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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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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_基兰·德赛
第一章(1)
一整天,天色晦暗如黄昏。沉沉的雾霭像水怪浮过山脉,巨大的山体形成海洋般的阴影,深不可测。干城章嘉峰遥远的山顶好像被刀从冰雪中削现,聚敛着最后一线天光,在云雾中隐约可见。峰顶由于风暴不时地扬起阵阵雪尘。
  赛伊坐在游廊上,捧着一本旧《国家地理》杂志,正读着关于巨型乌贼的文章。她不时地抬头瞥一眼干城章嘉雪山,只见山上闪着诡异的磷光,不禁心中一凛。法官坐在远远的一角,面前摆着棋盘和自己对弈。家犬玛特把自己塞在椅子下面,她一向觉得这儿安全,这时她正在熟睡中微微打着鼾。在房子后部,洞穴般的厨房里,厨子正忙于点燃潮湿的木头。他小心地摸索着火引子,怕惊动了木料堆里的蝎子,这群蝎子一直住在这儿,不停地造爱、繁殖。有一次他看见一只母蝎子,全身鼓胀着毒液,背上驮着十四只小蝎子。
  火终于点着了,他把水壶放在上边。壶面结了层硬壳,已经龟裂了,就像考古队挖出的东西。他在等水开。墙壁湿漉漉的,被烟熏得发黑,烧焦的横梁上挂着成串沾着泥巴的大蒜头。天花板上积了一簇簇的油灰,稠密如倒挂的蝙蝠。火光映照着厨子的脸,泛出一块块橘红色的光斑。他觉得上半身开始暖和了,但一阵强风又让患关节炎的膝盖隐隐作痛。
  烟往上升,蹿出烟囱,融进了雾。雾气渐渐遮蔽了一切景物,实物只剩下阴影,都化成了气团。赛伊合上杂志,起身走进花园。雾像情人似的爱抚着她的头发,她伸出手,雾气用嘴温柔地吮吸着她的手指。她想起了基恩,她的数学老师。他一个小时前就该带着代数课本来了。
  可是已经四点半了,赛伊想可能是给大雾耽搁了。
  她回头望去,根本看不见房子;她转身上了台阶回到游廊,花园又消失在雾中。法官睡着了,松弛的肌肉在重力作用下垂挂在两颊,嘴角耷拉着,让赛伊想象到他死去的样子。
  “茶呢?”他醒了,问赛伊。“他怎么还没来?”他说的是煮茶的厨子,不是基恩。
  “我去端来。”她说。
  阴翳同样在屋内弥漫,它盘踞在银器上,又跑到角落里东闻西嗅,把过道的镜子变得像云一样。赛伊往厨房走去,瞥见镜中的自己,已完全被雾气掩盖了,她走上前将双唇印在镜面,一个完美的电影明星之吻。“嗨,”她唤了一声,半是对自己半是对别人。
  没有人见过活着的成年巨型乌贼,就算它们的眼睛大得像苹果,可以在黑暗的大海里视物,可它们的孤独如此深邃,也许永远也不会遇到另一个同类。赛伊沉浸在这悲情的想法中。
  满足的感觉可以像爱的失落一样刻骨铭心吗?她罗曼蒂克地认为爱一定存在于欲求和满足之间的鸿沟里,存在于缺失中,与满足无关。爱是痛,是企盼,是退避,事关所有的一切而非情感本身。
  水开了,厨子提起水壶把水倒进茶壶。
  “真糟!”他说,“我的骨头疼死了,关节也疼——还不如死了算了。要不是为了比居……”比居是他在美国的儿子。他在唐波罗快餐店打工——要不就是热番茄店?还是阿里巴巴炸鸡店?他父亲记不清这些名字,也弄不明白,甚至根本不会念。比居频繁地换工作,像个在逃犯——只不过没有通缉令。
  “是啊,雾真大,”赛伊说,“老师恐怕不会来了。”她将茶杯、茶托、茶壶、奶、糖、过滤罩、“玛丽和黛丽特”牌饼干一一在托盘上交错摆好。
  “我来拿好了。”她主动说道。
  “小心,小心,”他说,有点责怪的意思。他用搪瓷缸盛了给玛特喝的牛奶,跟在后面。
  “怎么没东西吃?”法官有些恼怒地问道,从激战正酣的棋盘上抬起头来。
  然后他看了眼糖钵里的白糖:脏兮兮的细颗粒,云母石般泛着光。饼干看起来像硬纸板,白白的茶托上明显印有黑黑的手指印。茶没有一次是按规矩上的,他只不过要求有块蛋糕或烤饼,要么蛋白杏仁饼干或干酪酥条也行。甜的咸的都来点。这搞得似是而非的,完全不是下午茶那回事儿。

第一章(2)
“只有饼干,”赛伊看了看他的脸色说,“面包房师傅去参加他女儿婚礼了。”
  “我不想吃饼干。”
  赛伊叹了口气。
  厨子飞快地从厨房出来,端着点儿剩的巧克力布丁,他用平底煎锅在火上热了热。法官嚼着可爱的棕褐色胶泥状的东西,脸上渐渐露出了享受布丁的满意神情。
  他们啜着茶,吃着点心,一切的存在都已虚无,门外是茫茫蛮荒。茶氤氲着热气,丝丝缕缕,他们呼出的气息融入这气雾,盘绕着,盘绕着。
  没人注意到这群男孩,他们正蹑手蹑脚地穿过草地,连玛特都没有惊动,直到他们上了台阶。根本没有门闩可以把他们阻挡在外,也没什么人能听到呼救,除了波特叔叔,他住在霍拉山谷的另一边,这会子应该正醉得躺在地板上动弹不得呢,一边还满嘴胡言乱语——他斜睁着一只眼,活像猫头鹰。
  他们徒步穿过了森林,一律穿着从加德满都黑市买来的皮夹克,卡其布裤子,头上裹着扎染印花手帕——游击队的统一做派。其中一个男孩拿了把枪。
  他们来这儿是为了法官的猎枪。
  尽管打扮得像游击队而且真带着任务,他们看起来却很不像回事,其中年纪最大的一个看上去也不到二十。玛特刚吠了一声,他们就惊叫起来,像一群小女生,飞快地退下台阶,缩到罩着薄雾的灌木丛后瑟瑟发抖。“它咬不咬人啊?大叔?我的妈呀!”
  玛特又开始她家里来生人时的那一套:屁股对着来人,尾巴狂摇,扭头冲着人笑,羞答答的,又满怀期盼。
  讨厌看她如此谄媚,法官伸手拉住她,她顺势把鼻子埋在他臂弯里。
  男孩们又转回来上了台阶,表情讪讪的。法官不禁感觉这种尴尬有些危险,这显然损害了他们想表现的坚定信心,不然他们也不会这么急于虚张声势了。
  手持步枪的男孩对法官说了些什么,法官没听明白。
  “不是尼泊尔人?”他厉声说道,双唇不屑地撇了撇。他继续用印地语说,“枪呢?”
  “我们这儿没枪。”
  “去拿来。”
  “你的消息一定错了。”
  “别管这些,去拿来。”
  “我命令你立即离开我的领地。”法官说。
  “把枪拿来。”
  “我叫警察了。”
  这个威胁真是匪夷所思,因为根本没电话。
  他们夸张地大笑,像电影里一样。接着好像演电影一样,拿枪的男孩举起枪对准玛特,“去啊,快去拿,不然我们就先杀了这条狗,你第二,厨子第三,女士最后。”他说着,冲赛伊笑了笑。
  “我去拿。”赛伊害怕极了。
  法官坐着,玛特趴在他腿上。枪是他在印度内务部任职时用的。一杆英国伯明翰轻武器公司产的五连发滑膛枪,一杆斯普林菲尔德步枪,一杆荷兰—荷兰公司的双管步枪。甚至都没藏起来锁好,大厅尽头有一排刷成棕绿两色的诱捕用的假鸭子,落了很多灰,枪就堆放在上面。
  “噫,都锈了。怎么不好好保养呢?”但显然很满意他们的虚张声势还颇有成效。“我们也一起来喝下午茶吧。”
  “茶?”赛伊因恐惧而有些木木的。
  “茶和点心。你们就这样招待客人吗?就让我们这么回去?外面怪冷的,也该吃点东西暖和暖和啊。”他们互相看了看,又看看她,上下打量一下,挤挤眼。
  她如此强烈而恐惧地感觉到自己的性别。
  厨子一直躲在餐桌下,他们把他拽了出来。
  “啊呀,啊呀,”他双手合十向他们祈求道,“求你们了,我是个穷人,求你们了。”他举起双臂,矮下身子好像躲避拳头。
  “他什么都没做,放开他。”赛伊说。看他受到羞辱,心里很难受,但他唯一的办法是进一步羞辱自己,这让她更不痛快。
  “让我活着见我儿子吧——求求你们——不要杀我——我是个穷人——饶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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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3)
这种台词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加工润色,一代代传下来,穷人需要这样的台词;脚本永远都一样,他们没别的选择,只能求人怜悯。厨子本能地知道如何哭求。
  这些熟悉的台词让男孩们更容易进入角色,简直就是他送的礼物。
  “谁要杀你?”他们对厨子说,“我们只是饿了,没别的。你家老爷会帮你的。来吧,”他们对法官说,“你知道该怎么做吧。”法官一动不动,持枪男孩又把枪指向玛特。
  法官一把抓住她,把她藏到身后。
  “太心软了,老爷。你也应该把这善心用在客人身上。来吧,摆好桌子。”
  “茶太淡了。”他们一副婆婆的口气,“盐放得不够。”
  “有香烟吗?”
  没有。这把他们惹恼了。明知水箱里没水,他们照样在厕所里大便,臭气熏天。完事后总算要走了。
  “说‘廓尔喀万岁’,”他们对法官说,“廓尔喀人的廓尔喀王国!”
  “廓尔喀万岁!”
  “说‘我是个傻瓜’。”
  “我是个傻瓜。”
  “大声点。听不见,大人,说大声点。”
  他用同样空洞的声音又说了一遍。
  “廓尔喀万岁!”厨子说。赛伊接着说:“廓尔喀人的廓尔喀王国!”其实并没人要求他们说什么。
  “我是个傻瓜。”厨子说。
  男孩们嘻嘻哈哈地下了游廊台阶,走入迷雾。他们提着两只箱子,箱子表面包裹着黑色锡皮,上面印有白色字母,一只上写着“j.p.帕特尔先生,斯特拉斯内弗号”,另一只写着“s.米斯特雷小姐,圣奥古斯丁修道院”。正如来时的突然,他们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是一九八六年的二月。赛伊十七岁,她和数学老师基恩的恋情还不到一年。
  位于喜马拉雅山东北侧的噶伦堡镇——也就是退休法官和他的厨子、赛伊、玛特的居住地——据报道正酝酿新一轮的逆反,山中汇聚人员和武器密谋暴动。这次都是些印度籍尼泊尔人,他们厌倦了在一个明明他们是主流群体的地方被当做少数民族来对待。他们想建立自己的国家,至少是自己的邦以实现自治。这里,印度、不丹和锡金的界限不明,不断的战争、背叛、交易;尼泊尔、英国、印度、锡金、不丹都参与其中;从这里盗走大吉岭,从那里夺去噶伦堡——尽管,哦,尽管迷雾如一条巨龙降临,模糊了边界,使之消失于无形,令边界的描绘显得非常可笑。
第二章(1)
第二天,法官派厨子去趟警察局,厨子还顶撞了几句。根据多年经验积累的智慧,他清楚法官的主意很不明智,就像他知道要在入侵者面前哀求一样。
  厨子声音颤抖着讲述经过,双手配合地扭搓着,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来传话的,和发生的一切毫不相干,而且觉得这件事根本不值得麻烦警察;他会很快忘记整个冲突事件和抢劫,以及所有的不愉快。他是个无能的人,没受过什么教育,勉强识几个字,一辈子都像驴一样地干活,唯一的希望是少点麻烦,能活着见到儿子。
  不幸的是警察似乎很为这件事烦扰,他们粗暴地盘问他,并明显对他表示不屑。作为佣人,他的阶层远远低于他们,但从司法部退休人员那里抢枪的事件却不能忽视,他们必须上报督察。
  当天下午,天正下着细密的雨夹雪,一列蟾蜍色吉普车载着警察抵达卓奥友府邸。他们打开的雨伞一排溜放在游廊上,很快被风吹散,在风中打着旋——伞大多是黑的,有点掉色了,里面夹着把粉红色的,合成面料,产自台湾,上面繁花盛开。
  警察问了法官一些问题,之后出具一份报告,证实有关入室抢劫的报案。“他们威胁你了吗,先生?”
  “他们叫他摆桌子端茶。”厨子一脸严肃地说道。
  警察大笑起来。
  法官的双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线:“到厨房里坐着去。”
  警察在各处表面撒上指纹显影粉,一只密胺塑料饼干筒上显出抓过帕科拉的油腻的大拇指印,他们用塑料袋把它装好。
  他们又测量了游廊台阶上的足迹,发现几个不同大小的脚印:“一个非常大,先生,穿的是拔佳牌运动鞋。”
  法官的房子一直是市集上人们好奇的话题,他们也像抢枪的男孩一样利用这个机会好好地四处看看。
  同样地,他们对看到的情景很不以为然,探查着财富的衰败不免有点心满意足,一个警察踢了下破旧的管道装置,水管一直通到霍拉山泉,上面到处缠裹着被水浸湿的破布。他拿手电往厕所水箱里照了照,发现冲水套件用橡皮圈和竹条修整过。
  到了厨子那掩埋在一堆乱糟糟的龙葵下面的小屋,警察脸上的恭敬之情就绷不住了,他们毫不掩饰地表示出轻蔑和不屑,掀翻了厨子的小床,任由他几件可怜的家当堆在地上。
  看到他的家什这么寒酸,赛伊感到心痛:几件衣服挂在绳子上,一片剃刀刀片和一小块廉价的褐色肥皂,一条她以前用过的库鲁毯子,一个用金属夹子固定的纸箱,曾经是法官的,现在用来装厨子的文件——帮他获得这份工作的推荐信、比居的信、某场官司的法庭文件——那是在他老家乌塔帕拉德什邦的村子里打的官司,为他兄弟霸占他五棵芒果树的事儿。纸箱里还有个棉缎束口袋,里面装着一只坏了的手表,这表修起来太费钱,但又很珍贵舍不得扔掉——他还可以把零件拿去典当呢。零件都收集在一个信封里,警察撕开封口,一只上弦用的小旋钮飞了出来,滑落到草丛里。
  房间墙上挂着两幅照片——一张是厨子和妻子的结婚照,一张是比居穿戴整齐在离家前拍的。相片很明显是穷人拍的,生怕浪费了一张底片。当全世界的人正以人类前所未有的放纵姿态在镜头前面搔首弄姿,他们却仍然僵硬地站着,像在做x光检查。
  赛伊好奇地猜想他是否爱他妻子。
  厨子的妻子是十七年前去世的——在树上采摘喂羊的树叶时不慎滑了下来——那时比居才五岁。他们说是一场意外,不怪任何人——这只是命运以自己的方式更多地分配给穷人不能归罪于他人的意外。比居是他们唯一的小孩。
  “真是个淘气的孩子!”厨子说起儿子总是满怀喜悦。
  警察把纸箱里的信全倒了出来,捡起一封开始读,那是三年前比居刚到纽约时的来信。“尊敬的父亲,不要担心,一切都很好。经理让我做全职侍者。提供制服和伙食。只有英国菜,没有印度菜,店主不是从印度来的,是美国人。”
第二章(2)
“他给美国人打工。”厨子早就把这封信的内容跟市场上的每个人都说了。
  失落 第三章
  遥远的美国。刚来的时候,比居做服务生,和其他男侍者在柜台后站成一排。
  “要根大的吗?”和比居一起上班的罗米用食品钳夹起一根香肠晃了晃,香肠肥满、多肉、弹性十足。他面前是一位长相甜美的女孩,从小的教养要求她对待有色人种要和其他人一样。
  格雷木瓜热狗店。热狗,热狗,两个加一瓶汽水卖1.95美元。
  店里面工友的精神状态起初让比居惊奇又害怕,同时也很兴奋,接着又是害怕。
  “洋葱,芥末,腌菜,番茄酱?”
  “辣味热狗?”
  香肠晃来荡去。好像一个变态佬从树后跳出来——一边在摆弄他身体构造的那个部位——
  “大的?小的?”
  “大的。”长相甜美的女孩说。
  “橙汁?菠萝汁?”
  店里挂着纸做的彩条,摆放着塑料橙子和香蕉,很有节日气氛。屋内温度足有华氏一百多度,汗珠顺着服务生的鼻子滴下来,溅到脚趾上。
  “您是要印度式热狗?美式热狗?还是特殊风味热狗?”
  “先生,”一位女士说,她从孟加拉来看望在纽约一所大学读书的儿子。“您的店真不错。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弗兰克福特香肠,但最好改个名称,太古怪了——根本莫名其妙!”
  比居和其他人一起挥舞着热狗,但每当下班后,他们去曼哈顿的华盛顿高地找那些多米尼加女人——只要三十五美元!——他就顾虑重重。
  他装出一副厌恶的样子来掩饰自己的羞怯,“你们怎么这样?那些、那些女人可脏了。”他一本正经地说。“臭婊子!”可听上去又不够老练,“他妈的婊子,他妈的贱女人,你们会染上病的……臭烘烘的……黑鬼……又黑又丑……让我恶心……”
  罗米说:“到这会子,我都可以和狗干了!——啊呃——”他嚎叫着,夸张地头向后仰,“啊呃啊……”
  其他人哄然大笑。
  他们是男人;而他只是个婴儿。他十九岁了,可不论长相和心智都要小好几岁。
  “太热了。”下一次他找了个借口。
  再下一回:“太累了。”
  随着季节转换:“太冷了。”
  后来他们分店的经理收到通告,要求他检查雇员是否有绿卡,比居几乎打心底感到如释重负。
  “我帮不上忙,”经理说,微微涨红了脸,向下属传达这种羞辱性的消息让他颇为尴尬。他是个好人,名字叫弗兰克——每天打理着一家卖弗兰克福特香肠的热狗店,这不免有点滑稽。“我的忠告是悄悄消失……”
  于是他们消失了。
第四章(1)
英国菜。厨子脑海里浮现出从罐头里倒出的火腿卷,红红的,切成厚片,放到油里炸,还有金枪鱼蛋奶酥,脆饼干派。他笃定地想,既然儿子做英国菜,那一定比做印度菜的职位高。
  警察似乎被第一封信所吸引,开始看其他的信件。他们找什么呢?阴谋诡计?卖枪赚的钱?还是想了解自己怎么去美国?
  从比居信中可以查出他做过一长串工作,但除了工作的店名不同,信的内容却大同小异。这重复透着温馨,厨子反复说着儿子重复的内容又加深了这温馨。“很棒的工作!”他跟熟人说,“比上次的还好。”他想象着沙发、电视、银行账户。比居最终会赚到足够的钱,那时厨子就可以退休了,会有个儿媳妇侍候他吃饭,给他揉搓脚趾,孙儿们苍蝇似的到处飞,任他拍打。
  也许在山崖上的房子里,时光已死去——外墙爬满了苔藓,模糊了房屋的轮廓,屋顶上长满羊齿植物——但每一封信都在一步步将厨子带向未来。
  他回信写得很仔细,不想让儿子看低了他这个没受过什么教育的父亲。“一定要存钱。不要借钱给别人。小心和你说话的人。外面很多人说一套做一套。撒谎的人和骗子。还要记得休息。一定要吃饱。健康就是财富。作任何决定前先和南度商量一下。”
  南度也是从他们村出去的,和比居在同一座城市。
  卓奥友的邮箱曾收到一张《国家地理》杂志的赠券,免费赠送充气地球仪。赛伊填好表格,寄到远在美国奥马哈的某个邮箱。过了好长时间他们几乎都忘记了,地球仪寄来了,还附带一张证书,祝贺他们成为探险爱好者的一员,共同拓展人类知识领域,在几乎整整一个世纪里勇于冒险。赛伊和厨子给地球仪充了气,装上轴,用附赠的螺母固定好。邮件很少寄来这样的意外之喜,又是如此美妙。他们看着沙漠、山脉——清新的绿和黄,是春天的色彩——还有南北极的白雪;在这个伟大的圆球的某处住着比居。他们找到纽约,赛伊费劲地向厨子解释为什么他们这里是白天而那里是黑夜,圣奥古斯丁修道院的艾丽斯嬷嬷曾用一只橘子和手电筒演示过。厨子很奇怪印度的天先亮,这两个国家的其他方面似乎没有遵循这有趣的前后次序。
  信就丢在地板上,旁边还有几件衣物;破旧的床垫被掀翻了,下面的报纸散落得到处都是,这些报纸原是垫在床上防止弹簧圈刺穿薄薄的床垫。
  警察展示着厨子的贫穷,一切都在表明他无人照料,他的自尊也毫无根由;他们撕开假面,一把摔在他脸上。
  警察撤退了,带着他们的伞——大多是黑色的,只有一把是粉红色,印着花——穿过杂乱如麻的龙葵。
  厨子跪在地上搜寻表的银色旋钮,它消失不见了。
  “唉,他们是得每样东西都搜一遍,”他说,“很正常。要不怎么知道我是清白的?多数情况都是佣人偷东西。”
  赛伊觉得很难堪。她很少来厨子的小屋,有时过来找他,他就非常不自在,她也不舒服,似乎他们之间的亲密到头来只是一种假象,他们以结结巴巴的语言维系的情谊变得很浅薄。赛伊说英语,而厨子说印地语,语言的不合拍让他们的感情很难深入,很难发展到需要复杂语汇的程度。可每当看到厨子坏脾气的样子,听他在市场上胡乱砍价,赛伊总感到亲切,对自己和如此难以相处的人住在一起颇为得意,不管怎样,这人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情深意切,叫她宝贝伊或是赛宝宝。
  她第一次见到厨子是九年前,从台拉登的圣奥古斯丁修道院过来。她下了出租车,月光如水银泻地,照着房子上的几个字——卓奥友——她候在门口,她瘦小的身影更衬托出这里风景的空旷。她身旁放着只锡皮箱子,上面写着“s.米斯特雷小姐,圣奥古斯丁修道院”。
  干城章嘉雪山阴森地闪着光,树木沿道路两边延伸,树干惨白,树叶发黑,在树墩中间一条小路直通向房子。
第四章(2)
 似乎过了很久他们才听到一声哨响,一只灯笼渐渐靠近,厨子出现了,罗圈着腿,面容苍老粗糙,面色灰暗,和现在看起来一样地饱经风霜,估计十年后他还是这样。贫穷会让一个人加速变老。压缩的童年,漫长的老年。他和法官的年龄相差一代,可从脸上根本看不出。他的衰老表露在他的性情里,在水壶和衣服里,在厨房里,在他的声音和面貌里,在沉积的灰尘里,在沉淀了一生的油烟和煤油的气味里。
  “他们怎么敢这样对你?”赛伊说,想填补他们之间的鸿沟,这时他们坐在一起审视着警察留下的烂摊子。
  “可不这样的话,又算是哪门子的调查呢?”厨子辩解道。
  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试图挽回厨子的尊严,却更加凸显了残局的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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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比居在宝贝餐厅。
  从外面看,这是一间法国餐厅,里面的厨房却是墨西哥人和印度人的天下。后来又雇了个巴基斯坦人,那它就是墨西哥、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厨房。
  比居在“殖民风情”餐厅里体验纯正的殖民地风情。
  上层,奢华的殖民情调;底层,贫穷的土著。哥伦比亚人、突尼斯人、厄瓜多尔人、冈比亚人。
  后来是星条旗快餐厅。上面挂着美国国旗,下面是危地马拉国旗。
  比居来后又加了面印度国旗。
  “危地马拉在哪儿?”他得问一问。
  “关岛在哪儿?”
  “马达加斯加在哪儿?”
  “圭亚那在哪儿?”
  “你不知道吗?”圭亚那人说,“伙计,圭亚那到处都是印度人。”
  “关岛有印度人。放眼一望,全是印度人。”
  “特立尼达?”
  “特立尼达都是印度人!你不信啊?都这么说话——‘伙哦计,开一听三呵文鱼罐呃头。’”
  马达加斯加——印度人,印度人。
  智利——火地岛上玫瑰之地的免税店里充斥着印度人、威士忌和电子产品。想到巴基斯坦人在阿里卡的二手车生意做得比印度人好就心里不痛快。“哎……算了……就让那些笨蛋赚他们的那份儿吧……”
  肯尼亚。南非。沙特阿拉伯。斐济。新西兰。苏里南。
  很久很久以前,一群锡克教徒来到加拿大;他们到达边远地区,那里的女人脱掉自己的宽松裤,把她们的印度无领罩衣当裙子穿。
  印度人,没错,在阿拉斯加;一个印度乡下人在离北极最近的城镇上开了家离北极最近的杂货店,主要卖罐装食品、钓具、盐包和铲子;他的妻子带着孩子仍然住在印度的卡尔纳尔,由于丈夫作出的牺牲,孩子们能上得起小天使幼儿园。
  黑海边,没错,印度人做着香料生意。
  香港。新加坡。
  他长这么大怎么什么都没学到?他知道英格兰,还有美国、迪拜、科威特,可其他就不大知道了。
  纽约的地下厨房是一个完整的世界,比居对此准备不足,所以当那个巴基斯坦人来的时候,他几乎松了口气。至少知道该做些什么了。他写信告诉了父亲。
  厨子很警觉。儿子工作的是个什么地方啊?他知道那个国家汇聚了世界各地去打工的人,但是,哎,可不能有巴基斯坦人!一定不能雇佣他们。应该更偏向印度人——
  “当心,”厨子在给儿子的信中写道,“当心。当心。离远点。不要相信他们。”
  儿子的所作所为让他骄傲。比居根本没法和那人面对面说话,他的每个细胞都感觉到那人的虚假,他的每根汗毛都保持着警惕。
  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的对立。
  哦,古老的战争,最好的战争——
  其他还有什么地方那些话语能如此流畅地宣泄而出?它们可是历经了几个世纪的磨炼。还有什么方式能让一代代先祖的魂魄从死亡中幻化而出?
  在美国,每一个民族都确立了自己的固定模式——
  比居感到仿佛回到了母亲的子宫,沐浴着温暖的羊水。
  可是很快又变得冰冷。毕竟,这战争并不尽人意;永远无法深入到令人满意的程度,骨头从未被彻底拧断,瘙痒也从未恰当地挠抓过;愤怒在自我膨胀着,战士们更加心痒难耐。
  “猪猡!猪猡!猪崽子!”比居喊道。
  “猫头鹰崽子!婊子养的下贱印度阿三!”
  他们在紧要关头坚持了底线,把卷心菜当炮弹砸向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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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
赛伊等在大门口,厨子罗圈着腿一路走来,手中提着灯笼,一边吹着哨子,吓唬豺狗和那两条眼镜蛇。
  “你是从英格兰来的吗?”厨子问赛伊,一边解开门上硕大的锁和链条,其实任何人都可以轻易爬过河岸或从沟谷走上来。
  她摇了摇头。
  “从美国?那里水电都不成问题。”他说道,话语中满是敬畏,又透着洋洋自得,就像第一世界的钱,肥得流油。
  “不是。”她说。
  “不是?不是?”他异常失望。“从外国来。”没有问号。只是反复说着毫无疑问的基本事实,还不停地点着头,好像这话是她说的。
  “不是。从台拉登来。”
  “台拉登!”他快崩溃了。厨子说,“我们以为你从大老远来,还很大惊小怪了一番。既然你一直都在台拉登,以前怎么不来呢?”
  赛伊没搭腔。厨子说:“那么你父母呢?”
  “他们都去世了。”她说。
  “去世了。”他手中的灯笼掉到地上,火熄灭了。“都没人跟我说过。你该怎么办呢,可怜的孩子?”他说,声音中满怀怜悯和绝望。“他们在哪里去世的?”灯笼的烛火一灭,四周镀上一层玄秘的月光。
  “俄罗斯。”
  “俄罗斯!可那儿没什么工作啊。”这话又贬低得像通货膨胀的货币,第三世界的、带来霉运的钱。“他们在那里做什么?”
  “我父亲是一名宇航员。”
  “宇航员?没听说过这种工作……”他狐疑地看着赛伊。这女孩有点不对劲,他能感觉出来,可是人既然来了,“现在只能留下了。”他忖度着,“你什么都没有了……真糟……太糟了……”孩子们经常编造故事,或者大人编了告诉他们,以掩饰可怕的真相。
  车道上长满了野草,已无法行车,只有踩出来的一条小径;厨子和司机吃力地搬移着箱子。
  厨子回过头问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云霄之上,一只鸟发出警觉的叫声,硕大无朋的双翼如螺旋桨一般上下翻飞。
  莫斯科一个宁静的午后,米斯特雷先生和太太穿过广场来到星际旅行协会。赛伊的父亲被从印度空军挑选出来作为“寰宇计划”的预备人选,从那时起他就一直住在莫斯科。现在已是印苏两国罗曼史的尾声,空中弥漫着枯萎花束的气息,两国互派科学家的项目也已式微,让人不禁思念两国之间那红玫瑰般热烈的求爱期,感慨至泪下。
  这对夫妻是在德里的一个公园里相遇的。米斯特雷太太当时是个大学生,经常从女生宿舍来到公园的一棵楝树下学习,顺便晾干头发,那里华荫如盖,四周一片静谧,是女舍监批准女生可以去的地方。米斯特雷先生正慢跑锻炼,从树旁经过——那时他已在空军服役,身材高大强壮,上唇留着齐整的胡髭——树下女学生的美貌让他惊为天人,她的脸上带着半是甜美半是讥诮的神情,令他忍不住驻足凝望。就在这片绿草茵茵的地方,他们相识了。
  一座几近崩塌的莫卧儿王朝时期的陵墓前,几头母牛拴在锈迹斑斑的割草机上,巨大的机器缓慢地来回磨动着。一年的光阴即将逝去,在这座陵墓幽深阴凉的中心,折射的金色日光照向一个个寂静的壁龛,光线渐暗,麝香四溢,光穿过雕刻的镶板,将不同的边饰图案——花朵、星辰——投射在地面,米斯特雷先生向她求婚。她飞快地思索着。这段恋情让她逃离了凄惨的过去以及现在乏味的姑娘生活。总有一段时期每个人都想很快地成年,于是她同意了。飞行员和女学生,祆教徒和印度教徒,他们从莫卧儿王子的陵墓中出来,清楚地知道他们伟大的爱情违反了教义,定会遭到众人的唾弃。可是他们仍然庆幸找到了对方,他们因同样的寂寞而空虚,视对方如异国人一般奇妙,而所受的教育又使他们都心向着西方,他们可以边拨弄吉他边悠扬地歌唱。他们感到自由而勇敢,觉得自己是现代世界现代国度里的一分子。

第六章(2)
早在一九五五年,赫鲁晓夫就已访问克什米尔地区,并宣布它永远是印度的一部分。最近,俄罗斯波修瓦芭蕾舞团为德里观众表演了《天鹅湖》,观众都穿上她们最好的丝绸莎丽,戴上最大的宝石。
  当然,这也正值太空探索的初期。一只名叫莱卡的狗乘坐旅伴二号嗖的一声上了天。一九六一年,一只叫汉姆的猩猩也做了太空旅行。同年在它之后是宇航员加加林。年代的车轮滚滚向前,不仅美国人和苏联人、狗和猩猩,还有越南人、蒙古人、古巴人、女人和黑人都上去了。卫星和航天飞机绕着地球和月球转;它们登陆到火星,朝向金星发射,并完成了对土星的近天体探测飞行。这时,一个由苏联航空航天专家组成的访问团抵达印度,他们受命于政府来寻找可以派向太空的合适人选。参观首都空军基地的时候,他们很快注意到了米斯特雷先生,不光是因为他能力出众,更是被他眼中闪烁的钢铁意志所吸引。
  他和其他几位候选人一起来到莫斯科,六岁的赛伊被匆匆托付给她母亲待过的同一家修道院。
  竞争非常激烈。米斯特雷先生确信他将击败同事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摆脱重力作用的印度人,就在他向妻子表白自己信心的时候,命运作出了另一个决定,他没有被发射上天穿越平流层,在此生、以这副皮囊、从上帝的角度看世界,他被送到了天国的另一个世界——一辆当地大巴士从他和妻子身上碾过,车上载着三十位不屈不挠的外省女人,她们赶了两天路来这里的市场贩卖货物。
  就这样,他们死在了外国人的车轮下,四周散落着柳条箱装的俄罗斯套娃。即使他们在弥留之际曾想到在圣奥古斯丁修道院的女儿,她也无从知晓了。
  莫斯科不在修道院的课程之内。赛伊想象着一座阴郁庞大的建筑,像一个体格魁梧肌肉结实的男子,长着斗牛犬的下巴,矗立在苏维埃灰暗的阴影里,苏维埃灰色的天空下,周围是灰灰的苏维埃人民,吃着灰灰的苏维埃食物。一个阳性的城市,不容许任何浮华或脆弱,没有雉堞,看不到尖锐的屋角。在这个场景中鲜艳的红正恣意地泼洒、旋转。
  “非常遗憾,”卡罗琳嬷嬷说,“听到这个消息真让人难过,赛伊。你一定要坚强。”
  “我是一个孤儿,”赛伊躺在医务室里,对自己喃喃说道。“我的父母都死了。我是一个孤儿。”
  她恨修道院,但这是她唯一有记忆的地方。
  “亲爱的赛伊,”她的母亲经常这样写道,“哎,又一个冬天来临了,我们拿出厚厚的羊毛衣服。一起打桥牌认识了莎玛先生和太太,你爸爸又作弊了。我们喜欢吃鲱鱼,味道辛辣,哪天你一定要试试。”
  书信写作课上赛伊在嬷嬷的指导下回信道:
  “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我很好。这里很热。昨天是历史考试,爱莲·马塞多又作弊了。”
  这些信看起来像课本练习。赛伊已经整整两年没见到父母了,对他们情感的直接联系早已消失。她想哭,却哭不出来。
  会议室里,身缠腰布的耶稣钉在两根光亮的木棍上,他的下方,修女们在焦虑地商议着。这个月不会有米斯特雷的银行汇票到修道院的户头了,也不会收到他们的义务捐款来充做厕所维修基金和公车基金,更没有以节日和庆典为由的收费了。
  “可怜的东西,我们又能做什么呢?”修女们不断咂着嘴,她们知道赛伊很特殊。年纪大一些的修女仍记得她的母亲,当时是法官替她付这里的费用,但从不来探望。关于他们的传闻还有其他一些断片,没人能拼凑完整,当然,有些部分已无人记起,有些已故意从记忆中抹去。他们只知道赛伊的父亲在一个祆教的慈善孤儿院长大,有位慷慨的捐助人资助他念书,一直上完大学并去了空军服役。赛伊父母私奔后,母亲在古杰拉特邦的家族觉得很丢脸,和她断绝了关系。
  在亲戚如此众多的国家,赛伊居然无人可依托。
第六章(3)
修道院登记表格上“紧急情况联系人”一栏里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赛伊的外祖父,他曾经付过这里的学费。
  姓名:杰姆拜伊·帕特尔法官
  亲属关系:外祖父
  职位:首席法官(退休)
  宗教:印度教
  种姓:帕帝达
  赛伊从未见过外祖父。一九五七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建造卓奥友府的苏格兰人,这个人正要返回阿伯丁。
  “这里很偏僻,但土地很有潜力,”苏格兰人说,“可以种奎宁、蚕桑、豆蔻、兰花。”法官对土地的农业价值不感兴趣,但还是去看了,就为相信这个人的话——一位有名望的绅士的话——不管过去发生过什么。他骑着马前行,推开门进入那片闲置的空间,室内的光线昏暗如隐修院,随着外面阳光的强弱而改变。他感觉自己正进入一个感性世界而非一栋房屋。地板颜色很深,几乎是黑色,铺着宽宽的木板条;天花板一棱一棱的,好像鲸鱼的胸腔,木料上仍能看出斧头砍过的痕迹。壁炉用河里的银色石块砌成,闪着细碎的光。繁茂的蕨类植物毗连成片蔓延到窗内,长着青铜色绒毛的孢子蜷曲着,小小的身形覆盖在植物裸露的硬痂上。他知道自己会逐渐了解这里的深度、宽度、高度以及一种难以表述的空间。羽毛鲜艳的鸟儿在外面疾飞、鸣啭,喜马拉雅山层峦叠嶂,绵延不绝,发光的山峰让人自觉如此的渺小,甘心放弃一切,将一切倾空而出。法官将住在这里,这是一个壳,一只头骨,他是一个住在自己国家里的外国人,这次他无需学习语言,想到这点不禁心生慰藉。
  他再也没有回到法庭去。
  陪赛伊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位来修道院学习财务体系的修女,现在她要去大吉岭。从台拉登到德里,从德里到西里古里,她们观赏着车窗外的乡间生活全景,印度一如既往地古老。女人们头上顶着柴火走过去,因为穷,莎丽里都没穿衬衣。“丢人,丢人!我知道你的名字。”修女高兴地说。很快她的兴致就没那么高了。正是凌晨时分,铁轨边排了一溜排的光屁股。靠近了看,原来是几十号人在大便,随手用铁罐里的水冲洗屁股。“肮脏的人!”她说,“贫穷真是无可救药,没法说,真是没办法了。他们干吗非要在这儿做这种事?”
  “因为落差,”她旁边一位戴眼镜的学者一脸严肃地说道,“铁轨离地面有落差,所以是个好地方。”
  修女没搭腔。至于那些大便的人,他们根本不在乎火车上的人是否看见了他们绷紧的后臀,他们是毫不相干的两种人——甚至不属于同一个物种——就当是只麻雀在一旁看着。
  火车继续前行。

第七章
噢,外公更像蜥蜴而非人类。
  狗更像人而不像狗。
  赛伊的脸映在汤勺上,上下颠倒了。
  为了欢迎赛伊,厨子特地用土豆泥做了个汽车模型,他努力回忆起这久已遗忘的技能,都是另一个年代的事了,当时他也是用土豆泥捏出喜庆的城堡,上面装饰着彩色纸旗,鱼都装了鼻环,豪猪的背脊上插满芹菜作刺毛,还在假鸡下面放了真的鸡蛋,颇有趣味。
  土豆泥汽车用西红柿片作轮子,再覆盖上一层锡箔纸作装饰,这锡箔纸已经有年头了,厨子一直把它当稀有金属对待,不停地洗啊、晾啊,用完了再用,直到变成碎片,皱成一团,都舍不得扔掉。
  汽车放在桌子中央,旁边摆着桨叶形状的羊排,浸过水的豆角,还有一棵花菜,上面浇了一层奶酪酱,看起来像寿衣裹着的人脑。每道菜都热气腾腾,散发着食物香味的热气凝结在赛伊的脸上。等气雾散了些,赛伊又看了一眼坐在餐桌另一头的外公和他旁边椅子上的狗。玛特微笑着——法官似乎并未注意到赛伊的到来。他又瘦又小,穿着白色衬衫和腰边系扣的黑色裤子。衣服已破损但很干净,都是厨子熨烫的,他什么都熨——睡衣、毛巾、袜子、内衣和手帕。法官的脸看起来遥不可及,有种白粉敷在深色皮肤上的感觉——或者只是由于蒸汽?从他那边隐隐传来一阵古龙水的味道,闻起来有股抗生素的药味,不太像香水,更像存放过久的液体。他的脸呈坡形,长着宽大无毛的额头、鹰钩鼻子和内含的下巴,几乎看不到嘴唇。他不爱动,经常目不转睛地盯着某处,所有这一切都让人不由得想到蜥蜴。
  他终于抬起头,把专注的目光投向赛伊,“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赛伊。”
  “赛伊?”他语气不悦,似乎被某种粗率无礼所触怒了。
  狗打了个喷嚏。她长着优雅的吻部,头顶凸起,显示出高贵的血统,后腿像穿了马裤似的起着皱,尾巴上有装饰毛——
  赛伊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狗。
  “您的狗像个电影明星。”赛伊说。
  “也许像奥黛丽·赫本,”法官说,尽量不露出喜悦之色,“但绝对不像那些怪里怪气的海报上的俗艳女人,都跟鬼似的。”
  他拿起汤勺。“汤呢?”
  厨子给忘了,做土豆泥汽车让他兴奋得过了头。
  厨子端了两只碗,里面盛着酸辣西红柿汤,嘴里嘟嘟囔囔着:“做什么也不说个谢字……看看我要做的都是什么,我已经不年轻了,又有病……穷人可真惨,惨啊,惨啊,惨啊……”
  法官拿起汤勺从奶油碗里舀起白色黏稠的一团,啪的一声甩到红汤里。
  “呃,”他对外孙女说道,“我们不能麻烦别人。得给你请个家庭教师——住在山下的女老师,我们上不起教会学校——干吗非得去养肥那些教会呢?再说也太远了,专门接送这么奢侈的事已经没有了,不是吗?我想也不能送你去公立学校……出来后你准会操一口难听的土音,还挖鼻子……”
  那天夜晚,赛伊躺在床上,身上盖着桌布,家里最后一床被单早已破旧不堪了。她能感觉到森林的膨胀,听到竹子中空的叩击声,霍拉山泉哗哗奔流,直涌向山肩的深处。白天,水声淹没在家务的喧嚣中,黄昏时逐渐响起,如清澈的歌声飘入窗棂。突然,好像她的听觉中开启了一扇神秘之门,她听到一种声音,无数微型嘴巴在慢慢咀嚼着房子,直至嚼成碎屑,这声音紧密地交融到空气里,很难察觉,但一经识别,便越来越响。在这种气候里,她将明白未经处理的木头只需一个季节就会全被嚼光了。
第八章(1)
法官的卧室在大厅的另一边,正对着赛伊的房间,他发现自己因为外孙女的到来而心烦意乱,于是吞了一片安定。他醒着躺在床上,玛特就在身边。“小乖乖,”他咯咯地对她说道,“这么长的卷毛耳朵,唔?看看这些卷毛。”每晚玛特都枕在他枕头上睡,寒冷的夜里,法官会给她裹上一条安哥拉兔毛披肩。她睡着了,但就算这样,她也会竖起一只耳朵好像在听法官说话,一边继续打着鼾。
  法官拿起一本书,可看不下去。他想起了自己过去的旅行,出发和抵达,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突然想起让自己都感到惊诧。他第一次离家是二十岁的时候,拎着个黑色锡皮箱子,很像赛伊来时拿的那只,上面印有白色字母:“j.p.帕特尔先生,斯特拉斯内弗号”。那是一九三九年,他离开祖籍地皮费特,来到孟买码头,再坐船去利物浦,并从利物浦转到剑桥。
  许多年过去了,那段时光却又如此清晰而残酷地重回他的记忆。
  那时他还不是法官,只是一个叫杰姆拜伊——或杰姆——的小伙子,他的岳父雇了两个军乐队的退休成员为他奏乐送行。他们站在月台上两个长条凳中间,凳子上分别挂着“仅限印度人坐”和“仅限欧洲人坐”的牌子,他们穿着脏兮兮的红色外套,领口和袖口的金色荷叶边都已褪色、脱线。当火车缓缓驶离站台,他们演奏“带我回到英国老家”,记忆中这是适合离别的调子。
  法官由他父亲陪着。母亲则待在家里哭泣,她没有想到相对于最后相见一刻的短暂,离别长得近乎永恒。
  “别让他走,别让他走!”
  她的小儿子长着稀薄可笑的胡髭,喜欢她特地做的楚尔瓦米,到英国可就再也吃不到了,他特别怕冷,以后可要一直受着了;他带上她织的毛衣,繁复的花样渗透着她的拳拳爱意;还有本新买的《牛津英文字典》以及一个装饰好的椰子,准备作为祭品扔进海里,求神灵保佑旅途平安。
  在英格兰他走过一条条灰暗的街道,四处找房子租,灰暗的小房子一排排挤在一处,有的还东倒西歪的,好像被鼠胶垫给粘住了。他很吃了一惊,这和原本期望的恢弘气势太不相符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里也有穷人,同样过着毫无美感的生活。尽管他心里颇不以为然,应声给他开门的人也没把他放在眼里:“刚租出去了,”“都满了,”甚至只是掀了下窗帘就匆匆放下——蓦然的一阵静寂,似乎所有的居民在那一刻都死光了。他一共敲了二十二户房门,最后站在了索顿路莱斯太太家的门阶上。她原本也不想收下他,可是她需要这笔钱,她家房子的位置不够好——在火车站的另一头,离大学有点远——她担心自己根本找不到房客。
  每天早晚两次她把食物托盘放在楼梯底下——煮鸡蛋、面包、黄油、果酱、牛奶。一连几个晚上杰姆睡不着躺在床上,听自己半饱的胃发出阵阵腹鸣,眼泪汪汪地想起在皮费特的家人,想着自己在家宝贝得像英国女王,怎么也配享用一顿热乎乎的晚餐。他鼓起勇气向房东要求像样的晚饭。“我们自己晚饭也吃得不多,詹姆斯,”她说,“吃多了老爸胃里不消化。”她总是称呼自己丈夫为老爸,并自作主张地把杰姆拜伊改成了詹姆斯。不过当天晚上,他看到盘子里多了热气腾腾的烤豆子配吐司面包。
  “谢谢。非常好吃!”杰姆对莱斯先生说,他正坐在那儿看着窗外发呆。
  后来,想到自己的勇敢举动他就大为惊奇,因为很快他的勇气就消失殆尽了。
  凭着入学考试上写的一篇论文“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的异同”,他注册进了费兹威廉学院。当时这个学院几乎是个笑柄,更像是个补习学校而非高等学府,但他立刻就开始了学习,这是唯一能从一个国家带到另一个国家的技能。他连续十二个小时不间断地学习,一直到深夜,在这样的退缩状态下,他无法在关键时刻对外做出大胆举动,相反,他的怯懦和孤独却找到了肥沃的土壤。他躲避在日益强烈的孤独之中。孤独成了习惯,习惯控制了人,并把他压成一个影子。
第八章(2)
然而影子毕竟会产生自身的忧虑,他试图掩盖,却反而突出了他身上某些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一整天都不会有人和他说句话,他喉咙里充塞着说不出来的话语,大脑变得迟钝,心中痛楚不堪。那些上了年纪的女人,即便是最为不幸的——头发染成蓝色,脸上长着斑,像只摔碎的南瓜——在公交车上看见他坐到身边也会往旁边挪。于是他明白了,就算自身情况再糟,但有一点她们非常确定,就是她们总比他强。年轻漂亮的就更不友善了;女孩们会捏着鼻子格格笑道:“唷,他一身臭咖喱味!”
  这么一来,杰姆拜伊的思想开始扭曲;他变得连自己都感到陌生,更别提周围的人了。他觉得自己皮肤颜色怪异,口音古怪。他忘记怎么大笑,甚至都不能翘起嘴角笑一笑,就算偶尔笑一下,也要用手捂住嘴,他不能忍受别人看见他的牙龈和牙齿,这对他来说太私密了。事实上他几乎不肯把身体的任何部分暴露在衣服外面,唯恐冒犯了他人。他开始偏执于清洁,担心别人说他身上有味儿,每天清晨拼命搓洗,要擦掉睡了一夜之后的浓重的奶腥味,还有渗透了睡衣布料的谷仓味,那气味每天醒来后总在他身上萦绕不去。一直到他生命的终结,他都没有不穿鞋袜出现在人前,永远喜欢阴影多过光亮,阴霾多过阳光,他总疑心阳光会把他暴露出来,他的丑陋将一览无余。
  他没有欣赏过英国的乡间风光,错过了古老学府里的精美雕刻和画有金叶和天使的教堂,没有听过唱诗班的歌声,男孩们的声音如女声一般清亮,也没有见过绿色的河水泛起涟漪,打碎了毗连成片的花园的倒影,还有天鹅优雅地游动着,迎向自己水中的影子,完美如蝴蝶的对称。
  坐在早餐桌前,又一次面对外孙女,法官示意厨子带她去见请好的家庭教师,一位叫诺妮的女士,到她家要步行一个小时。
  赛伊和厨子沿着绵延的小径跋涉前行,因走的人多,地表的草都磨光了,路面发黑,如一条捕鼠蛇在山中蜿蜒爬行。厨子带她认认新家周围的明显标志,指点着每栋房子,告诉她里面住着什么人。当然有波特叔叔,他们最近的邻居,是个乡绅兼酒鬼,他几年前从法官那里买下这块地;还有他的朋友,瑞士奶业的卜提神父,每晚都和波特叔叔一起喝酒。他们长着兔子的红眼睛,牙齿给烟草熏成了黄褐色,他们的身体机制亟须疏淤治理了,可思维依然敏捷。
  厨子指给她看废弃的养鱼池、部队营地、德屏山顶的寺庙,以及下面的孤儿院和养鸡场——他们买鸡蛋很方便。养鸡场对面住着一对阿富汗公主,她们的父亲去英国的布莱顿度假,回来却发现英国人安排其他人坐上了他的王位,最后尼赫鲁为这两个公主提供了避难(真是个绅士!)。黄灰色的小房子里住着森太太,她的女儿萌萌去了美国。
  最后到了诺妮(诺妮塔)家,她和姐姐罗拉(拉丽塔)住在一座屋顶覆满玫瑰的农舍里,房子取名蒙那米。罗拉的丈夫死于心脏病后,诺妮这个老姑娘就搬来和刚成为寡妇的姐姐住。她们靠罗拉丈夫的养老金生活,不过钱总是不够用——房子没完没了地修,市场上什么都涨价,还要付女仆、清洁工、看门人和园丁的工钱。
  所以,为了给家里的财政作点贡献,诺妮接受了法官的请求,给赛伊当老师,从数理化教到莎士比亚。只是到赛伊十六岁的时候,诺妮在数学和理科方面有些吃力了,法官才不得不请基恩来接手这些课程。
  “这是小赛伊。”厨子把她介绍给两姐妹。
  她们曾经难过地谈起她,印度和苏联失败的罗曼史中的孤儿。
  尽管她们对俄国和赛伊的父母没什么好感,但随着年月的流逝,她们都喜欢上了赛伊。
第九章(1)
“哦,我的上帝!”听说法官的枪在卓奥友被偷了,罗拉惊叫一声。她现在苍老了许多,但个性比以前还要强悍。“要是这些歹徒到蒙那米来可怎么办?他们一定会来的。可我们什么都没有啊。这倒不会阻止他们,他们会为五十卢比杀人的。”
  “你不是有看门人吗?”赛伊心不在焉地说,脑子里依然盘算着基恩在抢劫的那天怎么没来。他的热情显然已经衰退了……
  “巴德胡?他可是尼泊尔人。现在谁能相信他?抢劫案都有看门人的份——递送消息,分赃……天啊!诺妮,”她说,“我们得让巴德胡走人。”
  “冷静点。我们怎么能这么做?”诺妮说,“他干得挺好,我们没有理由呀。”
  对于在蒙那米一起颐养天年的两姐妹来说,有巴德胡在其实很让她们安心,家里的自留地种着——据她们所知——这个国家仅有的西兰花,种子还是从英格兰带来的;果园里的水果也充足,梨子丰收的季节,她们每天都做炖梨,还剩下很多,她们就在浴缸里做酿酒试验。
  她们家里还有只猫,叫穆斯塔法,一个黑糊糊毛茸茸的家伙,闭塞生活的完美体现,任何技术或爱意都无法穿透。这时,他像一辆卡车猛地一跃,跳上赛伊的大腿,眼睛毫无表情地直视她的双眼,仿佛在警告不要把这当成亲密的举动。
  为了捍卫这一切以及她们的尊严,两姐妹雇用了巴德胡。他是一名退伍军人,在阿萨姆地区见识过针对游击队的军事行动。他有一杆长枪,长着和枪同样威猛的胡髭。他每晚九点过来,骑着自行车在花园里转悠,不停地揿着铃铛,越过小土包时将臀部抬离座位。
  夜里每过一段时间,巴德胡都要绕着蒙那米巡夜,拿根棍子敲敲打打,吹着哨子好让罗拉和诺妮听见安心,一直到远山又一次闪耀24k纯金的光辉,太阳消融了凝结着粉尘的雾霭,屋里的人也起床了。
  但不管怎么说,她们信任巴德胡是没有根据的。他很可能杀了她们,就在她们还穿着睡衣的时候——
  “但如果我们辞了他,”诺妮说,“他一气之下更有可能干点什么。”
  “我跟你说,就是不能相信这些尼泊尔人。他们不光抢劫,杀人都根本不当回事。”
  “唉,”罗拉叹了口气,“这是一定会发生的,真的。已经酝酿很长时间了。这里什么时候太平过?我们刚搬来蒙那米的时候,整个噶伦堡闹得天翻地覆,还记得吧?到处是间谍,谁都说不清。”
  有很长一段时间这里的食物严重短缺,山这边一旦发生政治冲突总是如此。
  “我们最好赶紧去趟市场,诺妮。就快没东西卖了。还有图书馆的书!要去换了。”
  “这个月就快没书看了,”罗拉说。“差不多看完了,”她拍了下《河湾》,“艰难的任务——”
  “了不起的作家,”诺妮说,“一流的。我读过的最好的书。”
  “哦,我不知道,”罗拉说,“我觉得他很奇怪。沉溺在过去……都没有进步。殖民地的神经官能症,他从来没有从里面走出来。现在已经很不一样了。事实上,”她说,“在英国,马萨拉咖喱鸡已经取代英式炸鱼加薯条,成为最流行的外卖。《印度快报》刚报道的。”
  “还可以写现在崭新的英格兰啊,诺妮。一个完全国际化的社会。像碧西就一点都不会跟人挑衅。”
  碧西是罗拉的女儿,在bbc当记者,罗拉偶尔去看她,回来就不停地说,搞得每个人都很腻味。“一流的戏剧,哦,草莓加奶油……还有,啊,草莓加奶油……”
  “天啊!多棒的草莓加奶油,我的天,而且在户外,坐在最美的花园里享用,”诺妮在模仿她姐姐,“跟那一比,噶伦堡的根本就不是草莓加奶油!”她接着说,“你还不用拿腔捏调,表现得像头穿高跟鞋的猪。”
  “那些英国女孩的腿真可怕,”波特叔叔说,他也参与了这场争论。“粗粗的,肤色惨白。现在流行裤装可是件好事。”

第九章(2)
可罗拉正兴奋得发晕,根本听不进去。她的行李箱里塞满了马麦脱牌酸制酵母、奥克斯沃的肉汤块状浓缩料、家乐牌汤料包、雀巢的八点后薄荷纯巧克力、水仙花形状的灯泡,以及重新去博姿药店配的黄瓜洗面奶和玛莎百货公司的内衣——在她看来这才是英式品位最精粹之所在。女王一定也穿这种高级针织内衣:
  她——牢靠它——牢靠
  她——平实它——平实
  她——坚韧它——坚韧
  她——不花哨它——不花哨
  两者都很受欢迎。
第十章(1)
比居到美国已是第二个年头,这回他在匹诺曹意大利餐厅干活,成天搅着一桶桶的博洛尼亚酱,酱汁飞溅开来,扬声器里播放着歌剧,歌者唱到了爱情和谋杀、复仇和心碎。
  “他有股味儿,”店主的妻子说,“我恐怕对他的头油过敏。”她更希望雇用欧洲贫穷地区的人——也许是保加利亚人,或捷克斯洛伐克人。至少和他们有共同点,像宗教啦,肤色啦,祖父辈都爱吃烤肠,长得也相似,可是这些人数量不够多,也不是一副走投无路的样子,她就不太肯定……
  店主买了肥皂和牙膏、牙刷、洗发水和护发素、q牌棉签、指甲钳,以及最重要的——止汗香露。他让比居任意挑选可能需要的东西。
  他们站在那里,中间摆着这些具有私密性的东西,都不禁有一丝尴尬。
  店主又采取另一种策略:“在印度,人们对教皇怎么看?”
  他想通过表示对比居思想的尊重来加强比居的自尊,这孩子明显在这方面有所欠缺。
  几天后,他们从比居身上没有觉察到任何变化。“你已经试过了,”妻子安慰丈夫说,“你连肥皂都买了。”她说道。
  比居来到汤姆—汤莫克饭店——“没有工作。”
  麦克斯温尼酒吧——“不招人。”
  佛瑞德快餐——“会骑自行车吗?”
  他会。
  川味鸡翅加薯条只卖3美元,炒饭1.35美元,还有1美元的煎饺,像婴儿一样结实饱满——一切开,浓厚的油汁便涌到盘子里。这个国家穷人吃得像国王一样好!左宗棠鸡、皇家猪肉都装在外卖食品袋里,挂在自行车把手上,比居骑着车畏畏缩缩地穿行在喘着粗气的公交车和如食物反刍般回涌的计程车之间——车流咆哮着,不时打个饱嗝。比居拼命地踩着脚蹬,计程车从身边驶过,里面从旁遮普来的司机对他骂骂咧咧——这些人可不是笼中之物,绝对的野路子,车开得横冲直撞,喇叭按得忽高忽低。他们不断地按喇叭骚扰比居,声音大得足以把世界分裂成最初的乳水和固体:叭叭叭叭叭!
  一周内有五名顾客打电话给佛瑞德快餐,投诉食物是冷的。天已经入冬了。
  暮色临近,夜晚吞噬了更多的时光。比居嗅到第一场雪的气息,和冰箱里的味道一样刺鼻难忍;他感觉到聚苯乙烯在脚下踩得咔嚓咔嚓响。哈得孙河上,冰裂成碎片,发出巨大的声响,这条阴郁破碎的河流盘桓着某种遥远而孤绝的气氛,都市里的居民看见它便不免联想起自己的孤独。
  比居把一沓报纸塞到衬衫底下——都是好心的易普先生的书报亭里卖剩下的——有时他在报纸里面夹上几张青葱薄煎饼,这还是因为想起了一个叔叔,受他的启发,他以前在冬天下地干活的时候都会把作午餐的薄饼塞在背心里面。可这些似乎都不起作用,有一回他骑在车上,冷得哭了起来,这一哭打开了他深埋心底的伤痛——他大声哀号着,不时抽噎几下,他不禁震惊于自己的悲伤竟如此深刻。
  他住在哈林区下等街区的一座建筑的地下室里,回到家,他倒头就睡。
  这座大楼属于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管理公司,登记的地址是一又四分之一大街,整个街区都是它的,大楼管理员靠非法出租地下室来增加收入,可以按周、按月甚至按天租房,都是租给非法移民。他的英语水平和比居差不多,他们的谈话夹杂着西班牙语、印地语,还用手势比画着。吉辛托的金牙在落日的余晖中闪着光,最终他们谈妥了租房条款。比居加入了楼里的这批流动人口,他们睡在保险丝盒子旁、锅炉后面、鸽棚出入口,以及一些奇形怪状的角落,这些地方以前曾经是餐具室、女佣房、洗衣房和储藏室,应该属于某个家庭房子的一部分,入口处还装饰着一块由彩色马赛克拼成的星星图案。男的合用一个发黄的抽水马桶;水池是锡铁的洗衣槽。整栋大楼只有一个保险丝盒子,如果有人打开过多的灯或电器,噗,全楼都会停电,住户们大呼小叫,也不知道冲谁喊,反正没人听。
第十章(2)
“菜是冷的,”顾客投诉道,“汤也是冷的!已经不是头一回了!米饭每次都是冷的。”
  “我也很冷啊。”比居脾气上来了。
  “骑快点!”店主说。
  “没法再快了。”
  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他已经用光了所有藏在鞋中储蓄信封里的钱,后来在百老汇和剌沙大街拐角处的一家糕点店找了份活。
  春天了,冰雪消融,化冻的尿液四处流淌。整座城市,咖啡馆和小餐馆里的人们都把桌子搬到户外狭窄的人行道上,坐在樱花下充分享受这宜人而又令人迷乱的冬夏的间隙,纽约总是冬天太冷、夏天太热。女人们穿着洋娃娃式的裙子,头上扎着发带和蝴蝶结,尽管和自己的个性不合,也要一味在这羊齿植物抽着嫩芽的季节里放纵自己。昂贵菜肴的芳香混杂着计程车喷出的尾气,地铁通风口的气流淫秽地吹起女孩的裙裾,她们浑身洋溢着明媚的春光,遐想着这是否就是玛丽莲·梦露的感觉——不知怎么的,似乎不像……
  市长在官邸格雷西大楼里找到了只老鼠。
  比居在水果馅饼女王糕点店遇见了萨义德·萨义德,他后来成了比居在美国最敬仰的人物。
  “我从桑给巴尔来,不是坦桑尼亚。”他自我介绍道。
  比居两个地方都没听说过。“在哪里啊?”
  “你不知道?桑给巴尔都是印度人,伙计!我的外婆——印度人!”
  在桑给巴尔的石头城,人们都吃印度的萨莫萨三角饺、薄饼和肉饭……萨义德·萨义德会学阿米塔布·巴沙坎和希玛·玛利尼的样子唱歌。他伸出手臂做着各种舞蹈手势,还摇摆着臀部,哈萨克斯坦的卡瓦亚和马来西亚的奥玛尔也会跳,他们一支支舞曲跳过来,让比居兴奋不已。比居对自己国家的电影自豪得几乎要昏过去了。
第十一章(1)
礼拜一、礼拜三和礼拜五是诺妮给赛伊上课的日子。
  厨子负责送赛伊去蒙那米,下课后再去接,中间这段时间他会去市场和邮局办事,顺便卖自己酿的米酒。
  刚开始,他做卖酒的生意是为比居考虑,薪水好多年来几乎没涨过。最近一次只涨了二十五卢比。
  “可是老爷,”他恳求道,“这么点钱我怎么活啊?”
  “要扣掉你所有的花费——住的、穿的、吃的、药。这是剩下的钱。”法官粗暴地说。
  “那比居呢?”
  “什么比居?比居自己去赚啊。他没毛病吧?”
  厨子的酒口碑很好。他买来黍米,洗干净后像煮米饭那样煮好,再加酵母,天热的话放一晚让它自己发酵,冬天放的时间要长点。装在黄麻袋里等上一两天,当黍米尝起来有那种酸酸干干让人上头的味道,就可以拿去卖了。厨子通常把酒送到一家叫岗浦的破旧小饭馆里。看别人喝自己酿的酒总让厨子感到骄傲,男人们坐在蒸汽萦绕的小饭馆里,抽着烟,手边的竹筒杯里是他的酒糟,加满了热水。他们用竹竿当吸管喝光酒,杯里只剩下黍米——嗬……厨子劝他的顾客放点米酒在床边,晚上渴了可以喝,声称他的酒还可以帮助病后恢复体力。厨子的生意做大了,一桩接着一桩,他联系了有名的黑市,成为地下交易中虽说不大但很重要的一环,主要倒卖军队份额外的烈酒和燃油给养。厨子的茅屋像是丛林伪装,军队卡车会在去军官食堂的路上从那里绕一下。他站在灌木丛里等着。车一停,就把板条箱卸下来,各式酒都有——老师牌、老僧侣牌、吉比牌、金卡那牌;他把箱子拿回茅屋装上货,卡车把货带到城里某些商人手中,由他们把酒卖掉。每人都有分成,厨子在整个流程中只拿很少的一份:五十卢比、一百卢比;卡车司机拿得多一些;食堂的人更多;最大头归阿卢少校,他是罗拉和诺妮的朋友,他用同样的方法从锡金搞来她们爱喝的黑猫牌朗姆酒和樱桃白兰地。
  竞争的严酷让厨子不得不撒谎。主要是吹过去的事,现在的太容易被揭穿了。他散播传闻,讲述法官过去的辉煌,当然其中也有他的一份,这些话在市场上传开,大有星火燎原之势。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他跟别人说——一个富有的地主,把家产都捐出去了,一个自由战士,因为不愿对自己的国人作判决而放弃了法庭里权重的高位——以他的爱国热诚,他绝对做不出囚禁国会要员,或践踏驱赶示威人群的事。一个富有感召力的人,可是妻子去世后,他就垮了,开始苦行的生活,成日苦思冥想,他妻子是印度教的圣母,殉教而死,所有教众都下跪致敬。“所以他老是整天一个人待着,日复一日。”
  厨子从未见过法官的妻子,于是声称所有信息都是从家中老一辈佣人那里得来的,最后厨子自己都开始相信这个了不起的故事了。这故事让他有了自尊,即便他在市场上对已经贱卖的蔬菜挑三拣四,买降价出售的瓜还抱怨两头瘪了下去。
  “他以前完全不一样,”赛伊刚来噶伦堡的时候他也这样对她说。“你都没法相信。他生下来就是有钱人。”
  “他们送他去英格兰,上万人到车站送他。他高高地坐在大象上!你知道啦,他获得了大君的奖学金……”
  杰姆拜伊·伯帕特拉尔·帕特尔其实生于佃农阶层的家庭,住在皮费特的市郊,这一带更像是农村,他们住在临时搭的棚屋里,棕榈叶覆盖的屋顶上老鼠窸窸窣窣地穿行不止。那是一九一九年,帕特尔一家对那个时代仍然记忆犹新,皮费特似乎永远不会老去。起先它由巴罗达的大君管辖,然后是英国人,尽管这里的税收轮替着流入不同主人的手中,风物却历久不变,寺庙居于城市中央,旁边是一株孟加拉菩提树,从中间劈分开几枝粗大的树桠;柱形的树影里,白须的老人沉浸在回忆中,低回不已。乳牛哞哞地叫着;女人走过棉花地到河边汲水,河水里泥浆混浊,缓缓流淌着,早已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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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2)
后来,盐碱滩上铺了铁轨,蒸汽火车来了,把这里的棉花运送到苏拉特和孟买的码头。铁路沿线出现了许多大房子,一座带有钟楼的法院维系着这崭新的欣欣向荣的时代。大街上各色人等摩肩接踵:印度教徒、基督徒、耆那教徒、穆斯林、小职员、士兵、部落女人。市场上,店主们栖身在他们鸽子笼一样的商店里,买卖却一直做到了神户、巴拿马、太子港、上海、马尼拉,当然货也卖给一些小得容不下身的货摊,屋顶上盖着白铁皮,坐牛拉的车要好多天才到。就在当地的市场里,杰姆拜伊的父亲做着小生意,摊位设在一个糖果店铺延伸出来的低矮的女儿墙上,他专门帮人在法庭上造伪证。(谁能想到多年以后他的儿子会成为一名法官呢?)
  每天清晨天还没亮,杰姆拜伊的妈妈就把他摇醒,该温习功课了。
  “不要,求你啦,再睡会儿,就一会儿,”他在床上拧来扭去,闭着眼睛,不一会就能再睡过去。母亲是黑漆漆的庭院里的一个幽灵,将冰冷的井水泼向他隐形的自我,她那农妇的有力的手腕挥动着,恶狠狠地擦洗他,用油揉搓他的头发,他知道这是为了促进大脑发育,可感觉就像是要把脑仁搓出来。
  杰姆总是给喂得过饱。每天先是一大杯鲜奶,上面黄澄澄地结着一层油脂。妈妈拿着杯子递到他嘴边,直到喝光了才放下,这时他像头重新浮出海面的鲸鱼,大大地喘一口气。胃里塞满了奶油,脑子里装满学习,脖子上挂了个小布袋,里面放着樟脑丸驱避病魔;浑身上下都给念了咒,脑门上用大拇指印了红的黄的吉祥痣。他坐在父亲的自行车后座上去了学校。
  杰姆十四岁的时候在班上排名第一,校长麦克库先生把他父亲叫来,建议他儿子参加本地律师资格考试,这样他就可以在地方法院里找到工作。“聪明的孩子……他有可能到高级法院工作呢!”
  父亲走出学校,忖量着,如果他真能办到,他就能走得更远。他自己可以做大法官,不是吗?
  他的儿子有可能,可能,一定能!父亲在法庭等级制度的最底层,一个洋洋得意的司法体系的捣乱者,儿子则坐在父亲对面的位置上。他也许是地方司法行政长官或高级法院法官。在炎炎夏日里,黝黑的脸上顶着可笑的白色假发,他砸下手中的锤子,裁断一桩桩伪证操纵的案例。父亲在下面,儿子在上面,他们将掌控司法,由上至下。
  他和杰姆拜伊分享这梦想。简直像童话故事一样,太棒了,父子俩兴奋不已,也许是因为这梦轻飘飘地直飞云霄,不再受逻辑控制,它开始有了形状,感知到压力。要不是他们的极度天真,父子俩很可能一败涂地;要是分析过逻辑可能性而选择了低一点的目标,他们就绝不会获得成功。
  在内务部工作的印度人额定数是百分之五十,这数额从未招满,甚至都没有接近过。高级职位空缺,高级职位空缺。低级职位却一向没有空缺。
  杰姆拜伊获得奖学金进入会督学院念书,之后乘坐斯特拉斯内弗号前往剑桥。回国后,作为内务部的成员,他被分配到乌塔普拉德什邦的某地工作,远离家乡。
  “那时候有好多佣人,”厨子对赛伊说。“当然啦,现在只有我一个。”他十岁就开始干活了,薪水数额只有年龄的一半——五卢比,那时他在一家俱乐部的厨房里做最低等的杂役,他父亲是那儿的甜点师傅。
  十四岁的时候法官雇了他,月薪十二卢比。那个年代,许多小常识都是必须要知道的:去下一个营地前要把一罐奶绑到奶牛的身子下面,到晚上奶就自动搅成了黄油;把伞打开,伞尖冲下,上面蒙上蚊帐固定好,肉放在里面,既可以随身携带又不怕苍蝇叮。
  “我们总是出差,”厨子说,“一个月里面有三周在外头。季风时节,天气实在太糟的时候,我们才不出去。情况许可的话,你外公总是开车,可是那一带几乎没有公路,河上也不建桥,所以大多数时间他只好骑马。偶尔也会骑大象穿过丛林地带,蹚过急流的深水。我们走在前面,一队牛车,上面堆满了瓷器、帐篷、家具、地毯——什么都有。队列里有脚夫、通讯员、一个速记员。车上还装着放在浴室帐篷里的便携式马桶,牛车下面的笼子里甚至还有鸡,都是外国种的,比我知道的任何鸡下的蛋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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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3)
“你们睡哪儿?”赛伊问道。
  “我们在各个村子里搭帐篷:给你外公的是一个大得可以给马戏团用的卧室帐篷,还附带浴室、更衣室、客厅和餐厅。帐篷都很大,里面铺着克什米尔地毯,摆着银质盘子,你外公就算在丛林里用餐,也要穿上黑色晚礼服,打着蝴蝶领结。”
  法官盯着棋盘,早年的记忆火一般地炙烤着他,当回忆转向他在内务部当巡回官员的日子,他不禁舒了口气,心中略有一丝甜蜜。
  工作日程安排得很紧,他不断发号施令,日渐气定神闲。他享受着让他超越阶层的权力,他的家族世世代代都被这出身钉住,动弹不得——看那个速记员,还是婆罗门教的,晚上不是还得爬进旁边那个小小的帐篷,而他杰姆拜伊,国王似的斜歪在柚木雕花大床上,床上还挂着蚊帐。
第十二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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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2)
然后她哭了起来。柯桑的牙齿发黑,长得东倒西歪,衣服脏兮兮的,有点破,头顶上很滑稽地挽了个颤巍巍的发髻。柯桑没怎么受过培训,她们收留她只是出于好心,后来她学会做涂上花生酱和酱油的印度尼西亚式烤肉,番茄酱和醋做的酸甜菜,还有加番茄和凝乳的匈牙利烩牛肉。她的爱情让姐妹俩震惊。罗拉一直声言仆人不可能像她们那样经历爱情——“他们整个男女关系机制是不一样的,只考虑经济实用——我确信他们要理智得多,只要自己可以做主。”现在甚至罗拉也不得不想,是不是她才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爱情;她和乔伊迪普在结婚前从没有像这样谈到爱的信念——因为太不理性了,所以他们才不谈。可这样是否就说明他们可能没有爱呢?她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
  诺妮根本就没谈过恋爱。
  她从未坐在静悄悄的房间里,诉说着柔情爱意,灵魂如烛火般随之颤抖。她也从未妖娆多姿地现身在加尔各答的大小派对上,莎丽紧紧裹住臀部,轻摇着手里的柠檬苏打水,冰块晃荡得叮当作响。那鲜红瑰丽的浪漫之旗也从未在她的人生中飞扬,哪怕只是片刻,哪怕只是伪装的一个戏剧片段,让她可以凌越于生活之上。她都拥有些什么呢?没有深刻的仇恨、苦涩、哀痛。有的只是对一些小事的烦恼和不快:譬如图书馆里有人不去擤鼻子,而是吸溜吸溜地吸着气,鼻涕下来又上去、下来又上去。
  她骇异地发觉自己竟嫉妒柯桑。阶级之间的界限模糊了,幸运似乎去错了地方。
  那么谁会爱上赛伊呢?
  她们又试着上了堂物理课,那道题诺妮还是答不上来。
  她让赛伊带给法官一张便条,便条中写道:“恐怕我理科和数学水平已经不够用了。这些科目需要给赛伊找个更称职的老师。”
  “这该死的女人真不负责任!”法官怒气冲冲地说,炎热的天气让他心浮气躁,似乎总在提醒他的国籍。那天晚上他口述,让赛伊写了封信给当地学院的校长。
  “我们打算聘请一名数学和理科老师,请告知贵校有意做家教的教师或高年级学生。”

第十三章(1)
天一直是烈日炎炎,没过几个星期,校长就回话说他可以推荐一个很有前途的学生,刚拿到学士学位,还没找到工作。
  这个学生就是基恩,学会计的,话不多,以前他总认为整理数据可以让人心静,可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他处理的总数越多,整理出来的数据条目愈多,他就愈加发现这只不过是把各处的数字简单地叠加在一起,而扎实精深的学问早已飞离到月亮上,消失不见了。他喜欢走路去卓奥友,有一种清新而单纯的快乐。他住在邦巴斯迪,到卓奥友要走两小时的山路。阳光耀目,透过摇曳稠密的竹林,星星点点地闪着光,好似水面上波光闪烁。
  满怀着对理性的激赏和渴望,厨子给赛伊他们端来了茶和炸干酪面包片,干酪上还撒了辣椒粉,然后,他端张凳子坐在门外,留神看着赛伊和她的新老师。基恩说话很谨慎,字斟句酌地讲解着一道又一道的计算,一直推导出一个准确明了的答案,和书后的题解完全吻合,厨子一边听一边点头称赏。
  愚蠢的厨子。他根本没听出来基恩的字斟句酌不是出自对科学的信念,而是因为羞涩和疑惑;在那间四周墙壁鼓起如风帆的房间里,他们两个似乎沉浸在对原子的探索中,双眼密切关注着数字,内心其实早已心猿意马;黄昏的时光消融于屋外深沉的夜色,他们将背离基恩被雇用的初衷,并被这背叛所吞噬;他们挣扎着拉扯起浑身所有的意志建筑起一个坚固的堡垒,可这远远不足以拯救他们。
  那小小的准确答案彻底崩塌了。
  基恩略带歉意地写出答案,意欲降低这里的热度,可是办不到,强烈的渴望再也不能攀附在这结果数据上,它蔓延着、膨胀着,两小时的课程结束了,他们被压迫得大口喘着气,基恩逃也似的离开,看都不看赛伊一眼,像是要躲开她强大的磁场。
  “这老师居然是尼泊尔人,”基恩走后,厨子对赛伊说,“我还以为他是孟加拉人呢。”
  “嗯?”赛伊应了一声。她在想,她看起来如何?老师眼里的她是什么样的?她觉得老师看上去很有智慧的样子。眼神严肃,声音低沉,不过他的嘴唇太厚了,和严肃的表情不相称,头发卷卷的,卡通地堆在头上。既严肃又卡通,这对赛伊来说很有吸引力。
  厨子说:“孟加拉人都很聪明。”
  “别傻了,”赛伊说,“当然他们肯定没意见。”
  “主要是因为鱼,”厨子说,“住在海边的人比内地的人聪明。”
  “谁说的?”
  “谁都知道,”厨子说,“住海边的人吃鱼,像孟加拉人、马拉雅人、泰米尔人,都聪明得很呢。内地人吃粮食多,不好消化——特别是黍米——在胃里结成重重的一团。血液都往胃里跑,不到头上去了。尼泊尔人做士兵和苦力不错,学习上就不大聪明了。也不是他们的错,可怜的东西。”
  “你自个儿多吃点鱼吧,”赛伊说,“蠢话一句接一句。”
  “看你怎么跟我说话的,我对你多好,把你当自己孩子养大……”厨子又没完没了地絮叨起来。
  那天夜里,赛伊坐在镜前凝视镜中的自己。
  坐在基恩对面,她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肯定是因为基恩在盯着她看,可每次她抬眼望过去,基恩就看向别处。
  她有时觉得自己很美,可当她审视着自己,又发觉美是多么的善变。没等抓住,它已从手中溜走,你想制约它,却发现它又翻出新花样。既然无法加以约束,她克制不住地要探寻它的多姿多彩。她冲镜中的自己吐了吐舌头,翻了翻眼睛,又魅惑地笑了笑。她做着鬼脸,一会儿是魔鬼,一会儿是女王。每天刷牙的时候,她注意到自己的乳房颤动着,像两块挤到桌子上的果冻。她低下头用嘴感受这坚挺而柔顺的肉。这是一种多么奇异的组合:丰盈、震颤、结实、柔软,这就一定能够增加她在交易中的筹码吗?
  然而,她如果永远住在这座荒蛮包围的房子里,和两个罗圈腿的男人做伴,这美是如此的短暂,她几乎无法牢牢掌握,它将褪色并消逝,来不及歌唱,来不及被拯救,并永远失去被拯救的权利。
第十三章(2)
 她看着镜子,脸上带着忧伤,镜中的影像似乎遥不可及。
  她可不想永远困在这个地方,这里的好时光早已远逝。她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驱策自己走向未来。
  最近几天,她一直执迷于研究自己的脸,同时也感觉到心底的欲望在膨胀。
  可在别人看来她是怎样的呢?她的身影随处显现——不锈钢锅、寺院里抛光的酥油灯盏、市场上商贩的器皿、餐桌上的刀和勺、池塘绿油油的水面——一有机会她就瞥一眼自己映出的影像。勺子上的她圆圆胖胖的,餐刀上的又长又瘦,池塘里的总沾着麻麻点点的昆虫和小鱼;因光线不同,她的面色时而金黄,时而灰白;再回来看看镜中的自己;可是镜子一如既往地变幻无常,今天照得她这样,明天又那样,最后她依然迷惑不定。
第十四章(1)
凌晨4:25,比居去水果馅饼女王糕点店上班,一路提防着警察,他们动不动就跳出来盘问:你去哪里——干什么的——和谁一块——什么时间——为什么?
  好在移民局是独立的,并不和警察局合作,也许最好还是起早烤头炉面包,这样比居一次次地从体制的漏缝中逃脱。
  糕点店上面,地铁穿行在由钢柱支撑的粗略搭建成的高架上。地铁惊天动地呼啸而过;轮子摩擦得火花四溅,烟火一般射向哈林区的居民楼,夜幕下尤显得爆裂刺目。这么早,楼里已有几户亮了灯,有人也像比居一样开始了卑微的生活。水果馅饼女王店里,烤肉正在火上嗞嗞冒油,灯光闪烁不定,一只老鼠窜入阴影。那老鼠长着又粗又直的尾巴、厚实的头颅、宽宽的肩膀,它迈着柔软的步子走过,捕鼠器对它丝毫不起作用,它回过头轻蔑地冷笑一声。
  “你好啊,老爹!”萨义德·萨义德说。
  比居想到以前和巴基斯坦人吵架,通常都是攻击对方从小笃信的宗教,骂骂咧咧道:“猪猡,猪猡,猪崽子!”
  在这里又认识了萨义德·萨义德,比居对他的崇拜让自己都感到困惑,是命运的安排吧。比居渴望成为他的朋友,萨义德·萨义德是个弄潮儿,可不像其他人正被潮水吞没。许多人都想依附于他,像沉船时紧紧抓住一块木板——不光是他的桑给巴尔老乡和非法移民的难友,还有很多美国人;那些身体肥胖信心全无的美国公民,他们独自一人在店里啃着一片比萨饼当午餐的时候,萨义德老拿他们取笑;还有那些孤独的中年小职员,过来就为找他聊天,他们成晚睡不着觉,脑子里盘桓着这样的念头:在美国——美国!——他们是不是拿到了应得的最好的东西了呢?他们把这些秘密告诉一个非法移民,也许只有对这样的听众他们才会畅所欲言吧。
  他有许多女人。
  “哦,我的天——啊!”他说,“哦,我——的——天——啊!她不停地打电话给我,打啊打啊,”他抱住脑袋,“啊——噫……我该怎么办啊!”
  “你知道该怎么办。”奥玛尔阴阳怪气地说。
  “哈哈哈,哈哈,不!我都快疯啦——。太烦人了,烦人啊,伙计!”
  “都是因为你这满头小辫子,把头发剪了,女人就走了。”
  “可我不想让她们走!”
  每当有漂亮女孩来店里买上面撒着红糖和香料的肉桂卷,萨义德便给她们绘声绘色地讲述桑给巴尔的美景和贫穷,女孩们的怜悯之情顿时如发酵的面包膨胀起来——她们多想拯救他,带他回家,让他见识现代化的卫生设施和电视,安抚他;她们多想和这样一个高大英俊满头结着小辫子的男人走在大街上,众人都向他们注目。“他真可爱!他真可爱!他真可爱!”她们争相打电话对朋友说,兴奋得要命,毫不掩饰对他的欲望。
  什么门都挡不住他,这方面他有无尽的才能。两年前的一次移民局突袭检查中,他被查到了,就算有柯达相片为证,他曾和美国的精英分子亲密到脸贴脸,他还是被驱逐了。回到桑给巴尔,他却被当做美国人受到热烈欢迎,坐在棕榈树斑驳的叶影下,享用着椰子汁烹制的月鱼,懒懒地躺在沙滩上任时间流淌,沙子细如粗麦粉。一到晚上,黄澄澄的月亮挂在天上,夜色如洗,他就和石头城里的姑娘们厮混。夜里她们从窗户翻出来,爬下树,溜到萨义德的大腿上,她们的父亲也不反对,甚至还鼓励,他们窥伺着,等待捉住这对情人做出什么不雅的举动。这个男孩以前成日在街上游手好闲——没有工作,到处惹是生非,烦得周围邻居集资给他买机票出国——现在他又奇迹般地变成了抢手货。他们祈祷能拿到把柄逼他娶胖姑娘法特玛,或美丽的萨尔玛,要不就是卡蒂嘉,她有一双雾蒙蒙的眼睛和猫咪的嗓音。父亲们忙活着,姑娘们忙活着,可萨义德还是逃了。她们赠予他肯加布以作留念,上面写着箴言:“记忆珍贵如钻石。”“你宜人的芳香抚慰着我的心灵。”这样他在纽约城里歇着的时候,没准会脱掉衣服,围上肯加布,给睾丸透透气,顺便想想家乡的姑娘们。被驱逐两个月后,他又回来了——新护照,上面印着新名字,只要塞给政府办事处外面的办事员几张美钞就办成了。他抵达肯尼迪机场,名字是拉什德·祖尔费卡尔,移民柜台后面的官员正是曾驱逐他出境的那一个。萨义德的心飞速地跳着,耳朵里好像有风扇在鼓动,但这个官员根本不记得他。“谢天谢地,对他们来说我们都长一个样!”
第十四章(2)
 早晨六点,糕点店的架子上排满了黑麦面包、燕麦面包和乡村面包,还有杏子酱和覆盆子酱夹心饼干,两片一掰开就会流出稠稠的琥珀色或红玉色的果酱。在这样的早晨,日光淡淡的,比居拿着面包卷坐在外面。他把面包掰成两半啃了起来,不时用细长的手指挠挠绒毛一样柔软的头发——
  噶伦堡。厨子在写信,“亲爱的比居,你看能不能帮……”
  上个星期,铁匣子府的看门人正式来拜访他,跟厨子说到自己儿子的情况,儿子已经到可以工作的年纪了,但外面没什么工作。能不能让比居帮忙送他到美国呢?这孩子愿意从仆人干起,当然能在办公室里找份差使最好了。去意大利也不错,他又补充了一句。他们村里有个人去了意大利当厨师,专做唐杜里烹饪,现在日子过得不错。
  起初厨子对这个请求很烦恼,内心交战不休,念头在慷慨和吝啬间左右摇摆,可接着……“干吗不呢,我来问问他,先跟你说一声,这事很难办,不过试试也没坏处。”
  他感到一阵激动的悸颤——看门人来求他了!这又一次确立了比居在他父亲眼中的形象,他已经是个穿上等西装和皮鞋的成功人士了。
第十五章(1)
噶伦堡,门诊室外的李子树在病理学实验室排出的污血的灌溉下,绽放出繁茂的花朵,新婚夫妇们都在树下的长凳上拍照留影。厨子坐在长凳的一头,一对新人说他占了照片的取景空间,恳请他离开,他毫不理会,兀自戴上眼镜,拿出刚收到的比居的来信读了起来。
  “我在一家糕点店找了份新工作,老板完全让我们主事……”
  噶伦堡正值赶集的日子,人群兴致高涨地涌入市场,每个人都穿上最好的衣裳。
  厨子把信折好放进衬衣口袋,乐滋滋地下了陡坡到集市里去,在人流中挤来推去,到处都是人——弓背弯腰的尼泊尔女人,鼻子上颤悠悠地戴着金鼻环,还有编着辫子、脖子上挂着佛珠的西藏妇女,有些人从老远的村子走路过来,叫卖沾着泥巴的蘑菇,上面盖着咸咸的叶子或草木,在烈日下已经烤得半熟了。雷布查的药师卖着粉末、油和植物根茎;其他摊位上摆着牦牛毛,打着结,手感粗粝,好似魔鬼的毛发,还有一袋袋虾干,小小的,却留着长长的须;市集上也有从尼泊尔走私来的外国货,香水啦,牛仔夹克啦,电子产品等;还有廓尔喀人的反曲刀、塑料雨披和假牙。
  厨子和法官刚到噶伦堡的时候,常有羊毛商队经过,由西藏的赶骡人护送,他们穿着毛茸茸的靴子,耳环晃晃荡荡,男人和牲畜的土腥气如热浪袭来,几乎掩盖了从加尔各答来的罗拉和诺妮等人想试闻的松木清香。厨子仍记得当时的情景,成群的牦牛驮着两百多磅重的盐巴,上面固定着炊具,粉嫩的小宝宝就塞在锅里,嘴里嚼着块状的干奶酪。
  “我儿子在纽约工作,”厨子每见到一个人就夸耀一番,“他是一家饭店的经理。”
  “纽约!很大的城市,”他说,“汽车和房子都跟这儿不一样。在那个国家每个人都能吃饱饭。”
  “你什么时候去啊,老爹?”
  “总有一天,”他笑道,“总有一天我儿子会接我去的。”
  干杜鹃花和刺柏一捆捆地扎好用报纸包着。厨子想起活佛来噶伦堡的那天,他们沿途就是焚的这种香。当时厨子也挤在人群中。他当然不是佛教徒,是怀着一颗尘俗之心去的。沉闷的祈祷声如阵阵雷声滚过山谷,骡马成队地从雾中显现,脖下铃声叮当,经幡飘扬在马鞍上。厨子为比居做了祈祷,晚上睡觉时他满怀虔诚,尽管身上很脏,却觉得心中一片洁净。
  在雪狮旅行社,厨子等着经理注意到他。塔什正忙着和一个游客聊天——他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诱惑那些外国女人,她们心甘情愿地为他脱掉巴塔哥尼亚牌的裤子,给家里写信叙述这段和一个夏尔巴人的爱情之旅。店里散放着塔什组织的去寺庙参观的宣传册子,以及一些传统风格酒店的照片,酒店里用的都是古董家具,有些是直接从寺庙里拿来的。当然他不会提到这些几百年的古建筑其实都已经改造得很现代化了,浇注了混凝土,安装了荧光灯,浴室也铺了瓷砖。
  塔什说服那个游客接受去锡金的行程之后对厨子说:“你去美国的时候带上我啊!”
  “当然,当然。我会把大伙儿都带上。干吗不呢?那个国家有的是地方。我们国家太挤了。”
  比居在信中写道:“不要担心,我正存钱买机票,您怎么样啊,身体还好吧?”总有一天,他儿子将完成赛伊父母没能做到的事,完成法官没能做到的事。
  厨子走过阿波罗聋人裁缝店。在那儿还真没必要说话,他们一向对顾客的投诉装聋作哑——他们倒不用装——衣服老是搞得一团糟:竖条纹变成了横条纹;法官的衣服做成赛伊的尺寸,赛伊的衣服做成法官的尺寸。
  他走进云雀商店买托什牌茶叶、鸡蛋面和挤奶姑娘牌炼乳。恰好医生也进来拿她存放在冰箱里的牛痘疫苗,厨子对她说:“我儿子在美国找了份新工作。”医生的儿子也在美国。他和医生有共通点!她可是镇上最显赫的名人啊。
  黄昏时分,厨子往家走去。路上有一些负着沉重包袱上山的人,他们就在大路上歇息、喘口气,这样泥巴和草不会弄脏了好衣裳,厨子告诉他们比居的事。一辆车驶过,他们立刻站起来,随后又坐下。
第十五章(2)
他对森太太说——当然她的孩子也在美国:“世界上最棒的国家。那些去英国的人现在都后悔了……”她意味深长地指了指蒙那米她邻居的房子。厨子接着去找罗拉说,罗拉讨厌别人说英国不好,但因为他是穷人,所以对他很和蔼;只有森太太的女儿才是威胁,应该把头砍掉。他又去告诉阿富汗的公主,每次他去市场,她们都会给他钱让他带只鸡回来。她们没有电冰箱,所以当天把鸡煮熟,然后每天用不同的方法烹饪一小部分,直到吃完——加咖喱、用酱油、浇奶酪酱,时节好的时候,一夜之间,噶伦堡所有的花园里都长满了蘑菇,她们可以熬制蘑菇酱,加入一瓶盖白兰地,再和鸡肉一起烧。
  他告诉那些在寺院前踢足球的喇嘛,他们把僧袍高高撩起。他去告诉波特叔叔和卜提神父。两人正在游廊上跳舞。波特叔叔在开关边上把灯开了又关,关了又开。“你刚才说什么?”他们说,关掉音乐听他讲。“真不错!”他们举起酒杯又开响音乐,“什锦菜……南瓜饼……咪哦吗噢……”
  厨子在最后一个货摊前停下来买土豆。他总在这家买,这样就不用一路拎着土豆走了。摊主的女儿站在柜台后面,穿着长睡衣,现在都流行这么穿。女人们穿着睡衣到处跑——女儿、老婆、祖母、侄女——她们穿着睡衣到商店去,大白天出去汲水,好像要上床睡觉,长长的头发,皱褶的衣衫,在白天构成了一幅美妙的梦幻图景。
  她很可爱,娇小又丰满,睡衣胸前的开口处露出一抹蜜黄色的酥胸,连女人见了都觉得撩人。她看起来是这家店里比较明理的。比居一定会喜欢她吗?她父亲现在赚钱还可以,大家都这么说……
  “三公斤土豆,”他对女孩说,声音出奇的温柔。“大米怎么样?干净吗?”
  “不干净,大叔,”她说,“我们这儿的米很脏。好多小石子,吃了硌牙。”
  “面粉呢?”
  “面粉好多了。”
  他对自己说,不管怎么样,钱不是一切。可以照顾别人,也有人来照顾自己,这就是简单的快乐。
第十六章(1)
赛伊一旦对爱情产生兴趣,便开始好奇其他人的风流韵事,她缠着厨子讲法官和妻子的故事。
  厨子说:“我刚到这家来的时候,所有老一辈的佣人都对我说,自打你外婆去世后,你外公变得越来越冷酷。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对佣人从来不大声说话。他多么爱她啊!这种依恋过于深厚,以至于让人有些不快,在其他人看来实在是有点过了。”
  “他真的那么爱她吗?”赛伊很惊诧。
  “一定的,”厨子说,“不过他们说他从不表现出来。”
  “也许他没那么爱?”她暗示道。
  “闭嘴哦,你这个坏女娃儿。快别这么说!”厨子喊道,“他当然爱她啦。”
  “那佣人们又怎么知道的呢?”
  厨子想了想,想起自己的妻子。“确实,”他说,“没人真的了解,那年头没人会说出来,表达爱意有好多方法,并不只是像电影里那样——你只知道电影里的情啊爱的。蠢姑娘。最伟大的爱情从来都不是做给别人看的。”
  “你当然怎么方便怎么说。”
  “是啊,我确实觉得这是最伟大的。”厨子又思忖了一会儿说道。
  “那么,他到底爱不爱啊?”
  记忆,真实的记忆,在厨子的眼中闪烁。
  “不,不,”厨子说,“他根本不爱她。她疯了。”
  “真的?”
  “是啊,他们说她疯疯癫癫的。”
  “她是什么人?”
  “我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只记得她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她家的地位比你外公高好多,属于一个种姓的某个分支,当然,你知道啦,这个种姓本身不算高贵,可他们在其中却是出类拔萃的。从她的样貌就能看出来,她长得很精致;脚趾啦,鼻子耳朵啦,还有手指都很小巧,皮肤很白——像牛奶一样。他们都说,光看肤色还以为她是外国人。她的家族只和十五个家庭通婚,你外公是个例外,因为他在内务部工作。我只知道这些,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我外婆是谁?”赛伊后来去问法官,他稳稳地坐在棋盘前,像一只苍鹭。“她的家族是不是很显赫?”
  法官说:“没看见我正在下棋吗?”
  他的目光又回到棋盘上,接着他站起身走进花园。薄雾中,松鼠在蕨草卷之间飞跃着相互追逐;远山如野山羊角尖锐地刺向天空。他回到棋盘边走了一步棋,感觉像是从前的棋局中走过的一步。
  他不愿想起她,但脑海中涌现的画面却出乎意料的温柔缱绻。
  帕特尔一家做梦都想送儿子去英国,但无论杰姆的父亲如何辛勤工作总凑不够钱,他们去找放高利贷的人,那些人用鳄鱼一般昏睡的眼光打量了一番这父子俩,随即摔给他们一万卢比。利息是百分之二十二。
  钱还是不够,他们开始张罗着找新娘。
  杰姆将会是他们街坊里第一个去英国上大学的孩子。提亲的人蜂拥而至,许诺嫁妆若干,他父亲开始乐不可支地权衡来权衡去:长相丑陋——金子多点,皮肤白——金子少点。似乎他们最好的选择应是一个又黑又丑的有钱人家的女儿。
  在皮费特市的另一头,靠兵站边上,住着一个矮个男人,长着犀牛一样的朝天鼻,拄着根马六甲白藤杖,穿一件织着金银丝浮花的锦缎长衫,他住的宫殿雕梁画栋,太过精美了,有种失重似的飘忽感。这就是波曼拜伊·帕特尔。他的父亲在一场英国人和盖伊瓦德家族的冲突中审慎地选择了正确的立场,并给予协助,他很快从英国军团的军需官那里获得一份合同,正式成为皮费特英国驻军的马料供应商。最终这个家族垄断了军队的所有干货供应。波曼拜伊接替了他的父亲,他找路子把生意天衣无缝地拓展到其他领域,赚到更多的钱。在城里某个不太正大光明的地方给士兵提供一些不太正大光明的女人,让他们发泄膨胀的男子气概;然后送他们返回军营,他们身上到处沾着黑色的头发,还有股兔子窝的味道。
第十六章(2)
波曼拜伊把自己的老婆和女儿都好好地关在宫殿的高墙后面,大门上挂了块匾,写着:“波曼拜伊宅邸,军需品承办商,金融家,商人。”她们在这女儿国里过着慵懒闲适的生活,这里严格执行女人的深闺制度,反而提高了波曼拜伊在当地的声望。他开始培养一些小小的爱好,甚至是怪癖,正如他算计的,这些癖好又不断巩固了他的财富和地位。他似乎是漫不经心地展示着他购买的东西,重复着他的习惯举止,其实一切都经过精密策划——他那标志性的锦缎长衫,磨得锃亮的藤杖,养了只穿山甲作宠物——显然他和大鼻子的动物颇有渊源。他订购了一套彩色窗格玻璃,光透过玻璃窗,整个房屋都辉映着一片五彩斑斓的水果色的幻彩,孩子们喜欢在光影下玩耍,嬉笑着看对方一忽儿呈橘黄色或紫色,一忽儿又一半橘黄一半绿色。
  一天,一群人兴冲冲地拥过来见波曼拜伊,叽叽呱呱地告诉他杰姆即将去英国的事。波曼拜伊的眉毛紧蹙,心中思量着,但他什么也没说,端起威尼斯产的高脚杯啜了一小口掺了热水的益寿一号白兰地。
  强烈的野心一直咬啮着他,他就算有了个婆罗门厨子,可外面还有更广阔的世界,唯有在罕见的机遇下历史才会打开狭小的缝隙,只有身怀绝技的人才能通过。一周后,他坐上由两匹白色母马拉着的四轮马车行驶在桑顿大道上,马车经过英国俱乐部,他口袋里有再多的钱也不可能成为俱乐部会员,他一路穿过街市来到城镇的另一端,在帕特尔棚户区住户的一片瞠目结舌中,他提出奉上自己最美丽的女儿贝拉。此刻贝拉和姐妹们正躺在宽大的床上抱怨整天无所事事,她们头上悬挂着水晶吊灯,在夏日的酷热中投射着一丝奢华而冰爽的凉意。
  如果杰姆成功了,她将是印度最有权势的人的妻子。
  婚礼持续了一周,奢华无比,皮费特人人都确信这一家富得流油,家中堆满了金子和酥油。当波曼拜伊双手合十鞠躬行礼并恳请客人尽情吃喝的时候,人们知道他的谦和只是表面的——可也就最具善意。新娘身上披满了宝石,像一座闪闪放光的小山,珠宝和黄金的重量压得她几乎没法走路。她带来的嫁妆有现金、黄金、委内瑞拉的祖母绿、缅甸的红宝石、未切割的钻石、带表链的挂表,还有成匹的羊毛织物给她的新丈夫做西装穿到英国去,一个崭新挺括的信封里装着一张从孟买到利物浦搭乘斯特拉斯内弗号的船票。
  她结婚后要改成杰姆拜伊家给她起的名字,几个小时后,贝拉成了妮蜜·帕特尔。
  杰姆拜伊喝了点酒壮胆,买好的船票也给他增添了不少胆色,妻子就坐在床沿,身上的丝绸莎丽缀满了金饰,他鼓足勇气想脱掉她的莎丽,刚刚小叔叔就是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这么教的。
  掩埋在金灿灿的小丘下的一张脸几乎让他吃了一惊,上面缀挂着许多小玩意,即便如此,也无法遮盖一个十四岁女孩的恐惧。“救救我。”她哭泣道。
  他立刻也害怕起来,因她的恐慌而恐慌。自傲的符咒打破了,他恢复为谦恭的自我。“不要哭啊,”他说,惊惶失措地想做点补救。“我没看,我根本没看你啊。”他把沉重的衣服还给她,重新把她从上到下包裹起来,可她还是不停地抽泣。
  但杰姆拜伊开始为她难过,同样也为自己,他们一夜一夜地做不成事,两人都备受折磨。
  一天,家里人都出去卖珠宝,想多换点钱,他骑上父亲的大力神牌脚踏车说要带她兜风。她摇了摇头,但看他骑在上面,孩子气的好奇心战胜了要整日以泪洗面的打算,她侧身坐到了后座上。“把腿伸直。”他教她道,接着蹬起脚踏骑走了。他们越骑越快,碾过一坨坨牛粪,树林和奶牛嗖嗖地向两边后退。
  杰姆拜伊回过头去,瞥见她的双眸——哦,男人不会有这样的一双眼睛,也不会有这样的眼神……
  他更卖力地蹬着。前面是个下坡,他们飞冲下去,有一瞬间,心似乎被抛到了身后,在绿叶和蓝天中飘飘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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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1)
噶伦堡,厨子正在航空信笺上写着字。他用印地语写信,在信皮上用英文歪歪扭扭地抄下地址。
  他成日被恳求帮忙的人包围着。求的事越多来的人就越多求的事就越多——兰姆桑、洛桑·庞特索克先生、奥尼、《雷布查季刊》的舍宗先生、柯桑、医院的清洁工、专门照看那些泡在甲醛里的绦虫的实验室技术员、修补生锈铁罐漏洞的工匠——每一个有儿子的人都排队等着把儿子送出去。他们送鸡给他作礼物,送他小袋坚果或葡萄干,请他到以前属于军队的塔帕餐厅喝酒,他开始感觉自己像个政客,一个赐福者,一个人人都感激的人。
  越被人巴结巴结你的人就越多收的礼物越多就有更多的礼物送来收的礼物越多就越受人景仰越受人景仰你就收到更多的礼物越被人巴结你就——
  不知有多少封信会遗失在这一路上极不可靠的邮政转接中——瓢泼大雨中情绪恶劣的邮递员,摇摇晃晃的邮递车躲过一次次塌方,一路开到辛格罗利,电闪雷鸣,大雾弥漫的机场,从加尔各答到纽约哈林区一百二十五大街邮政局,这一路障碍不断,犹如以色列军队设在加沙地带的前哨基地。邮递员随手把信扔在合法居民的邮箱上面,有时信滑落到地上,被人践踏,遗失在街道上。
  但还是有很多信寄到了比居那里,多得足以将他淹没。
  “很聪明的孩子,家里很穷,请照看他,他已经拿到签证了,即将到达……请为波若什找份工作。他弟弟马上也要去了。帮帮他们。还有桑吉、汤姆、卡尔玛、庞楚,记得巴德胡吗,蒙那米的看门人,他儿子……”
  “我明白,伙计,我明白你的感受。”萨义德说道。
  萨义德的母亲到处分发他的电话号码和住址,半个石头城的人都知道了。他们抵达机场,兜里揣着一美元和他的电话号码,想找个住处,可到处都挤满了,哪怕是一丁点的空位也都租了出去:拉什德、阿哈莫德、加弗尔、阿伯杜拉、哈桑、穆萨、路特菲、阿里,还有一大群人都是轮流租住着床位。
  糕点店门外站了一群人,看上去疲倦不堪,似乎几辈子都在旅行,他们搔着头,瞪眼看着水果馅饼女王店。
  “你干吗要帮他们?”奥玛尔问道,“我早就不干了,现在他们都知道我不会帮忙,就没人来找我了。”
  “现在可不是给我上课的时候。”
  奥玛尔出去了。“找谁?萨义德?没有,没这人。什么名字?索亚德?没有叫这个名字的。这里就我、卡瓦弗亚和比居。”
  “可他在这里工作。他妈妈告诉我们的。”
  “没有,没有。你们都走吧。这儿没你们要见的人,你们要是惹麻烦,我们大家都有麻烦,我现在是对你们客气,走!”
  “很好,”萨义德说,“谢谢。他们都走了?”
  “没有。”
  “他们在干什么?”
  “还站在那儿看呢。”比居说,旁人的不幸让他心增勇气,他兴奋得几乎蹦蹦跳跳。
  糕点店的电话铃响了。
  比居正要拿话筒,他对比居说:“不要接。”
  电话应答机一启动,铃就不响了。
  “是老乡!他们害怕应答机!”
  铃声又响起,过会又响。得令——得令——得令——得令——。应答机响了。电话断了。
  又来了:得令——得令——。
  “萨义德,你得和他们讲话。”这烦人的铃声让比居突然心跳加快。可能是老板的电话,也可能是印度那边打来的,他的父亲他的父亲——
  死了?快死了?生病了?
  卡瓦弗亚拿起听筒,一个粗嘎的声音冲入房间,恐慌而又急迫。“紧急!紧急!我们从机场过来了。紧急!紧急!萨义德萨——义——德——!”
  他挂断电话,拔掉插头。
  萨义德说:“这些家伙,你一旦让他们进来,他们永远都不会走。他们走投无路了。走投无路!你让他们进来,听了他们的故事,你根本没法说不,你认识他们的阿姨,认识他们的堂兄,你要帮他们全家,一旦开了头,他们什么都能拿走。你没法像美国人那样对他们说,这是我的食物,只有我能动。问问蒂亚,”——蒂亚是他最近在糕点店里泡上的妞——“她和三个朋友一起住,每人都单独去买东西,分开来烧饭,在一块吃,但各人吃各人的东西。冰箱里面也分成各自的空间——自己的空间!——剩菜也分别放在各自的饭盒里。有个室友还把名字贴在饭盒上说这是她的!”他竖起一根食指,面色严厉。“在桑给巴尔什么东西都要和别人分享,这很好,是对的——”
第十七章(2)
“可这样就什么都没有啦,伙计!这就是为什么我要离开桑给巴尔。”
  大家一时无语。
  比居对萨义德的同情掺杂着对自己的同情,同样,萨义德的羞愧也融入了他自己的羞愧,他永远不会向那些祈求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他们每时每刻都在等着他的回音。他自己到达机场的时候也是口袋里只有几张从加德满都黑市上换来的美钞,以及父亲的朋友南度的地址,他和二十二个出租车司机一起住在皇后区。南度也没接他的电话,比居到他家门口的时候他躲了起来,两小时以后,他以为比居已经走了,就打开门,绝望地发现比居还站在那儿。
  “这里没什么工作了,”他说,“要是我还年轻,就回印度了,现在那里机会更多,对我来说想要改变已经太迟了,但你应该听我的。人人都说你必须留下来,在这里才能过上好日子,可你要回去的话会过得更好。”
  南度在上班地方认识的一个人告诉他哈林区的这间地下室,他把比居送到那里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他被遗弃在一群外国人当中:大楼管理员吉辛托,还有那个流浪汉——一个两腿僵硬又有点罗圈的毒品贩子,他走起路来好像睾丸太大了坠着没法正常走,他老带着他的黄狗,也长着僵硬又罗圈的腿,走路也好像睾丸太大了坠着没法正常走。到了夏天,家家户户走出狭促的居民区,带上迷你组合音响坐在人行道上;身材肥硕的女人们都穿着短裤,两腿剃过毛,密密麻麻地布满了黑黑的细毛孔,心灰意懒的男人一撮一撮地围坐在垃圾筒边,筒上安置了块木板当牌桌,他们举起裹着褐色纸袋的酒瓶,大口喝着啤酒。他们冲比居友善地点点头,有时也会请他喝一瓶,比居都不知道该跟他们说什么,甚至他那句短促的“你好”也不是味儿:太轻柔,他们根本没听见,要么说的时候人家已经回过头去了。
  绿卡啊绿卡绿……
  没有绿卡他不能离开。为了离开他需要绿卡。这就是荒谬之处。他多么希望能带着绿卡荣归故里,简直如饥似渴——买机票的时候能摆出一副我想回就能回来的架势,或者不想回就不回来……他嫉妒地看着那些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他们在折扣箱包商店里购买可折叠行李袋,手风琴似的打着褶皱,神奇地布满了口袋和拉链,一拉开拉链就打开更多的储物缝隙,很有第三世界的感觉,整个袋子可以展开成一个巨大的空间,足以装下所有的行李,在另一个国度开始生活。
第十八章(1)
“啊,蝙蝠,蝙蝠。”罗拉惊呼道,一只蝙蝠猛扑下来,掠过她的耳朵,发出啾啾的尖叫声。
  “有什么关系啊,就当是块会飞的皮鞋面子嘛!”诺妮瞅了一眼说,她披着件夏天穿的浅色莎丽,好像一团正在融化的香草冰激凌。
  “噢,闭嘴!”罗拉说。
  “又热又闷。”过了会儿罗拉说道,略带一丝对妹妹的歉意。季风就要来了。
  基恩来教赛伊已有两个月了,赛伊第一次感觉到空气中山雨欲来的张力,而不仅仅是她和基恩之间的紧张气氛。
  现在人人都抱怨开来。波特叔叔有气无力地坐着。“它这是在积蓄力量。今年来得早了点。娃娃,趁我这老家伙还没喝得全身发红,最好把朗姆酒给我拿来。”
  罗拉喝了口水,里面泡着一片得斯匹林可溶片,正咝咝地冒着气泡。
  报纸上也开始报道日益逼近的乌云了,罗拉兴奋地说:“早跟你们说了,我总能说中。我一向都很敏感的。你们了解我——豌豆上的公主——亲爱的,没办法啊——我就是豌豆上的公主。”
  电光闪过,季风来临了。芭蕉树巨耳一般的叶子扑扇着,发出焦躁的声响,它们总是率先发出警告。一簇簇竹子倒向一边,如古代武术搏击一般发出尖锐的嘶叫。
  卓奥友的房顶上装有避雷装置,导线一直延伸到地下的盐窖,足以使他们避免雷击,可玛特并不知道。一声接一声的雷在铁皮屋顶上炸响,她一忽儿躲到窗帘后面,一忽儿钻到床底下,可她不是觉得背后没顾到,就是发现鼻子还露在外面不安全,风灌进来,空苏打水瓶子发出嗬呜——嗬呜——的声音,好似鬼嚎,听得她心惊肉跳。
  “别害怕,小狗狗,小青蛙,小鸭子,小鸭子狗。不过是下雨嘛。”
  她想挤出一丝笑容,可尾巴还紧紧地夹着,眼中流露出士兵上战场的恐慌,对于勇气创造奇迹之类的蠢话已彻底绝望。她紧张地支棱着耳朵,准备着那无可避免的恐惧的来临,又一轮轰炸袭来,文明崩塌之声——她没想到会是如此的巨响——城市和纪念碑轰然倒下——她又飞逃而去。
  这样的雨季会持续三个月、四个月,甚至五个月。卓奥友府的厕所里,屋顶的漏雨滴滴答答地落进马桶,演奏着一首西部酒吧小调,赛伊撑着雨伞进来,打断了这欢快的节奏。钟的外罩玻璃上凝结着厚厚的雾,衣服晾在阁楼上都一个礼拜了还是湿的。白色的粉屑从梁上飘落,菌类到处繁殖,所有物什都长出毛来。不时也有几许亮色点缀着这抑郁的景象:昆虫狂欢似的到处飞;面包只放了一天就变得和草一样绿;赛伊拉开内衣抽屉,发现一层层暗淡的棉质内衣上都长出了桃红色果冻状的扇形花边;装订好的《国家地理》杂志掉到地上,翻开的书页像得了皮肤病,长满了红红绿绿的霉斑,紫黄色的霉菌色彩绚丽,足以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花亭鸟媲美,又像新奥尔良居民混杂多样的肤色,还有那五彩缤纷的广告——“在巴哈马,一切都更好!”
  赛伊在这样的季节里总是平静而快乐,这是她在噶伦堡唯一感觉良好的时候,和别人的交流已全无可能,这反而让她感到心中一片平和。她坐在游廊上,晃动着椅子,随季节的思绪摇摆,整个噶伦堡的现代文明已开始分崩离析,无条件的屈从该是多么明智的选择。电话线断了,听筒里只有咔嗒咔嗒的响声,电视画面如同暴雨的再现。在这如老天腹泻一般的潮湿季节里,有种思绪轻飘飘地浮荡着,生命变得飘忽不定,在纵逸挥霍着,却只觉寒冷而孤独——一切都无法把握。世界消失了,大门打开,却空无一物——山路的拐弯处不再有基恩出现——等候的焦虑放松了它紧扼咽喉的双手。霍拉山泉泛滥过堤岸,将桥冲垮,顺水流卷走,去探望波特叔叔也不可能了。
  暴风雨的间隙中,惨白如蛆虫的太阳露出脸来,人们匆匆赶往集市,一切都开始发酸,冒着热气。
  唯独基恩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卓奥友。
第十八章(2)
他担心着学费,担心人家不给他钱,而且他和赛伊已远远落后于教学计划。他一路上给自己打着气,双手攀缘着两边的植物,一步一滑地走上山去。
  他去卓奥友其实另有原因:雨一停,那难以遏制的渴望立刻涌上心头,他坐卧不宁。他望见赛伊把头埋在报纸里,报纸刚由从西里古里过来的大巴士送到,积了两周,足以扎成一大捆。厨子用熨斗把每一页分别熨干。游廊四周几种蕨类植物长势繁茂,叶片点缀着滴滴水珠;象耳果树上冒出一簇簇颤巍巍的雨后幼芽;房子周围的灌木丛中原已消失不见的蜘蛛网又四处张结起来,银色的网一列列地排着,拖着云雾状的白纱。赛伊穿了件和服,这还是波特叔叔送的礼物,他母亲去日本看樱花带回来的纪念品,他从她的箱子里找到的。和服是丝绸做的,深红色,用金线绣了条龙,赛伊端坐在那里,透着神秘,如一个野蛮王国的皇后,在一片奢华中描金似的闪着光。
  “下午好!”基恩说。
  赛伊抬起头来,他的胸口感到猛烈的一击。
  他们又坐回到餐桌前,中间摆着数学课本,为曲线图和精准测量的小数点绞尽脑汁。基恩觉得如此美妙的佳人不应该坐在那里,面前放着本破烂的教科书;他不应该把这么平凡的工作强加给她——将平分角平分再平分。很快,似乎为了进一步证明他本应待在家里,天又下起了倾盆大雨,雨声如鼓点敲击着铁皮屋顶,他不得不大声喊叫,这雨声给荒谬的几何学平添了几许史诗意味。
  又过了一个小时,依然大雨如注。“我得走了。”他绝望地说。
  “不行,”她尖叫道,“打闪呢,不要命啦!”
  天开始下起了冰雹。
  “我非得走了。”他说。
  “不成,”厨子警告道,“下冰雹的时候,我们村子里有个人从门里探了探头,一块大雹子砸到他头上,当场就死了。”
  暴风雨愈加猛烈,到晚上才稍稍缓和些,但天已黑透,山坡上满是冰珠,基恩根本没法走回家。
  越过一块块肉排,法官厌憎地看着基恩。他就算不是故意的,也显然是出于愚蠢才滞留在这里,法官觉得这家伙自作主张、傲慢无礼。“查理,是什么让你决定在这样的天气外出?”他说,“你也许精通数学,但显然缺乏常识。”
  没有回答。基恩似乎陷入沉思。
  法官端详着他。
  他显然对餐桌上的食物和餐具很不熟悉,有些畏畏缩缩的,可法官感觉基恩绝对是个胸有丘壑的人。他身上有种明显的不安分的因素和毋庸置疑的野心——法官心中激起某种往日的情感,感觉到别人的弱点并非仅仅是一种意识而已,他又重温以往强烈的渴望,像一阵热病的发作。他肯定基恩从来没有这样讲究礼仪地吃过一顿饭。法官的嘴里泛起一丝苦涩。
  他熟练地从骨头上切下一片肉,说道:“那么,年轻人,最近在看哪位诗人的作品啊?”他感到心中涌起的邪恶念头,想趁这男孩不备让他难堪。
  “他是理科学生。”赛伊说。
  “那又怎么样?科学家就不准阅读诗歌了吗?是不是啊?”
  片刻沉默后他又说道:“不是说要全面教育吗?”
  基恩绞尽脑汁。他从未读过诗歌。“泰戈尔?”他犹豫着答道,这个诗人万人景仰,应该没什么问题。
  “泰戈尔!”法官用叉子叉起一小块肉,在肉汁里浸了浸,放在一块土豆上,再加几粒豌豆捣碎,他左手拿叉将这些一起送进嘴里。
  完全咀嚼吞咽后他说:“对他的评价过高了。”尽管不屑一顾,他还是用餐刀朝基恩点了点命令道:“能背诵点什么给我们听吗?”
  “在那里,心是无畏的,头也抬得高昂,在那里,知识是自由的,在那里,世界还没有被狭小的家国的墙隔成片段……进入那自由的天国,我的父呵,让我的国家觉醒起来罢。”①每个印度孩子至少都会背这个。
第十八章(3)
法官大笑起来,声音大得可怕且毫无笑意。
  一九四二年六月,公开选拔考试
  他的面前坐着一排考官,共十二位,伦敦大学的一位教授向他提了第一个问题——能说一下蒸汽火车的工作原理吗?
  杰姆拜伊的大脑一片空白。
  “对火车没兴趣?”教授看上去很失望。
  “这个领域很有趣,先生,但人得先努力学习推荐科目。”
  “火车如何工作你一点都不知道吗?”
  杰姆尽力搜索着大脑——是什么推动什么来的?——但他从未见过火车引擎的内部构造。
  “不知道,先生。”
  那么,你能描述一下古代中国人的葬礼习俗吗?
  你和甘地来自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地区,不合作运动是怎么回事?你对国会怎么看?
  考场里一片寂静。买英国货——杰姆拜伊抵达英格兰的第一天看到了这张海报,他当时想如果自己在印度街头大喊一声买印度货,立刻就会被铐起来关进监狱。回溯到一九三零年,那时杰姆拜伊还很小,甘地从高僧修行所行进到丹地海滨,在海洋庞大的胃腔里,他做出了当时违禁的举动——采盐。①
  “——那样做他能有什么好处呢?还有照片!他的心肠可能很好,可脑子却不太好使”——杰姆的父亲曾这么说过,尽管当时监狱里关满了甘地的支持者。在斯特拉斯内弗号船上,海水拍起浪花,飞溅到杰姆拜伊身上,水在脸颊和胳膊上干了,结成点点盐粒……征收盐税确实很荒谬……
  “先生,若一个人不效忠于现行政府,他今天就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了。”
  最后,你最喜爱的作家是谁?
  他心中一阵紧张,因为一个也没有,他回答道他喜欢瓦尔特·司各特爵士。
  “你读过哪些作品?”
  “所有已出版的,先生。”
  “能为我们背诵一首你最喜爱的诗吗?”一位社会人类学教授要求道。
  呵,年轻的洛钦瓦来自西方,
  整个边境数他的马壮
  等到参加内务部招募考试的时候,多数应考者都特地练习了演讲,英文说得流利清脆,可杰姆拜伊当时已经整整一年几乎没有开口讲话了,他的英语仍带着古杰拉特方言的节奏和腔调。
  他抬起头,发现考官都在偷笑。
  法官摇了摇头。“蠢货!”他大声说道,用力把椅子往后一推,站起身来,放下刀叉,离开了餐桌,似乎逃避他对自己可怕的评价。他的力量、他那钢铁般的意志在减弱。基恩的不安、他背诵的那首荒谬的诗歌……似乎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勾起了他的记忆。很快地,他一直试图将某些记忆隔绝的努力崩溃了,他重又被噩梦吞噬,在此生与来世之间建构的屏障也终将瓦解。
  玛特跟随他进入房间。他坐着陷入沉思,而她则依偎着他,安详如靠在父母怀里的孩子。
  赛伊和基恩坐在客厅里看报纸,这是他们第一次单独、完全单独地在一起。
  他们双眼紧盯着报纸似乎忙着阅读,心思却根本不在上面,两人之间的张力如勒紧的绳索,最后基恩再也不能忍受了,他哗地放下报纸,猛地转头看着她,冲口而出道:
  “你头发上擦油吗?”
  “没有,”她吃了一惊,“我从不用发油。”
  沉默了一会儿,她问道:“干吗?”她的头发有什么不对劲吗?
  “听不见——雨声太大了,”他说,朝她挪近了些。“什么?”
  “干吗问?”
  “你的头发特别亮,就以为可能用什么油。”
  “没有。”
  “看上去很柔软,”他看着她的头发,“你用香波洗头吗?”
  “是啊。”
  “哪一种?”
  “阳光丝绸。”
  噢,这大胆的提问,和品牌名字带来的不堪负担的亲密。
  “用什么香皂?”
  “力士。”
第十八章(4)
“电影明星用的美容香皂?”
  他们心里慌得都笑不出来。
  又沉默良久。
  “你呢?”
  “家里有什么就用什么。男孩不在乎这些。”
  他不敢说他妈妈都在市场上买,就是那种大长条台子后面卖的自制的褐色肥皂,一块块切下来卖,很便宜。
  问题越问越离谱了。“让我看看你的手。手好小。”
  “是吗?”
  “嗯。”他伸出自己的手和她的比了比。“你看?”
  手指。指甲。
  “嗯。这么长的手指。小小的指甲。看,你咬的吧。”
  他掂了掂她的手。
  “轻得像雀儿。骨头一定是空心的。”
  这些话显然事先就想过,故意指向那难以出口的意欲,想到这一点,她怦然欣喜。
  雨季里五颜六色的甲虫飞来飞去。地板的每一个洞都能钻出只耗子,似乎是量身定做的一般,小老鼠钻小洞,大老鼠钻大洞,家具上涌现大量的白蚁,密密麻麻,一眼望去,家具、地板、天花板都似乎摇摇欲坠。
  可这一切基恩都看不见。他的凝视本身就是一只耗子,它钻进赛伊绣着颠茄图案的和服的袖子,看到了她的肘部。
  “真尖哪,”他品评道,“可以用来伤人了。”
  他们看过了手臂和腿。再看到脚——
  “让我看看。”
  他脱掉自己的鞋,磨光露线的袜子立刻让他一阵羞惭,赶忙脱了塞到口袋里。在昏暗的光线下他们并肩坐在一处,仔细端详着那裸露的纤细的趾骨关节。
  他看着她的眼睛,如此曼妙迷人:大大的、湿湿的、吸纳屋里每一寸光线,有种戏剧式的夸张。
  但他克制住不去提及这些;最好还是关注在更科学性的探寻上,至少不会让他心跳如狂。
  他用手掌盖住她的头……
  “是平的还是凸的?”
  他的手颤抖着,滑过眉骨的突起……
  噢,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大胆;心中的恐惧不停要把他拉回来,可他执意向前,根本不去理会;他放任着自我。手指往下移到鼻子。
  他的手指即将从赛伊的鼻尖落向弧度完美的双唇——
  法官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身上压着一层又一层发霉的旧毯子,床垫的弹簧坏了不少,四处都裂开了口,床有点晃悠悠的,人像睡在吊床上。他的内衣搭在灯罩上面烘烤,表放在灯下面,好让表面下的雾气散掉——这种境况对于一个文明人来说真是悲哀。潮气如细针刺戳着空气,让人觉得好像屋里也在下雨,可又没有使空气更新鲜。潮气凝结着,稠密得让人窒息,混合着胚芽和蘑菇发酵的气味,还有一丝柴火的烟气和老鼠粪便的味道,以及煤油和寒气混杂的味道。他下床找出一双袜子和一顶毛线帽。他刚穿上袜子戴好线帽,猛地看到一只蝎子的身形,印在灰暗肮脏的墙上尤其醒目,他踉跄着向前,手里拿着苍蝇拍,蝎子感觉到了他,背部耸立,尾巴也竖了起来,很快就跑了,转眼消失在墙根和地板的接缝处。“妈的!”他骂了一声。水罐里的假牙挑逗般地向他送上一个骷髅的微笑。他翻箱倒柜找出一粒安定,就着水罐喝口水吞了下去,水很冷,一直都这么冷——噶伦堡直接用的是喜马拉雅山的雪融水——冰水让他的牙龈剧痛。等舌头又能自由活动了,他对玛特说:“晚安,我亲爱的小羊排。”噢,他已是一个身体衰竭的老人,晚餐时勾起的不快思绪,药丸也无法将它们赶回思想的深洞里去。
  口试结果张贴出来了,满分三百分,他得了一百分,刚刚及格。笔试部分替他把分数往上拉了拉,他排名四十八,但只有前四十二名才能入选内务部。他浑身颤抖,几乎要晕倒了,就在这时有人出来宣读了一份补充说明:为了配合使内务部更加印度化的精神,他们又拟定了一份新名单。学生们蜂拥上前,挤挤搡搡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就在名单的最下方,杰姆拜伊·波帕拉尔·帕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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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5)
他成为上天眷顾的宠儿中新的一员,尽管差点就漏掉了。他双臂叠加在胸前,目不斜视地一路跑回家去,进了门也不脱衣服,甚至鞋也不脱,一下子扑到床上,把头埋在枕头下面哭了起来。泪水滚滚流过脸颊,在鼻子那里打个漩,又奔流到脖子里,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痉挛的神经发作。他躺在那里哭了整整三天三夜。
  知道结果后没多久,杰姆拜伊带着他上面写着“j.p.帕特尔先生,斯特拉斯内弗号”的箱子坐上一辆出租车,离开了索顿路的房子,他不时回头朝房东家的狗挥手,它趴在窗口看着他离去,眼中仍闪烁着猪肉馅饼的影子。就像当初离开皮费特一样,一阵心碎的感觉又涌上杰姆的心头。
  杰姆拜伊的生活费本来只有一个月十英镑,从现在起两年的试用期内,他可以从印度事务大臣那里领取一年三百英镑的薪金,他在离大学较近的地方找到了一处新的住所,虽然贵一些,但他已完全能付得起了。
  新找的寄宿公寓里有几间房出租,就在这里,就在这些住户中间,他将遇见他在英国唯一的朋友:博斯。
  他们都穿着不入流的衣服,房间都空荡荡的,好像没人住似的,拎的箱子也差不多,土土的,一看就是从家带来的。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信任对方不会对别人泄漏自己的秘密,就算是他俩之间也不透一丝口风。
  在实习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法官和博斯签署了服务契约,宣誓效忠国王陛下和总督。他们开始收集关于蛇咬人事件和帐篷的最新信息,并收到需购物品的单子:马裤、马靴、网球拍、十二毫米口径步枪。他们感觉好像是在参加童子军的大型远征行动。
  乘斯特拉斯内弗号邮轮回国的途中,法官一边喝着牛肉清汤,一边看《印度斯坦语教程》,他被派往印度的某地任职,还不会说那里的语言。他独自一人坐着,和英国人待在一起他依然不自在。
第十九章(1)
“比居!嗨,伙计。”是萨义德·萨义德。他的衣着很怪异,穿了件印度式无领长衫,戴着墨镜,挂着金链子,脚蹬松糕鞋,满头的小辫子束起来扎成马尾巴。他已经不在香蕉共和国服装店工作了。“我发誓,我的老板老是抓捏我的屁股。不管怎么说,”他接着说道,“我结婚了。”
  “你结婚了?”
  “是啊,伙计!”
  “你娶的是谁?”
  “toys。”
  “玩具?”
  “妥爱丝。”
  “他们突然要查我的绿卡,说我求职的时候他们忘记看了,于是我就问她,‘你愿意嫁给我吗?我就为了绿卡。’”
  一起在饭店里干活的人都说他们“疯疯癫癫的”。他在厨房干活,她是个女招待。“她是个怪人。”
  甜蜜的怪人。心就像一块蛋糕。她和萨义德去了市政厅——穿着租来的礼服和绚丽的花裙子——在红白蓝的国旗下说“我愿意”。
  现在他们正准备应付移民局的面试:
  “你先生穿什么样的内裤?你太太喜欢什么牙膏?”
  如果他们产生怀疑,就会把你们隔开,丈夫一间屋,妻子一间屋,问同样的问题,想要你们露馅。有人说他们还会派间谍来核查;其他人说不会的——移民局没那闲工夫,也没那么多钱。
  “平时谁买卫生纸啊?”
  “我买,伙计,我买,那种很软的,她用得可多啦,你该看看。隔两天我就得去趟药店。”
  “可她父母就由着她啊?”比居觉得难以置信。
  “他们都喜欢我!她妈妈特喜欢我,她可喜欢我呢!”
  他曾去拜访过他们,这家人是一群佛蒙特州的嬉皮士,留着长头发,吃皮塔面饼,上面涂茄子酸奶酱和大蒜。他们吃的都是粗粮,合作社的有机食品,未经加工的,也从来不切,就整个地吃,别人要是不吃,他们还可怜这些人。萨义德基本只吃他的白色食品——白米、白面包和白糖——他只能和他家的狗一起吃饭,他俩都鄙弃牛蒡汉堡、荨麻汤、豆浆和豆腐冻——“它是个快餐食品垃圾桶!”——他们一块儿坐在祖母那辆老爷车的后座上,车身涂得像彩虹一样花花绿绿的,一路突突突地往汉堡店开去。萨义德和家犬巴克鲁·邦扎伊一起在店里拍照留念,他们啃着大汉堡,咧嘴大笑,照片将交给移民局存档。他从公文包里拿出照片来给比居看,公文包还是他特地买来装这些重要文件的。
  “我非常喜欢这些照片。”比居语气凿凿地对他说。
  哦,美国,一个了不起的国家。了不起的国家。它的人民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他不断给他们讲他在桑给巴尔的家人,他如何假造文件,如何有两本护照,一本是萨义德·萨义德,一本是祖尔费卡尔——他们听得乐不可支。夜深不眠的佛蒙特州的滑稽之夜,星星坠落下来,坠落下来,他兴奋不已。任何颠覆美国政府的事他们都乐意帮忙。
  祖母给移民局写了封信,说他们家很乐意接受桑给巴尔的祖尔费卡尔——不,不仅如此——他是五月花号清教徒威廉这一古老部族所热爱的新成员。
  他拍了拍比居的背说:“再会了。”他要去练习接吻好应对面试。“得看起来像真的,不然他们会怀疑的。”
  比居继续走路,看见女性美国公民就微笑:“嗨!嗨!”可她们几乎看都不看他一眼。
  厨子回到邮局。“你们把信搞湿了。太不当心了。”
  “老爹,看看外面吧——怎么可能不湿啊?我们又不是神仙,从车上卸下来就已经湿了。”
  第二天:“有信来吗?”
  “没有,没有,路不通。今天什么也没有。没准下午路能通。晚点再来吧。”
  罗拉急着要在电话格间打个国际长途,今天是碧西的生日。“什么意思没法打?都一个礼拜了还打不通!”
  “已经一个月了!”同样在排队的一个年轻人纠正她道,不过他倒没怎么抱怨。“微波通讯断了。”他解释道。
第十九章(2)
“什么?”
  “微波通讯。”他征询地转向大厅里的其他人,他们都点头说“对啊。”这些都是新新人类。他转回身说道:“是天上的卫星,”他向上指了指,“掉下来了。”他又指了指大厅简陋的灰色水泥地,上面踩得都是泥巴。
  打不成电话,也没有信送过来。她和厨子撞见对方,相互表示了一下同情,接着厨子心绪黯淡地继续往肉铺走去。
第二十章
    基恩和赛伊。在时断时续的雨的间歇中,他们丈量了耳朵、肩膀和胸腔宽度。
  锁骨、眼睫毛和下腭。
  膝盖、脚跟和足弓。
  手指和脚趾的灵活度。
  颧骨、颈部、上臂的肌肉、小小的构造复杂的关节骨。
  绿色和紫色的静脉。
  世界上最震撼的舌技演示:赛伊做给基恩看,她的舌尖能够到鼻子,这是在修道院的时候她的朋友爱莲教的。
  他的眉毛会动,他能滑动脖子左右左,就像跳婆罗多舞一样,他还能头朝下倒立。
  他们之间呈现出一种全新的面貌,她时而记起基恩忽略的地方,那些她在镜前自我审度时发现的身体精妙的细处。她了解自己,如何观看一个女人是需要教育和学习的,她担心基恩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有多幸运。
  覆着一层绒毛的耳垂多像烟叶,头发那柔顺的质感,手腕内侧透明的肌肤……
  在他下一次来访的时候,她提及这些遗漏的地方,她撩起头发,像一个卖披肩的小贩热切地说:“看——摸一下,像不像丝绸?”
  “像。”他确定道。
  她展示着耳朵,好像城里古玩店的老板从柜台下面取货出来放在懂行的顾客面前。他的眼睛紧盯着她,要测试她眼睛的深度,可她的眼神飘忽不定,根本无法抓住;他们对视着,很快她的眼神就溜开了,再对上,又跑了,直到它逃掉,掩藏了起来。
  他们就这么玩着求爱的游戏,接触、撤退、逗弄、逃避——假装对身体的客观探究是多么的甜美,时间神奇地飞逝。可是一旦他们探测完了那些暴露在外的以及正常允许触摸的部位,他们身体未经验查的地方发出无声的呼唤,愈来愈强烈,他们仿佛又回到强迫自己为几何题绞尽脑汁的日子,陷入同样的绝望中。
  沿脊椎骨向上。
  腹部和肚脐——
  “吻我!”他恳求道。
  “不。”她又喜又怕地说。
  她要扣住自己以作挟持。
  噢,可她根本不能忍受煎熬。
  细密的雨在铁皮屋顶上写下一串省略号……
  时间在钟表精确的滴答声中流逝,她再也按捺不住——她闭上眼,在恐惧中感到他的双唇压上来,试图将两人的唇形完全吻合在一起。
  一两周后,他们如乞丐一般忘记羞耻,乞求更多。
  “鼻子?”他亲吻鼻子。
  “眼睛?”眼睛。
  “耳朵?”耳朵。
  “脸颊?”脸颊。
  “手指。”一,二,三,四,五。
  “另一只手。”一共十个吻。
  “脚趾?”
  他们将话语、实物和爱意结合在一起,有种重回童年的感觉,那是对自我作为一个整体的认同,一如回到赤裸的最初——
  胳膊、腿、心——
  他们向彼此保证,所有的器官都在正确的位置上。
  基恩二十岁,赛伊十六岁,起初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山这边发生的事情,市场上张贴着新的布告,宣泄由来已久的不满,政府办公楼和商店的外墙上粉刷着标语,有些是刻划上去的。标语写道:“我们没有国家”,“生如奴隶,毋宁死”,“我们生而饱受磨折。孟加拉,还我土地!”山的另一侧,沿山体加固护坡上标语贴得更多,和原先的一些公益标语挤在一起。开车去提斯塔市场的路上,这些公益口号不时在眼前闪过:“迟到总比不到强”、“已婚人士请勿与速度调情”、“酒后驾车危险”。
  这呼声一路不断重复着,一直延续到军队的兵站;甚至在一些较不明显的地方也开始出现:呈经络状扩散的狭窄山路边的巨石上,竹子和泥巴盖就的茅屋间的树干上,成捆晾晒在游廊屋檐下的玉米上,空中飘扬的经幡上,围栏里呼哧呼哧喘气的猪身上。爬上直指云霄的瑞金堡山,就在你气喘吁吁地到达山顶的时候,你将看见供水系统装置上潦草地写着两个大字:“解放!”有那么一阵子,人们并不清楚事态会如何发展,也没有太当一回事,觉得顶多是一些爱惹事的学生和捣蛋分子在瞎胡闹。可有一天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①青年分部的五十个成员在玛哈卡达拉集合,宣誓要为成立自己的国家廓尔喀王国而誓死奋战。他们接着在大吉岭的街道上游行,绕着市场和购物商场行进。“廓尔喀人的廓尔喀王国。我们是解放军。”人们纷纷出来围观,有赶着小马的马驹贩子,纪念品商店的店主,格兰那瑞饭店的侍应生,园艺俱乐部和金卡那俱乐部的人,以及温德米尔饭店的人。游行的年轻人挥舞着出鞘的反曲刀,水阴阴的日光下锐利的刀锋劈砍着淡淡的薄雾。突然之间,每个人都用起了叛乱这个词。

第二十一章(1)
赛伊的课上完后,她们坐在蒙那米的客厅里喝茶。
  窗外朦胧的景色好像民间艺术画:灰蒙蒙的山和天,山顶上卜提神父家的白色奶牛排成一溜,它们的腿中间框出一块块方形的天空。屋内开了灯,晕黄的灯光映照着一碟奶油夹心牛角包,花瓶里插着一束晚香玉。穆斯塔法爬到赛伊的大腿上,赛伊思忖着,自从她和基恩开始恋爱后她对猫有了新的认识。穆斯塔法根本不关心市场上的动乱,一门心思只在享乐上,他在赛伊的胸前挨来蹭去,想找根肋骨搁置他的下巴。
  罗拉继续发表她的意见:“那个傻瓜尼赫鲁最大的错误就是在印度建立各邦。根据他的制度,任何一群白痴都可以站出来要求成立一个新邦,然后就能成了。已经成立了多少个新邦了?从原来的十五到了十六,从十六到十七,十七到二十二……”罗拉用手指在耳朵上方画了一条线,然后在空中画出一团面条状的乱麻来表现她所说的疯狂。
  她接着说道:“而这里的情况,依我看来,都始于锡金。尼泊尔人干的龌龊勾当,开始有宏伟蓝图了——他们以为现在可以再重复一次——明白吗,赛伊?”
  穆斯塔法在赛伊的抚摸下骨头都酥了,他在赛伊的腿上团成团,闭着眼睛,昏然入睡,一个神秘的生物,既不了解这个或那个宗教,也不知道这个或那个国家,只有现在这种感觉。
  “明白。”赛伊心不在焉地说。这个故事她以前已听过很多遍:英迪拉·甘地竭力促成了公民投票以废黜锡金国王,所有的尼泊尔人涌入锡金,投票反对国王。印度吞并了这个闪烁着珍宝光芒的国度。他们在远方仍能望见那绵延的蓝色山脉,那里丰产美味的柑橘,阿卢少校也是从那里给他们带来走私的黑猫牌朗姆酒。锡金的皇室如悬吊的蜘蛛在干城章嘉雪山前飘摇欲坠,雪山是那么近,让人觉得喇嘛们可以伸手触摸到山上的冰雪。这个国度似乎已不再真实——太多的神话传说,太多来寻找香格里拉的旅行者——由此证实它极易摧毁。
  “可你也应该从他们的立场看问题啊,”诺妮说,“尼泊尔人先是被赶出了阿萨姆邦,接着被赶出梅加拉亚邦,不丹国王又极度不满——”
  “非法移民,”罗拉接了一句,一副幸灾乐祸的语气。她伸手拿了一个奶油夹心牛角包。“馋嘴的姑娘!”她这是在说自己。
  “尼泊尔人显然非常担心,”诺妮说,“他们大多数在这里已经住了好几代了。为什么尼泊尔人不能上学接受教育?”
  赛伊在回味:在基恩的抚摩下她渐渐变成了水,她的皮肤感觉着他手指上下的移动,她的皮肤仿佛渐渐消融在他的触摸下,与之融为一体。
  大门吱扭一声开了:
  “嗨,嗨!”是森太太,她尖尖的鼻子在门内东张西探。“没打搅你们吧——正好路过,听到你们在说话——哦,有点心——”她高兴的时候会发出类似小鸟和老鼠的声音。
  罗拉:“你看过他们写给英国女王的信了吗?戈尔巴乔夫和里根?全是种族隔离啦,种族灭绝啦,关照一下巴基斯坦,别管我们,殖民征服,肢解尼泊尔……大吉岭和噶伦堡什么时候曾算在尼泊尔境内?其实大吉岭是从锡金得来的,噶伦堡是从不丹占的。”
  诺妮:“那些可恶的英国佬,哪里会画什么边界线啊。”
  森太太插话道:“没练过呗,他们四周都是水,哈哈。”
  等她们终于要结束这样一个慵懒的下午起身散去,基恩和赛伊将会像两块黄油融化在一起——要想冷却变回他们独立的原形实在太难了。
  “巴基斯坦!问题就在那里。”森太太跳了起来,这是她最爱的话题,她的思想和观点早已胸有成竹,经年不断完善,只要一有机会能插入谈话它们就会滔滔不绝地涌出。“我们国家的第一次心脏病发作,其实一直都没有治愈过——”
  罗拉:“问题在于一个漏洞百出的边界意味着什么。印度尼泊尔人和尼泊尔的尼泊尔人,你根本分不出来。哎呀,这些尼泊尔人繁殖得可真快。”

第二十一章(2)
森太太:“没一点自制力,这些人。真恶心!”
  诺妮:“人口一直在增长呀,到处都这样。你不能责怪某一个种族。”
  罗拉:“雷布查人倒没越来越多,他们都快绝种了。他们其实才对这块土地有第一拥有权,可几乎没人提到他们。”罗拉又重新考虑了一下对雷布查人的支持,说道,“当然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政府贷款给雷布查人盖猪圈——‘传统行业复兴计划’——可是一个猪圈也没看见,当然他们的书面请愿书写得很漂亮,列出食槽的尺寸以及猪饲料和抗生素的成本——收钱的时候一点问题都没有,特准时,人也机灵……”
  罗拉:“噢,森太太。你又把话题岔开了。我们说的不是那个!”
  森太太:“啊哈哈。”她轻快地哼唱着,又拿了一个奶油夹心牛角包放到自己的盘子里,手势华丽地在空中划了个弧线。
  诺妮:“萌萌她好吗?”话音刚落,她立刻就后悔了,这个话题一定会惹恼罗拉,整个晚上她都得设法补救。
  “赛伊,跟我们说说你的新闻吧。”诺妮急于转换话题,几乎恳求地说道,“说吧,让我们高兴高兴,你们年轻人总有新鲜事儿。”
  “没什么新闻。”赛伊没说实话,想到自己和基恩的事她脸都红了。两人的形影相伴更加深了她以往在镜前探究自己时的感受,一种无常的慨叹,一切在脱离你的掌控,逐渐重生重塑,变幻无尽。
  三位女士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她们读不懂她的表情,她似乎心不在焉,在椅子上不适地扭动着。
  罗拉和森太太斗嘴没占到什么便宜,一股怨气转到赛伊身上。“还没找到男朋友呐?干吗不找呢?为什么?我们以前可都是敢于冒险的。总是给老爸老妈找点麻烦。”
  “不要管她吧。她是个好孩子。”诺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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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1)
布里吉特饭店位于纽约的金融区,里面布满了镜子,就餐者可以边吃饭边洋洋得意地欣赏自己。饭店以主人爱犬的名字命名,这只狗高大无比也扁平无比;像张纸,从一侧就能看见她的全身。
  一大早,比居和其他员工开始忙活起来,店主奥德莎和巴兹坐在角落的餐桌边喝着大吉岭红茶。殖民的印度,自由的印度——茶始终如一,可那种浪漫已经消失,那些怀旧的词语是最佳的促销广告。他们喝着茶,专注地读着《纽约时报》,国际新闻铺天盖地扑面而来。
  饭店只有一种菜式:牛排、色拉、薯条。这满足了富裕阶层对简约主义的信奉。
  神圣的牛。非神圣的牛。比居明白这番理论只能放在心里。午餐和晚餐时分,店里坐满了身穿套装的二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商界人士。
  “小姐,牛排您要几成熟?”
  “我要生的。”
  “先生您呢?”
  “我要还哞哞叫的。”
  只有白痴才说:“我要熟的。”奥德莎会几乎不加掩饰地讥诮说:“您肯定吗?噢,好吧,不过肉会很老。”
  她坐在角落里,就在喝早茶的餐桌边,用力撕扯着自己的牛排,引来众人注目。
  “你看,比居,”她笑着说道,“多讽刺,在印度没人吃牛肉,可看看这个——只剩一个t形骨头了。”
  然而,这里有印度人吃牛肉。印度银行家。嚼啊,嚼啊。比居收盘子的时候总是意味深长地瞪他们一眼。他们看见了,心里明白。他知道他们明白。他们知道他明白。他们假装不知道他明白,把目光投向别处。他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不过他们可以不加理睬。
  “我要份牛排。”他们若无其事地说,如同不假思索地一笔挥就签下大名,可谁都清楚,若非事先多次练习,绝不会有这样的轻松自如。
  神圣的牛,非神圣的牛。
  有工作,没工作。
  人不应该放弃自己的宗教,放弃父母及祖祖辈辈的信念。不,无论如何都不应该。
  你必须依据某些准则去生活。你必须找寻你的尊严。肉在烤架上炙烤着,血珠从表面一滴滴渗出。接着血也开始起泡、沸腾。
  神圣的牛和非神圣的牛,它们是不一样的,看清这一点才能成功。
  认识不到这一点将会失败。
  比居离开了布里吉特,感觉焕然一新,满怀一种愿望,就是要坚守一份严格的纯净。
  “你们做牛肉吗?”他问一位面试的雇主。
  “我们这儿有费城奶酪牛肉三明治。”
  “对不起,我不能在这里工作。”
  “他们信奉牛。”他听到店主对厨房里的什么人说,他觉得自己像个土人,让人骇异。
  印度人在国外的经历太可怕了,没人能了解,除了其他在国外的印度人。那是一种不洁的咬啮人心的秘密。不,比居还没彻底失败。他的祖国再次召唤他。他嗅到命运的气味。不顾一切地,他在鼻子的引领下转过街角,看到了招牌的第一个字母g,后面是an。他的灵魂渴盼着,接下来应该是:dhi。他走近甘地(gandhi)咖啡馆,空气渐渐凝滞起来。这里的一切永远不会改变,无论是下雨,消融万物的酷热,还是冬日的暴风雪咆哮着席卷过街角,一千零一道菜的气味终日汇聚着,经久不散。店堂里很黑,比居试着推了下门,门随手开了。
  店堂内光线昏暗,在后面有张废弃的桌子,桌布沾满了油污,上面胡乱堆放着些小扁豆,店主哈利什—哈利就坐在那里。他们兄弟三人——他、盖瑞什—盖瑞和丹苏克—丹尼——分别在纽约、新泽西和康涅狄格州开了三家甘地咖啡馆。比居进来的时候他正走笔如飞,头也不抬。他在给位于新泽西州的爱迪生市市郊的一家奶牛庇护所申请捐款的信写回信。
  笔杆挥动,啪的一声点住。
  他对比居说:“牛肉?你疯了吗?我们是正宗的印度教馆子。没有巴基斯坦人,没有孟加拉人。这些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做菜,你有没有去过第六大街上的那些饭店?”
第二十二章(2)
一个星期后,比居到厨房上班了,音响里传来圣雄甘地热爱的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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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1)
在政治动乱的背景下,基恩和赛伊的恋情进展得火热。
  蘸着甜酸酱吃西藏饺子莫莫,基恩说:“你就是我的莫莫。”
  赛伊说:“不,你是我的莫莫。”
  呵,爱在水饺的阶段——他们不断示爱,令人迷乱,给对方想出无数的昵称。他们在静思的时刻想着这些亲热的昵称,将它们作为礼物呈现给对方。莫莫,面皮里裹着羊肉,一个在另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充盈着——它意味着保护和爱意。
  有一次,他们一起到岗浦饭馆吃饭,基恩想都没想就用手抓了吃,赛伊则拿起了桌上唯一的餐具调羹,她先把面饼从边上卷起来,再用调羹叉起来吃。这差异让他们有一丝尴尬,他们假装都没上心。
  他喊她“kishmish”来掩饰自己的难堪,而她唤他作“kaju”:葡萄干和腰果,甜蜜、狂热,并且昂贵。
  基恩向赛伊问起她的家人,她略有一丝踌躇,不知该说什么,她以为,要是告诉他太空计划的事,他也许会自惭形秽。“我父母私奔了,家里再也没人理睬他们。他们死在俄国,我爸爸在那里是一名科学家。”
  他很自豪地告诉赛伊说,他的家史也和外国有关。他们俩其实比预想的有更多相同之处。
  他家的故事是这样的:
  十九世纪的时候,他的祖先听人保证说大吉岭的茶场能找到活干,于是他们离开尼泊尔的村庄来到大吉岭。他们住在邻近一座偏远茶庄的小村里,养了头水牛,这头牛产的奶乳脂稠厚,并以此闻名。后来皇家军队来了,他们拿着卷尺和长尺从山上所有的村子里选拔士兵。他们很快注意到了基恩的曾祖父,小伙子长得肩宽体阔、身强力壮,都是从小喝他们家水牛奶的缘故,在摔跤比赛中他打赢了村里糖果小贩的儿子,那男孩也是出奇的粗野强悍。他们村里上一批招募去的人都说部队里士兵过着淑女一样的舒服日子——发毛毯和袜子,暖暖和和的,也不会受潮,有黄油和炼乳吃,每周两顿羊肉,每天一个鸡蛋,水龙头从不断水,一点小毛小病小破皮都有药治。哪怕只是屁股痒痒,或给马蜂蜇了一下都可以要求治疗,用不着害臊。也没什么活干,就是来来回回沿主干道行军。部队给那个喝牛奶长大的男孩的钱要比他父亲挣的多得多。他父亲在茶场给人跑腿,每天天不亮就背上一只巨大的锥形篓子出门,篓子里分成好几格,翻山越岭,太阳落山才能回来。篓子里这时已塞满了一层层的蔬菜和一只活鸡,鸡不停地啄着盖在上面的粗布;还有鸡蛋、卫生纸、肥皂、发夹和信纸,那些高贵的夫人会在纸笺上写道:“亲爱的女儿,这里美极了,美得让人觉得孤独几乎也是可以忍受的……”
  于是他宣誓对女王效忠,开始了他的家族参与英国战事长达一百多年的征程。
  起初,那些征兵时的许诺确实不假——基恩的曾祖父只需要行军巡逻就可以了,他这样滋润地过了不少年,娶了个老婆,生了三个儿子。可后来他被派往美索布达米亚,土耳其人的子弹把他的心脏打成了筛子眼儿,他失血过多死在战场上。为了让这家人的收入不至受损,军队好心地招募了他的大儿子,那时他家那头出名的水牛已经死去,新近入伍的这位身子骨有点单薄。印度籍士兵在缅甸、直布罗陀、埃及和意大利进行着殊死奋战。
  一九四三年,离他二十三岁生日还差两个月,这个身体瘦弱的士兵战死在缅甸,他们正意志不坚地为保卫英国而同日本人作战。他的弟弟随之入伍,很快死在了意大利。他根本没参加战斗,当时英国的主力部队驻扎在佛罗伦萨郊外的一座别墅里,他在为他们做杏子果酱。要六个柠檬加四茶杯糖。在一派毫无危险的意大利乡村风光中,他搅拌着罐中的果肉,雉鸡飞过橄榄树和葡萄藤蔓,抵抗军在树林里挖到了块菌。这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春日,接着,炸弹扔了下来——
  基恩很小的时候,某一天,在噶伦堡的汽车站,他们家族最后一个入伍军人从长途车上下来,他缺了一根脚趾。没有人记得他,最终,基恩父亲的童年记忆复活了,认出了他,让基恩喊他叔叔。他和基恩一家住在一起直到死去,但他们从不知道他曾去过哪里,和哪些国家打过仗。对于他这一代人来说,遗忘要比记忆容易得多,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如此。孩子们越是追问,他们忘记得就越多。有一次基恩问他:“叔叔,英国什么样?”

第二十三章(2)
他说:“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从来没去过。”
  在英国军队服役这么多年却从未去过英国!这怎么可能?他们原以为他发达了,把他们都忘了,过着伦敦老爷式的日子……
  那他都去过哪里呢?
  叔叔不愿说。每隔四个星期,他会去趟邮局领取每月七英镑的退休金。多数时候他就坐在折叠椅上,面无表情,沉默不语,头不时转动一下,像向日葵似的,以一种智障者的坚持毫无目的地朝向太阳,他生命中唯一的目标只是要将脸的移动轨迹与日光的轨迹相吻合。
  从那以后,他们家族开始靠教书为业。基恩的父亲在大吉岭旁边的一所茶场学校里教书。
  故事就讲到这里。赛伊问道:“你父亲呢?他什么样?”可她也没追着问。毕竟她明白故事都是要结束的。
  夜晚天气已经转凉,天黑得也早了。赛伊很迟才往回走,脚下磕磕绊绊地找着路,她在波特叔叔家门口停下借电筒。“那个帅小伙呢?”波特叔叔和卜提神父拿她逗乐。“天啊,那些尼泊尔小伙子,高高的颧骨,宽宽的肩膀,那手臂的肌肉!赛伊,他们能干着呢,砍树,搭篱笆,拎箱子……唔唔唔。”
  赛伊总算走回了卓奥友,厨子正提着灯笼在门口等着。他裹着一层层的围巾和毛衣,只露出皱巴巴的脸,眼睛气鼓鼓地瞪着。“我等啊,等啊,等啊……天都这么黑了,你还不回家!”他一摇一摆地走在前面,沿小路往房子走去,不时回过头,嘴里嘟嘟囔囔的,像个女人。
  “你不要烦我了!”她说,平生第一次发觉家人和朋友真是缠人,而她已在爱情中找到了自由和空间。
第二十四章(1)
甘地咖啡馆里总是灯光黯淡,这样可以很好地掩藏污垢。这里远离那个文化融合的时尚——山羊奶酪和罗勒萨莫萨三角饺,芒果玛格丽特鸡尾酒。这里是最正宗的印度,大众化的印度,可以点个全套,地铁线上的某一站下来,甚至打个电话就成:红色描金的椅子,桌上摆放的塑料玫瑰,花瓣上点缀着人造露珠,桌布上画的是——
  噢,不会吧,又是——
  没错,又是——
  奎师那神和挤奶女工,井边的乡村美女……
  再看菜单——
  噢,不会吧,又是——
  没错,又是——
  马萨拉串烤、唐杜里烤肉、咖喱杂菜、咖喱黑红豆、印度薄饼。哈利什—哈利说:“要找到市场。研究市场。取悦市场。”供与求。印度和美国的交融点。这才成就了像我们这样的好移民。完美结合。
  他的顾客多是些穷学生和没混上终身职位的教授,午餐供应自助餐,“5.99美元吃到饱”,他们都吃得很饱,在晃晃悠悠的舞蛇人的音乐中,脚步踉跄地走出店门。
  在甘地咖啡馆,比居开始了新生活,他起居的四周堆放着巨大的坛坛罐罐和成麻袋的马萨拉调味粉,从表面看还以为里面装的是锯木屑。他们在厨房的水槽里洗脸漱口,对着钉在水槽上方邮票大小的一块镜子梳头,在房间里拉根绳晾裤子,擦碟子的毛巾也挂在上面。到了夜里,他们随便找块空地摊开铺盖卷睡觉。
  在以前的工作中陪伴比居的老鼠对他一直不离不弃。它们也到这儿来了,欣喜万分地在垃圾箱里翻扒着,抓挠着木料,到处打洞,哈利什—哈利用钢丝球把洞塞上,再用砖块堵住洞口,可它们很快就清除了这些小障碍。它们遵循广告牌的宣传,每天喝牛奶,吃蛋白质;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让它们耳朵灵敏、爪子强壮、牙齿结实、毛发油亮。它们对一些营养素缺乏症基本免疫,比如脚气病、甲状腺肿大等(这种病曾经在噶伦堡肆虐,一度山间四处游荡的全是些疯疯癫癫的喉部长得像蟾蜍的侏儒)。
  一只老鼠在夜间啃比居的头发。
  哈利什—哈利对他的员工有着父辈般的慈祥,而且不乏诙谐,可眨眼间他就会变得满面怒容,对他们严厉苛责:“闭嘴!都给我闭嘴!”,还会掴拍他们的脑袋。可要是有美国客人进来,他的态度立刻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变得诚惶诚恐。
  “嗨,嗨,”他对一个穿粉色绸缎的小孩道,那孩子把吃的到处抹,涂得满椅子腿都是。“你真能给妈妈惹麻烦啊,呵呵。可总有一天你会让妈妈骄傲的,对吧?长成男子汉,有好多钱,你说呢?你想吃咖喱鸡吗?很好吃的。”他满脸堆笑,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
  哈利什—哈利——比居渐渐明白,这两个并置的名字暗示着深深的裂痕,表现了比居一直寻求的明确原则,这是他第一次走进店里见到哈利什时所未察觉到的。他支持奶牛庇护所是怕万一印度教里说的来生是真的,万一他死后还要在另一个世界历劫种种印度教的密谋陷阱。不过要是其他的神掌权呢?他审度着要设法站在得势的一边,要忠于许多东西,以至于他自己都搞不清哪一个自我是真实的,如果他还有自我的话。
  并非只有哈利什—哈利才这样。这种困惑在所谓的“一半对一半”的人群中尤盛,比如几个印度学生和美国朋友进店来,对这边说一种口音,对那边说另一种;结果混缠在一起,左右摇摆,有时干脆就说印地语来表现自己:谁?不,不,他们并没有伪装成别的什么人,也没有背弃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化……
  哈利什—哈利责怪都是女儿让他不能忠诚如一。这姑娘已经成了美国人。戴鼻环,穿海陆两军军需品剩余转卖的军靴和迷彩服,她还觉得特别协调。
  他老婆说:“哪来这么些废话,狠狠扇她两巴掌,看她……”
  可是掌掴也没什么用,他对女儿说:“你要真喜欢那样也行。好样的,孩子!”他试着适应女儿的美国调调。“好样的,孩子!”可这也不管用。“我又没要你们把我生下来,”她说,“你们生我只不过是你们自私的想头,想要个佣人,不是吗?可在这个国家,老爸,没人会免费给你擦屁股。”

第二十四章(2)
都不说臀部!擦屁股!老爸!都不说父亲。没人给你擦洗臀部,父亲。老爸和屁股。哈利什—哈利露出常见的醉态,让人厌烦;他坐在收银台旁,也不回家,厨房里的工人都焦急地巴望他早走,这样他们好上桌子裹着桌布睡觉。“他们以为我们崇拜他们!”他大笑起来,“一有人到店里来我就微笑”——他咧开嘴露出骷髅般的笑容——“‘嗨,好啊您?’其实我只想拧断他们的脖子。我还办不到,没准我的儿子能行,这是我最大的希望。总有一天杰洋特—杰会笑着用手掐住他们儿子的脖子,把他们都掐死。”
  “看吧,比居,看看这世界是个什么样子。”他用胳膊揽住比居的肩膀,说着说着便哭了起来。
  比居默想着自己挣了多少钱,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心里踏实些。从中他也找到了待在这里的完美合理的理由,一个完全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一座跨越鸿沟的桥梁——这个简单的事实似乎与他原先供奉的国度并不矛盾。
  “多上一天班,多挣一美元,省下一分钱就是赚了一分钱,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公事要公办,该干吗就干吗。”这些公理对于比居就如奢侈品一样遥不可及,可他还是反复地说着,喜欢这些听着带劲的话,相互说起来有种自家人的感觉。
  “要过日子啊,有什么办法呢?”比居老是这么说。
  “说得没错,比居。我能做什么呢?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更多的机会嘛,”哈利什说,“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

第二十五章
已经入冬了,他们带玛特到阿波罗聋人裁缝店去量尺寸,准备用毛毯给她裁件过冬的衣服。噶伦堡还没下雪,天阴沉沉的,不过山上的雪线开始下沉了,盘踞在城镇四周的高山上已雪迹斑驳。早晨,河面上结起了霜冻,峰顶上、山谷里也都结了霜。
  冬日恹恹的气息透过罅隙和洞孔在卓奥友弥漫开来。卫生间龙头和开关常猛地电人一下。毛衣和披肩都起了球,释放着静电,赛伊被电得嗷嗷直叫。皮肤因为干燥起了鳞片状的皮屑,脱衣服的时候皮屑直落,像盐瓶在撒盐,头发违抗着地心引力,咝咝啦啦飞上了天,像竖在头上的无线电天线。笑一下嘴唇就开裂,裂口处渗着血。
  圣诞节的时候赛伊浑身涂了凡士林,皮肤显得柔软而有光泽,她到蒙那米参加聚会,卜提神父和波特叔叔也去了。除了凡士林味,那里还有种绵羊淋湿了的味道——其实是他们穿的毛衣返潮了。炉火正旺,火苗跳动着,盆栽的冷杉装点着金箔在火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寒冷在不远处刺探。
  卜提神父和波特叔叔一起唱道:
  “谁把工装裤扔进了墨菲太太的海鲜杂烩汤?”
  见没人应对,他们唱得更响了——
  “谁把工装裤扔进了墨菲太太的海鲜杂烩汤?”
  大家都加入一起唱,醉醺醺地手舞足蹈。
  噢,美丽的夜晚——
  噢,铜制炭火锅里美味的肉汤,围着装木炭的拨火筒流淌,羊肉的蒸汽熏绕着他们的头发,金黄的肥肉嗞嗞地泛着油光,干蘑菇煮得涨了起来,滑滑的,还没咬到肉就滚烫地一口吞下。“布丁吃什么?”罗拉问道。她在英国说这话的时候发现英国人听不明白,这让她很尴尬……甚至碧西也装出一脸疑惑的样子……
  可这里大家都听得很明白,柯桑搬出了一个又大又重的布丁,用白兰地将水果和坚果亲密地黏合,他们点上火,白兰地腾起火焰,如尊贵的皇冠,给布丁罩上神圣的光环。
  穆斯塔法又爬到赛伊的大腿上,这是他最爱的位置,他先是脸朝着火,接着掉了个个,他的身体渐渐变得松软,后臀往下坠,一下子从椅子上掉了下去,自己惊得一叫,旋即跳上来,眼睛瞪着赛伊,仿佛这都是她的过失。
  为了过节,姐妹俩拿出从英国带回来的装饰物——花样繁多的小物件看上去似乎能吃,而且一定是薄荷口味——雪花片、雪人、冰溜、星星,还有小巨怪和鞋匠精灵(为什么鞋匠、巨怪和精灵会和圣诞节有关呢?赛伊心中一阵好奇)。平时这些东西都收在一个鞋盒里,存放在阁楼上,一起搁置的还有那关于身穿荷叶边睡裙的英国幽灵的故事,赛伊刚来的时候她们讲来吓唬她:
  “她说什么?”
  “唔,她发出低沉的呼啸声,呜——呼——像只猫头鹰,呜——呼——甜蜜而又庄严。她时不时地问:‘想来点雪——利——酒吗,我亲——爱——的?’声音颤颤的,可一听就知道很有教养。”
  礼物有从西藏买来的手工羊毛袜,羊毛里还掺杂着稻草和刺果,证明品质纯正,尽管脚趾磨得很不舒服。琥珀和珊瑚耳环、卜提神父用杏子酿的白兰地和写字本——本子由半透明的米纸装订,纸张凸起竹子的棱纹,产自邦巴斯迪,那里的女工边唠嗑边干活,午餐时分享着各自带来的可口饭菜,有时不小心掉下一块腌菜……某些页面上印出绚丽的黄色污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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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1)
新年过后,基恩碰巧去市场买米,正称着大米,忽然听到外面的呼喊声。他从店里出来,只见游行队列沿明特里路浩浩荡荡地行进过来,人流淹没了他,几个年轻人走在队前,高举着反曲刀,他们高呼“廓尔喀万岁!”在一片模糊的面孔中他看见几个大学时的朋友,自从他和赛伊恋爱后就没跟他们联系:帕达姆、江吉、达瓦、迪里普。
  “酒鬼!大麻!猫头鹰!驴子!”他叫着朋友的绰号——
  他们大声呼喊着:“胜利属于廓尔喀解放军!”没人听见基恩的声音。后面的人推促前行,前面的人急冲冲地引领,他们合成了一个整体。不知不觉,基恩也被队伍推动着在大街上滑行,
  基恩随浮动的人流穿过街市,一种感觉涌上心头,历史正在形成,它的巨轮就在下面滚动,这些人的举止如此熟悉,好像战争纪录片中的场景,基恩不由自主地用一个革命者缅怀过往的眼光看待这一景象。但他又从这种情感中剥离出来,陷入古老而家常的情景——店家们从洞穴一般遭季风侵蚀的小店里忧虑地注视这一切。他随人群呼喊着,他的声音融入响亮的口号声中,声势浩大,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坚定,一种意义非凡的参与感,他又重回创造历史的激情中。
  遥望着远山,他不由得再次游离于事件之外。常规如何才能改变呢?
  这些人是否坚信游行的意义,还是所想与所做的其实并不一致呢?他们是受以前抗议事件的启发,还是想要创造新的传奇?他们的心是否为真理而跳动?他们行进着,呼号着,这种感情是发自内心的吗?他们有没有超越这一时刻,从一个更高的视角来看待自己?他们不过是一群放任自流的李小龙的影迷,穿着从加德满都买来的中国制造的美国t恤。
  一个人跳上长凳:
  “兄弟姐妹们,一九四七年,英国人走了,将自由赋予印度,将巴基斯坦交给了穆斯林,为落后阶层制订了特殊优惠条款,样样都照顾到了,兄弟姐妹们——”
  “除了我们。除了我们!印度籍尼泊尔人!在当时,一九四七年四月,印度共产党要求成立廓尔喀斯坦,该提议被置之不理……我们是茶场的劳力,搬运重负的苦力,我们是士兵。我们能当医生、政府职员、茶场主吗?不能!我们只能属于佣人阶层。我们为英国人打了两百年的仗。我们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我们去了东非、埃及、波斯湾。他们一有需求,就把我们调到这里,派到那里。我们也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叙利亚、波斯、马来亚和缅甸。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勇敢的战士,他们会是什么样?我们仍然在为他们作战。印度独立后,军团一分为二,一些人去了英国,一些人留在这里,我们留下的人同样为印度奋战。我们是忠诚勇敢的士兵。不论印度还是英国,他们绝没有理由怀疑我们的忠诚。在和巴基斯坦的战争中,我们在边界的另一边和从前的战友作战。我们的灵魂在哭泣。可我们是廓尔喀人。我们是战士。我们的品质一向不容置疑。我们有过回报吗?我们有过补偿吗?我们受到过尊重吗?”
  “没有!他们冲我们吐口水!”
  基恩回想起一年多以前他的那次工作面试。他坐夜车大老远赶到加尔各答,那家公司的办公室在一座混凝土大楼的深处,荧光灯管一闪一闪的,照明一直不稳定。
  办公室里每个人的脸上都了无生气,面试他的人总算把颤巍巍的灯给关了,嘟哝了句——“电压低”——然后他们就在黑暗中进行面试。“很好,如果录用的话我们会通知你的。”基恩摸索着走出迷宫一般的大楼,走进夏日无情的阳光,他知道自己绝不会被录用。
  “万岁!廓尔喀!万岁!廓尔喀!万岁!廓尔喀!”人群呼号着,个个血脉贲张,演讲者鲜血淋漓的手刺激着他们,每个人都感觉热血上涌。三十个支持者冲上前,同样用反曲刀割破拇指,用血书写了一份要求廓尔喀独立的布告。
  铺天盖地散发在山坡的传单上这样写道:“勇敢的廓尔喀军人保卫着印度——听听这呼声!”“请立刻退出军队。等轮到你退役,他们会把你当外国人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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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2)
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将提供工作机会,组织起一个四万人的强悍的廓尔喀军队,并建立大学和医院。
  空气渐寒,夜色蔓延开来。基恩起初只是偶然地融入到游行中去,半认真半玩笑性质地喊喊口号,一半游戏,一半当真,可此时的他已被这热情所感染。他的困窘和冷嘲热讽都消失得无影无踪。酒精点燃了他的激情,他最终屈从于历史强有力的召唤,脉搏急速跳动着,胸中涌动着无比真挚的情感。
  这是属于男性的时刻,有一瞬间,基恩为自己感到羞愧,他想起和赛伊在游廊上的那些下午茶聚会,涂着奶酪的吐司,糕点店买来的女王蛋糕,更糟糕的是,他们在温暖逼仄的空间里的温存,那些幼稚的言语——
  突然之间,这一切显得和他进入成年的愿望格格不入。
  他以强硬的声音宣称廓尔喀运动应采取最暴力的手段。
第二十七章
第二天,基恩来到卓奥友,心情沮丧烦闷。很不高兴冒着严寒走那么远的路,而法官只付他那么一点钱。想到这里的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和庄园,可以泡热水澡,独自睡在宽敞的房间里,就让他气愤。他突然记起同赛伊和法官一起吃的那顿晚餐,有肉排和煮豌豆,记起法官说的那句话——“年轻人,你显然缺乏常识”。
  赛伊见到他说:“怎么这么迟?”他正生着气,他此时的恼怒和前一天晚上不一样,那时的他如浑身涂满出征的油彩,怒不可遏地要挑战什么,他撅屁股挺胸,这种自以为是的架势成了他新的谈话姿态。而此刻他心中涌动的是小小的憎厌,磨损着他的灵魂,让他暴躁不安。他以前和赛伊在一起的时候从未出现过这种感觉。
  赛伊在给他讲圣诞晚会的事,想让他高兴起来——
  你看,我们用长柄汤勺装满白兰地,把酒点着,再浇到布丁上,我们点了三次火才——
  基恩没答理她,径自打开物理课本。哦,她还是给我闭嘴吧——他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她如此显而易见的愚蠢——他的怒火更炽,简直无法忍受。
  赛伊很不情愿地转到书本上来。他们俩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认真看过物理书了。
  “两个物体,一个重量是……另一个是……如果同时把它们从比萨斜塔上扔下,它们会在什么时间以什么速度落到地面?”
  “你心情不好呀。”她说,夸张地打了个哈欠,暗示他们还有其他更有趣的事情可做。
  他假装没听见。
  然后他控制不住也打了个哈欠。
  她又尽情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像头狮子,嘴巴完全绽放。
  他接着也打了一个,极力抑制着想吞回去。
  她打个哈欠——
  他打个哈欠。
  如此明显的协调一致让她有勇气问了句:“物理很闷吧?”
  “不闷,一点也不闷。”
  “那你为什么打哈欠?”
  “我快被你闷死了!这就是为什么!”
  赛伊呆住了,半晌无言。
  “好啊,如果我是这么个白痴,你干吗不回家呢?还在这里教我干什么?”
  “好,我这就回家。你说的不错。教你有什么用?很明显你只想模仿别人。自己根本不会思考。跟屁虫。跟屁虫。你知道吗,你这种跟屁虫极力仿效的那些人,他们根本不欢迎你们!”
  “我谁都没模仿!”
  “你以为你是最先庆祝圣诞节的人吗?得了吧,你还不至于那么蠢吧?”
  “好,既然你那么聪明,”她说,“为什么连份像样的工作都找不到呢?失败,失败,失败。每一次面试都不过。”
  “都是因为你们这些人!”
  “喔,因为我……你居然说我蠢?到底谁蠢?走,我们找个法官说理去,看看他说谁是笨蛋。”
  她气得手直抖,拿起玻璃杯,还没端到嘴跟前,杯里的水已经泼了出来。

第二十八章(1)
法官在回味着他的仇恨。
  他从英国回国的时候,奏乐迎接的仍是当年欢送他的那个老年铜管乐队,火车驶进站台,烟花爆竹扔向铁轨,不断炸了开来,升腾起滚滚尘烟,湮没了那些奏乐的乐师。两千来号人聚集在火车站见证这历史性的时刻,迎接这一地区第一个进入内务部的孩子。人群发出阵阵口哨声和尖叫声。一串串挂上脖子的花环让他窒息;花瓣飘落在他的帽檐上。在火车站的尽头,有一个身影伫立在一沿刀刃宽的阴影里,看上去有那么点面熟;不是哪个姊妹,也不是堂姊妹;是他的妻子妮蜜,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她一直住在父亲家里,现在回来了。除了和房东太太交谈或进商店时说声“你好”,他已经好几年没和女人说过话了。
  她拿着一束花环走向他,抬起手,将花环套过他的头顶,他们没有相互看一眼,他的眼睛朝上,她的眼睛朝下。他二十五岁,她十九岁。
  “她真羞涩,真是羞涩”——人们欣喜地议论着,自认为他们眼见的是年轻人对爱的畏惧
  他该拿她怎么办呢?
  他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有个妻子。
  当然,他心里知道,可她已和过去的一切一起飘逝,所有的事情都和他不再有关联。不过,在那个年代妻子总要追随丈夫,她也将一直跟随他。
  过去的五年里,妮蜜一直记得他们一起骑脚踏车的那天,她的心在空中轻盈浮荡——在他的眼里她该是多么可爱……他觉得她称心如意,她感激有这种看法的人。她在杰姆拜伊从剑桥带回来的梳洗包里翻寻着,找到一罐绿色的油膏,一把发刷和镶银的梳子,装在一只圆形粉盒里的粉扑子,背面钉了条丝绸襻带——一打开,一阵清香袭来,她第一次闻到熏衣草的气息。这清新淡雅的香气来自她丈夫新置的物具,完全是外国的味道。而皮费特充斥着灰尘的味道,偶尔会有雨的清香让人一振。这里卖的香水是麻醉剂,浓郁得令人晕眩。她对英国人所知甚少,唯一的一点了解来自于飘入女人深闺的一些言谈的碎片,诸如英国女人只穿着内衣在俱乐部打网球等等。
  她拿起法官的粉扑,解开上衣纽扣,往乳房上扑粉。她又系上扣子,那粉扑子,如此柔软,如此的异国,她把它塞在了衣服里;她知道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不该有这种幼稚的偷窃行为,可她此时充满了贪欲。
  皮费特的下午是那么漫长,恍若时光不再移动,让人心生恐惧,帕特尔一家在休憩,以睡眠来消解这恐惧,只有杰姆拜伊没睡,对这种消怠的态度他已经不习惯了。
  他坐起身,焦躁不安地望着外面,香蕉树好像带翅膀的恐龙,长着紫色的鸟喙,他的目光是如此的陌生,仿佛第一次看见这种树。他是个外国人——一个外国人——他身体的每一分每一寸都在尖叫。只有他的消化系统不同意,明确表示他回家了:他艰难地蹲在屋外狭促的厕所里,嘴里咒骂着“他妈的!”,他那绅士的膝盖在发颤,他感觉自己的消化器官高速有效地运转——如同西方高效的交通体系。
  闲来无事,他打算检查一下自己的物品,发现有东西丢了。
  “我的粉扑到哪去了?”杰姆拜伊冲着帕特尔家的女人们大喊,她们围坐在垫子上,在游廊的阴影里乘着凉。
  “什么?”她们抬起头,用手遮在眼前挡住强烈的日光。
  “有人翻过我东西了。”
  其实房子里每个人都翻过他的东西,她们不明白这有什么关系。他的这些关于隐私的新念头让人不可理解;这有什么好介意的,而且怎么会和偷窃挂上钩呢?
  “什么丢了?”
  “我的粉扑。”
  “那是什么东西?”
  他解释了一番。
  “你一定有什么瞒着我。”法官最后责怪起妮蜜来。
  “我没见过。我干吗要留心呢?”她说。她的心在敷了熏衣草香粉的粉白色的双乳下怦怦直跳,丈夫从英国带回来的粉扑就在其间。
第二十八章(2)
他不喜欢妻子的面容,试图从中找到他憎恨的地方,对她的美丽视若无睹。曾经它是那么令人心动,激起他似水的柔情,可现在看起来却与他毫不相干。印度女孩永远不可能如英国女孩一般美丽。
  就在他要转身的刹那,他看见了——
  几根细小柔软的绒毛从衣服的搭扣间伸了出来。
  “你这个贱货!”他怒吼一声,从她哀伤的双乳间猛地一拉,像是拽出一朵可笑的花,或掏出一颗碎裂的心——
  他的上等粉扑。
  “床压塌了。”一位年老的姑妈叫道。她们听见屋里厮打的声音,开始咯咯笑了起来,并满意地点着头。
  “她要在这儿住下了,”另一个巫医般的声音说,“这女娃性子太强了。”
  以前睡在这个房间的人都搬了出去,特意腾空了给他们住。杰姆拜伊此时气得脸通红,一把抓住妻子。
  她从他手中滑脱了,他的怒火更炽。
  她居然偷东西。她让他成为大家的笑柄。这个没文化的乡下丫头。他又一次扑向她。
  她逃,他追。
  她跑到门边。
  可是门锁上了。
  她使劲推了推。
  门动都不动。
  姑妈把门锁了——以防万一。有好多新娘逃跑的故事——偶尔甚至还会听说新郎偷偷溜掉。给家里丢人丢人丢人丢人。
  他冲到她面前,脸上一副要杀人的表情。
  她向窗边跑去。
  他拦住她。
  想都没想,她拿起门边桌上的粉盒朝他脸上扔去,这举动把她自己都吓呆了,可一切已无可挽回,就在一刹那——
  盒子散开,香粉向上扬起——
  倾泻而下。
  覆盖了一头一脸的糖果色素,他食尸鬼似的猛扑向她,扭打着,把她压在地板上,那完美的玫瑰色的面容化成千万颗尘埃,簌簌掉落下来,无处发泄的欲望和狂怒愈发强烈——他掏出阳具,似乎也暴怒着,胀成紫黑色,一阵手忙脚乱,找到他听闻的那条通道——他粗暴地进入了她。
  一个上了年纪的叔叔站在墙外,他长得尖嘴猴腮、骨瘦如柴,围了条腰布,戴着眼镜,正透过一道缝隙向内窥探,他感到自己的欲望在膨胀——噗——只好在庭院里跳来跳去。
  杰姆拜伊庆幸可以用愤怒和憎恨来掩饰自己的笨拙和生涩——他后来发现这个把戏在很多方面都管用,就一直用着。可是,我的上帝啊,整桩事是如此的怪诞丑陋,让人震惊:双方器官的碰撞,一个挺立着,一个吮吸着,猛烈地攻击着,吸纳着;浑身踢得淤青,蜷缩成一团的伤残的身躯;边缘长着一圈毛发的沟壑散发出酸腐的气息;那骚动而恶毒的蛇一般的肉;屎尿的臭气混杂着性交的味道;高潮前的压抑,海水一般地喷射,无法抑制地倾泻而出——这一切让他这个文明人直反胃。
  可他还是一次次重复这污秽的行径。成了一种习惯,就算已很无味,还是不停地做着,连自己都无法忍受。这厌憎和持续的偏执让他愈加恼怒,控制不住地对她采取一切可能的残忍手段。他要把自己体验的孤独和羞辱一股脑强加到她的头上。在公共场合,他从不对她说话或看她一眼。
  她渐渐习惯他在进入她的时候那种漠然的表情,瞪视着不远处,完全沉浸在自我中,和集市上的狗或猴子交配时的空洞表情如出一辙;直到有一刹那他仿佛失控,那种表情从脸上消失了,但不一会儿,还没等脸上泄漏点什么,它又回来了。他退出身,到卫生间用肥皂、热水、滴露消毒液仔仔细细洗上半天,清洗完毕,他会喝一杯威士忌,倒多少都要精确测量,好像喝的是消毒水。
  妮蜜不陪丈夫巡回旅行,而其他官员的太太们都骑着马、大象或骆驼,要么坐着由挑夫抬的轿子(都是因为这些太太的肥屁股,挑夫们大多死得早),后面叮叮哐哐地拖着炊事用具、威士忌酒瓶和波特葡萄酒瓶、盖格计数器和闪烁计数器、金枪鱼罐头和焦躁不安的活鸡。没人告诉过它,可它就是知道,仿佛深植在灵魂中,那把预料中的短柄斧的砍落。

第二十八章(3)
妮蜜独自一人留在邦达;一个月里有三周的时间,她孤独地在房子和花园里踱步。她在父亲的房子里困囿了十九年,始终想不到要走出大门。门敞开着,等候她进出——这景象让她寂寞日深。她没有人爱,自由也就毫无意义,丈夫根本漠视他的义务。
  她已完全跌落于生活之外。几个星期过去了,她没有和任何人说过话,佣人们把他们吃剩的东西随手放在桌上给她吃,毫无顾忌地偷东西,任由房子日渐肮脏,丝毫不觉愧疚。直到杰姆拜伊回来的前一天他们才忙活起来,所有的物什都擦得锃亮,钟也设准了时间,水要煮二十分钟保证滚开,水果按指示在高锰酸钾溶液里浸泡,时间长短分秒不差。终于,杰姆拜伊新买的旧车开到了大门口,像一头壮实和善的奶牛在门口打着嗝。
  他脚步轻快地走进房屋,看到他的妻子如此粗俗,如此违背他的理想——
  噢,怒火高涨,让他难以忍受。
  甚至她的表情也让他生气,可渐渐地她的脸上一片空白,这又让他有些不安。
  他该拿她怎么办呢?她没什么企图心,也不会自娱自乐,什么都不是,可她总是在那儿,让人烦恼得什么也做不好。
  一天,他在马桶座上看见两个脚印——她刚才蹲在上面,她蹲在上面!——他无法遏制自己的怒火,揪住她的头,一把摁到马桶里。过了一定的阶段,这种悲惨境况让妮蜜变得蔫蔫的,逐渐呆滞迟钝,太阳当头暴晒,她就睡着了,却在半夜醒来。她呆呆地看着这世界,眼神没有聚焦,她从不照镜子,因为根本看不见镜中的自己,再说她也无法忍受花时间穿衣梳头打扮,这些事只有那些快乐的被爱着的人才会做。
  她的脸颊上火山喷发似的布满了脓包,原先的美丽已不复存在,在杰姆拜伊看来这是对他的公然藐视,同时也担心皮肤病会传染给他。他叫佣人把所有的东西都用滴露消毒水擦一遍杀菌。用新买的粉扑给自己上粉的时候格外仔细,每一次他都会想起原先的那只,曾塞在妻子淫秽的长着小丑红鼻头的双乳间。
  “别把脸露出来,”他对她说,“会把别人吓得尖叫逃跑。”到年末的时候,两人相互之间的憎恨已无以复加,那永无止境的怨毒超出任何正常人所能承受的范围。这怨恨占有了他们,让他们丧失自我,愤怒大到足以让不同的民族因仇恨而纠缠不休。

第二十九章(1)
“圣诞节!”基恩说,“你这个小傻瓜!”
  他离开的时候听到赛伊开始哭泣。“你这个下流胚!”她抽噎着喊道,“你给我回来。这么过分,现在想逃跑啦?”
  他们之间的伤害让人揪心,透过围栏看着她扭曲的脸,他为自己的愤怒感到恐惧。他明白赛伊不可能是这一切的因由,但他还是走了,砰的一声关上大门。
  以前他从没为圣诞节烦恼过——
  他想一定是赛伊让他明白自己恨的是什么。通过她,他看清了——噢——只是为了看得更清楚,他忍不住锐化了这愤恨。
  你就不能有点自尊吗?一味想西化。他们根本不需要你!去啊,去那里看看他们是不是张开手臂欢迎你。你去给他们洗马桶吧,就算这样他们也不需要你。
  基恩回到卓奥友。
  “嗨,”他说,“对不起。”
  开始低声下气地哄她。
  “你很过分吧!”赛伊说。
  “对不起。”
  赛伊最后还是接受了他的道歉。她意识到从一开始她就错了,对于基恩来说,他们的恋爱关系并不是围着她转的,一直以来,只有她把自己当成中心,她只不过是一个小演员,在别人的故事里扮演着自己的角色。
  她把心思撇在一边,承受着基恩的亲吻。
  “我无法抗拒你,这可麻烦了……”基恩说。
  这个诱惑男子的女人笑了起来。
  可人的本性就是如此。他们的亲吻太过矫情。没多会儿,原本真诚的道歉变得有点敷衍,他恼恨自己这么快就屈服了。
  基恩往塔帕餐厅走去,他身后的影子在落日的照耀下仿佛卡莉女神的疯狂之舞,他又一次感到对纯洁的渴求。他必须为自己真正成年而牺牲这愚蠢的接吻。一种殉难的感觉在心中涌起,要为事业保持纯洁,他极度担心起来,他已被这恋情腐蚀,她如此轻易地交付出自己,让他不能自持。人不应该这样呵,真令人憎恶。
  赛伊在卓奥友也正沉思着关于欲望、愤怒和愚蠢。她想要抑制自己的怒火,可怒气却不停沸腾上来;她想同自己的情感妥协,可它们偏不肯退让。
  “混蛋!”她对着空气说,“一千个你也抵不上我的尊严。”
  那天晚上厨子问她:“他这么快到哪去了?”
  “谁知道啊?”她说,“你说的关于鱼和尼泊尔人的事还真没错。他是不太聪明。学着学着就能看出他知道的不多,我看出来他肚里没什么货——他就生气了。”
  “是啊。”厨子附和道,他一早就看出这男孩不是聪明人。
  在塔帕餐厅,基恩对酒鬼、大麻、猫头鹰和驴子说自己为了挣钱被逼无奈去做家教。他要是能找到正当工作,就可以离开那两个讨厌的家伙了,赛伊和她外公捏着一口英国腔,明明脸是深棕色的,还要扑上粉盖住,变得粉粉白白的。他模仿着法官的口音:“年轻人,现在读哪位诗人的作品呢?”餐厅里的人哈哈大笑起来。众人的“哈哈”让他更来了兴头,酒精麻痹了他的舌头,他自然而然地讲起了那座房子,墙上挂的枪,以及他们不知害臊反以为荣的剑桥证书。
  他为什么就不能背叛赛伊?
  她只会说英语和半吊子的印地语。离开她那小小的社交圈子她根本无法和人交谈。
  她不会用手吃饭,也不会蹲在地上等公共汽车;她从来不去寺庙朝拜,去了也只为欣赏建筑;从来没嚼过槟榔叶子,甜品店里的甜点也大多没尝过,说是觉得恶心;看完一部宝莱坞电影说情感消耗太多累死了,一路像个病人似的走回家,然后瘫倒在沙发上;她觉得用头油很粗俗,她用卫生纸擦屁股;她喜欢所谓的英国蔬菜——甜豌豆、芸豆、小洋葱,害怕吃——害怕——本地的黄瓜、圆葫芦、榴莲、南瓜和市场上卖的菠菜汁。
  他们俩一块吃饭总感到不舒服——她讲究细节,享受食物又不肯尽情大嚼,这让他很不自在;而他急吼吼地用手抓着木豆吃,嘴巴还咂得啧啧有声,她看了十分厌恶。法官吃小麦饼、油煎饼和土豆饼都用刀叉,而且坚持要赛伊也这么做。
第二十九章(2)
基恩十分肯定赛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假称对自己的生活不太印度化感到羞愧,也许是吧,可这却标明了她的社会地位。哦,是的。所以她可以享受那种不正当的奢侈,可以羞辱你、指责你,并以此为乐,而结果却适得其反——你没有垮掉,反而神奇地站了起来。
  于是,在情绪激动的一刻,他什么都说了。他告诉他们那里有枪,厨房里食物丰富,壁橱里藏着酒,没有电话,也没有人可以求救。
  第二天早晨,他醒过来,又感到非常内疚。他记起去年他们俩在花园里,相互缠绕着躺在大树下,身下的草有些硌人,他们透过参差的树叶和史前的蕨草植物望见繁星满天。
  可爱情是一种液体,如此易变。他逐渐明白,爱情不是经文,不够坚定;它摇摆不定,倒向背叛,给它什么模子,它就成什么形状。事实上,你可以不停地把它倒进无数容器。它可以用来服务于各种目的……他本希望它能有所克制。他开始有点害怕了。

第三十章(1)
四年前,厨子第一次动了送儿子出国的念头,当时一艘豪华游轮的招聘代理来到噶伦堡,招募人员做服务生、厨房白案、厕所清洁工——都是些杂役活,年终庆贺晚宴上他们要穿西装打蝴蝶结领结出场,脚下穿溜冰鞋,一个站在另一个的肩膀上,头上顶着菠萝,手里端着浇上酒点燃了的可丽薄饼卷。
  “可以获得美国的合法工作!”广告刊登在当地报纸上,城里各处墙上也张贴着这样的海报。
  那人在辛克莱酒店的房间里设了一个临时办公室。
  应聘的人在酒店外面排起长龙,绕酒店整整一圈,队伍首尾相接,局面乱哄哄的,有不少人插队。
  比居从家里赶到噶伦堡来应聘,法官极力反对,为什么比居就不能等厨子退休了来为他工作呢?轮到比居了,他很高兴等候的时间没他想的那么长。
  比居带着厨子以前的假推荐信来面试,以此证明他来自一个好人家,一封卜提神父的信说他道德品质很好,还有一封是波特叔叔写的,说他做的烤肉是最好的,无与伦比,尽管他从未吃过这孩子做的任何东西,比居也从未吃过自己做的东西,因为他从来不做饭。别看他们家是一个穷村子里最穷的一户,他奶奶一直照料他的饮食,早把他宠坏了。
  不管怎样——面试很成功。
  “我什么布丁都会做。欧式的或印度式的都行。”
  “太好了,我们每晚的自助餐要提供十七种甜点。”
  相谈甚欢,比居被雇用了,他在表格的虚线一栏签上名字。
  厨子非常骄傲:“我告诉他关于布丁的知识……船上每晚都有盛大的自助式晚宴,船就像一座酒店,完全是以前夜总会的派头。面试的人问他会做什么,他说,‘我会做这个,会做那个,只要你说出来,我都会做。火焰雪山、飘浮岛屿、白兰地姜饼。’”
  “你肯定那人是合法的?”铁匣子府的看门人问道。
  “完全合法。”厨子为那个欣赏儿子的人辩护道。
  第二天傍晚,他们带上填好的体检表和八千卢比的银行汇票又去了趟酒店,这钱是用来支付手续费和去加德满都参加培训的费用,对他们来说花钱找工作很正常。招聘的人收下汇票,给他们开了张收据,同时看了看体检表,这张表是集市上的医生免费帮他们填写的,她好心地把比居的血压写得比实际低了些,体重写高了点,在疫苗接种一栏她填上应该接种的正确时间,如果比居曾经打过疫苗的话。
  两周后,比居坐汽车去加德满都,准备去招聘代理总部参加为期一周的培训。
  “又一个!”前面的人冲后面房里喊道。几个人在和一只挣扎的山羊搏斗,这羊看到了丢弃在地板上的食草同类的心脏。
  “你被骗了,”屠夫大笑道,“许多人来问去美国的事。”
  那些人把山羊捆绑起来,身上的背心都沾着血,他们出来咧嘴笑道:“呵,白痴!就那样把钱交给人家?你从哪儿来的?你以为这世界上都是什么东西?罪犯!罪犯!去警察局备个案吧。他们也不会做什么……”
  比居听见屠夫对着山羊大声咒骂:“母狗!婊子!骚货!贱货!”把她拖上前,一刀杀了她。
  有时恶意诅咒才能让你获得能力去毁灭一个生物。
  比居头晕眼花地站在外面,不知道该干什么,他们正在给山羊剥皮,再头朝下吊起来沥干水。
  他第二次打算去美国时方法很简单,直接申请旅游签证。
  有时申请人带来的每一份文件都是假的:出生证明、医生开具的接种疫苗记录、资金赞助。有个地方可以办理所有这些,上百号办事员跷着腿坐在打字机前,只要是想得到的要求都能帮你办,盖章,修改文书……
  “你怎么搞到这么多钱?”队伍里有个人担心自己提供的银行存款太少,会被拒签。
  “哎呀,钱这么少,不行啊。”另一个人探过他的肩膀看了一眼,笑着说,“知道怎么办的吗?”
第三十章(2)
“怎么办的?”
  “我全家人,住在世界各地的叔叔,从迪拜到新西兰到新加坡,他们把钱汇到我在塔尔萨市的堂兄账户里,银行开出存款证明,我堂兄寄来资金赞助证明,然后他再把钱还回去。不然你从哪里搞到那么多钱符合他们的要求!”
  扩音器里传来通知:“请申请签证的人员在七号窗口排队领号。”
  根本没办法看透这些伟大的美国人的想法,比居仔细盯着窗口,想发现什么规律。有的官员看起来比其他人和蔼,有的面带轻蔑,有的做事仔细,有的碰上就倒霉,让每个人都空手而归。
  他很快将接受命运的裁定。他不断对自己说,不要害怕,要看起来没什么藏着掖着的。回答问题要清楚肯定,直接看着官员的眼睛,表示你很诚实。可如果你处于歇斯底里的边缘,焦虑不安,充斥着压抑已久的暴力冲动,不诚实反而会让你看起来诚实、镇定。不管是诚实还是不诚实,或者不诚实而表现得诚实,他都即将站在那防弹玻璃前面,他仍在心里排练着将要问到的问题,他已经编好答案了,简直无懈可击。
  比居走向指定的窗口,里面坐着一位戴眼镜干净利落的年轻人。白人皮肤白,看起来就干净;比居想,肤色越深,看起来就越脏。
  “你为什么要去美国?”
  “我去旅游。”
  “我们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回来?”
  “我的家人、妻子和儿子都在这里。还有我的店。”
  “什么店?”
  “相机店。”这人真的会相信吗?
  “你去了住在哪里?”
  “住在纽约一个朋友那儿,南度。这是他的姓名和地址,给您看一下。”
  “去多久?”
  “你们觉得合适的话,两周。”(哦,求求你,就一天,一天。足以让我达到目的了……)
  “你有资金来支付旅行费用吗?”
  他出示了一张假银行证明,这是厨子拿两瓶黑方威士忌从国家银行一个腐败职员手里换来的。
  “在拐角的窗口付款,下午五点以后来取签证。”
  这可能吗?
  排在后面和他说过话的人尖着嗓子对他喊道:
  “比居,你过啦?比居,是不是过啦?比居?比居!”在这热烈的孔雀般的叫喊声中,比居感觉这个人为他死都行,当然这种不顾一切的绝望与他无关。
  “是啊,我过了。”
  “你是这世界上最幸运的人。”那人说。
  距他拿到签证三年后,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在甘地咖啡馆哈利什—哈利的厨房里一脚踩在几棵烂菠菜上,滑出一道黏稠的绿色轨迹,砰的一声摔在地上。他的膝盖磕在地上,根本站不起来。
  萨冉和吉夫扶他到放在蔬菜当中的床垫上,他对哈利什—哈利说:“能替我叫医生吗?”
  “医生!知道在这个国家看病要花多少钱吗??”
  “我是在这里摔的。是你的责任。”
  “我的责任!”哈利什—哈利暴跳起来,站在那儿居高临下地对比居说,“你在厨房滑倒的。要是在街上滑了一跤,你去找谁呢,嗯?”他给这个男孩留下了错误的印象。他表现得太和善,比居完全误会了,那些夜晚,他将老板分裂的灵魂捧在大腿上,把它和哈利什—哈利挂在嘴边的公理黏合在一起。“我收留了你。你没有合法身份证明,我还是照样雇用你,把你当亲生儿子看,你就这样报答我!不用付房租住在这里。在印度他们会给你工钱吗?你有什么权利?你都没把地板打扫干净,难道也算我的错吗?没扫地,你得付我钱,活得像只猪。是我叫你像猪一样活着的吗?”
  比居的膝盖一跳一跳地作痛,他变得不顾一切,表现出动物的直接。他怒视着哈利什—哈利,伪装撕破了,在身体剧痛的一刻,他内心的感觉格外清晰起来。
  “没有我们像猪一样活着,你做的哪门子生意?”比居说,“你就是这么赚钱的,什么也不给我们,因为你知道我们没办法,你让我们没日没夜地干活,因为我们是非法的。为什么你不肯资助我们办绿卡?”
第三十章(3)
火山爆发了。
  两个星期后,比居可以拄着棍子行走了。再过两周,他就不怎么觉得疼了,当然绿卡的隐痛仍在,让他甚为苦恼。
  证件,证件。绿卡,绿卡,绿卡,甚至都不是绿色的。日日夜夜,它沉重地盘踞在他的脑海,粗陋而又咄咄逼人;他无法思考其他事情,有时他会抱住马桶呕吐,把自己的食道清空,然后像个醉鬼似的躺在地上。父亲寄来更多的信,他拿到信便大哭起来。然后他开始读信,禁不住勃然大怒。
  “请帮一下奥尼……我在上封信里问过你,可你没回信……他去了大使馆,美国人对他印象很好。他将在一个月后到达……他可否和你住在一起,直到找到地方……”比居晚上做着噩梦,不停地磨牙,有天早上醒来,发现一颗牙整个开裂了。

第三十一章(1)
 正值三月,卜提神父、波特叔叔、罗拉、诺妮和赛伊坐上瑞士奶业的吉普车去大吉岭的金卡那俱乐部,乘着山这边的局势尚未恶化,他们去图书馆还书,再借一些回来。
  距离卓奥友的枪支抢劫案已过了几个星期,一个新的行动计划已在古姆拟定,叛乱分子威胁:
  设路障使一切经济活动陷于停顿,禁止将山上的树木和河谷里的大石运到平原。一切车辆禁行。
  四月十三日为黑旗日。
  五月开展一次七十二小时的罢工。
  禁止全国性的庆祝活动。取消共和国日、独立日和甘地生日。
  抵制选举并打出口号——“西孟加拉并非我们的国家!”
  拒付税金和贷款(非常明确)。
  焚烧一九五零年《印度—尼泊尔条约》。
  女士们坐在车后座上,后面还放着伞、书,和几大块圆盘状的奶酪,卜提神父要把奶酪送到温德米尔酒店和劳瑞托修道院,那里的人在早餐时配着吐司面包吃,神父还多带了一些准备给格兰纳瑞饭店,当然他要先说服他们不用阿穆尔公司的奶品,可他们是不会用他的奶酪的,因为饭店经理相信只要是工厂生产的,用锡罐包装好,上面印了品牌名称,只要在全国各地登过广告,那就一定比隔壁农民做的东西好——某个叫沙帕的老农住在一条小街上,养着一头奶牛,这也太不靠谱了。
  “这可是本地农民产的,你难道不想对他们表示一下支持吗?”卜提神父恳求道。
  “质量管理,神父,”他反驳道,“在全印度的声誉、品牌、顾客认可度、国际卫生标准,这些都要考虑啊。”
  卜提神父仍然满怀希望,整个春季都扑来扑去,忙忙碌碌,在这样的季节,每一朵花,每一种生物都在梳理打扮,向外释放着信息素。
  基恩和赛伊——她想着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以及他们关于圣诞节的争吵;真是丑陋,和过去对比尤显得糟糕。她记起她把头枕在他的脖子上,手臂和腿上下交叠着,腹部,手指,这里,那里,他们交缠着,几乎分不清彼此,有时她亲吻他,却发现其实吻的是自己。
  不到一个钟头,他们一路下坡进入植物稠密的热带,空气燠热,郁积在河面上,更多的蝴蝶、甲虫和蜻蜓在四周飞舞。“住在那里该多好啊!”赛伊指了指正对着沙滩的一座政府招待所,河边野草蔓延,提斯塔河狂野奔腾——
  他们又开始爬坡,两边松树林立,车头迎向苍穹,一阵阵细碎的金色雨点洒落。“花瓣雨,”卜提神父说,“这在西藏是吉兆,既下雨又出太阳。”他坐在救生圈上,透过破损的车窗,欣喜地看着阳光下的幼芽。
  他们下了车,旁边是大口嚼着果皮的奶牛,走过街道,不时有脏水泼上路面,市场里人和车挤成一团,女士们的骄矜不见了,一个个显得气急败坏。仿佛是怕这儿还不够乱,不够吵,一群猴子从铁皮屋顶上跑过,头顶上一阵哗啦啦的巨响。
  波特叔叔先离开了。他到大吉岭不是为还书,他要储备足够的酒好度过国内的动荡期。他已经买光了噶伦堡店里所有的朗姆酒,在这里再买几箱,就可以应对宵禁以及罢工和路障导致的酒供应中断。
  “不读书的家伙。”罗拉摇头说道。
  “他看连环漫画。”赛伊纠正她。他是《高卢奇兵》、《丁丁历险记》还有《信不信由你》的忠实读者,主要在厕所里看,除此之外的文学作品他就不加考虑了,尽管他在牛津学的是语言。因为他的教育背景,同时也因为他出身于勒克瑙的一家名门望族,女士们才容忍他。他以英国俚语称呼他父母为帕特和梅特。梅特在年轻的时候是著名的美人,有种芒果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哈希娜。“她是个轻佻女人,名声不好呢。”这是罗拉听某人说的,某人又听某人说的,说她的莎丽从肩膀上滑下来,上衣领口开得低,还有……她该玩的都玩了,能找的乐子都找了,后来嫁给一个叫阿方索的外交官(当然,这也是某种不凡的芒果的名字)。哈希娜和阿方索,他们买了两匹赛马以庆祝婚礼,成吉思汗和帖木儿,这两匹马曾上过《印度时报》的头版。因时运不济和年代变迁,家里开始败落了,梅特和帕特卖掉了马和伦敦大理石拱门那边的房子,他们终于同印度和解了,老鼠一般灰溜溜地进了一家修行所。他们绝妙的灵魂却落得如此惨淡的结局,他们的儿子拒绝接受。

第三十一章(2)
“什么样的修行所?”罗拉和诺妮曾问过他。“他们的教义是什么?”
  “挨饿,剥夺睡眠,”波特叔叔哀愁地说,“再捐款。彻底挫败你的灵魂,这样你会嚎哭着寻求神的救赎。”他喜欢讲他们进入严格素食修行的故事——那时大蒜和洋葱都不能吃,因为会使血液升温——一只野猪在他的大蒜田里拱土觅食,他一枪把它打死,做成烤肉,那肉还带着野猪最后一餐的余香,他偷带了一块给他们。“梅特和帕特啊,他们舔得干干净净,一点都没剩。”
  他们一行说好了中午一起吃饭,波特叔叔口袋里揣着家族的财富到卖酒的店铺去了,其他人去图书馆。
  金卡那图书馆里光线幽暗,好似太平间,陈旧的书籍散发着麝香一般甜腻的气息,浓烈得几乎让人不堪忍受。书的封面都已变形起皱,标题也磨损得看不清了;有的书已经五十年没人碰过,刚拿到手上就散了,干了的胶水簌簌落下,好像昆虫甲壳的碎片。页面上模刻着各种早已碎裂的蕨类植物的形状,白蚁在上面钻出许多小洞,看上去像是楼里的管道设计图。泛黄的纸张隐隐有股刺鼻的酸味,一不小心便消解成马赛克大小的碎片,在手指间轻得几乎没有感觉——飞蛾的翅膀,介于永生与尘土的边缘。
  赛伊无意中听到诺妮正和图书馆员谈论着《罪与罚》。“对于这部作品我半是敬畏,半是迷惑,”诺妮说,“我不理解这些基督徒关于忏悔和宽恕的想法……他们把罪恶的重负压到受害者的身上!既然罪行已无可挽回,凭什么人的原罪就能够消解呢?”
  这种制度其实是支持罪恶而非正义。你可以先干坏事,再说对不起,这样乐子也找了,还能恢复和无辜者同样的地位,而无辜者既要承担你犯下的罪恶,又得满怀痛苦地原谅你,一点好处都没有。当然,一旦认清这种安全网,你会更加没有负担地去犯罪:对不起,对不起,噢,非常、非常对不起。
  这些话张嘴就来,好像温柔的小鸟飞过。
  图书馆员是噶伦堡她们共用的那个医生的嫂子,她说:“我们印度教的体制要好得多。你得你应得的那份,做过的事总逃不掉。至少我们的神看起来更像神,不是吗?看看我们的皇帝皇后。不像这个神——耶稣——跟乞丐一个类型。”
  有那么一刻,他们的谈话被街上游行的声音吞没了。“他们喊些什么?”诺妮问道,“他们说的是尼泊尔语。”
  他们拥到窗口,一群男孩举着标语牌走过。
  “一定又是廓尔喀那些人。”
  “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
  “他们也不是要让别人听懂,只是噪音罢了。”罗拉说。
  “哈,是啊,他们不停地来来去去,不是这事就是那事……”图书馆员说,“只需要有几个堕落分子,由他们招徕些文盲,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废物……”
第三十二章(1)
金卡那餐厅的一角,悬挂着一些鹿角和被蛾子蛀蚀的兽皮,法官和他唯一的朋友博斯之间的最后一次谈话幽灵一般萦回其间。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会面。也是法官最后一次将汽车开出卓奥友的大门。
  他们已经三十三年没见面了。
  博斯举起酒杯。“为旧日的时光,”他说,然后一饮而尽,“啊——母亲的乳汁。”
  他带了一瓶大利斯可威士忌,不出所料,是他倡议了这次会面。那是赛伊到达噶伦堡的一个月前,他写信给法官说他住在金卡那。为什么法官会去呢?是出于无法将记忆沉睡的绝望?还是出于好奇?他对自己说,如果不去金卡那,博斯就会来卓奥友,所以他非去不可。“得承认,我们拥有世界上最美的山峰。”博斯说,“你有没有徒步走过桑达克弗山道?那个米其去过——记得他吗?那个傻乎乎的家伙?他穿了双新鞋,等走到营地,脚上都起泡了,他只能坐在山脚下,他妻子蜜淑——记得她吗?很活泼的?挺不错的女孩?她穿着夏威夷拖鞋一路跑到了山顶。”
  “记得萨博拉玛尼姆吗?老婆矮矮胖胖的,高四英尺,宽四英尺。他和英国秘书好上了,他自己是快活了,老婆不高兴了,把他从家里撵了出去,钱也都卷走了……他一旦没了钱,那个英国人立刻消失了。又找到其他鸡奸者了……”
  “记得我怎么带你去伦敦买外套的吗?还记得你穿的那件可怕的衣服吗?看上去真像个放牛娃?记得你老是把吉——利读成吉格利?记得吗?哈哈!”
  法官突然间恶向胆边生:这家伙怎么敢!他老远跑来就是为了抬高自己,贬低法官吗?树立过去的权威好景仰现在的自己?
  “记得格兰切斯特村吗?那里仍然往茶里加蜂蜜吗?”
  他和博斯在船上,远远地缩在一角以防身体碰到其他人,怕自己的棕色皮肤冒犯到别人。
  法官叫服务生,他们该点菜了,赶紧吃完,早早结束。他想到玛特还在等他。
  她会守在窗口,眼睛紧紧盯住大门,尾巴直直地垂在两腿间,她皱着眉头,身体因等待而紧绷着。
  他回到家,会捡起一根木棍。
  “我扔了?你接着?扔了?”他对她说。
  好好好好——她又蹦又跳,一刻再也等不及的样子。
  于是,他尽量不搭理博斯,但博斯一旦开始了,就有点神经质地越说越快,语调越来越急迫。
  他以前也是内务部的一员,他曾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获得和内务部白人员工同等的退休金,当然他们败诉了,博斯的锋芒渐失。
  博斯用他的奥利维蒂牌便携式打字机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法官拒绝参与这件事。那时法官已形成了他玩世不恭的态度,而博斯却一直保持着天真——哎,这可真是奇迹。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儿子显然继承了这种天真,多年以后,法官听说他儿子和自己的雇主壳牌石油也打了场官司,同样也输掉了。他儿子理论道,时代不同了,规矩要变一变,可其实只是老规矩换了个说法。
  菜端上来了。博斯另起个话题。“我刚找了个新厨子,”他说,“那个谢鲁干了三十年死翘翘了。新来的没经过训练,所以工资便宜。我找了本菜谱大声读给他听,他用孟加拉语记下来。‘你看,’我跟他说,‘基本的就行,别玩花样。刚刚学会一种棕色酱和一种白色酱——把那该死的白酱倒在鱼肉上,把该死的棕色酱倒在羊肉上。’”
  但这话题他似乎也说不下去了。
  他恳求似的直接问法官:“我们是朋友,对不?”
  “是不是?我们是不是朋友?”
  “时过境迁了。”法官说,心里既困窘又憋闷得慌。
  “但过去的已成过去,也就无法改变了,不是吗?”
  “我认为确实变了。现在改变了过去。博斯,回首往事你一无所获。”
  法官知道自己不能再与博斯交流了。他不想装作他曾经是英国人的朋友(那些可怜的印度人将与白人的友谊珍视为荣耀。事后白人却说这友谊根本不存在!)。他也不想再陷入往事的泥淖中。他一直对过去保持彻底的缄默,他可不想让博斯打破。他不愿在晚年折损尊严,上演一出哭哭啼啼的情感剧,坦白是危险的——它将永远地剥夺你的尊严。你掏出一颗心,人们扑上来,一口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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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2)
法官叫服务生结账,一次,两次,可似乎服务生连账单也不在乎。他只能走到厨房里找人。
  博斯和法官无趣地握手告别,手刚松开,法官就在裤子上擦了擦,博斯的目光依然如黏液一般盯着他。
  “晚安,再见,再会!”——他们用英文句子,不说印地语。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起初学习一门语言的时候会如此高兴:那种自惭与自觉,暗下苦功,文字的语法,这些都让人精神百倍;新的语言给人以距离感,避免心灵的交流。
  玛特在大门口等他,法官的表情立刻柔和了许多——他按响喇叭,表示他到了。在一瞬间,玛特从世界上最悲伤的狗变成最快乐的狗,杰姆拜伊的心因愉悦而年轻起来。
  厨子打开大门,玛特跳上法官身旁的座位,他们一起从大门开到车库——这是对她的奖赏,甚至到后来法官不再开车出门,他也会带上她绕庄园兜风,逗她开心。每次她一跳上车,便端起帝王般的架子,调整好表情,优雅地微笑着,左右顾盼。
  法官走进屋,看见桌上有一份电报:“圣奥古斯丁修道院致帕特尔法官:关于您的外孙女赛伊·米斯特雷。”
  法官考虑着修道院的请求,他还没从对博斯的拜访中恢复过来,感到一阵虚弱,他不得不面对这现实——他一直以某些臆造的说法来捍卫自己的生活。构造谎言的时候,你会尽力使之牢靠、坚不可摧。而真相会将你毁灭。他不能摧毁谎言,否则他的过去就会崩塌,随之而来的是他的现在……可现在他默许了过去的阴魂存活下来,重回他的生活,他在不知不觉中得到救赎——
  他思考着,赛伊可以照顾玛特。厨子已日渐衰老。将来用不着花钱,家里有个人能帮忙也不错。赛伊来了,他担心她会煽起自己天性中久已沉睡的憎恨,并渴望将她摆脱,或像以前对待她的母亲和外祖母一样待她。可他发现赛伊更像是他的血脉,超出他的设想。她的身上有一些熟悉的东西;她有着同样的口音和举止风范。她由英国的修女养大,是一个西化了的印度人,住在印度,却与这个社会完全脱节。他很久以前开始的旅程又在后代身上得以延续。也许他当初不该和女儿断绝往来……他还未来得及了解她就已给她定了罪。不由自主地,在他无意识的隐蔽角落,他感到自己一生偏颇的行径正逐渐矫正过来。
  这个他不厌憎的外孙女也许是命运扔给他的唯一奇迹。
第三十三章(1)
赛伊、罗拉、诺妮、波特叔叔和卜提神父一起去金卡那俱乐部图书馆之后,六个月过去了,俱乐部已经被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占领,他们在舞厅和溜冰场里安营扎寨,竭力嘲讽俱乐部试图维持的假象,实际上,俱乐部的员工早已把它搞得惨不忍睹了。
  携枪的男人在女士化妆室里歇息,享受这宽敞空间里的卫生设施,那上面还印有深紫红色的字,写着苏格兰巴尔赫德专利所有,他们在长长的镜子前面晃荡,和城里的多数居民一样,他们很少有机会能从头到脚完整地看到自己。
  餐厅里挤满了穿卡其布衣服的人,他们摆出各种姿势拍照,脚踩在填充起来的豹子头上,手里拿着威士忌,冲着镶有玫瑰饰纹瓦片的壁炉开枪。他们喝光了酒吧里的酒,寒冷的夜间,他们把墙纸扯下来,裹在身上睡觉,墙纸散发着一股霉味。
  后来有证据表明他们还储备了枪支,画了地图,策划炸毁桥梁,他们密谋的计划越来越大胆,辛戈里拉山一带的茶园老板纷纷出逃,那里的茶园环绕在金卡那四周,沿山脉呈波浪起伏,有欢乐谷茶园、玛凯巴里茶园、崇鲁茶园、泊绍克茶园。
  当一切结束的时候,他们签署了和平条约并搬出金卡那——就在俱乐部里,就在并置在一起摆成一排的餐桌上——他们展示了公众上缴来的武器。
  罗拉、诺妮、卜提神父、波特叔叔和赛伊那天在金卡那的餐厅没吃成饭,他们当时并未想到情形会变得如此糟糕。他们以为正如经理所说的,萧条只是暂时的麻烦,而非用餐大厅未来状况的先兆。
  他们该到哪里吃中饭呢?
  “去那个新开的地方,素食餐厅?”卜提神父问大家。
  “不要吃草,才不吃那些树枝树叶呢!”波特叔叔坚决否定了,只要可能他拒绝吃一切绿色的东西。
  “琅房饭店?”这是一家破旧的中国餐馆,天花上垂挂着纸做的龙,看上去像是被屠杀了。
  “里面太破了。”
  “温德米尔?”
  “太贵了,给外国人开的。再说,那儿只有茶还不错,午餐做得跟传教士寄宿食堂的大锅饭似的……冷粥……肥厚羊肉卷……盐和胡椒,要是运气好的话……”
  最终还是和往常一样去格兰那瑞饭店。
  “至少有很多选择——每个人想吃什么都有。”
  他们出了饭店,正遇上游行队列,刚才吃饭和早先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都是这支队伍制造的噪音,他们已经横穿了整个大吉岭。
  “廓尔喀人的廓尔喀王国!”
  “廓尔喀人的廓尔喀王国!”
  他们退后一步让游行队伍过去,有个人差点踩到赛伊的脚——
  基恩!
  他穿着番茄红的毛衣,卖力地喊着口号,赛伊都认不出他了。
  他来大吉岭干什么?为什么他会参加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争取印度籍尼泊尔人独立的抗议集会?
  她张嘴想喊他,就在那一刻,他也看见了她,脸上掠过一丝惊愕,随后眯缝起眼睛,目光冷酷而凶狠,警告她不要靠近。她吓得闭上嘴,像一条鱼,惊恐从鳃边溢出。
  不多时,他已走远了。
  “那不是你的数学辅导老师吗?”诺妮问道。
  “我看不是。”赛伊说,内心挣扎着抓住一丝理性和尊严。“只不过有点像,我一开始也以为是,可并不是……”
  回去的路上,朝向提斯塔河,路面陡降,他们注意到赛伊的脸都绿了。
  “你还好吧?”卜提神父问她。
  “晕车。”
  “看前方远处,一般会有用。”
  她注视着喜马拉雅高耸的山脊,那永恒的静止。可还是没什么用。她感到头一阵阵的晕眩,无法对眼睛看到的东西作出反应。内脏痉挛着,一股灼人的酸性胆汁涌上喉咙,腐蚀了她的口腔和牙齿——辣子鸡翻涌上来,她感到牙齿都变成了白垩。
  “停车,停车!”罗拉说,“让她下车。”
第三十三章(2)
赛伊对着草地呕吐起来,吐出些咖喱肉汤一样的东西。
  卜提神父下了车,来来回回地走着,伸展着四肢,他屁股疼,正好歇歇。这时,他看见一只极美的蝴蝶。
  提斯塔河谷以蝴蝶闻名,经常有世界各地的专家来给蝴蝶画画、做记录。图书馆收藏的《喜马拉雅山东北侧蝴蝶录》一书中所描绘的稀有蝴蝶正在他们眼前飞舞。赛伊在十二岁的那年夏天给各种蝴蝶起了名字——“日本面具蝴蝶,远山蝴蝶,阳光下坠落的伊卡洛斯,自由的长笛,风筝节蝴蝶”——她把这些记录在本子里,旁边配上图,封皮贴上标签叫“我的蝴蝶收藏”。
  “太美了!”卜提神父说,“看这只!”孔雀蓝,长长的翡翠色飘带状的尾巴。“哦,天啊!那一只。”——黑底带白点,胸部有粉色火焰花纹……“哦,我的相机……波特,你到杂物箱里找一下好吗?”
  蝴蝶戏耍着飞过桥的一根缆索,卜提神父揿下快门。“哎呀,我好像抖了一下,照片可能不清楚。”
  他正要再拍一张,卫兵们大叫起来,一个朝他跑来。“不准对大桥拍照!”他难道不知道吗?
  哦,天啊!他知道,知道,一个错误,他太激动了,把这给忘了。“对不起,长官。”他知道了,知道了。这是一座很重要的桥梁,连接印度北部和边境的枢纽,当然现在又有廓尔喀的叛乱。
  就算他是外国人也没用。
  他们拿走了相机并开始搜查吉普车。
  赛伊对这一切没怎么在意,她仍然想着基恩对她不理不睬,根本不在乎书被拿走了。
  他为什么在那里?为什么不想认她?他曾说:“我无法抗拒你……我只能一再回来……”
第三十四章(1)
从图书馆回来一周后,警察把书还给了他们,说没发现什么有害言论,可是对蝴蝶的照片他们就不这么看了,蝴蝶那黑白粉三色的翅膀只不过是个幌子,照片上可以看见横跨提斯塔河的大桥和桥上的岗哨。他们注意到照片的聚焦其实对准的是桥而不是蝴蝶。
  “我当时很匆忙,”卜提神父说,“忘记调焦了,正打算再拍一张,就被逮住了。”
  可警察根本不听,那天傍晚他们来到神父家,把所有东西翻了个底朝天;拿走了他的闹钟、收音机、一些电池、一包钉子——他以前买来修牛棚用的,还有一瓶从锡金走私来的黑猫牌朗姆酒。他们全都拿走了。
  “你的身份证件呢?”
  警察这时发现卜提神父其实是非法居住在印度。哦,天啊,他从未想到自己会和警察局打交道;他的居住许可证一直扔在发霉的抽屉里,早过期了,重新申请又要走一整套可怕的官僚程序,反正他也没打算离开印度,或出去再回来……他知道自己是外国人,可长久以来,他早就忘了其实自己只是印度的外国人……
  他们勒令他两周内离开噶伦堡。
  “可我在这里都住了四十五年了。”
  “那也没用。你有权选择住在这里,可是我们不容许滥用这种权利。”
  传令的人想到自己的儿子正在耶稣会念书,态度和蔼了许多,他希望能把儿子送到英国或美国去,瑞士也行……
  “对不起,神父,”他说,“可这年头……我自己都要失业了。以前我也许能放您一马,可现在……您还是赶紧到雪狮旅行社订机票吧。我们会用公家的吉普车免费带您到西里古里。神父,就当是度假啦,我们保持联络。等这一切都结束了,再办理文件申请回来。没问题。”说得可真容易。他很高兴自己表现得如此文明有礼。
  回来。没问题。休息一下。度个假。
  卜提神父四处奔走,找每一个可能帮得上忙的人,定期来牛奶场买甜凝乳的警察局局长和分局局长,爱抽他做的巧克力雪茄的阿卢少校,还有给他平菇菌柱的林业部的官员——这样在菌类生长的季节他的花园里也能长蘑菇了。有一年,他园子里的竹丛开花了,引得整个地区的蜜蜂围着白色的花朵嗡嗡打转,林业部从他那里买了种子,竹子开花可是百年才逢一回,太稀罕了。竹丛在这次恣意放纵后就死了,他们送他新竹子种下,新生的竹矛尖端如发辫。
  然而,这些人只在和平时期乐意与他为伴,同他闲聊着有关凝乳、蘑菇和竹子的话题,现在一个个不是太忙就是因害怕而不敢帮忙。
  “我们不能容忍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我的家怎么办?我的奶场呢?奶牛呢?”
  “外国人不允许拥有自己的产业,你知道的,神父。所有这一切,哪些生意算是你的?”
  牛奶场实际上是在波特叔叔的名下,很久以前为了避开这个烦人的小问题,他代表好友签署了文件……
  可是将产业闲置要冒很大的风险,很久以来噶伦堡一直被界定为“高度敏感地区”,根据法律,军队有权占用空闲土地。他们只付一点低得不能再低的租金,到处涂抹水泥,拉来一帮闲杂人员住在他们侵吞的房子里,这些人根本不会当心,房子给搞得一塌糊涂。这太常见了。
  一想到他的奶牛会被赶走,大批坦克随之涌入,卜提神父的心都快停止跳动了;他环顾四周崎岖的山峦——空气中弥漫着紫罗兰、竹子、兰花和淡姜色百合的清香;下面可以望见提斯塔河,这时河水清澈透明,如一条暗色的光带,波光闪烁,一路流淌至雅鲁藏布江。这样的荒野绝不为柔情而生——他的爱是如此强烈,如此深刻。
  两天后,卜提神父接待了另一位访客,一个尼泊尔医生,打算开一家私人疗养院。他不请自来了,走进大门,打量着这片卜提神父以无比眷恋的目光从屋内眺望的景色。他查看着建构牢固的房屋,卜提神父给它起名为素克塔拉——幸福之星。他屈起手指敲了敲牛舍,以物主的姿态点头称许。二十五位富有的病患排成行……他以极低的价格提出购买瑞士奶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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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2)
“这都不够买牛舍的,更别说房子了。”
  “不会有其他人来买的。”
  “为什么?”
  “我都安排好了,你别无选择。我给你这个价,你已经够幸运了。你属于非法居住在这里,要么卖掉,要么什么都没有。”
  赛伊的心因愤怒而揪紧。她想,这都是基恩干的好事。他们一干人以尊严、教育和医疗为名,打着为了尼泊尔人和争取执政地位的旗号,做的却是这种事。到头来,卜提神父,亲爱的卜提神父,坦白地说,他对这里的发展所作的贡献比本地人要多得多,没有吼叫,也没有挥舞着反曲刀,他却被牺牲了。
  山谷中,夜已降临,灯光照射在长着青苔的粗粝的砂土上,黑暗逐渐蔓延,展开它的枝叶,氤氲着夜的气息。他们三人喝着老僧侣牌朗姆酒,看黑夜漫了上来,爬过他们的脚趾和膝盖,卷心菜叶片的阴影触摸到脸颊、鼻子,覆盖了他们的面容。黑夜漫过头顶,干城章嘉闪耀着最后一线无耻而色情的艳粉色光芒,旋即被黑暗吞噬。他们记起有多少个夜晚都是这样度过的……真不敢想象一切都将结束。赛伊在这里懂得音乐、美酒和友谊的交融可以产生伟大的文明。“亲爱的朋友,没有比这更美妙的了——”波特叔叔总是举起酒杯这样说,然后一饮而尽。
  卜提神父很快将返回欧洲,那里有音乐厅和歌剧院,音乐将观众的心灵凝聚,铸成悲痛或欢庆的一体,掌声响如暴雨倾盆。
  可这些观众能体会到他们在这里的感受吗?飘荡于山峦之上,心既充实又空灵,渴望着美,渴望着纯净。一腔热情倾注于所爱之物,这广袤的尘世,以及此生之外的世界……
  赛伊思忖着,她在卓奥友最初的日子并不清楚自己渴望什么,只是这渴求在她痛苦的灵魂里回荡。现在渴望已消逝,而痛楚却似乎有了自己的形状,一直留存。
  她的思绪回到卓奥友枪支遭抢劫的那天——一切麻烦都从那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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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把枪挂在墙上是多么愚蠢!这些属于过去早已废弃不用的古旧玩意,整天看在眼里反而让人不再留意。基恩是最后一个把枪取下来把玩的人——男孩子都喜欢这样的东西,她从未想过这些枪还能使用。如虚线的点点相连,是否有的罪行可以一直追踪到他们家的门口?
  “我外公以前经常打猎。”赛伊对基恩说,想吸引他注意,可为什么她会感到骄傲呢?这不应该是件可耻的事吗?
  厨子给她讲了不少打猎的故事:
  “他是个了不起的猎手,赛伊宝贝,他英俊又勇敢,骑在马上看上去很帅。要是有食人兽在附近出没,村民们就去叫他。”
  “经常有食人兽吗?”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喔,常有。呃——你可以听见它们的叫声,像锯木头的声音。我还记得晚上醒来凝神听着。早晨河边能见到它们的脚印,有时甚至在帐篷四周也有。”
  厨子控制不住讲得眉飞色舞,他重复的次数越多,这些故事就变得比真相还真实。
  警察来调查抢枪案,在厨子的小屋里把比居的信扔得满天飞……
  “他们非这么做不可,”厨子说,“这件事很严重。”
  事态的严重性很快得到了证实,在卜提神父接到驱逐令后不久,一天早晨,警察分局局长来到卓奥友。法官和赛伊在草坪上,他们的影子和树影混在一起,局长一时眼花看不清楚。
  “肇事者仍在潜逃。”局长说,他身旁站着三个佩戴枪支和警棍的警官。“不过不要担心,先生。我们会把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一定要镇压一切反社会分子。”
  “要知道,我父亲也是个好猎手。”他喝着茶继续说道,“我常跟他说,您要是没这么出色该多好,也留点东西给我们打打猎啊!不是吗?哈哈!”他大笑,但是他的笑声听起来酸溜溜的,用石蕊试剂测试一定呈亮粉色。“法官大人,你们这些猎人太厉害了,都打狮子、豹子……现在你到森林里去,如果能看到个把从什么地方逃出来的鸡就算运气了,不是吗?”
  没人吭声。他是不是说得太过啦?
  “不过不要担心,我们会抓住罪犯的。他们利用不丹和阿萨姆的问题在这里惹是生非。我们的国家老是四分五裂,对像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实在太伤心了,从小就怀有民族感情,对先生您就更糟了,您为我们的自由战斗过……这些反国家分子对什么都不尊重,也没有自尊……整个国家的经济都受到威胁。”
  几天后,警察挑了个可怜的醉鬼来顶罪。这醉鬼经常躺在市场道路旁边的沟渠里,人事不知,众人都习以为常了。有的路人会把他扶起来,拍打他的脸,叫他回家,他东倒西歪地往家走,身上横竖压着草的印子,眼中金星直冒。
  现在这醉鬼却被送到了警察局,他坐在地上,手脚都捆住了。警察站在旁边,一脸的无精打采。突然之间好像受了什么刺激,他们从沉闷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一跃而起,开始痛打醉鬼。
  他叫得越响,他们就打得越凶;在他们眼中,他只是一团肉,他们对着他的头一顿痛殴,鲜血顺着脸颊流淌,他们打掉了他的牙,冲他猛踢,直到肋骨一根根断裂——
  山腰一带上上下下都能听见他的叫喊声和乞求声。警察厌恶地看着他。他不停地说自己是清白的:“我没偷枪。我没到别人的房子里去,没有,没有,你们搞错了……”
  他的喊叫声最先响起,宣告山坡一带的正常生活结束了。
  “我什么也没干,可是我很抱歉。”这声音持续几个小时,绝望的尖叫撕裂天空,“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警察只是在练习他们的拷打技巧,为今后做好准备。醉鬼的眼睛被打瞎了,跪在地上到处爬。他的眼睛最终失去视力,变得空洞木然,让人见了既嫌恶又恐惧,也就不再愿意碰他了。
  他不会见到别人畏缩的样子,他仅有的尊严是将自己完全沉溺在酒精中,他一向能从中获得慰藉。
第三十六章(1)
还是报刊杂志摊的易普先生随口说起,他挥了下手中的《印度海外周报》道:“你是从大吉岭那边来的吧,是吗?出了很多乱子……”
  “怎么回事?”
  “尼泊尔人在捣乱……那帮人真麻烦……”
  “罢工?”
  “糟得多,大哥,不光是罢工,整个山坡一侧都停滞了。”
  “真的?”
  “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你没听说?”
  “没有。我很久没收到信了。”
  “你不想想为什么吗?”
  比居原以为是通常的邮政中断——恶劣天气、邮政人员办事能力差——所以父亲那边暂时没信过来。
  “应该把这些混蛋踢回尼泊尔去。”易普先生接着说,“孟加拉人回孟加拉国,阿富汗人回阿富汗,所有的穆斯林都去巴基斯坦,那些不丹人,他们干吗要待在我们的国家?”
  “我们为什么待在这儿?”
  “这个国家不一样,”他恬不知耻地说,“没我们他们可怎么办?”
  比居回去工作了。
  一整天,他的脑子里转着一个念头,越来越强烈,他确信父亲已经死了。法官就算想找他也不知道怎么去找。他开始紧张不安起来。
  第二天,他再也无法忍受了;他溜出厨房,从一个无业游民手里花二十五美元买了个号码,这个人对数字颇有天赋,他整天游荡在电话亭外面,偷听别人报电话卡密码,然后记在脑子里。他在一个叫奥诺普鲁斯先生的人身后徘徊,这位先生一点也没起疑心,打了一通电话,以白金卡付费——
  “动作快点!”他对比居说,“这号码我也不能确定,已经有几个人用过了……”
  电话听筒仍留有上一次亲密接触的余温和湿度,它冲比居呼了口气,里面传来一阵如结核病人的咳嗽声。因为卓奥友没有电话,比居拨了瑞金堡路上铁匣子府的号码。
  “能叫我父亲来吗?我两小时后再打来。”
  就这样,一天傍晚,铁匣子府的看门人拼命撼动着卓奥友的大门,厨子正在炖肉汤,里面放了骨头和嫩洋葱——几个星期后,电话线将被切断,桥梁遭轰炸,他们陷入一片疯狂。
  “哎!电话!哎!电话!你儿子来的电话!哎!从美国来的。他一小时后再打来。快点来!”
  厨子马上就走,让赛伊照看火上炖着的骨架子,汤的表面漂浮着绿色蔬菜的碎片,一上一下地跳着舞——“宝贝伊!”
  “你去哪里?”赛伊问道,她正扯着玛特腿上的装饰毛,心中念着基恩老是不来——
  厨子没搭腔。他已出了大门飞奔而去。
  “风太大,风刮的。”看门人老婆说,“线路晃成这样,像这样”——她的手作破浪状。
  孩子们爬到树上,想把电线稳住。
  一阵静电噪音蹂躏着父亲与儿子之间的距离。
  “出什么事了?”叫得更响了——“一切都好吧?”
  “你说什么?”
  “别捣鼓了!”看门人老婆说,把孩子一个个从树上揪了下来,“你们越搞越糟。”
  “出什么事了?有暴乱?罢工?”
  “现在没事了!”(最好不要让他担心。)“没事了!”
  “他打算回来吗?”看门人问道。
  “你还好吗?”比居在纽约街头尖声叫喊着。
  “不要为我担心。这边的事都不要烦。酒店里吃饭安排得还好吧?饭店给你提供住宿吗?那里有没有其他从北方邦去的人?”
  “提供住宿。吃饭免费。一切都好。你好吗?”比居又问了一遍。
  “现在一切都平静了。”
  “你身体好吗?”
  “好。一切都好。”
  “呵,一切都好,”每个人都点头说,“一切都好?一切都好。”
  突然之间,他们无话可说了,那情感仍在,并膨胀着,对话却停住了;他们蓦地陷入一片虚无中。
  “他什么时候回来?”看门人提示道。
第三十六章(2)
“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知道。我试试……”
  比居都要哭出来了。
  “你请不到假吗?”
  他的生活还没有体面到可以偶尔请假。他无法回家看望父亲。
  “我不知道……”
  “喂?”
  “哎呀呀呀,他请不到假。为什么?不知道,在那里一定很困难,赚那么多钱,不过他们肯定干活很卖力,这是一定的……不干活哪来钱……世上没这样的地方……”
  “喂?喂?”
  “父亲,能听见吗?”
  他们又一次被隔开——
  哔哔——嘟嘟,电话断了,他们对横亘在中间的距离束手无策。
  电话断了,比居本想排遣的空虚感却变得愈加强烈。
  他没法和父亲谈话;他们之间几乎无话可说,除了讲些紧急事情,用缩短的电报用语,像在战场上一样大声喊着。他们的生活已互不相关,只是心里仍希冀着那份维系。如果他继续在纽约生活,可能就再也见不到父亲了。事情总是这样;十年过去了,十五年过去了,有电报来,或是打来电话,父亲过世了,孩子太迟了,来不及见最后一面。要么他们回去了,发现已错过人生中最后四分之一的时光,父母变得像是照片的底片。还有更惨的悲剧。最初的兴奋劲过去后,明显感到爱已经不在了;因为爱毕竟只不过是一种习惯而已,他们忘了,人们,或者说他们,已经习惯于这爱的缺失。他们回去了,找到的只是爱的表面;而内里已经被吞食了,如同白蚁正从里面将卓奥友慢慢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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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1)
分局局长保证,局势会好起来的。尽管他们开始在城里乱抓人,百般拷问,局势并不见好转。
  一系列的罢工使商业陷入停顿。
  罢工一天。
  罢工三天。
  接着是七天。
  一天上午,云雀商店暂时开了一会儿门,罗拉和阿富汗公主为了争抢最后的几个瓶瓶罐罐打了起来,最后还是罗拉赢了。整整一个月,公主的脑子里只念着果酱,每每怒火中烧,就差要杀人放火烧房子了。“可恶的女人!”
  罗拉每天心满意足地往面包上涂抹着柠檬果酱,只涂薄薄的一层,省着点吃可以用的时间长一些。
  罢工十三天。
  罢工二十一天。
  罢工的日子多于正常工作的日子。
  空中的湿度大于空气。呼吸变得困难,让人感觉要窒息,而这个地方除了广阔的空间几乎别无长物。
  最后,商店和办公场所全都关闭了——雪狮旅行社、长途电话亭、披肩店、聋人裁缝店、堪什·纳斯父子报刊杂志店——大家人心惶惶,百叶窗紧闭,甚至都不敢从窗口探出头张望。路障阻断了交通,禁止装运木材和石块的卡车出城,茶叶也不许运出去。路上撒着钉子,美孚牌汽油泼洒得到处都是。要想通过得付给把关的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男孩一大笔钱,他们还强迫你购买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演讲磁带和廓尔喀日历。
  再也没有游客从加尔各答来了,他们都可笑地穿着一层又一层的衣服,好像打算去南极探险,他们走过城镇,留下一缕缕刺鼻的樟脑丸的味道。再也没有游客来了,那些有钱的城市肥佬骑在长着疥疮的矮马上,都快把马压垮了。今年马儿们自由了。
  再也没有人来喜马拉雅酒店,坐在那幅劳里奇绘制的山景油画下,月亮如披着床单的鬼魂,画上笼着一层光晕,再也没有人如宣传手册上所说,来“回归过往岁月,追寻新奇体验”,来点上一份爱尔兰式炖肉,嚼啊嚼啊,嚼着噶伦堡骨瘦如柴的山羊。
  宾馆都关门了。
  没有煤气,也没有煤油。人们又回到用柴火烧火做饭的年代。
  没有水。
  “把桶丢在花园里接雨水,”罗拉对诺妮说,“我们最好别冲马桶了。加点阳光保鲜芳香剂盖住味道。反正只是小便。”
  电也断了,因为设路障逮捕了一些人,他们放火把供电局烧了以示抗议。
  电冰箱战栗了一下终于沉寂,两姐妹没办法只能赶紧烹煮所有易腐烂的食品。这天柯桑放假。
  外面下着雨,马上就到宵禁时间了。一群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的男孩在找住处,路过她们家闻到一阵浓烈的煮羊肉的味道,他们顺着气味从厨房窗户爬了进来。
  “阿姨,你们前门怎么锁上了?”
  前后门都上了巨大的锁加强防范,这些锁原本锁在装贵重物品的铁皮箱子上。就在他们头上的阁楼里,一些值钱的东西就这么毫无保护地放着:家传的普加祭拜银器,这还是她们成为无神论者之前的东西;邦德大街上买来的小茶杯,配有铲状的小勺,她们曾用它盛起法瑞克斯牌婴儿食品,塞进张开如虹鳉的嘴中;一架德国产的望远镜;曾祖母的珍珠鼻环;六十年代的蝙蝠形状的眼镜;用来吃骨髓的镀银细长调羹(她们一家都爱吃骨髓);缎质餐巾,上面缝了一个口袋可以装进三角形的黄瓜三明治——“出门野餐前记得在布上洒点水……”零零碎碎的收藏,既有西方的浪漫,又有东方的奢华,超然于民族间年久腐臭的龃龉,尊贵依旧。
  “你们想干吗?”罗拉问那些男孩,脸上的表情分明表示自己藏着什么好东西。
  “我们在卖日历,阿姨,还有这次革命用的磁带。”
  “什么日历?什么磁带?”
  他们身穿叛军的迷彩服,强行闯入民居,说话却极有礼貌,让人惶恐不安。
  磁带录的是那篇最受欢迎的演讲——用提斯塔母亲河的河水清洗沾血的反曲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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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2)
罗拉都快昏厥了。“什么也别给他们。”罗拉压低嗓门用英文说,估摸着他们听不懂,“你一给他们东西,他们就会不停地来。”
  可他们能听懂。他们听得懂英语,她却听不懂他们的尼泊尔语。
  “任何对廓尔喀的捐助都是好的。”
  “对你们好,对我们可没什么好。”
  “嘘——”诺妮说,“别冲动,”她喘着气说。
  “我们会给你一张收据。”男孩说着,眼睛却瞅着台子上的食物——伊塞克斯农场香肠;萨拉米腊肠,上面冻着的荆豆正在融化。
  “什么都不要。”罗拉说。
  “嘘——”诺妮又说,“那就给我们一份日历吧。”
  “就一份,阿姨?”
  “好吧,两份。”
  “可我们急需钱……”
  她们买了三份日历和两盒磁带。男孩们还是不走。
  “我们可以睡在地板上吗?警察不会来这里搜查的。”
  “不行。”罗拉说。
  “好吧,请小点声,别惹麻烦。”诺妮说。
  男孩们睡觉前吃光了所有的食物。
  离开的时候,他们拿走了大米、肥皂、油和五大罐酸辣酱,这是每年用花园里摘的番茄做的。他们走下台阶,留意到他们在黑暗中抵达时未曾看清的景象——美丽的草坪在庄园外延展,依山势层层跌落。有足够的地方搭建起一排棚屋。头顶上,电死的蝙蝠像一片片皮革悬吊在穿行于大树间的电线上,晃晃荡荡,形状狰狞,可见和平时期供电极其充足。市场离这里很近;前面正对一条完好的柏油马路;他们二十分钟就可以走到商店和学校,而不是两小时、三小时……
  不到一个月后,一天清晨,姐妹俩醒来发现,一夜之间,一座棚屋像蘑菇似的从蒙那米菜地下面一块新开的洼地上冒了出来。她们惊骇地看着,两个男孩镇定自若地在她们的庄园里砍倒一杆竹子,并在她们眼皮底下开始削砍竹子的多余枝叶,削成一根笔直的鼓槌状的长竹竿,晃悠悠的,上面还有刚才又拉又拽留下的斑斑手印,一个弹性与执拗的矛盾体,长到足以横越一个不算小的房子。
  她们冲出来嚷道:“这是我们家的地!”
  “这不是你家的地。是大家的。”他们反驳道,直接而粗鲁地撂下这句话。
  “这是我们的土地。”
  “是闲置土地。”
  “我们叫警察了。”
  他们耸了耸肩,回过身接着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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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1)
罗拉去拜访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噶伦堡分部不可一世的头目普拉德汉,投诉他的部下在蒙那米庄园里非法建造棚屋。
  普拉德汉说:“可我要给部下提供住宿呀。”他看上去像一只土匪模样的泰迪玩具熊,留着一把大胡子,头上裹着丝质花头巾,戴着金耳环。罗拉对他所知甚少,只知道报纸上称他为“噶伦堡的独立分子”,他性情暴躁,难以捉摸,是个造反派,叛徒,绝不是个谈判对象。他管理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分部,如同国王治理自己的国家,强盗指挥着匪帮。人们都说他比大吉岭分部头目吉森野蛮得多,也狂暴得多。吉森在政治上更优秀,他的部下现在已占据了金卡那俱乐部。最后一期越过路障运抵的《印度快报》上刊登了吉森的履历:“出生于曼居茶庄;在辛布里茶庄受教育;曾参加第八廓尔喀步枪队,在那加兰邦打过仗;戏剧演员;著有散文和诗歌(五十二本书——可能吗?);最轻量级拳击手;工会成员。”
  普拉德汉身后站着一位士兵,手持木柄步枪,枪口对着房间。他盯着罗拉的眼睛,像巴德胡的兄弟拿着巴德胡的枪。
  罗拉穿着寡妇莎丽,丈夫乔伊迪普死后她也曾穿着这件莎丽去配备电力焚化炉的火葬场。“我的土地,靠路边。”她用断断续续的英文喃喃说道,似乎在佯装她英文说得不好,其实是尽量掩饰她从未学过尼泊尔语。
  “先生,有人侵犯我的领地。”
  “领地的名称?”
  “蒙那米。”
  “这是什么名字啊?”
  “法文名字。”
  “我们不是住在法国吧。是吗?你说说,为什么我不讲法语呢?”
  他急于把她打发走,她带来的测量平面图和标有土地面积的产权资料,他看都不看就推到一边。
  “我的部下得有地方住。”普拉德汉说。
  “可是我们的土地……”
  “沿公路到一定的范围,都是政府的土地,我们征用了。”
  那些一夜之间涌现的棚屋里陆续住进了男人、女人、孩子、猪、羊、狗、鸡、猫和牛。罗拉可以预见到,不出一年,这些房子就不再是泥巴和竹子搭建的窝棚了,而是结结实实的水泥和砖瓦。
  “可这是我们的地……”
  “这地你们用吗?”
  “种蔬菜。”
  “你们可以种在别处嘛。种在房子边上。”
  “山已经掏得半空了,土地不牢固,会山崩的。”她咕哝着说道。“崩塌的泥石落到公路上,对你们的人很危险……”她吓得浑身发抖,如一根须毛,不过她坚持对自己说这都是气的。
  “山崩?他们又不是建像你家那样的大房子,阿姨,只不过是竹子搭的小茅屋。其实你的房子倒有可能引发山崩。太重了,不是吗?太大了?墙有好几英尺厚吧?石头、水泥造的?你很有钱?花园——洋房——佣人!”
  说到这里他笑了起来。
  “其实,”他说,“你也知道,”他伸手比画道,“我是噶伦堡的大君。大君就该有许多妃子。”他冲厨房摆了下头,那里不断有声音透过挂着帘子的门传出来。“我已经有四个了,可你呢,”他的脑袋可笑地歪在一边,上下打量着罗拉,翘起椅子,向后倾斜,脸上现出恶作剧式的忸怩神情,“亲爱的阿姨,你愿意做第五个吗?”
  屋子里的人大笑起来,“哈哈哈!”以表示对他的忠心。他一向明白要骗取权势,可以先伪装你已具备了这权势,接下来就等着它自己膨胀,从而名副其实……罗拉这辈子很少被人这么笑话过,在城里这个她本不该来的地方,她沦为笑柄,被人厌憎。
  “你也清楚,你这把年纪是不会给我生儿子了,所以我得要一大笔嫁妆。你也没什么好看的了,上面没有”——他拍了拍自己卡其布衬衫的前胸——“下面也没有”——他拍拍自己扭向椅子一边的臀部——
  “我还两样都有呢,比你强!”
第三十八章(2)
她走出屋子,仍能听见众人的笑声。
  她的双脚怎么还能走路?她一辈子都得感谢它们。
  “哦,傻瓜。”她下了台阶,听见有人说了一句。
  那些女人从厨房窗户里笑话她。“看看她的表情!”其中一个说。
  她们都是些美丽的女孩子,丝缎般的头发挽成环形发髻,鼻子可爱地皱皱着,戴着鼻环……
  罗拉从蒙那米大门的格子架下走过,心想,蒙那米似乎是一只象征蓝白色和平的超自然的和平鸽,嘴中衔着玫瑰花环。
  诺妮一直在等姐姐回来。“发生什么事了?他们怎么说?你见到他了吗?”诺妮问道。
  可是罗拉根本没法和她说话。
  罗拉一头钻进卫生间,坐在放下的马桶盖上浑身发抖。
  失落 第三十九章
  赛伊和基恩的第一次触摸最为美妙绝伦,那么温柔,缠绵不绝;他们那样抚摸着对方,仿佛知道两人终会分离,赛伊一直无法忘怀。
  她仍记得在大吉岭基恩警告她不得靠近时凶狠的眼神。
  自那次拒绝与她相认后,基恩最后一次来到卓奥友。他坐在桌边,好像被铁链铐着似的。
  就在几个月前,他还热情地追求她,现在却表现得仿佛是她追着他,并将他诱捕,他可怜巴巴的,尾巴夹在两腿中间,被关进了笼子。
  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她想,她不能相信自己竟爱上如此卑劣的人。她的亲吻并未将他变成王子;他只是变成一只可恶的青蛙。
  “你算什么男人?”她说,“你就是这样做事的吗?”
  “我犯糊涂了。”他终于很不情愿地说,“我只是普通人,总有软弱的时候。对不起。”
  一句“对不起”释放出愤怒的恶魔。“你是普通人,你会软弱,可都以什么人为代价呀!你不会有什么出息的,我的朋友!”赛伊吼道,“你以为这么说说就算了,那么杀人犯也可以这么说,你觉得他就能脱身,在春天里蹦蹦跳跳了?”
  他立刻火了起来,只要他们一吵架他就着恼,她算老几,敢来教训他?“廓尔喀人的廓尔喀王国!我们是解放军!”他是殉道者,一个男人;而且是有理想有原则的男人。
  “我才不要听你这些。”他跳了起来,怒气冲冲抬腿就走,而她正要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赛伊大声哭了出来,这太不公平了。
  幸亏赛伊的运气不错,还不至于颜面扫地。家常感冒成了她的救星,在紧要关头英勇地让她陷于家常的悲痛,让人看不出她不断流泪和喉咙痛的真正原因,混淆了病毒感冒的症状和她从美妙爱情的绳索中滑落的耻辱。打着感冒的幌子,她用一层层男士手帕盖住脸。“感冒!”咳咳!一分感冒,九分伤痛。罗拉和诺妮给她准备了朗姆酒加蜂蜜、柠檬和热水调制的香甜热酒。
  “赛伊,你看起来糟透了,糟透了。”
  她的眼睛红肿刺痛,不停地流泪。重量压迫着她,好像盖世太保的一只皮靴踩在头上。
  回到卓奥友,厨子在放药的抽屉里翻找着感冒药片和维克斯伤风膏。他找出一条丝绸围巾让赛伊护住喉咙。伤风膏的桉树油成分如北极的寒风袭来,赛伊在冷与热的交替刺激下仍感到那份强烈的守候,一种持久的咬啮人心的偏执,人要是不吃不喝也能活着该多好。这种感觉在心中自我滋养,自我壮大,让她发疯。
  她对基恩的爱是否只是一种习惯?她怎么可以这样深切地想念一个人?
  她越来越想念,越来越想念,越来越想念。
  她振作起精神,在心里对自己说:“噢,你太不像话了,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思念的紧迫依然无法松弛。
  她提醒自己,忘却与放弃是优雅的,反之就很孩子气……每个人都必须接受人生的失落与不完美。
  一天早晨,她的感冒开始好转,她明白自己的借口已经站不住脚。宵禁取消了,赛伊为了挽回尊严,开始了她有损尊严的行动——去寻找基恩。
第四十章(1)
他不在市场,也不在瑞滋和丁丁·多吉的音像店,那里的李小龙和成龙的电影录像带每天很快就租光了,因为看得次数太多而破旧不堪。
  一个女人抱着孩子打旁边经过。女人身上一股泥土和油烟的味道,孩子则是浓浓的香甜味,像煮玉米。
  “请问基恩住在哪里?”赛伊问道。
  她指了指前面的一座房子;就在那里,赛伊怔住了。
  那是一个外表涂了黏土刮平的小方块;墙体一定是用掺了太多沙子的劣质水泥建的,上面麻麻点点的,还不停掉沙粒,像一个扎了好多眼的袋子在漏沙。
  房子的角落悬挂着一团电线,缠绕着如乌鸦的巢窠,电线四处延伸,将墙面割裂开来,伸进如监狱一般装着细铁栅栏的窗户里。她闻到一股阴沟的味道,显然下水道没有加盖,管道系统很不完善,每天都会产生新的淤堵。下水道从房屋里引出,在由粗糙的石块拼缀而成的地表下流淌,污水排放到宅院外面,院子围了一圈带刺铁丝网,网下飞奔来一群慌里慌张的母鸡,一只好色的公鸡在后面穷追不舍。
  房子的顶层尚未完工,估计因为没钱停在那里,等筹足了钱再接着造,因年久失修已开始塌毁,没有墙也没有屋顶,只剩几根柱子让人依稀可辨计划中的格局,柱顶有铁扦裸露在外面。为了防止铁扦生锈,上面还倒扣了些苏打水瓶子,可这些瓶子都是亮橙色的,看上去和生锈也差不多。
  尽管如此,这依旧是别人珍爱的家。游廊边种了一圈万寿菊和鱼尾菊;前门微开,透过缩拢的薄木板缝隙,她可以看到一只镀金的挂钟和贴在开裂的墙壁上的招贴画,画上是一个戴着童帽的金发小孩,正是罗拉和诺妮一向无情嘲讽的东西。
  当然这样的房子很普通,随处可见,尤其是对那些挣扎着勉强够到中产阶级边缘的人——只是边缘,仅此而已,拼命地抓住——随时都会滑脱,房子逐渐破败,并非演变为观光客热衷拍照的诗意的贫穷,而是跌入真正悲惨的泥淖——现代性正展现出它最恶意的一面:今天还簇新闪亮,明天就成废墟。
  这房子完全和基恩的谈吐不相称,还有他的英文、他的外表、衣着和教育,也配不上他的未来。家里一切的一切都投到了他身上,十个人过着这样的生活才能培育出一个头发梳得齐整、教养良好的男孩,这是他们在世上最大的赌注。姐妹的婚事、弟弟的学业、祖母的牙齿——这些都得等着、压制着,直到他离开,去奋斗,寄东西回来。
  赛伊为他感到羞耻。他一定希冀他的沉默会被理解为尊严,难怪他一直疏远她,难怪他从来不提自己的父亲。这座房子里的困境和重压——他怎么可能向外人道出?她厌憎自己,在毫不知情或认可的情形下,怎么和这事扯上关系了呢?
  她站在那里,瞪视着一群小鸡,不知道该怎么办。
  小鸡,小鸡,小鸡,补贴着微薄的家用。她从未如此真切地看着这些禽类;多么古怪的一群,在眼前上演着强奸和暴力,母鸡尖叫着扑扇着翅膀,极力想逃脱公鸡的强暴,却招来一顿拍打和猛啄。
  几分钟过去了。她是该离开还是留下?
  大门推开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走了出来,手里捧着口砂锅到屋外的水龙头下用泥沙擦洗。
  “基恩住这儿吗?”赛伊冲口而出问道。
  女孩脸上掠过一丝猜疑的阴影。她的眼中有种洞悉别人心怀不轨的表情,却又老成地不动声色,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实在太不相称了。
  “他是我的数学老师。”
  她看赛伊的神情好像赛伊这样的人只会带来麻烦,她放下砂锅走回屋里,公鸡飞奔过来啄食锅底的谷粒,干脆就爬到里面去了,母鸡这下可以稍微喘口气了。
  这时,基恩出来了,看到赛伊脸上还没来得及掩藏的嫌恶表情,立刻恼火起来。她居然胆敢来找他,滥用她的怜悯!他原本对这么长时间的冷漠感到内疚,打算回去看她,可现在发现自己是对的。公鸡爬出砂锅,昂首阔步地四处巡查,它是这里唯一了不起的,头戴王冠,靴装踢马刺,高声啼叫,像一个殖民者。

第四十章(2)
“你想干吗?”
  她看得出他的眼神和嘴形时刻随着心绪而变化,一想到是他抛弃了她,而她并没有背叛,不禁怒火中烧。
  卑鄙的伪君子。
  装得很像样,过的却是另一种生活。彻头彻尾的谎言。
  远处,她看到一个四根竹竿搭起的厕所,顶上盖着片破旧的麻袋布,呈摇摇欲坠之势。
  没准他原本想混进卓奥友;只要他出对了牌,也许他一大家子都能搬进去,享用一下那宽敞的卫生间,每一间都和他家房子差不多大。卓奥友也许在衰败,可毕竟曾经辉煌过;就算没有未来,至少有恢弘的过去,那就足够了——黑色蕾丝花边一样的大门,雄伟的石柱上铭刻着庄园的名字,柱子顶部长满一簇簇青苔,仿佛连续剧《天生庄园主》里的场景。
  他妹妹好奇地盯着他俩看。
  “你想干吗?”基恩用冰冷的声音重复道。
  她本想来呼他一声莫莫——饱满可人的一团羊肉馅,面皮捏出涟漪的纹路;她本想坐到他的大腿上,撒娇地质问为什么不能原谅她,像上回圣诞节吵架的时候一样,可现在她绝不想表露一点软弱,好让他得意。
  她说是为卜提神父来的。
  “看看你们这帮人都干了些什么!”她对基恩责难道。
  “我做了什么?我做的事和卜提神父有什么关系?”
  “每一件事!”
  “好吧,如果需要这样的代价,那就这么着吧。难道尼泊尔人活该再悲惨地等上两百年,好让警察找不到借口把卜提神父赶出去?”他从大门里出来,陪她往外走。
  “对,”赛伊说,“你走,也好过卜提神父走。自以为了不起……其实呢?你什么都不是!他为山这边的人做的事要比你多得多。”
  基恩是真的生气了。
  “他们把他赶走是再好不过了,”他说,“谁稀罕瑞士人来这里?千百年来我们何曾自己生产过牛奶?”
  “那你们干吗不生产呢?为什么不产奶酪呢?”
  “我们可是在印度,谢谢!我们可不要吃什么奶酪,我们更不需要什么巧克力味的雪茄!”
  “噢,又是这一套!”她恨不能掐住他,抠出他的眼睛,踢得他遍体淤紫。她渴望鲜血——那咸腥、黑色的味道。“文明很重要。”她说。
  “那可不是什么文明,你这个白痴!学校和医院,这才是文明。”
  你这个白痴——他胆敢!
  “那你可得定个标准,不然什么都变得和你,还有你家一个层次了。”
  话一出口她自己都吃了一惊,可是在这一刻,只要是和基恩对立的,她就坚决支持。
  “哦,瑞士的奢侈品才是标准,巧克力和手表是标准……没错,这会安慰你愧疚的良心,愚蠢的小姑娘,希望没人会去烧了你的房子,就因为你是个白痴。”
  他又叫她白痴——
  “你要真这么想,当初干吗不抵制奶酪,还吃得津津有味?现在说它不好了?伪君子!能有奶酪吃还是不错的,不是吗?奶酪吐司面包?你吃了有上百片了吧。更别提巧克力雪茄了……贪吃得像头大肥猪。还有吐司加金枪鱼、花生酱饼干!”
  他们的谈话越来越不成样子,基恩的幽默感渐渐又回来了,他咯咯笑了起来,眼神逐渐柔和,她能看见他脸上的表情也温柔了许多。他们又重回以往的亲密,拾起那些共通之处,回到暧昧的灰色地带。只是两个凡人处在普普通通的煮熟鸡蛋式的混沌状态,不顾姿态高雅,也没什么天启神示,有的只是自相矛盾、随随便便的原则,争论着一些自己半信半疑或根本不信的东西,享受舒适又向往严厉的苦修,有时较真,有时又装腔作势,向往家庭的安逸,又渴望能永远弃之而去。奶酪和巧克力,他们是要的,可同时又想把这些可恶的洋货一股脑踢出去。狂野而勇敢的爱让他们骑着脚踏车腾入空中,可还要有平和而家常的大米和木豆式的爱,爱的惊喜包裹在熟悉而稳固的安全之中,那种安全感就好像娶了父亲好朋友的女儿,或听人唠叨着土豆和洋葱的价钱。历史或机遇带给他们种种矛盾,他们渴望并继承了每一种矛盾,当然,他们也同样渴望一种没有矛盾的纯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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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3)
赛伊也笑了笑。
  “莫莫?”她换成恳求的语气说道。
  眨眼的工夫他又变回去了,一脸怒气冲冲的样子。他可不想让这场谈话以笑声结束。那些幼稚的昵称,她眼中的柔情——这一切都激起他的怒火。她想让他道歉,这样好束缚他,拖住他,让他窒息,沉溺在缠缠绵绵、唧唧哝哝、多愁善感的婴儿式的甜蜜蜜中……啊——呸……
  他要成为一个男人,高大挺拔而粗野。意志坚定,一副冷冰冰、拒人以千里的姿态,而不是这种琐琐碎碎、婆婆妈妈的样子,像只虫在蜜糖里蠕动……
  她为他打开一道通往另一个世界的缝隙,让他有足够的空间来施展拳脚;他处处和她作对,从而彻底了解自己生命中一直感觉到的矛盾冲突,只不过自己总是心软如棉,不够强悍。将她推向一边的同时,他获得一种能量,一个清晰的目标。他才不会柔情蜜意地去讨好她呢。
  仿佛看穿了他的想法,赛伊说:“你恨我!你恨我,却不是因为我的缘故,你有更重要的理由。这不公平。”
  “什么才公平?什么是公平?你了解这个世界吗?你费过心看一眼这世界吗?正义是怎样实施的,或者应该说怎样得不到实施的,你知道吗?你已经不是婴儿了……”
  “你就算是成年人啦!都不敢来拿学费,你也知道自己有多差劲吧,可惜你是个懦夫,根本不敢承认!你恐怕是坐在那里等妈妈替你安排婚事吧。来自下层家庭,没什么文化,适合包办婚姻……他们给你找个白痴做老婆,你一辈子就开心了。干吗不承认呢,基恩??”
  懦夫!她居然敢这么说!谁会娶她!
  “我坐在你家的游廊上就算勇敢了?我可不能一辈子都在那儿吃奶酪吐司面包!”
  “我又没叫你去。是你自己愿意的,你要是那么想,就付钱给我们啊。”她找到新的攻击点,立刻抓住不放,尽管这从嘴里爬出来的恶虫让她害怕,可她仿佛已站在舞台上不得不演下去,那角色比她自己要强大得多。
  “白吃白喝,典型你们这种人,要了再拿,然后还冲人家给的东西吐口水。就因为这样你才会一事无成——”
  “因为你不配!你要是不屑一顾干吗吃呢?”
  “不是我不屑一顾,和我根本没关系,你这个白痴——”
  “不许叫我白痴!你一直不停地说,白痴白痴——”
  她跳起来伸手抓向他,这还是几分钟前跟鸡学的招式,她的指甲在他胳膊上划出几道血痕——“是你告诉他们枪的事,是不是?”她突然喊了起来,“你让他们到卓奥友来的?是你,对不对?对不对?”
  这些话冲口而出,之前她想都没想过。一时之间,她的愤怒,基恩的避而不见,在大吉岭他对自己的冷漠——所有的一切涌上心头。
  他的眼中掠过一丝愧疚,不易察觉,一闪而过,很快又回来了。像一条被捉住的鱼,扭动着,跳跃着,挣扎着要逃脱。“你疯了!”
  “我看见了!”赛伊冷不防跳起来,扑上去,想让它无处可逃。还没等她过来,基恩一把抓住她,猛地推向旁边的马樱丹矮树丛,拿起根棍子一顿乱打。
  她脚步缓慢地往家走,人恹恹的。雾气重了,黄昏中烟和水汽弥漫着。一路上,茅屋里飘出阵阵烧土豆的味道,这气味一定安慰了全世界无数的灵魂,此时却不能给她以慰藉。注视着这景象,她先前所感到的怜悯已荡然无存;农民也能享有爱与幸福,而她却没有……
  回到家,她看见游廊上有两个人正在同厨子和法官谈话。
  女人恳求道:“我们穷人能去找谁呢?像我们这样的人只能受苦啊。所有的暴徒都出动了,警察却和他们狼狈为奸。”
  “你是谁啊?”
  来求情的是上次警察因抢枪一事抓起来审讯的那个酒鬼的老婆,警察在他身上试验各种严刑拷打的新方法。卓奥友的人已经忘记有这么个人了,可是他的老婆寻到了这条线索,和自己的公公一道从芮里河对岸的村子走了半天的路,来见法官。
第四十章(4)
“我们该怎么办啊?”她乞求道。“我们都不是尼泊尔人,我们只是雷布查人……他是冤枉的,警察已经把他搞瞎了。他根本不认识您,他通常都待在市场里,每个人都知道的啊。”她抽泣着,向公公望去,让他帮帮腔。
  一个女人来哭哭啼啼地诉求又有什么用呢?
  可是她的公公实在怕极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呆呆地站在那儿;脸上除了皱纹看不出任何表情。他的儿子在不喝酒的时候,主要在这一片干筑路的活,把提斯塔河河床上的石头搬到承包商的卡车上,再从卡车上卸到建筑工地,清理因没完没了的山崩而滚落在道路上的泥石。他的儿媳也在公路上干活,可自从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阻断所有道路之后,就没什么活可干了。
  “干吗来找我?去找警察啊。是他们把你丈夫逮起来的,不是我。跟我没关系,”法官说,心里提防着,口中滔滔不绝,“你们最好离开这里。”
  厨子望着这一男一女,叹了口气。
  他们看着赛伊。女人道:“姐姐……”眼中充满绝望,让人不忍直视。
  赛伊别过头,对自己说她根本不在乎。
  她没心情做善事。如果神恩宠于她,也许她会发发慈悲,可现在,没门!要是他们向她乞怜,她就让他们好看,她要将恶魔释放到这世上,长得跟他们一样,恶之神的邪恶徒弟……
  他们又耗了些时候才走,出去坐在了大门口,厨子只得像赶牛似的把他们赶走。有好一会儿,他们蹲坐在那里,一动不动,面无表情地盯着远方,似乎已耗尽了希望和能量。
  他们看着法官带玛特散步,给她喂食。被人这么盯着,法官既恼火又尴尬。他们怎么不走呢!
  他对厨子说:“叫他们走人,不然我叫警察了。”
  厨子对着门外唤道:“去,去,去,去!”可他们只是往山上退了退,又在一片灌木后面蹲了下来,仍旧一脸呆滞的表情。

第四十一章(1)
曼哈顿的上空塞满了东西,凌乱不堪,树枝、鸽子和如海浪翻卷的云彩,一层诡异的黄晕笼罩在云上。风很大,河畔公园里樱桃树上的粉色小果子嗖嗖地飞入到这团混乱中去。
  比居给噶伦堡打完电话后,盘踞在胸口的不安恣意生长,胸中已装不下,大到可以将他吞噬。
  第二天,他又试着打电话过去,可线路已中断了。
  比居回到甘地咖啡馆,心底空落落的。一年又一年,他的生活毫无进展;生命的空间里应该有家人和朋友,这里只有他和无边的空气。然而他的另一部分却在膨胀:自觉和自怜——哦,真是没完没了。笨拙地生活在美国,他是一个巨型的侏儒,如一份超大分量的食物,展示着渺小……他是否应该返回一种自我不再那么重要的生活?他可以放弃对自己命运的掌控,这种控制力显然被高估了,也许他可以从中摆脱出来,他甚至可能感觉不到自我,这对他已是最大的奢侈。
  如果他继续留在这里呢?那会怎样?他会像哈利什—哈利那样为自己套上一个虚假的外壳,然后以这个外壳为线索再反过来了解自己?生命对于他已不再是生命,而死亡……对于他又有什么意义?和死亡根本没关系。
  甘地咖啡馆所在街区新开了一家香格里拉旅行社,店主卡卡尔先生每天中午都来点一份“非素食”特色套餐:咖喱羊肉、木豆、蔬菜肉饭和香甜牛奶稀饭。
  比居给他上菜,他招呼道:“啊,比居,又不用吃我太太做的饭了,你真是救了我的命啊。我们把她做的菜倒到马桶里去!”
  “干吗不送给那个脏兮兮的流浪汉吃呢。”比居想帮帮那个无家可归的人,可同时又不忘羞辱他一下。
  卡卡尔先生道:“哦,不行。我太太可是个母狗加巫婆。她会出其不意地来到这条街上,然后看见他在吃,这种巧合是常有的事,那样你可就完蛋了。”
  过了一会,他又道:“你真的想回去?”他瞪大了眼睛警告道:“你大错特错了。我在这个国家三十年了,没什么烦恼,当然除了我的母狗加巫婆太太,我从没回去过。你就看看这抽水马桶吧,”他向后指了指,马桶正汩汩作响,“他们应该把马桶绘在国旗上,像我们的国旗上就有手纺车的图案——这个国家设施一流!”
  他接着说道:“回去?你不是疯了吧——所有的亲戚都来要钱!连不认识的人也来要钱——他们只是来试试,没准你拉屎能拉出美元来。我告诉你,我的朋友,他们会要你的命;不是他们,就是强盗;不是强盗,就是什么病;不是什么病,就是炎热;不是炎热,那些疯狂的锡克人也会在你还没到的时候把你的飞机打下来。”
  比居在国外期间,锡克教徒以祖国的名义刺杀了英迪拉·甘地;拉吉夫·甘地接管政权——
  “只是时间问题。也会有人刺杀他的。”卡卡尔先生说。
  比居道:“我必须走。我的父亲……”
  “啊,心肠软,这样你会一事无成。我的父亲只要他还活着,总是对我说,‘很好,就留在那儿,不要再回到这个垃圾地方。’”
  卡卡尔先生用末端装饰着一架飞机的圆珠笔从健怡可乐里往外捞冰块,然后用牙咬住。
  尽管如此,他还是卖给比居一张海湾航空公司的机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阿布扎比—迪拜—巴林—卡拉奇—德里—加尔各答。这是最便宜的机票。就像空中的公共汽车。
  “别说我没警告过你。”
  他接着更加关切地说:“你要知道,美国迟早会把整个世界买下来。回去你将发现企业都是他们的。总有一天,不论在这里还是那里,你都是为美国公司干活。想想你的孩子。如果你留在这里,你儿子能赚十万美元,在印度为同一家公司工作只能挣一千美元。到时你怎么把孩子送到最好的国际学校念书?你犯了个大错误。还是一个世界,我的朋友,一边你只能成为仆人,另一边却被奉为国王。你想让儿子在这边还是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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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2)
他晃动着笔说:“呵,比居,你只要一回去,就开始想怎么离开那个鬼地方。”
  比居去了皇后区的杰克逊高地,在一家像飞机修理厂的商店里买了这些东西:电视机和录像机、照相机、太阳镜、上面写着“nyc(纽约城)”或“yankees(美国佬)”或“我爱啤酒冰冻女人火辣”字样的棒球帽、显示双时区的数字钟和带收音机的卡式录音机、防水手表、计算器、电动剃须刀、吐司面包烤炉、一件冬大衣、尼龙套头衫、棉加聚酯混纺衬衫、一床聚亚安酯棉被、雨衣、折叠雨伞、磨砂皮鞋、皮夹子、一台日本产的热水器、一套锋利的刀具、热水瓶、费索登牌假牙黏着剂、藏红花、腰果和葡萄干、须后水、印有“我爱纽约”和“生于美国”字样的t恤衫,字上镶缀着亮片片,还买了威士忌,犹豫片刻之后,又买了一瓶名叫风之韵的香水……能送给谁呢?他还不知道未来的她长什么样。
第四十二章
等基恩回来,全家人都知道了刚才发生的事情,而且还经他妹妹添油加醋了一番。关于枪的那部分谈话产生了惊人的效果,居然将他祖母从昏迷中唤醒(实际上,战争的火药味正给山坡一带的老年人带来新的生命力),她手里拿着卷成筒状的报纸一步一步挪过来。基恩看着她心想她要干吗,只见她走到基恩跟前,猛地用报纸敲打他的头。“管好你自己!到处乱跑,像个傻瓜,学习也不用心!这么干你知道有什么下场吗?进监狱,这就是你的下场!”基恩想跑,她照他的屁股一阵拍打。“少惹麻烦,知道吗,”又是一通猛击,“你哭都来不及。”
  “也许他什么也没干。”他母亲说。
  “那为什么那个女孩会过来?无缘无故的?”祖母道,转而又对基恩吼道,“离这些人远点!看你惹的什么麻烦……我们是穷人……他们能随意摆布我们……你爸不在就造反了,你妈太软弱,根本管不了你。”她狠狠地瞪了儿媳一眼,这么好的借口她可不愿放过。随后基恩被锁在了屋里。
  那天,他的朋友们过来找他,听到吉普车的声音,祖母趔趄着走出门,混浊的双眼左右张望。
  “跟他们说我病了。别坏了我的名声!”基恩叫道,他少年的自我又回来了。
  祖母道:“他病了,很严重。不能见你们。”
  “什么病啊?”
  “他老要去厕所,拉稀。”她说。基恩在屋里发出一声呻吟。“吃了什么变质的东西。他现在像个开着的水龙头。”
  “每家都必须派个代表参加我们的游行。”
  他们说的是明天从麦拉场院出发的大游行。
  “明天我们将烧毁《印度—尼泊尔条约》。”
  “你们不会想让他在游行的时候拉稀吧。”
  他们开车离去,在整个山坡一带挨家挨户宣读布告,要求每家派代表参加明天的示威游行,许多人称病,消化问题、心脏毛病、脚踝扭了、背疼等等,五花八门,有的人还出示了诊断证明:“查特吉先生为高血压病人,不能受刺激,不能紧张焦虑。”
  可他们还是不能幸免。“那就派其他人吧。家里不会每个人都病了吧?”
  重大决定的压力解除了,基恩挣扎反抗了一会之后,内心重又回归恬静平和。尽管表面上很沮丧,他心中其实如释重负,仿佛得到了缓刑令,又退回到童年。他还年轻,尚未闯下无可弥补的大祸。外面的世界自是滚滚向前,等安全了,他再去看望赛伊,甜言蜜语一番,他们还可以做朋友。他不是坏人,不想打仗。问题是他想参与到更大的事件中去,成为政治和历史的一部分。相对而言,快乐只占据一片小小的空间,当然没什么可夸耀的;很少有人能站起来大声说:“我是个懦夫!”然而他的怯懦也许就隐藏在极其平凡的生活中,掩饰在谦恭的态度之下。他粗暴地对待赛伊,正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胆怯,现在他又能以尊重祖母为由再次免受别人耻笑。怯懦一旦成为他的生活原则,和其他事情一样,需要一个门面,一套理论。想过得自在并不容易,有时必须要费尽心思将自己的满足伪装起来,谎称根本没这回事。
  可接着,一阵内疚感猛烈袭来:他怎么能把枪的事告诉那些人呢?怎么能这样?他怎么能把赛伊置于这样的危险之中?他身上起了鸡皮疙瘩,浑身发烫。他再也躺不住了,从床上起身,来来回回地在屋里踱步。在这些所作所为之后,他还能像以往一样快乐清白吗?
  赛伊如烈士殉难一般躺在房间里,此时,基恩正第一次思考着转动简单生活之轮的快乐,并厌恶自己对别人造成的伤害,他们俩错过了那场重要的示威游行,冲突的决定性时刻,到时一九五零年签署的《印度—尼泊尔条约》将被焚毁,历史交付于火焰,毁于一旦。
  “一定要派个人去……”厨子对法官说,那些男孩刚来过卓奥友,要求他们派人参加游行。
  “那么,就你去吧。”法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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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1)
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晚上下雨了,厨子祈祷明天不用去游行,可早晨雨停了,还现出了一小块蓝天,经历了整个雨季忧悒的阴霾之后,这片蓝显得那么稚嫩,不像是真的。他的心里空空的,赖在床上不肯起来,企盼乌云再压过来。直到时候不早,再也拖延不得了,他才起床,穿上拖鞋去屋外上厕所。
  他遇见铁匣子府的看门人,他们一起往麦拉场院走去。入口处的大门旁竖立着甘地的雕像以纪念印度独立。雕像下面铭刻着一行印地语文字:“团结友爱奉献。”几千人汇聚在那里,他们有的是噶伦堡本地人,有的从附近村庄和城镇赶来,还有的人来自密里克、帕萨姆班、苏瑞尼山谷、阿卢巴瑞、拉邦山谷、库尔桑和帕绍克、芒蒲提塔公路,还有其他一些周边地区。集合后他们将列队前往警察局,在那里放火烧毁文件。
  “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的组织能力不错哟。”厨子说;在噶伦堡很少见到如此有秩序的活动,他不禁对他们表示赞赏。
  他们站在那里等了几个小时。酷热的阳光劈头照射下来,地上几乎没有阴影,终于,一个人吹了声哨子,命令他们开始行进。
  挥舞着反曲刀,弯弯的刀刃高高举起,反射着日光,他们呼喊:“廓尔喀万岁!廓尔喀国万岁!廓尔喀人的廓尔喀王国!”
  “一个小时应该能结束了。”铁匣子府的看门人满怀希望地说。
  一切皆按计划进行,他们已经饿了,开始盼着吃中饭;可是就在他们到达交叉路口的时候,一件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他们走过邮局,那是厨子等待比居来信的地方,他难过地看到这里已关门,大铁栅门锁着。突然,从邮局后面,无数石块雨点般投掷过来。
  石头砸在屋顶上。人群惊惶地后撤,石块掷得更远,嗖嗖飞来,从地上弹起,不少人受了伤。
  淤伤。鲜血。
  永远都无法查出谁是幕后主使,是谁策划了这险恶的阴谋——
  游行者说是警察雇人干的,刺激游行者扔石头报复,这样警察便可以借机行动。
  警察说,不对,是暴乱分子,他们身上带着石块,无视法律和秩序乱扔乱砸。
  不过,各方都证实,愤怒的人群开始朝手持防护盾和警棍的警察投掷石块。石头击中警察局的屋顶,砸碎了玻璃窗。
  警察拾起石头扔了回去。他们是什么人,敢自我感觉比民众高一等?
  砰!啪砰!空中石头、瓶子和砖块乱飞,尖叫声此起彼伏。人们四处收集石块,冲进一片建筑工地,石块越集越多;警察开始驱散人群;石块雨点般落下;人群、警察,无一幸免;他们扑向对方,举起棍棒一阵乱打,有的拿石头猛击;反曲刀也用上了,一通砍杀——一只手、一张脸、一个鼻子、一只耳朵。
  有谣言说游行队伍中有人带着枪……没人知道是真是假。
  示威群众不停反击,态度强悍,拒绝散开,警察认定他们一定携带有武器。这样坚决的抵抗没有武器作后盾是不可能的。也怪不得他们怀疑。
  警察的疑心越来越重,变得焦躁不堪,终于忍不住开了火。
  游行队伍前面的人迅速散开,向左右两边逃去——
  跟在后面的人已经走过了堪乾电影院,他们后面的人又不断涌上来,推着他们向前,很快遭到枪杀。
  十三名本地男孩丧生于一片匆忙的混乱中。
  人群四散奔逃,其中有强拉来凑数的,有滋事生非的,还有被痛殴的警察。他们从大道向小路散去,跑向邦巴斯迪和提斯塔市场。厨子和铁匣子府的看门人跑散了,两人被人群挤向不同的方向。他撒开腿拼命跑,肺的承受力已达到极限,心脏剧烈地跳动着,耳朵和咽喉因每一次呼吸而痛楚难当。他试图爬上一段陡峭的小径,好直切到瑞金堡路,这时,他的腿不听使唤了,抖得如筛糠一般。他一屁股坐在地上,下面就是市场,两旁的竹竿上白色的经幡飘扬,上面的字迹已模糊,如贝壳表面经长时间海水冲刷留下的斑纹。他身后能看见犯罪调查局的维多利亚风格的塔楼,阴影中矗立着英国殖民时期所建的房屋,噶林卡、塔什町和摩根之家现在都已改为旅馆。一个园丁蹲在摩根之家前面的草坪上,那里依然种着摩根太太从英国带来的植物。他似乎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眼神中没有一丝好奇或忧虑,也没有野心,这种对一切的漠然足以让他安然度过一生。
第四十三章(2)
厨子向下望去,只见火光冲天,人们四处逃散。火焰的热气弥漫,模糊了人群,一切虚幻起来,如海市蜃楼一般,微微泛起波纹,仿佛转眼便随风飘散。远处干城章嘉雪山超然耸立,坚不可摧,千百年来这景象给人类狭小拥堵的心带去自由和快乐。当然,此时此刻厨子却丝毫感觉不到,也许他对这座雪山的感受再也不会和往常一样。惊恐如一头乱咬乱挠的怪物抓扯着他的心,好像那是一道它急于开启的门。
  一切还能恢复到从前吗?市场街道上留下一摊摊血迹,触目的红色和散落的木豆的黄色混杂在一起,这木豆是某人买了打算游行后野餐用的,苍蝇在上面嗡嗡飞着,旁边还丢着不成对的拖鞋、一副踩碎的眼镜,甚至还有一颗牙齿。这更像电影院里正片前面放映的政府安全宣传片,画面上一个男人正骑着自行车去上班,他很穷,却有个爱他的妻子,她给丈夫准备了午饭,用午餐盒装好让他带上;一阵汽车喇叭声传来,自行车铃铛发出最后微弱而致命的一响,画面凌乱模糊,一片死寂,镜头定焦于泼洒的食物,混杂着斑斑血迹。两种颜色并置在一起,那么的刺目,死亡渗入家常生活,平实撞上可怕的意外,暴力取代了善良,这一切总让厨子既想哭又想呕吐。
  此刻厨子就吐了,一边哭着一边踉踉跄跄地往卓奥友走去。路上军队坦克从兵站滚滚驶向市镇,厨子赶忙藏身在灌木丛里。一直以来,他们在内心囤积着仇恨,积极备战以对付外来敌人,没想到他们必须先和自己人作战……

第四十四章(1)
恐怖事件愈演愈烈,时光流转,季节变换,从冬天到繁花盛开的春天,夏天,雨季,又回到冬天。道路全部封闭,每晚都宵禁,噶伦堡沦陷在自己的疯狂中。没人可以离开山坡一带;只要可能人们甚至不走出家门一步,家家房门紧锁,门外设障。
  如果身为尼泊尔人却不愿加入反叛,情况可就大为不妙。铁匣子府的看门人被一顿痛打,他们逼迫他不断喊口号“廓尔喀万岁”,并把他拖到玛哈卡拉庙里,要他发誓对起义效忠。
  如果不是尼泊尔人,情况会更糟。
  如果你是孟加拉人,就算打小和你认识的人在路上见到都不会与你相认。
  连比哈里人、雷布查人和锡金人都不会认你。他们是少数民族中无足轻重的一群,人数少,又没权势,可能落入任何一方的渔网中。就算是他们也站到了孟加拉人的对立面,视其为敌人。
  “这么些年来,”罗拉说,“我一直在街上那个舍润家的店里买鸡蛋,前几天去的时候,他竟然看着我说没有鸡蛋。我说,‘我看到有一篮鸡蛋在那儿,你怎么说没有呢?’他说,‘都给预订了。’”
  罗拉往外走,看到朋友桑都普太太的女儿正进店来,她招呼道:“盼盼!”就在几个月前,罗拉和诺妮还在她家受到客气的款待,她们着意留心另一个地方的另一种生活,吃的是鹌鹑蛋炒竹笋,脚下踩着油腻的西藏地毯。
  “盼盼?”
  盼盼面露尴尬,略带恳求地瞥了她一眼,从她身边匆匆走过。
  “突然之间成敌人了,不是吗?”罗拉道,“人人都背弃你。”
  违法搭建在蒙那米下方岩架上的那排棚屋中,姐妹俩注意到一间小庙飘起了一杆红底描金的旗帜,宣扬一种直至永恒的承诺:无论怎样,任何官方机构——警察、政府、任何人,都不敢质疑土地攫取的合法性,诸神已给予保佑。整个噶伦堡现在到处都是小小的神祠,一个个紧挨在市政禁止搭建的房屋旁边——这些私占土地的人真是天才。他们还私接管线,偷用别人的水电,电话线、水管和电线被搞得一团糟。院里那棵梨树,以前果子结得太多,罗拉和诺妮吃不完都要骂:“炖梨加奶油,该死的每天都是炖梨加奶油!”一夜之间,梨树的树皮全被剥光了。种花椰菜的菜田没有了,大门旁的地方变成了厕所。罗拉和诺妮走过的时候,小孩子排成行冲她们吐口水。她们的女仆柯桑被其中一家的狗咬了,她尖叫道:“看啊,你家狗咬我了,快给我的伤口涂点油和姜黄粉,不然感染了,我会死的。”
  可他们只是大笑。
  女人在路上行色匆匆。男人躲在家里瑟瑟发抖,害怕下一个就轮到自己,因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而饱受折磨,不是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指控他们为警察通风报信,就是警察认定他们是武装分子。那些能开车的也很危险,车只是一个陷阱;车辆要么有许多人盯着,要么被盗走;走路反而会行动更敏捷些,听到危险的动静就躲到丛林中去,涉水走过霍拉山泉,抄小道回家。不过反正用不了多久就没有汽油供应了,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的男孩们抽干了仅剩的汽油,所有的加油站都关闭了。
  一天,赛伊买了一公斤潮湿的面粉和一些土豆回家,看到游廊上有两个人,似乎以前在哪见过,他们向厨子和法官哀求着。
  “求您了,大人……”正是遭警察酷刑的那个醉鬼的老婆和父亲。
  “你们为什么要来这里找麻烦呢?我们不是说过了嘛,警察逮了你丈夫跟我们毫无关系。我们又不是指控他、打他的人……他们当时如果跟我们说一声,我们肯定去澄清不是他干的……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不欠你们呀?”厨子说。可他又把赛伊买的面粉递给他们……法官吼道:“不许给他们东西!”说完又继续回到棋盘上。
  “求您了,大人,”他们双手合拢,低头乞求道,“有谁能帮我们呢?没吃的,我们活不下去啊!我们永远做您的仆人……神会报答您的……神会回报您的……”

第四十四章(2)
可法官丝毫不为所动。
  他们又被赶了出去,坐在大门外。
  “叫他们走开!”他对厨子道。
  “去,去!”厨子赶着他们,心里担心他们可能需要休息一下,因为接下来他们要步行五六个小时,穿过森林回到他们的村子。
  他们挪了挪地方,坐到稍远处,不惹人厌。他们又看到了玛特。她的鼻子紧紧贴在她最爱嗅的地方,全神贯注地嗅着,完全忘记了周围的一切。那女人突然一阵欣喜,对男的说:“把那狗卖了能赚不少钱……”有很长一段时间,玛特在那里一动不动。要不是法官在附近,他们就能过去一把抓住她。
  几天后,卓奥友的人已经忘记了这两个无关紧要的可怜人,可他们又回来了。
  这次他们没往大门口去,而是悄悄躲在霍拉山泉的溪谷里,等待玛特出现。玛特这个气味鉴赏家每天要例行绕庄园一周。对气味的再发现并予以加强是一种不断进步的艺术形式。她找到一处旧日喜爱的地点,气味因年久日深变得更加强烈,体现出她性格的复杂和深邃。她完全沉醉其中,根本没注意到有人正蹑手蹑脚向她走来,猛地一扑!

第四十五章
海湾航空公司的飞机如一辆破旧的公共汽车艰难地从空中驶过,似乎仅勉强可以操控,尽管飞机看上去不尽如人意,大多乘客还是很舒心。噢,真好啊,他们要回家了,尽管腿蜷成一团,头顶到天花板,浑身汗液黏腻,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不过心里很快乐。
  第一站是伦敦希思罗机场,大家从机舱后部鱼贯而出,这出口并未修整以符合全球化的新时代,反而一路溜回了旧日的殖民年代。
  所有的第三世界航班都停靠在这里,经常一家人要等上好几天才能搭乘转接的航班。他们蹲在地上,如凝结成一大团的细菌。这里离欧洲和北美乘客来来往往的区域还有一段距离,他们登上快捷坚实的班机,每个座位前有更宽敞的腿部空间和个人电视,他们呼啸飞去只为参加一次会议,那架势让人很难想象他们也是会拉屎——撒尿、流血——哭泣的人类。丝绸、开司米羊绒、漂白的牙齿、百忧解抗郁剂、笔记本电脑,午餐吃一种叫米兰的三明治。
  法兰克福。机上乘客在一个相似的隔离区度过了一个晚上,一千个灵魂舒展着身体,这里看上去像太平间,甚至他们的脸都蒙着,以遮挡嗡嗡作响的日光灯管的光亮。
  就像一辆公共汽车,纽约—伦敦—法兰克福—阿布扎比—迪拜—巴林—卡拉奇—德里—加尔各答,飞机再次停下,让海湾国家的人登机。他们一路小跑上来——快!快!拉开手提行李拉链,拿出苏格兰威士忌,直接对嘴喝了起来。飞机舷窗结起了绵延的小块冰晶。机舱内温度很高。比居吃光了盘子里的咖喱鸡、菠菜、米饭和草莓冰激凌,漱了漱口,吐在空冰激凌杯里,接着又想叫一份饭。“我们的饭准备得不够。”空姐们说。她们不断被男乘客骚扰,那些男人喝得醉醺醺的,嘴里大叫大嚷,对经过的空姐动手动脚,给她们起外号,乱喊着:“希拉!拉薇娜!卡桑姆!南蒂塔!”
  除了汗味,机舱内现在又添加了浓烈的食物和香烟的气味,大家呼出来的气又在舱内循环,厕所里的臭气越来越重。
  厕所里,比居对着镜中的自己敬礼。这就是他,在回家的路上,对美国总统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他常在岸边游荡的那条河的名字,甚至没听说过那些旅游景点——自由女神像、梅西百货商店、小意大利区、布鲁克林大桥、移民博物馆;没吃过巴尼绿草犹太餐厅的比亚利碎洋葱面包卷、吉米上海餐馆多汁的水饺,去哈林区也从未参观过福音堂。他穿越孤独的海洋返回家乡,此情此景不免令人神伤。现在,他向自己作出承诺,他将忘记这一切,重新开始。他要买一辆出租车。他的存款不多,这些年来一直藏在鞋子里、袜子里、内裤里,可他估摸着也差不多够了。赶集的日子,他驾着车穿梭于山坡的道路上,仪表板上方挂着金箔装裹的神像,喇叭发出欢快的声响——叭叭叭叭!嘀嘀嘀嘀!他要建一座房子,墙体牢固,屋顶不会在雨季里飞走。比居在脑海里一遍又一遍设想着和父亲见面的情景,好像一部电影,想到如此快乐又感人的场面,他不禁抽泣了一下。傍晚时分,他们坐在屋外,喝着米酒,说起他在飞机上听醉酒的人讲的笑话。
第四十六章(1)
赛伊看向窗外,搞不清怎么这么吵。
  法官唤着:“玛特!玛特!”正是每天吃炖肉的时间,厨子已煮好了南瓜加黄豆营养块和一块玛琪牌汤料。她这种吃法让法官很担心,她已经吃掉了最后剩的一点肉;法官早已不许自己和赛伊碰肉了,当然厨子本来就没有吃肉这种豪华享受。家里还有一点花生酱可以给玛特配薄饼吃,还有些奶粉。
  玛特没有应声。
  “玛特,玛特,炖肉……”法官绕花园转了一圈,走出大门,在门前的大路上来回踱步。
  “炖肉,炖肉——”
  “玛特?玛特?玛——特——?”他的声音开始焦躁起来。
  渐入黄昏,薄雾弥漫开来,玛特没有出现。
  他想起那些穿着游击队服装来找枪的男孩。玛特冲他们吠过,男孩们吓得尖叫,像一群小女生,退下台阶,缩在灌木丛后面。其实玛特当时也很害怕;她并不像他们想得那样勇敢。
  “玛——特——玛特玛特玛特玛特玛特?”
  天黑了,她还是没有出现。
  夜幕降临时分的噶伦堡,他感到特别无助和软弱。你无法对抗无边无际的黑暗,如此强大,没有一丝缝隙。他拿着最大号的手电筒出了门,徒劳地照向丛林;聆听是否有豺狗的声音;他整夜坐在游廊上等候;凝视着对面隐于黑暗的山脉,有醉鬼走过,手中的灯笼掉了,如坠落的流星。等到黎明破晓,他几乎疯了。他冒险去那些小茅屋,问他们是否见过玛特;他又去问了送奶工人和面包师,面包师现在总待在家里,他的铁皮箱子已经被砸扁了,里面装着玛特喜欢吃的脆饼干和牛奶面包干。
  “没,没见过那条母狗。”
  他们居然称她为“母狗”,这让法官很生气,可他压制了怒火,他没准需要这些人的帮助,还不是大吼大叫的时候。
  他去问了水管工、电工,又徒劳地对聋哑裁缝比画了半天,他们曾以毯子做面料给玛特缝制了一件腹部系扣的冬大衣。
  大家面无表情,有的气得大笑。“妈的,白痴……想什么呢?要我们给他找狗?”人们觉得被羞辱了,“现在这种时候!我们都吃不上饭了!”
  他原以为只要自己保持警惕,他的狗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他为这种自以为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他去拜见警察局分局局长,抢枪事件后他曾来过卓奥友,可现在麻烦不断,他已经没有以前的好性子了。他已不再是那个热爱园艺并赞美过法官家的西番莲的人了。
  “亲爱的先生,”他对法官说,“我也爱动物,可是在这种时候……太奢侈了,我们消受不起——”
  他已经不再抽那种特制的樱桃味的烟草了——在这种时候似乎不大好。在国家主权完整受到威胁的时刻,似乎有义务要回到甘地式的苦行中去,每天都是大米——木豆、麦饼——盐巴,没完没了。太可怕了……
  法官坚持道:“您就帮帮忙吧……”局长生气了,猛地挥了挥手。
  “一条狗!法官大人,你自己听听!人民正惨遭杀害。我能做什么?我当然很关心……没准有人会指摘我不够一视同仁,我还是抽出时间啦……可我们现在正处于非常时期。加尔各答和德里那边对这里司法秩序的严重损害很是担心,这才是我们最终要考虑的,不是吗?我们的国家。我们必须忍受一些不便之处,我没必要告诉别人你的事情,这也太……”局长的眼睛死死盯着法官,暗示他后半句没什么好话。
  法官接着去了警察局,内室里传来一个人的尖叫声,法官想这肯定是有意想吓唬他,好索取贿赂。
  他看着面前的警察。他们一脸傲慢地看着他。
  他们在前厅里等着,时机成熟就一起进去最后教训那人一顿,让他一辈子都忘不了。他们开始吃吃笑了起来:“哈,哈,哈!为了他的狗!狗?哈,哈哈哈哈……疯子!”笑到一半又发起火来,“别浪费我们的时间了!”他们道,“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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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2)
法官早已失去了权势……别人喊他一声“先生,大人,阁下”只是出于礼貌,仅仅维持个面子而已;他知道他们心里是怎么看他的。
  突然间,他想起自己当初为什么去英国并加入内务部;这原因从未如此清晰——可到如今他的地位已不再,权力也在多年对人类的厌憎和愤世嫉俗中消耗殆尽。
  “饼干,小狗狗,甜甜,牛奶,有吃的,稀饭,走啦,车车,叭叭,嘟嘟,走啦”——
  他呼喊着,用尽了他和玛特之间所有的语言,这些幼儿的词汇传递着他的爱,一直飞越喜马拉雅山脉。他摇晃着她的颈链,发出清脆的声响,她每次听到都会兴奋地喧叫,四脚腾空地蹦跳着,好像踩着弹簧单高跷。
  “走啦,巴巴,小蛋糕……”
  “玛特,羊羊,小羊排……”他哭着叫道,“原谅我,小狗狗……无论你是谁,请放了她吧……”
  他的脑海中不断闪现玛特的样子——有时,她四脚朝天躺着,在阳光下打盹,晒肚皮;最近他老是哄她吃那糟糕的炖南瓜,他绕着花园跑,嘴里发出嗡嗡的声音,仿佛手里的蔬菜是一种奇异的昆虫,乘她诧异地张大嘴的当儿扔一块到她嘴里,她吃了一惊,一口吞下。

第四十七章
游行结束后的一段时期里,警察加强了警力,到处搜捕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人员,连边远的村落也梳理了一遍,试图从马克思主义者、国会支持者或对双方都不在乎的人群中找出支持廓尔喀的人。他们突袭检查了即将关闭的茶园;经理们想起叛乱者攻击阿萨姆邦的种植园主的情景,立刻搭乘私人飞机逃往加尔各答。
  通缉的在逃犯为躲开警察纷纷住进城里有钱人的家中——罗拉和诺妮、医生、阿富汗公主、退休官员、孟加拉人、外来人士——这些人的家是不会被搜查的。
  常有关于尼泊尔和锡金边境上一些活动的消息传来,据说退伍军人控制了这次叛乱,他们开办短期课程,教授如何接线安装炸弹、伏击警察、炸毁桥梁。不过,人人都看得出这些叛军还只是孩子,模仿兰博的样子,满脑袋的功夫和空手道的劈砍动作,骑上偷来的摩托车,开着偷来的吉普车,轰鸣着,呼啸着,玩得不亦乐乎。兜里揣着钱和枪,他们简直生活在电影里。等一切结束,他们这段生活就不再是虚构的了,新电影将以他们为蓝本……
  夜晚他们蒙上面,翻过大门,将房子洗劫一空。他们看到一个裹着披肩的女人正往家走,他们叫她解开披肩,抢走了她藏的大米和一点糖。
  在去市场的路上,两边的树上挂着敌人残缺的肢体——谁的敌人?属于哪一边的?这个时候正好可以让你不喜欢的人消失,多年来家族间的宿仇也得以解决。警察局里不断传来惨叫声,不过一瓶黑方威士忌就能救你的命。伤者被人用竹质担架抬往医院缝针,从伤口溢出的内脏用鸡皮包起来保鲜;化粪池里找到一具男尸,身上每一寸都有刀砍的口子,眼睛已经被挖掉了……
  极度的暴力让居民们震惊,很多时候,他们又觉得似乎一切都司空见惯了。他们坐在家中无所事事,目睹人心可以如此扭曲,面对这不可名状的恶,人逐渐觉得无聊烦闷,打着哈欠,一心烦恼着这样的事情——一只袜子找不到了,和邻居发生了龃龉,饥饿像只小耗子在胃里跳来跳去,接着,紧迫的问题又来了——该吃什么呢……这就是他们,最平凡的普罗大众,被错置于英雄主义的难题之下,陷入过去与现在、正义与不公的传奇斗争中——极度平凡的人卷入到极度的仇恨中去,归根结底,极度的仇恨也不过是件寻常事件而已。
第四十八章
离开德里,海湾航空公司的航班在加尔各答的敦敦机场着陆。比居又一次闻到刺鼻的消毒水味,清洁女工刚用苯基给地板消过毒。这样的女工几乎是赤贫的,却具备一种极度招人讨厌的能力。她低垂着眼睛,用一条污秽的抹布抽打着自己赤裸的双脚,让初来乍到的一些旅客产生一种强烈的混杂着怜悯与厌憎的情绪。
  比居步出机场,外面是加尔各答的夜色,那温暖的,哺乳动物的夜。他的双脚陷入柔软的尘埃,灰尘微微扬起,包裹着他的脚,他的心中涌起无法承受的情感,感伤而温柔,古老而甜蜜,如一个婴孩在母亲平放的大腿上沉沉入睡的记忆。几乎十一点了,仍有成百上千的人在外游荡。他看见一对漂亮的留着胡须的山羊坐在黄包车上,正被拉去屠宰。一群长着山羊脸的老人聚在一起,抽着比迪雪茄烟。夜色中,清真寺和尖塔映照着魔幻的绿光,一群穿长袍的蒙面妇女匆匆走过,脚镯在黑袍下叮当作响,糖果店闪着五颜六色的光,绚烂而迷幻。薄饼被抛向空中,像在玩杂耍,点缀着一家餐馆上方的一片天,这家餐馆的口号是:“美味食物,美好心情!”比居站在夜色中,那满是灰尘的如莎丽般柔软的温热的夜。家的单调,甜蜜的单调——他感到周围的一切豁然开朗,自己正慢慢缩回到原来的大小,作为一个外国人的巨大焦虑感渐渐退去——那是一种对自己的移民身份既自傲又羞惭的感觉,让他无法承受。在这里没人会注意他,就算别人说点什么不中听的,也是随口说说,不用放在心上。他环视四周,许久以来第一次——上帝知道有多久——他的视线清澈,可以看清一切。
第四十九章(1)
法官双膝跪下,向神祈祷。他,杰姆拜伊·帕特尔,一个不可知论者,曾展开漫长而艰辛的旅程,只为将家族的祈祷抛至身后;许多年前,在斯特拉斯内弗号船甲板上,他曾拒绝将椰子扔入水中以保佑自己的航程。
  “如您让玛特回来,我将当众向您膜拜,永不背弃,我将向世界宣布对您的信仰——只信您——只要您让玛特回来——”
  他站起身。他这是在摧毁自己所受的教育,退化成那些迷信的人,和神讨价还价,供奉祭品,与命运赌博,满口甜言蜜语,什么都敢做——
  你要是真的存在就显灵吧!
  不然我就认为你一钱不值。
  一钱不值!一钱不值!——他咒骂着。
  可是到了夜晚,他的脑中不断闪现这个念头——
  长久以来他背弃了信仰,这是他的报应吗?
  他犯下的罪,这世上没有哪个法庭会处理。可是他心里明白,这并不会减轻它们置于天平上的重量,也不会因此变得无足轻重……然而谁会向他报复呢?他不相信愤怒的神灵一说,当然也不相信所谓不偏不倚的公平。世间万物无关公平。那不过是人类自身的妄想——只有获得更多的学识才能消除。
  不过,他想到他所抛弃的家庭。
  他想到父亲,父亲的力量、希望和爱一直是他赖以生存的源泉,没料到父亲竟回过头一口啐在他脸上。他又想到把妻子妮蜜送回家的情景。那时,拥有雕梁画栋的宫殿的波曼拜伊·帕特尔已经死去,一位叔叔篡了位,波曼拜伊的不幸——生的全是女儿,没有儿子——在他死后降下了诅咒。
  法官的思绪回到当时,他为什么要把妻子送回家。那完全是由于一个特殊事件。
  邦达的凌晨时分,一辆轿车停下来,一群女士花枝招展地鱼贯而出,热情的国会女议员莫罕太太坐在驾驶座上。她看到站在杰姆拜伊宅邸门口的妮蜜。“哦,帕特尔太太,和我们一起去吧——干吗总说不呢?这回我可不依了!走,玩玩去吧!你一定要走出这座房子。”
  妮蜜坐在车里一个陌生人的大腿上,心里又是高兴,又是害怕。他们开车到车站,远远地停在一边,已有上千人聚在那里示威,高呼:“打倒英国统治!”他们停了一会儿,接着随车流开到一座房子前。
  有人递给妮蜜一盘摊鸡蛋和吐司面包片,她一点都没吃,那里实在太乱了,人很多,他们大声吼着,争执着。她对一个婴儿挤出一丝微笑,小宝宝迟疑片刻才记起该如何运动肌肉,也冲她笑了笑。
  后来,一个人说:“快点!火车就要开了,我们得赶紧去火车站。”一大群人又涌出房子。其中一个人落在后面,把她送回家,这天就到此结束了。
  “帕特尔太太,我们今天成为历史的一部分。你见到了印度最伟大的人。”
  是哪一个啊?她根本不知道。
  法官外出归来——在打猎日志里记下五只山鹑、两只鹌鹑和一头鹿——地区长官专门招他回来,告诉他一个惊人的消息,他的妻子在军营火车站参加了尼赫鲁的欢迎大会。她和国大党的高层人士一起享用了摊鸡蛋和吐司面包。
  这将成为杰姆拜伊档案中的一个污点,从此晋升受阻,不过这并不是地区长官所担心的,他觉得这件事让他丢脸,整个内务部都会受到影响,他一拳头砸下去,说:“名誉,该死的!”
  “先生,这不可能。我的太太非常传统。你知道的,她很保守,不会去俱乐部的。事实上,她从不离开家门。”
  “这次她却这么做了,哦是的,没错。正是传统妇女你才更要提防呢,帕特尔先生。并不像你说的那么害羞——完全是假象。对这件事我们有不止一个人可以作证,根本无可辩驳。我相信自此你家里的任何成员,”他停顿了一下,“不会再做什么有损你前程的事了。帕特尔,我是作为一个朋友在警告你。”
  他第一次打了她,他以前就想这么干了,好几次强压着那种冲动。他把酒倒在她头上,将一壶水泼到那张他已不再觉得美丽的脸上,她的耳朵里满是冒泡的苏打水。这并不足以消减他的怒火,于是他的拳头捶了下去,他扬起手臂一次次有节奏地将拳头砸在她身上,直到手都酸了,第二天他的双肩因劳损而作痛,好像一直砍木头似的。走路甚至都有点跛——踢她踢得腿疼。
第四十九章(2)
“愚蠢的母狗!肮脏的母狗!”他骂得越厉害,揍得就越狠。
  第二天早晨,妮蜜浑身斑污的淤伤,和那祥和的文明景象形成触目惊心的对照——蛋杯里装着鸡蛋、茶壶外包着保温套、报纸放在一边。几周过去了,她的淤伤仍没有消退。十个紫黑色的手指印钳在她的手臂上,身体的一侧隐现雷雨的乌云——他曾一下子把她推到墙上,只那样猛烈精准的一推,乌云便不可思议地密布开来。
  愤怒一旦释放,便如脱身于瓶子的恶魔,再也无法遏制。她越不说话,他就吼得越响,如果她胆敢反抗,那就更糟。她很快明白不管她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结果都是一样。他的憎恨是独立于他的生物;生长,燃烧殆尽,又自动重生,在她身上他找寻到它存在的理由,它的完美性。在其最纯粹的时刻,他想象自己杀死她。
  这段时期他变得谨小慎微起来,对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很小心——工作、洗浴、梳理头发——心中略带不安——脱离控制,做出终结性的暴力行径,危害自己的职业生涯,这一切对于他是多么的容易。
  春天降临邦达,万物沐浴在一片奶白色之中,新孵出的毛虫、蜥蜴和青蛙宝宝可爱地满地乱爬乱跳。他再也无法忍受她那张脸,给她买了张票,送她回古杰拉特。
  “我不能走。”妮蜜说,从昏昏然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她自己是愿意接受的——这就像一种镇痛油膏,或一个黑暗的去处,她可以躲藏起来——可为了她的家族却不行——唉,想到他们因为她而羞辱,真让她无法承受。
  “如果我不把你送回去,”他对她道,语气几乎是柔和的,“我会杀了你。我可不想担当这个罪名,所以你必须走。”
  六个月后,一封电报抵达邦达,告知一个婴儿诞生了。
  那天晚上杰姆拜伊喝醉了,并非出于喜悦。不用看他的孩子,他就知道会长什么样:红红的像个水疱,叫起来像只水壶,口角流涎,散发阵阵愤怒的热气。
  远方的妮蜜正看着她的女儿。宝宝睡得正香,在生命最初的岁月里,宁静似乎深深扎根在她的天性中。
  “你的妻子可以回去了,她休养得很好。”住在宫殿的叔叔满怀希望地写道。他误解了妮蜜回家的原因,以为杰姆拜伊是担心妻子的健康,毕竟女儿回娘家生头胎是非常合乎情理的。他们希望这个孩子能让她父亲回到家族中来,他现在很有权势——可以帮助他们。
  杰姆回了封信并寄上些钱。他在信中写道:“这不合适,我的工作不允许。这里没有学校,我不停地出差……”
  叔叔将侄女拒之门外。“你丈夫要对你负责,”他生气地说,“回去!你结婚的时候你父亲给过你嫁妆了——你已分得你的那份了,此后女儿就不该再来要什么了。如果你惹恼了丈夫,就回去请求原谅吧。”
  请回家吧,我亲爱的、可爱的姑娘。
  她自此一直和一个姐姐生活在一起,度过余生,她姐姐不像妮蜜嫁得那么好,能进入上流社会。妮蜜每吃一口,她的姐夫都愤恨地看着。他关注她开始发胖的迹象,好证明自己的慷慨。
  战争爆发了,欧洲和印度,甚至村庄里都有战事,报纸上充斥着这个国家正分崩离析的危言;几乎有一百万人丧生于暴乱,三到四百万人死于孟加拉的饥荒,一千三百万人流离失所;民族独立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这在当时似乎很合理。
  法官比以往工作更卖力了。英国人离开后留下一个权力真空,所有内务部的印度籍人员都升到最上层,来不及理论他们在独立运动中的立场,也不管他们是否有真材实料。
  在这样阴暗的岁月里,某天,法官收到第二封电报,先于告知赛伊即将抵达卓奥友的那一封。
  一位妇女在点炉子的时候被烧着了。
  唉,这个国家,人们叹道,乐于将常说的话再感慨一番,人命真贱呐,到处是假冒伪劣产品,炉子质量差,便宜的莎丽很容易就点着了——

第四十九章(3)
——还有那你想让她死去的女人——
  ——哎,或是想自杀的女人——
  ——没有目击证人,无法立案——
  ——如此简单,手微微那么一动——
  ——对警察来说,也是小事一桩,只要手飞快地做个小动作——
  ——手掌间娴熟地传递一沓卢比——
  “噢,谢谢了,先生!”警察说。
  “不用谢我。”姐夫说。
  一只眼眨了眨,你差点错过了整件事的真相。
  法官愿意相信这是一场意外。
  骨灰没有重量,不会泄密,灰烬扬起,太轻了,没有愧疚的负担;也不受重力作用,它们向空中飘去,谢天谢地,总算消失,不见了踪影。
  这一段时间在许多人心中是混沌不清的,当他们精疲力竭地走出来,整个世界都变了,裂痕随处可见——家中的变故,各地的事故,垃圾如瘟疫四处散播,到处是没有标记的坟墓——他们视而不见,他们没有能力审度过去,此时必须倾其所有抓住未来。
  杰姆拜伊明白了一个真理:人可以转变为任何东西。遗忘是可能的,有时是必须的。
  杰姆拜伊思忖着,他是否为了错误的理想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剥夺她的尊严,让自己的家庭和她的家族蒙羞,让她成为家人耻辱的化身。甚至家里人都不愿接受她,她的生命一无所用,他的女儿也仅仅是荒谬而无意义的存在。他把女儿遣送到了修道院的寄宿学校,听到她和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男人私奔的消息,他长吁了一口气,这个女儿确实毫无用处,只会沦为笑柄。连亲戚们都不希望他再跟女儿有什么瓜葛——
  他从未喜欢过妻子,可这也不能算借口,不是吗?
  他又记起很久以前曾有那么一刻他确实喜欢过她。当时他二十岁,她十四岁。地点是皮费特,他们骑在自行车上,姿态华丽地冲下山坡,越过一团团牛粪。
  许多年后,赛伊来了,尽管他从未对自己承认过,心里却明白这是他所希望的,公正在以一种悄然的方式帮他洗去罪过。
  “玛特!”他的声音嘶哑,“我的滑稽宝宝,淘气宝宝。我的滑稽淘气宝宝。”他漫山遍野地寻找。
  ……赛伊和厨子也和他一起找。
  赛伊先是以感冒掩饰失去基恩的痛楚,接着是山坡一带的动乱,玛特丢失后,她找到了绝佳的伪装,连自己都迷惑那痛苦的源头到底是什么。“玛特,玛特!小羊排!”她发疯似的喊着,声音忽高忽低,她从来不会在公共场合像这样表露自己的哀伤。眼前的景致如此壮丽,她心中充满感激,向前走着,要找回那地平线——似乎这是一场恋爱结束时这广袤的空间遗赠与她的,爱情曾空许广阔的远景——唉,根本就不存在。忧伤是一种让人患上幽闭恐惧的东西。
  厨子也边走边喊:“玛特!”他对儿子的担忧掩藏在玛特丢失的焦虑中,“玛特!”他在和自己的命运对话——他伸出手,张开手掌,儿子的信,仍然没有来。

第五十章
“没有去噶伦堡的汽车。”
  “为什么?”
  报纸上不写着吗?西里古里汽车站的人很奇怪比居竟然一无所知。电视上?听别人谈话?到处都在传啊?
  麻烦还没结束吗?
  更糟了。他怎么会不知道?他从哪儿来的?
  从美国。没报纸,没电话……
  他同情地点点头。
  “没有交通工具去噶伦堡。情况很严重,兄弟。那里有枪击事件。人人都疯了。”
  比居坚持道:“我非去不可。我父亲在那里……”
  “去不了。根本没办法。那里事态严峻,他们设了路障,街道上洒满美孚石油和钉子——路全封了。”
  比居一直坐在行李上,待在汽车站里不走,那人终于有点同情他了。
  “听着,”他说,“去番尼堂克看看,没准能找到辆车,可是很危险。你要求求那些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的人。”
  比居等了四天才有一辆廓尔喀民族解放阵线的吉普车要走。他们将空座出租,漫天要价。
  “没空位了。”他们对比居说。
  他打开新皮夹掏出美元。
  他付了钱,上面印着亚伯拉罕·林肯的头像——我们相信上帝……那些人从没见过美国钱,将钞票分传着,仔细研究。
  “可你不能带这么多行李。”
  他又多付了些钱。他们把他的箱子堆到车顶上,用绳子捆好,随后就上路了。一直向上走,驶过狭窄的山路,下面是水淹的田地;驶过新种的水稻田和香蕉地,那里热得白花花一片;穿过野生动物保护区,树上钉有巨大的横幅:“请勿打扰野生动物!”终于回来了,他感觉轻松愉快,甚至和这些人同车也没让他不安。他探出头向上看看他的行李,确保它们都捆牢了。
  路面倾斜,勉强只能算是一道岩架突出在提斯塔河的上方,在他的记忆中,这是一条狂野之河,时时刻刻翻腾不息。比居抓住吉普车的金属门框,车蜿蜒驶过崎岖的隘谷,压过车辙和石块——路面上全是坑,颠簸得要命,身体各处从肝到血液都在拼命晃动。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将头探出窗向下看了看,又匆匆回望一眼凿出的河岸。死亡如此贴近——在他侨居美国的漫长生涯里,他早已遗忘了这种不时与命运终点紧密接触的感觉。
  于是,牢牢抓紧这金属的壳,他们盘旋上山。上万种蝴蝶飞来飞去,天稍下一点雨,蝴蝶不见了。雨一停,它们就飞了回来;又一阵雨,它们又消失了。山下面的云在车里飘进飘出,模糊了大家的面容。一路上,青蛙声音洪亮地唱着。从西里古里去噶伦堡的路上至少有十来处山体滑坡,他们等着路面被清理干净,这时,小贩便拥上来卖桶里装的莫莫水饺和切成三角片的椰子。这是他父亲居住的地方,他曾来看望过他,并在这里谋划去美国的事。也许自己并不清楚,但比居已经完成了他父亲让他做的事。父亲能知道什么呢?这种离家找工作的方式已伴随他们家几代人,他们的心永远在别处,永远想念住在别处的人;他们永远无法同时生活在一起。能过上另一种生活该有多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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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1)
法官等得精疲力竭,困着了,他梦见玛特快死了——有一刻,她从精神迷乱中清醒过来,以熟悉的眼神望着他,挣扎着摇了摇尾巴,随后,在一瞬间,眼中的灵魂便消失了。
  “玛特?”法官朝她弯下身,寻找一丝生命的闪光。
  “不,”厨子说,他也出现在法官的梦里,“她死了,看!”他以一种定性的口吻说道,他抬起玛特的一条腿,然后放手。它只是慢慢地落下,并没有弹回来。她已开始僵硬了,他用指甲朝她轻轻弹了弹,一点反应也没有。
  “不许碰她!我要杀了你!”法官大声叫道,一下子惊醒了,心中对这个梦深信不疑。
  第二天,他的搜寻依然一无所获,回来后不停重复着梦里的话。“你要不马上找到她,我就杀了你!”他对厨子厉声说,“就这么办了。我受够了!都是你的错。我洗澡的时候你有责任看好她。”
  两人的差别在这里:厨子喜欢玛特。他带她散步,给她烤吐司面包做早餐,冬天还加个鸡蛋,给她做炖肉,唤她:“玛特,炖肉肉,炖肉肉。”可是对于他,玛特始终只是个动物。
  法官和厨子住在一起的时间比他们和其他人相处的时间都长,他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彼此距离那么近,超过其他任何人——却什么也不是,没有一丝了解,等于零。
  玛特已经走失很长时间了。她现在可能已经死了,也可能被蛇咬了,或跑远迷了路,没准还受了伤,已经饿死了。
  “去找!”他对厨子说,“去找她!马上!”
  “怎么找啊,我怎么找啊,老爷?”他哀求着……“我在找啊,一直找啊……”
  “去找她!都是你的错。玛特是由你照看的!我要杀了你!等着瞧。你没做好你的事,你没看好她。有人把她偷走了,都是你的责任。你怎么敢?怎么敢?”
  厨子不禁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做错了,心中的内疚感渐炽。真的是他疏忽了吗?他不够尽责吗?他找得还不够卖力,没真的看重这件事。狗丢的那天他应该看住她……
  他哭了起来,谁也不顾,什么事也不理,冲进树林不见了。
  他一路踉踉跄跄,想着他犯下了大错,这是命里的报应,还有更可怕的事在等着呢——
  赛伊沿小路来回走着,对着树林唤厨子道:“回家吧,没事的,他不是那个意思,他太难过了,疯了,不知道自己说什么……”
  厨子趔趄着走进塔帕餐厅,根本没听到她的叫声,餐厅里都是喝酒的男人,花着他们仅剩的一点钱。他跟他们说了狗的事,他们哈哈大笑,算是这可怕日子里一点小小的幽默。狗死了!满屋子都喧闹起来。他们笑个不停。在这样一个死了人都没人管的地方,人们死于肺结核、肝炎、麻风病、普通的发烧……没工作、没事做、没东西吃——为一只狗闹这么大动静!哈哈哈哈哈哈!
  “这没什么好笑的。”厨子说,不过自己也讪笑了一下,心中释然,这件事确实挺滑稽,可接着他又感到双倍的内疚,重又啜泣起来。他玩忽职守……他为什么不看好那只母狗呢……
  基恩正坐在塔帕餐厅的一个角落里,他的家人又准许他出门了。他没有笑。噢,那可怕的一天,他告诉那些男孩关于法官的枪的事。毕竟赛伊也没对他做什么啊?愧疚再次涌上心头,他感到头晕恶心。厨子走的时候,他冲出去追上他。
  “这些日子太乱了,我就没去拿报酬……赛伊还好吗?”他嘴里咕哝道。
  “她很担心狗,不停地哭。”
  “跟她说我会去找玛特。”
  “你怎么找?”
  “告诉她,我保证,一定要找到狗。不要再担心了。一定要转告她,我会找到玛特带她回家。”
  他说话的语气确凿而坚定,但这和玛特或他是否能找到她毫不相干。
  厨子狐疑地看着他。他从没觉得基恩有多大本事。事实上,赛伊曾对厨子说过她的家教不太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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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2)
基恩点点头,要他放心。他下次见到赛伊,将会送上一份礼物。
  失落 第五十二章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噶伦堡啊?”比居问,“天黑前能到吗?”
  “不要慌,兄弟。”他们看上去一点也不担心,太阳迅速下沉,黑暗带着凉爽潮湿的气息溢出丛林,弥漫开来。
  天色已晚,他们停在一条积着深水坑的泥泞的土路上,路旁有几间小棚屋。那些人下了车,把行李都解了下来,包括比居的箱子。
  “我们在这里停多久?”
  “这就是终点了。你可以自己走路去噶伦堡,”他们指着穿过树林的一条小路说,“抄近道。”
  他心生恐惧。“我怎么带行李呢?”
  “就留在这儿吧。安全保管,”他们大笑道,“迟些我们会送给你的。”
  “不。”比居说,这时才明白自己被抢劫了,心里怕极了。
  “快走!”他们指着他道。
  他站在那里。所有的植物融为一体森然迫近;青蛙的鸣叫在耳中听来只有一个音调,越来越响,那天他在纽约街头打电话给父亲时,也曾从话筒中听到这个声音。
  仰头望去,群山绵延无绝——
  往下看,山势陡然下坠,噩梦一般,一落千丈,直逼提斯塔河。
  “快走!走不走?快点!”其中一个人拿步枪指着他说。
  比居转过身。
  “走前先交出皮夹,脱掉鞋!”
  他又转回身。
  “他的皮带也不错,”另一个人拿眼瞄着皮带说。“在美国买的衣服很不错哟。质量好。”
  比居递上皮夹,解开皮带。
  “别忘了你的鞋子。”
  他脱掉鞋。假鞋底下面藏着他所有的积蓄。
  “还有夹克衫。”他脱掉斜纹布外套,他们又想要他的牛仔裤和t恤衫。
  比居浑身发抖,哆里哆嗦、跌跌绊绊地脱下最后一件衣服,只剩一条白内裤。
  这时,棚户区所有的狗都飞奔过来。它们有的因殴斗被打得歪鼻斜眼,有的害了病,全身掉毛、长癞疮,可它们和主人一样都带着一副歹徒的架势。它们像土匪一样围住比居,龇牙咧嘴地威逼过来,尾巴卷曲地翘起,像面旗帜,它们不停地吠叫,并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
  女人和小孩从暗处窥探。
  “让我走吧。”他哀求道。
  他们中一个人放声大笑,随手从树篱上扯下一件晾着的女式睡袍。“不行,不行,别给他!”一个没牙的干瘪老婆子尖叫道,很显然是睡衣的主人。“还是给他吧,我们再给你买一件。他从美国回来,怎么能让他光着身子去见家人呢?”
  他们狂笑。
  比居跑了——
  他跑进丛林,后面有狗追赶,它们似乎也觉得挺可乐,咧嘴笑着,作势咬他。
  最终,比居逃出了狗自己划定的势力范围,它们放了他一马,溜达着回去了。
  夜幕已降临,他坐在林间小路上——没有行李,没有积蓄,最糟的是,没有了尊严。从美国回来,反而将仅剩的一点尊严丧失殆尽。
  他穿上睡袍,上面绘有一朵褪了色的粉红大花,黄色的泡泡袖,领口和下摆镶有褶皱花边。这一定是在市集上从一堆衣服里精挑细选出来的。
  比居坐在那里,陷入恐慌,他都干了些什么,独自一人在森林里,提心吊胆,怕那些人又追上来。他忍不住想到他买的东西,现在全没了,想到他藏在假鞋底下面的钱,想到他的钱包。突然,他感到膝盖一阵跳动作痛,他滑跌在哈利什—哈利地板上受的旧伤又发作了。
第五十三章(1)
在卓奥友,从霍拉山泉、菠菜地以及高过树冠的水箱里不时传来阵阵蛙鸣。夜深了,厨子拨开龙葵径直来到法官的房间敲门。
  “谁啊?”法官问。
  厨子推开门,此时他已喝得醉醺醺的,在酒精的作用下,他的双眼不停流泪,像抹了洋葱。他在塔帕餐厅喝了好些酒,回来又把自己酿的米酒也喝光了。
  他眼神恍惚,走到法官的床脚,口齿含混地说:“要是我违背了您的命令,就打我吧。”
  “什么?”法官道,他从床上坐起来,打开灯,他也醉了,不过他喝的是威士忌。
  “什么?”
  “我是个坏人,”厨子哭喊道,“我是个坏人,打我吧,老爷,惩罚我。”
  他胆敢——
  他胆敢把玛特弄丢了胆敢不把她找回来胆敢擅自过来打搅法官——
  “你说什么呐?”法官吼道。
  “老爷,打我吧——”
  “你要是真想这样,”法官说,“那好吧。”
  “我又坏,又不中用。还是死了算了。”
  法官下了床。在床上他觉得头重得很,站在地上又觉得轻飘飘的。他得不停地走动……不动的话就会摔倒。他用拖鞋抽了一下厨子的头,“这就是你想要的!”
  厨子跌倒在法官的脚下,抱住一只脚哭着求饶,“我是坏人。原谅我,原谅我……”
  “滚开!”法官厌恶地说,挣扎着要把脚拔出来。
  厨子不让,抱得更紧了。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着,口水都淌到法官的脚上。
  法官打得更凶了,又踢又踹,好让他松手。
  “老爷,我喝酒。我是个坏人。打我吧,打我吧!”
  抽他,打他,打他——
  “我做了坏事,”厨子说,“我一直喝酒,吃和你一样的大米,不是佣人吃的米,是台拉登大米,我吃肉,还撒谎说没吃,我和你吃同一个盆里的菜,我从部队偷酒,自己酿米酒,这些年我一直做假账,每一天都在骗你,我的钱是脏的,有时还用假钱,我踢过玛特,我没带她散步,只是坐在路边抽一根比迪雪茄烟就回家,我是个坏人,我对什么人什么事都不关心,只顾自己——打我吧!”
  法官感到熟悉的怒火在胸中翻涌。
  他说:“你这个人渣,假惺惺的东西。你不是想要惩罚吗,我就给你惩罚!”
  厨子哭泣道:“是,您说的没错。您的职责就是要管教我。该怎样就怎样吧。”
  赛伊听到砰砰的声音,从房间里冲出来。“怎么回事?住手!赶快住手!住手!”她叫道,“住手!”
  “让他打吧,”厨子道,“让他打吧。他要杀了我。就让他杀了我吧。我的命算什么?什么也不是。不如死了算了。反正对任何人都没用。对你对我都没用。杀了我吧!只要能让你满意,也让我满意。来吧!”
  “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杀了我!”
  “我要杀了你!”
  法官用尽全力地抽打,他的肉已松垂起皱,肌肉松弛的嘴巴喷出点点唾沫星子,下巴无法遏止地抖动着。手臂上的肉是死的,挂了下来,可那手臂依然不停地将拖鞋拍打在厨子的头上。
  “这可真丑陋,”赛伊捂住耳朵和眼睛哭道,“你们不知道吗?看不出来吗?这太丑陋了。”
  他们并不住手。
  她逃到屋外。她一身白色棉睡衣站在腐殖质的幽深的黑暗中,感到白天空虚的重压,她小小的心,她对厨子的嫌恶,他的哀求,她对法官的恨,她那可怜的自私的悲伤,她可怜的自私的无谓的爱……
  可那声音一直尾随着她,屋里沉闷的重击声和两人的嚎叫,法官抽打着厨子。这真的是为了玛特吗?
  玛特呢?玛特在哪里?
  “这都是怎么回事呵?”赛伊说,在一片雨声蛙鸣的喧哗中,嘴巴无法对耳朵说话;她的心裂成碎片,似乎已不能对头脑说些什么;头脑也无法对心灵诉说。“我真可耻……”她说……她算老几……自以为很重要,要求得到幸福,对着命运、对着耳聋的天堂大喊出来,嘶喊着要带给她快乐……
第五十三章(2)
凭什么……你凭什么……
  为什么我就不能?凭什么……我应得的……她小小的贪婪的灵魂……她的坏脾气和突然一阵的情绪发作……她小心眼的泪水……哭起来惊天动地,抵得上世间所有的悲哀,其实仅仅是为了她自己。生命的目的并非只有一个……甚至也并非只有一个方向……她一直被教授的生命的单纯根本站不住脚。她再也不认为生命只有一种叙述,而这叙述只属于她,她也不再相信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幸福,并安全地生活在其中。
  可是卓奥友将发生什么事呢?
  厨子将一瘸一拐地回到自己的住处——
  法官将回到自己的房间——
  一整夜都会下雨。雨持续下着,时断时续,时续时断,狂野如地球回应冲击的暴烈。原始的恣意的绿铺陈开来;整个城镇顺着山向下滑落。人们如蚂蚁一般缓慢而艰难地走着自己的路,再次创造文明,开始战争,文明又再次被冲刷干净……
  乐天的青蛙开着代表大会,继续唱着歌,雨势减缓,东方现出一片如威士忌酒色的微弱光线。
  在赛伊身后,卓奥友依然笼罩在阴影里。屋内两个男人不再有动静传出。法官精疲力竭地躺在床上。厨子弓着背坐在厨房里,他的脸如同被噩梦揪紧。
  赛伊因缺乏睡眠而头晕目眩,她转身进了屋。就在那时,她注意到远处一个人影,小得如同一个小数点,正费力地爬上山坡,穿过弥漫在山谷的云雾。她停下来,凝神看去,那个小点消失在树林中,出现,又消失,接着从山路的弯道处转了出来。一块粉粉黄黄的颜色,渐渐变大了——艰难地走过浓密爆裂的野生豆蔻——
  基恩?她想道,心中涌起一阵希望。带来一个信息:我还是爱你的。
  有人找到玛特了?就在这儿……她就在这儿,活蹦乱跳!圆滚滚的,比以前还胖!
  突然,他们听到有人撼动着大门。哦,天啊,赛伊惧怕地想,也许是那个丈夫瞎了眼的女人又来求情了。
  大门被拍得震天响。
  “我去。”厨子慢慢站起来说,掸了掸身上的灰。
  他踏过淹水的杂草朝大门走去。
  在大门口,透过黑色锻铁雕花和球状青苔,一个身穿女式睡衣的人正往里窥探。
  “父亲?”那人说,浑身皱巴巴、颜色乱哄哄。
  干城章嘉雪山拨开云层显现出来,在这个季节它仅在凌晨才会露出真容。
  “比居?”厨子悄声问道。
  “比居!”他发狂似的喊道。
  赛伊向外望去,看到门一开两个人雀跃着扑向对方。
  干城章嘉的五座山峰在天光的映照下呈金黄色,那光亮让人相信——哪怕只是一瞬间——真理是如此直白可见。
  你只需伸出手就可采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