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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肚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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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肚兜-雪静
第1章 女张恨水雪静(代序)——著名作家荆歌
  雪静这个名字,不管是以小说家的面目出现,还是以其他面目出现,都让我想起雪,纷纷扬扬,天花乱坠,既安静又热闹,既素洁又绚烂。它还让我想起那首著名的打油诗:天地一笼统,地上一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既有意境,又有情趣。
  雪静的小说,似乎就是一直在追求着这样一种境界。让小说走进民间,让小说离开庙堂,让小说好看,让小说成为普通百姓的消遣之物,让小说像雪地里的狗儿一样撒欢,像“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一样的晓畅明白,又无比生动。雪静的小说,就是为观众而写的,就是走的商业小说的路线。她因此获得了成功。她的长篇小说《梦屋》、《旗袍》、《夫人们》、《粉领儿》等,一经出版,就卖得很火,就被各类晚报连载,就有影视公司来认购改编权。雪静曾经表示,她非常钦佩张恨水,说人家写了那么多东西,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而且作品的水准一点都不低,能够靠稿费生存,过上自由的生活。从丈母娘的身上,能看到妻子的未来,从一个人的偶像或者说榜样的身上,是不是就能看出这个人的喜好和追求呢?雪静,就是一个女张恨水吧?
  读她的作品,我们还会发现,她的肾上腺,似乎仍处在非常年轻旺盛的阶段。一个在写作中处处撩腾起人性热焰,对两性生活有切入肌肤的揭示,叙述像母豹一样左奔右突的作家,她一定是充满了年轻的力量和生机的。被称为“中国版《情人》”的长篇小说《红肚兜》,应该是她作品中极具代表性的一部吧,在它引人入胜的故事背后,有着将人心揪紧的力量。
  我十分愿意向大家推荐雪静。但也许我的这份推荐,其实是多余的。因为,雪静的小说,是在各类晚报上连载过的。
第2章
  一
  妈妈的背已经弯曲了,她行走的时候就像皮影戏银幕上晃动的影人,摆摆,飘忽不定。偶尔她会站在窗前看外面那座山,山是城市的屏障,也是城市唯一的制高点。据说山里埋着一个金人,是古代一个皇帝埋的。千百年来金人成了一种诱惑,山已经快被城市里的人踏烂了,不知是发财的欲望还是寻找金人的渴望,总之城市里的人只要到了山跟前,神经就会疯狂起来。
  妈妈曾经爬过那座山,但爬到半山腰就回来了,她气喘吁吁地对我说:“那山还很年轻,才会有许多人去爬,等它老了,像我一样老了,就再也不会有人爬了。”
  我一愣,想不到妈妈竟说出这么古怪的话来。
  妈妈经常独自闷坐在房间里,有时双手会摸着那只老旧的皮箱发呆。这只皮箱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锁匙锈迹斑斑。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妈妈会悄悄打开锁,从皮箱里摸出一个旧相册,出神地看着。要是这时她听见了我的脚步声,一定会忙不迭地把旧相册收起来,锁进皮箱里。
  这本旧相册是外婆留给她的。
  外婆弥留之际给了我妈妈一本相册,又旧又破的相册一定印满了久远年代的沧桑,我甚至嗅到了它的血腥味。因这陌生的血腥味,我总想打开看它,我深知那里面的每一个画面都是外婆的一个故事,那老旧的故事,在今天显得新奇而富有诱惑力。
  可我对这相册特别无奈,我没办法把它弄到手。妈妈将它锁了起来,并加了一把吓人的大锁。那只老式的皮箱在三十年代很流行,它是有钱的太太和小姐们的摆设,是阔绰的象征。我妈妈拥有这么一只箱子,足见她当年显赫的地位。
  我曾经反复打量这只老式皮箱,特别是那把吓人的大锁,我如何能把这锁打开呢?为此,我费神了很久,我想我如果是一位男士就好了,我会想尽一切办法把锁打开又不留痕迹。我甚至后悔自己没有结识一位锁匠,如果我结识了一位锁匠,也就可以化神秘为神奇了。
  看起来,女性在生活中还是有她的局限性的。
  我也曾经想从妈妈手里得到钥匙,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我反复翻找过她的衣服口袋和能查找的地方,但最终一无所获。外婆的相册胜过我们家里的任何宝贝,妈妈对它守口如瓶,对我严加防范。
  后来,我怕妈妈把我当贼,就不再慌里慌张地寻找了,但心里依然惦记着这个老旧的物件,就像惦记着一个人神秘莫测的历史和不被人知的生活。
  二
  妈妈老了,特别是外婆去世以后,妈妈的苍老就像秋天的树叶一落千丈。她经常在夕阳的光线里倚在门柱上发呆,有时候还把前胸敞开,裸露那两只干瘪的乳房,嘴里喃喃着什么,眼神永远朝着一个固定的方向。每逢这时我就想到法国十五世纪著名的盗贼诗人维龙的一首诗:
  啊,残酷的衰老,
  你为何把我凋零得这般地早?
  教我怎不悲哀!
  现在啊,教我怎能苟延残喘!
  想当年唉,往日荣华,
  看我轻盈玉体,
  一变至此!
  衰弱了,脊瘦了,干枯了,我真欲发狂:
  何处去了,我的蛾眉蝤颈?
  何处去了,我的红颜金发?
  这柔软般的双肩,
  这丰满的乳头,
  这肥嫩的小腹,
  当年啊,曾经是百战情场。
  现在是人世的美姿离我远去,
  手臂短了,手指僵了,
  双肩也驼起,
  乳房,唉,早已衰了,
  腰肢,唉,棉般的腰肢,
  只剩下一段腐朽的枯根!
  妈妈年轻的时候曾是一位女伶人,她的姿容倾倒过国民党军统特务戴笠手下的年轻军官,在与这位年轻军官的交往中,她认识了三十年代的大牌明星胡蝶,她们有过一张很夺目的合影,这张合影证明了我妈妈当年的魅力。我小的时候,妈妈曾经给我看过这张照片,后来“文革”开始了,这张照片就像封存的历史一样一去不返。但是妈妈当年的辉煌耀眼如同一颗灿烂的星星永远闪耀在我的心中。
  现在,妈妈的确老了,她身体的山脉再也没有起伏的轮廓,就那么默默地萎缩,湿润的、惹人眼目的奇峰如同熄灭的火山一样残喘着。
  妈妈的样子令我伤心,也令我恐惧。如今,没有一个男人肯再走过来看妈妈一眼,也没有一个男士肯伸出他的手放在妈妈冰冷的心上。如果说我已经认识了世态炎凉,那么就是从妈妈身上开始的。我想起我们这行常说的一句话:“趁年轻,多赚钱吧,什么都是靠不住的。”
  现在我越来越相信这句话了。
  三
  我居住的这座城市是一座沿江城市。清晨,浩荡的江水在静寂中越发宏大,给城市带来了风情,而江水的一条支流又成了城市中的内陆河,沿内陆河两岸崛起的建筑,是这个城市最有特色的亮点。古往今来,一代又一代金粉枭雄,随着斗转星移都灰飞烟灭了,唯有两岸凝固的民居,音乐一样流淌着那些已化为历史的故事。外地游客每逢到此,都免不了观瞻河两岸的彩色长廊,在长廊的壁上悬挂着一幅又一幅楹联,其中有这样的诗句:“千种风情向谁诉,一生爱好是天然。”
  这楹联显然是写给当年的红粉佳人的。于是,就有游客感叹:“这真是一座充满了诗意的忧伤的城市。”
  我二十四岁了,二十四岁的我行走在这座忧伤的城市,我知道我需要这座城市的什么,也知道这座城市需要我的什么。生命初期的日子在我的脑海里蜂拥浮动,宛似一片微风吹掠、云影掩映的田野。
  我一直在找工作,我有一种本能的自立欲望,虽然我的内心不渴望女强人,但自己起码应该在社会上立足,这样我才能赡养我的妈妈。
  妈妈是个经历坎坷的女人,她时时让我想起这样几个字:不容易。
  她前半生的不容易我未曾目睹,但生过我以后的不容易,我深知。
  妈妈曾经告诉我,她生我的时候难产,肚子痛了两天两夜,我就是不肯降临人世。第二天晚上,妈妈实在没劲了,她身上出的汗将被褥都洇湿了,帮助接我出生的产婆去邻家讨了一碗红糖水,妈妈喝了这碗红糖水,浑身立刻有了热量,一使劲,我就跳到人间来了。我出生后,产婆就找棉被和毛毯裹我,可妈妈没钱为我做新棉被,更没钱去购买一块专门迎接我出生的毛毯,产婆只好将我塞进妈妈的一条旧绒线裤里,我哭喊了几声,声音很小,像猫叫一样。
  妈妈生我的时候已经四十八岁,邻居们弄不懂这老女人为什么还生孩子,而且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时光刚跻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人们的思想仍徘徊在批判封资修的边缘,我妈妈显然是与众不同的“另类”,而我也是个“小另类”。
  我的童年是在人们的白眼和探询中度过的,妈妈试图通过她的双手把我养大。她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而且自成体系,人见人夸。可那个时候,毛笔字不值钱,且被视为封资修黑货,因此她的毛笔字写得再好再出色也没有经济价值,它甚至换不来一碗米饭、一个馒头。
  我四五岁的时候,妈妈曾带着我去卖冰棍。一辆白色的木制小方车,车上一个方形的木盒子,盒子里有六只保温筒,里面装满了冰棍,冰棍五分钱一根,妈妈天未亮就推着小方车去城市东边的一家食品厂排队批发冰棍,一天能卖掉六筒。一个夏天卖下来,赚的钱足够我们买米买菜,偶尔妈妈还会买一块花布,用她的巧手给我缝一条裙子,我穿上花裙子在院子里奔跑,邻居们看见了都夸我的裙子漂亮。
  冬天,妈妈去北郊的一个煤场拣碎煤,她背一个麻袋,麻袋的粗大的网眼渗出黑色的煤渣,如碳素墨水一样涂在妈妈的背上。通往煤厂有一条路,坡度很大,拉煤的车辆从煤场出来时,要从坡上俯冲下去,一路上的颠簸将车上的碎煤筛落在地上,妈妈就拾捡这些路上的碎煤,有时一天可以捡一麻袋,有时半麻袋,妈妈把碎煤卖给临街的小餐馆,换些零用钱,漫长的冬天就这样打发过去了。
  记得有一天,是个飘雪的日子,路很滑,妈妈又去捡煤了。傍晚的时候,她慌里慌张地跑了回来,脸色苍白,手不停地发抖,只捡了少半袋的碎煤。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急切地问妈妈,可她就是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妈妈的眼泪无声地滴落,她告诉我跟她一块捡煤的一位妇女被车辗死了。
  我的情绪立刻随着这一消息的到来而变得不安起来,我执意不让妈妈再去捡煤了,我怕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更怕失去妈妈。
  妈妈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她看着我说:“温声,你马上要上学读书了,如果妈妈不赶紧赚点钱,拿什么供你上学呢?你一定要上学读书,将来做个有本事能自立的女人,等妈妈老了,再也捡不动煤、卖不成冰棍了,就要指望你了。”
  我默默地看着妈妈,曾经风华绝代的妈妈,如今竟成了一个捡碎煤、卖冰棍的女人,我的泪水禁不住流了下来,心里牢记下妈妈的话。
  第二天一早,妈妈又去捡碎煤了,日出日落,我在门前始终看着妈妈行走的那条路,妈妈一走我的心就会悬起来,妈妈回来了我的心又会落下去。我幼稚的心灵就在这起起落落中成熟和丰满起来。
  为了减轻妈妈的负担,初中毕业后我考取了师范学校的幼师班,我想尽快找到工作,当时的幼师工作很热门,收入也不菲。社会正悄悄发生着变化,我工作的时候,一些私立学校和私立公司已经多起来了,人们热衷于财富的追求,一心赚钱拯救自己。
  我好想赚钱,我不仅要拯救自己,还要拯救我妈妈。
  我长得很漂亮,妈妈经常说我很像她年轻的时候,这使我对她年轻时的姿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的姿色一定记录在那本相册里,妈妈却不允许我看,将它锁进皮箱,她不仅封锁了她年轻时的姿色,也封锁了与那些姿色相关的故事。
  我毕业以后,妈妈经常跟我说:“不要以为你长得漂亮就是资本,谁青春年少的时候都漂亮,可漂亮靠不住,犹如昙花一现,很快就开败了。你一定要有真本事,真本事才是你在社会立足的根本,才是你一生立于不败之地的源泉。”
  妈妈曾经想把我培养成书法家,让我学习她的笔体,可当笔墨纸砚摆在我面前时,我总是静不下心来。刚写一会儿,兴趣就没有了。
  妈妈便在一旁唠叨说:“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这么浮躁啊?哪像过去,过去的女人不会点什么能上得了台面?李香君不技艺超群,岂能迷倒侯公子……”
  妈妈反复说着这些话,我听烦了就会对着她的耳朵吼:“你烦不烦人啊?”
  妈妈就把脸转向一边,再也不看我了。
  其实,妈妈说的话是对的,我也在按妈妈的愿望充实壮大着自己。
  我想做个在社会上自立自强的女孩子,既漂亮又有才华。可我能如愿以偿吗?
  几年前,当我在一所师范学校读幼师专业时,我绝没想到自己会是今天的这个样子。看起来,每一个人都对自己的人生缺少前瞻性,而跟着感觉走是大多数人的习惯。
  我工作的第一个单位是一家社区幼儿园,这所幼儿园是私立的,一位商海女老总以慈善的名义注册了这家幼儿园,开业那天,省市来了许多领导,电视台和报纸媒体的记者都来了,轰轰烈烈了一阵之后,女老总捞了一个市政协委员的资本。两年以后,这家幼儿园就处在风雨飘之中了,先是家长们发现孩子的饭菜质量太差,后来有一次,园里有三分之一的孩子屙肚子,还有一次,一位探视孩子的家长在孩子的饭碗里挑出了一只绿头苍蝇。这事很快被当成新闻炒了出去。事情的结果是女老总跑了,我三个月的薪水就像乌云一样被风卷得无影无踪。我们几个职工曾联合起来上访,乞求政府解决,政府官员最初还笑脸相待,几次以后,他们就像打发乞丐一样往外推我们了。这个时候,我才真正体味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公务作风。
  我没有了工资,就要喝西北风了。站在马路上,望着色彩斑斓的灯光,城市真是一个万花筒,包容了所有。那些辉煌的建筑和竞放的花草令我陶醉,女人的长发和超短裙令我向往,酒吧的情调和出租车的速度令我心旌荡漾。我深知,在这座城市我只能算是一颗流放的星辰,而且随时都可能被其它物质湮灭。当我的肚子咕咕叫的时候,我恨不得变成富贵女人手里牵着的小狗,那白色的小狗穿着女人为它精心缝制的花衣服,人模狗样地穿行在马路上,样子比人都神气,至少比我神气。
  我真羡慕那狗哇!
  可我无法变成狗。我也无法跟妈妈要钱,我知道妈妈没钱。到了长大成人的年龄再跟妈妈要钱是没有资格的。
  我应该学会挣钱了,不是吗?
  现在,我的当务之急是找一份工作,我要自己养活自己,然后再考虑养活妈妈。
  四
第3章
  我跑了许多单位,可最终也没找到工作。我发现,许多招聘启示不过是一个虚设的幌子,真正落实下来,那需要一定的人际关系,一定的后台靠山,而在这座城市,妈妈是我唯一的后台,可她早已经被社会废了。
  闲在家里无事做的时候,我就偷偷打量妈妈锁着的皮箱,外婆那本相册的神秘就像一层云雾,时刻笼罩在我的心上,我也时刻准备拨开云雾,见到太阳。但总是没有兴风作浪的机会,我只好在悠闲的时候,或者妈妈不在房间的时候,认真审视和打量外婆的一些遗物,从这零零星星的遗物中发现外婆的人生和历史。
  外婆生于清末民初,是一个官宦家的女儿,后来时事发生动荡,家破人亡,外婆被奶妈带到了乡下,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外婆生来容貌娇媚,一双杏眼,一张樱桃小嘴,伶牙俐齿,裹一双标准的三寸金莲小脚。在奶妈的调理下,她会织布绣花,能用精细的绣花针和各式各样的彩线刺出五彩斑斓的图案,花啊鸟啊风啊水啊,活灵活现的生灵,在她的手指下展示着顽强的生命。
  现在我知道,人们把会刺绣的女人叫女红,女红就是绣花女的学名。外婆是否被人称过女红,没有人去考证,但她刺绣手艺的精湛却超出了乡村一般绣花女的水平。我有一个黑色的小枕头,枕头两边的枕朵就是外婆绣的,那是一支梅花,两只喜鹊,喜鹊登梅的构图,在民间广为流行,这是一幅吉祥如意图。据有关资料介绍,梅,花似杏,甚香,杏远不及。老干如杏,嫩条绿色,叶似杏,有长尖,树最耐久,浇以塘水则茂,忌肥水,种类不一。有诗曰:“三月东风吹雪消,湖光山色翠如浇。一声羌管无人见,无数梅花落野桥。”
  喜鹊往往是喜庆之鸟,吉祥之鸟。
  我小的时候,常常听妈妈对着喜鹊喊:“喜鹊叫喳喳,新媳妇来到我们家。”
  我喜欢喜鹊,也喜欢梅花,更喜欢外婆亲手为我刺绣的枕朵,有时候看着枕朵上的喜鹊,怕它们飞起来,跟白云一样飞走。它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是外婆赐给的,外婆把自己身上的血肉缝在了它的身上。
  喜鹊飞了,喜鹊真的飞了。
  外婆离开这个世界以后,枕朵上的喜鹊也渐渐模糊起来,我知道它们随着外婆的灵魂飞走了。
  我最喜欢端详的是外婆遗物中那双三寸绣鞋,鞋子不足男人的半个手掌大,那双秀气的小脚放在男人的掌心就像一件精雕细刻的工艺品。在外婆生活的那个年代,缠足是每家女儿的必须。男人的审美只盯住女人的纤足,洞房花烛夜的兴奋点不在女人的容貌而在女人的三寸金莲上。我曾经听妈妈讲过外婆缠足的经历,那是十天半月的火烧火燎,是痛得满床打滚的哀号,是脓血汩汩的涌流,是神经在骨骼间的坏死。所有的疼痛都挨过以后,才有这三寸金莲的定型。
  我无意间在史料上发现了缠足的起源,它就起源于这座城市,那个写过“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南唐后主李煜,有一天在河上游玩发现了尧娘,这个娇柔的女人正在河上吹笛,悠美的笛声吸引了李煜,李煜便将她招进宫来,但帝王的妃子太多,尧娘无法长时间吸引李煜,空掷大好年华的尧娘就在李煜的生日那天,将自己的脚缠裹得小小的,在金碧辉煌的莲花座上跳舞,她的舞姿优美,但更优美的是她那双三寸金莲,将李煜的心一下子就捏紧了。从此,天下的女人为讨得男人的欢心,都跟着这个叫尧娘的女人痛苦起来了,她们三岁的时候就必须把自己一双健康的脚掌裹成三寸金莲,留待青春妙龄的时候供男人挑选和把玩。那时的女人只有两个作用:性的作用,生育的作用。
  我很难想象一群小脚女人能在田里劳作,她们晃着两只小脚的样子就像掠过水面的蜻蜓。即使她们的身体有力气,两只三寸金莲也会阻止这力气的发挥。于是,种田耕作自然属于了男人,而女人只能戴上围裙烧饭,摘下围裙描红,还要生一窝又一窝的孩子,像母猪女郎一样,让自己的乳房干瘪。
  外婆的三寸金莲在夜深人静的暗夜是怎样讨男人的欢欣啊!男人叫着她的名字,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温婉。
  五
  妈妈叫温晴,不用说这是外婆给取的名字。妈妈十三岁的时候就上台唱戏,先是唱昆曲,后来又改唱京剧。她唱的是程派青衣,妈妈细瘦的身材和忧郁的扮相以及含蓄的行腔,深得戏迷们厚爱。她后来成为这一带的名妓,主要因为她的演技。
  如今,京剧已经成为国粹了,但年轻人对它的狂热远没有对歌星狂热,特别是港台歌星,有次刘德华来我们这座城市演出,有位高三的女生居然放弃了考试,跪在宾馆门口等待刘德华出来看上一眼,这事后来成了轰动媒体的新闻。我想刘德华如果是京剧小生,绝没有女孩跪在他面前示爱,他的屁股后面也不会有成百上千的“粉丝”。
  曾经在一张小报上看过一篇对京剧的评论,说它已是僵尸一具。
  这话惹得戏迷们抗议。我不太注意媒体,但对京剧这样评价我显然不敢苟同。我热爱京剧,一定是妈妈的遗传基因在起作用,比如我就酷爱程派唱腔,远的不说,李世济的《锁麟囊》和张火丁的《春闺梦》我不知看了多少遍,总觉得当年的妈妈就像张火丁一样,既有忧郁的诗情又充满女性的魅力。
  那一日好风光
  忽然转变
  霎时间日色淡
  似雾遮天
  在轿中只觉得
  天昏地暗
  妈妈温晴在台上的一招一式,深得台下戏迷的厚爱。经常是她还没卸装呢,就有人急跑到后台来了,有送花的,也有看她真实面孔的,更有性骚扰的。妈妈在后台的轻松卸装,常常成为她应酬的重负,她要一个一个答对戏迷,不能摆架子,更不能显得低三下四。最难应付的就是那些喜欢闻腥的馋猫,妈妈跟他们不能急,也不能火,你急了火了,就要惹恼了观众,下次再演出,给你个下马威也说不准。低三下四又失了女伶的风度,妈妈毕竟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戏子,她私下里接待的商人和官宦充分证明了她的身价。
  妈妈温晴最初只是个昆曲迷,她有次跟我外婆到戏园子里看戏,台上的昆曲演员委婉深情地咏唱,清丽的笛声像是从天边飘来,如梦似幻,诱得妈妈全身的细胞都飞蹿起来,妈妈走出戏园子就开始纠缠外婆,让外婆带她寻一个师傅学戏。外婆原是没有这种心情的,她觉得伶人常常会跟妓女相关联,外婆用身体侍奉男人多年,她不想让自己的女儿操这份苦业。
  后来,外婆就将妈妈送到学校去读书,但妈妈读了几年书还是去了上海唱戏。
  温晴初涉舞台,全没有女人的风韵,她只是想把戏唱好,先学了昆曲,后来又学了京剧。再后来,她上了舞台纯粹唱的是京剧,昆曲跟京剧相比便显得单调,京剧的京胡和锣鼓很能鼓动台下观众的情绪,而台上的演员常常靠台下观众的情绪捧红。温晴第一次上台,只是在剧中客串一个小角色,俗称跑龙套。就是这一个小角色,竟被台下一个做书画生意的商人看上了。温晴下台以后,商人就悄悄跟踪了她,在一个没人走动的胡同里,商人将温晴劫持到自己家中,好酒好菜,把从未沾过酒的温晴灌得云里雾里,后来温晴就不知不觉睡到了商人的床上。这是个改变人生的罪恶夜晚,温晴被男人的邪恶弄成了女人,可恨的是她还不到变成女人的年龄,她只有十三岁,是个小女孩,按现在时髦的话说,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
  温晴酒醒以后哭了一夜,她的眼泪像长流不息的河水一样。
  商人似被这女子的纯情打动了,他耐着性子把这女子哄了又哄。
  但温晴仍是哭,她知道自己失去的东西今生今世都找不回来了。
  商人只好摊牌说:“你究竟想怎样,你说个话?”
  温晴就哭着说:“你已经把我变成你的人了,可你又不能娶我,你说我今生该咋办呢?”
  商人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过商人的城府让他很快表现了男人的另一面,商人说:“女人,早晚都是那么回事。你第一次就遇上我,应该算是你的幸运,我不能娶你,但我可以用钱供养你,我还可以把你捧红,让你成为戏园子的女主角。你若是碰上一个穷光蛋,他能供给你什么?”
  温晴是个识时务的女子,一听说能在戏园里被商人捧红,心里的委屈就渐渐消了。
  果然没几天,戏园里的老板就让温晴演了主角,唱了几日,红透了戏园,老板大大收入了一笔,温晴一霎间成了名角。从前的名角便被老板打发走了,那名角走时狠骂了温晴一顿,大意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后来,温晴一直被这个商人包着。直到她十八岁,遇到那个年轻的军官。
  妈妈温晴成了纯粹的妓女绝不是她的所愿,她的曲折的人生阅历就像京剧的西皮流水板一样,让人一听就想流泪,就想到许许多多的问题,关于男人和女人,关于历史和人生。
  六
  我望着墙壁发呆,墙壁上的荧光灯一闪一闪的,鬼火一样。我断定,它的寿命已经不长了。
  我正伏案写作,我想成为一个作家。如今作家这个行当也不是什么穷困潦倒的行当了,特别是新时期的前卫女作家们,有的竟因为一本书而成为千万富婆,那书我看了,是在地摊上买的,标价十八元,摊主只卖三块钱一本,这正合我的胃口。其实书上写的东西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无非是男女关系,中国女孩与外国男人的生理性交。但我很能理解作者,在这么一个古老的国度,一个年轻的声音要想嘹亮起来,就必须是一种怪声。好了,我不管这些了,反正作家富婆已经名正言顺了,我说多少话,她也不可能把钱分一点给我。
  我现在也朝着作家富婆的方向努力,我不写当代生活,我写我的外婆和我的妈妈,她们活生生的情史就是过去社会的生活史血泪史。
  她们的故事曲折离奇充满了人性的善恶。上学的时候,我读过许多世界名著,大都是国外作家写的,莫泊桑的《羊脂球》、小仲马的《茶花女》都是我爱不释手的作品。我甚至想过,外婆和妈妈的情感史上,因为没有一个阿芒式的男性才有了那么多羊脂球式的血泪,我在写她们的不幸遭遇时,实际上是在呼唤阿芒式的男性出现。这类题材目前应该是走俏的,小说出版后还可以拍电影和电视剧,据说一部电影或电视剧原著的改编权可卖到十七八万元。那样的话,我就发了,我也不用每天看到妈妈为钱愁眉苦脸了。
  现在,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将外婆那本神秘的相册弄到手,我相信那里面有我需要的故事。可妈妈始终不给我钥匙,我又不知她把钥匙藏在哪里。我曾经偷偷找了三四遍,几乎翻遍了家里的所有地方,仍是没有找到,正应了那句俗语:“一个人藏东西,十个人找不到。”
  我只好等待这个寻找的机会,我相信我能找到。
  在我把文章的第三部分写好以后,我的灵感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搁浅了,我没词了,人物、故事、情节全都化为黑暗。
  恰好这个时候妈妈屙肚子了,她在卫生间蹲了两次以后再也没有精神了,我将她扶到床上。妈妈伸出手指了指后背,我知道她要我帮她捏脊。妈妈有个习惯,无论得什么病她都不去医院,也不吃药。她只让我帮她捏脊,轻轻地捏她后脊背上的那根脊骨。捏过以后,妈妈呻吟两声,睡一天觉,喝三碗开水,就可以下地走动了。
  在我帮妈妈捏脊的时候,我长了个心眼,忽然感到那把钥匙也许就在她的身上,缝在衣服的口袋里。于是,我就试着摸了摸她的衣服,妈妈怕冷,即便很热的天气她也要穿内衣,她的内衣大都是自己缝制的,用的是绸缎面料。妈妈对丝绸的喜欢有点成癖了,这与她年轻时的奢华生活有关。如今,她虽没有资本讲究了,但仍不改内衣用料的习惯,哪怕衣服已经破旧得打了补丁。
  我的手伸到妈妈的内衣补丁上,这补丁刚好在腋窝那个地方。当我的手触到那补丁时,感到里面硬硬的,似藏着什么。是开皮箱的那把钥匙?我立刻意识到了钥匙的藏身之处。
  我兴奋极了。
  妈妈接受完我的按摩就睡着了,她睡得很沉,喉咙发出一种交响乐似的鼾声。我摸了摸她的额头,她没有一点反应,于是我就把她的身子扶正,在我扶正她身子的时候,我顺手拆开了她身上的那块补丁,拿到了钥匙。
  我像个偷儿似的急忙打开皮箱,找到了那个相册,我翻开第一页,一股霉味袭击了我的鼻孔,当这股霉味飘散开去的时候,我就看到了一个过去年代女人的风情史。外婆绝对是个见过世面的女人,也许她是第一个享受照相馆镜头和显影器的女人,从国外传入中国的摄影技术,把中国一个个年轻漂亮的面孔定格在镜头中,给历史一个永恒的瞬间,这门特殊的技术首先会得到有钱人的响应,外婆虽没有主宰钱,却被钱的主人宠爱着,于是外婆便享受了她那个时代的前卫和时尚。
  我看着一幅又一幅的照片,构思着属于外婆的故事,也可以说是那个时代女人的故事,情感纠葛的故事,性的故事。
第4章
  七
  温婉是外省人,这个省与温晴所生活居住的省毗邻,山青水秀,盛产茶叶和稻米,历史上曾出过一位大人物越王勾践,地域性的文化也就是越文化。越文化里有个戏剧品种叫越剧,一出《红楼梦》使越剧腔调家喻户晓,几乎每个人都能哼一曲“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温婉六岁的时候就跟着奶妈吴氏生活,吴氏是个爱唱爱笑的女人,但那时《红楼梦》这出戏还没有诞生,吴氏教给温婉的便是一首又一首的民歌,当然这些民歌都编入越调的唱腔里。温婉不知道自己六岁之前的家事,只依稀记得她小时候住的地方是一座深宅大院,天气极热的时候,吴妈坐在一棵树下给温婉讲故事,讲着讲着就睡着了。
  温婉躺在她的身边,两条小腿荡来荡去,她看着天空飞飘的云,觉得它们像牛、像巨人、像帽子、像吴妈……她和它们低声说话,特别留神那朵要被大云吞没的小云……温婉终于望得眼睛倦了,瞌睡起来,四周静悄悄的,树叶在阳光中轻轻颤抖。
  院里有两条大狗,黑的叫黑子,黄的叫黄黄,温婉小时候喜欢看吴妈喂狗,还喜欢看吴妈用一把大梳子给狗梳理杂毛,更喜欢听狗咀嚼骨头的声音。后来,那座大院被火烧毁了,吴妈就抱着她来到乡下,她记不得爸爸妈妈的模样,她童年的一切都是吴妈。
  吴妈天生一副仆人的样子,粗手大脚,脚是缠过又放开的,走起路来“咚咚”直响,敲鼓似的,吴妈一生没结婚可能与她这双大脚有关。
  但吴妈生来一副好嗓子,又做得一手好针线,她是靠针线养活温婉。
  在温婉的记忆中,吴妈从早到晚都被布匹和棉花缠着,一根细针总是别在胸前,棉絮也总是飘在头顶,有时眉毛也白了,像个白头翁似的,即使这样,温婉仍是能听到吴妈的小曲小调,那是从心里哼出来的,让温婉时时有一种好奇和感动。
  吴妈唱:
  脚踏板凳手扒墙
  两眼睁睁望情郎
  昨夜为郎挨了打
  虽然挨打不丢郎
  温婉听着,跟着哼唱,唱完了就问吴妈:“这是什么歌呀?”
  吴妈先是不理温婉,她要把心里的歌哼完,那是一个故事,一个隐藏在她心底的故事,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这故事经常让她回味,让她憧憬,让她对生活有一种信心。等她唱完了,她就跟温婉说:“这个故事啊,你现在还不明白,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要是我现在就想明白呢?”温婉盯着吴妈说。
  吴妈这时候就不得不认真打量温婉了,人是要长大的,温婉也在一天一天长大,她不能把故事讲得太明确,要讲得朦胧。于是,吴妈说:“这个故事呀,讲的是成双成对的事情,比如龙和凤啊,星星和月亮啊,男人和女人啊,等你长到吴妈这么大,一切都会明白的。”
  温婉就跑到窗前,看外面的风景,她看到了池塘里有两只鸳鸯,它们相互依傍,在水里拍出从容的水花,一片树叶被它们的翅膀推起来,像一只小船似的朝前游去。温婉就兴奋地拍着手喊吴妈:“吴妈,那是不是凤啊?”
  吴妈被她喊得急躁,只好放下手里的活计跑到窗前,当她看到那两只鸳鸯时,哈哈地笑了说:“傻丫头,那不是凤,是鸳鸯,我给你讲的故事啊也就是它们的故事,成双成对的故事。”
  温婉情感的启蒙也许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后来她熟记的小曲小调也就是吴妈的小曲小调,吴妈把自己的心灵世界潜移默化地给了一个女孩,她长大以后就特别看重成双成对的故事。
  温婉在这方面显然比吴妈走运,她有一双小脚,标准的小脚,是她三岁的时候,吴妈帮她缠裹出来的,温婉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天天号哭,折断的脚趾流血流脓,痛得夜里不能睡觉,吴妈就给她讲故事,小脚的故事,鬼的故事。
  吴妈说:“古代有个妃子,被皇上冷落了,妃子为了讨皇上的欢心,就把自己的脚裹小,在皇上生日的时候,用那双三寸金莲给皇上跳舞,皇上被她那双小脚迷得发疯,从此就专宠了她,以后哇,天下的男人都要女人的小脚了。”
  吴妈说:“夜里千万不能哭,一哭鬼就来了。你知道鬼是什么样吗?鬼是绿头发红眼睛,特别爱吃哭鼻子的小孩,这可是真的。不信,等你的脚能走路的时候,就到村头那条小河去看看,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河底就会出现几户人家,有的推磨,有的筛米,有的做饭,如果你耳朵好使,还能听到两口子吵架呢。”
  温婉听说了鬼的故事,就再也不敢哭了,她痛极的时候便咬嘴唇,再就是咬牙。晚上她总是不断地做梦,有时醒来就哭,吴妈把她搂在怀里说:“你别委屈了,你想长得俊,就得吃点苦。世上的好事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人磨出来的。你爸妈长得英俊,你也天生一副好模样,要是没有一双小脚,你这模样也就废了,别像吴妈,一辈子都没找上个人家。”吴妈紧紧地搂着温婉,就像搂着一闪而逝的梦。
  温婉对吴妈的话是似懂非懂的,但对鬼的故事却记得一清二楚。
  她做的梦里就有鬼的故事,那个青面獠牙的黑家伙一定是鬼了,他在温婉的梦里拼命地追赶她,她跑呀跑呀,她使了浑身的劲也跑不快,她的小脚生疼,是钻心的疼,在那个家伙要捉到她的时候,她惊呼一声就醒了。温婉哭喊着踢掉了被子,她在黑夜里发出一声悲哀的长吼:“我不要裹脚!”吴妈便慌乱地穿了衣服,提着一盏罩子灯去院子里驱鬼。
  吴妈的头发披散着,一双大脚在院子里发出“咚咚”的声响,伴着她的咒语,喑哑的咒语,让温婉越发心惊,温婉就低低地哭了起来,那是找妈妈的哭声,但是她的妈妈在哪里呀,温婉对妈妈的记忆只有青砖垒砌的院子和门口的两只石雕的狮子。
  吴妈回来了,搂着温婉说:“别怕,人有三个魂呢,睡觉的时候啊,头魂是走了,二魂也去游了,但第三个魂一定守着你的身子,她是不离开你的,所以头魂二魂就是碰上鬼也没啥大事,鬼伤不了你,你仍有一个魂呢,要是这个魂也走了,你的魄就散了,那样小命才真的难保呢。
  知道啥叫魄么?它就是你的身子骨,你这活生生的小命。听老辈子人说,人的魂是善的,魄是恶的,所以人守不住魂的时候就容易做坏事情……”
  温婉又睡着了,她在吴妈的怀里听着故事睡着了。吴妈一直伴着她到了十岁,她记忆中的吴妈是绣花的丝线,是灯下晃动的发髻,是落地咚咚响的大脚,是那些关于男女的民歌。
  这一年的春天,吴妈再也做不动针线了,棉絮如同蜘蛛吐的丝一样,将她死死地缠住。她张着嘴喘气,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喉咙在风中颤抖着。温婉给吴妈倒了一杯开水,她喝下去,忽然想坐起来,温婉就抱她坐了起来。坐起来的吴妈像一只抽空了脂肪的母鸡,伸着脖子找她要找的东西。温婉就按她的指点在房檐下的一只筐子里摸出了一个油毡纸包,吴妈把这纸包在阳光下晃了几晃,又吹去上面的浮尘,吴妈说话了,语音是从来没有过的清晰,让温婉感到了奇怪和恐慌。
  吴妈说:“婉儿啊,你听说过牛郎织女的故事吗?听说过王母娘娘吗?”
  温婉头。
  吴妈的脸忽然云开月朗起来,她看着窗外,看着那蓬勃的绿色,然后她的喉咙里发出了一串戏剧台词般的语音:
  “牛郎啊,是个老实的小伙子,织女有一天到凡界洗澡,被牛郎看到了,就偷偷抱走了她的衣服,后来返回天上的时间到了,织女没衣服穿就留在了凡间,跟牛郎成了亲。这事被王母娘娘知道了,派人把织女抢了回去,牛郎在后边追呀,快要追上了,被王母娘娘划了一条天河,从此牛郎织女就天各一方了,只有每年的农历七月七日才能隔着天河相会一次。我小的时候哇,到了农历七月七日这天,就把一只小镜子放在水里看天上的牛郎和织女,要是躲到黄瓜架下,还能听到他们的哭声呢。”
  吴妈说着说着就闭上了眼睛,从此再也没有醒来。她手里那个油毡纸包永远地留给了温婉。但温婉没有立刻打开看它,当她离开村庄,到城里谋生的时候,她才把吴妈的秘密打开,她看到一张男人的照片,男人穿着中山装,像一个革命军的样子。还有一块绣花手帕,一看就是吴妈的手艺。男人与手帕,莫非吴妈一辈子就是为了这个男人苦守一生?
  温婉想不出更多的故事和内容,她还小,男女之欢尚属她的禁区。
  又过了若干年,当她有了自己的生活,并耐心经营的时候,她忽然发现了一个道理:女人一生常常被情所困。
  八温晴从命门里出来,就陷入了一个黑洞,一个可怕的黑洞,她的哭声被那无边无际的黑淹没了,她的生命因此而显得轻飘。
  黑是一种可怕的感觉,它首先让人恐怖,然后就令人慌乱和不知所措。
  温晴在黑暗里号哭着,她的哭声大胆而执着,仿佛在抗议母亲将她的躯体生在这么一个地方,这是全世界的肮脏之所在,是人类的肮脏之所在,是温家祖祖辈辈的肮脏之所在。她甚至嗅到了臭味,一股令人呕吐的臭味,那是迎接她生命出生的奶水和蛋糕吗?她号哭着,尽情号哭着,为了这呛人的臭味。她不明白,妈妈为什么把她生在这样一个地方,这是看不见阳光的地方,是影子躲藏的地方,是老鼠宴会的地方,是苍蝇蚊子欢乐的地方,是蛆虫横行霸道的地方,是人类见不得人的地方,是人类把自己体内的毒素排泄掉的地方,这个地方却成了她生命的诞生地。
  温晴能不哭吗?
  她的哭带着一种宿命的苍凉,带着人类与生俱来的苦难,在一个快要黎明的黑暗中,汇成悲怆的音符,虽不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却也谱出了一支茹苦的音符,温晴在这样的出生地被母亲温婉决定了人生的基调。
  她在母亲的裤裆里向外蠕动,那是动物的蠕动,是人本能的蠕动,当温晴身体上的脐带被母亲用一片尖锐的瓦当断开的时候,她在那腥臭冰冷的地上打了个滚,奋力地哭了一声,就一头扎进母亲温暖的怀抱中了。母亲用她的胸怀和泪水把她体内分裂出的小生命打理干净。
  她无法猜测这孩子的命运,她只能给她生路,一条活的生路,至于怎么活,那要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许多年以后,当温晴伸展着健康的四肢喊妈妈的时候,温婉总是忆不起她是怎样把她带活的,在一般人看来,生在茅厕里的孩子能活着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温晴创造了一个神话。
  “老天睁眼了吧!”每逢有人问起温晴的历史,温婉就给对方一种宿命的解释,然后她再也不肯多说什么了。
  温晴就默默地看着母亲,看她脸上的泪水越流越长,比河水还长。
  温晴于是轻轻地唱歌,一种儿歌,母亲教她唱过的:“芭蕉树,搭拉枝,上面坐个小闺女,小闺女爱吃桃,桃有毛,爱吃杏,杏又酸,爱吃栗子面蛋蛋。”
  温晴只顾唱,她想给母亲一点快乐,可她发现母亲是个对快乐不敏感的女人,她总是活在一种蹙眉的状态里,她的眉毛像远方的青峰似的,不是那么浓烈的青峰,而是缓缓起伏着的,带着纯粹的秀色。母亲的眉毛一心一意地蹙在青峰之中,确切地说是蹙在自己的回忆之中。如果说三十岁之前的温婉在醒红院里占尽风流的话,那么三十岁以后的她就给自己的生活定了一个基调,那就是回忆。她的回忆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之中的,她的手总是在丝线和软缎之间穿梭,要是她突然停顿了一下,那一定是被刺扎了手指,她哎呀着把手指吮进嘴里,然后她的眼泪就默默流了下来,这个时候要是温晴在她身边,一定会说:“妈妈想爸爸了吗?他在哪里呀?为什么不见我们呀?”
  温婉的眼泪流得更汹涌了,那真是一条河啊,一条永远不竭的河。
  长大以后,温晴才理解这条河流的真正意义,才明白母亲绣在那些软缎上的花原是她的心思,让别人永远猜不透的心思。那或许是醒红院的全部。
  温晴仍是不放弃追问,她想从母亲的嘴里知道父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怎么忍心让妈妈把她生在茅厕里,又怎么忍心永远都不见她们娘俩?
  温婉被逼得没有办法,只好回答温晴:“你爸爸是个气派的绅士,他的钱能把一座城买下,再在这城里造一个他想造的城市。”
  温晴急着说:“妈妈,爸爸那么有钱,为什么不给我们呀?我们去找他行么?”
  温婉脸上的表情凝滞起来了,她摸着温晴的头说:“孩子,你那有钱的爸爸早就不属于我们了,妈妈也想找过他,为你找回爸爸。但妈妈没有这个勇气,妈妈的胆子被天狗吓破了。”
  温晴问:“是吞了月亮的那个天狗么?”
  温晴记起,每逢月亮的周身被黄色的光晕遮盖起来的时候,妈妈就敲着一个铜锣跑出来,她边跑边喊:“快看啊快看啊,天狗把月亮吃了。”
  在她的召唤下,村里的女人都跑了出来,她们在黯淡的月亮下呼喊,疯狂地呼喊。
  温晴发现这个时候的妈妈最有激情,就像个美丽的少女,在大自然中焕发着新的活力。
  温婉一定有个情节,关于天狗吃月亮的情节,这个情节藏着她的秘密,不被人知。
  女人常常是这样,她们的心灵总有一块地方永远不向世人敞开,这块地方也许是她生命中的禁地,也许是她命运的关口,她从不说起它,但又不会忘记它,一旦碰撞了它,也就给予了她回忆的机会,她的兴奋由此点燃。
  温晴就这样看着温婉在野地里呼喊了一夜,把喉咙都喊哑了。
  九
  温婉在梳妆镜前打量自己的头型,那是一双发髻,两朵黑云一样盘在扎实的头顶。这头型是吴妈教她梳的,吴妈说她年轻的时候就梳这样的发髻,她是因为这个美丽的头型而被温婉的父母选进家门的。
  现在,吴妈离开温婉了,永远地离开了,温婉每天梳着吴妈留给她的头型,在青丝的梳理中想念着吴妈,她童年的全部记忆就是吴妈。
  吴妈闭上眼睛的时候,温婉十岁,一个小姑娘的雏形,一个少女的雏形。但温婉还不知道欣赏自己的美丽,她要用一双小手挣饭吃,像吴妈那样做一个女红。
  绣针是尖利的,扎在手上就渗出了红色的血滴。雪白的缎面不能洗,一洗就没有了平展的效果,温婉只好在血滴上刺绣杜鹃花,啼血的杜鹃花,让人想到爱情,忧伤的爱情。温婉自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她的年龄让她有一种无知的朦胧,她在这朦胧里打发着清贫的岁月,用她刺绣的手帕换一个充饥的烧饼。
  这是春天,一抹春阳照在房顶上,一群鸟儿喳喳叫着掠过,落在斜垂的柳树上。温婉就坐在柳树下,她的后背靠着树干,她手里的活计在阳光的抚摸下伸展着多情的韵致,在这春阳里,她的手不停地飞动着,她在为对面人家的大户小姐刺绣枕头,这是一个很艰巨的工程,温婉绣完了枕头还要绣被面,床帷,窗帘,手绢,她在绣一个快要成为女人的新娘嫁妆。
  对面是家财主,村里所有的人几乎都是他的长工。快要成为新娘的人是他的宝贝女儿,这女儿比温婉大六岁,情窦初开,一笑两只虎牙,名字也是个粗名,叫虎头。温婉本来是从心里讨厌虎头的,她讨厌她居高临下的架式,讨厌她笑起来的粗样。有一天,温婉在门口绣花,虎头走到她跟前看了看,就睁着两只吃惊的眼睛喊起来:“你会绣花,你那小手会绣花?你真神了。走,到我家里让我妈看看,说不定赏你白米饭呢。”
  没等温婉说什么,就被虎头拉走了,丝线撒落一地,像五彩的阳光。
第5章
  门是一扇一扇打开的,最初的大门有两头白色的石狮把守,给人一种可怕的森严,温婉从它身边走过的时候,身体不由抽搐了一下,好像那狮子是活的,有着森林里动物的凶猛和残忍。她紧张的时候,脸是红的,一层细微的汗水漫漫渗出来,鼻尖上就显出了晶莹的水珠。
  这样子恰好被虎头看到了,虎头就停了脚步等温婉追上来,她看着温婉羞怯的样子说:“你知道这会儿你有多么好看么?”
  温婉被虎头这么一问,越发紧张了,脸上的微笑也不自在起来。
  虎头就撩着她额前的刘海说:“你是真好看呀,可惜没有投生在富贵人家,你要是生在我家,穿上我这样的衣服,那才是金枝玉叶呢。”
  温婉这才注意起虎头的衣服,那是一身软缎的绣花衣裤,上衣是斜襟盘扣子的,下身是一条裤子,膝盖上也绣了花,衣裤是豆绿色的,绣线却配了红色,这样的搭配就有点乡气了。但温婉不去评价,她知道跟有钱人打交道是要小心谨慎的,温婉就说:“我的奶妈曾经说过,有福之人不落无福之地。我天生没有福气,怎能跟大小姐相比呢。”
  虎头想不到温婉能说出这么可人的话来,她心里的喜悦立刻被牵出来了,像蝴蝶一样在春风里飞荡,她想温婉对她的肯定一准是真的,这个女孩子不可能说谎话,而她平生最忌讳的就是说谎话,她感觉她身边的那些使唤丫头差不多都是说谎话的人,她们有着令人担忧的心机。虎头想到这些,就把温婉的手牵住了,她几乎是小跑着穿过了一道又一道门,在最后一道门口,一只黄狗见虎头领了陌生人进来就扑上前狂吠,虎头横着嗓门一吼,黄狗就默不作声了,像个听话的乖猫蜷在墙角。
  虎头住在东屋,她有自己的天地,这个天地里有侍候她的佣人,虎头一回来,佣人们也都跑了出来,像迎宾似的,让虎头有一种威风的张扬,但她很快就遣散了这些佣人,领着温婉到正房里见自己的父母去了。
  温婉站在屋中央,面对一张条形的台几和一幅中堂字画,那字她不认识,画上一头老虎,张狂着要下山的样子。台几上是一个铜制的香炉,飘着缕缕香气,香炉两旁摆放着瓷器,有瓶子有罐子,各式花样,精美得像是凝固的画。屋的东西两侧是玉制的屏风,屏风上雕着男女的良辰美景,给人一种富贵的生活气息。温婉本来是想把这阔气的房屋好好看看,又怕虎头讨厌她东张西望的样子,只好把回转的眼光收了。
  这时,温婉看到一个中年女人,梳着蓬松的云鬓,手执一把香扇正有心无心地看她。她猜测是虎头的母亲。
  果然,没等虎头开口,女人就说话了。女人的嗓子粗糙,话也就显得生硬,她像是审问虎头似的说:“马上就要给人当婆娘去了,怎么还是这样的疯玩?你不在家学点针线,过了门能把人家拿住吗?”
  虎头听母亲这么一说,就像得了理一样地争辩道:“我就是为了学针线才出去疯玩的,妈,你看这女孩的针线多好,让她留在咱家为我置办嫁妆吧,也给我一个学针线的机会。”
  中年女人瞪了虎头一眼,“你屋里也不是没有做针线的人,你又拉来一个,管吃管住,一天要多少花销,你以为你父母的钱都是风刮来的。”
  虎头不让步地说:“那几个做针线的人都不合我的心思,绣出来的花色也不是绝对的好,我穿着那样的绣装嫁人,不会成为上等的新娘。
  我要换人,让温婉给我绣嫁衣。”
  中年女人又打量了一下温婉说:“她能有什么花招,是村里的小叫花子,她的绣工只能换个肚子饱而已,拿不到场面上的。”
  虎头急了说:“你莫瞧不起人,你看看她绣的花有一种真实的动感,好像在田野里生长着,在春风里沐浴着,在阳光下微笑着,摆在屋里屋里生香,穿在身上身上飘香,不像那几个老女红的绣货,没精打采,跟她们的人一样,老气横秋。我可不要那没有生机的绣衣。”
  虎头这样一说,中年女人只好走近温婉,将她抟在手里的绣片展开,就在她的手抖动的一瞬,数只彩色的飞鸟在她的眼前飞起来了,鲜花在她的视野中盛开起来了,绿草伸展着腰肢发布春的信息。中年女人看着,不禁脱口而出:“好绣工,真是好绣工啊!”
  虎头得意起来,“怎么样,我的眼光不会错吧?”
  中年女人将信将疑地又打量了温婉一会儿,感觉这么老道成熟的绣品不可能出自一个黄毛丫头之手,她审视着温婉,就像审视一个她怀疑的案件。
  温婉的手抖动着,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富裕而又有点霸道的女人,她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她看看女人,又看看虎头,她从虎头的表情里看出了轻松,又从女人的表情里看出了紧张,她在这沉重的情绪里又出汗了。于是,她的脸飞起了红云,是天上飘着的红云,让她美丽了起来。
  温婉瞬间的动人一定让中年女人发现了,她的脸惊喜地抖动了一下,便用那粗糙的嗓门发出一句定准的话:“先留下来做两天活计看看,绣一床被面,要真有这样的绣工,啥都好说。”未等温婉和虎头反应,中年女人就对着门口喊刘妈备一桶洗澡水,然后她说:“让虎头领你先到后房洗澡吧。”
  温婉在这阔气的院落把玩了两天绣线,她绣出了一片新的天地,清风明月,花鸟虫鱼,上有乾坤五彩,下有杨柳依依。
  虎头高兴地带温婉到城里的戏园子看了一场戏,然后她就恳求母亲把温婉留在了她的身边。
  这天开始,温婉的绣工职业化了。
  十
  我看着外婆的照片,那一张戏园门口的照片,她身边的那个女人一定是虎头。这个虎头给了温婉生路,后来又毁了她的生路。下面的故事,留待以后的章节里讲吧。现在,妈妈温晴已经睡醒了,我把旧相册悄悄放回原处。
  走出房门,这时发现天已经亮了,清风吹在我的脸上和眼前的物质之中,当我被清风招回精神的时候,我才感到自己过了一个充实而沉重的夜晚,它让我的人生又收藏了一些内容。我的眼前不时晃动着外婆年轻时的模样,那个心灵手巧的女红,被岁月的沧桑雕成了另外一副面孔,现在这个面孔的价值就是作为我创作的文学素材。
  我不知道能不能驾驭好这个素材?
  我默默走着,想着,不一会儿就走到河边了,这条河是长江的支脉,横贯城市,名字叫清河,清河孕育了这座城市的文化和风情,河两岸的建筑仍然能看出历史的烟花巷陌,据说当年曾有八个名妓活跃在这一带,给城市增添了历史的分量和诱人的胭脂气。我不知道外婆算不算这八位香艳之一,要是能有这么一个位置,也算有幸了。那样,我就必须用心打量城市,因为这钢筋水泥之中有我外婆的音容在风化。
  我仿佛听到了她年轻的声音,看到了她风姿绰约的身影。
  我匆匆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桥上。这座桥叫半月桥,是清河上唯一一座步行桥,很有文物价值。桥不过一河之宽,只能并行走四五个人,站在桥上你会感到历史的意义和人文的情怀。据说这座桥还有一个奇妙的现象,每逢农历十一月十五的夜里,只要晴空无云,高天之上银盘似的月亮行经半月桥正中时,从桥栏俯首看水,就会看到水中月亮忽然分为两半,一半在桥左,一半在桥右。半月桥的名字或许就是这样来的。
  我坐在桥头上看桥下的流水,那清澈的水源早已被污浊遮没,急功近利的现代人已没有悠闲生活的情调了,曾有一个文化人把这座城市比喻为一个忧伤的充满了诗意的城市,现在诗意就埋藏在污浊下面,它要热爱生活的人们去挖掘。
  我的目光放得越来越远,我看到桥下的林荫道两侧树木蔽天,树枝上缀满嫩绿的新叶,阳光倾斜地射过叶缝,在河面上闪映。半月桥渐渐变得暖洋洋的,我脑海里忽然回荡起一支乐曲,随着这曲子的跳动,我又想起三十年代著名诗人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挥手间
  作别西天的云彩
  我默诵完这诗,心情愉快起来了。
  我继续往前走,走进了一条街市,白天的生意正红红火火地做着,满街都是热闹的叫卖声,各种嗓音汇成了一种晨市的交响,告诉人们一天生活的开始。我在一个小吃摊上要了一碗馄饨,碗里飘浮着葱花和虾皮,还有一股小磨麻油的香味。我吃得很贪婪,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香喷喷的感觉了,我没钱,也就没有资格消费。
  吃过馄饨,仍是不想回家,我想一个人到江边走走,也许我能在行走中寻找到灵感。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就看到了玉带似的江水,远处驳船上冒出一缕缕白蒙蒙的烟雾,还有深棕色的渔船,对岸码头上白色的大货轮。
  望着那高耸的桅杆,我的眼前仿佛渐渐闪现出远方奇异的风光,在学校里学到的那些地理知识此刻变成了对异国他乡的幻想,那些蓝眼睛和灰眼睛是多么遥远的诱惑啊!我想入非非了,我真的想入非非了。
  不论是美洲还是欧洲,都给我一种新鲜的陌生,因为这种陌生,我想象的细胞在宽阔的江岸活跃起来了,我是否应该构思这样一个女人,一个灵秀的女红怎样被生活所迫又怎样靠着自己的灵秀生活,她无疑是外婆的化身,但我不去揭露那些掩蔽在她身体里的肮脏,那肮脏不是她自身的,而是历史的尘迹和男人的放浪带给她的。我也不必把那本旧相册全部看完,就凭想象构造,因为一个作家的功力最终是靠想象来体现的。
  我的视线定格了,它在江水中画着一个旧式女人的形象,一个妓女的形象,一个被污辱与被损害的形象,我的心灵因这形象的丰满而激动着。就这样在江边站立,一晃就到了下午,我麻木地听着远方驳船的鸣响,看着江水翻滚的浪花,后来我就哭泣起来,我听到了自己的哭声,那女人味十足的哭声,也许是为一个形象的出现而欢呼吧。
  傍晚,我回到家的时候,妈妈正坐在窗前发呆。她裸着一只膀子,身上的那件旧毛衣已经败色了。
  我有点心酸。
  晚上,我在灯下进入了写作状态,我要卖字为生,用稿费改善我和妈妈窘迫的生活。
  写作是一个人才华的体现,这话是哪位大师说的,我已经记不清了。现在,我用我的脑子编织着一个故事,骗钱的故事,这个故事因为有外婆的真实背景,应该能获得极大的成功。
  写着写着,我突然没词了,确切地说小说应该是想象力的产物,可我无法想象出那个时代小脚妓女的生活姿态,它毕竟有历史的痕迹,我怕弄错,或者令人耻笑知识结构的混乱,于是我只好在兴致勃勃的时光中把笔停住。
  夜色如此安静,妈妈已经睡着了,我听见她音乐一样的鼾声,就像一支没有争议的小夜曲,数十年前,这支曲子曾令多少有头有脸的男士进入甜蜜的梦乡,而妈妈给予他们的是人间最纯粹的激情。现在,妈妈身上的激情耗尽了,她苍老得已像一个发皱的木瓜。历史给予她的风尘让她在世人面前永远有一种羞愧,可她早已不在乎这些了,她到了抛弃肉体的年龄,她的魂大概与西天相衔接了。
  关于妈妈的事,在这里不想多讲。我会有专门的章节写妈妈。现在,我还是考虑外婆温婉的故事,这个故事也许会轰动文坛。
  我在胡思乱想中挨到天明,当第一缕早霞照在窗前的时候,我就跑到图书馆去了。我手里托了一个包子,一股青菜的香气刺激着我的食欲,我边走边吃,等我挤上公共汽车的时候,它差不多已经在我胃里变成碳水化合物了。
  图书馆在一个深巷里,下了车还要走三百米,这与古城的文化相差甚远,是个不相匹配的地方。房子也是老式的,木地板给人一种沉重的沧桑感,好像历史的尘埃纷纷往你的身上披落似的,据说这里曾是一个老式的教堂,又据说是一所女子中学的校园,不管是什么,历史的尘埃现在都只能往书上归顺了,我要顺着书上的历史找寻属于外婆的痕迹,我听见了木板的咚咚声。
  资料上介绍,娼妓的产生可以上溯几千年。至于产生的原因则众说纷纭。恩格斯在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是这样阐述的:
  “随着财产不均现象的产生,亦即早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与奴隶劳动并存就零散地出现了雇佣劳动。同时,作为它的必然伴侣,也出现了与强制女奴隶献身于男性的现象并存的自由妇女的职业卖淫。”
  我国官妓的正式成立,始于春秋时齐相管子“女闾”制(也是全世界官娼之鼻祖),约在公元前远源猿年之前。此后,娼妓制度的存在,愈来愈常见,汉代的“营妓”,唐代的“平康坊”,宋代的“富乐院”,均为官办妓院,妓女的队伍逐渐庞大起来。妓女卑下的地位和屈辱的生活,长期以来受到人们的普遍同情和关注,尤其是正直的文学家,每每将妓女的不幸遭际诉诸笔端,成了时写时新的题材。社会制造了“恶之花”的妓女制度,作为“恶之花”的妓女形象又开放于社会,千秋功罪,谁人评说?
  我继续翻看资料,发现妓女不光是单纯的文学形象,她们还是文学的直接参与者。唐代妓女徐月英有一首诗云:“为失三从泣泪频,此身何用处人伦。虽然日逐笙歌乐,长羡荆钗与布裙。”
  这诗令我钦佩,同时也让我发现了妓女的另一面,美好的一面,才情的一面。英国作家毛姆说:“能爱上妓女的男人是了不起的男人。”
  纵观世界文学史,女性题材的形象很多是妓女的形象,中国的李香君、小凤仙,外国的羊脂球、茶花女,她们纵欲的同时又不失气节的一面,不失人们期待中的美好善良的一面。民国名妓小凤仙《送蔡将军歌》就是一篇为蔡锷壮行的慷慨悲歌,表现了为国家宁舍个人恋情的豁达情怀。
  骊歌一曲开琼筵,且将之子饯。(将军啊!)你倡义心坚,不辞冒险。浊着一杯劝,料你食难下咽,(蔡郎啊蔡郎)你莫认作离筵,是我两人大纪念。燕婉情你留恋,我这里百年予约来生券,你切莫一缕情丝两地牵。(如壮志未遂啊!)代作地下并头莲,再了前生愿。(蔡将军啊!)你须计从万全,力把渠魁殄。(若不打倒袁贼啊!)你说你自愧生前,就是侬也羞见先生面,妾要见,到黄泉!
  铿锵有力的诗句,令我内心发出赞叹的声响,我的叫喊一定无所顾忌,我听见了身后的一位男生发出“嘘”的禁声。我有点不服气地回头看他,这时我看到了一副近视眼镜,一件黑色的短袖衫。镜片后面的眼睛正有点不屑地望我。
  我和青年作家王可就这样相识了。
  那天从图书馆出来后,我去了他的住处。本来我是不想去的,但王可看着我说:“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必须亲口尝一尝。”
  我想想,他说得也对。
  王可是这座城市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他的名字几乎圈里的人没有不知道的,其实他真没写过几篇像样的作品,他的小有名气大概与他的生活方式有关,比如他不工作,本来在一家国有企业当文秘,发了几篇小说后就把工作辞了,这事当时曾引起不小的轰动。再就是,他至今没结婚,但女朋友却不少。王可经常在网上恋爱,把对方骗到手,玩一玩,又像鸟一样把人家放了。在这生活多姿多彩的时代,王可的单身倒成了他的优势,他可以给每个单身的女人做男朋友,又可以不负责任,而且自始至终不花一分钱,都是女朋友倒贴。
第6章
  王可住在一个偏僻的角落,这个角落如果不是在楼上能看到万家灯火,你可以把它定位为乡村。楼房已经破旧得快成危楼了,就是这样的危楼王可每月也要交三百元的租金,而且面积只是一个单室套。
  王可边往楼上走边说:“地僻楼高客来少,清风明月我自多。乐在其中啊!”
  我忽然笑了起来,想不到年纪轻轻的他居然还有一些古典诗词的情结,看他胳膊上刺绣的龙纹,可不像是满腹经纶的人。
  我说:“你喜欢古典文学?”
  王可头,“哪里,这是我爷爷常说的一副楹联,是我小时候的记忆。”
  “你的记性蛮不错嘛,连小时候的记忆都这么清晰。”我接着说。
  “人的记忆是永久的,越是久远的事情记得越牢固。”王可平淡地回答。
  说话之间,就到了楼上。王可住的楼层不错,三楼。阳光可以从破旧的窗子射进走廊,楼道里便显得明亮。王可打开房间门的时候,故意把钥匙抖了一下,然后看看我说:“我的房间只有乞丐感到尊贵,你来就是屈尊了。”
  “是吗?看不出你骨子里还很自卑呢。跟你说吧,住房子是很有讲究的,有这么几句顺口溜你没听说吧?一楼吵,二楼乱,三楼四楼住高干,五楼六楼王八蛋。你住在三楼就是高干啊!”
  “得了,你可别忽悠我了。”王可打开房门,一股男性的味道强烈地扑入我的鼻孔。这真是一番男人的天地,除了床上的被褥,四壁都是光秃秃的。书和杂志几乎把床铺堆满了。在窗子的一角,有一个玻璃瓶,里面是一只彩色的巴西小龟。王可指给我说:“看到了吧,这就是我房间的生机,一位朋友送的,巴西龟象征着生命的创造力。”
  “顽强的创造力。”我补充说。
  然后,王可给我冲了一杯咖啡,是雀巢牌的,我闻到了一股奶油香。
  我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说:“想不到自由撰稿人的日子过得还挺滋润。”
  王可说:“买小轿车是买不起,喝咖啡的零碎钱倒是不缺。”说着,他就把音响打开了,是一首欧美流行歌曲《加州旅馆》,荧火虫乐队的主唱把这首歌中国化了,不过依然很有味道,而且足。我看到王可闭着眼睛,头跟着音乐队摆起来,他陶醉了。
  我不由笑了起来。
  王可睁开眼睛说:“笑什么?”
  我站在原地仍是笑,他大概意识到了我在站着,就拖过一把椅子说:“坐,坐。”
  我坐下来的时候,他的头还在晃着,仍是《加州旅馆》的节奏,我突然感到音乐对人的魔力是文学所不能比的。于是就说:“王可,你应该去当音乐制作人,你对音乐这么敏感,为什么不去搞音乐呢?”
  王可这时终于把晃的头摆正了,说:“音乐没有文学强大。”
  我争辩道:“你这话有点偏,贝多芬难道不如莎士比亚吗?”
  王可说:“那要看从哪个角度来论,文学可以直接影响人的生活,而音乐只能给人美的享受和局部的兴奋。”王可边说边走近我,拍了拍我的头发说:“女人的头发真好,我的许多灵感来源于女人的头发。”
  我有点紧张地把头偏了过去,躲开他的手掌,我闻到他的掌心有一股男人的腥味。
  王可意识到了我对他的躲闪,越发靠近了我,问:“尝过男人的味道么?”
  我的心慌乱起来了,我真没有正儿八经谈过恋爱,我上学的时候,班里有个男生使劲追我,有几次还跑到我们家窗前弹吉它,妈妈在窗口扫了他一眼,然后跟我说:“恋爱结婚都是大事情,千万别当儿戏。
  要嫁给有分量的男人,女人热爱英雄。”妈妈那时思维还没混乱,她经常语出惊人地教育我,所以在我后来的人生岁月,从来也没碰上过什么英雄,也就没有恋爱过,至今仍是处女。
  王可几乎把他的前胸抵到我的下巴上了,我忽然站了起来说:“你知道三八节的来历么?一九零三年三月八日,美国芝加哥的女工为了反对资产阶级压迫、剥削和歧视,争取自由平等,举行了大罢工和示威游行。这一斗争得到了美国广大劳动妇女的支持和热烈响应。一九一零年,一些国家的先进妇女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第二届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代表大会。大会根据主持会议的德国社会主义革命家蔡特金的建议,为了加强世界劳动妇女的团结和支持妇女争取自由平等的斗争,规定每年的三月八日为国际妇女节。联合国从一九七五年开始庆祝国际妇女节,从此三八节就成为全世界劳动妇女为争取和平、争取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妇女解放而斗争的伟大节日。”
  王可哈哈笑了起来,嘴上连说:“不错不错,是个作家的料子,你很机敏,而机敏是一个作家必备的素质。”
  我的头都晕了,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三八节想起来用以搪塞王可的,看到他尴尬的怪样子,我内心颇为得意。
  这时,王可说:“你为什么要爱上文学,想写东西吗?”
  我说:“对,想写一本关于妓女的书,试一下市场行情,如今靠写书发财的女人不少。”
  王可说:“但她们写的东西绝不是文学作品。”
  “管它文学不文学呢,只要能赚钱,养活自己就行。”我接过话说。
  王可目光暧昧地扫了我一眼,正儿八经道:“搞文学绝不能功利,如果想赚钱,又想赚很多钱,那不如去当妓女。”
  “你嘴上干净一点好不好?”听到“妓女”两个字,我有点火了。
  “你不是想写这个题材么?那就不要躲避它,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啊!”王可又眯起眼睛看我。见我没有反应,他忽然凑上前来抬起我的下巴问:“想玩吗?”
  我的脸一下子就烧起来了,胆怯地问:“玩什么?我还是处女呢。”
  王可一脸无所谓的表情,“都二十大几了还是处女,真是生活的悲哀。”说着就开始撩我的衣服,解我的衣扣。
  我双手护住衣服说:“一旦我们玩过了又不结婚,将来我跟别人结婚时,人家发现我不是处女会看不起我的。”
  王可不屑地说:“这不太简单了嘛,到医院花点钱修补一下处女膜就完了,你们女孩都这么守身如玉,医院的生意还真没法做了,赚谁的钱去呀?”
  我心灵的防线似被他动了,而后就随着他的身体滑倒在地板上,真的,跟男人上床到底是一种什么滋味呢?难道这滋味非要等到洞房花烛的时候不可吗?要是我一辈子都不结婚呢?那就一辈子都守着这处女之身,怎么来怎么走,白白在人世间转一圈?那样我会不会太白痴了?
  王可已经将我身上的衣服扒光了,我半推半就,没有特别阻止他的行动。在音乐的节奏中,我体验着性爱,是男女间操作的性爱,开始它有点疼痛,也许这正是我的人身性质发生变化的标志,过一会儿就舒服起来了,我想到飞机在云层中的穿行,快艇在海水中的冲荡……于是,我享受地闭上了眼睛。
  十一
  温晴一岁半的时候就会走路了,两岁时手里拿着红丝带扭秧歌。
  她唱的是民间小调,是妈妈温婉教给她的,那小调有点让人伤感,但曲子却是明快的,温晴就踏着那明快的曲子跳舞,她自己也明快起来了。
  温晴三四岁的时候,喜欢让妈妈牵着手到戏园子里去,坐在紫色的木椅上,一边听戏一边喝茶。戏是越调,男相女扮,公子小姐都是花哨的绫罗绸缎,男人一顶好看的帽子,纱帽翅子高高向两边翘起,一唱一动的时候,高翘的帽翅就像蜻蜓的翅膀,让人的目光捕捉不定。茶是绿茶,一壶茶只卖几钱散银,还有一小盘梅子、西瓜子、花生仁,温晴边听戏边吃喝,常常是一个晚上的时光就这样打发掉。回到家里,等她进入梦乡,醒来撒尿的时候,就见妈妈仍在灯下绣红,那是一床漂亮的紫色被面,是给有钱人家的新娘绣的,妈妈手里拿着针线,在灯下一针又一针,每一针都是一片锦绣。温晴不敢动,认真地看着妈妈,她看到妈妈的头鸡啄米似的晃了起来,开始节奏是快的,后来就缓慢起来,再后来就不动了,温晴就跑到妈妈跟前推了她一下,这下妈妈醒了,妈妈伸了个懒腰,再也绣不下去了,妈妈累了,她睡在温晴的身边,让温晴享受着她的鼾声。
  屋子里很安静,窗玻璃冷冷地闪烁出五光十色的火星,活像是一粒粒小小的宝石。桌上那盏灯熄灭了,燃熄的煤油发出依稀可闻的咝咝声,邻家房间里有人在哼着小调,哄孩子睡觉,声音单调模糊,像是从地底下发出来的。夜的黑影无声无息地在头顶上翱翔,像蚊子叫那样有气无力的声音神秘地颤栗着。温晴睡不着了,睁着眼睛想妈妈的事情,这本来是与她无关的,可她觉得妈妈太累了,每天都要做一大堆的绣红,不做就没有饭吃。她的爸爸在哪里?爸爸为什么不来帮她们呢?温晴问过妈妈好几次这个问题了,妈妈总是搪塞地打个岔,给她讲段戏里的故事。妈妈说:“晴儿,你知道那戏里的小姐为何哭啊?”
  温晴愣愣地看着妈妈。
  妈妈说:“是她家的大姨太欺负人呢,小姐是她家老爷娶进门的小姨太,大姨太怕自己失宠,总是挤兑小姨太。”
  “妈妈,什么叫大姨太呀?”温晴显然不知道这称谓是怎么回事。
  妈妈温婉这才发现自己的话是应该说给大人听的,温晴毕竟还不到四岁,她不该给她的心灵灌输这么复杂的道理。于是温婉只好说:
  “大姨太就是大老婆。”
  “那小姨太就是小老婆吧?小姨太真笨,她为什么不去做大老婆呢?做了大老婆,她就有资格欺负小老婆了。”温晴说罢,发现妈妈温婉那么吃惊地看着自己,“我说错了吗?”她轻轻地问妈妈。
  温婉再不肯多说话了,她看着窗外的星星说:“有一颗星啊叫事多星,谁要是喜欢多话呀,她就让谁的嘴巴长疮,满嘴流黄水啊!”
  温晴吓得缩在妈妈的怀里,再不想听她讲,因为妈妈讲的那些事,所有的细节她都能倒背如流了。现在她只是机械地捕捉着她讲的一个个单词,这些单词同她自己心中的声音奇怪地交织在一起。
  温晴五六岁的时候,妈妈种了一块菜地。妈妈白天侍弄这块菜地,晚上绣红。菜地到了春天,便是一望无际的绿,温晴喜欢跟在妈妈的屁股后面洒水,她手里拿一个装水的尿壶,把水一滴一滴洒在菜心上。她看到妈妈晃在田埂上的两只小脚和额上的汗滴在太阳光的照耀下闪着晶莹的光,无声地在脸上漫延,妈妈顾不上擦汗,任汗珠哔哩啪啦流着,她好像听见了那汗珠滚在地上的动静,令人心惊的动静。
  温晴出生以后从未见过爸爸,也没见过妈妈跟别的男人来往,日子就像平静的湖水,连一丝涟漪也没有。偶尔跟妈妈去戏园子听一场戏,在那红男绿女的气氛中奢侈一回,就算是对心性的放纵了。这天,吃过午饭,天气闷得人透不过气来,要进入夏天了,已有小小的蚊蝇在空中飞动,温晴听见树上的蝉在叫,吱吱的长鸣,像在沉闷的空气中颤抖。她又想到戏园子里的热闹,于是就拉着妈妈去看戏。妈妈梳了头,抹了杏仁油,乌亮的头发在太阳地里散发着香气,妈妈的脚小小的,走路一摆一,就像招展的柳条,温晴看到蜜蜂在追逐着妈妈,妈妈的裤管宽宽的,袖口肥肥的,一晃一摆,就像戏台上的水袖。她们走了一会儿,被路上的太阳和清风抚摸了一会儿,等她们进了戏园,坐在台下,已是热汗津津的了。
  温晴发现妈妈坐下后,有许多男人用不老实的目光打量妈妈。妈妈装作没看见,镇静地喝茶擦汗,这个时候的妈妈十分秀丽好看,脸色红润得就像天上的霞光,那一种灿烂好像把台上的戏子都比没了。戏开场了,台下的看客开始对着演员起哄,也有几个看客不看演员,只看妈妈,他们私下嘀咕着什么,温晴看着他们的表情,紧张得不敢再看戏了,她就用手使劲推妈妈,妈妈仍是无动于衷地看戏。直至戏散场,几个男人仍是盯着妈妈看。温晴恐惧地牵住妈妈的衣襟,妈妈拉住她的小手说:“妈妈的身上有花,有比台上的戏子还香的花,有人嗅到了花香,他们就要追着这香味来。那就让他们来吧,花是不怕毒蜂的。”
  温晴跟着妈妈的小脚,那几个男人也跟着妈妈的小脚。到了人少的地方,几个男人就把她们的路拦了,为首的嘻皮笑脸说:“小娘们长得挺嫩啊,你家爷们在哪里呀?怎么不陪你来呀?”
  温晴看到妈妈将她护在身后,然后微笑道:“众位兄长,有什么事情都好说,现在孩子在这儿,别惊了她吧。我会绣红,以后你们家里谁有喜事求到我头上,只要看得起我的手艺,我是必然会出力的。我还帮人侍弄了几亩菜地,想吃新鲜菜呀,就尽管到那地里拔就是了。”
  这时,一个彪悍的壮汉说:“小骚娘们嘴还挺甜啊,有你这话,爷们哪天去会会你。咱可说好了啊,不许反悔。”男人说罢,一挥手就把几个喽罗带走了。
  温晴身上的汗都冒出来了,她看到妈妈牵着她急急地走,小脚一扭一晃,越急越走不快。
  这天晚上,有一个男人在房间里跟妈妈说了半夜的话,温晴后来知道这个男人就是租给妈妈地种的老地主,温晴听见妈妈跟他说:“我今后真成了你的人,外面的横事你要替我挡着,我们娘俩不能被人欺负。”
  老地主说:“你要早早从我,何必受这么多的罪,又不是什么金枝玉叶,伺候哪个男人不是伺候啊!”
  园猿苑第二章妈妈说:“你就不要再闲话淡话说这么多了,我从了你也就是了。”
  随后温晴听见了房间里的动静,呼呼哧哧的,她心里感到很别扭。
第7章
  后半夜,老地主走了,温晴从房间的灯影里看到那男人驼背,身体就像门口的粗缸一样。
  十二
  温婉陪虎头去结婚,虎头是新娘,温婉是她从娘家带来的侍女。
  这个侍女贴心,比婆家的丫环更好使唤。
  温婉每天端茶倒水小心侍候着虎头,她甚至都顾不上静下心来打量这个院子一眼,这是一座深宅大院,房檐很高,房脊雕刻着狮子和麒麟,是黑砖垒砌的,墙两边是通体的白色,在房脊与墙的衔接处,是一抹黑色的勾勒,越发显出了房子的考究。温婉住在这样考究的房子里,是沾了虎头的光,因此,对虎头的吩咐她言听计从,有时虎头的丈夫潘公子要温婉做点什么,如果这时虎头对她没吩咐,她就痛痛快快地去了,要是虎头的吩咐在先,潘公子的吩咐在后,温婉一定是先按虎头的吩咐做完,再考虑潘公子的吩咐。有几回,他们的吩咐真有了冲突,温婉就依着虎头的旨意。这事后来被潘公子在乎起来,她要惩罚温婉,让她到太阳地里晒着去。虎头就跟丈夫发生了冲突。
  虎头虽是大家闺秀,翻脸骂起人来却有点泼劲,手里又挥了个绸缎的绢子,绢子上熏了香草,一挥动的时候,空气里就弥漫起诱人的香味。虎头骂:“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你老娘把我娶进门,就是主事的。
  靠你行吗?话都说不清楚。”
  潘公子说:“我、我才是这家的主人,女人当、当家,房倒屋塌。”
  虎头两手叉着腰道:“就你这结巴嘴,还想当家?这家是结巴能当的吗?遇上心急火燎的事,你一吩咐,倒把个事情给弄混了,应该朝东的都朝了西,应该打狗的都撵了鸡。这不乱套了嘛!”
  潘公子也两手叉了腰,“就你能,你、你再能,到天上捉只蛤、蛤蟆我看看?”
  虎头脸一扬,手绢一挥,中气很足地说:“四条腿的人找不到,四条腿的蛤蟆到处都是,上天去找也不难,你只要能像孙悟空那样吹口气把我送到天上,别说是捉蛤蟆,就是捉蝌蚪我都能捉来。”
  虎头的嗓门高,一吼一喊的,就把院子里的家丁都喊来了。
  潘公子的口吃病,人越多越犯得厉害,最后竟张口结舌说不出个所以然了,只是脸色青着,一副沮丧的样子。
  温婉这个时候就不能袖手旁观了,她扯着虎头的衣袖往屋里走,等她把虎头安顿下来,又去给潘公子泡茶,她知道潘公子喜欢喝明前茶,于是就拣那最上档次的明前茶泡给潘公子,潘公子自知刚才没了面子,接茶的时候便鼓着脸不说话,温婉就试探着说:“一家人哪有生真气的,小姐那是跟你撒娇呢。再说,我是小姐从娘家带来的人,您让我去太阳地里晒着,小姐该多没面子啊。”
  潘公子看了看温婉,忽然发现这是个特别秀丽的女孩,她的脸型和神韵都是虎头不能比的,本来他想跟温婉撒脾气的,心性一下子软了,便说:“以后你、你不能总是听、听她一个人的,也得听、听我的。”
  温婉见机说:“都是我不懂事,以后记下公子的话就是了。”
  夜里,虎头不想跟潘公子住一起,就跟温婉住了。躺下后,又睡不着,温婉只好陪着她说话。
  温婉说:“我小的时候,吴妈给我讲过结巴的故事,说话结巴的人,到了阴天的时候,结巴得更厉害,如果这时候有人在他张口说话时扇去两个嘴巴,他一吓就不结巴了。”
  虎头说:“他不光是结巴,还爱放臭屁,好几天不屙一次屎,放个屁一夜都散不去臭味。他是后娘,从小亲娘就死了,后娘跟他父亲一直住在城里,我娘家欠他父亲的钱,数目不小,偿还了就得倾家荡产,于是父母就把我嫁过来了,也算抵了那债,这样他们的日子就安稳了。”
  温婉听虎头这么一说,心里不由惊了一下,虎头的娘家她是去过的,那是她形容不出的阔气和富有,想不到也欠了别人的债。这世上的事情真是弄不清楚,一会儿游在云里一会儿又游在雾里。
  虎头见温婉不说话,就问:“你怎么不吭声呢,就没个态度吗?”
  温婉想了想说:“跟小姐相比,我是个见识不多又没什么主见的人,我哪有什么见识好讲啊!不过,我小的时候,我的奶妈经常说,女人的命天注定,胡思乱想没有用。嫁鸡就是鸡,嫁狗就是狗吧。”
  虎头不服气说:“成事在于天,谋事还在于人呢。我两岁的时候就开始识字了,我的教书先生是个白胡子老头,一天到晚让我读《女儿经》,我就是不读,我让他教我诗词歌赋,我会背很多首唐诗宋词,你想听吗?”
  温婉的心情一下子好起来了,就像晴朗的天空没了乌云一样,她是多么想知道书里的事情啊,那个世界一定是一个奇妙的世界,让她感动又给她愉快的世界。于是,她从床铺上爬了起来,穿好衣服,先把灯捻拨亮,又走到虎头跟前,一边给她捶背一边说:“你背诗给我听好吗?反正我们也睡不着。”
  虎头享受着温婉的按摩,眯着眼背诵起诗来。
  春
  春山暖日和风,
  阑干楼阁帘栊,
  杨柳秋千院中。
  啼莺舞燕,
  小桥流水飞红。
  夏
  云收雨过波添,楼高水冷瓜甜,绿树荫垂画檐。
  纱厨藤簟,
  玉人罗扇轻缣。
  秋
  孤村落日残霞,
  轻烟老树寒鸦,
  一点飞鸿影下。
  青山绿水,
  白草红叶黄花。
  冬
  一声画角谯门,
  半亭新月黄昏,
  雪里山前水滨。
  竹篱茅舍,
  淡烟衰草孤村。
  虎头背诵完,温婉就拿了纸笔,让她写。虎头不写,温婉便央求道:“好姐姐,你写了给我吧,我识几个字,日后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虎头说:“我教你识字可以,那你教我什么呀?绣花行么?”
  温婉说:“只要小姐不嫌那活下贱,我一定把你教会。”
  于是,女人的协议就这样开始了。
  虎头背一首,温婉就让她写一首,然后又解释给她听,温婉就把虎头的解释用笔画下来,第二天便在阳光明媚的院子里摆了桌子和板凳,展开雪白的绸缎,温婉按虎头解释的意思绣一片花的田野,一棵向阳的树,树上的飞鸟,温婉说:“这是春吧?”
  虎头欣喜地接过绣针,看着绣片说:“是春,跟地上一模一样的春。”说着,便在那雪白的绸缎上绣着另一番景色。
  温婉在一旁看着,不时纠正着她的姿势。绣了一会儿,虎头的额上就渗出汗来,她用手遮着头顶的太阳,温婉便进屋拿了一把油伞撑开,一片阴凉就给了虎头。
  温婉说:“你知道太阳和月亮的故事么?”
  虎头边绣花边道:“不知道,你说说看。”
  温婉说:“太阳和月亮是一对兄妹,从前白天是月亮出来,太阳是妹妹,后来妹妹夜里总是害怕,就跟哥哥说要白天出来,哥哥说你赤身裸体的,白天出来会遭人笑话的。妹妹说我不怕,我手里有包绣花针,谁看我我就用针扎谁。所以,我们看太阳的时候总感觉眼睛痛,看一会儿就会流泪,那是太阳女用绣针扎我们呢。”
  虎头嘴上应着,不由抬眼望了望天空,倾刻眼睛就流了泪,便认真地说:“太阳女用针扎我呢。”
  温婉忍不住笑出了声。
  虎头说罢,继续让手忙起来,一会儿真绣了一片云彩,是行风飞雨的云彩。
  温婉端详了半晌,感觉那云绣得真有点意思,便夸张地说着虎头聪明,把个虎头美得精神饱满,被丈夫惹出的一肚子气也就随着云彩飘走了。
  十三
  我在王可的怀里苏醒了,醒来以后我没有动,两眼盯着窗外,那是一片发暗的世界,天已经悄悄黑下来了,在我不知所措地改变自己的时候,天也将自己的脸色变暗了,它大概不愿意让人总是欣赏白色的芳姿。
  黑色的夜给人想象的空间,可我现在什么也想不出来,只感到眼前是一色的黑,还有伴随着黑的那隐隐的痛。准确地说是在下肢,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空洞。
  王可早就醒来了,他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做似的,倚在床上看书,他的身上潜藏着一股烟味,是那种劣质烟的味道,我扫了一眼他床前那只摆放台灯的床头柜,上面堆满了报纸杂志,还有几盒香烟,烟都是杂牌烟,最上档次的也不过五块钱一包,里面只残留了几根,王可出去的时候,一定要带这种上点档次的香烟。我发现他乱丢在地上的烟蒂都不是这个品牌。
  我动了一下,示意他我醒了。
  王可不耐烦地拨弄着我的身体说:“去,一边去!”
  他的这个动作,一下子就把我定为他手上的算盘珠子了。我忽然不高兴地坐了起来,我变成女人的价值就这么便宜,不过是一个男人手上的一粒算盘珠。
  “你以为这样就算完事了?”我把枕头砸在了他的头上。
  “那你还想怎么样啊?你让我出了一头汗,把身上的汁都挤出来给你了,把你从一个无知少女变成了女人,你不应该感谢我吗?”王可眯着一双眼睛看我。
  这时我才发现王可的眼睛长得真丑,不光是小,还有点三角眼的形状。看人的时候,眼睛不停地眨动,露出过多的眼白,好像浅水鱼撞了沙似的。本以为王可会开心地哄哄我,想不到竟说出这样一番话来,真是太令我失望了。我有点恶心,真的!我看着那一地的劣质烟头,穿好了衣服。然后,我就出门走了。我听见王可在房间里大声朗诵起来,是法国当代作家克莱齐奥的小说,我看过,记忆很深。
  “只要听见水声,她就知道冬日将尽了。冬天,雪覆盖了整个村庄,房顶、草坪一片皑皑。檐下结满了冰棱。随后太阳开始照耀,冰雪融化,水一滴滴地沿着房檐,沿着侧梁,沿着树枝滴落下来,汇聚成溪,小溪再汇聚成河,沿着村里的每一条小路欢舞雀跃,倾泻而下……”
  我听着王可的声音越来越远,最后竟变成了耳边的风声。说实话,王可的普通话说得不错,但他方才暴露给我的内心世界实在让我不敢苟同,拥有这样一个心灵的男性也配欣赏如此纯净优美的文学作品。我突然为文学悲哀起来。
  我在大街上急匆匆走着,王可的声音已经彻底消失,还有他在我身体里的感觉,他的气味,最好都一扫而光。马路上的灯光扑朔迷离,我透过它的表情,看到一个又一个行色匆匆的身影。
  后半夜,我终于走到家里。我不知道我在路上都做了些什么,我的步行很慢很慢,等我到了家时,妈妈已经睡着了,她打着可怕的呼噜,在我听来,就像地震之前的地声。我蹑手蹑脚地进了屋,生怕惊醒了妈妈,她醒来以后就再也睡不着了,我只能听她没完没了的絮叨。
  我可不愿意听。
  我没敢洗漱,就爬上了自己的小床。妈妈在我上床的时候,奇怪地翻了一个身,吓了我一跳,后来又睡去了。我的心这才踏实下来,也想把眼睛闭上睡觉。可我睡不着,我的眼前总是晃动着王可的影子,他的黑青的脸、嘴里劣质香烟的气味以及压在我身上时的随意,我甚至又感到了他的节奏,那种破坏了我又改变了我的节奏,如同一个新的历史开篇嵌入了我的心灵。
  “王可!”我心里喊了一声。
  “王八蛋!”我心里又喊了一声。
  这两个声音喊过以后,我心里阻塞的暗流似乎畅通了。我长吁了一口气。然后,我疲劳了,开始睡觉。
  我在梦乡里周游四方,我先是看见了一片草原,白云就像悠闲的野鹤,在天际飘游。我躺在草原上,嗅着那草香,我才知道世界是无边无际的,它不囿于我的视线中,它的辽阔是我无法猜测的。于是,我躺在草地上闭了眼睛。忽然,我感到下肢一阵疼痛,我又看到了王可,不,是一只野驴,强壮的四肢狠狠攫住了我。我吓得吼叫起来,我醒了。我一时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四周是可怕的黑色。这时妈妈咳嗽了一下,我才知道我躺在自己的床上。一种失落感莫名其妙地把我引向更加渺茫的天边,我忽然明白失去的东西再也不可能找回来了。
  我是多么地痛恨王可。
  我再也睡不着了。
  天刚有点发亮,我就起床了。妈妈也起床了,她在阳台上望风景。
  我怀着内心隐隐的失落走出家门,脑子里总闪着这样的意念,我不应该让王可这样的男人夺去我的处女之身,这珍贵的东西再也找不回来了。我要报复王可,用可能的手段。但我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一个好办法。我走累了,坐在马路边的一个花园里,周围都是晨练的人们,有一个长辫子的女人引起了我的兴趣,她的身材修长,穿一套练功服,上衣是红色的,裤子是绿色的。她的面前摆了一个录音机,正播放着音乐,女人随着音乐起舞,粉色的扇子在半空中划出一道耀眼的弧线。
  我看着她的自在,忽然想起了妈妈,还有妈妈珍藏着的有关外婆的旧相册,同样是女人,因为时代背景的不同,便有了不同的存在方式。想到这些,我又感到眼下最要紧的不是自己内心的伤痛,而是应该把外婆的故事写出来,我是因为想要成为作家才认识了王可。
  我内心的怨恨和不安因为这个想法的出现而消失了,我又慢慢行走起来,不知不觉到了图书馆,成为今天的第一个读者。但我没有读书,而是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坐了下来,开始写作外婆的故事,一个旧时代女性的故事,一个妓女的故事。当我把人物的框架构思好的时候,不由又想起了王可,很想把构思好的故事讲给他听,而王可也有能力帮我充实这个构思。
  王可一直没找过我,也没给我打过电话。好像我们之间根本不存在什么似的,他的沉默越发让我感到处女的一钱不值。想到这些,我又没有去找他的欲望了,他是个在女人堆里泡久了的男人,女人的一切在他眼里不过是一包香烟的价格。
  当我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却不由自主地朝王可居住的方向走去了。
  我又睡在了王可的床上,但我一点感觉也没有了。
第8章
  十四
  虎头的母亲要做寿,虎头牢记着母亲的寿日,在做寿的前几天就为自己准备着回娘家的衣服,也为潘公子准备着穿戴。这次回家她要携着丈夫一块儿回去,穿戴上不能显得太随意,那会使潘家没有面子,她自己也没有面子。虎头用最好的料子最艳的色彩准备了裙子和上衣,然后就让温婉绣一片图案。
  温婉接到活计的时候,离虎头回娘家的日子只剩两天了,这让她有些着急。她知道,给虎头做绣工是不能有半点马虎的,那是她展示自己本事的良机。这一次,温婉要为虎头设计一个新的图案,跟以往不同的图案,与花啊草啊都没有联系的图案。她想了一个又一个图案,最后又都被她推翻了。虎头回家是给母亲做寿的,理该有母女情份的牵连,温婉的绣工如果能体现这一点,那一定是两代人的皆大欢喜,也一定是两个女人的心有灵犀。想到这些,温婉似乎为自己的绣工想出了头绪,她看见那些花啊草的一时都活起来了,还有奔跑的狮子、老虎、狗和小猪崽。温婉闭上眼睛想象,就在她的心情为自己的想象而兴奋时,一个非常美好的主意出现了,温婉要把虎头的属相和虎头母亲的属相绣出来,也就把她们母女两人紧紧拴在一起了。
  温婉感到再也没有比这个图案更精彩更能体现这次虎头回家的主题的了,温婉知道虎头的母亲属狗,她曾为她绣过一个荷包,而虎头属猪,这两个属相搭配在一起应该是最和谐的了,虎头爱她的老娘也许真是因为属相不犯冲的原因。温婉就怀着这样的宿命把一只狗和一头猪绣在了虎头新做的衣服上,她绣得很慢,一针下去要经过五六秒钟的思量。温婉白天要做许多杂事,绣工大多放在晚上,特别是后半夜,院子里的人们都睡熟了以后,温婉手里的针线就像上帝赋予了力量,一会儿就绣出一片锦绣。温婉这回的构思,没有跟虎头讲,虎头问过两次,温婉说还没绣好呢。温婉要给虎头一个惊喜,一个令她意想不到的惊喜,有时候生活中的惊喜是能够振奋人心的。
  虎头的院子到了晚上便有点森严,窗前的树影在风中动,发出沙沙啦啦的声响,听起来怪吓人的。温婉正全神贯注的时候,风忽然打个唿哨,窗纸就哗啦啦响上一回,温婉浑身一惊,绣针就把她的手扎出血了,温婉只好把这出血的手吮在嘴里。温婉小时候曾听吴妈讲过这样的事情,说做绣工的时候,如果主人矫情,针就会不断地刺扎她的手。温婉知道虎头是个矫情的人,但她不招惹她,虎头是主子,她是仆人,她在这个院子里要把一切都做得让虎头满意。
  温婉正吮着手指,门响了一下,虎头来了,温婉慌忙把手放在背后,虎头一脸惺忪地说:“后天就到日子了,你这绣工还有指望没有?”
  温婉微笑着说:“小姐该去歇息的,我不会误你的事的。”
  虎头这时想从温婉手里把衣服拎起来看,温婉一下子把衣服搂在怀里,慌说:“小姐,没做成的东西是不好看的,你第一眼看不舒服了,第二眼就不想再看了。新衣服应该给小姐一个好心情,而这没成型的东西是会给小姐的心情带来馊味的。”
  虎头打量了一下温婉,怪声怪气说:“要是我有权利看你没做完的绣工呢?”
  温婉仍是抱着一团衣服,低头说:“小姐是不会羞我的,我是小姐从娘家带来的丫头,陪小姐做事、说话、解闷的,要是小姐羞我,也等于羞你自己呀?”
  虎头愣了一下,忽然发现温婉是个很会说话的女子,平时有点小看她了。虎头打量了她一会儿,又说:“天也不早了,你早点睡吧,鸡都打头遍鸣了。”说罢,伸出双臂打了个哈欠。
  温婉顺势说:“还有几针就绣好了,做绣工讲究一鼓作气,再说后天一早小姐就出发了,我今晚一定要把它绣好的,明天让小姐试穿试穿,要是哪里不对小姐的心思,我好再改。”
  虎头看看温婉,没再说话,转身走到门口,忽然放了一声响屁,不由自言自语道:“这凉气!”
  温婉没吱声,暗自在心里笑了半天。
  第二天一早,温婉将绣好的衣服放在托盘里,双手端给了虎头。
  虎头抖开衣服就笑了起来,那是两只动物,令人叹服的是这两只动物好像跑动起来了,一前一后,奔跑如飞。虎头穿在身上,就像把大自然披在了身上一样,让她有一种天地独尊的感觉。
  虎头欣喜地说:“你为啥要绣这狗和猪呢?而且绣得这么惟妙惟肖。”
  温婉解释道:“我记得小姐的母亲是属狗的,老人家曾让我给她绣过一个荷包,而小姐是属猪的,将你们母女的属相绣在一起,是一种吉祥,狗和猪又是相谐相配的属相,在老人家的寿宴上,小姐的衣着是会给老人添寿的。”
  虎头一听越发高兴说:“明天你跟我去吧,看看那里的热闹,也玩上两天。”
  温婉乖顺地说:“谢谢小姐。不过,有潘公子陪小姐也就行了,我留下看家守门,小姐也走得放心。”
  虎头执意说:“你还是去吧,到那里断不了应酬,他前言不搭后语的,丢了人我都不知道怎么找补呢。”
  温婉看看虎头,只好答应下来。
  第二天一早,两顶轿子就备好了。潘公子自己坐一顶,虎头和温婉坐一顶。两顶轿子一前一后地在路上跑着,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总算见到了娘家的炊烟。虎头就在轿子里嘱咐温婉,“到了吃酒席的时候,你要把那个废物给我看住,他贪杯出了洋相,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会丢人的。”
  温婉说:“潘公子是小姐的丈夫,我怎么好管他呢?再怎么说,我也是个仆人啊。”
  虎头不容争辩道:“今天我就把这个差事交给你了,你不能让他出丑。”
  温婉见虎头一脸坚决的神情,也不好多嘴。说话之间,两顶轿子就到了家门口了。
  酒席设在晚上,这个时间主要是考虑虎头的行程,所以虎头一下轿子就成了众目睽睽的视点,她的打扮,她那一身锦绣立刻成了众人议论的话题,本来是给虎头的母亲祝寿的,虎头却成了中心人物。虎头感到自己有些喧宾夺主了,便拉了母亲的手嘘寒问暖,并将温婉给母亲的绣服拿了出来,又带她到房间里穿上,当母女两人装扮一新出现在晚宴上的时候,所有的客人都发出了赞叹。他们先是赞叹母女的漂亮,然后又夸奖衣服上的锦绣。
  温婉听着那声声赞美,心里就像喝了蜂蜜一样甘甜。
  大家说笑了一番,就开始吃宴了。潘公子始终一言不发地在一边坐着,人们好像把他忘了。开宴的时候,岳母才想起女婿。急忙吩咐人到那不起眼的旮旯把女婿请到主座上,潘公子拿着腔调说:“此、此处不养爷,必有养爷、爷处。”他不起身,也不看来人。
  虎头知道他的倔脾气又上来了,便给温婉递了个眼神,温婉会意地走了过去,对着潘公子说:“公子大人,小姐请你过去呢,今儿是母亲大人做寿,你夫妻二人要敬老人的长寿酒啊!”
  潘公子这才抬了抬眼皮,在温婉的搀扶下总算坐到了虎头身边。
  但他的脸仍是拉着,一副高兴不起来的样子,也不向岳母大人敬酒,只是一杯一杯地干喝,谁敬酒他都喝。不一会儿,他的样子就怪异起来了,不停地说话,每句话都说不完整,都是结巴的断句。
  虎头怕他出丑,就用脚踩了他一下,潘公子立刻跳了起来,啪地甩了筷子嚷道:“你想干什么?你在家里就管我,到了你娘家还管我,你还把我管死了呢?怕我喝酒,你别让我来呀,是你八抬大轿把我抬来的,不是我自己要来的,我家里有的是老酒,我想什么时候醉就什么时候醉。”潘公子一愤怒,居然不结巴了,话一句是一句的,句句掷地有声,把个虎头听得惊呆了,虎头就那么认真地盯着他,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她宁愿让他滔滔不绝地说下去,把他的结巴改过来。可是潘公子突然不说了,嘴巴停止了嚅动,就像一阵风停止了一样。他怯怯地看着虎头,又结巴开了,“我、我醉了,是、是你、你让我醉、醉的。”他趴在桌子上,突然哭了起来。
  这下,虎头的面子真是丢尽了。一桌子的人都看她,母亲说:“早知道他这副德性,他家有十座金山我也不把女儿嫁给他,这叫什么事,是个什么样子嘛!”
  虎头看看大伙说:“男人一醉就没个好样子,他在家里还真不这样,今儿许是高兴才出了这样的洋相。这样吧,让温婉把她送到屋里歇息,别让他扫了大伙儿的兴。”
  温婉这个时候知趣地将潘公子扶了起来,一一晃地走出门去。
  院子很深,走了半天,仍没有走到屋里。温婉嗅着潘公子身上的酒气,胸口不由呕了一下。她试图躲闪他的呼吸,可她越是躲闪,潘公子越是往她的身上靠,走到后庭院的时候,潘公子用力往温婉身上一撞,温婉猝不及防打了个趔趄,两人一同绊倒了。院子出奇地安静,只有划拳行令声,显得那么遥远,周围一丝风也没有,一声狗吠也没有。温婉突然感到了害怕,当她试图站起来的时候,又被潘公子撞倒了。只听潘公子说:“我、我没醉,是、是故意装、装醉的,我喜欢你,你、你喜欢我吗?”
  温婉一边惊慌地躲闪着潘公子,一边想站起来,但是她已经站不起来了,潘公子用两只胳膊死死压住了她,然后他的两条腿也压了上来,就像一只老鹰逮住了一只不太会飞的小雏鸡一样,将她身上的羽毛剥了个一干二净。
  这个夜晚对温婉来说是个荒唐的夜晚,好像她是专门为了潘公子准备的。她不知道下一步自己应该怎么办,当生活身不由己的时候,人是否要听天由命?
  温婉真想尽情地喊一声娘,可她嘴里却喊出了吴妈。
  十五
  温晴后来又看到有许多男人来过她家,他们来的时候大多是在她睡觉的后半夜,他们以为她睡着了,便跟她的妈妈肆无忌惮起来,他们在另一个房间发出很大的响动,把睡梦中的温晴吵醒了。她不知道妈妈的房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便悄悄起身下床,偷偷从门缝往里看,她看到一个男人正压在妈妈的身上,奇怪的是妈妈没有反抗,而是发出一阵呻吟声,那声音好像很愉快。温晴本来是想冲进去保护妈妈的,现在她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看待妈妈和压在她身上的那个男人,也许又是妈妈的一个异性朋友,妈妈有许多这样的朋友,他们喜欢妈妈的小脚和她脑后的那个发髻,那油亮的发髻就像一朵黑色的莲花,让妈妈的每个朋友心动。
  不过,现在温晴有点气恼,她觉得妈妈的男朋友太多了。他们身上散发的不同气味使房间有一种污浊之感,温晴便从心里轻视着妈妈,一个女人怎么能有这么多的男朋友呢?她想。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想喊妈妈。就在她准备张口的时候,她又从门缝往里看了一眼,她看到那个男人从妈妈的身上滚下来了,房间的光线很暗,她看不清男人的轮廓,只依稀感觉男人四仰八叉躺着,呼呼喘粗气,男人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我要喝水!”
  妈妈披着衣服从床上翻下来,黑暗中摸到暖瓶,抖动了一下,妈妈说:“没热水了,我去给你烧。”
  男人说:“那就喝凉水。”
  妈妈说:“你找死,房事过后喝冷水是能死人的。”
  妈妈说着就拉开了门。她一眼看到了温晴,愣了。
  温晴也愣了。
  黑暗中,母女俩对视了很久。
  “你?”
  妈妈睁着疑惑的眼睛想说什么却没说出口。
  温晴忽然说:“妈,我听见外间屋子有响动,是老鼠的响动,我下床的时候,老鼠从我的鞋子里跑了,我就追到这里来了。”
  “是吗?”妈妈心里的紧张一下子舒缓了。“这该死的老鼠!”她诅咒着,问温情还要做什么,是不是想喝水?温晴说:“我被老鼠吓出尿来了,想小便。”说着,温晴就去院子里解小便。
  温晴回到屋子里的时候,仔细听着灶间的响动,妈妈在给她屋子里的人烧开水,好像还往碗里搅了一个鸡蛋,温晴听见了筷子打在碗里的声音。她再不敢动,就那么静静地闭着眼睛,等待睡神的来临。
  许久,她才进入一种模糊的状态。
  第二天早晨,温晴没有起床,妈妈也没有起床。温晴想妈妈许是累了吧?那就让她再睡一会儿,又想,谁让妈妈有这么多男人呢,是她自找的罪受。想到这个理由,温晴再也不肯忍受肚子的叫喊了,起身跑进妈妈房间,一下子就把妈妈的被子掀翻了。
  “我想吃饭!”温晴说,她的眼睛狠狠看着妈妈,好像在发泄一种仇恨。
  妈妈知道温晴为什么这样看她,心里忽然涌起了一阵委屈,嗓子里就吐出了这么几句话:“妈知道自己不该这样,可妈这都是为了你呀!你都快八岁了,不能像妈这样一辈子混下来,你要去念书,妈给你请个先生教你念书,你有了本事,将来一定会有好日子过的。你还是回到上海去,那是个过好日子的地方,当年你父亲带着妈妈去上海看电影,那几个有数的日子是妈妈一辈子的幸福。”妈妈边说边从床上的木箱里翻东西,她翻出了一个红色的木盒,当她打开盖子的时候,温晴就看到了钱,一摞很厚的钱。
  温晴听见妈妈继续说:“如今光靠绣工已经赚不了什么大钱了。
  其实妈妈也很不想这样做,妈妈跟了你爸爸以后就从良了。但生活又把妈逼得走了老路,现在我跟你说这些你也不会明白,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只是不要看不起妈妈。”
  温晴到底还小,真不太理解妈妈的话。但妈妈那个木盒子里的钱是真的,她的肚子饿也是真的。她仍是催促妈妈去灶间烧饭。
  妈妈烧饭之前先洗了脸,然后又到门前的菜地站了一会儿,妈妈摘了一只南瓜,一只熟透的南瓜。妈妈手里拎着南瓜在田埂上行走的时候,晨风将她腮边的头发吹了起来,她的两只小脚仿佛也在风中打了一个趔趄,晃着差点摔倒。温晴远远地看着妈妈,确切地说是看着一个年轻的小脚女人,这个女人把她生了出来,给了她活在这个世上的理由和生命。她是为了温晴才这么活着,为了温晴才去田地里摘南瓜,现在,她晃着,两只小脚被风的节奏吹得没了根基,温晴的眼睛忽然潮湿起来。
  妈妈回到灶间,把南瓜洗净切成条块,又用擦子擦成细丝,拌上鸡蛋和面粉,然后,妈妈把灶火点燃了,锅里的油冒了清烟以后,妈妈用一只圆勺将稀粘的面浆摊在锅里,盖上锅盖,温火焖一会儿,锅里发出“吱”一声响,妈妈便把盖子掀开了,一股喷香的味道直扑鼻子,妈妈用铲子铲起一块南瓜饼递给温晴说:“这叫南瓜饼,早年你爸爸带我到上海时吃过,我是凭着那时的记忆做的,你尝尝是不是又甜又香?”
  温晴接过饼子在嘴边嘘着,又热又烫的饼子让她无法下口。
  妈妈说:“先放碗里凉一凉,女孩子吃饭要有个好吃相。”
  温晴便听话地去拿碗,又拿了筷子。
  妈妈看着她说:“对,就这样,一定要有个好吃相。”
  南瓜饼好吃的味道使温晴向往起了上海,那一定是个好玩又热闹的地方,有嘟嘟响的汽车,有女人华丽的裙子,还有脸上香喷喷的胭脂。这样想着,她不由问起了妈妈:“你和爸爸在上海都玩些什么呢?”
  妈妈说:“看电影啊,妈妈从没看过电影,银幕上哗哗啦啦一下雨,妈妈还以为会淋到身上呢,就把带着的一把油伞撑开了,坐在我身后的人骂我乡巴佬,你爸爸就跟人家打了起来。后来,你爸爸天天带我看电影,影院看大门的人都认识我了,他们指着我的后背说:‘这才是有钱人的太太呢,没钱哪能天天泡影院啊。’大约看了半个月的电影,我把电影上的一切都看明白了,那是演员演的,有人指挥着演员演,让演员演啥演员就得演啥,这个指挥有个学名,叫导演。”
第9章
  “导演?”温晴心里默记了一下,这两个字在她的心里闪烁起来。
  然后,她就渴望着识字和念书了。
  一个秋天的早晨,温晴被妈妈领进镇上的学堂。她的生活有了一个新的开端。
  十六
  王可正在翻看亨利·脏米勒的《南回归线》,这本书我也看过,某些片断描写可以跟碟片中的镜头媲美。见我站在他的面前,王可仍装出一副视而不见的样子,背对着我,两只脚翘在写字台上,这样他整个的背影都嵌入了我的视野。
  我站在那里,一时竟不知该怎么开口,只好听着王可粗重的呼吸,闻着他呼出的气味和脚臭。大约过了一刻钟,王可的鼻子哧哧动了两下,随着他的食指和大拇指在空中纵情一弹,好像有一丁苍蝇大的鼻屎在我的眼前跳荡了一下,旋即就不知落在哪个角落里了。这时王可向后伸着双臂打了一个懒散的哈欠,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忽然发现王可的眼睛又变小了,几乎眯成了一道缝。
  王可用那眯成一道缝的小眼睛瞟了瞟我说:“又送上门来了,是不是性饥渴了?”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这个时候我才感到将自己的贞操轻易给了这么一个无赖男人真是太可惜了。于是,我说:“找你算账来了,你把贞操还给我!”
  王可嘿一声就笑了,笑声里夹杂着讥讽。只听他说:“你找我要贞操,我的贞操又跟谁要去呢?我十八岁的时候,贞操就被文坛一位风骚的娘们掠去了。本来我是去她那里拜师的,哪想到她居然让我操她。我不肯,她就使劲拉我到她的床上。当我战战兢兢爬到她身上的时候,她拍着我的屁股说:‘别怕,棒小子!’她把我身上的宝贝牵入她的泥沼。从那时开始,我就知道女人是怎么回事了。特别是喜欢码字的女人,与其说她们卖弄文字不如说她们卖弄风骚。骚货,一群骚货!”王可气急败坏地骂起来。
  “她是骚货,你去找她算账吧,就像我不是骚货要来找你算账一样!”我也气起来,我的脸一定涨红了,我感到浑身的每一根筋都抽搐起来。
  王可见我急了,就缓了语气说:“那骚娘们早就跑到欧罗巴洲去了,现在只剩下这么一个骚小子了,你又想惹骚了是吗?”
  王可突然靠过来,猝不及防将我搂在怀中,用他的下巴抵住我的嘴。这一下,我绷紧的神经突然松弛开来,对他的一腔幽怨化成了清风明月。然后,王可使劲吻着我说:“拉丁美洲有位叫略萨的作家曾经描写过女权主义,他说女权主义的哲学思想是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上:
  阴蒂是高尚的,是可感觉到的,是有文化的;从情爱的角度说,它比阴茎高级,而卵巢要比睾丸更有高贵的特征。”他边说边蛮横地将我压到床上。
  我挣扎着说:“你不能再这样了,真的不能了。”
  王可将嘴巴抵到我的脖颈上说:“你要慢慢的、规矩的、合乎礼仪的性爱,我知道,我给你,我这就给你。”
  他不容我争辩,从我的脖颈一直吻下去,当他吻到我的下肢时,我周身突然颤动起来,双手不由抓紧了他,只听他说:“来了好,来了我就可以畅游了。”随后,他的身体很快进入了我的身体。
  我就像坐在敞蓬车上奔驰在春天的田野里一样,浑身都舒畅起来了。
  王可一边在我的身上卖力地运动,一边说:“你知道世界上什么动物性交时间最长?而什么动物性交时间又最短吗?”
  我闭着眼睛头,我早已经陶醉在云雾山中了,哪有心思听他的提问。
  王可继续说:“驴、猴、猪、兔性交时间最短,十二秒钟就射精。蛇和青蛙性交时间最长,据说蛇可以交配三十六个小时,而青蛙能够连续四十个昼夜不停地交配。”
  “人呢?”我终于出声了。
  “人嘛,时间长短因人而异。我属于棒男人,你要多长时间我就能挺多长时间,我第一次干那个风骚的女作家时,在她的需求下一夜干了十一次,美得她嗷嗷浪叫。”王可喘着粗气说。
  “所以你永远都对她记忆犹新,是她把你变成了棒男人。”我有点醋意。
  “人生中的第一次嘛,难忘是自然的。尤其性这个东西,人没有它真不行。”王可用力地在我身上蹭着说。
  “这么说,我也永远不可能忘记你了,你也是我的第一次,是你把我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了女人。”我搂紧王可的后背。
  这时,王可的动作越来越快了,就像运动员要冲刺一样,我感到那节奏的蛮横力量。我想配合他,可我没有力气,就那么静静地接受他的冲刺,王可用力亲了一下我的脸说:“别偷懒,快配合,好时光马上就来了。”
  在他的喝令下,我真的动作起来,当王可呼哧一声如烂泥一样趴在我身上的时候,仿佛一股电流在我周身穿行了一下,瞬间就消失了。
  王可从我的身上滚下来,四仰八叉躺在床上。他的呼吸粗犷,就像在风暴中行走一样。我躺在他的身边,疲惫之感使我闭上了眼睛,不想动也不想说话。这样安静了一会儿,他又开始动弹了,他捏了我的乳头说:“你得感谢我呀,如果不是我把你变成了女人,这好滋味你到哪里去享受呢?”
  我睁开眼睛,但我没吭声。我发现裸体的王可是那么丑陋,于是我扯过身边的毛巾被给他盖上,他像被蛰了似的一把掀翻说:“裸体的愉快跟性交的愉快是一样的,天气炎热的时候,我经常裸体写作,有时一天一夜都这么裸着,灵感就从光裸的毛孔里冒出来了,一个毛孔一个。”
  我穿好衣服,想洗个澡。我发现王可连个热水器都没有,墙上只有一个接冷水管的水龙头,我怕凉,只好用卫生纸将下肢擦干净。当我回到床上的时候,一股倦意猛然袭来,我很想睡觉。
  王可又骑在我身上说:“激烈的战斗还没开始呢,这样匆匆下战场可不行,这证明我的武器没本事,无法把你塑成狐狸精。”
  我闭着眼睛说:“你还想怎样?”
  王可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抽出一本人体摄影说:“就像这样!”
  我立刻被眼前的画面吓呆了,那是一位少女,她光裸着身子,她的乳和阴部都赫然入目。“你想干什么?”我惊慌地问。
  “我想让你重复一下她的动作,这样的姿式性交起来一定刺激。”
  王可说着跳下床。
  我惊慌地挣脱他跑进卫生间,但卫生间没有锁,最后我还是被王可像擒小鸡一样擒回了房间。
  “你想干什么?你想干什么?”我惊呼起来。
  王可点燃了一支烟,坐在一旁看我。烟雾缭绕在他的脸上,使他越发有一种邪恶的神秘。我想起香港有一部电影,写的就是性虐待狂的故事。那个男人最终被送上了法庭,但他的罪恶结局却是女人的血泪换取的。我恐惧起来,叫喊得更厉害了。
  王可不动声色说:“性是一种神秘的舞蹈,越恐怖越愉快,你就享受好时光吧。”
  我的眼睛被王可蒙起来了,然后我的身体就进入了动作和节奏的状态。我就像一只动物,发情的动物,思维停滞了,只有肢体的语言动作。幸而我看不见,我感激我眼睛蒙着的那块黑布。
  十七
  潘公子从虎头的娘家回来后,对温婉陷入一种痴迷状态,他几乎天天要看到温婉,要是白天没有看见她,后半夜一定跟虎头谎称肚子痛,然后潜入温婉的房间胡闹一顿,每次都吓得温婉出一身冷汗,温婉就跪着求潘公子说:“您要是真喜欢我,就放我一马吧,这事让小姐知道了,我会没命的。”
  潘公子逢到这时就拍着胸脯说:“这、这家有、有我一半,她想撵你、你走,没、没那么容易。”
  温婉无奈,只好听天由命地哭泣。
  这天后半夜,潘公子又进了温婉的房间,已是鸡叫头遍了,他仍没有离开的意思。起风了,窗外的竹影在秋风中尽情曳,发出瘆人的动静。温婉看着窗外的竹影,心像是给秋风穿透了一般,惊得六神无主。她想起小时候吴妈讲过的鬼故事,鬼在午夜时分出现,鸡叫头遍的时候,鬼一定要离开阳界返回阴界,如果这时鬼不离开,鸡叫三遍以后,鬼就再也回不了阴界了,成了游魂,无处栖身的游魂,撞到谁谁就是它的替死鬼。这个鬼的故事,让温婉在惊恐中忽然有了主意,她就对潘公子说:“你赶快回小姐房间吧,我这个房间阴气太重,说不定有鬼呢。不瞒你说,我的屋梁上经常有动静,尤其是后半夜,直到院子里的公鸡打头遍鸣,那动静才停止。你知道这是为啥吗?鬼走了呀,鬼一定要在鸡叫三遍之前回到阴界。”
  潘公子听温婉说鬼,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温婉知道他是个胆小的男人,便添油加醋说:“鬼也是势利眼,要不然怎么叫势利鬼呢,他专拣孤单的人欺负,人多的地方他是不去的,成双成对的夫妻房间他也不去。鬼经常到我的房间来,已经习惯了我一个人的气味了,哪天撞到了你,一怒之下把你抓了作替死鬼,你就不在这人世上了,一切的荣华富贵也都不属于你了,还落个偷女人的贼名。你想想,为了我一个贫贱的丫头,公子失去这一切是多么不值得啊!”
  潘公子这时已从床上起来了,穿好衣裤,显然有点惊慌地追问:
  “你、你这屋子当真有、有鬼?”
  温婉转动着两只眼珠说:“我怎么敢骗公子呢?我是在公子的檐下讨饭吃啊。”
  正说着,院子里的公鸡鸣叫起来。温婉趁机将潘公子推到门口说:“快走吧,一会儿鬼就把这个门堵起来了,你想走都没门路了。”
  潘公子有点心虚地开了门,刚把两只脚迈出门槛,一阵风猛刮过来,将门前的竹子吹得沙啦啦响。潘公子又把两只脚缩了回去,他回头望着屋中央的温婉说:“你、你、你陪我走、走到前、前院去吧,我、我这心、心里真、真有点发虚。”
  温婉见潘公子胆小如鼠的样子,心里忽然升起一阵鄙夷。怎么就被这样一位男人作践了呢?这个又结巴又胆小的男人,难怪虎头看不起他,连自己也看不起他呀!温婉想起那天晚上在虎头娘家的情景,心里又委屈了起来,只怪自己太软弱了,端着人家的饭碗,只有事事依了人家。这样想想,便不好拗着潘公子,挽了潘公子的胳膊迈出门槛就往前院走。院子里很静,后半夜人都睡沉了。但温婉的步子仍迈得很快,她想即使在人人都入梦的深夜,也说不定有睁着的眼睛,虎头真的沉入梦乡了吗?她真对潘公子晚上的行动一无所知吗?正想着,一个黑影突然蹿到了她的面前,确切地说,是她和潘公子的面前。随后,两只灯笼刷地亮了起来。
  虎头披着一件斗篷横在路上,她的左右是后房的两个丫环。灯笼像尖利的枪刺,几乎刺穿了温婉的眼睛,她嘴里“小姐”两字还没喊出来,虎头就怒吼一声:“给我跪下,跪下!”
  只听“扑通”一声,潘公子先跪下了。温婉跟着也跪了下去。
  虎头骂道:“不要脸的骚货,竟敢勾引我的丈夫,而且就在我的眼皮底下。平时看你不言不语的,哪成想是个偷人的贱货!你还是个黄花大姑娘啊,你让我男人破了你的身,日后谁还要你呢?”
  温婉忽然哭了起来,怯生生抬起头争辩:“小姐,你误会了,不是这么回事情。”
  虎头不容分说地嚷道:“你还嘴硬,还想抵赖?我已经跟踪了你们许多天了,没在床上逮住你们,是不想让你们太难看。”
  虎头说着狠劲踢了温婉一脚,然后走到潘公子跟前说:“你个臭结巴,我娘把我嫁给你,本来就是把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想不到你吃着碗里的,又占着盆里的。你个好色的登徒子,你说这事如何向我父母交代?”
  潘公子磕头作揖说:“小、小姐,是、是她勾引我、我的,不是我主、主动勾引她、她的。小、小姐想罚就、就罚,想打就、就打好了。”
  温婉听潘公子这么说,就失声痛哭起来,边哭边诉:“是他先作践我的,他喝醉了,你让我扶他回屋里休息,他就在路上把我推倒作践了。”
  虎头厉声截断温婉的话,“你给我闭嘴!母狗不抬腚,公狗不上前;苍蝇不盯那没缝的蛋……”说罢,上前狠扇了温婉两个耳光,然后就吩咐下人把她关进了黑屋。
  温婉在秋天的黑屋里过了三天水米没沾牙的日子,蚊子的嘴异常尖利,将温婉的皮肉噬得鲜血淋淋。温婉就要昏过去了,她的神经向没有知觉的领域扩张。第四天清早,虎头开了房门,送了一碗水给温婉,有点得意地看着她说:“你不是喜欢发贱吗?现在就送你到一个尽情发贱的地方,那里有的是爷们,够你发贱一辈子的了。”
  温婉就这样被虎头卖到一个叫醒红院的地方,老鸨是个五十开外的女人,见了温婉就拉下脸说:“这鬼样子,还不知道有没有爷们喜欢呢?”
  送货的人说:“你随便给个价就行了,回去我好跟东家有个交代。”
  老鸨伸出一只手将温婉的脸抬了起来,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说:“五官还算端正,是不是黄花闺女呀?”
  送货的人说:“这我就说不准了,不过她一直给我们东家当佣人。
  我们东家是远近闻名的厉害婆娘,家规可是挺严的。”
  老鸨用眼瞟了瞟送货的人,“那为什么把她送到这来啦?”
第10章
  送货的人说:“小姐性子烈,为一点小事顶撞了东家,东家一气之下就把她送到这来了。”
  老鸨怪笑了一声,“我这里倒是个调教人的好地方,性子再烈的人到了这儿也会变得乖巧了。”说罢,向送货的人付了款,又吩咐院里的人带温婉洗浴更衣。
  没几天,温婉的气色好起来了,脸颊是滋润的桃红。她看见满院子穿红披绿的女人,伴着莺声笑语,心里恐惧得发毛。这时,老鸨领着一个男人朝她走来了,温婉一下子就明白了,不顾一切地飞跑出院子。
  老鸨立刻差人把她捉了回来,然后就是一顿痛打。老鸨说:“你以为你是什么金枝玉叶呢,有本事别到这个地方来呀?凡是到这地方来的女人,都是下贱之身,阎王爷早就把命运给你安排好了。识时务的,就把男人哄弄好,多赚几个钱花;不识时务的,就得找人调教了。跟你说,可别怪我不讲交情,你是我花钱买下的,我想怎么调教就怎么调教,我这个地方从来认钱不认人。”
  温婉呜呜哭了起来。
  哭声持续了三天三夜,眼泪把春情都冲荡尽了。
  十八
  学堂在街市的右角,街市上的热闹学堂里却不受感染,教书先生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梳分头,穿黑色的中山装,鼻梁上一副黑边眼镜,一条碎格围巾左右分开搭在脖子上,越发显出他的斯文和与众不同。在温晴眼里,先生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腿跛,据说是先生在城里上学时,参加学生运动被警察打的,这一打就等于把先生废了,先生再想从容地东奔西走也没有硬件资本了,好在先生家里有钱,父亲是街上的财主,先生依靠父亲的钱财办学,也能维持生计。
  温晴坐在学堂里的时候,四处打量了一下,总共有十个学生,女生只有她自己。她有点胆怯,头总是低着。先生的身后是一块黑板,黑板用一只粗大的铁钉吊在墙上。先生用白色的粉笔在黑板上写字,然后指着那字说:“我姓胡,古月胡。古是古代的古,月是月亮的月。你们不要喊我先生,要喊我老师。记住了吗?”
  学生们异口同声喊:“老师,记住了。”
  胡老师说:“那我们从今天开始就上课了,你们来这里学习家长都是花了钱的,希望你们认真读书,一心不可二用,学了文化将来总能派上用场。”老师说罢,就把识字课本拿了出来,那是一本《百家姓》,老师把最前边的几个字写在了黑板上。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温晴跟着老师念,并一笔一划地写。一会儿,老师一颠一跛地从讲台上走下来,站在温晴身边,温晴嗅着老师身上的粉笔味,脸悄悄红了。
  老师说:“横要平,竖要直。”
  温晴就按老师的要求重写了一遍,老师拿起温晴的本子看看说:
  “对,就照这个样子写,字是人的第二容貌,一个人字写得好坏,能证明其才情多高。”
  温晴把胡老师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放学的时间到了,温晴还在学堂里坐着。老师走过来看看她的写字本说:“回家吧,你是课堂上最认真的一个学生了,尽管是个女生。”
  温晴就红着脸壮着胆问老师,“女生是不是可以不认真呀?”
  老师一下子被问住了,愣了一会儿说:“只要进了学堂,男生和女生都要有一样的学习态度。”
  温晴又问:“老师,你在城里上学时,有女生吗?”
  老师说:“有呀,我们学校的女生可都是大学生啊,厉害得很,敢跟警察论理,还敢上大街游行。”
  “她们好看么?”温晴问。
  老师又愣住了。但老师不好不回答一个女学生的问题,于是就说:“读过书的女孩子都漂亮,满腹诗书气自华嘛!”
  温晴听罢,越发把老师问得紧了,“老师,您刚才说的那句诗怎么写呀?您能帮我写下来吗?“老师无奈,只好把刚才说过的话写在温晴的本子上。
  温晴又请老师读了一遍,她在一边默默记着。
  温晴起身离开的时候,又想起了一个问题,老师是在哪个城里上的学呢?那一定是一个大地方,离这里有多远呢?于是温晴情不自禁就把脚步停住了,回头看着老师的脸色说:“老师,我如果再问你一个问题,你会烦我吗?”
  老师想不到这个小女生有这么多的问题,便一脸疑惑地望她。
  温晴说:“老师,您上学的城里叫什么城?离我们这里有多远啊?”
  老师笑了说:“我上学的城里叫上海,离我们这儿有六百里。”
  “您是怎么去的上海?”温晴追问。
  老师说:“坐船呀。”
  “多大的船呀?”温晴继续问。
  “好大,有一百匹马那么大。”老师说完,就把学堂的门拉上了。
  温晴嘴里哦哦着,想着老师说的上海和一百匹马那么大的船,心里充满了对遥远之城的憧憬。
  温晴回到家,把学堂的一切都跟妈妈讲了,当她将老师说的那句诗背给妈妈时,妈妈注解道:“这也就是那句老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要不然,妈怎么舍得花这么大的本钱让你去学堂呢。”
  温晴吃过饭,把老师教过的字默写了几遍,每个字都烂熟于心了,便对着星星满天的夜空想入非非起来。
  哪颗星的位置是上海呢?一百匹马那么大的船靠什么开动呢?
  温晴越想越兴奋,就忍不住跟妈妈拉呱起来。
  “妈,我们老师也去过上海,是在上海念的大学,他说他们班有许多女生,女生们可厉害了,敢举着小旗子上大街游行,还敢跟警察理论。”
  妈看了一眼温晴说:“你们这个教书先生,据说是在上海闹过学事的,你别听他讲那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你去学堂就要把书念好,日后识文断字,免得遭人欺辱。”
  温晴又说:“我们老师说,他是乘船去的上海,说船有一百匹马那么大。妈,你跟我爸到上海看电影也是乘船去的吗?”
  “不是,妈是八抬大轿抬到上海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妈坐在轿子里,那叫气派呀,到了上海街头,妈身上穿的绣衣招惹很多女人观看呢。”
  温晴跟妈妈一起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中,这是一种幸福的回忆,一种珍贵的回忆,一种令她内心跃跃欲试的回忆。温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到达上海,但那个城市的一切她是迟早要领略和见识的,她现在就做着那个城市的梦,一个想入非非的好梦。
  十九
  王可让我去楼下给他买吃的,他说他的肚子饿了。
  我问:“钱呢?”
  我这话一出口,王可的脸色就变了,变得灰暗无光。然后他说:
  “你的口袋里没钱吗?”
  我两手摸着衣服口袋说:“我只有一块钱,是准备乘公共汽车用的。不瞒你说,我来时为了节省这一块钱,走了很长一段路。”
  王可看了看我说:“那就用这一块钱给我买两个包子吧,你回去时就别乘公共汽车了,还是走步吧,走步减肥。”
  我已经够苗条的了。我仍站在原地未动。
  王可打量了我一眼说:“三围还不够标准,算不上出类拔萃的美女。”
  我感觉我这一块钱肯定要被王可吞进肚子里了,我在本质上拗不过他。于是,我只好下楼去为他买包子。但我心里却有点不甘,我这一块钱得来是多么不容易呀!我幼师生涯的一点积蓄眼看就要用光了,下一步我不知道自己该怎样生存。我忽然恐惧起没钱的日子。
  包子五角一个,一块钱正好买两个。我拿着包子往楼上走的时候,自己的肚子也叫喊起来。我看着包子想,那就平分秋色吧。
  王可见到包子两只眼睛就发光了,他一手拿了一个,竟连让我一下的意思都没有。这可是我的钱买来的。看着他那贪吃的样子,我说我也饿了。
  他用那双小眼睛扫了我一下说:“你真麻烦!”说着便将左手的一只包子狠咬了一口,递给我一个无馅的残包。包子的香气飘出来,满房间缭绕。他大口嚼着包子说:“其实香味也能解饿。”
  “那你怎么不闻香味啊?”我顶了他一句。我真想把他咬剩的半只包子扔了,可我的肚子又不允许。
  吃完包子,我就离开了王可。走在行人如织的大街上,我的步子很快,几乎跑起来,就像我激动的时候会做的那样。我大概神情有些怪,在过路人略微惊异的目光下,我发现了这一点。我做错了什么吗?
  这时我感到身上隐约有一种说不清的不自在,仿佛轻微的瘙痒,就像接触到荨麻后的感觉。我的眼前涌动起我和王可做爱时的画面:
  “你要弯右胯,曲左腿,把手放在左胯上,摆出最野性和挑逗性的姿态来。”
  我不眨眼,不喊叫,忍受着他的肉体刺入我的肉体之中,用我蒙昧的鲜血给他解渴。脏脏我不敢想下去了,眼前忽然一阵眩晕,我靠在路边的长椅上,想起一位文学大师的话:“性爱的开始在一个人的历史上是一个根本的时刻,这种开始愈是完美,对一个人带来的后果就愈佳。这正如一个带有精神创伤的开始会把一个人毁掉,一个幸福的开始会给一个人带来莫大的益处一样。”
  城市的车流在我的眼前流动,它就像行为艺术。王可曾经设计过一个行为艺术,他说让所有的车辆都汇集在一个交通路口,然后他举枪把红色指示灯打碎。
  艺术家都是些复杂的人,不能把他们当圣徒,不能把他们理想化,也不能把他们说成是魔鬼。王可是不是艺术家还要拭目以待,他是不是魔鬼也要经过实践的验证。不过,王可是个靠不住的男人应该是肯定的。他跟我做完爱以后说的第一句话竟是这样的:“我们男人总是如狼似虎地扑向身边的女人,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不会挑选和喜欢那些最漂亮最有味道的女人。”显然,我在他眼里并不是最漂亮最有味道的女人。我想起一位名人说过的话:“男人更像动物,只有女人才像人。”
  我忽然觉得这样的生活不能再持续下去了,我得去找份工作,我没钱花,我要生存。
  我在我喜欢的街上徜徉了许久,我不想回家,不想听见妈妈唠唠叨叨的声音,她会突然跟我说:“你要是不学好,准没好日子过!”
  妈妈好的标准跟我有天壤之别,但她没法理解我,就像我也没法理解她一样,这叫代沟。
  我慢慢地往前走,我的面前是一座新建的美术馆,很有现代气派,我身不由己走了进去,步上楼梯。
  大厅里静谧无人,一缕柔和的灰白色光线从玻璃天花板上流泻到光滑的地板上。我慢慢地向前走,体味着,长时间地流连在我最喜欢的油画前。这些画给了我内心渴望的凝重和无限的安详,以及它们的超然度外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优雅。每一笔线条都似乎是所有可能的线条中唯一的、绝无仅有的,因而才奇迹般被选中。这些线条仿佛进入了我的身体,把我的情绪矫正过来,我被它完全绷紧了,就像弓箭的弦在震颤。
  我在一幅油画前停了下来,画面上一位年约十六七岁的少女,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她的头发向后散乱地披着,脸上是一副焦渴的表情,一缕晨光从窗子射进来,油画的题目叫《再说一遍的故事》。
  我惊呆了,这好像是我的故事,少女那难以形容的表情,不正是我对王可的表情吗?渐渐地,我感到我身上好像有一个颤颤巍巍的音符、一个从前几乎忽略的声音响了起来,它迟迟疑疑地飞出了我的身体,我承接了这声音,像放大器一样使其强烈地扩大,再掷回来,从我身上升起,越来越响,我想起有本书上说过的话:那些懂得如何去长时间地追女孩子,知道如何去巧妙地奉承女孩子的男人是幸福的,他们把女孩子的拒绝当作默许,把她们的嗔怪当成温柔的暗示,他们可以从女人们孩子似的小小的脾气中发掘女人的魅力。尤其是当女孩子们拒绝你时,千万不要放弃。因为她们每每说“不”以后会马上后悔。
  前一分钟还在将你拒之门外,后一分钟便会投入你的怀抱。这幅《再说一遍的故事》中的少女,是不是证明了这一点呢?一种困惑在我心里升腾起来,我想我不能困在王可的笼子里,我要自己精神和经济的独立。
  我奔出美术馆,感到自己一下子自由了。我好像重新找到了属于我自己的粮食,属于我自己的快乐,我认出了它们旧时的滋味,它们向我散发出新鲜而柔和的香气,这种滋味只有我一个人能体味。
  回到家里以后,天已经黑下来了。妈妈站在一个角落摆弄那只旧皮箱。我吓了一跳,幸亏那本旧相册已放回原处。其实,妈妈的思维已经很不清晰了,唯独对那本旧相册特别敏感,而且不时翻出来看一看,尤其是我不在家的时候。现在,我回来了,妈妈听见动静就把皮箱锁了起来。她的这个动作反而勾起了我的好奇,我想起我那写了半截园远远的小说,我不能就这么半途而废。我外婆温婉在醒红院跟那个盐商相遇以后,凭我的脑子无法再想象出更精彩的篇章。我还是要靠相册启发灵感。
  妈妈转身面对我的时候,我笑了一下。她的表情木呆,一副对我视而不见的样子。我已经习惯了她的这副表情。眼下,对我来说重要的是去工作,有了钱便有了一切。
  我开始在网上搜寻招聘信息。我想我最好去杂志社之类的单位,它有利于我的创作。
第11章
  二十
  “可惜春时节,依前独自游,无端两行泪,长只对花流。”
  温婉在这人不人鬼不鬼的醒红院诵诗,诗是她跟虎头学来的,在给虎头当丫头的日子里,温婉最大的收获就是识了几百个字,背诵了几十首诗。现在,温婉又在背诗,她的房间挂满了绣品,她仍然改不了女红的习惯,她的绣品已经成了画,在毫无诗意的墙壁上展示着大自然的蝶飞凤舞,花红柳绿。温婉把这首诗一针一线绣在了白色的缎面上,于是就有了诗配画的意境。她品味着这意境,这属于人的意境,竟离她愈来愈远了。
  温婉想不到自己会沦落到这个地方,这叫窑子,她小时候听吴妈讲过,窑姐是世上最不干净的女人,属于下九流。在这不人不鬼的地方,即使卖唱卖笑不卖身,也是行娼。何况温婉不可能不卖身,她不卖身老鸨的钱到哪里去赚呢?温婉有一天把“娼”字绣到了手帕上,绣完以后,她就专注地打量这字,打量了一会儿,竟在心里哭了起来,“娼”字实际上是一个女人被许多男人日啊!温婉想起吴妈讲过的十八层地狱,那些恶鬼厉鬼会把行为不端的女人推上肉碾,然后像碾米一样碾成粉末。她好像听见了那凄惨的呼叫,她吓昏了过去。
  最初,温婉有两天的时间闭门不出,拒绝接客。老鸨敲门她也不开,老鸨想总是打她也不是办法,就在嫖客身上打主意,她要选一个厉害的嫖客好好收拾温婉,给她点男人的颜色看看。
  这天,来了个盐商,这位盐商曾经出过远海,到过欧罗巴洲,常在春院里玩女人。这回他出了个大价钱,跟老鸨要未开苞的女人,老鸨就把温婉给了他。
  盐商走到温婉的门口,门却紧闭着,里面悄无声息,盐商心里就火了,暗想玩过多少春院,还没见一个妓女敢紧闭房门的,老子花的是钱,玩的是人,你不喜欢我还不干呢,一脚就把门踹开了。
  眼前的情景让盐商大吃一惊,这真是个独特的女人,墙壁上挂满了绣品,绣品上的一花一草、一枝一叶、一鸟一雀,流露出女红的情趣。
  再看眼前的女人,正坐在窗前,一针一线绣着诗情画意。
  盐商上前打量了一会儿,想说什么又没说,便悄悄坐下了。
  温婉不看他,只看自己手里的绣品,她操针的手指在盐商进屋的一刹那颤抖了起来,像被蜂蛰了一样。盐商看了她一会儿,终于开口道:“这么出色的女红,靠手艺就能吃饭,凭啥来这脏地方?这可是进得来出不去的是非之地啊!”
  温婉听盐商这么一说,感觉眼前的男人不像蛮横无理之人。再抬眼细看盐商,一袭灰色的马褂,一双紧口皮鞋,还有一顶黑色的礼帽,如果不是在这个地方见到他,温婉会认定这是个有德行的绅士。一种孤独无靠的情绪突然袭上温婉的心头,她哭了起来,她的眼泪告诉盐商,她从小没有爹妈,是被人卖到这里的。没等盐商说话,温婉又“扑通”一声跪下了。她边哭边说:“求大人行行好,把我赎出去吧。”
  盐商将她扶了起来,看了她一会儿,忽然说:“你不是处女,接过客啦?”
  温婉凄惶地望着他,不敢吭声。半晌,才怯怯地说:“先生怎么知道我不是处女?”
  盐商说:“处女的眉毛是抿着的,像柳叶一样,规规整整。而你的眉毛已经一根根立了起来,这证明你已经不是处女了。”
  温婉无言地把头低下了。
  盐商忽然抬高了声音骂道:“他妈的醒红院老鸨,老子花大钱要的是处女,你他妈竟敢耍弄老子!”说着,拉开门就要冲出去。
  温婉急忙用双手抱住盐商,“先生息怒,先生这样闹出去,就是要我的命啊!”
  温婉说罢将门关上,她发现自己竟识时务起来了。她用手拉着盐商,一直拉到床边,将他马褂上那一排扣子解开,当盐商翻转身子压在温婉身上时,一股野蛮的力量把温婉包围了。
  他压着温婉说:“喊我爷!”
  温婉就轻轻喊她一声爷。
  他揉着温婉说:“喊我爹!”
  温婉又轻声喊他一声爹。
  温婉毕竟是有过性史的女人,一来一往迎合着盐商,一会儿就把个盐商舒服得不知所以了。盐商便亲着她的唇说:“好女人,水如泉涌啊!只可惜,不是我为你破的身。我今天花的价钱,可是破身的价钱。
  说吧,是谁给你破身的?又是谁把你卖到这地方来的?”
  温婉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她见盐商的询问没有恶意,便把自己从小没有爹妈,是奶妈养大,奶妈死后,她靠女红生活,绣品被有钱人家的小姐看中,随她出嫁做丫环,竟被她的结巴丈夫奸污,小姐断定是她勾引她的丈夫,就把她卖到了醒红院……温婉讲得声泪俱下,最后竟伏在盐商的怀里泣不成声了。
  “妈拉个巴子!真是欺人太甚了。”盐商骂了一句,把温婉搂得更紧了。
  盐商问:“醒红院以多少价钱买了你?”
  温婉头。
  盐商又说:“我一会儿就去找老鸨,把你包下来。”
  温婉说:“先生在这里包下我,不如帮我赎身出去,跟着先生吃糠咽菜,我也心甘情愿。”
  盐商听温婉这么一说,脸上便显出犹豫的神情,好像有一片阴云在他的额上飘浮起来。
  温婉继续说:“先生是看不上我这卑贱之身吗?我可是良家女,本不想做这下九流啊!”
  盐商这时抬起头来,两手动情地摸着温婉的脸说:“等两年,等我的生意做大了,我一定赎你出去。”
  温婉将自己的脸贴在盐商的胸上说:“有先生这句话,十年八年、一辈子我都等!”
  男女一旦进入了情感状态,性爱就是享受了。他们各自都很投入地享受着,疲惫下来的时候,温婉就给盐商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和尚,看山下居住着一位美妇人,便起了淫心。每逢美妇人出现,和尚就对着她喊:‘好好好,好好好,我有铜钱没人要?’美妇人起初并没在意,但和尚一见到她就这么喊,美妇人心下就犯琢磨了,她回去把这事告诉了丈夫。丈夫一听便明白了,对妻子说:‘这和尚有了淫心,想干好事。这样吧,我们成全他。他来的时候,你烧一锅开水,我先躲出去,等他跟你动手的时候,我就在院子里使动静,你趁机把他藏到柴垛里,然后我就……’美妇人按照丈夫的吩咐,第二天又听见和尚喊:‘好好好,我有铜钱没人要!’美妇人就答:‘好好好,你有铜钱我就要。’和尚明白了美妇人的心思,立刻高兴地到了她家,刚要动手干好事,只听院子里一阵动静,美妇人惊慌地说:‘我男人回来了,你赶快躲进柴垛里吧。’和尚慌乱之中就躲进了柴垛里。男人进屋后,舀出锅里的开水就往柴垛上倒,边倒边说:‘我闻着一股老鼠屎味,这里是不是有个老鼠洞啊?’烫得和尚直咧嘴,却大气不敢出一声。后半夜,和尚带着浑身的燎泡偷偷从柴垛里钻出来,跑回山上。那以后,美妇人又见到和尚,和尚再也不吭声了。美妇人故意撩他说:‘好好好,你有铜钱我还要!’和尚答:‘你好我不好,好我一身燎筋泡。’”
  盐商听罢,哈哈笑了起来。笑过后,忍不住赞美道:“想不到你还挺有才情,会女红,会背诵诗词,还会讲荤笑话。会写字吗?”
  温婉说:“用笔写不好,但能用针绣好。”说着从枕头下拿出几块绢子,上面都是她一针一线绣出的诗词,一首又一首,句句耀眼,炫得盐商竟不知所以起来,他双手紧搂着温婉说:“这才像我的女人,我的女人就应该是你这个样子!”
  温婉将一双小脚搭在他的臂弯上说:“那就把我娶回家吧,做你的小也行,我什么苦都能吃的。”
  盐商将温婉的小脚托在手上嗅了嗅说:“我刚才不是答应你了吗?
  要你等两年,容我个赚钱的功夫。”
  温婉忘情地用双臂搂住盐商的脖颈,很久很久。
  二十一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
  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一行字,温晴工整地抄写下来。老师走到她跟前站了一会儿,忽然把眼睛睁大了。老师发现,温晴是个悟性很好的女孩子,这悟性表现在她对字体的把握上,尽管那字形还不够成熟,但结构却是十分的标准,写字阶段要的就是结构。老师一兴奋,在半空中打了个响指,只听叭的一声,学生们一下子都愣了,温晴不由打了个冷战。老师一颠一跛地回到座位,兴奋的神经还没抑制下来,索性把黑板擦干净说:“停笔吧,今天我们就学这几个字,剩下的时间做游戏。”
  老师说的游戏是让几个学生过家家,每个人扮演一个角色,全班就温晴一个女生,温晴就扮了母亲和女儿两个角色。过家家很可能是舞台剧的原始雏形,经过世代的努力成为戏剧的样子。温晴演妈妈的时候就把嗓子拢起来,声音粗粗的,演女儿的时候又把嗓子吊起来,声音细细的,妈妈的动作就模仿自己的妈妈,女儿的神情就把自己的神情放大。老师感觉温晴有表演的才华,便教了一段昆曲。温晴小时候经常跟妈妈去看戏,听过这腔调,但不知是昆曲,调子是柔声的,腔也要捏着嗓子,但唱起来却是明月清风般迷人。温晴就回忆戏园子里演员的样子,老师教唱的时候,她的表情竟丰富地表现出来了。
  老师笑了说:“你不必在这儿念死书,可以去上海发展自己。你在上海一定会派上更大的用场。”
  “我真的像老师说的那样吗?”温晴有点怀疑地看着老师。
  老师拍拍她的肩说:“难道我会骗自己的学生吗?”
  温晴果然把老师的话当真了。又过两年,当她十三岁的时候,有天早晨温晴发现妈妈的被筒里有一个粗缸一样的男人,这个男人数年前她在戏园里见过。男人走后,温晴就跟妈妈吵了起来,妈妈说:“我这都是为了你呀!妈不让他来,用啥供你上学?”
  温晴一下子就哭了,想到自己上学的钱是那个粗缸样的男人跟妈妈睡觉施舍的,她觉得自己就像吃了大便一样恶心。
  第二天一早,温晴就跑了,她搭了一条船去了上海,身上揣着妈妈的几件首饰,是她偷偷拿的,她知道到了上海她能把这些宝物换成钱。
  大上海在三十年代是中国的巴黎,物质的丰富和女人的时髦,构成城市的风貌。戏院一座又一座,戏院里不光演戏,还有了电影,电影再不是无声片,而是有声的,银幕上的世界异彩纷呈,已经不是单一的中国情调,上面有金发女人和蓝眼睛的男人。有一个叫秀兰·邓波儿的女孩跟温晴差不多大,已经成了好莱坞大红大紫的名星,而温晴在人生地不熟的上海,正试着寻找一个戏班子,她想唱昆曲。
  这天,温晴在一个茶馆门口停下了脚步,她听见里面有昆曲的唱腔,唱腔透着凄凉,好像天上的大雁被人间的箭簇射伤了,发出无助的哀鸣。温晴想进去,门口的人就拦住她买票。温晴只好用两眼盯着看门人,一副乞求的样子。看门人不懂她的眼神,还是不让她进去。温晴无奈地将两手伸进口袋,她摸着那里的空洞,没有钱的空洞,她的心里几乎要哭出来了。这时,温晴发现不远处走来一个穿长袍的男人,男人迈着悠闲的步子,沿街许多人都跟她打招呼,男人似理非理地应着。还未到茶馆门口,看门人就把身子躬起来了。温晴灵机一动说:
  “我家老爷来了!”没等看门人反应,她就钻进了茶馆。
  那个被温晴称为老爷的人很快跟了进来,茶客们争相跟他打招呼,将最显眼的位置留给了他。温晴在一边偷偷看他,感觉这是个不俗的中年男人,一双大眼睛,鼻子高挺,使脸部的轮廓有了一种气势。
  但温晴不敢靠近他,她就在离他有点距离的地方寻了个位子坐下了。
  这时,温晴才细细地打量茶馆。茶馆面积不大,最前边是一个椭圆形的台子,台下有八张桌子,是供看戏人观戏时喝茶用的。台上正唱着昆曲,是《西厢记》中的张生和崔莺莺。那委婉的行腔让温晴情不自禁地跟着唱了起来,开始还轻轻地哼着,哼到激动处竟放开了喉咙,惊得茶馆里的看客都纷纷站了起来,温晴越发唱得大胆,以致舞台上的戏班都停了下来。人们惊呆地看着她,后来就变成了欣赏。这样的情景持续了没有几分钟,茶馆的管家就带着家奴们来了,他们气势汹汹擒住温晴,揪住她的头发打了起来。
  就在温晴无助无靠的时候,那位被她称为老爷的男人忽然吼了一声:“住手!看你们谁敢动?”
  茶馆里突然安静下来,安静得就像曲终人散了一样。
  老爷扫了一眼管家和家奴说:“让这姑娘唱,今天的茶馆我包了。”
  温晴先是怔了一下,当她明白了眼前发生了什么时,她的思维异常清醒起来,她想她一定好好唱,给这个她不认识的老爷争回脸。温晴用手捋了捋头发就走到台上去了,琴师们仍坐在台上,温晴就报了一段曲名,琴师一开腔,茶馆里立刻弥漫起温晴圆润的唱腔。
  说起离愁千种,
  恨天公阻隔,
  万里巫峰。
  听枝头杜宇夜啼红,
  倩不得蜀山鹦鹉飞传梦。
  惜花轩外,
  凭栏意慵。
  绣花窗下,
  相思泪浓。
  离情此际应相共。
  一曲落地,掌声四起,就连戏班的人也鼓起掌来。
  那位老爷更是兴奋无比,一连让温晴唱了五支曲子。掌声把茶馆都要震塌了。
  后来,温晴就跟这位老爷走进一个深深的巷子,巷子里有一个红门的大宅院。
  老爷家就住在这宅子里。
  二十二
  我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文学杂志社打工。
  第一天,我就面对了一个中年女人。
  中年女人见人三分熟,不到半分钟,我知道了她叫奚美凤,与上海演艺界的大牌明星奚美娟只差一个字。但我没敢问奚美娟跟她是否沾亲带故。
  奚美凤实际上是编辑部的负责人,我们几个编辑编好的稿子统统交给她,再由她送到主编那里。工作几天下来,我发现这仍是个计划经济单位,政府每年拨给三十万元的人头费,另划拨办刊费用十万元。
  前段时间编辑部之所以有一些招聘改版的举措,是因为新任市长在一次大会上强调了市场经济的重要性,主编为了紧跟形势,便将老编辑辞退了一部分,然后又招聘了几个新编辑。
  编辑部一共五个人,不坐班,但分成两组值班,我和奚美凤分在一个组,值上午班。编辑部的办公条件极其简陋,桌椅仍是老式的,奚美凤坐在我的对面,她的一切在我眼里一清二楚,我的一切在她眼里一览无余。奚美凤喜欢讲闲话,喜欢管闲事,喜欢动用领导的权力。几天相处下来,对我这个生怕失去工作机会的女孩来说,见了她就像老鼠见了猫,在她面前万分陪着小心。早晨八点半钟上班,我八点准时到达,首先将办公室的卫生打扫一遍,特别是奚美凤的桌子,要擦得一尘不染,还有她残剩在茶杯里的茶叶,倒掉之后再将杯子清洗得透明。
  一段时间下来,这一切好像都成了习惯了,而奚美凤丝毫未表现出感激之情。偶尔,她坐下来喝茶吃早点的时候,会有意地跟我搭讪,算是对我的一点肯定。而逢到这时,我就害怕得想逃遁,内心厌恶地说:
  “你怎么这么多废话呀?真讨厌!”可我的脸上仍是一副笑眯眯的表情,我怕得罪她,怕她去主编那里打小报告。
  一天早晨,奚美凤一边吃早点一边翻看当天的报纸,忽然她惊讶地叫了起来:“这是什么婚姻啊,一个老洋人和一个中国乡村姑娘……”喊叫了一会儿,她又说:“这个姑娘倒很聪明啊,嫁给了洋人,她就可以申请出国了,到了国外不知比她的乡下好多少倍。婚姻是交易啊,现在的年轻人要多聪明有多聪明。”
  我正埋头看一篇稿子,是写打工族的。主编前几天强调说:“城市里打工仔文学已渐成气候了,编辑要选编一些有代表性的作品。”
  奚美凤陶醉在自己的絮叨里,当她发现我没有把注意力分散给她的时候,就抬高了声音说:“温声,婚姻是交易,这话你听清楚了吗?”
第12章
  我被她吓了一跳,抬起头竟不知如何面对她了。
  奚美凤将最后一口面包吞进嘴里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男怕干错行,女怕嫁错郎。这是对婚姻是交易的最通俗解释。你看,一个乡下姑娘,嫁给老外就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如果她嫁给本地的农民,一辈子就是锅台的奴隶了。在我们国家,婚姻是交易表现得特别明显。咱远的不说,就说你吧,你如果找个有家庭背景的男朋友,一定不用到我们这个破单位打工,上边一句话就把你安排到福利好的单位了,一天到晚发东西,连洗衣粉手纸都发,你的工资含金量百分之百。
  哪像咱这破单位呀,一分奖金没有,每年每人还要完成两万元的广告创收任务。完不成,就白干!”
  奚美凤说的是实话,这个杂志社的编辑费很低,平均每人五十元,一年才六百元。但如果完成广告创收任务每月可拿二百元奖金,一年就是两千四百元。杂志社每个员工都为这两万元削尖脑袋,老编辑们编稿的时候,往往要找那些有门路的作者,税务局工商局大企业啊,有时候本来这个作者的稿子不够发表水平,但因为有几千或者上万元的广告费顶着,主编也就大笔一挥放行了。这样编刊物,能编出什么好作品呢?可经济的杠杆,谁又都奈何不了。奚美凤经常在办公室给作者打电话,三分之一谈稿子,三分之二谈赞助。我对这件事一直持沉默的态度,因为我拉不来赞助,又因为我是新人,只求打工糊口。
  奚美凤见我不吭声,又说:“你的话总是很少,是不是反感我啊?
  有时沉默也是一种反抗。”
  我笑笑,仍不想开口。我不知道我应该跟她说些什么,我们的年龄相差二十年,这二十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呀!
  我渐渐感到这个单位不是久留之地,但在我找到新的单位之前,我不能对这个单位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于是,奚美凤说什么我都得听,做什么我都得顺从。而我青春的锐气快要被这个不正常的女人磨光了。
  我的上班时间几乎是被奚美凤监控的时间,如果我接了个电话,她立刻会问:“谁呀?是不是你的白马?”要是我头,她又会继续说:
  “你的社交能力也挺强嘛,刚来没几天,就联系了不少作者。慢慢还可以让作者帮你拉点广告,拉广告总有些经济效益。这年头,人也别太死板了。”
  我耐心又认真地听她絮叨,我知道我必须忍耐,我别无选择。我发现奚美凤是真正地上了年纪了。她特别爱管别人的闲事,话也特别多,医学资料上介绍,这种现象是人开始衰老的标志。
  奚美凤一定是十分害怕衰老的那种女人。她的脸上经常擦一些增白的化妆品,有时涂得很厚,好像一层霜浮在了脸上,给人一种生怕她的脸底露出来的感觉。她的腰很粗,早已是邮筒的形状,两条大象腿又壮又粗,皮肤上一个圈连一个圈的,俗称蛇皮。可奚美凤似乎没意识到她身材的缺陷,经常穿一些展示腰身的超短裙,既展览了她的蛇皮,又让她腰部的脂肪夺眼地乍泄春光。
  每逢看到她这样打扮的时候,我就忍不住在心里发笑。奚美凤就像窥见了我的心理似的,突然问道:“我这身衣服怎么样?”
  我慌不择路说:“好看!”
  说完这话,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文学是讲究真善美的,是不应该说谎的,文学是一种情怀的透明,可我的谎话已经出口成章了。
  是不是我的灵魂深处在发生变化?
  渐渐地,我感到上班等于是找寻痛苦,奚美凤没完没了的唠叨就像外界的干扰器一样,让我有一种恐惧。我经常在夜里被恶梦吓醒,醒来以后我的小便就情不自禁往外涌,我赶紧跑进卫生间,当我痛快淋漓把体内的毒素排除干净的时候,好像把奚美凤也从我身边清理掉了一样,浑身立刻轻松起来。这时我就想起了王可,我上班以后一直没有见过他,他一定在为他的世界名著昏天黑地。王可特别渴望成为世界级的作家,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他赴汤蹈火都在所不惜。要是他知道了我的办公室里有这样一个老女人会怎么样呢?要是他知道了我的精神在被这样一个老女人折腾会不会怜香惜玉?
  王可对我似乎具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哪怕隔着一段距离,仍有一种不可抑制的渴望。我不止一次地问自己,这诱惑和渴望究竟是什么?我边想边回到床上,回到梦中,就像一只大蜘蛛盘踞在网上一动不动。第二天一早,我正准备出门上班的时候,妈妈忽然在我的身后喊:“小心有人暗算你!”我吓了一跳,回头看妈妈,她正两眼直勾勾地盯着我。我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这一刻我感到妈妈就像个巫师,用她的巫术穿透我的五脏六腑。
  也许是因为妈妈的提醒,这天我真的小心谨慎起来。奚美凤说什么,我都报以微笑。偏巧她的话特别多,先是跟我谈了一番主编反馈的稿子,然后她又托起一枚戒指让我看,白色的,银光闪闪。她突然问我:“你说这戒指是白金的还是纯银的?”
  我一下子愣了,脱口而出道:“你自己买的东西能不知道它的属性吗?”
  奚美凤的表情一下子尴尬起来,她的尴尬让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前几天,一位穿着时髦的少女到编辑部送稿,是一篇很不起眼的散文稿,属于可发可不发之列。少女见我不怎么重视她的作品,随手从包里掏出一个红色的桃形首饰盒生硬地塞给我,我没有接受又推给了她,并解释说:“我是编辑部招聘的人员,一定要编选有分量的稿子,否则我会被主编炒鱿鱼。”少女无奈,只好把首饰盒连同稿子一起塞回包里带走了。现在,少女又将这枚戒指给了奚美凤,不错,一定的,那个首饰盒我不陌生。奚美凤肯定会为少女稿子的刊发而努力。
  我的心忽然灰暗起来。我不知道这个杂志猴年马月才能办好,有这等素质的编辑能塑造出斐声文坛的作家吗?
  果然,奚美凤当天就送审了那位少女的稿子,她把我编的一篇稿子退回来了,并寻找了一堆理由。
  我心里真的气起来了。
  下班以后,我就给王可打了一个电话。我说我要见他。
  王可在电话那边问:“是不是又想我啦?”
  我说:“我有话跟你讲。”
  王可说:“让我听你说话可以,晚饭就你请了吧,我们去商城的大排档吃牛肉火锅,怎么样?”
  我无力地应道:“好吧。”
  商城大排档是为城市工薪阶层开的,里面设置了数百家摊位,各式风格的饭菜,价廉物美,经济实惠。我和王可坐下后,他点了一份牛肉火锅和扬州炒饭,我则要了一碗鸡丝馄饨。饭吃起来以后,王可说:
  “那家单位怎么样,是不是有重要新闻向我发布啊?”
  我把脸从碗边挪开说:“别提了,真不想干了。遇上一个比婆婆还婆婆的老女人,每天接受她的骚扰,我都快被她折腾出精神病来了。”
  “有那么严重么?”王可抬起脸看我。
  我就把几天来的所见所闻原原本本跟他讲了一遍。
  王可听罢,淡然地笑了一下,“性饥渴,她一定是性饥渴,明天我就会会她去。”
  我忙说:“那你不能当着我的面见她。”
  王可说:“怕什么?我们就装作彼此不认识。正好我有篇稿子没地方发呢,给她发去,她一定会发,一定会发。”
  我看了看王可,有点不屑地说:“你倒挺自信啊!”
  “不服吗?”王可有点自炫地说:“我在女人面前一向自信,这不,你又回来找我了。”
  我的脸忽然红起来。真的,我曾发誓不再见他,可我第一个想见的人仍然是王可。
  我无力地笑了一下,我的笑容可能有点怪。只听王可说:“你真被那老女人折腾出病来了,连笑都不自然了。”
  我无语。
  二十三
  温婉去上海之前,特意把自己修饰了一番。她知道她这一去,就再也不会回到醒红院了。她要跟盐商郭大——现在她喊他老爷,从上海转到乡下的家中,那里有个女人在等待他们。郭大跟温婉说:“你不要怕,有我在,她不敢把你怎么样。”
  温婉于是耐心细致地把自己修饰了一番,她的头上戴了一条艳红的遮眉勒,上面绣了一条会飞的凤,是黄绿相间的丝线,这是她自己的手艺,手艺一到了额上,凤就飞起来了,诱得路上的行人都用眼睛盯看。当温婉注意到那些目光的时候,她的小脚踏在马路上便有点晃了,好像失去了重心一样。这可是上海,一个东方繁华的都市。女人们烫着卷发,穿着露出大腿的长裙,脚是放松开的,迈起步子就像行云流水,不像她一样缠裹得像只粽子。不过,温婉土掉渣的打扮倒也显得新奇,至少让上海人感觉她是乡下的有钱人,也是乡下见过世面的女人,以致他们在客栈住下来的时候,店老板丝毫未敢怠慢他们,倒是经常跑过来跟郭大聊天,看郭大的小脚女人在房间里晃来晃去。
  郭大把温婉从醒红院接出来正好是两年以后,他在东海赚了一笔钱,这笔钱足够他将温婉娶回家舒服地过上几年,生个胖小子,当然胖闺女也行,只要下个蛋,别像那个叫李散香的女人,怎么撒种她那破盐碱地也没反应。眼下,她把温婉带到了上海,他将跟这个他心仪的女人玩遍上海的时尚,下酒馆、看电影、泡澡……然后,他们就回到乡下,温婉从此归他所有。
  这是个计划,令温婉和郭大都激动不已的计划。因为激动,他们在上海玩得十分开心,温婉学会了像上海的摩登女郎一样走路时挽着男士的胳膊,不过,因为她的脚小,她的这一动作使她和郭大行走的速度慢了下来,以致差点误了看电影。
  这是无声电影的时代,银幕上的人有影无声。温婉第一次看电影,当看到白色的银幕上出现活动的人和自然的风景时,禁不住惊讶地喊叫起来,郭大笑着跟她说:“别出声,人家会讨厌你的。”话音刚落地,一列奔驰的列车出现在银幕上,温婉惊吓得一头扎进郭大的怀里。
  郭大又说:“这就是电影,世上有的东西,电影里都有。开心吧?”温婉惊魂未定,目不转睛地盯着银幕看,看到银幕上一道闪电,继而一阵倾盆大雨,她下意识地撑开了手里的油布伞。然后,她感到身后有人击打了她一下,这一下很有力量,她情不自禁地高喊了一声,回头看时手里的油伞已被身后的观众撕扯开了,于是,她看到郭大得理不让地跟那位观众争吵起来。
  郭大气呼呼找到影院老板说:“我花钱包场子。”
  温婉和郭大就这样在空旷的影院,看了电影专场。她忽然感到郭大是这个世界最有本事的男人。
  远离上海的地方就是乡下了,乡村稻菽千重,绿浪翻滚。温婉和郭大坐在花轿里穿越田埂和麦浪,轻风徐来,清香沁脾。温婉在轿子里情不自禁吟诗道:“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郭大听罢,大声地喊了一声好,震得轿子直颤动。他望着无边无际的稻菽绿浪,浓浓淡淡的景色将他的诗兴勾引出来,对温婉说:“你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成诗,我现在用十个一成诗,你听听看:‘一来一往一孤舟,一杖长杆一寸钩,一笠一蓑一壶酒,一人独钓一江秋。’”
  温婉听罢,虽没像郭大那样喊一个好字,但心里却将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暗想:今生跟了这样的男人,真是自己一生的福气啊!
  郭大见温婉不语,以为这一字诗并没打动她,便想来个难些的,于是就讲了个小故事:“有个状元进京赶考,金榜题名后又无暇回家,他想念妻子,就给妻子写信,但最后信纸上只画了两个‘韵’字。妻子见到这特殊的信,把个‘韵’字打量了半天,弄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
  她一连想了几天,到了最后一天她终于想出了门道,便挥笔一首诗回赠夫君:‘相思欲寄从何寄,画个圈儿替。单圈是我,双圈是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将一路圈圈到底。’”
  温婉这回把个好字从喉咙里一下子喊了出来,郭大开心地笑了。
  他们就这样一路吟诗一路赏绿一路听鸟儿鸣唱,等他们进了村口,到了那座高大的门楼前,温婉看到有个女人手里正握着一把锥子纳鞋底。郭大说:“这就是李散香。”
  温婉忽然感到李散香不像郭大的女人。
  李散香太平常了,平常得令人难以置信她的身份。先说她的长相,那一头枯色的头发虽然高挽在脑后,但额前散乱的碎发,就像田野横七竖八的麦秸。她的上衣是蓝色斜纹布的,镶了白边。裤子也是布的,纯黑颜色,裤脚用黑色的裹脚布一层一层缠住,使两条裤腿像倒立的锥子,脚上穿了一双自制的三角形黑色布鞋,鞋面上绣了两朵小花,温婉看到绣花心里一下子欢喜起来,好像找到了知音似的。但李散香立刻就给了她一个下马威,她坐在门楼前,不抬眼睛,也不起身,仍是捏着手里的麻绳在鞋底上穿针引线,她的动作显然比方才快了,好像纳鞋底才是她一心一意的事情。
  郭大有点驾不住劲了,实际上他进村的时候就发现了李散香站在门楼前手搭凉棚朝他这边望,他相信李散香望见了什么。如果是他一个人,她一定迈动两只小脚欢喜地前来迎接他,可她望见了另一个人,她一定纳闷了半天,当她明白了什么的时候,她就视而不见地坐下,低头继续纳起鞋底来,她纳得认真仔细旁若无人,本来开始还有点抖动的手到了后来竟平静得从容不迫,该用锥子的时候一定不用针。
  郭大和温婉在李散香面前站了两分钟,两分钟过后,郭大再也耐不住性子了,他喊了一声:“我回来了!”声音有点霸气和不容侵犯。
  李散香这才缓缓地抬起头,一边收拾麻绳一边站起身,她没有立刻回应郭大,而是用眼睛朝远方看了看,她看到夕阳正亲吻着田野,一只母鸡抖着腿乱跑,天快黑了。
  李散香在夕阳中将额前的头发向后撩了撩,她的视线清晰起来,她看着郭大,让她久盼的郭大,带着另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回来了。
  在她打量温婉的时候,她的心似在冰窖里冷冻了,这小女人太艳了,是个能勾住男人魂的女人!随后,她就睁大眼睛把眼前这个艳丽的女人认真看了一回,粉缎子斜襟小袄,葱绿的软缎裤子,一双绣鞋,鞋尖上绣了两只鸳鸯,两只脚生得纤巧。李散香还从未见过这样的小脚。脸是标准的瓜子脸,头发一波一浪用遮眉勒束在脑后。从对方的头型看,这是个见过世面的小女人,这样的小女人往往适合在城里风光,而在乡下却不大受用。
  “回来也不事先捎个信,带人回家我总要里外收拾收拾吧。你看这家不像家外不像外的。”李散香总算开口了。
  郭大没接她的话茬,转身对温婉说:“这是你散香姐,姓李,木子李。”
  温婉乖顺地喊了一声:“散香姐!”
  李散香连忙“嗯”了一声,算是对这小女人的接纳了。然后,他转身跨过门槛,径直走进院子。她走得很快,好像要把后边的人甩掉似的。等轿夫们将两顶轿子抬进院子,大院里立刻热闹起来了。
  左邻右居知道郭大娶回来一个鲜嫩的媳妇,呼朋引伴地跑来贺喜。李散香虽说心有不悦,但也不敢流露在脸上,仍是忙里忙外地招呼人做饭打酒吹喇叭。
  温婉坐在屋里,一时无所适从。她想帮着李散香做点事,李散香说:“新人炕上坐,一福压百祸。你今天的任务就是坐福,要一直坐到天亮呢。”
  温婉只好按李散香的吩咐,老老实实坐在床上。
  后半夜,闹劲渐渐止了。郭大走进屋来,亲了亲温婉,就急着脱衣服。温婉两手搭在他的肩上说:“今晚你去散香姐的屋里吧,她都盼你一年多了。”
  郭大挣开温婉的手,仍是解扣子说:“她那个窝不会孵蛋,男人钻起来没劲头。”
第13章
  温婉说:“她可是你的大太太,你别忘了,大太太是你的月亮,而我不过是月牙儿。”
  郭大将温婉一下子搂在怀里,亲着她的头发说:“想不到你竟是个有胸怀的女人,家有贤妻男人不做横事。这家啊,我要让你当一半。”
  温婉越发温顺起来,她帮郭大系上解开的扣子,一直将他推向门口。郭大只好去了李散香的房间,一袋烟的功夫,他又回来了。温婉感到惊讶,郭大说:“李散香死活都不要我,这样的女人……”说罢,再不容温婉插话,脱衣钻了被筒。
  温婉毫无睡意,她不放心李散香。她知道女人面对情敌的态度,她在醒红院领略过许多这样的沧桑。于是,郭大睡熟以后,她就悄悄起来了,轻轻拉开屋门,看到上弦月已经开始倾斜了,一地的月光使宽敞的院子显得异常寂静。温婉走在屋檐下,忽然想:李散香平时一人守着这院子,真够空荡的。正想着,前边房间的灯突然亮了,温婉直觉那就是李散香的房间,她急步走到门口,用手轻轻拍着门环,听见里边一个低沉的声音:“谁?”她回答:“是我,温婉。”
  屋里沉寂下来了,灯又黑了下去。
  温婉的心也像这黑了的灯一样亮不起来了,可她不想就这么走开,今晚她一定要跟李散香说说话,未来的许多日子她要跟李散香共同面对。
  她的手又轻轻叩响了门环,这一回她不会停下来,直到李散香有了回应。她就这么拍着,整个院子里响着她拍门的声音,不,天空中也响着她拍门的声音,这声音有点瘆人有点肆无忌惮,她甚至拍出了一种节奏,一种禅音。就在她全神贯注拍门的时候,门猛然从里边拉开了,温婉看到李散香披头散发站在她的面前,她的上半身光裸着,月光下李散香胸前耷拉着两只长长的奶子,像手工制作的鞋子一样悬挂在胸前。温婉看着想:这就是人们俗称的鞋底子妈妈。
  温婉心里忽然惊惧了一下,一瞬间她对郭大理解起来。李散香是个令男人没有欲望的女人,更何况她不生育。那郭大为什么要娶她呢?
  温婉揣着这些念头闯进黑暗之中,李散香随之将门关了起来,她点燃了油灯,屋子里顿时亮了,李散香披上衣服,将上身遮住。温婉这时看到李散香的床边堆满了黑色的鞋子,足有几十双,全是男式的,不用说这是李散香平时一针一线给郭大缝做的,她就这么一天一天做下去,打发着寂寞的时光,而郭大一年也穿不上一双她亲手做的鞋子。
  温婉的眼睛湿了,这是一种被情感打动的湿润,在她的眼泪快要流下来的时候,她轻轻地呼唤了一声:“散香姐!”
  李散香冷冷地说:“你看见了吧,这就是我的日子!”李散香指指床头的那一堆鞋,悲哀地说:“我哪知道我这块地不长庄稼呢。他郭大心里没我呀,他只要我的钱。他头一回出去做生意的盘缠就是我的贴身压岁钱,我全给他了,指望他赚钱回家,钱他是赚了,也把新鲜的女人赚回来了。”
  温婉感到李散香的话是有意说给她的。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就那么愣在原地,听李散香数叨。
  “妹子,你既然来了,就是郭家香火的指望了,你千万要给郭家下个响蛋啊,你听见了吗?”李散香说这些话的时候显得很平静,她越是平静,温婉心里越是不安。
  温婉始终不说话,任由李散香发泄。她知道与李散香这样的女人是极容易结怨的,这怨一旦憋在心里就演绎成仇恨。而她绝不想跟李散香成为仇人,她想成为她的姊妹,她清楚郭大不在家的更多岁月属于她和李散香,李散香是郭大的第一个女人,她是郭大的第二个女人,她们因了郭大而生活在一个家中,一个院子从此有了两个月亮,月光融融,明澈着她们彼此的心。她必须承认,李散香在过日子方面很有经验,而她对此却一片茫然。她要学习,跟李散香学习,就像小时候跟吴妈学刺绣一样,她要跟李散香学习柴米油盐的算计。
  “散香姐,我以后会听您的话,按您的吩咐做事情。”
  温婉终于跟李散香说了这么一句话,她的语气很轻,有点让李散香琢磨不透。但李散香还是在内心里暗自欣喜了一番,毕竟这个见过世面的鲜嫩的小女人向她发了一回誓。
  李散香在温婉出门的时候,满意地长舒了一口气。
  二十四
  妈妈温晴走进那座深宅大院以后,人生戏剧性的场面就开始了。
  穿长袍马褂的老爷一直在前边引路,温晴在后边跟着,转过一个月亮门,又过了一堵影壁墙,就面对了一片绿树和花丛,花丛的中间,是一潭池水,池中鱼有百许条,无所依傍地空游在水中,红黑白组成斑斓的水底世界。
  温晴从未见过这么大的宅院,也没见过院子里这么多的花草绿树,更没见过如此深的水潭,还有水里空游的鱼群。她的心忽然欢喜起来,因为欢喜,她的步子更快更急了。
  走着走着,老爷突然停下脚步,在他回头的时候,温晴差点撞在他的怀里。
  老爷目不转睛地看着温晴,这个因为走路急促而气喘吁吁的姑娘,如今这么真实地站在他的面前,他嗅到了她呼吸的气味,那是少女的气味,他浑身的血液为这好闻的气味而沸腾起来。但他毕竟是个见过许多世面的老练的男人,他微笑了一下,又转身朝前走。
  温晴一如继往地在后边跟着,穿过长廊,踏上台阶,就见到了一座飞檐斗拱的房屋,屋檐下悬吊着五六只鸟笼,鸟在笼里鸣叫。
  老爷停了下来,等温晴走到他的面前,他指着其中的一只鸟笼说:
  “知道里边关的是什么鸟吗?”
  温晴定定神,看了看老爷手指的那只鸟笼,笼里有两只鸟,羽毛是彩色的,叫声十分动听。温晴头,说不出那是什么鸟。
  老爷说:“这是黄鹂鸟,还记得那句古诗吗?”
  “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温晴脱口而出。
  老爷满意地拍拍她的肩说:“真是个才女啊,什么也难不住你。你知道吗?这笼子里的鸟,都是我喜欢的。凡是我喜欢的鸟,我都把它收养在笼子里。鸟们在笼子里不愁吃喝,虽说笼子里的天地不大,却也过得自在。哪一天,笼子里的鸟不听我摆布了,我就断了它的吃喝,把它困死在里边。”男人说罢,意味深长地看了温晴一眼。
  温晴红着脸笑笑,把头深低下去。
  老爷用手抬起她的下巴说:“别羞怯,在我面前,你一定要像在舞台上那么张扬那么无所顾忌,我喜欢有才情又放纵的姑娘。”
  温晴又笑了一下,这回笑得比刚才轻松了。
  老爷又迈上两级台阶,打开屋门,门是木质的,上面雕镂着花鸟虫鱼。门开以后,从屋里飘来一种幽深的气息,温晴不由浑身一紧,似有些恐惧。
  老爷回转身,拉起她的手说:“进来吧,从今以后,这里就是你的笼子,你这只伶俐的小鸟,一定要听从主人的安排。要知道,主人既然收养了你,就不会给你亏吃。你晓得这偌大的上海滩姓什么吗?它姓资,是有钱人的天下,那些名演员名戏子,都是靠有钱人捧红的,没有钱作靠山,再有才艺也是一棵无名草。”
  温晴这时已经站在屋子里了,她打量着这屋子,雕梁玉器,古董字画,一派豪门气势。她直觉眼前这个被人称作老爷的男人的确是个有钱的男人,暗暗庆幸自己投对了靠山。
  老爷说的话,温晴一一收进了耳朵。尽管这话有点刺耳,有点趾高气扬,可她还是认真地倾听和吸纳,她明白忠言逆耳利于行。既然她投奔这座靠山是怀了目的,从今以后就要为这目的而。
  温晴微笑着抬起头,看着老爷说:“老爷,我是来投奔您的,自然一切要听从您的安排。”
  老爷仰天一笑,得意地对温晴说:“你一定会红遍上海滩的,你是个识时务者。”
  温晴迎合着老爷的话说:“可我当不了俊杰,俊杰是男人当的,就像老爷这样的男人。”
  “哈哈哈……哈哈哈……”老爷笑了起来,他欢喜着眼前这位姑娘的伶俐,这么识时务的女伶人,他还是第一次遇见。一时间,他感到自己的付出很值。
  于是,老爷拉着长腔说:“我这个人啊,什么样的鸟都玩过,什么样的女人都见过,但你还是让我感到了新鲜,你的福气不小啊。”
  温晴说:“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妈妈告诉我,女人是要靠好男人开发的,女人就像土地一样,男人就是犁头,如果犁头坚实有力,再孬的土地也能开发出鲜艳的果实。”
  老爷被温晴说得心花怒放,他用手托着温晴的下巴问:“你想知道我的犁头是否坚实有力吗?”
  温晴脸红着,笑而不语。
  于是,老爷将她引到一片花丛中,像老鹰玩小鸡一样将她玩了个透彻,温晴从此变成了女人。
  那一刻,妈妈温晴一定是这样的表现,她在花丛里站了起来,将散乱的头发用手向后拢了拢。她看着眼前的老爷,不知怎么办才好。她的心是慌乱的,如同她被破坏的完整的玉体。不过,涉世不深的温晴还不知道自己被破坏的玉体的价值,只感到那地方痛,一种灼烧的滋味,在他疯狂穿刺她的时候,她已经为这痛而拼命呼喊过。现在,她的那个地方依然痛,而且空空荡荡的,再也没有了从前的感觉,温晴断定自己丢失了什么,这样的丢失是永恒的,无法追回的。
  老爷把自己的衣服扣子系上,就转身往屋里走。他转身的时候,仔细看了温晴一眼,并得意地问:“我的犁头硬不硬啊?把你这块地犁透了吧?”
  温晴没有在意他的眼神和表情,也没有听见他说的话。她正出神地打量这一片花丛,他为什么要在这里把她按倒?花是草本的,有石竹、指甲草、小海棠,密密麻麻一片,人压上去,就像踩在花草的被褥上,花草使人的肉体与土地有了一种柔软的隔离。他们站起来以后,花草的横七竖八就和被褥的零乱一样,让人不忍细看。好在花草的根茎在土里,一遇阳光雨露,又是一茬旺盛的生命。
  温晴正出神,老爷轻咳了一声,她循声望去,老爷已撩开另一个房间的门帘,身子一转进去了。温晴不由自主跟了过去,在门口,她看到了门上悬挂的竹帘,是用草珠子穿成的,一色的灰白间杂着黑纹,与门前的花丛相映成趣,这样的情调使温晴忽然想起一句古诗:“草色入帘青。”
  在房间里坐稳后,温晴便将目光四处游移,再次看到书橱里、古董架上、案几上,窗台和床头柜上摆满了瓷器、陶罐、瓦当、玉器……温晴无法估算它们的价值,但她直觉这是一些很值钱的东西。
  这是老爷的书房。
  老爷这时坐在一把红木太师椅子上,他举了一根很长的烟管吸烟。他吸烟时,两眼不停地打量温晴,好像要把他想知道的一切都挖掘出来一样。
  温晴抬头的时候,恰遇他的眼光,她有点惶惑,急忙把眼光躲闪开去。只听老爷说:“知道我的身份么?”
  温晴嗫嚅道:“是个有钱的老爷吧。”
  老爷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屑,继而狂吸了一口烟说:“我是一个古玩商,说有钱就有钱说没钱也没钱。我这屋里的东西哪一件都价值连城,但要卖对了路子。你见过这些东西吗?认识它们吗?”
  温晴头。
  老爷从椅子上抬起屁股,擎着长烟杆走到一件高大的木雕前说:
  “它叫‘梅花三弄’,是檀香木的。你来闻闻,它的香气能驱邪避瘟。”
  温晴原地未动,忽然有一种警惕性的害怕,感觉老爷有意引诱她嗅一种毒气,让她无声无息在这个世界消失。而她来上海,绝不想跟死亡相伴,她要明星般的辉煌。
  温晴远远地用目光打量那尊“梅花三弄”,那确实是一件罕见的木雕艺术品,枝杈上的梅花全是原木的精工细雕,她还没有站到跟前,就已经嗅到那飘来的香气了。
  老爷见温晴未动,便心领神会地说:“怎么,怕它伤害你吗?”说罢就向前跨了几步,将自己的鼻孔抵在“梅花三弄”上。片刻,他仰起脸说:“我没有害你之心吧?”
  温晴这才试探着走上前,将鼻子抵了上去,檀香沁人肺腑,一嗅便神清气爽。
  老爷接着就将屋子里摆放的玉器古玩逐一向温晴讲解了一遍,温晴只感到好奇。后来,她的目光落在墙壁上的一幅画上,那是一座山,一座石头山,画的题目是《他山之石》。温晴好像在哪里见过这幅画,是在一个茶馆里,还是其它的什么地方,她记不清了。画面撩得她心动,她忽然觉得这间屋子里最让她心动的就是这幅画。
  老爷见温晴不住地打量《他山之石》,便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他说这画面上最见功夫的就是云头皴,如果仿制这幅画,关键要看云头皴的功夫。
  温晴听着,感觉一个新鲜世界的门打开了,她要在这里领略一切。
  时间不知不觉又到了晚上,温晴这才发现老爷单身一人,这让她有种恐惧和担心,天彻底黑下来以后,院门上了锁,院子里的竹影被风一吹,阴森之气就弥漫开来。掌灯的房间,灯捻很低,光线幽暗,人的身影不时晃动在墙上,与房间的古玩交叠成形,就像返世的幽灵。
  老爷把房间的门锁了,锁门的一声脆响,使温晴心跳的速度加快,她感觉整个身子开始滑向黑暗。她的手不停地抖动,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来。尽管白天她已经知道老爷的滋味了,可她的内心仍是惶惑。
  就在她惶惶无主的时候,一双男性的大手粗蛮地按在她细瘦的腰上,她身子晃动了一下,便倒在了木床上。
  昏暗中,老爷的牙齿开始在温晴的身上撕扯衣服,温晴听到了衣服碎裂的咔咔声,然后他的牙齿就触到了她的皮肤,那是一种针扎的感觉,又像是蜂蛰的滋味,但疼痛的感觉过后,温晴很快进入了全身的快慰,她的额上渗出一层潮热的虚汗。
  老爷喘着粗气说:“我是谁?”
  温晴闭着眼睛答:“一个有钱的老爷。”
  老爷疯狂地扭动身子说:“不,一个叫乔本龙的男人。”
  温晴把“乔本龙”三个字重复了一遍。在她重复完了以后,听见黑暗中的乔本龙低笑了一声,笑声有点阴沉。温晴就把眼睛闭上了,她不知道这个压在她身上的男人又要使出什么花招,她真有点怕。
  片刻,乔本龙从她的身上滚了下来,他让温晴把灯捻拈大,温晴起身拈大了灯捻,屋子里顿时亮了起来。温晴试图用被子遮住光裸的身子,乔本龙一脚把被子踢到了床下。然后,他将温晴的四肢摆平说:
第14章
  “知道日本国么?也叫倭寇国,就是古代传说的被秦始皇派去采集长生不老药的那一船儿女,他们没有采到长生不老药,便在一座四面环山的岛屿住了下来,生儿育女,成立了日本国。那是个美丽的地方,尤其美丽的是女人,她们穿着艳丽的和服,脚蹬木屐,走路弓着腰。那一年,我到日本贩运古玩,在长崎遇到一位叫枝子的日本姑娘……”乔本龙突然把话停住了,似有一种哀伤充盈了他的眼神。
  温晴不敢大声喘气,生怕打扰了乔本龙的情绪。
  乔本龙接着说:“寻找古玩,在日本成了最大的消遣。在那些卖古玩的小铺子里,我们坐着和老板一起饮茶,然后自己在那些柜子、盒子中翻找,那里面堆藏着种种千奇百怪的古玩。做交易,讨价还价很费事,常常要花好几天的功夫,而且要边笑边谈,彼此都想拣个便宜。商人嘛,对钱是很戒备的。挑选了好几天,只看重了一只漆盒。盒盖上有一幅出色的嵌金图画,表现的是大风天里一片稻田的近景:猛烈的狂风把稻杆吹得倒伏在地,歪歪扭扭,稻穗乱成一团。在那些被晃的茎杆之间,可以依稀看到稻田里泥泞的土地甚至还有一些小小的水洼,大约需用显微镜才能看清楚的两三个小虫,紧紧攀附在草茎上。
  整个画面不过女人的手掌般大小。
  老板见我不住地打量漆盒,便开出了天价。我吓了一跳,再三斟酌,最后还是放弃了。但这成了我的一个遗憾,为此我在日本失眠了。
  夜晚,走在长崎的大街上,家家户户的店门都早早关上了,天地异常宁静,偶尔有女人闪出来,木屐声便响彻了整条大街。我心情烦乱地走着,这时迎面一家店铺开了一扇窗子,探出一张女人的脸,那脸上擦着厚厚的胭脂,脸颊上打了腮红,是标准的日本女人妆。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对我微笑,还未等我反应,一扇门就开了。我顺其自然走了进去,发现这是一家私人客栈,女人叫枝子,枝子给我泡了杯茶,我躺下去,用手拍了拍脑袋。枝子立刻跪在我身边,试图用日本疗法治愈我的头痛。她用她的小手指按我的太阳穴。不一会儿,这件累人的劳作就使她变得满脸通红,而我身上却有了一种舒适的感觉,一种类似吸大烟后飘飘然的感觉。
  当晚,我就睡在了枝子的客栈里。后半夜,我动了她,想不到她竟是处女,鲜红的血沾在我的内裤上。第二天早晨,我离开的时候将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她的表情充满了感激。第二天晚上,我又去长崎的那条街上找她,但我没找到那家客栈,也没看到枝子的脸。没几天,我就回国了。”
  “因为枝子是处女,你才找她吗?”温晴终于鼓足勇气问了一句话。
  乔本龙脸上的表情抽搐了一下,沉思良久说:“我找过许多人,都是处女,但没有一个是枝子那样的感觉,也包括你。”
  温晴面无表情地看着乔本龙,好像没有完全理解他说话的意义。
  乔本龙见温晴没有反应,以为她小心眼生气了,又说:“不过你很纯情,又会唱昆曲,要是我能在上海滩把你捧红,也是一本万利呀!”
  温晴默默地看着乔本龙想:男人跟女人交往总会想到钱和利益,这可能就是男女的区别。于是她趁机说:“我的成功要靠老爷的栽培了,老爷有钱有势,说我是只凤凰我就成不了鸡。”
  乔本龙被温晴的一番话说得浑身舒服,忍不住俯身亲了温晴的脸。
  后半夜,乔本龙又在温晴的身上折腾了很长时间,他用唾液在她的后背上画了一束樱花,最烂漫的樱花。
  二十五
  阳光透过玻璃窗射在我的办公桌上,我看看表,已经十点了,王可说他今天上午来,估计应该到了吧。
  奚美凤坐在我的对面看稿子,她今天还没怎么说话,这反倒让我感到奇怪了。我真担心她突然起身出去,那样王可就扑空了。
  我正想着,王可推门进来了。他穿着棕红色的圆领衫,蓝色的牛仔裤,长袖衬衫系在腰上,头上戴一顶帽子,帽沿却朝向脑后,这种既时尚又前卫的打扮,使王可看上去有点酷。
  我在一边不吭声,看奚美凤的反应,只见她惊异地睁圆了眼睛,认真打量了王可一会儿,声音十分热情地问:“你找谁?”
  王可说:“找编辑部的负责人。”
  奚美凤跟着问:“有事么?”
  王可煞有介事地说:“我想把我的小说推销给贵刊。但贵刊必须对我的作品高度重视,我已经在全国有影响的报刊发表过数百万字的作品了,我的作品曾引起当代著名文艺评论家的关注。”
  奚美凤的眼睛突然一亮,说:“请坐,谢谢你对我刊的支持。”
  王可坐下后,朝我扫了一眼。我无动于衷,怕自己些微的情绪会影响王可的做戏,他毕竟不是演员。
  奚美凤指着我说:“这是我们刚刚招聘来的新编辑,分管散文和诗歌。小说由我负责,整个编辑部的稿子由我负责二审。”
  王可跟奚美凤微笑了一下,就把稿子放在她的办公桌上。奚美凤立刻翻看起来,看了一会儿,抬起头说:“小说写得很有情调,一看开头就与众不同。你的文学理念一定很新啊。这样吧,我们找个时间好好聊聊,我喜欢跟年轻人交朋友。你家里有电话吗?手机号码是多少?”
  王可这时又扫了我一眼,见我没有反应,便把手机号报了出来。
  然后,王可转身就走了。
  奚美凤起身去送他,很久才回来。
  下午,我给王可打电话,电话没人接,手机关机。我的心突然悬起来,莫非王可真跟奚美凤这个老女人约会去了?我深知,像奚美凤这种年龄的老女人内心深处是渴望艳遇的,她曾多次提到美国电影《廊桥遗梦》,据说这部由斯特里普主演的电影她看了三遍,每看一遍都要痛哭一次。有天,奚美凤在办公室向我宣读一篇自由来稿,稿子一开头就写:“我妈妈都四十岁了,每天却期待着《廊桥遗梦》那样的爱情故事发生……”奚美凤边念边笑,好像文章道出了她内心的隐密。
  一连几天,我都找不到王可。我有点急了,我知道他故意躲我。
  他的电话机上有显示,手机上也有显示,而他不回我的电话,分明是故意的。好像我们之间已没有关系,他不再给我任何信号。但我尽量不去想象他的龌龊。我可以试着去找他,在他面前走来走去以引起他的注意,哪怕他对我视而不见。偶尔,我会想王可现在可能坐在书房他习惯的位置上,身后的百叶窗为他遮住太阳强烈的光线,屋里一片寂静,寂静得使人透不过气来。他不耐烦地在椅子上动着,读着他最喜欢的书。他的思维运动犹如潜水员在水底拾取东西时那么缓慢而不确定,他一味坚持他笨拙的努力,但似乎白费力,他给自己抓回来的只是一种轻松无力的物质,一压一折便断了。
  他当然不担心自己的事倍功半。
  半月以后,我终于忍不住到王可的住处找他了。
  王可不在,门锁着,但靠门的一扇窗子却敞开了。这扇窗子没有铁栅,只有一层挡蚊蝇的窗纱。而且窗纱的底边没有钉死,一撩就开了,要是偷儿行窃,这是很方便的通道。
  我站在门前等了一会儿,不见王可的身影,又等了一会儿,还是不见王可的身影。我身不由己就把窗纱撩开了,然后我从窗子爬进了屋里。我打量四周,床上的被子乱摊着,地上的一盆洗脚水也没有泼掉,盆边还乱扔着两只袜子,散发出一股臭味。
  我观察了屋里的情景,断定王可夜里回来过,心里不由一阵失落。
  他回来以后一定看到了我打给他的电话,可他没有理睬,他已经没有心思理睬我了。我准备从窗子爬出去,既然王可心里早就没有我了,我也不必再对他留恋和牵挂。就在我的膝盖抵到写字台上的时候,我发现了王可的日记本,封面上一朵朦胧的玫瑰,一支自来水笔插在本子的中间,我下意识地翻开,看到了下面的字迹:
  某月某日
  今天,温声让我认识了一个老女人。这个老女人很有意思,下午就邀我到明月茶楼喝茶。她特意打扮了一下,比我在编辑部见到她时有了几分姿色,头发显然吹理过了,有一缕刘海高高翘起在额顶,就像一只发情的鸟栖在那里求偶。我们坐下后,她要我点茶,我就要了一杯绿茶。刚喝下一杯,女人的话匣子就打开了。
  她说她这辈子没过一天好日子,小时候父母感情不和,外边都有情人,谁也没心思管她。她是在没有父爱母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嫁人以后,老公又是个性冷淡的男人,一个月都不爱她一回。现在他们的年龄渐渐大了,她想离婚却没有勇气,丈夫是一家单位的小头头,在我们这个国家,婚姻是政治啊!
  说着,她就哭了起来。
  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好可怜,于是情不自禁把手伸过去握住她的手,她立刻战栗起来了,双手紧握住我的手不放,嘴里喃喃地说:“能到我的家里坐一会儿吗?就在附近。”
  我二话没说就跟她走了,她的家在明月茶楼后边,五分钟以后,在她的家里我被她紧紧抱住了。很快,我们就进入了恋战状态。我压在她的身上,确切地说是压在一堆肥腻的脂肪上,她的两条肉腿跟大象腿差不多,皮肤粗糙,擦在身上有一种沙沙的感觉。她的下肢又干又涩,我进入以后暗想:哪个男人能在心里喜欢这样的女人呢?
  她在我的身下疯狂起来了,一边疯狂一边讲荤笑话,并不停地用她的嘴吻我的嘴,当我快要最后冲刺的时候,她使劲地吼着,并狠狠地吻了我一口,我嗅到了她的口臭味,这令我一阵恶心,立刻从她身上滚了下来。
  她仰面在床上喘粗气,两颊红润,头发散乱着,那蓬鸟样的刘海经过疯狂的情欲后也满足地熨贴在额头上。
  我穿好衣裤准备下床,她伸手拉住我说:“谢谢你!”
  我一眼也不想再看她了,我把我的手抽回来,背对她说:“那部中篇小说就拜托你了。”她说:“没问题,包在我身上。”然后她从床上爬了起来。
  我说我走了。
  她将两手环在我的肩上,又把头靠在我的胸前,说:“下次还来么?”
  我未置可否。
  这时,她走到客厅的酒柜前,拉开底部的橱门,从里边拿出两条香烟,一条大中华,一条三五,递给了我。
  我两手托着烟,欣喜地说:“我随时等你的电话。”
  她满足地笑了一下。
  我夺门而逃,快速奔向大街,像个胜利者似的举着两条香烟战利品。
  我是英雄吗?我心中第一次有了英雄的感觉。
  某月某日我的手机响了,是温声在找我。这几天温声不停地找我,我真没心思理她。跟老女人相比,温声年轻漂亮又有才华,但她没钱却是事实。
  下午,老女人又让我回电话,我跟她通话的时候,她告诉我稿子已经编发了,估计下期就能见刊。我说:“真谢谢你了。”她紧跟着问:
  “你就这样简单地谢我么?那么长的稿子,你知道我跟主编说了多少好话么?你这篇小说不是特别地出色,在可发与可不发之间。”
  “我明白。”我说。“我这就去看你。”
  她在电话那边催促说:“明天我那位就出差回来了,我们今天还有一次机会。”
  放下电话,往大街上走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日本当代女诗人岸田衿子的诗:
  我伫立在秋季的路旁,
  感觉到
  自己正在默默地等待。
  秋风送爽,拂面而去,
  吹拂那一粒又一粒
  将熟的草籽。
  老女人今天在床上既放浪又兴奋,她自始至终紧紧拥抱着我,像蛇一样盘绕在我身上。我动一下,她就喊一声:“好死了!”脸上一副陶醉的媚态。完事以后,她给了我一块翡翠玉坠,标价六百八十元,黄金有价玉无价,老女人说:“是个吉祥物,保佑你平安吧!”
  天快黑的时候,老女人送我下楼。
  在公共汽车上,我碰到了“眼镜”。“眼镜”是我们这个圈子里很有威望的青年作家,拥有大批的青年读者,至今单身一人,但不乏女朋友,据说两三个月就换一个,在网上已经恋了五六个女人了。
  “眼镜”见了我,一副关切的样子问:“今年码了多少字啊,又刊发了多少字啊?这年头,文学疲软,实在养不活自己就打工去吧。”
  我说:“真没饭吃啊,我去做男妓,也不打工。”
  “眼镜”说:“哎,那可不是人干的事啊,万不能沾身,一沾身你就写不出东西来了。”
  我忽然很感激“眼镜”,他能这样真诚地提醒我,其实高尚与卑劣只一步之遥。
  日记翻到这里,我再也看不下去了。我感到我的心都碎了,我什么时候体验过这种心碎的感觉呢?这种感觉来自王可的人生得意和我自己的痛苦失意。我不能在这里呆下去了,一刻也不能呆下去了,我怕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在这样的时刻,为了使这种刺激缓和下来,我被迫回到自身,从自己身上提取某种摸得着的活生生的东西,那是我身上最实在、最隐秘的精华,这精华在不安地流逝。
  我跳出窗子,奔跑起来,一直奔跑到家,身上的一切才恢复了秩序。
  妈妈坐在最里间屋那张方桌前,望着窗外发呆。在午后过于寂静的时辰,当时间蜷缩起来像蚂蚁一样一点一点蚕食她的时候,她的麻木应该有一点震动。然而,妈妈什么感觉也没有,甚至她的神经都不再痉挛。
  我松了口气,平静下来。现在,我可以迈着急匆匆、有些不安的碎步,回到我自己的房间,这是我为自己结网连丝营造的天地,我可以随心所欲地用重新找回的力量在这天地翻云覆雨,看着它在自己的眼前再次鲜活起来,艳丽多姿。
  我在自己的房间坐了一会儿,内心总有一种不甘的情绪,我想跟王可通话,把自己的情绪传递给他。于是,我拿起电话,居然听到了王可的声音。
  我不想跟他多罗唆,便坦率地问:“你爱我吗?”
  他显然愣了一下,说:“你说呢?”
  “我不知道。”我冷冷地回答。
  “那你就要用心灵去体验和感觉了,女人体验男人应该是很准确的。”王可说。
  “现在我就把我的体验告诉你吧,你不爱我,你根本不懂什么叫爱。”我赤裸裸地说。
  “你怎么平白无故地提及这个问题呢,我看你有点神经病了,你应该到精神病院去检查。”王可气急败坏说。
  “作家都有精神病,一种强迫性精神病,你以为你的精神就健全吗?如果你健全,怎么可能跟一个又老又丑的女编辑上床?你知道吗?你这是在用肉体做交易,你这样做,即便出了名,成了作家,也是一个卑鄙的作家,不光彩的作家。”我理直气壮说。
  王可沉默起来,过了一会儿,怯怯地说:“你都知道了,那你想怎么办?”
  “离开你,永远地离开你!”我几乎要哭起来了。
  “为什么?”他在电话那边急切地问。
  “当一堆美好的物质变成垃圾的时候,会发出难闻的气味,我不想闻到这种气味,自然要远离它,这还需要什么理由吗?”我直言。
  “可一个人的垃圾很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梦想。”王可阴阳怪气说。
  “那你就梦想去吧。”我摔了电话,顿时感到内心轻松起来。
  然后,我就望着窗外,所有的风景都无法进入我的内心。
第15章
  二十六
  外婆温婉在郭家大院里新鲜了三天,三天过后,她在大老婆李散香面前的新鲜劲就没有了,李散香摆出了一家之主的架势,指派温婉去干这干那。温婉心里虽不愿意做,嘴上却不敢吱声,默默吞咽着一肚子的怨。不久,她的忧郁被郭大看出来了,郭大晚上跟温婉做爱,发现温婉没有了以往的激情,哪怕在最快慰的瞬间也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弄得郭大无法尽兴。郭大便说:“你是不是又想醒红院的好时光啦?现在成了我的女人,再想入非非,可别怪我不讲情义。”
  温婉没说话,她要把忧伤在肚子里憋着,看李散香到底还有什么招数治她。于是,她故作温柔地将头偎在郭大的怀里,就在他们的皮肉碰触磨擦的瞬间,两行湿润的泪水顺着温婉的脸颊流了下来,温婉怕郭大察觉,急忙把脸闪到一侧,郭大还是察觉到了,他伸出手摸了摸温婉的脸说:“你哭了?”
  温婉浑身惊颤了一下,拽住被子使劲擦眼泪。她想把白天的一切都细说给郭大,李散香把她当佣人使唤,让她磨豆浆,说家里的驴子掉膘了,要歇两日。温婉的两只小脚在磨房里转了几圈,就开始火烧火燎地疼痛。她停下步子,发愁地看着石磨,那是两个沉重的圆盘,像太阳和月亮一样交叠在一起。温婉感觉着这磨盘的沉重,她要被这太阳和月亮形状的石磨压垮了。她的眼睛不由转向窗外,天黑了还是亮了,是无尽的黄昏还是无尽的清晨,她说不清楚。太阳已经不再表示时刻,它总是呆在那儿,主宰这磨房的一切,而太阳自己也不过是一个圆环,几乎没有边沿,随着模糊不清的光晕,一直扩大到无限。
  温婉感到她跟郭大回家似乎就是为了在磨房里推磨,而她来之前,这一切都是长工做的。李散香在温婉进门的第二天就把长工打发走了,她有个堂皇的理由:“家里多个人又多了双筷子,开销大了。”李散香要减员开支,温婉自然而然就成了佣人。
  温婉没做过这样的粗活,她知道这是李散香故意在折腾她,拉磨本来是毛驴子的活计,换了人也要壮劳力才行。而温婉的纤纤小脚,在磨房里转上两三圈就会皮肉损伤。她觉得李散香在给自己用刑呢。
  她不由哭了起来,哭声将她的痛苦拖延开来。窗外越来越暗了,一晃她已在磨房呆了一天,这一天她的筋肉都受到剧烈的创痛,当然更痛的是她的内心。她已经感觉到李散香在挖她的内心,一下一下的,她的心被挖碎了。这样的感觉是她刚到醒红院时的感觉,那个老鸨,明明白白地欺负着她……温婉闭上眼,不愿意想下去,醒红院是个脏地方,可那脏地方也有能说话的一群姐妹,姐妹们身子是脏的,心却干净。不像李散香,身子是干净的,心却脏着。温婉用袖子掩上鼻子,好像嗅到了李散香的臭气一样,她意识到这是个比虎头还凶悍的女人,温婉对她防不胜防,她就像秋天的蚊子,拍死一个,又来一个,不知何时就把你的血吸干了。
  温婉正想着,磨房的门忽然开了,在外边的亮光透进的一瞬间,一个声音先飞了进来,是李散香。
  温婉立刻握住了推磨的棍柄,石磨又转了起来。
  李散香进来后两手就叉在了腰上,瞥了一眼温婉说:“在这歇洋工是不是?我在磨房外听了半天,里边一点动静也没有。真是城里来的金枝玉叶啊,都不如一只驴子听话。”说着,她走到磨盘前,用木勺搅了搅碾碎的黄豆,舀起半勺白浆看了看说:“豆豉没碾碎,要多磨几圈,把浆全挤出来,那样点出来的豆腐才爽口。”
  温婉不吭声,也不抬头。她感觉脚下沉沉的,两腿几乎迈不动步子,好像有两块石头把两只脚绊住了。她的眼前发黑,斑斑点点的金星在头顶飞舞。她感觉自己就要倒下去了,无声无息地倒下去了,就这样死在李散香的面前,死在这个黑暗的磨房里。她想起小时候吴妈跟她讲过的话,世间一切都是互为因果的。莫非她的前世欠了李散香的什么?比如她沿街乞讨的时候,李散香给了她一碗米汤,她现世便要到李散香面前还这碗米汤?她想得出神,脚下的步子越来越慢,脚底板火烤一样,生疼。
  外婆温婉把前世的因果想明白了以后,心里好像踏实起来了。这时,她听见李散香说:“乡下可不比城里,你既然来了,就得看得起这地方,看得起这地方你也必须看得起李散香,我是郭大名媒正娶的女人,我为妻你为妾,你听我摆布天经地义。”
  温婉感到李散香的话音离自己很远,像在一个渺远而空旷的地方被风吹送过来,游丝似的,在她的耳边飘来荡去。她被这声音牵引着,心绪乱糟糟的,好像遇到了一片纠缠不清的藤蔓。她只好把头低着,低得下颌几乎要抵到磨棍上了。
  李散香见温婉不吱声,继续说:“你们这些城里的女人,从小父母把你们蜜在罐里,不砍柴不担水不做针线,这样的女人如果再没人调教,能养家过日子吗?”
  温婉听到针线两字,浑身激灵一下,精神气立刻来了,她停下步子说:“大姐,我会做针线,我的女红做得很精致,我曾经靠这手艺养活自己。”
  李散香显然有点惊讶了,她惊讶的不是温婉会女红的手艺,而是她竟敢在她的面前表现自己,而且那么坦然和无所顾忌。她斜眼打量了温婉一下,冷笑着说:“你说的女红是不是刺绣啊?跟你说,这手艺在城里稀奇,在我们乡下,各家各户的女人都会描龙绣凤,根本不算是手艺。你就是绣得再好,也没人买你的绣品。”
  温婉的眼睛使劲闭上了,她不愿意看李散香的嘴,那嘴刀片似的,每句话都在切割她的心。
  李散香又在磨房站了一会儿,感到无趣便给温婉丢下话说:“你快点推磨,别像霜打的茄子似的没精神。把跟郭大在床上的浪劲拿出来,你的本事就更大了。”
  温婉的脸都气白了,看着李散香走出磨房,忍不住狠狠往磨盘上啐了口唾沫。
  夜里,温婉在郭大的怀里再也没有激情了,郭大嗔怪她,她不吱声。实在忍不住了,就将两只小脚抬起来放在郭大的胸前,郭大不经意间看到了那双小脚上的血泡,正往外渗血。
  郭大惊奇地问:“这是咋弄的?”
  温婉再也忍不住了,眼泪突然涌了出来,她想诉说,委屈的泪水终是让她泣不成声,于是郭大的怀里便埋了一堆柔软的血肉。
  窗外,一只猫在叫春,声音凄厉而惊心,突然响起的时候,让人有种恐慌。郭大首先被猫的叫声惊醒了,他忽然想到了李散香,这声音的某个声段非常像李散香,这个女人,这个让他没有任何感觉的女人,在他出门的两天时间里,竟对他带回的女人耍刁蛮。他再也按捺不住自己了,从床上一跃而起,没有点灯,也没有任何响动,他不想惊动温婉。然后,他打开门,踏着一地的月光向李散香的屋里走去。
  自从他回到这个院子,他只去过一回李散香的屋里,那是他与温婉圆房的晚上,一种男性的直觉让他感到必须跟李散香打个招呼。他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他们像陌生人一样站在黑暗中,连彼此的呼吸都感到陌生了。他们对峙着,倾听对方那陌生的呼吸,谁也不先开口。
  就这样站了两袋烟的时辰,郭大忽然感到倦了,便率先开口说:“你不喜欢我带回来的这个女人么?”
  “你喜欢就行了,家是你的,你想怎样就怎样。”黑暗中的李散香终于出声了,声音很怪,夹着一股怨气。
  郭大听出了李散香的怨气,对女人来说有这怨气很正常。他就寻着这怨气朝前走了几步,他的脸几乎要抵到李散香的脸了,于是他伸出手摸了摸李散香的脸,他的动作轻柔,以致他触到了李散香脸上的泪水,而她是个从不流泪的女人,郭大跟她结婚这么多年,没见她哭过。现在,她哭了,是温婉的到来使她的内心产生了失落。郭大突然有点得意,他总算惹得这女人哭了一回,而一个没有眼泪的女人一定比石头坚硬,因为女人是水做的。
  郭大说:“把你娶进门这么多年,你也没给我生个娃。左邻右舍都喊你破瓢。你不生娃不说,连床上的事也不让做。你知道床对一个男人有多重要么?它比耕田重要,比做生意赚钱重要,甚至比打江山还重要。你,你听见了吗?你!”
  李散香终是耐不住了,截住郭大的话说:“行了,我是个没有风月的女人,不能给你延续香火的女人。总之,我是你的罪人。如今,你喜欢的女人来了,她会延续你的香火,还会在床上浪叫,会让你的骨头酥软,可你别忘了,我为妻她为妾。”说罢,李散香忽然冷笑起来。
  郭大向前挪了一步,准备走出屋子。李散香身上有一股霉味还是腥味?郭大一时弄不清楚,反正是让他不喜欢的味道。但郭大往外走的时候,忽然感到自己要说的话没有说出来,于是他停住脚,张开嘴,让声音在空气中飘移。
  李散香最后听到郭大的话是这样的:“我把她带回来了,她就是这院子的主人了,跟你一样,她也有享受这院子的权利。你不能欺负她,打狗看主,要是你欺负了她,可别怪我心狠手毒。”
  现在,郭大踩着一地的月光往李散香的屋里走,这月光本来充满诗意,洒在他的身上却一片凄凉。李散香果然对温婉下手了,他不敢想那两只小脚底板上的血泡,那带着罪恶的虐待,是李散香给他的下马威。
  这女人!这女人!郭大心里恨着,脚步不由加快起来,整个院子里都响起他有力的脚步声。
  到了李散香的门口,郭大愣住了。李散香房间的灯亮着,这女人没睡,鸡都打头遍鸣了,她还没睡。她在干什么?
  郭大怀着心里的狐疑用手在窗子上捅了一个洞,看到李散香正坐在灯下纳鞋底,油灯冒着黑烟,灯苗几乎燎着了她的头发。她没有察觉窗外的动静,依然纳她的鞋底。郭大将窗子又捅大了一点,想把李散香在屋里的一切看个究竟。这时,他看到了李散香床头那一堆鞋,那是男人穿的鞋,李散香给谁做了这一堆鞋?他两眼往那堆鞋上仔细看了看,那是他的鞋,他从家里走时,李散香曾经往他的包裹里塞了好几双鞋,他嫌鞋邦太硬,只穿了一双。看着看着,郭大心里忽然生出了一种实实在在的内疚,李散香是靠没日没夜地做活计打发她的日子,说起来她真是个可怜的女人。
  郭大本想教训李散香的念头一下子消失了,他没有敲门,也不想惊动李散香,面对这样的一个女人他不知道究竟该说些什么。
  郭大转过身,心情沉闷地往回走。月光已经淡了,黎明前的黑暗正悄悄笼罩着这个院子。他想回去后告诉温婉,李散香毕竟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女人,温婉应该靠自己的聪明让李散香罢手、服气、不再欺负她。
  女人的世界真是个复杂的世界,郭大第一次感到这个院子的复杂,足以令他头痛。
  二十七
  妈妈温晴几乎成了乔本龙的宠物,他喜欢着她,在她身上寻找着日本女人枝子的影子。有一天,乔本龙让妈妈洗干净身子,光裸着四肢仰面躺在地上,然后他喊女佣将烧好的菜端上来,置放在我妈妈身体最敏感的器官上,他说:“这叫人体宴,是日本最富有的阶层消费的方式,枝子后来就去干这行了。”乔本龙有点惋惜地说:“枝子去干这行,不知遭遇多少辛酸,她要特别的训练有素,宴会自始至终都不能出声,更不能放屁,她的耳朵在此刻是聋的,眼睛也是瞎的,她就像一张没有任何知觉的木桌子,客人怎么谈笑风声都与她无关。”
  睡在地上的温婉知道乔本龙的述说实际上是对她的指导,她就听话得一动不动。
  乔本龙置放在温婉身上的碗盘全部是宋代的官窑瓷,一色的祭红,很有点高贵的意味。酒具是银制的,白中闪着银光,酒壶盖上一粒晶亮亮的珠子,是宝石中的石榴红。乔本龙咂一口酒,吃一口菜,菜有点日本料理的味道,不是单一的咸,也不是纯粹的甜,那是一种多味的混合,只有东渡过日本的乔本龙能欣赏这样的滋味,他吃剩的菜,佣人是不再吃的,温婉也不敢享受。所以佣人每次做菜都烧制一点点,却置放在较大的盘子里,为着乔本龙所要求的盛大和气派。
  人体宴慢慢进行着,乔本龙吃人体宴的过程,也是回忆枝子的过程,甚至可以说是欣赏温晴的过程。这个过程似乎很神奇,总能带给他一些遐想和快慰,他就在这快慰里慢慢品尝着人生的情调。
  温晴在乔本龙享受的过程中痛苦着,她的痛苦比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还要甚。她不能大声喘气,也不能闭眼睛,眼睛还要始终看着半空,半空悬着一只玉蟹,张牙舞爪的,像是要跳下来。她的不敢喘气,是怕身上的盘子在她的喘息中晃动,而憋回的气便成了一股浊流,在五脏六腑间循环,最后竟阻在肠子里了。这股浊流上下回旋,很快挤成单一的线条,要从哪个暗道钻出来。温晴不敢动,丝毫也不敢,她怕她放一个屁,一个臭屁,那样她就搅了乔本龙的一顿盛宴,她能想象一个臭屁带给自己的恶果。
  温晴狠狠地憋着,感到自己的四肢潮了,然后是额头。幸好她的额头遮了头发,那是一蓬好看的刘海,乌黑而整齐,就像一张帘子,遮掩了额上的一切。
  乔本龙没有察觉温晴的一切,只顾喝酒,酒穿过喉咙在他的肠胃燃烧,他感到有一团火在烧灼自己,也在烧灼枝子。他看到枝子迎着火光跑来了,一蓬乌云样的秀发,一身艳丽的和服,他站起身迎了上去……这时,佣人走过来喊了声“老爷”,人体宴才算结束了。
  温晴起身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厕所,她在厕所里蹲了很久,一团一团的浊气顺着肠道排泄出来,她的身体感到一阵放松的痛快。这时,她细细打量了一下自己,就像一只羽毛未丰的鸟,困在这里无法展翅,要是她能展翅,她一定飞离这个地方。可是,她不能,她还没有翅膀,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大上海,乔本龙或许能帮她丰满羽翼。因此,她要忍耐一切。
  温晴洗过澡,换过衣服,就坐在乔本龙的床前听他的呼噜。乔本龙的呼噜有个特点,最初是像天上的雷声呼啸着滚来,继而又像海水退潮了似的,出现一段平静,然后再出现地动山的响动,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了。
  温晴默默坐着,始终是不敢乱动的,怕乔本龙忽然醒来。坐了一会儿,见乔本龙还是山呼海啸的样子,她紧张的神经就松弛下来了,并暗笑自己仿佛是为了乔本龙的呼噜来的。她站起身,走到屋子中央一张方形的写字桌前,这是一只花梨木桌子,桌面是本色的红木,四角雕出麒麟,一派吉祥的气势。再看桌上的笔墨纸砚,有顺序地排列,墨是墨笔是笔,一样不乱的。一张宣纸上是乔本龙临摹的《他山之石》,虽只用了三分之一的笔力,却有以假乱真之妙。温晴看着想:乔本龙大概就发的这洋财,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所谓古董商,发迹的时候大多靠了一些假货,只不过他把假货充了真货,而买家又是不识货的白痴,就像这真假难辨的《他山之石》。
  温晴看了一会儿,竟从其中看出一些欣喜来。她跃跃欲试着,当她拿起毛笔的时候,听见乔本龙在床上翻了一个身,突然坐了起来说:
  “你喜欢画画还是写字?”
  温晴的神经一下子绷紧了,怯怯地望着乔本龙,乔本龙这时已从床上跃起,伸着懒腰走到她的面前说:“我要把你培养成才女!你信不信?”
第16章
  温晴握着笔的手一下子冒出汗来,乔本龙就把他的大手握上去,他拈着她的手在宣纸上画,一笔又一笔,片刻,他们就把云头皴画出来了,乔本龙看着说:“好一双回春的妙手啊,你比那个远在东洋的枝子聪明多了,有一个好模样,有一副好嗓子,还有一双灵巧的手。我乔本龙折磨了你许多天,也观察了你许多天,你不轻浮,有韧劲,我只要花本钱,就能把你打造成上海滩才艺双全的明星。”
  温晴听到这里,一下子就给乔本龙跪下了,她两眼含着泪水说:
  “老爷要是把我培养成人,我日后准会好好报答老爷的。”
  乔本龙得意地笑起来,说:“我不用你报答,只要你一句话,你冲着天说,冲着地说,用你的心回答我,你爱我吗?”
  温晴的脸上忽然掠过一丝困惑,她不懂什么是爱,不知怎样回答乔本龙。
  乔本龙见温晴一脸的困惑,就点化她说:“爱就是你心里装着一个人,这个人时刻在你眼前晃动,你离不开他,离开他你心里就难过,就想哭,就茶饭不思……”
  温晴这下明白什么是爱了,爱就是眼前始终晃动着一个人。而她的眼前不是始终晃动着乔本龙吗?于是,她抢过话说:“我爱!”
  “你大声说,再说一遍!”乔本龙看着温晴。
  “我爱!”
  “谁?”
  “老爷呀!”
  乔本龙的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整个夜晚他都交给了温晴。
  他找出两只粗硕的毛笔,让她双手在宣纸上泼墨挥毫,先是横平竖直,然后又强调笔锋、臂力、腕力,温晴认真地一一做着,一会儿,她的胳膊就酸了,她的表情显出了一种厌倦的神态。乔本龙就用手指弹了一下她的脑门说:“别偷懒,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你喜欢唱戏,就得在台上有几个独招,没有独招,谁买你的账啊,这是上海,十里洋行,灯红酒绿,什么样的女伶都有啊!”
  温晴在乔本龙的大院里苦练了一年,当她在上海某茶馆露脸献艺时,不光是她的嗓音扮相,还有那一身功夫,都赢得了众人的掌声,她能用两只毛笔同时左右开弓写出漂亮的大字,她的字笔走龙蛇,柔和中透着豪气,如长江一泻万里。如果不是她当众表演,谁也不会相信这么潇洒遒劲的大字竟出自一位女伶之手。温晴一下子轰动了上海滩,轰动了演艺界。
  乔本龙感到自己成功了,眼下他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必须马上组织更高规格的演出,让温晴跃马扬鞭,横空出世。
  这天,温晴站在台上,就像站在一艘大船上,而台下的看客就是海浪,海浪一动,船就会晃,海浪越高,船也就越高。登台之前,乔本龙就让她发誓:“像玉一样具有坚韧的质地,晶润的光泽,绚丽的色彩,舒扬致远的声音。”如今,温晴实现着这一切。
  乔本龙特意为温晴组织了一个昆曲班子,在这个戏班里,一切围绕温晴的戏展开,温晴可以挑选曲目、挑选琴师、挑选舞台的方位,总之,所有能唱红的因素都由她充分调动。
  乔本龙的任务是招徕看客,有头有脸的看客,商界的、军界的、演艺界的,这些人到了剧场,就带来了热闹的财运,他们往往不是一人出行,而是三五成群的,尊尊卑卑的,官是官长是长,君是君臣是臣,依次在剧院坐下来,便显出非凡的气派。他们的到来,既捧了温晴,又撑了乔本龙的面子,乔本龙里里外外支应的时候,脸上盈满了红光。
  温晴在一边看着想:什么是势呢?这就是势,势大力壮,势单力薄。所有的力量都是人气的凝结,这凝结也就成了靠山,让没有依靠的人倚在这高大的山上,于是便有了强大的磁场。
  温晴在舞台上的自信就是依靠这强大的磁场而来的,她唱《望江亭》:“月儿高高照楼台,清辉洒满怀……”该凄凉的时候凄凉,该高亢的地方高亢,几句唱腔出口,满场的喝彩就如海浪般一浪叠着一浪了。
  温晴稳站在船上,她就像个舵手吊着看客的胃口,看着他们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伏下去,又一会儿,舞台越变越小了,看客们潮水一样涌向她,口哨声、尖叫声、掌声铺天盖地将她围住,她有点恐慌了,向后退着,这时她看见了乔本龙,乔本龙戴一顶黑礼帽缓步走向台前,他穿了一身软缎料子的中式便装,上面是印花的福字,行走的时候一只手举起来向四周致意,眼光随着手的方向四处游移,一派绅士风度和男人气概。在这样的场合,温晴只看见了乔本龙的气派,他阴暗的一面,让她无法启齿的一面,她是一点也不去想的,好像瑕不掩瑜似的,令她倾心和满足。
  乔本龙站在台上的瞬间,全场爆发了一阵潮涌般的掌声。他很绅士地伸出手平息了此起彼伏的掌声,而后他洪亮的声音就在茶楼里响起来了,铜钟似的,一下又一下,敲得每个看客的心里都发紧。他说:
  “谢谢各位的赏光,各位能在百忙中拔冗赏光,实在是小伶人温晴的运气。当然,温晴的才艺确实逼得人眼花缭乱,她行腔委婉,低声部细若游丝,高声部响遏行云,唱功扎实,武功奇巧,双手泼墨,字如钟锤。女性将男性的雄奇寄托在字里行间,真是人间的奇妙,艺界的奇妙,让我们再次为新星的诞生而鼓掌欢呼吧!”
  温晴忽然感到脚下的船晃动起来了,头有点眩晕,是那种被激动和兴奋冲荡的眩晕。她学着乔本龙的样子向潮水般的看客挥手,可她的手是那么没有力气,这时她才确信那句话:女人是水做的。水是没有筋骨的,也是没有棱角的,但水也能形成气势,那就是它的力量凝成一团的时候。现在,她自己就凝成一团了,她看着那力量的冲荡,对剧院的冲荡,对乔本龙的冲荡,对看客的冲荡,对自己的冲荡……温晴终于明白,原来世上的一切都是存在着力量的,哪怕是最柔软的水,只要挖掘和引导。温晴感激地看了乔本龙一眼,看到乔本龙正抖着她刚刚写就的两张条幅向台下的看客展示,那是她表演的绝活,左右两个条幅是象征吉祥的八个字:“紫气东来,惠风和畅。”
  这八个字的成型,是温晴多少心血的凝聚啊!因为“和”字的一撇,温晴有一晚竟从黑夜练到天明,手臂红肿了,痛得不敢吃力,乔本龙冷冷地说:“不下苦中苦,难为人上人。”
  如今,温晴的成功是不是人上人的感觉呢?这感觉是苦出来的,纵然飘飘欲仙,她仍能感到那滋味的灼心。
  乔本龙正津津乐道温晴的字功,有位军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跟在他身后的是一位更年轻的军人,年轻军人往台上走的时候,两眼直盯着温晴,温晴不经意间与他的眼神相遇了,她感到他们的目光很重地碰撞了一下,然后在她身上就产生了一种魂飞魄散的效果。
  中年军人走到乔本龙跟前说:“这生花的妙笔我收藏了。”
  乔本龙谦恭地笑着说:“长官赏光,长官赏光。”转身对温晴说:
  “快给长官行礼!”
  温晴在行礼的一瞬间,又与年轻军官的目光相遇了。她的脸忽然红起来,这红一直延伸到脖颈,后来她感到浑身都发烫,像火烤了一样。
  年轻军官始终不动声色,在他的眼神扫过温晴的一瞬间,温晴从他的眼睛里仿佛读到了几个字:后会有期!
  她的神情越发不自在起来了。
  二十八
  我不去上班了,我不想看奚美凤那张虚伪的面孔,更不想听她没完没了的唠叨,她的唠叨就像沙尘暴一样成了我生活的灾难,而我内心的春天几乎要被这沙尘暴无情地破坏了。
  在辞去这份工作之前,我直接找到了主编。我撒了个谎,说我妈妈生病住院了,我得照顾妈妈。
  主编的一双眼睛透过镜片斯文地打量了我一会儿说:“你应该提前半个月就打招呼,免得我们工作被动。”
  我没吭声,因为是我主动辞职的,理在对方。
  沉默了一会儿,主编又问:“你在我这里工作了多长时间?”
  “一个半月。”我回答。
  “那就给你开两个月的工资吧。”主编说着拿起了电话通知会计。
  真想不到有这样的好事,主编竟如此豪爽地给我开了两个月的工资。我连声说着谢谢跑了出来,我看到外边的世界天高地阔,一片繁荣。
  当我回办公室收拾东西时,奚美凤正欲出门,她手里拿着一篇很厚的稿子,稿子的题目很大,作者名字也写得醒目,我一下子就看到了“王可”两字。
  奚美凤说:“你送审的那篇稿子分量不够,我刚刚编了一位青年作家的中篇小说,准备放在这期的头题,我现在就把稿子给主编送去。”
  我嗯了一声,与奚美凤擦肩而过。关于辞职的事,我一点都不想告诉她,不知为什么,我的一切都不想让她知道。可我刚才听到她的话以后,还嗯了一声,这多少有点滑稽,这里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了,我还嗯什么?
  我把抽屉里的东西收拾好以后,奚美凤回来了,只听她大声嚷道:
  “辞职也不跟我打声招呼,刚才主编一说,把我说愣了。你妈妈的病真的那么严重么?非要辞职不可?如今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可不是容易的事情,你是在四十多个竞争者中脱颖而出的编辑,辞职有点可惜了。”见我始终不吭声,她又说:“不过嘛,主编对你还是蛮优厚的,给了你两个月的工资,实际上你只工作了一个半月,如果去掉双休日什么的,也就是一个月。反正钱是国家的,给谁不是给呀!”
  奚美凤风凉话一出口,心里的邪恶就彰显出来了。
  我不屑地扫了她一眼,拎起包就离开了办公室。我听到身后的门“嘭”地响了一声,不知是我摔的,还是奚美凤关的。响声非同寻常,表达了彼此的心情。
  走在马路上,看着穿梭往来的行人,我忽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我们的生活并不像一天天感觉的那样,如喷不尽的水柱,不断地被换新,每时每刻洒落着新鲜得摸不尽的水滴;而是变得坚硬、僵化,一幅月球般的景色,光秃秃的山峰悲惨地矗立在清冷的天空下,深深的火山口满是阴影。当周围空气的压力减弱的时候,我们在白天积聚的焦虑便膨胀起来,压迫着我们,就像血充胀着血管,在太阳穴上跳动。
  这种焦虑仿佛一大块沉重的东西,塞满脑袋和胸口,扩张着肺,像杠子一样压着胃肠,又像棉花团堵住咽喉……我能确切地感到这种奇怪的不适,并想在没人的时候放声哭泣。
  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我想在哪里坐一会儿。
  看看四周,前边不远处有一座街心花园,我急步跨过马路,溜进花园,坐在树下的一把石椅上。我打开包,里面的白色信封赫然入目,它鼓胀着,有点炫耀地看我,我知道它现在的身价,那是我两个月的薪水。
  这个鼓胀的信封让我的心略微踏实了一些,不一会儿,我又开始焦虑起来,下一步我该怎么办呢?我想起显克微支有一部长篇小说《你往何处去》,现在我不知道我该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而且愈来愈甚,就像秋天的蚊子,张牙舞爪地疯狂向我扑来……我想我先休闲一段时间吧,反正有两个月的薪水糊口呢。我呆在家里,利用大段的时间写作那篇有关外婆的小说,只要坚持写完,它一定有发表的地方。只是妈妈温晴总是跟我处在一种对峙状态,她不喜欢我呆在家里,她神志清醒的时候,一旦看见我在家里的身影,就会暴躁地跳起来,然后像驱赶苍蝇一样驱赶我,我成了她空间里的障碍和多余。妈妈温晴有句话常挂在嘴边:“趁年轻,你要出去赚钱。别指望谁会养活你一辈子,这个世界谁也不欠谁。”
  妈妈的话绝对是真理,这个世界谁也不欠谁的,人和人之间是一种需求的关系,男人和女人也如此,过去那种女人依赖男人生活的理念早已陈旧不堪了。试想想,有几个被有钱男人包养的二奶是幸福的?如果一个女人把希望和幸福寄托在男人身上,她一定是愚蠢的。
  女人可以利用男人,不可以依赖男人。这就是我理解的妈妈那番话的含义,也是我初涉社会和生活的一点体会。比如王可就是一个男人,可我能依赖他吗?他的一切行为都给我一个可怕的直觉,他的肩膀没有力量负担女人的泪水和柔情,更没有力量负担女人的生存和命运,他对女人是一种需要,肉体快慰的需要、生存实惠的需要。随着他的心血来潮,他的情绪变化,他一时需要哪方面,便在哪方面调动他的心智。女人的世界在他面前要么顺从地无限扩张,要么收缩,要么狭隘而阴暗,要么广阔透明。女人的色彩按他的意愿在变,没有任何规则在他眼里是固定的,也没有任何传统压在他的头上。在他的心智的调动下,女人在他的面前晃、颤动,仿佛悬荡着蜘蛛的轻薄的蛛网。
  我就是一张轻薄的蛛网,而王可是我身上的毒蜘蛛,他用他的毒液不断扩大自己的地盘,策划他的势力范围,只要对他有使用价值的,他都兼并,比如奚美凤。我怎么也无法想象王可能跟奚美凤滚在一张床上,在我眼里,王可是个审美情趣很高的男人,他曾经把港台明星贬得一钱不值,而唯独喜欢齐豫,那是因为齐豫有一首《眼泪》的歌深深打动过他,他听到这首歌的时候,眼睛总是目视前方,我看到有泪水盈在他的眼眶,而王可是个绝少动真情的男人。
  我怎么又想到他了,我发誓不再想王可,然而他对我的诱惑太深了,像空气中的氧一样,让我无法不时时记起他的存在。
  太阳不知不觉到了头顶,我感到一阵灼热。我起身回家,我要用几个月的时间沉下心来打造有关外婆的小说,然后一鸣惊人。
  两个月以后,我的初稿完成了,我为自己编织的故事激动不已,一种想倾诉给人听的欲望喷涌而出。我倾诉给谁听呢?妈妈显然不是对象,她的思维有三分之一处在混乱状态。那么只好再去找王可吧,但我绝不愿意再见到他,他让我恶心。真的,恶心!
  我把写好的初稿存在哉盘里,就坐在房间吸起烟来。我吸的是宛花牌香烟,三块钱一包,这个价钱的烟目前在我还不算奢侈。吸了一会儿,烟雾开始侵蚀我的眼睛,思维又在烟雾里飞奔起来。美国有本《香烟》的书说:“香烟不仅是一面反映吸烟者主体的镜子,也不仅是一个人夹在手指间的物体,它本身就是一个主体,一个拥有自己的身体和精神的造物。香烟不仅是一首诗,它自己就是一个诗人。我们可以把火光闪烁的烟灰看成一个生物体的核心,或干脆是一个女性化的个体,充满诱惑和魅力的源泉,令人爱不释手又无法分心。”
  我的烟龄很短,我是从认识王可开始认识香烟的,但现在我已经离不开它了。特别是写作的时候,烟可以使我的中枢神经达到极度的亢奋,灵感被烟雾牵引出来,飞在纸上,让我感觉着文字的美妙。
  吸完一支烟,又看了一遍小说初稿。我无法确定它究竟是好还是不好,情节的发展符合不符合人物性格。这时候真想见见王可,他几句话就可以给作品一锤定音。我站起身,先去了一趟卫生间,顺便看看妈妈在干什么呢。
  在我朝卫生间走的时候,我向妈妈的房间看了一眼,还好,她正蜷在床上睡觉呢。于是,我很快从卫生间出来了,拿起电话,拨了王可的号码,这时忽然想起王可的日记,他在日记中形容奚美凤的腿是蛇皮腿,跟他通话的兴致立刻没有了,挂上电话,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窗外,是一如既往的老景色,四季的轮回好像在这里都变得不明显了。窗前没有一棵树,也没有一块草坪,这是城市的贫民区,楼房的房龄快四十岁了。小鸟从不肯在这里逗留一会儿,要是它在哪家的房脊上鸣叫几声,那一定是误入寻常百姓家了。
第17章
  看着窗外,心里依然想着小说初稿,我已经踏实不下来了,心像是长了荒草一般。我甚至有点后悔辞了工作,我凭什么要辞去工作呢?
  是因为心里讨厌奚美凤,可杂志社又不是她的。如果现在我在杂志社,可以通过组稿的理由去见一见作家协会的作家,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心情糟糕透了,情绪滑向了冰点,忽然想哭,我已经很久没哭过了。这时我想起一个老作家来,他是我短暂的编辑生涯中跟文学有关的作者,他的一篇散文稿是我编发的,他曾来过编辑部,还留过电话,据奚美凤介绍,老作家五十年代曾红遍大江南北,他的一部反映地下党生活的小说改编成了电影,在国内获过大奖。对,找这个老作家去,让他给我的小说初稿提提意见,姜是老的辣,他说不定能一针见血呢。
  我翻出记事本,找到他的电话号码,一拨就通了,他在电话那边十分热情地答应了,我嗯嗯着放下电话,梳理了一下自己,拿着稿子就出发了。
  老作家住在城东,我坐了四十分钟的公交车才赶到他住的公寓,这是一片新开发的公寓,花草树木绿化带,楼房是彩色的,整个小区很时尚又充满人性,一派新时代的感觉。我站在这片公寓前突然有点自卑,就像一个灰姑娘到了皇宫一样,还没见到主人便手足无措起来。
  忐忑不安按响了老作家的门铃,宽敞明亮的房间、主人热情的面孔,立刻缓解了我的紧张。我坐下来后,仔细打量老作家的房间,他的房间除了书就是石头,各种各样的来自名山大川的石头。
  我讨好地对老作家说:“精美的石头会唱歌,难怪您能写出那么美的作品。”
  老作家呵呵笑起来,在他端茶给我的时候,我看到他左眼的长寿眉已有半寸长了。
  房间的气氛轻松起来,我说明了自己的来意。我说我热爱文学,但苦于没有名师指点,写完的作品不知好还是不好,自己的艺术功力有限,所以判断力也就有限。
  老作家接过我递给他的小说稿,一页一页翻着。翻了几页,他微笑着对我说:“年轻人写的东西文字都很新鲜,但主题的提炼似欠火候,你到底要写你外婆的什么呢?我都看了十几页了,还没看出头绪来呢。这是写作最忌讳的,没有主题,凭着感觉写,写到哪儿算哪儿,自始至终不知小说表现了什么。我们过去写作时,提笔之前都有个创作原则,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现在看来,这个创作原则一点都没有过时,对年轻人同样有用,否则作品就会拖泥带水,缺乏鲜明的时代感,人物也不鲜活,读者看了前边忘了后边……”
  王可曾经把过去一些颇有名气的老作家喻为时代的宠儿,他说是时代让他们讨了名气的便宜。也许,王可说的是对的。眼下,我有点听不下去了,老作家的陈词滥调不仅无法帮助我对文学的理解,相反更模糊了我的一些认识。但我不好打断他,只有一味地听他说下去,然后他的话在我的耳畔就变成了风,左耳进去右耳出来了。
  老作家终于停止了他的诲人不倦,我看到他的嘴角残存着说话时的唾液。
  我拿起稿子,说了一些感谢的话,然后夺门而出。走出公寓的时候,我回头望了一眼,发现老作家正站在阳台上望我。
  我还得去找王可,这回是下定决心了。我要把他约出来,不再进他的房间,不再跟他恋战肉体。我一路走一路想,等我到了王可的楼下,在公用电话亭给他打了个电话,王可在家,并阴阳怪气地说:“哪阵风把你吹来了?”
  我说:“你下楼来好么?我请你喝茶。”
  他说:“我正看足球呢,好刺激呀,你上来吧。”
  我稳住情绪,“难道我真没有球赛重要么?今天我不想上去,只想让你下来。”
  他嘘了一声:“你今天真有点神经了。”
  我说:“对,等着你来治疗呢。”
  不一会儿,王可穿着拖鞋下楼来了。
  我们坐进了附近的茶楼。
  我把稿子递给了他,他接稿子的时候问:“你干嘛把工作辞了,不是神经有毛病吧?”
  “你听奚美凤说的?”我径自问。
  “对,怎么样?”王可一副不在乎的表情。
  “你跟她的丑事我都知道了,我感到恶心,不想每天看见一张令我恶心的老脸。”我说。
  “那你凭什么还请我喝茶?”王可显然不耐烦了。
  “我有求于你,想请你指点一下我的作品。”我态度诚恳地说。
  王可抬眼看了看我,说:“我能指点你吗?我是你眼里的苍蝇,苍蝇是厕所的贵宾。”
  “你真的不想指点?”我追问。
  “我指点不了。”王可有点耍赖皮了。
  “可我是为这事才请你喝茶的,你以为我会白请你么?”我有点生气了。
  王可从我的香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燃着。烟雾在他的眼前缭绕,烟雾中的王可显得更加莫测,他那样子,真有点令人恐惧。沉默了一会儿,他说:“这样吧,我不白喝你的茶,你的作品我推荐给一位青年作家看看,他比我路子野,说不定能帮你找个地方发表呢。”说着,顺手写了个手机号码给我。
  我和王可在茶楼分手的时候,他告诉我说:“青年作家绰号叫‘眼镜’,你这样喊他也行,他不在乎。”
  我心里一惊,这个青年作家莫非就是王可日记里提到的那个“眼镜”?
  王可见我沉默,继续说:“讨‘眼镜’的欢欣很容易,他特别喜欢女孩子。”
  “因此你就把我当礼物送给他么?”我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王可翻着白眼说:“我可没这意思。不过,你要是能讨他喜欢,真算你的幸运了。你想想,全国能有几个像‘眼镜’这种档次的青年作家啊?他是我们这座城市的光荣。说不定哪一天,诺贝尔文学奖就逮着他了。”
  “那他一定很有钱了。”我插话说。
  “‘眼镜’的价值可不是用钱能衡量的,他精神上的富有一百个亿万富翁也抵不上啊。”然后,王可转向我自炫地说:“我们这些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我没有应和他。
  这时,一辆小轿车从我的眼前横穿过去了,我吓了一跳。小车跑远以后,我问王可,“你能肯定刚才那辆车是宝马么?而且是私家车?”
  王可说:“猜这个多没意思啊!”
  我说:“现在社会上衡量富翁的标准一是别墅,二是高档轿车。”
  王可不屑地看了我一眼,“你真俗!”
  二十九
  外婆温婉在月光下坐了一夜,这一夜她想明白了许多事情,知道她再也不是个闲散的人了,而是有家的女人了,家有家规,更要有家的体面。郭大说的也许是对的,有家的人一定要维护一个家的体面。
  温婉想明白了以后,就在月光下长吁了一口气,感到轻松多了,李散香郁结在她心中的苦闷全被月光照个透彻和明朗,她想她不能硬碰硬地跟她拼打,与自己相比,李散香毕竟是个没出过家门的女人,而自己去过上海,还有过醒红院的风光。
  第二天一早,温婉早早起床,去了豆坊,今天李散香要做豆腐,她必须守在一旁听从她的支应。天还没完全放亮,她起得过早了,豆坊的门尚未开,她只好沿着房檐下的石板路往李散香的屋里走,她的脚底板生疼,因为疼两只小脚行走的速度很慢,一捣一捣的,像演皮影戏似的,有点荒诞的味道。
  到了李散香门口,温婉停下脚,看到李散香的屋里已经点着灯了,但里边没有动静,她在窗前站了一会儿,里面仍没有动静,她想如果李散香打哈欠这么近的距离她是能听到的,可里边偏偏连个打哈欠的动静都没有,李散香怎么了?她忍不住喊了一声:“散香姐!”
  屋里终于有了回应,李散香不紧不慢说:“门没插,你进来吧。”
  温婉轻轻推开门,赫然入目的是李散香光裸的上身,她正在灯下捉红肚兜上的虱子,不是捉,而是咬,用牙咬,她的牙齿上沾着虱子的血和皮,李散香边咬边说:“打蚊子打腿,掐虱子掐嘴。”
  温婉先是吃惊,继而就感到喉咙口像有什么东西卡了一下,她想呕。
  李散香抬眼看了看温婉说:“我这个样子很吓人是吧?我已经习惯了,好样歹样反正也没人看。我身上的血肉就是专门喂虱子的,你看这虱子长得多肥多大!”李散香说着,两排牙齿又发出一阵脆响。
  温婉再也看不下去了,忍不住说:“我小时候在家也生过虱子,虱子这东西一怕烫二怕冻,烧一锅开水,把衣服用开水一烫,虱子就全死了,连卵也活不成了。要不就把衣服放在冰天雪地里冻,一冻虱子就死了。”
  李散香看看温婉,冷笑了一声说:“虱子是我的伴,它们都死了,我身上不更空落了吗?连个让我痒痒的东西都没有了,人到了这份上还有啥活头呢?我可比不了你,有人疼有人亲的,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那亲和疼就远离你了。”
  温婉知道李散香会越说越离谱,而十句话有八句话都是敲打她的。于是,温婉忙岔开话说:“散香姐,听说你今天要做豆腐,我是帮你做豆腐来的。”
  “帮我做豆腐,你不吃啊?你这张嘴真是甜透了,能说会道,怪不得把郭大哄住了。”李散香在空中抖了抖红肚兜,重新系在身上,又穿了件斜襟的蓝上衣,缠紧裤腿,开始穿鞋子。李散香的脚也是缠过的,但显然没缠彻底,好像缠一半的时候又放弃了,看上去比温婉的脚大了一半,走路也踏实,快起来时竟发出咚咚的声响,敲鼓似的在院子里威风着。温婉跟在她的身后,走快了就有连滚带爬的感觉,但她又不能不快走,李散香一旦回头催促她,嘴里就是一连串的骂腔,骂猫骂狗的,其实是指桑骂槐。
  天完全亮了,空气中有一股湿润的气息弥漫在院子里,丁香树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香气。李散香边走边打哈欠,一只黑猫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冲李散香怪怪地叫了几声,李散香俯身拾起一块石头打了过去,嘴上骂道:“浪了一夜,还来叫春,不要脸的东西!”
  温婉在一旁听着,胸部的肌肉开始发紧。她知道李散香这话一半是骂猫,另一半则是骂她。她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没有别的去路。
  李散香就像她的魔,什么时候想捉弄她就捉弄她一回。温婉想还击李散香,她来郭家是奔着郭大来的,绝不是为了受李散香的气来的。就在她要开口的时候,又把心里的火气压下去了,自己毕竟霸占了李散香的丈夫,现在李散香捉弄她是互为因果的。
  豆坊紧挨着磨坊,两扇门都打开后,一股黄豆的香气直扑鼻子。
  李散香吸着鼻子说:“今天一定要做两板豆腐,点得嫩一点,自你们回家来,我这是头一回做豆腐。瞧瞧我的手艺,你就会从心里佩服你这个大姐了。这样吧,你去后院抱柴禾,先把灶火点着。”
  温婉听李散香支应完,心就沉下来了。自从进了这个家门,温婉最讨厌蹲灶炕。她抱柴禾的时候,像乡间不识字的女人,而蹲在灶炕烧火,又像一个没有生活情调的悍妇。她曾经拥有的满腹诗书和无边风月,在这个属于李散香的院子里,就像驴粪一样一钱不值。可她没有任何办法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她完了,败在一个目不识丁的乡下女人手里。温婉边想边往后院走,在她抱着柴禾往豆坊奔的时候,脑子里忽然闪过了醒红院的情景,那无拘无束的笑声……但只是一闪,她很快就把这念头掐灭了。那个地方,是她黑暗的历史,她永远不可能再提起它,尽管那里淫荡过她的笑声,而她又是在那里认识郭大的,但那地方毕竟压榨过她的肉体和血汗,是她终身不再向往的地方,也是她所不耻的地方。现在,她要在这个院子里踏实地生活,她有郭大,有郭大就足够了。女人一生总要寻个归宿,这个归宿使她的心底生出希望。“大开眼界莫言冤,毕世甘他也是缘”,温婉心里忽然涌出一句诗,嘴上重复了一遍,眼前立刻云开月朗了。
  灶火烧起来以后,豆汁的香气就弥漫了整个屋子。李散香用一把木勺在锅里搅着说:“我这个人啊,也许是天生的劳碌命。照理讲,郭大能在外边赚钱,我就不用在家里这么劳碌了,雇几个长工,地里家里的活计一下子也就包出去了。可我不行,偏偏就闲不住,别人干的活计我也看不中。从小到大,我就信一句话:人勤有饭吃,狗勤有屎吃。
  塌针懒线的婆娘我们这里也有,家不像家,外不像外的,男人却偏偏宠她。我就弄不明白,男人到底喜欢她啥呢?”
  温婉用烧火棍挑着灶间的火苗,李散香说什么她都不搭腔,任由她说。她心里记住那句话:舌是惹祸根。
  “撤火撤火,火大了。”李散香忽然嚷起来,跟着就从灶里往外撤秸杆,燃着的秸杆带着通体的火星横在地上,李散香跺着两只大脚哔哔啪啪踩踏了一阵,火星立刻气息奄奄了。李散香返身回到锅台,用嘴嘘着满眼的雾气,朝锅里翻滚的豆浆点卤水。她从容地做着这一切,温婉借着雾气偷偷地看着李散香,这个能干的女人既让她服气又让她遗憾,她服气她的吃苦耐劳,同时也从心底感到她的吃苦耐劳是没有目的的,李散香本意是把生活搞得异彩纷呈,而她自己却活得一塌糊涂。在温婉的记忆里,李散香从未洗过头发,她的头发散发着一股腥气,头屑星星点点的,不时飘落下来,温婉看着她的头发想:不知道里面藏了多少虱子,如果能将人的脑袋移位,李散香会抱着自己的脑袋咂虱子的。
  “成了,成了,豆腐点成了!”李散香欢呼着,两手往围裙上拍拍,伸出食指舔舔,兴奋地围着锅台转起来说:“等会儿郭大回来,一准会笑得咧嘴,他最爱吃我做的豆腐了,沾点韭菜花,热热的烫嘴。就连豆渣他都说好吃,放些雪里蕻炒炒,上等的下酒菜啊!”
  温婉听着李散香的话,慢慢从灶间站起来,她的头忽然一阵发晕。
  她的眼前跳动着金星,金星乱舞,搅得她想呕吐。这几天她所付出的体力,差不多是她几年的支出。她真想睡一会儿,回到屋里,回到床上。但她的耳畔不停地响着李散香的噪音,李散香说:“温婉,这半桶豆浆拎去喂猪吧,猪正饿得叫唤呢。”
  温婉刚刚拎起豆浆,李散香又说:“温婉,这碗豆渣端去喂鸡,鸡窝门还没打开呢。”
  温婉晃晃悠悠拎着半桶豆浆去喂猪,她的腿几乎瘸起来了。想到推磨的经历,她的两只小脚立刻神经质地疼痛着,好像跟她的心灵呼应似的。到了猪圈跟前,一股臭气直扑鼻子。温婉举着细瘦的胳膊想把豆浆倒进猪圈里的猪槽,猪圈砌得很高,温婉拎起来的时候铁桶碰了栅栏一下,半桶豆浆全部倾泻地上,温婉朝后趔趄了几步,幸而她动作麻利,才避免了一次烫伤。
  这个惊险的动作着实把温婉吓了一跳,她惊魂未定地靠在墙上,看着猪圈里哼哼的两头猪。猪通身白色,又圆又肥,已经长了八个月了,李散香说猪是留到年底宰杀的,杀了猪过个香喷喷的年,把剩下的猪肉用盐和八角腌起来,就是一年的荤腥。温婉刚来那天,李散香给她炒了咸肉韭菜,那可口的喷香是独有的,温婉至今记得那香味。
  两头猪用嘴拱着栅栏,大概是嗅到了豆浆的香气,拱一会儿,竟急急地叫起来,像是食前的六神无主,而且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大。温婉听着猪叫,心里越发没了底数。她将横在地上的铁桶拎起来,慢慢朝豆坊走。这时,她看见李散香从豆坊闪了出来,正手搭凉棚往这里望,她一定望见了什么,快步朝温婉走来了,她的脚步声很响,咚咚的,就像擂响的战鼓。片刻,温婉的耳朵就被李散香的骂声灌满了。
  一个粗糙的声音:“我还以为你躲到茅坑屙线屎去了呢,竟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
  一个严厉的声音:“干这点活都要手工钱,早知这样,我不如自己下手了。”
  一个讥讽的声音:“想摆谱啊就不要进这个家门,进了家门就要有过日子的样子,家有家规。”
第18章
  温婉低着头,听着各种声音在头顶爆炸,响雷似的。后来,她就干脆把眼睛闭上了,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不再去豆坊,而是回到自己的屋子。她抱怨起郭大,这个死鬼,怎么就不喜欢沾个家?外边把你的魂拴住了。你把我推给这个陌生的女人,推给这个陌生的家,然后你就不管不问了。你知道我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么?我的魂能守住这个舍么?我告诉你吧,我的灵魂不想在这里久留,她要飞呀飞,飞得远远的,再不受人欺负。
  郭大一早就出去串门了,他要每家每户地走走看看,不久他还要出远门,左邻右居的自然得打打招呼。温婉见不到郭大,肚子里的气也就无法像鸟一样飞出来。她趴在床上,那早已没有体温的床上,伴着心的冰凉,把她推向一个无望的深渊。她哭起来了,她想她跟着郭大回家,原是盼着一个美好的前程的,岂料竟成了李散香的出气筒。
  这一天一天的日子,她不知道该怎样过下去。她的眼泪先是悄悄流,然后就啪嗒啪嗒落在枕头上,最后满屋都响起了她的呜咽。
  “谁在哭丧报庙啊?好家好业的,不打算过日子就说痛快话。”李散香走了过来,边走边往温婉的屋子里看。
  温婉立刻停住了哭泣,想从床上起来,这时李散香已经站在她面前了。温婉随后听到一连串刺耳的声音:“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想舒服啊那就到窑子里当窑姐吧!”
  温婉再也忍耐不住了,忽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两眼瞪着李散香,嘴上气得说不出话来。她的历史背景是谁透露给李散香的?还是李散香不知背景无意冒犯她?她想跳起来骂李散香,也想上去厮打她,可她还是忍下了。她跳下床,低着头从李散香面前走过,走出屋子,走回豆坊。她的身后仍然是李散香的唠叨,这些唠叨就像一阵又一阵寒风,不停地袭击着她的心灵。
  活计做了一天,到了晚上,温婉已经累得连说话的情绪都没有了。
  郭大串门回来,吃了香喷喷的豆腐,又喝了几杯白酒,就缠着要和温婉睡觉。温婉靠在枕头上,未等郭大动作,就酣然入睡了。郭大推醒她,她睁眼看看郭大,又睡去了。郭大只好坐了起来,内心忽然感到凄凉,这个院子令他内心发空,一种不踏实感使他走出屋子,在黑暗中踱步。
  夜已深了,猪、狗、鸡都睡着了,院子里安静得出奇。郭大走了一会儿,在李散香的门前停住了脚步,他想进去抱抱这个女人,他已多年没碰过她了,他对她的记忆只是院子和灶间的气味。当他的手拉起她的门环时,他的意识又阻止了他的行动。他这才发现他的肉体和心灵都不想碰触李散香,他渴望的是温婉,他要她。
  郭大回到温婉的身边,在温婉的睡梦中发泄了自己的爱。
  三十
  妈妈温晴的技艺在上海滩轰动以后,随之就芳名四射。当时的电影业正处在蒸蒸日上的发达期,一些古装戏都拍成了电影,成为大众消费的文化产品。大明星胡蝶因拍《火烧红莲寺》饰演红姑而红遍全国。京剧大师梅兰芳也以电影《天女散花》倍受观众青睐。
  乔本龙在研究了市场的行情后,决定让温晴拓宽戏路,就带她拜访了上海京剧界的名伶,认识了某剧院的老板,温晴便开始了她的京剧生涯,不久又开始了她的电影生涯。她在一部唱念俱全的影片中扮演一位被丈夫抛弃的女人,她扮相俊秀,声情并茂,唱念俱佳。电影公映后,温晴成了仅次于胡蝶的大名人。
  一个初夏的夜晚,她被一位军界要人邀请去百乐门跳舞,在舞会上认识了胡蝶,并与她拍了一张合影,这张合影后来刊登在上海的《申报》上。
  温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军界要人就是在剧院里把她捧红并收藏了她笔墨的那位将军,而他的随从侍卫正是让她心旌荡的年轻军官。
  温晴很有节奏地跟将军跳舞,她的舞步轻盈飘逸,将军带着她起舞就像带着一个小精灵,喜悦在将军的脸上随处可见。温晴陶醉着,陶醉中潜伏着对将军的感激之情,内心的万分投入使她进入了忘我的状态。音乐把他们送入美好快乐的天堂,他们在天堂里纵情。忽然,温晴的舞步错乱起来,她的视野里出现了一位英姿勃勃的年轻军官,这位男性脸色白皙,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像是储满了秋天的湖水,不时闪动着诱人的波光。他的肩膀宽阔平直,身材不高也不矮,一双抵膝的马靴使他看上去挺拔而有威力,如同一座山脉绵延在高峰的另侧。
  温晴看得几乎呆了,她心意慌乱着,而这样的感觉是她生命里从未有过的。
  这究竟是为什么?莫非这就是爱?温晴暗想,她的脸在她思想的瞬间忽然红了起来。她的脚步越发错乱了,错乱的脚步不时踏在将军的鞋上。当她发现对方的感觉时,羞怯地笑了。将军趁机用膝盖抵了她的私处。
  温晴这个时候才感到一种恐慌,她的整个生命都被对方握在手里,他是军界的一任将军,指挥着手里的枪,枪又威胁着人。不用说,那位年轻的军官就在他的威胁之中,乔本龙也在他的威胁之中,还有胡蝶,他最喜欢的女人。不过,今晚胡蝶好像不开心,刚跟将军舞了一曲,就悄悄离开了。温晴成了她的替代,跟着将军左旋右转了一曲又一曲,闻着他的酒味和蒜味,偶尔还可以感受他下巴上那参差不齐的胡茬的威力。她不情愿地跳着,身体机械地动着,目光一次又一次瞥向年轻的军官,希望自己能引起对方的注意。
  她的心猿意马很快被将军看出来了,将军不动声色地悄声说:“你在想什么?在上海滩遇上我,是你今生的幸运。胡蝶如果没有我的扶助,也就没有她今天的大红大紫。我可以让你很快成为胡蝶,但你的内心必须装下我的全部。你听见了吗?”
  将军的话音未落,温晴被他握着的手就痛了起来,将军狠狠捏着那手指,就像捏一只猫一样。当温晴的脸上出现痛苦的表情时,将军得意地笑了一下,脚下的节奏突然加快了。
  温晴随着他的脚步旋转,她的眼前是晃动的人影和彩色而昏暗的灯光,耳畔是萨克斯勾人魂魄的旋律。她就这样舞着转着,心里藏着不快而脸上露着喜悦。不知过了多久,舞曲终于停止了。温晴回到乔本龙的身边,心神不定地坐下后,眼睛仍是搜索那位年轻军官,她看到年轻的军官正扶着将军入座,他的表情庄严,而将军的脸上则堆满了灿烂的微笑。
  乔本龙与将军的距离只是一个方形的茶几,茶几把两位显赫的男人左右分开,一南一北。他们安静地喝着茶,谈论着一些彼此感兴趣的话题。温晴默默地坐在乔本龙的身边,心猿意马地听着两位男人的闲侃。
  乔本龙不会跳舞,但知道什么样的女人讨将军喜欢。现在,他胸有成竹地感觉将军喜欢温晴,这让他的心里稍微有些醋意,毕竟温晴是他开垦出来的女人,他不仅开垦了她的身体,还开垦了她的艺术世界。但他心里非常清楚,在上海滩,将军弹一下小拇指都可以发出惊天动地的响动,许多在上海滩谋生的人设法搭讪将军而苦于没有机会。而他的机会却不知不觉地到来了,他在生意场如果不倚仗将军做靠山,那将是风中的败柳,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吹断枝杈。与生意场相比,温晴不过是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尽管他当初对她的培养只是出于个人的欲望,如今他的个人欲望在前程大业面前都变成了生活的副本,这个副本如果不妥善地处理好就是人生的消极因素。
  将军啜了一口茶,两眼瞥瞥乔本龙,调侃地说:“乔老板啊,我只知道你搜集古董有高明的招数,想不到你在搜集女人方面也堪称一绝呀!”将军用手指了指温晴说:“这小女子不错呀,那天在剧院看她的演出,只感觉她的古风雅韵,想不到她还挺西洋,舞跳得也很地道,你看嘛,把个胡蝶都气跑了。”
  乔本龙讨好地说:“将军能心仪小女子,实在是高看我乔本龙了。
  这女子也是我在茶楼无意间发现的,领回家来,感觉知书达理,且有很高的艺术才情。这年头,才艺要人扶啊,没人扶助,就像荒野里叫春的野猫,叫得再动听,也没什么用啊。”
  乔本龙停住话,打量了将军一眼,将军显然对他的话感兴趣,眯着眼睛沉醉着。乔本龙趁机继续说:“我看这样吧,将军既是喜欢小女子,就把她领到你府上唱两天堂会,将军喜欢什么戏就点什么戏,小女子如今不光会唱昆曲,就连京戏也堪称行家里手呢。”
  将军突然把嘴凑到乔本龙的耳畔,神情暧昧地说:“这可是掏心肝的事情啊,你心痛可别怪我!”
  乔本龙涨红了脸说:“将军说到哪里去了,能在上海滩攀上将军,是我乔本龙前世的缘分,今生的造化。”说罢,转身对温晴道:“也算是温晴的福分啊,你听清了吧,将军看得起你,要你到他的府上住两天。
  你去吧,将军喜欢听什么戏,你就唱什么戏,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温晴理该是个识时务者。”
  温晴点头微笑了一下,她想她的笑是为了那个年轻的军官,而不是年长的将军。她心里十分清楚,想要接触年轻的军官,必先接近年长的将军。
  于是,一切就在温晴的微笑中确定下来。
  几天以后,温晴到了将军的府上,就像进入一个壁垒森严的城堡,好像一切都在监控之中,她到哪里都有士兵的眼睛瞄准着她。开始,温晴很不适应这种森严,数小时后,当她在京戏的叫板中唱念起来,且双手挥毫泼墨的时候,她的紧张感就渐渐消失了,她陶醉在掌声里,陶醉在众人对她的欣赏里,天地是一片忘我的境界。
  晚宴设在将军的大厅里,一桌子美味供将军和温晴品尝。温晴的食量很小,咀嚼饭菜几乎没有响声。只听得将军粗糙的吞咽和他不停地挥动筷子的声音,这样进行了一会儿,将军感到饭局太寂静沉闷,便唤侍卫长共进晚餐。
  温晴这才知道年轻的侍卫军官姓周,叫周环宇。
  周环宇出现以后,饭局开始活跃。温晴的胃里好像吸吮了山楂汁,消化系统是意想不到的流通和顺畅,她快乐地吃着菜,不停询问着菜的名称,偶尔还会嗲一下,抛个媚眼给周环宇。
  周环宇始终低头吃饭,不敢抬眼看她,也不敢搭她的腔。他知道这是顶头上司的女人,对这样的女人轻举妄动一定有掉脑袋的危险。
  将军见温晴的情绪如此快乐,心里也跟着快乐起来,吃饭的声音更粗鲁了,一边啃着鸡爪一边对温晴说:“这是凤爪,女孩子吃了心灵手巧,你要啃一只。”转而对侍卫长说:“小周,你也啃一只,男孩子吃它会赢得爱情。吃过饭以后,把你手下的那些小兄弟都喊来,让他们亲眼目睹上海滩的当红明星唱曲。温晴啊,我的这些弟兄们都是战场上的英雄,一会儿,你要多赏他们脸啊!”
  温晴的眼睛始终盯着周环宇,她的注意力早已不在将军身上。将军的话她一半听见了,一半没听见,嘴上嗯嗯着,心里却想着年轻侍卫的帅气,目光就忍不住在那帅气的脸上逡巡,一遍又一遍的,弄得周环宇坐也不是立也不是,心慌意乱中手里握着的凤爪啪一下掉在地上,正好温晴的脚伸在桌子底下,被油腻的凤爪砸了个正着。温晴“哎呀”一声,将脚抬了起来,只见洁白的高跟鞋面沾了一大块污渍,温晴脸上的不快就流露出来了。
  周环宇惶恐地站起身,毕恭毕敬道歉说:“对不起小姐,不慎冒犯了。”
  温晴把那沾了油腻的鞋子抬起来,放置紧挨将军的座位上,嘴上嘟嘟哝哝发出嗔怪的腔调,似在向将军讨说法。
  将军怕温晴真的生气,便故意低声说:“我手下的弟兄哪里敢出温小姐的洋相啊,一时的闪失而已。”转而对周环宇说:“还不赶紧陪小姐去清洗一下。你也真笨,凤爪掉哪里不好,偏偏掉在温晴小姐的鞋上,也不长个眼睛。”
  温晴没等将军把话说完,就急匆匆跟着周环宇向洗手间走去,进了洗手间,她独自将鞋子脱下来,放在水龙头下冲去污垢,又用纸巾擦干净鞋面,穿在脚上,一副天下无事的样子。
  周环宇始终不敢正眼看温晴,目光跃过她的脸扫向墙壁,一面锃光明亮的镜子,将她的面孔全部收进去,从镜子里他窥见温晴正从侧面打量他,目光痴痴的,让他很是紧张和不安。但男性的虚荣又使他有点暗自得意,不由自主在镜子里跟温晴微笑了一下。
第19章
  周环宇的微笑就像兴奋剂,温晴的神经立刻放纵起来了,她突然问道:“想和我单独在一起也不必往我的鞋上抛凤爪啊?”
  温晴的直言不讳把周环宇吓了一跳,好,算你的眼睛毒!他转身异常认真地看着温晴说:“小姐这样说话,是想要我的脑袋吗?”
  “我有这样的恶意吗?”温晴反问道,并试探着将一只手放在周环宇的肩上说:“你是我看了第一眼就忘不了的人,那天在剧院,见到你就像见到了生命的真谛一样,一种无法言说的冲动使我周身热血燃烧,我用激情化作了艺术的动力,我成功了,这成功是因为你的出现而促成的,你给了我无形的力量,你就像一个磁场深深地吸引着我。你知道么?”温晴说话的语速很快,她想减速,平静地述说自己的心情,可她不能。她要把自己的真情实感快速传递给对方,她知道在这将军府上属于他们单独的相会时间极其短暂。而眼前这个男人,是她爱情开始的起点。
  温晴默默地看着周环宇,想从他的嘴里听到她想听的话,半晌,周环宇面无表情地说:“小姐,你是将军捧红的明星,将军在上海滩大名鼎鼎又威风凛凛啊!”未等温晴做出反应,他就快步离开了。
  温晴感到失望,继而一阵眩晕,她的脸像天上的火烧云一样红起来。等她昏沉沉回到大厅,将军早已等得不耐烦了。
  温晴若无其事地笑着问:“将军等急了吧?”
  将军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温晴镇静地清了清嗓子,唱了一段《西厢记》。
  将军听了一会儿说:“不过瘾不过瘾,给弟兄们来点荤的,开开心!”
  士兵们带头鼓掌。
  温晴有点为难地顿住了,定神想了一会儿,终是想起一段京戏《尼姑思凡》的唱腔,唱词几乎难以启齿,她不好开口的地方便想含糊,将军听出来了就让她重唱一遍,反反复复的,温晴便不再隐瞒,词是怎么荤的,她就怎么唱出口,把一屋的看客都听得蠢蠢欲动招猫逗狗了。
  将军府的灯就黑成了一片,黑暗中有一个女伶的声音像是叫春。
  三十一
  这个令无数文学青年倾慕和暗恋的“眼镜”作家是个其貌不扬的男人,但他的才气和年轻却成为他不竭的资本。据王可介绍,曾有五个文学女青年为“眼镜”作家的才气所倾倒,其中一个还差点卧了轨。
  这值得吗?
  我见到他的第一感觉就在心里生出了这样的疑问,然后我认真地看他,像看一个极其陌生的男人,我的目光里一定充满了疑惑和探询,以至他跟我开口说第一句话时,就像电影台词似的,“难道对我还有什么怀疑吗?”
  我矜持地笑了起来。
  陌生而紧张的僵局就这样打破了。
  “眼镜”作家叫何羽,现在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我开始称呼他的名字。
  何羽很瘦,体态轮廓就像一条虾似的,让人感到大画家齐白石笔下的虾就以他的躯干做的样本。他的气色不好,青里透黄,这大概与他疯狂吸烟有关。何羽吸烟不像王可那样不讲究,他吸的烟都是品牌烟,国内的只吸大中华,国外的只吸三五,骆驼牌烟他从来不吸,他说那是外国的蓝领吸的,很没档次。他吸烟的纯粹,使他的房间只有一种味道:烟味。
  何羽的魅力完全来自于他写作的才气,如果仅凭他的相貌,他不可能拥有如此众多的追求者,而且几乎是两三个月就更新一次爱情。
  不过,这两年何羽的腰包也有些鼓了,他的中短篇小说被国内数家出版社看好并出了集子,他拿了许多版税,那种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总算结束了。何羽尝到了钞票的甜头,又铆着劲制造长篇呢。但他不是那种高产量的作家,三五个月就可以鼓捣出一个长篇,他写得很慢,往往要两三年才能诞生一部作品,结构往往出乎读者意料,人物也乖戾新奇,因而被冠之以“先锋作家”的头衔实在当之无愧。
  我对何羽的了解大多是从网上看到的,有些零星的花絮来自王可那里。但无论是网上还是王可,都无法把一个真实的何羽描绘给我。
  眼下,何羽就坐在我的面前,或者说我就坐在他的房间,这样的真实只有我一个人独有。
  “你吸烟吗?”何羽晃着一支烟问我。
  我头。本来我心里是想吸一支烟的,面对陌生的何羽,我的烟瘾忽然没有了。
  “那你坐吧。”何羽将烟点着后,用夹着香烟的手示意我坐下。
  我听话地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像小学生一样诚惶诚恐。
  何羽坦言说:“王可多次跟我介绍过你,说你很有才气,我相信王可的眼光。如今女作家出名比男作家容易,你对自己要有充分的自信。但有一点我想弄明白,你为什么偏爱写作呢?你年轻,也很靓丽,随便找一份工作不好么?给公司的总经理当个秘书什么的,或者去大酒店风光,都是对生活的享受,比写作轻松多了。写作的辛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那是把美好在纸上变成丑恶,把丑恶在纸上变成美好的神经错乱行为,你经常会被人指责为神经病。你有这样的精神准备吗?”
  我被何羽审判长般的言辞弄得目瞪口呆,当我准备回答他的问题时,我发现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但何羽好像并不放弃对我的追问似的,仍用那种执拗的目光看我,我只好怯怯地说:“作家可以成为行动的巨人。”
  “不,是思想的巨人。”何羽纠正我,“而且,这种巨人做起来是非常艰难的,最后他可能自己都难以把握自己的命运了,他们许多人选择了自杀。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自杀前精神已经崩溃;法国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奥地利作家斯特凡·茨威格和他的妻子一起自杀……”
  “人生是一只薄壳鸡蛋,像仙境一样脆。”我忽然想起一句话。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在一本关于死亡的书上说的,书名就叫《我们的死法》。”何羽接过我的话,一口浓烟从他的嘴里喷出来。
  他继续说:“尽管写作这么可怕,你还必须写作。你身上有一种发狂的潜质,如果不写作,你会处在精神的颠狂状态。当然,信教也行,不过宗教对人的束缚太厉害了,它会使人的心灵陷入不幸的羁绊。”
  “我要写作,我对别的东西没兴趣。”我抢着说。我感到我的情绪开始松弛了,紧张感消失殆尽。
  “为什么对写作这么痴迷呢?”何羽又问起了刚才问过的问题。
  “其实,理由很简单,我要把外婆的故事写出来。”我坦然地说。
  何羽瞟了我一眼说:“你要给我看的作品就是这个故事吗?”
  我点点头,打开手包,拿出写好的稿子,递给了何羽。
  何羽哗哗啦啦翻了几页,开始很有点漫不经心,后来他的精力好像集中起来了,半天没吸一口烟,烟就在他的手上燃成了灰。
  我不安地坐着,不停地变换着两只脚的姿势。妈妈温晴曾经跟我说,面对陌生人坐着的时候,一定双腿并拢,或者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后边,这样的坐姿会让对方感到你出身的高贵。妈妈永远都渴望高贵的出身,而她的身世却给人一种“零落成泥碾作尘”的苍凉之感。
  过了一会儿,何羽的目光离开稿子转向我说:“小说开头部分还写得有些味道,但不知你是怎么把握温婉这个人物的命运的?她毕竟做过妓女,这一笔在她的命运中应该泼墨重彩。”
  何羽果然出言不凡,极有文学眼光。
  我说:“温婉的天性中是不想做妓女的,她在给一个叫虎头的女人当佣人时,被虎头的丈夫糟蹋了,虎头便醋意地把她卖到了妓院。事实上她的妓女生涯也是一部血泪史,作为女人她承载了太多的不幸,如果不是她女红的出色,她不会被一个盐商看中并做了他的小老婆,她以为她渴望的安宁的日子开始了,而实际上她又落入了另一个女人的魔掌,盐商的大老婆像一只守家望业的母老虎张开血盆大口吞噬着她……”
  “鲜血淋漓,太可怕了,能不能讲述得温和一些呢?”何羽截断我的话,站起身,将身后的窗帘拉开,一缕斜阳跃入视野,不知不觉已经是下午了,时间过得好快。
  我不得不停止了讲述。
  何羽说:“从你的讲述中可以感到你对男性充满了仇恨,为什么?”
  何羽目光咄咄,如同两道闪电烧灼着我脸上的皮肤。我急忙低下头去,躲开他的目光。然后,我说:“你不觉得男人更像动物吗?”
  “是不是你被兽性很强的男人灼伤过?”何羽很认真地问我。
  我的眼前突然闪过了王可,闪过了那些难以启齿的生活场景。但我绝不想在何羽面前提及这些,往事如风,一闪而逝。我想开始新的生活,当然也要新的环境。
  我说:“我们还是谈稿子吧,能当面聆听您的教诲,在我是一种千载难逢的幸运。”
  何羽慢慢沉下脸,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来,用打火机点燃,猛吸起来。然后,他掂着手里的打火机,打火机的造型很艺术,像一只小榔头,两边呈金黄色,中间一段雪青。
  我忐忑不安地打量着何羽的打火机,嗅着他呼出的烟味。房间的光线开始暗起来,阳光一点点消退,提醒着时间的无情。这时,我听见何羽说:“文学最大的忌讳就是不说真话,如果你不说真话,就不可能写出真正意义上的好小说,更不可能成为伍尔夫,也不可能成为何羽。”
  “那我就成为我自己吧。”我有点消极地说。
  “你自己是什么?一堆狗屎,上不了天堂下不了地狱。你知道生活中最可怕的是什么吗?就是不伦不类。”何羽猛吸一口烟,把烟头放在自己的手臂上燃烧,不一会儿,我就听见了皮肉的!!声,一股青烟旋转着冒了出来,像微不足道的香火一样。
  我一下子急了起来,嘴上不停地嚷嚷:“你这是干什么?”
  何羽冷冷地笑笑,“这就叫酷,新新人类的酷。没有这酷劲,还想当什么作家,做美梦去吧!”
  我被何羽的言行吓得哭了起来,眼泪最初像稀寥的雨丝在空气中飞舞,扯断了再衔接,衔接了再扯断。我忽然感到文学的门是很难打开的,门里的人如同圣者,而门外的人则是乞讨者,圣者永远用施舍的眼睛看着乞讨者,他们不会把最真实的东西拿出来给乞讨者享用。
  就在我心灰意懒的时候,何羽刚才的恶作剧停止了。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在桌子的稿纸上撕下一张小纸条,吹了两口,贴在我的鼻尖上说:“我的房间来了一头大象,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有部长篇小说叫《象的失踪》,你看过吗?”
  我破涕为笑。想不到刚刚还那么酷的何羽,瞬间又变得单纯可爱起来了。我想起这样一句名言:作家都是神经偏执的人,某种程度上属于强迫性精神病。
  我擦去眼泪,顺手牵住他的鼻头说:“大象在我手上呢,我牵着大象横冲直撞亚马逊。”
  何羽身不由己跟我在房间转了半圈。我和他之间就这样打开了僵局,陌生和拘泥风吹一样不见了。
  何羽忽然问我:“王可是不是灼伤你的第一个男人呢?”
  我惊了一下问:“你怎么知道?”
  何羽说:“是他把你推荐来的,王可这小子,吃鸡都不吐骨头,他能便宜谁?”何羽停住话,用手撩了撩我的头发说:“不过,女人应该很慎重地选择跟自己睡觉的第一个男人,毕竟是人生的第一次嘛!”
  我的心不由掠过一丝失落和忧伤,何羽在这个时候对我的提醒,就像一个坐过站的旅客在不是自己归宿的地方无奈地叹息一样。
  “你对男性的认识很可能因为你的第一次而发生变化,你感觉如何结局就会如何,文明就文明,野蛮就野蛮……”
  何羽继续说着,我知道他想纠正我内心的偏差。
  “其实,这个世界,好男人与好女人是同等的。你的作品中如果能合理地把握阴阳在世界中的位置,人物的光彩就会放射出来,你就会用你的作品告诉全世界,什么是真正的好男人和好女人。”
  “我的神经可达不到你对文学的狂热境界,我只想当个职业女性,而写作很可能成为我生存下去的职业。”我冷静地向何羽表白我的心情。
  何羽接着我的话说:“冷静对写作来说不是好的状态,要像新新人类一样疯狂,你才能成为腰缠万贯的富婆。你懂吗?”说着,他使劲捏了捏我的鼻子。
  我不停地嗯嗯,发出一串鼻音。这时,我感到肚子饿了,天已完全黑了下来,黑暗就像绒绒的羽毛,搔得我在房间呆不住了。
  何羽说:“走,我请你吃意大利比萨,我们对面就有一家,味道很正,价钱也合理。”
  我没说什么,温顺地跟他出了门。
  马路上的灯光已经光辉璀璨了,何羽走在我前边,他的黑衬衫使他显得超凡脱俗。
  我们在装修考究的意大利美食城坐下,当我吃上味道鲜美的比萨饼时,我忽然感到何羽的确是个比王可高尚的人,至少不用我花钱买单。
  我把这感觉脱口说了出来。
  何羽看看我,神秘莫测地笑了。
第20章
  三十二
  外婆温婉的这些照片一定是在上海拍的,等她去了郭大的家,做了郭大的小老婆,她的生活就被框死了,只在日常的俗事中游移。这个阶段真正是她生活中最痛苦的阶段,她的心灵被那个叫李散香的女人羁绊着,上海成了她的往事,成了她不敢追忆的浪漫之旅。上海之后的生活,是外婆风光不再的生活,是受人欺负又不敢反抗的生活,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生活……在这段生活中,外婆再没有一张照片留下来,所以相册中的外婆,永远是乌黑的云鬓,她的头发给人一种想象,无边无际的想象。
  这天早晨,温婉像往日一样坐在梳妆镜前认真梳理她的头发。她把头发披散开来,就像瀑布倾泻,又像黑色的软缎搭在她瘦削的肩头。
  她用一把梨木梳子梳理那黑色的瀑布,这把梨木梳子是她刚去醒红院时,一个跟她玩耍的男人给的,男人好像是个木材商,跟她玩耍时讲了好多有关木材的故事,手腕上还戴了一串檀木佛珠。温婉最初想跟他要那串佛珠,男人说:“寸檀寸金啊,这可是值钱的东西。再说,你在这种地方,戴佛珠是有辱菩萨的。”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把梨木梳子。
  温婉离开醒红院时,除了梳子,几乎所有的东西都送了身边的姐妹,只留了这把梳子。她留这梳子,并不是怀想那个男人,而是这把梳子在她的头上有通透感,她的那一头秀发在梨木梳子的抚爱下,越发光亮蓬松。
  温婉慢慢梳着头发,不由想起了从前的生活,那种慵懒的、不合常理的生活,却有一种“对镜贴花黄”的闲适。眼下,这份闲适永远地没有了,她时刻处在一种被李散香喊叫的紧张状态,神经就像被李散香牵制着,在那无形的绳索中,她的心绪再也不能平静。想到李散香,她的心里就郁结起一团黑色的雾气,并漫漫向四周弥散,一个又一个细节,让她想起来就要呕吐。李散香凭什么要用嘴咬虱子,而且牙齿上还沾了一层虱子血?李散香从来不洗头发,并有个堂皇的理由说洗头发会伤神。她的头皮上积了一层发黑的污垢,如同茅厕里风干的大便,散发出一股腥臭气。如果温婉见不到她也就罢了,偏偏是她每天都要面对她,每天都要闻那股气味,这气味搅得她茶饭不思,情绪滑落到一个冰点,就连跟郭大在床上的欲望都淡漠了。令温婉头痛的是,她要在这个院子里永远这样熬下去,直至李散香化成一缕青烟,而这要等到猴年马月?
  温婉拿着梳子的手在空中停住了,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是一副扭曲的面孔,这面孔上写满了痛苦和不安。因为痛苦,她俊俏的脸变形了,她甚至不敢断定那镜子里的人就是自己。你是我吗?她喃喃着,站起身又坐下,当她确定镜子里的女人就是自己时,温婉心里忽然有了一个主意。接着,她就开始翻找梳妆台的抽屉,她要找那只篦子,将李散香头上的脏垢都刮下来。
  她找了一会儿,终于在右边抽屉的最底层找到了篦子,她看着篦子想:这是武器,对付李散香的武器。
  温婉握着武器就出发了,她的战场是李散香的头发,她要用这武器彻底干净地消灭李散香头上的虱子和脏垢。她快步走着,脚下像踩了风火轮一样,几乎要飞起来了。眨眼的功夫,她就走到了李散香的房檐下,在她伸手敲门的时候,突然又犹豫起来,她想她要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方式让李散香从内心里接受她手中的篦子,接受她对她头顶脏垢的清除。她定了定神,把篦子打量一番,首先想起了篦子的来历,这是一个叫陈七的人发明的。陈七因犯案进了监狱,狱中潮湿,长期不洗头发长了许多虱子,叮得他奇痒难受。陈七无奈,只好敲打囚犯丢下的破竹片,仿照木梳齿的样子,一根一根地排列整齐,再用细绳捆牢。在狱中的石头尖上将竹篦头磨尖,用它的篦头,篦除了虱子与发垢。从此,他得到启发,出狱后专门制竹篦,被列为竹篦祖师。
  温婉想好了竹篦的来历后,又给竹篦定了一个性质,枣木的,对头发有益处,活血通络,还能把积存的脏垢全部刮下来。
  温婉把要说的话一一想好以后,太阳已经露出脸了,她开始敲李散香的门,咚咚的,壮着胆子。
  片刻,屋门开了,一股浊气随着李散香的出现扑入温婉的鼻子。
  她立刻屏住呼吸,待浊气散去,温婉就笑着把篦子托在手上呈给李散香说:“散香姐,这篦子是我从上海带回来的,是专门梳理女人头发的。”
  李散香看看温婉,又看看温婉手中的篦子,犹豫了一下,从温婉手里拿了起来,举在空中望了望,半信半疑地说:“这么密实的齿子,不把头皮上的肉刮下来才怪。”
  温婉纠正说:“不是刮肉,是刮虱子和头屑。不信,你试试。”
  李散香正好还没梳理头发,听温婉这么一说,她就把篦齿往头发上一插,顺着发根往下梳。
  温婉看到虱子和白色的头屑纷纷落在梳妆台上,在虱子爬动的时候,李散香用又硬又长的指甲啪啪摁死了它们,然后对温婉说:“这玩艺儿不错。”
  温婉见李散香欢喜起来,立刻说:“散香姐喜欢,就留下用吧。”
  李散香接受了温婉的礼物,心里一时涌起喜悦,就没话搭话说:
  “我做的豆腐好吃吧?”
  “好吃,真好吃,又嫩又香。”温婉赶紧随声附和。
  李散香接着说:“我还会做一种散状糕,等哪天毛驴子有了精神,套上它磨些面粉,我给你蒸一锅尝尝,保你吃后忘了生日。”
  “那我就等着尝散香姐的手艺了。”温婉心里一阵窃喜,想不到一把篦子竟把她从磨房里解放了,这真出乎她的意料。她送李散香篦子的目的,只是想让她洁净一下头发,她看不下去她头顶上那些脏垢。
  而李散香竟因为一时的欣喜把她从磨房里放逐了,她再也不用当驴了,再也不用把一双小脚磨得鲜血淋漓了。
  就在她内心异常兴奋的瞬间,胸口忽然泛起要呕的感觉,一股酸水随着她的一声嗝从喉咙里溢了出来。
  李散香立刻警觉地问:“口酿酸水,是不是有喜了?”
  温婉不知所措地头。
  “恐怕真是有喜了,快去告诉郭大。”李散香跑出屋,满院子呼喊起来。她想去讨好郭大,当她在院子里来来回回转了几圈,仍不见郭大的影子时,她的心忽然凉了下来。
  早饭过后,李散香带温婉去看了郎中,郎中摸着温婉的脉说:“不错,有喜了。”
  李散香的眼前突然一片漆黑。
  李散香说不清自己为啥有这样的感觉,对郭家来说原本是一件好事情,而郭大带温婉来这个家的目的,恐怕也是为了这样的结局。等她想明白了以后,心里突然一片释然。她想她该感激温婉才对,是这个女人消解了郭大后继无人的尴尬,现在她的郭大可以挺直身板走路了,可以不听左邻右居的闲言碎语了,可以赚钱过日子更有奔头了。
  李散香走在路上,各式各样的想法一一掠过心头,她不时地回头招呼温婉快走,等温婉快走几步跟上她,她又疾步走到前边去了。
  这是阳春四月,路边的树木花草散发出阵阵幽香,树上的喜鹊叽叽喳喳叫着,好像为两位女人的步伐伴奏。温婉第一次感受乡间的春天,第一次感受乡间的风,风吹在脸上,就像温软的手亲昵地拍打皮肤,她的心里从未有过的快慰在这乡间四月,对着花草和喜鹊全部释放出来。她情不自禁想吟诵一首词,最民间的那种,她在醒红院时偶尔也会吟诵,她就是凭她的女红和词赋与郭大相知,现在她的诗兴又蓬勃起来了,此刻她已经顾不上李散香的态度和表情,在明朗朗的天地间,对着丽日春风随口吟诵起来:“花开不同赏,花落不同悲。欲问相思处,花开花落时。”
  李散香好像听出了诗词中的意思,她停下步子,回头看着温婉说:
  “肚子里的娃都有了,还不同赏不同悲呢。往后哇,你要踏踏实实过日子,你是我们郭家的人了。”
  温婉心中荡漾的诗情被李散香一番现实的说教冲得一干二净,她心里忽然生出一股厌恶,这股厌恶显然来自眼前这个衣冠不整、枯发黄牙的女人,温婉不明白郭大当初真的是为了钱才娶的这个女人么?
  既然如此,那就应该好好经营这个女人,而他却远走他乡,男人不在家的生活,使李散香没有了“对镜贴花黄”的欲望,她就这样一天天脏下去,枯萎下去。当郎中宣布了她生育功能的残疾时,她索性彻底败给了这个院子,她与自己的丈夫郭大几乎形同陌路了。
  温婉的脚步慢下来,她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回答李散香,如果她肯恶语伤人,那心里一定是如江河湖海的痛快,可她偏偏不会恶语伤人,她也不忍心这么做,况且她总感到李散香是个十分可怜的女人,没有爱情,没有子嗣,婚姻形同虚设,她有的只是院里院外的茫然劳作。温婉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追上了李散香,她看看这个比自己大许多的女人,她的粗手笨脚总给人一种粗拉拉的感觉,温婉只要往她的跟前一站,就是窝头跟馒头的区别。
  温婉说:“这喜来得太快了,是我没想到的。原以为轻手利脚的,好帮散香姐料理一下院子。眼下,怕是啥也做不了了。”
  李散香说:“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底了,以后真不能派你做事情了。害喜也叫闹小病,酸啊甜啊,难受着呢。”说到这里,李散香忽然停了话,斜眼打量温婉,眼神里似流露了不可告人的目的,火辣辣地逼向温婉,温婉身不由己向后打了个趔趄。
  李散香说:“我倒想知道,你怎么这么快就害喜了?郭大再有本事喜欢你,也不能一枪一个准吧。要不就是你那个地方长得奇特,容易开怀。我呀,真想看看你俩是咋睡觉的?也好把害喜这过程弄个明白。当初我跟郭大结婚的时候,一年下来也不开个怀。我急呀,邻居告诉我跟郭大在一起时,腰下要垫个枕头。我这么做了,可还是不行。”李散香停住话,目光在温婉的脸上扫来扫去,当她发现温婉的脸平静如水时,她有点乞求地跟温婉说:“回去跟郭大说,我想跟你们一块睡个觉。”
  温婉浑身一惊,但很快就若无其事地笑了。
  当晚,郭大因为温婉的过早开怀而欣然同意了李散香的要求,三人睡在一张床上,郭大还破例地亲了李散香一口。李散香拒绝着郭大的亲昵,郭大只好一如既往地亲昵温婉。在他们做爱的时候,李散香坐起来点上油灯,她端着油灯凑近两个赤身裸体的男女,她要把他们制造孩子的过程看个究竟。这时她欣喜地发现,温婉阴阜上的骨头出奇地高,如同一座山丘耸立在平原之上。李散香未出嫁时就听人讲过,阴部高的女人容易生孩子。莫非温婉这么快地开怀就是因为这块高耸的骨头?李散香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阴头,然后高擎着油灯悄悄离开了。
  月色凄清地铺在院子的石板路上,仿佛是一个女人心事的抒怀。
  三十三
  女人为情所困,不知谁总结的这话。妈妈温晴自从在将军府跟周环宇有了一番短暂的相遇,她的魂就被这个叫周环宇的年轻军官勾走了。
  两天以后,温晴回到乔本龙身边。乔本龙似乎知道将军府上发生的事情,但他仍是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温晴,他那平静的目光使温晴有种内心战栗的不安,就在她惶恐得手足无措的时候,乔本龙释然地笑了一下,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
  映入眼帘的是那幅《他山之石》,乔本龙已经将它调换了位置,由屋里转移到厅堂写字案几上,画的上方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乔本龙正在制作《他山之石》的赝品。画面的颜色比较鲜艳,他正试图把这鲜艳的颜色做旧。除了颜色鲜艳之外,没有人会怀疑这幅《他山之石》是赝品,乔本龙一年只制作一幅赝品,出售给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一本万利,一幅赝品就够他挥霍几年的了。
  乔本龙对名画从不多复制,一幅抵一幅,他的真功就连书画界的大腕也看不出丁点儿破绽,有次他绘制了一幅《百雀图》,请一位颇有名气的画界权威指点,这位权威居然没有看出这是一幅赝品,还大惊小怪地问多少钱购到手的。乔本龙就是从那时开始对自己的绘画功力确信无疑的,他每年绘制一幅赝品,卖到天南地北,而他留存的底画也不是真迹,不久就有人传说乔本龙的收藏货真价实,在沸沸扬扬的传言中,他趁此把玉器瓷器陶器卖得疯狂如火,而闭口不谈书画之事,他的书画收藏便越发有了神秘感。
  乔本龙手里的名画副本是在日本制作的,工艺上比那些一眼就能看穿的赝品不知精细多少倍,你用天衣无缝形容也可以,用无懈可击形容更妥当。如果不是用科学的方法去考证,就是明眼人也难以分辨正本和副本,把副本当正本是常有的事。
  《他山之石》是将军购买的,上次将军在剧院为温晴捧场时,无意间向乔本龙流露了要购一副真迹的意图,乔本龙就向他推荐了《他山之石》。为此,将军还特地来到乔府看了真迹,并问了价钱。乔本龙从棕色绸缎袖筒里伸出六个手指,将军微笑了一下,继而又有点怀疑地问:“这么便宜不会有假吧?”
  乔本龙从容地说:“我给将军的是到底价,只是价格的一部分,那一部分就算我送将军的人情了,将军能如此慷慨地为温小姐捧场,给了我乔本龙一个大面子,我乔某人焉能不回报将军啊?”
  将军愣了一下,随之又笑了起来。将军毕竟久经沙场,虽不是书画专家,但因为自己平时对这个领域的嗜好,也能对真伪识个一二,他深知,真迹是宝,赝品是草,得了宝的人会把送宝的人视为对自己的恭敬,而得了草的人会把送草人视为对自己的戏耍,将军购买真迹是要派大用场的,可不是闹着玩的。
  于是将军又说:“真迹和赝品的根本区别在哪里呀?”
  乔本龙想了想,故弄玄虚说:“这区别嘛可就多了,表现在许多方面,一是原作者不同,真迹是历朝历代的大画家手笔,而赝品是后来不上名份的画家仿制的,不过往往能仿制得真真切切,后人也就无法区分真迹和赝品了,常常花个大价钱买下的却是赝品。”乔本龙说完,忽然发现自己像是回答了一个小孩子般的问题,而自己在回答问题的时候又没有表现出多少高明之处,便言犹未尽地补充道:“画这玩艺,喜欢它的人视为宝,不喜欢它的人视为草。要看将军送给什么人,对方一定得是个懂画的人,知道你出手的价钱,否则就像打水漂一样了。”
  将军认真地点头,他直觉自己在上海滩的势力,乔本龙这样一个古玩商不敢把他当猴耍,再有钱的人也害怕枪吧,他不相信乔本龙敢为钱玩命。
  交易就这样定下了,下一步就是乔本龙为这交易的努力。
  温晴目睹了乔本龙复制名画的过程,她不是故意去看的,开始乔本龙不让她知道一切,他把她支到将军府也是这个目的,在这两天里,他感到工程的浩大和艰难,如果是卖给一般的客商还稍许马虎一点,但买主是将军,他的一声怒吼都可以让他的脑袋搬家。他需要有人帮他完成这个工程,而最佳人选就是温晴。所以温晴回到乔府,乔本龙就不避讳地说明了一切。
  温晴听罢,大惊失色。这可是玩命的事情啊,一旦败露,别说是乔本龙,就连温晴都逃不了干系。她吓得脸都变了,忍不住说:“老爷有那么多钱,干嘛还玩命赚钱?”
第21章
  乔本龙看了一眼温晴,他发现这小女子真的今非夕比了,翅膀硬起来了,再不是过去飞不起来的小雏鸡了。但是,在他眼里她仍然是只雏鸡,他太知道她走红的底细了,便冷冷地说:“钱是不扎手的。赚钱的无止境就像艺术的无止境一样,越追求越深入。赚大钱嘛,就要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否则能成富翁么?富翁不是你等来的,是人本身创造出来的。”
  温晴接过话说:“那也不能因为钱去玩命吧?你该知道将军是个多么野蛮的人,他杀人就跟掐根草似的。”
  乔本龙顺手抄起案几上的一根笔杆抛向空中说:“我赚的就是他玩命的钱,这叫麻木不仁。”
  温晴深知乔本龙的执拗,实际上他是跟将军赌注,你有势,我有钱,看你有势的厉害,还是我有钱的厉害。乔本龙骨子里是个不服输的人,是个想称霸上海滩的人,温晴想到他的野心,内心就一阵战栗。
  这个夜晚开始,温晴与乔本龙一道制造赝品,她看着乔本龙用云头皴把《他山之石》勾勒得一笔又一笔,跟原件几乎没有两样。当乔本龙静下来喝茶时,一双眼睛总是眯笑着看画,好像那一把又一把的钱纷纷从画上飘落下来,他沉浸在钱的畅想之中,忍不住对温晴说:“这个世界一切都是假的,唯有钱是真的。你能在上海滩的演艺界走红,不是也靠钱捧吗?那个电影界的大明星阮玲玉,够有钱的了吧,还要靠一个商人养。结果怎么样?自杀了。温晴啊,你还小,不太懂事,等你懂事了,你就知道钱的重要了。当然喽,我喜欢的就是你的率真啊!”
  温晴在乔本龙的循循善诱面前,似无话可说。她也不想多话,她的心里总晃动着一个人的影子,白天他像天空的太阳,光线灿烂,直射着她的心灵。晚上他又像月亮,将清澈的光洒满她的全身。她的焦躁不安成了睡眠的敌人,许多个夜晚她都在睁眼无眠中度过,即使乔本龙用男性的蛮力把她折腾得气喘吁吁,仍然无法动她睡眠的神经。
  乔本龙见温晴无语,便说:“你为什么不说话呀?”
  温晴一愣,很快说:“我在欣赏老爷的画呢。”
  乔本龙猛喝了一口茶水,呛得他直咳嗽。温晴赶紧去拍他的后背,半晌,乔本龙才舒畅地出了一口气,他有点哀戚地感叹:“老喽!”
  温晴的紧张也随着乔本龙的平安无事放松下来,她听见乔本龙说老喽,并且有一种岁月无情的苍凉,她的心又开始不安了。说心里话,温晴是不希望看到乔本龙沮丧的,他是她的靠山,即便乔本龙有让她内心抱怨的地方,她仍然希望他如日中天,哪怕他的一点点光亮都足以使她在这个世界温暖如春。于是,温晴讨好地说:“老爷是这个院子的顶梁柱,是上海滩的太阳,老爷光芒四射,温晴才能成为耀眼的明星。求上帝好好保佑老爷,老爷一切都好,温晴也一切都好。”
  乔本龙想不到温晴能说出这般沁人心脾的话来,如一股温泉浴遍他的全身。如果说当初乔本龙对温晴的接纳仍然属于男性的猎奇和性的享乐,那么现在他感到他的生活中因为这个女人的存在而凭添了峥嵘。
  乔本龙站起身,伸开胳膊打了个哈欠,又放了声响屁,就出屋去了。
  乔本龙出去以后,温晴走到案几前打量画,哪几笔是她画的,她画的笔力跟乔本龙画的有没有区别?看了几眼,她的眼前就晃动起周环宇的身影,那个清澈的如海底礁石般的男性,那个搅得她夜不成寐的男性……温晴确信这就是爱情,在她十六岁的芳龄她遭遇了爱情。这个征服她内心的男人不是艺界的大腕,更不是有钱的老板,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军官。温晴回忆起舞场上他犹如女人一样灵活的腰肢以及他潇洒的步态,还有故意躲闪她的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因为躲闪,那目光更让人感到捕捉不定而充满了诱惑。在将军府的两天,她的内心是愉悦的,她可以时时见到那位年轻军官,并且跟他有了一段小小插曲,尽管那插曲的结局是出人意料的,可毕竟有机会接近了他,而且从他的眼睛里,她感到年轻军官并没有反感她,他对她的冷漠是畏于顶头上司的权力,没有权力的倾轧,他说不定就敢跟她越轨。
  乔本龙进屋来了,他的精神好像特别舒爽,他拍着温晴的肩膀说:
  “怎么,对画感兴趣啦?”
  温晴乖巧地说:“老爷这方面是个大师,名师出高徒,我在老爷的熏陶下,能没有兴趣吗?”
  乔本龙哈哈笑起来,温晴的话显然又调动了他的兴奋神经。笑了一阵,乔本龙说:“原来我以为你很率真,想不到你还灵巧机智,难怪能红透上海滩,你有天赋哇!”
  “那也多亏了老爷的栽培啊,没有老爷,能有我的今天么?”温晴双手吊住乔本龙的脖子,撒起娇来。
  乔本龙说:“真是只乖猫,就这乖样子,我天天喂你肉吃都心甘。
  只怕你将来翅膀硬了,会飞哟!”
  温晴双手搂紧乔本龙的脖子说:“老爷说的哪里话,你不给我翅膀,我能飞么?”
  乔本龙说:“你有风情,是上海滩的大明星。我现在不挣钱壮大势力,过不多久,你就会被势力大的男人包养了。”
  “哪里会呢,看老爷说的。”温晴故意表白道。
  乔本龙好像没听见温晴的话,也没立刻做出反应。他走到案几前摆弄一会儿笔墨,忽然说:“画的事可千万不能张扬出去呀,泄了密你我都会掉脑袋,这就叫人为财死啊!”
  温晴的心猛然一抖。
  三十四
  我对生活真正有信心是见到何羽之后,我开始琢磨自己,给自己画像。
  温声:文学爱好者。天秤座。
  职业:自由职业。
  理想:怎么开心怎么活,偶尔会为某种事业献身。
  喜欢的颜色:不固定。
  最喜欢的服饰:有个性的、特别的。
  喜欢的天气:夏天。
  喜欢的娱乐:跟有智慧的男人聊天。
  化妆习惯:一般不化妆。
  我写好以后,给何羽发个伊妹儿,并加上一句话:“如果我是一只鸟,你会是什么?”
  不一会儿,何羽就给我发来了信息,说我的自画像很真实,并说如果我是鸟,他情愿做我翅膀下的风。
  我幸福得都快晕了。
  我敢说,何羽真是个有魅力的男人,这种魅力不是外表的,而是从内往外溢的,就像暗香浮动的花一样,总让人惦记着那香味,隐隐的香味。
  难怪有那么多的女孩子会痴迷地爱上何羽,也难怪何羽两三个月就会结束一次爱情,按他的个人魅力,他天天都可以被爱情撞腰。
  我跟着又发了个伊妹儿给何羽,说我想他。然后,我就等待他在网上的回信,以我的估算,何羽半小时之内肯定会发来信息。于是,我坐在电脑前焦灼地熬着这半小时的分分秒秒,我吸了一根烟,烟雾化成一缕轻云在房间的半空飘浮,烟雾中我似乎看见了何羽那张脸和几乎遮盖了半个脸的宽边眼镜。就是这张不起眼的脸,却那么神秘、那么令人费解、那么充满着魅力。
  我站了起来,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走到了穿衣镜前。我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我的身高一米六五,不高不矮,标准的女性身材。我的脸是椭圆型,偏瘦,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标准,五官也端秀,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眉毛粗了一些,不过我可以去美容院修剪眉毛,把它剪成玛丽莲·梦露式的。何羽曾写过一篇文章《梦露是刺穿男人的利箭》,文章说直到今天,也没有哪个明星超过玛丽莲·梦露的性感,她仍然像一柄利箭,时刻挑逗着男人的欲望。
  我看完文章后,曾在网上跟何羽讨论了半天,我说你有一种强烈的怀旧意识,难道真的没有一位影星能超越玛丽莲·梦露吗?刘晓庆、王姬、巩俐、章子怡,这几位几乎被媒体炒烂的女星,莫非真的不值得你看上一眼?有个寓言你一定非常熟悉: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酸。
  何羽在网上告诉我,刘晓庆是风尘女人,浑身都是浅薄的细胞;王姬是一种现代的造作,缺乏内在的女人气;巩俐如果不是张艺谋的造就,不过是山东的一个村姑而已;章子怡根本排不上明星榜,红得发紫一定是中国人的审美标准出了问题。
  我相信何羽有很高的审美标准,我在他的标准面前只能望而却步。我站在镜子前,左顾右看了一会儿,里面映着一个真实的温声,一个已经发育成熟的温声,一个自信又自卑的温声,一个渴望男人呵护的温声,一个想把外婆的故事写得轰动文坛的温声。
  镜子真是太妙了,它可以真实地映照人的一切,是谁发明的镜子呢?现在我觉得发明镜子的人是最伟大的人,看来“伟大”一词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可以用在一个领袖身上,也可以用在一个发明者的身上。
  时间过得真慢,就像一个苍老的婆娘迈着沉重的步履,没有速度,但每一步都踏在我的心上,我的心灵几乎被它粉碎。终于熬过了半个小时,我的注意力又回到了网上,可我没有看到何羽发来的信息。我急起来了,只好拨他的电话,没人接,又拨他的手机,关了。
  何羽能到哪里去呢?我心里反复问。
  其实,这是我不该问的问题,何羽到哪里去跟我没有丝毫关系,我也没有理由问这个问题。何羽属于文学,属于社会,属于他自己。而我要想走进他的世界,必须像红军一样万里长征地跋涉。
  因为找不到何羽,我像热锅上的蚂蚁,焦灼之后便心灰意懒。我很想去泡一会儿酒吧,而这座城市能配得上跟我泡吧的伙伴除了何羽就是王可,想到王可,我便想到那个叫奚美凤的女编辑,王可现在成了她床上的雇佣军,她的两条并起来中间没有缝的肥腿,是王可赚钱的供货站。只要有钱,王可就不会从那两条并起来没缝的肥腿上跳下来,王可说:“钱就是爹娘。”我当时听了这话笑他没有境界,一个青年作家居然说出这样低俗的话来,可见“有奶便是娘”在当今社会的渗透力是很深的。
  说实话,谁不喜欢钱呢?没有钱便寸步难行。比如,我想泡酒吧,想感受吧文化,可我没钱也就被吧文化取消了资格。酒吧的情调是非常高雅的,吧里有轻柔的音乐,有大自然般的墙壁,有美国西部牛仔的艺术摄影,还有流动的都市男女,他们三三两两地进来,带着最时尚的气息,不论男人的衣着还是女人的衣着,都会令你耳目一新,男人臂上的花纹和女人裸露的肚脐让你感到社会色彩缤纷。灵感在你打量他们的时候一波一波地向前涌动,才思犹如大海的潮汐无法阻挡。难怪有位青年作家每天下午都泡在酒吧里写作,他坐在一个角落,打量进来的每一个人,然后根据他们的穿着和言谈举止判断他们从事何种职业,给他们编织故事。故事编完了,一个短篇小说也完成了。这是青年作家在一篇创作谈里写到的,我在杂志社打工时曾把它编发了,后来奚美凤在另一本杂志上也看到了这篇文章,并气势汹汹告到主编那里,指责作者一稿两发,稿费也扣除了。本来我想通过编稿与那位青年作家取得联系的,杂志社竟扣发了人家的稿费,我于是就尴尬了,等于白白做了一番费力不讨好的努力。这位青年作家高产,特别是他的短篇几乎翻开每一本文学杂志都有,还经常被影响大的刊物转载。他一定很有钱,没有钱的人是不可能天天泡吧的,这也证明了他的成功。
  而王可大概就不能算成功人士,他又穷又酸,泡吧的时候竟让我买单,在对待金钱问题上,他的心比女人细小。我看不起他,再也不想王可。
  两天以后的一个夜晚,何羽给我打来一个电话,是我妈妈接的,我妈妈听出是男人的声音就想扔电话,我急忙接过来,我听出是何羽,便有点喜出望外。何羽让我到爱丽丝酒吧,说某杂志社的编辑来了,他想带我引荐一下。
  放下电话,我二话没说就出门走了,听见妈妈在我的身后说:
  “瞎混!”
  爱丽丝酒吧是全市最有情调的酒吧,里面的设施完全欧化了,音乐也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坐在酒吧中就像置身爱情中,没有激情也会产生激情。
  何羽向我介绍了一位姓赵的先生,说是《月亮》杂志的副主编。
  这本杂志我看过,在文学圈还颇有名气。许多未名作者都是他们推向文坛的,在这本杂志上发表了作品,就等于进了文学圈,因此《月亮》杂志一直被誉为作家成长的篮。
  我心里暗暗感谢何羽,这是多么至关重要的引荐啊!
  赵先生有五十岁了吧,两鬓的头发微白,人也有些发福了,不过还是很有精神,一副眼镜显得斯文,白衬衫的领子没有一点污渍,吸烟的时候一口连一口的。
  何羽跟赵先生介绍说:“温声是我们这座城市刚刚冒出来的文学新人,很有才气,正是您刊关注扶持的对象,她最近写了一部中篇,构思很巧,您看看,如能选用,也算您刊又往文坛输送了新鲜血液。”
  何羽说话时,就像一个饱经世故的长者,真想不到何羽还有这么一副面孔。有人说人是立体的,这话没错。
  这时,何羽的手机响了。他起身朝赵先生笑了一下,就出去接电话。
  赵先生的神情显然比方才放松了,他问我喜欢哪类作家的作品,爱读什么书,具体到哪国作家?
  我一时语塞,确切地说真没有我特别喜欢的作家,曾经喜欢过塞林格,但王可硬要我喜欢克雷齐奥,看了克雷齐奥以后,我既没喜欢起他来,也把塞林格淡忘了。面对赵先生的询问,我又不能不回答,于是我说:“所有作家有影响的作品我都读过,具体喜欢哪位作家还没确定。”
  “这也很好,兼收并蓄,形成自己的风格。”赵先生呷了一口茶,好像还想说什么。
  这时,何羽回来了,他样子匆匆地说:“我老妈生病了,让我赶快到医院去。”转身对我说:“赵先生就交给你陪了,你要陪好,这是恩师。”
  然后对赵先生一笑,走了。
  何羽走后,赵先生和我一时显得无语。酒吧的音乐已经换了,不再是《致爱丽丝》,而是一个女人沙哑又轻柔的低吟,像是齐豫的《眼泪》。彼此无言地坐了一会儿,赵先生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听何羽说你写了部中篇小说,能拿给我看看么?”
  “那当然好了。”我有点兴奋地说。
  “你带来了么?”
  “没有。”
  “那你现在就回去拿吧,我回宾馆等你。”赵先生将所住宾馆的房间号码告诉了我,然后就喊服务台小姐买单,小姐说刚才一位男士已经把单买了。
  何羽真善解人意。
  告别酒吧,我就快速往家里赶,一路上我想着这部中篇小说终要有出头之日了,当然它的出头之日也就是我的出头之日。我作为一颗文学新星而浮出文坛之海的那种荣耀,没人能比。到时候王可也不得不佩服我了,奚美凤更会对我刮目相看。重要的是,我的小说出版后,不知会带来何等的反响,这个时代发财的途径五花八门,凭一本书成为富婆富翁的人多如马路上的私家车。有钱的感觉多好啊!钱可以买宽大敞亮的房子,可以买富丽堂皇的私家车,可以玩遍五湖四海,可以吃尽美味佳肴,可以用法国巴黎名贵的香水,可以穿世界最昂贵的服装。物质的丰富,精神的饱满,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有句老话说:人无欲则刚。有钱就谁也不用求了,更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我很快在家里找到了小说稿,来不及跟妈妈打声招呼就返身下楼,在楼梯口,忽然想起自己应该先洗洗脸,化化妆,甚至换身衣服。
  赵先生毕竟是位男士,女人化妆是对男士的尊重。
  我又折了回来,这时我看见妈妈温晴那双警觉的眼睛,她好像嗅出了我行动的气味。我没有理睬她,把要做的事情做完,就匆匆走了。
第22章
  赵先生正在房间吸烟,他好像也洗了澡,人比方才清爽多了。见我进来,他立刻站起身,笑着关好我身后的门,将“请勿打扰”的牌子挂在门外。
  这个动作使我有点紧张,赵先生一定察觉到了我的紧张,他双手从容地按在我的肩上说:“别怕,我不是老虎。”然后,我就随着他的步子向后退,一直退到床前,他说:“你坐下吧。”
  我听话地坐在床上,赵先生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
  此时,我特别希望赵先生能注意我手里的稿子,如果他问起稿子,我一定欣喜若狂。可他恰恰没提稿子,而他明明知道我回家是取稿子去了。
  他上下打量着我,足足打量了一分钟,眼神意味深长,我又懂又不懂,终于我听见他说:“对于一个写作的人来说,所有经历过的生活都可能成为创作的素材,就像一个天才的音乐家,一切声音都可能成为音乐一样,只要是颤抖的、震荡的、跳动的声音,不论是有太阳的白天,刮风的夜里,流动的光,闪烁的星星,雷雨闪电,鸟鸣虫吼,还是树木的絮语,河流的呜咽……总之世上的一切声音都是音乐。这说明什么?
  只说明一个道理:用心灵体验世界,只有心灵的体验才有可能过滤为艺术的感觉。”
  见我不语,赵先生继续说:“你如果想把小说写精彩,必须研究当代社会人们的情感关系,比如现代的人,大多都有情人,情人现象已成了普遍的现象。其实情人的关系很简单,就是一种性的关系,彼此没有什么物质往来,也不背什么责任的包袱,这样的一种性关系,使男女间的情感变得很纯粹。”
  我仍无语,不知接什么话说。
  赵先生沉默了一会儿,又问:“你今年多大啦?”
  我很反感被人询问年龄,特别是被男人询问年龄,男人一般是不问女人年龄的,这一点他应该懂。
  我笑说:“我的年龄跟您有什么关系吗?”
  他见我不情愿回答的样子,也笑了说:“我想通过你的年龄来推断你的阅历,要知道一个女孩的阅历对她的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西蒙·波娃不遇上萨特,便写不出轰动世界的《第二性》,乔·治桑不遇上肖邦,便难以成为世界级的女作家,一个伟大作家的诞生往往是智慧的合力相撞。你知道当今社会的许多女孩子,是怎样利用自己的优势一夜成名的吗?且不说那些歌星影星,就是文坛也流行着美女作家,她们的作品固然有独特的地方,但最终的浮出海面是要靠编辑的慧眼识珠。”
  赵先生停住话,静静地打量我,我感觉那眼光的神秘莫测,于是慌乱地低下头,不敢看他。
  他忽然抬高了声音说:“哎呀,你这么小的年纪,头发上怎么有白发了?”
  “没有哇。”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这时,他已站到我的面前,双手压住我的肩膀,嘴上不停地说:“人生苦短啊,我们能放弃这寻欢的机会么?”
  我推辞着,不肯就范。我不想出卖肉体换得名利,我要靠自己的实力冲上文坛。
  赵先生见我如此冷静,便停了手说:“你这样患得患失,是成不了作家的。”
  他的话让我立刻想起王可,王可那比较现实的生活态度。不由暗想连王可那样的男人都可以占有我的肉体,为什么赵先生这么重要的人物就遭遇了障碍呢?我是为王可守洁吗?我自嘲地笑了一下。
  赵先生心领神会地快速解开我的衣服,抚摸我光滑的四肢说:“温声,我是老虎么?我坏么?你打我吧,扇我耳光。”他拿起我的一只手拍在他的脸上。
  我无动于衷,甘心情愿地做他的游泳池,任他愉快地畅游。最初的一瞬,我内心无比厌恶,男人怎么都是这个德性啊!慢慢地,我冷静下来,我想到王可、何羽,他们都在我身上有过畅游的愉快,特别是王可,他夺去我少女的纯真,再也无法追回了,而我少女的纯真在他那里似乎没有丝毫的价值,我是一个傻瓜么?这年头,女人的姿色也是物质资源啊,从前我却没想到好好利用。现在,赵先生玩弄着我,我也在利用着他,公平交易,谁都不欠谁。爱情在此刻是多么遥远啊!如果谁在此时提及爱情,那一定是个神经有毛病的人。
  一会儿,赵先生仰躺在床上喘气,有一种未尽之感。只听他说:
  “年轻多好啊,我们年轻的时候,是计划经济时代,不敢随便干这种事。
  现在商品经济,搞活开放了,我们有了贼胆,却又干不动了。”他用手摸着我的脸说:“你真好,是上品。”
  我的脸刷地红了,忽然感到了羞耻。我想我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想了半天只得出一个结论:一篇小说的发表。
  于是,我起身穿好内衣,将小说拿给他。他也坐了起来,并将我搂在怀里,看了几页说:“太长了,发不了这么长。何羽还有一篇四万字的小说要我发呢,我刊的版面有限,每个编辑每期只能送审三万字的稿子,这期给何羽发三万字,你发一万字。”
  我的心立刻凉了,我当了他半天的游泳池,价值只是发表一万字的小说。我感到不公平,于是说:“这小说只有两万字,是我的处女作,能不能多发点?”
  赵先生说:“可你为什么不是处女呀?你如果是处女,处女作就全发。”
  我哑口无言,脸又窘得发红了。此刻,我真痛恨王可。
  一个月以后,何羽在网上给我发来消息,说我的小说和他的小说在同一期《月亮》杂志上发表,他发了二万字,我发了八千字。
  又删了两千字,我那小说还能看么?
  半个月以后,我收到了《月亮》杂志。在我收到杂志的当天,何羽打电话要我请他喝茶,我说:“两万字的小说只发八千字,早知这样还不如不发呢。”
  何羽在电话那边骂道:“天狗吃月亮,不自量力。你以为你是谁呀?西蒙·波娃还是杜拉斯?”
  我见何羽生气了,只好答应请他喝茶。
  何羽说:“我已经没兴趣了。”
  我急忙说:“那我到你家去看你。”
  我去了何羽那里,他见了我二话没说就按倒我在地板上做了那事,边做边问我:“是我好还是赵先生好或者王可好?”
  我一声不吭。
  何羽急了说:“你他妈怎么不说话呀?”
  我的心极度厌恶,想到何羽也是跟王可差不多的男人,还有赵先生,看上去多么斯文。我说:“我对你们都没感觉。”
  何羽一下子从我的身上滑下来,背对着我一边系裤子一边说:“那好,你走吧。”
  我离开何羽的时候,大街一片喧嚣,这到底是白天还是夜晚呢?
  三十五
  外婆温婉做了郭大的小老婆后,竟过起了清心寡欲的日常生活。
  这从相册上能够看得出来,在这段时间里她只拍过两张照片,一张是她的单身照,另一张是她与另一个女人的合影,这个女人粗眉大眼、粗手笨脚,估计是郭大的大老婆李散香。外婆温婉一定过着不愉快的日子,她的单身照片板着面孔,与李散香的合影虽微笑着,但笑容是勉强而苦涩的,表情生硬呆板。我猜测这两张照片是外公郭大离家之前的突发奇想,外婆温婉怀孕了,郭大欣喜之余带这两个女人进了一趟城,拍了两张照片,然后他就离家到外边赚钱去了。
  郭大走后,温婉陷入一种巨大的孤独之中,她先是感到这个院子的空落,然后就感受着李散香的霸气,李散香的指挥欲权力欲在郭大走后的数日之间,如洪水猛兽一样不可阻挡。温婉陷入了对日子的发愁之中,她失眠了。
  深夜睡不着的时候,她就起来看天上的星星,下过雨的天空像被清洗了似的,格外清晰明朗,星星也像被洗面奶按摩过似的,面孔分外干净起来。温婉发现,星星在天空的排列不是固定的,它们一会儿变成方阵,一会儿又变成三角形,一会儿再变成长方形,它们不停地眨动眼睛,又不停地变幻,让人感到天空的深邃和神秘。温婉默默地找牛郎织女星,她记起小小的时候,吴妈就经常抱着她看天上的星星,吴妈一边看星星一边叹气,温婉就问吴妈叹什么气?吴妈说长大了你就知道了。现在,温婉早已经长大了,并准备着做妈妈了。她想吴妈的叹气很可能是因为女人的郁闷,而这郁闷哪个男人能理解呢?
  应该说,温婉是见识过男人的女人了,她在醒红院的日子,每天都要应付不同类型的男人,她们有着一样的需求,那种需求都是男性的,从不为女人考虑的。温婉接受着他们,被迫的而不是由衷的,心里厌恶脸上却又喜欢着的,她知道她接受他们的目的是为了钱,钱把她的身子控制了,买断了,她的身子不是自己的,而是物质的,那堆血肉为物质疯狂着。她脏。
  如今,她是干净起来了,可她的精神又不属于自己了,她属于郭大,属于李散香,属于这个空旷的院子。温婉看着星星想:这是为什么呀?她想象中的生活本来是诗情画意的生活,她和她信赖的男人回到家开始男耕女织的日子,即便他有大老婆,他们也和谐相处。可是,她的梦想很快被打碎了,在这个空旷的院子里,她的行为和愿望显得多么天真。她甚至不如李散香圈养的一头猪,不如她床头的一只猫,更不如磨坊里的一头驴,李散香经常指桑骂槐地数叨她,她的精神已处在高度的紧张状态,有时院子里的一点动静,都吓得她惊慌失措。
  傍晚吃饭的时候,李散香又熬了一碗玉米渣粥,里面搅了南瓜,菜是一盘咸豆,两个鸭蛋,鸭蛋已经臭了,一股粪便的味道。李散香一边剥着蛋皮一边说:“这东西越臭越香,跟臭豆腐一个样,是两个爹一个娘生的。”说着就把那黑色的蛋黄淹泡在粥里,金黄色的粥立刻泛黑了。李散香呼呼噜噜喝粥,温婉忽然感到她把大便吞到肚子里了,差点呕了出来。
  李散香本能地摔了筷子嚷:“这像什么话,要呕到茅粪坑呕去,你当饭桌是粪坑啊!”
  温婉本来就不想吃这种饭,李散香一嚷,她起身就走了。她的身子有点晃,头眩晕着,等她晃到门口,哇一下就吐了满地。她的肚子里没有食物,她吐的都是绿水,那是胃液,她把胃液都吐出来了。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三个月了,这三个月她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只想喝冰水,还想吃辣椒。有天她把李散香从地里摘回的辣椒生吃了半筐,辣得她手指尖直往外冒辣气。李散香撇着嘴抖着筐说:“酸儿辣女,保准生个丫头片子!生丫头不算数,生儿子才算数呢,你可别让我们郭大空欢喜一场。”
  温婉心里忽然冒出一句话:“下蛋总比不下蛋强。”话到嘴边,她又咽了回去。忍字心上一把刀,郭大走时告诉她,凡事要忍让。温婉就在心里念数字,想有趣的事,把火气给压下去了。她想起小时候吴妈曾给她讲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对夫妻总也不生孩子,他们就每天向上苍祷告,哪怕生个蛤蟆也行啊!没过多久,妻子怀孕真生了个蛤蟆,蛤蟆一生下就会说话,蛤蟆说:“我虽天生这副模样,但爸妈要我做什么事都成,只是白天我要当蛤蟆,夜里才能出去办事。”老夫妻将信将疑,到了晚上熄灯以后,蛤蟆就把皮脱了,成了一个漂亮英俊的小伙。
  蛤蟆说我现在出去办事,爸妈要把我的皮保存好,千万别弄丢了,我白天还要披上它。老夫妻俩痛快地答应了,蛤蟆就出门走了,鸡叫头遍之前蛤蟆回到家,扛了一袋米和一些吃的东西。第二天还是如此。老夫妻俩起初不习惯,后来也就习惯了。可左邻右居总当着他们的面说风凉话,说他们家养了个蛤蟆精啊!老夫妻俩听多了,面子上有点撑不住了,有天就商量说:“这孩子白天是蛤蟆,晚上是个人,我们要是把他的皮烧了,他不就完全是个人了吗?”于是,俩人一合计,就把蛤蟆的皮烧了。从此,他们再也没见到自己的怪儿子返回家来。
  温婉回忆完这个故事,就想人生的事大多都不太遂人愿的,一旦遂了人愿,离结束的时候也就不远了。
  温婉就是靠这样的想法熬着难熬的日子,她肚子里的孩子渐渐大起来,她呕吐的时候,便感到了胎动。先是微微滚一下,从左边滚到右边,再从上边滚到下边。温婉欣喜起来,好像这难熬的日子有了盼头一样,她开始跟孩子说话,说她心里想说的话,尤其是夜里,她睡不着的时候,就摸着肚子说话,让孩子调个皮,跟她动个拳脚。她甚至把一些诗词背诵给孩子听,这些诗词都是她和郭大背诵过的。五个月以后,孩子出怀了,温婉的肚子大起来,她时时感到孩子的小脚蹬踹自己。她开始做针线,用那女红的手给孩子缝制衣帽和鞋子。
  这天,温婉向李散香要一些棉布,李散香就从柜子里翻出几块粗厚的家织布,是李散香用织布机织的。温婉拿在手里,感到那布太硬,便带了一只玉镯到镇上的当铺当了,买几块花色好看又绵软的洋布回来。温婉在镇上走着的时候,感到镇上已经繁华起来了,它的繁华大多因为有了洋货,洋货是国外的船运来的,洋火、洋布、洋袜子,镇上有钱有身份的人都开始穿洋货,温婉看到这些洋货就欣喜起来,好像重温了上海的繁华一样,她不光给孩子买了洋布,还给自己买了洋袜子,并给李散香买了块洋手帕。
  洋手帕绣着狗牙边,李散香托在手里欢喜了半天,忽然沉下脸说:
  “这玩艺可是要花大钱的,郭大给你的钱要花在正地方,别白白糟蹋了。”
  温婉表白道:“是我用自己的钱给散香姐买的。”
  李散香的嗓门更敞了,“你哪里有钱啊?你一个妇道人家哪里有钱啊!”
  温婉静了静心说:“从前我做女红,每月都能赚些银子,我省着花钱,自然就有了一些节余。”
  “既是这样,这手帕我就收下吧。”李散香挥起手帕擦了一下脸,手帕上立刻印上一片污渍。
  温婉在一旁看着想:真可惜了这块手帕!李散香的糙皮粗脸只配用家织布。但她嘴上什么也没说,她微笑着,笑容虽说勉强,毕竟也给了对方一片温和。温婉忽然感到自己现在的境况跟在醒红院时差不了多少,李散香有时比嫖客还刁蛮。
  想到李散香的蛮横,温婉就不寒而栗。这个院子以及院子里的漫长岁月,好像都是黑暗而寒冷的,这里没有四季,只有严冬的冰冷,没有阳光,只有乌云的黑暗。她就像李散香养在这院子里的一只老鼠,而李散香则是猫,她想玩的时候就擒来玩,不想玩的时候就让她不死不活。如今她的状态,就是个不死不活的状态。她的肚子像山一样凸鼓起来以后,胃口就开始扩张了,她的食量大起来,一顿能喝三碗粥,吃两大碗米饭,更要命的是她喜欢吃荤,见了肉就疯狂,就变成了猫。
  偏偏李散香在这时候烧菜分外省油,她腌制的一缸腊肉每次炒韭菜香干只切零星的一点肉丝,常常是温婉的筷子还没到呢,李散香就搛起来扔给了猫,并不停地数叨:“真是个馋猫,见了肉就叮。”
  温婉知道李散香在指桑骂槐,可她现在就是馋,肚子里的孩子馋,郭大的后代馋。温婉想:你李散香骂吧,你越骂我越吃,为了孩子我也得吃。
  温婉的吃相终是让李散香看不下去了,她啪地摔了筷子说:“女人坐要有坐相,吃要有吃相,狼吞虎咽的,饿鬼投胎呀!”
  温婉的心忽然冰冷了,吃饭的速度显然慢了下来,她想放下筷子不吃了,转而又想不能和自己的身子赌气,更不能和郭大的孩子赌气,这个家她虽为小,可也是郭大用八抬大轿把她抬来的,你李散香有妻的尊严,我也有妾的荣耀。这个家有你一个碗,也有我李散香一双筷子,我凭什么要时时被你压迫?想到这里,温婉吃饭的速度又快起来,她甚至弄出了响动,并伸出筷子在菜碗里东翻西找,“我要吃肉,郭大的孩子要营养啊!”她嘴上喃喃着,眼睛盯着菜碗,她要把菜里的肉挑个一干二净。
第23章
  李散香喘着粗气看温婉,她觉得这女人真是变了,怎么这样没皮没脸的,甚至千层画皮脸。她盯看了一会儿,温婉仍是一副贪婪的吃相,便在一旁默默想:莫非女人怀了孩子就不知道敬重自己了,她们也像揣崽的猪狗一样抢食吃,既抢了自己的也抢了肚子里的崽子的,是两份的争抢。这样一想,李散香就无奈地叹息一声,将自己的碗筷收拾起来,端到外间屋去了。
  温婉装作看不见,她知道李散香过早地收拾碗筷是催促她快吃,她偏偏慢了下来,本来已经吃饱了,又盛了半碗饭,并把剩菜汤泡进饭里,她一边嚼一边咂嘴,她咂嘴的声音很大,故意给李散香听。
  李散香肯定是听见了,她在外间屋驱赶那只猫,嘴上狠狠地骂:
  “你个馋猫,也不怕撑得屙不出屎来!”
  温婉在屋里突然高喊一声:“好香!”
  这天开始,温婉在李散香面前的一切顾虑都没有了,她开始按自己的方式生活,她要洗澡,要把身上的脏垢洗净,她烧了一锅开水,水烧好以后,她就去厢房把那只大木盆拖了出来,这只木盆又大又圆,木质好沉好重,从那发红发暗的颜色看,温婉断定是檀木之类的珍贵木材,但李散香好像从来也没有用过,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污垢。温婉把木盆拖到院子当中,用清水洗刷干净,又继续往屋里拖。
  这时,李散香看见了,她疑惑地问:“你拖那木盆干啥?”
  “洗澡。”温婉停下来,抹了一把额上的汗。
  “洗澡?在屋里脱光了洗澡?你不怕动了胎气?”李散香说着走了过来,站在原地看温婉拖木盆。“我一辈子没洗过澡,不知洗澡是啥滋味。我嫁给郭大的时候,我娘硬把这只木盆给我当了陪嫁,我嫌沉,就把它扔进厢房里了,一次也没用过。洗澡要光身子,多难为情啊。”
  温婉仍拖木盆,没有抬头看李散香。拖了几步,又感觉应该搭个话,就说:“洗惯了就好了,不洗澡,身上有脏泥,蛛网似的,会把人粘出病来。”
  李散香哈一声笑起来说:“人本来就是老天爷用泥捏出来的,人身上没有泥,就要招惹灾星了。”
  温婉没吭声,一直把木盆拖进屋。
  李散香看着温婉把木盆拖进屋里,板着脸怪声怪调说:“你那么重的身子,别把木盆压垮了。”
  温婉感到李散香真是个无聊透顶的女人,她没话找话实际上是在挑衅,温婉跟这样一个女人成为对手实在是有失身份,于是,她冷冷地说:“我小心着就是了。”
  天气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温婉将门关好,烧好水,拉上窗帘,光线暗淡下来,她就浴在木盆里。盆里飘着花瓣,是她在路边采的野花,热水烘着花香,将她的四肢浴得舒舒服服,一会儿脸就红润起来。她仰躺在木盆里,看着自己隆起的肚子,不由对郭大生出一种感激之情,她这样身份的女人,能成家能怀孕,郭大没有嫌弃她,还把她看得比李散香重,真不知这是自己哪辈子修来的福气。正想着,她的肚皮上鼓起了一个小包,是孩子的小脚在蹬她。她笑了一下,对着肚子说:“你这么有劲,这么调皮,是不是像你的爸爸?你快快长大,从妈妈肚子里顺利地跑出来,妈妈就带你到上海找爸爸去了。你知道上海吗?上海有电影,有女人漂亮的旗袍,有香甜的点心。上海的房子高高的,一层挨着一层,那不叫房子叫楼,楼里有灯,是用电照明的,灯头朝下,叫电灯。上海还有宽宽的马路,马路上跑着汽车,脚是四个轮子做的,跑起来快如飞,它一吼,把人吓一跳,两只耳朵就要用手掩起来……”
  温婉絮絮叨叨说着,在温热的水汽中感受着洗澡的滋味。她不知道此刻有一个女人正用舌头舔破窗纸,将一只眼睛的目光扫进来,观看她洗澡。当她的目光落在温婉那白花花的身上时,情不自禁啐了口唾沫,骂了句“浪骚”。
  此刻,温婉对一切都充而不闻了,她只喜欢水,喜欢这个木盆。
  三十六
  妈妈温晴很可能是那种情感细胞不太发达的女人,或者说她的情感细胞没有张力,固定在某一点上,就死心塌地不再发育了。年轻的军官周环宇就像滋生在妈妈体内的病毒,吞噬着她情感的正常细胞。
  可妈妈温晴并没意识到这病毒的危险和可怕,她的血液仍然为他沸腾,有时甚至几天几夜不眠。
  这就是爱情!
  温晴在乔本龙身上没有这种感觉,尽管她的肉体无尽无休地属于他,而且乔本龙的身影每天都在她的眼前晃动,他给她提供她在上海的一切物质保证。
  温晴在将军的身上同样没有这样的感觉,虽然将军的势力不知比周环宇强大多少倍。
  爱情这东西是个怪物,它没有脚,可你能摸到它有脚;它没有眼睛,你也能发现它的眼睛。你一旦发现了它的脚,就会跟它奔向一条幸福的大道,哪怕这道路荆棘丛生,你也无所畏惧。你一旦发现了它的眼睛,心扉就会向这眼睛敞开,让那目光无止境地洒进来。
  温晴时刻渴望着周环宇的目光,这样的渴望在她的生活中变成了必不可少的专注,她甚至对演艺圈里的争名逐利都淡漠起来,而这在她初涉的演艺生涯中是极不正常的,上海滩可以一夜把你捧红,也可以一夜将你抛弃。温晴好像都不在乎了,她只在乎周环宇,只在乎尽快帮乔本龙把画临摹完。将军来取画的日子,也就是她和周环宇相见的日子,那样的日子该多么幸福愉快。
  温晴为此推掉了两次重要的演出,这两次演出都是她担任主角,而且酬金不菲。戏院来人找她的时候,乔本龙同意她去,还答应组织啦啦队捧场,并说这两场演出对巩固她在上海滩的名气大有裨益。无论乔本龙怎么说,温晴都没有答应。温晴显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让乔本龙感觉临摹《他山之石》比她的名气重要得多,因为乔本龙才是她最为重要的靠山。
  乔本龙只好依了温晴,但他强调说临摹完这幅画,温晴要把演出的机会找回来,要晓得演艺界流星般的无情和厉害。
  内心里,温晴是极为矛盾的。她实在是渴望着演出,她有戏瘾,尤其是演出完毕她被掌声淹没被鲜花簇拥的场面,是一般女人一生都不可能拥有的。那个时候,站在舞台上的她,真如盛放的牡丹,在雨露阳光的沐浴下,越发张开花瓣,显出妖娆的风姿。她甚至有点怀疑那不是她自己,她如同一颗太阳一样吸引着全场观众的目光,似是一种遥远的梦想。此刻,她把这梦想变成了现实,她的妈妈温婉知道这一切吗?当她知道了女儿在自己曾经喜欢的上海成为演艺界的名人,又会怎么样呢?
  温晴多次想回家看望母亲,但繁忙就像一根绳索一样将她牢牢拴住了,她只好寄些钱回家,并在信上告诉妈妈不久的将来她要接她来上海。然而,温晴内心所有美好的愿望都因为周环宇的出现而凝固不动了。她知道,这两场演出,周环宇不会来,因为将军不来。将军不喜欢看当红名星走红以后的演出,他以为那已失了原味。他的脑子里早已塞满了温晴初登舞台的形象,那有点羞答答的形象,却甩开水袖挥毫泼墨,更为关键的是那场演出温晴唱的是昆曲,将军对昆曲感兴趣,是因为孔尚任的名剧《桃花扇》,“清晰尽是辛荑树,不及东风桃李花”。侯公子和李香君的爱情已成了世俗人生的经典,而在现实中,将军很难找到这样的经典。他就寄希望于戏曲艺术,在戏曲艺术中寻找纯情。
  温晴最初并不想涉足京戏,但乔本龙告诉她京戏大师梅兰芳已经拍了《天女散花》的电影,而昆曲会限制她的戏路。温晴只好去学京戏,京戏与昆曲有许多相通之处,她很快就上路了。她想她也可以拍电影,只要有机会。现在,就是有拍电影的机会她都未必去,除非能在拍摄现场见到周环宇。温晴暗暗感到自己对周环宇痴迷起来了,她的神经为他发疯。
  爱是相当危险的,对事业来说,它就是一只拦路虎。可没有任何人这样提醒温晴,温晴身边的常客是乔本龙,但这个老谋深算的商人却对初涉上海演艺界的小姑娘温晴的内心世界一无所知。他只晓得她对自己的死心塌地。
  温晴推掉了演出,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临摹《他山之石》上。乔本龙在制作这幅画期间,已经把家里的佣人打发走了,这事天知地知温晴知乔本龙知足矣。这是做假,而且给一个军界的将军做假,对方出的钱却是购买真迹的价钱,有一丝不妥,乔本龙都会为此掉了脑袋。
  临摹接近尾声的时候,温晴发现了真迹与赝品的差异,后者的颜色过于鲜艳,而且云头皴的笔法不匀。
  乔本龙也有同感,他吸着烟,打量墙上的画作。在他看来,颜色可以做旧处理一下,而那云头皴的笔力他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了,好在差别不是太大,不懂行的人第一眼是看不出来的。
  温晴忍不住提醒说:“这很可能是出纰漏的地方,行家都是明眼人,明眼人你是蒙不过他的。”
  乔本龙看看温晴,这几句话他都听进耳朵里了,他忽然感到这话不像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女子说的,倒像一个曾经沧海的智者的提醒。
  他对温晴笑笑说:“你长大了么?”
  温晴说:“老爷不是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么?”
  乔本龙开心地笑起来,一口烟喷在温晴的脸上,他掐了烟头,突然把这小女子抱紧了。就在这一刻,乔本龙感到自己对温晴的感情非同寻常起来,真有点喜欢上她了。而乔本龙的内心深处是不接纳任何女人的,他跟女人的关系从来都是肉体的操作和生理的需求,他对女人的记忆是对生殖器官的记忆,他很难记住她们的音容笑貌。如今他开始注意温晴的音容笑貌了,有那么一刻钟,他在搂紧她的时候,突然产生一种怕失去她的感觉。糟糕!乔本龙心里暗暗一惊。他从不怕失去女人,他不缺,也不对她们动真情。他觉得女人是耽误男人前程的,一个男人只要专情女人,一定会在事业上一无所成。而乔本龙要的是事业的荣耀感,女人对他只是一种快慰的动力,这种快慰的动力应该是短暂的、新鲜的、不固定的,恒定的感情就像一潭死水,无法激活他的细胞,他不要。
  乔本龙下意识地推开温晴,专注地打量画,他在想他的临摹如何没有纰漏。
  乔本龙琢磨了两天,仍是奈何不了那云头皴的不匀,只好留下这不该有的遗憾。不过,一般人是发现不了这点瑕疵的,即便是行家,也要慢慢琢磨上半天才能看出那一点点的多余。
  《他山之石》在乔本龙的卧室悬挂了七天,一切都妥贴得天衣无缝了,乔本龙才把佣人们召了回来,并在当天晚上跟将军通了电话,乔本龙在电话里说:“您要的东西我已经准备好了,是我亲自上门求来的,百分之百真迹,您应该充分相信我的眼力。我去的时候,还特意带了一个行家,行家跟我说,要是这画有鬼,他把眼睛抠出来当泡踩。”
  将军说:“有你这话,我就不敢再起疑心了。不过,这几天时局吃紧,我腾不出时间到你府上去。这样吧,我派侍卫长周环宇去你府上取画。”
  “好哇!那我就迎候周侍卫长大驾光临。”
  乔本龙放下电话,内心颇为兴奋。将军不亲自来大有妙处,一旦他认定这画有假,乔本龙就可以把责任推到取画者的身上,其中的缘由就谁也说不清了。多年以前,乔本龙曾做过这样的事情,那是东渡日本之前,一个洋行的老板听说他是古董商,就想索一幅《雀梅图》真迹。乔本龙便偷偷地如法炮制了一幅,老板也是派手下的人取走的,花的是真迹的大价钱。洋行的老板把画挂在了厅堂,是想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和鉴赏力。谁知这天来了个行家,一眼就把这画认定为赝品,说是正品中间有一笔雀尾应是深灰色,因年代久远褪成了浅灰,这也恰恰是真迹的标志。而洋行老板的《雀梅图》笔力均匀,毫无沧桑的痕迹,定是赝品无疑。洋行老板立刻带着画到当地博物院验证了一下,果然是赝品。他就带人去找乔本龙,乔本龙一口咬定是被人偷梁换柱了,他敢用性命担保。洋行老板只好半信半疑地走了,回去就把取画的听差处置了,据说处置得相当干净,一滴血都没留。
  乔本龙跟将军通电话后,难以抑制内心的兴奋。晚上让佣人多烧了几个菜,他喝了大半瓶的酒,并让温晴也喝。
  温晴不喝,说酒会破坏她的嗓音,乔本龙就用烟头烫她的手背,温晴忍受不了皮肉的烧灼,只好陪他喝酒。
  酒过三巡,两人都有点微醉了,乔本龙就打开留声机,屋里立刻回荡起一个女人嗲声嗲气的颤音:“乌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醉……”
  醉意朦胧中,乔本龙把温晴揽在怀里,解开她的衣襟,用手捏着那两只苹果一样圆润饱满的乳房,在那乳上没命地吮着,一会儿温晴就被她吮出了情欲,两人滚到床上,乔本龙摸着温晴的玉体,想着初见她时的人体宴,觉得那个纯洁的少女一去不复返了,他忽然有点失落,就解开裤子,粗暴地进入了她。
  温晴在他的身下接受着一切,她听见乔本龙每动作一下就喊一声宝贝,温晴必然应答一声,他听见应答又继续问,“我在干什么?”温晴只好按他的思路回答一句粗俗的话,要是她回答得太文雅,乔本龙就用手狠掐她的屁股,她痛得哎哟起来,乔本龙便愉悦地说:“这才乖呢。”
  今晚的床塌之欢特别漫长,这与乔本龙的心情有关。他的兴奋不是来自温晴的肉体,而是来自那幅《他山之石》,它马上就给他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了。
  说到底,乔本龙是个商人,他对钱的敏感超过了对女人的敏感,钱带给他的兴奋远远大于女人带给他的兴奋,所以他身边的女人没有长久的,他也不想长久地留住她们,在他看来,一个女人带给他的新鲜愉悦只有两三年的时间,过了这个期限,就像一筐烂桃一样不扔就臭了。
  显然,温晴还没到这个期限,乔本龙对她也就没有厌倦的感觉,关键是这个女人是伶人,她的艺术仍可以带给他经济利益,因此在心里他是真有点喜欢她,这种喜欢劲一上来,他就对她无话不谈了。
  乔本龙把将军派侍卫长周环宇来取画的事告诉了温晴,温晴一听说周环宇要来取画精神头立刻就来了。可当她听乔本龙把洋行老板购假画的事讲出来以后,温晴焦虑起来,她忽然意识到乔本龙在杀人,为了钱杀害无辜的人,而且是借别人之手。一想到周环宇可能遭受的不测,她猛地从乔本龙怀里挣脱出来,跳下床。
  乔本龙并没发现温晴的异样,他像拎小鸡一样顺手又把她拎到床上,按倒在自己的身下。温晴急火火说:“我要小解!”
  乔本龙见她一副焦急的样子,只好又放她出去了。
  屋外的月亮很大很圆,是凸月。
  温晴望着月亮想:我有办法使周环宇逃离不测吗?
  她对着月亮跪了下来,心里默祷:月亮神啊,你帮帮我吧,给我出个主意吧!
  她一下又一下地磕着头,无边的月光把她包围起来了。
  三十七
  秋风像一把粗砺的刀子,将树上的叶子一片一片剥落下来,叶子不情愿地飘零在马路上,给这城市增添着秋意。秋意总是和凄凉连接在一起,让人想到破败的茅草和风中的柳絮。
  我走在路上,想起那些有关秋的诗句:“秋雨秋霜秋草黄”“秋风若断琴”。
  我的心突然十分寒冷,我哭了。没有人在意我的眼泪,就让它在风中飘零吧。
第24章
  我在路上行走的时候没有注意马路上的行人,就像行人也没有注意我一样。我的心情糟糕透了,比树叶被秋风剥离母体还要痛苦。我不知道我到哪里去,一点也不知道,好像一个失忆的人在秋风中寻找着从前的记忆。可当我找到那些记忆时,我没有一点愉快。我知道我在往江边走,我想看渔船、大轮和江鸥,我想听江水的流动声,想跟着江水一泻千里。
  我行走的这条街叫江沿街,我已经很久没在这条街上行走了,第一次走这条街是去找王可,哦,王可,我怎么又想起了这个王八蛋!还有何羽,两个气味相投的臭男人,我怎么又想起了他们?
  是不是女人总要跟男人纠缠不休,因为这种纠缠不休才产生了故事,令人激动难眠的故事,心灰意懒的故事。此刻,我真不愿意多想这些事,我怕我泪流不止。
  我走了一个上午总算走到了江边,秋阳把端庄的脸露了出来,她微笑着,让我感到温暖。我对她做了个鬼脸,就沿着江边行走起来。
  大江一望无际,如果把这片土地比作男人,江水就是男人的领带,它镶嵌在男人的衣领上,使这土地有了别开生面的风情。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吟诵过这江水。我正看着,一声呜鸣,江面驰来了一艘轮船,轮船从远方来向远方去,它承载着许多人的梦想从一座城市漂移到另一座城市。我盯着轮船,那白色的轮船,我能看见它的头等舱和二等舱。轮船消失的时候,太阳端庄的面孔也偏离了我的视线,继续往前走,我看到一座山岩,上面刻满了字。我顺着一条细窄的路爬了上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块石碑,碑上写了这样几个字:想一想,不能死。
  我从石碑的位置往下看,万丈深渊,湍急的江水。显然这是人们寻短见的地方,是把不该结束的生命结束的地方。我恐惧地后退着,这时我看见一对男女从我的右侧走了过来,女的跟我年龄相仿,男的有些苍老,女人挽着男人的胳膊,从他们亲昵的神情看,不像父女。果然,在我的视线与他们相遇的时候,老男人俯身吻了一下女人的眼睛,这一动作告诉了我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
  我迅速转过脸,我的眼睛不想多摄入这样的镜头。这时,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温声,是温声吗?”
  我回过头,那位年轻的女孩已经站在我面前了,“我是丽莺,你不记得我了吗?”
  丽莺是我在幼儿园工作时的同事,两年不见,我差不多已经快认不出她了。她烫了头发,高高地蓬起,就像一朵鸡冠花,眉毛似绣过的山水,眼圈也是文出来的,眼影画得很深,嘴唇红得几乎要淌血。明黄色的上衣露着肚脐眼,好像一只眼睛朝你神秘地眨动,牛仔裤的腰很低,丽莺说话时不停地往上提裤子,像是怕裤子突然脱落似的。我看着丽莺,半天说不出话来,她这么酷的打扮,很令我意外。
  丽莺说:“前段时间,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小说,作者叫温声,我猜肯定是你,这个世界叫温声的人只有你一个。”
  我的心情一下子放松开了,想不到这年头还真有人看小说。于是说:“感觉怎么样?”
  丽莺两手一拍说:“棒极了,你把男人刻画得入木三分,让人拍手叫绝。”
  我说:“两万字的稿子只发掉八千字,如果能发全文,那才叫拍手叫绝呢。”
  丽莺又说:“你现在当自由撰稿人了,这可是个既有名又有利的职业。”
  我问:“你呢?你离开幼儿园以后干什么呢?”
  丽莺笑着指了指走远的那个老男人说:“陪人聊天、看电影,赚些精神陪护费。”
  我心里一下子明白丽莺现在干什么了,望着走远的那个老男人,他的白发在阳光下愈发显得堂皇,我心里忽然生出一阵鄙夷。
  丽莺见我沉默起来,便从手包里拿出一张名片,上面写着她的住址、电话和手机。丽莺说:“看了你的小说,就一直想找你,今天总算碰到了,这是天赐的缘分。怎么样,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吗?”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电话写给了她。我想写作需要接触各种各样的人,说不定丽莺可以为我提供很多的素材。
  丽莺念了一遍我写给她的电话号码,然后冲我做了个媚眼,就去追那位老男人去了,她跑了几步,又回头向我招手说:“过几天我会给你打电话。”
  几天以后的一个傍晚,我正在房间闲得无聊,电话铃响了,是丽莺。丽莺在电话里说:“晚上能不能出来一下呀?带你去一个新开业的酒店,据说这家酒店的一张消费卡要五十万元呢,里边玩什么有什么,小姐都是上海来的,你如果想游泳,那里还能用数码相机为你拍裸照。”
  “天呀,这是什么鬼地方呀?我可消费不起。”我拿着话筒问丽莺。
  “有人请客,你只管陪着玩就行了。”丽莺在电话里安慰我。
  “玩什么?”我有点紧张。
  “陪吃陪喝陪看……”丽莺细说着。
  “不会比这些内容更多了吧?”我还是不放心地问。
  丽莺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到时候随机应变就是了,这全看你的灵敏度。你这么智慧的女人还能吃亏吗?”
  我仍是犹豫,这些地方我从未去过,听丽莺说得天花乱坠的,真不知里面有什么陷阱。我经历过王可、何羽以及何羽介绍的男副主编,对男人大体有了个认识,男人对女人的最大兴趣是姿色,特别是青春的姿色,令他们着迷。但眼下我可不愿意为男人提供过多的青春服务,我不是他们私欲的工具,不是。于是,我跟丽莺说:“我很想跟你单独聊聊,想听听你这两年的见识,可能对我的写作有帮助。”
  丽莺说:“你只要来,我会告诉你一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啊?”
  我被丽莺说动了心,答应了她。
  放下电话,我就开始翻找衣服,把衣柜里的衣服全翻出来了,将它们堆成一堆,觉得能穿上身的就扔在椅子上,不能穿上身的再扔回衣橱里。这样折腾了半天,妈妈温晴终于从她的屋里走了出来,她站在一旁瞪我,两只眼睛射着白炽的凶光。我装作没看见,仍然我行我素。
  我这才发现我是多么穷啊,连一件能穿出场的衣服也没有,我的穷是谁造成的呢?而谁又能让我脱离贫穷呢?
  妈妈终于说话了,她的话一出口竟令我大吃一惊。妈妈说:“去大酒店要穿旗袍,我有件旗袍你穿去吧。”
  我回头看看妈妈,看了一会儿我忽然笑了,觉得妈妈仍沉浸在三十年代的风花雪月中,而如今旗袍已不是什么礼仪的装束了,它成了大堂小姐的工作服。
  最后,我的服装定为一件棉布连衣裙,上边一件线织的白色罩衫。
  幸好我还有一双高跟皮鞋,黑色,尖头,很时尚。我走入夜幕中,就像走入一种新的生活,内心一片惶惑。
  丽莺在酒店门口见到我时,对我的穿着没发表任何意见。我看了看她脚上的鞋子,是意大利袋鼠牌,声震八方的名牌。丽莺回身指了指宽阔明朗的楼梯说:“你从这里走到二楼,找‘玫瑰厅’。我等客人,马上就来。”
  我回头望了一眼酒店大厅,金碧辉煌得刺眼。一位小姐正在弹钢琴,这是一家星级酒店,我从未光顾过这样级别的酒店,有点不敢涉足。于是,我跟丽莺说:“等会儿我们一道进去吧。”
  丽莺看看我说:“也好。”
  大约等了一刻钟,丽莺要等的客人来了,大约有五六个人,他们自己驾车,前后两辆,一辆宝马,一辆奔驰。浩浩荡荡,很是气派。我认真数了一下人数,是六个人,其中一个是女的,年轻的少女,一束马尾辫高吊在脑后。
  丽莺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我随着丽莺上楼,奔“玫瑰厅”。
  “玫瑰厅”好大,厅里还有小厅,是包厢。此刻,包厢的门关着,看不清里面的陈设,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
  大家坐下后,丽莺首先将我介绍给大家:“这是当代文坛年轻的女作家温声。”
  我站起身,微笑了一下。我看到有几位男士的目光箭一样向我射来,我的皮肤感到了灼痛。然后,丽莺又把客人一一介绍给我,李总、王总、郭总、赵总、马总,那位梳马尾辫的小姐是一位跳水明星,马总带来的。
  这家酒店是全市最讲究口味的酒店,它的菜在全市同行业酒店中名列榜首。今晚马总做东,请大家吃鱼翅羹。菜上到一半时,鱼翅羹才端上来,每人一碗,盛在金边小碗里。这么精贵的东西,价格肯定不菲。但我又不好问丽莺,怕她笑我见识少。果然,丽莺说话了,丽莺说:“马总请我们吃鱼翅羹,真是天大的面子了。这么一小碗就两百元,是下岗职工一个月的生活费。为了感谢马总的盛情,我奉献一曲王菲的《明月几时有》。”
  宋代大词人苏东坡的“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在现代人的演绎下,成为酒楼的时尚歌曲。倘若苏东坡九泉有知,该作何想?
  包间里的卡拉韵运,跟舞厅里的没什么区别,音响也是一流的,丽莺的声音被音响处理后极尽缠绵和柔媚。在幼儿园时,丽莺就会唱歌,她最喜欢唱王菲的歌,那时王菲还叫王靖雯。
  一曲终了,掌声如雷。丽莺要我接着唱,我第一次面临这样的场合,真不知唱什么,面对面给人唱歌,与唱堂会没什么两样。可我又不能不给丽莺面子,于是就说:“我唱一段昆曲吧。”
  我估计唱歌我唱不过丽莺,唱昆曲一定会爆冷门。妈妈温晴将她的才艺在遗传基因里就传给了我,我会把“碧云天,黄叶地,北雁南飞”的古典诗词用细腻委婉的嗓音处理得传神。果然,一曲唱罢,我赢来了更为热烈的掌声。几个老总都在以不同的眼光盯着我,我心里毛悚悚的。
  这时,跳水明星端起金边小碗说:“我们可以喝鱼翅羹了。”
  一旁的马总不客气地夺下她的碗,“你还没表演节目呢,两位小姐都有拿手好戏,现在要轮到你了。”
  跳水明星用手指掐了一下马总的手背说:“你总是霸道,逼人。”说罢就站了起来,将外衣脱了,露出三点式内衣。
  马总说:“下面欢迎跳水明星给我们表演几个过硬的跳水动作。”
  在掌声的盛邀下,跳水明星离开座位,走到厅中央,很流利地做着跳水的动作。但因为没有水,这动作显得很滑稽。有一个动作显然超出了她的动作范围,将一只腿抬起来,贴到脸上,像芭蕾舞演员似的。
  当她的腿抬起来的时候,她的阴部只有一道红色的布条,让人想入非非。我特别注意地看了一下身边的男士们,他们的眼睛都在那红色的地方定格了。
  这个动作做完,马总带头鼓掌。然后大家就埋头喝鱼翅羹,我挨马总最近,他的左边是我,右边是跳水明星。马总喝汤的声音很响,从这声响可以判断他的不高雅以及他出身底层。我正出神,马总的一只手拍在了我的肩上,只听他说:“你那昆曲唱得好哇,你把我带回了附庸风雅的年代。怎么样,温小姐,陪我跳个舞吧?”
  我刚要拒绝,丽莺使劲咳了一声,我知道这是她示意我行动的信号。我只好站起身,跟着马总进了包间,包间很宽敞,既能跳舞,还有长沙发可以坐下休息。马总关上门,突然把我抱住了。他说:“漂泊在外十几年,你是我在大陆发现的至爱。”
  我惊慌地退到一边,悄声说:“你这个年龄的男人肯定有老婆,还有跳水小姐。”
  马总无奈地一笑,“在美国跟老婆分居已经两年了,跳水小姐是刚刚认识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比不了你呀!”
  我故意躲开他说:“我有什么好啊?”
  马总将我抱得更紧了,我嗅到他呼出的酒气。为了躲避他的脸,我只好陪他旋转起来,这时我才想起没开音响,我试图去开音响,马总却抢先一步把音响打开了。
  舞曲使我的舞步规范起来,马总陶醉在音乐中,不像刚才那么荒唐了,他很文雅地跳着慢三,我渐渐感到了他的绅士风度,毕竟是在海外有过见识的男人,他的身上有一种好闻的气息,男人的气息,是王可和何羽都没有过的。
  音乐真是门伟大的艺术,它可以把人的情绪从低谷调至高潮,又可以从高潮降至平缓。当人们情绪平缓的时候就会想到清风明月,想到流水淙淙,想到原野花香。一曲跳罢,马总安静下来了,他搂着我的肩说:“能做我的情人吗?”
  我沉默,因为内心里不知怎么回答他。
  马总见我不语,又说:“我真老得让人讨厌么?”
  我急忙说:“不是这样,而是我从未扮演过情人的角色,我不知道该怎样做情人。”
  马总的脸上忽然泛起欣喜的表情,他轻吻了我一下说:“我要找的就是你这样的女孩子,有文化有品味,又不芜杂。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说:“如果想通了,就给我打电话。”
  当我走出包厢的时候,饭桌上的客人把目光全对准了我。丽莺的眼神有点得意,跳水明星的眼神有点黯淡,她肯定吃醋了。于是,我挨她坐下解释说:“我只陪马总跳了一支曲子。”
  跳水明星很敏感地说:“我有情人,比我小九岁。马总他不会做爱,他做爱时像做俯卧撑。”
  一桌子人轰然笑起来。
  我忽然想呕。难怪马总说跳水明星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她真简单。
  我从包厢里出来以后,丽莺就进去了,而后一个一个的老总也都进去了。丽莺再也没有出来,直至我们相继离开酒店。
  数天以后,我跟丽莺通了电话,丽莺在电话里说:“这年头要活得识时务,你没听人说吗?有个三陪小姐搭上了一个县委书记后,竟在法院当了法官。这个时代是男人的时代,你要活得滋润,必须傍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我的话你听明白了吗?”
  我无言以对。
  三十八
  喜病在北方俗称闹小病,闹小病的女人是这么一种状态,应该躺着的时候,偏偏想站立,等站立起来了又想躺着。想吃鱼的时候必须马上吃到嘴里,吃到嘴里竟感觉无味,于是又想吃猪肉,或猪肉做的饺子。
  温婉这天早晨忽然想吃饺子,馅要韭菜、腊肉、鸡蛋混合的,有点三鲜的味道,又不完全是。她在想象饺子的滋味时,口水就流了出来。
  她的肚子已经出怀了,像一座丘陵隐隐地凸起在平原之上,致使她行动有点困难。但即便这样,她也每天把自己梳理得干干净净,她的发髻总是高高盘起,髻上插了一根自制的九连环,银光闪闪的链子耷拉在脑后,为她平添了一种富贵和气派。从前的衣服大多穿不起来了,她就去镇上的当铺当掉一些首饰,买布重新缝做。布都是平纹布,温婉知道这时候也穿不出什么好样子来,只是自己缝制的时候,将前襟和袖肘都绣了花花草草,于是那简单的服装也别致新颖起来了。
  温婉梳洗干净,就到后园子里割韭菜。韭菜是李散香栽的,前后六垄,吃了割割了生,生长的速度总是很快,三天两头就能炒一盘子,韭菜地里的蓊郁,让你看不出四季的轮回衰败。李散香喜欢往韭菜地里浇大粪,韭菜叶子就长得宽厚翠绿,油锅里一滚就像发情的女人一样鲜嫩清爽。
  温婉挎了个小篮子往门外走,她的腰朝前挺着,走路的姿势就没有飘的艺术感了。在她朝菜园里走的时候,李散香也从屋里走了出来,她站在早晨的太阳地里,手搭凉棚遥望着温婉的背影,当她确信那个大肚子的女人奔了门外的菜地时,便忍不住吼了起来:“喂,你去干啥?”
  温婉装作没听见,继续往门外走,她对李散香的控制已经不以为然了,这是个很没趣的女人,你越软她越欺,你一旦强硬起来了,她又奈何你不得。郭大曾说过一句话:“牵着不走,打着倒退。”
第25章
  温婉好像就是从郭大这句话里受到的启发,她不能一味迁就李散香,特别是郭大不在身边的时候,她让李散香踩了脚,李散香就会蹬她的背,她让李散香蹬了鼻子,李散香就会上她的脸。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她什么也不怕了,你李散香是名媒正娶的妻,我温婉也是郭大心里喜欢的妾。更何况你是一只不下蛋的老母鸡,而郭大要靠我接续香火。温婉边走边想,越想越不愿意回应李散香。这时,她听见身后咚咚的脚步声,是李散香追上来了。李散香追到她的身后,一把扯住她的篮子说:“你耳朵塞鸡毛了,我喊了半天你都不答应。你这么重的身子,要到哪里去呀?”
  温婉只好停下步子,愣愣地看李散香。她发现早晨的李散香脸上没有多少恶意,一副体贴人的表情,温婉像是第一次感受,心里忽然涌起一股热流,这热流滚过她的喉咙,使她有了说话的欲望,她说:“散香姐,早晨一睁眼我就想吃韭菜馅饺子,里面放些腊肉和鸡蛋,一定香得流油啊。”温婉说完,情不自禁舔舔嘴唇。
  李散香放松的脸又沉滞起来,她揉了揉眼睛,眼屎就揉到了她的手背上,然后她开始往前走,边走边说:“这喜病也就是馋病,这么换着样吃,肚子里的馋虫都被你养肥了。”
  温婉没吭声,跟在李散香的身后走,一会儿,李散香就把她甩得远远的,她先到了地头,打量那几垄韭菜,该在哪里开镰。温婉到了以后,李散香早已把要割的韭菜打量好了,她用手前后左右地指指说:
  “那、那里,你割吧。”
  田里比平路凹,温婉慢慢挪到菜地里,刚要挥镰,她发现李散香允许她割的韭菜都是又黄又蔫的,而那又嫩又绿的,竟在她不允许的范围内。温婉心里就有点窝火,暗暗骂道:真是个守财的地主,一顿饺子的韭菜能值几个钱呢?放着嫩绿的菜不吃,偏要吃又黄又蔫的,莫非你的肚子里装的不是人肠子?但她没有说出口,她已习惯用默默做的方式对抗李散香,李散香指向哪里,她手中的镰刀偏不挥向哪里,反正是她站在田间,她的镰刀要喜欢那些嫩绿的、让她的视觉兴奋并引起食欲的韭菜,她咔咔地割着它们,它们就像听话的宠物,在她镰刀的威逼下,乖顺地躺进她的篮子里。
  李散香疯狂地在一旁嚷嚷着,温婉心里感到可笑,就把她的嚷嚷当成了耳旁风。待她觉得篮里的韭菜足够做馅子的时候,她就让镰刀平躺在篮子里,然后从容地挎着她的篮子走出菜园。
  温婉几乎与李散香擦肩而过,她没看她,也未理睬她更大声音的怒吼,她听见李散香在自己的身后喘粗气,她得意极了。她望着天,挥着手臂,她命令云彩向东边去,她发现云彩偏偏向西,就像执拗顽固的李散香。温婉不灰心,仍是重复着她的命令,她不光命令天空中的云彩,还命令田里的菜秧花草,她跺着脚,命令花变成草,草变成菜,她相信这无法实现的命令有一天也许会变成现实,她为这幻想笑了出来,并愉快地扭动着身子。
  回到院子,温婉就坐在房檐下摘韭菜,嫩绿的韭菜散发着一股大自然的香气,她沉浸在这香气中,就像沉浸在自己的喜病中。她忽然觉得害喜病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是把世界上的食物都想遍的好事,要在平时,她绝没有这样好的胃口。遗憾的是,郭大不在身边,她无法在吃饱喝足以后躺在郭大的怀里撒娇,让郭大摸着她隆起的肚子说:“儿子,你何时成人呢?”她的那份矫情只好在没有郭大的空旷院子里掩饰起来。
  温婉正浮想联翩的时候,李散香又站在了她面前。不过,她没有说话,默默看着她摘韭菜。温婉心里开始慌乱,不知李散香要干什么。
  员苑猿第六章温婉发现自己不怕张口说话的李散香,而怕闭嘴缄默的李散香。这样对峙了一会儿,李散香终是开口了,她说:“你在这儿摘韭菜,我去厢房取腊肉。”
  温婉抬头看看她,不知说什么。
  李散香进了厢房,就把一只瓷缸的盖子揭开了,露出里面的半缸腊肉,这还是李散香去年腊月腌制的,吃了一春一夏,半缸肉已经下去了,按这样的速度消耗,这腊肉吃不到年底就没有了。害喜病的女人就是馋,比猫还馋!李散香心里骂着温婉,这个给郭家带来喜事的女人同时也使郭家消耗了大量的能源,按这样的消耗,郭家非要败家不可。李散香承认郭家的富有,这富有一方面来自郭大在外边的经营,另一方面也来自她对日子的把持,她是个很会过日子的女人,凡是知道她的人都这样承认,她曾经跟温婉渗透过这个观点,他说如果老爷们(丈夫)在外边刚刚挣回一块门板,老娘们(妻子)就当柴烧了,日子肯定是过不起来的。温婉当时没搭腔,她不知道该怎样理解李散香过日子的概念,如果像这样只挣不花苦攒下去,那实在是对自己的虐待。
  日子是要流动的,物质也是要流动的,像水一样,不流动就腐烂了。
  李散香拣起一块腊肉在手里掂着,感觉分量蛮重的,便扔回缸里。
  然后,她又拣起一块掂掂,仍是有种沉甸甸的感觉,她又扔回了缸里。
  这样反复了几次,她自己也弄不清包饺子究竟用哪块腊肉更合适了。
  其实她早早进厢房的目的,就是怕温婉自己来缸里拣肉,温婉一定会拣块大瘦肉的,这个女人,总是吃了今天不管明天。李散香望着半缸腊肉,竟无法定夺了,最好是一块都不动,就这么腌在缸里,不管谁来,只要看见那油汪汪的半缸腊肉,就知道她日子的富足。她望了一会儿,自豪了一会儿,这时一只苍蝇飞了过来,围着腊肉徘徊和兴奋,李散香挥手把苍蝇驱走,迅速把缸盖盖上。她知道腊肉是最忌讳敞开盖子的,最好原封不动,像酿酒一样酿着,越到年底越香醇。每块腊肉她都舍不得拿出来,就想还是别吃吧,顿顿有肉吃那是神仙过的日子。
  李散香把缸盖盖严实,朝厢房外走,天明亮得刺眼,六月的日头毒辣辣地悬在头顶,在她转身关门的时候,她看到温婉朝这边走来了,她显然已摘好了韭菜,是到这里寻腊肉来了,她慌忙地又把门推开,快步进了厢房,掀开缸盖,拣了一块又肥又小的腊肉,拎出来正好迎了温婉,她说:“这油腻麻花的,真不好拿。”
  温婉瞟了一眼李散香手中的腊肉说:“能不能拿一块大点的,韭菜喜油。”
  李散香说:“这足够了,腊肉放多了一股哈啦味,再说还要放鸡蛋呢。”说着,回身就把厢房门关了,又上了吊环锁,锁的咔嗒声,证明着李散香的权力。
  温婉一下子就猜到李散香主动拿腊肉的目的了,心里很气,无名火直往脑门上涌,走路的步子也快起来,一会儿就走到了李散香的前边,她抢先进了厨房,从竹篮里拿了四个鸡蛋,啪啪打碎在碗里。本来韭菜馅里放两个鸡蛋就够了,可李散香手里那块又肥又小的腊肉让温婉心里很不是滋味。等李散香走进厨房时,鸡蛋已经摊在锅里了,温婉用铲子在锅里翻着,李散香瞟了一眼鸡蛋说:“蛋放多了,蛋放多了。”
  温婉没理她,温婉想起苏东坡的四句诗:“无竹令人俗,无肉令人瘦,不俗又不瘦,竹子烧猪肉。”
  饺子馅很快搅和匀了,是温婉搅和的。温婉记得小时候吴妈跟她说过的话,搅和馅子也分人的手法,一人搅出一个滋味。温婉实在不喜欢李散香做的菜的味道,她就自己动手,她相信她搅和的馅子是喷喷香的。
  馅搅好以后,温婉和李散香坐下来包饺子。李散香擀皮,温婉包。
  李散香擀皮的速度很快,一会儿就积了一堆。李散香说:“人说擀皮快的女人当家,这家有啥当的?”
  温婉不吭声,任凭李散香唠叨。她的唠叨就像音乐,促使她手脚的麻利,她纤纤的手指将面皮和馅子变幻出花样,那是数条金鱼、一群飞燕、一窝小鸟,她把它们摆在盖帘上,然后她打量着这些栩栩如生的饺子动物,突然笑了起来。
  李散香被温婉的笑声牵引着,停止了手中的动作,当她看到温婉包出的金鱼和燕子时,心里着实欣喜了一下,暗叹温婉真是个巧手女人,但嘴上还是说出了指责的话:“你包这样的饺子中看不中吃。”
  温婉不吭声,像没听见李散香的话一样,继续自己的包法。不一会儿,那盖帘上又出现了小猪小狗小鸡,她在心里跟它们调侃着,说着逗笑的话。
  李散香擀面皮的动静加大了,她在向温婉示威,向这个渐渐不再顺从自己的女人示威。
  李散香的动静越大,温婉手里的花样越多,不一会儿,那盖帘上就是一片栩栩如生的动物世界了。
  李散香无奈地说:“这饺子放进锅里就得煮破了,这叫什么饺子呀?”
  温婉淡淡地说:“那不叫煮破了,那叫挣了,饺子一挣,郭大就在外边发财了。”
  “真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啊!”李散香阴阳怪气说了一句,就转身出屋烧火去了。
  温婉捏完最后一只饺子,那是一只乌鸦,嘴尖尖的,很像李散香。
  你本来就是乌鸦!温婉心里骂了一句,就去捣蒜。她最不愿意干的事就是捣蒜,首先要把蒜头剥好洗净,再放进蒜缸里用石锤捣,捣出蒜汁,粘稠的蒜汁倒进碗里,加些酱油和醋,是吃饺子的必备调料。不过韭菜饺子可以不吃蒜,韭菜跟蒜犯冲,李散香已经提醒过温婉了,她越提醒,温婉捣得越起劲。
  吃饺子的时候,李散香搛起饺子沾了第一口蒜汁,很快吮了吮嘴说:“捣蒜辣的人心毒啊!这蒜汁特别辣。”
  温婉淡淡一笑说:“照你这么推理,月亮里的玉兔心最毒,她天天在那儿捣蒜。”
  李散香怔了怔,喉咙立刻打了个嗝。
  三十九
  妈妈温晴是个对爱很执着的女人,她认定的目标绝不可能轻易摧毁,哪怕对方冷若冰霜,哪怕她处在一种可悲的单恋之中,她都乐此不疲。如果按现代人的眼光审视和打量妈妈,她不是个傻瓜,至少也是个准傻瓜。
  周环宇来取画的前一天晚上,妈妈温晴一夜未眠。她知道一幅假画会带给周环宇不堪想象的后果,那也许是鞭刑、也许是坐牢、也许是一颗子弹的赏赐。这三种后果,都让她惊惧。她在床上辗转反侧,却不敢弄出太大的响动,她怕隔壁房间的乔本龙发现她的异常。乔本龙睡觉的时候喜欢独自一人,他的睡姿放松,四仰八叉仰躺在床上,仿佛身下是秋阳照射的草地,他在那柔软的草地上像马儿一样打着前矢。
  有天夜里温晴出去小解,无意间往他的房间瞟了一眼,乔本龙发出酣雷一样的呼噜声,借着明亮的月光,她发现了他不雅的睡姿,那睡姿虽然不堪入目,却极其舒坦和放松。温晴想男人到底是比女人活得自在,男人睡觉的姿势是没有谁去规定的,而女人必须睡有睡相。
  现在,温晴又听到了乔本龙如雷的呼噜,她猜想他是睡踏实了,她试着将枕头翻动了一下,故意弄出响动,她知道乔本龙睡觉是很精神的,稍微有点动静他都可以从梦中跑出来,盘问个究竟。如果他对夜里的动静漠然不问,那一定是在梦乡走得太远了。温晴静听了一会儿,隔壁传给她的仍是呼噜声,温晴便悄悄爬起身,光着脚来到书房,她想那幅作假的《他山之石》,云头皴有几处不匀,这明显的误差迟早有一天会被行家考证出来,而周环宇的前程也就在此断送了。想到周环宇,温晴浑身惊颤了一下,好像已经看到了他的失魂落魄。不,她不能看着这一天向周环宇逼近。她轻轻关上门,点燃案几上的罩子灯,罩子灯捻哔啪爆了几星油花,等它的灯捻燃稳,温晴端着灯靠近墙壁上的画,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认真打量起来,最后她的目光在那不匀的云头皴上停住了。《他山之石》有半面墙壁大,它的尺寸与原件分毫不差,乔本龙在这副赝品接近尾声时就将原件收了起来,他怕发生意外。乔本龙藏有许多幅古代名画真迹,每幅只制作一件赝品。温晴本来想如果真迹在,她来个偷梁换柱,万一乔本龙发现不了,她也就救了周环宇。可眼下,老谋深算的乔本龙早就把真迹收起来了,温晴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扭转乾坤。她就那么默默打量着《他山之石》,周环宇英姿勃勃的身影在她眼前晃动,她想跟他说话,告诉他这画是假的,可他听不见。即使他听见了她的话,他也未必相信她的真诚,与乔本龙相比,温晴的分量太轻了,轻到不被人正视的地步。
  温晴忽然焦急起来,她想不出一个好主意,一个让周环宇取不走这幅赝品的主意。
  窗外刮起了风,风拍着窗棂,是一种令人心悸的动静。灯罩里的灯捻显然又被风惊扰了,哔哔啪啪地响。温晴望着灯捻,忽然灵机一动,毁灭也是一种办法,把画烧毁,周环宇不就逃离陷阱了吗?
  这个想法让温晴有了一种冲动,尽管这想法有些罪恶。她将罩子灯的灯罩摘下来,举起燃着的灯捻对准《他山之石》,在火与纸即将接触的一刹那,她的动作突然犹豫起来,这是乔本龙大半年的心血,每一笔都凝聚着他的汗水,她毁了画就等于毁了乔本龙的心血,而自己在上海滩的走红,每一步都靠乔本龙的扶持。如今,她就要负他了,失去乔本龙,对她将意味着什么呢……温晴又把灯端回原处,将罩子罩在灯捻上。她想她必须快速离开书房,否则她会做出鬼使神差的事来。
  她吹灭灯,轻轻关上门,回到自己的房间。她重新躺下去,当她闭上眼睛的时候,周环宇的身影又在她眼前晃动起来,他笔直的肩膀,挺拔的身躯……温晴再也安静不下来了,她想起昆曲里的唱词:
  奴本是明珠擎掌,怎生的流落平康。对人前乔作娇模样,背地里泪千行。三春南国怜飘荡,一事东风没主张……温晴又起身返回书房,点亮罩子灯。她举着燃烧的灯捻再次奔向《他山之石》,就像奔向周环宇的怀抱,她是那么急不可耐,激动无比,当火光在画上奔跑的时候,当那不匀的云头皴消失殆尽的时候,温晴奋不顾身扑向火焰,她嘴里喊了一声:“老爷!”就把整个的身心都融在火光里了。
  事后,乔本龙怎么也不明白这火是如何燃起来的。
  温晴一口咬定她是闻到了焦糊的气味才跑过来的,以为没什么大事也就不想打扰老爷,想不到竟把好端端的画给毁了。而且她强调说一定是鬼火,因为这个院子里目前除了乔本龙和她没有别人。温晴还说她在梦里看到一个戴纱帽翅的公子进屋来了,他跟她说了什么,她没听清。然后她就看他到书房去了,她想喊他,却张不开嘴。
  温晴的述说有一种恐惧的意味,而这座宅子若干年前的确闹过鬼,宅子的主人是因为闹鬼才卖了这宅子,当时天不怕地不怕的乔本龙住进这宅子时却说了一句话:“神鬼怕恶人!”
  乔本龙没把这事立刻报告将军,那会引起对方的怀疑,他想天明以后,周环宇就来取画了,到时候他把真迹拿给他看,但绝不让他带走,就说年代久远,要做工艺处理,否则不好保存,让他三个月后再来取画。乔本龙在有了这一稳妥的打算后,仍是感到这事发生得不可思议,他庆幸真迹及时收起来了,否则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周环宇这天如约来到乔府,他没有穿军装,一身浅灰色的西装,这使他看上去很绅士很有风度,就像上海滩刚刚立起来的老板,纵横驰骋,所向披靡。
第26章
  乔本龙在周环宇进来的一瞬间,就把昨天的不愉快掩饰起来,他照样谈古论今,表情从容镇定,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谈到《他山之石》,他左绕右转,直至周环宇将一皮箱钞票展示给他,他才慢吞吞把《他山之石》真迹拿了出来,并指着上面的残迹说:“这些地方,我要做一下处理。这样拿给将军是不成体统的,听将军说这画要送给上边,那就更要有个样子,不然人家会以为是假的呢。”乔本龙见周环宇没什么反应,又说:“本来前段时间我准备做这件事的,今天正好让您把画带走。可那位艺匠到日本去了,我前天打电话他还没回来。这两天我杂务缠身,事先应该跟将军通个电话的,忙起来就忘了,今天早晨忽然想起来了,可您已经来到府上了。”乔本龙说着,站起身亲自给周环宇泡茶,茶是上等的明前茶,碧绿碧绿的,茶香一会儿就弥散开来了。
  周环宇被这茶香吸引,很快就端起杯子呷了一口。他看看画说:
  “这样吧,您只管供画,细节问题我把画带回去自己处理吧,我想凭将军的身份和影响力,在上海滩找个艺匠还是不成问题的。”
  乔本龙讪笑着说:“话是这么讲,但艺匠跟艺匠之间是有区别的,我找的艺匠敢跟将军打保票,出了纰漏我负责。”
  “依乔老板的说法,将军请的艺匠肯定在乔老板的艺匠之下喽!”
  周环宇的两只大眼睛盯着茶杯,可嘴里的话却针对乔本龙。
  “哪里哪里,周先生误会了,哪个艺匠敢糊弄将军啊。我的意思是说我毕竟玩古董有些年头了,是龙是虫总能分得清吧。”乔本龙心里的紧张在语言的释放中减缓了,他进一步想着计策,想着周旋的办法,他今天的目的是把周环宇那一皮箱钱留下来,而画还不让他带走。
  乔本龙跟周环宇的谈话由浅入深,谈到后来他发现周环宇是个对古玩颇有兴趣的人,这就好办,他要把宅子里不太贵重的古玩送他一些。于是,他领着周环宇在宅子里绕起来,东屋西屋地观赏,周环宇眼花缭乱着,一会儿就沉浸在古玩里了。
  在他们的谈话和行动中,始终有一双眼睛在暗暗盯着他们,这就是温晴。温晴想让周环宇知道这一切,但她却不知道怎样把这一切告诉他。在乔本龙面前,她几乎没有一点机会去接触周环宇,昨晚的事情,乔本龙心里始终存着一团狐疑,疑点自然落到了温晴身上。他虽然没有训斥她,但那双眼睛流露的目光却是对她的不信任。他甚至连泡茶的机会都不给她了,她只好躲在角落里窥视他们的一切。而对周环宇的热爱和迷恋,因为心情的黯淡也变得渺远起来。
  其实,周环宇并没有忘记乔府的大牌明星温晴,她在将军府向他示爱的情景,一直在他的心里神圣着,虽然他没有勇气接受那爱,但世上能有这么一位芳香四溢的女人爱着自己,他还是兴奋的,甚至有点想入非非。他知道温晴是乔本龙的宠物,因而在他面前,他纵使心里怎样狂想,仍是不敢询问,他怕引起乔本龙的注意,给温晴的生活带来麻烦。而就目前的生存状态,他是没有力量接受温晴的爱的。
  周环宇在穿过走廊的时候,终于与温晴的目光相遇了,那是两束忧郁的光,无力地在他的身上扫来扫去,好像心里有话要说又不敢说的样子。周环宇不由停住了脚步,热情地打招呼:“温小姐,你好!
  温晴的两只眼睛在与周环宇碰撞的刹那间一下子有了精神,她的勇气也好像突然鼓起来了,她迎着周环宇走了过去,心想为着他的明天,她冒了多么大的风险啊。就在温晴与周环宇即将面对面的时候,乔本龙巧妙地将周环宇引开了,他手里擎着两只青花瓷碗说:“这两只青花碗如果周侍卫长喜欢就笑纳吧,这是前清时期老爷子留下的玩艺,摆在你的房间里,一生财二避邪。”
  周环宇立刻托起青花碗打量着,欢喜之情从他的脸上流露出来。
  脚步不由自主跟着乔本龙挪动,一会儿就隐在另一个走廊里。
  温晴心里的火一下子着了起来,但当着乔本龙的面,她仍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在他们走远了以后,她想她到底应该想个办法不让周环宇把钱留下,而是一手交货一手交钱,这样周环宇在将军那里就不会失去体面,她冒险的努力也就大功告成了。
  中午,乔本龙请周环宇吃饭,饭菜是在酒店里预定的,伙计送菜来的时候,乔本龙要温晴去准备酒杯,温晴去洗酒杯时,周环宇起身去洗手,两人便在哗哗的流水声中说起黑话。
  温晴:“你今天的任务完成了吗?”
  周环宇:“没有,好像一时完不成。”
  温晴:“为什么呢?”
  周环宇:“你们乔老板还要把东西拿去做些处理。”
  温晴:“以假乱真吗?”
  周环宇:“那倒不会,乔老板还没有这个胆量骗将军。”
  温晴:“他让你什么时候拿货?”
  周环宇:“过段时间吧。”
  温晴:“请你记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卖公平,你跟将军也好交待呀!”
  周环宇:“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周环宇把这句话在心里反复揣摸了几遍,忽然感觉这话好像是温晴对他的特别提醒。
  吃过午饭,乔本龙再三要求先付押金再来取货,周环宇还是把一皮箱钱提走了。他的理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乔本龙只好无奈地望着他的背影远去。
  四十
  晚上,丽莺打电话约我去枫丹雨露喝茶。我在电话里说我很疲倦,想在家里休息。丽莺不肯,仍是在电话里喋喋不休,并执拗地说:
  “商机可不是随时都有的,你失了商机,也就损了发财的元气。你想想,到底来好还是不来好?”丽莺把疑问留给了我,但她没放电话,静听我的答复。沉默了一会儿,我只好妥协。丽莺在电话那边叮嘱:“打扮得漂亮一点。”
  我还用打扮吗?我有青春,青春是不用修饰的,它是天然的,用不着化妆品的巴结和逢迎。但丽莺的叮嘱还是在我的意识里起了一点作用,我用洗面奶把脸洗干净,擦了粉底霜,还敷了法国悦阅牌香粉。
  站在穿衣镜前,我发现我那张擦过脂粉的脸很妩媚,有点末代皇后的感觉。这样的比喻又使我的精神紧张起来了,我为什么把自己跟凄惨不幸的婉容联系在一起呢?
  我开始找衣服,我不能总穿一套衣服,丽莺已经开始穿世界名牌了,我连国内名牌都没能力涉足,前段时间买了一条紫澜门的裙子,还是降价打折的,只花一百元,可穿在身上仍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感觉,名牌的感觉。丽莺总是指着她的服装提醒我说:“赚钱吧,有钱便有一切。”最初,我很反感丽莺不择手段的赚钱意识,可当我无钱选择我需要的商品时,我又觉得丽莺的观点无可厚非。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我选好服装,穿戴整齐地出门。我很想跟妈妈打个招呼,可她不在家,她肯定又到街对面的馄饨店去了,妈妈每天傍晚到那个店铺吃碗馄饨,悄悄的,不让我知道,她用她几十年积攒下来的体己钱,为自己买一碗鸡丝馄饨,入夏以来几乎天天如此。
  我下楼的时候很想骑自行车,可逢到这样约会的场合,丽莺都主张我打的士,那是一种身份的标志,毕竟这座城市能经常打的士的人不是太多。
  夜色辉煌,马路两旁的灯光和高楼上的广告牌像胭脂一样把城市装扮起来了。我坐在车里,隔着车窗往外看,城市的繁华犹如女人生动的脸,我忽然被她迷住了,生活是多么好啊!我在心里说。因为这种感叹,我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了。
  丽莺早已在枫丹雨露等我了,她今天戴了假发,金黄金黄的头发直披到肩,好像黄果树大瀑布。她的身边坐着一位中年男士,丽莺抽着烟,正跟他眉飞色舞地交谈。我进门以后,丽莺老远就挥着夹香烟的手跟我打招呼。我走过去坐下,丽莺把香烟推给我,是美国摩尔,正宗地道的摩尔。我抽出一支,燃着。丽莺指了指身旁的男士说:“这位是方总,修高速公路的。”说罢又转身对方总说:“这位就是我跟您介绍的温声小姐,小说家。”
  方总谦和地伸出手,跟我握了一下。他的手又软又厚,白白的,是有钱人的手掌。方总直视我说:“听丽莺介绍你很有才华,认识你是一种荣幸啊!”
  我微笑了一下,又吸了口烟,我吐烟圈的时候,方总正好把他的头伸过来,一口烟就全喷在他头上了,我看着这烟圈弥散开去。方总一动不动,既不躲闪也不用手驱散烟雾。他的镇静自若,反倒使我尴尬起来,于是我就朝那烟雾吹了一口气。
  方总说:“别吹,这是爱情的迷雾。”
  “想不到方总还真有诗意。是啊,恋爱是迷雾,结婚是错误,离婚是醒悟,再婚是一误再误。温声,对不对呀?”
  丽莺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大堆顺口溜,逗得方总哈哈笑起来,我也笑了,并说:“这个时代文学已不是作家的专利了。”
  方总接着我的话说:“温小姐能不能收我做你的学生啊,给我的大脑注入一点文学细胞,我也过把作家瘾,把我的生活写一写。”
  “好哇,这可是上等的好事,温声哪有推辞的理由呢?对吧,温声?”丽莺未等我表态,就抢着我的话先说了。
  我仍是微笑,不肯多说一句话。在陌生人面前,我总是很笨,这一点真无法跟丽莺相比。不知她怎样练出了那样一张嘴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刚才还电闪雷鸣,转而就风平浪静。
  “温声,你不能总是不说话,要表个态,让方总的神经松弛一下。”
  丽莺又在旁边说。
  看样子我不说话真是不行了。于是我低调地说:“方总是兄长,其人生阅历是我学习的楷模。我没有资格做方总的老师。”
  我感觉方总的眼睛突然一亮,然后他就兴奋起来了。一个有身份的中年男士被没有身份的小姑娘赞赏,居然会这么情不自禁地高兴。
  可见青春是多么讨人喜欢啊!妈妈温晴曾经说过:“钱什么都可以买,就是买不回青春。”西部歌王王洛宾曾这样给青春定义:“我的青春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丽莺见我和方总开始有话说了,便起身到外边打手机,回来说:
  “有个朋友找我,我先走了。”
  丽莺走后,方总脸上的表情开始放松,他跟我谈了很多话,大多是情感上的。他说他已经五十岁了,前半生赚了很多钱,说他是亿万富翁还达不到,说他千万富翁一点都不为过。可有了钱以后,他忽然感觉钱是王八蛋,他除了钱一无所有。他的老婆虽然贤慧善良,但已人老珠黄,而他的身体正值健壮时期,每逢夜里,他要跟老婆做爱的时候,都会遭到拒绝,他因此感觉困惑,生活没有希望。他想找个情人,年轻些的、有文化的、懂得珍惜感情的,他会好好爱她……方总说着,正儿八经打量我,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就把头低下了。
  方总继续说:“温声,你是我见过的女孩里最文静的,我今生能拥有你吗?”他把手伸给我。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小手放进他又软又厚的手里。
  方总跟上次见的那个马总有点不同,方总很有诗意,出口成章,话也不多,好像多一句少一句都不符合他的身份。
  我对他颇有好感。
  枫丹雨露的客人不多,我和方总坐的那片区域位子全空着,他握我手时也就肆无忌惮,总不肯放开,并不停地说:“我第一眼见你,就想起月球上的一个女人来。”
  “谁呀?”我好奇地问。
  “广寒宫里的嫦娥啊!有个叫毛泽东的伟人曾为嫦娥写过一句词,你知道么?”
  我头。我们这代人不太研究毛泽东,我们研究谢霆锋、章子怡、成龙。毛泽东离我们太远了。
  方总放开我的手说:“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这句词是‘寂寞嫦娥舒广袖’。”
  “我是寂寞的嫦娥吗?”我有点撒娇地问他。
  方总一定从我的娇态里捕捉了我的内心,他伸手捏了捏我的鼻尖说:“靠在我的肩膀上你就不寂寞了。”
  我笑笑,像是默许。
  然后,我们就离开了枫丹雨露。方总亲自驾车,一会儿就驶出了市区,来到一片漂亮的洋楼前。
  这是富人居住的玫瑰园别墅区,车在一幢白色的圆型楼前停下了,方总打开门锁,我立刻有一种置身于星级宾馆的感觉,眼睛四处乱看,生怕把哪个角落漏掉。我想风姿绰约的妈妈当年住过这样的豪宅么?
  未及我定神,方总就将我抱起来从前厅穿越到后花园,那里有一座游泳池,水清澈见底。我在他的怀里挣扎着,他嘻嘻笑着说:“洗洗我的小天鹅,她的羽毛好脏噢。”然后,我就被他抛进游泳池里。
  我不会游泳,一下子就被水呛懵了。等我的头浮出来,我已被方总固定在池边,他动作迅猛地扯掉我的衣服,对着我的耳朵说:“我要让生命的种子撒在你青春的草地上。”随着他一阵猛然的冲击,我看到水面泛起不规则的波纹。
  “温声,我能把你钉在墙上吗?”方总一边动作一边说话。
  “不能。”我肯定地说。
  “你敢说不能?你看我能不能!”他的动作疯狂起来。
  我站立不住了,一下子靠在他的怀里。真想不到一个五十出头的男人会有这么大的蛮力。我双手搂紧他的脖颈,我感觉他一点都不讨厌,比那个马总不知美好多少倍。
  半小时后,我们仰躺在游泳池边上。
  方总闭着眼睛,他真有点疲倦了。阳光透过玻璃窗筛泄下来,斑斑驳驳洒在方总的身上。从侧面看方总,他的确正值壮年。
  我始终睁着眼睛,丝毫没有倦意。我在想自己这是干什么呢?为什么要这样?要是妈妈知道我此刻跟一个陌生的男人并排躺在游泳池边,她一定会狠狠地啐一口唾液,并恶声骂我“鬼混”。我是在鬼混,没有目标地鬼混。我跟王可鬼混了以后,认识了青年作家“眼镜”,跟“眼镜”鬼混了以后,又结识了帮我发表小说的副主编,然后就是马总、方总、还有……我的目的越来越明显,不是谈情说爱,而是惦记他们口袋里的钱。丽莺说我的身价不菲,马总从未给过一个女孩子上千元钱,他一般只给三四百元。我有了千元钞票,立刻不同凡响起来了,我见了男人不再客气,只打量他们的口袋,即便羞涩,也是偶尔的作秀。
  我清楚他们是什么货色,对他们的感觉只是好感或讨厌而已,爱是绝对没有的,这是个没有爱情的年代,我凭什么还要追求爱情呢?
  丽莺曾反复叮嘱我说:“跟男人不能谈爱情,一谈爱情,你就没钱可赚了。”我始终记着丽莺的话,在男人面前不吃败仗。
  我这样想着,就把脚抬了起来,我的脚型很好看,虽不是三寸金莲,却也称得上纤足。男人们大多喜欢看女人的脚,我庆幸上苍对我的厚爱。
  我正打量我的纤足,方总醒了。他再一次要了我,然后他提出一个设想,要承包我一个月,让我说个价码。
  我想了想说:“男人对女人的承包期越短,价码也就越高。你不如承包我一辈子,先期投入一些,后期就不用再投入了,经济实惠。”
  方总听罢哈一声笑了说:“我只要女人的先期,后期就不谈了。我这个年龄的男人,什么都经历过了,赚的钱够家里人花三辈子。现在,我只想要青春,只想要青春对我韶华渐逝的滋补。你知道青春对一个人有多重要么?它就像一盆盛开的鲜花,你只要一瞥,就会有一个非常好的心情,使你延年益寿……”
  员愿远我一边听着方总的话,一边回忆有关青春的诗句:
  青春啊青春,美丽的时光,你比彩霞还要鲜艳,你比花朵还要芬芳。
  青春是诗,是力量,是阻挡不住的狂潮。是新月,是春风,是娇艳的少女。
  青春是身体的高消费,生理的欲望在此得逞。
  眼下,我正置身于青春中,我的青春按自己的模式消费着。从方总的嘴里得知,青春是多么宝贵。我算不算珍惜它?还是作践它呢?
  假如有一天,我也成为世界名人,让我给青春下个定义,我该怎么论证呢?我说:“青春是一种快乐的享受。”
  这对吗?
  真希望有人为我的定义争鸣。
第27章
  四十一
  外婆温婉对生活的步步紧逼,使李散香成了无计可施的女人,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对错,开始检点数年来自己的所作所为何以在这个娇小的女人面前溃败。有时候,面对温婉的梳洗打扮,她能痴痴地看上良久。温婉的黑发和插在发髻上的九连环,就像一蓬黑色的火山,而那九连环是罩在火山上的光环,让她既怕又让她想入非非。她发现,温婉真是个美人,即便身怀六甲腰圆臀肥,那张脸仍如月亮一样光洁温润。郭大喜欢她是有道理的,这的确是个令男人惦记的女人。
  就连李散香也不时地惦记起她来,早晨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听温婉房间里的动静,她起没起床啊,是不是又坐在梳妆镜前梳理她黑瀑般的秀发啊,她在刘海上抹了多少杏仁油啊……李散香的惦记使她有点神经质起来,温婉身上哪怕有一点点小小的变化,都会让她的情绪波动不已。
  这天早晨,温婉照样在天明以后、太阳跃出山坳之前起床了,她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是刷马桶,她刷马桶有三道程序,先是用清水冲洗一遍,然后洒上碱粉,再用扫把使劲在桶壁上旋转,最后用清水将桶内的污垢冲洗干净。这样细致的程序,使刷洗过的马桶没有一点臊尿的味道,连苍蝇蚊子都不肯在上面落一下。
  温婉刷完马桶之后便去洗脸,她洗脸也讲究程序,先用冷水在脸上轻拍两分钟,再将毛巾浸在温水盆里洇湿捂在脸上,大约三分钟后仔细地将脸轻擦一遍,然后涂一种香脂膏,是郭大带她去上海时买的,这种香脂膏散发着一种浓郁的茉莉花香,使她立刻有了精神,在愉快的精神下她又擦了胭脂,坐在梳妆台前散开自己的头发,慢慢梳理……
  这是温婉的生活,与李散香截然不同的生活。温婉时刻想到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一丝一毫也不能马虎。李散香则时刻想到要把别人的事管好,一点一厘也不能放松。于是,温婉从来都是女人的姿色和情调,而李散香从来都是管家婆的面孔。
  温婉梳头的时候,肚子里的胎儿滚动了一下,温婉赶紧用手去摸,肚皮上竟鼓起了一个包,是孩子的一只脚开始踢蹬她了。她笑着双手抚摸肚皮,自言自语说:“你想出来了是吗?你想看看妈妈爸爸是吗?
  你想看天上的星星是吗?你想看树上的鸟是吗?那你就快快长大吧!
  再过几个月,等你爸爸回来的时候,妈妈就打开门欢迎你出来。你的爸爸会多么高兴啊!你知道你的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吗?不知道吧?
  现在,妈妈告诉你他的模样,他叫郭大,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喜欢穿黑缎子长袍,白线袜,三角口布鞋,有时也穿西装,打着绣花领带,那是谈大宗生意的时候,你爸爸郭大总要显出非同一般的气概。他会吟诗作赋,能讲一大堆好听的故事,老虎啊狮子啊,等你从命门出来时,让你爸爸讲上三天三夜……”
  温婉的自言自语是幸福的,语音便像音乐一样好听,犹如紫竹调,平和中透着淡远,淡远中又携着悠扬。这是一种无拘无束的自我陶醉,是一种创造生命的女人独有的意境,这意境是天上的飞禽地上的走兽都无法替代的。
  在这个早晨,因为腹中的生命制造的动静,温婉的心情格外舒朗起来。她哼着小曲,吟着小诗,回忆着她和郭大的相识相恋,他们在上海的洋派生活,仿佛又置身于浪漫的岁月,她为此激情勃发了。
  李散香一直在温婉的窗下偷窥,偷窥温婉的生活已经成了她每天必须履行的职责,要么是在朦胧的早晨,要么是在黑暗的深夜。早晨她偷看温婉怎样梳理打扮自己,晚上她偷看温婉睡在床上的样子,这个身怀六甲的女人还会想男人吗?还会在没有郭大的夜里呻吟吗?
  温婉每一个轻微的举动都会令她浮想联翩……如今,这个早晨又成了李散香一饱眼福的好时光,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温婉,看她梳头洗脸,听她跟腹中的胎儿轻言细语,那即将做母亲的豪情让她的内心也感动起来了,她不由摸着自己瘪瘪的肚子想:今生不仅愧对郭大,也愧对自己呀!
  这个早晨的李散香没有了嫉妒,却有了失落。当她的一双眼睛盯视得发酸发胀的时候,她悄悄回了自己的房间,双门一掩,哭了起来。
  她已经好久没有眼泪了,一个从不想哭的女人还有女人味么?郭大为什么不喜欢自己?因为你不会哭。
  李散香这个早晨在自己凄凉的屋子里练习哭泣,练习流眼泪,练习女人的柔情。当她把哭泣练习了以后,她就嗅到了自己身上的怪味,是地里的麦子味?田里的粪便味?灶间的油烟味?长年不洗澡的汗味?女人自身的腥味?李散香突然站在镜子面前了,她看到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脸上堆着水波一样的皱褶,黑色的头发上泛着白色的头屑,这是自己吗?是那个叫李散香的女人吗?你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呢?郭大怎么能喜欢你这个样子的女人呢?你虽不生养,可你到底还是个女人啊,你忘记了你的性别了吗?李散香抚摸一下自己的头发,那稀黄的头发,沾给她粗糙的手心一股怪味。她慢慢将脑后的髻散开来,用梳子梳着,她梳得很慢,她已经好久没这么认真地梳头了,这个梳头的节奏是温婉教给她的,不,确切地说是她偷窥来的,她觉得这个节奏很好,也很放松。头发梳通以后,她的心情轻松起来了,忽然有了想洗头发的欲望,她相信她的头发洗干净以后会像黑色的软缎一样闪闪发亮。郭大不是喜欢穿软缎的衣服吗?但愿郭大喜欢她的头发就像喜欢软缎一样。
  李散香蹲在灶间烧开水,她抱了一蓬秸杆,坐在蒲团上用棍子拨弄灶膛的火,火苗红红的,不时蹿出来舔一下她的脸,她躲闪的时候总听到头发吱的一声响,几根刘海被火苗舔去了,弥漫一股焦糊的气味,李散香未在意,她一心想着把头发洗得跟软缎一样,让那软缎般的头发证明她也是女人。
  水烧热以后,李散香将热水舀在一只搪瓷盆里。这只搪瓷盆是郭大从外边带回来的,中间印着富贵牡丹的花型,盆子往屋里一摆,立刻满屋生辉。李散香平时不怎么用它,逢到节日才拿出来用用,她总感觉这盆子是个奢侈物,用一次少一次,损坏了十分可惜。现在李散香把这个盆子拿了出来,轻轻摆在一把木凳上,将热水在盆里搅温,又撒了一点碱粉,然后她那一蓬纳满头屑的稀黄头发就浸在了水里。这是一次清洗污垢的行动,也是一次清洗脑袋的行动,李散香撩着水搓着头发,不知水黑还是头发黑,一会儿盆里的水和她脑袋上的头发就混成了一体,好在水里有碱,水是滑溜的。李散香粗糙的手浸在水里感受着滑溜,心里忽然感到洗头发在她生命中的重大意义,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是梳子和篦子都代替不了的感觉。李散香的动作更加慢了,她把头发一缕一缕分开,又一缕一缕浸在水里,搓洗了一遍又一遍,当她感觉所有的污垢都落在水里以后,她看到盆里的水已经比头发黑多了。
  李散香将头发撩到脑后,大舒了一口气,而后她用清水将头发又冲洗了一遍,一身轻松地靠在门上。洗头发是多么美妙的事啊!从前自己怎么没有发现呢?这时的李散香忽然感激起温婉来,是温婉促使她有了这样美妙的感觉,是温婉让她闻到了自己身上的香味。她用梳子梳理着头发,风从门外钻进来,吹去她头发上的湿气,一会儿,她握在手上的头发就蓬蓬松松的了。
  李散香将头发盘起来,像温婉那样挽了一个髻吊在脑后。不过她的髻吊得不高,低低地垂在颈上,跟温婉有着本质的区别。她时刻不忘自己的身份,大老婆的身份,妻的身份。梳好头发,李散香对着镜子照照,感到头发秃秃的,一件饰物也没有的头发就像深秋被割光的麦地,是一望无际的苍凉。她有点失落地在梳妆台前坐下,用目光打量着梳妆台,这本应该富丽堂皇的梳妆台,贫瘠得就像不长庄稼的土地,它怎么能够使李散香风情起来呢?没有杏仁油、没有胭脂、没有润肤膏、没有首饰盒、没有戒指……幸而她还有一副银镯,这是她结婚时母亲陪嫁给她的,在梳妆台的抽屉里放了许多年,一直用红布包裹着。
  母亲说:“银镯是宝物,不光解毒,还能测知人的运气。如果你运气好,银镯就闪闪发亮,运气不好,银镯就乌黑灰暗。”李散香嫁给郭大以后,一直没敢带这副银镯,她觉得自己的运气不好,首先是郭大在床上对她的冷淡,然后就是自己的肚子不争气,总也不开怀,使郭大祖上的香火接续不上。郭大后来把小老婆温婉娶回家让她哑口无言,也是天意。
  李散香将银镯摸出来,在明亮的光线下晃晃,没看见闪闪的银光,也没看见乌黑的暗色。她试着把两只镯子戴在手上,她看到她干枯的手腕立刻光洁温润起来了。这悄然的变化,使李散香有了进一步打扮自己的欲望,她翻箱倒柜地寻找衣服,终于将一件软缎的粉色斜襟上衣翻找了出来,这是她出嫁时的婚服,只穿过一次,就再也没有上身。
  她解开自己身上的衣服扣子,衣服紧贴在身上,一股汗腥味。入夏以来,她一直穿这件衣服,没有洗过,一次也没有洗过,虱子已经筑出牢固的窝了,她差不多对虱子的叮咬习以为常,有时虱子睡眠了,她的皮肤没有痒的感觉,她反倒觉得寂寞,好像没事做似的空着两手。
  李散香脱了衣服以后,露出两只乳。她的乳房硕大,但乳头小,并且朝里深陷,这样的乳房被有经验的女人称为瞎乳,一是不生养,二是没有奶水。李散香没有穿内衣的习惯,裸乳似是家常便饭。她已习惯这个样子了,即便寒冷的冬天,她的胸部也不过挂个蓝色的兜肚而已。
  李散香将软缎的衣服往身上穿时,嗅到了自己身上的汗味,很呛鼻子的汗味,与她清爽的头发形成鲜明的对比,她停了下来,她想应该把这身汗味洗掉,像洗头发上的脏垢一样洗掉。她忽然想起温婉用木盆洗澡的情景,水的舒爽清凉立刻搔痒了她的心,她披上衣服,冲出屋去,抱了一捆柴禾回到灶间,那已熄灭的灶火又燃了起来,李散香烧了一锅水,她要学着温婉的样子在木盆里洗澡。
  接下来的事情就有点像小说的细节或电影的慢镜头了,李散香烧好水,把窗帘挂了起来,门也插得紧紧的,然后她坐进了盛满热水的木盆,乍一进去的时候,浑身激灵了一下,很快又平静下来,她愉快地浴在水里,感到从未有过的舒服。原来洗澡竟是这般地美好啊!难怪温婉一遍又一遍地洗澡,她是让水亲她吻她的身子哩。这个小骚货,离了舒适她是一天也活不下去的。难道她不对吗?也许她真是对的,女人嘛,总要有跟男人不一样的东西,不然怎么吸引男人呢?
  李散香在木盆里洗澡的时候似乎开窍了,她想了许多,心里也认可了许多,她半生的想不开都在这雾气蒙蒙的木盆里释然了。她笑了起来,先是悄悄地笑,后来就大笑了,她听着自己的笑声,心里不由嘀咕道:人这辈子,哎!
  温婉在太阳光浓烈的午后见到了李散香,她吃了一惊,李散香就像被另一个模具重新铸了一遍,那么干净整洁和善地站在屋檐下,她的手指甲红红的,跟温婉的一模一样。温婉心里一下子清楚了,窗前那几株指甲草花是被李散香掐了花蕊,那花蕊上的汁液就涂在她的指甲上。温婉发现李散香涂过花汁的手指甲在太阳光下很耀眼,也很好看。
  四十二
  妈妈温晴坐在一把破旧的椅子上,她穿着轻便女鞋的脚有规则地摆动,想必是在给她脑子里唱的一首曲子打节拍。她的两眼望着墙壁,目光是一种难以描绘的空洞。妈妈难得有这样放松的姿态,现在她一定心情甚好,思维在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徘徊,回忆她在舞台上的莺姿蝶舞,还有那个叫周环宇的年轻军官,妈妈当年倾其所有全身心地热爱着他,而他逃往台湾的时候,却没有将这个深爱他的女人带走。
  这是一个悲剧,永远书写不完的女人悲剧。仅从这个悲剧看,我觉得女人试图永远爱一个男人,或者让男人永远爱一个女人都是愚蠢而不可靠的。但当时的妈妈并没有这么深刻的认知,她一门心思地在周环宇身上寻找爱,一条道跑到黑,不屈不挠,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一旦周环宇将她的爱轻掷时,她连抗争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曾多次试图跟妈妈对话,想知道她当年的少女之心是在怎样的浓情蜜意中漂浮,可我一触及这个问题,妈妈就挂下脸,甚至连眼珠都不再翻动一下。我知道她的潜台词是怪我多嘴。于是我只好一个人在暗地里设想,从白天想到黑夜,再从黑夜想到白天。有时候,我用我的灵魂跟妈妈的灵魂对话,当然我知道妈妈的灵魂是假设的,是我虚构出来的。
  温声:您能告诉我,你们这代女人为什么对爱情痴迷得难以自拔吗?甚至比生命还重要。
  温晴:爱是一切,它超越生命,有诗为证:“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温声:这是一种浪漫,不是实际的爱,它不像轿车和别墅那么实在。而你们这代女人,往往被虚无的爱折磨得死去活来,可到头来呢,爱就像那天上的云,飘呀飘得不见了。
  温晴:一个女人一生能遭遇一次爱情,就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温声:您这话一出口,好像革命者江姐似的,临死之前还在绣红旗。您对爱的坚贞就像革命者对革命的坚贞一样,我在想,如果有一面爱情的旗帜,您一定用鲜血将它染红。
  温晴:你嘲笑我是吗?我们这代女人永远不可能被你们这代女孩子理解,这是人生的价值取向问题,是永远也说不明白的大问题。
  我的灵魂还要说话,妈妈的灵魂却藏了起来,再也不理睬我的追问。我只好缄口,但灵魂仍不甘地思索着:
  三十年代的上海滩,一个秋日的午后,在古玩商乔本龙的院子里,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将军亲自到乔府取画来了,当他付了款准备将画带走时,在大门口他的脚步停了下来,他审视着跟在身后的乔本龙,两只眼睛犹如苍鹰一样放着怀疑的凶光。将军的这副表情,乔本龙从未见过。他心虚地后退了几步,只见将军把手里的画轴展开,在空中“咔嚓”抖了几下,画就从中间断裂开来,将军鄙视地看着断裂的画,从鼻子里哼出两个字:“赝品!”
  将军随后一挥手,士兵们就把乔本龙的宅子折腾得乱七八槽了。
  温晴始终躲在一个角落里,她浑身抖动着,骨节发出咯吧咯吧的脆响。她知道这一切缘自她打给周环宇的一个电话,可她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局,当时她只怕乔本龙坑害了周环宇,使他丧失大好的前程,而她死心塌地爱他,她因此必须为他挺身而出。
  打电话的时候是后半夜,温晴从乔本龙的臂弯里爬起来,乔本龙正打着呼噜。温晴走向客厅,坐在檀木椅子上打哈欠,想到再过几个小时周环宇就来取画了,而此行对周环宇来说很可能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想到如此悲惨的结局,温晴不由打了个寒噤,一个摧枯拉朽的决定就这样诞生了。
  温晴走向电话,它像黑色的毒蛇远远地窥视着她,她的内心有点发抖,畏惧使她的行动变得犹豫起来,如沉闷的空气在半空中停滞了。
第28章
  就在她举步不前的时候,周环宇挺拔英气的身影突然在她眼前晃动起来,她微笑地看他,真想扑入他的怀中,可周环宇面无表情,并且将腰间的手枪动了动。温晴一下子清醒了,她快步向电话奔去,什么也没有想,什么也来不及想地拿起听筒,拨了一个神秘的号码,然后她语速极快地把有关《他山之石》的来龙去脉讲了出来,未等对方反应,就把电话挂了。
  温晴回到乔本龙身边时,天边已经泛白了。她悄悄躺下,内心狂跳着,因为恐惧,她的额上出了一层汗,她用被子轻轻擦着,却越擦越多。这时,乔本龙很重地翻了一个身,温晴感到自己的尿液都被这动静吓得流出来了。
  温晴大概从未考虑过事情的结果,更没想过乔本龙会因此而败在上海滩,她没有了经济的支撑,明星生涯也就穷途末路了。当年的大上海,是商家的天下,是有钱人的天下,一个女人成为明星很容易,她只要在某个大商人的臂弯里睡上几个时辰,机会就大半地握在手中了,就像握住演艺界的半壁江山一样。如果女人天生丽质又聪颖,那一半的江山便唾手可得。温晴在演艺界的江山显然靠乔本龙的力量支撑,这一点她是清楚的。她此次行动的本意并不是想伤害乔本龙,她是为了周环宇不受伤害才这么做的,她爱周环宇。但出人意料的是,她客观上竟伤害了自己的恩人乔本龙,当一切都发生以后,温晴忽然明白了过来,然而一切都晚了。
  温晴不知该怎样收拾这个残局。让她尤为担心的是乔本龙知道事情的真相,如果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会把她碎尸万段。依乔本龙在上海滩的影响,黑社会这边排不上老大也是老二老三,外号“乔三刀”,“乔三刀”要谁的命都会准确无误,更何况温晴这么一个来自底层的丫头,明星的光环还是靠了乔本龙的荫庇,乔本龙一倒,温晴如日中天的演艺生涯立刻结束了。
  当温晴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乔本龙一败涂地已成定局。她悄悄离开了乔府,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将自己扮成一个普通的女子,潜入上海的人流中。她感觉乔本龙迟早会知道这一切,即便现在蒙在鼓里,凭他男性的嗅觉,不久也会发现一二,那场焚画的大火,已经在乔本龙产生狐疑了。到了那个时候,即便掘地三尺,他也会把温晴挖出来。
  温晴逃离乔府以后,第一个回避的地方就是演艺圈,尽管她是在这个圈子里走红的,尽管这个圈子里有许多谈得来的朋友,包括跟她拍过一张合影的大牌名星胡蝶,但她仍是不敢逗留半步,她知道乔本龙很快就会追来。她跑啊跑,从夜晚又跑到了夜晚,仍然没有找到栖身之所,她想跑回从前的镇上去,跑回家去,可她又怕连累母亲,乔本龙知道她的一切。
  第二天的晚上,温晴跑不动了。她的眼前便晃动着周环宇的身影,她是为了他才沦落到今天,他应该在这个时候帮助她,而帮助她的人非他莫属。她站在马路上辨识了一下方向,继续奔跑,朝周环宇所在的方向奔跑。
  她终于在那森严的大门口站住了。她看到站岗的卫兵,他们面无表情地拦住了她,她微笑了一下,想起那个唱昆曲的夜晚,他们或许都围在她的身边起哄,便嗲着声说:“你们当真不认识我了吗?那天晚上,在将军的大厅里,一个名伶委婉的歌喉打动了将军和士兵……那个名伶就是我呀!”
  站岗的卫兵认真打量着温晴,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眼前这个脏衣旧衫、表情凄惶的女人就是那个大牌明星温晴。卫兵确实听过那天晚上的昆曲,温晴光彩夺目地站在大厅中央,像仙女从天上飘下来,一路洒着清香的花瓣。她的声音甜柔带着凄清,表情媚而娇嗔,让男人生出一种由衷而发的爱怜。站岗的卫兵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他心里认同她就是仙女,并且在夜里睡觉的时候还对仙女想入非非了一回,弄得满裤裆都是粘稠的精液。如今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女人无论如何也是跟仙女对不上号的,卫兵便认定这个女人是个冒牌货,是道听途说了一些故事而来冒充温晴的。于是,卫兵表情坚定地将温晴拦在门外,并且让她站得远远的,不许越过门岗的界线。
  温晴见好话行不通,一下子便来了态度。她变声变调地喊:“我找周环宇,你们的长官!”
  卫兵仍是不动声色,伸出戴白手套的手将温晴冷漠地拦住。
  温晴又喊:“我要见你们的将军,将军想听我唱的昆曲,我今天带来了最动听的曲子,将军在里边等我呢。”
  卫兵依然不动声色,好像眼前这个女人不存在一样。即便存在,在他眼里也是个疯子,一个堂堂的卫兵怎好理睬一个疯子呢?
  温晴继续喊周环宇和将军,她的喊声带动着情绪,情绪又带动着喊声,音量越来越大,嗓门越来越高,带着不顾一切的蛮力,顽强地等待和追寻。
  卫兵终是耐不住了,拨了一个电话。不一会儿,周环宇出来了。
  周环宇在门口定定地打量温晴,他有点不敢相信这个自己熟识的女人,当他确信了她的真实以后,神色慌张起来,带着她飞快地离开这个敏感森严的禁地。
  “你疯了,你怎么可以在这里大喊大叫呢?这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这是恶鬼都不敢来的地狱。你以为你在这里唱过昆曲就可以肆无忌惮吗?告诉你吧,将军三天两头就会把演艺界的明星新秀接到府上赏玩,过后他连这些人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周环宇一路说着,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停住步,打量了温晴一会儿说:“我知道那天的电话是你打来的,从那以后你就从乔本龙的府上消失了,你很聪明,这样做是最正确的选择。不过,你现在准备到哪里去呢?”
  温晴忽然哭了起来,她憋在肚子里的委屈在这个时候达到了极致,周环宇稍一点拨,就爆发了。
  周环宇仰头望天,她不喜欢看女人流泪,他觉得女人最丑的表现就是流眼泪。他望天的姿势有点悠闲,这使温晴越发伤心起来,好像自己眼下的处境跟这个叫周环宇的男人没有一点关系。于是,她停住了哭,情感开始理智。
  周环宇这才把仰着的头低下来,看着温晴红肿的眼睛说:“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乔本龙造假画的真相打电话告诉我,他可是你生命中的大恩人,你毁了他就等于毁了自己的前程,这一点你不懂吗?”
  温晴低着头,不敢正视周环宇。她想她就这样低头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吧,免得两眼直视他的时候内心发抖。温晴悄声说:“我当时只担心你取回假画会被将军处罚,如果是将军亲自来取画,我就不会说出假画的秘密。我心中爱你,因为爱,我才不顾一切。”
  周环宇的脸上绽开一丝微笑,这是一个被爱浸润的男人的微笑。
  但这微笑很快又被他收敛起来,他平静地对温晴说:“谢谢你的这份情意。不过,我是个对爱情比较理智的男人,不可能因为女人的爱而神魂颠倒轻视自己的远大前程,一个伟大的男性从来都把爱情当作生活的附属品。温晴小姐,还是收起你多情的心,去谋自己的明星前程吧。
  时间会让你忘记一切的。如果上海不好再呆下去,你就到别的地方发展,天涯何处无芳草啊!”
  温晴被周环宇一番话说得愣住了,事到如今她才感到自己对周环宇的爱是一种虚幻,一种缥缈,一种不存在。可笑的是,她竟试图用这种虚幻感动对方,留住那份本不存在的缥缈的爱。她是个傻瓜,乔本龙也曾这样说过她,现在她相信了,自己真是个傻瓜。
  周环宇在温晴闷头不语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温和地说:“我也没什么钱,这点钱先拿着用吧。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实在帮不上你什么。”
  温晴终于抬起头,冷冷地看着周环宇。
  天空酝酿着雷雨,阴惨惨的,大朵的乌云从四面八方奔腾而来,一阵旋风卷起地下的灰尘,没头没脑地抽打树木。
  周环宇看看天空,说:“雨来了,你快走吧。”
  他的话音刚落,一道眩目的闪电剧烈地一抖,天上就发出隆隆的雷声,乌云怒吼着,一刹那,旋风把他们包围起来,闪电使温晴心惊胆战,雷声使她的耳朵发抖,她发现她和周环宇从头到脚都浸在倾盆大雨里。
  只听周环宇急促地说:“你快走吧。”
  温晴忽然火了说:“你让我往哪儿走?我是为了你才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的。”
  周环宇也火了说:“小姐,难道你想让我跟你遭受一样的痛苦,落得一样的下场吗?你是心甘情愿这么做的,而如果你也要我这么做,那就是强迫。”
  温晴绝望地看着面前的周环宇,忽然之间她什么都明白了,她的眼里涌满了泪水,泪水流在脸上,与雨水搅成河,从头流到脚。她什么也没说,转身跑了起来,她想快快地跑,但雨水浸透的衣服紧贴在身上,她迈不开大步,鞋子发出咕吱咕吱的声音,她咬着嘴唇疯跑,跑啊跑啊,她不能倒下,不能倒在周环宇的视野之内。
  温晴好像一下子明白了男女间的情感,那本是一个虚幻,她竟把它当成真实的存在了。
  四十三
  一个月以后,我与方总的契约划上了句号。我所获得的报酬是数年来辛苦奔波的两三倍,但我并没因此兴奋。奇怪的是,我心里竟生出一片凄凉,我躺在床上,睁开眼睛看着黑夜,我想看见什么,可我最终什么也没看见。
  我想留在这里,永远留在这里,成为这儿的主人。我知道我这样想,是因为对方总有了真正的好感,我不想离开他,渴望随时见到他,他那又大又厚的手掌,宽阔结实的臂膀,就像父亲一样让我依恋。
  我双手吊着他的脖子说:“我能留下来继续陪你吗?无偿地陪你,你太好了,就像我的父亲一样。你知道,父亲在我生命的记忆中始终是一片空白,我不知道他的样子,我内心对父亲的渴望完全是自己凭空想象出来的。也许我的父亲真像你的模样,不管怎么说,你就是我内心认可的父亲,我不想离开你,也不想再要你的钱。总要你的钱,显得我多么无情无义呀!”
  方总看看我,将白衬衫的扣子系了起来,然后又将裤子穿好,把两根黑色的吊带吊在肩上,精神十足地伸了个懒腰。大概是想起了我的问题,无奈地笑笑说:“你真是个很讲情意的女孩啊!可惜我没有时间顾及你的情意,我们都很忙,你也很忙,你要利用青春的年华多结交朋友,这样才不至于在一棵树上吊死。其实,女人把自己一生的幸福都托付给一个男人是十分愚蠢的。商品经济时代,男人每天跟各路商家打交道,身经百战,哪有时间去尽心尽力照顾一个女人呢?女人在这变幻莫测的时代,也应该与时俱进,过去那种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观念早就过时了。”
  方总喋喋不休说着。
  我望着他,就像望一个极其陌生的男人。曾经产生的那些渴望瞬间都化作了风中的柳絮,这是个不让人产生真情的年代,真情令人害怕,令人有负担,令人生厌,谁有真情谁就会做出重大的牺牲,眼下男人女人都不想做这无谓的牺牲了,他们就像一堆没有心肝的碳水化合物。
  忽然,方总停了下来,定睛看我,他的表情奇怪,一定是我的表情使他生出了这副表情。我想起艾青的一句诗:为什么我的眼里涌满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要把后一句改为:因为我对这别墅爱得深沉,不,确切地说,应该是我对方总爱得深沉。但此刻,我再也没有勇气表达了,一切都已经说明白了,我只能接受分手的现实。
  也许是我眼里的泪水打动了方总,他沉吟了半天,又说:“这样吧,我给你介绍一位朋友,也是老总,比我年龄大一些,他在国外做生意,经常在天上飞来飞去,每年回大陆住三个月。你的潜质不错,他会喜欢的。他现在就在国内,如果你愿意,我这就给他打电话,你们约个地方先见见面。”
  我的眼泪再也流不出来了,把眼角擦干净说:“刚刚离开你,我不想急着去见一个新的朋友。我毕竟不是纯粹地出卖自己,我的肉体要受我的情感支配,我还有心肝,这里的世界还比较丰满。”我指指自己的心脏,而后我起身穿衣服。
  方总靠近我,拉起我的手在脸上拍了一下说:“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讲情意的女孩。如果我也像你一样讲情意,我会把你留在身边。可惜的是我保证不了我自己,这个世界毕竟诱惑人的东西太多了。”
  我默然不语。
  走出房间,夕阳朦朦胧胧的,不太明朗,乱云使太阳的神情暧昧。
  我走到马路上的时候,回头望了一眼方总的别墅,在夕阳的光波里它静静伫立着,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方总站在阳台上望我,他胸前那两根黑色的吊带特别醒目。我忽然想:发明吊带的服装设计师真是个了不起的人,他能将世间的豪华气派都集中在这两根带子上,使人看见它就想到品味。
  我沿着马路一直往前走,方总本来要开车送我,被我拒绝了,我也不想拦的士,只想默默走一段路。有时走路对人来说是一种享受,人在慢慢的行走中可以悄悄思想,昨天的今天的,发生的故事都会成为生活的一种记忆。现在,我脑海里的东西就反复更迭着,经历过的东西有的离开了我的头脑,就像人们扔掉没有用的东西那样,就像扔掉碍手碍脚、变得累赘的东西那样;有的却无法磨灭地镶嵌在我的记忆中,比如方总的别墅,我可以用一种令人惊讶的确切,不忘记一条窗帘的颜色,再现一只花瓶里的一朵花,甚至衣橱里方总的内衣以及他内衣上那种好闻的男人气味。
  当我离那幢别墅越远的时候,那幢别墅和别墅里的一切给我的记忆就越清晰。这是不是爱呢?上世纪八十年代北京有位痴情的女作家,在刻骨铭心地爱上一个男人时,竟每天夜里跑到他的楼下期待他影子的出现,并痴痴地看他的后脑勺。我能像这位女作家迷恋情人一样迷恋方总么?我的脑海里忽然跳出临分手时方总说的那番话,二十一世纪的男女再也没有那种永恒的古典情怀了,新鲜刺激进而猎奇,是这个世纪人们的感情生活。也许,从今以后我真的再也见不到方总了,他要不断地寻找新鲜的情感,新鲜的生活,我不过是他生活中的一个小音符,在他的琴弦上跳荡了一下,就地消失了。这是现实,我必须接受的现实,现实不需要真情,不需要爱,不需要生死歌哭,现实只要新鲜的感受和肉体的机械动作。
  在一座商厦前,我停住了脚步。我走不动了,不,是我的思维走不动了。我要让琳琅满目的商品冲击一下我的大脑,把曾经的一切忘记。于是,我走进商厦。
  我很想给妈妈买件衣服。
  妈妈已经多年没穿新衣服了,她的心灵已不再渴望和感受美。可我不想让她曾经美丽的身躯湮灭在一片无感觉的肮脏之中,眼下我有这个经济能力,我要拯救妈妈的美,让她从已形成体制的麻木状态中苏醒过来。
第29章
  其实,妈妈是个可怜的女人,她一生追求爱情,为爱献身和牺牲,到头来却是个被爱折磨得体无完肤的女人。她内心拥有的痛楚虽然没有滔滔不绝地表达,但那翻江倒海的巨澜,我看得非常清楚。从她和外婆不幸的遭遇中,我知道了女人该怎样生活才有价值。我来到一个专卖老年服装的专柜前,看中了一件鹅黄色的唐装。唐装是上海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召开后流行起来的,不论男女,各自穿出自己的古典情怀。妈妈一直喜欢中式服装,就是夏天的衣服,也大多盘扣,妈妈会盘一种花扣,就像盛开在衣服上的花朵似的,让人欣赏和赞叹。我看中的这件唐装,盘的是本色琵琶扣,料子也是纯丝缎的。现代人的生活十分讲究质量,服装的档次首先考虑质地,然后才是款式。而这件衣服既有考究的质地又有新潮的款式,妈妈一定会喜欢。
  我拿起鹅黄色的唐装在镜子前比比,妈妈的身高跟我差不多,只是比我略胖一些,但比起其她中老年妇女,她仍是保持了很好的身材。
  我打量服装的前后左右,感觉无懈可击就付款买了下来。再想买点什么,又好像没有一点欲望了,一副心神不定的样子走出商厦,我问自己:我还是我吗?
  我不想知道我还是不是我自己,天已经黑下来了,我和我的影子在马路上一前一后行走,我的影子总是走在我的前边,使我不停地追赶着她,而当我追赶上她的时候,她又在我的身后藏起来了。她就像跟我捉迷藏一样,让我不停地变换着走路的姿势,好在马路上的行人不多,我千变万化的姿势并没引起他们的注意。
  我的影子使我分了心,不再陷入方总的别墅里。这样我心灵的压力和痛苦就少多了,我轻松起来,像从前一样轻松起来,这时我又想起了丽莺,此刻她在干什么呢?她知道我和方总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吗?
  我拿起手机,想给丽莺打个电话,拨通的时候我又把手机关了,心里忽然生出一种莫明其妙的厌恶,不知是厌恶她还是厌恶她带给我的生活。继续走路,仍然不想打的,脑子处在沸腾的状态,即使不想丽莺也会想别的。我想起了王可和何羽,由他们又想到文学。王可还是那种穷光蛋式的作家么?他让我给他买包子的情景就像难忘的电影镜头一样深陷在我记忆的深处,因此引出的一系列故事,何羽的故事、奚美凤的故事,在我的脑海中跳跃,让我弄不清生活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面孔。
  王可是我接触的男人中最讨厌的男人,不过他向我介绍了何羽,何羽又向我介绍了那位杂志社的男副主编,致使我的一篇小说能够在全国有影响的青年刊物上发表,丽莺向男士们介绍我的时候,总冠之以青年作家的头衔,它几乎成了我身份的标签,也正因为此,我才能够接触到方总这样有钱有势有品味的男人,并且知道男人们再也不像从前那样仅仅喜欢长相漂亮的女人了,除了长相,他们更喜欢有文化的女人,这样才能提高他们的品味。从这点看,我要感谢王可和何羽,他们对我文学的提携,使我拥有了一般女孩子过不上的生活。用醉生梦死形容我的生活过分吗?真实地说,我没有醉生梦死,我还比较清醒,知道女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内心深处仍有一条道德底线。这条道德底线证明我没有醉。
  路经一个报摊,我买了一张晚报,已经有很长时间不看晚报了,人在沉醉于爱情的时候,对周边的一切事物都不太理会。这座城市的晚报有一个特点,内容大多是吃喝嫖赌卖淫,好像是迎合市民的某种心理,其实大多市民的心理没有这么低俗,报业人士有点低估市民的欣赏水平了。
  我将报纸匆匆浏览了一遍,路灯时而明亮时而乌暗,我在或明亮或乌暗的灯光中看到了这样一篇报道,北方某县一位三陪女当了法官。三陪女穿警服的照片也刊登在了报纸上,人长得挺漂亮,大眼睛细眉毛,头发全部梳在脑后。报纸介绍说,三陪女搭上了这个县的县委书记,并把这事跟自己的表哥讲了,表哥给她出主意说,你不能这样陪他睡过觉就算了,青春饭可不能吃一辈子,你要让他给你找工作,弄个铁饭碗捧一捧。三陪女就让表哥打听什么工作最稳妥,表哥打听一圈回来说,法院的工作最稳妥。于是,三陪女不久就去法院当了法官。
  审了二十二件案子,全审错了。报纸的编者按说:行政权力的无所制约,必然导致商品社会丑陋现象的发生。人们,警惕啊!
  看到这则编者按,我一下子笑起来,原以为只是道听途说的丑闻,竟是现实中的真事。我再次打量了一下三陪女的照片,忽然感觉这个女人很厉害,至少比我厉害多了,知道什么是人生最重要的。当然,她某些方面的启悟得益于她表哥,而我的身边就缺这么一位点化我的人,王可、何羽跟这个没文化的表哥比,统统是一堆大粪。
  一阵风将报纸吹得哗啦啦响,我收起报纸。这时我看到手腕上的表提醒我已是晚九点了,我不能再走路了,于是拦了辆的士回家。
  妈妈正卧在床上看电视,我开门的声音好像对她一点作用都没有,她不看我,连眼角的余光也不洒一点。我关好门后,就把衣服抖开了,我看到她的眼睛终是亮了起来,然后问:“多少钱?”我说:“无价,是女儿孝敬您老的礼物。”
  妈妈听后有点不相信地说:“你什么时候有过这份孝心?”
  我说:“别拿老眼光看人啊!”
  妈妈这才起身穿好衣服,站在穿衣镜前。她突然告诉我说:“刚才有一只鸟在她的头顶盘旋了两圈,将一泡屎屙在床上就飞走了。”
  鸟屎是不洁之物,这一晚我的脑子里不停地出现鸟屎的信息。
  四十四
  外婆温婉快生妈妈的时候,肚子大得就像一只冬瓜,也像一只倒扣的铁锅。她这个样子,行动起来是很困难的。但温婉始终记得虎头说过的一句话:怀孩子越是月份大时,越是要多走动,这样生孩子才能顺产。
  温婉牢记着这句话,便每天挺着大肚子在街口转。她不太喜欢在院子里久坐,李散香出来进去的身影总让她感到压抑。虽说眼下她已经不再惧怕她了,可她的内心深处却远远地抗拒着她,她尽量避免跟她接触,她觉得李散香是个心里长草的人,她不安宁,她也让身边的人不得安宁。
  在街口散步,经常会碰到左邻右居的熟面孔,他们喜欢跟温婉说话,喜欢对着她的肚子指指点点。他们说看这肚子的形状发圆,大概是个女娃。如果是男娃,肚子一定发尖。有个年轻的小媳妇索性把自己几个月大的孩子递给温婉抱,并让孩子的两只小脚站在她浑圆的肚子上,说如果站稳了,一定是女娃。结果,孩子的两只脚一踩上去,就牢牢地站立起来。人群立刻一阵哄笑,女娃女娃的喊声也乱作一团。
  温婉没有慌张,她把孩子递给那位年轻的小媳妇,晃着两只穿绣鞋的小脚在原地走了几步说:“男娃女娃都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都是宝贝。”
  人们就睁大了眼睛看她,继而说:“郭大准不这样想,郭大一定是喜欢男娃的。散香大姐若是能开怀,郭大不会讨个小回来。”
  话说得有点难听了,温婉的脸上仍是一副从容的表情,她用手指拢拢头发,抖抖白绸子绣花手帕,见过世面的派头便摆了出来。人们听见她说:“郭大是有钱才讨小的,并不是散香开不开怀的原因。再说,女人早晚都会开怀的,只不过有人早有人迟,早晚都不算什么事情。”
  温婉这样一说,七嘴八舌的嘴巴也就自动停止了。人们感到无趣,便四散回家。温婉仍留在原地散步,她想她说话的方式是正确的,她家里的事情不要外人参与,一旦参与进来,她还是要跟自家人站在一起的。
  不久,李散香就在邻居的嘴里听到了许多话,大多都夸温婉知书识理。李散香心里知道这小女人骨子里的聪明,也就不像从前那样事事逞她的强了。
  温婉感觉着这一切的变化,但心里与李散香仍是隔着一道屏障,女人内心深处的东西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她这么想。当然她外表上没有什么情绪的流露,仍是依着自己的心思该干啥还干啥。眼下,最要紧的就是给肚子里的娃做几套衣服,让孩子像模像样地出生。
  郭大走后,一直没有信来,孩子快要出生了,他仍然没有信来。听街上的人说,城里如今兵荒马乱,生意大不如从前兴旺了。郭大在哪里,温婉不知道,但他肯定不在上海,那座繁华的城市郭大没有财力永久地住下去,他会在远离上海的地方做生意,这样才能保住他小本经营的利润。温婉直觉,郭大没有赚到大钱,不然他不会一直没个音信。
  何况他知道温婉生孩子的日期,如果他赚了钱,他会让人捎些钱回家。
  这样一想,温婉的心里竟有些七上八下的了,生怕郭大出什么意外,又想吉人天相,各人的命运都是天定的,多虑也没用。
  温婉将过去的一些积蓄花得差不多了,便开始打量自己的首饰。
  她把自己关在屋里,插了门,拿出首饰一件一件地看,她想把其中的一件拿到街市的当铺当掉,换些洋花布给孩子做衣服。可她打量了半天,每一件都舍不得,每一件首饰都是她过去的历史,滴血滴汗的历史。最后,她的眼睛定格在一副鸡血玉镯上,玉镯温润光亮,她戴在腕上打量了半天,好像那镯上有她的血汗在晃动,摘下来放在手里掂掂,忽然想起这副镯子是她在醒红院时,一个土财主送的。那是她接的最后一个嫖客,他们好了几回,他送了温婉这副鸡血玉镯,说值半亩地的价钱,黄金有价玉无价,温婉当时没考虑它的价值,只觉得这是一份情意。后来,她就遇上了郭大,从前的一切关系便都断绝了。
  那个送她玉镯的财主,温婉已记不清他的样子了,印象里是个肉头肉脑的男人,穿长袍马褂,戴一顶瓜皮帽,眼睛细小却十分有神,像乌龟眼一样。每次他来找温婉时,手里都要拎个布袋子,里边装些海棠、花生什么的吃物,让温婉开心,温婉吃着零食,就不太在意他的乌龟眼了。不然,温婉的嘴巴便一刻不闲地数叨他的丑劲,弄得他连尘根都挺不起来了。温婉知道,这个土财主是她最讨厌的一个男人,但又是对她最慷慨的男人,不论钱和物,他都舍得拿出,只要温婉喜欢。
  这一点,倒是让温婉记挂了很久,直至跟郭大生活在一起,偶尔还会想起从前一些温暖的细节,有时陷得很深,清醒过来的时候,便怪自己六根不净。眼下,她打量着这副鸡血玉镯,时光又回到从前,记忆的门重新开启,温婉的内心便陷入一种痛苦之中。我是谁呢?我为什么要到这地方来呢?我爱郭大,郭大爱我吗?我为他豁出去了一切,而我在他心里究竟占多大的位置呢?孩子快出生了,他连个信也没有,外边虽说兵荒马乱的,他如果活着就该有个信来。温婉想到这些,内心便有点嗔怪郭大了,这也是她内心深处对郭大的一次由衷抱怨。然后,她就带上鸡血玉镯到当铺里当掉了。
  温婉拿了当铺的钱,天也渐渐黑了。天黑以后,街市便显示出它六亲不认的无情,黑漆漆的没有灯的夜晚,偶尔有一盏马灯高悬在生意人家的门楣上,给人一种鲜活的生机。温婉寻到一盏马灯坐下来,这是一家烧饼铺,另有杂碎汤卖,所谓杂碎也就是动物的内脏,牛、羊、猪、鸡、鸭的肝肠肚肺,煮熟切碎,沏上老汤,洒上香菜等佐料,香气扑鼻滋养身体。温婉坐下来以后,眼睛就不住地往那大铁锅里望,恨不能将那一锅的汤水都吞到肚子里去。她有点后悔地想:怎么从前就不知道这个地方呢?天天守在那个院子里跟李散香较劲,真是无聊透顶。
  温婉要了两碗汤,一碗羊杂碎,一碗鸡杂碎,又要了两个烧饼,一个甜的,一个咸的。
  跑堂的一会儿就把汤和烧饼送上来了,温婉往汤里注了一些醋,又搅了一点辣子,就呼呼噜噜喝起来,她喝得很猛,生怕被谁抢去似的,一碗汤下去就喝出了一身透汗。真好喝啊!她心里说,又喝第二碗,这时她才开始吃烧饼,烧饼又酥又脆,上等的面食,温婉吃完两个烧饼,感觉不过瘾,又要了一个咸的,三个烧饼两碗杂碎汤,温婉付钱的时候,老板说:“真是好胃口,一定生个壮实的娃!”
  温婉笑笑说:“那就借老板的吉言吧。”
  天黑得很浓了,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让人的眼睛不由随着它眨动。温婉站在街上看了一会儿星星,仍然不想立刻回家,她就在街上慢慢散步,她想每天晚上都要在这个铺子吃烧饼喝杂碎汤,孩子要出生了,在肚子里需要营养。她没必要天天陪李散香喝红芋粥,她们是不一样的人。
  温婉每晚跑到街上喝杂碎汤吃烧饼,这事不久就被李散香发现了,她弄不明白温婉为什么要这样摆谱,而她花钱似流水的习惯是在哪里养成的,郭大究竟给了她多少钱?一连串的追问使李散香的好奇心愈来愈烈了,这天趁温婉不在,她就悄悄把她的屋门打开,翻了她的梳妆台,又翻了她的床铺和橱柜,她在橱柜里发现了一个上锁的首饰盒,用手一拉那锁竟开了,盒子里的世界令李散香目瞪口呆,那是一个珠宝玉器的世界,令她陌生又大开眼界的世界,她的眼睛未敢在这世界久留,慌乱地扫了几下,就将锁又恢复了原状。然后,她浑身颤抖着离开了温婉的房间,在院子里喘粗气,她的思维混乱,理不清头绪,但心里的念头却十分明白,这些珠宝都是郭大送给她的么?按她的估计,郭大没有这么多的钱,那么温婉是从哪里弄来的?她究竟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李散香这才想起温婉从未提过自己的家人,也没有亲戚来往。她越发觉得蹊跷,莫非……她不敢深想下去了,若是郭大讨了个窑姐回家,那真太有辱门庭了,尽管李散香不肯承认自己的想入非非是对的,可内心里仍有一种意念,认定她的想入非非没错。
  李散香被这种意念纠缠着,似有点站不稳了,她晃晃朝自己的房间里走,温婉的音容笑貌不时在她的眼前浮现,她用手朝左右挥了挥,想把眼前浮现的东西驱走,可她越是挥手,温婉越是强烈地占据她的心扉。这个贱货!这个婊子!这个骚狐狸精!她心里骂着,嘴里也跟着骂了出来,她正骂得起劲,大门咣啷响了一下,温婉从外边走了进来,她的肚子高挺着,行走有点吃力。
  温婉没想到李散香这么晚还会站在院子里,直到黑暗中发出一阵审视的怪声,温婉才嗅到了这个女人的气味,非同寻常的气味,她预感到要有不正常的事情发生,精神忽然紧张起来了,便停在原地不动。
  李散香快步走过来,经过温婉身边的时候故意啐了口唾沫,然后直奔门口,将门栓哐啷一声销上说:“进门也不知销门栓,怕断尾巴呀!
  要是有野男人跟进来,这一辈子的贞洁不就白守了。”
  温婉感到李散香的话里有话,便不甘示弱地说:“销不销门跟野男人有什么关系?大姐有话直说,别故意找气。”
  李散香丝毫不让步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第30章
  温婉靠近李散香,她看清了这女人脸上的表情,鄙夷、不屑、蛮横,一股愤怒突然跃上她的心头,在这黑暗的夜晚,愤怒就像孕育多时的大雨顷刻暴发了。只听温婉说:“自从郭大把我娶回家,我就在你的眼皮底下打转转,有没有野男人你最清楚,如果你认定我有野男人,那也说明你对郭大不负责任,对我不负责任,对这个家也不负责任,你没管好我啊!”
  李散香吃惊地看着温婉,厉声说:“想不到你还猪八戒倒打一耙呢,什么时候你让我管来呢?我能管得了你吗?你是见过多少世面的女人啊!”李散香还想说些难以入耳的话,终是对温婉从前的身世没有太准确的掌握,便不敢多妄言。但她心里却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把温婉的来路弄明白。
  温婉过了一个很郁闷的夜晚,她很投入地想念着郭大。
  四十五
  妈妈温晴泪流满面地走在上海窄小的巷子里,那鹅卵石砌成的路面硌着她的脚底板,她依然毫无知觉地行走着,高跟皮鞋敲击着地面,发出不规则的节奏。她终于被脚下的石头绊倒了,鞋跟朝上歪扭着,她拎着鞋,鞋在空气中抖出无奈的音符。温晴走累了,就倚在墙壁上发呆,她不知道自己下一步怎么办,往何处去?她就那么无望地看着长长的鹅卵石路或者尖尖的屋顶,如果这一刻有一个引路的哲学家在屋顶上行走,他的一个唿哨一个手势都将把温晴领到一个光明无比的地方。然而,这样的奇迹没有。
  值得温晴庆幸的是,在她出逃之时乔本龙并未对她采取追捕的行动,因而她在鹅卵石上的行走是安全的,尽管拎着鞋赤着脚,却不用担心束手就擒。可温晴的本能告诉她,乔本龙迟早要找她,一旦他找她,她就无法在大上海栖身。正因此,她未敢再跻入演艺界,她在上海的小巷里行走了两天,两天后,她潜到郊外的乡下,在一个农户家躲了半个月,趁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搭一条渔民的小船离开了上海,回到外婆温婉的身边。
  这是温晴离家以后第一次回到母亲身边,时隔多年,物是人非,一切都变得不可琢磨了。温晴看到母亲温婉已经明显地苍老了,她那两只行走如风的小脚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迅速快捷,而是沉重得如同灌了铅一般。夕阳中,母亲鬓边的白发像霜一样时而清晰时而淡漠,她手搭凉棚朝远处望着,她一时看不清温晴的模样,那个仓皇的如同逃难者的女子,竟是她的女儿——在大上海滩大名鼎鼎的伶人温晴。
  “这是怎么回事?”
  “你为什么这样逃回家来?”
  “出大事了么?”
  “回来也好,你回来妈就放心了,一百个放心了。”
  当温婉看清了路上奔跑的女子就是自己的女儿温晴时,她奔跑起来,踉跄着奔跑起来。
  温晴断定那个踉跄奔跑的小脚女人就是母亲温婉时,她跑得更激烈了。在她迎着母亲跑去的时候,心里忽然发热,像有一股温泉浸淹着她冰冷的心。她跑的速度极快,穿越道路穿越田埂穿越树木,她的脚底划出了血印,她就拖着这一路的血迹跑啊跑……两代女人,在夕阳和山脉相吻的时候,叫喊着拥抱在一起了。
  温晴怎么也没想到她的到来居然给母亲如此沉重的打击,她看到母亲一夜之间就穿越了时间的隧道,她的头发彻底白了,然后她的思维开始混乱,她的嘴里不停地说着这么几句话:“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是这样呢?男人都这么靠不住哇,女人真要多长几个心眼呢。”说完这几句话,她会呆呆地看着温晴,要是温晴没有反应,她又会说:“是不是我们上辈子吃了迷魂药啦?”
  温婉越是絮叨,温晴越是不肯开口。她等待着母亲安静下来,像发过怒的母狮子一样安静下来,在母亲安静以后,她会看到母亲端着丝线笸箩,坐在阳光底下,穿针引线摆弄她的绣品。她的手颤抖着,没有了从前的灵秀,嘴唇紧闭,两唇朝里瘪着,喉咙再哼不出清丽婉转的小曲。温晴看着母亲想,人老了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诗情画意没有了,青春的力量没有了,一副朽骨等待着坟墓的召唤,那是永远的消失,永远的黑洞,永远的一无所有。想到这些,温晴内心又产生了不甘于此的欲望,她还是要走出去,还是要让自己的风姿展现出来,让自己的喉咙九州放歌。
  这一天,温晴开始了生活的重新设计,她来到镇上的茶楼,在茶楼里唱响她的昆曲。要是茶客的掌声热烈,她还会来上一段京戏,梅兰芳的《贵妃醉酒》。“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她甩着水袖,张着樱桃小口,秋波闪闪的眸子在茶客的身上扫来扫去。温晴在寻找一个人,去上海之前启蒙她的那个老师,那个腿有点跛的老师……她已经问过许多人了,有的说他死了,有的说他去了南方,还有的说他去了黄土高原,所有的消息都令她失望和心灰意懒。她内心想要回到从前的欲望在这里戛然而止,于是她明白了,失去的东西再不可复得,就像乔本龙,她永远不可能再回到他的身边,重温他男性的关怀。还有周环宇,想到周环宇,温晴内心泛起一股凄楚的涟漪。她为了周环宇而失去了乔本龙,这在人们眼里是不是幼稚可笑呢?而周环宇值得她用全部的身心去爱吗?
  周环宇爱的是自己的前程,而不是女人,更不是温晴。可这个叫温晴的女人却为他葬送了一切。现在,温晴回到母亲身边,在这古老的小镇上,她回过神来了,觉得一切丧失得太快了,而她要找回上海滩的光辉灿烂,简直就是白日做梦了。
  演员这个职业是个青春的职业,当红明星有一半的走红原因是商业运作,女演员的长相和风姿在走红过程中所占比例相当高,然后才是演技。阮玲玉就是靠一个姓唐的商人走红的,当然最后又是这个商人毁了她。而胡蝶的走红是靠军界要员,戴笠、张学良均跟她有染。
  如果温晴不是鬼迷心窍地爱上周环宇,凭乔本龙在上海的资本,她的芳名很快就会与胡蝶并列,可她上错了船,迷失了航向,不仅把自己搁浅在了荒岛,也把船的桅杆折断了。具体地说,是她毁了乔本龙。
  如果说,温晴刚刚离开上海的时候,不断地回忆周环宇,那么现在她冷静下来了,在这个古镇冷静下来了,当她把自己的生存处境与缥缈的爱做比较的时候,她忽然发现乔本龙在她的生命中是多么重要的一个人啊!
  温晴后悔的时候是夜深人静的晚上,回忆把她的神经逼成一道线,于是她的思维便陷在上海,陷在乔本龙的深宅大院。那个院子里的一切,一棵树一朵花,都变成了美好的记忆。甚至乔本龙对她的性虐待,也成了不可复得的体验,本来对此充满恐惧的她,反倒在内心里渴望起来了。这时候温晴就明白了爱情的实质,其实爱情的实质是一种感觉,一种使自己处处满足的感觉。当它有了缺陷的时候,这感觉就不丰满了,就像月牙或者凹凸月,给人缺憾和想入非非的空间。温晴想着想着就哭起来了,她的泪水洇湿了枕头。
  温晴哭够了以后,感觉眼泪并不能解决她的实质性问题,她需要钱花,需要化妆品,需要女人的都市色彩,但在这远离上海的古镇,一切需要都变得渺远和无所着落。眼下,她最实在的东西就是听母亲温婉沉沉的酣声,听她不停地絮叨没有米吃了,看她的衣衫被岁月磨蚀成洞,她抖着的手操起针线缝补那洞,雪落在她的头发上,一片皑皑。
  温晴忽然害怕起来,她不能温顺地接受时间对她们母女的惩罚,她要逃离这种惩罚,回到上海,回到乔本龙身边。她被这样的想法催促着折磨着,有天夜里,她一边听着妈妈的酣声一边穿衣服,她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村姑的样子,蓬头垢面跑到江边,搭乘了一条货船,悄悄潜入上海。她凭着自己的感觉寻找乔本龙的深宅大院,她跑到东边时感觉是在西边,跑到西边时感觉又在东边,她就这样跑啊跑,谁也想不到这个疯狂的女人曾是上海滩的当红明星,而且与大牌明星胡蝶有一张迷人的合影。什么叫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这就叫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什么叫生活无常?这就叫生活无常。
  天微微亮的时候,温晴终于找到了乔本龙的深宅大院,她远远看到了那漆彩剥落的门上已贴了封条,墙头上凄凄的荒草在晨露中颤动。她跪了下来,默默跪了下来,那跪姿分明是一种祷告,为乔本龙祈祷,他知道么?
  “你在哪里呀?你在哪里?风告诉我吧,空气告诉我吧,鸟儿告诉我吧,墙头上的草告诉我吧……你们告诉我乔本龙在哪里,我要向他赎罪。如果你们不能告诉我他的去向,那就把我心底的忏悔告诉他吧,我求你了风,我求你了鸟,我求你了草……”温晴的额头像鸡啄米一样磕在地上,一会儿就是殷红一片。但她已经对痛没有知觉了,如果乔本龙能感知她此刻的忏悔,她情愿在这痛中快乐着。
  天亮透了,太阳把柔和的光照耀在温晴的身上。她疲倦了,她站起身看看这熟悉的院落,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警觉地四处望了望,便迅速地离开了这里。
  温晴到底没敢在大上海留下来,尽管她的内心怀着对乔本龙的无尽忏悔,可乔本龙此刻的情况她一无所知,况且依她对乔本龙的了解,一旦乔本龙确认是温晴毁了他的家业,他会杀人不见血。因此,无论温晴在上海的哪个角落出现,乔本龙都会扒皮认她的骨头。事到如今,温晴才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她的情感在经过大起大落的波折后终于理智起来了,她想到自己要逃到远离上海的地方,带上妈妈温婉,那个古镇显然也不能再呆下去了,她曾经跟乔本龙透露过那个地方……思前想后,温晴格外地紧张起来。
第31章
  男女之间的感情,一旦消失不存在,就陷进了危险的战争边缘。
  此刻,温晴最想的是怎样摆脱危险,躲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生活。
  四十六
  我哪里都不想去了,我像一只疲惫的鸟在自己散乱的窝里梳理着七零八落的羽毛。偶尔,面对墙壁上那破旧的镜子时,我会看到自己遍体鳞伤。而我恐怕连抚慰身体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要静静地躺下去,养精蓄锐。
  我躺了两天,在这两天里我什么欲望都没有,好像脑细胞已经坏死了。我甚至没有洗澡,没有刷牙。我不喜欢打量我的肉体,也不喜欢开启我的口腔,我的肉体和口腔都残留着异性的怪味,这怪味变得越来越陌生和令人作呕。我甚至也没有吃饭,没有喝水。到了第三天,妈妈温晴声嘶力竭地在我的床前吼道:“你想找死啊?要死也轮不到你!”
  我被她这一吼,好像一下子清醒了,立刻跳下床去冲凉,然后刷牙然后吃饭然后再也不打瞌睡然后又挺起了精神然后就进入了创作状态。
  我写什么呢?我的生活是不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因这故事里有太多的男主人公,女主人公的道德体系模糊不清,她不知道哪类男人好哪类男人不好,更无法认定生活中什么正确而什么不正确,因此她便显得茫茫然无从下笔。那么,她必须跳出自己的生活圈,以另一种姿态打量人生。
  我走向阳台,我们家的阳台只有四平方米,上面摆了几盆草本的花卉,其中两盆已经枯了,另外两盆因浇水偏多正在烂根。我站在阳台上以后,阳台的面积就开始缩水了,如果此刻妈妈也站在这里,阳台就会拥挤起来。幸好,妈妈很少跟我并排站立。
  我向远处眺望,楼群层层叠叠就像山脉一样,有一座高楼是刚刚矗立起来的,它横空出世的雄姿正好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的眸子忽然变得黑暗和一无所获。可我不甘心接受高楼施与的蛮横,我换了个角度,躲开它的雄姿,这时我望见了远方,那贫民窟似的住宅楼,王可和何羽的影子又跳跃在我的眼前,我试图把他们驱散,可他们仍是顽劣地在我的面前跳来跳去,我知道我的潜意识里残留着他们的气息,一旦拥有时机,他们就会奔跑出来,在我的面前跳舞。既然如此,我的故事就从他们两人的身上开始吧。
  我首先回忆起最初接触王可的情景,他的生活和性爱是在西方的影碟里才能看到的,用在了我的身上,使我感受了超乎寻常的异样。
  如果不是真实地体验,这样的生活从来被我视为肮脏和不堪。但体验过以后,我发现我并未被这样的生活改变多少,我还是我,一个追求新奇又不愿意陷得太深的女孩。当然这种生活的第一步是何羽教我迈出来的,现在我不知道是应该感谢他还是应该憎恶他。
  如果仅从文学的角度去看一个男人,何羽是世界之最。他的高明在于他比王可会讲话,那些我不曾领略的创作理念被他口吐莲花般讲述出来,我的视野立刻扩大了,好像到了文学的异国他乡,到处都是瑰丽的景色。
  有一段时间,我对何羽简直就是一种依恋,我的每篇稿子都喜欢拿给他看,他就是我心中的米兰·昆德拉或者茨威格。后来我是怎么跟他失去联系的,我好像一下子说不清了。
  我闭上眼睛细想了一会儿,我的那篇处女作小说的发表就得益于何羽,不,确切地说是得益于那个男副主编,不,更确切地说是得益于我青春激荡的肉体,我应该好好感激我的肉体。有时候我特别弄不明白,女人的肉体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她既可以赚钱赚物又可以左右自己的命运,更重要的是很多杰出的男人被这肉体所媚惑,甚至为这肉体上的片刻销魂而葬送了大好前程,所谓“宁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就是如此吧。
  我从阳台回到卧室,在电脑桌的抽屉里翻到刊有我作品的那本杂志,看了几眼,诗意的语言和意境,胡编乱造的爱情故事,竟是我初登文坛的开始。坐下后,点燃一支烟,烟雾缭绕中我把自己的小说又看了一遍,忽然感到它离我现在的生活已经很远了,那情真意切的文字或许我今生再也无法操纵了。被丽莺引领到的那个区域,是肉体与金钱交换的区域,它与灵魂无关,与诗情无关,与人间的真善美无关,它拥有的只是男人一时的快感和女人钱包中的增值。在这个区域,男人们越来越放纵兽性,而女人们越来越收敛感情,女人看男人的时候,会把他看成是带取款机的银行;男人看女人的时候,会把她看成是发泄兽性的温柔之乡,男女在此的交媾,使道德的准则和秩序变得苍白和脆弱,所有美丽的诗情画意都在这越轨的状态中消失殆尽了。而文学最基本的品质就是真善美,在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中文学体现了一种人文精神的关怀。
  我变质的肉体还能挖掘出真善美的情愫么?还有人文精神的关怀么?
  我把杂志合上,美丽的文字立刻在我面前消失了。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困扰着我整个的心,使我坐立不安。打开电脑,查到何羽的邮址,我试着给何羽发信息,手在键盘上敲出这样的文字:
  还记得我吗?那个当年把你尊为老师的女孩,她曾经一度消失了,现在她又出现在你的网上。要是你的脑子里没有虫,记忆还清晰的话,请给我发一个电子邮件好么?
  不一会儿,我的邮箱里真出现了何羽的回信,他说:“原来你还健康美丽地活着,我以为你已经永垂不朽了呢?有何指示,请尽快吩咐。”
  我立刻心领神会地告诉他:“想请你在红磨坊茶楼喝茶。”
  他很快回答:“韵运!”
  我于是打车去红磨坊,现在我有资本出门打车了,优雅地坐在深红色的士上,十几块钱就雇了个司机,他在到达目的地之前是属于我的劳工。钱这东西真好,它在你拥有它的同时也拥有了尊严。我再也不用为了省一元钱的车费而步行漫长的马路了,不堪回首的穷酸,让我感到丢失本我的这段日子很值得。人有时候就是要既是我自己又不是我自己,灵活和呆板的确有本质上的区别。像妈妈和外婆都活得太固执了,她们那个年代的女人也不知是怎么弄的,思路总是朝着一个方向旋转,男人对于她们的意义就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或者夫壮妻抖。这种思维方式的悖论,悲剧在她们身上发生是在所难免的。如今回过头来再看她们的生活,我觉得自己在男女的世界已经理智起来了。
  红磨坊茶楼在市中心最繁华的路段,这座茶楼套用了一部获奥斯卡金奖的电影名字,因此便有了品味,又加之处在黄金地段,茶客络绎不绝。我走进茶楼以后,先用目光朝四周扫了一遍,何羽还没来。于是,我择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要了一壶苦丁茶,刚喝了一杯茶水,何羽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好像来无影去无踪的飞天大盗似的,他上身穿了件棉质茄克,下身是紧腿裤子,一派时尚气息。未等我开口,他先伸手勾了下我的鼻子说:“嗬,到哪里发财去了,快成靓丽佳人了。”
  “我这个样子是不是很合男性的口味啊?”我边说边示意他坐下,然后又喊小姐过来送茶。
  何羽说:“加个杯子就行了,两壶茶没必要。”
  我说:“茶要浓,苦丁茶更要浓,否则就失了原味了。”
  坐稳后,双方都定了定神。何羽打量了我一会儿,问:“怎么突然想起我来啦?”
  我笑笑,平静地说:“不是想起了你,而是我又想起了文学。我发现我这颗心最爱的还是文学,穷困时如此,有了钱仍然如此。我精神上的危机只有文学能够解决。”
  “你把文学想得太神圣了,其实它除了能使你很费劲地赚几个稿费,没有其它更大的用处。”何羽泼冷水。
  “那你为什么至今还不放弃文学呢?”我反问道。
  “我别的方面不行啊,如果哪家银行贷款给我,我肯定去做房地产商,发笔横财。可人家银行不信任我啊,我只能码字,骗一骗那些不谙世事的人们。”何羽端起茶杯,大口喝了一口茶,只听喉咙咕咚一声,好像把一枚硬币咽下去了。
  我看看何羽,又看看茶杯,说:“文学就像这茶一样,虽然很苦,可越喝越有味道。”
  “是啊,依我看世间的事全凭自己的感觉,你感觉好它就好,你感觉不好它就不好。过去你感觉文学是个没有前程的少女,你不愿意被它纠缠,那就赶快撤退。如今你又感觉它像个壮汉了,想扑入它的怀抱,那就全身心投入吧,就像那首歌唱的:‘投入地爱一次,忘了自己。’”何羽懒懒地伸出两只胳膊打了个哈欠。
  “你最近在写什么?”我问。
  “一部长篇,一部中篇,还有三个短篇。”何羽回答我。
  “你真成了高产作家了。”我羡慕地说。
  “上帝给了我这个称号我总要对得起它吧?我这个人,天生一副拗劲,干什么都想干好。”何羽把自己的头发撸到脑后,露出一脸的自信。
  “所以你成功了!”我的声音突然提高了八度。
  何羽伸出手,示意我放低音量,并说:“你对成功这么在乎吗?”
  “当然喽,不过我只在乎文学的成功,文学始终是我精神的依托,尽管有时我的生活偏离了文学的轨道,但最终我还是要回到这条路上来。”我真诚地对何羽说。
  “今天请我喝茶就是为了文学吗?”何羽端起杯子问我。
  “是的。”我毫不隐瞒地说。
  “那就祝你大获成功!”何羽端起杯子跟我干杯。
  “韵运!”我兴奋地举起茶杯。然后我就把自己的创作计划跟何羽说了,他听完以后,沉思了一会儿说:“还是老套路,不新鲜。你应该在结构上下功夫,其实一篇小说的成功往往是结构上的成功。”
  “结构?”我把何羽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茶楼快打烊了,我们仍对文学谈论不休。临分手的时候,何羽说:“今晚我把对文学的感觉几乎说尽了,这么多的话,应该卖个好价。”
  “那就等我成为富翁吧。”我说。
  回到家里,妈妈早就睡着了,她的呼噜像爵士乐一样震荡着房间。
  我毫无睡意,便打开电脑构想我的小说,那是一个多么奇妙的世界啊!
第32章
  四十七
  外婆温婉的克星李散香,开始了对外婆的全力侦察。她先是盯梢温婉,看她把首饰在哪家当铺当掉,等温婉离开以后,她就悄悄潜入这家当铺,询问店主温婉当掉的东西来自哪里,价值几何。店主便将首饰的档次一一告诉李散香,李散香听着听着便感觉温婉是个有来路的女人,这来路还不小。
  店主看看四周没人,压低声音对李散香说:“郭大娶来的这个小女人啊,依我看是见过男人世面的,你瞧瞧她来当的这些首饰,哪一件不是无价之宝啊,小户人家的女人不可能有这些东西,就是大户人家的女人,有一两件戴戴也算是奢侈了,可她有多少,有这么大一袋子。”店主用手比划了一下。
  这勾起了李散香无限的联想,她想起那天温婉不在的时候,她偷看过她的梳妆台,那里确有珠宝和玉器,她当时也往别处想过,但没敢想得太深刻,她还是不愿意家里出个不地道的女人,那样她和郭大都会没有面子。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李散香又问:“那你说说她这些东西能从哪里弄来呢?总不会去偷吧?”
  店主诡谲地笑了一下,“她不可能去偷这些东西,但她可以偷男人,让男人再把这些东西给她。男人是舍得给自己爱的女人花钱的,只要男人对这女人有了兴趣,他是什么都舍得出的。”
  “可郭大没有这些钱啊,郭大就是有了这些钱也不可能都花在她的身上,他还要过日子呢。”李散香有点不解地自语。
  “你这个女人呀,真是榆木疙瘩脑袋。温婉见识过的男人可不光是你们郭大一个,她那些珠宝来自天南地北,男人们啊也来自五湖四海。”店主进一步说。
  李散香终是听出味道来了,但她心里仍然不想承认这样的事实,如果郭大真是从妓院里拣了一个女人回家,那可把郭家的脸丢尽了。
  于是,李散香说:“不可能吧,温婉不能是从那地方出来的女人吧,她的家境很好,珠宝一定是祖上传下来的。再说,郭大再风流,也不至于去那脏地方拣个女人回家。”
  店主还要说什么,李散香已经迈出了门槛。她想如果真是这样,也只能把丑事在家里弄明白,在外边还是要维护一个家的体面。不过,她心里的窝囊却是怎么也排解不掉了,并且店主已经明确地告诉她,温婉是从窑子里出来的,她的那些珠宝,只有沦落风尘的女人才有。她忽然有一种蒙羞的感觉,使整个院子都蒙羞的感觉,这感觉在她行走的过程中变成了怒气,一旦见到温婉就抑制不住地爆发了。
  温婉正坐在院子的太阳下绣花,她给肚子里的娃做了件棉袄,想在前襟绣上一枝梅和一只鸟。她手中的针线刚刚在棉布上穿了一个眼儿,李散香就像一股风一样破门而入,威风凛凛地站在她的面前,她前后打量着她,左看一眼右看一眼,想在温婉的脸上看出什么花样,可她看了半天,似是什么破绽都没有,温婉就像她根本不存在一样照旧绣她的花。
  这个时候,李散香有点耐不住性子了,她想你是个什么东西呀,在这里装蒜。你以为自己光荣吗?如果你真是个窑姐,你就趁早离开这个院子,郭大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李散香在心里骂了半天,以为自己的胆量和要说的话都准备好了,就拉开了架式。她首先把两只手叉在腰上,然后伸出右手,做了个莲花指的动作说:“今天院子里没人,你说说自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吧?”
  温婉愣了,当她抬头看见李散香那怪样子时,忽然冷下脸说:“我从哪里来对你根本不重要,我不是奔着你来的,是奔着郭大来的。这个院子如果没有郭大,我能来么?”
  李散香被温婉不卑不亢的态度惹火了,她想并不是她自己要找事情,而是事情找她,便直截了当说:“你动不动就去当铺当首饰,你哪里有这么多的珠宝哇?郭大再喜欢你也不可能变卖家产给你买珠宝,再说他有多少银两,我还是有数的。外边都传你的珠宝来路不明,说你是烟花巷里来的,我们郭大当真在烟花巷里娶了你?”
  温婉听李散香这么说,随手就把针线扔了。她站起身,太阳正好照射过来,照着她圆鼓鼓的肚子。她指着自己的肚子说:“你敢说这孩子不是郭大的么?你要敢说,我现在就把孩子堕掉,免得日后风烟四起招惹麻烦。”
  李散香横着眼睛说:“你别拿孩子吓唬人好不好,没孩子也比有辱门庭好多了。”
  温婉两眼看着李散香,她的眼睛像仇恨什么似的,当她的眼睛闭上的时候,两行热泪便流了出来,喃喃地说:“要是你再逼我,我就离开这个院子。”
  李散香丝毫没有软下心,“你要真是窑姐,走了倒也干净了,我们郭家几辈子没出过丑事,名声不能败在你身上。”
  温婉看看李散香,又看看天上的太阳,太阳有点偏了,她什么也不想说,知趣地朝自己的屋里走,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想念郭大,她在这个家里的处境只有郭大能够改变。
  回到房间以后,温婉突然有了一个计划,一个去寻找郭大的计划,她看看自己的肚子,虽然孩子还有两三个月就要出生了,可她坚信在孩子出生之前,她能找到郭大。她想她不能再犹豫了,如果这样下去,到了生孩子那天,李散香欺负的就不只是她一个人,还有她和郭大的孩子。
  温婉开始收拾东西,她先查看自己的首饰。当她拉开梳妆台的抽屉时,她感觉里面的东西被谁动过,本来她的一副玉镯是放在一个绣花的首饰盒里的,现在却突然摆到了抽屉里,再看看首饰盒里的东西,像是被人乱翻过,一定是李散香,她的心忽然愤怒起来,这个见识短的女人,她在心里骂道,出走的决心越发坚定了。
  温婉把珠宝玉器一件一件放好,每一件都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最后她确定下来哪几件可以当掉,做个远行的盘缠。毕竟郭大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消息了,他人在哪里,在她看来都是个不定的数字,她先是要到上海,找一下郭大从前的熟人,在那里打听一下郭大的下落,要是她打听得准确,她渴望在一至两个月内找到郭大,他们相见以后,她就可以在郭大面前放心地生小宝宝了。
  想到那么远的寻找,温婉真有一种千里寻夫的感觉,就像古代的孟姜女,她想起了那首民间小曲,孟姜女哭长城:“正月里来是新春,家家户户挂红灯,人家夫妻团圆去,孟姜女千里寻夫哭长城……”
  她不是去哭长城,但她是去寻夫,她的夫君,远在千里万里之外,她一定要找到他,哪怕走遍万水千山。
  温婉肚子里的娃这时突然蹬了她一下,这一下已经比从前有劲了,她感到了腹中生命的力量。
  温婉这才想起自己给孩子做的那些衣服一定要带走,那是她千针万线的爱心,孩子出生后,就穿上她做的衣服,体会她的母爱,她要让孩子知道她是世界上最不容易的母亲。温婉想着,随手拿起孩子的一件小肚兜,那上面跳着一只青蛙,四周是硕大的荷叶,青蛙的眼睛大而圆,一副活灵活现的神态。温婉看着看着,不由想起从前的生活,在虎头家当绣工的生活,那个时候的她未谙世事,一心做女红,是虎头的丈夫作践了她,后来虎头又把她卖到了妓院里,那个吸她血的妓院,她想起来就切齿。
  如果不是在妓院里遇上了郭大,她不知要在那鬼地方煎熬多久,可也正因为遇上了郭大,她才到这穷乡僻壤接受李散香的说三道四。
  这个气她实在是受够了,原以为跟郭大回家永远过一种平静的日子,却不料这平静也是相对的,李散香如同魔鬼一样让她受苦受难,为了郭大,为了孩子,她吃苦受难都行,但为李散香受难,她就犯不着为难自己的身心了。
  走,走哇,走到天涯海角,离李散香远远的。
  孩子的衣服收拾好了,温婉又开始收拾自己的衣服,她尽量减轻负担,拣有用的和值钱的拿,可她拣了半天,仍是无法把应该带走的全部带上。她就遗憾地看着那堆收拾出来的衣服想:不知过多久,这些衣服就会变成李散香虱子的故乡,它们伴着李散香的肉体在这里安营扎寨,那就让这些绸缎给虱子们提供一个豪华的住宅吧。
  房间的挂钟咚咚响了两下,已是后半夜两点了。温婉要走就趁这个时候走,李散香肯定睡着了,院子里的门有个什么动静,人在梦乡是不易察觉的,她就到院子里看了看,好大的一个月亮悬挂在天上,把个院子照得通体透明。她走到大门口,故意把门销动了动,她想听听李散香屋里的反应,听了半天,李散香的屋子没有任何动静,温婉索性把门销打开了。
  温婉快步回到屋里,拎起收拾好的包裹,像一个小偷一样悄悄溜出大门,潜入茫茫的月光之中。
  温婉走到天明,总算找到了一家落脚的店铺,她喘息着跨上台阶,将包裹放在店门口。老板娘正收拾屋子,回身看到温婉,立刻唬了脸说:“这么重的身子你还敢出来住店呀?”
  温婉一笑,喘着粗气说:“你开店我住店,又不是不给钱,哪有店家拒绝客人的?”
  老板娘见来人说话在理,只好放下手中的活计,上前帮她拿包裹,安顿下来后说:“看你这样子,过不了多久就要生养了,这么重的身子还出来走动,有个三长两短的谁能担待得起呀?”
  温婉坐下来,一边喝着老板娘递来的茶水一边叹气,老板娘知道她有难言之隐也就不多问,收拾了一点早饭,让她吃了。吃过饭,温婉择了一间屋子躺下,不一会儿就迷迷糊糊睡去了。傍晚时分,老板娘又来跟她搭话,并问她在这店里要住多久,温婉说:“明一早就走,要尽快赶到上海。”
  老板娘在一旁默默打量温婉的脸,只见她脸色青黄,一副气脉虚弱的样子,就忍不住说:“女人到了这个时候,是要在家里静养的。上海可是一个远地方,坐船还要三天三夜呢。你挺着这么大的肚子到上海,这是冒险啊!实话告诉我你究竟到那里干啥,也许我能帮你一点忙。”
  温婉见老板娘一副火热的心肠,内心不由一阵伤感,就把内心的真话讲出来了,温婉说:“我到上海找我的男人,他把我扔在家里就走了,大半年也没个音信。家里闹粮荒,天又旱得滴雨不下,大老婆每天欺负我,我要是把孩子生在家里,娘俩的小命都难保。”温婉停住话,看看老板娘,叹了口气又说:“我知道自己身子太重行动不方便,可我还是要去上海找我的男人,孩子是他的,他不能把我丢在家里不管。
  老板娘一听就什么都明白了,她上下打量着温婉说:“人都是这样,受气受不了,吃苦却吃得下。不过,挺着这么大的肚子到上海找男人,万一找不到他怎么办?”
  温婉愣了一下,这个问题她真没细想过,要是她找不到郭大该怎么办呢?她的脸上立刻显出了一片茫然。
  老板娘见温婉不语,便不好再继续难为她,便说:“凡事往坏处着想,往好处着手吧,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说一步。这样吧,我有个远方亲戚是渔家,明天我唤他过来,你使几个小钱,坐他的船到上海去,这样也就省了一路的周折了。”
  温婉一听,立刻欢喜起来说:“那就有劳大姐帮忙了,日后我要是有了发迹的日子,一定不忘姐姐的大恩的。”
  老板娘说:“客气话就不必说了,都是女儿身,谁还不知道这罪是咋受的。”说罢,就给温婉收拾了饭菜,还特意煮了一碗红枣莲子羹,并加了冰糖。
  温婉已经很久没吃到这样的饭菜了,欣喜之余不由又把眼泪勾了出来。老板娘见了忙说:“可别总是心焦,你总是心焦,肚子里的娃都会变丑了。我活了大半辈子了,感觉这人生啊,就像天上的云雨似的,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了,人在世上就是活这么一个过程,你欢喜也罢,不欢喜也罢,过程都是实实在在的,你必须把它走完。”
  温婉听着老板娘的话,感觉这是个见过世面的女人,不单纯是男人的世面,还有生活的世面。她忽然就想到小时候抚养过自己的吴妈,也像老板娘一样的开通,而她的内心深处对这类饱经沧桑的女人是依恋的。她还想说些感激的话,又觉得老板娘不是那种耳根子发软、肚子里盛不了二两油的女人,于是只好闷声不语地端着碗吃饭,她发现自己的食量很大,两碗饭一碗菜,外加一碗红枣莲子羹,她吃了这些饭,连自己都感觉不好意思了,便跟老板娘说:“我吃了这么多饭,怪吓人吧?”
  老板娘笑笑说:“你虽张开了一个嘴,却是两个人吃,有一半要分给肚子里的娃呢。”
  温婉听老板娘这么一说,便开心地笑起来,内心叹道:会说话的女人真是一只喜鹊呢。
  第二天一早,老板娘的远方亲戚就来了,温婉看见那是个壮实的渔家,便放心地跟老板娘结了账,又给了渔家工钱,匆匆忙忙就上路了。
  时令虽已是深秋,太阳出来后,天地仍是暖融融的,风一吹,便有树叶飘飘洒洒落在路上。温婉脚踩上去,发出轻微的响声。渔家走在前边,用担子挑着温婉的行李,这使温婉行走起来轻松多了,但仍是感觉身体里的负担,娃娃的负担。这样的负担使她行走一段路便要坐下来歇息一会儿,在她歇息的时候,渔家远远地等着她,暗想女人们真是麻烦,从来没有一身轻松的时候,跟了男人,就想生娃,生了娃又要带上个娃,娃大了又给娃的娃带娃,一辈子的劳累,说是男人惹的祸,其实是女人自找的罪受。
  渔家见温婉走不动了,便喊道:“前边就是渡口了,没多远的路程,你再坚持一下咬咬牙就到了。”
  温婉生怕渔家起了烦心,站起来赶快走,一步三晃的,就像风中的一棵柳树。
  又走了一段路,温婉的体力丝毫都没有了。渔家又回头说:“这回是真要到了,你得坚持,不然天黑前我们上不了船。”
  温婉想着天黑前上船,也就不再歇息,继续跟在渔家的后面走。
  这时她感到自己的脚底板痛起来了,那三寸金莲的小脚,一定磨出了血泡,走一步就像被针扎了一样。幸好她的肚子不痛,这个娃似乎知道她的苦,在肚子里老老实实地呆着,不跳也不闹。要是他(她)再跳闹,温婉真不知道这荒山野岭的地方该怎么办了。正想着,娃的小腿就在她的肚子里乱蹬开了,温婉自语说:“真是个不经念叨的东西,正想着你呢,你就闹开了。”温婉摸摸肚子,感到自己的心口发慌,她饿了,肚子里的娃能不饿?
  夕阳下沉的时候,总算走到了渡口,上了船,温婉连喘息的力气都没有了。船是货船,渔家常年奔波在江上,一家人也就生活在船上,女人和孩子,船舱很大,有睡觉的铺位。
  船娘见温婉这样高挺的肚子,便捕了江里的活鱼煨汤。
  温婉喝了鱼汤,又吃了鱼,天就渐渐黑下来了,她择了铺位睡下,一觉就睡到了天明。天明以后,船已在江中驰出数十里,山也不是从前的山,树也不是从前的树了。
  渔家说:“还有这样两个时日,船就抵达上海了。”
  想到即将见到郭大,温婉心里忽然涌起一阵踏实的喜悦。
  四十八
  说起来,妈妈温晴应该算是一个幸运的女人,她为了虚幻的爱情毁了恩人乔本龙的事业,后来乔本龙一直也没有寻找过她,自然也就没有报复她,她就在离上海不远的一个小镇居住了下来,伴着老态的外婆温婉。
  安静下来的时候,妈妈温晴会面对窗外,望着那一朵又一朵的流云或一棵又一棵的树木,这个时候她再也不想周环宇了,那个年轻英俊的军官在她面前虚晃一下,就逃得无影无踪了,留下破损的日子让她缝掇。如果不是她极早纳过闷来,她被乔本龙生吞活剥也未可知。
第33章
  想起乔本龙,她总有一种负疚感,那个使自己在上海有了数日的风花雪月、流光溢彩的演艺生涯的男人,却毁在她对生活的不经意之中。
  如果她的不经意没有对乔本龙构成伤害,她现在依然还是上海滩的名伶,依然出有车,喝有茶,吃有酒,行有前呼后拥……这就是人生的无常么?
  就在妈妈温晴感叹人生无常的时候,人类的大舞台进入了空前的厮杀状态,先是国际战场,紧跟着又是国内战场,钟山风雨,百万雄师,横扫大江,上海一夜之间就换了一番天地,昔日的商人名伶纷纷逃往台湾和香港,从前的繁华景色被一种红色的标语口号所代替,人们在不知所措中惶惶度日。
  幸而妈妈温晴这个时候不在上海,远离上海的地方倒成了安宁的地方。她在距上海市区不算太远的小镇,在上海人眼里这是名符其实的乡下。镇上有一条河,逶迤地从镇中穿过,缓缓汇入长江。小镇也就依河而建,河两边的房屋飞檐斗拱,窗子和门都是木质结构,傍晚,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喜欢推开窗子对着外边的清风明月吟诗喝茶,好像风云变幻的世界与他们毫不相干。
  妈妈温晴自然不例外,她不光喝茶,还会写字,用毛笔书写她的锦绣人生。
  外婆温婉这个时候已经十分苍老了,她驼着背,本来就不大的三寸金莲,现在更是无力地摆。让她欣慰的是,女儿温晴的才艺还在,虽然岁月把她的青春剥夺走了,可她的才艺就是资本,生活下去的资本。
  妈妈温晴靠着她写字的功夫,不久就在镇上混出了名气,谁家有个喜事,或者需要写副楹联什么的,妈妈自然成了被请的嘉宾。有时她也在这热闹的场合唱一段昆曲,将那水袖天女散花一样抛向人群,人群就发出一阵疯狂的欢呼。当然,谁也不知道这女人的真实身份,更不知道她在上海曾是一闪而逝的明星。
  热闹过后,温晴的内心里更加渴望上海,总觉得那才应该是她落脚的地方,那个地方再被肢解和重铸,也会有繁华的痕迹,那是“苔痕上阶绿”的不朽。可温晴再也回不到那个地方了,她怕乔本成会捉到她。至今温晴也不清楚乔本龙是死是活,在她深刻的意识里,她觉得乔本龙还活着,不知藏在哪一个地方。只是她再也不可能跟他相会了,她的内心一想到这些就要经受一种深刻的自责,好像昔日辉煌的消失太不值得了。
  温晴大彻大悟以后,已经三十五六岁了。
  时光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女人来说,一是等待和寻找爱情的机会,二是慢慢地被日子煎熬。
  妈妈温晴在这个年龄似乎看穿了万物,她没有再去寻找爱情,当然这方面的事情她也不缺,但不可能再去犯傻地牺牲自己的利益。她跟男人,都是私下玩玩的关系,床上的柔情过后,她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不会被那转瞬即逝的柔情折磨得死去活来。她的主要心思都用在毛笔字上,她开始研究笔法和笔锋,研究颜柳法帖,她已经不想让她的字总是处在没有出处、没有楷模、没有规矩的阶段,她要生花自己的笔,让这笔有日月流星坠落,有风花雪月凝滞,有绿柳成荫,有白云漂泊。
  她练了一段时间,又学了一段时间,再被人请去写楹联,笔下流出的就是黑墨的艺术,而不是愣头愣脑的字了。
  这天,镇上有个先生开了个茶馆,开张那天,请了远近闻名的方方面面人士,自然也请了温晴。
  温晴穿了一袭大红的衣装,是她从前在舞台上练功的服装,脸上稍稍涂了脂粉。温晴打扮了以后,就像二十几岁的女孩,她的三围在全镇上也找不出这么标准的了,再加上她的微笑,她的艺术气质,立刻成了吸引众人目光的大美人。可温晴很能沉得住气,她已经不在意自己的美,不在意那么多射来的目光,她的心思全部在笔上,她要把自己的聪明和才华都倾注笔端,那才是真正让人叫绝的东西呢。
  温晴进了茶楼,左右环顾一下就直奔摊开的纸笔,她捏起笔,先试了试墨,茶楼的老先生很懂写字人的心思,墨是上等的汁液,柔而细,笔蘸上去,便有一种融了江河的感觉,让执笔的人心情立刻开阔起来。
  她回头看看老先生,又看看众人,静吸了一口气,双手左右挥洒,两行漂亮的大字跃然纸上:世上名利多咄咄,壶中天地自悠悠。
  笔一掷,就唤起了满茶楼的喝彩。
  温晴欣喜地笑着,这样的喝彩是对她技艺超群的真正喝彩,没有虚伪,没有勉强。
  其实,妈妈温晴的欣喜理所当然。纵观她那个年代的女人,女伶也好,艺妓也罢,都脱不了一个艺字,除了她们青春的美貌,还要有十八般武艺的招牌。历史上的李香君、董小婉,都是美色的才女,李香君与侯公子能对吟诗词歌赋,而单纯的美色到底是不长久的。
  开茶楼的老先生因妈妈温晴笔下生花,慷慨地给了她一个金锭。
  那个时候,上海大规模的变迁似还没有波及到这个小镇,老先生家里藏有金锭是不奇怪的。
  温晴拿起金锭,在光线明亮的地方晃了几下,好像能照出上面的日月星辰。
  老先生说:“这是祖上的玩艺,一般的人我不会拿给他,你就不同了,你不是一般的女人。收好吧,如果遇到兵荒马乱的日子,这东西可以换些粮食。”
  温晴咬着嘴唇,点一点头,把涌到嘴上的话咽回到心里。那是一种感动,一种“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感动。
  当妈妈温晴的毛笔字能当作商品在小镇上流通以后,她就踏实下来了,有很长一段时间,她和我的外婆过着安静的、丰衣足食的日子,她们吃在小镇,喝在小镇,行走在小镇。
  可她心里仍是不断地想:我就永远呆在这里吗?如果当初就知道要在这里度完残生,何必去上海呢?
  四十九
  外婆温婉到了上海以后,她人生的爱情故事基本接近了尾声。不过这尾声太惨烈了,以至于妈妈温晴偶尔提起来的时候,总要泣不成声。
  女人的苦只有深处其中的女人才能深深体会。
  有一天,趁妈妈不在的时候,我又把那只小皮箱偷偷地撬开了,我偷出了那本发黄的相,一页页在光线明亮的地方翻看,其中所有的人物我都能知晓个大概,只有最后一页的最后一个女人,那么年轻靓丽的女人,让我不知道她来自何方。
  我只好细细打量她的穿着,从她的穿着猜测她的来去。
  这个女人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高挽的发髻,额前一排整齐的刘海,斜襟软缎小袄,下身是一条黑色的裙子,手上戴了一只玉镯,一看就是质地很好的那种。从气质上看,很像那个年代的大学生,见过颇多的世面,脸上的微笑带着不以为然的自信。
  她显然是外婆温婉的竞争对手,如果单从相貌上看,她没有外婆的相貌耐端详,如果从文化的角度看女人,外婆温婉一定不是她的对手,人家是科班出身。
  我把相认真打量过以后,又悄悄放回原处,然后锁上皮箱,按原来的样子放好,神不知鬼不觉。做完这一切,我忽然感到压抑,好像翻动了一件不该翻动的东西。但既然翻了,也就只好顺着它的思路想下去。
  我抽出一根烟,燃着。烟是美国造,现在我已经用不着抽国产烟了,国产烟那种呛人的味道总让我想到劣质二字。
  我靠着窗子,看外边的马路,每一个晃动的人头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当人头不再晃动的时候,故事也就结束了。外婆温婉的头也曾经这样晃动,可如今她早已消失,留下一大段悬而未决的故事让我编造。
  温婉到了上海,渔家帮她找了个地方住下来,那是一家大众浴室,白天供众人洗澡,晚上浴客休息的地方就成了床位,温婉租了个床位,是旅馆三分之一的价钱,她算算,还住得起。
  寻找郭大成了一场持久战,温婉似乎有这么一场精神准备。从哪里找起,又成了她的万难。上海这么大,郭大只带她住了十天,而且天天泡在电影院里,享受都市的时尚。现在看电影再也不是时尚了,上海有更多更好玩的地方,比如刚刚兴起的舞厅。
  温婉从未去过舞厅,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浴室有跟她一起住的房客,就向她具体介绍舞厅的妙处。
  “灯红酒绿,有美女有靓男,还有乐队,乐队你知道吧,就是很多人合在一起吹奏一个音调,音调清脆悦耳,有时就像阵阵雷声从天边徐徐滚来,有时又像春天的小雨淅淅沥沥洒在身上,把人淋得那个舒服哇,有时还像……我一时也想不起什么好词了,总之那是一个使男人丢魂、让女人生媚的地方。”
  跟温婉说话的女人住对面床,是个五十几岁的老女人,在上海靠拾垃圾为生,已经呆了五六年了,这个职业使她不停地在上海的大街小巷穿梭,哪个街道有什么事她都能熟记于心。
  温婉还是不明白,这老女人何以能进去舞场那样的地方,既然那是富人聚集的地方,穷人有什么理由进得去呢?
  “你是怎么到舞厅里的?没有警察拦你么?”温婉好奇地问。
  老女人说:“警察请我进去的,他们让我进去拾垃圾。有一回,还没散场的时候,我就进去了,可到了里面的中门,还是被穿白衬衫打红领结的男人拦住了,我只好站在门口等着散场,里面的人在跳最后一支曲子,男男女女的,都是油头粉面的样子,再配上曲子,那样欢乐的场面咱是一辈子也没机会享受的。吹曲子的人也都是外国式的,捧着那么大的一只号吹呀吹,腮邦子鼓得像鱼似的,不过吹得就是好听,连我都觉得好听……”
  女人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温婉忽然想起郭大是一个很赶时髦的男人,喜欢在人多的地方凑热闹,又喜欢出风头。说不定,真能在舞场这样的地方找到郭大。
  这个夜晚,温婉又睡不着了,盘算着怎样找到这样的舞场,怎样进得舞场,怎样发现郭大……她在床上翻来覆去,也想不出一个精妙的办法。
  对面床的老女人因为温婉翻来覆去的动静也始终没睡着,就忍不住问:“你带着这么大月份的肚子,一个人到上海来,一定是有事情吧?”
  温婉本来一直沉默着,听老女人问到了这事,也就把心里的事情说了出来,温婉说:“我来找我的男人。”
  老女人一听忽然坐了起来问:“你男人丢了么?”
  “是啊。”温婉无奈地说,“他把我扔在家里,就跑出来了,已经七个月了,没有一点音信。”
  “那你应该派家里人来找啊,你这么大的肚子来上海找他,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再说,上海有多大啊,你既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又不知道他在哪里赚钱,这不等于在大海里寻一根针么?”老女人说罢先自叹息起来,“女人啊,天生都是这么愚蠢,一点不开窍。”
  温婉说:“他是个爱凑热闹又赶时髦的男人,你说的舞场那地方,说不定他会去。”
  “那可难找了,那些富人咱也搭不上话呀,人家都不拿正眼看咱们。”老女人说。
  见温婉那边没有回应,老女人又提醒她说:“你男人有什么记号么?他身上的记号,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的。”
  温婉想了想说:“他的下巴上有个红痦子,痦子上还长了一撮毛。”
  老女人若有所悟说:“这倒是个记号,长这种红痦子的男人都是有福气的人,那是福痦子。这样吧,明天我为你的事专程跑一趟舞厅,看看那里有没有下巴上长红痦子的男人。”
  温婉心生感激地说:“那就多谢大姐了,我这一路上遇了不少好心肠的人啊。”
  老女人说:“女人的苦哇,只有女人能明白。”
  两人接着又说了一些闲话,天快亮的时候才昏昏睡去。
  第二天晚上,老女人快午夜的时候才回来,见了温婉就哈哈大笑说:“我帮你找到下巴上长红痦子的男人了,可往近处一看,人家大鼻子蓝眼晴,不是咱中国的种啊,我只好跑回来了。”
  老女人喝了一口水,看着面色焦急的温婉说:“你男人如果不是特别有钱,那地方不一定会去,他去不起呀!”
  温婉的眼泪马上要掉下来了,一旦找不到郭大,她将怎么办呢?
  去投奔谁呢?到了这时,她才真正感到自己是孤家寡人一个,是谁也靠不上的独立山头。
  老女人见温婉沉默不语,知道她心里正难过,也不好深说什么,但有些话不说出来心里又不踏实,就又絮叨起来:“你肚子里的娃都快出生了,你应该在家好好养身子生娃,却到上海找男人,你什么时候能找到他啊。要是你一直找不到他怎么办?要是你肚子里的娃有了意外你又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温婉的声音已经是哭腔了。
  “不过,你也别急,眼下最要紧的不是流眼泪,而是想想办法,更多的办法,能把你男人找到的办法。对了,他叫什么名字?除了下巴上的痦子,还有什么别的记号么?”老女人似想得很细致周全。
  温婉被老女人的耐性感动着,她们之间纯粹是萍水相逢的关系,而老女人竟能这样不厌其烦地帮助她,她心里的感激全变成了纵横在脸上的泪水。
  老女人听见温婉的哭声,终是耐不住性子说:“我让你别哭,你倒哭得更欢了。你再没完没了地哭下去,我就躲到大街上去了,我最不喜欢女人的哭声了,让人听起来心乱。”
  温婉这才把哭声止了,但眼泪还是哔哩啪啦不停歇。
  老女人只好在一旁叹长气。
  过了一会儿,温婉的眼泪才止了。她想起老女人方才的询问,便说:“我男人除了下巴上的痦子,左眉毛上还有一颗大的黑痣,会看相的人说这痣是颗风流痣,招女人喜欢的痣。还有,他身材中等,肩膀比较平直,嗓子的堂音较重,一听就是男人腔。”
  老女人想想说:“这样吧,明天一早,我沿着路往北走,你沿着路往南走,如果他住在这个方向,说不定就能碰上,千里有缘来相会嘛。我们走过的路,问过的人都要记下来,明天走不完,后天再接着走,一直走到底。然后,我们再东西方向寻找,只要他在上海,就一定把他找到。”老女人停了一会儿,又继续说:“你身子重,要走得慢一些,千万别累着,更不能动了胎气。至于我嘛,一边走一边拾垃圾,不会感觉多累。”
  温婉感觉老女人的寻人招数虽然笨了一些,但毕竟是有希望的寻找,也就痛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她们按着各自的方向走下去,寻找下去,温婉一路上也没寻到郭大,更没看到与郭大模样相似的男人。倒是她往哪家店铺前一站,都让铺子里的人不拿好眼睛看她,好像她高挺的肚子破坏了店家的财运。
  天黑以后,温婉又按原路走了回来,浑身累得像散了架一般,仿佛连喘息都是负担了。直到老女人回来,一惊一乍地讲着她的见闻,说她碰上了一个长相颇似郭大的男人,肩膀平直,身材中等,下巴上一个红痦子,左眉角一颗黑痣,可上前一打问,人家不叫郭大,自报家门姓赵。
  温婉一惊说:“郭大要是真变了心,也许就更名改姓不叫郭大了。”
  老女人说:“他叫啥都不怕,只要你是他的老婆,就能扒了皮认识他的骨头。”
  温婉的信心忽然被老女人鼓动了起来,“那大姐你说,我一定能找到他了?”
  老女人说:“一定能找到。人啊,不怕背兴就怕淡兴。这世上没有能难住人的事情,只要你有信心,保证想啥成啥。”
  这夜,温婉的耳畔始终想着老女人的话,它就像戏剧舞台上开场的锣鼓,不断地提醒着温婉,新的寻找又要开始了。
  五十
  我在构想外婆温婉的生活时,陷入了一种巨大的孤独之中,我难以理解外婆,难以理解那个时代的女人对寻找爱情的执着,先不说那么遥远的路程,单说她的体力,那两只三寸金莲居然行走了百里千里的路程,而她的行程目标不过是寻找生活中属于自己的男人郭大。
第34章
  外婆温婉的执着,放在当今社会,只能说是患了痴呆,情欲上的痴呆,俗称“一根筋”。
  这也许是一种时代的熏染,时代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现在我越来越相信时代的烙印了。
  比如我吧,最初我对爱情是崇拜的,也是迷恋的。我读了十八、十九世纪一大批文学名著以后,对《简·爱》式的爱情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我能将简·爱与罗彻斯特那段对话有声有色地背诵下来,其声情并茂的魅力丝毫不亚于上海电影制片厂的著名配音演员丁建华。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与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的人,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的身边没有罗彻斯特,我就把空气当成罗彻斯特。事实上,空气中的罗彻斯特比生活中的罗彻斯特不知要好多少倍,因为他是我凭空想象的,跟书上或电影上的人一样,不具体,而一遇到具体的人,罗彻斯特就要大打折扣了。
  爱情说到底是想象的产物,真正的爱是不存在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都是艺术家面对世俗生活的美好愿望,艺术家把自己的美好愿望寄托在人物形象中,去骗那些不谙世俗的男女,说起来艺术才是真正的大骗子,而且是永远的赢家。
  我对外婆的不理解,使我长时间陷入一种苦闷。我苦闷的时候不喜欢到大街上行走,也不喜欢说话,只是对着窗外发呆或者抽烟。
  我家的窗外转眼之间就变成了一座工地,推土机像一个蛮不讲理、生怕自己变成哑巴的悍妇,没日没夜地向你说着她想说的话,管你爱听还是不爱听,反正说出来她的心里痛快。其实,令人厌烦的女人说话就像撒尿,你一听就想呕吐。还有那个高高的吊车,张开锋利的牙齿,一口一口把旧式的房屋啃成废墟,让人们再也没有从前的记忆了。
  真不知道这两个铁面无情的东西什么时候把血盆大口对准我和母亲的小巢,眼下我真怕它横扫过来,我和母亲连个寄身的地方都没有了。
  就目前而言,还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成为我生活的救世主,尽管我的肉体经历过他们。方总已经算是慷慨大度的了,可他对我的赏赐最多可以让我不吸劣质香烟,而绝不可能买一幢终生寄身的房子,更别说是像方总那样拥有一幢别墅,就是拥有别墅的一角也是好的。
  钱啊,我真不知道该给钱下怎样的一个定义。我不是那种嗜钱如命的女人,但我直觉人没钱是什么事也做不成的,这已被大众公认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有钱的人可以活得潇洒,可以做一些钱之外的事情,俄国许多大诗人、大文学家都是贵族和庄园主,普希金是贵族,列夫·托尔斯泰是庄园主,他们站在一个把钱施舍给穷人的角度,其道德和思想水准都有一个悲天悯人、俯视世间的高度,所以文学史上出现《致凯恩》和《复活》那样的文学名著是理所当然的,是不奇怪的。
  这样想来,丽莺是对的。丽莺曾经说她个人没有什么精神目标,只有一个属于非精神的目标那就是赚钱。
  说到底,赚钱的目标是再实在不过了,它让你丧失所有的意念,像一架机器一样在能赚钱的范围内运转。没有头脑,没有欲望,没有道德,只有目标,所以看到任何一个男人的脸时都是符号,人民币的符号,这个符号就像轮回的风水一样,时机一到,就全部属于你了。
  我属于方总的时候大约就是这种状态,在一段时间内,我是他的签约小姐,按他的意愿安排我的微笑,我的柔情,我的快感。可是后来我愚蠢起来了,我想永远拥有他,用我青春的爱情,然而我很快失去了他。
  这个社会,已经拥有了很多绝顶聪明的男人,他们不想负担,只想感受,把过程看得比结果重要。人生嘛,就是一个行走和经历的过程。
  相比外婆温婉那个年代的男人,郭大就显得迂腐了。他在醒红院遭遇了外婆以后,一定要把她娶回家,做他的二房,成为他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外婆温婉也就没有任何想法地向生活的深渊挺进,哪怕刀山火海也在所不辞。
  那个年代的痴男信女啊,演绎了多少令现代人叹为观止的经典爱情故事。
  而我如今再也不把男女之事视为爱情,是不是外婆和母亲的伟大牺牲让我知难而退了呢?
  窗外的铲土机声音越来越大了,已经成了我无法忍受的噪音。我想起早几年王朔编剧的一部电影,片名好像是《英雄无悔》。有一个女孩住在简陋的房子里,她的房子离工地不远,她就每天听那铲土机的声音……现在我的处境就很像那个女孩,所不同的是那个女孩身边始终有一个男人在关心着她,而我身边却没有。
  我接着吸烟,一根接一根的。目前我的吸烟算是初级水平,不知什么样的烟好,什么样的烟不好,我只是抽个口味,国外的、清淡得不像烟的东西,而它所含的焦油量不知道是不是真实。
  即便这样,我仍是把房间弄得乌烟瘴气。幸好妈妈不在。她一大早就出去了,她说街心花园有一拨老人每天学唱京剧,她在那里恰好能派上用场。
  比起外婆,妈妈温晴的精神领域要比她充实多了,这与她念过私塾有关,也与她经历过的男人有关。她离开上海以后,在距上海不远的一个小镇,习书做画,这个小镇是吴文化的发祥地,虽然闭塞古朴,文化却像神灵一样被当地人供奉,妈妈在那样的小镇靠自己的技艺生存下来,直到那场举世闻名的“大动乱”。
  好了,现在不说妈妈了,还是说我自己吧。
  上次跟何羽在酒吧里喝过茶后,他给我的感觉比较穷酸,而我从前绝没有这样的感觉。这是跟丽莺打过交道以后产生的感觉,是经历了方总以后产生的感觉。金钱是一种腐蚀剂,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价值观。
  我正在房间吞云吐雾,妈妈回来了。她的神情有点慌张,不像从前那么舒展和放松。
  我料定妈妈心里有事。
  妈妈果然说:“我们的窝要被拆了,是政府实施的二期工程。”
  “拆了好哇,拆了我们就有新房子住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一脸轻松。
  妈妈瞪了我一眼说:“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真拆了这个窝,我们到哪里去住呢?”
  “新房子啊!”我挺自在地说。
  “新房子,你想得倒美,你拿什么住新房子?那新房子是要靠钱买的,你妈妈把老骨头榨成油也不值钱了。”妈妈的脸上掠过一丝悲凉。
  我立刻明白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已经摆在一老一少的面前,而这一老一少在金钱面前是多么苍白无力。
  妈妈又说:“二期工程只要两年的时间就实施了,明年下半年政府就要动员我们拆迁。你说,我们能到哪里去呢?我们的全部家当也换不起一处新房……妈妈老了,写字也换不来钱了,唱戏更唱不动了。”
  妈妈说话的时候,我认真地看了她一眼,那是一种真切的忧愁,面对生活中实质性问题的忧愁。
  我想起民间流行的一句老话: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
  现在是到了看子敬父的时候了,我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那就让人们看着我的面子敬我的母亲好了。
  我能有什么面子呢?眼下对我来说最大的面子就是赚钱。
  我又开始给丽莺打电话了,丽莺在电话里阴阳怪气说:“不是说好不再跟我联系了吗?怎么又想起我来了。我看你是想钱了吧?”
  丽莺话语直奔主题,我气得真想把电话扔了,可想到为此可能会丧失与己相关的利益,只好耐着性子说:“丽莺,我现在给你打电话是因为想起了友谊,我想你,真的好想你,我已经在夜里呼唤黎明了。”
  丽莺听我这么一说,立刻缓和了语气说:“那就到我这来吧,过会儿有个老总正准备请我吃饭呢,大家在一起热闹热闹。”
  这可是一个好时机,我立刻行动,在赶往丽莺那里的路上想:人所获得的成功,大多是对机会的把握。
  我轻而易举就跟这个姓厉的家伙搭上了,我的出现对他来说是一个更为新鲜的目标,这个家伙甩开丽莺奔向我也就理所当然。
  不过,丽莺好像一点失落感也没有,她从容地对着我的耳朵悄悄说:“祝贺你!”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厉总长相有个特点,个子高大,又肥又胖,一双脚却出奇地小,只穿四十码的鞋子。而这么高大的男人,起码要穿四十五码的鞋子才能撑起他的体重,因此他走路就有点打晃,好像台风对准了他肩膀的左右,左吹一下右吹一下,他也跟着左一下右一下,一副站不稳的架式。
  厉总虽然身子晃,主意却很坚定,是个有了主意便不轻易更改的男人。他跟我有了第一次以后,就给了我三个月的订金。我把钱拿在手里的时候,他说:“拿了这订金,就必须对我有个承诺,知道么?”
  我微笑了一下回答:“诚实守信。”
  厉总很满意地说:“我第一次看到你吧,就觉得你比丽莺稳靠。”
  “是吗?”我装作不解地问。
  厉总说:“你总是这样明知故问,你大概早就猜透我的心了,我这个男人啊,就是不喜欢深刻的女人,不喜欢女人们对我指手划脚。我太太就是一个喜欢指手划脚的女人,她毕业于大学哲学系,脑子里全是诡辩的道理,我跟她在一起就像受难一样。”
  “那你为什么不离婚呢?”我问。
  “离婚?离婚太复杂了,分钱分物的。我的朋友们外边都有女人,但谁也不离婚,在我们国家,婚姻只是形式而已。”厉总说。
  “这是你们男人的想法,女人大多还是想结婚,找个可靠的男人成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出这么一番话,是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渺茫吗?
  厉总见我说出这样一番话,便认真地说:“温声,咱俩可事先说好啊,三个月一过就解除合同,你再不许跟我纠缠。我还是信奉那句话:
  女人是衬衫,该脱的时候一定脱掉。”
  我的心突然灰暗起来了,一时不知用什么话回敬他。
  有天晚上,趁厉总不在的时候,我在他的豪宅给丽莺打了一个电话,我把厉总说过的话告诉了她,丽莺在电话那边说:“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男人都这样。就是女人也跟从前不同了,你的脑子要换细胞。
  既然男人不断地找女人,女人也应该不断地找男人,现在你找男人是为了钱,等你将来有钱了,你的生活中一定要有三个男人,一个给你钱,一个给你性,一个给你爱的柔情,那才是五彩人生呢。”
  跟丽莺通完电话,我的脑子成了一团浆糊,我似乎不知道该怎样把握变幻莫测的生活了。我先糊涂吧。
  我没钱。
  五十一
  有大师说,时光是雕刻出来的,岁月的每一处刀痕都在人间沾了鲜血,才使岁月有了沧桑。
  妈妈温晴在这个文化充盈的小镇一住就是二十年,这二十年使她从青年步入了中年,但多才多艺的妈妈始终没寻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嫁做新娘,直到外婆温婉怆然地老去,临终前因为妈妈不曾为人妇,还遗憾地流下不舍的眼泪。那眼泪的内容只有妈妈能懂。
  外婆去世以后,中国大地开始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好像一夜之间人们就达到了群情激愤的状态,又好像一夜之间人们就开始了你死我活的斗争,从前在茶楼里喝茶的朋友,忽然就变成了你死我活的敌人,相互揭发相互谩骂,相互将唾沫吐在对方的脸上。这个原本安静的小镇,再也逃脱不了“文化大革命”的喧嚣了。
  如果按这场运动的本质分析,揭批“封资修”黑货,妈妈温晴逃不了干系,她应该是被重点批判的对象。工宣队敲锣打鼓进驻小镇以后,急需一位写大字标语的人,镇上的人就推荐了温晴。镇上的人又补充说:“这个女人还会唱昆曲,是从上海来到这里的。”
  工宣队长是上海人,努力说着普通话,但仍是“阿拉阿拉”的尾音。
  第一天晚上,他就派人把温晴叫到他的办公室。
  温晴的家早被抄了,绫罗绸缎都在火中化成了灰烬。温晴见工宣队长的时候,穿了一身布制的衣服,蓝袄黑裤,平底布鞋,头发也是被人一剪子断掉的,她自己又修理了一下,整齐地将一半头发掖在耳后,显出了利索干净的气质。加之她从未结婚和生育,虽是半老徐娘,仍有姑娘的柔情和身材,往人群里一站,超俗得令人仰视。
  工宣队长虽然来自上海,却是一家不怎么出名的工厂里的钳工,家境也是贫农的底子,没接触过戏剧之类的艺术,也不会挥毫泼墨,唱歌就是粗门大嗓的《东方红》,写字只会用圆珠笔和钢笔,从未捏过毛笔,听说这镇上有个女人会唱昆曲,还会用毛笔写字,内心就生出了一种好奇的向往。又听说女人应该被划到“四类分子”之类,归他的权力管辖,内心便有一种侥幸和想入非非。
  温晴夜里出门以后,踏着一地柔和的月光。她走得很慢,已经很久没有心思享受月光了,宁静的夜被喧嚣的口号和标语笼罩起来。她走着,平心静气地走着,感觉夜晚的月光非同寻常。这样明亮的夜晚,她只在小时候读书的古镇上感觉过,而那个跛脚的老师却早已不在了。温晴忽然发现自己的思维还是很跳跃的,在这样的晚上,这么紧张的时候还想到从前,从前早已“樯橹灰飞烟灭”了。
  温晴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从前唱戏品茶的茶楼,如今这个茶楼已改作了工宣队的办公室,该砸的东西都砸了,不砸的就成了办公用品,檀木的桌椅,还有写字的墨宝,都归在工宣队的名下。
  温晴进门以后,凄惶地站在那里,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茶楼里静悄悄的,好像没人,她的心有点慌乱,便用眼睛东看西瞅,盼着哪里发出一个声音,她好立刻迎上去。
  声音终是出现了,是从楼上传下来的,就像在很远的地方呐喊一样,把温晴吓了一跳。
  “来了还愣在那里干嘛?还不快上来干活。你们这些人,真他妈不识抬举!”一个粗野的男人的声音,把茶楼从前的情调一下子就改变了。
  温晴匆忙跨上楼梯,她的麻利动作仍然像从前在舞台上一样。站在楼梯口,她看到有个细长的中年男人正在桌上摆弄纸墨,他的命令掠过空气传送到她的耳朵:“快来写标语,马上要张贴出去!你不是‘神笔’吗?今天无产阶级红色政权就要试试你这只‘神笔’!”
  温晴一下子明白自己今天所处的位置了,她要干什么是别人的分配,她在这里得一切服从上级的命令。
  她走上前,对工宣队长微笑了一下,发现工宣队长的眼窝深陷,眉毛很浓,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好像掉在山坳里一样,在四处的险峻包围中,仍闪烁着顽强的光芒。
  工宣队长没有微笑,板着面孔。他不屑于跟这个可以划为“四类分子”的女人微笑,尽管她很有女人的样子,堪称这个镇上的精华素。
  但他现在要的,只是她挥毫泼墨的本事。
  工宣队长用眼睛打量着温晴,那目光像两束黑色的探照灯将温晴里外照个透。然后,他指着桌上的纸笔说:“现在,你的任务是写十条标语,字要大,要端正,要笔锋有力。我现在就念标语,我念一条,你写一条。”
第35章
  温晴边点头边把纸铺好,纸是蜡光纸,这种纸就像润滑剂,笔一沾上去,墨就自然滴下来,破坏字的整体效果。温晴写字之前,要把笔上的墨在纸上蘸一蘸,她随手扯过一张报纸,将毛笔蘸了一下,那报纸上正是天安门红色的城楼,还有伟大领袖神采奕奕的照片。而温晴笔上的那滴墨正好滴在伟大领袖的额头上。
  工宣队长一下子惊叫起来,“你这是干了什么?这是现行反革命的行为啊!”
  温晴看着那滴墨汁,那滴涂在领袖额前的黑墨,吓得脸色如同欲写的白纸,她浑身颤抖着,身不由己跪了下去,嘴里发着哭腔说:“队长,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向你发誓啊!”
  工宣队长声色俱厉地说:“你向我发誓有什么用,你要向党发誓!”
  温晴怯怯地抬起头问:“你不就是党么?”
  工宣队长脸上掠过一丝得意的微笑,他心里对温晴这样的女人有了底,他庆幸她滴错的那滴墨,那么准确地滴在了领袖的额头上,成为他制约她的把柄,仅凭这一条反革命的罪状,他就可以让她坐大牢、挂牌游街,还可以让她掏厕所里的粪便,扫大街上的垃圾。
  工宣队长将那张滴墨的报纸拿起来说:“我这个党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刚才的一切我都看到了,现在我把你的罪状先收起来。但你要听我这个党的话,照我的指示办事。”
  “感谢党啊……”温晴将头磕得咚咚响。
  工宣队长命令说:“你起来吧,眼下第一个任务是把标语写好。”
  温晴诚惶诚恐站起来,走到桌子前,捏起毛笔。她的手仍然抖着,笔像一根桨一样沉重,她握着这沉重的桨,不是写字,而是划船,在红色的海洋中划船。她能划动么?
  温晴试着写了第一条标语: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她的“将”字刚写完,手就抖得不停了,她觉得那桨太沉重了,她有点摆弄不动它了。
  工宣队长在一旁看着说:“我这个党不是判你现在无罪了嘛,你还抖什么呢?”
  好像工宣队长的话给了温晴一个定心丸,她手中的桨开始平稳,平稳地划向红色的海洋,一会儿标语就写好了。
  工宣队长看着那漂亮的字说:“女人能写这么标准的毛笔字,真是少见啊!”说罢又觉得自己失言了,补充说:“你的字是无产阶级培养的,还是资产阶级培养的?”
  温晴这会儿好像有一点阶级意识了,她回答:“是无产阶级培养的。我的老师,参加过‘五四’青年运动的,我是为了他才去的上海。”
  工宣队长回头看看温晴,觉得这个女人真是有很深的社会背景,顺着这个背景说不定能挖出一条大鱼,便说:“你的老师现在干什么呢?”
  温晴说:“牺牲了。”
  说完这句话,温晴感到撒谎是个很容易的事情,其实她读私塾时那个跛脚的男老师参加没参加过五四运动她根本不知道,现在他流落到哪里她也根本不清楚。她撒谎说他牺牲了,以此抬高自己的政治地位,温晴感到政治在她的生活中太重要了,它可以决定她不掏厕所不扫马路。
  工宣队长又问:“他牺牲在哪里?”
  温晴很流利地回答:“牺牲在国民党的枪口下。”
  工宣队长脸上的表情显然温和了一些,在温晴挥笔写第二条标语的时候,工宣队长嘀咕道:“想不到你在上海还有一些革命的背景。”
  温晴再不肯说话,埋头写字。
  第二条标语写完的时候,已经夜深人静了。白天的喧闹都在夜色中隐去,小镇陷入一种空洞的安静之中,好像没有了人烟,只有偶尔夜猫子的叫声,还证明着生物的存在。
  工宣队长给温晴倒了一杯热水,温晴接过杯子,有点受宠若惊。
  工宣队长煞有介事地说:“其实,党还是挺怀疑你的历史的,你这么出色的女人为什么不寻个合适的男人嫁掉?”
  温晴一愣,知道是工宣队长在套她的话,又不好多解释什么,只好说:“命里没寻到缘分。”
  工宣队长立刻拉长脸说:“牛鬼蛇神才信命呢,你要相信革命,将来寻找一个革命的伴侣。”说罢,上前就捏了温晴的屁股。
  温晴猝不及防,猛然愣怔了一下,看工宣队长一副诱敌深入的表情,便什么也没说,任那手在她的屁股上动作,越来越猛。
  五十二
  外婆温婉对郭大的重新寻找始于老女人的那番话,老女人说有个长相和记号酷似郭大的男人,但一问人家姓赵。
  温婉直觉这个姓赵的男人就是郭大,只不过他如今隐名埋姓在上海,再也不要见她了。
  第二天,天还未亮的时候,温婉就起来了,她对着墙壁上蚀锈的镜子把自己的脸打理了一番,她看到镜子里那个憔悴的要做母亲的女人,与昔日的温婉相比简直面目皆非了。好在她还没有彻底灰心,她在那憔悴的脸上擦了一点胭脂,是郭大带她来上海时买给她的胭脂,她从家里逃出来时都带在了身上,如今她要让郭大买给她的胭脂再派上用场。
  把脸打理得稍有姿色了,温婉又开始梳头。她的发质如黑色的软缎,只要披散下来,就透着女人的香气。她的头发很少脱落,但最近却一根又一根从头顶脱落下来,像秋天飘零的树叶,任什么力量也阻挡不住。她梳着头发,先用梳子梳通,再用篦子将发屑和脏垢刮落下来,她已经很久没洗澡了,虽然住在浴室里,但那浴间却用一把大锁挡住了她。温婉把头发梳理得光滑如缎,高挽在脑后,又插了银制的九连环,并将镶着宝珠的遮眉勒戴在头上。
  这时,在一旁睡觉的老女人醒了,她静静打量着温婉,打量了好一会儿,忍不住说:“你还真是个美人,受打扮耐端详,怀着这么大月份的孩子,擦点胭脂梳梳头就又漂亮起来了,那个男人把你扔了,可真是有眼无珠啊。”
  温婉笑笑,到了现在,她也不想多说什么了。她在老女人的注视下换衣服,换了一件斜襟绿色软缎衣服,把她浑圆的身子都遮进去了,好像遮住了一脉神秘的江山。就在她系最后一个扣子的时候,肚子里的娃猛地踹了她一脚,温婉不由“哎哟”了一声,身子朝一边倾斜,她急忙扶住了墙。
  老女人看着说:“你带着快出生的娃去找他,是很危险的。到了这个月份,娃说落地就落地,他再不肯听你的控制,他在肚子里住久了,感到憋得慌,腿一蹬就出来了,人地两生的,到时候你哭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什么办法都没有。再说,找你男人,你真的能找到么?那要走多远的路啊!就是真找到了,他不认你怎么办?你要是受了那样的刺激,对你对娃都没有好处。生孩子可不是闹着玩的小事情,那是去摸阎王爷的脑门啊!”
  温婉仍是微笑,老女人在她微笑的脸上看到了一种意志的坚定。
  温婉出门以后,老女人又追到门口说:“记住方向,从这里往南走,走到头,那个姓赵的男人我是在最顶头碰上的。”
  温婉嗯嗯地答应着,朝着老女人指给的方向走。她细心地打量每一个经过的店铺,每一户住家,铺子里掌柜的男人、住在家里的男主人……她的眼睛在他们的身上定格了,定格半天,感到不对劲的时候,赶紧转过身去,继续走路。她听到身后一阵唏嘘声,还有对她的指责和不理解,这女人是神经病么?挺着这么大的肚子还四处游逛……所有的外在因素她都不在乎了,她只想郭大,她要郭大,她要给肚子里的孩子找到生父。
  温婉最初的步子很急很快,走到晌午时分,她感到疲倦了,便进了附近一家铺子要了一碗馄饨,馄饨是鸡丝做的,里面撒了紫菜,又漂了零星的葱花,一股诱人的香味。温婉狼吞虎咽吃下去一碗,肚子里仍是空着,于是又吃了一碗,并要了两个黄桥烧饼。自从来到上海,她还从未实实在在吃过一顿饱饭,今天她总算饱吃了一顿,她的额上出汗了,她感到肚子里的安慰,娃娃的安慰。
  就在温婉起身要走的时候,从外边进来了一男一女,女的很年轻,挽着男人的胳膊,好像也很温顺,脸上化了妆,是本色的淡妆。男的比女的年龄大,身材中等,有点发胖。两人在温婉的视线中越来越清晰,温婉忍不住站起身,一下子扑了上去,是郭大,她日思夜盼的郭大,千寻万唤的郭大,扒了皮也认识他骨头的郭大,他身上的记号他说话的神情,都让她确信这个男人是郭大。她在扑上去的同时喊道:“郭大!
  郭大!孩子他爸,你让我找得好苦哇!”
  男人和女人同时怔住了,男人先是一惊,继而镇静地用上海话说:
  “这位妇人,你认错人了,我姓赵。”
  姓赵?就是老女人碰到的那位赵先生!可天下怎么会有这等巧事,一个长相跟郭大一模一样的男人,说话的堂音也一样,不过操着上海本土的腔调,居然否认自己的真实身份。老天爷啊,你快帮帮我吧,让这个叫郭大的男人认了我和肚子里的娃吧!温婉无望地对着男人哭起来了。
  男人身边的小女人不屑地看着温婉,一边用白绢子扇风一边说:
  “想自己的男人想疯了,逮着一个就认,也不看看自己是谁!”
  铺子里的吃客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也都看热闹般围了过来。
  温婉的脸忽然红了,她想反嘴面前的小女人,又没有反嘴的理由。
  明明是自己的男人被这小女人霸占着,而男人不承认自己是郭大,温婉的威风也就一扫而尽。她低着头冲出铺子,眼泪哔哩啪啦摔在地上,水花似的,洇为十六瓣。
  她是永远也不可能找到她的郭大了,他消失了。
  温婉在离铺子不远的地方跌了一个跟头,随后她的肚子就剧烈地绞痛。她想站起来,可她怎么也站不起来,这时候她感觉自己的下肢溢出了一股浆水,温热的浆水把她的裤子洇湿了。她好像隐隐听到娃在肚子里喊她,她不答应,娃就拼命踹她,甚至用头撞击她,封堵娃的堤坝就要撞开了,娃将随着那生命之浆一起奔涌出来。
  “娃,你莫急呀!”
  “娃,你让妈找个地方接你呀!”
  “娃,你这么闹会要了妈的命,到时候你是既没爹又没娘了。”
  “娃——娃——,你听见妈的话了么?”
  温婉心里跟肚子里的娃说着话,两手撑着地面朝前爬,她想爬到一间房子里去,一个没有人的安静的地方,她仰面躺在地上,叉开腿,让她的娃从那生命的门口顺顺溜溜爬出来,看看这个世界,供人居住的世界,这个世界眼下对她来说也就是上海。然后,她抱着她的娃,继续找郭大。郭大可以喜新厌旧不认她,但不能不认自己的骨血。
  温婉一步一步往前爬着,娃在她肚子里的冲撞已让她痛得满头大汗,她嘴里不断跟娃说:“娃莫急,等一等,妈找个地方让你出来,找个安静的地方。”
  温婉试图站起来,可怎么也没有站起来的力量。她的眼睛里滴进了额上的汗水,视线开始模糊,她使劲眨动眼睛,使模糊的视线清晰。
  这时,她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一棵树,树冠如绿色的云团,无望地伸向天空。她的心惊喜了一下,身躯便向那棵树挺进,她想只要她的手触到了那棵树,她就会攀着树干站起来,只要她站起来,她就会跑,跑到一个可以让娃出生的房子里……她爬啊爬,她的手指使劲抠着路面,因为用力,指甲已经剥离了肉体,十指连心,可她却没感到痛,眼下最痛的地方是下肢,她的娃要从命门里钻出来,她要找个安全的地方让娃活着。
  温婉就要爬到那棵树前了,那是一棵法国梧桐,阔大的叶子遮住了周围的阳光,树下是一片黑色的暗影。温婉此刻特别希望路上出现三三两两的行人,只要其中的一个能心善地拉她一把,她就能靠到那棵树上。可行人好像害怕管闲事一样都躲了起来,马路很空,就像她心里落实不了的希望。
  这时,温婉看见有一个人在树后晃动了一下,并朝这里望望,又走了。她想叫喊,可她的嗓子哑了,怎么也喊不出声音。她看见那人朝树后的一间房子里去了,那好像是一个厕所,那人从里边出来时不停地提裤子。
  温婉心里激灵一下,不知哪来的一股劲,两只胳膊肘用力向前蹭了几下,就攀住了那棵法国梧桐树,她倚着树干站了起来,就在她站起来的一瞬,她感到肚子里的娃猛烈地撞击了命门,并带着横冲直撞的势态从那生命之门钻出了自己的头……温婉拼着全力跑向梧桐树后的那间房子,她闻到了厕所的气味,她跑动的信心更足了,当她整个身体钻进厕所的时候,一股让娃出生的欲望使她四仰八叉躺了下去,她扯开裤子,看到一个血肉模糊的东西蠕动着,她用手指甲掐断了绕在娃脖颈上的脐带,然后她听到了娃一声响亮的嚎哭,她的脸上掠过一丝欣慰的笑容。
  确切地说,妈妈温晴是在厕所里出生的,谁能想到当年在上海大舞台几乎与大明星胡蝶齐名的女演员居然是粪坑的产物,幸而那个年代不填写什么履历表,要是填写履历表,妈妈温晴一定遭遇尴尬,因为履历表要求绝对真实,她必须这样填写出生地:上海某厕所。
  温婉在厕所里生了孩子,居然和孩子一起活了下来。她带着孩子到了距上海不远的乡下,在一个古镇默默养育着温晴。最初,她靠点当首饰生活,后来她的首饰当光了,她就经营房前的一块菜地,当那菜地无法养活她和温晴时,温婉不得不重操旧业,她的屋子里开始有男人钻营,她用男人丢下来的钱供温晴读私塾,让温晴在那学堂里听一个腿有点跛的男老师讲世界之大。后来,是学堂里的老师发现了温晴的艺术才华,鼓励她去了上海。
  如果没有外婆温婉的献身,没有钱的支撑,妈妈温晴不可能在学堂里被老师发现艺术才华,更不可能有上海短暂的演艺辉煌。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外婆温婉逃离郭家以后,李散香一直未派人寻找过她。郭大也未派人寻找过她。他们三人之间好像彼此不再有什么联系。不过,听妈妈温晴说,外婆临终之前,对李散香一直有个设想:那就是郭大发财回家了,发现温婉和孩子都不在时,他就让人把李散香吊在树上毒打了一顿,皮鞭子沾凉水,李散香身上的伤疤成了永久的痕迹,一到阴天伤疤就奇痒无比,李散香的长指甲拼命在疤上抓挠,鲜血淋漓。
  如今看来,这不过是外婆给了自己一个宽慰的设想而已,其实郭大从未回过从前的家,更没有寻找过她,他在上海或者是别的城市有了自己的新生活,历史就成了不值得回忆的烟云。
  五十三
  妈妈温晴的屁股被工宣队长的手捏过以后,再也不安静了,它总是高翘着,时刻有一种被人揉捏和冲击的欲望。
  她的每个夜晚几乎都是在茶楼里度过的,这个已做了工宣队办公室的茶楼成了温晴和工宣队长的爱巢,而且是最安全的爱巢。在别人眼里,可划为“四类分子”的女人,每天在这里接受工宣队长让她写大字标语的体罚,十几条横幅写下来,她的胳膊不痛也得酸,最重要的是这活计别人干不了,只有温晴能干。
  温晴总是后半夜来茶楼写标语,前半夜她的任务是打扫一条街,将这条街上的垃圾全部清扫干净。要是时间不紧张,她会在自己的家里洗把脸,擦一点雪花膏,或者在床上稍微闭一会儿眼睛。他们后半夜的相见已经成了一种习以为常的生活,有时是工宣队长派人来唤她,如果有一天她没有接到指示,她的心情就会黯淡很久,甚至一夜不眠。第二天,温晴一定寻个理由去茶楼,她见到工宣队长的时候,他仍是一如既往的表情,她的心里就踏实了。
  温晴一出现,工宣队长就把手下的人打发走了。
  温晴跟他走到楼上,看着靠墙的一张旧床,有点发灰的被子,那上面有她的气味,使她感到房间的亲切。
第36章
  工宣队长瞪了温晴一眼说:“想不到你这个半老徐娘还挺骚啊,一搭上就被粘住了,一进去就出不来了,属狗的,许进不许出啊。”
  温晴伸出一只手摸着他的头发说:“还不是因为你的势大,我怕一撤退,就被消灭了。”
  工宣队长将温晴的一只手抓起来拍在自己的脸上说:“谁舍得消灭你啊,把你消灭了,别的女人还没有你这一身骚呢。”
  温晴越发嗲起来说:“原来是嫌我身上有骚味啊,那我还嫌你身上的腥味呢。”
  工宣队长一把将温晴搂在怀里,“我要的就是你的骚味,我老婆就缺少你这样的骚味。如果你头上再戴一朵花,那就更能诱惑我了,我抽你的时候也就更有劲了。”
  “等你把我抽腻了,我也就成了封资修的黑货了。脖子上挂满了破鞋,满大街游行,许多人往我的身上吐唾沫。”温晴边说边有意识地往床上靠,等她的腰际靠到床上,她突然不动了。
  工宣队长亲着她的脸说:“脱裤子,我今天要好好抽抽你这个封资修黑货。”说着,就动手把温晴的裤子扒了下来,他看着那白花花的身子说:“你不像一个中年妇女,你的皮肤如同少女般有弹性。风韵也比那些少女好,不愧是在上海滩见过大世面的女人。”
  温晴被工宣队长抱到床上,当他的身体准备抽她的时候,温晴说:
  “你可不能鄙视那些少女,她们现在可是顶天立地的红卫兵,个个梳着齐耳短发,多神!”
  工宣队长说:“她们哪有女人味啊,都被革命情绪骟了。”
  温晴说:“再骟她们也是青春期啊,女人最好的年华。”
  工宣队长用嘴巴啃着她的嘴说:“别说她们,干我们的事情。”
  温晴只好闭上眼睛,陶醉着他对她的抽打。
  在他们相互都有了满足之后,便疲惫地躺在床上喘息。这个时候,他们感到了夜晚的安静,属于人的夜晚。温晴知道,在这安静的夜晚,任何人都不可能失去理智地闯进茶楼来了,他们闹了一天实在太累了。
  温晴这个时候听到了工宣队长的呼噜声,他睡着了,他的呼噜就像一辆接一辆的火车,不停地叫着,吵得人心烦意乱。温晴有点不甘地推了他一把,此刻她好像特别不想听这呼噜声,她要听他说话,自从他们有了接触,她还从未听他说过心里的话,她想知道他远在上海的家,他的老婆、孩子,还有他自己的一切。
  工宣队长先是未在意温晴的推搡,仍然打他的呼噜。等温晴的动作大了,他才睁开惺忪的眼睛说:“写标语呀?好吧,这就起来写吧。”
  温晴伸手将他抬起的头按下去,把自己的脸埋在他的臂弯里说:
  “你除了写标语,就是抽女人。你就不能心平气和与我说说话么?”
  工宣队长这时已十分清醒了,他站起身穿好裤子说:“你是可以归为‘四类分子’的那类人,我所以没让你去游街,一是你会写字,二是你的女人武器很受用。你可别蹬鼻子上脸忘了生日。”
  温晴的心一下子黯淡起来,本来她以为跟工宣队长好了这么长时间,心灵是没有距离的,能说的话也就想说说。想不到她并未在工宣队长的心里占什么位置,他心里的那个位置容不下她这个野女人,而是标语口号和运动。如果是以往,温晴也就不再吭声了,但今晚她好像有了难以抑制的诉说欲望。她要说,要告诉他,她虽然在他的心里没有位置,但他却把她心里的位置占满了。现在,她时刻都想跟他在一起,要是她一天见不到他,她的心里就像长了荒草,而她知道,他们之间不会有什么结局,因为他们的身份和地位都是不相等的。
  温婉想到这些,内心掠过一丝深刻的悲凉,她的眼泪随着这悲凉的感觉流了出来。
  工宣队长回头的时候,正好看到温晴的眼泪,他立刻唬了脸说:
  “你这是干什么?你赶快把眼泪擦干,我最不喜欢看女人的眼泪了。
  一旦被人看见了,还以为我对你有什么怜悯呢。跟你说啊,男人跟女人的关系就是肉跟肉的关系,你别把这事跟阶级扯在一起,他们风马牛不相及。我不能因为跟你有了这事就忘了阶级,否则我这个工宣队长不是丧失了阶级觉悟了吗?”
  “可你在床上抽我的时候为什么没想到阶级觉悟呢?”温晴终是反抗了。
  “我刚才不是跟你说明白了吗?我抽你是因为你是女人,我是男人,男女的关系就是抽的关系。”工宣队长强词夺理说。
  温晴看看他,整理一下自己的头发,从床上站了起来,她走过工宣队长身边的时候,冷不丁地说:“其实你跟我的关系是不合法的,你有老婆,你老婆在上海。要是他知道了你这个样子,会不会来大闹一场呢?”
  工宣队长怔了一下,很快说:“她来闹什么?她有什么理由闹?这是我的工作,我在改造一个即将成为‘四类分子’的人,把她从‘坏分子’的边缘拉到革命队伍里来。你认真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直到现在,温晴才感到“觉悟”一词的分量,那是超越她自己的想象的,超越男女之欢的,超越一切的。它比工宣队长在床上的一切举动都有分量,甚至他对她的抽也是因为诱发她的觉悟。她听到工宣队长又说:“你把那么一大滴黑墨滴在伟大领袖的前额上,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啊?这是可以让你坐大牢的。我不抽抽你,能把你拉到这个队伍中来么?你就成了广大人民群众批判的阶级敌人了。”
  工宣队长的话,使温晴害怕起来。她想她从前的许多想法都是幼稚的,太女人气的,没有阶级觉悟的。现在她要清醒起来,有阶级觉悟,这样他就不会把工宣队长对她的抽作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了,其实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是阶级觉悟。这样想透了,她真从心底感激起工宣队长对她的抽,她想她抽的次数越多,她的觉悟提高得越快,阶级的界线也就越来越明晰。
  不过,温晴的脑子里还是突然清楚了一下,她拥着工宣队长的肩膀说:“那张滴墨的报纸还是烧了吧,以后一旦被人发现了,不就让人抓到了把柄?”
  工宣队长说:“谁敢烧伟大领袖的像啊?你真是荒唐!报纸我好好收着,只有我知道这是谁的把柄。”说罢,他的眼睛斜睨了温晴一眼。
  温晴立刻明白他心里的潜台词了。她很紧张地倒吸了一口气,但把柄在对方的手里握着,她是什么办法也没有的,只能老老实实干活。
  工宣队长拟了几条标语,温晴铺开纸墨的时候,工宣队长到楼下去洗脸,脚踩在木质楼梯上,咚咚的声响在寂静的夜晚显得张扬和不安分。
  温晴不由想:以前这个楼梯,只有茶楼的老爷子和侍从可以随便上下,外姓人上楼,在门口要等候老爷子的口令,没有口令,谁也上不得楼来。如今,在阶级觉悟面前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老爷子也早被觉悟的群众揪斗得不知去向了。想到老爷子,温晴又想起老爷子赠给她的那个金锭,她曾经想把这枚金锭交给工宣队长,又怕审来审去反倒说不清来龙去脉,想想还是不说的好,反正又没有人知道,金锭毕竟还是一段有趣的历史,她离开上海以后,这个茶楼曾展露过她的才艺,而金锭恰恰证明了她才艺的价值。
  工宣队长洗完脸,又踏着木质楼梯走上来,人显得精神多了,他用一把小梳子梳着自己短短的头发,头发像地里刚长出的麦茬,一会儿被他梳向左边,一会儿又被他梳向右边。手里的一把小镜子上上下下地照着。
  温晴没有看他,只顾写字,但他的动作她用眼角的余光看得清清楚楚。心想:阶级觉悟分不分场合?工宣队长打扮自己的时候有阶级觉悟吗?是不是因为阶级觉悟才把自己梳理得干净流畅?温晴脑子里乱想的时候,笔下正写“阶级”两字,就分外用了情和力,两个字一完成,阳刚的壮美也就在笔下淋漓尽致了。
  工宣队长探过头,情不自禁欢呼起来:“好,这两个字真是好,这证明阶级觉悟已经深入到你的灵魂中去了。”说罢,用手摸了摸温晴的头发,“真想不到一个女人能写这么遒劲有力的大字,记得我刚来的时候,你写的标语也不错,但没有现在写得好,这证明我抽你抽得正确呀,我挽救了一个人的灵魂啊,把你从‘四类分子’的边缘拉到革命队伍中来了。”
  工宣队长越说越兴奋,温晴也被他兴奋的情绪感染着,下笔越发果断有力,字也越发写得遒劲。她的手几乎是在一种节奏中运动,笔在纸上跃然生辉,时间啊冷暖啊全在她的笔下隐去了。
  五十四
  有一位被人称作“新新人类”的女作家说:“人到这世界来一次,就是体验一个过程,一个又一个的男人,一首又一首的情歌。”又说:
  “人再狠也狠不过命运,所以人都很无助。”还说:“我在每个男人身上拿我要的,我享受每个男人的魅力,我玩每一种不同的游戏。这就像游泳。我们需要突破,我们需要解放自己。”
  我在奉陪厉总的三个月中,大开了生活的眼界。
  厉总是这么一种人,他公开带女人玩,他跟她妻子约法三章,在婚姻稳定的基础上,互不干涉内政。
  有一天,他兴之所至告诉我,他第一次有了婚外情后,心里感到很对不起老婆,就私下给老婆找了个小白脸,然后自己出差外地,静候佳音。
  一周以后,厉总回来请小白脸汇报床上的浪漫故事,小白脸哭丧着脸说:“总经理,以后你再处罚我别采取这种办法好不好?”
  厉总吃惊地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小白脸说:“那女人不但不肯就犯,还要打员员园报警,差点把我送到警察局去。”
  小白脸不知道那女人就是厉总的老婆,厉总的老婆从未到他的公司去过,公司的员工自然也就不认识她,她是个很独立的事业女性。
  厉总听罢,不屑地看了看小白脸,半开玩笑地说:“这是我派你执行的一次克格勃行动,你没完成任务啊。当然,你碰到了二十一世纪的贞节烈女。真想不到啊,这个世纪还有贞节烈女。”
  厉总说完这话,有一种得意之感。他想他的老婆是经过战火考验了,他可以完全放心了。不过,这样的女人更让男人的心灵有一种压力和不安。
  后来,厉总就在一天夜里,跟老婆云雨之后,把事情说开了。
  厉总说:“你我已经是十几年的夫妻了,人生很短暂,我们都应该多经历一些事情。我就不相信,除了我之外,你就再没碰到过自己心仪的男人。如果你碰到了,你就大胆去爱吧。”
  老婆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老婆说:“我碰到过,而且不止一个人,但我都没有动心思,因为我属于你,属于我们共同拥有的婚姻。”
  厉总说:“其实现代人的很多婚姻都是形式上的了,你要这么恪守,我也没有办法。跟你说吧,我感觉一个男人只经历一个女人是不够的,生命也是苍白的。我已五十岁了,如今钱也有了,别墅也有了,车也有了,就是缺少女人。我要经历她们,趁着我现在还不算太老,还有力气,不管你愿意不愿意。”
  老婆擦干眼泪说:“既然这样,我们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就按你自己的设想去生活吧,但婚姻的城堡还是要维护原貌的。我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别让人背后戳了脊梁。”
  “那咱们就一言为定吧。”
  厉总说完这话,内心就有了一种坦然。他走出家门,没有再回头看,他知道这座婚姻的城堡仍然属于他,他不必有任何的担心。
  厉总开始经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到了我这里,已经是第五六位了。
  我已明确了目的,我的目的就是赚钱,赚很多的钱,我要买房子,供妈妈和我居住的遮风避雨的房子。
  厉总对我的要求也只是使用,我是他的小甜心,除了使用,他很少跟我联系,也不打电话。这天,厉总意外地约我到一个叫海港大酒店的地方玩。进了酒店令我大吃一惊,里面有风情的俄罗斯舞蹈,还有数码相机裸体拍照……厉总持有这个地方的年卡,年卡的价值是五十万元,可以在此玩遍你想玩的每一个项目。
  我对城市上流社会的认识只是一般的酒店,偶尔也进星级酒店,不过是吃顿饭而已。海港酒店给我的感觉犹如置身国外了,我所居住的城市还有这样的地方吗?当我享受其中的时候,厉总告诉我:“这才是真正的人的生活。”
  我没说话,心里掠过一丝不安,我想起一个简单的哲学道理:物极必反。
  古罗马庞培城曾经是一个十分奢靡的地方,一夜之间维苏威火山爆发了,火山覆盖了全城,埋藏了淫乐的人们……我不愿意想下去了,我的生活目的不想涉及这样的悲惨故事。我还喜欢着我居住的城市,城市的房子,一间宽大敞亮的房子。
  我陪着厉总唱歌、饮鸡尾酒、拍裸泳照。
  在我们拍照的时候,厉总很不放心,服务小姐说:“我们会把底片交还你,绝不向外界泄露秘密。”
  我提醒厉总,“现在有可拍照的手机了,真有人偷拍我们,你又奈何?”
  厉总说:“我又不是什么政治人物,偷拍就偷拍吧。”
  “那你刚刚还担心什么呢?”我反问道。
  “不是我担心自己,而是担心我老婆看见。她要看见了这一切,会大大地伤了自尊心。”厉总脸上的表情有点沉郁。
  我笑了说:“你心里还是给老婆占据的空间大啊。”
  厉总说:“糟糠之妻嘛。再说她又对我十分忠诚。”
  我的心灵突然震荡了一下,暗想我是没有机缘成为别人的糟糠之妻了,肉体的丰富消蚀了我成为别人唯一的可能,这样下去,只能使我生存的目的越来越明确。
  都说现代人的生存理念是实用主义,特别是对我们这些冠之以“新新人类”雅号的人,这个新新人类是无所顾忌的,是反传统的,是不讲道德的,是随心所欲的。尼采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那些固定下来的传统意识,对人类的进步而言是不是道德的呢?”
  我放松地生活着,不把与厉总的床上之欢作为什么特别的事情。
  我的目的是赚钱买房子,我的身体就成了一架机器。
  我看着这架机器摆,一会儿东边,一会儿西边,一会儿南边,一会儿又北边。
  我想在轴心固定一下,可我总也踩不住这个轴,我能有个终点吗?
  我想起那位“新新人类”女作家的话:“生命是个大的练习场,我们要做各种练习。”
  五十五
  我是一棵不正的苗,这棵苗本来不应该诞生,但却玩强地生长出来,并在风雨中长大。
  我的出生令人难以信服,妈妈四十八岁那年生了我,按女性的生理周期推断,这个年龄应该是停经绝经的年龄,孕育生命的机会微乎其微,可我的生命偏偏诞生在她不可能孕育生命之时。这在当时,也算是一个奇闻轶事了。放在今天来看,真的不算什么。晚报上有篇社会新闻报道:一位五十三岁的老妇,圆了生孩子的梦。彩色的巨幅照片上,老妇躺在床上,枕畔是活脱脱的婴儿,还有她老实巴交的丈夫。
  妈妈温晴很少提及生我的那段历史,也许这是最令她伤心之处。
  我也没怎么问过,妈妈一旦听到我问这些事,就会板着一张沧桑的老脸怒目圆睁,我知道她是真正动气了。她的脸板起来的时候皱纹好像减少了,但气色却是血色黄昏。
  我只好悄没声地溜出屋,躲得远远的,等她的气消了,再悄没声地回来。
  我的思维在妈妈这段历史上打了盹,我必须知道一些什么,否则我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展开想象的翅膀。我还是要求助于那本旧相册,我的目光只有在旧相册里兴奋的时候,想象力才能鲜活起来,就像长了翅膀的鸟,一会儿飞向天空,一会儿又翱翔在大地。
  早晨,妈妈又去公园里唱戏了。
第37章
  她下楼以后,我看了看她的背影,估计是再也不可能因忘了带什么而返回来了。我悄悄把那只皮箱打开,拿出相册,翻到最后,有一张我两岁时的照片,我在妈妈的怀里,妈妈抱着我,脸看上去憔悴,背景是几间老旧的平房,妈妈憔悴的脸上一副无望的表情。
  七十年代中期虽然不像六十年代末那么喧嚣了,但政治运动并没有结束,妈妈带着我这个政治运动的产物离开了生活了十几年的小镇,到了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
  城市在长江下游,地处三角洲区域,是一个历经六个朝代的古都,金粉的残屑可以铺满城市的每条马路,但都被穿城而过的河流冲走了。
  妈妈喜欢这座城市,是因为它有许多地方让人想起上海,妈妈在这座城市可以听到她喜欢的昆曲和京剧,还可以随处买到她写字的笔墨纸砚,当然这都是后话,时代翻天覆地以后,妈妈才有机会重蹈她的才艺,但她老了,上台摆弄水袖的力气一点也没有了。
  现在,我要考证妈妈孕育我和生养我的这段生活,那一定是一段艰辛又不愿意被人知道的生活。
  我顺着照片的思路展开想象。
  工宣队长在小镇一直住到文革后期,时间已经进入了七十年代,标语口号渐渐减少了,人们斗争的疯狂心态开始趋于平静。
  工宣队撤退之前,队长跟温晴谈了一次话。他们没有在茶楼的床上谈,而是来到小镇的一座拱桥下,那是一个月色澄明的夜晚,水里泊着金色的月亮。温晴看着水里的月亮,美好的心情忽然涌了上来,她想起几句京剧道白,有点滑稽的道白,忍不住顺嘴溜了出来:“月儿弯弯照楼台,楼高还得掉下来,今日遇见张二嫂,给我送条大鱼来。”
  工宣队长听罢,面孔忽然严肃了说:“肚子里的封资修黑货还是没有清理掉啊,要不要把你再从头批判一回?你们这些人啊,都是顽固不化的。”
  温晴听工宣队长这么说,心里的情致立刻没了。她掉过身子背对工宣队长,感觉眼前这个男人从里到外都革命化了,便觉得很无聊,如果他再失去床上的情调,连动物的本能都要丧失了。
  工宣队长见温晴不理自己,内心又感到很没趣味,便伸手拉拉她的衣袖说:“你就这个态度对待一个工宣队长吗?这几年如果不是我在政治上给你把关,你早就蹲大牢了。你不清不白的历史和那滴在领袖额上的墨汁,都是要命的事啊!如今,你看我要走了,对你所在的小镇没有用了,就改变态度了。告诉你吧,我只要扔下几句话,仍然可以给你弄个反革命帽子戴,你以为你是谁呀!”
  温晴听工宣队长这么说,只好把身子转过来,对着他的脸看了半天。
  工宣队长说:“全身都让你亲热够了,还有哪个地方不熟悉?”
  温晴笑笑,意味深长说:“全都熟悉也全都不熟悉。”
  工宣队长立刻问:“你这是什么话?”
  温晴正儿八经回答:“熟悉的是你的身体,不熟悉的是你的心。”
  工宣队长挺直了身子说:“我这颗心是党心,怎么能让你熟悉呢?
  让你这类人熟悉了,党还怎么开展工作?”
  温晴变了腔调说:“你能不能凡事不跟政治扯到一起呀?过不了多久你就要离开这里了,这么多年,你我睡在一张床上,难道你对我就没有一点留恋?”
  工宣队长看看温晴,“我留恋你什么?我在上海有家有老婆。这么多年你靠近我也是靠近党,如果不这样,你能有今天吗?你是为了自己的生命才靠近党的。”
  温晴什么也不说了,她难以相信这个硬梆梆的可以做政治标本的男人,每次在床上都像狗一样疯狂。而她不过是他泄欲的工具而已,并且还找了个堂而皇之的理由。
  温晴沉默地看着水里的月亮,她发现月亮已经变小了,周围还有一团雾气,月亮扛圈,不是刮风就闹天。时令已进入初冬了,天真要变了。
  温晴好像感到冬天的凉意一样身不由己打了个寒战。
  工宣队长不由双手搂住她的肩说:“你怎么啦?”
  温晴说:“没怎么。”觉得言犹未尽,又补充说:“想不到你还能说一句与政治无关的话。”
  工宣队长立刻松开手,“你这个人是怎么搞的,给你鼻子你就上脸了。”
  温晴板着脸说:“你既然这么政治化,就不应该懂得人间的冷暖。”
  “你还有理啦?你这个样子,等我走后,人家不整死你才怪呢。”工宣队长站起身,使劲跺了一下脚。
  “照你这么说,你是恨铁不成钢呢。”温晴缓和了语气说。
  “你还能成钢?你连铁都不是!”工宣队长说罢就往桥上走,走过拱桥桥面,他回头望望跟上来的温晴说:“你快点吧,今晚还有几副欢送标语要写呢。”
  温晴只好快走了几步,边走边想:自己的价值除了写标语就是上床,而这么单纯的两件事,仍是无法改变自己的身份,这一生也许是注定了要遭白眼的。
  温晴这样想着,内心难免有些凄凉。眼看工宣队长就要离开这里了,跟他睡了这么多年,他竟连一句温情脉脉的话都没有。常言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他们何止是百日夫妻呢,他们是千日呢。可她的千日,在他心里却没有痕迹。
  两人进了茶楼,就奔了楼上,那张彼此熟悉的床上堆着横七竖八的被褥。一股汗腥味扑鼻而来,温晴顺手推开窗子。冷风习习,冬天真的来了。
  小镇的冬天,不似北方的寒冷凛冽,却也透着阴冷,房间不生火,潮湿的凉气直刺人的骨头,如果是行动着还好,静坐一会儿就会浑身瑟缩。工宣队长和温晴刚从外边回来,筋骨活动开了,浑身便有了热量,进屋以后就铺纸写字,标语一会儿就写好了,一张一张摊开在地上。
  工宣队长看着摊在地上的字说:“说句实话,你在我心里的分量没有这字的分量重,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能写这样一手好字。就凭这手好字,我也能感觉你出身书香门弟。告诉我,是谁训练你写出这手好字的?”
  温晴一时语塞了,她想不到工宣队长会问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埋在她心里许多年,她从来不会忘记,但也不愿意想起,只要想起这个问题,她的心里就内疚,就感到很对不起那个帮助她在上海滩成名的乔本龙先生。因为幻想与周环宇的爱情,她毁了乔本龙先生。今生今世她都对不起那个曾经提携她的男人。
  沉默使房间的气氛变得异常紧张起来,连空气都像在抖动。
  工宣队长两眼直盯着温晴,“不想说实话是吧?我已经看出来了,你是个从来不跟我说实话的女人,你心里肯定装满了许多事情,你让这些事情烂死在肚子里,也不让它倒出来,这就是顽固不化的表现。”
  温晴沉默到这会儿,思维已经开始灵活了。她想她还是要说些什么,哪怕撒个谎,也要把工宣队长的疑团蒙混过去,这本来就是个撒谎的年代,真话使人受害,撒谎令人受宠。
  温晴冷静地说:“小时候我妈妈逼着我练字,我不练,她就用鸡毛掸子抽我。我怕疼,只好练字。”
  “噢。原来是这样。”工宣队长半信半疑地打量了温晴一眼,他感觉在小镇这么多年,始终没有摸透这个女人,他们的肌肤之亲如此之深,彼此仍然是雾里看花。这让他多少有些遗憾,并悟到权力并非万能,权力只能治表,但治不了根本。
  两人都没有了过多的话说,你看我,我看你。最后又到了床上,酣畅淋漓地做了动物性的运动,运动过后便仰躺在床上喘气。
  温晴看着屋顶出神,她在想一个问题,这个跟她睡觉的男人离开她以后,她会想念他么?
  他在她心里的位置能跟乔本龙相比吗?能跟周环宇相比吗?但有一点是谁也否认不了的事实,他要比乔本龙和周环宇占有她的时间更长。想到周环宇,那个年轻英武的军官,尽管已成为遥远,她的内心还是自嘲了一下,她对周环宇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爱慕而已,却因这一厢情愿的爱慕而毁了恩人乔本龙的事业。
  女人啊!
  五十六
  工宣队长的吉普车开出小镇以后,妈妈温晴在路口愣了好半天,当她意识到他再也不回来的时候,妈妈顺着车开走的方向急跑起来,她跑了半个小时,确实感到自己再也追不上他了,她只好转身往回走。
  路过那个茶楼,她往里看了一眼,似没心思再到里边呆一会儿,便急转回家。
  妈妈温晴坐到房间里又发起愣来,这时,窗前忽然飞来一只鸟,鸟在玻璃上啄了两口,又拍着翅膀飞走了。她心里不由想:人不也像这鸟吗?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谁也留不住。
  温晴心里不由掠过一丝悲凉,她想哭,眼泪在眼睛里转圈,她使劲眨眼,就是不想让眼泪流下来。她想她流下眼泪给谁看呢?要是流眼泪,应该在工宣队长没走的时候流,这个时候流,真有点事后诸葛了。
  温晴到底把眼泪憋回去了,她嘴上吟着一首词,让那词分解着自己伤感的情绪:“道由白云尽,春与青溪长。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长。”
  半个月以后,妈妈的生理发生了异乎寻常的反应,她再也不来红了,她那时已经满四十八岁了,以为自己到了停经期,也没当作什么事情。又过了几天,她早晨起来开始呕吐,胃里的酸水一汪一汪的,她感到不对劲,便去小镇上请一位老中医把脉。
  老中医把着她的脉说:“你让我说实话还是不说实话?”
  温晴笑笑说:“您这话问的,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您了。医生不跟病人说实话,那就等死吧。”
  老中医还是绕着弯说:“我要是说了实话,您可千万别跳起来,更不能骂我啊。”
  温晴脸上掠过一丝狐疑,有点不解地问:“您老先生今天说话怎么总是颠来倒去的,我越听越糊涂了。”
  老中医抬起眼睛认真打量了温晴一会儿,慢吞吞地说:“那我就清楚地告诉你吧,你有喜了。”
  “什么?你胡说什么?我这个年龄的女人怎么可能有喜呢?再说,我长期一个人生活,这谁都知道的。”
  温晴果然跳了起来,她摸着自己的肚子,这不可思议的肚子,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
  当温晴冷静下来的时候,她再也不跳了。她想起工宣队长,那连绵不断的在床上的日月,想起自己没有任何防范地接受着他的泄欲,想起……她脸红起来,后退着走出老中医的诊所。她走到大街上,仍然深低着头,不敢看行人,生怕谁发现她肚子里的秘密。如果她是一个年轻的少妇,这事出现也不稀奇,偏是个已进入更年期的妇女,她都不知道该怎样向人解释这一切?
  温晴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回家的,回到家里,她首先关好屋门,连窗帘也拉上了。温晴想在屋里痛痛快快哭一阵,可她没有眼泪,只是着急,更想不出办法解决这个事情。她的肚子生蛆了,她要把这蛆抠出来,搅出来。
  她在房间里晃动,来来回回地晃动,把自己所有的记忆都调动起来了,却也没想出什么好的办法。
  她记得母亲在世的时候,曾经告诉过她,喝浓盐水不会怀孕。
  可她从未喝过浓盐水,她没想过自己会怀孕,怀上那个工宣队长的杂种,而他早已跑回上海了。
  她应该找到他,在这个时候特别把他们之间的事情说清楚,问问他究竟应该怎么办?
  温晴收拾了一下自己,就去了上海。
  到了上海,温晴才感到上海还是她记忆中的样子,没有什么改变,她穿街走巷地寻找工宣队长,她很后悔,没有把他在上海的住址详细询问出来,茫茫大上海,她到哪里寻找他呢?
  转了几天,温晴也没找到那个工宣队长,后来她就不再找了。她想找到他以后又能怎样呢?要是他不认她怎么办?或者在人山人海的上海找一拨人把她狠揍一顿,那她来上海的目的就是找死了。
  温晴在路边的一个石椅上坐了一下午,落日跟夕阳吻别的时候,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落日,好像在黄昏的景色里看到了什么。最后,落日终是沉下去了,夕阳撒出一片霞光。
  温晴站起身,双臂张开拥抱了霞光。她的心在一瞬间豁然开朗。
  她想她不必再去寻找工宣队长了,人生就像这落日似的,升起的时候是朝阳,落去的时候就变成了夕阳,自然的规律,人何以拗得?她甚至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愚蠢,那被她坑害的乔本龙,那被她追逐的周环宇,他们出现的时候也就预示着他们的消失,而最后能够留下印迹的,竟是人们各自对命运的选择。
  温晴想明白了以后,就开始沿着一条街市往前走,她在想怎么样找个活下来的差事,积攒一点钱,将来把孩子生下来养大。
  她没想过绝路,她不是那种想绝路的女人,她十几岁就在上海滩抛头露面,什么样的好事全都沾过。数十年过去,她落得今天的结果,全是命运的安排,人算不如天算,谁都逃不过上帝的掌心。
  这样想来,温晴好像很庆幸工宣队长给了她一个孩子,她在四十八岁的时候还能正儿八经享受一次女儿身。不用往纵深考虑,这个孩子出生以后,首先带给她的是有盼头的日子,她要好好经营打理这样的日子。由此她断定自己人生的路还很长,她要养大孩子,这是一个人生的工程,女人的工程。
  温晴摸了摸揣在胸口的那枚金锭,那是茶楼的老先生送给她的,有了这枚金锭,她心里生存下来的欲望也就有了底数。她沿着街市往前走,她看到一家银行,她想把怀揣的金锭拿去换钱,走到门口,她又犹豫了。她想她不能这么盲目地就把金锭换出去了,现在她的手脚还利索,她应该找一点事做,等她真不能动的时候,她还有金锭押在身上,她的心就不会空落。
  温晴打量着上海,上海也打量着她,只不过她的眼光再也不是数十年前的眼光,那个时候的她是自信的,而现在的她有了太多的畏缩。
  她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开始行走的,因为急切地想找一份事情做,她没有感觉时光的行进,以至于她行走了一夜,丝毫未感到疲惫。
  第二天黎明,她在一个深巷里看到一个驼背的老女人推了一车马桶,马桶是木制的,女人敲着梆子,每到一户人家就把车子停下来,敲着梆子喊院里的人送马桶,院子里的人听到喊声将马桶送出来,老女人接过马桶摞放在车上,继续推车行走,走到巷子的尽头,她车上的马桶已经摞得像一座山了。
  老女人在一间低矮的棚户前停了下来,无疑这就是她住的地方。
  温晴远远看着,只见老女人将马桶一只一只从车上拎下来,堆放在棚户前的空地上。干到最后,老女人的脸上沁出了汗珠,喘息也显得费力了,温晴站在远处都能听到她的喘息声。
  温晴走了过来,拎起一只马桶。
  老女人用警觉的目光打量着她,刚要张口说话,就咳嗽开了。
  温晴赶紧放下马桶,帮她捶背。一会儿,老女人的咳嗽停止了,她怀疑地看着温晴说:“这可是脏活,轻易不能沾的。”
  温晴微笑了一下,平静地说:“看您一个人拎不动了,我路过这里,也没什么事情,就帮您一下吧。”
  “真是好人呢!”老女人感叹着。
  温晴将马桶一只一只从车上拎下来,这时太阳已经老高了,照在身上有种舒朗的感觉。
  老女人指着温晴的前额说:“你看看,你也累冒汗了。进棚子里歇会儿吧,别怕脏乱。”
  温晴没有推辞,就进了棚子。这是用油毡纸搭建的棚子,只有一个方形的窗户,棚里阴暗,一股霉味和腥味。一张破床已经歪扭了,身子一靠上去就发出一阵吱咯吱咯的声响。
  老女人拖过床前的一只板凳,对温晴说:“你坐。”又拉过半块木桩,自己也坐了上去。
  老女人见温晴坐下了,就叹口气说:“我这地方太脏乱了吧?你别嫌弃,凑合着歇一会儿吧。人老了,不招人喜欢了。我年轻的时候也风光着呢,哪想到会落到这种地步啊。”
第38章
  温晴接话说:“人走一步说一步,谁也不知道自己走到哪一步。有句话说嘛,小孩别笑白头翁,花开花落几时红。”
  老女人一听笑了,“这个妹妹真是会说话,让人爱听。你是上海人吧?”
  温晴怔了一下,急忙说:“不是,想来上海找个事做。家里揭不开锅了。”
  老女人说:“你年轻,找事比我容易。”突然停住话,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又说:“不过,这两年上海的事也不好找,来这儿找事做的人太多了。”
  “是啊,革命都把人革得没饭吃了。如今革命停止了,人们再来找饭吃,也就很难找到吃饭的差事了。”温晴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跟老女人宣泄着什么。
  老女人打量了温晴一眼说:“听你说话,倒像是挺有见识的女人。
  你到底是干什么的?真想来上海找事做?”
  温晴感到老女人问的话过于透彻了,这使她心里一阵不悦。但又觉得人家问得在理,只好把心里的不高兴隐藏起来,笑笑说:“人不可貌相。我到上海只想找个吃饭的差事。”
  “你怎么也不能找个像我一样刷马桶的差事吧?刷一只马桶只赚五分钱,我一天能刷二十只。”老女人用手比划着。
  “总算能混口饭吃了,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刷马桶的地方?”温晴突然对这差事感起兴趣来,毕竟是手到擒来的活计。
  老女人想想说:“马路对面还有一条巷子,住了几十户人家。但巷子里的人很杂,有许多是码头上的搬运工,不知道他们肯不肯雇人刷马桶。不过,你可以去问问,如果有人愿意,我屋外还有一辆破车,你推去修修,兴许还能凑合用用。”
  温晴嘴上连说着感谢的话,走出老女人的棚户,穿过马路,就奔了对面的巷子。
  巷子很杂乱,每家的门口都堆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像一个货运码头一样。温晴先打量了一会儿紧靠巷口的人家,院子里碎砖乱瓦堆了一地,当主人出来时,一盆脏水险些泼在温晴的脸上,温晴连连后退着,鼓足勇气问:“您家有马桶要刷吗?”
  主人是位男士,五十多岁的模样。温晴的问话让他先愣了一下,很快问:“多少钱?”
  温晴回答:“五分钱,很便宜的。”
  男人的眼睛转了一下,顺手拎起脚下的一只木桶,递给温晴说:
  “可要刷干净啊!”
  “这你尽管放心,我刷不干净,你不付钱就是了。”温晴接过马桶,又去另一家询问。一天下来,她收了十五只马桶,想不到她真找到了混饭的营生。
  温晴按着老女人说的,将车子推到车铺修理了一下,又跟老女人借宿了一张床位,两人便过起了刷马桶的日子。
  温晴每逢去收马桶的时候,总要眼观周围活动的人,她在寻找工宣队长,她想她来上海的真正目的是给肚子里的孩子找父亲,如果能找到孩子的父亲,那真是她在上海的大收获。尽管这念头在她第一轮的寻找中就破灭了,但偶尔它仍会像复燃的死灰一样风吹又生。
  念头在温晴的心里生生灭灭,日子在马桶的洗刷中悄悄流逝。
  五个月以后,温晴的肚子出怀了,她的腰渐渐圆了起来。有天,老女人站在她的面前摸着她的肚子说:“你干着这么脏累的活计,反而胖起来了。如果不知道你岁数的人,还以为你怀了娃呢。”
  温晴的脸一下子红起来,好像老女人探知了自己的秘密一样,顿时感到无地自容了。
  第六个月的时候,温晴的肚子再也藏不住了,她悄然告别了老女人,告别了上海,来到距上海不远的城市,去银行卖了金锭,再加上自己刷马桶的积蓄,租了一间房子将自己安顿下来,就开始给孩子缝鞋做袜。她想她早到了不该做母亲的年龄,偏偏这个时候上帝让她做母亲,这证明上帝跟她过不去了,拿她的命开玩笑,谁不知道生孩子是摸阎王爷的脑门啊,说不定一命抵一命呢。
  温晴虽是这么想,心却是安定的,也很沉着,不急不慌,反正该来的总要来,谁也抵挡不住。
  五十七
  我不知道我是在哪里出生的,更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
  我刚刚会说话的时候,曾经问过母亲,母亲看了我半天,指了指天上的星星说:“天上的星星有多少,地上的人就有多少。你就是天上的星星变的,有一天妈妈在山上砍柴,你从天而降,在我的脚跟前打了几个滚,就变成了我的孩子。”
  我眨动着眼睛,显然是怀疑妈妈的讲述,但又无能为力更改妈妈的故事。直到我渐渐长大,我才知道这是妈妈讲述的童话。我一直想破解这个童话,可我没有机会。
  现在,这本相册可能就给了我破解这个童话的机会,我叙述的有关外婆和妈妈的故事都是从这里展开想象的,有时候我的想象很费力,有时候又顺畅得如同插上了翅膀。在这想象的过程中,我没有谈到自己,我不断让别人把我遗忘,结果把自己也给忘了。但如果我现在就结束这个故事——我不敢说是一本书,最多我只会把它称作一个“东西”,如果我现在结束这个“东西”,就会缺少我自己的画像,就会有个空白,那么为了填补这个空白,我让自己的画像丰满。
  我五六岁的时候,对生活才有了记忆。记忆中的妈妈,总是提个菜篮子,去街市买菜,或者端着一盆衣服,在水井边冲洗。
  妈妈很瘦,仿佛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她蹲在地上站起来时,两手总要抚弄一下后腰。她的腰真有点弯了,特别是阴天下雨的时候,她的脸常因为腰痛而浮肿。
  我十几岁的时候,发现妈妈的头发倏然之间就白了,像“千树万树梨花开”一样。
  苍白的头发给予了妈妈苍老的容颜,她就像一棵老树干,上下结满了虬枝。
  令我辛酸的情景,倒不是她的苍老,而是她经常望着窗外发呆的姿态,偶尔嘴里还要喃喃自语什么。逢到这个时候,我真想凑上去听清她的语句,而一旦她发现了我,她一准站起身挪到另一个地方。这时,我就会愧疚地想:是我打扰了妈妈的安宁。
  我真正不让妈妈的心灵安宁,是我偷看了那本相册以后。起初,我总是在妈妈出去的时候翻看,尤其是早晨她到公园里唱京戏的时候。顺便在这里交代一句,妈妈身体的形态虽然苍老了,但她的嗓音仍然处在青春期,只要嗓子一亮,京戏、昆曲的韵味全出来了,她的魅力也就全出来了。
  这天早晨,我好想给妈妈的故事一个完整的结局,可我的想象力无法完成这个结局。我就在她下楼以后,奔向那个皮箱,拿出旧相册,很投入地看着最后几张照片。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妈妈下楼以后又悄悄返了回来,她忘了带扇子,她回屋取扇子的时候,把我此刻的行动看得一清二楚。然后,她就像发疯的母鸡一样揸着翅膀扑过来,一把夺下那本旧相册,在半空中旋了一个弧,将它撕成两半。她好像仍然感到不放心似的,又将它带到楼梯口,点了根火柴,烧了。
  一瞬间,我几乎目瞪口呆。
  烧完相册,妈妈又返了回来。她索性不去唱戏了,她的两眼冒着凶光,像激光一样几乎要把我穿透。
  我心想:这下完了。
  果然,妈妈痛斥说:“你有什么权利偷看我的东西?你知道你这样做意味着什么吗?你把我好不容易积攒的一点秘密都暴露出来了,难道我这一生连拥有秘密的权利都没有吗?你太残忍了,你!”
  妈妈突然哭了起来,她的哭声很小,像婴孩的抽泣,脸上也没有眼泪。人说:“这种哭是最伤人的哭,是心灵的呜咽。”
  我的心也随着妈妈的哭泣悲伤起来,我很后悔刚才的举动,以及从前围绕影集的一些举动。其实,我真没必要知道得太多,我只知道自己已经足够了。
  我想跟妈妈赔礼道歉,可总也说不出口。如果我把从前的事情都告诉她,说不定她真会悲伤欲绝呢。于是,我只好沉默。
  妈妈一直哭,直哭到不想哭了为止。
  妈妈停止哭泣以后,我发现她忽然变得更苍老了。就像经历了一场不可思议的人生折磨似的,而我当真对妈妈伤害得这么重么?
  冷静下来以后,我对生活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回忆。
  我努力回忆我到底见没见过我的爸爸,妈妈的生活中出现没出现过男人?
  以上我讲述的妈妈的故事,都是按我个人的逻辑推断出来的,甚至故事的结局有点跟外婆的雷同,她们都去上海寻找夫君,而且都没找到。
  从妈妈对我翻看旧相册的愤怒,我能感到我所编织的故事很可能错了。妈妈如果到上海去,她一定会找到那个工宣队长,一定会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她不是跟外婆一个年代的女人,她见过世面,有过阅历,在人生的最后风光期,知道怎么对付男人。
  我按着这种思路想下去,终于想起来了。我五六岁那年,我们家曾经来过一个面相苍老的中年男人,他说着跟我们这座城市不一样的话,从中山装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糖,糖块用糖纸包着,五颜六色,很是好看。不论是糖块还是糖纸,都深深吸引了我。
  中年男人跟我妈妈说了半天话,妈妈始终也不抬头,更没用正眼看他。后来,中年男人就走了,临走还往我的手里塞了五块钱。
  长大以后,我总觉得这个给糖又给钱的男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说不定就是我梦中的爸爸。
  我梦中的爸爸走了以后,妈妈嘴里反复说着一句话:“没那么便宜,现在想到掠夺胜利的果实了,果实没长成的时候,你干嘛去了,我找都找不到你呀!”
  妈妈说的仍然是革命的语言,看起来那个写标语的年代对她的影响太深了。
  “妈妈,你说的什么呀?”我不经意地问了一句,我的话刚出口,看到妈妈突然愣了一下,立刻缄口不语了。
  她佯装去扫地,边扫地边唱着一支曲子,是京剧名段。
  我猜出妈妈有意在掩饰自己,这种掩饰更让人感觉她内心的苍凉。
  可我无法分担她的痛苦,我还小,只知道糖果的甜味,这种甜味越多越好。
  妈妈好像从未给我买过糖果,她没钱。
  我记忆中的甜味来自一个吹糖人的老头,二分钱一个糖人,他三两下就吹出来了,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少女,我几口就把这个少女吃进肚子里去了。
  我记忆中还有一种糖是棉花糖,一个乡里人脚踏着一架机器,飞转之间一蓬白色的棉花糖就成型了,它真像棉花一样,用一根棍子扎成一团。
  我举着棉花糖很久很久,蓬松的棉花之间有一种闪闪烁烁的光泽,放在太阳光底下,这种光泽越发地明亮。
  妈妈看着我喊:“棉花糖会化的,你要快吃啊。”
  我仍是不动,心里企盼棉花糖能越长越大,那样我就可以多分享一会儿甘甜。
  棉花糖跟糖人的价钱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它们的形状不太相同,竟给了我别样的新鲜。
  我看着棉花糖,阳光下我仍是舍不得吃它,阳光就在我的面前一点一点地将它蚕食,当我发现了这一迹象时,它已经被风掠在地上,再也无法成为我的甜美了。
  我对糖只有这么一点点记忆,而每一个孩子的童年都是在吃糖的氛围中长大的,有的孩子因此而吃了一嘴黑牙,黑牙又成了蛀虫的巢穴。
  我没有吃糖的氛围,我的牙很白。
  我梦中的爸爸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记忆,是因为那包花花绿绿的糖果。当时,在我和妈妈居住的城市尚买不到这么漂亮好吃的糖果,它有一股浓浓的牛奶味、咖啡味。当然我并不知道那有点苦的香味就是咖啡,长大以后,当我泡在酒吧里的时候,我才知道五六岁时得到的那包糖果里有咖啡。
  因为那包有咖啡的糖果,我对梦中的爸爸不十分怨恨,甚至盼望他经常来,不断地来,我会吃到这座城市没有的糖果,沉浸在甜美的生活之中。
  然而,他再也没有来过。
  妈妈也没再提起过这个给我带糖果的男人,随着岁月的流逝,她的记忆开始混乱,开始语无伦次,开始间歇性遗忘,有一天她竟当着我的面脱光了身子,打量自己松松垮垮的皮肉,并且自言自语说:“这辈子,没碰上一个像样的男人。”
  妈妈所以有这种遗憾,是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依附男人的幸福感,还是将那句“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老话作为了人生的准则,其实有这必要吗?实际上女人最终的幸福并不是男人带给她的,而是她自己创造的。
  如果说妈妈身上因为时代的局限,无法对男人有一种清醒的认识,那么我肯定跟她不同了,我已经很清楚男人是一群什么东西,他们总是利用女人的身体快活自己,那么我就要利用他们这种快活的感觉赚钱。
  我理智起来了吗?
  我为什么要理智呢?
  丽莺说:“女人一理智,男人就不喜欢了。”
  我也不希望他们由衷地喜欢我,就像我从未由衷地喜欢过他们一样。
  商品社会让我懂得了交易。
  五十八
  傍晚,丽莺打来电话,告诉我她的新房子装修好了,让我去参观一下。正好我晚上没有什么安排,便很痛快地答应了,我心里也很想知道丽莺新房子的装修品味,人说如果你想彻底了解一个人,就去看他(她)的装修。
  我简单将自己妆扮了一下,就下楼走了。
  我出门的时候,妈妈正在厨房吃馄饨,她的嘴巴发出一种香极了的声音,也勾起了我的食欲,使我不由自主地抿了抿嘴巴。
  我站在楼下,正好面对一条马路,车来车往的夜色,令人生出参与生活的欲望。我拦了一辆的士,穿行在夜晚的城市。如今我出门,再也不用去挤公共汽车了,想到两年以前,跟王可约会的时候,为了省一元钱的交通费,我会步行数小时,眼下是再也不肯吃这个苦了。丽莺曾经跟我说:“生活是每时每刻的享受。就像天上的云彩一样,丝丝缕缕的时候总有美丽的蓝天相衬,而大片的云层就会带来黑暗的雨水。
  你一定要享受丝丝缕缕的云彩,这样你才能保证自己的生活品味。”
  现在想想,丽莺是个很会生活很懂生活的女孩,她的生活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只是享受。最初,我对她的举动不屑一顾,我甚至有点鄙夷她。当我真正没钱花的时候,才想起丽莺的现实人生,丽莺也知道我需要什么,她不像我当初对她那样,说些高深莫测的理论,她只是帮我找商家,让我自己跟对方运作,然后掏尽对方口袋里的钱。
  出租车拐了两个弯,我按着丽莺说的地址指给司机,司机说:“那可是有钱人居住的区域,刚刚开发,不过已经很成气候了。”
  丽莺买的房子不在市中心,在市郊,但也属城市辖区。新任市长上任以后,要将老城区的容貌恢复原样,城市的规模就扩大了,从前无人涉足的郊区如今都成了有钱人趋之若鹜的地方,特别是别墅群,更是供不应求。丽莺选择这里买房子,一定是有道理的。
  出租车在一个小区门口停了下来,我付了款,就开始打量这个小区,果然是一处风水宝地。小区的后面背靠一座山,叫青屏山,据民间传说这座山曾厚葬过一个妃子,是某朝的开国皇帝所为,并埋了许多珠宝,于是这个妃子被一代一代的人寻找着,至今仍不知她藏在何处,也就不知那些珠宝的下落。但因传说的神乎其神,倒给人一种此山是宝地的感觉,开发商为争夺这块地盘不惜一切手段,如今已哄抬成天价。又因城市的一条河流从山下拐了个弯,风水先生说:溪水从西向东流,有财自来。城市所有的款爷都在这里买了宅子,当然更多的是别墅。
  丽莺住在五幢三零八室,楼层很好。我在向她的楼房行走的时候,特意打量了小区的绿化,楼与楼之间相距二十五米,是标准的绿化空间。绿地上种满了花花草草,我对植物没有研究,只认识广玉兰和月季花。
第39章
  走到丽莺的门口,我按了一下门铃,里面出来一个靓丽的佳人,她对我呲牙一笑,是丽莺,不过她已经刻意化了妆,眼睫毛粘得很长,一眨动的时候,让人想到《巴黎圣母院》中的艾斯美拉达。
  丽莺将我让进屋,未等我换鞋子,就说:“怎么样,我又漂亮了吧?”
  我边换鞋边说:“不光是你漂亮,还有你的屋子也漂亮。”
  丽莺听后开心地笑起来,说:“你真是会说话,你这句话会让我幸福一个晚上。”
  然后,丽莺就带我参观房间,有一百三十平方米,错层式建筑,进了大厅,再进卧室的时候就要踏上一个小巧的楼梯,装修显然是欧洲风格,有一种富丽明快之感,又显得不俗和超脱。房间的所有东西都是名牌产品,一只座便器也要两千七百元人民币。墙壁上悬挂的超大屏幕数码电视让我一下子就感到了丽莺的经济实力。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一味地赞叹好。
  丽莺被我赞美得越发得意,喋喋不休地向我介绍起房间的每一处风景。
  “你知道这房子的整体效果为什么这么好么?它是一个澳大利亚人设计的,光设计费就花了两万元,你看这油漆的颜色是豆绿颜色,是专门到上海调配的,法国油漆,对人体无害。还有这门的拉手,一个就是六百元,家俱也是在上海买的。这盆花是租的,一天五角钱,有人专门负责浇水。你想看看我的浴室吗?”
  我随丽莺进了浴室,浴室很敞亮,比一般的浴室要大一倍,里面放了一个长方形的浴缸。丽莺拧了拧水龙头说:“它能放音乐,你想听什么调一下就行了。”丽莺拧了一下,果然音乐就响了起来,伴着水声,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丽莺将水龙头拧紧,音乐消失了。我跟她走出来,她指着边上的一个小木门说:“这里可以桑拿,很舒服的。”
  我羡慕地说:“你这里都快成星级宾馆了,我哪辈子才能赶上你呀?”
  丽莺说:“别着急,面包总会有的。”
  我会意地笑了一下。
  丽莺有一个固定的男朋友,那男孩我见过,湖北人,身材矮小,比丽莺矮三寸,是个生意人,年龄比丽莺大,估计大五六岁吧。湖北人能赚钱,精明实干,民间有句话说:“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丽莺是在一次酒席上认识他的,知道他单身,两人便亲密地接触起来。但丽莺内心里却看不上他,丽莺只看上了他的钱,把他当成了寂寞时的消遣。
  他不在身边时,丽莺跟每一个她喜欢的男人交往,有次被这个矮小的男人撞见了,男人在床上狠狠折磨了她一回,丽莺求饶说以后再不敢了。可男人一走,她越发变本加厉起来,矮男人知道她这个脾性,也就不跟她结婚。有几次还想甩了丽莺,丽莺死缠住他说:“我的青春都给你了,你想把我扔了没那么容易。”男人无奈,只好跟她保持这种关系,但绝不常来,有时一两个月才来一次,这倒给了丽莺很大的私人空间。
  同时也给丽莺一种生活的掩饰,她有固定的男朋友。
  丽莺固定的男朋友有好几个,但他们都有家室,只有这个矮男人没有,所以丽莺跟他公开关系很保险,只是男人总不答应跟她结婚。
  最初,丽莺曾经很失落,后来她发现不结婚有许多好处,比如自由和不负责任,人生没有了责任,生活才会变得轻松。再到后来,丽莺跟所有男人的关系都变成了钱的关系,她用他们的钱买了房子,更确切地说,是用自己的血汗买了房子。
  “我装修的时候,他出了五万,我跟他说你不出钱就别来沾我,他就把钱乖乖地给我送来了,还有这个手提电脑也是他买的。”丽莺一一地说。
  我知道她说的是那个矮小的湖北男人。
  他姓周,叫周平。
  “周平回来过吗?”我问。
  “昨天才走,夸我有品味,说这房子装修得很有档次,我说你也不看看老娘我是谁?”丽莺自炫地翘起大拇指,得意地看了看我继续说:
  “他一回来真是烦,幸亏他跟我不在一座城市,回来就在网上下棋,一下就下到夜里两三点钟,开始我还陪一会儿,后来我就不肯陪他了,生命如此宝贵,我怎么能全部陪他?现在我感觉,不结婚是对的,人生如梦,一晃就过去了,要那么多的责任干什么?只是有时候感到寂寞,那就找男人去玩呗,快乐的同时又能赚到钱,这事谁不干谁是傻瓜。”
  丽莺用一种别样的眼神看我,我窥出了她内心的念头。
  我说:“不过,这样下去总不是一个长远的办法,人生有青春也会有老年,我们老的时候怎么办呢?”
  丽莺说:“得过且过吧,别想那么远。再说老了就到老年公寓去,那个时候老年公寓会特别地发达。”她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说:
  “最近你跟厉总怎么样?”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就那样吧,反正是例行公事,按合同办。”
  丽莺见我不自在起来,就开玩笑说:“又不是处女,干嘛那么躲躲闪闪的?喂,我问你,厉总在床上好不好?”
  “不好,经常处在一种不行的状态。心倒是很青春,身体却老了。”
  我说。
  “现在的男人们好像都不怎么行,最近有一个女孩,夜夜做新娘,可一次也没做成。男人急得什么似的,就是挺不起来,都成了病狗了,都要配伟哥了。”丽莺说完,哈哈笑起来。
  我说:“最近我看一张报纸上介绍,五百万年后,人类就没有男人了,空气污染不适合男性染色体的生成。”
  “那就真回到母性社会了,那时可能女人就做不成肉体生意了,除非搞同性恋。”
  我和丽莺一边聊一边看电视,电视正在播猫王的歌曲,丽莺说:
  “你看猫王多帅,他到哪里都有女人追他。”
  “是啊,他的音乐影响了几代人,改变了美国人的生活。”我在一旁注解。
  丽莺突然问:“你肚子饿吗?”
  我坦诚地说:“有点。”
  “那我烧饭去吧。”丽莺起身,穿上下厨的衣服,头上扎了块绿色的方巾,一边搭了一条小辫子。她对着我笑笑,做了个挥铲子的动作说:
  “厨娘要做饭了。”
  我忽然说:“这么半天,没听见你的电话嘛,往日你的电话频率可是最高的,几秒钟就一个。”
  丽莺说:“为了跟你安静地坐上一会儿,我把电话挂了,手机也关了。不信你现在看手机,一定有很多短消息。”
  “那我也把手机关掉吧,这个晚上只属于你我。”我关了手机,专心坐在沙发上看猫王,等待丽莺亲手烧的美味佳肴。
  五十九
  我和妈妈好像达成了一种默契,我在为房子奔波,所以现在我什么时候回家,不管多晚,哪怕是天快亮了,妈妈都不会责怪我一句,我只要把钱放在她的手里,她便会意地微笑一下,偶尔还会幽默地说:“又增加了一平方米。”妈妈显然是指房子的面积,商品房如今以平方来计价,我们住的地段每平方四千六百元,还是政府的解困房。我和妈妈起码要六十平米的房子,如果加上装修费就要三十多万,我一听这数字就恐惧。好在,钱总是一点一点到来,平方米也就一点一点在增多,这足以令我和妈妈欣慰。
  昨夜,我回来得很晚,真正在床上睡着以后,天都快亮了,我回想着丽莺的话和她房间的设计,每一处都很时尚,也有品味,我不得不佩服她的能干。可我毕竟做不了跟她一模一样的人,她的心机,特别是玩弄男人的心机,我绝没有,今生恐怕也学不会了。
  天快亮的时候,我才有了睡意。我睡着了,睡得很沉。我做了一个梦,一片荒凉的草地上,飞着一只鸟,鸟的羽毛很漂亮,我走近它,跟它说话,可我怎么也说不出来,我很着急,就大声地吼,我的嗓子哑哑的,发不出声音。这时我急得哭了起来,我的哭声像音乐一样飘然而出,在半空中回旋。鸟也学着我的哭腔,从喉咙里发出一串长长的音节,它的声音令我害怕,于是我飞跑起来,鸟追着我跑,我一惊,便从梦中醒来了。
  我睁开眼,太阳正好照在我的床上,静静地躺一会儿,又伸了一个懒腰,我开始穿衣服。这时,手机响了,我看看,是厉总发来的短消息,他说中午要见我,这个厉总,就是喜欢白天在床上腻。
  起床以后,我发现妈妈不在家,她肯定又到公园晨练去了。妈妈的生活有规律起来了,早晚都要到公园去,早晨去唱戏,晚上去散步。
  因为规律的生活,她一天比一天健康,当然这是件好事情。
  我看看表,已经九点多钟了,洗漱一下,吃过早餐,再打扮打扮,时间就差不多了。
  厉总这个人有个怪毛病,对时间的要求非常严格,他说好了十二点,你迟了几分钟或早了几分钟,他都会表现出不悦,甚至会影响床上的质量。有一次,我晚了三分钟,他在床上竟一言不发,板着脸,让我舔他的胸毛,直到把他逗笑为止。他笑了以后,我反倒有话说了,我说你怎么像德国人一样讲究时间呢?要知道这是中国,迟到几分钟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中国人能成大业的很少,为什么?就是他们不守时。一个连时间概念都模糊的人,能建立千秋大业吗?”厉总面孔依然十分严肃。
  我差点笑起来,我觉得他在床上跟我谈千秋大业很滑稽。
  我将自己打扮好以后,认真地在镜子前照了照。我的妆化得很淡,厉总曾经说过我会化妆,他喜欢淡妆天然样,而不喜欢浓妆艳抹,他说浓妆艳抹不相宜。
  我下楼的时候,妈妈刚好从街对面走过来,她嘴里一张一合,好像仍在唱曲。等她穿过马路,我喊了她一声,她发现我的时候,出租车已停在我面前,我开了车门,跟她招招手就走了。
  我还是不太想跟妈妈多说话,她会问三问四的,把你问个底朝天,最后却是一个什么主意也没有的问询,你感到你又说了废话。
  到了厉总那里,我看看表,还差五分钟,正好是我上楼的时间,如果还差十分钟,我就要在外边等待,他见到我最高兴的时候,就是我能够分秒不差。
  为了这个重要的时间,厉总特地送了我一块怀表,说是从瑞士带回来的,他要我放在包里。这样,我的身上有三个地方可以看时间,手机、怀表、手表。而这三个时间以怀表为准,它几乎分秒不差。
  我伸手敲门时,正好是十二点,分秒不差。
  厉总果然先看了一下墙壁上的石英钟,然后才开心地对我一笑,问我想吃什么?我说随便吧,吃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见到了您,并且能让您高兴。
  “想不到几天不见竟把嘴皮子练出来了,好哇,这个时代就需要能说会道的女人。”厉总张开双臂。
  我一下子扑进他的怀中,不管我心里有没有感情,在他怀里的时候一定万分投入。
  厉总吻了我的额头说:“这样吧,为了这宝贵的约会时间,就煮方便面吧,我尝尝你的手艺。”
  “好哇!”我痛快地答应下来,并接着他的话说:“煮方便面也算是一门手艺呢,歌星田震在媒体上披露过多次了,说她煮方便面一绝。”
  厉总说:“你今天要煮得比她煮得好吃,然后我出钱向媒体披露。”
  我说:“我还没有资格上媒体呢,媒体不会青睐我这样的无名鼠辈,媒体要名人,名人才有效应。”说着,我就走向厨房。
  厉总的厨房很大,因为是别墅,厨房的面积几乎比我的家还大。
  只是从来没有使用过,也没做过一顿饭菜,厨具上蒙了一层灰。我大致打扫了一下,就拧开煤气,先烧开水,后煮面,一刻钟以后,煮好的方便面就冒着热气摆在厉总面前。
  厉总伸出鼻子嗅嗅,喊了一声:“好香!”一口方便面就已卷在了舌头上。
  吃过方便面,厉总就让我去洗澡,我进了浴间,他随后也跟了进来,在这里赤裸相对,我好像很不习惯,厉总拧开水龙头,在哗哗的水流中,疯狂地要了我,这一次他很成功。我忽然明白丽莺为什么将浴间装饰得那么考究了,她会选择在浴间做爱,她安装的水龙头是带音乐的。
  从浴间出来,厉总就睡在了床上,他睡得很踏实,也很香甜,我也想如他那样踏踏实实睡一觉,可我怎么也睡不着,只好陪着他躺在床上。我想这会儿我是没有自由的。
  我的心灵忽然生出一种悲哀,这样的生活不知要持续多久,最快也要我和妈妈住进新房为止。而这期间,要看我碰上什么样的男人,他的经济实力,慷慨程度,如果我碰上了具有怜悯心的好男人,说不定我的一夜情就会换来一套漂亮的房子。可是我一直也没碰到,男人们现在已经比从前现实多了,他们按女人对他们的付出比例付款。
  我悲哀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女人命运的思索,战争年代,女人经常成为男人兽欲的对象,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时期,女人仍然是这样一个角色,只不过年代不同而已。也许,亚当夏娃创造人类的时候就把女人的角色定位了,而谁又能摆脱上帝所赐给女人的命运呢?这样一想,外婆和妈妈的爱情经历也就非常可以理解了,关键是她们命运的凄惨在于自身对爱情的执迷不悟,她们总觉得爱情能够带给她们幸福,而爱情带给女人的恰恰是不幸。
  在这方面,丽莺就现实多了,丽莺很赞赏那位“新新人类”女作家的话:“生命中一定要有三个男人,一个给你钱,一个给你感情,一个给你性。”看起来,感情和性是可以分离的,钱和感情也是可以分离的,把这三者的关系都明白了以后,女人就理智起来了,女人一理智,世界就变得没有色彩了。
  至今,我也无法判定丽莺的是是非非,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不可能完全像她那样生活,我迷恋文学、迷恋艺术,经常有一种写作的欲望,这种欲望要强于跟男人上床。
  我曾试图经济独立,并找过一份工作,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我的工作不太复杂,主要是复印文件,每月可拿六百元人民币,薪水不高,但总可以糊口了。关键是这份简单的工作让我内心很踏实,我再也不用费心机地跟男人们讨价还价了,我只要对着顾客微笑。
  工作期间我很低调,穿戴朴素而简单,牛仔裤和棉布上衣,一双平底布鞋,头发剪得很短,像个小男孩。我也不化妆,嘴唇经常发干,脸上只涂一种防晒油,手指甲光洁整齐,我不留梅花甲。
  我极力把自己的姿色遮掩起来,像个普通的打工妹一样。在这平静的生活中,我感到内心的踏实,就像一潭碧绿的池水,没有石子击打它,绝不会泛起涟漪。
  我内心的平静变成了工作的动力,一个月干下来,工作几乎没有一点差错。经理是个女的,高个,大眼睛,阔嘴巴,走路和行动一副男人的气派,不过她的皮肤很白,声音也尖细,这使她在一派雷厉风行的气度中又不失女人的风姿。
  公司是她经营的,每天她总是第一个到达,中午也在公司吃饭,晚上最后一个走。她好像没成家,也没有男朋友,她从未提起过自己的家庭成员,如果说当今社会活跃着一批女强人的话,她应该算一个。
  我直觉这个女经理不喜欢凡事张扬的女孩,而我的低调恰恰迎合了她的口味。我安安静静工作了几个月,有一天她忽然对我说:“其实你是个很内秀的女孩子,在我公司干了几个月,业务上从未出过差错。
  我发现你长得也很漂亮,你为什么不去其它地方试试自己的能力?我这个庙毕竟是太小了。”
  女经理的话虽然轻描淡写,却如重拳一样冲撞了我的内心,这么多年,没有人肯定过我的才华,凡是熟悉我的人都认为我姿色出众,让外在的姿色遮掩了我的能力,这样的位置颠倒,即便我很有才华也难以被认可,特别是被男人认可。
  因为女经理经常肯定我的工作能力,没多久,我就成了众目睽睽的对象。
  一天,我正在复印材料,公司里几个男性聚集一起议论说:“她很漂亮,你们发现了没有?”
  “当然发现了,我老早就发现了。”其中一个说。
  “那你为什么不去上她?”另一个说。
  “没有资本啊,等老子有了钱一定去上她。”
  “这妞有点可惜了,打扮起来什么样的钱赚不到,闷在这里太不划算了。”
第40章
  我听不下去了,转身离开公司,公司面对一条马路,我站在马路旁,一种困惑突然包围了我,为什么人们总是看中我的美貌而忽略我的能力,哪怕我的能力超过了美貌,被人盯视的仍是自己的一张脸。
  为什么要这样?社会怎么了?人都怎么了?我痛苦地思索着,眼前开始模糊起来。
  从此,公司的男性在我面前就有点放肆了,尽管我无动于衷,但还是经常受到他们的骚扰,不是脸被摸了一下,就是头发被掠了一下,屁股被捏了一下……一位男孩居然对另一位男士炫耀说:“我已经上过她了。”
  我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羞辱了,我告到女经理那里。
  女经理看看我说:“你跟他们真没什么吗?如果真没什么,就不用理睬他们,他们感到无趣,就不会再骚扰你了。这事我也不好直说,批评的结果反而更糟。”
  我只好按女经理的话去做,可我发现我失败了,男士们越来越变本加厉,最后我不得不辞了工作。
  我又成了四处流浪的人,一个流莺样的女人,这样的生活是我内心最排斥和最不想要的。
  我正想得出神,厉总的手机响了,他机灵地一翻身,坐了起来,已经快两点了,厉总伸个懒腰说:“两点半钟,有个外商要见面呢。”
  我也坐了起来,说:“要我陪伴吗?”
  厉总笑笑,“你敢公开自己的身份吗?”
  我知道他是在婉拒我了,暗地里不由很开心了一下。
  然后,我就先一步离开了厉总的别墅,想到我跟他的合同中又减少了一天,内心好像轻松无比。
  太阳很好,高高地照在头顶,走在大街上,我感到内心发空,特别渴望到哪里安静地坐一会儿,我想到了图书馆,我已经很久没光顾它了,于是我拦了一辆的士,向图书馆奔去。
  图书馆还是老样子,城市发展变化如此之大,却没有哪位市长肯把图书馆造得富丽堂皇。我沿着楼梯往期刊阅览室走,我想我要翻看一些杂志,从上面了解一下社会的方方面面。
  我刚坐下来,对面就来了一位男孩,模样很像王可,我以为是他,内心突然有了一种冲动,待我细细打量一会儿,才发现对面的男孩只有外形轮廓像王可,实际上相差十万八千里呢。
  不过,他的出现倒让我心情无法安定了,我想起了从前,想起了王可,想起了在图书馆查阅的那些有关妓女的资料,如果不是在这里碰到了王可,我可能不会拥有现在的生活,都说男人铸造女人,王可竟把我铸造成今天这个样子,不伦不类的样子。如果我当初遇到的不是王可,如今我会是什么样呢?
  对面的男孩很安静地坐着,他在翻阅报纸,是一张有关电子方面的报纸。他的沉静,让我心生羡慕。我想我再也不可能有如此沉静的姿态了,我的内心已被社会生活弄得混乱和喧嚣,是王可把我推到这个层面,现在一旦我碰见他,我一定会跟他形同陌路,因为迟早有一天我要跟这样的生活告别。
  我控制着情绪,努力使自己安静。我想我只有安静下来,才能把要看的东西看进内心里去。一会儿,我终于安静了,几乎到了物我两忘的境地,我看了很多东西,国内的国外的,文学的科学的。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我想人还是很能够控制自己的,人的失控,大多都是心灵偏执的结果。
  傍晚,我回到了家里。妈妈坐在椅子上看电视,电视是我刚刚买的,等离子液晶彩电,这以前我们家一直看那种老旧的电视,看了十五年,新机子替换旧机子的时候,连收破烂的人都不愿意要了。我只好把旧机子当垃圾扔了,我扔它的时候,妈妈似很不情愿,说还能卖几个钱,直到拾破烂的人对旧机子不屑一顾,我妈妈才认同了它的一钱不值。
  我没打扰妈妈,径自进了自己的房间,拧开台灯,打开电脑,把今天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然后存放到记事本里。写日记对一个人很有益处,特别是写作的人,一篇日记也就是一次新鲜的生活,天长日久,说不定就是一本书,一部社交实录。
  我认真地写着,键盘发出动听的声响,我发现我是那么热爱着写作,这种热爱是由衷的,不是装出来的。好像是何羽跟我说过,法国女作家乔治·桑写作的时候,从来不招惹男人,等她写好了一部书,才会在男人面前释放自己的热情,她会发狂地跟男人玩,发狂地爱着他们,而一旦她身陷写作的囹圄,又会把他们忘得一干二净。
  但愿我能成为乔治·桑,却不敢保证能经历她那样伟大的爱情,她深爱过肖邦,她与肖邦的情书成为世界经典。而我们这个时代能产生那样伟大的爱情吗?爱情在商人们眼里已成为一种钱的替换物,在艺人们眼里已成为一种游戏,在文人们眼里已成为一种智力表达,而爱情一旦被世俗的功利所笼罩,它就变味了,就不再是爱情了。
  夜色渐渐浓了,我的肚子空起来,忽然想起自己还没有吃晚饭,我圆愿缘第八章喊了一声妈妈,跟她要晚饭吃,妈妈看了看我说:“去买馄饨吧,我也没吃呢。”
  我只好关了电脑,走进厨房,端了一个小锅子去买馄饨。未下楼梯,我便闻到了馄饨的香气,卖馄饨的老头就在我们楼下,一道院墙将他隔在门外,但那香味却不是院墙能挡住的,于是他的生意在我们的楼下越做越好。
  六十
  在简单机械地重复生活时,我努力保持一块自己私有的领地。让这块领地成为雷打不动的圣地,比如我对文学艺术的热爱。
  不属于男人的时间里,我就属于文学,属于艺术,我翻看各种各样的书,我在看书的时候,经常对自己的行为检点,有时候我会脸红,有时候我会心跳,有时候我还会默默流泪,但不管怎样,我知道自己的情绪波动时,一个真我就出现了。
  在这个真我跳出来的时候,我自然沉默不语,就像我的身边什么也不存在一样,甚至我连妈妈的问话都不想回答了。妈妈温晴难免要对我唠叨一番,她不阴不阳地说:“翅膀长硬了,我这个母亲就多余了。”
  我在一旁看她一眼,忽然感到人老了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首先她想管的事情太多,你要是不让她管,她会说你眼里没有人。如果你跟她真搭上话,你就要没完没了接受她的唠叨。
  而我哪里有那份耐心听一个老人的陈年旧话呢?更何况是妈妈这样的人,她复杂的经历已使她的心态很不正常。
  我只好离开家,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穿行。
  这天早晨,我离开家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妈妈,她刚刚从公园回来,正跟我讲述她的所见所闻呢,我一下子就烦起来了,然后我照了照镜子就准备出门去,妈妈在门口拦住我说:“你从来不听我说句完整的话,我就那么让你烦吗?”
  我笑了一下,什么也没说,绕过妈妈就走了。
  明亮的早晨给人一种开阔的心情。我买了一张晨报,大致扫了一眼上面的新闻,我看报纸从来不详细,大多都是扫几眼,看个标题,然后就扔掉了。不过,我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美术馆正在展出拉丁美洲画展”,这条消息让我足足兴奋了几分钟,于是我拦了一辆的士就奔了美术馆。
  画展正如我想象的,是一种非同一般的艺术,一种全新的思维。
  而艺术能震撼人心的地方往往因为它的新奇。
  我特别喜欢看画展,美术带给人的世界已经不单单是画面和色彩了,在画面和色彩的背后,是一种深深的思索,对人生的思索,对人类的思索,它带给人的启发往往是立体的双重的,因而现代的画家常常又是一个思想家。
  在一幅油画前,我停住了,这是一幅很有意境的油画,迎面一座山,映着月光分外好看。一层一层的山岭,有几片白云夹在里面,所以看不出是云还是山。及至定神看去,方才看出哪里是云哪里又是山来。山前站立一位女人,女人显然已经老了,她的皮肤呈现出树皮一样的皱褶,她倚在一棵树干上,无奈地望着远山,层层叠叠的远山,似给了老女人一种回忆的安慰。油画的题目是《我年轻时的山脉》。
  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潮湿起来了,我自然而然将这个老女人联想成妈妈或者外婆,山脉就是她们年轻时的躯干,蓬蓬勃勃,蓊蓊郁郁,吸引着去攀登的人们。而现在她们老了,真正地老了,外婆已化成了空中的风,妈妈的躯干再也没有什么使用价值了,她甚至连说话的魅力也没有了。
  突然一阵悲凉袭来,想想这种苍老其实在靠近我们每一个人,只不过有的距离近些,有的距离远些,人人如此,没有任何特殊。
  我默默地从美术馆走出来,心情仍然是可怕的沉郁。
  太阳当空照,明亮而喧哗的大街破坏了我内心的沉郁,我已经说不清自己这会儿陷入了一种什么情绪,也不知道下一步想去做什么。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厉总发来的短消息,厉总说他要出差几天,要我别过分想他。
  我立刻给他发了一则短消息,我说我先把你锁在我的内衣里,等你回来后,亲自脱下来,哈哈哈。
  不知他见到我的短消息会怎么想,他会笑还是会哭?管他呢,好像他的离开让我突然轻松了起来。
  我很想见见何羽,不知是不是因为拉丁美洲油画的缘故,一种对艺术交谈的渴望让我忍不住回忆着何羽的电话号码,我终是想起来了,他刚好在家,我说我想跟你聊天。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在哪里?”
  我说:“在‘花儿与少年茶吧’怎么样?”
  “好吧,半小时后我们在那里见面吧。”他说完就放下了电话。
  何羽倒是个不食言的人,他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做到。
  现在我就打车去花儿与少年茶吧,我必须先到,这样才能显得礼貌,因为是我邀请的何羽。
  我刚坐好,他就来了。我向他招招手,他奔了过来,拍了一下我的头发说:“怎么想起来约我喝茶了,我以为你早把我忘了呢。怎么样,最近在哪里高就,腰缠万贯了吧?”
第41章
  我的脸腾一下红了,好像自己的什么底细被他看穿了一样,但我很快又平静下来,毕竟是经过风云变幻的人了,几句话的刺激不可能再让我沉不住气。
  我直奔主题说:“刚刚在美术馆看了拉丁美洲的油画展,很感慨,特别想找一个人聊聊,就给你打了电话。”
  “为什么不找王可呢?你可是通过他认识我的。”何羽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我将绿茶推给他,说:“喝茶吧,在我们喝茶的时候我不想谈另一个人。”
  何羽哈一声笑了说:“你可别拿老眼光看人啊,如今人家王可绝对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办了个文学网站,连法国文学界都有人问津他的网站了,要是人家赚了欧元,你可要大大逊色了。”
  “我不会跟他相比,我已经不再注意他了,他早就飘出了我的视野,云一样越飘越远了。”我漫不经心地说,尽量淡化王可。
  何羽看看我,还想就有关王可的话题再说点什么,见我一脸严肃,就转了话题说:“画展怎么样?”
  “好极了,有一幅画让我激动了半天。一个年老的女人倚在一棵树上,无奈地望着远山,层峦叠幛的远山就像女人年轻的躯体一样,油画的题目叫《我年轻时的山脉》,很有意境。”
  何羽感兴趣地说:“这个题目不错。真是这么好,我也要去看看。”
  我接着说:“我站在油画前,想起了我的外婆,还有我的母亲,以及我自己。女人年轻的时候,就像蓊蓊郁郁的山脉,有很多男人去攀登,等她们老了,男人们再也不去了,她们只好无望地空守家园,回忆年轻时的岁月,而生活永远也不可能再重复一回了,留在女人心里的那些遗憾就变成了生活的印迹供艺术家们想象了。”
  何羽全神贯注地听着,见我停了话,他说:“继续说,你说得很好,思维有了高度,这对创作有好处。”
  被他这么一鼓励,我说话的欲望突然强烈了。我说:“我想把外婆和妈妈一生的爱情故事写成一部长篇小说,总觉得过去的女人对爱情特别投入和专一,而如今的女孩子想轰轰烈烈爱一场的机会都没有了,她们更注重物质的东西,实际的东西,享受的东西。”
  “这其中也包括你吗?”何羽打断我的话。
  我白了何羽一眼,他这个人就是这方面不好,总喜欢把人置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他见我真动了气,就说:“开个玩笑嘛,女人都这副德性,小气吧啦的。快喝茶吧,我可没有时间跟你怄气。”
  我就着他的态度下了台阶,微笑着说:“你就会出我洋相,我不喜欢这样。”然后我又转回到方才的话题,继续说:“构思长篇对我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要写好那个年代的女人,大多的生活都要靠想象。妈妈很少跟我提及从前的事,我也不敢多问,本来外婆去世的时候,留给妈妈一本相册,可是我翻看相册那天,被妈妈发现了,她索性烧了那本相册。”
  “这就是故事,多么好的故事啊!你没把相册看完整,真是个好事情,这样你可以全力发挥自己的想象,说到底文学是想象的产物,不是生活的复状,如果现实生活把你的脑袋填得太满了,人思索想象的空间也就小了。”何羽对我进行着高屋建瓴的指导。
  “我的小说就用那幅油画的题目《我年轻时的山脉》,这个题目有诗意,给人想象的空间。”我继续说着我对这部长篇小说的设想。
  何羽一边听一边给我出点子,他这个人在这方面不保守,比王可大气多了,我就是喜欢他这一点。
  茶吧的音乐轻轻的,像流水一样,给人一种心怡的感觉。我静静地听着何羽的指点,他的语音和音乐汇在了一起,琴弦一样拨动着我的心灵。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们一直聊到下午,吃了一点简单的套餐,继续着有关文学的话题。在这永恒的话题中,我的心灵一点一点明净,一点一点愉快,一点一点理清生活的头绪。我想我就永远坐在酒吧里吧,永远听着一个男人的讲述,也许这样的生活才属于我。
  跟何羽分手的时候,我有点依依不舍,何羽说:“等你把长篇构思好了,再请我喝茶吧。”
  我望着何羽的身影,感觉他才是个真正热爱文学的人。
  晚上,我把今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在电脑上记录下来,看看文字,行云流水,无懈可击。
  我关了电脑,准备睡觉。我累了,特别想安眠。妈妈已经睡着了,她的房间没有了动静。夜晚变得分外神秘,分外散漫,分外自我,随便你把它怎么样,都无人过问。
  我躺在床上,准备看一会儿书,睡觉之前看一会儿书也有助于安眠。我的床前堆满了书,我随便抽出了一本,没注意书名。这时,电话响了,是丽莺。
  “你也当夜猫子啦?”她在电话那边问。
  “跟你学嘛。”我随口说。
  “你最近过得好嘛?”她问。
  “我还是老样子,你呢?”我反问道。
  “我不好,可能要吃官司呢。”丽莺在电话那边突然低调地说。
  “你别吓我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急着问。
  “这事我一直没跟你说,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位老总,他是某银行老总,说给公家干了一辈子,快退下来了想转移一笔钱,让我帮他想办法。开始我不肯答应,后来他说给我提成百分之二十五,我想想似很划算,于是就把这事答应下了。谁知这事刚刚办完,就被查出来了,老总被公安机关提审的时候,把我供了出来,这下好了,我已在劫难逃了。”
  丽莺停住话,似在听我的反应。
  我惊慌得汗都要渗出来了,首先想了一下这事跟我有多大关系,当我确信跟我沾不上边时,便冷静地说:“丽莺,事情已经出来了,你也不要太惊慌,是你做的事情你承认,不是你做的事情你千万别乱说,法律这个东西是重证据的。”停了停,我又问:“公安机关找过你了吗?”
  “他们不找我比找我还令人揪心。我刚刚回来的时候,感到身后有人盯梢,这会儿给你打电话,还不知道是否被人窃听呢。”丽莺的口气很神秘。
  从丽莺神秘的口气里,我感觉她正在东张西望,我好紧张,要是丽莺不经意之间说出了我们的关系,公安机关会不会也把我作为他们破案的目标?可我又无法就此放下电话,那样显得我这个人太没义气了,抛弃朋友总要看个火候吧。我压低声音说:“反正你就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吧,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我的心显然有点虚,说出的话已经不是朋友之间的话了,而是报纸上的社论。
  丽莺说:“早知这样,真不该当初贪财。如果真去坐牢,这一生也就毁了。”
  “可是谁又能预料那么远呢,我们又不是预言家。”为了早点结束跟丽莺的对话,我安慰她说,“你如果真的坐牢了,我会去看你的,朋友一场啊!”
  “我真是没有白交你这个朋友啊,你这一番话,使我都要哭出来了。”丽莺以感激的语气在电话那边说。
  “这是应该的嘛。只是今天晚上你怎么办,能睡着吗?”我不放心地问。
  丽莺哈一声就在那边笑了,我周身立刻紧张起来,以为她在那边精神失常了。
  丽莺笑着说:“告诉你吧,今天是愚人节,我刚刚说的话都是玩笑话,你被愚弄了,真的被愚弄了。”
  我真是哭笑不得,紧张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下来,才感觉握着电话的胳膊有点酸了,于是换了个姿势说:“丽莺,你真不该开这样的玩笑,你会把我吓疯的。”
  丽莺仍在电话那边不停地笑着说:“我哪里知道你会这么愚啊,平时看你是多么机灵的一个人啊!不过,从这件事上我也考验了你,觉得你是个比较靠得住的朋友。”
  “你可别这样给我下定论,说不定你真考验我的时候,我就撤退了。”我故意低调。
  丽莺说:“好了,我不打扰你了,你继续做你的美梦吧,这个愚人节过得很有意义,你以后再写小说的时候一定把这个细节写上,让天下的读者都来分享你的愚蠢。”
  未等我说什么,丽莺就把电话挂了。
  我起身去了一趟卫生间,回来以后,再也没有了睡意,关灯半晌,仍是睡不着。于是,只好又把台灯拧开,望着天花板出神。我们的房子是太破旧了,天花板已失去了正常的颜色。我不再看它,想看一会儿书,可拿起书来,怎么也看不到内心里去,就这么默默体会失眠的滋味。丽莺的一番玩笑,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倘若今晚她不是开玩笑,而是一种实际存在,命运的车轮就会滑向另一个方向,那个方向是多么可怕啊,人在那里像行尸走肉一样。我不敢深想下去了,越想越恐怖,谁能说我现在的生活不是行尸走肉呢,我和这些老总的关系是一种什么关系,交易关系?肉与钱的交易?不肮脏吗?不可耻吗?我的脸突然红了起来,心中隐隐升起一种欲摆脱当下生活的渴望,这渴望像一条蛇一样纠缠着我的全身。我徒然对自己作着种种幻想,徒然想回到过去那种贞洁、坚强、安静的境界。可现实又告诉我,一个人决不能回到过去,只有继续向前。我深知回头是无用的,除非看到自己早先经过的地方和住过的屋顶上的炊烟,在天边,让往事在云雾中慢慢隐灭。情欲的危险不在于情欲本身,而在于它破坏的结果。
  我再一次坐起来,披上睡衣,我想在房间走动一会儿,打开窗子透透气,可我不能。我房间的窗子早已经封死了,因为楼下是一排小吃群,各种各样的油烟随窗而进,妈妈经常被呛得咳嗽,于是我的房间就永远失去了窗子。而就是这没有窗子的房屋,我们也不能安静地住下去了,要想求得一个稳定的居所,必须有一笔买房子的钱财。想到房子,我的思维又进入了现实之中,刚才内心的不安突然没有了。既然生活这么现实地横在面前,我不去改变它,谁又能替我去描绘新的图景呢?
  我回到床上,重新躺下来,打开小型的收音机,里面正播放朴树的歌,我投入地听着,随着节奏轻轻唱起来:
  在出生的那一天
  我们已注定要走上这条路
  永远不归的路
  我们不停地奔跑
  在每个白天夜晚
  情却不知不觉走向死亡
  虚幻的永恒只是那支离破碎的感觉
  永生永世的爱恋
  总是那么遥远沉重
  不变的轮回之中
  生命变得虚无飘渺
  曾经遥远漫长的幻想
  为何始终不能实现
第42章 代后记歌哭与诅咒(代后记)——雪静的写作和对女性主义的话语检讨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评论家何言宏
  我和雪静曾经有一面之缘,是在一次朋友召集的聚会上,雪静妙语连珠、谈笑风生,充分显示出她热情、睿智和风趣的一面。这次有机会较为集中地阅读她的作品,对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知道在雪静大量的文学创作中,她对长篇小说《红肚兜》情有独钟。我想除了因为这是她新近再版的作品外,还可能在于,正是在这部作品中,雪静寄托了她在长篇小说《梦屋》、《旗袍》、《夫人们》等很多作品中就曾具有的对于女性命运的长期思考,这种思考由于其坚定明确的女性主义的话语立场、鲜明的历史感、撼人心魄的情感力量和相当独特的艺术表现而显得尤为深刻。所以说,通过对于《红肚兜》的阅读,我在她的热情、睿智和风趣之外,又领略了她极为深沉的一面。
  《红肚兜》以女性主义的话语立场书写了温家三代女性的悲剧命运。外婆温婉、母亲温晴和名为温声的叙事人“我”,虽然生活于几乎横跨了整个世纪的不同时代,但她们的共同命运,都是在男性世界中对于爱情的追寻、幻灭与绝望,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对于自身命运的血泪歌哭和对男性世界的诅咒。所以“我”说,外婆和母亲“她们活生生的情史就是那个社会的生活史和血泪史”。也许是为了增强作品的历史感并且以此进一步地强化女性无以逃脱的悲剧性的历史宿命,雪静以并列的三条线索几乎是平均用力地交错叙述着外婆、母亲和自身的情感历史,而且,母亲温晴的情感历史甚至就是外婆情感故事的重复。
  温婉的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之初,温晴的故事是在上世纪的四十至七十年代,而温声的故事,却发生在上世纪后期以来的今天。温声在经历了一个所谓的作家王可并对男人产生了初步的失望以后,又遭遇了一家文学杂志的副主编“赵先生”和商人“方总”与“厉总”。她在被“方总”包养后曾对后者产生过依恋,但是“方总”的回答与周环宇对其母亲温晴的回答如出一辙,无情地粉碎了她的幻想。当她真诚地向“方总”表示愿意留在他的身边时,“方总”却无奈地笑笑说:“你真是个很讲情意的女孩子啊!可惜我没有时间顾及你的情意,我们都很忙,你也很忙,我也很忙。”温声对真情的追寻没有外婆和母亲那样的惨烈,但是结局基本上一样,均以失败与绝望告终。温家三代女性的情感历程非常自然地使她们对男性与爱情产生了怀疑与诅咒。温婉曾经这样反思过自己:“我爱郭大,郭大爱我吗?我为他豁出了一切,而我在他心里究竟占多大的位置呢?”温晴也曾自语道:“这辈子,没碰上一个像样的男人。”在经历了对“方总”的失望后,温声也似乎猛醒道:“爱情说到底是想象的产物,真正的爱是不存在的”,“这是现实,我必须接受的现实,现实不需要真情,不需要爱,不需要生死歌哭、现实只要新鲜的感受和肉体的机械动作”。“既然男人总是利用女人的肉体快活自己,那么我就要利用他们这种快活的感觉赚钱”,这样的想法,便成了年轻的温声不断沦落的思想基础,也使我们强烈感受到时移世易之中女性命运的不断轮回。在男性世界的包围中,女性对于真正爱情的寻找只能是以彻底的绝望与不断的沦落作为结果,这不仅包含着温家三代女性的歌哭与诅咒,无疑也包含了作家雪静的思考。我在这里自然不敢妄测雪静自身的情感经历,但仅凭作品,我也能看出这样的歌哭与诅咒,同时也为雪静所具有。
  我们从《红肚兜》中能感受到雪静对女性命运的深沉思考,这种富有历史感的思考也很充分地体现了雪静女性主义的话语自觉。但在另一方面,我又觉得,这样的思考似乎可以更深一步,或者可以说更具新意。作为一位男性读者,我以为进一步深入的基本前提,就是要对既往的女性主义写作进行认真深入的思考。
  说到反思,我想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要重新检讨一下既往的女性主义话语有没有形而上学的东西,有没有遮蔽的一面。我们知道,任何一种话语对世界的呈现或讲述都很容易走向偏执,走向形而上学。我们不要相对主义,但也不要形而上学。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以为我们的女性写作实际上已经有了形而上学的危险。联系到雪静的《红肚兜》,我想这样的危险就表现在,女性主义写作很容易将痴情与无情、无私和功利、真实与虚伪、浪漫与务实等这样二元对立的品质分别本质化为女性和男性所固有的东西,并且对后者进行猛烈的批判,我以为这样的批判是很无力的。因为正如布尔迪厄所说的,任何一种习性都是一种社会历史性的建构,我以为在“情场”上仍然如此。
  这样来看,女性写作中的男性形象虽然形形色色,但由于被形而上学的女性话语既定了自私、虚伪和无情等先天的“男性”本质,女性作家忽视了对具体男性的性格挖掘,这便造成了那么多的女性写作迄今为止也未提供给我们一个富有深度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男性形象。所以在这样的意义上,我虽然赞同女性的话语表达,但我所期待的,却是一种辩证的、极富历史感的女性主义话语,而不是女性主义的形而上学。
  在我对女性写作的有限阅读中,雪静的《红肚兜》有着相当突出的历史感,其所涉及的社会领域也非常广阔。在作品的第一章,雪静就认识到温婉和温晴“活生生的情史就是那个社会的生活史和血泪史。她们的故事曲折离奇充满了人性的善恶”,说实话,当我读到这样的话,真的是精神为之一振的。雪静的认识无疑很深刻。所以,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对雪静的写作充满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