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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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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谷故事_华盛顿·欧文
睡谷故事-1
赫德逊河东岸有许多宽阔的小港;内中有一个港口环抱着一个小镇,也可以说是一个乡间的小码头。河道在这里突然放宽了,被古代荷兰航海家称为「大板湖」,他们航行到这里,总是谨慎地把船帆收短些,渡河的时候总祈求圣尼可拉保佑他们。这小镇,有人称它为格林斯堡,但是它比较通行比较正式的名字是「流连城」。听说这还是从前那时候,近乡的好主妇们给它取了的名字,因为她们的丈夫在赶集的日子总是在镇上的酒店里流连忘返。虽然有这一说,我并不敢保证确定如此,我不过白提这么一声,为了要这篇记载绝对精确可靠。离这座村子不远,也许有二哩之遥,有一个小山谷,其实也就是高山之间的一块盆地,这是全世界最幽静的境地之一。一条小河平滑地穿过这块盆地,流水的喃喃细语正够催人入睡;还有就除非偶尔听见一声鹌鹑叫,像吹哨子似的,或是一只啄木鸟喳喳作声啄着树干,此外几乎从来没有别的什么声响打破那一致性的平静。
我记得我小时候第一次猎松鼠,是在那山谷的一边的一个核桃树林里,高树参天,浓荫匝地。我在正午信步走入林中,那时候整个的自然界都特别安静,我吓了一跳。听见我自己的猎槍轰然吼了一声,打破了四周的安息日的寂静,愤怒的迥声震荡不已,把那槍声延续下去。万一有一天我想退隐,想溜到哪里去躲开这世界的烦恼,静静地在梦中渡过残生,我不知道有比这小谷更好的地方了。
这地方是那样安闲得近于无精打彩,此地的居民是最初的荷兰籍移民的后裔,他们又具有一种特殊的性格,所以这幽僻的山谷一直有「瞌睡窝」之号,这里的田舍郎在附近一带被称为「瞌睡窝儿郎」。仿佛有一种沉沉的睡意笼罩在地面上,朦胧如梦,连大气里都充满了这种气质。有人说这地方在移民初期被一个德国北部的医生施魔法镇住了;又有人说在赫德逊发现这地域之前,有一个老印第安酋长,是他那一个部落的先知或是神巫,他总在这里举行会议。这地方确是仍旧被某种巫魔的法力所统治着。当地的人民精神上受了它的蛊惑,使他们永远怅惘若梦地走来走去,他们喜欢相信各种神奇的传说;他们时常灵魂出窍,时常看见幻景,又常常看见异象,听见空中的音乐与语声。整个这一个地带都有许多地方性的传说,有鬼的所在,以及神秘朦胧的迷信,这山谷里发现流星与彗星的次数,比国内任何地方都要多;噩梦的女妖,也最爱在这里兴风作浪。
然而在这被迷蛊的地区内,神通最广大的一个精灵却是一个骑在马上的无头鬼。它似乎是一切空中的鬼神的总司令。有人说它是一个德国赫斯骑兵,在革命战争期间一个无名的战役中被炮弹打掉了脑袋;所以从此以后,永远被乡下人看见他在幽暗的夜中匆匆掠过,仿佛御风而行。他出没的所在不仅限于这山谷内,有时候还伸展到附近的大路,尤其是离这里不远的一个教堂附近。此地有些最可靠的历史学家──他们曾经谨慎地收集整理一切流传着的与这鬼有关的事实──他们坚持着说这骑兵的身体葬在教堂外的坟场里,所以他的鬼魂每夜从这里出发,驰骋到战场上去找他的头颅;有时候他像午夜的狂风一样,疾驰着经过瞌睡窝,那是因为他耽搁得太久,急于在天明前赶回坟场。
这流传已久的迷信,内容大致如此。它曾经供给许多材料,在这鬼影幢幢的地区制造出许多荒诞的故事;乡下人围炉夜话的时候,都称这鬼怪为「瞌睡窝的无头骑士」。
我曾经提起此地的居民常会见神见鬼,但是这并不限于这山谷的居民,任何人只要在这里住过一个时期,就会染上这种倾向──这确是很奇怪。他们进入这瞌睡沉沉的区域之前,不管怎样清醒,不久就必定会吸入空气中的魔魇影响,开始变得幻想丰富起来──做上许多梦,又看见鬼魂显形。
我对于这安静的一隅也是满口赞美,不遗余力,因为在这种隐僻的山谷里,人口、礼仪、习俗都是固定不移的──广大的纽约州里偶尔点缀着几个这一类的山谷,是荷兰人聚居之地──而同时在这营营扰扰的国土上,移民与进化的洪流在别处不断地引起各种变化;时代的潮流在它们旁边冲过,它们却视若无睹。它们像湍急的溪流边缘上的小小的死水潭;我们可以看见稻草与水泡安静地浮在那水面上,拋了锚,或是停在潭边的冒牌港口里,徐徐旋转着,潮水流经这里,也并不搅扰它们。我在瞌睡窝的睡昏昏的树荫里走过,虽然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但是我疑心那里仍旧是那几棵树,那几家人家,在瞌睡窝的荫庇下度着单调慵懒的生活。
在这自然界里天生的僻壤中,在美国历史上的一个远古时期──那就是说,约在三十年前──曾经有一个可敬的人住在这里,名叫夷查博.克雷恩;他是为了教学,所以居留在瞌睡窝──照他自已来说,是「流连」在这里。他是康湼狄格人;那一州出了许多开垦先锋,献身国家,不但开拓森林,而且开启人们的性灵,每年大批遣出边地的伐木人与乡村教师。这人姓克雷恩,克雷恩的意义是「鹤」,他这人也的确是有点像一只鹤。他身材高,而非常瘦,狭窄的肩膀,长臂长腿,一双手吊在袖子外面一里之遥,脚可以用来做铲子,全身骨胳都是极松弛地连在一起,吊儿郎当。他的头很小,头顶平坦,耳朵非常大,绿玻璃似的大眼睛,鹬鸟喙似的长鼻子,因此他的头像一只风信鸡,高栖在他细长的颈项上,仿佛在那里辨别风向。在台大风的日子,你如果看见他大踏步在小山的侧面上走着,他的衣服被风吹得膨胀起来,在他周身上下飘舞着,你也许会把他当作旱魃下降世间,或是田野里逃出来的一个稻草人。
睡谷故事-2
他的学校是一座低矮的房屋,只有一间大房间,粗陋地用木材筑成;窗户一部份装配着玻璃,一部份裱糊着习字簿的纸张,填补窟窿。空关着的时候,锁闭门窗的方法非常巧妙,把一根坚韧的树枝扭曲着栓在门钮上,再把几根木桩钉在百叶窗上:这样,如果来了贼,进来虽然非常容易,出去却有点感到为难,建筑师约斯·范·胡顿想出这主意,大概是袭用了捕鳝鱼笼子的妙处。这学校建筑在一个颇为荒凉的地方,但是风景怡人,正在一个树木浓密的小山脚下,附近有一个小河,校舍的一端生着一棵威猛的桦树。在一个睡昏昏的夏天的下午,你可以听见他的学生们的声音,低低地喃喃诵读着功课,像蜂巢里嗡嗡的鸣声:时而岔入教师的权威的声音,恐吓地,或是命令地,或是也许岔入那桦木棍子的可怖的响声,他在那里鞭策一个偷懒的学生,催促他走上繁花夹道的治学途径。说老实话,他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他永远记得那句至理名言:「不动棍子,宠坏孩子。」夷查博·克雷恩的学生确是没有被宠坏。
但是我并不要读者想象他是那种残酷的学校首长,乐于让他们治下的臣民受笞楚;恰巧相反,他惩治不法之徒,严明而能不严厉;减轻弱者的负担,加在强者身上。那种弱小的孩子,只消把棍子挥舞一下就会使他畏缩起来,那就宽大地放过他;但同时也不能循私枉法,就加倍处罚另一个坚强执拗的衣裾宽大的小荷兰顽童,这种孩子挨了桦木棒就愤懑起来,气鼓鼓地,变得固执而阴郁。这一切他统称为「向他们的父母尽责」,从来没有一次行刑后不告诉那孩子,「你将来一定会记得这件事,只要你活在世上一天,你就会感谢我。」那痛楚的顽童听到这话该觉得很安慰。
学校散课以后,他甚至于和大些的孩子作伴游玩;在休假的下午他伴送有些小些的孩子们回去,那些孩子们恰巧有美丽的姊姊,或者他们的母亲是好主妇,以善于烹饪驰名。他和他的学生们亲善,的确是于他有利。学校的进项很少,每天供给他吃面包都不大够,因为他食量奇大,虽然身材瘦长,却像一条蠎蛇一样伸缩自如,可以吞下极大的东西;为了贴补他的生活费,当地农民照这一带的乡风,凡是有孩子跟他念书的人家都轮流供给他的膳宿。他逐次在每家住一星期,在附近这地段不停地兜圈子,他现世的一切动产都包在一条布手帕里。
他这些东翁都是庄稼人,出不起钱的,他们不免认为教育费是一项严重的负担,认为教师不过是个懒汉,于是他想出许多方法来使他自己有用而又讨人欢喜。他有时候帮助农民做他们农场上较轻的工作;帮他们制干草,补篱笆,牵马去饮水,把牛从牧场上赶回来,劈柴,冬天用来生火。同时他把他在学校里的威仪与绝对的统治权都收了起来;学校是他的小帝国,但是出了校门,他变得出奇地温柔,善伺人意。他爱抚孩子们,尤其是那最幼的一个,因此母亲们都喜欢他:他像古时候那只勇敢的狮子,宽宏大量地让一只黑羊支配它,他会抱着个孩子在他一只膝盖上,用另一只脚推动一只摇篮,一摇摇好几个钟头。
除了他的种种天职之外,他还是这一个地段的歌唱教师,教授年青人唱圣诗的艺术,赚了不少雪亮的银币。每星期日率领着他选出的歌咏团,站在教堂的楼厢前面,那是他极感到沽沽自喜的一件事;在他自己看来,他完全把牧师的胜利抢了去了。他的喉咙也的确是远比任何别的做礼拜的人更为响澈云霄,至今仍旧有人听见那教堂里有一种奇异的颤抖的喉音,并且遇到一个寂静的星期日上午,连半哩外都听得见,简直在磨坊塘的对岸还听得见。人家说那怪声是从夷查博.克雷恩的鼻子里一脉相承,遗传下来的。于是那可敬的腐儒想出种种的小打算,凑合着度日──他那种巧思也就是普通所谓「不择手段」──日子倒也过得还不错。那些不明白脑力劳动的甘苦的人,都还以为他逍遥自在,生活得非常舒适。
在乡间的女人圈子里,大都认为一位教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人,她们把他当作一种有闲阶级的绅士型人物,他的鉴别力与才学远胜那些粗鄙的田郎,她们甚至于觉得他的学问仅比牧师稍逊一盏,所以他每次在一个农家出现,正值下午用点心的时候,座间总会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还会添上一碟额外的蛋糕或是糖果,或者也许还会拿出一只银茶壶来,让它露一露脸,因此一切村姑见到我们这位文士,无不笑脸相迎,使他感到异样地快乐。星期日连做几次礼拜,中间休息的时候,他在教堂外的坟场上周旋于她们之间,多么出人头地!替她们采葡萄──附近的树上爬满了野葡萄藤,把墓碑上的一切铭志朗诵给她们听,逗她们笑;或是陪伴着整队的姑娘们,在附近的磨坊塘的岸上散步;而那些比较怕羞的乡下佬羞怯地踌躇不前,都妒忌他那超群的文雅与他优美的辞令。
因为他过着半流浪的生活,他也就是一种逐户换阅的新闻纸,把地方上的闲言闲语整批地从这家带到那家;所以他一出现,谁都表示欢迎,而且他被妇女们当作一个伟大的学者,十分敬重他,因为他曾经从头至尾看过好几本书,而且他熟读哥顿.马塞所着的《新英格兰巫术史》──他极坚定地强烈地信仰那本书。
事实是,他很有一点小聪明,而又脑筋简单,轻信人言,两种个性奇异地混合在一起。他对于怪力乱神的无餍的要求,与他吸收消化它的能力,都是同样地高人一等,而他住在这被迷蛊的地区,更加助长了他这两种机能。从来没有一个故事他认为太粗俗可怕,难以置信。他常常喜欢在下午放学后躺在浓密的三叶草丛中,在小河边──那小河嘤嘤哭泣着在他的学校旁边流过──他在那里研读老马塞的那些恐怖故事,直到暮色苍茫,使那印出的书页在他眼前变成一片昏雾,然后他穿过沼泽与溪流与可怕的树林,回到他暂时栖身的那一家农家;一路行来,在这魅人的黄昏里,自然界的每一种声音都使他的兴奋的幻想力颤动起来;山坡上的怪鸱的哀鸣,预知暴风雨的树蟾蜍,发出它不祥的叫声,尖叫的猫头鹰的凄凉的鸣声,或是树丛中忽然息息率率响着,鸟雀从巢中惊飞出来,萤火虫在最黑暗的地方闪闪发光,最是奕奕有神,有时候有一只特别亮的流萤穿过他的前面途径,也把他吓一跳,如果恰巧有一只大傻瓜硬壳虫乱冲乱撞飞到他身上来,那可怜的教书匠简直要吓死了,以为他被一个女巫的信物打中了他,他在这种时候,要想淹没他那些恐怖的思想,或是想驱逐妖邪,唯一的办法就是唱出圣诗的曲调,瞌睡窝的善良的居民在晚间坐在门口,常常感到悚然,因为听见他那带鼻音的歌声,「甜蜜的音韵连锁着声声慢,」从远山上飘浮过来,或是沿着那黄昏的道路上飘来。
他这种恐怖性的愉悦还有另一种来源;和那些荷兰老妇人一同度过悠长的冬夜,那时候她在火炉边纺织羊毛,壁炉前面列着一排苹果,烤得毕毕剥剥响;他听她们说那些神奇的故事,关于鬼魅妖魔,闹鬼的田野,闹鬼的小河,闹鬼的桥,闹鬼的房屋,尤其是关于那无头骑士──她们有时候称他为「瞌睡窝跑马的赫斯骑兵」。她们也同样地爱听他所说的巫术的轶事,以及康涅狄格州往年常有的可怕的预兆,空中的不祥的异象与声音;他又根据彗星与流星占断未来,把他们吓得半死,又告诉她们那件惊人的事实──这世界绝对是在旋转着,她们有一半的时候是倒竖着!
当时确是愉快的,安逸地蜷伏在炉边的角落里,轻声爆炸着的木柴燃起的火焰,把那整个的房间映成一片红光,当然没有鬼敢在这里露面,但是这愉快的代价很昂贵,得要以他归途上的恐怖作为代价。在雪夜的幽暗可怖的白光中,有多么可怕的形体与阴影拦着他的路!──远处的窗户的燃光穿过荒田射过来,他多么恋恋地望着那每一丝颤抖的光线!──他多少次被一棵盖满了雪的矮树吓一大跳,它像一个披着被单的鬼,拦住他的去路!──他多少次听见自己的脚步声踏在雪上那一层冰冻的硬壳上,吓得缩成一团,血液都凝冻起来,而且不敢回头看,怕他会看见一个什么怪物,紧跟在他后面走着!──他多少次被树间呼着的一阵狂风刮得六神无主,以为它是那「跑马的赫斯骑兵」夜间四出扫荡!
然而这一切只是夜间的恐怖,心中的幽灵,只在黑暗中行走,虽然他这一辈子也曾经看见过许多鬼怪,而且在他孤独的旅程中,也曾被魔鬼化身为各种形体缠绕过他,不只一次,然而一到白昼,这些凶邪就都消灭了,虽然世间有魔鬼作恶多端,他仍旧可能很愉快地度过这一生,要不是遇见了一个比任何鬼怪与天下一切女巫都更使人感到困惑的东西──女人。
睡谷故事-3
每星期聚集一次跟他学习歌唱的学生中,有一个卡忒丽娜.范.泰瑟,一个殷实的荷兰农民的独养女儿。他是一个芳龄十八的少女,一朵花正开着,像一只鹧鸪一样丰满,像她父亲种出的桃子一样成熟,酥融,腮颊红艳,她远近驰名,不但是为了她的美丽,而且为了她可以承袭到巨大的遗产。然而她又还有点卖弄风情,就连她那一身打扮上也可以看得出来,她的衣服是古代与现代的时装熔为一炉,那最能衬托出她的美点。她戴着黄澄澄的纯金饰物,那是她的高祖母从萨尔丹姆带来的;她穿著古式的诱惑性的紧身肚兜;而同时又穿著一条挑拨性的短衬裙,炫示四乡最俏丽的一双脚与脚踝。
夷查博.克雷恩对女性一向心又软又疯,这样富于诱惑性的一块天鹅肉不久就被他看中了,这本来也是意中事;尤其是他对她家里去访问过她以后,更加着迷起来。那老头子鲍尔忒斯.范.泰瑟是一个最典型的兴旺的满足的慷慨的农人。他确是很少看到或是想到自己农场外的事;但是他在他的农场内,一切都是妥贴,快乐,情形良好。他对于他的财富很感满意,但是并不认为这是他值得自傲的;他以他丰饶富足的生活自夸,而并不讲究排场。他的堡垒位置在赫德逊河上,荷兰农民都喜欢窝藏在河边这种绿荫中的肥沃的角落里。一棵大榆树伸展着它宽阔的枝干,荫蔽着那房屋,在它脚下咕噜咕噜涌出一股泉水,再清再甜也没有,从一个木桶制成的小井里冒出来,然后那泉水悄悄地从草丛中闪闪发光溜过去,流入附近一条小河,那条河在赤杨与矮柳树丛中泡滚滚地流着。紧接着那庄屋就是一座巨大的谷仓,大得够做一个教堂;那谷仓里装满了农场上的宝藏,挤得每一个窗户与罅隙都仿佛要爆裂开来了;打麦的连枷从早忙到晚,在谷仓中发出震荡的回响,燕子吱吱喳喳在檐下掠过。一排排的鸽子在屋顶上晒太阳,有的抬起一只眼睛来仿佛在察看天色,有的把头藏在翅膀下面,或是埋在胸脯里,此外也有些在那里挺胸叠肚充胖子,咕咕叫着鞠着躬,在它们太太跟前转来转去。肥滑的痴重的猪只在安静的食料丰富的猪圈里咕哝着;时而有一队队的乳猪从猪圈里冲出来,仿佛要嗅一嗅外面的空气。一个邻近的池塘里浮着一队庄严的雪白的鹅,护送着大队的鸭子,整队的火鸡在农场里咯咯叫着到处跑,珠鸡烦躁地在农场中转来转去,发出它们悻悻的不满的叫声,像脾气坏的主妇们。壮丽的雄鸡在谷仓的门前来回渡着,它是一个典型丈夫,一个武士,一个高贵的绅士,它拍着它光亮的翅膀,傲然地满心欢喜地长啼着──也有时候用它的脚刨开土地,然后慷慨地把它永远吃不饱的妻子儿女唤过来,分享它发掘出来的美味。
那腐儒直咽唾沫,眼看着这些东西一到了冬天都是丰美的菜肴。在他那贪馋的心目中,每一只可供烧烤的猪跑来跑去,都是肚子里嵌着一只布丁,嘴里衔着一只苹果,一只只鸽子都被安置在一只舒适的酥饼里,睡得伏伏贴贴,盖着一层酥皮被单;鹅都在它们自己的汤汁里游泳着,鸭子都安逸地在盘子里成双做对,像亲热的夫妻一样,而且生活无忧,洋葱酱汁非常富裕,他一看见猪,就看见将来割下来的滑润的半边咸肉,腴美多汁的火腿;在他眼中没有一只火鸡不是精致地捆扎起来烧熟了,它的肫塞在翅膀底下,或者它还戴着一圈美味的香肠作为项圈,就连华美的公鸡也仰天躺着,作为席上的添菜,高举两只爪子,仿佛渴想进天堂,他活着的时候富于武士精神,是不屑于请求进天堂的。
欣喜欲狂的夷查博幻想着这一切,他又转动着他的大绿眼珠,望着范·泰瑟的温暖的家宅周围的肥沃的草原,叟沃的麦田,稞麦田,荞麦田,玉蜀黍田,结着沉重的红红的果子的果园;这时候他的一颗心渴慕着那行将继承这些土地的姑娘,越往下想,他的幻想越发扩大起来,土地随时可以换成现钱,再把那钱投资在无边的大块荒地上,在荒野中建造一座座卵石宫殿,不但如此,他的忙碌的幻想已经实现了他的希望,让他看见那花朵似的卡忒丽娜,带着一大家子的孩子,高踞在一辆货车的顶巅,车上装满了各种家用的废物,锅镬水壶都吊在下面,他又看见自己骑在一匹牡马上缓缓走着,后面跟着一匹小马,向肯塔基或是田纳西出发,或者天晓得什么地方。
他走进那座房屋的时候,他的心完全被征服了。这房子是那种宽阔的庄屋,屋脊高耸,但是屋顶低低地倾斜下来,那还是最初的荷兰移民遗传下来的风格;低低的突出的屋檐在前面造成一带走廊,天气坏的时候可以关起来,屋檐下挂着连枷,马具,各种农具,以及渔网,可以在附近的河里打渔。走廊两边筑着一条条的长凳,以备暑天使用;走廊的一端一只大纺车,另一端又有一只撩乳器,表示这重要的走廊可以派多少用场,满心惊奇的夷查博穿过走廊,走进大厅,那是这座宅第的中心,也是日常起居之所。这里有一排排华美的锡器,挂列在一只长柜上,看得他眼花撩乱。室隅站着硕大无朋的一口袋羊毛,随时可纺;另一个角落里又堆着许多夹麻的毛织物,刚织出来的,一只只玉蜀黍穗子,成串的风干苹果,风干桃子,像艳丽的彩纸条一样挂在墙上,夹衬着鲜明耀目的红辣椒,有一扇门开着,可以让他窥见最精致的一间客室,里面的椅子腿上都生着爪子,还有那些深暗的桃花心木桌子,桌椅都亮晶晶的像镜子一样,许多熨斗,各有各的铲子与火钳,上面盖着一层芦笋梢子,但是依旧掩不住那些铁器的光辉,炉台上点缀着一些假橘子与贝壳;一串串五颜六色的鸟蛋挂在炉台上面;一只大驼鸟蛋从顶正中挂下来,室隅的一只碗橱故意开着,炫示着里面的钜额的宝藏,古旧的银器与修补得很好的磁器。
夷查博一眼看见这些悦人的境界,从此就心猿意马起来,一心钻研的就是怎样使范.泰瑟的这位出类拔萃的千金爱上他。但是他干这件工作,实际上的困难很多,比古代的游侠所遇到的困难还要多,侠客除了和巨人妖人火龙之类的不堪一击的敌人战斗,此外很少有什么别的麻烦,他仅只须要通过层层的铁门,铜门,坚石的墙,走到堡垒的塔里──他的心上人禁闭在塔里,他完成这一切,就像一刀切到一只圣诞蛋糕的中心一样地容易;然后那位淑女当然答应嫁给他。而夷查博却须要赢得一个卖弄风情的村姑的芳心,她的心思曲曲折折千变万化,每每忽作奇想,而又反复无常,永远造成新的困难与阻碍;他又还得要对付整批的可怕的敌人,这些人不比神话里面的怪物,乃是真正的血肉之躯,是那许多爱慕她的乡下人,他们围困着她的每一扇心扉。彼此警惕地愤怒地互相监视着,但是一有任何新的竞争者出现,大家立即联合起来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战斗。
在这些人之间,最可畏的是一个魁梧叫嚣的豪爽的汉子,名叫亚伯拉罕,或是根据荷兰文简称为伯朗姆.范.布伦忒;这人是四乡闻名的英雄,大家争说他的神力与勇敢,他阔肩膀,双料的筋骨,短短的黑色鬈发,一张平阔的脸,相貌倒并不讨厌,带着一种谐谑与倔傲混合在一起的神情。他因为躯干奇伟,臂力过人,得到了一个「伯朗─姆.健骨」的绰号,大家都用这名字称呼他。他以骑术著名,因为他在马上像鞑靼人一样敏捷。他在赛马与斗鸡的时候永远占先;在农村生活里,体力优秀能够赢得崇高的地位,因此他是一切争论的评判人,他歪戴着帽子;宣判的时候那种神情与口吻都表示绝对不能再抗辩或是哀求。他随时准备着打一架或是找乐子,但是若论他的本心,却是恶作剧的成份居多,而并没有多少歹意;他虽然粗鲁得盛气凌人,心底里很有一点诙谐的和蔼可亲的气质。他有三四个愉快的友伴,他们把他当作一个模范人物看待,他率领他们南征北讨,周围若干里内每次发生械斗或是取乐的事,总有他们在场。天气冷的时候,他与众不同,戴着一顶皮帽子,帽顶缀着一只狐狸尾巴,洋洋自得;在乡间任何集会里,人们远远瞭见他帽子上那一簇著名的翎毛在一队疾驰的人马之间甩来甩去,大家都站在一边,提防要出乱子。有时候大家听见他那一群人在午夜飞奔着掠过那些庄屋,大叫小叫,像一队哥萨克骑兵;老妇人从睡梦中惊醒,凝神听了一会。等那一阵急遽的蹄声得得过去了,方才喊出声来,「嗳,又是伯朗姆.健骨他们那一帮人!」邻人对他的态度是畏惧与钦佩友善兼而有之;如果附近出了什么胡闹的恶作剧事件,或是粗野的争吵,他们总是摇摇头,说他们可以担保伯朗姆·健骨是幕后人。
这野性难驯的英雄久已拣中了花朵似的卡忒丽娜作为他的粗鲁的求爱对象;虽然他的谈恋爱有点像一只熊的温存抚爱,但是大家背后窃窃私议,说她并没有绝对叫他死了这条心。他的进攻确是一种信号,使敌对的候选人知难而退,如果他们不想阻挠一只狮子的恋爱,触怒了狮子;甚至于大家只要在星期日晚上看见他的马栓在范.泰瑟的马桩上,那是一个确切的标志,表示马主人是在里面求爱──用土话来说,是在献勤儿──别的求婚者就都绝望地走开了,转移作战阵地。
这就是夷查博.克雷恩须要对付的情场劲敌;即使是一个比他强壮的人,一定也会临阵退缩,一个比他聪明的人一定会绝望了。然而他的天性里幸而有一种柔韧与百折不挠的混合质;他的外貌与精神都像一只韧木手杖──柔软但是坚韧;他能屈能伸,从来不折断;他在最微小的压力下就屈服了,但是压力一挪开──他猛然一掣,又直竖了起来,依旧昂然自得。
与他的情敌公开作战是疯狂的;因为那人是绝对不肯在恋爱上受挫折的,正如那暴烈的恋人艾契里斯,那古希腊英雄。因此夷查博用一种安静的方式进攻,温柔地曲意奉承,他利用歌唱教师的身份作为掩蔽,时常到那庄屋里去,其实他并不必怕她父母多管闲事,横加阻挠──一般父母往往是恋人的途径中的障碍。鲍尔忒.范.泰瑟是一个随和的宽大的人;爱他的女儿更甚于他的烟斗,而他又是个有理性的人,一个极好的父亲,所以他一切都让她自作主张。他那善于持家的矮小的妻子也够忙的,只顾得操持家务,经管饲养鸡鸭,因为她曾经说过一句至理名言:鸭子与鹅是愚蠢的东西,非得照管它们不可,但是女孩子们能够照应她们自己。于是一方面那主妇在屋子里忙到东忙到西,或是在走廊的一端纺羊毛,那老实人鲍尔武就在另一端坐着吸他晚上的一袋烟,看着谷仓的尖顶上那一个木制小兵的战绩,那小木人手执双刀,极勇敢地在那里与风搏斗。同时夷查博就在那里向他们女儿求爱,在大榆树下的泉水边,或是在黄昏中散步,那黄昏时刻是有利于恋人的口才的。
我承认我不知道怎样求取与赢得女人的心。在我看来,女人的心永远是谜一样的令人惊叹的东西,有的心仿佛只有一个弱点,也可以说是一扇门,通到内心;而又有些心有一千条路,可以用一千种不同的方法攻下它。占领前一种,是一个伟大的技巧上的胜利,但是如果能守住后一种,那更能证明这人的将才,因为他必须在每一扇门窗后面作战,保卫他的堡垒。因此,一个人能够赢得一千个普通的心,他应当稍稍有点声望,但是一个人能够绝对占领一个卖弄风情的女人的心,那他真是一个英雄。那可敬畏的伯朗姆·健骨确实是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而且自从夷查博.克雷恩开始进攻,他显然减低了兴趣;在星期日晚间,人们不再看见他的马栓在马桩上,他与瞌睡窝的教师之间渐渐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
伯朗姆的天性里多少会有一些粗鲁的骑士风,他很愿意将这件事发展到公开战斗,依照那些思想极简单而扼要的古代游侠的方式,以单人的比武解决这问题,看他们谁有权利向这位淑女求婚,但是夷查博知道他的敌人的体力远在他之上,知道得太清楚了,自然不肯走进校场和他比武;他曾经听见伯朗姆.健骨向别人夸下大口,说他要「把那教师四马攒蹄捆起来,把他搁在他自己学校里的书架上;」他十分留心,不给他一个机会,这种倔强的和平主义非常惹人生气;伯朗姆没有办法,只好把他性格中的村野的谐谑成份发挥出来,以粗鄙的恶作剧戏弄他的情敌,于是健骨与他那一帮骑快马的党羽将夷查博作为他们迫害的对象,种种迫害的方式想入非非。他们骚扰他那迄今都很平静的领土;堵塞他的烟囱,熏跑了他的唱诗班;夜间冲入校舍,不管它怎样固若金汤,用树枝闩着门,木桩顶着窗户,进去了就把一切东西都掀翻在地;使那可怜的教师开始想着这地段的一切女巫都在他那里聚会,但是更使他着恼的是伯朗姆的利用一切机会当着他的爱人取笑他,伯朗姆有一只恶狗,他教会它带着最滑稽的神气哀号,当众介绍它是夷查博的同行,可以教他唱圣诗。
睡谷故事-4
事情就这样继续下去,过了若干时日,他并没有切实影响到这两敌对势力的地位的优劣。在一个晴朗的秋天的下午,夷查博悄然若有所思,他正在他那张高脚凳上高坐堂皇,他通常总是坐在这里监视着那小小的艺文的国土。他手里拿着一只戒尺,那是代表他的无上权威的王杖;代表正义的桦木棒横架在三只钉上,在宝座后面,使为非作歹的人永远胆战心惊,而他面前的书桌上又搁着各种走私输入的对象与违禁的器械,在懒惰的顽童身上抄出来的;例如咬剩下一半的苹果,气槍,地黄牛之类的玩具,苍蝇笼,与整队的猖獗的纸制小斗鸡,看这些情形,一定最近曾经施行过可怕的刑罚,因为他的学生们全都忙碌专心一致读书,或是狡猾地在书本后面窃窃私语,一只眼睛望着师长;整个的教室是在一种嗡嗡响着的寂静下。一个黑人突然出现,打断了这静默,这人穿著一身粗麻布衣裤,戴着个圆顶的破帽子,像麦居礼神的帽子一样,骑着一匹毛发毵毵野性半驯的小马,他用一根绳子勒着马,代替缰绳。他蹄声得得骑到校门前,邀请夷查博参加今天晚上在范.泰瑟老爷宅里举行的一个作乐的集会,又叫做「打麦耍子」;他带着庄严的神气,极力采用优美的辞句──黑人被派出去当这种小差使,往往喜欢咬文嚼字──把口信带到之后,就冲过小河,大家看见他奔窜着驰上瞌睡窝的斜坡,俨然是负着重要而又紧急的使命。
那下午的安静的教室里现在乱成一片,人声嗡嗡,教师催促学生们快点做完功课,一口气读下去,并不为了一点细故就停顿下来,伶俐的学生逃掉一半,也并不受责罚,迟钝的时而在屁股上挨一棍子,催他们快些,或是帮助他们读出一个艰深的字眼。书本随手乱拋,并不放在书架上,墨水瓶也倒翻了,板凳也推倒了,全校学生在平日下课时间前一小时就放了学,像大队的小鬼一样冲了出去,在绿色的草坪上尖声叫嚣着,因为提早获释,感到喜悦。
雅好修饰的夷查博现在至少多费了半小时装扮他目己,刷了刷他最好的一套铁青色的衣服──也就是他唯一的一套──使它焕然一新,然后对着校舍里挂着的一小块破镜子整容。他要在他的爱人面前以真正的骑士风格出现,所以他向他住的这家人家借了一匹马──他住在一个脾气暴躁的老荷兰农民家里,这人名叫汉斯.范.李帕──于是他英武地骑在马上出发,像一个侠士出游,寻找冒险的经验。但是我想,我本着真正的传奇故事的精神,应当描写一下我的英雄与他的坐骑的状貌与配备。他跨下的这头畜生是一只病废的犁田的马,它活到这年纪,几乎什么都不剩下了,就光剩下它的恶毒。它瘦脊而毛发蓬松,颈项像牝羊,头像一只钉锤;它那锈涩的马鬃与马尾都虬结成一片,毛上绊着些有刺的果子,打了许多结。一只眼睛已经没有瞳人了,狠狠地瞪着,鬼气森森;但是另一只眼睛却还有一个真正的恶魔的妖光。但是他当年想必一定是热情的,勇敢的,不然它怎么会得到「火药」这名字──除非名字完全不足信。事实是,它曾经是他主人最心爱的一匹马,那脾气暴躁的范.李帕是一个喜欢骑快马的人,大约这畜生经过他的陶融,也吸收了些他这种气魄;因为它虽然这样老迈龙钟,当地任何小牝马都没有它会捣蛋。
夷查博骑这样的马恰配身份。他的鞍蹬太短,把他的膝盖高高地拉了上去,几乎与鞍头齐平;他的尖锐的两肘像螳螂似地戳出来;他把鞭子垂直线地握在手里,像国王手里的宝杖似的,他的马缓缓地一路行来,他两只手臂一动一动,颇有点像鼓翼,一顶小呢帽压在他鼻子的上端,因为他那窄窄的一条额角只能称为「鼻子的上端」;他的黑色的大衣的底幅几乎飘到马尾上,这就是夷查博与他的坐骑蹒跚走出范.李帕家大门的时候的姿态,简直是青天白日少见的活鬼现形。
我曾经说过这是一个晴和的秋日,天色清朗平静,大自然穿上了它那华丽的金色制服,那光泽是永远使人联想到丰收的。树林已经穿上它们严肃的棕色黄色的衣裳,而有些较娇嫩的树已经被霜染成橙黄,紫色,与赤红。飞翔的雁行开始在高空中出现;人们可以听到山毛榉与胡桃树林中发出松鼠的吠声,附近割过了麦只剩下麦根的田野里,时而发出鹌鹑的忧伤的呼啸。
小鸟们在那里享用它们临别的盛宴,它们在极度的狂欢中吱吱喳喳嬉戏地从一棵灌木飞到另一棵灌木上,又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上反复无常。由于四周的食物既丰富又花样繁多,其中在那老实的雄知更鸟,少年猎人最爱打这种鸟,它的鸣声响亮而含有一种怨怼的意味;还有那吱吱叫着的山鸟,成群飞着像一片片的黑云;还有那金色翅膀的啄木鸟,头上一丛深红色翎毛,宽阔的黑色护喉甲,华美的羽毛,还有那西洋杉鸟,翅膀梢子是红色的,尾巴梢子是黄色的,头上一簇羽毛像一个小便帽,还有那蓝色的坚鸟,那喧嚣花花公子,穿著他那明快的淡蓝色外衣与白色衬衣,尖声叫着,喋喋不休,连连点头,摇摇摆摆鞠着躬,假装和树林中每一个歌唱家十分亲睦。
夷查博一面缓缓前进,他那双眼睛向来是时刻留心一切食物丰富的象征,放眼望去,欢悦的秋天充满了各种宝藏,使他非常愉快,前后左右他都看见大量的苹果,有的沉甸甸地丰饶地挂在树上;有的已经采了下来装在篮子里,大筐里,预备运到市场上去卖;有的堆成一大堆一大堆,预备榨苹果酒。再往前面走,他看见整大片的玉蜀黍田,在叶子的掩蔽下露出金色的珍珠米穗子,无异于允许他将来可以吃到蛋糕与特快布丁,黄黄的番瓜,仰天躺在玉蜀黍下面,它们美丽的圆滚滚的肚子晒在太阳里──眼见得可以吃到最精美的番瓜酥饼;他随即又经过那芳香的荞麦田,嗅到蜂蜜的气息,他看到这些东西,心头就暗暗浮起一种温柔的期望,想到精致的煎饼,抹上许多牛油,再由卡忒丽娜·范.泰瑟的有酒涡的心手加上蜂蜜或是糖浆。
于是他一面望梅止渴,画饼充饥,一面沿着山坡前进,从这一带山岭上望出去,可以看到伟大的赫德逊河上一部份最好的风景画面,大板湖宽阔的水面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像玻璃一样,除了偶尔有几处在那里轻柔地波动着,拉长了远山的蓝色倒影。寥寥几朵琥珀的云在天空中浮着,没有一点风丝吹动它们。地平线是一种精致的金色,渐渐化为一种纯洁的苹叶绿,然后再变成天宇正中的深蓝。沿河有几个悬崖,一线斜阳还逗留在那树木茂密的崖巅,使崖身石壁的暗灰色与紫色更为深沉。一只单桅船在远处流连着,随着晚潮徐徐顺流而下,船帆毫无用处,挨着桅竿拖垂着;天空亮莹莹地倒映在静止的水中,那只船就像是悬挂在半空中一样。
已经快到晚上了,夷查博方才抵达范.泰瑟先生的堡垒,他发现那里挤满了四乡最优秀最出众的仕女。年老的农人──他们自成一个种族,一律是干瘦的,脸像皮革,穿著自织的粗呢外衣与裤子,蓝色袜子,硕大无朋的鞋子,华美的锡扣子。他们的敏捷憔悴矮小的太太们,戴着密密打着皱顶的帽子,腰部束得细长,而袍身很短,里面穿著自织粗呢的衬裙,外面吊着剪刀,针垫,与鲜艳的花布口袋。丰腴的姑娘们,几乎与她们的母亲一样地古色古香,除了偶尔有一顶草帽,一根精致的缎带,或是也许一件白色衣服,露出一些受过都市文明熏染的迹象,儿子们穿著短的方形下襬的大衣,下面钉着一行行庞大惊人的黄铜钮子,他们的头发大都是依照当时的习尚打着辫子;要是他们能够得到一张鳝鱼皮来束住头发,那更是非打辫子不可,因为在这一带地方大家都认为鳝鱼皮有滋养头发的功用。
然而伯朗姆.健骨是这一个场面上最出色的人物,他骑着他最心爱的一匹马「大无畏」,这畜生也和他自己一样,充满了勇气与淘气劲儿,除了他谁也管束不住它,事实是,他是出了名的喜欢劣马,要那马专爱使坏,使那骑它的人永远冒着生命的危险,因为他认为一匹驯良的经过充份训练的马配不上一个好男儿。本书主角走进范.泰瑟宅第里庄严的客室的时候,他狂喜的眼光中骤然看到的那迷人的世界,我很乐意多费一点篇幅描写它。我不是指那些姑娘们的美貌,那成群结队的丰腴的姑娘们,妖艳地炫示她们红红白白的脸庞;我所要描写的是一桌地道的荷兰乡下茶点,在一年中最丰裕的秋季。那样一碟碟堆得老高的蛋糕,各种各样,几乎无法形容,只有经验丰富的荷兰主妇们才晓得是什么!这里有那种结实的油煎小甜饼,较柔软的油饼,迸脆的酥松的煎饼;甜蛋糕与油松饼,姜汁饼与蜂蜜饼,与世界上所有一切的糕饼。然后又有苹果酥饼,桃子酥饼,番瓜酥饼,还有一片片的火腿与熏牛肉;而且还有一碟碟的美味的腌渍梅子,桃子,梨,海棠果,至于炙鲱鱼,烤鸡,那更不用提了,再加上一碗碗的牛奶与奶油,全都乱七八糟搁在一起,也就有点像我们刚才报出它们的名字一样地杂乱无章。而又有那母性的茶壶在一切之间冒出一阵阵的热气──天哪,我说的实在太不成话!我如果要讨论这一席盛筵,必须要用上很大的篇幅与许多时间,才对得住它,而我太性急了,要想把我这故事继续说下去。幸而夷查博·克雷恩不像他的作传者一样匆忙,他饱尝每一样美味,决不辜负它。
他是一个和善的家伙,很容易心满意足感恩戴德,他肚子里装满佳肴,他的心就跟着膨胀起来;他一吃了东西就高兴起来,像有些人喝了酒一样。同时他一面吃着,忍不住把他的大眼睛向席上四面观着,格格地笑着,心里想他可能有一天成为这里的主人,操纵这奢华富丽得几乎不能想象的场面。到了那时候,他想,他立刻脱离那老古董学校;将汉斯.范.李帕与其它所有的吝啬的东翁们都嗤之以鼻,任何流浪的迂儒肥敢称他一声同志,都要被他一脚踢出门口!
鲍尔忒斯.范.泰瑟那老头子在他的宾客之间转来转去,由于满足与愉快,他的一张脸涨得多大,滚圆的,欢悦的,像秋收的时候的月亮。他的殷勤招待是要言不烦的,仅只限于握一握手,拍拍肩膀,大笑一声,然后迫切地邀请一句,「尽量吃吧,自己动手。」
现在那大厅里乐声起了,号召大家去跳舞。奏乐的是一个灰白头发的老黑人,他充任这一个地段的流动乐队,已经不止五十年了。他的乐器与他自己一样破旧不堪。他一大半的时候只在两三根弦子上刮来刮去,乐弓每动一动,他就跟着点一点头;腰弯得几乎要叩下头去,每次应当有一对新的舞侣加入的时候,他就蹬着脚。
睡谷故事-5
夷查博以他的舞艺自豪,也就像他以他的歌喉同样地自负。他四肢百骸没有一个是闲着的,你看见他那吊儿郎当的骨胳充分活动着,在屋子里噶嗒噶嗒跳过来跳过去,你准会以为他是痉挛病神现身说法。所有的黑人都崇拜他;农场上与近段的黑人不分老幼大小,都聚集了起来,站在每一个门口与窗口,造成一个亮晶晶的黑脸的金字塔,愉悦在凝视着这一幕,转动着他们的白眼球,露出一排排牙齿笑着,咧大了嘴。这专管杖责顽童的打手,他怎能不欢蹦乱跳,喜孜孜?他的心上人是他的舞伴,他向她含情脉脉地做媚眼,她总报之以愉悦的微笑;而伯朗姆.健骨受到爱情与妒忌的痛苦的打击,郁郁地独自坐在一个角落里。
这一支舞跳完之后,夷查博被一群比较经验足,见识高的人们吸引了去,他们和范.泰瑟老汉一同坐在走廊的一端吸烟,闲谈着往事,把当年战争的故事拉长了讲着。这地段在我所说的这时候,是那种幸运的地方,有许多史迹与伟人。在战争期间,英国与美国的战线就离这里不远;所以这里曾经被兵士劫掠,并且挤满了难民与牧人,发生了许多边疆上的英勇事迹。距今刚巧隔了够长的时间,可以容许每一个说故事的人用一点漂亮的虚构的情节把他的故事渲染了一下,并且把他自己说成每一件伟大事迹的主角。
其中有杜芙.马特林的故事,那人是一个大个子青胡须的荷兰人,他在一堵齐胸的土墙后面开炮发出九磅重子弹的一尊旧铁炮;要不是他这尊炮开到第六响,就炸了,他几乎俘获了一艘英国巡洋舰。又有一个轶名的老绅士因为这位荷兰老爷太阔了,不便轻易提名道姓──他舞剑的防御工夫实在高明;在白色平原上那一役里,他用一把小剑格开一粒火槍子弹,他甚至于绝对感觉到它绕着剑锋呼呼飞过,撞到剑柄上飞了开去:为了证明这一点,他随时都可以把那把剑拿出来给人看,剑柄有点弯曲。另外还有几个人,都是在战场上同样地伟大,没有一个不是深信他是有相当的功绩的,使这场战争能够胜利结束。
但是比起后来说的那些鬼故事,这一切都不算什么。这一带地方最富于这一类的传说的宝藏。这种安静的人已殖民的穷乡僻壤,最有利于乡土故事与迷信的滋长;而在我国大部份的乡间,所谓居民也就是大批的流动的群众,这种乡土性的传说往往被他们践踏的稀烂。而且在我国其它的村庄里,那些鬼往往觉得扫兴得很,因为他们死后还没来有得及小睡片刻,在他们的坟墓里翻一个身,他们在世的朋友们倒已经全都离开了这一带地方;所以他们夜间出去巡行的时候,连一个可拜访的熟人也没有剩下。这也许是一个原因,为什么我们很少听见说闹鬼,除了在那些建立已久的荷兰集团里。
神怪故事在这一带地方所以流行的近因,无疑地是因为邻近瞌睡窝,那妖祟的地区吹来的风都是传染性的;它喷出一种梦幻的气氛,把整个的地段都传染上了。那天范.泰瑟家里也来了几个瞌睡窝的人,他们照常以他们荒诞神奇的传说飨客。他们说了许多凄惨的故事,说有人看到听到附近那棵大树旁边有送丧的行列,哀悼的哭喊与悲啼,那不幸的安德雷少校就是在这棵树下被执的。也有人提起那白衣妇人,她在乌鸦崖的幽谷中作祟,在冬天晚上大风雪将临之前常常有人听见她在锐叫,因为她是在大雪中死在那里的。然而这些故事主要都是说的瞌睡窝最偏爱的鬼魂,无头骑士,最近有好几次有人听见他在这地带巡行;有人说他每夜把他的马系在教堂前坟场上的丛墓间。
这教堂因为地段僻静,苦恼的亡魂似乎部喜欢到那里去作祟,教堂站在一座小山上,四面围着刺槐树与高大的榆树,它清肃的明白粉墙从树丛里放出淡雅的光辉,象征着基督教的纯洁,虽然深自韬晦,也还是发出光来。在教堂下面,山坡渐渐低下去,下面是一片银色的水,四面围绕着一圈高大的树,从树丛中可以窥见赫德逊河边的青山。你看到教堂前面的草坪,阳光似乎在那里睡得那样安适,你一定会以为至少亡人可以安静地休息着。在教堂的另一边展开一个广阔的树木浓密的幽谷,沿着这山谷有一条湍急的大溪,在破碎的岩石与倒下来的树根之间奔流着。这溪流有一段水深色黑,离教堂不远,前人在这里搭了个木桥;通到那座桥的一条路,与那座桥自身,都是在树木的浓荫下,就连在白昼也是阴暗的;而在夜里是黑得可怕,这是无头骑士最爱去的地方之一;也就是人们遇见他次数最多的地方。有一个故事关于老勃鲁额,这人是离经悖道,最不信鬼的,据说他遇见那骑士打劫了瞌睡窝回来,他被迫骑到马上去坐在他后面;他们在灌木与丛林上面跑马,跑过小山与沼泽,一直跑到那座桥上;一到了那里,那骑士突然变成了骷髅,把老勃鲁额掀翻到小河里,然后他跳到树梢上,一声雷响,遁走了。
勃朗姆.健骨随即说出一个还更神奇数倍的冒险经验,与这故事可以分庭抗礼。他认为那「跑马的赫斯骑兵」虽然是个著名的骑师,其实不过尔尔。他断言有一个个夜晚他从附近的辛辛村回家,被这午夜的骑士追了上来;他提议和他赛马,赌一碗五味酒;应当是他赢的,因为「大无畏」把那匹妖马打得一败涂地,但是他们正跑到那教堂前的桥边,那赫斯骑兵逃走了,在火光一闪中消失了。
人们用一种瞌睡朦胧的低低的声调叙述这些故事──在黑暗中说话总是用这种声音──听者的面部不过偶然被一只烟斗一闪耀,无心中照亮了,所有这些故事深深沁入夷查博的心灵。他也还报他们,整大段地引用他那无价之宝的新英格兰巫术史,再加上许多他原籍康涅狄格州发生的神奇的事迹,与他晚上走过瞌睡窝看见的可怕的景象。
那狂欢的集会渐渐散了,老农们把他们自己家里的人集中在他们的货车上;已经去了有一会了,还可以听见那些车辆辚辚地在谷中的道路上驰过,然后越过远处的小山。有些姑娘们高坐在女鞍上,在她们最中意的情郎背后,她们轻快的笑声与蹄声得得混合在一起,在那沉寂的树林中引起了回声,那声音越来越轻微,终于渐渐归于死寂──刚才那喧哗嬉戏的场所完全寂静了下来,人都走了。只有夷查博还逗留在后面,依照乡间的恋人的习俗,与那位千金小姐单独相对谈心,他深信现在已经走上了成功的大路,这一次会谈的经过我不敢乱说,因为我实在是不知道。但是我恐怕一定是出了点什么岔子,因为他确是没耽搁多久,就冲了出来,神情凄惨,似乎身价一落千丈。──啊,这些女人!这些女人!那女孩子是不是又在那里玩手段,捉弄人?──她鼓励这可怜的迂儒向她进攻,是不是完全虚情假意,借此牢笼他的情敌?──只有天晓得,我可不知道!──我这样说该够了:夷查博是悄悄地溜了出来,那神气就像一个偷鸡贼,而不像一个偷香窃玉的人。他目不斜视,刚才他所垂涎的农村的财富也不加以注意了,毕直走到马厩里,狠狠狈踢打了几下,毫不客气地唤醒了他的马,那老马正在那舒适的寓所里酣睡,梦见谷子与雀麦堆积如山,整个的山谷长满了牛草与三叶草。
这正是夜间鬼魅最活跃的时候;夷查博心情沉重而沮丧,走上了归途,沿着流连城上耸起的高山前进,这也就是他今天下午那样愉快地走的那条路。现在这时刻和他自己的心境一样地惨戚。远远地在他脚下,大板湖展开它的苍茫而不清晰的荒凉水面,偶尔可以看见一两只安静地停泊在河岸单桅船的高桅竿,在午夜的死寂中,他甚至于可以听见赫德逊河对岸的守门犬的吠声;但是那吠声是那样渺茫轻微,仅只让他知道他们中间隔着多么远的距离──他和那狗,人类的忠实伴侣。时而也有一只公鸡偶尔被惊醒了,发出它那拖长的啼声,遥远,遥远地,在山间的一个什么农家──但是这鸡啼在他耳中听来是像一个幻梦的声音。他附近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但是偶然有一只蟋蟀忧郁地吱吱叫着,或是也许有一只大蛙在附近的沼泽里咯咯地带着鼻音叫着,仿佛睡得不舒服,突然在床上翻了个身。
他今天下午听到的一切鬼怪的故事现在都一涌而上,出现在他的记忆中。夜色越来越黑暗了;星群似乎更深地陷入天空中,时而被流云遮住了,看不见它们。他从来没有觉得那么寂寞凄凉。而且他就快要到那曾经作过许多鬼故事的背景的地方。在路径中央矗立着一棵极大的郁金香树,那棵树像一个巨人似的高高站立在近段一切树木之上,成为一种地形的标志。它的树枝虬曲清奇,做普通的树余都够粗的,扭曲着几乎垂到地上,然后又升入空中。这棵树与那不幸的安德雷的悲剧有关,他是在这棵树旁边被俘的;大家都叫它安德雷少校的树。老百姓用一种尊敬与迷信混合的眼光着待它,一半是因为同情那使它因此得名的苦命人,一半也是因为人家说的那些涉及它的故事,说到种种异象与可怖的悲悼的声音。
睡谷故事-6
夷查博渐渐走近那棵可怕的树,他就开始吹起口哨来;他以为有人吹起口哨作答──那不过是一阵狂风,锐厉地在枯枝间扫过。他再走近些的时候,他以为他看见一个什么白色的东西,挂在树间──他站住了脚,也停止吹口哨;但是再仔细一看,他看出那是树上被闪电灼伤了的一块地方,那白色的木头裸露在外面,他突然听见一声长吁──他的牙齿震震作声,他的膝盖在马鞍上撞打着:这不过是一根巨大的树枝磨擦着另一根,同时被风吹得摇摇摆摆。他平安地走过这棵树,但是前面又还有新的危险。
距这棵树约有二百码之遥,一条小河穿过这条路,流入一个低湿的多树的幽谷,人称威利泽。寥寥几根粗糙的木材并排搭在这条溪上,作为桥梁。在小河流入丛林的那一边,路旁生着好些棵橡树与栗树,树上密密编织着野葡萄藤,撒下一层黑洞洞的阴影,走过这座桥是最严厉的考验。那不幸的安德雷就是在这里被俘的,奇兵突出袭击他的那些乡勇就埋伏在这些栗树与葡萄藤的掩蔽下。从此大家就认为这条溪有鬼,学童如果在天黑以后不得不独自过桥,都感到恐惧。
他向那条溪走去的时候,他的心开始砰砰跳着,然而他下了最大的决心,在他的马的胁上骨上连踢了十来下,企图快捷地冲过桥去;但是那乖戾的老畜生不往前走,倒反而横行,把它的身体的侧面撞到栏杆上。这一耽搁,夷查博更感到恐怖了,他把另一面的缰绳一扯,用另一只脚结结实实踢着:一点用处也没有;他的马确是惊跳了起来,但是它仅只冲到路那边去,冲入棘丛中与矮赤杨的丛林中。那教师现在把鞭子与脚跟都加在那老马「火药」的饿瘪了的胁骨上,那匹马冲上前去,鼻子里吸溜溜响着,又喷着气,但是刚到桥边就站住了,停得那样突兀,几乎把骑它的人从它头上拋出去,摊手摊脚跌倒在地。正在这时候,桥边有一种泼泼溅溅的脚步声,被夷查博敏感的耳朵听见了。在树林的深暗的阴影中,在小河边缘上,他看见一个庞然巨物,奇形怪状,黑色的,高大的。它一动也不动,但是在那阴影中它仿佛曲着身子,像一个硕大无朋的怪物,准备着奋身跳到行人身上。
那惊恐的迂儒吓得一根根头发直竖起来。怎么办呢?转过身来飞奔,现在已经太迟了;而且如果这是个鬼魅或是妖魔,它们能够御风而行,逃又有什么用?因此他鼓起一种表面上的勇气,吃吃艾艾质问着,「你是谁?」他没有得到回答。他用更激动的声音再把他的问句重复了一遍。仍旧没有回答。他再鞭打那个倔强的「火药」,然后他闭起了眼睛,不由自主地热烈地唱起一段圣诗的曲调。正在这时候,那黑沉沉的令人吃惊的东西移动了起来,高一脚低一脚连走了几步,再一蹦,立刻就站在路径正中。虽然夜色阴黑而凄凉,现在可以约略看出那不可知的东西的式样。他仿佛是一个长大的人,骑在一匹健硕的黑马上。他并不像是要搅扰别人,也没有作亲善的表示,只是遥遥地在路那边与老「火药」并排缓缓走着,在老「火药」那只瞎眼那边。那老马现在已经定下神来,不害怕了,也不执拗了。
夷查博不喜欢这奇异的午夜的同伴,而且他又想起伯朗姆.健骨那次遇到那「跑马的赫斯骑兵」的惊险的经过。他催马疾行,希望把他丢在后面,然而那陌生人也催马疾行,和他一般快慢。夷查博勒住了马,放慢了脚步,以为他可以落在后面,但是这个怪物也慢了下来。他的心开始在腔子里沉了下去;他想再唱他的圣诗曲,但是他的干燥的舌头粘在上颚上,他一节诗都唱不出来。他这固执的同伴的阴郁执着的沉默中含有某种东西,一种神秘可怖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不久就有了可怕的解释。前面地势高了起来,上坡的时候,他那旅伴的身形映在天空上,像巨人一样地高大,包在一件斗蓬里;夷查博恐怖到极点,发现他没有头!但是他的恐怕更增强了──他看见那只头,应当扛在两肩上的,却是带在身法,搁在鞍头上;他的恐怖高涨起来,变成了一股子决死的勇气;他拳脚交加,雨点似地落在「火药」身上,希望突然往前一冲,撇下他这同伴──但是那鬼开始与他一同飞跃前进。于是他们历尽艰难向前奔驰;每一次蹦跳,石头都纷纷飞了起来,爆出了火星。夷查博急于要逃走,把他瘦长的身体伸到马头前面去,他那单薄的衣服便在风中飘舞着。他们现在已经到了折入瞌睡窝的那条路;但是「火药」仿佛魔鬼附身,不顺着这条路走,反而朝相反的方向转了个弯,躁急地向左方冲下山去。这条路穿过一片低凹的沙地,有四分之一哩长的一段路是在树荫里,走完这条路,就要过那座桥──鬼怪故事里著名的那座桥──一过了桥,就是那碧绿的小山,山上站着那白粉墙的教堂。
到现在为止,这匹马是受了惊的,骑它的人虽然不善驰骋,在奔逃中显然占了这点便宜;但是他正跑过了半片盆地,马鞍上的肚带松了下来,他觉得它从他身下溜了下去,他揪住了鞍头,想抓紧了它,但是没有用;马鞍落到地下去了,他听见它被那追赶他的人践踏在马蹄下,这时候他只来得及抱住老「火药」的脖子,救了他自己一命,在这一剎那间,他脑子里掠过一种恐怖的思想,怕汉斯.范.李帕大发雷霆──因为这是他最讲究的一副马鞍,只限星期日使用的;但是现在这时候也不容他去为这种琐事感到恐怖;那妖魔紧跟在他屁股后面;(咳,他的骑术又太坏!)他要坐牢了不跌下去,已经够他忙的;有时候溜到这一边,有时候又溜到那一边,有时候在那马的高耸的脊梁骨颠簸着,颠得那样厉害,他简直害怕,怕要把他劈成两半!
现在这树林现出一个缺口,他高兴起来,希望那教堂前的桥就快到了。见到一颗银色的星在河面上的摇摇的倒影,他知道他没有猜错,他看见教堂的墙在前面树丛里隐隐发光。他记得那与伯朗姆.健骨赛马的鬼是在什么地方隐去的。「只要我能够跑到那座桥上,」夷查博想,「我就安全了。」正在这时候,他听见那匹黑马紧跟在他后面喘息着喷气;他甚至于仿佛以为他可以感见到那滚热的臭息。他再痉挛地在老「火药」胁骨上踢一脚,那老马就跳到桥上去;它轰雷似地驰过那有回声的桥板;它安抵对岸,现在夷查博回过头去看了一眼,看那追赶他的人是否按照老例消失在一阵火花与硫磺屑里。正当这时候,他看见那妖魔在马蹬上站了起来,正在那里把他那颗头向他拋来,夷查博要想躲过那可怕的飞弹,但是来不及了。它打中他的脑壳,訇然一声巨响──他头朝下跌倒在尘埃里,而「火药」,黑马,与那妖魔骑士,都在他旁边驰过,如同一阵旋风。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那老马,没有马鞍,马勒踏在它脚底下,庄重地在它主人的大门前吃草。吃早饭的时候,夷查博没有出现──晚餐的时候到了,但是仍旧没有夷查博。孩子们聚集在学校里,闲暇地在小河两岸散步,但是一没有教师。汉斯.范.李帕现在开始有点不安起来,替那可怜的夷查博的命运担忧,他替自己的马鞍担忧。于是着手查究,经过辛勤的调查,他们发现了一些线索。在通到教堂的那条路上有一段地方,他们发现那马鞍被践踏在泥土中,一条条马蹄的迹子深深印在路上,显然是跑得飞快,那蹄痕直通到桥上;在桥那边,在河身宽阔河水深而黑的一段,他们在岸上发现了那不幸的夷查博的帽子,紧挨着它旁边有一只砸得稀烂的番瓜。
他们在小河里搜寻着,但是找不到那教师的尸身。汉斯.范.李帕负责处置他的遗产,检查了他那只包袱,那里面包含着他现世的一切动产。那就是两件半衬衫,两条领带;一两双毛线袜;一条敝旧的厚绒布套裤;一只生锈的剃刀;一本圣诗曲谱,一页页的纸角都卷了起来像狗耳朵;还有一只断了的音律管。至于学校里的书与家具,那是属于公家的,除了那本哥顿·马塞所着的巫术史,一本新英格兰历书,还有一本详梦与算命的书;在最后这本书里,夹看一张字纸,里面潦潦草草写了些字,又经过涂改,是他要想抄录一些诗句颂扬范.泰瑟的千金,几次尝试都没有抄成。这些神妙的书籍与诗意的涂鸦都被汉斯·范.李帕扔到火里烧了;从此以后他决定再也不送他的孩子们进学校;他说从来没听见谁从这种读书写字上得到什么好处。这教师如果有钱的话──他一两天前刚领到四分之一的年薪──他在他失踪的时候一定是带在身边。
这神秘的事件在下一个星期日在教堂里引起了许多推测,许多人围成一个小圈,凝视着,议论着,在教堂外的坟场上,在桥上,在发现帽子与番瓜的地方。勃鲁额的故事,健骨的故事,与整套的别的故事,全都一一被追忆了起来:他们孜孜不倦地把这些故事统统考虑过了,再与目前这案件的种种征象加以比较之后,他们摇摇头,下了结论,说夷查博是被那「跑马的赫斯骑兵」掳了去了。他既然是一个独身汉,又不欠谁的钱,谁也不去为他操心。学校迁移到谷中另一个地段,另一个迂儒代替他执掌大权。
几年以后,一个老农到纽约去了一趟──这篇遇鬼的冒险故事就是从那里听来的。──他倒的确是带了消息回来,说夷查博.克雷恩还活在世上;说他离开了这一带地方,一半是因为怕那妖魔与汉斯.范.李帕,一半也是因为他突然被那位千金加以斥逐,受了侮辱;他搬到这国土上一个遥远的地方;一面办学校,一面学法律,做了律师,然后变成政客,竞选,在报纸上写作,最后在一个最高罚款额十镑的「绅士法庭」做法官。伯朗姆.健骨在他的情敌失踪不久,就和那花朵似的卡忒丽娜结了婚。也有人注意到他每逢人家说起夷查博的故事,一提起那只番瓜,他总纵声大笑;所以有人怀疑他有点知道这件事的底细,不过不肯说。
然而那些村妪──她们是最善于判断这些事的人──她们至今坚持着说夷查博是被鬼神摄去的;在这一带地方,冬夜围炉的时候,这是大家最爱说的故事。那座桥更加成了迷信的敬畏的对象;也许就为了这原因,近年来改筑了那条路,使它顺着磨坊塘边上通到教堂。那座校舍荒废了下来,不久就朽烂了,据说那屋子有鬼,那不幸的迂儒的鬼;犁田的孩子在寂静的夏日黄昏闲荡着走回家去,往往觉得仿佛远远地听见他的声音,唱着一个忧郁的圣诗曲调,在瞌睡窝里一个平静的寂寞的所在。
【后记】
前面这篇故事是我在古城曼赫图的市自治机关会议上听来的,与会的有许多最智能最显赫的市民。我几乎将原来的语句一字无讹地照录了下来。说故事的人是一个愉快的衣服敝旧的绅士风的老家伙,穿著黑白芝麻点衣服,脸色于幽默中带着悲哀;我非常疑心他是个穷汉──他那样努力地以风趣的言谈娱人。他的故事说完了之后,许多人都大笑,加以赞美,尤其是有两三个副市议员,这两个人一大半的时候都在打盹。然而有一个高身材的干瘪的老绅士,双眉突出,始终带着严肃的稍有点严厉的脸色;时而抱着胳膊,低着头,向地板上望着,仿佛将一个疑团在心里转来转去。他是那种谨慎小心的人,从来不笑,除非理由充足──必定要公理与法律都站在他们那一边。在座诸人笑声渐敛,又恢复了沉默之后,他把一只手臂撑在他椅子的肘弯上,另一只手臂撑在腰际,微微地但是极圣明地把头颠动了一下,皱起了眉毛,质问这故事的意义何在,它要想证明些什么。
那说故事的人说得口干,刚举起一杯酒来送到唇边,他停了一停,以一种极谦卑的神情望着那发问的人:他徐徐放下了那杯酒,搁在桌上,一面说这故事的命意是以逻辑来证明下列诸点:
「人生没有一种局面是完全不愉快的,有害无利的──只要我们将笑话当作笑话看待,不要太认真。
「因此,一个人跟妖魅骑兵去赛马,大概是会吃苦的。
「因此,一个乡村教师被一个荷兰阔小姐拒婚,也就是初步的成功,此后准保一帆风顺,成为国家栋梁之臣。」
经过这一番解释之后,那老绅士把眉毛皱得更紧了十倍,这三段论法推断使他非常感到困惑;这时候──我觉得那穿著黑白芝麻点衣服的人望着他的神气是一种胜利的睥睨。他终于开口说,话虽如此,他仍旧认为这故事有一点夸张──有一两点他感到怀疑。
「老实说,先生,」那说故事的人回答,「若是论起这件事来,我自己连一半都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