使我们感到了一种眩晕式的愉悦。
旋律使我们又达到了卡尔维诺所欣赏的轻的境界,我们会在旋律中离开地面飘浮起来。
卡尔维诺在他的成人童话中,多次使用了“重复”手法。《看不见的城市》暗含着数字,这些数字有倍数关系。全书九章,而马可·波罗与忽必烈汗的对话是十八次,恰巧是九的倍数。全书的大量章节题目同名,共分“《城市与记忆》、《城市与愿望》、《细小的城市》、《城市与天空》”等十一种类型,其格式,是诗,而不是小说。
童话的另一特征是人与自然的界限的消失,而水乳交融。童话世界中的人与草木、与动物是不分彼此的。王子可能是一头狮子,而公主可能是树上的一粒果实。人就是一片云彩、一颗雨滴、一抹亮光、一只飞鸟。反过来说,云彩是人,雨滴是人、亮光是人、飞鸟是人。与人做伴的往往不是人,而是草木与动物。
“鸟儿们都围绕在他的床边飞。”老子爵阿约尔福死后,“所有的鸟都停栖在他的床上,好像飞落在一根海面漂浮的树干上”。女孩帕梅拉“把辫子盘到头上,脱去衣衫同她的鸭子一起在小池塘里洗起澡来”(《分成两半的子爵》)……人与自然是一种十分亲和的关系。这里头含有一份温馨,一份童真,一份善良,一份纯情。
童话有童话的画面:
军队在前进,大群大群的白鹳相随着,在混沌沉滞的空气中低低飞行;(《分成两半的子爵》)
一棵梨树正处于曝光的逆照之中,一树的梨子──只剩下右边一半的梨子;(《分成两半的子爵》)
……
卡尔维诺为我们描绘了大量童话画面。我在设想:日后如果有一个画家将这些文字变成画,会怎么样呢?
细瘦的洋烛”及其他—读鲁迅
[细瘦的洋烛]
在《高老夫子》中,鲁迅写道:“不多久,每一个桌角上都点起一枝细瘦的洋烛来,他们四人便入座了。”
描写洋烛的颜色,这不新鲜;描写洋烛的亮光,这也不新鲜。新鲜的是描写洋烛的样子:细瘦的。这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的观察。鲁迅小说被人谈得最多的当然是它的思想意义,而鲁迅作为一个作家所特有的艺术品质,一般是不太被人关注的。这是一个缺憾,这个缺憾是我们在潜意识中只将鲁迅看成是一个思想家所导致的。我们很少想起:鲁迅若不是以他炉火纯青的艺术向我们展示了他的文字,我们还可能如此亲近他吗?
作为作家,鲁迅几乎具有一个作家应具有的所有品质。而其中,他的那份耐心是最为出色的。
他的目光横扫着一切,并极具穿透力。对于整体性的存在,鲁迅有超出常人的概括能力。鲁迅小说视野之开阔,在现代文学史上无一人能望其项背,这一点早成定论。但鲁迅的目光绝非仅仅只知横扫。我们必须注意到横扫间隙中或横扫之后的凝眸:即将目光高度聚焦,察究细部。此时此刻,鲁迅完全失去了一个思想家的焦灼、冲动与惶惶不安,而是显得耐心备至、沉着备至、冷静备至。他的目光细读着一个个小小的点或局部,看出了匆匆目光不能看到的情状以及意味。这种时刻,他的目光会锋利地将猎物死死咬住,绝不轻易松口,直到读尽那个细部。因有了这种目光,我们才读到了这样的文字:
四铭尽量的睁大了细眼睛瞪着看得她要哭,这才收回眼光,伸筷自去夹那早先看中了的一个菜心去。可是菜心已经不见了,他左右一瞥,就发现学程(他儿子)刚刚夹着塞进他张得很大的嘴里去,他于是只好无聊的吃了一筷黄菜叶。(《肥皂》)
马路上就很清闲,有几只狗伸出了舌头喘气;胖大汉就在槐阴下看那很快地一起一落的狗肚皮。(《示众》)
他刚要跨进大门,低头看看挂在腰间的满壶的簇新的箭和网里的三匹乌老鸦和一匹射碎了的小麻雀。(《奔月》)
鲁迅在好几篇作品中都写到了人的汗。他将其中的一种汗称之为“油汗”。这“油汗”二字来之不易,是一个耐心观察的结果。这些描写来自于目光的凝视,而有一些描写则来自于心灵的精细想像:
……一枝箭忽地向他飞来。
羿并不勒住马,任它跑着,一面却也拈弓搭箭,只一发,只听得铮的一声,箭尖正触着箭尖,在空中发出几点火花,两枝箭便向上挤成一个“人”字,又翻身落在地上了。(《奔月》)
小说企图显示整体,然而,仿佛存在又仿佛无形的整体是难以被言说的。我们在说《故乡》或《非攻》时,能说得出它的整体吗?当你试图要进行描述时,只能一点一点地说出,而此时,你会有一种深切的感受:一部优秀的小说的那一点一滴,都是十分讲究的。那一点一滴都显得非同一般、绝妙无比时,那个所谓的整体才会活生生地得以显示,也才会显得非同寻常。这里的一点一滴又并非是仓库里的简单堆积,它们之间的关系、互相照应等,也是有无穷讲究的。在它们的背后有一个共同的基本原则、基本美学设定和一个基本目的。它们被有机地统一起来,犹如一树藏于绿叶间的果子——它们各自皆令人赏心悦目,但它们又同属于同一棵树——一树的果子,或长了一树果子的树,我们既可以有细部的欣赏,也可以有整体的欣赏。但这整体的欣赏,不管怎么样,都离不开细部的欣赏。
就人的记忆而言,他所能记住的只能是细部。当我们在说孔乙己时,我们的头脑一片空白,我们若要使孔乙己这个形象鲜活起来,我们必须借助于那些细节:“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孔乙己伸开五指将装有茴香豆的碟子罩住,对那些要讨豆吃的孩子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人的性格、精神,就是出自于这一个一个的细节,那些美妙的思想与境界,也是出自于这一个一个的细节。
鲁迅小说的妙处之一,就在于我们阅读了他的那些作品之后,都能说出一两个、三四个细节来。这些细节将形象雕刻在我们的记忆里。
在小说创作中,大与小之关系,永远是一个作家所面对的课题。大包含了小,又出自于小,大大于小,又小于小……若将这里的文章做好,并非易事。
[屁塞]
何为屁塞?
《离婚》注6作解:人死后常用小型的玉、石等塞在死者的口、耳、鼻、肛门等处,据说可以保持尸体长久不烂,塞在肛门的叫“屁塞”。
《离婚》中,地方权威人士七大人手中总拿“一条烂石”,并不时地在自己的鼻旁擦拭几下。那劳什子就是“死人大殓的时候塞在屁股眼里的”屁塞。只可惜七大人手中所拿的屁塞刚出土不久,乃是“新坑”。这屁塞是七大人的一个道具,一个符号,它是与七大人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这一屁塞,七大人也就不是七大人,其情形犹如某位政界名人手中的烟斗或是衔在嘴角的一支粗硕的雪茄。不同的只是,后者之符号、之装饰,是对那个形象的美化——因有那支烟斗和雪茄,从而使他们变得风度翩翩、光彩照人,并显出一番独特的个人魅力,而屁塞在手,则是对那个形象的丑化。
丑化——这是鲁迅小说的笔法之一。
除子君等少数几个形象鲁迅用了审美的意识(子君之美也还是病态之美:带着笑涡的苍白圆脸、苍白的瘦的臂膊,配有条纹的衫子、玄色的裙),一般情况之下,鲁迅少有审美之心态。与爱写山青水秀、纯情少女与朴质生活的沈从文、废名相比,鲁迅笔下少有纯净的人物和充满诗情画意的场景。这也许不是丑化,生活原本如此。秃子、癞子、肥胖如汤圆的男子或是瘦高如圆规的女人……鲁迅笔下有不少丑人。在鲁迅的笔下,是绝对走不出翠翠(《边城》)、萧萧(《萧萧》)、细竹(《桥》)这样的形象来的,他的笔下甚至都出不了这些漂亮而水灵的人名。这里也没有太多漂亮或壮丽的事情,大多为一些庸碌、无趣,甚至显得有点恶俗的事情。虽有闰土(“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但到底难保这份“月下持叉”的图画,岁月流转,那英俊少年闰土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并且由活泼转变为木讷与迟钝。
除《社戏》几篇,鲁迅的大部分小说是不以追求意境为目的的。中国古代的“意境”之说,只存在于沈从文、废名以及郁达夫的一些作品,而未被鲁迅广泛接纳。不是鲁迅没有领会“意境”之神髓,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一美学思想与他胸中的念头、他的切身感受冲突太甚,若顺了意境,他就无法揭露这个他认为应该被揭露的社会之阴暗、人性之卑下、存在之丑恶。若沉湎于意境,他会感到有点虚弱,心中难得痛快。他似乎更倾向于文学的认识价值——为了这份认识价值,他宁愿冷淡甚至放弃美学价值。当然放弃美学价值,不等于放弃艺术。我们这里所说的“美学价值”是从狭义上说的,大约等同于“美感”,而与“艺术”并不同义。
从文学史来看,两者兼而有之,相当困难,因为它们似乎是对立的。沈从文、蒲宁在创造了意境时,确实丢失了鲁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锐利、深切、苍郁与沉重,而鲁迅、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获得这一切时,又确实使我们再也无法享受意境所给予我们的陶醉。后来的现代派为什么将笔墨全都倾注于不雅之物以至于使人“恶心”,也正在于它是以追求认识价值为惟一目的。美似乎与深度相悖、相克,是无法统一的,尽管事实并不尽然,但,人们感觉上认可了这一点。当下的中国作家虽然并未从理性上看出这一点,但他们已本能地觉察出这其中的奥妙,因此,在“深刻”二字为主要取向的当下,他们不得不将所有可能产生诗情画意的境界一律加以清除,而将目光停留在丑陋的物象之上。鲁迅与他们的区别是,鲁迅是有度的,而他们是无度的。鲁迅的笔下是丑,而他们的笔下是脏。丑不等于脏,这一点不用多说。
鲁迅也许还是从现实中看出了一些诗情画意,这从他的一些散文以及小说中的一些描写上可以看出,但,像他这样一个思想家、这样一个要与他所在的社会决裂、与他所在的文化环境对峙的“战士”,他会不得不舍弃这些,而将人们的目光引向存在着的丑陋,为了加深人们的印象,他甚至要对丑陋程度不够的物象加以丑化。这大概就是鲁迅的小说中为什么有那么多秃头和癞头疮的潜在原因。
[乌鸦肉的炸酱面]
羿,传说中古代的善射英雄;嫦娥,美女,盗用丈夫不死之药而奔月,成为广袖舒飘、裙带如云的月精。但鲁迅却不顾人们心中的习惯印象,一下将他俩放入了世俗化生活图景中:天色已晚,“暮霭笼罩了大宅”,打猎的羿才疲惫而归,今日运气依然不佳,还是只打了只乌鸦,嫦娥全无美人的举止与心态,嘴中咕哝不已:“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炸酱,北方的一种平民化的调料;炸酱面,北方的一种平民化的食品。这类食品一旦放到餐桌上,立即注定我们再也无法与贵族生活相遇,也再难高雅。而且糟糕的是,还是乌鸦肉的炸酱面——不是草莓冰激淋,不是奶油蛋糕,不是普鲁斯特笔下精美的“小马特莱娜”点心,而是乌鸦肉的炸酱面!当看到“乌鸦肉的炸酱面”这样的字眼以及这几个字的声音仿佛响起,再以及我们仿佛看到了这样的食品并闻到了乌鸦肉的炸酱面的气味(尽管我们谁也没有吃过乌鸦肉的炸酱面)时,羿和嫦娥就永远也不可能再是英雄与美人了。
我们发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英雄、美人竟与食品有关。夏多布里昂笔下的美人阿达拉以及文学作品中的其他全部的美人(自然包括林黛玉),是不可能让她们吃炸酱面的,尤其不能吃乌鸦炸酱面或乌鸦炸酱面之类的食品。这些人必须饮用琼浆玉液,若无处觅得琼浆玉液,文学作品就得巧妙回避,不谈吃喝。红楼四大家族中的美人们,倒是经常要吃的,但吃的都非寻常百姓家的食品,红楼食谱,早已是学者与烹调专家们研究的对象。我们无法设想林黛玉去吃乌鸦肉的炸酱面,尽管这一点是毫无道理的——实际生活中的林黛玉兴许就喜欢吃呢,但你就是不能从生活出发。其实,人们不仅如此看待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即便是生活中的人,你一旦将谁视为英雄与美人时,也会在潜意识里忽略他们的吃喝拉撒之类的生活行为。记得小时读书,父亲的学校来了一位漂亮的女教师,围一条白围巾,并且会吹笛子,皮肤是城里人的皮肤,头发很黑,眼睛细长,嘴角总有一丝微笑,爱羞涩,是我儿时心目中的美人,也是我们全体孩子——男孩子、女孩子心目中的美人。但有一天,当我们早晨正在课堂里早读时,一个女孩跑进教室,神秘而失望地小声告诉大家:姜老师也上厕所,我看见了!从此,我们就不觉她美了——至少大打折扣。人会在心目中纯化一个形象,就像他会在心目中丑化一个人物形象一样。前者是省略,后者是增加。前者是将形象与俗众分离,是一种提高式的分离,后者也是将形象与俗众分离,但却是一种打压式的分离。人们看文学作品中的英雄与美人,比看生活中的英雄与美人更愿意纯化。文学家深谙此道,因此一写到英雄与美人,往往都要避开那些俗人的日常行为和生物性行为。沈从文永远也不会写翠翠上厕所。其实,你可以设想:生活在乡野、生活在大河边的翠翠,很可能是要随地大小便的——该掌嘴,因为你玷污了、毁掉了一个优美的形象。我们如此恶作剧,只是提示一个事实:文学中的高雅、雅致、高贵,是以牺牲(必须牺牲)粗鄙一面为代价的。
理论道: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然而,鲁迅可以完全不忌讳这一切,因为鲁迅心中无美人,也无英雄。非但如此,鲁迅还要将那些已经在人们心目中定型的英雄与美人还原到庸常的生活情景中。
俗化——又是鲁迅的笔法之一。
收在《呐喊》与《彷徨》中的作品自不必说,那些人物,大多本就是世俗中人,本就没有什么好忌讳的。而《故事新编》中的全部故事,几乎涉及的都是传说中或古代的英雄、大哲、圣人与美人。流传几千年,这些人物高大如山,都是我们必须仰视的。而鲁迅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给他们撤掉了高高的台阶,使他们纷纷坠落到尘世中,坠落到芸芸众生中间。他们仿佛来自一个驴喊马叫的村庄,来自一个空气浑浊、散发着烟草味的荒野客栈,一个个灰头土脸,一个个都遮不住地露出一副迂腐与寒酸之相。这里没有崇敬,更无崇拜,只有嘲弄与嬉笑,他们与当代作家笔下的一个叫王老五的人或一个叫李有才的人别无两样,是俗人,而非哲人、圣人、美人。
禹的妻子(鲁迅戏称禹太太)竟大骂我们心中的禹:“这杀千刀的!奔什么丧,走过自家的门口,看也不进来看一下,就奔你的丧!做官做官,做官有什么好处,仔细像你的老子,做到充军,还掉到池子里变大忘八!这没良心的杀千刀!……”(《理水》)
那位“三过家门而不入”的伟大的禹呢?
周文王伐纣,伯夷、叔齐兄弟愤愤然:“老子死了不葬,倒来动兵,说得上‘孝’吗?臣子想要杀主子,说得上‘仁’吗?……”不愿再做周朝食客,“一径走出善老堂的大门”,直往首阳山而去,然而这里却无茯苓,亦无苍术可供兄弟二人食用,饥不择食,采松针研面而食,结果呕吐不止,其状惨不忍睹。后终于发现山中有“薇菜”可食,并渐渐摸索出若干薇菜的做法:薇汤、薇羹、薇酱、清炖薇、原汤焖薇芽、生晒嫩薇叶……烤薇菜时,伯夷以大哥自居,还比兄弟“多吃了两撮”。(《采薇》)
“不食周粟”的义士呢?
墨子告别家人,带上窝窝头,穿过宋国,一路风尘来到楚国的郢城,此时“旧衣破裳,布包着的两只脚,真好像一个老牌的乞丐了”。找到了设计云梯、欲怂恿楚王攻打宋国的公输般,颇费心机地展开了他的话题。“北方有人侮辱了我”,墨子很沉静地说,“想托你去杀掉他……”公输般不高兴了。墨子又接着说:“我送你十块钱!”这一句话,使主人真的忍不住发怒了,沉着脸,冷冷的回答道:“我是义不杀人的!”墨子说:“那你为什么要去无缘无故地攻打宋国呢?”公输般终于被说服了,还将墨子介绍给楚王。去见楚王前,公输般取了衣服让墨子换上,墨子还死要面子:“我其实也并非爱穿破衣服的……只因为实在没有工夫换……”还是换上了,但太短,显得像“高脚鹭鸶似的”。墨子最终如愿以偿,以他的“非攻”思想劝阻了楚攻打宋的念头,踏上了归国之途,然而经过宋国时,却被执矛的巡逻兵赶到雨地里,“淋了一身湿,从此鼻子塞了十多天”。(《非攻》)
这便是创造了墨家学说而被后人顶礼膜拜的墨子。
而那位漆园的庄周、梦蝶的庄周又如何?
路过一坟场,欲在水溜中喝水,被鬼魂所缠,幸亏记得一套呼风唤雨的口诀,便念念有词: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秦褚卫,姜沈韩杨。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敕!敕!司命大神飘然而至,鬼魂不得不四处逃散,但司命见了庄周也老大不高兴:“庄周,你找我,又要闹什么玩意儿?喝够了水,不安分起来了吗?”庄周与司命谈起生死:生就是死,死就是生……又是庄周梦蝶、是庄周做梦成蝶还是蝶做梦成庄周那一套。司命不耐烦,决心想戏弄一番庄周,马鞭朝草蓬中一点,一颗骷髅变成一个汉子跑了出来,而司命搁下庄周一人,自己隐去了。那汉子赤条条一丝不挂,见庄周竟一口咬定庄周偷了他的包裹和伞,无论庄周怎么辩解,汉子就是不依,庄周说:“慢慢的,慢的,我的衣服旧了,很脆,拉不得。你且听我说几句:你先不要专想衣服罢,衣服是可有可无的,也许是有衣服对,也许是没有衣服对。鸟有羽,兽有毛,然而王瓜茄子赤条条。……”云云,不知胡诌一些什么。汉子根本不承认自己已死了数百年——这绝不可能,故当庄周说让司命还他一个死时,他竟说:“好,你还我一个死罢。要不然,我就要你还我的衣服,伞子和包裹,里面有五十二个圜钱,半斤白糖,二斤南枣……”庄子说:“你不后悔?”“小舅子才反悔!”——注意这一句,这大概是一句北方话,其世俗气息、生活气息浓郁到无以复加。(《起死》)
令我们仰止的精神之山、之父,只这一句话——虽还不是出自他口,但因他是与说这种语言的人(鬼)对话,也就一下被打落到平庸的日常情景中而顿时成了一大俗人,并且还是一个颇为可悲的俗人。
中国文学关心世俗、好写世俗当然不是从鲁迅开始的——小说本出自市井,胎里就带有世俗之痕迹、之欲望,但将神圣加以俗化,不知在鲁迅先生之前是否还有别人,即使有,大概也不会像鲁迅写得如此到位,又如此非同一般的。
鲁迅无论是写《故乡》、《祝福》、《阿q正传》、《肥皂》、《兄弟》之类,还是写《非攻》、《采薇》、《奔月》、《理水》、《起死》之类,都以俗作为一种氛围,一种格调。俗人、俗事,即便是不俗之人,也尽其所能将他转变为俗人——越是不俗之人,鲁迅就越有要将他转变为俗人的欲望。俗人、俗事,离不开俗物。因此,鲁迅常将炸酱面、辣椒酱、大葱、蒸干菜这些平民百姓的食品写入作品。这些食品之作用,绝不可以小觑,乌鸦肉的炸酱面一旦被提及,我们就再也无法进入“红楼”的高雅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高贵了。一碗炸酱面从何而来的改变雅俗的力量?食色性也,食是人的生活的一个基本面,这个基本面反映着人的生存状态。这就是好莱坞的电影在呈现贵族生活时为什么总是要将许多镜头留给豪华大厅中的早餐或葡萄美酒夜光杯之晚宴的原因。
鲁迅的行为,用今日之说法,就是解构神圣——用调侃的方式解构。中国八十、九十年代文学的某些品质,在鲁迅那里就已经存在着了,只不过当时的批评家未能找到恰当的批评言辞罢了。需指出的是,鲁迅之作与今日之痞文在实质上是很不相同的。首先,鲁迅在将一切俗化时,骨子里却有着一股清冷与傲慢。他是一种居高临下的俯视,俗在他而言,并非一种品质,而是一种兴趣,更确切的说法是,俗是他的一种对象——被嘲弄的对象。通过嘲弄,他达到了一种优越感流过心头乃至流遍全部肉身的愉悦。俗不是他融入其中——更不是他乐于融入其中的状态,而是他所看到的、激起了他嘲弄之欲望的状态。在看这些作品时,我们总能隐隐觉得,鲁迅抽着烟,安坐一旁,目光中满是智慧与悲凉。
中国当下文学的俗化(痞化),则是作者本身的俗化(痞化)作用的结果。而在构思之巧妙、语言之精绝、趣味之老到等艺术方面,当下文学与鲁迅之间就更见距离之遥遥了。
鲁迅为什么将一切俗化?可从鲁迅对现实、对传统文化的态度等方面而找到解释,但还应该加上一条:鲁迅出身于一方富庶人家,但他从小所在,却是在汪洋大海般的俗生活图景之中。此种情景,周家大院外无处不在,甚至也随着家佣们带进大院,鲁迅熟悉这一切,甚至在情调上也有所熏染。
[鸟头先生]
《理水》中有一个滑稽可笑的人物,鲁迅未给他名字,只叫他“鸟头先生”。知情人,一眼便能看出,这是鲁迅在影射颉刚。“鸟头”二字来自“”一字。《说文解字》:“雇”,鸟名;“”本义为头。
就单在《理水》一篇中,鲁迅就影射了潘光旦(“一个拿拄杖的学者”)、林语堂、杜衡、陈西滢等,《奔月》影射了高长虹,《起死》又再度影射了林语堂。《采薇》中有:“他喜欢弄文学,村中都是文盲,不懂得文学概论,气闷已久,便叫家丁打轿,找那两个老头子,谈谈文学去了;尤其是诗歌,因为他也是诗人,已经做好一本诗集子。”又有:“做诗倒也罢了,可是还要发感慨,不肯安分守己,‘为艺术而艺术’。”这样的话总让人生疑:又是在影射谁呢?至于说鲁迅在杂文中影射或干脆指名道姓地骂了多少人,大概得有几打了。当年,颉刚受不了,要向法律讨一个说法。其时,鲁迅在广州,致函鲁迅:“拟于九月中回粤后提起诉讼,听候法律解决。”望鲁迅“暂勿离粤,以俟开审”。鲁迅却迅速答复:请就近在浙起诉,不必打老远跑到广东来,我随时奔赴杭州。鲁迅之手法,曾遭许多人抨击,但他最终也未放弃这一手法。甚至在小说中,也经常使用这一手法。说鲁迅的小说是又一种杂文,多少也有点道理。然而,我们却很少想到:鲁迅的影射手法,却也助长了他小说的魅力。
“春秋笔法”,这是中国特有的笔法。借文字,曲折迂回地表达对时政的看法,或是影射他人,甚至是致人于死地,这方面,我们通过千百年的实践积累了丰厚的经验,甚至摸索出和创建了许多技巧(有些技巧与中国的文字有关,它们还是那些以其它文字写作的人学不来的)。这一历史既久,影射就成了一种代代相传的惯用武器。在人看来,这一武器面对中国特有的社会体制,面对特有的道德观念和特有的民族性,是行之有效并且是很有杀伤力的武器。“旁敲侧击”、“含沙射影”、“指桑骂槐”……一部成语词典,竟有一串成语是用来概括这种战术的,久而久之,这一战术成了普通百姓日常行为的一部分。若为某种说话不便的原因所制约,两个中国人会在一种看上去毫无障碍的情况之下,依然畅达对话,一切的一切都不会明确指出,只是云山雾罩,用的是代称、黑话之类的修辞方式。不在语境中的人听了,直觉得一头雾水,但对话的双方却心领神会。只可惜中国人说话的技巧,没有用到外交事务上,却用在了日常生活以及政治斗争上。正是因为这样一个文字上的传统,所以到了“文革”,才会有将一切文学作品都看成是影射之作而大加挞伐、直至使许多人亡命的悲剧。
影射之法,自有它的历史原因,也就说,当初是因社会情势逼出来的。但,后来,它演变成了中国人的一种攻击方式、话语方式乃至成为一种心理欲求,影射竟成了一种生存艺术。
影射的最高境界自然是:似是非是。具体说,被影射者明知道这就是在攻击他,但却不能对号入座。若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就要讲隐蔽——越隐蔽就越地道;就要讲巧妙——越巧妙就越老到。这曲笔的运用,可以在前人的文字中找到无穷尽的例子。
影射之法,若从伦理角度而言,当然不可给予褒义,更不可给予激赏,但要看到它在艺术方面却于无形之中创造了一番不俗的业绩:它的隐晦(不得不具有的隐晦),恰恰暗合了艺术之含蓄特性。又因作者既要保持被影射者之形状又要力图拂去其特征、为自己悄悄预备下退路,自然就会有许多独到而绝妙的创造,作品中就会生出许多东西并隐含了许多东西。鲁迅将颉刚的“”一字拆解开来,演化为“鸟头先生”,既别出心裁,又使人觉得“鸟头先生”这一称呼颇有趣味,若不是鲁迅要影射一下颉刚,兴许也就很难有这种创造。而有时因硬要在故事中影射一下什么,便会使读者产生一种突兀和怪异:这文章里怎么忽然出来这样一个念头?便觉蹊跷,而一觉蹊跷,就被文字拴住了心思。
影射又契合了人窥探与观斗的欲望。我们倘若去回忆我们对鲁迅作品的阅读体会,你得承认:他作品中的影射始终是牵着你注意、使你发生好奇心的一种吸引力。
时过境迁,我们不必再去责备鲁迅当年的手段了——他使用这一手段,有时也是出于需要与无奈。更要紧的是,他将“影射”纳入了艺术之道——也许是无意的,但在客观效果上,它与艺术之道同工合流,竟在某些方面成全了他的小说。
从某种意义上讲,凡小说都是影射——整体性的影射。
故此,“影射”一词,也可以被当着一个褒义词看。
[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
“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不用说明,我们都知道这句“名言”出自何处。
我们记住了许多出自鲁迅小说的言辞:“妈妈的……”、“儿子打老子”、“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救救孩子”、“多乎哉?不多也”……还有一些话,被人稍稍做了改动:“都说冬天的狼吃人,哪晓得春天的狼也吃人。”……
这些言辞可以在不同场合、从多种角度被我们引用,那一刻我们会觉得这些言辞在表达自己的意念方面皆准确无误,并意味无穷,而听者也无不会心。在引用这些言辞时,我们有时可能会想到它们是出自鲁迅的小说,有时干脆就记不起来,将它们当成了是自己的语言。
回首一部中国小说史,将小说写到这个份上的大概只有两人,一是曹雪芹,再一就是鲁迅。《红楼梦》的生活离我们已经十分遥远,但我们仍然记着焦大的那句话:这里,除了门口那两尊石狮子,没有一个干净的。被我们记住的还有其它许多。而其他小说家,即便是被我们推崇的,其小说也都没有如此效应。沈从文的小说自然写得很好,在夏志清、朱光潜眼里,惟有他才是真正的小说家。然而,我们即使记住了他笔下那些优美的句子,也是无法将它们取出用于我们的对话的——你在对话中说出一句“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触目为青山绿水”,总会让人觉得奇怪——那是另一种语言,是无法进入我们对话的语言,这种语言只能在特别的语境中才能被引用。
世界上有不少作家,他们作品中的一些言辞,都在后来被人传诵与引用。但这些言辞十有八九都是格言性质的。诗不用说,小说的情况也大致如此。而这些出自《红楼梦》与鲁迅小说中的言辞,却都不是格言,而就是一些看上去极为普通的日常语言。
此种语言何以有如此能量?对此,我们从未有过追问。鲁迅小说提供的事实未能得到理论上的阐明从而使其转化为经验,这是件很可惜的事情。
这些言辞,其中的一部分,也许是鲁迅无意识采用的,但有一部分肯定是鲁迅很理性地看出了它的意义。他在这些极其日常化的语言背后一定看到了什么——它们的背后沉淀着一个民族的根性、一个阶级的态度甚至是一种超越民族与阶级的属于人类的精神与心态。“儿子打老子”,不再是某一具体行为。鲁迅看出了“儿子打老子”背后的一种心理,而这种心理是可以被引申的。最终,他看出了这句话背后的精神胜利法的心理机制,而这种机制并非为一人所有,而是为一群人乃至整体意义上的人所有。同样,“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的背后,也藏着巨大的可被挖掘的潜力。鲁迅发现了一个重大的秘密,人或一个民族就藏匿在一些其貌不扬的日常语言的背后——不是每一句话,而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一小部分混杂于其中,犹如沙子混杂在沙子中间。要发现它们是一些金子,这就牵涉到一个作家的眼力了。
鲁迅是有眼力的。
这些言辞作为符号,它代表着一种普遍性的意义或者说代表着一种基本性的状态。它们具有很强的涵盖能力与囊括能力。这些言辞看似形象,但在功能方面却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因为这些言辞是饶有意味的,因此,我们就像感受一句包含了普遍性意义的成语一样感受了这些言辞。当我们再面对某一种现象或某一种状态而又深知若要将它们表述出来则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时,我们立即就想到了“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之类的言辞,只要一经说出,我们就再也无需多说,因为这个句子就代表着那个你欲言但难言的意思。
小说能在生长它的土地上达到这样的效果,自然是不易的。仅此一点,鲁迅就是难以越过的高峰。
[咯支咯支]
鲁迅自然是严肃的。那副清癯的面孔,给我们的惟一感觉就是庄严、冷峻、穿透一切的尖刻。然而,他的小说却始终活跃在严肃与不严肃之间。我读《肥皂》——严格来说,不是读,而是听,听我父亲读,那时我十岁——
四铭从外面回来了,向太太说起他在街上看到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是个孝女,只要讨得一点什么,便都献给祖母吃。围着的人很多,但竟无一个肯施舍的,不但不给一点同情,倒反打趣。有两个光棍,竟肆无忌惮地说:“阿发,你不要看这货色脏。你只要去买两块肥皂来,咯支咯支遍身洗一洗,好得很哩!”四铭太太听罢,“哼”了一声,久之,才又懒懒地问:“你给了钱么?”“我么?——没有。一两个钱,是不好意思拿出去的。她不是平常的讨饭,总得……”“嗡。”四铭太太不等四铭将话说完,便慢慢地站了起来,走到厨下去了。后来,在四铭与四铭太太吵架时,四铭太太又总提这“咯支咯支”:“我们女人怎么样?我们女人,比你们男人好得多。你们男人不是骂十八九岁的女学生,就是称赞十八九岁的女讨饭:都不是什么好心思。‘咯支咯支’,简直是不要脸。”“咯支咯支”这个象声词,在《肥皂》中多次出现。它第一次出现时,我就禁不住笑了。我的笑声鼓舞了父亲,再读到“咯支咯支”时,他就在音量与声调上特别强调它,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去笑。几十年来,这个象声词一直以特别的意思储存在我的记忆里。这绝对是一个米兰·昆德拉所言的不朽的笑声。在这个笑声中,我领略到了鲁迅骨子里的幽默品质,同时,我也在这笑声中感受到了一种小市民的无趣的生活氛围,并为鲁迅那种捕捉具有大含量的细节的能力深感敬佩。
在现代文学史上,具有幽默品质的作家并不多,而像鲁迅这一路的幽默,大概找不出第二人。这种幽默也没有传至当代——当代有学鲁迅也想幽默一把的,但往往走样,不是失之油滑,就是失之阴冷。
鲁迅的幽默有点不“友善”。他的幽默甚至就没有给你带来笑声的动机。他不想通过幽默来搞笑。他没有将幽默与笑联系起来——尽管它在实际上会产生不朽的笑声。他的幽默不是出于快乐心情,而是出于心中的极大不满。他的幽默有点冷,是那种属于挖苦的幽默。鲁迅的心胸既是宽广的(忧民族之忧、愁民族之愁,很少计较个人得失,当然算得宽广),又是不豁达的(他一生横眉冷对、郁闷不乐、难得容人,当然算不得豁达)。他的幽默自然不可能是那种轻松的、温馨的幽默。也不是那种一笑泯恩仇的幽默。是他横竖过不去了,从而产生了那样一种要狠狠刺你一下的欲望。即使平和一些的幽默,也是一副看穿了这个世界之后的那种具有心智、精神优越的幽默。他在《孔乙己》、《阿q正传》中以及收在《故事新编》里头的那些小说中,都是这样一副姿态。那时的鲁迅,是“高人一等”的,他将这个世界都看明白了,并看出了这个世界的许多的可笑之处,虽然有着对弱小的同情,但他是高高在上的,是大人物对小人物的同情。
鲁迅的幽默是学不来的,因为那种幽默出自一颗痛苦而尖刻的灵魂。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于北京大学燕北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