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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来透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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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来透口气_乔治·奥威尔
第二部 第一章
第二部第一章
孙仲旭译
在看到海报上佐格国王名字时的片刻之间,我想起来的世界跟现在所处的太不一样了,我曾属于那个世界,你可能还有点难以置信呢。
我想到现在,你脑子里已经有了一副我的形象——中年胖子,戴假牙,红脸膛——而且在你的潜意识里,可能想像我甚至自打睡在摇篮里时起就是这个样子,从来没变过。可是四十五年是够长的了,尽管有的人不变化,没发展,但别人会。我就已经改变了许多,有过上下沉浮的经历,但多数时候是上浮的。说起来可能有点怪,但要是我爸能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他会很为我自豪。他会觉得他的儿子拥有一辆小汽车,住在带厕所的房子里是件了不得的事。就算到现在,我也混得比我的出身背景强一点儿,别的时候我所达到的层次,也是在战前的老时候想都没想到过的。
战前!我不知道还有多久能这样说?还有多久答话就会变成“哪次战争?”对我而言,人们说起“战前”时想起来的理想时代,绝大多数情况下可能指的是布尔战争之前。我生于一八绿细直纹短袖九三年,实际上还记得布尔战争爆发,因为我爸和伊齐其尔叔叔为此大吵过一架。我还记得战争爆发前一年左右的事。
我记得的头一样就是豆料壳的气味,如果沿着石板路从厨房走向铺子,这种气味会越来越大。我妈在门口处装了道木栅栏,以防止我和乔(乔是我哥)进入铺子,我还记得我用手抓着木栅站在那里。豆料味混合着潮灰泥味,是属于那条小道的气味。直到几年后,我才能在铺子里没人时挤过栅栏。一只在磨粉箱里吃东西的耗子突然“扑通”一声跳出来,从我两脚中间跑掉了。它身上沾满了磨粉,浑身白色。这肯定是在我六岁左右时发生的。
在你很小时,对很久以来就在眼前的东西,好像突然间,你才第一次意识到有那些东西,周围事物逐一进入你的脑海,很像一觉醒来时一样。例如,直到差不多长到四岁时,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们拥有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尼勒,是如今已经绝种的一种白色英国老猎犬。我在厨房里的桌子下面看到它,不知怎么着,似乎到那时才领会到它属于我们家,名字是尼勒,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这一点。同样,在比那稍早一点时候,我发现小路尽头的栅栏那边有个地方,豆料味就来自那里。铺子里有巨大的磅秤、木量具、锡铲和窗户上的白色字母,还有笼养的红腹灰雀——这些甚至从人行道上也看不太清楚,因为窗户上总是灰蒙蒙的——这些东西在我脑子里就像拼图小块一样,一一就位。
时光流逝,我的腿长壮实了,慢慢开始有了地理概念。我想下宾非尔德正像别的有两千人口的集镇。它当时在牛津郡——你会注意到,我老是说当时,虽然这地方毕竟还在——离泰晤士河约五英里,座落在一个多少算是山谷的地方,它和泰晤士河之间,有一带低缓起伏的山丘,镇背面的山高一些,山上有一团团微蓝色,那是树林。还能看到树林里有座带柱廊的大白房子,那是宾非尔德大屋(人们都叫它“城堡”)。山顶有个名字叫上宾非尔德,可那儿没村子,过去一百年或者更久的时间里也没有过。我注意到宾非尔德大屋所在位置时,肯定是七岁左右的事。很小时,你不会往远处看,可是到那时,我已经对镇子的里里外外熟透了。这个镇的形状大致像个十字架,市场在中心位置。我们家的铺子在就快到市场的大街上,拐角地方是威勒太太的糖果铺,有半便士的话,可以去那儿花掉。威勒大妈是个脏老太婆,人们怀疑她舔过那些硬薄荷糖又放回瓶子里,可这件事从来没被证实过。再往前走点是一间理发店,挂着阿卜杜拉牌香烟的广告——就是上面有埃及士兵的,很奇怪,他们至今还用这样的广告——还有酒味很大的月桂油香水和拉塔其亚烟草味。房子后面可以看到啤酒厂的烟囱。市场中央有条石制马槽,水面总有一层厚厚的灰尘和麸皮。
战前,特别在布尔战争前,一年到头都是夏天。我很清楚那是个幻象,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想起的事情都是什么样的。要是我闭上眼,想着下宾非尔德在比如我八岁之前的样子吧,我想起来的总是夏天时的样子:要么是吃中午饭时候的市场,似乎有种枯燥的、令人恹恹欲睡的沉寂笼罩着一切,运货行的马儿把嘴深深伸进饲料袋咀嚼着;要么是某个夏天的炎热下午在镇周围绿油油的广阔草地上;要么是黄昏时分在菜地后面的小路上,树篱间缭绕着烟斗和晚紫罗兰的气味。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也记得别的季节,因为我的所有记忆都跟吃的东西密切相关,随着一年里的不同季节而变化,特别是以前常能从树篱里找到的东西。七月份有木莓——可是很少见——黑莓也开始长红能吃了。九月份有野梨和榛子——最大的榛子却总是够不着。到后来有山毛榉果和沙果,然后就是在没有别的更好的东西时才会吃的次等吃食,山楂——但是不怎么样——还有蔷薇果,如果能把绒毛擦干净,它有种不错的辣味。当归在初夏时吃着不错,特别在你口渴时,另外有很多种草杆也不错。还有酢浆草,跟面包和黄油一块吃味道不错。还有山核桃,还有种有酸味的木本三叶草。在离家很远并且肚子很饿时,车前子也聊胜于无。
乔比我大两岁。我们很小时,我妈经常一星期给凯蒂·西蒙斯十八个便士,让她下午带我们去散步。凯蒂她爸在啤酒厂干活,家里有十四个小孩,所以这家人老是在找七零八杂的活干。她那时只有十二岁,乔七岁,我五岁,可她的思维水平比我们高不到哪儿去。她经常拖着我的胳膊,而且叫我“宝宝”。她刚好能看住我们不让两轮马车轧到或被公牛追,但在说话方面,我们的关系几乎是平等的。我们经常走很远的路,绕来绕去——当然,总是边摘边吃什么——走过菜地旁的小道,穿过鲁帕草地,到米尔农场,那里有个池塘,里面有水蝾螈和小鲤鱼(我和乔长大一点后,经常去那里钓鱼)。回来时走上宾非尔德大路,为的是经过一间糖果铺,就在镇边上。这家糖果铺的位置很差,谁要它谁破产。据我所知,它三次是糖果铺,一次是杂货铺,一次是修自行车铺。不过它在小孩儿的眼里,有种奇特的魅力,有时即使没钱买,我们也会走那条路,好把鼻子贴到窗户上往里看。凯蒂和我们争吵着要四分之一便士糖果里的一份,一点儿也不超脱。那年头,你能买到值四分之一便士的糖果。糖果多数是一便士四盎司,甚至还有种叫“天堂什锦”的货色,主要是别的瓶子里的碎糖,一便士能买六盎司。还有一种叫“四分之一便士耐吃糖”,有一码长,半个钟头吃不完。糖老鼠和糖猪一便士能买八个,甘草枪也是这个价。爆米花半便士就能买一大袋,还有种头等糖包,里面包括几种糖块,另外还有个镀金戒指,有时是个哨子,价钱为一便士。这年头是见不着那种头等糖包了,我们那时的许多种糖现在都没影了。有种扁平的白色糖,上面印着格言;还有种盛在椭圆木片盒里的粉红色黏乎乎的玩意,是用细小的锡勺子吃的,价钱是半便士,这两样现在都没有了。葛缕子蜜饯也是,巧克力管、糖棍也是,甚至那种叫“上千上万”的现在也几乎见不到了,那是你只有四分之一便士时可以考虑一买的上佳选择。“便士大物件”又如何?这年头还有没有人见过“便士大物件”?它是个大瓶,里面有超过一夸脱嘶嘶冒气的柠檬水,只要一便士,这是另一件被战争赶尽杀绝的东西。
回想时总像是在夏天,我能感到周围的草长得跟我一样高,土地冒着热气,路上有灰尘,暖洋洋的绿色光线透过榛树枝照下来。我能看到我们三个人绕着道走路,吃着从树篱那儿找到的东西。凯蒂扯着我的胳膊说:“走吧,宝宝!”有时向前面的乔吆喝:“乔!你马上给我回来!我要骂你了!”乔是个长得很壮的男孩,头大,还有点疙疙瘩瘩的,小腿肚极粗,是那种总是在做着危险之事的男孩。七岁时,他已经开始穿上了短裤,厚厚的黑袜子一直拉过膝盖,脚上穿一双大而笨重的靴子,那年头的男孩一定得穿。我当时还穿着罩衫——一种我妈以前给我做的亚麻布上下连体衣。凯蒂穿的是破烂到了极点的仿大人衣裳,那是她们家的姑娘一个个传下来的。她有一顶大得滑稽的帽子,辫子在帽子后面垂着。她穿着长长的拖地裙,一直拖到地上,脚上穿一双带扣的靴子,后鞋跟都踩没了。她长得很小巧,比乔高不了多少,但在“招呼”小孩方面在行。在像她那样的家里,一个小孩儿可能差不多刚断奶,就要“招呼”别的小孩儿。有时,她会努力装出一副成的短袖,单件人样,淑女样,还会用谚语堵别人的嘴,在她看来,谚语是无法辩驳的。你要是说“我不管”,她张口就来:
“不管生来要人管
不管被人挂起来
不管被人装进罐
煮得直到完了蛋。”
你要是骂她,她会说“难听话伤不了人骨头”,或者你在吹大话时,“骄傲接着就摔跤。”这句话在某一天倒是千真万确,那是我装作士兵模样昂首阔步前进时,摔倒在牛粪堆上。她家住在一座又小又脏的破房子里,在啤酒厂后面的一条肮脏街道上。那个地方小孩遍地,就像一种虱子。她们整家都成功躲过了上学,那年头还是很容易躲的。她们刚学会走路,就开始干跑腿或者别的零七杂八的活。她有个哥哥因为偷萝卜被关了一个月。一年后,当乔长到八岁,野得让一个女孩子管不住时,凯蒂就不再带我们散步了。乔发现她家五个人挤一张床睡,经常拿这事把她取笑得抬不起头。
可怜的凯蒂!她十五岁时就生了第一个小孩,谁也不知道谁是小孩的爸爸,大概凯蒂自己也说不清楚,多数人认为是她的某个兄弟。济贫院的人抱走了小孩,凯蒂去了沃尔顿干活。不久,她嫁给一个补锅匠,即使按她家的标准来说,那也算有贬身份。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九一三年,我当时正骑车穿过沃尔顿,经过铁路边几座吓人的木头小屋,周围有木桶板做成的篱芭,一年里某些时候警昨晚刚洗的衣察允许时,经常有吉普赛人在那里宿营。一个满脸皱纹的丑老太婆从一间小屋出来擞一张破布垫。她披散着头发,脸色熏黑,看上去最少有五十岁。那是凯蒂,当时肯定有二十七岁了。
第二部 第二章
乔比我早两年去沃尔顿文法学校,我们俩都是满九岁后才去那儿上学,得骑四英里的自行车,早一趟,晚一趟。我妈一开始很害怕让我们上路,因为当时路上已经有那么一两辆汽车了。
我们在由荷莱特老太太维持的家庭学校里待了几年,多数铺主的子女都在那儿上学,比上寄宿学校光彩一点,可是谁都知道荷莱特大妈不过是个老骗子,作为老师她水平没有,误人有余。她年过七十,耳聋得厉害,戴眼镜还是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她所拥有的所谓教学设施不过是一根藤条、一面黑板、几本翻成卷心菜样的语法书和二十几张有臭味的书写板。她也就能镇住女生,男生对待她的就只有嘲笑,而且什么时候想逃学就逃。曾经发生过一件骇人听闻的丑事:有男生用手摸一个女生的衣服,当时我对这种事情还不明白。荷莱特大妈成功地把这件事掩盖了过去。谁要是做了什么特别坏的事,她就会念经:“我要告诉你爸。”但是她极少会真的那样做。不过我们自己也够聪明的了,看得出她不敢老是去告状。就算她拎着藤条找我们算账,可她老迈笨拙,躲开她的藤条还不算难事。
乔小小年纪,八岁起就跟一伙惹事生非的男孩儿搞到一起。这一伙自称“黑手党”,领头的是锡德·拉夫格鲁夫,那时十三岁左右,他爸是马鞍匠,他在家里排行老幺。其他成员中,有两个家里开铺子,一个啤酒厂跑腿的,还有两个农场来的,他们有时候想办法不干活,跟帮伙一块玩上几个钟头。那两个农场来的块头都很大,穿着紧绷绷的灯芯绒裤子,说土得掉渣的方言,别的帮伙成员很看不起他们,不过也没人撵他们,因为对于动物,他们知道的比其他人多了一倍还不止。他们两人中有个外号叫“黄毛”的,甚至偶尔能徒手捉到兔子。他要是看到草从里卧着一只兔子,就会像只张开翅膀的老鹰一样扑过去。当时,铺主之子、帮工之子以及在农场干活的之间的社会界限分得很清,但一般说来,本地的小孩儿在长到差不多十六岁前,都不会太把这当作回事。这个帮伙有秘密口令,还有一套“考验”程序,包括割破手指和吃虫子。他们广而告之要当人见人怕的亡命之徒,结果当然是混成了人见人烦的角色,干的也就是砸窗户、撵奶牛、卸门环、整担整担偷人家水果之类的事。有时在冬天,农场主允许进田里时,他们会借一两只雪貂去逮老鼠。他们每个人都有弹弓和灌了铅的打猎棍,而且总在存钱好买一枝娱乐用手,现在应该把枪,当时要五先令,可他们存的从未超过三分钱。夏天时,他们经常去钓鱼、掏鸟窝。乔在荷莱特太太的学校上学时,经常一星期至少逃一次课,就算进了文法学校,他还能两星期逃一次课。文法学校有个男生,他爸爸是个拍卖商,该男生能够摹写任何字体,给他一便士,他就能给你伪造一份你妈所写的信,信里说你前一天生了病。当然,我那时万分渴望能加入“黑手党”,可乔总是给我泼凉水,说他们不想要什么破小孩儿跟前撵后的。
真正吸引我的,是想到可以去钓鱼。我八岁了,还从来没钓过鱼,除了用一便士一个的网兜捞过鱼——用那个,有时能捞到一条背上长刺的鱼。我妈心惊胆颤地不让我们近水边一步,她“严禁”钓鱼,和那年代的家长什么事都会“严禁”一样。当时我还没想到其实拐过墙角,大人就看不到你了。然而一想到钓鱼我就如痴似狂,心情激动得难以自抑。许多次,在经过米尔农场的池塘时,我看到过小鲤鱼在贴水面游着晒太阳。有时,池塘边的柳树下会有一条状若钻石的鲤鱼突然浮上水面,吞下一只小虫子又潜下去。那条鱼在我看来算得上庞然大物,约有六英寸长。我曾几个钟头地把鼻子贴在大街上华莱士商铺的橱窗上,那是一家卖钓具、枪械和自行车的商铺。我经常在夏天的上午躺在那儿睡不着觉,回味着乔告诉过我的钓鱼之事,就是怎样和面包糊,浮子怎样猛动,突然往水里钻,然后就感到鱼竿弯了,鱼把钓线往深处拽等等。像这样,鱼及钓具在小孩子的眼里带上某种神话色彩,我觉得这难道不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吗?就像有些小孩儿会如此看待枪以及射击一样,有些则对摩托车或是飞机、马匹等等。这种事不是谁能说得清楚或分析得出,纯粹是魔力。有天早晨——那是在六月,我肯定有八岁了——我知道乔准备逃学去钓鱼,我决心跟着他。不知怎么,乔猜中了我的心事,穿衣服时,他开始向我发难:
“听着,小乔治!别想着今天你能跟我们一帮玩,待家里吧你。”
“没,我没想,我什么也没想。”
“没错,你想了!你以为能跟我们一帮玩。”
“没,我没有!”
“没错,你想了!”
“没,我没有!”
“没错!你想了!你待家里,我们可不想叫什么操蛋小孩儿跟着。”
乔刚学会“操蛋”这个词,动不动就想说。我爸有次碰巧听到他说,就发狠说要抽死他的小命,可是他照样没能做到。吃完早饭,乔背着书包,戴着文法学校的帽子就骑自行车走了,比平时早了五分钟。只要准备逃学,他总是那样提前走。到了我该去荷莱特大妈的学校时,我偷偷溜了,躲到菜地后面的小道上。我知道那帮人会去米尔农场的池塘,就算他们干掉我,我也要跟着。他们很可能会痛打我一顿,很可能我会赶不及回家吃晚饭,那样我妈就会知道我逃学,然后我会再挨一顿打,可我都已置于度外,为了能跟帮伙去钓鱼,我可以说是孤注一掷。我也算够狡猾的,等乔兜了一圈后顺大路直奔米尔农场时,我沿小道跟了上去。我绕着树篱远端的草地走,这样几乎到了池塘时,他们一伙才看见我。那是个很不错的六月天,金凤花长到我膝盖那么高。微风轻拂榆树顶上的树叶,大团大团的绿云柔顺厚实,有点儿像是绸缎。那天是上午九点钟,我八岁,包围着我的是早夏气象:纠纠缠缠的树篱上野玫瑰开得正艳,天上飘着缕缕白云,远处是连绵的矮山,和围绕着上宾非尔德的淡蓝色树林。然而我对这一切不屑一顾,心里想的全是绿色池塘和鲤鱼,还有他们那个带着鱼钩、鱼线及面包糊的帮伙,就好像他们在天堂,而我要加入进去。那时,我开始潜近他们——一共四个人,乔和锡德·拉夫格鲁夫、跑腿小子还有另外一个铺主的儿子,我想他的名字是哈里·巴恩斯。
第二部 第三章
乔转身看到了我。“老天!”他说,“是我们家那小孩儿。”他向我走来,活像一只准备发起攻击的公猫。“喂,说你呢!我怎么跟你说的?你马上给我回家。”
乔和我在火气十足时,说话都会省略掉“h”这个音。我后退了一步。
“我不回家。”
“你就得回。”
“乔,打他耳光。”锡德说,“我们可不想叫小孩儿跟着。”
“你回不回去?”
“不回。”
“好,小子!好哎!”
说着他就冲我来了,他追着我跑,一下一下揍我,但是我也不从池塘那里跑开,我绕着圈跑。不多会儿,他抓往我,把我捺在地上,膝盖顶住我的膀子,开始拧我的耳朵——他最喜欢那样折磨我,我受不了。我嚎叫起来,但还是不肯屈服,不肯回家。突然,其他人倒向我这边,叫乔别再顶着我胸口,要是我想,就留下来吧,那么着,我总算留下了。
他们别的人带了鱼钩、鱼线和一大块面包糊,全装在一个袋子里。我们每个人都从池塘角上的柳树上折树枝来削。这儿离农场房子只有两百码,我们得别让人看见,因为布鲁厄老头儿对钓鱼很反感,倒不是他会有什么损失,他只用池塘来饮牛,可是他讨厌男孩儿。他们几个对我在场还有些不情愿,老是叫我别挡住亮,还一个劲儿提醒我还是个小孩儿,对钓鱼一窍不通。他们说我净在弄些响动,把鱼全吓走了,而事实上,他们任何一个人弄出的响动差不多是我弄的两倍大。最后,他们不让我坐在旁边,而是打发我去了池塘的另一处,那里水浅,没什么阴凉地方。他们说我这样的小孩儿肯定会把水扑腾来扑腾去,把鱼全吓跑。我被赶到了下三滥的地段,通常不会有鱼过来,这我知道,我似乎有种本能知道鱼躲哪儿。但是不管怎样,我总算在钓鱼了。我坐在长满草的岸上,手里拿着鱼竿,看着红浮子浮在绿水之上,周围的苍蝇嗡嗡地飞来飞去,野薄荷的气味简直能把人熏得闭过气去,可我心花怒放,尽管脸上还有眼泪印和尘土呢。
天晓得我们在那儿坐了多久,时间越来越接近中午,太阳越升越高,可是谁的钩都没有鱼咬。那天的天气闷热无风,晴朗得不适合钓鱼。浮子浮在水面一动不动。水面下面能看得很深,就像往一块深绿色玻璃里看一样。池塘中部那里,能看见鱼就在水面下晒太阳。有时在塘边水草那儿,会有一只水蝾螈滑水而上,然后四条腿搭在水草上休息,鼻子刚好露出水面。可就是没鱼咬钩,他们一群人老是在大呼小叫有鱼咬钩,却总是自欺欺人。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热,苍蝇简直能把人生吃了,岸上的野薄荷气味就像惠尔勒大妈的糖果铺里的。我越来越饿,而且想到不知道能不能吃到午饭时,更是越发饿得慌,但我坐在那儿可以说静若松柏,眼睛死死盯着浮子。他们只给了我玻璃珠大小的一块鱼饵,还说那就够我用了。我很长时间根本不敢给我的鱼钩换饵,因为每次我把线拉上来时,他们总会臭骂我弄的响动能把方圆五英里的鱼都给吓跑。
我想在我那儿待了肯定有两个钟头后,突然,我的浮子颤动了一下,我知道是条鱼弄动的,它肯定是碰巧路过,而且看到了我的鱼饵。如果真的是鱼咬钩,浮子动弹的样子错不了,跟不小心扯动鱼线时动的样子很不一样。接着,浮子又猛地动了一下,差不多要钻到水里,我再也忍不住了,向其他人吼了一嗓子:
“咬钩了!”
“扯淡!”锡德·拉夫格鲁夫马上吼道。
但是马上,有鱼咬钩就是无可置疑的事。浮子直往下钻,我还能看见它就在水下,暗红色,另外感到手里的鱼竿也绷紧了。老天,那种感觉真是的!鱼线被猛拉着绷紧了,那头是条鱼!其他人看到我的鱼竿弯了,扔下鱼竿就冲过来围到我身边。我用了吃奶的劲儿才扯上来,那条鱼个大无比,闪着银光就飞上了天。同时我们全体痛苦地大叫一声,那条鱼脱钩了,落进岸下边的野薄荷丛里,可是落进浅水里翻不过身,有一秒钟功夫,它躺在那儿一点辙都没有。乔一下子冲进水里,溅了我们一身水,他用双手捉住了那条鱼。“逮住了!”他大叫道。接着,他把鱼猛地摔进了草丛里,我们全跪下来围着它看。我们可真是兴高采烈啊!那条快没命的可怜的东西上下扑腾着,鳞片反射着彩虹般的光芒。这是条巨大的鲤鱼,最少六英寸长,重量绝对有四分之一磅。我们看着它嚷得可真起劲啊!后来却好像有片乌云罩上我们的头顶。我们抬起头,看到布鲁厄老头儿就站在我们跟前。他戴着高毡帽——就是以前人们常戴的那种,介于大礼帽和圆顶礼帽之间——穿着牛皮高筒靴,手里拎一根粗榛木棒子。
我们顿时吓得像是头顶上出现了老鹰的一群斑鸠。他把我们挨个打量了一番。他的嘴巴又老又丑,牙全掉光了,加上因为剃了下巴上的胡须,让他看上去活像是个胡桃夹子。
“你们这些小子来这儿干吗?”他问道。
我们在干吗没什么好猜的,也没人回答他。
“你们在我的池塘里钓鱼,我要你们好看!”他突然咆哮起来,马上就四面乱舞着棍子扑向我们。
“黑手党”顿作鸟兽散,鱼竿全不管了,还有那条鱼。布鲁厄老头儿追我们追过了半块草场。他的腿脚已经僵硬,所以跑不快,但在我们逃出他的击打范围前,还是结结实实挨了好几下。我们把他撇在地中间,他吼着说他知道我们每个人的名字,要去告诉我们的爸爸。我一直落在后边,所以棍击主要落在我身上。到我们跑到树篱的另一边时,我的小腿肚上留下了几条触目惊心的棍子印。
那天其余时间里,我都是跟他们一帮在一起,他们还没想好我到底算不算帮内人,但暂时还没谁撵我走。那个跑腿的小子,他不知编什么理由玩了一上午,到那时必须回啤酒厂。我们剩下的走路走了很久,漫无目的,东张西望,就像大男孩一天不回家时那样闲逛,特别是在没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这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像个大男孩一样散步,跟前凯蒂·西蒙斯领我们进行的那种散步很不一样。我们在镇边的一条干沟里吃了饭,那里堆满了锈铁罐和野茴香。别的人分了一点儿饭给我。锡德·拉夫格鲁夫有一便士,结果有人去买了个“便士大物件”,我们瓜分了它。天气很热,野薄荷味很刺鼻,“便士大物件”里的气让我们打起了嗝。吃完饭后,我们顺着那条白色土路游游荡荡走到了上宾非尔德,我相信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如此经历。我们还走进了山毛榉林子,地上铺了层落叶,树皮平滑的树干直冲云霄,接近顶部树枝上的鸟雀看去就像小黑点。在那时,在树林里想往哪儿钻就能往哪儿钻。宾非尔德大屋关着门,那里不再养鹌鹑了。树林里顶多会遇到有人赶着一车木头。树林里有棵被伐倒的树,树干上的年轮看上去像是靶圈,我们就对准它扔石头。然后他们用弹弓打鸟,锡德·拉夫格鲁夫赌咒说他打中了一只苍头雁,掉在一个树杈上,可乔说他骗人,他们就争执起来,差点干上架。后来,我们到了一个白垩坑,里面的地上铺了一层层落叶。我们喊叫着听回音。有人喊了一句脏字眼儿,然后我们把知道的脏字眼儿全喊了出来。我被他们嘲笑,因为我知道的只有区区三个。锡德·拉夫格鲁夫声称知道小孩儿是怎么生出来的,据他说就跟兔子一个样,只不过小孩儿是从女人的肚脐眼生出来。哈里·巴恩斯开始往一颗山毛榉上刻那个词,可是刚刻了头两个字母就烦了。后来我们绕着宾非尔德大屋走了一圈。有传闻说里边一个池塘里有大鱼,可是谁也不敢进去,因为有荷吉斯老头儿,就是看小屋的人,他也算是看管整个地盘,他“痛恨”男孩儿。我们经过时,他正在房子旁边的菜地里挖地,我们隔着围栏向他挑畔,直到他把我们赶走。后来我们到了沃尔顿大路上向车夫挑畔,但总待在树篱的这边,好躲开他们的鞭子。挨着沃尔顿大路有个原来是采石坑的地方,后来变成了垃圾场,最后是黑莓灌木丛长得高过垃圾。那儿有大堆大堆的锈铁罐、自行车架、有洞的菜盘子、漫长着野草的烂瓶子等。我们在那儿待了将近一个钟头。因为哈里·巴恩斯赌咒说下宾非尔德的铁匠收旧铁,一担六分钱,结果我们用脚踢着找围栏用的铁桩,搞得从头到脚脏得不得了。乔在黑莓丛里找到一个刚搭的画眉窝,里面的小鸟翅膀上还没长齐羽毛。在争论半天怎样处置后,我们把小鸟拿了出来,先是用石头砸,然后用脚踩。小鸟是四只,我们一人分了一只踩。那时已经到了用下午茶时间,我们知道布鲁厄老头儿说到做到,就等着挨一顿痛打吧,可是我们都太饿了,再不回家就受不了。最后我们就溜回了家,但在回家的路上又跟人吵了一架,那是在经过菜地时,我们看到一只老鼠就拎着棍子撵了起来。伯耐特老头儿是车站站长,他每天傍晚都侍弄那块菜地,并且为之十分自豪。他火冒三丈地追赶我们,原因是我们踩了他的洋葱苗圃。
我那天走的路有十英里,但是不累。一整天我都紧跟帮伙,他们干吗,我也都试着做一把。他们叫我“小孩儿”,而且使足劲儿笑话我,我多少保持了不折不馁的情神。但是我内心感觉非凡,那种感觉你没经历过就不会了解——可如果你是个男的,早晚你会。我知道我不再是个小孩儿,我终于长成了一个大男孩,可以逛到大人找不到的地方,可以撵老鼠、整死小鸟、乱扔石头蛋、向车夫挑畔还有喊脏话等等。那是种冲天豪情,感觉无所不知、无所畏惧,而且总是无视规矩、杀这杀那的。白灰路,衣服上热汗浸浸的感觉,茴香和野薄荷的气味,脏字眼儿,垃圾堆的酸臭味,滋滋冒气的柠檬汽水还有里面让人打嗝儿的气,踩死小鸟,鱼挣拉鱼线的感觉——凡此种种,都属于那种感觉。感谢上天我生为男儿,因为没有哪个女的会有这种感觉。
一点没错,布鲁厄老头儿跑了一圈,把我们都告发了。我爸阴沉着脸,从铺子里拿了根皮带,说要把乔“抽死他的小命”,但是乔挣扎着又嚷又踢,结果我爸只打中几下。不过第二天,文法学校的校长用藤条抽了他一顿。我也试着想挣扎,可是我就那么大,我妈一对膝盖就挡住我,她用皮带痛抽了我一顿。结果那天我挨了三顿打,一次被乔打,一次被布鲁厄老头儿打,一次被我妈打。第二天,他们帮伙认为我还不能真正算是帮伙的一员,不管怎么样,我必须经过一番“考验”(他们是从印第安人故事里学来的这个词)。他们很严格地要求吞下虫子前必须先咬断。不仅如此,因为我最小,他们很嫉妒只有我钓到了鱼。到后来,他们都企图把我钓到的鱼说得不算大。人们说起一条鱼时,一般趋势是它会变得越来越大,可是我钓到的那条被他们说得越来越小,直到后来,单听他们说,你会以为它根本就跟手指头差不多大呢。
可是没关系,我去钓过鱼了,我看到过鱼浮往水里猛钻,我感到鱼拽鱼线了,无论他们扯多少谎,这些是他们无法改变的。
第二部 第四章
此后七年,从八岁到十五岁,关于这段期间,我记得的主要便是钓鱼。
别以为我别的什么都没干,只是在你回首很久以前的事时,有些事情似乎膨胀了,直到大得掩盖住了其他一切。我离开荷莱特大妈的学校到文法学校上学了,背上了皮书包,戴上了有黄条纹的黑帽子,还有了第一辆自行车。此后又过了很久,我有了第一条长裤。我的第一辆自行车是那种一轮固定,一轮可转向的车型,当时很贵。骑下小山坡时,我把脚放在前车把上,让脚蹬嗖嗖地转着。在二十世纪初,这是典型的一景——一个男孩儿从小山上飘然驶下,头往后仰,脚伸到了空中。我去文法学校上学心怀恐惧,颤抖不已,是因为乔告诉过我关于校长威斯克斯老头那些让人心惊肉跳的故事(他的名字应是威克西)。这个校长没说的,是个长得凶神恶煞的小个子,一张脸长得跟狼脸一模一样。他在学校大教室的后面放了个玻璃箱,里面有几根藤条,他经常抽出来嗖嗖抡上一通,很吓人。但是让我吃惊的是,我的学习成绩很不错。我从来没想到过也许我比乔聪明。他比我大两岁,从他会走路起,就开始欺负我。实际上,乔是个不折不扣的笨学生,差不多每星期都要挨一次藤条抽打,直到他十六岁时,他总是接近在全校垫底的位置。第二学期,我在数学这科上得了奖,还有个奖是在某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上,主要跟干花有关,科目名叫作科学。到我十四岁时,威斯克斯提到奖学金和上里丁大学的事。我爸那年头仍对乔和我抱有很大期望,对我上“公学”这件事很热心。我时常听到的说法是我会当个老师,而乔会当个拍卖师。
但是我对学校的事所记不多。后来在打仗时,我曾和属于高等阶层的伙计混在一起。我吃惊地发现他们从未忘却在公学里经历过的恶梦般的操练,要么因此一蹶不振,变得傻不愣登的,要么下半辈子都会跟那种痛苦记忆做斗争,想要将之忘却。但是我们班上这一群铺主和农场主的孩子们不会。我们上文法学校,并在那儿一直待到十六岁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显示并非来自贫寒之家。不过学校这种地方,主要还是让人盼着早点离开的地方。我没有那种得忠于母校的多愁善感,对那些灰色老石头也没什么傻乎乎的感情(一点没错,石头真的很老,那所学校是由红衣大主教伍尔西出资修建的)。我们没有毕业生联谊会,甚至没有校歌。下午不上学的时间都归自己支配,因为做游戏不是非得参加,我们都能避则避。我们穿背带裤踢足球,尽管披一条肩带才被认为是打板球的合适装束,可我们穿着平时的衬衫和裤子打板球。我真正喜欢玩的,只有三柱门板球比赛,我们课间休息时经常在铺着石子的校园里玩,用的是包装箱木板做成的球棒,还有打几天就会完蛋的板球。
我现在还记得大教室的气味:一种墨水、灰尘加靴子的气味。校园里有一块当垫脚石用的石头,我们以前在上面磨小刀。学校对面的小面包店里卖一种切尔西小圆面包,比现在的切尔西小圆面包块头大了一倍,我们叫它“拉迪巴斯特”,价钱是半个便士。学校里别人做的事我一件也没拉下。我把我的名字刻在一张课桌上,并因此挨了一通藤条——这种事只要被逮到,总要被抽一顿,但是刻下自己的名字可以说是个规矩。我曾把手指沾上墨水,咬指甲,用笔竿做飞镖,玩康克戏,传播黄色故事,学会了自着洗衣粉放在慰,起哄语文老师布娄厄老头儿,还把小威利·塞米恩欺负得晕头转向。威利·塞米恩的爸爸是个承办丧事的,他有点傻不愣登,跟他说什么他都信。我们最喜欢玩的恶作剧,就是要他去买一些并不存在的东西,都是老一套——半份面值为一便士的邮票、橡皮锤子、左手用的螺丝刀,一罐条纹漆等,可怜的威利每次都信以为真。有天下午我们算是开够了心:我们把他放进一个浴缸,叫他抓着把手把自己提起来。他最后进了精神病院,这个可怜的威利。但是,只有放假时才过得真正有意思。
那年头还有些好玩的事可做。冬天时,我们会去借一两只雪貂——我妈从来不允许乔和我在家里养,她称之为“恶心人的臭东西”——然后一个挨一个农场去问能不能让我们进田里捉老鼠。有时候他们让,有时候叫我们快点滚蛋,还说我们比老鼠还要麻烦几分。深冬时,人们用脱粒机打粮食时,我们会跟着机器帮忙把老鼠打死。有年冬天,肯定是一九零八年,泰晤士河泛滥并结上了冰,结果我们溜了几星期的冰,哈里·巴恩斯在冰上把锁骨摔骨折了。早春,我们用灌了铅的木棍找松鼠打,后来就是掏鸟窝。我们当时的理论是小鸟不会数数,只需要留下一只鸟蛋就行了,可那时的我们是残忍的小野人,有时候我们干脆把鸟窝捅下来,然后把鸟蛋或者小鸟踩烂。癞蛤蟆产卵时,我们还有另外一种玩法。我们逮到癞蛤蟆后,把自行车打气筒的气嘴从它屁股那头塞进去打气,直到把它打爆为止。男孩儿就是那样,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夏天时,我们会骑自行车到伯福德坝上去洗澡。锡德·拉夫格鲁夫的堂弟沃利淹死是在一九零六年,他被缠在水底的水草里,用拉钩把他捞上水面后,他的脸色是乌青的。
然而什么都比不上钓鱼。我们去了布鲁厄老头儿的池塘很多次,钓到了小鲤鱼和丁鱥,有次钓到一条吱吱叫的泥鳅。另外还有几个给牛饮水的池塘,星期六下午我们走路就能走到。不过在有了自行车后,我们开始去伯福德坝下面的泰晤士河里钓鱼,好像那样跟在饮牛池塘里相比,是长大后干的事。那里没有农场主来赶我们,而且泰晤士河里有特大个的鱼——可是据我所知,没听说有谁钓上来过。
我对钓鱼的感觉很奇怪——现在我还有这种感觉,真的。我不能自称钓客,我这辈子还从来没钓到过二英尺长的鱼,而且有三十年时间,我没有再握过鱼竿。然而我回头想起我的八岁到十五岁这段时光时,好像都是围绕着去钓鱼的日子,每个细节都历历在目。我现在还记得每天钓鱼的日子,还有每一条钓到的鱼。我要是闭了眼睛去想,没有一个饮牛池塘或是回水处的样子我记不起来。我能写一本关于钓鱼技术的书。还是小孩儿时,我们用不起什么钓具,太贵了,而且我们一星期三个便士(这是那年头我们的零花钱)的绝大部分都去买糖果和“拉迪巴斯特”了。很小的小孩儿一般用弯大头针钓鱼,因为钝,所以没多大用。把一根缝衣针放在蜡烛火上烧,然后用一对钳子弯成的鱼钩倒很好用(当然没倒刺)。那些农场上的小伙子会用马毛编线,几乎跟羊肠线一样好用。单用一根马毛也能钓上来小鱼。后来,我们有了两先令一根的鱼竿,甚至有了各种鱼线卷。天哪,我往华莱士铺子的橱窗里盯着看可不是有多少个钟头!甚至那几把点四一零口径的枪和娱乐用手,现在应该把枪也比不上钓具能让我兴奋异常。我拣到过一本嘎梅治的商品目录——我想应该是从垃圾堆里拣的,我把它研究得就好像它是《圣经》!甚至到现在,我还能告诉你所有关于蚕肠线钓丝替代品、加固鱼线、利么里克钓钩、木鱼槌、取钩器、诺丁汉鱼线的所有详细说明,还有天晓得多少别的技术细节。
然后就是我们经常用的各种鱼饵。我们家的铺子里总有足够的黄粉虫,用着不错,但还不是特别好。绿头大苍蝇的蛆更好,不过那要向卖肉的格拉威特老头儿求上一求才行。我们一伙经常是用抓阄或点兵点将的办法决定谁去开口,因为格拉威特对这种事一贯是一点儿也不随和。他是个个子高、脸上疙疙瘩瘩的老头儿,说话声音就像看家猛狗一样,他叫起来时——他经常那样对小孩儿叫——他蓝围裙上的刀啊铁器什么的丁当作响。被选中的人进去时,手里拿一个空的糖浆罐,四处晃悠着,直等到顾客都走后才低声下气地对他说:
“求求你了,格拉威特先生,你这儿今天有没有蛆?”
通常他会咆哮起来:“什么?!蛆?我的铺子里会有蛆?几年没见过了,你以为我这儿养苍蝇?”
他那儿当然有苍蝇,而且无处不在。他经常用一根头上绑着皮革的棍子对付它们,拿它伸到很远的地方,把苍蝇拍个稀巴烂。有时只能空着手走人,但无一例外,他每次都会在你就要走时向你喊道:
“听着!你去后院看看,找得仔细的话,兴许能找到一两只。”
可是在那儿,常常到处能找到一窝窝的蛆。格拉威特的后院闻起来像是战场,那年头卖肉的还没有电冰箱。要是把蛆放在锯末里,存活时间就会长一些。
黄蜂蛹不错,只是不容易穿上鱼钩,除非把蜂蛹先烤一下。谁要是发现一个黄蜂窝,我们会在夜里出去把松节油倒进去,然后用泥巴堵住洞口。第二天,黄蜂就会全死光,然后就可以挖出蜂窝,把蜂蛹掏出来。有次出了岔子,不知道是松节油灌错洞还是怎么,捣掉泥塞时,里面关了一晚上的黄蜂嗡的一声全飞出来。我们被蜇得还不算厉害,可惜旁边没人拿秒表给我们掐一下时间。蚂蚱差不多是能找到的最好的鱼饵,特别是钓白鲑。钓鱼时把蚂蚱穿在鱼钩上,也不用鱼坠,只用在水面上左点一下,右点一下——那被称为“点水钓法”。但是只能逮到两三只蚂蚱。绿头大苍蝇也他妈难逮,那是钓鲮鱼的最佳鱼饵,特别在晴天时,要尽量把苍蝇活着穿上鱼钩,那样就能扭动。白鲑甚至吃黄蜂,不过把活黄蜂穿上鱼钩倒是个考验人的活。
天晓得另外还有多少种鱼饵。面包糊是用旧布裹着白面包,然后加水挤成,还有奶酪糊、蜂蜜糊,还有里面带茴香子的面糊。煮过的麦粒钓鳊鱼不错,钓虾虎鱼用游丝蚯蚓很好,可以在陈年旧粪堆里找到。里面还能找到另外一种小蚯蚓,身上有条纹,气味像地蜈蚣一样,钓鲈鱼上佳。一般的蚯蚓钓鲈鱼也不错,但一定要把蚯蚓放在苔藓里,可以保持新鲜不死,保存在土里的话就会死掉。牛粪上捉到的黄苍蝇钓鳊鱼很棒。据说有人用一颗樱桃就能钓到白鲑,我见过有人用圆面包里的葡萄干钓到一条斜齿鳊。
那年头,从六月十六(那是钓淡水鱼季节的开始)一直到仲冬,我的口袋里很少不带着装有虫子或是蛆的罐头瓶。为这事,我跟我妈斗争过几次,结果是她让步了,钓鱼不再属被禁止之列,我爸甚至在一九零三年作为圣诞节礼物,送了我一根值两先令的鱼竿。乔刚满十五岁就开始追女孩,打那以后就很少去钓鱼,他说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儿,但是仍有其他五六个跟我一样,对钓鱼狂热。老天,那些钓鱼的日子可真有劲!在那些个又潮又热的下午,坐在大教室里,我趴在课桌上,听布娄厄老头儿尖着嗓子讲谓语、虚拟语气和关系从句什么的,可我的全部心思飞到了伯福德坝附近的回水处,那里有绿色的池塘,鲮鱼在里面游来游去。还有下午茶以后骑着自行车争分夺秒先冲上查姆福特山,然后冲到河边,趁天还没黑钓一个钟头。那些宁静的夏日傍晚,坝上的轻轻溅水声,鱼上到水面时的清脆水花声,能把人活吃了的蠓虫,还有一群群鲮鱼绕着你的鱼钩游,就是一直不咬钓。鱼在成群游着,看到黑脊背的鱼,我心里激动异常,盼望着,祈祷着(不错,真的在祈祷)其中一条会改变主意,在天还不太黑前咬住鱼饵。然后,总是“再钓五分钟”,接着是“顶多再钓五分钟”,直到只能推着自行车回到镇上,因为警昨晚刚洗的衣察托尔勒在暗里巡查,被逮到没灯骑车,就会“吃罚”。有时在放暑假时,我们会带着煮鸡蛋、面包、黄油和一瓶柠檬水去钓上一整天,钓了一会儿鱼,然后洗澡,然后又钓,有时候我们的确钓到鱼了呢。晚上回家时手全脏了,肚子饿得会把剩下的面包糊吃掉,还带了三四条裹在手帕里的鲮鱼,又腥又臭。我妈总是不肯做我带回家的鱼。除了鳟鱼和鲑鱼,她完全不认为河里的鱼能吃,称之为“恶心人的泥玩意儿”。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没逮住过的鱼,特别是星期天下午顺着河边的拖船道走路时,经常能看到一些特大个的鱼,而手里刚好没拿鱼竿。星期天不让钓鱼,甚至泰晤士河管理委员会也不允许。星期天,我必须穿着厚厚的黑套装,戴着能把脖子锯掉的伊顿领子,然后去“好好散下步”。有个星期天,我在浅水里看到一条尖嘴梭鱼,一码长,正在那儿睡觉,我差点儿用石头打中了它。有时候,在那些绿色池塘里靠近水草边的地方,会看到一条巨大的泰晤士鳟鱼从容游过。泰晤士河里的鳟鱼能长成特大的个儿,可实际上,从来没人逮到过。据别人说有个真正的泰晤士河钓客——就是那种长着酒糟鼻的老头儿,一年四季裹着外套,坐在轻便折凳上,带着二十英尺长,用以钓斜齿鳊的鱼竿——说只要能钓到一条泰晤士河的鳟鱼,他情愿减一年阳寿。我不会怪他们无能,我现在完全明白他们的意思,而且比那时候还明白。
当然也有别的事在发生着:我一年内长高了三英寸,穿上了长裤子,在学校得了几个奖,上坚信礼课,讲黄色故事,开始爱上读书,迷过养白鼠、木工细雕和集邮等,然而我记得的总是钓鱼。夏天的白昼,平平的草甸,远处的蓝色小山,回水处上方的柳树,其下的池塘有点像是深绿色玻璃。夏天的晚上,鱼儿打破水面,欧夜鹰在头顶盘旋,晚紫罗兰和拉塔基亚烟草的气味。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我并不是想表达童年是有诗意的那种玩意儿,我知道那只是胡扯淡而已。波提欧斯老先生(我的一个朋友,是个退休的老师,以后我再详细说说他)在关于童年的诗意方面很博学。有时候他拿书念给我听,华兹华斯,露西·格雷,“曾几何时,草地树林”——诸如此类。不用说,他自己没小孩儿。事实上无论从哪方面说,小孩儿都跟诗沾不上边,他们无非是野性十足的动物,不过在自私程度上远远超过了动物。一个男孩儿不会对草地、果园什么的感兴趣。他从来不会看一眼风景,对花儿不屑一顾,对植物也是识这一样不认那一样,除非植物在某方面对他有影响,比如说好吃。杀生——这可能是男孩儿的生活里最接近诗的方面了。一天二十四个钟头,他们似乎有种与众不同的活力,投身于某些事情中的力量,好像长大成的短袖,单件人后,就无法再投身那些了。还有面前的时间无穷无尽,以及不管你做什么,都可以永远不变做下去的感觉。
我是个长相难看的小男孩儿,黄油色头发,除了前额的一束,总是理得很短。我不会把我的童年理想化,跟许多人不一样,我一点也不想返老还童。我喜欢过的东西绝大多数现在我只会毫无兴趣。就算我再也看不到板球,也不会有所谓。如果有一担糖果,我也绝对不会有什么欣喜感。但对钓鱼,我仍然有,而且总有那种独特的感觉。没说的,你会觉得这真他妈傻,可是甚至到了现在,我的确还有一点点幻想能再去钓鱼,而现在的我是个胖子,四十五岁,两个孩子,有座位于郊区的房子。为什么?因为说起来,我的确还对童年有点儿多愁善感——不单是对我自己的童年,而且是对我自己在其中成长起来的那种世事氛围,我想现在也即将一去不复回,而钓鱼不知怎么,成了那种世事氛围的典型代表。一想到钓鱼,就想到不属于现代社会的一些东西。想着能在柳树下,在宁静的池塘边坐上一天——而且能找到那种可以坐在其旁边的宁静池塘——这想法本身是属于战前,有收音机前,有飞机以前,有希特勒之前的。甚至那些英格兰淡水鱼的名字也有种平和的味道:斜齿鳊,红眼鱼,鲮鱼,鲌鱼,鲃鱼,鲷鱼,鮈鱼,尖嘴梭鱼,白鲑,鲤鱼,丁鱥等等。这些都是实有所指的名字。想出这些名字的人没听说过机关枪,没有生活在害怕被炒鱿鱼的恐惧里,或是把时间都花在吞阿斯匹灵上,或是去看电影,想着怎样才能躲开集中营。
我怀疑现在还有人钓鱼吗?伦敦方圆一百英里内的任何地方都无鱼可钓。运河边上有那么几个死气沉沉的钓鱼俱乐部,一间挨着一间。百万富翁在苏格兰旅馆旁边的私有水域里钓鳟鱼。用人造假苍蝇钓人工养鱼,那有点自命不凡的味道。可是谁还能在磨坊外的水道里,或是护城河,或是饮牛池塘里钓到鱼?英格兰的淡水鱼都哪儿去了?我还是小孩儿时,每个池塘、每条溪流里都有鱼。如今,所有池塘都没了水,小溪不是被工厂里排出的化学品毒化,就是里面扔满了锈铁罐和摩托车胎。
关于钓鱼,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从未钓到的鱼,我想这很正常。
差不多在我十四岁时,我爸给荷吉斯老头儿做了一件好事,他是宾非尔德大屋的看管人。什么好事我忘了——好像是给了他一点药,治好了他的家禽的寄生虫病,要么是别的。荷吉斯是个脾气暴躁的老头儿,但他知恩图报。此后不久有一天,他到铺里买喂鸡谷时,在门外他碰到我,就用他那种粗鲁的方式拦住我。他的脸像是用一块树根刻出来的,牙掉得只剩两颗,棕黑色,还很长。
“嗨,小伙子!你钓鱼,是吧?”
“是。”
“想着你也是。听着,你要是想,可以把你的钓鱼家伙带着,到山后面的池塘里试试。里面有很多鳊鱼和小梭鱼。我说的你可别跟别人说,来的时候也别带别的小崽子,要不我会抽烂他们的背。”
说完,他就背着那袋喂鸡谷一拐一拐地走了,好像感到自己已经说得太多。第二个星期天,我装了满满一口袋虫子和蛆,骑自行车去了宾非尔德大屋,在小屋里找荷吉斯老头儿。到那时,宾非尔德大屋已经空了有十几二十年。它的主人法莱尔先生受不了住在那儿,也没有或不愿意将之出租。他靠农场的交租住在伦敦,而把房子和这一片地方都撒手不管。所有围栏都变成了绿色,而且正在腐烂,庭园里长满荨麻,种植园里的东西长得像是丛林。甚至花园也变回了草地,只有几处长得歪歪扭扭的玫瑰花丛说明花圃以前在哪儿。那座房子却漂亮得很,特别从远处看。它是座有柱廊和竖长窗户的白色大房子,我想它建于安妮女王在位时,建造它的人应该去过意大利。要是我现在还能去,大概有点兴趣在一片荒烟野草中走一走,想着那里有过的生活场景,还有建造的人,他们之所以建了这种地方,是因为他们幻想好日子永远没个尽头。我还是个小孩儿时,却不曾多看一眼大屋或那个地方。我终于找到荷吉斯老头儿,向他问了去池塘的方向。他刚吃完饭,还有点粗鲁。那个池塘在大屋后面,大约有几百码远,完全隐藏在山毛榉树林中,可它是个很大的池塘,几乎是个湖,差不多有一百码长,五十码阔。它令人震惊,即使我才那么小,即使我还在那个年纪,就已经被震惊了,震惊的是发现在离里丁十二英里,离伦敦也不超过五十英里的地方,竟会有这么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独自一人在那地方的感觉,就算身处亚马逊河畔也不过如此。那个池塘被巨大的山毛榉树围了一圈,有段地方树长得靠近水边,在水里映出倒影。树林的另一边是片草地,中间有块凹地,长着一丛丛野薄荷。池塘的一处尽头有间木船屋,正在灯芯草中腐烂着。
池塘里有很多鳊鱼,不大,差不多四到六英寸长。时不时能看到其中有一条半翻转身子,在水下面闪着光,颜色是有点泛红的棕色。里面也有些尖嘴梭鱼,而且肯定是大梭鱼。我从来没看到过,但是有时候,会有那么一条正在水草里晒太阳时,转过身像块砖头一样啪地一声蹿进水里。想钓到是妄想,可是不用说,我每次去那儿都会试试。我试过用在泰晤士河里钓到的鲮鱼和小鲤鱼——放在果酱瓶里养着。我甚至试过用小片铁皮做的旋式鱼饵,可它们已经吃鱼吃饱了,所以不会咬钩,反正就算会,也会把我的不管什么钓具都扯断。每次从那个池塘回来,我总能钓到至少十几条小鳊鱼。有时在放暑假时,我会去那儿待上一整天,带着我的鱼竿和《好伙伴》或者《英国旗》什么的,我妈给我准备了裹在一起的一大块面包和奶酪。我钓了几个钟头后,会躺在草地的凹处看《英国旗》。后来,面包糊的气味和某处的鱼跳声又会让我变得激动欲狂,就再回到水边钓一阵子。如此这般,夏天的一天就过去了。但最棒的,是可以一个人独处,完全独处,尽管离大路才不过几百米远。我那时已经刚好到了那种岁数,知道偶尔一个人独处也不错。周围全是树,感觉仿佛这池塘是我一个人的,除了水里鱼的响动和头顶飞过的鸽子,没有什么干扰。但是,在去那儿钓鱼的两年间,我不知道有多少次真的去成了?不会超过十几次。从家里去那里有三英里,最少要度过整个下午。有时候是有了别的事,有时候想去却下雨了。你也知道,世事无常啊。
有天下午,鱼不咬钩,我开始去离宾非尔德大屋最远的池塘那端探上一探。池塘里的水有点溢出,成了沼泽地,要想过去,还得在黑莓灌木丛和从树上掉下来的烂树枝里闯出一条路。我费了老大的劲儿走了差不多五十码,突然,我到了一片开阔地,看到又一个池塘,之前我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池塘。它是个小池塘,阔不超过二十码,因为上面垂着树枝,水的颜色很深。然而很清澈,深不可测,往下能看十到十五英尺深。我来回转悠了一会儿,像个男孩通常那样,因为闻着潮湿和腐烂的沼泽气味而感到心旷神怡。就在那时,我看到一样东西,让我几乎跳了起来。
那是条个大无比的鱼,我说它个大无比可不是夸张。它几乎像我的胳膊那样长,它在深深的水下横游过池塘,然后成了个黑影,消失在那边更黑的水里。我的感觉仿佛是有一柄利剑贯穿了我的身体。它比我以前见过的最大的鱼——无论死活——还要大得多。我屏着气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又有一条体粗个大的鱼从水里游过,然后又是一条,然后又是贴得很近的两条,整个池塘里全是。我想是鲤鱼,有一点可能是鳊鱼或丁鱥,但更有可能是鲤鱼,鳊鱼或丁鱥长不到那么大的个儿。我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有段时间,这个池塘和那一个是连在一起的,然后连接的溪流干掉了,树木把这个池塘围了起来,就这样,它被忘掉了。这种事时不时会有,某个池塘不知怎么就被忘掉,几年几十年过去了,从来没人在里面钓过鱼,鱼就长成了不一般的大个儿。我看到的那些大家伙可能有一百岁了,除了我,这世上再无一人知道它们在那儿。极有可能的是有二十年了,从来没谁像我这样往池塘里细看,很可能就连荷吉斯老头儿和法莱尔先生的管家也忘了有这么一个池塘。
唉,你也能想像到我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单单是看着,已经把我勾引得受不了。我赶紧跑回原来那个池塘边,把我钓鱼的东西全收拾起来,用这些钓那些大家伙是没用的,会被它们像头发丝一样扯断,可我不能再钓那些微不足道的小鱼了。看到那条大鲤鱼,让我胃里有了种感觉,像要呕吐似的。我骑上自行车,一溜烟下山回家。对一个男孩儿来说,这是个极其美妙的秘密。那儿有个深色池塘隐藏在树林中,个头特大的鱼在里面畅游——那种鱼从来没被钓过,会一口吞上为它们送上的第一个诱饵,问题只是得用能拉上来的结实鱼线。我已经全谋划好了。那怕从铺子的放钱抽屉里偷钱,我也要去买一套能钓它们的钓具。不管怎样,天晓得会怎样,我会用一克朗的一半买钓鲑鱼的丝制鱼线,还有粗羊肠线或是加固鱼线和五号鱼钩。还有奶酪、蛆、面包糊、黄粉虫、小蚯蚓、蚂蚱,还有其他每种鲤鱼会注意,但是能要它命的诱饵。就在下个星期天,我会回去试试钓几条上来。
后来的事是我从未回去过,谁也不会真的回去。我从来没从抽屉里偷钱或是买了钓鲑鱼的线,或是试着去钓那些鲤鱼。几乎紧跟而来的时间里冒出来一些事,让我无法去做那些事,如果冒出来的不是这件事,也会有别的。世事无常啊。
我当然知道,你会觉得那些鱼的个头是我夸张出来的。你很可能觉得不过是一般个头的鱼(就说是一英尺长的吧),却在我的记忆里越长越大。不是这样的,人们会就他钓到的鱼说谎,对钓到又脱了钩的鱼更是如此,可我从未钓到过其中一条,甚至没试过,我没有说谎的动机呀。我告诉你,它们真的是个大无比。
第二部 第五章
钓鱼!
在这儿,我要坦白一件事,要么两件吧。其一,回头看我这一辈子时,说老实话,别的没有任何一件事能像钓鱼一样,让我心花怒放,别的任何事跟它相比都有点黯然失色。我不是想把自己说成对女人没兴趣的那种男人,我为追女人也花过不少时间,就算到了现在,有机会的话,我还会去追。然而,如果让我在得到一个女人——我指的是任何一个女人——和钓到一条十磅重的鲤鱼之间选择,肯定我每次都会选鲤鱼。另外我要坦白的是,从十六岁起,我就再也没钓过鱼了。
为什么?因为世事难料啊,因为在我们所过的日子里——我说的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日子,而是在这个时代、在这个国家所过的日子里——我们所做的,并非心里想做的,倒不是因为我们总在干活,即便是农场干活的或者犹太裁缝,也并不总是在干活,而是因为在我们体内,有种魔怪在把我们驱来赶去,永远不停去做愚蠢之事。干什么都有时间,就是没时间干值得一干的事情。想一样你真心喜欢做的一件事吧,再把你这辈子的确花到这上面的零碎时间一个一个钟头加起来。然后你再计算一下,看看你花在刮面、来回坐公共汽车、在火车换乘处等车、交流黄色故事、看报纸之类上的时间有多少吧。
十六岁之后,我再也没去钓过鱼,好像总是没时间。我在干活,我在追女孩儿,我穿上了我的第一双有扣的靴子,戴上了第一副高领圈(要戴上一九零九年时那种领圈,你的脖子得像长颈鹿的那样长),我在上推销员和会计课程的函授课以“长见识”。那些大鱼在宾非尔德大屋后面的池塘里畅游,除了我没人知道,它们保存在我的记忆里。某天,也许是个银行休息日,我会再去那里钓它们。但我从来没回去过,除了这个,干别的什么都有时间。很奇怪的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惟一一次差点去钓成鱼,还是在打仗期间。
那是在一九一六年的秋天,就在我受伤前不久,我们从战壕里出来到了前线后面的一个村子。虽然才是九月,可我们从头到脚都是泥巴。跟往常一样,我们搞不清楚要在那儿待多久,然后又开往哪里。幸运的是,我们的指挥官身体有点不舒服,得了支气管炎什么的,他懒得赶着我们进行日常操练、着装检查、踢足球等等,据说这些活动能在远离前线时让部队保持士气。头一天,我们整天都懒懒散散地躺在谷仓里的糠包堆上,我们就驻扎在那里,并把绑腿上的泥巴剔掉。到了晚上,有几个伙计开始排队去光顾在村边一座房子里做生意的两个很不堪的婊子。那天早上,虽然离开村子属违反军令,但我还是成功地溜出来,在从前是田地,如今一片不堪入目的破地方转了转。那是个潮湿的早晨,有点儿像是冬天。不用说,周围全是打仗留下的残片破物,乱糟糟的,污秽不堪,比满布尸体的战场还糟糕,有被折断树枝的树木、填了一半的旧弹坑、罐头瓶、粪块、泥巴、野草和野草生长其间的一团团带刺铁丝网等等。你也知道离开前线时的感觉。关节僵硬,心里有点空荡荡的,不会再对任何事感兴趣的感觉。部分是恐惧和疲惫,但主要是厌倦。当时,谁都认为战争绝对会没完没了地打下去。今天、明天或者后天,你会再赴前线,可能到了下星期,一发炮弹就会把你打成肉酱,但就算那样,也比没完没了的战争厌倦感要强。
我正顺着一间小屋边溜达时,碰到了我们连的一个伙计,我不记得他姓什么,只记得他外号叫诺比。他长得有点像吉普赛人,皮肤黝黑,低头垂肩,他那模样就算穿上军装,也能给人一种印象,好像他怀里揣了两只偷来的兔子。他以前是个小贩,是个真正的伦敦佬,不过是那种部分要靠在肯特郡和埃塞克斯郡摘啤酒花、捉鸟、偷猎和偷水果等过日子的伦敦佬。他一看到我就跟我点头打招呼,他说话时,有种鬼鬼崇崇、不安好心的样子:
“喂,乔治!”(那些伙计仍叫我乔治——当时我还没长胖)“乔治!你看见地那头的杨树林吗?”
“看见了。”
“嗨,树那边有个池塘,里面全他妈是鱼。”
“鱼?去你的!”
“我跟你说,里面他妈的全是鱼,鲈鱼,跟我以前逮到过的鱼一样棒。要不你自己去看看吧。”
我们一块儿艰难地走过那片泥巴地,一点没错,诺比说对了。杨树林那边有个看起来不干净的池塘,是沙岸。显然,它原来是个采石坑,后来积满了水,里面长满了鲈鱼。刚好在水面下,能看到它们有条纹的背部,在水里到处畅游,有些肯定有一磅重。我想在打仗的两年里,它们没受到干扰,有足够时间生长繁殖。你大概想像不出看到那些鲈鱼对我产生的作用,就好像突然让我还了魂。不用说,我们俩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怎样找到鱼竿和鱼线。
“老天!”我说,“我们要钓它几条。”
“我们操他妈肯定要。走吧,我们回村子里找些钓鱼的家伙。”
“好吧。可是最好小心点,让中士知道,我们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噢,操他妈的中士。他们想把我吊死、淹死还是大卸八块,随便他们好了,我他妈一定要钓它几条。”
你不会知道我们想去钓那些鱼到了何等狂热的程度,你打过仗的话也许会。你知道那种能把人逼疯的战争厌倦感,还有几乎不管什么乐子都会紧抓不放的样子。我就看到过两个伙计在掩体里打架打得不可开交,就为了半拉三便士一份的杂志。但不仅是这个,还有想从战争气氛里逃离的想法,可能有一整天,能够坐在杨树下钓鲈鱼,离开连队,离开噪音和臭味,还有军服、军官、敬礼和中士的声音!钓鱼是战争的反面,但是能不能干成还一点谱都没有,不过光是这种念头,就把我们搞得有点兴奋不已。让中士发现的话,十拿九稳他会制止我们,换了别的军官也会,然而最糟糕的,是不知道我们还得在村子里驻扎到什么时候。我们可能驻扎一星期,也可能在两个钟头内开路。同时,我们什么钓具也没有,甚至没有大头针或者一段线头,我们得从头干起。可那个池塘里满是鱼!头一件事要找到鱼竿,柳树枝最佳,然而不用说,放眼看去周围一棵柳树也没有。诺比爬上一颗杨树,砍下了一条小树枝,说不上很好用,但比什么也没有强。他用折刀把它削得直到后来看上去还像是根鱼竿。我们把它藏进岸边的野草里,然后偷偷溜回村子,没人看到我们。
第二件事是找根针做鱼钩,可谁都没有。有个伙计有几根织补针,可是太粗了,而且针尖钝了。因为担心中士会听到风声,我们不敢让任何人知道我们找针是干吗用的。最后我们想到了村边那两个婊子,她们肯定有针。我们到那儿时——得穿过乱糟糟的院子到后门那儿——屋子关了门,两个婊子在睡觉,不用说,她们辛苦得也该休息了。我们又跺脚又嚷叫又打门,直到差不多过了十分钟,一个又胖又丑的女人裹着衣服出来了,嘴里还用法语向我们尖声吵着,诺比也向她嚷道:
“针!针!你有针吗?”
当然,她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接着诺比试着说半吊子英语,想着她作为外国人会听明白:
“想要,针!缝衣针!像这个!”
他的手势意在表达缝衣的动作,可那个婊子误会了,把门打开一点让我们进去。不过最后我们还是让她明白了,从她那儿要到一根针。到那时,已是吃饭时候了。
吃过饭,中士到谷仓里转了一圈,我们正在那儿忙着找人替我俩值一次劳动班,我们钻到一堆糠包下面刚好躲过了他。他走了后,我们点着一根蜡烛,把那根针烧红后把它弯得有了点鱼钩的样子。我们除了折刀没有别的工具,结果我们都把手指烧得够戗。然后是鱼线。除了粗线谁都没有别的什么线,但最后我们认识了一个伙计,他有一卷缝衣线。可他不想放手,结果我们只得给他一整盒烟卷才换到。线太细了,诺比把它割成三段绑到一根钉子上,然后仔细地编成一根。与此同时,我找遍整个村子才找到块软木瓶塞。我把它切成两半,然后用一根火柴穿过去,这样就做成一个鱼浮。到那时已经是晚上,天正在黑下来。
基本的东西我们都有了,再有些羊肠线就更好了。一开始好像没多少希望能找到,后来我们想到了医院的护理员,医用羊肠线不属于他的装备,不过他可能有一些。一点没错,我们问他后,发现他的帆布背包里有一大卷医用羊肠线,是他有先见之明地在医院或者别的地方偷的。我们又拿一盒烟卷跟他换了十段羊肠线。那是种发朽的脆玩意儿,都是差不多六英寸长的小段。天黑后,诺比把羊肠线浸透水,直到变软后再一段段接起来。现在,我们都有了——钩、竿、线、浮子和羊肠线。我们随便在哪儿都能挖到蚯蚓。那个池塘里全是鱼!巨大的带条纹的鲈鱼吱吱叫着要我们去钓!我们躺下睡觉时仍兴奋不已,连靴子都没脱。明天!明天要是能去就好了!但愿战争把我们忘了,只要一天就行!我们下定决心,只等点过名就马上开溜,一天不回来,即使回来后会为此被处以最严厉的战场惩罚,也在所不惜!
唉,我想后来的事你能猜到。点名时,命令下来了,我们要收拾起所有装备,准备好在二十分钟内开拔。我们顺着大路行军行了有九英里,然后上了卡车,被运到前线的另外一处。至于那个杨树之下的池塘,我从来没有再次看到或听说过,我想它后来会被芥子气毒掉。
自那以后,我从来没钓过鱼,好像总没机会。那之后,是等待战争结束,然后像所有别的人一样拼命找工作,然后我找了份工作,工作也找到了我。我是某个保险公司办公室前程远大的年轻人——那种积极的商界年轻人,年富力强,前程似锦,这是在克拉克大学招生广告上读到的——然后我就是那种常见的受人践踏、一星期挣五镑的人,在远近郊有座半独立的花园住宅。这种人是不会去钓鱼的,跟股票经纪人不会去采摘报春花一样,那是不合适的行为,提供给他们的,另有其他种类的娱乐方式。
当然,每年夏天我都有两星期的假期,你也知道那种假期,在马吉特、雅莫斯、伊斯特本、哈斯廷、伯尼马尔斯、布赖顿等,每年都稍微不同,视公司的业绩而定。跟希尔达这种女人在一起,假期的主要特点,就是没完没了在心里合计包膳食的宿舍老板又骗了我们多少钱,还有告诉孩子们不行,他们不能买新沙桶。没几年前,我们去了伯尼马尔斯,有个晴天的下午,我们顺着码头闲逛,它差不多有半英里长,一路上都有些伙计在钓鱼,拿的是在海里钓鱼用的又短又粗的鱼竿,竿头有几个小铃铛,他们的鱼线则往大海里放了有五十码长。这种钓法有点闷人,他们谁也没钓到鱼,但仍然在钓。孩子们很快就烦了,吵着要回海滩。希尔达看到有个伙计在往钩上穿海蚯蚓,她说那让她感到恶心,可我还是多逗留了一段时间,走过来走过去。突然,有个铃铛响声大作,一个伙计在绞着收鱼线,人人都停下来看。一点没错,湿鱼线、铅坠拉上来了,线那头是条很大的比目鱼(我想是条鲆鱼)在挣来扭去。那个伙计把它摔在码头上的木板上,它在上下扑打着,湿漉漉的,闪着光,背是灰色而且疙疙瘩瘩的,白肚子,还有那种海的新鲜咸味。我心里似乎不知怎么被触动了。
我们走开时,我随随便便说了一句,只是为了试试希尔达的反应:
“我有点想趁我们在这儿,也去钓下鱼。”
“什么!你去钓鱼,乔治?可是你根本不会钓,你会吗?”
“噢,我以前可是钓得很棒的呢。”我告诉她。
她照常隐隐约约不赞成,不过也没怎么想得太多,只是说我去钓鱼的话,她不会跟我一起去看我把那些恶心人的又湿又软的玩意儿穿上鱼钩。然后突然,她想到我如果去钓鱼,就需要买些装备,也就是鱼竿、鱼线什么的,要花上差不多一镑钱,单是鱼竿,就要花十先令。一转眼,她就发脾气了。你是没见过希尔达这人听到要浪费十个先令时的反应啊。她气势汹汹就来了:
“浪费钱买那种玩意儿!荒唐!那样又破又短的东西他们竟敢卖十先令!真不要脸。你这把年纪,还钓鱼呢!就凭你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别那么宝宝气了,乔治。”
然后孩子们来劲了。劳娜鬼鬼崇崇地挨到我跟前,以她那种愚蠢加没礼貌的方式问我:“你是个宝宝吗,爸爸?”小比利当时话还说不利落呢,就总结性地向全世界宣布:“啪啪是个宝宝。”突然,他们俩围着我跳起了舞,边敲打沙桶边唱:
“啪啪是个宝宝!啪啪是个宝宝!”
没老没少的小杂种!
第二部 第六章
除了钓鱼,还有看书。
如果我给你造成了这种印象,以为我除了钓鱼别的什么都不爱干,那就是我夸大其辞了。钓鱼当然排第一位,可读书牢牢排在第二位。我开始读书时,肯定是十或十一岁——我的意思是自觉读书。在那个岁数开始读书,就像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甚至到了现在,我仍然看书看得很多。事实上几星期下来,我都会看完几本书。我就是那种你可以称为典型的布茨图书馆读者。我总是对时下的畅销书一见钟情(《好伙伴》、《孟加拉枪骑兵》、《哈特城堡》——我对每本书都看得入迷),加入左派读书会也有一年多。一九一八年,二十五岁时,我读了些乱七八糟的书,对我的观念有了些影响。可什么都不能跟头几年相比,当时突然间,我发现打开份一便士一份的周报,便能一跃而入盗贼的厨房,还有中国的鸦片馆、波利尼西亚的岛屿和巴西的森林。
我从十一岁到差不多十六岁这段时间读书的瘾最大。一开始看的,总是给男孩儿看的周刊——又小又薄,印刷很差,封面为三色印刷——后来没多久就是书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尼科拉博士》、《铁海盗》、《德拉库拉》、《抽彩》等。还有耐特·格尔德、恩杰·高尔还有另外一个忘了叫什么名字的人写的东西,那个忘了叫什么的人写拳击的小说跟耐特·格尔德写赛跑小说一样手快。我想要是我爸妈的文化程度稍微高一些,他们就会填鸭式地让我读些“好”书,比如狄更斯、萨克雷等人的,实际上,学校里也的确强迫我们读《昆丁·杜沃德》,伊齐其尔叔叔有时也鼓励我读拉斯金和卡莱尔的书。可我们家里几乎没有一本书,我爸一辈子除了《圣经》和斯迈尔斯的《自助》,别的书没读过一本,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开始读第一本“好”书。读书虽然是这样,但我不后悔。我读得随心所欲,我从那些书里学到的,比从学校教给我们的东西里学到的更多。
那种一便士一本的惊险小说在我小时候已经越来越少,我也几乎忘得差不多了,可是另外还有一系列给男孩儿读的每周一期的读物,其中有些现在还有。水牛比尔的故事我觉得现在是没影了,耐特·格尔德写的东西也没人读了,可是尼克·卡特系列以及塞克斯顿·布雷克侦探系列好像跟以前一样受欢迎。《宝石》和《磁铁》,如果我记得不错,是开始于一九零五年左右。《b.o.p》系列那时还很火,可是《好朋友》精彩无比,我想这本杂志肯定是一九零三年左右开始有的。还有一套百科全书——我忘了它的准确名字是什么——分成很多本,每本一便士。那套书好像从来都是买着划不来,学校里有个男生经常把旧书送人。如果我现在知道密西西比河的长度或者章鱼与墨鱼的区别,或者说得准青铜的成份,就是从那套百科全书上学到的。
我从来不读书,他属于上了几年学,学到最后还是一口气读不下十行字的那种学生。他看到印刷字就不舒服。我看到过他有次拿起我的一本《好朋友》看了一两段转身就走,举动里带着厌恶的样子,跟一匹马闻到不新鲜的草料时一个样。他试过让我别再读书,可是我爸妈已经认定我“脑袋更管用”而支持了我。他们还很为我自豪,因为按照他们的说法,我表现出了“学书本”的兴趣。但他们在看到我读《好朋友》和《英国旗》之类的书时,经常会隐隐约约不大开心,他们认为我应当读一些“让人长进”的书,可他们所知有限,也不知道什么书“让人长进”。最后我妈找来一本福克斯写的《殉教者书》,我没看,虽说里面的插图还不算太差。
一九零五年整个冬天,我每星期都花一便士买本《好朋友》,我一期不漏地看连载小说《无畏者多诺文》。无畏者多诺文是个探险者,受雇于一个美国的百万富翁,到世界上的角角落落去寻找千奇百怪的东西。有时是到非洲的火山口找金球那样大的钻石,有时是到西伯利亚找猛犸牙齿化石,有时是到秘鲁湮没的城市里寻找印加人的宝藏。多诺文每星期开始一趟新的历程,每次都很顺利。我最喜欢待的地方是院子后面的阁楼。除了我爸去拿新的一袋谷物时,那是家里最安静的地方,有很大的袋子可以躺在上面。那里有种灰泥和豆料的混合气味,墙角都有蜘蛛网。就在我经常躺的地方,高处屋顶上有个洞,有根板条从灰泥里往外戳着。我现在还能体会到那种感觉。有次是在冬天,躺着刚好还不冷,我趴在那里,打开一本《好朋友》放在面前。有只耗子顺着袋子边往上爬,像个上了发条的玩具。突然,它停下来一动不动,用它那双黑玉般的眼睛看着我。我当时十二岁,可我是无畏者多诺文,在离河口两千英里的亚马逊河上,我刚刚撑起了帐篷,那种一百年才开一次花的神秘兰花的根就放在我帐篷里的床底下,平安无事。森林里到处是胡比族印第安人,正在敲打战鼓。他们这族人把牙齿涂成猩红色,而且会活剥白种人的皮。我看着耗子,耗子也看着我。我闻得到灰尘、豆料,还有灰泥那冰冷的气味,而我身处亚马逊。这是种无上幸福,纯粹的无上幸福。
第二部 第七章
就这些了,真的。
我试着跟你说了点战前的世界如何,那是我在看到海报上佐格国王的名字时想到的。有可能是我什么也没告诉你,要么你对战前有印象,用不着别人讲给你听;要么你没印象,跟你讲也没用。到此为止,我只说了我在十六岁之前遇到的事,到那时为止,家里的事一切顺利。我十六岁生日前不久,开始对人们所说的“真实生活”略识一二,“真实生活”,就意味着逆人心意。
我看到宾非尔德大屋那边的大鲤鱼之后的第三天左右,我爸进屋用下午茶时,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比平时还苍白上几分,身上粘的磨粉更多。他在整个茶点时间很严肃地吃着东西,不怎么说话。那段时间,他吃东西时很专心。因为他没几颗后牙了,他的胡子总在斜着上下动。我正要从桌子上起身,他又要我坐下。
“等一下,乔治,我的孩子,我有话要跟你说说,再多坐一会儿吧。孩子他妈,我要说啥昨晚你也听过了。”
我妈面前是那把褐色大茶壶,她的手交叉着放在腿上,脸色阴沉。我爸开始说话了,语气很严肃,但是由于要对付卡在后牙里的面包屑,效果打了不少折扣。
“乔治,我的孩子,有几件事我要跟你说说。我想了有一阵子了,那就是你该不上学了,恐怕你现在就得开始干活,开始多少挣点儿钱拿回来给你妈。我昨天晚上给威克西先生写了封信,告诉他我得不让你上学了。”
当然,这也算有例可循——我是说他在跟我说之前,就写信给威克西先生,那年代的父母如此行事可以说理所当然,总是不和孩子商量,就为他们决定一切。
我爸继续嘟嘟囔囔地说着,忧心忡忡地解释着。他“最近过得艰难”,什么事“都有点儿不顺”,结果是我和乔只能开始挣钱养自个儿了。那时候,我既不知道,也不怎么关心生意真的是好还是坏。而且我根本没多少商业头脑,看不出怎么会“不顺”。事实是我爸受到了竞争的打击。撒拉辛斯,一个在全国都有分号的大种子零售商,那时来到下宾非尔德插了一脚。半年前,他们在市场那里租了间铺面并装修了一番,用的是鲜绿色油漆、镀金字,还有漆成红色的园艺工具和香豌豆的巨大广告,隔着一百码就扑入眼帘。撒拉辛斯除了卖花种子,还自称是“全面家禽家畜饲料供应者”。除了麦子和燕麦之类,他们也卖混合家禽饲料专利产品,装在花里胡哨袋子里的喂鸟种籽、多种形状和颜色的狗粮、药品、擦剂、强兽药粉等。另外还有老鼠夹、拴狗链子、孵化器、卫生球、捕鸟网、灯泡、除草剂、杀虫剂等等。甚至有些分号里还有“家畜部”,卖兔子和只有一天大的小鸡。我们那间到处灰扑扑的老铺子,再加上我爸拒绝进新种类的货品,让他无力跟撒拉辛斯竞争,不过他也不愿去竞争。养有拉货车马匹的买卖商和跟种子零售商打交道的农场主抵,现在应该把制撒拉辛斯。但在半年时间里,撒拉辛斯已经争取到附近的少数几家上等人,那年头他们还有马车或是轻便马车,所以养有马匹。这对于我爸和卖玉米的商人威克尔来说,就意味着生意丢了一大块。当时我对那些一点儿也不理解,我的态度是属于男孩儿会有的那种。在那之前,我从来没对做生意感过兴趣,也从未或者说几乎没在铺子里招呼过顾客。偶尔,我爸想叫我跑个腿或是帮把手,例如把一袋袋谷物拖上或拉下垛时,我总是能躲则躲。我们班上的男生完全不像公学里的男生,懂得该干活时就得干活,干活才能挣到钱。但是,一个男孩认为父亲的生意对他来说是件很烦人的事,这也属正常。直到那时,钓鱼竿、自行车、滋滋冒气的柠檬水等等对我来说,比成年人世界里的任何事情都要亲切得多。
我爸已经跟杂货商格里梅特老头儿说过,他想找个机灵的小伙子,也愿意马上把我招进去。同时,我爸要辞掉铺里跑腿的,乔要回到铺子里帮忙,直到他找到稳定的活计为止。乔已经离开学校有段时间了,从那时起,差不多一直在闲逛。我爸有时候说过“把他弄进”啤酒厂的会计部,早些时候,甚至想过让他去当个拍卖师,但这两样都完全没戏。因为乔虽然当时已经十七岁,写的字还跟个农村小孩的一样,连加法算式也不会列。当时,他在沃尔顿镇边上的一间大自行车店里干活,原意是指望他“学着做生意”。捣鼓自行车适合乔干,跟绝大多数傻不愣登的人一样,乔也有那么一点机械方面的能耐,可他根本不能安心干活,所有时间都用来穿着油花花的工装裤闲逛、吸伍德白恩牌烟、打架、喝酒(他早就开始了)、跟一个又一个女孩“谈对象”和缠着我爸要钱这些事上了。我爸感到烦恼和迷惑,而且略微有些恨意。我现在还能想像到他的样子:他的光头顶上粘着磨粉,耳朵上边有灰白头发,戴着眼镜,胡子灰白色。他理解不了他碰上了什么事。多年以来,他挣的利润呈缓慢稳定上升趋势,今年十镑,下一年二十镑,如今利润却猛跌下来,他理解不了原因何在。他是从他爸爸那儿继承的生意,做生意诚信为本,干活辛苦,货物保证质量,童叟无欺——利润却下来了。在吸着牙想把面包屑吸出的间隙,他说了好几遍日子很不好过,生意似乎很难做,他想不通人们都是怎么回事,好像也不是马不吃东西了。可能是因为机动车,这是他最后的推断。“恶心人的臭东西!”我妈插了句嘴。她有点担心,而且知道她按说应该更担心些。我爸说着话时,有那么一两次,她眼里有一丝恍惚的样子,我也能看到她的嘴唇在嚅动。她正在决定明天是再吃一天牛肉和胡萝卜呢,还是吃一条羊腿。除了她负责的那些东西——如买衣料和菜盘子——需要一点预见,对超出明天三餐之外的,她就不怎么会考虑。铺子有些麻烦,我爸在操心——这差不多是她所能了解的全部。但我们谁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爸这一年不顺,亏了钱,可他真的被前景吓倒了吗?我不这样想。记住,那是在一九零九年。我爸不知道怎么回事,他预见不到撒拉辛斯的人会有条不紊地跟他低价竞争,打垮他,最终吞掉他。他又如何能预见得到?他年轻时从未经历过那种事情。他知道的只是日子不行了,生意很“难做”,很“清淡”(他总在说这几个词),不过,情况大概“很快就会好转”。
你也许愿意听我说在我爸遭遇困难时,我成了他的得力帮手,突然证明自己是个男子汉,有了以前谁都没想到我会有的素质等等,就像你会在三十年前的励志小说里读到的那些。要么,我会记下我对必须离开学校这件事极其痛恨,我那少年的饥渴心灵向往知识及完善自我,所以对人们塞给我的枯燥无味的活计退避三舍等等,就像你在如今的励志小说里读到的那样。这两样都完全是胡扯。事实上,当时我对可以去干活而感到激动开心,特别是我得知格里梅特老头儿将付给我实打实的工资,一星期十二先令,其中我自己可以留下四先令。过去三天里我念念不忘的宾非尔德大屋马上被我淡忘了。我并不反对提前几学期离开学校,这种事同样发生在我们学校别的男孩儿身上,很普遍。某个男孩儿总是“要去”上里丁大学,或者学习当工程师,或者去伦敦“投身商界”,或者去航海。然后突然,在得到通知后的两天内,他就从学校里消失了。两星期后,你会碰到他骑着自行车送疏菜。我爸告诉我这件事后过了五分钟,我就开始琢磨要一套新衣服,好去穿着干活。我马上提出要有一套“大人衣服”,得有当时那种时兴的领子,叫“常礼服”——我觉得是那么叫的。不用说,我爸妈两个人都很震惊,他们说“从来没听说过”。那年头的父母总是尽量阻止孩子穿大人衣服,越往后推越好,其中原因我一直不甚了解。每个家庭里,在男孩儿开始戴第一副高领圈,或是女孩儿盘起头发之前,总得有一场硬仗。
那么着,谈话就从我爸生意上的问题,逐渐演变成一场有点耗时长久、唠唠叨叨的争吵了。我爸渐渐发怒了,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不时省略了“h”音,他发怒时容易那样——“好了,不给你。你想好了——不给你。”结果是我没争取到“常礼服”,但在第一次去干活时,我穿上做好的黑色套服,还戴着宽领圈,让我看上去像是个身子骨长得太大的土老冒。我干活时动不动分心,真正原因都是那个。乔在这件事上甚至更自私,他因为要离开自行车铺而火冒三丈,待在家里的不长时间里,他总是游来荡去,成了个讨人嫌的角色,一丝一毫也没能帮上我爸。
我在格里梅特老头儿的店里干了快六年。格里梅特是个人好身体好、长着白色连鬓胡子的老头儿,像是另一型号的伊齐其尔叔叔,只是矮胖得多。跟伊齐其尔叔叔一样,他也是个坚定的自由党员,可他不像伊齐其尔叔叔那样狂热,在镇上也更受尊重。他在布尔战争期间转过向,对工会恨之入骨,曾因为一个售货员保存一张基尔·哈代的照片而炒掉了他。他是个非国教徒——实际上,他在浸礼会教堂里是个不折不扣、响当当的人物,那间教堂在我们那儿叫“铁皮儿”——我们家是国教徒,伊齐其尔叔叔不信教。格里梅特老头儿是镇上的政务会委员,还是本地自由党部的一个干事。他的白色连鬓胡子、貌似虔诚地说着良心自由和党内老前辈的样子、他那巨额银行存款和有时经过“铁皮儿”时听到他所做的即兴性祷词,都跟人们所说的某个信仰非国教的传奇杂货商有点类似——我想你听说过,就像这样:
“詹姆斯!”
“在,先生!”
“你有没有往糖里掺沙?”
“有,先生!”
“你有没有往糖浆里兑水?”
“有,先生!”
“那你来祈祷吧。”
天晓得我们多么经常在铺子里悄悄谈论那种故事。我们甚至真的在拉起百页窗之前,以祈祷开始一天的工作,倒不是格里梅特老头儿往糖里掺沙,他也知道那样做没好处。他是个做生意的精明人,在下宾非尔德以及周围地区杂货生意做得一流。除了跑腿的、驾车的和自己当出纳的女儿,还另外雇了三个售货员(格里梅特是个鳏夫)。头半年,我是跑腿的。后来有个售货员去里丁“开张”了,我就从进铺子以来,第一次系上了白围裙。我学会了怎样绑包裹、装一袋葡萄干、研磨咖啡、使用熏肉切片机、切火腿、给刀开刃、扫地、掸去鸡蛋上的灰尘并避免打破、把货物以次充好、擦窗户、用眼估一磅奶酪、开包装箱、把一扁块黄油拍打整形等,另外最难记的,是存货的位置。我对杂货不像对钓鱼那样点点滴滴都记得清楚,可我也记得很多。直到今天,我还知道用手指扯断一段绳子的小窍门。你要是在我面前放一台熏肉切片机,我用得会比用打字机还顺手。我能给你吹上不同等级中国茶叶的不传之秘、人造黄油的成分、鸡蛋的平均重量以及一千个纸袋的价钱。
时光如梭,一九一零、一九一一、一九一二年过去了,我爸的生意继续走着下坡路——并非一下子一落到底,却是在走着下坡路。乔离家出走后,我爸和我妈都变了个样,这件事发生在我去格里梅特杂货铺干活后不久。
乔那时十八岁,长成了一副丑陋的暴徒样,五大三粗的,比家里每个人都高。他肩膀很宽,头很大,脸色有点阴沉窝火的样子,胡须已经长得很浓。他要是没在乔治旅馆的酒吧间,就会在铺子的进口处晃悠,手深插在口袋里,眉头紧皱,盯着路过的人,像是要把人家揍趴下似的,除非那是个女孩。有人进铺子,他会往边上闪得刚好能让人家过去,手还插在口袋里,然后扭过头扯着嗓子喊道:“爸!买东西!”他帮的最大的忙顶多是那样。我爸和我妈曾经绝望地说他们“不知道该拿他咋办”。他还喝酒,抽烟一根接一根,花钱如流水。有天深夜他离家出走,从此便音信全无。他撬开放钱的抽屉,拿走了里面全部的钱,好在不多,八镑左右,但已经够坐轮船统舱去美国了。他一直想去美国,我认为他大概真的去了,虽然我们从来没确定过。这件事在镇上多少成了件丑闻。一致的说法是乔之所以跑掉,是因为他把一个女的肚子搞大了。那个女的叫莎莉·奇弗斯,跟西蒙斯一家住在一条街上。她快生小孩了,而乔肯定跟她睡过觉,不过跟她睡过的另外还有一打人之多,谁也不知道孩子的爸是谁。我爸接受了关于小孩儿的说法,甚至私下以此来原谅他们“可怜的孩子”偷了八镑并跑掉的行为。他们没能明白乔之所以跑掉,是因为他受不了在乡下小镇上体面正派地过日子,他想过的是种游手好闲、打架和有女人的日子。我们再也没听到过他的消息,可能彻底堕落了,可能在战争中死掉了,也可能仅仅是他懒得写信而已。好在那个小孩生下来就没气,所以没让事情更复杂。至于乔偷了八镑钱的事,我爸和我妈直到他们去世都秘不告人。在他们眼里,这件事比莎莉·奇弗斯的小孩还要丢人得多。
因为操心乔的事,让我爸老了很多。走了乔无非是少了点损失,但这件事刺痛了他,让他觉得面上无光。从那时起,他的胡子变得越来越灰白,个子似乎变得更矮。可能我记忆里他的样子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头发灰白的小个子,圆脸,线条分明,一脸忧愁,戴着灰蒙蒙的眼镜。渐渐地,他越来越专注于担心钱的事,越来越不关心别的事。他比过去少谈论政治和星期天报纸了,说的更多的,是生意不好的事。我妈好像也缩小了一点。在我童年时,我记得的她身躯巨大,衣服撑得鼓鼓的。她有过黄色头发、满面笑容和十分丰满的胸脯,那让她看上去像是个战舰船头的饰像。可那时的她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忧虑,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还要老。在厨房里,她也没有像过去那样舍得花钱了,吃羊颈肉的次数多了起来,操心煤的价格,开始用人造黄油,而以前她从来不让那种东西进家里。乔走了后,我爸没办法又雇了个跑腿的,然而从那时起,他雇男孩儿的岁数都很小,而且每个只雇一两年,那些男孩也拿不动重物。我在家时偶尔会帮他一把,可我太自私了,没能经常帮他。我还记得他背着大袋子艰难走过院子的样子:他的身子弯得很厉害,巨大的袋子几乎把他完全遮住,他就像背着壳的蜗牛。我想那些个大无比的大包重达一百五十磅,压得他的脖子和肩膀几乎贴到了地上;他那张忧虑的、戴着眼镜的脸从下往上看着。一九一一年,他把自己累垮了,只能住了几星期的医院,还为铺子请了位临时管事,这又让他的老本儿蚀掉了一块。看着一个小铺主一步步衰败下去令人目不忍睹,但它并非突如其来,也不像干活的人被炒掉,马上要靠救济那样明显,只是生意一步步衰败下来,不很明显地时好时坏,坏的时候损失几个先令,好的时候不过是赚几个便士。有个多年的老顾客突然不来了,而是改去撒拉辛斯买东西;有人买了一打母鸡,这样每星期都要来买点喂鸡谷。还可以撑下去,还是“自己当家”,但总是操心事越来越多,生意越来越艰难,而且本钱一直在缩水。可以几年就这个样,命好的话会是一辈子。伊齐其尔叔叔一九一一年去世,留下了一百二十镑,这对我爸来说肯定意义非同小可。直到一九一三年,他才把抵押了他的寿险保险单,我当时没听说,听说的话,就会明白那意味着什么。我觉得那时我所想的不超过意识到我爸“干得不太好”,生意“难做”,到我有钱来“开张”,还得等更长一段时间等等。跟我爸一样,我把铺子看成一种永远不变的东西,对他没能把铺子经营好,我还有点想埋怨他。他正慢慢被打垮,他的生意永远不会再有起色,他要是能活到七十岁,无疑会进济贫院。而这些我没能看到,我爸也不能,谁都不能。很多次,在经过市场上的撒拉辛斯商店时,我心里只是想着拿我爸那灰蒙蒙的老铺子橱窗跟人家那光鲜的橱窗门面相比,我更喜欢后者。我们家铺子橱窗上的“S·保灵”字样几乎难以认出,白色字母已经剥落,鸟饲料袋子也退了色。我从来没想过撒拉辛斯正在像绦虫一样把他生吃了。有时,我经常给他重复一些我在函授课本上读到的东西,他总心不在焉。他继承的是个开张多年的营生,他总是辛苦干活,公平交易,保证货物质量,一切很快就会好转。事实上,那年头没有几个铺主真的最终进了济贫院。幸运的话,死时还会有几镑钱。这是场死神和破产之间的比赛。感谢上帝,死神先接走了我爸,然后是我妈。
一九一一,一九一二,一九一三年过去了。我告诉你,活在那年头不错。一九一二年底,在牧师组织的读书小组里,我第一次遇到了爱尔西·华特斯。直到那时,我还像镇上所有男孩一样,会去找女孩,偶尔能跟某个搭上线,在几个星期天下午出去“处对象”。我从来没有真正有过自己的女孩,十六岁左右就追女孩是件感觉古怪的事。在镇上那些约定俗成的地方,男孩一对对来回溜达着看女孩,女孩也是一对对来回溜达,装着没在看男孩。不久就建立起了某种联系,但不是一对对,而是四个人一块儿溜达,四个人都哑口无言。那些散步的主要特点——第二次单独跟一个女孩儿一起出去时更是如此——是不知如何开口的难堪劲儿。然而跟爱尔西·沃特斯在一起好像不一样,其中的事实是,我正在迈向成的短袖,单件人。
我不想讲述我和爱尔西·沃特斯的事,就算有什么好讲的,我也不想。她无非是场景的一部分,“战前”的一部分。在战前,总是夏天——这是幻觉,前边我已经说过,但在我记忆里的确是那样。栗子树间延伸向远方的白色土路,晚紫罗兰的气味,柳树底下的绿色池塘,伯福德坝上的溅水声——我闭上眼回想“战前”时,看到的就是那些,而在将到结尾时,爱尔西·沃特斯占据了其中一部分。
我不知道爱尔西现在能不能称得上漂亮,但当时她的确是。她是个高个女孩儿,差不多跟我一样高。她的头发是浅金黄色,很厚实,她有时不知道怎么辫起来盘在头上。她有着清秀而且很温柔的脸庞。她是那种穿黑色衣服时最好看的女孩,特别是在布店里被要求穿的那种很朴素的黑衣服。她在莉莉怀特布店干活,可她老家在伦敦。我想她比我大两岁。
我对爱尔西心怀感激,因为是她第一个教会我去关心女人。我不是说所有女人,而是说某一位女人。我是在读书小组里认识她的,但几乎没注意过她。后来有一天,我在上班的时间进了莉莉怀特布店,一般时候我没办法去,可那天我们包黄油的布刚好用完了,格里梅特老头儿让我去买点。你也知道那种布店里的氛围,是种特别女性化的氛围,里面有种被禁声的感觉。灯光暗淡,布匹散发着冷冷的气味,滚来滚去的木梭让人有种稍稍眩晕的感觉。爱尔西靠着柜台,用大剪刀剪着一段布。她穿的黑色裙子和压在柜台上的胸部呈现出的曲线散发出——我描述不出来,那是种极其温顺、极其女性化的气息。一看到她,就知道她是可以抱入怀里,想对她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女人。她周身洋溢着女人味,非常温和,非常听话,是那种男人叫她干吗她就会干吗的女人,可她的个子不小,身体也不弱。她一点也不笨,只是说话很少,有时极其文雅,不过那时候的我也已经相当文雅了。
我们同居了差不多一年。当然,在下宾非尔德这种地方,只能是在比喻意义上同居。大家认可的说法是我们在“处对象”,那是种被认可的风俗,但又跟订婚不太一样。往上宾非尔德的路在山脚下另外岔出一条路,这条路很长,将近一英里,而且很直,两边都是高大的栗子树。路边草地上,树枝下有条人行小道,人称“情人道”。我们在五月的傍晚经常到那儿,当时的栗子树繁花盛开。往后的日子里黑夜就短了,我们离开铺子后还有几个钟头天才会黑下来。你也知道那种六月黄昏的感觉:蓝色的霞光久久不逝,空气像丝绸般吹拂着脸庞。有时候,在星期天下午,我们上到查姆福特山,然后走到泰晤士河边的草甸那儿。一九一三!我的天哪!一九一三!那种宁静,绿水,还有坝上的哗哗流水!它永不再来。我不是说一九一三年永不再来,而是心里那种感觉,不用匆匆忙忙,没有担惊受怕的感觉。这种感觉要么你曾经有过,用不着我来告诉你;要么你从未有过,而且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体验。
直到夏天快过完时,我们才开始那种被称为“同居”的生活。我一贯脸皮太薄,太笨手笨脚,不知道怎么开始,而且我也太无知,以至于不知道在我之前,她还有过别人。一个星期天下午,我们去了围绕着上宾非尔德的山毛榉林子里,在那儿总可以不受打扰。我很想得到她,而且我也一清二楚她在等我采取主动。不晓得为什么,我想去宾非尔德大屋那儿看看。荷吉斯老头儿已经七十多岁,脾气越来越暴躁,他还是有力气把我们赶走的,但星期天下午他大概在睡觉。我们从围栏的一个缺口钻进去,顺着山毛榉树下的小道走到大池塘那儿。离我上次那样做已经有四年或者四年多了。全都没改变,依旧与世隔绝,还有在周围的大树下藏匿起来的感觉。老船屋还在灯芯草中腐烂着。我们躺在草地中间那个小小的凹处,就在野薄荷丛旁边。那里再无别人,我们就像在非洲中部一样。天晓得我亲她亲了多久,然后我站起身,又在附近转悠起来。我很想得到她,想快刀斩乱麻办了那事,只不过我有点提心吊胆。而且很奇怪,我心里还在想着另外一件事。我突然想到有好几年我一直想回来却从来没有回来过。而那时,我离它那么近,要是不过去到另外一个池塘看看那些大鲤鱼,好像会是件叫人遗憾的事,我觉得错过那次机会的话,我将后悔不迭。事实上,我也想不出我怎么在那之前没回来过。那些鲤鱼被我保存在脑子里,除了我谁也不知道,有一天我要去钓。实际上,它们是我的鲤鱼。我真的开始沿池塘岸边向那个方向走去,但我走了差不多十码就转身了。要想过去,就意味着得在纠纠缠缠的刺藤和烂树枝里闯出一条路,可那天我穿的是星期天的最好装束:深灰色套装,圆顶礼帽,带扣的靴子和几乎要把耳朵割下来的领圈。那年头的人们星期天下午散步时就是那个装束。而且我还是很想得到爱尔西。我走回去在她身边站了一会儿。她躺在草地上,手盖着脸,听到我走近,她还是一动不动。她穿着黑裙子,显得——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种柔和、顺从的样子,像是某种具有可塑性的物件,想怎样对待她都行。她是我的,我可以得到她,那会儿想要就能要。突然,我不再提心吊胆了。我把帽子甩在草地上(我记得它还弹了一下),跪下去并抱住了她。我现在好像还能闻到野薄荷味。那是我的第一次,但不是她的第一次。你可能以为我们搞得很糟,但并非如此。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大鲤鱼又从我脑子里消退了,实际上,此后几年里,我几乎再也不曾想起过它们。
一九一三,一九一四。一九一四年的春天。先是黑刺梨,然后是山楂,接着栗子树也开花了。星期天的下午,顺着拖船道的一路,风吹着大丛的灯芯草,结果它们一起摇动,很厚实的一大块,不知为何,就像女人的头发。绵绵无尽的夏日傍晚,栗子树下的小道,一只猫头鹰不知在哪儿叫着,爱尔西的身体贴着我。那年的七月很热。我们在铺子里流了多少汗,还有奶酪及研磨过的咖啡气味有多刺鼻啊!然后,是傍晚在外面的那种凉爽感觉,菜地后面小道上晚紫罗兰和烟斗的气味,脚下的柔软尘土,欧夜鹰在盘旋着捕捉金龟子。
老天!说一个人不该为“战前的事”多愁善感又有何用?我的确为那些多愁善感,你记得的话也会。一点没错,当你回想某段时光时,会倾向记住一些愉快的片段,甚至对战争也是那样,然而同样没错的,是那时候的人们拥有的一些东西,是如今的我们缺少的。
那是什么?只不过他们不觉得前景让人害怕。不是说那时的日子比现在好过些,实际上比现在还艰苦。总的来说,人们干活干得更辛苦,过得不如现在舒适,死时也更痛苦些。在农场干活的人一天劳动时间长得惊人,一星期才挣十四先令,到头来成了个精疲力竭的废人,靠每星期五先令的老年养老金和堂区偶尔发放的半克朗过活。而那种“体面的”贫困则更为难过些。大街那头的小布商小个子沃尔森挣扎几年后终于“关门”时,他的个人财产是二镑九先令六便士。接着,在得了所谓的“胃病”后,他几乎马上就死了,但是医生透露是饥饿所致。不过他总算到最后一刻也不失尊严。制表匠的帮手克林姆普老头儿是个熟练的工匠,他自从还是个小孩子时,就开始干这行,一直干了五十年。他得了白内障,不得不进了济贫院。他被带走时,他的几个孙子在哭号着。他老婆出去帮人打杂,累死累活地干活,才能一直每星期给他送去一先令作为零花钱。有时能看到令人痛心的事在发生着:小生意如下山般一滑而下,殷实的生意人一天天走向无以为继,最终破产;癌症和肝病一步步将人置于死地;喝醉的丈夫每星期一写下保证不再喝酒,但每星期六又破了保证;女孩因为私生子毁了一辈子;房子里没有浴室,冬天的早晨得把洗脸盆里的冰敲开;偏僻街道在天热时臭气熏天;教堂墓地正好镇中间,让你没一天不记着你的归宿将在何处。那么,当时的人们又有什么?一种安全感,即使他们自己都不安全。更准确地说,那是种“明天还会继续”的感觉。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将会死掉,而且我想有那么几个人知道自己将会破产,但他们不知道各方面秩序都会改变,不管他们可能遇到什么,事情都会按照他们所知的继续下去。尽管当时宗教信仰很盛行,但我相信对此影响不大。不错,差不多每个人都去教堂,跟全国别的地方的比例差不多——当然,爱尔西和我还去教堂,即使我们当时像牧师所称的,生活在“罪恶”中——但如果你问那些人他们是否相信人死后仍有生命,他们通常会回答相信。但我从来没遇到过一个人能给我印象他们真的相信有来生。我觉得人们相信那种事,顶多就跟孩子相信有圣诞老人一样。但那个时期一点不差正处在一个已经成型的时期,当时的世事氛围就跟大象四腿着地一样稳定,因此像来生这种事情就不重要了。如果你在乎的东西都将继续下去,就会死得很放心。你已经活了一辈子,累了,该去地下了——那就是以前人们的看法。从个体上来说,他们不复存在,然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将会继续,好的和坏的方面仍保持不变。他们感觉不到脚下的大地正在移动。
我爸的生意正走向结束,可他不知道。在他看来,只是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生意似乎淡了又淡,收入支出越来越难以平衡。感谢上帝,他从来根本不知道他算是被毁掉了;他从来没有真正破产,那是因为他在一九一五年初突然去世(流感转成了肺炎)。一直到头,他都相信靠着俭省勤劳、公道交易,一个人就不会走错路。肯定还有不少小铺主也抱有这种信念,不仅是直到破产前,就连到了济贫院还是。马鞍匠拉夫格鲁夫甚至在小汽车和机动货车直扑过来时,还没意识到他已经像犀牛一样落伍于时代。我妈也是——她活了一辈子,从来没意识到她从小长大所过的那种生活方式,即在伟大的维多利亚女王治下正派的、虔敬上帝的铺主之女,然后是正派的、虔敬上帝的铺主之妻的生活方式永远结束了。世事艰难,生意不好,我爸在操心,这个那个“一天不如一天”,但日子还是以一贯以来差不多的方式继续着,那种老的英格兰生活秩序不能变。对我妈那样虔敬上帝的正派人来说,永远不变的,便是在巨大的煤炉上做约克郡布丁和苹果汤团,穿羊毛内衣,睡羽绒被,七月制青梅酱,十月做泡菜,下午读《希尔达居家伴侣》,苍蝇还嗡嗡地飞来飞去。她待在那个舒舒服服的小世界里,其中包括煮茶、有毛病的腿和皆大欢喜的结局。我不是说我爸妈到最后一刻还是一点也没改变。他们有点震惊,有时候也有点沮丧,但至少他们活着时,从来不知道他们相信过的一切正在变成过时之物。他们生活在一个时代的末尾,一切正在分崩离析,被冲入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洪流之中。他们并不知道这点,却以为那是千秋万代的事。不能说他们错了,他们感受到的就是那样。
然后到了七月底,甚至在下宾非尔德也感受到正在发生什么事。一连好多天,报纸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极其强烈的兴奋感,还有没完没了的头版文章,我爸曾经真的把报纸从铺子那边拿到屋里并大声念给我妈听。后来突然间,到处都贴上了海报:
德国发出最后通碟;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开始总动员
一连几天(四天,是不是?我记不准确是几天),可以感觉到一种令人窒息的奇怪感觉,某种息声闭气的等待,就像雷暴来临前的一刻,似乎整个英国都在不出声地听着。我记得当时天气很热。在铺子里,好像我们都无心干活,不过附近每个能拿出五先令的人都冲进铺子里买很多罐头食品、面粉和燕麦粉。好像我们都兴奋得没法干活,只是流着汗等待。到了晚上,人们去火车站那儿,为抢购伦敦开来的火车带来的晚报而争得不可开交。后来,在某天下午,一个男孩出现了,他跑过大街,胳膊下面夹的全是报纸。人们全走到门口隔着街喊着,每个人都在喊:“我们参战了!我们参战了!”那个男孩从一摞里抓了一张贴在对面的铺子橱窗上:
英国对德宣战
我们三个售货员都冲到人行道上欢呼着,每个人都在欢呼。没错,在欢呼。但是格里梅特老头儿,虽然他在战争恐慌里已经大捞一笔,却还是守着他那点自由党的信条,“不支持”打仗,并说那是件坏事。
两个月后,我参军了。七个月后,我身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
第二部 第八章
到一九一六年底,我终于受伤了。
那时,我们刚刚从战壕里出来,正在一段路上行军,距前线大约一英里,应该是安全的,但可能此前不久,那里已处于德国人的射程之内。突然,他们开始打过来几发炮弹——是那种高能量的玩意儿,差不多一分钟才打一发,就是常见的“啾——!”,然后是“嘭!”的一声,炸响在左边地里。我想打中我的是第三发,听它飞来,我马上就知道是冲我来的,上面写有我的名字呢。听别人说,你总是知道哪一发是冲你来的,它的声音不是一般炮弹所发出的声音,而是:“我冲你来了,你个xx,你,你个xx,你!”——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大约三秒钟内,最后的一声“你”就是爆炸声。
我感到好像有只空气做的巨手把我扫开。马上,随着迸破和碎裂的感觉,我掉进路边沟里的一大堆旧罐头盒、木头碎片、锈铁丝网、粪便、空弹两天它都区别药盒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中。人们把我拖出来并把我身上的灰尘清理了一部分后,发现我伤得不厉害,只是有很多弹壳小碎片炸进我屁股一侧和腿后部靠下面的地方安营扎寨。但幸运的是,我落下时摔断了一根肋骨,受伤程度刚好让我可以被送回英国。我那个冬天的时间都花在一个医护营里,就在靠近伊斯特本的石灰岩地区。
你知不知道那种战时的医护营?一长排一长排的木制小屋就像鸡舍,直接建在能冻死人的石灰岩上——人们曾称之为“南岸”,让我纳闷“北岸”会是怎么样——那里的风好像吹自四面八方。穿着灰蓝色法兰绒军装、系着红色领带的伙计一群群游来荡去,想找个避风处,可是从来找不到。有时,伊斯特本有名男校的小孩儿会两个一排被领着给我们发烟卷和薄荷冰淇淋,他们称我们为“挂彩的大兵”。会有一个脸蛋粉红、年龄八岁左右的小孩儿走到坐在草地上的一堆伤兵那里,撕开一包伍德百恩烟卷,然后神情肃穆地给每人发一支,就好像在动物园里喂猴子一样。不管是谁,只要身体还行,都会在那片石灰岩地区逛上几英里,希望能碰到女孩,可附近从来没有几个女孩。营房下面的山谷里有片矮树林,离黄昏还很早时,能看到每颗树那里都靠着黏在一块的一对男女。有时,如果那刚好是棵粗树,每边就会有一对。关于那段日子,我主要记着的是坐在荆豆树丛边上,就在凛烈的寒风里,手指被冻得弯曲,嘴里是薄荷冰淇淋味道。那就是当兵时的代表性记忆,但是不管怎样,我那时已不再是个大兵。我受伤前,我们的指挥官把我作为提级对象报了上去。不过这次军官奇缺,任何人只要不完全是个文盲,只要他愿意,就能得到任命。出院后,我直接去了考尔切斯特的军官培训营。
战争对人的影响很奇怪。仅仅不到三年前,我还是个手脚麻利的铺子里的售货员,系着白围裙,腰弯在柜台上,嘴里说着“是,太太!没问题,太太!还要点什么,太太?”往前看,当个杂货商就是我的前途,至于当军官,在我脑子里跟得到骑士爵位一样遥不可及。而如今的我,已经戴上了怪里怪气的帽子和黄色领圈,大摇大摆地走路了,跟其他临时的上等人(有人出身便是如此)混在一起,也差不多能做到不掉份。而且——这才是我要说的——从哪方面说都不会感到奇怪,那年头,什么都见怪不怪。
就好像你被一台巨型机器捉住,你感觉到再也无法随心所欲地行事,同时也没有想抵抗的念头。人们如果没这种感觉,那么不管什么仗,都不会打得超过三个月,部队也就收拾家伙各自回国了。我为什么要参军?还有,为什么有一百万别的蠢货会在强制征兵前参军?一半是因为好玩,一半是因为英国,英格兰我的英格兰,我的布列颠千秋万代如何如何的玩意儿。但那些又能持续多久?我所认识的多数伙计还没到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前,就忘得一干二净。战壕里的那些人不是爱国者。他们不恨德国皇帝,根本不在乎英勇的小个子比利时人以及德国人在布鲁塞尔的街道上在桌子上强奸修女(总是在“桌子上”,好像那样更恶劣似的)。另一方面,他们也没想着要当逃兵。那机器已经捉住了你,它想把你怎么样就能把你怎么样。它把你抓起来,然后把你扔到某些地方干某些事情,那都是你做梦也想不到的。就算它把你扔到月亮上,也不会特别离奇。从我参军那天起,老日子就算过到了头,好像不再与我有关。从参军那天起,我惟一一次回下宾非尔德就是参加我妈的葬礼,不知道你信不信?现在说起来难以置信,但在当时好像再正常不过。我承认部分是因为爱尔西·沃特斯,不用说,我走了二三个月后就不再给她写信。毫无疑问她又搭上了别人,我不想跟她再见面。如果不是为了这,我在有点假期时也许会回去看看我妈,她曾在我参军时大发脾气,可是她也会因为有个穿军装的儿子而自豪。
我爸一九一五年死的,我当时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跟那时比起来,我爸的死现在更让我伤心,这并非言过其辞。在当时,那只是坏消息中的一条,我接受了这个消息,却几乎毫无兴趣,脑子里空空的,感情淡漠。在战壕里,人们就是那样对待任何事的。我记得我爬到地下掩体的进口处,好趁着亮光看信,我还记得我妈滴在信上的泪痕,还有膝盖上的痛觉和泥巴的气味。我爸的寿险保险单几乎按全部价值抵押了,不过银行里还有点钱。撒拉辛斯准备购下存货,而且出于好意,甚至多付了点钱。不管怎样,我妈有两百镑多一点,还不包括家具。她暂时去住在她表妹家,她表妹嫁的是个小农场主,从战争中捞了不少,地方是在沃尔顿另一边几英里远的多克西利附近。我妈住在那儿只是“临时的”,当时无论对什么,都有种“临时的”感觉。要在那年头——说是那年头,其实仅仅过去了一年——这种事会是令人震惊的大灾大难。我爸死了,铺子卖掉了,我妈在这世上还有两百镑钱,往前看,未来有点像是场十几幕长的悲剧,最后一幕便是穷人的葬礼。但在那时,战争和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感觉笼罩了一切,人们几乎不再想破产和济贫院的事。甚至对我妈来说也是这样,老天为证,她曾经对战争仅仅有着极为模糊的概念。还有,她当时已在走向死亡,虽然我们俩都不知道。
我在伊斯特本住院时,她来看过我,那时我已有两年多没见过她了,她的样子让我有点震惊。她似乎退了些颜色,不知道为什么,也缩小了。部分原因是到那时我已经长成大人,也出门见了世面,对我来说,无论什么都变小了,但无疑她是变瘦了,肤色也黄了些。她用她一贯的絮絮叨叨的方式说着玛莎姨妈(就是跟她一块住的她的表妹)和下宾非尔德的变化。小伙子都“走了”(意思是参军了),她消化不良的毛病“一天比一天厉害”,还有我那可怜的爸爸的墓碑以及他死时样子多么安详等等。都是那些老话,我听了很多年的老话,却不知为何,好像是由鬼魂说出,再也打动不了我。我所知道的她一直是个很了不起的,类似保护者的角色,有点像是船头的饰像,还有点像孵蛋的母鸡,但不管怎样,那时的她只不过是个穿黑裙子的小个子女人。她的一切都变化了,退色了。那是她死之前我跟她见的最后一面。我在考尔切斯特训练学校时接到一封电报,里面说她病得很重,我就马上请了一星期的假,但还是太晚,我赶到多克西利时她已经死了。她自己还有别人想像的消化不良其实是体内长了某种肿瘤,一次胃突受风寒而最终夺去了她的生命。医生想让我不致过份伤心,说肿瘤是“良性”的,那让我想到用这词来称呼它真是怪事,因为照我看,正是那个害死了她。
我们把她埋在挨着我爸的地方,那是我对下宾非尔德的最后一眼。它变化很大,尽管仅仅才过去三年时间。有些铺子关门了,有些换了名字。几乎所有我从小就认识的男的都不在了,有几个死了。锡德·拉夫格鲁夫死了,是在索姆河战役中战死的;“黄毛”沃森,那个曾属于“黑手帮”的农场小伙子,能活捉兔子的,他死在埃及;有个跟我在格里梅特的铺子里一起干过的伙计断了两条腿;老拉夫格鲁夫关了他的铺子,那时住在离沃尔顿不远的小屋里,靠的是一份微薄的年金。老格里梅特则不一样,他在战争中捞了不少,而且成了一个爱国者,是本地拒服兵役者审讯委员会成员。但是让这个镇子显得空荡荒凉的最主要因素,是马匹全没了,每一匹值得拉走的马很早之前就被征用。出租马车还有,但是拉它的那匹畜生如果不是有辕杆撑着,站都站不住。葬礼开始前一个钟头左右,我在镇上转了一下,跟人们打招呼,也在炫耀我的军装。幸运的是我没碰到爱尔西。我看到了所有变化,但好像又没留意到变化,我的心思跑到了别的事情上,主要是让人看到我身穿少尉军装时心里的那股得意劲儿。我戴着黑色的臂章(配在卡其布军服上很是醒目),穿着新的呢料子马裤。我清清楚楚记得我们站在坟墓边上时,我还在想着我的呢料马裤。后来,他们把一些土抛在棺材上,我突然意识到我妈躺在几英尺的土下意味着什么。我鼻子一酸,眼里有了泪水,但即使在那时,呢料马裤也并未完全从我脑子里消失。
不要觉得我对我妈的死无动于衷,我的确在乎。我不再是在战壕里了,我对死会感到难过。但是我他妈根本不关心,甚至也没意识到正在发生的,是我所了解的那种老生活方式一去不再回。玛莎姨妈对有我这样一个当“真正军官”的外甥很感自豪,要不是我拦着,她就会对葬礼大操大办。办完后,她坐公共汽车回了多克西利,我则乘出租马车到了火车站,坐火车去伦敦,然后再到考尔切斯特。马车经过了我们家的铺子,自从我爸死后,就没人接手它。它关着门,窗玻璃上的灰多得成了黑色,招牌上的“s.保灵”字样被他们拿水管工用的喷灯烧掉了。唉,那就是我从小孩儿长成男孩儿,最后成为一个大小伙子所住的房子。在那里,我在厨房的地板上爬来爬去过,闻到过豆饲料的气味,读过《无畏者多诺文》,做过文法学校的家庭作业,做过面包糊,补过自行车胎,试戴过我的第一副高领圈。在我眼里,它曾经像金字塔一样永恒不变,现在我却只会在有什么事时才会重返。我爸,我妈,乔,跑腿的男孩儿,老猎犬尼勒,“点点”——尼勒之后的那只猎犬,红腹灰雀杰基,猫,阁楼上的耗子——全不在了,除了灰尘,什么也没留下,可是我他妈都无所谓。我为我妈的死感到难过,那会儿,我甚至为我爸的死感到难过,但同时,我心里还想到了别的事情。我因为被人看到坐在出租马车里而感到有点自豪,当时我对那玩意儿还不习惯。我还在想着我的新呢料马裤有多么合身,还有我那军官用的光滑平展的绑腿,跟大兵们用的粗料货太不一样了。我也在想着考尔切斯特的伙计们,想到我妈留给我的六十镑和那笔钱能让我们吃多少顿大餐。我还在感谢上帝没让我不巧再碰到爱尔西。
战争对人的影响异乎寻常,跟它杀人这方面比起来,有时候它在并非把人杀死这方面更异乎寻常。就像那是一股特大洪水,把你向死亡裹挟而去,然而突然,它把你冲到一个回水处,在那儿,你会发现自己在做着匪夷所思而且毫无意义的事情,而且为此领着不薄的薪水。有些工兵营在沙漠里修着哪儿也通不到的铁路,有些伙计被放逐到大洋里的岛上,来警戒德国人几年前就被炸沉的巡洋舰,还有这样那样养着大批文职人员和打字员的政府部门,在其功能不存后仍年复一年存在着,靠的是某种惯性。人们经常被派去做一些无意义的工作,然后被当局一忘就是几年。发生在我身上的正是这样,否则我也不会待在那里。但事情的前后经过倒挺有意思。
在对我的任命宣布后没多久,军火供应委员会需要招进军官。训练营的指挥官听说我懂一点杂货生意(我没说漏嘴我实际上只是站过柜台),他马上要把我的名字报上去。一切顺利,我就要去另一个位于英格兰中部某处的军火供应委员会军官训练营时,当时又需要找一名懂点杂货生意的年轻军官去给约瑟夫·奇姆爵士做秘书之类的工作,他是军火供应委员会里的大人物。天晓得他们是怎么回事,但不管怎样,确实是选中了我,我一直以为他们是把我的名字跟别的搞混了。三天后,我到了约瑟夫·奇姆爵士的办公室向他敬礼报到。他是个身材瘦削,腰干笔直,很帅气的老头子,头发灰白,鼻子长得很端正,我马上对他有了好感。他看上去是那种完美的职业军人,是个有军阶的kcmg或dso(注:两种勋位)。他也可能是德·雷什克的广告里那个伙计的孪生兄弟,可他在非公职生活里,是个连锁杂货店的总裁,他因为“奇姆减薪制度”而在全世界都知名。我进去时,他停笔打量了我。
“你是个上等人吗?”
“不是,先生。”
“好,那我们也许可以一起干点儿活。”
只用了三分钟,他就套出来我没有当过秘书的经验,不会速记,不会使用打字机,在杂货店干过工资为一星期二十八先令的活计。但他说我也行,还说军队里他妈的太多上等人了,而他一直在找个能数到十以上的人。我喜欢上了他,也盼望能在他手下工作。但就在那时,似乎在操纵着战争的神秘力量又把我们分开。有支所谓的西岸防卫军正在组建,或者说正在讨论,有过隐隐约约的说法要在海岸边上建立一处处据点,储存配给及其他储备品。据说约瑟夫爵士负责英格兰西南角的据点。我加入他办公室后的第二天,他派我去一个位于北考尼什海岸,名为十二英里据点的地方检查储备品,或者说我的工作是看有没有储备品,那好像谁也不能肯定。我刚到那儿,并发现储备品包括有十一罐腌牛肉后,就收到战争部的一封电报,命我负责看管十二英里据点的储备品,并留在那儿等待进一步通知。我回了封电报说“十二英里据点无储备品”,可是太晚了,第二天,我收到正式信件,通知我是十二英里据点的指挥官。这就是故事的真正结尾,我一直担任十二英里据点的指挥官,直至战争结束。
天晓得那都是怎么回事,你也别问我西岸防卫军是怎么回事,或者按说是什么,问我也没用。在那时,甚至谁也不会装作知道,反正它不存在,只是某个人脑子里掠过的一个计划——我想那是在有谣传说德国人会从爱尔兰那边入侵时——而且沿海岸所有食品配给据点也全是凭空想像出来的。所有这一切只存在有三天,好像是种肥皂泡,然后就被遗忘,而我跟着它一起被遗忘了。那十一罐腌牛肉是由早些时候到那儿执行别的神秘任务的几个军官所留,他们还留下一个耳朵很背的老头子,为二等兵利吉伯德,他怎么会留在那儿我可从来没能搞清楚。从战争打到一半的当儿,从一九一七年到一九一九年初,我一直留在那儿保卫十一罐腌牛肉。你信不信?大概不会,可事实就是如此。而且在当时,甚至好像那样也没什么特别奇怪。到一九一八年,谁都不再指望事情会按道理如何如何了。
每月一次,他们寄给我一张内容庞杂的正式表格,要求填写我掌管的下列物品的数量及状况:丁字镐,挖战壕工具,带刺铁丝网,毛毯,铺地防潮布,急救包,波纹铁和李子、苹果罐头等。我在全部栏目中填了“无”之后,就把表格再寄回去。从来都是一点反应也没有。在伦敦,有个人在不声不响地登记表格,然后寄出表格,然后再登记,就这样继续下去。当时,事情就是那样进行着。负责打仗的高层神秘人物完全忘了我的存在,他们的记忆里没有我的影子,我被冲到一个回水处,哪儿也去不了。我在法洗衣粉放在红国待了两年后,不再有炽热的爱国观念,想的只是置身于外。
那段海岸很空旷,除了几个几乎从来没听说正在打仗的乡巴佬,一直见不到任何人。大海只有四分之一英里远,在一座小山下面。大海汹涌澎湃,拍打着那片极其广阔的沙滩。一年里头有九个月下雨,剩下三个月吹着来自大西洋的狂风。那儿除了二等兵利吉伯德,我,还有两座临时营房外再无他物。两座营房中有座带两间房的还过得去,我就住进了那座——还有十一罐腌牛肉。利吉伯德是个粗鲁的老混蛋,我对他从来没了解到什么,只知道他参军前是个卖花的花农,有意思的是看到他多么快就干回老本行:甚至在我到达十二英里据点之前,他就在临时营房的周围开了片地种土豆,后来秋天时他又开了一块,直到最后,他有了半顷左右的地种东西。他从一九一八年初开始养母鸡,到夏天快结束时,他有了相当大数量的一群鸡。到年底,天晓得他又从哪儿搞来了一头猪。我想他脑子里没琢磨过我们到底他妈的在那儿干吗,也没想过西岸防卫军是什么或者是否真正存在过。要是现在听说他还在以前十二英里据点所在的地方养猪种土豆,我是不会感到惊奇的。我希望他的确在那儿,祝他好运。
与此同时,我在做着以前从未有机会做的专职工作——读书。
之前在那儿待过的军官留下了几本书,多数价钱是七便士一本,差不多全是那年头人们读的无聊书,伊安·哈伊、塞波、克里格·肯尼迪的小说等等。那个不知什么时候到过那里的人知道什么书值得看,什么书不值得看,当时的我对这些一无所知。我自愿读过的书是侦探小说,偶而也会看一本黄书。老天为证,直到今天,我也没打算当个趣味高雅之人。如果你在那时要我说出几本“好”书的名字,我会说是《你给我的女人》或者《芝麻与百合》(想到了那位牧师)。不管怎样,“好”书是人们不愿去读的书。但我当时所做的工作便是无所事事。海洋在海滩上轰鸣,雨在窗户玻璃上流个不停——还有一整排书在某个人靠着小屋的墙搭起的书架上跟我对望。自然而然,我开始一本本读起来,一开始不分好坏,跟一头猪在垃圾堆里一路拱过去差不多。
然而在那些书里头,有那么三四本跟其他书不一样。别,你误会我了!不要按你自己的想法,以为我发现了马塞尔·普鲁斯特或者亨利·詹姆斯或者别的什么人,就算那儿有他们的书我也不会去看。我要提到的书根本不算高雅,但时不时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就是你会碰到一本跟你目前达到的思维水平刚好处于同一等级的书,以至于让这本书看来就像专为你写的。那些书中有一本hg.威尔斯的《波利先生的历史》,是那种廉价的一先令价钱版本,快散开了。像我这样一个作为铺主的儿子、在农村长大的人遇到那样一本书,它对我产生的影响不知道你能不能想像得到?另外一本书是康普顿·麦肯齐的《邪物,其中一件恶街》。几年前这本书一时很有争议,我在下宾非尔德隐隐约约听说过。另一本书是康拉德的《胜利》,其中有些部分让我看得烦,但那种书可以启人思考。那儿还有本蓝色封面的某种杂志旧刊,里面有d.h.劳伦斯的一个短篇,我不记得题目了。它是关于一个德国应征新兵把他的准尉推下防御工事后跑掉,后来在他的女朋友卧室里被抓到的事。这篇小说让我感到困惑,不明白它讲的是什么,却给我了一种隐隐约约的感觉,就是我要再去读一下别的类似作品。
就那么着,一连几个月,我读书胃口大开,几乎像是种生理上的饥饿。那是我自阅读迪克·多诺文的故事以后头一次全身心投入地读书。一开始,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书本,我以为惟一的途径就是买。我觉得这有点意思,因为它说明了在不同出身下成长对人们的影响。我想中产阶屋里,虽然还级的人,也就是一年收入有五百英镑的人自打在摇篮里时起,就知道穆迪流通图书馆和泰晤士读书会了。后来没多久,我知道世界上有可以借书的图书馆,就在穆迪和另外一家位于布里斯托尔的图书馆办了入会手续。此后一年左右时间里我读了多少本书啊!作者包括威尔斯、康拉德、吉布林、高尔斯华绥、巴里·培恩、w·w·杰克布斯、派特·瑞基、奥利佛·奥尼恩斯、h·塞顿·麦里曼、莫里斯·巴林、斯蒂芬·麦肯那、梅·辛克莱、阿诺德·贝尼特、安东尼·霍普、爱里娜·格林、欧·亨利、斯蒂芬·利考克,甚至还有西拉斯·霍京和吉恩·斯特拉顿·波特。这些名字你知道几个?那年头人们重视过的书,到现在半数都已被忘掉。但在开始时,我把那些书全囫囵吞枣读了下来,就像一头鲸鱼游进了虾群。我完全陶醉其中不可自拔。当然,过了一段时间,我的趣味提高了些,开始能够辨别哪些是无聊的书,哪些不是。我拿到一本劳伦斯的《儿子和情人》,有点喜欢,后来读奥斯卡·王尔德的《道林·格雷》和斯蒂文森的《新天方夜谈》也特别喜欢。威尔斯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作家。我读过乔治·摩尔的《埃斯特·沃特斯》并喜欢上了它。我也试过读哈代的几个长篇,可总是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我甚至还看了点易卜生的书,给我留下的模糊印象是挪威天天下雨。
这很古怪,真的,即使在当时,我也觉得很古怪。我是个少尉,几乎已经没有伦敦腔了,我已经能分辨出阿诺德·贝尼特和爱里娜·格利的风格,但仅仅四年前,我还在柜台后面切着奶酪,指望有一天能当上一流的杂货铺主呢。全面衡量一下,我想我肯定会承认战争对我的影响有好有坏。不管怎样,读了一年的小说,在学习书本的意义上,那是我经历的惟一一次真正的教育,对我的心智产生一定作用,让我有了种态度,一种怀疑的态度,那是倘若我按部就班过日子就无法获得的。但是——我怀疑你能否明白这一点——真正将我改变,真正给我留下印象的,更多来自我所经历的糟糕透顶、了无意义的日子,而不是那些书本。
那真是无法形容的了无意义,就是在一九一八年。你看我,坐在临时营房的火炉边看小说,而在几百英里远的法洗衣粉放在红国,枪炮在吼着,那些可怜的孩子们吓得屁滚尿流,却还是被驱赶进机关枪的火力网中,就像向炉子里扔小块焦炭一样。我是个幸运儿,那些高层人物漏了我,结果我就待在我那个温暖舒适的小窝里,为一份并不存在的工作领薪水。有时,我会心里一阵慌张,他们可得记着我,别把我永远丢那儿,但这从来不曾发生。那份印在粗质灰色纸上的正式表格每月都寄给我,我填了后再寄回去。然后还有表格寄来,我都填好后寄回,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整件事情像精神错乱的人所做的梦一样没道理,所有这些,再加上我读过的那些书,留给我的是种不相信任何事情的感觉。
我不是惟一特例,整场战争中充满了没头绪的事和被遗忘的角落。到这时,那些人——不打折扣地说有上百万——被滞留在这样那样的回水处。整支整支的军队在前线无所事事,番号已被忘掉。还有一些庞大的政府部门,养着大批一星期挣两镑的文职人员和打字员,只是往上堆着文件山,而且他们也一清二楚他们所做的,只是往上堆积文件山。谁也不再相信暴行和英勇的比利时人的传说,当兵的不认为德国人是坏人,却对法洗衣粉放在红国人恨之入骨。所有低级军官都认为参谋人员是思想侦探。有种怀疑的风气正席卷英国,甚至也到了十二英里据点。要说战争把每个人都变成了高雅之士有点夸张,但是它的确暂时把人们变成了虚无主义者。一般情况下,人们不大可能觉得自己如板油布丁那样微不足道,同样,他们也不大可能成为左翼人士,战争却将他们变成了左翼人士。如果不是因为战争,我现在会在哪儿?我不知道,但不会是现在这样。如果战争没能要你的命,它会让你开始思考。经过那些其蠢无比的混乱局面,你不会还认为社会是像金字塔那样永恒不变和无可置疑,你了解到它不过是一片混沌而已。
第二部 第九章
战争把我抛离了我熟悉的那种旧生活方式,但在战争结束后那段很不寻常的日子里,我几乎完全把它忘了。
我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说,谁都不可能忘却一件事。你记得十三年前排水沟里的一块桔子皮,还有在火车站候车室瞟过一眼的托基彩色海报。但我说的是另外一种记忆。我多少记得下宾非尔德的老生活方式,我记得我的鱼竿和豆料的气味,还有我妈坐在褐色茶壶后面,红腹灰雀杰基和市场上的马槽。但在我脑子里,所有那些都不再是活生生的,而是遥远的,跟我已经了断,我从来没想到过有一天我可能盼望再回到那里。
那是段很不寻常的日子,就是紧接着战后的那几年,它几乎比战争本身还要不寻常,即使人们现在对战争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尽管形式很不一样,但那种不再相信任何事的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更强烈。上百万人突然被踢出部队,并发现他们为之战斗过的国家并不需要他们,劳合·乔治和他那一帮人还在勉力维持尚存的幻想。一队队退伍军人走来走去劈里啪啦捡箱子,蒙着面纱的女人在大街上卖唱,穿着军官短上衣的伙计在演奏手摇风琴。在英国,好像每个人都在折腾着找工作,也包括我,但是我比多数人都要幸运一点。我得到了一小笔受伤补贴,再加上战争最后一年里我存的钱(我没多少花钱机会),离开部队时,我有笔不少于三百五十镑的钱。想想自己当初的反应,我觉得很有点意思。那时的我,手里有足够的钱可以去干我原定长大后要做的事,也是我梦想好多年的事——开铺子。我有足够的资本,如果花些时间,多加注意,我就能碰到以三百五十镑当本钱的很不错的生意可做。但是,相信我吧,我从来没动过那念头。我不仅没采取任何行动准备开铺子,而且实际上直到几年后的一九二五年左右,我才第一次想到当初我也许可以那样干。其中的事实在于,我已经脱离了开铺子、经营铺子的轨道,这就是战争对个人的影响,它曾把我变成了一个假冒的上等人,并一直想着总会有办法挣点钱。如果你在一九一九年时建议我开铺子——就算是间烟草兼糖果铺,或者在偏僻的村子里开间杂货铺——我都只会一笑置之。我扛过带星的肩章,我的社会地位也提高了。同时,我不像别的退伍军官一样,有着余生尽可以喝粉红色杜松子酒度日的幻想,而在这些人中间,这种想法相当流行。我知道我一定得找份工作,至于工作,当然会是在“商界”——只是什么样的工作还不知道。不过会是高层的,重要的,有汽车,有电话,可能的话,再来个长着自来卷发的女秘书。战时最后一年左右,我们中间很多人都有那种幻觉。当过商店巡视员的伙计想像自己当上旅行推销员,当过旅行推销员的伙计则想像自己当上董事经理。那就是军队生活对人的影响,扛过带星肩章、带过支票薄、称晚饭为正餐的种种对人们的影响。同时,还有种流行的想法——无论当兵的,还是当军官的都是如此——那就是离开部队后,会有工作等着我们去做,而且薪水不会低于部队里的。当然,那种想法没流行起来的话,什么仗也打不起来。
唉,那份工作我没找到。好像没人急着要付给我一年两千镑,让我坐在有着最新潮家具的办公室里,向一个长着淡金黄色头发的女人口授信函。跟当过军官的伙计里四分之三的人一样,我也发现了同一件事,即从金钱的角度上说,我们很难再像在部队里那样生活优裕了,突然间,我们从领国王陛下薪水的上等人,变成了谁也不要的可怜的失业人员。我的期望值不久便从一年两千镑降到一星期三四镑,但就连一星期三四镑的工作好像也没有。任何现存的工作都被人干完了,他们要么是岁数大了点而不适合打仗,要么是小了几个月打不了仗。恰好出生在一八绿细直纹短袖九零到一九零零年之间的可怜鬼算是倒了大霉。可是,我仍然从未想过回到杂货生意上。大概我能找到一个杂货店售货员的活干,格里梅特老头儿如果还在世并且还干着那一行(我跟下宾非尔德没联系,不知道),他会往好里说推荐我的。可是我已经上了另一条轨道,即便我的社会地位没能升上去,也很难想像在我见识了那么多,学到那么多之后,还会回去过站在柜台后面的旧式安稳日子。我想到处旅行,并搂进大把的票子,主要想当个旅行推销员,我知道那适合我。
但是没有旅行推销员的工作——也就是说没有既能旅行又有工资的工作。不过有一些挣佣金的工作,那种骗裤子,光着上局正在开始大规模发展起来。那是种可以既增加销售,又可以给产品做广告而不必担风险的漂亮而且简单的方法,这种工作总在世事艰难时盛行。他们暗示三个月之内,可能给你一份有薪水的工作,这样就把你套上了套。你受够时,总会有些可怜鬼接过去继续干。自然,我不久就干上了挣佣金的工作,事实上,我很快就做成了第一笔生意。感谢上帝,我从来没沦落到去挨家挨户兜售吸尘器和词典,但是我当旅行推销员推销过刀具、肥皂粉,还有一系列新型产品,如开瓶塞器、开罐器等小玩意儿,末了还有办公用品系列——回形针、复写纸、打字色带等等。我干得也不算差,我是那种的确能卖出东西并赚到佣金的人。我具备那种性格,也懂技巧,过的日子却从来离滋润差得很远。干那种工作你没办法达到——不用说,那种工作本来就不是让你能过上滋润日子的。
我干旅行推销员总共干了有一年,那是段很不寻常的日子:横贯全国的旅途,摸索着到达很邪门的地方,到你正常地过几十辈子都不会听说过的内陆城镇郊区。差到极点的包早餐的旅馆,那里的床单上总是隐约能闻到粪便味,早餐煎蛋的蛋黄比柠檬的颜色还要淡。而且总能碰到别的推销员可怜鬼:中年人,一家之主,穿着虫蛀了的大衣,戴圆顶礼帽。他们真诚地相信生意或早或晚会好转,他们挣的钱就可以猛涨到一星期五镑。还得疲惫地从一家铺子走到下一家,跟不想听的铺主争辩,顾客进来时往后退,让自己不显眼。你别以为那让我特别难受,可是对有些伙计而言,那种生活是折磨。有些伙计总得先把自己修理一番,才能走进一家铺子打开样品包,就好像上绞刑台。我不那样,我不轻易放弃,我能说服人们购买他们本来不想买的东西,就算他们砰的一声在我面前关上门,我也不会很在意。卖东西挣佣金实际上是我喜欢干的,只要我能想法从中挣到一点小钱。我不知道我在那一年里是不是学到了很多,但是我抛掉了不少东西。这一年里,我把关于部队的胡思乱想完全去掉了,而且把闲着的那一年里从读小说里得到的观念抛到了脑后。赶路时,除了侦探小说,我想我没读过一本别的书,我不再是个趣味高雅之士了,而是又回到现代社会的种种现实之中。什么是现代社会的种种现实?这么说吧,主要就是为卖出东西而时刻不停、紧张不已地奋斗。多数人的方式是出卖自己——也就是找到一份工作并保住它。我想在战后的每个月,随便你说哪一行,都是人多而工作少。它给生活带来一种非常独特、极不舒服的感觉,好像在一艘正在下沉的船上,有十九个幸存者,却只有十四条救生带。你会说了,这又有什么特别具有现代性的?跟战争又有何干?唉,感觉上是有啊。感觉到你一定要永远奋斗下去,忙碌下去;除非你能从别人那里抢过来,否则就永远一无所有,而且总是还有别的人在盯着你的饭碗;下个月或者下下个月他们就要裁员了,感觉是你得收拾包袱走人——我发誓,在战前那种老的生活方式中,不存在那种感觉。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过得也不算差。我挣到了一点钱,银行里还有不少,几乎有两百镑。我也没被前景所吓倒,我知道我迟早能找到一份固定工作。一点没错,差不多一年后,时来运转,我找到了工作。我说时来运转,而事实上我也注定不会跌倒不起,我沦落到济贫院或者进入贵族院的机会都差不多等于零。我是那种中不溜秋的类型,会按某种自然规律一样,到达一星期挣五镑的那种层次。只要还有工作可做,我就能让自己找到一份。
那发生在我兜售回形针和打字机色带的时候,我刚溜进舰队街上的一幢大办公楼。实际上,那里推销员免进,但我成功地给了开电梯的一个印象,就是我的样品包不过是个公文包。我沿走廊边走边找一间小牙膏公司的办公室,有人建议我去那儿试试。正在那时,我看到一个大亨从走廊那头走过来。我一望即知是个大亨,你也知道那种大生意人,他们似乎比别人要占更多地方,走起路来,比一般人更趾高气扬些,他们发射出的金钱冲击波让你在五十码外都能感觉到。他走近我时,我看到原来是约瑟夫·奇姆爵士。当然,他穿的不是军装了,可我还是毫不费力认出了他。我想他是去那儿参加会议什么的。有两个职员或秘书之类的人跟着他,不是真的在为他捧着袍子尾,因为他没穿袍子,但是不知怎么,让人感觉他们在捧着袍子尾。当然,我马上向旁边闪开,但很奇怪的是,他认出了我,尽管他已经好几年没见过我。让我吃惊的是,他停下来跟我说话:
“喂,是你!我以前在哪儿见过你。你叫什么?就在嘴边,偏偏说不出来。”
“保灵,先生,以前在军火供应委员会。”
“没错,那个说他不是上等人的小伙子。你在这儿干吗?”
换个时候,我可能告诉他我在卖打字机色带,那样的话,可能话说完就完了。但是,我突然有了那种所谓灵机一动的念头——感觉如果我利用好那次机会,说不定会有所得益。所以我说:
“是这样的,先生,说实话,我在找工作。”
“工作,呃?嗯,不好找啊,这年头。”
他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秒种,那两个捧袍子的自动退开一段距离。我看着他那张很帅的面孔,灰白的眉毛很浓,鼻子长得很好。他在打量我,我意识到他决定帮我。这种富人的能力真是奇怪啊,他刚才还正在赫赫生威地阔步走着,后面跟着喽罗,然后不知是心血来潮还是怎么的,他走到路边,如同皇帝突然扔给乞丐一枚硬币。
“这么说你想找份工作?你会干什么?”
我脑子里又是灵感一现。像我这种人拼命拔高自己是没用的,还是实话实说吧。我说:“什么也不会,先生。可我想找份旅行推销员的工作。”
“推销员?嗯。不清楚我现在有没有能给你干的活,让我想想看。”
他噘起嘴唇,有一会儿,可能有半分钟吧,他想得很专注。这是件奇事,就算在当时,我也意识到那是件奇事。这个举足轻重的老伙计,身家大概至少有五十万英镑,会真的帮我考虑。我让他在走路当中停了下来,至少已经浪费了他三分钟时间,那全是因为我几年前碰巧对自己做过的一句评价。我在他记忆里留下了印象,所以他愿意为我费上一点事,那正是我找工作所需要的。我敢说,他在那同一天里已经炒了二十个人的鱿鱼。最后他说:“你进保险公司怎么样?总是很有保障的,你也知道。人们总是需要保险,就像要吃饭一样。”
当然,我对进保险公司这个主意很感兴趣。约瑟夫爵士和飞火蛇保险公司有“利益关系”,天晓得他在多少间公司里都有“利益关系”。两个喽罗中的一个趋身递上便条薄,约瑟夫爵士从马甲口袋里掏出金笔,当场给我潦草地写了张给飞火蛇保险公司上层人物的一张便条。然后,我向他道了谢,他就继续阔步前进了。我从另一方向溜了出去,之后,我们再也没见过面。
就这样,我得到了工作,要么是像我在前面所说,工作得到了我。我已经在飞火蛇公司待了将近十八年,一开始是在办公室里,现在干的是被称为“巡视员”的职位,有必要给别人留下深刻印象时,我就是个“代表”。一星期有两天,我在管区办公室工作,其余时间我到处出差,去拜访当地代理提交上来名字的客户,给铺子及其他财产估价等,时不时自己也做几笔保险。我一星期挣七镑,恰当地说,我这辈子就这样了。
回过头看时,我意识到我有活力的日子——如果我真的有过——在我十六岁时就结束了,我真正关心过的一切都发生在那之前。当然,说起来,事情仍然在发生着——比如说战争——直到我在飞火蛇保险公司找到工作。从那往后——唉,就像他们所说的,快乐的人没有历史,对在保险公司工作的人也一样。那天往后,我的生活里没有一件事能恰当地称为大事,除了在差不多两年半后的一九二三年初,我结婚了。
第二部 第十章
我当时住在伊灵区的一间包膳食的宿舍里。岁月滚滚前行,或者说往前爬行。下宾非尔德几乎被我置之脑后。我是那种在城里上班的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早晨抢着赶八点一刻的火车,谋算别人的工作。在公司里我颇受重用,对生活也比较满意。那种战后追求成功的热潮也多少感染了我。你也记得那都是怎么说的。政经计划,闯劲,坚毅,胆量,不出人头地就被淘汰,天高任鸟飞,是金子总会闪光等等。杂志上的广告上画了一个被老板拍着肩膀的伙计,还有某个年富力强、能大把搂票子的经理级人物将其成功归功于函授课程。好笑的是我们都相信了,就连我这样的人也是,而那些对我可是一点也没用。因为我既不是干劲冲天,也不是个一蹶不振的人,从本质上说,我不会成为那两类人。可那就是当时的时代精神。出人头地!把握机会!看到谁倒台,在他爬起来之间赶紧再踹他几脚。不用说,这是在二十年代初,战争的后遗症已经消退,大衰退还没到来,而眼来时,会要了我们的老命。
我是布茨图书馆的a类会员,去过门票为半克朗的舞会,还是本地网球俱乐部的会员。你也知道在新兴郊区的那种网球俱乐部——小小的木亭子和高高的铁丝网,穿着做工很差的白色法兰绒衣服的伙计蹦来跳去,模仿上等人喊“十五比四十”和“得优势分!”,但是不算太过分。我学会了打网球,舞跳得不差,跟女孩相处也很好。我差不多三十岁了,红脸膛,黄油色头发,相貌不算太坏。在那年头,你要是打过仗,就能让你多一分优势。无论在那时还是现在,我从来没在外表上被人当作上等人,可是另一方面,你大概也不会把我当成乡镇上的铺主之子。在像伊灵区这样很是鱼龙混杂的地方,我也能混得不差。在这个地方,办公室雇员阶层和普通专业人士阶层混杂在一起。我就是在网球俱乐部里碰到希尔达的。
当时,希尔达二十四岁。她个子小,身材单薄,是个胆怯的女孩。她长着黑头发,姿态优雅。因为她的眼睛很大,让她很像兔子。她是那种一贯说话很少的人,这种人会在别人说话时偶尔插一句,给别人的印象是她一直在聆听。真要让她说什么时总是那句:“哦,对,我也是这么想的。”总是同意最后发言的人,不管是谁。打网球时,她动作很优美地跳来跳去,打得也不算差。可是不知怎么,她有种无助加上小孩子的气质。她姓文森特。
你要是成了家,总有些时候你会自言自语:“我他妈干吗要结婚?”天晓得关于希尔达,我这样说了有多少次,太频繁了。再说一次吧,回头看看经过的十五年,我到底干吗要娶希尔达?
当然,部分原因是她年轻,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她还很漂亮。除此之外,我只能说是因为她的家庭背景跟我的完全不一样,我如果想了解她是什么样的人很困难。只能先娶了她,然后才能了解她,而如果我娶了比如说爱尔西·沃特斯这种女孩,事先我就知道跟什么样的人结婚。希尔达属于那种我只是道听途说知道一点的阶层,贫困的官,其中一件淡员家庭。她们家过去几辈人里出过当兵的、水手、传教士、驻印度的英国官,其中一件淡员等等。她家从来没钱,可是另一方面,她们家也从来没人从事过我认为是工作的营生。随你怎么说,那多少给人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你要是像我这样,属于虔敬上帝的铺主阶层,去低教会派教堂、喝下午茶的阶层你就会理解。我现在不会有向往的感觉,可当时的确是。别误会我说的意思,我不是说娶了希尔达是因为她属于柜台那边由我为他们服务的阶层,想着去攀高枝。仅仅因为我不理解她,所以对她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有一件事是我当时肯定不了解的,那就是对这种家里一贫如洗的女孩来说,随便哪个男人愿意嫁,为的只是脱离那个家庭。
不久希尔达就带我去她家见她的家里人。直到那时,我才知道在伊灵区,有个不小的侨居过印度的英国人聚居地。真像是发现了一个新世界!对我来说,算是大开眼界。
你知道那种侨居过印度的英国人家里是什么样的吗?一踏进这些人的家里,你绝对不会想着外面的街上是英国,是二十世纪。你一跨进前门,就算到了印度,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你也知道那种摆设:刻花柚木家具,铜制烟灰缸,墙上落满灰尘的老虎把它们一起收头盖骨,特里其雪茄,又红又辣的泡菜,戴着硬壳太阳帽伙计的发黄照片,指望你能理解其意思的兴都斯坦语单词,没完没了的猎虎轶事和一八八七年在浦那某某对某某所说的话等等。那是他们所创造的,可以说属于他们自己的小小世界,就像医学上说的囊肿。当然,在我看来,一切都很新奇,从某些方面来说,还趣味盎然。希尔达她爸爸老文森特不仅去过印度,还去过别的稀奇古怪的地方,是婆罗洲还是沙捞越州,我忘了是哪一处。他普普通通,头发全无,长长的胡须几乎遮住了整张脸。他一肚子关于眼镜蛇和围腰巾的故事,据他说,他在一八绿细直纹短袖九三年是某个地区的税务官兼地方行政长官。希尔达她妈妈面无人色,刚好跟墙上挂的退色照片一样。她家还有个儿子,叫哈罗德,在锡兰当什么官,其中一件淡员,我第一次遇到希尔达时,他在家休假。她家的房子是那种灰黑色的小房子,位于伊灵区的偏僻街道上,里面总有特里其雪茄的气味,到处是长予、吹箭筒、铜饰和野兽头骨等,让人几乎挪不动脚。
老文森特于一九一零年退休,从那时起,他们老两口在精神和身体上都没什么活动了,跟两只螺一样。可是在那时,我对她们家出过少校、上校甚至还出过一个上将这点朦朦胧胧有些向往。我对文森特一家以及他们对我的态度有趣地说明了人们跟自己阶层以外的人打交道时,会怎样把自己愚蠢化。把我放在一群商界人士当中——不管是公司经理,还是商品旅行推销员——我看到这些人时会判断得八绿细直纹短袖九不离十。然而我完全没有跟官,其中一件淡员—吃租者—传教士阶层的人打过交道,对这些败落的、被社会所弃的人,我有种向其顶礼膜拜的冲动。我把他们看做在社会和智识上比我高的阶层,另一方面,他们误把我当成冉冉上升的年轻商界中人,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大把大把搂票子。对他们那种人,“商业”,无论是从事海事保险还是卖花生的,都黑古隆冬、秘不可测。他们只知道只要跟挣钱有关,都很庸俗。老文森特经常语气生动地说我“在商业界”——我记得有次他一时失口,说成了“在做生意”——显而易见,他并未领会到在商界当雇员和自己做生意有何区别。他朦朦胧胧有种观念,就是我“在”飞火蛇保险公司,早晚我会被一路提拔,直到当上一把手。我觉得可能他自己脑子里有这么一种想法,就是在未来某一天,他会伸手向我要上五镑钱。哈罗德肯定这么想过,我从他眼神里就看出来了。事实上,即使我如今的收入就这么一点,哈罗德还活着的话,我大概还会借给他钱,好的是我们结婚后没几年他就死了,得了伤寒什么的。老文森特夫妇也死了。
我和希尔达结了婚,从一开始就搞砸了。那你为什么要娶她?你会问。可是你为什么跟你老婆结婚?这种事谁都会碰到。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结婚后头两三年里,我正儿八经想过把希尔达干掉。当然,这种事情实际上谁也不会干,只是让人喜欢想想而已,再者说,那些干掉老婆的伙计总会落网。不管你如何聪明地编造不在场的证据,他们总知道得一清二楚是你干的,不管怎样,他们会归结到你身上。如果哪个女人给宰了,她丈夫总是头号嫌疑人——这也能让你多少了解一点人们对婚姻的真正看法如何。
时间一长,什么都习惯了。过一两年,我不再想着要干掉她,而是开始琢磨起她来,琢磨而已。有时候,在星期天下午或在平时我上班回来的晚上,我会脱鞋不脱衣服躺在床上琢磨女人,长达几个钟头。琢磨她们怎么会那样,为什么会变成那样,她们那样行事是不是故意的等等。女人结婚后马上变得不可收拾,速度之快让人吃惊不已,似乎她们铆足劲儿,就为的是结婚这一件事,在办成的那一刻,她们就像朵已经撒下种子的花朵,蔫掉了。但真正让我失望的,是流露出的对生活提不起精神的态度。如果婚姻是桩明摆着的骗裤子,光着上局——如果那个女人把你诱入其中后,就转过身说:“听着,你这个杂种,我算是逮着你了。今后你要给我干活,我可要去享受一把哩!”——这我倒不会介意,可一点也不是这样。她们并不想享受一把,她们只是想能快则快地跨入中年。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男人拖上圣台后,她就好像放松下来了,所有青春、容貌、活力和生活乐趣一夜之间全消失得无影无踪。希尔达就是这样。这就是那个曾经长得漂亮精致的女孩,在我眼里——事实上我刚认识她时,她的确如此——曾是比我更优秀一点的人物,但仅仅在差不多三年间,她就定型为一个意志消沉、了无生气的过时中年人物。我不否认她之所以变成那样,部分原因在我,但是不管她跟谁结婚,结果都会完全一样。
希尔达所缺少的——结婚后一星期我就发现的——是生命中的乐趣,不会因为一件事有趣而对它感兴趣。因为喜欢才去做什么的想法在她看来很难理解。通过希尔达,我才头一次了解到这种败落的中产阶屋里,虽然还级家庭究竟是什么样。关于他们,最基本的事实是他们的全部活力都被缺钱这件事榨干了。在那种家庭里,依靠着微薄的退休金和年金——也就是说,所依靠的进款从来有不会增长,通常还会越来越少——那种对贫困的感觉,决不浪费,一分钱掰成两半儿花的做法比任何农场干活的家里还要过分,更不要说跟我们这种家庭比起来了。希尔达经常告诉我她记得的第一种感觉,就是买什么都没钱的痛苦。不用说,在那种家庭里,孩子都到了上学年龄时,正是经济最拮据的时候。结果是这些孩子,特别是女孩子,长大后都有着根深蒂固的观念,即人活着总是大不易,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是本分。
一开始,我们住在一间狭小的公寓里,靠我的工资也能凑活过。后来我被调到西布莱奇里分公司后,情况好了些,希尔达的态度却仍是那样。总是说着关于钱的操心话,叫人听着难受!牛奶账单!煤账单!我们俩过了一辈子,总是在听她那“下星期我们一家人就要进济贫院了”的老调子。一般说来,希尔达不小气——在这个词的通常意义上——也根本不自私。但甚至在我们刚好有那么一点闲钱时,我也难得能劝动她去给自己买几件像样的衣服,她有种感觉就是你应当让自己时时为缺钱而忧心忡忡,要从本分出发,制造出一种痛苦的气氛,我做不来。我对钱的态度更像那些一无所有者。日子是让人过的,如果下星期会有大麻烦——咳,下星期还很远呢。真正让她震惊的,是我拒绝操心这一事实,她总是在对我说:“可是乔治呀!你好像还没意识到!我们一点钱都没了!这很严重!”她喜欢这事那事“严重”而惊慌失措。近来,她有了种小把戏。在她忧心忡忡地说着什么事时,会稍稍把肩膀耸起来,手抱在胸前。要是把希尔达每天所说的话都列出来,你会发现有三句会是并列第一:“我们买不起”,“这个买得很划算”和“我不知道钱从哪儿来”。她干什么事都是从反方面原因出发:她做糕点时,不会想着糕点如何,而只会想着怎样节省黄油和鸡蛋。我跟她睡觉时,她想的全是怎样避免怀上小孩;她去看电影,会一直为票价心疼肉疼,愤慨不已。她的持家之道,全部重心在于“东西用到不能用止”和“对付着用”,就是我妈见了也会大惊失色。另一方面,希尔达绝对不是个势利小人,她从来没因为我不是个上等人而看不起我。与此相反,在她眼里,我的习惯太过贵族气了。我们每次去茶室总免不了压着嗓子大吵一架,只因为我给女服务员的小费太多了。很奇怪的是,在过去没几年里,在见识上,甚至在外表上,她变得比我还要中低阶层化一些,绝对如此。当然,她“攒钱”的事业从来置不下什么,从来不会。我们跟艾里斯米尔路的别人生活得一样好或者一样差。但是她一刻不停地操心煤气费账单、牛奶账单、黄油的吓人价格、孩子们的靴子和学费等等,总是没个完,可以说成了她玩的一个游戏。
我们在一九二九年搬到了西布莱奇里,第二年开始买下艾里斯米尔路这座房子,就在比利出生前不久。被任命为巡视员后,我有更多时间离家在外,这给了我更多机会接近别的女人。当然,我不忠过——我不是说一直如此,但只要有机会我都会。很奇怪,希尔达吃醋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考虑到这种事对她意义太小,我原以为她不会介意。就像所有的吃醋女人一样,她有时表现出的诡计让我觉得不可能是她想出来的。有时候,她拿获我的方式让我几乎相信有通灵这一说,不过她在我有那事没那事时,总一样怀疑我,我多多少少总在被怀疑。老天作证,过去几年——总之在过去五年里——我可够清白了。你要是胖得像我这样,想不清白都难啊。
但是总而言之,我认为跟艾里斯米尔路上一半左右的夫妇比起来,我和希尔达不比他们过得更差。有过几次我想过分居或者离婚,但是在我们这一行不会那样做,负担不起。而且,随着时日推移,你多少会放弃了斗争。如果跟一个女人一起过了十五年,没有她的日子难以想像,她是生活秩序中的一部分。我敢说,你可能对太阳、月亮都有理由看不顺眼,可是你真的想把它们换掉?再说还有孩子,孩子是“纽带”,人们这样说,要么说是个“结”,可就不说是铅球加镣铐。
近两年,希尔达有了两位肺腑之交,一个叫威勒太太,一个叫明斯小姐。威勒太太是个寡妇,我推测她对男性深恶痛绝。如果我进屋的次数多了,我能感觉到她好像不情愿得浑身打颤。她是个没多少颜色的小个子妇女,这会让人心生好奇,猜想她浑身上下是否全是那种灰白的尘土色,她却浑身是劲。她对希尔达起了坏影响,因为她有着同样的“攒钱”和“东西用到不能用为止”的热忱,方式却有点不同。在她而言,她别有想法,认为总可以不掏钱享受一把。她老是在打听哪儿有减价和免费娱乐。对这种人来说,是不是真的想买什么倒他妈无关紧要,问题只是要买得便宜。大商店清仓处理货物时,威勒太太总是排队排在头一名。她最得意的,就是在各柜台之间拼搏一天后什么也没买走出来。明斯小姐跟她们很不一样,她是个悲惨的典型,可怜的明斯小姐。她又高又瘦,年龄三十八岁左右,黑漆头发,脸保养得很好,有种易于轻信人的表情。她靠着某种微薄的固定收入生活,年金之类,我猜想她是西布莱奇里发展成郊区前,还是个小农村镇子时那个旧社会的遗留物。她爸是个牧师,活着时把她管教得喘不过气,全在她脸上写着呢。她们是中产阶屋里,虽然还级特殊的副产品,这些女人甚至在逃脱家庭之前,就已经变成了缺神少气的老娘儿们。可怜的明斯老小姐,尽管她脸上皱纹不少,看上去还跟个小孩一模一样。她仍把上教堂视为极为重要之事,总在嘟囔着“现代化进程”和“妇女运动”的事。她也朦朦胧胧向往去做点她称为“长见识”的事,只是不太清楚从何入手。我觉得她纯粹是独身孤单的原因,才会喜欢上希尔达和威勒太太,但是现在她们去哪儿都会带着她。
她们聚到一起时,这仨人!有时候我简直要羡慕她们。威勒太太是领头的,没一样蠢事她不会拉着她们去干,要么这会儿,要么那会儿。任何事,从神智学到翻绳儿游戏,条件是不花或者少花钱。有几个月,她们迷上了偏门食品之类。威勒太太捡了本名为《容光焕发》的旧书,里面说人应该吃莴苣和其他不用花钱的东西。不用说,这很对希尔达的胃口,她立马把自己饿上了,她还想推广到我和孩子们身上,只是遭到我的坚决抵,现在应该把制。然后她们对信念疗法又迷了一阵,接着又想打佩尔曼教育研究院的主意,但在通了很多封信后,才发现没法得到免费的小册子,那也是威勒太太的主意。然后是干草暖箱烹调法。接着是某种脏乎乎的蜜蜂酒,据说能不花一分钱地用水做,她们在报纸上读到一篇文章说蜜蜂酒能致癌时就罢手了。然后她们差点参加了一个妇女俱乐部,可以参加一次游览,巡回于各工厂之间,有人带队,但是威勒太太加减乘除地盘算了半天后,认为工厂提供的免费茶点的价值跟会费还差那么一点儿。下一项是威勒太太攀上一个熟人,此人派发一些由某个舞台表演团体之类所制作的戏剧戏票。据我所知,她们仨几个钟头坐着看一出趣味高雅的戏剧,可她们连想装都不想装听明白了一个字——看完后甚至说不出戏剧的名字——但她们的感觉是不花钱就得到了什么东西。有一次,她们甚至信起了招魂术。威勒太太碰到一个穷困潦倒的灵媒,此人穷到了家,甚至给他十八便士就能做一台降神会。这样,她们三个每人花六便士就能往幕布后看一次。有次他到我们家做降神会时我见到了他。他是个脏兮兮的老混蛋,而且显而易见怕神学博士怕得要命。他身子哆嗦得在门厅里取下大衣时,从裤腿里掉下一卷裹黄油的布。我在那几个女人看见之前塞回给了他。有人告诉我裹黄油的布是用来做灵的外质,我想他是还要去做另外一场降神会。花十八便士是看不到显灵的。近几年威勒太太最大的发现是左派读书会。我想是在一九三六年,左派读书会才发展到了西布莱奇里。我很快就加入了,这几乎是我所记得的惟一一次花钱而没遭到希尔达抗。提上裤子,议。在那儿,能以原价的三分之一买到书,这让她觉得可以接受。这些女人的态度耐人寻味,真的。当然,明斯小姐试过读那些书中的一两本,另两位却压根没想过,她们跟左派读书会从来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也根本不知道是干吗的——事实上,我相信一开始,威勒太太还以为它跟人们忘在火车上的书有关,而这些书被便宜处理了。她们的确知道的,是左派读书会意味着花两个半先令,就能买到原价七先令六便士的书,所以她们总在说这是个“真不错的主意”。时不时,本地的左派读书分会开会,请一些人来讲话,每次威勒太太总是拉着另外两个一起去。她是个不管内容为何,逢会议必积极参加的人,条件是在室内,还得免费。她们仨坐在那儿,就像三块布丁点心。她们不知道开会是关于什么的,也不关心,但她们有种朦朦胧胧的感觉,特别是明斯小姐,那就是她们在长见识,而且一分钱也不用花。
你看,这就是希尔达,你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了吧。总而言之,我想她不比我更差。我们刚结婚后,有时候我想掐死她,但后来我变得无所谓。然后就是我长胖了,心也定了下来。我肯定是在一九三零年胖起来的。它来得如此迅速,就像一发炮弹打中我后卡在体内,你也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前一天夜里上提上裤子,光床时,还感觉到多少还年轻,还对女孩有想法什么的,第二天早晨一觉醒来,就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个可怜的老胖子,往前看除了进坟墓没什么指望了,你只能拼老命干活,好给孩子们买靴子穿。
现在是一九三八年,在世界上的每个船坞里,人们正在为下一次战争建造军舰,而我碰巧在海报上看到的一个名字,却让我想起成箩成筐的东西来,天晓得这些在多少年前就应该埋葬掉。
(注:本次连载结束,十次连载的是《上来透口气》第二部全部十章)
第三部 第二章
报春花开了,我想那是三月里的一天。
我已经开车经过了西汉姆,正向普德利前进。我要去给一个铁器铺估价,然后能找到人的话,就谈一项人寿保险的事,那人正在左右摇摆拿不定主意。他的名字是本地代理以前送来的,但在最后一刻他害怕起来,怀疑自己掏不掏得起保费。在劝说人方面我很在行,这是因为长得胖的缘故,这一点能让人们心情愉快,让他们觉得签一张支票简直是件赏心乐事。当然,对付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方式。对有些人,最好强调一下所得红利方面,而对另外一些人,可以不明显地吓唬他们,暗示一下如果他们死时没有保险,他们的妻子会怎样。
我的老爷车在不断起伏的小山上拐来拐去。天哪,多好的天气!你知道那种一般在三月份某个时候出现的天气,到那时,冬天似乎突然没了劲儿。过去一连好几天天气一直极差,也就是人们所称的“明亮”天气:天空是冷冰冰的蓝色,风像钝刀子一样割人。然后突然间,风停了,太阳有了胜利的机会。你也知道那种天气:阳光是黄白色的,树叶纹丝不动。远处有一点薄雾,能看到山坡上散布着羊群,像一个个粉笔头。下面山谷里点了几堆火,烟柱盘绕着往上升,直到跟薄雾融合到一起。路上只有我一个人,天气暖和得几乎可以把衣服脱下来。
我经过的路边草地上有块地方,报春花长得很密,可能是块黏土地。我放慢速度往前开了二十码后停了下来。天气好得不容错过,我想我一定得下车闻一闻春天的气息,如果没人来,甚至还采上几朵报春花。我甚至有点想摘一束拿回家给希尔达呢。
我关掉发动机下了车。我从来不喜欢让我的老爷车跑空档,总有点害怕她会把挡泥板或者别的什么给震掉。她是辆一九二七年的型号,已经跑了很远很远的路程。你要是把发动机罩掀起来看一眼发动机,会让你想起老奥地利帝国。它全是用一段段绳子捆在一起,反正汽缸还能动。你无法相信会有那么一台机器同时向那么多方向振动,就好像地球运动那样,我记得从哪儿看来的是有二十二种摇摆方式。你要是在她空档时从后面看她,绝对像是看夏威夷女郎跳草裙舞。
路边有个用五条杠钉起来的大门,我溜达过去靠在那儿。四周看不到一个人,我把帽子往后拉了一点,好体验风吹在前额的暖洋洋的感觉。树篱下面的草丛里长满了报春花。正好在大门里面,有流浪汉或是别的什么人留下的生火痕迹,那是一小堆白色灰烬,袅袅升起一缕烟。再远点有个小小的池塘,水面长满了浮萍。地里种的是冬小麦,坡度很陡,紧接着那边,有个白垩断面和一小片山毛榉矮树丛,树上长着星星点点的新芽。周围绝对是一片宁静,连风也弱得吹不起灰烬。一只云雀不知在哪里啼唱,除此之外,没有一丝声响,甚至也没有飞机。
我靠在大门上待了一会儿。只有我一个,再无他人。我看着田野,田野也看着我。我感到——我不知道你能否理解我的感觉。
我所感到的如今不常见,也就是说听起来好像是愚蠢的。我感到快乐,我感到尽管我不会长生不老,可是也很愿意那样。你想说的话,可以说无非因为这是春天的第一天,季节对性腺的影响或者别的原因,然而还不止如此。很耐人寻味的是,突然让我相信人生值得好好过的,并非全是因为报春花或者树篱上的芽苞,而主要是那扇大门旁的一小堆火烬。你也知道无风日子时那种木柴火堆的样子:已经烧成白色灰烬的树枝还保留了树枝的样子,灰烬底下,还能看到那种鲜艳的红色。很耐人寻味的是,红色灰烬看上去更有生机,比任何活着的东西给人以更多生命的感觉。它有种因素,是种活力,一种颤动——我想不出最恰当的词,但是它让你知道自己还活着。它是图画上的一点,让你注意到了别的所有东西。
我弯腰去摘一朵报春花,却够不着——肚子太大了。我蹲下摘了一小束,幸好没人看见我。叶子有点卷,像兔子耳朵那样。我站起身,把那束报春花放到大门柱子上。然后,我心血来潮地把假牙从嘴里取出来看。
有镜子的话,我能看到自己全身的样子,不过事实上,我已经知道自己什么样了。四十五岁的胖子,穿着有点破旧不堪的灰色人字纹套装,戴着圆顶礼帽;有老婆,两个孩子,在郊区有座房子——全能从我外表上看得出。红脸膛,蓝眼睛里带着醉意。我都知道,不用你来告诉我。但是在我把假牙放回到嘴里前草草看它一眼时,我突然想到那些都无所谓,连假牙也无所谓。我长得胖——不错;我看起来像是个赌注登记人不成器的兄弟——也对;不会再有女的会跟我睡觉,除非给她钱——这些我全知道,可是我要告诉你:我无所谓。我不想女人,甚至不想返老还童,我只想活着,当我站在那儿看着报春花和树篱下的红色火烬时,我是活着的。那是种内心的感觉,一种平和的感觉,但它又像火焰。
树篱那边再远点的池塘水面上全是浮萍,很像地毯,你如果不知道浮萍是什么,很可能以为它是实地而一脚踩上去。我在琢磨为什么我们都傻冒到这个程度,为什么人们除了确实把时间花在愚蠢之事上,就只是走来走去对万物只是看看而已?比如说那个池塘吧,里面什么都有:蝾螈,水蜗牛,水生硬壳虫,石蛾,水蛭,还有天晓得别的多少种只能够在显微镜下看到的东西。还有它们在水底的生存奥秘。你可以花上一辈子、十辈子来看,可你仍然即便对那个池塘,也无法了解穷尽。但时时刻刻,你会有惊奇的感觉,心里还有不寻常的激情。那是惟一值得拥有的东西,我们却不想要。
可是我的确想要,至少当时是那样想的。你别误解我的意思。第一,我不像多数伦敦佬那样,对“乡村”多愁善感,我就是在那儿长大的,跟它的距离也太他妈近了。我不想为此而阻止人们住在城镇,或者住在郊区,他们想住哪儿就住哪儿吧。我也不是建议全人类一辈子花在游来荡去摘报春花之类的事上,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们必须工作。只是那些人在矿洞里咳嗽得要把肺叶给咳出来,那些女孩子在猛敲打字机,结果谁也没时间去摘朵花。再者说,你要是长了个大肚皮,还有一座住着暖和的房子,你也不会去摘花的。可那不是我的意思,我心里的感觉是这样的——我承认不经常,但时不时会。我知道那种感觉不错,再说,换了别人也会有,或者说差不多每个人都会有。时时刻刻,它就在不远处,我们都知道它在那儿。别再打机关枪了!不管你在追赶什么,别再追了!冷静下来,喘口气儿,让一点点平和渗进你的骨头里。没用,我们不会那样做,而只会继续做着操蛋的蠢事。
又一场战争很快就到,他们说是在一九四一年。太阳再多转三个圈,我们就嗖的一声直入其中了。炸弹像黑雪茄一样冲你而来,最新款的子弹从布伦式机关枪口往外倾泄。但那还不会让我特别担心。我太老了,打不了仗。当然会有空袭,但不是每个人都会挨炸,再说,即使有那种危险,谁也不会事前就真的能料到。我前面已经说过几次,我不是被战争吓坏了,我害怕的只是战后,但即使那样,也不大可能对我个人造成影响,因为谁会来找我这种伙计的麻烦?我胖得成不了政治上被怀疑的对象,谁也不会把我干掉或者用胶皮警棍揍我。我是那种警昨晚刚洗的衣察让怎么动就怎么动的中不溜秋的人。至于希尔达和孩子们,她们大概永远不会注意到有什么变化。可我还是被吓坏了。带刺铁丝网!标语!大面孔!传不出声音的监房,刽子手在那里从后面向你开枪!说到这个,它也会吓坏那些在智力水平上比我笨许多的伙计。那是为什么?因为这意味着要跟我一直在跟你说的那种东西说再见,那种你心里独有的感觉。你要是想,就叫它和平好了,但是我说和平时,不是指没有战争,而指的是平和,那是你在心窝里所感到的。要是我们被手持胶皮警棍的伙计抓到,可就永永远远失去了。
我捡起我那束报春花闻了一下。我在想着下宾非尔德。有趣的是,在过去两个月里,它一直不时浮现在我脑海里,而且是在二十年后我几乎已把它忘了时。正在那时,传来了汽车从路上开过来的嗡嗡声。
我有点像是猛地被拉回现实,我突然意识到我在干什么——游荡着摘报春花,而那时的我,应该在普德利的那家铁器铺里清点存货。不仅如此,我也突然想到车上那几个人眼里的我会是什么模样:一个戴着圆顶礼帽的胖子手持一束报春花!那看起来根本就不对劲儿。无论如何,大庭广众之下,胖子是绝对不该摘报春花的。在能看到那辆汽车之前,我刚好够时间把那束花扔过树篱,干得很漂亮。那辆车里坐满了二十岁左右的年轻蠢货,还不知道他们会怎样笑我呢!他们全看着我——你也知道那些人坐在开向你的车里看着你的样子——我突然想到即使在那时,不管怎样,他们可能还会猜我原来在干什么,不如让他们以为是别的事吧。为什么有人会在乡间道路边下车?显而易见!那辆车经过时,我装作在扣裤子上的纽扣。
我用曲柄摇开了发动机(自动点火已经失灵),坐进了汽车。很奇怪,就在我扣裤扣时,在我脑子里有四分之三地方装的是另一辆车里那些年轻的蠢货时,我想到了一个很棒的主意。
我要回到下宾非尔德!
为什么不?在把车拉到一档时我心想。为什么不可以?有什么能拦住我?他妈的以前到底为什么没想到?在下宾非尔德过一个安静的假期——那就是我想要的。
别想像我有想法要回去住在下宾非尔德。我没计划要抛弃希尔达和孩子,更名改姓重新开始生活,那种事只发生在书本上。但是有什么能拦住我,不让我悄悄溜回下宾非尔德,在那儿完全独自过上一星期?
我好像在脑子里都已经谋划停当,只要钱够用就行。我那笔私房钱还有十二镑,可以让我很舒服地过上一星期。我一年有半个月假,一般是在八月或九月,但如果我编一个像样的故事——比如有亲戚得了不治之症而奄奄一息等——我大概能让公司允许我把假期分成两半休,这样,在希尔达得知真胶线,悬挂昨相之前,有一星期归自己支配。比如说在五月吧,当时山楂树正开花。去下宾非尔德过上一星期,没有希尔达,没有孩子,没有飞火蛇公司,没有艾里斯米尔路,没有关于分期付款的絮絮叨叨,没有能把人逼傻的交通噪音——只是无所事事、游游荡荡地过一星期,只是去聆听那一片宁静!
但是为什么我想到回到下宾非尔德?你会问。为什么偏偏是下宾非尔德?我到那儿想有何作为?
我什么作为都没想,那就是部分关键所在。我想要的是平和与安静。平和!我们在下宾非尔德曾经有过。我告诉过你那里战前的老生活方式。我没有把它粉饰得十全十美,我还敢说那是种有点枯燥、停滞、呆板的生话。你想说的话,可以说我们像是一个个萝卜,但是萝卜不会生活在对老板的恐惧里,也不会夜里躺在床上睡不着觉,脑子里想着下次的经济衰退和战争。我们心里拥有过平和,我知道不用说在下宾非尔德,日子也会已经有所变化,但那地方本身不会。宾非尔德大屋的四周还会有山毛榉树林,伯福德坝那边还会有拖船道,市场上还会有马槽。我想回到那儿,只过上一星期,让那种感觉把我浸透。这有点像是东方圣人归隐于沙漠中,而且依我看,照如今事情发展的势头,以后几年里,还会有很多很多人归隐于沙漠中。就像波提欧斯老先生跟我说的那样,古罗马时期,在有了太多隐士时,每个山洞口都有人排队等着呢。
也不是我想去修身养性了,我无非想在坏日子到来前找回我的自信。因为可曾有哪个在脖子之上没死去的人怀疑过坏日子即将到来?我们甚至不知道是哪种坏日子,但我们知道那是即将要到来的。或许是战争,或许是衰退——不知道,只知道会是不好的。无论往哪个方向前进,总会是往下:进入坟墓,进入污水坑——不知道。而且,除非你内心的感觉对头,否则你无法面对那些。战后二十年里,我们失去了某种东西,就像体内某种至关重要的汁液让我们一点不剩地喷洒完了。整天东奔西走!永远为了一点点钱你争我抢,永远是嘈杂不已的公共汽车、炸弹、收音机、电话铃的声音。信心被毁成碎片,而骨头里本该是骨髓的地方,却是空的。
我踩下油门。单是想到要回下宾非尔德,已经对我产生了好的作用,你会了解我的感觉。上来透口气!就像大海龟划拉着到达水面,伸出鼻子,往肺里吸进一大口气,然后再沉下去与海草和八爪鱼为伍。我们全在一个垃圾箱的底层闷着气,不过我有办法到上面:回到下宾非尔德!我的脚一直踩在油门上,直到我的老爷车达到了最高速度,时速差不多到了四十英里。她咣当得就像个装满了陶器的锡盘子,一片噪音中,我几乎要唱起来了。
当然,坏事的会是希尔达。这个念头让我冷静了一点,我把速度降到二十英里左右考虑了一番。
希尔达迟早会发现,这没多少疑问。至于在八月份只休一星期的假,我能够不露破绽地掩盖过去。我可以告诉她公司只给了一星期的假,很可能她不会问很多问题,因为她巴不得有机会减少度假开支。至于孩子们,他们反正会在海边待上一个月。困难在于怎样在五月份的那星期找个借口,不能一走了之。我想,最好的办法是提前很久就告诉她我要被派往诺丁汉,或者德比,或者布里斯托尔,或者别的很远很远的地方做一项特殊工作。但如果我提前两个月就告诉她,就会显得我好像有什么事瞒着她。
但是,不用说她迟早会发现。相信希尔达好了!她会一开始装作相信,然后会以她那种不事声张、不屈不挠的方式,查清我从来没去诺丁汉,或者德比,或者布里斯托尔,或者其他我可能说的地方。这种事她做得令人叹为观止。那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她不动声色,直到发现我借口里的漏洞,然后,在我关于那件事粗心大意说了句什么话时,她出其不意地发难,突然亮出所有的案卷:“你上星期六在哪儿过的?说谎!你是跟个女人一块过的。看看我给你的马甲扫灰时发现的这些头发,看看吧!我的头发是那颜色的吗?”好戏还在后头呢,天知道像这样已经发生过多少次。有时她关于有个女人的猜测是对的,有时不对,后果却总是一样。絮絮叨叨几星期没个完!每顿饭必吵架——孩子们却不知道怎么回事。要告诉她我要去哪里过一星期,为什么要去是完全没指望的,就算我跟她解释到世界末日,她也永远不会相信。
可是去他妈的!我想,干吗要费那事?那还很远呢,你也知道事情在之前和之后有多大区别。我把脚又踩上油门。我又有了另外一个想法,比第一个还要大胆。我不在五月份去了,我要在六月的下半月去,那正是捕淡水鱼季节开始的时候,我要去钓鱼!
说到底,为什么不去?我想要平和,钓鱼就是平和。接着,我脑子里想到一个最最大胆的想法,差点让我把车给开下路。
我要去钓宾非尔德大屋那儿的大鲤鱼!
还是那句:为什么不去?我们过日子时,总在想着我们想干却干不了的事,那不算奇怪吗?我为什么不能去钓那些鲤鱼?可是你听到我提这个想法,难道不觉得它听起来像是不可能之事、根本不可能发生之事吗?在我看来是那样的,即使在当时,在我看来,它像是异想天开,就像想和电影明星上提上裤子,光床,或者获得重量级拳击冠军一样。但是,它也不是完全没可能。不管现在是谁拥有宾非尔德大屋,如果给他出够多的钱,他大概会出租那个池塘。我的天!我会很开心地掏五镑在那儿钓上一天鱼的。不过同样很有可能那座房子还是空的,甚至谁也不知道有那么一个池塘。
我想着那个处于树林中阴暗地方的池塘,这么多年一直在等我呢。还有个头巨大的黑鱼仍在里面畅游。我的天!要是它们三十年前就长成了那个头,现在会成了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