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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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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魄记-乔治·奥威尔
第一章
巴黎,金鸡街,早上七点钟。街上响起一连串大吵大闹的声音,怒气冲冲,又沙又哑。蒙塞太太,我所住旅馆对面另一家小旅馆的老板娘,走出来站在人行道上向三楼的某个房客喊话。她的赤脚勉强塞在木鞋里,花白的头发披散着。
蒙塞太太:“贱货!贱货!别把臭虫按死到墙纸上,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你以为你把整个旅馆买下来了,呃?你就不能像别人一样扔到窗户外面?婊子,贱货!”
三楼的女人:“母牛!”
话音刚落,街两边的窗户都猛地打开,响起七嘴八舌的喊叫声,半条街上的人都加入了争吵。十分钟后,在听到一队骑兵骑马经过时,人们一下子全住了口,不再喊叫,而是看骑兵。
我勾勒出这副情景,只是为了略表金鸡街的韵味,倒不是说那里除了吵架就没别的——话虽如此,我们还是几乎每天早上都少不了听到上述那种吵闹,说来就来,至少会有一场。吵架声,街头小贩有气无力的叫卖声,在鹅卵石街道上抢橘子皮的小孩儿的大呼小叫声,还有垃圾车的酸臭味,这些构成了这条街的氛围。
这条街很窄——一道峡谷,两边都是高大而丑陋的房子,奇特地互相凑着,像是正要塌掉,却全被定了形。这些房子都是旅馆,房客住得满当当的,主要是波兰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馆楼底是小酒馆,可以花相当于一先令的钱买醉。星期六晚上,这一带的男性居民中有三分之一都会醉掉。会为了女人打架,住在最廉价旅馆里的阿拉伯苦力经常莫名其妙地结仇,用椅子来解决,偶尔还用上左轮手,现在应该把枪。夜里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只敢两个一块儿来。这是个闹哄哄的地方,然而在这一片喧嚣和污秽中,还住着常见的品行端正的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店主、面包师和洗衣妇等诸如此类的人,不惹事生非,埋头发着小财。这是一处很具代表性的巴黎贫民窟。
我所住的旅馆名叫三雀旅馆,五层楼,用木板隔成了四十个房间,里面光线阴暗,处处摇摇晃晃,拥挤不堪。房间小,而且脏得不可收拾,因为没请清洁女工,老板娘f太太也根本没时间打扫。墙壁极薄,只比火柴盒厚一点儿,为了遮住缝隙,墙上用粉红色纸糊了一层又一层,但是已经松脱,里头臭虫藏得密密麻麻。靠近天花板那里,整天有长长的臭虫队伍在行进,像是一队队士兵。夜里就下来了,饿死鬼一般,让人不得不每隔几个钟头就起来对它们大开杀戒。有时臭虫闹得太厉害,房客会点硫黄把臭虫熏到隔壁,这样一来,隔壁的也会以牙还牙地用硫黄熏他的房间,把臭虫再赶回来。这地方脏是脏,不过有点家的味道,因为f太太跟她丈夫都是好人。房租为每周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全住不久,主要是外国人,他们来的时候经常连行李也没有,待上一周就又不知所踪。干什么的都有——鞋匠,泥水匠,石匠,苦力,学生,妓女,捡破烂的。有的一贫如洗。一间阁楼上住了个保加利亚学生,他制作销往美国市场的漂亮鞋子。每天六点到十二点,他坐在床上做十二双鞋子,挣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时间去巴黎大学听课。他学习是想担任圣职,神学课本反扣在他屋里的地板上,那里到处都是皮革。另外一个房间里住着一个俄两天它都区别国女人和她那位自称艺术家的儿子,当妈的每天干十六个钟头的活,织补袜子,每双挣二十五生丁,儿子衣冠楚楚地在蒙巴纳斯区的咖啡馆消磨时间。有个房间租给了两个房客,一个是白班工人,另外一个上夜班。还有个房间里住着一个寡妇,跟两个已经成年的女儿睡在同一张床上,两个女儿都得了肺结核。
这个旅馆里有一些古怪角色。巴黎的贫民窟是个怪人成堆的地方,他们已经陷入人生那孤独、半已狂乱的轨道,不再努力去过上正常或者体面的生活。贫困把他们从一般的行为标准中解脱出来,正如金钱把人们从工作中解脱出来。我们的旅馆里,有些房客的稀奇古怪生活难以用笔墨形容。
比如罗吉耶夫妇,这对夫妇年纪又老,穿得又破,五短身材,他们从事的行当很特别。他们经常在圣米歇尔大道卖明信片,特别之处在于把明信片密封起来像春宫画那样卖,实际上是卢瓦尔河畔的城堡照片,等到买主发现就为时已晚,自然也从来不会投诉。罗吉耶夫妇每周挣一百法郎左右,他们精打细算,勉强一直过着半饥半醉的生活。他们的房间臭得从楼下那层就能闻到。听f太太说,罗吉耶夫妇俩人都是四年没换过衣服。
要么说说亨利吧,他在下水道里干活,是个郁郁寡欢的高个子,一头卷发,穿着下水道工人的高腰靴,样子很浪漫。亨利的怪异之处,在于除了工作时所需,其余时间不说话,真的是一连好几天不说话。仅仅一年前,他还是个私家司机,雇主不错,他在攒钱。有一天,他恋爱了,那个女孩拒绝他时,他发脾气踢她。这么一踢,女孩死心塌地爱上了亨利,两人同居两周,花了亨利两千法郎。后来女孩红杏出墙,亨利拿刀攮了她的上臂,被关了半年。女孩挨了一刀后,比以前更爱亨利了,两人冰释前嫌,商量好等亨利出狱后就去买辆出租车,两人结婚,安定下来过日子。可是两周后,女孩再次红杏出墙,亨利出狱时,她已有孕在身。亨利这次没攮她,而是把存款全提出来大喝特喝,结果又被关了一个月,后来他就去干下水道的活了。根本别指望能从亨利的嘴里掏出什么话,你问他为什么要在下水道里干活,他从来不回答,只是叉着手腕示意手铐,还猛地把头往南边扭,那是监狱的方向。好像一天之内,厄运就把他变成了一个弱智。
要么说说r吧。他是个英国人,一年里有半年时间跟他父母住在普特尼,半年住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他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时,每天喝四升葡萄酒,星期六喝六升。他最远去过亚速尔群岛,因为那里的葡萄酒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这个人温文尔雅,从来没见过他大声嚷或者喜欢跟人吵架,也从来没有清醒的时候。他会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然后从那时起一直到半夜,他坐在小酒馆里常坐的角落,安安静静、不慌不忙地灌酒。一边灌酒一边聊天,语气彬彬有礼,宛如女士,聊的是古董家具。这一带除了我,只有r是英国人。
还有很多别的人,他们的古怪行径跟上述几位比起来不遑多让:罗马尼亚人朱尔先生,他有一只眼是假眼,却不肯承认,利穆赞来的石匠福莱克斯,吝嗇鬼鲁科勒——不过我还没去那儿他就死了——收卖破衣服的老洛朗,他经常照着口袋里装的一张纸片模仿自己的签名。谁有时间的话,给这些人立传会是件好玩的事。我试着描写我们这一带的人,并非仅仅出于好奇,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故事的一部分。我所写的是贫困,在这带贫民窟,我头一次接触了贫困。贫民窟里一是脏,一是有奇奇怪怪的众生相,是关于贫困的第一堂直观教学课,也是我亲身经历的背景所在。因此,我想对那里的生活状况略述一二。
第二章
说说这一带的生活吧。以三雀旅馆楼底我们的小酒馆为例,这是个砖铺地面的小开间,几乎是间地下室,桌面浸透了葡萄酒,墙上挂了幅葬礼照片,上面有字:“信用已死”(译注:即“概不赊欠”之意)。;身披红色肩带的工人用大折刀切香肠;f太太,她是位来自奥弗涅的农村妇女,很不简单,一张脸长得像是头愣头愣脑的奶牛,“为了养胃”,一天到晚都在喝马拉加白葡萄酒;玩骰子赌喝开胃酒;唱关于“草莓和覆盆子”的歌,还有关于马德隆的歌,她说:“整个军团我都爱,我怎能嫁给一个当兵的?”;特别常见的是大庭广众之下调情。旅馆的房客有一半晚上都会聚集到小酒馆里,我倒希望谁在伦敦能找到一间酒馆,气氛能赶上这儿的四分之一热烈就行。
在这间小酒馆里,能听到一些离奇的谈话,就以这里的奇人查理所说的为例吧。
查理是个小伙子,出身高贵,受过教育。他离家出走,靠偶尔寄来的钱过日子。想象一下他的样子吧:他肤色很是粉红,年轻,脸蛋嫩,一头褐色的软头发,像个可爱的小孩子般;嘴唇就像樱桃一样特别红润;他的脚很小,胳膊短得不正常,手背上像婴儿的一样有小坑;他说话时会手舞足蹈,像是太高兴也太精神了,以至于一刻也静不下来。当时是下午三点钟,小酒馆里除了f太太,只有一两个失业的人,不过查理无所谓,只要有人听他谈自个儿就行。他像个站在街垒上的演讲者一样高谈阔论,嘴里滔滔不绝,比划着短胳膊。他那双很像猪眼的小眼睛里闪烁着热情洋溢的光芒。不知怎么,他的样子很让人反胃。
他在谈论爱情,这是他最喜欢谈的。
“啊,爱情,爱情!啊,女人真是毁了我!唉,先生们,女士们,女人毁了我,毁得我完全没救了。二十二岁,我已经绝对是一撅不振,完蛋了。然而我得到的教训多么深刻!有哪一道智慧的深谷我不曾了解?何其美妙啊,能够获得真正的智慧,成为就其词义而言最高意义上的文明人,变得文雅、堕落。”等等,等等。
“先生们,女士们,我看到你们不开心,然而生活是美好的——你们千万别不开心。高兴点吧,我求你们了!
“往你们的碗里倒满美酒,
我们别再像这样想着她们!
“啊,生活多么美好!听着吧,先生们,女士们,既然我已经历尽沧桑,因此要跟你们谈谈爱情。我要跟你们解释爱情真正意味着什么——什么是真正的多情善感,什么是更高级、更微妙的快乐,这惟独有修养的人才了解。我要告诉你们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啊,可是我已经不再是能够了解此等快乐的年龄,永远不再有——也就是享受此等快乐的可能性,就连对它的渴盼,也不再拥有。
“好了,听着吧。那是两年前,我哥哥在巴黎,是个律师,我的父母要他找到我并带我去吃晚饭。我和我哥哥互相看不顺眼,可我们还是不愿违背父母之命。我们吃了饭,吃饭时,他喝了三瓶波尔多葡萄酒后醉得很厉害。我把他领回他住的旅馆,在路上,我买了一瓶白兰地。到了后,我让我哥哥喝了一平底玻璃杯——跟他说是醒酒的。他喝了后马上像发急病一样倒下了,烂醉如泥。我把他拖起来让他背靠着墙,然后掏遍他的口袋,找到了一千一百法郎,拿了钱赶紧下楼,跳上一辆出租车跑掉了。我哥哥不知道我的住处,不怕他来找我。
“男人有了钱就会去哪儿?不用说,是去逛窑子啰。可是你们没以为我会把时间浪费到只配让苦力去放荡的破地方吧?要命,我可是个文明人呐!我兜里有了一千法郎,挑剔,眼界高,这你们也清楚。到了半夜我才找到了想找的。我跟一个很机灵的十八岁小伙子谈得投机,他身穿礼服,理了个美国式发型。我们在远离大街的一间安静的小酒馆里聊天。我们互相知根知底,我和那个小伙子。我们谈东谈西,商量怎样去寻点乐子。过了一会儿,我们一块搭了辆出租车走了。
“出租车停在一条狭窄而且空无一人的街上,街尽头孤零零地亮着一盏煤气灯。石板路中间有黑色的水洼,街道一侧是一间女修道院光秃秃的高墙。我的向导把我领到一座高大却颓败的房子前,百页窗关着,他敲了几下门。不一会儿,传来脚步和拉门闩的声音,门开了一道缝。一只手从门边伸了出来。这是一只畸形的大手,手掌摊开伸到我们眼前,要钱。
“我的向导把脚伸到门和台阶中间。‘什么价?’他说。
“‘一千法郎,’一个女的声音说,‘马上给钱,要么别进来。’
“我把一千法郎塞到那只手里,剩下的一百给了向导,他道了声晚安就走了。我能听到那个声音在里面数钱,然后穿了一身黑、像个乌鸦一样又瘦又老的女人探出半张脸,怀疑地打量了我一番才让我进去。里面很黑,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盏煤气灯照亮了石灰墙上的一片地方,别的全隐没在更黑的阴影中。那里有股老鼠和灰尘的味道。老女人一言不发地在煤气灯上点了根蜡烛,然后在我前面一摇一晃地走过一条石铺过道,到了一处平台,下面接着是一段石头台阶。
“‘喏!’她说,‘下到地下室吧,想怎么样怎么样。我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不知道。没人管你,你知道的——绝对没人管你。’
“哈,先生们,还需要我说给你们听吗?你们自己肯定也晓得,一个人到这种时候会发抖,一半是因为害怕,一半是因为快乐。我摸索着慢慢往下走,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鞋根摩擦石头的声音,别的声息全无。到了最下边一级台阶,我的手碰到一个电源开关,我打开它,一座安了十个红色灯泡的大型吊灯架让地下室里一片红色。看哪,我下到的这间不是地下室,而是卧室,一间面积很大、豪华又艳俗的卧室,从顶到地,全是血红色。先生们,女士们,你们自己想想看吧。地上是红地毯,墙上是红墙纸,椅子上是红色长毛绒,就连天花板也是红色的,到处一片红色,直刺眼睛。这是种冲击力强、叫人出不上来气的红色,就好像光线是穿过盛了血的碗照过来的。卧室的那头,有张四四方方的大床,被子跟别的东西一样红,上面躺了个姑娘,身穿红丝绒外衣。看到我,她往里躲了躲,想把膝盖藏到短衣服下面。
“我一开始停在门口没进去。‘过来,小妞。’我叫她。
“她害怕地呜呜哭。我一步跨到床边,她想躲开,可是我掐住她的喉咙——就像这样,看到了吗?掐得紧紧的!她想挣开,开始哭着求饶,可是我紧紧掐着她,把她的头往后扳,盯着她的脸看。她也许有二十岁,那是张傻孩子的脸,又宽又呆,却又涂脂抹粉;她那双傻气的蓝眼睛在红光下亮闪闪的,眼神里有种惊吓和失常的样子,只有在这种女人的眼睛里才能看到。她肯定是个农村姑娘,父母把她卖身为奴。
“没多废话,我把她拖下床推倒在地,然后像头老虎一样扑了上去!啊,那种快乐,那次无与伦比、销魂夺魄的享受!先生们,女士们,这就是我要向你们阐明的,这就是爱情!这就是真正的爱情,这就是世界上唯一值得追求的;没有这,你们所有的艺术和理想,所有的哲学和信条,所有的好听话和高姿态,都像灰烬一样苍白无用。一个人经历过爱情之后——真正的爱情——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好像只是快乐的幻影,别的还有什么?
“我进攻得越来越野性十足。这个姑娘老是想跑掉,她又哭着求饶,可是我嗤笑她:
“‘饶了你!’我说,‘你以为我到这儿是为了饶了你?你以为我掏一千法郎是为了这个?’我向你们发誓,先生们,女士们,要不是有该死的法律让我们无法为所欲为,我当场就会干掉她。
“哈,她哭得多么伤心,尖叫得真是厉害啊。但是没人能听到,在巴黎的街道之下,我们就像在金字塔的中心一样,不怕给人听到。那个姑娘的脸上泪水涟涟,冲掉粉妆,留下了长长的污痕。啊,时光一去不再回!你们呐,先生们,女士们,你们没能培养出对爱情更灵敏的感觉,对你们来说,这种欢乐几乎无法想象。现在既然我的青春——啊,青春——已逝,再也看不到生命如斯美丽。完蛋了。
“啊,没错,失去了——永远失去了。啊,人类快乐的稀缺、短暂和求而不得!因为事实上——carenréalité,爱情的高潮时刻持续多久?根本没什么,一瞬间,可能有一秒吧。一秒钟的极乐,然后——尘土,灰烬,一切成空。
“就这样,只有短短的一瞬间,我获得了极乐感觉,这是人类所能得到的最高级、最精致的情感。就在同一刻,它结束了,我剩下——还剩下什么?我所有的野性、我的激情,如同玫瑰花瓣一样散落。我只感到又冷又倦,内心满是无用的悔恨。内心感情突变之际,我甚至有点可怜在地上哭泣的那个姑娘。我们竟会被这种低下的感情所俘获,难道不令人作呕吗?我没再看那个姑娘,只想离开。我匆忙走上地下室的台阶,出去到了街上。那里光线阴暗,寒冷刺骨,不见人影,我的鞋跟在石头上磕出响声,沉重而荒凉。我身无分文,甚至没钱搭出租车,只能独自走回我冰冷而孤独的房间。
“可是啊,先生们,女士们,这就是我答应要向你们阐明的,这就是爱情,这就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
他是个典型的怪人,这位查理。我描写他,只是为了说明在金鸡街一带能找到如此怪异之人,在这里,这种人可谓层出不穷。
第三章
我在金鸡街一带住了一年半左右。夏天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只剩下四百五十法郎,另外只有每周我给人上英语课能挣的三十法郎。在此之前我还从未考虑过未来,这时才意识到我得马上行动,决定开始找活干,并且——后来发现幸好这样做了——我以防万一地提前付了一个月的房租两百法郎。凭着另外的两百五十法郎,再加上英语课收入,我能过上一个月。一个月时间里,我大概能找到一份活干。我的目标是给哪间旅游社当导游,要么也许当口译,然而偏偏碰到一件不幸事,让计划泡了汤。
一天,旅馆里来了个意大利小伙子,自称是个排字工。他让人很难捉摸,因为他蓄连鬓胡,这标志着他要么是个黑淡绿细直纹短社淡绿细直纹短会的,要么是个知识分子,谁也弄不准他究竟属于哪一类。f太太不喜欢他那个样子,叫他预付一周的房租。那个意大利人交了房租,在旅馆住了六个晚上,在此期间,他配了好几把钥匙。最后一天夜里,他扫荡了十二个房间,包括我的。幸好他没找到我口袋里的钱,所以我总算还没到一文不名的程度,只剩下四十七法郎——相当于七先令十便士。
我找活干的计划就此泡汤。现在我必须开始过每天只花六法郎左右的日子,从一开始,就很难再去想别的。从这时我开始体验贫困——每天六法郎,即使不算真正的贫困,也是很接近了。六法郎是一先令,懂窍门的话,可以每天靠一先令在巴黎生活,不过这件事说来复杂。
初次尝到贫困滋味的感觉奇怪得很。关于贫困,你已经想过那么多——你一辈子都在担心这件事,知道迟早会遇到这件事,结果却绝对而且彻底跟想象不一样。你以为会很简单,却是极其复杂;你以为会很糟糕,却只是难挨加上无聊而已。你首先发现的,便是贫困产生的这种不同寻常的低人一等感、它给你带来的变化、一言难尽的勒紧腰带过日子和锱铢必较。
比如,你发现了跟贫困有关的秘密。厄运突至,你的收入减少到每天六法郎,可是你当然不敢承认——只好装作跟以前过得一样。从一开始,你就缠进了谎言之网,而且就算说谎,也几乎露馅。你不再把衣服送去洗衣店洗,洗衣妇在街上堵住你,问你怎么回事,你回答得含含糊糊,她以为你把衣服送去别的地方洗,永远跟你结下了仇。卖烟的老是问你怎么烟抽得少了。另外你想回的信却回不起,因为邮票太贵。然后还有一日三餐——这最难办。每天到点吃饭时你就出去,表面上是去餐馆吃饭,然后在卢森堡公园里游荡一个钟头看鸽子。后来你把食物装在口袋里偷偷带回住处。你吃的是面包和人造黄油,要么是面包和葡萄酒,食物的性质也由谎言所决定。你只能买黑麦面包,而不是普通面包,因为黑麦面包尽管贵一点,却是圆的,可以装在口袋里偷带回来。这让你每天浪费一法郎。面子起见,偶尔不得不花六十生丁喝一次酒,然后相应少吃点。你的铺盖脏了,肥皂却用完了,也没有剃须刀。该理发了,你想自己理,结果剪得不堪入目,最后还得找理发匠,花的钱相当于一天的饭钱。一天到晚你都在说谎,并且是代价高昂的谎话。
你发现了每天靠六法郎生活可谓朝不保夕,会生出可恶的岔子,让你没的吃。你花最后的八十生丁买了半升牛奶,放到酒精灯上煮。正煮着呢,有只臭虫在你的前臂上跑,你用指甲一弹,啪的一声,正好掉进牛奶。别无他法,只好把牛奶倒掉而无物垫肚。
你去面包店买一镑面包,等候时,女店员为另一位顾客切一磅面包。她笨手笨脚,切了不止一磅。“对不起,先生,”她说,“我想您不介意多付两个苏吧?”面包是一法郎一磅,你刚好只有一法郎。想到有可能你也被要求多付两个苏,那么就不得不承认付不起,你落荒而逃。几个钟头后,你才够胆再踏进一间面包店。
你去蔬菜店花一法郎买一公斤土豆,可是凑够一法郎的硬币里有一枚是比利时币,店员拒收。你溜出这家店,再也不敢光顾这里。
你逛到一处高尚街区,看到有个发达了的朋友正走过来。为躲开他,你钻进旁边一间咖啡馆。进了咖啡馆就得花钱,你就花掉最后的五十生丁要了杯黑咖啡,里面却掉了只死苍蝇。这类倒霉事可以再数出上百件,构成了手头拮据之时的部分生活图景。
你尝到了饿肚子的滋味。只吃了面包和人造黄油的你走在街上往各间商铺的橱窗里看,到处都是令人有浪费之感的大堆食物来刺激你:整个儿的猪,一篮子一篮子热腾腾的面包,极大个的黄油块,一串串香肠,堆成山的土豆,磨刀石般的大块格律耶尔乳酪等等。看到这么多食物,一种几欲下泪的自悲自怜感袭上心头。你想抓块面包就跑,在他们抓到你之前吞下去,你忍住没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胆小。
你尝到了百无聊赖的滋味,它和贫困如影随形。这种时候你无所事事,因为填不饱肚子,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你在床上一躺就是半天,感觉就像波德莱尔诗里“年轻的骷髅”。只有吃的才能让你起身。你发现一个人如果只吃面包和黄油,就算才过上一星期,也已经不成其为人了,只是一个肚子,附带几件器官。
这——别人可以进一步描述,但全是此类风格——就是每天靠六法郎过日子的生活。在巴黎,像这样的有成千上万人:苦苦挣扎的艺术家、学生,人老珠黄的妓女,各形各色的失业者。这便离贫困不远了,的确如此。
我就这样过了差不多三周。四十七法郎很快没了,我不得不靠每周上英语课挣的三十六法郎穷对付。因为没经验,我不善理财,有时整天没东西吃。每逢这时,我就去卖掉几件衣服,裹成一小包偷偷带出旅馆,拿到圣吉纳维芙山路的一间旧衣店。店员是个红头发的犹太人,脾气特别坏,看到有顾客,经常会大发雷霆。单从他的举动来看,你会觉得来找他可以说伤害了他。“呸!”他经常这样大喊大叫,“又是你?你以为这儿是什么?粥棚?”他给的价钱低得出奇。我花二十五先令买的一顶帽子,几乎没怎么戴,他给了五法郎,一双好鞋五法郎,衬衫一件一法郎。他总是更喜欢以物易物,而不是掏钱买。他会玩一种花招,就是把没用的东西往人手里塞,并装作那人已经接受。有次我看到他从一个老太婆那里收了件好大衣,往她手里塞了两个台球,然后趁她来不及反对就很快把她推出店门。要不是担心后果,打扁这个犹太人的鼻子倒挺解恨。
这三周过得难挨而且不舒服,显然更糟糕的还在后面,因为很快又得付房租了。尽管如此,此时的情形论糟糕程度,还不及原来所料的四分之一。因为在接近贫困时,你有了一点发现,这比你的其他发现更重要。你发现了无聊、雪上加霜和开始挨饿,但是你也发现贫困的一个极为突出的补偿性特点,在于这样的事实,即它会消灭未来。在一定限度内,可以说身上越没钱,越是少担心,事实上的确如此。你浑身上下只有一百法郎时,你会吓得魂不附体。等到你只有三法郎时,你就很是无所谓了。因为三法郎会让你直到明天还有吃的,你也不可能考虑明天以后的事。你感到无聊,但并不害怕。你模模糊糊地想:“再过一两天我就要饿肚子了——可怕,对不对?”然后心思又跑到别的事情上。从某种程度上说,只吃面包和人造黄油,这本身就能安慰人。
另外还有种感觉,在贫困时也是极大的安慰,我相信每个生活拮据过的人都体验过。知道自己终于真正到了穷困潦倒的地步,会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几乎感到愉快。你动不动就说什么沦入底层——好了,这就是底层,你到了这里,你受得了,很多焦虑因此而消除。
第四章
一天,我教的英语课突然没了。天气越来越热,我的一个学生懒得再上,就把我炒掉了。另外一个学生从他租住的地方跑掉,还欠我十二法郎。我只剩下三十生丁,没烟抽。有一天半之久,我没吃的,也没抽的。后来饿得再也撑不下去,就把剩下的衣服全塞进衣箱,准许备拿去当掉。这就让我无法再装作手头有钱,因为我不能不先跟f太太说一声就把衣服带出旅馆。我还记得我跟f太太打了招呼,而不是偷偷把衣服带出去时,她有多么吃惊。在我们这一带,溜之大吉是惯用的招数。
那是我头一次踏进一间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当铺。走进气势宏伟的石砌大门(不用说,上面也刻着“自由,平等,博爱”——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就连在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局里也有这样的标语),里面的开间大而空,教室一样,有张柜台和几排椅子。四五十个人在等候。你把要典当的东西放上柜台,然后坐下来等。不一会儿,店员估了价之后会喊:“某某号,五十法郎当不当?”有时只有十五法郎,或者十法郎,或者五法郎——不管多少,当铺里的人都会知道。我进去时,店员有点存心侮辱人地叫道:“八十三号——过来!”,还吹了一下口哨并打了个手势,像是唤一条狗过去。八十三号走到柜台前,他是个长胡子老头,大衣扣到了脖子那里,裤脚磨破了。那个店员一言不发地把包袱扔过柜台——显然是一钱不值。包袱掉到地上散开了,能看到里面是四条羊毛男衬裤。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可怜的八十三号收拾起衬裤,脚步蹒跚地走了出去,嘴里自个儿嘟嘟囔囔的。
我当的衣服,连同衣箱,原先花了我二十英镑,现在都还挺好的。我觉得现在肯定值十英镑,而十英镑的四分之一(在当铺,你只能指望他们出四分之一的价)就是两百五十或者三百法郎。我等得不急不躁,想着至少会有两百法郎。
最后店员叫我的号:“九十七号!”
“是我。”我说着站了起来。
“七十法郎?”
七十法郎买价值十英镑的衣服!可是跟他争没用,我就看到过别人想争,店员当场拒收典当物。我收了钱和当票就走了。现在我只剩下身上穿的衣服——一件肘部磨损很厉害的外套,一件凑和能当掉的大衣,还有一件换洗衬衫。后来在为时已晚时,我得知聪明一点的做法,是下午去当铺。店员全是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人,他们就像多数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人一样脾气坏,直到吃过午饭才好点。
我回到住处后,f太太正在酒馆里扫地。她走上台阶迎接我。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担心我的房租。
“哎,”她说,“你的衣服当了多少钱?没多少,是吧?”
“两百法郎。”我马上说。
“哟!”她惊讶地说,“哎,那可不赖,英国的衣服肯定贵得很!”
这句谎话省掉了很多麻烦,而且很奇怪的是,后来谎话变成了真事。几天后,我刚好收到两百法郎,是在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所得。尽管心疼,我还是马上一个子儿不留地付了房租,所以尽管后来几周我几乎饿得要死,但总算还勉强有片瓦遮身。
事到如今,绝对需要去找活干,我想到了一个朋友,是个俄两天它都区别国人侍者,名叫鲍里斯,也许能帮我。我是在一间医院的公共病房里认识他的,当时他在治左腿的关节炎。他跟我说过万一有困难,可以去找他。
关于鲍里斯,我得说两句,因为他是个古怪的家伙,也是我关系很好的老交情。他块头不小,像个军人,年纪三十五岁上下,以前可是一表人才,可是患病以后,他因为卧床而变得十分臃肿。就像大多数俄两天它都区别国流小塑料桶浸泡亡者,他也经历过风风雨雨。他的父母曾是有钱人,革对角绷着黑色命时被处决。整个战争期间,他都在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团服役,据他所言,那是俄两天它都区别国部队中最精锐的团。战后,他先是在一间毛刷厂干,然后在巴黎中央菜市场当搬运工,后来当了洗碗工,最后一直干到了侍者。患病前他在斯克勒布旅馆干活,每天赚一百法郎小费。他的雄心是当上侍者领班,攒够五千法郎就去左岸开一间一流的小餐馆。
鲍里斯经常说起打仗的事,说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当兵和打仗是他最热心的事。关于战略学和军事史,他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拿破仑、库图佐夫、克劳塞维茨、毛奇和福煦的理论,他谈得头头是道,任何跟当兵有关的事都让他开心。他最喜欢去的咖啡馆是蒙巴纳斯区的丁香园,只是因为外面有内伊元帅的塑像。后来,我和鲍里斯有时候同去商业路。我们只要搭地铁,鲍里斯总是在康布罗纳站,而不是在商业路站下车,尽管后一站更近。他喜欢康布罗纳站跟康布罗纳将军有关,该将军在滑铁卢时敌人来劝降,他只回复了一个字:“呸!”
革对角绷着黑色命留给鲍克斯的,只有勋章和他以前所在团的几张照片,别的全进了当铺,他却留下了这些。几乎每天,他都会在床上铺开那几张照片夸夸而谈:
“看看吧,我的朋友!你看我站在我们那群人的前排,挺棒的大个子,是吧?不像这些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人,长得小老鼠样。二十岁就当了上尉——不错,是吧?没错,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团的一名上尉,我父亲是个上校。
“哈,可是呢,我的朋友,这就是人生的起起伏伏!一个俄两天它都区别国部队的上尉,然后,噗!革对角绷着黑色命——让我成了穷光蛋。一九一六年,我在爱德华七世酒店住过一星期;一九二零年,我在攒劲儿想去那儿干活,当值更的。我当过值更的、看酒窖的、刷盘子的、门房、卫生间服务员。我给过侍者小费,也让侍者给过我小费。
“可是我尝过像个上等人过日子是啥滋味,我的朋友。我可不是吹的,前不久,我想数数我这辈子跟多少女的好过,结果数出两百多个,没错,至少有两百……啊,话说回来了,胜利属于坚持到底的人,拿出勇气!”等等,等等。
鲍里斯性格古怪,喜怒无常。他总是很想再回到部队,但是同时他当侍者当得久了,以至于所思所想也像个侍者。尽管他攒的钱从来没超过几千法郎,他却想当然以为到头来他自己能开间餐馆,发家致富。后来我发现,所有侍者说的想的都是这件事,这让他们作为侍者取得了心理平衡。鲍里斯经常谈起在酒店的生活,让我听得有趣:
“当侍者就是赌博,”他经常说,“你有可能到死都没落下几个钱,也有可能一年内就发达。你挣不着工资,靠的是小费——按账单百分之十,另外按香槟酒的瓶塞,从酒公司那里挣佣金。有时候小费滚滚而来啊。就拿马克西姆餐馆的酒保来说,一天能挣五千法郎。旺季时还不止五千……我自己也挣过两百法郎一天。那是在比亚里茨的一间餐馆,旺季时全体员工,从经理到洗碗工,每天干二十一个钟头。二十一个钟头干活,睡两个半钟头,总共要这样过一个月。不过每天能挣两百法郎,还是值得的。
“你永远不晓得啥时候就会碰上好运气。有一次在皇家酒店,晚餐前有个美国人把我叫过去,要了二十五份白兰地鸡尾酒,我用一个托盘全端到他面前。‘喂,小伙子,’那个已经喝醉了客人说,‘我喝十二份,你喝十二份,喝完了你要是能走到门那儿,我就给你一百法郎。’我走到门那儿,他给了我一百法郎。一连六个晚上,他都这么干:让我喝十二份鸡尾酒,然后给我一百法郎。几个月后,我听说他被美国政府引渡回去了——犯了贪现在应该把它污。这些美国人,还算有点儿好,你说是不是?”
我喜欢鲍里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过得有意思,下下棋,聊聊打仗和旅馆的事。鲍里斯经常建议我应该去当个侍者。“这营生适合你,”他经常说,“有活干的时候,每天挣一百法郎,还有漂亮的相好,不赖嘛。你说你想去写东西,写个屁。靠写东西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把出版商的闺女娶到手。不过你要是能把那道小胡子刮掉,就能当个体面的侍者。你个子高,说英语——当侍者需要的主要就是这两样。等我这条要命的腿能弯了,你看看吧,我的朋友。还有,你啥时候没活干了就来找我。”
到现在我付不起房租,也越来越填不饱肚子,我想到了鲍里斯打的保票,决定马上去找他。我没想着能像他保证的,那么容易就当上侍者,不过当然我知道怎么擦盘子,他准能在厨房里给我找份活。他说过夏天的时候,打个招呼就行。我毕竟还有个路子广的朋友可以指望,想到这里,我感到如释重负。
第五章
不久前,鲍里斯给过我一个地址,在白袍区的市场街。在信上,他只是写了一句:“形势发展得还不算太坏。”我以为他回到了斯克里布酒店,每天都能拿一百法郎。我满怀希望,也纳闷我怎么会这么笨,没有早点去找他。我想象自己进了一间工作舒适的餐馆,快乐的厨师一面往平底锅里打鸡蛋,一面唱情歌,我每天吃五顿大餐。想着就快挣工资了,我甚至大手大脚地花两法郎半买了包蓝高卢烟。
上午,我走路去了白袍区的市场街。我吃惊地发现那是条位于贫民窟的小街,跟我住的那条一样糟糕。鲍里斯所住的旅馆是这条街上最脏的。从阴暗的门道里,飘来一股酸臭味,泔水味再加上合成杂烩汤味——是西普杂烩汤,二十五生丁一袋。我不由得担心起来:喝西普杂烩汤的人是正在饿肚子或接近饿肚子的人,鲍里斯每天挣一百法郎,可能吗?老板板着脸坐在账房里,他跟我说,对,那个俄两天它都区别国佬没出去——在顶楼。我爬了六层狭窄而且绕来绕去的楼梯,越往上走,西普杂烩汤味越浓。敲门鲍里斯没来开,我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房间是个顶楼间,十英尺见方,只有天窗透进光来,里面的家具只是一张窄窄的床架、一张椅子和坏了一根腿的洗脸盆架。床上方的墙上,臭虫排成一个长长的s形,正在缓慢行进。鲍里斯光着身子在床上睡觉,大肚子在肮脏的床单下隆成一个小丘,他的胸脯上有臭虫咬的痕迹。我进去时他醒了,揉揉眼睛,声音低沉地哼哼着。
“天哪!”他叫道,“噢,天哪,我的脊梁!该死,我看我的脊梁是断掉了!”
“怎么回事?”我失声叫道。
“我的脊梁断掉了,没别的。我昨天晚上睡在地板上。噢,天哪!但愿你知道我的脊梁是啥感觉!”
“亲爱的鲍里斯,你病了吗?”
“不是病,只是饿——对,这样再拖下去就饿死了。除了要睡在地板上,我每天只靠两法郎活着,已经好几个星期了。要命。你来得不是时候啊,我的朋友。”
再去问鲍里斯是不是在斯克里布酒店有活干,好像没多大用了。我赶紧下楼买了块面包。鲍里斯扑向面包,一下子啃掉一半,之后才感觉好了点。他在床上坐起来,跟我说了他是怎么回事。他出院后没能找到活干,因为他的腿还是很瘸,钱全花光了,东西也当光了,最后一连几天没吃上东西。他在奥斯特里茨桥下的码头上睡过一周,四周摆着几个空酒桶。过去两周,他一直住在这个房间里,跟一个犹太人——是个技工——一起住。好像(说来颇为复杂)是那个犹太人欠鲍里斯三百法郎,还钱方式是让鲍里斯睡地上,另外每天还给他两法郎买东西吃。两法郎够买一杯咖啡加三个小圆面包。那个犹太人每天早上七点钟去干活,然后鲍里斯就离开睡觉的地方(在天窗下面,漏雨)到床上去。就算到了床上,因为有臭虫,他还是睡不了多久,不过可以在睡了一晚上地板后歇一歇背。
这真叫人着黑色塑胶线大失所望。我来找鲍里斯是想让他帮我,却发现他比我还惨。我跟他解释我只有六十法郎左右,得马上找份活干。到这时,鲍里斯已经把余下的面包消灭了,情绪振作了一点,也变得爱说话。他漫不经心地说:
“天哪,你担心个啥?六十法郎——嗬,是笔巨款呐!请把鞋子递过来,朋友。等那些臭虫爬到我手边,我要拍死它几只。”
“可是你觉得有机会找到活干吗?”
“机会?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际上,我已经找到了。再过几天,商业街上有间俄两天它都区别国餐馆就要开张了,说好我去当侍者领班,我随便就能给你在厨房找份活。一个月五百法郎,管吃饭——走运的话,还有小费拿呢。”
“可是这会儿呢?我很快就得付房租了。”
“噢,咱们会有办法的。我还留了几张牌没出呢。比方说,有人欠我钱——在巴黎,这种人太多了,其中有一个肯定用不了多久就会还清我的账。再想想有那么多女人跟我好过!女人永远不忘情,你也知道——只要我开口,她们就会帮我。另外,那个犹太佬跟我说他要从他干活的那间修车厂里偷几台磁发电机,他让咱们清洗一下他再拿去卖掉,每天给咱们五法郎。光是这样,就够养活咱俩的了。千万别担心了,我的朋友。弄到钱,这是天下最容易的事。”
“好吧,那咱们这会儿就出去找活干吧。”
“等会儿,我的朋友。咱们不会饿死的,别怕。胜败乃兵家常事——我有几十次过得比现在还惨。只是个坚持的问题。记住福煦的格言:‘进攻!进攻!再进攻!’”
过了中午鲍里斯才决定起床。他现在只剩下一套衣服,有一件衬衫,一条硬领、领带,一双已经几乎穿破的鞋子,一双上面全是洞的袜子。他还有件大衣,万不得已时才会当掉。他有一个衣箱,是个硬纸板做的破玩意儿,值二十法郎,可是很重要,因为旅馆老板想着里面全是衣服——要不是有那个衣箱,他大概早就把鲍里斯扫地出门了。衣箱里装的,实际上是勋章和照片、零七杂八的玩意儿和一大扎一大扎的情书。尽管如此,鲍里斯还是总能把外表收拾得很体面。他用一个已经用了两个月的刀片刮脸,不用肥皂,领带打得看不出上面的洞,仔细用报纸堵住鞋子上的眼。最后,穿好衣服后,他拿出一瓶墨水把袜子洞露出来的皮肤涂黑。等他打扮停当后,你想像不到他最近还在塞纳河上的桥下睡觉呢。
我们去了里沃利街的一间小咖啡馆,那里是个酒店经理跟雇工见面的地方,很出名。咖啡馆靠里面是个光线阴暗的房间,像是山洞,坐了各种各样的酒店人手:衣着光鲜的侍者,别人衣着没那么光鲜,而且显然在挨饿,有面色粉红的胖厨师,身上油乎乎的洗碗工,神态憔悴的擦洗女人,每个人面前都放了杯没碰过的黑咖啡。实际上,那地方是个职业介绍所,买饮料花的钱就是给老板的佣金。有时,一个看样子像是有身份的胖子——显然是个开餐馆的——走进来跟酒保说话,酒保会叫咖啡馆靠后面那里的某个人,可是他一直没叫我和鲍里斯。我们待了两个钟头后走了,因为规矩是买一杯饮料,只能待两个钟头。后来为时已晚时,我们才得知窍门在于给酒保塞钱,你出得起二十法郎的话,他一般都能给你找到活干。
我们去了斯克里布酒店,在人行道上等了一个钟头,指望经理会出来,可他一直没出来。之后我们脚步沉重地去了商业街,却看到那间正在装修的餐馆关着门,老板不在。这时已经是晚上。我们在人行道上走了十四公里,很累,不得不花一个半法郎搭地铁回家。鲍里斯腿瘸,走路对他是种痛苦。随着那天越来越晚,他越来越消沉。等到从意大利宫车站出来后,他已经绝望,转口说去找活干纯属白费力气——根本没用,只能试试犯法了。
“宁可去抢,也别饿死,我的朋友。我经常这么打算。挑个有钱的美国胖子——在蒙巴纳斯区路上哪个黑古隆咚的拐角——用袜子包着一块鹅卵石——砰!翻完他的口袋就跑掉。能干成,你不觉得吗?我不怕——我当过兵,你记住了。”
最后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们都是外国人,容易暴露。
我们回到我的房间后,又花了一个半法郎买面包和巧克力。鲍里斯狼吞虎咽地把他那份吃完,奇迹般马上高兴起来。似乎食物对他全身所起功用,相当于喝了一杯鸡尾酒。他拿出一杆铅笔开始列名单,那些人着黑色塑胶线大概能给我们找到活干,有几十个。鲍里斯说:
“咱们明天就能找到事儿,我的朋友,我有预感会时来运转,再说,咱俩都有脑子——个人有脑子就饿不着嘛。
“有脑子啥事都好办!就凭脑子,干啥都能挣到钱。我以前有个朋友,波兰人,真的是个天才。猜他怎么着?他会买一个金戒指,当十五法郎。然后——你晓得填当票的店员有多马虎——在店员写了‘金质’的地方,他添上‘镶钻石’这几个字,然后把‘十五法郎’改成‘一万五’。干得漂亮,是吧?然后,你瞧,他拿当票去抵押,借到一万法郎。我说有脑子就是这个意思……”
那天晚上后来,鲍里斯一直满怀希望,说要是我们一起去尼斯或者比亚里茨当侍者的话会怎么样:住漂亮的房间,挣的钱也足够养个相好的。他累得没力气再走三公里回他所住的旅馆,晚上就睡在我的房间的地板上,外套裹着鞋当枕头。
第六章
第二天,我们还是没能找到活干,三周后才时来运转。我的两百法郎让我不用为房租烦恼,可是所有别的方面都糟糕得不能再糟糕。日复一日,我和鲍里斯走遍巴黎,以每小时两公里的速度,在人群中游荡,感觉无聊,也累,却一无所获。我记得有一天,我们来回十一次走过塞纳河。我们在员工通道外面一晃悠就是几个钟头,等到经理出来,我们会巴结地走上前,帽子拿在手里。我们得到的答复总是一个样:他们不想雇一个瘸腿的,也不想用生手。有次差一点就要我们了。我们跟经理说话时,鲍里斯站得笔直,手里没拄拐杖,经理没看出他腿瘸。“对,”他说,“我们需要两个人在地下室干活,也许给你们干。进来吧。”鲍里斯一动就露了馅。“唉,”经理说,“你腿瘸。可惜——”
我们去职业介绍所登记过,还应征过招工广告,可是去哪儿都步行奔波,让我们行动迟缓,好像我们因为晚到半个钟头而什么活都错过了。有一次,我们差一点点就干上了清洗铁路货车的活,可是最后一刻,他们没请我们,而是挑了法国人。有一次我们看到一家马戏团的招人广告去应征,要求是得挪凳子,扫垃圾,演出中还得站在两个木桶上,让一头狮子在你胯下蹿过。我们比指定时间提前一个钟头赶到,却发现已经有五十个人在排队等。显然狮子具有某种吸引人之处。
一次,有间职业介绍所给我发了封蓝件(注;指以前在巴黎用气压传送的急件,因信件一般用蓝纸,故称蓝色急件或蓝件)——几个月前我在那里登记过——电报上说有位意大利绅士想学英语,要我“马上来”,并应承一个钟头能挣二十法郎。我和鲍里斯已经陷入绝望,这是个黄金机会,我却没法抓住,因为我不可能穿着露肘的外套去职业介绍所。后来我们想到我可以穿鲍里斯的外套——跟我的裤子不衬,但裤子是灰色的,从远处看,也许能被当成法兰绒的。鲍里斯的外套我穿着太大,只能不扣纽扣,还要一直把一只手揣在口袋里。我匆匆出门,浪费了七十五生丁坐公共汽车去那间职业介绍所。赶到后,却得知那个意大利人已经改了主意,离开巴黎了。
有一次鲍里斯建议我去中央菜市场试着找份搬运工的话。我凌晨四点半赶到,那里正干活干得热火朝天。我看到一个戴礼帽的矮胖男人在指挥几个搬运工干活,就走到他跟前请他给我一份活干。他没答话,而是先抓过我的右手,摸摸我的手掌。
“你有力气,是吗?”他说。
“很有力气。”我扯了个谎。
“好。让我看看吧,你去把那一筐搬起来。”
那是个装满土豆的柳条筐。我抓牢了,却发现别说搬起来,根本一点都挪不动。那个戴礼帽的人看着我,耸耸肩就走开了。我也马上就走。没走多远,我扭头看到四个人把那筐土豆抬到马车上,它可能重达三百英担,那人看出我没用,就用这个办法打发我走。
有时鲍里斯觉得有希望时,会花五十生丁买张邮票给他过去的相好写信要钱。其中只有一位复了信。那个女人除了跟他好过,另外还欠他两百法郎。鲍里斯看到有他一封信,认出了笔迹而欣喜若狂。我们抓着信冲上鲍里斯的房间去看,就像小孩拿着偷来的糖果一样。鲍里斯看完后一言不发递给我。信上写道:
我的小色狼,打开你有趣的信之时,我是何等喜悦,它令我想起我们美满相爱之时,以及我从你嘴唇处得到的无比甜美之吻。此等记忆,永远萦绕于心,如同已谢花朵之芳香。
至于你要我还两百法郎一事,唉!我无能为力。你有所不知,亲爱的,得知你的艰难处境,我心如刀割。但又能如何?在如此悲惨的生活中,人人皆遇麻烦,我亦不免。我的小妹妹一直患病(唉,可怜的小东西,她受罪不浅!)我们尚不知如何付医生之诊金。我们已一文不名,向你保证,我们过得甚为艰难。
拿出勇气,我的小色狼,永远要拿出勇气!记住坏日子不会是永远,现在显得何等不堪之麻烦,最终亦会烟消云散。
放心吧,亲爱的,我会永远记着你。让从来不曾停止爱过你的我,给你最真挚的拥抱,
你的
伊冯娜
这封信让鲍里斯失望得直接上床睡觉,那天再没心思出去找活干。
我的六十法郎花了两周左右,我已经不再装作是去下馆子,我们经常在我的房间里吃饭,一个坐床上,一个坐椅子。鲍里斯会贡献出他的两法郎,我则贡献三四个法郎。我们买面包、土豆、牛奶和乳酪,用我的酒精灯煮汤。我们有一口炖锅、一个咖啡杯和一把勺子,每天我们都要为谁用炖锅、谁用咖啡杯喝而推让一番(炖锅盛得多一些),让我不高兴但没说的是,每天都是鲍里斯首先不再坚持,用了炖锅。有时候我们晚上的面包多一点,有时候不多。我们的铺盖越来越脏,我有三周没洗澡了,鲍里斯说他已经几个月没洗过澡。让这一切尚可忍受的是有烟抽。我们的烟丝足够,因为不久前鲍里斯遇到一个当兵的(当兵的抽烟不要钱),以每包五十生丁的价钱跟他买了二三十包。
比较而言,这一切让鲍里斯远比我更受罪。因为走路和睡地板,让他一天到晚腿疼背疼;他俄国人的大胃口也倍受饥饿的折磨,尽管好像一直没有瘦下来。总的来说,他情绪好得叫人吃惊,而且几乎永远心怀希望。他经常严肃地说有位圣人护佑他,每当形势很严峻时,他会去阴沟里找钱,说那位圣人经常往里面丢一张两法郎的钞票。有一天我们在皇家路上等候,那里有间俄国餐馆,我们要去那里找活干。突然,鲍里斯决定去玛德琳教堂为他的护佑圣人点一根价值五十生丁的蜡烛。后来往外走时,他说他还是要做得牢靠点,就神情肃穆地用火柴点着一张面值五十生丁的邮票,作为对永生之神的献礼。也许那些神和圣人关系不睦,反正我们那次没找到活。
有几天上午,鲍里斯彻底绝望。他会躺到床上,一边啜泣,一边咒骂跟他同住的犹太人。最近,那个犹太人开始不耐烦每天付鲍里斯两法郎,更糟糕的是,还摆出一副施恩的架势,叫人无法忍受。鲍里斯说我作为英国人,想象不出一个出身高贵的俄国人去接受一个犹太人的施舍是何等折磨。
“一个犹太佬,我的朋友,一个名符其实的犹太佬!他这样做根本没廉耻。想想看吧,我,俄国军队里的上尉——跟你说过了吗?我的朋友,我可是当过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团的上尉。没错,上尉,我父亲是个上校。瞧我现在,从一个犹太佬那里讨吃的。犹太佬……”
“我跟你说说犹太佬什么德性吧。战争刚开始的头几个月里,有一次,我们在行军,到一个村子里停下来过夜。一个老得不像样子的犹太佬,像犹大一样,长着红胡子,他溜到我住的地方。我问他想干吗。‘长官,’他说,”我给您领来一个姑娘,漂亮姑娘,才十七岁,只要五十法郎。’‘谢谢你,’我说,‘你把她领走吧,我可不想染上什么病。’‘病!’那个犹太佬叫起来了,‘哪里,上尉先生,根本不用担心。这是我自己的闺女!’跟你说,这就是犹太人的民族性格。
“我跟你说过了吗?我的朋友,以前在俄国部队里,向犹太佬吐口水被认为不应该,没错,我们认为俄国军官的口水珍贵得不能浪费到犹太佬身上……”等等,等等。
哪天他心生绝望,鲍里斯通常会声称他病得没法出去找活干,盖着颜色发灰、臭虫孽生的床单,抽烟,看旧报纸。有时候我们下棋。我们没棋盘,就在一张纸上写棋步,后来我们用一块包装箱的侧板做了张棋盘,用钮扣、比利时硬币什么的拼了一副棋子。像很多俄国人一样,鲍里斯热衷下国际象棋。他有句口头禅是国际象棋跟爱情及战争的规则一样,你下棋能赢,在其他两方面也能赢。他还说你要是有了一张棋盘,就不在乎饿肚子,我觉得当然不是这样。
第七章
我的钱一点点没了——八法郎,四法郎,一法郎,二十五生丁,二十五生丁根本没用,因为除了够买份报纸,别的什么也买不了。我们一连几天只吃面包,后来有两天半我什么都没吃。这种经历很糟糕。有人采取禁食疗法,三周乃至更长时间不吃东西,他们说过了第四天,禁食的感觉很舒服。我因为没东西吃从来不超过三天,不晓得是否如此。如果一个人是主动禁食,而非首先食不裹腹,感觉大概不一样。
第一天,我懒得不想去找活干,就借了根鱼竿去塞纳河钓鱼,用绿头苍蝇作饵。我指望能钓得够吃一顿,可是当然失败了。塞纳河里全是鲮鱼,只是它们在巴黎被围期间变狡猾了,打那以后一条也没上过钩,除非拿网捞。第二天,我想过把我的大衣拿去当掉,可是去当铺好像太远了,我就在床上躺了一天,看《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觉得在没东西吃的情况下,只够力气做这个。饥饿会让人变得软弱不堪、脑内空空,比较像流感后遗症,仿佛整个人变成了水母,或者血被抽掉,换上了温吞水。我对饥饿的记忆,主要是完全懒得做任何事。另外,因为不得不很频繁地吐口水,口水奇怪地变成了白色絮状,像是沫蝉的泡沫。我不晓得怎么会这样,可是无论是谁,饿了几天后都会注意到这点。
第三天上午,我感觉好多了,意识到我必须马上有所行动,决定去找鲍里斯,要他跟我分享他的两法郎,至少一两天。到了后,发现鲍里斯躺在床上,怒气冲冲。我一进去,他就破口大骂,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
“他又拿走了,下贱的小偷!他又拿走了!”
“谁,拿走什么?”
“犹太佬!拿了我的两法郎,这条狗,小偷!他趁我睡觉又抄走了!”
看样子是前一天夜里,那个犹太人直截了当拒绝每天再付两法郎,他们吵了又吵,最后犹太人同意给钱。鲍里斯说,他给了,给得极其无礼,还说了一阵子他怎么好心,非要人低三下四地感激他。然后第二天早上,他趁鲍里斯还没醒,又把钱偷走了。
这是个打击,我失望之极,因为我让我的肚子有了吃东西的盼头,挨饿时,这种错犯得太严重。然而让我很吃惊的是,鲍里斯远未绝望。他在床上坐起来,点着烟斗分析了一番形势。
“哎,听着,我的朋友,这次可是到了死胡同。咱们俩总共只有二十五生丁,我想犹太佬再也不肯每天给我两法郎了,反正他的行为也越来越叫人受不了。你相信吗,有天晚上他不要脸得把一个女人带回来了,我还在地板上睡觉呢。下贱的畜牲!我还有更糟糕的事要跟你说。犹太佬想从这儿跑掉。他还欠一星期房租没交呢,他合计不掏这钱,顺便也把我甩掉。要是这个犹太佬撒脚丫溜了,我可就没地方住了,老板会扣下我的衣箱让我交房租,他妈的!咱们得走步险棋了。”
“好吧,可是该怎么办?我看只能把我的大衣当掉,好去买点东西吃。”
“会那样做的,当然,可是我得先把我的东西从这幢楼里运出去。不敢想象我的照片给人扣住!哎,我已经计划停当了。我要撇下犹太佬,自个儿先撒脚丫溜掉。‘走为上策’——撤退,你明白的。我想这是正确的一步,对吗?”
“可是,亲爱的鲍里斯,大白天怎么能做到呢,肯定会给抓到的。”
“哎,对了,当然需要用计。我们的老板在盯着看谁不付房租就溜掉,以前有房客这么干过。他跟他老婆整天轮流蹲在账房里——真是个吝啬鬼,这种法国佬!可是我已经想了一招,你肯帮我就成。”
我不是很想帮谁的忙,但还是问鲍里斯他的计划是什么,他仔细解释道:
“哎,你听着。咱们得先把大衣当掉。先回你住的房间拿大衣,然后回这儿拿我的,用你的大衣遮着我的偷偷带出去,拿到法兰克斯布尔茹瓦街的当铺,走运的话,两件大衣能当来二十法郎。然后你去塞纳河边捡点石头装到外衣口袋里,带回来装进我的衣箱。看出门道了吗?我会把我的东西尽量多地卷到一起,好包在一张报纸里,然后下去问老板最近的洗衣店怎么走。我会脸皮很厚,也很随便,你明白的。当然老板会以为那卷东西只不过是脏铺盖而已。要么如果他怀疑起来,就会采取他的一贯做法,下作地偷偷摸摸搞清楚,会上来进我的房间,拎拎我的衣箱有多重。他拎的是石头的重量,会以为衣箱里还装满了东西。用计,明白吗?然后我可以回来把我别的东西揣到口袋里。”
“可是衣箱怎么办?”
“噢,那个?只能不要了。那个破玩意儿只值二十法郎左右。再说,撤退时总是不得不扔掉些东西。看看拿破仑在贝雷西纳河时是怎么做的!整支部队他都不要了。”
鲍里斯为此计洋洋自得(称之为“兵不厌诈”),几乎忘了他还饿着肚子。此计的主要缺点,是他撒脚丫溜了之后没地方睡觉,他忽略了这点。
一开始,这“兵不厌诈”之计进行得挺顺利。我回去取了我的大衣(那样我已经空着肚子走了九公里),成功地把鲍里斯的大衣偷带出去。然后就出岔子了。当铺里负责收件的——是个一脸不高兴、叫人来气的小个子男人,难以通融,是个典型的法国管事的——拒收两件大衣,理由是没拿什么东西包起来。他说一定得用要么是手提箱,要么是纸板箱装起来。这就破坏了我们的如意算盘,因为我们什么样的箱子也没有,两个人总共才有二十五个生丁,买不起箱子。
我回去告诉鲍里斯这则坏消息。“妈的!”他说,“这可难办。好吧,没关系,总会有办法的。咱们把大衣放到我的衣箱里。”
“可是怎么把衣箱当着老板的面拎出去?他几乎就坐在账房门口。不可能!”
“你可真是容易绝望啊,我的朋友!我读到过英国人有股犟劲儿,你的吗?拿出勇气!咱们能办到的。”
鲍里斯想了一会儿,接着想出一条巧计。最难之处在于吸引住老板的注意力,五分钟左右就行,我们就能趁机把衣箱偷偷拎出去。但是巧就巧在老板只有一个弱点——他喜欢看《体育报》,拿这个话题跟他套近乎,就容易打开他的话匣子。鲍里斯在一份《小巴黎人》过刊上读了篇关于自行车比赛的文章,然后在察看过楼梯之后,就下去逗得老板聊了起来。与此同时,我在楼梯脚等,一只胳膊下面夹着大衣,一只手拎着衣箱。鲍里斯觉得时机已到时,会咳嗽一声为号。我在那儿等着,浑身打颤,因为老板娘随时可能从账房对面那扇门里走出来,把戏就穿帮了。好在不一会儿,鲍里斯就咳嗽了一声,我偷偷摸摸地快步走过账房到了街上,为我的鞋子没有嘎吱作响而庆幸。鲍里斯再瘦点的话,这个方案就可能泡汤,因为他宽阔的肩膀挡住了账房门口,而且他胆量过人,继续极其自然地有说有笑,声音大得完全压住了我弄出的声响。我走出很远后,他去街角跟我会合,我们溜之大吉。
可是,我们如此一番辛苦后,当铺收件的再次拒收我们的大衣,跟我说(能看得他对此毫不通融,他那个法国人的灵魂在洋洋自得)我的身份文件不齐,身份证还不够,我必须出示护照或者带地址的信封。鲍里斯倒是有几十封带地址的信封,可是他的身份证过期了(他一直没续办,目的是逃税),所以我们不能用他的名字当大衣。我们只好一路跋涉回我的房间,拿到所需文件,带上大衣去了皇家港大道的当铺。
我让鲍里斯待在我的房间里,我一个人去当铺。可是我到了后,却发现当铺关了门,要到下午四点钟才开。这时是一点半左右,我已经走了十二公里,有六十个钟头没吃过东西。命运似乎在开一连串特别不逗人的玩笑。
然后似乎是奇迹,我时来运转。我正顺着布洛卡路走回住处,突然看到鹅卵石路上有一枚闪闪发光的五苏硬币,我一下子扑过去,赶紧回到住处,找到我们的另外一枚五苏硬币去买了一磅土豆。炉子里的酒精只够煮个半熟,没有盐,可我们还是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带皮吃。吃了后,我们感觉焕然一新,坐在那儿下棋,直到当铺开门。
四点时,我又到了当铺。我没抱多少希望,因为如果我上次只当来七十法郎,这次纸板衣箱装的两件破大衣又能指望当多少呢?鲍里斯说二十法郎,我却想着会当十法郎,要么甚至五法郎。更糟糕的是,有可能完全被拒收,就像上次可怜的八十三号那样。我坐在前排的长椅上,这样店员说五法郎时,我便不用去看别人笑我。
最后店员喊了我的号码:“一一七号!”
“在。”我说着站了起来。
“五十法郎?”
这几乎像上次的七十法郎一样让我感到震惊。当时我相信店员把我的号码跟别的混淆了,因为那两件大衣根本不可能卖五十法郎。我匆忙走回住处,手背在后面走进房间,一言不发。鲍里斯正在玩棋盘,他急切地抬头看。
“你当了多少?”他喊道,“什么,没当来二十法郎?不管怎么样,你肯定当了十法郎吧?岂有此理,五法郎——这可有点太过分了。我的朋友,千万别说当了五法郎,你如果说的确是五法郎,我真的要开始考虑自杀了。”
我把那张五十法郎的钞票扔到桌子上。鲍里斯脸色煞白,接着一跳而起,紧紧抓住我的手,几乎捏断我的骨头。我们跑出去,买一块面包、葡萄酒、一块肉和炉子用的酒精,大吃了一顿。
吃完后,鲍里斯一反常态,我从未见过他那样乐观。“我怎么跟你说的?”他说,“胜败乃兵家常事!今天上午找到五个苏,现在看看咱们。我总是说,弄到钱是天下最容易的事。说到这儿想起来了,我有个朋友住在丰达里路,咱们倒是可以去见见。他骗了我四千法郎,那个混蛋。他没醉的时候是天下第一混蛋,可是说来奇怪,他喝醉了就变得挺老实。我看他到晚上六点钟就醉掉了,咱们去找他吧,很有可能他会先给一百法郎。妈的!他有可能给两百呢!走吧!”
我们去丰达里路找到了那个人,他也喝醉了,只是我们没能拿到我们的一百法郎。他跟鲍里斯一见面,就在人行道上大吵特吵,那人声言他一个子儿也不欠鲍里斯,反倒是鲍里斯欠他一千法郎,他们俩老是要我主持公道,我却一直没弄明白其中的曲直。两人吵了又吵,一开始在街上,接着是在一间小酒馆里,然后是在一间餐价固定的餐馆里,然后是在另外一间小酒馆里,最后在互相以混蛋相称两个钟头后,他们同去纵情狂饮一番,花掉了鲍里斯身上的最后一个苏。
鲍里斯那天晚上在一个鞋匠那里住,也是个俄国流亡者,在商业区。至于我,我还剩八法郎,另外有很多香烟,吃饱喝足,东西都堆到了嗓子眼儿。在难受地过了两天后,这样换种活法可谓惬意之至。
第八章
我们俩现在手里有二十八法郎,可以再去找活干了。鲍里斯还在鞋匠那里住,不清楚谈了什么条件。他还从一个俄国朋友那儿又借到二十法郎。他在巴黎到处有朋友,多数是跟他一样的前军官,有的是侍者或者洗碗工,有的开出租车,少数几个是吃软饭的,有的成功地从俄国带出来钱,开修车行或者舞厅。总体而言,在巴黎的俄国人都吃苦耐劳,在忍耐时运不蹇方面,比可想而知的同等阶层英国人表现要强得多。当然也有例外。鲍里斯跟我说过他曾见过一个流亡的俄国公爵,此人经常光顾高档餐馆。如果侍者中有位前俄国军官,这位公爵会打听出来。他用完餐后,友好地把这个侍者叫到桌前。
“哎,”这位公爵会这样说,“这么说你是个老兵,跟我一样?现在交了背运,不是吗?好,好,俄国士兵无所畏惧。你是哪个军团的?”
“某某军团,先生。”那个侍者会回答道。
“很勇敢的军团!我一九一二年检阅过。对了,我不巧把钱包忘家里了。我知道,一位俄国军官能慷慨地借给我三百法郎。”
那位侍者身上有三百法郎的话就会奉上,然后这笔钱当然就一去不回。这位公爵如此这般骗了很多钱,大概那些侍者也不介意上当。公爵毕竟是公爵,即便是流亡的。
从俄罗斯流亡者那里,鲍里斯听说有条路子,笃定可以搞到钱。我们当掉大衣后过了两天,鲍里斯神秘兮兮地跟我说:
“告诉我,我的朋友,你有政治立场吗?”
“没有。”我说。
“我也没有。当然,没人不爱国,不过——摩西不是说过什么坑一坑埃及人吗?你是英国人,当然读过《圣经》。我是说,你不反对挣共产党的钱吧?”
“对,当然不反对。”
“哎,好像巴黎有个俄国人的秘密团体,也许他们多少能帮帮咱们。他们是共产党,实际上是布尔什维克的间谍。他们表面上是个联谊团体,接触流亡的俄国人,设法吸收他们加入布尔什维克。我有个朋友加入了这个团体,他觉得咱们去找的话,他们能帮上忙。”
“可是他们怎么帮咱们?反正不会帮我,我又不是俄国人。”
“关键是这里:他们好像是莫斯科一家报纸的记者站,需要有关英国政治的文章。咱们马上去找的话,也许他们会出钱请你写文章。”
“我?可是我对政治一窍不通啊。”
“扯淡!他们也不懂。谁又真的懂什么政治?好办。你从英语报纸上抄一篇就行。巴黎不是有份《每日邮报》吗?从那上面抄。”
“可是《每日邮报》是份保守派报纸,他们反感共产党。”
“嗯,《每日邮报》登什么,你反着写就行了,保准错不了。咱们千万别糟塌这个机会,我的朋友。说不定能挣几百法郎呢。”
我不喜欢这个点子,因为巴黎警察对共产党盯得很紧,特别如果还是外国人的话,我已经被怀疑了。几个月前,有暗探看到我从一家共产党周报的办公室出来,警察已经找了我一大堆麻烦。要是让他们逮到我去这家秘密团体,闹不好我会被驱逐出境。然而这是个大好机会,不容错过。那天下午,鲍里斯的朋友——也是个侍者——来把我们带去见面。那条街名我忘了,是条破败的街道,从塞纳河边往南,国民议会附近。鲍里斯的朋友要我们千万小心。我们装作在街上随意闲逛,记住了要进哪个门口——是一间洗衣店——然后又踱回来,一边留意所有的窗口和咖啡馆。如果别人知道这里是共产党出没的地方,很可能有人监视。我们想好了万一看到谁哪怕有一点点像暗探,便打道回府。我吓坏了,但这种鬼鬼祟祟的事让鲍里斯兴致勃勃,完全忘了他是要去跟杀害他父母的人打交道。
我们肯定平安无事后,快步走进了洗衣店。洗衣店里有个法国女人在熨衣服,她告诉我们“俄国的先生们”住在院子对面的楼上。我们爬了几层光线阴暗的楼梯,到了一处楼梯平台,有个体格健壮、板着脸的短发青年站在最高的楼梯处。我上去时,他狐疑地看着我,伸出胳膊把我拦下,并用俄语说了句什么。
“口号!”见我没接上话,他厉声说。
我愕然停下脚步,没想到还得说口令。
“口号!”那个俄国人又说了遍。
鲍里斯的朋友走在后面,这时上前用俄语说了些什么,要么是口令,要么是解释。听了后,那个态度粗暴的俄国人像是满意了,把我们领进一个小而破旧的房间,毛玻璃窗户。里面看起来是一间极为寒酸的办公室,墙上钉着俄文宣传标语和一副印刷粗糙的巨幅列宁像。桌前坐着一个只穿着衬衫的大胡子俄国人,正在往报纸的包装纸上写地址,他面前有一堆。我进去时,他跟我说法语,口音很重。
“太不小心了!”他小题大作地叫道,“你们来的时候,干吗不带一包要洗的东西?”
“要洗的东西?”
“谁来都要带上要洗的东西,让人看着就像是来楼下的洗衣店。下次带一大包吧,我们可不想让警察瞄上。”
这比我原先想象的还要鬼鬼祟祟。鲍里斯坐了唯一的一张空椅子,他们用俄语谈得不亦乐乎。对方开口的只有大胡子,板着脸的那位歪靠着墙,眼睛盯着我,好像对我还怀疑。我感觉怪异,就那样站在一个钉着革命标语的秘密小房间里,听着别人说话,却一个字也听不懂。两个俄国人说话又快又急,夹着微笑,还会耸肩膀。我想知道谈的都是什么,觉得他们会互称“小父亲”,还有“小鸽子”和“伊万·亚历山大诺维奇”等等,就像俄国小说里的人物,谈的都是跟革命有关的事,大胡子会不含糊地说:“我们从来不辩论,论争是资产阶级的消遣,我们用行动来辩论。”然后又琢磨他未必会这样说。他们让我们出二十法郎,显然是入会费,鲍里斯答应付(我们总共才有十七法郎)。最后鲍里斯拿出我们手头宝贵的钱,付了五法郎现款。
鲍里斯掏了钱,那个板着脸的人看上去没那么怀疑了,坐到了桌子边上。大胡子开始用法语问我问题,一边在一张纸上做笔记。我是共产党员吗?算是同情者吧,我答道,从未加入过任何组织。我清楚英国的政治形势吗?噢,当然,当然。我提了几个大臣的名字,关于工党,还说了几句不屑的话。《体育报》呢?我可以在《体育报》上撰文吧?(在欧洲大陆,足球莫名其妙地跟社会主义挂上了钩。)噢,当然,我又说。那两个人都神色凝重地点点头。大胡子又说:
“显然,你对英国的状况有透彻的了解。你可以为莫斯科的一家报纸撰写系列文章吗?我们会跟你详细交代的。”
“当然可以。”
“那好,同志,我们会通过明天第一班邮差通知你,要么也许是第二班。我们开的稿费是每篇一百五十法郎。下次来的时候,记着带一包要洗的东西。再见,同志。”
我们下了楼,小心翼翼地往洗衣店外面看街上有没有人,然后才溜出去。鲍里斯欣喜若狂。他得意忘形,觉得应该破费一下,便就近冲进一间烟草店花五十生丁买了根雪茄。他出来时以拐杖捣地,满面笑容。
“盼到喽!盼到喽!哎,我的朋友,咱们真的时来运转了。你跟他们应付得挺好,听到他们叫你同志了吗?一篇文章一百五十法郎——天哪,运气多好!”
第二天上午,我听到邮差来了,便冲下楼去小酒馆收信,失望的是没来。我在房间里等下一班邮差,还是没信。三天过去了,我一直没收到那个秘密团体的信,我们心灰意冷,推断他们肯定是找了别人写文章。
十天后,我们又去了那个秘密团体的办公室一趟,特别记着带了一个包裹,看着像是要洗的东西。秘密团体不见了!洗衣店里那个女人一无所知,说“那些先生们”在付不出房租的情况下,几天前就搬走了。我们站在那儿拎着一包东西,样子可真够傻的!不过有所安慰的是,我们只出了五法郎,而不是二十法郎。
此后我们再也没听说这家秘密团体怎么样了,他们是什么人,或者说他们的真实面目如何,谁都不晓得。我个人的看法是他们跟共产党毫无瓜葛,觉得他们纯属骗子,骗的对象为俄国流亡者,方式是冒称一个子虚乌有的团体来诈取入会费。这样做很安全,无疑他们还在别的哪个城市干同样的勾当。这些家伙很聪明,表演得天衣无缝。他们的办公室完全就是共产党秘密办公室应该有的样子,至于带一包要洗的东西,那可真是神来之笔。
第九章
我们又到处游荡了三天找活干,回来后在我的住处吃东西,顿顿都是面包和汤,分量越来越少。如今有两线希望。首先,鲍里斯听说有可能去协和广场上的x酒店找份活干,第二,商业路上那家新餐馆的老板终于回来了。我们下午过去见到了他。在路上,鲍里斯说我们能干上这份活的话,就会财源滚滚,还说了给老板留下好印象的重要性。
“仪表——仪表就是一切,我的朋友。给我弄身新衣服,晚饭前我就能借到一千法郎。可惜我没趁咱们有钱时买条硬领。今天早上我把硬领翻过来穿,可是有什么用呢,这边跟那边一样脏。你觉得我的样子像是吃不饱饭吗,我的朋友?”
“你脸色苍白。”
“妈的,只吃面包和土豆还能怎么着?样子像是吃不饱饭可就要命了,让人们想踢你一脚。等一下。”
他在一间珠宝店的橱窗前停下脚步,响亮地拍打自己的脸颊,好让脸上显出点血色。然后,趁着红晕尚未退去,我们赶快走到那间餐馆,跟老板作了自我介绍。
老板是个有点发福的矮个子,一脸贵人相,头发灰白色,呈波浪状,身穿双排扣法兰绒套装,散发着香水味。鲍里斯跟我说他也是个俄国军官。他太太也在,是个丑陋之极的法国胖女人,脸色煞白,猩红色嘴唇,让我联想到冻牛肉和西红柿。老板亲切地跟鲍里斯打招呼,他们用俄语聊了几分钟。我站在不远处,准备就我当洗碗工的经验扯些不着边的谎话。
后来老板向我走来,我不自在地挪着脚凑过去,想尽量显得很听话。鲍里斯一再跟我说过洗碗工是人下人,我本以为老板会对我视若尘芥。令我吃惊的是,他热情地一把抓住我的手。
“这么说您是个英国人!”他大声说,“太棒了!那我就不用问您会不会打高尔夫了?”
“当然。”看得出他等着我这样回答,我就说。
“我一直想打高尔夫。亲爱的先生,您可以赏面给我示范几种主要的击球方法吗?”
显然这就是俄国人的做事方式。我解释发球杆和铁头杆的区别,老板一直认真听我说,然后突然告诉我全商量好了,餐馆开业后,鲍里斯将是侍者领班,我当洗碗工,生意好的话,有机会升任卫生间侍者。餐馆什么时间开业?我问。“距今天正好两星期。”老板潇洒地说(他有种习惯,就是一边挥手,一边弹掉烟灰,样子很潇洒),“离今天正好两星期,赶上供应午餐。”然后他带我们参观了餐馆,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这个地方有点小,有一处吧台、一间餐室和一间根本比普通浴室大不了多少的厨房。老板正在把这里装修成徒有其表的“如画”风格(他称之为“诺曼风格”,不过是戳在石膏板上的假屋梁之类的玩意儿),并打算把餐馆命名为让·科塔尔餐馆,好带出点中世纪味道。他已经印了些广告单,上面尽是有关本街区历史渊源的谎话,广告单上居然声称餐馆所在位置原先有一间酒馆,查理曼大帝经常光顾。老板对如此宣传很得意,还在吧台那边挂了几幅有伤风化的绘画,由艺术沙龙的某位画家所画。最后他给我们每人一根昂贵的雪茄,又聊了一会儿后,他回家了。
我有种强烈的预感我们从这家餐馆绝对讨不到什么好处。我看那位老板像是个骗子,更糟糕的,还是个蹩脚的骗子,我就看到有两个要账的在后门那儿晃悠,不可能看错。可是鲍里斯已经想象自己再度当上侍者领班,怎样也打击不了他。
“咱们总算熬出头了——只用再撑俩星期。俩星期算啥?吃什么?管他娘!想想看,只用再过仨星期我就能有相好的了!不晓得她是黑皮肤的还是白皮肤的?无所谓,只要不太瘦就行。”
接着过了两天苦日子。我们只剩下六十生丁,用这钱买回来半磅面包,外加擦面包用的大蒜。擦大蒜是因为那种味道在嘴里留很久,让人感觉最近吃过东西。那天大半时间,我们都在植物园里坐。鲍里斯拿石头砸那些养熟了的鸽子,却总是砸不中。之后我们在信封背面写菜单。我们饿得甚至除了吃的不会想别的。我记得鲍里斯最后给自己选择的一餐,计有:一打牡蛎,俄式汤(甜菜根做的红色甜汤,上面浮了一层奶油),小龙虾,炖小鸡,牛肉加焖李子,小土豆,沙拉,板油布丁加羊乳酪,另有勃艮第葡萄酒和几杯陈酿白兰地。鲍里斯在吃的方面口味驳杂。后来我们有了钱后,偶尔看到过他轻而易举地干掉同样分量的一顿饭。
我们的钱花光后,我没去找活干,又是一天没吃东西。我看让·科塔尔餐馆不会真的开业,也没有别的盼头,可我懒得什么也不想干,只是在床上躺着。后来突然时来运转。晚上大约十点钟,我听到街上传来一声急切的喊叫。我起床走到窗户那里,是鲍里斯,他挥着拐杖,满面笑容,还没开口说话呢,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挤弯了的面包扔上来给我。
“我的朋友,亲爱的朋友,咱们有救了!你猜怎么着?”
“你别是找到活了吧!”
“在x酒店,协和广场附近——五百法郎一个月,包吃。我今天就开始在那儿干了。老天,我可真是放开肚皮吃!”
干了十到十二个钟头的活之后,鲍里斯拖着瘸腿,首先想到的是走三公里路到我住的旅馆里,告诉我这个好消息!不单这样,他还要我第二天中午休息时去杜伊勒花园跟他碰头,也许他能给我偷点东西吃。在约好的时间,我坐在一张公共长椅上等到了鲍里斯。他解开马甲,拿出一个压扁了的大报纸包,里面包了些碎牛肉、一块加芒贝尔乳酪、,面包和一块手指形蛋糕,全混在一起。
“喏!”鲍里斯说,“只能给你捎出来这么多了。门房是个很精的混蛋。”
坐在公共地方吃报纸包着的东西吃,显得不够雅观,特别在杜伊勒花园,这里通常到处都是漂亮的女孩子,可是我饿得顾不上了。我一边吃,鲍里斯一边跟我解释他在酒店的餐间干活——就是英国人说的食品间。好像餐间干活的在酒店地位最低,对一个侍者来说掉价之极,不过在让·科塔尔餐馆开业之前,这活也可以先干着。这段期间,我每天都跟鲍里斯在杜伊勒花园碰头,他会凭他的胆量,尽可能多夹带食物出来。一连三天,我们都如此行事,我全靠偷来的食物活命。后来我们的苦日子熬到了头,因为有个洗碗工不在x酒店干了,靠鲍里斯举荐,我也在那里找到了活干。
第十章
x酒店规模很大,富丽堂皇,门面是古典风格,一侧有个像老鼠洞般又暗又窄的入口,员工专用。我早上七点差一刻赶到。一个个裤子油乎乎的人正脚步匆匆排队进去,还让坐在一间窄小的办公室里的门房检查。我在那儿等,不一会儿人事主管——可以说是位副经理——来了并问我问题。他是个意大利人,脸圆,面色苍白,因为工作过度而显得憔悴。他问我有没有当过洗碗工,我说当过,他看了一眼我的手,看出我在撒谎,可是听到我是英国人时,他换了腔调,雇用了我。
“我们一直想找个人可以跟他练练英语,”他说,“客人全是美国人,我们知道的英语只是‘□□’(注:此处的“□□”为原著初版时所删掉的不雅词,原著中用“——”代替)。”他又说了遍伦敦的小男孩会写在墙上的什么字。“也许你还有点儿用。去下面吧。”
他领着我走下绕来绕去的楼梯,走到地下一处狭窄的过道,那里低得要弯着腰,热得让人透不过气,还很暗,隔几码才只有一个昏黄的灯泡。那里像是阴暗的迷宫通道,有几英里长——事实上,我想总会有几百码长——奇怪地让人想起大客轮上靠下面的几层,这里同样有又热又狭窄的地方、食物的热汽以及嗡嗡隆隆的噪音(来自厨房里的火炉),正像发动机的隆隆声。我们经过几个门口,有的从里面传出一声咒骂,有的照出火炉的红光,有的从冰库里吹出一股叫人发抖的过堂风。我们正走着时,暗处有什么东西猛地撞了我一下,那是块一百磅重的冰块,由一个系蓝色围裙的搬运工抗着。他后面有个厨工肩膀上抗了一大块小牛肉,他的脸紧贴着湿乎乎、软绵绵的肉。他们喊了声“闪开,笨蛋!”便继续匆忙走路。墙上一盏灯照着的地方,有人写了一行漂亮的字:“冬天看到无云的天空,比在x酒店找到处女还要容易。”看来,这是个奇怪的地方。
我们从一条岔道来到一间洗衣房,在那里,有个脸上干瘪无肉的老太婆给了我一条蓝围裙和一沓洗碗布。然后人事主管把我领进一间狭窄的地下室——实际上是地下室再往下的地下室——那里有个洗碗池和几座煤气炉,室内低得让我没法站直身子,温度可能有华氏一百一十度。人事主管跟我解释我的工作,是给酒店里的高级职员送餐,他们在上面的一间小餐厅里用餐,我还得打扫那间小餐厅,并给他们洗碗碟。他走后,有个侍者——也是个意大利人——在门口伸头进来,凶巴巴的,头发蓬乱,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英国人,呃?”他说,“喂,这儿我说了算。你干得好的话——”他做了个灌啤酒的动作,还响亮地咂嘴。“否则——”他狠狠踢了门柱几脚。“我拧断你的脖子根本和往地上吐口唾沫一样不费事儿。出什么事,他们听我的,不会听你的,所以你给我小心点。”
我就匆忙上阵,开始干活。除了有半个钟头左右,我从早上七点一直干到夜里九点一刻。一开始洗餐具,然后擦员工餐厅的桌子及地板,擦亮玻璃杯和刀具,端饭菜,又去洗餐具,然后端更多饭菜,洗更多餐具。活不难干,我干得挺顺手,除了去厨房端饭菜时。厨房跟我看到或者想象过的都完全不一样——那是个令人窒息、空间低矮的地下室,如同地狱,火光照得里面红堂堂的,咒骂声和锅碗瓢盆的撞击声震耳欲聋。里面热得除了炉灶,所有金属器皿都包了布。炉灶在中间,十二个厨师在炉前窜来窜去,脸上淌着汗,也不管头上还戴着白帽子。他们周围是几张台子,边上一帮侍者和洗碗工端着盘子吵吵嚷嚷。厨工则光着上身,又是捅炉灶,又是用沙擦洗大铜锅。大家好像都在赶时间,脾气很大。厨师长身强体健、脸色通红,蓄着八字胡,他站在中央,迭连大声吆喝:“两份炒蛋端走!一份生炒土豆加大牛排,端走!”只是在骂洗碗工时才停一下。里面有三张台,我第一次去厨房时不明就里,把托盘放错了台。厨师长走到我跟前,捻着八字胡上下打量我,然后向早餐厨师示意,手指着我说:
“瞧见了吧?现在他们净给我派这种洗碗工。笨蛋,你哪儿来的?我想是从查伦顿来的吧?”(查伦顿那里有间很大的疯人院。)
“英国。”我说。
“我早就应该猜到的嘛。喂,亲爱的英国先生,我可以跟你说你是婊子养的吗?赶紧给我滚去那张台,那才是你的地方。”
我每次进厨房都会被如此相待,因为我总是这样那样做得不对。他们以为我晓得怎么干,所以我就挨骂。出于好奇,我数了数那天我有多少次被称作“混蛋”,结果是三十九次。
四点半时,那个意大利人叫我别干了,可是不值得出去,因为到五点钟,我们又得重新干起来。我去厕所抽烟。严禁抽烟,不过鲍里斯跟我说过,只有去厕所抽最安全。之后我又干起了活,直到九点一刻,当时那个侍者从门口伸进头叫我没洗完的餐具别洗了。让我吃惊的是,在叫了我一天猪猡和混蛋之后,他突然变得很友好,我意识到骂我的那些话,只不过是种考验。
“行了,小子,”那个侍者说,“你是不够机灵,不过干得还行。过来吃饭吧,酒店里供应咱们每人两升葡萄酒,我还偷拿了一瓶。咱们好好喝一下。”
我们美美地吃了一顿,是高级员工吃剩下的。那个侍者一时高兴,跟我讲他的风流韵事,还有他捅死的两个意大利人的事,以及他怎样躲过了服兵役。了解他之后,就会发现他这个人还不错,不知怎么,让我想起本韦诺托·切利尼(注:意大利雕塑家、金匠)。我又累又浑身是汗,可是在吃了一天饱饭后,感觉焕然一新。活不难干,我觉得适合我。但是保不准能不能干久,因为我只是打了一天“零工”,挣二十五法郎。板着脸的门房数钱给我,扣了五十生丁,他说是交保险费(后来我发现是骗人)。接着他走到过道上,让我脱下外套,仔细把我全身捅了一遍,看有没有偷食物。然后人事主管出来跟我说话。像那个侍者一样,他看到我愿意干活,态度好了一点。
“你想干的活,我们可以给你一份固定工作。”他说,“侍者领班说他喜欢骂骂英国人。你肯签一个月的合同吗?”
现在终于有份活给我干,本来我会二话不说答应下来,可是又想到两周后即将开业的那间俄国餐馆。答应干一个月,干到一半又要走人,好像不太的道,就说我还有别的工作机会,是否可以干两周。听我那样说,人事主管耸耸肩说这家酒店只按月请人。显然我失去了干活机会。
按照约好的,鲍里斯在里沃利街的拱廊处等我。我跟他讲了那件事后,他大发雷霆。认识他那么久,这还是他第一次失态,他称我是个蠢货。
“笨蛋!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笨蛋!有什么用!我给你找到活,你却马上搞没了!你怎么会笨得要提还有一间餐馆?你只用答应干一个月就行了。”
“我觉得我说我也许不得不走,这样可能显得更诚实一点。”我分辩道。
“诚实!诚实!谁听说过洗碗工是个诚实人?我的朋友——”他一把抓住我的衣服翻领非常恳切地说,“我的朋友,你已经在酒店干了一天活,看到了那儿是怎么回事。你觉得洗碗工讲得起荣誉感吗?”
“不行,也许不行。”
“才是了,赶快回去跟人事主管说你很愿意干一个月,就说你放弃去别的地方干活。然后等到咱们的餐馆开业,只用走人就行。”
“可是如果我毁约,工资怎么办?”
看到我如此之蠢,鲍里斯拿拐杖在人行道上猛捣,嘴里喊着:“你要求每天付工资,这样你一个苏也亏不了。你以为他们会去告洗碗工违约?洗碗工地位低得不值得告。”
我赶紧回去找到了人事主管,跟他说我愿意干一个月,他就跟我签了合同。这是我关于洗碗工道德观所上的第一课。后来我意识到我当时心存任何顾虑真可谓愚蠢,因为大酒店对员工很是无情,他们根据工作需要请人或炒人,旺季结束后都会辞退员工,比例达百分之十乃至更高。有谁临时不干,他们毫不费事就能找到人替,因为巴黎到处都是失业的酒店员工。
第十一章
到头来,我并没有违约,因为过了六周,让·科塔尔餐馆才显出一点点会开业的样子。这段期间,我在x酒店干活,一周四天在餐间干,一天去四楼给侍者帮忙,一天代替在餐厅洗餐具那个女的。幸好我是星期天休息,可是有时别人生病,那天我也得干活。干活时间为从早上七点钟一直到下午两点钟,然后傍晚五点钟到夜里九点钟——十一个钟头,不过在餐厅洗餐具时是十四个钟头。按照一个普通巴黎洗碗工的标准,这样的工时特别短。这种生活唯一所苦的,是迷宫般的地下室内又热又闷,让人极其难受。除了这一点,这间酒店规模大,又组织得好,被认为是个工作舒服的地方。
我们的餐间是间黑乎乎的地下室,长二十英尺,宽七英尺,高八英尺,里面放满了咖啡壶、切面包机之类的东西,多得走过去很难不碰到东西。照明的是个昏黄的灯泡,另外有四五座火光熊熊的煤气炉。室内有个温度计,温度从来不低于华氏一百一十度——白天有时接近一百三十度。餐室的一头有五部运餐升降梯,另外一头是冰柜,里面存放牛奶及黄油。走进冰柜时,一步之间,温度下降一百度。这经常让我想起格陵兰的冰山和印度的珊瑚海边。除了我和鲍里斯,在餐间干活的还有两个人,一个叫马里奥,是个块头很大、爱激动的意大利人——他像是个动作如演歌剧般的城市警察——另外一个是个胡子拉碴、缺乏教养的家伙,牲畜一般,我们叫他“马札尔人”,我想他是个特兰西瓦尼亚人,要么来自更遥远的地方。除了“马札尔人”,我们都是大个子,手忙脚乱时,老是撞在一起。
餐间里的活是阵发性的,我们永远闲不下来,可是真正的工作每次涌来时,得干两个钟头——我们称每次涌来为“一轮轰炸”。首轮“轰炸”于八点钟到来,当时楼上的客人开始醒来,要求送早餐。八点钟时,酒店的整个地下部分会突然响起砰砰的响声,还有叫喊声。四面八方都在响铃,系着蓝围裙的人在过道上脚步匆匆,我们的运餐升降梯下来的同时,也砸得一声响。五层楼上的侍者都在对着升降梯道往下用意大利语咒骂。我现在不记得我们的全部职责,但是包括沏茶、煮咖啡加巧克力、从厨房里端饭菜、从酒窑里取葡萄酒、从餐厅里拿水果之类、切面包、烤面包片、卷黄油块、量果酱、开牛奶罐、数糖块、煮蛋、煮粥、砸冰、磨咖啡等——所有这些,都得按照一两百个客人的要求做到。厨房有三十码远,餐厅六七十码远。我们用运餐升降梯送上去的一切都得有凭单,全部得仔细填写,就连一块糖丢了也会有麻烦。除此之外,我们还为员工供应面包和咖啡,还要为楼上的侍者取饭菜。总而言之,这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我算过每天得又走又跑达十五英里左右,然而这项工作的强度与其说是在体力上,倒不如说是在精神上。表面上看,这种厨工干的破活再简单不过,然而在干得手忙脚乱之际,这项工作极其难干。你得在一大堆活之间跳来跳去——就像掐着钟点拣清一摞牌。比如说,你正在烤面包片,砰的一声,下来一台运餐升降梯,点了茶、小面包和三种不同的果酱,又是砰的一声,下来一台升降梯,要炒蛋、咖啡和柚子;你跑去厨房要蛋,去餐厅要柚子,跑得快如闪电,好在面包片烤焦前赶回来,除了有五六份订餐等着送上,还得记着茶和咖啡。与此同时,某个侍者跟着你,因为一瓶苏打水不见了就来找你的碴,你跟他吵。这种活比你所能想象的更需要脑子。马里奥说——无疑也的确如此——要想培养出一个得力的餐间干活的,得一年才行。
八点到十点半可以说是狂乱时段。有时我们忙乎得好像只有五分钟可活,有时候会突然变得平静,当时突然没有订餐了,好像一切暂时安静了。然后我们扫掉地上的垃圾,撒下干净的锯末,然后喝掉一罐葡萄酒,要么是咖啡,要么是水——什么都行,只要是有水的。很多时候,我们敲下大冰块边干活边吮吸。几座煤气炉之间热气腾腾,叫人反胃。我们每天要喝几夸脱水,干上几个钟头,连我们的围裙也浸透了汗水。有时我们实在干不过来,有客人本来会不得不吃不上早餐就走了,可是马里奥总能带我们熬过去。他已经在餐间干了十四年,有本事在干这样活和那样活之间一秒钟也不浪费。马扎尔人很笨,我没经验,鲍里斯爱偷懒,一方面是因为他腿瘸,一方面是因为他对自己当过侍者却在餐间干活感到耻辱,但是马里奥很棒。他伸直长胳膊就能够到餐室两边,一只手灌满咖啡壶,另一只手煮蛋,同时还看面包片烤得怎么样并大声指挥马扎尔人,不时还唱几句歌剧《弄臣》选段,这都令人叹为观止。老板明白他的价值,每月给他开一千法郎,而不像我们其他人,每月才拿五百法郎。
早餐的焦头烂额情形到十点半结束。然后我们擦洗餐间的桌子、扫地板、擦亮铜器,顺利的话,还轮流去厕所抽口烟。这是我们的懒散时刻——但只是相对懒散,因为我们的午餐时间只有十分钟,从来没能一口气吃完。客人们的午餐时间,十二点到两点,像早餐时一样,又是一段手忙脚乱的时候。我们主要是去厨房端饭菜,意味着经常被厨师谩骂。到那时,厨师们已在炉灶前流了四五个钟头的汗,脾气早就上来了。
两点钟时,我们突然自由了。我们扔下围裙,穿上外套赶紧跑出去。有钱的话,直奔最近的小酒馆。从炉火照亮的地下室走到街上感觉奇怪。空气清澈而且寒冷,叫人头晕眼花,就像北极地区的夏季。在闻过汗水和食物的臭味之后,汽油味多么芬芳啊。有时在小酒馆里碰到我们那里的几个厨师,他们态度友好,请我们喝酒。在酒店里我们是他们的奴隶,但是按酒店里的规矩,工作之外大家都平等,那些谩骂不算数。
五点差一刻时,我们回到酒店。六点半前都没人点菜,我们利用这段时间擦亮银器,洗干净咖啡壶,还干别的零碎的活。随后这天最忙乱的时候开始了——晚餐时候。我真希望我能当三分钟左拉,只为能够描述出晚餐那个时段。要而述之,此种情景是一两百人要求吃到有五六道菜的一餐,菜式各不相同,五六十个人得做菜、上菜,然后还要收拾残羹冷炙,任何人只要在餐饮业干过,都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每逢这时,干的活会翻一番,员工全都累坏了,有的还喝醉了。此情此景,我可以写上几页,却仍然无法让人如临其境。在狭窄的过道上奔走,碰撞,叫喊,艰难地拖板条箱、端盘子和运冰块,又热又暗的地下室里,不时爆发出怒气冲天、脏话连篇的吵闹声,却没时间用拳头解决——难以尽述。有谁头一次走到这里的地下部分,定会以为自己到了疯人窝。只是后来在我了解了酒店的运作之后,才从这团混乱中看出点头绪。
八点半时,工作很突然地停了下来。我们到九点钟才下班,可是经常四脚摊开躺到地上,歇歇腿,甚至懒得去冰柜找东西喝。有时候人事主管会拿几瓶酒进来,因为我们辛苦一天后,酒店还另外请我们喝啤酒。给我们吃的东西勉强能吃,可是老板在酒上不抠门,他也知道要是不给洗碗工每天两升葡萄酒喝,他就会偷三升。我们也喝客人喝剩的酒,所以我们经常喝得太多——这样也好,因为在微醺时,似乎干活更麻利。
一周里有四天便是如此度过,另外两天工作日,一天好点,一天差点。这种日子过了一周后,我觉得需要放个假。那是星期六晚上,我们那间小酒馆里的人都在忙着把自己灌醉,鉴于我也有一天空闲时间,准备向他们看齐。我们都在凌晨两点钟回去睡觉,人已喝醉。五点半时,我突然被叫醒。一个守夜的——酒店派来的——站在我床边,他把我的衣服往身上扯并粗暴地摇晃我。
“起来!”他说,“喝美了吧你?喂,不碍事的,酒店里缺人手,你今天也得去干活。”
“干吗得我去干?”我表示不满,“今天我休息。”
“休息,没门儿!一定得有人干活。起来!”
我起来出了门,感觉好像脊梁断了,脑壳里也好像填满了热煤渣。我以为自己不可能再干上一天活,然而在地下室才待了半个钟头,就发现自己生龙活虎。热腾腾的地下室像是土耳其蒸汽浴室,在这里喝多少酒都会出汗流掉。洗碗工们明白这一点,也有赖于此。能喝几夸脱的葡萄酒,然后又能在很伤身体前出汗排掉,这种本事是对他们生活的补偿。
第十二章
在酒店里,论舒服远胜其他时候的,是我去四楼给侍者帮忙时。我们干活的地方是个小小的餐具间,它跟餐间靠一台运餐升降梯联系。在地下室待过后,那里很凉爽,干活主要是擦亮银餐具及杯子,这才像是人干的活。侍者瓦伦蒂是个正派人,只有我们俩时,他几乎平起平坐地待我,不过有别人在场时,他就不得不对我说话凶,因为侍者跟洗碗工讲交情此路不通。碰到哪天挣得不少,他有时会打点我五法郎。他是个面貌清秀的年轻人,二十四岁,不过长得像十八岁,另外,跟多数侍者一样,他把自己打扮得不错,知道怎样穿衣服。他穿黑色燕尾服,打了白领结后,再加上那张年轻的脸庞和柔顺的褐色头发,样子很像伊顿公学的学生。他从十二岁就开始谋生,实际上是从最底层干上来的。他的经历包括没有护照越过意大利边境,在北区的林荫大道上推独轮车卖栗子,因为打黑工在伦敦被关了五十天,还有在某间酒店,一个富老太婆向他示爱,给了他一枚钻戒,后来又称钻戒是他偷的。我喜欢跟他聊天,只要不太忙,我们就会坐在那里抽烟,把烟喷进运餐升降梯道。
坏日子是我去餐厅干洗涤活时。我不必刷盘子,刷盘子是在厨房里,只用洗另外的餐具、银餐具、刀子和玻璃杯。然而即使这样,也意味着要干十三个钟头,我每天要用三四十条洗碗布。在法国所采用的洗涤方式已经过时,让工作量多了一倍。人们听都没听说过餐具架,也没有肥皂片,只有黏乎乎的软肥皂,在巴黎的硬质水里起不了泡沫。我在一间又脏又窄的小地下室里干活,那是一间配餐室,又是间碗碟储藏室,紧挨餐厅。除了洗涤工作,我还得给为侍者们拿食物,并侍候他们就餐。他们大多数是些叫人无法忍受的家伙,不止一次,我得动拳头,才能让他们对我有起码的尊重。负责洗涤的通常是个女的,那些侍者让她苦不堪言。
看到那间小小的餐具室处处肮脏,再想想隔两扇门便是餐厅,不禁让人觉得古怪滑稽。客人坐在那里,周围一派光鲜——一尘不染的桌布,一盆盆花,一面面镜子,涂了金粉的檐口和画上去的小天使;然而在这儿,仅仅隔了几英尺远,我们却置身于令人作呕的污秽中,真的是令人作呕的污秽。到晚上才有时间扫地,我们脚步不稳地走在一片狼籍中,地上有肥皂水、生菜叶、烂纸和践踏过的食物等等。十几个侍者脱了外套,露着淌汗的腋窝,坐在桌前拌沙拉,拇指伸进了奶油罐。室内有股食物味和汗味混合到一起的脏味道。碗橱里,一摞摞餐具的后面,处处都有侍者肮脏地偷藏的食物。那里有两个水池,没有洗手盆,侍者在水池那边洗脸,里面还正在冲干净餐具,这种情形绝非少有,客人却对此一无所见。餐厅门外有个椰子纤维垫和一面镜子,侍者们经常把自己收拾一番再进去,一副干干净净的样子。
让人开眼的是看一个侍者怎样进餐厅。走过那道门后,他身上突然有了某种变化,抗着肩膀的样子变了,一瞬间身上消尽了污秽、仓促和恼怒感。他优雅地在地毯上走过,神色肃穆如牧师。我记得我们的副侍者领班(一个脾气暴躁的意大利人)在餐厅门口处停下来训斥一个学徒,这个学徒打破了一瓶葡萄酒。他高高挥舞着拳头大喊大叫(幸好那道门多少隔音):
“气死我了——还说自己是个侍者,你这个小杂种?狗屁侍者!你连给你妈待过的窑子擦地板都不配!下三滥!”
他气得说不出话,转身走向那道门,开门时,他最后骂了一句,风格就像《汤姆·琼斯》里头的韦斯顿乡绅那样。
然后他进了餐厅,端着菜脚步轻盈地走过,优雅如天鹅。十秒钟后,他在恭恭敬敬地向一位客人鞠躬。看着他又是鞠躬又是微笑,你忍不住会想,有这么一个训练有素的侍者温和地微笑,客人会因为由这位贵族来服侍他而心生愧意。
这种洗涤工作让人深恶痛绝——难倒不难,然而令人厌烦和无趣到了无法用言语尽述的程度,无法想象有人全部几十年都耗在这个行当。我替班的那个女人足有六十岁,每天在水池边站十三个钟头,每周六天,一年到头如此。另外,她也被那些侍者欺负得很厉害。她透露自己以前是演员——我猜事实上是个妓女,多数妓女最后都当了清洁工。奇怪的是看到她尽管一大把年纪,而且过着那样的生活,却仍然戴着金黄色假发,涂眼影,脸抹得像个二十岁的姑娘。因此显而易见,就算每周干七十八个钟头,人还是能保留一点活力的。
第十三章
我干到第三天时,酒店的人事主管——他跟我说活时通常很亲切——把我叫过去不客气地说:
“喂,你,马上剃掉那道胡子!岂有此理,谁听说过洗碗工留胡子?”
我刚要辩解,他就打断了我:“洗碗工留胡子——胡闹!小心别让我明天看到你还留着。”
回家的路上,我问鲍里斯这是什么意思,他耸耸肩。“你只能按照他说的做,朋友。酒店里除了厨师,没谁留胡子,还以为你注意到了呢。原因?没原因,这是惯例。”
我看出这是约定俗成,好像穿无尾礼服时不打白领结一样,就剃掉了我的胡子。后来我找到了对这一习惯的解释如下:好酒店里的侍者不留胡子,为了显得他们位高一等,便命令洗碗工也不准留;厨师留胡子,则是为了显得他们瞧不起侍者。
这一点能让人多少了解酒店里微妙的等级制度。我们总共达一百一十名左右的员工在地位上,像在部队一样等级森严。厨师或者侍者跟洗碗工相比,就像上尉和二等兵。地位最高的是经理,他有权炒掉任何人,厨师也不例外。我们从未见过老板,对他的了解,都仅限于给他的饭菜要比给客人做得更小心。酒店里的纪律方面,全由经理负责,他尽职尽责,总是留意看有没有人吊二郎当,可是我们聪明得不让他抓到。酒店里有一路服务铃线贯穿各处,所有员工利用铃声打信号。一声长响,两声短响,然后再两声长响,意味着经理就要过来,我们一听到,就特意表现得忙碌。
经理之下是侍者领班,他不侍候客人,除非是位贵族之类,可是他指挥别的侍者,并协助采购食品。他拿的小费再加上他从香槟酒公司得到的奖金(他交回一个瓶塞就有两法郎),多达每天两百法郎。跟别的侍者相比,他高高在上,在单间用餐,用的是银制餐具,由两个穿着干净的白色短上衣的见习工服侍。侍者领班往下一点是厨师长,月薪五千法郎左右,他在厨房用餐,然而是在一张单独的餐桌上,由一位见习厨师服侍。然后是人事主管,他月薪只有一千五百法郎,可是他身穿黑色衣服,不用干体力活,有权炒掉洗碗工,罚侍者的款。接下来是别的厨师,月薪三千到七千五百法郎之间;接下来是侍者,除了数额不大的底薪,每天挣小费约七十法郎;接下来是洗衣妇和缝补女工;接下来是见习侍者,他们挣不到小费,不过月薪七百五十法郎;接下来是清理卧室的女工,月薪五六百法郎,最后是餐间干活的,月薪五百法郎。我们在餐间干活的是酒店里的最底层,谁都看不起我们,谁都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别的还有五花八门的工种:通常被称作信差的办公室雇员,仓库管理员,酒窖管理员,几个搬运工和听差,制冰工,烤面包师傅,夜班守卫和门房。各种工作分别由不同的种族来干。办公室雇员、厨师和缝补女工是法国人,侍者是意大利人和德国人(在巴黎,几乎没听说有法国人侍者),干洗碗工的除了阿拉伯人和黑人,什么样的欧洲人都有。法语为通用语言,就连意大利人相互之间也说。
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捞外快路子。在巴黎的每间酒店里,普遍做法是碎面包按每磅八苏卖给做面包的,厨房里的泔水很便宜地卖给养猪的,得的钱由洗碗工分掉。盗窃现象也很严重。侍者们都偷食物——事实上,我很少看到哪位侍者费事吃酒店所提供的饮食——厨部的厨师偷得更狠,我们在餐间干活的偷喝茶和咖啡,酒窖管理员偷白兰地。酒店里规定侍者不许存酒类,而是有客人点时,必须去找酒窖管理员领。酒窖管理员倒酒时,会每杯撇出大约一茶匙,这样聚少成多。他觉得信得过你的话,就会卖给你他偷的白兰地,五个苏一口。
员工里头有小偷,要是你外套口袋里的钱忘了带走,一般就会被偷掉。付给我们工资和搜我们身看是否偷食物的门房才是酒店里最大的小偷。我一个月挣五百法郎,此人竟然在六周时间内,骗了我一百一十四法郎。我原来要求每天付工资,门房就每天傍晚付给我十六法郎,因为星期天不给我钱(按说这天也得给),这样就有六十四法郎他中饱私囊。另外,有时候我星期天加班,因此我也有权多拿二十五法郎,可我当时不知道。这笔钱门房也从未给过我,就又黑掉了七十五法郎。我是到最后一周才意识到吃了亏,可是因为我没法证明,只是讨回了二十五法郎。不管哪个雇员,只要傻得会上当,门房都会耍这种把戏。他自称是希腊人,而事实上他是亚美尼亚人。认识他之后,我才看出有句俗话是说到了点子上:“相信毒蛇也别相信犹太人,相信犹太人也别相信希腊人,相信希腊人也别相信亚美尼亚人。”
侍者里头有几个怪人。有一位曾是个上等人——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在某间商业机构有过一份薪水丰厚的工作。他得了性病,丢了工作,流浪过,现在为自己能当上侍者而庆幸。很多侍者都是偷渡来法国的,里面有一两个是间谍——间谍常以这种职业当掩护。有一天,侍者的餐厅里吵架吵得很凶,是莫兰迪——长得就不像善类,两眼之间的距离很开——和另一个意大利人。好像是莫兰迪抢了另一个人的相好的,那人样子孱弱,显然害怕莫兰迪,他在语焉不详地说狠话。
莫兰迪讥笑他:“喂,你要怎么着?我睡了你的女人,睡了三次。挺好。你能怎么着,嗯?”
“我要去秘密警察那儿揭发你,你是意大利间谍。”
莫兰迪没否认,只是从燕尾服口袋里摸出一把剃刀,在空中很快地比划了两下,像是要往人脸上开道口子。对方见状收回了所说的话。
我在酒店见过的最古怪角色要属一个“临时工”。他那天被雇佣,是代替生病的马扎尔人,一天二十五法郎。他是个塞尔维亚人,一个脸皮很厚、人很机灵的家伙,二十五岁左右,会说六种语言,包括英语。酒店里的活他好像样样干得来,一直到中午,他干活干得像个奴隶。然后一到十二点,他马上绷起脸,开始偷懒,偷葡萄酒,最后达到顶点:他嘴里噙着烟斗大摇大摆地到处晃悠。当然,抽烟是被禁止的,会遭重罚。经理本人听说了,就火冒三丈地下来要见见这位塞尔维亚人。
“你他妈在这儿抽烟是什么意思?”他大喊道。
“你他妈摆出那副嘴脸是什么意思?”塞维利亚人不急不躁地回敬道。
我表达不出这句话里无法无天的味道。如果是一个洗碗工胆敢跟厨师长这样讲话,会被后者一锅热汤泼到他脸上。经理马上说:“你给我走人!”两点钟时,塞尔维亚人领到了二十五法郎,自然被炒掉了。他正要走,鲍里斯用俄语问他在玩什么把戏,据鲍里斯说,塞尔维亚人是这样说的:
“你瞧,老朋友,我要是干到中午,他们就得付给我一天的工钱,不是吗?这是法律规定。我拿到工钱后还干活有什么道理呢?所以我告诉你我跟你说我怎么做:我去到一间酒店里,找一份临时工的活,一直到中午,我都出力干活。然后,一到十二点,我就开始惹事生非,他们只好炒掉我。干得漂亮,对吧?多数时候,我到十二点半就被炒掉了,今天是两点钟,不过无所谓,我已经少干了四个钟头的活。只是有一条不好,在同一间酒店没法干两次。”
好像他已经在巴黎半数的酒店和餐馆里玩过这套把戏。夏天时,这种把戏大概容易玩,不过酒店通过列黑名单的办法,来尽量保护自己免受此害。
第十五章(片断)
奥威尔著
孙仲旭译
在酒店里,我听到过一些奇事,有关于瘾君子的,有关于老色鬼经常来酒店找漂亮的小听差的,还有关于偷东西和敲诈的。马里奥跟我说过在他干过的一间酒店里,有个清理房间的女工偷了一位美国女士的无价之宝:一枚钻戒。一连几天,员工下班时都被搜身,两个侦探还把酒店搜了个底朝天,却一直没找到这枚钻戒。那个女工有个相好的在面包房,他把钻戒做到一块面包里,藏在里面,无人怀疑,直至搜查结束。
有次没那么忙的时候,瓦伦蒂跟我讲了一件他亲身经历的事。
“你知道,小子,这样在酒店干挺好,可是一旦失了业可就要了命。我想你晓得没东西吃是啥滋味,不是吗?肯定的,要不然你也不会来刷盘子。咳,我可不是像洗碗工这样的可怜鬼,而是个侍者,有一次连着五天没吃饭,连续五天,连一片面包皮也没有——老天!
“我跟你说,那五天不是人过的日子。只有一点好,我预付过房租。我住在拉丁区圣爱洛伊斯路一个虽然脏,却房租便宜的小旅馆里,旅馆名叫苏珊·迈,用的是帝国时期一个名妓的名字。我快饿死了,一点办法也没有,就连酒店老板去挑侍者的咖啡馆也去不起,因为我没有钱买饮料。我只能躺在床上,越来越虚弱,看着臭虫在天花板上跑来跑去。跟你说,那种日子我可不想再过一回。
“第五天下午,我已经半疯了,至少现在觉得是那样。我的房间墙上挂了一幅退色的版画,是个女人的头像,我开始琢磨那是谁,过了有一个钟头,我意识到肯定是圣爱洛伊丝,她是这一区的主保圣人。我从来没留意过那幅画,可是当时,我躺在那儿盯着它看时,有了个特别不寻常的想法。
“‘听着,亲爱的,’我对自己说,‘这样再拖得久一点,你会饿死的。你一定得想想办法。干吗不试试向圣爱洛伊丝祷告?跪下来请她给你送点钱吧。反正没什么坏处,试试吧!’
“疯了,不是吗?还是那句话,饿肚子的时候啥都干得出。另外,像我说过的,那也没什么坏处。我下了床就祷告起来。我说:
“‘亲爱的爱洛伊丝,您存在的话,请给我送点钱。我要的不多——够买点面包和一瓶葡萄酒,让我恢复气力就行。三四个法郎就够了。你不晓得我会多感激您,圣爱洛伊丝,您要是能帮我这一次,说定了,您要是送点啥给我,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街上您的教堂里为您点根蜡烛。阿门。’
“我说点蜡烛,是因为我听说圣人们都喜欢给他们点蜡烛。当然,我那时候想着要说话算数,可我是个无神论者,不是真的相信那样会有什么结果。
“然后,我又躺到床上。五分钟后,有人重重地敲门。是个叫玛丽亚的女孩,大个子的胖女孩,农村来的,也在我们这家旅馆住。她很傻,不过是个好女孩,我不怎么想让她看到我那副样子。
“她一看见我就喊了起来:‘天哪!’她说,‘你怎么了?啥时候了,你躺床上干吗?看你成啥样子了!你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我很可能真的不像样子。我已经五天没吃过东西,三天没洗过脸,也没刮过胡子了,房间里也像猪圈一样。”
“你怎么了?”玛丽亚又说。
“怎么了!”我说,“老天!我快饿死了,我已经五天没吃过东西了,就是这么回事。”
“玛丽亚惊呆了。‘五天没吃东西?’她说,‘为啥?你难道没钱吗?’
“钱!”我说,“你以为我有钱还会挨饿吗?我总共只有五个苏,啥都当掉了。你在这个房间里找找吧,看能不能找再找一样可以卖或者当的东西。你要是能找到啥能换回来五十生丁,就算你比我聪明。’
“玛丽亚开始在房间里找。她在摊得一地的很多垃圾里这儿捅捅,那儿捅捅,然后一下子很兴奋。难看的大嘴巴吃惊得合不上。
“‘你这个笨蛋!’她大喊大叫,‘白痴!这是什么?’
“我看到她捡起一直放在墙角的一个空油壶。我三星期前买来点油灯用的,在我卖掉东西之前。
“‘那个?’我说,‘是个旧油壶。怎么了?’
“‘蠢货!你不是掏了三个半法郎当押金吗?’
“咳,我当然掏了三个半法郎。他们总是非要你掏油壶的押金,油壶还回去退押金。可是我全忘了。
“‘没错——’我开口说。
“‘笨蛋!’玛丽亚又喊道。她兴奋得开始跳起舞来,跳来跳去,跳得让我觉得她的木鞋子会踩穿地板掉下去。‘笨蛋!你这个傻瓜!你这个傻瓜!你只用把它送回铺子要押金,别的还用干啥呀?三个半法郎就摆在你面前,你却快饿死了!’
“我现在还简直不能相信在那么久的五天里,一直没想到把油壶拿回铺子。实打实的三法郎现金呐,我却一直没想到!我在床上坐起来。‘赶快!’我向玛丽亚喊道,‘你替我拿,拿到街角的杂货店去——用你吃奶的劲跑快点。带吃的东西回来!’
“这样跟玛丽说是多余。她一把拿过油壶,格登格登就下了楼,声音像是一群大象。过了三分钟,她一只胳膊夹着两磅面包,一只胳膊夹着半升瓶装葡萄酒回来了。我来不及感谢她,抢过面包就吃上了。你注意过饿了很久后,面包是什么味吗?又冷又湿,像面团——几乎像油灰。可是天哪,有吃的多好啊!至于葡萄酒,我一口气灌了下去,好像直接进了我的血管,像新鲜血液一样流遍了全身。呵,可真管用!
“我狼吞虎咽地一口气把整整两磅面包干掉了。玛丽亚把手架在屁股上站在那儿看着我吃。“嗯,你感觉好点了,是吧?”我吃完后,她说。
“‘好点了!’我说,‘我感觉好极了!我不再是五分钟前那样子了,这会儿天底下我就需要一样东西——一根烟。’
“玛丽亚把手伸进围裙的口袋。‘这可不成,’她说,‘我没钱。你的三个半法郎就剩这么多——七个苏。没用,最便宜的烟也要十二苏一包。’
“‘成了,’我说,‘天哪,运气真是好极了!我还有五个苏——刚好够!’
“玛丽亚拿了那十二个苏正要去买烟。这时我想起一件之前一直没想起来的事。还是混账的圣爱洛伊丝!我已经向她保证过她能给我送来钱的话,我会去给她点一根蜡烛。真的,谁敢说祷告了不能心想事成呢?‘三四个法郎’,我是这样说的,紧接着就来了三个半法郎。这可省不掉,我得拿我的十二个苏去买根蜡烛。
“我把玛丽亚喊回来。‘没用,’我说,‘还有圣爱洛伊丝呢——我已经向她保证要点一根蜡烛,十二个苏得花到那上边去。傻气,不是吧?我到底还是吸不了烟。’
“‘圣爱洛伊丝?’玛丽亚说,‘圣爱洛伊丝怎么了?’
“‘我向她祷告要钱,保证过给她点根蜡烛。’我说,‘她让我的祷告灵验了——反正钱是出来了,我得买根蜡烛。烦人,不过我看我得说话算数。’
“‘你怎么想到了圣爱洛伊丝?’玛丽亚说。
“‘她那张画,’我说,我把前前后后都跟她说了。‘那不是,你看。’我说着把墙上那幅画指给她看。
“玛丽亚看那张画,接着让我吃惊的是,她突然哈哈大笑。她越笑越厉害,在房间里跺着脚,手捧着胖肚子,像是要笑破肚皮。我以为她疯掉了。过了两分钟她才说得出话。
“‘笨蛋!’最后她喊道,‘你这个傻瓜!你这个傻瓜!你别是想告诉我你真的跪下来向这张画祷告过吧?谁跟你说这是圣爱洛伊丝?’
“‘可我当时肯定那是圣爱洛伊丝!’
“‘傻瓜!这根本不是圣爱洛伊丝。你以为这是谁?’
“‘谁?”我说。
“‘这是苏珊·迈,这家旅馆就是以这个女人命名的。”
“我是对着苏珊·迈祷告啊,帝国时期的名妓……
“不过说到底,我没后悔。我和玛丽亚大笑一场,然后我们讨论了一会儿,都认为不欠圣爱洛伊丝什么。显而易见,显灵的不是她,根本没必要给她买根蜡烛,所以我到底还是买了包烟。”
第十七章(片断)
奥威尔著
孙仲旭译
在小酒馆里,有个星期六晚上,查理跟我们讲了个不错的故事。试着想像一下他的样子吧——喝醉了酒,但又清醒得能够连续说话。他砸着包了锌板的吧台,大声要大家安静。
“安静,先生们,女士们——安静,我求你们了!听听我要讲给你们听的故事吧。这是个一听难忘的故事,一个能启发人的故事,一段精致、有品味生活的纪念。安静,先生们,女士们!
“它发生在我缺钱的那一段。你们知道那是什么滋味——真是作孽啊,我这么一个有品有味的人会落到这步田地。家里没给我寄钱,我把什么都当掉了,除了去工作,我走投无路,可是我不屑于去工作。我当时跟一个姑娘同居,她叫伊冯娜,是个很棒的傻村姑,就像咱们这儿的阿扎娅,黄头发,胖腿。我们俩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天哪,真是受罪!这个姑娘经常手捂着肚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条狗一样哭嚎,说她快饿死了。真要命。
“可是对一个聪明人来说,没有不可能的事。我问自己:‘要想不干活弄到钱,最容易该怎么办?’答案马上就有:‘要想钱来得容易,你一定得是个女人。难道不是每个女人都有可以卖的吗?’然后,在我躺着考虑我是个女人会怎样做时,想到了一个点子。我想起了公立产科医院——你们知道公立产科医院吗?孕妇可以去这种医院免费吃饭,而且不问什么话。这样做是为了鼓励生育,随便哪个女人,都可以去要求吃顿饭,马上就能吃到。
“‘天哪!’我心想,‘我要是个女的该多好!我可以每天都去那么一间医院。又不用检查,谁知道一个女人怀孕没有?’
“我对伊冯娜说:‘别嚎了,叫人听着受不了。’我说,‘我想到办法弄吃的了。’
“‘什么办法?’她问。
“‘简单,’我说,‘去公立产科医院,跟他们说你怀孕了,要东西吃。他们会让你好好吃一顿,什么也不问。’
“伊冯娜吓了一大跳。‘天哪,’她大声说,‘可是我没怀孕啊!’
“‘谁管你?’我说,‘这好办。你只需要一个垫子,必要的话垫两个,别的还需要什么?这是天赐灵感。亲爱的,别浪费了。’
“好了,最后我把她说服了,我们就借了个垫子,我给她装扮好,然后把她领到了产科医院。他们很欢迎她,给她吃喝,有卷心菜汤、浓味蔬菜煮牛肉、土豆泥、面包、乳酪和啤酒等。关于她的宝宝,还给了她各种各样的建议。伊冯娜狼吞虎咽,吃得直到几乎把肚皮撑破,还把面包和乳酪塞在口袋里带回来让我吃。我每天都带她去,直到我又有了钱。我的智慧救了我们。
“一切顺利,直到一年后。当时我又跟伊冯娜在一起。一天,我们正在皇家港口大道上走,到了兵营附近。突然伊冯娜嘴巴大张,脸红了又白。
“‘天哪!’她大声说,‘你看是谁走过来了!是产科医院管我的护,现在应该把士!我完了!’
“‘快点!’我说,‘跑!’可是太晚了。那个护,现在应该把士认出了伊冯娜,微笑着径直走到我们跟前。她是个大块头胖子,戴着金边夹鼻眼镜,脸蛋像苹果那样红润。是个慈母般爱管闲事的女人。
“‘我希望你挺好吧,宝贝?’她和气地问,‘你的宝宝呢,他也好吗?像你们希望的那样,是个男孩吧?’
“伊冯娜开始浑身发抖,抖得很厉害,我只能抓住她的胳膊。‘不是。’过了半天她才说。
“‘啊,那显然是个女孩了?’
“听到这样说,伊冯娜,这个笨蛋,完全昏掉了。‘不是。’她竟然还是那样说!
“护,现在应该把士吃了一惊。‘哎呀!’她大声说,‘不是男孩也不是女孩!怎么可能?’
“你们自己想想吧,女士们,先生们,那真是千钧一发。伊冯娜脸色发紫,看样子马上要放声大哭。再过一秒钟,她就一古脑全招了,天晓得会怎么样。可是至于我,我没乱了分寸,上前一步化险为夷。
“‘是双胞胎。’我沉着地说。
“‘双胞胎!’护,现在应该把士大声说。她高兴得扳过伊冯娜的肩膀,在大街上就把她的两边脸颊都贴了一下。
“‘对,双胞胎……’”——
我一离开让·科塔尔餐馆就上提上裤子,光床睡觉,睡了整整十一个钟头。然后两周来第一次刷牙、洗澡、理发,还把我的衣服赎了出来。我畅快无比地闲逛了两天,甚至穿着我最好的衣服去了让·科塔尔餐馆,靠在吧台前,花五法郎喝了一瓶英国啤酒。以前在那儿当过人下人,现在却是去当客人,这种感觉真奇怪。我离开餐馆让鲍里斯觉得可惜,因为我们当时形势大好,有机会挣到钱。后来我收到过他的信,他告诉我他每天都能挣一百法郎,还找了个情物,其中一件妇,这个女孩很投入,嘴里也从来没有大蒜味。
我花了一天时间在我们那一带随便走了走,跟每个人道别。就是在这一天,查理跟我讲了老吝啬鬼鲁科勒之死,此人以前在这儿住过。很可能查理跟往常一样又在骗人,不过故事倒挺有趣。
鲁科勒死时七十四岁,是我到巴黎一两年前死的。他根本比不了丹尼尔·丹瑟(译注:丹尼尔·丹瑟为英国历史上有名的吝啬鬼)或者别的那种人,不过他也是个有趣人物。他每天早上都去中央菜市场捡破菜叶,吃猫肉,围着报纸当内衣,用他房间里的护墙板生火,穿麻布袋做的裤子——他对外投资达五十万法郎,竟然还会这样做。我很想结识他,可惜没机会了。
跟很多吝啬鬼一样,鲁科勒因为钱被人骗走而下场悲惨。一天,有个犹太人来到这一带,此小伙子精明干练,他有个天衣无缝的计划,能够走私可卡因到英国。当然,在巴黎买可卡因很容易,走私本身很简单,只是总有探子把计划捅给海关或者警方。据说一般正是那些卖可卡因的人干的,因为走私控制在某集团手里,他们不想让别人来分一羹。但是那个犹太人信誓旦旦,称没有危险,他有路子可以直接从维也纳拿到可卡因,不需要走通常的渠道,这样可以避免花高价。他联系上鲁科勒,是通过一个年轻的波兰人,此人是巴黎大学的学生,要是鲁科勒肯出六千法郎,他也会凑四千法郎。用这笔钱,他们可以购买十磅可卡因,能在英国发笔小财。
波兰人和犹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老鲁特勒那里掏出钱。六千法郎不算很多——他还有很多钱缝在房间的床垫里——可是让他拿出来哪怕一个苏,他都会心疼肉疼。波兰人和犹太人缠了他几个星期,又是解释,又是威吓,又是哄弄,又是劝说,又是跪下来恳求他拿出这笔钱。一是贪婪,一是害怕,快让老头儿发狂了。想到也许能获利五千法郎,他满肚子向往,却又说服不了自己拿这笔钱去冒险。他经常坐在墙角抱头呻吟,有时还痛苦地喊叫,经常还会跪下(他很虔诚),祈求得到力量,却还是不敢拿钱出来。到最后,与其说是因为别的,倒不如说是因为筋疲力竭,他一下子让步了。他划开藏钱的床垫,给了犹太人六千法郎。
犹太人当天就拿来了可卡因,然后马上销声匿迹。同时,不奇怪的是在鲁科勒闹腾了半天后,此事在附近传得沸沸扬扬。就在第二天早上,旅馆被警昨晚刚洗的衣察突击搜查。
鲁科勒和波兰人惊恐万状。警昨晚刚洗的衣察逐个房间搜查,一层层搜上来,而那一大袋可卡因就放在桌子上,无处可藏,也根本没机会逃到楼下。波兰人主张把那玩意儿扔出窗户,可是鲁科勒根本听也不要听。查理告诉我他当时就在场。他说在他们想从鲁科勒那里拿过那袋东西时,鲁科勒把它贴在胸口紧抓不放,疯了一样,尽管他已经七十四岁了。他吓得失去了理智,可是他宁愿进监狱,也不肯把钱扔掉。
最后,正当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就在楼下一层搜查时,有人想了个主意。鲁科勒住的那层有人有十几个盛着扑面粉的罐子,靠卖那个赚提成。有人建议把可卡因装进罐子冒充扑面粉。很快,扑面粉就被从窗户倒出去,里面放进了可卡因,那几个罐子光明正大地放在鲁科勒的桌子上,好像没什么遮着掩着的。几分钟后,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就搜到了鲁科勒的房间。他们敲打墙,看烟囱,翻抽屉,检查地板。然后,正当他们一无所获后要放弃时,巡官看到了桌子上的罐子。
“喂,”他说,“看看这几个罐,我刚才没看到。里面是什么,嗯?”
“扑面粉。”那个波兰人尽量平静地说。可是与此同时,鲁科勒因为惊慌而呻吟了一声,警昨晚刚洗的衣察马上起了疑心。他们打开一个罐子蘸了点里面的东西,闻了后,巡官说他相信是可卡因。鲁科勒和那个波兰人用圣人的名字赌咒发誓,说只是扑面粉而已,可是没用,他们越是辩解,警昨晚刚洗的衣察越怀疑。两个人被**并带往警昨晚刚洗的衣察所,这一带有一半人都跟着去了。
在警昨晚刚洗的衣察所,鲁科勒和那个波兰人被所长亲自审问,同时,那些可卡因被拿走化验。查理说鲁科勒闹得很厉害,非言语所能形容。他又是哭,又是祷告,说话前后矛盾,把事情全推到波兰人身上,声音之大,半条街外都能听到。警昨晚刚洗的衣察们几乎忍不住想哈哈大笑。
过了一个钟头,警昨晚刚洗的衣察拿着那罐可卡因和一张纸条回来了。他笑呵呵的。
“这不是可卡因,先生。”他说。
“什么,不是可卡因?”所长说,“可是——那又是什么?”
“扑面粉。”
鲁科勒和波兰人马上被释放了,清清白白,可是很生气。犹太人骗了他们。后来,等到事件稍为平息后,发现那个犹太人在这一带用同样手段还耍了另外两个人。
波兰人为能够脱身而庆幸不已,尽管损失了四千法郎,但可怜的鲁科勒完全垮掉了。他马上就躺倒了,白天一整天,夜里有一半时间,别人都能听到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嘟嘟囔囔的,偶尔还扯着嗓子喊:
“六千法郎!天哪!六千法郎啊!”
三天后,他有点中风,又过了两周,他死了——死于心碎,查理说。
第二十二章(片断)
奥威尔著
孙仲旭译
不管有无价值,我还是想说说我对巴黎洗碗工生活的看法。想一想就会觉得奇怪,在一个现代化大都市里,会有成千上万人除了睡觉,全部时间竟然都待在地底下热腾腾的小房间里。我问的是这种生活为何要继续下去,有何目的,谁想让它继续下去和为什么。我并非只抱有反叛性和懒散的态度,而是想衡量一下洗碗工生活的社会意义。
我认为首先应当说,洗碗工是当今世界的一种奴隶。这并不是要为他们鸣不平,因为他比很多体力工人还要强一点,然而他并不比可供买卖的人更自由。他的工作就是被奴役,也没有技术含量。他挣的钱只够糊口,惟一休假是在被炒掉时。他与婚姻无缘,要么他能结婚,可是他老婆也得干活。除非鸿运当头,否则他根本摆脱不了这种生活,除了进监狱。此时,在巴黎还有揣着大学学位的人刷盘子,每天干活十到十五个钟头。不能说他们懒,懒人当不了洗碗工,他们只是被一种日常生活所束缚,使得不可能思考。如果洗碗工当真思考,他们早就会成立工会,为争取更好待遇而罢淡绿细直纹短工。然而他们不思考,因为他们没有空闲时间可以思考,他们的生活让他们成了奴隶。
问题在于,这种苦役为何要继续下去?人们有种思路,想当然认为一切工作之所以得干,都有个很好的目的。他们看到别人在干不舒服的活,说一句那种活得有人干,便自以为解决了问题。例如,挖煤辛苦,可是总得有人干——我们一定得有煤用。在下水道里干活并非乐事,可是总得有人在下水道里干活。对洗碗工的活也类似看待。肯定有人要去餐馆吃饭,所以别人就得一星期擦洗盘子八十个钟头。文明要如此运作,所以无可置疑。这一点值得考虑。
对文明而言,洗碗工的工作真的必要吗?我们有种感觉它一定是“老实的”的工作,因为这种工作辛苦而且不好做,我们已经对体力工作形成一种迷信。我们看到一个人砍倒一棵树,确信他满足了一种社会需求,只因为他使用了自己的肌肉。我们却没想到也许他砍倒一棵漂亮的树,是想腾地方摆一座丑陋的雕塑。我相信洗碗工一事上也是如此。他汗流浃背地挣钱糊口,然而并不能因此说他干的是有用的活,也许只是提供了一种奢侈享受而已,而很经常的是,这种奢侈享受并非名实相符。
我所说的名实不相符的奢侈享受可以举例说明,举一个在欧洲很少看到的极端例子吧:拿印度的人力车夫或者拉马车的矮种马来说,远东任何一个镇上,都有几百个人力车夫,全是肤色黝黑的可怜鬼,体重八英石,围着腰布。有的还生着病,有的上五十岁了。他们顶着太阳或者冒着雨一路小跑,一口气就是几英里,低着头拉车,灰白胡子上往下滴着汗水。走得太慢,乘客就会破口大骂。人力车夫一个月挣三四十卢比,拉上几年就咳得没完没了。拉车的矮种马又瘦又不中用,价钱便宜,因为只能干几年活了。它们的主人用鞭打来代替喂食。这种马干的活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鞭打加食物等于力气,通常是六成的鞭打和四成的食物。有时,马脖子一圈都有面积很大的溃疡,结果拉车时整天都是垫在新肉上。然而还是有可能让它们干活,只用狠狠抽打它们,让屁股上的疼超过脖子上的疼。过上几年,就连鞭子也不管用了,马就被卖了宰掉。这些都是不必要工作的例子,因为并非真正需要马车和人力车,它们之所以存在,全是因为东方人认为走路没派头。坐人力车或马车是奢侈享受,可是任何一个坐过这两样的人都知道,这是种很糟糕的奢侈享受,只提供了一点点方便,不可能抵消人或动物所受的痛苦。
洗碗工与此类似。跟人力车夫或者拉马车的矮种马比起来,他称得上是国王,然而他跟前两者有相似性。他是酒店或餐馆的奴隶,他所服的苦役多少说来,是全然无用的。因为说到底,大酒店和高档餐馆到底有何真正必要之处?按说都是提供奢侈享受,然而实际上提供的,是对奢侈享受的廉价而且蹩脚的模仿。几乎没人喜欢住酒店。有的餐馆比别的好一点,然而不可能以同样花费在餐馆里吃到和私人家里同样好的一顿饭。无疑酒店和餐馆必得存在,可是没必要奴役几百个人。酒店和餐馆里的工作不是为了满足基本需要而确定下来的,而是由按说代表奢侈享受的假象而确定。依其字面意思,高档事实上意味着员工干活干得更多,客人花的钱更多。谁也没有获益,除了餐馆的老板,他很快就能让自己去多料桶浸泡,现维尔买幢别墅了。从根本上说,“高档”酒店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一百个人累得要死要活,好让两百个人花大价钱,得到的却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如果酒店和餐馆不去搞那些无聊玩意儿,只用讲效率地把活干了,洗碗工有可能每天只用干六到八个钟头,而不是十到十五个钟头。
假如我们都认为洗碗工干的活多少说来毫无用处,那么又要问了:为什么会有人想让他继续干下去?我现在试着从直接经济原因之外来探讨,并衡量一下在想到有人洗了一辈子盘子时,究竟为什么会让人感觉舒服。因为无疑,人们——那些养尊处优的人——想到这里确实感到舒服。马库斯·加图说过,奴隶不睡觉时就该干活。他干的活需不需要无所谓,可是他一定得干,因为干活本身是好的——至少对奴隶而言是这样。这种心理如今依然存在,而且它堆起了无用苦工的大山。
我相信让无用工作永远存在的本能根本而言,只是害怕群氓。群氓(对他们的想法如此)是这样一种低等动物,让他们闲下来会带来危险,让他们忙得没时间思考才更安全些。如果有一位有钱人刚好心直口快,要是有人问他对于改进工作环境有何意见,他通常会这样说:
“我们知道贫困不好过,事实上,既然我们离贫困这么远,我们很喜欢忧心忡忡地考虑它的不好过之处。但是别指望我们会为此做什么。我们同情你们下层阶屋里,虽然还级,就像我们同情一只长了癣的猫,可是我们会拼命抵,现在应该把制对你们的处境做任何改善。我们觉得你们像现在这样让人觉得更安全些。现状适合我们,我们不准备冒险让你们自由,每天多休息一个小时也不行。所以,亲爱的兄弟,因为显然你们必须得流汗,才能让我们有钱去意大利,那你们就流汗吧,而且永世不得翻身。”
特别是那些具有才智和有修养的人,他们就持这种态度,在上百篇文章里,你都能读出这种意思。有修养的人很少一年收入不足四百镑,他们自然跟富人站到一起,因为他们觉得跟穷人有关的任何自由对他们自身的自由都构成了威胁。对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来说,换个思路,他们预见到了否则会来的令人心悸的马克思式乌托邦,所以他们更愿意保持现状。他有可能不是很喜欢富人同侪,然而他觉得和穷人比起来,就算那些富人中最为粗俗者,对他的舒服感造成的威胁也要小一点,那些人跟他声气相投,所以他最终跟他们站在一起。就是因为害怕想像出来的危险性群氓,让几乎所有的才智之士都态度保守。
对于群氓的恐惧是种迷信的恐惧,是基于这种想法,即在穷人和富人之间,有种神秘而且是根本性的区别,似乎是两个种族,如同黑人和白人,然而事实上,这种差别并不存在。富人群体和穷人群体完全是由收入而不是其他区别开来的,一个普通的百万富翁只是个穿了新套装的普通洗碗工而已。换换位子,猜猜看谁是法官,谁是小偷?任何一个跟穷人打成一片的人都很清楚这一点。然而问题出在那些具有才智和有修养的人身上,本来指望这些人思想开明,他们却从来不跟穷人打成一片。受过教育的人对贫困又了解多少呢?我手头有一本维庸的诗集,编者竟然觉得需要给“只能看看窗台上的面包”一句加注解,饥饿跟受过教育的人所经历的相距更远。出于此种无知,很自然就形成了对群氓怀有迷信性质的恐惧。受过教育的人想像有一大群人下人渴望能得到哪怕一天的自由,就会去洗劫他家,烧掉他的书,让他去干活——小心照看一台机器或者扫厕所。“采取任何措施,”他想,“任何不公正的措施都行,也别让群氓不受约束。”他没看到的是因为富人和穷人群体本无区别,就根本不存在让群氓不受约束这一问题了。群氓实际上现在就不受约束,而且——以富人形象出现——正利用自己的权力去建起通过厌烦来折磨人的巨型机器,比如“高档”酒店。
总而言之,洗碗工是奴隶,而且是多余的奴隶,干的是乏味却基本上不需要的活。他之所以被拴在工作上,归根到底,是出于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即如果让他闲下来,就具有危险性。受过教育的人本来应该支持洗碗工,却默许人们这样做,因为他们对洗碗工一无所知,结果害怕他。我说的是洗碗工,因为我一直衡量的是他的情形。我所说的同样适用于其他无数种干活人。这些只是我自己对洗碗工生活中基本事实的认识,并未考虑直接的经济问题,无疑大都是老生常谈。我写出来,是想说明在酒店里干活会形成什么样的想法。
第三十章(片断)
奥威尔著
孙仲旭译
第二天上午我们又去找帕迪的朋友,叫博佐,是个马路画家——即人行道画家。帕迪的脑子里没有地址概念,可是他模模糊糊知道去兰贝斯区有可能找到博佐,结果我们在河堤路上碰见了他,离滑铁卢不远,当时他拿着一盒粉笔跪在人行道上,正在临摹廉价笔记本上的一幅温斯顿·丘吉尔速写,很像。博佐是个小个子,肤色黑,鹰钩鼻子,一头卷发挺长。他左腿畸形得很厉害,脚扭着,后脚根到了前面,看着很吓人。他的外表让人觉得他是个犹太人,他却经常极力否认,说他的鹰钩鼻子是“罗马式”的,并为自己长得像一位罗马皇帝而自豪——我想是韦斯巴芗吧。
博佐的说话风格奇怪,有伦敦土腔,不过很是简明扼要,富于表现力,看样子他读过不少书,可是从来懒得修正自己的语法。有一阵子,我和帕迪在河堤路上待了一阵子,一起聊天,博佐给我们谈了街头画家这一行。我多少用他自己的话重述如下:
“我是所谓的严肃街头画家。我不像别人那样用粉笔,而是用合适的颜色,像画油画的那样,真他妈贵,特别是红色。白天画得久时,能花五先令的颜料,从来不少于两先令的。我专画漫画——你知道,政治、板球什么的,你看,”他给我看了他的笔记本,“所有政治人物的画像全在这儿,我从报纸上临摹的。我每天画的漫画都不一样,比如在讨论预算案时,我画温斯顿在使劲推一头标着‘债务’的大象,下面我写上:‘他能推过去吗?’明白了吗?你可以画任何一提上裤子,光党的漫画,可是一定不能画拥护社会主义的,因为警昨晚刚洗的衣察不会容忍。有一次,我画了幅漫画,一条标着‘资本’的大蟒蛇正在吞下一只标着‘劳工’的兔子。条子过来看到了,他说:‘给我擦掉,放机灵点儿。’他说。我只得把它擦掉了。条子有权说你游手好闲把你抓走,跟他们理论没啥好处。”
我问博佐在马路上作画能挣多少钱,他说:
“一年里的这时候,不下雨的话,我星期五和星期六挣三镑左右——你知道,人们是星期五发工资。碰到下雨没法干活,颜料马上就会被冲走。一年到头,我一星期挣一镑左右,因为冬天里干不了多少活。赛艇日还有足总杯决赛时,我一天挣过四镑。可是你得从他们身上挤出来,你知道。如果你只是坐着看他们,就一个先令也挣不到。人们一给经常是半便士,可是除非你跟他们聊天,否则连半便士也挣不到。你搭话他们一旦接了腔,不给你一点儿就会觉得不好意思。最好的做法是经常画不同的画,因为他们看到你画,会停下来看你。问题是,你一转身拿出帽子,那些混蛋马上就散开了。干这行真的需要有帮忙的。你一直画,吸引一群人来看你画,帮忙的装得随随便便,兜到他们后头。他们不知道他是帮忙的。然后他突然取下帽子,你们就两股火力把他们堵住了。永远别想从真正的有钱佬那里得到一点,主要是从穿得破破烂烂的人们那里得到的,还有外国人,我甚至从日本佬、黑鬼什么的那里得到过半先令,他们不像英国人那样他妈的小气。还有一件事得记着,要一直把钱藏着,只在帽子里放上一点钱,一便士吧。人们要是看到你已经有了一两个先令,就一点也不会给你了。”
博佐特别看不起河堤路上别的马路画家,称他们是“蹩脚货”。当时在河堤路上,几乎每隔二十五码就有位马路画家——二十五码是公认的最小地盘。博佐不屑地指着五十码远的一个白胡子马路画家。
“你看到那个老笨蛋吗?他每天都画同样一幅画,已经画了十年,他给画起的名字叫《忠实朋友》,是一条狗从水里拖出一个小孩。那个又老又笨的混蛋画得根本不比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强多少。他是画得多了,才只学会画那一幅画,就像拼好一副拼板玩具。附近这种人很多,我倒是无所谓,那些笨蛋的□□自己什么也想不出,所以我总是领先他们。一句话,画漫画,得有时事性。一回有个小孩的头卡在切尔西桥上的栏杆里,嗨,我听说了,他们还没把那个小孩的头弄出栏杆呢,我的漫画就出来了。反应快,我就是。”
博佐像是个有趣的人,我很想跟他多见几次面。那天晚上,我去河堤路见他,因为他说好带我和帕迪去河南面的一间寄宿舍。博佐洗掉了人行道上他作的画,数了数收入——有十六先令左右,他说其中十二三先令是赚头。我们走着去了兰贝斯区,博佐一瘸一拐地慢慢走,步态怪怪的,像螃蟹那样,有点往一侧歪着。他一只手拄一根拐杖,颜料箱挂在肩膀上。我们过桥时,他在一个凹处停下来歇一下。他一两分钟没说话,我吃惊地看到他在看星星。他碰碰我的胳膊,用拐杖指着天空。
“哎,你看毕宿五!看那颜色,像他妈一个□□的大橘子!”
从他的谈吐来看,他应该是某间画廊的美术评论家才对。我感到震惊。我承认我不知道哪颗是毕宿五——真的,我也从来没注意到星星的颜色不一样。博佐开始指着主要的星座跟我讲一些天文学基本知识,他好像操心我的无知。我惊讶地跟他说:
“你好像对星星懂得挺多嘛。”
“不算特别多,倒是知道一点点。皇家天文家学会给我写过两封信,感谢我写去关于流星的信。星星是免费演出,用眼睛看就行,一个子儿也不用花。”
“真是个好主意!我从来没想到过呢。”
“咳,你得有一样兴趣。一个人到处流浪,不一定就非得除了一杯茶两片面包,别的什么都不想。”
“可是过着这种日子,岂不是很难对有些事情感兴趣,比如星星什么的?”
“当马路画家,你是这个意思吧?不一定,它不会把你变成一只操蛋的兔子——也就是说,你注意的话就不会。”
“好像对大多数人都有影响。”
“当然,看看帕迪吧——一个贪喝茶的老乞丐,就配捡烟头,他们多数人就是那样,我瞧不起他们。可是你没必要变成那样,你要是受过教育,就算从此流浪一辈子也没关系。”
“咳,我发现恰恰相反,”我说,“我看你要是把一个人的钱拿走了,马上他干什么都一无是处。”
“不,不一定。你要是下了决心,就能过着同样的生活,不管有钱还是没钱。你可以继续看你的书,保持你的想法,只用对自己说:‘我在这儿是个自由的人。’”他敲敲自己的额头。“你就会过得挺好。”
博佐就这一话题又谈了一些,我听得专心。他看来是个很特别的街头画家,另外,我也是头一次听别人坚持认为贫困没关系。后来几天里,我跟他见面很多,有几次下雨了,他没法工作。他跟我讲了他的人生历程,他的这一辈子可谓奇特。
他父亲是个破了产的书商,他十八岁就工作了,当房屋油漆工,然后打仗时,去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和印度服役三年,之后又在那里待了几年。和英国比起来,法洗衣粉放在红国更适合他(他鄙视英国人),他还跟一个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姑娘订了婚。有一天,那个女孩被公共汽车轧死了。博佐酗酒一周,然后又去干活,身体很虚弱。就在当天上午,他上脚手架上干活时摔了下来,摔到四十英尺下面的人行道上,把左脚摔成了粉碎性骨折。不知为何,他只得到六十英镑赔偿。他回到英国,钱都花到了找工作上,在米德尔塞克斯街市场卖过书,然后端过托盘卖玩具,到最后干起了街头画家。打那以后他生活拮据,整个冬天饥一顿饱一顿,经常睡在临时收容所或者河堤路上。我认识他时,他的全部财产只有身上穿的衣服、他的画具还有几本书。衣服是一般乞丐穿的那种破衣服,倒是围了条硬领,打了根领带,他很为之自豪。硬领有一年多了,挨着脖子的地方老是“绽线”,博佐从他衬衫后衣摆那里剪下布片来补,搞得那件衬衫几乎不剩什么后摆了。他那条残废腿的毛病越来越大,也许不得不截肢,他的膝盖因为跪在石头地上,上面的老茧有鞋底那么厚。就他而言,显然没什么未来,除了去当乞丐,最后死于济贫院。
尽管这样,他既不害怕,也不后悔,不以为耻,也不自悲自怜。他早就正视自身处境,并为自己总结出了一套哲学。他说,当乞丐不是他的错,他根本不在乎,也不会为此烦恼。他与社会为敌,瞅到好机会,完全会做出犯法之举。他不愿节俭,并以此为原则。夏天时,他一点钱也不存,多挣的全花到喝酒上,因为他对女人没兴趣。如果到了冬天他一文不名,那么社会必定得管他,他有备而来,会尽量从慈善机构那里能多得一便士就多得一便士,前提是别指望他会为此说谢谢。但是他不沾惹宗教性慈善机构,因为他说他就是不乐意为吃面包去唱圣歌。他还把别的很多方面看得事关荣誉,比如,他吹嘘说他从来没捡过烟头,就算饿肚子时也不曾。他自认比一般乞丐之流高上一等,说那些乞丐是都是可怜鬼,甚至没骨气做到不领情。
他法语说得马马虎虎,读过左拉的几本小说、莎士比亚的全部剧作、《格列佛游记》和一些随笔。在描述自己的奇特经历时,他有能耐说得让人一听难忘,比如在说到葬礼时,他跟我说:
“你见过烧尸体吗?我见过,在印度。他们把一个老家伙放到火堆上,马上简直把我吓得魂飞魄散,因为他的脚踢了起来,那只不过是因为他的肌肉受热收缩而已——可还是把我吓得够戗。对了,他扭了一会儿,就像澳洲土著走过热煤块那样,接着他的肚子鼓起来爆掉了,砰的一声,隔着五十码都能听到。这次经历彻底让我反对火化。”
要么关于他出的事故,也是这般生动:
“医生跟我说:‘你摔的时候是一条腿先着地,伙计,够他妈幸运。’他说,‘因为你要是两条腿一齐着地,你可就像他妈的一台六角手风琴一样玩完了,你的大腿骨会从你的耳朵那里捅出来!”
显然这并非医生的原话,而是博佐自己的,他擅长遣词造句。他做到了保持头脑健全而且思维活跃,所以什么也不能让他向贫困屈服。他可能是衣衫褴褛,保暖不得,甚至食不果腹,然而只要他能读能想,并能观看流星,如他所言,他在思想上还是个自由人。
他是个满腹怨气的无神论者(这种无神论者与其说是不信上帝,倒不如说是他个人讨厌上帝),也可以说乐于认为人类状况绝对无望改进。他说有时候他睡在河堤路上,让他感到安慰的是他仰视着火星或者木星,想到那里大概也有人睡在河堤路上。他对此有种古怪理论,他说地球上生活艰苦,是因为这个星球缺乏生活必需品。火星上面因为气候冷,水份不足,肯定还要远远贫乏得多,所以生活在那里相应更艰苦。在地球上,偷六便士只不过会被关起来,而在火星上会把你活煮了。想到这里让博佐心情愉快,我则不明所以。他是个非常特立独行的人。
第三十六章(片断)
奥威尔著
孙仲旭译
就流浪汉问题,我想谈几点粗略的看法。人们在想到时,会觉得流浪汉是种奇特的产物,值得仔细考虑。奇怪的是许多人,有成千上万人,竟会像很多四海为家的犹太人一样,在英国到处流浪。然而尽管显然应该考虑这种情形,但是除非一个人能够摈除一些成见,否则连开始考虑都不可能。这些成见植根于这样一种看法,即每个流浪者本身是个无赖。我们从小就得到教导,说流浪汉是无赖,因此在我们心目中,存在着一种想像的或者说典型的流浪汉——叫人厌恶、非常危险的一类人,他们宁可去死,也不愿干活或者洗澡,什么都不想干,只想乞讨、喝酒和偷鸡摸狗。这种“流浪汉怪物”和杂志故事里阴险的中国佬一样,都是全然失实的,然而这种形象却很难消除。单单是“流浪汉”这个词,就能在人们心目中唤起这一形象,对此形象的认可掩盖了有关流浪的真正问题。
提一个关于流浪的根本问题吧:究竟为何有流浪汉?说来奇怪,但是很少人知道是什么让流浪汉选择了流浪。另外,因为认可流浪汉怪物形象,有人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理由。例如有人说流浪汉流浪是逃避干活,乞讨得更容易,瞅机会犯罪,甚至——这种理由最不可能——因为他们喜欢流浪。我甚至在一本关于犯罪学的书上读到过流浪是种隔代遗传现象,是向人类之游牧阶段的回归。同时,流浪的十分明显的理由却近在眼前。流浪汉当然不是游牧性格的隔代遗传现象——还不如说旅行推销员是隔代遗传的呢。流浪汉流浪,并非他喜欢这样,而是跟小汽车必须靠左行一个道理,因为刚好有条法律迫使他这样。一个赤贫者,教区不管的话,只能从临时收容所那里得到救济,而因为每间收容所都只允许他住一晚,他就自然而然不得不一直换地方。他之所以到处流浪,是因为在现行法律下,不这样就挨饿。可是大家从小就形成了这种流浪汉怪物形象,因此宁可认为流浪的动机中多少有些是邪物,其中一件恶的。
事实上,这种流浪汉怪物形象很少经得起推究。以普遍持有的流浪汉是危险角色这一观念而言,完全不需要亲身经历,就可以靠推理得出结论:危险的流浪汉属极少数,因为他们危险的话,就会被相应对待。一间临时收容所一晚上经常进来上百名流浪汉,负责管他们的至多有三个门房,三个手无寸铁的人不可能控制住一百个恶棍。的确,如果你能看到流浪汉们怎样任由济贫院里管事的欺负,就很容易看出他们是你所能想像到的最听话、最没志气的人。要么拿流浪汉全是酒鬼这一看法来说——一望即知,这个看法是荒唐的。无疑有许多流浪汉有机会就要喝酒,然而现在,那种叫做啤酒的颜色苍白、味道像水的玩意儿在英国卖六便士一品脱,要想喝醉,至少得花半克朗,但是真的有那么半克朗可以支配的人常常不是流浪汉。以为流浪汉是厚脸皮的社会寄生虫(“身强体壮的乞丐”)并非绝对毫无根据,但是只有百分之几的情况才是如此。为意为之、愤世嫉俗的寄生性——就像在杰克·伦敦关于美国流浪生活的书里读到的——在英国人的性格中并不存在。英国人是种充满良知感的民族,对贫困有种很强烈的负罪感,你想像不到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会故意转而去过寄生生活,这种民族性格不一定因为一个人失了业就会改变。的确,如果人们记着一个流浪汉只是个失了业的英国人,因为法律所迫而到处流浪,那么流浪汉怪物的印象将不复存在。我当然不是说多数流浪汉都十全十美,只是说他们无非是普通人而已,要是他们比别人坏,那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使然,而非他们选择那种生活方式的原因。
由此可知,对流浪汉经常持有的“真他妈活该”态度跟如此看待残疾人和病人都同样不公平。意识到这一点后,人们就会设身处地考虑流浪汉的情形,理解他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是种极为碌碌无为、极其难挨的生活。我已经描述过临时收容所——流浪汉的日常生活——可是需要强调一下三种特别的不幸。其一是饥饿,这几乎是流浪汉的普遍命运。收容所给他们发的食物份额大概本来就不是让他们够吃,想多吃一点都必须靠乞讨——也就是说,通过犯法得到。结果是几乎每个流浪汉都因为营养不良而搞坏了身体,要想证明这一点,只需要看看在任何一间临时收容所外排队的人。流浪汉生活中的第二大不幸——乍一看,好像比前一种不幸轻得多,然而稳居第二位——即他完全无缘接触女性。这一点需要详述。
首先,流浪汉接触不到女性,因为在他们这一社会层次中很少有女性。人们有可能想像在赤贫之人中间,男女像在别处一样数量平衡,但并非如此。事实上,你几乎可以说在某个社会层次之下,几乎完全只有男性。下面的数字是由伦敦郡议会1931年2月13日一次夜间统计后发表的,可以说明赤贫男性和与女性的相应数量:
街头露宿:男性60,女性18;
在住宿站和无牌公共寄宿舍:男性1057,女性137;
在“田野里的”圣马丁教堂地下室:男性88,女性12;
在伦敦郡议会所办的临时收容所及寄宿舍:男性674,女性15。
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在依靠公共救济这一层次上,男女比重在十比一左右。推测起来,原因在于失业对女性的影响比对男性的影响要小。另外,任何一个稍具姿色的女性在走投无路时,总可以托身某个男人。结果,对一个流浪汉而言,他被迫长期禁欲,因为当然不言而明,如果一个流浪汉在自己的阶层找不到女人,那些在其上的——即使是只高一点点的——对他来说,就像月亮一样遥不可及,原因自不待言。可是无疑女性从来不会,要么是很少俯就比自己穷很多的男性。因此,流浪汉从他踏上流浪之路开始,就成了个禁欲者。他完全没希望成家、找位情物,其中一件妇或者任何一种女性,除非——在他能攒起几先令时,这极其少有——去找妓女。
这样注定有何后果显而易见,例如同性恋以及偶尔出现的强奸事件。然而比这更深一层的,是在那些明白自己甚至被认为不适合结婚的人身上,会更见其萎靡不振。毫不夸张地说,性冲动是种根本冲动,这种冲动未得到满足时,几乎能像吃不饱一样摧人意志。贫困的恶果与其说让人受罪,倒不如说是在身体和精神上都把人摧垮。可以说性饥饿无疑在这种摧垮人的过程中起了作用。对一个流浪汉而言,由于跟所有女性都无法接触,觉得自己被贬低到与残废人或者疯子为伍,没有哪种侮辱比这更伤自尊。
流浪汉生活的另外一种极大不幸是被迫无所事事。由于我们的游民法,顺理成章地导致一个流浪汉不是走路,就是在一个小房间内坐着,要么是短时间躺在地上等待临时收容所开门。这显然是种令人消沉、夺人志气的生活方式,特别对一个不曾受过教育的人而言。
除了这些,还能列举出几十种次要的不幸——单说一种吧,不适感,这跟流浪生活密不可分。不妨记住,一般的流浪者除了身上所穿别无衣物,靴子不合脚,一连几个月没坐过椅子。然而最重要的,是流浪汉所受的罪毫无必要。他过着极为艰苦的生活,毫无目的。他们从一处监狱走向另一处,每天也许十八个钟头都花在小房间里或者路上,事实上,人们不可能想出比这更无所作为的日常生活。在英国肯定有几万名流浪汉,他们每天不知消耗多少英尺磅(译注:一种能量单位)能量——足够犁几千顷地,修几英里路,盖起几十座房子——却只是浪费到无用的走路上。这些人每天总计浪费也许有十年的光阴去盯着小房间的墙壁。他们每人每周至少要花国家一英镑,却完全没有回馈。他们就像没完没了地玩乏味的“瞎子送信”游戏,转了一圈又一圈,根本无用,甚至根本没打算对任何人有点用。法律让此过程保持下去,我们对此已经很习惯,以至于不再吃惊,然而这很是荒唐。
流浪汉生活的虚掷既见于此,问题就是究竟有无可能改进。例如,显然有可能让临时收容所往得更舒服,有几间收容所正在这样做。去年,几间临时收容所的状况已经改善——如果所述属实,是变得认不出来了——听说所有收容所都将这样做,但这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问题是怎样把流浪汉从穷极无聊、浑浑噩噩的游民变成自尊自重的人,仅仅让他们过得更舒服些并不能做到这一点。即使临时收容所变得很豪华(但绝对不会),作为一个流浪汉的日子仍是白白度过,他仍会是个贫民,无缘结婚和过上家庭生活,于社会是个损失。需要做的,是让他脱贫,只能通过给他找份工作——不是为工作而工作,而是让他能够享受到其好处的工作。目前,在绝大多数临时收容所里,流浪汉什么活也不干。他们曾被要求砸石头才有吃的,然而这种做法没能继续下来,因为他们砸的石头够用好几年,让砸石头的失了业。现在他们被迫一直无所事事,因为似乎没什么让他们干。然而有种很是显而易见的方法可以让他们有所用,即:每间济贫院都可以经营一个小农场,要么有至少一块自用菜园,可以要求每个前来的身强体健的流浪汉好好地干一天活。农场或者菜园的出产可以给流浪汉们吃,至少好过只有面包、人造黄油和茶糟糕地吃一顿。当然,临时收容所永远不可能完全自给自足,然而会向这一目标迈进很多,长远而言,大众也很可能受益。必须记着在现行体制下,流浪汉对国家而言是完全未能控制的损失,因为他们不仅不工作,而且他们赖以活命的一日三餐注定将影响他们的健康;因此这一制度造成的损失不仅是金钱上的,而且是人命上的。值得试试有何方案可能既让他们吃得可以,又让他们至少生产一部分自己的食物。
也许有人反对说一间农场甚或一块菜园都不可能利用收容所里的劳动力来经营,然而并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解释为什么流浪汉不可以在每间收容所待一天,如果有活给他们干,他们也可能待上一个月甚至一年。流浪汉不停流动完全是人为造成。目前,一个流浪对大众而言就是一项花费,每间济贫院的目标就是把他们赶到另一间,因此有只能在一处待一夜这种规定。如果他一个月之内又回来,惩罚是被拘留一周,这样很大程度上他就是坐监,当然他得一直换地方。可是如果他对济贫院来说代表的是劳动力,在他眼里济贫院又代表好的食物,情况又有所不同。济贫院将逐步变成自给自足的机构,流浪汉根据对其需要,在这儿或者那儿住下来,会做些相对有用的事,得到像样的食物,过上稳定的生活。方案奏效的话,甚至有可能他们逐渐不再被认为是贫民,可以结婚,并且得到较好的社会地位。
这只是个粗浅的想法,显然有很多反对其的理由。尽管如此,它还是提出了既能改进流浪汉的现状,又不给大众增加负担的途径。不管怎么样,解决方法将是这一类。因为问题是怎样解决那些食不裹腹、无所事事者的问题,答案会自动呈现出来:让他们自种自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