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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短篇小说年度佳作(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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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短篇小说年度佳作(2011)-贺绍俊
第1章 序言:短篇小说让我们对文学更放心
  贺绍俊
  阅读2011年的短篇小说,经常能发现一些不太熟悉的名字,这是最令我欣喜的事情。与这一欣喜事情相伴随的是,一些好小说都出自年轻作家之手,这真是喜上加喜。为什么我特别看重这一点,因为这不仅关系到短篇小说写作的后继有人,而且也关系到纯文学性的小说能不能存在下去。我们一般将小说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在我看来,短篇小说是最具文学性的小说样式。现代的短篇小说从“五四”写起,一直写到二十一世纪,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反复磨炼,应该说已经成为一个相当成熟的文体了。二十一世纪前后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变革,比如市场经济、互联网、建立在高科技基础上的新媒体,等等,这些变革对文学的冲击不容低估。但唯有短篇小说似乎在这些外来的冲击下显得无动于衷。这说明短篇小说这一文体已经成熟为一个相当坚固的堡垒,它代表了传统小说的审美形态,不会去迎合外在的变化。为了适应新的文学生产环境,许多文学样式不得不改头换面,而改来改去无非是两种方式,一是把许多适应当下消费时代的新因素强行往文学里面塞,二是把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性尽可能地淡化。但文学为了适应消费时代的改变,带来的并不是文学的新生,而是文学的泛化、矮化和俗化。当然,以达尔文主义来看这些会是一个乐观的结论,因为优胜劣汰,旧的文学死亡了,会诞生一个新的文学形态,比如网络文学、手机文学。但我始终认为,文化和文学拒绝进化论。因此,能够将一种传统的文学形态保存完好,将是人类文明的幸事。在小说样式中,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都具有“叛变”的可能性,因为它们可以完全依赖故事性而存在。特别是长篇小说,它在网络上,被改造成类型小说,成为了网络文学最红火的样式。网络是一个巨大的文化恐龙,但凡短篇小说这种样式有一点点被改造的可能性,也不会被网络放过的。但至今网络对短篇小说仍是不屑一顾。因此,那些追逐市场、追逐娱乐、追逐新的审美时尚的作家是不会对写短篇小说感兴趣的。也许可以将短篇小说当成一块试金石,测试出一个作家是否真正怀有纯文学的理想。而且,只要还有作家在坚持写作短篇小说,我们也就可以放心地说,文学不会死去。如今,仍有年轻的一代加入到短篇小说写作中来,对于文学来说,不是一件非常值得庆贺的事情吗?
  在我所选的二十余则短篇小说里,就有十四位作家是“70后”或“80后”,竟然超过了百分之五十。这里不排除我选稿时带有一点偏向,但我可以肯定地说,他们的这些作品放在年度的短篇小说中绝对是经得起比较的,也是可圈可点的。首先,我从他们的小说中看到了年轻一代的大境界。如畀愚的《我的1991》,看上去作者写的是非常个人化的小事——小说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一个中国人在1991年到苏联做生意的经历。主人公的生意做得很成功,他遇见了一位神秘的苏联人伊万,伊万肯定有很强大的背景,因为他做的是军火生意。苏联人看来非常信任主人公,要介绍主人公与他的上司瓦西里见面。于是主人公带着他的女翻译——一位苏联姑娘娜拉塔莎去了莫斯科。麻烦的是,主人公似乎爱上了娜拉塔莎,他到了莫斯科后,都顾不上联络他的生意,而是每天与娜拉塔莎缠绵在温柔之乡。但主人公与情人在宾馆里缠绵时,窗外正在发生一桩影响世界的历史事件:导致苏联解体的群众示威。是的,作者并不是要在此做一篇宏大叙事,他在小说的一开始就对此作了撇清:一个巨大的帝国一夜之间解体,主人公反而感到高兴,因为他的客户从原来的一个国家一下变成了十五个。小说的最后,主人公还从这桩政治大事件中发现了重大的商机,因为伴随着苏联解体,莫斯科到处矗立的铜像纷纷被拆除,主人公打算用购买废铜烂铁的价钱来收购这些铜像。瓦西里很爽快地答应了,但主人公请求瓦西里帮他找回失踪了的爱人娜拉塔莎时却被拒绝了,这时主人公才发现,他的爱人是克格勃安插的人。作者在叙述中始终要营造一种逃离宏大叙事的气氛,主人公面对红场上和大街上的军车与坦克无动于衷,他也顾不上政府的戒严令,四处去寻找失踪的爱人。但小说的结局颠覆了作者精心营造的气氛:这个似乎与苏联解体毫不搭界的主人公,其生活轨迹实际上从来都没有超出宏大叙事之外。艾玛的《在金角湾谈起故乡》,分明是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自白。主人公m女士是一位研究生物学的学者,她的专业也是与现实问题紧密相连的,因此她从专业的角度对人类的现实困境充满着忧患。但这位充满忧患意识的专家却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束手无策,这并不是专家的无能,而是专家不愿意去效仿和学习现实中的行为规则,因为这些现实中的行为规则是与她的理想相背离的。现实与理想的背离,是所有知识分子共同面对的困惑。作者以故乡这个意象来隐喻这个困惑,这恰是这篇小说的主题之“大”。其次,我也看到了年轻一代的精神困惑。弋舟的《安静的先生》是一篇很耐人寻味的小说。一位退休后的老先生,决心寻求一种淡泊清静的生活。他做一只候鸟,冬天时从北方来到南方,寻一个小城镇住下来,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安静地度日,无所牵挂,也与世事无关。但世事偏偏不放过这个无所牵挂的老头,频频地来骚扰他。作者笔下的老先生,曾经身居要职,显然历经沧桑,这一切作者都没有交代,也无须交代,重要的是,这位老人觉悟到安静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但我以为,作者真正的用意并非要塑造一位安静的老先生,从字里行间,我们分明感觉到作者对现实的激愤之情。社会是那样的喧嚣、浮躁、无序,而人的心境则充满了污秽的尘土,找不到半点洁净之处。安静的先生在同里古镇遇见一位老先生,两人“一见钟情”,心心相印,安静的先生就在老先生的相邀下住在他的家里。他们相安无事,但他们的晚辈却惊慌诧异。作者通过这样的细节表达出年轻一代的自责,也表达了他对这个喧嚣世界的深深困惑。郑小驴的《少儿不宜》,以一个少年的眼睛去看待乡村文明遭遇城市化的野蛮入侵。游离和众多的乡村少年一样,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考上大学,离开乡村,进入城市,可是进入城市就能有前途吗?游离的表哥却提供了一个反面的实例。在游离家乡,盖起了一座温泉度假村。虽然游离还没有进入城市,却通过这个温泉度假村感知到了城市的另一面。这让他对未来更加迷茫。这篇小说非常真实地表达了一个“80后”的内心困惑。作者郑小驴就是一位从乡村走出来的作家,他目睹了中国社会近几十年来的巨变,可贵的是他始终带着一种质疑和困惑去面对世界,这也就会使他在文学上走得更远。再次,从年轻作家的作品中我也看到了年轻人的朝气和风格,比如甫跃辉的《骤风》中的一种特别的想象,颜歌的《悲剧剧场》中的青春体的语言叙述,徐则臣的《轮子是圆的》中体现出的一种叙事的冲击力,都带有年轻一代鲜明的印记。这一切也说明一个事实:尽管短篇小说这种形态是非常传统的,但它丝毫也不会是衰老和陈旧的。
  短篇小说考验作家观察世界和认识世界的能力。这些短篇小说大概也可以证明,当代作家面对纷繁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清醒,也越来越成熟。范小青的《我们的会场》是一篇冷幽默式的作品,会场已经成为当代政治、文化的一种基本元素,对于无休无止的大大小小的各种会议,人们多半都见怪不怪。作者本人在生活中肯定是经常要出入各种会场的,但她能够以作家冷峻的眼光去观察会场,发现常态下的荒诞性。刘庆邦的《月光下的芝麻地》写了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他写的是“文革”以前农村人民公社制度下,一群年轻妇女表现积极性,争做无名英雄,在队里准备收割芝麻之前,抢先悄悄地把芝麻都收了的故事。过去的小说中不乏这样的故事,套路也基本一样,主题也基本一样,无非是要表现人们的集体主义的精神、无私奉献的精神。但刘庆邦却能在这样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上翻唱新曲,并唱出新颖别致的韵味来。我以为这取决于作家观察世界和认识世界的方式。过去热衷于讲这类故事,是受制于当时的政治意识形态,在意识形态化的文学思维中,它逐渐定型为一种争当劳模、先进和热爱集体的叙述模式。刘庆邦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作家,那个年代的生活经历是他一笔丰富的写作资源。但我敢断言,他当年的创作也曾受到那个年代特定文学思维的掣肘,这妨碍了他开掘这笔丰富的写作资源。但可贵的是,刘庆邦并没有在这笔写作资源上形成顽固的思维定式,相反他能从一个崭新的角度去重新整理以往的经验。他从这个故事中获得了一种劳动的幸福感,他带着这种幸福感来讲述故事,这种劳动又是与大自然连在一起,大自然的美与劳动的幸福感交织在一起,构成了这篇小说的和谐乐章。
  我还特意选入了一组劳马的小说。严格说来,劳马的小说应该归入微型小说。微型小说与短篇小说的区分主要在于篇幅的长短,但篇幅的长短会带来审美形态的不同,所以一般我们会把微型小说和短篇小说看成是两种小说类型。但它们之间的界限不是壁垒森严的,实际上相互之间有渗透,有交错。我看重劳马小说的特别意义。我更倾向于把劳马的小说称之为一种哲学小说。当然提到哲学小说,我们很容易地就想到法国作家狄德罗的《拉摩的侄儿》,这位法国启蒙时代“百科全书派”的代表性人物大胆地采用小说文体来阐释他的哲学观点,宣扬他的政治主张。尽管这部小说被恩格斯称赞为“辩证法的杰作”,尽管黑格尔被其中的辩证谈吐所折服,但这样一种以小说的形象瓶子盛哲学的抽象浓汤的做法并没有流行开来。虽然哲学小说一直并没有形成阵势,但现代小说的发展趋势之一便是小说不断地向哲学靠近,例如卡夫卡、贡布罗维茨、布洛赫、穆齐尔等作家,在他们的小说中哲学意蕴非常突出,他们以哲学的方式进行思考,接纳可被思考的一切,拓宽了小说的主题,使小说与哲学相接近。即使嘲讽过《恶心》的昆德拉也并不遮掩他对哲学的兴趣,他的小说处处闪烁着哲学的睿智。中国当代小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有一次向西方现代文学靠拢的高潮期,在这个高潮期,当代的作家也尝试着开启哲学的思路。这典型地体现在“寻根文学”上面。很可惜,到九十年代以后,在物质主义和欲望化潮流的冲击下,作家们疯狂地奔向形而下,刚刚开启的哲学思路就这么中止了。而我是在这个意义上将劳马的小说称之为哲学小说的。也就是说,它呼应着西方现代小说的发展趋势,从哲学的门径进入小说,重新点燃了中国当代小说的哲学火炬,使八十年代在“寻根文学”中表现出的哲学智慧重新焕发出光彩,让我们看到了小说摆脱形而下泥淖的希望。因此尽管劳马的小说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哲学小说,但他的小说对于中国当下小说的现实意义却在于哲学,他的小说提醒我们,中国当下小说最缺失的是哲学。
  还得为裘山山的《打平伙》做一点说明。这篇小说语言生动,情节曲折,看似很随意地讲述一个老牛啃嫩草的故事,却在不动声色之中善意地批评了老董。裘山山是一位始终对历史和长辈怀有敬意的作家,她十分珍惜岁月留下的精华,这构成了她的文学叙述的基本特点。《打平伙》当然算得上是一篇短篇佳作,但这篇作品很容易被人们忽略,因为它是发表在年终最后一期《西湖》上的。现在每年好几家出版社会组织出版多种年度的小说选,但出于市场发行的考虑,年度的小说选往往在一年还没有结束时就编好了,于是年底最后一期文学刊物上发表的小说,基本上就成为了这些年度小说选无法关注到的盲点。我希望我参与编选的年度短篇小说选能够消除这个盲点,因而也就将上一年度最后一期的刊物纳入到选编的范围,相信读者们也会同意我的主张的。也正是在这样的主张下,《打平伙》这篇佳作进入到了我的视野中。只要贵州人民出版社继续将这个年度小说选做下去,我们就仍然以这样的方式消除我们的编选盲点,以保证每一篇佳作不会被遗漏。
第2章 打平伙(1)
  裘山山
  重新调好颜料后,老董提起笔,点了一点在画布上,一看,还是不对,偏黄了,缺营养似的。刚才是偏深,发黑。这个麦绿色今天好像躲起来了,老董怎么都找不到它。他气恼地将颜料盘全部洗掉,再重来。可这一回,色差更大了,简直到了难看的程度。本来麦绿色是老董最喜欢的颜色,最动人的颜色,可是今天早上,搭进去一个多小时了,老董怎么都找不到它。
  老董把笔一扔,有些心烦,抽出一支烟点上。
  脑袋发蒙,好像里面全是糨糊,而且是干了的糨糊,一点儿画感也没有,脑子是脑子,手是手,画布是画布,连不到一块儿去。难道真的是老了?江郎才尽了?不可能啊,他现在这个年龄,对画家来说应该是正当时,就算不在顶峰,离下山也早。
  老董走到落地窗边,推开窗户,将嘴里的烟吐出去,免得宝贝起来了,又是一顿抱怨。
  哦,下雨了,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但树叶亮了,地面黑了。空气中略微有些土腥气,丝丝缕缕地渗入他的心肺,心情顿时清爽了许多。隐隐约约地,他捕捉到了什么,汗臭?扑鼻的饭香?从菜地里直接采下的黄瓜豆角的凉润?还是压着声音的偷笑?久远的生活场景在脑海里忽隐忽现。
  但还来不及看清什么,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老公,你干吗呢?
  老董忙不迭地将半截烟丢出窗外,然后转身,看见自己的娇妻穿着半透明的睡衣袅袅婷婷从楼上下来。
  宝贝起来啦?
  老董总是叫她宝贝,只是开心的时候,“贝”字是儿化音。相反的时候,尾音就收得很干净。现在这个“贝”字就是去声。略偏严肃。
  宝贝眉头微蹙,嗔道,你又抽烟。老董知道瞒不住,嘿嘿一笑:今天状态不好,抽两口。
  宝贝说,不是我不让你抽,是医生不让你抽呀。
  老董说知道知道,岔开话说,今天怎么起那么早?才十点刚过。
  宝贝说,我饿了。然后走上前,胳膊从他腋下伸过来,抱住他的胸口(因为宝贝比他高十公分),娇滴滴地说,就怪你昨晚老折腾,把我搞饿了。
  老董又是嘿嘿一笑,转头亲了一下宝贝的额头说,去喝碗豆浆吧,还有小笼包子,我热好了。宝贝说,大清早吃什么肉包子嘛,油腻死了。老董说,光喝豆浆不行啊。宝贝说,我说的是你,老是喜欢吃油腻东西。越来越胖了。老董嘿嘿一笑说,那么小的包子,才多少肉啊,不至于长胖。
  宝贝一扭身,去端了杯豆浆,拿了两片饼干。
  老董在这方面真是佩服宝贝,为了保持身材,很能忍嘴,这不吃那不吃的,有时候一顿饭只吃青菜,跟只兔子似的。老董不行,没有肉,毋宁死。老董说,要不,咱们今天出去转转,找个四川餐馆儿解解馋?宝贝说,那你不画了?老董说,状态不好,我想休息休息。宝贝说,怎么回事噢?昨天也说状态不好。老董说,搞创作是这样的,有时没有感觉。别急,状态好了画起来很快的。
  宝贝撅撅嘴说,那好吧,我去换衣服。
  老董知道这宝贝换衣服化妆,得个把小时,重又坐回到画架前。试图再找找感觉。
  老董今年五十五,宝贝今年二十八。一看就知道这是他中年起义的收获,具体说,是两年前起义的收获。
  一个男人,年轻时如果没好好折腾一下,经历一个短暂的春天就到夏季或者秋季,很少有终生无憾的。多半都会暗暗遗憾,之后暗暗弥补。也有一少部分会揭竿而起,建立新政权。
  老董就属于那少部分。他的前半生一直被人夸为老实厚道,守着结发妻子过朴实安稳的生活,却偏偏在年过半百之后,情迷心窍,一天之内毁了英名。
  不过老实人终归是老实人,老董就是情迷心窍,也不会做那种瞒天过海,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事。他很认真地对待他的出轨,要给宝贝儿合法的婚姻,也真诚地尊重前妻,不让其蒙在鼓里。
  反而是老董的老友,一起下过乡的老李,年轻时折腾得太凶了,上了岁数后气定神闲,跟老婆过得很踏实。他反复规劝老董,不可轻举妄动,老伴儿老伴儿,就是老来伴儿。好比你低价位买进的股,在手上捏了几十年,稳稳当当的增值,你竟然要抛掉换新股?而且还是创业股?
  但老董一个劲儿摇头,听不进去。俗话说老房子着火没得救。如果着火的是女人,会把自己像盆水一样泼出去,不计后果;如果着火的是男人,会把老婆像盆水一样泼出去,不管死活。反正泼的肯定是女人,女人是祸水嘛。
  老董跟老李推心置腹地说,哪怕我跟我宝贝儿的婚姻只能维持半年,我也要走这一步。不走这一步我后半辈子都将在后悔中度过。人生苦短,我一定要尝尝幸福的滋味。你不觉得宝贝儿是老天爷给我的礼物吗?
  老李只好袖手旁观了。
  老董的妻子原本是坚决不撒手的,已经年过半百了被抛弃,也太悲惨了点儿。何况当年老董追了她一年才追到手,她在家里的地位一直蛮高,怎么说垮就垮?可有一次她偶然在餐厅遇见了宝贝,突然就明白老董为何起义了。那宝贝确实非同寻常。照说老董原先也找过美女当模特儿,阅过不少春色,但这个女子不仅漂亮,且风情万种,不仅风情万种,且十分发嗲,那眉眼儿,那腰肢,感觉是秦淮河里浸泡出来的。男人看了不心动就不正常。
  前妻顿悟,自己肯定是拽不回老董了,拽回来也是个僵尸。而且她还注意到,自己与那宝贝同岁的儿子,死盯着宝贝看,仿佛想抓过来一口吞下去。若不让老头儿赶紧和宝贝结婚,还不知会发生什么乱伦的事。于是她痛快地签了字,痛,并且快速。
  老董算是离婚男人中的极品了,除了沉痛检讨道歉外,还给了老婆一大笔钱,还有房子。虽然他不差钱,但能那么痛快地分割财产,是需要良心的。没良心的,他可以使个计谋让前妻人财两空,因为前妻是糊涂人,丝毫不清楚他们到底有多少积蓄。
  老董搬进了他的另一处房子,和宝贝儿过上了神仙般的生活。
  老董从来不知道男女在一起还可以这样快乐,一比较,才知道自己原来跟妻子在一起,也就是温饱而已,现在才算奔小康。
  但毕竟是个宝贝,属高耗能产品。一年下来,消耗得不仅是老董的体力,还有他的财产。虽然他心甘情愿,但还是有坐吃山空的恐慌,于是,当老李介绍一位老板给他,让他来这里画画时,他一口答应了。
  相比之下,这个老板才是真正的不差钱,他拿了自己的别墅给他住,拿了辆车给他开,还专门找了佣人照料他们,烧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叫他什么都不管,只管画画。而且画一幅,收购一幅,只要他画得出来,不愁销路。老董和宝贝已经来了一个多星期了,第一幅画已经交稿,老板虽然是暴发户,却还是懂一点艺术的,尤其这些年倒卖名画,在真真假假之间穿梭,也提高了审美水平。就跟那些盗墓的,最终成了半个文物专家一样。他婉转地批评老董,画作的水平不及他原先的作品。老董有些尴尬地解释道,他还不适应此处的创作环境,等慢慢找到感觉就好了。老板非常理解,叫他不着急,慢慢画。
  但第二幅,似乎比第一幅还要没感觉。这让老董暗暗有些毛躁了。
  昨晚宝贝也不知怎么了,特别来情绪,一次又一次地撒娇,他一方面兴奋,一方面又感觉有些招架不住。难道是月亮圆了涨潮了?今天早上起来,很有些疲惫,喝了杯参茶才打起精神来。可拿起画笔就跟拿筷子似的,一点儿创作欲望也没有,只想吃。
  宝贝打扮完毕出来,老董不由得微微蹙眉,宝贝穿了件瘦长的有蕾丝边儿的上衣,下面是超短裙,超短裙里又套了条紧身裤,老董搞不懂这是什么风格,反正不像个已婚女人。
  老董婉转地说,你前两天网购的那条旗袍式连衣裙呢?还是那件好看。宝贝说,那个穿起来像个妇人一样。老董说,你现在就是妇人嘛,我可不想人家以为你是我女儿。宝贝顿了顿脚,只好去换。在这方面,她还是很听话的。
  过了一会儿宝贝再出来,就变了一个人,宝蓝色无袖连衣裙,把她的身材勾勒得楚楚动人,鲜美无比。老董的虚荣心又一次得到了极大满足,不是谁都能在这个年龄拥有如此动人的娇妻的。既然如此,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
  不过,老董又发现这连衣裙领口太低了,那么雪白耀眼的胸脯,老董实在不想与人分享。他要宝贝去披件外套,宝贝嚷嚷说,那么热,套个外套像病人一样。老董就看着她,不说话,宝贝只好披上一条真丝披肩作为妥协。坐上车,宝贝变戏法似的,将一顶帽子扣在老董头上,老董顿了一下,没有反对。他知道宝贝嫌他老,而他显老的重要原因,就是这个秃顶。宝贝经常说,你一戴帽子,就年轻十岁。
  假装年轻了十岁的老董,开车带着强作成熟的宝贝儿,驶出了别墅小区,和谐地驶往城里。
  雨还在下,看着不大,听上去也没有声音,但却很密,丝丝缕缕的,洒在挡风玻璃上,一会儿就看不清路了。老董打开雨刮器,心绪也随之湿润起来,好像有什么声音在耳边隐约响起……宝贝说,要不咱们先去逛伊势丹?听说那里的名牌比较正宗呢。
  老董心里咯噔一下,说,你现在不是喜欢网购吗?宝贝说,网购的东西都是大路货,我也得有几件正经名牌啊。老董说,这都快十二点了,你不是说饿了吗?先吃了午饭再说吧。宝贝没有坚持,欢快地说,好嘛,那我来给你找一家川菜馆哈。
  宝贝拿出她的苹果手机,上网,一阵摆弄,马上说,一直往前走,中山北路那边,有一家醉川菜,听名字肯定还可以。
  老董忍不住摸摸她脸:我宝贝儿真能干。宝贝把他的手拿掉:专心开车。
  老董不得不佩服,宝贝这方面确实厉害,什么事都能在网上搞定。这大概就是“80后”的强项了(儿子这方面也超强)。前两天老董发现袜子带少了,宝贝立马在网上给他订了一打,有时候老董画画需要查某首古典诗词,也不用去翻书了,都是宝贝上网帮他查到的。
  袜子送来时,老董发现里面夹了张明信片,明信片上用钢笔写着,亲,愿我们带给你快乐。老董很疑惑,你认识这老板?宝贝说不认识啊。那他怎么叫你亲?宝贝说,老土,现在都这么叫。
  亲?搞不懂。他叫宝贝都还是三个字呢,亲爱的。现在陌生人和陌生人都这么亲近了吗?
  街上有些拥堵,现在的拥堵,已经不分晴天雨天,不分什么上下班高峰时段了,随时都在堵。老董为了避开拥堵,就驶入一条小巷。刚驶入,忽然一脚踩住刹车,差点儿让后面的车追了尾。宝贝身体往前一冲,叫了一声,你干吗啊,吓死我了。
  老董说,我突然看到一家饭店。
  他在路中间掉头,然后靠街边停下。
  这家店肯定好吃。老董边说边下车。宝贝抬头,看见一个很小的门脸,上面写着“打平伙”。
  宝贝说,你搞错没有,这种苍蝇馆子你也进?老董没答理宝贝,径直往里走。
  店里人很多,每张桌子都是满的,也没人招呼他俩。老董大声喊了句,老板,吃饭!一个小姑娘走上来操着四川话说,哎呀对不起,莫得(没有)位置了。老董也立即换了四川话说,咋莫得位置了喃?小姑娘笑道,是老乡嗖,真的不好意思,昨天就订满了。老董说,生意那么好啊?那我们先去该上(街上)转一圈儿再来如何?小姑娘说,也不行,今天全天的客都安满了。
  宝贝在一旁不满地说,好奇怪哦,有生意都不做。小姑娘说,你们是第一次来吧?我们这个店,一天只做五十位客人的饭菜,多一个都不行。一直是这个样子。
  老董说,你越这样说,我越想吃了。我可以预订吗?小姑娘说,当然可以。
  老董说,我订明天晚上嘛。两位。写起哈,蒋先生。
  重新回到车上后,老董的神情已经与先前不同,有了笑意,有了暖意。明天可以过瘾了,可以大饱口福了。老董毫不掩饰地说。宝贝不满,我晓得你想吃川菜,不是给你查好了吗?老董说,我怕大馆子不正宗。宝贝说,这个未必正宗。都是外地人烧的。老董说,这个肯定正宗,服务员都是四川人嘛。川菜一般都是小店子正宗,再说他每天控制客人数量,说明他重视质量。
第3章 打平伙(2)
  其实最重要的老董没有说,他之所以那么性急地走进那个小店,那么性急地想品尝他们的菜,是“打平伙”三个字电到他了,倏地一下,和早上他推开窗户闻到的泥土腥气接通了。
  我一看到打平伙,就晓得有搞头。老董说。
  宝贝哼了一声,就晓得吃。不晓得你要把自己催肥成啥样子。老董说,我们当知青儿那阵,最爱打平伙了。
  宝贝把座位上方的镜子拉下来,自我欣赏一番,然后拿出口红抹了一点儿。吧唧了两下嘴巴,啥子是打平伙吗?
  老董说,打平伙就是幸福生活。宝贝哼了一声。
  老董说,打平伙嘛,就是大家把好吃的拿到一起来烧,一起分享。宝贝说,就是aa制哇?
  老董说,不是,没那么平均,哪个富有哪个就多出一点儿。确实没东西的人也可以蹭饭。
  宝贝说,那不公平嘛。
  老董说,那个时候哪有那么计较哦。我们当知青的时候好饿痨噢,简直沾不到油腥气,肠子寡淡得很。有时候实在想吃肉了,就去干坏事,逮人家农民的鸡。要么就拿个竹竿,去挑人家挂在屋檐上的香肠腊肉。
  简直想不出你还干过这些。宝贝说。
  老董继续说,有一回有个农民家死了头猪,是害瘟死的,就拿去埋了。我们就盯着他们,看他们埋在哪里,等到夜里就悄悄去刨出来,弄回家腌上盐巴吃。嘿,你不要说,虽然是瘟猪,烧出来一大锅,葱姜蒜请齐,只有那么香了。现在吃的那些肉,都没有那个香。
  宝贝做出很恶心的表情。老董说,你根本体会不到我们那时的生活,我有一回实在饿痨凶了,肠子寡淡得想发疯,就喝了半碗猪油。
  宝贝立即捂上耳朵,啊,不要讲了不要讲了。
  老董笑,我就要讲,我就要给你这个“80后”忆苦思甜一下。有一回,老李,就是你认识那个老李,钩了人家一块腊肉。那个时候他最不老实了,经常去村子里跳丰收舞。他早就看好村长家挂在屋檐下的腊肉了,他娃胆子大,月黑风高夜,就去钩了一大砣,钩回来又不晓得咋个吃,就想喊我们点上的一个很会烧菜的女知青来帮着烧,但他娃偷东西胆子大,跟女生说话胆子就特别小,非要让我去喊……老董顿住了。
  宝贝问,后来呢?
  老董不说话,好像突然哑住了。
  宝贝又说,你咋个不说了呢,那个女知青来没有?
  老董说,肯定来了嘛,我出面哪有喊不动的哦。我年轻那阵,还是很招女娃儿喜欢的。
  宝贝哈哈大笑,未必你年轻的时候是个帅哥嗖?
  老董说,帅倒谈不上,有才啊,会画画,还会讲故事。宝贝说,我晕,吹牛不上税哦。
  宝贝一边说,一边将耳机塞进耳朵里。
  老董不再说话了,但脑子里仍在继续讲述:
  那天他去叫那个女知青时,女知青正在房间里擦澡,虽然穿了件小褂,并且背对着窗户,但亮出的胳膊和大腿,还是把他震翻了,他傻待了一分钟,撒腿就跑,面红耳赤的。老李问他怎么了,他谎称遇到条野狗追他。
  老董没想到女人的身体会那么好看,比男人好看很多。他以前画女人,都是平面的,穿着衣服的。老董也没想到那女知青那么白,大约是脸已经晒黑了,白得耀眼。这惊人的一幕深深地刻在了老董的脑海里,一直到新婚之夜,才挖出来还给老婆。老婆说,我说呢,你每次看到我眼睛都看着别处,好像心怀鬼胎似的。他说,那是因为我总觉得你知道我看到了,所以有犯罪感。
  那天晚上,两个女知青都来了。他们知青点就两个女知青,一个很会烧菜,姓申,一个很会唱歌,姓王。分别被他们称为女神(申之谐音)和女王。再加上几个男知青,聚了一屋子,个个都饿痨饿瞎的,等着享受美味。女神很会烧菜,简直像有一双神奇的手,就是白菜萝卜,也可以炒成美味佳肴。她当大厨,其他人做下手。剥葱刮姜捣蒜什么的,个个都忙得很开心。
  但那个腊肉放得太久了,表面一层黢黑,女神又洗又刮,整了半天才下锅。腊肉不多,就加了很多萝卜。然后大家使劲儿烧火,很快腊肉就冒香气了。
  腊肉刚冒出香气,大家的口水就出来了,一个个轮流去掀锅盖看:好了没有?咋还没好?女神就按着锅盖不让大家掀,说早得很,不要慌,都来掀锅盖,热气跑了更难烧趴(烧趴,四川话,烧烂烧软之意)。
  怎么办呢?等在一边儿实在难受,老李让女王唱歌,女王说,深更半夜的,唱鬼歌啊。还是老董来讲故事吧。女神也说,对对,老董讲个长点儿的故事,两个小时以上的,肉就趴了。
  老董本来一直缩在角落假装看书。见两个女人都要求自己讲故事,只好走过来,拿着手上的《悲惨世界》说,我只有读故事喽。
  老董就开始读,读生活在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真的一直读到凌晨一点多,肉终于烧趴了,简直香得都有文学气息了,等候已久的饿鬼们扑上去,每人舀了一大碗,也不怕烫,狼吞虎咽的,一边吃一边喊,太好吃了!太巴适了!
  老董也顾不得了,丢了书扑上去舀了一碗,又一碗……他比别人还多吃出了一种滋味。眼前总是晃着白白的身体……结果那晚上,每个人都吃得太饱胀了,饱胀得一个个睡不着觉。老董只好继续读《悲惨世界》,一直读到天亮……唉,那个日子。
  吃过午饭,老董和宝贝为下午去哪里发生了分歧,宝贝一直惦着伊势丹,想马上去,好好逛一下午。老董却想回去睡午觉。宝贝不高兴地说,我都陪你吃了川菜,你也该陪我逛商场啊。老董说,这两件事根本不对等,吃饭你也享受了的,逛商场我可是纯受罪。
  后来还是老董妥协,答应把宝贝送到伊势丹,自己将就在车上打个盹儿。宝贝揣上老董的卡,扭搭扭搭下了车。老董把座椅放平,躺下,搭上宝贝扔在车上的披肩。
  这家川菜馆实在一般,辣又不辣,麻也不麻。下次不能来了。老董闭目养神,记忆中的腊肉烧萝卜,在脑海里冒着腾腾热气,真的是太鲜美了。老董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结婚头几年,这道菜是他们家的看家菜,逢年过节,或者有朋友来,老婆总会烧一次,腊肉是自己做的腊肉,偶尔他也专门去买块青城山的老腊肉,萝卜是那种大白萝卜,一烧一大锅,儿子出生后都还吃过两回。这菜是什么时候开始淡出他们家饭桌的,他已经记不得了。也许是从他很少回家吃饭开始的吧,老婆说做起来没人吃,懒得麻烦。
  老婆烧菜似乎有天赋。烧个南瓜都香气扑鼻。原来不管多忙,老董总要回家吃饭的,想着老婆的菜就来劲儿。后来,也是无奈,出差,应酬,以外面吃为主,家里吃为辅。再后来,味觉好像开始变化,对老婆的菜没那么入迷了。
  老董想着想着,忽然翻身坐起,调好座位,迅速驾车离开伊势丹,一路东张西望,很快发现一家农贸市场。停车,直奔进去。
  他突发奇想,要自己烧一回腊肉萝卜解馋。
  等宝贝提着纸袋上车时,一眼就看到了放在后座上的肉和菜,不由得惊叫起来:你搞啥子名堂哦,买这些干啥子?
  老董说,嘿嘿,今天晚上我们两个来打平伙嘛。宝贝说,你就晓得吃,一说吃就来劲儿。
  老董说,我也是为了创作……你看看那个韭菜,那个辣椒,多好看,那个绿,就是我今天早上想要的绿。我找找感觉。
  宝贝皱着眉头说,反正你晓得我不会烧菜的。
  老董说,你打下手就行了,帮我洗菜。我来主厨,我们两个结婚这么久了,还没让你尝过我的手艺呢。
  宝贝说,你会烧菜?我咋不知道?
  老董说,嗨,没机会实践,理论上都掌握。
  没想到忙乎了一下午,老董的“打平伙”还是以失败而告终。
  没办法,那腊肉虽然烧熟了,却有点儿齁。萝卜又太咸。总之味道完全跟老董记忆中的不一样。就两个字,难吃。
  加上宝贝一直在旁边泼冷水,从他下锅起,就不断地说,能好吃吗?老董开始还说,肯定好吃。你想嘛,我当初都胀得睡不着觉。后来慢慢没有信心了,不再说话。宝贝等不得,自己吃了两根香蕉填肚子。等老董把菜摆上桌,她只勉强尝了一点儿,再也不肯碰了。
  老董责怪宝贝一点儿都不理解他,老董说,我都经常跟你学新东西,陪你看演唱会,你就不能偶尔陪我怀下旧?宝贝说,我又没过过你那个生活,咋个怀嘛,好笑得很。老董说,你没过过的生活多了,我看你不是都很有兴趣?宝贝说,你简直是扯横筋哦。自己菜没烧好,气撒到我头上了。
  一扭腰就上楼去了。
  剩下老董一个人,守着一锅黑糊糊的菜,发呆。
  以前两个人也闹过,从来都是老董去哄宝贝,这次老董忽然失去耐心了,坚持不去哄。心想你就算是比我小一半,也是成年人了。我爱幼,你怎么不尊老啊?
  雨又下起来了,淅沥沥的,老董忽然有些伤感。
  第二天下午不到五点,老董就收拾了家伙,催宝贝出门。宝贝情绪不高,胡乱穿了件t恤在身上,妆也没化。垮着一张小脸坐到车上,耳朵里塞着mp3,一副免谈国事的样子。
  老董想到马上可以享受久违的川菜了,不想再跟她计较。
  很快到了“打平伙”饭店,老董一说自己的名字,果然留了座位,靠墙的一张小桌,最多三尺见方,顶上照着一盏橘黄色的灯,很温馨的样子。
  老董拿着菜单,一个个菜名让他感到无比亲切,无比兴奋。他一口气点了好几个:回锅肉,辣子鸡丁,麻婆豆腐,虎皮辣椒,泡豇豆炒碎肉……服务员打住他说,先生,你们只有两位,菜应该够了。
  老董一看,噢,已经五菜一汤了。可是看到那些诱人的名字,真忍不住,又加了个干煸四季豆,然后是酸菜肉丝汤。
  服务员说,六菜一汤,恐怕太多了,去掉两个吧。老董说,没关系,吃不完我打包。
  服务员说,那也不行,我们厨房忙不赢的。
  宝贝在一旁大声说,去掉一个回锅肉,那么油。
  老董说,不行不行,总共才两个荤菜。去掉一个虎皮辣椒吧。就去掉一个吧,我太想念川菜了。少了不过瘾。
  服务员笑笑,没再坚持,拿上菜单要走,老董忽然又叫住她:哎,我忘问了,你们店的招牌菜是什么?
  服务员说,腊肉烧萝卜。
  老董大惊,你们还有这道菜?
  服务员笑,是啊,这是我们店特有的,其他川菜馆都没有。
  老董心情一下子激动起来,很久没有过的激动。他们居然有这个菜,这个菜在正规菜谱上是绝对不会有的,是他们几个知青儿,准确地说,是女神当时胡乱烧出来的,难道这个老板也下过乡当过知青?
  老董忍不住问,你们老板当过知青儿?
  服务员说,对,所以这个菜也叫知青菜。
  老董说,真的吗?这个,我可以见见你们老板吗?服务员说,我去看看在不在。
  宝贝说,我简直服了你了,又点这个。说罢站起来就去洗手间了。
  老董独自坐在那里,莫名其妙的,有些心慌。他拿出烟来点上,稳稳神。当然,他知道这个老板肯定不会是前妻,虽然这菜是前妻创造的。前妻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还在上班呢。何况这家店一看就是老店了,起码有几年了。也许当知青的都有过类似经历吧,都会就地取材烧菜的吧?
  服务员很快端了腊肉烧萝卜上来,老董知道,这种菜是先烧好的,放在炉子上热着,有客人来了马上就可以盛一碗。四川人称其为烧菜。还有专门的烧菜店。
  服务员放下菜,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放在桌上,先生,我们老板这会儿不在,你先用餐。她回来了我告诉她。
  老董迫不及待地拿筷子去品尝。啊,就是这味道,真香啊。爽啊,愉悦啊。老董的心情大好。
  宝贝回来了,老董马上说,宝贝儿你尝,就是这个菜,我昨天想烧的就是这个菜,太好吃了,太过瘾了。
  老董一边心满意足地大嚼大咽,一边拿起桌上的名片来看:“打平伙”美食店,经理王素青。
  王素青?王素青?是女王?
  老董大惊失色。竟然在这里见到女王,那个不会烧菜只会唱歌的女王?!难怪,难怪他们有这个菜!他已经有三十年没见过女王了。最后一次见,还是老董跟前妻结婚的时候,老董还记得女王当时有点儿醉态,还跟他开玩笑说,我要是那么会烧菜,你会不会娶我啊?是不是女人只要抓住了男人的胃就抓住了男人的心啊?那以后我也要学烧菜了……如果女王知道他跟女神分开了,还不得把她的大眼睛瞪出来?说不定会把一碗腊肉烧萝卜扣在他头上!尤其是,他还带着个下一代……老董不敢想象,老董也无颜面对。他突然站起来,掏出三百元钱放在桌子上,一把抓住宝贝说,我们走。
  宝贝莫名其妙,嘴里还含着一块萝卜,跌跌撞撞地问,干吗干吗?你又发哪门子神经?
  老董一言不发,将宝贝拉出了“打平伙”,塞进车里。回去吧。
  (《西湖》2010年第12期)
第4章 七十年代的四季歌(1)
  迟子建
  春:外祖母的灶火外祖母说:“猫儿,你去给姥姥抱块柈子!”我撅起嘴,磨蹭着走向院子的柈子垛。
  柈子就是柴火,七十年代的大兴安岭,家家户户烧的都是柈子。鲜树不能做柈子,得是风干了的被狂风掘了根的倒木,或是虽然站立着却已被雷电打死的枯树。将它们锯得一截截的,再用斧子劈成块,柈子就成了。柈子有松木的,也有白桦木和水冬瓜木的。松木柈子大多有松油,烧起来火焰旺,金红色,散发出浓烈的松香气;白桦木柈子的火焰橘黄色,香气也有,不过非常淡,得觑着鼻子仔细闻;青皮的水冬瓜木柈子,火焰倒是好看,能发出太阳般的白炽光焰,可它没香气,而且不抗烧,在炉膛趴上半小时吧,就灰飞烟灭了。所以外祖母一看家人拉回了水冬瓜,就会撇嘴,好像谁领来了一个病病怏怏的丫头,非要做她的儿媳似的。
  柈子垛高高的,我矮矮的;柈子垛像头肥实的花母牛,而我则是它蹄子旁可怜的蚂蚁。我讨厌抱柈子,一不留神,柈子身上丛生的木刺,就会扎了我的胳膊或手。刺扎得浅,用针挑出来,忍个瞬间的疼痛就是了;若扎得深,难以拔出,皮肉就像是钻进了一条毒蛇,火烧火燎的,晚上连觉都别想睡安稳!外祖母分派我做活的时候是1970年,我满六岁。那年夏天母亲将我送到漠河乡的外祖母家。由于年幼,在父母身边时,我不做活,见天的除了吃和睡,就是淘气。可是外祖母觉得像我这般大的女孩该调教了,所以母亲一把我撂下,她就教我抱柈子,倒尿罐,抹桌子扫地,洗手绢和袜子,这些小活,她认为不可小视。
  我不愿意外祖母叫我“猫儿——”,我有小名的,叫迎灯。只不过因为我四五岁的时候,在托儿所与小朋友抢苹果吃,挠伤了人家的脸,就落下个“老猫”的外号。外祖母一叫我“猫儿——”,我就气鼓鼓的,感觉自己不是人,跟猪狗一样了。
  外祖母是个小脚女人,又矮又瘦。她明净的瓜子脸,骨碌碌的黑眼睛,快五十的人了,看上去却一派少女的神情。她头发白得早,那发髻套里塞着的头发就像一网银鱼!她喜欢白衣黑裤,不管太阳多么晒,她的肤色都是白皙的。她说话语速快,跟她干活一样利落。无论冬夏,她总是凌晨四五点钟就起来。外祖母家的早饭从不对付,稀的干的都得有。干的永远是烤得外焦里嫩的火烧。稀的呢,秋冬时节是粥,小米粥或是玉米糊糊;春夏时节依仗着菜园的蔬菜,汤就登场了。菠菜、小白菜和西红柿,是汤的主角。汤的配角永远是香菜,外祖母把它们切成碎末,每种汤出锅时都要撒上一层,让它们像绿珠子一样在汤上滚动。除了这些,外祖母还得给外祖父准备酒肴,他一早一晚要喝酒的。酒肴是煎鱼,或是小葱拌豆腐。外祖父晚年在公社打更,晚出早归。他早晨交完班,大约五六点钟的样子。他一进家,外祖母就把酒菜摆上桌了。冬天的太阳出得晚,外祖父坐在圆桌旁喝酒的时候,还得掌灯。等他喝完酒,我从炕上爬起来,油灯就灭了。天边是红的,外祖父的脸膛也是红的。不过外祖父脸上的红,是酒气给熏染的。太阳出来了,外祖父倒在炕上睡去了,馋嘴的我顾不得梳洗,直奔饭桌,享用剩下的酒肴。
  我和外祖母睡在东屋。东屋有一铺大炕,刷着蓝油漆,光溜溜的。光溜到什么程度呢?不仅能照人,猫在上面走,往往爪下打滑,侧歪了身子。被褥整齐地摞在炕梢,用蓝方格布苫着。为什么不能放炕头呢?因为炕头挨着火墙和灶坑,它们烧得太热的时候,被褥就成了烧饼,会被烤成焦黄色。那时候的布匹和棉花凭票供应,伤了被褥的脸皮,损失可就大了。
  外祖母喜欢讲鬼神故事,晚上她钻进被窝,嘴里就会蹦出妖魔鬼怪,我听了害怕,一怕就想撒尿,可尿罐搁在门口,屋子黑漆漆的,我不敢下地。
  外祖母只好翻身摸出手电筒,射一束光为我壮胆。往往我撒尿后哆哆嗦嗦回到炕上,她就不说故事了,大约觉得我听怕了再去撒尿,浪费手电筒的亮儿不划算。外祖母睡了,我却睡不着,想知道那些故事的结局,于是就用“痒痒挠”把她挠醒。外祖母的枕头下除了放着手电筒,还有一个用晒干的玉米棒子做成的痒痒挠。我挠醒她,问:“姥姥,后来怎么样了?”外祖母迷迷糊糊中嘟囔着:“怎么样了——”然后叹口气,说,“这么样了——”随便讲几句,给鬼神一个去处,把我打发了,复又睡去。她也不能不睡,不仅一家人的早饭等着她做,一个院子的牲畜和家禽,也会在醒来后,张着嘴朝她乞食。
  漠河乡那时也就二百来户人家,几乎家家独门独院。房子大都是木刻楞的,房前屋后有广阔的菜园。由于与苏联交界,而中苏关系紧张,所以尽管从外祖母家到界河走一刻钟就到了,大人也不让我们小孩子独自到江边玩。说是对岸高鼻子的老毛子坏,万一江上的巡逻艇靠过来,把我们抓过去,就会喂狼了。
  那时最让我不解的是,为什么苏联那么坏,太阳却要从它们那儿升起呢?因为从东窗望出去,近处的是私家菜园,再远一点的是公社的黄豆地和麦田,而过了麦田,下一个坎儿,就是黑龙江了。黑龙江的这岸是漠河乡,对岸就是苏联的山峦。每天早晨,我是看着太阳从那儿升起来的。
  外祖母家的东边,住着一个苏联老太太。她七八十岁的样子,独居。她个子高高,肤色白晳,高鼻深目。她是建国前逃过来的,嫁了个中国马夫,生了两个儿子。可是后来因为中苏关系恶化,那个男人怕受牵连,抛下她和孩子跑了。
  苏联老太太的儿子我只见过一个,他那时四十多岁了吧,沉默寡言,黛黑干瘦,光棍一条。他膝下有个叫春生的十多岁的男孩,是他弟弟过继给他的。春生是个三毛子,浓眉大眼,不灵光,总干傻事。每隔一两天,他都要来给他奶奶劈柴挑水。做过乡长的外祖父,不让我去苏联老太太家玩,说她家政治上有问题。我不懂政治,只懂得愣头愣脑的春生是好玩的,春生奶奶家的蚕豆是诱人的。所以春生一来,我就从自家菜园越过栅栏,跳到她家的菜园,再溜进门去。那道木栅栏比我高不了多少,鸡都跳得过去,别说是我了。她家的狗认得我,一见我就摇尾巴。我乐意看春生干活,喜欢听他说话,更愿意进屋吃蚕豆。苏联老太太喜欢穿条宽松及膝的古铜色裙子,头上包着三角头巾。我一来,她就把我抱到一个高背椅子上,端来蚕豆给我吃。她炒的蚕豆浓香酥脆,妙不可言。我嘎嘣嘎嘣嚼蚕豆的时候,挂钟里的钟摆滴答滴答地摇摆,一副馋昏的模样。
  苏联老太太基本不说话,像个哑巴。我吃蚕豆的时候,她坐在一旁专注地看。等我吃完了,她把我从椅子上抱下来,拉着我的手,带我跳舞。她跳的舞,基本就是驴拉磨似的转圈。估计我满脑子的糨糊吧,转个三五圈就迷糊了。她紧紧拉着我的手,不让我栽倒,然后放声大笑!春生一听见他奶奶笑,会撇下手中的活儿跑过来,扶着门框,探着头,跟着嘿嘿乐。
  外祖父睡了一头晌,下半晌就精神了。若是冬天,他下午会提着弯把锯,将整根的木头横在人字形的锯架子上,截柈子。拉锯声流水一般,清脆悦耳。偶有喑哑,那是松油捣的鬼,它们黏着锯齿了。锯末子白花花的,像雪花。锯末子不能扔掉,将它们稻谷似的扫成一堆,转年春天晾干了,可以撒在天棚顶上,做房屋的保暖层。而其他季节,外祖父下午是在菜园劳作,打垄、铲地、拔稗草、架豆角架、间苗、施肥或是打农药。外祖父在菜园干活的时候,我喜欢凑过去,缠他讲故事。他的故事跟外祖母的不一样,没有鬼神,都是人的故事。
  外祖父从山东逃荒过来,吃尽苦头,早年在老沟给日本人采过金子,见多识广,所以他的故事很传奇。他说日本工头坏,动不动就使鞭子,但做饭的日本人好,和善,烤的烧饼管够吃。他说苏联人讲义气,漠河乡发大水时,他们开着快艇来救中国人。不过苏联士兵不好,帮着收复东北时,尽睡大姑娘。他还说以前这地方窑子很多,不仅是中国的,连俄国的日本的窑子娘们也来做营生,从淘金汉怀里掏钱。窑子和窑子娘们是干什么的,我懵懵懂懂,就问他的钱也被掏了吗?他很生气,伸出大巴掌要打我。我赶紧逃,一边撒丫子跑一边喊:“哈酒了!”外祖父的山东腔总是把“喝酒”说成“哈酒”。没想到我故意气他,他倒呵呵乐了。
  外祖父比外祖母大了近一旬,四方大脸的。虽然他脸上皱纹不多,但因为驼背了,给人衰老的感觉。他当乡长的时候,常拿自家的东西给公家,气得外祖母拿起拴牛的绳子,威胁他要上吊。外祖母并非小气,只是觉得公私要分明。母亲对我说,闹饥荒的时候,家家吃不饱,外祖母看着邻居家断了顿,一家老小几天没吃东西,全都饿倒在炕上,便把家里仅存的一点米匀给邻居救命。自家的米少了,她就用一把米煮一大锅粥,上面撒点干萝卜缨子。挨过饿的人没有不爱惜粮食的,外祖母要是看我碗里剩了几粒米,会吆喝我吃干净了,而她喝粥,最后总会擎起碗,舌头绕碗边一圈,将粥汁舔光。
  外祖母最盼春天了,一到这时节,能种地了不说,桦子也省下了。而严冬时,户外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火炉和灶坑就是两个大肚汉,得不住嘴地吃柈子。外祖母每天清晨生火,得先清理炉灰,一掏就是半桶。而春夏时节,三五天掏回炉子就行。
  外祖母在调理灶火上很有一套,她知道做什么饭使什么柈子。蒸馒头和炒菜要用旺火,这时候进炉膛的是松木柈子;熬粥和煎鱼要用文火,能压得住火苗的桦木柈子是首选。而家里若是来了客人,要即刻做饭,就抱来蓬松的干枝桠,火焰很快能升腾起来。外祖母站在炉灶前,善于对锅里的食物“察言观色”,若是鱼煎得泛黄了,粥咕噜咕噜冒泡了,汤泛出鲜香气了,她就把柈子往外撤一下,让火焰减弱;而炒锅包肉和煮饺子,火一定要拨得旺旺的。隆冬的夜晚,怕火断早了屋子凉,外祖母会放上一块湿柈子,压在火炭上,让它慢条斯理地燃烧。所谓湿柈子,就是鲜树。它们水分足,不像干柴那样容易起烈火。鲜的松树和桦树是不能砍伐的,违法,但柞木可以采,所以外祖母夜晚填进炉膛的湿柈子,就是柞木了。柞木满脸黑斑,看上去老气横秋的。我们睡了,柞木却寂静地燃烧着,做我们的守夜人。
  由于爱灶火,外祖母爱看别人家的烟囱。她能从飘出的烟的颜色和姿态,看出人家烧的是什么柈子,还能从炊烟的浓淡上,判断人家的饭是做好了,还是正在高潮。虽然她并不与东头的苏联老太太走动,但时时记挂着她。外祖母早晨起来出了院子,总是习惯地望望她家的烟囱。看到那座房子有炊烟升起,她就放心了。
  我来到漠河乡的第二年冬天,外祖母有天发现苏联老太太家的烟囱没有冒烟,觉得奇怪。挨到中午,见烟囱仍无声无息的,她慌了神,赶紧打发家人去报给春生的大爷。春生的家人得了信打开门后,发现苏联老太太已经硬了。
  参加苏联老太太葬礼的人很少很少。春生不知道死是什么,企图把他奶奶从炕上扶起。待他发现他的努力无济于事时,他哭了,我也哭了,因为我再也吃不到那么好的蚕豆了。窗外的麻雀在半空中飞着,就像老天淌下的大颗大颗的泪滴。
  苏联老太太死于七十年代初,外祖父则活到了九十年代。他过了八十就糊涂了,一张嘴全是去了阴间的人,唤人家跟他喝酒,或是给他做饭。那一辈人中,跨过新世纪的只有外祖母,她是2009年中秋节的黎明过世的。
  我回乡奔丧时,特意去寻老房子。没有想到,在乡间小路竟遇见了春生!他破衣烂衫,步履蹒跚,如果不是他的灰眼珠,我很难认出那就是春生!虽然不到六十,但他看上去像是八十的人了,满面皱纹,头发和胡子都白了,牙也快掉光了。我叫了声“春生”,问他还记得我吗。他仔细打量了我一番,跟小时候一样嘿嘿乐了,指着近处我家已经下沉的老房子说:“咋不记得,你是这家的,一小可淘气了!”我问他家里还有什么人,春生告诉我,他大爷死了,他一个人过。我又问他娶没娶媳妇,他凄惶地看着我,说:“咋没找?娶了一个,跟我过了没几年,他妈的被人拐跑了。”我问他跑哪去了,春生摇着头说不知道,满面凄惶。
  望着春生衰老的背影,我想起中秋节为外祖母守灵时,挂在天上的那轮圆月。那是多么圆满和光华的月亮呀。感觉那夜的月亮就是个炉子,而月华就是外祖母生起的灶火。是呀,外祖母选择月圆的日子升天,奔的就是月亮里那一炉好灶火吧。
  我的耳畔仿佛又响起四十年前外祖母亲切地吆喝我的声音:“猫儿,你去给姥姥抱块柈子。”可惜我现在抱着柈子,也无法送到外祖母的怀抱了。再说了,月亮里烧的是桂树呀。
  夏:祖父与飞鸟
  我从漠河乡回到父母身边,是1973年的夏天,读二年级了。
  我们家所在的山镇叫永安,只有小学和初中。如果上高中,就得去离家十多里地的塔河。塔河是个林业局,有几幢红砖的二层小楼,在我眼里那就是圣殿了。
  我们小镇是清一色的糊着黄泥的板夹泥房子。这种房子举架低,窗户矮矮趴趴的,夏天时敞着窗,鸡和狗进屋子,往往不走门了,越窗而入。它们有时腿脚不利索,蹬翻了窗台上的花盆,那就遭殃了。母亲会捉住调皮的鸡,用剪子铰掉它翅膀和尾巴上的羽毛,让它飞不起来。对待狗,她动用的则是笤帚疙瘩,啪啪打狗头,让它长记性。狗当时是记住了,耷拉着尾巴蜷缩在墙角,呜呜哀叫,可是不出三天,它又撒欢跳窗了。其实被损伤的花盆都是泥盆,不金贵,栽植在其中的花儿,也都寻常,不过是玻璃翠、绣球、灯笼花之类。
  我回到永安后,发现家里多了两个新成员,祖父和小叔,他们是从帽儿山来的。
  祖父五十多岁,国字脸,剑眉,鼻梁挺直,眼睛黑亮,目光犀利,满头乌发,腰板溜直,声若洪钟,大踏步走路,一派硬朗之气。小叔十七八岁,圆头圆脑,整日舞枪弄棒,打遍邻里。他们住在生产队前面的草房,有两片大菜园。
  祖父衣着洁净,爱吐痰和皱眉,好像总是气不顺。因为父亲在哈尔滨擅自报名参加大兴安岭的开发建设,断了祖父的城市梦,所以他对父亲有一股说不出的恨!据说我没回来时,祖父有回扛着斧子雄赳赳地来到我家门口,吆喝着:“老大,你给我出来!”要把父亲给劈了。
  父亲是长子,叫“迟泽凤”。他有两个弟弟,二叔“迟泽鸣”,小叔“迟泽岐”。祖父祖母想再添个男孩,圆了“凤鸣岐山”的美梦,可惜小叔三岁时,祖母去世了。“迟泽山”没指望了,祖父便把小叔“泽岐”的名字改成“泽福”,只留下“凤鸣”。祖母去世时,还不到四十。她的死与日本鬼子有关。祖父家在帽儿山的时候,有天祖母坐在院子洗衣,日本飞机突袭,一颗炸弹在附近落下,爆炸声吓破了她的胆儿,从此一病不起,没多少日子,丢下还在吃奶的小叔走了。所以祖父一提起日本人,目中喷火,咬牙切齿,说是中国跟哪国友好都可以,就是不能跟小日本!他见我扛着红缨枪上学,最爱说的是:“杀鬼子!”红缨枪的枪头是木头的,为了使它看上去像金属的,刷了一层银粉。这样的枪头,连稻草人都扎不透,别说是血肉之躯了。
第5章 七十年代的四季歌(2)
  永安的房子不像漠河乡,没有独门独院的。一幢房子,少则两家,多则四家。我家住的那幢房子,就有四户人家。一般来说,把两头的人家,屋子和菜园都大,而中间的住户就窄巴了。虽然父亲做校长,但我们家住在中间,只有两间屋子,一个小灶房。弟弟和父母住大屋,我和姐姐住巴掌大的小屋,差不多是进屋就上炕。
  祖父一旦不痛快了,就会找父亲撒气。他来我家闹时,小叔会提前通风报信。说:“快,你爷找你爸算账来了,快插大门!”我们赶紧把大门闩上,将怒气冲天的祖父挡在门外。
  祖父一来闹,我除了害怕,还觉得羞耻。因为一左一右的邻居,听到骂声,会跑来看热闹,听他历数父亲的不是,那简直就是一台戏。在祖父心中,父亲最大的不是,就是不该来这个冰雪之地,逼得他们也得跟过来,大家伙一起下火坑。
  祖父嫌我们这里冬天长,两眼一望白茫茫,拉泡屎还得分两起,不然屁股就冻麻了,实在不是人待的地方。他还嫌这里没电,没自来水,没饭馆和澡堂子,人不活泛,死气沉沉。祖父进不了门,不耽误他骂。骂够了,他总要将一口痰吐在我家大门口,最后骂一句:“犟眼子!”悻悻离去。大门外的人散去了,可我们久久不敢打开家门。怕开门的一瞬,会飞来祖父的痰和斧头。
  祖父无休止地与父亲作对,弄得父亲很没面子,所以一开始我讨厌祖父,觉得他就是从天而降的妖魔,专为人不痛快儿来的。在路上碰见他,我很少叫他“爷爷”,他也不正眼瞧我。有时候,我远远看见祖父的身影,赶紧开溜,不想撞他的冷脸子。
  祖父很会种菜,他的两片菜园,精耕细作,勤于施肥,成为我们小镇农人最羡慕的园田。园里没有杂草,菠菜和大葱翠绿翠绿的,豆角豌豆爬满架,土豆圆滚滚,黄瓜脆生生,西红柿和茄子红红紫紫地压弯了秧。祖父除了种菜,还在边边角角种了花儿,向日葵、大烟花、扫帚梅、爬山虎等,然而这些还算不上绚丽。祖父的菜园最诱人的是什么呢?别家的园子顶多有青蛙和蝈蝈的叫声,而他的园子,鸟声阵阵。祖父喜欢捕鸟,将它们关进笼子,挂在菜园的豆角架下。笼子少则两只,多则四五只。最特别的笼子,是“叫油子”待的“滚笼”。什么是“叫油子”呢?就是喜欢叫,而且叫声最动听的鸟儿。它独居的“滚笼”,一左一右有两个翻转的小门,上面别着谷穗。“叫油子”热烈叫着的时候,会引来半空中飞翔的鸟。它们看到“滚笼”上的谷穗,不顾一切冲下来。当它们脚踏着翻转的门时,至多啄上一口谷子,就会落入陷阱。所以“叫油子”在我眼里,是个不折不扣的叛徒。其他笼中的鸟儿,看着阳光好,或是看着花儿好,也会动情叫上一刻。但它们看见笼外的鸟儿被“叫油子”叫来,想起自己的不幸了吧,会停止歌唱,极少帮衬。
  一个鸟语花香的菜园,对我的诱惑实在太大了,我情不自禁地靠近它。祖父知道他的菜园在永安是最好的,怕鸡鸭鹅狗钻进去糟蹋了菜地,只要栅栏的空隙稍大一点,他就会去河岸用镰刀砍了柳条,加密栅栏,所以溜进他菜园的,除了各色小虫子,就是如我这般小孩子的贪馋的目光了。我除了觊觎菜园的花鸟,还觊觎里面的西红柿和黄瓜。柿子只要冒红了,祖父就会把那棵秧子拴上一根绳儿,系个死扣,让你解不了。若是小孩子跳进栅栏偷了柿子,他会立即发现,从而责骂小叔没守好菜园。那时锁头还是金贵的东西,他不用于锁家门,而是锁了菜园的门,钥匙拴在他的腰上,任谁也别想进去。看着柿子一天天红透了脸,顶花带刺的黄瓜舒展着娴娜的细腰,我直流口水。有一回我眼巴巴地趴着栅栏门看柿子时,被祖父撞见,吓得我拔腿就跑。祖父喊住我,蹙着眉,先是骂我是个馋嘴巴子,没出息,然后叹息着摸出钥匙,打开菜园门,给我摘了个通红的柿子,再将拴着绳子的那个秧杈掐断。正当我窃喜找到了偷柿子的诀窍时,他警告我别打歪主意,别人掐掉秧杈儿,他一眼能看出来。
  那个通红的柿子如同一场日出,融化了我和祖父之间的坚冰,此后我常去他的草房。那座草房有两间,小间在东头,放置农具和鸟笼,我叫它“鸟屋”,西头大的那间住人。我进了祖父的住屋,才明白他为什么不锁门,里面实在没什么可偷的呀。炕柜塞着两套行李,地上用木架子支起两口箱子,里面装着旧衣服。箱子上摆着两个镜框。大镜框镶着七八张黑白照片,居中的尺幅最大,七八寸,是祖父年轻时在山东老家的照片。他说那时家境好,开着油坊,雇了不少伙计。祖父穿长衫坐在中央,一副老爷的派头,而他周围,大都是穿短衫的人。我问他为什么后来变穷了?他只说“败家了”,至于怎么败的,他不肯说。其他的小照片,都是他的各路亲戚。而小镜框里只镶着一张照片,是我的祖母。她银盆大脸,梳着光亮的发髻,大耳垂,温顺而明净的大眼睛,眉毛和嘴唇弧线优美,沉静秀气,胸怀大度的模样,看不出是个短寿的人,更看不出是个能把胆儿吓破的女人。一到春节,祖父会在祖母的照片前摆上一双筷子,一只碟子。碟子里通常是三只水饺。平素,大镜框落灰了祖父不管,小镜框总是一尘不染,光可鉴人。有时我端详祖母时,我的头会映在镜框里,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被祖母给捉住了,心惊肉跳的。
  我从漠河乡回来的次年,父亲被教育局发配到塔河粮库当装卸工。因为他跟进驻学校的“工宣队”吵翻了,嫌他们劳动课安排多,挤占了文化课,骂他们“狗屁不懂”。在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年代,父亲的言行,无疑是自讨苦吃。祖父见父亲落魄了,同情起他了。那时小叔已参军,到北京当铁道兵去了。祖父没有串门子的习惯,但隔三差五的,他会到我家一左一右的邻居家坐坐,打探父亲的消息。祖父踏进人家门槛,也尴尬吧,总要大声咳嗽一番,手中还拎着东西。春夏秋是青菜、葱、小白菜或是芹菜,都是打成捆的,说是自己吃不了,让人家帮着吃;冬天呢,是用于引火的桦树皮或是松明。漫漫长冬,烧火可是个大事。邻居也明白祖父的用意,会告诉他,我父亲哪天回来高高兴兴的,哪天又骂骂咧咧的。祖父听到父亲不好的时候,会骂一句:“孬种!”我在自家小院听得清清楚楚。祖父若是在西头的木匠家打探情况,还要慨叹:“写粉笔字的,就是赶不上拿刨子的!”确实,小镇有了婚丧嫁娶一类的事时,木匠就神气起来了。结婚的要打箱子柜子,死去的要打棺材。木匠干活,除了得工钱,讲究的人家,还会送上烟酒糖茶或是鸡蛋细粮。所以木匠家的灶房,常有香味飘出。只要西院一响起“嚓嚓——”的刨子声,我便知道谁家要办喜事了。因为打棺材是不在他们家的,木匠会去出了丧事的人家干活。
  祖父什么时候登我家门呢?除了端午、中秋和春节,就是家里有肉吃的时候。猪肉凭票供应,只要供销社来了猪肉,大人会派我们这些小孩子排队买肉。肉来得有限,卖着卖着就没了。一旦售货员扯着脖子喊肉卖不上几份了后面的人不用排队了,规矩的队列就像被狂风吹倒的栅栏,立刻就散花了。大家蜂拥着往前挤,叫喊着,窗口前高高低低地竖起一条条攥着肉票的胳膊。我虽然个子矮,但一到这时,力气出奇地大,总能挤到窗口,将胳膊伸到最前面。母亲见我有这本事,家中买肉的活儿,几乎轮不到姐姐和弟弟了。也奇怪,春天让我拉犁杖或是冬天拉烧柴,我没精打采,腿脚发软;可一旦知道到嘴的肉要飞了,便力气倍增,奋不顾身地向前冲。买肉前,母亲总嘱咐买肥的,肥肉可以炼成荤油,补充家里豆油的不足。可是到了最后,抢到肉就是胜利,没法挑肥拣瘦了。家里炖了肉,母亲会打发我去请祖父来吃肉。祖父很难请,往往一次请不来,要去两次。他来时总要提篮青菜,或是拎一摞桦树皮,表明他不是白吃。来了板着脸,又是吐痰又是叹气的,皱着眉坐在上位,好像我家没一个让他开心的人。所以别人家吃肉一团和气,我家吃肉像吃丧饭。
  只有我知道,祖父在肉上没亏着嘴。他吃的肉不用票买,是老天无偿供应的家雀肉。
  祖父不是好捕鸟吗,鸟儿要吃粮食的,捕多了养不起,他就把其中的家雀烧了吃。因为笼中的鸟儿,灰突突的家雀居多。祖父怎么弄死家雀呢?他来到“鸟屋”,打开鸟笼门,手伸进去,逮着个傻乎乎胖嘟嘟的家雀,将翅膀别住,紧紧攥住,然后运足力气,投铅球似的,“啪——”的一下,奋力摔向西屋钢铁般的墙壁。家雀瞬间头破血流,一个跟斗栽下来,呜呼哀哉了。祖父每次大约摔上两三只家雀,然后提着它们去灶房,放到金红的火炭上,手持炉钩子,小心地翻转着。也就十来分钟吧,家雀熟透了。剥开它身上被烧得黑糊糊的表皮,嫩红的肉就蓓蕾般地露出来了。将它胸腹处的内脏掏出来扔掉,在盐巴上轻轻一蘸,就可以吃了。家雀肉的香嫩,是其他肉无法比拟的!祖父说这世上最好的荤腥,一个是鸟儿,一个是鱼儿。它们一个不停地蹦跳,一个不停地摆尾,通身活肉,美味异常。小叔走了后,我常去草房,发现了祖父吃家雀的秘密。为了封我口吧,他偷着给我烧过几次家雀,嘱咐我不许声张,说是让人知道不好。祖父与我吃家雀时,总是把乳白的脑抠出来给我,说是我吃了它,脑袋就灵光了。在他眼里,我是个笨女孩吧。
  祖父爱鸟,可他摔家雀时的模样,实在可怖。所以每回吃完家雀,想起鸟屋那面血迹斑斑的墙,我又会恶心起来。
  祖父夏天种菜,冬天拉柈子。菜和柈子自己使不了,就去卖。菜卖到塔河,他得挑着菜筐徒步进城,而柈子卖给小镇的粮店、卫生所或是学校。我记得柈子是论“个”卖的,码起来一平方米见方的柈子算一个,才卖八九块钱。一个冬天拉着手推车进山,拼死拼活地干,也不过卖二十个柈子。祖父挣来的那点钱,没用于吃穿,都撇在路上了。他在永安待不长,隔个三五年,就张罗回关里。仅凭他攒的那点钱,是不够上路的,母亲得给他添。家里若是钱不够,就出去借。祖父回关里的路线是,先到哈尔滨看他的四弟,然后到山东看他的三弟。他回来的时候,至多带上两斤花生米和一包地瓜干。有回祖父千里迢迢归来,竟提回了一笼鸟!那里面有两对色彩艳丽的鸟,我们小镇人绝没见过的,于是大家都去他的草房看鸟。祖父神气得像是中了皇榜,跟人说这鸟多么金贵,花了他多少多少钱等等。母亲听说祖父把钱都撇在鸟身上了,气个半死。不过,那些鸟水土不服吧,陆续死了,最后只剩下一只“娇凤”。
  祖父在七十年代末得了脑出血,从此后腿脚不便,干不了力气活了。祖父摔家雀,它们的脑袋因他而出血,而他的脑袋最终也出血了,这是不是报应呢?从此后,我再也不敢吃烧家雀了。祖父病后,母亲做好了饭,会唤弟弟送过去。晚上,才十来岁的弟弟就陪祖父睡在草房。祖父因病腿脚发凉,弟弟把炕烧得滚烫滚烫的,他还嫌凉,灶坑也不敢断火,褥子都被烙煳了,热得弟弟直淌鼻血。祖父心疼他,说得了大孙子的济了。所以晚年的祖父,最疼的就是弟弟了。不过他对父亲还是怨气十足,说是不把他招到气候恶劣的大兴安岭,他也得不了病。
  祖父养病时,把西屋的鸟笼提到东屋,时时看着。听着鸟叫,他的神情会愉悦一些。有两只鸟深得祖父喜爱,一只是从山东家带回来的娇凤,还有一只是叫声明朗热烈的“铜嘴腊子”。祖父每天会蹒跚着下地,哆哆嗦嗦地抓瓜子给它们吃。
  祖父第二次脑出血,被死神劫走了,那是1981年初春,我正在塔河二中加紧复习,准备高考。葬完祖父,我们把他养的鸟全部放生了,包括那只娇凤和铜嘴腊子。
  然而第二年开春,父亲带着弟弟去山上给祖父烧周年时,一进墓园,便闻一阵清脆的鸟鸣。但见祖父的坟上,立着一只金黄嘴巴的鸟儿!它昂着头,像是见了久别的亲人,一声比一声叫得欢。家人凑近一看,啊呀,竟是一年前被放生了的祖父心爱的铜嘴腊子!
  秋:母亲和生产队
  我们小镇有正式工作的,也就三四十人。他们分布在学校、供销社、粮店、卫生所、种子站和山场的伐木点,是拿工资的。其他的人,只要年轻力壮,无论男女,都在生产队。
  生产队说白了,就是劳动群众的家。大的生产队拥有几十垧地,上百人;小的生产队也就四五十亩地,二十来人。我们小镇有四个生产队,队下面又分了组。生产队有队长、副队长、会计、出纳员和记工员。那时实行工分计酬,男劳力每天挣十个工分吧,女的也就七八个工分。母亲是一队的出纳员,除了记账,她还做领工员,也就是领着社员干活的人。好的年景,她的收入,赶得上父亲一年的工资了。一到这时,母亲会把分到手的那摞钱夹在指间,打快板似的,哗啦啦甩着,在家人面前炫耀。分红大都在腊月,正是忙年的时候。生产队一分完红,小镇供销社的门槛,就快被人踏平了。男人们打酒买烟,孩子们买鞭炮糖果,女人们买花布、棉鞋、酱油、米醋、粉条、蜡烛、毛巾、肥皂、雪花膏、卫生纸等等,恨不能把货架掏空了。
  母亲所在的一队是永安最大的生产队,人数多不说,它的场院,比学校的操场都大。生产队有一座狭长的板夹泥房子,社员们叫它“队屋”。队屋的东头是豆腐房,西头是牲口棚。队屋后面,还有一座小仓库。
  每天天不亮,一个姓高的胖女人就来生产队套驴拉磨,给一队的社员做豆腐。豆腐出来,太阳也出来了。豆腐无非两种,雪白的切得四四方方的水豆腐,以及像黄手帕一样干爽柔软的干豆腐。做豆腐是大人的事,换豆腐则是孩子的事。早晨起来,往往还没洗脸呢,母亲就递过一个装着黄豆的铝皮盆,打发我换豆腐。吃豆腐的人家多,豆腐做得有限,晚去就没了。
  队屋最大的那间,在房子的当中,是社员们聚会的地方,光是一铺大炕就有二十多米长。队长领着社员学习,分派活,都是在炕上进行的。通常是女队长盘腿坐中央,社员们蜷腿坐四围。队长抽烟,社员也抽。所以队屋一开会,母亲回家时,一身的烟气。幽默的父亲,会划根火柴冲她比画,说要把她点着抽了。哦,母亲要真是根香烟的话,还是过滤嘴的呢,因为她常穿黄胶靴。
  生产队开会大都在晚饭后,社员们吃饱了喝足了,舒舒服服坐在热炕上,打着饱嗝放着响屁听队长讲话。队长分派活儿时,大家是肃静的,一旦要念报纸学习,屋子就闹哄起来了。队长聪明,他念上几段,就说遇到生字了,把报纸撇给我母亲,母亲心领神会,跳着段落念,一篇社论被她拆得七零八落,很快就读完了。
第6章 七十年代的四季歌(3)
  生产队有广阔的土地,我们称为“大地”,种植着土豆、大头菜、萝卜、大葱和白菜。这些菜秋天时会被塔河镇调拨走,作为城镇居民的越冬蔬菜。队里把额定的任务完成后,余下的菜,就可自行处理了。生产队会把品质上乘的菜留着,卖个好价,以利分红。除了种菜,脑筋活泛的队长,还常承揽私活,派社员给塔河的建筑工地拉沙石,给居民区挖排水沟,给种子站栽树苗,帮林场伐木等等,捞外快。所以一队的工分,比其他生产队的值钱。也因此,二队三队的社员,总想跳到一队。但队长对社员的数量严格控制,生产队就是一个家,劳力多了,人浮于事,等于削弱队里的实力。
  社员们把分红叫做“擗钱”,擗钱后若是结余多,队长就会张罗一台戏。生产队的仓库,放置的不仅是农具和各色种子,还有锣鼓及花花绿绿的戏服。一队有个叫兰英的女人,模样好,嗓子也好,是戏台的主角。生产队唱戏,队屋就是戏场,大炕就是戏台。听戏的除了社员还有他们的家人。可是兰英的男人从来不来,尽管戏台上最出彩的是他的女人。
  兰英的男人姓蓝,在塔河镇派出所上班,个子高高,一张马脸,大眼睛暴突着,腰间别把手枪,见人爱理不睬的,骑一辆大永久自行车上下班,大家叫他老蓝。因为挣得多,他归家时,自行车车把下,常吊着好吃的,麻花、糖酥饼或是猪头肉。老蓝进镇子,常引得几条狗流着涎水跟着他的自行车狂奔。老蓝进了家门,狗们才停下来,抖抖身上的毛,悻悻地各回各的主子家去。
  我们小镇同住一幢房屋的邻里,处得好的,会走一个大门,家与家之间毫不设防。东家包饺子,会送给西家一碗;西家炖肉了,也给东家一碗。鸡鸭鹅狗更是不分彼此,一起玩耍,一起吃食,晚上还常去对方家的鸡笼鹅圈睡觉。老蓝和他的邻居张瓦匠,就共用一个院子。
  张瓦匠不像老蓝终日阴沉着脸,他是个快乐的人。老蓝的媳妇俊俏,他就常和她逗趣。老蓝早出晚归,他白天不在家时,兰英若想搬个重物呀,磨个菜刀呀,就唤张瓦匠帮忙,张瓦匠的女人从不计较。她虽然没有兰英漂亮,但温顺文静,面皮白净,别有一番韵味!邻居们因为这,常跟张瓦匠开玩笑,说他不容易,一手托两家!这话传到老蓝耳朵里,他认为张瓦匠和自己老婆有染,怀恨在心,起了歹意。一个夏日的礼拜天,他竟开枪打死了张瓦匠夫妇和他们的儿子!
  生产队的牲畜,属于集体生产资料,是不能随意宰杀和转卖的。有一年,队长见一头牛老得干不动活儿了,白搭草料,而那一段供销社好久没供应肉了,便与生产队的几个骨干合计,六人合股出资,悄悄把牛宰了分吃。知内情的除了他们,还有喂牲口的老哑巴。哑巴知道的事儿,在大家眼里跟不知道一样,所以也没介意。为了避开其他社员,杀牛是在深夜。一头牛分六份,每家连肉带骨头,挑回了半担。
  第二天一早,母亲关起大门煮肉。老牛费柴火,牛骨头和牛肉在大铁锅里被慢火煎熬了三四个钟头才烂。我急嘴子,肉半生不熟时,就掀开锅,取了一块牛骨,蹲在灶台前啃,累得腮帮子酸疼。牛肉熟透了,我又是一通吃,弄得满手满嘴都是油。母亲嫌我吃相不雅,说是像我这样的女孩,将来不好找婆家。我一赌气,掀开锅盖继续吃,撑得倒仰。
  宰牛的事情最终还是在小镇传开了。泄密的可能是老哑巴,也可能是狗。老哑巴虽然不能开口说话,但他会比画。他喜欢那头老牛,不舍得它死。据说杀完牛,老哑巴哭了,队长给他牛肉,他坚决不要。狗又为什么会成为嫌疑犯呢?因为这六户人家虽然是关起门来悄悄吃肉,可是吃剩的骨头,会扔给它们。狗牙和牛骨硬碰硬,一块骨头,狗得啃好几天。它们不仅在家啃,有时还叼到大门外,过路人一看它们嘴下的骨头棒,就明白了八九分。有人写了匿名信,把队长告到塔河镇。镇上派人下来调查,确认牛虽然被杀了,但它确实太老了,不能再为生产队效力了。而六个私分牛肉的人,事先都交了钱,可以从轻处罚。最后镇里给队长警告,并让他在全体社员大会上检讨,母亲与其他几人,则被扣了工分。老蓝杀人事件之后,这个被社员称为“六大股”的杀牛事件,成为小镇人茶余饭后的又一个谈资。
  在我的少年记忆中秋天是属于生产队的季节,也是属于母亲的季节。秋收的学问很大,先收什么后收什么,完全取决于庄稼的耐寒程度。萝卜和土豆要早收,傲霜的白菜和大头菜可以后收。收好的菜,通常分三等,分堆放着。母亲是一队的秋菜调拨员,哪片菜好,该进哪个等级,她说了算。而最终留给队里的好菜,要做个伪装。也就是将好的埋藏在里面,次的覆盖在外面,这样塔河镇来拉秋菜的人,就不会打它的主意了。
  深秋的早晨,一挂挂从塔河驶来的马车,碾着落叶和白霜,喃喃来到我们小镇的庄稼地,采购越冬蔬菜。四个生产队的菜地相距不远,但马车停在一队的时候多。往往一队的秋菜售罄,二队三队的还堆积如山呢!母亲忙完队上的活儿,会歇上一两天,然后请瓦匠来打家里的烟道和火炕,把挂了一年的灰清除,再用石灰将墙刷得雪白,用蓝油漆将炕涂得锃亮。我记忆中的七十年代幸福时光,就是秋日的午后,懒洋洋地躺在新刷了油漆的热炕上,一边翻小人书,一边啃青萝卜。看累了,撇下小人书的一刻,看着雪白雪白的墙壁,感觉是在云端,满心晴朗。
  生产队的财富,是社员们用血汗换来的。母亲做领工员时,我不止一次听社员私下抱怨,说她领着干活太狠了!而母亲干活之所以拼命,不过是为了让大家多挣点。母亲在生产队卖力了二十多年的结果是,肩膀仄着,那是冬天在雪窝子里扛小杆、长时间受重压的缘故;而她的脊椎,骨刺丛生,常常疼得直不起腰来。
  如今年届七十的母亲,一提起生产队,就一肚子火气。说是在生产队干了半辈子,没少给国家做贡献,可老了生活无保障,没有补贴,不享受医疗,只能靠子女来奉养,实在不公平!她说没有生产队,七十年代的人们,就得挨饿。我一听她发牢骚,就会拿“六大股”的事挤对她。她每回都撇着嘴辩驳,不过内容不同而已。她有时说:“要不叫我,你能吃上那么香的牛肉吗,体格能这么好吗,哼。”有时则说:“杀了头老牛,塔河镇就派人下来调查了,说明那年代的人不腐败!现在别说杀牛了,当官的把单位吃空了,也没人管!”每次说完,她都要念叨“六大股”的结局,谁谁病死了谁谁得了老年痴呆症不认人了,谁谁穷得现在还得卖菜换油盐,总之,晚景凄凉的多。
  而我最想知道的,是喂牲口的老哑巴的下落。还记得有回我与邻居的女孩溜进马棚,坐在干草堆上互捉头发里的虱子,我起了顽皮,将捉到的虱子往马槽里扔,被老哑巴发现了。他瞪着眼睛,举起猪八戒扛着的那种九齿钉耙,将我们赶出马棚。在他眼里,所有的牲畜都是圣洁的。
  有人说老哑巴去了山东,还活着;也有人说,他早就死了。我想老哑巴去了另一世,是回到故园了。因为那里,是一个无声的世界。
  冬:父亲的和尚梦
  我们家人忆起发生在父亲身上的有趣往事,往往是在冬天那些昼短夜长的日子里。
  父亲与冬天也确实有缘。他生于正月,死于腊月。也就是说,他是披着雪花来的,裹挟着朔风去的。他的命运,与寒流也就有着不解之缘。虽然说父亲性格明朗热烈,像团火焰。
  祖母去世后,祖父独自拉扯着三个未成年的儿子,艰难度日。父亲十多岁时,祖父将他送到哈尔滨读中学,指望着父亲将来出息了,将他们从帽儿山带出来。祖父的四弟,也就是我的四爷爷,那时在哈尔滨的兆麟公园看大门。父亲平时住校,周末回四爷爷家里。虽然父亲的生活费由祖父出,可有时候他入不敷出了,四爷爷就得添钱。四爷爷多子多女,生活拮据,常添也添不起。所以父亲读中学时,常因家长没能及时续上伙食费而断炊挨饿。父亲说这样的窘况总是发生在月底,他提着饭盒去食堂打饭,轮到他时,伙夫会用勺子敲打着盆沿儿,高叫着:“迟泽凤,停伙了!”他只能羞愧地离开队伍,提着空饭盒走开。
第7章 七十年代的四季歌(4)
  父亲上中学时功课优异,音乐天赋尤其好。他是就读的中学里,小提琴拉得最好的学生。然而,无论是祖父还是四爷爷,都不可能供他继续求学,上他梦想的音乐学院了。父亲中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在哈尔滨的一家小型工具厂给职工教书。可是这份工作他并不称心,1956年,大兴安岭开发上马,年仅十九岁的他没有同家人商量,毅然报了名。当四爷爷得知父亲要去大兴安岭的消息时,他已即将踏上北上的旅程了。四爷爷赶到火车站,找到父亲,泪涟涟地送给他一双七毛钱买的球鞋,还把身上的中山装脱下来送给他。父亲一去三十年,直到病逝,再没回到哈尔滨。他与四爷爷在火车站的告别,竟成永诀。
  父亲来到天高地阔的大兴安岭,先是与几个朋友,在漠河乡办学,接着参加了放映队,给各个林场放映电影,丰富伐木工的文化生活。据说父亲做放映员的时候,热恋上了酒。冬天的时候,户外常常零下三四十度,父亲带着放映机和拷贝坐在马爬犁上,在林海雪原穿行,怀揣酒壶,走一程就得喝几口暖身子。而各个林场,总是好酒好肉款待放映队。有时候电影还没开演呢,父亲就被灌醉了。放映员醉了,银幕上的喜怒哀乐无法上演,人们只能眼巴巴地等着父亲醒来。结束了放映队的生活,父亲回到漠河做教师,有了终身相依的伴侣。母亲认识父亲的时候,才十七岁,是乡广播站的广播员。因为是乡长的女儿,模样俊俏,嗓音甜美,给母亲介绍对象的人很多。可她最终还是选择了贫穷的父亲。母亲说父亲英俊,开朗,有才。他的毛笔字漂亮,吹拉弹唱样样都通,爱读书。他从哈尔滨来大兴安岭时,带来的唯一家当就是书。母亲十八岁时,嫁给了父亲,婚礼由外祖母家筹办。父亲坐着马爬犁,把母亲接进了洞房。父亲最爱对我们说起母亲的一件笑料就是,新婚的第二天早晨,他刚起来,听见灶房传来母亲的哭声。过去一看,原来这个家庭主妇,因为点不着火,无法做饭,蹲在灶坑前抹眼泪呢。母亲也真是没白哭,从此以后,生火做早饭的永远是父亲。自我记事起,每个早晨,都会先听见门响,之后灶房“哗啦——”声响(那是父亲从院子里抱来劈柴了),接着是劈柴“噼啪噼啪”燃烧的声音,再接着是父亲哼小曲的声音(他喜欢一边做早饭一边唱着),最后是父亲挨个屋子热情洋溢的叫嚷声:“起来啦,起来啦!”这说明早饭妥了。
  父母婚后两个月,把帽儿山的二叔接来读书。父亲辅导他,考上了齐齐哈尔医学院,成为大兴安岭最早考上中等医学专科院校的学生。我出生的次年,全家从漠河乡移居到三合站,然后又到了十八站林业局,最终定居在永安。不管换多少地方,父亲的角色始终不变,一直是教书匠。只不过到永安以后,他做了校长。“文革”开始后,父母先后倒了霉。父亲去“五七干校”,母亲因为来自中苏边境的漠河,被划定为“苏修特务”。父亲一两个月才回家一次,母亲若是被拉出去批斗,我们在家就没人管了。母亲说有一回她挨完斗回家,一进屋,发现我独自在炕上睡得正香,可枕畔却盘着一条蛇!我们家在山脚下,那是夏天,窗户敞着,蛇就是这样爬进来的。母亲说她被吓得半死,以为蛇会咬我。可是这蛇绕着我爬了一圈像是给自己画了个句号,溜出窗户了。多年以后母亲忆及此事,还一脸惊恐。我笑着对母亲说我属龙,蛇不好对同类下口吧。
  母亲说,“文革”一开始,她和父亲就把被禁的书籍,用麻袋装着,背到松树林烧掉了。她回忆说,除了《红楼梦》等四大古典小说名著,还有巴金、老舍和张恨水的小说。父亲在我们小镇,按时下人的说法,是个另类。他喜欢拉小提琴,喜欢念诗,喜欢在“大地”干农活时,采一把草甸子的野花吊在锄头或镐头下扛回家。他被“工宣队”赶出学校后,竟然到塔河林业局找党委书记说理,人家不待见,他就坐在办公楼的台阶上控诉,说是党委决策失误,工人阶级只会毁掉学校,撤掉他是错误的,早晚有一天还得用他这样的人。
  父亲去粮库后,和那儿的装卸工打成一片。他的酒喝得更甚了,而且学会了打情骂俏。我们小镇有一个叫田荣的女人,矮矮胖胖,倭瓜脸,屁股跟洗衣盆一般大,没心没肺的,整天跟鹅似的嘎嘎乐,男人见了她,都爱抱她一下取个乐子。父亲落魄后,有一次喝多了,见着田荣竟然也伸出手臂抱她,而我家的狗在一旁跟着热情洋溢地摇尾巴,路人见之,无不大笑,气得我直想剁掉父亲的手和狗的尾巴。父亲在粮库时,常揣着一兜黄豆回家,给我们炒豆子。我们说这是偷,他辩驳说粮库的人都这么干,他不拿,别人会瞧不起。而母亲参与“六大股”杀牛时,他也支持,是他深夜把牛肉担回家的,说是老牛成了废物,不能为生产队创造剩余价值了,该杀。只是杀牛时,属牛的他躲得远远的。
  父亲懂得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别人聊什么,他都能接上茬。小镇人嫉妒他什么都能插上话,送他个“迟大白唬”的外号。我讨厌别人这么叫他,上初一时,有一天课间操,去水房接水喝,一个男生在我背后叫了声“迟大白唬”,我怒火中烧,扔下茶缸,操起炉旁的一截松木杆,打算教训这个男生。他见势不妙,撒腿就跑,我一路追出水房。男生腿长跑得快,我就把松木杆当标枪一样投掷过去。虽然没命中目标,但把他吓得哇哇直叫,溜出操场,下一节课都未敢上。从此后他见着我,躲躲闪闪的,再不敢当我的面,喊父亲的绰号了。
  父亲是个内心情感丰富的人。他拉小提琴,往往拉着拉着,眼睛就会湿了。他写毛笔字,也是写着写着,就要吟诵他喜欢的诗词。而他喝酒喝到兴处,会用筷子敲碗,唱起歌来。我们姊妹三个,他最喜爱的是我。每到春节,他为邻里写对子,我会帮着他把《春联集全》的书打开,裁剪红纸,铺展开来,让他挥毫。待墨迹干后,再将它们一幅幅折叠好。除了做他的“书童”,我还在他的鼓励下编春联,供他挑选。有一年我家的仓房贴的就是我创作的春联,我把父亲的小名“满仓”编了进去。父亲写完后,我点着条幅,怪里怪气地叫了声“满仓”,他才反应过来,又喜又气地举着饱蘸墨汁的毛笔朝我扑来,要给我画鬼脸。
  七十年代末,父亲平反,又回永安学校做校长了。几年的粮库劳动,再加上恋酒成癖,他看上去衰朽了。他端酒杯时,手抖得厉害,酒常会溢出,不得不改用大号的暖壶盖做酒盏,这样就洒不了了。他也不像从前那样爱唱歌了,他歌声的翅膀在岁月的狂风中,无知无觉地折断了。他身上唯一没变化的,是对工作的执著。除了睡觉,他就待在学校,哪怕是礼拜天。他有时会说一些奇怪的话,比如说到毛主席,他则一声长叹,说英明的他最不该娶个戏子做夫人。提到林彪,他说叛国的人没有好下场,可惜了他过人的军事才能。他还常说要是不结婚多好,光棍一条,就可以像弘一法师那样,做个出家人,青灯古刹旁,碧水青山中,远离政治运动,远离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干干净净了此一生。李叔同的《送别歌》,是他除了曹子建的《洛神赋》之外,最喜欢的词了。父亲一唠叨他的和尚梦,母亲就抢白他,说李叔同是半路出家,他也可以像他那样抛妻弃子,遁入空门呀。父亲连说那可不行,老婆孩子没人照应,他不落忍。母亲说,就冲你恋酒的份儿上,这辈子也别想当和尚了!
  父亲过度酣酒,年仅四十九岁就过世了。他走的那天,老天好像在开音乐会,轻灵的雪花如音符一样飞扬。怕他在那一世会冻着,我们为他穿上了厚厚的棉袄、棉裤和棉鞋,这使他看上去像个襁褓中的婴儿。他的形影不在了,可灵魂依然活跃,我们常常能从清晨起床的母亲嘴里,听到关于父亲的消息。父亲穿着中山装去城里开会了,父亲拉小提琴把鸟儿引来了,父亲找了个模样俊俏的女人给他做饭了,等等。母亲幽幽诉说着,好像这一切不是梦,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我也常梦见父亲。有一次,我在梦中见到他坐在溪畔的石头上,身披袈裟,抚琴而歌。他的头颅因为没有一丝头发,在幽暗的森林中,就像一盏青白的灯。
  2010年10月于哈尔滨
  (《上海文学》2011年第1期)
第8章 轮子是圆的(1)
  徐则臣
  这世上的所有事情,咸明亮都可以用一句话打发:轮子是圆的。轮子是圆的,所以别管了。只能那样了,轮子是圆的嘛。好,没问题,就那么来,因为轮子是圆的。随便你们怎么办,反正轮子是圆的。你说那轮子?修好了,轮子总归是圆的。不必再举例了,他言必称“轮子是圆的”,已经成了口头禅,就像有些人开口之前要慢悠悠地“呃——”一声一样,不管需要不需要,大多数时候没有实际意义。轮子。轮子。轮子轮子。因为他是个开车的。
  我认识咸明亮的时候,他就是个司机。那时候,花街上的男人多半不跑车就跑船,包括倒插门来的。二十四岁那年,他从运河下游的鹤顶倒插门进花街,做船老大黄增宝的上门女婿。老黄的女儿嫁过人,有个两岁的女儿,丈夫跟老黄跑船时死了。死得莫名其妙,就站在船头抽烟,老黄喊他吃饭,进舱吃饭,他扭了一下头,就像根木棍似的斜斜地落进水里,捞上来已经没气了。这个丈夫也是倒插门来的,老黄对他很好,准备干不动了就把船交给他。但他命薄,一百七十斤的大块头扭个头就死了,都不商量一下。老黄独女,非得招个上门的传宗接代,他一辈子挣下的那条船也得传下去,给别人他不放心。咸明亮来花街是学车的,整天跟在老司机陈子归屁股后头,跑长途的时候他来开,让陈子归歪到副驾座上打瞌睡。他喜欢一个人操控解放牌大卡车的好感觉。
  咸明亮不开车时整个人晃晃荡荡,手插口袋像个害羞的二流子。一年到头穿着同一样式的黑色太子裤,屁股肥大,裤腿到小腿处突然收紧,他又喜欢把裤子吊在胯上,所以我总觉得他的裤子随时可能掉下来,见到了就想帮他提一下。他跟花街上所有人都打招呼,跟每个小孩都问同样的问题:“喂,小伙子,知道轮子是圆的吗?”单调的游戏他也能玩得上了瘾。如果知道,他就给你一块糖;如果不知道,他也给你一块糖。那天他花街上和老黄的两岁孙女玩,拿一块糖问那孩子轮子是扁的还是圆的,从东边来了一个算命先生。
  那些年常有算命先生走乡串户地挣钱,听说瞎子最灵验,但那天来的不是瞎子,他会算,会摸骨,还会看面相和手相,所以不能是瞎子。四周立马围了一大圈人,花街上忙人多,闲人更多。为了证明自己灵验,算命先生捏着山羊胡子(好像所有算命先生都留这一款胡子),随口就点出面前几位的身世。孟弯弯,一脸五谷相,应该是个卖米的。蓝麻子,虽然脸上不太平,那眼神和笑平和软弱,可能是个做豆腐的。冯半夜,那一脸杀气,握拳时候有爆发力,肯定是屠夫。丹凤,他看了看丹凤,措辞半天才说,以后一定能找到靠得住的男人。他已经看出来丹凤是个半夜开门做男人生意的那种女人。
  花街上走南闯北的人很多,有人知道不少算命先生其实没半点儿道行,不过是提前通过某种途径打听到此地一些人物关系,然后复述出来做个障眼法而已。取信之后就可以顺嘴瞎蒙,上天入地乱扯,钱就全来了。所以有人就指着咸明亮,让算命先生看上一看。咸明亮家在鹤顶,料想算命的做不了如此周详的功课。
  算命先生围着咸明亮和老黄的孙女转了两圈,揪着胡子说:“不对啊。这年轻人分明没成家,可这孩子却又是他闺女,而且不是亲生的。这关系我也糊涂了。”
  大家调笑着准备散掉,这咸明亮和老黄家,这是哪跟哪呀。果然露了马脚。正好老黄女儿出门倒洗衣水,算命先生指着她说:“他们俩是一家!”
  大家更笑了,对咸明亮说:“明亮,还不帮你媳妇泼水去。”
  咸明亮脸上的红一直蔓延到肚脐眼,但他笑么嘻嘻、晃晃荡荡地说:“只要她答应做我媳妇,我就泼。就不信轮子不是圆的。”
  “你们看着,他们肯定是夫妻。”算命先生把布包甩到后背上,继续往前走,“下次我还来,他们俩不成你挖我两只眼当鹌鹑蛋炒着吃。”
  等算命先生三个月后再来,咸明亮已经到黄家入赘十天了。就是因为算命的一句话。老黄从水上回来,听说后招咸明亮见一面,就定了。咸明亮在鹤顶只有一个后爹还在,天大的事情他也可以一个人做主。管它倒插门不倒插门,反正都是做男人,还不费力气赚了个爹当。这一回算命先生的生意好得不行,在石码头上运河饭馆里坐镇两天,花街、东大街、西大街和南大街的人都来了,攥着钱让他算。我爷爷也相了一次面,算命的说我爷爷大福之相,孙辈必出大才。那时候我刚念初中,的确成绩不错。我爷爷问,能考上大学吗?算命先生说,岂止大学!我爷爷高兴坏了,人家要一百五十块钱,他给了两百。
  不过几年后我没能如算命先生预言的那样去考大学,而是去了北京。高三那年我十七岁,因为神经衰弱退学了。看不进去书,睡不着觉,整天头脑像被念了紧箍咒,一圈圈木木地疼,如果继续待在学校里我会疯掉。所有同学都在苦读,要去挤那一根独木桥,我只能像个游魂在校园里四处晃荡,完全是个神经兮兮的局外人。有一天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了一场,然后回宿舍收拾好行李回家了。我跟家里说,就是去死我也不念了,念不动。父亲不明白看上去好端端的脑袋怎么会出问题,那好,你不是图清闲吗,跟你姑父去北京干杂活儿,挣一个算一个,顺便养养你那古怪的脑袋。我就跟洪三万来到北京,在海淀区西郊的一间平房里住下来。那地方真是西郊了,跟在农村差不了多少,不进城的时候,要看北京我就得爬到屋顶上往东看,北京是一片浩瀚的楼房加霓虹灯的热带雨林。
  具体地说,我干的是贴小广告的活儿,替我姑父洪三万干,他是个办假证的,我和宝来负责给他打广告,把他的联系方式最大限度地放到北京城里,想办假证的就可以按照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他。宝来二十出头,来得比我早,我们住在同一间平房里,上下床。这间屋里还有一个上下床,住着行健和米箩,他们俩帮陈兴多贴小广告,都比我大一点。关于他们,我在一个叫《屋顶上》的小说里说得比较详细,可以参见。现在要说的,是上面提到的咸明亮。
  “嗯,轮子他妈的只能是圆的。”
  几年以后听到这句话,我的耳朵动了几下。当时我和宝来正在平房附近的驴肉火烧店里吃晚饭。没有人能说出这句格言,连声音都这么摇摇晃晃。我转身看见咸明亮和一个两手乌黑油腻的胖男人坐在另一张桌上。咸明亮理了个三七开的小分头,穿的不再是过了气的太子裤,而是牛仔裤。后裤脚被鞋子踩烂了,我断定他的牛仔裤也是一样松松垮垮地吊在胯骨上。咸明亮甩着两只手在讲话,两只眼皮耷啊耷的,嘴角往右边斜着轻轻地笑,啤酒喝多了的样子。他把左腿搭到另一张圆凳子上时看见了我和宝来,说:“呀,你们呀!”站起来就往这边走。
  两手油腻的胖子说:“喂,咸明亮,那咱们就说定了。”
  咸明亮摆摆手,说:“不说了嘛,轮子就是个圆的。你得把我这两个小兄弟的晚饭请了。”
  “没问题。”胖子说,“老板,再给他们加三瓶啤酒、六个火烧,夹肥肠的!”
  咸明亮想到胖子的汽车修理铺里干活儿,四瓶啤酒、六个火烧和三盘拍黄瓜事情就谈成了。主要是咸明亮手艺好,要价又低。明天就去上班。在此之前,他刚到北京时,给一个办假证的干活,招揽做假汽车牌照的活儿。他只揽到了十个生意,老板就进去了。干这行总是这样,不定哪天就进去了。幸亏咸明亮跑得快,要不可能也得被捎带进去。他已经饿了两天才找到现在这个胖子修车铺老板。
  来北京之前他在监狱里,蹲了四年。出了车祸,他把人轧死了。
  倒插进老黄家后,老黄一度想让他改行,学着跑两年船,接下来就可以当船老大了。那时候老黄就可以退休在家抱抱孙女,最好还能有个孙子,这得咸明亮努力。咸明亮拒绝了,除了这件事之外他一概听老黄的。花街上的人都夸咸明亮,就是个亲生的儿子也未必这么言听计从,老黄值了。咸明亮坚决不改行,从小他就想开车,没汽车时他骑自行车、开摩托车,无偿帮别人开手扶拖拉机,后来跟定了陈子归,终于成了司机,可以每天对着车轮子告诉别人,轮子是圆的了。
  “我懒得跟他们争,”咸明亮说起他的温顺,笑眯眯地说,“说啥我就干啥。又不是杀人放火,操那份心干吗。能开我的车就行了,轮子是圆的,你说对不对?”
  他的婚后生活很幸福,起码看起来如此。他对白赚的两岁女儿很好,跑完长途回来就给她带好吃的,那孩子叫他“爸爸”跟亲爹一样亲。大家都觉得咸明亮已经成了花街人了,他出了事。
  这些年他老觉得那车祸不应该是法庭判决的那样,因为受害人在死前的确一再求他:“兄弟,求你给我个痛快。我一丝一毫都不想活了。兄弟,来吧,我化成灰也会记得你的。”化成灰也会记得他,咸明亮觉得挺瘆人。于是受害人换了说法:“兄弟,你就倒倒车,死了我也要感谢你。”咸明亮想,成人之美,不算大恶吧,就两腿哆嗦着上了车,打了倒退,他听见那人这辈子最后一声欢呼。
  这种事只能出在晚上;对他这么好的车技来说,也只能出在岔路口;还得是他喝多了的时候。那天的确喝高了,安徽天长的黄昏时,吹进驾驶室的风他能闻出一股香味,那个黄昏真是漂亮,车跑起来像在飞。暮色从大地上升起来,像掺过水的墨滴到了宣纸上,哗啦全世界就灰黑下来。“没有比这时候开车更舒服的时候了,”咸明亮对那个黄昏依然怀念,“然后就到了那个岔路口。轮子为什么是圆的呢。”他的脸色开始变,嘴唇抖了两下。然后天就黑下来了。从右前方的岔路上冲过来一辆自行车,咣——等他刹住车,车已经从自行车上过去了。
  咸明亮从车上下来,听见有人在叫唤,立马明白这就是传说中的车祸。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撞上车祸。在卡车后头五米远,一个人和他的自行车躺在一起,都变了形。自行车的后轮子还在艰难地转动。那个人痛苦地跟他说:“兄弟,给个痛快的。”
  咸明亮浑身抖起来,说:“我送你去医院。”“我不想去,你让我死就行了。”
  咸明亮怀疑自己听错了,硬着头皮走上他跟前,那是个瘸子,旁边还有一支木拐。很难想象他是如何骑上自行车的。不过现在他已经成了瘫子,车轮子从他的两条大腿辗过。
  “我送你去医院。”
  “我不去,你看我都这样了。”他断断续续地说,就算不想死,疼痛他也难以忍受,“我在路口等你很久了。你倒倒车,就当帮帮忙。”然后他开始求咸明亮。
  咸明亮当时肯定也吓晕了,竟然同意了。“他让我帮帮忙,我只能答应。我倒车时从里到外都在抖,全身每个地方都在出冷汗,手指甲、脚趾甲都在出,真的,你们一定要相信我,轮子无论如何也是圆的,车往后退五米、六米、七米,我听到一声大叫,跟欢呼一样。我继续往后倒,让前面的轮子也经历一遍。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死,但他那么想死,我只好照办。然后我把车停下来,浑身水淋淋地坐在路边,等下一辆车过来。十分钟后来了一辆摩托车,我给了那人十块钱,说:‘大哥,帮个忙,找电话报个案,就说我在这里等着他们来。’”
  该说的都说了,戴大盖帽的就是不信,他们测出咸明亮喝了酒,更不信了。不信他也没办法,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无论如何的确是他把人给碾死了。在法庭上,他们问,你服不服?咸明亮说,说了你们也不信,那我只能服了。轮子是圆的嘛。
  “你说什么?”他们问。
  “我说轮子是圆的。不会错的。”他们说:“神经病。押下去!”
  因为表现好,五年的刑期四年就出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表现好不好,反正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其他时间他就歪靠着墙打盹,清醒的时候想想车,从整体想到局部,再从局部想回去,把每一个零件都揣摩了无数遍。最后一年他得到一个机会,给监狱里修车,这是他最快活的时光,为了能把时间尽可能多地耗费在车上,他总是修好这里的同时再弄坏那里,这样他就可以像上班一样轮流修监狱里的各种车辆。没汽车可修时,修手推车他也很开心。出来时狱警还夸他,小伙子,修得不错。
  回到花街他发现事情起了变化,家里突然多出了个一岁的儿子。如果这小家伙现在三岁多,他基本上还能理解,但是只有一岁,这就很意外。不过轮子说到底是圆的,世界上不存在想不通的事,想不通是因为你不愿仔细去想。咸明亮不愿仔细去想,但显然也想明白了。老黄在另一间屋里和他雇的一个船员在沉默着抽烟。老黄的女儿怀抱一岁的儿子坐在咸明亮对面,她说:
  “你要不想认下这个儿子,你也可以离婚。”
  咸明亮摸着他的光头说:“你想让我认还是想让我离?”“随便你。”
  “那就是想让我离了。”咸明亮站起来,走到院子中央对另一间屋说,“我这就走,你可以插进来了。”
  那个抽烟的船员咳嗽一声,表示由衷的感谢。他把匕首扔到地上,白准备了。
  我和宝来在驴肉火烧店里遇到咸明亮。因为出过车祸,又进过号子,咸明亮在我们那里找不到车开,没人雇他。陈子归帮忙说情也不行。这一行有很多忌讳,跑路时不能压着别人衣服,见到死猫死狗得绕着走,不吉利。出车祸黏上了人命乃是不吉利中的尤不吉利者。我看到的新人咸明亮,已经从光头变成了分头,浑身上下唯有头发上了一点儿心。把头发留长,为的是每天早上梳头时,能对着镜子看自己几眼。这是一个狱友跟他说的,一定要每天看看自己,想想自己需要什么,稀里糊涂混日子不好。
  宝来问:“明亮哥,那你知道你需要啥?”
  “我要知道就不照镜子了,我就剃回光头去。”我说:“你需要轮子是圆的。”
  “屁,”咸明亮说,“你不知道轮子是圆的?”
  我也不知道我知不知道。我会说“轮子是圆的”并不意味着我就知道轮子是圆的。
  咸明亮晚上没地方住,希望能跟我们凑合一下。我没问题,可以把床腾出来给他,我跟宝来挤一挤。宝来胖,但我瘦。加上衣服和鞋子我也不会超过九十斤。
  喝多了啤酒,天快亮时咸明亮被尿憋醒了,去厕所时看见我和宝来在上铺像神仙一样坐着。不仅我们俩,行健和米箩也睁着眼躺在床上。“你们在干吗?”咸明亮问,“集体练气功?”
  “睡不着。”我说。
  “有人在放炮!”行健翻了个身。
  “放炮?个小鳖羔子!嫌我打呼噜叫醒我就是了,轮子是圆的嘛。”咸明亮穿上衣服说,“反正天也要亮了,我出去转转,你们继续睡吧。”
  宝来说:“反正天也要亮了,不睡了。”“随你们。别说我耽误你们做美梦啊。”
第9章 轮子是圆的(2)
  对我们来说,这会儿睡不睡觉的确无所谓,打小广告主要在夜里。我们通常都是天快亮时才上床,因为咸明亮来我们昨晚才早早收工。咸明亮从厕所回来,建议我们几个要练出一套打呼噜的本事,声音越大越好。他就是在号子里学会的。你要学不会,那你夜里就不要睡觉了,一个个呼噜打得简直像比赛,没有最响只有更响。照咸明亮那样身板,跟呼噜声完全不成比例,得再胖五十斤才行。咸明亮说,你们看着办。
  说是这么说,第二天晚上他还是搬到屋顶上睡了。幕天席地,把自己放在四张椅子上,第二天早上一头露水地醒来。本来他想直接在修车铺住,那地方太小,汽油味又重,敞开门胖老板怕被人抢,不关门只能被熏死。咸明亮喜欢车,但不打算被车油熏死。但是露天不能常住,一阵风从北边吹过来,北京就凉了,屋顶上风又大。关于屋顶的用途,在《屋顶上》那个小说里我也说了很多,我们四个人喜欢在屋顶上打一种名叫“捉黑a”的牌,谁抓到黑桃a谁就是另外三家的敌人,你得藏严实了,一旦露馅三个人就联合起来把你灭掉。被灭掉之后就要请其他三个人喝啤酒吃肉串。咸明亮来了以后,如果修车铺里不忙,也会爬到屋顶上跟我们一起“捉黑a”。过去总是宝来是“黑a”,现在咸明亮屡屡抓到黑桃a,也就屡屡被我们四个痛打。请我们喝过的啤酒瓶子在墙角摆了一大排。屋顶上还有一个巨大的用途,我在那个小说里也说了,就是供我们登高望远,看北京。
  半个月以后,咸明亮预支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在我们左边的巷子里租了一间平房。第一天没来得及买到席子,在光板床上躺了一夜。他的生活很简单,在修车铺干得欢实,他还有个爱好,把废弃不用的汽车零件收集起来,他说早晚用这些废物拼出一辆车来。平常这些废弃的零件都卖了废铁,再小也是一笔钱。胖老板有点心疼,说,拿走可以,以后来修车的,你得给他们用最好的零件,你得给我翻倍地赚回来。咸明亮说,只要他们听我的。
  跑步的时候我常经过他的小屋。医生说,治疗神经衰弱最好的办法就是跑步,跑起来,让松弛掉的神经慢慢恢复弹性,哪天它像刚出厂的松紧带一样伸缩自如,毛病就没了。我每天跑,想象大脑里有很多圈松紧带,随着我在街巷里越跑越远它们就越来越筋道。经过他的小屋,只要咸明亮在,我就停下。墙角处堆的那些废铁,的确是废铁,一个个黑灯瞎火的,以我神经衰弱的脑袋,缺少足够的想象力把它们和一辆光鲜体面的小车联系在一起。但是他的脑袋里有幅精确的图纸,他清楚每一块废铜烂铁该在的位置。
  “同志们,放眼看,我们伟大的首都!”捉完黑a,米箩总要伟人一样挥手向东南,你会感觉他那只抒情的右手越伸越长,最后变成一只鸟飞过北京城。我们,四个年轻人,如果把我这个没毕业的高中生也算上,对繁华巨大的都市充满了无限希望。全国人民都知道这地方有钱,弯个腰就能捡到;全国人民也都知道,这地方机会像鸟屎一样,一不小心就会从天上掉下来,砸你头上你就发了。但据我的观察,北京的鸟越来越少,过去麻雀和乌鸦最多,现在也很难看见了,据说是因为高楼上的玻璃太多,反光晃眼,很多鸟花了眼纷纷撞死了。鹦鹉、画眉和八哥还有一些,不过都待在笼子里,你别指望它们能飞到天上去拉屎。最后很可能只剩下一只鸟飞过天空,就是米箩那只抒情的右手,无论如何也拉不出来屎。但这不妨碍所有冲进北京的年轻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
  我们登高望远。夕阳渐落,暮色在城市里是从楼群之间峡谷一样的大马路上升起来的,混合着数不胜数的汽车尾气和下班时所有人疲惫的口臭。我们一起看北京。
  行健说:“我要挣足钱,买套大房子,娶个比我大九岁的老婆,天天赖床上!二十八岁,听着我都激动。耶!”
  米箩说:“我要有钱,房子老婆当然都得有。还有,出门就打车,上厕所都打车。然后找一帮人,像你们,半夜三更给我打广告去。我他妈要比陈兴多还有钱!舍不得自己买一辆车?不是说了嘛,我转向,上三环就晕,去房山我能开到平谷去。”
  宝来说:“我要开个酒吧,贴最好看的壁纸,让所有来喝酒的人在上面写下他们最想说的话。”
  我其实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也许我应该把头发留起来每天早上照照镜子。“假设,你有五十万,小东西。”
  他们的理想、问法和在《屋顶上》一模一样。
  我的回答必然也和《屋顶上》一模一样。我确信五十万就是传说中的天文数字。我真不知道怎么花。我会给六十岁的爷爷奶奶盖个新房子,让他们颐养天年?给我爸买一车皮中南海点八的烟?把我妈的龋齿换成最好的烤瓷假牙,然后把每一根提前白了的头发都染黑?至于我自己,如果谁能把我的神经衰弱治好,剩下的所有钱都归他。
  “操丫的,没劲!”行健和米箩说,“明亮哥,该你了。”
  我们一起看咸明亮。他提了提牛仔裤(太好了,我总算见他提了一次裤子),抹了一下嘴,说出伟大的理想让他难为情。也许此刻他需要一面镜子,但他看着远方重峦叠嶂的北京城,目光和米箩的右手一样飞出去,然后滑翔、下降,落到城市另一边的高速公路上。
  “我就想有辆车,”他说,一屁股坐到椅子上,二郎腿跷起来抖啊抖,“到没人的路上随便跑。一直跑。轮子是圆的嘛。”
  这个理想让我们相当失望。一辆破车跑啊跑,有什么好跑的。
  有一个傍晚咸明亮来到我们屋里,请我们帮他搬东西。他说话鼻音很重,声音好像来自遥远的北京东郊,清水鼻涕滴滴拉拉往下掉,两眼发红。他把床搬到门口睡了两夜,患了重感冒,因为屋子里被他拼凑汽车的破烂占满了。我们不能想象这凉飕飕的夜晚,他一个人顶着满天的星星如何睡得着。我摸了一把他的被子,使点劲儿我担心捏出水来。一共五个人,我们必须从缝隙里才能挤进六平方米的小房间。那真是废铜烂铁,虽然被他组装得像模像样(其实我们也不懂,可是一堆零碎能拼到一块儿,大小算个成就),黑糊糊脏兮兮的还是很难让人有信心。我们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把这堆东西搬到屋檐底下,然后再帮他把床和一张破桌子搬进去。两件事干完了,贴着屋檐又给汽车的内脏搭了个简易棚子,咸明亮舍不得它被风吹日晒和雨打。对这个我们看不懂的东西,咸明亮胸有成竹,就等着吧,他说,整好了带你们兜风,我就不信轮子它能不圆。
  过了一周,他又招呼我们,得把那个逐渐长大的车内脏搬到修车铺去,等着和车身、轮子装到一起。我们借了隔壁卖菜老头的三轮车,哼哧哼哧跑了两趟。胖老板对这么多闲人跑到他铺子里很不高兴,咸明亮递上烟说好话,都是一条街上的小兄弟,手脚绝对干净。好像我们是去偷东西。行健说,操丫,啥玩意儿!
  在修车铺里,我看见一个用生了锈的铁皮焊成的一半的车帮子,焊接处鼓起来很多铁质的小瘤。还有轮子,四个放在一起我总觉得不一样大。咸明亮说,废弃的轮子里找不到四个一样的,两个两个一样大就已经谢天谢地了。他曾想过,实在找不到配套的,就先弄出辆三轮汽车。三轮汽车也是汽车,轮子也是圆的。我想象不出三轮汽车跑到北京的大马路上会是什么效果,会不会像原始人进了咱们花街?
  此后每次咸明亮到我们屋顶上“捉黑a”都报告好消息,快了快了。我们等着他把车开过来。一个周末,那天咸明亮轮休,真的就开过来了,吓我们一跳,我敢肯定在此之前世界上看过这种汽车的人不会超过十个:简直是个怪物。车帮还是生锈的铁皮,我是说一点漆都没上,没钱喷漆;这还不算,因为铁皮不够,他只好因陋就简做成了敞篷车。锈迹斑斑的敞篷车,身上长满了明亮的斑点,那是因为他把焊接处的小瘤给打磨掉了。只有打磨过的地方才能在太阳底下闪一闪光。座椅不咋地就不说了,全是淘汰的破东西;关键是它的前面两个轮子小,后面两个轮子大,整个车在生气地撅着大屁股。
  “上来!”咸明亮说,“咱的轮子绝对是圆的!”
  我们坐上去,在几条巷子里转了几圈,因为没有牌照,上了马路怕被警察逮。没什么大感觉,和坐别的车差不多,除了身体总要往前倾,我的脚蹬住了前面的椅腿才能保证不滑下去。这好办,抬高椅座就行。牌照也好办,我跟洪三万说一声,搞个假的,几瓶啤酒钱的事。两天后,万事俱全,我们决定在夜里上路试车。
  正如咸明亮所说,马力强劲。虽然噪音比较大,跑起来实在是快,前低后高给我的感觉就是这车迫不及待要往前跑,刹都刹不住。他把垃圾中最好的材料用在这辆车里。夜晚郊区之外的乡村车辆本就不多,每辆车速度都很快,但每辆车最后都被我们超过了。超一辆车,我们就嗷嗷叫唤一阵。冷风吹进敞篷车,我们必须靠着这点儿兴奋才能抵御寒冷。后面的车只能绝望地照亮我们的假牌照。我也搞不清究竟跑到门头沟的哪个地方,车子突然熄火,我们停在了野地里。
  行健他们三个坐下来,喝剩下的最后两瓶啤酒;我给咸明亮拿着打火机,让他检修车头。先是啤酒瓶冷下来,接着我们身上开始冰凉,咸明亮想到的地方都捣鼓了一遍,它还是一堆比我们还凉的铁。现在首要的问题是取暖,咸明亮停下了,让我们去路边找枯草、树枝和砖头块来。他从油箱里放出来一点儿汽油,点着草和树枝,我们烤火他烤砖头和石块。等人、砖头和石块都热了,他拍拍脑门站起来,在“本田”车上淘汰下来的方向盘前摸索了一下,车发动起来了。
  “他妈妈的,”他大叫一声,“轮子是圆的!”
  他教我们用报纸把滚烫的砖头和石块包好,抱在怀里取暖。这是他跑长途学来的生存技能之一。车重新剽悍起来,跑在夜路上简直像拼命。
  宝来说:“给它取个名字吧。”行健说:“悍马!”
  米箩说:“陆虎!”我说:“野马!”
  “好,就‘野马’!”咸明亮说,“轮子是圆的!”
  “野马”影响之大,超出我们的预料,十天工夫就成了胖子修车铺的店标。它停在那地方一声不吭就是个活广告,哪里是车,分明是件粗野的艺术品。用废弃的零件拼出一辆性能强劲的车,如此奇形怪状,这铺子和师傅的手艺该有多好。开始胖老板很开心,接着就不高兴,咸明亮经常把车停在自己的巷子里,前来参观顺便修车和买零件的客人一看门前光秃秃的,油门一踩,走了。
  “你要把车停在店门口。”胖老板说。
  “可以倒是可以,”咸明亮说,“我怕被人捣鼓坏了。还有,假牌照会露馅。”
  “那也得停。”
  “好吧,停。谁让轮子是圆的呢。”
  修车铺离咸明亮的住处步行二十分钟,过去没车倒无所谓,有了“野马”,咸明亮就觉得路远了。这问题也不大,要命的是一旦刮风下雨他得临时往铺子那边跑,给车子穿雨衣。一走就得一个来回。他建议给“野马”买个车罩,下班后就给它罩上,钱可以从他工资里扣;胖老板眼一翻,罩上了跟车没停在这里有何区别?要罩也只能罩上方向盘和仪表盘那一块。这就很气人,可是咸明亮没办法,“野马”的任何一个地方他都不希望被风吹着被雨打着,还是得来回跑去苫车屁股。
  到此还不算完,不知道哪个倒头鬼头脑出了问题,找到胖老板要买下这辆车。他觉得这玩意儿酷,有个性,是实用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别说它糙,”那家伙说,“不糙我还没兴趣。我出这个数。”他把若干个手指头伸出来晃了晃。胖老板立马被晃晕了,他没把那个数告诉任何人,但它足够买一辆新款的丰田车。那家伙还说,废铁不值钱,废铁变成这样就值钱了。
  胖老板把咸明亮弄到驴肉火烧店里,四瓶啤酒、四个火烧外加一盘五香驴杂碎,咱俩商量个事。咸明亮喝酒、吃肉,说:“有话你说。轮子总归是圆的。”
  “车就放店门外,我补你工钱。”“不用补,都是下班后干的。”
  “补三倍,”胖老板把第四瓶酒打开,“车算店里的。”“算你的?”
  “也不能这么说吧。算店里的,店是大家的。”“已经算店里的了。”
  “那你签个字。”胖老板从裤兜里摸出张纸,眉头写着:自愿转让合同。他已经提前在店主处签了名字。
  咸明亮说他这辈子头一次干拔腿就走的事,站起来喊结账,留下三十块钱就走。剩下半顿饭他到我们屋顶上吃,运气很差,他当黑a被抓住,请了四瓶啤酒。我们当时根本不知道“野马”有价了,想的就是他妈的凭什么,咱们明亮哥每天撅着屁股干到半夜,一个个螺丝拧上去,说拿走就拿走,你以为你是谁啊。行健说,“哥你听我的,轮子是圆的嘛。”
  咸明亮说:“嗯,轮子就是圆的。我就想有辆车,破成这样为啥还这么难呢?”
  第二天咸明亮来了,说:“他说我用的是他的家伙、他的电。”我们问:“你怎么说?”
  “我可以付他钱。”
  第三天咸明亮又来,说:“他说我用假牌照,犯了法。”我们问:“你怎么说?”
  “我可以办个真牌照。”“然后呢?”
  “他说我用过假的了,已经犯过法。我还有前科,再进去这辈子别想出来了。妈的,轮子是圆的。”
  第四天咸明亮再来,说:“今天有个警察到店门口围着‘野马’转了三圈,问我哪里人,家里还有谁,在北京过得好不好。”
  “你怎么说?”“我说我后爹也死了,没有家。我说我每天能看着门口的车,我就觉得我在北京过得还不错。”
  那天他和我们在屋顶上捉黑a捉到看不见手里的牌,他请我们喝了啤酒,吃了驴肉火烧和五香驴杂碎。因为天慢慢黑下来,我们看不清他的表情,也没工夫去看,我们手里一把好牌,摩拳擦掌都准备活捉黑a。五香驴杂碎非常好吃,包括驴心、驴肝、驴肺、驴肠、驴肚子,等等。
  又过两天,我们就听说咸明亮出事了。出事的还有胖老板,他给香山脚下的老丈人家送酒,咸明亮主动要求开“野马”送他。车子开得很快,“野马”嘛,左拐弯的时候左前轮子突然掉下来,坐在“野马”的副驾座上的胖老板先飞出去,跟着车子也翻了个个儿,剩下三个不一样大的轮子对着傍晚的天空转。胖老板一头撞到一棵大树上,半截脑袋顿进了胸腔里,医生费了半天劲儿才拔出来。
  我们四个一起去医院看望了折断了四根肋骨的咸明亮,他的头上缠着一大圈绷带,左胳膊骨折。这辈子不打算开车的米箩小声问了一个我们都关心的问题:胖老板为什么不系安全带呢?
  “副驾座上有安全带吗?”咸明亮艰难地说,“我可没装过。”
  米箩想,难道记错了?上次他坐在副驾座上,咸明亮再三嘱咐他系上的难道不是安全带?
  “他们找到那个轮子没?”咸明亮一张嘴四根肋骨就疼。
  “找到了,”我们说,“滚到旁边的枯草里。放心,一点儿都没变形,还是圆的。”
  (《花城》2011年第1期)
第10章 雨夜(1)
  王祥夫
  周口店是最后一个走的,他把那三十块钱塞给了山东人。“别收他们的钱。”他对山东人说。
  “两碗面用不了这些。”山东人说。
  “你看着再给他们来点什么。”周口店说。“还能用你的!”山东人说。
  周口店说,“我的钱是不是脏?是不是不干净?”
  山东人张着嘴,不说话了,他看着外边,看着从屋里出去的周口店。雨下得更大了,按理说,冬天不会有这么大的雨。山东人不知道周口店他们做什么去了,应该是回家去了?这样的晚上,是应该回家去,在这样的晚上,不回家的人都有不回家的道理,但山东人知道,西边埋在地里的那个人是永远也回不了家了,问题是,那个小煤矿现在也没了,让上边给封了,在井口放了炸药,轰的一下子,什么都没了。那个矿主也早就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当年在那个小煤矿里挖煤的工友也都不知去了什么地方,只有那个人,矿井出事后给埋在了那里,永远回不了家了。
  “给炒个鸡蛋!”山东人对里屋自己女人说。
  “下这么大雨,应该吃个炒鸡蛋。”山东人又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还有什么呢?”山东人问自己,“是不是还有点儿猪头肉?”“对,还有点儿猪头肉。”山东人又说。
  雨是冷的,是冬雨,不大,淅淅沥沥的,却不停。地里的庄稼早已经收过了,场里的事也已经做完了,所以人们就没什么事可做了。再过几天就是新年了。雨一直下到晚上还不肯停,在这样的天气里,人们能做什么事呢?在一起说说话,嗑嗑瓜子,或者就早早睡去,但肯早早就钻到被窝里睡觉的人毕竟不多,更多的人是在那里看电视,但电视又总是不清楚。因为小村紧靠着一个煤矿,这煤矿就叫了独树矿这样一个怪名字。因为靠着这个煤矿,小村的电视就总是看不清楚,并且呢,村子里的那条路给来来往往的大车弄得坑坑洼洼不好走。这让村子里的人们都很生气。更让人们生气的是那些从外边来的女人,这几年城里的生意不好做了,她们都跑到矿上来。来做什么?村里的人们有很生动的说法,说她们是下来收集炮弹的。矿上年轻人多,炮弹的库存量相当大。
  都快要过新年了,天还下着雨,让人觉着没什么意思,甚至呢,让人觉着有些扫兴,让人觉着该找点什么事做做才好。做什么呢?在这样的天气里,一切都显得闷气,一切都显得无精打采。这种天气里找事做原是在寻找刺激。周口店便和六子、周来富、周金、菜刀头出动了。这村的人们大多姓周,外姓很少,有外姓也是从别处迁来的。周口店是个漂亮小伙子,只是笑的时候嘴会张得很大,所以人们就叫他周口店。这绰号原是取得很有一点儿学问的,无端端让人觉得有些奇怪,这就让他好像和别人有些不同,不同在哪里呢?又让人说不出,也许周口店和别人不同的地方就是他的漂亮。皮肤白白的,在村子里,像他那样白净的小伙子是很少的,并且呢,他又是大眼睛,并且呢,鼻子也挺挺的好看。好像是因为他长得漂亮,村子里的年轻人就很喜欢和他在一起,做起什么事呢,又好像总是由他来带头。其实周口店是个很勤快的年轻人,总是在找事做,秋天的时候他去收了一阵胡麻,把胡麻收来再倒手卖给油坊,其实也挣不到多少钱,胡麻收完了,他又去收豆子。收豆子做什么?收豆子卖给豆腐坊。这种事都是有季节性的,周口店还计划到了天冷时再去收羊毛,收羊毛是个脏活儿,他肯做这种事,就说明他的扎实。他不能不扎实,他的父亲原来是一个木匠,现在已经很老了,什么也不能做了,眼睛有了病,总是红红的、烂烂的样子。他的母亲是个胖子,动不动就头晕,但还是忙着给人们做衣服挣些钱。周口店的母亲是村子里最好的裁缝,会蹬机子。那缝纫机就放在屋里的炕上,高高在上的样子,这么一来,她一边做活儿一边还可以看看外边,蹬蹬机子,然后坐在炕上给布料子抿抿浆子,抠抠边。让她发愁的是她的儿子还没娶上媳妇,周口店呢,好像一点儿都不急,这就让她更急。
  周口店和六子他们出动去做什么?他们五个,穿了塑料的雨衣和雨鞋,在雨地里一划拉一划拉地走着,雨下到他们的身上有细密的声音,村道上都是坑,原是不好走的,一下了雨就更不好走,周口店他们只好在道边墙根处的稀泥里行走,这就让他们好像排了队,一个跟着一个,一个跟着一个。走在后边的六子忽然“呱叽呱叽”跑到前边去,他想和周口店说说前几天来矿上找婆家的那个姑娘的事,那姑娘也太小了,最多十五六岁的样子,谁也不敢要,人们都说肯定是给人贩子骗出来的,人贩子也太可恶了。六子凑近了周口店,说那小姑娘也不知现在去了什么地方?十五六岁的那么小,能吃得消?六子这么一说,五个人便都哄笑了起来。他们一划拉一划拉地走到村口的道边了。他们到那里做什么?他们是去收过路费,只要是想从村子里过的车,他们都要向他们收些钱,好像这样一来,他们和那些把村子里的路压得都是坑的车的关系就扯平了。做这种事,让人无端觉着像是做土匪:一是要把凶放在脸上,二是不能害怕。他们做这事,原是底气不足的,但他们说做这事原是要保护村子里的道路的,底气便又有了。一开始做,大家都提心吊胆,好像是真在那里做土匪了,但做过几次胆子便大了,理由也充足了,而且呢,还有了收费的标准,那就是大车收多少,小车收多少,倒有了公事公办的味道。村子里的人对做这种事总觉得不太好,总觉得这不是正经人做的事。再说这种事老实一点儿的人是做不来的,敢做这种事的,多多少少是有些无赖的,不敢做这种事的人看到做这种事居然能挣到钱,心里便不平了,不平又能做什么呢?也只能是在背后说闲话,都是一个村里的,闲话又能说些什么?说他们不务正业,说他们二流子,话是这样说,说来说去,周口店、六子和菜刀头他们真的就好像是二流子了。好像是,别人既然那么说了,为了显示自己的不在乎,周口店他们说话办事就偏偏要和别人不一样。问题是,周口店他们觉得,路既然是大家的,自己是在给村子里做事。这么一想呢,周口店他们就更不在乎了,好像是,他们和村子里的其他人有区别了,行事说话都好像有了城里人的味道,这又让村子里其他的年轻人从心里羡慕,想仿效他们。
  “干什么去?”有人在道边问了。
  “劫道!”
  周口店的口气有时甚至是挑衅的,好像在说,你要是再问,还会有好话给你说出来。周口店总像是一肚子心事和不满,有什么心事和不满?他自己也说不出来。因为长得漂亮,倒好像是所有年轻姑娘都欠了他什么。他瞧不起村里的姑娘。
  小村现在不能说是小村了,因为那个独树矿,小村的道边开了不少小饭店。一共有几家呢?一共有五家。周口店他们就在雨里一划拉一划拉地来到了靠路边最近的那家饭店,这家饭店是山东人开的,这个山东人原来是下井的,受了伤,天阴了腰就痛,所以就在这里开饭店,小煤窑那边呢,还领着一份儿工资,因为他的表哥是矿上的副矿长。小饭店是两间房,门上挂着塑料缝的门帘,一撩就“哗啦哗啦”响。
  周口店他们进了这家饭店,坐好了,披在身上的塑料雨衣马上给山东人搭到柜顶上去了。“操,这天气真应该操一下子!”六子坐下来,对周口店说。“外边有猪!你去不去?”周口店说。
  “那你说,人活着属什么好?”六子又笑嘻嘻地说。“属猪好,你去吧。”周口店说。
  人们便都笑起来。
  周口店也跟着笑了起来。
  “啤酒?白酒?”山东人说。
  天下着雨,在这样的夜里他们能做什么呢,他们就那样一边喝着那一点点酒,一边说着荤话,说荤话让他们觉着很过瘾,而且好像还有一种快感。既然不能做那种事,说说还不可以吗?好像是因为不能做,他们的嘴上就说得更厉害。而实际上他们都还年轻而纯真,虽然他们常常和那些外边来的姑娘们拌嘴或打情骂俏,但要是那些姑娘们真要挺身而出,他们倒会害羞起来。他们喝着酒,说着话,耳朵呢,却在外边路上,一有车的动静他们就要跑出去,外边的雨“沙沙沙沙,沙沙沙沙”地下着,他们的耳朵现在都很好使,可以说都已经练出来了,能听得出外边来的是什么车,大车还是小车。为了怕从外边来的车一下子冲过去,他们在路边拦了一根杨树杠子,这么一来,真像那么一回事了。正经路卡,都有那么一条杠子。
  这路边小饭店呢,其实更像是一个家:里边一间是住人的,炕上乱得可以,地上又堆满了粮食口袋和烟箱酒瓶;外屋大一些,放两张桌子,人们就在那两张桌子上吃碗面条了,喝口小酒了;墙上呢,贴着美女的大画片和好看的烟盒儿纸,还有一台油污污的黑白电视摆在里屋的桌上,屏幕冲着外边,所以外边坐的人也能看见电视里的动静。饭店的主人是两口子,比如女人要去炒菜,男的便去剥葱了。男人穿着油污污的大裤衩,腿上的毛很黑很长。这边炒好一个菜,男的便会马上端出来。但人们常常看到的是那个女的在那里一下一下很用力地和面,面要和得很硬,饧好了,才能削,这就是说,这个山东女人也学会了削面。或者,她就在那里“嚓嚓嚓嚓”飞快地切菜,动作快得让人眼花缭乱。外屋其实就是一个厨房。灶台上好像永远放着两个红塑料盆子,一个盆子里是炖好的羊肉,一个盆子里是煮熟的羊下水,总是这两样,谁要是想吃就马上盛出几勺子热一热就是。外边的客人喝着酒,那男主人有时也会过来和客人喝一口,总是蹲在小凳子上,或者就坐到里屋的炕上去。碰上矿上的人下来,恰好又带着个姑娘来,给他们一点点钱,这小饭店的主人便会把里屋的小炕让给他们,所以里屋的门上原是有个布帘儿的。
  周口店他们喝着酒,忽然,听见外边的动静了。
  “车来了。”饭店的男主人,那个山东人马上出去又马上进来,说。“大车小车?”周口店说。山东人便又一头出去,只一刻便又回来,水淋淋的。“吉普车。”山东人说。
  周口店他们都有了些酒气,身上也暖烘烘的,这暖烘烘的感觉让他们不想再出去,再说外边还下着雨,这让他们有些不情愿,这么一来,他们便和那从远处开来的车有了气,好像是那远来的车害得他们不得不出去淋雨。车是真过来了,车灯一跳一跳地亮过来了。周口店他们站起身,出去,外边的雨横扫着,“刷刷刷刷”地在人们的塑料雨衣上敲得乱响。
  车是一跳一跳开过来的,路呢,真是让人火极了。司机的脾气一般是大的,就是平平的路他们也总好像是累了,付出的太多了,有什么不对了,要放脸给人看,谁又能想到会遇到这样的路?车开在这样的路上就像是一艘船,但比船更糟,路上的稀泥溅得车上到处都是,车一会儿上来一会儿下去,坐在车里的人就都把心悬着。天气呢,又很冷,路呢,又看不清,司机怕走岔了路,想要问问路,却看不到人,忽然,前边有了灯光,是人家呢?还是小饭店、小旅店?司机的心里就有几分暖了,想象那不可知的热炕和热茶,就把车停了。车“吱”的一声停了下来,司机才看到路边竟然还站着人,下雨天,人站在雨里做什么?年轻司机想都不用想就明白是什么事了,这种事太多见了。
  “站住!”
  年轻司机摇下了玻璃,雨从外边一下子扫进来。
第11章 雨夜(2)
  年轻司机长着一张猛看上去很漂亮的脸,但这张脸要是细看就会让人看出一些油滑来。这年轻司机其实是雄心万丈的,但不知怎么就开了车,开车这工作在别人看来很好,在他却好像是一肚子的委屈在那里窝着。他的父亲原就是这个局里的老司机,父亲是有办法的,自己退了,却想办法让儿子来接了班。这是让多少人羡慕的事。但年轻司机却总觉着自己应该去做更好的工作,更好的工作是什么工作呢?他又说不上来。实际上他是自由的,早上接一次人,中午送一回人,下午再接一次,再送一次,其余时间他可以到车库那边去打扑克。但他又不喜欢和那些人一起打扑克,他是个爱干净的人,身上的衣服总是干干净净的,蹲在那里或坐在那里怕把裤子弄得皱皱巴巴,所以更多的时候他在那里看报,或者就去洗澡。因为没什么事做,他简直就是热爱洗澡了,一个热爱洗澡的男人是不是有些怪呢?人们就都这么认为了,认为他有些怪,所以人们就离他更远了。
  年轻司机冒着这么大的雨是为他们局的办公室主任下来办件事。他在心里其实对那个王主任很反感。首先让他看了不顺眼的就是王主任的那个大肚子,鬼才知道那个奇大无比的肚子里究竟装了多少公家的油水?因为这不顺眼,而这不顺眼也只能装在肚子里,表面上年轻司机还要讨好这个王主任,因为升工资、换车本、司机的评定都离不开这个王主任,所以,大面上他还要讨好这个王主任。这么一来,年轻司机觉得自己在阳奉阴违,这让他自己都在讨厌自己了,讨厌自己的结果是在心里更加仇恨这个王主任。在背后,他总是把这个王主任叫“肚比”,这个“比”字念起来是要发一声的,因为王主任名叫王毕,因为那个王主任的肚子,人们都觉得这个绰号取得真是好,有创意。
  年轻司机在这样的雨天下来给王主任做什么事?原是下来找人的,车上还坐了一个女人,这女人在这样的天气里穿得很厚,头上呢,还戴着头巾,这头巾几乎把脸都遮了去,她一路上连一句话都不说。其实这个女人是王主任女人的一个远房亲戚,两个月前,和她刚刚结婚的丈夫离家出去做事,因为结婚,他们小夫妻欠了一屁股的债,他们商量好了,都出去做事,第一是还了债,第二是多挣些钱把家搬到县城里去,他们是有理想的,不愿意一辈子待在乡下。她丈夫就去下煤窑了,下煤窑挣得多一些,和她丈夫一起去的还有同村的四个后生。她呢,就去了县城里的饭店打工。马上就要过年了,和她丈夫一起出去的那四个人都回了村,她丈夫呢,却不见人影儿。据那四个人说她丈夫是去了别的煤窑,到底去了哪个煤窑那几个人也说不清。眼看就要过新年了,她是来找自己男人的。
  她的名字是很怪的,叫小婉。她在县城里的一家饭店里做过事,从厨房一直做到前厅,这其实是一种苦熬,一点儿一点儿,从又臭又脏的厨房剥葱剥蒜开始,然后才慢慢慢慢熬到前厅,厨房是人待的地方吗?简直就不是人待的地方。夏天的厨房要比任何地方都难闻,小婉一直奇怪厨房里怎么会炒出那么香的菜?小婉在饭店里做得很好,但后来出了一件事,饭店丢了东西,老板怀疑是小婉偷了那东西。怀疑呢,又不当面问一问,而是到处散布关于她的谣言,这就是那个饭店老板的做法,行事像女人,对这个说说,对那个说说,等到小婉知道的时候饭店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已经知道了。小婉为这事病了一场,是精神分裂,是忧郁和愤怒的结合,她无法给自己做解释,但最好的解释就是她那天把饭店的碟碗砸了个粉碎,然后就回家了。这是前不久的事,现在她的病已经好多了,但人总是在那里忧郁着,闷闷不乐着。她现在说话容易激动,所以她干脆就不怎么说话,以免村子里的人说她又犯了病。别人都回来了,过年人们都要回家,可是她的男人却没了人影儿,这让她更没话,更两眼发直。男人和自己结婚没多久就离开了家,他们的感情因为结婚不久所以是极其完美的,几乎是没有一点点磕碰的。
  小婉呆呆地坐在那里,在心里一次一次地问自己,自己的男人呢,去了什么地方?怎么就好像是一下子消失了?一家人就都没了主意。小婉的公婆是村子里老实巴交的那种人,虽然五十多了,说话还会害羞,脸红得像二十多岁的小后生。出了这种事,小婉的重要性就显示了出来,因为,她毕竟见过世面,因为,她毕竟和更多的人打过交道。这件事太重要了,她嘴上没多少话,心里却一次次地对自己说:找回来,找回来,一定把他找回来!在车里,有一阵子她流了泪。一路上,车总是一上一下地颠簸着,有一阵子她在心里都有些恨坐在前边头发梳得光光的司机,认为他是在有意让车子这样上来下去翻江倒海,但年轻司机一路的骂骂咧咧又让她明白司机原是不情愿的,这种颠簸对大家都是平等的,她心里便又平和了。小婉一路上不说话,是因为心里有事。年轻司机心里倒有几分兴奋,这兴奋的里边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因为这小婉毕竟是王主任家里的亲戚,而且是出了事的。要是王主任日子太好了,太顺利了,倒让人觉着不公平,因为过日子人人都会有不顺,好了,这一回,王主任也有了不顺,而且是这种事,一个大活人,一下子就不见了。年轻司机在心里悻悻的,希望事情办得不顺利,希望节外生枝,比如,身旁这个女人的男人又在外边找了一个。
  小婉和年轻司机下了车。
  “先下车,下了车再说。”年轻司机小声对小婉说。
  小婉不知道下了车再说什么,车下的人让他们下车做什么。她有些害怕,雨夜是漆黑的,天边偶有闪电,会吓人一跳。
  “下车做啥?”小婉说话了,一路上她几乎一句话都没有。“吃饭,吃了饭再说。”
  年轻司机很不高兴地说,他想好了,如果车外边是个饭店,就先吃一口再说,再说也到了吃饭的时候了,有什么事吃饭的时候再说,喊他们下车的人了不起就是想要几个钱,再凶也不会凶到哪里去。年轻司机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他明白这种事的转机会在什么地方,比如,吃饭的时候,请他们喝一瓶啤酒,再说说话,便有可能把尖锐的事情避开了,话就好说了。但他希望事情不顺利,希望节外生枝。开小饭店的山东人呢,是高兴的,想不到雨夜还会有买卖,他一时还拿不准这一男一女是两个什么人,是来吃一口饭还是来做那事,最好是吃饭连着那事都做一做。
  小婉下了车,站在车外的周口店他们才发现车上居然还有个女人,这就让他们兴奋了,好像是黑暗中忽然有火花一闪,是这么个意思了。在这个下着雨的晚上,他们本来是沉闷的,而且好像没来由地还有些疲倦,小婉一出现,他们好像一下子振奋了。六子“吱”地怪叫了一声,这叫声就是挑衅,是有那么点儿意思。让周口店和六子他们兴奋的是会有好事了,这种女人能是做什么的呢?在这样的晚上,一个女人再加上一个头发油光水滑的司机,这样的一男一女能做什么正经事呢?周口店他们便兴奋了,这样的人出手向来是不犹豫的,为什么?为的是不让人打搅他们的好事,人无论怎么坏,做那种事总是不希望有人来打搅,这原是符合人性的。
  小婉进屋的时候,六子又吹了一声尖利的口哨。周口店呢,竟也随着吹了一声。周口店已经在心里把小婉和年轻司机认作了是那种人,心里呢,便一下子也放松了。周口店他们做这种事心里原来是紧张的,说他们不紧张是瞎说,但他们的紧张和不安,他们的种种面子上的凶恶和不讲理都是准备给那些正经人的,是准备给那些正儿八经跑生活的司机的。那些司机满脸煤屑,钱挣得有多么不容易,总是一角一分地争取着。但对于雨夜出现的这样的一男一女,分明就不是正经人,他们在心里先就蔑视着,正因为有了这种蔑视,他们便在心里松懈了。下一步,就是怎么要钱,要多少钱的事。
  年轻司机和小婉进到饭店里了,山东人把帘子打起来,帘子再放下来的时候,冬雨就给关在了外边,屋子里的热气和气味让年轻司机和小婉一下子感到了生活。
  “下两碗面。”
  年轻司机吩咐了,司机都是随遇而安的,他们的工作性质不随遇而安又能怎么样?年轻司机先去里边那间屋看了看,要洗洗脸,但那个红色的塑料盆子太脏了。这塑料盆子原是什么都洗的,比如洗菜,有时候又用来洗洗手,客人多了忙不过来的时候山东人又会用它来拌下酒的凉菜。比如山药丝子,切得细细的,用开水焯了再用凉水凉过,再把整粒的花椒用油炸了,却只要那油,泼在山药丝里,便是一个凉菜。再比如拌粉条子也在这个盆子里,有时候还会用它来放面汤。到了晚上,客人们都散了,山东人竟会用它来洗脚。在这个小饭店里,一切都是没有秩序的,混乱的,做什么都是随手拿过来就是。在独树矿这地方,这样的小饭店,可真是“眼不见为净”。
  年轻司机只把手洗了洗。洗了手,看看毛巾,也没擦,把手甩了甩。他对小婉说了声,你不洗一洗?小婉这时已经摘了头巾。小婉长相一般,但她是那种越看越好的长相,能让人看进去,眼睛呢,是细细长长的,眉毛也好,嘴长得也有轮有廓,因为眼睛是细细的,便让人觉着她是在那里害羞,又好像是在想心事。周口店他们原是见惯了那种到独树矿来挣钱的女子,一个个打扮得都有些过头,比如指甲,比如嘴唇,比如头发,都是和别人不一样的,都像是马上要去演出的样子。其实她们时时都是准备演出的,只不过舞台不同而已,她们的心情便时时刻刻都好像是演员站在了台口的二道幕后,时时有马上就要出台的感觉,心总是跳跳的,眼总是亮亮的,只等着需要她们的男人的出现。这样的女子,气派总是要让人觉着亮丽,但她们一旦演出完,人马上就像是换了一个人,这又让她们更像是一个演员,演完了戏,妆也洗掉了,人也一下子松懈了,趿拉上随便一双什么鞋,嘴里有时还会叼着一支烟,好像是,她们有意要这样,有意拿自己的不在乎和别人不屑的目光作对。实际上,做这行的人时时都处在斗争的状态之中,她们时时都处在紧张的状态里,人就容易老,而她们呢,又最怕自己让人看出老来,化妆便往往过了头。一个女人可以靠化妆品美丽,可以靠服装不同凡响,但却很难做到清纯。
  小婉和那些女子是不一样的,因为她在城里做过事,所以她又和村子里的女子有些不一样,她是夹在城里和农村中间的那种类型,让城里人看不惯,让村里人也看不惯。小婉的心里呢,其实简单得很,只想把自己的男人找回去,她现在是见人就问,她想问问这些人可见过她的男人?快过年了,她的想法很简单,她想要她的男人回家。她在想,该怎么问?她朝里边的那间屋子看看,山东人的女人在那里下着面,有白白的汽从里边一股一股飘出来,下冬雨的天气是有些凉了。小婉知道女人跟女人还是好说话。
  小婉站起来,一头扎进里屋去了,年轻司机也跟了进去,他要看看下面条儿的锅干净不干净,面条儿像样不像样,还有,潲水馊了没。
  小婉和那个司机进去才一会儿,山东人就从里边慌慌张张地出来了,神情有些异样,他一说话,周口店和六子他们都愣住了,张大了嘴,也都站了起来。
  “找那个人来了。”山东人朝外指指,小声说,“西边矿上埋的那个人。”“是他女人?”六子说。
  “那肯定。”山东人说,看着周口店。
  周口店不说话了,他觉得有什么从心里涌上来了,一下子就涌上来了。下着雨,来了这样的车,又来了这样一个女人。这样的晚上,西边地里埋的那个人,那个人他认识,和自己一起下过井。周口店站起来,把手抬起来,在身上摸,他身上有二十块钱,他又让六子在自己身上找找,六子身上有十块。二十块加十块就是三十块。周口店的那些兄弟们和山东人都不知道周口店要做什么。
  周口店把身子探出去,外边的雨还很大。“咱们走。”周口店对他的弟兄们说。“还早呢。”六子说。
  “走!”周口店说,像是突然生了气。
  周口店是最后一个走的,他把那三十块钱塞给了山东人。“别收他们的钱。”他对山东人说。
  “两碗面用不了这些。”山东人说。
  “你看着再给他们来点什么。”周口店说。“还能用你的!”山东人说。
  周口店说,“我的钱是不是脏?是不是不干净?”
  山东人张着嘴,不说话了,他看着外边,看着从屋里出去的周口店。雨下得更大了,按理说,冬天不会有这么大的雨。山东人不知道周口店他们做什么去了,应该是回家去了?这样的晚上,是应该回家去,在这样的晚上,不回家的人都有不回家的道理,但山东人知道,西边埋在地里的那个人是永远也回不了家了,问题是,那个小煤矿现在也没了,让上边给封了,在井口放了炸药,轰地一下子,什么都没了。那个矿主也早就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当年在那个小煤矿里挖煤的工友也都不知去了什么地方,只有那个人,矿井出事后给埋在了那里,永远回不了家了。
  “给炒个鸡蛋!”山东人对里屋自己女人说。
  “下这么大雨,应该吃个炒鸡蛋。”山东人又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还有什么呢?”山东人问自己,“是不是还有点儿猪头肉?”“对,还有点儿猪头肉。”山东人又说。
  (《芒种》2011年第1期)
第12章 锦绣年代(1)
  付秀莹
  我说过,在我的童年时代,我的表哥,是我唯一亲密接触的异性。我的意思是,年轻的异性。
  我们家姐妹三个。旧院呢,又俨然是一个女儿国。表哥的到来,给这闺闱气息浓郁的旧院,平添了一种纷乱的惊扰。这是真的。我记得,那个时候的表哥,大约有十来岁吧。他生得清秀,白皙,瘦高的个子,像一棵英气勃勃的小树。表哥是大姨的儿子。我说过,我的大姨,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了人。其实,也不是外人。我姥姥的妹妹,我应该叫做姨姥姥的,嫁得很好,可是,唯一不足的,是膝下荒凉,就把我大姨要了去。大姨一共生了三个儿子,我的表哥,是老大。小时候,表哥是旧院的常客。他干净,斯文,有那么一种温雅的书卷气。是的,书卷气,这个词,我是在后来才找到的。当然,现在想来,表哥念书终究不算多。初中毕业以后,他便去了部队。一去多年。怎么说呢,表哥身上的这种书卷气,把他同村子里的男孩子们区别开来。这使得他在芳村既醒目,又孤单。那时候,还有生产队。我姥姥常常带着表哥,下地干活。我表哥挎着一只小篮子,或者背着一个小柳条筐,跟在大人们后面,很有些样子了。生产队里的人,谁不知道我表哥呢?休息的时候,他们喜欢凑过来,逗我表哥说话。我表哥的村子离芳村不远,却有一些很有意思的方言,从小孩子的嘴里说出来,既新鲜,又陌生。还有,我表哥会唱《沙家浜》。人们干活累了,就逗他唱。这个时候,我姥姥总是不太乐意。她或许觉得,一个男孩子,唱戏,终究不好。然而,我表哥被人们奉承着,哪里看得见我姥姥的眼色?他站在人群中间,清清嗓子,唱起来了。人们都安静下来。我表哥唱得未见得多好。然而,他旁若无人。人们是被他的神情给镇住了。在乡间,有谁见过这么从容的孩子?直到后来,我姥姥每说起此事,总会感叹说,这孩子,从小就有一副官相呢。那时候,我表哥已经是家乡小城里的父母官了。
  那几年,是我们家最好的时候。表哥常到我家来。我母亲总是变着花样,给表哥做吃食。我母亲喜欢表哥。曾一度,她想把表哥要过来,做她的儿子。这事情在大人们之间秘密地商谈了一阵,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不了了之了。在我的记忆里,母亲在厨房里喜气洋洋地忙碌的时候,十有八九,一定是表哥来了。食物的香味在院子里慢慢缭绕,弥漫,表哥坐在门槛上,同我母亲,一递一声说着话。阳光照下来,很明亮。现在想来,或许,我表哥的存在,对我母亲,是一种安慰。她命中无子,对这个外甥,自然格外地多了一份偏爱。后来,表哥参军,去了部队,常常有信来。信里,夹着他的照片。一身的戎装,英姿飒爽。我母亲捧着照片,笑着,看着,简直是看不够。笑着笑着,忽然就哽咽了。我父亲把手里的信纸哗啦啦抖一抖,警告道,还听不听念信了——挺大个人了都——我母亲便撩起衣襟,把眼睛擦一擦,不好意思地笑了。直到后来,我们家的相框里,都有很多我表哥的照片。我母亲把它们一张一张摆好,放在相框里,挂在迎门的墙上。在我的几个姨当中,表哥同我母亲尤其亲厚。甚至,超过了姥姥。甚至,超过了大姨,他的亲生母亲。我忘了说了,在家里,大姨是一个强硬的人物,生平最痛恨酒鬼。我的大姨父呢,又简直嗜酒如命。为此,两个人打打闹闹,纠缠了一生。大姨脾气刚硬,对孩子们,想必也少有柔情。心思细密的表哥,少年时代,有了我母亲的疼爱,或许也是一种依赖和安慰吧。
  对于表哥,我的记忆模糊而凌乱。那时候,我几岁?总之,那时候,在表哥眼里,或许,我只是一个懵懂的小丫头,淘气的时候,给一根绳子就能上天。安静的时候呢,跟在他的身边,寸步不离。那乖巧的样子,常常惹得他笑起来。表哥笑起来很好看,一口雪白的牙齿,灿烂极了。那些年,河套里还有水。表哥常常带着我,去捉鱼。我们把鱼放在一只罐头瓶里,捧着回家。村东,临着田野,有一带矮墙。表哥捧着罐头瓶,在矮墙上蹒跚地走。我在墙根下,紧张地跟着。我看着他的两条长腿在矮墙上小心翼翼地交替,身子左右摆动,极力保持着平衡。那一天,表哥穿了一双黑色塑料凉鞋,是那个年代里常见的样式。他忍住笑,故作严肃,眼看就要到头了,他一个鱼跃,跳下来。我惊叫起来。罐头瓶在他的手里安然无恙。几条细小的鱼,惊慌失措,四下里逃逸,终是逃不出我表哥的手心。表哥纵声大笑起来。至今,我还记得他当时的样子。十一岁的表哥,穿一件蓝花的短裤,黑色塑料凉鞋里,一双脚被泡得发白,起着新鲜的褶皱。
  表哥当兵走的时候,我已经上了小学。可是,依然不知道当兵的含义。我以为,表哥是回了他的村子,过不了几天,就会回来,像往常那样。我再也想不到,此一去,山高水长。再见面,已经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有一天放学回家,一进门,看到屋里坐着一个青年。看见我,他连忙站起来,笑道,小春子——我的心怦怦跳着,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听母亲从旁呵斥道,还不快叫哥哥——是表哥!我看着表哥,他站在那里,微笑着,更挺拔更清秀了,只是,脸上的线条已经有了分明的棱角,下巴上,铁青的一片,他早已经开始刮胡子了。我站在地下,半晌说不出话。我母亲朝我的额上点了一下,轻轻笑了,这孩子——表哥也笑了,小春子,长这么高了。我忽然一扭身,掀帘子跑出去了。正是春天。阳光照下来,懒洋洋的,柔软,明亮。也有风。我看着满树的嫩叶,在风中微微荡漾着,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怅惘。母亲在屋子里叫我。我踌躇着,不肯进屋。我不知道,我是难为情了。
  表哥到底是见过世面的。吃饭的时候,他已经非常从容了。比当年唱《沙家浜》的时候,更多了一种成熟和持重。他同我母亲说起部队上的事,说起他这次转业,小城里的新单位,说起来他的未来。我母亲认真地听着,微笑着,显然,有一些地方,她听不懂,然而,还是努力地听着,脸上眼里,尽是骄傲。她的外甥,终于回来了,要去城里吃皇粮,做官。这真是天大的好事。在我母亲简单而有秩序的世界里,上班,就是吃皇粮的意思,吃皇粮呢,自然就是做官的意思。这是乡村妇人最朴素的判断和认知。表哥在说起未来的时候,眼神里有一种光芒,是自信,也是憧憬。刚从部队回到地方,一切都是新鲜的。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规矩,不同的人事,在这个家乡的小城,他是决意要施展一番了。那时候,他还没有结婚。之前,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谈过恋爱。不过,那些日子,家里的门槛,早已经被媒人踏破了。大姨很着急。表哥呢,却是漫不经心,仿佛这事与他无关。后来,我才知道,我的表哥,心里曾经爱着一个人。那个人,不是别人。你一定猜不到,那个人,是我们隔壁的玉嫂。
  对于表哥的这场爱情,我始终不明所以。我只是从大人们闪烁的言辞中,隐隐知道了一些模糊的片断。玉嫂是一个俊俏的小媳妇。你知道橘子糖吗?一种硬糖,色状如橘子瓣,上面撒满了白色的糖霜。在那个年代的乡村,这是我们最爱的零食。因为奢侈,偶尔才能得到。在芳村,玉嫂的好模样儿,是男人们含在口里的一瓣橘子糖,每每咂摸起来,都是丝丝缕缕的味道,甜甜酸酸,让人不忍下咽。那时候,我们和玉嫂家,一墙之隔。表哥常常被玉嫂唤去,帮她把洗好的湿衣裳抻展,帮她到井上抬水,帮她把鸡轰到栅栏里去。表哥总是乐颠颠地跑过去,听从玉嫂的吩咐。还有一回,我记得,玉嫂央我表哥把树上的一只猪尿脬摘下来。我们这地方,杀猪的时候,小孩子们把猪尿脬捡来,吹了气,当做气球玩。玉嫂指着挂在树上的猪尿脬,它在阳光中飘飘扬扬,仿佛是柳树上长出的一个大果子。玉嫂脸色微红,神情娇柔,想必是有些难为情了吧。一个小媳妇,在家里玩猪尿脬,这要说出去,还不让人笑断肠子。我表哥看了玉嫂一眼,又抬头看了看树上的大果子,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很快,他往手掌心里吐了一口口水,像村子里那些野孩子那样,他开始了笨拙的攀爬。现在想来,当年,我的表哥,那样一个安静斯文的男孩子,酷爱干净,在我为了躲避惩罚,身手敏捷地爬上树杈的时候,他也只是站在树下,仰着脸,低声下气地请求我下来。那一回,他居然为了一个猪尿脬,玉嫂的猪尿脬,毅然地学会了爬树,像村里那些他鄙视的野孩子那样。我不知道,是不是从那个时候,我的表哥,那个斯文的少年,就对俊俏的玉嫂萌发了爱情的尖芽。当然,如果那也可以称为爱情的话。然而,多年以后,我依然能够记起玉嫂当时的样子,她的淘气和羞涩,她孩子气的神情,她眼睛深处的纯净和柔软,在那个春天的下午,显得那么可爱动人。
  当然了,也可能是更早的时候。当年,玉嫂刚刚嫁到芳村,洞房里,少不得垂涎的男人们,说着各种各样的荤话,把新娘子迫得走投无路。我表哥默默坐在角落里,看着羞愤的新娘子,像一只惊慌的小鹿,在猎人的围攻下无力突围。灯影摇曳,表哥心头忽然涌上一股难言的忧伤。多年以后,表哥从部队回到小城,青云直上的时候,玉嫂还会跟母亲提起,感叹道,这孩子,就是不一样呢。规矩。那时候,在我的屋里只是坐着,一坐就是一夜。玉嫂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柔软,她是想起了那个羞涩的少年,还是追忆起自己如锦的年华?
  我不知道,那么多年,表哥是不是一直想着玉嫂,那个俊俏的小媳妇。那么多年,他是不是曾经喜欢过别人。总之,表哥对大姨的热心张罗,一直置身事外。大姨无奈,托我的母亲劝他。我母亲的话,表哥倒是听进了耳朵里。不久,他开始了漫长的相亲。那一阵子,我们的话题,总是围绕着表哥的婚事。表哥很挑剔。简直要从鸡蛋里把骨头挑出来。为此,委实得罪了不少人。大姨的长吁短叹,常常路途迢迢地传到芳村,传到旧院,传到我们的耳朵里,纷扰着我们的心。后来,我姥姥出面威慑,表哥也不见动心。其时,我表哥已经在小城里干得风生水起。事业上的得意,更加衬托出情场的落寞。人们都感叹,世间的事,到底是难求圆满。也就由他去了。却忽然有那么一天,表哥带回旧院一个姑娘。那个姑娘,后来成了我的表嫂。
第13章 锦绣年代(2)
  那一天,是个周末。我趴在桌上写作业。院子里一阵摩托车响,表哥来了。我迎出去,却看见,表哥的身后,带了个姑娘。表哥没有向我介绍,只是笑着问我,小春子,你一个人在家?这时候,我母亲从厨房里迎出来,两只手上满是面粉。她在和面。我母亲慌忙把他们让进屋,吩咐我去小卖部买瓜子和糖。她自己呢,忙着给客人倒水。看得出,我母亲是有些乱了阵脚了。我知道,这慌乱,是因为那个姑娘。我表哥呢,倒是镇定得多了。他坐在椅子上,同我母亲说着话,东一句西一句的,并不怎么看旁边的姑娘。我母亲敷衍着我表哥,极力劝那姑娘喝水,吃糖。她是怕冷落了人家。那姑娘坐在炕沿上,一直很温和地微笑着,抿着嘴。也不怎么嗑瓜子,只把一块糖仔细剥开,放在嘴里,静静地含着,偶尔,动一动,嘴角便隐隐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公正地讲,这是一个好看的姑娘。圆润,甜美,像一颗珍珠,静静地发出纯净的光泽。然而——然而什么呢?我从旁看着,心里忽然涌上一股难言的忧伤。阳光从窗格子里照过来,懒洋洋的,半间屋子都有些恍惚了。表哥同母亲说着话,不知说到了什么,就笑起来。那姑娘也跟着笑了,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只这一瞬,我却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姑娘的一颗门牙,少了一角。这使得她的笑容看上去有些奇怪。我在心里暗想,她的那颗牙,是怎么一回事呢?是小时候不小心摔的,还是天生如此?总之,这颗牙,实在是白玉上的一点微瑕,让人在惋惜之余,有些隐隐的悲凉。这是真的。就在这之前的几分钟,我还在暗暗挑剔着她的容貌,她的举止,她的一切,甚至,她的圆脸庞,也让我觉得有一些——怎么说——甜俗了。我的表哥,他是那样一个倜傥的人儿,温文尔雅,玉树临风。这世上,什么样的姑娘,才能够配得上他?然而,现在,我却已经暗暗原谅她了。原谅。我竟然用了“原谅”这个词。你能理解吗?你一定会笑我吧。阳光落在表哥的脸上,一跳一跳地,把他脸庞的棱角都镀上了一圈毛茸茸的金边。他铁青的下巴,微微向前翘起,有着很男子气的鲜明轮廓。我看着,看着,心里一阵难过。我是在替表哥委屈吗?
  吃饭的时候,表哥一直在跟我父母说话。他甚至没有同那姑娘坐在一起。
  他坐在我母亲身旁。倒是我,同那姑娘紧挨着,我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跟母亲的好饭菜无关。那是姑娘身上特有的芬芳。我母亲不停地给她夹菜,那姑娘红着脸,谦让着。表哥端着酒盅,对饭桌上的推让不置一词,只顾同父亲聊天。他是在掩饰吗?我忽然感到喉头哽住了,鼻腔里涌起酸酸凉凉的一片。我端起碗,去厨房盛饭。
  一院子的阳光。风把白杨树叶吹得簌簌响。芦花鸡无所事事地走来走去,偶尔,漠然地看我一眼。我立在院子里,只感觉喉头的东西硬硬的,横在那里,上不去,也下不来。我的目光越过树巅,天很蓝,让人心碎。在那一刹那,往事像潮水,汹涌而来。生平第一次,我感到了那种心碎。我是说,那一回,表哥,还有那个姑娘,他们的出现,对我,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是一种打击。这是真的。后来,我常常想起当年,那一个秋日的中午,晴光澄澈,我立在院子里,为失去表哥而伤心欲绝。真的。失去。当时,我以为,我失去我的表哥了。我的表哥,被那个姑娘抢走了。而且,她虽然好看,却有着缺了半角的门牙。
  然而,你相信吗?两年以后,在我表哥的婚礼上,我已经很坦然了。那时候,我已经上了中学。在学校里,在书本中,我见识了很多。我长大了。有了女孩子该有的秘密。会莫名其妙地发呆,叹气,有时候,想到一些事情,也常常脸红。喜欢幻想。也喜欢冒险。却把这些小小的野心藏在心里,让谁都看不出来。表面上,我是一个文静的姑娘,懂事,听话,也知道用功。可是,有谁知道我的内心呢?那一天,我是说,我表哥的婚礼上,到处是喧闹的人群。我表哥和表嫂——我得称她表嫂了,他们站在人群里,笑着。新娘子笑得尤其灿烂,她时时不忘拿手背掩一下口,她是担心她的那颗牙齿吗?新郎呢,则要矜持得多了,他穿着雪白的衬衣,打着红领结,那样子,真是标致极了。我忘了说了,当时正是五一节。按说,乡下的风俗,婚嫁的事情,大都在冬月农闲的时候。表哥和表嫂,据说是奉子成婚。当然,这些,我都是隐约从大人们口里听来的。
  表哥常到芳村来。在旧院看看姥姥,然后到我家看母亲。当然,有时候,尤其是过年的时候,表哥也会带上表嫂。那一回,是过年吧,正月里,表哥和表嫂到我家来。我母亲正和玉嫂在院子里说话,看见表哥他们来了,很高兴,从他们手里接过东西,招呼他们进屋。表哥却立住了。冬天的阳光照下来,苍白,虚弱,像一个勉强的微笑。空气清冽,隐约浮动着硫黄呛鼻的气味。这地方,过年的时候都挂彩。如果你没有在乡下生活过,你一定不知道什么叫做彩。红红绿绿的一种纸,剪成好看的样子,用细绳串起来,院子里,大街上,飘飘摇摇,到处都是。母亲牵着表嫂的手,很亲热地说着话。那时候,表嫂已经怀了孕,酒红色呢子大衣,下面却是肥大的军装裤子,我猜想,一定是表哥当年的军装。她站在那里,已经显山露水了。不知道我母亲问到了什么,她点点头,却忽然红了脸,很羞涩地笑了。玉嫂却是大方多了。那时候,她已经生过两个孩子,在这方面,显然有着丰富的心得。她同表嫂热烈地讨论着一些细节,说着说着,就笑起来,是那种妇人才有的爽朗的笑。表哥立在那里,一时有些怔忡。风把头顶的彩吹得簌簌响。他在想什么呢?或许,他是想起了当年,那个隔壁的小媳妇,俊俏,羞涩,还有一些孩子气的调皮。那个猪尿脬,在多年前的那个下午的树梢上,微微飘荡。那个爬树的少年,笨拙,却勇敢,他的心怦怦跳着,他拼命抑住,不让它蹦出来。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的脸上,他不由地眯起了眼睛。他的手心里湿漉漉的,火辣辣地疼。他出汗了。那个少年,他的喘息声,穿过重重光阴,在耳边回响。而今,却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稳重,镇定,握有一些权柄,在小城里,也算是有些头脸。娶妻,生子,中规中矩地生活。偶尔,也有幻想,然而,很快就过去了。街上传来一声鞭炮的爆裂声,很清脆。表哥这才回过神来,刚要说些什么,却听母亲说,快进屋——外头多冷——那一天,我记得,表哥一直很沉默。当然了,很小的时候,表哥就是一个沉默的人。或者说,沉静。表哥的话不多,可是,一句是一句。这是我母亲的评价。母亲在训斥我的时候,总是把表哥拿出来作比较。小时候,我是一个话篓子。那一天,表哥一直同父亲喝酒,而且,竟然在父亲的劝诱下,也点了一支烟,夹在手指间,也不怎么吸。里屋,玉嫂正和表嫂说得热烈。炉火很旺,欢快地跳跃着。阳光透过窗纸照进来,细细的灰尘在光线里活泼地游走。女人们的笑声传出来,我表哥猛地吸了一口烟,大声地咳嗽起来。吃完饺子,他们就要走了。自然又是一番推让。我表哥把带来的东西堆在桌上,罐头,点心,其中有一种,叫做马蹄酥的,状如马蹄,香甜酥软,我已经多年没有见过那种点心了。表哥他们的车筐里,也装满了东西,南瓜,红薯,小米,我母亲一样一样地塞过来,摁着表哥的手,有些气势汹汹,仿佛在打架。表哥一直微笑着,连连说,够了,够了,盛不下了——我一直想不起来,那一天,表哥为什么要带上我。只记得,我坐在表哥的身后,表嫂骑着车,在我们旁边慢慢走。冬天,衣裳厚,她已经很有些吃力了。夕阳照在她身上,酒红的大衣仿佛要融化了。路两旁是麦田。这个季节,麦田还在沉睡。不过,也许,在大地深处,正在一点一点萌动着,渐渐醒来。谁知道呢?毕竟,二月,即便寒意料峭,也算是早春了。表嫂忽然停下来,跟表哥轻声说了两句。表哥迟疑了一下,回头让我下来。
  夕阳温软地泼下来,村路上,远远近近,浮起一片薄薄的暮霭。我跟在表嫂后面,往麦田深处走。不知谁家的洋姜,许是忘了收割,孤零零地在田埂上立着。表嫂踌躇了一会儿,很费力地蹲下去。我背对着她,挡在前面。村路上,表哥的身影有些模糊,然而依然挺拔。他背对着我们,站着,一动不动。他是有些难为情吗?夕阳渐渐在天边隐去了。暮色四合。一群飞鸟从空中掠过,仿佛一群流星。微风吹拂,带着田野潮润的气息。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那个黄昏。我站在表哥和表嫂之间,在某一瞬,我的心忽然柔软下来。多年以来,对表哥怀有的那种静静的情感,变得纯净,澄澈,轻盈无比。它在那一个黄昏,生出了翅膀,飞进童年光阴的深处,在那里长久栖落。
  在姥姥家,在旧院,表哥一直是大家的骄傲,怎么说,是一种象征,象征着城市和权力。远亲近戚,谁家有了事,不去找表哥呢?那时候,表哥已经在城里牢牢扎下了根须。一个小城的父母官,在人们心目中,就是当朝的宰相,甚至,是朝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倒他?他们的女儿,已经上了小学,聪明伶俐,是旧院里的小公主,有关她的种种趣事,在旧院的亲戚中广为流传。其时,表哥已经有些发福,很气派的啤酒肚,在皮夹克下隆起。先前浓密的头发,开始微微谢顶。一如既往地沉静,却更多了一种志得意满的笃定和从容。他是旧院的座上客。我父亲,我舅,甚至,我姥爷,都从旁陪着,有些诚惶诚恐的意思了。这个时候,表哥往往把我叫过来,让我坐在他旁边,问我一些学校里的事情。芳村这地方,有一些不成文的规矩,通常,女人是不能上酒席的。女孩子,尤其不能。我却不同。那时候,我已经在城里上大学。回到芳村,自然享有不一样的待遇。而且,大家都知道,从小,表哥最是宠我。我坐在表哥身旁,却忽然变得沉默了。我知道,我是感到性别的芥蒂了。当然,还有一种莫名的陌生感。表哥端着酒杯的手,白皙,肥厚。同我父亲他们粗糙的大手遭逢在一起,简直是鲜明的对照。我的表嫂呢,已经是泰然自若的妇人了。雍容,闲适,早已没有了当年的羞涩不安。她微笑地看着一旁鲜花般的女儿,接受着旁人的奉承,很怡然了。我姥姥,还有我的母亲,一直极力逢迎着那骄蛮的小女孩,甚而,有些谄媚了。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小女孩哭了起来,大人们立刻慌作一团。我表哥皱一皱眉头,呵斥道,不像话!然而也就微笑了,语气里有着明显的纵容。
  大学毕业后,我在城里工作。回芳村的次数,是越来越少了。同表哥,也有几年不见了。偶尔,从母亲的嘴里,听到一些表哥的事。据说,表哥的仕途一直通达,同所有事业辉煌的男人一样,在那个闭塞的小城,他也时时有绯闻流传。表嫂为此同他闹,眼泪,争吵,甚至威胁,也往往无济于事。关于表哥和表嫂,他们之间的一切,我都不甚明了。只有一回,表嫂忽然打电话来,同我说些家常。说着说着,就说到了表哥。忽然就饮泣了。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那一回,我们说了很多话,大都已经忘记了,只有一句,我依然记得。你哥他——是变了——表嫂说这话的时候,我能感到语气里那一种悲凉和无助。我怔住了。多年前的那一个斯文的少年,从岁月的幽深处慢慢走来。面目模糊。那是我的表哥吗?
  那一年,母亲故去。表哥连夜从城里赶回来。他不顾人们的劝阻,一头跪倒在母亲的灵前,扑在母亲身上,恸哭失声,仿佛一个受尽委屈的孩子。我的泪水汹涌而下。往事历历。我的表哥。我的母亲。
  芳村有一句俗话,两姨亲,不是亲。死了姨,断了根。母亲故去以后,表哥难得来芳村一回了。当然,也来旧院,看姥姥。每一回,都是来去匆匆。母亲故去的那一年,中秋,表哥来看父亲。一进院子,表哥就哽咽了。他是想起了母亲吧。物是人非。表哥和父亲,两个男人坐在屋子里,艰难地寻找着话题。更多的,是长久的沉默。秋天的阳光照过来,落在墙上的相框里。那是母亲的相框。如今,已经落上一层薄薄的灰尘。然而,依稀可以看出,有那么多一身戎装的青年,英姿勃发。那是当年的表哥。
  从省城到京城,一路辗转。离芳村,离旧院,是越来越远了。其间,经历了很多世事。有磨难,也有艰辛。一颗心,渐渐变得粗粝和坚硬了。不见表哥,总有五六年了。偶尔也听到他的一些事情。说是因为什么问题,免了职。姐姐们的话,因为不大懂得,总是含混不清。父亲已经老了。对很多事都失去了好奇心,或者说,失去了关心的能力。总之是,在他们的传说中,表哥是落魄了。我不知道,表哥和表嫂,究竟怎样了。他们过得好吗?他们,还算——恩爱吧?我一直想打电话过去。也不为什么,只是想说一说话。拿起电话的时候,却终于又放下了。我不知从何说起。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有时候,会想起表哥,总是他十一二岁的样子。穿着蓝花的短裤,黑塑料凉鞋,提着一罐头瓶小鱼,在矮墙上走着。忽然间,纵身一跃,把我吓了一跳。他笑起来了。
  我悲哀地感到,有些东西,已经悄悄流逝了。滔滔的光阴,带走了那么多。那么多。令人不敢深究。真的。不敢深究。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越来越懦弱了。我一直不愿意承认。可是,我知道,这是真的。
  真的。表哥。
  (《天涯》2011年第1期)
第14章 飞行酿酒师(1)
  铁凝
  这是华灯初上的时刻,无名氏站在凯特大厦二十一层他的公寓落地窗前,垂着眼皮观望地面上如河水一般的车流,等待会长陪同酿酒师来访。
  华灯初上,车灯们也哗啦啦亮起来。
  城市的灯火是这样密集、晶莹如香槟的泡沫:这个形容的发明权不属于无名氏,他是从多少年前读过的一本外国小说里搬来的。当时他正在旧金山飞往北京的飞机上,北京机场四周的漆黑和沉寂,与旧金山璀璨的灯火形成那么鲜明的对比。如今,虽然沉寂和漆黑已经远离北京,无名氏脚下也流淌起香槟泡沫般的灯火。但是,和香槟的泡沫比较,无名氏更喜欢华灯初上这个词,他觉得这词里洋溢着并不泛滥的勃勃生机,有试探性的兴奋,和一点端庄。好比他现在的状态,一个初饮者的精神状态。对了,初饮,无名氏谦虚地给自己这样定位。
  这阵子他正对红酒产生兴趣。他买了一些红酒,买了关于红酒的书,跟着书上的介绍喝了一些,还叫人在他那个刚刚启用的四合院里挖了个储酒量为八千瓶的自动监控温度、湿度的酒窖。
  最初,他这一系列行为的确含有赶潮流的成分:他在京城胡同保护区内的四合院市值不会少于两个亿;这幢凯特大厦地处北京东区,离“国贸”和金宝街都不远,算是好地段。他的投资公司最近的两个项目——两北的天然气和苏南的一个自主研发中的海水淡化处理都有不俗的前景。在偌大个北京城,无名氏说不上是富人,可你又断不能把他划归为穷人。他身不由己地卷进了潮流之中,在一些隆重或不隆重的场合,喝着“拉图”“马高”“奥比昂”以及宛若传说的红酒之王“罗曼尼·康帝”,听熟人们说着他们品出了酒里的马厩味儿、烟熏味儿、甘草味儿、巧克力味儿、皮革味儿、黑胡椒味儿、矿石味儿,以及樱桃味儿、蔬菜味儿什么的,常常自惭形秽。因为老实说,他没从酒里喝出过这些个味道。他知道自己酒龄尚浅,初饮者都浅。但并不是所有初饮者的感受力都浅,比如像无名氏这样的人。有时候他也起疑,对那些刚喝一口当年的新酒就声称喝出了马厩或者雪松木味儿的人。新近认识的在波尔多酒庄干过力气活儿的小司告诉他,那些味道都是第三层香气,属于有年头的酒。
  门铃响起,来人是小司。这是个偏胖的青年,四十岁左右,一间职业学院教餐饮的讲师。他在法国读书时学的是发酵,曾经在波尔多地区的一个小酒庄实习过一年。熟人把他介绍给无名氏的时候,特别强调了他的这段经历,似乎在这样的人身上,才能真正找到酿酒的气息。
  前不久,春节之后,无名氏从小司手中买了两个水缸大的法国橡木桶,用来装饰自己的酒窖,或者叫做烘托酒窖的气氛。那是两个废弃的旧桶,无名氏遵照小司的指点,让人先用盐水把桶泡了四十八小时,为的是防止开裂。当然,小司说法国的橡木桶柔性好,不像美国的,木质虽密,可是又硬又糙,很容易裂。
  小司受无名氏邀请前来。
  无名氏在和酿酒师见面时,愿意身边有个也懂一点酒的人,但小司精神有些不振,左手背上贴了块橡皮膏。他对无名氏说,昨天朋友请吃法国空运来的牡蛎,结果吃坏了肚子,现在是刚从医院输完液出来。
  无名氏歉意地说那真是不巧,会长昨天就订好了菜单,楼下总统府的。一会儿据说酿酒师还会带几款他自酿的红酒。可你的肠胃恐怕得强迫你休息了。
  小司一听总统府的菜却又来了精神,不愧是搞餐饮教学的,食不厌精。他知道这家设在大厦五层的粤菜馆,名称有点霸气,菜式却还精致。他说无总您还真是用了心啊,中国人不习惯以奶酪配红酒,最恰当的菜还就是粤菜。
  无名氏立刻强调说为了今天的聚会,他也准备了奶酪,意大利的托斯卡纳毕可利羊奶酪。太硬,不好切,得拿刨子刨:他说这样倒也漂亮,刨出来像木匠手下的刨花似的。关于这羊奶酪给他的感受,他没有告诉小司。因为,又腥又骚,他实在难以下咽。
  他领着小司在这公寓的敞开式厨房里看了奶酪,以及若干只一尘不染的红酒杯:波尔多杯、勃艮第杯——也就是俗称的郁金香杯。小司提醒说别忘了香槟杯。他的食欲已经被调动起来,丝毫不打算倾听肠胃的抗议。
  这时房间里的电话响了,是会长打来的。他向无名氏道着对不起说,酿酒师早晨还在库尔勒,飞机晚点了,现在刚出机场,可能晚到半个小时。无名氏对会长的话将信将疑,会长是他大学的学兄,他对会长的脾气秉性略知一二。所以他更愿意相信那句话:名角出场总会迟些。不过无名氏有这个等待的耐心,以他对红酒有限的了解,他觉得喜欢品酒和喜欢酿酒的人首先得是些有耐心的人。
  他和小司一人占据了一张可以按摩的功能沙发坐下,他把这感受讲给小司,顺带夸奖了小司那两个橡木桶,说是放进酒窖后依然散发着幽幽的酒香和木香。
  小司说无总,我那些学生要是都像您这样就好了。他抱怨他的学生们根本不爱品酒酿酒,舌头不行啊,接受力太窄,就知道冰酒好喝,甜。他说原以为一线大城市的学生会好些,可职业学院的生源都是延庆、怀柔那一带的,从小饮食就单调,酿酒基本没戏。我跟他们说我在法国学酿酒时要先在葡萄园干活儿,搬橡木桶,一手夹一个,有时候一天搬七八百个,赶上几十年的葡萄藤死了,根子很深,深到几米以下,你也得去出力气挖葡萄藤。那些根子太深的老藤得用绞车起出来,累得我一晚上一晚上地懒得说话。再看看那些酿酒师的手,因为常年接触酸,都是又干又裂。我给家里写信说闹了半天学酿酒得先当农民啊。无总您说到耐心,我的这些学生谁有那份耐心,听听都烦死了。所以他们的出路也就是侍酒员吧。
  无名氏说侍酒员也需要多种历练,怎么向客人介绍和推销酒,不也是学问嘛。
  小司说对对对,一般的侍酒员至少要高级经验和市井经验兼而有之,好的侍酒师是很受人尊敬的。
  无名氏听小司说了一阵子侍酒师的培养,玩味着“高级经验”和“市井经验”,门铃又响了:这次是会长和酿酒师,二人身后还有一位女士,会长介绍说她是酿酒师的太太。
  酿酒师是个五十多岁的黑脸男人,厚嘴唇有点松弛地下撇,显出对俗世的不满意。无名氏一边热情地上前握手,一边猜测酿酒师的肤色定是沐浴了库尔勒慷慨的阳光.但当他触到酿酒师的手时,那手的绵软却超出了他的想象:他刚刚听小司讲起,酿酒师的手大都干而粗糙。
  酿酒师的太太看上去比丈夫年轻不少,无名氏注意到她的酒晕妆——腮红和眼影像是蘸着红酒蹭出来的,不愧是酿酒师的夫人。酿酒师调侃地对无名氏说,您一定是吃惊我太太比我年轻得多吧?可我不是二婚,我们是同岁,元配——老实说,她的生日比我还大一个月呢。
  会长接着说,是啊是啊,这就是红酒的魔力。大地、阳光、空气、果实的迸裂、汁液……人无限地亲近这些怎么会不年轻呢!会长退休前是一家食品杂志的副主编,退休后做了一个什么会的会长。无名氏从来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会,总之是和吃喝有关的会吧。只见会长环顾四周又问无名氏说:弟妹呢?不参加今天的聚会?
  无名氏说她不参加。这个地方,怎么说呢,家人并不常来,这是我工作和发呆之处。我在这儿谈项目,聊天……还有接客。
  无名氏把“接客”说得干脆而率真,他那时的表情甚至可以说是憨厚的,惹得众人一阵大笑,情绪不振的小司也笑起来——无名氏顺便把小司介绍给大家,他不提小司在波尔多葡萄园干活儿的事,只说这也是一个喜欢红酒的年轻人。小司客气地向各位点过头,就在无名氏的吩咐下去醒红酒,开香槟——一款名为“库克”的香槟;其时,楼下总统府的两位犹如双胞胎似的白面男性侍者已经进得门来布置餐台摆放餐具,影子一样地轻灵并且无声。
  开餐之前,无名氏请客人品尝香槟。他希望客人对这款“库克”说点什么,毕竟,今天的聚会是因酒而起。可是除了酿酒师太太举着细长的杯子将酒体衬着一张雪白的餐巾纸夸了这“库克”颜色白中透着浅绿,美丽无比,其他人的注意力都在别处。
  酿酒师捏着香槟杯的杯颈毫不客气地在这套公寓里逡巡。他先是奔到落地窗前观赏了一下脚下的大街和远处的楼,接着猛回身向无名氏感叹道,现在我知道您为什么选择二十一层了。二十一世纪呀!您真正是站在二十一世纪的成功人士,这不,连总统府都在您脚下踩着呢。而我们这些人——噢,我不敢包括会长,我们的肉身跨过来了,灵魂在哪儿只有天知道——如果我猜得不错,这房子的使用面积应该在三百平方米。他边说边把开着门的房间都看了一遍,仿佛是被中介公司带着看房的买主。遇见有意思的东西他也会随时发表评论,他拎起一件搭在沙发上的羊绒外套说,“康纳利”!我就猜到无总您会穿“康纳利”。奥巴马喜欢的牌子啊:可惜大多数人不识货。去年我一个老同学在库尔勒开发葡萄庄园的,送我一件康纳利衬衫,您猜会长看见怎么说?他说这是哪个厂发给你的工作服啊。
  会长呵呵笑着不搭腔,无名氏想起会长在大学时的风范——破衣啰唆的。他们的大学时代正是中国的思想解放时代,人们的食欲好像也随着思想的解放而解放开来。那时西餐在中国尚未普及,会长就已热衷于尝试西餐,常在周末把几个要好的同学召至宿舍对西餐展开切磋,同学中就包括低他两个年级的无名氏。无名氏生就一张喜盈盈的娃娃脸和一副善于自嘲的姿态:比如说到出身,他坦陈自己不过是江南小镇一小吏之子,并不忘解释:吏,旧时没有品级的小公务员而已。他没有更多可炫耀的资本,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想为前程付出更多的努力。因为他的温和与自嘲,高班同学和低年级同学都乐意和他交往。有一天会长做了一道奶油蘑菇浓汤请大家品尝。他所谓的奶油浓汤就是奶粉加淀粉加大量味精再撒片罐头蘑菇。无名氏也在被邀请之列,他怀着虔诚的心情喝下第一口,强忍着恶心才没有呕吐出来。环顾四周,几位同学都在沉默不语地喝汤,不交换眼色,也无人开口赞扬。会长嚷嚷着逼大家表态,一个绰号“高原红”的西北男生突然把勺子往搪瓷茶缸里一放,愁苦而勇敢地说,饿(我)喝不惯,饿实在是喝不惯!“高原红”的宣言解放了众人,无名氏记得宿舍里先是爆发出一阵大笑,接着大家全都放下了饭盆。
  此时此刻,无名氏看着仍然不讲究衣着的会长,忍不住跟他提起大学时代的那次喝汤,问他是不是还记得那个“高原红”。会长说当然记得:饿喝不惯,饿实在是喝不惯!都弄成校园流行语了,好比如今春晚过后就会有个把句子成为年度流行语似的。不过那时候我那西餐纯粹瞎胡闹,也就是欺负你们都没喝过真正的奶油蘑菇浓汤罢了。各位,酒醒得差不多了,是不是可以入座了?会长仍然像当年那样张张罗罗的,就像是这间公寓的主人——本来,他也可以说是这次聚会的发起者。眼下他和酿酒师有一种合作,他们游说一些赶着红酒时髦的有钱人在库尔勒投资葡萄庄园。
  终于说到了酒。先品酿酒师带来的自酿酒。酿酒师太太客气地谢过那两位白面侍者,从其中一位手里接过醒酒器,亲自为大家斟酒;白面侍者立即退至不惹眼处,职业性地垂手侍立。
第15章 飞行酿酒师(2)
  无名氏持住杯颈,观察酒体深闻酒香,他静下心,尝了第一口。就算他的酒龄如此之浅,和在座各位相比他应该是个怯场者,就算他真的怯场,他还是品出了这款酒色暗红、果香味丰富的自酿酒的高雅气质。它讨喜,柔顺却并不通俗,味道十分集中。他观察左手边的小司,小司的表情是沉吟中的肯定。无名氏有几分惊喜地对酿酒师说,不知道这酒是在哪里酿出来的,北京附近?听说密云有块地最适合。这酒有名字吗?也许是出自库尔勒?你们不是一直在说库尔勒嘛。他说着轻轻一抬手,两位侍者之一迅疾将倒空的酒瓶递上,却原来这是一只没有酒标的“裸瓶”。无名氏拿过酒瓶看看瓶身又抠抠深凹的瓶底,继续他的提问:这么好的酒怎么没有名字呢?
  酿酒师矜持地说,在我看来,世界上没有名字的酒才有可能是酒中珍品。那些名声震天的你能喝吗?比如“拉菲”。你喝你就是土老财。当然,我不否认这都是让国人给闹的,你比方“卡迪亚”表不错吧,可现在成了二奶表的代名词。
  会长说得了你也别太卖关子,快把你这酒名告诉无总。无名氏说还是有个名字啊。
  酿酒师说我这是被逼无奈,这酒名叫“学院风”。学院风。无名氏说。
  学院风。会长说。
  学院风啊。无名氏几乎抒起情来。他觉得这名字很有趣,他由风还想到风土。他更心仪风土这个词。他觉得人的根系如同葡萄的根系一样,都是和风土相连的,有风而无土那不就成风筝了吗?风土,还不如叫学院风土呢。但是学院和风土又有何相干?
  会长适时把酿酒师再做介绍,他说酿酒师原是农学院果木栽培的教授,擅长化验,一种酒他能给你化验出好几十种酵母。
  可酒是酿出来的,不是化验出来的啊。一直闷着头吃冷盘的小司突然说。酿酒师显然没把这个胖乎乎的年轻人放在眼里,他对无名氏说,世界上最著名的葡萄庄园我都去过,上星期还陪一个国企的副总去智利买了酒庄。中国,不客气说,目前最理想的葡萄种植地就是库尔勒。你可能不相信吧,我爱那地方,三年之内我飞了一百多趟。
  一百多趟,这的确是个有规模的飞行数字,可是酿酒师用什么时间酿酒呢?
  无名氏还是对酿酒感兴趣。他希望酿酒师对他做些酒的启蒙,比如眼下这款“学院风”的特点,是什么葡萄酿出来的,他该怎样欣赏它。这时酿酒师身上的手机响了,他起身离席接电话,一迭声地叫着“董事长”。电话那边好像答应了什么事,请他提供账号。当他回到饭桌时,面带兴奋地搓着双手。
  他不提葡萄,只讲库尔勒的旅游资源,博斯腾湖、巴音布鲁克草原、罗布泊、楼兰古城探险什么的。酿酒师太太也不失时机地做些补充。她说那地方就是仙境,什么烦恼一到那儿都会化掉,包括疾病。她说她和当地的女孩子们跳舞都跳好了颈椎病。她说着,像维吾尔族姑娘那样灵活地动起了脖子,动脖子是维吾尔舞蹈的一个基础动作。以她看上去的年龄,她的这个动作并不讨嫌,也可以说还有几分质朴的天真。本来无名氏已经开始有点厌烦酿酒师的做派,但是酿酒师太太的掺和削弱了这种厌烦。无名氏不禁想到一种名为小维铎的葡萄品种,独立不成气候,可它的单宁味和辛辣味都足,既清新又复杂,对于掺和有着画龙点睛之妙。无名氏了解到,波尔多列级酒庄的很多酒都需要小维铎的掺和。他于是坚持问酿酒师“学院风”是用什么葡萄酿成。
  葡萄?是的,葡萄。酿酒师喃喃着,仿佛主人在向他提起一件早年模糊的旧事。
  会长救场似的对无名氏说,“学院风”就出自库尔勒的葡萄啊。那儿,有人已经许给酿酒师两百亩地,种什么葡萄都绰绰有余。
  无名氏说你的意思是那儿有了地还没有葡萄?会长说有,有,新疆哪儿找不着葡萄啊。
  无名氏说我可听说酿好酒需要有年头的葡萄。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也不是一回事。法国那些名庄的葡萄藤至少是二三十年以上的。
  酿酒师自负地拖着长声说,用——不——着。您还会说那些名庄的酒不都得酿个一两年吗。我告诉您,根本用不着。这款“学院风”我就用了一个星期,我有化学方法,快得很。您也尝了,不输给他们吧。
  无名氏又喝了一口“学院风”,他不改初衷:这的确是一款相当不错的酒——特别是,假如它真出自酿酒师在库尔勒的化学酿造。
  酿酒师趁着无名氏的兴致鼓动似的说,他和几个朋友打算把那两百亩地分割成小块建若干幢别墅,无名氏——无总有兴趣可以参与,钱不用多投,五百万就行。五百万,在北京能干什么呀?在库尔勒,您就可以有自己的葡萄庄园。您想亲自酿酒,您想摘葡萄,您想旅游,直飞库尔勒了。平时我们给您看着房,游客来也租给他们住,何乐而不为?
  无名氏听明白了,怨不得酿酒师不喜欢谈酿酒呢,而且有点憎恨葡萄。再多提葡萄和酒,说不定他能跟你急。可是无名氏不想将五百万扔在酿酒师的这个建房项目里,虽然这的确不是大钱,那他也不乐意。他的直觉还使他渐渐生出一种索然无味之感,他干脆转移话题请客人关注一下餐桌上的粤菜。他强调说,菜单是会长订的,诸位不喜欢请直接声讨会长。
  侍者为每人端上一只紫砂炖盅,无名氏掀起盖子,见盅内一汪清香的鸡汤里卧着一只肚子滚圆的乳鸽。
  无名氏正在纳闷儿小小乳鸽何以能把肚子撑得如门钉豆包那么大,会长已经在为大家解释这道菜。他说这道菜名叫“鸽包燕”,它不属于粤菜,是总统府的独家创新。具体讲就是烹调之前将乳鸽的肚子里灌满燕窝——血燕啊。各位想想这“鸽包燕”的营养价值吧。
  率先向“鸽包燕”下筷子的是小司,他以按捺不住的激情夹起似要爆炸的鸽子,内行地鉴定了它的肚子完好无损,这说明燕窝真的是从鸽子嘴里灌进去的而不是剖开肚子塞进去的。想到乳鸽的小嘴竟能被强迫灌进比它整个体积都大的一团燕窝,小司刹那间还生出一种恶狠狠的快感。他一口咬去乳鸽的半个肚子,果然有燕窝丝丝缕缕掉出来,他品尝到鲜美和愚昧。
  无名氏也咬了一口鸽子,但他显然对会长点的这个噱头菜不以为然。他说我不明白总统府的人干吗要折磨一只鸽子呢?我下嘴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肚子都气鼓鼓的。
  酿酒师太太附和说是啊,我一见它给撑得翻着白眼耷拉着细脖儿我就头晕。请原谅我就不动这“鸽包燕”了。我这可不是有意让会长您为难。她说完拿起一片托斯卡纳羊奶酪嚼起来,她不讨厌它。
  早就将自己那份“鸽包燕”吃喝一空的酿酒师抢白太太说,你以为那燕窝是鸽子活着灌的呀?那是它死后才塞进去的,所以,它——不——痛——苦。酿酒师边说边把话题又拉回到库尔勒的五百万别墅投资,虽然,凭了他的直觉,他已经感到这位无名氏不会轻易将五百万人民币撒在那遥远的库尔勒。这已经让他有一种预先的怏怏然,继而还有几分愠怒——对无名氏这等富人(他以为的),难道不是谁都可以愠怒吗?刚才在地下车库停车时他已经愠怒过,为他的“帕萨特”强挤进“宾利”“奔驰”“宝马”“路虎”什么的中间感到愠怒和不平。可现在他还得强压下愠怒再次邀请无名氏投资库尔勒的庄园,他并且带有怂恿意味地说,一个如无总这般酷爱红酒的人怎么可以没有自己的葡萄酒庄呢?
  无名氏却打哈哈似的说,酒盲,酒盲啊,我其实是个感觉迟钝的酒盲。等我再有点进步,咱们再去梦想那些个庄园。说完他举杯向酿酒师的美酒致意。
  这时酿酒师的电话又响了,这次他身不离席,就坐在那儿大声接起电话,仿佛因了无名氏的拒绝,因了自己白白浪费的一个晚上和白搭上的一瓶好酒,他已经无须再表演社交的礼貌。这个电话大意是对方要他和会长当晚飞一趟温州,一位做领带的老板刚从意大利回来,只有明天早晨有空,可以与他们共进早餐谈库尔勒投资的事。
  这是一个及时而有面子的电话,酿酒师站起来快速告辞,一边得意地抱怨着说,最近我一直睡眠不足,就是这样的事闹的,你看,温州的老板都追上门来找。他在“追”字上加重着语气。
  无名氏则把一瓶2003年份的“拉图”送到酿酒师太太手中,也算是个礼貌。他不想欠酿酒师的人情。太太推辞不要,会长替她接过来说,跟他客气什么呀,这个好年份的酒你还不要?不要白不要。临出门他又扭回头悄声对无名氏说,学弟,我知道你今晚没有尽兴。过几天我保证再给你找一个专讲酿酒的行家,咱们不许他说别的!
  眨眼之间公寓里只剩下无名氏和小司,面对着一桌陆续上齐的粤菜。无名氏叹了口气,有点为酿酒师的才华感到可惜。不管怎么说,酿酒师带来的那款酒的确不凡。他把这可惜感告诉小司,正忙着吃菜的小司从一堆盘子里抬起头来说,无总,我倒没觉得可惜,反正那款酒也不是他酿的。
  无名氏说你们这叫同行是冤家吧?
  小司说,如果我的舌头没出问题,他那瓶“学院风”应该是2008年左右的“拉兰伯爵”副牌——“拉兰女爵”。
  无名氏说这可涉及一个人的品质,你怎么能断定呢?小司毫不犹豫地说,因为,我也这么干过。
  他直视着无名氏,丝毫没有为“品质”二字感到不安。无名氏甚至从他的眼神里觉察出某种以攻为守的硬冷。
  小司的眼神的确显得硬冷,也许他是觉得和无名氏这种人谈不着什么品质。说到品质,谁知道他们这些人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来的?无名氏曾经对他讲起前不久喝过“罗曼尼·康帝”,那可是酒中皇帝啊,产量极低,年产不超过六千瓶。小司相信中国的大部分酿酒师都无缘品尝“罗曼尼·康帝”。而无名氏他们却敢在谈笑中就把这样的极品灌进肚子。
  无名氏一边庆幸自己没有盲从酿酒师的蛊惑,一边从桌上够过醒酒器,把剩余的“拉兰女爵”倒入自己杯中。
  既然他们不能再涉及人的“品质”,他还是想让懂酒的小司给他讲讲这款来自波尔多梅铎地区的、他尚未听说过的新酒的品质。小司却突然向他发问道:无总,刚才酿酒师太太没动的那盅“鸽包燕”呢?别浪费了。
  无名氏起身从厨房的配餐台上为小司端来酿酒师太太的那份“鸽包燕”,小司埋头便吃,并不掩饰他的兴致。吃着,也不忘照顾一下无名氏的情绪。
  他说其实除了教课,他在三里屯还有一个小酒吧,也兼营法国红酒——只卖法国的。无总可以从他那儿订酒,不必太贵的,“奥比昂”就不错,在五大酒庄里价格最低,挺值得收藏。噢,我得走了,过去照顾一下我的酒吧,十二点之后那儿才热闹。
  无名氏却没有眼色地还是追问小司,“拉兰女爵”的葡萄品种里有没有小维铎的掺和?
  小司懒洋洋地,也可以说是仗着一点酒劲儿说,无总,您是不是觉得您有钱有闲就可以把一个大活人扣在这儿没完没了地陪您聊酿酒啊。他说着费劲地站起来,往门厅挪起步子。
  恍惚之间,无名氏就像看见了一只无限放大的肚子里塞满燕窝的巨型乳鸽正在起飞。
  也还有一些场景是无名氏不曾看见的,比如酿酒师夫妇告辞之后乘电梯到地下车库取车时的一个小情景:他们的“帕萨特”旁边是一辆轿跑两用的“奔驰”。酿酒师掏出钥匙开车门之前,有意无意地用钥匙在奔驰车身上划了一下子。太太和会长都没有发觉他这个动作,只有他自己明晰地看见“奔驰”身上突显出一道触目的划痕,他那颗愠怒的心终于平静了许多。
  午夜时分,无名氏一个人在公寓里呆坐。今晚的这场“接客”弄得他有点累。这位接客者本来以为自己会离葡萄酒越来越近,可他又分明正在远离它。
  他干吗要选个二十一层做公寓呢?太高了。而他那四合院里的酒窖又太深。他在这两个高度当中沉浮,就仿佛不知深浅了。这让他突然很想和从前的那个老同学“高原红”通个电话,他很想听“高原红”再对他说一句“饿喝不惯,饿实在是喝不惯”。他不管不顾地找出几年前“高原红”的号码,拿起电话就拨。
  他听到了一个不断重复的声音:您呼叫的号码不存在请查证后再拨,您呼叫的号码不存在请查证后再拨。
  (《作家》2011年第5期)
第16章 家有宝贝(1)
  张鲁镭
  嘘,小声点,悄悄地,开会呢。此刻艾米姥姥家正在密谋一个重要会议,一个关于出游香港的会议。室外春天的微风一波一波吹,室内空气里到处弥散着憧憬和希望,还夹杂着丝丝缕缕的诡秘与隐蔽,像地下党开小会似的。
  怎么回事?玩偷渡?香港回归十几年啦!想哪去了,参加会议人员均为退休老头老太太,再说都什么年月了。
  他们是看友!看友?一说你就明白了。当下人们跟一起打牌的叫牌友,一起聊qq的叫网友,一起出门游山玩水的叫驴友,一起遛狗的叫狗友,这几位是一起看孩子们的!
  小珠艾米棒棒三个小宝贝都处在嗷嗷待哺期,加一块儿还不够上幼儿园中班,他们的爹娘就又放心又省心地将自己的孩子全盘托出,便成就了三个家庭六个老人的凝聚,一个不大不小的队伍:六人看友团。因为共同的境遇,在某一天里这六个老人从不同的方向走到了现实生活中的同一个点上。
  春天里他们在给孩子打预防针的卫生院里不期而遇,因为共同的境况和寂寥,加上生活枯燥和体力透支,使他们有了对社会生活的迫切需要,他们渴望交流渴望倾诉渴望有个属于自己的小圈子,哪怕只谈谈天气说说孩子。几个人很自然也很轻松就从相识步入相熟。能够相互交往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各自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都没有太大差别,彼此差不多的人才能心平气和地来往,这点很重要。他们住的还很近,都能从自家的窗子望到对方。他们一起买打折奶粉,一起送孩子去启智学校,共同研究什么牌子的尿不湿吸水性强,讨论哪一样痱子粉最驱蚊止痒,其中一个孩子偶有小病另外两家也都热情献计献策,寻偏方找小药。
  小珠爷爷奶奶在育儿方面要略胜一筹,不是一筹,是好几筹。他们一直坚持科学育儿,像在实验室里育苗那样:小珠的奶粉里要含有能促进大脑迅速发育的dha、ara,冲奶前要用烧杯量毫升用温度计试水温,家里还有一大一小两台秤,大秤称小珠,小秤称辅助食品原料,每天进食都要根据当天早上的准确体重来安排布置。小珠重了半斤,他的奶粉就要增加两至三克,辅食可以多添半份苹果泥。如果某天里发现他出了一颗牙,那当天的食谱里就要多出一片面包或一块小饼干。另外小珠的饮食还要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而调整,冬天瘦肉泥春天菠菜叶,小珠两个月大时,他们已经在果汁和菜浆里提取维生素c了。他们的进食原则是:逐样尝试小量开始,由少到多由稀到稠,由淡到浓由细到粗,由一种到多种循序渐进,小珠爷爷奶奶在育儿方面的良苦用心简直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们家门上每天都会有一张白纸贴在那,上面用红水笔提示着小珠当日的饮食安排和活动项目。几两蔬菜几两面条猪肝要蒸到什么程度,几点日光浴几点做按摩操几点听音乐几点语言交流。下面还有一行打着重点符号的字:“鉴于春季气温上升细菌繁殖容易引起多发病,固奶瓶和餐具使用后必须进行消毒,每次用清水煮十至十五分钟,还有从现在开始小珠的粪便要定期到市级以上医院化验。”白纸上的内容都是小珠妈妈拟定的规章制度,她每天在爷爷家吃完早饭量过小珠的体重后,便把明细成文的要求贴在墙上。她记不住自己是怎么长大的,管它呢,现在她就是想让小珠按照她的方针聪明健康地成长。
  这样的要求爷爷奶奶照单全收,收是收,行动上还是打了点折扣。比如奶瓶餐具就没煮,用开水烫烫得了,给孩子做按摩操也给简化成拍拍后背,那天出去晒日光浴正赶上肚子不好,就提前回来了。再有去大医院化验光挂号就得大半天,他们也就近给解决了。这二老曾经按儿媳的要求实打实地执行过,不行,岁数大了,力不从心。还好,小珠现在不会讲话没法向他妈告密。
  不过在饮食上他们一点没马虎。小珠妈妈只负责收集国内外最新育儿方法,并不参与实质性工作。服装饮食寓教于乐,她把这方面的书面材料和图像照片提供给爷爷奶奶,还有不少道听途说由她口头转述,时而还要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比如小珠在床上滋尿,爷爷像看见房子漏雨似的喊起来,当时小珠妈正在翻一本育婴杂志,事后她挺认真的与爷爷进行了一次促膝长谈,“其实排泄也是有尊严的,粗暴地打扰是不道德的也是很不人性的,比方你老人家在出恭时被冒昧打扰”……比如小珠在睡觉,爷爷抽出他怀抱里的毛绒玩具这一幕被儿媳看到,她就会发表这样的见解,“如果小孩子醒了,在原来的地方找不到原来存在的东西,他就认为他永远失去了这东西,他又不会询问,只能用哭声来表示质疑,小孩子哭多了不光会影响嗓子对大脑发育也不好”……她往往把问题从质变分析到量变,追根溯源条分缕析循循善诱。爷爷奶奶叫苦连天,小珠爸小时候他们可没费这份劲,糊里巴涂长大了。
  儿媳时而还在精神上给予他们点化,“老年人绝对不能没事做,待着闲着,时间长了,完了,老年痴呆了。不是空口无凭,看,报纸这段,一对老夫妇退休闲得闹心拿着老年票一遍遍坐公交车,有回急刹车把腰摔断了,你看看”……儿媳的话外音在说,“因为我生下了小珠,也因为有了小珠你们才能从可怕的寂寞中逃脱出来,我佛慈悲功德无量啊。”
  小珠爷爷奶奶都是退休教师,他们这二次上岗可比从前辛苦多了,原来在学校还有下课的时候,还有下班的时候,还有个年节假期,看孩子这活你就得马拉松似的一条道跑到黑,加上儿媳严格的规章制度,他们累呀,身心疲惫时都想过撂挑子。
  想归想,回头看看小珠,老两口思想马上给端正过来,这孩子白白胖胖黑眼珠滴溜溜转,把艾米和棒棒比得像营养不良。别人赞美小珠时,爷爷奶奶脸上都会开出灿烂的菊花,这就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小珠的父母和爷爷奶奶住同一个小区,当初买房子就是为了相互照应,可自打儿子成家,被他们照顾这事好像一直没发生。也不能说一点没有,前几天家里没了酱油就是儿子去买的。小珠和爷爷奶奶住一起,儿子他们不开火,晚饭后小珠爸和媳妇手拉手哼着小曲回家,在门口妈妈还朝他挥挥手,“拜拜宝贝,明天见!”
  儿媳在银行工作,薪水是儿子两倍,哪止工资,福利待遇也相当强势,洗衣粉卫生纸香皂毛巾豆油电饭煲……吃喝拉撒日用百货。别看是些零打碎敲的小物件,真要消费起来也不是小数,自打她进门,家里确实省下不少开销。儿媳模样也俊俏,清清秀秀的。如果再描描眼睛点点嘴唇拍拍脸蛋,都能上时尚杂志封面。假使动作再大一点磨磨下颏垫垫鼻梁差不多就能拍电影了。还有上个月爷爷外甥醉酒开车被下了驾照,还不是人家给要回来的?前几天奶奶侄子和人打架被送到派出所,也是人家找人给放出来的。再看看自家儿子,普通得没法再普通了,一月就那俩一脚踹不倒的死钱,年节分个仨瓜俩枣的。美貌和智慧集于一身的儿媳就像一只迷人的花蝴蝶,悄悄落在他们这个普普通通家庭的窗前,打开窗子招招手,自己还溜溜达达进来了,居然还不走了,居然还安营扎寨了。两位人民教师给予他们儿媳以人格上的肯定——高尚。
  怎么能不高尚呢?现在稍有点模样的女孩子,连歪瓜裂枣的都算上,谁不想找个大官傍个大款?别说小三,小五也喜不滋儿地当了。难道他们的儿媳不高尚吗?当然高尚。为了让儿媳就这么地老天荒一直高尚下去,为了排除一切不安定不安全的因素,老两口力挺他们在各方面都比较薄弱的儿子,挺定了。
  看到白白胖胖的小珠,艾米和棒棒的姥姥姥爷坐不住了,他们的孩子怎么能被别人比下去,我们为什么就长不过他?又不是没条件,这可不行。他们开始虚心向小珠爷爷奶奶请教。看有人来讨教,小珠爷爷奶奶当然开心,这可是对他们成绩的肯定,他们可没说自己并非甘心情愿一切都属儿媳使然。他们向外界传递的信息是:自己本身从事教育工作对科学育儿有一定研究,为了下一代特别高兴也特别愿意这么做。艾米棒棒的姥姥姥爷被这两位老教师深深打动了,并反省平时对孩子的懈怠和慵懒,这可不好,不是要误人子弟吗,从明天开始,不,就从现在开始……小珠爷爷居然找到了重返讲台的感觉,一会儿教艾米姥爷制作肝泥一会儿教棒棒姥姥用汤勺挤压蔬菜汁,指导大家用正确比例给孩子进食,每天需要多少克奶粉粮食,多少克瘦肉猪肝,多少克植物油、蔬菜和水果,传授他们如何从最基本的食物中提取a、b、c、d、e等脂溶性维生素。嗬,又开始施教于人了。
  扔在抽屉里的两支钢笔被小珠爷爷翻出来加上墨水,还有那个用了半截的工作手册,每次出门都被装在口袋里。为此他还把箱底儿那件四个兜的旧衣服掏出来,上兜插钢笔,下兜装手册。能用得上吗?当然用得上。爷爷先用口语辅导那几位,像对待小珠那样耐心。不管听没听懂记不记得住,最后他总要把钢笔和手册拿出来,写呀算呀,偶尔还来个小插图。
  小珠爷爷奶奶对仪表很严谨,为人师表嘛,形象很重要。尤其爷爷,从来没有敞胸露怀的时候,即便穿休闲装也要把拉链拉到最顶端,里面总是衬着白衬衫的领边儿,白领边会散发出整洁和干练的气息。脚上的皮鞋在太阳地里会闪出一波一波的金光来,爷爷身上总是带着一股类似“舒肤佳”香皂的清爽之气。现在他出门居然要在头上擦儿媳发的定型膏,用膏那么一固定,跟个小帽盔似的,春天的风不会让它产生一丝一毫的零乱。
  每个小团体都需要一个类似精神领袖的人物,以此来调动大家的主客观能动性,这事小珠爷爷乐意干。他常号召大家开展一些劳逸结合的活动,这时候地点一般安排在艾米姥姥家,她们家房间宽敞,艾米父母技术移民加拿大,孩子刚满月他们就拍拍屁股奔赴异国他乡了。
  男人们一手揽着孩子一手拿着茶杯或报纸,喝茶也不是大口大口着急忙慌地解渴,而是唇齿间的体验和品味。大开面的《城市日报》和小开面的《今日晚报》在空气里扇出风的哗啦哗啦声。这时候小珠爷爷也不按儿媳提供的画片上的姿势抱孩子了,不掉地下就成。女人们则在厨房打理着她们刚刚从菜市场买来的新鲜蔬菜,丝瓜皮用刨子刮出沙沙的声响——这丝瓜是清晨从菜地摘下来的,活蹦乱跳着就给送到农贸市场。剥好的毛豆粒被扔进铝盆里丁零当啷地蹦几下,像一群顽皮好动的小精灵。烧锅煮饭的空当还要进屋瞧一眼孩子。奇怪,有些事情一个人做会很烦躁很厌倦,有气无力的。几个人一起做居然变成了一项娱乐,嘻嘻哈哈说说笑笑,把疲惫也给稀释了,屋子里带着一团安居乐业和烧茶煮饭的温暖。运气好时几个小家伙还会集体来一觉,大人们如释重负嘘出一口长气,他们把嗓门压到近乎嘀咕的程度,可不敢把小家伙们的睡眠鸟给惊飞了。
  他们聊孩子说过去,也讲讲眼下一些新鲜事。艾米姥爷抱怨自家女儿不知道心疼父母,老两口身体不好,弄个孩子跟行军打仗似的,这不那天下楼还把腿摔了。孩子奶奶也在本市,为什么不交给他们呢?还安排让艾米天天听英文,说要培养听力,豆大一孩子连中国话都不会说,这不是扯淡吗。艾米姥姥不愿让他说这些,虽然算不上家丑,也不想把他们的内心世界向公众敞开。她愿意把阳光的快乐的富足的没有任何心结的自己展示给大家。谁不是让外人看面子,哪有把里子翻给人家的道理?这样也挺好,一心一意带艾米,要是在国内那就是照顾三个人的事了,艾米姥姥这么讲。就在刚刚棒棒妈来电话说没吃午饭,问什么时候回去做饭,棒棒姥姥说你自己下包方便面吧,那边好像说吃方便面胃疼。艾米姥姥说离这么近让她过来吃吧。棒棒妈过来时棒棒正在睡觉,她急急忙忙吃过饭临走还带上两个包子,在网上种了不少菜得赶回去把它卖掉。
  艾米姥姥打开电脑向各位展示女儿在国外的汽车洋房,她说女儿很本事,车和房子都是自己赚钱买的。她还打开好多艾米爸爸妈妈在加拿大的旅游照。艾米妈妈眼睛大大的头发长长的,是个美人。艾米爸爸形象一般,艾米像她爸,眼睛就一条小缝。看过照片小珠爷爷提到电视上的相亲节目,这种节目也能上电视,什么呀,看着就有气。棒棒姥爷讲,那算什么,还有更绝的哪,报纸上说南方有家娱乐公司为十八个富翁招亲,好多人报名,这十八个富翁要在数千人里层层筛选择优去劣,最后抱得美人归。妈的,有俩糟钱就把自己当皇上了,小珠爷爷啪地一墩茶杯。哇,一个孩子被吓醒了,另外两个也睁开小眼呜哇地叫起来,得,今天的娱乐先到这吧。
  小珠爷爷号召大家买了加长婴儿车,离他们住处不远有个还算宽敞不为高楼所占的广场,它能使不少人在上面找到消遣和娱乐。广场南面是一排报廊,一些人喜欢站在报廊前看当日的报纸,也不是为了省钱,只不过是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广场的西面有个冷饮摊子,出售清凉解渴的雪碧、可乐、七喜、蒙牛雪糕和露雪冰激凌。摊位斜对面有个垃圾桶,里边藏着可回收的再生物品,有个衣衫褴褛的老头从里边翻饮料瓶子卖,然后去附近的拉面馆吃拉面,这老头几乎是广场上每一个人的宽心丸,心里再愁,看看天天过着这种日子的老头,也会松口气地想,愁什么呢?这老头天天拾垃圾吃饭都乐呵,这老头是人们的终极境界,一个最坏的因而也是最好的对比参照物。广场东面拐角还有两棵遮风蔽日的老槐树,鸟群悠然落进去就全看不见了,树便成了有声的树。六个老人三台婴儿车就泊在下面,看看这加长车的好处吧,上面能躺能坐能卧,下面的车筐像小仓库,毛巾被奶瓶水杯果汁壶小板凳塑胶小熊花皮球……和暖的天光里人们常会看到老槐树下的六个老人三台婴儿车,女人们把婴儿车一会儿送进阳光里,一会拉到树阴下,一只皮球滚到草坪上,一束阳光跟着它跑起来。他们坐在石凳上回忆回忆过去,展望展望未来,日子飞一样,唉,衣带日已缓,岁月忽已晚。未来还是值得展望的,他们的未来并不遥远,伸手即可触摸的样子。想听听吗?好吧。
第17章 家有宝贝(2)
  “等棒棒上了幼儿园我天天做六合面包子吃,六合面包子是棒棒姥姥家乡名吃,把六种面和在一起,里边包上六素六荤,这样的大包子费时出力但吃起来就是一个爽。等棒棒上了幼儿园我就去找老王下象棋,杀他个落花流水屁滚尿流。”棒棒姥爷做了一个斩落马下的手势。这两位更累,棒棒一家和他们住一起。从前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倒好一盆水没泼出去还给赚回来两盆。棒棒妈妈身材娇小,穿身运动装跟个中学生似的,用棒棒姥姥话讲,孩子怎么敢交给这号人,还不弄坏了!还是我们来吧。你们来就你们来,人家求之不得。棒棒只是爸爸妈妈茶余饭后的一个娱乐,亲亲抱抱摸摸,活娃娃一个多好玩啊!妈妈现在依旧过着少女般多姿多彩的生活,棋牌室健身房咖啡厅电影院,即便在家也是窝在沙发上嗑瓜子看电视,瓜子皮在她雪白的牙齿间进进出出,一枚刚刚进嘴,另一枚已被双指拈起候在唇边,时而漫不经心往床上瞥一眼,妈,棒棒尿床了。唉!
  “到时候我想试试上老毕主持的那个金光大道节目,我打小就爱唱歌嗓子也亮堂,真能入选的话你们就当我亲友团。”艾米姥姥说。艾米姥爷说到时候他就想到洗澡堂泡澡,要一壶茶水泡上大半天,把骨头缝里的湿气寒气全给烫出去,就不腰酸腿疼了。小珠爷爷想旅游还想办个作文辅导班,也不是为了赚钱,几十年的教学生涯他总结了不少好的学习方法,就这么烂在肚子里怪可惜的。小珠奶奶的想法不大能说出口,她想,她想小珠妈他们最好自己开火,小珠妈的口味和家里大不一样,什么菜呀肉的,一切都要八分熟,火候太不好掌握。
  他们在老槐树下畅谈着那个有着颇多想法的未来,天光也在他们一开一合的唇齿间走进了暮霭,又一个忙碌疲惫的日子被打发掉,孩子们又长大一点点,大人们又老去一点点,离他们心目中那个未来好像还近了一点点。
  只要天气不是很坏他们都会出现在老槐树下,老槐树一如既往和昨天没有不同,和明天也将没什么两样,可人呢?小珠都会叫奶奶了,艾米能穿上小鞋踉踉跄跄往前走了,棒棒也能指着天空说,鸟、鸟。再看看这几位,腰更塌了背更驼了脸上的纹路也更深了……宝贝爷爷是后来出现的,不过宝贝不是小孩儿,它是一条狗。
  宝贝爷爷从前在工厂里烧锅炉,一把大锹一堆煤块和一个锅炉消磨了他四十多年的生命。现在他远离锅炉告老回家。回到家他心里像煤堆似的给撮出一个大洞,空荡荡的。他需要点什么东西把这个大洞给堵上,儿子不想放弃眼前的单身美好生活,他只交女朋友不结婚,不结婚就没孩子,没孩子就不能像老槐树下那几位那样把日子打发的热热闹闹的。看把他们美的,成天热气腾腾唧唧喳喳地张扬着他们的天伦之乐,那个叫小珠的胖小子是惹人爱,跟年画上的福娃似的,身上的一包嫩肉都能掐出水来,不眼馋是假话。宝贝爷爷心里边闹得慌,他认为人生来就是头驴,需要每天围着磨盘不停地转圈,眼下他想转圈,但磨没了,他需要自己去找一个磨来,然后套在脖子上。
  爷爷在宠物市场花三千块钱把宝贝领回来,算是找到一盘磨,一个营生。宝贝属于泰迪种,一身棕色卷毛,像个玩具熊。他每天跟宝贝耳鬓厮磨着,寓教于乐,奖惩分明,他一再告诫自己,狗不教,爷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他决心把宝贝培养得人模狗样的。
  看见槐树下那几个推着婴儿车的老人有说有笑,宝贝爷爷牵着宝贝凑过去,小珠爷爷正伸着食指在孩子眼前晃。告诉爷爷,这是几?一。这个。二。啊,小珠都识数了,真不错。嘁,宝贝爷爷很不屑,他拍拍宝贝后脖梗子伸出一根手指头,几?旺。这几。旺旺。这。旺旺旺。这。旺旺旺旺……第二天老槐树下又多出一辆婴儿车,车里坐着宝贝车后站着宝贝爷爷,宝贝头上戴了顶和小珠一模一样的小凉帽,鼻梁上还架着副墨镜,下边车筐里放着水瓶牛肉干磨牙棒火腿肠铜铃铛,宝贝爷爷向在场人展示了狗证和狂犬疫苗证——我们可不是黑下来的,正儿八经有户口。他也学着女人们的样子一会儿把婴儿车推到阴凉里一会儿拉到阳光下,感觉好爽。本来想多感觉感觉,可宝贝坐不住,没屁大工夫就蹦下去,宝贝爷爷不管它,继续晃悠婴儿车。小珠爷爷讲这个阶段正是骨骼发育期,应该在奶粉里再多加些葡萄糖酸钙,这倒提醒了宝贝爷爷,他说宝贝也该补点钙宝了。宝贝在广场上溜达一圈回到树下,爷爷给它喂了点水。宝贝一转身又跑了,几个孩子让宝贝闹得也非下车不可,他们现在可没有宝贝的本事,摇摇摆摆脚下无根。场景是这样,孩子在地上跑,女人在一步之遥的怀抱范围内面对面引跑,男人在身后老母鸡似的张开双臂保驾。宝贝穿梭在三个孩子六个大人中间,广场上有声有色地热闹起来,像一壶坐在炉子上的开水咕噜咕噜冒泡。
  这时候宝贝爷爷很得意地靠在大树下吧嗒烟,还是自己的宝贝好,看那几个老家伙让孩子遛得屁颠屁颠的。他的宝贝很出息,能帮他拿眼镜递报纸,还会用小爪子按摩呢,顶不少用了。比他儿子听话,儿子开广告公司倒赚了些钱,狗钱就是他给的,这小子从上中学开始找女朋友,现在三十好几了也没成个家,女伴走马灯似的左一个右一个换,想想儿子头都大,现在好了,自从有了宝贝他想都懒得想。
  几个被孩子遛得气喘吁吁的老人回到树下,女人们赶紧把水瓶奶瓶塞进孩子小嘴里,男人们靠着大树直直腰。宝贝也跑回来,爷爷给它喂了点牛肉干。爷爷日子过得松散邋遢,他眼镜腿上粘着块原本白色现在变黑了的胶布,不差钱,习惯了,懒得弄它。因为是汗脚,早早就光个脚丫子穿拖鞋,裤腿边那绽线开着一寸来长个口子。宝贝用头蹭他的破裤腿,爷爷脱下一只鞋垫在屁股下边,手放在宝贝头上一把一把捋毛,沿着后背一直到尾巴,重又把手拿到它头顶捋。他捋它的毛,它舔他的手。没多大会儿爷爷的手停在宝贝脑袋上安安然然睡着了……宝贝在广场上遛两圈回来看见爷爷脸上挂着一粒水珠样的东西,它不知道那是一颗泪。它叼出婴儿车里的毛巾给爷爷擦,爷爷被弄醒了。梦里他见到去世的老伴,就说,你劝劝儿子给我添个孙子吧。老伴说我们有孙子啊,你看看后面,身后果然有个白白的胖小子,他伸手抱时那孩子却不见了,他再回头老伴也无影无踪了。小珠在婴儿车里玩球,想起来了,那梦里的孩子就是小珠啊,爷爷朝他拍拍手,小乖乖看表演啦,他把屁股底下的鞋摇晃摇晃从头顶扔出去,宝贝嗖一下蹦出去叼回来,爷爷再扔宝贝再叼,开始有围观的人了,前滚翻后滚翻,匍匐前进时装表演,算算术广播操,宝贝是个人来疯,人越多越来劲,爷爷兴奋得扯脖子唱,嘿啦啦啦嘿啦啦啦,天空出彩霞呀,大地开红花啊……宝贝爷爷成了跟屁虫,小珠爷爷们带着孩子去超市买奶粉,他也推着宝贝去选狗粮,在玩具区那还买了把会唱歌的小手枪。老人们领孩子去童装店他也进去转悠,孩子们去卫生院打预防针他还跟着,不过他没跟进去,人家不让,他就站在门口等。
  宝贝爷爷发现孩子们一天里总要闹上那么一两阵,这时候他就把那个会唱歌的小手枪挂在宝贝身上,音乐一响宝贝又蹦又跳,几个孩子立刻不哭不闹了,眼睛瞪得像个小灯泡。爷爷便朝着小珠挪蹭过来,小珠爷爷一把把孩子从车里捞出来扛在肩上。走了,跟爷爷看报纸去。
  现在宝贝成了广场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经常有人喊,宝贝宝贝,就蹲下来拍拍脑袋像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点吃喝来,爷爷坐在拖鞋上吐烟圈,笑得看不见眼珠。他拿袖子蹭蹭眼,用小手指头肚儿在眼角那一抿,就和拇指相对弹出去一个小米粒大膏状的东西。不偏不斜正落在小珠的婴儿车把上,宝贝爷爷歉意地朝小珠爷爷笑笑,露出一排烟熏火燎的牙。
第18章 家有宝贝(3)
  小珠爷爷发现这个摆弄狗的脏老头那双干拉拉指甲盖镶着黑边的老手总爱往小珠身上蹭唧,每次被他摸完爷爷都要仔细看看,可别把孙子的小嫩脸给刮破了。要是儿媳知道这样的手曾接触过小珠的脸还不炸锅了。这个烧锅炉老头纯属游手好闲之流,他们是不同层面两个阶层的人。再说让孩子成天跟狗搅在一起算怎么回事,孩子是什么?说大了那是祖国的未来,中华民族明天的希望,说小了那也是自己生命的延续,传宗接代养老送终。狗算什么东西。爷爷决定把他排挤出革命队伍,压根也没他什么事,是他自己愣往里钻。
  他先跟几个大人说最好不要让孩子们多跟宝贝接触,狗身上有很多细菌和寄生虫,弄不好再染上什么病,他拿出人民教师做事的严谨,列举了报纸上几个狗伤孩子的严重事例。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大家都觉得没有比广场更好的去处了,环境宽敞离家又近。至于宝贝吗,也没那么严重,再说现在跑到哪去能躲开狗呢?别看老头成天邋里邋遢的,宝贝让他收拾得可不赖,这狗聪明伶俐,孩子闹大了让宝贝耍耍,他们也能趁这工夫歇歇。艾米姥姥嘀咕一句,是不是你家儿媳又……小珠爷爷把两页十六开的打印纸——关于狗的负面材料,拿给宝贝爷爷。无非就是狗身上能携带哪些细菌容易引发哪些疾病,以及养狗对环境的污染和它给人们制造的不必要的麻烦。多了解了解没有坏处,你也要定期到医院检查检查。宝贝爷爷看过笑笑,这老头用铁锹撮了一辈子煤,脾气也跟锹把子似的直来直去,小珠爷爷,这操场是大家的操场,有卖水的有捡破烂的,有看报纸的有看孩子的,大家自得其乐没碍谁没惹谁,真要触犯了哪条,自然有法律法规来说道,至于宝贝,它是我的伴,你有老伴儿子孙子,家里边有笑有闹有孩子吱哇叫,有碗筷叮当响,在外边也热热闹闹的。我得和宝贝相依着过日子。他摇摇那两页纸,你说这些我会小心,你们也都把孩子看紧了。
  晚饭时小珠爷爷出来买味精,广场上空空荡荡没几个人了,他看见宝贝和爷爷坐在树下吃肉串,爷爷长个葫芦大脑门,宝贝那脑门也鼓鼓着,他们还都有一双小豆眼,呵,这二位还挺连相,爷爷用牙把钎子上的肉撕下来放手心上,爷爷吃一口宝贝吃一口,宝贝吃一口爷爷吃一口,彼此被一种相依为命的温馨浸泡着,淹没着……前几天小珠爷爷在超市遇到学校里的老同事,他说刚刚从香港旅游回来,他和亲戚们自发组了个小团,机票五折,玩得可开心了。所以就有了开头那个秘密的小会,还有宝贝爷爷也在其中,开会的空小珠奶奶已经把他的裤腿缝好了。
  几个人商量好,先不让孩子们知道,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你还能把我们扣下来不成?小珠爷爷心里有底,儿媳每年都有半个月年假。艾米姥爷早想把孩子送她奶奶家去,正是个好理由。棒棒姥姥也想让孩子爸妈自己锻炼锻炼。宝贝爷爷更没问题,宠物店寄养一天三十块。行动吧,还等什么。
  老槐树下的老人和婴儿车消失了,他们现在的阵地在艾米姥姥家,男人们围着电脑七嘴八舌集思广益,女人们抱着孩子表达着她们的想法和建议,查选经济又方便的公寓,了解香港的历史背影风土人情,制定出行路线和观赏景点。他们的综合意见是,观光看景游山玩水,不跟旅行团,走哪算哪。女人们说既然公寓里有煤气炉灶,我们干脆带上米面蔬菜自己做饭,这个主意好,香港物价高,那边一根葱是这边一块肉的价钱。宝贝爷爷说让他儿子负责订机票和公寓,屋子里有一种焕然一新的空气,冰河解冻春草发芽,一只空瓶重新注满了美酒和希望。孩子们不知道此时大人怎么会这么高兴,我又没给你们学小猫叫,你们笑什么呢?
  小珠爷爷组织大家照相片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七个工作日才能拿到证件,这期间男人们看孩子女人上街买行李箱,她们顺便又买了风油精花露水米面油盐酱醋。蔬菜和鱼肉类要临行前一天买,买行李箱就为装食物,老人出门没那么多啰唆,简单的出行用具两套衣服够了,肉类得买个保鲜箱。女人们鱼一样游走在街市上拾拾拣拣掏钱找零,怎么像为儿女操办婚事那阵子。不,这次她们是为自己,仔细想来她们这一辈子为自己做的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得清清楚楚,真该为自己做点什么了,这一把年纪,离终点的路还有多远啊!
  通行证拿到手他们像年轻人似的跳起来,这个小蓝本本让他们每个人都长出一对翅膀。有了它就可以飞香港了,那个曾被英国人抢占的东方明珠,还有亚热带季风气候里稀奇古怪的植物,一个到处开着紫荆花的温柔富贵乡。初识香港源于多年前一部叫《上海滩》的电视剧,他们认识了一个叫周润发的香港明星,知道那里人讲着一口鸟语,这个小蓝本将会实现他们对那里的种种幻想。小河湾湾入海港,回头望望沧海茫茫,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的风采是否浪漫依然……天气真好,日头将落下那一边天空,还剩有好多云彩,这些云彩阻拦了日头,却为日头的光烘出美丽的颜色,天的一边,有些云彩镶了金边白边,玛瑙边淡紫边,像女人们的裙子边。街上的女人现在都穿裙子了吧?小珠爷爷坐在阳台上望天。
  就在拿机票那天,不差钱也不差事儿的宝贝爷爷忽然宣布退出,原因简单,宝贝病了,上吐下泻不吃东西,打了几个吊瓶也止不住。爷爷愁坏了,生怕宝贝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不可能扔下病重的宝贝出去游山玩水,他要亲眼看着宝贝,直到它好起来。艾米姥姥在视频上让女儿看了她的港澳通行证,哎,怎么不事先跟我商量一下,怎么可以把艾米交给她奶奶,那边什么状况你不知道吗?不会用电脑不会放音乐不会营养配餐,孩子在那种环境下生活真是不敢想,妈妈伤心的开始流泪了,葡萄珠似的一串连一串。再说我已经决定让你们秋天带孩子过这边来,来的路上去香港玩玩也不错吗,这时节那边闷热,爸血压高再出什么意外……艾米姥姥说,女儿那边都定好了,不差这几个月,还有艾米姥爷的血压,你们,你们跟儿媳沟通了吗?他们对儿媳的敬畏别人早都看在眼里。沟哪门子通,蹬月球也是自己说了算。开始他们真有点担心,小珠妈妈善解人意,看了这么久小珠,真该好好歇歇,这钱带上,路上买点东西,多么高尚的儿媳,小珠奶奶都要掉眼泪了。棒棒妈妈这么说,孩子她能看,至于看好看坏那可说不准,如果出什么差错可别怪我啊。她嘴角一咧,要不,要不我还有棒棒和他爸都一起去香港啊。
  小珠爷爷说不去拉倒,死了王屠夫,还不吃鲜猪肉了,我们自己去。头一天晚上那几家过来送行,把先前准备的东西也一起送来,还一起喝了送行酒。他们在心里边开始羡慕小珠爷爷了,看看人家说走就起,他们怎么就做不了自己的主呢,等着吧,等着孩子长大吧。他们把这份羡慕捂得严严实实,生怕一不留神从嗓子眼冒出来。宝贝爷爷没来,宝贝住院了,他在陪护。
  小珠爷爷后来当然没走成,不然他怎么会在阳台上望天?爷爷奶奶还有小珠都在屋里猫一个星期了,两大行李箱的粮食和蔬菜足可以保证他们在屋子里度过在香港的行程,那天送走客人,小珠妈妈因为临时公务第二天一早赶往南方。棒棒和艾米在老槐树下乘凉时,爷爷奶奶正带着小珠从南屋到北屋从阳台到厨房来回转悠,在外边玩惯了的小珠不喜欢成天被关在屋子里,整天咿咿呀呀闹着找宝贝。别说小珠,爷爷奶奶也不习惯,屋子里面的时间生了锈一样,比蜗牛爬行还慢。他们不接座机电话,不开电灯,收水费的敲门也不敢开,那天小珠没钙粉还是爷爷一大早穿上风衣戴上墨镜出去买的,晚上天蒙蒙黑才回来。爷爷还让小珠爸爸在网上订了些香港旅游纪念品,他们老两口也忙着在网上浏览香港旅游景点的图片和资料,中银大厦地上七十层地下四层,南丫岛是周润发老家,弥敦道上有重庆大厦,老两口死记硬背,拿出当年背课文的劲头来,哪还顾上给小珠科学育儿,这都忙不过来。
  爷爷抱着小珠在阳台上看风筝,今天晚上他就可以从香港回来了,老槐树还有树下的朋友,连同那个叫宝贝的小狗,已经不只一次出现在他的梦境,那可亲可爱的疲惫不堪却又欣欣向荣的生活旧轨。小珠奶奶慌慌从屋里跑过来,电视上说香港大雾,预计三天内所有飞机不能起飞,看来我们还得在香港多待几天。
  天上有只风筝在飞,红色的金鱼拖着长长的尾巴,小珠指着天空说,鱼、鱼。他不知道,老槐树下另外两个孩子也正指着天上说,看,鱼。
  (《中国作家》2011年第6期)
第19章 安静的先生(1)
  弋舟
  离职后安静的先生开始了自己的迁徙生活。他决定每年冬天的时候,就去温暖的南方旅居。常年生活在北方,他对自己委身的城市已经受够了。但南方春天梅雨的潮湿,他也觉得受不了。考察了几次,安静的先生给自己制定了这样一个候鸟般的计划。
  深秋的时候,安静的先生整装待发,一俟立冬将至,就奔赴南方。待到来年,惊蛰的时候,安静的先生像从冬眠中苏醒的动物,踏着春天的惊雷,回归北方。至于南方与北方的界定,很简单的,在安静的先生这里,就是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的分别。他委身的省份,是一块不折不扣被黄河横穿而过的土地,而长江流域的面积不小,严格说,毗邻的青海,都是要算在里面。但显然,青海不是安静的先生眼里的南方。地理学意义上的这些知识,很折磨人的,安静的先生不耐烦去梳理,只结合着本能与直觉,比附约定俗成的概念,草草在心里制定了蓝图。可不是吗,哪只候鸟会怀揣着一本地理教科书呢?离职后,安静的先生就甩掉了一贯的严谨作风,坚决地让感性压倒理性的那一面,将一切都大而化之,删繁就简,粗粗弄出个轮廓就行了。
  第一年,安静的先生去了江苏。他的祖籍在无锡,所以选择江苏开始自己离职后的第一次迁徙,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家乡已经没有任何血亲了,起码,安静的先生无从知晓这里还有谁流着与自己同宗的血。眼里的故乡,尽管陌生,但心理终究是要暗示出一些熟悉的。他不免会伤感,有些乡关何处的喟叹。但安静的先生勉力纠正了自己的情绪。他不允许自己伤怀,认为这不符合如今他对于自己的要求。他对自己有什么要求呢?那就是,如今,他百无所欲,但求安静。安静的先生在每一个内心起伏的时刻,都会提醒自己的心:安静,请你安静。按理说,有些乡愁,并不会过分有碍一个人的安静,但考虑到刚刚离职这个背景,安静的先生如此约束自己,就不难理解了。他是怕这些貌似正当的情绪会被借助,不可避免地衍化为恋栈怀禄。
  安静的先生转身去了苏州,在同里古镇住下来,潜心临摹了一个冬天的王宠,归来时,本就不凡的一笔小楷,愈发精妙了。就是在这里,安静的先生找到了自己旅居的方式。
  本来,安静的先生住在一家私人客栈里,倒也不是很贵,由于要常驻,店家给了他优惠,统共每月收他两千块钱。住了不足一月,一位当地的老先生和他熟起来,向他推荐自己的家,说也收他两千块,但管饭。
  这位老先生日日黄昏要在镇里的思本桥上肃立一回,如是肃立了几十年。就是在这里,他和同样在黄昏中前来流连的安静的先生搭上了讪。当时安静的先生立于桥头,正在以指为笔,在自己的肚子上默书。老先生善书,看出了名堂,这就和安静的先生投缘了。一来二去,两个老人熟络起来。老先生的家同样临水,还搭建了伸向河面的阁楼。安静的先生受邀去体验了一下,立刻就一拍即合,回去收拾了行李,搬进了老先生家。那管着饭的两千块,就只是一个象征,表明安静的先生不白吃白住而已。但安静的先生没有体察到老先生的善待。对于金钱,以及金钱的市值,安静的先生缺乏实践性质的体会。他也懂gdp,也懂cpi,只是不懂两千块钱在同里包吃住意味什么。所以安静的先生安之若素,平静的心没有丝毫波澜。
  其实他是有些冒失。三言两语,就住进了一个陌生人家,难怪他的儿子要在越洋电话里替他担心:
  “您知道这家人底细吗?住私人客栈我都不放心,您这可好……”
  安静的先生摁了手机,不愿听儿子的聒噪,保守着内心的宁静。这家人的底细?有什么呢?安静的先生觉得是一目了然的:一个退休多年的老先生,儿女都在苏州,只一个在镇里做导游的孙女陪在家里。“国泰民安的!”安静的先生在心里向着异国的儿子咕哝了一声。想一想也是,要说冒失,这家的老主人比他还冒失。平白无故,就领回一个老头,连吃带住的只收一个象征性的两千块,连赢利的目的都说不过去,何苦来哉?当夜,安静的先生就听到祖孙俩在外屋说起来。孙女当然是在埋怨,有一句没一句地被安静的先生听到。大意无外乎是说人心不古,爷爷老糊涂了。
  老先生吼了一声:“哪有那么多鬼!鬼都是人心里生出来的!”又压低了声音,说:“小小年纪,你不要那么复杂!”
  安静的先生心如止水,对因自己而起的争执充耳不闻,蘸着茶杯里的水,在茶几上写王宠的句子:水怀丽泽兑,时歌角弓篇。
  老先生的确心里无鬼。对安静的先生,他根本没有过多的打探,甚至两个人互相连姓甚名谁都没有多问,说应该是说了,只是彼此之间几无称呼,不过点头示意,开口讲话,就忘了姓甚名谁这回事。这一点,很令安静的先生宽慰。如果遇到的是一个饶舌之人,即使连两千块都不收,他也不会跑到别人家里来。两个老人的媒介是王宠——这位同里名人,明代的大书法家,穿过五百年的时光,使两位爱书者在这个冬天惺惺相惜,结伴数月。当安静的先生在黄昏中流连桥上,以指画肚时,他们之间便犹如打了暗语,接上了头。
  在这个南方的冬季,安静的先生获得了自己迄今最为安静的一段时光。笔墨是现成的,茶饭是清淡的。在安静的先生心里,还额外加了两般好: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白天,两位老人伏案摹写。老先生的一笔行草不激不厉,颇得王宠精髓。安静的先生也不简单,笔随心走,亦是疏淡秀雅,直追前人。日暮时分,二人并肩立于桥上,拍遍栏杆。安静的先生觉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已经在自己的眼前徐徐呈现。
  住到来年惊蛰,安静的先生与主人作别。二人以书结缘,自然以书为别。安静的先生临了王宠的《游包山集》,老先生临了王宠的《自书五忆歌》,二人互赠,多余的话依然是没有。只是在最后的时刻,安静的先生坐在开往上海的大客车里,朝着车下的老先生挥手时,不自觉又是一副矜重的派头了。这个不由他的。车外在下雨,车窗上雨水纵横。老先生举着把伞,冲着窗内朦胧不清的安静的先生耸了耸伞尖。
  飞回北方后,安静的先生在自己的皮包里发现了一沓钞票,恍惚了一阵,才觉醒,老先生这是将他的住宿费全还给他了。安静的先生有些感动,生出给人家寄回去的念头,但苦于没有一个确切的地址。这件事,如果安静的先生坚持去落实,还是不会太费周折,有人会给他办妥的。但离职后,安静的先生就给自己立下了规矩:不再因为私事动用以前的任何权力。最后,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被安静的先生想了出来。他亲自去了一趟红十字会,将这笔钱捐了出去,名字呢,安静的先生留下的是:王宠。
  第一次南徙堪称完满,愈发坚定了安静的先生去做一只候鸟的心。
  第二年,安静的先生去了江西。有了上一回的经验,他打算在当地租间民居住。不是付不起酒店的费用,是同里一行,让他落实了自己迁移的模式。他觉得,在一个地方栖息这么久,住在酒店里就仿佛没有接上地气。安静的先生联络了当地的一家中介公司,让对方提前为自己租下一套住宅。同样的,在价钱上安静的先生听由对方张口,他只是提出了一个要求:住宅的窗口,要看得见长江。这种事情,办起来不免琐碎,但就是这样琐碎的事情,居然被安静的先生做成了。在银行给对方的户头打了定金,安静的先生不禁对自己颇为满意。这件事情的办理,对于安静的先生有着别样的意义,说明了在俗世中事必躬亲,他依旧有这样的能力。
  由北而南,安静的先生首先飞到了南昌。当晚住在酒店里,他便遭到了电话的侵扰。这让他安静的心倏忽躁烦。安静的先生忍不住摔了电话,依然不能平愤,连连掌击了数下床头的矮柜。换在离职前,他是要追究责任的。安静的先生坐在床上,努力安妥自己紊乱的心,对自己的心说:安静,请你安静。刚刚有所平息,房门又被敲响了。门外站着的,当然是一个女人,横看有十五六,竖看有四十五六。安静的先生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安静的先生没有处理一个失足妇女的经验。他不知道该怎样开口,训斥和规劝都不恰当,只好不怒自威地挡在门前。女人居然试图挤进来。老实说,安静的先生在一瞬间有些失措。他什么时候遇到过这样的局面呢?
  “请你离开!”安静的先生重重咳了一声。这也是习惯使然,以前,每逢在会场上要强调什么时,他都会用重重的咳声打出预先的招呼。安静的先生沉声说,“否则我要报警了。”
  女人知趣地离开了。也不知是那声咳嗽还是安静的先生声言要报警吓退了她。
  安静的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侵犯和羞辱。手在微微颤抖。现在,让他不满的已经不是那个离去的女人,是这种尴尬的状况,居然会强加给他。安静的先生不能忍受这种强加给一个人的干扰,觉得这是不合理的事情。安静的心被扰乱了,他打电话给前台:
  “喊你们经理来。”
  经理很快就来了,不过是一个毛头小伙子,不像一个他心里的经理。听完他简单的陈述,经理不解地看着他:
  “怎样呢?你有什么要求?”
  安静的先生一愣,难道是自己说得不够清楚吗?这个经理怎么就不能领会他的精神?
  “作为酒店的管理者,”安静的先生严肃地说,“你们负有责任!”
  经理笑了,一摊手说:“这个责任我们可不好负,我们总不能把女人都挡在外面吧?谁知道她们是做什么的?而且,真要挡,连有些男人都是要挡的,那样我们关门好了,不要做生意了。”
  “你们不负这个责任?”
  “这个责任要你来负的。你不是就负责任地把她挡在外面了吗?”
  安静的先生一阵眩晕。少顷,他挥手让对方离开。安静的先生一再对自己默念:安静!请你安静!如是良久,他才打消了进一步打一通电话的念头。
  翌日一大早,安静的先生就离开了酒店。连南昌他都不愿待下去。本来他是可以在这里逗留几天的,像一只途径的候鸟,盘桓几日。但昨夜的遭遇让安静的先生对这座城市厌恶起来。他决定立刻奔赴自己此行的目的地——九江。为什么会是九江呢?也没有一个非常令人信服的理由,不过是因为白居易。秋天的时候,安静的先生捧读《白氏长庆集》,香山居士被贬江州的史实启发了他。尽管,安静的先生是正常离职,但从江州司马的遭际中,他隐约体味出了某种感同身受的况味。当然,抚今追昔,好像还略显无病呻吟,这有悖于他对自己的要求。但毕竟留下了印象,所以,计划南飞的一刻,安静的先生将目标随机定在了九江。这也说明了如今的他,还是有些盲目的,随心所欲,没有条分缕析、足以说服人的什么动机。安静的先生以为,盲目有什么不好呢?自在而为,恰恰有利于心的宁静。安静的先生不愿再像从前一样目标明确地规划什么。
  南昌到九江有动车。安静的先生很久没有坐过火车了。所以,坐在车上,他有一股孩子般的兴奋。这一次,安静的先生任由自己的心波动荡漾。他想起了当年考上大学时第一次坐火车的情形。安静的先生宛如看到了那个当年的自己:单纯,羞涩,满怀着憧憬和离家的伤心,一路上提心吊胆地看护着自己的行李——那口皮箱,是父亲特意买给他的,当年算得上是一件贵重的家什了,如今丢在哪里了呢?安静的先生不禁怅惘。他动情地安抚着自己的心:安静,请你安静。车上有九江的宣传册,上面印着这样的内容:九江境内的鄱阳湖水域是现今世界上最大的候鸟越冬栖息地。这句话瞬间感染了安静的先生,让他那颗候鸟一般的心仿佛找到了依据。
  车到九江,只用了五十分钟的时间。这样的速度令安静的先生感到惊诧。他不是不知道动车的快捷,但亲历一番,毕竟和简报上读来的认识不同。安静的先生想,当年,他离家的时候,是在火车上颠簸了整整三天啊!
  按照地址找到那家中介公司,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此地依然还是一家中介公司,但说了半天,安静的先生才明白,此公司已经非彼公司了。换人了。安静的先生走出店门,抬头看那招牌,果然不是与自己有合约的那一家。那家叫“百亿”,这家叫“百忆”。这两个店名之间神奇的差别,让举头仰望的安静的先生一阵目眩神迷。他感到自己一脚踏在了虚空里。毕竟是安静的先生,多年的历练,已经造就了他的临危不乱。简单分析了一下局面,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跌在了一个骗局里。世风坏到了如此的地步,不能不令他义愤。但眼下他无暇追究,当务之急是,他需要先在这座城市安顿下来,住进一栋窗口看得见长江的房子。接待他的公司职员一边替他的遭遇鸣不平,一边飞快地从电脑上替他找出一长串的房源。
  然后马不停蹄地去看房子。房子当然有优有劣,一直奔波到了正午。陪同的公司职员买了盒饭给安静的先生吃。盒饭没什么,安静的先生访贫问苦时,和群众吃过更糟糕的饭食。是吃的方式为难了安静的先生。这家街边的简陋排挡,坐落在他们刚刚看过的一栋房子的楼下,说是违章建筑也不为过。而且人满为患。于是,他们只能捧着塑料饭盒蹲在路边吃。一时间,安静的先生不得不再一次说服自己的心:安静,请你安静。他不想继续看下去了,吃完盒饭,就决定重新回到楼上去,租下刚刚看过的房子。
  房子不好。三十年前的两居室。唯一符合要求的是:推开北面的窗户,长江便尽收眼底。入冬的长江已经进入了枯水期,江滩裸露着,江面上漂浮着静止的船舶。一瞬间,安静的先生消极到了顶点。进入这座城市,他就不断妥协着,随波逐流地被现实拖拽着走。他不愿意自己的心被激起不满和抱怨,一再告诫自己随遇而安好了。但一再妥协之后,当这幅冬天的江景横陈在窗外时,他还是深深地失望了。
第20章 安静的先生(2)
  安静的先生有些沮丧。草草签了租住合同,付了全部的租金,他就打发对方走了。一个人枯坐在这栋目前归自己支配的旧房子里,安静的先生恍若禅定。后来他便睡着了。一觉醒来,安静的先生虚汗淋漓。他一动不动地躺在一张老式的木板床上,怔忪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所在。已经是傍晚了,房间里幽暗阒寂,仿佛有氤氲的气流萦动,那股尘封已久的气味扑面而来。安静的先生依次在幽暗中看到了五斗柜、沙发、写字台,还有书柜的轮廓。他突然觉得,时光倒流,这一切都变得熟悉起来。安静的先生似乎回到了自己的壮年。那时候,他在一所大学教书,住在一栋与此情此景近乎一致的两居室里。木板床,五斗柜,沙发,写字台,还有书柜。那种上个世纪的况味,陡然重现。
  回到从前——安静的先生在这个冬季,找到了安抚自己内心的理由。他开始在一栋看得见长江的房子里,重温过去的岁月。他租住的这户人家,据说主人举家去了国外,把房子全权委托给了中介公司。从房子的陈设来看,应该许久没有人居住了。好在铺盖是收在柜子里的,除了一股经久不散的樟脑味,倒也勉强可用,只是被子的棉胎很重,压在身上,让人的梦境都沉甸甸的。安静的先生不紧不慢地搞了一周的卫生,晒被褥,除灰尘。随着房子一天胜似一天地清洁起来,他渐渐找到了一些主人的感觉。家务活他有几十年没有做过了,一旦上手,发现自己居然还很在行,这让他甚感喜悦。那时候,他在大学教书,常常和妻子吵得天翻地覆,吵过之后,所有家务就甩在了他的头上。后来,随着他的升迁,吵架和做家务的日子,就都一去不复返了。妻子三年前离世了,死前他还没有学会让自己安静,等他赶到妻子的病榻前时,妻子已经咽了气。咽了气的妻子,眼睛却依然睁着,仿佛下了决心,要和他最后吵一架,把多年来被冷遇了的愤懑一次性地倾泻出来。安静的先生在这个异乡的冬天,一边做家务,一边追忆着自己的亡妻。他当然会安静地总结自己的人生,那些得失与成败,都被他安静地重新界定着。
  这些日子安静的先生都是在楼下那家小排档就餐的。他已经习惯了那样的就餐,人多的时候,很自然地蹲在马路边。后来房子的厨房也被他收拾停当了,他决定自己做饭,彻底地过过日子。他去超市为自己采购了必备的油盐酱醋和大米蔬菜,费了番力气才拖到家。一切就绪后,他却吃惊地发现,这个家使用的仍是蜂窝煤炉子,厨房最上面的那扇窗户,还开着以备穿烟囱的圆洞。可是如今,哪里还有蜂窝煤呢?这个打击一下子挫伤了安静的先生,他颓然地靠在厨房的墙壁上,望着那个圆洞,感到了一股无法说明的悲伤。有一瞬间,他几乎决定立刻返回北方,回到自己衣食无忧的日子里去。在那里,尽管已经离职,但无时无刻总有几个人会围在他身边的。秘书,保姆,司机,最不济,大院里的警卫员还是随叫随到的。但也只是一转念,安静的先生很快就平复了自己仓皇的心。请一个保姆吧?他和自己商量道。
  在一家劳务市场,安静的先生替自己找到了一位保姆。之前每一个被雇佣者都严格地盘问着安静的先生。老伯你一个人住吗?家里人呢?您身体有什么毛病?妇女们对于一个孤身的老头都很警惕,让安静的先生觉得自己反而像一个待价而沽的。只有这一位很沉默,连酬劳都没有自己的主见,于是就被安静的先生带了回来。她是位中年妇女,不像是乡下人,瘦得惊人,走在安静的先生身边,像一根嶙峋的拐棍。好在做起事来一点也不含糊。当天,她就置办齐了一套新的炊具,一个人将新买的煤气瓶很有气概地扛上了楼。晚上,安静的先生吃到了此行的第一顿家里饭。两个彼此陌生的人对坐在餐桌旁,就着一盏几乎吊在了鼻尖的五十瓦的灯泡。
  日子就此按部就班了。安静的先生,这只越冬的候鸟,可以安心地蜗居在南方等待春天了。也的确是蜗居。对于这方胜迹如林的土地,安静的先生并无踏访的兴致。他不是来旅游的,就像上一次住在古镇同里,老先生的孙女就是当地的导游,他都没有因此遍游一番。安静的先生将自己置身异乡,不过是为了回到日常的安静,给自己以往亏欠了的岁月做些人间的补偿。在这个冬天,安静的先生沉浸在对于《白氏长庆集》的阅读里。
  一个夜晚,有人敲响了房门。安静的先生已经睡下,听到保姆在外面压低了声音和人说话。他没有在意,以为是收水电费的物业人员。但是旋即保姆叩起他的门来。造访者是一位老年女士,一头银发像漂亮的丝缎。此人于昏暗的灯光下,看到从内室里出来的安静的先生,禁不住呜咽了一声,扶墙跌坐在客厅的一张椅子里。安静的先生莫名地打量着对方,直到对方站起来,颤抖着向他靠近时,才威严地咳了一声。这个奇怪的造访者显然很激动,以至于语无伦次。
  “你回来了,你终于是回来了,”她说,“我在楼下看到了你家窗户上的灯光……”
  安静的先生默默地告慰自己的心:安静,请你安静。他对造访者同样沉声说道:
  “安静,请你安静。”
  可是,让对方安静却并不容易。她反而抽泣起来,并且伸出双手,试图抓住安静的先生。安静的先生临危不乱,机敏地避开了那双抓过来的手。他后退一步,冷静地向对方指出:
  “你认错人了!”
  造访者短促地哽咽了一声,说:“你好绝情哇!”
  这里面有误会,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安静的先生一时间难以澄清。他看到那个保姆愣愣地站在一边,瞪大了眼睛狐疑地旁观着。
  “扶她坐下!”安静的先生命令道。
  保姆如梦方醒,从身后拖住了造访者,几乎是将她拦腰抱回了那张椅子。“把所有的灯都打开。”
  安静的先生继续吩咐。
  房子里所有的灯都被打开了。造访者凝泪注视着安静的先生,渐渐地,目光散乱开。当她再一次起身靠近时,安静的先生没有回避,而是挺了挺腰,为的是让对方验明正身。造访者再一次猛烈地哽咽一声,转身跌跌撞撞地走了,就像来时一样地莫名其妙。安静的先生本来已经做好了询问与解释的准备,此刻望着洞开的大门,一下子如在梦中。
  其后有一天,安静的先生不经意间在窗前眺望江面时,又一次看到了这名造访者。她荏弱地坐在一张水泥凳上,痴痴地凝望着他的窗口。安静的先生不由大吃一惊,那颗安静的心突然有些发虚和紧张,促使他迅速地闪回了身子。这一次,他忘记了约束自己的内心,躲在窗帘后,偷窥着楼下的女士。那天夜里这位造访者来去飘忽,没有给安静的先生留下审视的机会,但此刻,安静的先生躲在暗处,便有了认真端详的方便。她一头的银发,即使遥望过去,都能给人传递出一种别样的风度。看得出,年轻的时候,她一定很美。作如是想,安静的先生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快乐。一种尘世中频仍然而于他却是久违了的快乐。
  此后安静的先生就常常看到这名老年女士了。她遥望着他的窗口,和身后的长江融为了一副凝固的画面。经过几次试探,安静的先生认为,她的视力是不济的,其实,纵然他大大方方地立于窗口,对于她,也大约是看不分明的。她看着的,只是一个方向,一个空洞的方向。就像守望着无尽的岁月。安静的先生不由要去猜想了。猜想她与这栋房子主人的故事。不用说,这种专属尘世的故事,许久已经不曾被安静的先生所关注。多年来,他的眼目都是投注在那些所谓的宏观事物之上。这人间的烟火,他已经如此隔膜。现在,一种探幽入微的猜测,渐渐唤醒了他内心某种直觉的能力,唤醒了他碰触世相的微妙警觉。
  安静的先生试图在这栋房子里找到一些线索,譬如主人的旧照。但这栋房子就像一栋时下的样板房,看上去一应俱全,却唯独没有人的气息。在那架老式书柜里,安静的先生发现了一本黑壳的笔记簿。它一定很有年代了,款式是那种半个世纪以前的款式,壳面上压印着“为人民服务”,里面的字迹,多少都有些漫漶了。它的主人用一种奇崛的笔法在上面记录着自己的日记,第一页如是写道:
  激情四溢者乘上了西去的列车,前方,新的生活等待着他。他的行囊是一只昂贵的皮箱,这是父亲特意为他买来的。一路上他小心翼翼地看护着自己的箱子,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要盯向行李架,看看它是否还在那里。每一次落实,他的心里都会吁一口气,对自己说:哎呀,它还在!就这样,他的心里既欢欣鼓舞,又战战兢兢,开始了人生的征途……安静的先生被这样的叙述迷惑了,感到这个“激情四溢者”,就是当年自己的写照。安静的先生在这几天冷落了《白氏长庆集》,将目光贪婪地放在了这本笔记簿上。它记录了那个“激情四溢者”的大学生活:入学的兴奋转瞬即逝,接踵而来的,是爱情的忧伤,但那种忧伤尚未足够透彻,突然的饥馑却降临了。“激情四溢者”将自己的皮箱换了粮食,后来,居然和同学走进了火车站的候车室行乞……安静的先生在阅读中逐渐丧失了安静。忧愁如此绵长,细密地裹缠着他的心。接下来这本日记会记录些什么呢?如果它写得下,那么,捶楚,刑求,一个时代的基本脉络也不外乎如此吧?安静的先生一度想走下楼去,和那位女士沟通一番。她也是从那个岁月走过来的人,安静的先生想和她谈一谈那个岁月,谈一谈那位“激情四溢者”。对于这位造访者的出现,安静的先生将其视为了某种玄秘的启示,她造访的不是这栋他人的房子,而是安静的先生苍茫的老年。他们在时光中不期而遇。这个想法令安静的先生心神不安,他像一个少年般的突然感到了些许的羞涩。安静的先生克制着自己,对自己的心温柔地说:安静,请你安静。他打算还是先读完这本日记再说吧。但“读完”这个念头,也倏忽令他犹疑。他在想,自己这样窥伺他人的隐私,是道德的吗?正在举棋不定,干扰却来了。
  这天午后,他的房门被人擂得震天响。保姆打开门后,就惨叫了一声,回头疯了一样地跑进了内室。一条汉子紧随而至。安静的先生还没有反应过来,便看到这两个人在自己眼前撕扯起来。
  “贱货!看你还躲!”
  汉子薅住女人的脖领,就地便将女人悠了一圈。女人的手凌空虚舞着,奋力向汉子的脸上抓挠。几个回合下来,双方的脸上都弄出了血。安静的先生终于回过神来,大喝一声:
  “住手!”
  汉子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一把扔了女人,回头瞪住安静的先生。“好哇!”汉子咆哮道,“原来你跟这么个老东西姘居!”
  言罢左右徘徊一下,还是把目标锁定在了女人身上,再一次扑将过去厮打。
  女人嗷嗷叫着,披头散发地向外冲,房子里乒乒乓乓乱作一团。安静的先生不断向后退着,以免自己遭到冲撞。终于,女人挣脱了,一溜烟跑出了房子。汉子紧随其后,也追了出去。安静的先生犹如遭遇了一场飓风,心脏狂跳着一阵绞痛。他知道,此刻能安抚自己那颗心的,唯有药物了。他努力让自己在床上坐下来,动作缓慢地平躺下去,然后抖索着摸出了口袋里的速效救心丸。
  有那么一刻,安静的先生想,自己不会把这条命扔在这栋无人问津的房子里吧?他直挺挺地躺着,很想给异国的儿子打一个电话。房门洞开着,冬天的风回旋着刮进来,不知道什么东西被吹得簌簌作响。他恍然发觉,其实这栋南方的房子,并不比他北方的家里温暖。那么,是什么让他如此漂泊?安静的先生闭起了眼睛,少有地怜惜起自己。然而事情并不算完,就在他正要沉沉睡去的时候,却再度被人吵醒了。一名年轻的警察,带着两名不穿警服的中年人,站在他的床前。
  他们说了些什么,安静的先生根本没有听进去。当他们要求安静的先生跟他们走时,安静的先生咳了一声,指责道:
  “你们进来应当敲门!”
  几个人面面相觑了一番,年轻的警察皱着眉说:
  “我们敲了,你没听到。而且,你的房门是开着的。”他似乎有些权威,身后跟着的两个人应声给他帮腔。
  安静的先生其实并不需要一个解释。他始终是恍惚着的。直到被一辆警车带进了派出所,他才约略知道了一些因果。那种多年来养成的通观全局的能力,让安静的先生在身心俱疲的时刻,依然抓得住问题的要害。总之,他被人告了,那位保姆的丈夫,说他拐带妇女。
  现在,安静的先生面临着复杂的局面。他首先被检查了身份。身份证他倒是随身带着,但身份证后面他那个真实的身份,却足以引起轩然大波。其次,他需要说明,无亲无故,他这把年纪,为什么要跑到异乡来独居。在这一点上,他还有违法的嫌疑,喏,没有来派出所登记暂住证。盘问者的重点更在于:他是如何拐带妇女姘居的。
  安静的先生再一次表现出了一个久经风浪者的风度。对于这些荒唐的问题,他气敛神肃,保持着庄重的沉默。他的身份证已经被拿去在网上比对了。他知道,一切行将结束。那个巨大的存在,将要把他迎接回去,让他连坐在派出所里的自由都宣告完结。是的,那位造访者与江面融为一体的画面完结了,将永远凝固在岁月里,所有尘世的故事,还未及展开,便告终了。此刻,令安静的先生迷茫的是:他该如何让他们明白,一只越冬的候鸟,是不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呢?
  问不出什么名堂,年轻的警察将安静的先生一个人丢在了办公室里。窗户上焊着铁条。窗外雾蒙蒙的,望出去,隐约可以看到一座古典的楼阁。那应当是“琵琶亭”吧?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安静的先生不由得默背起香山居士的名诗来。但背到“夜深忽梦少年事”时,他却无论如何也记不起下句了。这个遗忘突然令他痛苦万分。时隔多年,他在这间派出所的办公室里,憬然忆起,自己原来是一个学中文的啊!当年,他踌躇满志地离开了教职,哪里想得到会有这样的一天,那些古典的诗句将如此令他眷恋。安静,请你安静!安静的先生轻声慰藉着自己的心。当遥远的诗句重新在心里萦绕而出的一刻,他感到那种从未有过的、巨大的安静将他托举了起来。他觉得,像一只候鸟般的,自己终于长出了自由的羽翼。
  (《文学界·专辑版》2011年第6期)
第21章 1975年的春节(1)
  毕飞宇
  我们乡下人把腊月底的暴风叫做黑风,它很硬、很猛、很冷,棍子一样顶在我们的胸口。怎么说我们的运气好的呢,就在腊月二十二的中午,黑风由强渐弱,到了傍晚,居然平息了,半空中飞舞的稻草、棉絮、鸡毛、枯树叶也全部回落到了地上。我们村一下子就安静了。
  这安静是假象。我们村还是喧闹——县宣传大队的大帆船已经靠泊在了我们村的石码头啦。还没有进腊月,大帆船要来的消息就在我们村传开了,人们一直不相信——四年前它来过一次,刚刚过去了四年,大帆船怎么可能再一次光临我们村呢?就在两天前,消息得到了最后的证实,大帆船会来,一定会来。没想到黑风却抢先一步,它在宣传队之前敲起了锣鼓。大帆船它还来得了吗?
  人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这就要说到我们村的地理位置了。我们村坐落在中堡湖的正北,它的南面就是烟波浩渺的中堡湖。这刻儿大帆船在哪里呢?柳家庄,该死的柳家庄偏偏就在中堡湖的正南。黑风是北风,这一点树枝可以作证,波浪也可以作证,大帆船纵然有天大的本领,它的风帆也不可能逆风破浪。
  我们没有想到的是,人定胜天。公社派来了机板船。大帆船摇身一变,成了一条拖挂,就在腊月二十二的一大早,它被机板船活生生地拖到了我们村。大帆船到底来了,全村的人都挤到了湖边。——大帆船还是那样,一点都没有变。我们村的人对大帆船的记忆是深刻的,就在四年前,在一场美轮美奂的演出之后,它扯起了风帆,只给我们村留下了一个背。巨大的风帆被北风撑得鼓鼓的,最终成了浩渺烟波里的一块补丁,准确地说,不是补丁,是膏药。四年来,这块膏药一直贴在我们村的心坎上,既不能消炎,也没有化淤。
  我们同样没有想到的是,在人定胜天之后,天还遂了人愿。演出之前,黑风停息了。有没有黑风看演出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演员们必须背对着风,要不然,演员们说什么、唱什么,你连一个字都别想听清楚。看演员张嘴巴有什么好看的呢,谁的脸上还没有一个热气腾腾的大黑洞呢?演员背对风,观众就只能迎着风,这一来看演出就遭罪了,黑风有巴掌,有指甲,抽在人的脸上虎虎生威。这哪里还是看演出,简直就是找抽。乡下人怕的不是冷,是风,一斤风等于七斤冷哪。
  因为腊月二十二日的演出,我们村的年三十实际上提前了。黑风平息之后,村子里万籁俱寂,这正是一个好背景。锣鼓被敲响了,说起鼓,就不能不说牛皮。牛皮真是一个十分奇妙的东西,当它长在牛身上的时候,你就是把牛屎敲出来它也发不出那样愤激的声音,可是,牛皮一旦变成鼓,它的动静雄壮了,可以排山,可以倒海,它的余音就是浩浩荡荡,仿佛涵盖了千军万马,真是“鼓”舞人心哪。在鼓声的催促和感召下,我们村的人特别想战斗,做烈士也就是想死的心都有。除了没有敌人,我们什么都准备好了。——女声小合唱上来了,男声小合唱上来了,接下来,是男女对唱、数快板、对口词、三句半。意思其实只有一个,我们不缺敌人,我们缺的是发现。所以,我们不能麻痹。我们还是要战斗。要战斗就会有牺牲,一句话,我们都不能怕死。过春节其实是有忌讳的,最大的忌讳就是死。可我们不忌讳。虽说离真正的春节还有七八天,然而,我们已经度过了一个纯洁的、革命的和敢死的春节。我们是认真的。
  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黑风往往只是一个前奏,也是预兆。在风平浪静之后,接下来一定会降温,迎接我们的必将是肃杀而又透彻的酷寒。腊月二十三,这个本该祭灶和掸尘的日子,我们村的人发现,所有的水在一夜之间全都握起了拳头,它们结成了冰。最为壮观的要数中堡湖的湖面了,它一下子就失去了烟波浩渺和波光粼粼的妩媚,成了一块辽阔而平整的冰。经过一夜的积淀,空气清冽了,一粒纤尘都没有。天空清朗,艳阳当照。在碧蓝的晴空下面,巨大的冰块蓝幽幽的,而太阳又使它发出了坚硬刺目的光芒。一切都是死的,连太阳的反光都充满了蛮荒和史前的气息。
  宣传大队的大帆船没有走。它走不了啦。它被冰卡住了,连一艘大帆船本该拥有的摇晃都没有,仿佛矗立在冰面上的木质建筑。这样的结局我们村的人没有想到,也没敢想。雨留不住人,风也留不住人,冰一留就留下了。
  我们村的人振奋了,其实也被吓着了。——这样的局面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解冻之前我们村在春节期间天天都可以看大戏。事实上我们高兴得还是太早了,除了二十二夜的那场演出,宣传大队再也没有登过一次台。演员们的心已经散了,他们眺望着坚硬的湖面,瞳孔里全是冰的反光。因为回不了家,他们忧心忡忡,他们的面庞沮丧而又绝望。大帆船里没有动静,偶尔会传出吊嗓子的声音,也就是一两下,由于突兀,短促,听上去就不像是吊嗓子了,像吼叫,也像号丧。
  午饭过后大帆船里突然走出来一个人,是一个女人。她像变戏法似的,自己把自己变出来了。大帆船昨天一早就抵达了我们村,谁也没有见过这个女人,甚至连昨天晚上的演出她都没有露过面。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女人来到船头,立住脚,眯起眼睛,朝冰面上望了望,随后就走上了跳板。伴随着跳板的弹性,她的身体开始颠簸。因为步履缓慢,她的步调和跳板的弹性衔接上了,——这哪里还是上岸,这简直就是下凡。一般说来,下凡的人通身都会洋溢着两种混合的气息,一是高贵,二是倒霉。她看上去很高贵,她看起来也倒霉。但是,无论是高贵还是倒霉,只要一露面,这个女人必定给人以高调出场的意味。旁若无人。她的手上提了一张椅子,她在岸边徐步走来。她往前每走一步身边的孩子就往后退一步。
  女人就把椅子搁在了地上,笃笃定定地坐了上去。她已经晒起了太阳。为了让自己更享受一点,她跷起了二郎腿,附带着把军大衣的下摆盖在了膝盖上。然后,开始点烟。当她夹着香烟的时候,她的食指和中指绷得笔直,而她的手腕是那样的绵软,一翘,和胳膊就构成了九十度的关系,烟头正好对准了自己的肩膀。她这香烟抽的,飞扬了。她不看任何人,只对着冰面打量。因为眼角是眯着的,眼角就有了一些细碎的皱纹,三十出头了吧。但她的神情却和宣传大队的其他人不同,她的脸上没有沮丧,也没有绝望,无所谓的样子。她只是消受她的香烟,还有阳光。
  吸了四五口,或许是过了烟瘾了,女人突然动了凡心,关注起身边的孩子来了。她把清澈的目光从远处的冰面上收了回来,开始端详孩子们的脸。她的脖子和脑袋都没有动,只是缓慢地挪动她的眼珠子。动一下,停一下,一格一格的。女人的眼睛突然在她左侧小女孩的脸上停住了,这一停就是好长的时间。小女孩叫阿花,六岁,我们村民办教师吴大眼的女儿。阿花被女人盯着,有些胆怯。女人把烟头在椅子上摁了两下,装进军大衣的口袋,伸出胳膊,一把抓住了阿花的手腕,一直拽到两条腿的中间。女人用她的两条大腿夹住阿花,把她的两只中指伸得直直的,顶在了阿花的太阳穴上,一左一右地看。最终,打定主意了。她从军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了几只圆圆的小盒子,还有笔,开始在阿花的脸上画,每一个手指都非常快。我们村的人不知道湖边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们村的人有一个特点,不愿意落下任何事情。这一来围观的人多了。里三层、外三层,人们亲眼目睹了一个奇迹——民办教师吴大眼六岁的女儿被大帆船上的陌生女人变了戏法,变漂亮了,成了另外一个女孩子。她眨眼的时候居然有声音,吧嗒吧嗒的。阿花怎么会这么漂亮的呢?她瞒过了所有的人,她的爸爸和妈妈都给她瞒过去了。
  但是,女人就是不满意。她在修正,这里添一点,那里减一点。还时不时把阿花拽到自己的嘴边,用她的舌尖舔去那些不满意的部分。在阿花的脸上,女人拿自己的舌头当做了抹布。这个出格的举动让阿花很别扭,阿花极度地不自在。在围观的人堆里,阿花开始挣扎,眼眶里都有了泪光。因为挣不脱,阿花对着女人的脸庞突然吐了一口。唾沫挂在了女人的眉梢上,阿花就这么逃脱了。女人望着阿花的背影,一点也没有生气,既不惊慌,也不失措,抿着嘴,只是微笑。一边笑一边把脖子上红色的围巾取下来,很安详地在那里擦。她的模样使我们村的人相信,她早就习惯别人对着她的脸庞吐唾沫了,如果你愿意,你完全可以把她好看的脸庞当做一个微笑的痰盂。
  实际上这个女人的微笑并没有持续太久,她的身上冒起了青烟。青烟越来越浓,最终蹿出了火苗。青烟其实已经冒了一阵子了,没有人往心里去罢了。真到了起火的时候,人们这才想起来,是她的烟头让她自己失火了。女人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这个发现让她开心,她不再是微笑,都笑得咧开嘴巴。这一笑坏了,我们村的人看到了她的牙,她的每一颗牙齿上都布满了焦黄的烟垢。她不再是下凡的仙女。她开始灭火,她的巴掌镇定地、缓慢地拍向军大衣的口袋,仿佛掸去身上的灰尘。我们村的人知道了,即使她的整个身躯都被熊熊大火裹住了,她的手脚也不会忙乱,着了就着了呗,死得不挺暖和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冷的日子久了,冰块将会抵达令人震惊的厚度。也就是几天的工夫,中堡湖里的冰块结实了,像浮力饱满的石头。
  中堡湖热闹起来。湖面不再是湖面,它成了狂欢的广场。我们村的大人和孩子差不多全都集中到了冰面上,甚至连一些上了岁数的人都凑起了热闹。在冰面上行走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它给人一种错觉,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水上漂。聪明一点的人甚至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冰冻是好事,它能将世界串联起来,因为冰,世界将四通八达。的确,冰应当得到推广和普及,人类最理想的世界就是到处结满了冰。
  大白天永远是平庸的。到了夜里头,中堡湖的湖面上迎来了壮丽非凡的气象。无论1975年的年底是多么地贫穷,家境富裕的人家毕竟还有。家境富裕有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家里有手电筒。冰封的日子里所有的手电筒都一起出动了,不只是我们村,沿岸王家庄、张家庄、柳家庄、高家庄、徐家庄、李家庄的手电筒一起汇集在了冰面的四周,手电筒的光是白色的,冰是白色的,而夜晚却一片漆黑,这是一部活生生的黑白电影,光柱把黑夜捅烂了,到处都是白色的窟窿。我们的世界绚烂了,凄凉了;也繁华,也萧索,非常像战乱。
  大勇和大智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们家没有手电,他们没有资格走进黑白电影。差不多就在最后一个手电筒撤退之后,兄弟俩提着他们的马灯,悄悄出现在了中堡湖的冰面上。他们是来钓鱼的。北方的冰期长,所以,北方人很早就掌握了冰窟窿里钓鱼的技术,这样原始的技术南方人反而不知道。但大智是知道的。大智读书。书上说,冰底下缺氧,哪里有窟窿哪里就有氧气,哪里有氧气哪里就有鱼。
第22章 1975年的春节(2)
  书上的话是不是真的,大智其实也没有把握。可大智没有选择。眼见得就是大年三十了,他们家连一块鱼鳞都还没有看到。大年三十的餐桌上可以没有猪肉,可以没有豆腐,却不能没有鱼。有鱼就是“有余”,它是好彩口,暗含着祝福与希望。无论日子有多穷,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有余”一下,放在哪里都是一件好事情。
  大勇带了一只斧头,还有一把凿子,跟在大智的屁股后头往湖中心走。
  离开岸才八九十步,大勇胆怯了,毕竟是黑夜里的冰面上。大勇说:“别走了吧,就在这里凿。”一斧头下去,大勇的手滑了,斧头贴着冰面滑向了远方。冰实在是一个美妙的东西,它发出来的声音玲珑而又悠扬,反而把大勇吓了一大跳。大勇这个人就这样,所有好看、好听、好玩的东西都能把他吓一跳,有时候连好吃的东西都会把他吓着了。他在吃豆腐的时候就有这毛病,眼睛老是发直。好在他一年也吃不了几回。如果每天都吃,每天都是春节,大勇这孩子一定会得羊角风的。
  大勇凿出来的第一个窟窿足足有一口锅那么大。大智说:“费那么大劲,你凿那么大做什么?一半就足够了。”大勇压低了声音说,“窟窿大,鱼就大。”
  但是,问题又来了。钓鱼的绳子拴在哪里呢?大勇提起马灯照了照,冰面上居然没有一棵树。大勇苦恼了。大智把绳子放在水里蘸了蘸,随手丢在了冰面上。大勇说:“得拴在什么地方。”大智说:“拴上了,水把它拴在冰上呢。”
  大勇一口气开了十一个窟窿,就在打算歇口气的光景,大勇不动了。大勇直起身子,拽了拽大智的胳膊。大智回过头,突然看到了一样东西,一个猩红色的亮点。似乎很近,似乎又很远,一点把握都没有。也就是闪了那么一下,猩红色的亮点却又没了。冰面上黑咕隆咚,天空中黑咕隆咚。马灯就在大勇的脚边,但是,它的灯光只够在冰面上画一个圆圈,这就是说,马灯照亮的只能是自己,而不是远方和别人,这就让人心里头没底了。兄弟俩在这个时刻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把手电,他们对视了一眼,说时迟,那时快,猩红色的亮点再一次闪光了,这一次红得格外艳。大智本想走上去看看的,被大勇一把拽住了,大勇说:“还是走吧。”
  饥不择食,贫不择妻。比这更严重的就是慌不择路。就因为短暂的慌张,大勇和大智在冰面上迷路了。头上是黑漆漆的天,脚下是白花花的冰,他们彻底失去了参照。亏了年轻,亏了昨晚上吃得足,他们总算没有被冻僵。天亮之后,他们依靠大帆船的桅杆找到了村庄,他们其实并没有走多远。他们自以为走遍了千山万水,其实,他们只是在家门口溜达了一夜。迷路的人往往就是这样,他们在前进,本能却让他们选择盘旋,等他们明白了过来,唯一的安慰就是尽力了,他们业已抵达起点,并有效地消耗了全部的能量。——好在昨天夜里的垂钓有了收获,十一只鱼钩居然钓着了九条鱼,三条鳞鱼,四条鲫鱼,一条草鱼,一条鲤鱼。这是振奋人心的。等他们收好鱼,半个太阳也出来了。这是一次神奇的日出,足以让大勇目瞪口呆——半个太阳摇摇晃晃,光芒无比鲜嫩,它们涂抹在冰面上,巨大的冰面一片酡红,整个世界一片酡红。分外妖娆。
  就在这样的妖娆里,大智有了意外的发现,一把椅子孤零零地摆放在中堡湖的湖面上,它的背正对着大帆船。就在平整而又光滑的酡红里,这把椅子突兀了,散发出非人间的气息。大智估算了一下,椅子离冰窟窿的距离大概也就是四五十米。大智滑过去——这是一把普通的椅子,左侧的冰面上丢了五六颗烟头,已经冻住了。这一看大智就全明白了,操他妈的,全是那个满嘴烟牙的女人做的鬼,她真是一个二百五,好好的大帆船她不待,神神叨叨地来到冰天雪地里抽什么烟!要不是她的嘴里冒出鬼火,他和大勇也不至于有这一夜。——亏了没有下雪,要不然,他们弟兄俩真的就成了冻死鬼了。
  女人再一次在大伙儿面前出现的时候已经是大年初一的上午了,依照惯例,村子里响起了爆竹的爆炸声。孩子永远是最聪明的,他们来到了湖面,他们把爆竹横在了冰面上,“嘣”的一声,爆竹贴着冰面滑行而去,然后,“啪”的一声,在很远的地方炸开了。大年初一真是一个晴朗的好日子,天气晴朗得不知道怎么夸才好。只是一顿饭的工夫,湖边的冰面上就面目全非了,黑色的爆炸点、红色的纸屑散落得到处都是。这正是春节的气象,像战后。芬芳的硝烟。血色的碎纸片。喜庆。苍凉。冰的坚硬反光。
  大帆船的内部突然响起了一阵锣鼓,开始还有板有眼,能听得出彼此的协作,也就是一会儿,锣、鼓、钵、镲相互间就失去了配合,成了声音与声音之间的混斗,——这哪里还是敲锣打鼓呢,听上去怒气冲冲。
  女人就在这片杂乱的锣鼓声里走出了船舱。我们村的人终于知道了,这个女人的活动是被严格控制的,尤其是白天。她的双脚永远有一条看不见的镣铐。她之所以看上去那样“有派头”,是因为她虽然“想改”,但她“从小练的就是这个”,实在“改不掉”。和上一次不一样,这一次出舱她倒是没有拿腔拿调,从她行走的样子来看,她仿佛是有目的的,完成什么任务一样。她的身上还是那件军大衣,右侧的口袋边却有一个洞,周边都是烧焦的痕迹。脖子上是红围巾,左手则提着一张椅子。她把椅子放下来,对着冰面上的孩子们拍了拍巴掌,示意他们立队。她的举动意义不明,没有人知道她要干什么。但是,这个女人很快就让我们村的女孩子们知道她的意思了,她已经开始给第一个女孩子化妆了。周遭的女孩子们刚一明白就围了上来,她们很自觉地在女人的椅子面前站好了队,神色庄严,表情严肃,一点也不再害羞。第一个化好妆的女孩上岸了,她其实是显摆去的。一个女孩子的显摆往往具有不可思议的辐射力,它是最有效、最直接、最深入的宣传。我们村所有的女孩子、部分大姑娘、少许已婚妇女在第一时间得到了这个震撼人心的消息,她们没有犹豫,她们就是想揭开生命里最大的秘密——我会漂亮到何等地步。她们来到女人的面前,队伍越拉越长。
  ——这个大年初一独特了,我们村无限地妖魅。化了妆的女孩子们以一种史无前例的妩媚穿梭在巷口与巷口之间,她们像天外的来客,千树万树梨花开。她们是她们,但她们不再是她们,只有她们自己相信,这才是真正的她们。即便洗一次脸就足以让她们的生活回到从前,但是,那又怎么样呢,镜子与水缸会记得这一切。
  民办教师吴大眼的女儿阿花到底还是出现了。她在大年初一的上午穿上了新褂子,虽然裤子和鞋子都是旧的,洗得却相当干净了。她其实不敢来,但是,在她得到消息之后,她小小的心坎里萌发了阻挡不住的愿望。她想再化一次妆。这个小小的愿望是一片小绿芽,却足以掀翻头顶上的石头。她来到了中堡湖,夹在人缝里,头都没敢抬。她在等,她的心思复杂了,主要是矛盾。阿花害怕那个女人,然而,阿花又必须走近那个女人。
  女人其实已经看见阿花了,却装着没有看见。她甚至都没有看阿花一眼。她在忙。一张又一张俏丽的面孔在她的面前诞生了,消失了,又诞生了,又消失了。她的手是那样地利索,在我们村的女孩子看来,她的手鬼魅莫测,不只是扭转乾坤,还可以改天换地。阿花望着她的手,紧张得都想哭。
  再有两个人就该轮到阿花了。女人长叹了一口气,丢下了手里的化妆盒。她点上一支烟,随后就把她的眼睛闭上了。她就那么闭着她的眼睛,睡觉那样,一口一口吸着手里的香烟。四五口之后,她把烟掐了,睁开了眼睛。眼睛一睁开她的目光就跳过了面前的两个女孩,直接找到了阿花,她在微笑。她的巴掌伸向了阿花,四只手指并拢起来,在往上翘。
  阿花没敢动。女人就探过上身,拽住了阿花的袖口。阿花知道还没有轮到自己,不肯,屁股不停地往后拱。但是她忘了,她的脚下是冰。随着女人的拉扯,阿花一点一点滑过来了,她到底被女人拉到了面前。阿花前面的两个女孩显然没有料到这样的情形,她们很失望,嘟哝说:“该是我们了。”
  女人没有听见。她耳中无人,她目中无人。到了这会儿我们村的人才知道,这个女人在大年初一的上午所做的一切都是假的,目的只有一个,把阿花招惹过来。女人把阿花夹紧之后就敞开了军大衣的衣襟,一下子就把阿花裹在怀里。她闭上了眼睛,上身开始摇晃。当她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的嘴巴对准了阿花的左耳。她的嘴唇在动。她在轻声地对耳朵说些什么。显然,她的号召没有得到阿花的响应,她就不停地重复。阿花又一次在她的怀里反抗了。阿花的反抗顿时就让女人失去了耐心,女人的嗓门突然大了,几乎就是尖叫。我们村的人都听见了,她对阿花说的是“叫!叫我妈妈!”
  阿花显然被吓着了,这一次她没有吐唾沫,阿花对准女人的脖子就是一口,还好,没有出血。阿花又一次成功地逃脱了。和上一回不一样,阿花的这一口似乎让女人受到了沉重的一击,她高挑的眼角似乎掉落下来了。这个细微的变化使她的高贵只剩下百分之十,而倒霉的迹象在顷刻间就上升到了百分之九十。女人显然是不甘心的,她站了起来,一个滑步就追上阿花。她像老鹰捉鸡那样张开了翅膀,她拦在阿花的前头,终止了阿花上岸的企图。她的脸上已经恢复了笑容,很巴结的样子,露出了不该有的贱相。
  但阿花坚持不让她再碰自己,她只能往湖中心的方向后退。我们村的人看着一大一小的两个女人在冰面上滑向了远处。女人终于再一次滑到了阿花的前面,她回过头来,开始给阿花做各式各样的表演。女人脱下了她的军大衣,红围巾也撂在了冰面上。她先是在冰面上打了几个滚,然后再爬起来,冲着阿花做了许许多多的鬼脸。女人终于在冰面上开始她的表演了,她翘起了一条腿,绷得笔直的,立在冰面上的那条腿同样绷得笔直的,在她张开胳膊之后,她的身体就与冰面平行了,她像一只没有来历的燕子,在飞,冰就是它辽阔的天空。
  两个人的嬉戏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看起来她们还说了一些什么。女人到底有她的办法,就在刀锋一样的反光里,大女人和小女人之间的隔阂似乎消融了。阿花看起来已经被大女人说动了。人们看见大女人从军大衣的口袋里摸出了小盒子,弓下腰,对着小女人伸出了她的双臂。她在等。她要让阿花亲自走进她的怀抱。阿花还是怯生生的,但是,终于往女人的身边慢慢地挪动了。女人似乎特别享受这样的过程,她没有接住阿花,为了延长这个开心的时刻,她故意避让了,在向后滑。
  阿花最终并没有抵达女人的怀抱。也就是一眨眼,女人在冰面上消失了。这个女人真的会变戏法,她能把自己变出来,她也能将自己变没了。再一个眨眼,我们村的人明白过来了,女人掉进了冰窟窿。我们村的人蜂拥上去。冰是透明的,我们村的人看见女人的身体横在了水里,正在冰的下面剧烈地翻卷。湖水有它的浮力,想把她托上来,但是,在冰的底下,湖水的浮力似乎也无能为力。我们村的人只能看,无从下手。我们村的人看见女人的身体慢慢地翻了过来,她的眼睛在和阿花对视;她的嘴巴在动,迅速地一张一合。从她张嘴的幅度来看,不可能在对阿花耳语。她应该在尖叫。可是,她在说什么呢?又过了一会儿,女人的脸贴到冰面的背部了,冰把女人的眼睛放大到了惊心动魄的地步。随后,女人的头发漂浮了起来,软绵绵的,看上去却更像竖在她的头顶。
  2010年11月11日于南京龙江
  (《文艺风赏·除夕》2011年第2期)
第23章 劳马短篇小说一束(1)
  劳马
  好运
  “我这个人总能给别人带来好运,只要我一沾边儿,啥好事都能成。朋友们说我可神了,属于幸运女神式的美女。旺财、旺夫、旺友,太奇怪了,有时连我自个儿都不敢相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谁要是请我吃个饭,给我送点儿礼,转身就能交好运,不是升官就是发财,你说神不神?”担任地产公司联络主管的白丽女士在所有社交场合的开场白或结束语总是这样说。
  熟悉她的人当面全都争先恐后地附和她,并能提供一系列神奇事例。在我第一次有幸参加被白丽称为朋友的聚会时,饭桌上有好几位男士向我绘声绘色地描述了白丽美女给他们带来的意外之财和望外之喜。
  一位政府部门的处长说,他的提拔就是白姐促成的,“那回我记得很清楚。我,老赵,还有郑总,加上白姐,我们一块儿搓麻将。郑总那天求我办事儿,手气不太好,输了两三万。我那天状态不错,连续和了四回,赢得最多。白姐夸我耳朵和鼻子长得有特色,属于富贵相,早晚能当上处座。结果没出两个礼拜,司长就找我谈提拔的事儿。怎么样,神吧,来,我得敬美女白姐一杯!”
  另一位自称是青年科学家的博士立马接过话茬儿:“说到搓麻,我想起了有一回在‘惊涛拍岸’打牌。那次白美女来晚了,我那天运气可臭了,全是碎牌,打了两个多小时就没赢过。等白姐一到,她往我旁边那么一坐,运气马上就来了。那牌抓的,清一色的大个儿。打到半夜也不犯困,精神头那个足啊,两眼像充了电似的……”
  “那是我往你嘴里塞了片西洋参含片,别净说好听的,你和钱处长怎么回报我呢?”白丽娇滴滴地举起了酒杯,“我这个人就是旺友、旺夫,谁都这么说。”“我老公认识我之前,混得没个人样儿,就差睡桥洞了。你看现在,西装革履的,净穿大牌子。哼,你这辈子要是不对我好啊,你瞧着吧,天打五雷轰。”她边说边夸张地揪了一下趴在桌边打盹的老公。
  “好、好、好,对你好,对你好,我哪敢对你不好呢!”老公迷迷瞪瞪地连连点头。
  还有几位也跟着奉承,列举白姐的种种神奇。反正凡是与白美女见过面的人,事后要么升了职,要么赚了钱,要么分了房,要么出了国,个个都沾了光。就连老赵的小孩也说白姨救了他的命,有一次吃饭让鱼刺卡住了嗓子,正好碰上白姨到家里串门,他一看见美女阿姨不知怎么着,这鱼刺就下去了。
  “你们说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啊,神通大着呢!你们知道香港是怎么收回的吗?美国怎么就那么顺利占领了伊拉克?”“嗨,说起来你们不见得相信,那都跟我有相当的关系。”白美女自信而神秘地冲在场的先生们逐个抛媚眼儿。
  “‘9·11’那天,您要是在美国双子大厦就好了,那飞机肯定撞不上!”虽然此前我并不认识白丽,拿不出真凭实据证明她给我带来的幸运,但我不能光傻坐在那儿忙吃喝,我觉得自己有义务从一个虚拟的角度探讨一种可能性。
  “你还甭说,不少人都这么替美国人遗憾。只要我在,那场悲剧肯定不会发生。真的,你看我的眼睛,会刷刷刷地放电,恐怖分子也禁不住我的诱惑。”白丽边说边用眼睛做放电的示范。别人被她电得哈哈直笑,而我的身上起了一层厚厚的鸡皮疙瘩。
  吃完了饭,白丽女士要求我送她回家,她老公十分高兴地表示赞同,并约其他各位朋友换个地方喝茶打牌。我很不自然地搀扶着处于半醉状态的白美女下楼。
  白丽住的公寓与我们吃饭的酒店只有一条马路之隔,距离不足一百米。白丽女士借着酒劲,不顾红灯禁行的提示,突然跑到快车道上,手舞足蹈地又唱又跳。这可把我吓坏了,我冲上前去一把拽住了她。
  等我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急救室的病床上,四肢和脑袋上缠满了绷带。白丽女士见我醒来了,一个劲儿地向我表功:“你说你多幸运,要不是我在你身边,你早就给轧成肉馅了。那辆车都撞报废了,你还能活着,简直是奇迹!而且,撞你的是一辆新款宝马,多有档次!我这个人就是旺友,总会给周围的人带来运气,这回你信了吧?”
  当时,凭着我重度脑震荡的脑袋,觉得她说得有一定的道理。在我完全康复出院后,我瘸着腿一步一拐地走在路上时,又不时地怀疑白丽女士的说法——我因跟她在一起而发生了车祸,撞成了终生残疾,这怎么会是一种幸运呢?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若那天不是她在身边,我会不会一下子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呢?脑袋疼,想不通。
  潜台词
  潜台词是一种表达艺术,在某些特定场合和特定人群中普遍流行。它指的是不明说的言外之意。俗话讲“敲锣听声,说话听音”,就是让你去用心体会弦外之声、画外之音。
  我的朋友老鬼对潜台词很有研究,他深知其中的奥妙,并能学以致用,触类旁通。在领会领导意图方面,他尤其技高一筹,因此深得上司信任和欣赏。
  潜台词属于暗示行为之一种,比使眼色还隐蔽,相对于黑夜中的眉目传情,它更像是美女戴着面纱,又半抱琵琶,若隐若现,忽明忽暗,需要听者和观众用心揣摩。老鬼深谙此道,烂熟于心。当然,过度关注上司的“画外音”也可能导致“会错意”的严重后果,这就属于“言者无意,听者有心”了,搞不好则是“弄巧成拙”。
  老鬼有一次约我喝酒,专门给我上了堂“潜台词”课,其中他讲了个他最得意的精彩案例,让我印象深刻。老鬼是个生意人,常要与企业主管部门的领导打交道,他练就了一双善解人意的火眼金睛。
  有一次,他请某位主管处长吃饭,企图借机办点小事。领导对他所托之事未做正面表态,临别时有意无意地夸了句老鬼:“你这条领带挺漂亮。”老鬼心领神会,第二天一上班就给处长送去了一条高级领带。领导笑纳了,老鬼挺得意。
  没过两天,老鬼开始后悔了。他责骂自己怎么这么笨呢,领导穿的是圆领衫,那领带直接系在脖子上啊?于是,又赶紧买了两件名牌衬衫去了处长的办公室。领导说了句谢谢,但没提他托办的那件事儿。
  老鬼回来后又抽了自己两个嘴巴,心里把自己定性为蠢驴。他觉得自己太不会办事了,怎么能只送两件衬衣呢?简直是昏了头了,太不成熟了。
  接下来老鬼又送去了一套高档西装和一双进口皮鞋,连换洗的袜子也准备了一打。处长那天给他让了座,为他倒了杯茶水笑着说:“这种衣服我平时也没机会穿!”并向他表示那件事正在研究之中。
  老鬼的心里踏实了许多,走出大楼门口时,他还不由自主地哼了几句流行歌曲,那是他跟儿子学的,叫“嘻唰唰,嘻唰唰”。
  又过去了一个多月,老鬼还没得到准信儿。他妈的,他心里又犯嘀咕了。难道领导的潜台词还有别的意思?哎呀,他猛然一拍脑袋,差一点晕死过去。“这种衣服我平时也没机会穿”,这不是说到家了吗?真是榆木脑袋!
  老鬼以最快的速度组了个由三人组成的企业家考察团,亲自陪同处长一道出行欧洲各国。与处长朝夕相处了半个月,开阔了眼界,加深了了解,增进了感情,原先说的那点破事儿根本不值一提。处长坐在回国的航班上拍着胸脯说,以后你老鬼有什么难事尽管找我。他还深有感慨地说,欧洲之行收获不少,回去后要鼓励儿子争取到德国留学。
  老鬼这回算是听明白了,当即表示,孩子留学的事情就包在他身上了。所以,最近老鬼很忙很得意,他告诉我他又拿到了一个大项目,同时忙着替领导的孩子办理留学手续呢!他说等他忙过了这阵子,再找个机会请我喝酒,他还想深入细致地给我单独做一个系列讲座,继续探讨“潜台词”的绝妙之处。
  脑袋
  老婆说我长了个木瓜脑袋,我很生气。但后来细细地想一想,她的判断也有一定的依据。
  局长住院半个月了,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要不是物业公司的保洁员小殷向我打听局长的病情,我还被蒙在鼓里哪。
  对于我一无所知的茫然表情,小殷十分紧张。她说,全局上下的干部职工早就排起长队到医院探望两轮了,你竟然还像个傻瓜似的没有知觉。她真有点替我着急和害臊。连一个打扫厕所的保洁员都敢当着我的面说我是个傻瓜,这要比我老婆的“木瓜说”更伤我的自尊。
  领导生病对于下属来讲是一个百年不遇、千载难逢的表现机会。领导经常教导我们要抓住机会,可是当这个机会真的摆在你面前时,你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天下还有比这更让人追悔莫及的吗?
  我决定立即前往医院向局长表达我对他的忠诚和敬意。为了弥补自己后知后觉的罪过,我绞尽脑汁地盘算着探视时要说的慰问话以及必须呈送上的慰问品。这两者都很重要,因为自己毕竟知道得太晚了。若不事先准备好一番巧妙的说法并呈上颇具特色的礼品,局长是不会原谅我的。
  老婆说我只长了半个脑袋,我很愤慨。但冷静下来,我还是觉得她说得有一定道理。
  局长对我姗姗来迟的探望一点都不介意,甚至表现得很高兴。他还试图从床上欠起身子跟我握手,让我扑上前去按住了。他说谢谢你小王,这么忙还来看我。
  这句话让我很失望,因为我姓张,显然局长因病有些认不清下属了。我不好当面纠正领导的口误,再说领导永远都是正确的,如果他认为我姓王,那我只好姓王了。况且,我二姑夫就姓王,这也不算什么大错。局长的夫人告诉我,领导只是做了个小手术,切除了阑尾。我也认为这种手术太小儿科了,简直不足挂齿。我说,这个手术我两年前就做过了,手术的第二天我就上班了,而且还打了场篮球。局长对我的这种乐观态度并没有产生共鸣,他可能认为我把他的住院行为看成小病大养了。我从他的表情上意识到自己口无遮拦的毛病又犯了,赶紧设法补救,我说领导的阑尾与群众的阑尾有着本质的区别,局级的阑尾炎比处级、科级和一般办事员的要严重得多,一定要精心治疗。为了挽回我的过失,我赶紧打了盆热水,替局长洗了脚。局长很感动,说咱们局的同志们真好,每次来探望都帮我洗头洗脚的,今天已经洗了四次了。他拍拍我的肩膀,说,小王啊,今后要再接再厉好好干。我不得不向领导报告,我三十年前就改姓张了。对于我精心挑选的礼物,局长再三推辞,最后还是经不住我这类犟种下属的执拗,只好笑纳了。
  老婆说我根本就没长脑袋,我再也忍无可忍了,真想给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因为我摸了摸脖子上面,那圆滚滚的东西明明摆在那儿,但后来我还是不得不接受老婆的尖刻批评。
  我去医院探视回来的一周左右,又遇到了那个眼尖嘴快的专门负责刷厕所的保洁员小殷。她见四处无人,便凑近我的耳边,小声打探,问我去看过局长没有。我赶忙退后一步,点了点头,我的鼻子受不了她身上的硫酸味道。她特紧张地告诉我,那你算笨到家了。据这位以刷厕所为掩护的“间谍”透露,局长得的不是阑尾炎,而是晚期肝癌,完全没救了。所以,这些日子几乎没人再去探视了。另据可靠消息,某副局长正在暗中调查这段时间前往医院表忠心的人员名单,他是接替局长宝座的第一候选人。
  我的脑袋嗡嗡作响。木瓜脑袋会响的,半拉脑袋也会响的,但没有脑袋怎么会响呢?我老婆最后的结论肯定错了。
  重要情况
  赵科长说有重要事情向我汇报,我不得不停下手头的工作,专门腾出时间约他到办公室里面谈。
  “处长气色不错呀!是不是有什么喜事啊?人逢喜事精神爽嘛!”他一走进办公室就满嘴抹了蜜似的。
  “啊,啊!”我敷衍地笑了笑,示意他坐下。“看来让我猜对了,您还真有喜事,而且是喜事盈门。听说您去年买基金发了大财,赚了二百多万,该请客了吧?”他屁股还没落座就胡扯上了。“哪里,哪里。”我皱着眉头。
  “去年的基金邪了门了,成倍地涨,不少人都翻了番地赚。妈的,我就没那眼光和运气。不像您,还是领导站得高,看得远啊,能把握大局,抓住机遇。对了,说到机遇,听说您又要高升了,上面准备考察了,这好事您怎么不向我们这些小兄弟透露透露,也好让我们庆贺庆贺蹭顿饭吃?”他一脸馋相。
  “那个,那个……”我试图委婉地打断他。
  “对、对、对,那个、那个,那个嫂夫人最近挺好的吧!我是说新夫人,据说特年轻漂亮。什么时候也让我们开开眼,一睹芳容,过过眼瘾。有个成语怎么说的来着?叫金屋,金屋,对金屋藏娇。老藏着不见阳光就会发霉长毛的。呸,您看我这臭嘴,把嫂夫人说成奶油蛋糕了。不过这个比喻也不算错,奶油蛋糕甜啊!谁不想咬一口!不像我那个老婆,简直就是一个糠面窝头,咬上去牙碜,吞下去拉嗓子。我早就想换一个了,没法子,那家伙是一个母夜叉、母老虎,一听说我有那心思就怕不能掐死我。就我这副身子骨,哪儿打得过她呀,就剩下挨揍了。这跟您可没法比,有权有钱又有魅力,哪个小姑娘看见您还不是轰地一下子扑上来,要我说,您真没必要金屋藏娇,应该走红旗不倒、彩旗飘飘的路子。”这个家伙一反常态地肆意胡说。
  我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开始低头看文件,不再答理他了。
  “对金屋藏娇,光顾着说‘娇’了,忘了说说金屋了。男人就这副德行,一提起女人就两眼放光、两腿发软。处长,听说您那新房装修得很豪华,也很有品位。得花不少钱吧?这年头,什么都贵,房价呼呼地涨。就您新置办的那套房子至少也得一百多万,不过现在又涨了,越往后升值的空间越大,说不定过个三五年,您那房子没有个千八百万还真下不来哪!真行,您不光有实力,还真有眼光。不是我拍领导的马屁,我确实佩服您。不像有些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他好像没在意我的表情变化,仍在滔滔不绝地胡诌八扯。
  “您儿子怎么样?他在哪个国家留学来着?瞧我这记性,我想起来了,英国,对,英国。都说那个国家的大学办得不错,不像咱们国内的有些大学,全他娘的误人子弟。让孩子到国外留学好,我赞成。就是学费高了点,一般人可负担不起。英镑那玩意儿也太值钱了,比人民币高十五六倍,凭什么呀?明明是欺负中国人嘛!不过,处长您有条件,我觉得这个钱花得值,真值!有些人虽然当了官、赚了钱,可就是没把自个儿孩子的事搞明白,那绝对不算成功。天大地大不如孩子的事大。您又要说我拍马屁了,真的,您相当有远见。把孩子安顿好了,下半辈子就万事大吉了。我得像您学习,将来勒紧裤带也要把丫头送出国门。”他越说越离谱。
  我把文件夹狠狠地往桌子上一摔,把他吓得一哆嗦。
  “你小子今天是喝醉酒了,还是吃错药了?”我用手指着他的鼻子咬牙切齿地问道。
  “没、没、没有哇,我没喝酒也没吃药。”他挠了挠头。“那你的脑袋是不是被狗咬了?”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嘿嘿,狗哪能咬到这地方。”他又挠了挠头。
  “那你今天干什么来了?”我气得直抖。“汇报呗!”他答。
  “汇报什么?”“工作呗!”“什么工作?”“重要工作。”
  “什么重要工作?”
  “我忘了。”他嬉皮笑脸地拍了拍脑袋。
  “你给我滚出去,滚得远远的,快滚!滚!”我怒不可遏地抓起笔筒向他砸去。
  这小子比猴子的反应还快,“嗖”的一下就蹿出了门外。
第24章 劳马短篇小说一束(2)
  我气得半天缓不过劲来,心里盘算着要好好收拾这个王八蛋。没等我想好法子,赵科长的半张脸又从门缝里探了进来。
  “对不起,处长。我想起要向您汇报的重要情况了。昨天到咱们厅新上任的厅长是我的亲舅舅。”
  老史
  老史这个人很了不起,我对他越来越佩服。
  他在领导面前能放得开,不像我们通常看到的那些下属(包括我自己在内),一遇见领导心里就打鼓,一副毕恭毕敬、唯唯诺诺、战战兢兢的样子。
  老史的确与众不同,他跟领导说话很随便,连请示汇报也嘻嘻哈哈的,常把领导弄得哭笑不得。他虽然只是个处级干部,但在我们厅里很吃得开,上下左右关系融洽,没有谁会跟他过不去。
  我给张厅长当过多年秘书,看惯了下级在上级面前千篇一律的拘谨谦卑的表现,只有老史是个例外。
  老史约见厅长时总先给我打个电话:“赵大秘,厅长忙吗?看看他现在有没有空儿,我得见见他!”
  “哟,史处座,老张忙啊!现在不行。”我如实回答。
  “厅长幸亏不姓刘,要不你就得说老刘忙(流氓)。那算了,你通报他一声,就说我没啥事儿,就想给他敬个礼。要不你替我向他打个立正举个手算啦!”他干净利索地挂了电话。
  下次见到厅长时,老史保证要跟领导当面核实一下:“赵秘书说要替我向首长您敬个礼,他办了没有?”他总称厅长为首长。
  有一次厅里开大会,很多干部遇到厅领导都争先恐后地挤上去握手,而老史却旁若无人远远地躲在一边抽烟。等大家都落座了,老史突然站起来,大声嚷嚷:“哎,搞什么搞嘛!都是厅里的同志,怎么还弄成了两种待遇。领导要握手就都得握,凭啥就把我先丢下啦?有的女同志还握了两三遍,我可都看到啦!”于是厅长只好在哄堂大笑声中主动走过来双手拥抱他一下。“瞧,咱这待遇,拥抱礼,懂吗?咱能不替领导卖命嘛!”他得意扬扬地坐下来。
  老史特别善于汇报工作,简明扼要,生动有趣,绝不像其他下属那样拖泥带水。别人花一个钟头才开了个头,他三言两语就能把事情说得明明白白。“完了?”领导还想接着听。“完了。得留下时间听首长指示。”他一脸正经。“嗨,你说得也太简单了吧!”厅长挺失望。“我说一万句,不如领导说一句。还是听您作指示吧!再说,我平时做得多,说得少,这您最清楚。我那些工作您了如指掌,用不着浪费首长的宝贵时间。总而言之,我负责的那些工作成绩是主要的,都是您领导有方,缺点和失误当然也有一点,都是我执行不力。”他回答得很诚恳。
  老史也擅长自我检讨。若遇到重大工作失误时,他总能主动拿起自我批评的武器毫不留情地“向我开炮”。“报告首长,有件事情让我搞砸了。我觉得太对不住您了,连自杀的心思都有了。昨天我差一点投了河,那一刻要不是想到您的恩情,我今天就不会站在您面前了。当然,那护城河里的水还真他妈的凉,我用手试了试,浑身一激灵。嘿嘿。不过,我已经安排了事故处理的各类补救措施,保证把损失降到最低点。这回责任完全由我个人承担,嗨,错就错在没有不折不扣地按照您的指示办!”厅长沉默了一会儿,拍了拍老史的肩膀,“其实也没啥事,你别太往心里去,我知道你尽力了。这事幸亏是你负责的,要是换了别人,还不知搞成啥样呢!结果肯定会更惨。再说,其他部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我心里很清楚。你用不着上火,先休息几天,散散心,天塌下来……”领导本来想发火批评,最终都变成了安慰表扬。
  老史有时也求领导替自己办点私事,但他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神情。有一次,他事先没预约就闯进了厅长办公室,厅长正在批阅文件。
  “忙啥呢,首长,写检查啊!”他打着哈哈。
  “老史,快坐!你就没句好话,修改一份上报给省里的经验介绍,怎么成了检查啦?”厅长起身招呼,“你有什么事?”
  “说汇报吧,还真没啥可说的。说请示呢,也没个啥难题儿。不请示不汇报又缺个幌子做掩护。嗨,实话实说吧。最近厅里分房子,我听说差不多所有的人都来找过您。我要是不来一趟,又怕您觉得我眼里没有领导,心里瞧不起厅长。所以,我只好礼节性地来拜见首长。没啥事,我走了,就是给您请个安。”他好像没说请厅长关照,但,我知道那次调房,老史分的房子面积最大,楼层和朝向最好。
  我没见过老史给厅长送过什么名贵礼品,但他偶尔也有些特别的表示。有一次,我见他大摇大摆地走进厅长办公室,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大信封。那天里屋的门没关严,我在外间的秘书室里能清楚地听到他们的谈话。
  老史说,首长啊,快过年了,我给您送点礼。
  厅长连忙谢绝,说,咱俩就别整那些俗气的了。
  老史说,您说得对,我给您整点雅的。我这个礼物很特别,是“赠言”,就是送给您几句格言。我把它逐条摘出来,抄在几张贺年卡上,您回去抽空看看。我本来想用毛笔写,可又不会使那玩意儿。就用我儿子小时候用剩下的铅笔头,像小学生一样工工整整地抄了几段,全是马恩列斯毛的经典语录,您不会拒绝吧?对了,我记得有这么一条:“凡事办不一定成,不办肯定不成!”您听,马克思说得多好,绝对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啊……我想我的领导肯定会欣然接受老史的特殊礼物,至于那句名言是不是出自马克思之口,我就搞不明白了。
  反正新年过后不久,老史便升为副厅级巡视员了,而我对他也越发钦佩了。
  佩服
  我打心眼儿里佩服庄领导。多年以来,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当面赞美一番,以表达我对他由衷的崇敬之情。但这个机会太难找了,比抓足球彩票中奖的概率还低。他是司局级的大官员,我认识他,他不见得认识我。像我这种基层低级干部,只能在会场上离主席台一百多米的后排抻着脖子一睹他眉目模糊的神秘风采。据有幸坐在会场前排的职级比我高一些的干部们说,庄领导讲话绝对有水平,像浇花的喷壶一样“润物细无声”,每当他慷慨激昂时,总是唾沫四溅。还有人告诉我,若从近距离观察,你会发现讲话中的庄领导的两个嘴角能“卷起千堆雪”——其实,这肯定是个别下属的奉承,只不过是堆起两堆而已。
  庄领导令我钦佩景仰的地方正是他的讲话水平。像我这样一个天生少言寡语的小干部,每到必须讲几句的场合,若没有事先准备的稿子,简直无法张嘴,只会三言两语地草草收场。即使拿着稿子,也是结结巴巴地挑几段重点念念,绝不会照本宣科地长篇大论一番。我觉得自己很自卑,生怕讲长了别人不爱听。然而庄领导给我等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也为我打消了长期困扰自己的自卑心理。他的秘书曾跟我说过庄领导确立自信心的秘诀:你不要把听众当人看,你把台下黑压压的人头当成萝卜白菜。如果你非要把他们当人看的话,那也是一群啥也不懂的傻瓜。那样,你就会放开讲了,你要坚信,不管你讲什么,都是他们最需要、最喜欢听的。
  我不知道庄领导私下里是否这么说过,但从他在公开场合的讲话当中,我似乎悟到了这一点。
  庄领导一坐上主席台便显得异常兴奋,目光充满激情。他一开口总是说,今天参加这个会议非常高兴。接着便很谦虚低调地向大家表示道歉,因为前一个会议刚刚结束,所以来晚了,让各位久等了。然后又说,下一个会议安排在几点几点,因此只能简单地讲几句,讲完还得赶到下一个会场,等等,请大家原谅!在掌声激烈地响过之后,他便从容不迫地“简单讲几句”,这几句其实很不简单,没有三两个小时是绝对讲不完的。熟悉庄领导的干部,背后里常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庄来讲话。他们十分有经验地在公文包里装点饼干、面包、巧克力等零食,以防领导兴之所至讲忘了时间,好随时垫垫肚子,免得出现头晕、恶心、低血糖、虚脱等不良反应。
  有人显然是头一次听庄领导作报告,因此显得焦躁不安,不时地皱眉头、晃脑袋、看手表。我记得有一次我邻座的一位资深基层干部就不时地看手表,另一位坐在他前排的同事说,庄领导讲话你不能看手表,得看日历!我深有同感。庄领导能将简单的事情讲得复杂漫长,这的确是一绝,不管多长时间,他都不够用。从一件芝麻大的小事情他能总结提炼出高不可攀的大道理,而且他怕讲话水分大,讲话时从不喝水。
  若庄领导照稿子讲话,大伙儿心情就会放松许多。稿子再长,也有念完的时候,总有个盼头儿。不像信口开河那样滔滔不绝、无边无际、遥遥无期。当然,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小小的意外。比方说,前不久的一次会上,我就亲眼看见从主席台上走下来的庄领导当众批评他的秘书:“你是怎么搞的,把稿子写得这么长。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我只讲一小时,可是你让我念了整整三个钟头。”秘书满脸通红,那种羞臊的表情让我都替他难受。他小声辩解说:“对不起,领导,我忘了把另外两份准备存档的复印件抽出来了。”一份讲话稿,反复读了三遍,一般领导是绝对觉察不出来的,这我相信。问题是,一千多位听众,包括我这种一贯聚精会神洗耳恭听的人在内竟然也没有任何疑问,这可太令人难以置信了。我知道,有些同志总是缺觉,工作一忙睡眠肯定不足,因此他们常常在领导口若悬河之际偷偷地打打瞌睡。但开会时头脑清醒、眼睛圆睁的人还是不在少数,怎么会听不出领导把稿子一口气读了三遍呢?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稿子写得太好了,别说仅仅读了三遍,就是反复念上三十遍,大家还是喜欢听,百听不厌。
  这就是我作为一名基层干部佩服上级领导的真正原因。
  初一的早晨
  正月初一一大早,曹乡长就率领七八个乡干部敲锣打鼓地给村民赵三柱一家拜年。
第25章 劳马短篇小说一束(3)
  憨厚老实的赵三柱和他的老婆从未见过这种场面,慌慌张张地迎出门口。老赵面对着向自己拱手作揖的乡领导们竟不知如何回礼,索性拽着老婆一同跪下来冲着他们磕了三个响头,算是答谢。曹乡长等赶快把赵三柱两口子搀扶起来,一个劲儿地替他们拍打裤子上的土,嘴里不停地叨咕:“这怎么行,这怎么行,您二位是中央领导的父母,可不能再磕头了,这要是传出去,我这个乡长就完蛋了。”
  “啥,中央领导?”赵三柱目光呆滞,双手紧握乡长软绵绵的大手,又扭头看一眼满脸通红的老婆,哆哆嗦嗦地问。
  “赵老爷子,您太低调了!您儿子在北京当了大官,您也不宣传宣传,闹得乡里很被动。”曹乡长深情地嗔怪道,还顺手帮老赵扯了扯棉袄领子。赵老爷子是谁?赵三柱头一次听人这么叫他,而且是从乡长嘴里冒出来的,这简直让他不敢相信。平时村里的人都喊他三柱子,连老赵都很少有人叫。怎么突然变成赵老爷子了呢?“我才五十多岁。”他觉得脑袋有点晕,眼睛有些花,耳朵也嗡嗡作响,若不是曹乡长一直攥着他的手,他说不定又得跪下去。
  “听说您二儿子昨天回家过年了,我们乡里今天头一件事儿,就是给您老两口拜年。也想借机向他汇报汇报工作。您儿子是咱全乡、全县人民的骄傲,他在中央工作那是我们的福气啊!”乡长一边说一边轻轻地拍着赵三柱的手。
  “嗨,您是说我家二小子二愣子啊。他是昨天后晌回来的,都大年三十了,原以为不回家了呢!他昨天睡得晚,还没起来。我去里屋把他给您叫来。”赵三柱觉得特对不住乡长,急着要去喊二愣子。
  “别,别,别,让领导多睡一会儿。我们改天再来汇报,不打扰他了。噢,等他醒了您告诉他。县里的领导初二,也就是明天要请他吃饭,明儿上午县里来车接,千万别忘了。对了,乡里给您准备了点年货,时间太仓促了,考虑得不周全,您就凑合着吧。这点钱请您收下,一点心意。”曹乡长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红包,塞到了赵三柱的棉袄兜里。
  “这可不敢,乡长,这可不敢。我做梦也想不到您会给我拜年。东西和钱是万万不敢收的。”赵三柱带着哭腔推辞着。
  “您老可别嫌少,以后乡里还会经常看望您。这点心意,您要是不收,就等于抽我的嘴巴了。大过年的,我要是让人抽了耳光子,这一年可怎么过。您一定得收下!”曹乡长不由分说地把红包又塞进了赵三柱的衣兜里。同时,其他乡干部呼啦啦一起动手,把面包车里装的年货卸了下来。赵三柱活了半辈子还从未见过一次这么多的年货,鸡鸭鱼肉、水果蔬菜、大米白面、烟花爆竹样样齐全,堆了小半间屋子。
  老赵两口子瞅着这堆五颜六色的年货发了好一阵子呆,半天说不出话来。等他老婆缓过神来一跺脚说,“咱二愣子是个骗子!他咋就成了中央领导了呢?”这句话又把赵三柱吓出了一身冷汗,“走,咱得问问,可别惹出祸来!”
  二愣子迷迷瞪瞪地被他爹妈从炕上拽了起来,好不容易才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儿。看着父母惊恐万状的样子,他觉得又好笑又可气:“我不是中央领导,也不是骗子!这帮家伙就这副德行,拍马屁也不讲究个分寸!都是势利眼。以前我年年放假回家,也没见有哪个干部来看我。现在可好了,乡长亲自拜年,还他妈的敲锣打鼓,县领导还要请吃饭,真是的!”二愣子安慰道,“爸、妈,你们不用害怕,没事的。我心里有数,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他不想跟老两口说得更多,说多了他们也不一定听得懂。
  初二上午,县里派车来接二愣子。他坐在车上,心情很复杂,一个乡下孩子,考上大学又读了研究生,毕业以后进了中央领导机关工作,一个工龄不满四年的普普通通的小公务员,回家过个年都受到乡、县两级领导高度重视。如此规格的礼遇,的确让二愣子的脑袋有些晕晕乎乎。走到半路上,二愣子让司机把车停下来,他打开车门冲着雪地“哇哇”地吐了几口,他说他有点晕车。
  班干部
  王广田找到我的那一年正好五十岁,我记得他伸出五个手指头,反复说:“我今年都五个整张了,生日刚过,属羊的,五十整了,比你大一岁。”
  他千里迢迢地进京找我,肯定不是为了跟我比岁数的,我猜他一定遇到了什么难事儿。
  广田是我初中同学,他算了算说,自打十五岁以后,他就再没见过我。我心里也算了算,认为他说得对。我十四岁考入县城高中读书,他初中毕业回家赶牛车了。后来我读大学,直接留在北京工作,他赶了四年车后,在村委会谋了个差事,又一步一步地挪到了乡政府当上了干部。
  已届半百的王广田虽然脸上布满了皱纹,头顶秃了一块儿,牙齿掉了两颗,但基本轮廓没变,仔细端详,还能辨认出少年时的模样。他说他费了很多周折才打听到我的单位,还给我带了两箱家乡的特产——咸鸭蛋。
  寒暄了一阵子,他又从兴奋放松阶段转为紧张局促状态。他开始吞吞吐吐起来,脸色也变红了。
  “广田,有事吧?咱们是老同学,有什么事儿尽管说,不用客气。只要我能帮的,一定尽力。是不是孩子要上学了?”我想替他从窘迫的状态中解脱出来。
  他摇了摇头,嘿嘿地笑着。
  “那是不是家里有谁生病了,手头紧巴?”我进一步探询他的真实意图。他还是摇了摇头,嘿嘿地笑着。
  “不会是来上访告状吧,你不像是受欺负的样子。”我也嘿嘿地笑了两声。“不是,不是,”他摆摆手,“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其实是想让你替我做个证明,当个证明人。”
  “证明人?证明啥?”我还真有点迷糊了。
  “是这样,前两个月,乡里发了张‘干部履历表’,上边有一个栏目,要填上‘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何时何处担任过何种职务’。我从小到大还真没得过啥奖励,连买东西抽奖也没抽中过,这一条我就不填了。咱不能作假,糊弄组织。可是我初一的时候当过半年班长,这事我得写上,所以我这就来找你了,想让你做个证明人。”王广田认认真真地看着我。
  “你可真逗!你大老远跑来找我,就这么点事儿?你自己填上不就完了!”我觉得太有意思了。
  “这可不是小事,是大事!这涉及任职资历问题。”他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任职资历?中小学当干部也算资历?你要被提拔了?”我不解地问。“提拔个尿,我都这把年纪了。过两个月我就退休了,你别笑话我了。”
  王广田搓着双手,不好意思地咧着大嘴。
  “那你填个啥?是不是初中时当班长算离休干部?”我跟他开玩笑。“那倒不是。咱当过班长就是当过班长,这事儿得写上。”他一脸严肃。“那就写上呗,谁不让你写上了?”我觉得怪可笑的。
  “写是写上了,可栏目后面有个空格,得填上证明人。”他的表情挺沉重。“那就填上班主任曹老师的名字呗,是曹老师吧,外号叫大瞪眼对吧?”
  我随口建议道。
  “对,对,对,看你的记性多好,连班主任的外号你都没忘,真了不起!不过,不过,曹老师死了好几年了。”王广田犯起了难。
  “那咱班当年的同学有四五十个呢,他们不都在当地嘛!你何必舍近求远,坐了一夜火车跑来找我呢?”我皱着眉头问他。
  “他们我都找过了,没一个人肯替我证明的。你记得‘大面桶’吗?就是咱班原先的体育委员,我去找他,你猜他怎么说。他说:‘啥,你当过班长?你做梦吧,我怎么不知道?你那时要是当班长,那我就是校长。’我又去找其他同学,他们一个个跟我来劲,都说我是想当官想疯了,说我脑袋让牛角顶了,还骂我神经病,说我小时候除了淌鼻涕没干过别的。没人肯证明我当过班长,他们还起哄说,你要是敢填上‘班长’这两个字,我们就到乡里告你,乡里要是不管,我们就去县里、市里、省里上访,不行我们再去中央。你说这叫什么事嘛!”王广田越说越气愤,端杯子的手都有些发抖了。
  “那你真的当过班长没?”我也认真起来了。
  “怎么没当过?连你也忘了?嗨,这年头到哪儿说理去,我算说不清了。我为啥花钱坐车来找你,还以为你能记住呢!闹了半天,你也不相信我说的话。咱班的同学都跟你一样,都假装不知道。他们说,咱班的班长只有一个,从小学一直当到毕业,那就是老马,别人没干过。人家学习好,门门功课都是五分。说我是个大草包,连乘法口诀‘小九九’都背不全,不可能当班长。老马,你当班长这不假,可初一下学期,你闹痢疾,半年没上课,那会儿就是我当班长嘛,这你还记不住?”王广田坐立不安地来回走动。
  “是吗,我还真记不清楚了。对了,你爹外号叫王大疤,是吧?”我似乎想起点什么。
  “嘿嘿,对、对,一点不错,你还记得我外号吗?”他充满期待地问我。“王小疤呗,对吧!”我挺兴奋。
  “还有一个外号,你记得吗?叫‘班干部’!”王广田急切地提醒我。“对、对、对,我想起来了。你是叫‘班干部’。你爹当生产队长,一年四季披着灰上衣,呢子做的。两只袖子从不穿在胳膊上,走路一甩一甩的。两手总爱叉着腰,把衣服支棱着,挺有派的,像个大干部。你小子老学他,在学校也披个破褂子,小手叉腰上,鼓个瘪肚子,挺个小胸脯,说话拿腔拿调的,对、对、对,就是你,大伙儿有时喊你‘班干部’,你还挺美。对,一点没错,‘班干部’,王广田。”我眼前蒙蒙眬眬地浮现出他初中时的典型形象。
  “我没说错吧,我就知道你脑瓜儿好使,能记住我。我当过班长,要不大伙儿怎么叫我班干部呢,一点不错。我就是那段时间当班长的。你当班长时间长,这我知道。但我也干过,这错不了。”他显然心里踏实多了。
  “不管你当没当过,反正你叫‘班干部’,你回去写上吧。证明人就写我,没问题,我给你作证。”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当过,当过,我肯定当过。”王广田态度极其坚定,“你不能含含糊糊的,这关系到我的任职资历。以后遇上别人,我可以拍胸脯向天发誓,我当过初一下学期的班长,有你证明,我就更有底气啦!”
  王广田没在我这儿多逗留,当天夜里坐火车返回了老家。临走时,他还一再向我解释。他这样做不为提拔,也不为涨工资,只是为了荣誉。
  (《十月》2011年第2期)
第26章 老万家的油瓶子(1)
  张学东
  腊月一直不下雪,天色老是灰尘满布的样子。有时又似一堆刚刚拔下来的纷乱的鸦雀毛,一大片一大片压在屋顶上,跟人赌气似的,故意挡着日头的光,叫羊角村的老少个个都提不起精神头。唯独老万那张尖削的阴沉脸,倒突然转起了晴爽,逢人笑眯打眼的,一副光彩照人的样儿。
  此时,离年关尚有半月呢,老万就颠颠地忙乱起来:推磨,碾米,扫尘,洗洗刷刷,拾掇院落,整理杂物,简直不像是他一贯的为人。说起来,这个老万其实不算老,四十将挂零,老人在世时,给他张罗着娶过媳妇。女人过门没几年,染一场大病,说是痨,咳得惊心动魄,后来夜里到底一口痰没咳出来,就撇下他到那边风凉去了,从此院里再听不到女人摧枯拉朽的亢亢声。老万就一个人过活,饥一顿,饱一顿,屋里院外邋里邋遢全没了生气,十多年日月熬得混沌不堪,不知不觉竟把自己熬成老气横秋的模样。大人娃娃见了都叫他一声老万,这“老”字或多或少沾了些戏谑和鄙夷的味道。
  好事情总有些先兆。上午,猛然听得一阵鞭挂炸响,先是惊动了全村的看家狗,接着人们也纷纷跑到街路上,抻长脖子观望,便见老万骑着擦洗一新的旧车子,已兴兴头头地驶到他家门口了。再一细瞅,车子上还有俩人,前梁上有个扎了红头绳的女娃儿,七岁多光景;后倚架上端坐着梳着油光发髻、面色素净的女人,一看就知比老万小得多,人长得俊亮,配他绰绰有余了。
  这时,老万停稳了车子,女人便款款落了地,脚上是一双用彩线绣了牡丹花样的黑平绒布鞋,手里拎着鼓鼓大大的一只红布包袱,那颜色夺人眼目,简直就是一团火。她仰起脸上上下下打量着老万家的院子,那架势多少有点儿视察的味道。老万一手扶车把,轻轻向前一欠身,另一只手就把横梁上的女娃儿抱了下来。想必一路上把那女娃的双脚空麻了,此刻一着地,她便一颠一跛龇牙咧嘴不得行动了。那梳油光头的女人忙过来,帮着他将娃儿搀了一把。这工夫,院里早迎出来三五个人,都是老万的远房亲戚,有的是头晚就赶来住下帮忙的。一个老妇人笑逐颜开地接过女人手里的红布包袱,轻轻拉着她的手,一面笑说着一面往里走;另一个中年男人也把女娃从地上抱了起来,羔啊蛋哄着她,怕她认生害羞。老万乘机把车子在院墙底下锁好,转过身一边朝围观的人群嘿嘿憨笑着,一边将双手伸进新崭崭的卡制服的两只兜里,用力掏了一掏,便天女散花般朝大伙一扬手,再一扬手,左右开攻,又是花生核桃,又是水果糖的,妇女娃娃们立时尖叫起来,原来是老万梅开二度,全村男女老少当然得跟着甜蜜那么一回了。
  这个年过得最有滋味的,当数老万家了。
  夜里,老万有了暖脚焐炕的女人;白天进门出户,那个女娃总爸啊爸啊地喊着老万,声音脆且嫩,听着很亲很亲,好像她原本就是老万亲生的闺女,不过是去远房亲戚家借宿了三年五载,这人长大些了又给送了回来,一点儿也不像是被改嫁的娘拖过来的小油瓶子。
  大年三十,村里人都兴烧纸祭祖宗。傍晚,老万也端着柳条簸箕,簸箕里面有一碟荤菜,烧肉酸菜炖粉条,有一张刚炸出锅的葫芦瓤和白面的甜油饼子,另外还有一瓶刚从镇子上打回来的高粱烧。老万有些年没正经烧过纸了,今年上坟确实像模像样的。他兴致勃勃在前面走,新女人带来的那个小油瓶子紧跟在他身后,她手里也提着一卷儿刚打过元宝印的黄烧纸,一路颠颠小跑着,显得好不快活。
  不一会儿,爷俩就到了干渠坝下的那片坟地。老万先找来一根干树棍,把坟头的枯叶柴草统统赶开,然后才恭恭谨谨地跪下,小油瓶子也跟着他跪倒在旁边。坟头有风,吹得那女娃儿额前的头发芦叶般奓起来。老万摸出火柴,点了一卷冥纸,火苗就扑猎猎抖晃起来。老万手有些颤,嘴里开始默默念叨,爷爷奶奶使钱来,爹啊妈啊使钱来。小油瓶子也嫩声细气地跟着念,出门前她妈特意交代过,叫她跟新爸爸一起来叨念万家的先人。
  老万喊爷爷奶奶,她就喊太爷爷太奶奶,老万喊爹妈,她就喊爷爷奶奶,最后轮到老万喊凤霞使钱来,她就不知道该喊啥了,因为她还不知道那个神秘的凤霞到底是谁。她静下心来听老万念叨着:凤霞啊,今儿又是三十了,我知道你一个人在那边孤清得很,我这心里也不好受啊!俗话说得好,孤火不肯着,独木难存活,我也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敢往前走这一步,你可千万别多心呀!今儿我领着娃娃来给你磕头,你若在天有灵,就保佑我这一家人平平安安的,我年年都领娃娃来给你烧纸祭拜。
  小油瓶子忽闪着一双黑眸,似懂非懂地听着,随后她也祷告了,不过是在心里。她喊那个凤霞作大妈,她觉得叫大妈亲切,就跟一家人一样,她让凤霞大妈一定多收些钱拿去使,想买啥好吃的就买啥。就这样念叨完毕,老万才开始一下一下泼散簸箕里端来的食物和烧酒,最后跟娃儿一起端端正正朝西面磕了三个响头。爷俩起身,离开坟地几步,他才回头给娃儿轻轻掸了掸裤子上的尘土,将磕头时插进她头发里的小柴梗拣出来,见她鼻子冻得像红辣椒,忙拉起小油瓶子的手,沿着原路走回村里。
  梳油光头的女人出门来迎接,腰上扎着一条花布围裙,那腰显得不臃也不细,不像村里多数妇女,石碾子样没了好形状,她手里正捏着扫炕的短笤帚,远远站在那等着他们。老万走到家门口,先把空簸箕递给女人,他自己蹲在路边点了一把柴草,火烧得正旺时,他就从那火堆上来回地跨了几跨,他又叫小油瓶子也过来跨。女娃皱着小眉头,胆怯地望着火苗,半天也不敢跳。老万笑着上前,一下子就将那小身子揽来架起,女娃吱地叫了一声,复又咯咯地笑了起来,大概是他的大手触到了她胳肢窝里。任凭她笑个不停,他就那样带着她又来回在火堆上跨了几下,他嘴里念叨说,咱们好好燎个燥干,不怕那小鬼跟进屋。这时,女人便拿着笤帚走上前,仔仔细细从头到脚,把这爷俩周身扫了遍。之后,一家三口转身进了院子。
  暮色四合,风声渐歇了。老万家的灯也亮了,几扇小窗户便镀上一团团橘红色的柔光,新贴上去的喜字在玻璃上红得招摇,小院里氤氲着暖融融的饭食香气,有了女人和娃娃,这个家才像个家了。这时,女人已把刚刚煮好的饺子端上了桌子,她还特意斟了两盅子烧酒,两口子轻轻举杯碰了一下,声音很清脆很悦耳。这时,小油瓶子已从盘子里夹起一个白白胖胖的老鼠饺子,张口就去咬,不想它还很烫呢,她又咧着嘴吱啊吱啊叫唤了,惹得老万在一旁也嘿嘿起来。老万早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没这样笑过一次。家里多个娃儿,那气氛就是不一样。老万越看娃儿,心里就越欢喜。
  头一个新年和着老万新婚的喜庆气,就这样美滋滋地在屋里弥散开来。
  不等年过完,村里的娘们就摸清了这个当过几天寡妇的女人的底细。她在原先的男人那边生过一儿一女,她男人撒手撇下他们娘仨走了,夜里常有不三不四的汉子敲打她的门和窗,有时还学布谷鸟和野猫子瞎叫唤,搅得一家人心发慌,睡不踏实。娘家劝她趁着年轻再往前走一步,婆家也是怕夜长梦多坏了自家门风,就想让她早早改嫁了事,不过也提出个条件,那就是她二胎所生的那个儿子一定得留给他们。她起先也是不肯答应的,可禁不住三说两劝,想到毕竟自己还很年轻,往后路还长着呢,生儿育女有机会,也就狠下了心肠。如今老万娶了她,又乐意她拖着个小油瓶子过门,她呢逢人就说,老万心眼实,不嫌弃她有拖累,该知足了。
  与此同时,大伙也知道老万家的这个小油瓶子名叫采玲,如今既然到了老万家,当然得随老万的姓,万采玲,叫起来脆生生的,很响亮,也好听。外人看起来多少有点儿不可思议,小采玲跟老万简直就是见面熟,整天小尾巴似的跟在老万身后。只要老万去镇街上买个啥东西,车子的前梁上总少不了她,一缕刘海儿随风芦叶样飘拂着。她似乎有点儿没心没肺,一点儿不觉得这个人是后爸,是陌生的汉子,跟自己不亲的,没有一丝的血脉关系。恰恰相反,小采玲总是爸啊爸啊叫得真切。惹得大伙又都暗暗垂涎老万,人家不费吹灰的力气,女人有了,闺女也有了。看来,老天爷真的长眼呢,没让老万白白煎熬那许多年的鳏夫光阴。
  刚出正月十五,老万就着手起圈里的土粪。土粪就是农家肥,运送到麦地里均匀地摊撒开,耕种前再用犁铧翻一遍,对庄稼生长最有益,倒比那些进口的尿素二氨强得多。在圈里整整积累了一个冬天的土粪,厚得眼看顶到半墙头高了,现在还被冻得瓷瓷实实的,得用洋镐下力气刨挖,等刨松动了一层,再拿锹一下一下往圈墙外面扔。一上午下来,墙根底下就堆成了小山。
  晌午过后,老万把架子车推出来,小采玲也跟出院来帮他打下手。她用双手抱着一根车辕,老万一锹一锹往车厢里装土粪,车身便越来越重了,土粪的重量通过车辕往小采玲的胳膊上走,压得她腿脚不时打晃。可她始终紧咬着牙关,脸蛋涨得通红通红的。老万不时抬头瞧一眼她,关切地问,玲儿你还能撑得住不,要不咱少装点儿。她不说话,直冲他点头,好像生怕一出声,力气会从身上跑出去,那样车子就会向上张起来翻掉。老万看到眼里,就不忍心了,忙把手里的空锹往车厢的土堆里一插,跑过去接她手里的车辕。她似乎还不肯松手,眨着眼睛说再上点吧,她还能坚持得住。老万说一口吃不出的大胖子,咱多跑两趟没事的,说着便抓起两根车辕,顺手将拉车的麻绳套在肩膀头上。
  这时,小采玲才大口大口喘着气说,爸,我真的还能行呢。老万说你还小呢,又是个女娃儿家,万一累着了将来可不长个子。小采玲对搓了几下双手,说,爸我都快八岁了,不算小了。老万说别说八岁,十岁也是娃娃,你给我做闺女,我可不敢把你使坏了,要不你妈不答应。小采玲说我累不坏的,在那边的时候我天天都抱着弟弟,胳膊上可有劲了,不信你看。说着,就举起两只细胳膊,捏紧了拳头让他看。老万回头时,见她像是突然被沙尘迷了眼,泪水哗哗地淌下来。
  老万就猜到,她准是想起自己弟弟了,他心里也不好受,想想把亲亲的一双小姐弟硬生生分开,搁谁都一样啊。老万不知说什么好,他天生笨嘴笨舌的,就埋头拉起车子上了村路,迎头遇到一个陡坡,还没等他下大气力,便觉得有股力量在后面推着,他扭头一看,是小采玲跟在后面帮他的忙。老万心头一热,赶紧出力拉车爬上了坡,下坡时他又回过头嘱咐采玲先回家去,她却说非要跟他一起下地里去。老万说去麦地还有一大截路呢,你还是回家暖和着去吧。小采玲说不冷,也不怕路远,我身上还热乎乎的。老万便没了话说,这闺女天生知道疼人的。别人都说他犯傻气,好端端地偏给家里添个外人的种,多双吃饭的筷子,将来还不是泼出去的水,到底图个什么呢。老万也曾犹豫过几回,现在看来,采玲真是个好娃儿。有采玲给自己当闺女,那是他老万前世修下的福分。
  就这样老万在前面拉车,小采玲紧随在车后一路用力推搡,爷俩把一车土粪送到地里,等他卸了车,小采玲又要抢着拉空车子,老万好歹不依,说你还没有车架高呢,拉不动。小采玲嘟噜着嘴看了他一眼,说,我不想在家吃白饭,我也能干活。老万心头一酸,欲言又止,低头走到她跟前,二话不说,就把小采玲抱起来放到车厢里。又一本正经地嘱咐道,玲儿听话,一定坐稳了,咱们开车回家喽!说着就推起车子,一路有说有笑地往回走。整整一个下午,爷俩来来回回跑了四趟,圈里的土粪都起完了,小采玲也没嚷一声累乏,始终颠啊颠地给他打帮手,乐此不疲。
  吃晚饭前,采玲妈打好了洗脸水,老万叫采玲先洗,又怕她弄湿了衣服,老万就伸手帮她去撸袄袖子,袖口小紧巴巴的,不容易撸上去。老万稍一用力,小采玲便下意识地一躲,小嘴吱了一声,虽然很轻,还是叫老万听到了。
  老万一愣,急忙拉过她的胳膊查看,才知道娃儿的两条小胳膊上,全被车辕条压得紫红紫红的,白天她竟一声不吭,都自己忍着了。老万差点掉下眼泪,沉默半晌,又伸手去摸了摸小采玲的脑门,心里别提是啥滋味了。而她似乎一点儿也不觉得胳膊疼,反倒冲老万咯咯地笑着,又紧紧抓住他的手,大手小手一起放进盆里洗。
  农家的日子没啥好说的,无非都是这样一锹一锹地往出刨挖着,一趟一趟肩扛车拉往返于田地和家园的小路上,风里雨里,磕磕绊绊,春种秋收,寒暑熬煎,直到灌罢了冬水,才能赋闲在屋,一家子人有了那份足实的欢声笑语。庄稼讲的是年成,小采玲也是一年一个新模样,个头又抽出一大截,一副眉清目秀的样子,女娃儿的肤色比老万的新女人还要白净。
  老万就想送小采玲去上学。夜里,采玲妈凑到老万的枕头上说,照理我们采玲是家里的累赘,你能收留她让她有口饭吃,我就感激不尽了,还上啥学?老万说别人家的娃儿都念书识字学文化,咱们采玲总不能待在家当睁眼瞎。采玲妈说话虽那么说,可她究竟是个丫头,将来还不是别人家的货。老万听了半天不做声,女人便挨身过来,将一只手搭在他的胸膛上,一面轻抚摩着,一面幽幽地说,你再好好努把力,趁我还年轻,给你再生个胖儿子是正经。老万犹豫了一下,慢慢把自己的被窝卷往女人跟前靠了靠,女人的两条胳膊已缠住了他的脖子。黑暗中,老万下意识地朝采玲睡觉的地方望了一眼,娃儿当然跟他俩睡在一起,只不过老万两口子睡在东头,采玲一个人睡在西头,中间隔着两床被褥宽。每回夜里,老万都要煞有介事地张望那么一下,他心里一直有种很复杂很隐秘的感觉,好像小采玲总是醒着,正眨着一双黑黑的眼睛朝他们看着。
  这个工夫,女人刺溜一下滑进老万的被窝里,老万条件反射似的粗喘了好几声,迷乱中笨手笨脚去搂她。这种事说来真怪,有时似乎根本由不得人,老万当然想生自己的儿子,他连做梦都想,可一挨这女人的身子,他就显得力不从心了,口干舌燥,虚汗直冒。他也纳闷得要命,难道是自己打光棍久了,那东西不中用了?女人意犹未尽地从被窝里爬出来,静默半晌,嘴里突然嘟囔道,都说光棍打三年,见了老母猪都稀罕得要命,你这到底是咋回事?老万沮丧地叹了口气,嗫嚅道,兴许是白天干活……累的……话音未落,女人便抢先回应他,干活干活,人家哪个男人白天不去干活?随后,她径自扭转身子,脸冲墙,闷声睡去。
  老万到底还是送采玲进了村里的小学校,他还到镇上给她扯了一身新衣裳,学生娃得穿得像样点儿,不能叫旁人笑话。书包是采玲妈用一堆碎布头亲手缝的,采玲穿上新衣裳背着新书包,快活得像廊檐底下的燕子,进进出出。采玲白天念书,晚上回到家里,还得温习课文,做家庭作业。
第27章 老万家的油瓶子(2)
  家里统共一间旧屋子,还是老人在世时置下的,老万就开始琢磨要在屋山墙东边再加盖上一间小屋,采玲总不能老跟他俩在一起睡,况且,娃娃一天天大了,有些事情是该避开她了。夏天麦子一收割完,老万就在地里裁了一亩土坯,还脱了几十块炕面子,等这些东西晾晒干后,他用板车一车一车拉回家,齐整整地码在屋檐底下。转眼到了秋后,地里的农活基本结束了,椽梁、砖石、芦席等也都陆续预备齐全了,老万才提了烟酒,登门去请那些能工巧匠,盖房子的事总算定下来。
  那些日子,家里来了好多帮忙干活的男人。老万当然也得身先士卒,抱土坯、搬石头、和泥沙;采玲妈整天在伙房里忙着给大伙做饭、烧水、烙烫面饼;采玲散了学,也急急忙忙赶回家,换上一身脏衣裳,跑着给爸妈打下手,或者,夹杂在干活的人群中,一会儿抱块砖头、递送工具,一会儿又挨个给大人端茶水。好多人都夸这闺女真懂事,说得采玲红了脸,垂下头,念了书的娃儿跟以前大不同了,羞脸渐重。
  喂,万采玲啊,你妈给你找的后爸好不好?嗯……
  那你说说到底怎么个好法?
  ……心好。
  那他对你好呢,还是对你妈好?都好!
  怕是对你妈比对你还好些吧,嘿嘿。这个嘛……反正都好。
  哈哈,说不上来了吧!那再问你,家里盖了新房给谁住?爸说往后让我一个人住。
  傻丫头,他那是怕你夜里偷听呢,他跟你妈要在被窝里说悄悄话……你懂不懂?
  ……
  这些没头没尾的问话,总让采玲感到羞怯和脸烧,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恰好让老万听到了,就对那个无话找话的泥瓦匠说,她还是娃娃嘛,可别由着嘴瞎说。泥瓦匠干活那是没得说的,十里八乡也找不出第二个,可有一样,他这人有事没事嘴巴老是闲不住的,总爱跟旁人搭讪,尤其是见了大姑娘小媳妇。老万给闺女打圆场,他反倒兴头更足了,说老万啊老万,你这辈子摊上新嫂子那么个俊靓人,真是艳福不浅啊,要是换了我,非乐疯了不可!旁边的人也都相跟着起哄,说人家老万这叫有福之人不用愁,像你这无福之人忙断肠啊。老万听了,脸上红一阵紫一阵,忙低了头忙自己手里的活。
  这时,采玲妈已把晌饭做好了,她笑盈盈地端着半脸盆清水,过来招呼大伙歇工洗手,好进屋吃饭。听见泥瓦匠他们正拿老万说笑话,她倒也不避讳,就插进话说,你们可别欺负我们家老万,他嘴巴比棉裤腰还笨,三棍子打不出个响声。泥瓦匠随手搁下手里的瓦刀,乖张地迎过来说,新嫂子,我们哪里敢欺负老万,我们都羡慕他好福气还来不及呢,等哪天消闲下来了,嫂子也挨个疼一疼我们这些个饿死鬼吧。采玲妈佯装生气,轻轻白了他一眼,故意把手中的脸盆往前一筛,盆里的水便晃洒到那泥瓦匠的裤子上了。泥瓦匠非但不生气,相反却哈哈大笑起来,他说,好我的嫂子,你可真会疼人的,一不留神就把人家的裤裆弄湿了,不知道的人,以为我还尿裤子呢。话一出口,惹得大伙又嬉笑起来。
  采玲妈低头看了一眼他的裤子,果然一大片水湿,她也咯咯地笑了,接着又难为情地说,糟糕糟糕,嫂子是给你递水洗手呢,大兄弟可别往心上去。泥瓦匠睃着眼瞧她,嘴巴更加油滑起来。他说,不碍事不碍事,我这身上正热得起火呢,嫂子你呀全当是救了场火嘛。大伙马上接嘴逗笑说,你小子火气可真不小,烧了裤裆是小事,烧了命根子可要断子绝孙了。采玲妈狠狠瞪了他们一眼,说,你们呀就知道胡说八道,快洗洗手进屋吃饭,我今儿要好好犒劳犒劳大伙。一时间,帮忙的人都纷纷围过来,洗手的洗手,抹脸的抹脸。
  采玲实在羞于听他们胡言乱语,早乘机溜回屋去了。过一阵,见他们总算不说了,才低着头把擦脸的毛巾给大伙送来。
  一般新房子盖成了,总是会丢下一些杂七杂八的尾巴活要干的,如勾砖头缝子,铺墁砖地,安窗玻璃,钉窗纱,等等。这些活儿老万可没敢请人,请人又少不了许多花费,有的在农忙时还得给人家还工,所以他自己抽了空,一个人起早贪黑摸索着干。唯独剩下抹白墙灰这项活,他自己干不了,还是得把上回那个泥瓦匠再请到家里来,人活一张脸,墙糊一层皮,屋里的墙皮必须得抹得平平整整的,那样人住进去才觉得敞亮、舒心,毛毛糙糙可不成。
  关键是,一想到这间新房将来是给采玲住的,女娃儿家凡事都得讲究点儿,老万更不想马虎。
  泥瓦匠一见老万上门来请,他二话不说,回屋取了抹子和瓦刀,抬腿就来了。匠人进了院子,便跟老万甩开膀子干活,他先指挥老万在挖好的坑里和灰,和石灰有讲究,里面该掺多少蒲毛,该加多少泥子,兑多少胶,还不能搀进一丝杂质,这样灰和好后抹上了墙,才会雪白雪白的。老万始终给人家打下手,一锹一锹把和好的石灰泥往匠人手边送。这中间照样免不了说些荤荤素素的笑话,老万还是红着脸,一笑而过。采玲妈偶尔过来送水递茶,也会搭搭茬,跟泥瓦匠谈笑自如。
  没两天工夫,所有的墙壁都抹完了,新墙白得晃眼睛呢,看着叫人欢喜,老万感激不尽。这天傍晚,老万嘱咐采玲妈多做几道拿手菜,自己又急急忙忙骑上车子,赶去镇上打酒,再买包香烟。采玲妈老早把饭做好了,炒好的菜都快放凉了,可左等不见人,右等不见人,眼看采玲也放学回来老半天了,老万还是没音信。采玲妈看看天色,皱着眉头说,这人真是个老磨蹭,不等他了,人家师傅干了半天活,肚子肯定饿坏了,咱们干脆先吃。采玲想了想,说,那你们吃吧,我还不饿呢,想去大路上迎一迎爸。说着,不等妈发话,就飞快地跑出院子。
  于是,采玲妈就陪着泥瓦匠先吃起来。泥瓦匠嘴真甜,夹一筷子菜说香,吃一块肉说能馋死人呢。采玲妈始终笑着说,只要不嫌弃就好,你劳苦功高得多吃点儿。泥瓦匠说,哪里的话,我巴不能呀天天吃上这一口呢,你家要是天天盖房子抹墙才好呢,嫂子这手艺,尝一口人就忘不了啦。采玲妈说我这叫啥手艺,像兄弟这样的人才吃得开,不像我们老万,就知在地里受死苦,没个一技之长。泥瓦匠说,可老万有福啊,人家这辈子摊上了嫂子,不知叫多少男人眼热呢。采玲妈听了,脸上露出很怪的表情,说不上是欣喜,还是苦涩,或兼而有之。
  就这样,两个人边说边吃,家里上次还剩下一点儿瓶底儿酒,采玲妈也拿来给客人倒上。泥瓦匠连着喝了三杯,说起话来越发肆意轻佻,尽拣女人爱听的话献殷勤。这当间,采玲妈还陪他抿了两小杯,脸颊顿时遮上了两片绯红,眼神里添了些娇柔的迷醉,头脑也有点儿晕乎乎的了。泥瓦匠乘机凑近她说,嫂子喝了酒呀,模样比戏里的贵妃还俊。采玲妈佯装生气,拿手指戳点了一下对方的鼻尖,说,你呀你,就知道油嘴滑舌的,热饭都堵不上你这张嘴!
  正在这时,采玲失声尖叫着从外面一阵风样跑进家来,她只开口叫了声妈,就呜呜地号啕起来,把采玲妈吓了一跳,一根筷子都滑落到地上。原来,老万在镇上买好东西,便骑着车子往回返了,过干渠桥的时候,迎面来了一辆拖拉机,那桥面本来就很窄,加之上下桥又都是很陡的土坡,拖拉机加足马力猛地从对面坡下直冲上桥来,一下子就把埋头只顾蹬车子的老万撞翻又轧了一下……也是该着出事,这些日子家里盖新房,老万没日没夜操劳,人太疲倦了,精神难免有些恍惚,拖拉机那么大的动静,他却似乎一点儿没听见。
  新房子干透了,再等住上人,已是次年的春暖花开时节了。
  不过,跟老万原先的设想有些变化,那就是最先住在这间房里的人不是采玲,而是老万自己。老万自从被拖拉机轧成重伤,就开始在家卧病静养了。这种情况下,女人得天天下地去干活,老万根本不能动弹了,庄稼不能撂荒了,节气也不等人,开春以后家家户户都得耕田播麦子。
  伤筋动骨百日,何况老万胳膊腿脚骨折了好多处,鬼知道啥时间才能站起来,啥时间才能像过去那样走路干活呢?女人只要下地劳动一天,回到家里总是唉声叹气,嘟嘟囔囔,说自己命苦,前世造了孽,先后贪上俩男人,没有一个叫她省心的。好在,采玲这娃儿越发懂事,每天放学进家门,便一头扎进伙房里,自己摸索着生火做饭,手脚很麻利。饭煮好了,先给老万盛出一碗晾着,自己也不急着吃,端上饭碗,再拿一把勺子,舀一勺,吹一口,尝着不烫了,才给老万喂着吃。
  天气一天比一天热,病人在家躺久了,身上就要长褥疮,腰背上一块块红肿着,上面还起了大大小小的泡疔,屁股和大腿上的肉都磨烂皮了。老万怕女人知道,又跟他唠叨个没完,只好自己强忍着痛苦。采玲人虽小,心却极细,她每天都要给他翻几次身,不经意间就发现了那些可怕的疮疔。采玲眼圈一阵发红,泪珠子止不住落下来。于是,打这天起,她放学回来就先用温开水投了毛巾,给他细细地擦身,等身子干爽些了,再给他涂些大夫开的化瘀止痛的药膏。她还把烧酒倒在碗底里点着了,用手指头蛋蘸上燃烧的酒液,给老万擦那些青紫的肿块,卫生所的大夫说这种法子消肿很快。
  到了夜里,血脉走低,屋里地气偏阴,最容易泛潮,老万身上的伤处就愈加疼痛难忍。疼得实在厉害了,嚼一颗去痛片,也不管事,他想使劲叫几声吧,又怕吵着了那娘俩。翻过天,老万就自己提出来,他想搬到隔壁新盖的房子去,说是新房子不能老空着,得住个人先镇一镇阴祟。其实,也就那么一说,老万心里有别的原因,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女人,他也不想再听女人夜夜发出的那种略带不满的声息。一到夜里,女人就在他身边翻来覆去的,她一直难以入眠地隐忍着什么,压抑着自己。老万听了心里会更加不舒服,引得伤口阵阵作痛,有时简直跟针扎心窝子一般。老万恨自己受了伤,更恨自己没有用。搬进新屋里,老万的心情还好一些,眼不见心不烦。
  每年刮几次沙尘,落两场透雨,麦子便黄熟在地里,急等着要收割。老万虽能稍微动动腰腿,抬抬胳膊,偶尔也拄起拐子,在屋里艰难地蹦跶几步,可下地干活一时还不能够实现。老万急得恨不能扇自己几下,心里窝了火,无处发泄,见天只是长叹。
  这个节骨眼上,家里当然得请些人来帮忙了。采玲妈回来说,她在路上遇见那个泥瓦匠了,人家热心热肠的,说最近正好闲着没活干,答应过来给家里收麦子。老万听说后稍稍犹豫了一下,他想那个匠人砌砖抹墙确实是把好手,可他会割麦子吗?话都到嘴边了,他又咽了下去,这段日子女人也不容易,脸和身上都晒脱了几层皮。再说这夏收在即,确实容不得人去多想的,有人帮终归是好事。
  翻过天,泥瓦匠果然来了,而且,还带来三五个跟他学手艺的小徒弟。这些徒弟都是农家子弟,干起庄稼地的活,个个都不含糊,加上又有师傅亲自上阵督促,他们干得就很卖力,不消两天工夫,老万家的麦子率先从地里拉回场上了。别人都说老万真是好福气,竟摊上了一个又漂亮又能干的女人,他自己在家躺了小半年光景,可地里的粮食一颗也没有少收。
  等老万能自己下地,能架着拐子四处走动的时候,听到的那些闲言碎语也就变了味。有人说老万的腿脚早就好了,就是憋在家不敢出门,他没脸再见人了;也有人说,唉,这个老万真他娘的窝囊啊,女人在外面偷人养汉,他成天窝在家里装缩头乌龟。老万听到耳朵里,又羞愤,又憋屈,回到家不吃也不喝,只是仰面躺着,发死呆。怪不得从收麦子以来,采玲妈夜夜都回来得很晚,有时头发里还混杂着几根柴草,走路的样子也怪怪的,跟他说话时眼神躲躲闪闪的,不那么自然,好像做了啥见不得人的事。现在,老万心里跟明镜似的,他后悔当初单单把那个泥瓦匠请到家里来抹墙,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别说是请他抹墙,就是家里不收那两亩麦子,他也绝不能叫那狗日的来帮忙。
  后悔药没处买。老万做梦都想去找那个坏男人,狠狠拾掇他一顿,也好出口恶气,可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动手打过别人;他真想回家劈头盖脸臭骂女人一通解解恨,可又怕叫旁人听见了不好,家里弄得鸡犬不宁的,会影响到娃儿在学校里的名声,往后还让她咋安心学习呢。思前想后,老万自己苦笑了几声,一个人躲进屋里,把大半瓶子闷酒灌下去,醉得不省人事。
  那天不知过了多久,隐隐约约中,见女人跪在他跟前哭哭啼啼的,她不停地向他诉苦,求他宽恕,说她实在对不住他,说她一时鬼迷了心窍,可他只会红头涨脸地吐舌头,嘿嘿地冲她傻笑。再后来,天好像都黑尽了,又有人在耳边爸啊爸啊地唤他,叫他醒一醒,间或是呜呜地哭声,听起来好像很伤心的样子。可谁喊他也没有用,老万这辈子还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酒呢,他醉得简直像一摊稀泥,扶都扶不起来。就这样迷迷糊糊地,一觉就睡到第二天清早了。
  女人是趁夜里悄悄走掉的。老万后来再没去找过她,天要下雨娘要嫁。他也仅仅是从旁人嘴里得知的消息,那个油嘴滑舌的家伙好像也离开家,到外地寻活路去了,也有人说看见他俩一起走的。反正人已经走了,事情已成定局,老万也不想细究什么。若不是女人把采玲留在他身边,老万真就觉得这一切只是场梦。老万考虑再三,应该把采玲送回她原来的那个家去,虽说有些舍不得,可他不想将来落抱怨。
  等到傍晚,采玲放学回到家,老万就语重心长地劝她说,好闺女,你跟着我受牵连,叫人戳脊梁骨呢。
  哪知采玲坚定地说,只要跟爸在一起,我啥都不怕。
  老万说我跟你妈没那个缘分,你还是回你原先的家去吧。
  采玲揉了揉红红的眼圈,一字一句地说,从现在起,我没有妈了,只有你一个爸。
  老万说可我究竟不是你亲爸呀。
  采玲默默地抹干眼泪,抬起头看着老万说,不,你就是我爸!比亲爸还要亲!
  老万颤着嗓音叫了声好闺女,一时哽咽了,不知该对娃儿说啥好了。
  趁老万坐在门槛上愣神的工夫,采玲已悄悄起身钻进伙房里,开始忙着准备爷俩的晚饭了。很快地,院子里又氤氲着淡淡静静的烟火气,稍后等面条下了锅,那种特殊的香甜味就一缕一缕传进屋里来了。
  老万闭上双眼,深深地吸了口气。
  出了伏天入了秋,熬过三九又立春,七八个年头有太多相似处,有时候昨天跟今天几乎没法区分。倒是采玲一天天出落成大姑娘了,那双眼睛好像天生会说话知冷暖。她不光是锅灶、针线活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就连功课成绩在年级也是数一数二的。羊角村的娃娃们暗地里编了几句口歌子,有事没事地只要在街路上遇见采玲,他们准要齐声嚷嚷一会儿:
第28章 老万家的油瓶子(3)
  长脖子雁扯红线一扯扯到廊檐前万家采玲会擀面擀的面儿薄扇扇切的条儿细线线下进锅里白串串捞到碗里雪团团爹一碗,她一碗案板底下搁一碗没有福气别眼馋……
  初中毕了业,采玲参加了县里的会考,一下子就考取了地区的农机中专学校,成了羊角村第一个考上学的人。人人都夸老万好福气,养女比亲生的还要省心懂事,采玲将来毕了业就是国家的干部了,月月能领皇粮吃肚子,老万可以跟着去城里享几天清福。这种时候,老万总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苦罢甘来,千帆过尽,陈年旧事又一股脑涌上心头。夜深人静时分,老万怎么也睡不着,过一会儿就抹一抹潮湿的眼角,感觉有些苦涩。
  说话之间,万采玲就要去省城念书了,闺女第一次出远门,老万实在放不下心,一定要亲自送她去学校报到。等入学手续办好了,老万也就该回去了。爷俩在街边随便找个小饭馆吃饭。
  老万说往后爸不在你身边,凡事都要靠自己了。
  采玲说爸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你腿脚不好,地里的重活千万别硬撑着,忙不过来,就请村里的叔伯们帮帮手,等我放了假回家,天天给做你最爱吃的臊子面。
  老万说你也别老惦记家,如今学业当紧啊!
  采玲看着爸眼角和额头翻开的皱纹,再也说不下去了,她拿双手捂着脸,眼泪断了线的珠子一般落不停。
  老万由城里往回返,在车上碰巧遇见个同乡,一路上两人随便谝闲起来。同乡有个儿子,前些年一直跟着给老万家干活的泥瓦匠学手艺,他也是不经意跟老万讲起一件事来,说老万你恐怕还不知道吧,那个泥瓦匠去年在县城建筑工地上出了事,说是水泥标号不够,楼墙砌了一多半突然塌了,把好几个匠人活活埋在下面。当时那个泥瓦匠正吸着烟,跟旁边的工匠谝闲传呢,人没送到医院就断了气,脑袋砸出两个血窟窿,撇下女人和几岁大的娃娃走了。老万听了倒吸一口凉气,半天人都回不过神。
  快到羊角村的时候,老万从一辆顺路车上下来,人家要拐弯往别处去了,他得一个人步行回家。他摇摇晃晃地爬上了那面陡坡,独自站在当年出事的干渠的桥头上,朝四下里望了老半天。大片大片的玉米地在眼前铺展开来,青绿的叶帐已开始泛黄,这一年最后的一茬庄稼眼望快收割了,耳畔听见干渠的水正呼啸着,黄滚滚的渠水奔涌向前,永不停歇的样子。
  许多年以来,老万还是头一回在这里停下脚步,头一回这么长时间地四处观望。想想看,人这一辈子走得太匆忙了,很多时候都来不及回头看上一眼,庄户人一年四季好像只顾闷着头苦熬着,拼了老命往前走啊走啊,把几十年光阴活得气喘吁吁的,有时可能一辈子也不知道自己为啥忙着,最终又要奔啥地方去。这样无边无际胡思乱想,老万忽然感到心潮澎湃,那水声也呜呜咽咽如泣如诉似的,听了不由得叫人感到黯然神伤。
  老万情不自禁地拿手背蘸了蘸了眼圈,再吸一下快要流出的清鼻涕,才一步步朝坡下走去。
  学校终于放了寒假,采玲兴冲冲地回到羊角村。这之前她用自己第一学期得来的奖学金,称了几斤最好的精纺毛线,又跟同屋的女同学虚心请教了毛线的织法。晚上宿舍熄灯后,她就悄悄地趴在枕头上,借着手电筒的光亮,在被窝里硬是点灯熬油地给爸织了身能御寒的厚衣服。老万受过伤,身体状况差,又最怕阴寒天气,这是她一直想为他做的事了,现在总算如愿以偿。
  进了村子还没走到几步,就在街边遇见几堆闲人,开始他们都赔着笑脸,跟采玲嘘寒问暖,好像她是什么难得一见的稀客,弄得采玲怪有点儿难为情的。有个大嗓门突然冒冒失失冲她嚷道,赶紧回家看看去,万采玲你恐怕还不知道吧,你家又添了个小妹妹!这叫声来得猝不及防,采玲一时愣住了。万采玲,你爸可真了不起,他是我们村大大的好人!那个大嗓门说着,还冲她竖起了大拇指。这些话乍听起来总不那么顺耳,再仔细瞧瞧那些人的表情,全都变得奇奇怪怪的了,似笑非笑煞有介事,好像他们守在这里就是为了等着看她万采玲的尴尬。
  在校的四五个月里,除了埋头搞好自己的学业,采玲几乎没有一天不惦记着家和老万,她那颗比箭还要急切的归心,现在好不容易就要降落下来了——一路上她甚至还设想过十数种回到家时的动人场面,唯独不曾料到,竟会迎头碰上这么喧闹嘈杂的一群人。他们的声音采玲最听不得了,这让她不由地又想起小时候的事情,那时爸没了,她跟着妈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羊角村。最初的时候,也经常能在路上听到这种唧唧喳喳的混说混笑,总叫她羞得抬不起头来。有时,她真恨不得找个地缝子钻进去,好在,摊上老万这样厚道的人做了她后爸,让她渐渐地敢抬起头走路了。后来又有相当长的一阵子,因为她妈不辞而别的缘故,采玲再度背负了难以想象的冷眼和耻辱,那时她真的是度日如年啊!所以,此时的采玲低着头窘迫而去的模样,简直有点儿落荒而逃的味道。
  到家的时候,采玲做梦也没有想到,前来给她开门的,正是自己发了誓这辈子再也不想见的女人,而唯独不是她朝思暮想的老万。当时,采玲拎着鼓鼓的提包,整个人完全怔在那里,半晌无言,甚至不知道该不该走进去。
  女人好像早就知道采玲要回来似的,没等把门拉开就在里面连连应声道,准是采玲回来了吧。尽管那声音隔着门扇,还是让采玲听得非常真切,她的心猛地一沉,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和焦躁。接着,门内的女人探出身来,依旧盘着黑色的发髻,似乎没有先前那么光亮了,身前扎着一条旧围裙,脚上的绒鞋染了尘土。在女人身旁紧靠胯骨那里站着个女娃儿,一只小手抱缠着女人的大腿,黑眼睛一眨一眨地,冲采玲不安地忽闪不停。女人便回过头去,将那个女娃儿往前拽了一把,说,快点儿喊姐姐呀,她就是妈跟你常说起的采玲姐姐。女娃懵懂地看了看她,却很扭捏也很认生地退缩到女人身后去了,只露小半拉脑袋,用一只眼睛怯生生地盯着采玲。这种样子又让采玲回忆起自己当初的模样,也是这样胆怯和懵懂的小油瓶子!你咋这么不听话!妈让你叫姐姐呢,你哑巴了,快吭声啊……说着,女人试图再次想将女娃儿拽到采玲前面,可那个小油瓶子似乎很执拗,死命往后躲闪。
  采玲沉默了片刻,始终一只手拎着自己的包,另一只手紧紧地攥成拳头,好像需要积聚一种力量。我记性差,我好像没有妹妹,倒是有过一个弟弟,不过那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采玲听见自己一字一句地说,可我都忘了弟弟长啥样了!然后,她径自拎起提包向屋内走去,身上的气势似乎有些不可抵挡,简直如入无人之境,她手里那只装满衣物和书本的提包,差点儿把眼前的女人撞了个趔趄。
  采玲进屋老半天了,女人依旧木头一样杵在门口,只有那个小女娃儿嘴里始终哼哼呀呀唱着什么儿歌。
  等老万从外面进来,已是黑天光景。进门就问黑灯瞎火的,你们娘俩在家也不开个灯。屋里没人答应他,黑暗里潜伏着一种可怕的死寂。小女娃儿好像睡着了,呼吸声很轻很甜,女人就侧躺在娃儿旁边,眼睛直勾勾地瞅着窗户想心事。老万刚要摸索着去拉电绳,就听女人说,老万你先过来,我有话说。口气也有些生硬。老万说等我开了灯,再说不迟。女人不露声色地说,采玲回来了。老万哦了一声,接着就欣喜若狂地说,难怪我眼皮子老跳,是咱闺女回家了啊!话音未落,又听女人说,她一回来,我们娘俩也该走了。老万一时没听明白,问,你这说的是啥话,一家子人好不容易团圆了,你又往哪走?
  女人扑棱一下坐了起来,双手捧住自己的脸,呜的一下拖出很长的泣音来。呜咽了一会儿才嗫嚅道,老万,我谁也不怨,怨就怨我这人命不好,连我亲生闺女都要给我脸色看,挤对我了……老万才傻了眼,这种情形他不是没想过,可一旦摆在面前,还是让他吃了一惊。老万想了想,又慰劝道,你千万别往心里去,采玲毕竟还是个娃娃,你们又老长时间不在一起过了,她刚回来过些日子习惯了,也就好处了。娃娃?你以为她三岁大吃奶呢?这叫人大心大,我算看透了,如今她是瞧不起我这当妈的了,嫌我给她丢了人!女人愤愤地说,老万我实话跟你说,这个家有她没我,有我没她!老万谨慎地朝外面看了看,说,你小着点儿声啊,当心叫人听见。女人听他这么说,复又吸溜吸溜地抹起眼泪来。
  老万心事重重地刚在椅子上坐下来,忽听院外传来一阵犹疑不定的脚步声,接着是采玲喊爸的声音,听着又亲近又迫切。老万忙起身迎出去。先前采玲回家放下包,就跑到外面去了,她实在不愿意待在家里,只想一个人到地里走一走。树上没有一片叶子,地里也光秃秃的,羊角村的冬天就是这样凄凄惶惶的,看着叫人忧伤。采玲心里乱成一团麻线,再美的景致也与她无关,她需要一个人静一静,让西北风好好吹一吹,她要尽快捋出个头绪来。可世上很多事情,不是随便想一下就能弄透彻,苦思冥想反而会让人钻进牛角尖里。
  爷俩好久不见了,见了面采玲难免要红一会儿眼圈的,老万始终抓着闺女的手,左端详右端详,生怕她少了一根头发。两个人没去堂屋,径直走进采玲的那间小屋子,桌、椅、床铺、台灯、书本以及墙上贴的年画,还是原来的老样子,只有采玲变得像个大人,气质跟以前也大不同了。采玲觉得爸的精神头倒不差,不像她想象的那样憔悴衰老。老万发现采玲有了心事,平添了大姑娘的矜持,不怎么爱说话了,像个忠实的听众。
  老万跟做检讨似的先说起来。采玲这事都怪爸,事先没去跟你商量商量,你有气就往爸身上撒,是爸对不住你。
  采玲一声不言语,只是静静地看着爸,看得老万像犯了错的娃儿,脸上红一阵紫一阵的。
  没办法,解铃得需系铃人,老万还是接着往下说话。
  这事爸合计了过一阵子,要是你妈在外边风风顺顺的,也就没今天了,可她偏偏摊上了天灾人祸,落得孤儿寡母没个依靠,爸这心里横竖过不去呀!
  采玲还是不说话,闪闪的泪光快要遮住爸的模样了。
  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跟她究竟在一个碗盆里搅勺子舀饭吃。采玲你说说,如今她有了难处,我不拉她一把谁拉她呢?还有,采玲你再想想看,她就是再不对再不好,可她毕竟生了你养了你,打小你是吃她的奶水长大的,这个情分到啥时候也不能忘啊!
  如今你长大成人了,早早晚晚要离开咱这个家,你要有你自己的光阴日子。有句心里话,爸一直想跟你说,采玲你虽说不是我亲生的,可我从来没有把你当外人看,原先是这样,往后还是这样。那些年村上人个个都说,养你是多余是累赘,爸可不这么看,就是一块冷石头,抱在人怀里也能焐热乎,何况是个活蹦乱跳的娃娃?爸这辈子能养你一场也知足了。
  我和你妈一天天老了,再不图啥了,也就是个伴儿,走到哪一步算哪一步,个人尽个人的心。人嘴都是两张皮,当初你妈进门的时候,他们就吵吵,你妈走了他们也吵吵,而今你妈回来了,他们还吵吵,你要是觉得我们给你丢人了,让你在人前矮了一截,那从今往后你就自己走自己的路去,爸绝无二话……别说了,爸——呜——呜!
  好玲儿,不哭不哭……你是个好闺女……爸啥话都不说了。
  光阴如流水向前奔涌,采玲毕了业,她主动要求分到乡水电站工作。一开始老万死活想不通,说能留在城里该多好啊,为啥非要回农村来?采玲却笑着说革命工作不分高低贵贱,都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嘛。老万摇摇头,更不解。
  晚上,采玲妈趴在枕头上跟老万说,她那是舍不得离开你。老万更为迷惑,说我一个老头子,有啥舍不得的。采玲妈说这娃儿打小没了爸,到这边一直拿你当亲人,哪能说走就走呢。老万咂摸了半晌,感慨地说,咱采玲是个重感情的姑娘,我就怕耽误了娃儿的前程!采玲妈说你才是个重感情的,我们娘仨跟了你,我就算当牛做马也报答不了你的好处。老万说你咋又说这种瓜话,采玲姐俩整天爸啊爸啊地叫我,就是最好的报答了。采玲妈鼻子一酸,嗫嚅说,要是真有下辈子的话,我一准好好给你生两个大胖小子。老万说真有下辈子,我还叫你给我生闺女,贴心。
  白天里,采玲姐俩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采玲妈照顾老万吃好喝好了,他照旧慢悠悠地去地里干活。这一天,眼看到了吃晚饭的时辰,采玲妹妹也放学回家了,进屋就嚷着自己肚子饿了,扑到饭桌上伸手就要抓东西吃。采玲妈瞪了她一眼,说,咋那么不懂规矩,你爸和你姐还没回来呢,快撂下书包去外面看看。采玲妹妹答应一声,忙出门往玉米地方向去,一路上跑跑跳跳的,嘴里不停地哼着学校里新学的歌子。
  远远看见姐姐的自行车就立在地埂边。原来,采玲下了班没回家,而是直接去地里了,此刻,她正蹲在玉米沟里用手拔稗草呢。爸手里攥着锄头,一上一下锄着那些好像永远也锄不完的杂草,密团团的蚊子在他们的脸和手臂上嗡嗡地盘旋着。采玲妹妹叫声爸和姐,就颠颠地跑过去使劲挥舞着两只小手,帮爸和姐轰撵那些讨厌的虫子,它们呼啦一下飞起来,随即,又肆无忌惮地去包围她了,弄得她手忙脚乱地上下拍打个不停。老万看了心里不忍,怕把娃儿叮坏了。这时节的蚊子毒性最大,叮一口就是个大肿包,好些天下不去。于是,老万忙招呼着采玲收工回家。
  爷仨统共就一辆自行车。老万叫采玲捎上妹妹先回去吃饭,他说自己还不饿,在后面慢慢走就行。采玲不同意,非让爸骑上车子先走,她跟妹妹随后走回去。老万说要不干脆他骑车子带她们姐俩。采玲听了摇摇头,说爸腿脚不灵便那样很危险。后来,老万到底拗不过这姐妹俩,采玲骑车子,妹妹坐在前梁上,老万坐在后倚架上。一开始,老万还真有些担心,采玲毕竟是个姑娘家,怕她力气小蹬不动车子,没想到采玲一点儿也不含糊,车子骑得又稳又快,一眨眼就到村口了。
  老万家的灯早亮了,几扇窗户晃动着橘黄色的光芒,空气中静静地飘来一股夹杂着烟火味的香气。采玲妈把凉了的饭菜又回锅热了一遍。采玲妹妹刚一下车子,就冲屋里喊道,妈我们回来了。采玲妈闻声拿着笤帚笑眯眯地迎出来,从头到脚仔仔细细,把这爷仨周身扫了遍。随后,一家四口才进屋吃饭。
  后事:
  数年后,老万到底走在了采玲妈前头。下葬时,在采玲的坚决主张下,老万跟他原先的女人合葬在一处了,坟上立了块崭新的青石碑,上面并排刻写着:
  父亲大人万有义母亲大人刘凤霞(之墓)
  每逢清明节或年三十,采玲都要带着妹妹上老万的坟前跪拜祭奠。通常,姐姐嘴里念叨一句什么,妹妹也跟着念叨什么。
  2010年岁末于西北银川
  (《山花·上半月》2011年第7期)
第29章 旱季物语(1)
  李晁
  一
  此刻,我在贵州,在中西部,旱灾的范围越来越大。当然,我没有土地,体会不到农民的全部痛苦。我只是个在山间四处游荡的闲人。
  我处在这样一种状态,远离城市,对所有事物失去信心。我开始像一首诗里写的一样,开始关心粮食,人畜用水,以及气候对大地所患的疾病的影响上。
  白天,我从一座即将全面竣工的水电站出发(那里是我短暂的家),到附近一些村庄闲逛,那些看上去灰尘扑扑和村口碌碡差不多脏的孩子齐齐望着我,窃窃私语,我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不出意外,他们总是喊,那个闲得慌的人又来啦!
  我就是那个闲得慌的人。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我是一个诗人。这话我谁也不告诉,我只对那些牲口说。比如一次,我对三头在村口荒山上啃草的山羊说,嘿,伙计,我会把你们写进诗里。那只领头的灰山羊不屑地乜着我,说,咩。
  我知道它的意思,翻译成汉语就是,切。
  切,就是看不起。我不和它计较,我知道它是王德明家的羊,它的主人在我爸手下当民工,每月挣一千五百元,这还不满意,每次下班他总想从工地上顺点什么,偷截电线或拾块铁。有一次他还求焊工老刘给他割一块铁板,他想掮回去做回风炉的罩子,可那次被我爸发现了,当即按规定罚了他五十块钱。他心疼这钱,这意味着一天的工白干了,当下就有些不舒服,不舒服了看什么就都不顺眼。在回家路上看见自家羊蹲在路边啥也不干,便发了火,拾起路边的黄荆棍就抽羊,边抽边说,不多胀点回去,就晓得浪费粮食。领头的灰山羊被抽得最狠,咩咩直叫。当时我正好路过,羊知道主人的火气是我爸罚款造成的,从此对我就怀恨在心。
  我走街串巷其实不全是闲逛,也捎带观察,观察这里的风土人情、礼仪癖好。比如,我就喜欢待在一些有吊脚楼的地方,虽然楼下都是臭烘烘的牛圈,但楼上的姑娘却十分淳朴美丽。她们在午后会百无聊赖地坐在楼上晃荡双脚,要么嗑瓜子,把瓜子壳吐得纷纷扬扬,要么做女工,绣一对戏水鸳鸯。无论她们做什么,脚总是晃来晃去的。
  我就喜欢看她们晃脚,一摇一摆的,像在河边戏水,也像舞蹈。我看得入了迷,牛圈中的牛就不高兴了,它“哞哞”地冲我喊,我知道它们的意思,它们是说,好看吧,好看就娶了她。我总是不答理,偶尔回一句,好看就娶了?世上这么多美腿,我娶得过来吗?牛便知道我花心,下次再来,就提前预警,楼上的女孩便会发现我,发现了我,就不晃脚了,纷纷把脚缩回去,好像我是个不怀好意的外乡人。
  据我观察,这里最神出鬼没的居民是蜘蛛。它们躲在暗处,在白天,阳光暴烈的时候,那张网空着,如果不注意,你会觉得眼前什么也没有。要等一朵云遮住了太阳,你才能清晰地发现,那些漂浮着的灰尘及一两根晃动的稻草。这或许是张被遗弃的网,灰尘扑扑,毫无光泽。然而夜晚来临,当你打着手电经过此处,不经意间扫射,会发现空中蹲着的一个黑点,有时一动不动,有时随风微摆,像画中的佛。
  有次,我火急火燎地上厕所,在简易搭建的竹棚中,一不小心就迎面撞上了蛛网,可当下并没有蜘蛛。到了晚上,我起夜再去时,蜘蛛就在了,仿佛来上夜班。那张被我破坏的网被它轻而易举修复完毕了。
  我看着它,说,白天你的网黏着我的头了。
  它说,是吗?怪不得网破了这么大,害我又吐了不少丝儿。我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蜘蛛说,扯平了呗。
  乡间的娱乐可多可少,在这次旱季中,雨水匮乏,地翻不成,男人一时无用武之地,不是躲在哪家堂屋下“诈金花”就是搓麻将,被媳妇看得死死的男人只能在家和女人干那事儿。只有老人们背着手在田间地头查看旱情,可土地却是一张老太婆的脸,沟壑丛生,龟裂得起了板。看到这些,农人的心就揪紧了,望着四周的山头感叹,老天再不下雨,这里就要成火焰山了。至于干旱的原因,年轻一代都守着电视,看专家们怎么说。专家说,这是西南的暖湿气流没有遇上北方寒流的原因。
  私底下那些半大小子就议论开了,你说咋就遇不上呢,平时,就拿前年来讲,那雪下得……那凝冻,那雾,简直就是哈尔滨嘛。
  哈尔滨?你也知道哈尔滨?有人讽刺道。
  废话,谁不知道哈尔滨,我还知道北海道呢。北海盗?啥子玩意?我还南海盗呢。
  议论到这里,不可开交,正好我路过,那些小子就把我叫住了,喂,你知不知道北海道?
  你们说那干吗,还不想办法出去,待在这里尿都屙不出来。家里不让走嘛,说一有雨了,就忙了。
  有雨个屁,你看看这天,红得跟黔灵山的猴子屁股一样。
  我一走,那帮小子又议论开了,话题由猴子屁股变成了女人屁股。我不屑于和他们讨论女人,他们才见过几个女人?
  想到这里,我便看见两条狗在交配,咧嘴一笑,这一笑可就吃了大亏。本来我在村里就是个闲人,而狗正是为了撵闲人而养的,所以刚到村子里时,家家户户的狗像见了贼似的使大劲儿对我吠,其状之凶令人胆寒。后来我学乖了,再去就带着狗粮(那是我托人从贵阳买来的),狗吃了我的嘴软,从此见到我就摇起了尾巴,主人一般对待。
  可这两条狗历来对我抱有成见,它们一条是村里妇女主任的狗,一条是村委会计的狗,平日吃喝不赖,时常享受领导级的待遇,也是见过大世面的狗,连县长也见过(当然也差一点以火锅的形式献给县长)。所以,它们见了我的狗粮闻也不闻,反而暗自嘀咕,这是什么破玩意儿,能吃吗?
  我那一笑彻底把它俩惹毛了,如果当时不是连着,妇女主任的狗非上来咬我一口不可。我惊慌失措地逃走,听见身后那公狗对母狗讲,看见没,城里人都是软蛋,可想而知城里的狗也是一个德行。
  母狗“哼哼”了几句,越发崇拜起这条叫黑虎的公狗来。
  二
  太阳挂在天上,烧着的却是农人的心。人心都乱了,乱如麻。我的心也乱了,我乱的原因不是因为缺水,事实上工地上一点也不缺水。
  大坝早已蓄水,高峡出平湖,水位高出下游河面八十余米,解决了附近几个乡的吃水困难,甚至镇上的洒水车也常来湖区汲水。人们烦恼的是地里无水,而抽水设备又如此稀少,况且抽水耗电,一算,灌溉成本高得吓人,地就一直荒着。
  爸的单位曾想用一批钢管帮地方架设引水管道,并提供抽水机,把水引到地里去,可后来不知怎么就没了下文,再后来,听说当地政府想让施工局出钱,而不是现成的物资。他们的说法是,即使管道架成了,抽水的电也用不起,光电费就比农作物的收成还高,况且在山里架设管道十分困难,耕地也很散,根本不能保证每块地都灌到水,计划就此破灭,不了了之。
  言归正传,我说我的心乱了,其实是因为碰见了春香。
  春香的爹杨三秋原本是个杀猪匠,电站修起来时,便打些零工。当和所有人混熟后,他的本色就显露出来,一开始只是小偷小摸,锯些钢管拾些建材,见没人阻拦,胆子跟着水位一路走高,偷起了水泥,还专门雇了一辆拖拉机动力的农用卡车,一拉就是一车,倒手一卖就是一两千,一晚上拉几趟,抵得上杀半年猪了。
  春香不像他爹,人长得秀气,身材苗条,穿着朴素。当然,我可以用更考究的词来形容春香的美,但我不这么做,春香的美是难以概括的,哪怕用诗这样的艺术。
  第一次见到春香时,我正躺在院里午睡,在一把竹榻上,这是我打发漫长白日的方式,夜晚我会用另一种方式。春香轻盈地出现在屋檐前,对我轻唤道,是李部长家吗?
  我醒来,像有只手挠我,睁开眼,原来是只苍蝇,我晃了晃脑袋把它赶走,结果发现了一旁的少女。春香穿着一件与我堪称情侣装的淡蓝色碎花长褂,亭亭玉立,由于阳光从对面的骆驼状山峰上照射下来,处在暗处的我竟一时满眼光晕,春香的相貌顿时变得十分模糊,我慵懒地问,你找谁?
  少女走进屋檐,我这才看清她的容貌,瞳孔顿时放大,眼冒金星,难道我在做梦?见我肆无忌惮地打量她,春香有些不自在,说,我爸让我来,说李部长家可以洗澡。
  她这么一说,又见她臂弯里挎着的脸盆,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我说,是可以,不过水还没烧,你要洗吗?我给你烧去。
  她点点头,一只手伸到鬓发处拨了拨散开的头发,说,谢谢。我起身走开了,没走几步又回头问,你爸是谁?
  杨三秋。少女答。
  我说,哦。随后往浴室走,走到一半我才想起问她的名字,那你叫什么?杨春香,他们都叫我春香。她把目光从竹榻上转移到十米开外的我身上。春香?你叫春香?我笑着说。
  怎么了?她一脸疑惑。
  没什么,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李梦龙。我开玩笑说。李梦龙。梦龙?你的名字还蛮奇怪。春香嘀咕道。
  我将热水器一通上电就火急火燎出了浴室。自从我家装了这东西,工地上的人,特别是女人就爱来我家洗澡,一天下来竟要接待不少人,简直成了公用澡堂。
  我来到春香身后时,她正坐在我的竹榻上发呆,低着头,见我到来,才弱弱地问,你真的叫李梦龙?我怎么听人家说你叫李杭呢?
  听谁说的?我问。
  听我们村的人说的。春香说,他们说你……说我什么?我欣喜若狂地问。
  没,没什么。春香想帮我掩饰我在乡间的名声。我偏让她说,你说嘛,我又不怪你,真的,他们都怎么说?
  在我极力怂恿下,春香才断断续续告诉我,他们说你神神叨叨的,喜欢……喜欢和畜生说话呢。
  哦。我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他们还说什么?
  还说……还说你整天东边走走西边逛逛,像黄鼠狼,不知道安的什么心。春香还是不敢望着我。
  我“嘿嘿”笑了起来,说的好,说得真好。
  春香这才吃惊般抬起头来,与我眼神对视的瞬间,我才知道她是对我有兴趣的。她问,他们这么说你,你还说好?
  我说,他们说得对,我就是游手好闲嘛。你没上班吗?春香问。
  上个月还上,这个月不上了。我说。
  怎么会?他们把你开除了吗?听说你在城里工作?嗨,是我把他们开啦。我满不在乎地说。
  把他们开了?春香一脸疑惑,旋即又问,那你是干什么的?
  我?我什么都干过,卖过汽车、当过职员、开过桌游店,前不久我还是个导游。
  导游?你去过很多地方吗?
  也不算多,反正省内几乎都跑遍啦……你跟我来。我说。
  春香跟我进了屋,这是间二十平方米的宿舍,我一人住。原本还有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和我一块儿挤,可后来他受不了工地上的寂寞,没出三个月就找借口跑掉了。这个大学生后来听人说什么都不会,连图纸也看不懂,眼神还不行,一次差点从九十多米高的左坝肩掉到基坑去。
  房间里简洁地摆着一张床,书桌,一个简易衣柜,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我正是看中了工地的清静才来休假的,事实上也是我妈把我赶过来的。她说我干什么都不成,没长性,让我下来好好接受教育,看看师傅们如何与寂寞打交道,度过漫长岁月。
  我指着墙上一张省内地图说,凡是被我做了记号的,我都去过。
  春香用微微泛红的手沿着地图上被我勾勒出的线路游走,像在破解一个个复杂的谜。好半天我没有叫她,她只是小心翼翼地辨认地图上的踪迹,而我正在日光灯下打量她。
  春香的皮肤很细腻,不是城市女孩拥有的那种无懈可击的妆容下的肌肤,而是那种纯天然接近婴儿般的质地,白中通红,高原红。我喜欢看这张脸,更喜欢这脸上的五官,那么灵秀。我吞了几口口水,并立即被呛着了。这时春香才把目光从地图上移开,问,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没事儿,你继续看。她又看下去,我才又看她。
  三
  我往往在精力充沛的时候,通常是下午,进村溜达。人们看我的眼光又变了,我知道这种变化的原因,连那两只全乡闻名的斗鸡也知道了。
  一群乡间的纨绔子弟正在学校的操场上斗鸡,两拨人把不大的地盘围了个水泄不通,我也挤进去想瞧热闹,我还没见过一次货真价实的斗鸡呢。我来了,人群自然给我让开一条路,这既出于我和那群青年相识,也出于我在当时的特殊地位。这地位是春香给我的,坊间已在盛传春香和我的关系不一般了。
  两只鸡在我到来前就已经斗了数个回合,不约而同受了伤。一只鸡的鸡冠上被啄出了血,淅淅沥沥洒了一地,另一只鸡的羽毛被抓得稀稀拉拉,奓着,露出难看的鸡皮疙瘩,跟烫过似的。我一来,就跟着那群青年呐喊助威起来,并入乡随俗买了二十块钱的注,买那只毛少的鸡胜。结果刚交完钱,两只鸡便边斗边商量起来。
  毛少的鸡:看见没,那人出钱买我赢。
  毛多的鸡:看见啦,咱们让他输,先委屈委屈你,日后我再输你一次。毛少的鸡:别见外啦,咱兄弟,谁跟谁呀。
  ……
  听鸡这么一说,我就不高兴了,心想,连你们也作弊,难道就因为春香和我走得近?我“哼”了一声就走,身后的结巴二蛋喊我,还,还没,斗,斗完呢,走,走,什么?
  斗什么斗,输定啦。我喊道。
  众人不解,在我还没有走出他们视线时,果然,按照事先约定,那只毛少的鸡做出胆怯状,面对毛多的鸡的凶猛进攻丝毫没有还手之力,节节后退,并表演性地摔倒在地,像鸵鸟似的把头插到沙地中,死活不出来,面对众人的厉声咒骂也无动于衷。见状,毛多的鸡脖子上那圈闪亮的毛才骄傲地软下来,此前那圈毛跟孔雀开屏似的。
  结巴二蛋对已走远的我吼道,还,还真,被,被你,猜中啦,风水先生都没这么厉害。后半句二蛋居然一个结巴也没有,众人称奇。
  我喜欢春香,但没有表露出来,谁问我也不说,只是摇头。
  一次在我出门散步时,不知不觉来到春香家门前,可春香并不在家,这不是别人告诉我的,而是春香家的两头猪。
  我心不在焉地走近,打断了那两只小猪兴高采烈地拱地,那片背阴的地方被它们拱得跟臭水沟没什么两样,我看了一眼,调侃说,都说闹旱,你们倒是玩得欢。
  听我这么一调侃,两只猪不乐意了,它们发出男人打鼾时的声响,噗——哼——噗——哼——这意思我明白,它们在向我齐声喊,春香不在家,春香不在家!我又问,那她在哪里?
  两只猪面面相觑后,毫不厚道地说,就不告诉你,气死你,就不告诉你……我一气之下就踹了其中一头猪,没想到它却发出杀猪般的叫喊,好像我要宰了它。这时杨三秋正好回家,见我欺负他家猪,当下脸色便有些阴沉,但又不敢对我摆出臭脸,勉强挤出笑容对我说,哟,李公子,什么风把你吹来啦,李部长呢?最近忙吧,告诉李部长,下次我请他喝酒。
  我没说什么,做贼心虚,很快走了。
  我路过一眼儿池塘,池塘里早没了水,可鸭子们还在烂泥上踩来踩去,好像这样能踩出水来。看着它们,我心生怜悯,心想,天旱,人苦,连动物也跟着受罪,还不如做野鸭。坝上库区的野鸭就肥得流油,施工局的老大总想打几只,让我爸想办法在当地找两支还没被收缴的猎枪。
  鸭子们看穿了我的心思,顿时“嘎嘎嘎”地叫唤开来,我知道它们是害怕了。我就说,怕啥嘛,又不是拿枪打你们。
  鸭子还是“嘎嘎嘎”地叫唤,意思是,野鸭也是咱亲戚嘛。
  它们这么一说,我就没什么话了,心想,你们这些穷亲戚还惦记着别人,别人早把你们给忘啦!踩你们的泥巴去,小心把蛋踩烂。
第30章 旱季物语(2)
  我已经一连几天没有见到春香了。她不再来我家洗澡,可来我家洗澡的人偏偏要提她,尤其单位里的女人,她们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告诉我,春香不适合你呀,你怎么也是我们部长的公子,一表人才,又去过那么多地方,怎么就喜欢个乡下姑娘呢?我们可是流动单位,电站一建成就要往别处去,到时候你是带春香走还是留下来呢?
  我不说话,她们又说,春香人是长得标致,但光长得标致也没有用嘛,你要找女人就找个能在事业上帮助你的,男人嘛,就应该把眼光放长远些,不然以后很难混的,你说是吧?我还是不说话,只悄悄去把热水器插头给拔了,让她们洗冷水澡。当她们抱怨今天的水怎么这么冷时,我终于说话了,我说,有水就不错啦,你看别的地儿,别说洗澡了,就是喝一口也要走上好几里。
  妇女们喋喋不休地走了,走前还在为我的终身大事而惋惜,好像春香真的和我成了婚。在她们摇着头以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离开后,我对蹲在电杆上看戏的麻雀说,你们要是也喜欢春香,就拉些屎在她们头上,她们说她坏话呢。
  麻雀们回答,还用你说,别看我们秀气,但也不是吃素的。
  不一会儿,我听见一群妇女的尖叫及诅咒在晚风中四起,如一群被惊飞的麻雀。
  四
  骗人!你根本不叫李梦龙,为什么要冒充别人?春香有些生气地质问。你怎么知道我不叫李梦龙?别人说的?我满脸笑意地问。
  春香点点头,单手背在身后,随即出其不意地把一张报纸甩到我面前,你自己看吧。这是一个月前的晚报,上面报道一个导游不仅把外省旅游团独自撇在景点,而且还对游客大打出手,随后又无端消失的消息。那个被曝光的导游的名字清清楚楚地显示为李杭而非李梦龙。
  关于我的介绍是这样的,李杭,贵阳人,实习导游。
  你怎么解释,为什么要骗我?春香嗔怒道,我这么相信你,你为什么要瞒着我呢?
  我强装笑意,问,你怎么得到这报纸的?
  春香露出不愿理我的神色,没好气地回答,你管是谁,那件事是不是你干的?
  是。我说。
  你为什么要那么干?春香有些不解,情绪似乎比之前稳定,但脸上依然阴云不散,因为我骗了她。
  春香不高兴了,我就得让她高兴起来,我实话实说,那帮人糟蹋水。
  春香沉默下来,可能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答案,原本以为我是个不负责任的人。她还想问我什么,但又犹豫了,最终没有问出口。
  一切只有我心知肚明,报纸的报道难免片面,我压根儿就弄不明白那帮有钱人不远千里来贵州是为了什么?我容忍他们的言论,但在用水问题上,我实在忍无可忍,我不想复述那些令人心痛的场面及那种毫不在乎的姿态,他们凭什么在我们这里浪费水?我和一个富二代或假富二代模样的家伙打了起来,原因是我说了他一句,洗个头,没必要用三桶水吧。结果全团的人都站在他那一边,还宣称,我们爱用多少用多少,你管不着……回到城里,我才知道自己面临了多大压力,报纸报道了这一事件,评论呈一边倒的趋势,险些升到破坏全省的旅游形象上来。那段时间上门采访的记者一拨接着一拨,其中还有我的中学同学,他们都想从我嘴里套出点什么,可我能说什么呢?我不想让此事继续升级,为此,只能躲到乡下来。
  许久,春香的表情才舒展开来,恢复成以往我熟悉的那个少女了。我感到欣慰,春香也显得豁然开朗,喃喃自语道,李梦龙,梦龙……你为什么要编这么一个名字?比你本来的名字好听多啦。
  这就是我本来的名字,我继续逗她说,我的小名儿。
  真的吗?你小名儿叫梦龙。为什么要叫梦龙呢?春香暗自嘀咕,难道是你妈妈怀你的时候梦见过龙?春香的眼神闪烁出孩童般的光泽。
  你真聪明。我说。
  我猜对了?春香不敢相信地望着我,脸上的酡红越来越深,越深我就越喜欢。
  我没说她猜对了,也没说猜错了,只是让她到屋里说话。外面阳光太盛,我有些头晕。那次之后,春香对我的名字就不再怀疑。不论谁叫我李杭,她也只会在心里喊,是李梦龙才对。
  春香迅速喜欢上我的前职业,这是我有所预料的。外面的世界充满无与伦比的吸引力,尤其对春香这种几乎足不出户的姑娘来说。
  好在我身边有不少风景图册、城市游记,这是我的一个癖好,走哪儿都随身带几本,这次来则带了半箱。春香像发现宝库似的,对那些装帧精良,有着绝美风景照的书籍图册赞不绝口,好像世界的窗口就此打开。
  我对她说,你挑吧,我全借给你。真的?春香问。
  春香真是个淳朴到极致的人,连我如此确定的事情,她也不敢相信。我说,真的,我骗你干吗,我骗过你吗?
  春香这才笑了,最终只借了一本图册和一本书。原本我让她多拿些,借个五六本,可春香说,拿多了也读不过来,还是一本本读比较好。
  杨三秋知道春香开始找我借书并频频出没我家时,不乐意了,他和所有人一样是反对春香和我在一起的。虽然他要时常仰仗我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能致富,但对我极其警惕。春香高中毕业两年多了仍待业在家,他不愿她出门打工。这是春香的姐妹招弟告诉我的。招弟在乡里的饭店做服务员。她说,春香被她爸看得牢牢的,就是一头牛也不能这么看着呀。我问,杨三秋为什么要这么做?
  招弟说,还不是因为春香的妈。她有病的,瘫痪,要人照顾,家里离不了人。春香的哥哥出门打工就够了,他们希望春香一辈子留在身边,照顾他们,养老送终,你说自私不自私?春香会被他们毁了的!我愤愤不平地说。
  可不是嘛,春香是命苦啊!
  我希望改变春香的命运,当然,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不可能让杨三秋答应我把春香带走,而且仿佛为了让我死心,杨三秋花大价钱托人送礼又请客吃饭,竟把春香安排进了乡政府。具体什么工作我不知道,好像是给副乡长做秘书还是什么的。
  这件事不是别人告诉我的,而是我亲眼所见。那天,我参加我爸的饭局,在乡上最大的饭店里,竟然遇见了春香。她坐在副乡长身旁,极不自然地招待镇上来的领导。我看见她时,她正对着眼前的酒杯发呆,愣愣地,随即被那个一脸疙瘩的副乡长捅了一下,示意她该向领导敬酒了。
  原来春香干的是这么个活儿,这让我很担心。我悄悄对服务员招弟说,麻烦你去把春香叫出来。
  招弟显出为难的样子,不是我不帮你,你看看,里头都是乡镇的头头脑脑,我这么一喊,不是得罪人嘛。这饭店又不是我开的,我可担待不起。
  我想想,也对,便写了个纸条,让招弟无论如何帮我递到,这她就答应了。我写道:春香,你怎么干起这个工作了?不适合你,去城里吧。
  两桌人都酒过三巡后,我还清醒地留在饭店。乡政府的饭局终于结束后,我才看见春香在饭店的大厅里寻找我的身影。我稍稍扬了扬手,她就发现了我,但她不敢就这么走过来,领导们还没走,她也不敢动。等把那群红光满面、大腹便便的公仆送走后,春香才和我短暂地碰了个面。不知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害羞的缘故,总之,春香的脸一直红彤彤的,像个苹果。她急切地问,你说的能行吗?
  我阴沉地说,不行也行,你自己想想,干这个,你会开心吗?
  春香无语了,可目光仍在询问。我再接再厉说,走吧,离开这儿,都什么年代了,你有人身自由的。这是我第一次这么严肃地对待春香,平日我们都有些扭扭捏捏。我是看不下去了,春香再这么干下去,搞不好会成为哪个领导的小老婆。我这么说可不是诋毁领导,他们是男人,我知道,一个个都是狼。我也是狼。
  春香点点头,并让我今晚晚些时候去她家。话刚说完,副乡长就急匆匆把春香招走了。他们上了乡政府那辆崭新的猎豹车,上面挂着“抗旱救灾专用”的牌子。
  五
  这是春香第一次主动约我,我们的见面还算圆满。这得益于那些平日看我不顺眼的动物。它们在这个夜晚无疑是我的同谋者、“秘密兄弟会”成员。当然,它们不是看在我的面上,而是为了春香。
  一出门,两只爱慕春香的蝙蝠就以古怪的飞行姿势在我头顶徘徊,拐来拐去的,像在发抖。我没理它们,径直往路上去。
  看,他出门啦。一只蝙蝠说。
  另一只没好气地回答,哼,还不是去春香家。听了这话,我暗自嘀咕,还真瞒不过你们。
  蝙蝠无疑探听到了我的心思,不约而同回答,那当然。
  我不再琢磨这两只怪物了,可一想着它们能把人的心思看穿,就忍不住哆嗦,路也走得歪七扭八了。结果不出意料迎来一片嘲笑,一只蝙蝠说,看他那点出息。
  我开始巴望它们飞走,老跟着我干吗?
  另一只蝙蝠“哼”了一声,那意思我也明白,它是想说,跟着你,是看得起你。
  我对着暗下来的天空挥了挥手,像是致意又像是在驱赶它们,可那两只蝙蝠一直在我左右,若即若离,到关键处,还像导航仪似的向我发出一两条及时的警告,比如,前方二十米,有狗出没,注意绕行……在它们有意无意陪伴下,我们沿途绕过了所有有人出没的场所,甚至谁躲在哪个犄角旮旯,蝙蝠也一一透露给我,带些炫耀的样子。比如,在村边的水塘旁就埋伏着一个外乡的贼,他想偷老姜家的画眉。老姜养画眉在十里八村是出了名的。
  一只蝙蝠对另一只蝙蝠说,那狗日的还蹲着呢。
  另一只回答,可不是,还拿着肉,准备对付老姜家的阿黄哩。
第31章 旱季物语(3)
  一只又说,老姜最近又抓了几只上好的画眉,虽说和咱不沾亲带故,但好歹也是长翅膀的,我们不点破,让贼偷去。
  另一只回答,在理。
  于是,我们就绕过了贼,往一条据侦查连一只狗也没有的路上走。春香家就在不远处了。春香家也养着狗,而且还是条轻易不出门的大狼狗,被圈养在院子里。杨三秋偷水泥致富后,开始摆阔,村里的土狗竟看不上眼了,专程从城里买了只纯种德国黑背,一脸威风,头大得像个脸盆,连村干部也轻易不敢上门了。我知道这里面的玄机,杨三秋这是防着我呢,他知道我怕狗,就特意买了只凶狠的。
  可一到了春香家门前,我一兴奋,把这事儿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望着那两只仍在头顶发出噪音的蝙蝠,暗想,这下,你们可以走了吧。
  蝙蝠“嗤”的一声,笑了。我这才一惊,恍然大悟,想起里面的狗来。一时间我觉得风声鹤唳,还莫名其妙地认为,杨三秋肯定也在里面,说不定正牵着狗四处巡逻呢。
  我一胆怯,蝙蝠们又笑了,带着深深的嘲讽。直到一只好心的蝙蝠给了我暗示,我才知道现在杨三秋并不在家,而那只狗也被拴到后院去了。
  我笑了,一脸轻松,感激着面丑心善,还在头顶拐来拐去的蝙蝠兄弟。就这样,我才一路无阻地来到了目的地。春香早就等着我了,在她的闺房里。
  见我来了,春香急忙把门掩上。我正想诉说来时路上的不易,春香的话就把我的唠叨盖住了。
  这时,我听见窗外那两只蝙蝠说,妈的,终于大功告成啦!
  六
  春香问,我去城里能行吗?
  我说,行,怎么不行,以你的条件,找个像样的工作不成问题,我也可以帮你嘛。
  春香又问,你自己不还没工作嘛,怎么帮我?
  我大包大揽地说,找工作还不简单,给你找个也容易,就不知道你乐不乐意?
  你说,啥子工作?
  反正比你在乡政府伺候当官的强。去酒店做前台怎么样?要不去公司当文员?我都可以托朋友把你弄进去。
  那工资多少?春香不好意思地问。
  怎么也有一两千吧,具体我不清楚。你在乡政府多少钱?不知道,我才去,还没发工资呢。
  那应该多不了,不如去城里,干脆住我家,我妈也闲得很,你正好陪陪她。那怎么行!春香不好意思地说,帮我找工作就够麻烦的了。
  有什么不行,春香,你怎么就这么不自信呢?
  说到这里,我原本还想进一步谈谈我的构想,可春香却扭过脸,表情忧伤,我不解地问,又怎么了?
  好半天,春香才说,那我妈怎么办?她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我爸又整天不归家……我确实没想到春香母亲的问题,这让我头疼,一时不知怎么回答她。只好扯扯闲话,聊聊这久旱不雨的天气,直到告辞。我本想还坐一会儿,可春香说,太晚了,我妈耳朵尖着呢。下次我去你家。
  我知道春香的意思,只好无奈离去。
  七
  我和春香的事到底没成。我不知道是那次去她家的结果还是因为杨三秋最终陷入“水泥门”事件,反正那几天够乱的。杨三秋人是逃了,可偷运水泥的车还被扣着,他揪着心,又不敢托人把车要回来,不然罚款和派出所可不是闹着玩的。为了这事他一直压着火,直到春香找他说,要辞去乡政府的工作而跟我去省城。那次,父女俩大吵了一架,杨三秋怀恨在心,说,你找谁不行,偏偏找那小子!别看他是城里人,可啥也没有,名声还不好,都上报啦,你图个啥呢?这是面上的话,还有些话杨三秋不敢说,因为调查水泥被盗一事经我父亲一手督办。他是施工部的头儿,为了这事还让我少接近春香,人言可畏。
  好几天来,我的心都紊乱不堪,没想到这次休假竟有这么多烦恼。我一方面惦记着春香,另一方面回城的渴望困扰着我。脑海里,一个声音疯狂地喊,春香!春香!春香!一个声音理智地反驳,春香,春香,就知道春香,再这么待下去,你人就要废啦!
  我从来没有如此矛盾过,一心想着春香,一心又想离开此处。旱季持续着,报道说有越来越多的矿泉水已运达灾区,可我知道这只能解燃眉之急。农人真正着急的是地,地里无水,日子就没有希望,看不到尽头。
  此刻,我的心情也和这大地一样,渴望一场春雨的到来,越大越好。
  我有好多天没见到春香了,还是招弟给我带来了她的消息。她说,你走吧,春香去不了了,你和她有缘无分。
  我问,春香这么说?
  招弟点点头,劝慰我说,你走吧,春香念着你,却不能跟你一起走了。你在这里待一天也只是增添一天的烦恼,什么事也干不成,不如一走了之,眼不见心不烦。不过有一样事,春香务必让我转告你。
  什么事?
  她希望你继续干导游,不要灰心,她觉得你是个好导游。招弟说。刚说完她就走了,大概怕我缠着她问东问西。
  春香是铁了心了,你走吧……走吧。招弟走出一段路后转身朝我挥手喊道。
  我的心像被什么动物啃噬着,钻心地疼,疼过之后就是无尽的苦恼。苦恼的时候,我就求落在电线上的燕子,我问,春香在干吗呢?
  它们不理我,反而一哄而散。
  我又问地上的蚂蚁,你们消息灵通,春香在哪里,我想找到她。
  它们也不睬我,忙着搬家。它们这一忙,我就疑惑了,难道老天要下雨?这时,我才注意到天空,一层稀薄的乌云正在西北的天际集结,最终漂过了大坝左侧的最高峰——断指山,并一路朝营地的方向匍匐过来。工人们不约而同停止了施工,对着天空指指点点。
  民工小艾对我说,不知道他家下雨没有。我问,你家在哪里?
  安顺。
  那可是重旱区。
  小艾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都说我们这里天无三日晴,可我老家十个月都没下过一场雨了。别说地,人也快渴死了,政府都让我们出来,可我们这些壮劳力一走,家里的老人就更受罪了。听说最近在打井,也不知道打出水来没有。
  我望着小艾揪心的脸,也望着天,期望这雨能痛快地下下来。小艾和我一样,这个十八岁的青年正在默默祈祷,祈祷这雨也能下到安顺去。
  这时,爸的手机接到短信,一场人工增雨正在酝酿之中。
  乡上已经打了增雨弹,不知道这雨能下多大,越大越好啊!爸说。听说要下两场二十五毫米以上的雨才能有效缓解旱情。我说。
  可不是嘛,听天由命啦。爸回答。
  雨,最终下了起来,打到屋顶的石棉瓦上竟是石子蹦蹦跳跳的声音,说明雨势不小。我刚冲出门,还没在雨中站足一分钟,雨就加大起来,而且越来越大。这时,我才深切感受到老天爷的意思,那是为我和春香流泪嘞。
  爸在屋檐下喊,你淋雨做什么?快进来!
  我没有动,对他说,我就想淋淋雨,淋了雨我就要走了。
  爸没再说什么。我在工地上足足待了两个月,他知道我待不下去了,毕竟是城里长大的,吃不了乡间的苦。在乡下,寂寞啊!
  雨断断续续下了两个钟头,这可是宝贵的两个钟头,听说明后几天还可以增雨作业,这样春耕就有希望了。
  那几日,我在村里疯狂寻找春香的身影,希望她能和我谈谈,哪怕是告个别,可春香却平白无故消失了。看我整日失魂落魄的样子,在乡政府与村庄的道路上徘徊,招弟看不下去了。她把我拉到一旁说,别找啦,春香去她外婆家了,就是为了躲你。
  躲我,她躲我干什么?
  你呀,死脑筋,她让你走你就走呗。她和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该回到以前的生活中去,也不要打扰她的生活,她心里够乱的了。
  对了,你借给她的那些书,她让我还你,你跟我去拿好了。
  不用,让她留着吧。许久,我才丢下这句话,说完,我就走了,再没有回到村上。
  当夜,我辗转难眠,那些平日与我熟稔的动物仿佛不想触及我的伤心,纷纷对我禁了口,它们开始以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窃窃私语了。
  第二天,我收拾好行李,一些衣物,几本图册,还有那台春香玩过的psp,里面尚有一些春香没闯过的关,我没有接着玩,一直让进程保存在那里。
  我背着来时的那个登山包,穿上夹克,蹬上皮靴,踏上了返城之路,一如我来时的样子。我故意不让爸派车送我,而是打算走到乡政府,坐今晨第一班开往省城的班车。我知道这一别,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一路上,鸡鸭羊狗猪牛都默默注视着我,一句话也没有,我知道它们这是同情我呢。这帮牲口,和人一个德行,我和春香好的时候,个个反对,而一旦我离春香远去,就个个魂不守舍,叹息连连。
  我笑着说,这是干吗呢?愁眉苦脸,天下雨了,日子就有盼头啦。羊“咩”了一声。
  猪“哼”了一声。牛“哞”了一声。鸡鸣了一声。鸭“嘎”了一声。狗吠了一声。
  它们是在欢送我,也是在挽留我。
  我压抑着内心的情感,故作轻松地说,看好春香啊,有了好人家就给我报个信儿。
  说到这里,动物们都散了,不愿我提起春香。在它们看来,提及春香,只会让这场离别显得更加悲伤。
  我远远离开了村庄,心里还惦记着春香,她在做什么呢?没有动物告诉我,我就猜测,还在睡觉吧,说不定正在做梦呢,会不会梦到我呢?我叫李梦龙,对了,这个名字真的和梦有关。我和春香的故事就是一场梦。梦有开始也有结束,现在就是结束的时刻。也许这个梦的结束正好预示着旱季的一去不复返,如果是这样,我的心多少会好受一些。
  班车来了,我和去镇上采买农资的村民挤作一团,他们都说,雨季来了,生产终于要恢复了。一脸开心的样子,像过年。
  车吼叫着,开动了,路上我想着春香,直到公路上开来一列列军车。看见解放军,村民激动了,纷纷把头伸出去,这是来帮咱们春耕的解放军呀……当第一辆军车按响喇叭朝我们打招呼时,我仿佛看见春香坐在驾驶室里。一个穿军装的女兵正热切地望着窗外的土地,看着擦肩而过的我们的车,在目光交错的瞬间,我情不自禁朝她敬了个礼。
  (《上海文学》2011年第5期)
第32章 我的1991(1)
  畀愚
  1991年底世界上发生了一件大事,苏联在一夜之间解体为十五个独立的国家,但我一点都没觉得奇怪。我只是感到高兴。我的客户从原来的一个国家,一下变成了十五个。
  早在那年冬天来临前,我就是中苏边境上的常客。跟来自全国各地的生意人一样,我们聚集在一个叫黑河的地方。从地图上看,那是中国北端的一座小城,在小兴安岭与黑龙江的夹缝之间,与俄罗斯的布拉戈维申斯克城隔江相望。那里蓝天碧野,四季分明,却常常是夏天还没结束,冬天就已经到来。然而,没有一个生意人会畏惧严寒。生意像燎原之火一样让这座小城每天都热气腾腾的,到处是操着俄语的中国人与说中文的苏联人,还有谁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的蒙古人。世界从没像当时那样地混乱而有序。我们用火车、汽车、马车与人力车,把各式各样的日用品运到这里,卖给那些整天嘴里喷着酒气的苏联人,再把他们的卢布兑换成人民币。
  每年的九月一过,黑龙江上就开始结起厚厚的冰层,那是老天爷在为走私者们搭桥铺路。漆黑的深夜有时也被北极光与探照灯照得雪亮,辽阔的江面成了一个天然的大通道。我们穿过冰面讨价还价,在两岸边防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间握手成交。那时候,我已经不光是女式内衣的代理商。自从来到黑河,我把经营扩展到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只要江对面的苏联人用得着,这些东西过不了几天就会出现在我的货单上。我曾经用两辆拖拉机的腈纶衫与人造革大衣,外加一箱二锅头,从一个苏联人手里换了一卡车的望远镜、自行车、收音机与钢精锅,连同他那辆军用卡车,刚驶出黑龙江的省道,它们就被抢购一空。
  等到那个苏联人再次开着一辆军用卡车过境时,我们已经成为朋友。这个满脸长着棕色胡子的中年人,身材粗壮,性格温和,曾经当过铁路工人、边防军与人民教师,现在是对岸布拉戈维申斯克城里的黑市商人。他喜欢喝酒、唱歌与女人,可我却怎么也记不完整他的名字。他有个长得一口气都念不完的姓名,据说是把他父亲、祖父与曾祖父的名字都放在了里面。为此,我对他说,我得把你名字记在一张纸上,这样才不会忘记。
  你可以叫我伊万。他笑着说,朋友们都叫我伊万。
  在认识娜拉塔莎之前,伊万是我见过的中文说得最好的苏联人,也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多情的男人。自从见过我的房东,他便对这个寡居多年的中国女人一往情深,常常在夜里穿越边境,除了睡觉,更是为了让她不再忍受寂寞的煎熬。
  我的房东同样是个感情充沛的女人,在她不到四十岁的生命里已经有过三任丈夫。春天过后,黑河的山野间开满了映山红,让这个女人的心也像这些盛开的花。她常常会在夜里离开屋子,去江边的花丛中等候为她偷渡而来的异国情人,然后就在花丛中野合,像那些急切的恋人们那样,再带着一身的花粉与草屑回来。不过,有时候他们也会在女人的炕上喝酒,吃她做的小鸡炖蘑菇,抽着伊万那种呛得要命的苏联烟。
  有一次,在应邀跟他们一起喝酒时,伊万搂着那女人问我为什么从来没见我找过女人,是不是不喜欢女人。我说我是个南方人,我受不了一年只洗几次澡的女人。伊万在听明白后,发出粗野的大笑。他笑着建议我应该找一个他们苏联的姑娘。他说,我们俄罗斯的姑娘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
  我说,那你为什么要找一个中国女人?
  伊万愣了愣,扭头看着那女人,说,为了爱情。
  这话一下就让我变得有点感伤,回到房里,躺在冰凉的炕上怎么也睡不着了。我在那天夜里,又一次开始想念起那些我经历过的女人。
  一个男人的口袋里有多少钱,身边就会有多少女人。这是余乐声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这个有点神秘的小个子男人,在当了六年的业务科长后忽然辞职,自己开了一家更大的内衣厂,除了生产胸罩与三角裤,他还把产品扩大到了浴衣、袜子、手套、毛巾与毛巾被。没有人知道他哪来的这么大一笔资金。他把我们这些原先的代理商全部请到广州,召开了一场规模庞大的订货会。余乐声在会上给每人发一份合同,并且说只要我们把名字签上去,就是他的代理商了,为此他愿意把返利提高两成。等到我们签好合同,他有点激动,跟我们一个个握手时,不停地说为了这一天,他已整整等了十年。
  此后,每次来到广州他招待我的不光是酒菜,有时还有女人。这些女人通常是商店里的营业员,他厂里的女工,而更多的是做那种生意的。余乐声在这方面是个老手,他能站在1989年的广州大街上一眼就看出来,路过的女人中哪个是干这行的。开始时我一直以为那是吹牛,一直到一次酒后,他当场把我拉到一个公用电话亭前,等里面的女人打完电话出来,他笑着说,小姐啦,陪陪我香港来的朋友啦。
  那个烫着爆炸头的女人没有看他,而是将信将疑地打量着我,用标准的普通话说,你是香港人?你付港币吗?
  我相信,余乐声只是在用最简单的方式告诉我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只要有需求,就一定会有供给。那天,他站在街头大言不惭地说,做生意嘛,管它白猫黑猫,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
  黑河就是这么一个生意人的地方,而我更喜欢江对岸布拉戈维申斯克城里那些俄罗斯姑娘。她们金发碧眼,长腿细腰,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们热情似火,让我每次一见她们,都会回想起以前看过的黄色录像。但我不像伊万,我绝不会为了找女人睡觉去穿越边境。我过境只是为了生意,然后才抽空找她们睡一觉,虽然那时跟对岸的边防军已经相当熟悉了。为了生意,我们会隔三差五轮流请那些士兵喝酒,送他们那种好看而不实用的小玩意儿,为此我还差点送了性命,就在布拉戈维申斯克的一家小酒吧里。
  那天喝多的是个年轻的苏军中尉,他拉住我,掏出腰里的手枪非要卖给我。我说我可以给你钱,但我不能要你的枪。年轻的中尉显然也是个生意人,收了钱后一次又一次地把手枪往我怀里塞。最后,我只能把手枪放在桌上,说,这玩意儿会让我回去坐牢的。
  中尉不耐烦了,一把抓住我,把我的脑袋摁在桌上,用那把手枪顶着,又对着整个酒吧里的人喊:那我就在你坐牢前枪毙你。
  所有的人都被吓着了,而我在那刻真的以为会死在这个叫布拉戈维申斯克的地方。
  阻止中尉的人是娜拉塔莎。她起身绕过桌子,就像情人那样挽住他握着手枪的那条胳膊,在他耳边温柔而果断地说,走吧。
  中尉瞪着一双醉眼看了她好一会儿,点了点头,收起枪,抓过桌上的半瓶酒,在她搀扶下摇摇晃晃地出了酒吧。
  大家都松了口气,有人高举起酒杯,起哄似的说,为了友谊干杯。
  娜拉塔莎很快回来,重新在我身边坐下,请我原谅那个中尉,他的心情不好,他要退伍了,他的前途一片迷茫。说完这些,娜拉塔莎长长吐出一口气,又说,现在苏联人的心情都不好。
  那我们喝酒。我说着,伸手搂住她的肩膀,把一杯酒递到她唇边,看着她一口干掉后,却再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酒吧里到处弥漫着一股醉生梦死的气息。
  娜拉塔莎是我每次来布拉戈维申斯克城都要雇用的俄语翻译,尽管我在黑河待了不到半年,就已学会了一口连说带比画的俄语。自从中苏边境开始贸易,无数会讲中文与不会讲中文的少女从莫斯科、列宁格勒、斯大林格勒、斯维尔德洛夫斯克来到这座边境小城。她们为商人们充当翻译,更多的是陪他们睡觉,但娜拉塔莎不是这样的人。她是来布拉戈维申斯克城寻找她的未婚夫的。就在两个人准备结婚时,她的未婚夫为了一份体面的嫁妆来到这里,从此杳无音信。
  我在客户的饭桌上第一眼见到娜拉塔莎时,把她当成了布拉戈维申斯克街头的姑娘。她在大衣里面穿了件黑色的紧身毛衣,隔着长条桌都能嗅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可当我注视她那双蓝灰色的眼睛时,发现她的脸更像那些摆在橱窗里的洋娃娃。
  那天是苏联人的送冬节,是他们为了迎接春天的狂欢之日。窗外的大街上到处都是载歌载舞欢呼而过的人群,我们的宴席从傍晚持续到了深夜。
  我把喷着酒气的嘴凑到客户的耳边,说,今晚我要把她带走。
  我那肥胖的客户顺着我的目光看了眼娜拉塔莎,然后摇着他那颗硕大无比的脑袋,说,不行,人家是个好姑娘。
  我笑着说,是好姑娘那我就娶了她。
  但是,娜拉塔莎拒绝了我。就在宴席散后,大家高唱着俄罗斯民谣来到街上,醉醺醺地加入欢舞的人群时,我像个嫖客那样用俄语对她说,我们走吧。娜拉塔莎睁大她那双蓝灰色的大眼睛看着我,就像从没见过我这个人那样。于是,我笑着又说,如果你不收留我,今晚我会冻死在大街上。
  娜拉塔莎总算笑了。她笑着指了指街边几个看热闹的女孩子,说她们才是我要找的姑娘。说完,随手拉住一个饭店出来的胖大嫂,与她一起唱着歌加入到欢舞的人群中。
  我裹紧大衣,一直看到这群人与他们的歌舞远去。这是个没有风也没有下雪的喧哗之夜,路灯下,寒冷却是那么地痛彻骨髓。我不敢在街头久留,就随便去找了个女人,连价钱都没谈就跟去她家里。这是我惯用的方法,每次只要在布拉戈维申斯克城里过夜,我都会这样做。因为,我没有护照,也没有签证,口袋里除了钱,就剩下广州街头买来的那张假身份证,虽然上面的照片、姓名、籍贯、出生年月与家庭住址都是真实的,可这是在苏联的境内。这里的警察跟国内的警察一样,他们也会在半夜里敲开宾馆的房门,检查你的证件,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睡在那些女人的床上,远比开一间客房要便宜。
  第二天,我从客户那里要来娜拉塔莎的住址就找去了。那是一幢陈旧小楼里最顶层的一间,墙上挂满了原来主人家的照片,地毯似乎比这房子还要古老,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好在屋里的暖气很充足,有种扑面而来的温暖感。
  娜拉塔莎惊诧地看着我,一脸不知道怎么招呼的表情。我笑着说,我来雇你当我的翻译。
  娜拉塔莎淡淡地说,你用不着翻译。
  谈生意跟聊天是两回事。我认真地说,我怕让你们苏联人骗了。那你去找个中国人当你的翻译。
  可她们都没你长得漂亮。我只是个翻译。
  我要的就是翻译。
  娜拉塔莎成为我的翻译后,我待在布拉戈维申斯克的时候更多了,不仅是因为她,还因为生意。伊万的胆子越来越大,有一天他来找我,说有一批全苏联最好的钢板。可等他带着我跟娜拉塔莎赶到布拉戈维申斯克北郊的一间仓库,我们看到的是一辆锈迹斑驳的苏制坦克。伊万说这是t34,是世界上最好的坦克,比美国的谢尔曼坦克与德国的虎式坦克都要好。
  我说,可我不是军火贩子。
  伊万笑着让我尽管放心,他不光有合法的手续,还有门路。我当然明白,我将由一个日用品商人摇身变成一个军用钢材贩子。
  离开那间仓库后,在车里,一直沉默不语的娜拉塔莎忽然说,你们不是生意人,你们是两条蛀虫。
  我跟伊万都愣了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我们都明白她说的意思。临别之际,伊万把我拉到一边,提醒我要当心这个女人。他说,别让爱情毁了生意。
  但娜拉塔莎绝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人,更多时候她只是个漂亮而不幸的姑娘,从小就让母亲逼着学习中文。这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把女儿当成了自己,为的就是有一天要去中国,去寻找她那个从无音信的初恋情人。
  娜拉塔莎的母亲曾经是莫斯科大学航天机械系的高才生,刚毕业就被安排来到中国,给他们的援华专家充当助手。她在中国生活了三年,也把初恋留给了实验室里的一位中国小伙子。1960年,当最后一批苏联专家准备撤离时,天真的姑娘勇敢地上书他们的总书记,请求永远留在中国。她在那封信中写道:尊敬的尼基塔·谢尔盖耶维奇·赫鲁晓夫同志,中国人民是友好的,苏中人民的友谊必将长存。可是,信还没寄到他们的莫斯科,两名大使馆的士兵已把她押上回国的飞机,在监狱里被关押整整十年后才得以获释。
  这个痴情的女人一生没有嫁人,思念已让她在大部分时间里变得神志不清,常常会把任何一个男人当做初恋情人。因此,娜拉塔莎根本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也许是莫斯科街头的醉汉,也许是哪个邮递员、出租车司机或者是送奶工。娜拉塔莎告诉我这种事在苏联并不稀奇,在她的国家里有许多母亲一生都不会有丈夫。
  我问她:为什么?
  你不知道吗?她说,我们国家男女的比例是四比六。
  说这些话时,我们坐在布拉戈维申斯克城江边的一家咖啡馆里。娜拉塔莎说完之后就开始沉默,开始长久地望着对岸黑河城的街景,那双灰蓝的眼睛在暮色中清澈而迷茫。
  现在,我跟伊万除了是朋友还是亲密无间的合伙人。我们把所有的钱集中在一起,共担风险也平分利益——他在布拉戈维申斯克负责把那些“世界上最好的坦克”切割成钢板,再运过黑龙江,由我销往全国各地的炼钢厂。但是只要一有空,我就会越过边境去雇用娜拉塔莎,哪怕让她陪着我看电影、逛商店,给她买任何我觉得能让她高兴的东西。我们几乎逛遍了布拉戈维申斯克城里的每一条街道、每一间酒吧与咖啡馆。我想,我虽然不能用金钱来占有她的身体,至少可以用来占有她的时间。
第33章 我的1991(2)
  有一天,我们经过阿穆尔大街时,看着街心公园里那些金发碧眼的俄罗斯姑娘,她忽然说,你应该把时间和卢布花在她们身上。
  你跟她们不一样吗?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的话让我隐隐感到了刺痛,好像我对她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寻欢作乐。
  娜拉塔莎看着我。她的眼神告诉我,我在她身上的时间与精力并没有白费。几天后的傍晚,我抱着一大包的牛肉、香肠与一瓶在黑市都很难买到的灰雁伏特加敲开她的房门。
  娜拉塔莎不说话,就像早已约定的那样,把我让进屋,拿出杯盘刀叉,打开酒倒上。我们隔着餐桌面对面坐着,跟平时在酒吧与咖啡馆里没什么两样,一会儿说中文,一会儿说俄语,但更多的是沉默。我们一直喝到夜深人静,她起身关掉吊灯,打开沙发边上的落地台灯后,就进了卧房。
  我想了想,喝掉杯中最后一口酒,站起来跟了进去。
  如同一对生活了多年的夫妻,我们一起洗澡,然后上床做爱,然后关掉所有的灯,静静地躺在黑暗中。但我无法入睡,很快在黑暗中又开始蠢蠢欲动。
  第二天醒来时,娜拉塔莎已经煮好了咖啡,但我更愿跟她待在床上。我们连着两天都没有离开屋子,一直到吃完了屋里所有的食物,她才下床去楼下的面包店里买来两个大列巴。娜拉塔莎有着俄罗斯人性格中少有的温顺与缠绵。每个白天我们几乎都躺在床上,拉开窗帘,让春天的阳光隔着窗玻璃照在身上。我们彼此抚摸与拥抱,这不仅仅是做爱的前奏,更多时候只是为了让重新燃起的欲望慢慢平息。
  男人都是一样的。这是我在黑河的房东常说的一句话。我很快变得跟伊万一样,不管有多忙,只要能找出一点空闲,哪怕是在深夜都会偷越边境。我把娜拉塔莎陈旧的房间当成了我全新的家,有很多次从她枕畔醒来,我甚至想到了有朝一日要把她带回我的家乡马家浜村。然而,事实上我们最先去的地方是莫斯科。
  俄罗斯大地的夏天短暂而壮丽,当我们坐了七昼夜的火车到达莫斯科时,到处已是一片秋天的景色。这里是娜拉塔莎的出生之地,也是我所见过的最雄伟的城市。这里的马路宽阔而洁净,许多建筑的屋顶就像教堂上的尖顶高耸入云,而且上面都顶着一颗五角星。一到晚上,这些大大小小的五角星放射出红色的光芒,如同从夜空中垂下的巨大星辰。早在来的火车上,娜拉塔莎就为我描绘过这一景象,她说莫斯科是座被红五星点亮的城市。可是,一出火车站的大拱门,我们见到更多的是贴满街道的宣传海报,还有那些吵吵嚷嚷呼喊口号的莫斯科市民。苏联正在举行它的第一次全民选举。
  我的这趟莫斯科之行只有一个目的,却整整筹划了两个月。伊万动用了所有合法与不合法的手段,为我办齐在苏联境内所需的一切证件,为的就是让我去跟那个给我们供货的大人物见上一面。伊万是个深谋远虑的人,他总是担心某一天因为他的原因,我们的生意会在一夜间垮掉。他说服我只要我搭上了莫斯科那条线,哪怕他去了西伯利亚,我们的钢材生意照样会存在。同时,他还是个有理想的人。他现在最大的理想就是让他们国家的军用产品变为民用商品,他坚信这个世界上再不可能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为此,他在一天晚上对我说,跟坦克与大炮比起来,今天的苏联更需要牛肉。
  伊万就像个地下工作者,他把一个电话号码写在纸上,让我看完后记在心里,然后把纸烧掉,并且再三叮嘱我说要记住,一到莫斯科就打这个电话。
  但我并不急着要去见那个大人物,这趟长途旅行对我来说更像是一次蜜月之行。我跟娜拉塔莎住进了迷宫般的俄罗斯宾馆。据说这里有两千个房间,跟克里姆林宫并排坐落于莫斯科河畔。这是种奇怪的感觉,一进房间我们谁也顾不上说话,更顾不上旅途疲劳,我们抱在一起就开始做爱,从浴室到床上,再到那个宽敞的窗台上。傍晚的夕阳从河面反射到天花板上,我们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沉沉睡去,可等我醒来时,娜拉塔莎已不在我怀里。
  房间里一片漆黑,她裹着一条被子坐在窗台上,就像一尊雕塑,出神地看着夜色中的莫斯科河。
  我知道她是在想念她的母亲。来的一路上,她的思念就没有停止过。这个年迈的女人现在住在莫斯科郊外的一家疗养院。自从我们相爱,娜拉塔莎对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为她每月支付那家疗养院的费用。我曾经问过她是不是为了她母亲才跟我一起,她垂下眼睛,好一会儿才看着我答非所问地说,我只想让她安静地过完一生。
  我们如同一对新婚夫妻在莫斯科过完三天后,我提醒她说,你该去看看你母亲了。
  娜拉塔莎摇了摇头,坐在沙发看我的眼神,就像我会忽然弃她而去那样。我笑着又说,我还有正事要办。
  她说,别忘了,我是你的翻译。
  可是,当我在第四天一早打通那个电话后,我们在房间里整整等了大半个上午,才有个穿着西装的大个子男人敲开房门。
  我生气地对他说,你让我干等了三个小时。
  这个高大的苏联人面色严峻,只是朝我做了个请的手势。当我穿上外套走到门口时,他忽然拦住跟在我身后的娜拉塔莎。
  我回头说,她是我的翻译,她必须跟着我。
  高大的苏联人用中文恭敬地对我说,我就是您的翻译。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娜拉塔莎,忽然觉得这更像是一个圈套——如果伊万让人在莫斯科把我干掉,那我们两个人的财产就马上成了他一个人的。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走出了房间,下楼,上了停在宾馆后门外的一辆黑色吉斯牌轿车。这些年的闯荡已经让我变得无所畏惧,我任凭轿车载着我穿行在莫斯科的街道。我在这座城里游玩了三天,我去过红场,去过阿尔巴特大街,我认出两边的教堂、博物馆、体育场与露天游泳池,但此时都已变样。大街的两旁停满了军车与坦克,到处是荷枪实弹的士兵,他们的枪管上有的插着鲜花。轿车被激愤的莫斯科市民堵在普希金广场时,我摇下车窗看着一名少校站在装甲车顶上,举着大喇叭对人群大声说,我们是来维持首都秩序的,不是来镇压人民的。说着,他放下喇叭,掏出手枪拉了把枪栓,又大声说,看,我的枪里没有子弹,我们的步兵战车里也没有炮弹。
  我问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翻译,出什么事了?翻译头也不回地说,该发生的终将会发生。
  就像电影里的战乱场面,我们的车在拥挤的路上像蜗牛一样爬行了两个多小时后,翻译给了我一个黑头套让我戴着。车又行进了半个多小时后才停下,翻译引着我下车,扶我上了一些台阶,又下了一些台阶,然后摘下我的头套,让我从狭窄的门洞里进去,穿过一条堆满餐具与各种食品的过道,再沿着一排石阶往下走,一直把我带进一个酒窖一样的房间。
  在堆满屋子的伏特加酒中间,我见到了那个所谓的大人物,其实只是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干瘪老头。他坐在一张轮椅里,膝头还盖着一块毛毯,正用俄语飞快地对几个垂手而立的哥萨克大汉说着什么。
  老头在看到我后闭嘴了,摆了摆手,等所有的人都鱼贯离开,他说,三天前你就应该来了。
  我不出声,酒窖里灯光暗淡,有一种让人说不上来的阴冷之气。
  我知道你俄语说得不错。老头说着,开始转动轮椅,摇到两排酒架的中间,扭头看着我又说,跟我来吧。
  老头把我带进一间温暖的书房,就在酒窖的一墙之隔。这里灯光明亮,四壁除了低垂的绛色丝绒帘幔,就是那些一人多高的书架,里面摆着比砖头更厚的书本。老头又看了我一眼,拉开一张大桌子后面的抽屉,取出一沓照片往桌上一放,向我一招手后,指了指那些照片,不出声,仰着脸,用他镜片后面深陷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我在每张照片上都看到了我跟娜拉塔莎在莫斯科尽情游玩的那三天,我们是那样地般配与甜蜜。
  我把这些照片往桌上一扔,对他说,这是什么意思?
  老头笑了笑,让我在他的对面坐下。他从西装的内袋里掏出一支钢笔,随手拿起一张照片,在上面画了个圈后,递给我,说,你被人跟踪了,从你一踏进莫斯科开始。
  我又把所有的照片看了一遍,发现每张背景里都有这个钢笔圈着的男人。他第一天穿着格子呢西装,第二天穿着尖领夹克衫,昨天是大翻领的毛衣。老头说跟踪我的人叫科勃涅洛夫,是海关稽查队的侦察员。我说,我是个生意人,我不是走私犯。
  老头微笑着说,那你跟他去说。
  我盯着他看了会儿,说,你也一样让人在跟踪我,从我一下火车开始。我对你负有责任。老头说,确保你在莫斯科的安全,是我对伊万纳耶夫·克拉萨夫科斯伊维基兄弟的承诺。
  伊万纳耶夫·克拉萨夫科斯伊维基是伊万那个长得一口气念不完的名字中的一部分。我说,我有什么不安全的?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首都。
  也许明天就不是了。老头说着,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了。他再次拉开抽屉,取出一把装在信封里的钥匙,让我离开这里后马上住到乌克兰饭店去。那里是外交部的国宾馆,不管莫斯科在今天将发生什么变故,那里都将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说,莫斯科会发生什么?
  老头没有回答,却把头抬得更高,看着屋顶那盏水晶吊灯,好一会儿才说,谈谈我们的生意吧。
  他的意思是打算资助我,并找一个第三国在中国成立一家物资公司,趁着现在中国到处都在兴办中外合资企业的机会,让我们的钢材生意在每个环节上都合法化。他让我要放眼看到未来——未来的世界不是在合作中较量,就是在较量中合作。
  我说,你不怕我卷着你的钱跑了。
  金钱只是通往天堂的工具。老头笑着说,伊万纳耶夫·克拉萨夫科斯伊维基兄弟相信的人,我没有理由怀疑。
  可我信不过你。我说,我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
  老头又笑了,说他早已不记得自己的姓名,但大家都叫他瓦西里。
  这是个俄罗斯英雄的名字。后来,我从伊万嘴里得知,这个被人称做瓦西里的干瘪老头是苏联黑道上的传奇人物,他控制着莫斯科三分之一的黑市与军火买卖。他的父亲是苏联元帅朱可夫手下的一名将军,肃反中以反党与叛国罪被斯大林亲自下令枪毙。他本人也曾被枪毙过三次,却三次都从枪口下不可思议地逃脱。伊万在当边防军时放过他一条生路,作为报答,他给伊万以最大的信任。
  离开瓦西里酒窖隔壁的书房,我变得雄心勃勃,仿佛已经看到我在国内即将成立的合资公司。可是,莫斯科的大街上的骚乱更加惊心动魄,坐在回宾馆的轿车里,我亲眼看到三个男人把点燃的汽油瓶扔向路边的坦克,被士兵当场击毙。路过联邦大厦时,许多坦克从各个路口汇聚而来,履带把路面的石头碾得粉碎,轰鸣的机器声几乎掩盖了所有的声音。它们把联邦大厦团团围住,所有的炮口都对准了大楼。
  翻译忽然指着前方大声说,那是叶利钦。
  我看到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苏联人站在坦克上,这个苏联著名的政治改革派挥舞手臂,正大声地演讲,但他的声音同样被机器的轰鸣声淹没。
  这天是1991年的8月19日,是苏联历史上难以忘怀的一天,对我也同样如此。我的娜拉塔莎在这天消失无踪,她什么都没带走,宾馆的房间里放着她的衣服、首饰与化妆品,但她却像一片掉进莫斯科河里的落叶。
  我在俄罗斯宾馆的房间等到深夜,窗外不时有枪声与爆炸声隐隐传来,电视里反复播放着莫斯科已经在执行军事化管制的通知。第二天,我再也顾不上政府的戒严令,在动荡的城市里四处寻找我的爱人。我去了她在火星街上的老家,向那里的每个居民打听;我还雇车找遍了莫斯科郊外所有的疗养院,好像这个世界上从没有娜拉塔莎存在过那样,也没有人听说过她疯癫的母亲。
  第三天,攻打联邦大楼的坦克部队,忽然掉转炮口,成了保卫俄联邦政府的部队。叶利钦在防弹被的遮挡下,通过无线电发表讲演,呼吁他们的总统戈尔巴乔夫在国家危机时刻,出来领导国家渡过难关。莫斯科的大街上到处是他的声音,直到次日清晨,戈尔巴乔夫从黑海的休养地克里米亚乘飞机返回,这场维持了三天的政变才以改革派的胜利而宣布结束。
  当莫斯科到处矗立的铜像被拆除时,我忽然又想到了生意,再次拨通那个电话号码,让瓦西里用车把我拉到他酒窖隔壁的书房。我对他说我希望能收购那些铜像,当然是用购买废铜烂铁的价钱。
  瓦西里面色阴沉地说,苏联的历史不是废铜烂铁。
  但他还是答允了这桩买卖,同时也拒绝了我要求帮忙寻找娜拉塔莎的请求。我不解地看着他,问他为什么。对于你来说,在莫斯科找一个人是最简单不过的事。
  瓦西里反问我知不知道克格勃。
  我当然知道,它的总部就在捷尔任斯基广场上,每个了解一点这个世界的人都会知道这个组织。我吃惊地看着他,说,你说娜拉塔莎是克格勃?
  那还算不上。瓦西里笑着说克格勃每年都会训练许多年轻人,再把他们散布在各个城市、每个边境小镇,他们就像无数撒进河里的诱饵,谁也不知道上钩的会是条什么鱼。
  我忽然有点明白了,点了点头,说,是你。
  瓦西里仍然微笑着,说,我只是让人告诉她,年轻人不应该为了眼前景色而放弃更好的未来。
  我大声说,你去把她给我找回来。
  瓦西里盯着我眼睛看了会儿,说,等你能活到我这把年纪,你就会感谢我为你做的这一切。
  我说,你去把她给我找回来。
  瓦西里摇了摇头,他在叹了口气后,扭头望着那些低垂的丝绒帘幔,忽然如同低吟般地说,还是放在记忆里吧,年轻人,爱情有时候就是块奶酪,总有它变质的那一天。
  (《红豆》2011年第5期)
第34章 月光下的芝麻地(1)
  刘庆邦
  棉桃子跟芍药花的花骨朵儿差不多,都是圆圆的,青青的,尖尖嘴儿,像一枚枚尚未成熟的桃子。芍药开花,棉花也开花。花朵一旦打开,所呈现的姿色就不大一样。芍药的花朵姹紫嫣红,五颜六色,妖娆得可以;而棉花的花朵只有一种颜色,那就是白。除了白,还是白。怎么,单一的白色就不好看吗?不是的。不管什么颜色,只要多,只要成了阵势,照样蔚为大观。比如满天的星斗,遍野的大雪,也是只有一种颜色,谁能说它们不好看呢!谁能说它们没有让人神思缈远的大美的力量呢!棉花的开放也是如此,仿佛一夜之间,银白色的花朵便开满了棉花的枝头。那时的地是生产队的地,地块儿不是零打碎敲,每一块土地面积都很大。哪块地当年种什么都有计划,说种高粱,都种高粱;说种棉花,都种棉花。村东的一大块地,西起村边的苇塘,东至拱起的河堤,种的都是棉花。中秋过后,像有一个棉桃子带头喊了一声预备——开,遍地的棉花呼啦啦就开了一层。有人半夜里起来,往东边一望,还以为天快亮了呢!雄鸡连一遍都没唱,天怎么会亮呢?定睛再望,哦,原来是棉花开了,东边的白不是天白,是棉花白。等太阳出来以后呢,凡是往棉花地里看的人都是眯着眼。因为阳光照在密密层层的棉花朵子上有些反光,满地里明晃晃的,晃得人们不大睁得开眼。
  这天午后,睛跟队里的妇女劳力一起,在东地里摘棉花。她提的是一只竹篮,摘下一朵棉花,就放进竹篮里。她听过一支民歌,叫摘牡丹。头两句是:摘,摘,摘牡丹,摘的牡丹编花篮。睛从来没见过牡丹花是什么样,不知道摘牡丹怎么摘。她现在摘的是棉花。摘棉花很简单,她用五个手指头撮住开成四瓣的棉花的花瓣,往上一揪,花瓣被稍稍拉长,像是纵身一跳,就从棉花壳子里跳了出来。睛虽然没见过牡丹花,但她见过芍药花、蔷薇花、荷花、木槿花,还有凤仙花等等。睛看出来了,棉花与她见过的所有的花都不一样。那些花不管花朵大小,颜色各异,都是由一片片花瓣组成的,而每一片花瓣都薄薄的,像是用手轻轻一捻,就能沾在手上。棉花的花瓣一点儿都不薄,它是饱满的,膨胀的,越膨胀越大,以致从花壳子里充盈出来,把花壳子都遮盖住了。凸显的花朵里,有空气,也有阳光。每摘下一朵棉花,她用手轻轻一捏,似乎就有一股子阳光冒出来。有那么一刻,睛的眼睛一迷离,把满地的棉花当成了满地的白雪。那么,她就是走在雪地里。雪下得真够深的,超过了她的腰窝。下这么大的雪,怎么一点儿都不觉得冷呢?哦,是了,原来包围她的是棉花,不是雪。还有那么一刻,睛一走神儿,把一朵朵棉花看成了一颗颗星星。星星四个角,棉花也是四个角;星星在闪烁,棉花的花朵似乎也在闪烁。那么,她摘下的就不是一朵朵棉花,是一颗颗星星。听说星星是很沉的,她摘了这么多的星星,怎么一点儿都不觉得沉呢?她往篮子里一瞅,哦,原来她摘的还是棉花,不是星星。别人都说棉花没什么香味,睛不大同意这种说法,她老是觉得棉花也有香味。她摘下一朵棉花,放在鼻前闻了闻,真的呢,棉花真有香味呢!棉花的香味淡淡的,绵绵的,还有些甜丝丝的。棉花不光有香味,触在鼻头上柔柔的,暖融融的,还是一种别的花都没有的暖香呢!棉花的花壳子其实就是棉花的花托儿,棉花一摘去,花托儿就成了一个个空壳子。在睛看来,那些空壳子也很漂亮。空壳子外面是青褐色,里面却是贝白色,阳光一照,闪耀的是贝壳一样的七彩之光。不过,当睛把花朵子从花壳子里摘出来时,她似乎也觉出了花壳子对花朵子的不舍,好像花朵子一经摘去,花壳子就有些空落落的。睛只得在心里安慰花壳子,说花壳子,你别舍不得花朵子,没有了花朵子,你的样子还像一朵花呀!
  摘棉花摘到半下午,队里安排有一段休息时间。有人匆匆往家里走去,回家给孩子喂奶。有人走出棉花地,到地头坐着去了。也有人就地一躺,透过棉花枝子的缝隙,看蓝天和飞鸟。睛没有休息,在继续摘棉花。她是今年年初才开始参加生产队的劳动,摘棉花对她来说是第一次。俗话说,熟能生巧,她对摘棉花不熟,还生不出巧来,摘得有些慢。每人揽两垄棉花往前摘,有人摘到地头,拐了回来,她连一趟还没摘到头。笨鸟先飞,她不打算休息了,要把进度赶一赶。妇女队长玉青喊了她,说休息了。她答应了好,但她仍没有休息。玉青越是让她休息,她越不能休息,越要表现一下自己。摘满了一篮子棉花,她从棉花地里走出来,把棉花倒进停放在地头的大车斗子里,再回去接着摘。大车前面套着两头大黄牛,等大车装满,赶车的人就把大车拉到场院里去,把棉花摊在场院里晾晒。在大车旁边,睛看见玉青、小春、桂之、新美几个闺女在做游戏。她们做游戏的办法是取一朵新棉花撕开,放在舌尖上湿一湿,分别粘在新美的眉毛上和下巴上,把新美装扮成白胡子老爷爷。新美便作老爷爷状,塌着腰,弯着腿,头也摇,身也摇,故意颤颤巍巍,憨声憨气地说:那两个小闺女儿,快来扶扶我,我要去看电影,我要看白毛女。都这么老了,还想看白毛女,白毛女看你还差不多。小春和桂之答应着来啦来啦,每人扶住“老爷爷”的一只胳膊。小春问:你老想着白毛女,你是杨白劳吗?“老爷爷”眨巴着眼,好像耳聋听不清,问:啥?你说话大点儿声。小青只好又问了一遍。“老爷爷”这才回答:什么杨白劳,我是白毛女的爷爷,比杨白劳还长一辈儿呢!小春又问:你说你是白毛女的爷爷,那,你叫啥名字?“老爷爷”说:这个小闺女儿,话就是多。我老糊涂了,忘了叫啥名字了。玉青说:你儿子叫杨白劳,你该不是叫杨黑劳吧?“老爷爷”说:对对,你一提醒我就想起来了,我就是叫杨黑劳,我爹叫杨红劳。嘿,什么这劳那劳的,实话告诉你们吧,我是老寿星,我的身体棒着呢!说着两只胳膊一甩,把小春和桂之拨开,乍着膀子大踏步走起来。她一走,一震,一侧的“白眉毛”就掉了下来。她慌着把“白眉毛”往黑眉毛上捂,捂得眉不是眉,眼不是眼,“白眉毛”还是掉在了地上。玉青说:看哪,“老寿星”长出了黑眉毛,返老还童了!她们一边做游戏,一边笑个不停,似乎把有的棉桃子笑破了肚皮,嘭地开成了一朵花。睛站下看了一会儿,觉得很好玩,很好笑,也笑了。但睛没有跟她们几个一块儿做游戏。睛的年龄比她们小一些,再加上玉青是妇女队长,她不知道玉青她们能不能接纳她,愿意不愿意带她玩。
  又回到地里摘棉花时,睛看见一朵棉花上趴着一只蚂蚱。蚂蚱绿色,长身,尖嘴,长着一对琥珀一样的黄眼睛。蚂蚱对睛好像一点都不害怕,睛看着它,它也看着睛。睛对蚂蚱说:蚂蚱蚂蚱你走吧,别耽误我摘棉花。她一伸手,蚂蚱才飞走了。蚂蚱的外衣是麦绿色,内衣却是粉红色,这个蚂蚱,真够臭美的!蚂蚱并没有飞远,落在前面一棵棉花的一枚棉桃子上。棉桃子上分布着一些红色的斑点,真像是成熟的桃子呢。棉桃子的个头真大,恐怕四个蚂蚱手拉手,都抱不过来。蚂蚱还是目不转睛地看着睛,仿佛在说:来来,你还来抓我。它翅膀动了动,做出欲飞的架势。睛对蚂蚱说:好了,你自己玩儿吧,我还摘棉花呢。除了蚂蚱,棉花地里的昆虫还有许多,甲壳虫、蟋蟀、快要变成蛹子的青虫,还有一扇翅膀就散落白色粉末的巨蛾等等。在没参加队里劳动之前,睛也许会捉一些大肚子的蟋蟀,用草茎穿起来,回家烧烧吃。现在就算了。棉花的大部分叶子已经干枯,落在地上。睛用脚一趟,就哗啦哗啦响。枯叶下面还有一种不知名的虫子,在长一声短一声吟唱。虫子唱得断断续续,唱罢一曲,似乎沉思一会儿,再接着唱。天蓝得不能再蓝,远得不能再远。天空飞过一群大雁,睛似乎连大雁之间小声说话都听得见。黄黄的阳光照在睛的头发上,脸上,衣服上,她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心里也暖洋洋的。睛也想唱,但她一时没想起唱什么,只叹了一口气,说了一句:摘棉花真好!
  傍晚收工时,总管全队生产的生产队长到棉花地头通知,明天一早,全体女社员和男社员一起,到北地里杀芝麻。杀芝麻得趁早,明天上工早一些,铃一响就起床,争取在吃早饭之前把芝麻杀完。
  在暮色里,睛提着空篮子往村里走,见玉青、小春、桂之、新美她们落在后面,交头接耳,像是在商量着什么。她们商量什么呢?睛很想听一听。但她们说的声音很小,睛听不见她们说的是什么。既然不愿意让别人听见,她们商量的一定是一件秘密的事情。她们商量的会是什么秘密事情呢?会不会晚上一起到镇上去看电影呢?睛没听说镇上放电影呀!再不然,她们商量的事情是不是与明天早上杀芝麻有关呢?杀芝麻就是把成熟的芝麻一棵一棵地砍倒,无非是起得早一些,有什么可商量的呢!她们商量的事情大概有了眉目,几个人突然唱起歌来。她们唱的是电影《我们村里的年轻人》里面的插曲: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苦功花不开。幸福不会从天降,社会主义等不来。她们唱得声音很大,唱完一遍,接着又唱了一遍。睛听出来了,她们在用唱歌掩盖她们商量的秘密事情,她们唱的声音越大,表明她们所掩盖的秘密事情越大。睛很羡慕她们,她什么时候能跟她们一块儿商量事情、一块儿唱歌就好了。
  回到家,睛一边烧着锅,一边还在想,玉青她们商量的会是什么事情呢?灶膛里的火映得她的脸红红的,她的两个眉头却皱成了两个疙瘩。睛敢断定,她们这次商量的也不是一块儿染指甲的事,因为她们四人上次染的指甲颜色还没有退去,还是红得像凤仙花的花瓣一样。是的,睛听村里人说过,小青家种有两棵指甲草,也叫凤仙花。当大红的凤仙花开得花朵盈盆时,她们四姐妹就聚在小青家的院子里,开始用凤仙花的花瓣染指甲。她们染指甲的办法是,把花瓣摘下来,攒在一起,放在一个陶质的器皿里,撒少许盐,捣碎,捣成花泥,敷在指甲盖上,用生麻叶包裹,并用线绳扎紧,三天三夜之后,解开麻叶一看,哦,白指甲就变成了红指甲。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不算少,可染成红指甲的只有她们四个。红指甲像是她们之间友谊的标记,又像是通过红指甲立下一个盟誓,她们要永远友好下去。睛也想把指甲染红,加入她们的队伍。可是,睛迟迟没有染。玉青她们并不反对别人也染指甲,可睛老是觉得,自己好像还没有染红指甲的资格。睛没有别的办法,只有通过自己的表现,一步一步接近她们,并得到她们的认可。
  吃过晚饭,睛的爹在院子里就着星光磨镢头铲子。她们家有三把镢头铲子,爹把镢头铲子磨得霍霍的,要把三把镢头铲子都磨得锋利,以便明天早上到北地杀芝麻。镢头铲子,是他们这里特制的一种农具。这种农具样子像镢头,却比镢头宽,比镢头薄,手柄也比镢头短。镢头是劈柴用的,而镢头铲子的用途要广泛得多,砍高粱秆、玉米秆、棉花柴,杀芝麻,都要用镢头铲子。听见爹磨镢头铲子,睛心里一明,突然想到,玉青她们会不会提前行动,到北地里杀芝麻呢?她听说过,玉青她们提前行动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两年队里收麦,她们都是事先约好,三更四更就到了地里。等上工铃敲响,别的社员赶到地里时,她们已把麦子割倒了一大片。这个猜测一生出来,睛几乎给自己的猜测打了对号。她们几个都是爱干活儿的人,都是喜欢结伴干活儿的人,都是以结伴干活儿为快乐的人,得到杀芝麻的机会,她们大概不会放过。不行,睛得找她们其中的一个探探口气,看她们是不是真的要提前行动。
第35章 月光下的芝麻地(2)
  睛离新美家比较近,她到新美家去了。月亮还没出来,天有些黑。新美家的灶屋开着门,从门里透出来的有一块灯光。新美正借着灯光,蘸着水,在一块长条石上磨镢头铲子。睛的到来,让新美稍稍有些意外。新美说:我以为是谁呢,吓我一跳。你走路怎么这样轻,一点声音都没有。睛说:我走路轻吗,俺娘还嫌我走路重呢,说我的脚底板儿像打大锣一样。新美说:我可没听见你打大锣。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觉?找我有什么事吗?睛嘴说没什么事,却问:明天早上去北地杀芝麻,你是等上工铃响了才起床吗?新美愣了一下,像是有所警惕,反问道:不等上工铃响了起床,难道等太阳晒住屁股再起床吗!睛说不是,不是那个意思,我睡觉死,怕听不见上工铃,你上工的时候,我想请你顺便喊我一声。睛想好了,她来打探新美的口气,这个请求是一个关键,如果新美拒绝喊她,就等于她把玉青她们商量的秘密打探出来了。果然,新美说:我睡觉也死,我可喊不了你,最好还是让你娘喊你吧。睛说:那好吧。
  睛躺在床上,没有脱衣服,她不大睡得着觉。树上飞起一只鸟,不知谁家的门响了一声,远处传来几声狗叫,她脑子里都会激灵一下,想到是不是玉青她们已经出发了。在睛的想象里,玉青她们到了北地,很快摆开了战场,一镢头铲子杀倒一棵芝麻,已经杀得热火朝天。睛打定了主意,她也要提前到北地里去,跟玉青她们一块儿杀芝麻。睛扭脸往窗口看了看,见窗口有些发白,她心里一突,呀,难道她真的睡着了吗?难道天已经亮了吗?她起身再看,原来是月亮出来了,照进窗口的是月光。睛再也不敢躺着,悄悄向门外走去。爹大概听到了她的动静,问她不好好睡觉,这么早起来干什么?睛说:我看看你给我磨的镢头铲子利不利。爹说:这闺女,真是瞎操心!铁棍我都能磨成针,镢头铲子还能磨不利吗!睛没有接爹的话,她拿起那把她以前砍柴时常用的镢头铲子,用大拇指摸了摸刃子,又停了一会儿,便蹑手蹑脚地向院子外面走去。
  她们这个村四面环水,只村南有一个出口。睛从出口走出来,向东拐,走上村东的土路,之后再往西拐,才能走进村北边的芝麻地。走到村东的土路上,她不由自主地往棉花地里望了一眼,地里还是一片白。她觉得有些奇怪,队里的妇女劳力摘了一整天棉花,地里的棉花怎么还是这么多呢!她估计,等杀完了芝麻,她们还得摘棉花。来到芝麻地的地头,她没有看见玉青她们,也没有听见杀芝麻的声音,看来玉青她们还没有来。睛仰脸看了看月亮,月亮在东天挂着,还没有走到头顶。过了中秋节,月亮每天都少一点,这晚只剩下多半个。睛知道,月亮亮不亮,不在于月亮有多大,有多圆,也不在于月亮是不是一整个。有时月亮只有一小块,却比整个圆月亮洒下的月光都要多。比如这晚的月亮,别看只有多半个,却晶亮晶亮,她刚一仰脸,月光就像清水一样,洒了她一脸。人说太阳的脸是闺女的脸,谁都不敢直着眼看,谁要是直着眼看,太阳就用光芒刺谁的眼。而月亮的脸是媳妇家的脸,媳妇家的脸不怕看,看多看少月亮都不反对。按这个说法,她的脸就是太阳的脸,月亮的脸就是村里嫂子们的脸,她正以太阳的脸面对月亮的脸。看了一会儿,她觉得不大对劲,好像月亮跟太阳掉了个儿,也发出一闪一闪的光芒来。睛一回过眼来,就看见了自己映在地头小路上的投影。小路是白色的,月亮在东边,她的影子在西边。她的影子显得她的个子有些高,也有些苗条。
  她觉得这有点像做梦,她的影子就是她的梦,不然的话,她不会这样高,也不会如此苗条。她举举手,影子也举举手。她抬抬腿,影子也抬抬腿。这又证实,她不是在做梦。
  此一刻,地里只有睛一个人。她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一个人在月夜里来到地里。田野里静谧极了,月光不出声,芝麻不出声,只有草丛里的寒虫子偶尔叫一声。寒虫子带着颤音的叫声不但不能打破秋夜的宁静,反而对宁静像是一个提醒,让人的宁静感又增加了几重。睛从来没有独自一个人在这么静的地方待过,静得她听见了自己的呼吸,也听见了自己的心跳。睛不害怕,她知道北地里没有坟。东地、西地、南地都埋了不少坟,只有北地里没有坟。没有坟,就没有鬼。没有鬼,就不可怕。再说,她相信玉青她们一定会来的。那么,她先动手杀起芝麻来,一边杀一边等不行吗?恐怕不行,一动手杀芝麻,就会发出声响,她自己弄出的声响,有可能会吓着她自己。不要着急,还是等一会儿吧。
  睛走进芝麻地里去了。在地头的小路上,她等于在明处,进了芝麻地,就等于到了暗处。要保护自己还是在暗处好一些。芝麻比玉米矮一些,比谷子高一些。高个子的人走进芝麻地,只露一个脑袋。个子不高的人走进芝麻地呢,大约和芝麻一样高。睛是那种个子不太高的人,她一走进芝麻地,只有月亮能看见她,别人就看不见她了。睛摸到一棵芝麻,把芝麻秆子上结的芝麻蒴子捏了捏,觉得芝麻蒴子硬硬的,饱饱的,的确已经成熟。成熟的芝麻必须及时杀,不然的话,太阳一晒,芝麻蒴子就会张开口,一动芝麻棵子,蒴子里的芝麻就会流出来。流在土里的芝麻如泼在地上的水,想再收拾起来就难了。所以杀芝麻的人都是早起,都是趁太阳还没出来,露水还湿漉漉的时候动手。睛自己没有种过芝麻,但她见过别人种芝麻。种芝麻不是用耧耩,是撒播。撒播芝麻是一种对技术要求很高的活儿,都是种田经验丰富的老把式亲自操作。地整松软了,撒播芝麻的老把式就出场了。老把式的左手把一个盛芝麻的升子抱在左胸前,右手有节奏地甩开,从升子里撮芝麻,往地里撒芝麻。老把式的步子迈得方方正正,右胳膊甩得也很圆,每走两步就撒一撮芝麻。这样芝麻撒开像下细雨一样,落在土里就均匀了。老把式撒芝麻的动作是很好看的,跟皮影戏里的动作差不多。等芝麻的苗子长出来,社员们就手持锄头,在地头一字排开,开始为芝麻锄草,间苗。锄掉野草,是为了不让野草与芝麻争养分。间苗也是剔苗,为的是让芝麻的苗不稀不稠,分布更均匀。随着盛夏的到来,几场雨水下过,芝麻就噌噌地往上长。芝麻往上长一节,就开一层花。芝麻花的花朵喇叭形,粉白色。蜜蜂很喜欢往芝麻花的花蕊里钻,因为蜜蜂能从花蕊里采出不少花粉。芝麻开过一层花,就结一层芝麻蒴子。花越开越高,蒴子也越结越多,每一枝子都层层叠叠,像钢鞭一样。芝麻的叶子油绿油绿,每一片叶子都像人的巴掌那么大。芝麻叶子也是好东西。当芝麻叶子把芝麻地长得密不透风时,社员们就到地里采芝麻叶。睛几乎每年都跟娘一起,到地里采芝麻叶。她们把肥肥的芝麻叶采了一筐又一筐,放进大锅的开水里一焯,捞到凉水里一激,然后挤出水,摊在暴烈的阳光下晒干,就成了冬天吃的干菜。
  月亮又升高了一些,玉青她们还没来。月光比刚才更亮,投在地上的芝麻棵子的影子比刚才更黑。在一棵芝麻的顶端,睛看见了两朵未谢的芝麻花。在月亮的照耀下,花朵像是透明的,如两只荧白的蝴蝶。睛伸手向“蝴蝶”捏去,“蝴蝶”没有飞走,她一捏就捏住了。看来还是芝麻花,不是蝴蝶。睛还看见了一棵早熟的芝麻,芝麻的棵子已经干枯。她把芝麻棵子轻轻摇了摇,能听见芝麻的颗粒在蒴子里簌簌响。睛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曾一个人午后钻进芝麻地里,吃过队里的芝麻。她选定一棵早熟的芝麻,把自己的褂子脱下来,铺展在芝麻棵子下面,而后将芝麻棵子扳弯,弯得芝麻棵子头朝下,芝麻子就会流在褂子上。她把褂子一兜,芝麻子集中在一起,她就可以抓着吃了。新芝麻红红的,放进嘴里一嚼,满嘴浓浓的白汁子,真是香极了。睛现在不会再吃队里的芝麻了,她认为她已经长大了,快长成一个大闺女了,一定要管住自己的嘴。有一颗流星划下来,在天空划出一道长长的白线。睛刚要看看流星会落到哪里,流星没等落地就消失了。流星没有落下来,露水却下来了。睛摸摸自己的衣服,衣服凉凉的,已经有些潮。她想打一个哈欠,嘴就张开了。她的嘴张得圆圆的,哈欠好像打得很大。但她控制住了自己,没让哈欠发出声来。她宁可让哈欠变成两眼泪,也不让哈欠打出声。睛开始打哈欠,说明她困了,想睡觉了。不错,每晚这个时候,她早就睡得呼呼的,老鼠在房梁上唱大戏她都不醒。今晚为了参与提前杀芝麻的行动,她必须打起精神。她拉了一个架势,把镢头铲子高高举过头顶,仿佛在对瞌睡虫儿说:滚滚,你敢再过来,我先杀了你!
  不知睛杀到瞌睡虫儿没有,她突然放下了镢头铲子,人也缩下身子,蹲在了芝麻棵里。她听见了路上传来的脚步声。天哪,一定是玉青她们来了,她们真的来了!不知为何,睛除了激动,还有些害怕,心里怦怦在跳。她没敢站起来迎接她们,而是弯着腰,迂回到芝麻地一侧去了。睛听见她们走到了地头,小春说:月亮真明,像一盏大汽灯一样。新美说:对了,月亮就是老天爷为我们点的大汽灯。玉青宣布说:好,开始杀吧。大长一夜呢,谁都不要慌,不要忙,不要杀在自己脚指头上。等玉青她们杀了一会儿芝麻,睛才从芝麻地一侧走出来,绕到地头的路上,装作比玉青她们来得晚,刚刚从村里走到这里。玉青看见了睛,问:谁?睛答:我。玉青听出了是睛的声音,问:三更半夜里,你不是梦游吧?别的几个闺女也暂停杀芝麻,转过身,看着睛。睛说不是,她看见外边一片明,还以为是天明了呢,就赶紧到地里来了。说着把手中的镢头铲子举了一下。新美说:是月亮明,不是太阳明,天明还早着呢,你回家接着睡吧,等听见铃响再来也不迟。睛说:我既然来了,恐怕回去也睡不着,我跟你们一块儿杀芝麻吧。新美说:你拧一下自己的耳朵,要是知道疼,就不是梦游;要是不知道疼,就是梦游。睛说:不用拧,我肯定不是梦游,我的脑子清亮着呢。玉青同意了睛跟她们一块儿杀芝麻。又问:你以前杀过芝麻吗?睛说没有,她以前只杀过玉米。玉青说:杀芝麻跟杀玉米的办法是一样的。她让睛杀一棵芝麻给她看看。睛站稳脚跟,左手向后一拐,揽过一棵芝麻,瞅准芝麻的根,手起铲落,就把一棵芝麻砍倒了。玉青说还行,就是这样杀法,镢头铲子吃土越深越好。玉青还说:你慢点杀,别着急,不要跟她们几个人比。她们几个都是老杀手,一杀起来就收不住手。你不睡觉,能跟我们一块儿杀芝麻,已经很不错了。
  月亮在天上慢慢走,五个闺女在芝麻地里快快杀。月光在芝麻地里静静洒,五个黑黑的身影如在似水的月光里激起阵阵波浪。她们谁都不说话,就那么弯着腰,身子前倾,一铲子又一铲子向芝麻的根部砍去。脚前或有一串成熟的小瓜,她们顾不上摘吃,大步跨过去了。眼前或会惊起一只鹌鹑,她们无心直身打量,任鹌鹑飞到不知名的地方去。在整块芝麻地里,只有镢头铲子入土的噗噗声,还有闺女们微微的喘息。夜越来越深,村里人都在沉睡。谁会想到呢,在平原深处一块月光下的芝麻地里,一帮风华正茂的闺女,正挥洒着青春的汗水,享受着劳动的乐趣。她们的目标是共同的,要在生产队的上工铃敲响之前,把这块地里的芝麻全部杀倒。
  睛出汗了。她的额头上先出了一层汗,接着觉得后背也汗津津的。玉青她们几个杀得太快了,芝麻对她们几个好像有些害怕,她们一到,芝麻纷纷投降,立即倒在地上。睛紧赶紧追,尽量与她们缩短距离。睛不怕出汗,不怕累,她的心情是愉悦的。睛想,有了这次参加玉青她们的秘密行动,她就成了她们当中的一员,以后再有类似的秘密行动,她都可以参加。睛还想到,当她们把整块地的芝麻杀完,当人们数起都是谁在月亮地里杀芝麻时,数了玉青、小春、桂之、新美,还有一个就是她,睛。睛越想越高兴,仿佛一下子力量倍增。她加快速度,竟然赶上了玉青她们,和她们齐头并进。玉青问她累不累,要是累就歇一会儿。睛说不累。
  就这样,她们杀倒一批,折回来,又杀倒一批。村里的雄鸡叫第一遍时,她们如同听到了冲锋的号令,杀得更快些。待村里的上工铃声响起,她们把芝麻全部放倒,五个姑娘正在地头的水塘边洗脸。秋水有些凉,但她们的感觉是,痛快!真痛快!!痛快死了!!!
  月亮还挂在天上,东方有些发白。她们一齐望着东方,在共同想象,等村里的男女社员来到地里,见一大块芝麻全部杀完,不知如何惊奇呢!
  2011年3月10日至4月2日(其间外出两次)于北京和平里(《中国作家·文学版》2011年第15期)
第36章 拓(1)
  余一鸣
  一
  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猎手,老子再狡猾也斗不过儿子。这话怎么说呢?假如你像徐文化一样有一个徐安全这样的儿子,你就明白了。前几年徐安全读书时,徐文化把家里的一点钱捏在手心里捏得紧紧的,徐安全总有办法把他的手指一个一个拗开,把钱抠出来,理由是学校要交这样那样的费,但这钱到了他手里往往就进了网吧老板的口袋。现在徐安全大专毕业了,找不到工作,整天待在家里,成了“宅男”,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白吃白喝,徐文化发脾气,他比徐文化脾气还大。老婆帮儿子讲话,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他要是有个好爸爸,还愁找不到工作?徐文化想想也是,自己要是有个一官半职,哪怕在这城里有个有一官半职的亲戚,儿子也不会找不到饭碗。可徐文化是个乡下人,二十多年前打工进的城,虽说熬屎当饭省吃俭用买了套二手房,但只有三十多平方,政府规定六十平方以上才能迁户口,因此徐文化一家三口讲到底还是滨湖乡下人。现在大学生满街都是,莫说大专生,很多本科生研究生都毕业即失业,只怪这世道发展太快,想当年他哥哥徐文学初中毕业读了个中专,国家都分配了工作,徐文学至今在滨湖县文化馆捧着铁饭碗。老婆说,做宅男总比到街上做混混好,母子两个硬逼着徐文化花几千块给儿子买了个笔记本电脑。问题就出在这电脑上,徐文化发现自己猫匿屎一样藏的存折不见了,才后悔买什么都不应该给儿子买什么电脑。这三万块钱是徐文化多年的积蓄,原指望靠它打点门路找个工作,儿了却揣在身上去“自主创业”了。
  有一天天快亮时徐文化被尿憋醒,发现儿子还在电脑前玩得不亦乐乎,徐文化蹑手蹑脚凑上去,他弄不懂儿子为什么半夜三更还舍不下电脑。莫不是趁老两口睡了上去看光屁股女人?却不是,屏幕上是一棵棵蓬勃生长的苹果树,绿油油的青菜,还有一群唧唧喳喳的金黄小鸡。徐文化反而有点失望,说,儿子,就为了看这,觉都不睡?你还不如回老家去看那真的菜园子。儿子吓了一跳,说,老爸,你不懂,只有现在人家的菜园子没人,才能偷到菜。徐文化更加失望,偷金偷银,倒还能理解,偷菜?青菜卖五块钱一斤它还是青菜。这儿子真是没出息。徐文化没了睡意,说,咱老家别的没有,这苹果青菜有得是,卖不完时拿去喂猪。你要稀罕,回老家弄多少都有,别费神费电弄这看得见摸不着的。徐安全已多年没回过滨湖,从电脑前抬起头,说,老爸,真要是那样,我还不如回老家种菜。徐文化生气了,说,屁话,弄了半天你是想回老家种菜,我何苦要和你妈妈到城里打拼这么多年,我何苦要供你上大学?扔下儿子,到床上生闷气去了。
  其实徐安全本来没这个念头的,说到底还是徐文化点拨了他。徐文化要怪也怪不了别人,徐文化在城里生活不容易,遇到不顺心不顺眼的事,就说,要是在我们老家,哪会有这种人?哪会有这样的事?他说过就忘了,心里舒畅了。儿子却记住了。
  二
  徐安全上次回滨湖,是奶奶去世。那时他还在考大学,老妈怕耽误他学习,葬礼上露了个面后就把他赶回家了。爷爷早已不在,奶奶一走,徐安全一家回来就少了,要回来,也只是老爸或老妈回来,根在这里,总有枝枝蔓蔓的事。徐安全上一回来的时间短,却见的亲戚不少。农村里平时看着空空的,人都去城里打工了,谁家有事,七大姑八大姨就突然冒出来了,老妈领着他喊这个伯伯那个婶婶,把他喊得晕了头。但他记得堂兄徐大春,毕竟是亲堂,大春是伯父徐文学的儿子,小时候回老家总是他领着安全玩。伯父是城镇户口,伯母是农村的,大春的户口随了伯母,本来在县城也弄了份合同工的,但他辞了,回村里养螃蟹。养螃蟹收入应该不错,但他又不干了,竞选做了村长。他留了大春的手机号码,这次回来,就是奔当村长的大春来的。
  徐安全在县城车站下了车,这里离湖下镇徐家村还有三十里,一帮开三轮车的围上来拉客,徐安全没有上,试着给堂兄打了个电话。大春说,你真的回来了?你等着,一会儿我让车去接你,记住,车号888。徐安全想不到大春这般热情,看来乡下人到底还是认血脉的。他在车站小店花四百元买了两条黄南京烟,打算送给大春做见面礼。送礼才能办成事,徐安全是能拎得清的,逢年过节,老爸都得给农贸市场的头儿送礼,否则他的豆腐店就开不成。徐安全的马列主义哲学没考及格,也是花了半个月的伙食费给老师送了烟,才绿灯放行的。车来了,居然是辆黑色奥迪,看样子大春这村官当得滋润。打开车门,大春没在,驾驶员说,徐村长在“农家乐”陪客,让我接你去一道用餐。驾驶员给安全递烟,安全说不会,却看见烟壳子是苏烟。这烟挺贵,五百一条,驾驶员抽的都是苏烟,可以想象做领导的大春抽的更高档了,安全不自觉地把两条黄南京挪到了屁股后面。
  大春的客人原来是他老爸的几个同事,文化馆是个没油水的单位,他们下乡,镇上村上的领导一般都爱尿不尿的,但大春不一样,大春给他老爸争脸,菜上了甲鱼螃蟹,酒是洋河经典,大春一个劲儿地给客人搛菜,自己却很少吃,说那东西吃腻了。一位客人感慨说,要说富,我们苏南农村是真富了,这“农家乐”简直比得上度假村了,要说缺,我看就缺了点文化含量。大春说,领导说得太对了,城里人在这里摘点新鲜瓜果,吃点河鲜湖鲜,汽车屁股一冒烟就走了。光顾了他们的肚子,顾不了他们的脑袋,还是留不住人。我正愁呢。客人们七嘴八舌,说来说去,只怪徐家村祖上没出个名人,没有名人,哪怕有名人写的几个字也能做文章,可惜什么都没。
  客人走了,大春说,安全,你别怪哥没给你搛菜,那些东西不安全。安全纳闷,驾驶员告诉他,村长是说,养殖塘里的甲鱼螃蟹都是吃激素才长得快,城里人吃,本地人是不吃的。安全说,那蔬菜呢?驾驶员说,蔬菜也一样,如今都靠农药化肥催,多洗几遍稍微放心点。安全说,那吃什么安全?大春拍拍他的肩膀,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安全不安全,吃个一顿两顿,也不会有什么大碍。要讲究,那你只能自己弄自己吃才放心。
  安全说在城里工作难找,这次回老家是打算种菜,大春以为是开玩笑,安全一脸正经,大春乐了,说,镇上每年都给我们下指标,招商引资,你是给当哥的雪中送炭了。
  大春说,你带了多少资金?
  安全只剩了两万九千六百了,想了想,还是说,三万。
  三万,大春不相信。连驾驶员也笑了,说,三万?怕只够请镇上村上的领导上县城消费消费。
  安全说,钱少,我就种我们家那五亩地。
  大春说,你以为你家那五亩地还在?你爸早托我转包出去了。原先每亩地要上缴费用,没人肯要,荒着。后来政策好了,每亩地国家补贴几百块,我寻人种着。再后来,养螃蟹成风了,一亩地年租五百,你爸让我赶紧包给了养螃蟹的。哪里还有地,你看看窗外,有几块地是种庄稼?都挖成养殖塘了。
  这事老爸没跟徐安全提过,或者提过安全也不关心,忘了。但大春讲的安全都信,他没必要撒谎。
  安全说,哥,你能不能另外租几亩地给我呢?
  大春说,别人来租地,一租就是上百亩。你要真想租,至少得租十亩以上,个人的地都租光了,要租,只剩下集体的坡地。不过,那坡地要挖成水塘,成本可不小。
  安全说,我不挖,我栽树种菜养草鸡。
  大春说,我当了这几年村长,来租地都是看中了这北湖的水,搞水产养殖想发财的。第一回听到说租地是弄那些零碎的。安全,你读书读傻了,还不如哥去县里找找门路,给你弄份工作算了。
  但安全主意已定,说,哥,我就想干这个,我的果树蔬菜不施化肥不洒农药,我的草鸡不吃激素饲料,到时候,谁只要想吃得安全就会来找我安全。
  大春无奈,说,我做主,租你二十亩,一亩年租三百,比水田便宜两百。谁叫你是我兄弟呢?
  这么大的事大春说定下就定下了,还真不能把村长不当干部。安全盘算,一年租金才六千,三年才一万八,加上其他开支,这钱也能成事了。
  安全没把那黄南京烟拿出来,等挣了钱,买好烟来孝敬这当哥的吧。
  三
  徐安全大学学的是经济管理,若是依他,他喜欢的是中文历史什么的。可依不得他,老爸和班主任都一致反对,学那玩意儿找不到工作,当不得饭吃。徐安全从了他们,三年经济管理读完,还是找不到饭碗。徐安全到乡下来种菜,一是在城里憋屈得慌,二呢,喜欢读点小说诗歌什么的,有点田园情结。但这次回老家他没带那些书,带的全是《果树栽培》《蔬菜种植》什么的,学以致用。
  徐安全到坡地上转了个圈,这二十亩坡地其实是块荒地,杂草丛生,每亩年租三百并没离谱。徐安全计划,在上坡栽上五亩果树,中间种上十亩蔬菜,余下的五亩搭几排草房,除了自己住,其他都是鸡舍。首先得平整坡地,把上坡的土往下坡削。徐安全一个人干不了,托大春到村里寻雇工,工资不低,一天一百块,可来的都是老年人,没办法,年轻人都去城里了。半天干下来,徐安全觉得工钱花得值,老年人干活都肯下力气,没人耍奸偷懒,毕竟吃苦耐劳惯了。问题出在徐安全自己身上,徐安全创业初期,身先士卒,也拿了铁锹挖土,他挖到了一块石板,遇到斜坡上的大石头,有经验的人会从上面下锹,安全不晓得厉害,从下面掏土。不等别人发现,那石板就砸了下来,砸到了安全脚背上,痛得安全抱着脚直嚎。
  好在伤得不重,安全从镇卫生院包扎回来,雇工们把那块石板已移到小径上,做了铺路石。徐安全打量它,原来是块墓碑,墓碑上的字是繁体,有些笔画已漫灭,加之糊着泥巴,徐安全认不出几个字。走过去时,徐安全恨恨地踩了几脚,死了还在这里害人。回来时,徐安全抬起的脚没落下,一瘸一拐地绕过了它,再怎么说,死者为尊,人家埋在地下安安稳稳的,是你把人家挖出来的。把它铺在路上任人踩任人踏是作孽。徐安全叫人把它移到了一边,有老人说,东家,你要是有用场,我们帮你弄干净抬回去,砌个猪圈什么的是块好石材。
  徐安全住在奶奶留下的老屋里,晚上读书久了,就到院子里走几步,看到那石板倚在院墙上,来了兴致,拉亮灯,只认出两个繁体字,一个是“义”,一个是“时”,当下决定,明天买来纸墨,拓下来,哪天上县城叫伯父徐文学鉴定一下,是谁砸了他。
  说起来,做拓片是伯父教会安全的,伯父在文化馆是干考古的。小时候跟父亲去伯父家,墙上挂的柜里放的都是拓片,有人送石碑之类的来让伯父鉴定,伯父总要拓一张留存,安全在边上看得有滋有味,伯父说,想学吗,想学我就教你。安全只涂过硬币,把一张纸按在硬币上,用铅笔使劲涂,纸上就有了硬币的图案,安全觉得这好玩,伯父就真的教了他。不过在徐家村没有宣纸,安全用的是普通白纸,没有拓包,安全用棉花代替了,弄不到白芨水,安全也省了,在太阳下晾了一会儿,安全看那拓片,自己手艺还不错,有两处明显缺了字,那怪不得安全的水平,那石碑本身就破损了。
第37章 拓(2)
  脚背肿了起来,安全不能下地,只能守在屋里,一颗心还在坡地上。门被推开,没想到大春领着老爸和伯父来了,老兄弟俩是来兴师问罪的,徐文学指责大春,这么大的事也不跟你叔叔通个气。徐文化斥骂安全,丢人丢到老家了。可安全钱交了,与村委的合同也签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死不改悔。徐文化看见儿子裹着纱布的脚,心里又恨又心疼。说,你咋不注意安全呢?让锹挖到自己脚上了?
  安全说,让块墓碑砸的,就院子里那块。
  出门时,徐文学在那墓碑前蹲下来,打量了半天,立起来,神色凝重,说,安全,宝贝砸到你孩子头上了,你知道这是谁的墓碑吗?这墓上的字是“义×神时公×迁之墓”,义节神就是时迁,是梁山好汉时迁啊。
  徐文学说,大春,赶紧组织人力去坡地,向下挖,深挖。
  四
  没想到这坡地一下子热闹了,坡地变成了工地,男人女人都拿着锄头铁锹上阵了,大春一声令下,电工把电线也牵上来了,打算天黑就挑灯夜战。这电工安全跟他打过交道,求了他两次送电,都推说没有时间,安全送了一条黄南京给他,他才说尽早安排。可大春一声招呼,他立马就屁颠屁颠办了。
  徐文学兄弟俩没走,安全也拄根棍子上来了。安全发现石板的那地方,已被挖成了大坑,大家都眼巴巴盯着,徐文学指望能挖到棺椁,大伙希望能挖出金银财宝。什么都没有,挖出来的只有硬土、树根和石块,大春不甘心,说,挖,往两边拓宽。安全暗暗叫苦,他读的书上说,把地下的硬土层翻上来,板结贫瘠,不利于农作物生长。
  没挖出什么,伯父和大春都有些失望。回到老屋,安全抬脚就往墓碑上去蹭鞋上的黏泥,伯父说,别,再怎么说它也是宝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有它就有文章做。
  安全也读过《水浒》,时迁就是那个“鼓上蚤”,说白了就是一小偷。大春说,我就怕他不是那个小偷。你上网搜搜,如今连西门庆潘金莲那样的骚货都有几家政府在争在抢,都说是自己的祖宗,争到了就是旅游资源,就是文化,就是钞票。
  安全说,我这地咋办?
  大春摆摆手,你的地事小,这碑的事大。倘真是那个人,县政府奖励你不说,我村政府也奖你个十万八万。
  安全说,墓碑上不都写着吗?伯父也说了就是他。
  徐文学摇摇头,说,光我说了不算,得开专家论证会。请省里市里的专家教授来论证。
  专家教授不是店小二,你唤一声他就到了。大春把这事向镇上县上领导汇报了,两级领导都很重视,由县有关部门组织论证会。徐安全的地晾在那里,大春不让他动,说得等论证会开过再说。安全心里着急,一等几个月,计划中的一季蔬菜就耽搁了。大春说,你急,我比你更急。开会之前我得带着甲鱼螃蟹一一拜见专家,工作都得在会前做好,否则,会后做工作就迟了。
  安全的脚伤痊愈,他把那块碑弄进了屋里,伯父走前叮嘱过。既然这碑珍贵,弄丢了就是麻烦。安全闲来无事,抚摸着凹凹凸凸的碑文,对它说,你究竟是哪位神仙,我一来你就砸了我的脚,误了我的菜,你要是时迁也罢,不是时迁,我就“杯具”了。石碑无言,门外却有人应声,我不是神仙,是你三爷爷。
  来人并不年长,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安全不认识他,他却认得安全。开口就夸安全长得帅,毕竟是城里的孩子,简直不像徐文化这小子生的。来人说,按辈分,你爸爸得叫我三叔,你就叫我三爷爷得了。安全只得说,三爷爷,你找我有什么事?
  来人说,说来话长,我本来在县城打工,今天误了一天班,专门来找你商量个事。
  原来是为了这块石碑。来人说,这坡地解放前就是他家的,解放后归了公。邓小平分地时又分到了他家,只是他家嫌孬跟村上换了水田。但是,这地归根到底还是他家的。来人看着那石碑说,我知道,你是读过大学的,懂知识,讲道理。这碑是在我家地里挖的,按理就应该还给我,对不对?
  安全有些迷糊,明明是他挖到的,怎么三绕两绕就成他的了?
  幸亏恰好大春来了,大春冷笑着说,这地原来是你爷爷的,你爷爷是恶霸,被解放军镇压的,你比我清楚。共产党还管着天下,你想翻天了?
  来人立即蔫了,临走时对安全说,桥归桥,路归路。村长偏着你,今天我就不搬走了。可是要是得了奖金,我还是有份的。说完,不敢看大春,快步走了。
  安全到村头上买肉,连卖肉的摊主也认识安全,说,这不是文化家的大学生吗?一斤肉八块,安全递上十块的纸币,等着找零。摊主说,走吧,走吧,你把我们村上的宝贝都捡了,还在乎这一块两块的小钱。
  怎么会有这种人?怎么会有这种事呢?安全想不通。从前他老爸也想不通,但那是想不通城里人。
  五
  大春派人把墓碑运去了县文化馆,安全晓得专家论证会要开了。论证会开了两天,但是争论很大,反对派占了上风,理由之一,时迁本来是山东高唐人,《水浒》上写得清清楚楚,他偷的鸡摸的狗都是高唐的,滨湖的地界边都没沾过,徐家村从来就姓徐不姓时。理由之二,那墓碑上两个×处,第一个字未必就是“节”字,第二处恰恰证明死者的名字是两个字,不是单名,那就肯定不是时迁。领导们很不满意,大春挨了批评,说他工作做到了家,没做到位。
  大春让人把墓碑运回了安全的院子,狠狠地踹了它一脚,墓碑很生气,咬了他一口,大春痛得直甩腿。安全说,既然是块废石头,你还把它运回来干吗?
  大春说,文化馆的石头都是文物,它一块没名分的石头哪里有位置。他们三番五次地催我把它弄走。
  安全并不觉得失落,他觉得自己就是那块石板,本来自己过得好好的,硬是别人要把它折腾来折腾去。安全对石头说,你呢,老老实实待着。我呢,老老实实弄我的菜园子,安分守己。
  可是大春不安分,过了两个星期,大春来找安全,说要开第二次论证会,又把墓碑装上了车。这次送碑的仪式很隆重,镇长到场,专门给墓碑裹了红绸子。安全看到过顶着白花披着黑布的墓碑,第一次看见墓碑披着红,觉得怪怪的,大春拍着安全的肩膀说,你放心,这回搞定了,反对的专家我不尿他们,实在重要的两位权威我塞进了红包,老弟,你就等着领奖金,徐家村的发达指日可待。
  安全没觉得高兴,倒有些担忧。安全这些日子把坡地平了,菜种上了,树苗也订了,花出去的钱是真,指望那奖金是镜子里的事。想不到这次论证会真的开得很成功,专家一致认为此碑就是时迁的墓碑。滨湖县的报纸和电视都隆重报道,原来的论点都被推翻,时迁是在山东省高唐县偷的鸡摸的狗,但《水浒》也没说他原籍就是高唐,说不定是他从小不学好,被父母逐出滨湖的。即使他父母是高唐人,也不能排除他祖籍本是滨湖,他爷爷或者爷爷的爷爷也可能是滨湖人。据县志记载,本县有时姓村庄三处,不排除是从徐家村迁出的。时迁死后后人把他葬在这里,也算是叶落归根。至于那两个×处,第一处你说不是“节”字,那你得说出究竟是何字,说不出就不严谨。那第二处本就是空白,你查查报纸,领导排名时单名单姓者是不是比别人少占一个空格?没有,中间空着就只能空着。这是一种尊重,尤其对时迁这样的人死后更要注意尊重。言之凿凿,随后报纸上又登出若干文章,题目如《时迁的内在文化精神》《时迁从出身卑微到华丽转身》等等,一时街头巷尾人人争说时迁。
  大春通知安全,坡地将重建时迁墓,不仅是坡地,连方圆五里内的水田都要征用,建义节神纪念馆,建大宋一条街,已有投资商前来洽谈。大春豪迈地一挥手,说,谁说徐家村旅游景点没文化,这时迁墓就是咱旅游的文化特色。
  安全说,我的地没了,我的钱呢?我三年的租金加上投入,三万块钱所剩无几了。还有,你说的那奖金什么时候兑现。
  大春说,牛奶会有的,面包会有的。老弟,你就放长眼光,目前呢,哥忙着大事,忙完了你这几个小钱还不是毛毛雨。
  六
  时迁景点工程轰轰烈烈拉开了序幕,村里和投资商各占了一半股份。徐安全在徐家村成了一个闲人。回家吧,两手空空怕看老爸徐文化的脸色,好在大春忙得脚不点地,安全把他的笔记本电脑搬到老屋,接了网线,白天黑夜在网上种菜偷菜。
  时迁墓和义节神纪念馆已经建成,安全去找大春,大春说,顾不上,等大宋一条街盖完再说。
  大宋一条街建成,大春说,村上的钱都投进去了,等有了旅游收入再说。安全进出院子,都要看看那块放墓碑的地方。墓碑压折的青草都已站直了腰,要不是院墙上的划痕,安全已看不出放墓碑的地方。安全想,那墓碑终究找到了归宿,功成名就了,竟有些想念。
  安全不是怕大春赖账,大春是自己的兄弟,血管里流着同一个爷爷同一个奶奶的血,又当着一村之长,是不会亏待他的。可安全的钱袋快要空了,安全进了县城找伯父,打听怎么能拿到贡献文物的奖金,原来这事挺麻烦,得打申请,镇村两级政府盖章。伯父说,怕要等个一年半载才能拿到,身上没钱,先拿着我的花。伯父掏尽了口袋,也只有一百多元。安全出了伯父办公室的门,却看见了那块墓碑,它在临街的屋子里搁着,和很多石器摆在一起。安全不由得抬腿跨了进去,伸手摸了摸,沾了一手的灰尘。这么说,时迁墓前立的是个仿制品,真的这个躲在这里享受待遇。安全说,我“杯具”了,你倒享福了。墓碑说,我不要享这福,我要回去。安全吓了一跳,捂着胸口静了好一会儿,没有声音,安全才确定自己是幻听。
  时迁景点很快热了起来,大车小车停满了村头,村上不得不专门开辟了一个停车场。安全找大春要钱,大春说,这钱现在得由村里的旅游公司出,得到年底分红才有,这么着,你先拿我的钱用了再说,大春从兜里拿出一沓钞票,大约几千块。安全不接,安全很生气,说,村长,你不能再拖欠,拖下去我的时间没了,我的菜园梦黄了。
  大春吃惊地说,你还想着种菜?
  安全在徐家村再待下去,连吃饭都要成问题了。这天,有一个人敲开了安全的门,说,听说你手上有一张时迁墓碑的拓片,能不能卖给我?听口音是山东人,安全说,多少钱?那人说,一千。安全想不到这拓片能卖一千,立即成交。
  安全觉得这是一条挺不错的生财之道。
  安全在一个傍晚翻窗进了文化馆,他的挎包里带着制作拓片的工具。安全找到墓碑,按亮小电筒,一口气拓了几张,等着晾干。安全想,我不是来偷东西的,这东西本来是我的,我来看看自己的东西有什么错,再说,我又没带走什么,宣纸是我带来的,墨是我带来的,我没有带走墓碑上一粒碎片。风从窗口蹿进来,卷起一张拓片,安全按住。拓片卷起一角说,我已到了纸上,快走,带我回到坡地去,那才是我该在的地方。安全相信这次不是幻听,这是墓碑主人的灵魂附上了拓片。安全读过不少灵异小说,把自己当做了那小说中的人物。他把拓片一一折好,放进挎包。安全说,行,我们回去,你老实藏在包里,别吭声。心里却想,我们还能去哪里,那坡地已经不属于我们。
  安全翻窗到了街上,一支歌曲熟悉的旋律在耳边响起,有人唱:
  我不是时迁,我不会梁上功,我只要回到葬我的土地里……
  安全初以为是街上放的音乐,听歌词晓得不是,是挎包里那人在唱。安全觉得这个人挺有意思。
  (《钟山》2011年第3期)
第38章 在龙华跳舞的两个原则(1)
  邓一光
  fc下班的时候,三色工衣大军潮水般涌出厂门,气势汹汹向环形过街天桥涌来。他精神为之一振。
  这是他一天当中最好的时刻。
  他靠在桥上。这样视野很好。环东二路和油松路在他脚下分道扬镳。有时候他有一种幻觉,如果把两只脚分开,分得很开,要是没有留意,同时也没有定力,说不定人会从当中分开,各自跟着环城二路和油松路去了很远的地方。他拿不准这个,所以一般情况下他比较注意,采取双脚环绕靠在天桥护栏上的站姿。
  轰隆隆的雷鸣声由远而近。他眯缝着眼睛,看潮水般向他漫过来的三色工衣大军。他主要看红色工衣。有时候他会扫一眼蓝色或白色——如果哪个蓝色姑娘的腿比较长,或者白色小伙的个子比较高一点——然后快速收回视线。大多数时候,他看红色的polo衫。
  其实他根本看不见她。数万名红色polo,加上数万名蓝色polo,再加上数万名白色polo,他们几乎在同一时刻涌出厂门,一部分沿环城二路两端散去,一部分跨上过街天桥。纷乱的脚步声轰然作响,气温立刻上升了好几度。每一次,他的眼睛都会被色彩夸饰的三色工衣刺激得受不了,人被反复淹没在三色工衣的潮水中,因为窒息,咽喉隐隐作痛。
  他像一块不起眼却执拗的礁石,每一次都站在同样的地方。他两只脚环绕着,一只胳膊从扶手上绕下去,抓住冰冷的栅栏,这样就不会被冲离原地。
  和往常一样,这一次也是她先看见他。她挤出人群朝他跑来,脸上带着虚荣满足后的潮红。姐妹们哄笑。她转身冲她们扮鬼脸,吐唾沫。有过两次,他要她别吐唾沫,这样不文明。其实他不在乎这个。他看到她,心里的石头就放下了,重新有了呼吸。
  “录了没有?”她从胸前的褡绊上摘下工牌,问他。
  “日他个先人板板,老子今天被周豁皮整惨了……”前面一个男白色说。“没有。”他替她抵挡着人流的冲击,把她拉到身前,护着她,“快了。
  但今天没有。”
  “还是计划生育证明的事?”她说。“我弟弟遭勾了,是板材的一个狐狸精。晚上你们帮我扎场子,把钱要回来……”身后一个女红色说。
  “嗯。”他说,挥手赶开飘来的烟。身边有好几支贪婪的香烟。“烂货,娃儿都几岁了,还想母牛吃嫩草……”身后的女蓝色说。
  “王大洪,王大洪,八点半到广场,今天教新舞……”有人在人群中高声喊。
  她又问了一句什么,话被淹没掉。他们不再说话。说也听不见。他牵着她的手,不让她被挤开。他们被人群裹挟着,下了天桥,再挤过人群,回家。他的黑色t恤在铺天盖地的三色工衣中显得很孤独。
  回到共和新村的家,她先洗澡。他们没有安热水器。谁知道会不会在龙华干下去。他为她提来热水。她冲进阳台改建的卫生间后,他把门掩上,靠在同样用阳台隔出的狭小厨房里,点着香烟,听卫生间里传来的水声。
  刚搬来时,他们从楼上她同流水线的工友吴元琴那里提水。后来吴元琴的男朋友朱先勇说,热水器负荷过大,坏了,他们就换了楼下他的同乡老石。每天两桶热水,三十公分的桶,每个月给老石十元钱热水费。给钱的主意是她出的,不然老石的热水器也有可能负荷过大。她还提出两人一起洗,这样能节约水。这个办法行不通。他宁可洗冷水。不是零点八八平方米的卫生间里无论如何容不下两个人,是她太瘦。
  他不愿意看她的身体。不忍心。每次看到她瘦骨嶙峋的身体,他心里就难过,胃里一阵痉挛。
  “别拖了,回去补个计划生育证明。不然一辈子温不上工。”她在卫生间里说。
  “昨天就没有要证明。前天也没要。”他说。他不想离开她,一天也不想,“昨天和前天只招普工。不然我已经打上卡了。”
  “听他们说,最近管理工需求量不大。”她从卫生间里露出脑袋,浴帽往下滴着水珠,“其实不一定非在fc。好多电子厂都缺工,你去肯定抢手。”
  他不接她的话,脸色阴郁,把烟圈吐出封闭的栅栏外。“和你商量件事。”水声停了一会儿,她说。
  “你说。”他说。
  “小珍她们去龙华广场跳舞了。”她说。“去就去。”他说。
  “我也想去。”她说。“不行。”他说。
  “不像你想的那样。”她说。
  “我没想。你怎么知道我想了。”他说。
  “我不能一天到晚待在家里。大家都跳。”她说。“你怎么待在家里了?是我。”他说。
  “你真的可以到别的厂找工。你这样是给自己为难,给我为难。”她终于说出这句话了。
  他不想和她讨论这个问题。他辞职是为她,她要不明白,就是不讲道理了。倒不是名声问题,普工底薪太低,他不能接受。他在原来的厂是管理工,他想考fc的新干,组长不行,最差应该是线长。如果他们要结婚,他就得挣钱,不能靠她挣。全是因为她,他才辞了工,从观澜跑到龙华来。她怎么会这样想?
  他没有回答她。卫生间里水声又响起来。很快她洗完了。
  他把干净衣裳抱来,隔门递给她。她脱下的红色polo,他几把给搓了,晾到栅栏前。
  她从卫生间里出来,头发湿漉漉的。她的脸蛋红得好看,衣裳也合身——如果不考虑她瘦骨嶙峋的身体的话。
  晚饭是炒河粉。他用咸肉炒的。过年从家里带回的咸肉和口蘑,他一般留给她。他想给她好好补一补。
  吃过饭,他还是答应带她去龙华广场看跳舞。时间还早,他还是心疼她,不想她不开心。但是,她不能跳,这是原则。
  她依然很高兴,换了一件出门才穿的蕾丝套头衫,兴奋地挽着他的胳膊。出门时,她叫了楼上的吴元琴和朱先勇。下了楼,她一个劲拉着他往前快走。
  天黑以后,那群人在龙华广场集中。有人拖来功放,调试了一会儿,功放正式响起来。一个高个子男青年拍着手,走到领舞者的位置。几个男女骨干自动站到第一排。他们跳起来。
  人越来越多。差不多有上千人。全是附近厂里的青工。他们在音乐中认真地跳,动作整齐划一。不知道附近驻港部队的军人看了会怎么样。也许他们不看,他们要做俯卧撑。也有人不跳,在广场灯光外的黑暗草地上静静地搂抱着。广场很大。广场外更大。
  她投入地看广场中央的领舞者,脸上带着羡慕的神色。有一阵她的胳膊在他的胳膊肘中发硬,轻轻颤抖。
  他从高个子领舞者身上收回视线,不满意地看她,再看她的脚。她穿着他给她买的紫色镶金边坡跟鞋,脚指头像一簇秀气的蒜头,带花襻的鞋跟着功放的旋律轻轻踮动。他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
  “什么意思?”他说。“怎么啦?”她说。
  “我已经说了。”他说。“我又没做什么。”她说。
  “踮脚干什么?你那算什么?”他说。
  “我很累,你能不能让我放松一点?”她说。“不要找不愉快。”他说。
  “是你找。”她说。“回家。”他说。
  他推开人群往外走,离开广场。有两个穿着滚轴鞋的男青年一脸兴奋地谈论着刚从电讯店里买的新手机,从他面前一掠而过。
  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闷闷不乐地挤出人群,跟上他。
  他在马路边等着她,把手伸给她。她先没接他的手,后来接了,任他牵着。他们过马路。
  “想不想吃点东西?我带你去美食街。”他问她。她摇头。
  “要不,给你买两只烤生蚝?生蚝补人。”他说。
  她摇头。
  “说话。”他有点生气。“说什么嘛。”她说。
  “不要赌气。没意思。”他说。“我没赌气。”她说。
  “还说。”他说。
  她把头埋下,过一会儿靠过来,腮帮子依上他的肩膀,手指在他手心里轻轻挠了一下。他放松了。
  回到家,他们看电视。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她喜欢《非诚勿扰》。
  《为爱向前冲》她也喜欢。他想和她说说他考工的事,看有没有别的办法。她看得津津有味,他就放弃了。
  电视机是他从观澜带过来的。房子也是他租下的。那个时候他的条件多好啊,吃中层干部食堂,中秋节发月饼,甚至还添置了一部助动车。有什么办法,她在观澜找不到工作,总不能让她一个人在龙华冒险吧?
  但他不喜欢她为男嘉宾着急的样子。等第三个男嘉宾出局以后,他关掉电视,要她早点睡。明天还要上班,她累不起。
  她没犟,上床睡了。他把明天早上为她准备的一个肉包子、一袋豆浆放进锅里,把晾在栅栏前的红色polo收进来,用电吹风一点一点烤干,叠好,放在她的仔裤边。她的旅游鞋也烤了一下。这一切都做完,他去冲了个凉,灯关上,这才钻进被窝。
  她在那里等着他。她知道他会干什么。她从来不说不,总是依他。她和他在一起不容易。她是和家里决裂才跟了他的。她不能怪家里。他谈过七个,有两个都要结婚了,结果还是吹了,闹得人财两失。有一次他从厂里揣了一把刮刀出来。还有一次他决定结束掉自己。她拿定主意嫁给他,不管家里怎么反对。他都二十八了,她就是六亲不认也要嫁给他,就是死也要嫁给他。她不会对他说不。
  他在被窝里搂住她。小心翼翼。每一次,他都害怕她会碎掉。这是有可能的。她是有可能碎掉的。人们喜欢形容一个柔弱的人,风都能吹倒。她就是风能吹倒的那个人。
  在原来那个厂,他去人事部领新分来的工人。来来往往的保安和电车工和他打招呼。他看见警戒线外站着几个女孩子,没录上的,脸上带着茫然,她也在其中。保安驱赶她们离开。她们笑着跑过鼓风机。她被阻止在鼓风机前,像夏天水塘边的泽芹,摇晃了两下,无助地坐在地上,站起来,又跌坐下去。她的短发碎裂开,无助地贴在脸上。他的心抽着疼。他撇下新员工朝她跑过去。他就是在那个时候一下子爱上了她。
  “睡吧,我抱着你。”他说。
  “嗯。”她说。她就乖乖地睡了。
  马路对面的广场传来功放的声音。龙华到处都在跳舞,共和新村、瓦窑排、水斗村、清湖村,凡是有空地的地方,必定有男女青工聚集。
  “13跳”之后,警察查封了几个稍大点的广场,不让跳了。警察说,什么时候你们不跳楼了,就让你们跳舞。政府很快干预下来,又让跳了。果然,以后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发生跳楼的事。
  下午五点以后,他去了环形过街天桥。环东二路和油松路还在那里。一长列柜式货车驶出fc厂西门,从桥下通过,驶向罗湖方向,从那里去香港,再装船去更远的地方。
  桥上有一个长发男青年,穿着红色的polo衫,扒在西边天桥的护栏上,百无聊赖地冲天桥下吐唾沫。要是吐到驶过去的货柜车上,长发男青年就乐,呵呵地一个人笑。驶过去的货柜车没完没了,他总能吐到,这样他就乐个不停。
  一群提着行李和塑料桶的乡下青年一脸兴奋地从西边桥上过去。另一队提着行李和塑料桶的乡下青年满是疲倦地从东边天桥上过来。
  桥上走光后,长发男青年看见了他。他懒散地靠在正对工厂大门的南桥上。长发男青年看了他几眼,过来了。
  “等老婆?”长发男青年说。“嗯。”他犹豫了一下。
  “我也是。”长发男青年咧开嘴冲他笑。
  他不想理对方。吐唾沫算什么,fc一天出几百辆货柜车,瞎子也能吐上。有本事往下跳,砸货柜车,“嘭”一声,那才有品质。
  他也不喜欢对方的穿着,明显揩老婆的油。女人穿红色可以,男人穿算什么?他最讨厌穿红色polo衫的男人。有本事褡襻上吊自己的工牌。
  他朝长发男青年胸前看了一眼。长发男青年没有摘工牌,也看不出胸肌,老婆的工衣穿在身上倒是很合适。
  “还有两天就出粮了。科技园的取款机又要经历一次严峻考验。”长发男青年知己地说。
  出粮有什么,他不在乎。他都坚持这么长时间了。他和别人不一样,靠当月出粮过生活。他不。他还有些积蓄,无非节省一点,不乱花钱,两个月他也拖得起。
  他从不去发廊,不频繁换手机,仔裤和旅游鞋是两年前添置的,他坚持得住。
  “你和你那口子也不住在科技园吧?”长发男青年继续搭讪,“有老婆的人住在园里不方便。”
  他当然知道。fc有让联合国难民署羡慕的单工宿舍集群,宿舍里有空调、电视和洗衣机。但他不愿意她住在宿舍里。他听说过女工宿舍里如何混乱的事。他还听说过一个女工死在宿舍里,两天之后才被人发现的事。他不会让她那样。他要知道她每分钟的呼吸频率。
  她只是员工一级,没有住房补贴。他认了,三百五十元一个月的房租他掏得起。掏不起他也掏,卖血也掏。
  “李明波的女朋友被人勾走了。造作线上一个贵州娃干的。”长发男青年说,“李明波是我老乡。所以我才来接我老婆。以前我才不接。你是哪里人?”
  “你说什么?”他收回视线,扭过脸问。
  “我问你是哪里人。李明波和我是一个垸子的。你不会是我们汉川老乡吧?”长发男青年开心地说。
  “我问前面那句话。”他盯着对方那张挂满脏兮兮头发的脸。“什么?”长发男青年困惑地看他,不明白他说什么。
  他们没有再说什么。长发男青年百无聊赖地离开这边,回到西边的天桥上,扒在扶栏上到处看,也没有再冲天桥下吐唾沫,虽然货柜车络绎不绝。他就是不放心这个。她是他谈的第八个,够了。总要有个结果。总要有一个结果吧?几十万员工的fc,减去一半女工,剩下的一半全是潜在的危险。他不能把她藏起来。他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谁都能搞定她。风都能搞定她。
  他读中专那年,镇上有十二个未嫁女。第二年剩七个。第三年,等他读完中专回到镇上,只剩下三个未嫁的,都跑到珠三角打工来了。
  他暗恋其中一个。他读书的时候,她向他送过秋波,还约过他。他不能等镇上其他的未嫁女长大,等不起。他追到顺德,再追到东莞,最后追到宝安。宝安是个好地方,全中国的励志青年都云集此地,但她不向他送秋波了。眼神迷乱,心思不集中,她不知道送给谁。也许送给谁都可以,也许送给谁都不对。她让他离她远一点,别缠着她。
  他痛苦了一阵,振作起来。他看出来,宝安不光是全中国有为青年的蓄水池,也是全中国清纯女孩的花园。他以为他如鱼入水,总有收获。可是,快十年了,他还是独身一人,直到遇到她。
  九点过后,她才从厂里出来。他没有离开,被三色工衣淹没了两次之后,他仍然站在天桥上。她没有分开人群跑向他,他就等在老地方。礁石等着浪花。
  很快解释清楚,是加班,因为这个她才下班晚了。他心里还是不舒服,之前脑子里胡思乱想的念头,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降解,这个他知道。所以,他没有告诉她长发青年的事,那个喜欢往天桥下吐口水的汉川佬。
  她没有提出去龙华广场看跳舞。去也只能赶上尾子,没有必要。
  晚饭他为她做了合蒸,咸肉和咸鱼,外加一盆粉丝白菜,煎了虾酱。她必须多吃一点,加强营养,这样她才能够尽快结实起来。
第39章 在龙华跳舞的两个原则(2)
  她很累,没有胃口,但吃得很开心。她把鱼肚子上那块没有刺的夹给他。他再夹回给她,肉夹烂,埋进饭里。他让她告诉他今天她经历的事情,详细地告诉。她急着给他讲她打听到的情况。fc最近的确只招普工。是安环课一个台干告诉她的。她的意思是,他可以先去别的厂。他出来快十年了,干过的工种数不清,到哪个厂都抢手。等fc招管理工了,他再过来。
  台干是fc自己的人,台干的话比较可信。他在fc见工半个月,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但他不会去别的厂。他就是要进fc,别的厂给个中管他都不去。
  “你这样给我很大的压力。”她停下来,不吃了。
  “是我有压力。我说了不要你挣钱。你只挣一部分就行了。一小部分。”他说。
  “究竟为什么?”她说。“你还问。”他说。
  “你这样让人受不了。我都受不了了。”她说。
  “再吃几口。瘦的不腻。”他剥下一块咸肉,把瘦的部分夹到她碗里。“求你了,你到底想干什么?”她快哭了。
  “你还不明白?”他说。
  “你不要老想着监视我,好不好?”她急了。“什么意思?你什么意思?”他说。
  “我那是正常说话。不可能我不说话吧?我说了什么?”她说。“你自己清楚。”他说。
  “我不清楚。我都让你和张国奇对质了。对出什么了?”她说。
  没对出什么。他那样做很傻,当众出丑。一大群红色polo衫,还有蓝色和白色polo衫,胸前或胳膊上一律吊着fc的工牌,他们站在那里,站在受到中伤的一脸委屈的张国奇的身后,那种眼光真是可以杀人。
  但他不甘心。要是这样,台干又是怎么回事?台干比其他人更不要脸,他们以为自己是珠三角的拓荒者,高人一等。被台干迷惑的人还少吗?那些血汗工厂里究竟在发生着什么?
  他想知道台海战争什么时候打,福建需不需要支前民工。
  他看她的手机。她的手机安静地放在床头。今天好像一声都没有响,连信息声都没有,这不正常。要是这样,她要手机干什么?他已经不在观澜了,和她在一起了,她可以用他的手机给家里打电话,用不着有一个手机。
  她哭了,嘤嘤的,哭一会儿撑不住,从放着菜盆的凳子边退开,窝到床上,把枕头抱起来哭。她身子弱,累不起。还有,他规定,她可以哭,但声音不能太大。出租屋一砖的墙,不隔音。好在房间不大,只有三十平方米,她能够做到。
  她是哭着睡着的,衣裳没脱,人窝在床头,怀里抱着枕头,像一只没见过世面因而害羞的麻雀。他坐在那里,听着广场上那台功放突然停下来,什么声音也没有了。他想他们散了,回去睡觉了。只是她在梦里还在抽搭,委屈得要命。
  他站起来,把凉了的饭菜收进厨房。他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抬手抽了自己一耳光,又抽了一下。他的脸火辣辣地疼。他想够了没有?他那么想了,把脑袋抵在墙上。那里有一片污浊的水渍。他用力在水渍上撞了两次。
  有一阵,他满眼冒金花,过了一会儿好多了,眼眶里的泪水一点点收去。他把她的红色工衣洗了,用力拧干,用吹风机一点一点吹去水分。他解开衣扣,把还有一点潮气的工衣贴在胸膛上,靠在栅栏前。他看马路对面空无一人的广场,灯光下,那八匹欢快的马儿老也不肯放下撅起的蹄子,好像它们很眷恋这个地方,要是放下蹄子就收不住,它们就必须离开这里似的。楼上吴元琴气恼地喊了一声,然后是朱先勇小声的说话声,好像是在赔罪。楼下有什么东西跳动的声音,然后是孩子咯咯笑着到处跑动,是老石那个捣蛋的儿子。
  他把烘干的工衣从怀里取出来,叠好,回到屋里,把工衣放在她的仔裤旁。他拿起她的仔裤闻了闻。他决定明天把她的仔裤洗了。
  他上了床,平着身子躺下。她捧着自己的脸,不知道是不是做了什么不愉快的梦,鼻息短促,频率不稳定。他慢慢转过身,面向她,在黑暗中看了她一会儿,伸手为她脱衣裳。
  她动弹了一下,睁开眼睛,看清楚是他,放心了,闭上眼又睡。他把她搂住,一点点搂进怀里。他的手指在她的背上,瘦削的背,比山峰尖锐的背。
  他知道那里有一块伤疤。是她六岁时和弟弟争一只鸡蛋,她父亲朝她掷出一支燃烧的青杠木,它灼伤了她。
  她在梦中抽搭了一下。他停下来,憋住气,一动也不敢动。她没有破碎,至少这一次,她没有。他想她都做了一些什么呀!他有些发抖,比她更委屈。而且,他心里涌出对她无限的疼怜和温情,怎么堵都堵不住。
  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牵挂,是他的家。如果他能寿终正寝,他要和她在一起;如果不能,他要为她去死。他就是这么想的。
  他瞪大眼睛,一动不动地搂着在梦中啜泣的她,一遍一遍在心里想着,直到晨光渐渐涌入屋内。
  下午快六点的时候,环街天桥上的人流开始多了。上班的三色工衣大军进厂后,天桥上空了一段时间。他看见了那个小个子青年。
  小个子穿一套李宁牌运动衣,背着一个巨大的挎包,手里拿一只木架。这个其实没什么。进厂的人数以万计,他得抓紧天桥护栏才不至于被踩成粉尘。他转过身,背对着过桥的人流,他就是这样看到那个小个子的。
  小个子在天桥下,就在他脚下。小个子在马路边蹲着,从巨大的挎包里拽呀拽,拽住一堆橘红色的东西,摊了一地。然后小个子撅着屁股在那儿往橘红色东西里打气。橘红色的东西慢慢胀开,鼓起来。原来是一个安全气垫。
  小个子把气垫充足气,从挎包里掏出一团红布,抻开,绑在木架上。小个子走到马路上。上下班高峰期,来往车流很大,它们不耐烦地响着喇叭。小个子不慌不忙,看也不看顶上鼻子的车流,把绑着红布的木架支在马路上。
  他不明白小个子要干什么。他看清楚了红布上写的字。“施工重地,车辆绕行”。红布上就是这么写的。他看见小个子退回人行道,拖着气垫往马路上走。一个人,有些吃力,但他也做到了。
  小个子把气垫放在红布架子前,退后两步,打量了一下距离,重新移动了一下气垫,再度退出马路,从地上拿起空了的挎包,背上,朝天桥上走来。
  上班的三色工衣早就走光了,还有五分钟,也许还有八分钟,下班的三色工衣大潮就会从另一边涌来。
  天桥上没有人,只有他和小个子。他看见小个子低着脑袋,往一只胳膊上绑扎着什么,样子很认真。也许感觉到有人在看,小个子抬头看了一眼。两个人的目光撞到一起。小个子很快低下头,继续绑扎,然后在挎包里掏着什么。他闻到一股汽油味。
  fc下班了。三色工衣大军潮水般涌出巨大的厂门,气势汹汹朝天桥涌来。
  上万名红色polo,加上万名蓝色polo,再加上万名白色polo,他们几乎在同一时刻涌出厂门,一部分涌往环东二路和油松路,一部分跨上过街天桥。纷乱的脚步声隆隆作响,气温立刻上升了好几度。他被淹没在三色工衣的潮水中,因为窒息,咽喉隐隐作痛。
  他还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他转过身,这样环绕着的两只脚就有些松开,抓住冰冷栅栏的手也有些松动。他看见了那个小个子。
  小个子出现在南边天桥上,他爬上护栏,面向fc大门,摇摇晃晃地站住,这样不但他,别人也能够看见他了。
  小个子手里握着一只简易的扩音装置,冲着扩音装置喊了一句什么。他的声音被三色工衣大军制造出的巨大声音淹没掉,嗡嗡的。他看见小个子低下头摆弄了一下扩音装置,重新送回嘴边。
  “孙爱芳……”小个子冲着简易扩音装置喊。
  这一次,他听见了。附近的一些三色工衣们也听见了。也许更多的三色工衣没听见,他们正忙着说话,或者惦记着赶紧回家。也许更远一些地方的三色工衣没听见,比如沿着环东二路分流的,还没有涌上天桥的,他们没听见。但没有什么,小个子手中的简易扩音装置发出一阵刺耳的尖啸声,接下来,他通过扩音装置喊出来的话,他们应该都能听见。
  “孙爱芳,孙爱芳,我知道你在。我知道你在这里,在他们中间。”小个子喊。
  湍急的人流打了个结。有人驻下脚。更多的人驻下脚。他们扭过头,或者不用扭头,看摇晃着站在南边天桥护栏上的小个子。有两名治安协管员拼命朝这边挤。天桥上顷刻间爆满,他被膨胀的人流压在护栏上,喘不过气,他的肋骨被人撞疼了,一只鞋也快脱离脚。
  “孙爱芳,我只想对你说一句话。你不要不耐烦,我只说一句,从此以后你就解脱了。”小个子对着扩音装置喊,“我爱你,孙爱芳,做鬼我也爱你!”
  人们开始有了呼应,鼓掌、吹口哨、吆喝着起哄。有人在努力拉开圈子,为小个子撑出一个舞台。他被退过来的人群压在护栏上。他呼吸困难。他已经坚持不住了。礁石要被冲垮了。
  接下来的事情谁也没有想到。一团火苗冒出来。是小个子。他举着顷刻之间燃成火炬的拳头。他把它高高地举在头顶。他那张扭曲的脸在飘摇的火光中显得有些不真实。他朝人山人海的三色工衣中茫然地看了一眼,举着火炬纵身跃下天桥。
  人们发出一声喊。浪头突然退回去。他被解放出来,喘着气拼命咳嗽。
  有人朝马路上大叫。那里刹车声响起一片。他不是第一个跑下桥的。他在桥上摔了好几个跟头,手掌被划破了。他其实一点忙也帮不上。马路被截断了,治安协管员朝人们喊叫着,他根本挤不进人群。他觉得他应该去那里。他和他是一路人,只是方向不同,但他应该去。谁也没有留意马路上的安全气垫是什么时候被搬开的。小个子直接摔在水泥地上,一辆来自油松路方向的载重车把他撞得飞起来,再从他身上辗过。空气中弥漫着强烈的汽油味,但火肯定是没有了。
  这一次,他看见了她。是他先看见她的。天那么黑,他却从三色工衣中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也看见了他。她离开她那些流水线上的姐妹,朝他走来。不是跑,是走。他朝她微笑。本来笑不出来,但他认为应该笑一下。他觉得自己有理由朝她微笑。不管怎么说,他还在,站在南桥上。汽油味和火焰都消失了,他还在。他没有注意到,她的脸色不好,比平时更苍白。
  他握住她的手,紧紧握住,为这个他有些粗鲁地挡住了一群朝他们涌过来的三色工衣。
  “出了什么事?”她朝天桥下闪着顶灯的110警车看了一眼。
  “没什么。”他说。小个子已经不在了,已经被先前离开的120急救车带走了。他打算以后再告诉她这件事。她胆子小,他不想吓住她。
  她不再问什么。这和平常不一样。他感觉到她的手心里一点汗也没有,它在他的手掌里软弱无力。她累了,他心疼地想。
  他们回到共和新村。他们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她也没有朝马路对面的广场看。这个时间有点长。走到村楼下的时候,他忍不住把事情告诉了她。
  “我录上了。上午就录了。”他说。
  她站下来,借着马路边微弱的路灯看他。
  “是普工。但没什么。就普工吧。”他说,咽下一口唾沫。她还在看他。她的半边脸在路灯的阴影里,看不清。
  “我问过,三年晋升一次。我会比别人快。我有把握。”他自负地说。他不用汽油,不用点燃,不用纵身一跃,照样能够做到。他的确和小个子的方向不同。他就是要和小个子的方向不同。他觉得他要谢谢小个子。他应该谢谢他。
  她没有说话,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他。
  他想,没事的,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她会很快摆脱掉伤感,他发誓他会做到。他们两个加起来能挣三千多,如果尽可能地加班,能超过四千,够了。
  只要他们在一起,什么苦他都不怕,他能挣更多的,他会这么做。
  “你怎么了?”他还是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对。他有些心神不宁,觉得附近什么地方还有汽油味。
  “没什么。”她说,扭头往楼里走。
  他有点儿心慌。不会出什么事了吧?不会是台干的事吧?这么一想,他怒火中烧,赶上两步,追上她。
  “到底怎么了,你说。”他说。
  她不回答他,径直上楼。老石在炒菜,问他们昨天怎么没来提水。他没有理老石。他觉得热水不重要。他觉得昨天也不重要。他觉得除了她,什么都不重要。
  回到家,她才给他说,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把门关上,关好。他要求过,注意影响。一砖厚的墙,他们要注意影响。她告诉他的事情其实不是他想的那样。没有什么台干的事,没有。她只是辞工了。如果还需要说明的话,她是今天上午辞的工。自退,当月薪水自动放弃。
  “为什么?”他说,怎么都没有明白过来。
  “你去哪个厂,我就跟你去哪个厂。我就是这么想的。”她说,哽咽了一下,身子发软。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还是不明白。
  “那你要我怎么办?”她朝他喊,“你知不知道,我害怕下班,害怕上天桥。每次上天桥,看着你靠在那儿,扒着护栏,被人群淹没掉,又淹没掉,我怎么都看不见你,我就觉得呼吸不过来,我就想死!你要我怎么办?”
  他愣在那儿,呆呆地看着她。现在他明白过来,为什么这一次她没有向他跑过来,而是走向他。她的脸色本来就不好,但今天尤其糟糕。她把自己辞了,事情就是这样。
  他们都不说话。屋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天在渐渐黑下来,直到马路对面的龙华广场上响起功放的声音。
  她起身去拿外套。先拿了一件,丢开,又拿了一件。“你去哪儿?”他问。
  “广场。”她说。“干什么?”他说。
  “跳舞。”她说,低头找鞋子,他给她买的坡跟鞋。“不行。”他说,觉得自己很无力。
  “我要去。”这一次她没有妥协。
  “站住。”他说。
  她已经走到门口了。他追上去拉住她。屋子很小,这很容易。她用力甩动胳膊,想甩开他,但没有做到。
  “放开我。”她说。
  “不许去。”他放开了她。“偏要去。”她去开门。
  他不想那么做,不想她破碎掉,就算什么结果也没有,他也认了,但他必须阻止她。
  “你给我听好,我只说一遍。”他把手举起来,像是要阻止那道门,然后他想到那只举起来的火炬,又气咻咻地放下,“我只说一遍。关于去广场跳舞,有两个原则。”
  “你说。”她盯着他,身子轻轻地颤抖。
  “第一,不许把衣裳最上面的那颗扣子敞开,不要露出你的脖子。”他说,“还有,以后上下班,不要和白色工衣走在一起。蓝色的也不要。”
  “就这两个?”她说。
  “一个。我说了,这是第一。我刚才说的。”他说。“扣子是第一,白色工衣和蓝色工衣是第二。”她说。
  “不要犟嘴。你总是和我犟嘴,我不喜欢这样。”他说。“那你说清楚。”她说。
  “我已经说清楚了。我现在就在说清楚。”他感到三色工衣大军向他涌来。礁石在发出断裂的声音。她还在犟。她想干什么?“不要打断我的话。”
  “好吧。”她脸色苍白,靠在门上。她只想离开。她快坚持不住了。
  第二个是什么呢,他问自己。他不是问自己。他什么都清楚。没有什么他不清楚。问题是,怎么是两个原则呢?还有,谁允许过他有原则?他悲伤地想。他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外面传来音乐的声音。是《走进新时代》。那些人又在跳舞了。高个子领舞者。站到第一排的骨干男女。他和她都知道,接下来会是《复兴之路》。
  他站在门口,她靠在门上,他们谁也没有说什么。他们什么都明白。
  2011年2月20日深圳我无居
  (《当代》2011年第3期)
第40章 十七英里(1)
  吴君
  十七英里位于深圳东部海边,是富人们的别墅。
  江蓝英一家的车正在高速路上,向着十七英里方向行驶。丈夫王家平开车,旁边是女儿。江蓝英坐在她身后,宠物狗雄雄被放在了最后一排。
  开出不远,江蓝英用手在椅子后面捅了女儿两次,让她把架在挡风玻璃前的脚放下来。女儿不情愿,十分钟不到,又放了上去。她眼看着丈夫的脸变得越来越难看。
  车行驶了有一半多的时候,路上开始堵了。不少男人下来抽烟、换空气,也有一些女人和小孩子站到路上做伸展运动。十一长假,到海边度假的人不少。有的开私家车,有的则坐了公交。还有一些人从车上下来,准备步行。当然,走一会儿,他们还会再找车,否则,很快就会被晒成咸鱼干。
  女儿放下脚,把手伸向音响开关,她想把声音调大些。是音乐台,里面不断放出一些怪里怪气的歌。主持人用港台腔说话,同时还夹杂着几句英文。之前,江蓝英特意买了林忆莲和王杰的碟,现在根本没有机会放。“太土了。”女儿看了一眼就扔到一边。之前丈夫趁着手机响,把音响关掉。他和江蓝英一样不喜欢这种音乐,可他刚放下手机,音乐又回荡了起来。节奏让他的内心更烦。手机再响时,女儿的手就挡在开关处了。
  这次出行是江蓝英的主意。放假一周,她不想一家人困在房里,容易吵架不说,她还要去买菜、做饭。要知道自己家离菜市场有段路途经地铁口,旧楼拆迁,还有打工妹上下班,路段乱七八糟,让人心烦。她看见附近写着海景、海湾的大厦就生气。管理费收的越来越高,都与这个“海”字有关。根本就没有海,即便有,也早早被开发商填成陆地、盖成楼房、兑成钞票,自己去享受海景了。林老板便是其中的一个。
  江蓝英不喜欢这里。越来越不喜欢,更不要说走那么远的路去买菜。天一亮,太阳的光就四散开,没有一处是阴凉的。每次顶着太阳回来,都不想做饭,做了也不想吃。丈夫的手艺比她好,只是轻易不做,心烦和无可奈何时,才会动动手,当成发泄。他每次都把碗碟弄得很响,让江蓝英心惊胆战。她最怕这种声音让女儿听到了。女儿并不吃这套,会直接站到客厅去问,“什么意思,别摔盆摔碗的,不爱做就别做。”说完话,走到冰箱前,从里面拿出一支酸奶,一边喝一边拨打肯德基宅急送,要了汉堡和鸡块,躲到空调房里吃。
  那一次,丈夫把新做好的一条鱼直接倒进垃圾桶,连盘子也不要了。害得江蓝英一天没饭吃。主要是生气,那条鱼用掉了她二十元钱,买完了还心疼,却被丈夫这样处理了。
  “你不能改改你的爆脾气吗,又不是我们惹你。”江蓝英这样说没错。丈夫因为和学校生气,休了病假。从此,她小心谨慎,不提半句学校的话,也警告娘家人,不要提这类话题。连平时有人跟她打电话,她也是躲在另一个房间说,生怕上课两个字漏了出来。她也是一名老师,一直在民办中学教初中,考了几次公立,都没过关,年龄就大了,最后连考的资格也没了。
  江蓝英觉得王家平不能上课这件事,与他的性格有关。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都是小学老师。在老家的时候只是个大专学历,到了深圳也没有及时再去深造一下。后来是教育局发通知,要求所有没有文凭的教师必须到教育学院在职读个本科,他才算有了留校的资格。这种学历没有优势;又有家长投诉他教学能力一般,不适合再从事教学工作。学校想等他主动提出。王家平并没这个意思,又继续上了一学期的课。学校只好主动找他谈话了。办公室主任先是代表校长表扬他一番,接下来,就说到让他下学期不要代班,改做后勤工作。暑假期间,学校要装修外墙和教师食堂。让他不要跟着其他老师去张家界了,马上找几个工程队,做个预算,对比之后,选一个合适的装修队干活,并在开学前做好验收工作。
  王家平脑袋大了,甚至出现了空白。教了二十年的书,最后成了一个打杂的,再说那些工作自己一点也不擅长。以后别的老师怎么称呼他,还叫不叫他王老师?没毕业那些学生叫不叫他老师?他今后怎么和学生和其他老师交代?像是钻进了死胡同,他脑子里全是这些问题。
  “校长怎么不跟我说?”他盯着办公室主任的脸。主任笑着说:“校长委托我的。”
  王家平说:“你能代表他吗?”说完这句,他转身走了。这个动作,把自己都吓了一跳。原来自己还是可以硬气的。
  他主动提出了休病假。反正腰一直不好,早就诊断出来了,只是当时还不想休。他拿出片子和诊断书,找到校长。没想到,林老板竟然也坐在里面喝茶。两个人见了,都愣了一下。林老板礼貌地点了点头。校长连看都没看,也没听王家平解释,就在病例本上写了“同意”两个字。连请假条都没看一眼。
  走出门口,他拈着那张巨大的ct片发呆。他的一侧是个粉色的指示牌,那是一个通往荣誉室的线路图。上面有个卡通笑脸。他很想把它踢倒,再用脚踩个稀巴烂。
  “骗子!”他在心里骂了句。下楼的时候,他想把声音弄得大一些,可不争气的鞋软绵绵的,没有声响。
  王家平还没到家,江蓝英就已经知道了情况。她提前回来,把家里收拾得非常稳妥,碍眼的东西一律不出现。烟灰缸被她用报纸包好,那是教师节收到的礼品——两个人还一起笑着说学校人性化,不虚伪,竟然什么纪念品都发。江蓝英担心他见了,会想起什么,顺手拿起来去砸电视机或者通往阳台的玻璃门。想到这些有可能瞬间搞坏的东西,她变得小心翼翼。脚下总是发出那种踏踏的声音,她连拖鞋也不穿了。做好这些,江蓝英仍有担心,那就是女儿,她考到一所市外大专。这也是让王家平觉得倒霉透了的其中一件事。毕竟两夫妻都是教师,教的学生中也有和女儿同届的。想到这儿,王家平不只是想休假,他还想躲进深山老林里再也不出来。不是自己躲,要让全家都去。女儿没心没肺,不知道好歹的样子,一天到晚戴着耳机,满小区乱走,见到人还会打招呼。小区里住的多数是同事或熟人。整个夏天,王家平都觉得生活没意思。
  是江蓝英提醒他的。
  “林老板,不是住在十七英里吗?”
  “是,怎么了?”他瞪着老婆。像是要吃人的样子。他明白江蓝英的意思,林老板和校长关系很铁,经常在一起喝酒,打高尔夫。她希望林老板说点好话,让王家平回到学校上课。
  江蓝英故意漫不经心地说:“过去玩一下吧,好多年没看过海了,顺便也看看林老板一家。”
  “看他?什么意思。我又不欠他的,他还没来看我呢。”王家平气呼呼地转了身。
  “去吧去吧,我把姐夫的车借来,让我们去体验一下私家海滩,不是说他还想买游艇吗,要是他买了游艇再买了飞机,更看不到了。”她一边给窗台上那盆文竹浇水一边讽刺着。
  王家平盯着老婆,半天没说话,回房间躺着了。离开学校后,他几乎天天躺在家里,偶尔看看电视。“再不走动,你的腿就作废了。”江蓝英总是梦想还能跟王家平开开玩笑。过去他喜欢一边做饭一边讲笑话,江蓝英倚在门框上傻笑。现在连说错一句话都要炸锅。
  林老板是个潮州人,本名林耀明。在深圳,习惯把生意人统称为老板,哪怕只是个修鞋的或开锁的。林老板生了三个儿子,当年在菜市场租了一个摊位卖猪肉。因为腾不出人手,只好每天带着孩子做生意。除了洗澡和睡觉,其他事情好像都在市场做了。他这边卖猪肉,孩子坐在不远处写作业,或者玩。饿了就到不远处买两份肠粉,用塑料袋装回来,兄弟三个吃了。如果剩下,林老板负责打扫干净。累了,便在一旁铺上纸盒子睡觉,老大老二帮着看摊。王家平天天去市场买肉。这一天,他发现了自己的学生。孩子也见到了他,怯怯地看着他,叫了他一声老师,王家平便全明白了。他记起自己批评过这个学生不及时交作业,不注意个人卫生的事了。在市场里转了两圈,他重新回到肉摊前,指着那个最小的孩子说:“要是愿意,就让他中午跟我一起回家吃饭写作业吧,题不会了还能问问。”
  他还记得林老板手里拿着砍刀,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过了半晌才发出一声吼叫,如同一只公狮。他把路口自己的老婆叫了回来。这女人趁城管的人没来,去卖一种煲汤用的树根。他用家乡话说了几句之后,老婆的脸也变了,两个人的脸憋得像案子上的猪肝,眼睛里盛有泪水。此刻,几个孩子也吓傻了。王家平拉过那个学生,靠紧了自己的腿,低下头,温柔地说:“明天中午放学哪儿也别去,等我。”接着又对另外两个说,“想要吃我的菜,就一起来吧。反正也不远。”说完这些,头也不回便走了,留下一家五口站在原地发呆。王家平被自己的话弄得悲壮、伤感,甚至喉咙也有些疼了。
  王家平本来是想在这个摊位上买点骨头回去煲汤的,却空了手回家。当然,第二年春节,林老板带了很多猪肉和没有浸水的青菜来到家里,还命令三个孩子给老师行个大礼。
  王家平制止了,说:“这是干什么干什么,走的时候,这些东西都带回去。”
  听了这话,林老板从椅子上站起:“要是什么也不收,我就不敢让孩子过来了,这些便宜货,根本不能报答恩人。”
  王家平心头还是震了一下:“好吧好吧,下不为例。”
  后来又有一次,王家平还是不接受:“说这成什么了,这不是交换吗,我的知识难道就换点猪肉吗?”他已经主动帮助两个孩子在补课了。江蓝英如果在家,又正好没事,也会帮着辅导一下,给了他面子。尽管当时她很反感王家平的举动,“我们一个女儿都管不过来呢,再说房子这么小。”为这事两个人有几天不说话。
  江蓝英不听王家平的,觉得他就是酸、迂腐,只好说:“你知道猪肉多少钱吗?现在这些东西有多贵你知道吗?”江蓝英这一句把王家平说哑了,他觉得老婆越来越不像个人民教师,连一点志气也没有。
  后面,王家平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慢慢顺着她了。毕竟他还是听老婆的。擅自带回学生来,江蓝英还是顺着他,尽管她一直不喜欢那些小商小贩。她总说这些人狡猾,见利忘义。
  事情过去了十二年。林老板的生意越做越大。当然再也不卖肉了,而是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老板,经常出现在报纸、电视上。就连当年的那个市场也被他开发成了商厦,专卖各种国际品牌。他的三个儿子也从国外留学回来了。
  搬到十七英里的时候,林老板上门邀请过江蓝英一家过去玩,还说儿子也回来了,热闹一下。
  “不去。”江蓝英恍惚着答了一句。无名火是对着王家平一个人发的。她觉得日子过得太快了,什么都变了。旧市场里那些小物件像是被天外来客瞬间带走,继而无影无踪。商厦里的东西,她根本买不起,甚至都不知道是做怎么用的。因为商业环境日益看好,有些房子被租了出去,整个小区换了很多新面孔。她不想被各种新东西包围夹攻的好办法就是少出门。一侧的地铁每天吞吐着各种陌生人,这些陌生人让她觉得世界变了。总之,周围的一切都变了。林老板一家也变了。夫妻二人一人一台宝马。过来邀请江蓝英一家的时候,带了一只精致的咖啡壶和几小包咖啡,再也不是一大块猪肉一堆农家菜了。表情与过去完全不同。这让江蓝英不知道怎么开口。如果是过去,他们要说些感谢的话,江蓝英会假装生气,说:“都是一家人,再这样我可不理你们。”他们如果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江蓝英会装作看不见,给他们拿东西吃,或是让手足无措的他们坐下来,慢慢喝茶。这一切不知什么时候一去不复返了。他们不再提以前的事,眉眼舒朗,穿着得体,再也不是挽起裤脚,人字拖鞋上带着猪毛的一家了。江蓝英盯着林老板的老婆看,脑子里想象着她原来的样子。这个女人比过去稍胖了些,打扮时髦,连牙齿也变白了,被林老板称为“林太”。
  人都走了,江蓝英还对着咖啡壶和一个英文说明书发呆。这根本不是他们这种家庭用的。
  “真是会捉弄人。”江蓝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冒出这句。她故意站远一点,与这些东西拉开距离。
  “一件就抵得上半年的猪肉钱。”王家平说,“上次给你那个纱巾,还有后来的手袋。知道要多少钱吗?”还没等江蓝英反应过来,王家平又道,“那可是几千块钱的奢侈品。”
  “你怎么知道?”这回江蓝英不想咖啡的事了,而是把矛头直接对着王家平。
  王家平摆摆手,说:“瞎猜瞎猜。”他指了指对面的商厦,说,“有时间你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汽车停了下来。江蓝英正想着打开车窗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后排的狗把脑袋伸了过来,像是早有准备一样,趁江蓝英没反应过来,它蹿到了前排,到了江蓝英身边,张大了嘴巴,正若无其事地看着外面。
  江蓝英并不喜欢小动物。外甥女到外地读大学,姐姐姐夫去送,托了江蓝英帮忙照管,林太来的时候,正好这条狗在家里寄养。进门她就听见了声音,非要江蓝英带她去阳台看狗。她兴奋得有些夸张,蹲下身,完全忘记了自己还穿着一条超短裙,就去抚摸这条狗了。她说:“天啊,这是拉布拉多啊,网上可以查到它的贵族身世。”
  “什么天啊地啊。不就是奇怪这种狗怎么养在我们家吗。”江蓝英似乎读出她的疑惑。林太接着说到自己家的两只狗有专人侍候,吃的东西绝不能存在一点有害细菌,也接触不到外面的人和狗,花的钱比正常家庭里的两个孩子还要多。
第41章 十七英里(2)
  “太欺负人了。”这条狗就是因为赌气才被江蓝英留下来的,就是要让这个所谓的“林太”看看。“不是富人,我们也能养得起。”这次到林老板的别墅,她执意要把狗带上,除了想讨好,也有炫耀的成分,尽管她知道这种狗晕车,不适合出远门。
  雄雄先是流口水,最后才是吐,对着把江蓝英一边的裤子搞湿了,黏黏地沾在肉上。接下来,它若无其事张开大嘴,对着江蓝英发出哇的一声怪叫,什么也没有呕出。惹得女儿回了头,看它,咯咯地笑。这一回她终于停止了音乐。王家平似乎也回过一次头,什么也没说。江蓝英在心里骂了一句,“没人性。”她抓住狗的耳朵让它贴在椅子上,用力打它的头和身体。雄雄以为这是人在跟它玩,也不晕车了,每打一下,它便跳起来一次,女儿把全部的身子扭过来,狂笑。这时车又挪动了,并迅速地开快。江蓝英打开车窗,闻见了海水的味道,随后便是大片的蓝色展现在了眼前。
  她对着女儿说:“快到了。”看了一下了后视镜,又说,“快点整理下头发。”说完自己先对着后视镜,伸出手把粘在脸上的一缕头发夹到耳后。
  江蓝英这次带女儿来,有私心。这心思不能跟丈夫说,也不能跟女儿说。那就是她想让女儿跟林老板的儿子认识。虽然小时候全都见过,还在一起吃过饭。可那是小时候,还不懂事。最理想的结果是让林老板把女儿认做干女儿,关系到了这一步之后,年轻人的发展就可以进入轨道了。到那个时候,是一挑二。江蓝英在心里打好了算盘。
  看着女儿的侧面。江蓝英心里想,女儿也不知最后是个什么命,千万不要像自己一样,找个又穷又酸的老师过一辈子,那就完了。女儿总是用刀片刮脸上的毛,有一次还刮出了血。也正是因为喜欢打扮,门前有了商厦之后,她总是去逛,才影响了学习。内心里,江蓝英甚至有些恨这个林老板,就是他把个安静的小区变成了一个闹市,让人根本不能好好生活。
  “别对人说你谈过啊,对谁都别说,要说跟男孩子手都没拉过。”女儿坐累了,想躺一下,由于用力过猛,坐椅变成了躺椅。江蓝英忧心忡忡地看着女儿耳机上的两个耳钉和发梢上那一抹黄色,她希望林老板一家不要在意这些。
  “能不能少说几句,省省心啊,你看你操心操得头发白了这么多。”女儿嫌她唠叨。
  “我也想省省心啊。你爸工作也干不了多久了,工资只能发一部分,就剩我在这儿撑着,你可要争点气呵。”江蓝英望了一眼王家平,眼圈红了。
  “怎么争气,我难道还要跪在地上求他们家给钱呀。”女儿白了她一眼,把脸扭向另一边。
  “不是这个意思。”江蓝英说,“是让你认识些富二代,进入上流社会,不然毕了业你能干什么呀。”
  江蓝英还想再说几句,丈夫王家平突然把音响拧到了最大。声音瞬间灌满了车厢,连雄雄都惊得睁大了眼睛。江蓝英感觉自己好像被个热气球顶了一下。接下来是一个紧急刹车,连狗也被摔到座位下面。好在江蓝英有前面的椅子顶着,不然没有系安全带的她,非冲出车外不可。她看着丈夫的后脑,咬紧了牙,很想在后面给他一拳,让他的脑袋开花。此刻,她恨透了丈夫,也恨透了所有人。
  一块精致的石头映入眼帘,它的周围是一片绿色草地,十七英里到了。管家面带微笑站在门前欢迎他们。后来常常是他代表林老板过来送礼,所以江蓝英认识他。
  刚刚打开车门,雄雄便跳了下来,跑上草地,围住石头打转。还没等所有人反应过来,它已抬高左腿,在管家的惊呼声中,让自己痛快了。
  管家已经吓白了脸。
  刚换上拖鞋,就见到了林老板下楼。江蓝英担心之前的一幕已被他收入眼底。他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听管家说过多次,这个门牌,林老板每天要亲自去擦拭,特殊日子,还会敬上一炷香。他不仅仅是为了鼓励自己,也是让儿子们明白,门庭是多么重要。他的头发好像湿着。他一边用手抓一边轻轻甩动。江蓝英觉得他这么做就是要让自己显得潇洒一些。
  刚刚来到便犯了忌,江蓝英似乎没了底气,路上想好的话,全忘了。她故意与林老板走到一个水平线上,脸上堆着笑,说:“不是生病了吧,怎么瘦成这个样呢。”
  “没有,健康得很啊。去夏威夷度假才回来,晒黑了。”林老板像是没有注意到江蓝英脸上的讨好,他捏住手臂上的一块肌肉看着。
  江蓝英跟着说:“一定要注意身体啊,多吃点。”
  王家平快走了两步,跟上来附和了“嘿嘿”两声笑。随后,他低下了头,露出头顶上的一块空白。他最近开始秃顶了。
  “身体是锻炼的,不是注意,我还在减肥呢,减掉三公斤还不够,还要再减。”林老板一边说话一边带着江蓝英一家向客厅的顶部走。那里如同一个延伸出去的舞台,舞台下是那片著名的海湾。好像真的站在船上一样,整个人也在摇晃了。
  “太美啦!”女儿先是跑到舞台上,跳起,并做出一个飞翔的动作。林老板看见了,在一旁笑,说:“都这么高了,日子过得可真快。”当年,他去江蓝英家里,女儿还为她倒过水。那时他和江蓝英女儿说话都自卑,头压得低低的,有一次,他严肃地对着正写作业的儿子说,不要打扰妹妹学习,她将来是做大事的,跟我们这些粗人可不一样,当年,他说话的表情会让江蓝英一家不好意思,仿佛是自己太骄傲了,才会让对方有这样的表情。王家平经常对江蓝英和女儿说:“一定要有同情之心,怜悯之心,他们太苦太不容易了。”每次王家平提到林老板一家,都会把正在好好吃的饭弄得无滋无味。
  “是啊,都大姑娘了,我也催她,可以考虑交男朋友了,不要总是留在家里。”江蓝英马上接住林老板的话。
  林老板正想再说,楼下的两条狗突然狂叫起来,原来他们看见了女儿身边的雄雄。之前它犯了错误,挨过江蓝英一脚。
  此刻雄雄也看见了它们。像是缓过了劲儿,楼上楼下三只狗遥相呼应。江蓝英走过去,抱起了雄雄,让下面的两条大狗看得清楚。像是小时候藏猫猫那样,她一会儿把狗高高托起来,让地面发出狂叫。一会又藏起来,害得下面的两只狗急得乱转。
  这样折腾了一会儿,感到真的累了,对王家平说:“要不然,放到下面,让它们一起玩吧。不过雄雄个子太小,可能会受欺负。”
  “先让管家带过去洗个澡吧。”江蓝英看见林太正笑意盈盈地站在了身后,头发上也沾了水。显然她也是刚刚上岸。身上穿了条米色连衣裙。衣服太窄,里面的肉全鼓了出来。王家平只看一眼,脸就红到耳根。
  “经常游水吗?”江蓝英把话接过来。她觉得丈夫这个样子很像农村人,不大方,教不了书是迟早的事。
  “平时都住在市里,周五才回,每次都是吃点东西就去游了。游到月亮出来,我们才上岸,躺在沙滩上看星星月亮。”林太把这些话说得很有逻辑,很有诗意。江蓝英无法把她和当年那个卖汤料的女人联系起来。
  “那就只有你们两个了,不怕吗,要注意安全啊。”江蓝英关切地说。“呵呵,这片海属于私家领地,没人能进来,不知多么浪漫呢。只有我们两个躺在沙滩上面。”林太说完这句,还深情地看了一眼林老板。
  江蓝英说不出话来,她觉得这一对肯定在那种地方做过爱。那种情景下,不做都难。想起王家平休假的这一年,两个人连身体都没碰过一下,心里便有了酸楚。
  这时她偷偷看了一眼丈夫,却惊奇地发现,丈夫一直在微笑和点头,不是对着具体的人。江蓝英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这样了。他的一双小脚在宽大的拖鞋里,几个脚指头,蜷曲着,显得惴惴不安。
  直到吃晚饭,江蓝英也没有见到林老板的两个儿子。“他们平时不回来吗?”江蓝英装出不在意地问。
  “很少回,他们住在市中心。”林老板说,“晚上他们还要上课。”“都留学回来了,还要读书吗?”江蓝英有点酸溜溜。
  “那当然,不读书怎么能行呢。”老板显得深沉,他夹了一块铁板牛肉到女儿的碟子里。
  “还不谢谢叔叔,当年叔叔最疼你了。”江蓝英笑着面对林老板。
  女儿手里端着叉子,咧开嘴,笑了。林老板用英语叫来菲佣,为她加咖喱酱,菲佣张大了嘴和眼睛与女儿对话的时候,惹来了全部的目光。很快女儿便露怯了,毕竟底子太差,她听不懂菲佣的英语。
  林老板目光深远地说:“不学习根本不行,他们还继续读北大、清华的mba,不仅仅是为了人脉,更主要的是获得知识。有了知识,才能有更多的钱。”
  林老板的声音不大,却横穿了这个长方形的餐桌,所有人都听清楚了。他也看见了林太投来的崇拜目光。
  “我认为还是要把钱看淡些,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呢!”江蓝英给自己夹了一块法国蜗牛故作清高地说。
  “看世界呀,哪怕是看一个小东西,角度都不同了。上一次,我见到地产大王×××拿着相机对着蜻蜓拍了两小时,你说一个穷人会有这种境界吗。”
  江蓝英没吃饱,管家和菲佣站在他们的身后,随时递餐巾纸、盛饭,让江蓝英根本不知道自己吃了什么。她有些头疼,想早点回到房里休息。她打了一个手势叫管家过来,她不想再听林老板卖弄财富和境界了。想不到菲佣误会了她的意思,抢前一步过来,为她倒了一杯红酒。
  林老板和林太也在另一头举了杯,向她示意。此刻,江蓝英谁也不看,一饮而尽,随后,她站起身,给自己又倒了一杯。
  女儿弄倒了一盆干花,目的是把钢琴上面的绒布拿走,她实在无聊,离开餐台,有一下没一下弹起了钢琴。
  “我要是有个女儿就好了。如果我还能生,我会要一排女儿。”林太说。真是没什么就想要什么。江蓝英突然记起此行的目的之一,她故意显得无可奈何:“嗨,我还嫌这个女儿烦人呢,要是愿意就给你们了。”女儿弹得很投入,像是听不见有人在议论自己。
  林老板没说话,笑着,样子有些尴尬。倒是林太抢了话说:“你看到了,刚刚吃完饭回到客房的那些亲戚,还有原来村里的,个个都带了女儿来,就是想让我们认干女儿。前些年,做梦都想家里来个女孩,却没有人愿意来,就是因为我们穷。这个世道。”她笑着拍着自己的大腿。她轻松着就把话题转了。
  听到林太说自己儿子,个个都有女孩追,学历不低于本科、研究生。江蓝英接着话:“那还不早点订下来?”林太叹了口气,说:“学历倒还说得过去,可家里都太穷啊,门不当户不对怎么有话呢,根本不配啊。”
  似乎晚上的酒只是为了挑衅。江蓝英看着女儿,声音却是对着林太:“你这一拍腿,我全想起来了。”饭前江蓝英就已经生气了。当时她和林太一起看影集。这样的亲近有点类似于当年。江蓝英又想了下,还是觉得不对。当年,这个女人哪敢在江蓝英的面前说这么多话,他们夫妻除了不知所措,笨手笨脚,词不达意还会什么呢。
  “想起什么了?”林太并没有反应过来。
  “当年你们一个卖肉一个卖汤料的情景啊。”江蓝英故意把声音放低。林太惊得站起身,把身材矮小的问题全部暴露出来。此刻江蓝英站在比自己低半头的林太面前,显得有些咄咄逼人了。
  “你们的猪肉算是肉档上最好的一家了,不压秤,又最便宜。”江蓝英看见丈夫王家平吓得脸色发白。他站起来,前倾了身子,来拉江蓝英,“你醉了,别说了。”
  江蓝英已经知道失态,可她突然不怕了。她上前一步,拉过王家平的手,说:“我是醉了,可是心里清楚,要是糊涂,早不要你了,我就是在乎你人品好,哪怕天下的财富都归了你,也永远不会变节变质。”
  “当年太苦了,不过我还真得感谢那段杀猪卖肉的日子。等下次上电视,我要说说这一段。”江蓝英没想到林老板修炼到家,关键处,轻松扳回了这一局。
  直到听见了一声惨叫。
  外面乱成一团,雄雄骑在了一条母狗身上,被管家强行拉开。
  林太连拖鞋都掉了一只,脸成了灰色,用广东方言骂着管家。随后对江蓝英说:“没关系没关系。”然后她说身体不舒服,提前回房了。
  江蓝英记得女儿并没有停下钢琴,只是在远处向她眨了一下眼,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管家带着女儿去看客房并交代事项时,女儿听着,笑着。到最后,她并没有进入安排好的那间,而是拉住江蓝英的衣角,到了江蓝英的客房,躺下,并很快睡着了。
  过了一会儿,丈夫王家平也进来了。黑暗中,她盯着两包行李生气——本以为可以多住几天。王家平似乎想说什么,可是身边有女儿,隔壁还住了人,又把话咽了回去。
  日式风格的客房,榻榻米上空空如也,连被子也没有。只有两个遥控器。富士山的油画挂在墙壁左侧,窗台上有一束干花。王家平起身,想找管家问一下被子在哪儿,被江蓝英拦住了。
  这是一个可以升降的床铺,主要是为了节省空间放东西。透过两块榻榻米之间的缝隙,江蓝英看见了床下面的被子。
  她拿起其中的一只遥控器,按了一个红色的键。先是听见窗口抖动了一下,紧接着,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王家平身下的床板开始升高,升高,在江蓝英惊恐的目光里,那里正慢慢升起,变成一个舞台,停在半空中。女儿被隔到另一侧。江蓝英看了一会儿手里的遥控器,在红键上又按了一下,床纹丝不动。隔壁却有人醒了,听见了倒水的声音。江蓝英只好放弃了努力。
  她站起身,拉住王家平的手,扶回到床上。
  没等江蓝英缓过神,王家平的一只手已伸进她肥大的裤管里,呼吸显得急促,“明天一早就回吧。”他无奈地看了眼女儿和拉门。
  江蓝英身体也有了变化,“雄雄真是太棒了。”她把热气呼到王家平的耳朵里。
  “连道别都不要,天亮就走。”王家平瞪着天花板像是对自己说话。江蓝英突然翻转了身子,扳住王家平的脸,轻轻地吻了一下。
  躺回原位时,泪水已顺着耳根滴到了榻榻米上。
  (《人民文学》2011年第6期)
第42章 在金角湾谈起故乡(1)
  艾玛
  m女士微微弯曲着身子,疾步离开会场,走到室外回廊拐角处一扇不太有人经过的窗前接听电话。电话是m女士的丈夫打过来的。
  “你不回来了吗?”丈夫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无奈。
  m女士把一根手指点到窗玻璃上去,好像只要再使一点儿劲,她的手指就可以穿透玻璃伸进窗外的一片浓绿里。窗外生长着一丛翠竹。m女士不曾料想到在这个僻远的北方边陲小城,h城,这个每年一到十月就大雪飘飘的地方,竟然会有这么一丛竹子,而且长得这样好。m女士微微偏着头,把一只耳朵贴在手机上,记起来两天前从机场到这宾馆的路上,沿途看到的不外乎是松柏,还有白桦。而这里,回廊拐角处隐蔽的窗外,却葳蕤地生长着南方形体秀美的竹子。m女士一时有些困惑。电话里丈夫的声音透着气恼、无奈,或许,还有一丝,鄙视。是的,鄙视!
  一个月以前,m女士的丈夫就告诉过她,这个周末,他们要一起回l县,去给丈夫的母亲——m女士的婆婆过八十大寿。给婆婆的礼物m女士早已准备好了,放在丈夫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只是,婆婆的寿宴,l县的某副县长,丈夫的高中同学,也不免会隆重到场。副县长和m女士的丈夫从小在县城的同一条街道上长大。三年前,他的女儿高中毕业报考m女士的母校,总分差一分未达录取线,副县长不知是从哪里得知,m女士本科时期的辅导员,m女士的恩师,现在已是那所大学的校长。于是副县长亲自来c城找m女士。这件事m女士并未办成。她鼓足勇气给老师打了个电话,结果只是寒暄一阵了事——她简直无法开口谈这样的事。后来副县长的女儿上了另外的一所大学,还有半年就要毕业了。副县长向m女士的丈夫透露,接下来女儿打算报考m女士的研究生。
  “这回不用你求人了,一定要帮一帮。”m女士的丈夫曾这样对她说。可到底要怎么帮呢?m女士困惑得很。
  “……你不能总是这样!”最后丈夫在电话里异常恼怒地说。
  m女士知道丈夫的恼怒不是因为预感到她不赶回去庆贺婆婆的生日,而是预感到,她,m女士,尽管年过不惑,却依然是不可以被指望的。
  他一定很失望。m女士想。她强烈地感受到了丈夫话语里责备的意味,于是有些羞惭地沉默了。m女士伸出一根手指在窗玻璃上漫无目的地划来划去,隔着一层玻璃,那些密密实实的竹叶与她的手指亲密接触,它们紧紧贴附在窗玻璃上,挤挤挨挨的,让她感受到了一种蓬勃的生命力。m女士仿佛听到了它们隔窗发出的孩子般热闹而活泼的吵嚷声。
  这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八月,外面的太阳明晃晃的,但宾馆里冷气很足。m女士收了电话,把头靠在凉丝丝的窗玻璃上,心里突然生出了对旅行的渴望,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起初m女士来h城开会的时候,她完全没有考虑旅行,而是定了会后第二天的返程机票。
  其实也没有什么事要这样急。m女士边往会场走边想。
  主席台上的一排座位已空出了好几个。在她接电话的时候,领导们已相继发表完讲话退场了。此刻是一位年近五旬的眉头紧锁的女教授在作报告。m女士曾在两年前的一次学术会议上见到过女教授与一位男教授吵架。作为学界出了名的硬绿派,女教授一向主张对湿地进行立法保护,且反对任何带有营利性质的对湿地的利用。m女士记得当时女教授拍了桌子,一副火气很大的样子。后来有不少人背地里打趣说女教授是在更年期。
  当务之急,是要赶紧制定一部湿地保护法。女教授打着凌厉的手势,斩钉截铁地说。
  两天后,m女士到了e国一个与h城隔河相望的叫金角湾的地方。
  金角湾是一个美丽的海湾,很少能看到高楼大厦。整个海湾就像一个弯弯的牛角,岸边是高低起伏的山峦,牛角内的水面上,泊满了大小不等的船舶和军舰。岸边被刷成黄色或红色的房子顺着山势向四周铺开,隐入郁郁葱葱的树林中。m女士下榻在靠近海湾一角的一个小旅店里。这个小旅店是由一个叫老杨的中国人开办的,m女士在h城工作的热爱旅游的同学推荐了这家小店,干净,安静,食宿的价格也非常合理,在h城那些喜欢出国自助游的朋友们中有很好的口碑。m女士打算在这里待上一周左右的时间。
  接下来的几天里,m女士信步穿梭在金角湾的大街小巷,迎面而来的都是些身材高大健硕的人,说着她基本上完全陌生的语言。m女士随身带了一个小本子,记下每一个岔路口的标志,以便自己在傍晚的时候能准确地找回旅店去。m女士很享受独自行走在一个陌生城市的感觉。
  有一天,她在一座教堂旁边的小树林里待了一个下午,呼吸着异常清新的空气,倾听林中啾啾的鸟鸣,m女士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这片树林是人工林,大部分树木都是蒙古栎,北方的树种,树叶椭圆且细小,树干却高大挺拔,是她以前不常见的。倒是在林地上的杂草中,她看到了一茎非常熟悉的蒿草,与家乡的蒿草并无二致。她有一丝欣喜,仿佛是它们追随着她的脚步,来到了这异国他乡。有一对新人被众人簇拥着从教堂出来,他们兴高采烈地从m女士面前的小路上经过,新娘子提着婚纱的下摆,走几步路就要停下来和新郞亲吻。他们走过去后,树林也仿佛得到了祝福,显得格外安静祥和。有那么一瞬间,m女士想到了她的丈夫,想到了他失望而有些气急败坏的脸——也就是一瞬间而已。“你真应该去学学成功学!”她的丈夫曾戏谑地给她建议。m女士不知道什么是成功学,她曾背着丈夫到办公室上网搜了搜,发现成功学就是教你怎么成为有钱人的学问,时下非常流行,受到很多年轻人的追捧。“有伟大成就的人,向来善于自我管理”、“开发个人潜能”、“三个月赚到一百万”,诸如此类的话让她看得有些云里雾里。那日回家的路上,看着人流涌动、车来车往异常忙碌的街道,m女士头一次在心里生出了对这世界的惧怕。
  还有一天,m女士独自一人来到了海边的一个小广场上,她和一个包着黄色头巾、穿褐色长裙的老大娘在一张长椅上坐了很久。老人的脚前放着一只藤筐,里面放着几把蔬菜、一些土豆,还有几个硕大的新鲜的蘑菇。有一个长着一头红发、穿着一条松松垮垮牛仔裤的中年女人路过,买走了一把蔬菜。整整一天,老人除了到广场另一侧卖面包的小贩那买过一只黑面包充饥外,就没有离开过这张长椅。m女士到海边喂了会儿海鸥,又好奇地跟拍了一个带着两个孩子跳舞乞讨的吉普赛妇女,回来看见老人还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既不吆喝,也不换个地方去碰碰运气。m女士走回到长椅前坐下,内心里那点儿莫名的隐隐的焦虑一下子消失了。黄昏很快来临,m女士起身离开广场的时候,从那位老人手里买了一只蘑菇往回走。华灯初上,路边有不少恋人相拥而行。m女士手中的蘑菇散发着一种带着土腥气的淡淡的香味,褐色的表面上满是深褐色的小圆点。气味、颜色和形状都是她熟悉的,很像她家乡的一种野生菌,叫绿豆菌的,只不过这个要大许多,拿在手中简直像一把小伞。
  m女士回到旅店,老板老杨端过来一杯红茶迎上来说:“哈,今天回来得晚了点儿啊。”
  “一个人走在这个城市,真的有那么不安全吗?”m女士问。“倒也不是。只是以前有游客出过事,后来就总想着还是要提醒一下大家注意安全。”
  “出了什么事?”
  “一个人,因为一点意外,没能活着回去。这样的事可能在世界各地每天都有发生,在国内,也不能说没有。只不过现在我们的双脚终归是踩在别人的土地上,人生,地亦不熟,小心一点的好。我以前做导游,公司培训的时候,听到过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事。”老杨笑了笑,道,“我在这边五年了,我又了解它多少呢?毕竟已不是我们的地方,注意安全是必要的——你今天都逛了哪些地方?”
  “随便走走,什么海洋街,富金街,还有广场……”“哦,你觉得海洋街怎么样?”老杨问。
  “一条繁华漂亮的街道,很有异国风情。”
  老杨看着m女士道:“我的祖父就是在海洋街出生的。”
  m女士不解地看着他。老杨一边麻利地擦着桌椅,一边说:“以前它叫北京街,我祖父八岁的时候回的中国。后来他一直想过来看看,想找到他祖父的墓地拜一拜。他死得早了些,1983年吧,那时出趟门有多难!”老杨说着,指了指m女士手中的蘑菇说,“h城周围的山林里也能采到这样大的蘑菇,我祖父死前的那一年,有一天他突然要吃那种用洋葱、西红柿和牛奶焖熟的蘑菇。那时很难买到鲜牛奶,我父亲为此养了一头母山羊。呵呵,很奇怪吧,几乎是每餐不断呢。除了我祖父,我们全家没有一个人喜欢那种又黏又膻的味道,我们都爱用蘑菇炖小鸡吃,或是用排骨煲蘑菇汤喝。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一家人吃饭的时候,我祖父的面前总是有那么一碗酸溜溜的奶汁蘑菇,一直到他去世。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我祖父坐在餐桌边,吃那种黏稠的烧蘑菇时的情景。看着他津津有味地吃那气味怪异的菜,总感觉他,哪里是我的祖父?呵呵,简直就像个外乡人!”
  “那你找到你曾曾祖父的墓地了吗?”
  “到哪里去找啊?什么都没有了。哦,对了,足球场附近还有一座以前中国人修的房子,听说全市就那么一座了。我祖父一家当年是在大清洗前回的国,很幸运活下来了。现在你看这座城市到处都是他们的英雄纪念碑,新的血迹掩盖了旧的血迹……一切就像被橡皮擦擦掉了似的,干干净净的!”老杨叹着气摇头。
  老杨的话,让m女士不由感慨那一段如迷雾般的历史……后人总是很难触摸到历史的真相的,穿越历史的雾霭就如在庸常的生活里寻找真理一样难。m女士不由得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可是早晚还是得回去的,是吧?”“我最初想到要来这里开创事业,是因为这里是我的祖籍地!慢慢我才知道什么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呵呵,将来我得埋到h城外我们老杨家的地里去,我可不想到了那边还要时不时卷着舌头说鬼话。”
第43章 在金角湾谈起故乡(2)
  这个晚上,躺在小旅店窄小但柔软的床上,m女士梦见了老家屋旁的竹林,林地上覆盖着厚厚的积雪,黄昏那晕黄的光线斜斜照进来林中,看上去同样也是既温暖又寒冷。
  这天是婆婆的生日,m女士到底还是拨了个国际长途回去。她先是拨打丈夫的手机,通了以后一直无人接听。她接着打通了女儿的手机,问起丈夫,一大早的,竟然是“喝醉了”。女儿把手机举到奶奶的耳边,m女士跟婆婆说了几句家常话后,挂了电话就一直靠在床头发呆。如果这次帮不上副县长的忙,她是不是以后都无法回到县城了呢?人到中年,回乡的路竟越走越短。
  m女士最后一次回故乡,是在三年前。三叔去世了,她回去凭吊。多年没有回去,她发现村子里她认识的人差不多都过世了,就连村口的泡桐树,也改变了花期,整整提前了两个节气。堂弟到底还是搭帮另一个在电厂工作的乡党找了份保安的工作,人养得又白又胖,孝服的领口露出灰色制服的立领,以前畏畏缩缩的一个人,一下体面起来。她发自内心地为堂弟感到高兴,可是她愈为堂弟高兴,就愈感到对三叔内疚。村口的那条小路修成了可以并排跑两辆车的水泥路。堂弟不经意地告诉她:这路,是村里张家在县里做交通局副局长的小儿子集资修建的。她彻底没有了再踏上那条路的勇气。后来她给村里的小学寄过两回钱,数目都谈不上大,以至于她都羞于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汇款单上……这些,都是她身边的人,她的丈夫、女儿,还有她在c城的同事朋友所不知道的,仅仅属于她的,与故乡最隐秘的联系。
  m女士发了一会儿呆,默默地走到楼下去。在老杨的小旅店里用过一碗稀饭、一片烤面包和一个煎鸡蛋的早餐后,她沿着门前的街道一直往西边走去。沿途她看到一队同胞跟在一杆小旗子后横穿马路,急急忙忙赶去参观一艘退役的潜艇。他们都戴着同样颜色的帽子,看上去都心情愉快、备感新鲜的样子。m女士心中徒生一丝悲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直到她走进了市中心的一座森林公园,才慢慢消散开来。这个公园从山顶到临海的山脚都长满了茂密的树木,白松、西伯利亚落叶松、红松,还有椴树、花楸树等各种树木都为享受更多的阳光,争先恐后地向天空生长。阳光间或从它们密密交织、随风摇曳的枝叶间洒落下来,在草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被雷电击倒的需两人才能合抱的冷杉无人收拾,兀自在荒草中慢慢腐朽,变成松鼠、苔藓、越橘和勿忘我的乐园。
  m女士顺着林中的小径向公园深处走去。空气十分清爽,园中是如此静谧,要不是偶尔从公园外的马路上传来隐隐的一声汽车的轰鸣,m女士简直难以相信此刻正身处一座城市的中心。m女士来到一处朝向大海的斜坡上,看到一块用心整理出来的草坪,草坪四周的长椅上有三五个当地居民在休憩,一个身材修长的金发少女牵着一条体型庞大的牛头犬在草地中央嬉戏。
  m女士在一张空着的长椅坐下来。她在心里计算着回程的时间,想着过两天回到c城,她该如何跟丈夫解释。或许可以对他说:“好吧,我同意去学成功学!”m女士想到这里,不禁苦笑起来。
  突然,m女士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一位穿着一套白色运动套装、戴茶色太阳镜的中国妇女正穿过草地朝这边大步走来。m女士凝神细看,竟然是那位在h城作学术报告的女教授!
  m女士非常惊讶,她站起来迎着女教授走过去。m女士说:“您好啊!真想不到会在这里碰见您!”m女士握住了女教授伸过来的双手。
  女教授摘下太阳镜,m女士看到了在她眼角因为微笑而产生的细密的鱼尾纹,这使得她看上去非常亲切,与之前的形象判若两人。
  她们在长椅上坐下。女教授扭过头来看着m女士,笑着道:“你跟两年前相比没有什么变化呢——怎么,一个人来的这里?”
  “我在h城的朋友推荐我自助游,会后我就过来了,一个人瞎逛。”m女士说。
  “我是图省事,参加了办会方组织的旅游团。瞧——”女教授把一只手腕伸出来,给m女士看她手腕上的一根细细的紫金手链。
  女教授说:“这两天我们在导游的带领下逛了不少商店,巧克力店、海鲜干货店、紫金饰品店、工艺品店……呵,这是我选择省事不得不忍受的。”
  m女士看着女教授笑意盈盈的脸,想起大家说她“更年期”的话,笑了。m女士道:“这次会议,您的报告作得很好!”m女士其实很反感学术界动不动就呼吁立新法的现象,滩涂、海岛、草原、丛林等等都各有立法,可收效甚微。人们总是热衷于在学术上求新,抢占新的制高点,搞循环经济的时候,就有学者呼吁循环经济立法,现在没人提循环了,都提低碳,于是又有人呼吁低碳经济立法。大家跟在某个无形的东西后面跑来跑去,看上去都忙得很,其实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关心现实的呢?m女士虽然认为当前最重要的不是立法,而是唤醒沉睡的法律,但同时她在内心亦很赞同女教授关于湿地保护的观点。
  目前最好的保护办法应该就是把保护地划为禁区,让某些人不得染指,一旦进行所谓的综合利用就全毁掉了。m女士想。
  女教授摆摆手,说:“我的发言令主办方很不开心呢,都设置成禁区了,他们忙乎一阵,申请下来湿地公园又有什么意思呢?他们需要学术界为他们摇旗呐喊,然后大家走上共同富裕之路。你我都清楚,对许多人来说,学术不外乎是为饭碗的学术……我们现在不谈这些——你抽烟吗?”
  m女士摇摇头,无奈地说道:“是啊,在现实与我们的理想之间,总是存在差距的。这次旅行,如果不来金角湾,我大约不会如此深刻地体会到失去的滋味。”
  “昨天午餐时间我顺路去了阿谢涅夫博物馆,在博物馆内看到了两块明代汉字石碑。这大约是这个城市唯一能让人联想到我们过去的东西了。从博物馆出来后,我一直在想,什么是拥有?不是看你获得了什么,而是看你最终留下了什么——学术也一样。”女教授说。
  听教授提到明代石碑,m女士也想起了足球场附近的那所中国房子。她听老杨说起后,有天专程跑过去看了看。路旁不太引人注意的拐角处,一排两层的旧砖房,人字形的红色屋瓦。为了与周围房子的颜色协调,墙壁也被涂上了鲜艳的红色。但墙上的窗子是空空的,门口两扇铁栅栏紧闭,院内荒草萋萋……女教授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点上。m女士尽管不抽烟,但对这香烟的牌子还是非常熟悉的。曾经在c城最繁华的大街上有这个牌子女士香烟的广告。
  轻弹玉指,艳惊天下。m女士看着教授抽烟,想起来当时的这句广告词。m女士问女教授道:“怎么今天您没有跟团游呢?”
  “哈,半天的自由活动时间啊!五天在金角湾的旅行,有半天是自由的,自我们有钱旅行以来不都是这样出门旅行的吗!哦,等等——”女教授想起了什么,把包拿过来放到腿上翻起来。过了一会儿,她掏出来一只红色的蒙着金丝绒的小盒子递给m女士,说,“打开看看。”
  m女士以为又是一件紫金或者琥珀之类的首饰,接过来小心翼翼打开它,一看,不禁笑了。盒子里竟然是一朵小黄花。
  m女士把花拿在手上,说:“是金针菜啊!北堂幽暗,可以种萱。它又叫萱草,古人叫它忘忧草。它的分布范围非常广,从长江以南一直到东北,甚至在这儿都应该有的,不过这几天我倒是没有发现。”
  “不愧是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原来这里本来就有啊。”女教授看着m女士说道,“我刚刚在公园外的道路旁发现的,长在一处向阳的台阶旁。”女教授比画着,说,“有这么大一丛,开得很好。”女教授停了下,脸上浮现出十分迷人的温柔的笑。女教授接着说道,“在我家乡,每年六七月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这花,有黄的,偶尔也有粉的,我们叫它黄花菜,也叫它宜男草。刚才我看到你时非常惊喜,是因为看到你之前我才刚刚遇到过它,我站在草地那边看着你,想这是什么地方?尽遇到故人!呵呵,没想到这个只是异客。”
  m女士把花儿举到鼻尖前闻了闻,也笑了。她问教授道:“您的家乡是哪里?”
  像徐徐灭掉一盏灯,女教授脸上因为微笑而产生的光芒慢慢不见了。她拧着眉,一声不吭地看着前方。
  “我的家乡吗——”女教授沉默着抽了一口烟,慢慢吐出一个硕大的烟圈道,“已经,死了。”
  m女士非常吃惊地看着她。
  女教授又抽了一口烟,这回吐出的是一连串的烟圈,非常活泼地,一个跟着一个,像一串省略号。女教授把一根手指慢慢伸到烟圈里。m女士看着烟圈很快飘散开来,滑过女教授的手指消散在空气中。
  “现在,它在水面之下三十米深处长眠……”女教授停顿片刻,淡淡一笑,幽幽道,“可以说,是淹死的。”女教授的声音一点点低下来,“……没有葬礼。”
  m女士愣了愣,悟过来。她依稀记得一个节日,人们兴高采烈,庆祝一个伟岸工程的竣工,据说它实现了几代人的梦想。m女士怔怔地坐在那,嘴微微张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人真是奇怪的生物,年轻的时候,拼命要离开的是家乡,现在,拼命想念的也是家乡……你不知道头几年有多难熬!每到逢年过节,看别人都拖家带口回老家了,我就很恼火。我问自己,我如何才能回到家乡呢?”女教授身子后仰,把一只胳膊支在长椅的扶手上,夹着香烟的尾指轻轻划过有着两道很深皱纹的前额,她扭过头来看着m女士道,“这种感觉,怎么说呢?比如,你走在一条路上,无论你走多远,你都会不时地回头看一看的,你不一定再走回去,但你肯定会不时地回头看的,谁都是这样。但是有一天呢,你走着走着,一回头,却发现背后什么也没有了。这多惊悚啊!看不见来路,是要比看不见前路更可怕的。对我来说,故乡,就是我的来路。”女教授说着话,神情黯然地把一截长长的灰白的烟灰弹到潮湿的草地上。
  m女士也变得有些伤感起来。她和教授并肩坐在这已是异国他乡的长椅上,一时间都没有说话。她们沉默地看草坪上的金发少女逗玩那只长相凶猛的牛头犬。少女快乐地从如茵的草地上跳起来,灵巧地向前跑了几步,把一根形状像骨头的玩具向树林深处抛去,那只牛头犬“嗖”一下,箭一样射了出去。
  (《上海文学》2011年第6期)
第44章 我们的会场(1)
  范小青
  年底前,大家都慌慌忙忙,慌的什么,忙的什么呢?都忙了一年了,还忙吗?不仅还忙,那是更忙。现在生活幸福,日子好过,一年一眨眼就过去了,年初时总觉得一年的时间太充裕了,可以做很多事情,可以翻很多花样,结果还没怎么着呢,一年倒又过去了,大街小巷已经有年的味道出来了。
  所以要赶紧呀,赶紧干什么呢?赶紧把年前该做的事做掉。年前该做的事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开会,也有些会是可以挪到年后去开的,那就不必在这时候凑热闹,但有些会必须在年前开掉。这是铁定的。谁定的?不知道,能不能改革?也不知道,就这么照着走吧。
  既然开会是铁定的,那就得紧锣密鼓地准备起来,何况今年这个会与往年又不同,请到了一号首长。一号首长听起来吓人,其实也还好啦,也就是上级直管部门的正职。别看这一个正职领导,下面分管的十几条线几十个单位都抢着请他到场,他到场不到场,会议的档次大不一样,结果也大不一样,不仅面子光鲜,很可能会有真金白银到手——首长听汇报的时候,一高兴了,说,这个项目好,你们打个报告来,我批。现官不如现管,所以都管他叫一号首长,或许比来一位中央首长更实惠呢。
  可惜的是,正职只有一个,他也愿意每个单位都到一到,作个指示,给辛苦了一年的同志们敬个酒,哪个也不得罪,可他哪里忙得过来,他也不能分身,只能有选择地参加其中的部分会议。没被他选上的单位总是有一点失落,但也理解首长的辛苦,于是就想,今年请不动,明年加油。
  黄会有家的老板比较纠结,连续三年没有请得动一号首长,别说在兄弟单位面前没面子,就是在自己家里,看到同事部下,也有点抬不起头,挺不起腰。所以今年早早地就犯起了心思,却又迟迟不敢开口,怕万一一开口被回绝,那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但迟迟不开口吧,样样又被别人抢了先头,首长肯定是先请先答应,你请得迟了,他的日程都安排满了,想答应你都不行了。
  老板着急,一般都拿办公室主任出气,办公室主任就是个受气包、出气筒、垃圾箱,还得是个灭火器。
  其实黄会有早已经替老板想好了主意,只是老板不开口,他也犯不着主动献计献策,显得自己多有谋略,像个智多星似的,盖了老板的帽可是大忌。等到老板说了这事,黄会有也没有马上就献出来,只是说再想一想。等了一天,觉得火候差不多了,就跟老板建议说,用激将法吧。老板说,什么激将法?怎么说?黄会有说,你就跟他说,他三年都不到我们单位来参加年终大会,我们的同志对他有意见,群众议论纷纷。老板一听,恼了,说,黄会有,你害我?黄会有说,只有这个办法还能一试,其他办法,试都别试。老板想了想,也认了,说,也是的,我们这种边缘单位,得不到他的重视,又想请他来,只能按你说的一试了。
  这一试还真行,那首长起先一看老板的笑脸,就知道是要请他到会了,赶紧边走边摆手说,你别说了,你的会我去不了。老板追着说,知道您忙,也不想让您负担过重,可是,主要是下面的同志、群众有意见。首长一听“意见”两字,顿时站住,目光虚虚的,盯着老板看了看,说,意见?对我都有些什么意见哪?老板赶紧说,没啥别的意见,就是您三年都没有出席我们的年终大会,同志们觉得您太忙了。首长“啊哈”了一声,说,肯定不是说我太忙,是说我对你们不够重视吧——我真有三年没去你那儿了?老板说,三年,肯定是三年。首长又笑一声,说,那好吧,今年我去。又说,一会儿你就跟小陆把时间定下,这个时间,铁定就是给你的了。
  老板回来到黄会有办公室,当着其他人的面,朝他点了点头,也没说话,将笑容藏在脸皮后面,走了。
  黄会有就知道事情成了,顿时头皮一麻,心往下一沉,首长答应来,是给老板面子,可老板有了面子,他们干会务的,就得扒掉一层皮了。
  办公室的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人都像没头苍蝇似的乱转,会场还没有确定,所有的事情都无法进展,会议通知发不下去,会议议程也排不上来。所以眼前的头等大事,就是找会场。因为有首长来,会场的标准要高,又因为是全系统年终大会,人数多,这样的又要大又要好的会场一直是最抢手的,何况临近年底,这是全城热会的季节,哪有空闲的会场等着他们呢?
  事情果然如此,黄会有和办公室的同志分头联系,先拣最有把握、最熟悉的饭店宾馆,果然全满,有的都排到年三十了。
  熟悉的找不着,就找不熟悉的。黄会有发动群众,人人出主意,自己出不了的,回去问家属亲友,我还不相信了,偌大一个城市,连个会场都找不到?结果大家果然报来许多,有些连听也没听说过,有些也不是家属亲友提供的,而是到114查询来的。堆在黄会有面前,一大堆。黄会有分了工,大家再分头联系,又狂打一圈电话,结果出来了,四星级以下的,想都别想了,五星以及超五星的,还有一两家可以一看。
  但是如果订五星超五星,会议预算就要大大超支,而不是小超支,黄会有不能擅自做主,去跟老板请示。老板说,钱重要还是人重要,你连这点都搞不清,当的什么主任。话是老板有理,可老板也有不讲理的时候。有一回老板出国,联系不上,也是人和钱的问题,黄会有擅自做了一回主,老板回来问话,却不问钱重要还是人重要,问的是,你做主还是我做主。
  黄会有去看会场,这是一家五星宾馆,商务型的,老外比较多,大多只开些小型商务会议商谈商谈而已,根本就没有大会场。为了接这单大生意,他们表示可以将大餐厅改成会场,一算座位,倒是可以容纳,虽然餐厅改成会场有些不伦不类,怎么看怎么不舒服.还有一股子油烟气,但好歹是可以安放了。
  这里黄会有正暗自庆幸,那边经理又提出要求说,会议要在上午十一点前结束,因为下面接的是一场婚宴,十一点翻场已经够紧的了。这个条件一出来,事情又黄了,十一点那时候正是首长开始总结的时候,首长爱讲到几时便是几时,哪能跟首长限定时间,这是其一。其二,中午宾馆接了婚宴,就意味着黄会有的会议午餐不能在这里用,难道开会和用餐还得分场地?没听说过,也不好操作,这么大的规模,转移人员就得借调多少辆大客。黄会有泄了气,想去看另一家了,嘴上却说,你们先替我们留着,我们回去汇报一下再说。那宾馆人说,汇报还要赶回去?你打个电话不就行了。但黄会有还是走了。
  又到下一家,这家星级更高,连服务生都长得跟外国人似的,可级次越高越没有大会场,便使出个昏招,建议他们分会场开会,说音像设备齐全,可以接通每个分会场的电视电话,效果比开大会还好。黄会有掉头就走,赶紧又回到第一家,可就这一个小时的时间,那餐厅改成的会场就已经被人订走了。黄会有说,你们怎么不讲信用呢,我说好要回头的。人家说,怎么是我们不讲信用呢,你连定金都没有交,我们怎么对你讲信用。
  黄会有一边着急,一边等着另外两个行动小组的消息,就怕错过电话,将个手机一直紧紧攥在手里,但偏偏这一天,手机又出奇地安静,一次也没响起来,黄会有就知道事情不靠谱了,心直往下沉。
  几个小组回来一碰,情况差不多。他们还欲细细汇报,黄会有不想听了,他要的是结果,没有结果的过程,听也是白听。
  老板也一样啊,老板也不要过程,也是要结果,结果黄会有什么结果也没给他,他能不着急吗?一着急,老板说,黄会有啊黄会有,你本来叫个会有多好,会有会有,什么都会有的,会场也会有,但你偏偏姓个黄,什么都给你黄掉了,会场也给你黄掉了,哪里还有呢。这么一说,气氛倒是松弛了一点,大家笑了笑。黄会有说,要不我临时改个姓吧?老板说,你改姓什么呢?大家出主意,这个说,姓尤,叫尤会有。那个说,改姓惠吧,惠会有。还是黄会有更明白老板的心思,说,不如姓铁最好,铁会有,都铁定了会有,还能没有?大家虽然笑了一笑,心里的压力却没有减轻,工作还得做,会场还得找,这才是铁定的。
  搞得夜里睡觉也没睡踏实,做梦也在找会场,早晨醒来的那一瞬间,想到会场还没有落实,心里“咯噔”了一下,坐起来感觉浑身都是酥软的,其实黄会有干这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一开始就在办公室搞行政,一直干到主任,经历会议无数,找过会场无数,这一次怎么就这么揪心呢?当即在家里就给办公室的几个人打了电话,布置任务,让大家出家门就直接奔赴找会场去,免得一会儿磨蹭到单位,再碰头,再交代,再切磋,差不多半天又过去了。
  他自己这一组,是小金牵的线,赶过去一看,会场倒是有,可是没有暖气,到处冷冰冰的,里边的工作人员个个穿着棉大衣,嘴里哈白气,哪像个宾馆样子。那经理跟前跟后地说,我们有暖气的,我们有暖气的。果然暖风机的声音倒是轰隆作响,巨大无比,可是打出来的却是冷气。黄会有扭头往外走,那经理跟在屁股后面还在狡辩说,这是暖气,这真的是暖气,主任你靠近出风口试试,就是暖气。黄会有说,就算是暖气也不行,你这暖气的声音,比我们首长讲话声音还响。回头朝那经理和几个服务员看了一眼,心想,还星级宾馆呢,搞得跟殡仪馆似的。
  出来朝小金瞪眼,说,穷得连暖气都打不起,还接会议?小金躲闪说,我也不知道他们经营成这样。又到一处,是个体育场所,也是小金的主意。找了个全市最小的体育馆,可进去一看,最小也大得吓人,可坐三千人。黄会有又扭头走,那馆长说,可以用屏风隔开。黄会有也没有答他,出来就给一个哥们儿打电话,那哥们儿也是个办公室主任,这会儿肯定也在为年终的会议找会场,看能不能挪一挪,腾一腾,救他一急。
  哥们儿一听他这话,啊哈哈一笑,说,老兄啊,我们昨天都借到动物园去啦,会场倒是合适,可是骚气熏死人啦。黄会有说,动物园怎么会有会场,他们要会场干什么?找狮子老虎狗熊开会啊?那兄弟说,两年前开全国动物大会开到他这里,借这理由拿了一块地,可地不能老空着,就建个会场,会场是假,地是真。可没想到到这节骨眼儿上,这会场还真派用场呢,老兄你要是不嫌骚臭,我替你联络一下?黄会有服了他,说,谢啦谢啦,我自己找吧。
第45章 我们的会场(2)
  后来又去了一个消防指挥中心,甚至还去了一个蔬菜大棚。一天奔波,一无所获。老板急了眼,也不开玩笑叫改姓改名了,朝黄会有说,明天再找不到你也不用来上班了。当着部下的面,黄会有下不来台,嘴凶说,不来最好,我求之不得呢。
  嘴凶归嘴凶,可哪能为了一个会场就不干了呢。
  一个会场而已,听起来是个小屁事,可到了这节骨眼儿上,真是人命关天啦。晚上黄会有回到家,胡乱吃了几口晚饭,就往床上一斜。老婆也不理他,自顾看电视,黄会有心头竟有点悲凉。过一会儿手机响了,听到小金急吼吼地说,主任主任,快看新闻综合频道,快看新闻——黄会有跳了起来,去抢了老婆手里的遥控器,调了台,看到有一个郊区的远山大酒店在做广告。小金电话又追来了,问怎么样怎么样,黄会有泄气说,就半天会议,还要跑到郊区,首长也不方便,到时候嫌远不去了,就麻烦。小金还没说话,老婆倒先说了,你看看这上面的地址,不是远郊,很近,说不定比去市里哪个宾馆还近呢。才知道老婆其实也是关心他的,心里复又暖了一暖。
  病急乱投医了,黄会有当即就往这个做广告的酒店打电话,一问,果然有符合条件的会场,餐厅也有,样样具备,似乎就专等着他去开会呢。
  第二天一大早黄会有就去了,路很好走,出门就上外环线,下了外环线就是,整个行程也就半个小时。地方又果然山清水秀,赏心悦目。宾馆造得别致,中西合璧,很妥帖,很有姿态,内部装修也十分养眼,既大气又典雅。
  黄会有不再犹豫,交了定金,就给老板打电话,老板即刻赶过来一看,十分满意,说,你看看,我一让你不干,你就干好了,牛还是要用鞭子打呀。
  事情忽然就有了结果,快得让黄会有都不敢相信,但事实就是这样,事情解决了,会场找到了。
  黄会有给首长秘书小陆和司机分别发了短信,告知详细线路,秘书回说,收到,放心。秘书体贴人,黄会有心头一暖。
  会议那天,一早黄会有就开始和秘书保持热线联络,开始还有些担心会不会路上不顺利,毕竟是在郊区,会不会走错了道,等等,结果一切又是出乎意料的顺利,没费什么事,没绕一点路,时间掐得很准,九点差五分,首长的车到了。
  老板带领全体班子成员上前迎接,黄会有在一边守着秘书,悄悄恭维说,你时间掌握得很准。秘书道,昨天来过一趟了。黄会有笑道,哦,踩过点了。才知道要想工作不出差错,应该是怎么做的,学了一招。
  首长进入会场,落座,就开会了。因为快过年了,大家心情好,气氛也热烈,会场纪律也特别好,讲话发言的,内容一个比一个靠谱,水平一个比一个高。首长频频点头,表示满意。
  会议顺利进行,黄会有现在是彻底放下了心思,他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听不听会都不重要了。他浑身松软地落座在舒适的沙发椅上,享受和体会着这个新建宾馆的高档设施。过一会儿,手机震动起来,他矮下身子一接,低声说,我在开会。那边“哦”了一声,挂了。一会儿又有电话来,他依然低声说,我在开会。对方说,好,我稍后打给你。几次三番后,黄会有想,这就是开会的好处了,可以少接好多电话呢。
  正体会着这份少有的安逸,就听到了热烈的掌声,知道首长开始讲话了。首长也受到大家的感染,不像平时那样沉着淡定,情绪有些高昂,讲话铿锵有力,句句说在点子上。
  会议掀起一个高潮。但大家知道,更高的高潮是在宴会上,除了主桌上各色人等都安排了任务,其他桌的女同志也都拣年轻美貌的早早埋伏好了,但一直不动声色,等黄会有观察到火候差不多,才开始暗示她们。
  她们训练有素,不会蜂拥而上,那样太惹眼,太张扬,对首长影响不好。一个一个来,轻轻地来,像飘过来似的。过来敬首长酒,但并不要求首长喝,只是说,首长,我敬您,您随意,我干了。可首长哪能随意,说,那哪行,你干了我不干,你们要说我脱离群众啦。也干了。还不放女同志走,说,你敬了我,我不回敬,又是脱离群众,又是欺负女同志,罪加一等哦。来,我回敬你一杯,你随意,我干了。女同志哪敢随意,于是两个都干了。
  如此几番,首长兴致高起来,黄会有赶紧喊服务员开酒瓶,满酒。等到又有女同志过来,首长干脆丢开了小杯,拎起酒壶。女同志笑道,首长您是“令狐冲”。拎壶冲过,接着又是罚点球,又是分组对抗等等。
  首长下午还有一场会议,但这会儿他情绪好,兴致高,全没有下午还要去开会的样子。大家担心首长喝高了,影响了下午的会议。连一向了解首长脾性的秘书也有点着急了。但是既然首长高兴,谁也不敢让首长扫兴。那秘书只管朝黄会有瞪眼睛,黄会有两肩一耸,感觉自己像外国人似的潇洒。
  他当然潇洒啦,可下午那场会议的主办者惨啦。不过最后的结果谁也没有料到,那是皆大欢喜。到了点儿,谁也没有去催促首长,甚至没有人向首长提醒时间,说也奇怪,那首长说站起来就站起来了,干脆利索地笑了笑,说,你们给我的任务,我完成了,时间到啦。说罢就往外走,还有几个同志正举着酒杯打算来敬酒呢,首长笑道,留着,留着,下回吧。
  大家赶紧送首长到门口,首长步履轻松矫健,面带微笑,好像根本就没有喝那么多酒,一切正常得不能再正常。黄会有跟在后面不由得赞叹,首长到底是首长,久经考验,这点小酒,这点小场面,哪在话下。
  首长出大厅的门,车子已经无声地滑到门口,秘书拉开车门,首长一抬腿就上车了,车子又无声地滑走。
  首长走了,老板心上一块石头才彻底放下,特意走过来拍了拍黄会有的肩,也上车走了。
  黄会有留下善后,算账买单。一切手续办妥后,那宾馆经理还想拉回头客,拍黄会有马屁说,黄主任,我们这地方风景很好,不如陪你看一看?
  陪着黄会有出来。黄会有放眼去看看四周的湖光山色,不由感叹道,哎——真是个好地方。
  那宾馆经理候在一侧,赶紧说,是呀是呀,我们这是深藏闺中人不识。黄会有笑道,今天倒给我们见识了一番哦。只可惜了首长和我们家老板,光顾着开会,连这么好的景色都没时间欣赏。
  众人沿着山路,沐浴着暖冬的阳光和微风,慢慢地走一走,黄会有又发感叹说,青山绿水,绿水青山。经理紧扯住话题说,主任要是喜欢,就在我们这里多住几天。黄会有叹道,多是多少天呀,住几天,还是得回去呀。经理又说,要不,我们给您留一间长包房。黄会有说,我不要被老板骂死。说到个死字,忽然就一笑,说,哎,你倒启发我了,活着不能在这里住,死了住过来也挺好嘛。
  知道是调侃,却没有人接话茬,因为不知道怎么接,是说他说得对呢,还是说他说得不对。只有那宾馆经理话多,赶紧又凑上前说,主任真是好眼光,我们这地方——下面的话还没出口,大家已经“哎哟”了一声,停了下来,他们已经走到了山弯处,赫然的,弯弯的路边,竖着一块巨大的路牌。
  路牌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箭头,箭头下面四个大字:远山公墓。跨过这个路牌,转过这个山弯,远山公墓就一览无遗了。
  山这边是一片绿,山那边是一片白。黄会有放眼望着那白花花的一大片,顿时愣住了,愣了片刻,冒出一身冷汗,惊恐地想,幸亏首长走了,幸亏老板走了,如果现在站在这里的是首长或者是老板,那岂不是完了蛋?
  一起跟了来赏景的一位女同事却笑了起来,说,哟,这么大的公墓,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呢。
  那饶舌的宾馆经理以为大家有兴趣,赶紧上前介绍说,主任,远山公墓是本市最有规模也是规格最高的公墓,许多有头有脸的人都——黄会有奇怪说,你做宾馆的,怎么还连带推销公墓?经理高兴说,一家的,本是一家的。黄会有心有余悸地戗他说,那是,活着开会和死了休息,本来就是一条龙服务嘛。
  知道自己口气有点重了,这事情本来怪不着他们,是他自己找来的嘛。于是笑了笑,口气放宽松了说,我说呢,怎么这个地方这么安静,这么和谐,空气这么清——一个“新”字没说出口,手机响了,一看是小陆秘书打来的,当下心里就一紧,赶紧问陆秘书什么事。秘书说,首长已经进下午的会场了,我抽空给你打一下,你小子有本事,搞这么个会场让我们来开会啊。黄会有心里“咯噔”了一下,一颗心一边往下沉,一边还存着一点侥幸试探说,怎么,怎么,不好吗?秘书道,好呀,背靠公墓,怎么不好啊。黄会有直冒冷汗,但仍然还有一丝丝侥幸,说,首长不知道吧?秘书说,怎么会不知道,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那一瞬间,黄会有感觉有什么东西“嗖”了一下,知道是灵魂出窍了,似真似幻时,忽然听到秘书笑了起来,说,黄主任,别紧张,我这会儿就是给你转达首长的意见,首长很喜欢你们今天的会场,说了,如果以后你们还在那儿开会,他争取再来。黄会有摸不着底,试探着说,是,是呀,这是五星标准的——秘书打断他说,不是标准的问题,是因为宾馆后边就是远山公墓,他父母就在那里。如果今天下午没会议,他想去看一看父母的,可惜又有会议,所以,下次吧。电话就挂断了。黄会有手里抓着手机,有些迷惑,似乎都不知道此时自己身在何处了。
  小金因为处理剩余酒水之类的杂事耽搁了时间,他是最后一个追上来的,追到黄会有身边,朝庞大的公墓看了看,说,我有个同学,就葬在这里。黄会有还没从秘书的电话中回过神来,旁边那女同志却说了,小金,你同学,才几岁啊?小金有点感伤,说,是得了病,从发病到去世就没几天。又说,我一直想来看看他,一直没来,有时候夜深人静,会想起他。
  那女同志说,今天倒是个机会,你要不要去看看他?宾馆经理又赶紧上前问道,你要看的这个人,在几区几排几号?小金说,我没来过,说不出来,只是听说他在这里。宾馆经理说,这好办,我陪你到公墓管理处查一查登记册。
  于是到公墓管理处去翻名册,结果却没有翻到。小金说,没翻到就算了吧,也许是我记错了。可管理处的主任着了急,就不相信自己的公墓里就没有这么个周见橙,又将那名册重新翻起来,一边翻,一边念叨,张三李四王五,念得大家心里忽悠忽悠的,怕有个和自己名字一样的人躺在这里。
  管理处主任这个办法还真有效,当他念到一个叫周建成的人名时,小金说,就是他吧。上前看了看名册,说,周建成——周见橙,音同的,我这同学名字比较特殊,上学的时候大家就常常搞错。
  大家跟着小金去看周建成,小金赶紧说,你们不用去的,我一个人去看看就行了。再说了,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他呢。大家不说话,见黄会有跟着,就都跟着,跟到那地方,又随着小金一起,朝周建成恭恭敬敬地鞠了三个躬。
  黄会有的手机又响了,对方是个大嗓门,在安静的墓地里显得特别刺耳。黄会有不由自主地压低了声音说,我是黄会有,你哪位?那边一听,立刻明白了,说,哦,你在开会,不打扰你开会,稍后再打给你吧。
  (《作家》2011年第15期)
第46章 少儿不宜(1)
  郑小驴
  一
  推开西窗,是南方春末夏初的景象。横亘在远方的墨绿色的山脊以及近处波光粼粼的水稻田,在南方的傍晚显得几分凝重。老水牛在农夫的吆喝下漫不经心地走着,偶尔用粗壮的尾巴甩一下沾着褐色泥巴的屁股,赶走吸血的苍蝇。河边的白杨树绿意浓浓。游离推开窗户,每当黄昏来临的春末,他爱站在那儿痴痴地朝暮色中的远方山脉眺望片刻,那些渐渐淡抹在晚霞中的群山让他着迷。不远处是一座石拱桥,如果一直沿着河边往西方向去,那是一个他从未到过的地方,爬过那些陌生的山脊,势必就是新的村落或城镇。或许是一个很大的地方。他想。
  这所高中寄宿学校坐落在钱镇郊区的一个山包上。围墙下边不远是一条河,河边很少有人走动,为绿色植被吞噬。岸边有一大片荒草地和一些苦楝树。游离喜欢那里,是因为那绿意和人迹罕见的寂寞。他喜欢这种感觉,在无人的地方。
  游离站在窗前,抽了两根白沙烟。他看到那条尚未铺上柏油的灰白色马路逐渐暗淡下去,随着霞光的没落,它像一条蜕了皮的黑蛇,被寂寞地抛弃在了河边。游离猜不着这条沿着马路的河流,会伴着它走多久。它们时而交接,偶尔错失,下游是一座石拱桥,跨过这座年久失修的桥,马路便拐到了河流的另一边。石拱桥前边因为有一个急转弯,致使许多车辆经常失控翻到了河中。便有吊车前来打捞车辆,招来许多人的旁观和奚落。游离看得很过瘾。他们差不多都是开着小车从城里远道而来,去下游一座著名的温泉疗养院休假的外地人。小车从桥上翻滚着掉下去,摔得很重,漂亮的车子成了变形金刚。每次车祸现场,游离都会跑过去驻足观望良久。一次失事的车主捶胸顿足操着外地口音,失魂落魄的样子,大骂着这座该死的石拱桥。他悄悄地站在他的背后,心中突然涌出想将他一把推下桥的冲动。那个人是个胖子,典型的包工头打扮,仿佛洞悉了他的心事,他猛地转过头来朝游离瞪了一眼。满脸的横肉,像临死的章鱼在痉挛。游离慌忙将嘴巴上的香烟捏着藏在手心里。
  游离恶毒地站在一边偷笑,他猜他不敢拿他怎么样。这些有钱人出车祸怎么都没死呢!后来有关部门在桥头立了一个警告牌,上面有油漆大大地写了一个“险!”并不大管用。有人说这里风水不大好,大概是犯着什么了。得改道。终究还是拖着没改成,不了了之。道虽然没改成,但是桥下游不足百米的地方,那座年久失修的小破庙却被修葺一新。贴了金身,又用石灰粉刷了里外。这尊谁也叫不出名号的菩萨更显得孤零零地愈发可怜起来。当地人管它叫南岳庙,但是几乎没人前去朝拜祭祀。迷信的大多宁愿选择山高路远的水灵寺,据说那里的菩萨才灵验。拜车祸所赐,外地几个有钱人大概是掏了点钱,小庙渐渐又了几分气色。路过的人很少停住脚步,偶尔匆匆一瞥就过去了,仿佛小庙充满着不安分的邪气。小庙修葺后,菩萨似乎并没领情,接二连三的几起车祸依旧让路过的司机胆战心惊。
  奇怪的是,都没死人。
  有几次天快要黑的时候,游离翻过围墙,曾无所事事地沿着河边行走。走到南岳庙,然后再折转回学校。小庙对着河,河水绸缎一般铺开,月光高高地挂在河面上。秋天的时候,苦楝树上结满黑色的果粒,葡萄一样,褐黄色的树叶落在小庙的琉璃瓦上,斑驳不测。他每回都会坐在小庙的庙门口抽上一根烟。他能感觉到身后的那片巨大的沉寂,以及沉寂背后的那双眼睛。菩萨也在看着我呢。他静静地想。菩萨你要是显灵,你一定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吧。游离又想。他转过头,看到菩萨正目光炯炯地望着他。游离感到有些冒犯的害怕。像黑暗中的笑声。但是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他拍拍屁股站起来,将手里的半截烟放在菩萨的手里。青烟慢慢升腾,漫过菩萨的脸。游离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他觉得菩萨是他的朋友。他一点也不觉得害怕,拍了拍菩萨的肩膀说,我走啦,改日再过来陪你。
  家里人希望他能考上所大学,他们认为他的成绩不好是不够努力。他们总是把考上大学毕业留在城里的堂哥当成榜样,让他向堂哥学习。堂哥家很穷,他家为了供堂哥上学,就差没把老命和老屋卖掉了。游离每次看到老水牛时不由自主地会想到伯伯。他觉得伯伯很可怜。可是伯伯却在当地扬眉吐气,很自豪的样子。他常常和别人一聊天,准会聊到学业,聊到他的儿子,想方设法一般。每当有人问起他儿子毕业后的工作状况时,伯伯便有些遮遮掩掩起来。“没包分配么?”很多人问。“如今政策变了,有本事的,分配的还不稀罕呢,自己找的才好。”伯伯说。又问:“如今据说大学也不吃香啦,遍地都是大学生,还没农民打个死工挣得多呢!”伯伯说:“这样说,还让开大学干么子!”神情愤慨。
  伯伯说,堂哥是不会再回来种田的了,以后会在城市安家落户,以后的身份就是城市居民了。但没人知道堂哥究竟毕业后到底去哪了,伯伯有时说在深圳,有时又说去东莞了。还有的说在广州。总之感觉是在漂浮不定中。当然如果有人问伯伯,堂哥以后还会不会回来时,伯伯便有些脸红脖子粗,大声地说,那我供他读这么多书卵用?还回来跟我学种田么?他们这代人是肯定不要捉泥巴了的,是城里人咯!
  没人比游离更理解堂哥了。他在网上碰到过堂哥几次。他有堂哥的qq,问起堂哥的近况时,堂哥总是说还好。游离不知堂哥究竟做什么工作。问过一次吞吞吐吐说在一家建材公司,他就不好意思再问,怕他难堪。他只是感觉堂哥在那边应该并没有伯伯说的那么好。
  二
  那几天刚刚下完雨。河水略微有些混浊。从河面可以远远地看到上游漂浮而来的稻秧和细小的树枝。游离沿着河边漫步,从路上捡来一根木棍,呼呼地抽打着河边茂盛的芦苇。有几只老鸭在岸边游弋,被他挥舞的棍子吓得嘎嘎叫,不远处的中年男人呵斥了一声说,神经病啊,你这是干什么!游离大声地说,怎么啦?你想怎么样啦!?戴着斗笠的中年男子怏怏地打量他一眼,没有再接腔,待他走远时骂了声小流氓。
  游离趾高气扬地走上石拱桥的时候,他又大骂了一声。昏黄的河水从桥下面流过,浮着一层白白的水泡。游离感到一阵歇斯底里的兴奋,学船工开始喊号子。
  水面上涨了不少。像是要漫过脚面。游离站在桥上,略微地眩晕。不远处的南岳庙在暮霭中愈发凝重。插秧后的水稻田,绿油油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稻秧的草腥味。游离看到一辆宝马车在人烟罕见的公路上疾驰而来。可能是初次前来,宝马车在那个隐蔽的急转弯前也没有明显的减速,差一点就栽下去了。宝马车硬生生地刹住了,路面上有两行长长的痕迹。宝马车上坐着三个男子,游离看了看车牌,猜他们肯定是从省城慕名而来,去温泉的。三个男子仿佛还没从刚才的千钧一发缓过气来,钻出车,站在桥上往下面探了探,叽里呱啦开始骂娘。
  汽车一溜烟就走了,游离觉得有些遗憾。
  本地人管前来泡温泉的,都叫来打炮的。本地人从不进温泉,实在消费不起,里面是一个别墅度假村,进去的人要不是当官的就是经商的,当然也有既当官又经商的。温泉未开发之前,本地人干完活,晚饭后都会去里面泡一泡,聊天、抽烟甚至洗衣服,说几句有关下身的笑话。自从开发以后,便极少进去了。进去过的人都说,里面有一群小姐。那些小姐大多是从贵州过来的,和本地的土著妇女一比,鹤立鸡群。她们抽烟,喝酒,穿得非常时髦,染着金发。
  温泉是外地一个大老板开发的。老板沿着温泉建了一个温泉度假村,修建了许多漂亮的独立别墅。当地人从未见过这么豪华的别墅,仿佛生活在被隔离开的世界里。前来泡温泉的外地人都开着小车,大多晚上来,住几天就走。各种豪华小车在这鱼贯而行,多数是进口的宝马、奔驰,甚至奥迪q7,加长版林肯也很常见。
  游离依旧想着宝马车。他不无忧愤地猜想今晚那三个男子要干的事。就在这片他家乡的土地上。
  这种鸟只有这个播种的季节才会出现。似乎它们只能活在春耕时节。游离以前曾听过布谷鸟的传说。本地人都说,布谷鸟是从前一个叫布谷的长工的冤魂变的。那个长工不识字,不会记账。他给一个地主家干活,每干一天,就捏一个小泥丸放在坛子里当做天数。年末结账的时候,狡诈的地主偷偷地往坛子里倒了水。于是那些小泥丸成了一团。地主说,你只干了一天。老实巴交百口莫辩的长工回到家,活活气死了。他的冤魂于是变成了布谷鸟,每到春天的时候,他就凄厉地开始叫唤,诅咒剥削压榨他的老地主。
  游离走下桥的时候,望见温泉已经亮起了五彩的霓虹灯。和周围民居的普通白炽灯相比,要绚丽得多。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他将手中的树枝扔进了河中。树枝沉了下去,挣扎了一会儿,又浮了上来,随波远去。游离突然有些惆怅,掏出打火机点燃烟。在小庙的门口坐了下来。对面的前方就是温泉,别墅区的灯火也陆续亮了起来。游离想刚才那三个省城来的男子此刻是在泡温泉呢还是住进别墅区和小姐们干起来了。他们是官员呢还是煤矿老板?他猜得有些迷乱,有些纠结。他们总爱做爱做的事。
  菩萨手里上次他放的那半截烟依旧还在。烟不知什么时候灭的,或许菩萨压根不吸烟。他又笑了起来。将新的半截香烟放在菩萨的手里,菩萨目光炯炯有神,霞光辉映的脸红光满面。
  游离说:菩萨,刚才那宝马车是你在暗中保佑吧,没有你老兄,宝马车就下河游泳啦。你坏了我的好事。
  游离站在菩萨面前,显得有些矮小。于是他爬到菩萨的膝盖上,用手搂着菩萨的脖子说,你不该保佑他们的,你该保佑我们本地人,你该保佑我,考上大学也行,最好是发财,你若是真灵验的话。他窸窣地从菩萨身上滑下来,很滑稽地站在菩萨面前鞠了三躬。
  这时他发觉小庙的角落里盘着一条蛇,差点踩上,吓得怪叫一声。他从小什么都不怕,就怕蛇。这条蛇将自己紧紧地盘成螺旋状,昂首傲视着他。这是一条菜花蛇,没有毒,尽管惹它急了也咬人。游离以前很怕这生物,现在他倒好奇起来,周围没有竹棍,竹子是蛇的老舅,它惧这东西。他找来一根棍子,轻轻地挑了它一下,那蛇像根面条,软塌塌地从棍子上滑落了下去。他又百般地挑逗它,它依旧没答理的心思。于是他用棍子敲了敲蛇的脑袋,不料蛇嗖的一下蹦了起来,直溜溜地竖立着,信子索索地伸了出来。游离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棍子扔去老远。
  那蛇的怒气一点点散去,慢慢地从他身边绕过去,溜走了。游离出了一身冷汗,没想这种温顺的东西发起怒来,也是这等可怕。尽管它是给逼出来的,可它还是让他感到害怕。
  三
  周日的中午放假。游离和溜子两个人在大街上闲逛。那天的集市很热闹,他们在网吧上了一会儿网就出来了。他们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好。郊外的水稻田该第一次施肥了。打上尿素的南方早稻田,不几天就会疯长,绿得可怕。下午的时候,他们从集市游荡到了河边。两人搭着肩,踢着脚下的小石块。小鹅卵石被他们踢得老远,终于又停了。游离说,我们赛跑吧,沿着河跑吧。
  溜子说,跑个卵。游离拉了拉他,说跑吧。溜子说,跑什么跑,疯子。游离说,跑一阵吧,憋得慌,妈的。两人呼啦啦地跑了起来,跑得歇斯底里,风迎面而来,像一堵透明的墙。
  溜子喘着粗气说,妈的。游离四肢摊开,躺在河边的青草地上,汗水从背上的毛孔噙满,又润物无声地融入土地。他有种回归的通透感。妈的,爽。游离说。我已经好久没这么爽过了。
  溜子说,你毕业后想做什么。游离闭着眼,像是睡着了,没有回答他。溜子又说,他有个表兄在深圳那边搞六合彩,当庄家,据说发了大财了。他表兄让他毕业后去深圳玩。游离伸了一个懒腰坐起来,说那你去不。溜子说,我爸要是知道了,肯定打断我的腿不可。我爸说今年考不上,明年再去复读,他说考大学才是我唯一的出路。妈个×的,你说现在大学生那么多,扫厕所的都有,我爸这人就是想不明白!
  游离觉得无聊透顶。问溜子吃过布谷鸟没有。溜子说妈的那种鸟谁吃过,谁敢吃啊。游离就说,我听有人特意捉来这种鸟,给有钱人送去,他们爱吃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溜子说,变态,这种鸟也吃,那是长工变的呢!
  他们又重新返回集市。熙攘的人群已渐散去。一群女子撞入了他们的视野。游离捅了捅溜子。溜子悄悄说,那是温泉过来的。这十来个女子在集市上格外醒目,她们大多奇装异服,大胆暴露,乳沟和大腿都露到了顶点,又极有分寸,仿佛里面又有考究的学问。她们染酒红色的头发,艳丽妖娆,化很浓的妆,脸色异常地白,白得没有血色,手里拿着新潮的手机。绝大多数人都没见过她们,纷纷驻足观望。他们说的土著方言,她们一定听不懂,她们说普通话,是外来人。她们先是去了小饰品店,然后又逛了服装街,买东西从不还价,一气呵成,浑身赘肉乳房下垂的老板娘心花怒放。
  “这是一群小姐。”
  “据说是贵州和四川那边的多。”
  游离看得有些面红耳赤,她们那么真实,身上散发出陌生人高贵的气质。游离突然有些感动。
  溜子说,可真骚。游离想,她们是自愿的,还是被胁迫的呢?
  他把想法告诉朋友。溜子说,如今笑贫不笑娼呢。你没看到那服装店的老板娘点头哈腰的,十足的奴才相,比鸡还讨厌。
  小姐们走后,游离看到那老板娘正和人评头论足这刚才的那群顾客,言语尖利而刻毒,像是丢了自己的脸。
  他们慢慢跟随在小姐们身后。扎马尾辫的女孩子一直和小姐们走在一起。
  游离愕然地拉了溜子一把。溜子没敢论断。他们悄悄地观察了一阵子,肯定了。马尾辫的女孩子那么清纯,和小姐们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她戴眼镜,瓜子脸,樱桃嘴,不化妆,也不染头发,穿着浅蓝色的牛仔裤,背一个小包,浑身上下无不焕发出超脱的清秀,以至于看上去像一位大学生。
  游离心里有些难过,像被什么扎了一下。她怎么也步入风尘,她怎么也可以当小姐呢?游离有些痛惜地望着她。她顾盼四周,明净亮丽的眸子。他颤抖了一下,慌张地转移了。她那么淡定,从容,举止投足间,均是那么的典雅。
  “她是一个哑巴。”溜子悄悄对他说,“据说是贵州安顺那边的,她们那边很穷,很穷的。”游离愣在那儿,她果然没有说过一句话。她的同行一直在唧唧喳喳,她默默地跟着她们,替她们拿着购物袋。游离猜哑巴姑娘一定被她们欺负过。他妄想救她于水火之中。她总归是与她们是不同的一类。
  四
  他发现庙里菩萨手上的烟不见了。任凭他在庙里怎么搜寻,也没找到。菩萨目光炯炯,仿佛有些责备。游离低着头,抽出烟点上,对菩萨说,你不要怪我。他将烟放在菩萨手里,自己也跟着点上一根。
第47章 少儿不宜(2)
  那条蛇依旧盘绕在那儿。它仿佛认得他了,见他走近,尾巴不由自主地摆动了一下。像是打个招呼。他想,应该给它取个名字。小花或者小菜都行。它已经不怕他了,地上没有棍子,菩萨的手臂上有一张雪白的蛇皮,在微风中轻轻摇晃。游离将蛇皮捏在手里,有些凉,以前他很怕这东西,特别是看到蜘蛛网缠住蛇皮时,都会惊悚一回。可现在他已经不怕了。他将蛇皮轻轻地拉了下来,缠在手臂上,把玩了一会儿。那蛇有些好奇地扬了扬头,弄不懂他想做什么。它舒展开身子,对他没有任何提防。游离心里涌出一种奇妙的温暖,他觉得他们仨是朋友。菩萨是他们的老大。他保佑着他们。
  游离捏住蛇的七寸,下手极轻。蛇没有挣扎,温驯地依附在他的手臂上。他闻到一股淡淡的腥味。蛇的肌肤冰冷异常,他感到皮肤像是要开裂了,血液溢出,全身痉挛,以至于打了一个冷战。但是很快就适应了过来,那蛇不紧不慢地缠在他的手臂上,身上的花纹烂漫无比。游离试着用鼻尖碰了碰蛇身,凉凉的。
  他爬到菩萨的肩部,盘腿坐了下来。那蛇缠着他的手臂,他索性放开七寸,任由它去。他想,蛇也是通人性的。晚霞从西方辉映了进来,庙里装满了金光。游离想起那个面壁九年的达摩祖师,心中异样地温暖。
  沿着河滩走,可以看到一些褐色的小贝壳半裸着掩埋在沙里,里面的肉早已空了。他抓着一块小石头,远远往河心掷去。小石子打了几个水漂,河面又恢复了沉寂。有蝉在鸣唱,苦楝树上挂着一轮残阳。
  回去的路上,游离没有直接回学校,而是去了温泉。
  他踯躅在晚霞辉映的公路上,路上人烟稀少。这天没有什么豪华轿车前来。游离走到温泉度假村的大门口。保安是个中年男子,他问,你进去做什么?游离摇摇头,说我不进去。他说,你是学生吧。游离便赶紧走了。他围着度假村转了一圈,度假村被高高的围墙圈了起来,只能从远处才能看到里面的别墅。度假村附近是一个小集市,比镇上的要小很多。他注意到依稀可见几家旅店,招牌上写着过夜或住宿的字样,价格十分便宜,大概是托了开发温泉的福,之前是没有这些的。也有网吧。游离就进去了。
  他看见坐在网吧里上网的几个裸露着背的女子在抽烟。就是上次他见到的几个。他的心怦怦跳起来。哑巴姑娘并不在,他微微感到有些失落。小姐的背上文着一只蝴蝶,妖艳无比。有的文在手臂上。也有文蝎子和蛇的。有些邪气。游离在一旁三心二意地上着网,觉得他和她们是如此的遥远。她们一边上着网看电视,一边嗑着瓜子。有个小姐在接电话,嗓门很高,有几分粗野,说,他妈的这个鬼地方,无聊死了,没什么可玩的,你别过来了。
  这时又进来了两位。游离就瞥见了哑巴姑娘。她穿着一袭短裙,性感了许多。跟她来的一位和同伙打了声招呼,然后在旁边坐了下来。小姐们在网吧里闹翻了天,她们大概今晚放假,全跑来网吧通宵了。她们放肆地笑。说很黄很暴力的话。他不曾知道女人们会说出那样的字眼。这个时候,沉默才显示出文静的气质来。游离悄悄地瞥了眼哑巴姑娘,只有她置若罔闻,大概是在看一部韩剧。淡淡的荧光屏映照的脸,显得又多了几分说不出来的韵味。就像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或端坐莲花台上的那个人。
  游离见她也抽烟。心里有些说不出来的抑郁。她抽烟的姿势非常娴熟,端庄。他看得更加忧郁起来。她冷然地朝他笑了笑,笑容里布满了蛛丝马迹般的迷情。他有些心慌意乱,依稀听见了那句面红耳赤的话。听得他心里突突直跳,底下勃发。游离站起来,胆子陡然间大了一点,认真地朝她看了眼,然后结账走出了网吧。好大的月光,如白银流淌了一地。他沿着灰白色的柏油马路往学校走去,心想这真他妈什么世道。
  温泉度假村沉浸在一片暧昧不清的灯火之中。闪烁着诱惑的引人犯罪的霓虹灯,哑巴姑娘就像喜儿生活的旧社会,可恶的黄世仁开着宝马大摇大摆地将哑巴姑娘俘虏了。想想又有些不对。游离越想越有些无名火。走到石拱桥上时,恶向胆边生,在桥头的石堆前,使了九牛二虎之力,滚了一块百十来斤的石头横亘在桥的中央。游离汗津津地坐在石拱桥上,往那片霓虹灯远眺一眼,他想自己应该离这片地方远一些,再远一些。
  五
  新世界百货超市开业那天,小镇的各界政要都到场了。镇长亲自剪彩,道贺。新世界是小镇有史以来最大的超市。有两层,各种商品琳琅满目。超市是外地一个大老板投资开设的,开业那天,他不仅请来了镇长,还请来了助阵的演出歌手。在超市的小广场上举行了热闹而喧嚣的活动。小镇的人们热情高涨,据说开业那天不仅所有商品五折,还有免费的商品相赠,并且可以抽奖。中奖的概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四处都是黑压压的人头。胖镇长打着折扇,和老板站在超市二楼的走廊,面对四面八方涌来的人群宣布超市即日起正式开业。麦克风漏音,有些刺耳。胖镇长拍了拍话筒,不得不又说了一遍。超市老板接着又说了一通废话。
  恭喜发财,恭喜发财啦!底下的人群一起哄笑道。
  待老板终于啰唆完,演出的歌手终于露脸了。均是一袭火红的旗袍,妖艳的妆。有人眼尖,一下子就看出了这是温泉里的那群小姐们。游离踮起脚,也看清了。人群骚动不安起来,口哨声不断响起。
  小姐们见多不怪。她们甜甜地朝人群笑了笑。亭亭玉立,款款地排成一队,再依次散开,手持话筒的那位高个子小姐站在最前沿,开始唱《路边的野花你别采》。有几个高音怎么也没唱上去。活生生地掐掉了,好在音质性感,还过得去。
  簇拥在她周边的其他几位小姐,开始跳舞。显然没有经过排练的,仓促而至,动作不一,有些滑稽。几位小姐努力抿住嘴,脸蛋憋得红红的。游离一心扑在哑巴姑娘身上,那身段,凹凸有致,哪儿都是迷人的曲线。游离拼命地拨开人群,好不容易才挤到最前沿。
  一曲刚完,紧接着新的又响起。小姐们相互对望一眼,眼中有笑。唱的是《为什么你背着我爱别人》,哑巴姑娘领头,余下的躲在她身后,滑稽地伸开手臂,模仿电视里千手观音的舞蹈。台下爆出一声好。有人恶作剧,使劲地推搡前面的人。小姐们个个忍俊不禁,很快活的样子。她们故意露出一大截长腿,白得令人目眩。那女人故意朝目瞪口呆的人抛了一个媚眼,目露挑逗之意。
  游离猜想不出这是谁出的主意,竟然将温泉里的小姐们拉过来演出了。
  大概是看上了她们的容颜吧,本地的货色都土得掉渣,拿不出台面。他望见楼上的胖镇长望着台下的小姐们呵呵地笑个不停。一侧的老板也陪着傻笑。小姐们跳完几支舞,退出舞台。不一会儿,换了身超短裙出来,唱的是劲歌,跳的是热舞,喜坏了台下的。
  游离一直盯着哑巴姑娘看。哑巴姑娘仿佛是领队,队中数她的舞跳得最好。有那么一会儿,游离分明看见她的目光和他相遇了。待仔细辨认时,她的目光早已透了过去。可他依然觉得她看见他了。
  胖镇长作最后的总结发言。汗水湿润了他的背,白色衬衫紧紧地贴在他背上,泛黄的肥肉隐约可见。胖镇长以冗长而乏味的社会主义特色发言作为开头,以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结尾,中间串联“三个代表”,总共持续差不多有一个多小时。小姐们在底下玩着各种小动作。有的扳着指头,有的搔首,有的呵痒,嘻嘻地笑着。他相信她的笑是迫于无奈的,堆满了沧桑。活动即将结束的那会儿,他终于确定,她看了他一眼。那微微扬起的眸子,一下子勾起了他莫名的冲动。他绷紧着肌肉,从大腿根传来的阵阵悸动如电流一般。这个燥热的下午,他满脸通红地望着小姐们钻入一辆依维柯,返回温泉去了,尘土飞扬中,他有些说不出的惆怅。
  六
  堂哥从五楼顶跳了下来,砸落在自行车棚上,摔断了腰椎,但没死。伯伯和婶婶连夜赶往深圳,几天后父亲回来了,搀扶着伯伯。游离才知道堂哥将永生站不起来了。轮椅将伴随他度过大半生。和之前伯伯婶婶心急如焚匆匆赶往深圳不同,他们回来时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满脸的埋怨。他们说,堂哥真是个不争气的败家子,好不容易供他读这么多书,却选择轻生。父亲说,他对得起谁啊,这么多书真是白读了!
  堂哥自杀前,和女友在租房里大吵了一架。他们因为一点小事最后吵得不可开交。堂哥不抽烟不喝酒,平时爱买点彩票。但是从未中过奖。女友就说,买了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中过,难道以后的命运也要靠这鬼名堂的彩票来改变吗?他女友说话尖酸刻薄,堂哥面子有些受不了。她嫌他呆板,在一起五年了,一直租房过日子,只会挣点死工资。堂哥就打了她一巴掌。结果火上浇油,原本两人之前就吵过许多回,但是堂哥之前一直没打过她。女友受不了,和他大干了一场,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出来了。堂哥一气之下起了死心,将她勒死了过去。然后跑到顶楼跳了下去。
  那女的最后活了过来,堂哥却再也没能站起来了。伯伯弓着背,连连叹气。
  “读那么多书有卵用,还不是这样!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读个初高中就去打工,最起码在乡里娶个老婆盖个房子,还是弄得起的。”
  “现在讲这些也晚了,是她害了他。”
  “未必是人家。早知道就不该送他念书,那花花城市,是他待得了的吗!”伯伯红肿着眼,喃喃地说,瘫了,废人一个了,欠了这么多债,还不如死了好!伯伯当然说的是气话。
第48章 少儿不宜(3)
  堂哥回来了。游离看到坐在轮椅上的堂哥正玩着手机。他脸色灰白,一丝血色也没有。轮椅后面放着一包芙蓉王,本地人很少有人抽这么贵的烟。游离走到堂哥面前叫了他一声。堂哥呀地抬起头来,抽出一根烟递给他,游离忙说不抽烟。堂哥自己点着了,笨拙地学着,朝他笑了笑,有些尴尬。游离陪他说了几句闲话,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堂哥才二十九岁,他不知堂哥以后的日子会怎么过下去。堂哥说,你快要考试了吧。游离轻轻嗨了声。又问,你有把握吗?游离摇了摇头。堂哥说,尽力而为吧,不要太多的压力,考不上也没关系。游离嗯了一声。他感到很难过。
  上午伯伯要带堂哥去水灵寺烧香。堂哥说,一定要去吗?伯伯一边收拾,一边说,也就剩下菩萨了……他不保佑你谁还能保佑你呢。说得有些凄凉。他们一行往水灵寺去了,金色的阳光洒满大地,小马路白得耀眼。
  他想起小时候伯伯给他们讲的故事。那是夏天,他们坐在晒谷坪上纳凉,堂哥那会儿也很小。伯伯说,从前有一个很失败的人,即便沦落到乞丐的分上,也讨不到几个铜板,成天饿着肚子。他觉得时运不济,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有天经过一座寺庙,便想起那个端坐莲花的救苦救难普度众生的观世音菩萨来。于是踏入大雄宝殿,虔诚地长跪在菩萨的跟前祈祷和诉苦。这叫花子满腹的怨恨,对菩萨说,没法了,这没名堂的世道将我活生生地逼成了乞丐,现在快要饿死了。冥冥中,他仿佛听见菩萨的教化。菩萨说,善待身边的每个人,珍惜身边的每件事。
  乞丐听完有些茫然,站起来走出殿外。大殿的门槛有些高,他没留心,一不小心狠狠摔了个狗啃屎。连忙狼狈爬起来,手心下面沾着一根细绳。正想扔掉,发现地上有一只断翅的蜻蜓。于是将蜻蜓的翅膀细心包扎好,继续向前走去。又望见前面一小孩手里拿着半个苹果,坐在地上哭得声嘶力竭,旁边的母亲很不耐烦,一顿乱打。乞丐连忙走向前,把手中的蜻蜓给了他,小孩于是破涕为笑,给了他半只苹果。他得了那半只苹果,继续前行。发现一个中暑的商人,奄奄一息地躺在那儿。乞丐把那半只苹果给中暑的商人吃了。商人说,你救了他一命,我怎么感谢你呢,你瞧我这儿有半丈布匹,你拿去吧……
  那个乞丐最后辉煌发达,成了远近闻名的首富。只是现在再回首,游离心生疑惑:穷人手里哪里来的“稻草”呢?
  他自作主张,报名费没有上交。他父母都在省城打工,供他读书。班主任疑虑地问他,游离你家里都同意的吗?游离坚毅地点了点头说,这也是我父母的意思,他们希望我毕业后早点出去打工挣点钱。
  班主任狐疑地望了他一眼,将钱给了他。一下子拿这么多钱,他一时不知该拿去做什么。好几百块钱,放在裤兜里,手心都是汗。也只有傍晚的时候,他才会想起她来。想起那片花红柳绿的霓虹灯。那温泉,还是早些年尚未开发时水气氤氲充斥着各种笑声的温泉吗?
  七
  那个中年保安不在岗,他忐忑地快步走了进去。有迎宾的小姐穿着亮丽的旗袍,礼貌而热情地称他为先生,将他迎接了进去。问他需要什么服务。游离结结巴巴地说不上话来。这儿是温泉吗?他的话惹得旁边的那位小姐掩嘴笑了起来。这位擦抹了过多粉的小姐嗲声嗲气地说,弟弟,你跟我来嘛,我带你玩玩就知道了。一边过来牵他的手,那手恍如无骨,柔软细长。他被她牵引着,神情恍惚地走着进了一间包房。有洁白的床铺和浴缸,他看得眼花缭乱。过浓的香水味有些刺鼻,她的轻佻倒唤醒了他来这儿的初衷,于是问,哑巴姑娘还在吗?小姐说,你说的是阿倾么?她今晚没空啦,已经出台了。他就说,那她什么时候才有空呀。小姐有些不耐烦地说道,你找她有什么事吗,她是个哑巴啊!偎依着在他身边挨着坐了下来,那胸前的肉,紧紧地吸附着,他慌乱地站了起来,我是来找哑巴姑娘的!说完就出了房间。他听见高跟鞋蹬蹬的响声,身后说,你这么喜欢她,明晚来吧!
  第二天,天刚刚擦黑,他就早早到了。那小姐已经认得他了,见到他远远地打招呼,你这么喜欢阿倾啊,她会很开心的哦。言毕,又夸张地和周边的几位耳语,她们听后望着他哄然大笑起来。笑得个个花枝乱颤。他只想看她一眼,认认真真地看一眼。阿倾从过道那方款款走了过来,穿着工作服,婀娜多姿中散发出一股难言的妩媚的美。她大概早知道了,微笑了一下。她领他进了房间,矜持地坐在他的对边。他满脸通红,不敢多看她。哑巴掏出手机,开始玩起来。两人都不做声,空气凝结一般。他可没想会是这样的情景。哑巴玩了会儿手机,见他没什么动静,站起来想走。他就拉着她的手,她也没有拒绝。他把那只柔软细滑的手放在自己脸上,紧紧地贴着,叫了声姐姐。
  他有太多的话,想和她说。她灵动的双眸落在通红的脸蛋上,突然朝他扑哧一笑。他站起来,搂了搂她,闻到发髻中发散出来的清香。我能吻吻你吗?他颤抖着问。她矜持地微笑着,有两个若隐若现的梨窝。就在他想凑过来时,她一把将他轻轻推倒在床上,转身走了出去。他过了小会儿也走了出去,混杂着不安和焦虑。却再也没看见她。认识他的小姐打趣地问他,阿倾还满意吗?他被问得脸上火辣辣地痛。那小姐说,阿倾的弟弟都比你大呢,她说不收你钱,叫你以后别来了。瞧了瞧她又说,你带了多少钱?这点钱,也够?幸好你遇到的是阿倾!以后这种地方,你还是不要来了吧——
  八
  连日的几场暴雨过后,便是晴空烈日,万里无云。禾苗晒得有些恹恹的,有些甚至晒得卷了。经过那场几十年未见的暴雨后,有传言说石拱桥快成危桥了。有的甚至说,桥身都冲歪斜了,垮掉是迟早的事。但是最大的新闻则是有关温泉度假村的。各种马路消息说,温泉度假村里死了一个小姐。是一个贵州妹,晚上被人开车带出去,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在南岳庙里发现了尸体。小姐的臀部文着一只蝴蝶,穿着又那么开放,一看就不是本地人,所以很快就确定是温泉度假村的小姐。游离在街边看到警察贴出来的告示,上面写着死者的相貌和衣物等特征,躺在庙里的小姐穿着一件红火的t恤,洁白修长的腿上沾满了褐色的泥巴,几根芦苇折断在她的身前,照片有些模糊,已经看不清她的脸了,旁边的菩萨依稀可见。游离心里咯噔了一下,有些发慌,有些疼。温泉度假村突然开来许多辆警车,这么多年来,从未见过那么多的警察降临。后来这里就被整顿了,勒令一年后才能开放。小姐们纷纷做鸟兽散,改投他方。
  南岳庙自从命案发生后,被封锁了起来。警戒线从百十米的地方开始,将小庙团团围住。那时暮色将至,大朵的铅块云层堆积在西边的山头,晚霞很勉强穿透云彩,暗淡无光。游离一个人走到这块不祥之地,树上的知了愁肠百结地啾啾鸣唱。他恨极了这种昆虫的鸣叫。警戒线已经缺了一个大口,一天前死者的家属从贵州赶来,请了本地的道士在南岳庙里招魂和打了一场道场。死者家里大概之前也知道她从事那方面的事,并没有人们预想的那样面子上难堪,他们平静而冷淡地处理完丧事,将死者安葬在靠南岳庙的河边便回去了。这桩刑事案最后草草结案了事,估计和死者家属的态度也多少有些关系。
  游离走进南岳庙,不感到害怕。这让自己也多少有些吃惊。夕阳在落山之前,最后终于穿透云层,南岳庙金光灿灿,有些像人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庙里一片凌乱,打道场时未燃尽的香纸蜡烛散落一地。菩萨依旧端坐在那儿,只是墙角里的那条蛇被人打死了。少年用木棍轻轻挑起查看,它的七寸被人用石块砸了个稀烂。他觉得恶心,又难过。
  对面那片霓虹灯终于灭了。没有霓虹灯的远方黑寂无边,和其他地方没有两样。是霓虹灯的映照,才使那边焕发色彩和光亮。才富有如此神秘的吸引力。游离坐在南岳庙前,痴痴地想了许久。南岳庙里停放着几捆柴火,大概是前些日子因为暴雨,临时放在这儿躲雨的,现在忘了拿回去了。庙里黑糊糊的,天色愈发暗淡下去。游离照旧给菩萨点燃一根烟,放在他手中。那烟头一闪一闪的,在黑暗中如一只野兽的眼睛。光暗下去时,游离便放在嘴里抽一口,重又放在菩萨的手里。游离想,我这是最后一次看你了。我也不要你的保佑了。菩萨那边是一片黑色的沉寂。游离又想,我要的,全没了,我不想要的,全来了。做菩萨的,从未保佑过我们,要你又有什么用?!
  河水从脚边奔向远方,夏天的河流才是真正的河流,有生命力,有激情,有声音,只是游离不曾想起这些,他身后不断冒起的火苗将半边河水都映红了,噼里啪啦的柴火在南岳庙里浓烟滚滚地燃烧着,火光冒起几丈高,南岳庙顿时成了人间炼狱。
  翌日清晨,游离带着简单的行李来到车站。他花三百块钱买了一张去深圳的长途卧铺车票。那天是高考,他要去深圳找溜子,投靠溜子那位靠卖六合彩坐庄的表兄。窗外是清晨的夏天,已经没有了布谷鸟的叫声。这种鸟春耕结束后便会莫名其妙地消失。这会儿,游离想自己就是那只神秘的布谷鸟,他将飞向陌生的南方城市,开始春耕般的生活。
  那是很多年前的夏天,他和堂哥在河里偷偷游泳被父亲发觉了。怒气冲冲的父亲举着一大把荆棘飞快地跑了过来。他们吓得没命地往河心走。当时他还不大会游泳,河水很快漫过他的下巴。父亲站在岸边气急败坏地祈求他们回来。但是任由父亲如何,他们也不敢回去。两人最后爬上了一块河中间的石头,坐在那儿望着岸边暴跳如雷的父亲,忍不住地大笑了起来。两人笑得东倒西歪,精疲力竭。堂哥说,你以后长大后要做什么?他认真地想了半天说,我想当个无忧无虑的小和尚儿,云游四方,不娶妻,不生子,不建房,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用去想,就这么晃荡来,晃荡去。
  (《芙蓉》2011年第4期)
第49章 父亲上树(1)
  刘玉栋
  我们都知道老石有一个傻父亲。当然,我们也都知道老石的父亲并不傻。老石父亲的傻是老石的老婆喊出来的。老石的老婆姜丽丽说到公公时,既不叫爸爸也不叫爹,而是喊那个傻瓜,那个傻瓜怎样怎样,那个傻瓜如何如何。时间一长,大家都知道了老石的父亲是个傻瓜。
  早晨,我还没起床,老石就打来电话,告诉我,他的父亲走失了。说他沿着全市的大街小巷找了整整一夜,结果什么都没有找到。连根毛都没看到,怎么办?老石说完深深打了个呵欠。我听出他的疲倦。我说老石,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老石清-下嗓子,说老三你过来吧,大伙商量-下,我给刘相军和马健也打了电话,人多力量大嘛。我说好吧,我一会儿就到。
  老石住在旧城区,他们那片儿的平房还没有改造。老石住的街叫布丁街,据说原来算得上是一条宽街,如今就没法看了,再加上练摊的一占,错开两辆小车不容易,所以这条街经常堵。解放前,这里是铁匠聚集的地方,直到现在还有家家户户在墙上挂刀的习惯。老石的祖父是个铁匠,可老石的父亲不是。老石的父亲原先是一个中学教师,是布丁街上的文化人,后来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变得神神道道,只好提前办了病退,回到布丁街。大家都知道老石的父亲有一些很不好的毛病。老石的父亲提前病退,肯定与他这些不好的毛病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这都是大家的猜测,谁也不会去问的。
  老石的父亲戴一副高度近视眼镜,他活动的范围一般都在布丁街。每当布丁街堵车的时候,你首先看到的就是老石的父亲。他戴一顶油渍麻花的旅游帽,挥动着一面脏不拉几的小红旗,一副刚正不阿的模样。你别说,老石的父亲一指挥,这路就通了。所以,布丁街一堵车,人们就想起老石的父亲,说老石的父亲呢,老石的父亲怎么不过来?可见,他为布丁街作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他的毛病也是街上的人都知道的,他最不好的毛病就是黏女人。譬如说有女人打布丁街走过,老石的父亲必然尾随其后,左晃-下,右窜-下,围着女人打转转。如果是迎面走来一个女人,老石的父亲定会撞人家一膀子。再譬如几个女人同着一个小贩买东西,老石的父亲就会凑上去,他也晃着近视眼镜探头探脑,其实他是拿自己的身子磨人家的屁股。为此,老石的父亲经常被揍得鼻青脸肿,脸上时不时会出现一道道的血印子,还经常有人找上门来骂些难听的。老石很苦恼,他给人家说一大摞好话,赔一大筐不是。他把他父亲关到楼上的屋子里,一关就是十天半月的,可你不能关一辈子吧。老石家的房子是自己盖得那种三层小楼。下面三大间,靠街,借地理位置之便,老石开了一个小百货店,老石的媳妇姜丽丽也不上班,整天忙她的小百货店。小楼的上面有一间房子,外面是一个大平台,老石的本意是想在上面养花种草,哥们儿几个搓个麻将打个牌啥的,可他的父亲得了这样的毛病,老石只好叫他父亲住在上面,以免影响他店里的生意。
  我到老石家的时候,刘相军和马健早已经来到了,他们正坐在屋里喝茶。我们几个是多年的牌友,如今早已变成朋友。姜丽丽正忙着给一个孩子拿泡泡糖,见我进来,龇牙一笑,说进去吧,都在屋里呢。我稍微呆愣-下,我发现姜丽丽今天打扮得特别像回事儿,那香味儿直往你的鼻子里灌。我正琢磨着用个什么词夸她一句,这时候马健在屋里喊我。我看到这小子板寸头下面的白脸又肥了一圈儿,一根手指头那么粗的黄灿灿的金链子缠在肉乎乎的脖子上。马健现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总经理助理,谁也不知道他到底赚了多少钱,但比起原先来他确实胖了许多。老石看到我进来,朝一把空椅子挥挥手,示意我坐下,他的脸色很不好,他只是朝我摇了摇头,嘴角上露出一丝苦笑。我说老石,你别太着急,大伙都出出主意,看看有什么法子:刘相军说:要是他早就这样消失了,那再好不过,傻傻瓜瓜的,还尽给你丢脸。马健说:刘相军,你他妈的可别这样说,他再傻也是爹呀。刘相军说:要不这样,你们弄一个牌子,上面写一个寻人启事,挂在我那“优秀出租车”的牌子前面,我绕着全市的大街小巷转上他一天。我说:这倒不用,我看还是先给晚报的王成果打个电话,让他在晚报上弄个寻人启事。姜丽丽提着两包西瓜子走进来,她说:那得要钱吧?我说:钱可能要收一点吧。姜丽丽说:哎呀,晚报的广告费贵着呢。她朝我一笑,说:你们吃瓜子,边吃边聊。
  这时候马健的手机响了。马健忙掏出手机来,皱着眉头看。老石说:马健,有事你先忙去吧。马健说:没事,操,这个小娘们儿整天黏着我,你看这才几个小时没见我,不管她。哈,兄弟们,手机报来信息了,股市又牛了,全线飘红。马健是个老股民。马健边说着边噼啪着摁他的手机。刘相军把鼻子都气歪了,他心里无法平衡,股市很熊的时候,他请教马健,说马健你是做生意的,炒股炒得又好,如今股市触底了,触底就要反弹,你给我分析分析,让我也买点股票挣点钱。不分析倒好,马健这么一分析,吓得刘相军没敢买。刘相军开出租车,挣的是辛苦钱。钱生钱不容易,要慎重,马健告诫刘相军。结果呢,钱都让马键这样的人赚去了。所以马健一提这事,刘相军就生气,他把茶杯使劲一墩,说:马健,叫你干什么来了,你他妈的眼里净钱,你这是要钱不要爹。马健觉察出点儿味道来,呵呵一笑说:说得好说得好,相军,这叫上纲上线啊,你接着说,接着说。姜丽丽好像听到了股市啥的,她几步跑进来问:马健,快告诉我,“胜利”涨到多少了?十二块多吧,马健说。姜丽丽掐着手指头算,回过头来对老石说:不得了了老石,你还不快去抛了,咱手里一千股呢,买的时候一共才花了七千块,你可以赚五千多块钱,太好了太好了。姜丽丽差点蹦起来,她激动得小脸通红,乳房上下起伏。老石说:等等再看吧,现在还在涨呢。姜丽丽说:还是早抛好,剜到篮子的才是菜。姜丽丽还想说什么,这时候外面有人要买东西,姜丽丽只好走出去。
  天开始热起来,马健的汗襟已透出斑斑的汗迹,他正跟刘相军吹得热闹,说他的房子已经卖到一万多了。操他妈,这人都变态,你价格越高,他越买。老石打开空调,又从冰箱里搬出西瓜。老石说吃吃,这天真够劲儿。马健首先托起一块,啃一口说:不错,沙口,味正,肯定没用膨大剂。他看到老石光让别人吃.自己不吃,就说:老石,你也吃呀,不是我说你,你也太那个,刚才刘相军说得虽然难听点儿,但我仔细想想,还是有些道理,你说他老人家这几年折腾你也够劲了,吃喝拉撒不说,就说人家大姑娘小媳妇指着你鼻子尖骂街的时候,你心里好受吗?所以我说,你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睡就睡,反正你找了,找不到有什么办法,你说对吧?马健说完拿眼瞅我。我说也是,老石,反正咱尽力去找,找到更好,找不到也就这么回事,到派出所备个案就得了,像老爷子这个样子,还不如找不到好,这话难听,老石,但我这全是心里话。
  我们三张大嘴不把门,七嘴八舌地劝老石,中心意思就是说,找不到更好,老石你就清心了。老石看上去心情也好多了。他说:哎,我有苦没法讲呀,要不是这房子,姜丽丽早就跟我拜拜了。老石吞吞吐吐地还说了些有关他父亲的事儿,说的不是他父亲的那些糗事,是说他父亲多么多么的不容易,母亲死得早,父亲又当爹又当妈,把他和妹妹拉扯大,妹妹可倒好,大学毕业后找了个南方人,远走高飞去了深圳……老石说着,我们听着,心里还有点儿不是滋味,觉得老石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活得也不容易,并且为我们刚才说过的话感到羞愧。最后,老石长吁一口气,说:今天大家难得一聚,喝一点啤酒吧,边喝边想办法。
  我们就开始喝酒。嘴对嘴,手把手。姜丽丽给我们切了些火腿,又弄来一只真空扒鸡和一些香酥花生米啥的。她看上去心情不错,一会儿忙外面,一会儿忙屋里。姜丽丽穿着一件火红的真丝短袖上衣,上面的开口很低,她弯下身子往桌上放东西的时候正对着马健。每到这时,马健的眼睛就发直,特别是姜丽丽给他满酒的时候,这小子几乎把脸凑上去。刘相军嘴里嘟哝着什么,他可能是怕老石发现这事儿,忙跟老石聊些不疼不痒的话。老石始终低着头,也不知道他想些什么,既看不出他的悲伤,也看不出他的高兴(我说这话的意思是,如果按照我们三个的说法,那老石应该高兴才对)。我说:老石,你考虑一下,如果在晚报登个启事,有没有这个必要呢?老石想想说:我看行不行的,你先给你朋友打个电话问问。我说好吧,你们先喝着点,我去打个电话。说着我站起来。
  老石的小商店里有公用电话,放在卖小商品的玻璃柜台上。我走过去的时候,一个年龄跟姜丽丽差不多大的女人正在跟姜丽丽说着什么。她抬头瞥我一眼,接着又低下头去。她们说话的声音很低,样子很诡异,但我从那个女子的眼睛看出她是兴奋的。我拨通了晚报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个女的,我说我找王成果。她说王成果不在。我说王成果他干什么去了。她说她也不知道,她说她好像这两天都没看到他。最后我问她:如果在晚报上登个寻人启事,大概要多少钱。她说她不知道。你问一下广告部吧,说完她嘟囔几句,就扣上电话。我听出她好像是说怎么这么多寻人的。
  这时候,姜丽丽在旁边拽我一下,说:老三,你能写会画的,不妨写个寻人启事,我到对面打印社里打一打,复印个十份八份的,你们走的时候,顺便在周围的电线杆上贴-下,大伙也算尽了力。旁边的女人不住地点头。我一听,这个主意倒不错,便说:拿笔来,我这就写。
第50章 父亲上树(2)
  马健在屋里喊我:你捣鼓个球,还不进来喝酒,我们一瓶都下去了。姜丽丽一边找着笔,一边说:马健,你个王八蛋,光知道灌那马尿,看我一会儿进去,非把你放挺不可。马健说:嫂子,你不用进来我就挺了。姜丽丽把笔递给我,哧哧一笑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把写好的寻人启事交给姜丽丽。姜丽丽和那个女人一看,接着就大呼小叫起来,哎哟,不愧是舞笔弄墨之人,你看写的,你看写的,多清楚多明白……在两个女人火辣辣的目光下,我好显摆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露出一副小菜一碟的样子。姜丽丽推我腰一把,说快,快喝酒去吧。我说:别忘了复印上一张照片。
  我回到屋里,马健他们已经喝掉半箱啤酒。马健说:你干什么去了,罚一瓶,快喝。我说我写了个寻人启事,嫂子打印去了。刘相军摇摇头说:那玩意儿没用,不过话说回来,这都是当小辈的一片心,这样吧,回头我带上一些,晚上跑出租时顺便发发送送。来来,喝酒,老石说着,一仰脖,咕咚咕咚下去半瓶,喝完“砰”地把瓶子往桌面上一墩,重重地叹口气。马健说:老石,刚才我说的那事你再想想,这是现实问题,光回避不成。刘相军说:你他妈的说起来简单,这是再找个妈呀,你得伺候好啊。马健说:找个妈也比现在这个样子强吧,今天跑了,明天丢了,时不时地还让人家找上门来骂一顿。
  这时候老石摆摆手,说:兄弟们,不是没人给他介绍过,人家女方年龄稍大点儿吧,他还看不中。我们都同时愣了片刻,突然,马健一口酒从嘴里喷出来。这小子扭头跑卫生间去了。
  不一会儿,姜丽丽扭着身子走进来,手里晃着一张纸,说你们看看,这样行不行?马健拿过去一看说:不行不行,照片太模糊,这看上去哪像老爷子,整个历史课本上的一个人物。刘相军接过来看了半天,说这写得有点简单了吧,比如老爷子脚上穿着什么鞋子,胡子的长短,眉毛的浓稀,鼻子的大小,都得说一说;对了,老爷子喜欢指挥交通,说不上正在哪里指挥交通呢,这也得写一写吧。我正想说两句什么。这时候,一直低头喝酒的老石挥了挥手,露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跟姜丽丽说:你看着弄就行了,反正啥事都是你说了算。姜丽丽一听不愿意了,杏眼一翻,说:姓石的你什么意思,你哄鸡啊还是撵鸭子,你把话给我说清楚,我好心变成驴肝肺咋的,他妈的那个傻瓜,我早就受够了。说着就要往老石跟前扑。马健一看事不好,急忙站起来,双手掐着姜丽丽的胳肢窝,便把她托出去。老石低着头,也不说话,只是脸色涨得通红。刘相军说老石你别着急,一切都会过去的。
  马健半天都没有进来。我们仨坐在屋里,谁都不说话,酒也没心情喝了。只听到墙上的石英钟“咔、咔”地响个不停。我抬起头,瞅了眼石英钟,时间已过了中午十二点。
  这时候,有一个老人在外面喊老石的名字。老石答应一声,还没等站起来,那个老人便急乎乎地走进屋,说你们没看电视啊,电视上刚才播一个老头爬到一棵大树上不下来,公安局都去了人,那镜头离着远,晃了两下子,我也没看清,可我咋觉得那个老头像你爹似的呢。
  老石一听,呼一下站起来,连问几个在哪里。老人说:我听着像是在南山公园那块儿。我们叽里咕噜,来到街上打出租车。马健提着裤腰带从店里跑出来,说你看你看,我这泡尿还没尿完,就来了新情况。
  出租车还离着很远,就看到一群人围在一棵大槐树下面,有一辆红色的消防车停在旁边,还有110警车、120急救车和电视台的采访车。马健说:呦,树上要真是老爷子的话,这一不小心成名人了。刘相军说:闭上你那臭嘴吧,不管咋说,人找到比啥都强。
  这棵树至少有十几米高,枝叶茂密,树冠庞大,不到跟前根本看不清树上的情况。我们下来车便往树下跑。一个警察伸胳膊拦住我们,说:你们干什么的?老石说:我找我爹呀,我爹走失了,我看看树上是不是我爹。警察一听这话,便不再拦我们。我们来到树下,昂着脖子往上看。在树冠中部的一个树杈间,果真蜷缩着一个老头,他穿着一件白汗衫,手里还攥着一面小红旗,透过高度近视眼镜,正瞪着惊恐的眼睛朝下面看。老石一看,二话没说,“噌”的一下蹿到树干上,撅着屁股就想往上爬。被旁边的警察一把拽下来。老石说:那就是我爹呀,我得上去把他弄下来。警察说:先别忙,你再看看,你爹上面那个人你认识吗?
  上面还有一个人?我们都很吃惊,于是昂起脖子,把目光拉得更远。果然,在老石的父亲上面大约两米高的一个树杈间,还有一个人蜷缩在那里,双手紧抱着一个较细的树枝,脸贴在上面,随着树枝的晃动,身子好像也在晃动。这是很危险的,因为接近树顶,树枝较细,随时都有断裂的可能。尽管看不清面孔,但能看出来是个女的,穿着一件跟树叶的颜色差不多的绿色短袖衫。
  老石瞅了半天,摇摇头说:好像不认识,我看不清她的脸。警察问:你父亲什么时候走失的?
  老石说:昨天下午,我找了整整一夜。
  警察点点头,笑笑说:恐怕在上面待了一宿。早晨就有人发现了他们,我们接警后早就到了,一看这情况,又通知了消防队,你看,消防车也早来了,可你父亲他不配合,情绪很激动,我们怕出什么差错,不敢轻举妄动。你来得正好,赶快跟他交流交流。
  老石的双手放在嘴上,撑成喇叭状,仰着脸喊:爹,是我呀,快下来吧,回家了。老石的父亲挥着小红旗,指着头顶喊道:她不下来,我不下去。老石说:你先下来,她才能下,你挡着人家的路了,你怎么指挥的交通啊?老石的父亲说不,我下去她就跑了,我不下去。老石说:快下来吧,她还能飞了吗?
  马健喊道:叔叔,快下来吧,布丁街又堵车了,都等你回去呢。
  老石的父亲抬着脸往上瞅,他不再理会下面的声音。我们大眼瞪小眼,最后一起瞪旁边的警察。警察说:怎么办?事不宜迟,他们在树上的时间太长了,年龄又偏大,如有闪失,后果不堪设想。老石说:这样吧,让消防车过来,我上去,他是我爹,我知道怎么办。老石露出一副很坚定的模样。
  消防车伸出橘红色的钢臂,缓缓地把老石托起来,老石旁边,还站着一位全副武装的消防队员。他肯定是给老石打下手的。随着树枝树叶哗啦哗啦一响,老石的父亲变得暴躁起来,他昂着脖子,扭着身子,挥着旗子,嘴里还骂着老石的小名。
  我们都很担心,担心老石的父亲从树上掉下来,或者他再往上爬。如果他爬到那个女人坐的地方,树枝肯定要断的。可是,随着老石慢慢地靠近,老石的父亲也慢慢地软下去,他两手攥着树干,佝偻着身子,缩着脖子,把头夹在两只胳膊之间,耷拉在下面的两条腿也不自觉地抖动起来。他说:别打我,别打我呀。声音中带着由于恐惧所产生的颤音。声音不大,但树下的人还是能听得见。透过晃动的树叶和老石父亲的腋窝,在那副高度近视眼镜反射过来的光中,我似乎感觉到丝丝寒意。
  突然,树下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掌声,原来老石已经把他的父亲抱在怀里。老石的父亲蜷着瘦小的身子骨,双手捂着脸,就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般。老石和他的父亲快到地面的时候,刘相军和马健跑上去,一人提一只胳膊,把老石的父亲从老石怀里提出来。老石的父亲耷拉着头,如同一个罪犯似的,夹在刘相军和马健的中间,一动不动。警察分开围观的群众,两个穿白大褂的医生,提着担架扑上来,眨眼的工夫,他们便把老石的父亲放倒在担架上。这时候,人群又爆发出一阵掌声,那个坐在树端的女人也被消防队员解救下来。她的双脚一沾地面就骂起来:那个臭流氓,那个老不要脸的,那个下三滥,那个挨千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这个女人看上去四十多岁,长得还有模有样的。警察问老石:这个女人你认识吗?老石盯着这个女人,目光有些散乱,他摇摇头,又摇摇头,他好像想起一些什么事情来。
  电视台的美女记者跑过来,把话筒举到老石面前。这位美女记者我们都在电视上见过,今天一见到本人,觉得比在电视上还有气质。让我没想到的是,老石一见摄像机镜头,眼泪“刷”一下淌下来。他先是说了一堆感谢的话,感谢电视台,感谢公安局,感谢武警消防官兵,感谢120急救中心,感谢各位朋友。老石抹了一把眼泪,说他的父亲年纪大了,偶有神志不清,自己没看好父亲,让大家虚惊一场,非常不好意思。美女记者问: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你认识她吗?她为什么也爬到树上去了?老石又抹了一把泪,说这个女人他虽然不认识,但一看到她,他就想到自己早已去世的母亲,她和母亲长得太像了,父亲肯定是错把她当成了母亲,才一路追到这里来的。老石红着眼圈说:我一定要向这位女士当面解释清楚,取得她的谅解。
  我发现,这位美女记者的眼睛突然变得亮晶晶,她把话筒从老石面前挪开,放在自己嘴边,说道:各位观众朋友,事情的来龙去脉变得越来越清晰,这个事情的本身是非常危险的,还好,两位老人成功地得到解救。让人想不到的是,事情的背后,还蕴藏着这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位神智偶有不清的老人,遇到一位长相酷似自己已经过世的妻子的女士,竟然追逐十多里路,还爬上一棵十多米高的大槐树。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可见爱的力量之巨大……这位美女记者嗓音美妙,解说得非常投入,最后,她侧过身子,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老石说:祝福这位石先生,恭喜你的父亲失而复得,祝愿你的父亲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老石瞪着红肿的眼睛,仰着一张憨厚的脸,不断地点着头,说着谢谢。
  马建说:我操,能爬上十米高的树,身体能不健康吗?刘相军说:吃饭倍儿香,身体倍儿棒,还怎么来?
  我的手机响了,一看是晚报的王成果。王成果张口就问:老三,你找我了?我说:成果,你过来一趟吧,这里有个素材,倍儿棒。
  (《作品》2011年第9期)
第51章 魏登科同志的先进事迹(1)
  王凯
  到团政治处组织股报到的第一天,股长就安排我去整理资料。他说,资料就是历史,就是我们科的《资治通鉴》,整理资料的过程就是以史鉴今的过程,整一遍资料就相当于受了一次系统的传统教育和业务培训,有了这个基础再进入具体工作就容易多了。
  “我刚来时就整了好几天资料,现在还觉得受益无穷呢。可惜还没整完就被叫去搞材料了。”股长补充说,“你一看就知道了,资料室绝对是我们的宝库。”
  股长说得很有煽动性,可一分钟之后就发现他在忽悠我。拉开办公室隔壁那间小资料室厚厚的窗帘,浓重的异味和腾起的灰尘差点没把我呛死。开窗通风半个小时后我才小心翼翼地进去,满地高高低低的杂物几乎让我无处落脚。这个乱七八糟看上去有一个世纪都没人来过的破储藏室要能叫宝库,那我家喂着一头驴、六只羊和两条狗的后院就可以叫故宫。房间左右两面靠墙放着几个又旧又大的红漆木头柜子,中间留一个狭窄的过道,窄到左右两边的柜门不能同时打开。柜子顶上发黄的报纸和纸箱子一直堆到天花板,右边靠窗的柜子顶上还扔着一团不知谁留下来的脏兮兮的被褥;柜子里塞满了各色书籍、蓝色文件盒、牛皮纸信封、散乱的文件、坏掉的针式打印机、早就过时无用的五英寸软盘、色带、红头文件纸、碳素和蓝黑墨水以及大板砖一样的录像带。我站在屋子中间郁闷了半天,然后把这个宝库里的垃圾装进一个大纸箱里扔掉,其间在柜子底下扫出两只死亡日期不明的老鼠干尸和五只拖鞋,并在柜子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压着两发子弹的“五四”手枪弹夹。又拿来抹布和扫把清理了整整一个上午,等弄干净满身满脸的灰,才稍稍有了些整理资料的环境和心情。
  刚开始那两天,我觉得整理材料实在无聊,远不如在连队当排长好玩。同连队那帮热热闹闹的兄弟们比起来,这些文件材料实在是他娘的面目可憎。好在几天后,柜子里出现了一些很有趣的材料,特别是想到这些材料多年来就我一个读者,不能不勾起我窥探秘密的快感。这些几十年来乱糟糟分放在几个柜子里的材料由一些手写或油印的群众来信、检查材料、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组成,具有很强的可读性。比如,一份1963年的违纪通报中,一个喝醉了的连长“严重违反群众纪律”,拿了老乡半个西瓜没给钱,于是受到降职降衔的严厉处分。一份1979年的调查材料中,一名被认定犯有男女作风错误的副营长大呼冤枉,我也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替他感觉冤枉,因为他只不过和他的女朋友在部队招待所里轻微亲热了一下——他只解开了女友上衣纽扣,连衣服还没脱呢——就被警惕的招待所所长发现并扭送到了保卫股,然后受到记过处分并被安排转业,政治生命就此完结。我算了算,他现在怎么也该六十岁了。一封1981年的群众来信中,一个驻地青年抱怨某营战士某某某“凭借着人民子弟兵的光环、绿军装的优势和人民群众对解放军的信任”,公然骗走了他谈了两年的对象,使他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恳请部队首长出面为他做主,以便使他“更加热爱我们的人民军队”。还有一位悲伤的女人写于1984年至1985年间的厚厚一沓申诉信,恳请组织将她1972年在执行“支左”任务中被武斗流弹击中身亡的丈夫追认为革命烈士,她在每封信上都贴了一张她丈夫的标准照,锯齿边黑白照片上那个梳着分头戴着黑框眼镜年轻英俊的军官看上去如此的温情脉脉又温文尔雅,不能不让我在安静的资料室想象了很久他曾拥有过的爱情。
  这天下午上班后,我开始整理靠门左手的第一个柜子。整理的过程就是一个抛弃的过程,满满一柜子资料经过我手之后顶多剩下半柜子,这多少让我有点不安,我隐隐担心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已被毫不知情的我毫不留情地抛弃。在这个柜子最下面一格的最右角,也就是一堆录像带后面,我突然看到一个印着“工作记录”字样的蓝色塑料皮笔记本。本子只用了几页,记录的都是日常工作情况,后面全是空白,既不涉密也毫无保存价值。于是我把它扔进了装满重复或已失效文件材料的纸箱里,接着整理其他的资料。为了表现出一个新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吃过晚饭,我又来资料室继续加班。一开灯,我的目光又扫到了下午扔在纸箱里的那个蓝皮本,突然发现摊开的本子有点不对劲。走过去捡起一翻,发现本子最后的一些纸页被塞进了蓝色塑料封套里。我用力把它们抽出来,那几十页纸的右边被三个订书钉紧紧订在一起。没准里面会夹着钱或者别的什么好东西,我边拆订书钉边想,但除了用黑色墨水写下的文字之外,什么都没有。我坐在一摞旧报纸上,开始看这个被有意隐藏起来却又没有被销毁的那些纸页。
  第一页上面,写着“调查笔录(秘密)”几个大字,接下来都是一段一段的谈话内容。
  时间:1991年8月6日下午
  地点:一营三连会议室
  谈话人:三连列兵刘宝丰(当事人)
  谈话内容(提问略):
  那天(8月2日)上午加注了两发导弹都正常,都好好的。就是第三发弹加冒了。
  当时我穿着防护服,衣服上喷了一点,我没啥事。他一推我,氧化剂就喷到他脸上了,他要是戴面具的话应该不会有啥大问题,关键是他没戴面具。
  我下连才几个月,前面一直在学专业,单放才没几天,就执行过两次任务,我也不知道班长为啥不戴面具。我问过他一次,他说夏天太热了,穿上防护服本来就热得受不了,再戴上面具他喘不上来气。
  加注量是李来军操作,型号、温度还有加注量都一模一样,我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
  刻度应该不会调错吧,李班长也是老同志了,虽然还比不上魏班长,不过也没搞错过。
  魏班长对我们挺好的,从来不骂人,笑眯眯的,专业也好,连首长也信任,干工作也抢在前头,晚上还常起来给我们盖被子哩。
  还有就是,魏班长特别会算。不是算人的命,是算弹的命。那天导弹在发射架上,然后来了一只乌鸦落在上面,魏班长说它要是在上面拉了屎,这弹就肯定打不中;要是不拉的话,肯定就能打中。然后我们就盯着看,最后乌鸦没拉屎就飞跑了,那发弹真的就打中了。
  谈话人:三连上士李来军(当事人)谈话内容:
  我调整的刻度绝对没问题,我敢拿脑袋保证。我怀疑兵器车有故障,哪个阀门闭合不完全,造成输入量和输出量不一致。
  我当时在车上操作,他们在弹上,我没注意那边出事。我发现的时候魏登科和刘宝丰都已经在运输车下面了。
  这次本来应该是魏登科操作的,我说我刚探家回来,他上比较合适。他偏要让我来,说刚探家回来才应该恢复一下业务技能,结果好了,恢复成这个样子。我好不容易才超期服役一年,到年底我还想留队呢,出了这事,我看我只能卷铺盖回家了。
  老魏这人怎么说呢,人是不错,心眼挺好的,技术上没啥说的,估计全团也能数得上前三名吧?就是有时候喜欢占点小便宜,就是小便宜,不是大便宜,大便宜他也占不上,也就是家属来了从炊事班拿点菜和肉之类的。不过话说回来,连里也不是他一个人这样,也没啥大不了的。
  他这人有时候有点个人主义,好给组织上提条件。你像前年底搞演习,连里叫他去,他不愿意去,说要是转不了志愿兵过几天就得退伍回家,去不了。后来看自己转志愿兵的事差不多妥了,又改口说自己愿意去,然后问连里要一套修车工具。连里看他技术好,还是想用他,就从团里给他申请了一套工具,他这才去了。
  其他没啥了。再就是这件事真不是我的责任,请组织上明察。早点查清楚早好。我是农村出身,家里生活比较困难,真是想留在部队长期干。恳求首长给我呼吁一下,谢谢首长。
  谈话人:三连上尉指导员彭勇谈话内容:
  魏登科这个兵不一般,平时表现就很过硬,一般连队的志愿兵都当油了,懒懒散散的,他不这样。任何时候工作都抢在前面,哪怕是整理内务打扫卫生他也比别人干得多干得好。我觉得钢铁不是一天炼成的,只有平时过得硬,关键时刻才顶得上,如果没有平时打下的思想基础,平时养成的过硬作风,没有对战友的深厚感情,他不可能在危急关头做出这样的壮举。
  我们连队党支部平时特别重视抓党员的教育,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得非常严格,有意识地把党员放在第一线摔打,就是要让党员时刻认识到自己不同于一般的群众,任何时候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魏登科就经常给我提建议,说重大任务的时候应该组织党员突击队,带动全连官兵攻坚破难,争第一、扛红旗,简直跟我想到一起去了。事实上我们也是这么干的。每次驻训、打靶、演习他都积极要求参加,前年底他五年超期服役满了,能不能转志愿兵还悬着,他二话不说主动请缨参加演习,还冒着生命危险钻到燃料车里排除故障,发挥了关键作用。
  这个兵的团结状况很好。连里的兵跟他关系都很融洽,我和连长也非常信任他。什么事但凡交给他办,那你就特别放心。我们从来是把他当干部用的。这些兵里头,你要我说一个放心的,那肯定就是他。上次有个新兵夜里突发急性阑尾炎,他立马给背到营部卫生所,卫生所看不了,他又一直给送到医院,通宵陪着,把那个兵感动得眼泪哗哗的。
  我建议给魏登科记功,不记功实在说不过去。最好能是个一等功,实在不行二等功也行。你看他脸烧成啥样了?另外,我建议把他作为典型上报,好好宣传一下。我看他的事迹比报纸上很多典型过硬多了。
  那要看怎么说了。雷锋当年也是事故,毛主席他老人家不也号召全国人民向他学习来着?事情要辩证地看,要抓住主要矛盾,我觉得团党委、团首长应该有这个眼光。如果把魏登科这个典型树起来,一方面可以让团里免受责难,有利于鼓舞士气;另一方面也是团里的一个成绩和亮点。反正我是这么看的。
  没戴面具这事我还真不太清楚,当时我没在场。连长在,他是这个专业出身,有发言权,不像我原来是学后勤的。不过我听说魏登科他们去执行任务的时候有一个面具有问题,他把他的让给刘宝丰戴了,对,就是那个被他救了的新兵。魏登科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让给战友,这也是很感人的一幕。
  优点就是爱党忠诚、爱军精武、爱兵尊干、爱岗敬业。最大的优点,应该是听招呼,叫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让干的坚决不干,组织上很放心。
  刘宝丰应该没啥思想问题,一个新兵,还是第一个单放的专业兵,脑瓜聪明,表现不错,目前思想比较稳定。
  李来军这个兵表现也不错,不然连里不会同意他超期服役。去年底全连超期服役的一共两个,要是他表现不好的话我们也不可能留他。
  刚看第三段笔录时,我还不太确定这位指导员彭勇是不是去年刚转业的团政委彭勇,毕竟也可能正好重名。不过看完这一段,我确定他们就是同一个彭勇。前年军校毕业刚分到团里,彭政委专门给我们这些新分配来的干部讲过一次话,口才真是好极了,听得我们群情激奋热血沸腾,恨不得一头扎到连队去建功立业,那次讲话的风格基本就是这段笔录的升级版。不料下到连队才发现,连里那帮老家伙们竟然对他恨得牙痒痒,没有一天不在骂他,要按老家伙们的意思,明摆着是要把他拖出去毙了。据说他干了八年政委,并准备被提拔到另一个旅当政委的,不知道为什么又转业了。好在我并不关心领导的事,我只是为自己在笔录里发现一个认识的人而感到有趣。
  不过再往下看,就全都是陌生的名字了。
  谈话人:三连少校技师马上进谈话内容:
  我感觉魏登科这个兵肯吃苦,爱学习。一下连就是我带他,这个兵能把专业书背下来,这就比较吓人了。说实话连我有时候还都要去查书,这一点我从来没见过哪个人能跟他比。可以说现在全团搞氧化剂这个专业的没人比他强了。
  这次的事一看就像是他干的,别人估计干不出来。前年参加演习,燃料车出了故障,燃料泵突然就不工作了,连长急得简直要上吊。还是小魏主动跑去说他个子小,可以钻到车里手动操作。其实这不是我们的事,燃料班他们自己也可以派人钻,可是最后还是靠小魏把问题解决了,不然非误了大事不可。不过你也知道燃料那玩意儿有毒,小魏回来好长时间胸闷气短,夜里老是咳嗽。他那时候不知道干这行容易伤精子,要不怎么连里百分之九十的后代全是闺女,包括我自己。
  至少他那个时候不知道。我估计他女儿生出来以后才知道。专业书和操作教令只说那东西有毒,要做防护措施,肯定不会讲会影响后代,再说这东西也不是绝对的,连长不就生了儿子了?所以人家也有人家的道理。
  他要知道了还会不会往里钻我不敢说,反正当时他是钻了,这是事实对吧?我亲眼所见。
  缺点方面,我觉得小魏没啥,挺好的。就是有时候不太敏感。不是政治上也不是工作上,政治上工作上都没问题。
第52章 魏登科同志的先进事迹(2)
  这个例子不太好举,因为说出来也不叫个事。其实主要就是生活上一些琐事。你比如他不爱洗澡,平时澡堂每周开放,他一个月才去一次。问他为什么不去,他说他当兵以前一个冬天都不洗澡,只有夏天才到河里去洗洗。
  他又说洗澡伤元气。他当新兵的时候就这样,以前我还为这事骂过他,后来看他改不掉,我也懒得管了。这小子还喜欢乱开玩笑,你像每次打弹,他都在那里装神弄鬼,说这发打得中、那发打不中,这明显是不讲科学。不过有时候还真叫他蒙对了。
  再有的真就不能说了,不好说,不过你们放心,肯定跟工作没关系,也是生活上的。
  你们机关领导一定要我说那我就说一下。你们可能不了解,他和他家属是父母包办结的婚,他们那地方都这样,封建得很。他和他家属结婚前连面都没见过。他探家回去结婚,归队以后就来找我,问说女人下面那东西到底怎么回事,又说他在家的时候一直没弄成,他家属也不懂,怪不得人家说金娃配银娃西葫芦配南瓜,两个呆瓜遇上了。他还没搞清楚女人是咋回事,假期就到了。他回来以后问我到底应该咋办?你说这事我怎么教他?我没办法,就上街给他买了几本生殖健康的书叫他看,下次他家属来队的时候才算是成功了。不过,不过也就这些了。你看,人有时候就这么笨。这事你们还是别记了,这又不是什么事迹。
  谈话人:三连专业军士赵建平谈话内容:
  出事那天我没在现场,再说我是搞装配的,不懂他的专业,不好随便乱说。不过我觉得魏登科技术上没说的,从来没出过问题。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对领导和战友都比较实诚,对他老娘也孝顺得很,每次探家归队都给他老娘磕三个响头才走,每月工资一发,第二天就给他娘寄二十块钱。我们一个月才拿一百多,你想想,很不少了。
  我当然知道,我和登科是一个村的。我们连那年超期服役的就留了我们两个。他搞加注,我搞装配。
  他表现当然好,要是不好也留不下来。志愿兵不是那么好转的,不过我们都是干工作干出来的。
  给组织提条件要工具的事我不清楚。我觉得不至于那样,登科一直挺听话的,据我所知他没跟领导提过条件。你像那次,他请假探家,火车票都买好了,突然来了任务叫他先不要走,他立马把票退了,我看他也没有不高兴,要有怨言的话怎么也会给我说,你看他也没说。
  也不能说没犯过错。不过那都是好几年以前的事了。就是在院子里开水车,开得快了点没收拾住,把围墙给撞了一下。
  是把墙撞倒了一截,也不严重,就几米宽的样子,我们半天就又给垒起来了。车就是保险杠变了点形,我们找了个报废车给换过来了。再说连里也叫他在军人大会上做检查了,他还写了好几页的检查。那时候年轻,现在肯定不会了。
  谈话人:三连上尉连长王启谈话内容:
  这事我现在不谈,等专家组有了结论再说。反正不管是车有毛病还是人有毛病,我这个当连长的都脱不了干系。车有问题那是我们兵器维护不到位,人有问题那是我们教育训练不到位,反正肯定是什么都不到位,对这个情况我有思想准备。我等着受处分,然后年底转业。
  我没情绪,谁说我有情绪了?我要有情绪我就不来跟你谈了。你我同学归同学,工作归工作,我不会那么没觉悟。没撤职没转业之前我还是连长,我肯定还会负起连长的责任。
  魏登科这个兵我可以说一说。这个兵是个好兵,专业肯定是一流,至少在团里是一流。每次专业考核他都是第一,兵器展开、操作、撤收他都比别人好比别人快,所有号手专业全都精通。他比别人强的关键一点是他还能排故,好多号手操作可以,但一出故障就毁了,完全抓瞎。凭这一点他就把别人都比下去了。平时他对干部也很尊重,不像有的兵,一转了志愿兵就大变样了,连风纪扣都不肯扣了,说话办事稀里马哈的,他没这个毛病。随时安排工作都利利索索,这点我很满意。
  面具这事你一说我想起来了。他是不愿戴面具。冬天戴还行,夏天他确实受不了。以前他不这样,防毒面具、防护服、橡胶手套都穿戴得好好的,都是按操作教令来的。就是前年演习燃料车出故障,他主动要求进去打手泵,吸进的燃料蒸气多了,肺部受了损伤,以后夏天他就不愿意戴了。我说过他两次,他说不是他不想戴,主要是一戴上就喘不上气。我也不好再说他了。你也知道那个破面具,正常人戴上都憋得慌。
  他是挺勇敢的,他最知道被氧化剂烧伤是啥后果了。我个人也认为把他树成典型是好事,但是说到底这还是个事故。不过事情没有结论之前,我不发表看法。
  雷锋跟他不一样。雷锋没牺牲之前早就是典型了。我看书上说,当时专门有个宣传干事负责给他照相,不然那个年代他哪来那么多照片?魏登科到现在也没照过几张相。雷锋人家那是一点点培养出来的,那时候的社会环境跟现在也不一样,肯定不会有人能超过雷锋了。
  是给过他一套工具,他也给我提过想要一套工具,说是以后回家能用得上,他说的时候可没有附加什么条件。所以也不能说这是给组织上提条件,而且是演习归建以后才把工具给他,算是奖励吧,其实也值不了几个钱。
  正看到这儿,股长突然推门进来了。“看什么呢?这么认真。”
  “没啥。”我有种干坏事被逮住的感觉,慌里慌张地说,“看到一个记录本,随便翻翻。”
  “我看看。”股长伸手拿过去翻了翻,随手扔在纸箱子里,“这东西没用,直接扔掉就对了。怎么样,整理得差不多了吧?”
  “正在整,估计再有个两三天就差不多了。”
  “好。”股长点点头,“整理完了就准备和我们一起加班写材料吧。”“是。”我说,“股长,你认识一个叫魏登科的兵吗?”
  “没听说过。怎么了?”
  “我看资料上说,这个兵1991年的时候为救一个新兵,结果脸让氧化剂给烧伤了,好像还给他立了功,还要在报纸上宣传,挺有意思的。”
  “要是二等功我肯定知道。咱们团组建这几十年,一共就立了三个二等功。一个是学雷锋标兵,一个是技术革新能手,还有一个我都忘了怎么立的。要是三等功话就搞不清楚了,1991年我还上初中呢。”股长说着打开我整理过的柜子检查起来,“材料你不用看那么仔细,主要留我们以后写材料可以参考的东西,其他不涉密的该扔就扔。你看,这些一模一样的书要那么多根本没用,还占地方,留两三本足矣。”
  等股长离开,我把那个蓝皮本捡回来塞进自己的包里,然后继续整理剩余的材料。十一点钟回到宿舍,洗漱完毕,躺在床上拧亮台灯,继续看那个本子。
  谈话人:三连少尉司务长韩小柴谈话内容:
  谁说魏登科到炊事班拿过东西?这肯定是瞎说,太不负责任了。我们的主副食管理很严格,一笔笔登记得清清楚楚,不要说他没拿,他就是想拿也没那么容易。
  我主要负责后勤,和魏登科交流得比较少,也没有甚可说的。他表现当然是很好的,各方面都很拔尖,吃馒头都比别人吃得多。上次他和马技师打赌吃馒头,他一家伙吃了十二个,结果站起来就坐不下去了。人也比较实在,领导和我们都很喜欢他。新兵怎样跟他开玩笑他也不生气,不像有的人把老兵新兵分得那么清楚。
  真看不出有甚缺点。不过人总是有缺点的对吧?不过这事我也是听说的,不一定是真事。就是上次我给他报销探家车票,发现一张票上的日期有点问题。我问他咋回事,他说他的票丢了,就另找了一张,我看反正票价都一样,就给他报了。后来有一次我听营部他一个老乡说,他们两个相跟上探家,魏登科穿着军装,光买了一张站台票就跟上他上车了,上车以后就找列车员,说要帮人家打扫卫生,又和人家拉话。人家叫他补票,他也不补,拿个拖把又给人家拖地去了,弄得人家不好意思撵他。下了车他也不走,等在出站口花五块钱买上一张人家没用的卧铺票,还专门买下铺的。我估计有问题的那张票就是当天没买上,过两天又去车站买的,所以和他探家的日子对不上。其实我挺佩服他的,这事打死我我也做不到。我听赵建平说他老娘一直瘫在床上,家属也没工作,小孩又小,家里应该是比较困难。再说他也享受硬卧的待遇,只要不违反纪律,他怎样办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谈话人:三连上等兵麦戈谈话内容:
  出事的时候我在兵器车上,我是二号手,那是我的战位。出了事我从车上跳下来喊水车,可是水车来得晚了,估计是谁也没遇到过这情况,都慌了。我一看水车还没开始冲水,我就从驾驶室拿了瓶矿泉水往魏班长脸上倒。氧化剂这东西太厉害了,烧得他脸上冒着一层白泡,矿泉水浇下去再一看,简直就跟煎到七分熟的牛排一样。后来连长说我反应还比较快,那瓶矿泉水还是起了一定的稀释作用,不然后果更严重。
  魏班长对我们当然好了,特别好。上次我得了阑尾炎,他硬是把我从连里背到卫生所,我这么胖他那么瘦,我都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劲。完了又一直把我送到医院,每天都去医院看我,跟我大哥似的。业务训练也特别有耐心,刚开始我不想干这个专业,就是冲着他我才待下来了。我们这批兵不爱吃面条,他就去给连首长反映,让炊事班做面条的时候加个蛋炒饭,弄得炊事班对他还挺有意见。也不知道班长他现在咋样了,听说市里医院治不了,要送到北京去,要真是那样,我得找找我大姨,她在北京,也是医生,肯定能帮得上忙。
  还有,连里住的是老房子,上次半夜下大雨正好漏在我床上,被子打湿了我才醒过来。班长发现了以后就让我睡他床上,他自己去俱乐部乒乓球桌上睡了一宿。他也不像有的班长那样喜欢骂人,他从来不骂人,别的班长骂我们他也不干,跟人家吵。人家说他护犊子,其实我觉得他那是关心我们。我这人就这样,别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一丈,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不过现在我也没法报,见都见不到我们班长。
  我觉得他没缺点。
  是应该有,每个人都应该有,可我就是觉得魏班长没有,反正我说不出来。我认为不爱洗澡不算缺点,那是他的个人生活习惯,不能算是缺点。就像抽烟喝酒也不能算缺点,何况我们班长不抽烟也不喝酒。
  还有,我们班长夜里总咳嗽,他每次都等我们睡着了他才睡,怕吵到我们。
  谈话人:三连中尉副连长李建设谈话内容:
  我刚从三营调过来没几天,主要分管后勤,对魏登科不是很了解。不过能感觉到大家对他评价比较高,一个是专业好,一个是人品好。
  没任务的时候他经常带班里战士去菜地和大棚干活,还经常去炊事班帮厨,他切土豆丝比炊事员切得还快还细。
  其他没有了。我自己倒有件事想麻烦领导。我副连干了三年半了,一直也没给我调,本来三营准备给我往上报了,现在又把我调到一营,这事又不知道又要拖到啥时候。请领导帮忙给反映一下。
  谈话人:三连中尉排长兰劲光谈话内容:
  老魏这下出名了。我看应该给他立个一等功,能授个荣誉称号最好了。老魏挺好的,挺不错。有他这样的兵在,我这个排长好当多了。
  老魏对连队有感情,真有感情。他私下里给我说过,他家属的命是连队救的,他要好好工作来报答组织上的恩情。
  就是连里给他家属献血的事,他们都没说?我以为前面他们都已经给你汇报过了。
  是这样,去年老魏家属来队,来的第一天夜里,连里突然紧急集合,说是老魏家属在医院急需输血,让b型血的都去献血,不知道血型的也一起去。连里呼呼啦啦去了二十几号人,坐上车就去了医院。我也去了,我正好是b型血,就献了两百毫升。
  也不是什么病,听说他和他家属晚上折腾得太厉害,结果把他家属搞得大出血,把他吓坏了,赶紧往医院送。这是听说,听说的,不一定对。
  这事我也搞不懂,按说两口子那点事不至于搞得这么惊天动地,所以我也一直纳闷。反正老魏这家伙够猛的。
  接下来还有最后半页纸记录,却被蘸着浓墨的毛笔严严实实地涂掉了,什么也看不到。
  第二天上午,我把这个本子带回资料室,重新放回了那一摞录像带后面,继续整理剩下的资料。快下班时,我在一个大牛皮纸信封里看到了用曲别针别在一起的几份材料,竟然是关于魏登科的。最上面是一份油印的《关于魏登科同志事迹的调查情况》,用的是正式报告的格式,后面附有一份《魏登科同志先进事迹调查记录》,翻看一下,人名与我发现的那个蓝皮本上的笔录相同,但我感兴趣的那些细节都不见了。这沓材料的最后一页是一份《电话记录》:
  来话时间:1991年9月7日15:00
  来话人:军政治部组织处许干事
  受话人:团政治处组织股陈干事
  来话内容:经军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你团一营三连1991年8月2日发生的氧化剂加注伤人问题,性质为一起操作失误导致的责任事故,不能作为事迹进行宣扬。你团党委、机关要深刻检查反思工作指导和法规落实上存在的问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振奋精神、埋头苦干,确保完成好年底前各项工作任务。受伤战士魏登科的后续治疗问题,由你团在军后勤部卫生处的指导下进行,所需经费由你团承担。
  (《西南军事文学》2011年第5期)
第53章 玛丽有只小羔羊(1)
  张立民
  一
  莫大安和边边两个,肩挨肩坐在塘堤上,望着堤下的大江。这条江叫做曹娥江,因为东汉出了一个孝女,后人因为纪念她而取了这个江名。莫大安很难向边边解释这条江名字的由来,因为对于边边来说,一切都很陌生,要听明白很困难。
  “曹娥是一个很孝顺的女子,我们取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她。”莫大安是这样跟边边说的。其实边边并不在意莫大安的话,她此刻感兴趣的,是泊在大江边一条很大的水泥船。这种水泥船,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是江上载运货物的主要交通工具。那个时候,这样的船,被沉重的黄沙和石子压到齐舷深,用粗麻绳相互连接起来,一串串的在江上缓慢行驶。不过眼前的这条水泥船却是一条空船,有几个工人正在把岸上的木板搬上去。
  边边问:“这条船,从头走到尾,有三十米吧?”
  莫大安说:“没有的吧,不过二十米长应该会有了。”莫大安轻轻挽着边边,下巴搁在边边柔软的头发上。莫大安的鼻孔里满是边边头发里的香味。
  不过莫大安还是感觉到不舒服,他穿了一条沙滩短裤,大腿被斜坡上的硬草刺得生疼。他本来想和边边坐到石凳上,但是边边不肯,她说草地上好。
  边边问:“这船什么时候弄好啊?我的房间在哪里?”
  莫大安说:“很快的。房间嘛,我想弄两层,你想睡上面层呢,还是下面层?”
  边边说:“我要睡在最上面一层,我要离星星最近,我喜欢看着星星睡觉。”
  莫大安说:“这好办啊,上面的一个房间,顶部安玻璃,你什么时候想看星星都行。”
  边边侧身抱住了莫大安,开心地笑了起来。
  “不过,”莫大安说,“你的房间不是船上最高的地方,我要在船尾竖一铁桅杆,装上云梯,我们可以随时攀上去,拿望远镜看更远的地方。”
  边边说:“好啊。我也很喜欢望远镜,我要在桅杆上用望远镜看星星。反正,你喜欢的我都喜欢。”
  莫大安问:“为什么啊?”对于莫大安来说,最快乐的就是不着边际地问边边为什么喜欢他。
  边边说:“我不知道,反正你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二
  莫大安在半年前办结了离婚手续,莫大安的老婆要走了四岁的女儿和他们的房子,自己分得家里所有的书籍和一架半旧的雅马哈钢琴。关于离婚的事情,莫大安很不愿意向别人说起,对边边也是一样。他觉得,离婚这事情,说起来并不光彩,有时甚至认为很痛苦,却莫名其妙地令自己很放松。他曾经和他的哥们这样总结:“我们的婚姻终于走到最后这地步,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个电视剧本作家很怀念刚结婚的头两年,自己一个人在杭州待的日子,他妻子和后来的女儿每隔一星期去看他一次,大家相处得很温馨。不过这一切在一年之前完全改变了,他放弃了继续在杭州写那些烂剧本赚枪手费的日子,回到家里开始写小说,和家人每天在一起。“我受到伤害了,我无法和我老婆每天待一起过生活,”莫大安也曾经这样对朋友们说起,“我相信她也受到了伤害,因为她曾经拿一个玻璃花瓶砸破我的头。”
  莫大安离婚后,租了间小房子,把自己和他的书籍以及雅马哈钢琴锁在里面,每天对着电脑敲他的小说,一个月叫一次妓女,日子过得也倒安逸。小说在几个月之后写好了,莫大安将电子稿件同时寄给了几家出版社,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期。莫大安又觉得没事可干了,他从出租房里走了出来,找以前的几个哥们聊天或泡吧,想找点题材和灵感,去完成一个新小说。题材倒是挖掘了好几个,但是写小说的灵感被酒精冲销光了。莫大安很焦虑,他总是一个人在江边散步,心情舒畅一点的深夜,他还一个人在江里来回裸泳。曹娥江大桥下面停着一条大水泥船,自莫大安回到这个城市之初,这条船就一直在这里停着,也没人来管理,船肚内积了齐膝高的死水,好像已经被人废弃的样子。莫大安裸泳的时候,经常爬上船去,躺在船头晒月亮。有一天下午,莫大安终于打听到这船的主人,花了三万块钱买下了。
  买了船以后,莫大安突然觉得有事做了。每天傍晚时分,他都要坐在岸边塘堤的石凳上,看着这条船,想象这船以前满载着货物风风火火地在水里走,内心就会泛起一阵兴奋。
  边边就是在这段时间和莫大安认识的。边边是个二十刚出头的贵州姑娘,一个人跑来这里给一家广告公司打工。她第一次看见莫大安的时候,莫大安已经完全掌握了挂桨机驾驶技术。边边在岸上看那个男人开着一条空船在江面上往返着,开始觉得很奇怪,后来有点着迷,竟在岸上等了一整个下午,直到莫大安背着工具箱走上来。
  边边迎上去问:“你在江里开着一条船弯来弯去干什么呀?”莫大安说:“没什么,玩玩呗。”
  边边说:“我不信,你肯定在干什么事情。”
  莫大安对着边边笑了起来,问:“那你觉得我在干什么呀?”边边摇摇头。
  莫大安问:“你不是本地人呀,是哪里人?”边边说:“贵阳的。”
  莫大安问:“你叫什么?”边边说:“我叫边边。”
  第二天,边边仍旧待在塘堤上等莫大安上来。她还是问:“你到底在干什么呢?”
  莫大安和边边坐在石凳上,搔着自己的后脑勺,他其实真的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莫大安问:“这船大吧?”边边说:“大啊,真大。”
  莫大安问:“这船好看吗?”边边说:“好看。”
  莫大安问:“你喜欢这船吗?”
  边边反问道:“那你喜欢这船吗?”莫大安说:“当然。这是我的船。”边边问:“你买这船干什么用啊?”
  莫大安说:“这船啊,就是我的家,我要在上面建个房。我要每天开着我的家到处走。”
  晚上,边边推醒在一旁熟睡的莫大安,问:“你知道我为什么和你做爱?”莫大安转了个身,重新把边边柔在怀里,蒙眬着眼睛说:“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我为什么和你做爱,那是因为,你在我身边,我感觉不到多一个人的累赘。”
  边边说:“不行。难道就这么一点?”莫大安说:“还有,大概我喜欢你。”
  边边高兴起来,附在莫大安耳边说:“我也一样。要知道,第一次看见你在江里开船,我就想到要是这船是我的家多好,后来听到你居然也这么想,真是太好了。我们什么时候在船上建房子?”
  三
  云梯的想法取消了。包工头对莫大安说,装了铁桅杆和云梯,船就不能过桥洞了。莫大安想,船不能过桥洞,这条船就开得不自由了,和岸上的家有什么区别呀,于是忍痛打消了这个念头。不过,攀上桅杆用望远镜看远处,一直是他的梦想。他这样计划着,有一天在内河里开船开得厌倦了,他就把船开到杭州湾口去,那里没有桥,到那时再叫人装个铁桅杆。
  建个两层的木板房,这个想法也碰到了麻烦。因为两层房一旦立起,会高出甲板两米多,虽然不必担心船在桥洞里卡住,但是阻挡了在船尾操控挂桨机的莫大安的视线。莫大安很为这个事情烦心,他甚至想索性在船头建个驾驶台,像海上的拖轮一样驾驶这条水泥大船。当然,造驾驶台的想法很不现实,成本太高,也没有这样改装驾驶室的专业单位和工人,而且,他那门挂桨机驾驶技术又白学了。
  边边说:“挖洞呀,挡住你视线的所有墙壁上都挖洞。”这句话给莫大安和工人们带来了灵感,他们在木板壁上锯出窗户大小的长方形的洞,平时用插板插住,等到船要行驶时,再把所有的插板卸下来,这样莫大安就可以看见前方的水路了。
  买船花了三万,船上盖房装潢花三万,几乎花光了莫大安所有的积蓄。
  船装潢好后,莫大安亲自买来蓝色的油漆,在昂立的船头两侧写上了船名。这个名字也是边边取的,叫“银鸽号”。搞得像航空母舰似的。
  船弄好后,莫大安把所有的家当都搬了上去,他的书和钢琴。边边也带了些衣物上来,她把自己最喜欢的几个喜羊羊毛绒玩具摆在床头靠窗最显眼的位置。两个人为了船上家具的摆置折腾了一天,直到深夜。莫大安把浴缸倒满水后,自己跳进江里好好地游了一圈。他在水里看着自己的船,看着边边洗浴完毕在灯光前换睡衣,看着漫天星光,听着夜蝉鸣叫,幸福得几乎要流泪。
  四
  接下来的日子,莫大安几乎忘了自己曾经是个剧作家和小说家,成了一个专职的挂桨机手。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开着船在水里到处走,去蒿坝、上浦和章镇,把船一直往上游开,开进剡溪和新昌江,然后再折回来往北开,一直开到杭州湾口。空下来时,他就用棉线团抹布擦净挂桨机,下水用镰刀剔掉缠在螺旋桨上的水草,并顺便在水里放游丝抓鱼。他把挂桨机上的摇手柄擦得锃亮,像手枪一样别在腰际。他坐在船头给边边讲很多好玩的故事,这些故事都在他以前写过的电视剧本里,所以他讲起来朗朗上口。兴致高的时候,他来不及洗净沾满机油的双手,拉着边边去楼上的琴房,很笨拙地给边边弹一曲巴赫。
  边边像一个调皮的孩子,赤着脚在船舷上跑来跑去,很痴迷地看莫大安操弄挂桨机,看莫大安像海豹一样扑通跳入水中。她也不厌其烦地数船上的房子,一二三,然后上楼再数,一二三,或者一二三,上楼四五六,再或者六五四,下楼三二一。边边对莫大安说,她经常数房子是为了看住这些房子。边边说房子不经常数,房子就会逃走。
  边边不会游泳,不肯下水。莫大安上岸给边边买了救生圈,边边才肯下水。后来他们俩还学会了在水中做爱。
  船上没有电视机。莫大安的电脑,无线网卡费用早已用完,也不能上网。他们俩也没有手机,他们的手机在搬入船里的第一天晚上就扔进了水里。莫大安离婚之后,一直习惯一个人待在出租房里。他悄悄换了手机号码,让他的哥们找不到他。他也不想让他的前妻找到。这样自闭的生活状态,莫大安起先以为是为了能安静地完成手头的小说,但是等到小说写好后,他对这段生活做了反思,觉得自己其实是被迫这样罢了。
  如今,莫大安开始感觉自由的生活终于回到自己的身边,买大船和与边边相识相爱都是随意地发生又始终不带任何累赘感,他的船上的生活又使自己和他所有认识的人保持到他可以容忍的距离。他可以随意地去找任何一个朋友,而别人却不能随意找到他,他认为这样的生活才是真正主动自由的生活。一天晚上,莫大安把船锚在水中央睡觉。莫大安对边边说:“我打算在这船上待下去了。”
  边边说:“我也一样,你待多久,我就待多久。”
  莫大安说:“我喜欢船上的生活,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没有谁来阻止我。”
  边边用手来回摸着莫大安嘴唇上的胡子楂儿,说:“我知道,这也是我们的理想。”
  莫大安说:“要是你怀孕了怎么办?”边边说:“你想我怀孕吗?”
  莫大安笑了笑,说:“不想,我不想要小孩,有小孩我就有牵挂,就不自在了。”
  边边点了一下莫大安的鼻子,说:“看来你还是一个冷血的人。”
  莫大安的情绪黯淡下来,凝视灯光下的水粼,说:“我不要小孩,是因为我不想害别人,也不想害自己。”
  边边说:“你是不想承担责任而已。”
  莫大安说:“我没有能力来承担责任,我做不到。我有过婚姻,有过孩子,但是这一切都没有了,过去了。我失败了。”
  边边说:“如果婚姻令我痛苦的话,我也不想有婚姻,我想自由自在地过每一天。”
  莫大安说:“我们现在不正这样过着吗?”
  边边说:“要是我们哪一天老了要死了,怎么办呢?”
第54章 玛丽有只小羔羊(2)
  莫大安说:“你有勇气活到那一天吗?反正我做不到。”
  这天晚上,莫大安跟边边说起了自己的老家,一个叫蔡林的地方。莫大安说,蔡林是块五水朝中的风水宝地,曾经出过大官。蔡林周边被水环绕,水草在夏季能开很漂亮的像二月兰那样的小花,这种小花很香,以前女人们都去摘来插在头上做装饰。莫大安说,他小时候在蔡林水里游泳,感觉像是在洗香水浴。
  边边听得很入迷,吵着要去蔡林看看。
  莫大安说:“还是不去了吧,那里到处是认识的人,打招呼很麻烦。”边边说:“我们只要躲在船里不见人就好了吗。”
  五
  “银鸽号”泊在蔡林河的桥下。从这里走上桥去,朝南再走十来分钟,就能到达莫大安的家。桥两岸是村边的水稻田,蛙声惊人。莫大安把船泊在这里,是因为桥下遮阴又通风,凉快,还有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尽管如此,从船泊停的一刻起,莫大安就躲进他的琴房里不肯下来。
  边边在船尾的甲板上连了个吊床,把最大的那个喜羊羊娃娃拿下来,抱着睡在吊床里吹风。傍晚凉爽一点的时候,边边爬到二楼的顶上去。她站在楼顶上,能够着桥栏,因为怕被人打扰,又赶紧走下来,到琴房听莫大安弹琴。到天完全暗下来,莫大安才出来,把船撑出桥洞,停泊在空旷的水田边。
  月亮从东北角的上空爬上来。莫大安和边边坐在离桥洞最远的船头处看月亮。
  边边问:“这叫什么月?”
  莫大安说:“不知道。”莫大安一进入自己的村庄,就轻松不起来,他正在想明天一有亮光就离开。
  边边说:“连下弦月也不知道啊,真傻。”莫大安问:“那么既死霸是什么东西?”
  边边问:“什么既死霸?”
  莫大安说:“就是下弦月,商朝周朝的人都这样叫的。”边边问:“那个人在干什么?”
  莫大安看见桥上站着一个人,便说:“管他是什么人。”
  边边说:“也是,我们看我们的月亮。对了,我想学钢琴,你教我吧?”莫大安说:“好的。我琴房里正好有汤姆森教材,明天就开始教。”
  边边说:“我不喜欢从头开始学,我想马上学会一首曲子,你开船的时候我就可以在上面弹。”
  莫大安边笑边摇头,说:“你想一步登天啊。也好,那个教材里就有很多简单的曲子,你跟我上来,我给你弹一曲。”
  莫大安给边边弹了几曲,边边都不太喜欢。莫大安说:“明天我把这个教材里所有的曲子都给你弹一遍。”边边说好。
  然后两个人走到船尾来,边边说想和莫大安一起下河游泳,她想闻闻水草的香味,顺便洗个香水浴。莫大安抚了一下边边的头发,说:“水草的香味,在你这里面。”
  莫大安在船尾架好伸向水面的绳梯,自己先爬下一半,然后伸手来拉边边。边边没有把手伸过去,反而在矮凳上坐了下来。边边不安地说:“那个人还在。”
  莫大安问:“哪个人?”
  边边说:“桥上那个人。”大船已经离桥有些远了,但是在月光的洒照下,莫大安还是能够看到一个人把双手搭在桥栏杆上,好像在朝这个方向看。
  莫大安想,要是那个人不离开,边边是不会下水游泳的,便对边边说:“你先在上面待一会儿,我游过去看看。”
  边边点点头,她重新把洋娃娃抱紧在怀里。
  六
  莫大安缓缓向桥那边游去,水很暖,散开的波纹荧光点点。莫大安听到两旁的水草嗞嗞作响,偶尔有一两声蝼蛄的鸣叫。
  游近到桥边,莫大安依稀看清桥上站着的是一个男孩,十岁上下的样子。莫大安几乎游到了孩子的眼皮底下,孩子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莫大安在水中和孩子打招呼:“喂,小朋友,你在这里干什么?”莫大安此刻有点紧张,他发现孩子居然站在桥栏的外沿,只要孩子稍一抬脚,便可以从几米高的桥上跳下来。
  男孩看见有个人在水里喊他,连忙爬过栏杆,朝村庄方向飞奔而去。
  莫大安又游了回来,还没到船边,边边已经套上救生圈从绳梯上往下爬。莫大安攀住救生圈,带着边边游到了桥洞底下。莫大安靠着桥洞壁喘气,这里并不深,他的双脚能够勉强触底。
  边边抱住莫大安,问:“那个人走了?”
  莫大安说是啊,是个小孩子,没什么事。莫大安把头上的水草取了下来,边边又很任性地把水草重新放在莫大安的头上,说:“这是我给你做的帽子呀,你怎么好随便扔掉?”
  莫大安说:“帽子都散掉了。”
  边边说:“散掉了也是帽子,反正你只要当做帽子戴着好了。”莫大安在边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说:“好好,谢谢啦。”
  边边说:“你怎么谢我?”
  莫大安说:“我现在是你的钢琴老师,哪有老师谢学生的呀?”边边把手往水下一探,说:“但是现在学生想和老师做爱。”
  莫大安说:“我们回到船上去做好不好?”边边说:“不要。我喜欢这桥洞。”
  莫大安说:“但是,但是我累了,现在不可以呀。”边边问:“你怎么了?”
  莫大安有点羞愧,他说:“现在真的不行,我想我真有点累了。”
  莫大安透过玻璃穹顶看着天空,虽然天空泛着些微光,但是找不到一颗星星。边边已经枕着自己的手臂沉沉睡去,发出令人爱怜的细微的鼾声。两人的枕头中间,喜洋洋挤在里面,边边情绪有些烦躁的时候,就要拿玩具把自己和莫大安隔开。
  但是莫大安一点睡意也没有,他总感觉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他赤脚从楼上走下来,沿着船舷绕船走了一圈,他检查船的周边有什么橡胶皮脱落了,哪里的盖板没扣平,哪个转角处有小木屑凸在外面扎手。莫大安走到水密舱上,踩着一只蜒蚰,脚底黏糊糊难受,他连忙附下身捉住那只蜒蚰,扔到了水里,边边最怕的就是这类滑腻腻的动物。他走到船尾,望了望不远处的桥,月亮升得很高,桥上早已没有人影。他似乎有一点失望。那个孩子本来应该会回来的,他这样想。他等待着孩子从桥上跳下的那一刻。边边的吊床还在,他躺了上去,双手抱胸,静静寻思内心的不安感究竟来自何处。
  他在吊床里睡着了,直到村口第一台拖拉机发动。
  七
  边边说:“停,这曲好。我要学这曲。”
  莫大安长长舒了口气,忍不住吻了一下琴键,说:“终于有你喜欢的了。我差点要弹巴赫了,我以为你和我一样只喜欢巴赫。”
  边边问:“这曲叫什么名?”
  莫大安说:“《玛丽有只小羔羊》。哈哈,你喜欢这么简单的曲子啊,我以前的巴赫算是白弹了。”
  边边打了莫大安一拳,说:“喜欢和简单不简单有什么关系呀,我就学这首了。你现在就开始教我。跟你说,今天咱们不回去,教会我了就回去,我要在你开船的时候弹琴。”
  莫大安说:“好的,但你为什么要在我开船的时候弹琴?”
  边边说:“你好没文化!古代人都是这样的。我比古代人还要高级,他们是船夫摇船,而我是作家给我开船。”
  莫大安说:“别骂我作家,你才是作家呢!”
  边边学钢琴没什么天赋,“哆来咪”三个指法地来回转换就花了大半天时间,又很怕累,每过几分钟,边边的手腕就搁在琴键上了。好在她算是个好学的人,休息一会儿后就会坚持练习下去。《玛丽》是最简单的钢琴入门曲之一,边边很容易感觉到自己在不断地进步,也便有了继续练习下去的动力。到了第三天晚上,边边已经基本学会了《玛丽》和其他两首入门曲。
  这几个晚上,男孩都来这桥上,和第一天晚上一样,扶着栏杆爬到桥的外沿来。但是莫大安一下水游过去,他就会跑掉。有一次,那个男孩还在半夜时分回来过一次,被莫大安下楼撒尿时看到了。
  莫大安很纳闷,这到底是谁家的孩子呀?他随家搬出这个村庄已经二十多年,几乎不认识这里的年轻人,小孩更加不用说了,而且他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像海归华人一样热泪盈眶地回乡认亲,他也没这个档次。他认为结识一个陌生人远比找到一个旧识重要。边边曾经建议他上岸去打听一下,问问这个孩子的情况,他说:“我不认为了解这件事情对孩子有帮助。”
  边边说:“那你认为怎样做才对这个孩子有帮助?”
  莫大安问:“这孩子需要帮助吗?我们有这个信心帮助吗?”
  边边说:“但是那个男孩总是出现,令我们很不舒服。要么他不再出现,要么我们把船开掉。”
  莫大安说:“我希望的是,那孩子不再出现了,然后我们再把船开掉。”边边在矮凳上站了起来,她趁着月光解吊床的绳索,背对着莫大安,不再说话。
  莫大安从后面抱住了边边,把嘴埋在边边的头发里,问:“怎么了?”边边说:“没什么,我在收拾东西。”
  莫大安说:“这么凉爽的夜晚,不想在外面躺一下,或者游泳?”边边说:“那个孩子会站在桥头看我们的,我不舒服。”
  莫大安说:“他不是来看我们的,我感觉得出。”
  边边说:“我知道,这孩子可能是想不通要跳桥,但是他那样做也令我不舒服。”
  莫大安叹了口气,松开边边,自顾自点上一根烟。
  边边把拆下来的吊床卷成团挟在腋下,身子紧靠着莫大安,说:“我这样说,是不是伤害到你了?”
  莫大安说:“没有啊,我也这样认为的,不管孩子怎么样,他的存在的确令我们很不舒服。”
  边边说:“那我们明天一早走吧。”莫大安问:“为什么?”
  边边说:“因为我已经把《玛丽》学会了。”
  八
  莫大安和边边在桥边待了一星期。挂桨机身蒙上了一层灰,不再有鲜亮的色彩。莫大安提不起兴致去擦弄,他也开始感觉摇手柄插在腰间很难受,像手枪的枪口冷冰冰顶着自己。他找了一块薄地毯把挂桨机盖了起来,用绳子扎紧。摇手柄被扔进沾满机油的工具箱里。
  边边把所有的插板卸下,半卧在楼上的地板上,默默地看着莫大安做眼前的事情。然后自己回到房间,把床头所有的洋娃娃收了起来,装进帆布口袋。边边的眼里噙着泪珠,她最后拔出救生圈的气门,放出里面的气,折叠好,也放进帆布包里。
  边边走下楼来,对莫大安说:“你这么等下去要到什么时候?”莫大安说:“我也不知道。”
  边边说:“我们的船在大江里开来开去的时候,多么开心啊!”莫大安说:“是啊,我一直都在盼望着能那样。”
  边边说:“那你把摇手柄找出来,把挂桨机擦亮,我们开出去吧。”莫大安说:“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做不到。”
  边边说:“难道你以前离婚也是这样说做不到的结果?”莫大安说:“那是我自己的事情,我不想和你吵架。”
  边边说:“你骗我,你说这河里有像二月兰一样的花,你说这里的水草开的小花很香。但是这里根本没有花,也没有香味。”
  莫大安说:“花和香味都在我的感觉里。”
  边边蹲了下来,伏在莫大安的双腿上,说:“你爱我吗?”莫大安说:“应该算是吧。”
  边边说:“我也爱你。”
  莫大安说:“我们各爱对方,也各深爱着自己。”
  边边说:“那我求你了,我求你做到这一次,我们开船吧。”莫大安说:“但是那个孩子每天晚上都会出现。”
  边边说:“你能帮他什么?”
  莫大安说:“我帮不了他。我希望那孩子不再出现,然后我们把船开走。”边边说:“要是那孩子每天都来,你要一辈子在这里了?”
  莫大安说:“不会那样的。我相信我们的船马上就能开走。”
  边边说:“我等不了那么长时间,我受不了在根本不像船的船里生活。我要走了。”
  九
  边边走后的第一天晚上,月亮没有了,四周漆黑一片。莫大安静静地躺在吊床上,他的右手贴着大腿,反复弹着《玛丽》。他想象水草在漆黑的夜里正羞涩地开着蓝色小花,小花们蒸腾出缕缕香味,轻烟一样笼罩着整条大船,缓缓流入他的鼻腔。
  莫大安的沉迷被桥那边“扑通”一声惊醒。他马上从吊床里跃起来,来不及脱掉衣服就跳进了河里。他憋足气潜入水中,像青蛙般迅速朝桥边游去。他在水下几乎笑了起来,仿佛感觉明天的时间又开始流动了。
  (《西湖》2011年第10期)
第55章 骤风(1)
  甫跃辉
  突然,起风了。
  风是从马路牙子那儿起的,紧紧贴着地皮,一拐一拐,漫不经心地画着小圈儿,好似婴儿头顶的旋儿,头发还软软地贴在头皮上,有些嫩嫩的黄,有些百无聊赖,看着都让人心疼。没有一丝丝声息,谁也没听到,起风了。两个六七岁的男孩儿一人手里擎着一个氢气球,一个红气球,一个绿气球,从西边走过来,走得心无旁骛,只顾仰着脸看头顶的气球。下午的太阳好好地照着,照在红气球上,红气球泛着红光,映红了一张孩子的脸儿,照在绿气球上,绿气球泛着绿光,映绿了一张孩子的脸儿。那气球乖乖地碰在两个孩子的头顶,轻轻地一碰,又轻轻地一碰,他们小小的脸蛋儿便薄薄地红了,又薄薄地绿了。这时候,擎着红气球的孩子很乖觉,看到头顶的红气球动得有些厉害,有那么一点儿,想要挣脱开他的手。他愣了一下,看看另一个男孩儿的绿气球,那绿气球也像蠢蠢的小兽,动得有些厉害。他抓住另一个男孩儿的手,低下头寻着什么。
  他们发现,起风了。
  那风打着旋儿,像是奶奶在用一根棍棒不紧不慢地搅着热乎乎软绵绵的糖稀。旋儿沿着马路牙子走,一点儿都不慌张,旋得有一个盆那么大了。在两个孩子的注视下,旋儿一直往孩子们的脚下走,孩子们让了一让,它又跟了过来,孩子们就不再让了,一面仍旧牢牢地擎着气球,一面低头注视着它挨近,眼睛睁得大大的,小小的嘴也微微张开了些。
  那对沿着对面马路边的墙根朝东走近的母子却还没看到风。他们走在两个孩子的东边,风还没赶上他们。他们看不见,也听不见。
  女人该有五十多了吧。很瘦,中等个子,看不见她的脸,裹着一块暗紫色的头巾,头巾看似有些脏,大概好几天没洗了。一缕花白的头发从头巾没裹严实的地方挑了出来,向外卷曲着,仿佛是一根春天的常青藤,竭力地伸出腰肢,竭力去够着什么。随着女人铿锵的步子,那缕头发一扬一扬的,又仿佛是,在向着谁招手致意。女人伸手撩了一把头发,将它浮皮潦草地塞进头巾,只剩下中间一截憋闷地弓曲在外面。女人钉住脚步,转回头。
  “走快点!磨蹭什么啊你?!”女人拧起了眉头。
  这一瞬间,女人的脸露了出来。暗紫色的脏乎乎的头巾裹着脑袋,露出的只是一块倒三角形的黧黑的脸。看不到嘴,也看不到鼻孔,只看得到乱草似的窝着的额发,排满一梗一梗硬木橛子般皱纹的额头,还有,额头下那双小眼睛。那双眼睛本来就小,这时候,因为不耐烦,因为气恼,或许,还有别的什么,这一双眼睛愈加小了。
  “快点儿呀!”
  女人的目光尖尖地射出去,额头又皱了皱,似乎,额头上堆着的那一排硬木橛子就要因为这一皱而掉落下来一两根。
  一个小伙子慢吞吞挨近了。
  小伙子二十五六岁年纪,穿一双很大的解放鞋,穿一条很宽大的裤子,裤脚兜在脚后跟,他专心致志地攥着裤腰,踮着脚尖,走一步,看一下脚下,走一步,又看一下脚下,生怕惊吓到了什么似的。他是担心脚后跟踩到裤子呢,可他每一脚下去,还是踩到裤子了。
  女人喊了两遍,小伙子总算抬起头来了。他两眼茫然地瞅着女人,干脆站住了不走了,两只手仍旧没忘记攥住裤腰。
  “裤带呢?!”陡然间,女人一声惊叫。
  小伙子仍旧攥紧裤腰,茫茫然地瞅着女人。他一动也不敢动,只能那么踮着脚站着。
  “我说裤带呢?!”
  女人倏忽一下朝小伙子冲去。她一把抓住小伙子的裤腰,看了又看,又转过身去,看了看小伙子背后,接着,两只手烫伤了似的,把小伙子从头到脚拍了个遍,一无所获后,女人愣愣地看了小伙子一眼,拔腿往后跑,一双眼睛焦急地往两侧扫射,走了二三十米,忽又站住了,神态颓然地往回走,走到小伙子身边,小伙子仍旧那么一动不动地站着,微微扭着头,两眼瞪视着她,显然不能明白,她刚才那一连串动作所为何来。突然,女人伸手拍了一把小伙子的屁股,裤子的屁股太肥大了,发出空空洞洞的“啵”的一声,继而腾起一团淡黄色的灰尘。女人又拍了一下,小伙子的屁股又发出了两声空空洞洞的声响:
  “啵——”
  “啵——”
  女人不解恨,稍稍踮起脚尖,揪住了小伙子的右耳朵。往下拧!往下拧!女人恨不得揪下那耳朵,直接把自己的声音填进去:“新买的裤带啊!十五块钱啊!我的天爷,这才多大一会儿工夫,你就给弄没了!”
  小伙子一张脸木渣渣的,沾了女人的唾沫星子,他也不知道擦一擦,只是呆着一双眼睛,失神地瞅着女人。一双手仍旧紧紧地攥着裤腰,两只脚仍旧踮得高高的。
  “你把它吃了是不是?!我瞧瞧!我瞧瞧!!”
  女人突然放开了小伙子的耳朵——那耳朵如同红红的火苗子,伸出两个指头,捣向小伙子的嘴。小伙子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搞蒙了,起初下意识地紧闭嘴巴,可耐不住女人的三捣两捣,嘴就咧开了。女人的手指在他口中快速搅动着,小伙子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恐的神色,可他仍旧两只手攥紧裤腰,一动不动地杵着,还扭动着脖颈,低下了脸,好让女人在自己嘴里的翻搅来得容易些,可他没能忍住翻白眼,也没能忍住口水,口水沾到了女人手上,顺着他的嘴角流了出来,很快地将衣服前襟湿了一大块。
  “作孽啊!!”
  女人不甘心地抽出手指,伸出湿漉漉的手,推了一把小伙子的脑袋,又推了一把,随即,干脆将手指插进小伙子坑洼不齐的头发中,揉了几揉。
  女人总算放开了小伙子。小伙子兀自踮着脚尖,两手攥紧裤腰杵着。他本就蓬乱的头发,这时候更乱了,有几缕被他的口水黏在了一起。他向前伸着脑袋,侧低着,嘴巴依旧半张开着,仿佛随时等着女人再将手指捣进来。口水顺着他的嘴角,往下滴,每一滴都挂得很长,银亮亮的蛛丝一般,扯在他的嘴角和衣服前襟之间。衣服前襟亮晶晶的,恰如蜗牛刚刚爬过。
  女人脊背斜对着小伙子,很疲累似的,一屁股坐在了马路牙子上。她的头缩在两肩之间,一口一口努力地喘着气,喘着气,喘着气。看得到她的胸口快速起伏着,两只手搁在叉开的膝盖上,手掌从手腕那儿断了似的耷拉着。
  “人家生儿子,指望着儿子长大了生儿育女、养老送终、光宗耀祖。我生儿子为什么?你倒是说说,我生儿子为了什么?”女人两眼对着眼前脏兮兮的水泥路面,有气无力地说。她说着慢慢转过身子,为小伙子挽起了左边的裤脚,又挽好了右边的裤脚。小伙子却照旧踮着脚尖,女人两只手压在他脚面上,往下一按,他不得已才让脚后跟着了地。他发现,没踩到裤脚,低下头困惑地打量着。女人抬头朝小伙子的脸望了一眼,又低下了头,转回身子去,面对着脏兮兮的路面。
  “我上辈子怎么了?造了多大的孽呀!生出你这样一个孽障!把你老子吃死了,现下要吃我了!等我也给你吃死了,你吃谁啊?你吃谁?!”女人一把揪下头巾,扑在脸上,两手捧住脸,呜呜地哭了。她尽力压制着哭声,不让哭声从头巾透出。可还是有一些哭声挤了出来,沾染着头巾肮脏的暗紫色,滚落在地上。在女人眼前,有人来来往往,但谁也没看到那些暗紫色的哭声,只有她的傻瓜儿子看到了。小伙子扭着头,出神地瞅着那些哭声,它们看他瞅着,就慢慢地朝他脚下爬了过去。渐渐地,连他的一双脚也给染成暗紫色了。那些哭声真凉啊,凉冰冰的,凉津津的,顺着他的小腿往上爬。小伙子也哭了,他不敢大声地哭,也是小声的。鼻子一抽一抽的,灰扑扑沉甸甸的哭声就落了下来了,和暗紫色的哭声混杂在一起,稀泥一样,平铺在他和母亲之间。
  这时候,风渐渐过来了。
  两个男孩看到风后,稍微愣了一下,就明白过来了。那是风。那风还很小,比他们也大不了多少,兴许比他们还小呢。他们打心眼儿里想跟它玩一会儿,但风不理会他们,晃晃悠悠地直往前走。
第56章 骤风(2)
  “诶,风!”擎红气球的男孩儿喊道。“风!”擎绿气球的男孩儿跟着喊道。
  风不听他们的,还是往前走,就如他们伸展开双臂学飞机飞那样,绕着圈儿、侧着身子、盘旋着往前冲去。
  “我们追!”还是擎红气球的男孩儿先提议。“好,我们追!”擎绿气球的男孩儿附和道。
  他们一只手高高擎着气球,朝风追去。只要一追上,他们便各探出一只脚,啪地踩在风眼里,风一声不吭,绕着他们的脚转着圈儿,两个孩子看看彼此,笑嘻嘻的,再一低头,才发现风又走到前面去了。他们立即又往前追去。一红一绿两个气球始终高高地浮在他们头顶,随着他们的奔跑和跳跃,两个气球不时轻轻地碰碰对方,又飘乎乎地荡开,两个孩子越跑越快,也越来越快地探出脚去踩风眼,两个气球却只一声不吭地跟随着。
  风越跑越快了。
  一红一绿两个气球碰撞得越来越厉害了。
  这时,小伙子也看到风了。他两手攥紧裤腰,朝后扭着身子,扭着脑袋,也扭着嘴角,看到风了。风旋转着,扭着腰,忽忽悠悠地晃过来。风中间竟有一红一绿两个气球,两个气球始终停那儿,不上也不下。小伙子为了看得更清楚,使劲儿闭了闭眼,又使劲儿睁开,看到的就更稀奇了,风里还裹着两个孩子!他们的小脑袋像头顶的气球那样,不时轻轻地碰一下。小伙子心里一定想,不得了了,风把两个孩子吹走了。
  “风!”小伙子总算合拢了嘴,嘴张开久了,说话不大清楚,他只好又说了一遍:
  “风!——”
  女人恍若不闻。
  小伙子急得嘴巴扭动,两手绞扭着裤腰。总算,他用右手抓住拧得紧紧的裤腰,腾出了左手,极其别扭地弯下了身子,伸手戳了戳女人。直戳了三四下,女人才放下了捂在脸上的头巾,回过头来,用两个烂桃子一般的眼睛瞅着他。
  “风——”小伙子急忙朝身后一指。
  女人一瞥眼间,看到一股风扭转着朝这边滚来,越来越壮实,风中隐约可见两个孩子,风把两个孩子吹跑了!女人不禁跳将起来。
  “哎呀!风!!”女人喊道。
  一时之间,女人想要转身往后跑,忽然又觉得不对,应该冲到马路对面的店铺里,惶急地转过身去,匆匆忙忙抓了儿子一只手。
  “快跑呀!”女人喊。可是来不及了。
  风吹过来了。风太大了。风沿路卷起了灰尘、杂草、果皮、纸屑、塑料袋、小树枝、铁锅、水桶、糟木板、破衣烂衫……它们在风的肚腹里争斗、厮杀,风痛得哇哇大叫,风往天上一纵,又就地一滚,卷起了更多的东西,在自己内部造成了更大的战争,风痛得受不了了,只好再往上一纵,再朝下一滚,滚啊滚。两旁的树木和房屋,都被风的哭喊吓坏了,恍若被风感染了,它们也随着风大声地哭喊着,恨不得也往上纵起,恨不得也就地打滚儿。
  小伙子顾不得攥住裤腰了。他哇呀一声喊,就扑倒母亲,压在了身下,四肢摊开,烙大饼似的,严丝合缝地裹住了母亲。母亲抓住了儿子的一只手,嚷叫着,要翻过身来护住儿子。儿子只是死死压着。风一刀一刀砍杀过来,小伙子一动不动,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就在不到一刻钟前,这张脸还是木讷的,这会儿,这张脸鲜活生动得就如涂了油彩,像是戏剧舞台上的大花脸,什么颜色都有,大红,大绿,大紫,大黑,大白……齐了。五色杂陈,神采飞扬!他也真在唱,直了脖子,哇呀哇呀,如牛犊子吼,如怪鸟夜哭。风持续刮过来。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大。自打出生,他还没这么哭吼过。风越来越大了。有东西硬硬地砸他脸上、身上、腿上,他浑身是血了,但哭吼的调儿一点点没低下去。渐渐地,他听不到风声了,只听到自己的哭吼,黑紫黑紫的,夜色一般一点一点地从头顶慢慢降落下来。
  两个孩子还裹在风的中心。他们不再一脚一脚踩风了。他们再也探不出脚了。他们被包裹在一层厚厚的软软的透明的毯子里。三四尺外漆黑一团,三四尺内,却光灿灿的,明晃晃的。他们恍若置身于一个耀眼的罩子,全然一片寂静。两个孩子大睁了眼睛,白眼神黑眼神,滴溜溜转。他们想跟对方说一句话,又不敢,呆看半晌,那擎着红气球的男孩儿总算说了一句什么,刚一说出,那句话就如水渗入沙子一样,渗进风里了。他们只觉着身子慢慢变轻,变轻,被一只巨大的柔软的手托举起来了,他们惊讶得微微张着嘴,各自擎着气球的手握在了一起,用两只手一起握住了两个气球。他们再不说话,只这么静静地跟着风往前飘,目瞪口呆地任凭枯枝败叶在离他们三四尺远近的地方静悄悄地飞上飞下。他们依稀看到的房屋、树木、街道,街道上趴着的人,都近在眼前,又远在天边。
  风,渐渐远了。
  真静呐,整条街道陷在喑哑的梦里。不一会儿,黑沉沉的空中,不断有东西冰雹似的掉下,噼噼啪啪,噼噼啪啪,有几件东西砸在了小伙子身上,他纹丝不动,犹似僵死了。
  又过了好一阵子,天一层一层亮开了,滚动着的尘埃一层一层地往下落。一星半星有了声音,春初时节的嫩芽般从地下拱出。
  面目全非的街道中央,小伙子的手脚动了动,两膝着地,缓缓地跪了起来,缓缓地,身子离开了母亲。又一会儿,蜷曲着的母亲动了动身子,转过身面对儿子,坐直了。她盯着他,他也呆愣愣地盯着她。他脸上又恢复了那呆呆的神气,似乎,愈加呆了。母亲和儿子就那么旁若无人地坐在尘灰弥漫的马路中央,好一阵子,母亲伸手擦了擦儿子脸上的血迹,又揉了揉儿子蓬乱的头发,努力做出一个笑的样子,然后,拍拍身上的灰尘,给自己戴上暗紫色头巾,仔细地将每一缕头发都塞进去。母亲站起后,伸手拉了拉儿子,儿子才跟着站起。儿子没发现,他的裤子掉了下去。这裤子真是太肥大了。母亲一句话不说,弯下腰,将儿子的裤子拉起,想了想,替他在裤腰那儿扭了几扭。儿子小心谨慎地低头瞅着裤子,裤子一直没掉下去,他咧开嘴,嘿嘿笑了。
  母亲抓住儿子的一只手,径直走向街道这边的精神病人康复中心。
  这时候,那两个男孩正站在街道东边尽头。他们待了好一会儿,仿佛不能立即适应这个重新恢复了嘈杂的世界。他们的脸红扑扑的,相互看看,咧了咧嘴,似笑非笑,似哭非哭。他们看到,手中的气球只剩下一个了,红气球挣断了线,不见了。他们朝天上望,红气球飘飘忽忽,越飞越高,越飞越高,慢慢的,成了嵌在天上的一粒红纽扣。
  一截断线仍缠在两个孩子手里。
  两个孩子再也看不见红气球了,低了头,在街上悄没声息地走。他们手里还缠着一截断线,还有一个绿气球。又走到刚才起风的地方,他们停住了脚步。他们低头看看地上,地上脏乎乎的,看不到一丝丝风的影子。他们扁了扁嘴,就快要哭了。
  两个孩子开始解手上的线,解掉了半截断线,又解掉了还系着气球的线。一松手,想要抓住,又缩回了手。绿气球晃晃悠悠,飞了。他们好像哭了,仰起脸望着那绿气球。绿气球顿了顿,也望着他们,把一抹淡淡的绿光投影在他们脸上,他们小小的带着泪水的脸,恰如清晨里两个小小的青涩的苹果。
  而这时候,我正站在街这边的一家花店门口。我刚买了一束白荷花——好不容易找到的一束白荷花,她喜欢荷花——正要过街,风就起了。如今风停了,我得过街去了。我要到街对面的殡仪馆去。
  就在三天前,在另一条街上,我和她正在过街,突然,起风了。她回过头朝我喊,我什么也听不见,她的脸离我很近,很近。一眨眼的工夫,她的脸就飘了起来,像一瓣硕大苍白的荷花那样,飘了起来。我什么也听不见,包括他们后来说的刹车声、叫喊声、哭诉声,我都没听见。那会儿真静呐。
  骤风过后一片狼藉的街道上,我低着头,捧着一束白荷花,踽踽地走着。在殡仪馆门口,我发现,虽然刚才站在屋檐下,一些细小的灰尘还是沾染了花瓣。尘埃落定,午后的太阳煌煌地照着,我立在殡仪馆前的马路上,非常仔细地,对着荷花吹了一口气,又吹了一口气,又吹了一口气。就这样,荷花即刻娇艳如初。
  (《人民文学》2011年第11期)
第57章 悲剧剧场(1)
  颜歌
  “上演着悲剧的剧场,最终以悲剧收场。”
  这句话是小说家告诉我的,那时候我们都还小,我也还住在万福街上。和其他关系亲密的亲戚们一样,从我家到她家只需要走小半条街。路过了六嫂饭店和垃圾站,就是万福街七号院,那是小说家和姑妈姑爹曾经一起生活的地方。
  小说家从小就是个野孩子。每天放学以后她都不回家,而是和我一起窝在我家看父亲买给我的书。我的房间朝街,小说家很喜欢坐到窗台上,双脚踩着久有年代锈迹斑斑的花架,一边看书,一边看到很远的地方去——很久以来我都不清楚小说家这么做是为了欣赏街上的人还是为了让街上的人欣赏她,总而言之,最后,下班回来的母亲在楼下看见她,就尖叫起来,说:“蓉蓉,快下来!快下来!摔下来怎么办?!”
  每到这个时候,小说家就知道我们的好日子过去了,她几下就从窗台上猴子一样爬下来,和我并肩在写字台前坐好,从书包里抽出作业本,做出卖力写作业的样子。
  母亲从一楼和街坊打着招呼上来了,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终于进来了,一边放下包,一边用最快的速度打开屋里全部能够打开的门窗——只有一秒钟,我和小说家私密的小世界被开膛破肚,袒露在外,它成了一个巨大的收录机,把万福街上的所有声音都收录了进来————母亲对此并不在意,她早已愉快地哼着歌去厨房洗菜了,但是这些涌入的声音却几乎让我耳鸣起来——最响亮的是六嫂饭店的拉客声,那个灵巧的服务员小刘会站在门口,一边喊着“欢迎光临”,一边行云流水般把饭店里的招牌菜名一个个报过去,从“白果烧鸡”开始,到“宫保肉丁”结束,听得人口水直流。但非常不幸的,过了一会儿,收垃圾的车就会到来,哗啦一下把好几天的废弃物都落到垃圾站中,以便等待更大的垃圾车来到,把这些统统运往更远一些的垃圾处理厂——随着这倾倒垃圾声,和美味有关的幻想也就此终结。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声音是每天都必须被听到的:街上的人互相热情地问好,低声地寒暄,秘密和秘密在熟悉的名字间被相互交换。这样的日常声音虽然烦琐,但在我们街上长大的孩子都已经习惯,只需专心埋头在手上的课本里,所有的声音就会消失。
  但小说家并不是这样,我怀疑窗外万福街的家长里短夺取了她更多的注意,她在草稿纸上算一道应用题的答案,却始终都没有任何进展。别的声音充满了她的耳朵,琐碎的事情和不可言说的事情总是比不偏不倚的数学公式更有吸引力,她听了一会儿,忽然对我说:“姐,你听到那个声音没有?”
  她看着我,睁着一双闪亮的眼睛,期待我给她一个答案。
  于是我凝神静气,试图在声音的密林中寻找到她所说的那一种声音,“那个声音。”小说家鬼使神差地说。
  “没有。”我告诉她我的答案。
  “奇怪啊,”小说家说,“我明明听到了。”
  我们面面相觑,各执一词,小说家的眼神终将要转而黯淡了。
  她没有想到的是,从遥远的地方,的确传来了音乐声,应该是某一种练习曲,在万福街庞杂的噪音之下显得那样不合时宜,我惊讶小说家居然这样也能听到它——但是我坚称自己没有听到,我清楚,作为仅有的两名在场者之一,只要我说没有听到,小说家就最终会怀疑自己的判断,她不得不认为这一切都是她听错了——她的确像我希望的那样做了,但没有被我料到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最终,我自己也因为当时的否认而淡忘了那声音的存在。
  那声音是那样微弱,在街坊们扯着嗓门骂孩子的喧哗后奄奄一息,但是它坚持地响了一会儿,在晚饭之前停止了。
  这时,我和小说家已经开始聊别的事情,有一些更为美好的话题总能转移她的注意力——因为现实的面目可憎,对话多半关乎未来。我们设想着自己以后的职业、样子、住房、配偶,甚至子女,小说家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名小说家,她说她希望自己能够出版一本真正的书,把封面做成漂亮的宝蓝色,为了证明自己是可以达成这个愿望的,她满脸通红地给我看了她刚刚开头的第一篇小说。
  小说的名字是《声音乐团》。
  “当我们都还小的时候,整个永安城的人都能听见兽的鸣叫。”这是小说开场的第一句,似模似样且老气横秋。
  小说用蓝色的钢笔写在一个绿封皮的笔记本上,写了一头在城市北面垃圾处理厂中每日鸣叫的巨兽,字迹工整,写错的地方都用修正纸小心地贴上了——我在小说家目不转睛地注视下专心致志地看了她的处女作,却觉得不忍卒读,这倒并不是因为小说家的作品多么的拙劣——作为一个十四岁的少女,她的文笔可谓流畅——而是因为她是那样赤裸裸地把所有的事都写到了小说中,巨兽的鸣叫显然和两条街外那口钟有关,而我们生活的这条街更是被悉数列入其中,姑妈、姑爹、街坊们的是是非非,她每天专注听来的八卦余料所拼凑出来的那些让她胆战心惊的事实——她看着我,就像问我有没有听到那个声音一样,睁大眼睛观察我的表情,期待我给她一个可以信服的答案。
  《声音乐团》占据了笔记本的前十一页,还未完成,小说家问我:“姐姐,你觉得怎么样?”
  “写得很好。”我合上笔记本,对她露出一个笑容。
  我给了她一个答案,希望她最终会再次被我说服。但是面对我的表扬,小说家却有些不好意思,她说:“我才写了一点点呢,这故事肯定要很久才能写完。”
  “那你要加油啊。”我把本子放在我们的写字台上,感觉它像是烫着了我的手。
  “嗯!”小说家却像珍宝似的把它捡了起来,放在胸口前,“不过后面我都已经想好了,最后一句话特别好,那天我忽然想到的,我要这么写最后一句,上演着悲剧的剧场,最终以悲剧收场。怎么样,这句话是不是很棒?”
  “上演着悲剧的剧场,最终以悲剧收场。”小说家在写字台对面又对我强调了一次这句话,显然是她的得意之笔,她把下巴放在桌子上,抬起眼睛看着我说,怕我忘记了。
  但是,从那时候过去,事情已经发生了太久,而陆续发生的事情又太多——暑假过完后,在母亲的决定下,我们全家搬离了万福街,而我和小说家也日渐疏远,所有的事件、细节,甚至她的容貌,都被万福街上繁多庞杂的噪音掩盖,就像它们掩盖过那悠扬的练习曲。
  直到十天以前。
  十天以前,小说家从永安市第三交响乐团音乐厅楼厢看台坠下了——一个欧洲的指挥家来演出,曲目是柴可夫斯基的《悲怆》,那天很多人都去了,退场的时候她忽然摔了下来,引起一片惊呼——不知道是失足,还是被人挤下来了——无从考证,看台并不是很高,她落在过道上,即刻被送医急救,昏迷了十天,最后还是断了气。
  好像是经过漫长的等待,这句话终于再次被我看见,“上演着悲剧的剧场,最终以悲剧收场。”
  小说家整个人趴在写字台上,用下巴压着那个笔记本,脸上是从窗户外透入的光,她笑着对我说:“这个故事的最后一句就是这样,还不错吧?”
  的确如此。
  小说家的死亡在歌舞升平的永安市里议论纷纷,成了次日报纸的热门话题。她也忽然从一个无足轻重的市报连载作家变成了一名伟大的人民艺术家,《永安日报》用大篇幅报道了这一悲剧,上面登了一张小说家照片,照片里的她还是长发,穿着一件米白色的衬衣,少有的端庄,这虚构的美丽必将加剧陌生人的悲伤。
  永安市电视台第六频道也采访了小说家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姑妈,她站在画面中间,哭得不成人样,披头散发的样子简直惨不忍睹,黄褐斑尤其明显了。我们整个万福街的街坊邻居们挤在她的后面,作为她孤苦无依的靠山和背景。
  在姑妈和街坊们的叙述中,小说家成了一个空前绝后的孝女,而她们俩也成了相依为命、互敬互爱的一对母女,令电视台记者感动不已。小说家之前销量从不过万的各种奇情小说似乎嗅到了再版的良机,而她在市报上正行连载尚未完成的小说《声音乐团》也成了讨论焦点,甚至有好事之徒想要从中发现她死亡的阴谋与真相。据说小说正是以永安市第三交响乐团为创作原型,之后,倒霉的乐团经理苦着一张脸在电视上出现,为这出意外表示惋惜,一再保证音乐厅将加强安全措施,杜绝悲剧的再次发生——小说家因为自己的死亡终于得偿所愿,成了她一直梦想成为的那个人。
  “上演着悲剧的剧场,最终以悲剧收场。”实际上,让我想到这句话的并不是她的死亡,而是半年前的某个星期三,我照例在上班途中买了一份市报,以便在长达四十五分钟的公交车上浏览,就在副刊的地方,我看见了小说家新的连载小说,名字是《声音乐团》。
  声音乐团
  文\/刘蓉蓉
  一
  追回记忆的圆号手“每次听到圆号的声音,我都不觉得那是我自己发出的,反而像是从更远的地方的雾气里传来的。”追回记忆的圆号手眯着眼睛,没有看任何人,然后,说出了这个句子,“能想象吗?声音好像是从身后的某个深谷中,雾一样蔓延上来,包裹住整个舞台。”——他做了一个包住的手势。
  ——开头是这样的。
  我被吓了一跳——只是看到这个名字,万福街上的声音就伴随着耳鸣席卷归来——在我搬离那里之前全部的回忆,我和刘蓉蓉放学回家的时候远远看见这个城市还潜伏在大地上的风景,闻到母亲们炒菜的味道,她趴着对我说的那些话,她骄傲地向我宣布她最新发明的句子。
  我想到了这句话,它们就在那里,一碰就落了出来,好像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那样。
  上午下班之前,怀着祈祷她还没有换手机号码的心情,我给她发了一个短信,内容是:“我看见你的新小说了。”
  她并没有回复我。
  那天中午我吃了番茄牛肉盖浇饭,吃完之后,沿着出版大厦旁边的小路来回走了两次,这才上楼。在电梯里,我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是她的电话号码,我接了起来,但是信号奇差,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急得按了一个最近的楼层,两步跳出电梯,连连喂了好多声,终于听到她在那边叫我:“姐?姐?”
  “哎!哎!”我说。
  “哎呀,你在哪儿呀,怎么信号这么差?”刘蓉蓉以熟悉的语气开口,根本不像是好几个月都没和我通电话的样子。“嗯,在单位。”我说。
  “你上班了?”她不敢相信。
  “是啊,我去年毕业了。”我说。
  “啊!你终于毕业了!我还以为你要继续念呢!”她夸张地说,一边叫,一边咳嗽起来。
  “怎么啦?感冒了?”我问。
  “没有,没有,”我能够听到她摸索着喝了一口水,清了清嗓子,说,“刚起来,嗓子不舒服。”
  “哦,看见我给你发的短信了?”我小心翼翼地问她。“嗯。是呀。”她反而大大方方地说。
  “你最近,是有什么事吗?”我问她。
  “没什么特别的事啊。”她用很愉快的语气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刘蓉蓉也有了轻描淡写的本事,可能是从姑妈过多的歇斯底里中得到了反面教育,她曾经每天一放学就往我家里跑,也曾经长篇大论地写信给我,但是这些日子都已经过去了。
  “嗯。”我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啊!你是说看到我写的那个小说了吧?”她却自己说到了那件事。“对啊。所以有点担心你。”我说。
  “不用担心,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我最近谈恋爱了,所以很开心,你要接着看哦,等到看完的时候你就明白了。”她笑起来。
  ——她的确是那样说,“等到看完的时候你就明白了。”我们挂了电话,我走了四层楼回办公室,坐在位子上看完报纸上的第一章。
  故事中主要有三个人,“我”、指挥家和圆号手。简单地说,“我”和指挥家想组织一个交响乐团,而圆号手是我们的应征者。
  当然不仅如此,故事再次写到了那头在城北垃圾场中轰鸣的巨兽,它曾经在第一个《声音乐团》的故事中出现,并让我印象深刻,但是现在它却从故事的一开始就陷入了沉默。
  “兽的声音消失了,不仅悄无声息,而且无伤大雅。”刘蓉蓉写道。
  这之后,不知何故,城市中的古典乐从业者们大批失业,咖啡店中也不再播放音乐,于是,有了指挥家,他宣布,只要重新组成一支乐团,演奏马勒第二交响曲,就可以重新唤回兽的鸣叫。
  “我”相信了指挥家荒唐的话,并且帮助他开始应征乐手。在城市中关于巨兽的回忆各不相同,对于“我”来说,回忆是:“兽停止鸣叫之后没多久,父亲死了,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他被一辆卡车撞得直飞起来,落在十七点八米外的地面上,具体时间是晚上七点过二十分。”
  相比小时候,除了文章字句更加顺畅,并且终于正大光明地写到恋爱和一夜情之外,刘蓉蓉并没有太多改变,我依然能从故事里清晰地发现她生活的痕迹——在故事里,她再次写到了海豚酒吧。
  海豚酒吧——在海豚酒吧中,指挥家面试着每个陌生的乐师,而“我”最后和圆号手睡在了一起——我死死地盯着报纸,好像这样就能了解她这么写的原因,或者说,我并不是不知道原因,只是不想再想起——但刘蓉蓉宣布:“追回记忆的圆号手”——她做得很好——就在那一天,我把这篇小说看了整整三遍,这故事对其他人可能普通,只是报纸上另一则奇情小说的开始,但对我来说,却是刘蓉蓉所带来的孤注一掷的信号,到底是什么事情让她如此不顾一切,好像要把自己彻底呕出自己的身体。
  但她本人却对阅读者的揣测表示了否认。
  以前,刘蓉蓉刚刚出版了一两本书的时候,我问过她:“你的小说里为什么老是要有那个海豚酒吧?”
  当时她来我的寝室看我,坐在床沿照着镜子试新买的口红,她放下镜子,做出惊讶的样子,唱戏一样,反问我:“没有海豚酒吧怎么活?”
  这句话是她那时候的口头禅,那年她终于从姑妈那里搬了出来,靠自己的稿费租了一间单人公寓,虽然条件简陋,上上下下住的人在我看来也形迹可疑,但是她却每天得意忘形,动不动就说,“没有口红怎么活?”“没有香草冰淇淋怎么活?”“没有天美百货怎么活?”有一天她还说,“姐,我没有你怎么活?”
  她很喜欢说这样的话,好像如果不说,我们所有的感情就会荡然无存,有时候她就像一个口渴的人,和我打电话,一直念:“姐,我想你了想你了想你了。”念到高兴的时候,再加一句:“姐,我没有你怎么活?”
  当然,事实上并不是如此,我们激烈地争吵了,然后疏远——但刘蓉蓉不管,先过了嘴瘾再说。
  从母亲的来电中我可以得知,刘蓉蓉的死亡对姑妈是又一个致命的打击,她哭了整整一个下午,对每一个来看望她的人讲述她这么多年来的辛苦、悲伤和不为人知。“说得人也烦了。”母亲有些抱怨。母亲说姑妈说得人也烦了,亲戚们尚且如此,偌大一个永安城谁又关心谁的事呢?刘蓉蓉以坠地的重重一响,只能换到一个报刊市民版的滑稽回声,我把那张报纸揉在手中,来来回回看关于她的报道,揣测一个陌生人看见它的心情。
  在报道中,亡故的小说家将编造的天赋慷慨赠与他人:那些夸奖她的小说其实非常优秀的评论家,说她为人谦和、对工作认真的市报编辑,我的姑妈和街坊邻居。此外,还有编辑办公室尹主任。
  刘蓉蓉去世的消息上报之后第二天,尹主任像模像样地走过我的办公桌,停下来,漫不经心地说:“小杨,《声音乐团》那小说的选题已经过了。之后的工作你要跟进啊。”
第58章 悲剧剧场(2)
  我目瞪口呆,就在半个月之前,在同一张桌子前,尹主任把我的选题报告扔回来,义正词严地教育我:“小杨,我们是做高雅文学的,怎么报这种趣味不高的作品上来?听说作者是你的亲戚?——那也不能这样啊。”
  可能发现我表情有异,尹主任强调:“周社长也对这本书很重视啊,小杨,你要多用点心,相信我,这本书一定会做得非常不错。”
  “可是,”我好不容易发出声音,“版权……”
  “哎呀!”尹主任很惊讶地看着我,“你怎么会还没去谈版权呢?这下麻烦了!这样吧,你赶紧去联系一下,反正作者是你表妹嘛,亲戚说话还不容易!条件,我们可以比平常高一点,但是要尽量压低。”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立刻下了命令:“我看你今天下午就去把这事办了,快刀斩乱麻,这本书社里希望能赶上暑假的书市。”
  尹主任五分钟之内就把我赶出了办公室,要求我今天晚上打电话,给他一个回复,他脸上的表情让我觉得我们在谈论的是一部旷世奇作。
  鉴于刘蓉蓉本人已经死亡,我只好去找她唯一的亲人谈论这件事。
  一路上,我想了无数个开头,刘蓉蓉尸骨未寒,姑妈在电视上的狂态犹在眼前,母亲的抱怨也在耳边回荡不已,我只有试着努力做深呼吸。
  我先给她打了电话。
  电话响了十多声她才接起来,“喂?”姑妈的声音有点嘶哑。“姑妈,”我顿了下,“是我。”
  “你是?”姑妈迟疑地说,我回想着自己到底多久没有给她打过电话了。“我是杨帆。”我说。
  “啊!帆帆!不好意思,我都晕了,你今天要过来吗?”姑妈期待地问我。“今天有空了,我现在过来看看你。”我谢天谢地,顺水推舟。
  “哎呀,你们现在上班那么忙,你又跑一次,算了嘛!算了嘛!”姑妈说。“没事,我已经在路上了。”我说。
  “那好嘛,我等你,还是帆帆有心。”姑妈的声音忽然不对了,我觉察到她马上就要哭了。
  “那我马上到,就这样。”我在她发作之前挂掉了电话。
  虽然,比起日新月异的永安城,万福街基本一成不变,但现在终于有了变化,我找到姑妈家,院子门口的那棵泡桐树居然不见了。
  我一走进去,就看见刘蓉蓉的灵堂摆在院子里,五颜六色的花圈到处都是,纸钱的味道几乎呛出了我的眼泪。
  姑妈坐在灵堂里面,下午的时候没有多少人来,她垂着头,好像睡着了。我走进去,叫她:“姑妈。”
  她被惊了梦一样弹起来,猛地抓着我,叫:“蓉蓉!蓉蓉!”“姑妈!”我又叫了她一声。
  她这才看清我是谁,坐下来,说:“帆帆。”
  我把提包放下来,先去给刘蓉蓉烧了个香,她遗像中的样子是那样陌生,虽然我们还不算很久没见——两天之前,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呼出了最后一口气,但是比起那张妆容细致的照片,她临死前的面孔属于另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
  我跪下去双手合十,大脑一片空白,姑妈就在我身后揩着鼻涕。
  站起来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她的遗像放在了小时候我们写作业的那张课桌上——也可能并不是,它只是一张普通的课桌,却由于放置着刘蓉蓉脸孔的形象成了我们小时候用过的那张。
  我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姑妈连忙过来扶我:“帆帆,你还好吧?”——也才不过就几天没见,姑妈的皮肤骤然松弛了,冒出了新的黄褐斑,瘦了,额头上细细密密渗着汗珠。以前她说,她容貌的衰败全都是因为刘蓉蓉和姑爹,“我这辈子就是被你们两个人害了!”——她中气十足地骂。
  现在,居然连中气也离开了她,她只有颤颤巍巍地抓着我,说:“我刚刚梦到蓉蓉了,她那时候好小哦,穿的那件娃娃吹泡泡的毛衣。”
  我们的对话就这样漫无边际地展开,从那件我早已忘记的毛衣开始,到各种亲戚的琐事结束,她说到我从没见过的爷爷和奶奶,父亲,她还难得地说到了母亲。本来,我们可以谈论的事情其实很少,也就是我们家还没有从万福街搬走之前的那些,但是姑妈有本事从中派生出无数的事件,她滔滔不绝,根本不给我插嘴的机会,直到她终于说到街上许家的孩子,说:“许家那个娃娃忘恩负义,这么多年了简直没回来过!他现在是不是出息了嘛,了不起了!以前每天都在我们家头转的嘛,现在我们家头这么大的事情都不来,要没蓉蓉她爸,哪有他的今天?”
  她就停了下来,好像被毒蛇咬了一口,脸色苍白。
  于是我适时地接口,把话题转移到我要谈的事情上。一切都非常顺利,姑妈爽快地答应了我的所有要求,并且把刘蓉蓉公寓的钥匙给了我,让我要什么东西就自己去拿。
  我们又寒暄了一阵,到了五点一刻,姑妈像闹钟一样站起来,说:“我要去吃药了。”——姑妈血糖过高已经多年,而她每天都准时吃药。“就怕晚一分钟她就要早死。”刘蓉蓉曾经这样对我嘲笑她。
  “我走了。”我对姑妈说。
  “好好,头七的时候一定要来啊。”姑妈回过头来跟我摆了摆手,走进了单元门,迅速地消失在阴暗中。
  虽然想过一百种说服姑妈的方法,但是实际上过程非常简单,我只是告诉了她:“蓉蓉最近的那个小说,之前签给我们出版社的,不是还没写完嘛,我想去找找看她有没有写了没登出来的部分。”
  和尹主任一样,我也编造了一个谎言,但和他略有不同的是,我的谎言并非都是虚假。连载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的确联系过刘蓉蓉,想要出版《声音乐团》。
  她很爽快地答应了,本身也不是什么大牌,还说:“姐你做我的书,我一定放心嘛。”
  在电话里我们再次约下一个时间,说等选题过了,我们具体谈谈合作细节。
  但是,就和之前一样,这一次也依然没有成行。
  从万福街出来已经很晚了,每到这个时候,永安城北面总是呈现一派凄凉,很久以前,这里曾经是城里外来人口聚集,盲流窜行的地段,现在终于也被改造了。但又因为改造,街面上被挖得乱七八糟,蓝色的工棚无处不见,更仿若世界末日。
  我在路口迷了路,于是,毫不犹豫地跳上驶来的一辆出租车,从毒气场死里逃生般地猛烈关上车门,又摇上窗户——我小时候长大的那街道已经老了,它跟不上出租车的速度,被我们飞快地甩到身后。
  就在背部接触到实物的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刘蓉蓉。毕竟,在这些街道上的日子里,我们形影不离,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们曾在这上学放学的记忆,去捏着零用钱买果丹皮的记忆,蹲在马路上看永安城最开始出现的红色出租车,羡慕有钱人的记忆,以及迫不及待地要离开这里的记忆,它们让我迷糊了,难以分辨到底哪些是她经历的,哪些是我经历的——直到司机开上了幸福大道,我才发现,我居然报了她住所的地址。
  也罢,反正我也不知道所谓正确的目的地现在何方。
  刘蓉蓉住在云景大厦第十七层,她住院的时候,为了收拾一些衣服给她,我和姑妈一起匆匆去了一次。
  直到可以正眼打量这座大厦了,我才发现它名不副实得厉害——楼道里都是来历不明的污垢,楼道尽头的安全出口几乎被大量还没来得及处理的垃圾堵了个严严实实,在电梯口等电梯下来的时候,我身边一个发出异味的外地男人让我背脊发凉了好一阵。
  他居然没同我进一个电梯,我赶紧按下十七楼,之后得以独自在电梯中回忆这处住所——几天前的匆忙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只记得屋里相当杂乱,并且窗户大开,一开门风就可以涌人满怀。
  毕竟才是三月,我缩着头以迎接寒风之势开了门,却发现室内洁净温暖,各种东西都井井有条,好像之前的横尸遍野不过是我当时心境的写照。卧室居然亮着灯,不仅如此,还传来低哑的人声,似在哭泣。
  这正符合大厦让人毛骨悚然的氛围,我不寒而栗。同时,里面的人也被吓了一跳,我听到有人站起来,问:“谁?”——是个青年男子的声音,中气十足,有些沙哑。
  他问我是谁。这问题却让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手足无措间,我只得说:“我。”
  这顽劣的习惯只有刘蓉蓉有,长久以来,无论是打电话还是敲门,无论熟人或者陌生人,别人问她是谁,她都说:“我。”再问,依然是同一个答案,冥顽不灵到极点——我曾经教育她,“别人哪知道你是谁呀?”可以预料,和任何严肃的问题一样,她依然吊儿郎当地说:“哎呀,我就是我嘛。”
  其实只有不到一秒钟,我站在门口想到这些事,里面的人已经冲了出来,他冲出来握着我的手,叫我:“蓉蓉!”
  ——和姑妈一样,他终于发现我并非刘蓉蓉,于是赶紧放了我的手,尴尬地看着我,问我:“你是谁?”
  自然,我不能像她一样,回答他“我就是我”,我说:“我是她姐姐。”他上下打量着我,终于露出了然的神情,他说:“啊!我听蓉蓉说过你,你好,我是她男朋友。”
  我继续沉默,他这才发现自己的介绍尚未完全,于是补充道:“我叫周云涛。”
  “你好。”我终于说,在心里默念了一次他的名字,“周云涛”。“你好。”他说,“那个,我,是来拿东西的。”
  “噢。好的,”我说,“我也是来拿些东西。”
  “那,那你拿,我先走了。”他是一个长得很高的男孩,身材魁梧,看起来是刘蓉蓉会喜欢的类型,不过此刻神情非常憔悴,双眼通红。
  他的样子让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个入室抢劫犯,我连忙说:“没事,我没急事,你待着吧,我先走了。”
  我转身要走,他却拦住我了,他说:“没事,我一个人也难过,你坐会儿吧。”
  他的神情依然令人心碎,于是我坐了下来,他像主人一样走进厨房去给我倒水。
  周云涛居然给我端了一杯橙汁出来,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坐在另一张单人沙发上,喝了一口,不说话。
  我寻找一些话来打破沉默。在通常的情况下,第一次见到表妹的男友,应该有很多话可以问,例如:“你们在一起多久了?”“是怎么认识的?”还有家人必须附注的叮嘱,“她脾气不好,麻烦你多担待些了。”等等。
第59章 悲剧剧场(3)
  但是现在,这些话统统成不合时宜的了,我一时手忙脚乱,胡乱捡了一个问题,问他:“你是做什么的?”
  他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我在问他,于是回答我:“在市三交响乐团工作。”
  就像在报纸上看见刘蓉蓉新连载的时候一样,他的回答让我耳鸣了。“我是吹圆号的。”他接着介绍自己。
  我就笑起来。
  他被我笑得莫名其妙,问我:“怎么啦?”
  “没事,没事。”任凭自己被他打量,我摇头忍住了笑。
  他一定没有办法理解我笑的原因,可能还认为是悲伤过度所致,但并非如此。我笑是因为刘蓉蓉的确就像一只愚蠢的仓鼠,把一切真实都摆入虚构的文学作品中,也使得我终于在《追回记忆的圆号手》中寻得了一丝安慰:她写到的那个圆号手,那个和“我”一夜情的圆号手,寻找一个和“我”有着相似面孔的旧日情人,原来就是眼前的男人。
  “你以前是不是长头发?”我试探着问了一句。“是,你怎么知道?”他有些惊讶。
  我终于笑出了声,他可能并不看刘蓉蓉的小说,或者不爱,或者没有时间,所以他失去了那个机会,看见她就那样粗鲁而端正地把他摆在了报纸上,相貌、职业、身份,他们之间可能发生和曾经发生的事情,一件不落——我回忆故事中对圆号手形象的描述,发现俨然就是同一个人。
  我停不下来,笑声好像让自己拥有了生命力,蹿出我虚弱的身体,填满了整个空间。
  “你笑什么?”周云涛问我,他的声音有些恼怒。
  我赶紧努力克制住了,正色道:“没有,我想到了蓉蓉小时候的事。”“哦?什么事?”他成功地被我转移了注意力。
  于是我不得不拿出一些她小时候的事来讲给他听,努力搜肠刮肚,想出一个恰当的事件,以解释自己刚刚的失态。
  我就给他讲了一次考试,刘蓉蓉因为没有时间规规矩矩写出命题作文,就写了一篇马屁文章,叫《我爱你,张老师》——把她刚刚师范毕业的女老师吹捧得云里雾里,感动不已,并在全班同学面前念了这篇作文。她因此逃过一劫,还从此获得了“会写作文”的美誉。
  这个故事我对人讲过好多次,那个时候她才刚刚发表一些故事,我就拿给身边所有的人看,并且说到这个故事,说她天生就是个编故事的——因此,对故事的起承转合,细节描述,我都已经熟能生巧,把周云涛逗得大笑起来。
  我们两个一起笑了一阵,直到客厅里重新安静下来,他说:“蓉蓉和这个世界的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
  他就这样给了她如此美誉。因为她的去世,我那喜怒无常、见异思迁、翻脸不认人的表妹得到了许许多多的表扬。
  因为她的去世,我们许多人都不得不开始怀念她,梳理我们的回忆,或者做出怀念她的样子,假装忘记自己和她的关系已经疏远了多么久。在我们最后一次相见的时候,我们是多么激烈地争吵,多么怨恨地诅咒对方,多么愤愤地发誓永生再也不要相见。
  但是这些事件终于过去了,它们成了回忆,就失去了色彩、情绪,死亡这把筛子留住坏的尘埃,落下了好的,好像这就是组成我们躯体的全部成分那样。
  “那是吹给过去听的声音啊。”——在《声音乐团》的第一章中,指挥家就是这样形容的。
  我们的谈话进行得很愉快,主题自然是刘蓉蓉,内容都是一些欢乐的事情,周云涛不时地笑起来,我发现他笑的时候非常爽朗,有一股超人的感染力。我们喝了橙汁,他又从厨房找出了些巧克力曲奇,正当我不知道这对话应该如何结束的时候,他的电话响起来了。
  我听到是个女人的声音。周云涛站起来去厨房接电话,他压低着声音说话,但我还是听到他“嗯”了很多声,然后说:“我马上就回来了。”
  他走出来,我有一瞬间好像被一个陌生男人击中了一样。
  他找回自己的神色,对我说:“那,我走了,姐姐,你忙吧。”
  我送他走了。屋子里忽然冷清得吓人,我呆坐了一会儿,按开了cd播放机——那是一套小音响,是刘蓉蓉上高中那年我的母亲送给她的,母亲听我说她一直想要一个那样的可以放音乐的东西,就买了一套送过去给她。刘蓉蓉乐得抱着母亲亲了又亲,姑妈则是黑着脸冷冷地看着她们,然后一摔门出去了。我们站在他们家的老房子里,家徒四壁,面面相觑,母亲可能觉得有点尴尬,一时不知道说什么,谁知道刘蓉蓉就此露出灿烂的笑容,跟我母亲说:“舅妈!这下解放了!她终于走了!”——回家路上,母亲和我都对刘蓉蓉那句话感慨良多,因此,这件事被我一直记了下来,而那套音响也被她留到现在。
  cd转动起来,响起的居然是一曲激昂又鬼魅的交响乐,又活脱脱把我再吓了一次,我按了停止把cd拿出来看,发现是马勒的第二交响曲。
  这就是刘蓉蓉在她的小说中所提到的,指挥家要用来唤醒兽的曲子,马勒的第二交响曲,叫做“复活”。
  故事里的指挥家相信只要演奏一次这曲子,兽就会重新鸣叫起来——在小说的世界中,如此缺乏逻辑的理论被理所当然地接受并且承认了,故事就是故事,在故事里,小说家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她说:“演奏马勒二交,巨兽就会重新鸣叫。”——于是就成了真的。
  但是在真实世界里显然不是这样,在刘蓉蓉死去以后,即使我在她房间中播放出这雄浑的音乐,兽也不会重新鸣叫,在永安城失去的一切也不会再回来了。
  我换了一张轻快的流行cd,开始在她房间中无目的地翻动东西,人一死去,就好像失去了隐私权,刘蓉蓉赤身裸体死在重症监护室,给她穿寿衣的护工们对我要给她戴上文胸的要求置之不理。
  我一边翻,一边忍不住责怪刘蓉蓉的怪癖,这么多年了,她依然不像正常人那样把小说写在电脑里,以便修改和保存,却迷恋使用稿纸——开始一整本,后来就东一张西一张,满天乱飞,什么地方都可能有——以前,好多次,她写完就睡,醒来却找不到昨天的某张纸,于是痛哭流涕给我打电话,让我赶快过来帮她找,她每次都悔恨无比,说:“姐,我明天就去买电脑!明天就去!”但是和其他很多承诺一样,她一说过就忘记了。作为一个频繁而激烈地使用语言的人,那些充满感叹号、句号、问号的语言对她都失去了效用,终于成了流水,它们只会轻轻淌过她的身体,甚至不会留下痕迹。
  我就像个古代的盗墓者,把对先人的恐惧以亵渎来消解,但我没有找到任何和《声音乐团》有关的稿件,反而在茶几下的抽屉里发现了半条没来得及抽的烟,五个打火机,七瓶没有吃完的陈香露白露,阻止我继续翻下去的是提包里忽然响起来的电话。
  铃声甚为陌生,我反应了一会儿才想到这是刘蓉蓉的电话——这手机是一个多星期以前我赶到医院时重症监护室的医生拿给我的,他们从她电话簿一堆乱七八糟的绰号、代号、暗号中只找到了一个可以拨打的亲属号码,那就是我的号码,刘蓉蓉把它规规矩矩存成了“姐姐”。
  现在响起来的电话依然是这样,它在我手中像个不安分的亡灵那样颤动着,它的名字是“古斯塔夫”,我不知道谁是“古斯塔夫”,大概是刘蓉蓉在酒吧里打混的某一个朋友吧,人们都不好好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名了,而冠以各种断章取义的绰号,想必刘蓉蓉也有这样一个诨名,但现在,只有她自己才能解开这些暗号了,但是,作为一个死去之人,她不能解答问题,也不应该再接听电话。
  电话本身可能也有所感触,它只是响了一小会儿,然后停止了。
  我坐下来,发现自己居然出了冷汗。我把她的手机拿在手里,那是一款黑色的手机,从我们还亲密的时候她就用这手机,上面甚至只有黑白显色,绿色的背光。手机不但功能简陋,储存短信的上限更是只有五十条,之前我已经翻过了几次,短信已被她删得没剩几条,又因为发信人姓名难以解读,内容也变得毫无意义。
  但是,我忽然发现了其中的一条短信——其实它之前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发件人的名字是“zyt”,内容是:“你居然是这样的人!我恨你!”——日期已经是一个多月以前的,想来是她刻意保留下来的。
  我当时就看见了那条短信,那两个感叹号吸引了我的注意。有人向刘蓉蓉传达着恨意,这并不稀奇。和姑妈一样,她天生有招人愤恨的才华,她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巧言令色,而最终让我们变得疏远的,是我发现她的内心原来那么冰凉,对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人以及事物,都是那样冷漠、疏离、憎恨——现在,她的情人可能也发现了她的秘密。
  她曾经是我们万福街上人见人爱的小女孩,坐在窗台上晃动少女洁白的腿,但她最终变成了一个令我毛骨悚然的怪物。于是,我们再也不见面,偶尔联系,直到现在她终于彻底离开了我的生活。
  我本来毫不意外她会收到这样的短信,但现在,它重新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它的发件人,zyt,zhouyuntao。刚才在我面前同我热情地回忆刘蓉蓉的男人。“蓉蓉和这个世界的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他说。
  生活在万福街上的人们说一天只能发现一个秘密,他们说的时候是气定神闲的,因为秘密太多,来日方长——我说的时候却觉得终于有些疲惫,从刘蓉蓉坠地到她去世,然后直到此刻,我才终于独自坐了下来,静静的,没有亲戚、没有街坊、没有同事,更没有陌生人——只有我和她,我们面对面坐着,就像小时候我们一起做作业那样,但是我们耳边再也没有万福街的喧哗了,我们都离开了那条街,虽然方式不同,但是殊途同归。
  “你要用那个圆号手来追回什么记忆呢?”我问她。
  她笑起来,完全是一个狡黠的笑容,没有说话。因为现在,她不能接听电话,也不能发出声音了。
  (《天涯》2011年第6期)
第60章 杀猪的女兵(1)
  马晓丽
  1
  警察进来时,她身子靠在墙上,满头满脸都是血。你报的警?老警察问。
  她说是。
  老警察打量了一眼瘦瘦小小的她,有点不相信地问,你干的?
  她说是。说完这话,人就顺着墙慢慢地出溜下去,瘫倒在了地上。
  120正在把丈夫往外抬。她挣扎着爬起来要跟过去,却被小警察拦下了。小警察的样子很凶,说站住,你得跟我们去局里接受调查。
  她身子挣扎了几下就软了下来,整个人几乎都靠在了小警察的身上。小警察闻到她了嘴里呼出的浓烈的酒臭味,不禁厌恶地噤了噤鼻子。
  把她弄过来,醒醒酒再带走。老警察说。
  小警察就半拖半拽地把她弄回客厅,扔在了沙发上。
  老警察拽了把椅子坐在她面前,目光犀利地打量着她。过了许久,才冷冷地扔了一句,说吧,怎么回事儿?
  她看着老警察,费劲儿地转动着脑筋,怎么回事儿?是啊,她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儿……门铃响的时候,她正歪在沙发上看电视连续剧。门铃响了半天她也没动窝,那会儿电视剧正播到紧要关头,她的眼睛一刻也舍不得离开屏幕。反正丈夫手里也有钥匙,她想,就没去理会。
  后来丈夫就进来了,一进来就朝她吼,怎么不开门?!她看了丈夫一眼,看出他又喝多了就没理睬,继续看电视剧。丈夫就火了,说你耳朵眼儿塞驴毛了?听不见呀?她没吭声,眼睛继续盯着电视。丈夫就冲过来把电视机的电源关上了。她腾的一下站起来,刚想去把电视再打开,却被丈夫一把拽住了。丈夫眼睛红瞎瞎地瞪着她,说你干什么?她说我看电视。丈夫说你为什么不开门。她说我看电视。丈夫说你看屁电视!她心里的火就开始往上拱,拧着身子挣了几下,丈夫却拽得更紧了。她刚想发火,但看见了丈夫那张被酒精泡曩了的脸,不由心下一懒,叹了口气说,你放开,我去给你倒杯水。
  她去倒了杯水递给丈夫,问你怎么又喝多了?谁喝多了,丈夫说,我才没喝多呢。
  没喝多你耍什么酒疯?她说。
  谁耍酒疯了?你说谁耍酒疯?!丈夫“啪”的一声连水带杯子一起摔在地上,说,我他妈根本就没喝醉!
  她低下头,看着地上摔碎了的杯子,看着一地的碎玻璃。浸在水里的玻璃碴子起初像水一样地不露声色,但随着水渐渐地漫开,就露出了无数锋利的刀尖。她呆呆地看着那些锋利的刀尖,忽然很想把脚踩上去,让尖利的玻璃刺进自己的皮肤,让鲜红的血从伤口中流淌出来,让自己沉浸在身体的疼痛之中。水缓缓地漫了过来,慢慢地爬上了她的拖鞋,大脚趾头已经感觉到湿漉漉凉津津的了。她打了个激灵,抬起头尽量平静地说,好吧,没醉就赶紧洗洗睡吧。
  你什么意思?丈夫问?
  没什么意思,让你早点休息。
  你不相信是不是?你不相信我没喝醉是不是?我相信,我相信行了吧?
  你他妈的少哄我,我知道你不相信!
  她无可奈何地看着丈夫。有好一阵子了,丈夫动不动就把自己喝成这个样子。而且丈夫只要一喝成这样,就开始跟她来劲儿。这个时候她怎么着都不对,逆着丈夫说不行,顺着丈夫说也不行,反正横竖都不是。她隐隐地觉得丈夫心里肯定有事,而且这事应该与她有关,丈夫这么做就是憋着劲儿要找她的茬儿,故意借耍酒疯敲打她。此刻,她的这种感觉是越来越强烈了。她稳了稳神儿,使劲儿地咽了口吐沫说,去洗洗吧,走,咱们洗洗睡觉去吧。
  你少来!丈夫突然一甩手,差点把她甩了个跟头。我他妈的就不信了,今儿个老子不让你见识见识,你还真就不知道马王爷到底长了几只眼。丈夫边说边踉踉跄跄地奔向酒柜,伸手就拎出来了一瓶二锅头。
  他又喝了多少?老警察问。没喝,她说。
  那这瓶酒……老警察指着空酒瓶子问,是你喝的?
  我?她使劲儿地想,这瓶酒是我喝的吗?她晃了晃头,脑袋仁像散了黄似的昏昏沉沉地疼。她想起来了,这瓶酒好像真是她喝的。可她怎么会破戒喝酒了呢?她可是好些年都不碰酒了,不想碰也不敢碰,这东西连着她的过去,连着她好不容易才尘封起来的那些记忆,她不想触动那些令自己不愉快的东西……
  2
  班长往军绿色的搪瓷缸里倒酒,咕咚咕咚地倒了大半缸,然后把搪瓷缸递给她说,喝下去,这玩意儿壮胆。
  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没接。
  班长睇视着她,怎么,想打退堂鼓了?
  不是,她慌慌地盯着那缸酒小声地说,我不会喝酒。会喝水不?班长问。
  会……
  会喝水就会喝酒。班长说。她说,不……
  班长说,跟喝水一样,用嘴,一口一口地喝。她拼命地摇着头。
  班长认真地盯了她好一会儿,说你再想想吧,现在打退堂鼓还来得及。说完就不再理会她了,自顾自地从腰间掏出一个旱烟袋,从里面捏出一撮碎烟叶,均匀地撒在一张两指宽的纸条上,手指灵活地一搓一捻,立刻卷成了一根粗壮的大老旱。班长小心地伸出舌头,用舌尖舔湿纸条的边缘把烟卷沾牢固了,这才开口说,你们这些女兵呀,真不知道个深浅,穿着白大褂在科里当护理员多好,非要闹着到炊事班来,也不掂掂自己这半斤八两到底能干点什么?班长划了两根火柴才把大老旱点着,满屋子里立刻充满了刺鼻的旱烟味。她冷不防吸进了一口,立刻就被呛着了,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泪流满面。
  她真想打退堂鼓了,就冲班长她也想打退堂鼓了。
  她早就看出班长不愿意要她们这几个女兵。新兵排长领她们来炊事班报到的那天,班长头不抬眼不睁,两把菜刀上下翻飞,把案板剁得叮当山响。新兵排长前脚刚走,班长后脚就吼了一嗓子,我这是炊事班,又不是幼儿园!老子是炊事班长,又不是妇女队长!然后,就一点好脸也没有地分配她们干活:你,到后面跟小个子学烧火去。你们两个来切菜,切菜会不会?怎么拿刀呢这是?来来,大个子你来教教她们,我真服了这些女兵了。你,对,就是你,班长用手指头点点她,你去喂猪吧,一会儿我带你去看看猪圈。
  当时她心里还挺高兴的,喂猪是苦活,苦活才能锻炼人。她要求到炊事班来就是为了吃苦,为了接受锻炼和考验,所以她巴不得到最艰苦的地方干最苦的活。她只是有点受不了班长对待女兵的那个劲头儿。昨天见班长又冲她们几个女兵来劲儿了,她一时冲动就犯了倔,就站出来了,现在心里越想越后悔。
  昨天开班务会安排年前工作,班长从一开始就急急歪歪的。炊事班本来人手就紧,这又赶上过年,班长原指望分来几个男兵当壮劳力用,好让大家缓缓劲儿,没想到偏给自己送来了一群啥啥不是的女兵,班长心里自然窝着股火。活儿分不过来,班长也就没个好脸,怎么看这几个女兵怎么别扭,就忍不住拿她们撒气。正好说到杀年猪的安排,班长就直眉瞪眼地冲着几个女兵问,明天杀年猪,你们谁来杀?
  女兵们的脸立刻就都白了。
  班长轻蔑地挨个扫视着女兵,奚落道,怎么了,你们几个不是哭着号着要到炊事班来,要接受锻炼和考验吗?现在考验你们的时候到了,怎么一个个都往回缩缩了?
  见大家屏息静气不敢吭声,班长就把烟屁股从嘴里拔出来,狠狠地摔在了地上。班长说,都给我听好了,别一天到晚唱高调,什么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实在不行了男女才一样呢!我告诉你们,男的就是男的,女的就是女的,天就是天,地就是地,这叫做天经地义!公鸡打鸣母鸡下蛋,各有各的营生……班长见她举起了手,停下来问,你什么事儿?
  她站起来,死死地咬着嘴唇。什么事儿?说。班长说。
  我……她松开嘴唇,血“呼”的一下就涌了上来,滚烫滚烫地涌动着。她说,班长,我想试试。
  试什么?班长不解地问。杀猪。她说。
  所有人的眼珠子一下子都瞪成了大灯泡。
  3
  你喝了多少?老警察问。
  她迟疑了一下,指了指桌子上那只军绿色的搪瓷缸子,伸出了两根手指头。
  二两?老警察问。两缸,她说。
  老警察和小警察一起诧异地望着她。
  看不出来,酒量不小呀你!老警察说。
  她心里一惊,抬起头,看到老警察的眼中叠映着班长的目光,看到班长正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语气很重地说,看不出来,酒量不小呀你!
  她竟然一口没呛,真的像喝水那样把一缸子酒咕咚咕咚地喝了个精光。本来她都准备打退堂鼓了,她知道班长就等着她退缩呢,只要她一退缩,班长就能下得去这个台阶了,今后也就有了整治女兵的话把了。但她顾不了那么多,她现在心里害怕死了也后悔死了。她真后悔不该跟班长较这个劲儿,她平时连个蚂蚁都不敢踩,怎么可能拿刀子杀猪呢。她已经张开嘴巴了,喉咙里已经发出声音了,但就在退堂鼓刚要敲响的时候,教导员推门进来了。教导员说女兵杀猪是个新鲜事物,为了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他已经通知全体人员到现场观摩学习,现在大家都已经在外面等候了。
  她和班长一下子都傻了。
  外面已经开始抓猪了。几个男兵正追逐着一头猪在院子里疯跑,人们在一旁围观,人群中不时地响起阵阵哄笑声。她和班长对看了一眼,心里都明白戏已经开场了,没有机会换角了。
  班长把搪瓷缸子端到她的面前,声音突然变得很柔。喝了吧,班长说,喝下去就不怕了。
  她的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
  别怕,班长说,有我呢。到时候我在旁边帮着你,你听我的指挥就行了。她点点头,接过搪瓷缸子,大口大口地喝了下去,连味都没喝出来。
  喝完酒,班长就把一把磨好了的亮闪闪的尖刀递到了她的手里。班长先教她怎么握刀,怎么用力,然后指着自己脖子下的那个窝说,就朝这个地方扎。班长说到时候我把地方指给你,你听见我喊,就握紧刀使劲儿往里捅,看见刀进去四分之三之后,赶紧用力转手腕子,然后把刀拔出来就行了。见她一副不知所措的张皇样子,班长叹了口气说,赶快把眼泪擦干净吧,没事,有我呢。
  猪已经捆好了,正在拼命地嗥叫。她提着刀跟在班长后面刚走出来,人群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外面的阳光很刺眼,晃得她一时什么也看不清。这样正好,她正害怕看见那么多人呢。脑袋有点晕,太阳穴怦怦直跳,好像心脏跑到脑壳里,企图从太阳穴那里冲出去似的。
  她不敢看那头猪,只傻傻地看着班长。班长说你过来,她就过去站在班长旁边。班长说你把刀攥紧了,她就使劲攥紧刀把。
  猪好像是累了,不那么使劲儿挣扎了,叫声也弱了下来。班长趁机指着猪脖子说,来,往这捅。
  她没听懂似地看着班长发愣,没动。
  想什么呢?班长说,快点,把刀攥紧了往这捅!
  她发现自己攥不住刀了,手抖得厉害,只好求救地看着班长。
  班长瞥了她一眼,低声说,别紧张,先把手抬起来,对,就这样,好,现在把刀尖对准这里,好了好了……别动,班长突然抓住她的手用力向前一使劲,她看见刀迅速地刺了进去。猪立刻发出了一阵刺耳的哀号。
  她吓了一跳,企图把手缩回来,但却缩不回来了,手和刀把被班长一起攥在了手心里,攥得死死的。这会儿她的手倒是不抖了,但身体却开始发抖,而且越抖越厉害几乎都站不住脚了。就在她觉得自己快要坚持不下去了的时候,班长的手腕突然向内使劲儿一扭,旋转了一圈,然后就迅速地抽了出来。
  她看见自己拎着一把血淋淋的刀站在那里,她看见血正像喷泉一样从那只猪的身体里涌出来,她看见那只猪在血泊里挣扎了几下之后就不再动弹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她被那腥热的气味呛了一下,胃突然翻动起来开始往上顶,顶得她直恶心。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尽量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她听见周围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的热烈掌声。不知为什么,她觉得那些巴掌每一下都拍在她的胃上,拍得她越发想要呕吐。她眼看就坚持不住了,浑身开始发抖,脸色也变得惨白。就在这时,班长在后面狠狠地推了她一把,说还不快进屋去!她顺势踉踉跄跄地跑进了屋,刚进去就哇哇大吐起来,翻江倒海地吐了个干净,把胆汁都倒出来了。
  是这把刀吗?老警察问。是,她说。
  那是一把漂亮的水果刀,刀把是象牙白色的,上面雕着精致的图案,她一直很喜欢这把刀。
  老警察没说话,只用手点了点,小警察就把刀收进了塑料袋。下手挺狠呀你,小警察拎起塑料袋在她眼前摇晃着说,多大的事儿?值得动刀子?!动刀子?她使劲儿地揉搓着太阳穴,头疼得像要裂开似的。动刀子!她突然惊慌地站了起来,怔怔地看着自己的手,手上有血,血已经干了,干成了一片暗红的印迹。他……他呢?她叫了一声,突然疯了一般向门口冲去。
  拦住她!老警察说。
  小警察立刻冲上去揪住了她。她在小警察手里拼命地挣扎着,嘴里不停地喊,放开我……我要……他……他在哪……他在医院抢救,老警察冷冷地说。
  他没事儿吧?她冲到老警察面前,他怎么样了,啊?他没事儿吧?老警察无动于衷地看着她,没做声。
  她失神地望着老警察,慢慢地蹲了下去,突然捂住脸俯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
  4
  她没想到自己这一刀下去会捅出这么大的影响。
  她很快就出名了。先是单位把她树为了先进典型,然后教导员就领着她到处去宣讲先进事迹。女兵敢于杀猪的事迹立刻在部队传扬开来了,各单位纷纷邀请她前去作报告,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有人围上来争睹巾帼英雄的光辉形象。她没想到杀猪竟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的荣誉,更没想到自己竟然一下子就成了大家学习的榜样,她感到很兴奋。起初,她还曾如实地告诉教导员,说自己当时很害怕,是班长握住她的手才把猪杀死的。但教导员不让她那样说,教导员让她说自己虽然开始也有些害怕,但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耳边响起了毛主席“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教导,眼前出现了无数英雄人物的高大身影,她顿时浑身充满了力量。于是,她把猪当做“帝修反”,怀着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勇敢地把尖刀刺进了敌人的心脏。她就是这样,从不敢杀猪到敢于杀猪,从一个不懂事的女兵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无所畏惧的革命战士。开始这样讲的时候,她心里还有些忐忑,但她很快就习惯了。讲多了,连她自己也相信自己当时真的是想起了毛主席的教导,真的是看见了那些英雄,真的是自己捅进了那一刀。随着一遍又一遍的讲述,她一遍又一遍地体验着这个过程。久了,在这种体验的充盈下和鼓舞下,她对杀猪竟有了几分跃跃欲试的期待。
第61章 杀猪的女兵(2)
  炊事班每隔一段日子就要杀一头猪,以前杀猪都是班长亲自操刀,但现在已经改为由她操刀了。第二次杀猪时,她虽然还是那么紧张害怕,但却没用班长动手。渐渐地她不再害怕杀猪了,接下来她就对杀猪习以为常了,直到后来,她已经能从杀猪的过程中体会到一种特殊的快感了。虽然她现在经常在外面开会,越来越难得在炊事班干活了,但每到杀猪的日子,她准会及时赶回来。她的手法已经十分熟练,无论多大的猪,无论多野性的猪,她都会在几分钟内干净利落地把它放倒。杀猪,在她手里已经逐渐地演变成了一种艺术。她开始迷恋这种杀戮的艺术了。自然要先喝一大缸酒,待酒精在身体里燃烧起来,待精神在燃烧中亢奋起来,这时她就可以出场了。她知道此刻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她,所以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很精心——先看准位置,然后选择时机快速出刀,可以体会一下刀尖刺进皮肤的感觉,再感受刀刃怎样穿过血管肌肉直抵心脏。刀尖最好在心脏这里停留一下,然后再用力扭动手腕,旋转出一个三百六十度来,之后迅速把刀拔出来。拔刀的时候动作一定要快,如果节奏掌握得好,刀拔出来之后上面几乎不见血,她更是浑身上下干干净净滴血不沾。当她干净利落地做完这一套动作转身离开之后,血才会突然间喷涌而出。每当这时,身后就会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
  后来,她就认识了上级机关负责给她整理事迹材料的组织干事。组织干事人很温和,很照顾她。经常找她唠一唠,工作、学习、生活什么都唠,然后就会把她说的一些事补充进事迹材料里。
  有一次,组织干事问她杀猪有没有碰到过阻力?她问什么阻力?组织干事说就是不支持女兵杀猪,说个风凉话什么的。她说没有。组织干事说你好好想想,任何新鲜事物出现的时候都会有阻力的。她想了想,说真的没有。说罢扑哧一声笑了,说你不知道,原来我们班长可看不起女兵了,我就是气班长看不起女兵才赌气要求杀猪的。组织干事忙问班长是怎么看不起女兵的。她就笑着把班长说的“实在不行了男女才一样”的话学给组织干事听,把组织干事也逗笑了。
  令她没想到的是,组织干事笑完就把班长当做反面典型写进材料里去了。她看见材料吓了一跳,说不行,她不能这样讲。
  组织干事就问有没有这回事?她说有这回事。
  组织干事说有这回事就行。
  她说不行,班长对我那么好,我不能说班长坏话。
  组织干事就对她说,你现在是先进典型了,政治上应该成熟起来。你们班长的思想的确有问题,这样讲出来可以使材料更生动,可以使更多的人受到教育。
  看她执拗着仍然不肯答应,组织干事又说,你怎么就不明白呢,从你被树为典型的那天起,你讲什么怎么讲就不能由你个人说了算了,得由组织上来决定。换句话说,这已经不是你个人的事,而是组织上的事了。
  见她眼泪哗哗往下淌,就又哄她,说你看这样好不好,在外单位就按新稿讲,在本单位暂时还按老稿讲?她这才勉强答应了。
  后来,她曾经无数次地想,如果她当时坚持不讲,结果会不会好一些呢?她不知道,这种事不是她能想象出来的。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那样的话,她就不会这样内疚了,不会总觉得是自己把班长给坑害了。
  5
  班长的复员命令是和她当班长的命令一起下的。接到命令那天,她在营房后面的小山上独自坐了大半天。太阳下山的时候,她看见班长沿着小道上来了,一直走到了她面前,坐在了她的身边。他们一起默默地看着太阳向山下滑落,看着看着她的眼泪就流了出来。
  她说,班长,对不起,我不该把那些话告诉别人。
  班长却笑了。班长说,其实那话是我爹说的。我娘死得早,我爹一个人拉扯着我们四个孩子,又当爹又当娘,炕上地下都得干,后来连纳鞋底子我爹都会了。有人夸赞我爹,我爹就说,呸,哪个公鸡不想出去打鸣乐意趴窝里下蛋,这不是逼得实在没法子了吗?告诉你吧,什么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是实在不行了男女才一样呢。
  她说,班长,都怪我。班长说,给我卷根烟。
  她说,班长,我没想到会这样。班长说,给我卷根烟!
  她说,班长,我心里难受。
  班长说,听见没,给我卷根烟!
  她一边抽泣着一边接过了班长的旱烟袋。她早就跟班长学会了卷旱烟。平常没事时,她总喜欢拿班长的旱烟袋练手,一根接一根地给班长卷旱烟,让班长可劲儿地抽。班长也总夸奖她旱烟卷得好,说是比他这个老烟筒子卷得还好。但今天,她却怎么也卷不上了,好不容易刚卷起来,手一抖又散掉了。
  班长说,要走了,就想再抽一根你卷的烟,怎么这么不给面儿?她就嘤嘤地哭。
  班长说,你看你,把我的烟袋都弄湿了。赶紧把脸擦干,别哭了。她听话地止住哭泣,把脸擦干了。
  班长说,给我卷根烟。
  她屏住呼吸认认真真地卷了一根粗大的旱烟,伸出舌尖仔细舔湿纸边边,沾牢之后双手递给了班长。
  班长把烟叼进嘴里,狠抽几口说了句好。
  天黑下来了,月亮还没露脸,只有班长的烟头一闪一闪地发出幽幽的亮光。
  班长吐出了一口烟,说,炊事班这活不好干,今后你脑袋不能闲着,得琢磨事儿。
  她说,嗯。
  班长说,炊事班这几个男兵个个都是把手,干活没得说,但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你得敬着他们,还不能让他们把你给拿巴住。
  她说,嗯。
  班长说,有事多跟大个子商量,别看他嘴拙,心里有数。她说,嗯。
  班长这根烟抽完了,她又卷了一根递给班长。班长叼在嘴里半天没点,突然转过头说,还有句话你兴许不爱听。
  爱听,她说。啥话都爱听?啥话都爱听!
  那你就听班长一句话,班长认认真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今后别再杀猪了。
  她愣住了,呆呆地看着班长,没想到班长说出来的竟是这样一句话。
  看到她不解的眼神儿,班长不由叹了口气,说,我就知道你不能爱听,你现在正在兴头上。
  为……为什么?她问。
  为什么?因为这压根就不是女人该干的活。班长说,女人就该做女人的事,做男人的事会伤了阴气。有些话你现在可能还听不明白,但是我得告诉你,女人最怕的就是伤阴气,阴气伤了,女人的味道就没了。
  班长,你不是一直都在帮我吗?
  我那是没办法。班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从根上说这事都怪我,怪我使气将你,才把事情弄到现在这个地步,结果这一步臭棋把你我两个人都将死了。我现在倒是没啥了,反正也要走了,你今后可怎么办?
  班长扭过头来看着她。她从没见过班长的这副神情,目光中充满了愧疚、怜惜、关爱和深深的忧虑。班长说,我知道你心里一时还扭不过来这个劲儿,这没关系,如果你信得过我这个班长,如果你相信班长是为你好,那就听班长一句话,赶紧培养个男兵接手,趁早把杀猪这活交出去吧。
  6
  当初我就该听班长的话,她说。你说什么?老警察警觉地问。
  她就又呜咽起来,说我要是早……早听班长的话……就好了。你说的班长,他人在哪?老警察盯住了问。
  不知道,她使劲儿摇着头说,我跟大家断了联系,我把跟所有人的联系都掐断了。眼泪从她的脸上哗哗地流淌下来,她抽泣着,我早就该……听班长的话。
  她没听班长的话。不是因为信不过班长,而是因为偏巧就在那会儿,她喜欢上了组织干事。她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组织干事竟扎进她的心里拔不出来了。组织干事那张白净文雅的脸整日里在她眼前摇晃,晃得她心神不宁,干什么都走神儿,动不动就发愣。她开始编造各种理由往组织干事面前跑,制造各种跟组织干事偶遇的机会。没办法,她就喜欢看他的样子,就愿意听他说话,就想单独跟他待在一起。她心里很清楚,自己跟组织干事之间最主要的联系就是杀猪。如果没有这件事,组织干事就不会关注她,不会总找她谈话了。所以她咬住劲儿硬是没听班长的话。她不能放弃杀猪,她需要有理由能跟组织干事继续交往下去。她拗不过自己,也不想拗着自己。
  她觉得她跟组织干事交往得很顺利。组织干事一直都对她十分温和、体贴,对她方方面面都关怀备至。她什么话都跟组织干事说,组织干事也总是耐心地倾听,然后再条理清晰地为她分析情况,给她出主意,帮她化解问题。这使她感到很温暖,常常体会到一种被爱着、被呵护着的满足感。她相信他也同样地爱着她,否则不会对她那么好。每当想到这一点,她心中的幸福感就会油然而生,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若不是无意中听到了组织干事和那人的对话,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从梦中惊醒过来呢。
  那人问组织干事,个人问题有谱了吧?组织干事说哪有谱,你也不给帮个忙。
  那人说得了吧,你还用我帮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知道什么?
  知道你早就把好的挑出来留给自己了。哪有的事,哪个好?
  就是那个。哪个?
  那个先进典型。
  她呀?组织干事笑了,她不行。
  怎么不行?她现在多红,谁不知道她呀。红有什么用?你敢找她?
  有什么不敢的?可惜我没那个艳福。
  她可是个杀猪的?你敢找个杀猪的女人给自己当老婆?哈哈你这家伙!不过倒也是,女人杀猪是有点太那个。
  就是嘛,你想想看,身边躺着个杀猪的女人,谁能睡着觉?哎,都说你们俩有点那个意思呀。
  那是不了解情况瞎猜测,我那是工作接触。敢说你一点都没那意思?
  没有,一点都没有。
  不可能吧,她长相挺好的。
  长相好有什么用?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连她的手都不敢碰,那可是一双杀猪的手呀。也不知道是我神经过敏还是怎么着,我总闻着她手上有股子味儿,腥蚝蚝的,想想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也不知道自己回来后为什么要站在那一遍一遍地拼命洗手。直到大个子来叫她,她才想起今天还有人来观摩杀猪。时间来不及了,她没喝酒就拎着那把杀猪刀出去了。看见周围围观的那些人,她的心里突然生出了一层厌倦。
  没有酒精的燃烧,没有那种微醺的兴奋,她觉得身子又软又乏。好在今天这只猪不大,也还安静。她不假思索地举起刀,只想快点结束眼前这一切。刀朝着猪的脖子刺下去了,但就在刀尖刺进皮肤的那一瞬间,猪突然把头扭向了一边。她本该盯紧猪及时调整动作的,但她神情恍惚根本就没防备。她失手了,刀没捅进去,只把猪脖子划出了一道口子。
  猪愤怒了,拼命地挣扎着发出令人恐怖的嗥叫。在人们目瞪口呆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猪竟然挣断绳子逃脱了出来。眨眼之间,这只疯狂的猪就瞪着血红的眼睛,带着脖子上那条血淋淋的大口子,向人群冲了过去。场面顿时大乱,人们惊呼着四处逃散开来。
  她不知所措地看着眼前这混乱的情景,浑身一软,手里的刀砰然落在了地上……从此,她再也不肯杀猪了,无论谁劝说也没有用。组织干事曾代表组织上来做她的思想工作,试图劝说她。但她的目光令组织干事不寒而栗,那目光太冷了,活像一把寒光闪闪的杀猪刀。她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有,组织干事再能说会道也只得败下阵来,落荒而逃。
  不再杀猪,她自然就失去了价值。她不再是先进典型了,组织干事也不再找她谈话,不再关怀她了。她很快就调离了炊事班,到手术室去当了一名器械护士。
  但护士没当多久,她就提出了转业。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转业,有人猜测是因为一句话,她在手术台上递器械时手重了一些,主刀医生随口说了她一句:“轻点,这又不是杀猪。”当时她什么也没说,但第二天就递上了一份转业报告。
  7
  警察把她带走的时候,她请求把那只搪瓷缸子带上。小警察冷笑,说带它干什么,那里边可没有酒给你喝!老警察走上前,拎起缸子打量着,问,是部队发的吧?她点点头。老警察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又问,你当过兵?她又点了点头。老警察就把缸子扔给她,说,拿着吧。
  其实这只缸子是班长的,她第一次喝酒用的就是这只缸子。班长复员之前,她用自己的缸子把班长这只给换下来了,说要留个念想。后来,她转业来到了这个偏远的小城,一个远离亲人,远离熟人,她一个人也不认识,也没有一个人认识她的地方。她把自己与过去的一切联系都切断了,却独独没舍得丢掉这只缸子,就给自己留下了这么一点念想。
  她一直用这只缸子喝水。丈夫曾经给她买过各种各样的杯子,不锈钢的,紫砂的,麦饭石的,磁化保健的,真空保温的,纳米抑菌的……只要一出新品种,丈夫就会给她买回来,央求她用新的换掉旧的,但她就是不换。
  她是在来到小城之后才与丈夫相识的,那会儿正是她感到最孤独最无助的时候。
  小城太小,太小的地方人与人之间的缝隙就格外狭窄,关系也格外绵密。在小城里,面上行走的人大多互相认识,即便不认识,细究起来也总能顺着这根藤摸到那个瓜,最终找到能把双方联结起来的根系。小城人因此很认亲,很习惯用认亲的方式来确认陌生的面孔。她没被确认,因为顺着她这个瓜找不到任何一根藤。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像异物一样孤独地在这个小城中漂浮着。
  就在她没着没落地漂浮着的时候,她遇到了从外面回到小城工作的他。他虽然也是小城人,但因为在外面待久了,就没有小城人那么认生。又因为自己也在外面漂泊过,就对漂泊到小城来的她感起了兴趣。
  起初,她对他并没什么感觉,只是因为害怕孤独,就接受了他伸过来的手。她心里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这不是爱,知道自己有爱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但却舍不得说破。她是太贪恋这份温暖,太需要有人陪伴了。直到有一天,他拉住她的手,把脸埋进她的手里,喃喃地诉说着向她求婚,她这才慌了。她猛地抽回手,孩子般地把手藏在了背后。他却并没退缩,轻声安慰着她,哄孩子一样地把她的手又拉到了前面。然后,他就俯下身来疯狂地亲吻起她的双手。她失神地看着他的举动,顿时脸色变得煞白。完了,这下子全完了,她想,他会闻到自己手上的气息,会闻到自己的过去,他马上就会……就会……她不敢想下去了,只觉得浑身发软,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如同做梦一般,她听见了他的声音。他说,知道我是怎么注意到你的吗?是因为你的手,你的手长得太漂亮了。他说,答应我,把你的双手交给我吧,我想一辈子看着她,守着她,爱着她。那一刻,她听见自己的身体里发出了一声轰然巨响,长久以来一直堵在心口的那些东西顷刻间坍塌了融化了,化成了汹涌的泪水倾泻而出。她失声痛哭起来,毫不犹豫地扑进了他的怀抱。
  你俩婚后感情怎么样?小警察端坐在审讯桌后面问。还可以,她回答。
  经常发生冲突吗?
  不。
  请你说清楚点,小警察说,是不经常发生冲突还是没有冲突?
  ……应该算是没有吧?
  什么叫“应该算是没有”?小警察不耐烦地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请你回答问题干脆点。
  我是说,她说,我是说我们没有发生过大的冲突。
第62章 杀猪的女兵(3)
  他们之间的确没有发生过太大的矛盾冲突。他对她很好。她虽说对他没有多少激情,但从来也没讨厌过他。跟他结婚对她来说并不勉强,她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年轻了,所以早就不再奢望能找到当年对组织干事产生的那种感觉了。何况以她后来的经验看,当年的那种感觉多少有点虚幻,有点显得不那么真实。
  婚后的生活很庸常,这正是她要的日子。丈夫工作稳定,对她不错,也顾家。虽然丈夫有着满身的机关习气和满脑袋往上爬的心思,但做人还够端正,所以上上下下人缘很好,这就足够了。她性情也温和,在外从不逞强拔尖,在家更是低眉顺目。骨子里,她其实是个挺安静,挺少麻烦,挺容易满足的女人。在一起过了这么些年,他们夫妻俩除了偶尔拌上几句嘴,几乎都没大声吵嚷过。只是最近的这段日子,丈夫不知怎么突然就改了性了,一在外面喝多了酒就回家来耍酒疯,朝着她没头没脑地大喊大叫乱发脾气。
  她不知道丈夫的变化究竟是从几时开始的。她是在发觉了之后才猛然想起,丈夫这个样子已经有些日子了。一段时间以来,丈夫几乎每天都在外面喝酒,毫无节制地喝酒,简直是逢酒必喝,喝酒必醉,醉酒必耍酒疯。她感到很吃惊,丈夫怎么忽然之间就变成了一个很物质,很追求世俗快乐的人了?怎么忽然间就变成了一个对老婆蛮不讲理的男人了?
  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老警察问。她摇摇头。
  你们之间没交流过?老警察又问。她又摇了摇头。
  那你认为是什么原因呢?
  她迟疑了一下,说,可能是他工作上压力太大了。他工作压力很大吗?
  应该是吧,她说,他现在正处在提拔的关键时候,竞争挺激烈的,他心理上的压力肯定很大。
  你想过别的原因吗?老警察问。
  她低下头没答话。
  你想过,老警察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怀疑他有外遇了。她只看了老警察一眼,就深深地垂下头,什么话也不肯说了。
  8
  起初,她真的怀疑丈夫是有外遇了。没有任何证据,只凭女人的感觉,因为丈夫毫无来由地忽然间就不肯再碰她的身体了。
  丈夫一向都很迷恋她的身体。在他们漫长的婚后生活中,只有身体是她与丈夫之间交流得最多,交流起来最轻松愉快,最畅通无阻的一个方面。开始,她对丈夫的变化并没有太在意。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动的女人,她习惯了等,等丈夫的兴致,等丈夫兴起时带着她走进他们的游戏。从前,丈夫不仅从来不会让她等到心焦,反倒常常会因为游戏太过频繁而弄得她心烦。但这阵子,她已经心焦了许久了,却丝毫不见丈夫表现出一丁点的兴致。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每天晚上独自躺在床上等待丈夫了。从前的那些年里,她已经习惯了同丈夫一起上床,被丈夫搂着入睡。如今,丈夫却每晚都能找出足够的理由,坚决不肯跟她一起上床。她注意到丈夫现在总是要等到她兴致全无昏昏欲睡了的时候,才会蹑手蹑脚地爬上床来,而且总是小心翼翼地尽量与她的身体保持距离,生怕碰到她。只要她这边有一点动静,丈夫就赶紧闭上眼睛做入睡状,那架势就像是怕被她抓住,怕被她给胁迫了似的。
  她早上醒得早,醒来之后总习惯躺在那里懒一会儿床。常常在这个时候,她的身体就会有所期待。但她不会叫醒丈夫,她照例会等,等丈夫自己醒过来。她会在丈夫睁开眼睛的第一时间,适时地转过脸去,温情地对着丈夫微笑。从前的日子里,只要在清晨里看到她这样的微笑,丈夫就会解意地把她搂进自己的怀里。但现在,丈夫只要一睁开眼睛就慌慌张张地赶紧翻身下床,一刻也不敢在床上耽搁。她当然看得出来,丈夫是在尽量躲避她,生怕看到她期待的微笑,生怕被她的微笑给纠缠住了。
  羞恼和怨恨就在那一个个孤独焦躁的夜晚,和一个个清冷失望的清晨里迅速地滋生出来,渐渐地积累起来了。
  她想不明白丈夫这是怎么了,她想要找到答案。最初,她还以为丈夫是因为工作太累了,就尽量不打扰丈夫,只安排丈夫好好休息。接着,她又怀疑丈夫是人到中年体力下降了,就想方设法煲汤熬药地给丈夫补养。直到后来,她才看出事情有些不对头了。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丈夫的身体并不是没有冲动。这个发现令她大大地吃了一惊:丈夫竟然一直是在竭力克制着自己身体的冲动,一直是在有意地躲避着她!她一下子彻底蒙了。
  她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只有“外遇”这两个字能解释得通丈夫的行为了。外遇——这是她所能想到的唯一的,也是她认为最坏的一个答案。只是那时她还不知道,这个答案对于她来说其实并不是最坏的。
  像所有奋起保卫自己的女人一样,她开始寻找丈夫“外遇”的那个人。虽说她不是一个很有办法的女人,但再没办法的女人碰到这种情况连头发稍都能长出精神头儿来。那段日子,她什么招都想了,什么招都用了,但折腾来折腾去竟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找到,好像压根就不存在这么个人似的。这也太没有道理了,丈夫并不是一个特别严谨的人,怎么就能把事情做得这么天衣无缝?
  如果她能找到丈夫“外遇”的那个人,找到那个与自己对抗着的力量,这件事兴许还会有解。只要目标清楚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总还是有的。但她找不到目标,她就像斗志昂扬地进入了战场,却发现四顾无人,心里顿时就虚空了,就不知所措了。在部队时,她常听人这样说:与敌人面对面地进行战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明知有敌人,却不知道敌人会在什么时候出现,会在什么地方出现。此刻,她正是陷入到了这样一种可怕的困境之中,这使她变得越来越敏感多疑,越来越神经兮兮的了。答案就在那一个又一个神经兮兮的日子里,在她那敏感的末梢神经的搜集下,一点一点地显露出真相来了。
  第一次引起她注意是丈夫的一句问话。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丈夫突然问她,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吃猪肉的?她打了个愣,奇怪自己明明告诉过丈夫,丈夫怎么会又想起问这档子事儿了。她按照一贯的说法回答说,我从小就不吃猪肉。丈夫就看了她一眼。她发觉丈夫的目光似乎与往常不大一样,里面好像有一些额外的东西,心里不由一沉,感到了一种隐隐的不安。
  过了一段日子之后,又有一件事引起了她的警觉。那天她从外面回来正在洗手。她经常上来那股子劲儿控制不住没完没了地洗手。从前丈夫很欣赏她爱干净讲卫生的生活习惯,常夸耀自己老婆是从手术室出来的无菌人。但那天不知为什么突然间就不高兴了,没头没脑地冲着她来了一句:我说你那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晦气,一天到晚没完没了地洗?你不会是有强迫观念症吧?她心里咯噔一下子,顿时觉出了一股寒意。
  后来,就发生了那件令她的所有担忧都得到了证实的事。她当时正在给丈夫削苹果,就是用她最喜欢的那把象牙白柄的水果刀。她削苹果是一绝,皮削得极薄,均匀地一圈一圈削下来,削过的皮却还贴在苹果上面,并不掉下来。直到整个苹果都削完之后,她才提着苹果皮的一头向上拉,皮一圈一圈地拉开之后,竟是完整的一条。丈夫在旁边看着她削苹果,先是说了句,刀法不错呀,你这刀功练了不少年吧?她心里就有点发紧,没吭声。削完苹果之后,她随手把刀插在苹果上递给丈夫。丈夫却把身子向后躲了一下没接,说你放下,别用刀这么举着,怪吓人的!丈夫的反应让她心里不免有点发慌,把刀从苹果上拔下来之后,她就下意识地拿在手里摆弄起来。丈夫在旁边瞥了她一眼,又冷不丁又冒出来一句,真怪了,没见过女的这么喜欢摆弄刀,在部队养成习惯了吧?她心里一下就明白了,丈夫是什么都知道了。她绝望地僵在了那里,浑身冰冷,大脑里一片空白。
  那一刻,她第一次想到了命。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想方设法躲着自己的过去。为了躲过去,她跑到了这么偏远的一个小地方来生活;为了躲过去,她把与过去有关的所有东西都丢弃了;为了躲过去,她跟所有的战友和熟人都中断了联系。她躲了这么些年,满心以为自己已经躲过去了,满心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被过去纠缠了。但没想到,过去竟像个鬼一样地一直在后面悄悄地追踪着她,一直在暗地里窥视着她。直到当她以为过去已经从她的生活中永远消失了的时候,过去才狞笑着出现在她的面前,毫不留情地再次出手打碎了她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命?
  她默默地看着丈夫,看着这个当初并没有令她产生激情,但在婚后的日子里却逐渐使她感到了依恋的男人。她之所以一直在努力寻找丈夫的那个“外遇”,一直想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她想保住自己的丈夫,想保住自己的生活。她已经习惯了和这个男人生活在一起的日子,她不想放弃。只是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面对的竟然不是“外遇”而是“过去”。对于她来说,“外遇”这道题或许还会有解,但“过去”却是一道死题,一道永远无解的题。她悲哀地想,如果有可能让她进行选择的话,她倒宁愿选择丈夫有“外遇”,也不愿意选择这个答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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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杀猪的女兵(4)
  无论绕多大的圈子,最后总要回到最关键的这个问题上:怎么会动了刀子?
  她无奈地看着老警察,知道没人会相信她的话,谁会相信一次没有冲突,没有预谋的行凶?
  你少来!丈夫差点把她甩了个跟头。我他妈的就不信了,今儿个老子不让你见识见识,你还真就不知道马王爷到底长了几只眼!丈夫踉踉跄跄地奔向酒柜,伸手就拎出来了一瓶二锅头。
  她冲上去,从丈夫手里把瓶酒夺了下来,说,你不能再喝了。丈夫说,你凭什么不让我喝?我能喝!
  她说,我知道你能喝,能喝也不能这么喝呀,喝多了伤身体。
  身体?丈夫忽然没来由地冲动起来,拍着胸口说,老子身体好着呢,没病!
  她说,身体好也不能这么喝呀。丈夫说,你不相信我没病?
  她说,我相信。
  你不相信,丈夫说,我看出来了,你根本就不相信!她说,我再相信也不能由着你这么喝呀?
  丈夫就说,你看我没说错吧,你就是不相信!她说,那我怎么说你才能承认我相信?
  怎么说都没用!丈夫凑到她面前说,我告诉你,我真的没病,我什么病都没有,你得相信我,我有诊断书,我明天就能把诊断书拿来给你看。
  好吧,她无可奈何地说,明天看你的诊断书,那你今天先别喝了。丈夫说,那你相信我没病了?
  她说,你不喝这瓶酒,我就相信你没病。丈夫说,那我就不喝了,你喝。
  她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会喝酒。会喝水不?丈夫问。
  她心里一沉。
  会喝水就会喝酒。丈夫把酒倒进了她的搪瓷缸子里,然后推到她面前说,喝,跟喝水一样,用嘴,一口一口地喝。
  没什么可怀疑的了,丈夫连说出的话都跟班长一模一样,她明白丈夫为什么非要逼她喝酒,为什么非要把酒倒在这个缸子给她喝了。她默默地捧起搪瓷缸子,轻轻地抚摸着边沿掉瓷的地方。她熟悉这个缸子,熟悉这个缸子上的每一道划痕和每一处破损。手捧着这只装满了白酒的缸子,闻着散发出来的浓烈的酒香,她一下子就被拉回到从前那些已经离她很遥远了的日子,心中不禁充满了绝望。
  我不想喝,她说。
  不想喝就说明你不相信我,丈夫蛮横地说,你不想喝,那,那就……我喝!你真的非逼我喝了这些酒?她怀着最后的一线希望问。
  丈夫醉眼蒙眬地看着她说,你喝,我就想看看你到底能……不能喝酒,到底能……喝多少酒……眼泪突然从她的眼里涌了出来,不是一条条一线线,而是一层层一片片,瀑布般从她的脸上奔涌下来,把所有的哀伤和希望全部淹没了。
  她冷冷地看了丈夫一眼,突然举起缸子,仰着头咕咚咕咚地一口气把酒喝了个精光。
  喝完再看丈夫时,竟发现丈夫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她不知道自己呆呆地坐了多久。她只记得自己又体会到了那种熟悉的微醺的感觉,头有些发胀,太阳穴两边打鼓一般“咚咚咚咚”地敲响着,敲得她浑身燥热。每一个细胞好像都被鼓声给敲醒了,周身的血液似乎都被鼓槌给点燃了,整个人像被激活了一般进入了一种跃跃欲试的亢奋状态。
  渴,嗓子眼儿里火烧火燎地还想喝点什么。她左右看了看,把剩下的酒都倒进搪瓷缸里,一仰脖全部喝了进去。
  她看见了那把刀,那刀正静静地等待着她。她拿起刀试了试刀刃,起身拎着刀走了出去。
  一见她出现了,周围观摩的人群立刻就安静了下来。她知道,此刻所有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她的心里涌动起一种久违了的备受关注的兴奋。她开始用目光寻找那只捆好的猪,但却没有找到。这让她很诧异,她杀过那么多次猪,从来都是男兵把猪抓住,把猪捆得结结实实之后,再喊她来捅那最后的一刀。可这会儿男兵们怎么都不见了呢?她忽然明白了,男兵们都走了,他们不干了。男兵们总是替她抓猪捆猪让她来杀,结果荣誉都给了她一个人,从来都没有男兵们的份儿,他们一定是不愿意再这样继续下去了。只好自己去抓猪了,她的心里不免有些发慌。她看着那些猪,那些猪也在看着她。忽然,一只猪睁大眼睛喊,干什么你?把刀放下!
  她有些发愣,这个声音听起来是那么的熟悉。她不想把刀放下,但不知为什么这个熟悉的声音对她有一种很强的约束力。正在她犹豫着是不是该把刀放下的时候,听见那个声音又说,说你多少次了,没事别玩刀!这下她听出来了,是她的丈夫!可她的丈夫为什么要用猪的面目说话呢?她使劲儿地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仔细一看,眼前果然是自己的丈夫,这才松了口气,乖乖地把刀放在了桌子上。丈夫重新闭上了眼睛,翻过身来继续睡觉,嘴里还嘟囔了一句,像个杀猪的似的……
  杀猪的,这话像刀子般猛然刺中了她。她呆呆地站在那里,感受着锋利的刀刃穿透了自己心脏,感受着心脏痉挛着发出阵阵的绞痛……丈夫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了,其实丈夫早就知道了。这样也好,她想,她再也不用瞒天瞒地地过日子了,反正这种日子她也过累了,过够了,不想再这样过下去了。她企图用双手捂住疼痛的胸口,却发现那个地方已经变成了一个大窟窿。她赶紧低头看去,不由大吃了一惊——透过那个大窟窿,她看见了许许多多瞪着黑色小眼睛的猪!
  杀猪的,她突然笑了,丈夫说她像个杀猪的,其实她本来就是个杀猪的。她当然听得出丈夫口气里那深深的鄙夷。可他凭什么鄙夷她?那可是她一生中最辉煌、最光彩照人的一段日子呢!拥有那么多的关注和羡慕,那么多的掌声和赞美,那么高的荣誉和奖励,那种感觉多好!已经很久都没有过那样的感觉了,她想,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
  有一种力量在往上顶,顶在了咽喉之间。鼻子、眼睛、耳朵都被顶得向外鼓胀着,脑袋霎时涨大了好几倍,浑身的血也像沸腾了一般上下翻滚起来了。她亢奋地站起来,四下寻找着,终于看到了那把刀。她把刀拿在手上掂了掂,又握住刀把体会了一下手感,一种熟悉的感觉立刻攫住了她。她熟练地试了试刀锋,拎着刀走了出去。
  她听见周围观摩的人群安静下来了,她知道现在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的身上来了。她感到了兴奋,心跳加快,血管贲张,心中充盈着激昂的豪情。
  她看到了那只已经捆好了的猪。她调整了一下呼吸,掂了掂手里的刀,用力攥紧刀把,使劲儿地捅了进去……
  10
  老警察很久都没说话,就坐在她的面前,一根接一根地抽烟。老警察告诉她,丈夫现在已经脱离危险了,再治疗一段时间就可以出院养着了。
  她没说话,只木然地点了点头。心想,他抽那烟肯定没有班长的大老旱给劲儿。
  很久,老警察才掏出来两份《离婚协议书》,说是丈夫带给她的,让她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问题,同意的话就在上面签个字。
  她看也没看,就痛痛快快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老警察收起《离婚协议书》,却没有马上走的意思,又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她觉出老警察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心想是不是自己的案子快判下来了?
  是不是判得很重?但她不想问,她早已心灰意懒,无论什么结果都不在意了。老警察踌躇了一会儿果然开口说,有件事我掂量来掂量去,一直拿不准该不该讲给你。
  她没吭声,无动于衷地望着老警察,心想,告诉能怎么样,不告诉又能怎么样,其实都无所谓。
  老警察说,告诉你,怕你心理上承受不了。不告诉你,又怕你永远背着一个不明不白的包袱,永远不能从过去走出来。
  她苦笑了一下,说都到这个地步了,我还有什么不能承受的?你就说吧。老警察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说,你丈夫,他什么都不知道。
  她看着老警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老警察加重语气说,他对你的过去一无所知。
  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怀疑地盯着老警察,嘴角边渐渐露出了一丝嘲讽的微笑。
  我知道你不相信,老警察说,因为这样就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对你的态度发生变化。你怀疑过他有外遇,但是你很快就推翻了自己的猜测。你是对的,他的确没有外遇,应该说,他一直对你都很有感情。
  ……?
  你想知道他没有外遇为什么还要疏远你,你就想到了那上头。但是你想错了,他根本就不知道你从前的事。
  这不可能……
  你别着急,听我把话说完。老警察盯住她的眼睛说,让我来告诉你这里面的真实原因,是因为你丈夫得了一种病。
  一种病?
  对,老警察说,一种难于启齿的病。
  她吃惊地看着老警察,怯生生地问了一句,什么……病?
  他有一次喝多了,被朋友劝说去按摩,老警察说,结果回来后就发现自己染上病了。
  我……我不知道。她慌乱地说。
  你是不知道,老警察说,他不想让你知道,他一直在背着你偷偷地治疗。老警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其实他的病已经治好了,如果那天晚上不发生事,他在第二天就能取回化验单,知道自己已经恢复正常了。如果他知道自己的病治好了,你们之间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
  怎么会是这样?她两眼发直呆呆地看着老警察,不知所措地喃喃自语着。
  她举起自己的双手愣愣地看了很久,仿佛要看明白这双手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突然,她像抓住了仇敌似的,把一双手狠狠地摔到了墙上。眼泪顺着她的面颊无声地滚落下来,她一次又一次地狠命地摔打着那双罪行累累的手。
  她的手掌迸裂开了,血流了出来,雪白的墙上留下了一片片鲜红的手印……
  (《作家》201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