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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短篇小说集(国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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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麦克纳尔蒂:这两个流浪汉要不是穷,就会花钱大方
谁都不晓得对走进来的人,这间酒馆的老板怎么那么快就能做出判断,但是他的确能,比如对那两个流浪汉,他们是在一个星期天下午从第三大道拐进来的。

  当时是星期天下午的一段时间,老顾客称之为“祷告时间”,是在四点钟左右,星期六晚上喝醉又醒酒迟的人一个接一个进来。他们一直那样,每个人把自己变成一个小岛,站在吧台前,人人两侧都留了些空间,就像水围着小岛。这些宿醉未醒的人感觉很糟糕,没法聊天,反正得再过一两个钟头才可以。他们每个人都盯着吧台后面的镜子自言自语:“瞧瞧你吧,你永远会一事无成。你上了学,长大成人,什么什么的,现在瞧瞧你,你永远会一事无成。”第三大道上的资深酒保称这是跟镜子吵架,他们都觉得这样做对一个人很不好。几个宿醉未醒的人这样做时,里面悲伤而安静,所以有人给星期天下午的这段时间起了个外号,叫“祷告时间”。

  老板当时亲自在吧台服务,这个星期天下午,他又在戒酒,所以站在吧台后面,几乎一句话都不说。他不喝酒时脾气不好,因为他这个人,不喝酒就感觉不大对劲。

  两个流浪汉走了进来,他们的脚似乎是摇椅的底架,走路方式就像竞走,跟被打得头晕眼花的拳击手那样,先是脚后根着地,然后过渡至脚尖离地,就像摇椅从后往前摇那样。不过他们可绝对不会是拳击手,长得太单薄了,耳朵也没有开花(*指拳击者多次挨打而变形的耳朵)。

  他们是“抓挠”流浪汉。在这一带,人们称落魄到底的人为“抓挠”流浪汉,这种人甚至不去理会自己身上长了臭虫,所以叫“抓挠”流浪汉。

  其中一个流浪汉头上戴了顶可以说是草帽吧,从哪儿捡来的,很可能是从时髦街区的垃圾桶里,属于以前被称为“花生草帽”的那种,看着像给太阳晒得颜色变深的巴拿马草帽。那顶帽子有着很时髦的宽帽檐,衬着那个“抓挠”流浪汉的衣服,一副滑稽的样子。另外一个流浪汉腋下夹着一个合着的雪茄烟盒,天知道是干吗的,始终没人能搞清楚。两个流浪汉挽着胳膊进来,几乎悄无声息。

  老板抽了口烟又放下,他准备让流浪汉马上转身走人时,就会那样做,但是他还没开口,两个流浪汉就到了吧台前。他们用自己的摇椅底架式双脚走到吧台前,其中一个流浪汉——满脸愁容的那个——从口袋里摸索出两枚五分硬币推到吧台上。

  “一杯葡萄酒多少钱?”那个流浪汉问道,就连那几个宿醉未醒的人也听到了他的话,露出吃惊的表情。在这一带,几乎从来没人会点葡萄酒,除了也许在圣诞节时,有些不喝酒的人会因为是圣诞节而放开一下,点葡萄酒喝。酒吧里有葡萄酒,只是充门面,所以那个流浪汉点葡萄酒时,两个宿醉未醒的人看着他,老板也看着他。老板像是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过他回答说:“哎,葡萄酒是两角五分。”老板说。他把两枚低值镍币推回流浪汉面前。

  “哦!”那个流浪汉说,就那么“哦”了一下。他拿起两枚硬币,跟他的伙伴转身就要出去。他们往门口走了两步,就在这时,老板突然喊了声:“嗨,等一下!”一边晃动一根手指,示意他们回来。

  好了,两个流浪汉站在那里,纳闷会有什么事。老板走到吧台那头,向后面伸手取过两个最漂亮的葡萄酒杯,擦掉了上面的灰尘。他兴致很高地把两个杯子放到吧台上,两个流浪汉面前。在这里,他们把进口的东西——因为在打仗,不容易弄到——放在储藏柜里,老板又走过去从柜子里拎出一瓶进口的西班牙雪利酒,不是垃圾酒,而是真正的好货色,这里最好的。他走到两个流浪汉面前,倒了满满两杯,然后说:“干掉吧,伙计,欢迎!”

  你也许会以为两个流浪汉会吃上一惊,可是他们没有显得那样。就像对待任何别的事一样,他们的态度不卑不亢,端起酒杯,慢慢地把葡萄酒喝了。

  “谢谢您,先生。”戴着阔边帽的那个说,“我们不再打扰您了。”两个人用手背慢慢擦了擦嘴巴,转身从吧台走到门口。两个流浪汉一副矜持的样子。

  “哎,你他妈到底干吗要那么做?”一个宿醉未醒的人问老板。

  “别管我干吗要那么做。”老板暴躁地说,“那两个伙计几千块钱都肯花,要不是他们连两角五分钱都没有,只有两个五分硬币。别管我干吗要那么做。”

  有一阵子,老板一直在抽烟,根本不去管那几个宿醉未醒的人。过了几分钟,他竟然又去吧台那头,把他的帽子拿过来,对着镜子,把帽子这样戴了那样戴。

  “我真希望,”他说,“我能把这顶帽子戴得像那个流浪汉一样。哎,他那样戴,可不他妈的有型极了?”

  摘自《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
博尔赫斯:南方
1871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登岸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是福音派教会的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于,胡安·达尔曼,是坐落在科尔多瓦街的市立图书馆的秘书,自以为是根深蒂固的阿根廷人。他的外祖父是作战步兵二团的弗朗西斯科·弗洛雷斯,被卡特里尔的印第安人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边境上用长矛刺死;在两个格格不入的家世之间,胡安·达尔曼(或许由于日耳曼血统的原因)选择了浪漫主义的先辈,或者浪漫主义的死亡的家世。一个毫无表情、满脸胡子的人的银版照相,一把古老的剑,某些音乐引起的欢乐和激动,背诵《马丁·菲耶罗》中一些章节的习惯,逝去的岁月,忧郁孤寂,助长了他心甘情愿但从不外露的低人一等的心理。达尔曼省吃俭用,勉强保住南方的一个庄园,那注产业原是弗洛雷斯家族的,现在只剩一个空架子;他经常回忆的是那些香桉树和那幢已经泛白的红色大房子的模样。琐碎的事务和容或有的冷漠使他一直留在城市。年复一年,他满足于拥有一注产业的抽象概念,确信他在平原的家在等他归去。1939年2月下旬,他出了一件事。

  从不认错的命运对一些小小的疏忽也可能毫不容情。一天下午,达尔曼买到一本不成套的威尔版的《一千零一夜》;他迫不及待地想看看这一新发现,不等电梯下来,就匆匆从楼梯上去;暗地里他的前额被什么刮了一下,不知是蝙蝠还是乌。替他开门的女人脸上一副惊骇的神情,他伸手摸摸额头,全是鲜红的血。谁油漆了窗于,忘了关上,害他划破了头。达尔曼那晚上床睡觉,凌晨就醒了,从那时候开始嘴里苦得难受。高烧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一千零一夜》里的插图在他恶梦中频频出现。亲友们来探望他,带着不自然的微笑,反复说他气色很好。达尔曼有点麻木地听他们说话,心想自己在地狱里受煎熬,他们竟然不知道,真叫人纳闷。八天过去了,长得像是八个世纪。一天下午,经常来看他的大夫带了一个陌生的大夫同来,把他送到厄瓜多尔街的一家疗养院,因为要替他拍x光片于。达尔曼在出租马车里想,他终于可以在不是他自己的房间里睡个好觉。他觉得高兴,很健谈;到了疗养院,他们替他脱光衣服,剃光脑袋,用金属带把他在推床上固定,耀眼的灯光使他头晕,他们还替他听诊,一个戴口罩的人在他胳臂上扎下注射针。他苏醒过来时头上扎着绷带,感到恶心,躺在井底似的小房间里,在手术后的日日夜夜里,他体会到以前的难受连地狱的边缘都算不上。他嘴里含的冰块没有一丝凉快的感觉。在那些日子,达尔曼恨透了自己;恨自己这个人,恨自己有解大小便的需要,恨自己要听人摆弄,恨脸上长出的胡子植。他坚强地忍受了那些极其痛苦的治疗,但是当大夫告诉他,他先前得的是败血症,几乎送命的时候,达尔曼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失声哭了。肉体的痛苦和夜里的不是失眠便是梦魇不容他想到死亡那样抽象的事。过了不久,大夫对他说,他开始好转,很快就可以去庄园休养了。难以置信的是,那天居然来到。

  现实生活喜欢对称和轻微的时间错移;达尔曼是坐出租马车到疗养院的,现在也坐出租马车到孔斯蒂图西昂市。经过夏季的闷热之后,初秋的凉爽仿佛是他从死亡和热病的掌握中获得解救的自然界的象征。早晨七点钟的城市并没有失去夜晚使他产生的老宅的气氛;街道像是长门厅,广场像是院落。达尔曼带着幸福和些许眩晕的感觉认出了这个城市;在他放眼四望的几秒钟之前,他记起了街道的角落、商店的招牌、这个质朴的城市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差别。在早晨的黄色光线下,往事的回忆纷至沓来。

  谁都知道里瓦达维亚的那一侧就是南方的开始。达尔曼常说那并非约定俗成,你穿过那条街道就进入一个比较古老踏实的世界。他在马车上从新的建筑物中间寻找带铁栏杆的窗户、门铃、大门的拱顶、门厅和亲切的小院。

  在火车站的大厅里,他发现还有三十分钟火车才开。他突然记起巴西街的一家咖啡馆(离伊里戈延家不远)有一只好大的猫像冷眼看世界的神道一样,任人抚摩。他走进咖啡馆。猫还在,不过睡着了。他要了一杯咖啡,缓缓加糖搅拌,尝了一口(疗养院里禁止他喝咖啡),一面抚摩猫的黑毛皮,觉得这种接触有点虚幻,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列车停在倒数第二个月台旁边。达尔曼穿过几节车厢,有一节几乎是空的。他把手提箱搁在行李架上;列车起动后,他打开箱子,犹豫一下之后,取出《一千零一夜》的第一册。这部书同他不幸的遭遇密切相连,他带这部书出门就是要表明不幸已经勾销,是对被挫败的邪恶力量一次暗自得意的挑战。

  列车两旁的市区逐渐成为房屋稀稀落落的郊区;这番景色和随后出现的花园和乡间别墅使他迟迟没有开始看书。事实上,达尔曼看得不多;谁都不否认,磁石山和发誓要杀死恩人的妖精固然奇妙,但是明媚的早晨和生活的乐趣更为奇妙。幸福感使他无心去注意山鲁佐德和她多余的奇迹;达尔曼合上书,充分享受愉悦的时刻。

  午饭(汤是盛在精光锃亮的金属碗里端来的,像遥远的儿时外出避暑时那样)又是宁静惬意的享受。

  明天早晨我就在庄园里醒来了,他想道,他有一身而为二人的感觉:一个人是秋日在祖国的大地上行进,另一个给关在疗养院里,忍受着有条不紊的摆布。他看到粉刷剥落的砖房,宽大而棱角分明,在铁路边无休无止地瞅着列车经过;他看到泥路上的骑手;看到沟渠、水塘和农场;看到大理石般的明亮的云层,这一切都是偶遇,仿佛平原上的梦境。他还觉得树木和庄稼地似曾相识,只是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因为他对田野的感性认识远远低于他思念的理性认识。

  他瞌睡了一会儿,梦中见到的是隆隆向前的列车。中午十二点的难以忍受的白炽太阳已成了傍晚前的黄色,不久又将成为红色。车厢也不一样了;不是在孔斯蒂图西昂离开月台时的模样:平原和时间贯穿并改变了它的形状。车厢在外面的移动的影子朝地平线延伸。漠漠大地没有村落或人的迹象。一切都茫无垠际,但同时又很亲切,在某种意义上有些隐秘。在粗犷的田野上,有时候除了一头牛外空无一物。孤寂达到十足的程度,甚至含有敌意,达尔曼几乎怀疑自己不仅是向南方,而是向过去的时间行进。检票员打断了他这些不真实的遐想,看了他的车票后通知他说,列车不停在惯常的车站,而要停在达尔曼几乎不认识的稍前面的一个车站。(那人还作了解释,达尔曼不想弄明白,甚至不想听,因为他对事情的过程不感兴趣。)

  列车吃力地停住,周围几乎是一片荒野。铁轨的另一面是车站,只是月台上一个棚子而已。车站附近没有任何车辆,但是站长认为在十来个街口远的一家铺子里也许能找到一辆车。

  达尔曼决定步行前去,把它当做一次小小的历险。太阳已经西沉,但是余辉在被夜晚抹去之前,把深切阒静的平原映照得更辉煌。达尔曼缓步当车,心醉神迷地深吸着三叶草的气息,他走得很慢,并不是怕累,而是尽量延长这欢快的时刻。

  杂货铺的房屋本来漆成大红色,日久天长,现在的颜色退得不那么刺眼。简陋的建筑使他想起一帧钢版画,或许是旧版《保尔和弗吉尼亚》①里的插图。木桩上拴着几匹马。达尔曼进门后觉得店主面熟;后来才想起疗养院有个职员长得像他。店主听了他的情况后说是可以套四轮马车送他;为了替那个日子添件事,消磨等车的时光,达尔曼决定在杂货铺吃晚饭。

  ①《保尔和弗吉尼亚》,法国伤感主义作家圣比埃尔(1737—1814)写的小说。主人公保尔和弗吉尼亚从小青梅竹马,但未能结合。小说地理背景是远离文明的当时法属毛里求斯岛。

  一张桌子旁有几个小伙子又吃又喝,闹闹嚷嚷,达尔曼开头并不理会。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下,像件东西似的一动不动。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黧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达尔曼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的头巾、粗呢斗篷、长长的围腰布和小马皮制的靴子,想起自己同北部地区或者恩特雷里奥斯人无益的争论,心想像这样的高乔人除了南方之外,别的地方很难见到了。

  达尔曼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外面的田野越来越暗,但是田野的芬芳和声息通过铁横条传来。店主给他先后端来沙丁鱼和烤牛肉。达尔曼就着菜喝了几杯红葡萄酒。他无聊地咂着酒味,懒洋洋地打量着周围。煤油灯挂在一根梁下;另一张桌子有三个主顾:两个像是小庄园的雇工;第三个一副粗俗的样子,帽子也没脱在喝酒。达尔曼突然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擦过。粗玻璃杯旁边,桌布的条纹上,有一个用面包心搓成的小球。就是这么回事,不过是有人故意朝他扔的。

  另一张桌子旁的人仿佛并没有注意他。达尔曼有点纳闷,当它什么也没有发生,打开《一千零一夜》,似乎要掩盖现实。几分钟后,另一个小球打中了他,这次那几个雇工笑了。达尔曼对自己说,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他大病初愈,被几个陌生人卷进一场斗殴未免荒唐。他决定离开,刚站起身,店主便过来,声调惊慌地央求他:

  “达尔曼先生,那些小伙子醉了,别理他们。”

  达尔曼并不因为店主能叫出他的姓而奇怪,但觉得这些排解的话反而把事情搞得更糟。起初,雇工的寻衅只针对一个陌生人,也可以说谁也不是;现在却针对他,针对他的姓氏,闹得无人不知。达尔曼把店主推在一边,面对那些雇工,问他们想干什么。

  那个长相粗鲁的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和胡安·达尔曼相隔只有一步的距离,但他高声叫骂,仿佛隔得老远似的。他故意装得醉态可掬,这种做作是难以容忍的嘲弄。他满口脏话,一面骂声不绝,一面掏出长匕首往上一抛,看它落下时一把接住,胁迫达尔曼同他打斗。店主声音颤抖地反对说,达尔曼没有武器。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始料不及的事。

  蹲在角落里出神的那个老高乔人(达尔曼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所属的南方的集中体现),朝他扔出一把亮晃晃的匕首,正好落在他脚下。仿佛南方的风气决定达尔曼应当接受挑战。达尔曼弯腰捡起匕首,心里闪过两个念头。首先,这一几乎出于本能的举动使他有进无退,非打斗不可。其次,这件武器在他笨拙的手里非但起不了防护他的作用,反而给人以杀死他的理由。像所有的男人一样,他生平也玩过刀子,但他只知道刺杀时刀刃应该冲里面,刀子应该从下往上挑。疗养院里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落到我头上,他想道。

  “咱们到外面去。”对方说。

  他们出了店门,如果说达尔曼没有希望,他至少也没有恐惧。他跨过门槛时心想,在疗养院的第一晚,当他们把注射针头扎进他胳臂时,如果他能在旷野上持刀拼杀,死于械斗,对他倒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他还想,如果当时他能选择或向往他死的方式,这样的死亡正是他要选择或向往的。

  达尔曼紧握他不善于使用的匕首,向平原走去。
卡尔维诺:近视眼的故事
艾米卡.卡拉格还很年轻,也不缺钱,没有物质方面或者非物质方面不切实际的野心,所以看上去没什么能阻止他享受生活。但是这些天来,他慢慢有种感觉,那就是他有点对生活提不起兴趣了。比如,以前他会贪婪地注视大街上的姑娘,但现在她们激不起他的任何反应,也许现在他还会本能地抬起眼睛看一眼,但马上又无动于衷的垂下,就象好像她们只是匆匆经过身边的一阵风。有一阵子,陌生的城市会让他振奋——他是商人,经常旅行——现在他只感到恼火和困惑、找不到方向。过去他独自生活,每个晚上经常去电影院,不管放什么电影,他都乐意看。一个人要是老是看电影的话,其实就象在看一部特别长的电影,一集一集,没有尽头:他认识所有的演员,甚至包括特型演员和群众演员,每次都把他们辨认出来,本身就挺好玩的。现在可好,他再回到电影院,所有那些熟悉的脸都变得乏味和呆板、缺乏差别;他厌倦了。

  最终,他找到原因了。原来他近视了。眼科医生为他配了付眼镜。从此他的生活改变了,变得比以前有趣一百倍。

  每次他戴上眼镜,心里总是有点发抖的。比如他不戴眼镜在电车站的时候,看到周围的一切、人和物都是那样模糊、平庸、陈腐不堪,他就感到非常悲观,仿佛自己正身处一个不断崩溃的世界中,需要摸索前进,身边是快完全腐烂的物体和色彩。但是,当他戴上眼镜,辨认开来的电车的号码时,一切都变了:哪怕是路灯那样最平常的东西都拥有了数不清的细节,每一条线条都清清楚楚,每张陌生人的脸上都出现了各种小标志,没刮尽的胡髭、小脓疱、一怒一颦等等,这些以前从来都看不到;他能认出衣服是什么料子做的,用什么方式织的,衣边上哪道缝破了。观察成了一种乐趣、一道风景;乐趣并不来自特定的目标,单单是“看”这种行为本身就足够了。所以艾米卡.卡拉格会忘了留心电车号码,错过了一班又一班,甚至上错了车。他看到的东西太多了,到最后就象什么也没看到一样。渐渐的,他有点习惯了,开始从头学起哪些是不必看的,哪些是必须看的。

  没有眼镜的时候,他在大街上遇到的妇女,对他来说只是些模糊且难以看清的影子,而现在他能分明地看到她们衣服里面虚与实部分的互动,分辨她们皮肤的细嫩,感受她们目光中的友好,他好象不仅仅是在看她们了,而是实际上已经拥有她们了。他会不戴眼镜地闲逛(他并不成天戴着眼镜,以免非必要的用眼,看远处的时候,他才戴),然后,突然一个亮丽的轮廓出现在前方的人行道上。就象本能一样,艾米卡会迅速地从口袋里取出眼镜,架在鼻梁上。这种无选择的猎艳心理经常受到惩罚:那个女人很可能长得象个女巫。因此,艾米卡.卡拉格变得更小心了。如果一个走近的女人,在服装颜色和走路姿态上都无可取之处,粗俗低贱,根本不值得考虑,他就不会戴上眼镜;但是稍后,等她们擦身而过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她身上恰恰有着某种强烈吸引他的东西,也许老天知道那是什么,这时他好象感觉到她瞥了他一眼,似乎是故意的,可能他一出现,她就注意他了,只是他没意识到罢了。现在一切都晚了,她消失在街角、她上了公共汽车、她远远地越过了交通信号灯,下一次他就认不出她了。就这样,通过他对眼镜的需要,他慢慢的学会如何生活。

  眼镜为他打开的最新奇的世界还是在夜晚。以前被黑暗和各色光晕笼罩的城市,现在表现出了精确的方位、深浅和远近,以前模糊一团的氖光灯现在可以按字母拼出来。夜晚的美妙还在于白天被透镜消灭的模糊,现在依然保留着:艾米卡.卡拉格有时想要戴上眼镜,然后才意识到他已经戴上了。满足的心理永远赶不上对未知的贪婪;黑暗是种无底的腐殖质,他永远不会倦于挖掘。他走上大街,登上镶着黄窗户的楼房,来到屋顶的平台,抬头看着繁星密布的天空:他发现星星并非象鸡蛋壳上的破洞那样散布在天幕,而是发出尖利的光束打开它们周围无限的空间。

  眼镜的使用激励他去关注外部现实,同时也使他对自身产生了疑问。艾米卡.卡拉格并不很关心他自己;但有时最低调的人也会苦苦思考自己生存的方式。从无镜一族变为有镜一族看似无关紧要,实则是个巨大的飞跃。比如说,某个不认识你的人描述你,首先会说“他戴眼镜”;这个两个星期前还根本与你无关的小小的零部件,现在反倒成了你的主要特征,用来鉴别你的存在。对艾米卡来说,突然变成别人嘴里的“四眼”可真有点接受不了,如果你能接受,那你就有点傻。不过这还不是问题所在:一旦你开始怀疑周围的每件东西都是出于纯粹的偶然,一经变化,你的生命就将完全不同,然后它就不再重要,沿着这条思路想下去,你就会想你存在与否根本毫无差别,从这个想法到绝望仅仅是小小的一步。因此艾米卡挑选镜架的时候,本能的选了一付精细朴素的,仅仅是一对银色的薄薄的夹片,一头固定一个裸片,中间鼻梁上是一根金属条。但只过了一会,他就高兴不起来了:如果他不经意地瞥了一眼镜子里自己戴眼镜的形象,他就对自己的脸产生一种剧烈的厌恶,仿佛这不是他的脸,而是典型的某类其他人的脸。正是这些镜片,这些精巧、轻盈、阴性的镜片,使他看上去比任何时候都更象一个“四眼”,这种人的生命中除了架了一付眼镜,再也没有其他内容了,所以你会不再注意眼镜后面的本人了。眼镜已经变成了他们体貌的一部分,溶化进了他们的面容,甚至已经找不到眼镜和脸上其他部分之间的天然差别了,一个工业产品和一个大自然的产物就这样融合在一起。

  他不喜欢这付眼镜,所以不久眼镜就摔破了。他又买了一付。这次他来了个逆向选择:他挑了一付足有一英寸厚的黑框架,装铰链的地方从颧骨上突出来,就象马的眼罩,架脚重得足以压弯耳朵。眼镜遮住了他半个脸,简直是一种变相的面具,但在这样的眼镜后面,他才感觉找回了自己:现在毫无疑问,眼镜是眼镜,他是他,两者泾渭分明;而且,他只是偶尔戴眼镜,那么没有戴眼镜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彻底不同的人。想到这里,他又一次变得开心了。

  在这期间,他碰巧去v城出差。v城是艾米卡.卡拉格的出生地,在那里他度过了他所有的少年时光。但是十年前,他离开了那里;此后,每次回去停留的时间变得越来越短,次数也越来越少;距离他上一次回去,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你知道离开一个你长久生活的地方是怎么一回事吗?隔了很长时间再回去,你会感到陌生;那些人行道、旧相识、咖啡馆里的聊天要么依然让你激动,要么让你无动于衷;要么你依然为它们痴迷,要么你已不再能加入它们了;一想到故地重游,就会有精神压力,你必须驱散它们。所以,艾米卡渐渐地就不再想回v城了,而且就算有这样的机会,他也会放过它们;到后来,他实际上是在刻意回避了。不过,最近他对现在所居的城市产生了负面评价,好象已经不是出于某些具体的事情,而是一种宿命般的悲观笼罩了他,他后来才意识到这是和他近视的加深联系在一起的。既然现在,眼镜使他重新认识了自己,那么去v城的机会一出现,他立刻就抓住了它,他要去那里。

  v城和他前几次去时已完全不同了。这倒不是因为它外观上的变化。说实话,这个城市确实改变了很多,新建筑无处不在,商店、咖啡馆和电影院都和以前不一样,年轻的一代看上去都象陌生人,交通比以前拥挤了一倍。但是,所有这些新变化,只是突出那些旧东西,使它们更容易辨认了。简单说,艾米卡.卡拉格第一次设法用他童年的眼光来打量这个城市,好象他才离开了一天一样。由于戴了眼镜,他看见了许多无用的细节,比如说某一扇窗户、某一段扶手;有时,他甚至是有意将它们从周围的环境中区分出来,而在过去他只是看到它们而已。更不用说人们的面孔了,一个卖报纸的小贩,一个律师,一些人变老了,另一些看上去和以前一样。艾米卡.卡拉格不再有直系亲属在v城了,他的小圈子里的密友也早就散了。但他确实有无穷的相识;在一个这么小的城市里这是必然的——彷佛他还生活在这个城市似的——实际上,大家都彼此认识,至少见过面。现在,这里的人口也大大膨胀了——就象北方其他不错的城市一样——南方人或多或少在涌入,艾米卡见到的大多数面孔都是陌生人。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他第一眼就认出老居民时,总有一种愉悦的满足感,他回忆起了过去的片段、交往和绰号。

  只有少数几个外省城市保留着夜晚大家上大街散步的传统,v城就是其中之一;而且自从艾米卡离开至今,一点都没有改变。和其他城市一样,街道一边是熙攘的人流,另一边则显得有些空。小时候,艾米卡和他的朋友由于逆反心理的原因,总是走在人少的那一侧,看着另一侧走过的女孩们,发出恭维或者讽刺。现在,他感到又回到了从前,甚至比从前还要激动,走在老位置上,看着迎面走来的所有的人。这次遇到熟人并没有使他难堪:这让他感到好玩,他会急忙去和他们打招呼。和某些人,他还会停下脚步,略微交谈几句。但是v城的街道如此狭窄,人流总在推着你向前,而且现在的车流也增长得如此之快,你已经不能再象过去那样,向着街中央迈出几步,随时随地的走到街的另一边了。总之,散步已变得又挤又慢,没有行动的自由了。艾米卡不得不跟随着人流,有时也试图挣扎;当他看见一张熟悉的脸,还没等他扬手打招呼,那个人就已经消失了,他根本不能肯定到底是看见了还是没看见。

  因此当艾米卡发现科拉多.史屈森——他的同学,也是多年的台球伙伴——的时候,他微笑着朝他使劲挥手。科拉多.史屈森向前走来,他看见了他,但好象目光又越过了他,继续向前走。是不是他没认出艾米卡?可是艾米卡.卡拉格清楚地知道岁月并没有让自己的面貌有多大改变;他没有啤酒肚,虽然有点谢顶,但他以前的特征都还在。卡威纳教授也走来了。艾米卡恭敬地向他打招呼,微微地一鞠躬。教授起先还本能地做出回应,但马上又停下来,环顾四周,好象在寻找其他人。卡威纳教授可是以过目不忘而闻名!他能记住所有学生长相和完整的姓名,甚至他们每个人期末的成绩等级。最后走来的是足球队教练希科希欧.科巴,他倒是对艾米卡的招呼,做出了回礼。但他立刻眨着眼又吹起了口哨,好象认为自己做错了反应,天知道那个陌生人的招呼是打给谁的。

  艾米卡意识到没有人会认出他。眼镜使他能够看清世界,但又黑又大的镜架使别人看不到他的真面目了。谁会想到这付面具后面实际上是艾米卡.卡拉格呢?谁会在他离开v城多年以后,还期望能再遇见他呢?当伊莎.玛里奥.贝蒂出现的时候,他还对这种想法抱着一丝侥幸。她和女伴在一起,正在逛马路;艾米卡挡住了她的去路,刚想喊“伊莎.玛里奥”,声音就冻结在喉咙里;伊莎.玛里奥.贝蒂用胳膊肘把他推到旁边,一边对她的朋友说:“如今人们的举止......”,一边扬长而去。

  看来甚至连伊莎.玛里奥.贝蒂也没有认出他。他突然明白了他回来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她,就象他决定离开v城、在外漂泊多年也是因为她一样;每件事,他生命里的每件事,这个世界上的每件事,都只有一个原因,伊莎.玛里奥.贝蒂;现在他终于又遇见她了,他们目光相对,她没有认出他。他太激动了,以至没有注意到她是否发生了变化,有没有长胖、变老,她是否和以前一样有魅力,总之他什么也没看到,除了她是伊莎.玛里奥.贝蒂,以及伊莎.玛里奥.贝蒂没有看见他。

  他跟随逛街的人们走到了大街的尽头。人群开始分流,流向街角的冰淇淋店、远处的街区、报摊,或者转过头沿着人行道向回走。艾米卡.卡拉格也向回走。他取下了眼镜。现在世界又一次变得模模糊糊,他睁大了眼睛摸索着前进,什么也看不清。但他还是能认出别人:在光线明亮的地方他总能在极近的距离里认出一两张脸,但他总是怀疑那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个人,但不管怎样,那个人是或不是对他来说毕竟是无所谓的。有人点头,有人挥手;也许这是在向他打招呼,但艾米卡不能分辨对方是谁。又有一对行人经过他身旁,向他打招呼;他想要回应,但又想不出他们是谁。马路对面,有人向他喊“希奥,卡鲁”。从声音上判断,大概是一个叫斯戴维的人。艾米卡意识到他们认出了他,他们还记得他,这让他高兴。但满意只是相对的,因为他看不清他们,更别谈认出他们了;他们在他的记忆里含糊不清,彼此冲突,他们实际上是那些对他来说并不重要的人。他一看到有人招手或者头部运动了一下,他就立刻说“晚上好”。那些向他致意的人一定是贝林图西或者卡瑞提或者史屈森。如果真的是史屈森,艾米卡本来也许会停下来和他聊一会。但现在他却是相当粗鲁的回应别人的问候;他想到这点,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他和他们的关系就应当是这样,就是习惯性的匆忙的问候。

  他的四处张望显然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目的:找到伊莎.玛里奥.贝蒂。她穿一件红大衣,所以应该很远以外就能看到。才一会,艾米卡就注意到了一件红大衣,但等到他超过她时,他发现那不是她,这时候马路对面又出现了两件红大衣向反方向走去。这年头中长的红大衣可是最流行。比如说,他几分钟前看到吉吉娜也穿着这种红大衣,从一家烟店里走出来。现在他开始怀疑,从烟店里走出来的不是吉吉娜,实际上是伊莎.玛里奥.贝蒂。但把伊莎.玛里奥.贝蒂错当成吉吉娜,这怎么可能呢?艾米卡决定往回走,去查个究竟。他突然迎面看见了吉吉娜,没错,真的是吉吉娜,毫无疑问。但是她现在是和艾米卡走在同一个方向,她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前面的路走完,再折回来;是不是她根本就没走到头。他彻底糊涂了。如果伊莎.玛里奥.贝蒂向他打招呼,他却冰冷地回应,那么他的整个旅程,他的所有的等待,所有这些年都将化为徒劳。艾米卡在人行道上一会往前走,一会往后走,一会戴上眼镜,一会又取下,一会向每个人打招呼,一会又收到那些朦胧的、无法辨认的鬼魂般的人影的致意。

  散步的道路走到头后,大街还在向前延伸,并且很快超出了城市的边界。那个地方有树林、沟渠、篱笆和田野。以前,你可以搂着女朋友,夜晚到这里来,前提是如果你有女朋友的话;不然,你一个人来这里,坐在长椅上,听着蟋蟀的鸣叫,你会变得更加孤独。艾米卡.卡拉格往这个方向走着;如今的城市变大了,但边界只向外扩展了一点点,很有限。和以前一样,这里依然有长椅、沟渠、蟋蟀。艾米卡.卡拉格坐下。黑暗中,四周只看得清一排排的阴影。在这里,戴不戴眼镜都一个样。艾米卡.卡拉格意识到,他的新眼镜给他带来的激动是他生命中最后一个高潮,现在它已经过去了。
凯恩斯:帮我买个单
自从毕业后,好多同学都混得有模有样,我却默默无闻,在一家工厂当制图员,每月和丈夫一起靠着不多的收入共同撑着这个家。 同学聚会,我本不打算去,可禁不起同学们的一片盛情,只好答应。

  丈夫正在帮儿子复习功课,儿子就要上初中了,为了上一所好中学,这段时间丈夫没少心,东奔西走,至今还没着落呢。看了儿子一眼,我走出了家门。

  天安酒店是高级酒店,我走进包房的时候,同学们都已到齐。还没坐稳,一张张名片就飞了过来,一看一个个不是总经理就是带长的,就连以前成绩总是甩尾的阿辉也当上了派出所所长。望着服务小姐端上眼花缭乱的菜肴,我真感叹自己孤陋寡闻,光这一桌就足以抵我三个月的收入了。

  阿辉像宴席的主人一样不停地招呼大家吃,不时地为这个斟酒、为那个夹菜,嘴里还说:"只管吃,算我的。"大伙也没任何拘束,一 轮接一轮地交杯把盏、海阔天空地闲聊。酒足饭饱之后,天色已不早,此次聚会该结束了。可究竟谁埋单,我看大伙好像都没有要慷慨解囊的意思。

  这时候阿辉掏出手机,按了一串号码,然后说:"小李,今晚所里扫黄抓到人没有?哦!刚抓到———好!好!随便送一个到天安酒店来给我埋单。"说完,他得意地把手机放进了口袋,一旁的同学跟着哄笑起来。

  十五分钟不到,一个中年人就进来了,他看了账单,不禁皱了皱眉头,看来他身上的现钞也不足。他随即也拿出手机,拨了一串号码,说:"廖工吗?我是马校长呀!你儿子要转学读我们学校的事,我今天就给你拍板定下来了……不过我今晚请朋友吃饭,你过来埋单好吗?在天安酒店203包厢……"

  二十分钟后,有人敲了敲包厢的门,门被打开了。我见到戴着副高度近视眼镜的丈夫站在门口……
星新一:人造美人
这是一个制作得极其巧妙的机器人女郎。可以说,无论多么妩媚动人的美女都比不上这位人工制造的摩登女郎。由于广泛地吸收了所有的美女的长处,所以这位机器人女郎简直成了十全十美的仙女。不过,她老是爱摆架子,常常对别人爱理不理的。可是,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要知道,有许多漂亮的姑娘都是眼睛朝上,非常骄傲的呢。

  一般的人都不愿意去制作这种好看而不实用的机器人。很多人认为,费尽心机去制造那种工作效率和人相同的机器人是得不偿失的蠢事。如果有这笔经费的话,完全可以购买各种高效率的机器,至于操作机器的工人则更不用担心了——到处都是失业者,要多少就可以雇到多少。

  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有一家酒吧间濒临于破产倒闭的边缘。老板为了招徕顾客,特地花钱制作了这个富有魅力的机器人女郎。对于酒吧间的老板来说,酒只不过是一种做买卖的工具,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店里,人们都没有兴趣一个人独斟独饮。自从有了这个机器人女郎以后,这家酒吧间的生意日益兴隆,喝得醉熏熏的顾客们满不在乎地掏出了大把大把的金钱。老板乐得眉开眼笑,心花怒放。

  由于这个机器人女郎决定着酒吧间的命运,因此老板颇费了一番苦心,把她制作得十分美丽动人。她那洁白如玉的肌肤绝不比任何一个少女逊色,完全能以假乱真。不知内情的人看到了,一定会认为这是自己所见到过的女人中皮肤最为娇嫩的一位。

  可是,她的头脑里却空空的,几乎一无所有。因为老板光顾了在她的外表上下工夫,没有注意到智力这一方面。这位漂亮的机器人女郎只会回答一些简单的问题和端起酒杯来喝酒。不过,只要能做这些事也就足够了。

  老板刚一制作出这个机器人女郎,立刻就把她安放到了酒吧间里。虽说店堂里还有不少餐桌空着座位,但老板还是把她放在柜台里面,——万一出了纰漏可就糟糕了。

  顾客们看到酒吧间里新来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郎,都争先恐后地向她打招呼搭话。当对方询问名字和年龄的时候,她还能从容不迫地微笑回答,但再往下问的话就答不上来了。虽说如此,可谁也没有觉察到她是一个机器人。

  “你叫什么名字?”

  “布克。”

  “今年多大啦?”

  “还很年轻呢。”

  “到底是多大呀?”

  “还很年轻呢。”

  “就是说……”

  “还很年轻呢。”

  由于到这家酒吧来喝酒的顾客大都比较讲究文明礼貌,所以也就不再追问下去了,以免对方难堪。

  “这衣服真漂亮啊!"

  “这衣服是很漂亮。”

  “你喜欢什么呢?”

  “我喜欢什么呢?”

  “能够开怀畅饮吗?”

  “开怀畅饮吧。”

  她神情坦然地举起酒杯喝了一杯又一杯,但是却毫无醉意。

  “有一位年轻美貌的女郎,自命清高,爱摆架子,答话时总是冷冰冰的。”消息一传开,顾客们不约而同地纷纷来到这家酒吧间里。大家都饶有兴趣地喝着酒和布克小姐交谈,并且还请她喝酒。

  “在这些客人中间你最喜欢哪一位呢?”

  “我喜欢谁呢?”

  “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呀。”

  “下次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好吗?”

  “去看电影吧。”

  “什么时候去呢?”

  一旦答不上来的时候,布克小姐就会通过无线电电波发出紧急信号。于是,老板就匆匆忙忙地赶来解围。

  “各位先生,玩笑可别开得太过分了。”

  当然,大多数的顾客都是通情达理的,大家略带几分尴尬地笑着停止了嬉戏。

  老板站在柜台里面,不时地蹲下来,从布克小姐脚下的那根塑料管子里把酒回收来,再“公平合理”地卖给顾客们喝。

  可是,顾客们并没有发现这个秘密。——这位姑娘年纪轻轻的,酒量可真不小,可想而知身体一定是非常健康的了。她也不会卖弄风骚地拖住客人纠缠不休;客人请她喝酒,她总是一饮而尽,却又全无醉意。没过多久,这位与众不同的美女就变得闻名遐迩了。顾客们闻讯而来,日益增多。

  在这些顾客中间有一个年轻人,他对美丽的布克小姐一见钟情,着了迷。每天都要到这家酒吧间里来喝酒。当然,不管他怎样陪着笑脸向布克小姐献殷勤,都是对牛弹琴,枉费心机。可是,他却不死心,相反的,对布克小姐追求得更加起劲了。为此,他孤注一掷地把自己的积蓄花得一干二净。

  最后,由于付不起酒钱,不得不硬着头皮把家里的钱也拿出来用。他父亲对此大为恼火,怒力冲冲地斥责道:“以后不许再到那个鬼地方去了!喏,把这笔钱拿去付了。记住:这是最后一次!”

  这个年轻人拿着这笔钱来到了酒吧间。他伤心地想着,今天晚上是最后一次了。他闷闷不乐地喝着酒,为了表示告别,他频频举杯,请布克小姐也喝了很多酒。

  “唉,今后再也不能到这里来了。”

  “再也不能来了吗?”

  “你感到悲伤吗?”

  “悲伤呀。”

  “也许这并不是你的真心话吧。”

  “这并不是真心话。”

  “没有比你更冷酷无情的人了。”

  “比我更冷酷无情的人是没有的。”

  “我恨不得把你杀死!”

  “请把我杀死吧。”

  这个年轻人悄悄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毒药,撒在酒杯里,然后斟满一杯酒送到了布克小姐的面前。

  “请再喝一杯吧。”

  “喝一杯吧。”

  他眼睁睁地看着布克小姐仰起头来,一饮而尽。

  这个年轻人解恨似地说道:“神不知鬼不觉地死掉才好呢。”

  布克小姐也微微地点着头说道:“神不知鬼不觉地死掉吧。”

  这个年轻人心满意足地回过头来,朝布克小姐背后看了最后一眼,把酒钱付给老板之后就出门去了。外面一片漆黑,夜已经深了。

  这个青年出门以后,老板就向剩下来的那些顾客们大声地招呼着:“从现在开始,我请大家喝酒。诸位只管开怀畅饮吧!”

  虽说是请客,但老板也不会吃亏。因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已经不会有什么顾客再来了;再说,老板给大家喝的也不过是从布克小姐脚下的塑料管里回收的酒,用不着花什么本钱。

  “哈哈——”

  “好啊!好啊!”

  顾客们和店里的服务员都兴高采烈地大声喧闹着,互相干杯,开怀畅饮。

  就连老板也受了这种气氛的感染,在柜台里举起酒杯来,慢慢地喝了一杯。

  这天晚上,酒吧间里灯火辉煌、通宵达旦。然而,奇怪的是,明明没有什么人回去,但酒吧间里却像死一般的寂静,听不到任何人的说话声或喊叫声。只有一台收音机在不停地播送着轻快的乐曲。

  过了一会儿,收音机里传出了“诸位晚安,再见”的声音,然后就无声无息了。于是,布克小姐也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声“诸位晚安,再见”,接着便以十分冷淡的表情等待着——下面该轮到谁来和她打招呼了呢?
马尔克斯:睡美人的飞机
她真是美丽动人,麦色细嫩的肌肤,绿宝石色的杏仁眼,长达腰际的黑色直发,她是安第斯山姑娘,同样可以说她是一个印度尼西亚的古典佳人。她衣着打扮有一种特别的味道:猞狸皮外套,细花的真丝衬衫,生亚麻布的长裤,一双叶子花色流线型的皮鞋。当时我正在巴黎戴高乐机场排队办理开往纽约的登机手续,她踏着母豹式的轻盈脚步走过来,我就想:“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她只是瞬间超自然出现,很快又消失在前面的人群中。

  那是上午九点。从前一天夜里就在下雪,街道上的车辆比平时慢了很多,高速公路上更慢,卡车排成长龙,汽车在雪中湿润润的。机场大厅却相反,仍旧是春意盎然。

  我排在一位荷兰老太后面,她为她带的十一件行李争吵了几乎一个小时。我正为此感到厌烦时看见了她,瞬间呼吸都停止了,以至于都不知道那争执是什么时候结束的,直到女职员叫我才从神游中醒过来。为了向女职员表示歉意,我问她是否相信一见钟情的爱情。她回答我说:“当然信了。”她目光没有离开电脑屏幕,又说:“其他都不可能。”然后问我想要什么座位,吸烟的还是不吸烟的。

  “都行。”我郑重其事跟她说:“只要不在那位有十一件行李的老太身边。”

  她还是眼不离闪着磷光的电脑屏幕,给我一个商业式的微笑表示感谢。

  “您选个号,”她对我说:“三,四,还是七。”

  “四。”她的微笑有了点灿烂。

  “我在这十五年了,您是第一个不选七号的人。”她说。

  她给我圈出登机卡上的座位号,和我其他的证件一起交给我,第一次用她那双葡萄色的眼睛看着我,使我感到愉快。只是这时我才注意到机场刚刚关闭,所有的航班都要延误。

  “到什么时候?”

  “上帝知道到什么时候。”她微笑着说,“广播通知今天上午有今年以来最大的雪。”

  她搞错了:是本世纪以来最大的雪。但在头等舱候机厅里倒是真正的春天:花瓶里有新鲜的玫瑰,就连音乐都是那么优美而舒缓,符合创办人的意愿。我忽然产生一个念头,这儿才是那美人最合适的避难所,我开始在各个大厅寻找她的身影,为自己的胆量激动不已。可是看见的多是生活现实的男人,在那里读着英文报纸;与此同时,他们的女人却在想着别的事,透过大玻璃窗望着那些一动不动地停在雪中的飞机,望着那些冷漠的工厂,和被机耕过的广阔的路易斯平原。中午过后便没有一点空隙,闷热让人难以忍受,为了呼吸新鲜空气我逃了出来。

  在外面我遇到更惊人的场面。完全合法的人们爆满了候机厅,扎营在憋闷的走廊上,甚至楼梯上,和他们的狗和孩子以及手提行李一起躺在地上。和城里的联系也中断了,这座透明的塑钢建筑仿佛一个搁浅在暴风雪中的大瓶子。我不南地想到此刻那美女一定待在那些难民中的某处,这个想象激起我的希望和勇气。午饭时又引起我们的难民意识。七家饭店,所有的咖啡馆,甚至酒吧都排起长队,可只开了不到三个小时就不得不关门了,因为既没有吃的也没喝的了。儿童一下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切,几乎同时开始哭起来,人们开始产生一种恐惧感。这是反映本能的时刻。在这恐怖的时刻,我唯一弄到的食品是在一家儿童商店买到的两杯奶油冰激凌。我在柜台前慢慢地吃着,服务生在往那些没被占用的桌子上放椅子,我一边从镜子里看着自己,手里拿着最后一个空纸杯和最后一小勺冰激凌,脑袋里想着那个美人。

  纽约的航班本来是上午十一点,延误到夜里八点才起飞。我总算能飞了,头等舱的旅客开始登机了,一位空姐把我带到座位上。我几乎停止了呼吸,就在我的邻座靠窗——那是专门留给特殊旅客的位置——坐着那位美人。我在想:“也许我这样写,没人会相信。”我向她问候时几乎有点张口结舌,她没有察觉。

  她放东西好像要生活许多年似的,每件东西都按其顺序放在合适的位置,直到各就其位伸手可及。她在做着她的事,男服务生给我们拿来迎客的香槟。我拿起一杯想献给美人,可我好后悔,因为她只是向服务生要了一杯水,先是用一句不可理解的法语,然后又用一句不太易懂的英语,说在飞行中请不要为任何事情叫醒她。她声音温文尔雅,带一点东方的伤感。

  等拿来水时,她打开放在膝盖上一个角上包铜的化妆盒——这很像奶奶外婆们用的那种箱子——从一个五颜六色的管里取出两片金黄色药片。她做这一切都井井有条,对她来说,好像天生就没有什么不会似的。最后放下舷窗遮光版,最大限度地伸展开她的坐椅,用线毯盖到腰部,没有脱掉鞋子,戴上眼罩,背对着我侧躺在坐椅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整个八小时十二分的纽约飞行中她没有咳嗽也没改变一下姿势。

  这是一次紧张的旅行。我一向认为在大自然当中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一个美女的美,因此,对睡在我身边的美人,我不可能让自己的目光逃离片刻。起飞不久那位男服务生就消失了,替代他的是一位空姐,她想叫醒那美人,好给她一袋小吃和听音乐的耳机。我告诉她美人曾要求那男服务生的话,但空姐非坚持要亲耳听到不可——亲耳听到她本人说连晚饭也不吃的话。我又重复了一遍,可即便如此,空姐还是说,那美人并没在脖子上挂牌说别叫醒她。

  我吃自己的晚餐,心里自言自语对她说话,似乎她醒着。她的睡眠是那么沉稳,以至于令我感到不安,似乎觉得她吃的那些药片不是用来睡眠而是为了死亡。我每喝一口便举杯祝福一次。

  “干杯,美人。”

  晚餐结束,灯光熄灭,开始播放没人爱看的电影,在这昏暗的世界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本世纪最大的风雪过去了,大西洋的夜空是那么广阔而清澈,飞机像停止在群星中间。在几个小时里我一点一点地欣赏着她,而我能感觉到的唯一的生命信息,则是经过她前额的那些睡梦的阴影,好像水中的云。她脖子上有条链子,在她那麦色的皮肤上细得几乎看不出来,完美的耳朵,没扎戴耳环的耳朵眼,玫瑰色的指甲显示她的健康良好,左手上戴一个平面宝石戒指。由于她看上去不到二十岁,我想那不会是一个结婚戒指,而是一个男友的礼物。“知道你在睡眠,睡得那么安详,放松的躯体,优美的曲线,离我的胳膊手那么近,”我想着,品味着香槟的冠状泡沫,心里重复着迪埃戈精湛的十四行诗句。然后我把自己的座椅也放到她的高度,这样我们躺得更近了,就像在同一张双人床上。她的呼吸如同其舒缓的声音,她的肌肤散发着淡淡的幽香,这种香只能是她美人独有的味儿。我似乎难以相信,前一个春天我读过川端康成的一篇很美的小说,写的是京都的一些资产阶级老男人夜花重金观赏这座城市最美的姑娘,她们裸露着身体,乱醉如泥,在同一张床上,这些爱的精疲力竭的老男人,不叫醒她们,也不碰她们,甚至连想都不想,因为他们的快感就是观赏她们的睡态。那天夜里,守护着美人的睡眠,我不仅理解了那老年人的纯美意识,而且还完美地体验了一回。

  “谁会相信这件事呢,我,在如此高度的日本老人。”我被香槟酒刺激得有点自恋,心里说。

  我觉得自己睡了有几个小时,被香槟酒和无声电影搞的,醒来时头痛欲裂。我去了趟卫生间。我身后第二个座位上躺着那位有十一件行李的荷兰老太,睡态丑陋,好像战场上被遗忘的死尸。在过道中间地上,落着她拴有彩色链子的花镜,我没有去给她捡起来,而是欣赏了一会儿这幅画面。

  我先前香槟酒喝得有些过量,睡了一觉好多了;我看着镜中的自己感到吃惊:卑鄙而又丑陋。这才发现那些爱情的贪杯真是可怕。突然飞机开始颠动,又尽可能拉平,仍然快速飞行着。机舱亮灯了,让都回到座位上去。我急忙出来,幻想着只有上帝的晃动才能唤醒那美人,而她应该扎进我的怀抱里来逃避这恐怖。匆忙中我差点踩了荷兰老太的眼镜,那可好了。但我还是走回去,拾起眼镜,给她放到怀里,我该感谢她没有在我前面选了这个四号座位。

  美人的睡眠真是厉害,飞机已开始降落,她还是不醒。我必须想法设法晃醒她,即便她会气恼,因为在这最后的时刻,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看看醒着的她,以恢复我的才华,也许还有我的青春。但我没能这么做。“球,”我很轻蔑地在心里说,“我为什么没生为塔乌罗!”她在广播通知即将着陆时醒了,没用谁帮忙,那么美丽清新,仿佛睡醒在一束玫瑰花中。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周围其他旅客,如同年老的夫妇,醒来时也不相互问候。她也一样。拿掉眼罩,睁开明亮的眼睛,扶直了座椅,把线毯丢到一边,摆动了一下头发,靠自身重量梳理好,又把那个角包铜的盒子放在膝盖上,快速地化了妆,时间恰好到机舱开门。没有看我一眼。她穿外套时,几乎掠过我的头顶,用纯正的美洲西班牙语说了句对不起,连声告别也没说就走了。至少应该为了我们幸福的夜晚,为我所做的一切说声谢谢吧。她在今天纽约太阳升起时消失了。
村田浩一:假想游戏
一个年轻男子在楼梯上超过一个中年男子,奔上了月台,想跳进最近的门,但只差了一步没赶上,门已关上,火车无情地开动了.

  年轻男子呼吸急促,很遗憾地咂了一下嘴.

  “哎呀,可惜了.”

  中年男子这么说着靠过来.他戴副眼镜,稍胖,看起来为人厚道.

  年轻男子点一下头坐在长椅上.

  “对,差一步.火车应该稍等一下.”

  “是啊.”中年男子莞尔一笑,说道,“那么也许我也能赶上.”

  年轻男子忽然站起身来,向前几步抬头看看时刻表.

  “这个......下趟车是48分的.”人回头看看中年男子,“还有十多分钟.”

  “你着急吗?”

  “不,但眼睁睁地看着车门关上,要十多分钟才会来下一趟车的话,还是......”

  “年轻人总是匆匆忙忙的.记得我年轻的时候也这样.可是我想出一个巧妙打发时间的办法以后,就不那么焦急了.”

  “噢,巧妙打发时间的办法----是不是看杂志什么的?”

  “不,不,想更好的办法.说起来就是'假想游戏'.把自己和周围的人目前的情况调换一下,或者假定本来没有什么关系的地方有着隐藏的关系,来展开故事的情节.”

  “并不怎么有意思似的.”

  “咱们试试看,反正有时间.比方说,现在这个月台上有两个人,你和我.看起来没有什么关系的咱俩之间,其实有着隐藏的秘密关系......”

  “是什么关系?原来是亲生父子什么的吗?”

  中年男子微笑着点点头.“你多大年纪?”

  “什么?”年轻男子稍微吃惊地睁大了眼睛,“23岁.”

  “我42岁.这么说,你出生的时候我是19岁.嗯,有可能性.十八九岁时,我是学生,所以......”

  “哎呀,学生结婚,不简单.”

  “这么说,就是这么个情节:当时我是个穷学生.阴差阳错或者故意地跟一个女孩陷入了特殊的关系.这个女孩是从外地来的乡下姑娘.”

  “您骗了她?”

  “是的.她的家是当地的名门,因此,闺女怀孕父母非常着急,他们也不能忽略面子的.但是她偏要跟我结婚,终于生下了孩子,这个孩子就是你.”

  “原来如此.”

  “不过我并没有要娶她的意思.其实孩子生下来的时候,两个人的关系早就完全冷淡了......啊,所以她用生孩子来强迫我跟她结婚.因此我为躲避她就逃走了.她的父母也没有心思收养这种孩子.结果你到现在的父母那儿去了.这是这样.”

  “这样就合情合理了.不过刚才我们的相遇是为了什么呢?”

  “这个......之后我发迹了,有了一定的地位和金钱,也有了妻小,这样的话,我开始挂念过去那个送给别人的弃儿了.于是偷偷进行调查,找到了你.你的家庭,目前的生活情况都调查到,知道了你的日子过得还算可以.我本来想马上去你家里找你,但一想到自己过去的行为就迟疑.于是一直寻找在外边碰到你的机会.看起来我们好像今天在这里偶然碰见,其实我一直在等待这个时机.现在我坦白一切,我就是你的亲生父亲.”

  年轻男子直眨眼,慢慢地喘了口气.然后慌慌张张地摇摇头.“我差一点就相信了,真叫人吃惊.这毕竟是虚构的对不对?”

  “会有可能性的.”中年男子的神色显得认真起来.

  年轻男子摇着头,无声地笑笑.“怎么会这样......”

  年轻男子突然向前探身,一本正经地问:“是真的吗?”

  时间在沉默中流逝.年轻男子好像过了很长的一段寂静时间,实际上只是两三秒钟.

  中年男子恢复了原来的莞尔一笑.“开始说过吧,这只不过是游戏.”

  “不过你刚才说话的样子很逼真.求求你,请告诉我实话.”

  中年男子轻轻拍了拍年轻男子的肩膀.“你到底怎么了?”

  “您是不是委婉地告诉我真实真实情况?喂,其实是像您所说的那样,不是吗?您装作偶然,其实把这个机会......”

  中年男子站了起来.“你看,火车来了.”

  “啊?”年轻男子望了望铁路那边.

  “相当有意思吧?为消遣时间再好不过了.”

  年轻男子也从长椅上站了起来.

  火车停下来,车门开了.

  中年男子与年轻男子一起上车,找空位子并排坐下.

  年轻男子说:“您难道真是我的父亲.......”

  中年男子微笑.

  车门关上,火车慢慢开动了.

  (福桑友 译)
村上春树:爱如半夜汽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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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科德维尔:朋友冤家
我立刻认出了弗洛妮卡。我穿过房间,以一种小说家对著名文学批评家惯有的热情,准备跟她打招呼时,还是犹豫了。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些犹豫和不安。跟她在一起的那个人长得太像露丝玛丽了——然而不可能是她——长得太像了,简直令人惊讶。

  的确,她们曾经是朋友。一直到我们在牛津大学上二年级的中途,她们一直频繁出入彼此的房间,为对方冲咖啡。她们共享一份炒鸡蛋,交换书籍、录音带,交谈知心话。她们之间的友谊——弗洛妮卡皮肤稍黑,身材瘦削,性格内向;而露丝玛丽性格奔放,头发金黄,皮肤白皙——似乎属于典型的互补型。然而,她们的友谊结束了,最终变成了怨恨,仅仅二十年的光阴可别指望把它消除。

  几乎都不用我说,麻烦来自于一个男人——一个名叫杰弗里的男人。当时他在亚贝尔念英文——不过,麻烦的起因跟一般的情形完全不一样。无论是杰弗里对露丝玛丽的依恋还是露丝玛丽对他的爱恋,都不会引起弗洛妮卡一丝一毫的妒忌。影响她们友谊的是另外一个原因:《屠宰场》的编辑职位——《屠宰场》是一份大学本科生的杂志。当然,现在这份杂志早就被人遗忘了。但是在当时,我们都认为做一名该杂志的专栏编辑,是获取学术荣耀的敲门砖。杰弗里把它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弗洛妮卡也是如此。

  杰弗里是最佳人选,而弗洛妮卡则希望渺茫。虽然负责任命的委员会成员都是女权运动的维护者,但是他们还是觉得让一个女子来担任这个职位怎么也不太合适……更何况这个女子无论是人品还是相貌都属于平庸之辈。弗洛妮卡那时还没有后来那么时尚和自信,给人一种邋里邋遢的感觉。

  对于像露丝玛丽这样一个敏感的女人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她也许会左右为难。但她显然没有。她全身心地投入到杰弗里的竞选活动中——不是通过诚实的辩论,而是鬼鬼祟祟地诽谤他人,笨拙地溜进咖啡馆,含沙射影、造谣中伤。她并没有忘记自己与弗洛妮卡的友谊。她记得实在太清楚了。正因为这种别人都知道的友谊,才使她不怀好意地制造的关于她闺中密友的每个谣言具有了权威性。那些与弗洛妮卡的友谊不及她的朋友,他们的辩驳显得苍白无力。

  露丝玛丽低声传播着谣言——弗洛妮卡外表邋里邋遢,其实这不是她的真实性格,隐藏在其下的是一个贪婪、淫荡、放纵的女人。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恬不知耻,无所顾忌。被她勾引过的那些男人多得让人难以启齿。如果她当了编辑,投稿的人无疑都将会是她的情人。不过没有关系——露丝玛丽继续说道,投稿人也许不会局限在这个范围内的,而且他们中有些人还是非常杰出的。

  这场竞选活动最终栽在了那张照片上。

  那天晚上,我碰巧就在东门酒吧里,亲眼目睹了杰弗里和露丝玛丽坐在一个角落里,身边围着几个任命委员会的成员。他们在互相传递着什么东西,时不时爆发出阵阵哄笑。有人大声叫着我的名字,让我过去瞧瞧。

  照片上,弗洛妮卡斜倚在床上,脸上流露出放纵之后的倦怠。她的身上披着一层尼龙轻纱,薄如蝉翼,几近赤裸。尽管没有明显的淫乱迹象——她一个人躺在床上——这决不可能是纯情少女的写真照。

  “奇怪吗?”露丝玛丽说,“瞧瞧!如果弗洛妮卡真想表现的话,她有多迷人!不,说实话,杰弗里,我不能说这张照片是谁拍的。这绝对是个机密。不,这不公平——毕竟他已经是高年级的学生了,还结了婚。但我认为这不是他的错,可怜的家伙!弗洛妮卡如果想要哪个男人,她总会把他弄到手的。”

  就在那个时候,不知道是算她走运还是倒霉——弗洛妮卡并不是酒吧的常客——她来到了酒吧。

  接下来出现了相当惊人的一幕。露丝玛丽承认这张照片是她自己拍的。一天深夜,她叫醒了弗洛妮卡,让她帮她试试新闪光灯。在一阵狂风暴雨似的追问下,她还承认了她所说的许多其他的谎言。她痛哭流涕地说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讨好杰弗里。杰弗里听了这话非常恼火,把责任推了个一干二净。他把她骂了个狗血喷头之后,拂袖而去。露丝玛丽哭着追了出去。

  可以说结局对弗洛妮卡并不是很糟糕,虽然对杰弗里的轻蔑以及对她的同情,也许并不足以保证她当选。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人们认为这件事似乎应验了那句“无风不起浪”的话(这个看法在当时目睹过那张照片的人中尤其普遍)。他们还认为,弗洛妮卡深藏不露的性格让她得以入选编辑。然而,她们在牛津大学剩下的时光里,再也没有人看见她和露丝玛丽说过话。

  是啊——即使时隔二十年后的今天,弗洛妮卡应该也不会端着香槟酒,兴趣盎然地跟露丝玛丽亲密交谈。然而,在她们转过身来,微笑着回答我的问候时,我却发现情况恰恰相反。

  我突然觉得,她们之间的友谊似乎从来就没有间断过。我第一次为杰弗里感到悲哀,十分悲哀。

  曾凡海译
(前苏联)阿·伊萨克扬:仆人西蒙
这是许久以前的事情。我的一位朋友那里,有一个名叫西蒙的仆人。这个仆人侍候了他们好多年。主人家对他很满意,看来他对主人也很满意。有一天,西蒙跑到女主人跟前,说:“原谅我,太太,现在我要回家,回乡下去。说实话,我非常感激您,可是,我再也不能侍候您了。”

  女主人吃了一惊,说:“为什么,亲爱的西蒙?我们一向待你很好。你在我们家待了这么多年,我们对你也很熟了。坦白地跟我说,——那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你对工钱不满意?要是这样,那就增加好了。我们绝不会亏待你,你就照旧待在我们这儿吧。”

  “不,亲爱的太太,我知道,您待我很好,工钱也不算少,不过,我还是要回家,回乡下去。说不定,过了几个月,我又会回来的。”

  “为什么你在乡下要待那么久呢?那边有什么好玩的?”西蒙不说话了。

  “嗯,你说,为什么你突然决定要走?”

  “亲爱的太太,既然您一个劲儿追问,我倒不妨把真相说出来。”

  西蒙毅然回答。

  “我之所以要回家,就是因为不愿意听到我自个儿的名字。让我耳根清静些吧,要不然,我仿佛觉得自己快发疯了。成天成日我尽听到这样的声音:'西蒙,生茶炊去,要快点儿!'我生起了茶炊,不料又有谁在叫唤:'西蒙,把老爷的鞋拿去,快点儿洗一洗。'我跑去拿鞋,正洗着鞋,声音又来了:'西蒙!快点跑去叫马车,小姐要出门去啦!'我就跑去叫马车,撇下了茶炊,鞋也没有洗好……我把马车叫来以后,又开始去烧茶,接着洗鞋子。可是,不一会儿又有谁在嚷嚷:'哎,西蒙老弟,你的茶在那儿呢,我口里可渴死啦!快点儿跑去拿柠檬!'另外一间屋子里又传来老爷的声音:'哎,西蒙,你怎么慢腾腾地在洗鞋。赶快把鞋拿来。我急着穿呐。'”我还没有把手从鞋肚里掏出来,门铃响了!'西蒙,快去开门!'而紧跟着少爷又在叫'西蒙,跑去拿烟卷儿,要快一点儿……'“唉,亲爱的太太,请你自己评一评:这样的日子怎么不叫人送命?成天成日尽是听见:'西蒙,上这儿。''西蒙,上那儿。''西蒙,快拿来吧。''西蒙,快跑去。''西蒙,快啊。'”西蒙,西蒙,又是个西蒙……“这个名字像钻子穿孔似的,叫我耳朵直发疼——我在梦里也听得见它,就是在夜里我也没有片刻安宁过。

  “当我独自一人在家的时候,我仿佛觉得四壁也在叫唤:'西蒙,西蒙!'”我憎恨自己这个名字——它弄得我又恼火、又迷糊。我真恨不得逃到天涯海角去,只是为了不再听见它。

  “不,亲爱的太太,我实在再也没有力气了。太太,开开恩,允许我回到乡下去,让我耳根清静些……。”
(丹麦)凯尔德·阿贝尔:大理石鸽子
祖母做油煎饼的诀窍是:两磅面粉、一磅砂糖、八个……八个鸡蛋?……不,六个就差不多了,一百二十五克黄油,两调羹奶油、一点氨粉和一些碎柠檬皮,然后只消这么一弄,再放到清油里,放到猪油里也成,现在它们变成淡褐色了,瞧,这就是油煎饼。油煎饼、犹太饼、褐色的点心以及小蛋糕和大糕点,美味得让人倒胃口的,所有食物上都放满了杏仁,地板上到处是白砂糖和罐头盒盖子。日历告诉人们,圣诞节即将来临了。我的天哪,还有八天就是圣诞节了!喔,对了,您知道吗,等您盼来了圣诞前夜,也就精疲力尽了。圣诞节那天您就会吃腻了鹅肉,圣诞节第二天,圣诞树的松针撒落一地,圣诞节第三天简直就令人诅咒了。

  “哼,您倒说得轻巧。”

  一位愁眉苦脸的姑娘边嘟囔边跨上她的自行车。她小名叫安娜,至于姓什么,那是无关紧要的。她的父母都去世了。她对人生的一切都敬而远之,每天坐在商店的收款机前闷闷不乐地工作。下午五时,她骑自行车回家,次日九点,她又准时开始重复前一天的工作,如此日复一日,心如死灰。商店里顾客如潮,人们拥进拥出,采购最后一批圣诞礼品。对了,您一定知道,那些礼品并非特别值钱,并也不能够显得太寒碜了。您送给弟媳什么礼物呀?喔,这您放心,她肯定会欣喜若狂的。那么别人会不会也欢天喜地呢?谁……?喔,您指的是孩子,当然,当然,这也是他们的节日嘛。不错,这确实也是孩子们的节日。有猪肝酱和腌肉吃,腌肉再加上赞美诗,我们还要给圣诞树披上节日的盛装,把一颗星星挂在树顶。纸做的天使围着闪闪发光的金属彩带,插着锡纸的翅膀,飞来飞去,纸板做的星星在眨眼,红色和白色的天梯在松树的芳馨中交叉横陈在玻璃球之间——好一派圣诞良辰的热闹气氛。可是,如果无处享受这圣诞节气氛,那么它来临不来临又有什么两样呢?安娜,那位心情忧郁的姑娘,边骑自行车边这样想。她在车灯里放上一支圣诞蜡烛,朝着教堂墓地蹬去,她要让那些长眠地下的人也知道,现在正是节日。在墓地的门口,她买了一束圣诞节时才开放的郁金香,这束花虽然枝细叶瘦,却顽强地用它那炽烈的颜色引人注目。安娜要把这几朵插在枝条拂地的松树上,剩下的要点缀大理石白鸽子底座四周围着的镀镍栏杆。当她走上墓地的小径时,其他扫墓人正陆续离去。他们毫不悲戚,愉快而迅速地履行了对故人与往事的义务。这些人掩饰不住脸上迫不及待的神情。那些笑眯眯的眼神已开始幻想着如何改变这世界,圣诞节的钟声和棉花似的雪片会使它面目一新。嘴是谈论美好的事情的,此时几乎忍不住要去议论鹅肉和紫菜头的美味了,但他们还是克制住,因为事情要一样一样办,先要准备圣诞铃,再采购紫菜头,而后是圣诞树,再置办圣诞礼物,最后还是免不了出漏洞,比方说有个朋友寄来了恭贺节日的明信片,而自己却恰恰忘掉给这个朋友寄去一张。安娜肃立在墓前。坟墓维护得很好,四周有一圈黄杨灌木丛,一道锁链围栏阻止闲人进入那块通向墓碑的小花园。这块在寒冬中由石砾和玫瑰花组成的方寸之地是她的财产,是她在大地脸上一星星私产。在这块土地下面安葬着催人回首往事的故人,而高悬于大地之上的苍穹却对安娜此时庄重肃穆的仪式无动于衷。安娜怀着悲痛的心情扫了墓,然后坐在一张罗马风格的长铁椅上陷入沉思。她的脸庞已有些憔悴,人们把她忘了,因为人们对她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从来没有人想到她,没有人赠给她礼品。圣诞节并不见得是孩子们的节日,不然也会有她的份的,她向来是一个乖孩子。墓碑之间的空地黑的,只有那只大理石小鸽子散发出洁白的光彩。它真可爱啊!它总是守候在故人与鲜花中间。除了这里,它又何处能去呢!“你不要紧吧?”那只鸽子扬了扬头说,“我心里好难受啊,我独自一个陪伴着这墓地,那碑文我能横着、竖着、正着、倒着背诵如流了。你认为这有什么乐趣吗?绝对没有!”安娜一下子目瞪口呆。

  “是的,你当然不知道什么叫做难受!我这只紧闭双喙的鸽子越来越像一只漫画上的秃鹰了。而你跑到这儿来,拔拔草,松松土,把所有干枯的树叶扫到人家的墓地里,这对你来说只不过是一种乐趣罢了!”

  “鸽子啊,你怎么冤枉人呢!”这是安娜惟一能讲的话。

  “哼,别把我与你的鸽子混为一谈!我是大理石之身。即使不是大理石鸽子,我也会成为石碑的。我奉劝你赶快回家,你简直令人讨厌。我憎恨那些靠着往事而生存的人,尤其是那些一无所有的人!”

  “你这只可恶的鸽子,心眼儿太坏了!”

  “是的,你说得不错。可你到底是何等人呢?你只不过是人口普查表上的一张照片,近况:未婚,特征:接受不起别人的礼物。”

  “可是从来没有人给过我什么呀。”

  安娜用戴着手套的手指边擦鼻子边抽泣着说。

  “没有吗?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想向别人夸夸口。”

  “喔,这样可不好。”

  安娜说着抬起眼睛。

  “不好?……好吧,随你去说吧。我要说的东西的的确确是值得夸耀的,很值得夸口的。它不是别的,而是这大地,整个地球!”鸽子边说边高傲地展开翅膀,它立足不稳,险些栽进后面的扁柏丛里。

  “可是我要大地有什么用呢?”她说,这时候一泓泪水已含在她的眼里,她几乎哭起来,因为那鸽子在逗弄她。

  “瞧,你自己瞧!”那鸽子暴躁地叫着。

  “你既不知道人家送你什么,也不情愿接受人家给你的礼物。实际上,早在许多年前你第一次过生日的时候就得到了它。但是你的父母当时说,对你来说嘛,还是等一等更好。这样一来,地球殷切地等了你多年,它以为你总有一天会想到它的。然而你却没有,直到现在我再次慷慨大方地把它送给你时,你还是不愿笑纳。它太大了,是不是?放不进抽屉里。你要大地究竟有什么用呢?当然是在它的怀抱里生活,生活——我说的是生活!过圣诞节的不是有一大批娃娃吗?他们来日方长,生长繁衍,子孙相传,但我可不愿同你谈论这些。我的礼物太妙了,简直太美了。好了,他们要关门了,你还是快走吧。你以为我愿意守在这里看着你一整夜吗?”那鸽子再也不吭声,又去聚精会神地默读墓碑上死者的生卒年月和姓名了。在公墓外边,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人间充满了音乐和油煎饼,还有用粉红纸包装、彩带缠绕、插着松枝的礼物。所有松树都好像要去参加化装舞会的人们一样,被打扮得异常美丽。安娜,那位郁郁寡欢的姑娘站在那里,双手抚摩着自行车。突然之间,空气变得清新宜人,点心和炒杏仁的气味被净化掉了,那姑娘弯下身去,把手放在大地上说:“谢谢,谢谢,我愿意要你。”

  当她骑着自行车顺着街道驶去时,那马路说道:“祝你圣诞节快乐!”
欧亨利:财神与爱神
理查德起身站在马车里,望了望四周,看见百老汇街、第六大街和第三十四街的交叉口那大片地段给各式各样的货车、卡车、马车、搬运车和街车挤得水泄不通,有如一个二十六英寸腰围的姑娘硬要扎一根二十二英寸的腰带一样。


  老安东尼·罗克韦尔是已退休的“罗克韦尔的尤雷卡肥皂”的制造商兼厂主。他正从第五大街私邸的书房窗口向外张望,露齿而笑。住在他右边的邻居G·范·斯凯莱特·萨福克—琼斯是贵族俱乐部成员,正从家里出来,走向等候他的汽车。同往常一样,他朝这座肥皂宫殿正面的意大利文艺复兴式的雕塑侮辱性地皱了皱鼻子。
  “自命不凡的倔老头儿,你拽什么!”前任肥皂大王品评道。“你这个外来客内斯尔罗德②一不留心,伊登博物馆迟早会把你这老王八收进去。这个夏天,我要把我的房子粉刷成红白蓝三色③,瞧你那荷兰鼻子能翘多高。”
  安东尼·罗克韦尔呼唤佣人历来不按铃。他走到书房门口,叫道,“迈克!”那嗓门有如当年曾震破过堪萨斯大草原的苍穹。

  “告诉少爷一声,”安东尼吩咐应召而来的仆人说,“叫他出门之前来我这儿一趟。”

  小罗克韦尔走进书房时,老头子丢开报纸,光滑红润的宽脸盘上带着慈爱而又严肃的神情打量着儿子。他一只手揉乱了满头银发,另一只手则把口袋里的钥匙弄得响个不停。

  “理查德,”安东尼·罗克韦尔说,“你用的肥皂是花多少钱买的?”

  理查德离开学校才六个月,听了这话微觉吃惊。他还拿不准这老头子的分寸。这老头子总是像初入社交界的少女一样,时不时地问你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大概是六美元一打,爸。”

  “你的衣服呢?”

  “通常是六十美元左右。”

  “你是上流社会的人,”安东尼斩钉截铁地说。“我听说现在的公子哥儿都用二十四美元一打的肥皂,穿的衣服突破百元大关。你有的是钱,可以像他们那样胡花乱用,但你始终正正经经,很有分寸。现在,我仍旧使用老牌尤雷卡肥皂,这不仅仅是出于感情问题,而且也因为这是最纯粹的肥皂。你花十美分以上买一块肥皂,买的只是蹩足香料和包装招牌。不过,像你这个年纪,有地位有身分的年轻人用五十美分一块的肥皂也够好了。正如我刚才所说,你是上流社会的人。人们说,三代人才造就一个上流人物。他们错了。有了钱办什么事都很灵便,就像肥皂的油脂一样润滑。钱使你成了上流人物。啊,差点也使我成了上流人物。不过,我几乎同住在我们两边的荷兰佬不相上下,语言粗俗,行为古怪,举止无礼。他们两个晚上连觉也睡不着,因为我在他们中间购置了房地产。

  “有些事情即使有了钱也办不到,”小罗克韦尔相当抑郁地说。

  “现在别那么讲,”老安东尼惊愕地说。“我始终相信钱能通神。我查遍了百科全书,已经查到字母Y,还没有发现过金钱办不到的事;下星期我还要查补遗。我绝对相信金钱能对付世上的一切。你倒说说,有什么东西是钱买不到的吧。”

  “举个例吧,”理查德有点怨恨地说,“有钱也挤不进排外的社会圈子。”

  “啊哈!是这样吗?”这个万恶之源的金钱拥护者雷霆般地吼道。
  “告诉我,要是首批阿斯特人④没钱买统舱船票到美国来,你的排外社会圈子又会在哪儿呢?”

  理查德叹了叹气。

  “这正是我打算要给你谈的事,”老头子说道,声音缓和了下来。
  “我叫你来就是为了这个。最近,你有点不对劲,孩子。我已经注意观察你两个星期了,说出来吧。我想,在二十四小时内,可以调动一千一百万美元,房地产还不算。要是你的肝病发了,《逍遥号》就停泊在海湾,而且上足了煤,两天时间就可以送你到巴哈马群岛⑤。

  “你猜得不错,爸;相差不远啦。”

  “啊,”安东尼热情地问,“她的名字叫什么?”

  理查德开始在书房来回踱步。他这位粗鲁的老爹爹如此关切同情,增强了他讲实话的信心。

  “干吗不向她求婚呢?”老安东尼追问道。“她一定会扑进你的怀抱。你有钱,人又漂亮,又是个正经小伙子。你的两手干干净净,从没沾上一点儿尤雷卡肥皂。你又上过大学,不过那点她不会在意的。”

  “我一直没有机会呀,”理查德说。

  “制造机会嘛,”安东尼说。“带她上公园散步,或者驾车出游,要么做完礼拜陪她回家也可以。机会,多的是嘛!”

  “你不知道现在社交界的状况,爹。她是社交界的头面人物之一,她的每小时每分钟都在前几天预先安排妥当了。我非要那个姑娘不可,爹,否则这个城市会变成腐臭的沼泽,使我抱恨终身。我又无法写信表白,不能那么做。”

  “呸!”老头儿说。“你是想对我说,我给你的全部钱财都不能让一个姑娘陪你一两个小时吗?”

  “我开始得太晚了。她后天中午就要乘船去欧洲待两年。明天傍晚,我能单独和她待上几分钟。现在,她还住在拉齐蒙特的姨母家,我不能到那儿去。但允许我明天晚上坐马车去中央火车站接她,她乘八点半到站的那趟火车。我们一道乘马车赶到百老汇街的沃拉克剧院,她母亲和别的亲友在剧院休息室等我们。你以为在那种情况下,只有六到八分钟,她会听我表白心意吗?决不会。在剧院里或散戏之后,我还有什么机会呢?根本不可能。不,爸,这就是你的金钱解决不了的难题,我们拿钱连一分钟也买不到;如果可能的话,富人就会长生不老了。在兰特里小姐启航之前,我没希望同她好好谈谈了。”

  “好啦,理查德,孩子,”老安东尼快活地说。“现在,你可以去俱乐部玩了。我很高兴你的肝脏没闹毛病,不过别忘了常常去神庙,给伟大的财神爷烧香跪拜求保佑。你说钱买不到时间吗?唔,当然,你不能出个价钱,叫永恒包扎得好好的给你送到家门口,但是,我已经见过,时间老人穿过金矿时,被石块弄得满脚伤痕。”

  那天晚上,一个性情温和、多情善感、满脸皱纹、长吁短叹、被财富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女人,埃伦姑妈来看望她的弟弟。安东尼正在看晚报。他们以情人的烦恼为话题议论开了。

  “他全告诉我啦,”安东尼说着,打了一个呵欠。“我告诉他,我在银行的存款全都听他支配,可他却开始贬责金钱,说什么有了钱也不管用。还说什么十个百万富翁加在一起也不能把社会规律动上一码远。”

  “哦,安东尼,”埃伦姑妈叹息说,“我希望你别把金钱看得太重了。涉及到真情实感,财富就算不了一回事。爱情才是万能的。要是他早一点开口就好啦!她不可能拒绝我们的理查德,只是我怕现在太迟了。他没有机会向她表白。你的全部钱财都不能给儿子带来幸福。”

  第二天傍晚八点钟,埃伦姑妈从一个蛀虫斑斑的盒子里取出一枚古雅的金戒指,交给理查德。

  “今晚戴上吧,孩子,”她央求说。“这戒指是你母亲托付给我的。她说,这戒指能给情人带来好运,嘱咐我当你找到意中人时,就把它交给你。”

  小罗克韦尔郑重其事地接过戒指,在他的小指上试了试,只滑到第二指节就不动了。他取下来,按照男人的习惯,把它放进坎肩兜里,然后打电话叫马车。

  八点三十二分,他在火车站杂乱的人群中接到了兰特里小姐。

  “我们别让妈妈和别人等久了,”她说。

  “去沃拉克剧院,越快越好!”理查德按她的意愿吩咐车夫。

  他们旋风般地从第四十二街向百老汇街驶去,接着通过一条灯火繁若星辰的小巷,从光线幽暗的绿草地段到达灯光耀眼、陡如高山的建筑区。
  到第三十四街时,理查德迅速推开车窗隔板,叫车夫停下。

  “我掉了一枚戒指,”他下车时抱歉似地说。“是我母亲的遗物,我悔不该把它丢了。我耽误不了一分钟的,我明白它掉在哪里的。”

  不到一分钟,他带着戒指回到了马车里。

  但就在那一分钟里,一辆城区街车停在了马车的正前方,马车试图往左拐,又被一辆邮车挡住了。马车夫朝右试了试,又不得不退回来,避过一辆莫名其妙地出现在那儿的搬运家具的马车。他想后退,也不行,只得丢下僵绳,尽职地咒骂起来。他给一伙纠缠不清的车辆和马匹封锁住了。
  交通阻塞在大城市并不稀罕,有时突然发生断绝往来。

  “为什么不赶路啊?”兰特里小姐心烦意乱地问。“我们要赶不上啦。”

  理查德起身站在马车里,望了望四周,看见百老汇街、第六大街和第三十四街的交叉口那大片地段给各式各样的货车、卡车、马车、搬运车和街车挤得水泄不通,有如一个二十六英寸腰围的姑娘硬要扎一根二十二英寸的腰带一样。而且在这几条街上还有车辆正飞速驶来,投入这一难分难解的车阵、马阵之中,在原有的喧嚣之中,又加进了新的咒骂声和吼叫声。曼哈顿的全部车辆似乎都挤压在这儿了。人行道上挤满了看热闹的纽约人,成千上万,其中资格最老的人也记不清哪次的阻塞规模能与之媲美。

  “实在对不起,”理查德重新坐下时说,“看样子我们给堵死了。一小时之内,这场混乱不可能松动,都是我的错。如果没有掉戒指的话,我们……”

  “让我瞧瞧戒指吧,”兰特里小姐说。“既然无法可想,我也不在乎了。其实,我觉得看戏也无聊。”

  那天晚上十一点钟,有人轻敲安东尼·罗克韦尔的房门。

  “进来,”安东尼叫道,他穿着一件红睡衣,正在读海盗惊险小说。

  走进来的是埃伦姑妈,她的样子好像一位头发灰白的天使错误地留在了人间。

  “他们订婚了,安东尼,”她平静地说。“她答应嫁给我们的理查德。他们去剧院的路上堵了车,两小时之后,他们的马车才脱了困。”

  “哦,安东尼弟弟,别再吹金钱万能了。一件表示真诚爱情的信物——一只小戒指象征着海枯石烂心不变、金钱买不到的一往深情,这才是我们的理查德获得幸福的根由。他在街上把戒指掉了,便下车去找。他们重新上路之前,街道给堵住了。就在堵车的时间,他向她表白了爱情,最后赢得了她。比起真正的爱情来,金钱成了粪土,安东尼。”

  “好呵,”老安东尼说。“我真高兴,孩子得到了他想要的人。我对他说过,在这件事上,我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只要……”

  “可是,安东尼弟弟,在这件事上,你的金钱起了什么作用呢?”

  “姐姐,”安东尼·罗克韦尔说,“我的海盗正处于万分危急的关头,他的船刚被凿沉,他太重视金钱的价值而决不会被淹死的。我希望你让我继续把这章读完。”

  故事本该在这儿打住了。我跟你们一样,也热切地希望如此。不过,为了明白究竟,我们还得刨根问底。

  第二天,有个两手通红、系着兰点子领带、自称凯利的人来找安东尼·罗克韦尔,立刻在书房受到接见。

  “唔,”安东尼说,伸手去拿支票簿,“这一锅肥皂熬得不坏。瞧瞧,你已经支了五千美元现款。”

  “我自己还垫了三百块哩,”凯利说。“预算不得不超出一点,邮车和马车大多付五美元,但卡车和双马马车提高到十美元。汽车司机要十美元,载满货的二十美元。可表演得真精彩啊,罗克韦尔先生?真幸运,威廉·阿·布雷迪⑥没有光临那场户外的车辆场景,我不希望威廉忌妒得心碎。根本没有排练过呀!伙计们准时赶到现场,一秒钟也不差。整整两个小时堵得水泄不通,连一条蛇也无法从格里利⑦塑像下钻过去。”

  “给你一千三百美元,凯利,”安东尼说着,撕下一张支票。“一千美元是你的报酬,还你三百美元。你不至于看不起金钱吧,是吗?凯利。”

  “我吗?”凯利说。“我能揍那发明贫困的家伙。”

  凯利走到门口时,安东尼叫住了他。

  “你注意到没有,”他说,“在交通阻塞那儿有个赤身露体的胖娃娃⑧手拿弓箭在乱射吗?”

  “怎么,没有呀,”凯利莫名其妙地说。“我没注意到。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也许我还没有赶到那儿,警察早已把他收拾了。”

  “我想,这个小流氓是不会到场的,”安东尼咯咯笑道。“再见,凯利。”
(英)萨基:敞开着的窗户
“您稍等,纳托尔先生,我婶母很快就会下来,让我先来招待您,您不会介意吧?”15岁的女孩热情说道。

  弗兰普顿·纳托尔勉强跟她客气几句,想在这种场合下既能恭维眼前招待他的这位姑娘,又不至于冷落那位还没露面的婶母。可是心里他却更为怀疑,这种出自礼节而对一连串的陌生人的拜访,是不是真的对于治疗他的神经质毛病有所帮助。

  在他准备迁往乡间僻静所在的时候,他姐姐曾对他说:“我了解你,你一到那里准会找个地方躲起来,和任何人都不来往,而那样会加重你神经质的毛病。我给你写几封信吧,把你介绍给我在那里的所有熟人,在我记忆中,其中有些人是很有教养的。”

  弗兰普顿非常想知道,他持信拜访的这位萨帕顿夫人,属不属于那一类有教养的人。

  “您是不是非常熟悉周围的人?”那位侄女问道。看来她认为他俩之间不出声的思维交流很令人难受。

  “几乎谁都不认识,”弗兰普顿回答说,“4年前我姐姐曾在这里呆过。您知道,就住在教区区长府上。她写了几封信,叫我拜访一些人家。”

  他说最后一句话时,语调里带着一种十分明显的遗憾口气。

  “您的意思是说,您初来此地?那您知道我婶母家的情况么?”泰然自若的少女追问道。

  “只知道她的芳名和地址。”弗兰普顿实话实说,推测着萨帕顿夫人是有配偶还是孀居?屋里倒有那么一种气氛暗示着这里有男人居住。

  “那您一定不知道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喽?”那个孩子接着说,“那该是在您姐姐走后了。”

  “她的悲剧?”弗兰普顿问道。悲剧和这一带静谧乡间看起来总有点不和谐。

  “您可能会奇怪,我们为什么在10月间还把那扇窗户敞开得那么大,尤其在午后。”少女指着一扇落地大长窗说。窗外是一片草坪。

  “可天气并不很冷,”弗兰普顿说,“不过,那扇窗户和她的悲剧有关系吗?”

  “那还是三年前,我叔叔和我婶母的两个弟弟就是从这扇窗户出去打猎的。他们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在穿过沼泽地到他们最爱去的打猎场时,三个人都被一块看上去好像很结实的沼泽地吞没了。最主要的原因是那年的雨特别勤、特别大,使本来安全的地方也成了可怕的陷阱。他们不曾留心,最后连他们尸体都没有找到。可怕也就可怕在这儿。”说到这里,孩子讲话时的那种镇静自若的声调消失了,她的话语变得断断续续,激动起来。“可怜的婶母,她常常给我讲他们是怎样离开家的,她丈夫手背上还搭着件白色雨衣,她的小兄弟朗尼嘴里还唱着:‘伯蒂,你为何奔跑??’他总是唱这支歌来逗她,因为她说这支歌令她心痛。您知道吗?有的时候,就像在今天,在这样万籁俱寂的夜晚,我总会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我总觉得他们几个真的会穿过那扇窗户走进来……”

  她忽然抽动了一下,中断了自己的话。这时她婶母匆忙走进屋来,连声道歉,说自己来迟了。弗兰普顿不禁松了一口气。

  “我侄女招呼得怎么样?您还满意吗?”她婶母问道。

  “啊,她挺有风趣。”弗兰普顿回答。

  “您对这扇窗户开着,不太在意吧?”萨帕顿夫人轻快地说,“我丈夫和兄弟们马上就要打猎回来。他们喜欢从窗户进来。今天他们到沼泽地去打鹬鸟,回来时准会把我这些倒霉的地毯弄得一塌糊涂,这些粗心大意的男人们,拿他们真没办法。”

  她十分兴奋地大谈着狩猎、鹬鸟的稀少和冬季打野鸭的情景。可是对弗兰普顿来说,他正在听一个恐怖的故事。他拼命想把话题转到不那么恐怖的方面去,可是他的努力只有部分成功。他意识到,女主人只把一小部分注意力用在他身上,她的目光不是从他身上转到敞开的窗户和窗外的草坪上。选择在这个时候拜访恐怖故事中的主人公,真是弗兰普顿的悲哀。

  “医生们都一致同意要我完全休息,叫我避免精神上的激动,还要避免任何带有剧烈的体育运动性质的活动。”弗兰普顿宣称。他有着那种在病人中普遍存在的幻觉,错误地认为,陌生人或萍水相逢的朋友,都非常渴望知道他的疾病的细节,诸如得病的原因和治疗方法之类。于是他又不厌其烦地说,“可是在饮食方面,医生们的意见不太一致。”

  “啊!是这样。”萨帕顿夫人用那种在最后一分钟才把要打的呵欠强压了回去的声调说。突然,她笑逐颜开,精神为之一振,但却不是对弗兰普顿的话感兴趣。

  “看!我丈夫他们打猎回来了。”她喊道,“他们回来的倒是时候,该喝下午茶了,你看他们全身是泥,连眼睛上都是!”

  弗兰普顿不自觉地哆嗦了一下,把含着同情的目光投向那位侄女。可是那孩子此时却凝视着窗外,脸上充满了恐怖之色,弗兰普顿顿时感到一股莫名的恐惧。他在座位上急忙转过身来,向同一方向望去。

  只见三个人正迎着落日的余晖向这扇窗户走来,臂下全挟着猎枪,其中一个人肩上还搭着一件白色雨衣,一条疲惫不堪的棕色长毛小狗紧跟在他们身后。他们走得很快,转眼间就要进来了。然后一个青年人沙哑的嗓音在暮色中传来:“我说,伯蒂,你为何奔跑?”

  弗兰普顿慌乱地抓起手杖和帽子。在他的离去中,怎么穿出过道,跑上碎石路,冲出前门,这些只不过是隐隐约约意识到而已。路上的一个骑自行车的人,险些与他撞个正着,为此,那个骑自行车的人跌进了道边的灌木丛中。

  “亲爱的,我们回来了。”拿着白色雨衣的人说道,从窗口走了进来,“噢,瞧这身泥,我们走过来的时候冲出去的那个人是谁啊?”

  “一个不可思议的人物,叫纳托尔先生,”萨帕顿夫人说,“他光知道讲自己的病。你们回来的时候,他连一句话也没说就跑了,真没礼貌,看那慌乱样,好像见了鬼似的。”

  “我想,他大概是因为见了那条长毛小狗,”侄女镇定地说,“他告诉我说,他最怕狗。有一次,在恒河流域什么地方,他被一群野狗追到了一片坟地里,不得不在刚挖好的坟坑里过了一夜。那群野狗围着他的头顶转,并不断嚎叫,就因为这,他非常怕狗,一见狗就跑。”

  灵机一动,编造故事,是这位少女的拿手好戏。
(挪威)比昂斯彻纳•比昂松 :父亲
本故事的主人公是他所在堂区最富有和最有影响力的人。他的名字叫索尔德·奥弗拉斯,瘦高的个子,为人诚实。

  一天,索尔德走进牧师的书房。

  “我有儿子啦!”他兴奋地说,“我想把他带来接受洗礼。”

  “想给他取什么名字?”

  “芬恩——取我父亲的名字。”

  “那么,他的教父或教母是谁呢?”

  索尔德提及几个人的名字,他们都是本堂区地位最高的亲戚。

  “还有其他人吗?”牧师抬起头来问。

  索尔德犹豫了一下。

  “我很想让他自己洗礼。”他最后说道。

  “这么说就选择一个周末吧?”

  “下星期六,中午十二点。”

  “还有别的事吗?”牧师问。

  “没什么。”索尔德卷起帽子,好像要准备离开。

  这时候,牧师站了起来。“不过,我还有一句话。”说着,牧师走向索尔德,拉着他的手,严肃地看着他的眼睛:“上帝祝愿这个孩子会给你带来幸福”。

  十六年后的一天,索尔德又一次走进了牧师的书房。

  “索尔德,你怎么一点不显老啊!”牧师惊讶地说道。他发现索尔德这么多年来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因为我没有任何忧愁。”索尔德答道。

  听了这话,牧师一句话没说。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今晚,你有什么高兴的事?”

  “今晚我是为儿子的事来的,明天要给他施坚振礼。”

  “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你只有告诉我明天他在教堂的排号我才会给你们牧师付钱。”

  “他将排在一号。”

  “既然你这么说,那就好。这是给牧师的十美元。”

  “还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吗?”牧师两眼直视索尔德问。

  “没有其它事了。”

  索尔德走了出去。

  八年又过去了。一天,牧师的书房外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一群人走了过来,领头的是索尔德,他第一个进来。

  牧师抬起头,认出了他。

  “索尔德,你今晚怎么要这么多人陪着。”他问道。

  “我今天来要为我儿子发布结婚公告。他就要迎娶谷德曼的女儿凯伦·斯托丽汀。站在我身边的这位就是谷德曼先生。”

  “唷,她可是你们堂区最有钱的女孩!”

  “他们都那么说。”索尔德答道,用手将头发往后捋。

  牧师坐了一会儿,似乎陷入沉思,然后在他的名册上记下各人的姓名,没有提出任何意见。随后,一同来的人在下面签下自己的名字。索尔德掏出三美元,放在桌子上。

  “我只收一美元。”牧师说道。

  “这我很清楚,可他是我唯一的孩子,所以,这点我不在乎。”

  牧师把钱悉数收下。

  “索尔德,你这是第三次为你的儿子来教堂了。”

  “是啊!不过,我眼下就要解脱了。”索尔德说着,折起钱夹,和牧师道别后离开了。

  随行人员悄悄地跟在索尔德的后面。

  两个星期后,父子俩驾着小船,泛舟平静湖面朝凯伦家的方向划去,为儿子的婚礼作好安排。

  “这船的横坐板不怎么牢固。”儿子说着站了起来,想把它调整一下。

  恰在此时,由于船板湿滑,随着一声尖叫,他一失足从船上摔了出去。

  “抓住船桨。”父亲急忙喊道,然后跳了起来,伸出船桨。

  儿子试图抓住船桨,但尝试了几下,由于身体僵硬而没有成功。

  “挺住!”父亲大声喊叫,向儿子奋力划去。只见他的儿子翻身仰躺在水面上,朝父亲长长地望了一眼,随即沉了下去。

  索尔德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他紧紧地抓着船舷,两眼死死地盯着儿子下沉的地方,似乎儿子肯定会再次浮出水面。这时,水中冒出几个气泡,接着又是一些气泡,最后是一个大气泡,很快大气泡破灭了,渐渐地湖面又恢复了平静,像镜子一样闪烁着光亮。

  人们看到这位父亲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划着船在那个地方转来转去。他在湖上扑腾着,寻找儿子的尸体。第三天早晨,尸体终于被找到了。他抱着儿子的尸体翻山越岭,回到家园。

  一年后的一个秋日的傍晚,牧师听到门外走廊上有人走动,他打开门,走进一位身材瘦削、后背微驼、满头白发的老者。牧师仔细端详了很久,终于认出了他。原来,他是索尔德!

  “这么晚你还出来散步。”牧师问。

  “是的,现在已经很晚了。”索尔德说着,找一个位子坐下。

  牧师也坐了下来,似乎在等待什么。接着便是一段长久的沉默。最后,索尔德打破了沉默,“我今天有事相托。我想把我的财产捐赠给穷人。我想把它作为我儿子的遗产。”

  他站了起来,将钱放在桌上,重又坐了下来。牧师数了数。

  “这可是很大一笔钱”牧师说道。

  “这是我家花园的一半价钱。我今天把它卖了。”他答道。

  牧师坐在那里,沉思良久。最后,他平和地说道:

  “索尔德,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心灵的慰籍。”

  他们坐了一会儿,索尔德低垂着双眼,而牧师两眼盯着索尔德,口气平缓地说道,“我认为你的儿子终于给你带来了真正的幸福。”

  “是的,我自己也这么认为。”索尔德说着,抬起头,两颗豆大的泪珠顺着面颊慢慢地滚落下来。

  闻春国 译
(俄)列夫·托尔斯泰:太贵了
地中海海滨有一个小小的王国,叫华纳哥,人口只有7000人。这个弹丸小国也有一个真正的国王。

  这个小国也征税,烟草税啦,酒类税啦,人头税啦,等等。尽管那里的人也像别国人民一样抽烟喝酒,可是由于人口实在太少,国王无法靠这点税收来养活自己以及他的廷臣官吏。这之外还有一笔额外收入,来自一个赌轮盘的赌场。人们在这里赌博,不论输赢,老板都要抽头,留下自己的那份收益以后,再向国王缴纳一大笔钱。他之所以能缴纳这么一大笔钱,是因为这样的赌场在全欧洲是硕果仅存的一家。其他赌场早在几年前就被取缔,因为赌场危害实在太大。

  几年前,这个弹丸小国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人民一向安分守己,这种事过去从没发生过。法官们郑重地举行了会议,用最公正审慎的方式审理了这个案子。最后,根据法律判定,犯人应该斩首。到此为止,一切还算顺当。他们把判决呈报给国王,国王审批了。

  现在,只有一件事不好办:他们既没有砍头用的断头机,也没有行刑的刽子手。大臣们研究后,决定函询法国政府,能否借给他们一部断头机和一名行刑专家,把犯人的头砍下来,并知照他们需要多少费用。信发出去一个星期后,收到回音,费用是16000法郎。国王看了信,考虑再三,说:“那个可怜的家伙值不了这么多钱呀!便宜点不成吗?嘿!16000法郎,全国每人要摊两法郎多呢。人民受不了,要惹出乱子来的。”

  国王召集了一次国务会议。他们再三商量怎样才能办得节省点儿,比方说,难道不能弄个士兵,将就点儿把事儿给办了吗?于是,国王召来将军,问他:“你不能给我们找个士兵把那个人的脑袋砍下来吗?在战争中,他们杀人原是不在乎的。实际上,他们受的训练不就是为了这个吗?”但士兵们谁也不愿干。“不行,”他们说,“我们不会,这种事我们可没学过。”

  怎么办呢?大臣们商量来商量去,成立了一个专门机构,下设一个委员会,下面再设一个小组委员会。他们最后决定,最好是把死刑改为无期徒刑。这样做,既可以显示国王的宽宏大量,又可以节约开支。

  一年后的一天,国王审阅收支账目,注意到看管那个犯人的费用开支并不小。要派专人看守,还要管犯人的饭,一年就是六百多法郎。最糟糕的是,这家伙正年轻力壮,也许还能活上五十年呢。这样一算,问题就严重了,这可不行。

  国王召见了各位大臣,对他们说:“你们总得想个省钱的办法来处置这个流氓才好,现在这个办法太费钱了。”大臣们商量来商量去,最后,有一位说:“诸位,依愚之见,我们得撤掉那名看守。”另一位大臣反驳:“这样一来,这家伙会跑掉的。”第一位说:“那就让他跑掉好啦,这该死的!”

  他们撤掉看守,结果发现,吃饭的时间到了,犯人出来看见守卫没有了,就自己进御膳房去打饭,再回到房中。第二天也是如此,没有一丁点儿逃跑的意思。

  司法大臣让人把他带来。“你为什么不跑呢?”大臣说,“没有人看着你了,你想到哪儿就可以去哪儿,国王是不会介意的。”

  那人回答:“可我没有地方可去呀。叫我怎么办呢?你们给我判了死刑,就该把我处决才是,毁了我的名声,现在人们不会理我了。你们这样对待我,不公平呀。你们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反正我是不走的!”

  这可怎么办呢?大臣们又召开会议。左商量右考虑,唯一打发他的办法是给他一笔养老金。事情就这样决定了,他领到预付给他的三分之一年金,离开这个王国,在国境线那边买了一小块土地,种菜度日,过着舒舒坦坦的日子。他总是准时去华纳哥领养老金,拿到钱,就到赌桌上去赌上两三法郎,有时赢,有时输,然后回家。他安分守己,日子过得挺好。
(英)伊恩·麦克有恩:夏日里的最后一天
那年我十二岁,第一次听到她笑时,我正趴在阳光下的后院草坪上,肚皮贴地,几乎全裸。我不知道是谁,也没动,只是闭上眼。那是一个女孩的笑,一个年轻女人的,短促而紧绷,像是在为没什么好笑的事情讪笑。我把半个脸埋到草丛里,那草地我一个小时前刚割过,可以嗅到下面荫凉的泥土气味。河沿吹来微风,半下午的太阳叮着后背,那笑声轻拍过来,仿佛一个物件,落在心里竟成别样滋味。笑声停了,只听见微风翻动我的漫画书,艾丽斯在楼上什么地方哭泣,一种夏天的滞重感在园子里弥漫。然后我便听到他们穿过草地走向我,我飞快地坐起来,起猛了有点头晕,眼前的一切失去了颜色。那是个胖女人,或者说胖女孩,和哥哥一道向我走过来。她那么胖,胳膊都没法从肩膀上顺当地挂下来,脖子上堆着游泳圈。两个人都朝我看,在说我。等他们走到近前,我站起来。她一边和我握手,一边继续打量我,发出一种温顺的马儿那样的轻嘶声。那就是我刚才听到的,她的笑声。她粉红的手温热潮湿,像块海绵,每个手指根那儿都有小肉涡。哥哥介绍说她叫珍妮,会住进我们的阁楼上的卧室。她长了好大一张脸,圆满如一轮红月,又戴着厚厚的眼镜,显得眼睛硕大如高尔夫球。她松开我的手时,我想不到该说什么。可我哥不停嘴,他告诉她我们要种些什么蔬菜,栽些什么花。他带她在可以透过树林看见那条河的地方停了停,然后领她回屋。我哥岁数恰好是我的两倍,他对这种场面很在行,说呀说的。

  珍妮住进了阁楼。那儿我上去过几次,去旧箱子里找东西,或者从小窗子里眺望那条河。那些箱子里其实没什么东西,只是一些碎布头和衣服裁剪样。也许其中一些的确是我妈妈留下来的。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叠没有画的画框。有回我上去那里,因为外面在下雨,而楼下皮特在和别人吵架。我帮何塞把那里打扫了一下,以作卧室。何塞过去是凯特的男朋友,去年春天他把东西从凯特房间里都搬出来,住进了我房间隔壁的空房间。我们把那些箱子和画框搬进车库,把木地板染成黑色,放上小毯,又从我房间里把那张加床分出来,搬上楼。有了这些,再加上一桌一椅,一个小橱柜,斜屋顶下只够两个人站立的空间。而珍妮的全部行李就是一个箱子加一个旅行包。我帮她把它们提上楼,她在后面跟着,气喘得越来越粗,不得不在第三层楼梯的中途停下来歇上一下。我哥哥皮特从后面跟上来,我们挤了进去,就好像我们都要住到那里,并且是第一次过来看似的。

  我指给她看窗户,从那儿她能望见河。珍妮坐着,巨大的胳膊肘铺在桌上。她听着皮特的故事,不时用一条白色大手绢轻轻搽她那潮湿的红脸蛋。我坐在她后面的床上,看到她的背那么宽硕,而椅子下面两条粉红的肥腿,逐渐收细,终于挤进了末端的小鞋。她浑身都是粉红的。她的汗味充满了房间,闻起来像外面新割过的草。我忽然想到,不能吸进太多这样的气味,要不我也会变胖。我们起身离开,好让她打开并安放行李。她为每件事情说谢谢,我走出门时,她又发出小小的嘶鸣,她那紧绷的笑声。我在门道里下意识地回头,看到她正望着我,睁着那双被放大得跟高尔夫球似的眼睛。

  “你不太说话的,是吗?”她说。这似乎让说些什么变得更难。于是我朝她笑了笑,接着下楼去了。

  到了楼下,轮到我帮凯特做晚饭。凯特长得高而苗条,形容忧郁。正好是珍妮的反面。我以后要是找女朋友,就找凯特那样的。她很淡很白,即便在现在这样的夏天。她的发色有点怪。有次我听山姆说那是一种棕色信封的颜色。山姆是皮特的朋友,也住这里,何塞搬出凯特卧室时,他想把他的东西搬进去。但凯特比较傲,她不喜欢山姆,因为他太闹。如果山姆搬进凯特的房间,他肯定总要把凯特的女儿艾丽斯吵醒。凯特和何塞同在一个房里时,我总是观察着,看他们是否会看一眼对方。他们从来不。去年四月一个下午,我去凯特的房间借东西,看到他们一起睡在床上。何塞的父母来自西班牙,他的皮肤很黑。凯特仰卧着,摊开一条胳膊,何塞就枕在那条胳膊上,偎依着她。他们没穿睡衣,被子只盖到半腰。他们一个那么白,另一个那么黑。我在床尾站了很久,看着他们。似乎那是一个秘密,我发现的。凯特睁眼看到我,很轻声地叫我出去。我很奇怪他们曾经那样躺在一起,现在却互相看都不看一眼。我以后要是睡在一个女孩的胳膊上,是不会让这种情形出现的。凯特不喜欢做饭。她要花很多时间去确认艾丽斯没有把小刀塞进嘴里,没有把开水壶从炉子上扒拉下来。凯特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门,或者几小时几小时地煲电话粥,我要是个女孩,也会更情愿做这些。她如果回来晚,我哥哥皮特就得把艾丽斯哄上床。凯特跟艾丽斯说话时总是神色忧伤。当她告诉她怎么做时,总是说得很轻,似乎她并不是真的想和艾丽斯说话来着。她对我说话时也一样,好像我们根本不是真的在谈话。

  她在厨房看到我的背,就把我带到楼下的浴室里,用一块毛巾搽了些炉甘石水在我身上。我能从镜子里看见她,她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说话时从牙缝里发出声音,半嘘声半叹息的。当她想要我背上另外一个部分对着光时,就推推或拉拉我的胳膊。她飞快地,悄悄地问我楼上的女孩长什么样,我说“她很胖,笑起来很滑稽”后,她又不置一词。我帮凯特把蔬菜切开,摆好了桌子。然后便走到河边去看我的小船。我用父母去世时得到的一些钱买了它。等我走到码头时,太阳已经下山了,河面成了暗黑色,漂着一片片碎红,有点像过去阁楼上的碎布头。今晚的河水流速缓慢,空气温暖爽滑。因为背被太阳晒疼了,没法摇浆,我没有解开小船,而是爬进去,坐在里面感受它在河中静静的起伏,看那些碎红布沉入黑色的水中,想自己是不是吸了太多珍妮的气味。

  我回来时他们正准备开吃。珍妮坐在皮特旁边,我进来时她没从盘子上抬起头,甚至我在她的另一边坐下时也没有。在我身边她那么庞大,还那样俯在盘子上,让人感到她好像并不想这样存在,我有点为她感到难过,想和她说说话。可又不知说什么好。实际上吃这顿饭时没什么人有话要说,大家都只是把刀叉在盘子里推前移后,不时有人嘟囔一声递个东西。我们平常吃饭并不是这样,总会说些什么。但现在珍妮在,她比我们任何人都要安静,都要大个,还埋头在盘子里。山姆清了清嗓子,朝桌子一端的珍妮看去。其他人都抬起头,等着,除了珍妮。山姆又清了下嗓子说, “珍妮,你以前住哪里?”

  因为还没有人在讲话,这话显得硬生生地,好像山姆是在办公室为她填表一样。而珍妮呢,仍旧看着她的盘子,说,“曼彻斯特。”然后看着山姆,“一个公寓里。”然后发出小小的嘶鸣样的笑,很可能是因为我们都在听她看她。然后山姆说着“啊,我知道了”之类的话,又想下面该说点什么时,她却又低到盘子里去了。楼上艾丽斯开始哭闹,凯特上去把她抱下来,让她坐在她膝上。她停下不哭后,就开始轮流指着我们每个人,“呃,呃,呃”地喊着。我们埋头吃饭一言不发时,她围着桌子指了一圈,好像是在责备我们为什么不想点话题。凯特叫她安静,带着她和艾丽斯在一起时的惯常的忧伤神色。有时我想她这个样子可能是因为艾丽斯没有爸爸。她看上去一点不像凯特,头发非常淡,耳朵大得和头不相称。一两年前艾丽斯很小的时候,我以为何塞是她爸爸。但他的头发是黑色的,而且从来不怎么关心艾丽斯。当大家都吃完头道菜,我帮着凯特收拾盘碟时,珍妮把艾丽斯揽到了膝盖上。艾丽斯还在喊呀叫的,对着屋里的东西指指点点。可她一到珍妮的膝盖上,就变得非常安静,可能因为这是她见过的最大的膝盖吧。凯特和我把水果和茶端进来,大家开始剥橘子和香蕉皮,吃园子里树上摘下来的苹果,倒茶,递着牛奶和糖,并开始说笑,像往常一样,像没什么事情让他们欲言又止一样。

  珍妮把膝盖上的艾丽斯逗得很开心,一会儿像奔马一样抖动膝盖,一会儿手像鸟一样朝艾丽斯的肚子俯冲,一会儿秀给她看各种手指戏法,艾丽斯一直叫着还要。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这么大声笑。珍妮顺着桌子瞥了一眼凯特,她一直在看她们玩,表情像在看电视。珍妮把艾丽斯送到她妈妈身边,似乎忽然觉得抱歉,为把艾丽斯放膝盖上这么久,还玩得这么开心。回到桌子那头的艾丽斯还在喊:“还要,还要,还要。”五分钟后她妈妈抱她上床时,她还在喊。

  因为哥哥吩咐了,第二天清早,我把咖啡端进珍妮的房间。我进去时她已经起来了,坐在桌前往信封上贴邮票。她看上去没有昨晚那么大。她让窗子大开着,房间里充满了早晨的空气。她好像起来很久了。从她的窗子里,可以看到在树木间蜿蜒的河水,阳光下轻盈而安详。我想到外面去,在早饭前看看我的船。可珍妮想聊聊。她让我坐在她床上,讲讲我自己。她没有问我什么问题,而我也不能确定该怎么向别人谈起自己,所以只是坐在那里,看她一边往信封上写地址,一边啜着咖啡。我倒不介意,在珍妮的房间里还行。她在墙上挂了两幅画。一幅是装在相框里的照片,动物园里拍的一个猴子,倒挂在一个树枝上仰行,肚子上还攀了个小猴崽。你可以看出那是一个动物园,因为底下还有管理员的帽子和半边脸。另外一幅是从杂志上剪下来的彩图,上面两个小孩手拉手沿海岸跑,正值日落时分,整个画面呈深红色,连小孩都是。很棒的画。她处理完信封,便问我在哪里上学。我告诉她假期过后就要去一所新学校,雷丁的综合学校,但我从来没去过那里,没多少可讲。她见我又看出窗外。

  “你要去河边吗?”

  “是的,我要去看看我的船。”

  “我能和你一起去吗?你愿意带我去看看那条河吗?”我在门边等她,看她把粉红色圆滚滚的脚塞进扁平的小鞋子里,又用一把背面有镜子的梳子刷了刷很短的头发。我们穿过草坪出了园子尽头的窄门,踏上小路,两边是高大的蕨草。半路上我停下来听一只金翼啄木鸟,她告诉我她听不懂小鸟的歌声。大多数成年人从来不会跟你说他们不懂什么。因此在小路那头连着码头开阔处的地方,我们在一棵像树底下站住,让她听一只乌鸫。我知道那里有一只,而且总是在早晨这个时候唱歌。我们刚走到那里,它就停了。我们只好静静地等它重新开始。站在几乎半枯的树干旁,我听见别的树上的鸟叫声,河水从前面不远处码头下流过。但我们的鸟却休息了。

  沉默的等待似乎让珍妮有点不安,她捏紧鼻子,免得发出那嘶鸣的笑声。我很想让她听那乌鸫叫,于是把手放到她的胳膊上,看我这么做,她笑笑把手从鼻子上移开。几秒钟后,乌鸫开始了它婉转悠长的鸣唱。它这么久都是在等我们安定下来啊。我们走到码头上,我给她看系在尽头的我的船。那是一条划艇,外面绿,里面红,像只水果。这个夏天我每天都来,划它,给它上漆,把它擦干净,有时只是来看它。有一次我逆流划了七里远,然后用那天剩余的时间顺流漂回来。我们坐在码头的边缘看小船、河水和对岸的树。然后珍妮面朝下游说,

  “伦敦就在那个方向。”伦敦是一个我不想让河水知道的很要紧的秘密。它流过我们家时并不知道伦敦。因此我只是点头,什么都不说。珍妮问我她能不能坐下小船。一开始我有点犯愁,因为她太重了。当然我不能这么对她说。我斜着身拉紧缆绳让她爬进去。她进去时把周围弄出好一阵古里隆冬的动静。船看上去并没有比平常下沉更多,我也就上去了。我们看着河面。在这个新的水平面上,你能看出这河是多么古老和强大。我们坐着聊了很久。我先告诉她我父母两年前如何在一次车祸中丧生,而我哥哥又怎么想到把房子变成集体公寓;起初他计划让这里住上二十个人,但现在我想他打算把人数控制在八个左右。然后珍妮告诉我她以前在曼彻斯特一所大学校里当老师,孩子们总是笑话她,因为她胖。她似乎并不介意谈到这个。她讲了那时一些好玩的事情。当她告诉我有次孩子们把她锁在一个书橱里时,我们都大笑起来,笑得船都开始左右摇晃,在河水里推起了一些小波浪。这次珍妮笑得很放松,有节奏,不是以前那样生生的嘶笑。回来的路上她凭着歌声认出了两只乌鸫,穿过草地时她又指出了另外一只。我只是点头。其实那只是一只欧鸫,但我太饿了,懒得告诉她其中的区别。

  三天后我听见珍妮在唱歌。当时我正在后院用一堆散件组装自行车,从厨房敞开的窗子里传出她的歌声。她在里面做午饭和照看艾丽斯,凯特出去见朋友了。她记不得歌词,歌声欢快中又有点悲伤,她像个呱呱的黑女佣那样对着艾丽斯唱。新的早晨好人儿……拉拉,拉拉拉,拉,新的早晨好人儿拉拉拉,拉拉,拉。新的早晨好人儿带我离开这里。那天下午我划船带她出河,她又唱起另外一首歌,也是同样的调子,这次完全没有歌词。呀啦啦,呀啦,呀咿咿。她伸开双手,转动着被放大的眼睛,好像是专为我唱一首小夜曲。一个星期过后,整栋房子里都是珍妮的歌声,有时她记得一两句歌词,但更多时候只是无字的哼哼。她很多时间都花在厨房,总是在那里唱歌。厨房被她弄得更敞亮:她刮掉了北窗上的画,让更多光线透进来,没有人想得起为什么原先那里会贴张画;她挪出来一张旧桌子,地方一腾出来,大家都马上意识到它曾经多么碍事;一天下午她把整面墙都刷成白色,让空间显得更大些;她重新整理了碗碟,让大家知道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连我都能够到。她把厨房变成了一个你没事来坐坐的地方。

  珍妮自己做面包,烤蛋糕,而这些东西我们平常都去商店买。她来的第三天我的床铺换上了干净的被单。她把我睡了一个夏天的被单和大部分衣服都拿去洗了。她会用整个下午来做咖喱,那天晚上我吃到了两年来最美味的一餐。当别人告诉她大家觉得这有多么好的时候,珍妮就会紧张,并发出嘶笑。这时我看得出其他人仍受不了她这么笑,他们王顾左右,似乎遇到什么令人生厌的事情,非礼勿视。但她的那种笑声我一点都不在乎,我甚至察觉不到,除非在场的其他人把目光转向别处。

  大多数下午我们都一起去河上,我教她划浆,听她讲教书时的故事,讲她在超市工作时,每天都看到有些老人进来偷火腿和黄油。我教她辨认更多的鸟鸣,但她始终只记得住第一种,乌鸫。在她房间里,她给我看她父母和哥哥的照片,说,“只有我胖。”我也给她看我父母的照片。有一张是他们去世前一个月拍的,照片里他们手拉手走在台阶上,冲着镜头外笑。那是我哥哥在搞怪逗他们,好让我拍下来。照相机是我刚得来的十岁生日礼物,这也是我用它拍的最初几张照片之一。珍妮看了很久,说了些她看上去是个非常好的女人之类的话,忽然间我觉得妈妈只是一个照片中的女人,而它可以是任何女人,第一次我感觉她远离了我,不是在我心里朝外看,而是在我身外,被我、珍妮或者任何拿着这张相片的人注视着。珍妮把它从我手中拿走,和其它一起放进鞋盒里。我们下楼时,她开始讲一个很长的故事:她的一个朋友写了一出戏,戏有一个奇怪而安静的结尾。那朋友希望珍妮在终场时鼓掌,可珍妮不知怎么搞错了,在终场前十五分钟的一段沉默里带头鼓掌,结果戏的最后一部分就这样给丢失了,掌声很热烈,因为没人看懂戏在讲什么。我想,她讲这些,是为了让我别再想妈妈,她做到了。

  凯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丁的朋友们聚在一起。一天早晨我在厨房,她打扮得很光鲜地走进来,一身皮装配皮长靴。她坐在我对面等珍妮下来,好告诉她给艾丽斯喂什么,她会什么时候回来。我想起差不多两年前的一个早晨,凯特也是同一身装扮走进厨房。她坐在桌旁,解开衬衣,开始用手指往一个瓶子里挤白得发蓝的乳汁,挤完一个奶头再换另一个,似乎没注意到我坐在那儿。

  “你这是干嘛啊?”我问她。

  她说,“好让詹内特待会儿喂艾丽斯吃啊。我得出门。”詹内特是过去住在这里的一个黑人女孩。看着凯特把自己的奶挤到一个瓶子里,感觉很古怪。那让我觉得我们只是一群穿着衣服,行为奇特的动物,就像茶会上的猴子。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彼此习惯了而已。我很想知道,早上一起来就和我一道坐在厨房里的凯特,是不是也想起了那次的情形。她涂着橘红的唇膏,头发盘到后面,令她越发显瘦。她的唇膏带点荧光,就像一种路标。她时不时看表,皮靴吱纽响。她看上去像个外太空来的漂亮女人。

  然后珍妮下来了,穿着一件巨大的碎布睡袍,打着哈欠,因为才起床。凯特飞快地悄悄地向她交待着艾丽斯今天的饮食。一说起这些事似乎就令她忧伤。她拿起包跑出厨房,又回过头说了一声“bye”。珍妮在桌旁坐下喝着茶,似乎她当真就是守在家里照看阔太太的女儿的胖嬷嬷。你爸爸富有,你妈妈漂亮,啦啊……啦啦啦……啦啦别哭。其他人对待珍妮的态度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当她是一个外来的怪物,不是和他们一样的人。他们对她做的大餐和蛋糕早已习以为常,如今没人再为此有所表示了。有时晚上皮特、凯特、何塞和山姆围坐在一起,用皮特自制的水烟管抽大麻,听音乐,把音响的声音开得很大。这时珍妮就会上楼回自己的房间,这种时候她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我能看得出来他们因此有点心怀不满。虽然她是个女孩,却没有凯特和我哥哥的女朋友莎伦那么美,也不像她们那样穿牛仔裤和印度衬衫,可能是因为她找不到合身的吧。她穿印花的裙子和一些平常的衣服,就像我妈妈或是邮局里的女人们穿的那样。若为什么事情紧张了,她就会发出嘶笑,我能感到他们把她看作某种精神病人,看他们把头扭开的样子我就知道。他们还在想她那么胖。有时她不在场,山姆称她为“苗条的吉姆”,这总是让大家哄笑。他们并不是对她不友好什么的,他们只是在以某种莫名的方式,把她排斥在外。

  有次我们在河上划船,她问我关于大麻的事情。 “你是怎么看待这个的?”她说。我告诉她在十五岁前我哥哥不会让我碰它。我知道她坚决抵制它的,但她没有再说什么。同一天下午我为她拍了一张抱着艾丽斯靠在厨房门上,朝着太阳微微眯眼的照片。她也帮我拍了一张在后院放手骑自行车的照片。就是那辆我自己用散件组装起来的。

  说不清从哪天起珍妮成了艾丽斯的妈妈。起初她只是在凯特去会朋友的时候照看她。后来凯特与朋友的会面越来越频繁,几乎每天都去。于是我们三个,珍妮、艾丽斯和我,在河边一起消磨了许多时光。码头边有一方草岸,斜下去连着一片六英尺见宽的小沙滩。我摆弄船的时候,珍妮就坐在草岸上陪艾丽斯玩。我们第一次把艾丽斯放进船里的时候,她像只猪崽那样尖叫。她不信任水。过了好久,她才敢站到小沙滩上,就算她终于站上去了,眼睛也不敢离开水沿,生怕它会爬到自己身上来。看见珍妮从船里向她招手,很安全,她才改变了主意。我们一起划到河对岸。艾丽斯不在乎凯特离开,因为她喜欢珍妮。珍妮断断续续唱着自己会的歌,坐在河边草岸上一直和她说个不停。虽然艾丽斯一个字都听不懂,但她喜欢听到珍妮的声音连绵不断。有时艾丽斯会指着珍妮的嘴说,“还要,还要。”凯特面对她总是那样沉默和忧郁,她听不到多少直接对她讲的话。一天夜里凯特外出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来。凯特跑进来的时候,艾丽斯正坐在珍妮的膝头,把早饭洒了一桌子,凯特一把捞起她,抱着一遍一遍地问,不给任何人回答的机会。

  “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当天下午艾丽斯又回到了珍妮身边,因为凯特又得去一个什么地方。我在厨房外的大厅里听到她跟珍妮说天黑她会回来,几分钟后她出现在车道上,手里提着一个行李箱。过了两天她回来时,只是把头伸进门看了一眼艾丽斯是不是还在那儿,然后便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去了。一天到晚带着艾丽斯并不总是件美差。我们无法把船划太远。二十分钟一过,艾丽斯又怕起水来,想要回到岸上。如果我们要走去哪里,大部分时候都得带着艾丽斯上路。那意味着我没法带珍妮去看河边我的一些秘密领地。一天下来,艾丽斯弄得相当可怜,莫名其妙地哼哼唧唧哭起来,都是因为累了。我厌倦了这么长时间和艾丽斯在一起。白天凯特大多呆在自己屋里。一天下午我给她端杯茶上去,发现她在椅子里睡着了。因为很多时间要带着艾丽斯,我和珍妮不像她刚来那会儿聊得那么多了。倒不是因为艾丽斯会听见,而是珍妮的时间全被她占掉了。她脑子里没有其它事情,真的,似乎除了艾丽斯她根本不想和别人说话。有一天晚饭过后我们都围坐在前厅。大厅里凯特和什么人在电话上吵了很久。她挂了,走进来,噗通坐下,抓起一本什么就看。我看得出她很生气,不是真的在读。屋子里沉默了一阵,忽然艾丽斯在楼上哭,喊着要珍妮。珍妮和凯特都立刻抬头,互相对视了片刻。然后凯特起身离开了房间。我们装做继续看书,但实际上都在听凯特上楼的脚步。我们听到她走进艾丽斯的房间,恰好就在这间顶上。艾丽斯越哭越响,非要珍妮上去不可。凯特走下楼,这次很快。她进屋的时候珍妮抬起头,她们又对视了一下。而艾丽斯则一直不停地喊着珍妮。珍妮起身,在门边和凯特挤侧而过,她们都没有说话。其余的人,皮特、山姆、何塞和我,都继续着我们心不在焉的阅读,听珍妮上楼的脚步。号哭停了下来,她在上面呆了很久。她下来时凯特已拿了本杂志坐回了椅子里。珍妮坐下来,没有人抬头,没有人说话。

  夏天忽然就过完了。珍妮有天清早来到我房间,把床上的被子,她能找到的衣服都拖走了。我上学前所有的东西都必须清洗。接着她命令我打扫自己的房间,整个夏天积攒在我床底下的那些旧漫画书和杯碟,所有的灰尘和我刷船用的油漆罐罐都被清除了。她又从车库里找来一张小桌子,我帮她搬进我的房间。那将是我用来做功课的书桌。她要带我到村子里请我客,但不告诉我做什么。到那以后我发现原来她是要请我理发。我正想逃,她拉住我的肩膀。

  “别傻了,”她说,“你不能这个样子去学校,你会一天也呆不下去的。”于是我乖乖地坐在理发师跟前,让他剪去我的整个夏天,珍妮坐在我身后,看到我从镜子里瞪她便大笑。她从我哥哥皮特那里拿了一点钱,带我坐上进城的巴士去买校服。

  以过去我们在河上相处的经验,现在她突然指挥起我来,感觉有些怪。不过没事,真的,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按她说的做。她领着我走过商业街,在鞋店和衣服店给我买了一件红色运动茄克、一顶帽子、两双黑皮鞋、六双灰袜子、两条灰裤子和五件灰衬衫,一路上她问个不停,“你喜欢这些吗?”“你喜欢这个吗?” 因为我对任何深浅不一的灰色并没有特别的偏好,所以她认为最好的我便同意。一个小时之内我们便搞完了。那天晚上她把我抽屉里的摇滚收藏清空了来放新衣服,还让我穿上整套行头。他们都在楼下大笑,尤其当我戴上红帽子的时候。山姆说我看上去像一个银河系星际邮差。一连三个晚上,她让我用指甲锉擦膝盖,把皮肤里的龌龊去掉。

  接着便到了星期天,返校前一天,我最后一次和珍妮、艾丽斯一起驾船出去。晚上我就要帮着皮特和山姆把我的船拉上小路,穿过草坪,收到车库里过冬。我们决定再修建一个码头,一个更坚固的。那是那个夏天最后一次行船。我在码头上稳住船,珍妮把艾丽斯托进船里,自己也爬了进去。我挥浆划离岸边时,珍妮开始唱起一支歌。耶稣啊你能降临吗,耶稣啊你能降临吗,耶稣啊你能降临吗,拉拉拉拉啊,拉拉。艾丽斯站在珍妮两膝当中看着我划浆。她觉得我使劲前俯后仰的样子很好玩。她以为那是我们在和她玩的一个游戏,把脸一会儿凑近她又移开去。那一天有点奇怪,我们在河上的最后一天。珍妮唱完她的歌以后,许久都没有人说话。只有艾丽斯在冲我笑。河面寂寥,她的笑声飘过,不知所终。太阳发散出黯淡的黄光,似乎在夏日之末也燃尽了自己。岸上的树林里没有风吹,没有鸟鸣,连桨在水里也悄无声息。我逆流而上,阳光斜射在脊背上,但孱弱得难以察觉,苍白得甚至照不出影子。前面岸边有一个老人站在橡树下钓鱼。我们行和他并排处,他抬头瞪着船里的我们,我们也回瞪着岸上的他。他看着我们,面无表情。我们也报之以无动于衷,没有人说“嗨”。他嘴里衔着一片草叶,我们经过时,他把它松开悄悄吐进了河里。珍妮把手探进缓滞的水中,望着河岸,似乎那只是她脑子里看见的东西。这让我觉得她并非真的想和我一起到河上来。她来,只是因为我们曾经一起划过那么多次船,因为这是今年夏天的最后一次。想到这里我不免有点难过,浆划得更吃力了。我们这样走了半小时,她微笑着看我,我渐渐意识到先前觉得她不想来河上完全是我自己在胡思乱想,因为她开始聊起这个夏天,聊起我们一同做过的所有事情。她把一切说得很有意思,远比实际美妙。我们冗长的漫步,和艾丽斯一起沿河岸划行,我教她如何划浆和辨认不同的鸟鸣,还有那些我们在别人还在沉睡时便起来荡舟河上的饭前时光。她也带动了我,回忆起我们做过的种种,比如有一次我们以为看见了一只太平鸟,而另一次我们在某个晚上守在灌木丛后面等待一只獾出洞。很快我们就真的兴奋起来,对着沉闷的空气大喊大笑,为一个如此美妙的夏天,为我们明年计划要做的事情。

  这时珍妮说, “明天你要戴上红帽子去上学咯。”她装出严肃并带有责备的语气,一个手指在空中点动,那个样子让这句话变成我听过的最好笑的话。而这个想法也是的,整个夏天干了那么多有意思的事情,最后却要戴上一个红帽子去上学。我们哈哈大笑,似乎停不下来。我不得不放下双浆。我们的格格声和喘啸声越来越响,因为寂静的空气没有送走声音,它还留在船上绕着我们。我们一看到对方的眼睛就笑得更起劲更大声了,最后肚子都笑疼了,我拼命想打住。艾丽斯开始大哭,因为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让我们又笑起来。珍妮把身体侵向船外,这样就看不到我。可她的笑声变得越来越紧绷和干哑,细小而急促的嘶声像一个个小石子从她喉咙里蹦出来。她粉红的巨脸和粉红的巨手晃动着,挣扎着,刚喘上一口的气,又随着一个个小石子跑掉了。珍妮回转身。她的嘴在笑,但眼神看上去惊恐而干涩,膝盖一软倒了下去,手捂着笑疼了的肚子,把艾丽斯也撞倒了。船翘了起来,因为珍妮跌倒在船的一侧,她又那么大,我的船又那么小。船很快就翻了个,快得就像照相机的快门喀嚓一下,忽然间我就到了暗绿色的河底,手背抵到了冰冷的软泥,脸边有水草拂动。我能听到像块块石子入水般的笑声,就在耳边。但当我浮上水面时,感到身边没有人。河面黑黢黢的,我一定是在下面沉了很久。有东西碰着了我的头,我意识到自己被压在翻覆的船里。我又潜下去从另一边浮起,过了好长时间才喘过气来。我绕船游着,一遍遍呼喊珍妮和艾丽斯。我还把嘴埋在水里叫她们的名字。没有人回答。没有东西打破水面。河面上只有我。于是我悬在船边,等待他们冒上来。我等了很久,随船漂流,脑子里仍然回荡着笑声。我望着河水和西沉的太阳打在上面的片片黄色光斑。有时一个大寒战穿透我的腿和背,但大多数时候我是平静的,挂在绿色的船壳上,脑子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只是望着河水,等着水面被冲开,黄斑散碎。我漂过那个老人钓鱼的地方,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他现在已经走了,原先站的地方只一个有纸袋。我是那么疲惫,闭上了眼,感觉好像是躺在家里的床上,是冬天,妈妈来我房里道晚安。她关掉灯,而我把船溜进了河里。然后我又记起来了,又开始呼喊珍妮和艾丽斯,又望着河水,然后我的眼睛开始合上,我妈妈又来我房里道晚安并关掉灯而我又沉入水中。很长时间我忘了呼喊珍妮和艾丽斯,我只是挂在船沿,漂流而下。我现在看到岸上有个地方,我很久以前认识的。那里有一小片沙滩和一方草岸,草岸边有一个码头。黄斑已沉入水中,我推开小船,任它一路漂去伦敦,而我在黑色的水中慢慢朝码头游去。
(美)舍伍德•安德森:鸡蛋
我相信, 爸爸是生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 三十四岁之前, 他一直在俄亥俄州毕兑奥镇的汤巴托农场打短工. 他自己有匹马, 每周六晚上都骑马到镇上和一帮雇农混上个几个钟头. 本海德酒吧那时整晚觥筹交错欢歌笑语, 人满为患得没地落脚, 他只能站着喝两杯啤酒. 一过十点, 他沿一条孤僻乡间小路策马回家, 将坐骑安顿停当, 上床就寝, 对人生心满意足. 当时, 他并没有任何出人头地的念想.

  三十五岁的春天, 他娶了当时还是学校教员的妈妈, 第二年春, 我便呱呱坠地. 打那儿起, 他俩起了变化. 他们变得雄心勃勃, 满脑子都是美国式飞黄腾达的远大理想.

  对此我妈可能也要付一定责任. 她识文断字, 一定经常读书看报. 我估计她在坐月子的时候, 就读了伽菲和林肯等人怎么从一介草民变成一代伟人--当时我就躺在她边上--兴许她指望我哪天也能呼风唤雨. 她不由分说, 怂恿爸爸辞掉了雇农的工作, 卖了马匹自己做买卖. 她身高体长, 沉默寡言, 鼻梁高耸, 灰色的眼珠常显得忧虑不安. 她对自己无欲无求, 为我们却豪情万丈到无可救药.

  他们的第一桩投资就惨不忍睹. 他们在距彼兑奥镇八英里的格利路边租了十英亩贫瘠的石板地, 将养鸡厂投入运营. 我在那里进入了孩提时代, 并获得了对人生的第一印象. 最初的印象充斥着死亡和不幸, 如果说我后来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 都归功于我在养鸡场度过的本应快乐的童年时光.

  没有相同的生活经历, 你绝想不到鸡的一生能惨绝人寰到何种程度. 它破壳而生, 像复活节明信片上的小毛球样子活上几周, 然后令人发指地掉毛, 成堆地吃掉你老爹辛勤汗水换来的谷粮, 染上喉舌病, 霍乱等各种鸡瘟, 傻站着两眼朝天, 生病, 然后死翘翘. 多数母鸡和少数公鸡, 为了践行上帝的神秘旨意, 挣扎着撑到成年. 随后母鸡下蛋, 孵出小鸡, 恐怖的生命轮回籍此画上圆圈. 整个过程复杂得匪夷所思. 绝大多数哲学家的童年一定都在养鸡厂度过. 各种期许美轮美奂, 到头来眼睁睁地一一破灭. 初生的小鸡看似聪明伶俐, 实际上蠢得骇人听闻. 倘若能侥幸熬过鸡瘟, 引得你期待满满, 它们便闲庭信步地走向马车轮底, 被轧成肉饼向上帝报道. 寄生虫是他们健康的大敌, 于是大笔的钱被用来购买药粉. 多年之后, 文坛涌现了一种致力于描写靠养鸡发家致富的文学流派. 那是写给全知全能开天眼的神人看的. 此类养鸡文学积极向上, 描绘了人类靠两窝母鸡可以取得的巨大成就. 别上当, 那不是写给你看的. 上阿拉斯加的冻土淘金, 相信政客敢上测谎仪, 坚信人类不会玩完或仁者无敌, 也坚决不要相信任何与母鸡有关的文艺作品. 那不是写给你看的.

  怎么回事, 我跑题了. 这个故事其实跟母鸡无关, 确切地说, 是关于鸡蛋. 十年来爹妈累死累活, 让养鸡场扭亏为盈的尝试还是以失败告终. 他们果断地改变投资项目, 前往毕兑奥镇进军餐饮业. 十年来他们第一次可以不用担心孵蛋器不孵蛋, 或者为从半裸雏鸡变成死老母鸡的小毛球--它们确有自己的可爱之处--操心受累. 我们打点家当扔掉鸡舍, 怀揣对新生活的美好憧憬, 沿着格利路启程朝毕兑奥进发.

  如果没人硬说我们是逃荒的难民, 往轻了说, 我们也是个个愁云惨淡凄风苦雨. 我和妈妈走路, 全部家当装在向邻居艾格里借来一天的马车里. 椅子腿从车子两旁支棱出来, 床铺桌子厨具后面是一木箱活鸡, 箱子上放着我幼年用过的婴儿车. 我想不通干嘛还留着它--我不太可能有弟弟妹妹, 而且车轱辘早坏了. 穷人总是什么都不舍得扔. 此类种种, 生活如此让人沮丧.

  爸爸高坐在马车上. 当时他四十五岁, 谢顶略胖, 常年与妈妈和鸡相伴使他变得习惯性的寡言少语闷闷不乐. 十年间他一直在临近农场打零工, 赚来的钱大都花在了维魔特效霍乱散, 毕教授催蛋剂, 以及各种妈妈在家禽杂志广告上看到的鸡瘟特效药上. 爸爸鬓角有两缕稀疏的头发. 我记得小时候的冬天下午, 我会看着他在壁炉前的椅子里打瞌睡. 那时我已经开始看书认字, 萌生了这么一个想法, 爸爸头顶上的光秃小径, 就像凯撒大帝的大路, 将他的疆土从罗马通向未知世界. 他耳旁的发丛, 则是森林. 在半梦半醒之间, 我看到全家沿着爸爸头顶上的康庄大道, 走向无鸡无蛋的幸福生活.

  我们从鸡场到市镇的长途跋涉可以写成一篇纪实文学. 我和妈妈溜溜走了八英里, 她照看车上摇摇欲坠的东西, 我则打量着世上的奇景. 父亲的旁边是他的宝贝, 我接下来就要说.

  养鸡场里落生的鸡成千上百, 发生的事情也千奇百怪. 有的人生得歪瓜劣枣, 也有的鸡生来就奇丑无比. 但此类横祸并不常见, 概率约为千分之一. 瞧这只, 就生了四条鸡腿, 两对鸡翅, 两个脑袋. 这些劳什子命薄, 出生不久便要到一时疏忽的造物主手里回炉重造. 对爸爸来讲, 这些小可怜的夭折是彻头彻尾的悲剧. 他说若能将一只五腿母鸡或者双头公鸡成功养大, 带这些神鸡赶集卖票展览走遍美国, 不失为一条生财捷径. 对此, 他一直念念不忘.

  每一只怪鸡仔短暂的一生都得到了爸爸的竭力挽救. 它们死后, 爸爸用乙醇对尸首防腐处理, 并分别贮藏在玻璃瓶中. 这些瓶子被妥善保管在一个箱子里, 现在就躺在爸爸的旁边. 他一手驾车, 另一手不离箱子左右. 刚一抵达, 父亲就第一个把箱子小心翼翼地捧下车, 取出瓶子. 我家在俄亥俄州毕兑奥市经营餐馆的期间, 玻璃瓶中的可怖异形始终霸占着柜台正后方的货架. 妈妈不时表示抗议, 但父亲对此立场坚定不可动摇. 据他所言, 瓶中怪鸡乃无价之宝. 人们都爱猎奇, 他言之凿凿.

  我说过我家注资俄州毕市餐饮业了吗? 那其实略有点夸张. 小镇位于小丘脚下, 小河之畔. 绕镇而过的一条铁路停于一英里远的泡菜镇. 火车站旁的一家果醋作坊和泡菜厂在我们来前就已经关门大吉. 每天早晚有一趟巴士沿着特纳国道, 从毕兑奥主街上的旅社往车站拉人. 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开餐馆是妈妈的主意. 念叨了一年之后的某一天, 她突然到火车站对过租下了这个门脸. 这餐馆指定挣钱, 她一口咬定. 进出小镇来此等车的旅人, 都会上门点个馅饼, 喝杯咖啡. 现在我知道她另有所图, 就是让我去上城镇公学, 做城里人. 为了让我出人头地, 她替我摩拳擦掌.

  在泡菜镇的时候, 父母像往常一样任劳任怨. 为了让这里看上去像个饭馆, 我们花了一个月进行了基本的修缮. 爸爸造了个放蔬菜罐头的架子, 在招牌上用大红字漆了自己的名字, 底下直奔主题地写了--“来吃”--不过很少有人肯乖乖听话. 新添置的玻璃柜里放满了各式烟草. 妈妈把墙皮地板擦的光可鉴人. 我在镇上上学, 每每为了逃离惨不忍睹的鸡场和鸡仔暗自庆幸. 不过我还不是完全无忧无虑. 晚上放学沿着特纳路走回家, 我想起白天在学校操场看见一群同学在玩耍, 一拨女生边唱边跳. 我照模照样, 在结冰的路上金鸡独立, 庄严肃穆地往前蹦, 大声唱道“蹦蹦跳,上发廊”. 不过我马上停住, 狐疑地四下张望, 生怕兴高采烈的样子被人瞧见. 我确定无疑, 对一个在死亡司空见惯的鸡场长大的小孩, 这种举动简直就是灵异现象.

  妈妈做主, 饭馆通宵营业. 每晚十点有一趟向北的客车和一节货车车皮先后从门口驶过. 货车列车员在泡菜镇扳完道岔, 就会来饭馆吃点东西. 有时候有人会要一只煎蛋. 清晨他们打北边回来, 又再来吃. 他们渐渐成了常客. 妈妈白天盯着饭馆, 做饭跑堂, 晚上跟爸爸换班. 白天爸爸在同一张床上补觉, 我去毕镇上课. 一到晚上, 老爸准备熟肉冷盘, 等到转天中午包成三明治卖给候车的食客. 这当儿, 扬名立万的美国梦攫住了他, 他变得踌躇满志.

  无事可做的漫漫长夜, 爸爸经常陷入沉思, 深刻检讨自己的前半生. 他断定自己之所以不是一个幸福的人, 是由于没有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 因此他决定从明天起,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第二天早上他上楼在妈妈身边躺下. 妈妈醒来, 他们开始说话. 我躺在一旁, 静静地听.

  爸爸希望他俩都给顾客表演助兴. 他大意就是, 要把餐厅变成大众娱乐消遣的去处. 镇民, 特别是年轻人来的时候--虽然这种可能微乎其微--老爸会抖擞精神, 上台作秀. 他要树立一个光彩照人笑容可掬的店主形象. 妈妈肯定也嘀咕了一下, 但没有说丧气话. 爸爸大胆展望, 镇上的年轻人届时会呼朋唤友成群结队载歌载舞地来店里看他们表演. 欢歌笑语欢天喜地, 高朋满座宾客盈门. 别误会, 这些不是他原话. 前面讲过了, 爸爸不太会说话. “他们总得有地方去, 我告诉你, 他们总得有地儿去.” 他重复地念叨这句话. 其他的是我演绎了一下.

  几周内, 爸爸的提议在家里生根发芽. 我们心照不宣, 但都试着不再郁郁寡欢, 面带微笑. 妈妈对每个客人都笑脸相迎, 我也受到传染, 冲着猫乐. 爸爸成天想着娱乐大众, 变得有点头脑发昏. 毫无疑问, 他体内藏着一个激情四射的演员. 他不愿在来吃夜宵的铁路工人身上浪费弹药, 养精蓄锐只等毕兑奥的姑娘小伙上门. 餐厅柜台上常年放着一篮子鸡蛋, 在他冒出迎宾伴宴的点子那一刻, 这篮鸡蛋想必就在眼前. 可以说, 鸡蛋孕育了他的灵感. 但与此同时, 他新生的激情, 也是被鸡蛋浇灭.

  一天深夜, 我被父亲从楼下传来的一声怒吼惊醒. 我和母亲吓得从床上蹦了起来. 她拨亮了床头灯, 双手瑟瑟发抖. 只听楼下的门砰地摔上, 几分钟后, 父亲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楼来. 他攥着一只鸡蛋, 打摆子一样抖个不停, 眼神半带疯狂. 他怒目圆睁, 我觉得他随时就要把鸡蛋砸向我俩. 结果他却轻轻地把鸡蛋搁在台灯旁, 跪倒在母亲床边. 他像个小孩似的开始大哭, 我感同身受, 也哭了起来. 在小小的顶阁里, 我们俩号啕恸哭. 荒唐可笑的是, 现在我对此情此景的唯一印象, 就是母亲反复抚摸父亲的秃顶小径. 我记不清母亲如何使父亲说出原委, 也忘了父亲说了什么. 只记得当时我悲恐交加, 父亲双膝跪地, 秃顶在台灯下熠熠发光.

  关于楼底下发生了什么. 由于某种没法解释的原因, 我对整个来龙去脉了如指掌--一如同亲眼目睹了父亲的崩溃. 生活中总有一些事无法解释. 那天晚上, 毕兑奥镇的周肯来泡菜镇等车. 他父亲是本地商人, 乘十点钟南来的火车. 当晚火车晚点三个钟头, 他只得晃进我家的店闲坐打发时光. 货车进站, 车组人员来了又去. 店里只剩爸爸和小周.

  打一进门, 这个小伙子就被爸爸的举动弄得摸不着头脑. 他注意到爸爸明显神情不悦, 以为自己引起了店主的反感, 准备起身离开. 不巧外面开始下雨, 他不想再回毕兑奥镇打个来回, 只得买了支五分钱的香烟, 要了杯咖啡. 他掏出口袋里的报纸, 开始翻看. “我在等车, 车晚点了.” 他满腹愧疚.

  半晌, 爸爸一言不发, 直勾勾地凝视他的客人. 他怯场了. 他曾千百次地设想现在的情况, 可当登台演出的机会真的出现了, 他又手足无措.

  别的不说, 他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搁. 他突兀地伸出手, 和周肯握手. “你好,” 他说. 周肯放下报纸, 盯着他看. 爸爸瞥见柜台上的一篮子鸡蛋, 眼前一亮. “那什么”, 爸爸没底气地说, “你听说过哥伦布, 是吧?” 他面带愠色. “那个哥伦布是个骗子”, 他斩钉截铁地说. “他口口声声说能让鸡蛋站立, 尝试了几次, 然后一下子把鸡蛋敲破了.”

  从爸爸的客人看起来, 他好像忘了自己本来想干嘛. 他嘟嘟囔囔, 声称宣扬哥伦布的事迹对儿童不利, 因为他在关键时刻使了诈--他谎称能让鸡蛋站立, 一要露馅就使伎俩骗人. 爸爸从篮子里取出一只鸡蛋, 走来走去, 嘴里还在念叨哥伦布. 他把鸡蛋放在手心里来回揉搓. 他讲解到手掌的温度和轻微的旋转能给鸡蛋一个新的重心, 这略微引起了周肯的兴趣. “我经手过成千上万只鸡蛋”, 爸爸说, “没人比我更了解鸡蛋了.”

  他把鸡蛋立在柜台上, 鸡蛋歪向一边. 他不断尝试, 每次都用手掌转动鸡蛋, 把那套有关电力和重力学奇迹的说辞重复一遍. 忙活了半小时鸡蛋终于能站上一会, 结果抬头一看, 他的观众正望向别处. 当他成功地把周肯的注意力转移到他的成果上时, 这枚鸡蛋早已翻身躺倒了.

  表演欲高涨又遭出师不利, 爸爸祭出了珍藏怪鸡的瓶瓶罐罐, 展示给他的观众. “瞧这个! 双头七腿.”, 爸爸一边说, 一边展示他的终极收藏. 他满脸堆笑, 探出柜台, 试着拍周肯的肩膀, 就像他以前周六到本海德酒吧看见别人做的那样. 目睹了严重畸形的家禽浸泡在酒精里的惨状, 他的客人有点恶心, 起身准备离去. 爸爸从柜台里赶出来, 把他拽回了座位. 他怒从中来, 扭过脸去, 让自己重新带上了笑容. 他把瓶子放回架子上. 他大发慷慨, 强制送给周肯一杯咖啡, 一支香烟. 随后他取出一只平底锅, 从柜台底下拿出一坛子醋倒入, 宣布表演一个新戏法. “我会用醋把这个鸡蛋加热,” 他说, “然后把鸡蛋塞进玻璃瓶里, 还不把壳弄破. 过一会蛋壳变硬复原, 我就把这瓶中蛋送给你. 你可以随身携带, 人家准纳闷鸡蛋怎么进去的. 别告诉他们, 让他们猜. 这样才好玩.”

  爸爸冲他的客人笑了笑眨眨眼. 周肯断定, 面前的这个男人头脑有点不正常, 但没有恶意. 他喝光那杯咖啡, 继续看报纸. 热好鸡蛋, 爸爸用一把勺子盛到柜台前, 回里屋取出一只空瓶. 观众的漠视让爸爸有点恼火, 不过他不为所动, 仍然干劲十足. 他用尽办法想把鸡蛋塞进瓶口, 却以失败告终. 鸡蛋被回炉再次加热, 他伸手去拿, 却被烫了一下. 二次醋浴使蛋壳略有软化, 不过仍不足以通过瓶口. 父亲孤注一掷, 做最后的努力. 就在他认为戏法大功告成之际, 晚点的火车进站, 周肯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 想到事关能否赢得善待来宾这一声誉, 走投无路之下, 父亲向鸡蛋发动最后一击. 他竭力把鸡蛋往瓶子里硬塞. 这次他不再留情. 他骂骂咧咧, 搞得满头大汗. 这时, 鸡蛋一下子被捏碎了. 汁液四溅, 喷了一身, 周肯站在门口一看, 笑了出来.

  父亲打嗓子眼里爆发出一声尖利的怒吼. 他捶胸顿足胡言乱语, 嚷出一串难以理解的词句. 接着他从柜台上篮子里抄起一只鸡蛋, 朝周肯的脑袋扔将过去. 那个年轻人闪身躲开, 落荒而逃.

  爸爸攥着一只鸡蛋走上楼来. 我不知道他要对我和妈妈干什么. 我估摸着他要当着我们俩的面毁掉这只, 或者全部的鸡蛋. 但一看到妈妈, 他心里面发生了什么. 如我所讲, 他把鸡蛋轻轻放在床头柜上, 跪在床前. 之后他决定打烊, 上楼睡觉. 一阵耳语之后, 他俩熄灯入睡. 我可能也进入了梦乡, 但睡得并不安稳.

  转天破晓醒来之后, 我盯着桌上的鸡蛋看了很久. 我纳闷为何世上要有蛋, 而蛋生鸡, 鸡又生蛋. 这个问题钻进了我的骨髓, 挥之不去. 我想这是因为, 我是爸爸的儿子. 直到今天, 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 而这, 不过只是鸡蛋取得的全方面伟大胜利--至少对我家来说--的另一佐证.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礼拜二午睡时刻
火车刚从震得发颤的橘红色岩石的隧道里开出来,就进入了一望无际、两边对称的香蕉林带。这里空气湿润,海风消失得无影无踪。不时从车窗里吹进一股令人窒息得煤烟气。和铁路平行的狭窄的小道上,有几辆牛车拉着一串串碧绿的香蕉。铁路的另一边是光秃秃的空地,那里有装着电风扇的办公室、红砖盖的兵营和一些住宅,住宅的阳台掩映在沾满尘土的棕榈树和玫瑰丛之间,阳台上摆着乳白色的椅子和小桌子。这时候正是上午十一点,天气还不太热。

  “你最好把车窗关上,”一个女人说。“要不,你会弄得满头都是煤灰的。”

  小女孩想把窗子关上,可是车窗锈住了,怎么也拽不动。

  她们是这节简陋的三等车厢里仅有的两名乘客。机车的煤烟不停地吹进窗子来。小姑娘换了个座位。她把她们随身带的东西——一个塑料食品袋和一束用报纸裹着的鲜花——放在靠窗口的座位上。她离开车窗,坐到对面的位子上,和妈妈正好脸对脸。母女二人都穿着褴褛的丧服。

  小姑娘十二岁,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那位妇女眼皮上青筋暴露,身材矮小孱弱,身上没有一点儿线条,穿的衣服像件法袍。要说她是小姑娘的妈妈,她显得太老了一些。在整个旅途中,她一直是直挺挺地背靠着椅子,两手按着膝盖上的一个漆皮剥落的皮包。她脸上露出那种安贫若素的人惯有的镇定安详的神情。

  十二点,天气热起来了。火车在一个荒凉的车站上停了十分钟,加足了水。车厢外面的香蕉林里笼罩着一片神秘的静谧,树荫下显得十分洁净。然而,凝滞在车厢里的空气却发出一股没有硝过的臭皮子味。火车慢腾腾地行驶着。又在两个一模一样的镇上停了两次,镇上的木头房子都涂着鲜艳的颜色。那位妇女低着头,昏昏沉沉地睡着了。小姑娘脱掉鞋子,然后到卫生间去,把那束枯萎的鲜花浸在水里。

  小姑娘回来的时候,妈妈正在等她吃饭。妈妈递给她一片奶酪、半个玉米饼和几块甜饼干,又从塑料袋里给自己拿出来一份。吃饭的时候,火车徐徐穿过一座铁桥,又经过了一个镇子。这个镇子也和前两个镇子一模一样,只是在镇子的广场麇集着一群人。在炎炎的烈日下,乐队正在演奏一支欢快的曲子。镇子的另一端,是一片贫瘠龟裂的土地。这里再也看不到香蕉林了。

  那位妇女停下来不吃了。

  “把鞋穿上!”她对小女孩说。

  小姑娘向窗外张望了一下。映入她眼帘的还是那片荒凉的旷野。从这里起,火车又开始加快速度。她把剩下的饼干塞进袋子里,连忙穿上鞋。妈妈递给她一把梳子。

  “梳梳头!”妈妈说。

  小姑娘正在梳头的时候,火车的汽笛响了。那个女人擦干脖子上的汗水,又用手抹去脸上的油污。小姑娘刚梳完头,火车已经开进一个镇子。这个镇子比前面几个要大一些,然而也更凄凉。

  “你要是还有什么事,现在赶快做好!”女人说。“往后就是渴死了,你也别喝水。尤其不许哭。”

  女孩子点点头。窗外吹进一股又干又热的风,夹带着火车的汽笛声和破旧车厢的哐当哐当声。女人把装着吃剩下来的食物的塑料袋卷起来,放进皮包里。这时候,从车窗里已经可以望见这个小镇的全貌。这是八月的一个礼拜二,小镇上阳光灿烂。小女孩用湿漉漉的报纸把鲜花包好,稍微离开窗子远一些,目不转睛地瞅着母亲。她母亲也用慈祥的目光看了她一眼。汽笛响过后,火车减低了速度。不一会儿就停了下来。

  车站上空无一人。在大街对面杏树荫下的便道上,只有弹子房还开着门。小镇热得像个蒸笼。母女俩下了车,走过荒凉的车站,车站地上墁的花砖已经被野草挤得开始裂开。她俩横穿过马路,走到树荫下的便道上。

  快两点了。在这个时候,镇上的居民都困乏得睡午觉去了。从十一点起,商店、公共机关、学校就关了门,要等到将近四点钟火车返回的时候才开门。只有车站对面的旅店和旅店附设的酒馆和弹子房以及广场一边的电话局还在营业。这里的房子大多是按照香蕉公司的式样盖的,门从里面关,百叶窗开得很低。有些住房里面太热,居民就在院子里吃午饭。还有些人把凳子靠在杏树荫下,坐在街上睡午觉。

  母女俩沿着杏树荫悄悄地走进小镇,尽量不去惊扰别人的午睡。她们径直朝神父家走去。母亲用手指甲敲了敲纱门,等了一会儿又去叫门。屋子里电风扇嗡嗡作响,听不见脚步声。又过了一会儿,只听见大门轻轻地吱扭一声,在离纱门不远的地方有人细声慢语地问:“谁啊?”母亲透过纱门朝里张望了一眼,想看看是谁。

  “我要找神父,”她说。

  “神父在睡觉呢!”

  “我有急事,”妇女固执地说。

  她的声调很平静,又很执拗。

  大门悄悄地打开了一条缝,一个又矮又胖的中年妇女探身出来。她肤色苍白,头发是铁青色的,戴着一副厚厚的眼睛,眼睛显得特别小。

  “请进来吧!”她一面说着,一面把门打开。她们走进一间花香袭人的客厅。开门的那个妇女把她们引到一条木头长椅前,用手指了指,让她们坐下。小女孩坐了下去,她母亲愣愣地站在那里,两只手紧紧抓住皮包。除了电风扇的嗡嗡声外,听不到一点其他的声音。开门的那位妇女从客厅深处的门里走出来。

  “他叫你们三点钟以后再来,”她把声音压得低低地说。“他才躺下五分钟。”

  “火车三点半就要开了,”母亲说

  她的回答很简短,口气很坚决,不过声音还是那么温和,流露出各种各样的复杂感情。开门的女人第一次露出笑容。

  “那好吧!”她说。

  客厅深入的门又关上的时候,来访的女人坐到她女儿身边。这间窄小的客厅虽然简陋,但是很整洁。一道木栏杆把屋子隔成两半儿。栏杆里边有一张简朴的办公桌,上面铺着一块用胶布做的桌布。桌上有一台老式的打字机,旁边放着一瓶花。桌子后面是教区的档案。看得出这间办公室是一位单身妇女给收拾的。

  房间深处的门开了。神父用手帕揩拭着眼睛,从里面走出来。他一戴上眼睛,马上可以看出他是那位开门的妇女的哥哥。

  “你有什么事?”他问。

  “我要借用一下公墓的钥匙。”女人说。

  女孩子坐在那里,把那束鲜花放在膝盖上,两只脚交叉着伸在椅子底下。神父瞅了女孩一眼,又看了看那个女人,然后又透过纱窗望了望万里无云的明朗的天空。

  “天太热了,”他说。“你们可以等到太阳落山嘛!”

  女人默默地摇了摇头。神父从栏杆里面走出来,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皮面笔记本、一支蘸水钢笔和一瓶墨水,然后坐在桌子旁边。他的头已经谢顶了,两手却是毛茸茸的。

  “你们想去看哪一座墓?”他问道。

  “卡络斯·森特诺的墓。”女人回答说。

  “谁?”

  “卡络斯·森特诺。”女人重复了一遍。

  神父还是听不明白。

  “就是上礼拜在这儿被人打死的那个小偷,”女人不动声色地说,“我是他母亲。”

  神父打量了她一眼。那个女人忍住悲痛,两眼直直地盯住神父。神父的脸刷地一下子红了。他低下头,准备填一张表。一边填表一边询问那个女人地姓名、住址等情况,她毫不迟疑地、详尽准确地做了回答,仿佛是在念一份写好的材料。神父头上开始冒汗了。女孩子解开左脚上的鞋扣,把鞋褪下一半,用脚后跟踩在鞋后帮上。然后把右脚的鞋扣解开,也用脚趿拉着鞋。

  事情发生在上礼拜一临晨三点钟,离开这里几条街的地方。寡妇雷薇卡太太孤身一人住在一所堆满东西的房子里。那一天,在细雨的淅沥声中雷薇卡太太听见有人从外边撬临街的门。她慌忙起来,摸着黑从衣箱里拿出一支老式手枪。这支枪自从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那时候起就没有人用过。雷薇卡太太没有开灯,就朝大厅走去。她不是凭门锁的响声来辨认方向的。二十八年的独身生活在她身上产生的恐惧感使她不但能够想象出门在哪里,而且能够准确地知道门锁的高度。她两手举起枪,闭上眼睛,猛一扣扳机。这是她生平第一次打枪。枪响之后,周围立刻又寂然无声了,只有细雨落在锌皮屋顶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她随即听到在门廊的水泥地上响起了金属的碰击声和一个低哑的、有气无力的、极度疲惫的呻吟声:“哎呦,我的妈妈!”清晨,在雷薇卡太太家的门前倒卧着一具男尸。死者的鼻子被打得粉碎,他穿着一件花条的法兰绒上衣,一条普通的裤子,腰中没有系皮带,而是系着一根麻绳,光着脚。镇上没有人认识他是谁。

  “这么说他叫卡络斯·森特诺。”神父填完表,嘴里咕咕哝哝地说。

  “卡络斯·森特诺,”那个女人说,“是我的独生子。”

  神父又走到柜子跟前。在柜子里钉子上挂着两把大钥匙,上面长满了锈。在小女孩的想象中公墓的钥匙就是这个样子;女孩子的妈妈在小的时候也这么想过。神父本人大概也曾经设想过圣彼得的钥匙就是这么个样子。神父把钥匙摘下来,放在栏杆上那本打开的笔记本上,用食指指着写了字的那一页上的一处地方,眼睛瞧着那个女人,说:

  “在这儿签个字吧!”

  女人把皮包夹在腋下,胡乱地签上了自己地名字。小姑娘拿起鲜花,趿拉着鞋走到栏杆前,两眼凝视着妈妈。

  神父吁了一口气。

  “您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他引上正道吗?”

  女人签字回答说:

  “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神父看看那个女人,又看看那个孩子。看到她们根本没有要哭的意思,感到颇为惊异。那个女人还是神色自如的继续说:

  “我告诉过他不要偷人家的东西吃,他很听我的话。过去他当拳击手,有时候叫人打得三天起不来床。”

  “他没有办法,把牙全部拔掉了。”女孩子插嘴说。

  “是的,”母亲证实说,“那时候,我每吃一口饭,都好像看到礼拜六晚上她们打我儿子时的那个样子。”

  “哎!上帝的意志是难以捉摸的,”神父说。

  神父本人也觉得这句话没有多大的说服力,一则是因为人生经验已经多少把他变成一个怀疑主义者了,再则是因为天气实在太热。神父叮嘱她们把头包好,免得中暑。他连连打着哈欠,几乎就要睡着了。他睡意朦胧地指点母女俩怎样才能找到卡络斯·森特诺的墓地。还说回来的时候不要叫门,把钥匙从门缝下塞进来就行了。要是对教堂有什么施舍,也放在那里。那个女人注意地谛听着神父的讲话,然后向他道了谢,脸上没有丝毫的笑容。

  在临街的大门打开之前,神父就觉察到有人把鼻子贴在纱门上往里瞧。那是一群孩子。大门敞开后,孩子们立刻一哄而散。在这个钟点,大街上通常是没有人的。可是现在不光是孩子们在街上,在杏树下面还聚集着一群群的大人。神父一看大街上乱哄哄的反常样子,心里顿时就明白了。他悄悄地把大门关上。

  “等一会儿走吧,”他说。说话的时候,他没有看那个女人。

  神父的妹妹从里面的门里出来。她在睡衣外面又披上了一件黑色的上衣,头发散披在肩上。她一声不响的瞅了瞅神父。

  “怎么样?”他问。

  “人们都知道了。”神父的妹妹喃喃地说。

  “那最好还是从院子的门出去。”神父说。

  “那也一样,”他妹妹说,“窗子外面净是人!”

  直到这个时候,那个女人好像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她透过纱门朝大街上看了看,然后从小女孩的手里把鲜花夺过去,就向大门走去。女孩子跟在她的后面。

  “等到太阳落山再去吧!”神父说。

  “会把你们晒坏的,”神父的妹妹在客厅深处一动也不动地说。“等一等,我借给你们一把阳伞。”

  “谢谢!”那个妇女回答说。“我们这样很好。”

  她挽着小姑娘的手朝大街走去。
(阿)胡里奥·科塔萨尔:黑色模拟
我们是一个奇怪的家庭。在这个为了义务或吹嘘而做事的国度里,我们喜欢自由选择,就是喜欢这样,喜欢毫无用处的模拟。

  我们有一个缺陷:没有独创性。几乎我们要做的一切都是受著名模特的启发———坦白地说,就是抄袭。即便有什么新招儿,也总是不合时宜、令人吃惊或引起轩然大波。我大伯说,我们就像拓蓝纸下面的抄件,与原作一模一样,只是颜色、纸张和目的不同。我三姐则以安徒生的机械夜莺自比;她的浪漫简直令人厌恶。

  我们是个大家庭,住在洪堡大街。

  我们做事情,但要进行表述却很困难,因为缺少最重要的东西,对做事情的渴望与期盼,比结果重要得多的惊喜,使全家宛似纸牌的城堡坍塌在地上,而且一连数日只有叹息与狂笑的失败。讲述我们的所作所为有时简直是填补无法填补的空白,因为我们往往遭遇贫穷、囚禁或疾病,有人死去或者有人叛变(提到这便令人痛心)、放弃或进了“税务局”(人们一进了“税务局”,便“六亲不认”,只认钱了。所以作者如是说。———译者注)。但不要因此而推论出我们遇到了挫折或感到悲哀。

  我们住在太平洋大街,我们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是很多有思想并乐于付诸实践的人。绞刑架就是一例,这个主意究竟出自何人,至今众说纷纭,五妹认为是我堂兄弟中的一个,因为他们很有哲学头脑,可我大伯却坚持说,是他读了一部袍剑小说以后想出来的。其实这对我们无关紧要,唯一有意义的是做实事,所以我对叙述此事毫无情趣,不过是为了不觉得这无聊傍晚的雨声离得这么近罢了。

  我们家门前有个花园,这在洪堡大街十分少见。它如一般院落大小,可是却比街道高出三级台阶,显然像一个平台,是做绞刑架的理想场地。由于围栏是用毛石和铁棍砌成的,因此干活的时候,行人不会进到家里来;他们可以躲在街上,一连几个小时,但对我们却无妨碍。“我们在月圆时动工”,我父亲指示说。白天我们到胡安·保蒂斯塔·胡斯托大街的料场去找木料和铁料,但我的姐妹们却留在客厅里学习狼叫,因为我小姑认为,绞刑架会把狼招来并引得它们对着月亮嚎叫。钉子和工具由我的堂兄弟们负责;大伯画草图,并与我母亲和二叔探讨刑具的规格与样式。我记得讨论的结果:他们严肃地决定要建造一个相当高的刑场,竖立起一个滑轮和一座绞刑架,并留有自由的空间以便根据案情来决定是用刑还是砍头。大伯觉得,与他的初衷相比,这显得十分贫乏与寒酸,但花园的面积与材料的消费总是使全家的雄心受到局限。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吃过意大利面条之后开始动工。尽管我们从不在乎邻居们说什么,为数不多的旁观者显然以为我们要加盖一两间房屋以扩大居住面积。第一个感到惊讶的是堂克雷斯塔,对面的小老头儿,他来询问我们为什么要设置那座平台。我的姐妹们聚集在花园的角落里,发出几声狼叫。好多人围拢来,但我们一直干到夜幕降临,建好了平台和两个台阶(为了神甫和囚徒用的,因为他们不应走在一起)。星期一,一部分家人去做各自的营生,既然活着就得做点什么,其余的人就开始立绞刑架,而大伯则在查阅古代滑轮的图纸。他的思路是将滑轮尽可能高地置于一根稍稍弯曲的杆子上,比如一棵刮光了的白杨树干。为了使他高兴,二哥和堂兄弟们开着小卡车去寻找白杨树;与此同时,大伯和母亲在安装滑轮的辐条,我在准备一个铁箍。那时我们都很开心,因为到处都是锤子的敲击声,姐妹们在客厅学着狼叫,邻居们聚拢在街道上交头接耳,在晚霞的紫红色中,绞刑架渐渐耸立起来,只见小叔骑在横梁上,固定钩子并打着活结。

  事情到了这个程度,街上的人们都明白了我们在做什么,抗议与威胁的合唱快乐地鼓舞着我们以滑轮的竖立而结束了一天的劳作。有几位放肆的人企图阻止二哥和堂兄弟们用小卡车将那棵理想的白杨树干运进家门。全家自始至终努力地将树干箍紧,齐心协力地往花园里拉,一个揪着树根的小孩儿也被拉了进来。父亲亲自将小孩儿还给了他怒不可遏的父母,礼貌地将他送过了街道,在人们将注意力集中在这感情的交流时,大伯在堂兄弟们的帮助下,已将滑轮安装在树干的一端并着手将它竖立起来。正当全家聚集在平台上赞扬绞刑架优美的形象时,警察来了。只有三姐站在门口,自然由她与副局长本人交涉。没费多少唇舌就说服了他:我们是在自家施工,只有绞刑架的使用才具有违反宪法的性质,邻居们的嘀嘀咕咕无非是出于怨恨与嫉妒。夜幕的降临使我们避免了浪费更多的时间。

  在一盏电石灯的照耀下,我们在平台上吃晚饭,上百个怀着怨恨心理的邻居窥视着我们;我们觉得烤乳猪从来没有这么香过,红葡萄酒也更浓更甜了。一阵北风轻轻地摇曳着绞刑架的绳索;滑轮发出吱吱声,好像乌鸦已落在那里吃东西了。围观者们开始离去,嘴里嘟囔着威胁的话语;二三十个固执的人留在街道上,似乎在等候着发生什么事情。喝过咖啡之后,为了观看从平台栏杆上升起的月亮,我们熄灭了灯盏,姐妹们嚎叫着,堂兄弟与叔伯们在平台上漫步,踩得地基直颤。在接下来的寂静中,月亮已经升到绳索活结的高度,在滑轮上似乎笼罩着一片镶着银边的云。我们看着这一切,从心里感到快乐,可邻居们却在街道上嘀咕,似乎已处在绝望的边缘。他们点着了纸烟,开始离去,有些穿着睡衣,另一些走得更慢。街上没人了,远处有警笛声,108路小公共汽车定时驶过;我们已经睡觉去了,做着关于节日、大象和丝绸衣裳的美梦。
(法)阿·康帕尼尔:窃贼
黎宇译

  “是的,我是个窃贼。”老头伤心地说,“可我一辈子只偷过一次。那是一次最奇特的扒窍。我偷了一个装满钱的钱包。”

  “这没有什么稀奇的。”我打断他道。

  “请让我说下去。当我把偷到的钱包打开装进自己的衣兜时,我身上的钱并没有增加一个子儿。”

  “那钱包是空的?”

  “恰恰相反,里面装满了钞票。”

  我走近那老头,又给他斟了一杯葡萄酒。他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当时,我乘火车从斯米纳到苏萨尔去。那是个匪盗经常出没的地区。我坐的是三等车。车厢里除我而外,就只有一个衣衫褴褛、正在酣睡的汉子。他的左脸颊上有一块明显的伤疤。从相貌到衣着,这家伙看起来都象一个罪犯。我想换一个车厢,可是车厢之间没有连通的门,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单独同这个危险的家伙共处三个小时。火车行驶在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荒野,车上的旅客寥寥无几。在这种环境里,要想杀死一个人,然后把尸体从车窗扔下去,简直是小事一桩。

  “外面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两眼死死盯住车里的警报器。可是,看来,我打了一会儿盹儿。我刚睁天眼睛便发出一声惊叫。因为陌生的旅伴正弯腰站在我面前,锐利的双眼盯着我,乱蓬蓬的胡须已经触着我的面颊。我吓得一下子蹦起来,想去拉警报器。可是那人抓住我的手臂,哀求似的看着我,说:‘您不用害怕。我正要请求您允许我坐在您身边用您的毯子搭一搭我的身子。我感到很冷。’“‘真的吗?’我松了地口气,歉疚地挪动了一下子身子,让他坐到我身边。

  “‘是的。’那人说,‘我多么喜欢做一个小偷啊!我的整个性格,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都注定我特别适合这一职业。可是……我不能去偷。’

  “‘是什么阻止你去偷呢?’我好奇地问。

  “‘长着这样一副相貌,我怎么能够去偷呢?无论我走到啊里,大家都提防着我,要是碰巧附近有人的东西正好被偷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就是我。’

  “我瞅着他那张窃贼一样的面孔,脑海里闪出了一个鬼主意:我要是试一试把这个总不走运的窃贼的钱包偷过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精采的恶作剧啊!眼疾手快,不动声色,上帝保佑!几分钟后,窃贼那鼓鼓的钱包就被放进了我右边衣袋。火车停下后,我的旅伴竟免了我再劳神去换车厢。他站起来对我说:

  “‘我到家了。谢谢您,祝您旅行愉快!’

  “我等他下了车,急忙从衣兜里掏出偷来的钱包。一见那钱包,我顿时目瞪口呆:手里拿的正是我自己的钱包。那家伙趁我听他诉苦的当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的钱包偷走了。幸好趁他不注意时,我又把它偷了回来。

  “这是我一辈子唯一的偷窃行为。钱包偷到手了,可我的钱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一分。你看见了吧,我并没有骗你。”

  老头的故事刚讲完,我就急忙站起来,大方地付过酒钱,转身走了。我这样做,完全是有原因的:在他向我讲述自己偷窃经历时,我用我那训练有素的灵巧手指,将他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我急切地想知道那钱包里究竟有多少钱。我相信,老头所说的那种巧遇,这次绝不会重演。我肯定不会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钱包来,因为我身上从来不带钱包。拐过一个街角,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衣袋。天哪!里面什么也没有!

  这老家伙太鬼了!他第二次偷回了自己的钱包。

  第二次?谁知道他自己偷了自己多少回呢!
(俄)伊萨克·巴别尔:盐
“亲爱的主编同志,我想给您描绘一下那些个挖我们墙脚的妇女是何等的没有觉悟。您遍访国内战争的各条战线,写了许多报道,我相信您不会忽略一个名叫法斯托夫的民风刁恶的火车站,这个火车站位于某个遥远的国度的某个鲜为人知的地方,我当然去过那里,喝过私酿啤酒,用以润湿唇髭,但没有咽下肚去。关于上述车站,有许多东西可写,然而就如我们家乡的俗话所说,别把上帝拉的屎搬过来当宝贝。所以我只写给你看我亲眼见到的。

“七天前,一个月色如洗的宁静的夜晚,我们骑兵军那列劳苦功高的军用列车满载士兵,在那个车站上停了下来。全军战士都满怀激情地要把我们的共同事业推向前进,急于奔向别尔季切夫。可是我们发觉我们的专列却偏偏不起动,我们的‘加夫里尔号’①无意启碇,它为什么要在这里中途停泊?其实这次中途停泊对我们的共同事业来说并非小事,因为背袋贩子②,这些凶恶的敌人,其中妇女同样占有半壁江山,正在厚颜无耻地对付铁路当局。他们大胆地抓住火车的扶手,在铁皮顶上飞快地奔来跑去,砰砰地捶打着顶,搅得人心惶惶。然而背袋贩子资本的胜利是兔子尾巴,长不了。战士们一个个自告奋勇地跳出车厢,终于让备受凌辱的铁路工作人员得以喘口气。车站周围只剩下了背袋子的妇女。战士们出于恻隐之心,让一些女人坐进了生有炉子的车厢,可是有些女人却没让搭乘。我们二排那节车厢里也坐进了两个姑娘,头遍铃响的时候,有个挺体面的女人抱着个娃娃,走到我们车厢前说:

“‘亲爱的哥萨克兄弟,让我上车吧,自从打仗以来,我成天抱着个吃奶的娃娃,在各地车站受苦受难,这回我想乘车去跟我丈夫团圆,可铁路上怎么也不让我搭车,哥萨克兄弟,难道你们就不可怜可怜我?’

“‘妇人’,我对她说,‘话说在前面,您的命运怎么定得看我们排里是不是同意。’于是我对我们排的战士们说,有个挺体面的妇女要求搭乘咱们的车子去某地跟她丈夫团圆,她手里的确抱着个娃娃,你们的意见怎样,让她上车还是不让?

“‘让她上吧,’弟兄们说,‘她跟咱们过招后,就不会稀罕她那个丈夫了!……’

“‘不,’我相当严肃地对弟兄们说,‘弟兄们,我向你们鞠躬致谢,可听你们说出这么下流的话,我着实吃惊。弟兄们,记住你们是怎么活过来的,你们自己也都是由你们的母亲奶大的,因此你们说出这样的话好像不太应该吧……’

“哥萨克们交头接耳地议论说,他,巴尔马绍夫,说得有道理,便让这个女人上车,她千恩万谢地爬进车厢。每个哥萨克都被我这番充满真理的话烧得心头火辣辣的,安顿她坐下,争先恐后地说:

“‘妇人,您坐在角落里,像所有做娘的一样,好生给您孩子喂奶,谁也不会上角落里来碰您的,您将如愿地回到您丈夫身边,没人会坏您的贞操,我们相信您是个心地善良的人,您会好好地给我们哺育接班人的,因为我们老的一天天更老,年轻的却很少。我们不管是现役的,不管是超期服役的,日子都不好过,又是挨饿,又是挨冻。至于您,妇人,尽管放心地坐在这儿……’

“响起第三遍铃声,列车开动了。美不胜收的夜景映满了天幕。天幕上缀满了油灯一般大的星星。战士们思念起库班的夜和库班绿莹莹的星斗。思绪像鸟儿一样飞往天外。而车轮则哐当哐当地响个不停……

“随着时间的推移,夜下岗了,于是红军的鼓手在红色的鼓上击响了晨鼓,哥萨克们发现我坐在铺上一夜没睡,满脸忧色,便走到我眼前。

“‘巴尔马绍夫,’哥萨克们对我说,‘你干吗这么发愁,坐了一宿没睡?’

“‘战士们,多谢关心,请原谅,让我跟那个女公民讲几句话……’

“我晃晃悠悠地打我铺位上站起身来,睡意像头逃避恶犬追逐的狼那样从睡铺上逃掉了,我走到她跟前,从她手里抢过孩子,扯开孩子身上的布片,看到里边包着整整一普特盐。

“‘同志们,瞧,多乖的孩子,不向大婶要奶喝,没尿湿她的裙子,也没吵得大家不能睡……’

“‘亲爱的哥萨克弟兄们,原谅我,’那女人冷冰冰地插进来说,‘骗人的不是我,骗人的是我遭的罪,是我心头的愤恨……’

“‘巴尔马绍夫可以原谅你的愤恨,’我回答那妇人说,‘巴尔马绍夫为你的愤恨花的代价还不算大。何况巴尔马绍夫花了多少代价,会讨还多少代价的。可是妇人,你看看哥萨克们,他们把你抬高到了共和国劳动人民母亲的地位。你看看这两个姑娘,她们现在还在那儿哭,一夜下来,她们遭了多少罪呀。你再看看在库班麦田里种麦的我们的妻子,她们守着活寡,耗尽了女人的力气,而她们的丈夫,也都过着光棍一样的日子,人性本恶,便身不由己地强暴落到他们生活中来的姑娘……可你,他们却没有碰一下,尽管你是个坏心肠的女人,操了你也活该。再看看俄罗斯,遍体鳞伤……’

“可她却对我说:

“‘我自己的盐,我爱咋办就咋办,我不怕什么真理。您不是在为俄罗斯着想,您是在救犹太佬的命……’

“‘现在不谈什么犹太佬,你这个该千刀万剐的女人。犹太佬跟这事挨不着边。而您,卑鄙的女人,比那个骑着价值千金的骏马、挥舞着马刀、威吓我们的白匪将军还要反革命……他,那个将军,在亮处,是看得见的,从哪条路上都看得见,劳动人民可以设想怎样把他结果掉。可你们这些数也数不过来的女人,抱着你们那些不吃不跑的娃娃,却像跳蚤一样,躲在暗处,看不见你们,而你们却咬呀,咬呀,咬呀……’

“我要承认,我把这个女公民扔下了飞驰的列车,可她却像铁打的一样,坐了一会儿,拍了拍裙子,又去走她那条卑劣的路。我看到这个女人居然平安无事,看到她四周满目疮痍的俄罗斯、颗粒无收的农田和遭到凌辱的姑娘,看到那么多的同志杀奔前线,生还的却寥寥无几,我想跳下车去或者自杀,或者把她杀死。可哥萨克们舍不得我,劝我说:

“‘给她一枪。’

“于是我从壁上拿下那把忠心耿耿的枪,从劳动者的土地上,从共和国的面容上洗去了这个耻辱。

“为此,我们二排全体战士,向您,亲爱的主编同志,向你们,编辑部全体同志,鞠躬致意,你们对待一切叛徒绝不可心慈手软,因为他们要把我们推入泥潭,使河水倒流,使俄罗斯死尸枕藉,荒草遍野。

“二排全体战士的代笔者——革命战士尼基塔·巴尔马绍夫。”

注:

①“加夫里尔号”原为波罗的海舰队的驱逐舰,1916年起服役,1919年国内战争期间,因在科波尔湾和喀琅施塔得击退英国军舰进攻而著名。1919年10月被击沉。

②俄国在十月革命后的内战时期,大批贩子从乡下把粮盐等食品用袋子背至城市贩卖,这种投机行为史称“背口袋的买卖”,称贩子为“背袋贩子”。
(美)爱德华•霍奇:机关算尽
看着一个女孩把一枚硬币丢进广场喷泉中,皮特·霍布金斯想到了这个主意。他总是时刻在留意发财的路子,不过这类思路也越来越难发掘出来。此刻,他的视线由喷泉向上移至中央钻石店敞开的窗子,他认为自己终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于是他走到广场另一端的电话亭里给约翰尼·斯图普打电话。约翰尼是皮特所认识的人中最最经典的花花公子。他穿着非常时髦,每次走进商店都会令店员们争先恐后上前为他服务。更理想的是,他在东部从未有过犯罪记录。警察恐怕也无法将这个人与十年前他在加利福尼亚犯的一连串重罪联系起来。

“是约翰尼吧?我是皮特。还好,你在家。”

“我白天总是在家里的,皮特伙计。其实我刚刚才起床。”

“我给咱们找到一个活儿,约翰尼,只要你有兴趣。”

“什么样的活儿?”

“到桦皮舟酒吧找我。我们谈谈。”

“什么时候?”

“一小时以后?”

约翰尼·斯图普哼哼唧唧地说:“两个小时吧。我要先冲凉、吃早饭。”

“好吧。两小时以后。到时候见。”

下午,桦皮舟酒吧里很安静,非常适合皮特安排的这类约会。他拣了靠里面的一个火车座,叫了一杯啤酒。约翰尼仅仅迟到了十分钟,他走进酒吧时的神态活像是在为抢劫店铺或劫走一个姑娘踩点。他终于在皮特的格子里坐下,显出很勉强的样子。

“怎么回事?”

酒保对着电话大喊大叫,让人送货过来。除了他之外,酒吧里没有人。皮特开口道:“中央钻石店。我想,我们可以找到空子捞一把钻石就走。也许会有五万。”

约翰尼·斯图普嘟囔一声,明显表现出兴趣。“怎样做?”

“你做。我在外面等着。”

“好主意啊!警察捉走的人是我。”

“警察不会捉人,谁也不会。你大摇大摆地进去,像个帅哥那样,让他们拿一盘钻石给你看。你知道那个地方,就在四楼上。中午去,那时候那儿总有几个顾客。我在大厅里制造一场混乱,你就抓起一把钻石。”

“我拿它们怎么办?像从前那帮吉普赛小子一样,把它们吞进肚子里去?”

“不用这么拙劣的办法。再说,警察对这一手已了如指掌。你把钻石扔到窗外去。”

“我才不干这种蠢事呢!”

“约翰尼,我是认真的。”

“他们压根儿不开窗子。他们有空调,对不对?”

“我今天看到窗子开着。你知道节约能源这档子事的,就是关上空调、打开窗子。好啦,他们正在这么做。也许他们觉得四楼很高、谁也没法儿爬上去。不过有一样东西能飞出来,那就是钻石。”

“听起来有点疯狂,皮特。”

“听着:你从柜台那儿把钻石扔出窗子。大概有十呎远。”他一边说话一边用铅笔勾勒出那个营业厅的草图。“你瞧,窗子在柜台后面,而你在柜台前面。他们根本不会怀疑你把钻石扔出去了,因为你从来没有靠近过窗子。他们会搜你身、盘问你,可最终还是得让你走。店里还有其它人,他们都有嫌疑。谁也没有看见你拿钻石。”

“就这样,钻石落到窗外。可是你并没有在外面接住它们,你在大厅里分散人的注意。那么钻石会落到哪儿去?”

“这正是计划的高明之处。四层楼底下、窗子正下方是广场上的喷泉。池子很大,钻石不会落到外面。它们会掉进喷泉水池里,在我们去打捞之前,它们很安全,像存在银行金库里一样。谁也不会注意到钻石落进水里,因为喷泉在喷水,溅得四处都是。谁也看不到水里的钻石,因为它是透明的,像玻璃似的。”

约翰尼表示同意:“嗯。除非太阳—”

“阳光照不到池子底。就算你对着它们看也看不到,除非你知道它们在哪儿。我们会知道的,我们明天晚上来捞它,或是后天。”

约翰尼点点头。“我干。咱们什么时候下手?”

皮特乐了。他举起啤酒杯道:“明天。”

第二天中午十二点一刻,约翰尼·斯图普走进中央钻石店四楼营业厅。透过那扇高大厚实、一直顶到天花板的玻璃门,他看得非常清楚。

看到店员拿出一盘钻石让约翰尼挑选,他立即转而去观察窗子。窗子半开半闭,同前一天一样。皮特朝门口走去,手碰到粗重的门把手后便跌倒在地,显然已昏过去。门内的警卫听见他跌倒,出来帮他。

“怎么回事,先生?你不舒服?”

“我——我上不来气……”

他抬起头来,要一杯水。这时,已有一个店员绕过柜台出来看发生了什么事。

皮特坐起来喝水,戏演得十分逼真。“我想我是晕倒啦。”

一个店员说:“我给你端把椅子来。”

“不用了。我还是回家去好了。”他掸一掸衣服,谢过众人。“等感觉好些我再来吧。”他没敢看约翰尼,只是希望钻石已经按照计划飞出窗子。

他乘电梯下楼,漫步穿过广场来到喷泉。中午时分,那儿总围着一群人。女秘书们吃裹在牛皮纸袋里的午餐,青年人则在同她们闲聊。他不引人瞩目地混进人群,一直来到水池边。池子很大,除了散落在池底、面值一分、五分的硬币,透过涟漪起伏的池水,他拿不准究竟看到了什么。不过,反正不指望能瞧见那些钻石,他并不感到失望。

等了一个小时之后,他判断警察仍在盘问约翰尼,便想,最好的办法是回公寓去等电话。

两小时后电话来了。

约翰尼说:“还真有点悬。他们最后放我走了,不过可能还在跟踪我。”

“你干了吗?”

“当然!否则你认为他们为什么要扣住我?他们都快疯啦。不过现在我可以说了。一小时内在桦皮舟酒吧见面。我会先弄清楚有没有人跟踪我。”

皮特在桦皮舟酒吧拣了那天坐过的、最里面的座位,要了常要的啤酒。约翰尼来了,这个潇洒的男人笑嘻嘻的。“我想咱们赢啦,皮特。若是不赢那才怪呢。”

“你对他们说了些什么?”

“我说我什么都没有看见。是啊,我是要了那盘子钻石来看看,可是后来大厅里发生了混乱,我跟其它人一道过去看出了什么事。那时有四位顾客,他们说不清是哪一位干的。他们搜了我们四个,还带我们去照了x光,确定我们没有把钻石吞进肚里去。”

“我当时在纳闷,究竟出了什么事,叫你耽搁了那么久。”

“我还算运气好,出来的还算快。有两位表现得更可疑,倒解救了我。其中一个偷过车、有被捕记录。”他高傲地说:“那些笨蛋警察,他们以为偷过车的人一定也会偷钻石。”

“但愿他们没看清楚我的相貌。混乱因我而起,他们有理由认为我与案子有关。”

“不必担心。咱们今晚去捞钻石,然后出去躲一阵。”

“那儿有几颗钻石?” 皮特迫不及待地问。

“五颗。全是很漂亮的。”

几家晚报证实了约翰尼的说法。据这几家报纸估计,五颗丢失的钻石的价值约为六万五千美元。警方没有线索。

他们在午夜时分又来到广场,皮特感觉不大好。他对约翰尼说:“他们会很狡猾的。咱们还是等到明晚,以防警察还在那儿监视。反正,钻石在那儿也丢不了。”

第二天夜晚,他们再一次回到广场。当天的报纸已不再报道这个案子,而代之以一桩银行抢劫案。他们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才动手,那时最后一批泡酒吧的人也四散回家去了。约翰尼带着手电筒。皮特穿了双雨靴,他已考虑到也许有一两颗钻石会找不到。即使是那样,他们也已大捞了一把。

喷泉在夜里关闭了,水面平静,搜寻也更容易些。皮特在浅水中蹚过去,几乎立即就找到了两颗钻石。第三颗费了十分钟才找到,这时他打算放弃了。“咱们拿上这些走吧, 约翰尼。”

手电筒的光束来回闪烁。“别走,别走。再找一找。至少咱们要再找到一颗。”

突然聚光灯射出的一道强光照在他们身上,有人喊道:“站在那儿别动!我们是警察。”

“该死!”约翰尼扔掉手电筒便跑,可那两个警察已跳出警车。其中一个拔出枪来,约翰尼跑了几步便停下来。皮特爬出水池,举起双手站着。

“你逮住我们啦,老总。”

“说的他妈的对,我逮住你们啦。”拿枪的警察咆哮道。“池子里的硬币每个月搜集一次,捐给慈善事业。偷这钱的人一定全是下贱的小人。我希望法官判你们入狱九十天。现在趴在车上,我们要搜身!”


袁洪庚译
欧·亨利:忘忧果与瓶子
张显奎译

  美国驻科拉里奥领事威拉德·格迪,正在从容不迫地写他的年度报告。古德温每天都要进来闲逛,在那惹人喜爱的走廊里抽上一支。此刻,他发现领事如此专心于工作而没接待他,便在离去之前很委婉地数落了一番。
  “我会向民政部申诉的,”古德温说。“这算得上是一个部吗?也许只是一种理论上的东西。从你这儿,人们既没享受到礼貌,也没享受到服务。你不说话,你也不摆出任何可以喝的东西。什么样的方 式才是代表你政府的方式?”

  古德温溜达出来,走到街对面的旅馆看看是否可以强迫那位检疫医生与他在科拉里奥唯一的台球桌上玩一玩。他截获首都逃亡者的计划已经完成,现在他要玩的游戏只是等待罢了。
  领事对自己的报告很感兴趣。他才二十四岁;他在科拉里奥呆的时间还不够长,他的热情在热带的火热天气里还没有冷却下来——这种怪事在南、北回归线之间是可以让人接受的。
  
  有这么多的香蕉,这么多的桔子和椰果,这么多的砂金、橡胶、咖啡、染料和菝葜——事实上,出口占了百分之二十,比上一年还要多!

  领事心里感到一丝得意。他想,国会在看他的介绍时,也许会注意到——想到这里,他不禁仰身靠在椅背上,笑了。他跟其他人干得一样糟糕。这会儿他居然忘了科拉里奥不过是处在一条次要航海线旁边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共和国中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镇。他想起了格里格,那位检疫医生,他曾订阅伦敦的《兰斯特》杂志,期望发现上 面登载着他写给国内卫生部的有关黄热病细菌的报告。领事知道自己在美国的熟人五十人中没有一人曾经听说过科拉里奥。他知道有两个 人无论如何一定会看他的报告——国会里的某个下属和公文印刷处的某个排字工。或许,排字工会注意到科拉里奥的贸易增长情况,然后,在喝酒吃饭时会向一位朋友提起。

  他刚写下“难以解释的是,美国的大出口商们如此懈怠,竟让法国和德国的公司实际上控制了这个富裕丰饶的国家的贸易利润”——这时,他听到了汽船嘶哑的鸣笛声。

  格迪放下笔,拿上他的巴拿马帽子和伞。凭声音他知道是英烈殿号,这是为委瑞委尤公司效力的其中的一列水果运输船队。若退回到五年前,科拉里奥的每一个人都能凭鸣笛声告诉你每一艘进港的汽船的名字。
  领事通过一条迂回的林荫道漫步来到海滩。因为长期练习,他的步伐掌握得非常准确,当他到达沙滩边时,海关官员们的船正从汽船那儿往回划。他们根据安楚里的法律进行了登船检查。
  
  科拉里奥没有港位。英烈殿号吃水较深的船队必须在离海岸一里处下锚。当它们装水果时,要用驳船和单桅小货船来转运。索里塔斯有一个良港,在那儿可以看到很多种船,但在科拉里奥海边的锚地上,除了水果船,难得看到其他船只停靠。偶尔,一艘不定期的沿海贸易船,或一艘神秘的西班牙方帆双桅船,或一艘漂亮的法国三桅帆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会在远处海面上搁置几天。这时,海关的船员们会变得双倍地警惕和小心。
  晚上,一两只单桅船会奇怪地沿着海岸时进时出。到了早晨,人们会发现科拉里奥汉尼西三星公司的库存货——酒和纺织类东西——大大增多了。还有人说,海关官员们的红杠裤子口袋里银币叮当作响,而他们的登记本上显示出所收到的进口税并未增加。

  海关船和英烈殿号上的小艇同时到达岸边。当它们在浅水处停下后,与干沙滩之间仍有五码远的拍岸碎浪。这时,半裸着身子的加勒比人冲向水里,背着英烈殿号事务长和穿戴着棉布衬衫、红杠蓝裤、轻便鞋帽的本地官员们上了岸。

  大学时,格迪曾是一垒棒球手而备受重视。现在,他把伞收拢,直端端地插进沙里,屈着身子,双手放在膝上。那位事务长仿照这位棒球投手的扭曲姿势,把那捆沉重的用绳拴着的报纸(报纸总是由这艘汽船带来)朝领事猛然投来。格迪高高跃起,随着“嘭”的一声重响,报纸被接住了。海滩上的闲人们——镇上大约三分之一的人——高兴得鼓掌大笑。每个星期,他们都期望看到那捆报纸以这种方式接送,而且从没乏味过。在科拉里奥,不时兴创新行为。

  领事重新举起伞,走回领事馆。

  这个来自一个大国的代表的住所是一座有两间屋子的木结构建筑,它的三条边都是用木棒、竹竿和棕榈叶搭成的带有本地风格的走廊。其中一间屋子用作官邸,陈设简陋,只有一张平面桌子、一副吊床、三把坐着不舒服的藤条椅。驻在国的第一任也是最近这一任总统的代表性雕刻作品悬挂在墙上。另一间屋子是领事的寓所。
  
  他从海滩上回来时已十一点了。这是早餐时间。恰恩卡,为他做饭的那个加勒比妇女,正在走廊靠海的那边——科拉里奥有名的最凉爽的地方——料理饭菜。早餐有鱼翅汤、河蟹炖肉、面包、鬣蜥烤肉、新鲜菠菜、红葡萄酒和咖啡。

  格迪坐下后,很安闲舒适地打开那捆报纸。在科拉里奥这儿,他隔一两天或更长时间总要读读报纸,以便知道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就像我们这个世界的人读到那些异想天开的描述火星人行为的文章,那些文章的科学性是不精确的。这些报纸他先读完后,再送到镇上其他说英语的居民那儿,供他们传阅。

  他首先拿在手里的报纸是那种内容庞杂的大报纸的一张,这种报纸是纽约一些报刊读者在安息日上教堂时为了打瞌睡而看的。领事打开报纸,把它平放在桌上,一把椅子的靠背支撑着它的部分重量。然后,他不慌不忙地一边用餐,一边不停地翻动报纸,悠闲地浏览着上面的内容。

  突然,他被一张看上去挺面熟的照片吸引住了。这是一艘船的照片,翻拍得不太好,占了半个版面。他打起精神,倾身仔细一看,才看清照片旁边竖着的一栏绚丽标题。
  
  是的,他没看错。那幅版画就是八百吨位的游艇艾达丽亚号,属于“交际圈中的那位王子、金融市场上的迈达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能点物成金-译注)、社会的完美化身,丁·沃德·托列弗。”
  
  格迪一边慢慢品着咖啡,一边读着那一栏文字。首先是把托列弗先生的不动产和合同列举出来,然后描述了该游艇的装置,再然后就是那条并无多大意义的新闻。托列弗先生带着一群贵客将于次日沿着中美洲、南美洲各海岸和巴哈马群岛间作一次六星期的巡游。客人中有来自诺福克的坎伯兰·佩恩夫人及艾达·佩恩小姐。

  作者考虑到读者喜欢妄加推测的需要,便编造了一套适合他们口味的罗曼史。他把佩恩小姐和托列弗先生的名字一直相提并论,直到他们几乎快要举行婚礼时为止。他故作羞态而又竭力想讨好似的玩弄着“有人说”、“谣言夫人”、“一只小鸟”、“没人会觉得惊奇的”等等这类字眼,最后以祝贺告终。

  格迪用完早餐后,拿着报纸来到走廊边上,在他特别喜爱的那把汽蒸椅里坐下,双脚放在竹栏杆上。他点上一支雪茄,眺望着大海。他发现自己并没有被刚才报上那些事搅乱心理,因而感到一阵得意。他当初是带着一种伤感心情,自愿离开本国而来到这片遥远的忘忧之乡的,现在,他自认为已克服掉了那种伤感。当然,他永远忘不了艾达,但每每想到她时,已不再觉得痛苦了。当他俩经过那次误会和争吵后,他便冲气地找到领事这一差使,想通过离开她那个世界、不与她相见而来报复她。在这一点上,他已彻底成功了。在科拉里奥这十二个月期间,他俩之间从未通信,尽管他有时通过仍在断断续续写信联系的几位朋友那儿听说过她的情况。当得知她还没有嫁给托列弗或其他任何人时,他还是抑制不住一丝得意。不过很明显的是,托列弗还没有放弃希望。

  唉,这事现在与他无关了。他已是一个知足安乐的人。他对这片永恒的土地感到幸福满足。在美国的那段旧时光就像一场恼人的梦。他希望艾达与他一样幸福。这儿的气候像遥远的阿瓦隆(亚瑟王传说中的精灵国度-译注)那样温和;这个懒散、浪漫的民族里的生活是一种充满音乐、鲜花和粗俗笑声的生活;大海和高山都近在眼前;多姿多彩的爱情、魔法和佳丽盛开在热带的不眠之夜里——这一切,他满足得不能再满足了。况且,还有波拉·布朗尼根呢。

  格迪打算与波拉结婚——当然,如果她会同意的话;不过他颇自信她会同意的。由于某种原因,他一再推迟求婚。有好几次,他差点就求婚了,但某种神秘的东西总是使他退却下来。也许仅仅是那种无意识的直觉中的东西使他深信,这样做会斩断他与他的旧世界之间的那条最后的纽带。
  他同波拉一起会非常幸福的。本地女孩中很少有能与她相比的。她曾在新奥尔良一所修道院学校上过两年的学,只要她乐意表现她的才能时,没有人能看出她与诺福克(弗吉尼亚州第一大城市和港口-译注)和曼哈顿的姑娘们之间有什么差别。但真正妙不可言的是看到她有时候在家里的装束:穿着本地人的服饰,双肩裸露,双袖飘拂……

  伯纳德·布朗尼根是科拉里奥的大商人。除了店铺外,他拥有一支载货骡队,与内地的村镇进行着活跃的贸易。他娶的是一位有着卡斯蒂利亚(西班牙中部的一个省-译者注)高贵血统的本地女士,橄榄色的脸颊显示出她略带一点印第安人的红棕肤色。爱尔兰血统和西班牙血统的结合,使造就的后一代天生丽质、出类拔萃(直到今天也常常如此)。他们的确是非常优秀的人物,而且他们那座房子的上一层,只要格迪一旦下定决心说出来,他和波拉随时都可以使用。
  
  两个小时的看报时间打发过去了,领事也看累了。他的周围尽是报纸,散开在走廊里。他斜靠在那儿,朦胧中看到了一座伊甸园。一簇香蕉树,犹如一道屏障,横挡在他与太阳之间。从领事馆到海边的那段缓坡地带被郁郁葱葱的树叶覆盖着,那是一片正欲含苞怒放的桔树和柠檬树。一块锯齿状、水晶般闪着深色亮光的环礁湖伸入陆地,它的上空有一棵淡色的木棉树,几乎直插云端。沙滩上的椰树随风摇曳,绿色的树叶透出点点亮光,背后是那片蓝灰色的几乎静止不动的大海。他的感官觉察到了那片绿色灌木林中夹杂的鲜红色和赭色,觉察到了水果和花朵的芬芳以及恰恩卡在那棵葫芦树下的黄泥火炉上烧饭的烟雾;他还觉察到了那些本地妇女在茅屋里的刺耳笑声,知更鸟的歌声,带有咸味的微风,轻轻拍打海岸的渐弱的浪花声——此外,他也觉察到了一块白色斑点,慢慢变得模糊起来,闯入这片毫无生气的海景中来。

  他懒洋洋地观望着那片模糊的东西逐渐扩展开来,直到它变成艾达丽亚号,沿着海岸全速驶来。他一动不动,双眼紧盯着那艘漂亮的白色游艇在科拉里奥的对面快速驶近。然后,他坐直身子,看到它从眼前昂首而过,继续向前。这游艇离岸边差不多有一里,但他还是看清了不断闪着光泽的黄色铜管和甲板遮篷上的条纹——能看清的不过也就这些。艾达丽亚号像幻灯片上的一只魔法般的轮船,穿过领事馆这一弯明亮的小世界,远去了。若不是那一小团仍留在海边上空的烟雾,这船就好像一个非物质的东西,是他空白脑子里的一片幻觉。

  格迪走进办公室,坐下来闲翻着他的报告。如果说读了报上那篇文章后他心没有为之而动的话,艾达丽亚号的平静驶过使他更是如此。它带来了平静安宁的气氛,一切不安都化为乌有。他懂得,人有时候抱有希望却不一定能意识到希望。现在,既然这船从两千里以外而来,经过时又没发出任何信号,那么他的无意识中的自我也不必再依恋过去了。

  吃过正餐,太阳下落到山的后边去了。格迪到椰树下那片小沙滩上走了一会。风朝岸上柔和地吹着,海面上荡起鳞鳞水波。

  一束小激浪发出一阵轻柔的“窸窣”声,铺白沙滩,随之夹带着一个圆而闪亮的东西。这东西随着潮落跟着滚了回去,但当潮水再次涌来时,它被冲上了岸滩。格迪便把它捡了起来。原来,这是一个无色玻璃制成的长颈酒瓶。瓶塞被紧紧地卡在瓶口内,末端用深红色的蜡封了一层。瓶里只有一张看上去像纸的东西,由于在塞进去时经过了一番处理而变得皱皱巴巴的。在封蜡里面是封印,好像是一只图章戒指的印记,上面有几个缀在一起的缩写首字母;但那印记是匆匆做成的,那几个字母肯定是一个巧妙的字谜。艾达·佩恩总是戴着一只图章戒指,而不太喜欢其他手饰品。格迪认为自己能猜出“ip”(暗指艾达·佩恩这个名字的首字母缩写-译者注)这两个熟悉的字母;为此,他全身感到一种奇特的不安。她无疑就在他刚才看到的那艘船上,而这件勾起对她回忆的东西比看到那艘船显得更直接、更亲切。他回到屋里,把那个瓶放在桌上。

  他扔下帽子和外衣,点上灯——因为夜幕猛然间已罩住了短暂的暮色——便开始认真研究这件海上打捞品。

  他把瓶拿到灯边,仔细地把玩着。他推测,那里面是一张双面便笺,密密麻麻写满了字;此外,这纸的型号大小和色彩浓淡与艾达一贯用的是一样的;再者,最使他放心的是,这手迹是她的。这瓶的有缺陷的玻璃使反光变形得很厉害,他认不出一个字来;但某些大写字母,他看出了全貌。他敢肯定是艾达的。

  格迪把瓶放下,在桌上并排摆出三支雪茄。他的眼中流露出一丝既 困惑又快乐的笑意。他把他的汽蒸椅从走廊上搬进来,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他要一边思考这个问题,一边抽完那三支雪茄。

  因为这已经成了一个问题。他真希望他没有发现这个瓶;但瓶已经在那里了。为什么它竟会从海上漂来?哪来的这么多烦心的事,打乱了他的安宁?

  在这块让人喜欢空想的土地上,时间显得大大过剩。他已养成了即便对芝麻小事也要作反复思考的习惯。

  他开始推究与这个瓶子故事有关的种种怪论,但马上又一条条地推翻了。
  处于遇难或无法使用之危境中的船只,有时候会抛出这类不太可靠的信使去求救。但不到三小时前,他还看到艾达丽亚号既安全又快速。设想一下船员哗变,把下面的旅客关了起来,那信息是来乞求援助的!但是,假定真是这样一种不太可能的暴行的话,那些焦虑不安的俘虏们会用上四页篇幅、不辞辛劳地认真写出去营救他们的依据。

  这样,通过排除法,他很快排除了那些更不可能的推论,而缩小到——尽管不大情愿——那个比较能够站得住脚的推论,即,这瓶里装着一份给他本人的信息。艾达知道他在科拉里奥;她一定是在游艇驶过、风正好向岸边吹的时候抛下这个瓶的。

  格迪一得出这个结论,便双眉紧锁,嘴角倔强地紧绷着。他坐着,从门道那儿望出去,只见成群的萤火虫飞越在寂静的街道上。

  如果这是艾达传递给他的信息,无非是她主动表示妥协,其它还能意味什么?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为什么不使用邮递的途径而选择这种不可靠的、甚至是轻率的通讯方式?空瓶里装一张条,然后投进大海!这事做得有些轻薄无知,如果不是真正轻蔑无礼的话。

  这一想法挑起了他的自尊心,并使他刚才因发现瓶子而产生的激情消退了。
  格迪穿上外衣,戴上帽子,走了出去。他顺着一条街来到那个小广场旁边;那儿,一支车队正在演奏,人们无忧无虑,懒洋洋地闲逛着。几个怯生的少女,因为萤火虫骚扰她们乌黑发亮的辫子而急得团团转,她们用羞怯但谄媚的眼神看着他。空气因菊花和香橙花的味道而显得沉闷。

  领事在伯纳德·布朗尼根的房前停住了脚步。波拉正在走廊里的一副吊床上悠荡着。听到格迪的声音,她站了起来,像一只出窝的鸟,脸蛋红扑扑的。

  他被她那一身装束迷住了——她穿了一件荷叶边的平纹薄衣,套了一件小巧的白色法兰绒短外衣,全都制做得匀称得体。他提议去走一走,于是他俩走出去,走到山坡上一口印第安人的古井边。他俩坐在井栏上,就在这里,格迪说出了早就想说而一直未说出的话。尽管他早有信心她不会拒绝他的,但此刻看到她一往情深地彻底归顺,他仍觉得喜悦无比。这儿的这颗心无疑是充满爱和坚定不移的。这儿没有变卦,没有怀疑,也没有那套吹毛求疵的陈旧标准。

  当天晚上,格迪在波拉的门边吻了她。他以前从没感到这样幸福过。“在这块空幻的安乐乡,一旦住下来,就躺下不走了,”这种生活对他来说,正如一直对许多水手来说,既是最容易的,也是最美好的。他的未来将是美妙的。他得到了一块没有毒蛇的“乐园”。他的夏娃将真正是他的一个部分,未曾受到过诱惑,因而使他更觉快活。他今晚作出了这一决定,他的心充满了安详和惬意。

  格迪一路吹着口哨,哼起那首最美好、最伤感的爱情之歌《燕子》,回到了住所。刚进门,他那只驯服的猴子便从书架上跳下,欢快地吱吱叫着。领事走到桌边,想取几颗他平时放在那儿的坚果。在昏暗的房里,他的手伸过去,恰好碰着那个瓶。他惊跳了一下,好像碰着了一条毒蛇的冰冷身子。

  他忘了那个瓶还搁在那儿。
  
  他点上灯,给猴子喂食。然后,不紧不慢地,他点上一支雪茄,手里拿起那个瓶,沿着小路朝海滩走去。
  
  天上有月亮,大海真是美极了。微风每到晚上便改变了方向,此刻,正一个劲地朝海上吹着。

  走到水边,格迪使劲把那个未曾打开的瓶子扔向远处的海中。它消失了一会,接着冒了起来,好像变长了一倍。格迪一动不动地站着,观望着它。月光非常明亮,他能看见它随波上下起伏。慢慢地,它远离了海岸,一边离去一边波动发光。风正把它带向大海深处。很快它变成了一个小点,偶尔有间隔地模模糊糊地显露一下;再接下去,它的神秘便被大洋更大的神秘吞没了。格迪站在海滩上,一动不动,吸着烟,看着远处的水面。

  “西蒙!——喂,西蒙!——快醒过来,西蒙!”一个洪亮的声音在水边叫道。

  老西蒙·克鲁兹是个混血渔夫兼走私者。他就住在海滩上一个小棚屋里。他刚刚睡着便这样被叫醒了。

  他趿上鞋子,走了出来。英烈殿号的一只小船停在那儿,船上的三副是西蒙的一位熟人;另外还有水果船上来的三位水手。

  “上岸去,西蒙,”那位三副叫道,“去找格里格医生或古德温先生,或任何跟格迪先生是朋友的人。把他们马上带到这儿来。”

  “我的天啊!”西蒙还有点睡眼惺忪。“格迪先生没出什么事吧? ”

  “他在那张油布下。”三副指着那只小船说道。“他快被淹死了。我们当时从汽船上看到他在离岸将近一里的水面上发疯似地游着,追着一只朝外海漂流的瓶子。我们放下轻便快艇,朝他驶去。他几乎快要抓到那瓶子了,但就在那时,他精疲力竭,沉下去了。我们及时把他从水里拖出,也许他得救了,但要看医生的最后决断。”

  “一只瓶?”这老头问道。他擦了擦眼睛,还没完全醒过来。“瓶在哪里?”
  “在那远处什么地方继续漂着。”三副对着大海竖起拇指说道。“快去吧,西蒙。”



  注:lotus(忘忧果):来自希腊神话。据荷马史诗中《奥德赛》,当奥德修斯的漂流船队,到达了罗多法日(lotophage)人的海岸,士兵上岸补给过水和食物后,奥德修斯派三个人上岸打听情况。岸上的人没有伤害他们,反而给他们吃蜜饯般的忘忧果,吃过以后.把一切都忘记了,“所有人都想留在那里,以这种果子过活,不愿意再回去。”
G.K.切斯特顿:蓝宝石十字架
头顶上的苍穹慢慢地由孔雀绿变成孔雀蓝,悬在天顶的星越来越像真正的宝石。三名侦探悄没声息地潜到枝叶茂密的大树后,在死一般的寂静中站在树后,第一次清楚地听到了两个奇怪神父的谈话……

  船在晨曦的一抹银色光芒和粼粼海水的绿色光波之间,泊靠在了埃塞克斯海岸的哈维奇港,放出乱糟糟的一大群人,像苍蝇一样四散乱飞。这些人当中,我们必须跟踪的那个人,无论如何也说不上引人注目,也不因他的着意装扮而使人一见眼明。他那身花哨的假日服装,和他那满脸公事公办的神气有点不相称。但除此之外,在他身上没有一点引人注目的地方。他的服装包括一件瘦小的浅灰色茄克衫,一件白背心,一顶系有灰蓝色绊带的银白色草帽。在衣着及草帽的映衬之下,他的瘦削的脸显得黑黝黝的。脸的下端有一撮西班牙式的黑色短须,使人联想起伊丽莎白时代的皱须。他以游手好闲人士的认真神气抽着一支香烟,浑身上下一点也显示不出在他的茄克衫的掩盖下,藏着一把装满子弹的左轮手枪,他的白背心掩盖着他的警察证章。而在他的草帽下面,也看不出他就是欧洲最有能力最有才智的非凡的人物之一。他就是瓦伦丁,巴黎警察局局长本人,世间最有名的侦探。他从布鲁塞尔到伦敦来执行本世纪最了不起的一次逮捕行动。

  大盗弗兰博到了英国。三个国家的警察费尽周折追踪这个犯罪老手,终于从比利时的根特追到了布鲁塞尔,又从布鲁塞尔追到了荷兰的胡克港。推测他可能会利用当时正在伦敦召开的“圣体会议”,在与会人彼此不熟悉的混乱情况下,乔装打扮成低级神职人员,或是同会议有关的秘书什么的,从而来到伦敦。不过,瓦伦丁并没有把握。没有人能对弗兰博有把握。

  自从这位犯罪大王突然停止在这个世间捣乱以来,到现在已有许多年了。他停止活动之后,正如有人说的罗兰①死了之后一样,地球上异常平静。但是弗兰博在他的鼎盛时期(当然,我的意思是说他的猖狂时期),却是一个与凯撒大帝一样,形象生动,全球皆知的人物。几乎每天早上,日报上都刊登着他刚刚逃脱一件非凡罪行的应有惩罚,又在进行另一件非凡罪行的消息。

  注:①罗兰:法国中古时代著名骑士,骁勇善战。——译者

  弗兰博是个身材高大的加斯科涅(法国西南部)人,胆子和他的躯体一样大。有些最激动人心的故事讲到:他如何在自己兴致上来之际,把一名官方刑事侦探倒提起来,让他头顶着地倒立着,去清醒头脑;他又怎样一只胳膊挟着一名警察,在利沃里的路上大步飞跑。

  说到他的令人难以置信的体力,则一般都用在一些尽管有失公家体面,但却没酿成流血惨案的场面——这样的评说乃是公允的、不过分的。他的真正罪行主要是一些富有创造性的大规模抢劫。他的每一次盗窃都堪称一件新奇的罪行,每一次作案都足以构成一个新鲜故事。例如他在伦敦经营过一家赫赫有名的泰洛林牛奶公司,他这公司没有奶牛场,没有奶牛,也没有送奶车,更没有牛奶,但他差不多有一千个订户。他只是靠把别人门前的小奶罐换上标签,放在自己的主顾门前,以这种简单操作来为他的订户送奶。

  也正是他弗兰博,在截取偷看了一位年轻女士的全部信贷函件后,把他自己写的信用照相机拍成胶片,印在显微镜的载物片上,印得非常非常之小,以和她保持通信关系,使她既莫名其妙又甩不掉。以此对她搞了一个非同寻常的恶作剧。

  不过,弗兰博的每一次新作品都普遍地以简单明了为特色。据说,他有一次,越深夜把一条街的门牌号码全都重新漆过,仅仅是为了把一个旅客引入他设置的圈套。十分肯定的是,他发明了一种轻便邮筒,放在僻静的郊区角落,等待着有人往里边投入汇款单。

  最后一点,据人所知,他还是一个令人惊奇的杂技演员。尽管他块头那么大,跳跃起来却轻便得像只蚱蜢。又能像猴子一样隐入树顶。因此大侦探瓦伦丁出发来找弗兰博的时候,心里完全清楚,即使找到了对手,自己的冒险也远没有完事大吉。

  但是怎样去找他呢?大侦探瓦伦丁仍然在揣摩,心中无底。

  只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任随他伪装得多么巧妙,也无法掩饰他那独特的身高。要是瓦伦丁的敏锐眼光一下子看到一个高个子的卖苹果的女摊贩,一个高个子近卫兵,甚或于一位雍容富贵的高个子公爵夫人,他都可以当场逮捕他们。但是,他在火车上一路风尘,还就没有看到一个可能是弗兰博伪装的人,正如一只猫伪装不了一头长颈鹿一样。对火车上的人他已经弄清楚了。在哈维奇上火车或是在中途上车的人当中,身高肯定都不到六英尺。有一个矮小的铁路官员旅行到终点,三个矮小的蔬菜农场主乘了两站路下车,一个矮小的寡妇从埃塞克斯的一个小城上车,一个矮个的罗马天主教神父从埃塞克斯的一个小村子上火车……说到最后这个人,瓦伦丁放弃了观察,几乎笑了。这个小个子神父具有那么多东方平原人的气质,他的脸又圆又呆板,像诺福克汤圆。他的眼神像北海一样深邃。他带着几个棕色纸包,几乎没有办法把它们收拢来。毫无疑问,“圣体会议”从各地的淡泊无为的人士当中吸引了不少这类人物,他们令人不可思议,无依无靠,仿佛是从地里挖出来的鼹鼠。瓦伦丁是法国的极端型怀疑论者,他不喜欢神父,但是他会同情他们。而这一位神父可以引起任何人同情。他有一把破旧大伞,经常落到地上。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的往返车票上,标注的正确的终点站究竟在什么地方。他以呆子般的单纯向车厢里的每一个人解释他的小心,因为他的一只棕色纸包里有一些用纯银和蓝石头做的东西。他那埃塞克斯人的坦率和他的圣人般的单纯,不断地把瓦伦丁这个法国人逗乐,直到神父总算在斯特拉福德带着他所有的纸包下车,又回来取他的伞。他取伞的时候,瓦伦丁发善心地警告他,别因为要小心而此地无银三百两,把自己身上的银器告诉给大家。但是他一边和神父讲话,一边睁大眼睛望着另一个人。这个人沉着地注视着任何人,不管是穷人阔人,还是男人女人。这人足有六英尺,至于弗兰博呢,他还要高出四英寸。

  瓦伦丁在利物浦站①下了火车,踌躇满志地感到迄今尚未漏放过弗兰博。他到苏格兰场②办理了身份合法手续,约定必要时请求帮助。然后他点燃另一根香烟,在伦敦街上信步漫游。在维多利亚车站背后的街道和广场散步时,他突然停步驻足。面前是一个古老、别致、宁静的广场,非常典型的伦敦模式,整个广场出人意外的寂静。周围是高大单调的房屋,既显得豪华而又无人居住,广场中央是长满灌木的场地,看起来像太平洋上的绿色小岛那么荒凉。四边建筑中有一边比其余三边高出许多,像座高台。这一边的自然线条,被伦敦的可赞赏的意外因素破坏无遗——这是一座饭店。他感到自己仿佛是从索霍区③走错了方向而来到此间的。这里有长得过分引人注意的东西——栽在钵里的矮小植物,长长条纹的、柠檬黄和白色的百叶窗。这种窗户临街而设,在伦敦通常七拼八凑的布局中,显得分外高大。一段阶梯从街上直上前门,仿佛太平门的楼梯直通到了二楼窗前。瓦伦丁在黄白色百叶窗前站着抽烟,琢磨良久。

  注:①利物浦站:伦敦中东部铁路始发及终点站。——译者

  注:②苏格兰场:即伦敦警察厅。——译者

  注:③索霍区:伦敦中部一地区,以多外国饭店及作家艺术家居住而闻名。

  ——译者

  奇迹的最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方,就是它的发生。天上几片云聚拢成为人类眼中的星形。远处旷野中陡然耸立起一棵大树,十分像个巨大的疑问符号。这都是在几天前亲眼看到过的。纳尔逊海军元帅死在胜利的那一刻。一个叫威廉斯的人十分偶然地谋杀了一个叫威廉森的人,这听起来好像谋杀了自己的孩子。简而言之,在生活中有巧合的成分,人们如果认为它乏味,就会永远失去它。正如美国侦探小说家兼诗人爱伦坡那看似矛盾实则正确的说法所表白的:“智慧必须指望不可预见的事。”

  阿里斯蒂德·瓦伦丁是个莫测高深的法国人,法国人的才智是特殊的和独一无二的。他不是“思想机器”④,因为那是现代宿命论和唯物论的没脑筋的用语。机器只是机器,因为它不能思维。但他瓦伦丁是个有思维的人,同时又是个平平常常的人。所有他的奇妙成功,看起来就像是有魔法,实际上都是来自坚持不懈的推理,和清晰而寻常的法国人式的思维。法国人不是靠任何看似矛盾实则正确的说法来震动世界,而是用实际上不言而喻的道理来震动世界。他们至今都在实践某种不言而喻的道理——就像他们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那样。但是确切地说,瓦伦丁明白理性,明白理性的极限。只有对开汽车一无所知的人,才会大谈特谈开汽车不用汽油的神话。只有对理性一无所知的人,才会在没有坚实基础的情况下,大谈特谈无可争辩的第一原则的推理。而瓦伦丁现在就没有坚实的基础,只能死死地抱住第一原则不放。弗兰博在哈维奇不见了。如果他竟然在伦敦出现,他可能是温布尔登公共网球场上一个高个子流浪汉,也可能是大都会饭店里一个高个子的宴会主持人。在这样明显的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瓦伦丁有他自己的看法和办法。

  注:④《思想机器》:1907年出版,和《探案中的思想机器》(1908)同为

  美国作家雅克·富特雷尔的畅销神秘小说,主角奥古斯塔斯教授为推理侦探。作

  者雅克于1912年死在泰坦尼克号客轮上。

  在这种情况下,他期待着不可预见的事。如果他不能追随有理性的思路,他就冷静而小心地追随没有理性的思路。他不用去可预料的地点——银行、派出所、可能约会之处,而是要系统地到不可预料的地点去:敲敲每所空房子的门,弯进每一条死胡同,走进被垃圾封死的每一条小巷,绕着每条弯路走,徒步走出大路,等等。他富有逻辑地为他的这种几近疯狂的做法辩护。他说如果一个人有线索可寻,那是最糟糕的路子。如果根本没有什么线索,那才是最好的路子因为一些引起追捕者注意的稀奇古怪的地方,也许正是引起被追捕者注意的地方。一个人开始的某个地方,可能刚好是另一个人停下来的地方。关于上到店铺的那段阶梯,关于那个寂静、古老、别致的饭店,都有些什么在引发他这个侦探的罕有的浪漫幻想,使他决定随意去试试。于是他走上阶梯,在靠窗子边的一张桌子前坐下,要了一杯不加奶的咖啡。

  上午已经过去一半,他还没吃早饭。桌上摆着另一个人吃剩的早餐,这才使他想到自己还饿着肚子。于是他又叫了一只水煮荷包蛋。他默默地往咖啡里加了白糖,一直想着弗兰博。他回想弗兰博每次是如何逃脱的,一次是用指甲刀,一次趁一所房子失火,一次是必须去交一封欠邮资的信,一次是让人们通过望远镜看一颗要毁灭地球的彗星。瓦伦丁认为自己的侦察脑筋一点不比罪犯的差,但他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利之处。“罪犯是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家,侦探只是评论家。”他带着辛酸的微笑对自己说,慢慢地把咖啡杯举到唇边,很快又放下——他加的白糖是盐。

  他望了望装着白色细粒的家什,当然是糖罐,正如香槟酒瓶子装的是香槟酒一样不会弄错,这罐里装的是白糖。他奇怪他们为什么会在里面放盐。他四下看看是否另有正统的家什。对,有两个盐瓶,装得满满的。也许盐瓶里的辛辣调味品有些什么特色。他尝了尝,是白糖。他疑惑地向饭店里四下张望,看看把糖放进盐瓶把盐放进糖罐这种独特的艺术风格是否还有其它表征?除了白纸裱糊的墙上给溅了点黑色液体之外,整个地方显得整洁、轻快、平平常常。他按铃叫侍者。

  侍者匆忙赶来,在清晨时刻头发还是乱蓬蓬的,睡眼惺松。瓦伦丁侦探并非丝毫没有幽默感,他让侍者尝尝白糖,看是否符合这家饭店的崇高声誉。结果侍者突然打了个呵欠,陡然清醒过来。

  “你们每天早上都和顾客开这么巧妙的玩笑吗?”瓦伦丁问,“拿盐换糖当笑料,从来不会使你们感到乏味吧?”

  侍者弄懂这种讥讽后,结结巴巴地保证说饭店绝对没有这个意思,这一定是个最奇怪的错误。他拿起糖罐来看看,又拿起盐瓶看看,显得越来越莫名其妙。他突然说声“请原谅”,就匆匆走开。几秒钟后,饭店老板和他一起赶来。老板也检查了糖罐,然后检查了盐瓶。他同样一脸莫名其妙的神色。

  突然侍者似乎发音清晰起来,几句话冲口而出:

  “我想……”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想,就是那两个教士。”

  “什么两个教士?”

  “那两个把汤泼在墙上的教士。”

  “把汤泼在墙上?”瓦伦丁重复道,他确信这一定是个意大利隐喻。

  “是的,是的。”侍者激动地说,一边指着白色壁纸上那块黑色污点,“泼在墙上那里。”

  瓦伦丁带着疑问望着老板,老板用比较详尽的报告来解围。

  “是的,先生,”他说,“这是真的,不过我认为这和糖盐没有关系。今天一大早,门板刚取下,两位教士就来这里喝汤。他们俩都很安静,受尊重。一个付了账出去,另一个完全称得上慢动作教练,过了好一阵才把汤喝完。最后他也出去了。只不过在走开的那一瞬间,他很巧妙地拿起他只喝了一半的杯子,把汤泼在墙上。我当时在后面的房间里,侍者也在后面房间里,我出去时,看到墙上泼有扬,而店里空无一人。这没造成什么特殊的损害,但这是让人讨厌的无礼行为。我想在街上抓到那个人,不过他们已经走远,我只注意到他们转过街角走进卡斯泰尔斯街。”

  侦探站了起来,把帽子戴到头上,手杖拿在手里。他已经打定主意,在他脑海里一片漆黑之际,他只有顺着一个隐蔽的手指所指的方向走去,而那个手指隐蔽得很深。他付了账,冲出玻璃门,很快就转到另一条街了。

  还好,在这么高度兴奋的时刻里,他的眼光仍然保持冷静和敏捷。走过一家店面时,什么闪光从他身旁掠过。他走回去看,那是一家蔬菜水果店,一大堆鲜货整整齐齐地摆在露天地里,均标明了品名和价格。两个最显眼的货格里,各放着一堆橘子,一堆坚果。干干的坚果上,有一块纸板,上面用蓝粉笔非常醒目地写着:“上等柑橘,一便士两只。”在橘子堆上同样清楚而准确地写明:“最佳坚果,每磅四便士。”瓦伦丁先生望着这两块标价牌,想到他以前遇到过的这种高度狡诈的玩笑,而且就是最近。他转而注意那红脸膛的水果商,见他正为了这颠三倒四的商品广告而气哼哼地往街两头张望。水果商什么也没说,只是很快把每块纸牌放回原处。侦探悠闲地倚着手杖,继续仔细观察这家店铺。最后他说道:“我想问你一个与实验心理学和思想结合有关的问题。”

  红脸店主用威胁的眼光望着他,但他还是高高兴兴地摇动着自己的手杖道:“为什么在一家蔬菜水果店里,会有两块标价牌放错了地方,好像因为有个戴铲形宽边帽的人刚来伦敦度假?或者如果我没说明白的话,那么是这样:把坚果标成橘子是一回事,一高一矮的两个传教士的出现又是一件事,这两件事有什么神秘的关联吗?”

  商人的眼睛瞪得滚圆,差不多要突出来了,他有那么一刻似乎就要扑到这个陌生人身上去。最后,他怒气冲天、结结巴巴地说:“我不知道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不过要是你是他们的一个朋友的话,你可以告诉他们就说我说的,如果他们再来和我的苹果捣蛋,那么不管他们是不是神父,我都要敲掉他们的脑袋。”

  “真的?”侦探非常同情地问,“他们弄乱了你的苹果吗?”

  “他们之中有一个这么干了,”愤怒的店主人说,“把苹果滚得满街都是。我要不是得捡苹果的话,本来是可以抓住那混蛋的。”

  “这两个神父朝哪个方向走的?”瓦伦丁问。

  对方迅速回答:“左手第二条马路,然后穿过了广场。”

  “谢谢。”瓦伦丁说着像个魔法仙人一样不见了。在第二个广场的对面,他发现有个警察,就问:“急事,警官,你看见了两个戴铲形宽边帽的教士吗?”

  警察哈哈大笑起来:“哇,我看见的,先生。如果你问我的话,他们有一个喝醉了,他站在马路当中,昏头昏脑……”

  “他们向哪条路走的?”瓦伦丁急忙打断他的话。

  “他们在那里上了一辆黄色公共汽车,”警察回答,“是到汉普斯泰去的。”

  瓦伦丁向他出示了自己的公务证,匆匆地说:“叫两个你们的人跟我去追。”说完精神抖擞地穿过马路,他的精神感染了那个笨拙的警察,使他也立即还命行动起来。一分半钟之后,这个法国侦探就与一位警察和一名便衣在对面的人行道上会合了。

  “嗯,先生,”警察笑容满面但傲气十足地说,“什么事——”

  瓦伦丁突然用手杖一指,“上了这辆公共汽车后我会告诉你们的。”他边说边在车流中东躲西门地飞奔上前。三人终于气喘吁吁地挤上了黄色公共汽车的上层座位,警察说:“坐出租车要快十倍。”

  “太对了,”他们的领队平静地说,“如果我们能知道我们往哪里去的话。”

  “那么,你要往哪里去?”另一个人瞪着眼问。

  瓦伦丁皱着眉抽了几口烟,然后拿开香烟说:“如果你知道一个人在于什么,就会赶在他前面。但是如果你只是猜想他在干什么,你就会落在他后面。他闲逛你也得闲逛,他停下你也得停下,走得和他一样慢。这样你就可以看到他在看什和做什么。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就是注意观察异常的事。”

  “你的意思是哪种异常的事?”警察问。

  “任何。”瓦伦丁回答,重又陷入完全的沉默。黄色公共汽车好像连续几小时都只在北边的马路上爬行。大侦探也不再解释什么,也许他的助手对他的差事觉得越来越怀疑,但又不好开口问,如同他们越来越想吃午饭而又不好开口要求一样。时间慢慢消逝,早已过了午饭时间。伦敦北部郊区的马路好像该死的望远镜一般越抽越长。这就像某种旅行,一个人总觉得自己终于快到了地球的尽头,然后又发现只不过到了伦敦北部的别墅区——塔夫特奈尔公园。伦敦在一长串小酒店和增俄的灌木林中隐没。接着他又出现在灯火辉煌的繁华街道和炫目的旅馆中。这就像穿过十三座各不相连而又紧挨一道的平凡城市一样。但是尽管冬季的暮色已经威胁着他们前面的马路,巴黎来的大侦探却仍然沉默、警惕地坐在那里,注视着街道两边从车前面向车后滑动。等他们从摄政王公园东南的卡姆丹城后边离开的时候,警察差不多已经睡着了。至少,在瓦伦丁跳起身来拍拍两人的肩膀,喊驾驶员停车的时候,他们做了个近乎于跳起来的动作。

  跟着瓦伦丁摇摇晃晃地下车走上马路时,他俩还没明白为什么下车。当他们朝四周张望,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发现瓦伦丁正得意洋洋地指向马路左边的一扇窗户。那是一扇大窗户,构成一家金碧辉煌的酒店的当街门面。窗口是为盛宴订座的地方,标明“饭店”二字。这扇窗子和旅馆前面的一排窗户一样,装有磨砂刻花玻璃。玻璃中央刻着一颗巨大的星,像嵌在冰上的星。

  “终于找到线索了,”瓦伦丁摇着手杖喊道,“有破玻璃窗的地方。”

  “什么窗?什么线索?”主要助手问,“嗳,有什么凭据说这和他们有关系?”

  瓦伦丁勃然大怒,几乎折断了他的竹手杖。

  “凭据?”他叫道,“妈的,对付这个人要凭据!唔呀,当然,这里同他们没关系与有关系的机会比是二十比一。但是我们还能做别的什么呢?你们难道看不出,我们要么必须追随一个荒诞的可能性,要么回家去睡大觉?”他重手重脚地走进饭店,后面跟着他的伙伴。三人很快就被安顿在一张小餐桌前,吃他们这顿晚午餐。这时从里面往外看那打破了的玻璃上的星形,可他们还是怎么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我看到你们的窗子被打破了。”瓦伦丁付账的时候对侍者说。

  “是的,先生?”侍者回答,弯腰忙着数钱,瓦伦丁给了他一笔丰厚的小费。

  侍者直起腰来,一脸温和而不容误解的激动神色。

  “啊,是的,先生,”他说,“很奇怪的事,您说呢,先生。”

  “真是的。给我们讲一讲。”侦探带着漫不经心的好奇心说。

  “呃,两位穿黑衣服的绅士进来,”侍者说,“是两个外国的堂区神父,像是来旅游的。他们安安静静地吃了一餐廉价午饭。其中一个付了账出去了,另一个正要走出去时,我发现他们多付了三倍的钱。于是我对那个将要走出门的神父说:‘喂,你们付得太多了。’可他只是说:‘哦,是吗?’说得很冷静。我说:‘是的。’拿起账单给他看。哎呀,这可是个怪人。”

  “你这是什么意思?”侦探问。

  “嗳,我可以凭七本圣经发誓,我本来只该收四便士,但现在我看到我收了十四便士,看得一清二楚。”

  “嗯,”瓦伦丁叫道,脚下慢慢移动,可是眼光却在冒火,“以后呢?”

  “门口那个堂区神父走回来,非常安静地说:‘对不起,弄乱了你的账。不过这多余的是用来付那窗户的。’我说,‘什么窗户?’他说,‘就是我要打破的这扇窗户。’他用他的伞把这倒霉的窗玻璃给打破了。”

  三个客人一齐叫了起来,警察气都喘不出来地说:“是我们在追的逃跑了的疯子吗?”侍者饶有兴趣地接着讲他的故事。

  “有那么一瞬间,我简直给弄昏了头,什么也做不了。那个人走出去会合他的朋友转过街角。然后他们两人飞快地走上布洛克街,尽管我绕过那些挡路的东西去追他们,但也没能追上。”

  “布洛克街!”侦探一说服他的两个外国同事,就开步往那条大街飞奔而去。

  随后的旅程把他们带过一条像隧道一样的光秃秃的砖路,街道上灯光稀疏,窗户罕见,仿佛是一条修在所有建筑物背后的街道。暮霭渐深,就连那个伦敦警察也难于分辨出他们是在往哪个方向走。不过侦探却相当有把握,他们终归会到达汉普斯泰德的荒原某地。突然,一扇里边点着煤气灯的凸出的窗子,在暮色中像牛眼灯一样地突现出来。瓦伦丁在一家装修得花里胡哨的小糖果店前面停了一会儿,稍稍犹豫后便走了进去。在五彩缤纷的糖果中,他十分庄严地站住,小心仔细地买了十三支巧克力雪茄——显然他是在准备一个开场白,但已经不必了。

  店里有一个态度生硬,年龄稍大的女人,满脸疑问地望着他的优雅外表,当看到他身后的门口堵着个穿蓝制服的警察时,女人的眼睛顿时警觉来。

  “唷,”她说,“你们要是为了那个包裹而来的,那么我已经把它寄走了。”

  “包裹!”瓦伦丁重复道,这回轮到他用疑问神色望着对方了。

  “我是说那个绅士留下的包裹,那个教士绅士。”

  “看在老天爷的份上,”瓦伦丁第一次真正地露出热切坦率的神色,俯身向前道,“看在老天爷的份上,告诉我们到底出了什么事。”

  “嗯,”那女人有点怀疑地说,“两个教士大约半小时前进来买了些薄荷糖,谈了一会儿话,然后出去向荒地走去。但是过了一小会儿,其中一个跑回店里说,‘我掉了一个包裹没有?’嗳,我到处看,看不到。所以他就说,‘不要紧,不过如果找到,请把它寄到这个地址。’他留下地址,给了我一先令作误工钱。奇怪的是,后来竟然在刚才找过的地方找到他掉的一个棕色纸包,我按他说的地址寄走了。现在我想不起详细地址了,好像是在威士敏斯德什么地方。那个东西那么重要,我想警察也许是为这个来的。”

  “他们是为这个来的,”瓦伦丁简短地说,“汉普斯泰德荒地离这儿近吗?”

  “一直走十五分钟,”那女人说,“你就会看到荒地。”

  瓦伦丁跳出商店就跑,其他两位侦探勉强小跑跟上。

  他们走过的街道狭窄,布满阴影。当他们出其不意地走出街道,便是一大片一无所有的空旷地和广阔的天空,他们惊奇地发现黄昏仍然那么明亮。孔雀绿的苍穹没入暗紫色的远方和正在变暗的树木之中,变成一片金黄。犹有余辉的绿色还深得足可以看出一两颗亮晶晶的星儿。所有这些都是日光的金色余辉在汉普斯泰德边沿和那有名的被称为“健康谷地”的洼地上反射出的。在这一地区漫游的度假人并不是完全分散的。少数一两对奇形怪状地坐在长凳子上,远处零星分散着一两个姑娘,在失声唱出强劲的曲调。上天的光荣在人类惊人的庸俗中沉沦暗淡下去。

  瓦伦丁站在斜坡上,望着谷地对面,一眼看到了他要找的东西。

  在远方分散的黑黝黝的人群中,有两个特别黑的穿教士服的人影。尽管由于远,他们看起来很小,瓦伦丁仍然可以看出其中的一个比另一个矮得多。虽然另一个像学生似地躬着身子,举动尽量不惹人注目,但仍然可以看出其个子足有六英尺多高。瓦伦丁咬紧牙关向前走去,不耐烦地挥舞着手杖。到他大大地把距离缩短,把两个黑色人影像在高倍数显微镜中放大的时候那样,他又看到了一些别的事情。这是使他震惊,不过多少也在他意料之中的事情。不管那位高个子神父是谁,矮的那位却是身份确凿的,他就是在哈维奇火车上认得的朋友,那个矮胖的埃塞克斯小本堂神父,他曾对他的棕色纸包提出过警告。

  此刻,事情既已到了这个地步,一切便终于合理地吻合起来。瓦伦丁今天早上打听到,有一位从埃塞克斯来的布朗神父,带着一个镶蓝宝石的银十字架,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古文物,目的是让参加“圣体会议”的诸位外国神父观赏。无疑,这就是那块“带蓝石头的银器”,布朗神父断然就是火车上那个容易受骗的小个子。此刻瓦伦丁发现的事情,弗兰博也发现了。毫不奇怪,当弗兰博听说有个蓝宝石十字架时,便起心要偷。这种事在人类史上实在是屡见不鲜的。弗兰博当然会以他自己的手法来对付这个带雨伞和纸包的小个子——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他是那种一旦牵着了别人的鼻子,就能够一直把别人牵到北极去的人。像弗兰博这样的演员,把自己装扮成神父,再把真正的神父骗到汉普斯泰德荒原那样的地方,实在也只是小菜一碟。现在,案情在怎样发展已是昭然若揭的了。对小个子神父的无依无靠,瓦伦丁心中油然而生同情之感,想到弗兰博竟会对这么天真的牺牲品打主意,不由得义愤填膺。但是,瓦伦丁想到了自己和弗兰博之间发生的一切,想到了使弗兰博走向胜利的一切,于是他的脑筋里翻腾起其中最细微的道理来。

  从埃塞克斯的一位神父手里盗窃蓝宝石银十字架,同往墙纸上泼汤有什么联系呢?又同把橘子叫做坚果、同先付窗户钱然后打破窗户等有什么关系呢?他总算可以追踪到结果了,但是不知怎么的,他却错过了一段中间环节。他失败的时候(这是极其少见的),通常是掌握线索而没有抓住罪犯。这次却是抓住了罪犯,但还没有掌握到线索。

  他们尾随的两个人正像黑头苍蝇一样,爬上一座顶部葱宠的庞大山体,他们显然在交谈,也许并没注意到他们在往哪里走。但可以肯定,他们是在往荒原的更荒凉更寂寞的高地走。当追逐者接近的时候,他们就不得不像偷猎那样,不体面地在树丛后面矮下半截身子,甚至在深草中匍匐前进。由于这些不利落的行动,猎人就更加接近他们的猎物,近到足可以听到他们谈论时的小声话语了。但是分辨不清字句,只有“理智”这个字眼几乎是大着嗓门不断说出的。由于地面的突然低洼和灌木丛的障碍,侦探实际上已经见不到他们尾随的目标了。十分钟的焦急不安之后,才又看到了这两个人。他们在一座圆顶的山脊之巅,俯视着绚丽多彩而又难免苍凉的落日景色。在这个居高临下却又被人忽视的地方,有一张快散架的陈旧坐凳,两位神父坐在凳上,仍然在一起进行严肃的谈话。渐渐暗下来的平线上仍然呈现出一片奇怪的绿色和金黄色的光,上方的苍穹正慢慢地由孔雀绿变成孔雀蓝,悬在天顶的星越来越像真正的珠宝。瓦伦丁示意伙伴,同时悄没声息地溜到那棵枝叶茂密的大树后,在死一般的寂静中站在树后,第一次清楚地听到了两个奇怪神父的谈话。

  听了一分半钟之后,一种糟糕透顶的怀疑慑住了他。也许他在静静的夜色之下,把两个英国警察拖到这种荒地来干这种差事,真是糊涂之至,比在杨柳树上找无花果的人脑筋清醒不到哪里去。因为两个神父的谈话完全像神父,学识渊博,从容不迫,极其虔诚地谈论着神学上玄妙难解的问题。小个子的埃塞克斯神父,圆脸转向越来越强的星光,另一个讲话时低着头,仿佛他不配看星光。但是你在任何白色的意大利修道院,或是任何黑色的西班牙主教大堂,也不会听到比他们的谈话更纯真的言语了。

  他听到的第一句话是布朗神父讲话的尾巴:“……他们在中古时代说的是天堂不受腐蚀。”

  高个子神父点点低垂的头,说:

  “啊,对的。这些现代的不信宗教的人求助于他们的理智。但是,谁能做到身居于大千世界而又感觉不到其上空肯定有一个奇妙的宇宙呢?在那里,理智是绝对超越情理的。”

  “不,”另一神父说,“理智永远是合乎情理的,即使在最后的地狱的边境,在茫茫人世即将灰飞烟灭之际,也是如此。我知道人们指责教会贬低理智,但是恰恰相反,教会在这个世界上,独独尊重理智,独独确认天主是理智所承认的。”

  高个子神父抬起他严峻的脸,对着星光闪烁的天空说:

  “但是谁知道,在这个无限的宇宙中——”

  “只是物质上的无限,”小个子神父在他的座凳上一个急转身说,“不是在逃避真理法则的意义上的无限。”

  瓦伦丁在树后由于默默地憋着一肚子狂怒,把手指甲都弄裂了。他似乎听到个英国警察的窃笑。自己仅仅是凭空猜想,就把他们从那么远的地方带来,来听两位温和的老神父暗喻式的闲聊。烦恼中,他没听到高个子教士的同样巧妙的回答,他再听时则又是布朗神父在讲话:“理智和正义控制着最遥远最孤寂的星球,看这些星啊,它们看起来难道不像钻石和蓝宝石吗?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想象,异想天开地射猎植物学和地质学,想到长满多棱形宝石叶子的磐石森林,月亮是个蓝色的月亮,是颗巨大的蓝宝石。但是不要幻想所有这些乱七八糟胡思乱想的天文学会在人的行为上使理智和正义产生哪怕最细微的差别。在蛋白石的平原上,在挖出过珍珠的悬崖下,你仍然会找到一块告示牌,写道:严禁偷盗。”

  瓦伦丁觉得这是他一辈子干下的最蠢的事情,简直就像栽了个大跟头。他正要从蹲得发僵的姿势中直起身来,然后尽可悄无声息地溜掉,但高个子神父的绝对沉默使他停了下来。终于,高个子神父又讲话了。说的很简单,头还是低着,手放在膝盖上。

  “呃,我仍然认为其它世界在理智方面比我们高。上天的奥秘深不可测。就从我个人而言,我只能低下我的头。”

  然后,他的头仍然低着,姿势声音丝毫没变地说:

  “就把你的蓝宝石十字架拿过来,好吗?我们在这里都是单身一个人,我可以把你像撕稻草娃娃一样撕得粉碎。”

  丝毫没有改变的姿势和声音,对这个改变了话题的令人发聋震聩的内容,无异于增加了奇特的强暴色彩。但是,古文物的守卫者似乎只把头转了个罗盘上最轻微的度数。他不知怎么的仍然带着一副傻相,面朝着星光。也许他没听懂,或者,也许他听懂了,但由于恐怖而僵在了那里。

  “对,”高个子神父以同样不变的低声、同样不变的静止姿势说,“对,我就是弗兰博,大盗弗兰博。”

  停了一会儿之后,他又说:

  “喂,你给不给那个十字架?”

  “不给!”另一个说,这两个字的声音非常特别。

  弗兰博突然抛掉他的所有的教士伪装,露出强盗身份,在座位上向后一靠,低声长笑了一下。

  “不给,”他叫道,“你不愿把它给我,你这个骄傲的教士。你不愿把它给我,你这个没老婆的寡佬。要我来告诉你为什么你不愿给我吗?因为它已经到了我的手里,就在我胸前的口袋里。”

  埃塞克斯来的小个子在夜色中转过他那似乎茫然的脸,带着“私人秘书”①的怯生生的迫切的说:

  “你——你肯定吗?”

  注:①私人秘书:1884年上演的三幕喜剧,英国名喜剧演员查尔斯·亨斯·

  霍特里爵士写作。剧中创造了一个喜剧式的天真教士,即私人秘书,此处借喻。

  ——译者

  弗兰博愉快地叫了一声。

  “说实在的,你像那出喜剧一样让人发笑。”他叫道,“对,我十分肯定你是傻瓜,于是做了一个和你那原纸包一样的复制品。现在,我的朋友,你怀揣的是复制品,我身上的才是真珠宝。一套老把戏,布朗神父——一套很老的把戏。”

  “是的。”布朗神父以原有的奇特,迷迷糊糊的神气搔着头发,说道,“是的,我以前听说过。”

  犯罪巨人以一种突然发生的兴趣俯视着这个乡下佬小神父。

  “你听说过?”他问,“你在什么地方听谁说过?”

  “嗳,我可不能告诉你他的名字,因为他找我是来向天主悔罪的。”小个子简简单单地说,“他过了二十年富裕日子,完全靠复制棕色纸包。所以,你明白了吧,我开始怀疑你的时候,立刻就想到了那可怜的家伙。”

  “开始怀疑我?”歹徒越来越紧张地重复道,“你真的就因为我把你带到这个荒凉的不毛之地,就精明地怀疑上我了吗?”

  “不是的,不是的,”布朗神父带着道歉的神气说,“你瞧,是我们初会面时,我就怀疑你了。你袖子里藏着的有穗状花絮,带刺的手镯,向我透露了你是谁。”

  “见你的鬼,”弗兰博喊道,“你怎么会听说过我有穗状花絮带刺的手镯的?”

  “哦,你知道,每个教士都有自己所辖的一小群信徒,”布朗神父有点无表情地扬起眉毛,说道,“我在哈特尔普尔当本堂神父的时候,就有三个戴这种手镯的人。所以当我最初怀疑你的时候,你难道没有看出来?当时我打定主意,要确保十字架的安全。我想我对你的注意是密切的,是吧?所以在最后看到你掉包的时候,我又把它掉回来了,然后我把真的留在后面,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吗?”

  “留在后面?”弗兰博重复道,声调第一次在得意之外,搀入了别的音符。

  “嗯,好像是这样的。”小个子神父依然不动声色地说,“我回到糖果店,问他们我是否掉了一个小包,还给了他们一个特定地址,叫他们如果找到包就寄到那里。还给了他们足够的钱。嗯,我知道我没有掉小包,不过在我走的时候故意把它留下了。所以,与其说这小包还跟着我在走,还不如说已经让他们寄给了我在威士敏斯德的一个朋友。”然后他有点悲伤地说:“我是从哈特尔普尔那里的一个穷人那里学来的,他经常用他在火车站偷来的手提袋这么干。不过他现在进了隐修院了。哦,你知道了,这种事应该明白。”他以同样至诚道歉的神气,搔着头发说,“当了神父,就没有办法了,人们总要来对我们讲这类事。”

  弗兰博从里边的衣袋里掏出一个棕色纸包,撕开,把它扯得粉碎。里面除了纸和铅条之外什么也没有。他一跃而起,以一个巨人的姿态喝道:

  “我不相信你,我不相信像你这样的矮脚鸡会做出所有这些名堂来。我相信那玩艺儿还在你身上。如果你不把它交出来,哼,我们都是光棍一条,我可要动武啦。”

  “不,”布朗神父也站起来,简单地说,“你动武也得不到,因为首先它不在我身上,其次还因为我们不是孤零零的。”

  弗兰博止步不前。

  “在那棵树后边,”布朗神父指着说:“有两个身强体壮的警察和一位世上最有名的侦探。你问他们怎么会到这儿来的吗?哎呀,当然是我把他们引来的。我怎么引来的?嗳,你喜欢听我就告诉你。天主降福你,当我们在罪犯阶级当中工作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弄懂二十件这类的事。嗯,我不能肯定你是强盗,拿我们自己的一位教士当恶棍是永远不行的。所以我只是测验你一下,看你是否会现原形。一个人发现咖啡里是盐的时候,一般都会大惊小怪的。如果他不大惊小怪,他必定有某种原因保持沉默。我把盐和糖调换了,而你保持沉默。一个人如果发现他的账单大了三倍,他势必提出反对。如果他付了账,他就有某种不愿惹人注意的动机。我改了你的账单,而你付了账。”

  全世界似乎都在等着弗兰博跳起来,但他好像被咒语定在了当地,被这极端的怪事弄得目瞪口呆。

  “嗳,”布朗神父动作迟缓而头脑清醒地说,“你不会给警察留下任何痕迹,当然别人就不得不留下。在我们到的每一个地方,我都仔细地做了点什么,使我们在这一天的其余时间里可以谈论。我没有造成很大损害——泼脏的墙,打翻的苹果堆,打破的窗子……但是我保住了十字架,十字架总得保住。到现在它已经在威士敏斯德了。我有点奇怪,你为什么没有吹驴子口哨①来拦住我。”

  注:①吹驴子口哨:盗贼黑话,意为“当场”。——译者

  “用什么?”弗兰博问。

  “我很高兴你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神父做个怪相说,“这是肮脏事。我敢肯定,你为人太好,当不了吹驴子口哨的人。我本来不该离开现场的,我的腿不够棒。”

  “你究竟在讲些什么呀?”

  “我以为你懂得什么是现场的,”布朗神父惬意地表示惊奇,说:“哦,你本来不会出那么大错的。”

  “你到底怎么懂得这些讨厌东西的?”弗兰博喊道。

  教士单纯的圆脸上浮现出笑容。

  “哦,我想是由于当了没老婆的寡佬的缘故,”他说,“你从来没有忽然想到过吗?一个除了听人们道出真正的罪恶之外几乎无所事事的人,不可能不知道人类的全部邪恶。但是,实际上我这行业的另一方面也使我知道你不是神父。”

  “什么?”强盗大张着嘴问。

  “你攻击理智,”布朗神父说,“那是违反神学原理的。”

  神父转身去收集东西的时候,三个警察从树影中走出来。弗兰博是个艺术家兼运动员,他退后一步,潇洒地向瓦伦丁鞠了个躬。

  “别对我鞠躬,”瓦伦丁声音清楚,态度安详地说道,“让我们两个都向我们的师傅鞠躬吧。”

  两人脱帽鞠躬,伫立了一会儿,而那个小个子的埃塞克斯神父则眨巴着眼,四处转动着找他的雨伞去了。

  译者:杨佑方
星新一:强盗的苦恼


黑社会的强盗们聚集在一起,商议着下一步的行窃计划。

“真想痛痛快快地干它一桩震惊社会又成功无疑的大买卖呀!”

一个歹徒异想天开地说,谁知这个集团的首领接着他的话爽然应允道:“说得对!我也一直这么盘算着,现在想出了些眉目,大伙准备一下吧,我要干活了。”

这番话让强盗们吃惊不浅,大家争先恐后地问道:“究竟怎么干呢?”

“干咱们这一行的,大家都把行动时间选在夜里,但由于四周太安静,下手时难免惹人注目。这次我打算反其道而行之,出乎人们意料之外地搞它一家伙……”

“有道理,您到底不愧是咱们的头儿,想出的主意总是高人一招。不过,如何下手呢?”

“光天化日之下,持枪闯进银行抢劫。”

首领的话恍若呓语,喽罗们不禁大失所望。

“别开玩笑了啦!简直不着边际。招你所说的去干,恐怕还没跨进银行的大门,就被抓去蹲牢房了。”

“蠢货,你们的脑子里怎么总少根筋。好了,听我来说个端详……现在我们编写了一个电视剧脚本,送给银行附近的交通警察,然后大家装扮成电视摄制组的工作人员,到银行去拍

摄一个袭击银行的场面,这样银行方面毫无防备,必定给打个措手不及,到时候,大家只管动手抢钱,即使万不得已开了枪,警察也会无动于衷,只当作剧情所需而特意安排的音响效果呢,最后,大家听我的命令,一起撤退……”

首领的话音未落,喽罗们早已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只见一个个佩服得五体投地。

“高见,太棒了!妙不可言!”

“这下可以过大瘾了,伙计们,快着手赶起来吧!”

强盗们弄来一辆面包车,在车身上写下“电视剧摄制组”的字样,不一会儿,电视摄影机也找来了,自然无需准备胶卷。待脚本印剧完毕,喽罗们将自己精心地装扮起来。有的扮做穷凶极恶的打手,有的扮成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最后一切准备就绪,首领一声令下,这个精心策划的计谋便开始付诸实行。

强盗们把车开到银行门口,握着手枪刚刚走出车门,在附近执勤的交通警察果然都围了上来询问。一个强盗赶忙给他们送上几份电视剧脚本,并说明缘由,很好,他们就心领神会不再追问了。

万事如意!没想到事情一开头便如此顺利,强盗们精神十足,相继冲进银行,大声喝道:“银行的诸君,我们是真正的强盗,赶快把钱交出来!谁敢乱动,马上就要了他的小命!”

谁知,计划到此就乱了阵脚,发生了意外。一个门卫突然媳皮笑脸地凑上前来,打破了这里的紧张气氛。

“先生们,我可以帮忙吗?你们来拍电视,我真的一点也不知道,上司真有意思,这种事也不通知一下,好让职员们准备一下,要知道宣传工作是何等地重要啊,可他们……”

另一位青年顾客也挤上前来热心地说说道:“我是作家。你们刚才说的那句台词不太适合,什么银行诸君,简直就像在发表竞选演说。另外,我们是真正的强盗这种说法也欠含蓄,一下就把底亮给观众了。脚本是谁写的?下次让我来帮你们的忙。”

他拿出名片,絮絮叨叨地纠缠不休,强盗们好不容易才摆脱他们来到窗口,在那里工作的一位姑娘慌忙站立起身来说:“什么时候播放呀?请签名留念,我也能上镜头吗?等等,让我再化妆一下……”

银行的女职员们纷纷离座,朝这边拥了过来,“嗳,把我们也拍进镜头吧,我们都是电视迷,挺在行的,不用排练拉!”

对这乱哄哄的场面,一个强盗不耐烦了,他忍不住扯起嗓子叫起来:“够了!这不是演戏,弟兄们,来真格的!”接着他扣动了板机,子弹呼啸着飞向天花板,击碎了照明灯。

然而此举也并未凑效,一个男孩儿挤过来说:“呵,真够劲!简直跟真的一样。”另一个人接上话又说道:“大概天花板内的电灯里预先装进了火药,然后让它爆炸的吧,要是不知情的人,倒还真的给唬住了呢!”

这时,这家银行的行长露面了。

“喂,先生们。你们能否再加上一个枪击玻璃的镜头!那是放弹用的特殊钢化玻璃,倘从侧面为我们作宣传,将会提高顾客对本银行的信赖……”说着,递上一个装有钱的信封。

“先生,让我们来扮演不屈服于强盗的威胁,饮弹而亡的光荣角色吧,拜托了!”男职员们也围拢过来请求着。

强盗们无奈,只好百般解释,可此时却没有一个人把他们的话当真。甚至连那个最初帮助维持秩序的交通警察也苦苦哀求道:“让我们来扮演捉拿强盗的警察吧,这样或许能使电视剧表现得更逼真,更扣人心玄。先生,您知道,如果我们还在家乡的父母能在电视银幕上看到自己的孩子,该有多么高兴啊!”

事情闹到如此地步,早已难以收场,强盗首领站出来,愤愤地大声吼道:“大家听着,今天暂停拍摄,回去修订脚本,改日再来重拍!”

强盗们狼狈地撤出现场,一个个牢骚满腹。

“再也想不到会弄出这么个结局来,当今社会准出毛病了。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无法无天的人!”



吉•塞斯勃隆 :地窖
国王将他的一个决定公布天下:每月要出宫一次,进入寻常百姓家,并和他们共进晚餐。朝廷的反对派立刻对国王的这种做法加以评论。国王无论干什么,反对派准会发表点攻击性的评论,评论是各种各样的:什么“毫无主见”啊,“怯懦无能”啊,等等,这已经成为他们每天的必修课。在他们眼里,国王所做的一切都有问题,就是国王的所作所为虽然达到了与他们一致的目标,却没有完全听从他们的意见,也是国王不尊重他们,无视他们存在的表现。

  这回国王去臣民家里进餐一事,他们只报以耸耸肩膀,鄙夷地斥之为“收买人心”。但这一次,他们彻底错了。因为国王的这项决定,看来事情不大,但却是国王的一番用意。国王喜欢研究历史,他明白要坐稳他的王位,人民的支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国王本人,自从登基以来,已经觉察到一些深深扎根的危机,要越过这堵墙,还真得费点力气。猜疑本身就是卫兵,从隔阂发展到互不体谅是顺乎情理的。而今国王就是想打破这种局面,也许用的不是最好的方法,但应该是很有效的。总之,国王的主意已定。看来他并未被反对派的言论所影响。他的大臣们几次劝阻都没有奏效。

  警察总长对此事尤为惶恐。他在警察局工作了二十年,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对付一家一户、要一一防范,那日常生活的细节太多了,他真有点不知所措了。其他大臣害怕的却是另一回事。过去,国王把他们当成自己的耳朵,现在如果知道自己已经受骗多时了,那会怎样惩罚他们!那些高官显贵、朝廷的在野派、新闻界、各种工会,无不声称自己是代表民意的,但他们从不给机会让百姓说话。谢天谢地!幸好人民已被压迫得无法喘息,自然也就没机会说话了,但如果……

  第一次的出宫让国王非常高兴:在豪华的王宫里,有一道菜是国王不好意思点的,那就是布纪依风味牛肉。但是他在一户普普通通的家庭里面却吃到了这个菜。他们又怎么知道国王一直盼着能大杯痛饮都兰纳的葡萄酒呢?

  国王关切地问过每一个人的情况:名字叫什么,学习怎么样,身体有没有病等。然后,他竟要求与孩子们谈谈政治。

  “有什么实际意义吗,”孩子们的父亲说道,“俺倒不是恭维您,我们也想做些大事来维护自己的国家。俺常——不信您问孩子的妈,俺说,俺要是个当官儿的,也不会比现在那些当官的做得更好了。”

  他妻子点了点头,但又有点难为情地补充说:“如果在假期方面能做些小的变动就好了。”

  国王非常开心,说:“这正是最近教育大臣向我提出的建议。年轻人,你们呢?有什么为难的事尽管说出来,我会帮你们解决的。——还有布纪依牛肉吗?这真是棒极了。”

  “为难到是谈不上,”大孩子的话音渐渐平稳下来,“但是关于服兵役,我希望您能够满足我的一个请求。”

  他的问题和王宫大臣的要求又一次不约而同。这时候,孩子们的胆子越来越大了,许多建议被提了出来,这些建议在王宫里曾议论过多次,但总是迟迟未解决,其中有几个,恰恰是国王本人在内阁会议上一直持反对意见的。这时,国王用心记下了这些问题,决心回去好好研究一下。真是个善良的国王,不是吗?

  夜深了,国王和他的臣民依依不舍地分手了。国王脸上的笑容一直未退。一直在简陋的屋门外焦急地等候着的三位大臣和警察总长终于舒出了一口长气。

  一位大臣说:“我们有些东西要送给这户人家,陛下觉得如何?”

  “你真是个细心的人,”国王说,“如果以我本人的名义来送,倒可能引起误解。明天见吧,先生们,今天过得真棒!”

  四位大臣恭敬地送走了皇帝大人后进了屋,向出场的七个 演员付了预定的酬金。正当他们要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脚底下似乎有点什么响动。

  “哎呀,”警察总长大声喊叫,“我差点儿把他们忘了!”原来,3个半钟头以来,这所房子的真正主人一家一直被关在地窖里,悄悄地呆着,他们感到时间太漫长了。

  “希望还能剩下点儿布纪侬牛肉给我们……”男主人说。

  (王一摘自《中外现代寓言精编》,上海文化出版社)
莫洛亚:大师的由来
画家比埃·杜什正在收尾,就要画完那张药罐里插着花枝、盘中盛着茄子的静物写生。这时,小说家保尔——艾弥·葛雷兹走进画室,看他朋友这么画了几分钟,大声嚷道:

  “不行!”

  那位正在描一只茄子,惊愕之下抬起头来,停下不画了。“不行!”葛雷兹又嚷道,“不行!这样画法,永无出头之日。你有技巧,有才能,为人正派。可是你的画风平淡无奇,老兄。这样轰不开,打不响。一个画展五千幅画,把观众看得迷迷糊糊,凭什么可以让他们停下步来,流连在阁下的大作之前……不行的,比埃·杜什,这样永远成不了名。太可惜了。”

  “为什么?”正直的杜什叹了口气,“我看到什么画什么,尽量把内心的感受表现出来。”

  “话是不错的,可怜的朋友。你已有家室之累,老兄,一个老婆加三个孩子,他们每人每天要三千卡路里热量。而作品比买主多,蠢货比行家多。没成名的,不走运的,成千上万,你想想,怎样才能出人头地?”

  “靠苦功.靠真诚。”

  “咱们说正经的。那些蠢货,想刺激他们一下,比埃·杜什,非得干些异乎寻常的事。宣布你要到北极去作画啦,上街穿得像埃及法老一样啦,开创一个画派啦,诸如此类。把体现、冲动、潜意识,抽象画等专门术语,一股脑儿搅在一起,炮制几篇宣言。否认存在什么动态或静态,白色或黑色,圆形或方形。发明只用红黄两色作画说是新荷马派绘画啦;或者抛出什么圆锥形绘画,八边形绘画,四度空间绘画,等等……”

  这时,飘来一缕奇妙幽微的清香,宣告高司涅夫斯卡夫人的到来。这是一位美艳的波兰女子,她那深紫色的眼睛使比埃·杜什赞赏不已。她订有几份名贵的杂志,这些刊物都不惜工本精印三岁孩童的杰作,就是找不到老实人杜什的大名,便也瞧不起杜什的画品。她坐下来把腿搁在长沙发上,瞅了一眼画布,顺便摇晃了一下金黄色的秀发,那么娇嗔的一笑说:

  “昨天,我看了个展览,”她的嗓音珠圆玉润,柔婉娇媚,“那是关于全盛时期的黑人艺术。噢!何等的艺术敏感,何等的造型美,何等的表现力!”

  画家送上一张自己颇感得意的肖像画,请她鉴赏。“满好。”她用舌尖轻轻吐出两字。之后,她失望的,婉婉娇媚的,留下一缕清香,走了。

  比埃·杜什抄起调色板,朝屋角扔去,颓然坐倒在沙发上:“我宁可去当保险公司跑街,银行职员,站岗的警察。画画这一行,最要不得。帮闲们只知瞎捧,走红的全是画匠。那些搞批评的,不看重大师,一味提倡怪诞。我领教够了,不干了!”

  葛雷兹听毕,点上一支烟,想了半天。临了,说道:

  “你能不能这样做,向高司涅夫斯卡夫人,向其他人郑重其事地宣布,这十年来,你一直着意于革新画法?

  “你听着……我写两篇文章,登在显著地位,告诉知识界的名流说你开创了一个意识分解画派。在你之前,所有肖像画家,出于无知,都致力于研究人物的面目表情,这真是愚不可及!才不是那么一回事。真正能体现一个人的,是他在我们心中唤起的意念。因此,画一位上校,就应以天蓝和金黄两色作底,打上五道粗杠,这个角上画匹马,那个角上画些勋绶。实业家的肖像,就用工厂的烟囱,攥紧的拳头打在桌上来表现。比埃·杜什,就得拿这些去应市,懂吗?这种肖像分解画,一个月里你能不能替我炮制二十幅出来?”

  画家惨然一笑,答道:“一小时里都画得出。可悲的是,葛雷兹,换了别人,大可借此发迹呢!”

  “但是,何不妨一试。”

  “我不会胡说八道。”“那好办,老兄。有人向你请教,你就不慌不忙,点上烟斗,朝他脸上喷一口烟。来上这么一句‘难道你从来没看到过江流水涌吗?’”’葛雷兹说,“这样,人家会觉得你很高明。你等着让他们发现、介绍、吹捧吧!到时候,咱们再来谈这桩趣事,拿他们取笑一番!”



  两个月后,杜什画展的预展,在胜利声中结束。美丽的高司涅夫斯卡夫人,那么柔婉娇媚,珠圆玉润,香气袭人,她跟着新近的名人,寸步不离。“噢,”她一再说,“何等的艺术敏感,何等的造型美,何等的表现力!哎,亲爱的,真是惊人之笔,你是怎么画出来的?”

  画家略顿一顿,点上烟斗,喷出一口浓烟,说道:“难道你,夫人;从来没看到过江流水涌吗?”

  波兰美女感动之下,微启朱唇,露出柔媚的微笑。

  风华正茂的斯特隆斯基,穿着兔皮领外套,在人群中议论开了:“真高明!真高明!但是,告诉我,杜什,你从什么地方得到启示的?是得之于敝人的文章吗?”

  比埃·杜什吟哦半晌,洋洋得意地朝他喷了口烟道:“难道你,老朋友,从来没看到过江流水涌吗?

  “妙哉!妙哉!”那一位点头赞叹道。

  这时,一位有名的画商,在画室里转了一圈,抓住画家的袖子把他拉到墙角,说道:“好家伙,真有你的!这下,可打响了。这些作品,我统统包下了。不告诉你,你就不要改变画风,我每年向你买进50幅画……行不行?”

  杜什像谜一样不可捉摸,只顾抽烟,不予理会。画室里人慢慢走空。等最后一位观众离去,葛雷兹把门关上。这时楼梯上还传来渐渐远去的阵阵赞美。跟画家单独相对时,小说家兴冲冲的,把手往袋里一插:“哎,老兄,”他说,“你信不信,他们全给你骗了?你听到穿兔皮领那小子说什么了吗?还有你那位波兰美女?那三个俊俏的少女连连说:‘崭新的!崭新的!’啊,比埃·杜什,我原以为人类的愚蠢是深不可测的,殊不知更在我预料之外!”

  他抑止不住狂笑起来。画家皱皱眉头,看他不住地笑,突然喝道:

  “蠢货……”“蠢货?”小说家愤愤然了, “我刚开了一个绝妙的玩笑,自从皮克西沃之后……’画家傲然环视那二十幅肖像分解画,踌躇满志,一字一顿地说

  “是的,葛雷兹,你是蠢货。这种画自有某种新意……”小说家打量着他的朋友,愣住了。 “真高明!”他吼道,“杜什,你想想是谁让你改弦更张新法作画的?”

  这时,比埃·杜什消消停停地从烟斗里吸了一大口烟。

  “难道你,”他答道,“从来没看到过江流水涌吗?”


(罗新璋 译)
(德)米歇尔·恩德:奥菲丽娅的影子剧院
在一个古老的小城里,生活着一位名叫奥菲丽娅的老小姐。很久以前,当她刚刚出生的时候,她的父母便说:”我们的孩子将来会成为著名的大演员。“因此,他们给她取了这个名字——这是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中那个著名女主角的名字。

  除了对诗人伟大语言艺术的赞赏,奥菲丽娅小姐的父母什么也没有给她留下。她没能成为一位著名的演员。而且,她的声音太小了。但是,不管怎样,她还是希望自己能献身艺术——哪怕是以一种最卑微的方式。

  在这个古老的小城里,有一座非常漂亮的剧院。在最前面靠近舞台背对观众的地方,有个隐蔽的箱型小房子。奥菲丽娅每天晚上都坐在里面,当台上的演员忘了台词时,她便小声提示他们。奥菲丽娅的声音很小,干这个工作再合适不过了。因为她的提示是不能

  让观众听见的。

  她漫长的一生都献给了这一职业,并为此感到很幸福。渐渐地,她能背诵世界上所有伟大的悲剧和喜剧,提台词时再也用不着看书了。

  就这样,奥菲丽娅小姐渐渐老了,时代也在发生着变化。来剧院看戏的人越来越少,因为除了戏剧,现在还有电影、电视和别的娱乐活动。大部分人有了汽车,如果什么时候想看戏,他们更愿意开车去邻近的大城市,因为在那里,能看到许多著名的演员,也能借机炫耀一下自己。

  于是,小城的剧院不得不关闭了。演员们纷纷离开,老小姐奥菲丽娅也失业了。

  当最后一场演出的幕布落下来时,奥菲丽娅一个人独自在剧场呆了一会儿。她坐在自己工作的箱型房子里,回想着自己的一生。突然,她看见一个影子在幕布上飘来飘去,有时大,有时小。可是,剧场里一个人也没有,所以,这不可能是谁投下的身影。

  “喂!”奥菲丽娅小姐用她那细小的声音喊道,“那是谁呀?”

  影子显然大吃一惊,立即缩成一团——反正影子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形状。但是,他又马上停了下来,而且越变越大。

  “对不起!”他说,“我不知道,这里还有人。我没想吓唬您。我只是想在这里藏身,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该呆在哪儿?请您别赶我走!”

  “你是个影子吗?”奥菲丽娅急切地问。

  影子点了点头。

  “可是,每个影子都该有自己的主人呀?”她接着问。

  “不,”影子说,“并不是所有的影子都有自己的主人。世上有一些影子是多余的,他们不属于任何人,谁也不要他们。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影子,我叫影子流浪汉。”

  “是这样。”奥菲丽娅小姐说,“谁也不要你,难道你不难吗?”

  “是的。”影子肯定道,他轻轻叹了一口气,“可那又能怎么办呢?”

  “你愿意去我那儿吗?”老小姐问。“我也不属于任何人,谁也不要我。”

  “非常愿意,”影子回答说,“太好了!但是,我必须长在您身上,而您却已经有自己的影子了。”

  “你们会处得不错的。”奥菲丽娅小姐说。

  她自己的影子也点头同意了。

  从此,奥菲丽娅便有了两个影子。只有少数人发现了这点。他们感到奇怪,觉得有些特别。奥菲丽娅小姐不想招人议论。所以,白天的时候,她就请其中的一个影子变小,钻进自自己的手提包里。反正影子在哪儿都能找到地方。

  一天,奥菲丽娅坐在教堂,与亲爱的上帝交谈。尽管自己的声音很小,但是,她仍希望上帝能听见自己说的话(因为她真的不能肯定,上帝是否听得见她那细小的声音)。就在这时,她突然在教堂的白墙上发现了一个影子,样子非常消瘦,看上去不像什么确定的东西,他伸出一只手,好像在恳求什么。

  “你也是一个谁也不要的影子吗?”奥菲丽娅小姐问。

  “是的,”影子说,“但是,我们那里都传开了,听说,有人愿意收留我们这些没人要的影子。这人是你吗”

  “我已经有两个影子了。”奥菲丽娅小姐回答说。

  “那再多一个也没什么关系呀,”影子恳求说,“你不能把我也收下吗?没人要真是太难过、太孤独了。”

  “那你叫什么?”老小姐问。

  “我叫怕黑。”影子有点胆小地回答。

  “好吧,你跟我走吧。”奥菲丽娅小姐说。

  这样,她就有了三个影子了。

  从此,几乎每天都有没人要的影子来找她,因为,世界上这样的影子有很多很多。

  第四个影子叫孤独。

  第五个影子呐长夜。

  第六个影子叫永不。

  第七个影子叫空虚。

  而且,这种现象一直持续下去。奥菲丽娅小姐很穷,但是,幸亏这些影子既不要吃的,也不穿衣服保暖。

  只是她的小房间有时候很暗,挤满了许许多多的影子。他们都呆在奥菲丽娅小姐这里,因为没有别人收留他们。奥菲丽娅小姐也不忍心把他们送走。就这样,她这里的影子越来越多。

  更糟糕的是,这些影子有时会吵架。他们常常争位子。有时候,还会出现真正的影子大战。在这样的夜晚,

  奥菲丽娅小姐常常无法人睡。她只好睁着眼睛,躺在妹上,用她那细小的声音劝说他们。但是,这没有太大的用处。

  奥菲丽娅小姐不喜欢听别人吵架,但是如果这种争吵是用诗人那伟大的语言在舞台上说出来,则是另外一回事儿。

  有一天,她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大家听着,”她对影子们说,“如果你们还想继续呆在我这里,就必须学点儿东西。”

  影子停止了争吵,从房间的各个角落用充满期待的眼光看着她。

  于是,她开始给影子们念诗人的杰作,所有这些内容她都能倒背如流。她慢慢重复着有些段落,然后,要求影子们跟着她念。影子们虽然费了很大的劲,但是他们也非常好学。

  渐渐地,他们从老小姐奥菲丽娅那里学会了世界上所有伟大的悲剧和喜剧。

  当然,现在的情形与以前完全不同。因为影子能够扮演剧中的一切。他们可以根据剧情的需要,扮演侏儒或巨人、人或鸟、一棵树或一张桌子。

  他们经常通宵达旦地在奥菲丽娅小姐可前演出最精彩的剧目。而她仍然在一旁给他们提示台词。

  白天,除了她自已的那个影子,别的影子都呆在奥菲丽娅的手提包里。是的,影子有时可以小得不可思议。

  别人从来没有见到过奥菲丽娅的这些影子,但是,他们还是隐隐约约觉得发生了某种不寻常的事情。而不寻常的事情人们往往不太喜欢。

  “这位老小姐有些古怪,”人们在背后议论说,“最好把她送到有人照料的老人院去。”

  还有人说:“也许她已经疯了。谁知道,她哪天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所有人都离她远远的。

  终于,有一天奥菲丽娅小姐的房东来了,他说:“对不起,从现在开始,您必须比以前多付一倍的房租。”

  奥菲丽娅小姐付不起。

  “那么,”房东说,“只好对不起了,您最好还是搬出去吧!”

  于是,奥菲丽娅小姐只好收拾起所有的东西,把它们装进一口箱子,反正她的东西也不多。她离开了原来住的屋子。买了一张车票,坐上火车,上路了,她自己并不知道该去哪里。

  坐了很远以后,她下了车,开始步行。她一手提着行李箱子,一手提着装满影子的手提包。

  这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

  最后,奥菲丽娅来到了海边,她无法再往前走了。于是,她想坐下来歇一会儿,不久,便睡着了。

  影子们纷纷从手提包里出来,围在她身边。他们在一起讨论到底该怎么办。

  “本来,”他们说,“正是因为我们,奥菲丽娅小姐才会陷人这种糟糕的处境的。她帮助过我们,现在轮到我们想办法帮帮她了。我们大家都从她那里学到了一些东西,也许,我们可以用这些学到的东西来帮助她。”后来,她来到了一个小村庄。她从箱子里拿出一块白色的床单,把它挂在一根棍子上。影子们马上开始演出,这些剧目都是奥菲丽娅小姐教给他们的。她坐在幕布的后面,一旦影子们在演出中卡壳,她便在后面给他们提示台词。

  开始只有一些孩子过来,他们非常惊讶地在一旁观看。到傍晚的时候,又来了几个大人。看完这些精彩有趣的演出,每个人都付了一点儿钱。

  就这样,奥菲丽娅小姐从一个村庄走到另一个村应,从一个地方演到另一个地方。根据剧情的要求,她的影子们一会儿扮演国王,一会儿扮演丑角;一会儿扮演高贵纯洁的少女,一会儿扮演热情活泼的少年;一会儿是魔术师,一会儿又变成鲜花。

  人们纷纷过来观看,并忍不住随着剧情一起欢笑和哭泣。不久,奥菲丽娅小姐便出名了。无论走到哪里,人们都在热切地等待着。因为他们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这种演出。他们对她的演出报以热烈的掌声,而且每个观众都会或多或少付点钱给她。

  过了一段时间,奥菲丽娅小姐攒够了一些钱,买了一辆旧的小汽车。她让一位艺术家给她写了一块漂亮的彩色牌子,两面都用大写字母写着:

  奥菲丽娅的影子剧院

  从此奥菲丽娅小姐便开始周游世界,她的影子们一直跟着。

  说到这里,这个故事本该结束了,但是它还没有完。

  有一天,由于风雪太大,奥菲丽娅小姐的汽车被陷在路上。突然,有一个巨大的影子站在她面前,这个影子比其他所有的影子都黑。

  “你也是一个没有人要的影子吗?”她问。

  “是的,”那个大黑影子慢慢地说,“我想可以这么说吧!”

  “你也想上我这儿来吗?”奥菲丽娅小姐问。

  “你能收留我吗?”影子问道,并走得更近。

  “我的影子虽然已经非常多了,可是,你总得有地方呆吧!”老小姐说。

  “你不想先问问我的名字吗?”影子问。

  “那你到底叫什么?”

  “别人叫我死神。”

  听到这,奥菲丽娅小姐好一会儿没有说话。

  “尽管这样,你还是会收留我,对吗?”最后,影子温和地问道。

  “是的,”奥菲丽娅小姐说,“你来吧!”

  于是,这个巨大冰冷的黑影便将她团团包住,她周围的世界变得漆黑一片。但是,突然,她又仿佛重新睁开了双眼,这双眼睛变得年青而又明亮,不再像以前那样老眼昏花。现在她不用再戴眼镜,便能看清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她正站在天堂的大门前,周围站着许多美丽无比的身影,他们身穿漂亮的服装,正微笑地看着她。

  “你们到底是谁呀?”奥菲丽娅小姐问。

  “你不认识我们了吗?”他们说,“我们就是你收留的那些多余的影子呀。现在我们得救了,不用再四处漂泊了。”

  天堂时大门打开了,那些明亮的身影簇拥着老小姐奥菲丽娅一道走了进去。

  他们把她带到一座奇妙的宫殿前,这是一个最漂亮、最豪华的剧院。

  剧院的门口写着一行烫金的字:

  奥菲丽娅的影子剧院

  从此,他们便在这里用诗人的伟大语言,给天使们讲述人类的命运。天使们能够理解这些故事,并从中了解到,生活在地上的人是多么痛苦、多么伟大、多么悲伤、同时又那么可笑。

  奥菲丽娅小姐仍然在给演员们提示台词。另外,听说有时亲爱的上芾也会来看他们的演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谁也没有发现过他。
(法)埃梅:穿墙记
从前,有一个异人,名叫杜蒂耶尔,住在蒙马特尔区奥尔尚街七十五号乙公寓的四层楼上,他有不费吹灰之力穿墙过壁的奇能。此公留着一个撮黑山羊胡,架着一副夹鼻眼镜,在登记局当个三等小职员。冬天,他乘公共汽车上班,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他就头戴瓜皮小帽,步行往返 。

  杜蒂耶尔发现他的穿墙本领时,正年交四十三岁。一天晚上,他在单身汉住的那种小单元的过厅里,不巧停了一会儿电,他只好摸黑走动,等重新来电一瞧,自己竟然在四楼的楼道里。房门在里面是上了锁的,这件意外事令他百思不得其解。尽管心里明知道这种事很荒唐,他还是决定照原样回屋,就是说穿墙而入。看来,对这种奇异的本领,他不但派不了什么用场,还感到有些不快。第二天是星期六,他沉下午公休无事,去瞧住在同区的一位医生,谈了自己的症状。医生相信他讲的是实话,经过诊断,发现他在甲状腺绞窄壁患了螺旋性硬化症,便给他开了处方:应做大运动量活动,并服长效比雷特粉与米粉及半人半马激素合剂,每年服两片。

  杜蒂耶尔吃了一片,便将药往抽屉里一扔,就把这事丢置脑后,大运动量的活动更谈不上。他当小职员,按部就班,已成习惯,不适应做任何剧烈活动。工作之余,他也只限于看看报,搞搞集邮,没有一样是费力气的事。一年过后,他穿墙的本领依然如故。不过,除非是偶然疏忽,他从来不施展这种本领。他这个人不好冒险,也不好想入非非,就是下班回家,他也是规规矩矩地转锁开门,从门走进去,根本不想变个花样回屋。如果不是发生意外事件,突然搅乱他的生活,他也许会安分守己一辈子,老死也想不到检验一下他天生的异能。他的顶头上司,办公室副主任穆龙先生调任离去,接任的是莱居叶先生,此人说话生硬,留的胡子像一把刷子。新来的副主任上任头一天,见杜蒂耶尔那副夹鼻眼镜、那撮黑山羊胡,就看不顺眼,于是端着架子,把他当成一个碍事、邋遢的老东西。最要命的是新主任别出心裁对公事做出重大改变,成心要打扰他下属的清净。二十年来,杜蒂耶尔起草函件,抬头总是用这样的格式:“根据某月某日的贵函,并参照双方来往信件,我容幸地通知您……”莱居叶先生则硬要改用一种更富于美国味的格式:“您某月某日来信受悉,先答复如下……”杜蒂耶尔用不惯这种书信格式,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到老套子上。对他这种顽固态度,副主任越来越恼火。杜蒂耶尔在登记局感到很受压抑。早晨,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上班,晚上躺在床上,往往要想上一刻钟以后才能入睡。

  杜蒂耶尔墨守成规的冥顽态度,妨碍改革的顺利进行,莱居叶忍无可忍,便把他打发到办公室隔壁的一件小黑屋里。小黑屋对着走廊,们又矮又窄,下面写着几个大字:杂物堆放室。杜蒂耶尔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只好逆来顺受。不过,他在家里看报时,读到社会新闻栏里一则有关凶杀案的报道,猛然发觉自己竟暗暗盼望,遭到不测的是莱居叶先生。

  一天,副主任突然闯进小黑屋,手里挥动一封信,大声吼道:

  “这封信,写得不像样子,给我重新写一封!这种信,称它什么好,真给办公室丢脸!给我重写一封!”

  杜蒂耶尔正想申辩,莱居叶先生却不容他开口,雷鸣般地大吼一声,骂他是因循守旧的老蟑螂,把手中的信揉成一团,照他脸上一摔,转身就走。杜蒂耶尔虽然地位卑微,自尊心却很强。他独自呆在小屋里,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突然,他计上心来,离开座位,钻进小屋与副主任办公室的隔壁中间。不过,他钻进去时十分小心,只有脑袋从墙的那边露出来。莱居叶先生正伏案审阅一个职员起草的公文,手不停地摇着笔杆,移动一个逗号的位置,这时他突然听到办公室里有人咳嗽,抬头一看,吓得他魂都掉了,只见杜蒂耶尔的脑袋悬在墙上,就像猎获回来的兽头一样。而且,这个脑袋居然是活的,一双眼睛透过镜片正对他怒目而视。这不还算,这个脑袋竟开口说话了:

  “先生,你这流氓,混蛋,无赖!”

  莱居叶先生惊呆了,眼睛被这个幽灵定住不动了,他死命地挣扎一下身子,才从椅子上站起来,蹿到走廊,一直冲进小黑屋。杜蒂耶尔坐在那里,跟平时一样,手握笔杆,一声不响地埋头工作。副主任打量他好久,结结巴巴地讲了几句话,这才回办公室去。可是,没等他的屁股坐稳,那个脑袋又在墙上出现。

  “先生,你这流氓,混蛋,无赖!”

  仅仅这一天工夫,骇人的脑袋就在墙上出现了二十三次,以后天天如此。杜蒂耶尔对这套把戏,已经得心应手,然而他觉得光是骂骂副主任还不过瘾,于是便装神弄鬼,忽而鬼哭狼嗥,忽而发出恶魔般狂笑,听了叫人毛骨悚然:

  “嘎鲁—嘎鲁!一条恶豺狼!(狂笑)吓得之筛糠!(狂笑)”

  可怜的副主任越听越怕,只见他面如土色,气喘吁吁,毛发倒竖,汗流浃背,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第一天,他就掉了一斤分量。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他的身体明显地消瘦了,这且不说,他又添了两种毛病:吃饭时用叉子喝汤,见着警察就行军礼。刚到第二个星期,家里人就叫来一辆救护车,把他送进疗养院。

  杜蒂耶尔可算摆脱了专横的莱居叶了,可以重新使用他那宝贵的格式:根据某月某日的贵函,并参照双方来往信件,我荣幸地通知您……”然而,他还觉得意犹未足,又有一种新的无法可知的欲望在他身上作祟,他一心想再施展施展穿墙的本领。当然,要穿墙好办,在自己家里就可以穿来穿去,再说,墙壁也不是稀罕之物,到处都有。可是,一个本领高超的人,老搞这类把戏,绝不会感到满足。况且,穿墙过墙壁这种事,本身也谈不上是一种目的,只能说是冒险的开始,接下去要有一系列作为,还要干得轰轰烈烈,总而言之,必须得到报偿。杜蒂耶尔对此十分清楚。他感觉需要大显身手,日益向往一鸣惊人,及早实现他的愿望;同时,他还有一种旧念,就仿佛墙后有什么东西在召唤他。可惜的是他缺乏目标。他想从报纸上找点东西,激发激发灵感。他特别注意政治栏与体育栏,觉得这两类活动都是令人尊敬的。但是,他最后明白过来,在这些方面,能穿墙而过的人没有什么用武之地,而社会新闻最能启发人,他就把注意力转到这个栏里。

  杜蒂耶尔首次作案,是盗窃塞纳河右岸的一家大信贷银行。他穿过十二三道墙壁,钻进各式各样的保险柜里,兜里塞满了钞票,临走还用红粉笔留下他的化名:嘎鲁—嘎鲁,签名下边还画了一道,笔体显得非常潇洒。第二天,各家报纸都刊登了他的签名。一周之后,嘎鲁—嘎鲁名声大振。这位神奇的大盗深得人心,警方被他作弄得晕头转向。每天夜间,他都有惊人之举,引起轰动,不是洗劫银行,就是盗窃珠宝店,再不就叫一个阔佬倒霉。从巴黎到外省,凡是多少有点想入非非的女人,无不渴望将自己的身心奉献给可怕的嘎鲁—嘎鲁。在一个星期内,他连续作案,盗走布迪卡拉名钻石,席卷市银行,使群情振奋到了极点。内政部长被迫辞职,登记局长也跟着下了台。可是,杜蒂耶尔虽然成了巴黎的巨富,每天却按时上班,有人议论说,应该授予他一级教育勋章。每天早晨,同时们一上班,就在局里评论他夜间所作的奇案,他在听着十分开心。只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这个嘎鲁—嘎鲁,真是个了不起的人,是个超人,是个天才。”听到这样的赞扬,杜蒂耶尔窘得满脸通红,在眼镜后面闪烁着友好感激的目光。有一天,这种众望所归的气氛,消除了他的一切顾虑,他觉得再也不能隐瞒下去了。他的同事正围着一份报纸,争看报道法兰西银行盗窃案的经过,他显得有点羞怯,打量一下同事们,接着语气谦虚地宣布:“要知道,嘎鲁—嘎鲁,就是我呀。”全场顿时哗然,杜蒂耶尔的一句交心话,惹得全体大笑不止。从此,大家一见面就逗他,叫他嘎鲁—嘎鲁。傍晚临下班时,同时们都拿他开心,嘲笑起来没完没了,他觉得生活并不那么美满了。

  几天之后,嘎鲁—嘎鲁在和平街的一家珠宝店作案,让夜间巡逻队当场拿获。当时,他作完案,在收款台上留了名,高唱一支饮酒歌,还挥舞一只金杯子,敲碎好多玻璃。对他来说,往墙里一钻,避开巡逻队,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事情的经过表明,他是自投罗网的。他这么做的目的恐怕只有一个,就是使他的同事们哑口无言,因为他们不相信他的话,搞得他十分难堪。第二天,各报的头版刊登了杜蒂耶尔的照片,他们果然大吃一惊,一个个后悔不迭,自恨有眼无珠,没认出他们这个同事是个奇才。大家于是效法他,纷纷留起小山羊胡子,以表示对他的崇敬。其中有些人,懊恼与钦佩的心情格外强烈,甚至看到他们朋友熟人家的钱包手表,也跃跃欲试,想伸手去摸。

  不用说,人们会觉得,仅仅为了让几个同事大吃一惊,他就俯首就擒,此举未免过于轻率,不是奇志能人之所为。其实,在下这种决心时,表面的意愿是无足轻重的。杜蒂耶尔放弃自由,本意是要挽回面子,可是实际上,他不过是在命运的斜坡上往下滑。对于一个有穿墙本领的人来说,一生当中,若不尝一尝监狱墙壁的滋味,那他的生涯也就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了。杜蒂耶尔进了监狱,反而感到自己是个幸运儿。监狱的墙壁厚厚实实,他穿一穿的确过瘾。就在他被捕入狱的第二天,查监的看守发现犯人杜蒂耶尔在墙面上钉了钉,把典狱长的金表挂在上面,他们一个个都傻了眼。表是怎样让他搞到手的,他不能透露,也不肯透露。表归还了原主。可是第二天,在嘎鲁—嘎鲁的床头上,又发现了那块表,还有从典监狱长书房里弄来的《三剑客》第一卷。这下子可把监狱的上上下下搞得焦头烂额。看守们叫苦连天,说是有人踢他们的屁股,又说不清脚是从哪儿飞来的。看来不是隔墙有耳,而是隔墙有脚了。嘎鲁—嘎鲁入监一周左右,有一天早上,典狱长走进办公室,发现桌子上这样一封信:

  典狱长先生台鉴:根据咱们在本月十七日的谈话,并参照您在去年五月十月日发布的通常训令,我荣幸地通知阁下:我刚看完《三剑客》第二卷,并拟于今夜十一点二十五分至三十五分之间越狱。

  典狱长先生,瑾致以崇高的敬意。

  嘎鲁—嘎鲁

  这天夜里,杜蒂耶尔虽然受到严密的监视,还是在十一点半逃之夭夭了。第二天早晨,消息一传开,大家都兴高采烈。接着他又作了一次案,使他的声望达到了顶峰。看样子他并不躲躲藏藏,而是满不在乎,照旧大摇大摆,在蒙马特尔大街闲逛。越狱三天后,接近正午时分,杜蒂耶尔再次被捕。当时,他科兰古街的幻梦咖啡馆里,正同几个朋友喝柠檬白酒。

  他又被押回监狱,关进一间上了三道锁的黑牢。当天晚上,嘎鲁—嘎鲁就溜之大吉,跑到典狱长家的客房里过夜。第二天早晨,快到九点钟的时候,他按铃叫来女用人,说他要用早餐。几个看守闻讯赶来,把他从床上拉走,他未作丝毫反抗。典狱长恼羞成怒,在杜蒂耶尔的牢门前增设一道岗,还罚他啃干面包。中午时分,犯人溜到监狱附近的一家饭馆用餐,喝完咖啡,给典狱长挂了个:

  “喂!典狱长先生万分抱歉,刚才出来的时候,忘记把您的钱包带上,结果被扣在饭馆里了。劳您大驾派个人来,把饭钱付清好吗?”

  典监长亲自跑了去,对他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杜蒂耶尔觉得人格受到侮辱,于当晚越狱,从此一去不再返回。这一回,他多了一分小心,挂掉黑山羊胡,扔掉夹鼻眼镜,换上玳瑁眼镜,再扣上一顶鸭舌帽,穿上大花格上衣、高尔夫球运动裤,这样一打扮,模样完全变了。他住在朱诺街的一个小公寓里,早在他第一次被捕之前,他就把部分家具和贵重物品搬到那里。他对赫赫名声日觉厌倦,对于穿墙过壁的乐趣,也有些腻烦。此时在他眼中,最厚实最高大的墙壁,也不过是毫不足道的屏风,他向往穿行巨大的金字塔中心。他一面考虑埃及之行,一面过着极其安闲的生活,整天搞搞集邮,看看电影,逛逛马路,在蒙马特尔区一逛就是几个小时。他的下巴颏刮得精光,又佩戴一副玳瑁边眼镜,跟过去简直判若两人,即使最知己的朋友同他擦肩而过,也认不出来。只有画家让·保尔的眼睛厉害,他明察秋毫,区里的老户哪个相貌有一点变化,都别想逃过他的眼睛。他终于认出杜蒂耶尔的真正身份。一天,在阿布勒瓦街口,他迎面碰上杜蒂耶尔,禁不住用粗俗的黑话对他说:

  “喂,甭装样了,瞧你油头粉面的,想混过便衣怎么着。”拿大众化来说,大意是:看得出来,你乔装改扮,穿得笔挺,无非是要蒙蔽警探。

  “哦!你认出我来啦!”杜蒂耶尔小声说道路。

  他一时心烦意乱,决定非尽早动身去埃及不可。然而,就在当天下午,他在勒比克街散步,在一刻钟的间隔里,两次碰见一位金发女郎,叫他一见倾心。什么集邮,埃及之行,金字塔,一下子都抛到九霄云外。而且,那位金发女郎也似有意,向他送来几个秋波。在当今的年轻女人眼中,有什么比穿高尔夫球运动裤、戴一副玳瑁边眼镜的男子更叫人倾倒的呢?这种打扮有电影明星的派头,还能令人想起鸡尾酒会、加利福尼亚之夜。可惜的是,杜蒂耶尔从让·保尔那里打听到,那个美人嫁给了一个醋罐子。丈夫非常粗暴,生性好猜疑,可他自己却偷鸡摸狗,嫖妓宿娼,每天从晚间十点到凌晨四点之间,经常一个人跑到外面鬼魂,把老婆丢在家中。不过,他临走时,总是把他老婆关在屋里,房门上了两道锁,每扇百叶窗也加一把大锁,戒备森严。白天,他照样把老婆看得紧紧的,连老婆蒙马特尔街,他也要跟踪盯梢。

  “一刻也不放松,守得严着呢。一副十足的无赖相,谁也甭想到窝里偷油。”

  然而,让·保尔的这一警告,只能使杜蒂耶尔的欲火更旺。次日,在多罗柴大街,他又遇见那少妇,便不顾一切地跟她进了一家乳品店。在她等候买东西的时候,杜蒂耶尔向她倾诉了爱慕之情,说他对她的遭遇完全清楚:丈夫凶神恶煞房门上锁,百叶传关严等等,可这没关系,他当天晚上一定要到她的卧室去。金发女郎满脸绯红,手中的奶罐不住地抖动,一时感情冲动,不觉眼圈有些湿润,叹了口气,说道:“唉!先生,这不可能呀。”

  这天,杜蒂耶尔精神焕发,到了晚上,将近十点钟时,他便去守候在诺尔万街上,眼睛紧盯着一道厚实的围墙。围墙里有一坐小房,他只望得见房顶上的风信旗和烟囱。不大会儿工夫,围墙的一扇门打开,出来一条汉子,只见他仔细把门锁好,然后朝朱诺街走去。杜蒂耶尔始终盯着他,等他走远,一直等到他拐弯不见后,又数了十个数,这才拔腿猛冲过去,以矫健的步伐穿墙过壁,顺顺当当地一头扎进被囚的美人卧室。美人如醉如痴,张开双臂迎接他;直至深夜,两人有说不尽的柔情蜜意。

  第二天的情况有些不顺,头疼得厉害。这无足挂齿,他才不会为了一点头疼脑热就失约呢。不过,他翻抽屉时,无意中发现几片药,于是上午服了一片,下午又服了一片。到了晚上,头疼就能挺住,况且,人逢喜事精神爽,病痛也就忘了。那位少妇还缠绵在昨夜的情景中,急不可耐地盼他去幽会。这一次,两个情人温存一夜,难舍难分,直到凌晨三点钟,方始分手。杜蒂耶尔在穿越房屋墙壁时,觉得与往常不同,腰部与双肩有摩擦感。不过,他认为不必介意。可是,当他要通过院墙时,明显地感到有阻力,就仿佛在一种流动的物质中行动,而且,这种物质越变越稠。他越是用力挣扎,周围物质的稠度就越大。最后,他的身体总算钻到墙心,可发觉再也无法移动了。他心中一惊,猛然想起白天吃的两片药,原以为是阿司匹林,哪知道却是医生去年给他开的长效比雷特合剂。药力加上过量的体力消耗,顿时见效。

  杜蒂耶尔好像铸在墙心里。直到今天,他的躯体与石墙依然化为一体。待巴黎街头的闹声止息,到了夜深人静之时,夜游者来到诺尔万街,便能听到一种仿佛发自坟墓的低沉声音,他们还错当风吹过布特街十字路口发出的嘶鸣。其实不然,那是嘎鲁—嘎鲁—杜蒂耶尔在倾诉他的一腔幽怨,哀叹他显赫的生涯已经断送,追悔那犹如朝露的爱情。在漫漫的冬夜,画家让·保尔带上吉他,壮着胆子走到僻静冷落、呼呼作响的诺尔万街,弹上一曲,以安慰那囚在石壁中的可怜人。从画家冻僵的手指飘出的一声声弦音,宛如一束束月光,泻入石隙壁心中。
(奥地利)卡夫卡:突然外出散步
当你看来终于下了决心,在晚上待在家里;当你在晚饭后穿上便服,坐在点着灯的桌旁,从事某件工作或某种游戏,完成后出于习惯上床;当户外天气阴雨寒冷,理所当然地,你只好待在家里;当你一直在桌旁久久地保持不动,以致出外会引起大家的惊讶;当楼梯间早已一片漆黑,住房大门业已关闭;当你不顾这一切,突然感到不舒服而站起来,换下便服,立即穿上外出穿的衣服,解释说你必须出门一趟,简短的告别之后,你也这样做了,你迅速地砰的一声关上住房门,或多或少给人留下了不快;当你又一次走在街上,用特别灵活的四肢报答你为它们弄到的这种意想不到的自由;当你由于这一决定,感到自己内心里蕴藏着全部的决断能力;当你比平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你的力量的确大于你的需要,凭借这大于需要的力量,你将轻而易举地引起和轻松愉快地忍受极其迅速的变化;当你带着这种心情,向那些长长的街道跑去,——那么,在这个晚上,你彻底地走出了你的家庭,它正在化为乌有,而你自己呢,非常结实,由于轮廓清晰而显得黑黑的,你拍打着大腿,昂首阔步地前进,恢复了自己本来的面目。

  要是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去探望一位朋友,查看一下他的身体状况,这还会增强上述一切的印象。
(日)德富芦花:断崖
从某小祠到某渔村有一条小道。路上有一处断崖。其间二百多丈长的羊肠小径,从绝壁边通过。上是悬崖,下是大海。行人稍有一步之差,便会从数十丈高的绝壁上翻落到海里,被海里的岩石撞碎头颅,被乱如女鬼头发的海藻缠住手脚。身子一旦堕入冰冷的深潭,就会浑身麻木,默默死去,无人知晓。

断崖,断崖,人生处处多断崖!



某年某月某日,有两个人站在这绝壁边的小道上。

后边的是“他”。他是我的朋友,竹马之友——也是我的敌人,不共戴天之敌。

他和我同乡,生于同年同月,共同荡一只秋千,共同读一所小学,共同争夺一位少女。起初是朋友,更是兄弟,不,比兄弟还亲。而今却变成仇敌——不共戴天的仇敌。

“他”成功了,“我”失败了。

同样的马,从同一个起跑线上出发,是因为足力不同吗?一旦奔跑起来,那匹马落后了,这匹马先进了。有的偏离跑道,越出了范围,有的摔倒在地,真正平安无事跑到前头,获得优胜的是极少数。人生也是这样。

在人生的赛马场上,“他”成功了,“我”失败了。

他踏着坦荡的路,获取了现今的地位。他家资丰殷富足,他的父母疼爱他。他从小学经初中、高中、大学,又考取了研究生,取得了博士学位。他有了地位,得到了官司职,聚敛了这么多的财富。而财富往往使人赢得通常难以到手的名誉。

当他沿着成功的阶梯攀登的时候,我却顺着失败的阶梯下滑。家中的财富在日渐减少,父母不久也相继去世。未到13岁,就只得独立生活。然而,我有一个不配的欲念,我要努力奋斗,自强不息。可是正当我临近毕业的时候,剥蚀我生命的肺病突然袭上身来。一位好心肠的外国人,可怜我的病体,在他回国时,把我带到那个气候和暖、空气清新的国家去了,病状逐渐减轻。我在这位恩人的监督下,准备功课打算报考大学,谁知恩人突然得急症死了。于是我孑然一身,漂泊异乡。我屈身去做佣人挣了钱想寻个求学的地方。这时,病又犯了,只得返回故国。在走投无路欲死未死的当儿,又找到了一条活路。我做了一名翻译,跟着一个外国人,来到海边浴场,而且同20年前的他相遇了。

20年前,我俩在小学的大门前分手,20年后再度相逢。他成了一名地位显赫的要人,而我还是一名半死不活的翻译。20年的岁月把他捧上成功的宝座,把我推进失败的深渊。我能心悦诚服吗?

成功能把一切都变成金钱。失败者低垂的头颅尽遭蹂躏。胜利者的一举一动都被称为美德。他以未曾忘记故旧而自诩,对我以你相称,谈起往事乐呵呵的,一提到新鲜事,就说一声“对不起”,但是他却显得洋洋自得满脸挂着轻蔑的神色。我能心悦诚服吗?

我被邀请参观他的避暑住居。他儿女满堂,夫人出来行礼,长得如花似玉。谁能想到这就是我同他当年争夺的那位少女。我能心悦诚服吗?

不幸虽是命中注定,但背负着不幸的包袱却是容易的吗?不实现志愿绝不止息。未成家,未成名,孤影飘零,将半死不活的身子寄于人世,即使是命中注定,也不甘休。然而现在我的前边站着他。我记得过去的他,并且我看到他在嘲笑如今的我。我使自己背上了包袱。怒骂可以忍受,冷笑无法忍受。天在对我冷笑,他在对我冷笑。

不是说天是有情的吗?我心中怎能不愤怒呢?



某月某日,他和我站在绝壁的道路上。

他在前,我在后,相距只有两步。他在饶舌,我在沉默。他甩着肥胖的肩膀走着,我拖着枯瘦的身体一步一步喘息、咳嗽。

我的眼睛不由自主向绝壁下面张望。断崖十仞,碧潭百尺。只要动一下指头,壁上的“人”就会化做潭底的“鬼”。

我掉转头,眼睛依然望着潭下。我终于冷笑了,瞧着他那宽阔的背,一直凝视着,一直冷笑着。

突然一阵响动,一声惊叫进入我的耳孔,他的身子已经滑下崖头。为了不使自己坠落下去,他拼命抓住一把茅草。手虽然抓住了茅草,身子却是悬在空中。

“你!”

就在这一秒之内,他那苍白的脸上,骤然掠过恐怖、失望和哀怨之情。

就在这一秒之内,我站在绝壁之上,心中顿时涌起过去和未来复仇的快感、怜悯。各种复杂的情绪在心中搏击着。

我俯视着他,伫立不动。

“你!”他哀叫着抓住那把茅草。茅草发出沙沙的响声,根眼看要拔掉了。

刹那之间,我趴在绝壁的小道上,顾不得病弱的身子,鼓足力气把他拖了上来。

我面红耳赤,他脸色苍白。一分钟后,我俩相向站在绝壁之上。

他怅然若失地站了片刻,伸出血淋淋的手同我相握。

我缩回手来,抚摩一下剧烈跳动的胸口,站起身来,又瞧了瞧颤抖的手。

得救的,是他,不是我吗?

我再一次凝视着自己的手。



翌日,我独自站在绝壁的道路上,感谢上天,是它搭救了我。

断崖十仞,碧潭百尺。

啊,昨天我曾经站在这座断崖之上吗?这难道就不是我一生的断崖吗?
恰佩克:荒岛上的野人少女
这是一个悲伤却很温暖的故事,至少我这么认为。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铎姆,鲁日·德·范瑞亚,生活在里斯本,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但在他的内心却渴望着伊比利亚半岛以外的世界。就像所有的冒险家一样,不顾一切似乎是一种本能。于是,他变卖家产,乘坐一艘轮船出海:巴勒莫、君士坦丁堡、埃及……那些众多非凡而又简直不可思议的地方和事物,让铎姆感到似乎已全然忘记了过去的生活。

  既然是故事,就会有转折,于是一场海难登场——风暴加触礁。如同诸多类似的二流小说和三流电视剧,我们的主角是唯一生还的人,被几块浮木带到一个遥远而不知名的小岛。

  他不是这个小岛上唯一的人类,这个岛上也没有隐居在此的绝世高人,于是,这个故事终于开始有了一点新意。岛上居住着一群野人,有着属于另一个世界的生活习性和语言系统。

  最开始,铎姆极度惊恐,但同时,也有一种惊喜:作为一个冒险家,他认为自己此生的遭遇足以匹配这样一个头衔,有一种死而无憾的宽慰。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这群野人非但没有伤害他,还为这位筋疲力尽的不速之客提供食物和水源,并且,一位野人少女开始每天为他准备食物,然后陪在他身边,一言不发。当然,即使她说什么,铎姆也听不懂。无论如何,铎姆都对这位野人少女感激不尽,他开始用他能想到的语言和手势向这位少女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可少女很明显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她一直安静地聆听着,一如夜晚古典的大海。于是,铎姆将自己所有的感激、担忧、思虑,如呓语一般告诉这位少女,而少女总会在这样的倾诉中静静睡去,仿佛那是一种古老的安眠曲……

  有时候,铎姆凝望着月华下的少女,发现她竟然是如此美丽,健康的肌肤,匀称的骨骼,光洁的面容……再后来,铎姆开始和这位少女生活在一起,但他从心底里瞧不起野人,他拒绝学习他们的语言,融入他们的生活。渐渐地,他的话越来越少,他的记忆越来越凌乱,甚至破碎到无法表述……他发觉自己已经开始遗忘曾经的语言和生活。

  就这样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一天清晨,岛上突然出现另一群人,铎姆发现这群人穿着自己曾经熟悉的衣服,说着自己曾经的语言,他发疯一样向他们跑过去,想对他们述说他多年的遭遇,可他悲哀地发现,除了像野人似地号叫外,他什么也无法说出口。那群岛外的人突然看见有这样一个野人狂冲向他们,都吓坏了,举起武器准备开枪。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铎姆的舌头仿佛不再打结,终于呐喊出:“先生,可怜可怜我吧!”

  那群人很高兴,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度发现一位同胞,不仅是亲切,更可以为他们的冒险人生增加一个可读性的故事。他们拿出饼干、罐头等现代文明的食物给铎姆,陪他说话,希望唤起他作为一位文明人的记忆,并承诺带他离开这里。

  在日落之前,每个人去岛上寻觅各自希望带回家的纪念品。于是,铎姆回到熟悉的住处,对女人说自己将要离开。他努力地用语言和手势表达着,当然,女人一如既往地倾听着,同时也一如既往地不知所云。看着她仍旧不懂却恬然的表情,铎姆狠下心,逃一般地离开。

  当他来到海边时,尚未日落,其他人还没有回来。看着大海柔和而亘古的海浪,铎姆心里始终放不下,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向她解释清楚。于是他又再次跑回去。

  正当他踌躇着如何向女人开口时,他正好看到女人如何为他准备食物。只见她小心翼翼地把最好的水果放在一旁留给他,而她自己却吃下那些带有斑斑点点的水果……一切准备就绪后,她便安静地坐在家中等着他的归来。

  此时此刻,铎姆觉得自己有责任要像往常一样回家,满足女人一天的劳作和期望……

  日落之时,准备离开的人们集合,没有发现铎姆,开始分头寻找他,叫着他的名字。其实当时有两个人离铎姆很近,但铎姆却很怕他们找到他,他像往常一般拥抱着身边的女人,假寐着,静静等待他们的离去。
罗杰·迪恩·基泽:记忆留痕
“你真是个卑鄙的老家伙!”走出拉尔先生的房间时,我一字一顿地对他说。

  年迈的拉尔先生住进这家疗养院才八个月,却让每一个护理人员过上了地狱般的生活。无论谁靠近他,他都是非打即骂,又掐又踹。他还故意尿湿床铺,以给我们增添麻烦为乐事。拉尔先生可能是个孤寡老人,在他住院的八个月时间里,未曾有一个亲人朋友赶来看望他。

  一天,某个妇女社团到疗养院探望病人,为他们唱歌、演节目,还给每位患者献上一枝火红的玫瑰花。送给拉尔先生的玫瑰花就放到他身边的餐桌上,他看了看,一挥手,就把花瓶打飞了,花瓶撞到墙上,碎片四溅。

  在场的人都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拉尔翻了个身,面朝墙壁躺着,把后背丢给了替他收拾残局的护理人员。我捡起玫瑰,插到一个塑料水杯里,放到他的床头柜上,一句话也没说就离开了房间。

  这天的剩余时间,每当轮到我去照顾拉尔先生,我都会从他的玫瑰花上扯下一片花瓣,扔到他床边的垃圾筒里。他双唇紧闭,一声不吭,只是我每次扯下花瓣时他都死死地直视着我的眼睛。下班回家之前,我来到他的房间,扯下花枝上的最后一片花瓣扔进垃圾筒。此刻,水杯里只剩下一段光秃秃的枝条,没有一丝生气。就在我转身离开之际,拉尔先生咕哝了一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就是要让你看看你是怎样折磨我们的,扯下一片花瓣就如同你折磨我们一次。”我回答。

  第二天再来上班,同事叫我去清理拉尔先生的房间,原来他在前一天夜里与世长辞了。来到他的床边,我不经意间看到了插在水杯中的玫瑰花,让人吃惊的是,原本光秃秃的枝条上竟然又有了红艳的花朵。我仔细一瞧,原来每一片花瓣都用胶布牢牢地粘在了花枝上。

  我收拾起拉尔先生的东西来到走廊,忽然想起拉尔先生前一天对我讲过的话:“我并不想让大家都讨厌我,我只是不想让每个人都忘记我。”

  我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他的话让我心潮起伏。也许拉尔先生本性并不坏,只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真正关心他的人,他的乖戾表现,只是想被人们记住,在他去世后不会被立刻忘记。

  拉尔先生终于如愿以偿,短时间内不会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只不过他留给大多数人的印象是一个脾气古怪、行为乖张的糟老头。
(法)莫泊桑:西蒙的爸爸
十二点的钟声刚刚敲过,学校的大门就开了,孩子们争先恐后,你推我挤地涌出来。可是,他们不像平日那样很快散开,回家去吃中饭,却在离校门几步远的地方站住,三五成群地低声谈论。

原来是这天早上,布朗肖大姐的儿子西蒙第一次到学校里来上课了。

他们在家里都听人谈论过布朗肖大姐。虽然在公开的场合大家表示很欢迎她,可是那些做母亲的在私下里却对她抱着一种同情里带点轻蔑的态度;这种态度也影响了孩子,不过他们并不明白究竟为的什么。

西蒙呢,他们不认识他,因为他从来不出来,没有跟他们在村里的街道上或者河边上玩过。因此,他们谈不上喜欢他;他们怀着愉快里掺杂着相当惊奇的心情,听完了又互相转告一个十四五岁的大孩子说的这句话:

“你们知道吧……西蒙……嘿嘿,他没有爸爸。”

瞧他眨着眼睛的那副狡猾神气,仿佛他知道的事情还不止这一点呢。

布朗肖大姐的儿子也在校门口出现了。

他七八岁,面色有点苍白,身上挺干净,态度羞怯得几乎显得不自然。

他正准备回家去,这当儿,一群群还在交头接耳的同学,用孩子们想干坏事时才有的那种狡猾残忍的眼光望着他,慢慢地跟上来,把他围住。他惊奇而又不安地站在他们中间,不明白他们要干什么。那个报告消息的大孩子一看自己的话已经发生作用,就神气十足地问他:

“你叫什么?”

他回答:“西蒙。”

“西蒙什么呀?”对方又问。

这孩子慌慌张张地又说了一遍:“西蒙。”

大孩子冲着他嚷嚷起来:“西蒙后面还得有点什么这不是一个姓。”

他差点哭出来,第三次回答:

“我就叫西蒙。”西蒙

淘气的孩子们都笑了。那个大孩子越发得意,提高了嗓门说:“你们都看见了吧,他没有爸爸。”

一阵寂静。一个小孩居然没有爸爸,这真是一件稀奇古怪、不可能有的事,孩子们听得一个个都呆住了。他们把他看成一个怪物,一个违反自然的人;他们感到,他们母亲对布朗肖大姐的那种一直无法解释的轻蔑,在他们心里增加了。

西蒙呢,他赶紧靠在一棵树上,才算没有跌倒;仿佛有一桩无法弥补的灾难一下子落在他的头上。他想替自己辩解,可是他想不出话来回答、来驳倒他没有爸爸这个可怕的事实。他脸色惨白,最后不顾一切地朝他们嚷道:“我有,我也有一个爸爸。”

“他在哪儿?”大孩子问。

西蒙答不上来,因为他不知道。孩子们很兴奋,嘻嘻哈哈笑着。这伙跟禽兽差不了多少的乡下孩子,突然间有了一种残忍的欲望;也就是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同一个鸡窝里的母鸡,发现它们中间有一只受了伤的时候,就立刻扑过去结果它的性命。西蒙忽然发现一个守寡的邻居的孩子。西蒙一直看见他像自己一样,孤零零跟着母亲过日子。

“你也没有爸爸,”西蒙说。

“你胡说,”对方回答,“我有。”

“他在哪儿?”西蒙追问了一句。

“他死了,”那个孩子骄傲万分地说,“我爸爸,他躺在坟地里。”

在这伙小淘气鬼中间升起一片嗡嗡的赞赏声,倒好像爸爸躺在坟地里的这个事实抬高了他们的一个同学,贬低了那没有爸爸的另——个似的。这些小家伙的父亲大多数是坏蛋、酒徒、小偷,并且是虐待妻子的人。他们你推我搡,越挤越紧,仿佛他们这些合法的儿子想把这个不合法的儿子一下子挤死。

有一个站在西蒙对面的孩子,突然嘲弄地朝他伸了伸舌头,大声说:

“没有爸爸,没有爸爸。”

西蒙双手揪住他的头发,狠狠地咬他的脸,还不停地踢他的腿。一场恶斗开始了。等到两个打架的被拉开,西蒙已经挨了打,衣服撕破,身上一块青一块紫,倒在地上,那些小无赖围着他拍手喝彩。他站起来随手掸了掸小罩衫上的尘土,这当儿有人向他喊道:

“去告诉你爸爸好了。”
这一下他觉着什么都完了。他们比他强大,他们把他打了,而且他没法回答他们,因为他知道自己真的没有爸爸。他自尊心很强,想忍住往上涌的眼泪,可是才忍了几秒钟,就憋得透不过气来,不由得悄悄地抽噎,浑身抖个不停。

敌人中间爆发出一片残忍的笑声。像在狂欢中的野人一样,他们很自然地牵起手来,围着他一边跳,一边像唱叠句似的一遍又一遍地叫:“没有爸爸,没有爸爸!”

可是西蒙忽然不哭了。他气得发了狂,正好脚底下有几块石头,他拾起来,使劲朝折磨他的那些人扔过去。有两三个挨到了石头,哇哇叫着逃走。他那副神情非常怕人,其余的孩子也慌了。像人群在情急拚命的人面前,总要变成胆小鬼一样,他们吓得四散奔逃。

现在只剩下这个没有爸爸的小家伙一个人了,他撒开腿朝田野里奔去,因为他回想起一件事,于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他想投河自杀。

他想起的是一个星期以前,有一个靠讨饭过日子的穷鬼,因为没有钱,投了河。捞起来的时候,西蒙在旁边;这个不幸的人,西蒙平时总觉得他怪可怜的,又脏又丑,可是当时脸色苍白,长胡子湿淋淋的,眼睛安详地睁着,那副宁静的神情却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周围有人说:“他死了。”又有人补了一句:“现在他可幸福啦。”西蒙也想投河,因为正像那个可怜虫没有钱一样,他没有爸爸。

他来到河边,望着流水。几条鱼儿在清澈的河水里追逐嬉戏,偶尔轻轻地一跃,叼住从水面上飞过的小虫。他看着看着,连哭也忘厂,因为鱼儿捕食的手段引起他很大的兴趣。然而,正如风暴暂时平静了,还会突然有阵阵的狂风把树木刮得哗哗乱响,然后又消失在天边一样,“我要投河,因为我没有爸爸,”这个念头还不时地挟着强烈的痛苦涌回他的心头。

天气很热,也很舒适。和煦的阳光晒着青草。河水像镜子似的发亮。西蒙感到几分钟的幸福和淌过眼泪以后的那种困倦,恨不得躺在暖烘烘的草地上睡一会儿。

一只绿色的小青蛙从他脚底下跳出来。他想捉住它,可是它逃走了。他追它,一连捉了三次都没有捉到。最后他总算抓住了它的两条后腿;看见这个小动物挣扎着想逃走的神气,他笑了出来。它缩拢大腿,使劲一蹬,两腿猛地挺直,硬得像两根棍子;围着一圈金线的眼睛瞪得滚圆;前腿像两只手一样地舞动。这叫他想起了一种用狭长的小木片交叉钉成的玩具,就是用相同的动作来操纵钉在上面的小兵的操练。随后,他想到了家,想到了母亲,非常难过,不由得又哭起来。他浑身打颤,跪下来,像临睡前那样做祷告。但是他没法做完,因为他抽抽搭搭哭得那么急,那么厉害,完全不能左右自己了。他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看,只是一个劲儿地哭。

突然一只沉重的手按在他肩上,一个粗壮的声音问他:“什么事叫你这么伤心呀,小家伙?”

西蒙回过头去。一个长着鬈曲的黑胡子和黑头发的高个儿工人和蔼地看着他。他眼睛里、嗓子里满是泪水,回答:

“他们打我……因为……我……我……没有爸爸……没有爸爸。”

“怎么,”那人微笑着说,“可是人人都有爸爸呀。”

孩子在一阵阵的悲伤中,困难地回答:“我……我……我没有。”

工人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他认出于这是布朗肖大姐的孩子;虽然他到当地不久,可是他已经隐隐约约地知道一些她过去的情况。

“好啦,”他说,“别难过了,我的孩子,跟我一块去找妈妈吧。你会有……会有一个爸爸的。”

他们走了,大人搀着小孩的手。那人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因为去见见这个布朗肖大姐,他是不会感到不高兴的,据说,她是当地最美丽的姑娘中间的—一个;也许他心里还在这么想:一个失足过的姑娘很可能再一次失足。

他们来到一所挺干净的白色小房子前面。

“到啦,”孩子说完,又叫了一声:“妈妈!”

一个女人走了出来。工人立刻收住笑容,因为他一看就明白,跟这个脸色苍白的高个儿姑娘,是再也不可以开玩笑的了。她严肃地立在门口,仿佛不准男人再跨过门槛,走进这所她已经在里面上过一个男人当的房子。他神色慌张,捏着鸭舌帽,结结巴巴地说:
“瞧,太太,我给您把孩子送来了,他在河边上迷了路。”

可是西蒙搂住母亲的脖子,说着说着又哭起来了:

“不,妈妈,我想投河,因为别人打我……打我……因为我没有爸爸。”

年轻女人双颊烧得通红,心里好像刀绞;她紧紧抱住孩子,眼泪扑簌簌往下淌。工人站在那儿,很感动,不知道应该怎样走开。可是,西蒙突然跑过来,对他说:

“您愿意做我的爸爸吗?”

一阵寂静。布朗肖大姐倚着墙,双手按住胸口,默默地忍受着羞耻的折磨。孩子看见那人不回答,又说:

“您要是不愿意,我就再去投河。”

那工人把这件事当做玩笑,微笑着回答:

“当然喽,我很愿意。”

“您叫什么?”孩子接着问,“别人再问起您的名字,我就可以告诉他们了。”

“菲列普,”那人回答。

西蒙沉默了一会儿,把这个名字牢牢记在心里,然后伸出双臂,无限快慰地说:

“好!菲列普,您是我的爸爸啦。”

工人把他抱起来,突然在他双颊上吻了两下,很快地跨着大步溜走了。

第二天,这孩子到了学校,迎接他的是一片恶毒的笑声;放学以后,那个大孩子又想重新开始,可是他像扔石子似的,冲着他的脸把话扔了过去:“我爸爸叫菲列普。”

周围响起了一片高兴的喊叫声:

“菲列普谁?……菲列普什么?……菲列普是个啥?……你这个菲列普是打哪儿弄来的?”

西蒙没有回答;他怀着不可动摇的信心,用挑衅的眼光望着他们,宁愿被折磨死,也不愿在他们面前逃走。校长出来替他解了围,他才回到母亲那儿去。

一连三个月,高个儿工人菲列普常常在布朗肖大姐家附近走过,有几次看见她在窗口缝衣裳,他鼓足勇气走过去找她谈话。她客客气气地回答,不过始终很严肃,从来没对他笑过,也不让他跨进她的家门口。然而,男人都有点自命不凡,他总觉得她在跟他谈话的时候,常常脸比平时红。

可是,名誉一旦败坏了,往往很难恢复,即使恢复了也是那么脆弱,所以布朗肖大姐虽然处处小心谨慎,然而当地已经有人在说闲话了。

西蒙呢,非常爱他的新爸爸,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在他一天工作结束以后,和他一同散步。他天天按时到学校去,态度庄严地在同学中间走过,始终不去理睬他们。

谁知有一天,带头攻击他的那个大孩子对他说:

“你撒谎,你没有一个叫菲列普的爸爸。”

“为什么没有?”西蒙激动地问。

大孩子得意地搓着手,说:

“因为你要是有的话,他就应该是你妈的丈夫。”

在这个正当的理由面前,西蒙窘住了,不过他还是回答:“他反正是我的爸爸。”

“这也可能,”大孩子冷笑着说,“不过,他不完全是你的爸爸。”

布朗肖大姐的儿子垂下头,心事重重地朝卢瓦宗老大爷开的铁匠铺走去。菲列普就在那里干活儿。

铁匠铺隐没在树丛里。铺子里很暗,只有一只大炉子的红火,一闪一闪,照着五个赤着胳膊的铁匠,叮当叮当地在铁砧上打铁。他们好像站在火里的魔鬼似的,两只眼睛紧盯着捶打的红铁块。他们的迟钝的思想也在随着铁锤一起一落。

西蒙走进去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他悄悄走过去拉了拉他的朋友的袖子。他的朋友回过头来。活儿顿时停下来,所有的人都很注意地瞧着。接着,在这一阵不常有的静寂中,响起了西蒙尖细的嗓音::

“喂,菲列普,刚才米肖大婶的儿子对我说您不完全是我的爸爸。”

“为什么?”工人问。

孩子天真地回答:“因为您不是我妈的丈夫。”

谁也没有笑。菲列普一动不动地站着,两只大手扶着直立在铁砧上的锤柄,额头靠在手背上。他在沉思。他的四个伙伴望着他。西蒙在这些巨人中间,显得非常小;他心焦地等着。突然有一个铁匠对菲列普说出了大家的心意:

“不管怎么说,布朗肖大姐是个善良规矩的好姑娘,虽然遭到过不幸,可是她勤劳、稳重。一个正直人娶了她,准是个挺不错的媳妇。”

“这倒是实在话,”另外三个人说。

那个工人继续说:

“如果说这位姑娘失足过,难道这是她的过错吗?别人原答应娶她的;我就知道有好些如今非常受人敬重的女人,从前也有过跟她一样的遭遇。”

“这倒是实在话,”三个人齐声回答。

他又接着说下去:“这个可怜的女人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吃了多少苦,她自从除了上教堂,再也不出大门以后,又流了多少眼泪,那只有天主知道了。”

“这也是实在话,”其余的人说。

接下来,除了风箱呼哧呼哧扇动炉火的声音以外,什么也听不到了。菲列普突然弯下腰,对西蒙说:

“去跟你妈说,今儿晚上我要去找她谈谈。”

他推着孩子肩膀把他送出去。

接着他又回来干活儿;猛然间,五把铁锤同时落在铁砧上。他们就这样打铁一直打到天黑,一个个都像劲头十足的铁锤一样结实、有力、欢畅。但是,正如主教大堂的巨钟在节日里敲得比别的教堂的钟更响一样,菲列普的铁锤声也盖住了其余人的锤声,他一秒钟也不停地捶下去,把人的耳朵都给震聋了。他站在四溅的火星中,眼睛里闪着光芒,热情地打着铁。

他来到布朗肖大姐家敲门的时候,已经是满天星斗了。他穿着节日穿的罩衫和干净的衬衣,胡子修剪得很整齐。年轻女人来到门口,很为难地说:“菲列普先生,像这样天黑以后到这儿来,不大合适。”

他想回答,可是他望着她,结结巴巴地不知说什么好了。

她又说:“不过,您一定了解,不应该让人家再谈论我了。”

这时,他突然说:

“只要您愿意做我的妻子,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没有回答,不过他相信他听到阴暗的房间里有人倒下去。他连忙走进去;已经睡在床上的西蒙听到了接吻声和他母亲低声说出来的几句话。接着,他突然被他的朋友抱起来。他的朋友用一双巨人般的胳膊举着他,大声对他说:

“你可以告诉你的同学们,你的爸爸是铁匠菲列普·雷米,谁要是再欺侮你,他就要拧谁的耳朵。”

第二天,学生们都来到了学校,快要上课的时候,小西蒙站起来,脸色苍白,嘴皮打着颤,用响亮的声音说:“我的爸爸是铁匠菲列普·雷米,他说谁要是再欺侮我,他就要拧谁的耳朵。”

这一次再没有人笑了。因为大家都认识这个铁匠菲列普·雷米,有他这样的一个人做爸爸,不管是谁都会感到骄傲的。
(日)角田光代: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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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川端康成:仲夏的盛装
月光下,布里索睡得正香。他仰面躺在床上,胖肚子高高挺起,嘴角翘出一个愚蠢的笑容,他仿佛是种无生命的物体,比如说一个大足球或两张歌剧票。过了一会儿,他翻了个身,月光好像从另外一个角度照在他身上,他正像头道菜的二十七件套银餐具,包括沙拉碗和汤锅。

  他在睡觉,克洛凯手持左轮手枪站在他跟前想,他在做梦,而我存在于现实中。克洛凯不喜欢现实,但意识到这是他能吃到好牛排的唯一地方。他以前从未杀过人。确实,他打死过一条疯狗,可只是在它由一群精神病医生证明它疯掉后。(那条狗咬掉克洛凯的鼻子并笑个不停,后来被诊断出患了狂躁型忧郁症。)

  梦中,布里索在阳光照耀的海滩上,正开心地跑向母亲张开的手臂,但在他正要拥抱那个流着眼泪的灰白头发女人时,她变成了两勺香草味的冰淇淋。布里索呻吟了一声,克洛凯放下左轮手枪。他是从窗户进来的,在布里索跟前已经沉着地站了两个多小时,就是抠不了扳机。有一次,他甚至打开保险并把枪口捅进了布里索的左边耳朵。正在此时,门那边传来一声响动,克洛凯一下子跳到衣柜背后,手枪仍戳在布里索的耳朵里。

  布里索太穿着一件花朵图案浴衣进了房间,拧开一盏小小的灯,注意到那件武器戳在她丈夫的脑袋一侧。几乎像个母亲般,她叹口气把它拿开并放到枕头边,还把掀开一角的被子掖好,啪的一声关了灯就出去了。

  昏过去的克洛凯一小时后醒了。惊慌失措中,他想象自己是个孩子,再次回到了里维埃拉,然而一刻钟过去了,他没看到游客,这才想到他仍在布里索的衣柜背后。他又回到床前,抓过手枪,再次对准布里索的脑袋,却仍然没能开这一枪,来结果这个臭名昭着的法西斯告密者。

  盖斯顿?布里索来自一个富有的右翼家庭,早就立志当职业告密者。还是个小伙子时,他上过演讲课,目的是让告密时口齿更清晰。他曾向克洛凯承认:“天哪,我真喜欢告别人的密!”

  “为什么呢?”克洛凯问。

  “不知道。是让他们不好过、尖叫吧。”

  克洛凯想道,布里索对他的朋友完全是为告密而告密,真是罪大恶极!克洛凯以前认识一个阿尔及利亚人,喜欢拍打别人的后脑勺,然后又微笑着否认。世界上的人似乎分成两种,好人和坏人,克洛凯心想,好人睡得更好,而说起醒着的时候,坏人似乎过得更开心得多。

  克洛凯和布里索是几年前认识的,经过很奇特。有天晚上布里索在双偶咖啡馆喝醉了,摇摇晃晃地走向河边。他以为已经到了自己所住的公寓,便脱了衣服,却没躺到床上,而是掉进了塞纳河。他想拉被单盖时抓了一手水,就尖叫起来。克洛凯刚好正在顺着新桥追他的假发,听到冰冷的水里传来一声喊叫。那天晚上风大,天又黑,克洛凯只有一瞬间来决定他要不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位陌生人。由于不愿空着肚子做这个关系重大的决定,就进了一间餐馆吃饭。之后,满怀悔恨的他去买了些渔具又回到现场,想把布里索钓上来。一开始他试了干苍蝇,可布里索太聪明,没咬钩,最后克洛凯不得不以免费上跳舞课为诱把他哄上岸,然后用网把他捞起来。在对布里索量长度并称重时,两人成了朋友。

  克洛凯很快又走近布里索沉睡中的笨重躯体,再次举起手枪。在沉思自己行为的意义时,一阵恶心感掠过他的心头。这是种存在主义的恶心,由于十分强烈地意识到生命的偶然性而导致,用一颗普通的感冒药无法缓解,而需要一颗存在主义的感冒药——那是巴黎左岸药店里卖的一种产品,药片很大,像汽车轮毂盖,溶于水,能消除对生命考虑太多时产生的恶心感。克洛凯觉得吃了墨西哥食品后也有用。

  克洛凯此时想道,我选择杀死布里索的话,我就把自己定义成一个谋杀者,我就会成为杀人者克洛凯,而不是简简单单的我:在巴黎大学教家禽心理学的老师。通过选择我的行为,我就为全人类选择。但如果全世界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来这儿对准布里索的耳朵开枪打死他怎么办?真够乱的!还不用说门铃会整夜响个不停。当然,我们还需要有服务员代客泊车。噢,天哪,再考虑到道德或伦理,让人脑袋都大了!最好别想太多,更多依靠身体吧——身体更靠得住。它开会时到场,穿上运动服样子不错,真正方便的,是你想来个全身按摩的时候。

  克洛凯突然觉得需要再次肯定自己的存在,就在布里索的衣柜那里照镜子。(他每经过一面镜子,必定要瞄一眼。有次在一间健身俱乐部里,他盯着自己在游泳池里的倒影,时间久得让管理人员不得不把水放干。)没用,他无法打死一个人。他放下手枪就跑掉了。

  到街上后,他决定去圆顶咖啡馆喝杯白兰地。他喜欢圆顶咖啡馆,因为那里总是明亮而且拥挤,但他总是能找到一张桌子坐——这跟他自己的公寓很不一样,在他所住的公寓里,光线阴暗,令人压抑,他母亲也住那儿,常常不准他坐下。可是今晚,圆顶咖啡馆里全是人。都是些什么人啊,克洛凯纳闷。他们似乎模糊地形成一个抽象概念:“群众”。然而没有群众,他想,只有个人。克洛凯觉得这是个异常精彩的观点,可以在时髦的宴会上说说,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因为诸如此类的高见,一九三一年以来,他就从未被邀请参加过任何一种社交聚会。

  他决定去朱丽叶家。

  “你干掉他了吗?”走进朱丽叶的公寓时,她问他。

  “对。”克洛凯说。

  “你肯定他死了吗?”

  “好像死了。我模仿了一段莫里斯?舍瓦利耶,通常会博得满堂喝彩,可这次什么也没有。”

  “好,那他就永远不能再叛党了。”

  朱丽叶是个马克思主义者,克洛凯提醒自己,而且是最有意思的那种——有对晒黑了的长腿。据他所知,她是那种脑子里能同时拥有两种完全不同概念的少数几个女人,如黑格尔辩证法和如果你在某个人正演讲时,把你的舌头伸进他耳朵,为什么他的说话声就像杰里?刘易斯。她这时穿着紧身裙及衬衫站在他面前,他想占有她——像拥有任何别的物体那样,如他的收音机,或者被占领期间戴着去骚扰纳粹的橡胶制猪面具——就像那样拥有她。

  突然他和朱丽叶在做爱——要么只是性交?他知道性和爱有区别,但是觉得除非两人之一戴着吃龙虾时的围嘴,两种行为才都很棒。他沉思道,女人是种温柔的、包容性的存在,活着也是种温柔的、包容性的存在,有时将你完全包容,然后你就永远别想出去,除非在某些真正重要的情形下,比如你母亲的生日或者有当陪审员的义务时。克洛凯经常想到“生存”和“在世上生存”之间区别极大,并认为无论他属于那一类,另一类人绝对过得更开心。

  做完爱后,他照例睡得很好。然而第二天早上,令他万分震惊的是,他因为谋杀了盖斯顿?布里索而被捕。

  在警察局,克洛凯声称自己无辜,但他们告诉他布里索的房间里到处有他的指纹,找到的手枪上也有。克洛凯闯进布里索家后,还犯了个错误,即在来宾留言簿上签了名。毫无希望,这是桩一清二楚的案子。

  接下来几周里进行的审判像是一场马戏表演,不过在把大象拉上法庭时遇到了一些麻烦。最后,陪审团认定克洛凯有罪,他被判决上断头台。他为争取宽大处理而提出上诉,却因为一个技术性问题被驳回,即克洛凯的律师递交上诉状时,戴着纸板做的假胡子。

  六星期后,在被处决的前夜,克洛凯独自待在牢房,仍然无法相信过去几个月内所发生的事——特别是法庭上的大象。明天此时,他将已经死掉。克洛凯一直以为死亡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我注意到它经常发生在胖人身上。”他告诉律师。对克洛凯自己而言,死亡似乎无非是另外一个抽象概念而已。人会死,他想,但克洛凯也会吗?这个问题令他困惑,然而看守之一在拍纸簿上画了几幅简单的素描,便把问题解释清楚。这是逃无可逃的,很快,他将不复存在。

  我快死了,他留恋地想,但普劳特尼克夫人——她脸长得就像一间海鲜餐馆菜单上的东西——会活下去。克洛凯惊慌起来。他想跑掉躲起来,甚至更好的是,变成某种结实耐久的东西——比方说一张笨重的椅子。一张椅子不会有麻烦,他想,它就放在那儿,没人去烦它,它不用付房租,也不用卷入政治。一张椅子不会碰疼脚趾或者把防寒耳罩放错地方,它不是非得面带笑容或者理发不可,永远不用担心如果带它参加一个派对,它会突然咳嗽或者当众吵闹。人们只是坐在一张椅子上,那些人死了,别人又会来坐。从这番推理中,克洛凯得到了安慰,狱卒来给他剃脖子上的头发时,他装作自己是把椅子。他们问他最后一顿饭想吃什么,他说:“你们问一件家具它想吃什么?干吗不给我装上椅套?”他们瞪着他看时,他软了下来,说:“那就来点俄罗斯调味酱吧。”

  克洛凯一直是个无神论者,可是当伯纳德神父到来后,他问还来不来得及皈依。

  伯纳德神父摇摇头。“一年里的这时候,我想各种主要信仰的人数全满员了。”他说,“时间这么紧迫,我大概最多可以打个电话安排你信印度教什么的。不过我需要一张护照用大小的照片。”

  没用,克洛凯沉思道,我必须独自面对我的命运。没有上帝,人生没有目的,一切无法持久。宇宙燃尽之时,就连伟大如莎士比亚的作品都会消失——当然,如果没了像《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这出戏还不算太糟糕,可别的呢?怪不得有人要自杀!为什么不阻止这种荒唐事发生?这种名为人生的空空洞洞的看手势猜字谜游戏,为什么要经历它?除了我们体内有个声音在说“活着吧”,别的还有什么原因?从某处内心地带,我们总能听到那句命令:“活下去!”克洛凯听出了那是谁的声音:卖给他保险的那位。那当然,他想——费什比恩公司是不想赔钱啊。

  克洛凯渴望自由——离开监狱,在一块空旷的草地上跳跃。(克洛凯高兴时总要跳,的确,这一习惯让他参不了军。)想到自由,让他既振奋,又惧怕。我真正自由的话,他想,就要完全人尽其才。也许我可以当个腹语术表演者,像我一直希望的那样。要么戴着假鼻子和眼镜,穿着比基尼内衣出现在卢浮宫。

  他想着可以选择做多少事,越想越兴奋,几乎要晕倒了,此时狱卒打开牢门,告诉他杀害布里索的真正凶手刚刚招供,克洛凯可以走了。克洛凯跪下亲吻牢房的地板,唱起《马赛曲》,他流泪了!他跳起舞来!三天后,他又进了监狱,因为他戴着假鼻子和眼镜,穿着比基尼内衣出现在卢浮宫。
(奥地利)卡夫卡:同醉汉的对话

当我小步走出房门,蓦然发现头顶上是挂着一轮圆月和布满星星的拱形天空;面前是座落着市政厅、圣母圆柱和教堂的环形广场。

  我静静地从阴暗处走到月光下,解开外套的扣子,觉得暖和了。然后抬起双手,让夜间那嗖嗖呼啸的风停下来,并开始思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做得好像跟真的一样。是不是你们试图劝说我相信自己不真实,莫名其妙地站在这绿色的石子路上?但是很久以来,你确实是真实的,是你,天空;而你,环行广场,却从没有真实过。

  你们总是比我强,这是真的,但是只有在我让你们安静的时候。

  “谢天谢地,月亮,你不再是月亮,也许是我的疏忽,还把你称为月亮。为什么我把你叫做‘被遗忘的奇特色彩的纸灯笼’时,你不再那样忘乎所以。为什么我叫你‘圣母圆柱’时,你几乎总是要退隐;而圆柱,当我称你‘投射黄光的月亮’时,却不再看到你恐吓的样子。”

  当人们思考你们的时候,似乎真的对你们不好,你们勇气低落,健康受损。

  上帝,当思考者向醉汉学习的时候,才该是多么有助于健康!

  为什么万物都变得寂静了,我想,是因为风停了。还有那些常常像装了小轱辘滑过广场的小房子,也被结结实实地定住了--寂静--寂静--人们根本看不到往常那条将它们与地面隔开的细细的黑线。

  我开始跑起来。围着大广场跑了三圈,没有任何障碍;同时由于没有碰到醉汉,我就不减速地、毫不费劲地朝着卡尔大街跑去。我的影子也在跑,它常常要比我小,映在我身边的墙上,如同跑在墙与道德之间的狭路上。

  经过消防队时,我听到了从小环行道那边传来的嘈杂声。当我在那儿转弯时,看到一个醉汉站在井的栅栏旁,双臂水平撑着,穿着木拖鞋的脚跺着地。

  我先是站了一会儿,好让呼吸平稳下来,然后走向他,摘下头上的大礼帽,自我介绍说:

  “晚上好,弱小的贵人,我今年二十三岁,但是还没有名字。您一定来自巴黎这座大城市,并且有着惊人的、动听的名字。您的身上散发着失去平衡的法兰西宫廷的那种完全不自然的气味。”

  “您一定用您那双贵族特有的眼睛看到了那些贵妇人,她们已站在了高高的、明亮的平台上,穿着紧身服嘲讽地回头观望,而那在台阶上拖着的彩色长裙的下端还飘浮在花园的沙子上。--不是吗?仆人们身穿灰色的、裁剪奇特的大礼服和白色的裤子,爬上到处可见的长杆,双腿夹着杆子,上身向后侧仰着,他们必须用粗壮的绳子把一块块巨大的灰布从地上拉起来,在空中绷紧,因为贵妇人想看到一个有雾的早晨。”由于他打了个嗝,我近乎惊慌地问:“真的,这是真的吗?先生,您来自,来自我们的巴黎,来自那刮狂风的巴黎,那醉人的冰雹天气?”当他又打嗝时,我尴尬地说:“我知道,我很荣幸。”

  我迅速扣上外衣,然后热情而又谨慎地说:

  “我知道,您认为回答我的问题毫无价值,但是,假如今天我不问你的话,我将要过一种痛苦的生活。”

  “我求您告诉我,穿着如此讲究的先生,是不是人们给我讲的是真的:在巴黎有些人仅仅穿着装饰漂亮的制服;有些房屋只有大门;夏季的天空整个一片蔚蓝,镶在上面美化它的全是心形的白云。那里是不是有一个珍奇物品陈列馆,参观的人多极了,馆里只有一些挂着小牌子的树,小牌子上写着出了名的英雄、罪犯、以及相爱的人的姓名。”

  “又是这些消息,明显骗人的消息!”

  “巴黎的街道都突然分岔,街上很喧闹,不是吗?不总是一切都井井有条,这怎么能行呢?有一次发生了事故,人们迈着那很少触及地面的大城市的脚步从相邻街道聚集过来。大家虽然都很好奇,却又惟恐失望,他们呼吸加快,向前伸着小脑袋。如果相互碰着了,他们就深深地鞠躬并请求原谅:‘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太拥挤了,请您原谅--我太笨拙了--我承认。我的名字叫--我的名字叫热罗姆·法罗什,我是卡博丹街的调料小贩--请允许我明天请您吃晚饭--我的夫人也将非常高兴。’他们就这样说着,街道上吵得震耳欲聋,烟囱里的烟冒出来,在房屋与房屋之间落下。事情就是这样。并且或许有这种可能:有一次两辆汽车停在了贵族区繁华的环行道上,仆人恭恭敬敬地打开车门,八条纯种西伯利亚狼狗跳了下来,吠着从行车道上奔跑过去。当时有人说:这些是化了装的、年轻的巴黎时髦人。”

  他几乎闭上了眼睛。当我沉默时,他把双手塞到嘴里,用劲拽下巴。他的制服很脏,可能是别人把他从酒馆里撵了出来,对此他还浑然不知。

  现在大概是白昼与黑夜交替时极其寂静的暂停。出乎意料,我们的头都低下了。我们没有觉察到此时一切都静止了,因为我们什么都不去看,所以一切也就不存在了。当我们弯曲着身子独自呆着,并四下张望,什么都看不见了,而且也感受不到风的阻力。但是我们内心却保留着记忆:不远处座落着带房顶和幸好带有角烟囱的房屋,黑夜通过烟囱进入房屋,经过阁楼进到各个房间。真幸运,明天又将是一天,在明天,真是不可思议,人们将可以看到一切。

  这时,醉汉把眉毛向上挑了一下,眉眼之间闪闪发光,他断断续续地说:“是这样--我想睡了--所以我要去睡了。--我有一个内弟在杰克广场--我到那里去了,因为我住在那里,因为那里有我的床。--我现在就去。--我只是不知道他叫什么,住在哪里--我好像给忘了--但是这没有关系,因为我甚至从不知道,我到底是不是有一个内弟--现在我要走了--您相信我会找到他吗?”

  我不加思索地说:“这是肯定的。但是您从外地来,您的仆人又不在身边,请允许我来送您。”

  他没有回答。这时我把胳膊递给他,以便让他挽住。
(阿根廷)科塔萨尔:被占据的住宅
我们喜欢这所住宅,因为它不但宽敞和古老(今天,古老的房屋拆下的材料是可以卖大钱的)而且保留着关于我们的先祖、祖父、父母和我们整个童年时代的往事。

我和伊雷内单独长久地住在这所宅子里,已经习惯。这简直是发疯,因为这所住宅满可以互不干扰地住下8个人。我们7点钟起床,打扫房间;11点左右,我把剩余的房间留给伊雷内整理,自己去厨房做饭。中午我们吃饭总是准时的;除了几只脏碟要刷外,就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我们一面吃午饭,一面想着这所深沉而寂静的住宅,觉得挺快活;为了使房间保持清洁,我们两个人也绰绰有余了。我们有时甚至认为,正是它不许可我们结婚。伊雷内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了两个求婚者。至于我,在和玛丽亚·埃斯特尔订婚之前,她就死了。我们带着这样一个难以说明的想法进入了40岁:我们的这种简单的、悄悄的兄妹间的“同居”,是我们家由先祖奠定的家谱的不可避免的结束。我们终归有一天将死在这里,游手好闲的粗暴的堂兄弟们将占据这所住宅,并将把它拆毁,好把地皮和砖块卖掉发财;与其这样,还不如我们自己堂堂正正把它推倒,免得时间过迟。

伊雷内是个生来不肯打扰别人的姑娘。除了早晨做的事情外,一天中其余的时间她总是坐在卧室的沙发上织衣物。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织这么多。我总以为妇人们这样织东西,无非是想从中寻到不做别的事情的有力借口。伊雷内并不是这样。她织的东西总是有用的:一冬天的汗衫,我的袜子,她的披肩和背心。有时她织好一件背心,然后又立刻把它拆掉。因为她觉得有点不称心;望着针线筐里的线团连续几个小时都不丧失其圆圆的形状,很有意思。每逢礼拜六我就到市场上去买毛线;伊雷内信得过我的审美能力,对我买的毛线的颜色总感到满意,我从来也不用去退换。我常常利用这种外出的机会,到书店里走一趟,徒劳地询问一下有关法国文学的新书。自1939年以来,就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传到阿根廷来了。

然而,这所住宅这所住宅和伊雷内是我所喜欢谈论的,至于我,则是无足轻重的。我问自己:倘若伊雷内不织毛衣,她会做什么呢?一本书,你可以一读再读;可是一件背心织成后,却不能从头织起而不引起他人非议。有一天,我发现樟木衣柜下面一个抽屉装满白色、绿色和浅紫色围巾。那些围巾带着樟脑味,跟在绒线杂品店里那样叠放着.我没有勇气问伊雷内她找算怎样处理它们。我们不需要赚钱糊口,每月乡下都有钱来,钱是不断增加的。可是伊雷内只喜欢织东西,她手艺娴熟非凡,我常常一连几个钟头望着她那像银白色的刺猬似的手,穿来穿去的织针和地上的一两个线筐。线团在线筐里不停地跳动着,很是好看。

我怎么能不提到住宅的布局呢。厨房、挂着葛布兰式壁毯的客厅、书房和三间宽大的卧室,都位于面对罗德里格斯·佩尼亚街的最幽静的部分。只有一道装着坚硬的橡木门的走廊把那部分同前一部分隔开,前面有浴室、厨房、我们的卧室和连接卧室与走廊的客厅。这样,一个人走进门廊,推开玻璃门,就进了客厅;两侧是我们的卧室的门,对面是通向最幽静的那部分的走廊;沿走廊向前走,打开橡木门,门那边便是住宅的另一部分了。或者在走到橡木门之前向左拐,再顺着一道窄些的廊道往前走,就可以走到厨房和浴室。门开着的时候你就会看到,宅子很大,要不然,看去它就像一所现在建造的那种几乎转不开身的房子。我和伊雷内一直住在宅子的这一边,几乎从没有到橡木门那边去过,除非是为了清扫。因为简直不可相信,家具上竟积存那么多灰尘。布宜诺斯艾利斯或许是一座清洁的城市。但是这应归功于它的居民,而不是别的原因。空中满是飞尘,一阵风吹来,台架的大理石上和马克拉梅线织的菱形台布中间就会落满灰尘;想用鸡毛掸子掸干净是困难的。灰尘飞起来,浮在空中,过一会儿就又落在家具和钢琴上了。

这件事我一直记得很清楚,因为事情很简单,没有多余的细节。那是在晚上8点钟,伊雷内正在房内织衣服,我忽然想起要把马黛茶壶放到火上。我沿着走廊走到半开半掩的橡木门前,绕过通向厨房的拐角,就听见餐室或书房里有什么声响。那声音模糊而低沉,好像椅子倒在地毯上的声音,也像嗓音嘶哑的低语声。与此同时,或者过了片刻后,我还听见在连接那些房间和门口的走廊深处有同样的声音。我赶忙朝那门走去,一下把门关上,同时用身体抵着门;幸亏钥匙在我们这边。为了更加安全,我还把长长的门闩插上了。

我走到厨房,烧热了茶壶。当我提着茶壶回来的时候,对伊雷内说:

“我不能不把走廊的门关上。后面的房子被人占了。”

她放下手里的活儿,用疲倦的眼睛严肃地望了望我。

“你敢肯定吗?”

我点了点头。

“这么说,”她拿起毛衣织针,“我们得住在这边了。”

我小心翼翼地吮着马黛茶,但是她过了一会儿才重新开始做她的活儿。我记得她在织一件灰坎肩;我喜欢那件坎肩。

最初几天,我们感到很伤心。因为我们俩把许多心爱的东西留在被占据的那一边了。例如我的法国文学书籍,就在书房里。伊雷内想起了几块台布和一双冬天穿着很暖和的拖鞋。我心疼我那只柏木烟斗。我相信,伊雷内一定想起了那保存了许多年的柑桔酒。我们常常(不过只是在最初几天)合上衣柜的某个抽屉,不无痛苦地对视着。

“没有在这儿。”又是一件东西被我们丢在住宅那一边了。

不过,这对我们还是有好处的。清扫工作就变得简单多了。即使我们起得很晚,比如9点半起床,不到11点我们就打扫完没事了。伊雷内经常跟我一块到厨房去帮助我做午饭。我们考虑好了,决定这么办:我做午饭的时候她做晚上吃的冷餐。这样办,我们很高兴,因为傍晚离开卧室去做晚饭总是很讨厌的。现在,我们只要在伊雷内的卧室里摆好桌子,吃那一盘盘的冷餐就行了。

伊雷内很满意,因为她有更多的时间织衣物了。为了那些书,我感到有点懊丧。但是,为了不使我妹妹难过,我便开始翻看我父亲的集邮册,用来消磨时光。我们过得很快活,各人做各人的事,几乎总是一块呆在比较舒适的伊雷内的房内。有时,伊雷内说:

“你瞧我想出来的这个花样,像苜蓿图案吗?”

过了一会儿,我把一张方纸片放在她面前,让她看欧本和马尔梅迪的邮票。我们过得很好。我们慢慢地什么也不去想了,毫无思想地生活着是可以办到的。

当伊雷内大声说梦话的时候,我总是马上就醒。我一向不习惯这种千篇一律、毫无生气的雕像或鹦鹉般的声音。这种声音发自梦境,不是发自喉咙。伊雷内说,我做梦的时候,浑身剧烈地摇动,有时被子都扯掉了;我们两人的卧室中间隔着客厅,但是晚上,房子里的任何声音都听得见。我们彼此听得见呼吸声和咳嗽声,觉察得到对方拧开床头灯的动作和彼此常有的失眠。

除此而外,住宅内的一切就寂静无声了。白天,金属毛衣针的磨擦声和翻阅集邮册的格格声,最日常惯有的响声。橡木门,我想我已经说过了,它是坚固的。我们一到紧靠被占据的那部分住宅的厨房和浴室,就大声说起话来;要不然,伊雷内就唱摇篮曲。厨房里,瓷器和玻璃器皿的声音很大,甚至将其他一切声音都盖没了。在那里,我们很少有安静的时候。但是我们一旦回到卧室和客厅,房内就安静了。在半明半暗的光线里,为了避免彼此干扰,我们走路都慢慢地迈步。我觉得,这就是夜间伊雷内开始说梦话时我马上就醒的缘故。

除了结果不同外,事情几乎同上次一模一样。晚上,我感到口渴,在睡下之前,我对伊雷内说,我要到厨房去喝杯水。出了卧室的门(她在织衣服)我就听见厨房里有声音;也许是在厨房里,也许在浴室里,因为走廊的拐角把声音隔断了。我突然停住脚步,引起了伊雷内的注意。她走到我身边来,一句话也不说;我们谛听着那些嘈杂声,清楚地觉察到那声音是在橡木门的这一边,在厨房和浴室里,或者几乎就在我们身边那道走廊的拐弯处。

我们甚至都没有彼此看一眼。我抓着伊雷内的手臂,拖着她跟我一起,头也不回地跑到玻璃门边。我们背后的嘈杂声变得愈来愈响,不过总是很低沉。我一下关上了玻璃门,我们就呆在门廊里了。现在,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

“这边也给占了。”伊雷内说。织的衣物从她怀里垂下来,毛线一直拖到栅门边,消失在门底下。当她看到线团落在了另一边,就把织的衣服扔掉了,看都没有看一眼。

“你没来得及带什么东西吗?”我徒劳地问她说。

“没有,什么也没来得及带。”

我们只有身上穿的。我想起我房内柜里那1万5千比索。现在已经晚了。

我的手表总算留了下来,我看了一下,已经夜里11点。我用手臂挽着伊雷内的腰(我相信她哭了),就这样走到了街上。在离开家之前,我感到恋恋不舍:我把大门关好,把钥匙丢在阴沟里,免得在这个时候有某个穷鬼企图乘着住宅被占之机,起意行窃而溜进宅里去。

(朱景冬译)
(日)安房直子:鸟
一个城镇里,有一位耳科医生。

  小小的诊所,一天连一天,都在瞧看病人的耳朵。

  那是位技术特别高的医生,所以候诊室里总是满员。也有从远处的村庄,被火车晃了好几个小时赶来的人。经这位医生的医治,耳病完全痊愈的事,多得数不清。

  每天都那么忙,最近,医生有点累了。

  “我也应该偶尔去做做健康诊断。”

  黄昏,在医疗室里,医生嘟哝着,整理着病例。平时负责护士工作的太太,前不久出门,现在,只剩下医生一人。夏天的夕阳,亮亮地照着那白色的小房间。

  突然,身后的帘子唰地摇动,响起尖锐的声音。

  “大夫,请给急诊吧!”

  耳科医生咕噜一声转过转椅。

  窗帘那儿,站着一个少女,捂着一只耳朵,披头散发,好像从老远的地方跑来的,喘着粗气。

  “怎么了?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医生目瞪口呆地问。

  “从海里。”

  少女回答。

  “从海里?噢,做公共汽车?”

  “不,跑,是跑来的。”

  “哦。”

  医生抬起滑下的眼镜。

  “好,坐吧。”

  他指着眼前的椅子。

  少女脸色苍白,那眼睛显得很大,好象是吞了毒的孩子。

  “你怎么啦?”

  医生一边洗手,一边用往常的口气问。少女指着自己的右耳,叫道:

  “耳朵里进了不得了的东西。请快给取出来吧!”

  于是,医生从柜子里拿出纱布和镊子。就在他这样做的时候,少女仍然用尖锐的声音催他快点快点。但是医生很沉着。这种事情是常见的。昨天就有一个人跳进来,说耳朵里钻进了活着的小虫,“讨厌,讨厌”地大声嚷嚷。医生想,今天也准是这么回事。他悠闲地坐在椅子上,问道:

  “是什么进去啦?”

  少女露出极其悲哀的脸色,答道:

  “这个呀,是秘密。”

  “秘密?”

  医生皱起眉头。

  “不会是秘密吧?要不,怎么能治得好呢?”

  少女无精打采地垂下头:

  “所以,是秘密。秘密钻进我耳朵里去了。”

  “……”

  “我呀,刚才听了绝对不许听的秘密,所以,希望您能赶快把它取出来。”

  “……”

  “现在马上取出来,就不要紧了。因为它前不久,才咕咚地掉进耳朵里。不过,要不快一点,就耽误了。太阳沉了下去,那就算完了。”

  医生直眨眼睛。这样的病人,还是头一回遇见。他想,首先应该互相慢慢说说。

  “那,你到底听了什么样的秘密?”

  他和蔼地问。少女小声说:

  “我听说我最喜欢的人,其实是只鸟,是被施乐魔法的海鸥。”

  “唔。”

  医生露出特别奇妙的脸色,点点头。然后,把椅子往前拖拖,看着少女的脸:

  “我希望更详细听你的话。接着再给你看耳朵,也不太晚。到太阳落下,对,还有三十分钟呢。没什么,那么一点秘密,马上就能取出。因为我是名医嘛。”

  少女听从地点了点头,讲了这样的事。

  我第一次遇见那个人,实在黄昏海的小船上。

  我是个独自一人的女孩,在租船地小屋干活儿。小屋前面,连着一排十九艘小船,那时,我坐在最前面的小船上。

  我在等着太阳落了还没有返回的唯一的小船。傍晚,数好小船的数目,把它们系到桩子上,是我重要的工作。但是,这时候,我等得太累,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忽然,耳边有“吧唧”的拨水声。

  “对不起。”

  那声音是我一惊,睁开眼睛。

  眼前有个少年坐在小船里。涂着蓝漆的小船,确实是我们店里的。我马上不高兴了:

  “怎么啦?时间都过这么多啦!”

  少年害羞地笑着说:

  “因为我到远离岸的海面去了。”

  少年的眼睛,是奇异的灰色。

  “你究竟到了哪儿啦?”

  我用办吃惊的脸色问。少年满不在乎地说:

  “水平线的尽那边。双胞胎岩石的还那边,雷岛的再那边。”

  “净撒谎!”

  “谁撒谎了?鲸鱼喷水啦。还有大客船哪。”

  “别开玩笑,快把小船还回来!”

  少年站起身,噗地跳到我的船上,接着,象踢石头似的,蹦蹦地顺着十九艘小船跳到岸上,最后说:

  “再见。”

  少年坐过的小船上,散着白花瓣。我不由得伸手拿起来,一看,花瓣变成了羽毛。

  那是鸟的羽毛。

  我好像做了一个奇异的夏天的梦。

  当我知道那少年,是住在海滨贫穷的小屋里,专门潜水采贝的渔女的儿子时,我的吃惊,是不能形容的。

  那渔女,年纪很大了,不再潜海,只到处去卖贝和鱼。茶色的皮肤,皱皱巴巴的,凹下的眼睛,很模糊。

  那样丑陋的老渔女,居然会是那少年的母亲,我奇怪得简直不敢相信。可是有一天,渔女来到租船小屋,确实这样说过:

  “最近,我儿子给你添了麻烦,很对不起。”

  她笑了。笑脸使人打战。

  “不过,请你以后不要再让他玩小船,因为他是我最宝贵的儿子。”

  不料从那以后,少年每天都来坐小船,还在我耳边悄悄说:

  “就玩一会儿。对我妈妈保密呀。”

  不久,我和少年成了朋友。开始挺胆怯,后来就渐渐亲近了。

  到了傍晚,少年帮助我往桩子上系小船。他比我动作快,好像在收集水上的树叶。

  “这要全部都是我的小船,有多棒啊。”

  少年说。

  “那么一来,我就把它们连成一排,我划着最前头的小船到海面去。”

  “咦,能做得到吗?”

  “嗯,我可以做到吧,我的胳膊很壮嘛。很早以前,我就干过各种比这还冒险的事情哪。”

  “冒险?什么样的?”

  我探出身子问。少年突然用泄了气的声音说:

  “已经忘啦。”

  接着,他用发呆的眼睛望着远方。他总是这样,从前的事全忘光了,好像让人给吃了忘药的王子。其实,我也是那样,留在心里的以前的回忆,一件也没有。

  收好小船,在天黑之前的短时间里,我们快乐的度过了。摆贝壳,分酸浆果,放焰火。在微暗的小屋后面,叫做滴滴金儿的焰火,小而哧哧地着了。但是,我们希望在更宽广的地方一起玩,希望在白天的阳光下,在沙滩和海里,尽情跑,尽情游泳。不过,我们总是害怕渔女的眼睛。在小屋后面,也许有窥探俩人情况的渔女身影,总是使我们位居。有一回,少年说:

  “喏,咱们俩到更远的地方去好不好?”

  “远处是哪儿?”

  “水平线的尽那边,双胞胎岩石的再那边,雷岛的更那边呀。”

  “可你妈妈呢?”

  我放低声音问。

  “你妈妈不是说不许吗?”

  少年点点头:

  “嗯,妈妈对我们的事,生着气哪。她说,你莫不是打算跟那姑娘一起,逃到什么地方去吗?不过,我决不会让你们这么做。妈妈是可怕的人哪,会使用魔法。”

  我屏住气息。

  这么说来,那张脸,是魔法师的脸。特别是那眼睛——象奇异的沉淀物,仿佛在海底住了二百年的鱼眼睛。

  “喏,所以我们必须偷偷逃走。”

  少年脸色极为认真。我心胸咚咚跳着,点点头。

  后来,没过三天,少年突然说:

  “喏,明天逃跑吧。”

  “明天!为什么这么突然?”

  “妈妈让我潜海,从海底取出许多海贝。我不愿意。那是十分苦的。”

  “……”

  “我想充分地到宽阔的地方去。喏,所以,明天逃跑吧。希望你把一艘小船,藏在那岩石后面。”

  少年指着那边的岩石。

  突出在海上的大岩石后面,有一块足以藏下一艘小船地洼处,这我也知道。

  “明天的傍晚,我在小船上等你。”

  少年用灰色的眼睛笑了。

  这时,身后哗啦一声。似乎有黑色的影子在水上晃了晃。我的心咯噔一下,回头看去,可谁也没有。

  啊,那就是昨天发生的事。那好像是很早以前了,可真正是昨天的事。

  这样,今天傍晚——也就是刚才——按照约定,我急忙到那岩石后面去。早晨偷偷放下的小船上,他一定在等着。

  他大概穿着蓝色的海水短裤吧?戴着大的麦秸帽子吧?而且,那灰色的眼睛,一动不动地在等着我吧……

  我的心胸扑通扑通跳,觉得现在就要开始冒险了。

  海滨的夕阳,是个大的黄金车,是凛凛发声旋转的耀眼的光轮。赶紧、赶紧,我一溜烟地跑。

  从耀眼的沙滩,转到岩石后面,猛地微暗了。我的胶鞋啪啪地溅着水。

  “辛苦了。”

  突然传来沙哑的声音。我吃一惊,抬起脸一看,蓝色的小船上,代替少年地是一个渔女抱着膝盖坐在那里,浮出她那使人打战的笑脸。

  我立即瑟瑟发抖了。我用尖声问那少年在什么地方。

  “在家里。”

  渔女冷淡地回答。

  “关在上了锁的小物里哪。房顶有个小洞,他也许会从那儿逃走吧。不过,现在让他跑了也行啊。”

  “房顶的洞?从那儿出来多危险!”

  “有什么危险!那家伙有翅膀嘛。”

  我呆呆地注视着渔女。于是,渔女挺起胸笑了。然后,忽然象我招手,说:

  “到这儿来。我把珍贵的秘密讲给你听。”

  我的心扑通扑通跳,坐在小船边上。渔女坐下来靠近我,把嘴紧贴我的耳朵,而且只说了一句:

  “那家伙是鸟啊。”

  这句话象锋利的小刀,在我耳里乱跳。我不由得用一只手堵住耳朵。渔女露出极其使坏的眼神,又说了这样的话:

  “其实,他是施乐魔法的海鸥嘛。很早以前,一只受伤的海鸥,在我的小屋那儿徘徊。我觉得可怜,给敷上药,捆好绷带,每天给它食物,不知不觉,我对这支海鸥完全中意了。我爱它象爱自己的孩子,即使伤好了,我也想一直把它放在身边。

  “没想到有一天,从海里来了一只雌海鸥,每天早晨都在窗户那儿叫。

  “那时,我懂得鸟话哩。我清清楚楚地听见雌海鸥在呼唤:‘到海里去吧,到海里去吧!’这样,我儿子就扇着伤刚愈的翅膀想飞。雌海鸥的歌声,一天比一天高,不管怎么赶它,它还是要来。我把雌海鸥恨得要命,就象现在你这样。”

  说到这里,渔女喘一口粗气蹬着我。接着,她又用低声继续说:

  “后来,我想出了好主意。我要用魔法让我家的海鸥变成人,把它当作我的真儿子。

  “我的柜子里,收着两粒红色的海藻果实。那是从前在海底发现的珍奇东西。我在那上面呼呼地喷了气息,让海鸥吃了。

  “结果,可真叫管用!只吃了一粒,海鸥就变成了个男孩子。我高兴的不得了,甚至没有觉察到剩下的一粒丢在什么地方了。有个漂亮的孩子,比什么都好。从今以后,我想教他潜海和卖鱼。

  “不料,怎样了呢?还没过上一个月,这一回,是你出现了,又想跟那家伙一起到远处去……我死了心啦。我决定把那家伙赶到海里去。不过呢。”

  渔女突然抬高声音,象喷吐似地说:

  “你不能一起去呀,那家伙是鸟嘛。”

  但是,我不害怕:

  “那也行!因为它现在还是人的模样。我这就行了。”

  渔女满意地笑道:

  “可是,魔法马上就要解除哇。这个秘密,被无论哪一个人知道了,魔法就会解除。今天,太阳沉到海里时,那家伙就要恢复成鸟啦。

  “如果你能把刚才的话忘得净光,那又当别论。如果你能跑到技术高的耳科医生哪里,赶紧把秘密取出来,那又当别论。”

  “耳科医生……”

  这时,我头脑里浮现出大夫您的事,海滨的人说,您是位特别出色的医生。因此,我就跑来了。喏,对您来说,是简单的吧?使用长镊子,马上就能做到吧?太阳落下后,就算完啦。请快点做吧!

  “原来是这样。”

  耳科医生点点头。他想无论如何,也要满足这相信自己而跑来的少女的愿望。

  “那么,给你看一下吧。”

  医生窥视少女贝壳一般的耳朵,然后一点头。

  (噢——)

  确实,耳朵深处,有什么在闪光。使人感到,正象开着一朵辛夷花。

  (是这个吧。这个就是秘密吧。)

  医生想。可是,那秘密太深了,无论用多长的镊子也够不着。

  “喏,快点,快点,快点!”

  少女直催促。她的声音,奇怪地在头脑里响,医生的胳臂不灵活了。拿出了药瓶,但弄不清那是什么药了。

  (今天不顺手哇,是累了吧?)

  医生摇摇头。

  突然,少女大声喊:

  “啊,鸟哇!鸟,鸟!”

  “鸟?”

  医生不禁把目光移到窗户。窗外只能看到一点细长的傍晚的天空。

  “你说些什么!”

  少女闭上眼睛,这样说:

  “在我耳朵里哪。瞧,有海,有沙滩,沙滩上有变成海鸥地那个人。得把那只鸟赶紧抓住。”

  医生跑过去,又一次窥视少女的耳朵眼。

  “呵!”

  他发出大声。

  真的,少女的耳朵里确实有海。深蓝色的夏天的海,还有沙滩,恰如小人国的风景一样装在那里。而且,那沙滩上,有一朵刚才的白花——不是花,是鸟吧?对,可以看得见。使人认为是一只海鸥在休息翅膀那样的小东西。

  医生突然脑袋发晕,闭上眼睛。仅仅有两三秒钟。

  然后他睁开眼睛。他觉察到自己孤零零地站在那海岸上。

  一片蓝色的海洋。长长的、长长的海岸线。只有五米远的前面,一只海鸥在休息翅膀。

  “太好了!”

  医生伸开双手,蹑手蹑脚地从后面靠近。悄悄地、悄悄地……可是,只差两三步,鸟儿就“啪……”地展开翅膀,就象花蕾开放一样。紧接着,终于飞起来了。

  “糟糕!”

  医生去追。

  “喂……等一等……等一等……”

  医生跑着,胡乱地跑。

  一边跑,医生有点明白了自己现在是在少女的耳朵里。他一边明白了,一边也就忘了。正象人类,大家都明白自己是在地球上,一方面明白,一方面又忘了一样。

  总之,在那两秒钟期间,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许医生的身体变得象虫子一般小,也许少女的耳朵大的出奇,或者还有别的原因。不过,医生都没有怎么想。他满脑子都是抓鸟的事。他觉得,不把鸟抓回来,就会有损于诊疗所的名字。

  但是,海鸥越飞越高,一会儿,飘然地飞向海里。

  “啊!啊啊,啊啊!”

  医生扑通一声坐在沙上,目送着海鸥。

  突然。

  “快点吧,快点,快点!”

  声音象雷似的在周围震响。医生不由得闭上眼睛。

  仅仅有两三秒钟。

  “怎么也不行?”

  由于那声音,医生一惊,睁开眼睛一看,少女在注视着自己。那是微暗的诊疗室。

  “取不出秘密吗?”

  少女问。医生完全慌神地点点头,小声答道:

  “嗯,刚才放过机会了。因为今天有点累啦。”

  少女站起身,脸色十分悲哀地说:

  “那么,已经不行啦。太阳下沉啦,那个人变成鸟啦。”

  医生垂下头。他觉得非常过意不去。

  少女默默地回去了。诊疗室的帘子刷地一晃。

  耳科医生大声叹息着,咕咚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正在这个时候,医生看见眼前的椅子——直到现在少女坐过的那椅子上,散放着白色的东西。

  医生把它拿起来,不住端详。

  是羽毛,也是海鸥的。

  医生吃惊地站了起来。他想了一会儿。

  “原来如此。”

  他点点头。

  “必须告诉她!”

  医生喊吧,跳到外边,在黄昏的路上,一个劲地跑。

  (那孩子不知道,她自己也是海鸥。大概那时候,她是吃了渔女丢下的红果实的雌海鸥,可是她一点也不知道。)

  耳科医生跑着。他为了在少女的耳朵里,装进另一个了不起的秘密,一心一意地在追赶着。

  (the end)
(日)川端康成:石榴
叶渭渠译

  一夜寒风。石榴树的叶子全落光了。

  石榴树下残留着一圈泥土,叶子散落在它的周围。

  纪美子打开挡雨板,看见石榴树变成光秃秃的,不由得大吃一惊。落叶形成一个漂亮的圆圈,也是不可思议的。因为风把叶子吹落以后,叶子往往都凌散到各处。

  树梢上结了好看的石榴。

  “妈妈,石榴。”纪美子呼喊母亲。

  “真的……忘了。”

  母亲只瞧了瞧,又回到厨房里去了。

  从“忘了”这句话里,纪美子想起自己家中的寂寞。生活在这里,连檐廊上的石榴也忘了。

  那是仅仅半个月以前的事,表亲家的孩子来玩时,很快就注意到了石榴。7岁的男孩莽莽撞撞地爬上了石榴树。纪美子觉得他很生龙活虎,便站在廊道上说:

  “再往上爬,有大个的。”

  “唔,有是有,我摘了它,就下不来啦。”

  的确,两手拿着石榴是无法从树上下来的。纪美子笑起来了。孩子非常可爱。

  孩子到来之前,这家人早已把石榴忘了。而且,直到今早也不曾想起石榴。

  孩子来时,石榴还藏在树叶丛里,今早却裸露在半空中。

  这些石榴,和被落叶围在圈中的泥土,都是冷冰冰的。

  纪美子走出庭院,用竹竿摘取石榴。

  石榴已经烂熟,被丰满的子儿胀裂了。放在走廊上,一粒粒的子儿在阳光下闪烁着。亮光透过一粒粒的子儿。

  纪美子似乎觉得对不起石榴。

  她上了二楼,麻利地做起针线活来。约莫10点,传来了启吉的声音。大概木门是敞着的,他突然绕到庭院,精神抖擞地快嘴说了起来。

  “纪美子,纪美子,阿启来了。”母亲大声喊道。

  纪美子慌忙把脱了线的针插在针线包上。

  “纪美子也说过好多遍,她想在你开拔之前见你一面。不过,她又有点不好意思去见你,而你又总也不来。呀,今天……”母亲说着要留启吉吃午饭。可是启吉似乎很忙。

  “真不好办啊……这是我们家的石榴,尝尝吧。”

  于是,母亲又呼喊纪美子。

  纪美子下楼来了。启吉望眼欲穿似的用目光相迎。纪美子吓得把脚缩了回去。

  启吉忽然流露出温情脉脉的眼神,这时他“啊”地喊了一声,石榴掉落下来了。

  两人面面相觑,微微一笑。

  纪美子意识到彼此正相视而笑时,脸颊发热了。启吉急忙从走廊上站了起来。

  “纪美子,注意身体啊。”

  “启吉,你更要……”

  纪美子话音刚落,只见启吉已转过身去,背向纪美子,同母亲寒暄起来了。

  启吉走出庭院以后,纪美子还望着庭院木门那边,目送了一会儿。

  “阿启也是急性子。多可惜啊,把这么好吃的石榴……”母亲说罢,把胸贴在走廊上,伸手把石榴捡了起来。

  也许是刚才阿启的眼色变得温柔的时候,他自己不由自主地想把石榴掰成两半,一不小心掉落在地上的吧。石榴没掰开,露子儿的那面朝下掉在地上了。

  母亲在厨房里把这颗石颗洗净,走出来叫了声“纪美子”,便递给了她。

  “我不要,太脏了。”

  纪美子皱起眉头,后退了一步,脸颊急地变得火辣辣的。她有点张皇失措,便老老实实地接了过来。

  启吉好像咬过上半边的石榴子儿。

  母亲在场,纪美子如果不吃,更显得不自然了。于是她若无其事地吃了一口。石榴的酸味渗到牙齿里,仿佛还沁入肺腑。纪美子感到一种近似悲哀的喜悦。

  母亲对纪美子向来是不关心的。她已经站起来了。

  母亲经过梳妆台前,说:“哎哟哟,瞧这头发乱得不像样子。以这副模样目送阿启这个孩子,太不好意思了。”

  她说罢就在那里坐下来了。

  纪美子一声不响地听着梳子拢头的声音。

  “你父亲死后,有一段时间……”母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害怕梳头……一梳起来,就不由得发愣。有时忽然觉得你父亲依然等着我梳完头似的。待我意识到时,不觉吓了一跳。”

  纪美子想起:母亲经常吃父亲剩下的东西。

  纪美子的心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难受。那是一种催人落泪的幸福。

  母亲只是觉得可惜而已。刚才也许仅仅是因为可惜,才把石榴给了纪美子的吧。或许是母亲过惯了这样的生活,习以为常,不知不觉间就流露出来的吧。

  纪美子觉得自己发现了秘密,感到一阵喜悦,可面对母亲,又感到难为情了。

  但是,启吉并不知道这些。纪美子对这种分别方式,似乎也感到满意了。她还觉得自己是永远等待着启吉的。

  她偷偷地望了望母亲,阳光射在隔着梳妆台的纸拉门上。

  对纪美子来说,再去吃放在膝上的石榴,不敢再吃了。
[墨]艾莱娜·加罗:劳里塔夫人
朱景冬译

  娜恰听见有人敲厨房门,但是一动没动。敲门声再次响起来时,她悄悄开了门,望了望黑乎乎的门外。敲门的原来是劳拉夫人。她穿着白衣服,衣服上污迹斑斑,沾满泥土和血迹。

  “夫人!……”娜恰叹口气说。

  两个人进了厨房。

  “娜恰,给我煮杯咖啡,我身上发冷……”

  “夫人,先生……先生说要杀死你。我们以为你已经死了。”

  “我死了?”

  劳拉悲伤地望了望厨房的白瓷砖,把双腿抬到椅子上,抱着双膝陷入了沉思。娜恰开始煮咖啡。她斜眼瞟了瞟女主人,却一句话也想不起来对她说。女主人把头放在膝头上,好像有什么心事。

  “你知道吗,娜恰?是特拉斯卡拉(墨西哥的城市,位于墨西哥州)。人的过错。”

  娜恰没有回答,只是望着那迟迟不开的水,窗外的夜色笼罩着花园里的玫瑰和无花果树。在枝叶后面稍远的地方,邻居的窗口闪耀着灯光。厨房被一堵无形的痛苦墙,被一种时间的间歇同外界隔绝了。

  “你不同意我的看法,娜恰?”

  “同意,夫人……”

  “我跟他们一样:是不驯服的……”劳拉忧伤地说。娜恰抱着双臂等待着水开。

  “娜奇塔,你也是不驯服的吗?”

  她用期待的目光望着她,娜恰要是跟她一样具有反叛的性格,就会理解她。这个夜晚,劳拉需要有人理解。

  娜恰思索了一会儿,又看了看开始咕噜咕噜冒泡的水,然后把开水倒进咖啡杯。热乎乎的香味使她感到在女主人身边是愉快的。

  “是的,劳里塔夫人,我是不驯服的。”

  说完,她高兴地把咖啡倒在一只小白杯里,放了两块小方糖,把杯子放在太太面前的桌上。夫人若有所思地吮了两小口。

  “你知道吗,娜奇塔?现在我明白了:在去瓜那华托的著名旅行中我们为什么会出那么多事情。在千峰山,我们的汽车没油了。玛加丽塔受了惊,因为天色已黑。一位卡车司机给了一点油,我们才赶到莫莱利亚。在库伊塞奥,汽车过白桥时突然停住了。玛加丽塔跟我发生争吵;你知道,看见架空的路和印第安人的眼睛,她都害怕。当一辆满载旅客的汽车开来时,她到村里去找一名机械师,我停在了白桥中央。那座桥横架在干涸的湖上,湖底是白色的石板。灯光很白,桥、石板和汽车开始在灯光里晃动。后来灯光分成好几股,最后变成千万个光点,开始旋转,末了像照片一样固定不动了。时间完全翻了个个儿,就像你拿到一张明信片,看了正面又翻过来看反面一样。我就是这样在库伊塞奥湖上变成了另外一个姑娘。当阳光变白时,光线就会产生那样的灾难,你就在光线的正中心。思想也会变成千万个光点,你会被弄得晕头转向,就在那一刻儿,我察看我的白衣服时,忽然听见了他的脚步声。我没有惊慌,抬起头看见他走来。这时,我想到了我背叛的严重性,我害怕了,想逃走。但是,时间在我周围被封锁了,变成惟一的、短暂的。我坐在汽车里一动也不能动。

  “‘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的行为会变成像它一样坚硬的石头。’我小时候有人指着一尊神像对我说。现在我已经忘记那是什么神的塑像了。过去的事情全忘了,对吗,娜奇塔?不过,忘记只是一段时间的事儿。那个时候,我觉得言语也是石头做的,只是那种石头是流动的、透明的。说完一句话,石头就硬化了,好把字永远刻在时间上。你的长辈们的话不是这样的吗?”

  娜恰想了一会儿,然后信服地点了点头。

  “是这样的,劳拉夫人。”

  “当时我发现,最可怕的事情是一切难以置信的东西都是真实的。他顺着桥的边缘走来,皮肤被太阳烤焦,赤裸的双肩承受着失败的重负。他的脚步声像干树叶作响。一双眼睛闪着光芒,远远地把他那黑色的目光向我射来,我看见他的黑发在白亮的光辉中飘动。我还没来得及躲他,他已经来到我的眼前。他停下来,抓住车门看我。他的左手有一块刀伤,头发上满是土,肩头的伤口流出一股红得发黑的血。他没有对我说什么,但是我知道他是在逃跑,他被打败了。我想对他说,我可以去死。可是他对我说,我死了他也不能活。他的伤势很重。他是来找我的。

  “‘都怪特拉斯卡拉人。’我对他说。

  “他回头望了望天空。然后,又把目光集中在我身上。

  “‘那么你打算怎么办呢?’他用深沉的声音问我。

  “我不能告诉他我已经结婚,已经和我的丈夫结婚。有些情况是不能讲的,这你知道,娜奇塔。

  “‘其他的人呢?’我问他。

  “‘活着的人跟我一样狼狈。’他回答。我看到他讲每一个字都舌头疼,我便住口了。我为自己的不忠感到羞愧。

  “‘你知道,我胆小,所以我才屈从……’

  “‘我明白。’他回答我说,随即低下了头。

  “他从小就认识我,娜恰。他父亲和我父亲是表兄弟,我们是表兄妹。他一直爱我,至少他这么说过。我们都相信这一点。在桥上,我感到羞愧。鲜血仍然在他的胸前流淌。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一声不响地开始给他擦血。我也是一直爱他的,娜奇塔,因为他跟我相反:他又勇敢又忠实。他抓住我的一只手,望着它。

  “‘你的手苍白得很,像是他的手。’他对我说。

  “‘我很久没晒太阳了。’

  “他低下头,放下了我的手。我们就这样默默地听任鲜血在他的胸前流。他一点儿也没有责备我:他知道我可能干出什么事来。但是鲜血还在他的胸部涓涓流淌,他的心中依然保存着我的言语和我这个人。当时我知道,娜奇塔,时间和爱情已经融为一体。

  “‘那么我的家呢?’我问他。

  “‘我们去看看吧。’

  “他用他那热乎乎的手抓住我,就像抓他的盾牌那样。我意识到,他没有带盾牌。‘他逃跑时把它丢了。’我心想。我让他拉着走。他的脚步在库伊塞奥的光辉中响着,跟在另一种光辉中一样:既低沉又平静。我们顺着在河边燃烧的城市走。我闭上了眼睛。我对你讲过,娜恰,我是胆小的。烟雾和尘土又一次使我的眼睛流出了泪水。我坐在了一块石头上。

  “‘我不走了!’我用手捂着脸说。

  “‘马上就到了。’他回答说。

  “他跪在我旁边,用手指抚弄我的白衣服。

  “‘你要是不愿意看你家的样子,就不看好了。’他平静地对我说。他的黑发为我遮着荫。他没有生气,只是有些忧伤。以前,我一直不敢吻他,但是现在我学会了对男人的不恭,我搂住他的脖子,吻了他的嘴。

  “‘我一直把你珍藏在我胸中最宝贵的卧室里。’他对我说。

  “他低下头,看了看满是硬石头的地面。他捡起一块石头划了两条线,把它们延长,最后变成了一条线。

  “‘这就是你和我。’他对我说,仍然低着头。

  “娜奇塔,听到他的话,我没有作声。

  “‘过不了多久,时间就将结束,我们就成了一个人了……所以我来找你……’

  “我忘了告诉你,娜奇塔,当时间一结束,我们俩就将一块儿化为灰烬,进入真正的时间,变成一个人。他对我说那句话的时候,我望了望他的眼睛。以前,只有当他抓着我时我才敢看他的眼睛,但是,正如我对你讲过的,我现在学会了不尊重男人的眼睛。这也是事实:我不愿意看见我身边发生的事情。所以,我才逃开。我想起了狗叫声,我又听见狗叫了:声音尖细刺耳,在半头晌听了特别不快。我还听见了投掷石头的声音,那些石头在我的头上嗡嗡地飞过。他跪在我面前,双臂交叉放在我的头上,像屋顶一样保护我。

  “‘这是人类的末日。’我说。

  “‘不错。’他回答,声音比我的高。我在他的眼里和身上看到了我。是一只鹿把我带到一个山坡上的吗?他的声音在我的胸部留下了血的标记:我的白衣服仿佛给画了一只红白相间的虎。

  “‘晚上我来找你,等着我吧!’他对我说。

  “他站起身,从高处望着我。

  “‘我们很快就会变成一个人了。’他照例恭敬地补充说。他走后,我又听见了狗叫声,立刻冒着雨点般的石头向停在库伊塞奥湖桥上的汽车跑去,直到消失在那里。

  “‘怎么?……你受伤了?……’玛加丽塔摸着我白衣服上的血,冲我叫道。我的嘴上也有血,头发上有土。

  “库伊塞奥的机械师坐在另一辆汽车里,用他那双死人般的眼睛望着我。

  “‘这些野蛮的印第安人!……连一位夫人也不放过!’他从汽车里跳下来说,据说他是来搭救我的……天黑的时候,我们到了墨西哥城。变化多大啊,娜恰!简直叫人不能相信。中午十二点游击队还在城里,现在连他们的足迹都没了,碎砖乱瓦也不见了。我们怀着痛苦的心情悄悄经过索卡洛广场。另一个广场什么也没有了。玛加丽塔斜眼看了看我。到家后,是你给我们开的门,你记得吗?”

  娜恰点了点头。

  事实上,劳里塔夫人和她婆婆去瓜那华托旅行只是短短的两个月以前的事儿。她们回来的那个晚上,贴身使女何塞菲娜和娜奇塔发现劳里塔的衣服上有血迹,但是没有说什么,因为玛加丽塔打了个手势,不许她们问。娜恰好像很担心。后来,何塞菲娜告诉她说,在吃饭时,先生曾经满脸怒容地瞪着夫人问:

  “你为什么不换衣服?你喜欢回首往事吗?”

  玛加丽塔早就把库伊塞奥湖桥上发生的事告诉了他,这时对他打了个手势,仿佛对他说:“别说了,你该可怜她!”劳里塔夫人没有回答,只是抚弄自己的嘴唇,冷冷地微微一笑。于是,先生又谈起了共和国总统。

  “你知道,那种话他是不应该说的。”何塞菲娜轻蔑地评论说。

  她们俩心里想,劳里塔夫人老听他谈论总统先生和官员的访问,早感到厌倦了。

  “生活就是这样,娜奇塔,直到那个夜晚,我一直没有发觉和巴勃罗在一起会感到不快!……”劳拉说,她忽然觉得何塞菲娜和娜奇塔是对的。

  娜恰抱起双臂,点头表示同意。

  “自打我进来以后,家具、玻璃大花瓶和镜子都跟我作对,弄得我比出什么事情还痛苦。‘还要多少年、多少日才能把我表哥等来?’我对自己说。我为自己的背叛行为感到悔恨。我们吃晚饭的时候,我注意到,巴勃罗不是一句一句地说话,而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一面望着他那张大嘴和毫无生气的眼睛,一面数他说的字。突然,他沉默了。你很清楚,他是全忘了。只是无可奈何地垂着双手。‘这个新丈夫没有记性,只知道每天发生的事情。’

  “‘你那个世界是混乱不堪的。’他对我说,又看我身上的血迹。可怜的玛加丽塔不知所措。由于我们在喝咖啡,她便站起来跳了个扭摆舞。

  “‘让你们高兴高兴!’她对我们说,同时微笑着,因为她看到争吵即将爆发。

  “我们没有吭声。房子里充满了杂乱的声音,我看了看巴勃罗。‘他很像……’我没敢说那人的名字,因为唯恐他们察觉我的想法。说实话,他是很像他的,娜恰。他们两个都喜欢水和凉爽的住宅,都喜欢下午观望天空,都有黑头发和白牙齿。但是,巴勃罗说话断断续续,无缘无故地发火,随时随刻都会问你:你在想什么呀?我的表哥兼丈夫却不这样说、不这样做。”

  “不错!一点儿不错!先生的确是个讨厌鬼!”娜恰忿忿地说。

  劳拉叹了口气,轻松地望了一眼娜恰。幸好她是个可靠的人。

  “夜里巴勃罗吻我的时候,我心里在反复想着:‘他可能几点来找我呢?’想起他肩头上流的鲜血,我几乎要哭了。他把双肩放在我头上保护我的情形我也难以忘记。但我同时也担心巴勃罗会发觉我表哥几个小时前吻过我。不过,他什么也没觉察到。倘不是何塞菲娜早晨吓唬我,巴勃罗是屁事不知的!”

  娜奇塔表示同意。全怪那个对新奇事感兴趣的何塞菲娜。娜奇塔曾经警告她说:“别瞎说!看在上帝的份上,别瞎说了!如果先生和太太听不见我们的喊声,那是有原因的!”可是,有什么用呢!何塞菲娜端着早餐的托盘一走进先生和太太的房间就把不该说的话说了出来:

  “夫人,夜里有一个男人在你的窗口窥探。我和娜恰叫了你们好几遍。”

  “我们什么也没听见……”巴勃罗惊异地说。

  “是他!……”愚蠢的夫人叫道。

  “他是谁?”巴勃罗问,目光盯着夫人,仿佛要杀她似的。

  劳拉恐惧万分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当巴勃罗愈来愈愤怒地追问她时,劳拉只好回答:

  “印第安人……那个印第安人,他从库伊塞奥一直跟踪我到了墨西哥城。”

  何塞菲娜就这样知道了印第安人的事,并且照样告诉了娜奇塔。

  “必须去报告警察!”巴勃罗叫道。

  何塞菲娜把那个陌生人窥探过的窗口指给他看。巴勃罗仔细地察看了一番:发现窗台上有血迹,血迹还未干。

  “他受伤了。”巴勃罗忧虑地说。然后在房间里踱了几步,停在妻子面前。

  “是个印第安人,先生。”何塞菲娜用劳拉的话证明说。

  巴勃罗看见了丢在椅子上的白衣服,猛地抓了起来。

  “你说,这些血迹是怎么回事?”

  夫人望着衣襟上的血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巴勃罗在衣柜上砸了一拳,接着向夫人走去,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这一切,何塞菲娜看见了,也听见了。

  “他的表情很可怕,他的动作跟他说话一样不连贯。他承认失败,忘记了失败,不能怪我。”劳拉说,一面用手指尖把杯底上的黑色咖啡渣刮出来。娜恰看到,忙为她添了一杯咖啡。

  “快喝咖啡吧,夫人。”她说,她确信女主人说的话是对的。归根结底,先生有什么可抱怨的呢?他早就该明白:劳里塔夫人跟他不合适。

  “我在一条公路上爱上了巴勃罗。其实那只是一分钟的事情:他使我想起了一个熟人,但是我记不起来了。后来,有时我又想起那一分钟。在那一分钟里,他好像变成了跟他相像的那个人。但是,那不是真实的。他马上又变成了一个可笑的、没有记性的、只会重复墨西哥城所有男人的表情的人。这怎能不叫我感到受骗了呢?他发火的时候,不准我出门。你很清楚!他在电影院和餐厅里跟我吵过多少次了啊!你是知道的,娜奇塔!相反的,我的表哥兼丈夫却从来没有,真的从来没有跟女人发过火!”

  娜恰知道,女主人现在对她讲的这一切都是事实,所以当那天早晨何塞菲娜惊慌地跑进来叫喊“快去把玛加丽塔太太叫醒!先生在打夫人呐”时,娜恰就跑去找老太太了。

  他母亲到来后,巴勃罗才住手。听到关于印第安人的事情,玛加丽塔夫人非常吃惊,因为她没有看见那个人,只看见了血迹,就像我们大家看到的那样。

  “可能你中暑了,劳拉,准是你鼻子里流的血。你忘了吗,孩子?我们乘的是敞篷车。”她几乎不知道该说什么。

  劳拉夫人趴在了床上,一心考虑自己的心事。她男人和婆婆在那里争论着。

  “娜奇塔,你知道那天早晨我在想什么吗?我在想:‘昨天夜里巴勃罗吻我时,他可能看见了吧?’我真想哭一场。我记起来,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真心相爱而又没有孩子时,他们注定要变成另一个人。这是我的另一个父亲对我讲的。当时我去给他送水,他正望着我和我的表哥兼丈夫睡觉的房间的门。他对我讲过的一切,如今正变成事实。我趴在枕头上听见了巴勃罗同玛加丽塔的谈话,那都是些胡说八道。‘我要去找他,’我心里想,‘可是,他在哪儿呢?’后来,当你回我的房间问我做什么饭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冒出一个念头:‘到塔库瓦咖啡馆去找他!’我根本不认识那个咖啡馆,娜奇塔。我只是听别人提到过。”

  娜恰想起了女主人当时的模样,好像现在就站在她面前,穿着一身带血迹的白衣服,就是现在穿的这一身。

  “看在上帝份上,劳拉,你别穿这身衣服!”她婆婆对她说。但是,她不听。为了遮住血迹,她套上了一件白色的羊毛衫,扣子一直系到脖子根。然后,她上了街,连再见也没有说。后来就发生了那桩不幸的事情。不过那还不是最不幸的。要是玛加丽塔太太这会儿醒来的话,最不幸的事将会在厨房里发生。

  塔库瓦咖啡馆里空无一人。那个地方十分冷清。一位服务员向我走来。

  “你想吃点什么?”

  我什么也不想吃。不过,我总得要点什么。

  “来杯椰子羹。”

  我和我表哥从小就喜欢吃椰子。咖啡馆里有一只钟在指明时间。“全城到处都有钟在指明时间。它们大概损坏得很慢。也许我只剩下一张透明的皮时他才能来。到那时,他画的那两条线将合成一条,我将生活在他胸中最宝贵的卧室里。”我一边吃着椰子羹一边这样想。

  “几点了?”我问服务员。

  “十二点。”

  我心里嘀咕着:“巴勃罗一点回来。我要是叫一辆出租车从环城路回家,我还能等一会儿。”但是我不能呆在那儿,就离开咖啡馆上了街。太阳发射着银色的光芒,热辣辣地烤着我的脑袋。我的思想变成了一种亮闪闪的粉末,分不清过去、现在和将来。我的表哥站在路边:他来到我面前。他的眼睛流露着忧伤。他久久地望着我。

  “你在做什么?”他用深沉的声调问我。

  “在等你。”

  他像金钱豹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我面前。我看到了他的黑头发和肩部的红伤口。

  “你自个在这儿不害怕吗?”

  石头和叫喊声又在我们周围嗡嗡地响起来,我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在燃烧。

  “别看!”他对我说。他跪下一条腿,用手扑灭了开始在我衣服上燃起的火。

  “把我带走吧!”我使出全身的力气对他喊道,因为我意识到,我就呆在我父亲的住宅前,房子已经着火,我死去的父亲和小弟弟们就躺在我背后。当他把红肿的腿跪在地上扑灭我衣服上的火时,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这一切。我不由得倒在他身上,他把我抱在了怀里,并用热乎乎的手捂住了我的眼睛。

  “这是人类的末日!”我对他说,眼睛仍然被他捂着。

  “别看!”

  他紧紧地把我搂在怀里。我听见他的心脏跳得像山上的雷鸣一样响亮。再过多久才能结束、我才能永远听他的心跳呢?我的泪水浇湿了他那在城市的大火中燃烧的手。喊叫声和石头声逼近了,但是我在他的怀里安然无恙。

  “跟我一块睡吧……”他用很低的声音对我说。

  “昨天夜里你看见我了吗?……”我问他。

  “看见了……”他的声音十分痛苦。

  我们睡在熹微的晨光里,大火的热气里。当我们睡醒时,他站起来抓起了他的盾牌。

  “你在这儿躲到天亮,我会回来找你的。”

  他赤着双脚迅速地跑去……后来我又逃跑了,因为我自个儿呆在那儿害怕。

  “小姐,你病了吗?”

  一个同巴勃罗一样的声音从街心对我说。

  “混蛋,别来惹我!”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让司机顺环城路送我回家。我就这样来到了家……

  娜恰记得她的到来:是自己给她开的门。是她把消息告诉了自己。后来,何塞菲娜疾速地从楼梯上跑下来。

  “夫人,先生和玛加丽塔太太到警察局去了!”

  劳拉吃惊地望着她,没有说话。

  “夫人,你去哪儿了?”

  “我到塔库瓦咖啡馆去了。”

  “可是,你两天不在家了!”

  何塞菲娜拿来了《最新消息报》。她上过几年学,所以能大声地读标题:“阿尔达玛太太依然不知下落”,“人们认为那个印第安模样的倒霉鬼是个色情狂”,“警方正在米乔亚坎州和瓜纳华托州调查”。劳里塔夫人把报纸从何塞菲娜手里抓过去,愤怒地撕碎,然后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娜恰和何塞菲娜跟着她走去:最好不要让她独自呆着。她们看着她躺在床上,睁着眼睡着了。她们俩有同样的想法,后来在厨房里说了出来:“我觉着劳里塔夫人准是爱上了什么人。”先生回来的时候,她俩还在她的房间里。

  “劳拉!”先生叫道,急急地跑到床边,把夫人搂在了怀里。

  “我的灵魂的灵魂!”先生啜泣起来。

  劳拉夫人好像激动了几秒钟。

  “先生!”何塞菲娜叫道,“夫人的衣服被火烧焦了!”

  娜恰用不满的目光瞥了她一眼。先生察看一下夫人的衣服和腿。

  “不错……鞋底也烧焦了!我的宝贝,这是怎么回事?你去哪儿了?”

  “去塔库瓦咖啡馆了。”夫人非常平静地回答。

  玛加丽塔夫人揉搓着双手向儿媳走来。

  “我们已经知道昨天你去过那里,喝了一杯椰子羹。后来呢?”

  “我叫了辆车,从郊区回家来了。”

  娜恰低下了眼睛。何塞菲娜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玛加丽塔太太咬着嘴唇。巴勃罗则抓着妻子的肩头使劲儿摇晃着。

  “别装疯卖傻了!这两天你去什么地方了?……你的衣服为什么烧焦了?”

  “烧焦了?他给扑灭了呀……”劳拉脱口而出。

  “他?……那个可恶的印第安人?……”巴勃罗又愤怒地摇起她来。

  “我在塔库瓦咖啡馆门口碰见了他……”劳里塔夫人啜泣起来,她害怕极了。

  “我从没有想到你会这么下贱!”巴勃罗说,把她推倒在床上。

  “快告诉我们,他是谁呀?”玛加丽塔太太用温和的声调问。

  “娜奇塔,我真的不能告诉他们那个人是我丈夫吗?”劳拉问,请她帮助她拿主意。

  娜恰很赞成女主人的谨慎态度。她记得,那天上午她为女主人的处境感到难过,曾发表看法说:“库伊塞奥那个印第安人可能是个巫师。”

  但是,有许多天,劳里塔太太被关在家里不准出门。丈夫下了命令:家里的门窗要严加把守。女仆们隔一会儿就到女主人的房里瞧一瞧。娜恰一向拒绝对这件事发表意见,拒绝谈论她遇到的奇怪现象。可是,谁能堵住何塞菲娜的嘴呢?

  “先生,天亮的时候,那个印第安人又到窗前来了。”她用托盘送早饭时迫不及待地报告说。

  巴勃罗跑到窗口一看,又发现了新鲜血迹。劳拉夫人哭了起来。

  “我的小可怜儿!……小可怜儿!……”她一面啜泣一面说。

  就在这天下午,巴勃罗请来了医生。从此后,每天黄昏医生都来。

  “他问到我的童年、我的父母。可是,我不知道我的童年怎样,也不想知道我的父母是谁。所以,我跟他谈起了墨西哥被征服的情形。你明白我的话,对吗?”劳拉两眼注视着黄色的平锅说。

  “对,夫人……”娜奇塔回答,然后神情紧张地看了看玻璃窗外面的花园。夜色漆黑一团,伸手不见五指!她记得男主人忧心忡忡地坐在桌边,几乎一口饭也没吃。

  “妈妈,劳拉要医生给她讲贝纳尔·迪亚斯德尔·卡斯蒂略的历史。她说,这是她惟一感兴趣的事情。”

  玛加丽塔放下了叉子。

  “我的可怜儿子!你妻子疯了!”

  “她只讲特诺奇蒂特兰灭亡的故事。”巴勃罗垂头丧气地补充说。

  于是,医生、玛加丽塔太太和巴勃罗认为,由于禁闭过久,劳拉的精神受到挫伤,应该让她同外界接触,正视她的责任感。从这天起,巴勃罗每天都派车把妻子送到查普尔特佩克森林里去散心。夫人由婆婆陪伴;司机奉命严密地监视着她们。但是,清新的空气并不能使她精神好转。娜恰和何塞菲娜看见她回家来一次比一次疲倦。她一走进房间就埋头读贝纳尔·迪亚斯的历史,一读脸上就顿时有了精神。

  一天早晨,玛加丽塔太太只身回来,心情十分沮丧。

  “那个疯子跑了!”她一进门就大叫。

  “你听我讲,娜恰,在查普尔特佩克森林里,我坐在往常坐的那张小凳上对自己说:‘他不会饶恕我的。一个男人可以宽恕一次、二次、三次、四次背叛行为,但是不会宽恕永远背叛的行为。’想到这儿,我感到很痛苦。由于天气热,玛加丽塔买了一根香子兰冰糕,上车吃去了。我发现她讨厌我,我也一样讨厌她。我不高兴被人监视,就想去看看别的东西。我看见绛车轴草挂在尖叶落羽杉上。不知为什么,早晨变得跟那些树一样凄楚。‘我和它们看到了同样的灾祸。’我心里想。在冷清的路上,时间在孤独地散步。我和时间一样,也是孤独地呆在冷清的路上。我表哥从窗口看到了我的永远背叛他的行为,把我抛在了那条由不存在的事物构成的路上。我想起了玉米叶的香味和他那静静的脚步声。当二月的风儿把树叶吹向石头时,他就这样走着,步调跟干树叶一样。‘以前,我不需要回头看他是不是在那儿望着我的后背、然后走到我的眼前来。’当我听见太阳在运动、干树叶开始换地方时,我正这样痛苦地思索着。他的呼吸声靠近了我的后背,接着看见他那双赤脚在我的前面。他的膝部有一块刮破的伤。我抬起眼睛,发现自己就在他眼底下。我们一声不响地呆了很久。出于恭敬,我等着他开口。

  “‘你在这儿干什么?’他对我说。

  “我看见他一动不动,好像比以前还痛苦。

  “‘在等你。’我回答。

  “‘最后一天就要到了……’他说。

  “我觉得他声音是从时间的深处发出来的。他的肩上还在冒血。我感到非常惭愧,随即低下眼睛,打开衣兜,取出手绢给他擦胸部的血。然后把手绢放回衣兜。他还是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望着我。

  “‘我们到塔库瓦门口去吧……这个地方很不安全……”

  “他抓着我的手,我们从人群里穿过;人们有的叫喊,有的呻吟。很多死人漂在水沟里。妇女坐在草地上望着死人在水里浮动。到处散发着刺鼻的臭味。孤儿哭着跑来跑去。我毫无兴致地望着这一切。我丈夫让我坐在一棵被摧毁的树下,将一条腿跪在地上,警惕地望着周围发生的事情,然后看了看我。

  “‘我知道你不忠贞,但也知道你喜欢我。好东西和坏东西一块存在。’

  “孩子们的哭叫声几乎把他的声音淹没了。孩子们的哭声从远处传来,但那声音非常强大,把白天的光辉都扰乱了。看来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哭叫。

  “‘是孩子们在哭。’他对我说。

  “‘这是人类的末日。’我说,我没有别的想法。

  “他用双手掩着我的耳朵,然后再一次把我藏在他的怀里。

  “‘我知道你不忠贞,但是我还是爱你。’

  “‘我生来就不幸运。’我对他说。

  “我拥抱着他。我的表哥兼丈夫闭上了眼,不让泪水流出来。我们躺在被折断的胡椒树枝上。游击队的喊声、石头的投掷声和孩子们的哭声从远处传入我们耳中。

  “‘时间就要结束了……’我丈夫叹了一声。

  “从一道裂缝里跑出来一些妇女,她们不愿意和那一天同归于尽。男人的队列一排接一排地倒下去,好像他们手拉着手,被一梭子子弹击中似的。死的时候,有几个人的叫声非常高,死后声音还久久地在空中回荡。

  “不用多久我们就能永远变成一个人了。这时我丈夫站起来,把树枝堆在一起,给我做了个小巢穴。

  “‘你在这儿等我。’

  “他看了看我,怀着避免失败的希望去战斗了。我身子缩成一团呆在那里。我不愿意看逃难的人,免得产生逃走的念头。我也不愿意看那些漂在水里的死者。我开始数挂在被砍下的树枝上的果实:它们都干了,用手一摸,红色的果壳就脱掉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是不祥的兆头,所以宁肯去观望黑下来的天空。开始是棕褐色的,后来渐渐变成了河沟里淹死的死人的颜色。我静静地坐在那儿回想其他下午天空的颜色。但是黄昏变得愈来愈青紫,愈来愈膨胀,仿佛立刻就会爆炸。我明白,时间已经结束了。要是我表哥不回来,我该怎么办呢?我不管他怎么样,我害怕得不行,就拼命地跑开了。‘他回来找我的话……’我没有时间再想下去,因为墨西哥城的夜色已经降临,‘玛加丽塔可能已经吃完了她的香子兰雪糕,巴勃罗也一定在大发雷霆了。’……一辆出租车顺着环城路把我送回了家。你知道吗,娜奇塔?环城路旁是漂满尸体的河沟……所以我回来时心情才那么悲伤……娜奇塔,现在你可不要告诉巴勃罗说我和我丈夫过了一下午。”

  娜奇塔把双手放在印着西洋丁香花的裙子上。

  “巴勃罗先生十天前就去阿卡普尔科了。他调查了几个星期,瘦得像猴一样。”娜奇塔快活地解释说。

  “楼上是玛加丽塔太太。”娜恰把目光转向厨房的屋顶说。

  劳拉抱着双膝,看了看窗外笼罩着夜色的玫瑰和邻居们那开始熄灭灯光的窗口。

  娜奇塔把盐放在手背上,津津有味地吃着。

  “丛林狼真多!现在狼群很不平静。”她用充满咸味的声音说。

  劳拉谛听了一会儿狼叫。

  “那些该死的野兽!今天下午你要是去那里,准能看见它们。”她说。

  “但愿它们不要妨碍那位先生到这儿来。”娜恰担心地说。

  “他从来也不怕狼,现在为什么会怕呢?”劳拉自负地说。

  娜恰向女主人身边凑了凑,为的是不让其间的距离打破她们突然建立的亲密友谊。

  “现在体弱多病的人比特拉斯卡拉人还多。”她低声对女主人说。又捏了一把盐,用舌尖一点点地沾着吃。劳拉神情焦急,不耐烦地听着充满夜晚的狼叫声。是娜恰看见他走来,并为他打开了窗子。

  “夫人!……他来找你了……”

  劳拉就这样永远跟他走了。他们走后,娜恰擦去窗台的血迹,瞧了瞧周围,看房内的一切是不是有条不紊。她把咖啡杯洗净,把染上口红的烟蒂扔掉,把咖啡壶放好,熄灭了灯。女主人逗留的任何痕迹也没有了。

  “我觉得劳里塔夫人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也不是一个跟巴勃罗先生般配的人。”早晨给玛加丽特太太送饭的时候,娜恰说。

  “我不想在阿尔达玛家干了。我要去找别的事做。”娜恰把心事透露给了何塞菲娜。何塞菲娜不慎把这事说了出去,结果女主人连工钱也不给就把娜恰赶出了门。
(美)雷蒙德·卡佛:为啥不跳舞呢?


单数译

  他进厨房又倒了杯酒,看着他的卧室家具堆在前院里。床垫掀开,格子床单靠着枕头卷在梳妆台上。除此以外,其他东西看起来都跟在卧室里差不多——他睡的那头,床边摆着床头柜和台灯,她那头,床头柜和台灯。

  他那头,她那头。

  他边寻思着,边呷着威士忌。

  梳妆台摆在床头不远处。早上他就把抽屉清空,全倒进纸箱;纸箱搁到起居室。梳妆台边上放着一个便携加热器。公仔枕躺在藤椅上,靠着床脚。抛光铝制厨具盘据车道。一件黄色穆斯林袍,过于松松垮垮——别人送的——盖住了整张饭桌,还悬到另一端。一盆蕨类植物压在桌上,一同还有银器盒和一个唱机,也是送的。大落地电视机倚靠着咖啡桌,再往边上去,立着沙发椅子还有落地灯。写字台顶着车库门。一些杂物连同挂钟和两幅相框堆在写字台上。车道上还有一箱子的茶杯啊酒杯盘子之类,都用报纸包好的。除了起居室那三个箱子以外,那天早上他也清理了壁橱,所有的东西都搬出了房子。他从屋里引出一根长绳,把所有的东西都拴起来。好了,现在它们都跟在屋里没区别。

  时不时有车放慢速度,人们看过来。但是没人停下来。

  他觉得,他也不会。

  “肯定是跳蚤市场。”女孩对男孩说。

  女孩和男孩正准备给公寓买家具。

  “看看那张床要多少钱。”女孩说。

  “还有那台电视。”男孩说。

  男孩开进车道,停在餐桌旁边。

  他们下了车,开始挑拣,女孩摸摸穆斯林袍,男孩装好搅拌器,调到“切碎”档,女孩拿起电火锅,男孩打开电视机,没做评价。

  他坐到沙发上看电视。他点了一支烟,左右看看,把火柴弹到草坪上。

  女孩坐到床上。脱了鞋躺上去。她觉得她能看见星星。

  “过来,杰克。试试这张床。拿个枕头过来。”

  “它怎么样?”他问。

  “试试看。”她说。

  他朝四周看看,屋里没亮灯。

  “我觉得很滑稽,”他说,“还是去看看有没有人在家吧。”

  她在床上蹦了一下。

  “先试试啦。”她说。

  他躺上去,把枕头枕到头下。

  “感觉怎么样?”她说。

  “结实。”他说。

  她转向他,抚他的脸。

  “吻我。”她说。

  “还是起来吧,”他说。

  “吻我。”她说。

  她闭上眼睛。她搂住他。

  他一下子起身来坐着,作出一幅在看电视的样子。

  街上亮起远远近近各家灯火。

  “是不是很滑稽,这要是……”女孩说着笑了,话都没说完。

  没什么理由男孩也笑了。没什么理由他打开了床头灯。

  女孩挥手赶走了一只蚊子,因此男孩站起来整了整衬衫。

  “我去看看有人在家不,”他说,“我觉得是没人在。要是有人在的话,我问问这些东西摆出来做啥。”

  “不管他们咋说,减十块钱还价。这样总没错,”她说,“话说回来,他们大概还真的是想不开了还怎么的?”

  “这电视实在是不错,”男孩说。

  “问问他们开价多少,”女孩说。

  男人提着袋子沿着人行道买东西回来。他买了三明治,啤酒和威士忌。他看见车道上的车和床上的女孩。他看见电视机开着男孩在门廊边。

  “哈罗,”男人对女孩说,“你见着这床了啊,它挺不错的。”

  “哈罗,”女孩说着站起来。“我刚试一下。”她拍拍床,“这张床实在不错。”

  “这是张不错的床,”男人边说边打开袋子,把啤酒和威士忌拿出来。

  “我还以为这里没人,”男孩说,“我们对这张床挺感兴趣的,没准还有电视机,说不定还有这张写字台。这张床你要多少钱?”

  “我觉着得五十块钱吧,”男人说。

  “四十块钱行不?”女孩说。

  “四十块钱要得。”男人说。

  他从箱子里拿出一个杯子,把杯子里的报纸拿开。接着打开威士忌。

  “电视机要多少?”

  “二十五。”

  “十五行不?”女孩说。

  “十五要得。十五我能接受”男人说。

  女孩看着男孩。

  “小家伙你们,你们要想喝酒,”男人说,“杯子就在那盒子里。我要坐一会,我坐沙发去。”

  男人坐到沙发上,斜靠着,凝视着男孩和女孩。

  男孩翻出两个杯子,倒上威士忌。

  “这么多够了,”女孩说。“我这杯还得掺点水。”

  她拉开一把椅子,靠餐桌坐下。

  “那边水龙头有水,”男人说。“打开水龙头就是了。”

  男孩过去拿了兑水威士忌回来。他清清喉咙,坐到餐桌旁。他傻笑一下。不过啥也没喝。

  男人盯着电视。他喝了一杯,又倒了一杯。他摸到落地灯,打开。就那会儿他的烟从手里落下来滚到垫子缝隙间。

  女孩起来帮他拣出来。

  “那你想要些啥?”男孩问女孩。

  男孩拿出支票簿贴到唇边,作凝神思考状。

  “我想要这张写字台,”女孩说。“写字台多钱?”

  对于这个荒唐的问题,男人只是挥挥手。

  “随便多少,”他说。

  他看着他们坐在桌子前。在灯光下,他们的脸,有些什么。挺美好,要么挺可憎。没什么分别。

  “我去关了电视,放张唱片,”男人说。“唱机也抛售。便宜着。开个价就是了。”

  他又倒了些威士忌,然后开了瓶啤酒。

  “全都抛售,”男人说。

  女孩端着杯子,男人给她倒酒。

  “谢谢你,”女孩说,“你真好人,”女孩说。

  “小心别醉了,”男孩说,“我觉得酒直冲上头。”他握着杯子摇晃。

  男人喝完了杯里的酒,又倒一杯,接着翻出装唱片的箱子。

  “挑挑,”男人对女孩说,把唱片递过去。

  男孩在签支票。

  “这,”女孩指着一张,其实是指着任何一张说,因为她根本不认识标签上的名字。在桌边她站起又坐下。她不想坐着不动。

  “我去兑现金,”男孩说。

  “行,”男人说。

  他们喝酒。他们听唱片。接着男人换了张。

  小家伙你们为什么不跳舞呢?他决定问问,接着就问道:“你们为啥不跳个舞呢?”

  “我没想,”男孩说。

  “跳吧,”男人说,“这我的院子。想跳舞的话你们跳个够。”

  搂着对方,他们身躯贴近,男孩和女孩在车道上起伏。他们在起舞。唱片结束了,再来,再到结束,男孩说,“我醉了。”

  女孩说:“你没醉。”

  “呃,我是醉了。”男孩说。

  男人关了唱机,男孩说:“我是醉了。”

  “和我跳舞。”女孩对男孩说先,然后是对男人说,当男人站起来的时候女孩张开双臂朝他走去。

  “那些人在那边,在看我们,”她说。

  “不用管,”男人说,“这是我的地方,”他说。

  “让他们看去,”女孩说。

  “就是这样,”男人说,“他们以为他们把这里看得一清二楚。但是他们根本没看见这个,是不?”

  他感觉到她在颈边的呼吸。

  “我希望你能喜欢你们的床。”他说。

  女孩闭上了眼睛,再张开。她把脸贴到男人的肩上。她紧贴着。

  “你肯定是想不开还怎么的。”她说。

  过了几个星期,她还在说:“那是个中年男人。他所有的东西都那样堆到院子里。说真的。我们结结实实地醉了酒还跳了舞。就在那车道上。哦,老天爷,别笑。他给我们放唱片来着。看看这唱机。那老男人把它送我们了。还有这些廉价唱片。你看一下这堆不?”

  她一直在说。她告诉每个人。就这么多,她还尽力都说出来。过了一段日子,她停止努力。



(俄)索洛杜布:铁圈
一天清晨,一位妇人带着一个4岁的小男孩在郊区的街道上散步。那孩子天真活泼,面色绯红。那妇人年龄不大,穿着考究。她一边幸福地微笑着,一边细心地照看着自己的儿子。孩子正在滚着一个黄色的大铁圈,他穿着短裤,挥动着棍棒欢快地笑着,跟在铁圈后面跑。他把棒子举得高高的,本来没有那种必要,可他就是那么做的。

  真开心!方才他还没有铁圈,可是现在有了,真叫人高兴!一个双手粗糙、衣服褴褛的老头,身体紧靠栅栏站在十字路口,好让那女人和小孩走过去。老头用那昏花的两眼凝视着孩子,脸上露出呆痴的笑容。

  “一个富户人家的公子”,老头心里思忖道,“是个好孩子,你看他多么天真可爱,毕竟是阔人家的孩子!”有些事情他不能理解,有些事情他似乎感到很奇怪。孩子是需要好生管教的,不然就有被惯坏的危险,而这位母亲就没有管束她的儿子。她穿得多好,长得多美,她的日子一定过得安逸、舒适。

  当他——这个老头儿——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过的是苦难的日子。即使现在,他虽然不再挨打受饿了,但生活还谈不上美好。在他的孩提时代,他过的是挨打受骂、饥寒交迫的生活。那时,他没有铁圈,也没有其他这类阔少爷的玩具。他整个一生都是在艰辛困苦中度过的。他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事,也没有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他咧开没有牙齿的嘴朝那小孩微笑着,心里不禁产生了嫉妒。心想:“这种玩艺没有意思。“嫉妒又转而变成了烦恼。于是他回到工作的地方——一家他从幼年起一直工作到现在的工厂。

  那小孩边跑边笑追逐铁圈的情景萦绕在他的脑际,不管机器声多么嘈杂,他都忘不了那个孩子和铁圈,晚上也总梦见他们。

  第二天早晨,他又做起白日梦来。机器隆隆的响,工作机械单调,没有必要过多操心,再说他已干惯了这种活。厂房里的空气充满了灰尘,传送带平稳地运转着,远处各个角落声音嘈杂,光线晦暗。人们像鬼魂一样地走来走去,人的说话声淹没在机器声里。

  这个老头仿佛觉得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小男孩,他的母亲也是一位贵妇人,他也有一个铁圈和滚铁圈的棒子。他也在穿着白裤衩滚着铁圈玩耍。

  天天干着同样的活,做着同样的梦。

  一天晚上下班回家时,老头在街上看见一个从旧木桶上掉下来的又大又脏的铁箍。老头高兴得发抖,昏花的老眼流下了泪水。一种意外的,几乎没有想过的愿望进入了他的心灵。他小心地四面张望了一下,然后弯下腰哆哆嗦嗦地捡起那个圆箍,虽然他面带笑容,但还是不大好意思地把它拿回家去。

  没人看见他,也没有人问他。这与别人有什么相干?一个小穷老头捡了一个无论对谁都没有用处的旧箍,谁会管呢?可他还是提心吊胆的偷偷把它拿走了。他为什么要拣,为什么要把它拿回家,他自己也说不清。只是由于它像那个男孩的玩具,所以他才把它带回家来。

  圆箍在老头家破旧的房子里放了几天,闲着没事的时候,他就把它拿出来看看,因为这个肮脏的铁箍对他是个安慰,使那个经常出现在他梦境中的幸福的小男孩,终于变得更加真实了。

  一个晴朗、温暖的早晨,当城里树上的鸟正叫得比往常更加欢快的时候,老头早早起了床,漱洗完毕,便拿着他捡来的铁箍出了城。

  他一路咳嗽,穿过了枝叶茂密的森林。他不明白这些阴暗的树木为何这样寂静,还散发着奇特的香气,那些昆虫也令他惊奇。露水正像童话中描述的那样。那里既没有嘈杂声,也没有灰尘,树林后面是一片柔和、奇妙而暗淡的景色。

  老头折下一根干树枝穿上圆箍。

  他眼前展现出一片明亮寂静的田野,青草叶上的露珠闪闪发光。老头突然用那根树枝做成的木棒滚起铁箍来,铁箍轻松地在田野里滚动,老头跟在后面跑,他笑逐颜开,像那个跟着铁圈跑的小男孩一样,有时也将棒高高地举过头去。

  他仿佛觉得自己再一次变成了一个有教养的幸福的小孩,并且好像感到母亲慈祥地微笑着跟在后面。

  灰白的胡须在憔悴的脸庞上颤抖着,不住的笑声和咳嗽声同时从他那没有牙齿的嘴里迸发出来。

  老头喜欢早晨到树林里来滚铁箍,有时他也怕人看见笑话他,一想到这里,他便感到有一种难堪的羞愧。羞愧又进而发展为恐惧,致使双腿开始发软,他一面滚圈,一面警惕地看着四周。

  可是没人看见他,也没人听见他……他尽情地玩够了之后,平安无事地走回城去,嘴角上流露出轻松愉快的笑容。

  由于没出什么事,他太太平平的一连玩了好几天。可是有一天清早他着了凉,好长时间竟卧病不起。在工厂的医院里,当他在陌生的人们中间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脸上还是堆着宁静的微笑。

  他感到欣慰,因为在他的想象中,自己也曾一度做了小孩,由亲爱的妈妈照看着,在树荫下的青草地上嬉戏笑闹。
契诃夫:预谋犯
法院审讯官面前,站着一个身材矮小、消瘦异常的庄稼汉。他穿着花粗布衬衫和打补丁的裤子,那张鬓须浓重、布满麻点的脸,以及藏在耷拉的浓眉里、让人不易看清的眼睛,露出阴沉而冷漠的表情。一头蓬乱的浓发已很久没有梳理,看上去像一顶帽子,使得他的面容越发显得似蜘蛛般阴沉。他光着脚。

  “丹尼斯·格里戈里耶夫!”审讯官开始说,“你走近一点,回答我的问题。本月七日,也就是七月七日,铁路看守人伊凡·谢苗诺夫·阿金福夫沿线巡查时,在一百四十一公里处,撞见你正在拧铁轨上固定枕木的螺丝帽。瞧,这就是螺丝帽……他把你同这颗螺丝帽一齐扣下了。是这样吗?”

  “啥?”

  “事情是像阿金福夫说的那样吗?”

  “没错,是这样。”

  “好。那你为什么要拧螺丝帽?”

  “啥?”

  “你别‘啥啥啥’的,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拧螺丝帽?”

  “要是用不着,俺才不去拧它哩,”丹尼斯斜眼望着天花板,声音嘶哑地说。

  “那你要这螺丝帽做什么用?”

  “螺丝帽吗?俺们拿它做坠子……”

  “俺们是谁?”

  “俺们,老百姓呗……也就是克利莫夫斯克的庄稼人。”

  “听着,老乡,你别跟我装糊涂,说正经的!用不着撒谎,扯什么坠子不坠子的!”

  “俺一辈子没有撒过谎,这会儿说俺瞎扯……”丹尼斯眨巴着眼睛,嘟哝着,“再说,老爷,没有坠子能行吗?你若把鱼饵或是蚯蚓装到钓钩上,不加上个坠子,难道它能沉到水底?还说俺瞎扯哩……”丹尼斯冷笑道:“鱼饵这东西,若是浮在水面上,能顶个屁用!鲈鱼,梭鱼,江鳕,向来往深水里钻。鱼饵若漂在水上那只有赤梢鱼才来咬钧,再说那种事也少见……俺们那条河就没有赤梢鱼……这种鱼喜欢大河大水。”

  “你跟我大讲赤梢鱼干什么?”

  “啥?这可是您自己问的呀!俺们那儿,连地主老爷们也都这么钓鱼的。最不懂事的娃娃没有坠子也不去钓鱼。当然啦,也有一种人啥也不懂,嘿,没有坠子也去钓鱼。傻瓜蛋可不管章法不章法……”

  “那么你是说,你拧下这颗螺丝帽是为了拿它做坠子的?”

  “不为这个又为啥,总不能拿它当珠子玩!”

  “可是,你要做坠子尽可以拿铅块,子弹壳……或者钉子什么的……”

  “铅块在大路上可找不着,得花钱去买。说到钉子,那不管用。螺丝帽这东西最好不过了……又重,还有个小洞。”

  “你装什么糊涂!倒像是昨天才出生的,或者从天上掉下来的。难道你不明白,笨脑瓜,拧掉螺丝帽会造成什么后果?要不是看守人及时发现,火车就要出轨,许多人就会丧命!你就成了杀人凶手!”

  “上帝保佑,可千万别出这种事,老爷!干啥要去害人?难道俺们不信教,或是什么坏人?谢天谢地,好老爷,别说俺一辈子没害死过一个人,就连这种念头也没有转过……求圣母娘娘保佑,饶恕……瞧您说的,老爷!”

  “那么依你看,火车是怎么出事的?告诉你:你拧下两三颗螺丝帽,火车就要翻身!”

  丹尼斯嘿嘿冷笑,眯起眼睛怀疑地瞧着审讯官。

  “得了吧!这些年来,俺们村的人拧下的螺丝帽不少,上帝保佑,可从来也没见翻车,这会儿说什么出事,害人……我若把铁轨搬了去,或是,比方说吧,扛一根大木头横在铁路上,噢,那样的话,火车倒兴许要出轨,可是……呸!不就是少一颗螺丝帽吗!”

  “你要明白:那些螺丝帽是用来固定铁轨和枕木的。”

  “这个俺们也懂……俺们又不是把所有的螺丝帽都拧下……还留着许多呢……俺们办事也不是不动脑筋……俺们也懂……”

  丹尼斯打了个哈欠,在嘴巴上画个十字。

  “去年这地方有一列火车出轨了,”审讯官说,“现在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您说啥?”

  “我是说,现在知道了,为什么去年有一列火车出轨……我弄明白了!”

  “您念过书,所以才明白事理,俺们的恩人……上帝知道,该让谁明白事理……您刚才评判了一大通,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可那个看守人也是庄稼汉,啥也不懂,就知道一把揪住俺的后脖领;拖着俺就走……你先说出个理来,再拖人也不迟呀!俗话说得好,庄稼人有庄稼人的道理……您再记上一笔,老爷,他还扇俺两个嘴巴子,一拳打在俺胸口上。”

  “搜你家的时候,又搜出另外一颗螺丝帽……那颗螺丝帽你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拧下的?”

  “您是说小红箱子底下的那一颗吧?”

  “我可不知道它放在哪儿,只知道又搜出一颗。你什么时候拧下的?”

  “俺可没拧,那是伊格纳什卡给我的,他么,就是独眼龙伊凡的儿子。俺说的是压在小箱子底下的那一颗,至于院子里雪橇上的那一颗是俺同米特罗凡一块儿拧的。”

  “哪个米特罗凡?”

  “就是米特罗凡·彼得罗夫呗……难道没听说过?他在俺们村编大鱼网,卖给老爷们。他需要很多这种螺丝帽。编一张网,估摸着也得十来颗……”

  “你听着……刑法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凡蓄意破坏铁路,致使该路上行驶中的运输工具发生危险,且肇事者明知该行为的后果将造成不幸--听明白了吗?明知!而你不可能不知道,拧掉螺丝帽是什么后果--该肇事者当判处流放并服苦役。”

  “当然,您知道的东西多……俺们是无知无识的人,这个俺们哪能弄懂?”

  “你什么都懂!你就会瞎扯,装糊涂!”

  “干啥要瞎扯?您若不信,去问问村里人好了……不加坠子只能钓钓虾米。赤梢鱼是最次不过的鱼了,下加坠子,就连它也不上钩的。”

  “你再讲讲赤梢鱼呀!”审讯官微笑着说。

  “俺那儿可没有赤梢鱼……俺有时用蛾子当饵,不加坠子,让钓丝在水面上漂,只有雅罗鱼来咬钩,再说那也少见。”

  “行了,你住嘴吧……”

  随后是沉默。丹尼斯不知所措地倒换着脚站定,瞅着蒙上绿绒布的桌子,使劲眨巴眼睛,仿佛他看到的不是身前的绿绒布,而是红太阳。审讯官很快写着什么。

  “俺可以走了吧?”沉默半晌后丹尼斯问道。

  “不行。我得把你押起来,再送进班房。”

  丹尼斯不再眨眼,抬起浓眉,怀疑地望着审讯官。

  “怎么要去班房?老爷!俺可没有这个闲工夫,俺得去赶集。伊戈尔欠俺三卢布的腌猪油钱,俺得去讨回来……”

  “住嘴,别碍事。”

  “坐班房……要是真做了坏事,去也行啊,可是……活得好好的……犯什么罪啦?俺又没有偷东西,好像也没跟人打过架……您若怀疑俺拖欠税款,老爷,那您千万别信村长的话……您一定得问问常任委员先生……他,那个村长,没有良心……”

  “住嘴!”

  “俺也没说啥……”丹尼斯嘟哝着,“村长尽造假帐,这个俺敢对天起誓……俺家三兄弟:老大库兹马·格里戈里耶夫,老二伊戈尔·格里戈里耶夫,再就是俺,丹尼斯·格里戈里耶夫……”

  “你碍我的事……喂,谢苗!”审讯官叫道,“把他押下去!”

  “俺家三兄弟,”丹尼斯继续嘟哝,这时两名壮实的士兵押着他走出审讯室,“亲兄弟也不替亲兄弟担当责任……库兹马没有完税,那么你,丹尼斯,就得来承担……什么法官!俺东家是将军--可惜死了,但愿他升天--要不然他会给你们这些法官厉害瞧瞧……审案子也得有本事,不能胡来……你哪怕用树条抽我一顿,可是得有凭有据,凭良心……”

  一八八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阿根廷)博尔赫斯:环形废墟
假如他不再梦到你……

  《镜中世界》①,vi

  ①《镜中世界》,英国作家卡罗尔(1832—1898)继《艾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写的另一部童话小说。卡罗尔根据儿童心理作种种幻想,尤其是描写梦中世界,看来似乎荒诞,其实寓意深远,对世道人情微讽轻嘲,幽默风趣。

  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谁也没有看到他上岸,谁也没有看到那条竹扎的小划子沉入神圣的沼泽。但是几天后,谁都知道这个沉默寡言的人来自南方,他的家乡是河上游无数村落中的一个,坐落在山那边的蛮荒里,那里的古波斯语还未受到希腊语的影响,麻风病也不常见。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灰不溜秋的人吻了淤泥,爬上陡岸,顾不得避开那些把他划得遍体鳞伤的、边缘锋利的茅草,头昏眼花、浑身血污地爬到中央有个石虎或者石马的环形场所。这个以前是赭红色、现在成了灰色的场所是被焚毁的庙宇的遗迹,遭到瘴雨蛮烟的欺凌,里面的神只不再得到人们的供奉。外乡人躺在墩座下面。升到头顶的太阳把他晒醒了。他并不惊异地发现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他闭上苍白的眼睑睡觉,不是由于疲惫,而是出于意志决定,他知道那座庙宇是他不可战胜的意志向往的场所;他知道河下游也有一座合适的庙宇,焚毁后已经废弃,但那些不断扩张的树木未能把它埋没;他知道紧接着的任务是睡觉做梦。午夜时分,他被凄厉的鸟叫声吵醒。地上零乱的光脚板印、一些无花果和一个水罐,说明当地人已经偷偷来看过,但不敢惊动他,他们祈求他庇护,或者怕他的魔法。他感到一阵寒栗,在断垣残壁中间找到一个墓穴藏身,盖了一些不知名的树叶。

  引导他到这里来的目的虽然异乎寻常,但并非不能实现。他要梦见一个人:要毫发不爽地梦见那人,使之成为现实。这个魔幻般的想法占领了他的全部心灵;如果有谁问他叫什么名字,以前有什么经历,他可能茫然不知所对。倾圮荒废的庙宇符合他的要求,因为那是有形世界的最小部分;附近有打柴人也是一个条件,因为那些人负责满足他俭朴的生活需要。他们供奉的稻谷和水果足以维持他专门睡觉做梦的肉体。

  那些梦境起初是一片混乱;不久后,有点辩证的味道了。外乡人梦见自己在一个环形阶梯剧场中央,剧场和焚毁的庙宇有相似之处:阶梯上黑压压地坐满了不声不响的学生;学生们的脸离现在有几个世纪,高高挂在云端,但仍清晰可辨。他给他们讲授解剖学、宇宙结构学、魔法。一张张的脸专心致志地听课,努力作出得体的回答,似乎都知道考试的重要性,考试及格就能让他们摆脱虚有其表的状况,脐身真实的世界。那人无论在梦中或在清醒时都在思考那些幻影的答题,不放过一个企图蒙混过关的学生。同时从某些困惑中发现可以造就之材。他在寻找值得参与宇宙的灵魂。

  过了九夜或者十夜之后,他有点伤心地发现,对那些被动地接受他学说的学生不能寄予厚望;那些偶尔提出一个大胆而合理的相反见解的学生倒是孺子可教。前者虽然可爱,值得关心,却成不了有个性的人;后者比他们略胜一筹。一天下午(现在下午也用来做梦了,除了一早清醒一两个小时以外,他整天睡觉),他让那幻想的庞大学院永久停课,只留一名学生。那孩子沉默,忧郁,有时不听话,瘦削的脸庞同他的老师相似。同学们的突然解散并没有使他长久地仓皇失措;经过几次单独授课后,他的进步使老师大为惊奇。然而,灾难来了。一天,那人仿佛从黏糊糊的沙漠里醒来,发现朦胧的暮色突然和晨曦没有什么区别,他明白自己不在做梦。那天晚上和第二天白天,难以忍受的清醒把他搞得走投无路。他想到丛林里去踏勘一下,让自己疲惫不堪;可是在毒芹丛中,他只做了几个短暂而模糊的梦,得到一些稍纵即逝的、支离破碎的印象,毫无用处。他想重新召集学生,刚说了几句规劝的话,学院就变了形,消失了。在那几乎无休无止的清醒中,他气得老泪纵横。

  他明白,即使识破了高低层次的所有谜团,要把纷繁无序的梦境材料塑造成形,仍是一个人所能从事的最艰巨的工作:比用沙子编绳或者用无形的风铸钱艰难得多。他明白,开始的失败是难免的。他发誓要忘掉一开始就误导他的巨大错觉,而去寻找另一种工作方法。实施那方法之前,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来恢复由于谵妄而浪费的体力。他事先根本不去考虑做梦的问题,每天几乎都能有一段合理的睡眠时间。在此期间,他难得做梦,即使做了,也不注意梦中的情景。他要等到月亮最圆的时候再恢复工作。与此同时,他下午在河里沐浴净身,膜拜星宿神只,用标准发音念出一个强有力的名字,然后入睡。他几乎马上梦见了一颗跳动的心脏。

  他梦见一个幽暗的还没有脸和性别的人体里有一颗活跃、热烈、隐秘的心脏,大小和拳头差不多,石榴红色;在十四个月明之夜,他无限深情地梦见它。每晚,他以更大的把握党察它。他不去触摸:只限于证实,观察,或许用眼光去纠正它。他从各种距离、各种角度去觉察、经历。第十四夜,他用食指轻轻触摸肺动脉,然后由表及里地触摸整个心脏。检查结果让他感到满意。有一夜,他故意不做梦:然后再拣起那颗心脏,呼唤一颗行星的名字,开始揣摩另一个主要器官的形状。不出一年,他到达了骨骼和眼睑。不计其数的毛发或许是最困难的工作。他在梦中模拟了一个完整的人,一个少年,但是这少年站不起来,不能说话,也不能睁开眼睛。夜复一夜,他梦见少年在睡觉。

  根据诺斯替教派的宇宙起源学说,造物主塑造了一个红色的、站不起来的亚当;魔法师花了那么多夜晚塑造出来的梦中的亚当,同那个泥土捏的亚当一样笨拙、粗糙、原始。一天下午,那人一怒之下几乎毁了整个工程,但随即又后悔了。(其实毁了更好。)他求通了地上和河里的神灵,便匍匐在那个也许是虎也许是马的塑像脚下,祈求毫无把握的帮助。那天黄昏,他梦见了塑像,梦见它有了生气,在颤动:不是虎和马的、难以形容的杂种,而兼有那两种动物的性质,同时又是一头公牛、一朵玫瑰、一场暴风雨。那个多重性的神只告诉他,它在尘世的名字是“火”,曾在那座环形的庙宇(以及别的相似的庙宇)里接受人们的供奉和膜拜,它使他梦见的幻影奇妙地有了生气,以致所有的生物,除了“火”本身和那做梦的人之外,都认为它是有血有肉的人。它命令他一旦教了那人种种仪式之后,就把他派往河下游有金字塔遗迹的倾圮的庙宇,让人顶礼膜拜。在那做梦的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

  魔法师执行了命令。他花了一段时间(结果有两年之久)向那少年披露宇宙的奥秘和拜火的仪式。他打心底里不愿和少年分手。他借口教学方面的需要,每天延长用于做梦的时间。同时他重新塑造了那个或许还有缺陷的少年。有时他不安地感到那一切已经发生……总的说来,他的日子过得很幸福;他一闭上眼睛就想:现在我要和我的儿子在一起了。偶尔也想;我创造的儿子在等我,我如不去,他就活不成。

  他使那少年逐渐熟悉现实。有一次,他命令少年把一面旗子插到远处山顶上。第二天,旗于果然在山顶飘扬起来。他做了其他类似的试验,一次比一次更为大胆。他有点伤心地感到,他的儿子快要诞生了——也许等不及了。那晚,他第一次吻了少年,派他穿过荆棘丛生的森林和沼泽到河下游另一座荒废的庙宇去。此前,(为了永远不让他知道他是个幻影,而让他以为自己是同别人一模一样的人),他让少年彻底忘掉这些年的学习。

  他的胜利和宁静充满了腻烦。每天晨昏,他跪在那座石像前面,也许在想像中看到他那不现实的儿子,在河下游别的环形废墟里举行同样的仪式;夜里他不做梦了,即使做梦,也像普通人那样。他隐约感到宇宙的声息和形状:那个不在眼前的儿子从他逐渐衰退的灵魂汲取营养。他生活的目的已经实现;一直处于某种狂喜之中。过了一段时期(某些叙说故事的人计算这段时期时以年为单位,另一些人则以五年为单位),两个划船的人半夜里叫醒了他:他看不清他们的脸,但听到他们说,北方一个庙宇里有个会魔法的人,踩在火上不会被火烧伤。魔法师突然想起神批的话,他想起世上万物唯有火知道他的儿子是个幻影。这件事起初给了他安慰,后来却让他烦恼不已。他担心儿子想到那个异乎寻常的特点,发现自己只是一个幻影。不是人,而是另一个人的梦的投影,那该有多么沮丧,多么困惑!身为人父的人都关心他们在迷惘或者幸福时刻生育的子女;魔法师花了一千零一个秘密的夜晚,零零星星揣摩出来的那个儿子的前途,当然使他牵肠挂肚。

  他思索的结局来得十分突然,但并不是没有先兆可循。首先(经过长期干旱之后),一片云彩像鸟一般轻灵地飘到远处小山顶上;接着,南方的天空成了豹子牙床似的粉红色;然后,烟雾在夜间锈蚀了金属;最后,禽兽惊恐地四散奔逃。几百年前发生过的事情又重演了。火神庙宇的废墟再次遭到火焚。在一个飞鸟绝迹的黎明,魔法师看到大火朝断垣残壁中央卷去。刹那间,他想跳进水里躲避,随即又想到死亡是来结束他的晚年,替他解脱辛劳的。他朝火焰走去。火焰没有吞噬他的皮肉,而是不烫不灼地抚慰他,淹没了他。他宽慰地、惭愧地、害怕地知道他自己也是一个幻影,另一个人梦中的幻影。
伊萨克巴别尔:老什罗米
尽管我们的小镇不大,居民不多,尽管什罗米已经在镇上连续住了六十年,即便如此,并不是谁都能告诉你什罗米是谁,或者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是因为他完全被忘掉了,就像一个无用也不显眼的东西一样。他八十六岁,眼里总是有眼泪,长了副小脸盘,又脏又皱,满脸发黄而且从来没梳过的胡须,一头又密又乱的头发。什罗米几乎从不洗澡,很少换衣服,身上有股难闻的气味。他的儿子和儿媳——他住在他们家——觉得他不可救药而由之任之了,把他藏到一个暖和的角落,然后就忘了他。暖和的角落再加上有吃的——什罗米拥有的只是这些,好像对他来说已经足够。烤暖他又老又破的骨头,吃到一块肥而多汁的肉,在他眼里这就是最大的享受。他会第一个坐到饭桌前,一眼不眨,贪婪地一样样看过,用他瘦骨嶙峋的长手拼命往嘴里塞东西,吃啊吃啊,直到最后不让他再吃,连一小块也不给他。看什罗米吃东西令人作呕:他又小又瘦的身体上下都在颤抖,手指沾了一层油腻,脸上一副可怜相,完全是怕得要命的样子,生怕别人委曲了他,生怕他被忘掉了。偶尔他的儿媳跟他玩笑,饭桌上,她会好像是无意忘了给他东西吃,老头儿会开始变得激动不安,无助地往旁边看,想用他干瘪而无牙的嘴巴扮出点笑脸,他想表现得对他来说,食物并不重要,不给他吃也没问题,可是从他的眼睛深处,从他抿着的嘴里面,还有他伸出来的胳膊上,都能感受到他在哀求,他万般艰难挤出的微笑可怜得让人忘了在跟他搞恶作剧,老什罗米得到了自己的一份食物。

  就这样,他活在自己的角落——吃饭,睡觉,夏天时在灿烂的太阳地下晒暖身子。好像很久以来,他就没能力理解任何事情,他儿子的生意,家里发生的事情,都不能让他感兴趣。他漠然看着正在发生的一切,只是隐隐害怕他孙子会发现他在枕头下面藏了块干透的姜饼。从来没有谁跟什罗米说话,向他请教,或者寻求他的帮助。有一天晚饭后,让什罗米很高兴的是,他的儿子走到他跟前对着他的耳朵大声说:“爸爸,我们要被驱逐出这儿了,驱逐,你听见了吗,赶走了!”儿子的声音发颤,脸庞因为痛苦而扭曲。什罗米慢慢抬起昏黄的双眼,看看四周,费力地明白了什么,用满是油腻的大衣把自己裹得更紧,没有答话,就脚步沉重地去睡觉了。

  从那天起,什罗米就注意到家里哪儿不对劲儿。他的儿子心情沮丧,无心做生意,有时还哭泣,偷偷看他正在嚼东西的父亲。他的孙子不再去文法学校上学了,他的儿媳尖着嗓子叫,绞着手,把她的儿子搂紧,也哭泣,哭得伤心,哭得歇斯底里。

  这时什罗米有事可做了——他看着,想弄明白是什么回事,他久已不活跃的脑子里泛起忧思。“他们要被赶走了!”什罗米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被赶走,可是,他不能走!他八十六岁了,他想一直暖暖和和的,外面又冷又潮……不,什罗米哪儿也不去。他没地方可去,根本没地方去。什罗米躲在自己的角落,他想拥抱他那张摇摇晃晃的木床,抚摸那座炉子,亲爱的、暖和的炉子,跟他一样老。他在这儿长大,在这儿贫穷而不快乐地过了一辈子,也想把自己的老骨头埋在小小的家族墓地里。想到这些时,什罗米不自然地活跃起来,走到儿子跟前,激动地想跟他说很多事,想给他一些建议,可是……他很久没跟别人说过话,也不曾在任何方面给过任何人建议。话在他无牙的嘴里说不出来,举起的手又无助地放下了。什罗米变得颓然,好像为自己一时冲动感到惭愧,愁眉苦脸地回到自己的角落,听他儿子和儿媳在说什么。他的耳朵背,可他听懂了一些,听得心惊胆战。每当这时,他儿子会感觉到老头儿在狂乱地死死盯着他。老头儿快给逼疯了,那双流露出痛苦疑问的眼睛总在猜测,想弄明白什么事。有一次,有句话说得太大声:他的儿媳忘了什罗米还没死。这句话说出后,传来一声轻轻的、似乎在压抑着的呜咽声。是老什罗米发出的。肮脏而又破衣烂衫的他摇摇晃晃地慢慢爬到儿子跟前,抓住他的手,抚摸他的手,还亲他的手,红肿的眼睛一眼不离地看着儿子,头摇了几摇,眼里滚下一滴眼泪,这是很多、很多年来的第一次。他什么都没再说,而是艰难地跪起身子,用一只瘦骨嶙峋的手擦去眼泪,不知道为什么,擞了擞大氅,然后又回到他的角落,暖和的炉子在那儿……什罗米想烤暖自己,他觉得冷。

  从那时起,什罗米别的什么都不想。他明白了一件事:他的儿子想脱离自己的民族去拜新神。他心里已经忘掉的旧信仰又死灰复燃。什罗米不信教,也很少做祈祷,早年甚至被认为是个不信上帝的人。可是背离,完全背离自己的上帝,被侮辱和受苦人的上帝——他对此无法理解。他脑子里沉重地想着这些念头,艰难地思考着,但是有一句话一直不依不饶、威胁性地出现在他面前:“一定不能这样,一定不能!”当什罗米明白到灾难无可躲避,而他的儿子无力忍受时,他对自己说:“什罗米,老什罗米,你现在还能怎么办?”老头无助地望望四周,像小孩子那样悲伤地撅起嘴唇,还想像个老头一样哭出苦涩的眼泪,可是没有了,能让人发泄的眼泪。然后就在那时,当他的心开始不堪忍受,他也明白了灾难是无边无沿时,什罗米留恋地最后看了一眼他的角落,想好了自己不可以被赶走,他永远也不会被赶走。他们不让老什罗米吃他枕头下面藏着的干透了的姜饼。好,那又怎么样?什罗米会跟上帝说他们在这儿亏待了他。说到底,上帝是存在的,上帝会接纳他。什罗米对此深信不疑。

  晚上,冻得发抖的他下了床,悄悄地,好不吵醒任何人。他点亮一盏小煤油灯。就像他这岁数的老头一样,他呻吟着、颤抖着穿上肮脏的衣服,然后拿了个小凳子和前一天晚上准备好放在那儿的绳子,身子因为虚弱而摇摇晃晃。他扶着墙走到了街上,马上感到很冷……他全身都在颤抖。什罗米很快把绳子拴到一个钩子上,站在门边,把凳子放好,踩上凳子,把绳子绕在他颤抖的瘦脖子上,用最后的力气把凳子蹬开,还有时间用暗淡无神的眼晴看了一眼这个小镇,他在这里一连住了六十年,然后吊在那里……

  大风刮起来了,老什罗米的瘦小躯体开始在门前摇摆,在这幢房子里,他留下了一座暖和的炉子,还有祖上传下来的一本沾满了油腻的《律法书》(注:又称《摩西五经》、《摩西律法》,是《旧约圣经》最初的5部经典,为犹太经典中最重要的部分。)。
(美)欧·亨利:信童传情
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时刻,公园里少有纷至沓来的游客。看来端坐在公园小径边长椅上的年轻姑娘只是凭一时冲动,跑来坐一会儿,赶在前头领略一下早春的景色。

  她一动也不动靠在椅子上,在沉思着。脸上流露出的一丝忧郁神情想来还只是前不久才产生的,因为她面颊上那年轻而娟秀的轮廓并无变化,她那线条分明的拱状嘴唇,也未曾有丝毫的减损。

  一个身材颀长的小伙子沿着她座位旁边的小径大步穿过公园走过来,后面紧随着一个扛着一只衣箱的男孩。他一眼瞥见那个姑娘,脸一下子变红了,再由红变成苍白。他一路走过来,一边紧盯着她的面庞,脸上泛出既焦虑又渴望的神情。他从离她只有几码远的地方走过去,但是看不出她注意到了他的出现和存在。

  他往前走了大约45米,猛地止步,在一边的长凳坐下;那男孩放下衣箱,用一双机灵而不解的眼睛看着他。小伙子掏出手帕擦了擦眉毛。手帕很好看,眉毛也很好看,小伙子本人更是很好看。他对孩子说:

  “你给我送个信儿给那条长凳上的小姐,告诉她我这是在去火车站的途中,即将到旧金山参加赴阿拉斯加驼鹿猎捕队。告诉她既然她吩咐我不准同她说话也不准写信给她,我只好用这种办法作最后一次请求,看她能不能明断事理,为的是我同她已经有了那么深的关系。告诉她谴责、抛弃一个不该这样对待的人,既不说明理由,又不容人家分辩,这同我原来认为的她的个性不相吻合。告诉她我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有悖于她的禁令,只是希望她仍能用明断来解决问题。去吧,就这般告诉她。”

  小伙子说着往小家伙手里搁了半块钱。那小家伙长有一张聪颖的脸庞,但沾满了泥垢。他以他那明亮而机警的眼睛看了小伙子一会儿,然后撒开腿跑去了。他走近那姑娘时,神情有点疑惑不定但并不局促不安;只是碰了碰压在脑勺上的那顶骑自行车时戴的旧方格呢帽的帽边。小姐不冷不热,静静地瞧着他。

  “小姐,”他说,“那边椅子上的先生打发我来给您唱一段,舞一段。您要是不认识那家伙,那就是他在轻狂调戏,您只要说一句话,只消三分钟我就把警察叫来。要是您真格儿的认识他,那他就是诚实的,那么他要我来对您讲那么多的空话是事出有因的了。”

  姑娘流露出了一点点兴趣。

  “唱歌跳舞!”她说放时声音甜美而又不慌不忙,像是用一层朦朦胧胧、触摸不着的讥讽之绢把话语给裹起来似的。“一个倒很新鲜的主意——我看来一段抒情的。我——以前认识那个打发你上这儿来的先生,我看就没有必要去叫警察了。你就唱哇跳哇好啦。不过唱得别太响,现在玩杂耍演出还嫌早了点,咱们会招引人家注意的。”

  “噢!”小家伙说话时,浑身都随之耸动起来,“您知道我的意思,小姐。不是演节目,而是一通空话。他让我告诉您,他已经把他的衣领衣袖都装进旅行袋,准备一溜烟跑到旧金山去。然后他要去克朗克达打雪鹀。他说您吩咐他不要送粉红色的书信,也不许他在花园大门口转悠,所以他想出这招儿来,让您了解了解。他说您把他像一个‘曾经好过’的人那般给扔开了,还不让他有机会对您这么做表示反对意见。说您打击过他,也不道出个究竟来。“

  此刻年轻小姐的眸子里复苏起来的那么点兴趣未见减少,兴许是由这位打雪鹀人的创造性或者是勇气所引起来的。就这样她原来明确反对用任何普通方式进行接触的禁令被打破了。于是她眼盯着公园里那一座郁郁寡欢地立在那里的塑像,对送信的使者说道:

  “告诉那位先生,我用不着向了重复表述我的理想,这些他过去知道现在也很清楚。碰到这桩事,我们最高理想是绝对的忠贞和实事求是。告诉他我像一个常人那样理解我的心情,既知道它软弱的一面,也知道它渴求的一面。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听他的辩解,不管是什么辩解。我不会凭道听途说或是可疑的证据骈谴责他,因此我并没有太难为他。不过,即然他执意要听听他已经十分明了的事由,那么你可以转告他。

  “告诉他那天晚上我从后面进了那温室,想为我母亲折一支玫瑰。告诉他我看见他同阿什伯顿小姐在粉红色的夹竹桃下面。那场面怪好看的。不过,两人合在一处的姿势够动人够显眼的了,不需要加以任何解释。我离开了温室,同时也离开了我的玫瑰和我的理想。现在你就把这段歌舞带回给你的歌舞编剧人。”

  “有个字眼叫我不好意思,小姐。合在——合在——请把这个字眼给我讲明白,好吗?”

  “合在一处——或者你可以称它为‘亲近’——或者,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说是保持一个人同另一个人挨得特别近的理想的姿势。”

  这时小家伙跑了,脚下的沙砾飞迸开来,一转眼他站在另一张椅旁边。小伙子急切地用眼光询问着他。作为一个翻译,小家伙眼睛里的热情是冷静客观的。

  “那小姐说,她懂得,当一个家伙胡编乱扯一通,想补补漏洞,她可不往心里去,所以她对这些顺耳话压根儿不听。她亲眼见你在那个温室里搂着另一个妞儿。她是打一个边门走进去的,想要摘玫瑰花,却见你紧搂着那个老姑娘。她说当时看着才逗人呐,啊哟哟,不过让她恶心。她说你快点溜走去赶火车吧。”

  小伙子轻声打了个口哨,眼睛一忽闪,猛然来了主意。他的手飞快地插进口袋里,掏出一扎信来,选出一封递给那个小家伙,随后又从衬衣口袋里掏出一块银元。

  “把这封信给那位小姐,”他说,“请他看一看。对她说这封信能说清在温室里的情况。对她说哪怕她对自己理想中的信念掺进一点点的信任,也许就会避免掉很厉害的心痛病。对她说她视为珍宝的忠贞之情一丝儿也没动摇,我在等候回话。”

  信童站在小姐面前。

  “先生说没来由叫他受那么多的窝囊话。他说他不是虚情假意的人。小姐,您看看这封信。我拿得定他是个清白的好汉子,错不了。”

  年轻的小姐有点将信将疑地打开信,看起来。

  亲爱的阿诺尔特先生:

  感谢您。上星期五晚上我女儿参加在温室中举行的沃尔德伦太太的宴会时,心脏病发作,由于您最仁慈及时的帮助,她得救了。在她即将摔倒的时候,要不是您在附近扶住她并给予恰当的照护,我们现在也许已失去她了。如您能光临并给她诊治疾病,本人将十分高兴。再致谢意。

  罗伯特·阿什伯顿

  姑娘将信叠好,交给了那个男孩。

  “先生要讨个回话呐,”小信使说,“给什么回话?”

  小姐的眼睛一下子变得湿漉漉的,但是透亮透亮的,满是笑意。

  “去告诉那长凳上的人,”她高兴得笑声里都打着微颤,“说姑娘要他过来。”
(日)芥川龙之介:地狱变
楼适夷 译

  一

  像堀川大公那种人物,不但过去没有,恐怕到了后世,也是独一无二的了。据说在他诞生以前,他母亲曾梦见大威德的神灵,出现在她的床头。可见出世以后,一定不是一位常人。他的一生行事,没一件不出人意外。先看看堀川府的气派,那个宏伟呀、豪华呀,究竟不是咱们这种人想象得出的。外面不少议论,把大公的性格比之秦始皇、隋扬帝,那也不过如俗话所说“瞎子摸象”,照他本人的想法,像那样的荣华富贵,才不在他的心上呢。他还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关心,有一种所谓“与民同乐”的度量。

  因此,遇到二条大宫的百鬼夜行,他也全不害怕。甚至据说,那位画陆奥盐灶风景的鼎鼎有名的融左大臣的幽灵,夜夜在东三条河原院出现,只要大公一声大喝,立刻就消隐了。因为他有那么大的威光,难怪那时京师男女老幼,一提到这位大公,便肃然起敬,好像见到了大神显灵。有一次,大公参加了大内的梅花宴回夜,拉车的牛在路上发性子,撞翻了一位过路的老人。那老人却双手合十,喃喃地说,被大公的牛撞伤,真是多么大的荣幸。

  所以在大公一生之间,给后代留下的遗闻逸事,是相当多的。例如在宫廷大宴上,一高兴,就赏人白马三十匹;叫宠爱的童子,立在长良桥的桥柱顶;叫一位有华伦术的震旦僧,给他的腿疮开刀,——像这样的追事,真是屈指难数。在许多逸事中,再也没有一件比那至今为止,还一直在他府里当宝物传下来的《地狱变》屏风的故事更吓人的了。甚至平时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大公,只有在那一回,毕竟也大大吃惊了,不消说,像我们这种人,当然一个个都吓得魂飞胆战了。其中比方是我,给大公奉职二十年来,也从来没见到过这样凄厉的场面。

  不过,要讲这故事,先得讲一讲那位画《地狱变》屏风的,名叫良秀的画师。

  二

  讲起良秀,直到今天,大概也还有人记得。那时大家都说,拿画笔的人,没一个出于良秀之上,他就是那样一位大名鼎鼎的画师。发生那事的时候,他已过了五十大关,有年纪了。模样是一个矮小的、瘦得皮包骨头的、脾气很坏的老头儿。他上大公府来,总穿一件丁香色的猎衣,戴一顶软乌帽,形容卑篓。他有一张不像老人该有的血红的嘴,显得特别难看,好像什么野兽。有人说,那是因为舔画笔的缘故,可不知是不是这么回事。特别是那些贫嘴的人,说良秀的模样像一只猴子,给他起了个浑名叫猿秀。

  起这个诨名也有一段故事。那时大公府有良秀的一个十五岁的独生女,是当小女侍的。她可不像老子,是一位很娇美的姑娘,可能因为早年丧母,年纪虽小,却特别懂事、伶俐,对世事很关心。大公夫人和所有女侍都喜欢她。

  有一次,丹波国献上了一只养熟了的猴子。顽皮的小公子,给起了个名字叫良秀,因为模样可笑,所以起了这名字,府里没一个人见了不乐。为了好玩,大家见它趴在大院松树上,或躺在宫殿席地上,便叫着良秀良秀,逗它玩乐,故意作弄它。

  有一天,良秀的女儿给主人送一封系有梅枝的书信①,走过长廊,只见廊门外逃来那只小猴良秀,大概腿给打伤了,爬不上廊柱会,一拐一拐地跑着。在它后面,小公子扬起一条棍子赶上来,嘴里嚷着,“偷橘子的小贼,看你往那儿逃。”良秀女儿见了,略一踌躇,这时逃过来的小猴抓住她的裙边,呜呜地直叫——她心里不忍,一手提着梅枝,一手将紫香色的大袖轻轻一甩,把猴儿抱了起来,向小公子弯了弯腰,柔和地说:“饶了它吧,它是畜生嘛!”

  ①日本古代贵族在传递书信时,在信上系一花枝。

  小公子正追得起劲,马上脸孔一板,顿起脚来:

  “不行,它偷了我的橘子!”

  “畜生呀,不懂事嘛……”

  女儿又求着情,轻轻地一笑:

  “它叫良秀,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遭难,做女儿的怎能不管呢。”终于这样说了,迫得小公子也只好罢手了。

  “啊啊,给老子求情,那就饶了它吧。”

  勉勉强强说了一声,便把棍子扔掉,走向廊门回去了。

  三

  从此以后,良秀女儿便和小猴亲热起来。女儿把公主给她的金铃,用红绸综系在猴儿脖子上。猴儿依恋着她,不管遇到什么总绕在她的身边不肯离开。有一次女儿得了感冒躺在床上,小猴就守在她枕边,愁容满面地咬自己的爪子。

  奇怪的是,从此也没人再欺侮小猴了,最后连小公子也对它和好了,不但常常喂它栗子,有时哪个武士踢了它一脚,小公子便大大生气。到后来,大公还特地叫良秀女儿抱着猴子到自己跟前来,可能听到了小公子追猴的事,对良秀女儿同猴发生了好感。

  “看不出还是一个孝女哩,值得夸奖呀!”大公当场赏了她一方红帕,那猴儿见女儿捧着红帕谢恩,也依样对大公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逗得大公都乐了。因此大公分外宠爱良秀的闺女,是为了喜欢她爱护猴儿的一片孝心,并不是世上所说的出于好色。当然闲言闲语也不是没有,这到后来再慢慢讲。这儿先说明,大公对画师女儿,并非别有用心。

  却说良秀女儿挣到很大面子,从大公跟前退出来。因为本来是一位灵巧的姑娘,也没引起其他女侍的嫉妒。反而从此以后,跟猴儿一起,总是不离公主的身边,每次公主乘车出外游览。也缺不了她的陪从。

  话分两头,现在把女儿的事搁在一边,再谈谈父亲良秀。从那以后,猴儿良秀虽讨得了大家的欢喜,可是本人的良秀,仍被大家憎厌,依然叫他猿秀。不但在府里,连横川的那位方丈,一谈起良秀;也好像遇见了魔鬼,脸色就变了(也有人说,良秀画过方丈的漫画。可能这是无稽的谣言,不确实的)。总之,不问在哪里,他的名声都是不妙的。不说他坏话的,只是在少数画师之间,或只见过他的画,没见过他本人的那些人。

  事实是,良秀不但其貌不扬,而且还有叫人惹厌的坏脾气,所以那坏名声,也不过是自己招来的,怨不得别人。

  四

  他的脾气,就是吝啬、贪心、不顾面子、懒得要命、惟利是图——其中特别厉害的,是霸道、傲慢,把本朝第一大画师的招牌挂在鼻子上。如果单在画道上,倒还可说,可他就是骄傲得对世上一切习惯常规,全都不放在眼里。据他一位多年的弟子说,有一次府里请来一位大名鼎鼎的桧垣的女巫,降起神来,口里宣着神意。可他听也不听,随手抓起笔墨,仔细画出女巫那张吓人的鬼脸。大概在他的眼里,什么神道附体,不过是骗小孩子的玩意儿。

  因为他是这样的人,画吉祥天神时,画成一张卑鄙的小丑脸,画不动明王时,画成一幅流氓无赖腔,故意做出那种怪僻的行径。人家当面责备他时,他便大声嚷嚷:“我良秀画的神佛,要是会给我降灾。那才怪呢!”因此连他的弟子们都害怕将来会受他牵连,有不少人就半途同他分手了。——反正一句话,就是放荡不羁,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

  因此不管良秀画法怎样高明,也只是到此为止了。特别是他的绘画,甚至用笔、着色,全跟别的画师不一样,许多同他不对劲的画师中,有不少人说他就是邪门歪道。据他们说,对川成、金风和此外古代名画师的画,都有种种奇异的评品,比方画在板门上的梅花,每到月夜便会放出一阵阵的清香,画在屏风上的宫女,会发出吹笛子的声音。可是对良秀的画却另有阴森森的怪评,比如说,他画在龙盖寺大门上的《五趣生死图》,有人深夜走过门前,能听到天神叹气和哭泣的声音。不但如此,甚至说,还可以闻到图中尸体腐烂的臭气。又说,大公叫他画那些女侍的肖像,被画的人,不出三年,都得疯病死了。照那些恶评的人说,这是良秀堕入邪道的证据。

  如上所说,他那么蛮不讲理,反而还因此得意。有一次,大公在闲谈时对他说:“你这个人就是喜欢丑恶的东西。”他便张开那张不似老人的红嘴,傲然回答:“正是这样,现在这班画师,全不懂丑中的美嘛!”尽管是本朝第一的大画师吧,居然当着大公的面,也敢放言高论。难怪他那些弟子,背地给他起一个浑名,叫“智罗永寿”,讽刺他的傲慢。大家也许知道,所谓“智罗永寿”,那是古代从震旦传来的天狗的名字。

  可是,甚至这个良秀——这样目空一切的良秀,惟独对一个人怀着极为深厚的情爱。

  五

  原来良秀对独生女的小女侍,爱得简直跟发疯似的。前面说过,女儿是性情温和的孝女,可是他对女儿的爱,也不下于女儿对他的爱。寺庙向他化缘,他向来一毛不拔,可是对女儿,身上的衣衫,头上的首饰,却毫不吝惜金钱,都备办得周周到到,慷慨得叫人不能相信。

  良秀对女儿光是爱,可做梦也想不到给女儿找个好女婿。倘有人讲他女儿一句坏话,他就不难雇几个街头的流氓,把人家暗地里揍一顿。因此大公把他女儿提拔为小女侍时,老头子大为不服,当场向大公诉苦。所以外边流言:大公看中他女儿的美貌,不管她老子情不情愿,硬要收房,大半是从这里来的。

  这流言是不确的,可是溺爱女儿的良秀一直在求大公放还他的女儿,倒是事实。有一次大公叫一个宠爱的童儿作模特儿,命良秀画一张幼年的文殊像,画得很逼真,大公大为满意,便向他表示好意说,“你要什么赏赐,尽管说吧!”

  “请你放还我的女儿吧!”他就老实不客气地提出了请求。别的府邸不说,侍奉堀川大公的人,不管你当老子的多么疼爱,居然请求放还,这是任何一国都没有的规矩。这位宽宏大量的大公,听了这个请求,脸色就难看了,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瞧着良秀的脸,马上喝了一声:“这不行!”站起身来就进去了。这类事有过四五次,后来回想起来,每经一次,大公对良秀的眼光,就一次比一次地冷淡了。和这同时,女儿也可能因担心父亲的际遇,每从殿上下来,常咬着衫袖低声哭泣。于是,大公爱上良秀女儿的流言也多起来了。其中有人说,画《地狱变》屏风的事,起因就是女儿不肯顺从大公,当然这种事是不会有的。

  当我们看来,大公不肯放还良秀的女儿,倒是为了爱护她,以为她去跟那怪老子一起,还不如在府里过得舒服。本来是对这女子的好意嘛,好色的那种说法,不过是牵强附会,无影无踪的谣言。

  总而言之,就为了女儿的事,大公对良秀开始不快了。正在这时候,大公突然命令良秀画一座《地狱变》的屏风。

  六

  说到《地狱变》屏风,画面上骇人的景象,立刻出现在我的眼前。

  同样的《地狱变》,良秀画的同别的画师所画,气象全不一样。屏风的一角,画着小型的十殿阎王和他们的下属,以后满画面都跟大红莲小红莲一般,一片连刀山剑树都会烧得融化的熊熊火海。除掉捕人的冥司服装上着的黄色蓝色以外,到处是烈焰漫天的色彩。空顶上,飞舞着v字形墨点的黑烟,和金色的火花。

  这笔法已够惊人,再加上中间在烈火中烧身,正在痛苦挣扎的罪魂,那种可怕的形象,在通常的地狱图里是看不到的。在良秀所画的罪魂中,有上至公卿大夫,下至乞丐贱人,包括各种身份的人物。既有峨冠博带的宫殿人,也有浓装艳抹的仕女,挂佛珠的和尚,曳高齿展的文官、武士,穿细长宫袍的女童,端供品的阴阳师——简直数不胜数。正是这些人物,被卷在火烟里,受牛头马面鬼卒们的酷虐,像秋风扫落叶,正在四散奔逃,走投无路。一个女人,头发挂在钢叉上,手脚像蜘蛛似的缩做一团,大概是女巫。一个男子,被长矛刺穿胸膛,像蝙蝠似的倒挂着身体,大概是新上任的国司①。此外,有遭钢鞭痛打的,有压在千斤石下的,有的吊在怪鸟的尖喙上,有的叼在毒龙的大嘴里——按照罪行不同,受着各种各样的折磨。

  ①地方行政长官。

  其中最触目惊心的,是半空中落下一辆牛车,已有一半跌落到野兽牙齿似的尖刀山上(这刀山上已有累累的尸体,五体刺穿了刀尖)。被地狱的狂风吹起的车帘里,有一个形似嫔妃、满身绫罗的宫女,在火焰中披散着长发,扭歪了雪白的脖子,显出万分痛苦的神情。从这宫女的形象到正在燃烧的牛车,无一不令人切身体会火焰地狱的苦难。整个画面的恐怖气氛,可说几乎全集中在这人物的身上了。它画得这样出神入化,看着看着,耳里好似听见凄厉的疾叫。

  哎哎,就是这,就为了画这场面,发生了骇人的惨剧。如没这场惨剧,良秀又怎能画出这活生生的地狱苦难呢。他为画这屏风,遭受了最悲惨的命运,结果连命也送掉了。这画中的地狱,也正可说是本朝第一大画师良秀自己有一天也将落进去的地狱。

  我急着讲这珍贵的《地狱变》屏风,把讲的次序颠倒了。接下去讲良秀奉命绘画的事吧。

  七

  却说良秀自从奉命以后,五六个月都没上府,一心一意在画那座屏风,平时那么惦着的女儿,一拿起了画笔,硬连面也不想见了。真怪,据刚才那位弟子说,他一动手作画,便好像被狐仙迷了心窍。不,事实那时就有人说,良秀能在画道上成名,是向福德大神①许过愿的,那证据是,每当他作画时,只要偷偷地去张望,便能看见好几只阴沉沉的狐狸围绕在他的身边。所以他一提起画笔,除了画好画以外,世界上的什么事都忘了,白天黑夜躲在见不到阳光的黑屋子里——特别是这次画《地狱变》屏风,那种狂热的劲头,显得更加厉害。

  ①狐仙。

  据说他在四面挂上蒲席的屋子里,点上许多灯台,调制着秘传的颜料,把弟子们叫进去,让他们穿上礼服、猎装等等各式衣服,做出各种姿态,—一写生——不但如此,这种写生即使不画《地狱变》屏风,也是常有的。比方那回画龙盖寺的《五趣生死图》,他就不画眼前的活人,却静坐在街头的死尸前,仔细观察半腐的手脸,一丝不苟地写生下来。可这一回,他新兴了一些怪名堂,简直叫人想也想不出来的。此刻没工夫详细讲说,单听听最主要的一点,就可以想象全部的模样了。

  良秀的一个弟子(这人上面已说起过),有一天正在调颜料,忽然师傅走过来对他说:

  “我想睡会儿午觉,可是最近老是做噩梦。”这话也平常,弟子仍旧调着颜料,慢然地应了一声:

  “是么?”可是良秀显出悄然的神色,那是平时没有过的,很郑重地托付他。

  “在我睡午觉时,请你坐在我头边。”弟子想不到师傅这回为什么怕起做梦来,但也不以为怪,便信口答道:

  “好吧。”师傅却还担心地说:

  “那你马上到里屋来,往后见到别的弟子,别让他们进我的卧室。”他迟迟疑疑地做好了嘱咐。那里屋也是他的画室,白天黑夜都关着门,点着朦胧的灯火,周围竖立起那座仅用木炭构好了底图的屏风。他一进里屋,便躺下来,拿手臂当枕头,好像已经很困倦,一下便呼呼地睡着了。还不到半刻时间,坐在他枕边的弟子,忽然听见他发出模糊的叫唤,不像说话,声音很难听。

  八

  开头只发声,渐渐地变成断续的言语,好像掉在水里,咕噜咕噜地说着:

  “什么,叫我来……来哪里……到哪里来?到地狱来,到火焰地狱来……谁?你是……你是谁?……我当是谁呢?”

  弟子不觉停下调颜料的手,望望师傅那张骇人的脸。满脸的皱纹,一片苍白,暴出大颗大颗的汗珠。干巴巴的嘴唇,缺了牙的口张得很大。口中有个什么东西好像被线牵着骨碌碌地动,那不是舌头么?断断续续的声音便是从这条舌头上发出来的。

  “我当是谁……哼,是你么?我想,大概是你。什么,你是来接我的么?来啊,到地狱来啊。地狱里……我的闺女在地狱里等着我。”

  这时候,弟子好像看见一个朦胧的怪影,从屏风的画面上蠕蠕地走下来,感到一阵异样的恐怖。当然,他马上用手使劲地去摇良秀的身体。师傅还在说梦话,没有很快醒过来。弟子只好拿笔洗里的水泼到他脸上。

  “她在等,坐上这个车子来啊……坐上这个车子到地狱里来啊……”说到这里,已变成抑住嗓子的怪声,好不容易才睁开了眼睛,比给人刺了一针还慌张地一下子跳起身来,好像还留着梦中的怪象,睁着恐怖的圆眼,张开大口,向空中望着,好一会才清醒过来。

  “现在行了,你出去吧!”这才好像没事似的,叫弟子出去。弟子平时被他吆喝惯了,也不敢违抗,赶紧走出师傅的屋子,望见外边的阳光,不禁透了一口大气,倒像自己也做了一场噩梦。

  这一次也还罢了。后来又过了一月光景,他把另一个弟子叫进屋去,自己仍在幽暗的油灯下咬着画笔,忽然回过头来命令弟子:

  “劳驾,把你的衣服全脱下来。”听了师傅的命令,那弟子急忙脱去自己身上的衣服,赤裸了身子。他奇怪地皱皱眉头,全无怜惜的神气,冷冰冰地说:“我想瞧瞧铁索缠身的人,麻烦你,你得照我的吩咐,装出那样子来。”原来这弟子是拿画笔还不如拿大刀更合适的结实汉子,可是听了师傅的吩咐,也不免大吃一惊。后来他对人说起这事说:“那时候我以为师傅发精神病要把我杀死哩。”原来良秀兄弟子迟迟疑疑,已经冒起火来,不知从哪儿拿出一副铁索,在手里晃着,突然扑到弟子的背上,扭转他的胳臂,用铁索捆绑起来,使劲拉紧铁索头,把捆着的铁索深深勒紧在弟子的肌肉里,当嘟一声,把他整个身体推到地板上了。

  九

  那时这弟子像酒桶似的滚在地上,手脚都被捆成一团,只有脑袋还能活动。肥胖的身体被铁索抑住了血液的循环,头脸和全身的皮肤都憋得通红。良秀却泰然自若地从这边瞅瞅,从那边望望,打量这酒桶似的身体,画了好几张不同的速写。那时弟子的痛苦,当然是不消说了。

  要不是中途发生了变故,这罪还不知要受到几时才完。幸而(也可说是不幸)过了一阵,屋角落的坛子后面,好像流出一道黑油,蜿蜒地流了过来。开头只是慢慢移动,渐渐地快起来,发出一道闪烁的光亮,一直流到弟子的鼻尖边,一看,才吓坏了:

  “蛇!……蛇!”弟子惊叫了,全身的血液好似突然冻结,原来蛇的舌头已经舐到他被铁索捆着的脖子上了,发生了这意外事故,尽管良秀很倔,也不禁惊慌起来,连忙扔下画笔,弯下腰去,一把抓住蛇尾巴,例提起来。被倒提的蛇昂起头来,蜷缩自己的身体,只是还够不到他手上。

  “这言生,害我出了一个败笔。”

  良秀狠狠地嘟哝着,将蛇放进屋角的坛子里,才勉强解开弟子身上的铁索。也不对弟子说声慰劳话。在他看来,让弟子被蛇咬伤,还不如在画上出一笔败笔更使他冒火……后来听说,这蛇也是他特地豢养了作写生用的。

  听了这故事,大概可以了解良秀这种像发疯做梦似的怪现象了。可是最后,还有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弟子,为这《地狱变》屏风遇了一场险,差一点送了命。这弟子生得特别白皙,像个姑娘,有一天晚上,被叫到师傅屋里。良秀正坐在灯台旁,手里托着一块血淋淋的生肉,在喂一只怪鸟。这鸟跟普通猫儿那么大小,头上长两撮毛,像一对耳朵,两只琥珀似的大圆眼,像一只猎。

  十

  原来良秀这人,自己干的事,不愿别人来插手。像刚才说的那条蛇以及他屋子里其它的东西,从不告诉弟子。所以有时桌子上放一个骷髅,有时放着银碗、漆器的高脚杯,常有些意想不到的东西用来绘画。平时这些东西藏在哪里也没人知道。大家说他有福德大神保佑,原因之一,大概也是由这种事引起来的。

  那弟子见了桌上的怪鸟,心里估量,大概也是为画《地狱变》使用的。他走到师傅跟前,恭恭敬敬问道:“师傅有什么吩咐?”良秀好像没听见,伸出舌头舔舔红嘴唇,用下额朝鸟儿一指:

  “看看,样子很老实吧。”

  “这是什么鸟,我没有见过呀!”

  弟子细细打量这只长耳朵的猫样的怪鸟,这样问了。良秀照例带着嘲笑的口气:

  “从来没有见过?难怪啦,在城里长大的孩子。这鸟儿叫枭,也叫猫头鹰,是前几天鞍马的猎人送给我的,只是这么老实的还不多。”

  说着,举手抚抚刚吃完肉的猫头鹰的背脊。这时鸟儿忽的一声尖叫,从桌上飞起来,张开爪子,扑向弟子的脸上来。那时弟子要不连忙举起袖管掩住面孔,早被它抓破了脸皮。正当弟子一声疾叫,举手赶开鸟儿的时候,猫头鹰又威吓地叫着再一次扑过来——弟子忘了在师傅跟前,一会儿站住了防御,一会儿坐下来赶它,在狭窄的屋子里被逼得走投无路。那怪鸟还是盯着不放,忽高忽低地飞着,找空子一次次向他扑去,想啄他的眼睛。每次大翅膀拍出可怕的声响,像一阵横扫的落叶,像瀑布的飞沫。似乎有猴儿藏在树洞里发烂的果实味在诱惑着怪鸟,形势十分惊人。这弟子在油灯光中,好像落进朦胧的月夜,师傅的屋子变成了深山里喷吐着妖雾的幽谷,骇得连魂都掉了。

  害怕的还不仅是猫头鹰的袭击,更使他毛骨悚然的,是那位良秀师傅,他在一边冷静地旁观这场吵闹,慢慢地摊开纸,拿起笔,写生这个姑娘似的少年被怪鸟迫胁的恐怖模样。弟子一见师傅那神气,更恐怖得要命。事后他对别人说,那时候他心里想,这回一定会被师傅送命了。

  十一

  被师傅送命的可能不是完全没有。像这晚上,他就是把弟子叫进去,特地让猫头鹰去袭击,然后观察弟子逃命的模样,作他的写生。所以弟子一见师傅的样子,立即两手护住了脑袋,发出一声绝叫,逃到屋角落门口墙根前蹲下身体。这时,忽闻良秀一声惊呼,慌张地跳起身来。猫头鹰大翅膀扇动得更猛烈了,同时地下啪嚓一声,是打破东西的声响。吓得弟子又一次失魂落魄,抬起护着的脑袋,只见屋子里已一片漆黑,听到师傅在焦急地叫唤外边的弟子。

  一会儿,便有一个弟子在屋外答应,提着一盏灯匆匆跑来。在油灯的烟火中,一看,屋里的灯台已经跌翻,灯油流了一地。那猫头鹰只有一只翅膀痛苦地扇动,身子已落在地上了。良秀在桌子的那边,伸出了半个身体,居然也在发愣,嘴里咕咕地呢喃着别人听不懂的话。——原来一条黑蛇把猫头鹰缠上了,紧紧地用身子绞住了猫头鹰的脖子同一边的翅膀。大概是弟子蹲下身去的时候,碰倒了那里的坛子,坛子里的蛇又游出来了,猫头鹰去抓蛇,蛇便缠住了猫头鹰,引起了这场大吵闹。两个弟子你望望我,我望望你,茫然瞧着这奇异的场面,然后向师傅默默地行了一个注目礼,跑出屋外去了。至于那蛇和猫头鹰后来怎样,那可没有人知道了。

  这类的事以后还发生过几次。上面还说漏了一点,画《地狱变》屏风是秋初开始的,以后直到冬尽,良秀的弟子们一直受师傅怪僻行径的折磨。可是一到冬尽的时候,似乎良秀对绘事的进展,遇到了困难,神情显得更加阴郁,说起话来也变得气势汹汹了。屏风上的画,画到约摸八成的时候,便画不下去了。不,看那光景,似乎也可能会把画好的全部抹掉。

  可是,发生了什么困难呢,这是没有人了解的,同时也没有人想去了解。弟子们遭过以前几次灾难,谁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尽可能离开师傅远一点。

  十二

  这期间,别无什么可讲的事情。倘一定要讲,那末这倔老头不知什么缘故,忽然变得感情脆弱起来,常常独自掉眼泪。特别是有一天,一个弟子有事上院子里去,看见师傅站在廊下,望着快到春天的天空,眼睛里含着满眶泪水。弟子见了觉得不好意思,急忙默默退回身去。他心里感到奇怪,这位高傲的画师,画《五趣生死图》时连路边的死尸都能去写生,这次画屏风不顺利,却会像孩子似地哭起鼻子来,这可不是怪事么。

  可是一边良秀发狂似地一心画屏风,另一边,他那位闺女.也不知为了何事,渐渐地变得忧郁起来。连我们这些下人,也看出来她那忍泪含悲的样子。原来便带着愁容的这位白哲腼腆的姑娘,更变得睫毛低垂,眼圈黝黑,显出分外忧伤的神情了。开头,大家估量她是想念父亲,或是受了爱情的烦恼。这其间,有一种说法,说是大公要收她上房,她不肯依从。从此以后,大家似乎忘记了她,再也没人讲她闲话了。

  就在这时候,有一天晚上,已经深夜了,我一个人独自走过廊下,那只名叫良秀的猴儿,忽然不知从哪里跳出来,使劲拉住我的衣边。这是一个梅花吐放清香的暖和的月夜,月光下,只见猴儿露出雪白的牙齿,紧紧撅起鼻子尖,发狂似地啼叫着。我感到三分惊异,七分生气,怕它扯破我的新裤子。开头打界把猴儿踢开,向前走去。后来想起这猴儿受小公子折磨的事,看样子可能出了什么事,便朝它拉我去的方向走了约三四丈路。

  走到长廊的一个拐角,已望见夜色中池水发光,松枝横斜的地方。这时候,邻近一间屋子里,似乎有人挣扎似的,有一种慌乱而奇特的轻微的声响,吹进我的耳朵。四周寂静,月色皎洁,天无片云,除了游鱼跃水,并听不到人语。我觉察到那儿的声响,不禁停下脚来,心想,倘使进来了小偷,这回可得显一番身手了。于是憋住了喘息,轻轻地走到屋外。

  十三

  那猴儿见我行动迟缓,可能着急了,老在我脚边转来转去,忽然憋紧了嗓门大声啼叫,一下子跳上我的肩头,我马上回过头去,不让它的爪子抓住我的身子。可猴儿还是紧紧扯住我蓝绸衫的袖管,硬是不肯离开——这时候,我两腿摇晃几下,向门边退去。忽然一个跌跄,背部狠狠地撞在门上。已经没法躲开,便大胆推开了门,跳进月光照不到的屋内,这时出现在我眼前的——不,我才一步跨进去,立刻从屋子里像弹丸似地冲出来一位姑娘,把我吓了一跳。姑娘差一点正撞到我的身上,一下子窜到门外去了,不知为了什么,她还一边喘气,一边跪倒地上,抬起头来,害怕地望着我,身体还在发抖。

  不用说,这姑娘正是良秀的闺女。今晚这姑娘完全变了样,两眼射出光来,脸色通红通红,衣衫零乱,同平时小姑娘的样子完全不同,而且看起来显得分外艳丽。难道这真是弱不禁风楚楚可怜的良秀的闺女么?——我靠在门上,一边在月光中望着这美丽的女子,一边听到另一个人的脚音,正急急忙忙向远处跑去,心里估量着这个人究竟是谁呐。

  闺女咬紧嘴唇,默然低头,显得十分懊丧。

  我弯下身去,把嘴靠在她耳边小声地问:“这个人是谁?”闺女摇摇头,什么也不回答。同时在她的长睫毛上,已积满泪水,把嘴闹得更紧了。

  我是笨蛋,向来除了一目了然的事,都是不能了解的。我不知再对她说什么好,便听着她心头急跳的声音,呆呆地站了一会儿,觉得这件事不好再过问了。

  也不知经过了多少时候,我关上身后的门,回头看看脸色已转成苍白的闺女,尽可能低声地对她说:“回自己房里去吧。”我觉得我见到了不该见到的事,心里十分不安,带着见不得人的心情,走向原来的方向。走了不到十来步,我的裤脚管又在后面被悄悄拉住,我吃了一惊,回头一看,你猜,拉我的是谁?

  原来还是那只猴子,它像人一样跪倒在我的脚边,脖子上金铃玎玲做声,正朝我连连叩头。

  十四

  那晚的事约莫过了半月。有一天,良秀突然到府里来,请求会见大公。他虽地位低微,但一向受特别知遇,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拜见的大公,这天很快就召见了。良秀还是穿那件丁香色猎衣,戴那顶皱瘪的乌软帽,脸色比平时显得更阴气,恭恭敬敬跪伏在大公座前,然后叹声地说:

  “自奉大公严命,制作《地狱变》屏风,一直在无日无夜专心执笔,已有一点成绩,大体可以告成了。”

  “这很好,我高兴。”

  不知为什么,在大公俨然的口气中,有一种随声附和没有劲儿的样子。

  “不过,还不成,”良秀不快地低下了眼睑,“大体虽已完成,但有一处还画不出来。”

  “什么地方画不出来?”

  “是的,我一向绘画,遇到没亲眼见过的事物便画不出来,即使画出来了,也总是不满意,跟不画一样。”

  大公带讽刺地说:

  “那你画《地狱变》,也得落到地狱里去瞧瞧么?”

  “是,前年遭大火那回,我便亲眼瞧见火焰地狱猛火中火花飞溅的景色。后来我画不动天尊的火焰,正因为见过这场火灾,这画您是知道的。”

  “那里画的地狱的罪魂、鬼卒,难道你也见过么?”大公不听良秀的话,又继续问了。

  “我瞧见过铁索捆着的人,也写生过被怪鸟追袭的人,这不能说我没见过罪魂,还有那些鬼卒……”良秀现出难看的苦笑,又说:“那些鬼卒嘛,我常常在梦中瞧见的。牛头马面、三头六臂的鬼王,不出声的拍手、不出声的张开的大口,几乎每天都在梦里折磨我——我想画而画不出的,倒不是这个。”

  大公听了惊异起来,狠狠地注视着良秀有好一会,然后蹙紧眉头叱问道:

  “那你究竟要画什么啊?”

  十五

  “我准备在屏风正当中,画一辆槟榔毛车①正从空中掉下来”

  ①一种以蒲席作篷的牛车,为贵族专用。

  良秀说着,抬头注视大公的脸色。平常他一谈到作画总像发疯一般,这回他的眼光更显得怕人。

  “在车里乘一位华贵的嫔妃,正在烈火中披散着乱发,显出万分痛苦的神情,脸上熏着蒙蒙的黑烟,紧蹙的眉头,望着头顶上的车篷,一手抓住车帘,好像在抵御暴雨一般落下来的火星。车边有一二十只猛禽,张大尖喙,围着车子——可是,我画不出这车子里的嫔妃。”

  “那……你准备怎么样?”

  大公好像听得有点兴趣了,催问了良秀。良秀也像上了火似地,哆嗦着红红的嘴唇,又像说梦话似的重复了一遍。

  “我画不出这个场面。”然后,又咬一咬牙,“我请求一辆槟榔毛车,在我眼前用火来烧,要是可以的话……”

  大公脸色一沉,突然哈哈大笑,然后一边忍住笑,一边说:

  “啊,就照你的办,没有什么可以不可以。”

  那时我正在大公身边伺候,觉得大公的话里带一股杀气,口里吐着白沫,太阳穴索索跳动,似乎传染了良秀的疯狂,不像乎时的样子。他说完话,马上又像爆炸似的,嗓门里发出的格格的声音,笑起来了。

  “一辆槟榔毛车,被火烧着,车上一位华贵的女人,穿着嫔妃的服装,四周包围着火焰和黑烟,快将烧死这车中的女子……你想象出这样一个场面,真不愧是本朝第一大画师,了不起啊,真了不起!”

  良秀听着大公的话,忽然脸色苍白,像喘息似的哆嗦着嘴唇,身体一软,忙把双手撑在地上。

  “感谢大人的鸿恩。”他用仅能听见的低声说着,深深地行了个礼。可能因为自己设想出来的场面,由大公一说,便出现在他眼前来。站在一旁的我,一辈子第一次觉得良秀是一个可怜的人。

  十六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大公依照诺言,把良秀召来,让他观看火烧槟榔毛车的场面。可不是在堀川府,地点是挑了一个叫化雪庄的地方,那里是一座在京师郊外的山庄,从前是大公妹子住的。就在这山庄里,布置了火烧的场面。

  这化雪山庄已不能住人,广大的庭园,显得一片荒凉,大概是特地选这种无人的场所的吧。关于已经去世的大公妹子,也有一些流言流语,据说每当没有月亮的黑夜,这里常有鬼魂出现,穿着鲜红裙子,足不履地地在廊上移动——这儿连白天也是静悄悄的,流水声都带一股阴气,偶然像流星似地,掠过几只鹭鸶鸟,同怪鸟一般,令人毛骨悚然,也难怪会有这样的流言。

  恰巧在那晚也没有月亮,天空漆黑,在大殿的油灯光中,大公在檐下台阶上,身穿淡黄色绣紫花镇白缎边的大袍,高高坐在围椅上,前后左右,簇拥着五六个侍从,恭恭敬敬地侍候着。这些侍从中有一个据说几年前在陆奥战事中吃过人肉,双手能扳下鹿角。他腰围肚兜,身上挂一把大刀,威风凛凛地站在檐下——灯火在夜风中摇晃,忽明忽暗,犹如梦境,充满着恐怖的气氛。

  院子里放着一辆槟榔毛车,高高的车篷顶上压着深深的黑暗。车子没有驾牛,车辕倒向一边,铜绞链像星星似的闪光。时候虽在春天,还冷得彻骨。车上有流苏边的蓝色帘子蒙得严严的,不知里面有什么。车子周围一群下人,人人手执松明,小心地高擎着,留意不使松烟吹到檐下去。

  那良秀面对台阶,跪在稍远一点的地上,依然穿那件丁香色猎衣,戴那顶皱瘪的乌软帽,在星空的高压下,显得特别瘦小。在他身后,还蹲着一个乌帽猎衣的人,可能是他的一个弟子。两个匍匐在暗中,从我所站的檐中远远望去,连衣服的颜色也分辨不清了。

  十七

  时候已近午夜,在四围林泉的黑暗中,万籁无声,大家憋住气注视着这场面,只听见一阵阵夜风吹来,送来油烟的气味。大公无言地坐了一会,眼望着这奇异的景象,然后膝头向前移动了一下:

  “良秀!”一声厉声的叫唤。

  良秀不知说了什么,在我耳里只听到喃喃的声响。

  “良秀,现在依照你的请求,给你观看放火烧车的场面。”

  大公说着,向四周扫了一眼,那时大公身边,每个人互相会心地一笑。不过,也许这只是我的感觉。良秀战战兢兢抬起头来,望着台阶,似乎要说话,却又克制了。

  “好好看吧,这是我日常乘用的车子,你认识吧……现在我准备将车烧毁,使你亲眼观看火焰地狱的景象。”

  大公说到这里,向旁边的人递过一个眼色,然后换成阴郁的口气说:“车子里捆着一个犯罪的女子,车子一烧,她就得皮焦肉烂,化成灰烬,受最后的苦难,一命归阴。这对你画屏风,是最好的样板啊。你得仔细观看,看她的雪肤花容,在火中焦烂,满头青丝,化成一蓬火炬,在空中飞扬。”

  大公第三次停下嘴来,不知想着什么,只是摇晃着肩头,无声地笑着:

  “这种场面几辈子也难得见到的,好吧,把帘子打开,叫良秀看看车中的女子。”

  这时便有一个下人,高举松明火炬,走到车旁,伸手撩开车帘。爆着火星的松明,显得更红亮了,赫然照进车内。在窄狭的车厢里,用铁索残酷地锁着一个女子……啊哟,谁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绣着樱花的灿烂夺目的宫炮,垂着光泽的黑发,斜插着黄金的簪子,发出美丽的金光。服装虽已改变,但那娇小的身材,白净的颈项,沉静贤淑的脸容,这不是良秀的闺女么?我差一点叫出声来。

  这时站在我对面的武士,连忙跳起身子,一手按住刀把,盯住良秀的动静。良秀见了这景象可能已经昏迷了,只见他蹲着的身体突然跳起来,伸出两臂,向车子跑去。上面说过,相离得比较远,所以还看不清他脸部的表情。一刹那间,陡然失色的良秀的脸,似乎有一种冥冥之力使他突然跳起身来,在深深的暗色中出现在我的眼前。这时候,只听到大公一声号令:

  “点火!”那辆锁着闺女的槟榔毛车,已在下人们纷纷抛去的火炬中,熊熊燃烧起来了。

  十八

  火焰逐渐包围了车篷,篷门上紫色的流苏被风火吹起,篷下冒起在黑夜中也显出白色的浓烟。车帘子,靠手,和顶篷上的钢绞链,炸裂开来,火星像雨点似的飞腾……景象十分凄厉。更骇人的,是沿着车子靠手,吐出万道红舌、烈烈升腾的火焰,像落在地上的红太阳,像突然迸爆的天火。刚才差一点叫出声来的我,现在已只能木然地张开大口,注视这恐怖的场面。可是作为父亲的良秀呢……

  良秀那时的脸色,我至今还不能忘记。当他茫然向车子奔去,忽然望见火焰升起,马上停下脚来,两臂依然伸向前面,眼睛好像要把当前的景象一下子吞进去似的,紧紧注视着包卷在火烟中的车子,满身映在红红的火光中,连胡子碴也看得很清楚,睁圆的眼,吓歪的嘴,和索索发抖的脸上的肌肉,历历如画地写出了他心头的恐怖、悲哀、惊慌,即使在刑场上要砍头的强盗,即使是拉上阎王殿的十恶不赦的罪魂,也不会有这样吓人的颜色。甚至那个力大无穷的武士,这时候也骇然失色,战战栗栗地望着大公。

  可是大公却紧紧咬着嘴唇,不时恶狠狠地笑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这个场景。在车子里——啊啊;这时候我看到车中的闺女的情形,即使到了今天,也实在没有勇气讲下去了。她仰起被浓烟问住的苍白的脸,披着被火焰燃烧的长发,一下子变成了一支火炬,美丽的绣着樱花的宫袍——多惨厉的景象啊!特别是夜风吹散浓烟时,只见在火花缤纷的烈焰中,现出口咬黑发,在铁索中使劲挣扎的身子,活活地画出了地狱的苦难,从我到那位大力武士,都感到全身的毫毛一条条竖立了起来。

  又一阵风吹过庭园的树梢,——谁也意想不到:漆黑的晴空中突然发出一声响,一个黑魆魆的物体平空而下,像一个大皮球似的,从房顶一条直线跳进火烧的车中。在朱漆的车靠手的迸裂声中,从后面抱住了闺女的肩头。烟雾里,发出一声裂帛的惨叫,接着又是第二声、第三声——所有我们这些观众,全都异口同声地一声尖叫。在四面火墙的烈焰中抱住闺女肩头的,正是被系在坝州府里的那只诨名良秀的猴儿。谁也不知道它已偷偷地找到这儿来了。只要跟这位平时最亲密的姑娘在一起,便不惜跳进大火里去。

  十九

  但大家看见这猴只不过一刹那的功夫。一阵像黄金果似的火星,又一次向空中飞腾的时候,猴儿和闺女的身影却已埋进黑烟深处,再也见不到了。庭院里只有一辆火烧着的车子,发出哄哄的骇人声响,在那里燃烧。不,它已经不是一辆燃烧的车,它已成了一支火柱,直向星空冲去。只有这样说时,才能说明这骇人的火景。

  最奇怪的,——是在火柱前木然站着的良秀,刚才还同落入地狱般在受罪的良秀,现在在他皱瘪的脸上,却发出了一种不能形容的光辉,这好像是一种神情恍惚的法悦①的光。大概他已忘记身在大公的座前,两臂紧紧抱住胸口,昂然地站着,似乎在他眼中已不见婉转就死的闺女,而只有美丽的烈火,和火中殉难的美女,正感到无限的兴趣似地——观看着当前的一切。”

  ①佛家语,意思是从信仰中得到的内心喜悦。

  奇怪的是这人似乎还十分高兴见到自己亲闺女临死的惨痛。不但如此,似乎这时候,他已不是一个凡人,样子极其威猛,像梦中所见的怒狮。骇得连无数被火焰惊起在四周飞鸣的夜鸟,也不敢飞近他的头边。可能那些无知的鸟,看见他头上有一圈圆光,犹如庄严的神。

  鸟犹如此,又何况我们这些下人哩。大家憋住呼吸,战战兢兢地,一眼不眨地,望着这个心中充满法悦的良秀,好像瞻仰开眼大佛一般。天空中,是一片销魂落魄的大火的怒吼,屹立不动的良秀,竟然是一种庄严而欢悦的气派。而坐在檐下的大公,却又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口角流出泡沫,两手抓紧盖着紫花绣袍的膝盖,嗓子里,像一匹口渴的野兽,呼呼地喘着粗气……

  二十

  这一夜,大公在化雪庄火烧车子的事,后来不知从谁口里泄漏到外边,外人便有不少议论。首先,大公为什么要烧死良秀的闺女?最多的一种说法,是大公想这女子想不到手,出于对女子的报复。可是我从大公口气中了解,好像大公烧车杀人,是作为对屏风画师怪脾气的一种惩罚。

  此外,那良秀死心眼儿为画这屏风,不惜让闺女在自己眼前活活烧死,这铁石心肠也遭到世间的物议。有人骂他只知道绘画,连一点点父女之情都没有,是个人面兽心的坏蛋。那位横川的方丈,就是发此种议论的一人,他常说:“不管艺道多高明,作为一个人,违反人伦五常,就该落入“阿鼻地狱。”

  后来又经过一月光景,《地狱变》屏风画成了,良秀马上送到府上,请大公鉴赏。这时候,恰巧那位方丈僧也在座,一看屏风上的图画,果然狂风烈火,漫天盖地,不觉大吃一惊。然后扮了一个苦脸,斜睨着身边的良秀,突然把膝盖一拍:“闹出大事来了!”大公听了这话时,脸上的一副苦相,我到现在还没有忘记。

  以后,至少在堀川府里,再没有人说良秀的坏话了。无论谁,凡见到过这座屏风的,即使平时最嫌恶良秀的人,也受到他严格精神的影响,深深感受到火焰地狱的大苦难。

  不过,到那时候,良秀已不是此世之人了。画好屏风的第二天晚上,他在自己屋子里悬梁自尽了。失掉了独生女,可能他已无法安心地活下去了。他的尸体埋在他那所屋子的遗址上,特别是那块小小的墓碑,经过数十年风吹雨淋,已经长满了苍苔,成为不知墓主的荒冢了。

  (一九一八年四月)
[英]保罗·马克·司科特:葬礼之后
郭国良译

  葬礼上最后一位客人离去后,她便登上塔楼,来到自己的房间,脱下了那件洁白的连衣裙。连衣裙是姨母送给她的,好让她体体面面地穿着参加母亲的葬礼。

  在这个国度里,白色象征着新生与死亡。自打受洗以来,对像辛德瑞拉这般年轻的姑娘来说,除非她们已经年长,否则是不能指望穿上这套白色的衣裳的。她只有15岁。母亲离开这个世界已经四天了。葬礼上她一点也没有哭出来,而现在,当她折叠好这件装饰着薰衣草和百里香嫩枝的连衣裙时,上面已经被一两颗泪珠儿打湿了。她把衣裳小心地放进白色的亚麻布袋里。明天,运送它的车夫会驾着马车前来,把它送还给那位住在远方的主人。她的姨母同时也是她的教母,曾给她织过一件受洗披肩。可是,辛德瑞拉却不记得自己曾经见过她哪怕一面,除非,在梦里。

  她穿上自己干活时的衣裳,黑色的那件。黑色在这个国度里代表生命与活力。接着,她跑下如墓穴般冰冷的盘旋石梯,走进厨房,清理餐具,将它们洗净,给大钟上好发条,然后拨旺了炉火。

  在母亲患病的漫长日子里,厨房就是她的家。尽管在三姐妹中数她年纪最小,她却对这里抱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甚至,还有一点点想占有它的欲望呢:或许,她是不得已而为之。她调好酒,准备给她那正饱受煎熬的父亲送去。现在他还在楼上睡着,不过可能快要醒了吧。她从那些葬礼吃剩的肉里——这些肉还没付账呢——收拾出最好的部分来,整齐地摆在盘子上,用托盘端着,给那两位老是嫌饿的姐姐送去。她俩正在楼上跷着脚休息,想让头疼好受一些。从墓园回来,她俩最好的野外鞋子满是泥土,现在正搁在火炉旁等着人去擦拭呢。她看了看自己唯一的那双鞋,它们也摆在火炉边,看上去似乎没在墓园沾上什么泥巴。“是不是我走路比她俩轻些呢?”她想,“这到底是缺陷还是优点?”

  她把残羹剩饭撒在鼠洞周围。小老鼠们也在为她母亲哀悼呢,因为,这些从洞里钻出来的小家伙没有一个不是穿着白衣裳的。

  这是一个久远的年代。这是一个古老的传说。然而,在这传说里的某个地方,有一股因执着希冀而产生的魔力,如大地般古老,却又长存不息。这传说如同一面镜子,只要你盯着它看久了,就会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影子。

  在厨房壁炉上方的墙上有一面斑驳的镜子,一口每天都得上发条却已经无法敲响的大钟摆在其近旁。有时,在这面镜子里,辛德瑞拉会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脸庞比她感觉到的或是想像中的还要好看。在母亲生病的日子里,有一天做家务活时,她无意间和镜中的自己对视了。忽然,她流下了眼泪,为那她已经猜到正处在弥留之际的母亲,为自己那两个又懒惰又不漂亮的姐姐,还有,为自己深爱着的父亲。她心里明白,父亲贪慕虚荣,野心勃勃,同时又软弱无力,永远不可能发迹,却还在为装点维持自己的门面忙个不停。然后,她才为自己哭泣,因为,到最后,其实人们为之哭泣的往往正是自己。

  她的父亲是位男爵。厨房在一座城堡的地下室里。这里一度挤满了厨子、下手、管家和司膳的女佣。那时具体是什么情形,她已经记不清了,只留下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这里曾经被灯笼和蜡烛照得灯火通明,到处充满欢声笑语,体态丰腴的人们在为许许多多的客人安顿用餐。打那以后,这里有些地方变得一片漆黑,令她害怕,以至于有些打扫的时候她得闭上双眼,清扫完毕她会变得十分开心。她可以坐在舒适的炉火边搅拌那炖着晚饭的大锅,看那锅里的汤汁慢慢地冒着气泡;或者,去擦亮那壁炉边仅剩的几口铜锅,然后让自己的心伴着火焰和那锅上的倒影欢快地跳动。

  “每一户人家的房子里都有一颗温暖的心。”母亲曾经这样告诉她。对辛德瑞拉来说,这颗温暖的心依然在这儿,在这间厨房里。

  除了男爵那间装点得还够气派的卧室——在这里,男爵得撑着那因痛风而肿胀的腿脚,傲慢地挺立着,面对自己的债主们——城堡里其他地方已是一片荒凉,大部分房间空空荡荡。仆人们一个个相继离去。漂亮的饰物,贵重的家具以及那些价值不菲的地毯,也都被拿去偿还他所欠的债务了。刺骨的寒风穿过破窗格刮了进来。空荡荡的卧室里,辛德瑞拉的姐姐们只能张开变形的手指伸到她生好的柴火上取暖,熬过这漫长的寒冬。辛德瑞拉实在怀疑她俩是否还有机会出嫁。或许,只有那些又老又难看、她们根本不爱的人才会来提亲吧。

  其实,她的真名叫艾拉。辛德意为“煤渣”。不过是个绰号——或者,只是一个标志,一个令人无法明确意义的象征符号而已。也许,她就像那煤渣一样燃烧着自己的生命;或者,她的内心在劳作和期望中获得了温暖。挫折与失望侵扰过她,却从未冻结她心中的那份热情与希望。

  于是,葬礼结束了,姐姐们的鞋擦拭干净了,盛着剩余食物的托盘端了上去,她俩的柴火也拨弄好了,劈里啪啦地迸射出更耀眼的火花,给这荒凉的卧室注入了一股松木的幽香,抚慰着室内的人安心入眠,驱走那一无所有的噩梦。调过的美酒给那内心难以平静的鳏夫带来了一份暂时的乐观,一份信念:一切都尚未失去,也不必失去。

  就这样,冬天里的日子一天天延续着。


  他已经好多年未能谒见国王和王后了。他害怕被人遗漏淡忘,这将是对他自尊心的最后打击。现在,一两杯酒就帮助他恢复了亢奋和一种我们如今称之为“今日消费,明日付款”的好心情。他借了钱,买了最上等的黑天鹅绒和能买到的最好的丝缎马裤和长筒丝袜。另外,尽管怀疑自己还能否站起身来跳上一圈,他还是买了一双镶银搭扣的舞鞋,再加上一件配着精美花边袖口和轮状皱领的雪白衬衫。如此整套舞会礼服置好了,而且白色还表明他依然在为亡妻服丧。为了防备在庆典夜之前、之中乃至之后因喝酒太多而在王宫的台阶上绊倒,他叫人定做了一根粗壮结实的乌木手杖,顶端镶着一个银手柄,还系着一根白色的丝缎蝴蝶结。

  随后,他在公共马车出租行预订了一辆最富丽堂皇的马车——华美,昂贵,车身涂着一层十分厚重的黑釉漆,简直能在上面照出人的影子来。他要求在车门上用银箔绘出自己男爵的冠冕。他挑了一对最矫健漂亮的马儿,一匹黑色,一匹白色。他还雇了最结实有力的车夫和最俊俏标致的男仆为他效劳,叫他俩去裁缝店量身定做一套黑银相间的制服。

  当一叠账单送来的时候,他才发现,所有他打算让三个女儿中的一个获得王子垂青的借款都已花得一分不剩;更糟的是,这些账单的主人都要求他在还款时附加利息。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能让他的女儿们走出门去而又不给自己的奢华气派杀风景。

  他不能自个儿去查看亡妻的衣橱,于是便叫辛德瑞拉代劳,因为此刻,他的另外两个女儿正忙得不可开交。王国里那些最有名望、收费也最昂贵的聪明的年轻人每天都登门拜访,帮助她们在最隆重的场合展现出最迷人的风姿——揉顺皱纹,尝试涂玫瑰花瓣精油以使皮肤细腻柔嫩,把康乃馨粉抹在脸上以刺激面颊泛出血色。所有这一切,男爵知道,他的小女儿都是用不着的。

  “我想穿上这些衣裳会非常漂亮。”辛德瑞拉说道,给父亲看那衣橱里仅剩的两件连衣裙。那是母亲生前的心爱之物,所以她藏了起来,小心保管着,以免落入执达官没收欠债者财物以偿还债主的法律官员之手。一件装点着珍贵的黑珍珠,另一件则点缀着珍贵的白珍珠。

  “它们合身不?”男爵问道。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这两件衣裳勾起了他对过去的回忆。“还有没有给你自己穿的?”

  “姐姐们穿倒很合适,”她平静地回答道,“只要我再放出一些接缝,改一改下摆就可以了。”接着,她更平静地加上一句:“除了我的那件受洗披肩,所有的衣服都在这儿了。”她满怀希望地等待着父亲以喝酒时的那般大度对她说话,告诉她要找一个裁缝来为她赶制一件衣裳。他吞下一大口酒,凝视着炉火,然后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晚安,爸爸。”她轻轻地说道,然后上楼去找针线和剪刀。

  出发前的一个小时里,她帮着姐姐们穿上紧身胸衣,想方设法让那两件接缝已经无法再放出哪怕一英寸的连衣裙撑住她俩发胖的腰肢。她在两人中间跑来跑去。姐姐们声音颤抖,轮番不停地使唤她,叫她给她们把这只鞋穿好,把那支吊袜带拉长绷紧,把她们那散发着瓷釉般光泽的脸颊或涂着脂粉的香肩上因希望或绝望而泌出的汗珠轻轻擦去。接着,父亲房里传来一声玻璃破碎的劈啪声,她又得急匆匆地跑过去,把父亲笨手笨脚摔在地上的酒瓶放回原处,给他系好轮状皱领,在他的乌木手杖上安好手柄,系好蝴蝶结。在做所有这些事情的时间里,她都希望能有一只魔杖轻轻一挥,给她换副装束,也带她去参加舞会。城堡的大门被重重地敲响了,她赶紧跑下楼去开门,心中泛起一种莫名的期待。门外立着那个俊俏的男仆,一身黑银相间的制服闪闪发亮。“去禀告你家老爷和小姐们,马车已经备好了,行不,小可爱儿?”他把辛德瑞拉错当成女佣人了。

  “他们已经准备好了,”她回复道,“稍等一下,男爵老爷的腿脚不大好,也许需要帮助。”她关上大门,朝楼上招呼,于是他们一边喘气抱怨,一边摇摇晃晃地走下楼来,尽量避开她的目光。然而,就在她重新打开大门的那一刹那,姐姐们安静了下来,凛然地挺直了腰杆。男仆一看见这姿势,便立刻挺胸立正,向他们低头鞠躬。这一幕让辛德瑞拉很为他们高兴,因为他们经历了这么多的麻烦,她也饱尝了烦忧之苦,如今他们看上去如此威严而有气势,真是再好不过了。

  她看着他们走下台阶,踏进亮闪闪的黑色马车中,一匹黑马和一匹白马在前面拉着。然后,她就关上了大门。她顿住了。广阔宽敞的走廊里,空荡荡的什么家具也没有,地板上躺着两颗从姐姐衣服上脱落的珍珠,一颗黑色,一颗白色。她把它们拾在手心里。“这是我的两匹马儿,”她喃喃自语,“还有项链。但我的马车和长裙又在哪儿呢?”

  长这么大,除了牛奶和水以外,她还从未喝过别的东西。而现在,她在父亲的卧室里找到了一点儿自己调过的红葡萄酒,便端着它走下厨房,倒进一个大酒杯里小口抿着,端详着自己在杯中的倒影。她的脖子上缠绕着一根丝线,上面穿着那两颗珍珠,肩上披着那件受洗披肩。一个念头从她脑海中闪过,但她还不能清楚地把它说出口来,便坐在壁炉台边凝神沉思。“嗯,这就是我的马车。”她朝炉火一指,等着自己的好朋友小白鼠们从洞里出来。当她孤单一人时,它们总会来陪伴她。可是今天,它们却迟到了。

  她抛下一些奶酪屑(这是她向它们发出的邀请卡片),哼着曲调引诱它们出来。她从桶里挑出一根木柴,搁在炉火上。壁炉里发出一片暗淡的光,在她心中激起一股强烈的情感——回忆,希望,向往,童话的气息,以及一点点类似于宁静的味道。

  她脱掉鞋子和那双打满补丁的长袜,将赤裸的双脚靠近炉火。随后,羞答答地,好像还不知道现在是几点钟似的,小白鼠们一个接一个爬出洞来。火光染红了它们的皮毛,也让她那身破烂不堪的衣裳显得好看了些。小老鼠们轻快地咬着奶酪,但又好像别的东西已经吃饱了,很快就对奶酪失去了兴趣。它们聚在辛德瑞拉的脚边,蹦着跳着,打着滚儿,应和着她脑海中的音乐,轻轻地蹭着她那皮肤皲裂的脚趾和脚踝。她感觉自己的双脚好像裹在一双晶莹透亮的水晶鞋里。她相信,穿着这双鞋,她不仅可以跳过这个晚上,还可以一直跳下去,直到永远,永远。

  木柴突然迸射出无数耀眼的火花,在熏黑的烟囱里一一点亮数百盏枝形吊灯。她合上双眼,笑了。她触摸着那两颗珍珠;在她眼里,它们就像是一串项链和一顶王冠。她摸索着自己披肩的边角,却没有找到,因为那披肩已经变成了一件长裙;穿着这条长裙,焕然一新、心荡神驰地跳过这凝结着自己过去与未来岁月的阴暗的城堡走廊,投入一个终有一天会爱她也会被她所爱的男人的怀里。

  当她睁开双眼,炉火几乎已经熄灭。一向沉默的大钟指着午夜时分。她找出几根蜡烛,用那根正在淌泪的残烛点亮,摆在大厅里,迎接她的父亲和姐姐们回来。她为他们准备了一些冷肉和牛奶,虚掩上橡木大门,然后点燃自己的蜡烛,爬上塔楼。烛光在墙壁上映出她的身影,于是,在每一个拐角或转弯的地方,她都要和自己的影子相互问好,互道晚安。

  房间里,她脱下衣裳,吹灭蜡烛,打开那扇爬满青藤的破碎窗户,用胳膊肘撑住窗台,迎着夏夜的月光朝外凝神远望。她意识到,自己很快就要16岁了,就要变成大姑娘了。尽管童年已在身后渐渐远去,你也可能不得不去参加一次葬礼,但你并不需要去参加舞会,因为它会不期而至——只要你心中能听到那乐声,看见那炉火中的景象,并且,感受到那指尖在面颊上的轻轻触碰,那双臂在肩膀上的阵阵抚摩,感受到那遥远的地方正有人在心中为你默默祝福。

  王宫里的欢笑声在她耳边变得清晰可闻。那么,就让窗户大开,自己爬上床去,让那欢笑伴她入眠吧。明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狄兰•托马斯:精神失常的女人
打海伦记事起,楼上的那个老妇人就处于垂死状态。那时海伦还是个孩子,母亲带着她来给这个垂死的老妇人送水果和蔬菜。老妇人躺在床上像个蜡人。

  眼下海伦已成了一个女人,系着围裙,穿着粉红色上衣,脑后扎起一束色泽黯淡的头发。

  每天早上,太阳一露脸她就起床,点燃炉子,把那只红眼猫儿放进来。然后她沏好一壶茶,上楼走到这所宅子后面的一间卧室,朝那个睁着眼却什么也看不见的老妇人弯下腰去。

  每天早上,她都要打量那只深陷的眼窝,用手在上面晃几下。但那两颗眼珠一动不动,她一点也吃不准老妇人还有气没有。

  “八点钟了。现在八点钟了。”她说。

  那对眼珠子立即露出笑意。一只粗糙不堪的手从被窝里伸出来,举在那里,直到海伦那肉嘟嘟的手接住它,把一只杯子放进去。杯子被老妇人喝空了,海伦就再续上。待到一壶茶倒尽时,海伦就把被子从床上揭下来。老妇人身穿睡衣,直挺挺地躺在床上,那肤色像她的头发一样灰白无光。海伦整理好被褥,把老妇人服侍周到,然后就提上茶壶走了。

  每天早上,她还为在花园里干活的那个男孩子做饭。她走到后门,打开门,看见他拿着锨站在远处。

  “八点钟了。”她说。

  他是个相貌丑陋的男孩,两只眼睛比那只猫的还红,脑子却总在窥视海伦的胸脯。她把早饭放在他面前。他总要说:

  “你有什么事要我做的吗?”她从没回答“是的”。

  这男孩回园子里挖土豆,或者如数捡回母鸡下的蛋;如果园子里的灌木丛中有了草莓,海伦就在午饭前和他一起去摘。看见红红的草莓汁流在手上,她就会想起那个老妇人褥垫下的钱的印子。如果有母鸡要宰,她会把它们的脖子割断,而且比那个男孩子干得还利索;那个男孩子总是让刀子留在伤口上,把刀子的血往袖子上擦。她逮住一只母鸡,一刀捅死,感觉鸡血热乎乎的,血在那条小径上四流。然后她走回屋子洗手。

  春天到来的最后几星期里,她拿定主意杀死楼上那个老妇人。她今年二十岁了。她想要的东西太多。她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男人,想要一件星期天穿的黑色衣服。她一名不文。每逢那个男孩拿着鸡蛋和蔬菜到市场上卖的日子,她便把老妇人给的六便士交给那男孩,等那男孩从市场上用手绢把钱带回来,她又把钱交还老妇人。她像那男孩一样,干活儿只是为了吃住,虽然她在楼上的一间屋子睡觉,那男孩在货棚的草堆里过夜。

  一个赶集日的早上,她走进花园,脑子里酝酿着她的那个计划。那是风和日丽的五月天,天空只有几丝云彩,在太阳的边上形成两只手的样子。

  “如果我能飞,”她想,“我就能从那面敞开的窗户往外飞,用牙齿咬断她的喉咙。”

  然而凉风把这个念头吹走了。她知道她是个不同凡响的姑娘,因为她已经在漫漫冬夜里读了许多书,而那个男孩在草堆里做梦,那老妇人在黑暗中孤独地煎熬。她读到过一尊神像钱一样下凡了,读到过许多会说人话的蛇,还读到过一个人站在山头上讲话,高举着一个火把。

  她来到花园的小土堆前,一道栅栏把无垠的绿色田野隔在了外面。就在这里,她曾把一只逮吃母鸡的狗埋进地下。在一个粗糙的十字架上,写着狗死的日期,不过日期往后推了许多,好像那只狗还没死。

  “我能把她埋在这里。”她暗自想。“就埋在这狗冢旁,这样就谁也找不到她了。”

  她拍了拍两手,走向这所宅子的后门,这时天空那两丝云彩还没有把太阳遮住。

  回到屋里,她开始为老妇人准备早饭,把土豆切碎,搅进茶里。她握着刀,土豆皮掉进了围裙里,她不禁想到她即将进行的谋杀。只有切土豆的声音,风早已平息下来,她的心平静地像是她把它包裹起来了。整所宅子一片死寂,她的手放在围裙里纹丝不动;她简直想不到烟会从烟囱冒到外头,升向那阒寂的天空。她的脑子是这个世界唯一的存在之物,正在滴滴嗒嗒地滑向远方。然后,就在这万籁俱寂的当儿,传来一声鸡鸣,她这才想起来那个男孩马上要从市场回来了。她决定在他回来之前下手,那个墓穴必须挖开,那个洞必须埋上。海伦觉得她的两手又僵死在围裙里了。就在这时,她听见那个男孩打开了门闩。他走进厨房,看见她在削土豆,便把包钱的手绢放在桌子上。听见钱币叮零作响,她抬起了头,冲他露出笑脸。那个男孩以前从没见过她笑。

  不一会儿,她把早饭放在他面前,坐到炉火旁。男孩把刀叉举到嘴边时,觉得海伦紧盯着他的眼睛看。

  “你把她的早饭送上去了吗?”男孩问。

  海伦没有回答。男孩吃完早饭从桌边站起来问道:“你有什么事要我做吗?”

  这话他已经问过千万次了。

  “是的。”海伦说。

  那男孩从没见过海伦胸脯留下的影子那么深暗。男孩子磕磕碰碰,穿过厨房向海伦走去,海伦则把双手举到了肩部。

  “你要为我做什么呢?”她说。

  海伦解开她上衣的带子,让上衣松开,袒露出她的胸脯。海伦拿起已站在身旁的男孩的手,贴上自己的皮肤。男孩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裸体,接着叫她的名字,又把她紧紧抓住。海伦也把男孩抱住。

  “你要为我做什么呢?”海伦问,听凭上衣滑落在地上,把别的衣物也脱了下来。“你愿意按我的意愿做吧?”

  海伦说话间,男孩的手在她身上摸索起来。过了一会儿,海伦从他怀里挣脱开来,悄没声儿地跑出了厨房。她的裸背朝着那扇通往楼上的门,她朝他招手,告诉他应该做些什么。

  “你帮我一把吧,我们会富有的。”她说。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男孩又用手指触摸她,但被她一把抓住,领着他往楼上去。

  在老妇人的房间,海伦像最后视察般环顾四周:破旧的罐子、半开的窗户、床和那本放在墙上的《圣经》。

  “现在一点钟了。”海伦对老妇人说,老妇人露出了微笑。

  海伦用手掐住老妇人的喉咙。

  “现在一点钟了。”她说。海伦猛地一用力。老妇人的头撞在了墙上。她只撞了三下,那只脑袋就像鸡蛋一样开了花。

  “你在干什么?”男孩叫嚷道。

  他盯着上身裸露的海伦,看见她正往墙上擦手上的血迹,在墙上抹出一个个圆圆的血圈子;他吓得尖叫起来。

  “别出声。”海伦说,但那男孩不但不听,反而尖叫地更厉害了,还慌慌张张跑下楼去。

  “这么说海伦一定得飞了,”她自言自语道,“飞出这老女人的房间。”

  她打开窗户,跳了下去。“我飞起来了。”她说。

  然而她没有飞起来了。
雷蒙德·卡佛:距离
孙仲旭 译

  她来米兰过圣诞节,想知道她小时候怎么样,他难得见她一次,每次她都这么要求。

  跟我说说吧,她说,跟我说说当时怎么样。她呷着利口酒等,眼睛盯着他。

  她是个身材苗条、长相漂亮的酷女孩,从头到脚都耐看。

  那可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二十年前,他说。他们在他的公寓里,位于卡西纳花园附近的维亚法布里奥尼路。

  你能想起来的,她说,说吧,跟我说说吧。

  你想听什么?他问。我能跟你说什么?我可以跟你讲一件事,你当时还是个小宝宝。跟你有关,他说,不过只是在次要意义上说来。

  跟我说说吧,她说,可是先给我们都倒杯酒吧,省得你讲着讲着又得停下来。

  他端着酒从厨房回来,坐到他那张椅子上,就开始讲了。

  这个十八岁的男孩跟他十七岁的女朋友结婚时,他们自己还是孩子,可是互相爱得发狂。根本没过多久,他们有了个女儿。

  宝宝出生在十一月底,当时来了一次很厉害的寒流,也正赶上本地猎水禽季节的高峰期。男孩很喜欢打猎,你要知道,有了这个故事,这是部分原因。

  这个男孩和女孩现在是夫妻了,为人父母,他们住在一家牙医诊所楼下的三居室公寓里。每天晚上,他们打扫楼上的诊所,干活抵房租和水电、煤气费。夏天,他们按说还要养护草坪和花;冬天时,男孩要铲走步道上的雪,往马路上撒粗盐。这两个孩子,我跟你说吧,很恩爱。另外,他们都满怀雄心壮志,是脑子里天马行空的梦想家,总是在聊他们要做什么事,去什么地方。

  他从椅子上起身,往窗外看了一会儿,目光越过那些瓦片屋顶,看着在黄昏的光亮中,雪不紧不慢地下着。

  讲故事吧,她说。

  男孩和女孩睡在卧室里,宝宝睡在客厅里的一张婴儿床上。你要知道,宝宝这时差不多有三周大,只是刚开始能够一睡一夜。

  一个星期六夜里,男孩在楼上干完活后,进了牙医的私人办公室,脚翘到写字台上,给卡尔?萨瑟兰打了个电话,那是跟他父亲一块儿打猎、钓鱼的老朋友。

  卡尔,对方拿起听筒后,他说,我当爹了,我们有了个小女孩。

  恭喜啊,孩子,卡尔说,你太太好吗?

  她挺好,卡尔,宝宝也挺好,男孩说,大家都挺好。

  好啊,卡尔说,我挺高兴听你这么说。嗯,代我向你太太问好。要是你打电话是为了打猎的事,我跟你说吧,飞来的野雁多得要命,我看我从来没见过有这么多,我可是打了好多年猎了。我今天打到了五只,上午两只,下午三只。我明天早上还要去,你想的话,一起去吧。

  我想啊,男孩说,所以才打电话。

  那你五点半准时来,我们去,卡尔说,多带些子弹,我们要打个过瘾。明天早上见。

  男孩喜欢卡尔?萨瑟兰。他是男孩的过世父亲的朋友。男孩的父亲不在后,也许是想填补两人都有的失落感,男孩开始跟萨瑟兰结伴打猎。萨瑟兰是个大块头,谢了顶,一个人住,不怎么爱聊天,他们在一起时,男孩偶尔会感觉不自在,纳闷自己说的或者做的有哪里不对,因为他不习惯跟半天不出声的人待在一起。可是这位年长的人真的开口时,经常会固执己见,不过他身上有股顽强劲儿,野外经验丰富,是男孩喜欢和佩服的。

  男孩挂了电话,下楼去跟女孩说。女孩看着他把东西一溜摆开:猎装,子弹袋,皮靴,袜子,猎帽,长内衣,猎枪等。

  你什么时候回来?女孩问。

  大概中午吧,他说,不过没准会到五六点以后,会不会太晚了?

  没事,女孩说,我们会挺好的。你去开心一下吧,应该的。也许明天晚上,我们把凯瑟琳打扮好,去看看萨莉。

  当然,这主意听着不错,他说,我们计划一下吧。

  萨莉是女孩的姐姐,比她大十岁。男孩有点爱她,就像他有点爱贝特西一样,那是女孩的另外一个姐姐。他跟女孩说过,要是我们俩没结婚,我会去追萨莉。

  贝特西怎么样?女孩说,我不想承认,可是我真的觉得她比我和萨莉都漂亮。她怎么样?

  也追贝特西,男孩说着笑了起来,但是跟让我有可能去追萨莉的不太一样,萨莉身上,有能让你爱上的地方。不,我想我宁愿选萨莉而不是贝特西,如果非要我选的话。

  可是你真的爱谁?女孩问。世界上你最爱谁?谁是你老婆?

  你是我老婆,男孩说。

  我们会相爱到永远吗?女孩问。男孩看得出,这番谈话让她心花怒放。

  永远,男孩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我们就像加拿大雁,他说。他一下子就想到这个比喻,就用了,因为那段时间,他时不时会想到野雁。它们早早选定伴侣,永远在一起。如果两者之一死了还是怎么样,另外一只永远不会再结婚,会去哪儿独自生活,要么即使生活在雁群里,跟那么多别的野雁在一起,它还是一直形单影只。

  挺凄惨的,女孩说,它就那样生活,独来独往,却是跟那么多别的野雁在一起,我觉得比它去哪儿独自生活还要凄惨。

  是凄惨,男孩说,可这就是天性啊。

  那些成对的,你有没有打死过其中一只?女孩问,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男孩点点头。他说,有两三次我打死了一只野雁,然后过一两分钟,会看到另外一只从别的野雁那边飞回来,开始在地上那只野雁上方绕圈子飞,叫唤。

  你有没有把那只也打死了?女孩说。

  能打就打,男孩回答道,有时候打不中。

  你就没有感到不安过?女孩说。

  从来没有,男孩说,你在开枪的时候不能那样想。你要知道,我喜欢有关野雁的一切,甚至在我没有猎雁的时候,我喜欢只是看着它们。可是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不能去考虑那些。

  吃完饭,男孩开了炉子,帮着女孩给宝宝洗了个澡。他再次对婴儿的模样感到惊奇,她一半像他,眼睛和嘴巴,一半像女孩,下巴还有鼻子。他给那个小小的身子扑了粉,又往手指和脚趾缝里扑了粉。男孩看着女孩把宝宝包上尿片,穿上睡衣。

  男孩把洗澡水倒进浴缸,然后上了楼。外面寒冷,天还阴着。他呼出的气到空中变成了白汽。此时的草坪看上去看是块帆布。一辆小汽车开过,他听到轮胎辗沙子的声音。他由着自己想象明天会怎么样:野雁在头顶的空中乱飞,枪托一下一下捣着他的肩膀。

  然后他锁上门,下了楼。

  在床上,他们想读点书,可是两人都睡着了,先是女孩,让杂志陷进了被子。男孩的眼睛合上了,可他还是让自己起来,看看闹钟后关了台灯。

  宝宝的哭声把男孩吵醒了。客厅里亮着灯,男孩看到女孩站在婴儿床旁边,抱着宝宝在晃动。过了一会儿,她把宝宝放下,关了灯回到床上。

  当时是夜里两点钟,男孩又睡着了。

  宝宝的哭声又把男孩吵醒了,这次,女孩接着睡。宝宝断断续续哭了几分钟不哭了。男孩听着,然后又开始迷迷糊糊地睡觉。

  男孩睁开眼睛。客厅里亮着灯。他坐起身,把台灯打开。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女孩说,一边抱着宝宝走来走去。我给她换了尿片,也喂了,可是她一直哭,停不下来。我很累,担心会把她掉到地上。

  你回床上来吧,男孩说,我抱一会儿。

  男孩起来,接过宝宝,女孩过去躺下了。

  只用晃动她几分钟,女孩在卧室那边说,没准她还能睡着。

  男孩抱着宝宝坐在沙发上,把她在膝头轻轻摇晃,直到她闭上眼睛。他自己也快闭上了眼睛。他小心地起身,把宝宝放回婴儿床上。

  当时是四点差一刻,他还可以睡四十五分钟。他钻进被窝。

  可是没过几分钟,宝宝又哭起来。这次,男孩和女孩都起来了,男孩骂了一句。

  天哪,你怎么回事?女孩跟男孩说,也许她是病了还是怎么样,也许我们不应该给她洗澡。

  男孩抱起宝宝。宝宝蹬蹬腿,然后又安静了。你看,男孩说,我真的觉得她没事。

  你怎么知道?女孩说。哎,让我抱吧。我知道我应该给她吃点什么药,可是不知道该给她吃什么。

  过了几分钟宝宝都没哭,女孩又把她放下。宝宝睁开眼又哭起来时,男孩和女孩看看宝宝,又对视一眼。

  女孩抱起宝宝。宝宝,宝宝,她噙着泪水说。

  大概是她肚子不舒服,男孩说。

  女孩没吭声,继续抱着宝宝来回晃,这时根本不理睬男孩。

  男孩又等了一会儿,然后去厨房烧水准备煮咖啡。他穿上羊毛内衣,扣上扣子,接着又穿别的衣服。

  你干吗?女孩问他。

  去打猎呀,他说。

  我看你不应该去,她说。要是宝宝到时候没事,你可以晚点去。可是我看今天早上你不应该去打猎,宝宝哭成这样,我不想给一个人撇在这儿。

  卡尔指望我去呢,男孩说,我们商量过了。

  我他妈根本不管你跟卡尔是怎么商量的,她说,我他妈也根本不管什么卡尔不卡尔的,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我不想让你去,没别的了。就现在这情况,我看你根本不应该还想去。

  你见过卡尔,认识他,男孩说,什么意思,你不认识他?

  问题不在这儿,你知道的,问题是我不想给撇下来一个人照顾生病的宝宝。

  等会儿,男孩说,你不明白。

  不,是你不明白,女孩说,我是你老婆,这是你的宝宝,她是病了还是怎么样。你看看她,她干吗哭?你不能撇下我们,自己去打猎。

  别歇斯底里的了,男孩说。

  我是说你什么时候都可以去打猎,女孩说,宝宝哪儿不舒服,你竟然还想撇下我们,自己去打猎。

  她哭了起来,她把宝宝放回婴儿床,可是宝宝又哭了起来。女孩用睡衣袖子匆忙擦了下眼泪,又把宝宝抱起来。

  男孩慢慢系好鞋带,穿上衬衫、羊毛衫和外套。厨房炉子上的水壶响了。

  你得做个选择,女孩说,卡尔还是我们。我是说真的,你必须选择。

  你什么意思?男孩说。

  你听到我说什么了,女孩说,你还想要这个家的话,就必须选择。

  他们互相瞪着眼睛。然后男孩带上打猎用具上了楼,发动了汽车,仔细把各面车窗上结的冰刮掉。

  夜间又降了温,但是天晴了,所以星星出来了,在男孩头顶的天空上闪烁着。开车时,男孩望望星星,想到跟星星的距离时,他心有所动。

  卡尔家的门廊上亮着灯,他的旅行车停在车道上,在跑空挡。男孩把车停到马路边时,卡尔出来了。男孩已经做出了决定。

  你最好别把车停在街上,男孩从步道上走过来时,卡尔说,我准备好了,等我把灯全关了。我很过意不去,真的,他又说。我还以为你也许睡过头了呢,所以刚刚往你那儿打了电话,你太太说你走了。我很过意不去。

  没关系,男孩说,一边想着该怎么说。他侧重用一条腿撑着身体,把衣领竖起来,手放在外套口袋里。她已经起床了,卡尔,我们俩都起床有一阵子了。我想宝宝有哪儿不舒服,我不知道,她一直在哭,我是说。问题是我想这次我去不了了,卡尔。

  你只用拿起电话给我拨个电话就行,孩子,卡尔说,没关系的,你知道你不用专门过来告诉我。有什么关系呢,打猎这事你去也行,不去也行,没关系的。你想喝杯咖啡吗?

  我该回家了,男孩说。

  嗯,我看我就去了啊,卡尔说。他看着男孩。

  男孩还是站在门廊那里,什么都没说。

  天晴了,卡尔说,我看今天上午也打不了多少猎,不管怎么样,很可能你不去也没什么。

  男孩点点头。那就再见了,卡尔,他说。

  再见,卡尔说,嗨,谁跟你说别的什么话你都不要相信,卡尔说,你是个幸运的孩子,我是说真的。

  男孩发动了汽车等着。他看着卡尔在那座房子里走了一圈,把灯全关了。然后男孩把车挂上挡,把车从路边开走。

  客厅里亮着灯,可是女孩在床上睡觉,宝宝在她旁边睡觉。

  男孩轻手轻脚脱下皮靴、裤子和衬衫。他穿着袜子和内衣坐在沙发上读早上的报纸。

  没多久,外面开始放亮。女孩和宝宝还在睡觉,过了一会儿,男孩去厨房开始煎咸肉。

  几分钟后,女孩穿着睡袍出来了,一句话不说搂住了男孩。

  嗨,别把你的睡袍点着了,男孩说。女孩贴在男孩身上,不过她也摸到了炉子。

  刚才的事对不起,女孩说,我不知道我那会儿中了什么邪,不知道怎么会说出那种话。

  没关系,男孩说,哎,我要把咸肉弄起来。

  我不是故意那样说难听话,女孩说,真可怕。

  那该怨我,男孩说,凯瑟琳怎么样?

  她现在挺好,我不知道她那会儿是怎么回事。你走后,我给她又换了尿片,后来她就没事了。她完全没事了,马上就睡着了,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别生我们的气。

  男孩笑了起来。我没有生你们的气,别傻了,他说,哎,我要用平底锅做别的。

  你坐下,女孩说,我做早餐吧。用华夫饼配咸肉怎么样?

  听着很棒哦,男孩说,我饿坏了。

  女孩把咸肉从平底锅里弄出来。男孩坐在桌前,这时放松下来,看着女孩在厨房里忙。

  女孩走开,去关上了卧室的门。在客厅里,她播放了一张他们俩都喜欢的唱片。

  咱们可别把那位再吵醒了,女孩说。

  那当然,男孩说着笑了起来。

  女孩把一个盘子放在男孩面前,有咸肉、煎蛋和华夫饼。她又把一个盘子放在桌子上,给她自己的。好了,她说。

  看着真不错,男孩说。他往华夫饼上抹黄油,倒糖浆,可是在切华夫饼时,把盘子打翻了,掉到他的大腿上。

  要命,男孩说着从桌前跳开。

  女孩看着他,注意到他的表情,她笑了起来。

  你能照镜子看看自己就好了,女孩说。她笑个不停。

  男孩低头看羊毛内衣前面洒的糖浆,看看沾了糖浆的那几片华夫饼、咸肉和鸡蛋。他也笑了起来。

  我刚才是饿坏了,男孩摇着头说。

  你真的饿坏了,女孩笑着说。

  男孩把羊毛内衣脱下来,扔到浴室门口那边。然后他张开两臂,女孩过来让他搂着。

  我们别再吵架了,女孩说,不值得,对吧?

  是啊,男孩说。

  我们别再吵架了,女孩说。

  男孩说,我们不会的,说完吻了女孩。

  他从椅子上起身,给他们的杯子里又添了酒。

  完了,他说,故事讲完了,我承认这个故事一般般。

  我听得有意思啊,她说,要说这个故事挺有意思的。可是怎么样呢?她说,我是说后来。

  他耸耸肩,端着酒走到窗前,这时天已经黑了,但是雪还在下。

  事情会变化的,他说,我不知道怎样变化,可是无论你能不能意识到或者想不想,事情的确会变化的。

  对啊,是这样,只是——可是她话说一半又住了口。

  她放弃了这个话题。从窗玻璃的映像里,他看到她在研究自己的指甲。然后她抬起头,语气欢快地问他到底会不会领她去市里逛逛。

  他说,穿上皮靴,我们走吧。

  可是他仍然待在窗前,想着遥远的往事。他们欢笑过,他们依偎过,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而别的一切——寒冷,以及他将会步入其中的地方——都在外面,反正是有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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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端康成:花园的牺牲


  校长的儿子长吉郎,虽然已经过了三十岁了,但是,依旧穿着木头靴子在泥田里追赶别人家鸭子的日子还不少呢。

  “长吉,我看鸭子的班还请你替我值一值吧。”

  “好办!”他从农民手里接过木靴和竹鞭,在泥田里认真地替别人干半天,堪称任劳任怨。

  淀川的水向南流去,那里是辽阔的大阪平原,沿岸一带全是潮湿的水田。除了有稻秧的时候以外,只好放养鸭子,除此之外别无办法,因为这里全是根本不能栽培越冬作物的水田。至于蔬菜,各家院子就是菜地,不过面积不大产量也微乎其微。从冬到春,村庄周围就是荒凉的泥田。因为淀川的河堤画了一条单调的线,说起来这一带的风光也就仅此而已。

  所以,从大阪跨过淀川而来的电气火车尽管最近通车,但是铁路带来有助于繁荣此地的赠品,也仅仅是穿过村庄,朝着距本村将近五十公里的山地奔去而已。即使把郊外开发成住宅区,地价势必大涨,周围风景和湿气大,估计也不可能成为适宜于居住的土地。因为这些原因,被电气火车弃而不顾的村民想到的主意就是建学校。所以,当他们听说大阪某富人正在寻找建中学的用地,便捐出了所需的土地。因此,这个学校的学生去了大阪,就被戏称为:

  “田园学校。”或者“青蛙学校。”

  城市的学生们用这种名词取笑他们也确实难怪。木结构的校舍和工厂的工人宿舍一样,很寒酸。装点这个学校除了许许多多的四季草花之外就没有别的。事实上,从教室的窗下到操场的周围以及中庭,花畦很多,这又使人以为它是个园艺学校。学生们每周从物理课抽出一个小时,从体操时间抽出一个小时,也就是每周抽出两个小时,时间一到,学生们就拿着锹、喷壶莳弄这些草花。但是,真心喜欢这些草花的,也许只有校长的儿子长吉郎一个人。

  调土法,排水法,球根的保存,分株,详细知道这些方法的也只有长吉郎一个人而已。做花坛也是如此,笨人一个的长吉郎会做墙根花坛、寄栽花坛、毛毯花坛、绿花坛,他是什么时候学会这一套的,无人知晓,简直是个奇迹。

  大好人一个的长吉郎,常常受农民们的骗,有时候给他们看鸭子,学生给他戴个高帽子,他就跑跑颠颠地去给他们买粗点心,除了这些被骗而甘为别人驱遣之外,好像他本人也是一种植物,总是不离花畦。学生们劳动时间前来莳弄花园的时候,他简直就像玩积木的孩子,他对码好的积木被别人弄得不像个样子很不高兴,歪着嘴生气,对于学生们弄得不好的地方,他一一纠正,好像如不这样认真就不得了。

  “只要不是生下以来就是弱智儿,就不可能没办法教育,所以……”每当接受成绩不良的学生们人自己学校的时候,校长总是这么说,这时候教员们往往是一声不吭地保持沉默,但是校长很明白这种沉默的意思。而且他自己也是想到自己的儿子才这么说的。

  “天生的弱智儿是没办法的。”

  与其说校长内心深处是把自己的儿子如何如何不如说他是在为自己辩解。可他却是以这种辩解为耻的。以教育别人的孩子为天职的自己,却偏偏有一个连教育的希望也没有的愚昧儿子这件事

  的的确确是够讽刺的了。除了一声不响地忍受着世间奇妙的眼光之外是毫无办法的。

  但是,校长这样的内心也有不能让外人知道的安慰。

  “长吉郎把学校花园化了。”

  被潮湿与阴森的泥田包围着的这个学校里,四季都有美丽的草花,这首先是少年们感情上的食粮,也是无言的情操教师。由此可见,愚昧的长吉郎也许是一位比修身课教师更生动的感情教帅。这样想才能理解,校长为什么毫不吝惜地给儿子买园艺书。草花秧苗或种子。

  “校长!”长吉郎招呼他的父亲。学生们听他这么称呼觉得很有趣,便给长吉郎起了个绰号叫他“校长”。

  “校长!这花真好看哪,什么名字?”

  长吉郎一边看园艺杂志的彩色卷头插图一边问父亲。

  “洋水仙!”

  “什么?”

  “洋水仙!”

  “什么?”

  “洋水仙!”

  长吉郎歪着他那剪成寸头的脑袋,念了一两次也没有记住那花名。

  校长念给他听:“种类:一,洋水仙,花,单瓣,青色,花期三四月。二,风信子,原户希腊,略有香味,花散瓣,花期三月。”

  校长全都读给他听了。不过长吉郎连字母还认不全呢。

  “栽培方法。听好,啊,下面是栽培方法啦。如果是露天栽培,那就在秋季,在东京地区,适当时期是九月末乃至十月初。土质要排水良好土质松的最好。栽的时候要挖六寸深的坑,底上先放腐熟的堆肥和草灰等等,上面再稍微盖一层土,然后再铺一层河沙……”

  同一文章校长反复地读,目的就是嚼得细让他咽得细,记得牢靠。

  “……花开完了就把花茎从根部切下来,防止它结籽,能使鳞茎肥大,很有利于明年开花。”

  校长把这说明文字念了七八遍的时候吧,他女儿小夜子喊了一声“爸爸”,便拉开(木鬲)扇进来。

  “爸爸,求您啦,您就别再念了。同一词句听爸爸反反复复地念多少遍,我心里难过得不得了。”

  “是么?”校长心平气和地微笑着,他恢复常态。他没有说出来的话是:

  “难过的是爸爸呀!”

  “浑蛋,浑蛋!”长吉郎朝着妹妹扑了过去。愚昧的长吉郎想学的只是花的栽种方法。他以为妹妹方才的话是妨碍他的学习。

  “哥哥,是我不对,请你原谅……书嘛,我读给你听。请原谅!”

  妹妹两臂紧紧抱着头伏在席上,即使如此,这位哥哥仍在殴打她。

  二

  长吉郎在学校里是个贤明的花园统治者,在家庭里他却是个混账透顶的统治者。因为他是一个有残疾的人,所以有其可爱之处,但是母亲却盲目地娇惯他,这还不算,他能影响母亲对于寄宿在他家的学生们的态度。具体地说就是:长吉郎喜欢的学生就受到长吉郎母亲的喜欢,长吉郎不喜欢的学生,他母亲必定不喜欢,对他们的待遇露骨的不同。

  “让争强好胜的长吉郎欢心的学生没一个好东西。”

  校长多少感觉出老婆对那些学生们待遇不同,便委婉地给以提醒,她往往偏袒愚昧无知的儿子。她说:

  “反正那孩子傻。人们总是可着劲儿地笑话他。这就够瞧的了,干嘛还要煞费苦心地往家招那些拿自家孩子当傻子的人?有这个必要么?拿傻子当傻子要这事谁都会呀!爱护傻子的人才是人情味十足的原道人呢!”

  “爱护当然是对的,但是背后净说坏话,扌扇动长吉郎那样头脑单纯的人并且取悦于他,这些家伙那才是残酷把戏呢。连这么浅的道理都不懂,可怎么好。”

  “那是因为我不够聪明,以致让可怜的孩子受到爱护却还不高兴。”

  “总而言之,借住在我们家的学生之中,有的品质不高,如果待遇上有了差别,那就只能使那不好的品质朝着扭曲的一方发展。那样寄居我们家的意义可就没啦。”

  “差别待遇不是小夜子搞的么?对长吉郎使坏心眼儿的学生,小夜子还瞒着我存心偏袒他们哪。简直就像把长吉郎当做了敌人。”

  母亲说的话也并不完全是毫无根据的。对于受到母亲苛待的学生,女儿小夜子出于一个女人亲切之心给以某种关怀,当是自然而然的事。一个学生的袖子开了线,如果母亲没给缝上而女儿给缝上了,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校长家里的女人只有两个人。

  这样,小夜子在家庭里势必成了母亲的敌对的一方。而且还不仅如此,和母亲溺爱长吉郎恰好相反,小夜子对长吉郎却是冷漠的。没有女仆的家庭,还要照顾四五个学生,这对小夜子来说已经是重担在肩了。再加上母亲的冷酷,她的心灵是承受不了的。她心灵上的寂寞,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山田家里受到了安慰。

  山田,是本村的大地主。学校的建筑用地的大部分是山田捐的,因为这层关系,山田和校长一家立即亲密起来,校长家里用的蔬菜完全从山田那里拿。小夜子几乎每天都到山田家的菜园去。从那里随意拿所需的菜。这种情况持续了两三年的过程中,小夜子和山田家的人们自然而然地熟了,那亲密程度超过一般的邻里关系。

  但是,山田家在大阪有一门亲戚,那亲戚家名叫清一的少年住在那里。那少年因为身体弱,从初中三年春季就转学到这地处乡村的中学。这清一和小夜子亲密到姐弟的程度。虽然说亲如姐弟,但两个人只差一岁。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特别好奇的中学生们,不会对他们俩视而不见。

  有人说,开往大阪的电车上看到他们两个人坐在一起。

  有人说,小夜子每天去拿菜是一种借口,实际上是去清一读书的屋子。

  有人说,上淀川堤去捉萤火虫时,两人手拉手钻进芦苇丛里去了。

  不仅学生,当地人人也有种种流言:

  “校长那是打算把清一当养子。”

  “对方是权势人物山田,所以校长看见了也装作看不见。从山田家里拿的就不仅仅是青菜啦!”

  后来,传说寄宿在校长家的一个学生拾到清一给小夜子的情书。如果这是事实,当然不会不加理睬,于是,校长严厉地追问小夜子。女儿只是悔恨不已抽抽噎噎。至于清一,他矢口否认曾有此事。下一步呢,就只能和山田家的主人商量了。

  “总而言之,就算这事纯粹是无稽之谈,清一也给您和您家小姐添了很大麻烦,让您伤了脑筋,所以嘛,我就打发清一回大阪吧。”

  “可真荒唐,这怎么行呢?绝对不行!被年轻人弄得名誉受损,简直就像拿衣袖押尘土一般,让他退学,我可做不出这种事。况且,没有一个受退学处分者,这是我的豪言壮语,是荣誉,也是我的办学方针。即使万一确有其事,流言成了事实,清一也不用退学,索性住在我家。”

  “你说什么?去你家,让流言蜚语说和你家小姐如何如何的清一上你家去?如果那么办,社会上人们会怎么说呢?”

  “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反正我坚持我的主见。”校长斩钉截铁地这么说。

  “是这样啊。我的心情和您一样,明白啦。”山田平静地这么说。他感动得几乎落泪,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校长那苍老的面孔。

  “谢谢嘛。我一定告诉清一。”

  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竟然发展到爆发了排斥校长的同盟罢课。清一唆使校长儿子长吉郎,从教员室偷出考题卷子成了此事的导火线。

  三

  梅雨——这是此地受人诅咒的梅雨。在这全是无法冬作的水田这样的地方。为稻作着想,也许本不需要梅雨。山区因为缺水,一到夏季水稻就干死,此地却和山地正相反,缺水年份必是丰年。不仅如此,可怕的是淀川涨水。从很早开始,为了整治这条河和河堤,花费了多少人力和财力,以致把这个村弄得很穷,却没有人报出个数字来。田地,宅基地什么的,全比河床还低。年龄算不上老人的人们,关于可怕的水灾的记忆也有几次之多,随便就能说得出来。

  今年的梅雨,照样又得准备敲钟打鼓通宵达旦警戒几天才行。从寺庙传来的钟声,以及巡河的人敲打的鼓声,使聚集在河堤上鸠首密谋的同盟罢课的少年们更加血往上涌,简直弥漫着战争气氛。

  “扒开大堤,把这乌七八糟的学校冲个一片干净!”

  “把校长淹死就更好啦!”

  人们七嘴八舌地诅咒着。

  第二学期考试的时候,五年级的代数考题有一部分泄漏出去似乎属实,其次是长吉郎从教员室偷出考题也似乎属实。一个学生教唆傻子干下这事仍然似乎属实。风言风语地传说,这个学生就是清一。正因为涉及校长的儿子,其他教员难免有所顾虑,所以校长要亲自审讯清一。

  “对,是我!”

  清一的爽快干脆的自白,使校长甚至大吃一惊。校长憎恶清一了,他居然拿自己的傻儿子当工具,这件事本身,就使校长觉得他十分可恨。但是,不许有一个退学的学生这句话,即使监田校长已经去世,他也坚持这个主见,此话决不打折扣。况且,清一并不是代数做不出来的学生,他让别人偷考题,仔细想来,颇感蹊跷。其次,从清一的角度来看,犯下这一错误的是因为有长吉郎这个工具。犯错误者之一是自己的儿子。作为学校来说,这是过去从未有过的无可原谅的罪,但是,不妨和过去对待不良学生一样,把清一留在自己家里看看吧,如果对此有所非难,他的回答就是:

  “除了清一和我一起离开学校之外别无办法。”

  吃惊的是校长妻子。

  “使可怜的长吉郎陷于如此地步的,难道不是清一么?而且,如果把和小夜子之间闹出那么多风言风语的清一放在家里,社会上怎么说?那不是把狼往家里请么?你是因为山田先生有话请你关照清一才不让他退学的么?一定是小夜子的相好,所以怎么也难以处理吧。”

  “如果这么办不行,我就只能退出学校啦!”

  “就说寄宿吧,别的老师家也有嘛,为什么不到小夜子家就不行?”

  清一到校长家来的第二天,进行了代数重新考试,表面上好像局面已经平静下来,但是五年级的学生们全体去了河堤,参加集会。因为村民们害怕水灾,在此警戒。学生们说,他们为了保护学校,也为了帮助向学校捐助土地的村庄,组织了义勇军。然而这只是个借口而已。真实目的是商讨排斥校长的同盟罢课。

  惟有清一没有参加这个集会。他和长吉郎到黑黑的大堤上来,是为了看涨水的情况。水涨到距堤顶只差一尺左右,简直快把大堤冲破,长吉郎看到怒涛滚滚流去的浊水,吓得发抖,紧紧抓着清一的手臂。

  “清一,大堤决口会怎样哪,怎么样哪?学样的花畦怎么样?霍麦、郁金香、菖蒲、三色紫萝兰、大丽花、芍药……清一,怎么办哪?”

  “安静!”清一让长吉郎不要谈话,因为他看到前面距这里六七十米远的地方,有五年级学生在此集会。

  “长吉郎,咱们回去吧,我可不随意当间谍!”

  当他们俩往回走了两三百米的时候,清一“啊”地喊了一声,他吓呆了。

  “出大事啦,大堤决口啦!”

  大堤决口处的喷水,就像大桶的水浇下来一般。

  “啊,花,花,学校的花畦呀!”长吉郎突然扑了上去,用前胸堵住出水口。清一把他使劲拉开。

  “你干什么?你赶快上村里报告去吧,就说大堤决口啦。我去把五年级的人们叫来。”

  他说完连看也不看长吉郎撒脚就跑。

  四

  本来只是作为口实的义勇军却成了真的义勇军了。随着清一的喊声,不下百名的学生跑到现场,同时猛敲警钟,村民们陆续跑来。此时浊流已经冲破大堤,像瀑布一般向水田冲去,学生们拼命地朝决口投沙包。和这种自然暴力大战十几分钟的时候,大家不约而同地喊出万岁,这表明终于防止了一场大祸。人们手拉着手高兴得跳了起来。但是,水是堵住了,却在刚刚堵住的决口处,发现了被沙袋埋了一半的长吉郎惨不忍睹的尸体。

  “哎呀!糟透啦!”

  清一大喊一声扑了上去,抱着尸体大哭不已。然后他把已经冰冷的长吉郎遗体放在膝上,仰起脸对五年级的学生们哭着说:

  “喂,长吉郎说,花,花,学校的花畦呀。正因为他担心水淹了他心爱的花畦,所以才没有离开这里,以致遭此大祸。他是惟一的一个舍生忘死的人,因为他的牺牲才防止了决口……好好听着,你们说长吉郎偷了考题,还说是我教唆他偷的,这还没完,还说我给校长女儿写了情书,校长只好让我寄住在他家。就因为这个你们就想反对校长。看看令人惨不忍睹的遗体,还有继续反对下去的阴险勇气么?校长决不会因为你们搞这一手他就死了的,但是,他为了他建立起来的令人感到亲切的教育理想,承受着比死还痛苦的精神折磨,这些事难道你们不明白?既然如此,我现在就告诉你们。情书也罢,挑唆长吉郎也罢,全是诬陷我。对于校长女儿,我没有丝毫愧疚于良心的。但是,既然有了那些流言蜚语,想想给校长和小姐添了麻烦,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想留在这个学校里了。所以,我打算顶着考试问题上的罪名离开此地。调唆长吉郎的真正犯人,就是住在校长家里受到人家照顾和关怀的人。而且这个家伙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今天晚上参加了反对校长的这个集会,他准在这里。我为什么不剥下他的脸皮?因为我想到,他是寄住在校长家里的。也就是说,校长把应该让他退学的学生收留在自己家里,以为这样他们会变好。他这么干,是背叛校长那颗温暖的心,一说出他的名字,校长知道了,是他,那该多么失望啊。还有,即使住在校长家的学生也有不知道的事,那就是长吉郎并不是校长的亲生儿子,是他夫人带来的。小姐是校长前妻所生。不过,这些事校长只字不提,把长吉郎当作自己的亲儿子看待。就说这位长吉郎,不也是作了崇高的牺牲了么?他受到调咬了也罢,偷了考题也罢,当然不好吧,可是,校长即使对于偷东西的学生不是也说他们类似犯了癫痫病一样,从而原谅他们了么?既然如此,诸位对于这么一位弱智的长吉郎完全赤子般的淘气却毫无原谅?诸位有什么脸面面对校长,面对他儿子冰凉的遗体?”

  他这番话说完之后,人们听到的只是浊流之声,啜泣之声。
契科夫:柔弱的人

前几天我把孩子的家庭教师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请到我的办公室来,要和她谈谈孩子的情况,顺便付给她应得的工资。
我对她说:“请坐,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我想工资应该付给你了。您也许要用钱,您太拘泥礼节,自己是不肯开口的……呶……我们和您讲妥,每月三十卢布……”
“四十卢布……”
“不,三十……每月的工资我都清清楚楚地记下,我一向按三十卢布付教师的工资的……呶,您呆了两月……”
“两月零五天……”
“整两月……那就按两个月来记好了。这就是说,应付您六十卢布……扣除九个星期日……在星期日您不会和我孩子学习过多的东西,而玩耍的时间会更多一些……还有三个节日……”
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骤然涨红了脸,牵动着衣襟,但一语不发……
“三个节日一并扣除,应扣十二卢布……柯里雅有病四天没学习……您只和瓦里雅一人学习……您牙痛三天,我夫人准您午饭后歇假……十二加七得十九,扣除……还剩……嗯……四十一卢布。一点问题也没有吧?”
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的表情更加难看,她显然想说什么,下巴在颤抖。突然她神经质地咳嗽起来,然后擦了擦鼻涕,但还是没说一句话。
“新年底,您打碎一个带底碟的配套茶杯,扣除两卢布……你应该知道我没有按茶杯的全价,它是传家宝……上帝保佑,我总是不停地丢失财产!而后,由于您的疏忽,柯里雅爬树撕破礼服……扣除十卢布……女仆盗走瓦里雅皮鞋一双,也是由于您的玩忽职守,您必须得对此负责,要不是因为您,这一切都不会发生的。所以,也就是说,再扣除五卢布……一月九日,您从我这里支取了十卢布……”
“我没支过!”尤丽娅·瓦西里耶夫娜声音小得可怜。
“听着!我可不是傻瓜”。
“呶……那就算这样,也行。”
“四十一减二十七净得十四。”
尽管她的表情不停地在变,甚至多了些泪珠,但也只能是随他去了。令人怜悯的小姑娘啊!
她用颤抖的声音说道:“有一次,我只从您夫人那里支取了三卢布……再没支过……”
“是吗?这么说,我得重新写一下我的账簿!从十四卢布再扣除……呐,这是您的钱,最可爱的姑娘!三卢布……三卢布……又三卢布……一卢布再加一卢布……请收下吧!”
我把十一卢布递给了她,她接过去,很长时间才喃喃地说:
“谢谢。”
我一下子站了起来,碰到了我的桌子,响声很大。憎恶使我不安起来。
“为什么‘谢谢’?”我问。
“为了给钱……”
“实际上我剥夺了你的钱!为什么还说‘谢谢’!”
“在别处,根本一文不给。”
“不给?太怪啦!我和您开玩笑,对您的教训是太残酷了……我要把您应得的八十卢布如数付给您!呐,事先已给您装好在信封里了!可是你怎么能够忍受这一切呢?为什么不抗议?为什么沉默不语?难道你要用你的眼泪来应付这一切吗?难道你可以这样软弱吗?”
她苦笑了一下,而我却从她脸上的神态看出了答案,这就是“可以”。
我请她对我的残酷教训给予宽恕,跟着把使她大为惊疑的八十卢布递给了她。她连数都没数,好像即使里面是报纸,她也不会介意的。
我呆呆地望着这一切,心里的念头翻腾不息:
“世上只因有了这样的弱者,才会有蛮横无理的强者。”
(瑞)瓦•弗洛特:俄勒冈州火山爆发
“喂,是得克萨斯信使报吗?我是贝德尔·史密斯?请立即记下:我永远难忘的俄勒冈州的这场经历,火山爆发……”

“怎么回事?”新来的编辑沃克问道,“喂,喂,接线员!”

“通往俄勒冈州的线路突然中断了,”电话局总机报告说,“我们马上派故障检修人员出发检查。”

“大概要多久?

“哦,您得作好一两个小时的打算。您知道线路是穿过山区的。”

“完了!”沃克沮丧地说道,并沉重地跌坐在他的软椅上。


“什么叫完了?!”主编怒气冲冲地说道。

“您是一名记者还是一个令人丧气的半途而废的家伙?!您不是已经收到报告了吗:俄勒冈州地震!这一消息我们起码比《民主党人报》和《先驱报》早得到一小时。这一回我们可要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了!……今天下午,当我们独家登出俄勒冈州地震的现场报道时,他们会嫉妒得脸色铁青的。”

主编从书柜里取出一卷百科全书。“我要让您看看这事该怎做!埃丽奥尔,请您作好口授记录的准备!现在,您这个也算是记者的人过来瞧瞧吧!这儿:俄勒冈……海岸地带……山脉……有了:道森城这一带有几座已经熄灭的火山……

“噢,看来是这里,您把地图拿过去,抄下四周区镇的地名。”他跳了起来,猛地拉开通向印刷车间的门。

“希金斯!您马上过来!给我把头版的新闻全部撤去!我要加进一篇轰动全国的报道!还有,这次要比平常提前一小时出报。”

他叼起一支香烟,大步地在屋里走来走去。

“您写下!通栏标题:俄勒冈州地震!电话联系中断!贝德尔·史密斯为《得克萨斯信使报》作独家现场报道。

“上午时分。在俄勒冈州地区出现了极为可怕的景象。有史以来一直十分平静的巨峰巴劳布罗塔里火山(名字以后可以更正)忽然间喷发出数英里高的烟云。就这么写下去——这里是有关火山爆发的资料的描述,剩下的您就照抄好了,反正总是老一套。


“您让沃克把熔岩可能流经的区镇地名读给您听。别忘了写一写人,诸如一个在最后一瞬间被救出来的孩子啦、一个拖着小哈巴狗的老妇人啦,等等。

“最后:《得克萨斯信使报》呼吁各界为身遭不幸的灾民慷慨解囊。捐款者填好附列的认捐单,将钱款汇往指定的银行账号即可。若填上认捐单背面的表格,您同时还有机会以优惠价格订阅全年的《得克萨斯信使报》。这样您家里就有了一份消息最灵通的报纸。通过报道俄勒冈州灾难这一事实即已雄辩地证明本报拥有最迅速、最可靠的信息来源。”

排字机咯咯作响,滚筒印刷机里飞出一页页印张,报童喊哑了嗓子,布法罗市的居民们从报童的手中抢过一份份油墨未干的报纸,转瞬之间当天的报纸全部售完。

三小时后,通往俄勒冈的电话线路修复。电话铃声响了,沃克、主编和女打字员同时拿起耳机。

“喂!是得克萨斯信使吗?”响起了贝德尔·史密斯的声音,“那好,请马上记录:我永远难忘在俄勒冈州的这场经历,火山爆发也不如此刻的吉米·布蒂德雷这般厉害,今晨他在富尔通拳击场频频出击,把俄克拉荷马的重量冠军瓦尔特·杰克逊打得落花流水。在第三局中他以一连串的上钩拳、猛击拳和凌厉而干净利索的直拳将对方击倒在地……喂……喂……您在听我说吗?您能听清楚我说的话吗?”

“喂……”
(意)卡尔维诺:晨归
斯苔芳妮娅早上6点才急匆匆地赶回家,这可是第一次。

  车子没有开到门口,在前面的街角就停住了。是她让福奈罗这么做的,因为让门房看见可不好。丈夫出门在外,一大早让一个毛头小伙子送回家像什么样子呢?

  真没想到大门还锁着,而她却没有钥匙。就是因为没带钥匙她才在外面过夜的。下午出去的时候,她原想着要回来吃晚饭,就没去拿钥匙,可那些久违的朋友硬是拖住不让走,在这家吃饭,又到那家跳舞,一帮人一直闹到半夜两点,这时候再想起没带钥匙还有什么意义呢?当然,她心里也有点儿爱上了其中的一个小伙子,就是福奈罗,不过也就是有点儿爱他,不太多,也不太少。

  她孤零零地站在紧锁的门外,街上空无一人。早晨的阳光异乎寻常地明亮,似乎有人用放大镜把这条街弄得格外清晰。

  在外面过了一夜,她并不内疚,良心上没什么过不去的。因为在最后的关头她记住了夫妻间的责任,抗拒了诱惑,保住了贞洁。尽管如此,她还算是纯洁的吗?

  斯苔芳妮娅心里犹疑不决。她徘徊了几步,双手统在大衣袖子里。结婚两年来,她从没想过要背叛自己的丈夫。不过,生活里总好像还缺少点什么。她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但她时时感到苦恼,因为在丈夫面前,在这个世界面前,她总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或者,是个影子,还需要按他们的期望去塑造自己,然后,仰着头等他们拍拍后脑勺。总是不能平等地看他们,这真难受。她要冲出这种感觉。怎么办呢?是不是需要再来一次感情历险,找一个情人,比如福奈罗?

  街那头有家咖啡馆,卷帘门已拉了上去,真想马上喝杯咖啡,滚烫的。

  她走进咖啡馆,里边的凳子还叠放在桌上,地下有一些锯木屑,只有老板一个人坐在柜台里。虽然这么早光顾,她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心虚的。谁会往那方面去猜想她呢?她可能喜欢早起;可能要去赶火车;也可能刚下火车。没人会知道她在外面过夜的。这样想着,她高兴起来。

  "来一大杯浓咖啡,要很烫的。"她用一种老熟人的口气说,似乎这里她常来常往。老板应道:"稍等片刻,咖啡炉正在加热。"他又幽默了一下:"其实这炉子要是跟男人一样就好了,一见到你这样的小姐,浑身早就热了。"

  她笑了,藏在竖起的衣领里笑出了声。

  咖啡馆里还有一个顾客,站在那边的角落里,看着橱窗外面。他转过身来,斯苔芳妮娅才注意到他。她又慌乱起来,好像有别人在场又突然把她唤回到刚才在街上的体验中去,她又觉得被推到了放大镜前面。不,别紧张,没人知道你在外面过了一夜。顶多脸上有些倦容而已。她打开手提袋,把化妆盒拿出来,悄悄扑了些粉。

  那人穿着一件黑色外套,白丝绸围巾,露出里面的蓝毛衣。他向这边走过来,嘴里说着:"在这个时候,清醒只属于两种人——还没上床的,和已经起床的。"

  斯苔芳妮娅微微笑了一下,又打量了他一眼,这张脸介于聪明与愚笨之间,是那种对自己对世界都无所谓的男人。

  "那么我们俩呢?是还没上床,还是已经起床了?""那又怎么样呢?"她用一种看穿了一切因而并不想逗乐的口吻回答。她早就看出来了,这家伙是个夜猫子。

  他们这类人故意要借此显得与众不同,唯恐别人看不出来而小瞧了自己。这让她很不舒服。她想作弄他一下,故意问他:"那么,你是属于哪一种呢?"

  "我吗?当然还没有睡觉。一贯如此。"他急忙说明:"怎么,你没看出来?"他干笑了一下,像演戏一样,用一种心不在焉的语气说道:"是啊,阳光驱赶着我,我就要像蝙蝠一样藏进深洞里了。我一直在寻找这样一种女人,她们……"斯苔芳妮娅不再理他,站起身,走出了咖啡馆,她想看看大门是否已经开了,但还是没有,仍然锁得紧紧的。他也跟了出来,见斯苔芳妮娅又折回头进了咖啡馆,也想再跟进去,犹豫了一下,终于泄了气,干咳几下,走了。

  "有烟吗?"她问老板。也许她回去以后想抽两支,烟酒店还没开门呢。

  老板拿出一盒,她接过来,付了钱。就在她要跨出门槛的时候,一条狗窜进来,差点撞了她。牵着狗的是一个猎人,背着枪,挎着子弹带和背篓。

  "这条狗真棒!"斯苔芳妮娅抚摸了狗一下,"是塞特种吗?"

  "布莱顿种。"

  猎人很年轻,说话的口气有些粗鲁,看得出来这主要是由于在青年女性面前不自然的缘故。

  "你要去很远的地方打猎吗?"她问。

  "不远,开车去一会儿就到了,十点还可以赶回来上班。"

  斯苔芳妮娅很想把谈话继续下去,但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就问:"那地方,漂亮吗?"

  "那是一个小山谷,挺纯静,长满了低矮的灌木丛,早晨一点雾也不起,可以看得很远。"

  "要是我也能十点钟上班的话,那我肯定要睡到九点三刻。"老板感叹地说。

  "我也喜欢多睡一会,但是,当人们还在沉睡的时候,在那儿,吸引我的是一种强烈的……""我能理解。"斯苔芳妮娅接过话来。

  "是吗?"猎人这会儿才注意地看了看她,突然发现刚才自己这么热切地谈论狩猎,只是由于有她在旁边听着。这么一想,他有点明白了,也许自己一直要寻找的快乐是些别的东西,狩猎并不能给他带来的。他像是努力地要说点什么,又找不到合适的话题:"真的,天气这么好,空气又干燥,又新鲜,猎狗肯定会很卖力。"他喝完咖啡,付过钱。猎狗早就下了台阶,只想拉着主人快点离开。而他仍然站在那儿,犹豫了一下,笨拙地说:"姑娘,你,你想不想一起去?"

  她笑了,温和地说:"下次吧,下次我们再遇上,就约定一下,好不好?"

  "嗯……"他又站了一会儿,想看看能不能再找到接近她的机会,"好吧,再见吧。"
(美)福克纳:两个士兵
陶洁 译

  我和彼得常去基尔格鲁老人家听他的收音机。我们总是等到晚饭以后,等到天黑,然后我们就站在基尔格鲁老人的客厅窗户外面,我们听得见因为基尔格鲁老人的妻子耳朵聋,他总把收音机的声音尽量开大,因此我想,我和彼得跟基尔格鲁老人的妻子一样能听得清清楚楚,尽管我们是站在外面,而且窗户是关着的。

  那天晚上我说:“什么?日本人?什么珍珠港?”彼得说:“嘘。”

  于是我们就站在那里,天真冷,听收音机里那个人说话,只不过我怎么也听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后来那人说眼下他就说这么多,我跟彼得就上路走回家,彼得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因为他快二十岁了,去年六月已经读完联合中学(注:consolidated school:好几所学校合并而成的中学。),知道好多事情:告诉***本人住珍珠港扔炸弹了,而珍珠港在水那头。

  “哪片水那头?在奥克斯福德的政府水库那一边?”

  “不是,”彼得说,“在大海那头。太平洋。”

  我们回到家。妈跟爸早就睡了,我跟彼得上床躺下,我还是不明白那水在哪里,彼得又讲一遍——太平洋。

  “你怎么回事?”彼得说,“都快九岁了。九月以来一直在上学。你难道没学点东西?”

  “我想我们还没有学到太平洋那一段呢。”

  当时我们还在种巢菜(注:一种肥田的植物。),这本应该在十一月十五日以前种完的,可因为爸又晚了,就像我和彼得认识他以来他总是误事一样。我们还有柴火得收进来,可每天晚上我跟彼得总去基尔格鲁老人家,在冷风里站在他的客厅窗户外面听他的收音机;然后我们回家上床躺下,彼得就给我讲那是怎么一回事。这就是说,他给我讲一会儿,然后他就不给我讲了。好像他不想再说了。他会叫我闭嘴,说他要睡觉,可他根本不要睡觉。

  他就那么躺在那里,比他真睡着了要蠢得多,而且有样东西,我能感觉到这东西从他身体里冒出来,好像他甚至在生我的气,不过我知道他想的不是我,又好像他在为什么事情发愁,不过也不是那么回事,因为他从来没有什么要发愁的事情。

  他从来不像爸那样误事,更别说有什么事情赶不上趟。他从联合中学毕业的时候,爸给他十英亩地,我跟彼得都觉得爸少了起码十英亩地高兴得很,少了一些自己要发愁的东西,而彼得在这十英亩地上种了巢菜,翻了一番,平整好准备过冬,所以,不是那么回事。可又有点事儿。我们每天还是去基尔格鲁老人家去听他的收音机,现在他们去了菲律宾,但麦克阿瑟将军在挡着他们。然后我们就回家,躺在床上,彼得不肯告诉我任何事情,也不肯说话。他就那么一声不吭地躺在那里,安静得像个隐蔽的伏兵,我碰碰他,他的身子或腿硬极了,一动不动跟铁似的,过了一会儿我就睡着了。

  后来,有一天——在这以前我除了我们在柴林里砍树的时候骂我没有把柴火劈够以外,他什么话都不跟我说——他说:“我得去。”

  “去哪里?”我说。

  “去打那个仗。”彼得说。

  “在我们够柴火以前?”

  “柴火,去他的。”彼得说。

  “好吧。”我说,“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可他没在听。他躺在那里,像铁一样又冷又硬地躺在黑暗里。“我得去。”他说,“我可不能容忍那帮人这么对付美利坚合众国。”

  “对,”我说,“什么柴火不柴火的,我看我们得去。”这一回他听见了。他还是安安静静地躺着,可这是另一种安静。

  “你?”他说,“你去打仗?”

  “你揍大家伙,我来揍小家伙。”我说。

  然而他告诉我我不能去。开始我以为他就是不想要我跟在他身后,就像他去追塔尔家姑娘的时候不要我跟着去一样。可他告诉我是军队不要我因为我太小了。这时候我知道他是真有这种打算,不管我怎么说怎么做我都是去不了的。不知怎么回事,在这以前我一直不相信他会自己一个人走的,现在我知道他要去了,而且他无论如何是不会让我跟他去的。

  “我可以给你们大家劈柴打水的!”我说,“你们总得要用柴用水的!”

  他转过身把手放在我胸口因为现在是我笔直地硬邦邦地仰天躺着。

  “不,”他说,“你得呆在这里帮爸的忙。”

  “帮他干什么?”我说,“他永远也赶不上趟了。他也不可能再落后多少了。我跟你揍他们日本人的时候,他当然能够照料这巴掌大的一个农场。我也得去。要是你得去的话,那我也得去。”

  “不行。”他说,“别说了。别做声。”他是当真的,我知道他是当真的。不过我肯定那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我不闹了。

  “那我就是不能去了。”我说。

  “对,”彼得说,“你就是不能去了。首先你还太小,其次——”

  “好吧,”我说,“那你就闭上嘴让我睡觉。”

  于是他不说话,躺了回去。我躺在那里好像已经睡着了,没过多久他就睡着了,我知道他是因为想去打仗才发愁得睡不着的,现在他终于决定要走了,他不再发愁了。

  第二天早上他告诉妈和爸。妈还好。她哭了。

  “不,”她哭着说,“你不要走。我宁可我替你去,要是可以的话。我可不要救国家,那些日本人可以拿走,留着它,只要别来惹我,我的家,我的孩子。可我记得我弟弟马许和另外一次战争。他还没到十九岁可他得去打仗,我妈妈跟我现在一样也不明白。但她对马许说要是他非去不可,他就得去。所以要是彼得非去打这场仗不可,那他就得去。就是别要求我弄明白这是为什么。”

  可爸不行。他是那闹的家伙。“去打仗,”他说,“哼,我看不出这有什么丁点儿的用处。你还没到征兵入伍的年龄,这不国家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们在华盛顿特区的总统在注意事态的发展,他会通知我们的。还有,在你妈说的那次战争里,我被招兵了,给送到得可萨斯,在那儿呆了快九个月一直到他们终于不打了。在我看来,有了你舅舅马许在法国战场真的受了伤,这对我,至少我这辈子在保卫国家方面也就够了。还有,你走了,我要人帮忙干农活时该怎么办。看来我要大大地落后了。”

  “从我记事以来你总是落后的。”彼得说,“反正我要去。我得去。”

  “当然他得去。”我说,“那些日本人——”

  “你给我闭嘴,”妈哭着说,“没人在跟你讲话。去给我抱一捆柴火!这才是你能干的活儿。”

  于是我就去抱柴火。第二天整整一天,我跟彼得和爸尽量地把柴火抱进来,因为彼得说爸所谓柴火够多了就是墙上还靠着一根劈柴,妈还没有把它放进炉膛,妈在为彼得出发做准备。她把他的衣服洗干净补好,又给他煮了一鞋盒的干粮。那天晚上我和彼得躺在床上听她一边哭一边给他理旅行袋,过了一会儿彼得坐起来,穿着睡衣走到后面去,我听见他们在讲话,后来妈说:“你非去不可,所以我愿意你去。但我不明白,我永远不会明白,也别指望我能弄明白。”后来彼得回来上床,像块铁一样硬邦邦地安静地躺在那里,后来他说,他并不是对我说,他也不是在对什么人说:“我得去。我就是得去。”

  “你当然得去。”我说,“那些日本人——”他猛地翻过身来,他好像呼地一下子翻过来侧身躺着,在黑暗里看着我。

  “总而言之,你还行。”他说,“我因为对付你要比对付他们大家加在一起还要麻烦得多。”

  “我想我也是没有办法。”我说,“不过也许还得再打几年,我还能去。也许有一天我会

  闯进来跟你碰头的。”

  “我不希望有这一天。”彼得说,“大家上战场不是去玩的。一个人不会为了玩就离开他妈让她哭哭啼啼的。”

  “那你为什么要去?”我说。

  “我得去,”他说,“我就是得去。现在你赶快睡觉。我得一早赶那早班公共汽车。”

  “好吧。”我说,“我听说孟菲斯是个大地方。你怎么才能找到部队呆的地方?”

  “我会跟人打听上哪儿去参军。”彼得说,“现在睡吧。”

  “你就这么问?上哪儿去参军啊?”我说。

  “对,”彼得说,他又翻过身去,“别说了,睡吧。”

  我们就睡觉了。第二天早上我们点着灯吃早饭,因为公共汽车六点钟就经过这里。妈不哭了,只是神色阴郁,忙忙碌碌地把早饭一样样放在桌上让我们吃。后来她把彼得的旅行袋收拾好,可彼得根本不想带什么旅行袋去前线,但妈说规矩人无论到哪里,就算上前线,都得换衣服,都要有地方放衣服的。她往鞋盒里放炸鸡和饼,还把《圣经》也放了进去,这就到了该走的时候了。我们这时候才知道妈不去公共汽车站。她只是把彼得的帽子和外套拿了过来,她还是没哭,只是站在那里两手扶着彼得的肩膀,她站着不动,就那样扶着彼得的肩膀,可她看上去又厉害又凶狠的样子,跟头天夜里彼得翻身对着我说我总而言之还算不错的神情一模一样。

  “他们可以把这个国家拿走留着它,只是不要给我和我家的人添麻烦。”她说。接着她又说:“永远别忘了你是谁。你不是有钱人,出了法国人湾,天下没人知道你是谁。但你身体里的血跟任何地方任何人的血一样好,这一点你千万别忘了。”

  然后她亲了亲他,接着我们走出大门,爸拎着彼得的旅行袋,不管他要不要。天根本还没有亮,我们上了公路走到信箱边上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天才蒙蒙亮。后来我们看见公共汽车亮着车灯开过来,我一直看着那辆公共汽车等它开过来,等彼得招手让它停下来,果然,这时候天就亮了——我没注意的时候天已经亮了。现在我跟彼得都等着爸说话,说几句傻话,就像马许舅舅在法国受伤,爸在一九一八年去过得克萨斯就足以在一九四二年拯救美国之类的傻话,可他一直没有说。他表现得也不错。他只说,“再见,儿子。永远记住你妈说的话,有空就给她写写信。”接着他跟彼得握握手,然后彼得看了我一阵子,把手放在我头上,使劲揉我的脑袋,都快把我的脖子给拧断了,接着他跳上公共汽车,那家伙把车门关上,公共汽车开始嗡嗡地响起来,接着就开动起来,嗡嗡声、轧轧声、嚓嚓声越来越响;它开得越来越快,车身后面的两个小红灯好像并不变得越来越小,只是好像跑到一起去了,好像过不了 多久它们就会碰在一起变成一盏灯。可它们并没有变成一盏灯,后来公共汽车就看不见了,即便如此,我几乎快要放声大哭了,尽管我都快九岁了。

  我跟爸回到家。整整一天我们都到柴林里干活,一直到后半晌才有了个好机会。我拿了我的弹弓,我还很想拿上我所有的鸟蛋,因为彼得把他收集的鸟蛋送给了我,他还帮我收集,他跟我一样也喜欢把放鸟蛋的盒子拿出来看一看,尽管他已经快二十岁了。可拿盒子太大了,拿着走长路不方便,而且还让人提心吊胆,所以我只拿了那只shikepoke鸟的蛋,因为这是最好的一个,把它好好地包起来放到战争火柴盒里,把它和弹弓藏在谷仓的一个角落下面。后来我们吃了晚饭,上了床,我然后想,要是我还得呆在那间屋子,躺在那张床上,就算再来一个晚上我都会受不了的。后来我听见爸打呼噜,可我一直没听见妈出什么声响,不管她睡着了没有,但我想她没睡着。于是我拿起我的鞋,把它们扔出窗外,然后我爬了出去,就像我从前看彼得爬窗户,那时他才十七岁,爸说他还太年轻,不能在夜里像公猫似的去找女朋友,因而不放他出去,我穿上鞋,走到谷仓,拿了弹弓和那只shikopoke鸟蛋朝公路走去。

  天不冷,只是***黑得厉害,那条公路在我面前伸展得远远的,好像因为没有人走过它就长出一半,就像人躺着要比站着长一样,所以,有一段时间,好像我还没走完全杰弗生的二十二英里的路大太阳就会追上我。但它没有。我上山走进城的时候天刚刚亮起来。我能闻到小木屋里煮早饭的香味,很希望我想到带一块冷饼,不过现在已经来不及了。彼得告诉我出了杰弗生才能到孟菲斯。可我根本不知道那是八十英里。于是我站在那空荡荡的广场上,天一点点地亮起来,街灯还点着,那警察低头看着我,而我离孟菲斯还有八十英里,我走了整整一夜才走了二十二英里,照这个速度走下去,等我到了孟菲斯彼得早就出发去珍珠港了。

  “你从哪里来的?”警察说。

  我又跟他说了一遍:“我得去孟菲。我哥哥在那儿。”

  “你是说你在这里没有亲人?”警察说,“除了那个哥哥没有别人了?要是你哥哥在孟菲斯你大老远地上这儿来干什么?”

  我又跟他说一遍,“我得去孟菲斯。我没有时间跟你详细说,我也没有时间走过去。反正,我得在今天到那里。”

  “跟我来。”警察说。

  我们又走了一条街。然后看到了公共汽车,就跟昨天早上彼得乘的那一辆一样,只是现在里面不点灯也没有人。这儿有一个跟火车站一样的正规的公共汽车站,有个售票处,柜台后面有个人,警察说,“坐那儿,”我就在长凳上坐下,他拿起电话说了一会儿,放下电话对售票处柜台后面的人说,“看着他。等哈伯山姆太太起床穿好衣服我就马上回来。”他走了出去。我站起来走到售票处。

  “我得去孟菲斯。”我说。

  “当然,”那人说,“你上长凳那儿去坐下。福特先生一会儿就回来。”

  “我不认识什么福特先生,”我说,“我要乘那辆公共汽车去孟菲斯。”

  “你有钱吗?”他说,“这要七毛二分钱呢。”

  我拿出那火柴盒,把那只shikepoke鸟蛋拿出来。“我拿这个跟你换一张去孟菲斯的车票。”我说。

  “那是什么?”他说。

  “是一只shikepoke鸟蛋,”我说,“你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吧。这值一块钱哪。我只要七毛二分钱就卖给你。”

  “不行,”他说,“那些公共汽车的主人一定要现钱交易。要是我用鸟蛋、牲口之类的东西换车票,他们会开除我的。你现在上长凳那儿去坐下,像福特先生——”

  我朝门口走去,但他抓住了我,他一手摁柜台,跳了过来,追上我,伸手来拽我的衬衣。我一把掏出我的小刀,嗖地打开刀子。

  “你要是碰我一下,我就拿刀砍掉你的手。”我说。

  我努力想绕过他朝门口跑去,可他的行动比我认识的随便哪一个大人都要快得多,几乎跟彼得差不多。他挡在我面前,背朝门站着,一只脚稍稍抬起来一点,因此我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走出去。“回去上长凳那儿坐下,呆在那儿。”他说。

  我没有什么办法走出门去。他站在那里,背靠着门。所以我就走回到长凳那儿。后来我觉得车站里好像到处都是人。那警察又来了,还有两个穿皮大衣的太太,她们的脸都化妆过。可她们还是看上去像是匆匆忙忙起的床而且不大高兴这么匆忙起床,一个年纪大一点,一个年纪轻一点,低着头看着我。

  “他没有穿外套!”年纪大的说,“他到底是怎么一个人上这儿来的?”

  “我也想搞明白,”警察说,“从他嘴里我什么都打听不出来,只知道他哥哥在孟菲斯,他要回那里去。”

  “对,”我说,“我今天得去孟菲斯。”

  “当然你得去,”年纪大的说,“你肯定你到孟菲斯能找到你哥哥?”

  “我想能找到,”我说,“我只有一个哥哥,认识他有一辈子了。我想我看见他会认出来的。”

  年纪大的那一个看看我说,“他看起来好像不像是住在孟菲斯的人。”

  “他可能是不住在那里,”警察说,“不过这也没法说。他可能住在随便什么地方,不管他穿没穿外套。现在这种时候的日子里,他们说不定哪天就从鬼——地方冒出来,男孩还有女孩,路还走不好就想吃早饭了。他昨天也许在密苏里也许在得克萨斯,谁知道呢。可他好像很肯定他哥哥在孟菲斯。我只知道我得把他送到那里去,让他自己去找。”

  “对。”年纪大的那一个说。

  年轻的那一个在长凳上坐下,坐在我身边,打开一个手提包,拿出一支活动写字笔(?)和几张纸。

  “好吧,宝贝儿,”年纪大的说,“我们要帮你找到你哥哥,但首先我们得要为我们的卷宗立一个个人档案。我们得知道你的名字和你哥哥的名字,你在哪里出生,你父母什么时候去世的。”

  “我并不需要什么个人档案,”我说,“我只需要去孟菲斯。我得在今天赶到那里。”

  “你明白了吧?”警察说。他说得好像他挺得意似的。“我跟你说过的吧。”

  “你挺运气的,哈伯山姆太太,他这么跟你说,”公共汽车站里的那个人说,“我认为他身上没有枪,可他打开那把刀时真他——我是说,快极了,跟任何男人一样快。”

  可那年纪大一点的太太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我。

  “唉,”她说,“唉,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知道该怎么办,”公共汽车站里的那个人说,“我要掏自己的腰包给他买一张票,作为保护公司不出现闹事或流血事件。福特先生向市董事会报告的时候,这就成了一件市政大事,他们不但会还我钱还会发我一个奖章哩。怎么样,福特先生?”

  但没有人理会他。年纪大一点的太太只是站在那里低着头看着我。她又说了一声“唉。”然后她从钱包里拿出一块钱,交给公共汽车站里的那个人。“我想他该乘儿童票吧。”

  “呃哼,”公共汽车站里的那个人说,“我真不知道规章制度该是什么。我很可能因为没有把他装箱并且在箱子上注明是毒品而被开除。但我愿意冒这个险。”

  后来他们都走了。后来警察又回来,带了份夹肉面包,把它给了我。

  “你肯定你能找到你哥哥?”他说。

  “我想不出来为什么找不到?”我说,“要是我没有先看见彼得他也会看见我的。他也认识我的。”

  后来警察也走了,没有再回来。我吃起夹肉面包。后来又来了好多人,他们买了票,后来公共汽车站里的那个人说到时候了,该走了,我就跟彼得一样上了车,我们就走掉了。

  我看到了所有的城镇。我都看见了。公共汽车开得飞快时,我发现我已经累得直想睡觉。可我从来没看见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们开出了杰弗生,经过了田野和树林,接着又进一个镇又出了那个镇又经过田野和树林,接着又进了一个商店、有轧棉厂、有水塔的镇,我们沿着铁路开了一阵子,我看见铁路标志杆在移动,后来我看见火车了,后来又经过了几个城镇,我简直累垮了直想睡,可我不敢错过什么。后来孟菲斯快要到了。在我看来,这开始就是好几英里。我们经过一大片商店,我想这肯定是孟菲斯了,公共汽车就要停了。可这还不是孟菲斯,我们又往前走,经过一批水塔和工厂上空的烟囱,要是它们是轧棉厂和锯木厂的话,我从来不知道有那么多轧棉厂和锯木厂,也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大的轧棉厂和锯木厂,我不知道它们上哪儿去找足够的棉花和木材来开工。

  后来我看见孟菲斯了。我知道这一次我一定猜对了。它高高地站在那里,快到天上了。它看上去像是十几个比杰弗生还要大的镇子加在一起叠在一块田的一边,高耸如天,比约克纳帕塔法所有的山还要高得多。后来我们就进了孟菲斯,在我看来,公共汽车隔几英尺就停一下。汽车在它两边呼呼地开来开去,街上挤满了从全城各地来的人,多得我都不明白怎么全密西西比州居然还会有人有空卖我一张公共汽车票,更别说要写什么个人档案了。后来公共汽车停了下来。这儿又是一个公共汽车站,比杰弗生那个要大得多。我说,“好吧。大家都到哪儿去参军的?”

  “什么?”开公共汽车的人说。

  我又说了一遍。“大家都到哪儿去参军的?”

  “噢。”他说。接着他告诉我怎么走法。开始我担心在孟菲斯这么大的一个地方我也许不知道该怎么走。可我还是成功了。我只不过打听了两次。后来我就到了,我实在是非常想躲开那些横冲直撞的汽车和推推搡搡的人还有那乱哄哄的场面,我想,现在用不了多久了,我想,要是其中有一群是已经参了军的人,那彼得可能在我看见他以前先看见我。于是我就走进屋子。可彼得不在里面。

  他居然不在那里。里面有个袖子上有个很大的箭头的兵在写字,他前面站着两个人,我想里面好像还有些人。我觉得我记得里面还有些人。

  我走到那个在写字的兵的桌子跟前,我说,“彼得在哪儿?”他抬起头,我说,“我哥哥。彼得?格里埃。他在哪里?”

  “什么?”那个兵说,“谁?”

  我又跟他说了一遍。“他昨天参的军。他要去珍珠港。我也是。我要追上他。你们把他放哪儿了?”现在他们大家都看着我,可我根本没把他们放在心上。“说啊,”我说,“他在哪儿?”

  那兵不再写字了。他伸开两只手放在桌上。“哦,”他说,“你也要去,啊?”

  “是啊,”我说。“他们总得要柴和水的。我可以劈柴担水。快说啊,彼得在哪儿?”

  那兵站了起来。“谁让你进这儿来的?”他说,“别胡说八道了。出去。”

  “甭管那个,”我说,“告诉我彼得在哪——”

  他要不是动得比那公共汽车站里的人还要快,我就是狗。他根本不是从桌子上跳过来的,他是绕着桌子冲过来的,我还不觉得他已经到了我的身边,我刚来得及往后一蹦,抽出我的小刀,打开刀子就扎了一下,他大喊一声,往后一跳,用另一只手捏住这只手,又喊又骂。

  另外一个家伙从后面把我一把抱住,我用小刀去轧他,可是够不着。

  后来两个家伙从后面把我抱住,接着从后边一扇里又走出一个兵。他扎着一根皮带,一个肩膀上斜挂着一根吊裤子的皮带。

  “老天爷这是干什么?”他说。

  “那小家伙拿刀扎我!”头一个士兵嚷嚷着说。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又想扑上去,可那些家伙抱着我,两个人对付一个,那个带背带的兵说,“好了,好了。伙计,把你的刀收起来。我们这儿的人都没有武器,男子汉大丈夫是不跟赤手空拳的人动刀子打架的。”我开始听他说话了。他的口气和彼得跟我说话时一样。“放开他,”他说。他们放开了我。“好吧,这打打闹闹都是为了什么?”我告诉了他。“我明白了,”他说。“你来这儿是要在他离开以前看看他好不好?”

  “不,”我说,“我来是为了——”

  可他已经转身去找第一个兵,那人正在用手绢包他的手。

  “你有他的名字吗?”他说。第一个兵回到桌子前面查看一些文件。

  “他在这儿,”他说,“他昨天入伍的。他正在一支今天早晨出发去小石城的队伍里。”他手腕上戴着块表。他看了一眼。“火车还有五十分钟才开。如果我了解乡下青年的话,他们可能现在都已经到火车站了。”

  “把他叫到这儿来,”戴背带的那一个说,“给车站打个电话。叫脚夫给他找一辆出租汽车。你呢,跟我来。”他说。

  这屋子在那个办公室后面,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我们坐着,那个兵抽着烟,时间不长;我一听见脚步声就知道彼得来了。头一个兵打开门,彼得走了进来。他根本没有穿军服。他看上去跟他昨天早上上公共汽车时一模一样,只是在我看来那起码是在一个星期以前;许多事情发生了,我也已经旅行了很久了。他走了进来,站在那里看着我,好像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只不过我们是在孟菲斯这里了,在去珍珠港的路上。

  “老天爷,你在这里干什么?”他说。

  我告诉他,“你得用柴用水来做饭。我可以给你们大家劈柴担水。”

  “不行,”彼得说,“你回家去。”

  “不,彼得,”我说,“我也得去。我得去。我也心疼的呀。”

  “不行。”彼得说。他看看那个兵。“我实在不知道他怎么了,中尉,”他说,“他这辈子从来没有用刀子扎过人。“他看着我。”你干吗要在这儿这么做?“

  “我不知道,”我说,“我就是得这样。我就是要这么做。我就是得上这儿来。我就是得找到你。”

  “好了,以后绝对不许再这么做,听见没有?”彼得说,“把刀子放在你的口袋里,放里面,不许掏出来。要是我再听说你对人动刀子了,不管我在哪儿我都会赶回来把你揍个半死。你听见了吗?”

  “要是能让你回家住下来,我会去割人脖子的,”我说,“彼得,”我说,“彼得。”

  “不行。”彼得说。他现在的口气不那么理会,说话也不那么快了,声调几乎很低很平静,我知道我现在没法改变他的主意了。“你一定得回家。你一定得照顾妈,而且我还得靠你照料我那十英亩地。我要你回家。今天就回。听见了吗?”

  “听见了。”我说。

  “他能自己回去吗?”那个兵说。

  “他自己一个人来的这儿。”彼得说。

  “我想我回得去,”我说,“我就住在一个地方。我想那地方还不至于跑掉了。”

  彼得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给了我。“这可以买一张公共汽车票一直到我们家的信箱那里,”他说,“我要你听这中尉的话。他会把你送到公共汽车站。你回家,照顾好妈,管好我的十英亩地,把刀子放口袋里别掏出来。听见了吗?”

  “听见了,彼得。”我说。

  “好吧,”彼得说,“现在我得走了。”他又把手放在我头上。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拧我的脖子。他只是把手放在我头上。接着,他弯下身子亲了我一下,他要是没这么做我就是狗,后来我听见他的脚步声和关门声,我一直没有抬起头,就是这么回事,我坐在那里摸彼得亲过的地方,那兵仰躺在椅子里,望着窗户外面咳嗽起来。他把手伸进口袋,摸出样东西,没有转身看我就递给了我。那是一片口香糖。

  “谢谢,”我说,“哦,我想我不知现在就起身往回走。有挺长一段路得走呢。”

  “等一下。”那个兵说。他又打了个电话,我又说我最好动身回去了,他又说,“等一下。记得彼得跟你说的话吗?”

  于是在外面等着,后来又来了一位太太,也是个年纪大的,也穿了件皮大衣,但她身上的香味闻着还不错,她没有什么自动写字钢笔也没有什么个人档案。她走了进来,那兵站了起来,她马上东张西望,一直到她看见我,她走过来,把手轻轻地、很块地、很自然地放在我的肩膀上,就像妈那样。

  “来,”她说,“我们回家吃饭去。”

  “不了,”我说,“我得赶公共汽车回杰弗生呢。”

  “我知道。还有的是时间。我们先回家吃饭。”

  她有辆汽车。现在我们就夹在所有的车子的中间。我们几乎是在公共汽车的下面,所有街上的人都离我们近得很,要是我知道他们是谁,我都可以跟他们讲话了。过了一会儿,她刹住汽车。“到了。”她说。我看了看那栋房子,要是那是她家的话,那她一定有个大家庭。不过,不是那么回事。我们走过一个种着树的门厅,走进一个小屋子,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黑鬼,他穿的制服可要比那些大兵气派得多,黑鬼关上门,我大喊一声,“小心!”还伸手去抓。可什么事都没有;那小屋子只是往上,然后停了下来,门打开了,我们进了另外一个门厅,那太太打开一扇门,我们走进去,里面也有一个兵,年纪挺大,也有系裤子的背带,两只肩膀上各有一只银色的鸟。

  “我们到了,”那位太太说,“这是麦克凯洛格中校。好了,你想吃什么饭?”

  “我想,就要点火腿、鸡蛋和咖啡吧。”我说。

  她已经拿起电话。她停了下来。“咖啡?”她说,“你什么时候开始喝咖啡的?”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在我记事以前吧。”

  “你快八岁了,是吗?”她说。

  “不对,”我说,“我八岁快十个月了。快要十一个月了。”

  她打了电话。我们就坐着,我告诉他们彼得当天早上刚出发去珍珠港了,我本来打算跟他一起去的,但我现在得回家照顾好妈,管好彼得的十英亩地,她说他们也有一个个子跟我差不多的小男孩,在东部上学。后来一个黑鬼,是另外一个,穿一件好像下摆短一点的衬衣似的外套,推了一辆像独轮手推车的东西进屋来。上面有我的火腿、鸡蛋、一杯牛奶,还有一块馅饼,我以为我饿了。可我咬了一口以后发现我咽不下去,我马上站了起来。

  “我得走了。”我说。

  “等一下。”她说。

  “我得走了。”我说。

  “就一会儿,”她说,“我已经打了电话要了车。车马上就到。你难道连牛奶都喝不了?要不来点你要的咖啡?”

  “不了,”我说,“我不饿。我到家再吃。”这时候电话铃响了。她根本不接。

  “来了,”她说,“汽车来了。”我们又进了那个有一个穿戴讲究的黑鬼的、小小的会活动的屋子。这次是一辆大汽车、开车的是个兵。我跟他一起坐在前座。她给了那兵一块钱。“他也许会饿,”她说,“给他找个象样一点的地方。”

  “好的,麦克凯洛格太太。”那兵说。

  我们就又出发了。我们在孟菲斯转来转去,现在我可以看得很清楚,它在阳光下亮晶晶的。不知不觉,我们又回到今天早上公共汽车走过的公路——那一爿爿商店和那些大轧棉厂和锯木厂,在我看来,孟菲斯好像要过几英里才开始出城。后来我们又在田野和树林之间奔跑,车开得快了,除了身边那个兵,我好像根本从来没有去过孟菲斯。照这个速度,我们很快就会回家,我想到我坐着一辆大汽车,由个兵开着进法国人湾,忽然我开始哭了。我根本不知道我打算哭,可我停不下来。我就这么坐在那兵边上,大声哭着。我们开得很快。

  本篇选自《福克纳短篇小说集》 译林出版社 2001年9月第一版
(德)伯尔:我的昂贵的腿
这下子我就业在望了。他们寄了一张明信片给我,叫我到局里去一趟,我便遵命前往。局里的人既亲切又和气。他们拿出我的档案卡片,说了一声:“呣。”我也回了声:“呣。”

  “哪一条腿?”有一个官员问道。

  “右腿。”

  “整条腿?”

  “整条。”

  “呣,”他又哼了一声,开始查阅各种各样的单子。我总算可以坐下来了。

  他终于翻出一张单子,看来正是他所要找的。他说:“我看这里有适合您干的事,一件美差。您可以坐着干。到共和广场上一个公共厕所里去擦皮鞋。您看怎么样啊?”

  “我不会擦皮鞋,我一向因为皮鞋擦不亮,引得大家侧目相看。”

  “您可以学嘛,”他说。“什么事情都可以学会的。天下事难不倒德国人。您只要同意,可以免费上一期学习班。”

  “呣,”我哼了一声。

  “那么同意了?”

  “不,”我说,“我不干。我要求提高我的抚恤金。”

  “您疯啦,”他回答时语气既亲切又温和。

  “我没疯,谁也赔不起我的腿,我连多卖些烟都不行,他们现在制造了种种麻烦。”

  那个人把身子往后仰,一直靠到椅子背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亲爱的朋友啊,”他感慨地说,“您这条腿可真叫贵得要命。我知道您今年二十九岁,身体很好,除了这条腿以外没有一点毛病。您可以活到七十岁。请您算一算,每月一七十马克抚恤金,一年十二个月,那就是四十一乘十二乘七十。您算一下,不计利息就要多少钱。您不要以为只有您丢掉了一条腿,看来能够长寿的也不仅仅是您一个。现在您还要提高抚恤金呐!对不起,您真是疯了。”

  “先生,”我说,我也照样往椅子背上一靠,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看您大大低估了我的腿的代价。我的腿要昂贵得多,这是一条非常昂贵的腿。还得说一下,我不仅身体健康,而且很遗憾,头脑也很健全。请您注意。”

  “我的时间很紧。”

  “请您注意!”我说。“我丢了这条腿,救了好些人的命,他们至今还在领取优厚的退休金。

  “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我单枪匹马埋伏在前沿某个地方,奉命注意敌人何时来到,这样就可以让别人及时溜掉。后面司令部已经在打点东西,他们既不愿意跑得太早,也不愿意溜得太晚。原先我们是两个人在前沿,但是那一个被敌人打死了,他不必再花费你们的钱。他虽然已经结婚成家,但是您别怕,他的妻子身体健康,可以干活。那个人的性命可真便宜。他当兵才四个星期,所以只花了你们一张通知阵亡的明信片和一点点口粮的钱。他在那个时候算得上是个勇敢的士兵,他至少是真正给敌人打死的。后来就只剩我一个人在那里,并且害怕起来,天很冷,我也想溜之大吉,嘿,我正要溜的时候,突然……。

  “我的时间很紧,”那个人说着,开始找他的铅笔。

  “不,请您听下去,”我说,“现在刚刚讲到有意思的地方。正当我要溜的时候,我的腿出了问题。我只得躺在那里。我想,既然溜不掉了,就把情况向后面报告吧。我报告了敌人的动静,他们就全都逃跑了,规规矩矩地一级跟着一级;先是师部,然后是团部,再后是营部,依此类推,始终规规矩矩地一级跟着一级溜走,只有一件混帐事,那就是他们忘了把我带走,您懂吗?他们跑得太仓皇。真是件混帐事情,要不是我丢了这条腿,他们全都没命了,将军、上校、少校,一级一级数下去,全都得完蛋,那您就不必给他们退休金了。好,您算算看,我的腿值多少钱。那位将军才五十二岁,上校四十八岁,少校五十岁,他们个个没有一点毛病,身体健康,头脑健全。他们那种军事生活使得他们至少可以象兴登堡①一样活到八十岁。您计算一下:一百六十马克乘十二乘三十,完全可以估计他们平均还要活三十年,您看对吗?所以,我的腿成了一条贵得吓人的腿,成了一条我所能想象的最最昂贵的腿,您看是不是?”

  “您真疯啦。”那个人说。

  “没有,”我回答说,“我没有疯。对不起,我身体健康,头脑健全,遗憾的是,我在这条腿出毛病前两分钟没被打死。那样的话,就可以节省好多钱啦。”

  “您到底接受这项差使不?”那个人问道。

  “不,”我说完就走了。
[英]伊恩·麦克尤恩:玩具娃娃
孙仲旭译

从记事起,彼得就跟妹妹共用一个房间,多数时候他无所谓,凯特还行,会让他笑。还有一些晚上,彼得从恶梦中醒来,挺高兴房间里另外还有一个人,即便那是他七岁的妹妹,在跑进彼得的梦中追赶他的红皮肤、身上有黏液的动物面前,一点都不顶事。他醒来时,那些怪物就溜到窗帘后面,或者钻进衣橱。因为凯特在房间里,让他在下床并全速冲过楼梯平台时,就是有那么一点点容易了。

可是也有些时候,他的确不乐意共用一个房间,凯特也是。有过一些漫长的下午,他们互相惹得不高兴。小吵变成大吵,大吵变成打架,真的是拳头打、指甲抓、扯头发那样打架。因为彼得大三岁,大打出手时,他估计自己会打赢。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确实能打赢,他可以一直拿得准先哭的会是凯特。

但是那真的能称得上打赢吗?凯特会憋住气用力,让她的脸变成熟透的李子那种颜色。然后,她只用跑下楼给妈妈看“彼得干的好事”。要么她可能躺在地上,喉咙格格作响,让彼得以为她快死了,他就得跑下楼叫妈妈。凯特也会尖叫,有一次,她正大肆制造噪音时,有辆经过这幢房子的小汽车停了下来,一个忧心忡忡的人下了车,抬头盯着睡房的窗户看。彼得当时正好往外看,那人跑过院子重重地敲门,他很肯定里面正在发生可怕的事。的确是,彼得借了凯特的什么东西,她想要回去。马上!

这种时候,惹上麻烦的会是彼得,最后占上风的还是凯特,彼得是这样看的。他生凯特气时,揍她之前就得仔细想好。经常,他们划一条想像的线,从门开始,把他们的睡房一分两半,这样他们就相安无事。凯特在那边,彼得在这边。这一边,是彼得的绘图桌,他的一个软体玩具——一只弯脖子的长颈鹿,化学、电动和印字的用具——这些从来没有盒盖上保证的那样好玩,还有铁皮箱,他的秘密全藏在里面,凯特总是想把它打开。

那边是凯特的绘图桌,她的望远镜、显微镜和磁铁用具——那些的确跟盖子上的图片保证的一样好玩,在她那一半房间里,别的地方全是玩具娃娃,它们一溜坐在窗台上,腿随随便便吊在那儿,它们悬悬乎乎地搁在她的衣柜上,躺卧在衣柜镜子上方,坐在一辆玩具婴儿车上,挤得像坐地铁上下班的人,受宠的那些比较凑近她的床边。它们颜色各种各样,从锃亮的黑鞋油颜色到煞白,不过大多数都是鲜艳的粉红色。有些没穿没戴的,有些只穿戴一件:一只袜子,一件t恤衫或者一顶无边帽。有几个打扮得齐齐整整,穿着有饰带的舞会晚礼服、带蕾丝边的上衣、有拖尾丝带的长裙。它们个个都很不一样,可是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同样睁大眼睛、不眨眼地怒目而视。按说都是婴儿,可是眼神让它们漏了馅,婴儿从来不会那样看人。彼得在经过那些玩具娃娃时,感觉它们在看他。他走出房间后,怀疑它们在议论他,六十个都在。

不过,它们从来没有伤害过彼得,只有一个他很讨厌:坏玩具娃娃,就连凯特也不喜欢。她害怕它,怕得不敢把它扔掉,以防它会半夜回来报复。你扫一眼就会知道它是个坏玩具娃娃。它那种粉红色,从来不会有哪个人长成那样。很久以前,它的左腿和右胳膊被连根扯掉了,从它坑坑洼洼的颅骨顶上,长出了一束茂密的黑头发。它的制作者想给它一个甜甜的微笑,可是肯定是模具哪儿出毛病了,因为那个坏玩具娃娃总是嘲笑地噘着嘴,皱着眉头,好像在努力琢磨世界上最卑鄙的事。

所有这些玩具娃娃中,只有坏玩具娃娃既不是男的,也不是女的,坏玩具娃娃只不过是“它”。它没穿戴什么,坐得离凯特的床尽可能远,在一个书架上,它从那儿居高临下地看着其它玩具娃娃。凯特有时把它拿到手里,想喃喃地说话来哄它,可是从来都是没过多久,她打个机灵,赶紧把它放回原处。

他们记得的时候,那条无形的线效果挺好。他们要去到对方那一半时,得先申请。凯特不能去偷看彼得的秘密箱子,未经请求,彼得也不能动凯特的显微镜。这样安排挺好的,直到一个下雨的星期天下午,他们吵了起来,是最厉害的那种,关于那条线究竟应该划在哪儿,彼得很肯定这条线离他的床更远一点。这一次,凯特不需要憋成紫色或者装死或者尖叫,她用坏玩具娃娃打了彼得的鼻子一下,拎着娃娃一条粉红色的胖腿抡向彼得的脸。结果是彼得一边哭一边跑下楼。他的鼻子并不是很疼,可是在流血,他想好好利用这次机会。他赶着下楼时,用手背把血抹了个满脸花。等进了厨房,他扑通一下倒在妈妈面前的地板上,又是嚎啕大哭,又是呻吟,又是身子乱扭。果不其然,凯特有麻烦了,麻烦大了。

就是这次打架,让他们的父母决定该让彼得和凯特各住各的房间了。彼得十岁生日后不久,他爸爸把一个被称为“盒子间”——即使里面根本没放盒子,只有旧画框和破损的扶手椅——的房间清理出来。彼得帮助妈妈把房间收拾了一下,他们挂上窗帘,把一张有铜制圆头的大铁床挤着搬了进来。

凯特开心得也帮忙和彼得一起把他的东西搬过楼梯平台。不再打架了,她也不用再听哥哥睡觉时发出的难听的咯咯响的尖锐噪音。彼得也唱歌唱得不住口。现在他有了个可以去的地方,嗯,只是待着。那天晚上,他专门提前半小时上床,只是为了享受一下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东西,房间中央也没有想像的一道线。他在半明半暗中躺在那儿时,想着那个可恶的怪物——坏玩具娃娃——到底还是有点好处嘛,这样挺好。

就这样过了一个又一个月,彼得和凯特对他们自己的房间住得习惯了,也没再多想。有趣的日子来了又去——彼得的生日,放烟花的晚上,圣诞节,凯特的生日,然后是复活节。那是在复活节家庭寻蛋活动后的两天,彼得在他的房间里,在床上,正要吃掉他的最后一只复活节蛋。这个最大、最重,所以留到最后才吃。他剥开银蓝两色的箔纸,它几乎有橄榄球那么大。他用两只手捧着,盯着它看。然后他把蛋拿近,用拇指抠进了蛋壳。从黑色中空里面,弥漫出一股黄油般浓浓的可可香味,他多么喜欢啊。他把蛋凑近鼻子吸着气,然后开始吃了。

外面在下雨,假期还有一个星期。凯特去了朋友家,除了吃东西,就没别的事情可做。二十分钟后,那只蛋就只剩下包装纸了。彼得站了起来,轻轻晃动着身子。他感到恶心和无聊,在一个雨天的下午,同时有这两种感觉可真是绝了。多奇怪啊,拥有自己的房间不再令人兴奋。“吃巧克力吃恶心了,”他一边往门口走一边说,“住够了我的房间!”

他站在楼梯平台处,想着他是不是要呕吐。可他没去厕所,而是走向凯特的房间并进去了。当然,他以前也回来过几百次,但从来不是一个人。他站在房间中央,跟以前一样,玩具娃娃都在看他。他感觉怪怪的,看上去一切都变了样。这个房间大一点了,另外他以前也从未注意到地板是倾斜的。目光呆滞地盯着看的玩具娃娃像是比以前更多了,在他走向坡势低的那边,到了他以前那张床时,觉得自己听到有响动,可是等他转过身,一切都静止不动。

他坐在床上,回想以前他睡在这儿时的日子。当时他还只是个小孩。九岁!懂什么呢?要是他十岁的自己能回去跟那个无知的笨蛋讲讲什么是什么,那该有多好啊。你长到十岁,开始能看到全貌了,看到事情是怎样联系着的,有什么原理……全景……

彼得专心回想半年前那个年龄更小的无知的自己,以至于没注意到有个身影从地毯那边向他走来。等注意到时,他惊叫一声,马上爬上床,耸起膝盖。动作虽然不灵便,却又坚定地向他走来的,是那个坏玩具娃娃。它从凯特的书桌上拿了枝画笔当拐杖。它一瘸一拐地走过房间,恼火地喘着气,一边嘴里还在嘟囔着脏话,就算是玩具娃娃,也不应该那样说话。它到了床柱前停下来好喘口气。彼得惊讶地注意到,它的额头和上嘴唇上出了好多汗。坏玩具娃娃把画笔靠着床,用它仅有的前臂抹了把脸。然后,这个坏玩具娃娃很快地扫了一眼彼得,深吸一口气,一把抓过拐杖,开始往床上爬。

只用一条胳膊一条腿,来爬三倍于你的高度,这需要耐心和力量,坏玩具娃娃在这两方面都很欠缺。当它吊在床柱的一半高度,一边在寻找可以用拐杖撑的地方时,它粉红色的小小身子因为用力而哆嗦,喘气和咕哝声更大了,而且更让人觉得可怜。先是它的脑袋——上面比刚才出的汗更多——慢慢上来,进入彼得的视线。彼得本来可以很容易伸手过去把这玩意儿拎到床上,也同样很容易就能把它打下床。但是他什么也没做。这真是太有意思了,他想看看会怎么样。坏玩具娃娃一点一点往上爬,嘴里还在大声说着“噢,真他妈的!”“该死,再咬咬牙!”和“混账王八蛋!”彼得开始意识到房间里每个玩具娃娃都在扭头看他,纯蓝色眼睛比以前瞪得更大,一阵轻柔的咝咝作响的窃窃私语声传来,像是石头上的流水,这种声音变成嘟嘟囔囔,接着一阵激动的急流在六十个观众中掠过。

“他动手了!”彼得听到有一个大声说。

另一个回答道:“现在我们有好戏看了!”

又有一个大声说:“该公平,就公平!”至少有二十个玩具娃娃也呐喊着表示赞同。

“对啊!”

“没错!”

“说得好!”

坏玩具娃娃把胳膊搭到床上,扔掉了拐杖。这时,它在抓着床单想把自己的身子拉上来。就在它这样做时,房间的另一边响起一阵高亢的欢呼声。突然那些玩具娃娃,所有玩具娃娃都在向床的方向前进。从窗台上和镜子上方,从凯特的床上和玩具婴儿车上,它们又蹦又跳、跌跌撞撞地从地毯那边涌过来。穿着长衣服的玩具娃娃绊来倒去时就尖声叫喊,没穿没戴的或者穿了一只袜子的玩具娃娃则走得轻松之极。它们过来了,这是一道褐色、粉红、黑、白几种颜色的波浪,用模具所做的每个噘起的嘴巴里,都在喊着“该公平,就公平!该公平,就公平!”每双目光呆滞的圆睁着的大眼睛里都是怒火,彼得以前就一直漂亮的婴儿蓝背后隐藏的是怒火。

坏玩具娃娃已经挣扎着上了床,当时正站在那儿,累坏了,但是自豪,在向下面聚集的那群玩具娃娃挥手。玩具娃娃紧紧挤在一起,高喊着表示支持,并向它们的领袖举起胖乎乎的、有小坑的胳膊。

“该公平,就公平!”一再重复的喊叫声又响起来。

彼得早就挪到了床的远端。他背靠着墙,胳膊抱着膝头。真是不得了,他妈妈肯定能在楼下听到这番闹腾,会上来叫他安静点。

坏玩具娃娃需要喘上来气,所以由着它们一遍又一遍地喊。后来,它拿起那根画笔拐杖,一大群玩具娃娃突然静下来。

这个瘸腿的玩具娃娃向支持者眨了下眼睛,单脚跳了一两步逼近彼得说:“搬过去挺不错嘛,对吧?”它说得很有礼貌,但是那群玩具娃娃中传来一阵窃笑,彼得知道是在耍他。

“我不清楚你是什么意思。”他说。

坏玩具娃娃转向那一群玩具娃娃,把彼得的声音模仿得很像:“他不清楚我是什么意思。”它又转向彼得,“我是说,你的新房间挺舒服的,对吧?”

“噢,那个呀,”彼得说,“对,我的房间很棒。”

地毯上有几个玩具娃娃抓住了这个词,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很棒……很棒……很棒……”直到它开始听着的确像是个很傻的词,彼得后悔自己用了那个词。

坏玩具娃娃耐心地等着,等到都安静下来后,它问道:“就好像你有了自己的房间,是吗?”

“是啊。”彼得回答道。

“就好像有了一个都是你自个儿的房间?”

“对,我刚刚跟你说过,我喜欢。”彼得说。

坏玩具娃娃跛着脚又逼近一步,彼得感觉它要摊牌了,它提高了声音:“你有没有考虑过,别人也可能想要那个房间?”

“这话说得没道理,”彼得说,“妈妈和爸爸共用一个房间,只剩下凯特跟我……”

他的声音淹没在那群玩具娃娃所发出的反对声浪中。坏玩具娃娃把拐杖举到空中要大家安静,同时它努力用一条腿平衡住身体。

“只有你们两个,是吗?”它说,一边向那群玩具娃娃点着头。

彼得笑了一声,他想不出该怎么说。

坏玩具娃娃又逼近了,彼得伸手就可以碰到它,他肯定它呼出的气息里有巧克力味。

“你难道不觉得,”它说,“该轮到别人住那个房间了?”

“没道理,”彼得张口说,“你们只不过是玩具娃娃……”

再没有别的话更能激怒坏玩具娃娃了。“你已经看到我们是怎样生活的,”它尖叫着说,“我们六十个挤在房间里的一个角落,你路过我们上千次,可是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们像垒墙的砖块一样一个摞一个,你有什么所谓。就在眼前的事,你就是看不到。看看我们!没有空间,没有自个儿的空间,甚至我们大多数都没有一张床。现在轮到别人住那个房间了。该公平,就公平!”

那群玩具娃娃中,又爆发出一阵极为嘈杂的嚷叫,一遍一遍的喊叫声再次响起来:“该公平,就公平!该公平,就公平!”一边吼,一边开始用它们的身体当梯子,一个踩着另一个的肩膀往床上一涌而上。不到一分钟,整群玩具娃娃就都喘着气站在彼得面前,坏玩具娃娃早就退到床那头,它在这群玩具娃娃后面挥舞着拐杖喊道:“开始!”

六十双胖乎乎的手抓住了彼得的左腿。

“一二,拉呀!”坏玩具娃娃大声说。

“一二,拉呀!”这一群玩具娃娃回应道。

接着就发生一件奇怪的事,彼得的腿扯掉了,齐根掉了。他低头看腿原来长的地方,没流血,而是有一条盘着的弹簧从裤子上烂的地方伸出来。

有趣,他心想,我根本不会想到……

可是他没多少时间来考虑这有多么有趣,因为这时,那些玩具娃娃抓住他的右胳膊在“一二,拉呀!”地扯,他的胳膊也掉了,从他肩膀处探出来的,是另外一根小弹簧。

“嗨!”彼得喊道,“还给我。”

但是没用。那条胳膊和腿在那群玩具娃娃的头顶传递,往后传到了坏玩具娃娃手里,它接过那条腿安上了,严丝合缝。这会儿它正在安胳膊,也很合适。

奇怪,彼得想道,我敢肯定我的胳膊和腿准会太大了。

他正这样想着,那些玩具娃娃再次向他发起了攻击。这一次,它们爬到他的胸口上,揪头发,扯衣服。

“下去。”彼得喊道,“噢!疼!”

这些玩具娃娃一边笑,一边几乎把他的头发揪光了,只是在他的头顶中央位置留下了一长络头发。

坏玩具娃娃把拐杖扔给彼得,原地跳了几下,来试试它的新腿。“该我住那个房间了,”它叫道,“至于彼得,他可以去那边。”它用彼得还认为是他的胳膊指着书架。坏玩具娃娃敏捷地跳到地板上,这群玩具娃娃一拥而上,想抓住彼得把他抬到他的新家。本来会这样结束的,可是就在那时,凯特走进房间。

哎,你得努力想像一下从凯特所站的地方看到了什么。她跟朋友玩耍后回来,走进她的睡房,他哥哥在里边,躺在那张空床上,在玩她的玩具娃娃,她所有的玩具娃娃,彼得在把它们挪来挪去,为它们配音。惟一一个没在床上的是坏玩具娃娃,它躺在旁边的地毯上。

凯特本来要生气,毕竟这样做是犯规的。未经允许,彼得进了她的房间,而且把她所有的玩具娃娃都拿离了原来特定的位置。但是凯特看到六十个玩具娃娃堆在哥哥身上,反而笑了起来。

彼得一看到凯特,赶紧站起来,脸也红了。

“呃……呃……对不起,”他嘴里咕哝着说,想从凯特旁边挤过去。

“等一下,”凯特说,“把这些全放回去怎么样。它们都有自己的位置,你知道。”

就这样,凯特跟他说它们都应该在哪儿,他把每个玩具娃娃都放回原来的地方,在镜子上,衣柜上,窗台上,床上,婴儿车里。

把它们都放回原来的地方,这活似乎永远都干不完。最后一个给放回原处的是那个坏玩具娃娃。彼得把它放到书架上时,分明听到它说:“有一天,我的朋友,这个房间会是我的。”

“哦,该死,再咬咬牙!”彼得悄声跟它说,“混账王八蛋!”

“你说什么?”凯特大声说,可是她哥哥已经走出了房间。
(丹)安徒生:小鬼和商人
从前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学生:他住在一间顶楼①里,什么也没有;同时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商人,住在第一层楼上,拥有整幢房子。一个小鬼就跟这个小商人住在一起,因为在这儿,在每个圣诞节的前夕,他总能得到一盘麦片粥吃,里面还有一大块黄油!这个小商人能够供给这点东西,所以小鬼就住在他的店里,而这件事是富有教育意义的。

  ①顶楼(Qvist)即屋顶下的一层楼。在欧洲的建筑物中,它一般用来堆破烂的东西。只有穷人或穷学生才住在顶楼里。

  有一天晚上,学生从后门走进来,给自己买点蜡烛和干奶酪。他没有人为他跑腿,因此才亲自来买。他买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也付了钱。小商人和他的太太对他点点头,表示祝他晚安。这位太太能做的事情并不止点头这一项——她还有会讲话的天才!

  学生也点了点头。接着他忽然站着不动,读起包干奶酪的那张纸上的字来了。这是从一本旧书上撕下的一页纸。这页纸本来是不应该撕掉的,因为这是一部很旧的诗集。

  “这样的书多得是!”小商人说。“我用几粒咖啡豆从一个老太婆那儿换来的。你只要给我三个铜板,就可以把剩下的全部拿去。”

  “谢谢,”学生说,“请你给我这本书,把干奶酪收回去吧;我只吃黄油面包就够了。把一整本书撕得乱七八糟,真是一桩罪过。你是一个能干的人,一个讲究实际的人,不过就诗说来,你不会比那个盆子懂得更多。”

  这句话说得很没有礼貌,特别是用那个盆子作比喻;但是小商人大笑起来,学生也大笑起来,因为这句话不过是开开玩笑罢了。但是那个小鬼却生了气:居然有人敢对一个卖最好的黄油的商人兼房东说出这样的话来。

  黑夜到来了,店铺关上了门;除了学生以外,所有的人都上床去睡了。这时小鬼就走进来,拿起小商人的太太的舌头,因为她在睡觉的时候并不需要它。只要他把这舌头放在屋子里的任何物件上,这物件就能发出声音,讲起话来,而且还可以像太太一样,表示出它的思想和感情。不过一次只能有一件东西利用这舌头,而这倒也是一桩幸事,否则它们就要彼此打断话头了。

  小鬼把舌头放在那个装报纸的盆里。“有人说你不懂得诗是什么东西,”他问,“这话是真的吗?”

  “我当然懂得,”盆子说,“诗是一种印在报纸上补白的东西,可以随便剪掉不要。我相信,我身体里的诗要比那个学生多得多;但是对小商人说来,我不过是一个没有价值的盆子罢了。”

  于是小鬼再把舌头放在一个咖啡磨上。哎唷!咖啡磨简直成了一个话匣子了!于是他又把舌头放在一个黄油桶上,然后又放到钱匣子上——它们的意见都跟盆子的意见一样,而多数人的意见是必须尊重的。

  “好吧,我要把这意见告诉那个学生!”

  于是小鬼就静悄悄地从一个后楼梯走上学生所住的那间顶楼。房里还点着蜡烛。小鬼从门锁孔里朝里面偷看。他瞧见学生正在读他从楼下拿去的那本破书。

  但是这房间里是多么亮啊!那本书里冒出一根亮晶晶的光柱。它扩大成为一根树干,变成了一株大树。它长得非常高,而且它的枝丫还在学生的头上向四面伸展开来。每片叶子都很新鲜,每朵花儿都是一个美女的面孔:脸上的眼睛有的乌黑发亮,有的蓝得分外晶莹。每一个果子都是一颗明亮的星;此外,房里还有美妙的歌声和音乐。

  嗨!这样华丽的景象是小鬼从没有想到过的,更谈不上看见过或听到过了。他踮着脚尖站在那儿,望了又望,直到房里的光灭掉为止。学生把灯吹熄,上床睡觉去了。但是小鬼仍旧站在那儿,因为音乐还没有停止,声音既柔和,又美丽;对于躺着休息的学生说来,它真算得是一支美妙的催眠曲。

  “这真是美丽极了!”小鬼说。“这真是出乎我的想象之外!

  我倒很想跟这学生住在一起哩。”

  接着他很有理智地考虑了一下,叹了一口气:“这学生可没有粥给我吃!”所以他仍然走下楼来,回到那个小商人家里去了。他回来得正是时候,因为那个盆子几乎把太太的舌头用烂了:它已经把身子这一面所装的东西全都讲完了,现在它正打算翻转身来把另一面再讲一通。正在这时候,小鬼来到了,把这舌头拿走,还给了太太。不过从这时候起,整个的店——从钱匣一直到木柴——都随声附和盆子了。它们尊敬它,五体投地地佩服它,弄得后来店老板晚间在报纸上读到艺术和戏剧批评文章时,它们都相信这是盆子的意见。

  但是小鬼再也没有办法安安静静地坐着,听它们卖弄智慧和学问了。不成,只要顶楼上一有灯光射出来,他就觉得这些光线好像就是锚索,硬要把他拉上去。他不得不爬上去,把眼睛贴着那个小钥匙孔朝里面望。他胸中起了一种豪迈的感觉,就像我们站在波涛汹涌的、正受暴风雨袭击的大海旁边一样。他不禁凄然泪下!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流眼泪,不过他在流泪的时候却有一种幸福之感:跟学生一起坐在那株树下该是多么幸福啊!然而这是做不到的事情——他能在小孔里看一下也就很满足了。

  他站在寒冷的楼梯上;秋风从阁楼的圆窗吹进来。天气变得非常冷了。不过,只有当顶楼上的灯灭了和音乐停止了的时候,这个小矮子才开始感觉到冷。嗨!这时他就颤抖起来,爬下楼梯,回到他那个温暖的角落里去了。那儿很舒服和安适!

  圣诞节的粥和一大块黄油来了——的确,这时他体会到小商人是他的主人。

  不过半夜的时候,小鬼被窗扉上一阵可怕的敲击声惊醒了。外面有人在大喊大叫。守夜人在吹号角,因为发生了火灾——整条街上都是一片火焰。火是在自己家里烧起来的呢,还是在隔壁房里烧起来的呢?究竟是在什么地方烧起来的呢?

  大家都陷入恐怖中。

  小商人的太太给弄糊涂了,连忙扯下耳朵上的金耳环,塞进衣袋,以为这样总算救出了一点东西。小商人则忙着去找他的股票,女佣人跑去找她的黑绸披风——因为她没有钱再买这样一件衣服。每个人都想救出自己最好的东西。小鬼当然也是这样。他几步就跑到楼上,一直跑进学生的房里。学生正泰然自若地站在一个开着的窗子面前,眺望着对面那幢房子里的火焰。小鬼把放在桌上的那本奇书抢过来,塞进自己的小红帽里,同时用双手捧着帽子。现在这一家的最好的宝物总算救出来了!所以他就赶快逃跑,一直跑到屋顶上,跑到烟囱上去。他坐在那儿,对面那幢房子的火光照着他——他双手抱着那顶藏有宝贝的帽子。现在他知道他心里的真正感情,知道他的心真正向着谁了。不过等到火被救熄以后,等到他的头脑冷静下来以后——嗨……“我得把我分给两个人,”他说。“为了那碗粥,我不能舍弃那个小商人!”

  这话说得很近人情!我们大家也到小商人那儿去——为了我们的粥。

  (18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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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村上龙:她走了
和她见面是在我常住的赤皈高层饭店。

  当时她只有二十几岁,是一家旅游杂志社的编辑。在电话中她说是我的影迷,于是我接受了她的采访。

  我叫樱井洋一,早先是一家小广告公司的广告片剪辑师,后来自己开了一家公司拍了几部电影,也接了一些广告制作。凭着一张巴黎剧场的照片让我名利双收。日本女孩对巴黎有种近乎痴狂的迷恋。有了航空公司的赞助,我更可以到各地去拍电影,先是巴黎,接着是纽约、伦敦、罗马、香港,一年拍一部,大家都叫我国际导演。我赚了很多钱,但生活方式也因此而发生改变,结果老婆离我而去,原因是杂志上刊登了我和伦敦篇的那位女主角,后来我们正式离婚了。离婚后,和女演员谈恋爱又分手,我渐渐成了招人讨厌的角色。我拍戏全都是为了钱,有时我也很懒,但我的电影却是部部卖座,于是我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尽管要支付前妻和孩子们的赡养费,但我还是有很多钱。因为我的知名度和财势,很容易就会有女人主动投入我的怀抱。我差不多两个月换一个女人,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四年。我跟各种女演员都交往过,也跟模特儿、女护士发生过关系。因为又抽烟又喝酒,生活没有规律,每天都是大鱼大肉,所以气色变得很差,肌肉也开始松弛,胃、肝和心脏都出现毛病。我不过才四十岁,身体状况却像年过半百的老男人。我和各种女人上过床,但也消耗了很多精力。

  是她救了我,她叫赤川美枝子,我认识她时她才二十六岁。

  “百忙之中您还是答应接受我的采访,非常感谢。可以谈谈有关您拍片的事吗?”

  她长得很普通,但我对她很有好感。她说话的语气很温柔,有双漂亮的手,皮肤白嫩,不禁让我想起离婚的前妻。我前妻也有双漂亮的手。

  “我想谈谈有关《进军南方》的事,樱井先生到过许多国家旅行,哪些国家或城市会让您有南国的印象呢?”

  虽然已经是下午,但因前一天晚上的激情,还是让我觉得身体不大舒服。胃很痛,头也发沉。

  她有双和我前妻一样的手,虽然使我有些伤感,但我对她的印象确实很好。我们开始了访谈。

  “南国的城市中,您喜欢哪些地方呢?”

  我的眼睛总是忍不住瞄她的手。真美。

  “我心目中的南国,和南国的旅游胜地有不一样的风情。”

  “是吗?可以具体讲讲吗?”

  “我无法说得很具体。”

  “那是否可以告诉我,您喜欢南国的哪些地方呢?”

  “说起南国来,现在仍然存在着南北问题。如果说南国是指发展中国家,那么智利就不是南国,波多黎各就是吧!但如果照你的说法,希腊也是南国了?”

  “希腊也好,波多黎各也好,我只是想知道樱井先生印象中的南国是什么样的。那寒冷和炎热地区,您喜欢哪一个?”

  “炎热的!”

  “为什么?”

  “我心脏不好,所以不喜欢寒冷的地方。”

  “那今后您是否会以热带都市为舞台背景?”

  “比如说哪里?”

  “什么?”

  “哪个热带都市?”

  “新加坡、牙买加、迈阿密,或是摩洛哥什么的。”

  “我的工作本来就是要常往国外跑,新加坡是个充满绿色生机却很单调的国家,迈阿密住的全是些有钱的白痴,那里的犯罪率很高,海也一点都不美。至于摩洛哥也只是个观光胜地罢了。”

  我不想隐瞒我的不耐烦。赤川美枝子的表情变了,摄影师停止了拍摄,问她怎么了。

  她拼命地想找话题,但却好久说不出话来。我也是个讨厌的人,可是看到她的手更让我生气。于是我说:“对不起,我要回去了。”

  赤川美枝子一脸的惊讶,但什么也没说,摄影师想劝阻我。她简直快要哭了,行个礼就走出去了。

  两个小时后,杂志社的总编很慌张地打电话给我,他直向我道歉。她没错,失礼的人是我,但我却没有勇气认错,一想起那双手,我又把总编和她都臭骂了一顿。

  我生气地挂了电话。我可没闲空儿去考虑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一个星期后,赤川美枝子寄了封短信来。

  “前几天真是对不起,在此向您道歉。后来我辞职了。樱井先生是催化剂,其实我早就想转行。也许这封信是多余的,但我请您不要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我找到了她家的电话。“我是樱井导演,冒昧打电话,真不好意思。”

  “啊,不会!”

  她有点紧张。

  “我想见你,当面向你道歉,五分钟、十分钟就好。”

  “对不起,我不想再当旅游杂志的编辑了,我想做旅游方案的企划工作。”

  “我知道,我只是想向你道歉。”

  “不用了,这样我会感到很尴尬。”

  没错,是我一厢情愿要见人家的,但是我一定要再见她一面。她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个讨人厌的家伙。

  我想向她表白,也许她会拒绝我。“我有事想问你,可以再讲两、三分钟吗?”

  “我已经在听了。”

  “与其说是要向你道歉,其实我是想救救自己,因为看见你时,让我想起了我的前妻。”

  “幄?”

  她好像很惊讶。

  “我知道外面对我的评价很糟糕,我的生活问题很多,但是我不会乱说话。你的手和我太太的像极了。”

  “手?”

  “是的。”

  “您想说什么呢?”

  “我伤了她的心,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我知道要见你的理由很无聊,但我真的想向你道歉,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带朋友一起来。求求你,只要五分钟就可以。”

  我像个傻瓜一样不停地唠叨。最后她终于答应了。五天后我们饭店的咖啡厅里见面。这五天来我滴酒未沾。

  她迟到了五分钟,还是穿着带有淡淡春天气息的绿色西装。

  “我来迟了,您等了很久了吧?”

  我尽量不看她的手,幸好她把手藏在桌下。

  “不不,我也刚到。”

  但这个谎言马上就被拆穿了,她看见烟灰缸里有七、八根烟蒂,微微一笑。

  “还是谢谢你来了,虽然我的要求有点过分,但是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见你一面。”

  “我很高兴,上一次我不是说过吗?我是樱井先生的影迷呢?”

  “让你这么一说,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前几天我在电话中说过的话,你大概不是很理解吧”

  “您好像说我和您的太太很像。”

  “是的,第一眼看见你时,我真的吓了一跳。”

  赤川抽起放在桌下的手,用疑惑的神情看着。

  “我的手很普通啊!”

  说完后她很腼腆地笑着。我看着她的手和笑容,心情顿时平静下来。

  “虽说你的手还没有漂亮到可以拍戒指广告,可我觉得长得很均匀,很让人心动。”

  “您和太太……”

  “四年前离婚了。”

  “对不起,我问过了还问。”

  “没关系。我太太只是个普通人,我也不是多有才华的人,只是不服输罢了。当我的太太就必须理解这一点,如果不理解的话,就会产生隔阂感,我的话题很无聊吧?”

  “不,不是。”

  “我和一个女演员来往。女演员都长得很漂亮,只要是男人就没有不动心的。于是我太太就离开了我。后来那个女演员知道自己不是我下部戏的主角时,竟然离我而去。我觉得好寂寞,于是就开始了放荡的生活。每当自己独处时就会想起我太太的手,我太太以前是我的同事,后来和我恋爱结婚。她真的只是个普通女人,跟她分手后,我只记得她的手。看到你的手就让我想起她,我的心开始乱了,所以才对你那么失利,我要向你道歉。”

  说完我还是一直盯着她的手。一会儿她的手又放回桌下,她说了声:“我知道。”

  从那后我们就经常联系,起初是两三个星期见一面,喝喝茶或吃顿饭,不过每次都在十二点前分手,我也没送她回过家。现在想想,大概是我们两人都想保持距离吧!

  她喜欢喝红酒,但我们都避免喝醉,平常只喝一两杯。我们都想着进一步发展关系,但我们却都放不下戒心。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怕失去她,她也开始感到不安,不知该不该与我更深入地交往。

  喝完茶、吃过饭或看完电影后,各自回家。这样的交往持续了半年后,我们之间产生了一种异样的焦虑感,我们害怕两人的爱情因此而降温,虽然彼此有着特殊的情债,但是不知道能不能变成更亲密的朋友。如果没有进展,那就要冷却了。

  我逐渐不再跟其他女演员见面,我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跟她们断绝关系。我筹备着新片的拍摄工作,我也考虑过要跟赤川美枝子结婚。我想自己要重新开始生活,先拍那些新类型的电影。

  在一个吹着凉风的秋夜,我们终于突破了屏障。我送她给一付手套。吃完饭后我带她来到我住的饭店房间里。她很兴奋,一直看着手套,她说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手套。

  “在房里戴手套热了些。”

  我坐到她身旁,慢慢地帮她脱下手套。当她的手出现在眼前时,我心中激动不已,那是比看到裸体女人更兴奋的感觉。我吻了那双手,然后我们便发生关系了。

  我们决定结婚,所有事情进展得都很顺利。

  发生第一次关系后过了两个月,她来到广告拍摄现场。工作现场很少会有女人来,但因为那时我正患感冒,她送药来了。当时拍片背景是在热带旅游区的海边。画好的蓝天和海,搬来的白沙、椰子树。穿着泳装的女孩走向海边,我忙着取景。模特儿身上穿了件t恤,她的臀部正对镜头。我一直注意盯着模特儿的臀部,如果走路的姿势不好的话,拍出来的效果就不好看。模特儿下半身什么也没穿,我教她怎么走路,她好像有些紧张,我只好尽量放松她的心情。当模特儿放声大笑时,我想起美枝子就在现场,于是很不高兴地回头看看她,她也面无表情地直盯着我。

  那一夜我意外地知道了她的另一面。周末时她都会来找我。

  “你喜欢那样的屁股户

  争吵就从这句话开始。

  “不想生气不想嫉妒的话,就不要去我工作的地方。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在认识你以前,我就是跟那样身材的女人交往,现在因为工作关系,当然也得找这样的人啊!我说过你的手很美,可是每个人美的地方都不一样啊!你不要无理取闹,工作场合中难免会那样,大家都很高兴,难道你要一个人唱反调?我是为了缓解模特儿紧张的情绪才跟她有说有笑的。我想你应该能够体谅。”

  在争执时,她一直用“你”字,以前她可都叫我洋一。听到她叫我“你”时,我变得很不安。我知道她真生气了,因为人一生气就会改变对人的称呼。我的前妻是个思想成熟的女人,离婚前后从未说过半句抱怨的话,只是默默地离开了家,但那种方式也是一种近乎歇斯底里的表现。

  “不让我去拍片现场看你,可是你不在我就会胡思乱想,想你跟那些女人有说有笑的。我是长得不美,你也说我只是个普通女人,可是我很高兴你喜欢我。我今天才知道来这里见你,对我说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啊!”

  美技子已经陷入歇斯底状态了,现在说什么都无济于事。她的症状还算轻,当时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压力造成的,还是她天生就有这种倾向,我需要时间去判断。

  “对不起,请你回去!”

  我对她说。我想起和她初次见面时也说过同样的话。她很吃惊地看着我,不知是要哭着说抱歉还是生气,她好像很困惑。

  “美技子,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个坏人,我只是在工作,我并不想摸那模特儿的屁股。就算主角不是年轻女孩,是只猫或象,我还是要摸它们的屁股。现在你的心情不好,我们不要在一起,你快回去吧!”

  这是一种测试,美技子脸上浮现出更惊恐的表情,突然间变得很可怕。没有必要跟她说“我知道”、“对不起”。如果她能客观看待自己,心情恢复平静,那我的测试就算成功了。我开口叫她回去,是为了让她冷静些。人要使自己恢复冷静是需要花费些精力的。

  “你在说些什么?”

  美枝子叫声更大。我的期望落空了。

  “你说不喜欢摸屁股?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晚上就带那些法国女孩、意大利女孩去高级酒吧喝酒,这不就可以整晚摸个够吗?我知道,在认识我之前你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大家都知道,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不但不觉得自己不对,还自以为很了不起,是不是?”

  发完牢骚后,她哭了。她还很有精神,只是无法接受打击。我真怕她会有更极端的表现。我走近她,抱着她的肩膀。她边哭边将我的手拨开,但还是接受了我,嘴里不知叨咕着什么,可能是“对不起”、“原谅我”之类的吧!

  后来她又发作了好几次,但我不想离开她,每次争吵后我们就以做爱收场。我不愿和她分手的理由有两个,一是争吵后做爱真是件快乐刺激的事。另一个理由是她的手实在太吸引我了。我曾遇见过三位这样歇斯底里的人,但只有美枝子才能让我感到这么的刺激兴奋。我想我可能是为了有激情的性关系才放意让她那么激动。每当我骂完她后,她就又哭又叫,求我原谅,求我不要离开她。

  我不想和她结婚了,跟这种女人结婚会影响到我的工作。每当她问我为什么不和她结婚,我就以时机未到为理由搪塞。我可以控制她的歇斯底里,然后享受无与伦比的快乐性关系。真的不想跟她结婚了。当然我也没有发觉我已经伤了她的心,分手的苦酒已经慢慢地酿就。

  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她又发作了。

  “我再也不想见到樱井先生了。”

  我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三年时间她不叫我樱井先生了,被她这么一叫,我倒有些不知所措。因为她看起来一本正经的。

  “公司有事吗?”

  她摇摇头。她现在在一家旅行社的企划部工作,平常不大跟我讲公司的事。

  “不是因为公司。”

  说完她笑了,表情怪怪的,我觉得那种笑很倒胃口。

  “去年我跟你说我要带团去旅行,所以经常两个星期或一个月不来找你,这事你还记得吗?其实我不是去旅行,我是去看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

  “布巴舞。最初我很高兴这件事只有我知道。我还想过找一天和你一起去看表演。但是我迷上了一名舞蹈家。”

  “是古巴人吗?”

  “当然是古巴人了,是黑人和白人的混血儿,比我小两岁。”

  “和他上过床吗?”

  “我不是说我们只是认识吗?我存了很多钱,很久以来都是樱井先生请我吃饭,还买衣服送我,所以我存了很多钱。我叫他来日本,我想和他结婚,所以我不再和你见面了。”

  “等一下。

  “我已经决定了。”

  我颤抖地说:“我们现在就结婚好吗?”

  她摇着头笑着说“再见了!”

  然后她就走了。

  此后我经历了痛苦的一年。刚开始的一个月,我天天打电话给她,但回答我的总是电话录音,她不接电话。我知道情况确实严重了,我和美技子再也不能恢复往日的关系了。我拼命工作,外界给我很高的评价,但是每当我看到新闻报道中出现“古巴”时,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撩拨着我的心,我的心情会低落好一阵子。每晚临睡前我都会想象美枝子和黑人男子做爱的情景,一想到别的男人抓着美枝子的手我就很难过。拍片时,她的手总会浮现在我的眼前,搞得我无法顺利工作。为了摆脱这种困境,当我得知古巴舞蹈团来日本表演时,我便跑去看。我一边伸长脖子寻找美枝子,一边看着表演。

  那舞蹈确实很棒,精彩极了,让我暂时忘却了美枝子的事。

  以前我也听过古巴音乐。古巴音乐有疗伤的作用,当我听着古巴音乐时,会减少一些对美枝子的思念。

  我们分手一年半左右,美枝子突然打电话给我。

  我想挂掉电话,但是我做不到。

  “可以谈谈吗?”

  她好像醉了,没什么精神。

  “跟你分手后发生了很多事。”

  我不说话,没什么话好说。

  “为什么不说话?”

  “我还没从你的事里恢复过来。”

  “我好高兴。”

  “什么事?”

  “我和古巴人掰了。我们可以重新来一次吗?”

  “别开玩笑了。”

  “你讨厌我?”

  “是的。”

  “没错,我是很让人讨厌。我是喜欢那个古巴人,只是语言沟通有问题,而且古巴也太远了。”

  她好像哭了。

  “我被古巴人甩了。我认识一个男孩,他是个不错的孩子,我想和他一起去古巴,但我却因为害怕而半路退出。我现在才知道自己是个傻瓜、是个胆小鬼。他买了机票,和我约好在成田机场见面,可是我没有去。我真是太过分了,是不是,樱井先生?”

  “为什么还找我?”

  “请你教教我,告诉我该怎么办。我对自己完全失去信心了。我每天都想见你,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不管是白天还是睡觉前,我都……”

  她不说话了。

  “怎么了?”

  “我在擦手霜。”

  听了她的话,我无话可说,我也是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她的手呀!

  “不要笑我,这样是不是很傻?”

  说完她又陷入沉默,我也不知说什么好。

  “我在听古巴音乐。”

  我说。她只是笑。

  “真的很好听!”

  “你知道菲比尔吗?”

  “不知道,是歌手吗?”

  “嗯,我也不认识,是那个男孩告诉我的。”

  “那我就听听看好了。”

  “他有一首《她走了》,每次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想起手套。”

  “手套?”

  “你送我的手套啊!”

  “啊,我想起来了。”

  “我下一次想去古巴时再打电话给你,你要给我勇气啊!”

  “好,我和你一起去古巴旅行,叫菲比尔唱那首《她走了》给我们听。”

  “好”

  我们挂了电话。

  那次通话以后,好几个月过去了,我还是没有接到美技子说要去古巴的电话。

  菲比尔的那首《她走了》,我已经听了不下几十遍。那是一首很伤感的曲调优美的歌曲,听完后有种说不出的解脱感,那感觉的确很像那带刺绣的手套。脱掉手套后,就会露出一双世界上最美的手……
(哥伦比亚)马尔克斯:有人弄乱了玫瑰花
今天是星期天,雨停了,我想选几朵红色的和白色的玫瑰花带到我的墓地去,这些玫瑰花是她为祭坛做花环而种的。今年冬天沉闷得令人害怕,雨后的早晨充满了凄凉的情景,我不禁想起镇上埋死尸的那座山头。那是片光秃秃的坡地,看不见树木,一阵风过后,偶尔会飘来几朵树绒。雨停后,晌午的太阳肯定会把山坡上泥泞的土地晒干,不仅如此,它还会一直钻进我的墓穴里,使我幼小的躯体腐烂,与昆虫壳和草根混杂在一起。

  我曾想飞上祭坛摘下几朵最鲜艳的玫瑰花,但是我失败了。她跪在神像前,从我第一次遭遇到失败后,她就一直全神贯注地跪在那里。也许今天我能成功。但是灯光一闪一闪的,她从沉思中惊醒,抬起头来看了看墙角,椅子就在那儿。她肯定在想:“又刮风了。”因为这时祭坛上发出“吱吱”的响声,房子也晃动了一下,仿佛多少时间以来,已经沉淀在她脑中的记忆又翻腾起来。这时我明白了,摘玫瑰花得另选时机,因为她依然警觉地看着椅子,我的手从她脸边经过时,她会察觉到的。我应该再等一会,她会离开这里,到隔壁房间去睡午觉。每到星期天,这午觉她使必睡无疑的。只有那时,我才有可能带着玫瑰花出去,并且在她回到房间里看着椅子之前回来。

  上星期天的情况特别糟糕,我几乎等了两个小时,她才定下心来。她似乎有点急躁不安,疑虑重重,为自己在家里的寂寞即将被打破的念头,搞得心烦意乱。她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还没放到祭坛上,在屋里转来转去。接着,她来到走廊上,又转身进了隔壁房间,我知道她在找灯。过了一会,她朝门外走去。借着走廊上的亮光,我看见她穿着深色外衣和粉红色的袜子,我觉得她还是四十年前那个在这间屋里扑倒在我床上的小姑娘。当时她对我说:“已经在你的眼中放了小棍,看,你的眼睛真大,真圆。”一切都没有变,从那个遥远的八月的一天下午起,时间仿佛凝固了。那天下午,那些女人把她带进房间,让她看了看尸体,对她说:“哭吧!他就是你的哥哥!”她扑在墙上,顺从地哭成一个泪人儿。

  约有三四个星期天了,我都想拿些玫瑰花,但是,她很警觉地站在祭坛前专心致志地守护着,她在家住的二十年中,我从未见她那么专心过。上星期天,趁她出去找灯时,我用最好看的玫瑰花做了一个花束,于是感到比以往更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了。但是,当我准备回到椅子那里时,忽然听到走廊上传来了脚步声,我赶紧又把花插回祭坛上。这时,我看见门口出现了她举着灯的身影。

  她穿着深色外套和粉色袜子,在她脸上有一道类似曝光时的亮光。亮光下她不像在花园里种了二十年玫瑰的妇人,而依然像八月的那一天下午被人领到隔壁房间去换衣服的小姑娘。现在,二十年之后,她拿着灯回来了,胖了一些也苍老了一些。

  我的鞋已在不曾生火的炉子边烤了二十年,但是,那天下午粘上的泥块却还没有脱落。那天我去找鞋,大门已经关闭,挂在门框上的面包和芦苇条也已取下,家具都已搬走了,全都搬走了,只留下墙角的那把让我终日坐在上面消磨时光的椅子。我知道在烤鞋子,他们离家的时候都忘了拿鞋,所以我得回去找。

  过了许多年,她回来了。时间久了,房间里的麝香味和尘埃味以及一股昆虫的刺鼻的臭味搅在一起。房间里只剩我一人,坐在那里等待着。我能听到木头腐烂时发出的声音,以及在房门紧闭的卧室里变得日益陈旧的空气的振动声。她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她出现在门口,手里提着一只箱子,头戴一定绿色的帽子,身穿一件从那时起就不曾脱下来的布外衣。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还没有发胖,腿肚子也不像现在那样显得如此臃肿。她推开门进来时,我身上布满尘埃和蜘蛛网,曾经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唱了二十年的蟋蟀,忽然也哑然无声了。尽管如此,尽管我身上满是尘土和蜘蛛网,尽管蟋蟀突然停止了歌唱,尽管来人的年龄已经增长,我还是认出了她,那个在八月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陪我去马厩掏鸟窝的小姑娘。她站在门口,手里提着箱子,头顶绿色小帽。这副模样仿佛她马上就会叫出声来,要把那天下午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那天下午,当他们赶来时,我手里抓着折断的梯子,已经仰面躺在马厩里的草地上了。她把门完全推开,门上的合页吱纽响了一声。像有人在屋顶敲了一下似的,天花板上的尘埃扑通扑通往下掉。她在门口犹豫了一下,随即探进半个身子看了看房间,像是要叫醒睡梦中的人那样叫了两声:“孩子,孩子!” 我仍旧安然地坐在椅子里,两条腿伸得笔直。我原以为她是回来看房子的,但是,她在家里住下了。她把房间的门窗打开,房间里又充满了麝香味,就像箱子打开后那样。原来的家具和衣箱里的衣服都被搬走了,她也带走了房间里的气味。二十年后,她又把气味带了回来。她按照原来的样子修复了祭坛。只要她回来,哪怕只是一个人,也足以修复这被无情的时间打破的世界。从此后,她除了在隔壁房间吃饭睡觉外,其他时间都在这里,默默地和圣神交谈。下午她靠着门坐在椅子上,边做针线边卖花。她缝衣服时总是在椅子上摇呀摇地,当有人来买玫瑰花时,她总是把钱放进腰带上的小布包里,她总是用同样的话说道:“从右边拿吧,左边的花是给圣神准备的。”

  她就这样在摇椅里坐了二十年,摇摇晃晃,缝缝补补,间或瞧一瞧墙角的椅子,好像她现在照看的不是和她一起度过童年的兄长,而是一个身体残废了的、比奶奶还要年长的始终坐在墙角椅子上的小孙子。

  我低下头想到,这次也许能碰到玫瑰花。如果我能拿到花,就将它拿到山坡上去,插到自己的坟头上,然后再回到我的椅子里,直到有一天她不再来这里,隔壁房间也不再有声音。

  当这一天来到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会变的。我必须再次跑出去,告诉人们,那个卖玫瑰花的女人,那个住在破屋里的女人,需要几条汉子将她抬到山坡上,到那时我将永远地一个人留在房间里。不过,她会感到满意地,因为她将知道,每个星期天到她的祭坛上弄乱玫瑰花的,不仅仅是摸不着看不见的风。
[美]林·拉德纳:冠军
孙仲旭译

  “矮子”凯利十七岁时,就完成了第一次一拳击倒,被击倒的是他弟弟康尼,比他小三岁,还是个残废人。奖金为一位女士给康尼的五角钱, 那位女士差些把康尼的灵魂从他孱弱的身体里撞出去。

  康尼不知道“矮子”也在家,否则绝不会冒险把赏钱放在屋里坐着最不舒服的一张椅子的扶手上,来更好地欣赏这枚钱光闪闪的多么漂亮。“矮子”从厨房里进来时,这个残废孩子用手捂住硬币,动作却不够快,未能逃脱他哥哥敏锐的眼睛。

  “你那是什么?”“矮子”问他。

  “没什么。”康尼说。

  “你这个一条腿的大话精!”“矮子”说。

  他大步走到他弟弟那张椅子前,抓住盖着硬币的那只手。

  “松开!”他命令道。

  康尼开始哭起来。

  “放手,别嚎了。”年龄大的说着猛地把弟弟的手从椅子把手上拽开。

  硬币掉到了光地板上,“矮子”扑过去。他咧开薄薄的嘴唇,露出胜利的微笑。

  “没什么,嗯?”他说,“好了,要是没什么,你也甭要了。”

  “还给我。”年龄小的呜咽着说。

  “我还给你个满脸花,你这个小滑头!你从哪儿偷的?”

  “我没偷,就是我的。一个太太给我的,她开车差点撞上我。”

  “她没撞上你,可惜极了。”

  “矮子”开始要出门。残废的那个拿起拐杖,艰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向“矮子”走过去,嘴里还在呜咽。后者听到他过来,停下了脚步。

  “你最好待那儿别动。”

  “把我的钱还给我。”那个孩子哭着说。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

  他攥紧拿着那枚五角钱的拳头,用尽全力打在他弟弟的嘴巴上。康尼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拐杖也倒在他身上。“矮子”站在地上倒着的那个身子前。

  “够了吗?”他说,“要么你也想这么来一下?”

  他对着他那条残废的腿踢了一下。

  “我想这下你就老实了。”他说。

  地上那个孩子没反应。“矮子”看了他一会儿,然后手里拿着那枚硬币,吹着口哨上了街。

  一个钟头后,凯利太太在福克纳干洗店干了一天活回到家里,发现康尼躺在地上,在呻吟。她跪到他旁边,喊了一二十遍他的名字。后来她站起身,脸色煞白,从家里冲了出去。天擦黑时,赖安医生从凯利家出来向霍尔斯特德街走去,经过多根太太家门口时,多根太太看到了他。

  “谁病了,医生?”

  “可怜的小康尼,”他说,“摔得很厉害。”

  “怎么回事?”

  “我说不准,玛格丽特,可是我几乎敢肯定他是被打倒的。”

  “打倒?”多根太太失声叫道,“为什么,谁——?”

  “你最近见过另外一个孩子吗?”

  “迈克尔?今天早上以来就没见过他。你不是认为——”

  “我不排除是他,玛格丽特。”医生语气沉重地说,“那个孩子的嘴巴肿着,也破了,他那条可怜的皮包骨头的细腿上有淤伤,肯定不是自个儿弄的,我想海伦怀疑是另外一个干的。”

  “天哪!”多根太太说,“我赶紧去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你是个好人。”赖安医生说,然后继续往前走了。

  快到半夜时,“矮子”回来了,他母亲坐在康尼的床边。她没有抬头看。

  “哎,”“矮子”说,“怎么了?”

  她还是没说话,“矮子”又问了一遍。

  “迈克尔,你知道是什么回事。”最后她说。

  “我什么也不知道。”“矮子”说。

  “别跟我撒谎,迈克尔。你把你弟弟怎么了?”

  “没怎么。”

  “你打了他。”

  “好吧,我打了他。那又怎么样?又不是头一回。”

  埃伦·凯利紧紧抿着嘴唇,她脸色煞白,从椅子上起身,直直向他走过来。“矮子”后退一步,背靠着门。

  “别惹我,妈,我不想打女人。”

  她还是呼吸沉重地继续走过来。

  “站住别动,妈。”他警告道。

  搏斗时间很短,“矮子”的母亲倒在他前面的地板上。

  “你没受伤,妈。我没用全力算你走运。我跟你说过别惹我。”

  “上帝原谅你,迈克尔!”

  “矮子”在皇家酒馆找到正在玩牌的哈普·柯林斯。

  “出来一下。”他说。

  哈普跟着他走到人行道上。

  “我要离开一段时间。”“矮子”说。

  “为什么?”

  “嗯,家里有点小口角。老二偷了我五毛钱,我问他要,他拿拐杖打我,我就打了他。老太太拎着一把椅子冲我来,我把椅子夺下来,她摔倒了。”

  “康尼伤得怎么样?”

  “不算厉害。”

  “那你干吗要跑?”

  “谁他妈说我要跑?我烦别人挑我的刺,受够了,没别的。所以我要离开一阵子,需要一点钱。”

  “我只有六个钢镚儿。”哈皮说。

  “你手气不好,是吗?好吧,给我。”

  哈普掏给他。

  “你不应该打你们家老二。”他说。

  “我没问你我能打谁。”“矮子”生气地说,“再跟我废话,也给你来一下。我走了。”

  “爱走多远走多远吧。”哈普说,不过只是在他弄准凯利听不见时他才这样说。

  第二天一早,“矮子”上了一趟开往密尔沃基的火车。他没买票,可是没人知道他有还是没有,列车员一直待在守车里没过来。

  半年后有天晚上,“矮子”急急忙忙从明星拳击俱乐部的“后门”出来赶往隔了两个街区的杜安酒吧。他口袋有十二块钱,是他在首轮垫场赛中六个回合把“魔鬼”邓普西打趴下后的奖金。

  这是“矮子”作为职业拳击手,首次在这种男子汉的艺术中参加较量,也是他几个星期以来第一次挣了十二块钱。

  去杜安酒吧的路上,他还得经过尼曼酒吧。他把帽子拉到眼睛那儿,加快了脚步,直到走过去。尼曼酒吧里有一个信任他的酒保,他一连十天都请“矮子”喝酒,还让他畅开肚皮吃午饭,前提是他答应过一拿到垫场赛的钱,就马上来结账。

  “矮子”大步进了杜安酒吧,把一个一块钱银币啪的一声扔到酒台上,吵醒了正在打盹的酒保。

  “给我来一份。”“矮子”说。

  “矮子”一份一份喝下去,直到明星酒吧的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有些看比赛的人也来到杜安酒吧的吧台前,跟“矮子”在一起。有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站在年轻的凯利旁边,最后他攒起足够的勇气跟“矮子”搭话。

  “你不是打的第一场吗?”他大着胆子问。

  “对。”“矮子”回答道。

  “我叫赫什。”

  “矮子”听了这一惊人的消息后没吭声。

  “恕我冒昧,”赫什先生又说,“可是我想请你喝一杯。”

  “好吧。”“矮子”说,“但是请不了别硬请。”

  赫什先生哈哈大笑,他示意酒保倒酒。

  “你今天晚上真是把那个意大利佬修理了一顿。”酒倒上后,买酒的这位说,“我还以为你把他打死了呢。”

  “我没收手就会把他打死了,”“矮子”回答说,“我会把他们全干掉。”

  “你的猛拳可真厉害。”另一位崇拜地说。

  “我的猛拳?”“矮子”说,“哎,我像骡子一样有劲儿。你没看见我肩膀上的肌肉吗?”

  “看见?想不看见都难呢。”赫什说,“我跟我旁边那个人说,我说:‘瞧瞧他的肩膀!怪不得他打得厉害。’我那样跟他说。”

  “挨我一下就说再见了,宝贝。”“矮子”说,“我会把他们全干掉。”

  这场用嘴杀人的事继续进行下去,直到杜安酒吧那天晚上打烊。“矮子”和他的新朋友握了手,约好第二天晚上再聚。

  几乎有一星期的时间,这两位几乎一直待在一起。赫什乐于听“矮子”谦虚地自曝其人其事,“矮子”的杯子一空就为他买酒。可是这天晚上,赫什遗憾地宣布自己得回家吃晚饭。

  “我约好了八点钟跟人约会,”他透了底,“我可以等到那时候再走,只是我得收拾一下,穿上我最好的衣服,因为她是全密尔沃基最漂亮的小家伙。”

  “你不可以安排得两对一起约会?”“矮子”问。

  “我不知道该找谁。”赫什回答说,“不过对了,我有个妹妹,她不忙的话就行。她自己长得也很不赖。”

  结果是“矮子”和爱玛·赫什、爱玛的哥哥还有全密尔沃基最漂亮的小家伙一起在沃尔舞厅相会,半个晚上都在跳舞。“矮子”和爱玛每轮都一块儿跳,因为尽管每跳一会儿一步舞都让人想喝点,卢·赫什却一直太清醒,不去跟自己的妹妹跳舞。

  第二天,尽管“矮子”凯利特别有本事让别人来结账,他还是分文皆无了。他找到了明星俱乐部安排比赛的哈蒙特“医生”,让他再给自己订一场表演赛。

  “我可以安排你下一场跟特雷西打。”“医生”说。

  “挣多少?”“矮子”问。

  “打赢给你二十。”

  “拜托,”“矮子”不愿意了,“那天晚上我不是表得挺好?”

  “你看着还行。可是你不是弗莱迪·韦尔什,差得远呢。”

  “我不怕韦尔什,谁都不怕。”“矮子”说。

  “好了,我们不是根据谁夸的海口大,就给哪个拳击手多钱。”“医生”说,“我让你跟特雷西比赛。干就干,不干拉倒。”

  “好吧,我干。”米奇说。他靠着预定这场比赛拿的钱,在杜安酒吧愉快地过了一个下午。

  比赛前那天晚上,“嫩头”特雷西的经纪人走到“矮子”面前。

  “这场比赛你感觉怎么样?”

  “我?”“矮子”说,“我感觉挺好。你什么意思,我感觉怎么样?”

  “我是说,”特雷西的经纪人说,“我们很想赢,因为这孩子赢了这场的话,就有机会去费城。”

  “你出多少?”

  “五十块。”特雷西的经纪人说。

  “你以为我是什么人,骗子?让我倒下才给五十块,别找我!”

  “那就七十五吧。”特雷西的经纪人说。

  交易在八十块的水平上谈好,很快就敲定了细节。第二天晚上,“矮子”到了第二回合被打败了,当时他的前臂上狠狠地挨了一下。

  这次,“矮子”过尼曼和杜安两间酒吧而不入,他在这两间都欠了很多账,这次他去了街上需要走得更远的斯坦酒吧。

  他跟特雷西做交易的好处费花完后,他听说——从哈蒙德“医生”还有别的俱乐部安排比赛的人那里得到的第一手消息——即使是给钱最少的垫场赛,也没人会请他了。只要爱玛和卢还活着,他倒没有饿死或者没酒喝急死的危险,可是在他被“嫩头”特雷西打败后四个月时,他想好了密尔沃基不是他理想的生活地方。

  “他们中间最好的我也能打败,”他思忖道,“可是这里对我来说不再有机会了。也许我可以到东部的哪儿。另外——”

  可是在“矮子”拿着从爱玛·赫什那里借来的“买鞋子”的钱,刚刚买了张去芝加哥的车票后,一只沉重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转身看到两个陌生人。

  “你想去哪儿,凯利?”那只沉重的手的主人问道。

  “哪儿也不去。”“矮子”说,“你们他妈的操什么心?”

  另外一个陌生人说:

  “凯利,我是爱玛·赫什的妈妈请的,要保证你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我们想让你待着办完事再说。”

  “跟我耍这套,只会叫你们吃不了兜着走。”“矮子”说。

  不管怎么样,那天夜里他没去成芝加哥。两天后,爱玛·赫什成了凯利太太。剩下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时,新郎的礼物是一记重拳打在新娘苍白的脸颊上。

  第二天早上,“矮子”离开了密尔沃基,方式跟他来时一样——乘坐货运快车。

  “我们别再不把这当回事了,”汤米·黑利说,“他也许能在必要时减到三十七磅,可是他再低于那个重量,连只耗子也能打败他。他是个次中量级,他现在是这个级别的,我知道,他也知道。他这半年狂长肉,我跟他说过,我说:‘你再长膘,就没人跟你打了,除了威拉德他们那些人。’他说:‘好,就算我再长二十磅,也不会看到威拉德就跑。”

  “他肯定是对自己很不满意。”汤米的弟弟说。

  “我还从来没见过好拳击手不是对自己很不满意的。”汤米说,“‘矮子’就是个好拳击手,别搞错了。真可惜没在这孩子长得这么重之前找来韦尔什,可是现在已经太晚了。不过要是我们能安排他跟‘荷兰佬’打,我也不叫什么苦了。”

  “你指谁?”

  “‘嫩头’戈茨,次中量级冠军。这场比赛也许不会让我们挣多少钱,可是以后我们会财源滚滚。我们会有张王牌在手,因为人们掏钱来看这位能打猛拳的家伙,就是‘矮子’。只要‘矮子’保持这个重量,冠军称号就一直会是我们的。”

  “你没办法安排跟戈茨比赛吗?”

  “当然能,因为他需要这笔钱。可是到现在我一直都在小心盯着这孩子,你看我得到的回报吧!冒险又有什么用呢?这孩子一直在进步,戈茨一直在退步,比大块头约翰逊还快。我想我们现在可以打败他了,赌上我的性命我都愿意。可是再过半年,根本就没什么风险了。在那之前他就会自己打败自己。那么我们只用跟他签好合同,然后静等裁判来取消比赛。可是‘矮子’现在就特别急着要跟他打,我几乎拦不住他。”

  黑利兄弟正在波士顿的一间旅馆吃饭,丹是从霍里沃克来看汤米的,也是来看后者的被保护人跟巴德·克罗斯打十二回合,或者要少几个回合。在比赛方面,这场较量不会有多少看头,因为“矮子”已经两次击败了这个巴尔的摩来的年轻人,仅仅是巴德不肯服输的名声才让他们择日再赛。拳击爱好者愿意出钱看“矮子”一拳便能打倒人的左拳,但是他们不想看到对手在第一次受到这势大力沉的一击后,就跳下拳击台。巴德·克罗斯就是这样的对手,他乐意用他的眼睛、耳朵、鼻子和喉咙挡住拳击手套,这让他早就躲开了老老实实工作的可怖生活。巴德是个勇敢的孩子,表现在他被打破了的肿胀而且变了颜色的脸上。

  “我觉得,”丹·黑利说,“你为他做了那么多事,你让这个孩子干什么,他就会干什么。”

  “嗯,”汤米说,“到目前为止,他都是乖乖听我的,可是他自信得看不出为什么还要等下去。不过他会听我的,不听就傻了。”

  “你跟他签合同了没有?”

  “没有,不过我不需要合同。他知道是我把他从阴沟里捡出来的,现在他能挣到钱,还一定会挣得更多,他不会拒绝我的。他第一次来找我时,要是我没听他说话,他会到了哪儿?到现在很快就两年了,可是好像才是上星期的事。当时我正坐在费城快适俱乐部对面的酒吧里,等麦卡恩点完钱过来。就在那儿,这个小乞丐突然进来,想在酒吧里白喝一杯。他们跟他说没这回事,叫他滚出去。后来他看见了我,走到我坐的地方,问我不是个搞拳击的吗?我说是,他就问我要钱买酒,我让他坐下来,我给他买。

  “后来我们就聊了一下,他跟我说了他叫什么,还跟我说他在密尔沃基打过两场垫场赛。我说:‘孩子,我们不知道你有多好或者多糟糕,可是你练那玩意儿,永远不会有什么出息。’他说要是他能打上比赛,就会戒掉。我说要是他跟我说到做到,再也不碰酒,我就给他一次机会。我们握了手,我带他去了我住的旅馆,让他洗了澡,第二天又给他买了几件衣服。我让他洗澡、让他住,一直过了六个多星期。他戒酒戒得不容易,可是最后我觉得可以了,就给了他一次机会。他跟斯迈利打,三两下就把他打败了,让斯迈利觉得他肯定被人下了毒。”

  “好了,你也知道后来怎么样。他的记录上惟一一次给人打败是在密尔沃基被特雷西一拳击倒,是在他到我这边之前,后来他已经打败了特雷西三次。

  “在钱这方面,我对他好得不能再好了,他已经存了七千块钱,对于一个两年前还在阴沟里的孩子来说怎么样?要是他没那么疯狂地喜欢买衣服和非要住好旅馆什么的,他还可以存得更多。”

  “他家在哪儿?”

  “嗯,他可以说没有真正的家。他是芝加哥人,他妈把他赶出家门。他妈对他很不怎么样,我想,他说他跟他妈继绝了关系,除非他妈先来找他。他妈很有钱,他说的,所以他不担心他妈。”

  正说这位呢,这位就进了咖啡馆,大摇大摆地走向汤米那张桌,整个屋里的人都扭头看他。

  尽管一只眼晴有点红,一只耳朵眼儿几乎看不到,“矮子”还是一幅十分健康的样子。可是也许并不是他的健康吸引大家都看他。他的镶钻石马蹄样领带别针,紫色横条纹衬衫,橙色鞋子,还有他的浅蓝色外套,完全是招摇过市的样子。

  “你去哪儿了?”他问汤米,“我一直在找你。”

  “坐下来。”他的经纪人说。

  “没时间。”“矮子”说,“我要去码头看卸鱼。”

  “跟我的弟弟丹握握手吧。”汤米说。

  “矮子”跟霍里沃克来的这位黑利握了手。

  “你如果是汤米的弟弟,就也是我的哥们儿。”“矮子”说,两兄弟高兴得满脸是笑。

  丹润润嗓子,咕哝着不自然地回答了一句,可是这个年轻的斗士没听到。

  “借我二十块钱。”“矮子”说,“我很可能用不着,不过我不想要用时钱不够。”

  汤米的二十块钱就这样没了,他把这笔账记到一个黑皮小本子上,那是保险公司作为圣诞礼物送给他的。

  “可是,”他说,“你去看鱼不用花二十块钱啊。想让我也去吗?”

  “别,”“矮子”马上说,“你和你这位兄弟大概有很多要聊的。”

  “那好,”汤米说,“别乱花钱,也别跑丢了。你最好四点钟回来躺一会儿。”

  “打败这个家伙不需要休息,”“矮子”说,“他会也替我好好躺一会儿。”

  因为这句俏皮话,“矮子”有点过分地哈哈大笑,在崇拜和惊讶的目光扫射下,他大步走了出去。

  “矮子”说去码头,却最多才走到了博伊尔斯顿和特里蒙特两条街的街口,可是等他的那位女士无疑比麻萨诸塞州最走运的渔民所捕到的还要抢眼,还会说话——没准比鱼说得好。

  “噢,你这个孩子!”她说,嘴里金牙、银牙乱闪。“噢,你这个斗士!”

  “矮子”对着她露出微笑。

  “我们去哪儿喝一杯,”他说,“一杯没关系嘛。”

  在他第三次重新排布了巴德·克罗斯的脸部地图后过了五个月,在新奥尔良,“矮子”完成了跟“荷兰佬”的冠军争夺战的训练。

  “矮子”最后一次赛前训练结束后回到他待的旅馆时,抽时间跟北方来的几个小伙子说话,他们从遥远的地方赶来看一位冠军失去称号,因为这场比赛的结果几乎可以说尽在预料之中,连专家也猜得到。

  汤米·黑利拿了钥匙和信件来到了凯利的套房。半个钟头后他正在洗澡时,“矮子”进来了。

  “有信吗?”“矮子”问。

  “在床上。”汤米从浴缸里回答道。

  “矮子”拿起那摞信和明信片扫了一眼。从这堆里,他拣出三封,其余的全扔进了垃圾桶。然后他拣起那三封,手里拿着坐了一会儿。他往前呆看了一会儿,最后又看了一遍手里的三封信,然后把一封信塞进口袋,把另外两封往垃圾桶扔,没扔进,掉到了地上。

  “妈的!”“矮子”说着弯腰把两封信捡了起来。

  他拆开一封盖有密尔沃基邮戳的信读:

  亲爱的丈夫:

  我给你写过那么多信,可是一封回信也没收到。不知道你收到了没有,所以我再写,希望你收到这封后回信。我不想拿我的麻凡事打扰你,要不是为了孩子我也不会。

  我不是要你写回信,只是少寄点钱吧,我不是为我自个要,而是孩子从去年八月以来一  天也没好过,医生跟我说他活不了多久,除非我给他吃更好的东西。可是照现在的情况不可能。卢一年没工作了,我挣的不够付房租。我不是要你给我钱,只是你应该在方便时寄来我欠别人的,我想数额是三十六块左右。请尽量寄这笔钱过来,能帮我,可是如果你没法都寄来,请尽量多少寄点来。

  你的妻子,

  爱玛

  “矮子”把信撕成碎片,扔了一地。

  “钱,钱,钱!”他说,“她们肯定以为我是钱做的。我看老太婆也是要钱的。”

  他拆开他妈妈写来的信。

  亲爱的迈克尔,康尼相让我写,说你肯定会打白荷兰佬,他肯丁你会,相让我说我们相让你写信给我们说说,可是我才你没时间写,要不这次以前很久就会受到你的信,可是我相你还是会只写一两行孩子,因为对康尼好过吃一桶药。要是你能时不时能均出来给我寄点钱会帮我过日子,可是你要是寄不了钱,尽量招时间写封信,只要几行就能让康尼高兴。只用相相孩子,他三年多没下过床了。康尼祝你好运。

  你的妈妈,

  爱伦·f.凯利

  “早就料到了,”“矮子”说,“全是一路货。”

  第三封信来自纽约,写着:

  亲爱的:在你获得冠军前,这会是你收到我的最后一封信,可是我星期六会给你发电报,可是我在电报里没法像这样在信里写很多,我写这封信是想让你知道我在想着你,祝你好运。狠狠揍他一顿,亲爱的,快点打败他,别拖延,也别忘了一结束就给我发电报。

  用你厉害的左拳照他鼻子上打,亲爱的,别怕毁了他的好模样,因为他根本不会比现  在还要难看。你不怕的,是吗,亲爱的。

  唉,亲爱的,我多想到场亲眼看到啊,可是我想和爱我比起来,你更爱黑利,要不然你也不会让他把我赶走了。可是等你当上了冠军,亲爱的,我们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就让黑利见鬼去吧。

  好了亲爱的,我星期六会给你发电报,我差点忘了告诉你我还需要钱,比如说两百块钱吧,你得在收到这封信后尽快汇给我。你会的,不是吗,亲爱的。

  我星期六会给你发电报,记着,亲爱的,我在为你祈祷。

  好吧,再见吧,爱人,祝你好运。

  格雷丝

  “全是一路货,”“矮子”说,“钱,钱,钱。”

  汤米·黑利洗了澡后精神焕发,从连着的隔壁进来。

  “我还以为你会躺一会儿呢。”他说。

  “我会躺的。”“矮子”说着解开他的橙色鞋的扣子。

  “我六点钟给你打电话,你可以在这儿吃饭,不让拳击迷们烦你,我要下去把票给他们。”

  “戈德堡那边有信吗?”

  “我没跟你说吗?没问题,我们打赢的话,十五个星期,每星期五百块。再加上在纽约或者密尔沃基那边赚的外快,我们保证可以一星期能挣到一千两百块。”

  “跟谁打?”

  “谁站到你面前就跟谁打。你无所谓是谁,不是吗?”

  “我是无所谓,我会让他们都不堪一击。”

  “好了,你最好躺会儿。”

  “噢,对了,替我去汇两百块钱给格雷丝,好吗?马上,纽约的地址。”

  “两百块!你上星期天刚给她三百块。”

  “喂,有你他妈什么事?”

  “好吧,好吧,别生气。还有别的事吗?”

  “没了。”“矮子”说完就倒在床上。

  “我想让你在我回来之前把这件事办了。”格雷丝一边从桌前站起身一边说,“你不会让我失望,你会办的,亲爱的,不是吗?”

  “交给我吧。”“矮子”说,“花钱别太过份。”

  格雷丝用微笑跟他告了别,离开了咖啡馆。“矮子”继续喝咖啡,看报纸。

  他们是在芝加哥,时间是“矮子”进入综艺演出业的第一个星期。他大败“荷兰佬”后马上乘胜北上去摘取胜利果实。他花了两个星期学习自己的演出,包括训练表演和就“矮子”凯利的众多辉煌事迹做十分钟的独白。现在他每天要在麦迪逊剧院演出两场。

  他用完早餐,读完了报纸,“矮子”逛进大堂要他的钥匙。然后他示意听差过来,此人正盼着有幸被叫。

  “去找汤米,汤米·黑利,”“矮子”说,“叫他来我的房间。”

  “好的,先生,凯利先生。”这个小伙子说,然后就去打破以前他尽心尽力服务的所有记录了。

  “矮子”正在他住的七层楼窗户往外看时,汤米应召而来。

  “怎么了?”他的经纪人问。

  “矮子”答话之前停顿了一下。

  “黑利,”他说,“百分之二十五是很多钱。”

  “我想是我挣来的,不是吗?”汤米说。

  “我看不出来你是怎么算出来的,我看不出你对我有什么价值。”

  “好吧,”汤米说,“我根本没想到会是这样。我还以为你满意这桩交易呢。我不想空口说白话,可是我看不出你去哪儿能找到别人能像我这样,为你做到那么多。”

  “当然,说得都不错,”冠军说,“你在费城给我做了很多,你也从中赚了很多钱,不是吗?”

  “我不是说大话,总而言之,我们前头还会挣大把的钱。要不是因为我,你永远也不会接近的。”

  “噢,我想我会混得不错。”“矮子”说,“谁一个左拳揍在‘荷兰佬’的下巴上,你还是我?”

  “对,可是没有我帮你打理,你根本不会跟‘荷兰佬’站到比赛台上。”

  “好了,这样说下去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我的看法是你现在不值百分之二十五了,一两年前也没什么区别。”

  “没什么?”汤米说,“我得说区别大了去了。”

  “好吧,我说没有,我看不用争了。”

  “你看,‘矮子’,”汤米说,“我本来想着我对你够公平,可是如果你不这样认为,我愿意听你说怎么样才叫公平。我不想让人说我是个夏洛克。我们谈谈正事,签个合同,你提多少?”

  “我不提多少。”“矮子”说,“我是说百分之二十五太多了。你就说你愿意接受多少?”

  “二十怎么样?”

  “二十太多了。”凯利说。

  “多少不太多?”汤米问。

  “好吧,黑利,我最好跟你挑明了,多少我都嫌多。”

  “你是说我拿多少你都不想要我了?”

  “是这个意思。”

  有一分钟时间,谁也没说话。后来汤米·黑利走向门口。

  “‘矮子’,”他哽咽着说,“你在犯下一个大错误,伙计。你不能抛弃你最好的朋友却一点事儿也没有。那个混账女人会毁了你。”

  “矮子”原先坐着,这时一下子站了起来。

  “你闭嘴!”他咆哮道,“滚出去,要不他们得把你抬出去。你吸我的血我吸得够久的了。再多说那个女孩一句话还是怎么样,你也会像‘荷兰佬’一样挨揍的。马上给我滚!”

  汤米·黑利对“荷兰佬”那张脸记忆犹新,就走掉了。

  后来格雷丝回来了,把她数不清的大包小包放到长沙发上,去坐在“矮子”坐的椅子的扶手上。

  “怎么样?”她说。

  “好了,”“矮子”说,“我赶走他了。”

  “好样的!”格雷丝说,“现在我想你可以把那百分之二十五给我了。”

  “你拿了百分之七十五还要拿?”“矮子”回答道。

  “别恼嘛,亲爱的。你恼了样子不好看。”

  “样子好不好看不关我事。”“矮子”说。

  “等你看我穿上今天上午买的这些东西再说吧!”

  “矮子”扫了一眼长沙发上的大包小包。

  “那是黑利的百分之二十五。”他说,“比那还多。”

  冠军没有经纪人的日子并未持续多久。黑利的继任者不是别人,正是杰罗姆·哈里斯,他看出来“矮子”是比他的平价戏票音乐剧生意更管用的长期饭票。

  合同是在汤米·黑利听到自己被炒掉后一星期在底特律签的,合同给了哈里斯先生“矮子”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矮子”只用六天时间就明白了,一个受欢迎的演员没有一个满脑子都是生意的人来打理是不行的。一开始格雷丝反对往小集体里再加入一个人,可是当哈里斯先生向搞综艺演出的人要求给“矮子”涨一百块钱薪水并且得到了时,她就相信了冠军这样做是最有利的。

  “你和我太太会开心地过上一段好时光。”哈里斯告诉格雷丝。“我本来要发电报让她找我们,只是我看到这孩子的档期能让我们下星期就去密尔沃基,我太太就在那儿。”

  可是当她们在密尔沃基的旅馆里被介绍认识时,格雷丝心里对自己承认,她对哈里斯太太的感觉很难称为一见投缘。相反,“矮子”看了他的新经纪人的太太好多眼,似乎不愿结束眼睛的这顿大餐。

  “真漂亮啊。”他们单独在一起时,他对格雷丝说。

  “漂亮是不假,”这位女士回答道,“可是她脑袋里塞的全是锯末。”

  “我有可能偷走那个宝贝,”“矮子”说,看到这句话在听众脸上所产生的效果,他露出了笑容。

  在密尔沃基的那个星期的星期二,冠军在一场比赛中成功卫冕,只是报纸上从未报道。那天上午“矮子”一个人待在房间里,这时有位访客不敲门就进来了。访客是卢·赫什。

  “矮子”看到他脸都白了。

  “你想干吗?”他问。

  “我想你知道的。”卢·赫什说。“你太太快饿死了,你的孩子也快饿死了,我也快饿死了,你却钱多得花不完。”

  “听着,”“矮子”说,“要不是因为你,我永远也不会认识你的妹妹。另外,要是你算不了男子汉,保不住工作,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最好离我远点儿。”

  “你给我一点钱,我就走。”

  “矮子”对此最后通碟的回答是一记右直拳打在他内兄瘦弱的胸口上。

  “把这拿回去给你妹妹吧。”

  卢·赫什爬回来溜走后,“矮子”心想:“幸好我没用我的左拳,要不然会打死他。还有, 要是我打在他肚子上,会打断他的脊柱。”

  他们被邀请去密尔沃基的那段期间,每天晚上演出后都有聚会。葡萄酒随便喝,“矮子”喝得超过了汤米·黑利允许他喝过的最多量。哈里斯先生根本无所谓,也许是因为他也同样喝得舒服吧。

  喝酒中间跳舞时,“矮子”跟他新经纪人的太太跳得和跟格雷丝跳得一样多。格雷丝让肥胖的哈里斯拥着艰难挪动时,虽然她一再说她这辈子都没这么高兴过,她的表情却显得并非如此。

  那个星期里有几次,“矮子”以为格雷丝就要吵架了,他也希望她会,可是她一直忍到了星期五。白天场的演出结束后,“矮子”就和哈里斯太太不知道去了哪儿,晚上演出结束后,格雷丝看到“矮子”就开门见山地说:

  “你在搞什么鬼?”她质问道。

  “不关你的事,不是吗?”“矮子”说。

  “当然关我的事,我的还有哈里斯的。你给我收敛点儿,否则有你好看的。”

  “喂,”“矮子”说,“我抵押给了你还是怎么样?你说得好像我们结过婚似的。”

  “我们要结婚了。明天就是个好日子。”

  “你嫁给我的机会和明天、后天或者明年的机会都差不多,就是根本没机会。”“矮子”说。

  “咱们走着瞧。”

  “是你要去瞧一瞧。”

  “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我已经结婚了。”

  “你骗人。”

  “你以为我骗人,是吗?好吧,你去这个地址怎么样?跟我太太认识一下。”

  “矮子”在一张纸上草草写了个地址递给她。她盯着地址看,却是视而未见的样子。

  “哎,”“矮子”说,“我没逗你玩。你去找迈克尔·凯利太太,你要是找不到她,明天早饭前我就跟你结婚。”

  格雷丝还是瞪着那张纸。“矮子”觉得她过了很久很久才再次开口。

  “你一直在骗我。”

  “你从来没问过我结了婚没有。另外,我结没结婚你他妈有什么所谓?你分到了钱,不是吗?比五五分还要好呢。”

  他又要走。

  “你去哪儿?”

  “我要去见哈里斯和他太太。”

  “我跟你一起去,你甭想甩掉我。”

  “没错,我就是要甩掉你。”“矮子”不急不躁地说,“我明天晚上走的时候,你要待在这儿。我要是看到你小题大做,我就把你送进医院,叫他们让你安静。你明天早上可以收拾你的东西,我给你一百块钱,然后我再也不想见到你。现在别想跟在我后面,要不然我就得在我的一拳击倒记录上再增加一次了。”

  格雷丝那天晚上回到旅馆时,发现“矮子”和哈里斯夫妇搬到了另外一间旅馆。第二天夜里“矮子”离开密尔沃基时,他又一次没了经纪人,而哈里斯先生丢了太太。

  “矮子”凯利跟“嫩头”米尔顿在纽约市的十回合比赛前三天,《新闻报》的体育编辑派乔·摩根就这位冠军写两三千字,配张照片,星期天登。

  乔·摩根星期五下午去了“矮子”的训练地。他听说“矮子”在外面的路上跑步,不过“矮子”的经纪人沃利·亚当斯已经准备好了,也愿意提供有关这位当代最伟大的拳击手的大量资料。

  “我们来听听你有什么资料,”乔说,“然后我就能整出点东西来。”

  沃利便跨上想象的骏马,竹筒倒豆子般说了起来:

  “还是个孩子,只能这么说他。普普通通的小伙子,明白我的意思吗?不知道什么叫恶习。长这么大还从来没碰过酒,闻到就很可能会恶心。是健康生活让他到了目前的地位。明白我的意思吗?像个女学生一样谦虚,不自以为是。他安静得你根本不会知道他在旁边。让他谈谈自己,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呢。

  “他根本不用锻练就能保持状态。他惟一让我们感到麻烦的,是让他狠揍人们安排跟他比赛的那些窝囊废,他很害怕会打伤谁。明白我的意思吗?这场跟米尔顿的比赛让他开心坏了,因为大家都在说米尔顿经打。没准儿这次‘矮子’能放开一点。可是前两场比赛里,那两个在拳击台上打不到他,他也一直放不开,因为他害怕把谁打死了。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结婚了吗?”乔问道。

  “哎,你听听他把他的孩子挂在嘴边,就知道他结婚了。他的家人这会儿在加拿大他们的避暑别墅住,‘矮子’特别想去跟他们团聚。在他心目中,他的太太和孩子比金山银山还要重要。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有几个孩子?”

  “我不知道,四个或者五个吧,我猜的,全是男孩,每一个都是爸爸的翻版。”

  “他父亲还在世吗?”

  “没有,他还小的时候,老人家就去世了。可是他有位了不起的老母亲和一个弟弟,住在芝加哥。每场比赛后,他最先会想到他们,然后才是他的太太和孩子们。每次比赛后,他总是记着给老太太寄一千块钱。这次比赛后他们钱一给他,他就会给老太太买座房子。”

  “他弟弟怎么样?他也会从事这项运动吗?”

  “当然,‘矮子’说他二十岁前就会当上冠军。他们是个拳击家族,全都无比诚实而且正直。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次在密尔沃基,有个人——我不能告诉你他的名字——找到‘矮子’,想叫他让一场比赛,‘矮子’在大街上就狠狠修理了他一顿,那天晚上他都上不了台。‘矮子’就是这种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乔·摩根一直待在训练营,直到‘矮子’和他的训练师回来。

  “《新闻报》派来的伙计,”沃利介绍道,“我在跟他讲你的家史。”

  “他给你爆的料不错吧?”“矮子”问。

  “他是个很棒的历史学家。”乔说。

  “别给我安头衔,”沃利笑着说,“你还想知道什么,就给我们打电话。星期一晚上盯着我们吧。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有成千上万个这项男子汉运动的爱好者看了星期天《新闻报》上的这篇特写。写得不错,有很多吸引人之处。无人对其中的稍微失实之处提出异议,不过除了沃利·亚当斯和“矮子”凯利,另外还有三个人读了这篇特写并看到了失实之处。这三位是格雷丝、汤米·黑利和杰罗姆·哈里斯,他们的评论不适合发表。

  无论是芝加哥的凯利太太,还是密尔沃基的凯利太太,都不晓得有纽约的《新闻报》这样一张报纸。就算她们听说了,还听说里面有两栏关于“矮子”的文章可读,那位当妈的或者那位当太太的都不会买,因为星期天的《新闻报》要五分钱一份。

  无疑,乔·摩根本来可以写得更准确点,如果他不是采访了沃利·亚当斯,而是采访了爱伦·凯利、康尼·凯利、爱玛·凯利、卢·赫什、格雷丝、杰罗姆·哈里斯、汤米·黑利、哈普·柯林斯再加上密尔沃基的两三位酒保。

  但是根据他们的证言写成的特写文章在体育编辑那儿根本通不过。

  “就算你有人证,”那位先生会说,“可是印出来后除了辱骂不会给我们带来别的。人们不想看到他被揭老底,他可是冠军啊。”
(印)泰戈尔:素芭
谢冰心译

  当这个女孩子起名叫素芭细妮①的时候,谁会想到她竟是一个哑巴呢?她的两个姐姐名叫素可细妮②和素哈细妮③,为了使名字相似,她的父亲把最小的女儿起名叫素芭细妮。大家为了方便,都叫她素芭。

  ①意为“妙语”。

  ②意为“美鬟”。

  ③意为“巧笑”。

  她的两个姐姐都照例赔了钱好不容易嫁了出去,现在这最小的女儿就像一个沉重的负担,压在她父母的心上。大家似乎都认为她既不会说话,当然也不会有感觉;他们就随便地当着她的面谈论她的前途和他们自己的苦闷。她从小就知道神把她像灾祸一样,送到她父亲的家里,所以她总是远远地躲开人群,想法子呆在一边。只要他们都能把她忘掉,她觉得她就能忍受一切。但是谁能忘掉痛苦呢?她父母的心日夜地为她伤痛。特别是她的母亲,简直把她当作自己身体上的残疾。对一个母亲来说,女儿比儿子更是她自身最亲密的一部分;女儿的毛病,是她自己羞耻的根源。素芭的父亲巴尼康达爱她胜过爱其他的女儿;她母亲却讨厌她,就像讨厌自己身上的污点一样。

  素芭虽然缺少说话的能力,却不缺少一双垂着长睫毛的大黑眼睛。她心里有什么想法,她的嘴唇就像一片树叶一样地颤动着反应出来。

  当我们用言语表达思想的时候,言词并不容易找到,必须经过一个翻译过程,这往往是不准确的,于是我们就会发生错误。但是这一双黑眼睛却不需要翻译;思想本身就反映在这眼睛里。在眼睛里,思想敞开或是关闭,发出光芒或是没入黑暗,静悬着如同落月,或者像急闪的电光照亮了广阔的天空。那些自有生以来除了嘴唇的颤动之外没有语言的人,学会了眼睛的语言,这在表情上是无穷无尽的,像海一般的深沉,天空一般地清澈,黎明和黄昏,光明与阴影,都在这里自由嬉戏。哑巴具有“大自然”的那种孤独的庄严。因此别的孩子们几乎害怕素芭,从来不和她一起玩。她像午夜一般地沉默、孤寂。

  她住的村庄叫做昌地浦。这村的河流,在孟加拉算是小的,它只在窄小的地区里流着,像一个中产阶级的女儿。这一条忙碌的水从不泛滥,只安分守己地流着,仿佛是它沿岸的村子里每一户人家的一个成员。河的两边都是人家和树木成荫的河岸。这位河的女神从宝座上走下来,成了每家花园的花神;她用敏捷、愉快的脚步,忘我地做她无穷无尽的祝福工作。

  巴尼康达的房子临近河边。过往的船夫都能看到这地方的茅舍和草堆。我不知道在这些代表人世间财富的东西中间,是否有人注意到这个小姑娘,当她工作完毕之后,偷偷地溜到水边,坐在那里。在这里,“大自然”满足了她想说话的愿望,并且替她说话。小溪的微语、村人的声音、船夫的歌唱、鸟鸣、叶响,都和她的心跳揉合在一起。它们变成了声音的巨浪,在她不宁静的心灵上拍打着。“大自然”的低语和动作就是这哑女的语言;那长睫毛遮盖下的黑眼睛的话语,也就是她周围世界的语言。从那蝉鸣的树上,直到静寂的星辰,只有手势、姿态、流泪和叹息。在炎热的正午,船夫和渔夫都去用饭,村人在午睡,鸟儿静悄无声,渡船闲着,辽阔的忙碌的世界从劳作中停息了下来,忽然变成一个孤寂、严肃的巨人,这时候在引人入胜的广阔天空之下,只有那无言的“大自然”和一个无言的女孩子,极其沉静地坐着——一个在光芒四射的阳光之下,一个在小树的树荫中。

  但是素芭也不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在牛棚里有两头母牛、沙巴西和邦古利。它们从来没有听到她叫过它们的名字,但是它们听得出她的脚步声。她虽然说不出话来,却爱怜地嘟哝着,它们了解她这轻柔的嘟哝比一切话语都深切得多。当她爱抚它们,斥责它们,或哄劝它们的时候,它们对她的了解比人们对她的了解还深。素芭常来到牛棚里,抱住沙巴西的脖子;她常用脸颊偎擦着她的朋友,邦古利就转过它慈祥的大眼睛望着她,舐她的脸。这女孩子每天照例来看它们三次,此外还有不定时的访问。什么时候她听到使她难过的话,她就随时来看她的哑巴朋友。它们仿佛能从她的沉郁的目光中体会到她精神上的痛苦。它们就走近前来,用角轻轻地摩擦她的手臂,试图用无言的无可奈何的方法来安慰她。除了这两头牛以外,还有几只山羊和一只小猫;虽然它们也表示出同样的依恋,但是素芭对它们的友情是不同的。不论是白天黑夜,只要一有机会,那只小猫就跳到她的怀里,安稳地打瞌睡,在素芭用她柔软的手指,抚摸它的颈和背的时候,它对她的催眠非常欣赏。

  在高级动物里,素芭也有一个伴侣,可是很难描述这女孩子和他的关系,因为他会说话,而他说话的才能并不能使他们有共同的语言。他是贡赛的最小的儿子,名叫普拉达,是一个懒汉。他的父母在费尽心思以后,认为他永远没有独立生活的希望了。但是浪子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虽然他们家里人厌弃他们,但他们在别人面前总是受欢迎的。因为不受工作的牵制,他们变成了公共财产。就像每个市镇里都需要一块空旷的场地,让大家可以自由呼吸,一个村落也需要两三个有闲人士,能够陪人消磨时间,因此,如果我们懒得工作,又想要一个伴儿,这样的人是可以找得到的。

  普拉达最喜爱钓鱼。他消磨了许多时间在这上面,几乎每天下午都看见他在钓鱼。因此他常遇见素芭。不管他干什么,他都喜欢有个伴。而在钓鱼的时候,一个沉默的伴侣是最好不过的了。普拉达为了素芭的沉默而尊敬她,因为大家都叫她素芭,他就叫她素,以表示他对她的好感。素芭总是坐在一棵合欢树下,普拉达坐得略远一些,抛下他的钓丝。普拉达带来了一点蒟酱,素芭就替他调弄。我想,她一直坐在那里看着,热切地希望能给普拉达帮个很大的忙,真正对他有些用处,用一切方法来证明她在世界上不是一个毫无用处的人。但是在这里实在无事可做。她就转而祈求“造物者”给她一种非凡的权力,用一个惊人的奇迹使得普拉达惊叫起来:

  “哎哟!我真没想到,我们的素会有这么大的本领!”

  想想看!如果素芭是一个水神,她也许会从河里慢慢地漂浮出来,把蛇王头顶上的宝石送到渡头上。那时候,普拉达也许会放弃这没出息的钓鱼生活,跳到水晶宫里去,看见在那银宫的金床上的不是别人,正是小哑巴素芭,巴尼康达的孩子!是的,我们的素,这个珠光闪闪的宝城的国王的独生女。但也许不是,这是不可能的。并不是任何事情都真正是不可能的,只是素芭并没有诞生在帕他普①的宫廷中,而是生在巴尼康达的家里,她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使贡赛家的孩子大吃一惊。

  ①意为“幽冥界”。

  她渐渐地长大了,渐渐地开始认识她自己,一种新的无法形容的意识,像海心的潮水一样,当月圆的时候,从她心中卷过。她看见了自己,询问着自己,但是得到的答案没有一个是她所能了解的。

  有一次,在一个月圆的深夜,她慢慢地打开了门,羞怯地向外窥看。月圆时节的“大自然”,像寂寞的素芭一样,正在俯视着酣睡的大地。她的强壮的、青春的生命在她身上跳动:欢乐和悲哀充溢她的全身;她达到了她自己的无穷寂寞的边缘,甚至越过了这个边缘。她的心情沉重,而她说不出来!在这个沉默、忧伤的“母亲” 的身边,站着一个沉默、忧伤的女儿。

  她的婚姻问题使她的父亲十分担心和着急。人们责怪他们,甚至谈到要把他们撵走。巴尼康达是富裕的;他们一天吃两顿加哩鱼;因此他的仇人也不少。后来妇女们也来干涉了,巴尼康达出去了几天。不久他回来了,他说:“我们一定要到加尔各答去。”

  他们准备到那生疏的地方去。素芭的心情像浓雾笼罩着的清晨一般沉重,她哭起来了。

  这些日子里累积起来的无名的恐怖,使她像一头沉默的畜生似的紧跟在她父母的身后。她的眼睛张得大大的,在他们的脸上搜索着,仿佛想探察出一点事情。但是他们没有说出一句话,有一个下午,普拉达正在钓鱼的时候,他笑起来:“素,他们到底给你找到新郎了,你就要出嫁了!你可别把我忘得干干净净呀!”接着他又专心钓鱼去了。就像一只受伤的母鹿眼睁睁地望着猎人一样,素芭在无言的痛苦中望着普拉达,好像说:“我得罪你了吗?”那一天她不再在她的树下坐着了。巴尼康达睡过了午觉,正在他卧房里抽烟,素芭在他脚边坐下来,凝视着他,突然放声大哭。巴尼康达想尽办法安慰她,他的脸上也沾满了泪痕。

  他们决定明天到加尔各答去。素芭到牛棚里去和她童年的同伴道别。她用手掬食来喂它们;她拥抱它们的脖颈;她望着它们的脸,滚落下来的眼泪替她说了话。这一夜是十日的晚上。素芭走出她的屋子,扑倒在她亲爱的河边的草地上,她仿佛要伸臂抱住大地——她的强壮,沉默的母亲,她想说:“别让我离开你,母亲。抱住我吧,就像我拥抱你一样,把我紧紧地抱住。”

  有一天,在加尔各答她的家里,素芭的母亲给她加意地打扮了一番。她把她的头发扎上,用纱带结了起来,给她戴上首饰,想尽办法来破坏她天然的美。素芭的眼睛充满了眼泪。她的母亲怕她把眼睛哭肿了,就狠狠地骂她,但是她的眼泪还是不断地流下来。新郎带着一位朋友来相亲。看到神人降临,来挑选献祭的牺牲的时候,她的父母忧惧得要发晕了。

  她的母亲在把她送给相亲的人看以前,在房间里大声地教训她,使得她加倍地哭泣。那位大人对她细看了好一会之后,评定说:“还不错。”

  他特别注意到她的眼泪,认为她一定有一颗温柔的心。他把这算做她的长处,就是说,这颗心现在为了离开父母而难过,以后一定也是一件有用的东西。像蚌珠一样,这孩子的眼泪只是增加了她的价值,他没有别的意见。

  他们查过历书,在一个吉日举行了婚礼。把她们的哑女交给别人以后,素芭的父亲就回家去了。感谢上天!他们今生的种姓和来世的安全都有了保障!新郎在西方工作,婚后不久,他就把他的妻子带走了。

  不到十天,人人都知道新娘是个哑巴!至少,如果有人不知道,那也不是她的过错,因为她没有欺骗任何人。她的眼睛把一切都告诉人家了,虽然没有人了解她。她望着每一个人的手,说不出话来;她怀念着那些从小熟识的面孔,那些能够了解一个哑女的语言的人的面孔。在她沉默的心中,不断地发出无声的哭泣,只有“心灵的探索者”才听得见。

  她的主人耳目并用,又做了一次仔细的考察。这一次他不只用眼睛,而且用耳朵来仔细地考察,他又娶了一个会说话的妻子。
(美)福克纳:干燥的九月
许志文译

  九月如血的黄昏,62个无雨日子的不幸结果;谣言、传闻,无论它们是什么,仿佛干草一般燃烧了起来。这是与米尼·库坡小姐和一个黑人有关的事。受攻击、侮辱、惊吓的,并不是他们,星期六晚上聚集在理发室里的人们。天花板的电扇使劲吹着,却没能使它冷却,浊热的空气,又吹回向他们,在变质的涂发乳和护肤液的气味反复翻腾中,他们散发出自己浑浊的气息和臭味,在仔细打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谁干也不会是威廉·莫耶斯干的,”一位理发师说。他是个中年男子,削瘦,淡黄色皮肤,一张和善的面孔。他在替顾客刮胡子,说:“我了解威廉·莫耶斯,他是个好黑人,我也了解米尼·库坡小姐。”

  “你了解她什么?”第二个理发师问。

  “她是谁?”顾客问,“一个女孩子?”

  “不,”理发师回答,“她大约四十岁,我估计。她没结过婚。那是为什么我不相信……”

  “相信。见鬼!”一个穿着汗渍斑斑的绸衫笨拙粗大的年轻人说,“你不相信白人妇女却情愿信黑鬼的话?”

  “我不信威廉·莫耶斯做了那事,”理发师说,“我了解威廉·莫耶斯。”

  “那么说可能你知道谁干了那事。也许你已经护送他逃出镇子了。你这该死的亲黑鬼的家伙。”

  “我不相信任何人做了任何事情,不相信任何事情发生过了。我给你们大伙摆摆理由:假如那些老了还没结婚的娘们没动念头,那么男人不会……”

  “你是白人的魔鬼,”顾客说。他盖了围巾的身子晃动着。年轻人跳起来。

  “你不是?”他说,“你这不是指责一位白人妇女撒谎了吗?”

  理发师随着正欠起身的顾客抬起握着的递须刀,没有理会。

  “该死的天气,”另一个说,“它足以使男人做出任何事来,即使是她。”

  没有人笑。理发师带着温和而坚定的语气说:“我不是指责哪个人哪件事。我只晓得并且你们大伙也晓得一个女人从不……”

  “你这该死的亲黑鬼的家伙!”年轻人说。

  “住嘴,布齐,”另一个说,“我们将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到事实的真相。”

  ‘是谁?谁要了解真相?”年轻人说,“真相,见鬼!我……”

  “你是个好样的白人,”顾客说,“你不是吗?”他的胡须涂了泡沫样子象晃动的沙漠老鼠。“你告诉他们,杰克,”他对年轻人说,“如果这个镇子没有一个白人,你可以指望我,即使我不仅是个推销员甚至还是个陌生人。”

  “那是对的,小伙子,”理发师说,“首先找出事实。我了解威廉·莫耶斯。”

  “哦,天啦!”年轻人喊道,“想到镇上的一个白人……”

  “住嘴,布齐,”第二个说话人说,“我们将争取足够的时间。”

  顾客坐起来。他看着说话人,“你是想办法为一个攻击白人妇女的黑鬼开脱,还是想告诉我你是个白人并将维护她?最好你回到来的北方,南方这块儿不需要你的好意。”

  “怎么扯到北方?”第二个说,“我生长在这个镇子里。”

  “哦,天啦!”年轻人说。他眼神紧张困惑,东瞅瞅西看看,似乎正努力想起他要说或要做的什么。他用袖子擦一把出着汗的脸,“见鬼,如果我会让一个白人妇女……”

  “你告诉他们,杰克,”货郎说,“老天在上,如果他们……”

  屏风门撞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那儿,叉着两腿,沉重的身躯一动不动。他的白衬衣领子敞开;戴了顶毡帽。他用恼怒无顾忌的目光扫了一下这群人。他的名字叫麦克菲登。他曾在法国前线带过兵,获得了勋章。

  “哼,”他说,“你们就坐在这里听凭黑崽子在约瑟佛街上强奸白人妇女?”

  布齐又跳了起来。他的绸子衬衣粘平在厚实的肩膀上,从他的腋下可以看见昏暗的半弦月儿。“那正是我要告诉他们的!那正是我……”

  “真有这事?”第三个说,“这不是她第一次受到男人的惊吓,像哈克萨说的。大约一年前不是有一个男人在厨房顶上看她脱衣裳吗?”

  “什么?”顾客说,“那是怎么回事?”理发师慢慢地把他按回椅子。他克制自己斜躺着。他的头抬起来,理发师又按了下去。

  麦克菲登盯住第三个说话人,“真有此事?它会让地狱变样?你要让黑崽子逃脱直到他真得干了这种事?”

  “那正是我要对他们说的!”布齐喊道。他不停地咒骂,既执拗又无聊。

  “喂,喂,”第四个说,“不要这么大声,嗓门不要这么大。”

  “确实,”麦克菲登说,“根本没有谈的必要。我已经说了要说的,谁支持我?”他站稳脚,目光扫视着。

  理发师按着推销员的脸,抬起递须刀,“先查明真相,小伙子们。我了解威廉·莫耶斯,不是他干的。让我们告诉治安官请求公正地处理这事。”

  麦克菲登愤怒固执的脸迅疾转向他。理发师没有理会。他们俩像不同种族的人。理发师们站在各自的躺着的顾客前,停住了手里的活。“你的意思是告诉我,”麦克菲登说,“你已经听信了一个黑鬼的却没有相信一个白人妇女的话?你该死,喜欢黑鬼……”

  第三个说话人站起来抓住麦克菲登的肩膀。他也曾当过兵。“来,来,让我们把事情弄弄清楚。哪一位了解真正的事实?”

  “见鬼!弄清楚。”麦克菲登抽出他的臂膀,“所有赞成我的人站起来;不赞成的人……”他的眼珠子骨碌碌转,伸着袖子揩把脸。

  三个人站了起来。椅子里的推销员坐起身,“这儿,”他说。从脖子上扯下围巾,“去你的破布,我赞成他。虽说我不住这,但以老天的名义发誓,如果我们的母亲、妻子和姊妹……”他抓着围巾抹了把脸然后抛到地下。站在一旁的麦克菲登咒骂着其他人。另一个人站起来走到他身边。剩下的人不自在地坐着,也不相互看。没多久一个跟一个地站起身支持他。

  理发师从地下拾起围巾,整齐地折叠着。“小伙子们,不要做那事。威廉·莫耶斯从没干过,我知道的。”

  “跟我来,”麦克菲登说。他急转身,屁股口袋露出重型自动手枪粗大的一端。他们出去了。在他们身后,屏风门撞响在死一般沉寂的空气中。

  理发师仔细而且迅速地揩拭递须刀,并放到一边。跑到后面,从墙上取下他的帽子。“我要尽可能地盯着点,”他对其他理发师说,“我不能让……”他出了门,跑起来。

  另外两个理发师跟到门口,抓住弹回的门,伸出头来望着他身后的街道。空气沉闷而凝滞,有一种金属味道沉在嗓子里。

  “他能做什么?”第一个人说。第二个在说:“老天保佑,老天保佑,”他低语着,“我会高兴威廉·莫耶斯像哈克一样,如果他惹恼了麦克菲登的话。”

  “老天保佑,老天保佑。”第二个嘟喃着。

  “你认为他真得强奸了她?”第一个说。

  2

  她38岁或39岁。住在一幢小房子里,和她生病的母亲呆在一起,还有一位削瘦、病黄色皮肤、勤快的姨。每天上午10至11点,她会出现在门廊里,戴着顶绣边室内帽,坐秋千一直摆到中午。饭后她躺会子。等到下午凉爽了些时,穿着每个夏天都会有的三到四件薄而透明的衣裳中的一套,去镇里,和其她女士在百货店里消磨下午。在那儿,她们会把玩着商品用冷漠而不耐烦的语气讨价还价,没有一点买的打算。

  她的日子舒服,虽算不上约瑟佛里最好的,也是足够富裕的人。她略有姿色,她的神情和服饰透出显眼的稍微憔悴的样子。年轻时她身材苗条,有些神经质,非常活泼。一段时间里她在这个镇子的社交生活中颇露风头,比如中学的聚会和教堂的社交课,那时她还是个尚无评判能力的孩子。

  后来,她发现自己正在失去往年的优势,那些曾经认为她比其他女人更显眼,声音更响亮些的人们逐渐产生出一种快感;之所以如此,男性出于势利的心理,女性出于报复的心理。那时,她的容貌开始变得憔悴。她仍携着这容貌参加在阴晦的门廊和夏天草坪上的聚会,像一个面具或一种标志,眼睛里有种难以抑制的否认事实的困惑神情。一次晚会上,她听到所有的同学都谈到一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她就不再接受邀请了。

  她眼睁睁地看着和她一起长大的女人们结了婚成了家有了孩子,但没有男人持续地拜访她,直到其他女人的孩子叫她“阿姨”有了几年,她们用一种愉快的口吻告诉他们米尼阿姨少女时怎样受人欢迎。不久以后,镇上开始看到她和一个银行出纳员在星期天下午一起乘车。他是个大约40岁的鳏夫,深色皮肤;总是散发出微弱的理发店或威士忌气味。他拥有镇上第一辆汽车,一辆红色的轻便小汽车。米尼有了镇上人第一次看到的驾车兜风时戴的圆帽和面纱。人们开始说:“可怜的米尼。”“但她年纪这么大了,完全不需要别人操心。”其他人说。这时她正要求老同学的孩子称她“姐姐”而不是称“阿姨”。

  自从她被认为已堕入私通者行列至今已有12年了。出纳员去了梅姆菲斯银行也有八年。每个圣诞节他回来一天,在河边狩猎俱乐部度过一年一度的单身汉聚会。邻居们从他们的窗帘后能看到晚会的过程。当远道而来的圣诞日拜访者到来时他们会告诉她他的消息,他看起来气色怎样的好,他们怎样听说他在这城里发达了。他们用神秘兮兮的眼神看着她明显憔悴的脸。通常这时候,她的呼吸里散发出威士忌气味。那是一个年轻人给她的,一个冷饮小卖部的店员:“是呀。我为这老妞买的。我觉得她应该得到点乐趣。”

  她的母亲现在始终呆在她的房间里。骨瘦如柴的姨管着家务。和她的晃眼的服装相比较,她的懒散空虚的日子有着懊恼、不现实的特点。如今她只和邻居女人们晚上出去看电影。每天下午,她穿着她的新衣服其中的一套,单独上街。迟些的下午,她的年轻的“妹妹”们已在蹓跶。她们有好看的闪着光泽的头和纤细的姿势不一的手臂以及丰满的臀部。她们在冷饮小卖部和小伙子成双成对地紧靠一起,或发出尖叫声或格格地笑着。她走了过去,并沿着拥挤的百货商店门前走着。门口坐着的和斜倚着的男人们根本就不多看她一眼。

  3

  理发师迅速跑到灯光稀疏的街上。沉闷的空气充满坚硬密集的悬浮颗粒。他来回车转身子,瞪大眼睛瞧。白天早已消失在尘埃的帷幕中,黑暗的广场覆盖了一层疲惫的尘土。天空像铜铃的响声一样清澈。东边低挂着一轮重新圆着的月亮。

  当他赶上他们时,麦克菲登和另个三个人正钻进停在胡同里的汽车。麦克菲登俯下他的大脑袋,在车顶下往外瞅:“改变主意了,你?”他说,“这叫什么事啊。凭老天爷名义发誓,一旦明天镇上人知道你今晚怎样说到……”

  “喂,喂,”另一个退伍军人说,“哈克萨做得对。过来,哈克,跳进来。”

  “莫耶斯从来不会做这种事,小伙子们,”理发师说,“是否有人干了,哦,你们都像我一样清楚镇子哪儿都找不到比我们要找的更好的黑人。你们知道一个女士在没有一点理由时会怎样善意考虑涉及男人的事,并且米尼小姐无论如何……”

  “是呀,是呀,”军人说,“恰好我们要去和他谈一谈,就那么回事。”

  “谈鬼!”布齐说,“当我们通过……”

  “住嘴。为上帝的缘故!”军人说,‘你想要镇上每个人……”

  “我们出发,我们出发,另一辆车来了。”第二辆车尖叫着钻出扬起的尘土停在胡同口。麦克菲登发动车子领头开出去。街上灰尘弥漫如雾一般。街灯悬浮成雨雾状如同在水里。他们驶出了镇子。

  拐过右角一条留有车轮辙迹的巷子,这里那里到处都浮动着灰尘。天空下耸起黑魆魆的冰厂轮廓。黑人莫耶斯在这儿值班。“最好就停这儿,可以不?”军人说。麦克菲登没有回答。他猛地开上前去使劲一刹,车停下了,前灯照在木板墙上。

  “听着,小伙子们,”理发师说,“要是他在这,证不证实他从没干这事?不证实?假设是他,他会跑掉的。难道你们没有看到他并不跑走?”第二辆车过来停下了。麦克菲登下了车。布齐跳下跟在他后面。“听着,小伙子们,”理发师说。

  “把灯灭了!”麦克菲登说。漆黑的夜幕骤然罩下。没有一点声音。他们在持续了两个月的又干又热的灰尘中搜寻新鲜空气吸入肺里。接着传出麦克菲登和布齐窸窣的脚步声,还有片刻之后麦克菲登的低语。

  “预备!预备!”

  东方天空血色的月亮增添着白色。月亮在屋脊和银白色的悬浮灰尘上方移动,以至于他们如同呼吸在一只熔化了铅的碗里。既没有夜鸟声也没有昆虫声;没有什么响声除了他们的鼻息声和汽车熄火后收缩金属时的微弱声音。他们相互挨在一起,觉得汗出完了,再没有更多的水份出来。“老天!”一个声音说,“让我们离开这。”

  但他们没有挪动直到黑乎乎的前边隐隐约约的噪声增大了,借着沉闷的黑暗他们走上前紧张地等待。伴随着别样的声音:一次喘息,一声嘘嘘的呼气和麦克菲登压低嗓门的咒骂。他们站了一会,跑上前去。他们晃来晃去地跑,似乎正躲避着什么。“杀死他,杀死这崽子。”一个人叫起来。麦克菲登撵回他们。

  “不要在这,”他说,“把他弄进车里。”“杀死他,杀死黑崽子!”这人嘟囔着。他们把黑人拖到车子边。

  理发师已等在车旁。他感觉自己在流汗。知道胃病又要犯了。

  “怎么回事,老大们?”黑人说,“我没有做什么,老天爷在上,约翰先生。”有人掏出手铐。他们折腾了一阵,黑人如根柱子挡着路一样不易降服。他给戴上了手铐;惶惑的目光从一张模糊的脸移到另一张模糊的脸。

  “谁在这,老大们?”他说着,靠上前盯着这些面孔以至于他们能感觉到他的呼吸和汗臭味。他叫出一两个名字来。“你们都以为我做了什么,约翰先生?”

  麦克菲登一把拉开车门,“进去!”他说。

  黑人不动,“你们都想把我怎么样,约翰先生?我什么都没干,白人朋友们,老大们,我什么都没干,我向天发誓。”他接着又发了一次誓。

  “进去!”麦克菲登说。他揍黑人。其他人的呼吸发出干燥的嘘嘘声,拳头随意地打向他。他拼命招架着并咒骂他们。他的戴了镣铐的手挥向他们的脸,砸破了理发师的嘴。理发师也揍他。“把他弄进这儿,”麦克菲登说。他们推他。他停止抵抗上了车,像其他人一样坐到位子上。他坐在理发师和军人之间;缩起手脚免得碰到他们。他的眼睛仓徨地从一张脸看到另一张脸。布齐站在脚踏板上。车子开了起来。理发师用手帕抚拭着嘴唇。

  “怎么了,哈克?”军人说。

  “没啥,”理发师说。他们又上了公路并离开镇子。第二辆车落在灰尘的后面。他们继续开着,并加速。最后一幢房子也甩在后面。

  “老天真倒霉,他好臭!”军人说。

  ‘很快就没事的,”坐在前面麦克菲登旁的推销员说。脚踏板上的布齐咒骂着扑面而来的热浪。理发师忽然朝前俯过身子碰碰麦克菲登的手臂。

  “让我出去,约翰,”他说。

  “跳出去,亲黑人的家伙,”麦克菲登脑袋一动不动地说。他加速驾驶着。他们后面的第二辆车模糊一团的灯光闪烁在灰尘里。现在麦克菲登拐进了一条小路,这儿有车辙印但荒芜了。它通向一个废弃的砖窑,那儿一堆堆淡红色的土和许多长满杂草藤蔓簇拥着深不可测的大缸状窑体。这儿曾被用作牧场,直到一天主人丢了一头骡子。他用根长杆子在窑里小心搜寻,却没有办法抵达底部。

  “约翰,”理发师说。

  “跳出去,想出去的话,”麦克菲登说着,沿车辙印让车子飞快地跑着。理发师旁的黑人说:

  “享利先生。”

  理发师身子前倾地坐着。路上狭长的坑洼使车起伏。他们颠簸像一个熄了火的炉子的爆炸,虽然凉爽些,却几乎死了。汽车从一条车辙印到另一条车辙印不停地抖动。

  “享利先生,”黑人说。

  理发师开始恼怒地用力拉门。“注意,那儿!”军人说。但理发师已踢开了门踩在脚踏板上跳出去。军人俯身上前要抓黑人,但他已跳出去了。汽车继续跑没有减速。

  惯力扔出他滚过布满灰尘的杂草摔进一个坑里。灰尘弥溅到他身上,伴着脆细草茎稀疏有力的噼啪声躺倒在地;喘不过气来并想呕。第二辆车经过消失在远处。他站起,瘸着走到路上,朝着镇子方向走,边用手拍打着衣裳。月亮更高了,远远地清晰地挂在尘雾的上方。不太久的时间,透过尘土看得见镇子灯光的闪烁。他走着,瘸着。他听到汽车声,身后尘雾中灯光愈来愈亮。他离开路蹲伏在草丛里直到车子走远了。麦克菲登的车最后过来,里面坐着四个人,布齐已不在脚踏板上。

  车子继续跑着,尘土吞没了他们,车灯的光线和车声消失了。灰尘厚厚地扬起很高,不久又薄薄地成了尘雾状。理发师爬回路上瘸着走向镇子。

  4

  星期六晚上她正穿衣服准备吃晚饭,觉得自己发烧了,她的手在铜丝钩和眼儿上颤抖,眼睛有种热病的症状;梳子下的头发起伏扭转、脆而有声。她还在穿衣,朋友拜访她并坐下;这时她正在穿最薄而透明的内衣和长袜以及一套新夏装。“你觉得走出去很刺激?”她们说。她们的眼睛亮亮的,偶尔掠过一丝阴翳。“等你从这次惊吓恢复过来了,你应该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所有细节。”

  树叶的浓荫里,她们走向广场时,她开始深呼吸,如一个游泳者预备潜水,直到她停止颤抖。由于太热和便于她排遣焦虑,她们四个慢慢地走。当她们接近广场时,她又开始颤抖,头仰起,两手攥住自己的裤子,嘴里喃喃自语,眼睛里现出热病的烁烁的光。

  她们进了广场。她在人群中,新衣裳里的身子虚弱,颤抖得更厉害。她走得越来越慢,如小孩子吃冰淇淋,头仰起;憔悴的脸上一双灼红的眼睛。经过旅馆,经过坐在椅子上没穿外套的推销员,沿着马路镶边石踱着。她环顾四周:“那就是这人,看见了?中间那个穿粉红衣裳的人。”“那是她?他们和黑鬼一起做什么?他们……?”“的确,他是好人。”“好人,他是吗?”“是呀,他外出旅行了。”商店前,年轻男子斜倚在门口歪戴着帽子,他们的目光跟随着正经过的她的摆动的臀部和大腿。

  她们继续走,经过举起帽子的绅士们,经过突然停住的谦恭小心的说话声。“你看见了?”朋友们说。他们的声音响起来像长长的游移不定的惊喜的嘘叹。“在广场上没有一个黑人,没有一个。”

  她们来到电影院,它像一个小巧的仙境,厅廊亮着灯,画了诱人和漂亮的变异生活的彩色石版画。她的嘴唇开始有刺痛的滋味。黑暗里电影开始放映就好了,她能克制住笑,不,这样笑不会收住得那么快、那么自如。面对转过来的脸和稍微惊愕的低语赶紧收住笑。他们走到惯常坐的位子坐下。借着银白色灯光她能看清座位间的通道,年轻男女走进来成双成对地坐下。

  灯光倏地灭了。屏幕现出银色的光,不一会画面开始展开,有美丽有同情也有悲哀。当青年男女正走进来时,昏暗中散发出香气并吹出嘶嘶的尖叫。优美而时髦的成对的黑色背影轮廓,他们中间有苗条身材,笨拙的有孕的身体,很有魅力的青春。同时他们的远处银色的梦在深入,不可避免地继续下去着。她开始笑,努力压制住笑,却弄出更大的笑声。许多头往后转。她仍在笑。她的朋友搀起她往外走。她站在马路边,笑声更响,听起来刺耳;直到计程车过来,她们扶她进去。

  她们脱去粉红色夏装和薄而透明的内衣以及袜子,把她放到床上。敲来冰块敷在太阳穴上,并叫来医生。他难以找到病因,于是她们服侍她平息住突然的大叫,更换冰块,开电扇吹她。新冰块很冰凉,她停止了笑,安静地躺一会,呻吟一下子。不久又大笑,并且声音尖锐刺耳。

  “嘘——!嘘——!”她们说。更换冰袋的冰块,抚平她的头发,查找头发中的白发,“可怜的女人!”然后相互说:“你们以为真得发生了什么事吗?”她们的眼睛幽幽闪烁,神秘而同情。“唉——!可怜的女人!可怜的米尼!”

  5

  午夜了,麦克菲登驱车回到他的小巧的新家。它整齐而新颖,涂有洁净的淡绿色油漆,几乎如同鸟笼一样小。他锁了车登上门廊走进去。他妻子从台灯边一把椅子上站起来。麦克菲登站在那儿盯着她直到她垂下目光。

  “看钟,”他说,抬起手臂,指着。她站在他面前,脸俯得更低,手里捏了本杂志。她的脸苍白、紧张,并且显出虚弱的样子。“像这样熬夜我已经告诫过你。要等着看我进来?”

  “约翰,”她说。她放下杂志,站稳脚跟。他盯着她,眼冒火星,脸上流着汗。

  “我没有跟你说过?”他走向她。她抬起眼。他揪住她的肩膀,她无奈地站着,凝视他。

  “不是,约翰。我睡不着……热,还有别的说不清的原因。对不起,约翰。你别伤害我。”

  “我没告诫过你?”他放开她,半搡半抛地使她掠过椅子,躺倒地下。她安静地看着他离开房间。

  他穿过房间,扯脱衬衣。在黑暗中,他站在屏风的门廊后头,用衬衣揩头和肩膀并抛掉衬衣。从屁股后掏出手枪放到床边的桌上,坐到床上脱掉鞋,站起身脱去裤子。他又在流汗,他停下来恼怒地搜寻那件衬衣。最后找到了并用它揩身子。他的身体贴在布满灰尘的屏风上,站着喘气。没有动静,没有声息,甚至没有一只昆虫。黑色的世界显得苦闷地置身于冷月和闪烁的星星下面。
(日)星新一:猫
S先生独个儿住在郊外的一片树林的深处。不,说得准确点,是和一只猫住在一起。

  那是一只昂贵、毛色齐整、好看的猫,主任十分喜爱,简直当作自己的宝贝一样。他买了好多有关养猫的书籍,反复研读,最后几乎本本都背得滚瓜烂熟。

  他研究猫所爱吃的事物,每天都做给它吃。并且,每当猫的身体稍有欠佳,他便会急急忙忙地去请医生。

  大多的人,一到晚上,总爱看看电视,可S先生倒宁可欢喜去抚摩几下猫背。

  有一天晚上,发生了一件事情。

  屋外响起了一种陌生的声音,接着,又响起了敲门声。

  S先生停止同猫玩耍,打开门,朝外张望,不禁纳闷住了:敲门的竟不是一只手,而是一条淡茶色的细长的东西。它既象鳄鱼的尾巴,又象章鱼的脚。

  “究竟是谁在捣鬼?”

  S先生说着,凑着暗淡的光线细细一看。这下子,他可吓晕过去了。

  原来那条淡长茶色的细长的东西,并不是工具、玩具之类的,而是身体的一个部分。

  大小虽同人差不多,可形状全然不同。这种生物从前面看像个扑克牌中的梅花,从旁边看又像黑桃;从上看近似红心;悬起一只脚,留下的脚印也许是方块形状。

  它有一条淡茶色的长臂从头顶边上伸展着。这种生物地球上是不可能有的,一定是从遥远的纸牌星来的。

  纸牌星人钻进大门,来到室内。猫无聊地伸展身子躺在地上,只是“喵呜、喵呜”地叫着。

  听到这声音,纸牌星人发话了:

  “我能以精神感应的方式同任何星球上的任何生物进行交谈,那是在学校学到手的。现在就用它来谈谈吧!”

  猫叫了叫,也以精神感应方式回答道:

  “哎哟,语言沟通了呢,真方便!可我从未见到过您,有什么事吗?”

  “说实在的,我是纸牌星来的调查人员。我到处巡视茫茫星际,专做区别和平与非和平星球的记录工作。”

  “那么说,您顺便也上这儿来罗?”

  “是的。不过,我可佩服您了。大多星球上的居民一看见我这般模样,就会惊恐万分地乱叫乱逃。可是,您却颇为镇定自若呢。”

  “如果个个都胆惊受怕的话,那统治者的位子就保不住啦!”

  “那倒是。您是统治这个星球的种族吗?我原先还以为倒在这儿的两条腿生物也许是统治者呢!真是对不起。那么。这两条腿的生物是……”

  纸牌星人用淡茶色的臂尖指着失了神儿的S先生。猫小着声儿地答道:

  “这两条腿的自称是人,是我们的奴隶,得专门好好地给我干活。”

  “您能说详细点吗?”

  “哟,全部说来可太麻烦了。比如,这所房子,是人制作的。还有,他饲养了一种叫牛的动物,每天挤奶给我送来。”

  “这可不是一种相当聪明的生物吗?可是,不久他们也许会对自己的努力地位感到不满,而想到要背叛。这不要紧吧?”

  “不用担心,他们哪有这么聪明。”

  纸牌星人钦佩地听着,掏出一种奇形怪状的装置,说:

  “实在很抱歉,能让我使用一下说谎拆破仪吗?我想正确地做个调查。”

  “请便吧!”

  猫似乎很不乐意地答道。纸牌星人把一件机械搁在猫的头部,提了几个问题。

  接着就开始核实起它所说的是否真实。并且,特别留神调查它是否具有一颗善良的心。

  “真令人吃惊,像这样和平的种族所统治的星球,我还从未见过。我祝愿你们能永远继续统治下去!”

  “那当然罗!”

  纸牌星人告别了猫,移动起笨拙的身子,从门口出去了。然后,它进入停候在林中的小型宇宙飞船,消失在夜空。

  过了不久,S先生神志清醒过来,提心吊胆地环视了一下四周,便对猫说道:

  “你看到什么了吗?我觉得好象有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猫像往常一样,“喵呜喵呜”地叫着。

  S先生点着脑袋,说:

  “没看见过吧!那当然,不大可能有那种淡茶色、梅花形的生物。肯定是我自己的错觉。喂,你说是不是?”

  S先生又开始抚摩起猫背,猫宛若无事一般,只是“喵呜喵呜”地叫着。
(英)毛姆:教堂司事
圣彼得教堂下午有一场洗礼,所以奥伯特·爱德瓦还穿着他的司事长袍。他总是把新袍子放在做丧礼或婚礼的时候才穿(哪些讲究时髦的人总是选圣彼得教堂来举行这些典礼),所以,现在他所穿的只是稍微次一等的。穿这袍子,他感到自傲,因为这是他职位尊严的标志。这位子来之不易。折叠和熨烫袍子的事情他总是要亲手干。在这家教堂当了十六年的司事,这样的袍子,已经有过好多件,但他从来都不肯将穿旧的袍子扔掉,所有的袍子都用牛皮纸整齐地包好,存放在卧室衣橱下面的抽屉里。

  司事现在是在小礼堂等着牧师结束他的仪式,这样他就能将这里收拾整齐,然后回家。

  “他还在那里磨蹭什么呀?”司事自言自语地说。“他难道不知道我也该回去喝杯茶了。”

  这位牧师是最近才任命的,四十来岁,红光满面,是个精力充沛的人。而奥伯特·爱德瓦还是为先前的牧师感到遗憾,那是一个旧派的教士,从不大惊小怪,不像现在这位,样样事情都要插上一手。

  不久,他看到牧师走了过来。

  “佛曼,您能到小教堂里来一会儿吗,我有些事情要同你说说。”

  “好的,阁下。”

  他们一起沿着教堂走去,牧师将奥伯特·爱德瓦领进了小教堂。奥伯特·爱德瓦看到这里还有两位教堂执事,有一点儿惊讶,他并没有看到他们进来。他们对他和善地点了点头。

  “下午好,我的大人。下午好,阁下。”他一个一个地同他们打招呼。

  两位都是长者,他们当教堂执事几乎和奥伯特·爱德瓦当司事一样长。他们现在坐在原先的牧师许多年前从意大利弄来的精致的桌子旁边,牧师坐到他们中间空出的椅子上。奥伯特面对着他们,桌子在他与他们之间,心里有些不自在地猜想着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还记得弹风琴的人惹出的麻烦,后来费了不少力才把事情平息了。在圣彼得教堂这样的地方是不允许有丑闻的。牧师的脸上是一团和气,而另外两位却表现出些微的慌乱。

  “他是想要他们做某件事,但是他们却不太愿意。”司事对自己说。“准是如此,你可以记住我的话。”

  但是奥伯特并没有将他的想法显露在脸上。他以一种谦恭而又尊严的姿态站着。在当司事之前他当过仆人,但是都是在非常体面的人家。开始是在一个富商家当跟班,在一位寡居的贵夫人家他升到了管家的职位,在圣彼得教堂司事职位出现空缺时他已经在一位退职的大使家里当总管,手下有了两个人。他高大,瘦削,沉稳而自尊。看起来,不说是个公爵,但至少也是老派戏班里专门扮演公爵的演员。他老成,坚定,自信。

  牧师神彩奕奕地开口了。

  “佛曼,有些事情我们实在有些不太愿意对你开口。你已经在这里干了这么多年了,而且令人满意地履行了你的责任。”

  两位执事点着头。

  “但是有一天我了解到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我觉得有责任要将这事情告知我们的执事。我不胜惊讶地发觉你竟然既不能读也不能写。”

  司事的脸上没有显露出任何窘困的神色。

  “以前的牧师知道这事,阁下。”他回答说。“他说这无关紧要,他经常说,以他的品味,有时候这个世界教育得也太过分了。”

  “这是我生以来听到的最令人惊讶的事情了,”执事们喊叫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你当了这个教堂的司事十六年,却从来不会读也不会写?”

  “阁下,我从十二岁起就当了差。开头那家厨师曾经想要教我,但我好像在这方面实在不开窍。此后我再也没有时间,我也从来没有真的想着要学。”

  “但是,你就不想了解外界的事情?”另一位执事说。“你从来都没有写过信?”

  “没有,阁下,没有这些,好像也很好呀。现在报纸上有的是图片,所以我对一切情况都很了解呀。如果我想要写信,我可以让我妻子帮我写嘛。”

  “两位执事无可奈何地瞧了一眼牧师,然后就低头看着桌子。

  “好吧,佛曼,我同两位先生讨论过这事,他们同我一样,认为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像圣彼得这样的教堂里不能有一个既不能读又不能写的司事。”

  奥伯特·爱德瓦瘦削而苍白的脸涨红了,他不自在地跺动着脚,但却没有答话。

  “不过,佛曼,你不是可以去学习么?”执事中的一位问道。

  “不,阁下。事到如今,我恐怕不行了。你看我已经不再年轻,既然我不能在孩童的时候将这些文字塞进我的头脑里去的话,我想,到如今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

  “佛曼,不是我们要苛求于你,”牧师说,“但是我同执事们已经拿定了主意。我们给你三个月时间,到那时你要是还不能读、不能写,那恐怕就得叫你走人。”

  奥伯特从来就不喜欢这个牧师,一开始他就说,他们把圣彼得交给他是一个错误。他知道他的价值,现在他觉得自己放松了一点。

  “我感到非常抱歉,阁下,我恐怕要说,这对我没有任何好处。我是一条再也不能学新花招的老狗了。不会读不会写,好多年来我也活得很好,就算我还能学会,我也不会说我想要去学了。”

  “这么说,佛曼,我只好说你得走人。”

  “好的,阁下,我懂, 只要一找到能顶替我的人,我就会乐意递上我的辞职书的。”

  但是,当奥伯特·爱德瓦以他通常的礼貌在牧师和执事们离开后关上了教堂的门以后,他再也无法保持住那种庄重的气氛了,他的嘴唇颤抖着。他回到小礼堂将司事的袍子挂到了木砧上。想起他在这里看到的那么多葬礼和婚礼的场面,他叹息着。他把一切都整理好,穿上了他的夹克,帽子拿在手里,走出了教堂。他把身后教堂的门锁上,漫步穿过广场,在深深的忧伤中,他没有走向那条往家走的路,家里有又浓又好的茶在等待着他,他却转错了方向。他走得很缓慢。他的心情非常沉重。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做。重新去做人家的仆人的念头他是不愿意去想的。已经自主了这么多年,他不再能伺候人。他积攒下了一笔钱,但还不足以坐享终生,生活的费用每年都在增加。他从来没有想到会遭遇这样的麻烦。圣彼得教堂的司事,就如同罗马的教皇,是终其一生的呀。奥伯特不抽烟,也不饮酒,但稍有通融,就是说,在正餐时也可以喝杯啤酒,在觉得劳累的时候也可以抽根把烟。就在此刻,他觉得要是有支烟抽,或许会给他一点安慰。既然他从不带烟,他就四下里寻找着,看哪里可以买一盒。他没有看到卖烟的店铺,于是就往下走去。这是一条长长的道路,有各式各样的店铺,可就没有能买到香烟的店铺。

  “这真有点儿怪,”奥伯特·爱德瓦说。

  为了确信,他又重新在街上走了一遍。没有,确实不用怀疑。他停下身观察,翻来覆去思索。

  “我不会是唯一一位在这条街上走过而想到要抽烟的人的,”他说。“如果哪个家伙在这里开爿小店,我是说,烟草,糖果之类的,准能赚钱。”

  他为此遽然一震。

  “这就是念头,”他说,“真是奇怪,事情就是在你最没有想的时候这样来了。”

  他转过身,走回家,喝了他的茶。

  “奥伯特,你今天下午怎么这么一声不吭?”他的妻子说。

  “我在思索。”他说。

  他将这件事情左思右想了一番,第二天他去了那条街,而且很幸运地找到了一家出租的店铺。二十四小时后,他将这家店铺拿了下来,一个月以后,一爿卖香烟和书报的店铺就开张了。他的妻子称这件事是他自从当上圣彼得教堂司事以后最糟糕的失落,但是他回答说,人必须跟着时代变,再说,教堂也不再是以前的样子了。

  奥伯特干得很不差。他干得的确不错,因为过了一年左右,他突然开窍,他想,为何不再开第二家商店,找个人来经管。于是他又去寻找长长的,还没有香烟店的街道,果然找到这样的街道,还有可以出租的店铺,他又拿了下来。这次他又成功了。这么说,既然能开两家,就能开五六家。他开始走遍全伦敦,只要找到一条长长的,还没有香烟店但有店铺出租的街道,他就拿下来。这样,在十年时间里,他一连开了不下十家店铺,赚到了大笔钱财。每个星期一,他自己就到各家店铺去,将一个星期收到的钱统统收拢起来存到银行去。

  有一天早晨,正当他在将一扎扎钞票和一大口袋银币交进银行的时候,一位银行出纳告诉他说,他们的经理想要见他。他被引进一间办公室,经理同他握手。

  “佛曼先生,我想同你谈谈你存进我们银行的这些钱。你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吗?”

  “虽然不能准确到一磅二磅,但也大体八九不离十,阁下。”

  “除了今天早上你所存进来的,已经稍微超过三万磅了。这是很大一笔钱存款了,最好是用它来投资。”

  “我可不想冒任何的风险,阁下。我知道,放在银行里很保险。”

  “你无须有丝毫的担心,我们会帮你转换成绝对可靠的证券的。这样会比银行所付的利息高得多。”

  佛曼先生富态的脸上出现了疑虑。“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股票和分红,我只是想要把这些钱存放在你的手里就行了。”

  经理笑了。“所有的一切我们都会帮你做的。你以后只要在传票上签名就行了。”

  “这我倒能做,”奥伯特不无疑虑地说。“不过,我怎么知道到底签的是什么呀?”

  “我想你总应该会阅读吧,”经理以玩笑的口吻激烈地说。

  佛曼先生给了他一个解除疑虑的微笑。

  “哦,阁下,事情正是如此。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好笑,但是我真的不能读也不能写,我只会签自己的名字,而这也是我在经营了生意以后才学会的。”

  经理大吃一惊,从他的椅子上跳了起来。

  “这是我平生所听说的最不寻常的事情。”经理呆呆地盯着他,仿佛他是一个史前的怪物。

  “你是说,你建立了这么重要的生意,赚了三万磅的财富,却不会读也不会写?我的天呐,我的好人,如果你要会读会写,那你现在还会成什么样啊?”

  “我可以告诉你,阁下,”佛曼先生说,一丝笑容浮上了他依然高贵的面庞。“那我就还是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的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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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西尔维娅·普拉斯:愿望盒
孙仲旭译

  艾格尼丝·希金斯的丈夫哈罗德早上喝橙汁、吃炒蛋时,脸上一副心不在焉的极乐表情,个中原因,艾格尼丝知道得再清楚不过。

  “哎,”艾格尼丝嘲弄地问他,一边把海滨李果酱一下一下狠狠地抹在烤面包片上。“昨天晚上你又梦到什么了?”

  “我只是想起来,”哈罗德说,他仍以一种极乐的恍惚神情发着呆,目光直直地穿过他妻子那非常漂亮的有形实体(那个九月清晨,他妻子跟通常一样,脸颊粉红,一头蓬松的金发,穿着有玫瑰图案的晨衣)。“我正在跟威廉·布莱克一起讨论的手稿。”

  “可是,”艾格尼丝反驳道,她勉强没让自己的不快表露出来。“你怎么知道那是威廉·布莱克?”

  哈罗德似乎吃了一惊:“怎么了?当然是根据他的画像。”

  对此,艾格尼丝又能说什么呢?她闷头喝着咖啡,心里跟那种奇特的嫉妒感做着斗争。他们的新婚之夜仅仅是在三个星期以前,她在那时发现了他所做的梦,嫉妒从此就像某种暗色的恶性肿瘤一样,一直在发展着。他们蜜月的第一个晚上,三四点时分,艾格尼丝正在沉睡,哈罗德的整个右臂突然抽搐着扯动了一下,把艾格尼丝从无梦的酣眠中惊醒。她当场吓坏了,就把哈罗德摇晃醒,用温柔的、母性般的语气问他是怎么回事;她以为他可能是在恶梦中苦苦搏斗。但哈罗德没有。

  “我正要开始演奏《皇帝协奏曲》,”他困倦地解释道,“你弄醒我的时候,我肯定是在抬胳膊准备演奏第一个和弦。”

  他们婚后生活的初期,哈罗德所做的那些栩栩如生的梦让艾格尼丝觉得好笑。每天早晨,她都会问哈罗德夜里梦到了什么,他就会细致入微地讲给她听,就好像在描述某件实际发生过的要事。

  “我在国会图书馆里被介绍给一群美国诗人,”他会津津乐道地说,

  “威廉·卡洛斯·威廉斯穿着一件很大的粗呢大衣,还有那个写楠塔基特岛的,还有长得像是印第安人的罗宾逊·杰弗斯,他在选集上的照片就是那个样子;后来罗伯特·弗洛斯特开着一辆双排座小汽车赶来并说了几句诙谐话,让我笑了起来。”或者是,“我看到了一片美丽的沙漠,只有红色和粉红两种颜色,每粒沙子都像是闪闪发光的红宝石或蓝宝石。一头带着金色斑点的白豹跨过一条湛蓝色小溪站着,它的后腿蹬在一岸,前腿蹬在另一岸,一小队红蚂蚁正借道豹身爬过小溪,爬上它的尾巴,沿着它的脊背,经过它的两眼中间,然后爬下到了小溪的另一岸。”

  哈罗德的梦只能称其为一丝不苟的艺术品。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一个文学知识深厚的注册会计师而言(他在上下班快车上阅读e.t.a.霍夫曼、卡夫卡和占星术月刊,而不是日报),哈罗德拥有一种多姿多彩的超强想像力。哈罗德全盘接受自己所做的梦,似乎这些梦是他醒时经历的一部分,渐渐地,这种独特的习惯让艾格尼丝恼火起来。她觉得自己受到了冷落,哈罗德的生活中似乎有三分之一时间是在名流和神话传说里的动物中度过,是在一个令人振奋的世界中,艾格尼丝发现自己被永远放逐于那个世界之外,只是耳闻而已。

  一个又一个星期过去了,艾格尼丝开始担忧起来。虽然她不愿在哈罗德面前提,但在做到时(唉,那可是太罕见了),她的梦让她惊骇:阴暗或是刺眼的景象,占据其中的是不可辨识的不祥人影。这些恶梦的细节她永远记不住,甚至在她挣扎醒来时,梦境就已模糊,只留下梦中处于那种令人窒息的、暴风雨将至的氛围中的强烈感受。那种氛围具有压迫性,在随后整整一天里仍然萦绕在她心头。艾格尼丝耻于向哈罗德提起这些断断续续的恐怖之景,担心会过于真实地反映出她自己的想像力。她的梦——不仅很少,而且间隔长——跟哈罗德那种壮丽无比的梦相比,听起来太乏味、太单调了。比如说,她怎能就这么简简单单地告诉他“我在往下掉”,或是“我妈死了,我好伤心”,或是“有什么东西在追赶我,可是我跑不动”?艾格尼丝的心头涌起一阵极度嫉妒的感觉,她意识到她的梦生活能让最敬业的心理分析家想打呵欠。

  艾格尼丝留恋地沉思着,她曾经相信过世上有仙女时的想像力丰富的童年岁月哪里去了呢?至少当时她每次睡觉都会做梦,而且那些梦既不单调也不险恶。已经是七年前了,她留恋地回想起上次她梦到愿望盒之地一事,那是在云端之上,愿望盒长在树上,样子很像咖啡磨;你摘下一个盒子,把手柄转动九圈,一边对着盒侧的一个小洞轻声许愿,愿望就会实现。还有一次,她梦到在所住那条街尽头的邮箱那儿找到了三根神奇草叶,像圣诞节时用的光闪闪的带子那样熠熠发光,一根红,一根蓝,一根银色。还有一个梦,她和弟弟迈克尔穿着冬装站在多迪·纳尔逊家那座贴白色护墙板的房子前,枫树多节的根系在褐色的坚实土地上穿插;她戴着有红白条纹的羊毛手套;接着,当她伸出一支手做盈握状时,天上开始下起青绿色的硫化树脂雨。以艾格尼丝所能记起来的,在她具有无穷想像力的童年时代所做的梦差不多就是这些了。那具有善意特色的梦想世界弃她而去时,她是几岁?又是出于什么原因?

  同时,哈罗德继续在早餐时不厌其烦地讲述他的梦。有一次,在遇到艾格尼丝之前的某段消沉和诸事不顺的日子里,哈罗德梦到过一头红狐狸跑过他家的厨房,身上烧得很厉害,毛烧得焦黑,几处伤口在流着血。哈罗德又吐露说后来,在跟艾格尼丝结婚后不久的一段较为顺利的日子里,那头红狐再次出现,神奇地痊愈了,身上狐毛茂盛,它向哈罗德呈上了一瓶黑色碳素墨水。哈罗德很喜欢他这种梦到狐狸的梦,而且是经常梦到。同样突出的是梦到一条巨大的梭鱼的梦。“有一个池塘,”在某个闷热的八月早晨,哈罗德告诉艾格尼丝,“我和艾伯特堂弟经常去那儿钓鱼,里面密密麻麻全是梭鱼。哎,昨天夜里我就在那儿钓鱼,钓到了你能想像到的最大个的梭鱼——肯定是其他全部梭鱼的老老老祖宗;我拉呀拉呀拉呀,可是它的身子越出来越多,一直没能全拉出水面。”

  “有一次,”艾格尼丝回应道,一边闷闷不乐地把糖搅拌进纯咖啡里。“小时候,我有次梦到过超人,梦里的色彩很鲜艳。他穿着蓝色衣服,身披红色斗蓬,一头黑发,英俊得像个王子,我跟他一起在天上飞——我能感觉到风在呼啸,眼泪一个劲儿往外涌。我们飞过了阿拉巴马州;我认得出来,是因为那地方就像是一张地图,在那些巨大的绿色山岭上,有手写体‘阿拉巴马’几个字。”

  哈罗德显然被触动了。“那,”他又问艾格尼丝,“你昨天夜里梦到什么了?”哈罗德的语气几乎是悔悟的:老实说,他过于专注自己的梦生活,真的从未想过扮演听众的角色,了解一下他妻子的梦。他以新的兴趣看着她那漂亮而又苦恼的面容:从他们结婚后刚开始那几天以来,这可能是哈罗德头一次专门打量艾格尼丝,从早餐台这边望去,她漂亮得不同一般。

  一时间,艾格尼丝被哈罗德善意的提问弄得不知所措;她曾经认真考虑过在壁橱里藏一本弗洛伊德关于梦的着作,用一个借来的梦壮壮自己的底气,从而每天早晨维持住哈罗德的注意力,但她很久没这么想了。这时,她完全打破沉默,决定不顾一切坦白讲出自己的问题。

  “我什么也梦不到,”艾格尼丝悲伤地低声承认,“不再做梦了。”

  哈罗德显然关切起来。“也许,”他安慰她,“你只是没有充分利用你的想像力,要练习。试着闭上眼睛。”

  艾格尼丝闭上了眼睛。

  “这会儿,”哈罗德期望地问她,“你看到了什么?”

  艾格尼丝吓坏了,她什么也看不见。“没有,”她声音颤抖地说,“除了可以说是一片模糊外,什么也看不到。”

  “好吧,”哈罗德简练地说,态度像一位正在治疗某种慢性病的医生,这种病虽然让人着急,但不一定致命。“想像出一个高脚杯。”

  “哪种高脚杯?”

  “随便你,”哈罗德说,“你形容给我听。”

  艾格尼丝仍然闭着眼,一边急切地在脑海深处搜寻。她极其吃力地想像出了一个模糊的、微微闪烁的银杯,飘浮于她脑海深处的某个模糊地带,忽隐忽现,似乎随时可能像蜡烛一样灭掉。

  “银的,”她说,几乎是在顶撞。“还有两个柄。”

  “好吧,现在想像出一幅刻在上面的场面。”

  艾格尼丝勉强想像出上面刻了一头驯鹿,被葡萄叶包围着,是在银面上刻划出粗略的轮廓。“是头围了一圈葡萄叶的驯鹿。”

  “那场面是什么颜色的?”艾格尼丝觉得哈罗德冷漠无情。

  “绿色,”艾格尼丝撒了谎,一面匆忙把葡萄叶涂成了绿色。“葡萄叶是绿色的,天空是黑色的”——她几乎为这独出心裁的一笔自豪起来。“驯鹿的身上是黄色,有白色斑点。”

  “好吧。现在把高脚杯全都涂亮成高光。”

  艾格尼丝涂亮了那个想像出来的高脚杯,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可它是在我脑海深处,”她张开眼睛疑惑地说,“全都是在我脑子里很深很深的地方看到的。你的梦也是在那儿看到的吗?”

  “噢,不是,”哈罗德说,他被搞糊涂了。“我的梦就是在眼皮前看到的,就像在银幕上,就那么出现了,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就像现在,”他闭上眼睛。“我能看到一些闪闪发光的王冠来来去去,就在这棵大柳树的枝条间。”

  艾格尼丝冷冷地不再说话。

  “你会没事儿的,”哈罗德语气轻松地说,努力想让她振作起来。

  “每天,你只用像我教你的那样,想像不同的东西。”

  艾格尼丝不再继续讨论此事。哈罗德上班后,她突然开始大量地阅读,阅读让她的脑子里充满了图像。她被一种强烈无比的突发兴奋所控制,急切地读小说、妇女杂志、报纸、甚至还有菜谱中的趣事;她阅读旅游小册子、家用设备宣传单、西尔斯罗巴克公司的商品目录、肥皂盒上的说明、唱片封套后面的简介——任何东西,只要能让她不用面对自己头脑中日渐扩大的空洞,哈罗德让她如此痛苦地意识到了空洞的存在。但是她一从手边的印刷品上抬起眼,一个保护性的世界就似乎破灭了。

  艾格尼丝开始对包围着她的物件的独立不变的现实存在感到沮丧。怀着一种又妒又怕的心理,她惊骇地,几乎也是无助地盯着那张东方小地垫、紫蓝色壁纸、壁炉台上那个中国花瓶上的镏金龙、她所坐的有蓝金两色团花图样的布艺沙发等。她觉得自己被这些物件所逼迫、所窒息,不知怎么地,它们巨大的实体对她自己短暂生命的最深入、最隐密的根系形成了威胁。她知道得太清楚了,哈罗德是不会容忍这种因为桌椅而引起的无端大惊小怪的,如果他不喜欢眼前的场景,如果让他厌烦,他会改变它,以合乎自己的喜好。艾格尼丝悲伤地想到,如果在某种愉快的幻觉中看到有条章鱼在地板上向她滑来——它的身上有着紫橙两色的涡轮状图案——她会为之兴奋的。任何东西都行,只要能证明她的形体想像力并未不可挽回地失去的东西,证明她的眼睛不仅仅是打开的照像机镜头,只能单纯记录周围现象而已。“一朵玫瑰,”她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在声音空洞地重复说着,就像在唱一首葬礼挽歌。“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

  一天上午,当艾格尼丝在读一本小说时,她突然惊恐地发现她的眼睛扫过了五页,然而一个字也没读进去。她再试,但那些字母分开了,像来意不善的小黑蛇一样,在纸上纠缠扭动着,说一种嘶嘶作响、不可译出的黑话。从那时起,艾格尼丝开始每天下午固定去附近那家电影院看电影,就算以前已经看过那部片子好几遍也没关系;形形色色人物的万花筒之景在她眼前变幻着,让她平静下来,一阵阵进入一种恍惚状态;那些声音说着某种抚慰人心的、不可理解的隐语,消除了她头脑中的那种死寂。最后,在好话说尽的情况下,艾格尼丝说服哈罗德以分期付款方式买了台电视,那比看电影强多了:她可以在漫长的下午里边喝雪利酒边看电视。到后来,每天晚上艾格尼丝迎接哈罗德到家时,她带着一种恶意的满足感发现在她注视之下,他的脸庞模糊了,她可以随心所欲改变他的模样。她有时赋予他一副鲜绿色的面色,有时是淡紫色;有时长一个希腊式鼻子,有时是一个鹰嘴。

  “可是我喜欢喝雪利酒,”当她下午独自喝酒一事就算在哈罗德宽容的眼里也变得过分,他求她少喝一点时,艾格尼丝倔强地对哈罗德说,“它能让我放松。”

  然而,雪利酒也没能让艾格尼丝足够放松,以便能入睡。残酷的清醒啊,造成幻景的雪利酒薄雾消散了,她会直直躺在那儿,把手指在被单下绞得像是绷紧的爪子,而哈罗德早就平静均匀地呼吸着,已进入某种稀有的精彩探险中。一夜接一夜,艾格尼丝万分清醒地躺着,心里充满了冰冷的、愈演愈烈的恐慌感。更糟糕的是,她不再感到疲劳。她最终猛然酸楚地醒悟了:那种由将每夜与前一夜及后一夜分隔开的黑暗所构成,能使人遗忘、精神振奋的睡眠帷幕在她艾格尼丝这里是永永远远、不可挽回地被拉起了。她看到了一种无法忍受的前景:无法入睡、失去想像的白天黑夜在她的前方连续不断地展开,她的头脑注定是纯然一片空虚,没有一个属于它的形象,以挡住那些洋洋得意、横冲直撞的桌椅欲置她于死地的攻击。艾格尼丝嫌恶地想到,她有可能活上一百岁:她家族的女人全都长寿。

  马库斯医生——希金斯夫妇的家庭医生——在艾格尼丝说她睡不着觉时,试图以他那活泼愉快的语气让她别担心:“只是有点儿精神紧张,没什么大不了的。夜里吃一粒这种胶囊,过段时间再看睡得怎么样。”

  过了两天,那是九月最末的一个星期五,哈罗德下班回家后(在回家的一个小时车程中,他一直合着眼假装睡觉,而实际上,他在乘一艘有樱桃色船帆的独桅船航行于一条光辉灿烂的河流上,在全部以各种颜色玻璃制造的摩尔式塔楼的阴影下,白象赫然以其巨大身躯在清澈的水面上漫步),发现艾格尼丝躺在起居室里的沙发上,穿着她最喜欢的公主样式的翠绿色塔夫绸晚礼服,苍白美丽,像一朵盛开的百合花,眼睛闭着,她脚边的地毯上有一个空药盒和一个倾倒的玻璃水杯。她平静的脸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胜利微笑,好像在某个凡人不可到达的遥远国度,终于,她与她早期梦中那个披红色斗蓬的黑发王子跳起了华尔兹舞。
(德国)库森别格尔 :轻蔑的一瞥
电话铃响了,警察局长拿起听筒——“喂!”
                 
  “我是克尔齐警长。刚才有一位过路人轻蔑地瞧我。”
                 
  “或许你弄错了吧,”警察局长要他考虑一下,“几乎每个碰上警察的人都感到心虚,不敢正视。这看起来就像是轻蔑。”
                 
  “不,”警长说,“不是这么回事。他轻蔑地打量我,从制服、帽一直到皮靴。”
                 
  “你为什么没有把他抓起来?”
                 
  “当时我愣住了。在我想到这是侮辱的时候,那人已经不见了。”
                 
  “你还认得出他来吗?”
                 
  “肯定,他蓄的是红胡子。”
                 
  “你现在觉得怎么样?”
                 
  “相当难受。”
                 
  “坚持一下,我叫人来换班。”
                 
  警察局长打开了话筒。他派出一辆救护车到克尔齐那个区去,同时命令把所有蓄红胡子的公民抓起来。配备有无线电话器的巡警队接到命令的时候,正在值勤。两个人正在试验哪一辆车跑得快,另外两个人在酒馆里庆贺店主的生日,三个人帮着一个同事搬家,其余的人在街上买东西。但一听到事情的经过,他们就急忙驱车直奔市中心区。他们封锁了一条又一条街道,逐户搜查。他们跑进商店、饭馆、住宅,凡找到一个红胡子,就把他拖走。到处交通停顿。警报的鸣叫声使居民惊惶不安,谣言风传:这次搜捕的目标是一个大杀人犯。围捕刚开始了几小时,虏获可观:五十八个红胡子给带到警察总局来了。克尔齐警长,由两名护理人员搀扶着,在这批嫌疑犯面前省视而过,但他却没有指认出作案人。警察局长归因于克尔齐的健康状况,命令审讯拘留犯。他说:“就算他们在这件案子里清白无辜,他们肯定也犯过别的错误,审讯总是会有收获的。”
                 
对,审讯诚然会有收获,特别是在这个城市里,但不要以为受审的人受到了虐待;还不至于到如此粗暴的地步,所采用的方法是比较微妙的。长期以来,秘密警察不声不响地讯问了每个公民的亲属和仇人,从而建立了一套卡片,从这里面可以查到他特别憎恶什么:风钻的嘎嘎声,刺目的强光,石碳酸气味,北欧民歌,剥皮老鼠的样子,狗叫,等等。如果运用得彻底,这些办法大多可以奏效:它能从受审者嘴巴里逼出供词来,有真有假,视情况而定,而警察总是高兴的;这五十八个人现在所面临的就是这类办法。

真正“犯罪”的那个人早已回到了他的寓所;警察按他的门铃的时候,他没有听见,因为他正往浴盆里放水。洗澡水准备好了之后,他倒是听见门铃声了,但那是邮递员送来一份电报。消息是可喜的,有人给他在国外准备了一个好职位,——不过,条件是:他得立即启程。
                 
  “好,”这人说,“好,现在要做两件事:胡子要剃掉,因为我讨厌它了,要弄到一份护照,因为我没有。”
                 
  他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重又穿好衣服。为了庆贺这个大喜日子,他选了一条特别漂亮的领带系上。他打电话询问几点钟能指望搭上一架飞机。他离开寓所,跨过几条恢复了宁静的街道,走进一间理发店。这件事办完后,他到警察总局去,因为他知道只有在那里才能在很短时间内领到一份护照。说到这里,得补充一点:这个人事实上是轻蔑地瞧过那个警察的,原因是克尔齐的样子极像他的表兄艾贡。对这个不中用而且欠着他钱的表兄,这人感到轻蔑,这种感情在他见到克尔齐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倾注于目光中了。所以,克尔齐的观察是正确的,他的报告是无可指摘的。事有凑巧,这人走进警察局的时候,又碰上那位使他想起他表兄艾贡的警察了。但这一次,为了不得罪对方,他把目光迅速移开了。而且,那可怜的人显然健康状况不佳,两个护理人员正陪着他走向一辆救护车。申请护照的事并不如这人想像的那么简单。他身边带有一些证明文件,也出示了电报,这都无济于事,他申请出国的计划,匆促得没有分寸,吓坏了经管护照的警官。
                 
  “一份护照是一份重要文件,”他解释说,“办这么一份证明文件是需要时间的。”
                 
  这人点点头。
                 
  “按规章制度可能是这样。但每种规章制度都有例外。”
                 
  “这种情况我决定不了,”警官说。
                 
  “只有警察局长才能决定。”
                 
  “那就交给他决定。”
                 
  警官把文件找到一块儿来,站起身来。
                 
  “您跟我来,”他说。
                 
  “我们抄近路——穿过办公室。”
                 
  他们穿过三四个房间,那里面坐的尽是蓄红胡子的人。
                 
  “真滑稽,”这人想。
                 
  “我原先不知道他们有这么多人。我现在不归他们那一伙了。”
                 
  像一些独裁者一样,警察局长也爱摆出社交场上老手的样子。他听取了报告就把那警官打发走了,然后请客人就座。但客人要勉强装出笑脸却不容易,因为这位警察局长的模样长得像他同样厌恶的堂弟阿突尔。但是,掌管微笑机能的肌肉却尽忠职守——这可是关系到护照的大事啊。
                 
  “小官儿们胆小,”警察局长说,“他们避免作任何决定。不在话下,您马上而且就在这儿可以领到护照。您到伊士坦布尔上任,是我们城市的荣誉。我祝贺您。”
                 
  他在护照上盖了个印,签上了名。他大大方方地把护照递给客人,好像那是一个随随便便的什么小本儿。
                 
  “您系了一条特别漂亮的领带,”他说。
                 
  “一幅市区图,是吗?”
                 
  “不错,”这人回答说,“是伊士坦布尔的市区图。”
                 
  “妙极了的主意。好吧,”警察局长站起身来,把手伸向那人,“我祝您一路平安。”
                 
  他把客人送到门口,向他亲切地挥手致意,然后走进审讯拘留犯的房间里。为了缩短自己受折磨的时间,那些可怜人已经承认一些违法行为,但就没有承认指控的那一条罪行。
                 
  “继续审讯!”警察局长命令道,然后去吃午饭。他回来时,见那里摆着一份报告。一个理发师报告:他上午按照一个顾客的意愿,给他剃掉了蓄着的红胡子。这人本身他描写不出,但他记得衣着上的一个显眼之处:一条印有市区图的领带。
                 
  “我这匹蠢驴!”警察局长叫了一声。他一步跳两级,奔下楼梯。院子里,他的车停着备用。
                 
  “到飞机场!”他朝着司机喊道,顺势一靠,坐在后排位子上。司机施展出全身本事。他辗死了两只狗、两只鸽子和一只猫,擦坏了一辆电车,轧坏了一辆装着废纸的手推车,吓坏了成千上百的过路人。在他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在外边老远的地方,只见飞往伊士坦布尔的飞机从跑道上分秒不差地起飞了。
(日)东野圭吾:没有杀手的杀人夜
(夜晚)

  拓也抓起手腕,把指尖贴在脉上,摇了摇头。

  “不行了。”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我感到胸口一阵揪心的痛楚。

  “死了吗?”

  创介说。就连这样一位满头银发,说话稳重的绅士,声音中也不免带着一丝颤抖。

  “对。”拓也回答,“没有脉搏了。”

  他的呼吸也有些不大规则。这也难怪,我心想,我也是好不容易才忍住没叫出声来的。

  “大夫……现在立刻请个大夫来看看的话,应该还会有救的吧?”

  “不行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充满绝望,“已经晚了。还有……这么做的话,必定会引起轩然大波。你准备怎么和医生解释插在胸口上的刀。”

  “……是啊。”

  创介似乎并没有想好自己该怎样回答,于是只好缄口不语。

  “究竟该怎么办才好……”

  时枝太太楸住创介问,然而她的丈夫依旧紧闭着双唇。不光只是他一个,在场的其余四个人——这对夫妇的儿子正树、隆夫,还有隆夫的家庭教师拓也和我——全都无法回答她的问题。

  各人都沉默不语,时间漫长得让人喘不过气,但其实并没过太久。

  拓也掏出手帕来摊开,他似乎是要用它来盖住尸体的脸。几个人当中,感觉还是他比较沉着冷静。

  “毋庸置疑。”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轻轻干咳一声。

  “这是……杀人。”

  他的一句话,让整个屋里的气氛变得更加紧张起来。

  (现在)

  来到岸田家,时枝太太面无血色地出现在玄关。她那张看起来就跟猫一样、平日故作镇定的脸,早已变得扭曲。

  “出什么事了吗?”

  一边慢吞吞地脱鞋,我一边问。她抓起我的手来。

  “你来一下。”

  太太把我拽进了客厅,她的手竟然如此有力,让我吃了一惊。

  客厅里已经有人先到一步,是隆夫和他的另一位家庭教师雅美。雅美教英语,而我教数学和物理。

  看我进屋,雅美便投来了紧张的目光。隆夫脸色苍白,弯着细细地脖颈望着地面。他这人原本就没多大出息,自打那夜起就一直惶惶不安,但今天的样子看起来似乎也有些不对劲。大概是出什么事了吧。心里一阵紧张,我的脸都不由得紧绷了起来。

  “事情麻烦了。”

  看我坐下身,太太便开口说道。从她的目光只望着我这点来看,估计雅美和隆夫都已经知道怎么个“麻烦”法儿了。

  “出什么事了吗?”我问。

  太太从身旁的橱柜里拿出一张纸来,递给了我。那是一张名片。

  安藤和夫,新澙县柏崎市×××——名片上如此印着,既没写公司也没写职业。但光看到这些,便已经足以推断出这人到底是什么人了,就连我也不禁心跳加速。

  “这人刚才来过。”

  太太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亢奋,“问我们有没有看到他妹妹。”

  “妹妹?那就是说……”

  “对。”她点了点头,“她似乎有个哥哥。”

  我嗯了一声。那女的——安藤由纪子还有个哥哥啊?

  “你问过他上这儿来的理由吗?”

  太太轻轻地点了下头,“她房间里的住址簿上,写有这里的地址和电话。”

  那女人还搞了这种多余的事啊?

  我在心中暗自咂舌,有够不顺的。

  “见过安藤氏的就只有太太一个吗?”

  “是的。当时雅美在给隆夫做辅导,我家那口子和正树都还没回来。”

  “他问有没有看到他妹妹时,太太您是怎样回答他的?”

  “我回答说……我不知道。”

  “原来如此。”

  我松了口气。与其胡扯一通,倒不如佯装不知。

  “听太太您说不知道后,安藤氏有何反应?”

  “问我其他人情况如何。说我丈夫或者儿子是否知道……”

  嗯,这倒也是。

  “后来呢?”

  “我说我不知道,他就说今晚会打电话来,让我帮他找其他人打听打听。要是我不答应的话反而会引起他疑心,所以我就只好答应了下来。”

  “您这么做,可谓高明。”我附和道,“那之后安藤氏就回去了?”

  “是的。”太太点了点头。

  我靠在皮沙发上,重重叹了口气。目前事态还不算太糟,可以有多种发展。但尽早做好预防措施,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您和您丈夫说过这事没有?”

  “刚才我给他公司里打了个电话,他说他会尽早回来。”

  一种担忧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立刻再打个电话过去,告诉他说,如果见到安藤,要避免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安藤他这样一个个地去找,如果各人的回答出现了不相吻合的地方,那么他就会起疑的——联系上正树吗?”

  “可以联系他打工的地方,我会把同样的话也转告给正树的。”

  “那就拜托了。”

  我冲着太太匆匆离去的背影说道。

  客厅门关上之后,我望了一眼雅美。

  “我想你应该明白,现在已经是无路可退了。”

  雅美耸了耸肩,用两只手把长发撩到脑后。白色的毛衣下,凸现出胸前的曲线。

  “我从一开始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从没想过退路。”

  “那就好。”

  说完,我把视线转移到她身旁的隆夫身上。雅美不愧是我的恋人,一旦到了危急关头,倒也还颇有胆识。目前我们的最大的弱点,还在这位公子哥儿身上。

  “隆夫君,”我叫了这位公子哥儿的名字,“你没问题吧?这次的事,所有人都必须齐心协力才行。”

  隆夫的眼眶和耳垂通红,他就如同发条人偶一样,机械地点了点头,真是个让人不省心的家伙。有时忍不住真想说他两句,但眼下就暂且算了。

  “安藤是不是在按着她那本住址薄挨户打听?”

  雅美一脸不安地问。

  “我想应该是的,他没理由只盯着这个家的,现在倒也还不必担心。”

  “这个安藤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不清楚。如果是个性情淡泊的人还好,但若是个纠缠不休的家伙,那事情可就麻烦了。”

  我们几人聊了几句,时枝太太回到屋里,她的表情感觉要比先前镇定了一些。

  “丈夫、正树都通知了。目前安藤似乎还没有去找过他们。”

  果然,我点了点头,对方并非只盯着这户人家。

  “我已经跟他们说了,让他们见到安藤后别说太多,他们俩都会尽快回来。”

  “那就行——我们几个先来商量下对策吧。今晚安藤打来电话的话,都该怎么说。”

  “如果全家人都说不认识安藤由纪子的话,估计也有些不大靠谱吧?”

  雅美的这问题,与其说是询问,倒不如说是确认。

  “完全不靠谱。”我回答,“至少,如果没法儿说清她的住址薄里为什么会有这里的地址的话,那事情可就麻烦了。现在的问题是她那本住址薄到底写有谁的名字?”

  话的后半段,我是望着夫人说的。她盯着半空想了一阵,回答说:“听安藤说,那本住址薄上就只写了个‘岸田’。”

  “既然只写了姓氏,那么她与家里的任何人都可能会有来往了。”

  雅美用明快的声音说,她这人倒是不缺乏胆量,可有时候却会想得太过天真。

  “大致可以说是这样的,但如果来往密切的话,那可就不妙了。对方要是缠着问个不休的话,会很麻烦的。最好说是没什么深交,也就只是在住址薄上留个地址而已。”

  “这话的意思是说……”

  太太投来了真挚的目光。我回望着她,说道:“安藤由纪子似乎说过,她想做个自由撰稿人,是吧?”

  太太立刻点头。

  “那么,就干脆说她曾经来采访过您丈夫,这样如何?”

  听过我的提议,太太沉思了起来,“采访我丈夫……”

  时枝太太的丈夫岸田创介可谓日本国内名声赫赫的建筑家。土地变少,地价攀升,让人们对未来住家的不安感不断增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也开始更多地听取建筑家的意见。从我个人的想法出发,就说是安藤由纪子也在对此进行调查好了。

  “但如果撒了这种谎话,今后是否会留下祸根呢?”

  或许太太是为了保全我的颜面,才故意把话说得如此委婉。不管怎么说,直到今天,众人都是按着我说的去做的。

  “既然要撒谎,那就干脆撒得大胆点儿。”

  为了让她安心,我故意大声说,“真话里掺上一点点谎话这种办法是行不通的。这样子真相只会浮出水面,成为招致破绽的契机。相反,百分之百的谎言,反而难辨真伪。”

  听过我说的话,太太低头沉思,但随后她便再此抬起头来。

  “既然如此决定,那就必须先商量好各种细节。比方说,安藤由纪子是什么时候来的,都谈了些什么内容这类的。”

  “必须仔细商量。”我说,“但如果太过详尽,反而会出现破绽。跟安藤谈的时候,就只用大致地讲述就行了。如果对方问得很详细,那就不要当场回答,先观察下对方打算怎样出牌。”

  “那今天的电话里怎么说呢?”

  “就回答说,安藤由纪子似乎曾经提出说要采访您丈夫就好了。如果对方问起详情,您就说您丈夫还没回家,先敷衍过去。这里的难点,就在于不让对方觉察到您是在忽悠他。最好不要留下空隙,清晰明了地告诉对方。”

  “我知道了。”

  她斩钉截铁地说,感觉就连她眼角上的皱纹,也在表明她心中的决心一般。

  就在我们商量到这里时,玄关的门铃响了。可能是正树或创介回来了,太太站起身来。

  “我也……”

  隆夫纤瘦的身子也站了起来,紧随太太而去。估计是上厕所吧。这几分钟里,他紧张得不行。我露出一脸的不耐烦,冲着雅美撇了撇嘴角。

  雅美把手放到了我的膝盖上,掌心传来阵阵暖意。

  “拓也你可真够冷静的呢。”她说。

  “你难道就一点儿都不怕吗?”

  “我也怕。”我回答,“但是却不能因为害怕而迷失了自己,我这人一向都很冷静。”

  这时,玄关外传来了有人进家的声音。

  (夜晚)

  “这可是……杀人啊。”

  拓也用手帕捂着脸说。半响,没一个人吱声。

  拓也依旧还是那样冷静啊——虽然我也没吭声,但是却不得不对他那种沉着的行动感到钦佩。不论是谁,都不会希望看到一个已死女人的脸。

  “好了。”拓也说,“怎么办?这事该报警吧?”

  “那可不成。”

  创介立刻回应道,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亢奋。“要是被人当成杀人犯的话,那这辈子就全泡汤了。不仅如此,甚至就连家人也会受到牵连……这事万万不可声张出去。”

  “话虽如此。”

  长子正树忽然开口说道。

  “话虽如此,可这也是没办法的啊?人命关天啊。”

  或许是因为紧张的缘故,嗓门本来就有些尖锐的他,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比以往更加刺耳。正树他虽然是创介病死的前妻生的孩子,但对岸田家而言这孩子算不得有出息,依靠父亲的力量,才勉强念了所私立大学。不光脑子不好使,似乎还很在乎外表,总是照着男性杂志扉页上的样式打扮自己,我生平最讨厌这种类型的人。

  “别叫那么大声。万一隔墙有耳怎么办?”

  说完,创介刷地一下拉上了窗帘。“不能让人知道这件事,当然也不能告诉警察。”

  语调中蕴含着他的决心。

  “那您打算怎样处理这事呢?”拓也问。

  “有关这事,我有件事想求你们。”

  创介走到我们身旁,“请你们就当做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吧。我们绝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

  我等着看拓也的反应。他默默地沉思了一会儿,说道。

  “想要把这事给彻底隐瞒住,那可不是件轻松的事。”

  “这我知道,我的心里早已有所准备。”

  创介的声音中似乎带有着一丝怒火。就算是绅士,有时也会变得歇斯底里的。

  我回想起以前看过的某本小说里,似乎就曾出现过这样的一幕。在那本小说里,记得应该是先对尸体做了一番手脚。

  “总而言之,必须先把尸体给处理掉才行。”

  这句话表现了说话者心中愿意协助的意思。创介沉默了一阵,小声说了句“谢谢”。他似乎稍稍放了点心。

  说起来,我看过的那本小说,大致也是讲的一位女家教帮助一家人隐瞒犯罪的故事。

  “要把尸体给处理掉,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正树用尖锐的嗓门说。人世间最不缺的,就是这种总喜欢和别人唱反调的人。然而这种人心里,其实一点儿主意都没有。

  “不管容不容易,尸体都必须处理掉,麻烦你就安静会儿吧。”

  创介对自己的儿子非常了解。只听他冷冷地说道。

  “尸体必须处理掉。”

  拓也也重复道,“只不过最好是等到半夜之后再行动。要是搬运的时候让人给撞见了的话,那可就彻底完了。对了,家里有没有什么可以装得下尸体的箱子之类的东西?”

  “箱子啊……”创介沉吟道。

  “杂物间里不是有些硬纸盒吗?”

  正树说,“就是买小冰箱时的那个。我记得外边似乎还用木框补过。”

  “去把它给拿来吧。”

  创介带着正树走出了房间,房门啪地关起时,不知是谁轻叹了一声。是次子隆夫。一个瘦得可以数得清排骨的高中生。

  “不行啊,不能这样,这样子……会招来麻烦的,还是去报警吧。”

  “说什么傻话呢。这样做的话,就只会让全家人都陷入不幸,刚才你爸不是也说了吗?”

  “但这样可不成啊……不要这样啊。”

  简直就跟个任性的孩子似的,教他英语的时候,有时真想煽他两耳光。他反而嗲声嗲气地叫我雅美老师时的模样,实在是让我几欲作呕。

  “隆夫君还是回屋休息去吧。”

  “是啊,还是我带他回屋去吧。”

  回房间,自己去不就行了吗?话到嘴边,又让我给咽了回去。太太似乎多一秒也不想再在这屋里待下去似的。

  拓也刚说了声“请便”,太太便抱起隆夫的肩走出了房间。

  “从客观上来看,”拓也看了我一眼,说道,“估计这世上也找不出哪个家庭教师,能像我们这样倒霉,被卷进这种事里去。”

  我本想笑笑,可脸颊的肌肉却只是抽动了一下,我就连笑的精神都打不起来了。

  “隐藏尸体这种事一般会判什么罪名?”

  “尸体遗弃吧……大致就是这类的罪名。”

  “原来如此,尸体遗弃啊……”

  拓也点燃香烟猛吸了一口,我看到他的指尖在微微颤动,他自己其实也挺紧张的。

  “你打算怎样搬运那硬纸箱?”

  我出声问道,但嗓音却有些尖锐,让人感觉有些丢脸。

  “家里的二号车似乎是辆单厢的面包车,估计得用那车来搬运吧。”

  我嗯了一声,只觉得喉咙干渴嘶哑。

  没过多久,夫人回到了屋里,之后创介和正树也搬着硬纸箱回来了。

  “大小正好合适吧?”

  听创介说完,拓也回答了句“挺好”。

  “那就来动手把尸体给装进去吧。正树,能麻烦你来帮把手吗?”

  “我?……那好吧。”

  正树一脸不乐意地动手帮忙。

  “冷凉。”

  将尸体装进箱里之后,正树一脸不快地说。

  “人已经死了,”拓也说,“体温自然会逐渐降低。”

  “还有……感觉脸上似乎也平平的。”

  “那是肌肉松弛造成的。”

  “我听说人死后肌肉应该会僵硬才对啊?”

  正树在这点上倒是挺清楚的,大概他平常也还是会看点推理小说之类的吧。

  “死后僵硬最快也得在死后一两个小时后才会发生,应该还得再过上一会儿。”

  “对了,记得你好像是医学院毕业的吧。”

  创介一脸放心地对拓也说,或许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儿子实在是靠不住的缘故吧。

  “后来我退学了——这事就暂且先不谈了,还是来考虑一下今后的对策吧。首先是把尸体给处理掉,现在十一点,估计再等上三个小时比较好,在此期间,还有许多事得做。”

  “对,比方说还得把房间给打扫一下之类的……”

  时枝太太的意见倒也颇有女人的见解。屋里乱得确实很不自然,红黑色的血迹沾满地板,直到这时我才觉察到,整个屋里充斥着血腥味。

  “打扫房间固然重要,但还有些事比这更重要。”

  拓也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已经平静了不少,“有人知道她今天会上这儿来?”

  “这就不清楚了。”

  创介回答,“或许来之前她曾和别人说过,今天她要到这里来,但我们无从知晓。”

  “或许有人知道她今天准备要上这里来。但实际上是否真有人知道她上这里来了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就能坚称她今天没有来过了。也就是说,她今天在从家到这里来的路上失踪了。”

  原来如此啊——我钦佩地说道。拓也从以前起就很擅长撒谎,就连我也曾经被他骗过许多次。

  “就我所知道的来看,应该没人知道她今天要来。”

  时枝太太慎重地说道,“因为今晚并没有其他的客人要来。”

  “此话当真?”

  拓也确认道。

  “是的。”夫人大声回答。

  “既然如此,就当做她今天没到过这里好了。都听清了吧?她今天就没在这个家里出现过。”

  拓也已经完全掌握住了现场的主导权。

  (现在)

  玄关处传来了人声,应该是正树或者创介回来了吧,但总是感觉有些怪怪的,我站起身来,把耳朵贴到客厅的门上。

  “……对。我说了,听说她是想来采访我丈夫。”

  屋外传来了太太说话的声音,我的心咯噔地跳了一下。看来来人正是安藤由纪子的哥哥,之前他不是说要打电话过来的吗?

  “采访啊?那由纪子她到府上来叨扰了吧?”

  “不清楚……因为最近来找我丈夫的客人挺多的,所以我也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

  “也没多久吧。大概就只是一周前的样子。”

  “这样的话,那就只能请你找我丈夫详细问问了。”

  太太的话让人感觉有些不妥。如果这时创介刚好回来,而之前又没统一口径的话,形势就会变得很不利。

  “那您丈夫是否回来了呢?如果他回来了的话,请您让我见一见他。”

  安藤说话的语气慢条斯理,而且纠缠不休,这种男人是最难对付的。我嘁了一声,雅美似乎也看到了我的样子,一脸担心地凑了过来。

  “他今天还没回来……今晚可能要到很晚才会回来。”

  “是吗?这可真是遗憾啊。那您家的其他人呢?”

  “我儿子也还没下班回来的。”

  “哦?都挺晚的啊。”

  安藤的话音刚落,就听外边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我不由得撇了撇嘴,心想这下子可糟了。隆夫从厕所里出来了,那公子哥儿对状况没有丝毫临时应对的能力。

  “哎?您儿子不是在家吗?”

  说话声听起来开心无比,时枝太太此刻的表情可想而知。隆夫那白痴,估计这会儿正一脸哭相地傻站着吧。

  “这是我的二儿子,出门未归的是长子。之前我已经问过他了,他说不认识安藤由纪子。”

  “是吗?不过还是请他看下这照片吧,这是她的样子……”

  安藤刚说到这里,就听有人啪嗒啪嗒地上楼了。夫人叫了声“隆夫”,那白痴,居然逃走。

  “对不起,这孩子有点怕生。”

  他可是个高中生啊。开什么玩笑,妈的。

  “不不,怪我长得吓人,让他起了警戒。”

  太太沉默不语,估计她此刻正一脸的苦笑。

  然而我却在为创介是否突然回来而忧心不已。他要是这时候回来的话,那可就糟了。

  “那我改天再来登门拜访吧。”

  安藤终于起身了。

  “是吗?那可真是抱歉了。”

  “打搅您了。”

  关门声,上锁声,之后走廊上的脚步声渐渐接近。太太推开客厅门时我和雅美正站在门旁,把她给吓得惊叫了一声。

  “安藤回去了吧?”

  太太重重地叹了口气,之后便一下子倒在了沙发上。

  安藤走了五分钟后,正树回来了。又过了十分钟,创介摁响了玄关的门铃,简直就是千钧一发。

  除了隆夫之外,所有人都聚集到了客厅里,开始讨论对策。众人一致认为,目前的状况不容乐观。也就是说,之前对情势的分析有些乐观过头了。

  案件发生三天后,我向岸田夫妇报告了情况。经过对安藤由纪子周边的情况展开调查,得出了没有任何人能将她与岸田家联系到一起的结果。基于这情况。众人决定,采取坚决否认有人认识安藤由纪子的策略。

  但现在看来,这策略却必须改变了。

  “也就是说,你的调查不够充分啊。”

  正树这话,真想让人一拳打到他的脸上,但我只是默默点了点头。

  “又没法调查她屋里的情况,这也算不上什么失误。也就是写在住址薄上的事,想一想,也是理所当然的。”

  创介松了松领带,说道。

  “与此相较,更重要的还在于,眼下是否还存在有其他会把她和这个家联系到一起的东西。如果真有这样的东西存在,那我们的处境就很困难了。”

  “我想这一点应该没问题。”

  我对自己的话很有自信,“在她的交际范围中,这个家应该是不会浮出水面来的。如果她的随身物品中存在有这种东西的话,安藤应该会提到的。”

  “要真是这样,那就好了。”

  创介点燃香烟,深吸了一口,之后他朝着天花板吐出了乳白色的烟雾,雅美轻咳一声。

  “我觉得她曾经提出要采访我的这种设定很不错。”创介说,“最近我也常常因为这事与人见面。那么,是不是就假定我曾经见过她呢?”

  “可能的话,最好是把话说得暧昧含糊一些,看看对方的反应,之后再见机行事。总而言之,必须先弄清对方究竟都掌握了些什么情报,我们才能灵活地对此做出相应的回应。”

  “明白了,那我就试试看吧。正树,要是安藤跑去找你的话,你可要彻底装作不知啊,听到了吗?”

  “我知道。”正树一脸不耐烦地回答。

  创介看了看我和雅美,在沙发上坐下身来。

  “我再次恳求你们二位,千万不要出卖我们。如果你们不帮我们的话,那我们可就彻底完了。还有——这话虽然说起来挺难听的,你们也可以说是我们的共犯。”

  “这我知道。”

  我回答说,而雅美在我身旁轻轻点了下头。

  第二天夜里,当我来到岸田门前时,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头。扭头一看,只见身旁站着个脸色灰暗的男子,男子身材不高,体型偏瘦,年纪约莫三十出头,脸颊消瘦,目光灵活,让人联想起猴子。就在我感觉不快的瞬间,直觉告诉我此人必定就是安藤和夫。

  “您是在这户人家里,给他们家儿子上课的老师吧?”

  或许他本意是想冲我笑笑,但看上去却跟撇着嘴说话似的。

  “是的……请问您是哪位?”

  “我叫安藤。您似乎每天晚上都会过来啊。”

  “嗯……”

  安藤嗤嗤地笑了。

  “我找附近的人打听过了。说是家庭教师每天晚上都会到岸田家来,而且据说还不止一个。”

  我的心中划过一丝不祥的预感。如此说来,这男的已经在调查每天都有些什么人出入于岸田家了。他为何如此执着?

  “除了我之外,还有个女的。”

  听我说完,安藤不怀好意地笑了。

  “对,我听说了。不过只要找您就行了,我想向您打听点儿事。”

  “我没时间。”

  “别担心,耽误不了您多久的。”

  安藤把手插进皱巴巴的西装衣兜里。那西装一看就是便宜货,衣服和裤子的料子还各自不同,肯定是在清仓大甩卖时买的断码货。

  他掏出一张照片来,照片上正是安藤由纪子。

  “她是我妹妹,最近失踪了。请问您是否见过她?”

  “我怎么可能会知道你妹妹上哪儿去了?你到底是什么人?”

  安藤淡淡一笑,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相反,他却这样说道。

  “据我调查,我妹妹她上星期应该来过这里。所以我就想,您或许会见过她。”

  “她上周来过?这事你听谁说的?”

  “管它谁说的,莫非那人是在信口开河?”

  他从下方盯着我看,那眼神让人感觉很讨厌。

  “倒也不是。总而言之,我从没见过这女的。”

  说了声“告辞”,我便走进了岸田家的院门。走到玄关回头一看,男子的身影已然消失不见。

  幸好玄关的门没有上锁,我径自进了家里,雅美正巧从二楼上下来。

  “你现在最好先别出去。”我说,“安藤就在外边,刚才还把我给叫住了。”

  似乎是因为听到我这话的缘故,时枝太太一脸担心地从里屋走了出来,“他问你话了?”

  “把安藤由纪子的照片拿给我看了,问我有没有见过她。”

  之后我把和他之间的谈话告诉了她,太太的脸色变得愈发地苍白。

  “他怎么会偏偏缠着我们家呢?”

  “不清楚,或许他已经掌握了些什么情报。”

  我刚说完,就听身后响起了开门声,创介回来了。

  “干吗全都凑在这里?”

  他一脸讶异地脱下鞋子。我刚准备开口说明情况,就听门铃响了起来。太太按下了墙上的对讲机按钮,“请问是哪位?”

  小小的扩音器里传出了对方的回答,“抱歉,总来打搅您。我是安藤。”

  太太面带惧色地望了我一眼,安藤原来是在等创介回来。

  “没办法,让他进来吧。”

  创介下定决心说,“总是避而不见的话,只会让他更加起疑。我来亲口告诉他,我与安藤由纪子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好了。”

  太太点了点头,告诉安藤请他进来。

  “他知道安藤由纪子那天要来这里。”

  我飞快地说,“您斟酌一下,再开口与他交谈。”

  “我知道了。”

  看他点了点头,我和雅美两人上了楼。没过多久,玄关的门开了,安藤和夫进了屋。太太带着他进客厅,创介换好衣服后也走了进来。我和雅美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像昨天一样,把耳朵贴到了门上。

  “我妹妹她五年前离开了家,之后她就很少回家去。我这次来看她,等了好几天也不见她回去。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她出门旅游去了,但看看屋里的情形,却又不像是那么回事。我有点担心起来,所以就找到您这里来了。”

  “这倒确实有些令人担心呢。”

  创介给人的感觉确实话不多。

  “我把之前查到的情况综合整理一下,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一阵沉默,估计是安藤拿出了记事本来。

  “首先,上周周一的夜里,住在我妹妹隔壁的职场小姐曾经见到我妹妹外出归来。但她们之间几乎可以说是素不相识,所以也就没说什么。明明就住隔壁,结果还这样,都市这种地方人情味还真够淡的。”

  “近来都是这样的。”

  创介随声附和了一句,声音听起来让人有些放不下心。

  安藤接着说:“总而言之,就目前看来,最后一个见到我妹妹的人似乎就是那位职场小姐。还有,我妹妹房门外的报箱里塞满报纸,都已经堆到玄关外去了。从日期上看,是从上周三的早报开始积下来的。如此看来,我妹妹应该是自打上周三开始就不在屋里了——我这么说没错吧?”

  “是这样。”

  “周一的夜里还回去过,可到了周三早上人就不见了——也就是说,周二的时候,我妹妹出门之后就再没回去过。之前倒也并非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但她这次出门的时间似乎太久了点儿。”

  一阵沉默。或许是创介抽了口烟,而安藤则静静地望着他。

  “据说我妹妹她似乎想采访您?”安藤问。

  “对,是有这么回事。”

  “那她见到您没有?”

  “嗯,这个嘛……”说着,创介干咳了一声。这演技也太做作了点儿。“见倒是准备见一面,但具体的日期却还没定。”

  “哎?这可就奇怪了。”

  安藤的嗓音变得黏黏糊糊的,“我妹妹的书桌上有张便条,上边说是上周二准备到您这里来拜访。莫非这事与采访无关?”

  便条?——这不可能,我险些叫出声来。和雅美对望一眼,她也是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有那种东西?”

  创介的表现也显得有些狼狈,但我却看不到安藤又是怎样看待的。

  “有。所以我才会再三地打扰拜访。”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那搞不好……或许是因为那件事吧。”

  “哪件事?”

  “为了决定采访的日期,她曾经问过我哪天比较方便。记得我当时似乎和她说过,周二的话可能能够抽出点时间来。或许令妹就是因此才预定在周二过来的。”

  “照这么说,那您不是已经和她约好了吗?”

  面对创介这种牵强附会的诡辩,安藤的语调里表现出了怀疑。

  “对,当然。”创介斩钉截铁地说。

  对话中断了片刻。虽然可以听到安藤似乎在自言自语地嘟哝着些什么,但却听不到创介的说话声。

  “那我最后再问一句。上星期二,您家里都有哪些人在?”

  安藤问。这问题让人感觉有些奇怪。

  “家里都有哪些人在?你问这个干吗?”

  “不,也没什么重要的。呃,太太和您……”

  “还有我儿子和家庭教师。”

  “嗯,原来如此。您的两位公子,还有两位家庭教师,一男一女。”

  “是的。”

  “是吗?抱歉,打搅到您。”

  沙发挪动的声音,安藤似乎站起了身。我和雅美赶忙离开门口,快步上了二楼。

  “我想应该没问题。”

  安藤离去之后,我对创介说。

  “他应该是没法儿证明安藤由纪子到这里来过的。所以您说她没来过,应该可说是高明之举。”

  “在那种场合下,也就只能那样说了。”创介一脸不耐烦地说,“话说回来,当他说有便条时,还真的是让我吃了一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会不会是安藤故意诈唬人的?”

  雅美的目光在我和创介的脸上来回游弋。

  “有这种可能。”我回答,“即便如此,或许状况也没有多大的差别。因为安藤手上至少掌握了足以让他用话来唬人的根据。”

  “不管怎么说,他都已经盯上这个家了啊。”

  创介咬了咬下唇,看到丈夫的样子,时枝太太也绝望地低下了头。

  “此时悲观还有些为时过早。”我说,“眼下还没有任何的破绽。”

  “就是就是。”

  雅美也在我身旁点头,“现在还什么事都没发生。就只是有个女人失踪了而已……只要对方还没找到尸体,这状况就不会有丝毫的改变。”

  “对,只要对方还没找到尸体,情况就不会改变。”

  我也用不逊色于她的强硬语调说道。

  (夜晚)

  只要稍稍看过点推理小说应该就会知道,尸体的处理可不是件轻松的事。

  其方法大致可以分为四种。埋到土里,沉到水里,焚烧,再或者用药品溶解——大致就是这样。虽然也存在有冻成冰后削成刨冰一样的扔掉,或者凶手自己把尸体吃掉这类的狠招儿,但从现实上来说,这类方法却很难做到。

  拓也推荐用土掩埋的办法。

  “我觉得用土掩埋是最为快捷安全的办法。如果沉到水里去的话,或许会受水流的影响而浮出水面,焚烧的话也会留下骨头。”

  “可又该埋到哪儿去呢?我可不想就近掩埋。”

  听创介的口气,他似乎已将这事全权委托给了拓也。

  “万一被人发现了,也不能让人对这个家里的人起疑啊。当然不能就近掩埋了。到琦玉县去找处荒无人烟的深山里掩埋吧,因为要连硬纸箱一起运过去,我估计得用上家里的单厢面包车。”

  “就这么办吧。”

  “有铲子吗?还得用铲子挖坑。”

  “杂物间里应该有。”

  “好。等到了凌晨两点,就把纸箱给搬上车。”

  我看了看表,指针指着一点稍过的地方。

  (现在)

  近来一直气温暖和,昨天终于下了场雨,那雨大得足以把水桶给掀翻。今早醒来,滂沱大雨的状况没有丝毫的改变,冬天里很少会有这样的大雨。

  雅美站在面朝阳台的玻璃门前,怔怔地望着屋外。玻璃门上就仿佛挂了层薄纱一般模糊不清,她的面前却留下了一块用手擦出来的圆形痕迹。

  “你在看什么?”

  我缩在被窝里,冲着只披了件男式衬衫的雅美背影问道。石油暖炉虽然已经点上了,但屋里却还没有变暖。

  “看看这片寂寥的街镇。”雅美说。她嘴中呼出的气息,让面前的玻璃再次变得朦胧。

  我苦笑了一下,“我倒没感觉到有多寂寥。你知道在这附近买套独门独院的房子得要多少钱吗?”

  “不是这问题。”她再次用手擦了擦玻璃,“被雨淋湿之后,各种各样的东西就会剥落下来,让人感觉其实大家手头都不是那么富裕。”

  我撑起上半身,拿起了枕边的烟盒和打火机。不知什么时候,收音机已经打开,播放着古典音乐。

  雅美转身望着我,“我们到国外去生活吧。我再也不想在这个窘困潦倒的国家里,每天过着这种凄惨的生活了。”

  “你去帮我把报纸拿来行吗?”

  她纤细修长的双腿从床前走过,向着玄关而去。之后她手里拿着报纸走回,啪地一下扔到我面前。

  “真想变得有钱起来。”

  雅美嘟哝着说。我瞟了她一眼,之后便立刻把目光转回了报纸上。

  报纸的头版上登的是有关税金的问题。之后是裁军、地价——全都是些时隔多年,却依旧悬而未决的老生常谈。

  翻开社会版,看到从昨天起就一直下个不停的雨在某地引发了泥石流的报道,怪可怜的。

  就在我准备把目光挪到体育专栏的时候,一则不起眼的报道映入了眼帘。一看标题,《琦玉县泥沙之中惊现尸体》,我把报纸凑近了眼前。

  昨天傍晚,在琦玉县××町骑车锻炼的一名公司职员,因雨势突然变大,车轮打滑而摔进了树林里。尽管没有受伤,但自行车却掉下了山崖。该职员在捡回自行车时,发现有东西缠到了车架上,仔细一看,才发现是从地下漫出来的人的头发。该职员立刻抛下自行车,跑到距离该地一公里远的民宅,报告了情况,民宅的主人当即报了警。当时警方赶到现场,从泥沙中挖出了一具女性尸体。其年龄大致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长发,面部与两手手指均被破坏,无法辨认,胸口处留有尖锐刀刃刺伤的痕迹——

  报纸上的报道刊登了以上情况。

  “出什么事了?”

  看我两眼死盯着报纸,雅美露出了担心的表情。我把报纸递到她眼前,给她指了指那篇有问题的报道。

  她的脸随之变色。

  “这地方……不就是那里吗?”

  “说得没错。”我说,声音颤抖不止。“就是我们掩埋尸体的地方,真没想到,发现得竟然会如此之快。”

  “怎么办?”

  “给岸田家打个电话,问他们警察有没有去过他们家。如果说没去过的话,那就告诉他们我们随后就到。”

  侧眼看着她拿起电话听筒,我从床上跳起身来,准备换衣服。

  最近一周,安藤和夫一直没有露过面。妹妹的失踪虽然令他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岸田家,但或许是因为手头没有确实的证据,对方就没有再追究此事。之前我还和他们夫妇说,估计这事也可以放心了呢。

  安藤由纪子的尸体被人发现了——这正是我们最担心的一点。

  (夜晚)

  令人窒息的时间已然过去,采取行动的时刻即将到来。拓也,正树和创介三人合力把硬纸箱抬进了车里。半路上,吊钟花的篱笆与硬纸箱擦碰了一下,发出了刺耳的咔嚓声。

  “我也一起去吧。挖坑是人手多些更好啊。”

  创介把鞋子扔进硬纸箱里,说道。刚才几人商量时,已经决定让岸田夫妇和隆夫留在家里。拓也说,要是半夜里突然有人打电话来,夫妇两人都不在的话,容易引人怀疑。在这种情况下,隆夫这孩子就只会坏事。“不,这种事情,人数越少越不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没事的,我们几个能行。”

  “包在我身上了。”

  正树的语气大咧咧地。或许他早已算准,如果自己能参加处理尸体这种难办的事,那么父母对自己定会刮目相看。

  “那就把这东西给带上吧,醒醒瞌睡。”

  “嗯?口香糖啊?谢谢。”

  “路上当心。”

  太太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担忧。

  “我们走了。”说着,拓也点燃了引擎。

  车子开出了一段路,几个人都默不作声。每个人的心里,似乎都在反复思量着自己此刻的立场。

  “雅美你不必跟我们一起来的啊?”

  坐在助手席上的正树扭头朝着身后的雅美说。

  “不,我有件事要让雅美去做,所以她还得跟着我们跑一趟。”

  拓也手握着方向盘,说道,“没问题吧?”

  “没事儿。”我回答,“反正我这都已经是上了贼船了。”

  “话说回来,你这究竟准备上哪儿去呢?适合弃尸的地点,你心里有头绪吗?”

  “以前兜风的时候曾经迷过路,开进过一条周围全是树林的路上,估计那里是不会有人去的。不过我从没想过,那地方竟然会在这种时候派上用场。”

  “真是的。”正树耸了耸肩,叹气说,“你这人可真够冷静的,事情都已经到这份儿上了,亏你还能一脸不在乎。”

  “也就只是表面上而已,心里其实在怦怦跳呢。”

  遇见红灯,停下车后,拓也叼起一支烟,用打火机点燃,他的嘴角亮起了一点红色的火光。

  “掩埋掉尸体之后,这纸箱又怎么处理?”我问拓也,“上边似乎沾了些血。”

  “今晚就暂时先运回去吧,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丢弃。”

  “那就明天把它给烧掉吧。装成是在点篝火。”正树说。

  “那样做太引人注意了,最好还是别这么干。把它给撕成小片,然后等到倒垃圾的日子,拿去扔掉。”

  “明白,明白。一切都照你吩咐的去做。”

  说着,他往嘴里扔了块口香糖。

  对,你就闭嘴吧——我在心中默默诅咒。

  车子在黑夜中一路飞驰。

  (现在)

  安藤由纪子的尸体被发现的四天后,刑警来到了我家。当时我正在穿鞋,准备到岸田家去一趟,就听门铃响起。

  其实,昨天时枝太太就已经给我打过电话,告诉我说警察到他们家去了。看来警方对尸体身份的判别,比我们预想的要快得多。但刑警却没有缠着问个不休,就只是把安藤由纪子的照片给拿了出来,问说有没有见过这女的。据说那照片就是安藤上次拿出来的那张,太太当然回答说没见过。

  刑警共两人,自称高野和小田。高野身材较高,总是一副面色凝重的样子。小田则给人一种银行职员般的感觉,金丝眼镜下的目光却炯炯有神。两人说有点事想打听一下,我回答说只有十分钟时间。

  “您认识岸田这户人家吗?”

  高野问。我故意一脸茫然地回答:“认识啊。我在他们家做家教。”

  “似乎是的。您每天都会过去吗?”

  “除了周六周日,每天都去。其实现在我也正准备过去呢。”

  “妨碍到您出行,真是抱歉。”

  “没事。话说回来,岸田家出什么事了吗?”

  刑警从灰色的防水服衣兜里掏出一张照片来,递到我的眼前。“请问您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来了,我心想。那照片似乎就是安藤之前手上的那张,照片上的由纪子满脸笑容。

  “这张照片我之前看到过。”我回答,“几个星期前,有个男的曾经拿给我看过,不过照片上的这女的我却没见过。”

  “有个男的给您看过?”

  “对方说自己是这女子的哥哥,感觉有些猥琐,嗯……”

  “安藤?”刑警问。

  我接连重重地点了两下头,“对,就叫这名字。”

  高野刑警望了小田刑警一眼,小田正一脸忧郁地在手册上记录着什么。他们的这种行动,具有着扰乱我心神的效果。

  “请问,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我尽可能装得若无其事,但却不知道是否能够发挥作用。

  高野刑警用稍稍充血的眼睛望着我。

  “这女的让人给杀了。”

  “……”

  我半张着嘴回望着刑警,时间太长或是太短的话,都会让人感觉有些不自然。看准时机,我出声问道:“是这么回事啊。”

  “您知道四天前,有人在琦玉的树林里发现尸体的事吗?”

  看我点了点头,他接着说:“那具尸体就是照片上的这位女性。当时她的哥哥,也就是安藤先生来找我们,问那尸体会不会是他的妹妹。经过对牙齿等物进行辨别鉴定,我们已经确认死者正是他妹妹。”

  “哎……?”

  我一脸困惑的表情,装得就跟事不关己似的。

  话说回来,那个叫安藤的家伙,一看到报上登有消息就立刻跑去询问,他就那么在意他妹妹吗?之前见面的时候,感觉他也不像是个疼爱妹妹的人啊。

  “那个,如果两位没什么事了的话,我想我也差不多该出发了。”

  “啊,真是打搅您了。”

  高野刑警连忙从身旁让开身来。我走出玄关,把门上锁。两人一直在一旁盯着我看,让我感觉有些毛骨悚然。

  “二位还有什么事吗?”我稍显不快地皱了皱眉。

  “不,没什么。上岸田家去之前,您是否还准备到其他地方去呢?”

  这问题让我感觉有些莫名其妙,我摇头说了句“不去”。

  “那不如就让我们送您过去吧,我们也正准备上岸田家去呢,我们开车来的。”

  “哎?可是……”

  我的目光在两人脸上来回游弋,高野的脸上露出了令人不快的媚笑,小田则依旧面无表情地呆站着。

  “请吧。”

  高野把手掌伸到我面前,催促着我上车。一时之间,我也想不出什么理由来拒绝他。

  几分钟后,我和高野两人并肩坐在小田驾驶的车后座上。

  “我们调查了一些有关安藤由纪子小姐的情况,发现了许多令人费解的地方。”

  车子刚开出不远,高野开口说:“短大毕业后,她就一直在文化学校里做事,但半年前却突然辞职了。其后给人打工,当过酒吧女招待。可是在大约一个月前,她又辞去了这份工作,失踪时正处于无业状态。”

  我沉默不语,在弄清楚高野和我说这事的目的之前,最好还是不要轻易开口。

  “令人费解的,还在于她失踪前一周里的事。”

  高野的嘴角边露出了淡淡的笑意,我不明白他这笑容背后究竟是什么意思。小田虽然一直在默默地控制着方向盘,但估计他也在竖着耳朵聆听着我们的对话。

  “在那一周的时间里,她几乎谁都没见。当然也有人看到过她,可是却并没有交谈过。所以,根本就没人知道她在干些什么。”

  “可是……这种事情不也挺常见的吗?”

  我的回答不痛不痒。

  “对。近来的确如此。不过住在她隔壁的职场小姐却证言说,安藤由纪子当时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出门去。那位职场小姐回家时看到她出去,两小时后又回家来,似乎是听开门关门的声音得知的。怎么样?这事有点儿意思吧?她究竟是上哪儿去了呢?”

  “不清楚。”我摇头。这动作的意思是想告诉他。我对这事儿没兴趣。

  然而刑警却接着又说。

  “还有另一件让人费解的事。从她的银行存折上可以看出,她在一年前,手上还有七百万日元的存款,之后却多次支取,现在就只剩了几万日元。”

  我眺望着车窗外的景色,离岸田家还很远。我心中不禁焦躁起来,感觉这段路怎么会如此漫长,车子开得实在太慢。

  “钱当然是越花越少。”

  高野说,“但我们对安藤由纪子的周边展开了调查,并没有发现有过什么大笔的花销。那么,那些钱究竟又上哪儿去了呢?”

  我把目光从窗外的景色上挪开,转移到高野的脸上。之后我缓缓地眨了下眼,尽可能平静地说。

  “您和我说这些干吗?”

  听了我的话,对方颇感意外似的睁大了眼睛说道:“不过只是闲聊两句罢了。要是让您感觉不快的话,那我就不说了。”

  他这是想让我说我感觉不快吗?

  我决定再往对方的区域里深入一步。

  “案件和岸田家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吗?”

  “这一点目前还不清楚。”高野回答。

  “我们找安藤问过,他妹妹是否和人交往。刚开始的时候他说不太清楚。但因为他当时的样子有些可疑,所以就对他的行动进行了监视,结果发现昨天清早他就出门去了。经过跟踪,查明他是到岸田创介的事务所去。我们的人当场叫住了他,他当时的样子非常惊慌。”

  高野盯着我的脸不放,估计是在试探我的反应吧,我尽可能地装作面无表情。

  “安藤由纪子小姐似乎曾经约见过岸田创介。”

  “是吗?”

  “对。据安藤说,自打约见了岸田创介之后,由纪子小姐就失踪了。”

  “哦……”

  “您现在应该理解,我们盯住岸田家的理由了吧?”

  我没有回答,而是把目光转到车窗之外,开口问道:“那安藤他为什么不立刻就跟你们说岸田的事呢?”

  “您说这事啊?”

  高野哼了一声,苦笑着摸了摸下巴。“他说因为对方是位名人,所以不好提起对方的名字来,但谁知道这话究竟是真是假。他给人的感觉也有些怪怪的。”

  刑警话里有话。

  我的脑袋飞快地回转着。警察究竟都掌握了些什么情报?或许我这边也必须跟着见风使舵才行。最糟的情况下——我的思绪已经想到了这方面上。

  过了一阵,车子开到了岸田家前。我和高野下车之后,小田依旧紧握着方向盘不放,“我把车停到派出所的停车场去。”

  看着车子驶去,我感到一阵不祥的预感。看来他们到这里要解决的事,并非一会儿就能解决的。

  “吊钟花啊?”

  身旁的高野忽然说,刑警碰了碰岸田家的篱笆,扯下了一片叶子。

  “我喜欢篱笆。”高野说,“不喜欢砖墙。如果发生了大地震的话,砖墙就会成为凶器,东京都的许多地方都在鼓励使用篱笆。”

  我不明白刑警说这话的目的究竟何在。他的脸上带着笑容,我没有答话,而是伸手按下了岸田家的门铃。

  太太出现在玄关外,看到我的脸,她露出了得救的笑容。可是在看到我身后还跟着警察之后,表情又立刻变得怃然,我把瘟神给带来了。

  “我们有点事想请问。”刑警说。

  或许是因为听到了门铃声,这时,雅美和隆夫两人也从二楼上下来了。雅美正在收拾着准备回去,我和隆夫一道,准备往楼上走去。

  “能稍微耽搁一下你们的学习吗?”

  高野在我身后说道。我转过头去,刑警冲我微微一笑,之后他又把脸转向雅美,“请您也稍等一下,要是怕回去太晚的话,就由我们送您好了。”

  雅美看了看我,我看了看刑警。

  “我有些话要和众位说。”他说,“而且很重要。”

  (夜晚)

  拓也驾驶着面包车驶离干道,向黑暗中驶去。车体不停晃动,估计路面的铺设状况不够好。

  “差不多了吧?”

  正树仿佛已被周围的黑暗所吓住,说道,“在这附近掩埋掉就行了吧?”

  “我也觉得。”

  我从后座上对拓也说。

  拓也并没有答话,而是谨慎地操控着方向盘。他甚至连调节车速的余力都已不剩,这附近的路似乎很窄。

  “你们以前来过这里吗?”

  操控了一阵方向盘,拓也问道。

  “没有。”正树摇了摇头。

  “雅美呢?”

  “我也没来过。”

  “估计也是。”

  拓也再次默默地驾车向前,周围几乎已经看不到民宅的灯火,我完全就想不出来他这是在往哪儿开。

  “现在周围太黑,看不清楚,不过这附近正在改建成宅地,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挖土机给刨出来的。要是把尸体埋在这附近,身为建筑家的岸田先生或许也会让我们另找地方掩埋的。”

  “嗯?是吗?”

  正树服气地连连点头,“估计老爸他倒是不会说这种话,不过要是让人给刨出来了的话,那可就麻烦了。”

  “是比较麻烦。”

  说着,拓也继续驱车向前。

  几十分钟后,面包车终于停了下来。这是条只容得下一辆车驶过的山路,路两侧全都是树林。

  拓也和正树从车上走下,我也紧随其后。下车时,我从前排座位上拿了块口香糖,放进嘴里,薄荷的香气在口中扩散开来。

  月光照耀着周围,车外亮得出人意料。

  “掩埋尸体估计得花多长时间?”

  正树问。拓也点燃了一支烟,休整了一下开车的疲累。

  “快的话两个小时,慢的话估计得弄到天亮。”

  (现在)

  所有人都聚集在了客厅里。不,或许应该说是被召集到一起。岸田夫妇和他们两个儿子,还有我和雅美,全都坐在沙发上,高野和小田则站在墙边。

  “请你们告诉我实话。”

  高野的目光从众人脸上一一滑过。创介闭着眼睛,太太和隆夫低着头。

  “那天,安藤由纪子小姐曾经到这个家里来过的吧?”

  我不由得看了刑警一眼,他的话里充满了自信。我不停地猜测,他这自信究竟是从何而来,可是却毫无头绪。

  高野刑警和我对望了一眼。我感觉自己似乎笑了一下。

  “岸田先生,”高野站在创介的面前,“您曾经对安藤说过,您说当时您虽然和由纪子小姐约好了,但实际上却没见面——是真的吗?”

  “是真的。”

  创介的语气虽然斩钉截铁,但他膝上紧握的双拳,即便在我眼中看来也是那样的不自然。

  然而刑警没再说什么,而是走到太太面前。

  “太太,您说您不认识安藤由纪子小姐,这话您至今不会更改吗?”

  太太细小的喉咙上下动了动,可以看出她在咽口水。之后她说:“是的,不会更改。”——话语中蕴含着一种悲怆感。净是些养尊处优且胆小怕事的人,连个戏都演不好。

  刑警站到隆夫面前,隆夫就跟乌龟似的缩着脖子,脸色苍白,耳朵通红。

  刑警并没有对这个看着就让人心疼的公子哥儿说什么,重新回到了原先的位置上。他再次用目光扫视了众人一番,把手伸进了西装的内衣兜里。他掏出了一只小小的塑料袋来。

  “尸体的面部和指纹全都毁了。估计是因为不想让人知晓死者身份,既然如此,那就该把尸体身上的衣服也扒掉,凡事半途而废都是不行的。”

  刑警倒也并没有特别留意我,但我的心却还是咯噔地跳了一下。

  “被害者穿着鞋子,这东西就在鞋里。似乎是植物的叶片,因为发现尸体的地点是树立里,所以原本鞋里有一两片叶子倒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经过对这叶子的调查,我们发现这种植物本身不容小视。”

  高野干咳一声,几个人身子一震。

  叶片啊……

  我倒吸了口凉气。我明白那叶子是从哪儿来的了。所以这刑警才会说那话……我拼命忍着不让自己去咬嘴唇。

  “这是吊钟花的叶子。”

  高野说话的口吻,听起来就像是在揭穿魔术似的。之后,他就像个魔术师似的,等待着众人的反应。片刻之后,创介“啊”了一声,表现出露骨的惊讶。

  高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没错,就是你们家拿来围篱笆用的那种吊钟花。前些天上门拜访的时候,我曾经偷偷地摘走了一片叶子。经过比较,发现两片叶子很有可能是在相同的环境生长的。”

  说到这里,他再次停下来看了看众人的反应。看到大伙儿全都默不作声,他再次开口。

  “当然了,吊钟花的确是随处可见。但条件如此吻合,却也不能说纯属巧合吧?”

  重重的沉默再次袭来。我的脑海中,那只静静下沉的小船再次浮出了水面。究竟是在哪里出了问题?

  或许是看到自己打出的牌发挥出效果的缘故,高野一脸从容地把塑料袋塞回了衣兜。一瞬间,我的脑海里划过了一种想法:有关吊钟花的事,莫不会是他编造出来的?但我立刻便察觉到,即便现在再来大嚷大叫,也已为时过晚。

  高野装起了塑料袋,之后又掏出了两张纸片来。似乎是两张照片,他拿着照片,走到了我的面前。

  “听了你说的话之后,我才确认了安藤由纪子的确来过这里。”

  “我的话?”我睁大了眼睛。这不可能。

  “你这表情是在说,这不可能是吧?”

  刑警笑着撇了下唇角,“刚才我让你看过照片的吧?而你当时立刻就回答说,之前安藤也让你看过这照片。不过只是在几周前瞟了一眼,亏你还能记得这么清楚。”

  “我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颇有自信。”

  “但那照片你就只是瞟了一眼,你就能准确地记住照片上的人的长相了吗?”

  “不光只是长相。我是看到整张照片之后才想起来的。比方说构图啦,背景啦。”

  “那光看长相的话,或许你会认不出来?”

  “没错。”

  “这可就怪了。”

  高野高声说道。之后,他把手中的一张照片递到了我面前。

  “这是我刚才给你看的那张照片吧?”

  我点点头,是那张照片。

  “你果然在撒谎。”

  刑警突然间大声说道。他的嗓门是如此之大,我一瞬间只感到无言以对,刑警趁机接着说道:“其实这照片根本就不是安藤当时给你看的那张,安藤当时给你看的是这张。”

  他晃着另一只手上的第二张照片。看到那照片,血一下子就涌上了我的脑门。

  第二张照片与先前的那张完全不同。尽管照片上的人都是安藤由纪子,但一张笑着,一张却没笑。除此之外,色调和背景也全然不同。

  “你看到了另一张照片,却说那是安藤当时给你看的那张。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其原因就在于,照片上的人是同一个。你说光看长相你是看不出来的,但你却凭长相说那是同一张照片。其实你对安藤由纪子的长相非常熟悉,可你却想装作不认识她。你有必要撒这样的谎吗?”

  看着两张照片,还有刑警那张夹在其间的脸,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不,我已经不想再答话了。脑子发热,但其中某处还算冷静的部分却已明白,自己中了对方的圈套。听过太太打来的那通电话,又听刑警之前说那照片是安藤的,所以就以为刚才刑警拿出的是之前安藤给我看的那张。

  看我再不作答,刑警走开一步,对着所有人说。

  “很明显,安藤由纪子小姐曾经到这个家里来过,之后她就不见了。几周后,有人发现了她的尸体。也就是说,她在这里曾经发生过些事。那么究竟是什么事呢?我们只能从最糟的事态展开推想——”

  他停顿了一下,等待着我们出声。看到众人全都紧闭着双唇,他用与之前截然不同的晦暗语调说。

  “这世上有种东西,名字叫做鲁米诺反应。它是用鲁米诺溶液与过氧化氢水混合,通过催化作用而发光。在难以识别血痕和大范围的现场里调查血迹时,可以使用到它。用了这种方法,哪怕有人将血液稀释到一两万倍,也能轻而易举地检测出来。即便是在肉眼完全无法看到,比方说用炊帚刷洗过之后,也依然能够查出血迹来。”

  听了他这番话,所有人的寒毛全都倒竖了起来。或许是因为看到了众人的反应,高野刑警接着说道。

  “明白了吗?如果我们动了真格儿的,那就连人是在哪间房间里被杀的都能查出来。”

  作为最后的一句话,这话具有极强的威慑作用。有人发出了呜咽,打破了屋里的沉默。是时枝太太。

  “是我,是我把她给杀了的。”

  我吃了一惊,扭头望着她,创介和两个儿子也吃惊不小。高野不可能会对此毫无觉察,他拉起太太的手,让她站起身来。之后他把太太交托给小田刑警,再次看着剩下的所有人。

  “真相马上就会大白。”他说。

  “只需要把太太的供述与众位的话加以对照便可。我们还没蠢到会去抓捕替罪羊的地步。”

  高野朝小田使了个眼色,小田带着太太准备离开房间。一瞬间,有人就如洪水泄闸般地哭了起来。根本就不用去看,是隆夫。

  “是,是我……是我杀的。”

  隆夫扑在桌上,嚎啕大哭。创介等人那副充满苦涩的表情,仿佛在说明这才是真相。

  “隆夫,你胡说些什么!”

  太太高声厉喝,但小田却制止了她。

  高野站到隆夫面前,俯视着问道:“是你杀害了安藤由纪子小姐的吧?”

  隆夫把脸埋在双臂之中,点了点头。“我,我……我本来不想杀她的……”

  我看了看身旁的雅美,雅美也正巧扭头看着我。

  糟糕透顶——我们用目光相互传递着心中的想法。

  隆夫被捕的第二天,小田刑警跑来找我,说让我到警署去一趟。大致的情况昨天已经在岸田家都说过,但他们似乎还得正式地记录一下口供。

  “其他人的审讯已经结束了吗?”

  坐上小田的车后,我问道。

  “基本上都结束了。”小田回答。

  “证词里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吗?”

  “没有,大体上都一致。”

  小田两眼正视着前方,他这人始终让人捉摸不透。

  到了警署,他立刻就带着我进了审讯室,狭窄的房间里散发着臭味儿。过了五分钟,高野刑警露面了,他嘴角上的微笑让人感觉提心吊胆。

  “先来整理一下案件的情况吧。”

  问过姓名、住址等情况之后,高野首先说道,“案件的起因,似乎就只是些鸡毛蒜皮的事啊。是因为这些不值一提的事,安藤由纪子和岸田隆夫发生了口角。”

  “似乎是的。”我配合着说道。

  “后来岸田隆夫伸手推了安藤由纪子一把。由纪子倒向身旁的角桌,不巧角桌上果盘里的刀子正好插进了她的胸口。看到她胸前喷血,隆夫惊叫起来,听到叫声后,众人随即赶到。”

  “听说是这样的。”我说,“但我并不清楚这是否是实情。听到惊叫赶去的时候,她的胸口就已经插了刀子,隆夫呆站在原地这一点倒还属实。也存在有是他一刀捅上去的可能,不过事情究竟如何,我们都无从得知。因为以隆夫的性格来看,他是不会做出这种事来的,所以我们就相信了他说的话。”

  当时就没人怀疑过隆夫是否会撒谎。

  “听说当时是你察看了由纪子的状况的,是真的吗?”

  “对,虽然中途辍学,但我毕竟也曾念过一段时间的医学院……当时我判断伤者伤势过重,无力回天,并把情况告诉了岸田一家。”

  “当时就没请医生来看看吗?”

  “我觉得不行。当然了,这还得由岸田先生来做决定。”

  “那么岸田先生当时做的决定又如何呢?”

  “他什么都没说,”我摇了摇头,“反而却向我征求意见,说该怎么办才好……”

  “那你当时都说了些什么?”

  “我说这事该立刻报警,这也是理所应当的。”

  我看了高野一眼,与我目光相撞时,他的脸偏朝了一旁。不知为何,这动作一直久久地留在我的心间。

  “听你说了该去报警的意见之后,岸田先生都说了些什么?”

  “当时他回答说不行。相反,他说让我们协助他们隐瞒案件的真相。”

  之后,我一五一十地说出了案件其后的经过。受岸田夫妇之托,必须全力协助的状况,还有出门处理尸体的事。

  听我讲述时,高野的目光始终盯着半空中。看他连眼珠子都不动一下,我还在想他有没有在听。我稍稍中断了一下,他便缓慢地把头转朝我这边,催促着我继续往下说。

  掩埋好尸体,回到岸田家之后,我的讲述便已全部结束。高野依旧板着脸一言不发,我完全猜不透他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离开岸田家的时候,”刑警终于开口说道,“岸田先生是否给过你们什么?不是你的话,那就应该是正树。”

  给过我们什么?

  我开始回忆起来。那天夜里的事,我全都记得清清楚楚。先是搬运硬纸箱,然后……

  “啊。”我点了点头,“他们递了些口香糖给我们,说是让我们醒醒瞌睡。”

  “你没记错吧?”

  “没有……那东西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只是确认一下罢了。”

  刑警干咳了两声,听起来感觉就像是故意的一样。

  “对了,安藤和夫这人呢……”

  刑警改变了话题,“他说他是从住址薄上看到岸田家的地址,之后又看便条上写着那天由纪子与岸田先生有约,但他却拿不出住址薄和便条来。经过我们逼问,他说出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来。”

  “出人意料的事?”

  “安藤与由纪子两人时常联系,有一次,他听由纪子说起了一件奇怪的事。她当时说,他们兄妹俩或许可以从建筑家岸田创介身上榨些钱出来。据安藤说,他们的父亲安藤喜久男曾经与岸田创介共事过。当时他们两人曾共同构思出一种划时代的建筑技术,但喜久男却因事故英年早逝。多年之后,岸田以当时的技术为基础,获得了巨大的名声,但他彻底把安藤家给丢到了一旁。因此,由纪子时常会把自己家也该从岸田那里分到百分之几这类的话挂在嘴边。也就是说,由纪子从一开始就是打着这主意接近岸田家的。”

  “这事倒挺有意思的。”我一脸兴趣索然地说。

  “所以和夫在得知妹妹失踪之后,立刻便想到这事或许与岸田家有关,因此才会找上门去瞎诈唬的。其结果,事情果然如他所料。”

  我也算明白了安藤当时纠缠不休的理由,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问题的关键还在后边。”

  高野的语调变得严肃,“当时由纪子打算怎样从岸田家榨取钱财呢?据和夫说,由纪子手上似乎握有什么把柄,打算勒索上一笔钱。这把柄究竟又是什么呢?”

  我没有回答,同时还表现出一副我不可能答得上来的态度。

  “怎么样啊?”

  刑警再次询问。

  “我不知道。这事和这案件之间应该也没什么直接的关联吧?就像隆夫自首时说的那样,由纪子之所以会死,完全只是因为收势不及造成的。”

  “果真如此吗?”

  “难道不是吗?”

  听我这么一说,高野沉默了一阵。之后他偏转了两三次脑袋,放松了下脖颈,传来咔啪咔啪的轻响声。

  “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由纪子还活着的话,或许她的手上会掌握有足以拿去勒索岸田家的把柄。”

  “……我不明白这话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或许她手里掌握了岸田隆夫曾经杀过人的事实,这把柄足以勒索他们。”

  “无稽之谈。被杀的人可是由纪子自己啊?”

  “我说了,”刑警再次扭动脖颈,但这一次却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如果她当时没死的话……要是当时她只是在装死的话,情况又会怎样呢?”

  “……”

  “当时她还没死。”

  “……你这么说有什么证据……”

  “口香糖。”

  “口香糖?”

  “对,尸体的食道中有口香糖。然而据隆夫说,由纪子当时并没有嚼过口香糖。那口香糖是在你和正树两人出门处理尸体之前,由创介交到正树手上的。当时已经成为尸体的由纪子,又怎么可能还会嚼口香糖?”

  “……”

  看我沉默不言,高野接着补充了一句。

  “刚才正树已经向我们坦白了。”

  (夜晚)

  空气冰冷。深吸一口气,冷空气感觉就像是渗入了脑子深处一般。

  我伸直了身子。虽然已经下车,但之前却一直都憋在硬纸箱里。

  话说回来,事情的进展也还顺利。

  刚听拓也讲述计划时,我只觉得这种事情很难实现。根本就不可能顺利进行,但拓也不停地耐心劝说,最后终于成功了。

  一周前,我化名“八木雅美”,与拓也一道。作为家庭教师,混进了岸田家。之前在文化中心上班时,为了做英语对话讲师而认真学习了一段时间,而这份努力终于派上了用场。

  一周后的今天,我们动手实行了之前便谋划已久的计划。

  到岸田家去之前,我买了把水果刀和一些苹果。听我说这是带去准备在他学习结束后吃的,隆夫开心得就跟个小孩似的。

  吃的时候,我对隆夫说,让他试着削削苹果皮。他皱起眉,说不干。与预想的一样,这公子哥儿就连削个苹果皮都不会。

  从削苹果皮这事发展开来,我举了各种例子来取笑他,责骂他,啥都不会啥都不懂的少爷——

  从一开始,我就已经对隆夫那种歇斯底里的性格了如指掌,而且在这几天时间里,我还反复确认过。他的反应正如我所分析的一样,满脸通红的他,就像只欲求不满的猴子,怪叫着楸住了我的头发。我抬手反抗,他就开始动起粗来,我装成被他推开的模样向着身旁的桌子倒去,桌上放着水果和刀子——

  我之前已经在我的内衣和胸口间塞了只泡沫塑料的小盒子。那盒子里有只装着一百毫升血液的塑料包。血自然是我的血,那是拓也今天帮我抽的,拓也不愧是曾经念过医学院的人,注射器用得很熟练。

  倒向桌子时,我顺势把刀子刺在自己胸前,之后便呻吟着倒在地板上。刀子穿过泡沫塑料,刺破了血袋,我的胸口被染得一片鲜红。

  隆夫大声怪叫,拓也瞅准时机赶来。拓也设法不让家里的任何人靠近我,巧妙地把一家人推入了陷阱之中。

  其后就像之前安排好的那样,拓也、正树和我三个人离开了他们家。还别说,正树这傻儿子,戏倒还演得挺不错。

  星空好美。

  之后再稍微观望一段时间,就可以写匿名信要挟岸田创介了。岸田当年是靠窃取我父亲的功绩才做大的,我找他要钱,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

  等拿到钱之后,再给和夫哥哥买点啥吧。

  (现在)

  我和由纪子认识的时候,她还在文化中心里做事务员。我当时虽然也在培训班里工作,收入却不高,每天都过着穷酸日子。尽管我已有个名叫河合雅美的恋人,但还是带着玩玩的想法,与由纪子开始了交往。

  可由纪子却真心喜欢上了我。由纪子手上倒还有不少钱,为了我,她倒还真的是毫不吝惜。我感觉自己似乎是抱住了一颗摇钱树,积蓄花光之后,由纪子开始做起了女招待,她似乎是在为了我而挣钱。从这层意义上来说,这么坚强的女人,杀掉的话也怪可惜的。

  但要是她怀上了身孕,逼着我结婚的话,那么事情可就没这么简单了。如果我和她提出分手的话,由纪子难说可能会因此对我心生杀意。必须得想点办法——就在我冥思苦想时,由纪子对我说起了岸田创介的事。她说要抓住些对方的把柄,恳求我帮她一把。

  我没能推辞掉,开始对岸田家展开了调查。随后,我查明了许多有趣的事。其中之一,就是有关隆夫的情况,这孩子背负着父母的期待,整天被逼着学习,既便请了家教也不是个长久之计。他那人歇斯底里到了病态的地步,只要稍稍刺激他一下,他就会不顾一切地发起疯来。恰在这时,岸田家开始找起了家庭教师来。

  正树这人也有点意思,他是创介与前妻生的孩子。无可救药的败家子一个,而且他和同父异母的兄弟隆夫之间的关系向来不睦。

  由此,我想到了些主意,并且把心里的计划告诉了由纪子。

  由纪子也同意了我这个把隆夫搞成杀人犯并借此来勒索钱财的计划。但无论如何,这事都需要有正树的协助,我想办法接近那家伙,和他说了我的计划。

  那家伙立刻便上钩了。这事不但能陷害弟弟,同时把钱分一半给他的条件也令他怦然心动,看来他平常挺缺钱的。

  只不过,由纪子自不必说,我对正树也从未说起过我心中真正的计划,我就只对雅美一个人说过。

  我和由纪子各自访问了岸田家,作为数学和英语的家教,分别得到了录用。在隆夫早已是恶名远扬、没人敢来应聘的情况下,这样的结果也是理所应当的。

  我依旧用了自己的原名,而让由纪子使用了假名字。我当时的理由是,这世界其实挺小的,要是以后岸田家的人知道安藤由纪子还活着的话,那么事情就麻烦了。

  假名字用了八木雅美这名字,即我真正恋人的名字,这一点虽然有些让人苦笑不止,但这也无所谓了。之后为了适应这名字,即便在周围没人的时候,我也还是叫她雅美。

  计划进展一切顺利,但在最后关头,我实施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一个步骤,正树大吃一惊。

  这样子才算完美,当时我就是这样对正树说的。反正这事的帐都会算到隆夫的头上,与我们无关。正树颤抖着点了点头,虽然他这人生性胆小,但只要他能把自己也是共犯这点牢记在心的话,那估计也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从第二天起,我就让真正的雅美——河合雅美做了隆夫的家教。她是我真正的恋人,我拍着胸脯向岸田夫妇担保,说她一定会严守秘密的。

  我告诉岸田夫妇说她也叫雅美,并且还说出了安藤由纪子之前用了假名的事,这一点我是从由纪子的随身物品中查明的。得知由纪子的真名之后,创介的脸色似乎有些改变。但他却没问,她为什么要使用假名。看来他自己也回想起了由纪子父亲的事,想到了之前发生的一切。估计他心里是在猜想,或许由纪子也是为了替父亲讨回公道,才用了假名来接近自己家的。

  接下来的事,就只剩下掐准时机,进行勒索了。有关其方法,事先我曾经设计了缜密的计划。

  这计划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事后,我和由纪子的关系,由纪子曾出入于岸田家的事,千万不能让人发现。为此,我一直保持着小心谨慎。

  但整个计划却因为一点小小的失误而彻底失败了。我万万没有想到,由纪子竟然会对她哥说起过这件事。

  我把那女人想得太过聪明了。

  (夜晚)

  拓也的完美主义让我自叹弗如。

  其实根本就不必到这种地方来,随便找个地方打发下时间就行了。真的跑到这里来,或许是为了避免对岸田夫妇说明情况时,出现什么矛盾吧。

  或许这也是拓也这人较真的地方。

  “好了。”拓也大声说,“动手掩埋尸体吧。”

  我笑了,拓也也笑了。

  “或许在铲子上沾上些泥巴更好些。”

  正树说。在拓也的影响下,他似乎也变得会动动脑子了。

  “不,这事倒还不必着急。”

  拓也笑着,向我缓缓走来。一瞬间,我还以为他是要过来亲我。

  “过会儿再挖也不迟。”

  他的右手上拿着样东西。是什么?还有,他到底要挖什么?

  他的笑容蓦然消失。

  他为什么不笑了?

  他手上为什么会拿着刀?为什么……?

  紧随而至的冲击,让我不由得咽下了嘴里的口香糖。

  ——the end——
(美)马拉默德:女仆的鞋子
吕俊、侯向群译

  这个女仆把她的名字留给勤杂工的老婆。她说她想找一份稳定点的活儿,干什么都行,就是不愿意侍候老太太。可是临了,又嘱咐说,如果只能如此的话,她也可以答应。她今年四十五岁,看上去远不止这个岁数。她的脸虽然苍老,可头发还挺黑,眼睛和嘴唇也挺好看。她已经没有几颗好牙了,所以笑的时候总是不敢张开嘴,显得有点儿窘。那年的罗马,天气冷得早,十月初那些卖炒栗子的小贩已经烧起炭火炉开始他们的生意了。这个女仆还穿着一件破旧的罗棉布裙,左侧靠臀部的接缝的地方有个 两英寸长的裂缝,连内衣都露了出来。她已经缝过多少次了,这回又绽开了。她那粗壮但很匀称的腿上没有穿袜子。她去找勤杂工的老伴谈话时就穿了一双在室内穿的拖鞋;她刚给这条街的一位太太洗了一天衣服,鞋子用一个纸袋装着提在手里。这条起伏不平的街上有三个较新的公寓大楼,她给每幢公寓都留下了她的名字。

  那个勤杂工的老婆是个身材矮胖的女人,穿着一条棕色粗花呢的裙子,是原来住在他们那幢公寓的一家英国人送给她的。她说她一定记住她的事儿,可是转身就忘了。一天一个美国教授搬进了他们这幢公寓五楼的一套带家具的公寓,让她帮助找一个女仆,她这才想起了这件事。她开始给教授找来一个刚从翁布里亚来的十六岁的小姑娘。她是同她姑妈一块儿来到罗马的。但是奥兰多·克兰茨教授不喜欢她的姑妈总在背后出谋划策的做法,所以就辞退了她。他告诉那个勤杂工的老婆说他想找一个年纪大一些、不用他操心的女佣。这时她才想起那个曾给她留下姓名和住址的女仆,于是她就去了地下墓地[指早期罗马基督徒的墓地]附近的阿卑亚安蒂长街,告诉她一个美国人想找一个中年的女佣。如果她认为可以试一试她就把他的名字留给她。这个名叫罗莎的女佣耸了耸肩膀,两只眼一直望着大街,她说她没有什么东西来报答这个勤杂工的妻子。

  “你看我穿的这身衣裳,”她说,“看这屋子乱糟糟的,哪儿像个家呢?我和儿子还有他那个混账媳妇住在一块,我喝一勺儿汤那个媳妇都要算计。他们对我就像对待一堆垃圾,而在我名下的,也只有一堆垃圾。”

  “如果这样的话,我可就无能为力了,”那个勤杂工的老婆说,“我得照顾我自己和我的丈夫。”但是她走到汽车站后又回来了,对这个女佣说如果她愿意从头一个月的工钱中拿出五千里拉给她作为报酬,她还是愿意为她推荐的。

  “他愿意给多少工钱?”女佣问她说。

  “我和他说要每月一万八千里拉,告诉他你每天坐车就得花两百里拉。”

  “也差不多要花这个数,”罗莎说,“单程要四十里拉,回来又是四十。如果他每月给我一万八千里拉,我会给你五千的,只要你把这事定下来,我是应该给你这笔钱的。”

  “我会和他说定的。”勤杂工的老婆说。她的确向教授推荐了她。

  奥兰多·克兰茨是个有些神经质的六十岁的老头,浅灰色的眼睛,宽宽的嘴,下巴尖尖的。他圆圆的头顶已经秃了,整个身材都很瘦,只是肚子大一些。那个勤杂工的老婆告诉罗莎,别看他长的样子怪,可是个法学权威呢。教授整天坐在书斋里写东西,但每隔半个小时总以这个理由或那个借口神经兮兮地出来各处转转。他总担心事情做不好,所以常常出来看看。罗莎干活时,他总是在一旁看着,过一会再回去写东西。过半个小时后他再出来,表面上是到卫生间洗洗手,或喝杯凉水,实际上,他是想看看罗莎在干些什么,她在做那些她必须做的活儿。罗莎手脚非常麻利,特别是他在看她的时候。他想,她似乎是不太高兴,但这并不关他什么事。他知道,她们的生活中麻烦事多着呢,常常是些龌龊的事。最好是别和这些事沾边儿。

  这是教授到意大利的第二年,头一年是在米兰度过的,第二年才来罗马。他租的公寓是有三个卧室的大套公寓。他把其中一间卧室作为书房,他的妻子和女儿用另外两间卧室。她们在八月份时回了美国,但很快就会回来。教授说要是她们都回来,他要让她上全天班。公寓里一间是佣人的卧室,实际上她已经在用那间屋子了,尽管她现在只是每天从九点到下午四点干活。罗莎是同意全天工作的,因为这意味着每天有一顿饭,还不必再付给儿子和媳妇房租了,也不必再看媳妇的脸色了。

  在他妻女都没有回来这段时间,罗莎只管买菜烧饭,她去之后就准备早餐,午餐在下午一点钟,她说她可以四点以后再回去,以便给他把晚饭也准备出来,但是教授坚持到外面去吃。他一般是六点钟吃晚饭。把菜买回来之后,她就打扫房间,把大理石地板用湿拖布都拖一遍,尽管有时他说地挺干净的,可以不拖。此外,她还洗衣服,熨衣服。她干活儿真不错。她的拖鞋随着她在各屋走动时不断发出踏踏的响声。她常常是在四点钟下班前一个小时左右就把活儿都干完了。这时,她就回到佣人的房里,读读《时代报》或《时代周刊》,有时也看看带有照片的爱情故事,在每幅照片下面都有意大利文的文字说明。有时也把床放下,盖上毯子,暖和暖和。这些日子下雨较多,屋子里有些冷得难受。按照这里公寓的管理习惯,十一月十五日才供暖气。在这之前如果天气太冷,比如今年这种情况,人们就只好各显其能了。教授也冷得坐不住椅子,他戴着手套和帽子写作。同时,他那种神经质也变得更严重了,更加经常地走出书房看她干活。他的衣服外面又套上一件浴袍,有时在浴袍里面,还包着一只热水瓶子,放在后腰的外衣里面,有时坐在一个热水袋上写字。每当看到他这个模样,她总忍不住掩口而笑。每当吃过午饭,他把热水袋丢在餐厅时,罗莎总是问问他,是否她也可以用一下。他总是让她用的,毫无例外。于是她就把这个胶皮袋子用胳膊肘压在腹部,干活去了。她说她的肝脏有病,所以教授从不介意她在干完活后下班之前在佣人房里躺一会儿。

  有一回,在罗莎走后,教授在走廊闻到从她的屋里传出一股香烟味,他就走进房里察看,这间屋子不大,除了靠一侧安一张床之外就没有多少空余地方了,但屋里有一个绿色的柜橱,连着屋子有一个小卫生间,里面有个坐浴浴盆和一个冲水马桶,但浴盆只有冷水管,没有热水管。她常常就用这个坐浴盆,用搓衣板洗衣服,但,据他所知,从不在这儿洗澡。在她儿媳洗礼日的前一天,她要求用他那间大浴室洗了个热水澡,虽然当时教授曾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来到她的房间,拉开柜橱最底层的抽屉,他发现里面有不少烟头,这些烟头都是他曾丢进烟灰缸里的。他还注意到她还把他已扔进废纸篓里的旧报纸、杂志,也都收集了起来。他发现她连绳头、纸袋、橡皮套、铅笔头等都舍不得扔掉,都收了起来。自从他发现这些之后,他就常把午餐吃剩下的肉,或有点发干的奶酪等食品让她带回去。为了回报,她也给他带来一些花,有时也给他带来一两个鸡蛋,是她儿媳妇养的母鸡下的蛋,蛋壳看上去不太干净。但是他除了表示感谢之外还告诉她这种鸡蛋的蛋黄他有些消化不了。他同时注意到她很需要一双鞋,因为她每天回家时才穿的那双鞋已有两个地方裂了口子。而且她总穿那件黑衣服,每天都可以看见那个撕裂的口子。每当他想告诉她这件事时都有些不好意思开口,他想,还是等妻子回来时让妻子去开口说这些事吧。

  做了一段时间,罗莎知道自己干得不错。教授付的工资也不少,而且挺及时。他一点也不像那些意大利的雇主那样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这位雇主虽说有些神经质,有点好挑剔,但总的来说是挺好的一个人。他的主要毛病是不爱说话。尽管他的意大利语还说得过去,但他在不工作时,也只爱一个人坐在起居室的摇椅上读书看报。整个一套公寓里,只有两个人,你怎么能想象他们会不互相交谈呢?有时,她在他读书时,给他送上一杯咖啡,总想借机向他诉说一下她的丈夫死后长期贫困的生活遭遇,告诉他她的儿子怎么越来越不像话,以及同她儿媳妇在一起生活的种种感受。但是,尽管他也在听,尽管他们就在同一个屋子里,甚至同用一个热水袋,共用过一个浴室,可是就是很难就同一个话题一起谈几句话。他显得更喜欢独处。所以她也就只好不去打扰他,让他一个人呆着,而她自己有些显得孤独。为外国人干活有其优点,她想,也有其不足。

  过了一段时间,教授注意到每天下午在她干完活休息的那段时间总有人打电话给她。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她就不再呆到四点钟,而是在接过电话就请假离开了。一开始她说她肝不舒服,后来就干脆不说任何理由了。尽管他不很赞同这种做法,认为他太好说话而她就利用这一点占些便宜,但还是告诉她,在他妻子回来之前这段时间,只要她完成一切工作是可以提前回去的,但要在三点钟,且每周只可以有两个下午这么做。他知道每次她走以前总是把一切都安排停当的。但他感到他应该这么说一声。她老老实实地听着———眼圈有点发红,嘴唇在抖动———但还是顺从地表示同意。他后来偶然想到这件事时,他估计罗莎应该感到这儿是个不错的地方,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可以这么说。这一点很快就应从她的脸上看出来:一扫原来不愉快的表情而换上一副愉快些的表情。不过,这类变化并没有发生。因为当他偶尔又观察她时,甚至当她可以提前下班的那两天,她也仍然愁眉不展,心事重重的,还常常叹气,就好像有一座山压在她的心上。

  他从没有问过什么,因为不论是怎样的情况,他都认为还是不介入为好。这些人有着无穷无尽的麻烦事,一旦你卷进去了那就是难以拔足了,陷入无穷无尽的麻烦当中。他想起一个女人说的话,那个女人是他一位同事的妻子,她对她的女仆说:“鲁克莱希娅,我很同情你的处境,但是我不想听你说这些事。”教授想,这倒不失为一个良策。这样有利于保持他们之间正常的主仆关系。因为不管怎样,明年四月份他都要离开意大利,不会再见到罗莎,与其现在把自己无谓地卷入到她的个人苦难之中不如以后为她做点事更好,例如过圣诞节时,寄给她一张小额的支票。教授知道自己有时有点神经质,缺乏耐心,他有时也对自己的这些性格感到不满,但他还是更愿意保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但是罗莎可不是这样。一天上午她敲教授书房的门,当他说进来时,她就很不好意思地进来了,她的样子那么局促不安,以致使得教授都感到局促起来。

  “教授,”罗莎开口了,满脸愁云地说,“请原谅我打扰了您的工作,但是我非得找个人说说才行。”

  “可我现在正忙着呢,”他有点不高兴地说,“能不能等一会儿再说?”

  “用不了一会儿。您的事是一辈子也完不了的,我的事儿几句话就说完了。”

  “是不是肝脏又犯病了?”他问道。

  “不是,我需要您来给我出出主意,您是个有学问的人,而我不过是个无知的乡下人。”

  “出什么主意?”他有些不耐烦地问。

  “什么主意都行,实际上就是我想找人说说话儿。我不能同我儿子交谈,就是像这种情况,我有可能和他说几句话,可是不等我开口,他就像牛一样吼了起来。我那儿媳妇就更不值得和她浪费唾沫了。有的时候,我们在房顶上晾衣服时,想和勤杂工的老婆说上几句话,可是她天生就不知道同情别人。所以,我只好来找你,我会告诉你原因的。”

  还没等教授说他想不想听,罗莎就已经讲开了。她讲的是一个政府税务局工作人员的事儿。他是个中年人,是她的一个邻居。他已经结了婚,有四个孩子,有时在下午两点钟下班以后做点木匠活儿。他叫阿曼多,也就是他总在下午打电话给她。他们是不久前在公共汽车上碰见的。在见过两三次面之后,他发现她的鞋子实在是不能再穿了,就几次三番地说要给她买双新鞋。她劝他别犯傻,因为谁都可以看得出他衣袋里没有几个钱,只够每星期带她看两场电影的。她说,然而每次他们在一块儿他都说他要给她买一双新鞋。

  “我也是人啊,”罗莎很坦诚地对教授说,“我很需要一双鞋,可你知道事情会怎样的,如果我穿上他给我买的鞋子,就很可能跟他上床。就是因为这个,我想我得问问您,我是不是应该接受这双鞋。”

  教授的脸,连光光的头,都气得发红。“我想我不能给你什么建议———”

  “您是个有学问的人,”她说。

  “不过,”教授说,“既然这件事情还没有真正发生,我只能说,你应该告诉那位慷慨的先生,他该把这点责任心用在自己家人身上。让他别送什么礼物给你。你也最好别接受他什么东西。如果你不接受他的任何东西,他也就不可能把绳索套到你的身上,拴住你这个人。这就是我的看法,既然你非要我说,这就是我所要说的,仅此而已。”

  罗莎叹了一口气。“可事实上,我真的该有双新鞋,这双鞋就像狗啃似的,我已经六年没有买过新鞋了。”

  但是教授再也没有说什么。

  那天罗莎下班以后,他想了想她的事,决定给她买一双新鞋。他琢磨着她可能就是希望能得到这样的一个结果,是事先策划好的让这个计划能够奏效。但是,这仅仅是一种臆测,根本没有证据。他想,只有最后证明的确不是这样时,才可以说明她只是想让他出个主意,而并没有其他目的。他想给她五千里拉,让她自己去买一双鞋子,从而解脱对他的纠缠。但转念一想,这怎么能保证她会把钱不用来干别的事呢?例如,第二天她进门就说她肝痛,不得不请医生,结果医生出诊费就要了三千里拉,教授同情这种不幸的情况,只好再拿出三千让她去买鞋。看来这种方法是不行的。于是,第二天上午,罗莎出去买菜时,教授溜进她的屋子,在一张纸上把她那双实在不像样的鞋子留下个样,这件事他完成得很快。那天晚上,就在他每天晚上吃饭的那家餐馆旁边的一家商店,他花了五千五百里拉给罗莎买了一双棕色的鞋,比他预计的多花了一点钱,但是鞋带很结实,中高跟,是件很像样的礼品。

  第二天,是星期三,他把这件礼品送给了罗莎。他送给她鞋时,感到很不好意思,因为他曾和她说过不介入她的事,但最终还是卷进来了。但他想送一双鞋给她完全是出于一种正当的心理。在把鞋给她时,他说:“罗莎,你那天和我说过的那件事,我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我送你一双新鞋。去告诉你那位朋友说你必须拒绝他的好意。你这么一说,就等于告诉他以后不要再和你来往了。”

  罗莎见教授这么善良,真是喜出望外。她真想吻吻他的手,但他把手很快就抽了回去,背到了身后,然后转身回了书房。星期四,当他去给她开门时,她已穿上了那双新鞋。她手里拿着一个大纸袋,她从袋子里掏出三个小桔子给教授,桔子上还带着枝叶。他说她没必要买这些东西,但是,罗莎半掩着嘴微笑着,这样看不出她的牙。她说她这么做只是要让教授知道她是如何感谢他。后来,她又请他允许她三点钟下班,她要给阿曼多看看她的新鞋。

  他没有什么表情地说:“如果你干完活,可以走。”

  她对他真是千恩万谢。在忙完她该做的活儿之后,在三点刚过一点点就离开了。但是在教授戴着帽子,手套,套着浴袍,站在书房门口检查她刚拖过的地板时,他注意到她匆匆忙忙地从她那个屋里出来,穿的是一双相当漂亮的、有针绣花边的无带鞋。这令他十分生气,第二天罗莎来时,尽管她求他不要解雇她,但是教授还是说她愚弄了他,坚持要解雇她以示教训。她哭了,请求给她一个机会,但是他决心已定不再改变主意。于是她凄凄惶惶地把她屋里的破破烂烂用报纸一包就流着泪走了。后来他心里有些不安,神经也很紧张。他受不了那份寒冷,那天他没有工作。

  一周以后的早晨来了暖气。罗莎也出现在公寓门口,请求还回来干活。她几乎要疯了,她说,她的儿子打了她,并用手轻轻地指了指又青又紫的嘴唇。她虽然没有哭出来,但眼泪已在眼圈里转来转去。罗莎解释说她同时接受两双鞋实在不怪她。是阿曼多先给她买了一双,他是出于嫉妒,怕万一有个情敌为她买鞋,所以强迫她收下。接着就是教授给她买了一双,她本想拒绝,但又怕惹他生气而丢了工作。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她说她已有一个星期没有见到阿曼多了。这次见到他一定把他那双鞋送还给他,只要教授肯再次收留她。如果教授不肯原谅,她就只有跳台伯河了。他虽然并不认为这些话可以当真,可还是很同情她。他自己也认为在处理她的事情的过程中,有违自己的初衷。如果说几句坦诚得体的话,然后冷静地把这件事放到一边,不再想它,可能会更好些。但是在辞退了罗莎之后,他的生活就出现了困难,因为就这么几天,他又雇了两个姑娘来做活,但都不合适。一个手脚不老实,一个又太懒。结果,这套公寓里弄得一塌糊涂,几乎没法在里面工作。那个勤杂工的妻子每天早晨也来一小时帮助收拾屋子,但仍然不行。就在这时罗莎的出现似乎是他的一个福音。这回当她脱下外衣时,他满意地发现,她布裙上的裂口已经缝好了。

  她一声不响地去干活儿了,扫地,擦桌子,把一切能看到的东西都搞得干干净净。她把床上的被子重新叠过,把床也都打扫了一遍。床头床尾的木板都擦得一尘不染,又铺上了新床单。虽然她刚刚回来,但效率却不减当初,她干活的时候,他注意到,总是不开心的样子,还常常叹气,在和他目光相遇时勉强笑一笑。他想他们就是这样,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为了不让她再挨儿子打,他同意她住进来。他要多拿出些钱来买肉,让她晚餐时吃,但她拒绝了,她说有点面条就行了。她晚饭只吃点面条和沙拉。只是偶尔煮点午餐剩下的洋蓟,加点油和醋吃。他让她喝柜橱里的白葡萄酒,再吃点水果。她偶尔也吃一些,但她总是事后告诉他,她都喝了什么,吃了什么,喝了多少,吃了多少,尽管他说不必如此。这个公寓又一切井然有序了。每天三点钟左右仍然有电话来找她,但她只是在电话里和阿曼多说几句话,很少再出去见他。

  过了不久,一个阴郁的早晨,罗莎又去找教授,又是那副困惑不安的模样,她告诉教授她怀孕了。她一脸的绝望;她那条白内裤又从黑裙的开缝中明晃晃地露了出来。

  他感到十分的气恼,怪自己为什么又把她雇了来。

  “你必须立刻离开。”他说,尽量克制自己,不让声音发抖。

  “我不能走,”她说,“我儿子非杀了我不可。看在上帝的分上,帮帮我吧,教授。”

  他让她这蠢事给气昏了。“你们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没有办法负责。”

  “是不是那个阿曼多干的?”他狠狠地说。

  她点了点头。

  “你告诉他这件事没有?”

  “他说这难以置信。”她想笑,但没笑出来。

  “我会让他相信的,”他说,“你有他的电话号码吗?”

  她告诉了他号码。他往阿曼多的办公室打了电话,确认是他本人在接电话时,就让他立刻到他的公寓来一趟。

  “你对罗莎要负一个重大的责任。”

  “我对我的家庭负有重大责任。”阿曼多回答说。

  “你在这之前就该考虑到这一点。”

  “好吧,我明天下班以后再去吧。今天是不可能的。我还有个木工合同等着要履行呢。”

  “她会等着你的。”教授说。

  他把电话挂上之后,感到气消了一点。当然这更多是情绪上的,而不是情感上的。“你对你目前怀孕的情况很确定吗?”

  “可以肯定,”她这时哭了起来,“明天就是我儿子的生日。要是让他知道他的母亲竟是个破鞋,真是个好生日礼物。他非把我骨头打断不可,就是不用拳头打断,也得用牙咬断。”

  “你现在还能怀孕,好像不可能,你今年都多大岁数了。”

  “我母亲五十岁还生孩子呢。”

  “有没有可能是你搞错了呢?”

  “我也不知道,我从前从来没有这样过,可不管怎么说,我是个寡妇———”

  “我看,还是先搞搞清楚再说。”

  “是的,我也想这么做,”罗莎说,“我想找住在我们家附近的那个接生婆。可我身上一个子儿也没有,我手中有几个钱,在我不工作的那段时间都花光了。我连乘车到这儿都是借的钱。现在阿曼多也帮不上忙,这个星期他在给他妻子治牙,她的牙也很糟,可怜的人。所以我才来找您。您能不能先预支我两千里拉,我好去找接生婆。”

  过了一会儿,他从衣袋里掏出两张一千里拉面值的钞票。“去找医生吧。”他说。他还想告诉她,如果她真的怀孕了就不要回来了。但他又怕她会做出些想不开的事儿来,或者她是在骗他,所以还可以继续工作。不过他不再想再继续留用她了。一想到妻子女儿很快就要回来了,让她们如何面对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他有些紧张,感到很不舒服。他必须尽快摆脱这个女佣。

  第二天罗莎十二点才回来,而不是往常的九点。她那黑黑的面庞显得苍白。“请原谅我迟到了,”她低声地说,“我去我丈夫的墓前去祈祷了。”

  “那很好,”教授说,“不过,你是否去看过那个接生婆?”

  “还没有。”

  “为什么还不去?”虽然生气,但他说话还是比较平静。

  她两眼盯着地板。

  “回答我的问题。”

  “我本想说我在汽车上把那二千里拉丢了,可是去过我丈夫的墓,我想我该说实话。因为真相总要大白的。”

  真是太可怕了,他想,这将无尽无休了。“你用那笔钱干什么了?”

  “我正要说呢,”罗莎叹了口气。“我给我儿子买了礼物,倒不是他配得到这份礼物,可那是他的生日呀。”她已是痛哭流泪了。

  他看了看她,说:“请跟我来。”

  教授就穿着那件浴袍走出了公寓,罗莎跟在后面。打开电梯门,他走进电梯间,然后让她也进来了。

  他们往下降了两层楼,然后他走出电梯,贴近每个房门看上面铜牌上的名字。找到了他要找的那个门之后,按动了门铃。一个女佣来应门,让他们进去了。她看到罗莎的表情吓了一跳。

  “医生在吗?”教授问这个女仆。

  “让我看一看。”

  “请问他,能否占用他一会儿时间,我就住在这楼的楼上。”

  “好的,先生。”她又看了一眼罗莎,然后就进里面去了。

  那个意大利医生走了出来,个子不高,留着胡子,是个中年人。教授和他在公寓的院子里打过照面。他在扣衬衫袖口的纽扣。

  “先生,我很抱歉来麻烦您,”教授说,“这是我家的女仆,她现在有点困难,她想确定一下她是否怀孕了。您能帮忙吗?”

  医生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罗莎,她这时还用手帕在擦眼泪。

  “让她到我办公室来。”

  “谢谢。”教授说。医生点了点头。

  教授上楼回公寓了。半小时后,电话铃响了。

  “喂。”

  是医生打来的。“她没有怀孕,”他说,“她很害怕。她的肝脏不好。”

  “可以肯定吗,医生?”

  “是的。”

  “谢谢你,”教授说,“如果您给她开药方,就由我来付钱,给我一个账单就行了。”

  “好的。”医生说,他挂上了电话。

  罗莎回来了。“医生告诉你了吧?”教授问道,“你并没有怀孕。”

  “真是托圣母玛利亚的福了。”罗莎说。

  教授口气十分平静地告诉她,她得离开这里。“罗莎,很抱歉,我不能总被套在这类事情里,让我没法工作。”

  她把头转了过去。

  房门的门铃响了。是阿曼多,他又瘦又小,穿着一件瓦灰色长大衣。他戴着一顶相当时髦的博尔萨利诺牌的宽檐软毡帽,蓄着窄窄的短须。黑色的眼睛带有些忧虑的神色,帽檐向下压得很低,几乎把眼睛掩住。

  罗莎告诉他她要离开这里。

  “那我来帮你把东西拿走。”阿曼多说。他跟罗莎进了佣人房间,用报纸把她的东西都包好。

  他们出来时,阿曼多拿着一只购物袋,罗莎拿着一个鞋盒,也用报纸包着。教授把她那个月工资的剩余部分给了她。

  “很抱歉,”他说,“我还得为我妻子和女儿着想。她们再过几天就该来了。”

  她什么话也没说。阿曼多,吸着一个烟头儿,为她轻轻打开门,他们一起出去了。

  后来教授检查那间仆人的房间时,他发现罗莎把她的一切都拿走了,只把他给她买的鞋子留下了。他妻子在感恩节前不久回到了这里,她把这双鞋送给了勤杂工的妻子,她穿了一个星期后又把这双鞋送给了她的儿媳妇。
(西班牙)加巴立罗:丽花公主
从前有一个父亲,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当了兵到美国去了,他在那边住了好多年。当他回来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死了,而他的弟弟又享有了一切财产,变成富翁了。他到他弟弟的屋子去,看见他正从楼梯上下来。

  “你认识我么?”他问。

  这位兄弟回答得很不客气。

  于是兵士自己介绍了他自己。他的兄弟便告诉他有一只旧箱子在仓屋里,说这就是他父亲所遗传下来的。说了这些话之后,他便走他自己的路,绝不去款待他的哥哥。

  他到了仓屋里,找到一个很旧的箱子。他自言自语地说:“我要这个破箱子做什么呢?天啊!至少我可以把它生个火暖暖我的骨骼,因为天气正十分冷哩。”

  他便掮了这个箱子带到了他的寓所里,他就开始去用斧头把它劈成一片片。有几片纸头从一个秘密的抽屉里落了下来他拾起这种纸来并且读了,知道这是一份别人欠他父亲许多钱的债票。他收了这笔数目,于是他便富有了。

  有一天,他正走过街去,遇到一个妇人,她是哭得很伤心,他便问她为什么哭。她告诉他说她的丈夫是病得很厉害。不但她没有钱去买药,而且她的丈夫还有被送到牢狱去清债他的债主的危险。

  “不要忧虑,”何赛说:“他们不会把你的丈夫关到监牢里去的,也不会卖掉你们的东西,因为我会替你安排好。他的债和医药费我可以替他付,假使他不幸而死了,那我一定给他一个很好的葬礼。”

  这些事情他都实行了。可是在这人死了,他付了殡葬费之后,他便一个大钱也没有了,因为他把自己的全部遗产化在这件善举上了。

  “现在我怎么办呢?”他问他自己。“现在我连买自己的膳食的钱都不够了,啊!我要到一个宫廷里去当一名仆人。”

  这件事他也做到了,他做了一个仆人,侍侯国王。

  他对于自己的行为很检点,因而国王很赏识他,把他提拔得很快,不久他便升居为“第一等绅士”了。

  其时他的可恶的兄弟是已经很穷了,而且写信向他恳求援助;因为何赛有那么好的心肠,所以他就帮助他,请求国王给他弟弟一个职务,而国王也允许了。

  他于是来了,但是对于他的哥哥却并无感激,反而因为看出自己的哥哥得国王的恩宠而起了妒忌之心,于是他便计划去害他了。

  怀了这种存心,他就去探听那些对于他的阴谋是有用的事情,接着他知道国王是迷恋着丽花公主,而她却觉得国王是又老又丑,拒绝了他的爱情,而躲在一所王宫里那所王宫是在一个荒野不能近的区城里,这个严密的地方,是没有一个人知道的。

  这位兄弟报告国王说何赛知道公主在哪儿,并且说他和公主是通着消息的。于是乎国王大发其怒,把何赛召来,并且命令他立即去把丽花公主带回来,而且恐吓他:假使他办不到的话,那么就要把他吊死。

  这位可怜而又可悲的人儿走到了马厩里去找一匹马,然后便想进行去冒险了,自己也不知道该走哪条路去找寻这位丽花公主。他便注意到一匹很老很瘦的白马对他说:“请你用我,并且不要悲伤。”

  何赛听到这匹马对他讲话,心里非常奇怪;他便上了马骑着前进了,带了三块面包,这就是那匹马叫他拿的。

  经过了一个长时间的行旅之后;他们来到了一个蚂蚁堆边。那匹马便说:“把这三块面包捏碎撒开,让这些蚂蚁去吃了。”

  “为什么?”何赛问了。“这些是我们自己要用的啊!”

  “丢了它们,”这匹马坚决地说:“这常常会有好报的”

  他们仍旧进行他们的路,后来到了一只被捉住在一个猎人的捕机里的老鹰边。

  “下马,”马说:“割断了网线,放了这只可怜的鸟儿。”

  “如果我们停留了,我们可不是会失了时间么?”何赛问。

  “不要担心,照我说的做去,而且要永远为善不倦。”

  他们又向前进及时到了一条河边,他们看见一尾鱼被抛在旱地上,它虽然则拼命努力总不能再回到水里去。

  “下来,”那匹马对何赛说:“拿这尾鱼抛回到水里去。”

  “我们不能再虚费时间了,”何赛说。

  “做一件善事时间有得是哪,”白马回答着。“要为善不倦啊。”

  不多时,他们来到了一所隐在一个幽暗的树林里的宫堡边,瞧见了丽花公主正在撒糠给她的小鸡吃。

  “等着,”白马吩咐何赛,“现在我且去旋转奔跃,这样可使丽花看了觉得欢喜。你若觉得她想骑我一会儿,那时你可以请她去骑;然后我便踢起来并且喷起气来。她就要觉得很惊惧,于是你就告诉她,说我对于妇女是不惯的,倘使你抱她骑上去我便会安静下来的。你便骑上我,我就一直奔驰到国王的宫里去。”

  每件事都照着计划实现,只是当那匹马飞奔出去的时候,丽花发觉了她自己是阴谋的受骗者。

  她使散落那些她还握在手里的糠,并且对她的同伴说,她掉落了她的糠,要他为她拾起来。

  “我们要去的地方。”何赛告诉她,“糠是多着哪!”

  接着,当他们经过一株树的时候,她把她的手帕抛到空中去;这手帕便掉在一枝最高的树枝上,她叫何赛下马来爬上树去拿她的手帕。

  “我们要去的地方手帕是多着哪,”何赛回答她。

  他们经过一条河,她把一个戒指丢了下去。她要何赛下马去找来。但是他对她说他们要去的地方有的是戒指。

  最后他们到了国王的宫里,国王看到了他所爱的丽花,心里非常快乐。但是她把自己关在一间房里,任何人来都不肯开门国王请求她开门;但是她立誓要等到她在路上所落下的三件东西都找到后方始开门。

  “这是没有别的办法了,何赛,”国王对他说:“只有你知道这些事情,你去把那些东西找来吧。假使你办不到,我要把你缢死的。”

  这可怜的何赛是十分的颓丧,便走去把这个消息告知那匹白马。

  白马说:“不要怕。骑上我。我们去找着它们。”

  他们便上路前进,来到了那蚂蚁堆。

  “你是不是要糠?”马问。

  “是,”何赛回答。

  “那么叫这些蚂蚁来,叫它们去把糠带来给你。假使他们不能够找到,那么他们至少会把你给他们的面包带来的。”

  这事竟办到了。那些对他很感恩的蚂蚁,替他去寻出了糠来。

  “你瞧,”马说:“一个人做了好事,迟早会得到酬报的。”

  他们到了那株丽花抛上她的手帕的树边;那条手帕是在微风中飘拂着,好像一面旗子,在一枝最高的树枝上。

  “我怎么能够拿到它呢?要拿到它我必须要有约伯的梯子。”

  “不要担心,”白马回答他。“叫那只你从猎人的网里释放出来的鹰来,它能够替你把手帕取下来。”

  这事也办成了。他便叫住了鹰,就把手帕啄在它的嘴里交给了何赛。

  他们到了河边,那条河是非常混浊的。

  “我怎能够从这样深的河底里找到那指环呢,非但我不能够看见它,而且我也不知道丽花把它丢在哪儿?”何赛问着。

  “不要急,”马回答说:“叫那条你所解救的鱼来,它会替你拿到的。”

  这事也办到了。这鱼潜游了下去,又很快乐地出来,摇摆着它的鳍,把戒指含在它的嘴里。

  于是,何赛快乐异常地回到宫里去。但是当把这些东西归还给丽花的时候,她说如果不先把那个将她从她宫里带出来的流氓放在油里煎死,她是依旧要藏在她的避身处不肯出来的。

  国王是如此的残忍,他竟答应了这事,并且告诉何赛说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解除这个困难了,他是必须被用油煎死。

  这陷于悲苦之中的何赛,走进马厩去把这种事情告诉那匹白马。

  “不要忧愁,”马说:“骑上我,我们要拼命地跑,一直跑到我出汗。用我的汗涂在你的身上,然后让他们去煎熬。你不会出什么事的。”

  这事也实现了。当他从大锅中出来的时候,他已变成了一位很美丽而又优雅的青年人了,每一个人都惊奇得喘不过气来,尤其是丽花,她竟爱上了他了。

  于是这位既老且丑的国王,看到了何赛所遇到的事情,相信在他也能够有同一的变换,而丽花也就会爱上他的。所以他便投身到大锅里去,竟煎死了。

  后来他们就都宣布这位侍臣为国王,他就和丽花结了婚。

  当他去向那白马道谢―――他的幸运是由它而来的―――的时候它说:“我就是那个穷人的灵魂,为了这人的病和殡葬,你是化去了你的全部财产的。而当我看见你是如此地烦恼和危急的时候,我请求上帝允许我来帮助你,这样来报答你的仁慈之心。在以前我曾告诉过你,而现在我再说一遍,对人们要行善不倦啊。”
[日]江户川乱步:字母组合
崔岚译

  我和我们的工厂的看门老头(虽然这么称呼,可却不过是个差几岁五十的男子,总让人觉得像老头似的)栗原关系很好。不久,粟原有个珍藏的话题,因为我们的关系非同一般,可以毫无顾忌地实话实说,所以,他像等不急了似地要向我一股脑儿倒出来。某个晚上,围在传达室的炉子旁边,栗原向我讲起了他那奇妙的经历。

  栗原很会讲话,而且极像小说家,这段有几分幽默的经历中,看不出丝毫的造作。虽然如此,可是仍然有种让人难以忘怀的味道,作为这类知心话,是我至今仍不能忘记的一段故事。我模仿栗原的话,把它写下来。

  不不,这是有点像相声一样的故事。要是不先说明的话就没意思了。唉,就当一段恋爱故事来听吧!

  我刚过不惑之年,在那四五年之后吧!像我以前说的,我接受了较高的教育,但是对事物却非常容易厌倦,不论从事什么职业,一般坚持不了一年。一个又一个地换职业,终于落魄到这种境地。那时,总是辞去一种职业,寻找另一种职业,这期间有一段时间即是失业时间。如您所知,到了这个年龄,没有孩子,面对着歇斯底里的老婆和狭窄的房间是多么的难以忍受!我经常去浅草公园,打发无聊的时间。

  有啊,在那里!虽说是公园,但不是指六区的曲艺场那边,而是指从池塘往南的一片森林。那里有许多一样的长椅。长椅经风吹日晒,油漆剥落,微微泛白。零散的石头和树墩好像与这里非常相称。饱经人世的风霜、失魂落魄的人们一个挨一个坐在那里,一副毫无办法的样子。我作为其中的一员,看到那种情景,你们大概无法理解,可这是多么的令人伤感呢!

  某一天,我坐在其中的一把椅子上,像往常一样郁郁不乐。正好是春天。樱花已经过了时候,池塘对面的电影院附近人群熙熙攘攘。咚咚的声音、乐队声、夹杂在其中的气球的笛声、卖冰淇淋的叫卖声,听起来尖锐刺耳。与此相反,我们所在的森林却像另一个世界一样安静。可能连看电影的钱都没有的、打扮寒酸的人们互相瞪着饥饿忧伤的眼睛,总是一动不动地坐在一个地方。这样下去,使人觉得罪恶要发酵一样,那情景非常令人忧郁、悲伤。

  那里是森林中一块圆形的空地。与我们毫无关系的幸福的人们不断地从我们面前走过。那是打扮入时的女郎,长椅上的落伍者们一齐朝她那儿望去。那些人都走过去,空地变得空无一人。因此我自然地注意到,突然一个人出现在角落的弧光灯的铁柱子旁。

  三十多岁的年轻人,样子并不是很寒酸,可是什么地方总有些落迫,至少脸色看来决不是游客,好像是我们这些落伍者中的一员。他站了一阵,好像在寻找空的长椅。可是,到处都是人,而且与他相比,肮脏不堪,他大概害怕了吧!灰心丧气打算离开的时候,突然他的视线与我的视线碰到了一起。于是,他好像终于放心了似的,朝我旁边的仅剩一点空儿的长椅走了过来。在这些人当中,我穿着破旧的丝绸上衣一一说起来有些可笑——但比起他们还是略胜一筹,而且我决不像其他人那样险恶,这才让他放心。或者是——这是后来才想到的——可能他一开始就注意到了我的脸。我马上就叙说这其中的原委。

  那个男人在我旁边坐下,从袖子里掏出日式口袋,开始吸烟。突然,一种奇怪的预感向我袭来。我觉得很奇怪,仔细一看,发现那个男人一边吸烟一边从侧面盯盯地望着我。那种看法决不是一时兴起,好像是别有意味。

  他是个略带病态的老实的男人,与其说令我讨厌,不如说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我并没有特别注意他的举动,静静地呆着。那喧闹的浅草公园中传来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可是不可思议的是我觉得很安静,很长一段时间都这样。旁边的男人好像有什么要说似的。

  于是,那个男人终于开口了。“我在哪儿见过你,”他提心吊胆地小声说。我多少有些预感,所以并不特别吃惊,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个男人,一点也不认识。

  “认错人了吧!我不记得见过你。”我回答说。可是他好像是不相信似的,还是怔怔地望着我。或许他有什么坏主意,他再次说道,“我在哪儿见过你”。

  “唉,我也想不起来了。”他说道。“真奇怪、真奇怪。”他歪着脖子,“不是最近的事儿了。我觉得在很早以前经常见到你。你真的不记得吗?”他说着,反而像怀疑我似的,非常怀念地、笑眯眯地望着我。“认错人了吧!你认识的那位叫什么名字?叫什么?”我问他。他奇怪地回答道:“我刚才还在拼命地想,不知为什么想不起来。可是我觉得我没有忘记他的名字。”

  “我叫栗原一造。”

  “啊,是吗!我叫田中三郎。”这是个男人的名字。

  我们这样在浅草公园中互通了姓名。奇怪的是,我,当然那个男人也是,对对方的名字没有一点印象。非常可笑,我们都大声地笑了出来。于是、于是,那个男人即田中三郎的笑脸突然引起了我的注意。奇怪的是,甚至连我都觉得在哪里见过他。但是,好像是偶遇亲密的故友一样,感到非常怀念。

  于是我突然止住了笑,再次仔细地凝视那个叫田中的男人的脸孔;同时,田中也正好止住了笑,可还是一副笑的表情。要是在其它的时间,不会再继续谈话,到此就告别了。可是正是失业时间,正是无聊时间,季节也正是慵懒的春天。而且是与比我体面的年轻男子聊天,所以心情不错,就当是打发无聊的时间,继续着离奇的谈话。就是这样子。

  “是吧!还是吧!而且好像是在路上擦肩而过似的,看到过你的脸。真的!”

  “可能是。你的家乡在哪里?”

  “三重县。最近是第一次到这儿来,现在正在找工作。”

  这样看来,他也是一个失业者。

  “我是东京人。你是什么时候来东京的?”

  “不到一个月。

  “可能在这段时间在哪儿见过面。”

  “不,不是最近的事儿。我的确是在几年前,你还年轻的时候见过你。”

  “是的,我也觉得是。三重县……我非常讨厌旅行,年轻时几乎没有离开过东京。我只是知道三重县在关东地区,地理上都分不清楚,不会在你的家乡遇见你,你说你也是初次来东京吧!”

  “从箱根到这里真的是第一次。在大阪上的学,在此之前一直在那儿工作。”

  “是大阪吗?要是大阪的话我去过。可是是在十年以前。”

  “那就不是在大阪。我七年前直到现在,就是说中学毕业前一直都在家乡。”

  这样聊着有些啰唆,可是那时我们都很紧张,从哪年到哪年在哪儿,哪年哪月去哪儿了,连这样的细节都想了起来,互相核对,没有一个重合的地方。偶而去同一个地方旅行,可是年代却完全不同。这样一来,更加不可思议。我说是不是认错人了,可他却认为不可能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要是一个人觉得如此也就罢了,我也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所以就不能断定是认错了人。越聊越觉得对方像是熟识的老友,虽然如此,可是也越来越不清楚在哪里见过了。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实际上是一种很奇怪的心情。神秘,是的!某种神秘的感觉!不仅是为了打发时间、解闷,随着疑问的增加,这样追根究底也理所当然。可是,最后还是不清楚。多少有些焦急,可是越想头脑越混乱,不由得觉得两个人从很早以前就认识是极其清楚的事实。可是,不论怎么谈还是抓不到要点,所以我们只能再次笑起来。

  可是虽然不得要领,但是谈着谈着,互相有了好感,姑且不谈过去,至少从那时起成了难忘的好友。然后,田中请客,我们进了池塘旁边的咖啡店,一边喝茶,一边又谈了会儿我们的奇缘,那天我们正常地告别了。甚至互相说请过来玩,成了很好的朋友。

  要是这样的话,那也没什么好讲的了。可是,过了四五天,我弄清了一件离奇的事情。我知道了我和田中还是有某种关系。开头说的恋爱故事就是从现在开始的。(栗原稍微对我笑了笑)田中好像是忙着找工作,一次也没来拜访过。我像往常一样难以打发时间,某天突然想起来,去他住的上野公园后面的旅店拜访。已经是傍晚,他正好从外面回来,看到我,几乎要说我等着你呢,突然叫到“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那件事,我全清楚了!是昨天晚上。昨天晚上在床上,突然想起来了!对不起,还是我错了。我们一次也没见过。可是虽然没有见过,但也并非毫无缘分。你认识北川森子这个女孩吗?”

  被突然一问我吃了一惊,可是听到森子这个名字,感到很久很久以前拂面吹来那轻柔的微风,觉得有些解开了几天以来的谜。

  “我认识!可是,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十四五年前吧,还是在我学生时代。”

  如以前所说,上学的时候我非常擅长交际,有好几个女朋友,森子是其中之一,是位特别地留在我记忆中的女孩。在xx女中上学,很漂亮,在我们的纸牌会当中,总是最受欢迎,可以说是女皇。虽然漂亮,可是不知哪里有点凶,是个让人感到难以接近的美人。

  “对这个女孩(说话者栗原有些语塞,害羞地笑了)实际上我很着迷,而且因为害羞一直都是单相思。我娶的仍旧是毕业于同一所女子学校的、她的同学——一位二流美人。现在别提什么美人了,变成了难以对付的歇斯底里患者,就是当时十分普通的阿园。就是说,森子是我以前的恋人,对我夫人来说,是她的同学。”

  可是三重县的田中怎么会认识森子呢?纵然如此,为什么我觉得见过他呢?我无法理解。于是我便问他,接着知道了非常意外的事情。据田中说,正好在前一天晚上,躺在床上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是关于为什么觉得见过我的。于是,疑问完全解开了,所以他想立刻通知我,不巧,那天(就是我拜访他的那天)因工作的事有个约会,所以没能去我那里。

  田中这样解释之后,从桌子的抽屉中拿出一件东西,“你认识这个吗?”他说。我一看,那是个美丽的小镜子,已经很不流行了,好像是很漂亮的年轻女孩用的。我回答说一点也不认识。

  “可是,这个你总该认识吧!”

  田中说着,别有意味地望着我的脸,打开两折的小镜子,灵巧地抽出嵌在厚绸布里的镜子,拿出了藏在后面的一张照片,放在我的面前。令人吃惊的是,这竟是我年轻时的照片。

  “这个小镜子是我死去姐姐的遗物。我死去的姐姐就是刚才说的森子。您吃惊也是正常的,实际上是这么回事。”

  于是,田中开始说起来。他的姐姐森子因某种原因小时候起就被送到东京的北川家做养女,从那里上的xx女中。她还没毕业的时候,北川家里遭了祸,不得已回到了故乡出生的家里,即田中家。那之后的一段时间,她还没有结婚就生病去世了。我 和我的夫人都很粗心,一点也不知道这些事情。真是意外的发现。

  剩下的随身物品中有一个小箱子,里面有很多女孩用的零零碎碎的东西。田中把它作为姐姐的遗物珍存着。

  “发现这张照片的时候,是姐姐死了一年多的时候。”田中说。

  “这样藏在小镜子的背面,我有些不懂。那时,我花了很多时间来检查小箱子中的物品,摆弄这个小镜子的时候,偶然发现了秘密。昨天晚上躺在床上想起了照片的事,于是就全都清楚了。为什么呢?那之后,只要一有空我就抽出你的照片,浮想起死了的姐姐。你对我来说是无法忘记、深深相识的。前天见到你的时候,我把这些全忘了,觉得好像不是照片,而是见过你的真人。你也是。”田中笑了。

  “我不会忘记我连照片都赠送给她的女孩,因为是那个女孩的弟弟,所以长得有些像你姐姐,我才误认为以前见过你。”

  这么说来,一定如田中所说。可是,有件事我仍然无法理解。照片我曾经送过很多人,森子有我的照片也并不奇怪,可她为什么藏在镜子背面呢?我总觉得她好像是和我的想法相反。可是,只有单相思才有理由这么做。可是森子没有理由这样重视我的照片啊!

  可是,田中看来,我与森子之间有某种微妙的关系,不过,这也并不过分。可是,他逼着我讲明那层关系。于是,他说,姐姐的死因当然是肉体上的病痛,可是在弟弟看来,他觉得还有些其它的。这样说是因为,比如姐姐对生前提的亲事,态度强硬,坚决不从。想到这些,可能是姐姐有了心上人,但没能如意,这也是姐姐早逝的原因之一吧!实际上,森子回到家乡之后得了一种忧郁症,晚期重病缠身,所以田中所说的也有道理。

  要是这样的话,我的心跳加速起来。那么想来,单相思的不仅是我,森子也一样。我可以想像她怀着无法启齿的爱慕之情,忧伤地眺望着我们的婚礼。那美丽的森子要是这样死去的话,我该如何是好呢?太令人高兴了。高兴得眼泪涌上了嗓子眼。

  可是我同时还想,“这种事情是真的吗?”。森子配我,真是过于漂亮、过于高雅了。于是,我和田中之间开始了奇怪的问答。我小心谨慎地说:“不会有这种事的。”田中追问道:“可是,这张照片该如何解释呢?”这样谈着谈着,我渐渐地伤感起来,终于公布了我的单相思。我强调,因为是这样,所以觉得森子不会喜欢我,可实际上又是多么希望能与此相反啊!

  田中边说边玩弄镜子,突然像发现了什么似地大叫起来“原来如此”。这真是一大发现。镜盒如刚才所说,是用厚绸布做的两折,在其表面麻叶花纹中,可能是森子的消遣,用不起眼的彩线绣着字母组合,是用s包着i。

  “以前,我怎么也不明白这个字母组合的意思,”田中说,“s一定是森子的开头字母,可是i既不是出生家田中的开头字母,又不是养父母家北川的开头字母。不过,现在突然清楚了,你叫栗原一造吧!一造的开头字母是豆吧!照片也好,字母组合也好,这下全弄懂了姐姐的所思所想。”

  若干的证据,我是喜是悲呢?眼角忽地一热。这么一说,不由得觉得几十年前北川森子的各种所作所为,现在看来,都是别有用心的。那时说的那些话,都是给我布下的谜。那时表现出的那种态度还是另有用意的。接下来,沉浸在甜美的回忆中。

  那之后,几乎终日,田中对我谈论那些关于姐姐的回忆,我对他讲学生时代的往事。因为是过去的事情,所以既不新鲜,又不讨厌,只是有种怀念之情。我请求田中把那个小镜子和森子的照片送给我,我小心地塞进里面的口袋回家了。

  想想看,不能不说是一段奇缘。偶然在浅草公园同一把椅子上碰到的男人是昔日恋人的弟弟,而且竟从他那里知道了没有料到的那个人的想法。要是我们从前见过面的话,这也并非不能理解。可是,我们是完全不相识的两个人,就是因为都觉得见过对方。

  那件事发生之后,我很长一段时间光考虑森子的事情。我很遗憾,那时为什么没再有点勇气呢?可是不管怎么说,已经过了多年,而且我也是这把年纪,比起现实的事情,仅仅是有时高兴、有时悲伤,避开夫人,整天地望着遗物小镜子和照片,沉浸在梦一般浅淡的回忆中。

  可是,人的心情是多么奇怪呀!我的想法决非现实,但虽说是歇斯底里患者,可以前却从未如此讨厌的妻子阿圆,现在觉得特别讨厌。正因为一次也没去过森子安息的三重县的农村,所以特别地怀念,最后甚至希望进行一次恭敬的旅行,去拜谒森子的墓。说到这些,现在觉得很不舒服,可当时心情像孩子般的纯洁,真的连这些都想到了。

  我甚至描绘出那种伤感的空想。在刻着从田中那听来的她那优雅的名字的石碑前,手持鲜花点燃香,在那里对她说些什么。当然,这只不过是空想。即便想实行,按当时的生活状态连筹措旅行费用都困难。

  那么,故事到这里就结束的话,也就是作为四十岁男人的故事,即使称得上是恋爱故事,也只是有趣的回忆。但是还有下文。说到这些,那是非常令人失望的、无聊的故事,我都不想接着说下去了。可是,事实毕竟是事实,无法改变。对因此而骄傲自大的我来说,或许是种惩戒。

  是我那么怀念死去的森子的某一天,稍微的疏忽,那个小镜子和森子的照片被我那歇斯底里的老婆发现了。知道了这些的时候,我做好了她要发四五天火的准备。可是,意外的是,坐在我的破桌子前,面对着这两样东西的夫人一点也没有发作。她还笑着说起了这样的事情。

  “啊,这不是北川的照片吗!怎么还有这种东西呢?啊,罕见的小镜子啊!很古老的东西了。是从我的行李中找出来的吗?我一直以为很久以前就丢了呢!”

  听到这些,我觉得很奇怪,因为还不是很清楚,我就装糊涂地站在那里。夫人一边很怀念地摆弄着镜子,一边说:

  “我绣这个字母组合的时候还上学呢!这个,你知道吗?”说着说着,三十多岁的夫人撒起娇来。“是一造的i和阿圆的s。还没与你结婚之前,作为互相永不变心的咒语绣上去的。你懂吗?后来怎么样了呢?我还以为在一次学校去日光的修学旅行中被偷了呢!”

  是这么回事。清楚了吧!就是说,那个小镜子不是我深信不疑的森子的,而是我那歇斯底里的老婆阿圆的。阿圆和森子的开头字母都是s,因此犯了出乎意料的错误。虽然如此,可为什么阿圆的东西会在森子那里呢?这一点我不太清楚。因此就询问夫人,结果全明白了。

  据夫人说,那次修学旅行的时候,小镜子和钱包一起放在手提包里。在中途的旅行中,被别人偷走了。这可能是同班同学干的。我没办法,和盘托出了与森子的弟弟相遇的事情。于是夫人说,那肯定是森子偷的。你可能不清楚,同年级中没人不知道森子爱偷东西的。啊,一定是她!

  夫人的话决不是信口胡言,证据是她注意到了那时已经被抽出来的不在镜子背面的照片。这也是夫人插进去的。大概森子直到死都不知道还有这张照片,是她的弟弟一时兴起玩弄小镜子偶然发现,犯了天大的错误。

  也就是说,我不得不体会双重的失望。第一,森子绝对没有爱过我。第二,如果夫人的想像是事实的话,我那样深爱的她竟然是个与外表极其不相称的女贼。

  哈哈哈哈哈哈,耽误您时间了。我可笑的回忆到此结束了。说到结果,没有比这无聊的了,但是知道结果之前,我还有些紧张呢!
[英]V.S.奈保尔:没有名字的东西
张琪译

波普自称是个木匠,可他的建造物只有自家后院芒果树下的那个马口铁小工棚。就是这么个小工棚他也没有盖完。他懒得给屋顶上的马口铁皮钉钉子,只在上面压了几块大石头。一到刮大风,屋顶就像散了架似地发出乒乒乓乓的可怕声,随时都有飞走的可能。

不过波普可从不闲着。他总是在锤呀、锯呀、刨呀,忙得不亦乐乎。我喜欢看他工作。我喜欢那些木头——乔木、香树和蟾蜍树的香味,我喜欢那些木屑的颜色;也喜欢那些锯末像粉一样撒在波普卷曲的头发上。

“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我问。

波普总是说:“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就喜欢波普这一点。我觉得他就像个诗人。

一天我对波普说:“我想做点东西。”

“你想做什么呢?”他说。

我一下子还真想不出到底要什么。

“这不,”波普说,“你也在想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啦。”

最后我决定做一个鸡蛋架。

“你做这东西给谁?”波普问。

“妈妈。”

他笑了笑。“你想她会用这东西?”

你别说,我母亲还挺满意那个鸡蛋架,用了差不多一星期。后来她好像把它给忘了,又开始像过去一样往碗里或碟子里放鸡蛋了。

我将此事讲给波普听,他笑道:“孩子,要做东西就要做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为博加特的裁缝店写了招牌以后,波普也要我为他写一个。

他取下夹在耳朵上的一支红笔头,琢磨着该怎么写。起先,他想称自己是个建筑师,但我劝他放弃了这个主意。他的拼写老不确切。写好后的招牌如下:

建造商及承包人/木工/家具师

招牌由我执笔,所以我还在右下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波普喜欢站在招牌前。不过不熟悉他的人前来咨询时,他总不免有点紧张。

“你问那个木匠伙计?”波普总这么说,“他早搬走了。”

我觉得波普要比博加特随和得多。博加特很少同我说话,可波普却特别健谈。他谈的都是关于生死、工作之类的严肃话题,我发觉他真地爱跟我说话。

但在街上,波普却不是招人喜欢的人。倒不是他们觉得他有神经病或是个大傻瓜。哈特常说,“你们听,波普也太傲气了。”

这么说波普不公平。波普有个习惯。每天早上总要拿着一杯朗姆酒站在大街的人行道上。他从不喝杯里的酒。但只要见有熟人,他就用中指沾沾酒,再舔舔手指,然后朝熟人挥挥手。

“我们也买得起朗姆酒呀,”哈特常说,“但我们就不像波普这样炫耀。”

我自己倒从来没这么想过。一天我向波普问起此事。

波普说:“孩子,早晨太阳刚出来,天还有点凉,你一起床就能出去走走,一边晒太阳,一边喝点朗姆酒,你会觉得很舒服。”

波普从不挣钱,都是老婆出去工作。好在他们没有孩子,这样倒也方便。波普说,“女人爱干活就让她们干吧,反正男人也干不好。”

哈特说,“波普娘娘腔,不是个好男人。”

波普的老婆在我学校附近的一个大户人家做厨娘。以前,她下午常等我,然后带我去她的大厨房,还给我好多好吃的。我唯一不喜欢的就是我吃东西时她坐在一旁盯着我的样子,好像我是为她吃似的。她让我叫她阿姨。

经她介绍,我认识了那个大户人家的园丁。他是个棕色皮肤的漂亮男人。他很爱花。我喜欢他照看的花园。花园里的花床总是黑幽幽、温漉漉的,草坪上的草长得又绿又水灵,又经常修剪。有时我帮他给花床浇水。他常把割下的草放在一个个小袋里,让我拿回家给我妈。草对于老母鸡可是好东西。

有一天,我没见着波普的老婆。她没在等我。

第二天上午,我也没见波普在人行道上用手指沾杯里的朗姆酒。

那天晚上,我还是没看见波普老婆。

我发现波普在他的工棚里伤心。他坐在一块木板上,拿木屑在手指上缠来绕去。

波普说:“你阿姨走了,孩子。”

“去哪儿了,波普先生?”

“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他说到这便再没往下说。

后来,波普就发觉自己成了受欢迎的人了。这个消息不胫而走。一天埃多斯说:“波普怎么了?像是他没有朗姆酒了吧。”哈特听后跳了起来,差点给了他一巴掌。打那以后,大家经常聚在波普的工棚里。他们谈板球、足球和电影——什么都谈,除了女人——就是想让波普高兴。

波普的工棚里不再有锤子和锯子声。木屑闻起来也不新鲜了,颜色也变黑了,几乎像烂泥一样。波普开始酗酒,他喝醉以后我可不喜欢他。他身上一股朗姆酒味,经常大哭大叫,然后就发火想打人。这使他被那帮人接纳了。

哈特说:“我们过去错怪了波普,他是个好汉,和我们一样。”

波普喜欢这些新伙伴。他生性健谈,对街上那帮人也总是挺客气,他一直很奇怪自己会不受欢迎。现在他好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了。但波普并不高兴。这友谊来得太晚了点。他发觉他并不像他期望的那样喜欢那帮人。哈特竭力想让波普对其他女人感兴趣,但是波普做不到。

波普从不以为我年纪小,有些话不该对我讲。

“孩子,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有一次他说,“你会发现你一心喜欢的东西一旦得到后,你就不再会珍惜它们了。”

他讲话就这个风格,像谜一样。

终于有一天,波普离开了我们。

哈特说:“他不说我也知道他去哪儿了。他是去找他老婆了。”

爱德华说:“你想她会跟他回来吗?”

哈特说:“等着瞧吧。”

其实,我们也用不着久等,报上很快就报道了此事。哈特说果不出他所料。波普在阿里马打伤了一个男人,那男人拐走了他老波。那人就是以前给过我许多袋青草的园丁。

波普倒没出什么事,只是被罚了点款,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当地的法官警告波普以后最好不要再去骚扰他老婆。

他们编了首关于波普的小调,那年这首歌很流行呢,它是狂欢节的进行曲,安德鲁斯姐妹合唱团为一家美国录音公司演唱了这首歌:

有位木匠小伙计去了阿里马

为寻一个小活宝名叫伊梅尔达。

这可是米格尔街的大事迹。

在学校,我常对人说:“那个木匠伙计是我特别好,特别好的朋友。”

在板球场和赛马场,哈特逢人便说:“认识他吗?天哪,我和那老兄过去整天在一起喝酒。乖乖,他真有海量。”

波普回来后完全换了个人。我一跟他说话他就对我大吼大叫。哈特和其他人一带着朗姆酒 去工棚看他,他就把他们轰了出去。

哈特说:“你们看,女人把那家伙整疯了。”

往日那熟悉的声音又从波普的工棚里传了出来。他拼命干活。我真想知道他是否还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但我害怕没敢问他。

他往工棚里拉了一盏电灯,开始在夜间干活。他家门外总停着许多车子,将东西拉进拉出。后来波普又忙着漆房子,将房子漆成大绿色,又将屋顶漆成大红。哈特说:“这家伙准疯了。”

又补充道:“怕是他又要做新郎官了。”

哈特没有全说错。 大约两星期后的一天,波普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女人。是他老婆。我阿姨。

“女人就这个德行,”哈特评论道,“她们喜欢的就是这种东西。不是那个男人。是那幢新漆的房子,和屋里那套全新的家具。我敢跟你打赌,要是阿里马的那个男人也有所新房子和新家具,她就不会跟波普回来。”

不过我不在乎哈特怎么说。我很高兴。又能看到波普早晨端着朗姆酒站在外面,用手指沾沾酒同熟人打招呼,真令人高兴;我又能问:“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并得到的还是那熟悉的回答:“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波普很快又恢复了过去的生活方式,他仍然把时间都花在做那没有名字的东西。他又停止了工作,他老婆又到我们学校附近的那户人家做了厨娘。

波普的老婆回来以后,街坊几乎生了他的气。他们觉得以前对他的同情受到了嘲弄,都白费了。哈特又说道,“我早就讲过,那个该死的波普就是太傲气。”

但是现在波普不在乎了。

他常对我说:“孩子,今晚回家祈祷吧!愿你像我一样快活。”

后来发生的事太突然,我们都不知道会出这种事。哈特也是读了报纸后才知道的。他总爱读报,常常从早上10点一直读到晚上6点左右。

哈特叫了起来:“我看到了什么?”他把那标题拿给我们看:小木匠被捕入狱。

这太不可思议了,原来波普是个作恶多端的梁上君子。所有那些新家具,用哈特的话说都不是波普做的。他偷来别人的东西然后把它们重新组装起来。实际上他偷的东西太多,有时只好把不要的那些卖掉。他就是这么被抓住的。现在我们才明白以前为什么总有许多车子停在波普家门口。他什么都偷,就连他装修房子用的油漆和刷子也是偷来的。

哈特说出了我们大家的心里话。他说:“这老兄真笨,为什么他要去卖他偷来的东西呢?告诉我。为什么?”

我们都认为他这么做确实太蠢。可是,我们打心眼里佩服波普,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也许比我们谁都强。

至于我阿姨……

哈特说:“他被判了多久?一年?就算表现好提前三个月释放,也有九个月。我断定她也只能尽三个月的妇道。过了这段时间,米格尔街就不会再有伊梅尔达这个人了。”

但是伊梅尔达从未离开米格尔街。她不仅继续干着厨娘的活,还开始帮人烫洗衣服。街上没有人同情波普,他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罪有应得。况且这种事大家都司空见惯了。他们只是可怜伊梅尔达一个人还要坐守空房。

波普回来后成了英雄。他成了那帮小子中的一员。他混得比哈特和博加特都强。

但对我来说,他变了。这种变化使我伤心。

回为他开始干活了。

他开始为别人做莫利斯式椅子、桌子和衣橱。

有一次我问他:“波普先生,你什么时候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呀?”他竟臭骂了我一通。

“你——真讨厌,”他说,“快滚开,否则我非揍你不可。”
(美)博比·安·梅森:夏洛伊
勒罗伊·莫菲特的老婆诺玛?吉恩正在练胸大肌。她先用三磅的哑铃热身,再过渡到二十磅的杠铃。看着两腿分开站立的她,勒罗伊想到了神力女超人。

“要是能把这块肌肉练到我想要的硬度,做什么我都愿意。”诺玛?吉恩说,“你摸摸这根胳膊。没那根硬。”

“因为你是右撇子。”勒罗伊一边说,一边躲开杠铃划出的弧线。

“你觉得是这样?”

“当然。”

勒罗伊是个卡车司机。四个月前他的腿在高速公路上的一场车祸中受了伤,理疗涉及到举重器械和滑轮装置,这促发了诺玛?吉恩健身的想法。她眼下正上着一个健身班。自从他的拖车在密苏里被拦腰撞毁,左腿被拧成麻花后,勒罗伊一直在领取短期伤残保险。他屁股里还埋着一根钢针。那辆拖车很可能再也开不了了。它像一只飞回窝里栖息的大鸟一样停在后院里。勒罗伊已经在肯塔基的家里待了三个月,伤腿也几乎全愈了,但是他被那场事故吓着了,再也不想开长途。他还不确定接下来要干什么。在此期间,他迷上了手工模型制作。他先做了一个小木头房子,是用开了槽的冰棒棍搭建的。给模型涂上清漆后,他把它放在了电视机上,它至今还在那里放着。这个模型让他想起乡村圣诞期间的景象。接下来他尝试过手工编织(黑天鹅绒布上的帆船)、带流苏花边的猫头鹰、拼接起来的b17空中堡垒和用一个模型卡车做成的台灯,灯具被螺丝钉固定在驾驶室的顶部。开始时,他只是用这些成套的模型来解闷和打发时间,不过现在他正在考虑用成套的材料建一个实际大小的木头房子。这将比建一个正规的房子要便宜得多,此外,勒罗伊越来越体会到把东西组建起来的乐趣。他同时意识到开车的这些年来,他总是从那些风景秀丽的地方飞驰,从来不花点时间仔细观察一下路边的景物。

“没有人会让你在新小区里搭一栋木头房子的。”诺玛?吉恩对他说。

“如果我说是为你搭的,别人会同意的。”他说,在揶揄她。从他们结婚的那天起,他就承诺要为诺玛?吉恩盖一栋房子。他们一直在租房子住,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很小,而且毫无特色,勒罗伊觉得它简直就不像一栋房子。

诺玛?吉恩在雷克斯奥百货店上班,她积累了丰富的与化妆有关的知识。当她向勒罗伊讲解涉及面霜、收敛液和增湿剂的皮肤保养三步骤时,他却心情愉快地想着轮滑油柴油这一类的石化产品。这就是他和诺玛?吉恩的共同之处。自打回家后,他对妻子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怜惜之情,也为自己长期在外而感到内疚。但是他看不出来她对他的感受。诺玛?吉恩从来没有因他常年在路上跑抱怨过什么;也没有说过诸如称他的卡车为“寡妇机”之类的恶言。他一点都不怀疑她的忠贞,但希望她对他永久性的归来多少有点高兴的表示。看着待在家里的勒罗伊,诺玛?吉恩的脸上经常露出诧异的神情,让他觉得她似乎对此有点失望。或许这让她过多想起他们早期的婚姻生活,那是在他开卡车之前。多年前他们曾有过一个孩子,还是个婴孩时就死了。他们从来不去回忆与兰迪有关的事情,那些往事几乎已经淡出了他们的记忆,可是现在勒罗伊整天待在家里,有时两人一起时竟有点尴尬,勒罗伊在想他们中的一个是否应该提起这个孩子。他有一种预感,他们正从一个梦里一起醒来——他们必须创造出一个新婚姻,重新开始才行。他们应该为还结着婚而感到庆幸。勒罗伊从哪儿看到过,对大多数人来说,失去孩子后,婚姻也就完蛋了,或许是从《唐纳修》【1】上看到的,他已经记不清自己是从哪儿获悉这些的了。

勒罗伊在圣诞节给诺玛?吉恩买了一架电子管风琴。她上高中时弹过钢琴。“你忘不掉的,”她说,“就像骑自行车一样。”

新乐器上有很多键和按钮,开始时她有点手足无措。她试探性地碰了碰几个键,按了几下按钮,然后用指尖轻轻弹起《筷子》。出来的声音是放大了的木琴声,狐步舞的节奏。

“简直就像一个交响乐队!”她大声喊道。

管风琴的表面处理成核桃木的颜色,有十八个预置和弦,可选择的伴奏包括长笛、小提琴、小号、单簧管或五弦琴。诺玛?吉恩几乎立刻就掌握了管风琴的弹奏。她先弹了一些圣诞歌曲,然后买了一本《六十年代歌曲集》,学会了里面的每一首歌,并用那排色彩鲜艳的按钮给这些歌曲加上变化。

“我当时并不喜欢这些歌,”她说,“但是我有个奇怪的感觉,肯定有我过去没有看出来的东西。”

“没有你看不出来的东西。”勒罗伊说。

勒罗伊喜欢躺在沙发上,一边抽着大麻一边听诺玛?吉恩弹奏《眼睛一刻也离不开你》和《我会回来的》。他又回来了。在路上跑了十五年以后,他终于和他所爱的女人住下来了。她真的很漂亮,皮肤完美无瑕,卷发像铅笔刀刨出的木花。

自打住下不走后,勒罗伊这才注意到镇子上的变化。新的住宅区像漂在水面上的浮油一样在西肯塔基扩散着。镇边的牌子上写着:“人口:11500”——只比二十年前多了七百人,勒罗伊弄不明白都有谁住在这些新房子里。那些周六下午聚集在法庭前面广场下跳棋嚼烟草的农民不见了。勒罗伊已有很多年没去注意那些农民了,他们就这么不知不觉地消失了。

勒罗伊去新购物中心停车场见一个名叫史蒂夫?汉密尔顿的男孩。他们在停着的车旁碰头时假装不认识对方。史蒂夫把一盎司的大麻扔在勒罗伊车子前排座位的下方。史蒂夫穿着橘红色的运动鞋和上面印着“查塔胡契河超级大耗子”的体恤衫。他父亲是个很有名的医生,住在一个昂贵小区里一栋带白圆柱的新房子里,那栋砖结构的房子看上去有点像殡仪馆的业务室。公用电话簿上列有史蒂夫的号码,并表明是“未成年”。

“你从哪儿弄到这些玩意的?”勒罗伊问,“你老爸那里?”

“那是我该知道但你需要动脑筋想想的东西。”史蒂夫说。他人很瘦小,眼睛细长细长的。

“你还有什么?”

“你还对什么感兴趣?”

“也没什么特别的。随便问问。”

勒罗伊过去喜欢开快车,现在他不得不开得慢一点,他需要变得温和一点。他往后靠在车身上,说:“我打算给自己盖一栋木头房子,一有时间就动手。不过我老婆,我觉得她对此不怎么感兴趣。”

“好吧,需要我的时候说一声。”史蒂夫说。他用手掌裹着一根香烟,像是怕被风吹灭了。他猛吸了一口,把烟头在沥青路上踩灭,然后懒洋洋地走开了。

史蒂夫的父亲上高中时比勒罗伊高两届。勒罗伊今年三十四岁。他和诺玛?吉恩结婚时两人都刚满十八岁,结婚没几个月兰迪就出生了,但他只活了四个月零三天。要是还活着的话,他应该和史蒂夫差不多大。那天诺玛?吉恩和勒罗伊去一个露天电影院看连场电影(《奇爱博士》和《爱会再来》),婴孩就睡在车子的后座上。第一部电影刚放完,孩子就死了,是婴儿猝死综合症。勒罗伊还记得自己在急症室把兰迪递给护士时的情景,像是在送她一个大洋娃娃。死婴和一袋面粉一样沉。“这种事情时有发生。”医生说。勒罗伊每次回想起医生当时的声调,都觉得它冷冰冰的。勒罗伊现在几乎已想不起那个孩子的模样,但却清楚地记得《奇爱博士》里的一个场景:美国总统正用热线和苏联总理通话,声音非常友好,告诉他那架正意外飞向苏联的轰炸机。他当时在作战室内,灯光下是一张世界地图。勒罗伊记得诺玛?吉恩当时神情紧张地站在他身旁,而他却在想:这个陌生姑娘是谁?他居然忘记了她是谁。科学家现在说婴孩摇篮死是由一种病毒引起的。谁都不知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勒罗伊心里想。答案总在变来变去。

勒罗伊从购物中心回来后,在家里见到诺玛?吉恩的母亲梅布尔?比斯利。勒罗伊直到今年才意识到她和诺玛?吉恩待在一起的时间有多少。她每次来访都要先检查一下壁橱,然后是他们种的植物,提醒诺玛?吉恩哪棵植物枯掉了。梅布尔称这些植物为“花草”,尽管它们从来不开花。她总能发现诺玛?吉恩的脏衣服是否堆积起来了。梅布尔个头不高,有点胖,染成棕色的发卷看上去比她有时戴的假发更像假发。今天她给诺玛?吉恩带来一条灰白色的床裙。她在一个室内装潢店上班。

“这是我今年做的第十条了,”梅布尔说,“我一做起来就停不下来。”

“好看。”诺玛?吉恩说。

“我们可以把东西藏在床肚里了。”勒罗伊说,他一般通过开玩笑来和丈母娘搞好关系。当年他把诺玛?吉恩肚子搞大这件事让梅布尔丢尽了脸,她从未真正原谅过他。婴孩死后,她说这是命运在嘲弄她。

“那是什么?”梅布尔指着一块缠着纱线的粗亚麻布,朝勒罗伊大声说道。

勒罗伊把它拿起来让梅布尔看。“这是我的十字绣,”他解释道,“是个‘星球大战’枕套。”

“那是女人家做的事情。”梅布尔说,“脑子没出问题吧?”

“电视上的那些大块头足球运动员都在做这个。”他说。

“为什么?勒罗伊。你总在骗我。我根本就不相信你。你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这是问题所在。哼,针线活!”

“我打算盖一栋木头房子,”勒罗伊说,“计划好了就开始。”

“见你的大头鬼。”诺玛?吉恩说。她一把夺过勒罗伊手里的十字绣,把它塞进一个抽屉里。“先得找份工作,现在你就是想盖也没钱盖。”

梅布尔一边理腰带一边说:“我还是觉得你们应该在安定下来之前去一趟夏伊洛。”

“再说吧,妈。”诺玛?吉恩很不耐烦地说。

梅布尔说的是田纳西州的夏伊洛。过去这几年她一直敦促勒罗伊和诺玛?吉恩去看看那里的南北战争战场。梅布尔度蜜月时去过那里,那是她唯一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旅游。她丈夫在诺玛?吉恩十岁那年死于溃疡穿孔,但于1975年加入“邦联之女联合会”【2】的梅布尔至今还惦着重游夏伊洛。

“我开着那辆卡车走遍了海角天边,”勒罗伊对梅布尔说,“却从没去过那个战场。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我怎么把它给忘了呢?”

“而且根本就没有那么远。”梅布尔说。

梅布尔离开后,诺玛?吉恩她给勒罗伊念写的纸条。“你可以做的事情。”她宣布:“你可以去联合碳化物公司当一名警卫,他们允许你坐在凳子上。你可以去木材场找点事做。如果你那么喜欢盖房子,你可以在那里干点木工活。你可以……”

“我无法做需要一天站到晚的工作。”

“那你应该试着在化妆品柜台后面站上一天。真奇怪,腿脚并不好的父母,竟会生出有着如此强壮双腿的我来。”此刻的诺玛?吉恩正手扶厨房柜台,一边说话一边轮流高抬双膝。她脚踝上还绑着两磅重的沙袋。

“你放心,”勒罗伊说,“我会去找事做的。”

“你可以帮别人往屠宰场运送小牛,这不需要开那辆大破车。”

“我会给你盖栋房子,”勒罗伊说,“我想给你盖一栋真正的房子。”

“我不想住在小木屋里。”

“不是小木屋。是一栋房子。”

“我不管。它看上去就像一个小木头房子。”

“我和你一起就能把这些木料抬起来,就像举重一样。”

诺玛?吉恩没有搭腔。她在厨房里来回走着,一边呼吸一边数数。她在做高抬腿。

事故发生前,勒罗伊每次出车回来都和诺玛?吉恩待在家里,躺在床上看电视,玩牌。她会做他喜欢的食物——炸鸡、火腿和巧克力派。而现在大多数时间里他都一人在家待着。诺玛?吉恩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只在床上留下一个冰冷的空位。她吃一种叫做“身体的伙伴”的麦片,吃完后碗就放在桌子上,被牛奶浸泡过的棕色球状麦片漂浮在剩下的牛奶里。他发现了诺玛?吉恩一些他过去从未注意到的行为:切洋葱时她总要把眼睛转向一个角落,好像连看上一眼都受不了;她总是在晚上九点整换上屋里穿的拖鞋,并把跑步穿的鞋子塞到沙发下面;她留下长面包的两端喂鸟。勒罗伊有时会在喂鸟器跟前观察鸟。他注意到飞过窗前的金翅雀奇特的飞行方式。它们收拢翅膀,直直地往下落,然后张开翅膀接住自己,再往上飞。他在想它们往下落的时候是否闭上眼睛。在床上诺玛?吉恩总是闭着眼睛。她还要把灯关掉。即使那样,他敢肯定她的眼睛也是闭着的。

勒罗伊有时会开着小车在镇子里转上很久。他往往开得漫不经心。带转向助力的方向盘和自动挡会让你觉得开着的车子小得微不足道,他的身体几乎不用参与驾驶。他的伤腿舒服地伸展着。有一两次他差点撞上什么,但坐在小轿车里,就连有可能发生事故也显得不那么要紧。他在新小区里悠闲地开着,像罪犯为抢劫做踩点。新小区里所有的房子看上去都很大,结构也很复杂。看来诺玛?吉恩关于木头房子不适合新小区的说法还真有点道理。

一天,勒罗伊开车回来,发现诺玛?吉恩在哭。她正在厨房里做土豆和蘑菇砂锅,浇头是碎奶酪。她因为抽大麻被她母亲捉住而落泪。

“我没听见她进来。我正站在这里吞云吐雾呢。”诺玛?吉恩说着擦了擦眼睛。

“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勒罗伊说,用手臂搂住了她。

“她就不知道有‘敲门’这个词,”诺玛?吉恩说,“到现在才被她发现已经算是个奇迹了。”

“这么想吧,”勒罗伊说,“如果我抽大麻时被她逮了个正着,那会怎样呢?”

“你最好别让她逮着!”诺玛?吉恩说,“勒罗伊?莫菲特,我警告你!”

“跟你开玩笑呢。哎,给我弹一首歌吧,这会让你轻松一些。”

诺玛?吉恩把砂锅放进烤箱,设好了定时器。她弹了一首拉格泰姆,选了小号和五弦琴的音色,勒罗伊点了根大麻躺在沙发上,他正在为梅布尔逮着他抽大麻这个想法而暗自发笑。他想起了史蒂夫?汉密尔顿——那个贩卖大麻叶的医生的儿子。

一切都显得很好笑。整个镇子小得可怜,人都疯了。他想起了弗吉尔?马西斯,那个和他打过台球、喜欢自夸的警察。弗吉尔最近领着人马突袭了一个保龄球馆,在球馆后面的一个房间里缴获了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大麻。报纸上登了一张他手拿装着大麻叶的口袋,裂开嘴笑的照片。眼下,勒罗伊想象着弗吉尔怎样一脚踹开门,把正吞云吐雾的他逮个正着。诺玛?吉恩制造出来的喧闹声或许已引起弗吉尔的怀疑。诺玛?吉恩真是太棒了,她现在听上去就像一个硬石摇滚乐队。当她弹奏拉丁节奏的《阳光超人》时,他跟着哼了起来。诺玛?吉恩的脚在上下移动,上下移动。

“嗯,你觉得怎样?”诺玛?吉恩停下来翻歌谱时勒罗伊说。

“我觉得什么怎样?”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随后他说道:“我要把拖车卖掉,来给我们造一栋房子。”这并不是他想要说的。他想知道她是怎么想(真实的想法)他们的关系的。

“别再提那个了。”诺玛?吉恩说。她开始弹《下一个是谁?》。

勒罗伊过去常向搭他车的人讲他的经历——他的出行、他的家乡、和那个婴孩。他往往用这样的一个问句来结尾:“那么,你觉得怎样?”这其实只是一个加强说服力的提问。他最终觉得自己总是在向同一个搭车人反复讲述同一个故事。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声调是那样的自怜和哀怨,就像年轻人唱的伤感歌曲一样,于是停止了他的讲述。现在勒罗伊突然有了向诺玛?吉恩讲讲自己的冲动,就像他刚认识她一样。他们认识太久了,已经把对方忘记了。他们可以重新了解对方。可是当烤箱定时器响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忘记了自己要这么做的原因。

梅布尔第二天顺道来访。那是个周六,诺玛?吉恩正在做清洁。勒罗伊则在研究刚刚收到的小木屋设计蓝图。他把那些很大的蓝色硬纸版铺了一桌,纸上是白色的图案和数字。诺玛?吉恩吸尘那会儿,梅布尔在喝咖啡。她把咖啡杯放在一张蓝纸板上。

“我在等着那一刻的到来。”她对勒罗伊说,用手指敲着桌子。

诺玛?吉恩刚关掉吸尘器,梅布尔连忙大声说道:“你听说那条咬死婴孩的达特桑吗?”

诺玛?吉恩说:“那个字念‘达克斯’。”

“他们给那条狗判了刑,它咬掉了婴孩的腿。这期间婴孩的母亲就在隔壁的房间里。”她提高了嗓门,“他们认为这是疏忽罪。”

诺玛?吉恩在听。勒罗伊打开冰箱,拿出无糖百事可乐给梅布尔。梅布尔咖啡还没喝完,她摆了摆手。

“达特桑就是那样的,”梅布尔说,“它们很嫉妒。如果不看着它们,它们会把一个地方咬得稀烂。”

“你最好不要满嘴跑火车,梅布尔。”勒罗伊说。

“嗯,事实就是事实。”

勒罗伊透过窗户看着他的大拖车。它像一个放在后院累积尘土的巨大家具,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一个古董。他又听见吸尘器的声音。诺玛?吉恩像是又在吸客厅的地毯。

她后来对勒罗伊说:“她因为抓到我抽大麻才提婴孩的事的。她想报复我。”

“你说什么呀?”勒罗伊说,不安地把图纸翻来翻去。

“你心里最清楚。”她坐在厨房的一把椅子上,双臂抱着膝盖,脚离开了地面,看上去弱小无助。她说:“她提那样的话题就是那个意思!说那是疏忽罪。”

“她不是那个意思。”勒罗伊说。

“她也许没有想着要有那个意思。她总是这样说话,你不知道她会说些什么。”

“但是她没有那个意思。她只是随便说说。”

勒罗伊打开一个大瓶的啤酒,倒进两个玻璃杯里,仔细分均匀了。他递给诺玛?吉恩一杯,她机械地接了过去。他们在厨房的窗旁坐了很久,看着喂鸟器旁忙活的鸟儿。

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诺玛?吉恩要去上夜校。她已从为期六周的健身班毕业,现在要去帕迪尤卡社区大学上成人写作课。她把晚上的时间都花在描述文章的段落大意上。

“你首先要有一个主题句,”她向勒罗伊解释说,“然后把文章分解开。你的次主题必须和你的主题有关联。”

对勒罗伊来说,这些听起来有点令人生畏。“我的英文从来就不怎么样。”他说。

“很有道理。”

“你做这个究竟是为了什么?”

她耸耸肩,说:“总算在做一件事吧。”她站起身,举了几下哑铃。

“没人在意一个开卡车的英文怎样。”

“我没在批评你的英文。”

诺玛?吉恩过去经常说:“如果少睡十分钟,我一整天都昏沉沉的。”现在她却在熬夜写作文。她的第一篇作文得了个“b”,是一篇关于制作火锅菜的论文。诺玛?吉恩近来一直在做一些不寻常的食物——玉米卷、拉萨格那【3】和孟买鸡等等。虽然她第二篇作文的题目就叫“为什么音乐于我很重要”,她却不再弹管风琴了。她坐在餐桌旁,聚精会神地想着作文的提纲,勒罗伊则在一边按照设计图摆弄一套林肯原木【4】。他想到一车编了号带榫头的原木就觉得头大,想提前做点准备。和诺玛?吉恩在同一张餐桌上工作时,勒罗伊希望他们之间能有点交流,但是他知道自己这么想是傻到家了,诺玛?吉恩的心早已不在这里了。他知道他将失去她,就像梅布尔说的,他只是在等那一刻的到来。

一天,梅布尔在他家里,诺玛?吉恩还没有下班,勒罗伊发现自己开始信任梅布尔,他意识到梅布尔肯定比他更了解诺玛?吉恩。

“我不知道那个丫头脑子里在想什么,”梅布尔说,“原来鸡一进笼子她就上床了,你说现在她熬到半夜还不睡。还有就是她居然抽上那个了。我真是没脸活了。”

“我想给她盖一栋漂亮房子。”勒罗伊说,指着那些林肯原木。“我觉得她一点兴趣都没有。也许我不在家她反而高兴一点。”

“她不知道该拿你回家这件事怎么办。”

“是吗?”

梅布尔掀开林肯原木搭的小木屋的房顶。“你无法让我去住小木屋,”她说,“我是在小木屋里长大的。我告诉你说,住小木屋不是件容易的事。”

“现在不一样了。”勒罗伊说。

“听我说。”梅布尔说着朝勒罗伊怪怪地一笑。

“什么?”

“带她去一趟夏伊洛。你们需要一起出去走走,擦出点火花来。她的脑子被那些书本搞乱了。”

从她母亲的脸上,勒罗伊看到了诺玛?吉恩面部的某些特征。梅布尔饱经风霜的脸像皱起的棉花团,但是她突然看上去那么动人。勒罗伊突然意识到梅布尔一直在暗示他们,想让他们带她一起去夏伊洛。

“我们一起去夏伊洛吧,”他说,“你、我,还有她。下个礼拜天。”

梅布尔猛地举起双手表示反对:“哦,不行,我不去。年轻人愿意单独待着。”

诺玛?吉恩拿着食品进屋时,勒罗伊激动地说:“你妈想去夏伊洛已经想了三十五年了。是去一趟的时候了,你不觉得吗?”

“我不想掺和到别人的二次蜜月里。”梅布尔说。

“老天爷,谁去度二次蜜月?”诺玛?吉恩大声说道。

“我从来没有养过一个这么说话的女儿。“梅布尔说。

“你才知道多少?”诺玛?吉恩说。她开始往出拿盒子和罐头,并使劲摔着橱柜的门。

“夏伊洛有一个小木屋,”梅布尔说,“打仗那会儿就在那里了。上面有子弹孔。”

“你什么时候可以闭上嘴不再提夏伊洛?”诺玛?吉恩问。

“我一直觉得夏伊洛是最美的地方,有那么多的历史。”她接着说道:“我只希望你们能在我死之前去上一次,这样你们可以和我讲讲它的近况。”过了一会儿,她对勒罗伊耳语道:“照我说的去做。她需要一点变化。”

“你名字的意思是‘国王’。”那天晚上诺玛?吉恩告诉勒罗伊。他在试图说服她去夏伊洛,而她正读着一本和另一个世纪有关的书。

“是吗?我猜我应该感到骄傲才对。”

“估计是吧。”

“我在家里还算是国王吗?”

诺玛?吉恩曲起她的二头肌,感觉着它的硬度。“我没有和别人胡搞,如果你想说这个的话。”她说。

“如果胡搞了你会告诉我吗?”

“不知道。”

“你名字的意思是什么?”

“它和玛丽莲?梦露的真名一样。”

“真的吗?”

“‘诺玛’来自诺曼第人,他们是入侵者。”说完她合上书本,眼睛定定地看着勒罗伊。“如果你不再盯着我看的话,我就和你去夏伊洛。”

星期天,诺玛?吉恩准备好吃的,他们去了夏伊洛。梅布尔说她不愿意和他们一起去,勒罗伊松了一口气。诺玛?吉恩开车,坐在她身边的勒罗伊就像她捎上的一个无聊的搭车人。他试着找些话来说,但她的回答最多一两个字。到了夏伊洛,她开车漫无目的地穿过公园,经过断崖、小径和陡峭的崖谷。夏衣洛地方很大,勒罗伊看不出来它像一个战场,这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同,他觉得它应该像一个高尔夫球场。树丛里到处都是纪念碑,诺玛?吉恩还经过了梅布尔提到的那个小木屋,四周围满了寻找子弹孔的游人。

“这不是我想的那种小木屋。”勒罗伊用带歉意的口吻说。

“我就知道。”

“你妈说得对,这里很漂亮。”

“还行吧。”诺玛?吉恩说,“好了,我们算是看过了,这下她该满意了。”

他俩同时大笑起来。

公园里的博物馆每隔半小时就放一遍介绍夏伊洛的影片,不过他们决定不看了。他们给梅布尔买了一个礼品联邦旗,在墓地附近找了一个可以野餐的场所。诺玛?吉恩带了一个装食物的冰盒,里面有甜椒三明治、软饮料和冰激凌蛋糕。勒罗伊吃了一个三明治,又抽了一根大麻,他用冰盒遮住大麻,不让别人发现。诺玛?吉恩已彻底把大麻戒掉了,她像一只挑剔的小鸟一样,捡着包蛋糕的玻璃纸上的蛋糕屑。

勒罗伊说:“看来穿灰军装的逃到了科林斯【5】。联邦军队最终干掉了他们。1862年4月7号。”

他俩心里都明白他没有一点历史知识,他只不过说出了从那些说明历史的铜牌上读到的东西。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和年长女孩约会的小男孩,有点怪异的感觉。他们还在没话找话说。

“科林斯是妈妈私奔去的地方。”诺玛?吉恩说。

他们不吭声地坐在那里,看着埋葬联邦士兵的墓地和墓地前方的一片高高的树丛。附近停着露营人的车子,一辆紧接着一辆,身着鲜艳服装的小朋友在尖叫和嬉闹。诺玛?吉恩卷起包蛋糕的玻璃纸,用手使劲捏着它。她不看着勒罗伊,说道:“我要离开你。”

勒罗伊从冰盒里拿出一瓶可乐,扔掉瓶盖。他把瓶子放在嘴边,但忘记喝了。最终他说:“你没有。”

“我要。”

“我不许你这样。”

“你没权阻止我。”

“别这样对我。”

勒罗伊知道诺玛?吉恩会达到她的目的的。“难道我没有答应你从此待在家里吗?”他说。

“从某种程度上说,女人情愿要一个闯荡的男人,”诺玛?吉恩说,“我知道这听上去像是在发疯。”

“你没有发疯。”

勒罗伊想起去喝他的可乐。随后他说:“是的,你疯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的,回到刚开始的地方。”

“我们重新开始过。”诺玛?吉恩说,“这就是结果。”

“我哪里做错了?”

“哪里都没做错。”

“是不是和妇女解放有点关系?”勒罗伊问。

“别油腔滑调的。”

墓地是一个遍布白色纪念碑的绿色坡地,看上去就像是一块建造新小区的地皮。勒罗伊试图领悟他的婚姻正在破裂这个事实,但是不知怎么搞的,他脑子里却总想着墓地里的那些白石板。

“妈逮到我抽烟前一切都是好好的,”诺玛?吉恩说着站了起来,“那是导火线。”

“你在说些什么呀?”

“她老是缠着我不放,你也缠着我不放。”诺玛?吉恩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她扭过头去不看他,“我像是又回到了十八岁,我不能再经受一遍了。”她从这里走开,“不对,之前也不好。我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不说了。”

勒罗伊吸了一大口烟,他闭上眼睛,在让诺玛?吉恩的话慢慢进到脑子里的同时,他想把注意力集中到身边这块土地上曾战死过三千五百名士兵这个事实上,他只能把战争想象成一种由塑料士兵构成的棋类游戏。在把邦联军队对联邦营地的大胆进攻和弗吉尔?马西斯对保龄球馆的突袭作比较时,他不由得笑了起来。喝得烂醉的格兰特将军【6】,怒火中烧地把南蛮们赶回到科林斯,多年后,梅布尔和杰特?比斯利在那里结了婚,第二天,梅布尔和杰特参观了那个战场,后来,诺玛?吉恩出生了,后来她和勒罗伊结了婚,生下一个男孩,他们失去了那个男孩,现在勒罗伊和诺玛?吉恩就处身在这同一个战场。勒罗伊知道自己肯定遗漏掉了很多,历史对于他只是一些名字和日期,他把历史的内涵给遗漏了。他意识到用原木搭建一个房子也一样的空洞——太简单了。就像大多数的历史,婚姻的内涵逃离了他。现在他觉得盖一栋原木房子是天底下最愚蠢的想法。以为诺玛?吉恩会要一栋原木房子,真是蠢到家了,脑子疯掉了。他要想出点别的什么来,还得快点。他要把那些蓝图揉成一团,扔到湖里去。他要行动起来。他睁开眼睛,诺玛?吉恩已经走远了,她正沿着一条蜿蜒的砖头小路穿过墓地。

勒罗伊站起身来去追老婆,但他的那条好腿有点发麻,而那条伤腿仍在隐隐作痛。诺玛?吉恩已经走出了很远,她正朝河边的一座断崖快步走去,他一瘸一拐地朝她赶去。一群尖叫吵闹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诺玛?吉恩已经来到了断崖的边上,正探头看着脚下的田纳西河。她转过身来,面对勒罗伊挥动双臂。她是在向他做手势吗?她好像在做一种扩胸运动。天空异乎寻常地灰白——像梅布尔为他们做的床罩的颜色。

【1】美国的一个娱乐八卦电视节目。唐纳修是节目主持人的名字。

【2】邦联之女联合会(uniteddaughtersofconfederacy),一个为纪念美国南北战争中为美利坚联盟国(邦联)捐躯的人的妇女组织。

【3】一种意大利食品。

【4】一种专门用来搭小房子的积木。

【5】地名,密西西比州的一个城市。美国内战期间,在夏伊洛被联邦军打败的邦联军队曾撤退到这里。

【6】尤利塞斯·格兰特(ulyssess.grant,1822-1885),美国南北战争时北军总司令,美国第18任总统。
(哥伦比亚)马尔克斯:幽灵船的最后一次旅行
朱景冬译

“我会让他们知道我是谁的。”

(美)唐纳德·巴塞尔姆:气球


刘文荣译

  从十四号衔的某个地方,确切的地点我不能透露,那只气球一整夜在向北膨胀,当时人们正在睡觉,气球一直膨胀到了公园。在那儿,我制止了膨胀,黎明时,最北面的边沿横在广场上;漫无节制的运动轻飘而和缓。但是,虽然我制止气球时感到有点儿恼怒,甚至要去保护树木,却发现毫无理由指望汽球不在已被它覆盖的那部分城市上面,向上膨胀到那儿所属的“领空”中去,因此,我要求工程师加以注意。这样的膨胀进行了整整一个上午,气门里有轻度的、难以察觉的漏气现象。气球已经覆盖了大街南北两边某些地区的四十五个街区。当时的形势就是这样。

  不过,称之为“形势”,也即意味到了某种解决或某种紧张状态的弛缓,那是错的;无所谓什么形势,不过是只气球悬荡在那里罢了——在周围一片胡桃色和淡黄色的衬托下,气球的绝大部分呈稍浅的深灰棕色。由于缺乏最后的润色,加上装置精巧,使表面具有一种粗糙的、易被遗忘的特征,内部正在变化的重量,在好多部位上谨慎地调整并固定了这个巨大而形状变异的球体。如今我们已对所有的工具(包括非常优美的工艺品和膨胀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产品),都有了大量独创性的见解,但当时却只有这种方形有体的气球,悬荡在那儿。

  气球引起了反应。有些人发现气球“很有趣”。作为一种反应,这态度对于气球的庞大无比以及它在城市上空的突然出现,似乎很不合适;另一方面,那些没有患歇斯底里症或者其他社会性人为忧郁症的人则毅然断言,这种反应是冷静的、“成熟的”。关于气球的“意义”最初引起了相当规模的论争;论争又销声匿迹,因为我们懂得了不要坚持搞清意义,现在,除了讨论最简单、最无关紧要的事情以外,甚至很少有人顾及什么意义了。人们一致同意,既然关于气球的意义是绝对不可知的,那么扩大讨论是无益的,或者至少和其他人的行为比起来,譬如在某街道上的铁灰色布条下挂些绿的和蓝的纸吊灯啦、或者不失时机写些吹捧文章宣传某人适宜于表演怪诞戏剧啦、或者认识一下也很好啦等等,这样的讨论是盲目的。

  大胆的孩子们欣喜欢跳,尤其当他们看见气球紧靠着某幢大楼盘旋,靠得那么近,气球和大楼之间的缝隙只有几英寸,或者当他们看见气球实际上已经和大楼的一边相碰,轻飘飘地贴着大楼,贴得那么紧,气球和大楼似乎连成一体了。气球的表面设计得真象一幅“风景画”,有一条条小小的山谷,还有一垛垛的小丘,或者一堆堆的土墩;一旦登上气球,尽可以蹓跶一阵子,甚至来一次旅行,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还可以从斜面上滑下来,然后从另一面再爬上去,两面的坡度都很平坦,或者从这一边跳到那一边去,这些真叫人感到快活。弹跳也可以,因为表面的伸缩性很好,要是你乐意,就是从上面跳下来也没关系。所有此类的各种运动和其他运动,都是人们力所能及的,在气球的“上”面游览,这使习惯于城市公寓硬邦邦表面的孩子们兴奋之极。不过,气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娱乐孩子。

  还有一些人,孩子和成年人都有,他们没有充分利用上面描述的那些机会:他们显得有些胆怯,对气球缺乏信任。更有甚者,有人还抱着敌意。由于我们把那往气球内部打氦气的气泵藏了起来,又由于气球表面那么大,当局无法断定进口处——也就是气体注入处——的位置,那些市政官员显得有些灰心丧气,这种表现常常属于他们的本分。气球显而易见的无目的性使人恼火(这象气球偏偏要在“那儿”停留一样使人恼火)。如果我们在气球的侧面,用大写字母写上“实验室试验证明”或者“有效性大干18%”,那么这样的困境本来可以防止发生。但这样做我不能容忍。总的看来,这些官员考虑破格范围时特别能容忍,他们的容忍导致的结果是:首先,夜间进行的秘密试验使他们相信没有办法移动或者毁掉气球;其次,在普通市民中,某种对气球的普遍热情高涨起来(并不因为前面说过的那种敌意而有所减弱)。

  就象单个的气球必须始终考虑到气球大众一样,每个市民也从自己的角度提出了一大套意见。有人甚或认为,对付气球必须使用污染这个概念,也就是说“巨大气球污染了曼哈顿明净而绚丽的天空”。根据此人的意见,气球也就是某种欺诈行为,对过去一直存在于那儿的天空有所损害,对人民和他们的天空的关系有所干扰。但是实际上,当时正值一月份,天空阴暗而丑陋;那简直不是你仰卧在街上乐意看到的天空,除非在这以前你一直受到威胁和虐待才会感到快乐。在气球下面往上看看倒令人有点愉快,我们那样看过,绝大部分呈稍浅的深灰棕色;周围是一片胡桃色以及柔和的、易被遗忘的黄色。所以,此人想到污染一词时,心底里依然有种乐滋滋的念头,这念头还正在和最初的概念发生冲突。

  另一方面,又有人甚或把气球看作似乎是某种信用制度的表现,好象某人的雇主走进来说道:“亨利,来,请收下我结你卷好的这个钱包,因为我们的生意至今一直很兴隆,我欣赏你这种敢于冒险的精神,如果不这样做,你那个部门就不可能大获成功,或者至少不能获得这样的成功。”对于此人来说,气球也许象一种光华耀人的英雄般“敢作敢为而出奇制胜”的经历,象一种简直不可思议的经历。

  又有人甚或说;“史无前例——甚是可疑一不期竟会如此这般。”而且还发现有许多人同意他,或者和他争论。“膨胀”和“游动”两个词被引用,梦幻和责任两个概念也被引用了。另一些人加入进来,满脑子想入非非的小算盘,抱着某种希望,想达到的目的是既要让自己迷失在气球里,又要能吞食它;这种希望的个性特征,就它们的本源而言,深深地隐埋着而不为人知,所以对此是无话可说的:不过,显而易见的是它们分布很广。还有一个争论的问题是,当你站在气球下面,最重要的是你感觉如何;有些人宣称他们有安全感、温暖感,好象过去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与此同时,气球的仇人则感到,或者是据报道他们感到紧张,有某种“沉重的”感觉。

  评判又发生了分歧:

    “胡说八道”

                 “废话”

    x x x x x x x“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暗欢喜”

    “笨头笨脑的大傻瓜”

    “迄今为止。保守的折衷主义掌握了

       现代气球设计”

       ……“精力过剩”

     “温暖的、软性的、懒洋洋的交流”

    “难道统一就为了某种自由散漫而遭到牺牲吗”

    “消除祸患”

    “响咯”

  人们开始用某种古怪的方式来确定自己与气球在方位上的关系:“气球降落点在四十七号街人行道旁,就在阿拉莫·蔡尔大厦附近,那儿正是我将要去的地方,”或者,“为什么我们不站到顶上去,呼吸空气,也许散散步呢?在那儿气球形成一条紧凑的曲线正和现代艺术画廊的正面相接——”边际交叉提供了一段时间以待进入,还有那,“温暖的、软性的、懒洋洋的交流”。在这里……但是说到“边际交叉”,这不对,每个交叉都关系重大。一个也不能疏忽(就好象,你正在那儿走,也许会觉得无人会转移你的注意力,但突然间,从旧习惯到新习惯,很危险,然而在步步上升)。每一个交叉都关系重大,是大楼和气球的相交,气球和人的相交,气球和气球的相交。

  这意味看,关于气球的赞美最后成了这样,气球是否受限制的,或者是可以下定义的。有时,一次膨胀,一次起疱,或者一个部分就能主动把所有的路都朝东引向河边,就象从远离战场的司令部所见到的那样,一支军队凭着地图在行动。过后战斗部队似乎被打退回来或者撤回,投入新的战斗部署;第二天早晨,战斗部队会再次出击,或者全部消失。气球的这种自我变形、自我变态的能力非常受人喜爱,对于那些生活方式颇为刻板的人尤其如此,虽然他们希望变化,却得不到变化。气球存在了二十二天,它随意地提供了自我迷失的可能,它与我们脚下精确无误、排成方格的线路图截然不同。由于各类操作需要的复杂机器变得日益重要,当今需要的所有专业训练,以及随之而来的长期契约的可能性,都得以产生;随着这种倾向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人由于茫然无措而不能适应,对此,气球也许可以作为一种典范,或者“毛坯”。

  我在气球下,趁你从挪威返回之际和你相会,你问气球是不是我的,我说是的。我说,那气球就是某种自发的自我暴露,这和你不在时我感到的不安以及性生活的丧失有关,而现在你去贝尔根的旅行既然已告结束,那么这也就不再需要和适用的了。移动气球很容易,牵引车已把泄了气的气球拖走,现在它被贮放在西弗吉尼亚州,等待着另一次不幸时刻的到来,或许,有时,我们相互发火的时候。



(美)杰克·伦敦:一块牛排
万紫译

汤姆·金用最后一小口面包,揩干净最后一滴肉汁,然后放在嘴里慢慢咀嚼,沉思着。当他从桌子边站起来时,他明显感到饥饿的压迫感。然而只有他一个人吃过东西。隔壁房间里的两个孩子早就被打发去睡觉了,为的是他们在睡梦中会忘记自己还没有吃过晚饭。他妻子什么也没吃,默默坐着,用担忧的目光注视着他。她是一个消瘦而憔悴的工人阶级妇女,但是她脸上也不乏以前曾经漂亮过的痕迹。做肉汁用的面粉是她向过道对面的邻居借来的。最后的两个子儿花完了,用来买了面包。

他坐在窗户边一张摇摇欲坠的椅子上,他的重量压得椅子吱嘎乱响。他十分机械地把烟斗放到嘴上,伸手插进上衣口袋。由于没有烟叶,他意识到自己的行动,便皱起眉头,怪自己健忘,同时把烟斗放到一边。他的动作慢慢吞吞很笨拙,好像承载着他肌肉沉甸甸的重量。他是一个体格健壮,感觉迟钝的人,相貌平平。他的粗布衣服又旧又邋遢。他那双鞋很久以前换了沉重的鞋底,现在破旧的鞋面已快带不起那么重的鞋底了。他的棉衣衬衣,一件两个先令的便宜货,已露出磨破的领子和一些去不掉的油漆斑点。

但是,正是汤姆·金这张脸准确无误地为他从事的职业做了广告。这是一张典型的、职业的、拳击手的脸;一张在拳击台上混了多年的脸,这张脸上因此而形成并突现了那种斗兽的一切标志。这明显是一张阴沉的面孔,而且面孔上的特点都瞒不过人们的眼睛,胡子刮得光光的。嘴唇走了样,构成一张极为难看的嘴巴,就像是脸上的一道伤疤。他的下巴显得好斗,野蛮,笨重。他的眼睛转动很慢,眼皮沉重,在紧锁的浓眉底下几乎毫无表情。他是真正的动物,眼睛是他身上最像动物的特征所在。它们昏昏欲睡,像狮子的眼睛似的——一对斗兽的眼睛。他的头发剪得很短,头发根顺着额头的方向斜着塌下去;他脑袋上隆起的每一个包,都更显露出了他的面容极恶的样子;他的鼻子被无数次打击后,断过两次了,弄成各种各样的模样,他的耳朵像菜花一样,永远是肿的,已经走了样,有它原来的两倍那么大。这些东西使他的装饰显得很齐全,同时,他的胡子虽然刚刚刮过,却长在皮肤里面,使他脸上带有一种蓝黑色彩。

总之,这是一张在小黑巷子里或偏僻地方叫人害怕的人的脸。然而,汤姆·金不是罪犯,也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除了通常的职业性打斗之外,他没有伤过任何人。人们也从来没听说过他跟别人吵过架。他是一个职业拳击家,他所有好斗的野蛮行为,都是留在拳击场上出现时用的。在拳击场以外,他是一个行动缓慢,性格随和的人。在他年轻富有时,他对人太大手大脚,没给他自己带来好处。他不记恨,没有敌人。打拳是他的一番事业。在拳击台上,他把人打伤、打残,甚至打死,但是不含恶意。这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生意经。观众们聚集到一起,花钱看人和人互相击倒对方的场面。优胜者在金钱方面拿大头。二十年前,汤姆·金面对沃鲁木路·高杰的时候,他知道高杰的下巴在纽卡斯尔的一场比赛中被打环,才刚治好了四个月。他就利用那个下巴,在第九个回合再次把它打坏,这不是因为他对高杰怀有恶意,而是因为这是击败高杰,赢取大钱的最可靠的方法。高杰也不因此而对他怀有恶意。比赛就是这么回事,他们俩都知道是为比赛才来打拳的。

汤姆·金从来不健谈,他就坐在窗户边上,沉默寡言,注视着自己的双手。他的手又大又肿,手背上青筋暴起。一看那被打碎、打坏、打变形的指关节,就知道它们是用来派什么用场的。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人的生命就是他动脉的生命,可是他很清楚那些粗大暴突青筋的意义。他的心脏以最高的压力往血管里输送了太多的血液。血管不中用了。他撑坏了它们的弹性,随着它们的扩张,他的耐力也丧失了。他现在动辄疲惫不堪。他再也不能迅速打上二十个回合了,竭尽全力地打呀,打呀,打呀,从一次锣声到另一次锣声,一次比一次更凶猛的对击,被人击倒在拳击台的围绳上,又反过来把对手击倒在围绳上,在最后的第二十个回合中进行最凶猛、最快速的对击,全场观众都站起来狂呼,他自己则冲、击、躲闪,雨点般地出拳,也被对方的拳头雨点般地回击,这时他的心脏总是忠实地把汹涌澎湃的鲜血输送到适当的血管里。那些血管虽然当时肿胀起来,但总是又会缩回去,尽管木是完全缩回去——开始时是不知不觉地,但每一次都比原先大了一点。他盯着这些血管和打坏的指关节,一时间看到了这双手在绰号“威尔士凶神”的本尼·琼斯的脑袋上打碎第一个指关节以前的青春魅力。

他又开始感到饥饿。

“天哪!难道我就吃不到一块牛排吗?”他大声喃喃地说,同时握紧他那巨大的拳头,发出一句被窒息的诅咒。

“我到柏克和索利两家都去试过了,”他妻子有点抱歉地说。

“他们不肯吗?”他问。

“少半个小钱也不行。柏克说——”她支支吾吾地说。

“说下去!他说什么?”

“他说,他认为桑德尔今晚将打败你,还说你欠他的账实际上已相当不少了。”

汤姆·金哼了一声,但是没有回答。他正一心想着他年轻时养的那条叭喇狗,他不断喂牛排给它吃。那时候,柏克就是赊给他一千块牛排也是肯的。但是,时过境迁。汤姆·金老了,在二流俱乐部打拳的老头子们是不可能指望商人们给他们赊账的。

他早晨起来就渴望吃一块牛排,这种渴望并没有减少。这次打拳,他事先没有进行很好的训练。这是澳大利亚的大旱之年,时势很难,甚至最不正规的工作都难以找到。他没有陪他练拳的人,他吃的饭不是最好的,也不够吃。什么时候能找到什么非熟练工种的工作,他就干上几天。他一大早在陶门公园周围跑步,来练练他的腿。但是,没有陪练伙伴来进行训练,又有一个老婆、两个小孩要养活,这是很难的。在他和桑德尔比拳的时候,商人们才稍稍放宽了一点给他的赊账机会。快乐俱乐部的秘书已经预付给他三金镑钱——这是输家可以得到的钱数——他拒绝多给。他时常设法从老朋友那里借到几个小钱,要币是正赶上大旱之年,老朋友们本来会多借给他一点的,可他们现在自顾不暇。不——掩盖事实是没有用的——他的训练是不够令人满意的。他本应该吃得更好,无牵无挂。此外,对于一个四十岁的人来说,要他进入竞技状态就比他在二十岁时更困难。

“什么时候啦,丽茜?”他问。

他妻子到过道对面去问了一下,然后回来。

“八点差一刻。”

“几分钟以后他们就要开始第一场比赛了,”他说。“只不过是选拔赛。然后是迪勒"威尔斯和格列德雷的四回合拳击赛,以及‘星光’和某个当水手的家伙的十回合比赛。一个多小时以后我才上场。”

又沉默了十分钟之后,他站起身。

“说实在的,丽茜,我没有好好进行训练。”

他伸手取他的帽子,然后朝门口走去。他没有表示要吻她——他出去时从不这样做——可是今天晚上她却敢于亲吻他,她伸出胳膊拥抱他,迫使他弯下腰来凑近她的脸。在这个男人的魁梧身材面前,她显得非常矮小。

“祝你好运,汤姆,”她说。“你一定得打败他。”

“对,我一定得打败他,”他重复了一遍说。“反正非如此不可了。我一定得打败他。”

他试图笑得很开心,而她却跟他贴得更紧了。他越过她的肩头环视空空如也的房间。这就是他在世上拥有的一切:过期的房租,她和孩子们。他要离开这一切,到外面黑夜里夫为他的老伴和小家伙们挣点肉来吃——并不是像现代工人那样去干机器旁的苦差事,而是以古老、原始、堂皇、动物般的方式,用战斗来争取。

“我一定得打败他,”他重复着,这次声音中略带几分绝望。“如果赢了,那就有三十金镑——我就可以付清全部的欠账,还可以剩下一大笔钱。如果输了,我就什么也得不到——甚至坐车回家用的一个小钱都不会给我。那位秘书已经把输家应得的那一份全部给了我。再见,老太婆。赢了的话,我马上就回家。”

“我等着你,”她朝他喊。

到快乐俱乐部,有足足两英里路。他一边朝前走,一边回想起他的鼎盛时期——他曾经是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冠军——他常坐马车去打拳,而且常有某个在他身上押大注的人会为他付车费,与他同坐一辆车。还有汤米"彭斯和那个美国人杰克"约翰逊——他们都坐着汽车东跑西颠。而现在他却只好走着去!而且,谁都知道,比赛之前辛辛苦苦走两英里路绝非是好事,他是一个老家伙了,而人世变迁对老人不利。现在他除了做熟练工种的工作,别的什么都不会干。即使是这样,他的破鼻子和肿耳朵也还在跟他作对。他真希望自己当初学一门手艺,从长远看,这样会更好一些,但是从来没有人告诉他,而他的内心深处知道,即使有人告诉他,他也不会听的。当时的生活太轻松了,大把大把的钱——激烈而荣耀的战斗——两次战斗的间歇是一段闲游的时间——一大帮急于拍马屁的人总是紧随其后,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那些阔少们也都乐于为他买一杯饮料来换取五分钟的谈话特权——那种场面真是很有面子:全场观众狂呼起来,他打出旋风般的拳法收场,裁判宣布: “汤姆·金获胜!”第二天他的名字就刊登在体育栏里。

那真是鼎盛时期!但是现在,他以他那种缓慢地反复思考的方式弄明白了,他所打败的,都是老家伙。他是上升中的青年;他们是没落中的老年人。难怪事情这么容易——他们血管肿胀,指关节已打坏,由于他们已经进行过的长期拳击比赛,他们的疲乏到了骨子里面。他想起那一次在拉希一卡特斯湾,他在第十八个回合把老斯托舍"比尔击倒,事后老比尔如何在更衣室里像小孩一样哭泣。也许老比尔的房租过了期;也许他家里有老婆孩子;也许就在比赛那一天,比尔饥饿地渴望吃一块牛排。比尔斗得凶猛,也受到令人难以置信的惩罚。现在,他自己经历了磨难以后,终于明白,斯托舍·比尔比起不过是为了荣耀和来得容易的金钱而战的青年汤姆·金来说,是在为更大的赌注而战。怪不得斯托舍"比尔后来要在更衣室里哭泣呢!

总之,一个人原本只能打那么多次。这是这种比赛的铁的法则。一个人也许可以苦战一百次,另一个人也许只可以战二十次;根据每一个人的体格和素质,各人都可以打一定的次数,当他打完这些次数的时候,他就完了。是的,他自己已经比其他大多数人打了更多的次数,他所打过的令人精疲力竭的苦战已远远超过了他应有的份额——这种苦战把心脏和肺运转到快要爆破的程度,使动脉失去弹性,使年轻人灵活柔软的肌肉结成硬块,消耗神经和精力,并且由于过度用劲和过分使用耐力,使头脑和筋骨都疲惫不堪。是的,他比他们所有人都干得更好,他的老搭档一个也不剩了。他是老家伙中的最后一个。他目睹他们一个个完蛋,而他还参与了其中某些人的完蛋过程。

他们试着让他来对付老家伙,他一个又一个地击倒了他们——当他们像老斯托舍·比尔那样在更衣室里哭泣的时候,他却笑了起来。而现在,他成了老家伙,他们试着让年轻人来对付他。于是就来了个叫桑德尔的家伙。他来自新西兰,在那里有最高记录。可是在澳大利亚没有人了解他的情况,于是就让他和老汤姆·金对打。如果桑德尔干得出色,他就会和更好的人对打,赢取更多的奖金;这就取决于他能否打得凶猛。他靠这场比赛可以赢得一切——金钱、荣誉、前程;汤姆·金是阻碍他获取名利的挡道者,是拳击场上连遭痛击的出气筒,一个头发斑白的老家伙。他除了那三十镑钱赢来以后可以付给房东和商店,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好赢取。正当汤姆·金这样陷入沉思的时候,他感觉迟钝的视觉中出现了青年人的外形:荣耀的青年人,趾高气扬,不可一世,肌肉柔韧,丝一般的皮肤,从来不知疲倦、不会衰竭的心肺,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是,青年人就是复仇神。青年人毁掉了老家伙,可是却没有想到,这样做也毁掉了他们自己。他们的动脉被扩张,他们的指关节被打碎,最后也轮到他们自己被青年人摧毁。因为青年人永远年轻,只有老年人才变老。

他在卡斯尔雷街往左拐弯,朝前走过三个街区才到快乐俱乐部。一群聚在门外的无赖少年恭恭敬敬地给他让出一条路,他听见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就是他!那就是汤姆·金!”

进门后,他在去更衣室的路上碰见了那位俱乐部秘书,一个目光锐利、一股精明相的年轻人,他跟他握了手。

“你感觉怎么样,汤姆?”他问。

“非常健康,”金回答,但是他知道自己是在撒谎,如果要是他有一个金镑的话,他就会当场用它来买一块上好牛排吃的。

等到他从更衣室里出来,他的助手跟着他,他沿着过道朝大厅中央的拳击台走去的时候,正在等候的观众立刻爆发出一片欢迎和欢呼声。他向左右两边的观众还礼,尽管只有很少几张面孔是他所认识的。这些面孔大多属于青年人,当他在拳击台上赢得最初几次殊荣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出生哩。他轻快地跳到高台上,弯腰钻过绳子,来到他那个角落,坐在一张折叠小凳上。裁判杰克·鲍尔走过来同他握手。鲍尔是个糟糕的拳击家,十多年都未能作为决赛者进入拳击场。金很高兴由他来担任裁判。他们俩都是老家伙。如果他违反规则,给桑德尔来点厉害的话,他知道他可以指望鲍尔帮他蒙混过关。

雄心勃勃的年轻重量级拳击手一个接一个地爬到台上,由裁判给观众作介绍。裁判还宣布了他们提出的挑战的人。

“年轻的普隆托,”鲍尔宣布说,“北悉尼人,他愿意提出挑战,赌赢家外加五十镑。”

观众欢呼起来。当桑德尔本人跳到台上,钻过绳子,在他的角落里坐下的时候,观众又欢呼起来。汤姆·金好奇地从拳击台的那一头朝他看,因为几分钟之后,他们就将无情地扭打在一块儿,各人都用自己的全部力量,试图击昏对方。可是他看不出什么东西来.因为桑德尔像他一样,在拳击衣外面穿着长裤和套头衫。他的脸十分英俊,头上是蓬乱的黄色卷发,从他肌肉发达的粗壮的脖子上可以看出他身体十分强壮。

年轻的普隆托走进一个角落,然后又到另一个角落,同决赛者握手,然后跳离拳击台。挑战继续进行。青年人总在不断钻过绳子——无名的,然而不知满足的年轻人,他们向大家高呼着,说是凭着力量和技巧,他们要和赢家一比高低。几年前,在他自己所向无敌的黄金时代,汤姆·金也许会对这些预选赛感到又好笑,又讨厌。可是现在他却看了迷似地坐在那里,无法摆脱他眼睛里的青年人幻像。总是这些青年人在拳击比赛中占上风,他们跳到台上,钻过绳子,大声地挑战;总是老家伙在他们面前倒下去。他们是踩着老家伙的身体,爬上成功之路的。他们源源不断地涌现,年轻人越来越多——难以压制的、不可抵挡的青年人——他们总是击倒老家伙,等他们自己成了老家伙,走同样的下坡路时,在他们背后,又有永恒的青年人向他们压过来——那些新生儿,长得强壮以后,就把他们的长辈打倒,而他们后面又有更多的新生儿,就这样下去,直到永远——青年人必定有他们的意志,这种意志决不会消亡。

汤姆·金朝记者席望去,向《运动员报》的摩根和《裁判员报》的柯贝特点点头。然后他伸出手,由桑德尔的一名助手严格检查了缠在他指关节上的带子,并在他的严密监视下,由他自己的助手锡德"沙利文和查理"贝茨给他戴上拳套,并把它们系紧。他自己的一个助手则在桑德尔的那个角落,行使同样的使命。桑德尔的长裤被拽掉,他站起来的时候,他的套头衫被从他头上剥下来。汤姆·金望过去,看到了青年人的具体体现者,厚实的胸脯,强健的筋骨,肌肉在缎子似的白皮肤下像活的东西一般滑来滑去,全身充满着生命的活力。汤姆·金知道,这样的生命还没有在长期搏击中,从疼痛的毛孔里渗尽其朝气,青年人经历了这样的搏击,就要付出代价,当他从这里走出去的时候,就不会像进来时那么年轻了。

两人相互走上前去迎战。锣声一响,助手们就啪啪地折起折叠椅,爬到拳击台外面去了。他们俩握握手,拿出战斗的架势。立刻,桑德尔像一部钢铁和弹簧组成的机械,一触即可发动,然后他来回运动,一个左拳,打在汤姆眼睛上,一个右拳,打在他肋骨上,一下闪开反击,一下轻轻跳开,又咄咄逼人地跳回来。他敏捷、机灵,这是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表演,全场观众大呼小叫地表示满意,但是汤姆没有眼花缭乱。他已身经百战,遇到的年轻小伙也太多了。他懂得这一下下打击是怎么回事——过于迅猛、过于灵巧,反倒不危险了。显然桑德尔从一开始就想打速决战,这是意料之中的。这是青年人的方式,锋芒毕露,猛冲猛打,疯狂地竭尽自己全部的辉煌和优越性,用其年少气盛的力量和欲望来压倒对方。

桑德尔来来回回,一会这儿,一会那儿,满场子到处跑。步履轻巧,心情急迫,活脱就是一个雪白肌肤和强健筋肉构成的奇迹,形成一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攻击器械,像一只一个动作又一个动作,做完了上千个动作的飞梭那样滑动、跳跃,所有的动作都集中在一个目标上,就是要摧毁汤姆·金,因为汤姆·金是阻碍他发迹的障碍物。汤姆·金耐心地忍受着。他懂得他这一行,也懂得青年人,尽管他已不再是青年人了。他的想法是,要等对方丧失了一部分力气之后再采取行动。他暗自龇牙一笑,一边故意躲闪一下,让头顶上挨了重重的一击。这是恶毒的一招,可是按照拳击比赛的规则却十分公平。一个人应该注意爱护自己的指关节,如果他坚持要打对方的头顶.那么他这样做是要自己冒危险的。金本可以头躲得低一点,让那一击峻地一声从头上无害地打过去的,但是他想起他自己早年的拳击,想起他如何在威尔士凶神脑袋上打碎了他的第一个指关节。只是他现在是遵守规则的。可他那一闪报销了桑德尔的一个指关节。倒不是桑德尔现在就会很在意这个问题。他会继续打下去,毫不介意,整场拳击他都会一如既往地拼命。不过以后长时间的角逐战开始时,他就会遗憾那个指关节,回想起他如何在汤姆"金的脑袋上打碎了它。

第一回合全是桑德尔的天下,他那旋风式的猛攻速度博得全场欢呼。他以排山倒海的猛击压倒了金,金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没有出过一次拳,只是遮掩、阻挡和闪避,满足于抱住对方,免遭痛击。偶尔他佯攻一下,在猛击的拳头分量落下去时摇晃脑袋。他迟钝地移动着,从不蹦来跳去,或浪费一点点力量。桑德尔得把青年人的泡沫发尽了,谨慎的老年人才敢还击。金的全部动作都是慢慢腾腾的、有条不紊的,他眼皮笨重、缓慢地移动着眼睛,给他一副半睡半醒、头昏眼花的样子。可这是一双能看到一切的眼睛,在他整个二十多年的拳击生涯中,这双眼睛已训练得能无所不见。这双眼睛在迎面过来的一拳面前,不会眨一下,动一下,却能冷静地观测出拳的距离。

第一回合结束时,他坐在他的角落里休息了一分钟。他伸开双腿,仰面躺下,胳膊搭在成直角的绳子上,当他大口吸入助手们用毛巾扇过来的空气时,他的胸和小腹明显地一起一伏。他闭着眼睛听全场呼喊的声音:“你为什么不打,汤姆?”许多人大喊。“你并不害怕他,是吧?”

“肌肉发硬了,”他听到前排座上一个人评论说。“他无法动得更快。我在桑德尔身上押双倍的注,按金镑算。”

锣声响了,两人从各自的角落走出来,向前迎战。桑德尔朝前走了足有两人距离的四分之三光景,急于重新开战;可是金满足于少走几步。这符合他节省精力的方针。他没有很好训练,又没有吃饱,每一步都事关重大。此外,他已经走了两英里才来到拳击台的跟前。这一回合是对前一回合的重演,桑德尔像旋风一般地进攻,观众都愤怒质问汤姆为什么不打。他只是样攻和出几下缓慢的拳,根本不起什么作用,只能阻挡、拖延、扭抱,别的什么也不干。桑德尔想要加快节奏,可汤姆很聪明,不予理睬。他咧嘴一笑,那张在拳击场上打坏了的脸上,带有某种若有所思的悲怆。他带着只有老年人才有的谨慎戒备,继续保存实力。桑德尔是青年人,他以青年人那种不惜大量挥霍的态度挥霍着他的力量。汤姆是属于拳击场上的老将一类的人物,有着长期的苦战培养出来的智慧。他以冷静的目光和头脑注视着,动作缓慢,等着桑德尔把青年人的泡沫发完。对于大多数旁观者来说,似乎汤姆已毫无希望地比他的对手差得老远,所以他们发表看法,提议押三倍的注在桑德尔身上。但是有那么几个人,他们了解旧时的金,就接受了他们认为容易赢钱的赌博。

第三回合开始时一如既往,一面倒,桑德尔主动进攻,拼命痛击。半分钟以后,桑德尔过于自信,露出了一个空挡,金的眼睛和右臂在这一刹那之间像闪电一样闲了一下。这是他第一次真正的打击——一个钩拳,把胳膊扭成拱形,使这一拳打得扎扎实实,同时把转动了半圈身子的所有分量都加在了这一击上。这就像一头似乎睡着的狮子,突然闪电般地伸出了它的爪子。桑德尔的下巴一边挨了这么一下,像阉牛似地倒了下去。观众们张大嘴,大为吃惊地发出喝彩。这家伙毕竟没有肌肉发硬,他可以像一把作锤一样飞出一拳。

桑德尔哆嗦着。他翻过身,打算站起来,可是他的助手们尖叫着阻止了他,让他等着计数。他单膝跪着,准备起来,同时等着俯身朝他站着的裁判大声冲他耳朵里数数。数到九的时候,他站了起来,摆开迎战的架势,这时,面对着他的汤姆懊悔起来,这一拳要是离桑德尔的下巴尖再近一英寸就好了。那样就能把他打昏过去,他就可以拿着三十镑钱回家去见老婆孩子了。

这一回合一直继续到规定的三分钟的终了。桑德尔第一次尊敬起他的对手来,而金则仍然动作缓慢,眼睛昏昏欲睡。金看到他的助手们蹲在外面,准备越过绳子跳进来,感到是一种警告,就把战斗朝他自己那一角引去。锣声一响,他立即就坐到那张正等着他的凳子上,而桑德尔还得走完正方形拳击台对角线的距离,回到他自己的角落里。这是一件小事,不过许多小事积在一起就举足轻重了。桑德尔不得不多走那许多步,消耗许多精力,而且要在这宝贵的一分钟休息时间里丧失不少秒钟。在每一回合开始时,金都是缓悠悠地走出他的角落,迫使他的对手走更长的距离。每一回合结束时,金都操纵着战斗进入他自己的角落,这样他就可以立即坐下。

又是两个回合过去了,金节省着力气,桑德尔却大量地浪费。桑德尔迫使他打速决战的尝试搞得他很不舒服,因为雨点般打在他身上的无数打击,有相当一部分都击中了要害。而金还是坚持他顽固的慢条斯理,尽管那年轻的鲁莽汉急切地要求他加入战斗。在第六回合中,桑德尔又一次不注意,汤姆·金的可怕右拳再次闪电般飞起,击在桑德尔下巴上,桑德尔又等数到九才爬起来。

到第七个回合的时候,桑德尔的身体状况已经不行了,他平静下来,接受了他已认识到的事实:这是他经历中最艰难的一场战斗。汤姆·金是个老家伙,但却是比他曾遭遇过的任何人都更强的老家伙——一个从木头脑发热,善于防卫的老家伙,他的打击力有着一根节杖的分量,能左右开弓,击倒对方。尽管如此,汤姆·金经常不敢打击。他从来没有忘记他那被打坏的指关节。他知道,他要让指关节能坚持到战斗结束,就必须每一击都击中要害。当他坐在他的角落里,朝他对手看去的时候,他想到了一个念头,这就是,如果把他的智慧和桑德尔的青春加在一起的话,就可构成一个世界重量级冠军了。可是问题在这里,桑德尔决不会成为世界冠军。他缺少智慧,他得到智慧的惟一方法是以青春来换取;而当他有了智慧时,青春也就消耗尽了。

金利用他所知道的一切有利条件。他从来不错过一次扭抱的机会,在多数扭抱时,他都是用肩膀硬绑绑地撞击对方的肋骨。按照拳击场上的看法,就造成的损伤而言,用肩膀撞击和用拳猛击都是一样的,可是就力量消耗而言,前者就要好得多。而且在扭抱中,金总是将自己的重量压在对方身上,不愿意松开。这就迫使裁判来干预,把他们拉开,而且总是在不懂得休息的桑德尔的帮助之下。他忍不住要使用他那挥舞着的出色双臂和扭动着的肌肉。桑德尔当对方冲过来同他扭抱,用肩膀撞击他的肋骨,把头靠在左臂底下时,几乎总是挥起右拳,从自己背后去打那张突出在外面的脸。这是很聪明的一击,博得观众的赞赏,但是这一拳却并不危险,因此,也就是浪费了那么多的力气。可是桑德尔不知疲倦,也没有节制,汤姆"金只是咧着嘴笑,顽固地忍受着。

桑德尔开始用右拳猛击对方身体,这表面上看来好像金挨了无数拳头,可只有经常光顾拳击场的人才很欣赏汤姆·金在对方拳头打过来之前,用左拳套灵巧地碰一下对方双头肌的做法。确实,每一次对方都打中他了;但是每一次就因为在双头肌上那一碰,打击的力度被削减。在第九回合中,一分钟内有三次,汤姆的右手钩拳击中了对方的下巴;桑德尔那样沉甸甸的身体,三次都被打倒在垫子上。每次他都休息了他允许休息的九秒钟才爬起来,摇摇晃晃地,然而仍然很强壮。他在速度上已经慢得多了,但他浪费的力气也少了。他打得很残酷;但是他继续汲取他的主要财富,即他的青春。金的主要财富是经验。由于他精力减退,体力下降,他就用狡猾来加以替代,以产生于长期拼搏的智慧和对力量的谨慎积蓄来加以替代。他不仅懂得决不能做多余的动作,而且他也学会诱使对方把力量浪费掉。他一次次地用手、脚,身体的佯攻动作,诱骗对方跳回去,躲闪,或反击。金自己休息;可是他决不允许桑德尔休息。这是老年人的战略。

第十个回合刚打不久,金就开始用左直拳打击对方的脸部,来拦阻对方的猛冲,桑德尔则变得很谨慎,他作出的反应是收回左臂,然后避开对方打击,用右臂打出一个晃动的钩拳,朝对方脑袋的一边飞过去。这一拳打得太高,没有收到致命的效果;但是它刚落下来的时候,金知道过去那种熟悉的无意识的黑色面纱正降落在他的心头。在那一刹那间,或者说,在那最最短的一刹那间,他停下了。就在这一刻里,他看见他的对手躲出了他的视野,背景上那些观看的白色面孔也不见了;这一刻之后,他又重新看见他的对手和背景上的那些面孔。就好像他睡着了一段时间,刚刚重新睁开眼睛,而那段无意识的间隙实在是太短太短了,他还没有时间来得及倒下。观众看见他摇晃了一下,膝盖一弯,然后又看见他恢复过来,看见他把下巴更深地藏入左肩的隐蔽处。

桑德尔重复了几次这样的打击,让金一直处于半晕眩的状态,然后金想出了他的防守方法,这也是一种反击。他假装用左拳进攻,同时朝后退半步,使足右拳的全部力量打上钩拳。这一拳在时间上算得如此精确,以致它落下时正好在桑德尔的脸上打个正中,桑德尔被打得两脚腾空,飞了起来,他编成一团朝后仰,头和肩先着地,撞在垫子上。金像这样成功地打了两回,然后他就放开手锤打对方,把对方逼到了绳子边上。他不给桑德尔休息的机会,也不让他振作起来,只顾一拳又一拳地给对方粉碎性的打击,直至全场起立,空气中充满着不断的吼叫和喝彩。但是桑德尔的力气和耐力很了不起,他继续站立着。被击倒看来是毫无疑义的了,一个警官看到这样可怕的恶打,吓坏了,在拳击台旁边站起来,想制止这场搏斗。这一回合结束的锣声敲响,桑德尔摇摇晃晃地回到他的角落,一边还向警官声明他很健康强壮。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向后跳了两下,那个警官就此放手不管了。

汤姆·金靠在他的角落里,呼吸急促,感到很失望。如果这场拳赛被制止了,那么裁判就会不得不判定他得分,钱也就归他了。他不像桑德尔,不是为了荣誉和前程而战,他只是为了那三十金镑。现在桑德尔在那休息的一分钟里就会恢复过来。

青年人总有办法——这句话在金的心头闪过,他想起他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是他打垮斯托舍·比尔的那天夜里。比赛结束后,一个家伙给他买了一瓶饮料,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出了这句话。青年人总有办法!那家伙说得对。在很久以前的那天夜里,他是青年人。而今天夜里,青年人却坐在他对面的角落里。至于他自己,他现在已战斗了半个小时,他是个老头子了。如果他像桑德尔那样拼搏,他连十五分钟也维持不了。可关键是,他的力气恢复不过来。那些突出的动脉,那颗痛苦的心脏使他无法在两个回合之间的间隙中积聚力量。他身上一开始就没有足够的力量了。他身子底下的腿很沉重,正开始抽搐。他本不应该走那两英里路到拳击场的。还有那块他那天早上一起来就渴望吃的上牛排。对拒绝给他赊账的屠夫们,他心中升起一股可怕而强烈的仇恨之火。没有吃饱肚子就叫一个老汉去进行拳击比赛,真是太难为老汉了。而一块牛排只是如此微不足道的东西,最多值几便士,而对他来说,却意味着三十个金镑。

第十一回合的锣声敲响之后,桑德尔冲上前去,炫耀他实际上并不拥有的新鲜活力。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不过是一种像拳击本身一样古老的虚张声势。他以扭抱来保护自己,然后他松开手,让桑德尔摆开阵式。这是金所希望的。他以左手佯攻,引得桑德尔低头躲闪,然后退后半步,全力以上钩拳打在对方脸上,把桑德尔打倒在垫子上。在那以后,他从未让他休息,自己接受打击,但是他打中的次数要多得多,他把桑德尔打到绳子上,把钩拳和各种各样方式的拳打到他身上,对方扭抱,他就挣脱出来,或者打得他无法扭抱,每当桑德尔要倒下去的时候,他就用向上打一拳来稳住他,马上又用粉碎性的一拳,把他打到绳子上,使他无法倒下。

这时候,全场都疯狂了,成了他的天下,几乎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在喊:“使劲打,汤姆!”“打垮他!打垮他!”“你已经打败他了,汤姆!你赢了!”这将是旋风般的终场。拳击台周围的观众出了钱想看的,就是这个。

半个小时以来一直保存着实力的汤姆·金,现在把他自己知道身上所拥有的力气大量使出来。这是他的一个机会——要么现在,要么彻底完蛋。他的力量消耗得很快,他的希望是,在最后一点力量用尽之前,他能把对手打得最终爬不起来。他一边凶狠打击,一边步步进逼,冷静地估计地打击的分量和造成损伤的程度,这时他明白了桑德尔是一个多么难于打垮的人。他的精力和耐力大到了极点,这是青年人纯粹的精力和耐力。桑德尔无疑是一个有出息的人。他是天生的拳击手。只有用这样坚韧的材料,才能制造出成功的斗士。

桑德尔站不稳了,摇摇晃晃的,但是汤姆的腿在抽搐,他的指关节也痛了起来。然而他铁了心肠,要打出凶猛的打击,可每一下打击都给他自己备受折磨的双手带来痛苦。虽然他现在实际上没有挨打,可是他却像对方一样迅速衰弱下去。他的打击都击中要害,可是在这些打击的背后不再有那种分量支撑着它们。每一次打击都是意志的拼命努力的结果。他的腿像铅一样笨重,已明显看得出是拖着走路的;而桑德尔的支持者看到这样的征兆便兴高采烈,开始大喊着给桑德尔加油。

金被刺激得爆发了一股力景。他连续打了两举——一次左拳,打得稍微高了一点,打在心口上,右拳横击在下巴上。这两拳并不重,可是桑德尔已经头昏眼花,虚弱得太厉害了,他倒下躺在地上哆嗦。裁判站在他旁边,对着他的耳朵大喊那生死攸关的秒数。如果在喊出第十秒之前他还站不起来,他就算输了。全场观众鸦雀无声地站着。金靠着两条颤抖的腿支撑住身体。一种要命的眩晕侵袭着他,在他眼前,一片脸的海洋在波澜起伏,而传到他耳朵里的裁判数数的声音,则好像来自遥远的地方。可他认定胜利是自己的了,要一个挨了这么沉重打击的人站起来是不可能的。

只有青年人能站起来,而桑德尔站起来了。在第四秒的时候,他翻了个身,让脸部朝下,盲目地摸索着围着拳击台的绳子。数到第七秒的时候,他把自己拽起来,成了单膝着地的姿势,就这样他一面休息,一面昏昏沉沉地在肩膀上晃动着他的脑袋。当裁判喊出“九!”的时候,桑德尔已经直挺挺地站在那里了,摆出一副真正的招架姿势,左臂护在脸部周围,右臂护住腹部。就这样把要害部位护住以后,他马上就蹒跚着朝金的方向冲去,希望能扭抱住他,以争取更多的时间。

在桑德尔站起来的那一瞬间,金就攻击他,但是他打出去的两拳都给对方招架的胳膊挡住了。接下来,桑德尔就跟他扭抱在一起,拚命抓住不放,这时裁判竭力想把他们俩拽开。金帮着把自己挣脱开来。他知道青年恢复体力的速度是很快的,他也知道,只要他阻止桑德尔恢复体力,桑德尔就输定了。只要结结实实地猛打一拳就行。桑德尔是输定了,无疑是输定了。他已经在战略战术上战胜了他,在实际战斗中战胜了他,在得分上超过了他。桑德尔踉踉跄跄地从扭抱中脱开身子,是否失败只在毫厘之间。只要打出一个好拳,就能把他打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汤姆·金在痛苦的一闪念之中,想起了那块牛排,多么希望他能有这么一块牛排来支撑他必须打的那必要的一击啊!他奋力打出了那一击,但是它不够重,也不够急。桑德尔摇晃了一下,可没有倒下,他踉跄着退回到绳子边,支撑住了自己。金蹒跚地跟过去,带着要肢解的痛苦,打出了另外一击。但是他的身体背叛了他。他留下的只是一种战斗的意识,由于精疲力竭,这种意识也变得朦朦胧胧,在云里雾中了。瞄准下巴打去的一击,结果却打在肩膀上。他想的是要打得高一点的,可是疲劳的肌肉已不听使唤了。而且,由于这一击的碰撞作用,他自己倒踉踉跄跄地退回来,差点跌倒。他又努力争取了一次。这一次,他那一击完全没有击中,而且由于极端虚弱,他倒下来,靠在桑德尔身上,扭抱着他,使自己免于倒在地上。

金没有尝试挣脱开身子,他已经竭尽全力,他完了。青年人总有办法。即使在扭抱中,他也能感觉到桑德尔体力上比他强大起来。当裁判将他们分开时,就在他眼前,他看到了青年人体力的恢复。桑德尔的体力一刻比一刻变得强壮起来。他打出来的拳,一开始还是软绵绵的,不起作用,却变得硬实、准确起来。汤姆·金的昏花眼睛看见那戴拳套的拳头冲着自己的下巴打来,他想举起胳膊来阻挡。但是他在危险面前已力不从心;他的胳膊太沉重了,上面就好像压了一百多磅重的铅一样,它已经举不起来了,他拼命想用他心灵的力量抬起它来,然后那戴拳套的拳头击中了要害,他只感到猛地一下,就像一个电火花。同时,黑色的纱幕笼罩了他。

他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在他自己的角落里,他听到观众的叫喊就像邦迪海滨的海浪咆哮一般。一块湿海绵压在他的脑后,锡德·沙利文正在往他脸上和胸口喷冷水,让他清醒。他的拳套已经取下,桑德尔俯身向着他,正同他握手。他对把他打垮的那个人并不抱有恶意,他由衷地回握了一下对方的手,握得他自己的指关节疼痛难忍。然后,桑德尔走到拳击台的中央,观众停止喧闹,静下来听他讲话。他接受了年轻的普隆托的挑战,提议把额外赌注增加到一百镑。金无动于衷地听着,他的助手擦去他身上溪水般流淌的水流,揩干他的脸,准备让他离开拳击场。他感到饥饿。这不是那种普通的,带有痛感的饥饿,而是一种巨大的昏眩,一种心口的悸动,这种感觉传遍了全身。他回想起刚才他让桑德尔摇摇欲坠,成败就在毫厘之间的那一刻。啊,那块牛排本应该顶用的!在关键性的一击中,他就缺了这么一点点东西。他输了,完全是因为一块牛排的缘故。

他的助手们半支撑着他,要扶他钻过绳子。他从他们手中挣脱出来,没有人帮助,就低头钻过了绳子,沉重地跳到地面上,跟在替他从拥挤的中间过道上开出一条道路来的助手后面。在离开更衣室到街上去的时候,在通往门厅的入口处有一个年轻人上来同他说话。

“刚才你可以打垮他的时候,为什么不打垮他呢?”年轻人问。

“噢,见鬼去吧!”汤姆·金说,一边走下台阶,来到人行道上。

街角上那家酒店的门大开着,他看到灯光和笑眯眯的酒吧女招待,听到许多人在谈论这场拳击赛,还听到吧台上生意兴隆地响着叮叮铛铛的钱币声。有人请他去喝一杯。他明显地犹豫了一下,然后就谢绝了,继续走他的路。

他口袋里一个铜子也没有,而回家的两英里路似乎好长好长。他肯定是老了。经过陶门公园的时候,他突然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来,因为想到他老婆正在家里熬夜等着他,等着知道比赛的结果而不知所措。这比被人打败更令他感到难堪,他几乎无法去正视这个问题。

他感到浑身衰弱,疼痛,他被打碎的指关节的疼痛警告他,即使他能找到一份临时工作,他也要等一个星期才能握住镐把或铁锹。心口间火烧火燎的饥饿感令人感到恶心。他的可怜境况压倒了他,他眼睛里难得地湿润起来。他用双手捂住胜,一面哭,一面想起了斯托舍·比尔,以及他在很久以前的那天夜里是如何对付他的。可怜的老斯托舍·比尔!现在他才明白比尔为什么在更衣室里哭泣。
(英)萨基: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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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恰佩克:荒岛上的野人少女
这是一个悲伤却很温暖的故事,至少我这么认为。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铎姆,鲁日·德·范瑞亚,生活在里斯本,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但在他的内心却渴望着伊比利亚半岛以外的世界。就像所有的冒险家一样,不顾一切似乎是一种本能。于是,他变卖家产,乘坐一艘轮船出海:巴勒莫、君士坦丁堡、埃及……那些众多非凡而又简直不可思议的地方和事物,让铎姆感到似乎已全然忘记了过去的生活。

既然是故事,就会有转折,于是一场海难登场——风暴加触礁。如同诸多类似的二流小说和三流电视剧,我们的主角是唯一生还的人,被几块浮木带到一个遥远而不知名的小岛。

他不是这个小岛上唯一的人类,这个岛上也没有隐居在此的绝世高人,于是,这个故事终于开始有了一点新意。岛上居住着一群野人,有着属于另一个世界的生活习性和语言系统。

最开始,铎姆极度惊恐,但同时,也有一种惊喜:作为一个冒险家,他认为自己此生的遭遇足以匹配这样一个头衔,有一种死而无憾的宽慰。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这群野人非但没有伤害他,还为这位筋疲力尽的不速之客提供食物和水源,并且,一位野人少女开始每天为他准备食物,然后陪在他身边,一言不发。当然,即使她说什么,铎姆也听不懂。无论如何,铎姆都对这位野人少女感激不尽,他开始用他能想到的语言和手势向这位少女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可少女很明显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她一直安静地聆听着,一如夜晚古典的大海。于是,铎姆将自己所有的感激、担忧、思虑,如呓语一般告诉这位少女,而少女总会在这样的倾诉中静静睡去,仿佛那是一种古老的安眠曲……

有时候,铎姆凝望着月华下的少女,发现她竟然是如此美丽,健康的肌肤,匀称的骨骼,光洁的面容……再后来,铎姆开始和这位少女生活在一起,但他从心底里瞧不起野人,他拒绝学习他们的语言,融入他们的生活。渐渐地,他的话越来越少,他的记忆越来越凌乱,甚至破碎到无法表述……他发觉自己已经开始遗忘曾经的语言和生活。

就这样不知道又过了多久,一天清晨,岛上突然出现另一群人,铎姆发现这群人穿着自己曾经熟悉的衣服,说着自己曾经的语言,他发疯一样向他们跑过去,想对他们述说他多年的遭遇,可他悲哀地发现,除了像野人似地号叫外,他什么也无法说出口。那群岛外的人突然看见有这样一个野人狂冲向他们,都吓坏了,举起武器准备开枪。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铎姆的舌头仿佛不再打结,终于呐喊出:“先生,可怜可怜我吧!”

那群人很高兴,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度发现一位同胞,不仅是亲切,更可以为他们的冒险人生增加一个可读性的故事。他们拿出饼干、罐头等现代文明的食物给铎姆,陪他说话,希望唤起他作为一位文明人的记忆,并承诺带他离开这里。

在日落之前,每个人去岛上寻觅各自希望带回家的纪念品。于是,铎姆回到熟悉的住处,对女人说自己将要离开。他努力地用语言和手势表达着,当然,女人一如既往地倾听着,同时也一如既往地不知所云。看着她仍旧不懂却恬然的表情,铎姆狠下心,逃一般地离开。

当他来到海边时,尚未日落,其他人还没有回来。看着大海柔和而亘古的海浪,铎姆心里始终放不下,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向她解释清楚。于是他又再次跑回去。

正当他踌躇着如何向女人开口时,他正好看到女人如何为他准备食物。只见她小心翼翼地把最好的水果放在一旁留给他,而她自己却吃下那些带有斑斑点点的水果……一切准备就绪后,她便安静地坐在家中等着他的归来。

此时此刻,铎姆觉得自己有责任要像往常一样回家,满足女人一天的劳作和期望……

日落之时,准备离开的人们集合,没有发现铎姆,开始分头寻找他,叫着他的名字。其实当时有两个人离铎姆很近,但铎姆却很怕他们找到他,他像往常一般拥抱着身边的女人,假寐着,静静等待他们的离去。
(俄)契科夫:鱼的爱情
这事情说来离奇:潘达雷金将军别墅附近池塘里仅有的一条鲫鱼竟然没命地爱上了住在别墅里的女人索尼雅·玛莫奇金娜。不过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莱蒙托夫的恶魔就爱上了达玛拉①,天鹅也爱上了勒达②,难道事务员不是往往爱上他们上司的女儿吗?索尼雅·玛莫奇金娜每天早晨都跟她的姨母一块儿来沐浴。一往情深的鲫鱼就游到岸边来观看。附近开着一家克兰杰尔父子铸造厂,因此池塘里的水早就变成深褐色,不过话虽如此,那条鲫鱼还是什么都看得见。它看见白云和鸟雀在蔚蓝的天空飘飞,看见别墅里的女人们脱掉衣服,看见有些年轻人躲在岸边灌木丛里偷看,看见胖姨母下水以前先在石头上坐五分钟光景,得意地摩挲自己的身子,说:“我这头象,长成了一副什么样儿?简直看着都可怕哟。”

  索尼雅脱掉身上的单薄衣服,尖叫一声,跳进水里,游起来,冷得缩起脖子,那条鲫鱼就马上溜到她身边,开始贪婪地吻她的小脚、肩膀、脖子。……这两个别墅里的女人洗完澡,回家喝茶,吃甜面包去了。

  那条鲫鱼呢,在广大的池塘里孤零零地游来游去,暗想:“当然,我和她互相爱恋的可能性,是根本谈不到的。她这样一个美人儿能爱上我这样一条鲫鱼?不会,说什么也不会!千万别用幻想诱惑自己,可鄙的鱼!只剩下一种命运等着你,就是死!可是怎么个死法呢?池塘里可没有手枪和带磷的火柴。对我们这些鲫鱼来说,只能有一种死法,就是落到狗鱼的嘴里。不过上哪儿去找狗鱼呢?从前这个池塘里倒有一条狗鱼,可是就连它也烦闷无聊得死掉了。哎,我真不幸啊!”

  这个年轻的悲观主义者思考着死亡,钻进淤泥里,在那儿写日记。……有一次,傍晚前,索尼雅和她的姨母坐在池塘的岸边钓鱼。那条鲫鱼在浮子旁边游来游去,眼睛一刻也不离开它心爱的姑娘。忽然,它脑子里象电光似的闪过一个念头。

  “我索性死在她的手里好了!”它暗自想着,快活地摆动它的鳍。“啊,这倒是个绝妙的、舒心的死法!”

  它充满决心,只是脸色微微发白,向索尼雅的鱼钩那边游过去,用嘴咬住鱼钩。

  “索尼雅,你那儿有鱼上钩了!”她的姨母尖声叫道。“亲爱的,你那儿有鱼上钩了!”

  “啊!啊!”

  索尼雅跳起来,用尽力气一拉。有个金黄的东西在空中一闪,啪的一声掉进水里,在水面上留下许多圆圈。

  “掉了!”两位别墅的女客大叫一声,脸发白了。“掉了!哎呀!亲爱的!”

  大家看一下鱼钩,瞧见鱼钩上挂着一片鱼的嘴唇。

  “唉,亲爱的,”姨母说,“你不应该使那么大的劲啊。现在那条可怜的鱼只好缺一片嘴唇活下去了。”

  我的主人公从鱼钩上掉下来以后,吓呆了,很久都不明白出了什么事。后来它清醒过来,不住地呻吟道:“我又活了!又活了!唉,命运的嘲弄哟!”

  这条鲫鱼发现它的下巴没有了,就脸色惨白,发狂般地哈哈大笑。……它疯了。

  不过,我居然打算用鲫鱼这样微不足道和没有趣味的生物的命运来吸引严肃的读者的注意力,这恐怕显得奇怪吧。其实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有些女士就在大杂志上尽情描写对谁都不需要的鮈鱼③和蜗牛。我在模仿那些女士。甚至我自己就可能是女士,只不过用男人的假名掩盖自己罢了。

  总之,这条鲫鱼疯了。这条不幸的鱼一直到现在还活着。

  一般说来,鲫鱼喜欢被人放在酸奶油里煎熟,然而我的主人公现在却喜欢任何一种死法。索尼雅·玛莫奇金娜已经嫁给一个药房老板,她的姨母到利彼茨克找她那已经结婚的姐姐去了。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那个已经结婚的姐姐有六 个孩子,而所有的孩子都是喜欢姨母的。

  现在,接着往下写吧。有一个工程师克雷辛在克兰杰尔父子铸造厂里当厂长。他有个侄子叫伊凡,大家知道,他写诗,而且兴冲冲地把那些诗发表在所有的杂志和报纸上。有一天中午,天气炎热,年轻的诗人走过这个池塘,灵机一动,想下去洗个澡。他就脱掉衣服,进入池塘。那条神志失常的鲫鱼错把他当做索尼雅·玛莫奇金娜,游到他身边来,温柔地吻一下他的后背。这一吻不要紧,却产生了最富于毁灭性的后果:鲫鱼把悲观主义传染给了诗人。诗人可是一点也没料到,他从水里出来,竟发狂般地哈哈大笑,回家去了。过了几天,他去到彼得堡。他到那边的编辑部,把悲观主义传染给了所有的诗人,于是从那时候起,我们的诗人们就都开始写抑郁寡欢的诗了。

  “注释”

  ①见莱蒙托夫的长诗《恶魔》。

  ②希腊神话中斯巴达王廷达瑞奥斯的妻子,宙斯醉心于她的容貌,化为天鹅与她相会。

  ③一种中小型鱼类,凶猛鱼类的食饵。

  (最初发表在1892年6月13日《花絮》杂志第24期,署名“无脾人”。)
(法)布里吉特·吉罗:物品
这个时刻,我想像了无数次。你用你还留着的钥匙打开了公寓的门。你回来清点我们共有的物品,好决定那些带走,哪些留下。我出于信任,建议你自己去挑选,为了显示我心胸宽广,我还补充说我对这些物品毫不介意。我们还不至于低下到要到物质世界里去厮杀。我们承诺远离框定了我们十二年共同生活的物品。我们信誓旦旦地说,既然重要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我们要保持尊严,要有一定的风度。我们不能再一次把什么都糟蹋掉。不能就为了一张地毯,一个dvd机,一面摩洛哥镜子。

  我听到你按完门铃后,钥匙插进锁里的声音,我停止不动。我知道你今天早上回来,我坚持要在场。厨房里散发着咖啡的味道,我问你要不要来一杯,你靠窗站着喝了下去。你情愿在女儿们放学前动手。你说声对不起,接着走向客厅,你意志坚定。我没有跟着你,我情愿让你一个人动手,去面对大书橱,面对我们收藏的唱片,我情愿让你一个人到我们旅行带回来的物品面前去思考,等于让你去思考你出走的疯狂。

  我不想影响你,我努力不去感受什么,我知道你面临着同样的考验:不要感情用事,不要犹豫不决,不要意志薄弱。我在厨房里,想像着我拼命打扫是为了双手和思想不空闲下来,想像着你精心准备了你的到来,想像着你精心计算每一个动作,想像着你检查每一个柜子、每一个抽屉、每一个架子上的内容。我站在我死命擦亮的电灶板前,想像着你测绘了地形平面图,像绅士小偷一样精确地行动,老练、灵巧、优雅。

  水哗哗地流进洗碗槽,我却在想,你的选择,是跟我对话的一种方式,是一种语言,要我去破解其中的新信息。我关上水龙头,又把它开得更大,希望你还有话要跟我说。我建议你自己去挑选,表面上是好意,我请你自己决定,没有意识到自己给你设了个圈套。我摘下橡胶手套的时候想,我是催促你去对抗办不到事情,我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你对我遭受的侮辱和痛苦付出代价。我听不到任何动静,不敢走出厨房,于是我就顺便擦玻璃窗,好几个月都没人碰过了。我怪自己被囚禁在厨房里,胸无大志,只是把每一个角落擦干净。

  我打开收音机,以缓和一下气氛,抵消我们的每一个动作。收音机里放的是《为了温柔乡》,多米尼克.a.的一首歌,那晚,我们喝完一瓶白葡萄酒,你对我宣布你不知道还爱不爱我时,听的就是这首歌。我换了个电台,是莫扎特的《安魂曲》,这让我想到我们的处境是彻底绝望的。

  我继续努力摆脱你的存在,为此我去分拣厨房壁柜里的东西,把装着香料的小瓶和过期的纸盒装汤包放到桌上,把一些瓶瓶罐罐放回原位,我偏执地将它们分类归放——糖一定要放在下面的架子上,盐一定要放在上面的架子上。我猜想,你在客厅里的观察也同样细致。你面对着每一件东西的故事,也就是我们的故事,肯定觉得目前的局面很荒诞。我这样想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我希望你拿在手中的每一样物品都烫手,把你带回“肯定爱着我”的岁月,我祈祷,你选择带走的东西,将让你不得安宁,它们在你的新生活里,变成了捣乱分子,变成不祥之物。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怀疑你到底到公寓的四壁间来找什么。我突然害怕你杀性陡起,有破坏的冲动,上一次我们争论时差点发生,而孩子们就睡在旁边,说争论是为了避免说争吵或算账。我打开窗户,抽起一根烟,害怕你来访的真正目的,是为为了磨灭痕迹,销毁我们一起过了那么多岁月的证据。“沉重如铅的岁月”,你喜欢这样反驳,“黑色的岁月”。“我是怎么熬过来的?”你喜欢这样连着说。

  我重新坐下,调低收音机的声音,想听到点动静,而你避免出声,不给我任何暗示,悄无声息,就跟幽灵一样,那个最近几个月你演化成的影子。我知道你去了女儿们的房间,这让我很不高兴,我一边擦着冰箱内部一边想,或者你去了我们的房间,那样我倒是没那么生气,但是我想不出你会去房间里拿什么,你一开始就拿走了你的衣服,我一边擦放鸡蛋的格子一边安慰自己,大的衣橱里什么都不剩了,除非你对放在五斗橱里的相册感兴趣,那倒是另一回事,我突然意识到,我们忘了讲了,要特殊处理这件事。但是我错了,你依然在客厅里,我似乎听到了地板的吱嘎声,这就意味着你在动,你也许前俯后仰,犹豫不定。接着我听到你用力弹了两个吉他和弦,我怪你缺乏品位,这是你的吉他,我边想边把黄油、酸奶和瓶子从冰箱里拿出来,这样更容易擦洗,我倒是惊讶你怎么没有早点拿走——男人总是和他们的吉他一起离开,但是我已经很久不再去解释你的每一个反应了。

  你出现在厨房门口,我正像一个大傻瓜一样蹲在冰箱抽屉盒面前,你对我说你要走了,前思后想,你什么都没拿,这已经没什么意义。我还没来得及请你再喝一杯已经冷了的咖啡,将你的永别向后推迟几分钟,我还没来得及将我裙子上的褶皱弄平,你说周五晚上,你会像以前那样接孩子放学。

  你完美无缺,什么都没有带走,影响过你的书,让我们编织爱情故事的音乐,小玩意儿,就连你四十岁生日时我送你的“大胡子男人”,和早几年前我好不容易挑选的那幅小小的画,题目是与眼下气氛很不相称的“胜利”,你都没有拿。

  你把我仍在一堆物品中间不闻不问,你把我与冰箱、洗碗机、电视机和客厅里的落地灯一起留下,你把我与满满的抽屉、满满的架子一起抛弃,你留下的是空白,你把我们故事的续集,以及它所有的内容、所有的细节,通通遗留给我,你把森林连同它所有的树木、它的老树根、它的藤蔓都留给了我,你走了,却什么都不带,你离开家却没有扯下窗帘,你不冒任何危险,你绕开种种考验,你不留痕迹、不带证据,空手而逃。你不将你的过去联系到你的未来。你本以为,这样做是为了不伤害我,可事实上你给了我致命的一击。假如我抱怨,你或许还会对我说你听不懂,你或许还会对我说“不管我做什么,都不合适”;假如你拿了小地毯和密奥塞克的唱片,我还能从中看到恶毒和奸诈;假如你拿了门口的箱子,我还能从中看到报复;假如你拿了欧仁.布丹的以天空为主题的画册,我还能从中看到傲慢。可是你什么都没有拿,你对我说,你情愿什么都不碰。你在身后把们关上,我从此孤身一人,留在弥漫着我们失败故事的房间里。
(美)爱伦·坡:椭圆形画像
我身受重伤,贴身男仆为了不让我在露天过夜,冒险闯进了那座城堡。那是亚平宁半岛众多城堡中的一座。那些城堡都已年代久远,混合着阴郁和庄严的气息。与拉德克利夫夫人想像中的城堡相比,真的一点都不逊色。从一切迹象看来,城堡的主人是不久前临时离开的。我们在一套最小也最不奢华的房间安顿了下来。这套房间位于城堡的偏僻塔楼里。屋内装饰繁多,但破烂而陈旧。墙上挂着壁毯、许许多多式样各异的徽章战利品,还有装在图案精美的金色画框里的现代画,画作多得数不胜数,而且都充满灵性。不仅主要的几面墙上挂得到处都是,连城堡这一奇异建筑所特有的凹陷的隐蔽墙面,也没放过。也许因为本来就有精神狂乱症,我对这些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让佩德鲁拉上了阴沉的百叶窗——因为天色已晚,点亮我床头高架烛台上的蜡烛,并把床边带流苏的黑丝绒帷幔彻底拉开。我希望做好这一切之后,即便我不能入睡,至少可以不时抬眼看看墙上的画作,读一读在枕边找到的一本评述这些作品的小册子。

  我虔诚地捧读着那本小书,久久不忍释手。时间在我的沉醉中飞快流逝,转眼间已是午夜。烛台摆放的位置使我很不如意,我不愿打扰酣睡的随从,就自己费力地伸手挪动了一下,以便让光线更好地照在书本上。

  但这一举动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好多枝蜡烛的光线照到了一个壁龛上——刚才,它是被一根床柱沉沉的阴影遮挡住了。明亮的烛光下,我看到了一幅先前根本没注意到的画——是一个年轻女子的画像,她有着刚成熟的女人的风韵。我只对那幅肖像投去匆匆的一瞥,就赶紧闭上了眼睛。起初,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不过在我的眼睑还没打开的时候,我就明白自己为何要闭上双眼了。那不过是一种冲动,为的是能有时间思考——以确定眼中所见并非幻觉,以平息我的想像力,从而可以看得更冷静、更可靠。只是过了一会儿,我就睁开了眼睛,目光牢牢盯在那幅画上。

  这下子我是看清楚了。我不能也不会否则这一点。烛光一照到画布上,那悄然弥漫在意识中的梦一般的恍惚,似乎就被驱散了。我马上就惊醒了。

  我说过了,那是一个年轻的姑娘的肖像。画面上只有头部和肩膀,用的是所谓的“虚光画”技法,颇有萨利擅长的头像画之风。画中人的双臂、胸部乃至闪闪发光的头发末梢,都不易察觉地虚化成朦胧幽深的阴影,作为整幅画的背景。画框是椭圆形的,厚厚得镀上一层金,装饰上取的是摩尔式风格。不过作为一件艺术品,最令人钦佩的,还是肖像本身。刚才骤然而强烈打动我的,不可能是画作的技法,也不可能是画中人不朽的美貌,而最不可能的,当数我那已从半浑噩状态中清醒的想像力——我居然把画上的头像当作了活生生的姑娘。可我马上就明白了,画作的构图、虚光、画框方面的特点,必定在瞬息间就驱散了我的这种看法,不容许我再生出半点这样的想法。我陷入了沉思。或许有整整一个小时,我都半坐半倚在床头,凝视着那幅肖像。最后,弄清那种神奇效果的真正秘密后,我才满意地钻进被窝。我发现画面的魔力所在——画中人的表情绝对栩栩如生。那魔力一开始让我震惊,接着是困惑,被征服,最后则是骇然。因为心中有了深深的敬畏,我把烛台挪到了原来的位置。那令我激荡的画作,被隔在视野之外了。我急切地找出那本评述绘画及其渊源的小册子,翻到介绍椭圆形画像的那一页。我读到了下面这段含糊而离奇的文字:

  她是一位美得罕见的姑娘,她欢快活泼,可爱得无与伦比。当他与画家一见钟情并成为他的新娘,不幸的时刻降临了。他充满激情、工作勤勉、不苟言笑,而且,他已经把艺术当作新娘了。她,一个美得罕见的姑娘,欢快活泼,可爱得无与伦比;她光彩夺目,笑意盈盈,嬉戏时就像只小鹿;她满怀爱心,珍惜世上的一切。但她憎恨艺术,因为艺术是她的情敌;她害怕调色板、画笔和其他画具,因为它们夺去了爱人的笑脸。因而,听画家说想给年轻的新娘画像时,姑娘认为对她来说,那真是件可怕的事情。可她柔婉乖顺,终于还是温驯地在塔楼里坐了几个星期。塔楼的房间又暗又高,只有从头顶射到洒到灰色画布上的一星亮光。可是他,那位画家,却认为自己的工作无比荣光,他干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干了一天又一天。他是一个浑身激情、狂放不羁、喜怒无常的人,加上又沉湎于自己的幻想之中,所以他没看出,孤零零的塔楼上那缕惨淡的光线把新娘照得枯萎了。她的身心都遭到了毁损。谁都看得出她的憔悴,惟独他没注意到。然而她还微微笑着,静静坐着,一句怨言也没有。因为她看到画家(他名气很大)从工作中获得了莫大的乐趣,他热情似火地画着深爱他的女子,不舍昼夜。可女子却日益萎靡、日益虚弱了。看到肖像的人无不低声说画得很传神、好得出奇,说这真是个非凡的奇迹,不仅证明了画家功力深厚,也见证了画家对画中人的深切爱恋。但当这幅画即将完成时,便不许任何人再上塔楼,因为画家的热情已经几近癫狂,他很少从画布上抬起眼睛,对妻子的面容当然是漠不关心。他不会看出,那涂抹在画布上的色彩,就来自坐在身边的妻子的脸庞。几个星期已过去了,惟有唇上差一笔没画、眼睛的色彩差一层没涂。女子的重又变得神采奕奕,如同火苗在烛孔里的最后一闪。于是,唇上的最后一笔画上了,眼睛上的色彩也抹上了。画家痴迷地站在自己的作品前站了一会儿,接着,就在他还在凝视画面时,他开始浑身发抖,脸色苍白,目瞪口呆。然后,他大声惊呼道:“这就是生命!”可当他蓦然转眼看他心爱的妻子时,她已经死了!

  (1850年)
(日)村上春树:西瓜杀人事件
夏天的午后,我在超市买了一个西瓜。我住在9楼,在这幢一共有16层的高楼上,我对于妻子选的这个楼层还是相当满意的。我拎着西瓜,走进电梯,按下了9楼10楼11楼的红色电梯按钮。

  回到家,我先把水果刀用清水冲洗了好几遍,不是因为我有书上说的处女座的洁癖,事实上,我也不是处女座的。是因为我总觉得水果刀在切完一种水果后,都会带有那种水果的味道,无论你事后怎么清洗。当然,我也洗了西瓜。我把西瓜像个急需手术的病人,放在客厅的餐桌上。可能,每件东西都有属于它的手术台。湖面是鱼的手术台。云是候鸟的手术台。泥土是落叶的手术台。树是大风的手术台。荷尔蒙是男人的手术台。女人是荷尔蒙的手术台。

  我切开西瓜,我一口气吃了大半个。西瓜太甜,让我想不起有什么抑郁的事情来。我把剩余的西瓜放进冰箱里,我决定我要杀人。生活的美好,总让我想去消灭那些烦躁的人。就像忽然搬进了一尘不染的大房子,我自然比住在小屋子的时候更加不能容忍虫蝇鼠蚁。

  于是,我决定我要杀人。我想先把楼上的那对夫妇杀了。因为每天晚上我想看会儿书的时候,他们总把电视机开的很响,像是邀请我陪他们一起看一样。几乎每个晚上,我都这样“荣幸”地被他们邀请了看电视。我是喜欢看电视的,但我不喜欢用这种方式。我可以清晰地告诉我身边的人,楼上那两个家伙每天晚上看的是哪个节目。我要是杀了他们,我就再也不会被电视机的问题困扰了。

  我有了杀人的目标,接下来就是怎么杀了。我看过很多讲述杀人的电影,里面有各式各样的杀人手段,有些高明,有些低级的像夜间路边商贩盗卖的三级片的情节。可照着电影杀人,让我有一种羞耻感,仿佛我成了里面的演员,没有创造感也就不觉得有趣了。我要用我自己想出来的方法杀人。

  杀人方案一:当楼上的夫妇只有一个人在家时,我假扮成煤气检查员敲门。进入房子后趁主人不注意用事先买来的电棍将他击倒,然后处理案发现场,等另一个回来的时候,再将她也电倒。最后,关紧门窗,拉上窗帘,把夫妇两人放在床上,打开煤气,制造成是煤气泄漏两人中毒而死的样子。

  当然上述所有过程中,我会带着白手套,屋子里是不会留下任何与我有关的指纹的。电影中的警察可以再现罪犯的鞋印,从而推测出罪犯的年龄体重,所以在案发前,我会在衣服和裤子的口袋放上些铅球,在小腿上各绑上五公斤的沙袋。这样警察就不知道我的真实体重了。这个方案的好处是,由于我是把夫妇两人分开来杀的,会容易成功一些。

  就在我开始计划杀人方案二的时候,门铃响了。由于不是周末,妻子又去上班了,我真想不出这个时候会有谁来我家。我走出书房,打开门,是个女的。大概二十六七岁,长得还不错。我刚想问你是谁有什么事吗,她笑着说:

  “你好,我是住在你们楼下的,我下楼散步回来,才知道钥匙手机都忘在了家里了,我可以在你这里坐一会儿吗?我男朋友马上就回来了。”

  我以前觉得这种美好却粗糙的剧情只有电视剧里才有,没想到我也有亲身遇到的时候。我把我的伟大的杀人计划忘得一干二净。我自然也是笑着说:

  “可以啊,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你不用客气。”

  说着,我把门打得更开了,足够可以同时进三四个人那么开。我侧身,让女孩先进,我关了门。我让她在沙发上坐会儿,冰箱里还有些妻子平日里买的饮料,我选了一罐,递给女孩说:“喝点水吧。”她笑着说不用,可我客气地递了好几回,她也不好意思不收了。

  我也坐在了沙发上,和她开始东扯西扯。女孩长得清爽,皮肤白皙,又没有化妆,身材也可以,由于是夏天,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很薄,薄得就像明清古装戏里吹迷药前要用手指轻轻捅破的窗纸。大热天的午后散步回来,她出了很多汗,身上也多处给汗水黏住了,我可以看出她穿了黑色的胸罩。

  女孩说了些不好意思打扰我之类的话,我说没事的。她就问我一个人在家干嘛,我扯谎说她来的时候我正好在看电影。女孩说她平时也很喜欢看电影,还把她在大学时看了哪些电影都告诉我。我见兴趣差不多又聊得来,我也更加愉快地和她说话。能和长得好又聊得来的女孩子聊天,是这样的热天午后比吃西瓜还要愉快的事情。

  “你是做什么的呢?我是说你的职业是什么?”她问我。

  “我给些杂志写点东西,也写些影评。”我说了个大概。

  “真的吗?”她似乎很惊喜的表情,让我以为她忽然喜欢上了我。

  我们的对话,基本就按上面的形式来来回回。她说她能不能看看我写的东西,我说可以啊,就转身回书房拿些我过去写的稿子,我把稿子递给她,说:“写的不好,你别笑啊。”她笑着接过稿子,像接过一块蛋糕。我想起冰箱里还有写西瓜,就说:“我买了西瓜,我去冰箱拿。”她没有说话。

  我取出西瓜,用水果刀切了两块,忽然我感到腰部一阵强烈的电击,顿时全身麻麻的,后来我就不省人事了。几个小时后,我醒来发现我的手脚都被绑在了椅子上,嘴巴也用胶带封上了。我的眼睛还有些迷迷糊糊,并不能清晰地张开。但我大约可以确认坐在我面对的女孩就是刚才那个。我觉得女孩再也不可爱了,因为她用电击倒我以后还把我绑架了。

  “每天早上五点,你就开始放音乐,你还让不让人睡觉?”

  我和妻子都是早睡早起的人,每天早上五点我醒来就去冲凉,冲凉时我会放音乐。或许是音响有些大,所以吵到楼下的她睡觉了,可这也不是一件需要电击我然后绑架我的事情啊,她至于这样吗?我的嘴巴被胶带封上了,我不能把我的反抗的每一个传到她的耳朵里。

  我摇摇头,又觉得摇摇头传达的是“不让你睡觉”的意思,于是又立马点点头,可又觉得是“我就是不让你睡觉”的意思,我这时才切肤体会到语言的重要性。

  “刚才我下楼散步,散步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要杀人,我想了想,我要杀了你。”女孩发了狠话,如果要不是我那一刻有生命危险,我真觉得漂亮的女人连生气放狠话都是一种美。我觉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这不是我刚才吃了西瓜后的想法吗,我觉得我一定是在做梦。对,我在做梦。

  我支支吾吾的发出声音来,你至少得给我个解释的机会啊,或者给我个道歉的机会啊。但我知道,她是怕我喊救命,换了是我,我也不会把胶带撕下来的。我就拼命的摇头,希望可以传给女孩“我不是故意的”的意思。

  “我真想杀了你,但是我不杀作家。你至少也算是个写字人,所以我不杀你了。”女孩看着我的眼睛。

  这怎么行啊,我想,你不杀我,但我都知道是你想杀我了,你就放心我不会来找你?你就放心我不会报警或是雇人报复你?我想这个女孩一定是个神经病,不然也是个弱智。

  “但我知道,如果我就这样放了你,你一定不会放过我的,所以我要你和我做爱,如果你不忘了这件事,我就去告你强奸我。”女孩说这些的时候,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这下,轮到我吃惊了。这个世界是崩溃坏了吗?如果不是,那这个女孩一定是个神经病,不然也是个情种。我忽然记起她说她爱看电影,哎,电影把她教坏了。这种情节不是太罗曼蒂克就是太粗糙的像张八九十年代农村人拉完屎擦屁股用的草纸。

  就在我还不知道怎么把今天发生的事情串联起来在同性朋友聊天时好好吹吹牛的时候,女孩脱掉了自己的连衣裙,白色的连衣裙像一朵荷花盛开在了地板上,她看着我,深深地看着我,我的眼睛我的头发我的耳朵。她反手解开了黑色的胸罩,一对尖挺奶子站在我的面前耀武扬威,奶头有些不大,但可以清晰可见。然后她慢慢脱掉黑色的内裤,女孩解开绑在我身上的绳子,撕开了黏在我嘴巴上的胶带。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我是个男人。
卡夫卡:爱的险境
我爱一个姑娘,她也爱我,但我不得不离开她。



  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情况是这样的,好像她被一群全副武装的人围着,他们的矛尖是向外的。无论何时,只要我想要靠近,我就会撞在矛尖上,受了伤,不得不退回。我受了很多罪。



  这姑娘对此没有罪责吗?



  我相信是没有的,或不如说,我知道她是没有的。前面这个比喻并不完全,我也是被全副武装的人包围着的,而他们的矛尖是向内的,也就是说是对着我的。当我想要冲到那姑娘那里时,我首先会撞在我的武士们的矛尖上。在这就已是寸步难行。也许我永远到不了姑娘身边的武士那儿,即使我能够到达,将已是浑身是血,失去了知觉。



  那姑娘始终是一个人待在那里吗?



  不,另一个人到了她的身边,轻而易举,毫无阻挠。由于艰苦的努力而精疲力尽,我竟然那么无所谓地看着他们,就好像我是他们俩进行第一次接吻时两张脸靠拢而穿过的空气。
(美)厄普代克:杀害
禅疯子译

  尽管安妮的父亲昏迷在床上,已是弥留之际,他的手依然温热,甚至还很有力。在这间价格昂贵、装修淡雅的疗养病房里,他感到饥肠辘辘,口渴难耐,如同那些被遗弃在沙漠里的人。他的口气难闻至极。从干枯的洞穴——他的嘴里,呼出的气息,不同于安妮闻到过的任何散发自人身上的气味——污秽但毫不丰盈,只是臭皮囊剩下的最后一点酸味而已。然而他依然活着,毫无意识地努力喘着气,不声不响地嘟囔着,灰白的脸上闪过那些她所熟悉的表情——他往常在餐桌上故弄玄虚,时而高耸双眉的无奈状,或是突然撅起上嘴唇,像是要发作起来,大讲一通字斟句酌却义正词严的议论来。作为一名律师,忘家于那些城市和公司的阴谋里,他的为父之道十分疏离。他不愿责罚儿女,平时最多在饭桌上说说笑笑,聊助合家欢愉。他的空闲时间都花在户外,摆弄那些没有儿子可供分享的活计。在新罕布什尔州,他花了几个夏天的时间,盖了一堵四分之一英里长的石墙;在波士顿,他平整砖砌的平台,给它除草;在退休后居住的郊区,他照看混合肥料堆,修补和重新设计篱笆。在过去的一年里,他的手丧失了工匠般的粗糙,衰退的大脑无法再指挥双手做任何工作。就在去年夏天,安妮曾经轻率地让他帮她的孩子做一只鸟笼。他吃吃地笑着,像男子汉一样跃跃欲试。他找齐了要用的工具——木头、钉子,像平时一样颇为自得地叼着烟斗,走着熟悉的过场,而他的孙子带着越来越不信任的神色,打量着被他瞎钉在一起的木头。最后,老头儿后退一步,和孙子一起观看刚才的成果。他仔细地看了一会儿,于是永远放弃了干类似活计的念头。此刻,他那干枯却并未僵硬的手放在女儿温暖的手里。

  他的手有时回应她的紧握,掠过面容的激动使他微弱的脉搏加速。“放松,”这时安妮会俯过身,凑近他带着酸腐味的呼吸,轻声对他说,“放——松!没事的!我就在你身边,爸爸。我不会离开的。”

  在这些小时的紧握和守护中,安妮回想起了一幕三十年来都很少忆及的童年插曲。那件往事是如此奇怪,不符合她和父亲各自的性格。那时她还是个没心没肺的小孩——当时人们管这叫“适应能力强”。大约十三岁的时候,作为三个女儿中第一个步入少女时代的那个,她遭遇了失眠症。那无法解释的不眠状态让睡眠成为了一片不可抵达的神奇国度。房间家具闪着幢幢黑影,似乎不去监视它们,它们就会恐怖地苏醒过来。她母亲轻描淡写地把她的害怕心理给打消了,就像从前给她解释月经是什么时,只说“岁数大了”引起的一些不方便。令人意外的,倒是她父亲正儿八经地对待此事。安妮记得,他总是面色苍白地从那些开不完的会议中抽身回家——脸上带着下议院式的冷漠,肩上担着上议院式的重负——然后,如果他发现她还醒着,就会连着几个小时坐在她床边,握住她的手,和她聊天,权当是“陪伴”。或许她感觉的几个小时,其实不过是几分钟;或许是她的回忆把几帧片断扩展成了漫长的插曲。在她的记忆里,父亲的声音不仅慈爱,而且使她感到,他总是兴趣盎然,闲适自娱,好像来此不是为了尽责,而是在做一件赏心乐事,就像他童年在乡间时,围坐闲谈便深感快乐似的。父亲对她不曾吝惜过时间,现在,她同样不想吝惜她的陪伴。她要照顾他入睡。

  然而安妮厌恶疗养院,她想逃离那白大褂掩盖下的气味,那没完没了的电视,那价格昂贵的误诊,那佯装激励的虚伪和那令人窒息的鄙俗。这些濒死的碌碌众生和粗鲁的护士,正是她父亲希望她长大后能避免成为,超越之上的。“你不是个棒小伙吗!”主管的医生佯装抗议她父亲入院,轻拍着他的胳膊,像个性急的女友。

  她父亲那常年辛劳自任锻炼得来的身体一向坚实无碍,甚至胜过他的好脑筋,但后来却突然衰竭下来。几次小中风,就让一星期前还能从一名男护士那儿拖着脚穿过大厅,走到安妮身边的他到了食不能咽的地步。是做决定的时候了。“怎么决定得你自己做主,”医生说。他脸上的表情凝重、善良、充满自我保护和郑重其事。她需要决定的是,要不要把父亲送进医院,在那儿他将靠输液维持生命。她最终决定不去医院,她担心救护车会让父亲感到自己尊严受损,而这是她心里最担心的。可从医生抓住她的手,严肃而虚假地撇清,“你做了个正确的决定”中,安妮意识到她的决定实际上是在杀死父亲:他不能吃东西,不能喝水,被扔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

  电话里,安妮的声音飞跃千山万水,希望能逃避做决定的责任。为什么医生要让她决定?难道他们不能自己做出决定吗?如果母亲还在,她会怎么做?安妮给她的妹妹们打电话,一个在芝加哥,一个在德克萨斯。当然,她们赞同她做了正确抉择——唯一可能的抉择。她们共同的遗产——母亲的常识,通过她俩的声音如此坚定地传递过来,使安妮一时间几乎原谅了她俩只是离得老远,说说现成话罢了。然而,她们给她的信心不到一小时就蒸发殆尽了。她打电话给她的牧师,他来了,喝着茶,然后对她说,她的选择是正确的,甚至是神圣的。他的表情看上去既冷淡又油滑。他走之后,安妮坐在那里,双手祈祷般地捧着一盏母亲留下的茶杯。母亲两年前去逝,把她的瓷器,她的常识以及一个从头到脚都在衰退的威严老人留给了她的女儿们。这个大红彩绘、金釉镶边的茶杯,此时便成了绝境中的无上恩物。安妮闭上眼睛,等待着母亲通过捧在手上的这个易碎而冰冷的形体与她交谈。然而除了越来越大的深渊,她什么都没感觉到。她睁开眼睛,打电话给在波士顿已经和她分居的丈夫。他现在定居在后湾,离她小时候长大的地方仅有几个街区。

  “当然了,亲爱的,”马丁说,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庄重而慈爱,“你做了唯一可能的决定。”

  “噢,你也这么说,你们都这么说,”安妮对着坚硬的话筒哭泣着,话筒比茶杯更沉重,“但我是那个不得不做这个决定的人。我在害死他,而我是那个必须看着这件事发生的人。难以置信,他的嘴巴想要水。他快干死了!”

  “为什么要去看望他?”马丁问,“他不是还昏迷着么?”

  “我怕他醒来觉得害怕,”她说,那想象中的场面让她一阵剧烈地抽泣,不得不挂掉电话。

  过了恰到好处的一段时间,马丁又把电话打了过来。她很感激,觉得他是心有灵犀地给了她时间哭好,洗把脸,然后热上咖啡,然而他似乎只是刚才和他女朋友商量了一下此事。“哈丽特说,”他口气权威地说道,“剩下的办法,就只有大发神经,把老头儿往医院一送,吊着瓶瓶罐罐活受罪。更不用说还得花钱。”

  “跟哈丽特说,我当然不会去做任何对她来说大发神经的事情。她更不必操心钱的事;她可不是财产继承人。”

  马丁的声音听上去颇受打击。“她非常同情你,她都哭起来了。”

  “跟她说,多谢她的同情。她要同情我,干吗不放你回来一趟呢?”

  “是我自己不想回来,”马丁以一种崭新的庄重而慈爱的口吻说。

  “噢,去死吧!”安妮挂上电话,然而她惊异于自己竟感到了快意和解脱。她意识到,发在这个男人以及他那自以为是的女人身上的一通怒火,是这些天来除了疗养院、垂死的父亲和她的负罪感外,她第一次想其它事情。

  她无法让自己安定下来。她会连着几分钟握着父亲的手不放,感觉像是过了几个小时,对着他的聋耳朵宣布自己的存在,让自己呆在他的身边。父亲的脸干枯得深陷下去,带着木乃伊般惊愕的表情。他扬起的眉毛和低垂的睫毛间看上去距离巨大。他的手会突然一抽,或者她的手动了一下,这样就会刚好触碰到他的脉搏。那种生命的迹象吓到了她,就像大半夜里,厨房灯突然亮了,几只蟑螂从水槽里冒了出来。“爸爸,我必须离开一会儿,”她说,然后飞快地逃走。

  她觉得自己迈着奇迹般富有弹性的步伐穿过大厅。四周都是临终者剪着短发的头裹在白床单里。有一位头发稀疏、面色潮红的老太太,陷在一把老人专用椅上,不停地拍着巴掌,喊着“救命”。安妮经过的时候,老太太停住了片刻,接着又恢复她刚才的动作。“救命”,“啪啪。”“救命!”紧闭的大门。空气。生命。伏牛花和富贵草种在门口的方形花坛里。停车场刚刚铺过路。这世俗的泥土和沥青让安妮感到惊奇。太阳像一个银白色的伤口低悬在十一月铅灰色的天空上。她溜进汽车,启动发动机。

  疗养院的四周对她来说很陌生。她走进以前从未去过的两洋超市,在一家稚气十足的小吃摊给自己和孩子买了晚饭。置身于陌生人中间,她用一块三明治和一罐可乐填饱肚子。加油的时候,她呼吸着加油站里的气息,看着一个友善的胖子穿着绿色工作服,如此煞有介事地为她注满油箱。她感到,在这灰冷的苍穹下,在这陌生人聚集的城市里,因为她的意愿,另一个人正在油尽灯枯——而正是那个人的精血赐予了她生命——这听上去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临终前,她父亲的性意识恢复了。她母亲不再介入,他的男性气质却显露出来。在母亲去逝以后,安妮和马丁曾想把他接来一起生活。但是,头一个晚上,他就站在安妮和马丁的卧室门外清着嗓子,把他们弄醒了。当安妮打开房门,父亲对她说,没有人像她今晚这样伤害过他。他的脸气得发白,睡衣上下两个扣子扣错了位置。她起初并没有反应过来,但随后脸红了起来。“可是,爸爸,他是我的丈夫。你是我的父亲。我不是妈妈,我是安妮。”她继续绝望地辨白,“妈妈已经去世了,你忘了吗?”

  他的怒气过了很久才开始平复,看来他是领会了这个意思。他眼睛眯成一线,做出法律界的审慎状,“情况属实,”他说。

  马丁感到好笑,两人一起把安妮的父亲送回床上,但是他们却再也难以入睡,仿佛他们确实是情人,而在隔壁房间拍打墙壁的男人才是被弄错了的丈夫。她只是到后来才感到那天晚上的讽刺之处:那个和她睡在一起的男人,其实并不情愿这样。那时,马丁和哈丽特已经开始了婚外情,他之所以心甘情愿地让安妮的父亲住进来,只是出于他对婚姻生活的最后一次仁慈。她记得,当她后来宣布和父亲一起住的办法不奏效的时候,马丁是多么地如释重负。父亲回到了自己的家,变得更加糊涂,具有攻击性:从骚扰几个家庭主妇,到一对同居的情侣,最后发展到骚扰一个强壮的男护士。马丁则吐露着越来越多的婚外情细节,最终提出分居,然后一把老头儿安全地安置到疗养院,他就走了。

  然后,独自一人,安妮这才意识到了父亲拒绝承认死亡的勇气。随着他的理智日衰,那一辈子爱在人前受尊敬的习惯简直糟蹋得不成样子了:他横蛮暴怒,一意孤行,对护士报以老拳,为了急着打开老人专用椅的链锁,闹得双双四脚朝天。从他的好斗和狂暴里,安妮看到了一种赤裸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为他身边的四个女人在洪荒世界中搭起了一个避难所,并且获得了她们的尊敬。随着马丁的离去,安妮感到自己同样赤裸着。自己的无依无靠,使她爱上了父亲的无力感。然而,她的爱却使她不能和他一起,无法像父亲曾经在她步入少女时代时安抚她那样,安抚他面对死亡之路时的恐慌。这一事实让安妮感到分外羞耻。

  做出决定的三天来,安妮来了又去,惊叹于父亲求生意志的狂躁。他的脸干枯消瘦,进而变得僵硬。他的嘴巴保持着o的形状,像是要吃奶的婴儿。他的呼吸喷出一股臭气,像一阵不可解读的斥责。他的手呆在她的手里。他死不了,她留不住;就像那些参加一场伟大而狂热的爱情的选手们,和他们在一起,没有谁会介意彼此拯救。

  他死了,在没人陪伴的时候。护士很快就发现了,用床单蒙住他的脸,然后打电话给亲属。此时安妮正在家里耙着硬邦邦草坪上的落叶,想着自己应该陪在父亲身边。这个在人与人之间建起隐私和孤立空间的世界,突然鼓起勇气,降下纷飞的信件和拜访,致意和怀旧。在她面前,她父亲漫长而充满成就的一生被用言语重建起来。葬礼办得很成功,那是一场幸存者的聚会,一场向一位像样而有用的人的致敬典礼——他刚过世不久,身体却依然生气勃勃。她的妹妹们从飞机上下来,哭得比她还厉害。一张张在安妮童年记忆中漂浮的中年面孔——她父亲的老朋友们,统统付诸实相。安妮接受着亲吻,拥抱,抚摸和褒扬,然而她才是父亲死刑的执行者。她看到,这并不自相矛盾。他们对她满怀感激。世界需要死亡,就像需要生命一样。

  葬礼之后,马丁同她和孩子们一起回家。“我很好奇,”安妮在他们俩独处的时候说,“哈丽特怎么没有来。”

  “你想让她来吗?我们以为你不想。”

  “你们想得没错。”

  “当然,她本来是想过来的。她佩服你的所作所为。”

  安妮看出,马丁是想借着老爷子办丧事为哈丽特谋一个进身之阶。他在脑海里已经跳过了他们分居和离婚的阶段,直接跳到了他的第一任妻子安妮,会对他的第二任妻子哈丽特宽宏大量,甚至对她所谓的崇拜也投桃报李的那天。他可真是越来越幼稚了,安妮想,一个推销员,一个联络人。“我什么都没做,”她说。

  “你做了一切能做的,”他回应道,这同样是他游戏策略的一部分:不仅推销哈丽特,也推销安妮自己,暗示她称职而且独立,就算没有他也能搞定一切。

  她真的能吗?自从护士在电话里给了她那件久违的礼物——她父亲去逝的消息,安妮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她重新获得的自由里感到深邃的无意义了。她瞥见了这种可能性,就是没有别的人像她父亲那样需要她,而在他死后,她对其他人的贡献,就只剩下自己也一死了之了。马丁那套新做派是致命的,热烈地拥抱孩子们,带着羞怯、压抑的殷勤,和每个孩子说话,所有这些经济有效的十足活力,都是他心不在焉呆在家里的几年里所没有过的。当安妮站在火炉边时,他甚至胆敢轻轻拍拍她的屁股,好像她不过是另外一个等待安抚的孩子。吃饭前的那段时间,他里里外外地忙乎着,换灯泡,给炉子上油,把从不听话的挂钩上脱落的窗帘重新挂上。他艺术鉴赏家般尽职尽责地表演着——他迅速浏览着儿子们在暗室里冲洗的照片,他轻松地给女儿讲解因式分解——这一切,对安妮来说,都是他有意要让她受辱。他的做法与其说是让她和孩子们更亲密,不如说是在离间他们,给她们的关系设置距离。孩子们把失去父亲的责任赖在了她身上,他们也责备自己。日复一日,他们无言地坐在餐桌前,咀嚼着负罪感。现在,他终于回到家里,拔掉酒瓶塞,庆祝她父亲的去世。“安妮,亲爱的”——他在哈丽特那儿学会的这个句式——“跟我们大家说说你为什么换不了电灯泡?你是害怕摘下来还是拧上去?”骨子里毒辣,但外表光鲜;哈丽特让他变得幼稚但是更积极,少了胆怯和罗嗦。之前在家里,他像是他们不经意间呼吸的空气;现在,他向他们表明,他是一种力量,他的精力充沛,那带着报复心理的责任感不过是在炫耀他们浪费了一笔财富。

  安妮对他说:“我一直忙着爸爸的事情,顾不上哪个灯泡亮哪个灯泡不亮。我连报纸都几天没读了。”

  马丁没注意到她语气中的防备。“可怜的爷爷,”他盯着孩子们说,好像提醒他们,哀悼是又一担落在他肩上慈父般的责任。

  憎恨,对这个男人赤裸裸的憎恨充斥着她的身体,似乎把她提起来,让她恢复了自由。他坐在他那端的桌子边,感觉到了。透过孩子们面前朦胧的烛影,他笑了起来。她的憎恨正是他所要的。然而那增恨却最终摇曳着熄灭了,就像灯泡突然坏掉不亮了。她并不自由。

  他帮她洗了碗。独自生活,马丁养成了做些家务的习惯:另一个新花招。马丁在她身边走来走去,却避免和她有任何接触,带着滑稽的单身汉般的谨慎,擦干每一个盘子。这让她觉得他变得令人乏味。他,同样,感到厌烦。在一阵阵厌烦中,他滑出了哈丽特的轨道,重新回到了安妮的世界。“想要我走吗?”他红着脸问。

  “当然。干吗不走?反正你每次都走。”

  “我觉得,爷爷去逝还有所有这些事,你自己一个人会觉得太压抑了。”

  “你不想回去告诉哈丽特她错过的这个华丽的葬礼么?”

  “不。她不想听这些。她让我好好对你。”

  看来留下来的主意来自哈丽特,而不是他。就像那些最庸俗不堪的低级丈夫们一样,他被批准了一晚上的自由活动。然而安妮本人是乏透了,也顾不上和这个送来的宝贝大动肝火。

  “孩子们都在,”她对他说,“家里没有多余的床。你得和我睡在一起了。”

  “这又不会让我们死。”

  “我们指谁?”安妮问。

  在床上,她再次感到他的身体靠近着她。几个月过去了,他变瘦了,变结实了。更确切的说法是,他的身体绷得紧紧的,像是在通过这种练习,好勉强保持住他们之间的距离。也许对他来说,只是开始时是勉强的。当她抚摸他,希望做爱,他却说:“不行。这个太过头了。”在疲倦中,她感到释然。尽管在床上,他的存在霸占了她已经睡习惯的中间地带,她还是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她梦见自己握着父亲的手,而父亲突然精力充沛地坐了起来,把她吓了一跳。他开始责骂她,用那种只为家里最大的孩子保留的讽刺语气。对她的两个妹妹,父亲从来只是展示他温柔的一面。她醒了过来,发现旁边马丁蜷缩着身体。她并不奇怪他还躺在床上,让她惊奇的倒是另外几个晚上,她醒来,发现身边空着。马丁用一只胳膊肘支撑着身体,正在试图把枕头弄饱满。“为什么,”他问,好像他们一直在谈话,“你把充气枕头都给了孩子,咱们自己就用这些烂羽毛填充的玩意儿?我觉得简直是把头睡在了一块馅饼上。

  “你睡不着?”

  “当然睡不着。”

  “我睡着了么?”

  “睡得和平时一样。”

  “那你觉得问题出在哪儿?”

  “我不知道。我想可能是负罪感。我觉得和你睡在一起,对不起哈丽特。”

  “别跟我说这个。是你要和我睡的,不是我要。”

  “另外,我真为爷爷伤心。他太好了。他知道出什么事了,可他无法确切地指出来。他那次说‘情况属实’的样子。还有我们把他送到疗养院的那天——他那副一切听我安排的样子。那么勇敢而安静,像要出去野营的孩子。这个波士顿的大律师,以前总是把我看作笨蛋,真的。那时他全听我的了。记得吗,他是怎样告诉我注意路上车辆的?他变得——那个词是什么来着?——恭顺。”

  “我知道,他很可怜。”

  “他不想让我再和别的车撞上,他想让自己得到好的照顾。”

  “我知道。我热爱他生存的意愿。这让我无地自容,让我们全都无地自容。”

  “为什么?”

  他生硬的提问让她吃了一惊:一个全新的马丁。那个过去的马丁她甚至不用去想就能彼此理解。她现在理解了他:他的意思是,你自己去无地自容吧,你自己去死吧,但是,别拉上我:我还是活过来了。她试着去辩解,“我这些天一直感到和世界失去了联系。”

  “嗯,我看你也是。”

  “不仅是和你,也和每个人失去了联系。今天的启示是,我不能哭。这和父亲没有关系,和任何特定的人没有关系。我没办法把眼睛从你和孩子的身上移开。你们后脑勺长得是那么相像。”

  伴随着床垫的响动,马丁转过身,把手臂围在她的腰上。她的心跳动着,等待着他的手扣住她的乳房,那是他的老习惯。可马丁没有碰她,就像他的胳膊从手腕那里被砍下去了。他用一种轻柔而善意的声音说,“对不起。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对我来说,躺在这里心里非常矛盾。那一整个星期我都觉得矛盾,那时你每个小时都给我打电话,说你亲爱的父亲还没有死掉。”

  “不要言过其实,也别说‘亲爱的’。”

  “你打了很多电话,我想。就这么僵持着,他就是不肯死去。他变成了一个多么强悍的老农夫啊!”

  “是的。”

  “你那时处在痛苦之中,而我坐在后湾,无能为力。我恨我自己,我现在仍然恨。”

  马丁的忏悔,安妮想,无疑是另一个女人——哈丽特会逮住不放的机会。他紧绷的身体渴望做爱。但是,就像他们还是夫妻时的很多个晚上一样,电视新闻令她昏昏欲睡,铺天盖地的广告、灾难、天气和体育,随着地球不停旋转。在与之相同的机制下,安妮意识到,马丁对做爱的渴望,那持续在世界上鲜活的雄性力量,让她的睡意姗姗而至,就像她父亲曾经坐在她床边陪伴她入睡时一样。

  当安妮再次醒来,马丁仍然在和枕头较劲。根据月亮色泽的变化,她知道时间在流逝,不过究竟是两分钟还是一小时她说不准。她知道她又一次失败了,但是这一次失败的性质却不同。它并非多么惨痛,因为一切都平坦地沉浸在悲伤的月光中。她问他,“你怎么会还醒着?”

  “这是一次非常不成功的试验,”他带着满足感谈及他们睡在一起这件事,“你对床动了手脚,让我紧张。你总是这么干。但是和哈丽特在一起,我睡得像个婴儿。”

  “不要和我说这个。”

  “我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奇怪的生理学事实陈述出来。”

  “放松,放——松。”

  “我放松不了,而很明显你可以。你可怜的父亲死了对你来说一定是个巨大的安慰。”

  “并非都是因为这个。平躺在床上!”

  马丁顺从了她。她把手放在他的阴茎上。这个小小的家伙带着温暖的热度和光滑的质感。它不同于别的任何东西,比乳房更柔软,比思绪更易碎,但又是如此沉重。这样过了一分钟,他们都意识到它并未勃起,也毫无勃起的迹象。对于马丁,这是一次胜利,一次证明。“来吧,”他嘲弄道,“别那么尽力。”

  对于安妮来说,这是一次试验(用他的话说)。在她的那些悔恨之中,有一条是,她一直握着她快死去的父亲的手,却没有在他步入死亡的那一刻握着它们;她幼稚地想知道,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那大概会是一个人在遥远的地方低喃着,“睡吧,让我们一起睡吧。”
(俄)契科夫:在催眠术表演会上
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1860.1.29~1904.7.15)是俄国小说家、戏剧家、十九世纪末期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短篇小说艺术大师,和法国的莫泊桑、美国的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大厅里灯火辉煌,挤满了人。这里的中心人物是催眠师。别看他身材矮小、其貌不扬,然而却眉开眼笑,满脸红光,神采飞扬。人们不住地对他微笑,鼓掌,啧啧称奇……在他面前人们相形逊色。

  他确实做出了奇迹。他让一个人昏昏睡去,把另一个人弄得全身僵直,让第三个人的后脑勺支在椅子边上,脚后跟却架在另一把椅子上……有个又高又瘦的新闻记者被他拧成了螺旋形。一句话,鬼知道他是怎么搞的。他对女士们造成的影响尤其强烈。

  她们遇到他的目光都魂飞魄散,像挨打的苍蝇一样。啊,女人的神经!如若缺了她们,这世上的生活该多么枯燥乏味!

  催眠师向一些人施展过他的法术之后,走到了我的跟前。

  “我觉得您的气质极易受外来影响,”他对我说,“您那么神经质,那么富于表情……您愿意让我催您人睡吗?”

  睡一觉有什么不好?行啊,亲爱的,你试试吧。我在大厅中央一把椅子上坐下,催眠师在我正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握住我的两只手,用他那对吓人的蛇眼盯住我可怜的眼睛。

  观众把我们团团围住。

  “嘘……先生们!嘘……别出声!”

  大家安静下来……我们两人坐着,彼此瞧着对方的眼睛……过了一分钟,两分钟……我的背上起了鸡皮疙瘩,心怦怦地跳,但就是不想睡觉……

  我们继续坐着……又过了五分钟……七分钟……

  “他不受影响!”有人说,“好!这人了不起!”

  我们坐着,四目相对……我毫无睡意,连打盹的意思也没有……要是让我看一份市议会或者地方自治局的会议纪录,我恐怕早入梦乡了。观众开始交头接耳,嘿嘿冷笑……催眠师慌了神,开始眨巴眼睛……可怜的人!谁遭受惨败还能心情愉快呢?救救他吧,神灵们,快打发莫耳甫斯(注:希腊神话中的睡梦之神)来合上我的眼皮吧!

  “他不受影响!”那个人又说,“够啦!别闹了!我早就说过,这都是骗人的把戏!”

  我听从这位朋友的召唤,刚要做一个起立动作,这当儿,我的一只手突然感到掌心里有个异物……我开动触觉,知道这异物是一张钞票。我的亲爹是医师,凡是医师单凭触觉就能知道钞票的面值。根据达尔文的理论,我在继承亲爹的种种才干的同时,也继承了这种可爱的本领。我摸出这张钞票是五卢布。摸出之后,我立刻睡着了。

  “真行啊,催眠师!”

  在场的几名医师都朝我走过来,在我身边转来转去,闻了又闻,都说:

  “嗯,没错……他睡着了……”

  催眠师为他的成功而洋洋得意,又在我头顶上挥动双手,于是我这个熟睡的人便在大厅里走动起来。

  “让他的手臂强直起来!”有人建议道。

  “您行吗?让他的手臂变僵!……”

  催眠师(他可不是胆小的人!)便拉直我的右臂,开始对它施展法术:又是搓揉,又是吹气,又是拍打。我那条胳膊却不听话。它摇来晃去像一条破布,就是不想变僵。

  “直不了的!您把他弄醒吧,要不然就害了他……瞧他那么瘦弱,又神经质……”

  这时我的左手又感到掌心里多了一张五卢布钞票……这一刺激通过条件反射由左臂传至右臂,于是那条胳膊迅即变僵了。

  “真行啊!你们瞧,多直,还冰凉的!跟死人的一样!”

  “完全失去痛觉,体温下降,脉搏减弱,”催眠师报告说。

  医师们开始摸我的脉。

  “没错,脉搏很细,”其中一人说。

  “肢体完全麻痹。体温大大下降……”

  “不过,这事该怎么解释呢?”一位太太问道。

  有位医师意味深长地耸耸肩膀,叹口气说:

  “我们只有事实!解释么,可惜现在还没有。”

  你们有事实,我却有两张五卢布钞票。还是我的更实惠……为此我要谢谢那位催眠师。解释么,我可用不着。

  可怜的催眠师!你何必缠住我这条眼镜蛇不放呢?

  追记:哎,这不是岂有此理吗?这不是卑鄙龌龊吗?

  我刚刚才弄清楚:那两张五卢布钞票原来不是催眠师塞进我手心里的,那是我的上司彼得·费奥多雷奇干的……

  “我这么做,”他说,“是想考查一下你的人品……”

  咳,真见鬼!

  “可耻啊,老弟……这可不好……我没料到……”

  “可是我家里有儿有女,大人,还有妻子……老母亲……再说目前物价这么昂贵……”

  “这可不好……你居然还想办一份自己的报纸……你在午宴上慷慨陈辞,总是热泪盈眶……可耻啊……我原以为你为人正直,想不到你……你爱财如命!

  无奈我只好把那两张五卢布钞票退还给他。有什么办法呢?名声比金钱更贵重。

  “我不生你的气!”上司说,“算了吧,你这是本性难改……可是她呢!她呢!真奇怪!她这人既温柔,又纯洁,像块杏仁奶酪!那又怎么样?连她也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怎么她也睡着了!”

  我上司所说的“她”,指的是他妻子玛特廖娜·尼古拉耶夫娜……

  一八八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美)厄普代克:皮革马利翁
翻译:禅疯子

注:皮格马利翁(pygmalion),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王,他爱上了自己所雕的少女像,爱神阿弗洛狄忒就赋予雕像生命,使两人结为夫妇。本文中的男主人公也叫皮格马利翁。

他喜欢第一任老婆的“模仿秀”。聚会之后——不管是他俩还是别的夫妇组织的——她都会活灵活现地给他模仿那些表情、对话。只需稍稍动动她那美丽的小嘴,就能在耀眼的一刻,把一个不在场的熟人拉回面前。她模仿人家的口气说:“好吧,如果我蒸的(真的)……蒸的关心环保……格温会怎么想?”这时,作为丈夫的他,就会哈哈大笑,哪怕背地里格温是他的情人,之后还会成为他的第二任老婆。他喜欢格温在床上的热情,不喜欢第一任老婆总麻烦他按摩后背的怪癖:夜复一夜,她都要求按摩后背,然后在他劳碌的双手下,沉沉睡去。

注:皮格马利翁(pygmalion),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王,他爱上了自己所雕的少女像,爱神阿弗洛狄忒就赋予雕像生命,使两人结为夫妇。本文中的男主人公也叫皮格马利翁。

在第二次婚姻的最初几年,每次和格温聚会回来,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期待“模仿秀”的开始。他甚至会加以诱导:“你觉得我们女主人的兄弟怎么样?”

“噢,”格温总是简短地说,“他看上去挺不错。”凭着女人的敏感,感到他渴望听到更多,便可能再加上一句,“不讨人厌。可能比较乏味吧。”她眼睛一亮,从他的沉默里听到一个无声的要求,带着孩子般动人的口吃脱口问道,“你究竟想问什么?”

“噢,没什么。没什么。只是——几年前玛格丽特碰见过他一次,被这个傲慢的傻瓜雷德够呛。就是他抽烟斗的那副德性,还有,每句话之后都得加一句:‘你听懂了吗?’”

“我觉得他很好,”格温冷淡地说。她背过身去脱那件体面的银色晚礼服。扭着脱到臀部时,她转过头,挑衅地加了一句,“他对偷税漏税的人可是颇有看法。”

“我估计他也颇有看法,”皮格马利翁略带讥讽地说。他躺在床上,看到玛格丽特裸着身子向他凑过来,顿感一阵天旋地转。“已经很晚了,”他提示她。

“来嘛,”她说。灯灭了。

格温的第一次模仿秀,对象是马文——玛格丽特的第二任丈夫。他们刚在一个为抢救鲸鱼而举办的募捐舞会上不期而遇,是那种不分贵贱就分发邀请函的舞会。“噢——哎呀呀,”回来后,她的声音在卧室的私密里轰鸣,“你就是我高贵的前任啊!”接着她回到惯常的腔调评论道,“高贵个屁,是你先惹了他,他恨透你了。”

“我惹他了?”他问,“我倒觉得他还不错,尤其是在那么一个本来会让人尴尬的场合。”

“是的,的确,”她模仿着壮实的马文,在耀眼的一刻,允许马文略显呆板且强作欢颜的慵懒表情入侵她一向娇小圆润的身躯。“我们之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嗬—嗬,”在丈夫笑声的鼓励下,她继续模仿马文,“告诉我,老伙计,是什么原因让你的儿童抚养金从没按时过?”

他笑啊笑,痴迷地看到他的新娘子终于达到了他所认为恰如其分的女人味——对人际环境保持警觉、敏感而伸缩自如。他对人世不甚了了,他心里怕得很,除非有个女人帮他翻译过来。现在,当他们聚会回来,他问到某人某事时,格温就会穿着内衣往那儿一站,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仿佛正站在舞台中心,“诸位,”她会突然用曼妙的声音恶搞,“要没有葡萄牙,欧洲就蒸(真)找不出一个熊(像)样的国家来了。”

“噢,得了吧!”他抗议,同时开心地注视着她漂亮的面孔忽然一变而为一副趾高气扬的怪相。

“玛格丽特会怎么做?”格温问,像职业演员一样热切,“比如下巴,是这样牙关不松开地动来动去吗?”

他拍案叫绝,“对!就是这样!”

“众所周知,”她继续模仿玛格丽特的口吻,“过去这里是希腊人的地盘,然而现在这些可恶的阿拉伯人……”

“噢,对,对,”他说,腮帮子笑得直疼,内心却充满骄傲。对他来说,她已臻完美。

上床以后,她说:“很晚了。”

“想要我给你按摩一下后背吗?”

“嗯,那可蒸(真)好。”

当他的左手在她光滑、温软的背上按摩时,他的老婆——那只属于她的细微特质——沉没在不可及之处。夜复一夜,她沉沉睡去。
(俄)维·托卡列娃:我一生都在等你
原载于《俄罗斯文艺》2008年第2期

  转载于《读者》2008年第17期

  1

  阿尔塔莫诺娃只考了一次,就很轻松的考上了音乐专科学校。入学考试的时候,她弹了柴可夫斯基和肖邦的曲子,还表演了一些技法。基列耶夫和她一起参加了考试,但是没有考上,他作曲得了三分,只差一分而没被录取。基列耶夫的乐感非常好,难以弥补的是他弹错了五个音符。当时,阿尔塔莫诺挖很想走到他面前,对他说,他是所有人当中最有才的。但她有些不好意思:他也许会把同情当作怜悯,并因此感到羞辱。

  秋天开始上课时,全班聚集到了一起。基列耶夫竟然也在这个班里,显然他是走了后门。音乐就是上帝,学校就是殿堂,现在突然来了个走后门的人,多么鲜明的反差!在班上大家当着基列耶夫的面什么都不说,但是却有意疏远他。对此,基列耶夫也假装不在乎。不过,阿尔塔莫诺娃看到了,并且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心里很痛苦。

  在教室里,阿尔塔莫诺娃和基列耶夫通常坐在一排。她替他在餐厅排队,买灌肠和蜜糖饼干。而且每逢考试时,总是提前把自己的提纲借给他。要是基列耶夫说他看不清他的笔记,阿尔塔莫诺娃就大声念给他听。

  那是考试结束后的一天,他们在阿尔塔莫诺娃家的厨房里自制早餐。他们炸的土豆,是基列耶夫洗的,洗得很认真,好像他一辈子就是干这个的。他们把保加利亚绿辣椒、葱、香肠和土豆炖在一块儿,上面浇上鸡蛋。基列耶夫把这称为“乡下早餐”。阿尔塔莫诺娃觉得这样的食物和词语的搭配很有新意,近乎完美。

  为了驱除睡意,基列耶夫坐下来弹琴。他喜欢的作曲家是普罗科菲耶夫;阿尔塔莫诺娃认同的却是柴可夫斯基。柴可夫斯基的曲子多么优美啊,屋里的墙壁多么好看啊,生活太美好了,阿尔塔莫诺娃萌生了爱情。

  一开始阿尔塔莫诺娃并不知道自己爱上了基列耶夫,只是有时候会想他。当时所有的人都知道,阿尔塔莫诺娃也知道,基列耶夫娶了个妻子叫鲁菲娜。结婚的时候,他刚二十岁,可鲁菲娜已经三十岁了。她漂亮得难以形容,以致基列耶夫神魂颠倒,把她从一个大人物那里抢了过来。为了纯粹的爱,鲁菲娜搬出了五居室的房子,然后和基列耶夫开始了共同生活。这时,鲁菲娜看到了差别:床铺、餐桌的摆放位置,还有餐桌上的食物,和以前都不一样了。

  基列耶夫在露天舞场和婚礼上挣外快,他把微波的薪水装在信封里连同一直难以消逝的愧疚都交给鲁菲娜。鲁菲娜不满意,基列耶夫也抬不起头来。这一切阿尔塔莫诺娃都知道,不过,了解归了解,却于事无补,一切照旧:没有基列耶夫,她简直无法呼吸。

  要好的女友听到阿尔塔莫诺娃讲了好长时间,说:”你要是实在忍不住,就告诉他,这样你就会平静下来。“

  说,还是不说?整个四月和五月,阿尔塔莫诺娃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说吧,万一他不需要这份感情呢?爱情是高尚的,阿尔塔莫诺娃怕伤害自己的自尊心。或者他可能回答:”我喜欢另一个女人。“这样,他们俩就不能像从前那样一起在学校食堂排队,一起吃小灌肠,一起喝咖啡;就不能一起去图书馆;她就不能在他们一起乘坐电梯时仰着脸看他了。不能说,不能摊牌。还有一种可能,一切都说了出来,他只是有保留地同意。于是,她成了他的情人,他会经常看表,变成一个行色匆匆的男人,在鲁菲娜面前的愧疚更加沉重。这种矛盾不会给他增加幸福。

  最好不说,让一切保持原样。

  就这样,阿尔塔莫诺娃给爱加了锁,而钥匙交给了女友。

  夏日的一天,门铃突然响起,阿尔塔莫诺娃打开门看见了基列耶夫。他站在那里,表情严肃,甚至庄重,却有点不自然。阿尔塔莫诺娃等他说话,他却一言不发。

  ”你有《儿童乐谱》吗?“基列耶夫终于问道。

  ”大概有吧,你要它干什么?“

  ”我想改编,把它编成现代风格的曲子。“

  ”为什么改编柴可夫斯基的?最好是改编普罗科耶夫的。“

  基列耶夫没有回答。阿尔塔莫诺娃发现他喝醉了。

  基列耶夫进来后,站在了过厅中间。阿尔塔莫诺娃想,在哪能找到柴可夫斯基的《儿童乐谱》呢?阿尔塔莫诺娃搬来一个凳子,想爬到阁楼上去找。突然,基列耶夫一下子抱住了阿尔塔莫诺娃,一声不响地把她从椅子上抱下来,然后进了卧室。阿尔塔莫诺娃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抱着她像抱个孩子似的。阿尔塔莫诺娃脑子里乱糟糟的:同意还是不同意?他知道自己爱他,非常爱,而且已经爱了很长时间了,这正是个机会。可他一句话也不说,而且还醉醺醺的样子……

  第二天,阿尔塔莫诺娃像往常一样给他买了小灌肠和咖啡。基列耶夫吃着东西,眼睛望着空旷的地方。他不记得了,阿尔塔莫诺娃想,阿尔塔莫诺娃想,要不,问问他?可怎么问呢?问他,你记得吗?他准会说,什么事儿?阿尔塔莫诺娃什么也没有问。

  2

  社区医生问她要不要把孩子生下来。

  ”我不知道。“阿尔塔莫诺娃回答说。

  ”您考虑一下,但时间不要太久。“医生建议道。

  阿尔塔莫诺娃有两周的考虑时间。说还是不说?说吧,基列耶夫可能想不起来了,因为他当时喝醉了。假如他还记得,但是又从哪说起呢?如果他不打算改变自己的生活,那就意味着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她呢,如果想要的话,就给自己生个儿子,最终这是她自己的事情。阿尔塔莫诺娃不知为什么一直坚信会生个男孩儿,小基列耶夫。但是他以后怎么生活呢?所以的孩子都有爸爸,可她的孩子却没有,只有妈妈和外祖母。小基列耶夫甚至连姓都没有,只能姓母亲的姓。

  发奖学金那天,阿尔塔莫诺娃到了学校。在取款处她突然遇到了基列耶夫,因为是意外的相遇,她愣在那里,脚好像被钉子钉住了。基列耶夫正站在那里数钱。”现在就告诉……就问……就告诉……“阿尔塔莫诺娃下了决心,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进手术室后,阿尔塔莫诺娃回头朝手术室门口望了一眼。她一直盼望着基列耶夫穿着大衣戴着帽子跑进来,抓住她的手说:”差点儿就来不及了!“但是基列耶夫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来这个地方。

  阿尔塔莫诺娃两周都没有去学校,她不想去,甚至连电话也不接。即便广播里播报爆发了核战争,她也不会动一下。她整天坐在钢琴前敲打着琴键,弹奏着《儿童乐谱》。

  四月一日是阿尔塔莫诺娃的生日,二十岁的生日,又一个十年。全班都来了,基列耶夫也来了,还送了她一尊黏土做的骆驼小雕像作为礼物。

  再过十年就是三十岁,人生主要的、有决定意义的事件都发生在这个阶段——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然后就开始重复。

  阿尔塔莫诺娃从音乐专科学院毕业后,考入了戈涅薪学院的合唱指挥班。大学毕业后她开始指挥少年宫的合唱团。基列耶夫在学校上到三年级就辍学了,据说他在声乐歌舞团上班。

  就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将近三十岁时,阿尔塔莫诺娃嫁给了谢尔日科。谢尔日科像所有正统人一样,是个循规蹈矩却又很沉闷的人。阿尔塔莫诺娃对他没有像对基列耶夫那样的爱,她也不需要那样的爱。那样的爱曾让她伤心欲绝,生活本应该保持平和。三百六十天之后他们离了婚,就像来蒙托夫一首诗中所写的那样:”没有爱的愉悦,分手也没有忧伤。“

  3

  四十岁对于女人是青春不再的年龄,可四十岁的阿尔塔莫诺娃看上去比二十岁时还漂亮:以前瘦削,现在变得清秀了;曾经胆怯的性格变得平和,对自己的事业也变得自信了,甚至还有一点所谓的个人优越感。还同过去年轻时一样,她在期待着什么。也许在期待着基列耶夫的出现,但她自己并没有表现出主动性,即便遇到她和基列耶夫都认识的熟人,她也从不打听……

  基列耶夫已经四十多岁了,对于声乐歌舞团来说他已经老了。此时,基列耶夫的妻子鲁菲娜到了退休年龄,她一直没有生育。他们还住在那个有政府负责管理却不负责维修的中世纪的二层楼房里。他们把二层租给了合作商店的职员,希望他们修复房子并安部电话。鲁菲娜指望从合作社的职工身上挣到钱,她对基列耶夫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没能生下来的儿子一直存在于阿尔塔莫诺娃的生命当中,就像隔着墙的音乐,尽管声音低,但能听得到。而且时间越久,思念就变得越来越强烈。对她来说,一个人的生活实在有些空虚。

  在少年宫,阿尔塔莫诺娃和瓦赫丹戈交上了朋友。瓦赫丹戈是一个正规剧院的正式演员,但领导不让他扮演他想演的角色。瓦赫丹戈很郁闷,看不到什么出路。他的爱情也是一波三折,尽管他是个美男子,但是没有钱,没有房子。阿尔塔莫诺娃一边听他倾诉,一边递给他一些面包片。结果她爱上了她,因为他的种种不幸。

  他们结婚了,然而一直没有孩子。阿尔塔莫诺娃去看医生,一个女医生告诉她:”不可能怀孕了。“这就是基列耶夫的拜访给她造成的后果。他当时想要什么来着?好像是柴可夫斯基的《儿童乐谱》。

  瓦赫丹戈每月给他在库塔伊希的母亲打一次电话,并悄悄地说:”没怀孕。“母亲对儿媳妇很不满意。

  他们还是没有孩子,但是在阿尔塔莫诺娃看来,瓦赫丹戈完全像个孩子,他代替了儿子的位置,她要给他煮饭洗衣,还要安慰他,给他零花钱。

  一切都结束了,结束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就像瓦赫丹戈感觉的那样,结束在一个空荡荡的地方。瓦赫丹戈在给他妈妈哦一次例行电话中说:”还没怀孕。“阿尔塔莫诺娃一把夺过他手中的话筒,对婆婆说了几句不该说的粗鲁话。瓦赫丹戈的妈妈什么也没听明白,可瓦赫丹戈明白了,他们的日子过不下去了。

  4

  在阿尔塔莫诺娃的婚姻亮出红灯的同时,合唱团却兴旺了起来,不断壮大,还去保加利亚、中国和美国演出过。演出场次很多,有时一天有两场音乐会。台上台下都在传唱阿尔塔莫诺娃的歌曲,银行存折上的钱也如沼泽中泉水,刚取走就又满了,源源不断。多好啊,钱!象征着自由和独立,可以吃山珍海味,可以穿华丽服装,可以出入坐车。在一个晴朗的日子她得出结论:她有自己的事业,她不需要最出色的丈夫。事业可以供她吃,供她穿,让她享受,让她旅行,让她结识朋友,给她社会地位……有哪个现代的男人可以给她这么多?阿尔塔莫诺娃驾着车沿着车道行驶,而在人行道上,那些只挣两百卢布,并且其中一百卢布要买酒喝的男人们鱼贯而行。她开着车高傲地驶过,那感觉真好。

  一个著名的管风琴家来莫斯科巡回演出。音乐会结束后,阿尔塔莫诺娃乘地铁回家。坐扶梯往下走时,她陷入沉思,当看见面前站着基列耶夫时,她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只是觉得应该说点什么。

  ”啊,你也来了!“阿尔塔莫诺娃用轻快的口吻说。基列耶夫跟从前一样没有多大变化,只不过是另一种那个样子,像是外省来的老同志。阿尔塔莫诺娃知道,近年来基列耶夫在餐厅弹钢琴,听说他还酗酒。他们站着互相望着对方。

  ”你好吗?“阿尔塔莫诺娃问。

  ”还好。“

  ”天哪,“阿尔塔莫诺娃有点害怕,”我差点儿因为这个人毁了自己的一生!“

  ”你怎么走?“他问。

  ”我往右拐。“阿尔塔莫诺娃说。

  ”我往左拐。“

  没办法,还像往常一样,他们总是各奔东西。

  阿尔塔莫诺娃突然想说:”知道吗?我们曾经可以生个孩子。“但她没说,无法挽回的事情说它还有什么意义。

  ”那好,再见。“阿尔塔莫诺娃与他告别。

  ”再见。“基列耶夫回答说。

  火车来了。阿尔塔莫诺娃心里却慌乱起来,好像这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趟火车。基列耶夫还站在站台上,人流把他挤来挤去,但他没有觉察到。阿尔塔莫诺娃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火车进了隧道。车厢轻轻地摇晃着,她心里空荡荡的。

  突然间她明白了,因为自己的犹豫——说还是不说,问还是不问,她毁了他的生活。要不是医生建议不把孩子生下来,儿子也快三十岁了,听完音乐会他们将一起回家,她会对基列耶夫说:”认识一下,这是你的儿子。“即便这样又能怎么样呢?他站在站台上,像三十年前没有被音乐学院录取一样尴尬。

  阿尔塔莫诺娃为他失掉的天才感到痛苦。她又像当年一样想乘车回去告诉他:”所有同学中你最有才华,你天赋还没有完全丧失。“

  ”下一站是白俄罗斯站。“一个女播音员的声音。

  阿尔塔莫诺娃抬起头来想:”奇怪,我可是在白俄罗斯站上车的,也就是说,火车绕了整整一圈又回到了这个起点。“

  基列耶夫还站在原来的地方。当车厢门打开,人们上下车时,阿尔塔莫诺娃看见了他。阿尔塔莫诺娃在最后一秒跳了出来,走到他跟前问道:

  ”你在这做什么?“

  ”等你。“基列耶夫简短地说。

  ”为什么?“

  ”我一生都在等你。“
(美)雷蒙德·卡佛:野鸡
孙仲旭译

  杰拉德·韦伯想说的话都说完了,一直不出声地开车。雪莉·利纳特一开始没睡着,最主要是因为那种新鲜感,即独自跟他待很久这一事实。她已经播放了几盘磁带——克里斯特尔·盖尔,查克·曼焦尼,威利·纳尔逊——后来天快亮时,开始调了一个又一个电台,收到了国际和本地新闻、天气及农场快讯,甚至还有一个清晨的问答节目,关于哺乳期母亲抽大麻的后果——随便什么,只要能填补这段久久的沉默。时不时,她抽着烟,隔着这辆大型小汽车里的阴暗空间看他。在圣路易—奥比斯波县和加利福尼亚波特尔镇之间某处,离她在卡梅尔的避暑别墅还有大约 一百五十英里的地方,她放弃了杰拉德·韦伯,把他看作一项失败的投资——她还有过别的失败投资,她厌倦地想——她在座位上睡着了。

  车外风声呼呼,但还是能听到她时强时弱的呼吸声。他关掉收音机,挺高兴这时没什么干扰了。半夜从好莱坞车开车三百英里,这件事做得不对,可是那天晚上——离他的三十岁生日还有两天,他感觉自己的生活乱七八糟,提议他们去她的海边别墅住几天。当时十点钟,他们还在喝马提尼,不过已经出来到了院子里,从那里能够俯视这座城市。“干吗不?”她说,一边用手指搅那杯酒,着着他站在阳台栏杆那儿。“去吧,我看这是整整一个星期以来,你所出的最好的主意。”她一边舔净手指上的杜松子酒一边说。

  他不去盯着路面看。她看上去不像是睡着了,倒像不省人事,要么受了重伤——似乎她从一幢楼上掉了下来。她扭着身子坐在座位上,一条腿蜷在身下,另一条腿耷拉在座位边,几乎挨住地。裙子拉到了她的大腿上,露出尼龙袜口和吊袜带的腰带,还有中间的皮肤。她头搁在放胳膊的地方,嘴巴张着。

  雨断断续续下了一整夜,这时天色开始放亮,雨停了,不过公路上还是湿漉漉、黑乎乎的,两边开阔田地里的低凹处,能看到一处处小水洼。他还不累,总的说来感觉挺好。他为有事可做而感到高兴。坐在驾驶座上开着车,不用非得想什么,这样感觉挺好。

  他刚刚关了车头灯,稍微减了点速,眼角看到了那只野鸡。它飞得又低又快,从飞行角度看来,可能会撞上这辆车。他踩了一下刹车,接着马上又加速,握紧了方向盘。那只野鸡撞上了左侧车头灯,很响的“咚”的一声。它翻滚着掠过挡风玻璃,扬起几根羽毛,还有一溜野鸡屎。

  “噢,我的天。”他说,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骇然。

  “怎么了?”她说,一边挣扎着坐了起来,瞪大眼睛,她吓了一跳。

  “我撞到了什么东西……一只野鸡。”他把车刹住时,能听见左侧车头灯的碎玻璃在公路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他把车开到路肩下了车。空气又潮又冷,他弯腰去查看损坏情况时,扣紧了毛线衫。除了几片锯齿状的玻璃——他手指颤抖着把玻璃弄松、取掉——车头灯也坏了。左侧前挡泥板上,也有一小片凹陷,那里的铁皮上有一小片血迹,几根暗褐色羽毛沾在上面。那是只母野鸡,他在撞上之前那一刻看到了。

  雪莉向车的他这一边侧过身子,按开车窗的开关。她还没有完全醒来。“格里1?”她叫他。

  “等会儿。你待车上吧。”他说。

  “我本来就没想下去,”她说,“我是说你快点儿。”

  他沿着路肩往回走。一辆卡车开过,溅起一片水雾,司机轰隆隆地开车经过时,把头伸出驾驶室看。格里耸起肩膀抵挡寒意,一直走到路上散布着碎玻璃的地方。他又走远一点,留意着旁边的湿草地,直到发现了那只野鸡。他不敢去碰,可是看了一会儿;那只野鸡身子挤作一团,睁着眼睛,嘴上有一滴亮晶晶的血。

  他又上车后,雪莉说:“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野鸡把车撞坏得严重吗?”

  “撞坏了一边的车头灯,挡泥板上凹了一个小地方。”他说。他回头看看他们开过来的路,然后把车开到了路上。

  “撞死了吗?”她说,“我是说,当然撞死了,那不用说。我想它根本不可能活下来。”

  他看看她,然后又望着路面。“我们那会儿的时速有七十英里。”

  “我睡了多久?”

  看他没回答,她说:“我头疼,头很疼。我们还得多久才能到卡梅尔?”

  “两小时吧。”他说。

  “我想吃点东西,喝点咖啡,那样也许能让我的头感觉好点。”她说。

  “我们到下个镇停一下。”

  她扳动后视镜,仔细看了看她的脸,用手指按按她眼睛下方的这儿那儿,然后打了个呵欠,打开收音机,开始转动旋钮。

  他想着那只野鸡。那件事发生的前后时间很短,可是他清清楚楚知道他是有意去撞那只野鸡的。“你究竟有多了解我?”他说。

  “你什么意思?”她说。她暂时没去管收音机,而是往后靠在座位上。

  “我只是说,你有多了解我?”

  “我根本不明白你这话什么意思?”

  他说:“只是问你有多了解我?我只是问这个。”

  “大清早的,你干吗问我这个问题?”

  “我们这会儿不是在聊天嘛,我只是问你有多了解我。我”——他该怎么说呢?——“比如说,值得信任吗?”他并不清楚要问什么,可是感觉自己快发作了。

  “这重要吗?”她说。她直直看着他。

  他耸耸肩。“如果你觉得不重要,那我想就是不重要。”他把注意力放回路面。至少一开始还是有感情的,他心想。他们当初开始同居,因为首先是她提议的,因为在那场派对上——派对是一位朋友在自己的公寓举行的,在太平洋派利西德区——他认识她时,以为她能给自己带来想要的生活。她有钱,有门路,门路比钱还重要。但是有钱还有门路——那就无所不能了。至于他,只是刚刚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研究生毕业,戏剧专业——但是在这个城市里,可不尽是这种人。他也是个演员,但是除了大学里排演的戏剧,他还没演过一个有钱挣的角色。他当时也一文不名。她比他大十二岁,结过婚,离婚两次,可是她有点钱,还带他去参加一些派对,他可以认识一些人,结果他演过几个小角色,过了这么久,他终于可以称自己是个演员了,即使他每年只工作一两个月。在过去的三年里,其余时候,他都是躺在雪莉家的游泳池边晒太阳,要么跟着她去这儿去那儿。

  “那我这样问你吧,”他又说,“你觉得我会不会违背我的最佳利益做事,会不会有一天做出什么事呢?”

  她看了他一眼,然后用拇指甲敲着自己的一颗牙。

  “嗯?”他说。他还是不清楚这样会把话题引到哪里,可是他打算纠缠住这个话题。

  “‘嗯’什么?”她说。

  “你听到我说什么了。”

  “我想你会的,杰拉德,如果到时候你觉得够重要,我想你会的。这会儿别再问我什么问题了,好吗?”

  这时太阳出来了,云已经散了。他开始看到广告牌,称在下个镇上有什么服务。路上车多起来了。清晨的阳光下,路两边的田地显得绿油油的,闪着亮光。

  她抽着烟,眼睛盯着窗外。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该花点精力换个话题,可是也越来越恼火。她对这一切都感到厌烦。她同意跟他来,这太差劲了,她应该待在好莱坞。她不喜欢那种总是在寻找自我的人,那种闷闷不乐、爱反省的行为。

  后来她说:“看!看那边。”

  他们左侧的田地里,有活动房的组件,那种房子是给农场工人住的。活动房架在离地两英尺的基座上,等着让人用卡车拉到下个地点。有二十五到三十套这种房子,被拔离地面,没有倒,留在那儿,结果有些朝着公路,有些朝着别的方向,看上去就像地面隆起了似的。

  “你看。”他们飞驰而过时,她说。

  “约翰·斯坦贝克,”他说,“斯坦贝克写过的。”

  “什么?”她说,“哦,斯坦贝克。对,没错,斯坦贝克。”

  他眨眨眼睛,想象自己看到了那只野鸡。他记得在尽量去撞那只野鸡时,自己猛踩油门。他张开嘴巴想说什么,可是又找不到什么话说。他对自己想去撞死那只野鸡的一时冲动(他也凭着那这一时冲动而行事)感到吃惊,同时深受触动,也感到羞愧。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指感到僵硬。

  “如果我跟你说我是有意撞死那只野鸡的,你会怎么说?我是尽量去撞它的?”

  她毫无兴趣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什么都没说。这时他心里明确了什么事,他后来想到,部分是她对他露出的厌倦而无所谓的表情,部分是他自己心情的结果。可是他突然明白了自己已经毫无价值。没有参照系,这是他脑子里掠过的短语。

  “真的吗?”她说。

  他点点头。“本来会危险的,可能会撞穿挡风玻璃,可是还不只是那样。”他说。

  “我敢肯定不只是那样,既然你这么说了,格里。不过我也没感到吃惊,如果你在想这件事,我没感到吃惊。”她说,“你做什么都不再让我吃惊了。你爽了,不是吗?”

  他们这时正在驶进波特尔镇。他降低了车速,开始去找他在广告牌上看到过的那家餐馆。他进了镇中心一带开了几个街区后找到了,在餐馆前面拐到铺了砂砾的停车场。这时仍是清晨。他缓缓停下车并拉了手刹时,餐馆里的几个人扭过头看。他拔掉车钥匙熄了火。他们坐在座位上,扭过头互相看着。

  “我不饿了,”她说,“你知道吗?你把我的胃口弄没了。”

  “我把自己的胃口也弄没了。”

  她仍然盯着他。“你知道你最好该怎么做吗,杰拉德?你最好做点什么事。”

  “我会考虑的。”他打开车门下了车。他在车前弯下腰,查看了一下撞坏的车头灯和撞凹的挡泥板,然后到她那一侧为她打开车门。她犹豫了一下后下了车。

  “钥匙。”她说,“请给我车钥匙。”

  他感觉他们好像在演一场戏,这是第五遍或者第六遍拍摄,可还是不清楚接下来会怎样。突然,他打骨子里感到厌倦,但是也感到兴奋,感觉自己快要发作了。他给她钥匙,她合上手掌,攥成一个拳头。

  他说:“我想我该说再见了,雪莉,如果这没有太显得像是情节剧的话。”他们站在餐馆前面。“我要尽量理顺我的生活。”他说,“首先是找份工作,一份真正的工作,暂时谁都不见。好吗?别哭,好吗?我们还会是朋友,如果你想的话。我们有过一些美好时光,对吧?”

  “杰拉德,你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雪莉说,“你是个混蛋,去死好了,你这个狗娘养的。”

  外面那个女的用手背甩了那个男的一耳光后,餐馆里面,两个女服务员和几个身穿工作服的男的都去窗前看。里面的人先是吓了一跳,接着对这一幕感到有趣。这时,停车场上那个女的指着公路晃动手指,很有戏剧性,可是那个男的已经开始走路,头也不回。里面的人听不到那个女的说什么,可是他们想象得出,因为那个男的一直在走。

  “天哪,那个女的可是教训了那个男的一顿,不是吗?”一个女服务员说,“那个男的给踹了,没错。”

  “那个男的不晓得怎么对付女的。”一个什么都看在眼里的卡车司机说,“他应该扭头把那个女的好好修理一顿。”
(美)爱伦·坡: 一桶蒙特亚白葡萄酒
曹明伦 译

  对福尔图纳托加于我的无数次伤害,我过去一直都尽可能地一忍了之;可当那次他斗胆侮辱了我,我就立下了以牙还牙的誓言。你对我的脾性了如指掌,无论如何也不会认为我的威胁是虚张声势。我总有一天会报仇雪恨;这是一个明确设立的目标——正是设立这目标之明确性消除了我对危险的顾虑。我不仅非要惩罚他不可,而且必须做到惩罚他之后我自己不受惩罚。若是复仇者自己受到了惩罚,那就不能算已报仇雪恨。若是复仇者没让那作恶者知道是谁在报复,那同样也不能算是报仇雪恨。

  不言而喻,到当时为止我的一言一行都不曾让福尔图纳托怀疑过我居心叵测。我一如既往地冲他微笑,而他丝毫没看出当时我的微笑已是笑里藏刀。

  他有一个弱点——我是说福尔图纳托——尽管他在其他方面可以说是个值得尊敬乃至值得敬畏的人。他吹嘘说他是个品酒的行家。很少有意大利人真正具有鉴赏家的气质。大概他们的热情多半都被用来寻机求缘,见风使舵——蒙骗那些英格兰和奥地利富翁。在名画和珠宝方面,福尔图纳托和他的同胞一样是个冒充内行的骗子 ——不过说到陈年老酒,他可是识货的里手行家。在这方面我与他相去无几:我自己对意大利名葡萄酒十分在行,一有机会总是大量买进。

  那是在狂欢节高潮期的一天傍晚,当薄暮降临之时我遇见了我那位朋友。他非常亲热地与我搭话,因为他酒已经喝得不少。那家伙装扮成一个小丑,身穿有杂色条纹的紧身衣,头戴挂有戏铃的圆锥形便帽。我当时是那么乐意见到他,以致于我认为可能我从来不曾那样热烈地与他握过手。

  我对他说——“我亲爱的福尔图纳托,碰见你真是不胜荣幸。你今天的气色看上去真是好极了!可我刚买进了一大桶据认为是蒙特亚产的白葡萄酒, 而我对此没有把握。”

  “怎么会?”他说。“蒙特亚白葡萄酒?一大桶?不可能!尤其在这狂欢节期间!”

  “我也感到怀疑,”我答道,“我真傻,居然没向你请教就照蒙特亚酒的价格付了钱。当时没找到你,而我生怕错过了一笔买卖。”

  “蒙特亚酒!”

  “我拿不准。”

  “蒙特亚酒!”

  “我非弄清楚不可。”

  “蒙特亚酒!”

  “因为你忙,我这正想去找卢切西。如果说还有人能分出真假,那就是他。他会告诉我——”

  “卢切西不可能分清蒙特亚酒和雪利酒。”

  “可有些傻瓜说他的本事与你不相上下。”

  “得啦,咱们走吧。”

  “上哪儿?”

  “去你家地窖。”

  “我的朋友,这不行;我不想利用你的好心。我看出你有个约会。卢切西——”

  “我没什么约会;——走吧。”

  “我的朋友,这不行。原因倒不在于你有没有约会,而是我看你正冷得够呛。我家地窖潮湿不堪。窖洞里到处都结满了硝石。”

  “可咱们还是走吧。这冷算不了什么。蒙特亚酒!你肯定被人蒙了。至于卢切西,他辨不出啥是雪利酒啥是蒙特亚酒。”

  福尔图纳托一边说一边拉住我一条胳膊。我戴上黑绸面具,裹紧身上的短披风,然后容他催着我回我的府邸。

  家里不见一个仆人;他们早就溜出门狂欢去了。我告诉过他们我要第二天早晨才回家,并明确地命令他们不许外出。我清楚地知道,这命令足以保证他们等我一转背就溜个精光。

  我从他们的火台上取了两支火把,将其中一支递给福尔图纳托,然后点头哈腰地领他穿过几套房间,走向通往地窖的拱廊。我走下一段长长的盘旋式阶梯,一路提醒着紧随我后边的他多加小心。我们终于下完阶梯,一起站在了蒙特雷索家酒窖兼墓窖的湿地上。

  我朋友的步态不甚平稳,每走一步他帽子上的戏铃都丁当作响。

  “那桶酒呢?”他问。

  “在前面,”我说,“可请看洞壁上这些白花花的网状物。”

  他转身朝向我,用他那双因中酒而渗出粘液的朦胧醉眼窥视我的眼睛。

  “硝石?”他终于问道。

  “硝石。”我回答。“你这样咳嗽有多久了?”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

  我可怜的朋友好几分钟内没法回答。

  “这没什么。”他最后终于说。

  “喂,”我断然说道,“咱们回去吧;你的健康要紧。你有钱,体面,有人敬慕,受人爱戴;你真幸运,就像我从前一样。你应该多保重。至于我,这倒无所谓。咱们回去吧;你会生病的,要那样我可担待不起。再说,还有卢切西——”

  “别再说了,”他道,“咳嗽算不了什么;它不会要我的命。我也不会死于咳嗽。”

  “当然——当然,”我答道,“其实我也无意这么不必要地吓唬你——不过你应该尽量小心谨慎。咱们来点梅多克红葡萄酒去去潮吧。”

  说完我从堆放在窖土上的一长溜酒瓶中抽出一瓶,敲掉了瓶嘴。

  “喝吧。”我说着把酒递给他。

  他睨视了我一眼,把酒瓶凑到嘴边。接着他停下来朝我亲热地点了点头,他帽子上的戏铃随之丁当作响。

  “我为安息在我们周围的死者们干杯。”他说。

  “我为你的长寿干杯。”

  他再次挽起我的胳膊,我们继续往前走。

  “这些地窖,”他说,“可真大。”

  “蒙特雷索家是个人丁兴旺的大家族。”我回答说。

  “我记不起你家的纹章图案了。”

  “蓝色的底衬上一只金色的大脚;金脚正把一条毒牙咬进脚后跟的巨蛇踩得粉身碎骨。”

  “那纹章上的铭词呢?”

  “凡伤我者必受惩罚。”

  “妙!”他说。

  酒在他的眼睛里闪耀,那些戏铃越发丁零当郎。我自己的想象力也因梅多克酒而兴奋起来。我们已经穿过由尸骨和大小酒桶堆成的一道道墙,来到了地窖的幽深之处。我又停了下来,这回还不揣冒昧地抓住了福尔图纳托的上臂。

  “硝石!”我说,“瞧,越来越多了,就像苔藓挂在窖顶。我们是在河床的下面。水珠正滴在尸骨间。喂,咱们回去吧,趁现在还来得及,你的咳嗽——”

  “这没什么,”他说,“我们继续走吧。不过先再来瓶梅多克酒。”

  我开了一小瓶格拉夫白葡萄酒递给他。他把酒一饮而尽。他眼里闪出一种可怕的目光。他一阵哈哈大笑,并且用一种令我莫名其妙的手势把酒瓶往上一抛。

  我诧异地盯着他。他又重复了那个手势——一个古怪的手势。

  “你不懂?”他问。

  “我不懂。”我答。

  “那你就不是哥儿们。”

  “什么?”

  “你就不是个mason。”

  “我是的,”我说,“是的,是的。”

  “你?不可能!一个mason?”

  “一个masorn。”我回答。

  “给个暗号。”他说。

  “这就是。”我一边回答一边从我短披风的褶层下取出一把泥刀。

  “你在开玩笑,”他惊叫一声并往后退了几步。“不过咱们还是去看那桶蒙特亚酒吧。”

  “这样也好。”我说着把泥刀重新放回披风下面,又伸出胳膊让他挽住。他重重地靠在了我胳臂上。我们继续往前去找那桶蒙特亚酒。我们穿过了一连串低矮的拱道,向下,往前,再向下,最后进了一个幽深的墓穴,里边混浊的空气使我们的火把只冒火苗而不发光亮。

  这个墓穴的远端连着另一个更小的墓穴,里面曾一直顺墙排满尸骨,照巴黎那些大墓窟的样子一直推到拱顶。当时这小墓穴有三面墙依然照原样陈列着骨骸,可沿第四面墙堆放的尸骨已被推倒,乱七八糟地铺在地上,有一处形成了一个骨堆。在这面因推倒尸骨而暴露出来的墙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更小的凹洞,大约有四英尺深,三英尺宽,六七英尺高。这凹洞看上去仿佛当初被建造时就没派什么特别用场,不过是窖顶两边庞大的支撑体间一个小小的空隙,它的里端是一道坚硬的花岗岩石壁。

  福尔图纳托举起他手中昏暗的火把,尽力窥视凹洞深处,可他枉费了一番心机。微弱的火光没法让我们看清凹洞里端。“进去吧,”我说,“那桶蒙特亚酒就在里面。至于说卢切西——”

  “他是个笨蛋!”我朋友打断我的话,偏偏倒倒朝里走去,而我则跟着他寸步不离。眨眼之间他已走到凹洞尽头,发现去路被石墙挡住;他正傻乎乎地站在那儿发愣,我已用锁链把他锁在了那道花岗石墙上。原来石壁上嵌着两颗u形大铁钉,两钉平行相距约两英尺。一颗钉上垂着一条不长的铁链,另一颗上则悬着一把挂锁。将那根铁链绕过他腰间再把链端牢牢锁上,这不过是几秒钟内的事。他当时惊得没有反抗。我抽出钥匙,退出了凹洞。

  “伸手摸摸墙,”我站在洞口说,“你肯定会摸到硝石。这儿的确太潮了。请允许我再次求你回去。你不?那我当然得留下你了。不过我先得尽力稍稍侍候你一番。”

  “蒙特亚酒!”我朋友脱口而出,他当时还没回过神来。

  “当然,”我说,“蒙特亚酒。”

  说着话我已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个骨堆上忙活开了。我把骨骸一块块抛到一边,下面很快就露出了不少砌墙用的石块和灰泥。用这些材料并凭借我那把泥刀,我开始干劲十足地砌墙封那个洞口。

  我连第一层石块都还没砌好就发现福尔图纳托酒已醒了一大半。我最初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凹洞深处传来一声低低的悲号。那不是一个醉汉发出的声音。接下来便是一阵长长的、令人难耐的寂静。我一连砌好了第二层、第三层和第四层;这时我听见了那根铁链猛烈的震动声。声音延续了好几分钟,为了听得更称心如意,这几分钟里我停止干活,坐在了骨堆上。等那阵当啷声终于平静下来,我才又重新拿起泥刀,一口气砌完了第五层、第六层和第七层。这时墙已差不多齐我胸高。我又歇了下来,将火把举过新砌的墙头,把一点微弱的光线照射到里边那个身影上。

  突然,一串凄厉的尖叫声从那被锁住的人影嗓子里冒出,仿佛是猛地将我朝后推了—把。我一时间趑趄不前——我浑身发抖。随后我拔出佩剑,伸进凹洞里四下探戳;但转念一想我又安下心来,伸手摸摸那墓洞坚固的结构,我完全消除了内心的恐惧。我重新回到墙前,一声声地回应那个人的尖叫:我应着他叫——我帮着他叫 ——我的音量和力度都压过了他的叫声。我这么一叫,那尖叫者反倒渐渐哑了。

  此时已深更半夜,我的活儿也接近尾声。我已经砌完了第八层、第九层和第十层。现在最后的第十一层也快完工,只剩下最后一块石头没砌上并抹灰。我使劲儿搬起这块沉甸甸的石头,将其一角搁上它预定的位置。可就在这时,凹洞里突然传出一阵令我毛发倒立的惨笑,紧接着又传出一个悲哀的声音,我好不容易才听出那是高贵的福尔图纳托在说话。那声音说——

  “哈!哈!哈!——嘿!嘿!——真是个有趣的玩笑——一个绝妙的玩笑。待会儿回到屋里,我们准会笑个痛快——嘿!嘿!嘿!——边喝酒边笑——嘿!嘿!嘿!”

  “蒙特亚酒!”我说。

  “嘿!嘿!嘿!——嘿!嘿!嘿!——对,蒙特亚酒。可天是不是太晚了?难道他们不正在屋里等咱们吗,福尔图纳托夫人和其他人?咱们去吧。”

  “对,”我说,“咱们去吧。”

  “看在上帝分上,蒙特雷索!”

  “对,”我说,“看在上帝分上。”

  可说完这句话之后我怎么听也听不到回声。我渐渐沉不住气了,便大声喊道——

  “福尔图纳托!”

  没有回答。我再喊——

  “福尔图纳托!”

  还是没有回答。于是我将一支火把伸进那个尚未砌上的墙孔,并任其掉了下去。传出来的回声只是那些戏铃的一阵丁当,我开始感到恶心——由于地窖里潮湿的缘故。我赶紧干完我那份活儿,把最后一块石头塞进它的位置并抹好泥灰。靠着新砌的那堵石墙我重新竖起了原来那道尸骨组成的护壁。半个世纪以来没人再动过那些尸骨。愿亡灵安息!
(英)尼古拉斯·帕蒂:谋杀身边的好人
这桩谋杀案很奇特,死者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小镇的人甚至评价他,这辈子都没跟人斗过嘴。

没有仇人,没有妻儿子女,每天本本分分地在不远的一所私立学校教书,按时上下班,周末去做礼拜,虽然不是有太多人喜欢他,但也从来没有人讨厌他。

没有病史,更不是意外,谁会对这样一个人下狠手,竟然一刀直插进胸膛,毫不留情的手法。

警察调查了小镇所有录像,全是熟人,有一两个陌生人也能提供充分的不在场证据,所以,这是一桩棘手的谋杀案。

电视台天天在报道,小镇居民惶恐不安,警察局压力很大,只好整天跑到死亡现场取证,寻找线索,可惜,这一切都是徒劳。

这个案子一直悬了三十年,而且,三十年后也并不是警方成功破案,而是凶手无意间泄露了天机,我要讲的重点便在这里。

那是在伊顿公学的开学典礼上,学校请来了著名的商业大家艾维尔先生作励志演讲,他一生坎坷,从一名乞丐奋斗到如今的成就,很多媒体都报道过他的事迹。

可他为什么会被警察盯上,只因为伊顿公学的一位学生提了一个问题,艾维尔先生,你那么富有,可为什么不做慈善呢?

事实也的确如此,连伦敦电视台著名主持人马森都曾公开调侃过,说艾维尔先生真像莎士比亚戏剧里的一个男主角,是谁呢?夏洛克(注: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塑造的贪婪、阴险、凶残的吝啬鬼形象)。

哦,对不起,回到伊顿公学的问题上。当时,艾维尔先生迟疑了片刻,接着便说出了惊世骇俗的一段话:“如果我去做慈善,那么,我会杀死很多人,或者,我被很多人所杀。”

这是什么意思?没有人能理解艾维尔到底在讲什么,最后还是一旁的主持人打了圆场:“艾维尔先生,您能给我们的孩子们讲得更具体一点吗?”

“当然!”艾维尔的演讲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他非常自信地站在演讲台上说:“我认为,一个人的成功来自于他的不满足,只有不满足于现状,面临着生存压力,他才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能量,去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实现自身的价值,因为不满足,所以我才有今天。”

全场立刻响起热烈的掌声,确实,艾维尔先生用一生的奋斗证明了他的价值,可是,这与慈善有什么关系?所以,主持人趁着全场热烈的气氛,立马追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做一点慈善去帮助那些难以生存的人呢?

“你错了,如果我是一个没有生存空间的人,我就不希望任何人施舍我,因为别人的慈善会让我觉得满足,觉得不争取也能活下去,谁这样对我,就是在害我,我宁愿把身边这样的好人杀死。”

就是因为这段话太过震撼,虽然其中不乏真谛,但当电视台热播出来时,一位当年的老警察觉察出了一丝端倪,艾维尔曾经就是一位乞丐,二十年前,他就在那起谋杀案现场附近乞讨,只不过,谁都没想到他会是凶手。

谋杀案告破之后,报纸上一行叙述触目惊心:“他每天都会给我一点钱,我讨厌他这样子对我,如果他不死,我就永远站不起来,他要杀死我的希望,我就要杀死他。”

这是发生在英国温莎小镇的一桩真实谋杀案,因为这桩谋杀案,当地居民特意在小镇立了一块“自省碑”,上面是当地一位著名绅士亲手刻的碑文:不要让需要你的人觉得你太好,而是要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
(英)毛姆:赴宴之前
曹庸译

斯 金纳太太做事情喜欢守时。她早早地穿戴整齐,身上那件黑色的真丝外套既适合她的年龄,又适合她为死去的女婿服丧。此时,她还要戴上一顶帽子。对于这一点,她有点儿犹豫,因为帽子上装饰的白鹭羽毛很可能会引起一些朋友尖锐的非议,而她去赴宴时又免不了会碰上这些朋友;要获得这些羽毛,就必须杀死那些美丽的白鸟,而且必须在它们交配的季节,这话听起来多吓人呀;可话又说回来,这些羽毛真的很漂亮、时髦,不戴上的话岂不是太愚蠢了,而且要是被她女婿知道,准会伤了他的感情。他从婆罗洲那么远的地方把羽毛带回来,不就是为了让他岳母开心嘛。当时,凯瑟琳的神情似乎就不那么喜欢,如今噩耗传来,她一定后悔当初不该那样,不过凯瑟琳从一开始就没有真心喜欢过哈罗德。斯金纳太太站在梳妆台跟前,戴上了那顶帽子,然后用一枚镶着一颗大圆珠子的发针把它固定住。毕竟,这是她仅有的一顶漂亮帽子。要是有人跟她说起这几根羽毛的事儿,她自然知道如何应对。

“我知道这种事很吓人,”她会说。“我自己是绝对想不到要买这些羽毛的,是我可怜的女婿最后一次回国探亲的时候带回来的。”

这样就解释了她拥有这几根羽毛的理由,也为她戴这几根羽毛找到了借口。她的那些朋友一向都很和善。斯金纳太太从抽屉里拿出一块干净手帕,在上面洒了几滴古龙水(古龙水(eau de cologne),又译科隆水,一种原产于德国科隆的香水。)。她从来不用香水,因为她觉得使用香水有点儿轻佻,但古龙水却让人神清气爽。她差不多打扮好了,于是抬起头,眼神越过梳妆镜,朝窗外望去。卡农·海伍德今天要举办一个花园宴会,而且赶上了个好天气。风是暖暖的,天是蓝蓝的;树上还没有褪尽那早春的绿意。小外孙女正在屋后狭长的花园里忙着把自己那片小小的花床弄得松软一些;斯金纳太太看在眼里,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她希望琼的脸色不要那么苍白,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错误地把这孩子留在热带地区。这么小的年纪,成天板着脸,从没见她蹦蹦跳跳的天真样儿。这时,小女孩正悄悄地独自玩着游戏,给花圃里的花浇水。斯金纳太太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前襟,然后拿起手套,走下楼来。

凯瑟琳坐在窗前的写字台边,忙着整理几张名单,因为她是妇女高尔夫俱乐部的名誉秘书,碰到有竞赛的时候,就会有一大堆事情要做。可即使这么忙,她还是早就准备好了参加宴会。

“你最终还是穿上这件套衫啦,”斯金纳太太说。

吃午饭的时候,她们就为凯瑟琳到底应该穿这件套衫还是那件黑绸衫讨论了好一会儿。那件套衫黑白相间,凯瑟琳觉得比较时髦,不过不太像服丧的样子。但米莉森特却赞成穿这一件。

“我们干吗都要穿得像刚从葬礼上回来似的,”她说。“哈罗德都死了八个月啦。”

斯金纳太太觉得这话听着有点儿不顺耳。米莉森特从婆罗洲回来以后,举止态度都不太正常。

“你不会现在就脱掉丧服吧,亲爱的?”她问道。

米莉森特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现在人们服丧跟从前不一样啦,”她说道。她停了一下,继续说话。她说话的语气,斯金纳太太觉得很是奇怪。凯瑟琳也明显地注意到了这一点,因为她也用不解的眼神瞟了姐姐一眼。“我敢肯定,哈罗德也绝不会要我永远为他服丧的。”

“我早就穿戴好了,因为我有事要跟米莉森特说,”凯瑟琳答道,算是对母亲那种怀疑眼光的回应。

“哦,是吗?”

凯瑟琳没有解释。她把那几张名单放在一旁,皱起眉头,把一位女士寄来的信又读了一遍。那位女士在信里投诉委员会不公平,竟然把她应得的让棍数目从二十四减到十八(根据高尔夫球赛规则,以击棍数较少者胜出。业余球员与正式球员比赛,业余球员可以将其击棍数减去让棍数,以其相减的差数与正式球员的击棍数相比。例如:业余球员击棍78下,减去让棍数18下,所得为60下;正式球员必须少于60下才算赢过业余球员,否则即使实际击棍少于业余球员也算输。)。作为妇女高尔夫俱乐部的名誉秘书,必须具备相当的智慧。遮阳篷使屋子里感觉阴凉。斯金纳太太戴上她那副崭新的手套,看着哈罗德生前托她保管的那只硕大的、染得光彩照人的木制犀鸟;她觉得这个标本有点儿奇特,而且粗野,但哈罗德却对它十分珍爱。它带有一点宗教的意味,连卡农·海伍德也对它倍加赞赏。沙发靠着墙,墙上是几件马来人的土制武器,但她忘记了它们的名称。几张随手放置的小桌上,到处摆放着哈罗德在不同的场合送给他们的银器和铜器。她以前一直喜欢哈罗德,因此两眼不由自主地移向钢琴上方,那上面原本有他的照片,旁边还有她两个女儿、外孙女、姐姐和外甥的几张照片。

“唉,凯瑟琳,哈罗德的照片哪儿去了?”她问道。

凯瑟琳环顾四周。照片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了。

“有人把它拿走了吧,”凯瑟琳说。

她惊讶而疑惑地站起身来,走到钢琴边上。几张照片的位置已经重新安排过,它们之间看不出有什么空缺。

“也许米莉森特想把它拿到自己的卧室里去吧,”斯金纳太太说。

“我早就该发觉的。再说,米莉森特已经有好几张哈罗德的照片了。只是她把它们都锁起来了。”

女儿没有在自己的卧室里放一张哈罗德的照片,斯金纳太太对此感到十分奇怪。她曾经跟她提起过这件事儿,但米莉森特并没有理会她。从婆罗洲回来以后,米莉森特就一直不爱说话;斯金纳太太想对她表示一下同情,但是看见她这个样子,也就不再想表示什么了。她好像也不大情愿谈起自己痛失丈夫的遭遇。悲伤,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斯金纳先生就曾经告诫过自己的夫人,对待米莉森特,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一个人独处。一想到自己的丈夫,斯金纳太太就转念想到,他们该动身去参加宴会了。

“你爸问我,我是不是觉得他应该戴一顶大礼帽,”她说。“我说,我觉得保险起见,还是戴上比较好。”



那场花园宴会的排场会很大。大家会品尝到博迪糖果店的草莓香草双色冰激凌,而且还有海伍德家自制的冰咖啡。社会各界名流都会参加。宴会的主人要向客人们介绍香港主教,那位主教这几天就住在卡农·海伍德的家里,因为他是卡农上大学时的老同学。这次,他还要作一个演讲,谈谈他在中国的传教活动。斯金纳太太的一个女儿也曾经在东方度过八个春秋,她的女婿又曾经是婆罗洲一个地区的驻地长官,所以她对这方面特别感兴趣。当然,在那些跟殖民地之类的事情毫无关系的人们看来,这种演讲虽然有趣,但并不像对她具有那么重要的意义。

“只了解英国的人,怎么可能对英国有真正的了解呢?”斯金纳先生这样说过。

这时,斯金纳先生走进房间。斯金纳先生子承父业,也是一名律师,在林肯律师学院广场(林肯律师学院广场(lincoln* inn fields),伦敦最大的公共广场。)开了几家事务所。他每天早上到伦敦市区去上班,傍晚回家。他能陪夫人和女儿去参加卡农家的宴会,那得感谢卡农明智地把宴会选定在星期六。

斯金纳先生穿着燕尾服和灰色花呢裤子,十分精神。他并不刻意讲究穿着,但很干练。他看上去像一个受人尊敬的家庭事务的辩护律师,而且他确实做得不错。他的事务所从来都不受理哪怕有一点点不正经的业务;如果有客人请他解决一些不大体面的麻烦事情,斯金纳先生就会变得一脸的严肃。

“我想,本事务所是不太有意承办这类案件的,”他会说。“您最好还是另请高明吧。”

他拿过一个便条簿,在上面刷刷地写下几个名字和地址。他撕下一张纸来,递给对方。

“如果我是您,就会去拜访这几个人。如果您提到我的名字,我相信他们会尽力为您帮忙的。”

斯金纳先生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头顶也全秃了。他那苍白而单薄的嘴唇紧闭着,但蓝色的眼睛里却透出一份羞怯。他的两颊没有血色,脸上满是皱纹。

“我看见你穿上那条新裤子了,”斯金纳太太说。

“我觉得这样的场合挺合适,”他答道。“我在想是否要在翻领上别一朵花呢。”

“要是我的话,就不别那种东西,爸,”凯瑟琳说。“我觉得那样子太难看了。”

“许多人都别花的,”斯金纳太太说。

“只有小职员那种人才会别花呢,”凯瑟琳说。“你也知道,海伍德会请各种各样的人来参加;再说,我们还在服丧呢。”

“我不知道在主教作完演讲之后,会不会要大家捐款哦,”斯金纳先生说。

“我想不太会吧,”斯金纳太太说。

“我觉得要真是那样,就有点儿损了,”凯瑟琳附和地说。

“保险起见,还是准备一下比较好,”斯金纳先生说。“到时候,我就代表我们一家人来捐。可我不知道捐十个先令够不够啊?还是必须捐一个英镑?”

“我觉得要么不捐,要捐就捐一个英镑,爸,”凯瑟琳说。

“我会见机行事的。我不想比别人捐的少,但也没有理由捐得比别人多。”

凯瑟琳把文件放进写字台的抽屉里,站起身。她看了看手表。

“米莉森特准备好了吗?”斯金纳太太问道。

“还有的是时间。人家请我们四点钟去,我想我们没必要赶在四点半之前到场(按照英国人参加宴会的习惯,客人一般会比请柬上写的时间晚一些到达。)。我吩咐过戴维斯,四点一刻把车开过来。”

往常都是凯瑟琳开车,但像今天这样的大场合,不妨就让花匠戴维斯穿上制服,权当一回司机吧。这样汽车开到门口,派头会大一点。再说,凯瑟琳穿上那件新的套衫,自然也不太愿意自己开车。她看见母亲把手指一根根地往新手套里伸,不禁想起自己也该戴一副手套。她闻了闻自己的手套是不是还留着肥皂味儿。还好,只有一点味儿。她相信没有人会察觉到。

房门终于打开了,米莉森特走了进来。她穿着寡妇的丧服。斯金纳太太对她的这身打扮很看不惯,但她知道在这一年之内,米莉森特必须穿成这样。这套丧服跟她并不相配,这有点儿可惜,因为有的人是挺适合穿这套丧服的。有一次,她自己就试着戴过米莉森特的帽子,再配上那根白带子、黑面纱,觉得自己挺适合那身打扮的。当然,她希望自己亲爱的丈夫艾尔弗雷德比她活得长,但要是他先走的话,那她会永远穿着丧服,不再脱下来的。维多利亚女王就一直没有脱下丧服。可米莉森特的情况不一样,她年轻多了;她只有三十六岁;三十六岁就当了寡妇,实在是太惨了。而且,她也不太有机会再婚。凯瑟琳如今也不太可能出嫁,她已经三十五岁了;米莉森特和哈罗德上次回国的时候,斯金纳太太就建议他们俩把凯瑟琳接过去,跟他们一起住;哈罗德好像挺乐意,但米莉森特坚决反对。斯金纳太太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不行。那原本可以给凯瑟琳一个机会。当然,那并不是因为他们想把她打发掉,而是因为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可他们在国内认识的男人都已经结婚了。米莉森特的解释是,那边的气候太恶劣了。这话没错,她本人的脸色就很难看。有谁能想象,当初米莉森特可是比她妹妹更漂亮的呀。随着年龄的增长,凯瑟琳越来越有姿色了(当然也有人说她太瘦了),现在又把头发剪短了,再加上风雨无阻地打高尔夫球,两颊变得红扑扑的,看得斯金纳太太心里十分怜爱。而可怜的米莉森特呢,就没有人那样评论她了;她完全失去了身材;她原本就个头不高,现在又发胖了,简直就像一个矮胖墩儿。她也确实太胖了,斯金纳太太猜想这大概是因为热带气候太热,她没法出去活动吧。她的肤色呈灰黄色,像泥土一般,那一双蓝眼睛原本是她脸上最好看的地方,如今也变得暗淡无光了。

“她的脖子要找人看一下,”斯金纳太太心想。“两边的肉都坠下来了,实在有点儿可怕。”

这件事儿她跟丈夫谈过一两回。斯金纳先生的回答是,米莉森特已经不再年轻了;这话也没错,可也不能听其自然,随她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斯金纳太太决定要跟女儿好好谈谈,但她必须照顾到女儿的悲伤情绪,所以愿意等她一年服丧完了之后再说。米莉森特原本一想到要跟母亲交谈就有点儿紧张,现在凭这个理由可以将此事推迟一年,她也很乐意接受。米莉森特已经完全变了个人。她老是阴沉着脸,她母亲跟她在一块儿的时候,总感到很不自在。斯金纳太太总爱大声唠叨,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可是你要跟米莉森特说说话吧(就是随便说说的那种),她老是阴阳怪气的,习惯性地不作回答,你也不知道她到底听见没有。有时候,斯金纳太太感到忍无可忍,必须提醒自己说,可怜的哈罗德才死了八个月啊,只有这样她才能让自己缓过来,对米莉森特表现得不那么严厉。

寡妇默默地走上前来,窗外的一线阳光照在她阴沉的脸上,但是凯瑟琳却背朝着窗户站在那里。她对姐姐凝神望了片刻。

“米莉森特,有件事情我想跟你说,”她说。“我今天早晨跟格拉迪丝·海伍德打了一场高尔夫。”

“你赢她了吗?”米莉森特问道。

格拉迪丝是卡农家里唯一还没有结婚的女儿。

“她跟我说了一些关于你的事情,我觉得应该让你知道。”

米莉森特的目光越过妹妹,落到那个正在花园里浇花的小女孩身上。

“妈,你有没有让安妮把琼带到厨房来喝茶?”她问道。

“说了,等仆人们喝茶的时候再让她喝吧。”

凯瑟琳冷冷地看着姐姐。

“主教回国的时候,在新加坡停了两三天,”她接着说。“他很喜欢旅行。他去过婆罗洲,许多你认识的人他都认识。”

“他一定很乐意见到你,亲爱的,”斯金纳太太说。“他认识可怜的哈罗德吗?”

“认识,他在吉所罗见过他。他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他说,听到他的死讯,他感到十分震惊。”

米莉森特坐下来,慢慢地戴上她的黑手套。女儿听到这些话竟然保持沉默,这使斯金纳太太感到有点儿意外。

“哦,米莉森特,”她说。“哈罗德的照片不见了。是你拿走的吗?”

“嗯,我把它收起来了。”

“我还以为你愿意把它放在外面呢。”

米莉森特又不说话了。这个习惯确实令人生气。

凯瑟琳微微地侧过身子,好正面对着她姐姐。

“米莉森特,你为啥跟我们说哈罗德是得感冒死的?”

寡妇一动不动,她定睛看着凯瑟琳,土灰的脸上泛起一片红晕,但却带着一层阴翳。她没有回答。

“你这是什么意思,凯瑟琳?”斯金纳先生吃惊地问道。

“主教说哈罗德是自杀死的。”

斯金纳太太失声叫了起来,她的丈夫摆摆手,示意让她安静。

“这是真的吗,米莉森特?”

“是真的。”

“那你干吗不告诉我们真相呢?”

米莉森特迟疑了一会儿。她身旁的桌子上有一件文莱的铜器,她的手指在上面慵懒地抚摸着。那也是哈罗德送的礼物。

“我想这样对琼比较好,让她相信她爸是得感冒死的。我不想什么都让她知道。”

“你把我们放在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凯瑟琳皱了皱眉头说。“格拉迪丝·海伍德怪我没有把真相告诉她,觉得我不够意思。我费了好大功夫才让她相信,我自己也根本不了解真相。她说她爸也很不高兴。他说,我们两家有这么多年的交情,考虑到他还是你们的证婚人,平时关系又很近,等等这些,他原以为我们会完全信任他。无论怎么样,即使我们不想把真相告诉他,也没有必要对他撒谎呀。”

“这一点,我必须说我同意他的观点,”斯金纳先生带着尖刻的口吻说。

“当然,我对格拉迪丝说,这事不应该怪我们。我们只是把你跟我们说的再转叙给他们而已。”

“但愿这件事儿没把你们那场高尔夫球赛搞砸吧,”米莉森特说。

“你可真是的,亲爱的,我觉得你这话太不成体统啦,”她父亲大声说道。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向空着的壁炉,按他习惯的样子,叉开燕尾服,站在壁炉前面。

“这是我自己的事儿,”米莉森特说,“如果我想把这事儿埋在心里,我不明白凭什么我就不可以这么做呢。”

“你对你妈都不愿说,看来你对你妈也没什么感情了,”斯金纳太太说。

米莉森特耸了耸肩。

“你应该知道,这种事情迟早会露馅儿的,”凯瑟琳说。

“凭什么?我相信两个爱嚼舌头的老牧师除了议论我之外,就没有其他事情可谈了。”

“当主教说他去过婆罗洲的时候,海伍德家的人自然就会问他认识不认识你和哈罗德。”

“谈了半天,都没谈到点子上,”斯金纳先生说。“我认为你应该把真相告诉我们,我们就可以决定怎么做是最好的。作为律师,我可以告诉你,从长远来看,你越是想隐瞒真相,就越会把事情搞糟。”

“可怜的哈罗德,”斯金纳太太说,眼泪开始顺着她涂满胭脂的脸颊上流下来。“这太可怕了吧。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好女婿。究竟是什么事情招引他干出这种可怕的事情来的呢?”

“气候。”

“我觉得你最好把所有真相都给我们讲清楚,米莉森特,”她的父亲说道。

“凯瑟琳会告诉你们的。”

凯瑟琳迟疑了一会儿。她要讲的事情确实是挺吓人的。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他们这样的家庭里,看来真的很可怕。

“主教说他是割喉咙死的。”

斯金纳太太喘着粗气,她一激动,竟冲到她那遭受不幸的女儿身边。她想把她搂在怀里。

“我可怜的孩子呀,”她哽咽着说。

但米莉森特却把身子往后缩了一下。

“请别来烦我,妈。这种搂来抱去的,我真的受不了。”

“你也真是的,米莉森特,”斯金纳先生皱起眉头说道。

他觉得女儿的举止太不像话了。

斯金纳太太小心地用手帕吸干眼泪,一边叹气,一边轻轻摇着头,回到自己的椅子上。凯瑟琳不耐烦地摆弄着自己脖子上的长项链。

“我姐夫是怎么死的,这事的详细情况要由我的朋友来告诉我,真是太荒谬了。这让我们大家在别人眼里都变得像傻瓜一样。主教很想见你,米莉森特;他想告诉你,他是多么替你难过。”她停了一下,但米莉森特没有说话。“他说,当时米莉森特带着琼在外面,当她回来的时候,发现可怜的哈罗德躺在床上死了。”

“那一定使人大为震惊,”斯金纳先生说。

斯金纳太太又开始哭了,但是凯瑟琳把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肩上。

“妈,别哭了,”她说。“眼睛哭红了,人家会笑话的。”

大家都沉默不语,斯金纳太太擦干眼泪,用了很大功夫,终于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在这种时候,她竟然还戴着可怜的哈罗德送给她的白鹭羽毛,这使她感觉十分异样。

“还有件事情我也应该告诉你们,”凯瑟琳说。

米莉森特还是不打紧地看着妹妹,目光是定定的,但带着一点警觉。那种神态,就像是一个人在等着听到一记响声,生怕自己错过似的。

“我不想说什么话来伤害你的感情,亲爱的,”凯瑟琳接着说,“但另外还有一件事,我觉得你们应该知道。主教说,哈罗德酗酒。”

“噢,天哪,真可怕呀!”斯金纳太太喊道。“这话听起来多吓人哪!是格拉迪丝·海伍德告诉你的吗?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这纯粹是胡说八道。”

“这就是隐瞒事实真相的结果,”斯金纳先生不耐烦地说道。“这种事情是百试不爽的。你越是想把事情隐藏起来,各种流言蜚语就越会传开去,说得比真相还糟十倍。”

“主教在新加坡的时候,人家跟他说,哈罗德是在喝了酒,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自杀的。我觉得,出于对我们全家人的考虑,米莉森特,你应该站出来否认这种说法。”

“这样去谈论一个已经过世的人,真是太不应该了,”斯金纳太太说。“更何况,等琼长大了,对孩子也不好。”

“但是这种说法有什么依据吗,米莉森特?”她父亲问道。“哈罗德做事一向很有节制呀。”

“这个嘛,”寡妇说。

“他喝酒吗?”

“简直是个酒鬼。”

这个回答是大家没有想到的,而且语气那么尖刻,他们三个人都大为震惊。

“米莉森特,你怎么可以用这种口气谈论你死去的丈夫呢?”她的母亲嚷道,那整齐地戴着手套的两只手紧紧地攥在一起。“我不懂你在说什么。你回家以后,一直有点儿怪里怪气的。我绝不能相信我的女儿会用这种态度去看待她丈夫的去世。”

“先别说这个啦,孩子他妈,”斯金纳先生说。“这个事情我们以后再详谈。”

他走到窗前,朝那充满阳光的小花园里看了一会儿,然后又走回屋子当中。他从兜儿里掏出夹鼻眼镜,但是他并不打算把它戴上,而是用手帕擦拭着。米莉森特望着他,眼里明显地含着讥讽的意味。斯金纳先生心里烦恼极了。他干完了一周的工作,在星期一上班之前,原本可以过上一段清静的日子。虽然他跟夫人说过,这个花园宴会是件讨厌的事情,还不如在自己家的花园里静静地吃个午茶更加惬意,但他心里还是一直很想去的。对于在中国传教的活动,他不太感兴趣,不过认识一下那位主教,还是件挺有意思的事情。可是谁会料到现在会出这种事情!他对这类事情,是绝不愿意搅和进去的;何况有人跟他说,他的女婿是个酒鬼,还自寻短见,让他毫无心理准备,这实在是太令人不快了。米莉森特若有所思地把自己的白色袖口抚平。那副镇定的样子也惹他生气,可他并没有朝她发火,却对小女儿开了腔:

“你干吗不坐下,凯瑟琳?屋子里有的是椅子。”

凯瑟琳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一句话也没说。斯金纳先生走到米莉森特面前停下,面对着她。

“当然,我明白你为什么跟我们说哈罗德是得感冒死的。我觉得那是个错误,因为那种事情迟早是会暴露出来的。我不知道主教跟海伍德的家人所说的话,有几分恰巧与事实相符;但是如果你听我的建议,你就应该把你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们,然后我们再作计议。既然这件事情被卡农·海伍德和格拉迪丝知道了,那么我们不能指望不会再有其他人知道。像我们这种地方,人们都爱说长道短的。不管什么事情,一定要把真相弄得清清楚楚,那样对我们大家都会更有利。”

斯金纳太太和凯瑟琳觉得他说得很在理。她们等着米莉森特作出回应。但是她却以被动的神情听着,脸上的红晕早已消逝,脸上又恢复了往常的苍白和土灰色。

“要是我真的把什么都说出来,我想你们会不大乐意听的。”她说。

“你要相信,我们是同情你、理解你的,”凯瑟琳认真地说道。

米莉森特朝她瞥了一眼,紧闭的嘴角上掠过一丝微笑。她慢条斯理地看了他们三人一眼。斯金纳太太心里很不自在,感觉米莉森特在看他们的时候,就像是他们三个都是服装店里的人体模特儿。她仿佛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跟他们三个人没有一点儿关系。

“其实,我嫁给哈罗德的时候,我并不爱他。”她若有所思地说道。

斯金纳太太差点叫出声来,她丈夫迅速地做一个几乎无人察觉的手势阻止了她,多年来的夫妻生活,使这个动作足以在他们之间传神达意。米莉森特接着说道,声调平稳而缓慢,语气也没有多大变化。

“我那时二十七岁,好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娶我。不错,他当时已经四十四岁,年纪似乎有点儿大,可他有个挺不错的职位,是吧?而我呢,也不大可能再会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斯金纳太太又想叫出声来,但是她想起自己还要去赴宴呢。

“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把他的照片拿走了,”她伤心地说。

“妈妈,你可别这么说。”凯瑟琳大声说道。

照片是哈罗德跟米莉森特订婚的时候照的,哈罗德的形象挺不错。斯金纳太太一直觉得他是一个有修养的男人。他身材魁梧、高大,或许有点儿胖,但举止得体,外表庄重。

他那时候就已经开始谢顶,可是现在的男人,顶都谢得比较早;何况他说过,硬壳帽,就是那种遮阳帽,对头发伤害挺大。他留了两撇小黑胡子,脸晒得黑黑的。他脸上最好看的地方就是他的那双眼睛,棕色的、大大的,跟琼的眼睛一样。他跟人说话也很有趣。凯瑟琳说他爱吹牛,但斯金纳太太却没觉得,男人说话有点儿发号施令,她并不在意;特别是当她发现(那可是不多一会儿的事),他竟被米莉森特迷住了,便开始非常喜欢他起来。他对斯金纳太太一直表现得很殷勤,他跟她谈自己工作的地区,告诉她自己捕杀的大猎物,她也听得很认真,仿佛对此很感兴趣。凯瑟琳说哈罗德总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而斯金纳太太却属于对男人的自夸都全盘接受的一辈人。米莉森特很快就看出大势已定,虽然她什么也没跟母亲说,但她母亲心里明白,要是哈罗德向她求婚,她肯定会同意接受他。

跟哈罗德在一起的是一些在婆罗洲住了三十多年的人,他们都认为那个地方不错。谁要说女人在那里不能过上舒服的日子,那是没有根据的;当然,小孩子到了七岁就必须回国,但斯金纳太太觉得现在就操这份心还为时过早。她请哈罗德到家里来吃饭,说喝午茶的时候他们一家人都会在家。他的时间似乎安排得挺松,所以当他住在老朋友家里一段时间,就要离开的时候,斯金纳太太跟他说,希望他能到自己家里来住上两个星期。也就是在这次来访快结束的时候,哈罗德跟米莉森特订了婚。他们先举办了隆重的婚礼,然后到威尼斯度蜜月,这才坐船去东方。轮船每到一个港口,米莉森特都要给家里写信。看来她挺幸福。

“吉所罗的人都对我很好,”她说。吉所罗是婆罗洲的重镇。“我们跟驻地长官住在一起,大家轮流请我们吃饭。有那么一两次,我听到有人请哈罗德去喝酒,他拒绝了;他说自己现在结婚了,已经重新做人了。他们都大笑了起来,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原因。长官夫人格雷太太对我说,大家都很高兴见到哈罗德结婚了。她说,一个单身汉在边防哨所服役是很寂寞的。我们离开吉所罗的时候,格雷太太阴阳怪气地跟我道别,我感觉很是异样。好像她要郑重地把哈罗德交付给我照顾似的。”

他们默默地听她讲述。凯瑟琳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她姐姐那副冷漠的脸,而斯金纳先生一直盯着他老婆坐着的那张沙发后面,挂在墙上的曲刃短剑(曲刃短剑(kris),马来人用的匕首,刀锋呈波浪形。)、帕兰刀(帕兰刀(parang),马来人用的带鞘砍刀。)等马来人的土制武器。

“一年半以后,当我重新回到吉所罗时,我才明白他们原先的态度为什么那么古怪,”米莉森特发出一种细微的怪声,像是嘲笑之后的回音。“到了那时候,我才明白了以前一直没搞明白的很多事情。哈罗德那次回国,原来就是为了要结婚。可他并不在乎跟谁结婚。妈妈,你还记得我们当时是怎么跟他套近乎的吗?其实,我们根本不用花那么大的功夫。”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米莉森特,”斯金纳太太说,语气中颇带一点儿酸楚,因为这样拐弯抹角地指责她用心计,让她着实不很开心。“我还以为他被你迷住了。”

米莉森特耸了耸她那肥胖的肩膀。

“他是个酗酒成性的人。他每天晚上都要抱一瓶威士忌上床,天亮前把它喝光。秘书长跟他说过,如果他再不戒酒就必须辞职。秘书长表示,他会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可以先回英国去休假一段时间。他还建议他讨个老婆,那样回来以后就会有人管住他。哈罗德娶我,因为他想要一个管他的人。吉所罗的那些人打赌,看我能让他清醒多长时间。”

“可是他爱你呀,”斯金纳太太抢过话头说。“你不知道他是怎么跟我谈起你的,而且就在你刚刚谈到的那段期间,你去吉所罗生琼的时候,他给我写了一封多么感人的信来谈你啊。”

米莉森特又望着母亲,土灰色的脸庞上出现了红晕。她的两只手搭在大腿上,开始微微地颤抖。她想起她刚结婚头几个月的情形。官方的汽艇把他们送到入河口,他俩在那间孟加拉式平房里过了一夜,那个小屋,哈罗德戏称之为他们的海滨别墅。第二天,他俩乘一艘普拉胡帆船(普拉胡帆船(prahu),马来亚或印尼的一种帆船,典型的有一个大三角风帆和舷外架,又称双体帆船。)逆流而上。她从读过的小说里猜想,婆罗洲的河流都是漆黑一片、阴森可怕的,可事实上天却那么蓝,还点缀着几朵白云;海榄雌和聂帕榈的绿树枝被流水冲刷后,在太阳底下闪闪发亮。河的两岸,茂密的丛林连成一片,遥远的天空映衬出一座高山的崎岖轮廓。清晨的空气清新凉爽。她仿佛踏进一片友善而肥沃的土地,感到无限的自由。他们眺望着河的两岸,猴子们正坐在缠绕的树枝上;有一次,哈罗德指着一段像树桩一样的东西,说那是一条鳄鱼。副长官穿着帆布裤,戴着遮阳帽,站在码头上迎接他们,还有十几个士兵齐刷刷排成一溜向他们致意。他们向她介绍了副长官,他叫辛普森。

“哎呀,长官,”他对哈罗德说,“我很高兴见到你回来。没有你,可真是寂寞透了。”

长官住的那间孟加拉式平房,坐落在一个小山顶上,周围有一个长满各色野花的花园。这是一座破旧的房子,家具也很少,但是房间里却很凉快,而且宽敞。

“我们的村庄(原文是kampong,专指马来亚的小村庄。)就在那儿,”哈罗德指着前方说道。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她听见椰林里响起了一片锣声。这让她心里感觉有点儿奇怪。

虽然她没什么事情可做,但这样的日子过得很轻松。每天早晨,侍从会把茶端到他们面前。哈罗德只穿一件背心和一条纱笼(纱笼(sarong),或译围裙,马来亚的民族服装,色彩鲜艳,男女皆穿。),而她穿着晨衣,他们就这样一直在廊台上散步,享受着清晨的芬芳,直到穿衣服进早餐。然后,哈罗德去他的办公室,她就花一两个小时学习马来语。他回来吃午饭,然后又去办公室,她就睡个午觉。喝完下午茶,他俩振作精神,就出门散步,或打高尔夫;哈罗德已经把孟加拉式平房下边的丛林清除掉,整出来一块平地,建了一个九洞高尔夫球场。晚上六点时分,夜色降临,辛普森先生会过来喝一杯。他们会聊天,直到吃夜宵的时候。有时,哈罗德和辛普森先生也会一起下棋。温暖的夜晚是迷人的。萤火虫把廊台两边的灌木丛变成了闪动着冷光的点点信号灯,开花的树林里传来阵阵甜美的香气。晚饭之后,他们阅读六周前从伦敦寄出的报纸,然后上床睡觉。米莉森特非常享受这种女人的婚后生活,她有自己的房子,对那些土著仆人也很满意;他们穿着色彩鲜艳的纱笼,光着脚在孟加拉式平房里走动,没有响声,态度也很友好。这种生活使她快活,感到作为一个驻地长官的夫人挺受人尊重。哈罗德会说流利的马来语,他那种颐指气使的神气、那种尊严,都让她感觉很好。她有时会到法院去,甚至还旁听他审理案件。他要处理的事务很多,但他却处理得十分干练,她不禁对他生出一番敬意。辛普森先生告诉她,哈罗德对当地土著人的了解,在整个婆罗洲是数一数二的。他坚定、机智、幽默,这些特点综合起来,用以对付那些怯弱、好斗、多疑的土著是必不可少的。米莉森特开始对自己的丈夫怀有某种程度的钦佩。

他们结婚快满一年的时候,两个英国的自然学家在往内地去的途中,跟他们住过几天。他们拿出总督的一封介绍信,信中措词诚恳,所以哈罗德表示要盛情款待他们。他们的来访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可喜的变化。米莉森特邀请辛普森先生共进晚餐(他住在“屯堡”,所以只有在星期天晚上才能跟他们吃饭),饭后男人们坐下来打桥牌。过了一会儿,米莉森特就去睡觉了,可是他们吵闹个不停,弄得她好久也没能睡着。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哈罗德跌跌撞撞地冲进门来,把她吵醒了。她没有作声。哈罗德决定先洗个澡再上床;浴室就在他们卧室底下,他顺着台阶往下走。突然听见外面扑通一声,他摔了一跤,于是他破口大骂。接着,他开始翻江倒海地呕吐。她听见他用一桶桶的凉水往自己身上泼,过了一会儿,他拖着脚步(这次是小心翼翼的)爬上台阶,悄悄地上了床。米莉森特假装睡着了,她恶心透了。哈罗德喝醉了。她决定明早跟他谈谈。那两位自然学家究竟会怎么看他呢?可到了第二天早晨,哈罗德表现得仪表堂堂,她一下子吃不准该不该再提起那事儿了。到了八点钟,哈罗德和她,还有那两位客人,坐下来吃早饭。哈罗德环顾四周。

“麦片粥,”他说。“米莉森特,你为什么不在客人们吃早点的时候,弄点伍斯特(伍斯特(worcester),英格兰中西部城市。)风味的辣酱油呢?我想他们此刻最想吃的就是这个东西了。我呢,只想来一点威士忌加苏打水。”

两位自然学家笑了,有点儿不好意思。

“你的丈夫真是个难对付的家伙,”其中一位说道。

“有贵客光临,如果第一个晚上我就没让两位吃饱喝足了再去睡觉,那是我没有尽到地主之谊。”哈罗德用他那种周到而体面的方式说道。

米莉森特脸上露出一丝讪笑,想到昨晚这两位客人也跟她丈夫一样喝得烂醉,心里略微感到有些宽慰。第二天晚上,她一直陪在他们身边,到了一个恰如其分的点上,大家就散了。她很高兴,两位客人终于上路了。他们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过了几个月,哈罗德去视察他所管辖的某个地区,结果染上了很重的疟疾回来。这种病,她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可此前她听人说起过好几回,所以哈罗德病愈之后身体虚弱,她也没感觉有什么奇怪。她感觉奇怪的是,他的举止有点儿反常。他下班回来,总是呆滞地凝视着她;有时他站在廊台上,对英国的政治局势发表长篇大论,身体微微摇晃,但是还能保持仪态;但说着说着,就前言不搭后语起来,于是他就看着她,带着一副跟他惯有的体面不太相称的狡黠神情说道:

“真是把人害苦了,这该死的疟疾。唉,小妞,你不懂,要想建造一个帝国,会把一个男人压死的。”

她感觉到,辛普森先生开始显得担忧起来,有一两次他俩单独在一块儿,他好像要跟她说些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出于腼腆又缩了回去。这种感觉越来越强,使她心神不定,终于有一天晚上,哈罗德不知为什么在办公室里呆得比平时更久,于是她就对辛普森进行了盘问。

“辛普森先生,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的吗?”她蓦地问道。

他脸刷地红了,有点儿迟疑。

“没有啊。您怎么会想到我有话要跟您说的呢?”

辛普森先生是个瘦瘦的、高挑的年轻小伙儿,二十四岁,一头漂亮的鬈发,他费了好大劲儿才终于把它梳得平整。他的手腕被蚊子咬得红一块紫一块,还留着几处疤痕。米莉森特淡定地望着他。

“如果这事跟哈罗德有关,你不觉得跟我说白了更好吗?”

这时,他满脸通红,坐在藤椅上,扭过来扭过去,怎么都不舒服。米莉森特坚决要他说出来。

“我担心您会觉得我是个死不要脸的,”他终于开口说。“背地里说自己上司的坏话,我这人真是太烂了。疟疾真是个烂透了的病,谁要是得了一回,就会感到彻底完蛋的。”

他又迟疑了一下。嘴角耷拉着,就像要哭出来似的。在米莉森特的眼里,他就像个孩子。

“我会像坟墓一样保守这个秘密,”她说,面带微笑,努力隐藏着内心的不安。“告诉我吧。”

“我觉得很遗憾,您丈夫在办公室里放着一瓶威士忌。这样他就可以比平时多喝上几口。”

辛普森先生激动得声音都哑了。米莉森特突然感到浑身冰凉,瑟瑟发抖。她竭力保持镇定,因为她知道不能吓着那个孩子,否则就无法让他把知道的事情都说出来。他不愿再说什么了。她求他,哄他,告诉他有责任说出来,但最后还是自己哭了起来。这时,辛普森跟她说,哈罗德近两个星期一直在酗酒,土著人都在议论这件事情,说他很快就会恢复结婚前的那些坏习惯。从前他就有酗酒的坏习惯;至于当时具体酗酒到什么程度,不管米莉森特怎样盘问,辛普森先生就是咬紧牙关,不肯透露。

“你觉得他这会儿就在喝酒吗?”她问道。

“这个我不知道。”

米莉森特突然感到怒火中烧,既羞耻又愤恨。那个“屯堡”,其实也是法院的所在地,之所以那么叫它,是因为那里屯放着枪支弹药。“屯堡”位于驻地长官哈罗德的孟加拉式平房对面,本身带一个花园。太阳快下山了,米莉森特不需要戴上帽子。她站起身,径直朝对面走去。她穿过哈罗德审理案件的大厅,看见他坐在大厅后面的办公室里,面前放着一瓶威士忌。他一边抽烟,一边跟三四个马来人说话;那些马来人站在他的面前听他说话,脸上是谄媚又含有藐视的表情。哈罗德满面通红。

那几个土著人一下子没影儿了。

“我过来看看你在干什么,”她说。

他装出惯常的那副刻意的礼貌态度招呼她,但是却显得跌跌撞撞。他觉察到自己站不稳,于是装出一副刻意的仪表堂堂的派头。

“请坐,亲爱的,请坐。公务紧急,耽误了一会儿。”

她愤怒地瞪着他。

“你喝醉了,”她说。

他直愣愣地望着她,两只眼珠子略微鼓出,肥大的脸盘上露出一副倨傲的神情。

“我听不懂你究竟在说什么,”他说。

她原本打算用一连串激愤的言词,劝他改邪归正,但现在却忍不住大哭起来。她一屁股坐进椅子,两手捂着脸。哈罗德看了她一会儿,泪水也从脸颊上流下来;他朝她走去,张开双臂,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他抽泣着,把她搂在怀里。

“原谅我,原谅我,”他说。“我向你保证,这种事情永远不再发生。这都是该死的疟疾害的。”

“这事太丢脸了,”她呜咽着说。

他像个孩子般地哭着。这个仪表堂堂的大男人竟做出这样的自我谴责,实在令人感动。过了一会儿,米莉森特抬起头来。他的两眼带着恳求和悔恨的神情,搜寻着她的目光。

“你能向我保证,永远不再酗酒了吗?”

“我保证,我保证。我恨透了那个东西。”

就在这时,她告诉他自己怀孕了。他真是喜出望外。

“我只想要那一件东西。它会让我做个真正的人。”

他们两人回到孟加拉式平房。哈罗德洗了个澡,然后小睡了一会儿。晚饭之后,他们谈了很长时间,谈得很平静。他承认自己在跟她结婚之前,有时喝酒喝得过量;生活在驻地分署,是很容易染上坏习惯的。米莉森特提出的各种要求,他都照单全收。

分娩前的几个月,米莉森特必须到吉所罗去,在那段时间里,哈罗德一直是个尽心的丈夫,温柔、体贴、豪迈、热情;他无可挑剔。一艘小汽艇来接她,她要离开他六个星期,他向她忠实地保证,在她不在身边的时候滴酒不沾。他把两只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我从不食言,”他带着惯有的那种仪态说。“即使不作保证,你能想象我会在你经受痛苦的时候,做出给你增添麻烦的事情吗?”

琼出生了。米莉森特暂时住在驻地长官的家里,他的夫人格雷太太是个中年妇女,性情温良,对她十分友善。两个女人长时间单独相处,除了聊天,别无他事。时间久了,米莉森特对她丈夫过去酗酒的事情,已经了解得一清二楚。最难让她接受的一个事实是,哈罗德被警告过,如果他想保住自己的公职,就必须带一个老婆回来。这一点在她心里激起一股隐隐的怨恨之情。当她发现自己的丈夫原来是个积习难改的酒鬼,她隐约感到有些不安。最让她害怕的是,在她不在家的那段时间,他可能会经不起那种嗜好的诱惑。她带着婴儿和一个保姆启程回家。她在河湾口过了一晚,并找了一个划独木舟的信差去通报她要回家了。当小汽艇快要靠岸时,她的眼神急切地扫过码头。哈罗德和辛普森先生站在那儿。那些士兵齐刷刷排成一溜,也在那儿迎候。哈罗德的身子略微有点儿晃悠,就像在颠簸的船上站不太稳一样,她的心突然一沉,她知道他喝醉了。

这次回国并不十分愉快。她几乎忘了自己的父母和妹妹都坐在那儿一声不吭地听她讲述。这时,她抖擞精神,才重新意识到他们的存在。她所讲述的一切似乎都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情。

“那时候,我知道自己恨他,”她说。“我本该杀了他。”

“噢,米莉森特,可别那么说,”她母亲叫道。“别忘了,他已经去世了,那个可怜的人。”

米莉森特朝母亲望了一眼,她的表情木然,一时间又笼上了一层阴翳。斯金纳先生不安地挪了一下身子。

“继续说,”凯瑟琳说。

“他知道我对他的过去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反而变得无所顾忌了。三个月之后,他又有一次震颤性谵妄症(震颤性谵妄症(deliriumtremens,英文缩写d.t.),因过量摄入酒精引起的意识障碍,伴有幻觉、呓语、震颤等症状。)发作。”

“你干吗不离开他?”

“那有什么好处呢?要不了两个星期,他就会被开除公职。那样的话,谁来养活我和琼呢?我必须待在那儿。在他清醒的时候,我没什么可抱怨的。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可是他喜欢我;我当初嫁给他也不是因为我爱他,不过是我想要出嫁而已。我想尽一切办法不让他喝酒;我设法让格雷先生禁止威士忌从吉所罗运过来,可是他从中国人那儿弄到了。我就像猫盯老鼠一样地盯着他。他太狡猾了,我对付不了他。没过多久,他又有一次谵妄症发作。他在工作中失职了。我担心有人会向他的上司投诉。我们那儿离吉所罗有两天的路程,这种阻隔对我们是一种保护,但我还是觉得有人传话上去了,因为格雷先生私底下给我写了一封信,要我特别提防。我把信交给哈罗德看了。他愤怒得大吼大叫起来,但我看得出来,他害怕了,有两三个月,他始终是清醒的。接着,他又我行我素起来。在我们休假回国之前,一直都是那样。”

“在我们回国之前,我求他、恳求他千万要克制。我不想让你们任何一个人知道我竟然嫁给了这样一个男人。他在英国休假期间,表现还不错。在我们回去之前,我又警告过他。这几年他对琼非常疼爱,为她骄傲,琼也跟他很亲。她一直都喜欢她爸爸,甚至超过喜欢我。我问哈罗德,等孩子长大以后,是否愿意让她知道爸爸是个酒鬼。这个念头使他大惊失色;我发现自己找到了一个制伏他的绝招。我跟他说,我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如果他让琼看见自己的爸爸喝醉了,我就立即把她带走,离开她的爸爸。你们知道吗,我说完这句话,他的脸刷地一下白了。当天晚上,我跪倒在地上感谢上苍,因为我终于找到一个拯救我丈夫的方法了。”

“他告诉我,如果我支持他,他愿意再次戒酒。我们下定决心,共同克服它。这一回,他真的很努力。当他觉得忍不住要喝一口的时候,他就来找我。你们知道,他总是有点儿盛气凌人的样子。可在我面前,他是那么谦卑,就像是个孩子,他依赖我。或许他在跟我结婚的时候并不爱我,可这时候他爱我,爱我和琼。我恨过他,因为那件丢脸的事儿,因为他喝醉了还要装得仪表堂堂、派头十足,实在令人厌恶;但是这会儿,我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不是爱情,而是古怪的、羞涩的温情。他不只是我的丈夫,他像是一个在漫长的岁月里,我一直替他担心的孩子。他为我感到自豪,而我呢,你们知道,也感到自豪。他口若悬河,我也不再反感,只是觉得他那种威武的仪态实在很可笑,也很迷人。最后我们取得了胜利。整整两年,他滴酒未沾。他彻底戒掉了那种嗜好。他甚至可以拿这件事情开玩笑。”

“辛普森先生当时已经调离了,我们那儿又来了一个年轻人,名叫弗朗西斯的。”

“‘你要知道,我可是一个改造好的酒鬼哦,弗朗西斯,’哈罗德有一次跟他说道。‘要不是我老婆呀,我早就丢掉饭碗了。我娶的是全世界最棒的老婆啊,弗朗西斯。’”

“听到他说这些话,别提我心里有多美了。从前我经历的一切,现在我都觉得很值。我太高兴了。”

她沉默了。她回想起那条宽阔的、泛黄而混浊的河流,就在那条河的岸边,她生活了那么久。几只白鹭在颤抖的夕阳下闪着光,它们成群地朝着河的下游飞去,飞得很低、很快,然后四下散开。它们就像一串洁白的音符,激起一片涟漪,像春天般甜美、清纯,它们是一段神灵般的琶音,在无形的竖琴上,被一只无形的手弹奏出来。白鹭拍打着双翅,顺着葱绿的两岸飞翔,融化到苍茫的暮色里,好比一个幸福的人脑子里洋溢的快乐的思绪。

“不久,琼得病了。整整三个星期,我们一直提心吊胆的。没有比在吉所罗更近的医生了,我们只好将就着请当地的一名药剂师来治病。孩子病好之后,我就把她带到河口,想让她呼吸一下新鲜的海洋空气。我们在那儿住了一个星期。除了上次我离开家去生琼以外,这还是我第一次离开哈罗德。河口那儿有个小渔村,房子都搭建在木桩上,渔村离我们不远,但我们还是感觉很冷清。我非常想念哈罗德,甚至充满了柔情,突然间我感觉到我爱他了。所以当普拉胡帆船来接我们回去时,我兴奋极了,因为我要去告诉他。我觉得这件事情对他具有重大的意义。我简直没法形容我当时有多么高兴。我们正朝上游划去,船夫告诉我,弗朗西斯要到内地去抓一个谋杀丈夫的女人。已经走了两三天了。”

“哈罗德竟然没到码头上来接我,这让我感到意外;对待这类事情,他一向是很守礼节的;他经常说,夫妻间应该相敬如宾;我想不出会有什么事情让他抽不出身来。我沿着小山坡往上走,那上面就是那间孟加拉式平房。保姆领着琼跟在我后面。小屋里安静得有点儿奇怪。好像一个仆人都不在,我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儿;我猜想也许哈罗德没料到我会这么快回来,所以出去了。我走上台阶。琼说她口渴,保姆领她到下房去给她弄点喝的。哈罗德不在起居室。我喊他,但是没人回应。我感到失望,因为我真的希望他在家。我走进卧室。哈罗德根本就没有出门:他正躺在床上睡觉。我实在觉得很好玩,因为他一向自称从来不睡午觉的。他说我们白种人没有必要养成那种习惯。我轻手轻脚地走近床边。我想跟他开个玩笑。我掀开蚊帐。他仰面朝天躺在床上,只穿了一条纱笼,身边是一个威士忌的空瓶子。他喝醉了。”

“老毛病又犯了。我多年来的努力全都白费了。我的梦想破灭了。一切都没有指望了。我感到怒火中烧。”

米莉森特的脸上又泛起一片带着阴翳的红晕,双手紧紧抓着她坐的那把椅子的扶手。

“我抓着他的肩膀,使劲摇晃着他。‘你这个畜生,’我叫道,‘你这个畜生!’我气得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只是不停地摇晃着他。你们不知道他的样子多叫人恶心,肥头大耳的,光着上半身;他有好几天没剃胡子了,脸蛋又肿又紫。他喘着粗气。我对他是大喊大叫,可他根本不理会。我想把他从床上拖下来,可是他太重了。他像根木头一样躺着不动。‘睁开眼睛,’我尖叫道。我又抓着他使劲摇晃。我恨他。我比以前更加恨他,因为有一个星期,我曾经用我的整个身心去爱他。他对不起我。他太对不起我了。我要告诉他,他是个多么肮脏的畜生。可是我没办法让他知道。‘睁开你的眼睛,’我叫道。我决定要让他睁开眼睛来看我。”

寡妇舔着自己干涸的嘴唇。她的呼吸好像有点儿急促。她说不出话了。

“要我说吧,就他当时的状况,还不如就让他睡着好了,”凯瑟琳说。

“床边的墙上挂着一把帕兰刀。你们知道,哈罗德就喜欢那些古董。”

“什么叫‘帕兰刀’?”斯金纳太太问道。

“别犯傻了,孩子他妈,”她丈夫不耐烦地说。“你身后的墙上就挂着一把呢。”

他指了指那把马来短刀,不知什么缘故,他的目光一直就下意识地没有离开过那个东西。斯金纳太太倏地蜷缩到沙发的一角,做出一个受到惊吓的手势,似乎有人跟她说她身旁盘着一条蛇。

“突然,一股鲜血从哈罗德的喉咙里喷涌而出。喉咙上割了一道大红口子。”

“米莉森特,”凯瑟琳叫唤了一声,嗖地站起身来,几乎是扑向她的姐姐。“凭上帝起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斯金纳太太惊吓得站了起来,两眼瞪着她,嘴巴张得很大。

“那把帕兰刀已经不在墙上了。它在床上。这时,哈罗德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长得跟琼一模一样。”

“可我不太明白,”斯金纳先生说。“如果他当时处于你所描述的状态,怎么可能自杀呢?”

凯瑟琳抓着姐姐的肩膀,愤怒地摇晃着。

“米莉森特,看在上帝的分上,请解释清楚。”

米莉森特从妹妹的手中挣脱出来。

“帕兰刀挂在墙上,我说过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到处都是血,哈罗德睁开了眼睛。他几乎当场就死了。他没有说话,只是喘了口气。”

这时,斯金纳先生才缓过来,张口说话。

“你这个恶毒的女人,那是谋杀!”

米莉森特脸涨得通红,用轻蔑而仇恨的眼神瞪了他一眼,使他倒退了半步。斯金纳太太叫道:

“米莉森特,那不是你干的吧?”

这时,米莉森特做了一件举动,让他们感到自己血管里的血都凝成了冰。她格格地笑了起来。

“难道还会是别人干的吗,”她说。

“我的天!”斯金纳先生嘟囔道。

凯瑟琳僵直地站在那儿,两手捂着胸口,像是经受不住心脏的跳动。

“后来怎么了?”她问。

“我尖叫起来。我跑到窗前,推开窗户。我叫保姆过来。她带着琼从院子那边过来。‘琼别过来,’我喊道。‘别让琼过来。’她找来了厨师,让他照顾孩子。我催她快点。她上来了,我就把哈罗德指给她看。‘老爷自杀啦!’我大叫道。她尖叫一声,就跑出了房门。”

“谁也不敢靠近。大家都吓得不知道做什么才好。我写信给弗朗西斯先生,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情,要他马上回来。”

“你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情,这话怎么说?”

“我说,我从河口回来,发现哈罗德的喉咙被割断了。你们知道,在热带地区,人死了就要尽快埋掉。我弄了一口中国棺材,士兵们就在‘屯堡’后面挖了一个墓。等弗朗西斯先生回来时,哈罗德已经下葬快两天了。弗朗西斯还是个孩子。我可以随便应付他。我告诉他,我发现哈罗德手里握着那把帕兰刀,毫无疑问,他是在谵妄症发作时自杀的。我把空酒瓶拿给他看。仆人们也说,自从我离家到海边去以后,他一直喝酒喝得很厉害。我在吉所罗也是那样说的。大家都挺同情我,政府还给了我一笔抚恤金。”

有好一会儿,大家都沉默不语。最后,斯金纳先生终于缓过神来。

“我是专业从事法律工作的。我是一个律师。我承担某些职责。我们这项工作一直是最受人尊敬的。你让我处在一个难堪的境地。”

他苦苦地思索着,在他混乱的思绪中搜寻那些跟他玩着躲猫猫的词语。米莉森特蔑视地望了他一眼。

“你想怎么样?”

“那是谋杀,确凿无疑;你认为我能保持沉默吗?”

“别瞎扯啦,爸,”凯瑟琳厉声说道。“不准你告发自己的亲生女儿。”

“你让我处在一个难堪的境地,”他重复说了一遍。

米莉森特又耸了耸肩。

“当初可是你们要我说出来的。这件事情我独自忍受了那么久。现在该轮到你们也来忍受了。”

这时,女仆推开了房门。

“老爷,戴维斯已经把车停在下面了,”她说。

凯瑟琳装作镇定的样子说了几句,女仆就退了出去。

“我们该走了,”米莉森特说。

“我现在不可能去赴宴,”斯金纳太太惊惶地大声说道。“我的心绪太乱了。我们怎么去面对海伍德一家人呢?更何况,主教还想认识你。”

米莉森特做了一个满不在乎的手势。她眼睛里依然带着讥诮的神情。

“我们必须得去,妈,”凯瑟琳说。“要是连我们都不去,那岂不是很奇怪。”她忿忿不平地转向米莉森特。“哎呀,我觉得我们大家都被这件事情搞得乱七八糟的!”

斯金纳太太不知所措地望着她的丈夫。他走过去,伸手把她从沙发上扶起来。

“恐怕我们还是得去啊,孩子他妈,”他说。

“可我还戴着一顶帽子,上面装饰着哈罗德亲手送给我的白鹭羽毛呢,”她呜咽着说。

他搀着她走出房间,凯瑟琳紧随在后,米莉森特跟在他们一两步后面的位置。

“这事儿啊,慢慢地你们就会习惯的,”她慢条斯理地说道。“一开始,我心里也一直放不下,可现在会有两三天都想不到它。看来不会有什么危险。”

他们没有答理她。他们穿过门厅,走出前门。三位女士坐在汽车的后座,斯金纳先生坐在司机的旁边。车上没有自动起动器;这是一辆旧车。戴维斯走到车前,用手摇动曲柄发动引擎。斯金纳先生转过身,忿忿地朝米莉森特瞪了一眼。

“你不该让我知道那些事情,”他说。“我觉得你很自私。”

戴维斯回到驾驶座上,于是他们坐车前往卡农家的花园宴会。
(美)雷蒙德·卡佛:没人说一句话
翻译:小二

  我能听见他们在厨房里说话。听不清楚他们说的是什么,但他们在争吵。过了会儿,争吵声没有了,她哭了起来。我用胳膊捅了捅乔治。我以为他会醒来,对他们说点什么,好让他们觉得内疚而停下来。但乔治就是这么一个浑球,他开始又踢又叫。

  “别捅我,你这个狗娘养的,”他说。“我告你的状去!”

  “你这个笨狗屎,”我说。“你就不能聪明一回?他们在吵架,妈在哭。你听。”

  他把头从枕头上抬起来听了一会儿。“我才不管呢,”他说完转过身去,面朝墙接着睡他的觉。乔治是天底下最大的浑球。

  后来,我听见爸爸离开家去赶公共汽车,出门时他使劲摔了一下前门。她曾告诉我说他想把这个家给拆了。我不想听这个。

  过了一会儿,她进来叫我们去上学。她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古怪,我也说不清楚。我说我肚子不舒服。已经是十月的第一周了,我连一次课还没旷过呢,她能说什么?她看着我,但似乎在想别的什么。乔治醒了,在听。我从他在床上的动作就知道他醒着。他在等着事态的发展,好决定下一步该干什么。

  “好吧。”她摇了摇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那就在家里呆着吧。但不许看电视,记住了。”

  乔治一下子跳了起来。“我也病了,”他对她说。“我头疼。他整夜都在捅我踢我,我一夜都没睡。”

  “够了!”她说,“乔治,你得上学去!不许你呆在这儿,整天和你哥打架。现在就起床穿衣服。我说话是算数的。我今天早上不想再干一仗了。”

  乔治等她离开房间后,才从床脚处爬出来。“狗娘养的,”他说,一下子把我的被子掀开了。他躲进了卫生间。

  “我会宰了你的,”为了不让她听见,我压低声音说。

  我在床上一直呆到乔治上了学。当她准备去上班时,我说我想学习,让她为我在沙发上铺个床。茶几上放着埃德加?莱思?布劳夫斯【1】的书,那是我的生日礼物,还有我的社会学课本。我不想看书,希望她快点离开,我好看电视。

  她在冲抽水马桶。

  我等不急了。我打开电视,把声音关掉。我去了厨房她放大麻烟的地方,从烟盒里抖出三根来,把它们放在了碗碟柜里,然后回到沙发上,开始读《火星公主》。她从房间里出来,瞟了一眼电视,但什么也没说。我的书是打开着的。她在镜子前拢了拢头发,进了厨房。她出来时,我忙低下头看书。

  “我要迟到了。再见,甜心。”她没提看电视的事。昨晚她曾说过,要不是自己给自己打气的话,她真是一点上班的心情也没有。

  “什么都别烧,你不需要开炉子煮东西。饿了的话,冰箱里有金枪鱼。”她看着我。“但你要是肚子不舒服的话,最好什么都别往肚子里放。不管怎么说,你都不需要点炉子。听见没有?吃点药,甜心,希望你的肚子到了晚上就好了。也许今晚我们都会觉得好点了。”

  她站在门廊那儿,转着门把手。她看上去像是要说点其他的什么。她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裙子,系着黑色的宽腰带。有时她说这是她的套装,有时又说这是她的工作服。打我记事起,这套衣服不是挂在壁橱里,就是挂在晾衣绳上,要不就是在晚上被手洗,或在厨房里被烫平。

  她从星期三工作到星期天。

  “再见,妈。”

  我等着她发动车子,她在让车子预热。听见她开走后,我爬了起来,把电视声音开大,然后去取大麻。我抽了一根,一边看一个与医生护士有关的电视剧,一边手淫。稍后,我换了一通频道,就把电视关了。我没了看下去的心情。

  我读完了塔斯?塔卡斯【2】爱上一个绿色的女人、结果亲眼看到她第二天被那个嫉妒的姐夫砍掉脑袋这一章。这大概是我第五次读这一章了。而后,我进他们的卧室查看。除了避孕套,我并没想着要专门去找什么,我曾经到处翻了个遍,也没找到过一个。有一次,我在一个抽屉靠里面的地方发现一罐凡士林。我知道它肯定和那件事有关,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关系。我研究了一番标签,希望从中能看出点什么,比如是干什么用的,或怎样使用这一类的描述。但是没有。标签上仅有这几个字――纯凡士林。但看了这几个字已足以让你硬了起来。极好的幼儿园救助用品,背面的标签是这样说的。我试图找出幼儿园——秋千、滑梯、沙箱、悬空梯——和他们在床上做的事之间的关系。我曾多次打开这个罐子,闻闻里面的味道,看被用掉了多少。这次,我没有碰那个纯凡士林。我是说我只是看了看它是不是还在那儿放着。我翻了几个抽屉,也没指望找到什么。看了看床底下,什么都没有。我看了眼壁橱里面放零用钱的罐子。里面只有张五块的和一张一块的,没有零头。拿了的话,他们肯定会发现的。过后,我觉得我该穿上衣服,走着去桦树溪。鳟鱼季节还剩下一个多礼拜,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不再去钓鱼了。大家都在等着猎鹿和打野鸡季节的到来。

  我找出我的旧衣裳,把羊毛袜子套在我平时穿的袜子的外面,仔细地给靴子串上鞋带。我做了几个金枪鱼三明治和双层的、夹了花生酱的饼干。给军用水壶灌满水,把它和猎刀一起挂在腰带上。出门时,我决定留张纸条。我写道:“好多了,去桦树溪。很快回来。雷。3:15。”那是四个小时以后的时间、离乔治从学校回来的时间提前大约十五分钟。离家前,我吃了一个三明治,又喝了一杯牛奶。

  外面天气很好。虽然是秋天,但除了夜里外,并不太冷。夜里,人们会在果园里点上熏烟罐,早晨起来,你的鼻子上会有一圈黑色。但没人说什么。熏烟是为了防止没长大的梨子被冻坏了,这样做就没事了。

  去桦树溪,你得走到我家门前这条路的尽头。在它和十六街相交的地方,左拐上十六街,爬到坡顶,过了那片墓地后,下坡到雷尼克斯,那儿有家中餐馆。在那个十字路口,你可以看到机场,过了机场就是桦树溪。十六街在十字路口变成了景观路。你沿着景观路走一会儿,就会遇见一座桥。路的两旁都是果园。路过果园时,有时你能看见野鸡沿着田垄奔跑,但你不能在那儿打猎,因为一个叫马苏斯的希腊人有可能给你一枪。我估计走路的话,整个路程大约要花四十来分钟。

  我在十六街上刚走了一半,一个开着红色车子的女人在我前方的路边停了下来。她摇下乘客那边的窗子,问我是否要搭车。她瘦瘦的,嘴边长着些小小的青春痘,头发被发卷卷了上去。但她的穿着还是挺时髦的。她穿了件棕色的毛衣,里面的奶子看上去很不错。

  “逃学呢?”

  “我猜是。”

  “要搭车吗?”

  我点点头。

  “快进来。我还有急事。”

  我把飞蝇竿【3】和柳条鱼篓放到后座上。后座和地板上放了很多梅尔店的购物袋。我想找点话说说。

  “我去钓鱼,”我说。我脱掉帽子,把水壶转到身前,靠着窗口坐了下来。

  “哇,你不说我肯定猜不出来。”她笑着说。她把车开上了路。“去哪儿?桦树溪?”

  我又点了点头。我看着我的帽子。这是我叔叔上次去西雅图看冰球赛时给我买的。我实在想不出还能说点什么。我吸着腮帮子看着窗外。你总在设想被这么一个女人选中。你肯定你俩会为对方发狂,她会把你带回家,让你和她疯狂做爱。想到这我不由得硬了起来。我把帽子移到我的膝盖处,闭上眼睛,努力去想棒球的事。

  “我总说有一天我会去钓鱼的,”她说。“都说它能让人放松。我是个紧张型的人。”

  我睁开眼。我们停在了十字路口。我想说,你真的很忙吗?你想从今天早上开始吗?但我不敢看她。

  “这儿行吗?我得转弯了。对不起,今天早上我有点急事。”

  “没事,这就可以了。”我把我的东西拿了出来。我戴上帽子,说话时,又把它脱了下来。

  “谢谢。再见了。也许明年夏天,”但我没能把话说完。

  “你是说钓鱼吗?没问题。”她像其他女人那样,冲我晃了晃几根手指头。

  我开始往前走,想着刚才该说而没说的话。我现在能想出许多话来了。我当时是怎么了?我用飞蝇杆抽打着空气,又使劲吼了两三声。其实我该用邀请她一起吃午饭来打开局面。我家里一个人也没有。一下子,我们就在我房间的被单下躺着了。她问我是否可以不脱毛衣,我说我不介意。她也不想脱裤子。那也没关系,我说。我不在乎。

  一架正在降落的私人小飞机低飞过我的头顶。离桥只有几步远了,我能听见流水的声音。我飞快地冲下堤坝,拉开裤子拉链,冲着溪水尿出五尺多远。这肯定创了个记录。我慢慢地吃着三明治和夹了花生酱的饼干,把水壶里的水喝掉了一半。我准备就绪了。

  我琢磨着该从哪儿开始。自从我们搬来后,我已在这儿钓了三年鱼了。爸爸过去常开车带我和乔治来。他在一旁抽着烟等我们,他给钩子穿上鱼饵,接上被我们弄断的鱼线。我们总是从桥那边开始,然后往下游走,每次我们都能钓到几条鱼。鱼季刚开始时,会有那么一两次,我们能钓到允许的上限【4】。我理好线,先在桥下甩了几杆。

  我一会儿在岸边,一会儿在一个大石头的后面甩杆。但什么都没钓到。有一个地方的水纹丝不动,水底铺满黄色的叶子。我从上面看下去,只见有几只小龙虾举着它们难看的大钳子,在那儿爬来爬去。鹌鹑从灌木丛里飞出来。我扔了根树棍子,一只公野鸡从十尺远的地方咯咯叫着跳了出来,吓得我差点把鱼竿给扔了。

  小溪不太宽,水流也不急,几乎走到哪儿溪水都不会漫进我的靴子。我穿过一个到处都是牛粪的草地,来到一个出水的大管子跟前。我知道管子下方有个小坑,所以很小心。到了可以垂钓的地方后,我跪了下来。鱼钩刚碰到水面就被咬了,但我还是让它给跑了。我感到它带着钩子打了几个滚,然后就挣脱了,鱼线反弹了回来。我重新装了一个三文鱼蛋,又试着甩了几杆。但我知道我已经触了霉头了。

  我登上堤坝,从一个柱子上钉着“禁止入内”牌子的栅栏下面爬了进去。机场的一条跑道从这里开始。我停下来查看一些从路面裂缝里长出来的野花。你可以看到轮胎接触跑道的地方以及留在花上面的油腻的滑痕。我从另一侧下到下溪,一边钓一边往前走,直到来到水潭跟前。我不想再往前走了。三年前我第一次来这儿钓鱼时,溪水就在堤坝顶端下方一点的地方翻腾,水流急得根本没法钓鱼。现在的水面比堤坝低了六英尺。溪水翻着浪花,沿着深不见底的水潭顶部的一条细小溪流往前流。再过去一点,小溪的底部开始往上升,水又变浅了,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上次来的时候,我钓到两条大约十英寸长的鱼,一条看上去有这两条两倍那么大的鱼却给溜了(那是条硬头鳟,我爸在听了我的描述后告诉我说)。他说它们在早春涨水的时候来这儿,但大多数不等水位降下来就又游回河里去了。

  我往鱼线上加了两个坠子,用牙齿把它们咬合。然后,我装了一个新鲜的三文鱼蛋,把它抛向浅滩,水流经过那里流向水潭。我让水流带着它往下走。我能感到坠子在岩石上面轻轻叩碰,这和鱼上钩时的抖动不一样。鱼线绷紧了,水流在水塘的尽头把鱼蛋带出了水面。

  走了这么远却什么也没钓到,这让我觉得窝火。我把鱼线都扯了出来,又甩了一杆。我把杆子靠在一根树杈上,点着了倒数第二根大麻。我抬头看着峡谷,开始想那个女人。因为我要帮她搬食品和杂货,我们去了她家。她丈夫在国外。我抚摸着她,她颤抖起来。我们在沙发上法式接吻时,她说她要去卫生间。我跟在她后面,看她褪下裤子,坐在马桶上。我已经硬得不行了,她招手让我过去。正当我要拉开裤拉链时,听见小溪里传来“噗咚”一声。我抬头一看,就看见我鱼竿的尾部在那儿晃个不停。

  它不是特别的大,也不怎么挣扎。但我还是遛了它好一会儿。它侧着身,在下方的溪水里躺着。我不知道它是什么鱼。它看上去很奇特。我收紧线,把它拎到岸边的草地上,它在那儿扭动起来。它是条鳟鱼。但它是绿色的。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鱼,它的两侧是绿色的,夹着黑色的鳟鱼斑,稍带绿色的头,和像是绿色的肚子。它的绿是一种苔藓的绿。就好像它被苔藓裹了很久,苔藓的颜色都掉在它身上了。它很肥,我奇怪刚才它为什么不使劲挣扎。我怀疑它是不是有病。我又研究了它一会,就结束了它的痛苦。

  我拔了几把草放在鱼篓里,把它放在草上面。

  我又甩了好几次杆,估计肯定有两三点了。我觉得我该往桥那边走了。我想回家前在桥下再钓一会儿 。我决定等到夜里再去想那个女人。但想着夜里将会来临的“硬”,让我现在就硬了起来。而后,我觉得我不应该老这么做。大约一个月前,一个没人的周六,我手淫后马上抓起本圣经,对着它赌咒发誓说我再也不做这件事了。但我把精液粘在圣经上了,我的赌咒发誓只持续了一两天,就又一切如故了。

  往回走的路上我没有钓鱼。我走到桥下时,看见草地里有辆自行车。我四下看了看,见一个和乔治差不多大的小孩正沿河岸往下跑。我向他走去。他转了个弯,向我走过来,眼睛却盯着河水看。

  “嗨,干吗呢?”我喊道。“出什么事了?”我猜他没听见我的话。我看见他的鱼竿和钓鱼袋都在岸上放着,我丢下我的东西,向他跑过去。他看上去像只耗子,我的意思是他长着龅牙,胳膊细细的,那件破旧的长袖衫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小了。

  “天哪,我发誓这是我见到过的最大的一条鱼!”他大喊大叫道。“快点!看!看这!它在这!”

  我向他指的地方看去,心跳噌的一下子就上去了。

  它有我的胳膊那么长。

  “天哪,哦,天哪,你看啊!”男孩说。

  我盯着它看,它在一个伸到水面的树枝的阴影下面歇着。“全能的上帝啊,”我对着鱼说道,“你是从哪儿来的呀?”

  “我们该怎么办?”男孩说。“我真该带着我的枪。”

  “我们去捉住它,”我说。“天哪,你看!我们把它弄到浅滩上去。”

  “那你愿意帮我吗?我们一起干!”男孩说。

  大鱼已顺着水流往下漂流了一点,它在清澈的溪水里不慌不忙地摆着尾巴。

  “ok,我们怎么弄?”男孩说。

  “我可以到上游去,沿着小溪往下走,把它往下赶,”我说。“你在浅滩那儿等着,它想从那儿通过时,你把它的屎给我踢出来。我不管你怎么弄,你给我把它弄到岸上来。然后,抓牢它,别撒手。”

  “ok,妈的,你看它!看,它动起来了!它想往哪儿跑?”男孩尖叫道。

  我注意到鱼又开始向上游游动,并在靠岸的地方停了下来。“它哪儿也去不了了,他已无处可逃了。看见没有?它吓得屎都拉不出来啦。它知道我们在这儿。它在转悠,想找个出口。看,它又停下来了。它哪儿都去不了。它自己知道。它知道我们会逮着它。它知道自己快完蛋了。我上去把它往下赶。它过来时你抓住它。”

  “我真希望我带着我的枪,”男孩说。“对付它肯定绰绰有余,”男孩说。

  我往上游走了几步,然后趟着溪水往下走。我一边走一边注视着前方。 突然,鱼一下子从岸边窜开,在我面前转了个身,激起一片水花,飞快地向下游冲去。

  “它过来了!”我喊道。“嗨,嗨,它过来了!”但鱼在到达浅滩前,转身往回游。我一边拍打水一面大声叫喊,它又转了回去。“它过来了!抓住它,抓住它!它过来了!”

  但那个蠢货找了根树棍子,这狗日的,鱼游上浅滩后,男孩用根棍子来驱赶它,而不是像他该做的那样,把这个婊子养的踢死。鱼变得疯狂起来,它转了个向,侧着身子,一下子就窜过了浅水滩。它逃掉了。这蠢货朝它扑过去,摔了个正着。

  他浑身透湿地爬上岸。“我打着它了!”男孩大声喊道。“它肯定受伤了。我已经抓住它了,但没抓牢。”

  “你什么也没抓住!”我喘不过气来。我很开心他摔到溪里。“还差老大一截子呢,狗日的。你拿着那根棍子干吗?你应该踢它。它现在早跑出十万八千里了。”我想吐口水。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们没逮到它。我们很可能再也逮不到它了,”我说。

  “该死的,我打着它了!”男孩尖叫道。“你没看见?我打着它了,我的手已经碰着它了。你离它有多远?另外,到底是谁的鱼?”他看着我。水顺着他的裤子流到他的鞋子上。

  我没再说什么,但还是想了想那个问题。我耸耸肩。“好吧,我觉得应该是我们俩的鱼。这次要抓住它。谁都别犯臭,”我说。

  我们向下游涉去。我的靴子里进了水,但这孩子从头湿到了脚。他用他的龅牙咬住嘴唇,不让牙齿打战。

  那条鱼不在浅滩下面的水流里,在我们看得见的地方都见不着它。我们互相看了看,担心鱼往下游游了很远,已游进某一个深潭里了。但就在这时,这该死的家伙在靠岸的地方上下翻腾起来,它的尾巴甚至把泥土都带到了水里,它又游走了。它游过另一个浅滩,大尾巴露在水的外面。我见它在靠岸的地方慢慢地游着并停了下来,尾巴有一半露出水面,轻微地摆动着用以抵挡逆流。

  “你看见它没有?”我说。男孩四下张望。我抓住他的胳膊,用他的手指指着。“就在那儿。好,现在听好了。我会去河岸中间的那条小溪。知道我说的地方吗?你在这儿等着我给你发信号。然后你往下游走。好不好?这次,如果它掉头的话,你千万不能让它从你身边溜掉。”

  “好,”男孩说,用龅牙弄着他的嘴唇。“这次一定抓住它,”男孩说,一脸被冻坏的样子。

  我上了岸,放轻脚步,向下游走去。我从岸上再次滑到水里,涉着溪水往前走。但我看不见这个巨大的婊子养的,我有点紧张。我觉得它很可能已经跑掉了。再往下游那么一点,它就会游进一个水潭。那我们就再也逮不着它了。

  “它还在那儿?”我喊道。我屏住气。

  小孩挥了挥手。

  “预备!”我又喊道。

  “开始!”小孩叫喊着回应。

  我的双手抖个不停。溪水大概有三英尺宽,两旁是土岸。水虽然浅,但水流很急。小孩向下游走来,水漫到他的膝盖处,他向前扔着石块,一边拍打溪水一边叫喊。

  “它过来了!”小孩摆动他的胳膊。我看见这条鱼了;它径直冲我游来。看见我后它想掉头,但已来不及了。我跪下来,在冷水里摆好姿势。我用胳膊和手把它一下子舀了起来,抱着它站起身来,把它从水里扔了出去,我和它一起摔倒在岸上。我把它紧贴着我的衬衫抱着,它在那儿乱扭乱跳,直到我的手沿着它滑溜的身体移到它的两鳃。我把一只手从鱼鳃捅进去,一直捅它的嘴里,从下巴那儿把它给卡住。我知道我终于制服它了。它还在不停地扑腾,非常的不好抓。但我抓牢了它,我不会让它逃脱的。

  “我们逮着它了!”男孩一边泼着溪水一边叫喊。“老天在帮我们,我们逮着它了! 它可真不一般!你看它!哦,天哪,让我拿着它,”男孩大声喊道。

  “我们得先把它杀死,”我说。我用另一只手卡住它的脖子。我用尽全力把它的头往后扳,小心提防着被它的牙齿划着,我感到了鱼身发出的嘎吱声。它慢慢地抖动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就不动了。我把它放在地上,我们研究起它来。它至少有两英尺长,出奇的瘦,但比我钓到过的任何一条鱼都要大。我又抓住了它的颚。

  “嗨,”小孩说,但他弄明白我的意图后,就没再说什么。我把血洗掉后,把鱼放回了原处。

  “我太想拿给我爸看了,”小孩说。

  我们浑身湿透,打着抖。我们看着鱼,不时地碰它一下。我们撬开它的大嘴,触摸它的牙齿。它的两侧都有伤疤,发白的伤口有二十五美分硬币那么大,松泡泡的。头上靠嘴和眼睛的地方有刻划的痕迹,我猜这是跟石头碰撞或打架造成的。但它真是瘦,瘦得和它的长度太不相称了,你几乎看不出它侧面的粉色条纹,它的肚子灰白松弛,而不是像应该的那样又白又鼓。但我觉得它还是蛮不错的。

  “我想我得走了,”我说。我看了眼远处山头的云彩,太阳正从那儿往下落。“我得回家了。”

  “我想也是。我也一样。我冻死了,”小孩说。“嗨,我要拿着它,”小孩说。

  “我们去找根棍子,从鱼嘴那里穿过去,我俩抬着它,”我说。

  男孩找来一根树棍。我们把它从鱼腮那里往里穿,一直穿到鱼到了棍子的正中间。而后,我们一人拿住棍子的一头往回走,看着鱼在棍子上来回晃动。

  “我们拿它怎么办?”小孩说。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是我逮住的,”我说。

  “是我们俩。另外,是我先看见它的。”

  “那倒是,”我说。“好吧,你想扔硬币来决定还是怎么着?”我用空着的手摸了摸,但身上一分钱也没有。而且,如果我输了的话怎么办?

  不过小孩说,“不,不扔。”

  我说,“好吧,我无所谓。”我看了看男孩,他的头发立着,嘴唇发紫。必要的话我制服他应该不成问题。但我不想打架。

  我们来到我们放东西的地方,用一只手把那些东西捡起来,谁都不松开拿棍子的手。我们走到他放自行车的地方。我抓牢棍子,防止他玩什么花样。

  就在这是,我想起了个办法。“我们可以把它切成两半,”我说。

  “你什么意思?”男孩说,他的牙齿又打起战来。我能感到他抓紧了树干。

  “切开它。我有把刀。我们把它切开,一人拿一半。我也不知道,我觉得我们可以这样做。”

  他揪着他的一缕头发,看着鱼。“就用那把刀?”

  “你有刀吗?”我说。男孩摇了摇头。

  “就是,”我说。

  我抽出树干,把鱼放在男孩自行车旁边的草地上。我拔出刀来。在我比划着该从哪儿切时,一架飞机在跑道上滑过。“这儿?”我说。男孩点了点头。飞机在跑道上轰鸣,从我们的头顶上腾空而起。我开始切鱼,见到内脏后,我把它翻了个个,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扒了出来。我不停地切着,直到还剩下肚子上的一块皮连着它。我用手抓住两边,把它撕成了两半。

  我递给小孩尾巴那部分。

  “不干,”他说,摇着他的头。“我要那一半。”

  我说,“这两个一模一样!该死的,你等着,我马上就要发火了。”

  “我不管,”男孩说。“既然它们都一样,我就要那个。反正它们都一样,是不是?”

  “它们是一样的,”我说。“但我要这半个,鱼是我切的。”

  “我要这个,”小孩说。“我先看见它的。”

  “用的是谁的刀?”我说。

  “我不要尾巴,”小孩说。

  我四处看了看。路上没有车,也没有人在钓鱼。有架飞机在嗡嗡作声,太阳正在落山。我全身发冷。小孩抖的很厉害,他在等着。

  “我有个主意,”我说。我打开鱼篓,给他看那条鳟鱼。“看见没有?是条绿色的。这是我见过的唯一一条绿色的鱼。不管谁拿头那一半,另一个就拿尾巴和绿色的鳟鱼。这公平吗?”

  小孩看了看绿色的鳟鱼,把它从鱼篓里取出来,抓在手里。他研究着那两个半条的鱼。

  “只能这样了,”他说。“ok,那就这样吧。你拿那一半,我的肉比你的多。”

  “我才不管呢,”我说。“我去把它洗干净。你住在哪儿?”我说。

  “亚瑟路那边。”他把绿色的鳟鱼和他的那一半鱼放进了一个脏兮兮的帆布包里。

  “问这干吗?”

  “那在哪儿?是靠近球场那儿吗?”我说。

  “是的,问这干什么。”那小孩看上去很害怕。

  “我住的离那儿不远,”我说。“我想我可以坐在车把上。我们俩可以轮流踏车。我有根大麻烟,如果还没被弄湿的话,我们可以抽。”

  但这个小孩只在那儿说,“我冻死了。”

  我去小溪里洗我那半条鱼。我把它巨大的头按在水里,扒开它的嘴。水流流进它的嘴里,从它身子剩下的部分流了出来。

  “我快冻死了,”小孩说。

  我看到乔治在街道另一端骑着车。他没看见我。我绕到房子的后面去脱掉我的靴子。我解开鱼篓,这样的话,我就可以打开鱼篓的盖子,面带笑容地正步走进家。

  我听见他们的声音,透过窗户往里看了看。他们坐在桌旁,厨房里到处是烟。我看见烟是从炉子上的一口平底锅里冒出来的。但他们谁都没注意到。

  “我对你讲的都是千真万确的,”他说。“孩子们知道什么?你等着瞧吧。”

  她说,“我什么都不用瞧,如果我那么想的话,我情愿等他们先死了。”

  他说,“你怎么了?你最好管好自己的嘴巴!”

  她开始哭泣。他把烟在烟缸里使劲摁灭,站了起来。

  “埃德娜,你知道这口锅烧起来了吗?”他说。

  她看了眼锅,把椅子往后一推,一把抓住锅的把手,一下子就把锅给摔到水池上方的墙上。

  他说,“你昏了头了吗?看看你都干了些啥!”他拿起一块抹布,开始把锅上的东西往下擦。

  我打开后门。我咧开嘴笑着。我说,“你们肯定猜不到我在桦树溪钓到了什么。看吧。看这里。看这个。看我钓到什么了。”

  我的腿在打抖,几乎都站不稳了。我把鱼篓送到她面前,她终于往里看了看。“噢,噢,我的天哪!这是什么?一条蛇!这是什么?快,快拿出去,别等我吐出来。”

  “拿出去!”他尖声叫道。“没听见她说的?把它从这里拿出去!”他叫喊着。

  我说,“但是,爸,你看看这是什么。”

  他说,“我不想看。”

  我说,“这是一条桦树溪里的超巨大的硬头鳟。看呀!它可以吧?它是个庞然大物!我像个疯子一样在溪里上窜下跳地追赶它!”我的声音听上去有点癫狂,但我停不下来。“还有另外一条,”我急急忙忙地说着。“一条绿色的。我发誓!是条绿的!你有没有见过绿色的鱼?”

  他往鱼篓里看了一眼,嘴张了开来。

  他叫喊着,“把那个该死的东西扔出去!你究竟是怎么了?赶快把它从厨房拿出去,扔到该死的垃圾箱里去!”

  我走到外面,往鱼篓里看了看。里面的东西在门灯下发着银色的光。里面的东西把鱼篓塞得满满的。

  我把它取了出来。我拿着它。我拿着一半的它。

  【1】埃德加?莱思?布劳夫斯(edgar rice burroughs):美国小说家。擅长科幻小说和犯罪小说。是人猿泰山(tarzan)这个角色的创造者。

  【2】塔斯?塔卡斯(tars tarkas):埃德加?莱思?布劳夫斯的幻想小说《火星公主》( 《a princess of mars》)里的一个角色。

  【3】飞蝇杆(fly rod)是用于飞蝇钓鱼(fly fishing)的鱼杆。于通常的钓鱼方法不同,飞蝇钓鱼者站在不同深度的浅水里,或者坐在船上,在头顶不停摇动鱼竿,带动鱼线作圆周旋转。鱼线末端是诱饵(鱼钩隐蔽在其中),诱饵是不同大小的假飞虫比如蜻蜓,用来钓不同尺寸的鱼。摇动鱼线时,河里的鱼以为是昆虫在水面上空飞翔,所以会跳出水面去吃。

  【4】在美国的许多州,有法律规定每次钓鱼最多只能钓几条。这里说的钓到了上限是指钓到了允许的条数,有钓到不少的意思。
(叙利亚)瓦菲格·艾斯阿德:疯狂地背负着自己的尸体

周烈译

  他知道那个被杀死在我躯体内的人必须在今晚埋葬吗??!

  那么,他为什么点头微笑,而不问一声去哪儿?

  1

  什么东西围着我,抽打着我的脸,追逐着我,损伤着我的尊严,使我名誉扫地(声名狼藉),它在屠杀我体内的那个人。

  在被人扛着的棺柩里,我思考着一首能还我尊严的诗,或一个短篇小说。在回家的路上,我总是企图捕捉到什么能带来加倍回报的灵感。而这一次,我没有想别的,就想我的妻子。因此,我买了一把玫瑰,开始设想怎么进家门,怎么把她搂在怀里,一边吻她一边谦恭地为自己以前所有的不是而表示歉意……我要对她说:“我爱你……”然后说“那也是没办法……”……,美景还没描绘完就到家了。家里死一般的寂静。我像个胆怯的孩子站在门外,柔声呼唤着妻子,呼唤声在屋里回荡。我一遍遍地叫着,眼睛注视着手中的花束,期望从它那儿获取力量……呼唤的回应是痛苦的无声。也许,睡着了……,这样更好。那幅美景就能完成。最后的画面将是,我用玫瑰花的花冠轻挠着她的鼻子将她弄醒,玫瑰花的芳香会让她从梦中醒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卧室门,把头伸进去,像小偷一样扫视了整个房间。一种不祥的预兆企图钻进我的脑中,我用一个最美好的设想把它抹去……,也许,在厨房。不……,镜子中反射出我的影像,它在说:不……。它把写在镜子上的话读给我听:“我再也无法与你过下去了……再见。”“再见”一词写得很清楚,拉得长长的,是用口红写的。那支口红就被她丢在镜子旁边,像颗子弹。将“与你过下去了”和“再见”一词分开的省略号就像是一些尚未干结的血滴。我靠近镜子,端详着自己的影像。那束玫瑰在我手中倒垂着,仿佛是被上了绞刑。有些东西在包围着我。画要画完了。玫瑰花束从手中跌落……我逃出家门。

  2

  “你还在读,还在写吗?听我的,放弃这种‘蠹虫’的本性吧,除了缺钱和头疼,它不能给你带来别的什么。”

  我的朋友穆萨巴·卡拉……对诗歌颇有鉴赏力,但他不相信它,他把诗称之为病,称之为纸上的墨水……

  ——去旅馆怎么样?

  他急切地说,接着又热切地说道:

  ——今天我知道如何使用我的头脑!

  “用头脑就意味着偷窃?”

  “贼偷贼,就像儿子继承父亲的遗产。”

  ——你从哪儿学来的这一套?

  ——他们教我们的……

  3

  在路上,他突然打住话题,在一个卖彩票的人面前停住脚步,抽了一张,也没看看号码就把它塞进了口袋,一边点燃一支香烟,一边继续走他的路。

  ——你中不了奖。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买它?

  他努起下唇,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我知道一家旅馆,“既便宜又有档次,贫富皆宜,”有我们想要的……我要一个黑女人……漆黑如夜……

  ——一个黑人?!

  ——对,黑人……黑得就像我们的生活。你呢?

  ——彼此彼此,重要的是我要觉得我就是……

  ——我跟你说吧,这辈子,我们都会觉得我们……

  他苦笑着。

  ——来!来啊!今天晚上,我将使你觉得你……

  4

  ——现在去哪儿?

  他叹口气:

  ——当然是回家

  我微笑着说:

  ——而我却不……

  他微笑着点点头。我盯着他的眼睛,感到害怕。难道他已经知道了?!

  我丢下他……

  独自扛着自己的尸体离他而去。
(英)托马斯·哈代:神秘婚姻
好多年前,离麦司脱城一百多里远的地方,有一所古典式的大房子,里面住的那家人是我很熟悉的,他们家里有一位小姐,生得无比的娇美,附近所有的年轻贵族和绅士们,都对她祟拜着,追求着。在某一期间,这些崇拜和追求使她觉得很开心。但是,像罗伯特梭兹所说的,就是最爱好游猎的人,如果让他每天跟着鹰犬后面过日子,一定也会觉得这种追逐成了最大的痛苦,要逃到矿坑里或是游艇上去找点安慰的。这位高贵美丽的小姐也正是如此,过了些时候,就厌倦这些爱情小说故事的反复重演,好像是自然的结果似的,忽然来了剧烈的大转变,竟暗暗爱上了一个没有地位、没有家世、样子也很平凡的青年。虽然,实在说起来,这位青年天性很优雅,心地也很善良。这是一位教区办事员的儿子,是她父亲艾宛伯爵地产管理人的助手,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将来自己能升到那地位。凯露琳小姐(别人都这样称呼她)这种感情的激发,也许应该说,是由于当地一个乡下女孩子,正在单恋着这位青年,而他因为心肠软,对她也多少表示些好感的缘故。

  因为职务的关系,他时常到这家里来,凯露琳可以有很多的机会和他见面或是谈话。她有的是爱的魔力,而他又是一触即发的热情青年,自然很快地便注意到了她眼色和声音中的温柔。最初,他不知道她是厌倦了那些高贵的人们,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幸运。但过了一些时候,就是傻子也看清是怎么一回事了,他这才恍然大悟。从无意的相遇到了约定的幽会,只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事情就完全明白了。他们像一般的情人那样喁喁私语,并且成了没有过的那么热狂的一对。只是这种爱情在别人面前,是不允许有一丝流露的。

  在热情的驱使下,她对他越来越不顾忌,他对她也越来越祟拜。他们面对事实,都感到无望的痛苦。她既不能得到许可同他结婚,又不能抑制自己不爱他,这两者是同样不可能,于是他们俩决定去走第三条路——秘密结婚,表面上还照常那样的生活。

  有一天,在拜访她的姨母之后,凯露琳冷静地回到家里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她在这次拜访中,曾找了个机会去和她情人作了至死方离的结合。也就是说,这位娇美,谁见了都致敬的贵族小姐,和那位在田园中指挥着剪树枝、挖鱼池的青年已成了夫妇。

  按照计划,他们最初一个月中,只用书信往来,遇到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才秘密地相会着,彼此都觉得很满意,很快乐。但到了一个月结尾的时候,她那爱情中的狂热就消逝了,有时不免想起,可以选择一位爵士、骑土或是牧师、法官作丈夫的,她怎么竟鲁莽地作了这样一个结合!特别是在他们秘密相会中,感到她的丈夫虽然富于幻想,书也读得很多,但关于社会生活的经验、他们之间是没有一点相同的。他按照惯例,如果在别处找不到会面的机会,便在天黑后到她的房里去。为他的出入,她把楼下对着草地的窗子留了一个不加栓,从那窗进来,便是一条后楼梯,在夜深人静之后,他可以从那边上去,会见他的妻子。

  有一天半夜里,他因为白天不曾见到她,便用这曾用过无数次的秘密方法去会她,但他们在一起过了一小时的光景,他便说应该走了。

  本来他还可以再留得久一点,但这次会面很不愉快,她说的话有点使他生气,因为从那些话中看出她有点变了心,所以态度那么冷淡。他感到她开始为自己的地位和前途顾虑,胜过了对他的热爱。也不知是否由于这预感的刺激,他忽然觉得一阵窒息,喘着气站起来,一面走向窗口去吸新鲜空气,一面短促沉重地低语着,“哎呀,我的心!”

  走了不到两步,他手按着胸口便跌倒在地上了。这时,因为怕对面有人看见他的影子,房里灯全熄了,她赶快点起蜡烛来,看见他躺在地上,心脏己停止了跳动。忽然记起曾听见人家说过他有心脏病,并且医生宣告过,他早晚要因此丧命的。

  虽然她曾到教区看护过病人,但对他这种情形却不知怎样做才好,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手脚一点点地冷起来,这使她断定她丈夫是真的死了。可是有一点多钟的工夫,她还是不肯放弃对他救治的努力,直到完全明白了,她俯在上面感觉到那身体己经是个尸首了,这才停住救治,开始想到第二步应该怎样去做。

  无疑地,她最初的感觉是失去了他的悲伤,但接着便又想到自己这伯爵小姐的地位。“啊,为什么,为什么,我的不幸的丈夫,你要在这时候死在我的房里呢?”她很可怜的样子对那尸首这样说着。“你要死,为什么不死在你自己的小屋里?”那样就没有人会知道我们那荒唐的结合,我对于自己为了爱怎样错委身于你的事也可以不必吐露一个字!”

  外面的钟敲了下一点,使凯露琳从刚才的恍惚中醒过来,起身向着门口走去。在这尴尬的情况中,去告诉她的母亲似乎是唯一办法,但是当她把手放在到门上的时候,她又缩回来了。去叫醒她的母亲而不惊动仆人,以免把这事宣扬出去是不可能的,如果她能独自把这尸首挪到别的地方去,那么就可以完全避免别人对他们的关系的猜疑了。这个免去社会的议论和重获自由的念头、使她得到了无上的安慰,因为她又想起自己的地位的束缚和危险。

  她竭力振作起精神,赶快把自己的衣服穿好,又把那尸首的衣服弄整齐、把他的两手用手帕绑起来,套在自己的肩上,背着他走下了那后楼梯,到了窗口,慢慢地把他弄到窗台上,又推落到外面地上,于是她自己也爬过窗户去。把他拖过那草地的时候,仅发出像扫地的轻微的声音。为了更加安全起见,她一直在树荫下拖着他走。

  离开那房子之后,她似乎更有劲来完成这对她实在有点艰巨的工作,终于到了把他们的宅子和村庄隔开的那座树林里了。到了那里,她简直累到要把那尸首丢下不管了,但是休息了一下,她又继续在地上向前走着,最后总算到了可怜的青年和他父亲同住的家门口的对面,究竟是怎样结束这工作的,凯露琳小姐自己也说不清了,不过为了不留痕迹,她又背着他绕过一段石子路,才把他放在那门外的地上,她很熟悉他的生活的,在那窗台上找到了在大门的钥匙,放进到他的冰冷的手里、在他脸上印了最后的一吻,静静地哭泣着和他告别了。

  凯露琳回头走着,一个人也没碰到她又回到自己宅子里了,使她大大安心地是那窗子仍然开在那里,同她刚才离开时一点也没有改样。她爬进去,小心地听了听,没有引起什么动静,便回身把窗子关好,爬上楼去,回到自己房里,把一切整理就绪,上床睡了。

  第二天早晨,很快地便到处传说着那位和蔼可亲的乡下青年死在他父亲的门外了,显然是在开门的时候倒毙的。这种情形没有什么可猜疑的,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有很厉害的心脏病,不久,谁也不再提这件事了。但是安葬之后,忽然传说那天夜里,有一位从马市回来晚了的人,在夜色朦胧中,曾看见一个,并且是女人的样子,拖着尸首似的很沉重的东西向那门口走着,事后回想起来,那好像就是这位青年的尸首。于是把他的衣服仔细地检查了一下,果然上而有许多在地上拖过的磨擦的痕迹。

  聪明美丽的凯露琳小姐这时大大恐慌起来,结果,她想最好还是把事实经过诚恳地说出来吧,但是到了这地步,还不曾被人发现和猜疑,她又决心再向掩饰方面来作努力,并且一个光明的念头忽然触动了她的心,觉得大可一试。前面曾经说过,在凯露琳小姐看中这位青年之前,他本来是一个乡下女孩子(他的邻居,—个木匠的女儿)的情人,很可能她现在还在爱着他。无论如何,凯露琳小姐在她父亲地产上的权势是很大的,她决定要找一个机会和那女孩见面谈谈。她的计划就是怎样保全自己的名誉,这是她现在最着急的—件事,那些感情的行动早巳过去,她已开始为自己的盲目疯狂的恋爱感到羞耻,简直觉得当时如果没有这个人就好了。

  在她有目的的拜访中,一下子便从那女孩的身上看出了希望。她看见那女孩脸色苍白忧伤,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袍,表示着她对那青年人的哀悼,虽然他不爱她,而她还是在爱着他。

  “呵,米勒,你失去你的爱人了。”凯露琳小姐表示同情地说。

  那女孩子忍不住地流起泪来。

  “小姐,他实在还不能算是我的爱人,”她说,“但我爱他……现在他死了,我简直也不想活下去了。”

  “你能为他保守一个秘密吗?”这位小姐说,“这是有关他的名誉的秘密,只我一个人知道,现在我要告诉你。”

  这位女孩自然立刻答应了,在她正陷在对那青年哀悼中的时候,想不到竟有这样一件事被信托。

  “那么,今天太阳落后你到他坟上等我,我就告诉你。”

  在春天傍晚的薄暗中,那位青年的新墓上出现了两位年轻女人的影子,就在那个荒凉的地方,那高贵美丽的一位说出了她的故事,怎样她爱上了他,和他秘密结了婚,怎样他死在她的房里,又怎样为保守秘密、她把他拖到他自己的家门口。

  “小姐,你嫁了他?”那直率的女孩吃惊地倒退着说。

  “是的,”凯露琳小姐回答道:“但这是一种狂妄的举动,—个错误的结合。他应该娶的是你,米勒,你才适合于他,但是你竟失去了他。”

  “是的,”那可怜的女孩子说,“为了这个全家都在笑我。他们说:‘哈,哈,米勒,你那么疯狂地爱他,但他不爱你呀。’”

  “要是能战胜这些无情的嘲笑者,倒是件痛快事呢,”凯露琳小姐说,“你失去了活着的他,但死了的,你可以得到,好像在他活着的时候已经得到了似的,那就可以堵住那些人的嘴了。”

  “怎么?”那呼吸都像停住了的女孩问道。

  这位小姐于是说出了她的计划,那就是:这个女孩可以到处去宣扬那青年已和她秘密地结了婚;在他死的那天晚上,曾到她家里来会她,发觉他忽然死了的时候,为了伯父母发现,她便把他拖到了他自己的家门,本来想把这事整个瞒住的,但现在谣言发生,她不能不说出来了。

  “但我怎样证明这一切呢?”那木匠的女儿、对于这大胆的建议,很感兴趣地问着。

  “这容易很得,必要的时候你可以说,你是在巴兹城的圣米奇尔教堂和他结婚的,为了避免被查问,你用了偶然想到的我的名字。那就是他和我结婚的地方,在这方面,我可以尽量支持你。”

  “呵——我不大愿意——”

  “如果你愿意这样做的话,”她斩钉截铁地说:“我将水远照顾你父亲,如果不然,那可就两样了。我可以把我的结婚戒指给你,你可以当作是你的戴起来。”

  “小姐,你曾戴过吗?”

  “只在晚上戴。”

  在这情形下是没有什么可选择的,米勒就这样答应了。于是那位 高贵的小姐从胸口掏出那只从来不敢公开炫耀的戒指,抓住那女孩的手,在她爱人的坟边,给她套在指上了。

  米勒打了个寒噤,低垂着头说:“我觉得真变成一个死人的新娘了。”

  从这一刻起,这位女孩子整个的心情和灵魂,都成了个代替者。她精神上感到一种可赞美的安宁,好像那个生前无望地祟拜着的人,终于在他死后保住了他,这在她也很觉满意了。后来,那位小姐还把他给她的种种纪念物,甚至于一个装着他的头发的小金盒,都交给了她。

  第二天,这位女孩便对人家做了这种所谓招供。本来她就是那么哀伤,这时正好作为说明,使人确信无疑。不久这小小的罗曼史便传遍了整个村子和附近的地方,一直传到麦却脱城,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心理事件,自从做过这次招认之后,米勒对自己的地位竟发生了猛烈的感情。因为有了凯露琳小姐供给的大量金钱,现在她买了一身寡妇穿的衣服,公然穿着她的丧服、出现在礼堂里,她那纯真的面孔衬托上黑纱,显得那么甜美,几乎使当地所有她那种年龄的女孩们都羡慕起她的地位来。一个女人对情人的哀伤像米勒这样子明显地损害着自己的青春的举动,实在未免有点过份做作。但她所说的一切,却又那么符合她情人最后的生活细节一—像那些令他的朋友常感到迷惑的突然失踪又突然归来的举动——谁也没有猜疑这件秘密婚姻中的对方,会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为了凯露琳小姐的高傲和这位乡下青年一向的谦逊,那真正的实情,即使说出来也会使人觉得荒谬无稽,反不如现在的情形较为可信。因为没有什么疑问,所以也就没有一个人肯找麻烦,跑到四十里外的教堂里,去查看那结婚登记簿上的签名,来证实这么卑微的一件罗曼史了。

  过了不久。米勒在她名义丈夫的坟头上,又竖立了一块新石碑,上面写着“他的寡妻建立,”并且像墓志铭那样,附带地提了一笔,是由凯露琳小姐的捐助,和米勒的悲思合建的。

  这位寡妇身份的戚戚无欢的米勒,把每天到他的坟上去当作了唯一的安慰,忧愁地走来走去,在她成了奢侈的享受。她在他的坟上供鲜花的时候,那想像的感情是那么锐敏,简直觉得穿着丧服来来往往的自己真曾作过他的妻子似的。有一天下午,米勒正在坟前忙着这种爱情的工作,刚好凯露琳小姐和几位朋友从基地墙外经过,她望见米勒在那里,便很觉有趣地上注视着她的举动,看着的时候,不由得感到这情景的悲惨,同时想到有米勒这样一个温柔多情的人在悼念他,那死者应该很觉安慰了。这时她的眼里忽然射出—种近于痛苦的奇特的光芒,好像突然羡慕起她当初那么急于推让出去的地位来。很明显的,她对她丈夫的秘密爱情仍然活在心里,不过是为社会观念压抑着,不敢流露出来罢了。

  有一天,米勒照例到坟前供花的时候,凯露琳小姐忽然也到了墓地里,要把这和谐的协定取消。她是早就躲在墙边焦急地等候着的,脸色苍白,神情烦乱。

  “米勒,”她说,“来这里!我要说的话不知怎样对你说才好,我简直快要死了。”

  “那我真为你难过呢,小姐。”米勒迷惘地回答着。

  “把那戒指给我!”凯露琳小姐说着,一把拉了米勒的左手,米勒赶快把手挣脱。

  “我说,把它给我!”凯露琳小姐有点强暴地又说了一遍:“呵——你不知道我要它的缘故,我现在又陷进一种不曾想到的困难里了!”她凑近那女孩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呵,小姐!”那大为震惊的米勒说:“你要怎么办呢?”

  “你必须再去对大家说,你过去的招认是撒谎,造谣,该死的罪恶,那是我为了掩护自己叫你做的。在巴兹城和他结婚的是我。简单一句话,就是我们必须把真相说出来,否则,我要完了——身心名誉——永远完了!”

  但是无论多么心软的女人,她的随和也是有限度的。这时候的米勒,已经养成了自己是属于那青年的观念,她已经名正言顺地使用着他的姓,已经各方面都把他当作丈夫,把他当作丈夫在梦着,把他当作丈夫在谈着,她绝不能因为这一时的强暴命令就放弃了他。

  “不成,不成,”她不顾一切地说:“我不能,我不愿——意一—放弃他!小姐,他活着的时候,你抢去了他,等他死了才还给我。现在我将永远保住他!我是他真正的妻子,比你更真些,因为我爱他,我为他悲伤,我使用着他的姓,小姐,你一样也没有做!”

  “我是爱他的!”凯露琳小姐眼里冒着火喊道;“我是他最亲近的,绝不能让他属于你这样的人!他是我就要出生的孩子的父亲,我怎能不要他?我必须要回他来!米勒!你这个不讲理的东西,你就不能为我想想。可怜可怜我这困难的处境吗?啊,这种鲁莽—一简直是女人的毁灭!为什么我当初竟没想到,再等一等呢!来,把我给你的一切东西都还给我,你要帮我说明事情的真相!”

  “绝对不成,绝对不成!”米勒沉痛地坚持着:“你看看这坟上的石碑!看看我身上的丧服和黑纱——和这戒指!听听别人对我的称呼!像你一样,我也有我的人格!既然已经宣布了我的爱,说我是他的,用了他的姓,追悼着他的死,怎能又来说不是?我绝不能忍受这种羞辱!小姐,我会发誓战胜你,而别人—定会相信我的!我的情形是比较可信,你的倒有点像假的。不过,小姐,请不要逼着我那样做吧!请可怜可怜我让我保佑他吧!”

  这位可怜的寡妇,对于那实在是个大耻辱的提议,表现得那么痛苦,使凯露琳小姐不由得也忘了自己的情形,而有点怜悯起她来。

  “是的,我了解你的情况,”她回答说:“但你也要想想我的!我怎么办呢?没有你的帮助,我想避免羞辱是不可能的,虽然那结婚登记簿上是我签的名,但社会上对于爱情的谣言,是不理事实的。”

  不一会,这两个可怜的女人,像以往每次感到的亲密那样,就是现在也觉得只有团结才是最大的力量,于是,又一同平静地商量起来。她们讨论的结果,是彼此照常各自回家去。凯露琳小姐回家后,当天晚上便对她母亲招认了那秘密的婚事,别人谁都不知道。过了不久,她们母女二人便到伦敦去了,随后米勒也去了,但别人都以为她靠了伯爵夫人和小姐的资助,到北方的海滨去疗养身体去的。

  第二年春天,寡妇米勒抱着一个婴儿回家来了,这时伯爵夫人和小姐在外国旅行,直到秋末才回来,为了凯露琳小姐和她母亲的慈善捐助,米勒和她的孩子已离开她父亲的家,住在几里外一所自己的小屋子里,生活得相当舒服。

  二三年后,凯露琳小姐嫁了一位贵族——司东亥侯爵一一年纪比她大很多,是早就在爱着她的。他并不很富,但他们在一起过了很多年的平静生活,只是没有孩子。这时米勒的那个男孩子(别人这样承认着,米勒也这样自认着)已经长大了,并且长得非常好,她是那么爱护着他,同时从他那里也得到了应得的亲昵,并且在他的身上,她一天一天发现着那获得她的少女之心而把它带到坟里去的那人的相貌。

  她在那有限的经济状况下,尽可能地使他去受教育,而从前的凯露琳小姐现在的司东亥侯爵夫人,似乎渐渐地淡忘了他们,生活费的供给从来没有增加过。米勒对那孩子的前途抱着无穷的希望,省吃俭用地送他进了当地的学校,他二十岁的时候,加入了骑兵团,并且决心要把那作为他的职业,而不是为了作个闲散的游荡者。他那特殊的学识,健壮的体格,英勇的行为,使他很快地便得到升迁,因为当时国家正有—次对外的战役,这使他的地位更高了。战事结束,他又回到英国的时候,已经成了骑兵团长,并且不久又升为将官,虽然还是那么年轻的一个青年。

  他的母亲——他的生母司东亥侯爵夫人——听到他这些成功的消息,忽然触醒了母性的本能,心里充满了骄傲。她已变得对这位成功的军人儿子非常发生兴趣,年纪越大越想再见见他,尤其是当侯爵去世后,她成了无儿无女的孤孀时。她是否应该在热情的驱使下去见他呢?这很难说,但是有一天,她坐着敞篷车在城外走,正好遇到车队的行列在她车边经过,从和她第一位丈夫面貌相像中,她在骑马的军官里面认出了她的儿子。他的影像深深触动了那压抑了多年的母性的感情,她烦乱地自问着当初怎么竟会那样地丢弃了他呢?如果她对于爱情够勇敢的话,应该承认那第一次的婚姻,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就好了!比起有这样一个高贵儿子的爱情和保护,现在有的这些珍贵珠宝,又算得了什么呢?种种悲伤的回忆,在刺痛着这位忧郁孤寂的贵妇的心。现在她懊悔为了虚荣不曾承认她那第一位丈夫,比当初懊悔轻率地嫁了他更来得厉害。

  她渴望得到她的儿子,渴望得那么厉害,最后简直觉得如果不宣布自己是他的母亲,便无法活下去了。不管后果怎样,她一定要这样去做,虽然有点迟了,但她还足要使他离开那个女人,因为那个女人,代替了她的位置,作了她唯一的儿子的母亲,她已在怀恨着她了。她很有把握地觉得她的儿子,能由一个乡下女人换一位贵妇作母亲,一定是只有大大高兴的。现在,因为她已成为寡妇,可以任意行动,不会再有人追问,第二天她便出发到米勒—直穿着黑衫住在那里的那个小城去了。

  “他是我的儿子,”侯爵夫人到了那小房子里一见到米勒便说:“你必须还给我,我现在的地位已不必管社会的议论了。我想他会常常来看你吧?”

  “自从他打仗回来以后,每个月都来看我一次。有时他会住两三天,带我出去到各处游览呢!”她非常得意地说。

  “好,现在你应该放弃他了,”侯爵夫人冷冷地说:“这对你也没有什么不好——你什么时候愿意看,就来看他,我就要宣布我的第一次婚事,要他去同我一起生活了。”

  “太太,你忘记这事是有关两个人的了。不只我,还有他。”

  “这容易办得到。你不至于以为他会不……”为了不愿比较她们的地位太伤米勒的自尊心,她又改口说“她是我的骨肉,不是你的。”

  “骨肉算不了什么!”米勒以一个村妇在一位贵夫人面前所能表示的愤怒,涨红了脸说:“不过,我愿意把这件事交给他,由他自己来决定。”

  “我希望的就是这个,”侯爵夫人说,“你要叫他回来,让我在这里和他见面。”

  信写去了,他们来见面了。他听说他的生母是侯爵夫人并不惊讶,因为多少年来,他就听说他的出生是有点神秘的,等到把选择一个母亲的问题提出来时,他的回答简直把她吓呆;了。他说:“不成,太太,我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仍愿维持原状,因为我在弱小无助时,你并不关心我。”说完后,他亲切地吻了米勒一下。

  这时候侯爵夫人的痛苦实在令人可怜。“吻我一下!”她在呜咽中说:“你不能一—也一—爱——我吗?”

  “不能,太太。如果非要我说不可,那我就说吧,你看不起我那忠厚诚实的不幸父亲,所以我也看不起你。”

  她不能说动他,那位痛苦的女人最后喘息着说:“你不能……呵,你不能给我一吻……像你刚才给她那样的一吻吗?这不算苛求吧——这就是我所要求的—切——一切!”

  “当然可以。”他回答说。

  于是,他冷冷地吻了她一下,这痛苦的一幕便结束了。这一天在不幸的侯爵夫人,好像是死亡的开始。他对她的否认,对于她那渴望的心好像火上加油似的,使她更焦灼地想得到他的爱了。究竟过了多久她才死的,我记不清了,总之是不长久的时候。痛苦是比毒蛇的齿更厉害,很快地便把她的心咬碎。后来,她已不管社会的议论和批评,把她的故事全说出来了。当那被欢迎的末日到来的时候,她不肯接受宗教的安慰。而能概括地说出她临终情形最确实的话语,那就是:“她的心碎了。”
(意)维维阿娜:叙述爱的无穷种方式






我看见了前面的阴影,在她说出分手这两个字之后。今夜,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在这样的夜晚,11点整,她曾陪我一起等末班车,在过去的三年里,风雨无阻。此刻我形单影只,所以,当最后一趟车不断地在按喇叭,我依旧没看它一眼。她在,我才回家;她不在,家只是一个虚词。

其实对于她的变化,我并不是毫无察觉,就像黑暗的侵袭,也是在平淡中逐渐地将光明吞噬。以太晚为借口,把我的末班车变成替罪羊,还莫名其妙地给我一张空白的纸,或许真的是无话可说了。可我真想说出来,在某个不加班的夜里,看见一个非常绅士的老男人优雅地把她邀上一辆兰博基尼,她笑了。

她的笑将我的爱情挫败,但我的尊严还在。所以,如果有一天,末班车不再,我依旧会奋斗到这么晚,不为兰博基尼,只为让她明白。



我看见了前面的阴影,在他表现得漠不关心之后。今夜,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在这样的夜晚,11点整,我正准备去做人流手术,独自一个人。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一直认为,爱一个为事业奋斗的男人,是自己最理智、最无悔的选择,哪怕在每个寒冷而无聊的夜里,和他一起等最后的末班车,只为让他有尊严地活着。

父亲说不要委屈自己,甚至要把他的兰博基尼送给他。我说都坚持三年了,相信他,我爱的男人一定会成功。可是我又怎么可以容忍,医院检查的证明明明亲手递给了他,他却连看都没看一眼,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地老天荒?我哭了。

他的事业把我的爱情挫败,但我的家还在。所以,如果有一天,当他开着属于他的兰博基尼来看我,我也绝对不会后悔,不为金钱,只为爱的誓言。



我看见了前面的阴影,在我把车熄火之后。今夜,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在这样的夜晚,11点整,一个公交车司机会走下车,去与一位陌生人攀谈。其实严格来说,我对他并不陌生,在过去的三年里,几乎在每个夜里的这个站,我都会看见他和他的爱人一起登上车,恩爱甜蜜的样子总会让我觉得自己满载着幸福,可是,幸福突然中断。

公司规定要竭诚为乘客服务,其实即便没有这样的规定,我也会很真诚地做每一件力所能及的事,就像现在,我知道必须把手里的医院证明给他,告诉他,是他把它不小心留在车上的,并祝福他即将成为一个父亲。我想,他一定会兴奋地跳起来,或许,我与他,甚至她会成为永远的朋友。

他的疯狂把我的友好挫败,但我的思考还在。所以,如果有一天,他们还能一起搭上我的公交车,我一定会邀请他们与我一起,在公交车的窗下刷下爱的忠告:如果看见前面有阴影,那是因为背后有阳光。



(日)村上春树:去中国的船
很想让你坐上

去中国的小船,

只坐你我两人,

船儿永借不还……

——旧时歌谣

1

遇上第一个中国人是什么时候呢?

这篇文章将从一可谓考古学式的疑问开始。各种各样的出土文物被贴上标签,区分种类,加以考证。

遇上第一个中国人是什么时候呢?

我推定是一九五九年或是一九六○年,哪一年都没有错,准确地说,全然没错。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年对于我就像是穿同样奇装异服的双胞胎。即使真能穿越时光隧道倒回那个时代,我恐怕也还是要费好大力气才能分清孰为一九五九年孰为一九六○年。

尽管如此,我仍在顽强地进行这项作业。竖坑的空间得到扩展,开始有——虽说少得可怜——新文物出土。记忆的残片。

不错,那是约翰逊和帕特森争夺重量级拳击桂冠那年。记得从电视上看过两人的较量。这就是说,去图书馆翻阅旧新闻年鉴的体育栏目即可了然,所有疑问都可迎刃而解。

翌晨,我骑自行车来到附近的区立图书馆。

不知何故,图书馆门旁竟有鸡舍。鸡舍里五只鸡正在吃不知是晚些的早餐还是早些的午餐。天气甚是令人舒畅。我先没进馆,坐在鸡舍旁边的石条上吸烟,边吸烟边不停地看鸡啄食。鸡急切切地啄着鸡食槽,那副急不可耐的样子,仿佛早期的快动作新闻纪录片。

吸罢烟,我身上毫无疑问有了什么变化发生。何故不晓得。而在不晓得的时间里,一个同五只鸡仅隔一支烟距离的新的我向我自身提出两个疑问。

一、有什么人会对我遇上第一个中国人的准确日期怀有兴趣呢?

二、阳光充足的阅览室桌子上的旧新闻年鉴同我之间,存在可以共同分享的某种因素吗?

我以为这恐怕是理所当然的疑问。我在鸡舍前又吸了支烟,然后跨上自行车告别图书馆和鸡舍。所以,如同天上的飞鸟没有名字一样,我的记忆也不具日期。

诚然,我的大部分记忆都没有日期。我的记忆力极其模糊。由于过于模糊,有时我甚至觉得自己说不定是在用这种模糊性向别人证明什么。至于到底证明什么,我却又浑然不知。说到底,准确把握模糊性所证明的东西岂非水中捞月!

怎么说呢,反正我的记忆便是这样的极端不可信赖,或置前或颠倒,或事实与想象错位,有时连自己的眼睛同别人的眼睛也混淆起来了。如此情形甚至已无法称之为记忆。所以,整个小学时代(战后民主主义那滑稽而悲哀的六年中的每一个晨昏)我所能确切记起的不外乎两件事,一件是关于中国人的,另一件是某年夏天一个下午进行的棒球比赛。那场比赛中我守中场,第三局弄出了脑震荡。当然并非无缘无故弄成脑震荡的,那天脑震荡的主要原因在于那场比赛我们使用的仅是附近一所高中的运动场的一角——我在开足马力追逐越过中场的飞球时猛地迎头撞在了篮球架子上。

苏醒时已坐在葡萄架底下的长椅上,太阳已经偏西,干燥的运动场上泼洒的水味儿和代替枕头的新皮手套味儿最先钻入我的鼻孔。往下就是倦慵慵的偏头痛。我似乎说了什么,记不得了,身边照料我的朋友后来不大好意思地告诉了我。我大约说了这么一句:不要紧,拍掉灰还可以吃。

如今我已不晓得这句话从何而来。大概梦见什么了吧,或者梦见拿着学校供给的面包上楼梯时失脚跌下去也未可知,因为此外别无可从这句话联想到的场面。

即使在时隔二十年的现在,我也不时在脑袋里转动这句话:

不要紧,拍掉灰还可以吃。

我把这句话定格在脑海里,开始考虑我这个人的存在和我这个人必须走下去的路,考虑这种思考必然到达的一点——死。至少对我来说,考虑死是非常不着边际的作业。不知何故,死使我想起中国人。

2

我之所以到位于港街的高地上那所为中国人子弟办的小学(校名早已忘了,以下姑且称为中国人小学。称呼可能欠妥,望谅),是因为我参加的一场模拟考试的考场设在那里。考场分好几处,而我们学校被指定去中国人小学的唯有我自己,什么原因不清楚,估计是某种事务性差错造成的,因为班里其他人都被安排去附近考场。

中国人小学?

我逢人就问——无论是谁——中国人小学的情况,但谁都一无所知。若说知道的只有一点,就是中国人小学距我们校区乘电车要用三十分钟。当时的我并非能够独自乘电车去哪里那种类型的孩子,因此对我来说,那里实际上无异于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的中国人小学。

两星期后的星期日早上,我以极为黯淡的心情削好一打铅笔,按老师的布置,把饭盒和拖鞋塞进塑料袋。那是个秋天里有点偏热的晴朗的星期天,母亲却给我穿上厚厚的毛衣。我独自坐上电车,一直站在窗前留意外面的景物,以免坐过站。

不用看准考证后面印的路线图就很快晓得中国人小学在哪里了——只要尾随书包里鼓鼓地装着饭盒和拖鞋的一帮小学生即可。很陡的坡路上几十几百个小学生排着队朝同一方向行进,那情形说不可思议也真是不可思议。他们只是默默走路,没有人往地上拍皮球,没有人扯低年级同学的帽子。他们的阵势使我想起某种不均衡的永久性运动。爬坡当中,厚毛衣下汗一直出个不停。

出乎我朦胧的预想,中国人小学外表上与我们小学不但几乎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清爽得多。又黑又长的走廊、潮乎乎的霉味儿等两个星期来在我脑海中随意膨胀的图像根本无处可寻。穿过别致的铁门,一条花草簇拥的石板路画着舒缓的弧线长长地伸展开去。主楼门正面,清冽的池水光闪闪地反射着早上九点的太阳。沿校舍树木成行,每棵树上都挂着一块中文解说板,有的字我认得,有的不认得。主楼门对面是被校舍环绕的运动场,状如天井。每个角落分别有某某人的胸像、气象观测用的小白箱、单双杠等。

进得楼门,我按规定脱鞋,走入规定的教室。明亮的教室里排列着正好四十张开启式小桌,每张桌上用透明胶粘着写有准考证号码的纸片。我的位置在靠窗一排的最前边,就是说这教室里我的号数最小。

黑板崭新,墨绿色,讲桌上放着粉笔盒和花瓶,花瓶里插一支白菊。一切都是那么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墙上的软木板没贴图画没贴作文。或许是故意取下的,以免干扰我们考生。我坐在椅子上,把笔盒和垫板摆好,托腮闭起眼睛。

过了约十五分钟,腋下夹着试卷的监考官走进教室。监考官看样子不超过四十岁,左腿有一点点跛,在地板上抬腿不大利索。左手拄一根手杖,手杖是樱木做的,很粗糙,颇像登山口土特产商店卖的那种。由于他跛的方式显得甚为自然,以致唯独手杖的粗糙格外显眼。四十名小学生一看见监考官——或者不如说一看见试卷,顿时鸦雀无声。

监考官走上讲台,先把试卷放于桌面,继而“橐”一声把手杖靠在一旁。确认所有座位无一空缺之后,他咳嗽一声,瞥了一眼手表。接着,手像支撑身体似的拄在讲桌两端,直挺挺地扬起脸,望了一会天花板。

沉默。

每个人的沉默持续了大约十五秒。紧张的小学生大气也不敢出地盯视着桌上的试卷,腿脚不便的监考官目不转睛地望着天花板的一角。他身穿浅灰色西装白衬衫,打一条转眼即可让人忘掉色调花纹的很难留下印象的领带。他摘掉眼镜,用手帕慢慢擦拭两侧镜片,重新戴回。

“本人负责监督这场考试。”本人,他说,“试卷发下以后,请扣在桌上别动。等我说好了,再翻过来答题。差十分到时间时我说最后十分钟,那时请再检查一遍有没有无谓的差错。我再说一声好了,就彻底结束,就要把试卷扣在桌上,双手置于膝盖。听明白了么?”

沉默。

“千万别忘记先把名字和准考号写上。”

沉默。

他又看一次表。

“下面还有十分钟时间。这个时间我想给大家讲几句话,请把心情放松下来。”

几声“吁——”泄露出来。

“我是在这所小学任教的中国老师。”

是的,我就这样遇上了最初一个中国人。

根本看不出他是中国人。这也难怪,毕竟那以前我一次也没遇到中国人。

“这间教室里,”他继续道,“平时有和大家同样年龄的中国学生像大家一样刻苦学习……大家也都知道,中国和日本,两个国家说起来像是一对邻居。邻居只有相处得和睦,每个人才能活得心情舒畅,对吧?”

沉默。

“不用说,我们两国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相似之处,既有能够相互沟通的地方,又有不能相互沟通的地方。这点就你们的朋友来说也是一样,是吧?即使再要好的朋友,有时候也不能沟通,对不对?我们两国之间也是一回事。但我相信,只要努力,我们一定能友好相处。为此,我们必须先互相尊敬。这是……第一步。”

沉默。

“比如可以这样想:假定你们小学里有很多中国孩子来参加考试,就像大家坐在这里一样,由中国孩子坐在你们书桌前。请大家这样设想一下。”

假设。

“设想星期一早上,大家走进这所小学,坐在座位上。结果怎么样呢?桌面到处乱写乱画满是伤痕,椅子上粘着口香糖,桌子里拖鞋不见了一只——对此你们会有何感觉呢?”

沉默。

“例如你,”他实际指着我,因我的准考号最小,“会高兴吗?”

大家都看我。

我满脸通红,慌忙摇头。

“能尊敬中国人吗?”

我再次摇头。

“所以,”他重新脸朝正面,大家的眼睛也终于看回讲桌,“大家也不要往桌面上乱写乱画,不要往椅子上粘口香糖,不要在桌子里面乱来。明白了么?”

沉默。

“中国学生可是会好好回答的。”

明白了,四十个学生答道。不,三十九个。我口都没张开。

“注意:抬起头,挺起胸!”

我们抬起头,挺起胸。

“并怀有自豪感!”

二十年前的考试结果,今天早已忘了。我能想起的,唯有坡路上行走的小学生和那个中国老师,还有抬头挺胸满怀自豪感。

那以后过去了六七年——高三那年秋天,一个同样令人心情舒坦的星期日下午,我和班上一个女孩走在同一条坡路上。我正恋着她,至于她对我怎么看则不晓得,总之那是我们的初次约会,两人一起走在从图书馆回来的路上。我们走进坡梅正中间一家咖啡馆喝咖啡,在那里我向她讲起那所中国人小学。听我讲完,她嗤嗤地笑了起来。

“真是巧啊,”她说,“我也同一天在同一考场考试来着。”

“不会吧?”

“真的。”她任凭冰淇淋滴在咖啡杯薄薄的边口,“不过好像教室不同,没有那样的演讲。”

她拿起咖啡匙,往杯里定定地看着,搅拌了几次咖啡。

“监考老师是中国人?”

她摇头道:“记不得了。想都不会想到那上面去的。”

“没有乱写乱画来着?”

“乱写乱画?”

“往桌子上。”

她嘴唇贴着杯口,想了一会儿。

“这——写过画过没有呢?记不清了。”说着,她微微一笑,“毕竟是以前的事了。”

“可桌子不全都干干净净崭新崭新的么?不记得?”我问。

“呃,是啊,好像是的。”她显得兴味索然。

“怎么说呢,感觉上有一种滑溜溜的味道,满教室都是。说我是说不明白,就像有一层薄纱似的。这么着……”说到这里,我用右手拿住咖啡匙的长柄,沉吟片刻,“对了,桌子是四十张,全部崭新崭新,黑板也漂亮得很,墨绿墨绿。”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没有乱写乱画?想不起来了?”我又问了一次。

“跟你说,真的想不起来了。”她笑着回答,“给你那么一说,倒也好像那么做来着。终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也许她的说法更合乎情理。任何人都不至于记得什么好几年前往哪里的桌子上乱写乱画过没有。事情早已过去,何况原本就怎么都无所谓的。

把她送回家后,我在公共汽车中闭起眼睛,试着在脑海中推出一个中国少年的形象——一个星期一早在自己桌子上发现谁的涂鸦的中国少年。

沉默。

3

高中位于港街,于是我周围有了不少中国人。虽说是中国人,也并非跟我们有什么不同,并非他们具有共同特征。他们每一个人之间固然千差万别,但这点无论我们还是他们都完全一样。我常常想,人的个体特性之奇妙,真是超越任何范畴任何概论。

我所在的班上也有几个中国人。成绩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性格有开朗的,也有沉闷的;住处有堪称气派的,也有光照不好的一个六张榻榻米大小的房间且厨房亦在里面的,各种各样。但我和他们之中哪个人都不怎么要好。总的说来我不属于那种不论跟谁都要好得来的性格,无论对方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

他们当中的一个十多年后同我偶然相遇,这点我想稍后再说为好。

舞台转到东京。

按顺序——我是说除掉没怎么亲切交谈过的中国同学——对于我来说的第二个中国人算是大学二年级那年春天在做课余工的地方认识的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大学生。她十九,和我同岁,个子不高,换个角度,说长得漂亮也并非不可。我和她一起干活干了三个星期。

她干活非常热心,在她影响下我也干得挺热心。不过从旁看她干活的样子,似乎我的热心同她的热心本质上截然不同。就是说,我的热心是“既然至少在干什么,那么或许有热心干的价值”这种含义上的热心,而她的热心则大约属于迫近人之存在的根本那一种类。很难表达确切,总之她的热心里有一种奇妙的紧迫感,仿佛她周围所有日常活动都因了这热心而得以勉强合为一束并得以成立。所以,大多数人都跟不上她的工作节拍,中途气恼起来。直到最后也不发一句牢骚而同她搭档干下来的只有我这样的人。

说是搭档,其实我和她起初几乎没有开口。我搭过几次话,但看上去她对交谈没有兴致,我便注意再不说什么。和她第一次像样地开口说话,是一起干了两星期之后。那天上午她约有三十分钟陷入一种精神危机,这在她是头一回。起因是作业顺序出现了一点混乱。若说责任的确是她的责任,但在我看来这类失误是常有的。不过一时马虎大意罢了,任何人都在所难免,但她却像不这样认为。一条小小的裂缝在她的头脑中逐渐变大,不一会竟成了无可奈何的巨大深渊,她一步也前进不得。她一句话也不说,完全一动不动地呆立在那里,那

样子使我联想起夜幕下缓缓沉入大海的轮船。

我停止作业,让她坐在椅子上,一根根分开她紧握的手指,给她喝热咖啡,随后告诉她不要紧,根本不用担心,又不是来不及了,错了重来也耽误不了什么,即使耽误了也并非世界就此终止。她眼神怅怅的,但还是默默点了下头。喝完咖啡,她似乎多少沉静下来。

“对不起。”她低声道。

午饭时间我们简单聊了一会,她说自己是中国人。

我们做工的场所是文京区一家小出版社的又黑又小的仓库,仓库旁边淌着一条脏兮兮的河。工作简单、乏味、忙碌。我接过账单,按上面的册数把书运到仓库门口,她给书打捆并核对底账,就是这样的活儿。加之仓库连个暖气设备影儿也没有,为了不至于冻死,我们不得不一个劲儿劳作。那不是一般的冷,我想在安科雷季机场打临时工怕也不过如此。

午休时,我们去外面吃热些的午餐,暖和身子,一起呆呆地度过一个小时。午休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身体暖和起来。不过在她那次精神危机过后,我们开始一点点谈起自己。虽然她说得断断续续,但稍过些时候还是弄清了她的基本情况。她父亲在横滨从事小规模进口贸易,进口的大半是香港来的准备大减价时抛售的廉价衣服。虽说是中国人,但她生在日本,大陆香港台湾一次也没去过,中国话几乎不会,英语呱呱叫。她在东京都内一所私立女大读书,将来希望当翻译。住处是在驹达一座公寓,同哥哥住在一起,或者借用她的说法——硬钻进去的,因为她同父亲合不来。对于她,我所了解的事实大致就是这些。

三月里的两个星期,就这样连同不时飘零的夹雪冷雨过去了。工作最后结束那天傍晚,在财务科领罢酬金,我略一踌躇,邀请了这个中国女孩去新宿一家以前去过几次的舞厅跳迪斯科。不是想引诱她,我没有那样想。我有个自高中时代便开始交往的女朋友,但坦率地说,我们之间已不似以前那样融洽了。她在神户,我在东京,一年见面两个月,至多三个月。我们都还年轻,相互的理解并未充分到足以克服距离和时间空白的地步。同女朋友的关系往后应如何展开,我也心中无数。在东京我完全孑然一身,没有像样的朋友,大学里的课又枯燥无味。老实说,我很想多少发泄一下,约女孩去跳舞,喝酒,和她好好聊聊快活快活,别无他求。我才十九,不管怎么说,正值最想受用人生的年龄。

她歪头沉思了五秒,“我还没跳过舞。”她说。

“简单得很!”我想,“也谈不上是跳舞,随着音乐扭动身体就成。是人就会。”

我们先进餐馆喝啤酒,吃比萨饼。工作到此结束,再无须去阴森森的仓库搬书,这使得我们身心十分舒畅。我比平时多讲了好些笑话,她比平时多见了好些笑容。吃完,我们去跳了两个小时迪斯科。舞厅充满令人惬意的温煦,荡漾着汗味儿和谁烧的卫生巾味儿。迪斯科舞曲似乎是菲律宾乐队模仿桑塔那的。出汗后我们便坐下喝啤酒,汗消了又上去跳。不时有彩色闪光灯一闪,彩灯下的她看上去同在仓库时判若两人。跳熟以后,她现出乐陶陶的样子。

一直跳到筋疲力尽我们才走出舞厅。三月的夜风尽管仍带寒意,但已可以感觉出春天的气息了。身体还很暖和,我们把大衣拿在手上,漫无目标地在街头行走。窥一眼娱乐中心,喝一杯啤酒,便又开始走。春假还有整整一半剩着没动,更何况我们年方十九。若下令开步走,径直走到多摩川(注:东京西部的河名。)边怕都不在话下。至今我仍能记起那个夜晚空气的感触。

表针指在十点二十分时,她说差不多得回去了。“十一点前务必回去的。”她十分抱歉似的对我说。

“还真挺严厉的。”我说。

“嗯,哥哥很啰嗦,一副监护人的架势。算是由他关照,牢骚又发不得。”她说。不过从语气听得出她满喜欢那个哥哥。

“别忘了鞋。”我说。

“鞋?”走五六步她笑了,“啊,灰姑娘!放心,不会忘的。”

我们爬上新宿站阶梯,并坐在长椅上。

“我说,可以的话,把电话号码告诉我可好?”我问她,“下次再和你找地方玩去。”

她咬着嘴唇点了几下头,讲出电话号码。我用圆珠笔记在迪斯科舞厅火柴盒的背面。电气列车开来,我把她送上车,道一声晚安。“真快活,谢谢了,再见!”车门合上,电车开走后,我移去旁边一道月台,等待开往池袋方面的列车。我靠在柱子上,边吸烟边依序回想这个夜晚里的事,从餐馆、迪斯科到散步。不坏,我想。好久没同女孩约会了,我开心,她也快活,至少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她有点过于沉默寡言,还有神经质的地方,然而我对她怀有本能的好感。

我用鞋底碾死烟头,重新点燃一支。街上各种各样的声音混为一体,怅怅然渗入凄迷的夜色。我闭起眼睛,深深吸一口气。不妙的事一件也没有,可是同她分手后,有什么东西莫名其妙地堵在我胸口。粗粗拉拉的东西卡在喉头,咽也咽不下去。有什么出了差错,我觉得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醒晤过来时我已从山手线电车下到了目白站。在这里我才好歹意识到:我把她送上了相反方向的山手线。

我的宿舍在目白,原来和她同乘一列车回来即可,再没比这简单的。我何苦故意把她送上相反方向的电车呢?酒喝多了?也可能脑袋里装自己的事装得太满了。车站的钟指在十点四十五分,恐怕赶不上公寓关门时间了。若她及时发现我的错误而换乘往回转的电车自然另当别论,但我想她不会那样做,她不是那一类型。她所属的类型是:一旦坐错车便一直坐下去。再说她本来一开始就该完全知道这点,知道自己被送错了车。我不由暗暗叫苦。

她出现在驹达站时十一点十分都已过了。见我站在阶梯旁,她停住脚,脸上浮现出不知该笑还是该恼的神情。我姑且抓住她胳膊让她坐在长椅上,自己挨她坐下。她把挎包放在膝头,双手抓着包带,脚往前伸,静静地盯住白皮鞋尖。

我向她道歉,说不知怎么搞的,竟稀里糊涂弄错了,肯定自己脑袋晕乎来着。

“真的弄错了?”她问。

“还用说!不然怎么成了这样子。”

“以为你故意的呢。”她说。

“故意?”

“所以觉得你会生气。”

“生气?”我无法理解她要表达什么。

“嗯。”

“为什么觉得我会生气?”

“不知道。”她声音小得就要消失似的,“怕是因为和我在一起没有意思吧。”

“哪里没有意思!和你在一起非常有意思,不骗你。”

“骗人。和我在一起根本没意思,不可能有意思,这点我自己也一清二楚。即便你真的弄错了,那也是因为实际上你内心是那么希望的。”

我喟然叹息。

“不必介意的。”她说,并摇了下头,“这种事不是第一次,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她眸子里溢出两滴泪,出声地落在大衣膝部。

我不知到底如何是好。我们一动不动地沉默良久。电车几番进站几番吐客离去。乘客的身影消失在阶梯上以后,站内重新归于寂静。

“求你,扔开我别管。”她把额前被泪水打湿的头发撩到一边,微微一笑,“一开始我就觉得好像不对头,心想算了,就一直在相反方向的电车上坐着没动。但车过东京站,一下子没了气力。一切都让我感到厌倦,再也不想落到这个地步。”

我想说句什么,但话没出口。夜风哗啦啦吹散一叠晚报,一直吹到月台端头。

她又一次把额前被泪水打湿的头发拨往一边,有气无力地淡然笑道:“可以了。这里终究不是我应在的场所,这里没有我的位置。”

我不知道她所说的场所是指日本这个国家,还是指在黑漫漫的宇宙中绕行不休的这个岩体。我默然抓起她的手放在自己膝头,再把自己的手轻轻放上去。她的手很暖,内侧潮乎乎的。我毅然开口道:

“我没有办法向你很好地解释我这个人。我时常闹不清自己这个人是怎么回事,不明白自己在考虑什么如何考虑,以及追求什么。甚至自己有多大的力量、应该怎样使用都稀里糊涂。这种事一一细想起来,有时真的感到可怕。而一害怕,就只能考虑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我变得十分自私,从而伤害别人,尽管我并不愿意。所以,我无论如何都算不上是一个出色的人。”

我无法继续说下去,我的话因而“噗”的一声半途折断。

她默不作声,似乎在等我的下文,并且依然盯着自己的鞋尖。远处传来救护车的呼啸声。站务员用扫帚归拢月台上的垃圾,看也不看我们一眼。由于时间晚了,电车班次已明显减少。

“和你在一起我非常愉快。”我说,“不是说谎。但不仅如此。表达我虽表达不好,总之我觉得你这个人非常非常地道,为什么我不清楚。为什么呢?只是长时间在一起这个那个交谈当中蓦然这样觉得的。而且我始终在考虑——这种地道是怎么一回事?”

她扬起脸,定定看一会我的脸。

“不是故意让你上错车的,”我说,“大概是我想东西的关系。”

她点点头。

“明天打电话,”我说,“再去哪里慢慢聊聊。”

她用指尖揩去泪痕,双手插回大衣袋:“……谢谢。老是麻烦你,真对不起。”

“不该你道歉,出错的是我。”

那天夜里我们就这样分别了。我一个人坐在椅上没动,点燃最后一支烟,把空烟盒扔进垃圾箱。钟已快十二点了。

我注意到那天夜里犯下的第二个错误,已是九个小时以后的事了。那实在是愚蠢透顶、彻底致命的过失:我竟把写有她电话号码的火柴盒连同空烟盒一起扔掉了。我四处找得好苦,但无论临时工名册还是电话簿上,都没有她的电话号码。问大学的学生科也没问出名堂。那以后我再没见到她。

她是我遇上的第二个中国人。

4

讲一下第三个中国人。

前面也已写到,他是我高中时代的同学,算是我朋友的朋友,还交谈过几次。

重逢时我二十八,结婚都已六年了。六年里我埋葬了三只猫,也焚烧了几个希望,将几个痛苦用厚毛衣包起来埋进土里。这些全都是在这个无可捉摸的巨型城市里进行的。

那是十二月一个阴冷的午后。没有风,但空气砭人肌肤,云间不时泻下的阳光也无法抹去街市上笼罩的暗幽幽的灰膜。去银行回来的路上,我走进面对青山大道的一家整面落地玻璃窗的咖啡馆,边喝咖啡边翻动一本新买的小说。小说看倦了,便抬眼打量路上的车流,然后又看书。

注意到时,他已经站在了我面前,道出我的名字。

“不错吧?”

我愕然地从书上抬起眼睛,答说“不错”。对方面孔没有印象,年龄与我相仿,身上一件藏青色轻便西服,配一条颜色谐调、规规整整的领带,一副精明能干的派头。不过,哪一样都给人以多少磨损了的感觉。倒不是说衣服旧了或人显得疲劳,单单磨损而已。脸也是那样的气氛,五官固然端正,但现出的表情却好像是为了逢场作戏而从哪里勉强搜集来的残片的组合,或排列在应付了事的宴会桌上的不配套的盘子。

“坐下可以吧?”

“请。”我说。

他在我对面坐下,从衣袋里掏出一盒烟和小巧的金色打火机,但未点火,只是放在桌子上。

“怎么样,想不起来?”

“想不起来。”我不再搜寻记忆,便老实坦白,“抱歉,总是这个样子,想不起别人的面容。”

“恐怕还是想忘却过去的事吧?我是说潜在性地。”

“有可能。”我承认。真有可能。

女侍者拿来水,他要了美国咖啡,并嘱咐要弄得很淡很淡。

“胃不好,说实话医生不让我吸烟喝咖啡的。”他边摆弄那盒烟边说,显现出胃不好的人谈胃时特有的神色,“对了对了,接着刚才的话说——我出于和你同样的缘由,过去的事一件也没忘,真的没忘,也真是怪事。我也想把各种事情忘个一干二净来着。越想睡眼睛越有神,是吧?同一码事。自己也搞不清何以这样。专门记过去的事,而且记得一清二楚,我真有点担心再没余地记忆以后的人生了。伤脑筋!”

我把仍拿在手上的书扣在桌面上,喝了口咖啡。

“而且都记得那么活龙活现,当时的天气、温度,甚至气息,简直就像现在还身临其境,以至于自己也不时糊涂起来:真正的我到底在什么地方活着呢?有时甚至觉得此时此地的事物说不定仅仅是自己的记忆。你可有这样的感觉?”

我漠然地摇了下脑袋。

“你的事也记得真真切切。从路上走隔着玻璃一眼就看出是你。打招呼打扰你了吧?”

“哪里,”我说,“可我这方面横竖想不起来,觉得非常不好意思。”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是我自己擅自找上门的,别介意。该想起的时候自然想起,是这样的。记忆这东西,机制完全因人而异,容量有异,方向性也有异,既有帮助大脑发挥作用的,也有阻碍性的,无所谓哪个好哪个坏。所以不必介意,不算什么大事。”

“告诉我你的名字好么?怎么也想不起,想不起来心里不痛快。”我说。

“名字那玩艺儿怎么都无所谓,真无所谓。”他说,

“你想起来也好,想不起来也好,怎么都好,怎么都一回事。不过,若是你对记不起我名字那么介意的话,就当我是头一次见面的人好了,反正也不影响交谈。”

咖啡上来,他并不觉得好喝似的啜了一口。我琢磨不出他话里的真正含义。

“有那么多水从桥下流过——高中英语教科书里的,可记得?”

高中?这么说,他是我高中时代认识的?

“的确是那样,近来站在桥上呆呆往下看着,就忽然想起这个英语例句来。这回是作为实感把握的:果然,时间这东西就是这样流逝的。”

他抱起胳膊,身体深深缩在椅子里,脸上现出暧昧的表情。尽管那是一种表情,但我全然郴能理解那到底意味怎样的情感。他的制作表情的遗传因子似乎边边角角磨损了许多。

“结婚了?”他这样问我。

我点头。

“小孩?”

“没有。”

“我有一个。男孩。”他说,“四岁了,上幼儿园,身体倒是好。”

孩子的事至此说完,随后我们沉默下来。我吸烟,他马上拿打火机给我点上,手势极为熟练自然。我不怎么喜欢别人为自己点烟斟酒,但对于他倒没甚介意,甚至好一会都没意识到是他给点的火。

“做什么工作?”

“小买卖。”我回答。

“买卖?”他怔怔地张大嘴,隔一会才这样说道。

“是的。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买卖。”我支吾过去。

他只点了几下头,再未发问。不是不想谈工作,但一来谈起来话长,二来有点累,没气力一一谈完,再说我连对方姓名都不知晓。

“不过吃了一惊,你居然也做起买卖来了。你原本不像买卖人来着。”

我微笑不语。

“记得过去你只知道看书。”

“书现在倒也在看。”我苦笑道。

“百科事典呢?”

“百科事典?”

“对,可有百科事典?”

“没有。”我莫名其妙,摇了下头。

“不看百科事典?”

“那个嘛,有的话倒也会看的。”我说。可眼下我住的房间连放那玩艺儿的空位都没有。

“老实说,我正到处兜售百科事典。”他说。

刚才占据我心田一半的对他的好奇心倏然消失。原来如此,他在卖百科事典。我喝一口已经变凉的咖啡,尽可能小声地把杯子放回碟子。

“想要是想要,有了还是好的。遗憾的是眼下没钱,真正一文不名。一大堆债,刚开始还。”

“喂喂,算了算了!”他说,并摇了下头,“又不是向你推销百科事典。我也穷得和你半斤对八两,但还不至于沦落到那步田地。况且说实在的,我大可不必向日本人兜售的,这是规定。”

“日本人?”我问。

“对,我是专门找中国人,只向中国人卖百科事典。用电话簿把东京都内中国人挑出来列成表,然后一户户登门拜访。谁想出来的不知道,但这办法实在高明。销路也不坏。按响门铃,道一声您好,递上名片自我介绍,简单得很。往下靠的就是所谓同胞情谊,事情很快就谈成了。”

有什么东西突然叩击我脑袋里的键。

“想起来了!”我说。

是我上高中时认识的中国人。

“不可思议啊!自己现在也闹不清,到底是因为什么才落到沿街向中国人推销百科事典这个地步的。”他一副客观叙述的口气,“当然喽,细节一个个想得起来,但看不清全貌。而意识到时,早已成了这个样子。”

我和他不曾同班,个人之间也没怎么亲密交谈过,不过是朋友的朋友那种程度的交往而已。但依我的记忆,他并非干百科事典推销员的那个类型。教养不差,成绩也应在我之上,在女孩子里想来也有人缘。

“这样那样有好多事情,不过都那么啰嗦那么黯淡那么乏味,肯定不听为好。”他这样说道。

我没办法回答,便缄口不语。

“也不全是我一个人的责任,”他说,“很多糟糕事凑在了一起,但原因终归在我身上。”

这时间里,我使劲回想高中时代的他,但想出来的异常模糊。似乎有一次坐在谁家厨房餐桌旁一起边喝啤酒边谈音乐。大概是一个夏日的午后。可这也很依稀,像是一段早已遗忘的旧梦。

“为什么跟你打招呼呢?”他自己问自己似的说,用手指来回转动桌上的打火机。“不管怎么说是打扰了吧?对不起啊!不过遇上你怪亲切的,倒也不是说哪一点感到亲切。”

“哪里谈得上打扰。”我说。这是真心话。作为我也不明所以地觉得亲切,很有些不可思议。

我们沉默片刻,因不知再说什么好,于是我吸剩下的烟,喝剩下的咖啡。

“好了,该动身了。”他边说边把烟和打火机揣进衣袋,椅子稍往后拉了拉,“也偷不成多少懒的,还有很多地方要去推销。”

“有小册子?”我问。

“小册子?”

“介绍百科事典的。”

“噢,”他有点恍惚地说,“现在没带,想看?”

“想看。单纯出于好奇心。”

“那,寄到你家去好了。住址可以告诉我?”

我从手册上撕下一页,写下住址给他。他看了一眼,工工整整地折为四折,放进名片夹内。

“事典相当可观。不是自己卖才这么说,的确出得好,彩色照片也多。肯定有用。我也偶尔拿在手上啪啦啦翻上几页,足可解闷。”

“几年以后买说不清,但手头宽裕了或许会买的。”

“那自然好。”他嘴角上再次浮起竞选宣传画般的微笑,“想必有那一天的。只是,那时候我怕早跟百科事典不相干了。中国人家庭大致转完之后,往下就没事可干了。干什么呢?接着怕是专门劝中国人加入平安保险,或者去推销墓石。也罢,反正总有什么可卖吧。”

当时我想对他说句什么,因我想恐怕再难见到他了。我想对他说的是有关中国人的,却又未能弄清到底想说什么。结果我什么也没说,说出的只是普通的分手套话。

即使现在,怕也还是什么也说不出,我想。

5

作为一个年逾三十的男人,倘若再一次在外场追球时一头撞在篮球架子上,再一次头枕手套在葡萄架下苏醒过来的话,这回我到底会说出怎样的话呢?或许我将这样说:这里没有我的位置。

想到这点是在山手线的电气列车里。我站在车门前,把车票像怕丢失似的紧紧攥在手里,隔窗望着外面的景致。我们的街市。不知为什么,这景致弄得我甚为黯然神伤。城市生活者那如同举行某种年度仪式般地陷入的、像日常熟悉的浑浊的咖啡果冻一般的精神幽暗再次笼罩了我。脏兮兮的楼宇,芸芸众生的群体,永不中顿的噪音,挤得寸步难移的车列,铺天盖地的广告牌,野心与失望与焦躁与亢奋——其中有无数选择无数可能,但同时又是零。我们拥有这一切,而又一切都不拥有。这就是城市。蓦地,我想起那个中国女孩的话:“这里终究不是我应在的场所。”

我望着东京街头遥想中国。

我就是这样遇上了不少中国人。我读了很多有关中国的书,从《史记》到《西行漫记》。我想更多一些了解中国。尽管如此,中国仍然仅仅是我一个人的中国,是唯我一人能读懂的中国,是只向我一个人发出呼唤的中国。那是另一个中国,不同于地球仪上涂以黄色的中国。那是一个假设,一个暂定。而在某种意义上,那是被中国一词切下的我自身。我在中国漫游,但无须乘坐飞机。漫游是在东京地铁的车厢内或出租车后排座上进行的,这种冒险是在家附近牙科医院的候诊室以及银行窗口进行的。我可以去任何地方,又任何地方都不能去。

东京——甚至东京这座城市,一天在山手线的车厢里也突然开始失却其现实性,其景物开始在车窗外急速崩溃。我手攥车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一过程。我的中国如灰尘一般弥漫在东京城,从根本上侵蚀着这座城市。城市依序消失。是的,这里没有我的位置。我们的语言就这样失去,我们怀有的理想迟早将这样云消雾散,犹如那原以为会永远持续下去的无聊的思春期在人生途中的某一点突然杳无踪影。

谬误……所谓谬误,或许正如那个中国女大学生说的那样(抑或如精神分析医生说的那样),归根结蒂乃是一种逆反性欲望。果真如此,谬误正是我本身你本身。这样,便哪里都没有出口。

尽管如此,我仍要把往日作为忠实的外场棒球手的些许自豪藏在旅行箱内,坐在港口石阶上,等待空漠的水平线上迟早会出现的去中国的小船。我遥想中国街市灿烂生辉的屋顶,遥想那绿接天际的草原。

所以,丧失与崩溃之后无论所来何物,我都已无所畏惧。恰如棒球垒安打击球手不怕球转换方向,坚定的革命家不怕绞刑架。假如那真能如愿以偿……

朋友哟,中国过于遥远了。
(哥伦比亚)马尔克斯:大难临头
从前,有个很小的村子,村里住着个老太太。老太太有两个孩子,儿子十七岁,女儿还不到十四岁。一天,老太太一脸愁容地端来早饭,孩子们见了,问她怎么了,她说:“我也不知道,一早起来,总觉得村里会有大难。”

  孩子们笑她,说老太太就这样乱瞎想。儿子去打台球,碰到一个双着,位置极好,绝对一击就中。对手说:“我赌一个比索,你中不了。”大家都笑了,这儿子也笑了,可一杆打出去,还真的没中,就输了一个比索。对手问他:“怎么回事?这么容易都击不中?”儿子说:“是容易。可我妈一早说村里会有大难,我心慌。”大家都笑他。赢钱的人回到家,妈妈和一个表妹或孙女什么的女亲戚在家。他赢了钱,很高兴,说:“达马索真笨,让我轻轻巧巧赢了个比索。”“他怎么笨了?”“笨蛋都能打中的双着他打不中。说是他妈一早起来说村里会有大难,他心慌。”

  妈妈说:“老人家的预感可笑不得,有时候真灵。”那女亲戚听了,出门买肉,对卖肉的人说:“称一磅肉。”卖肉的正在切,她又说:“称两磅吧!都说会有大难,多备点好。”卖肉的把肉给了她。又来了位太太,也说要称一磅,卖肉的说:“称两磅吧!都说会有大难,得备点吃的,都在买。”

  于是,那老妇人说:“我孩子多,称四磅吧!”就这样称走了四磅肉,之后不再赘述。卖肉的半个小时就卖光了肉,然后宰了头牛,又卖光了。谣言越传越广,后来,村里人什么都不干了,就等着出事。下午两点,天一如既往的热。突然有人说:“瞧,天真热!”“村里一直这么热!”这里的乐器都用沥青修补,因为天热,乐师们总在阴凉的地方弹奏,要是在太阳底下,乐器非晒散架不可。有人说:“这个点儿没这么热过!”“就是,没这么热。”街上没人,广场上也没人,突然飞来一只小鸟,顿时一传十,十传百:“广场上飞来一只小鸟。”大家惊慌失措地跑去看小鸟。

  “诸位,小鸟飞来是常事!”“没错,可不是在这个点儿。”人们越来越紧张,万念俱灰,想走又不敢走。有人说:“我是大老爷们,有什么好怕的,我走!”说着,就把家具、孩子、牲口通通装上了车。大家眼睁睁地看着他走过中央大道,都说:“他走,我们也走。”于是全村都开始收拾,物品、牲口通通带走。就剩最后一拨人了,有人说:“还有房子呢!可别留在这儿遭难。”就一把火把房子给烧了,其他人也跟着烧,好比在经历一场战乱,个个抱头鼠窜。人群中,就见那有预感的老太太说:“我就说会有大难,还说我疯了!”
(俄)左琴科:一只套鞋
吕绍宗译

  电车实在太拥挤了,而且你不能乱动,如果你不听劝告,非要在那狭小的空间里展示你的活泼,那你一定保不住你的套鞋。

  当然,只是一只套鞋,很多人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但如果你的套鞋在两分钟内就没了,你一定不会装作若无其事的。

  我再清楚不过了,上电车的时候两只套鞋都在脚上,但等到下车的时候,结果却是:两只套鞋已经分居了。所有的衣物都老老实实地呆在它应在的地方,惟独我右脚上的那只套鞋不见了。

  车已经载着那只套鞋飞驰而去了……

  我脱了剩下的那只套鞋,用报纸包上,就这么上班去了。等着吧!下班后我一定把它找回来。

  下班了,这成了我的头号大事。我先找了一个认识的电车司机,希望从他那里得到些有用的信息。

  他的话让我心里踏实多了。他说:

  “嗯!是在电车上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要是丢在别的公共场所,那就不保险啦。丢在电车上,找到的希望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我们局里有个失物招领处,到那儿就能领回失物,他们专负责这种事。”

  “噢,谢天谢地,”我说,“现在我心就定啦。唉,我的套鞋是全新的,刚穿上两分钟而已。”

  很快,我就找到了失物招领处。

  “朋友,我的一只套鞋在电车上弄丢了,我希望能在这里找回来。”

  “可以,”招领处的人回答说,“请描述一下您的套鞋吧。”

  “套鞋嘛,好像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说,“鞋号是十二号。”

  “十二号的鞋,我们这里可能有一万二千多只,你再细细地说一下吧。

  “特点嘛,也很普通,那是绿颜色的,鞋的两旁有白色条纹。”

  “这样的鞋我们这儿也有上千只,说得再详细点好吗?”

  “那是一只全新的套鞋,连鞋油都没来得及上。”

  “请您稍等。”

  瞧,她手里的确拿着我的套鞋。

  我当时真想拥抱她一下。

  我想,这里的工作真出色,工作人员竟在一只套鞋上花这么大的功夫,难得极了。

  “谢谢,”我说,“朋友,真不知如何感谢您的帮助,这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快给我吧,我好穿上。谢谢你啦!”

  “不行,尊敬的同志,我仍不能确定这套鞋的真正主人。”

  “我何必去骗一只套鞋呢?”

  “我们丝毫不怀疑这一点。很可能这就是您丢的那只套鞋,但现在不能给您。请您开个证明来,证明您确实是丢了鞋。让居委会再开个证明确保一下吧!这样才符合我们的工作程序。”

  “朋友,”我说,“好同志,可是我的街坊并不知道我出了这档子事,他们可能不给开这样的证明。”

  “他们一定会帮你的,而且……”

  他坚持原则,我只好无奈地离开了。

  第二天,我找到了居委会主任,对他说:

  “请给我开个证明,我丢了一只套鞋。”

  “这是事实吗?我可是上过不少次当了!是不是想捞个非分之财?”居委会主任说。

  “真的,”我说,“我是丢了鞋。”

  他说:“那就拿一张电车公司的证明,单凭你一句话,我可不敢胡乱开证明,我必须为居委会的声誉负责。”

  我说:“就是他们让我来这儿开证明的。”

  他说:“那你打个报告吧。”

  我说:“怎么写呢?”

  他说:“你就写:某年某月某日丢失鞋一只……等等,等等,再加上点保证,就说你以什么样的名义起誓……”

  我写了报告,随后便拿到了居委会的证明。

  我拿着证明又到了失物招领处。好在一切都很顺利,套鞋被我拿了回来。

  现在我终于拿回了我的那只套鞋,并把它重新穿到我的脚上。“瞧,他们的服务态度多好!要是别的单位,为一只套鞋肯定不会花那么多时间!从车上扔出去完事了。虽然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但毕竟不是一无所获。”

  但事情总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在又一回里,我又丢了另一只套鞋——一星期以来,我把它包在报纸里一直随身夹带着。这次可记不得丢在哪里了。但我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一定不是在电车上。

  虽然有所损失,但总算没全白忙活,现在我把它放在五斗柜上。每当心里烦闷时,只要朝这只套鞋看上一眼,我就心平气和了。那时我心里总会想:总会有像这样优秀的机构给我帮助的。

  这只套鞋对我来说已远远地超出了它应有的价值,我一定会永远地保留着。
(美)欧亨利:华而不实
托尔斯·钱德勒先生在他那间在过道上隔成的卧室里熨晚礼服。一只熨斗烧在小煤气炉上,另一只熨斗拿在手里,使劲地来回推动,以便压出一道合意的褶子,待会儿从钱德勒先生的漆皮革到低领坎肩的下摆就可以看到两条笔挺的裤线了。关于这位主角的修饰,我们所能了解的只以此为限。其余的事情让那些既落魄又讲究气派,不得不想些寒酸的变通办法的人去猜测吧。我们再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打扮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安详,大方,潇洒地走下寄宿舍的台阶——正如典型的纽约公子哥儿那样,略带厌烦的神情,出去寻求晚间的消遣。



钱德勒的酬劳是每周十八块钱。他在一位建筑师的事务所里工作。他只有二十二岁;他认为建筑是一门真正的艺术;并且确实相信——虽然不敢在纽约说这句话——钢筋水泥的弗拉特艾荣大厦的设计要比米兰大教堂的差劲。



[米兰大教堂:米兰是意大利北部伦巴第区的首府,十四世纪时建立的哥特式大教堂闻名于世。]



钱德勒从每星期的收入中留出一块钱。凑满十星期以后,他用这笔累积起来的额外资金在吝啬的时间老人的廉价物品部购买一个绅士排场的夜晚。他把自己打扮成百万富翁或总经理的样子,到生活十分绚丽辉煌的场所去一次,在那儿吃一顿精致豪华的晚饭。一个人有了十块钱,就可以周周全全地充当几小时富裕的胡闲阶级。这笔钱足够应付一顿经过仔细斟酌的饭菜,一瓶像样的酒,适当的小帐,一支雪茄,车费,以及一般杂费。



从每七十个沉闷的夜晚撷取一个愉快的晚上,对钱德勒来说,是终古常新的幸福的源泉。名门闺秀首次进入社交界,一辈子中只有刚成年时的那一次;即使到了白发苍苍的年岁,她们仍旧把第一次的旖旎风光当作唯一值得回忆的往事。可是对于钱德勒来说,每十星期带来的欢乐仍旧同第一次那样强烈、激动和新鲜。同讲究饮食的人一起,坐在棕榈掩映、乐声悠扬的环境里,望着这样一个人间天堂的老主顾们,同时让自己成为他们观看的对象,相比之下,一个少女的初次跳舞和短袖的薄纱衣服又算得上什么呢?



钱德勒走在百老汇路上,仿佛加入了晚间穿正式礼服的阅兵式。今晚,他不仅是旁观者,还是供人观看的人物。在以后的六十九个晚上,他将穿着粗呢裤和毛线衫,在蹩脚饭馆里吃吃盒饭,或是在小饭摊上来一盒快餐,或是在自己的卧室里啃三明治,喝啤酒。他愿意这样做,因为他是这个夜夜元宵的大城市的真正的儿子。对于他,出一夜风头就足以弥补许多黯淡的日子。



钱德勒放慢了脚步,一直走到第四十几号街开始同那条灯光辉耀的欢乐大街相衔接的地方。时间还早呢,每七十天只在时髦社会里待上一天的人,总爱延长他的欢乐。各种眼光,明亮的,阴险的,好奇的,欣羡的,挑逗的和迷人的,纷纷向他投来,因为他的衣着和气派说明他是拥护及时行乐的信徒。



[欢乐大街:指百老汇路。]



他在一个拐角上站住,心里盘算着,是不是要折回到他在特别挥霍的夜晚往往要照顾的豪华的时髦的饭馆去。那当儿,一个姑娘轻快地跑过拐角,在一块冻硬的雪上滑了一下,咕咚一声摔倒在人行道上。



钱德勒连忙关切而彬彬有礼地扶她起来。姑娘一瘸一拐地向一幢房屋走去,靠在墙上,端庄地向他道了谢。



“我的脚踝大概扭伤了。”她说。“摔倒时蹩了一下。”



“疼得厉害吗?”钱德勒问道。



“只在着力的时候才疼。我想过一小会儿就能走路的。”



“假如还有什么地方要我帮忙,”年轻人建议道,“比如说,雇一辆车子,或者——”



“谢谢你。”姑娘恳切地轻声说。“你千万别再费心啦。只怪我自己不小心。我的鞋子再实用也没有了,不能怪我的鞋跟。”



钱德勒打量了那姑娘一下,发觉自己很快就对她有了好感。她有一种娴雅的美;她的眼光又愉快又和善。她穿一身朴素的黑衣服,像是一般女店员的打扮。她那顶便宜的黑草帽底下露出了光泽的深褐色发鬈,草帽上没有别的装饰,只有一条丝绒带打成的蝴蝶结。她很可以成为自食其力的职业妇女中最优秀的典型。



年轻的建筑师突然起了一个念头。他要请这个姑娘同他一起去吃饭。他的周期性的壮举固然痛快,但缺少一个因素,总令人感到枯寂;如今这个因素就在眼前。倘若能有一位有教养的小姐做伴,他那短暂的豪兴就加倍有劲了。他敢肯定这个姑娘是有教养的——她的态度和谈吐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尽管她打扮得十分朴素,钱德勒觉得能跟她一起吃饭还是愉快的。



这些想法飞快地掠过脑际,他决定邀请她。不错,这种做法不很礼貌,但是职业妇女在这类事情上往往不拘泥于形式。在判断男人方面,她们一般都很精明;并且把自己的判断能力看得比那些无聊的习俗更重。他的十块钱,如果用得恰当,也够他们两人美美地吃一顿。毫无疑问,在这个姑娘沉闷刻板的生活中,这顿饭准能成为一个意想不到的经历;她因这顿饭而产生的深切感激也准能增加他的得意和快乐。



“我认为,”他坦率而庄重地对她说,“你的脚需要休息的时间,比你想象的要长些。现在我提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你既可以让它休息一下,又可以赏我一个脸。你刚才跑过拐角摔跤的时候,我独自一个人正要去吃饭。你同我一起去吧,让我们舒舒服服地吃顿饭,愉快地聊聊。吃完饭后,我想你那扭伤的脚踝就能胜任愉快地带你回家了。”



姑娘飞快地抬起头,对钱德勒清秀和蔼的面孔瞅了一眼。她的眼睛非常明亮地闪了一下,天真地笑了起来。



“可是我们互相并不认识呀——这样不太好吧,是吗?”她迟疑地说。



“没有什么不好。”年轻人直率地说,“请允许我介绍一下自己——托尔斯·钱德勒。我一定尽可能使我们这顿饭吃得满意,之后我就跟你分手告别,或者伴送你回家,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



“哎呀!”姑娘朝钱德勒那一丝不苟的衣服瞟了一眼,说道,“我穿着这套旧衣服,戴着这顶旧帽子去吃饭吗!”



“那有什么关系。”钱德勒爽快地说,“我敢说,你就这样打扮,要比我们将看到的任何一个穿最讲究的宴会服的人更有风度。”



“我的脚踝确实还疼。”姑娘试了一步,承认说,“我想我愿意接受你的邀请,钱德勒先生。你不妨称呼我——玛丽安小姐。”



“那么来吧,玛丽安小姐,”年轻的建筑师兴致勃勃然而非常有礼貌地说,“你不用走很多路。再过一个街口就有一家很不错的饭馆。你恐怕要扶着我的胳臂——对啦——慢慢地走。独自一个人吃饭实在太无聊了。你在冰上滑了一跤,倒有点成全我呢。”



他们两人在一张摆设齐全的桌子旁就座,一个能干的侍者在附近殷勤伺侯。这时,钱德勒开始感到了他的定期外出一向会带给他的真正的快乐。



这家饭馆的华丽阔气不及他一向喜欢的,在百老汇路上再过去一点的那一家,但是也相差无几。饭馆里满是衣冠楚楚的顾客,还有一个很好的乐队,演奏着轻柔的音乐,足以使谈话成为乐事;此外,烹调和招待也都是无可指摘的。他的同伴,尽管穿戴得并不讲究,但自有一种风韵,把她容貌和身段的天然妩媚衬托得格外出色。可以肯定地说,在她望着钱德勒那生气勃勃而又沉着的态度,灼热而又坦率的蓝眼睛时,她自己秀丽的脸上也流露出一种近似爱慕的神情。



接着,曼哈顿的疯狂,庸人自扰和沾沾自喜的骚乱,吹牛夸口的杆菌,装模作样的疫病感染了托尔斯·钱德勒。此时此刻,他在百老汇路上,周围一派繁华,何况还有许多眼睛在注视着他。在那个喜剧舞台上,他假想自己当晚的角色是一个时髦的纨绔子弟和家拥巨资,趣味高雅的有闲阶级。他已经于是,他开始向玛丽安小姐夸说俱乐部,茶会,高尔夫球,骑马,狩猎,交谊舞,国外旅游等等,同时还隐隐约约地提起停泊在拉奇蒙特港口的私人游艇。他发现这种没边没际的谈话深深地打动了她,所以又信口诌了一些暗示巨富的话,亲昵地提出几个无产阶级听了就头痛的姓名,来加强演出效果。这是钱德勒的短暂而难得的机会,他抓紧时机,尽量榨取最大限度的乐趣。他的自我陶醉在他与一切事物之间撒下了一张雾网,然而有一两次,他还是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纯真从雾网中透射出来。



“你讲的这种生活方式,”她说,“听来是多么空虚,多么没有意义啊。难道你在世上就没有别的工作可做,使你更感到兴趣吗?”



“我亲爱的玛丽安小姐,”他嚷了起来,“工作!你想想看,每天吃饭都要换礼服,一个下午走五、六家串门——每个街角上都有警察注意着你,只要你的汽车开得比驴车快一点儿,他就跳上车来,把你带到警察局去。我们这种闲人是世界上工作得最辛苦的人了。”



晚饭结束,慷慨地打发了侍者,他们两人来到刚才见面的拐角上。这会儿,玛丽安小姐已经走得很好了,简直看不出步履有什么不便.“谢谢你的款待,”她真诚地说,“现在我得赶快回家了。我非常欣赏这顿饭,钱德勒先生。”



他亲切地微笑着,跟她握手道别,提到他在俱乐部里还有一场桥牌戏。他朝她背影望了一会儿,飞快地向东走去,然后雇了一辆马车,慢慢回家。



在他那寒冷的卧室里,钱德勒收藏好晚礼服,让它休息六十九天。他沉思地做着这件事。



“一位了不起的姑娘。”他自言自语地说。“即使也为了生活非干活不可,我敢赌咒说,她永远是够格的。假如我不那样胡吹乱扯,把真话告诉她,我们也许——可是,去它的!我讲的话总得跟我的衣服相称呀。”



这是在曼哈顿部落的小屋里成长起来的勇士所说的一番话。



那位姑娘同请她吃饭的人分手后,迅疾地穿过市区,来到一座漂亮而宁静的邸宅前面。那座邸宅离东区有两个广场,面临那条财神和其余副神时常出没的马路。她急急忙忙地进去,跑到楼上的一间屋子里,有一个穿着雅致的便服的年轻妍丽的女人正焦急地望着窗外。



[“那条财神……出没的马路”:指五马路。]



“唷,你这个疯丫头!”她进去时,那个年纪比她稍大的女人嚷道,“你老是这样叫我们担惊受吓,什么时候才能改呀?你穿了那身又破又旧的衣服,戴了玛丽的帽子,到处乱跑,已经有两个小时啦。妈妈吓坏了。她吩咐路易斯坐了汽车去找你。你真是个没有头脑的坏姑娘。”



那个年纪比较大的姑娘按按电钮,立刻来了一个使女。



“玛丽,告诉太太,玛丽安小姐已经回来了。”



“别说我的不是了,姐姐。我只不过到西奥夫人的店里去了一次,通知她不要粉红色的嵌饰,要用紫红色的。我那套旧衣服和玛丽的帽子很合适。我相信谁都以为我是女店员呢。”



“亲爱的,晚饭已经开过了;你在外面待得太久啦。”



“我知道,我在人行道上滑了一下,扭伤了脚踝。我不能走了,便到一家饭馆坐坐,等到好一些才回来,所以耽搁了那么久。”



两个姑娘坐在窗口前,望着外面灯火辉煌和车水马龙的大街。年轻的那个把头偎在她姐姐的膝上。



“我们两人总有一天都得结婚,”她浮想联翩地说,“我们这样有钱,社会上的人都在看着我们,我们可不能让大家失望。要我告诉你,我会爱上哪一种人吗,姐姐?”



“说吧,你这傻丫头,”另一个微笑着说。



“我会爱上一个有着和善的深蓝色眼睛的人,他体贴和尊重穷苦的姑娘,人又漂亮,又和气,又不卖弄风情。但他活在世上总得有志向,有目标,有工作可做,我才能爱他。只要我能帮助他建立一个事业,我不在乎他多么穷。可是,亲爱的姐姐,我们老是碰到那种人——那种在交际界和俱乐部里庸庸碌碌地混日子的人——我可不能爱上那种人,即使他的眼睛是蓝的,即使他对在街上碰到的穷姑娘是那么和气。”
(土耳其)阿吉兹.涅辛:我是怎样自杀的?
报上刊登自杀的消息,通常是被禁止的,然而,下面要谈的是我个人的自杀问题,因此,我希望威严的官府,不仅能高抬贵手,准予报导,甚至还能为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卒的自杀庆幸。我曾一度得了自杀狂症,心里总想着自杀。我的第一次自杀经过是这样的:“喂,朋友!”我自言自语道,“怎么个死法更好,用手枪,还是用匕首?”死么,都是一样的……但是至少让我死得高尚一些:我决定服毒自杀。我买了剧毒药品,将自己关在屋里,写了一封充满浪漫情调的长信,结尾写道:“永别了,空虚的人生,永别了,变幻莫测的命运,永别了,所有的一切……”然后,我服了一杯毒药就躺倒在地上。现在我的血管就要萎缩了,我的手脚就要抽搐,血液就要凝结。我这样等了又等,但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于是,我再喝一杯毒药,接着又一杯……但是,毫无反应。后来,我恍然大悟:原来,在这个国家里,不仅牛奶掺水,油掺假,干酪掺假,就连毒药也是掺假的。因而,一个人随心所欲想采取一种自杀手段也是做不到的。而我个人,想到就要做到。这一次,我决定朝自己的头砰的一枪来了却我的残生。我把枪口对准太阳穴,扣动扳机:“卡——答!”又扣动了扳机:“卡——答!”再扣动了一次扳机:“卡——答答!”原来,这支枪是一批美国援助的武器中的一支,里面缺少零件。我看用枪弹结束自己生命已经不可能了。于是,我想到了保险的办法——用煤气来窒息自己。据说,煤气中毒致死是富有诗意的。我把煤气开足,并将屋里的所有缝隙都堵住了。我倒在椅子上,摆好了最合适的姿势,以便在人们找到我的尸体时能够保持肃穆的气氛,于是,等待着阿兹拉伊尔①来临。中午过去了,夜幕降临,我的呼吸怎么也不停止。晚上,我的一位朋友来找我。

“不要进来!”我大声嚷道。

“怎么啦?”

“我正在死呢。”

“你没有死,你是在发疯。”

他说。我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我的朋友。他捧腹大笑道:“你真蠢,从煤气阀门出来的不是煤气,而是空气。”

说完,他又问我:“你真想自杀吗?”

“当然是真的。”

我答道。

“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他说。接着,他建议我到制刀匠那里买一把布尔萨刀,然后像勇敢的日本武士那样切腹自尽,并让肚子里的肠子流到自己的手心里。我对我的朋友所表示的友谊和关怀表示感谢,并立即去买了一把布尔萨刀。老实说,用刀子一声地剖开自己的肚子,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而且我觉得,当我的尸体被抬到停尸室里进行检验时,医生如果在我的肚子里看不到有任何食物,那可太难堪了。管它呢,我还是把刀子放进怀里,高高兴兴地跑回家去。正在这时,两个警察向我冲过来。于是,我向警察解释:“先生们,请等一下,先听我说。我老老实实地交纳税金,我从不说政府闲话。像我这样的老实人……”警察打断了我的话,并从我怀里搜出了那把刀子。

“这是什么?”警察吼叫起来了。原来,我正好遇上这两个专管搜捕和制止犯罪活动的警察。

“唉,我的真主啊!”我自言自语道,“我无法在这个国度里活下去,我作出自杀的决定,是最合适的。但是,你看,我也没办法离开这个尘世呵!……难道总是这样折磨下去吗?”我是有决心有意志的人,一旦说要死,我就一定要去死。我从杂货店老板处买了一条粗绳子,还有一块肥皂。我在绳子上涂抹了肥皂,系在天花板上的吊钩上。当时我的心情像是踏进税务局大门一样,把自己的脖子套在涂抹肥皂的绳子上,接着就一脚踢掉了椅子。可是,我并没有被吊起来,扑通一声,我跌落在地板上了。原来,绳子也是腐朽的。看来,我无法找到结实的绳子了。我得去找那位老板。店主说:“若是好货,我们还卖吗?”我完全明白了,自杀是无指望了。

“算了,就这样活下去吧!”我自言自语道。众所周知,民以食为天。我特别爱吃腊肉煎鸡蛋。我在一家饭馆里,先吃腊肉煎鸡蛋、罐头橄榄油煎白菜卷以及一份通心粉;后到糖果店买四五块甜酥吃了。这时,一个卖报人走过来,喊道:“共十六版,你如不想看,可当包装纸用。”

我没有读官方报纸的习惯,但是,这回,我对报贩说,我要一份。当然读社论时,我就朦胧地入睡了。突然,我感到腹部剧烈绞痛,似乎有人用刀子在我肚子里搅动。我无法形容疼痛的滋味……我实在受不了了,喊了起来。人们用急救车把我送进急诊医院。我已昏过去了。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一个医生站在我的身边,他问道:“你好像中毒了,你不能瞒着医生,你想自杀吧?”

“说到哪里去了,医生,在这幸福的日子里,您说到哪里去了?”

“你是中毒了,你吃了什么?” “腊肉。”

“什么,吃了腊肉?”医生大声地说,“你疯了,腊肉能吃吗?难道没有看报?医院挤满了腊肉中毒患者。但是,你不像吃腊肉后中毒的人。你还吃了什么东西?”

“我去过饭馆……”

“你大概是疯了。”

“在饭馆里吃了罐头。”

“怪不得,还吃什么了?”

“通心粉、甜酥……”

“你当然要中毒了,罐头、通心粉、甜酥……”医生说。

“除了这些,你还吃什么?”医生又问?“我向真主发誓,再没有吃别的东西了,只是在读官方报纸时……”

“啊?”医生惊叫起来,“谢天谢地,你算是捡回了一条命!”出院时,我在想:算了吧,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求生不得,欲死不能……我们只能无声无息地苟延残喘地活下去。

注:①伊斯兰教中的死神。
(德)里尔克:掘墓人
圣罗克的老掘墓人死了。人们一直呼吁,需要一个新手来接替这个位置,然而三周,或者更长的时间过去了,似乎没人愿意接手这份工作。并且既然这段时间,圣罗克一直并未死人,那么这件事看起来就不怎么紧迫了,人们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直到一个异乡人出现,他愿意接手这个职位。gita,镇长的女儿最先看见他。他正从她父亲的屋子里出来(她没有看见他进屋),直朝她走去,就像他期待着在那昏暗的走廊,与她相遇。“你是他的女儿吗?”那个人轻声问道,以一种异地的语调。

gita点了点头,挨着异乡人一直走到落地窗边,透过它,光亮和沉寂投向已沉入夜晚的小巷。在那里他们相互诧异地注视着。gita如此深地沉入那个异乡男子的目光之中,随后才恍然悟到,在这几分钟之内,当自己端详着他的时候,这个异乡人也一定注视着自己。他又瘦又高,穿着一件怪里怪气的旅行服;他的发色金黄,蓄着贵族般的发式。他本来就有些贵族气,像是一个学者或者医生;奇怪的是,他却是一个掘墓人。她不自觉地寻索着他的手,他把双手伸给她,像个孩子。

“这不是什么艰难活。”他说。尽管她始终注视着他的双手,却仍感到了他唇边的微笑,这使她如沐春风。

他们一起走到门前,街道已暗淡下来。

“还远吗?”异乡人问,沿着远处的小屋向小巷末端望去,那里一片荒凉。

她面无表情:“不,不太远,但我必须带你去,因为你恐怕不认路,异乡人。”

“你认识?”异乡人认真地问道。

“我了如指掌。当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就知道,因为这路通向妈妈,她很早就离开了我们。就在远处,我指给你看。”

他们重新回到沉默之中,继续走着,他们的脚步于寂静中仿佛重叠到了一起。忽然,那个男人在黑暗中问道:“gita,你多大了?”

“16岁”这个孩子说到,略微挺了挺身子,“16岁,每天都会长一点。”

异乡人笑了。

“那么”,她也笑了说道,“你多大了?”

“老了,比你老了,gita,有你的两倍。每天都变老很多,很多。”

此时他们已经站在了教堂墓地门前。

“这是这个屋子,你得住这儿,旁边是停尸间。”小姑娘说着,用手穿过栅栏的缝隙,向教堂墓地的另一头指去,那里有一间小屋,爬满了常青藤。

“哦,哦,那么就在这儿了。”异乡人点点头,缓慢地将他的新天地环视了一遍,从一边到另一边,“这里曾经真的有一个老人,就是那个掘墓人吗?”他问。

“是的,一个年纪很大的人。他和他妻子住在一起,他妻子也非常老了。他死后,他妻子就搬走了,我不知道她去了那里。”

异乡人仅仅“嗯”了一声,就仿佛在沉思完全不同的某些事。忽然,他转向gita:“你现在必须走了,孩子,已经很晚了。你不害怕孤单吗?”

“不,我总是孤单的。你不害怕孤单吗,在远郊?”

异乡人摇了摇头,温和而有力地握着小姑娘的手:“不,我总是孤单的。”他轻声地说,忽然屏住呼吸对她耳语道:“听。”他们两人听见夜莺,在墓园的荆棘丛中开始歌唱,他们完全沉入这扩散的声音之中,倾注于歌声中的思慕与欣悦。


gita看见了所有的改变,她几乎总是在异乡人那儿。当他工作时,她在一旁站着提问,而他回答。掘墓的节奏闪现在他们的他谈话中,铲土的噪音也常常打断他们的谈话。“很远,来者北方。”异乡人回答说。“来自一个岛。”他弯下腰,将杂草聚在一起。“来自大海,是另一片海。(虽然它比两天的旅程还远,但在夜晚,我偶尔还是听见它在夜晚的深呼吸)那海,与你们这儿的绝少相同。我们的海是惨灰的残忍的,它使居住在旁边的人们,悲伤而沉静。在春季,那里承载着无尽的风暴,风暴,这期间一切都不能生长,这样五月就白白消逝了。在冬季,它结了冰,岛上生活的一切都被禁闭起来。”

“有很多人在岛上吗?”

“不多。”

“女人呢?”

“有。”

“孩子呢?”

“是的,也有。”

“死人呢?”

“也有,有很多死者。许多大海带来的死者,在夜晚被冲上沙滩。发现他的人,也不会惊慌,而只是向他点点头,仿佛一个相识很久的人。在我们那儿有一个老人,曾向我们讲起过一个小岛,灰色的海将许多死人冲向那里,以至于活着的人没了生存空间。他们被尸体围住了。他所讲述的,这也许只是一个故事,也许是他的幻觉。我不相信。我相信,生比死更有力。”

gita沉默了一阵,随即说道:“母亲仍然死了。”

异乡人停止了工作,靠着铁铲,说:“是的,我也认识一个女人,她死了。但她向往它。”

“是的,”gita认真的说,“我可以想到,有人向往它。”

“多数人向往它,而那些少数向往生的人,同样死去了;他们是被迫的,而没有人过问。我曾在世界远行,gita,我曾与许多人交谈,询问他们的心事。但是他们其中,没有人不想死。当然了,相反的东西也偶尔被提及,恐惧使人们深陷其中;只是他们所说的并不是全部。在这背后是他的意愿,那意愿,它不言说,它下降,归于死亡,就像树木的果实。于此没有什么可以阻止。”

夏季随即而至。每当新的一天,小鸟苏醒,就会发现gita在郊外与这个北方来的异乡人在一起。家里人警告她,责备她,努力甚至试图用暴力与责罚阻止她:一切都是徒劳的。gita仿佛天生就属于那个异乡人。一次podestà,这个强壮的男子带着威胁的口吻,把他叫了过去。“你们的孩子很孤单,messer vignola”面对指责,异乡人平静的,微微鞠了一躬,说道:“我不能阻止她在我那儿,在母亲身边。我什么也没给予她,也从未有过任何承诺的言辞。他敬重与坚定地说完便走了。他已经无话给说,没什么要补充的了。

如今郊外的花园有了生机,延伸到灌木之外,从前围绕它所作的一切都得到了回报。偶尔,异乡人提前结束了工作,坐在屋前的小凳上,看着那轻柔高贵的夜渐成。这时,gita提问异乡人回答,其间他们长时间的沉默,在这沉默中,外物与他们交谈。“今天,我想我给你讲讲关于一个男人的故事,他所爱的妻子如何在他面前死去”,异乡人说完后一阵沉默,他的一只手在另一只中颤抖。“那是冬季,他意识到她将死去。那些医生说的,然而他们终究可能弄错了;但是她自己,很早前就对他们说过。而且她没有弄错。”

“她想死吗?”gita问,那个异乡人沉默了一阵。

“她想,gita。她向往某种不同于生的东西。曾经——总是有太多东西缠绕着她,她欲求孤独。是的,她欲求孤独。作为一个少女,她不像你一般孤单;当她结婚之后,她意识到她的孤独。但她向往孤独,她并不了解她的孤独。”

“他的丈夫不好吗?”

“他是一个好人,gita。因为他爱她,她也爱他。不过,gita,他们相互没有感觉。人与人之间是如此之远;那些,那些彼此相爱的人们,通常最为遥远。他们之间总是显得那样礼貌,却无法彼此贴近。这种状态弥散在整个生活世界,堆积,最终妨碍他们相互注视,相互接近。不过,我还是想给你讲讲这个死去的女人。她确是死了。那是清晨,那个无从睡去的男人,坐在她身旁,看着她死去。她忽然撑起身子,抬起头,她的生活完全浮现在脸上,汇集、凝立,仿佛无数花朵于容颜之上。死亡来了,一下子撕裂了这些,仿佛将一切从松软的土壤中撕离,强使她的面庞远去。她一直睁着双眼,当那个男人想合上它们,就像里面的小动物已经死去的贝壳,它们却一又一次打开。他不能承受这一切,便摘下两朵迟开的玫瑰花蕾放在她的眼睑上。她合上了双眼,而他坐着,始终凝视着那死去的脸庞。时间愈长,他愈清晰地感到,仍有生命的些许波纹向她面容的边缘袭来,又缓慢地退了回去。他隐约回忆起,在生命的黄金时代就已经留心这脸庞。他意识到,这便是她最为圣洁的生命,而他,并没能成为她生命中的知心人。死亡并没有从她那里攫取生命;他为许多,浮现于她的脸庞的东西,所欺骗;同时也为那柔和的侧影所不能自已。然而,在她那里已是另一种生活;不久之前,生命还在她的唇边涌动,现在它再次退却,无声地流向内心,在那破损的心中沉积。

爱着那个少女的男人,曾无望地爱着她,正如她爱他。这个男人感到一种不可言说的渴望,去占有那被死亡略过的生命。难道他不是那个唯一的人吗?那个可以接受她的遗物,那些鲜花、书籍、轻柔的衣物,它们仍旧散发着她身体的气息。然而,他不知道如何保持那残忍地从她面颊褪去的温暖,如何抓住她,以此重新赢得她。他寻索着死者的双手,微开而空洞,像空空的果壳,在角落。那冰冷是如此均匀、缄默,它们已经完全像某件物品,置于夜晚的露水中,随后在疾寒的晨风中干枯。此时死者的脸上忽然有什么东西在动。那个男子紧张地望去。一切依旧,但是忽然那放在左眼上的玫瑰花蕾在震颤。他看见,那玫瑰,在右眼上的,已经绽开,一直在绽开着。她的脸已沉入死亡,而那玫瑰开放,仿佛双眸一般,看到了另外的生命。但夜晚降临时,无声的一天的夜晚,那个男人双手颤抖着,将两朵开放的,红色玫瑰移至窗边。他的双手,因沉重而摇晃,他捧着她的生命,她生命的流溢,而这是他从未有觉察到的。

异乡人用手拖着头,沉默地坐着。当他有些动静时,gita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远去了,去了,他似乎还应该做些什么?但是他不相信死亡,他只相信,人们相互不能了解,生者不能,死者也不能。这才是他们的苦楚,而死亡不是。”

“是的,我也知道,跟你说吧,人往往是无奈的。”gita悲伤地答道,“我曾有只白色的小兔,它是那样温顺,而且简直不能没有我。后来它病了,喉咙红肿,疼痛的表情和人没什么两样。它望着我,恳求我,它的小眼睛,恳求我,希望着,相信我似乎可以帮它。终于,它不再望着我,而是在我的怀中死去,孤零零的,仿佛离我千里远。”

“人们不应该让动物依赖自己,gita,这是真的。人们肩负着他所承诺的责任,然后他无法坚持下去。不断的弃绝便是交往的一部分。在人那里,一人与另一人,这不是别的,就是永远的责任,一人与另一人。就是说,相爱:成为彼此的责任,没有更多,gita,没有更多。”

“我知道。”gita说,“但这已经很多了。”

之后他们一同出门,手牵着手,在墓园周围。而谁也没有想到,相对于从前,这一切,可能改变。

一切仍旧变了。八月到了,就在八月的一天,那城市的小巷仿佛在高烧中,凝重、不安,没有一丝风。异乡人在墓园门口等着gita, 严肃而面色苍白。

“我做了一个噩梦,gita。”他向她倾诉,“回家吧,在我通知你应该回来之前,不要再回来。现在我将有许多工作要做。一切都好。”

她却扑到他怀中哭了。他让她尽情哭泣,当她离开时,一直目送她远去。他没有弄错;严峻的工作开始了。如今每天会有两或三支送葬队伍出城。许多市民尾随;那是隆重的葬礼,其间并不缺少乳香与歌声。只是,异乡人意识到了没有人说出的东西:瘟疫已降临城市。在死亡的天空下,天气愈发炎热、焦躁,夜晚并不随清冷一同到来。惊惧与恐慌缚住了人们的双手,他们无法再正常工作;束缚住了相爱者的心,麻痹了他们。在室内一切沉静,仿佛一个漫长的假日,或者午夜。然而墓园,填满了死去的面孔。忽然钟声响了,一切,惊起,于喧哗中爆发:仿佛有一群野兽向钟索冲去,紧咬着它们不放:它们鸣响着,窒息。

在这些可怕的日子里,掘墓人是唯一仍旧工作的人。他的臂膀在公职的巨大压力下变得更为强壮,他甚至感到某种程度的喜悦,那急速运动血液中的喜悦。

然而一天清晨,当他一阵小憩之后醒来,gita站在他面前:“你病了吗?”

“不,不。”他匆忙而含糊地说道,随后才渐渐领会了她所说的。

她说,san rocco的人们已经在通向墓园的路上了。他们想杀死他。因为“你,他们说,唤来了瘟疫。你在教堂墓圆的空地,那里一无所有,建造了土丘,掘墓人,她说,并且以这些坟墓呼唤尸体。逃吧,逃吧!”gita乞求道,跪在他膝下,激动的,仿佛从一座高塔上跌下。在路上已经可以看到昏暗的人群,灰尘膨胀并渐渐接近。从队伍阴郁的低语中已经飘落一些词语与威胁。gita跳了起来,又再次跪在他膝前,想拉异乡人离去。

而他像石头般站着,站着,命令她进屋等待。她听从了他的话,待在小屋的门背后,她的心在咽喉、在双手,在她的全身颤动。

来了一块石头,又一块;人们听见两声落在篱笆之中。gita再也不能忍受。她拽开门,奔跑,正好迎着第三块石头,那块石头击中了她。当她要跌倒之时,异乡人扶住了她,抱着她进了昏暗的小屋。人们叫嚷着,已经离矮树篱非常之近,那些矮树篱再也不能阻挡什么。但是意想不到的、可怕的事发生了。秃头的小个子抄写员,theophilo,忽然拽住他的邻居,来自vicolo胡同的铁匠sma trinità。他踉踉跄跄,莫名地翻了白眼。同时在第三列一个小伙子开始摇晃,他身后的一个怀孕的女人,尖叫,尖叫,所有人辩出了叫声,相互驱逐,因恐惧而疯狂。那个铁匠,一个相当强壮的男人,被书写员拽着他的胳膊颤抖着,好像想挣脱他,不住的颤抖、颤抖。

屋中的gita,躺着床上,再次苏醒过来,倾听着。

“他们远了。”异乡人俯身说道。她再也看不见他了,但是她轻轻抚摸着他下倾的双颊,为了再一次获知,他的模样。对她而言,仿佛他们一同生活了很久,那个异乡人与她,一年又一年。

忽然她说:“时间毫无意义,不是吗?”

“是。”他说,“gita,时间毫无意义。”他知道她的意思。这样她死了。

他埋葬了他,在路的尽头,在纯净、闪亮的砾石中。此时月悬高空,他仿佛在一片银色中掘土。他将她放在花之上,又用花铺撒在她身上。“你,亲爱的”,他说着,沉默着站了片刻。只是就在同时,他好像畏惧这静默的站立,畏惧这沉思,便又开始工作。七具棺材尚未埋葬,是昨天一天送来的。没有几个随行者,尽管在其中,特别是镇长,gianbattista vignola躺在宽敞的橡木棺材中。

一切都已改变。地位身份不再起什么作用。不再有伴随着一个死者的许多生者,如今总是一个活人过来,伴随着他的手推车,以及之上的三四具棺材。正是红pippo,把这当成了他的职业。异乡人测算着,还有多少空间。十五具棺材的空间。于是他开始工作,他的铁铲本是夜晚唯一的声响,直到这个男人再次听到来在城市的死亡。因为,现在没人能够抑制住自己,这不再是秘密。被疾病包裹的人,或者仅仅忧虑的人,呼喊着,呼喊着,呼喊着,一直到终结。母亲畏惧她的孩子们,人们之间不再相互理解,就像在无边的黑暗之中。零星的绝望者终日宴饮,他们将那些由于醉酒脚步蹒跚的艺妓,丢出了窗外,害怕疾病可能已经攫取了她们。仅有异乡人在远处静静地掘墓。他有一种感觉,只要他成为这里的主人,在这围篱四处,只要能将一切规整,至少在表面,至少通过鲜花与苗圃也能给予这疯癫的意外以某种意义,使它与环绕的土地和解,使得一切和谐,只要他者绝非公正,那么有一天会到来,那时,他,那个他者,因疲惫而放弃。两座墓穴已经完成,但此时传来笑声、吵声,一辆马车吱吱作响,这辆马车之上堆积着尸体。红pippo找到了可以帮助他的同伴。他们盲目而贪婪的在这过剩的尸堆里乱抓,拽出某个似乎还在反抗的尸身,把他扔过教堂墓园的篱笆。接着另一个。异乡人始终静静地工作着,直到一个年轻的姑娘,赤身流着血,一头被蹂躏的乱发,落在了他的脚前。这时掘墓人才向外发出恐吓,在夜晚,想再次去做自己的工作。但是,那个已经烂醉的家伙无法控制自己。红pippo一再出现,扬着头,将一具尸体仍过篱笆。这样,尸体在那个静默的工作者身旁堆积,尸体,尸体,尸体。铲子越来越难挪动。仿佛死者的手自己在抵抗,堆积。异乡人停下来,他的额头渗着汗水。他的胸中有某种东西在挣扎。之后他走近篱笆,当pippo再次扬起红色圆脑袋,他身体后仰,抡起铁铲,感到击中了什么,当他抽回铲子,看到之上是黑色的,潮湿的。他将铲子扔出了一条弧线,低下头。在深夜,他缓慢地走出了花园:一个失败者,他来得太早,太早。
[瑞典]雅·瑟德尔贝里 :吻
有一天,两个非常年轻的人——一个姑娘和一个小伙子——坐在一直伸进水里的湖岬的石板上,湖水汩汩地拍打着他们的双脚。他们静静地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两人都瞧着西沉的落日,陷入深思。

  小伙子想:“我真想吻她。”他抬头看看她的嘴唇,立刻就使他想到那嘴唇的样儿就像是意味着要他去吻。当然,他在和别的姑娘恋爱,而且,她也并不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但是像眼前这样一位姑娘,他确实从来没有吻过,因为她是一个理想的化身,一颗天上的明星。对一位可望而不可及的女性,又能怎么办呢?

  姑娘想:“我真想要他吻。这样一来,我也许就有机会给他一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我对他根本不屑一顾。我会站起来,把身上的裙子裹得紧紧的,非常冷淡地、轻蔑地白他一眼,然后挺起腰杆,镇静地走开,而且并不显示任何不必要的慌张。不过眼下为了不让他猜出自己的思想活动,所以我应轻声慢语地问他一声:‘你认为,这以后生活就与从前不一样了么?”’

  他想:“如果我回答一声符合她的心意,她也许就更容易让我吻她了。”但是他不能肯定地记得,过去在另一种情况之下,对于同一个问题,他是怎么回答的,他生怕自相矛盾。因此,他注视着她的眼睛,回答说:“我有时候这么想。”

  她对这样的回答很高兴。

  她想:“最低限度,我喜欢他的头发,也喜欢他的前额。颇有点美中不足的是,首先,他的鼻子长得太丑了,其次,他没有社会地位,他只是个学生,只是一个为通过毕业考试而读书的学生。总体来说,他并不是使我的女友们感到烦恼的那一类人物。”

  他想:“这会儿我肯定可以吻她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怕得要命,因为他从来没有吻过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他也不知道这一吻是否带有危险性,因为她父亲是这个小城市的市长,而且她父亲就在离这儿不远地方的吊床上睡觉。

  她想:“要是他吻我,我想我最好是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接着她又想:“可是他干吗不吻我呢?难道说我是个丑八怪,根本不讨男人欢喜?”

  她朝水面上探着身子,想看看自个儿映在水中的形象,但是她一无所获,荡漾的微波把她在水中的影子打得粉碎。

  她又想:“要是他吻我,我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事实上,她只被男人吻过一次,那是在城市大饭店舞会以后,被一位酒气熏天、烟臭扑鼻的中尉吻的。在接吻时,她几乎没有什么快感,尽管他是一位中尉。要是他不是中尉的话,她真不情愿让他吻她。除此以外,她恨他。因为从那以后,他就没有向她献过殷勤,也根本没有对她表示感兴趣。

  他们两人就这样坐着,各自揣摩着自己的心事。

  最后一缕光线也消失在山那边,天色渐暗。

  他想:“尽管夕阳夕下,夜色降临,而她仍然愿意和我坐在一起,这表明她也许不会太反对我吻她。”

  于是,他用一只胳膊轻轻地搂着她的脖子。:

  对这样的轻举妄动,她压根儿就没有想到。她原先以为他仅仅是吻她,不会动手动脚,那样一来,她就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然后就像公主似的抽身就走。但是对他这个举动,她却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当然,她也想对他生气,但是她又不想失去这次被吻的机会。因此,她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坐着。

  紧接着,他吻了她。

  这一吻比她原先想像中的还要微妙。她觉得自己渐渐脸色发白,周身无力。这当儿,她根本没想到要给他一记耳光,她根本也不记得他只是一个为了毕业考试而读书的学生。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但是,他却想起一位笃信宗教的医生所写的一本《女性的性生活》书中的一段文字:“必须预防夫妻之间的拥抱受色欲的支配。”因此,他想,这个预防很难实施,因为即使是一次亲吻,就使人感到灵魂的颤动。

  皓月东升,两个年轻人仍旧坐在那儿,相互吻着。

  她在他的耳边悄悄地说:“我一看见你,就爱上你了。”

  于是他回答说:“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惟一的爱人。”
(丹)安徒生: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那是我小时候听来的。从那时起,我每次一想到它,就似乎觉得它更可爱。故事也跟许多人一样,年纪越大,就越显得可爱。这真是有趣极了!

  我想你一定到乡下去过吧?你一定看到过一个老农舍。屋顶是草扎的,上面零乱地长了许多青苔和小植物。屋脊上有一个鹳鸟窝,因为我们没有鹳鸟是不成的。墙儿都有些倾斜,窗子也都很低,而且只有一扇窗子是可以开的。面包炉从墙上凸出来,像一个胖胖的小肚皮。有一株接骨木树斜斜地靠着围篱。这儿有一株结结疤疤的柳树,树下有一个小水池,池里有一只母鸭和一群小鸭。是的,还有一只看家犬。它对什么来客都要叫几声。

  乡下就只有这么一个农舍。这里面住着一对年老的夫妇——一个庄稼人和他的妻子。不管他们的财产少得多么可怜,他们总觉得放弃件把东西没有什么关系。比如他们的一匹马就可以放弃。它依靠路旁沟里的一些青草活着。老农人到城里去骑着它,他的邻居借它去用,偶尔帮这对老夫妇做点活,作为报酬。不过他们觉得最好还是把这匹马卖掉,或者用它交换些对他们更有用的东西。但是应该换些什么东西呢?

  “老头子,你知道得最清楚呀,”老太婆说,“今天镇上是集日,你骑着它到城里去,把这匹马卖点钱出来,或者交换一点什么好东西,你做的事总不会错的。快到集上去吧。”

  于是她替他裹好围巾,因为她做这件事比他能干;她把它打成一个双蝴蝶结,看起来非常漂亮。然后她用她的手掌心把他的帽子擦了几下,同时在他温暖的嘴上接了一个吻。这样,他就骑着这匹马儿走了。他要拿它去卖,或者把它换一件什么东西。是的,老头儿知道他应该怎样来办事情的。

  太阳照得像火一样,天上见不到一块乌云。路上布满了灰尘,因为有许多去赶集的人不是赶着车子,便是骑着马,或者步行。太阳是火热的,路上没有一块地方可以找到荫处。

  这时有一个人拖着步子,赶着一头母牛走来。这头母牛很漂亮,不比任何母牛差。

  “它一定能产出最好的奶!”农人想,“把马儿换一头牛吧——这一定很合算。”

  “喂,你牵着一头牛!”他说,“我们可不可以在一起聊几句?听我讲吧——我想一匹马比一头牛的价值大,不过这点我倒不在乎。一头牛对于我更有用。你愿意跟我交换吗?”

  “我当然愿意的!”牵着牛的人说。于是他们就交换了。

  这桩生意就做成了,农人很可以回家去的,因为他所要做的事情已经做了。不过他既然计划去赶集,所以他就决定去赶集,就是去看一下也好。因此他就牵着他的牛去了。

  他很快地向前走,牛也很快地向前走。不一会儿他们赶上了一个赶羊的人。这是一只很漂亮的肥羊,非常健壮,毛也好。

  “我倒很想有这匹牲口,”农人心里想,“它可以在我们的沟旁边找到许多草吃。冬天它可以跟我们一起待在屋子里。有一头羊可能比有一头牛更实际些吧。我们交换好吗?”

  赶羊人当然是很愿意的,所以这笔生意马上就成交了。于是农人就牵着他的一头羊在大路上继续往前走。

  他在路上一个横栅栏旁边看到另一个人,这人臂下夹着一只大鹅。

  “你夹着一个多么重的家伙!”农人说,“它的毛长得多,而且它又很肥!如果把它系上一根线,放在我们的小池子里,那倒是蛮好的呢。我的老女人可以收集些菜头果皮给它吃。她说过不知多少次:‘我真希望有一只鹅!’现在她可以有一只了。——它应该属于她才是。你愿不愿交换?我把我的羊换你的鹅,而且我还要感谢你。”

  对方一点也不表示反对,所以他们就交换了;这个农人得到了一只鹅。

  这时他已经走进了城。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人和牲口挤作一团。他们在路上走,紧贴着沟沿走,一直走到栅栏那儿收税人的马铃薯田里去了。这人有一只母鸡,她被系在田里,为的是怕人多把她吓慌了,弄得她跑掉。这是一只短尾巴的鸡,她不停地眨着一只眼睛;看起来倒是蛮漂亮的。“咕!咕!”这鸡说。她说这话的时候,究竟心中在想什么东西,我不能告诉你。不过,这个种田人一看见,心中就想:“这是我一生所看到的最好的鸡!咳,她甚至比我们牧师的那只抱鸡母鸡还要好。我的天,我倒很想有这只鸡哩!一只鸡总会找到一些麦粒,自己养活自己的。我想拿这只鹅来换这只鸡,一定不会吃亏。”

  “我们交换好吗?”他说。

  “交换!”对方说,“唔,那也不坏!”

  这样,他们就交换了。栅栏旁的那个收税人得到了鹅;这个庄稼人带走了鸡。

  他在到集上去的路上已经做了不少的生意了。天气很热,他也感到累,他想吃点东西,喝一杯烧酒。他现在来到了一个酒店门口,他正想要走进去,但店里一个伙计走出来了;他们恰恰在门口碰头。这伙计背着一满袋子的东西。

  “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农人问。

  “烂苹果,”伙计说,“一满袋子喂猪的烂苹果。”

  “这堆东西可不少!我倒希望我那待在家里的老婆能见见这个世面呢。去年我们炭棚子旁的那棵老苹果树只结了一个苹果。我们把它保藏起来。它在碗柜一直待到裂开为止。‘那总算是一笔财产呀,’我的老婆说。现在她可以看到一大堆财产了!是的,我希望她能看看。”

  “你打算出什么价钱呢?”伙计问。

  “价钱吗?我想拿我的鸡来交换。”

  所以他就拿出那只鸡来,换得了一袋子烂苹果。他走进酒店,一直到酒吧间里来。他把这袋子苹果放在炉子旁边靠着,一点也没有想到炉子烧得正旺。房间里有许多客人——贩马的,贩牛的,还有两个英国人:他们非常有钱,他们的腰包都是鼓得满满的。他们还打起赌来呢。关于这事的下文,你且听吧。

  咝—咝—咝!咝—咝—咝!炉子旁边发出的是什么声音呢?这是苹果开始在烤烂的声音。

  “那是什么呢?”

  唔,他们不久就知道了。他怎样把一匹马换得了一头牛,以及随后一连串的交换,一直到换得烂苹果为止的这整个故事,都由他亲自讲出来了。

  “乖乖!你回到家里去时,保管你的老婆结结实实地打你一顿!”那两个英国人说,“她一定会跟你吵一阵。”

  “我将会得到一个吻,而不是一顿痛打,”这农人说,“我的女人将会说:老头子做的事儿总是对的。”

  “我们打一个赌好吗?”英国人说,“我们可以用满桶的金币来打赌——一百镑对一百一十二镑!”

  “一斗金币就够了,”农人回答说,“我只能拿出一斗苹果来打赌,但是我可以把我自己和我的老女人加进去——我想这加起来可以抵得上总数吧。”

  “好极了!好极了!”英国人说。于是赌注就这么确定了。店老板的车子开出来了。那两个英国人坐上去,农人也上去,烂苹果也坐上去了。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农人的屋子面前。

  “晚安,老太太。”

  “晚安,老头子。”

  “我已经把东西换来了!”

  “是的,你自己做的事你自己知道。”老太婆说。

  于是她拥抱着他,把那袋东西和客人都忘记掉了。

  “我把那匹马换了一头母牛。”他说。

  “感谢老天爷,我们有牛奶吃了,”老太婆说,“现在我们桌上可以有奶做的食物、黄油和干奶酪了!这真是一桩最好的交易!”

  “是的,不过我把那头牛换了一只羊。”

  “啊,那更好!”老太婆说,“你真想得周到:我们给羊吃的草有的是。现在我们可以有羊奶、羊奶酪、羊毛夹克、羊毛袜子了!是的,还可以有羊毛睡衣!一头母牛可产不了这么多的东西!她的毛只会白白地落掉。你真是一个想得非常周到的丈夫!”

  “不过我把羊又换了一只鹅!”

  “亲爱的老头子,那么我们今年在马丁节(注释:马丁节(mortensdag)是在11月11日举行,在欧洲的许多国家里,这个日子说明冬季的开始,等于我们的“立冬”。丹麦人在这天吃鹅肉。)的时候真的可以有鹅肉吃了。你老是想种种办法来使我快乐。这真是一个美丽的想法!我们可以把这鹅系住,在马丁节以前它就可以长肥了。”

  “不过我把这只鹅换了一只鸡。”丈夫说。

  “一只鸡?这桩交易做得好!”太太说,“鸡会生蛋,蛋可以孵小鸡,那么我们将要有一大群小鸡,将可以养一大院子的鸡了!啊,这正是我所希望的一件事情。”

  “是的,不过我已经把那只鸡换了一袋子烂苹果。”

  “什么!现在我非得给你一个吻不可,”老太婆说,“谢谢你,我的好丈夫!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知道,今天你离开以后,我就想今晚要做一点好东西给你吃。我想最好是鸡蛋饼加点香菜。我有鸡蛋,不过我没有香菜。所以我到学校老师那儿去——我知道他们种有香菜。不过老师的太太、那个宝贝婆娘,是一个吝啬的女人。我请求她借给我一点。‘借’?她对我说,‘我们的菜园里什么也不长,连一个烂苹果都不结。我甚至连一个烂苹果都没法借给你呢。’不过现在我可以借给她十个,甚至一整袋子烂苹果呢。老头子,这真叫人好笑!”

  她说完这话后就在他的嘴上接了一个响亮的吻。

  “我喜欢看这幅情景!”那两个英国人齐声说,“老是走下坡路,却老是快乐。这件事本身就值钱。”

  所以他们就付给这个种田人一百一十二镑金子,因为他没有挨打,而是得到了吻。

  是的,如果一个太太相信自己丈夫是世上最聪明的人,并承认他所做的事总是对的,她一定会得到好处。

  请听着,这是一个故事!这是我在小时候听到的。现在你也听到它了,并且知道那个老头子做的事儿总是对的。
(法)玛格丽特·杜拉斯:阿尔及利亚人的鲜花
袁筱一译

  大概是十多天前吧,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十点钟,雅各布路与波拿巴路的交叉口,圣日耳曼-德普雷一带。一个小伙子正从不西市场往路口走去。他二十来岁的年纪,衣衫褴褛,推着满满一手推车的鲜花;这是一个年轻的阿尔及利亚人,偷偷摸摸地卖花儿,偷偷摸摸地生活。他向雅各布与波拿巴路的交叉口走去,停了下来,因为这儿没有市场上管得紧,当然,他多少还是有点惶惶不安。

  他的不安是有道理的。在哪儿还不到十分钟——连一束花也还没来得及卖出去,两位身着“便服”的先生便朝他走来。这两个家伙是从波拿巴路上蹦出来的。他们在捕捉猎物。猎犬一般朝天的鼻子四处嗅着异类,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里,似乎暗示着有什么不平常的事情要发生了。果然,一只小鹌鹑!他们径直向猎物走去。

  证件?

  他没有获准卖花的证件。

  于是,其中的一位先生走近了手推车,紧握的拳头向车下伸去——啊!他可真够有劲的!——只消一拳便掀翻了车里的所有东西,街口顿时铺满了初春刚刚盛开的(阿尔及利亚)鲜花。

  可惜爱森斯坦不在,也没有其他人能够再现这一幅满地落花的街景,只有这个二十岁的阿尔及利亚小伙子呆望着,他被两位法兰西秩序的代言者夹在中间。最早过来的几辆车子开了过去,本能地绕开——这当然没人能管得了——免得压碎了那些个花朵。

  街上没有人说话,只有一位夫人,是的,只她一个。

  “太好了!先生,”她嚷道,“瞧啊,如果每次都这么干,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能把这些渣滓给清除了!干得好!”

  然而从市场那头又走来一位夫人,就在她身后。她静静地看着,看着那些花,看着卖花的小犯人,还有那位欣喜若狂的夫人和两位先生。接着,她未置一词,弯下腰去,捡起鲜花,向年轻的阿尔及利亚人走去,付了钱。之后,又是一位夫人,捡起花,付了钱。然后,又有四位夫人过来,弯下腰,拾起花,付了钱。十五位。一共十五位夫人。谁也没有说一句。两位先生狂怒了。可是他们又能怎么样呢?这些花就是卖的,他们总不能遏止人们买花的欲望。

  一切不过十分钟不到。地上再也没有一朵花。

  不过无论如何,这两位先生最后总算得了空,把年轻的阿尔及利亚人带到警察署去了。
(印)泰戈尔:判决


  杜基拉姆·路易和契达姆·路易兄弟俩,一大早就手拿砍刀上工去了。这时候,他们的两个妻子就大吵大闹地对骂起来。但是,她们的邻居们对于这种吵骂,就像对待自然界各种各样的声音一样,早就习以为常了。人们听到她们那尖刻的骂声,就互相议论道:“嘿,又干起来了。”这就是说,这样的争吵是他们意料之中的事。今天当然也不会有任何例外。每当清晨太阳在东方冉冉升起的时候,谁也不会去询问它升起的原因。同样的道理,当路易家里的两个妯娌争吵的时候,也没有人会对她们争吵的原因发生兴趣。

  当然,她们的丈夫对于这种争吵,无疑是比邻居更清楚的,但他们却认为,这倒也没有什么妨碍。他们兄弟俩,仿佛乘坐着一辆双轮马车,走过了一段漫长的生活道路,并且认为,车子两边那两个无弹簧的车轮不断地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也是生活之车行进中的正常现象。

  然而,如果某一天家里一点声音都没有的话,大家就会感到忐忑不安,就会担心这一天可能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灾难。这一天究竟会发生什么不幸,谁也无法预料。

  在我们所讲述的这个故事发生的那一天,兄弟二人傍晚下工之后,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冷漠的家里鸦雀无声。

  外面仍然十分闷热。中午曾经下过一阵暴雨。现在四周的天边密布着乌云。一点儿风丝都没有。雨季里,房子周围的树木和野草长得十分茂盛,从那里和被雨水淹没的黄麻田里,飘来了一股浓郁的野草的芳香,宛如一堵厚厚的墙壁围聚在房子的四周一样。青蛙在牛栏后边的洼地里,叽叽呱呱地叫个不停。黄昏时节,宁静的天空中充满了蟋蟀的叫声。

  在不太远的地方,雨季的帕德玛河在云影下呈现出一副十分沉静而可怕的表情。它冲毁大部分农田,逼近了民房。在被冲毁的河堤上,有三四棵芒果树和木棉树的树根袒露着,就像是在绝望中伸出来的手指,企图在空中抓到最后的某种依托。

  杜基拉姆和契达姆,那一天在地主的帐房里干活。河对岸田里的水稻已经成熟。为了抢在农田被水淹没之前收割完庄稼,村里的穷苦人都下到田里——有些人在自己的田里,有些人在黄麻种植园里忙碌着;只有他们兄弟俩,被地主的狗腿子硬拉去修理帐房。帐房的屋顶出现了裂缝,有几处已经漏雨。为了修补屋顶和编织几个竹篱笆,他们哥俩儿整整干了一天,连中午都没有回家,只是在帐房里吃了一点东西。有时他们不得不站在雨里淋着,可是却没有拿到应得的工钱,相反,倒听到了不少无理的责骂。

  兄弟俩一路上蹚着泥水,傍晚回到家里之后,看到老二的媳妇琼德拉垫着纱丽的一端,默默地倒在地上,她犹如今天这阴郁的天气一样,中午抛洒了不少泪雨,到了傍晚才勉强安静下来;而老大的媳妇拉塔面带愠色,坐在阳台上——她那个一岁半的儿子哭了很久。他们兄弟二人走进来的时候,看见赤身裸体的孩子仰卧在靠近院子一侧的阳台上,睡着了。

  饥饿难忍的杜基拉姆,急不可待地说:“拿饭来!”

  大媳妇犹如火药桶里掉进了火星一样,立即爆炸了。她用激烈的语调嚷道:“我到哪里给你弄饭去?你带回来了吗?

  难道还要让我亲自出去给你挣米来不成?”

  经过一整天的劳累和辱骂之后,在这个断了炊的郁郁不乐的阴暗的家里,听到正在被饥饿煎熬的妻子这种粗鲁的话语,特别是最后一句话中所暗含的辛辣讥讽,杜基拉姆突然感到无法忍受了。他像一只狂怒的猛虎一样,咆哮道:“你说什么!”话音刚落,他就立即操起砍刀,不顾一切地向妻子的头上砍去。拉塔倒在小媳妇的怀里,不一会儿就死了。

  琼德拉满身是血。“这是怎么啦?”她大叫起来。契达姆用手捂住她的嘴。杜基拉姆丢下砍刀,双手捂着脸,傻呆呆地坐在地上。孩子被惊醒了,吓得大哭起来。

  当时,外面仍然十分宁静。牧童们牵着牛正返回村里来。那些在河对岸田里收割刚成熟的稻谷的人们,三五成群地乘坐着一只小船回到这边的河岸;大家头上几乎都顶着三四捆稻谷,那是他们一天的劳动报酬;他们都回到了各自的家里。

  丘克罗波尔迪家的拉姆洛琼大叔,到村里邮局寄过信之后,坐在屋里悠闲地默默吸着烟。忽然他想起来,他的佃户杜基还欠他很多债,答应今天还给他一部分。估计这时候他们该回来了,于是拉姆洛琼便把围巾搭在肩上,带一把雨伞,走出了家门。

  他一走进路易家的院子,就感到浑身毛骨悚然。他发现屋内没有点灯。在漆黑的阳台上,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三四个黑影在晃动。从阳台的一个角落里传来了一阵阵啜泣声——这是一个小孩在哭着喊叫妈妈,而契达姆在捂着这孩子的嘴。

  拉姆洛琼感到有些恐惧,他问道:“杜基,你在家吗?”

  杜基就像一座石像一样,呆坐在那里,一听到有人喊叫他的名字,犹如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似的,竟然嚎啕大哭起来。

  契达姆急忙离开阳台,走到院子里,来到了丘克罗波尔迪的跟前。丘克罗波尔迪问道:“大概两个女人正在吵架吧?

  今天一整天我都听她们吵吵闹闹的。”

  事情发生后,契达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各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在他的脑子里一一闪过。最后他决定,等天一黑下来,就找个地方把尸体藏起来。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时候丘克罗波尔迪会到他家里来。由于事情这样突然,他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就敷衍地说道:“是啊,今天吵得很厉害。”

  丘克罗波尔迪一边准备向阳台走去,一边说道:“可是杜基哭什么呢?”

  契达姆知道再也隐瞒不住了,就突然说道:“吵架的时候,我老婆向我大嫂的头上砍了一刀。”契达姆自然没有想到,除了眼前这场灾祸,还会有什么灾祸降临。契达姆当时只是在想,怎样才能把这个可怕的事实隐瞒过去。他没有意识到,谎言可能会更加可怕。因此,他听到拉姆洛琼一问,在他的脑海里立即就准备好了一个答案,并且立即说了出来。拉姆洛琼慌恐地问道:“啊!你说什么!没有死吧?”

  契达姆说:“死了。”说完,他就抱住丘克罗波尔迪的腿。这样,丘克罗波尔迪就没路可逃了。他默默地念颂:“罗摩,罗摩①!今天晚上我怎么碰上了这种倒霉的事!往后又要到法院去作证,该跑断腿了!”契达姆怎么也不肯放开他的腿,他说:“尊敬的大叔,现在有什么办法才能救我妻子一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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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罗摩: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中的主人公。后世认为他是神仙下凡,所以人们遇到不幸的时候,常常念颂他的名字。

  拉姆洛琼是全村最熟悉诉讼案件的谋士。他想了一下,说:“你看,倒有一个办法。你立刻到警察局去——你就说,你哥哥晚上回到家里想吃饭,因为饭没有作好,他就在他妻子的头上砍了一刀。我敢说,你这样一讲,你那个冒失的媳妇就会得救。”

  契达姆的喉咙都干了。他站起来说:“大叔!老婆没有了,我还可以再娶一个。要是我哥哥被绞死,我就再也没有哥哥了。”然而,当他把杀人罪推到他妻子身上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些。他只是由于着急才干了这样一种蠢事,现在只不过想偷偷地为自己寻找理由和安慰罢了。

  丘克罗波尔迪也觉得他的话有道理,于是说道:“那么,你就如实地说吧。想两全其美是办不到的。”

  拉姆洛琼说完就走了。一眨眼工夫,全村都知道了:库里家的琼德拉,一气之下向她大伯嫂头上砍了一刀。

  警察犹如决堤的河水一样,呼呼地开进村子;有罪的和无罪的——所有的人都感到十分惶恐。

  二

  契达姆想,还是应当沿着开辟的道路走下去。他亲口对丘克罗波尔迪说的那些话,已经传遍了全村。现在如果再另外说一套,后果会怎么样呢?对于这一点,他自己简直不敢想象。他认为,应当千方百计坚持已经说过的那套谎言,同时再编造一些假话来营救妻子,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别的出路。

  契达姆请求他的妻子,把罪名揽在自己的身上。这对他妻子来说,简直就像被雷击了一样。契达姆安慰妻子说:“你要按照我所说的那样去做。你不必担心,我们会把你救出来的。”他虽然安慰了妻子,可是他的喉咙却干涩了,脸色也像死灰一样惨白。

  琼德拉只不过十七八岁。她有一张健美而丰润的圆脸;她身材不太高,但显得强壮、有力、匀称。在她的身上使人感到有这样一种美,不论她行走坐卧,还是活动转身,似乎没有一点儿笨拙之感。她宛如一艘新造的小船,小巧、优美、易动,在她身上毫无懈怠之处。她对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怀有浓厚的兴趣和好奇感;她喜欢到街坊邻居家串门、聊天,更喜欢挟着水罐到河边汲水;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用两只手指微微把面纱撩开一点,用她那双炯炯有神的机灵的黑眼睛,观望着路上值得欣赏的一切。

  大媳妇恰恰和她相反;她十分邋遢、懒惰、迟钝、缝制头巾,哄孩子,操持家务等等,样样她都干不来。虽然她手上没有什么活儿,但是她又仿佛永远也不得闲似的。小媳妇很少同她讲话,有时也用柔和的语调挖苦她几句。这时候,她就会气势汹汹地破口大骂,使得左邻右舍都不得安生。

  这两个丈夫的性格同他们的妻子出奇地相似。杜基拉姆是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汉——骨骼宽大,鼻子扁平;那两只眼睛仿佛不能很好理解这个可见的世界,然而却又不向它提出任何问题。像他这样怯懦而又令人畏惧,强壮而又无能力的人,是很罕见的。

  但是契达姆倒像是用一块闪闪发光的黑宝石精心雕琢出来的一样。他穿着整洁,衣服上从来没有过破洞。他那敏捷而有力的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显得协调而健美。无论从河岸上的高处向河里挑水,还是用竹竿撑船,或者爬到竹子顶端采集嫩芽——在一切劳动中,都表现出他那种高超的技巧和轻松的美。他那一头长长的黑发,抹着发油,精心地从前额往后梳着,直披到肩上。他的穿戴打扮,甚至有点过分讲究。

  他虽然对村子里一些媳妇们的姿色十分欣赏,并且很喜欢在她们面前卖弄自己的风姿,但是他对自己的年轻妻子却特别钟爱。夫妻间有时虽然拌几句嘴,但还是有感情的,谁都没有伤害过谁。还有一个原因,使得这对夫妻之间的纽带系得更紧:契达姆认为,像琼德拉这样一个漂亮而爱动的女人,是不能完全相信的;而琼德拉则认为,自己的丈夫总是东张西望,假如不把他拴紧,说不定哪一天会从自己的手里溜掉。

  在上述那件事发生之前不久,夫妻间曾经有过一次激烈的争吵。琼德拉发现,她丈夫借口外出工作,渐渐地疏远了她,甚至一两天才回来一次,而且回来的时候身上又一分钱也没有。她发现这种不好的苗头之后,对自己的行动也不加检点了。她开始经常到河边去,而且从街上回来,就大肆议论卡什·摩久姆达尔家里的二少爷。

  仿佛有人给契达姆的生活涂抹了毒药似的。无论到哪里工作,他的心一刻都安定不下来。有一天,他来到嫂子面前,责备她不管教他妻子。他嫂子摇着手,尖声呼叫着死去的父亲,说道:“那个女人跑得比狂风还要快,我怎么能管得住她呀!我看,她总有一天要闯下大祸的!”

  琼德拉从隔壁房间出来,慢条斯理地说:“我说嫂子,你为什么这样害怕呀?”于是,这妯娌俩又吵了起来。

  契达姆瞪着眼睛说道:“今后如果我再听说你一个人到河边去,我就砸碎你的骨头!”

  “那样的话,我的骨头就可以长眠了!”琼德拉说完,立即向外走去。

  契达姆一个箭步跳过去,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回屋里,然后从外面把门锁上了。

  契达姆晚上下工回来一看,门开了,屋里一个人也没有。

  琼德拉一口气走过三个村子,来到了她舅舅的家里。

  契达姆一再哀求并且经过许多周折,才把妻子接回来。这一次,他算认输了。他发现,企图靠暴力来驾驭这个年轻女人是不可能的,这正如用力去抓住手掌中的一粒水银珠一样困难,因为它可以从你的手指缝里滑掉。

  他再也不敢使用暴力了,不过从此之后他就开始感到惶恐不安。对于这位年轻爱动的妻子这种提心吊胆的爱情,他感到极为苦恼,甚至他有时在想:“如果她死了,我倒会因为去掉了一块心病而得到一点儿安静。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的那种醋意,是不会波及到阎王爷身上的。”

  正在这个时候,家里出了那件祸事。

  当琼德拉的丈夫让她承认是自己杀了人的时候,她愕然地望着丈夫的脸;她那双乌黑的大眼睛,犹如两堆黑色的火焰一样,在默默地焚烧着她丈夫的心。她的整个身心仿佛正在慢慢地萎缩,竭力想从她那魔鬼丈夫的手中挣脱出来。她的整个身心都想离开自己的丈夫。

  契达姆对她劝说道:“你一点儿也不要怕。”他反复教她对警察和法官应当讲些什么。琼德拉对这些长篇大论一点儿都没有听进去。她宛如木雕像一样,呆呆地坐在那里。

  杜基拉姆凡事都依靠契达姆。当契达姆建议,把一切罪过都推到琼德拉身上的时候,杜基问道:“那么,孩子他婶儿怎么办呢?”契达姆回答说:“我一定能把她救出来。”于是,大个子杜基拉姆也就放心了。

  三

  契达姆教他妻子道:“你就说:大嫂用菜刀来砍我,而我用砍刀一挡,不知怎么一下子伤着她了。”这套谎话都是拉姆洛琼编造的。他还向契达姆详细说明,要证实这套供词必须举出一些什么样的细节和证据。

  警察开始调查了。全村人都深信不疑,是琼德拉杀死了她的大伯嫂。所有的证人也都是这样说的。当警察审问琼德拉的时候,她回答说:“是的,人是我杀死的。”

  “你为什么要杀死她?”

  “我看不惯她。”

  “你们吵架了吗?”

  “没有。”

  “是不是她首先想杀害你?”

  “不是。”

  “她是不是欺负过你?”

  “没有。”

  大家听到她这样回答,都惊得目瞪口呆。

  契达姆简直沉不住气了。他说:“她讲得不对。是我大嫂先……”

  警官申斥了他一句,叫他住嘴。警官用各种方法反复审问她,最后得到的回答都是一样的:琼德拉矢口否认关于她大伯嫂先动手的说法。

  这样固执的女人,简直没有见过。她既然拚命要往绞刑架上靠拢,那就怎么也拉不住她。这是一种多么可悲的傲气呀!琼德拉在心里对丈夫说:“我离开你,情愿把我的青春献给绞刑架——这是我今生今世最后一次与它结下的缘分。”

  琼德拉成了囚徒。这位天真、活泼、爱说爱笑的年轻的乡下媳妇,走过她所熟悉的村子里的大道,绕过路上的车辆,经过市场,经过河边,经过摩久姆达尔的房前,经过邮局和学校,在熟人的注视下蒙着耻辱,永远离开了自己的家园。在她的后面,还跟着一群孩子。村里的女人和同她年龄相仿的那些姑娘媳妇——有的站在门旁,有的站在树后,有的透过面纱的缝隙,望着被警察押走的琼德拉。她们感到羞愧、憎恨和恐惧。

  在法官面前,琼德拉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而且她并没有说,在她杀害她大伯嫂之前,她大伯嫂对她采取了某种粗暴的行动。

  但是,那一天契达姆站在证人席上,双手合十地哭着说:“法官,我向您发誓,我妻子没有任何罪过。”法官斥责他一阵,叫他安静下来,然后开始审问他,于是他就一五一十地说出了事实的真相。

  法官不相信他的话。因为,德高望重的主要证人拉姆洛琼说了下面一席话:“在这件杀人案发生之后不久,我就到了现场。见证人契达姆当着我的面承认,并且还抱住我的腿哀求说:‘怎么样才能搭救我妻子呀?请给我出个主意吧!’我当时什么都没有说。契达姆又对我讲:‘如果我说,我哥哥想吃饭,但因为饭没有做好,他就一气之下砍死了他的妻子,那么我老婆能得救吗?’我对他说:‘你这个小猪崽,要注意呢!在法庭上一句假话都不能讲——再没有比讲假话的罪过更大的了。’”

  为营救琼德拉,拉姆洛琼编造了许多供词,可是当他发现琼德拉根本不想为自己辩护的时候,他就想:“我的天呐!难道到头来我还要落个提供假证词的罪名不成!还是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为好。”这样想过之后,拉姆洛琼就把他所知道的都讲了出来。当然,他也没有忘记添油加醋。

  法官将此案提交刑事法庭审理。

  在这段时间里,有人耕田,有人经商,有欢乐,也有悲伤——世界上的一切都在正常运行。今年的斯拉万月如同往年一样,绵绵淫雨击打着刚插过秧的稻田。

  警察把被告人和证人一起带到了法庭。在那里聚集了不少人,他们都在等待着自己案件的判决。有人为了分到厨房后面的一块沼泽地,特意从加尔各答请来了一位律师,并且为这个案子还传来了39个证人,来为原告人作证。有多少人为解决一些鸡毛蒜皮之类的小事而忧心忡忡地来到了法院!在他们看来,现在世界上再没有比他们的事情更为重要的了。契达姆从窗子里面凝望着每天都十分繁忙的世界,觉得这一切都像梦幻一样。从枝叶繁茂的一棵大榕树上,传来了布谷鸟的啼鸣——在鸟类世界里,大概是没有任何法律和法院的。

  琼德拉对法官说:“哎呀,大人!一句话还要我重复多少遍呀!”

  法官先生向她解释说:“你所供认的罪过,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你知道吗?”

  琼德拉回答道:“不知道。”

  法官说:“要判处绞刑。”

  琼德拉说:“噢,大人!我跪在你的脚下,求求你!可不要再折磨我了。你们想怎么办都行,我再也忍受不了。”

  当契达姆被带到法庭来的时候,琼德拉把脸扭到一边。法官对她说:“你看看这个证人,他是你的什么人?”

  琼德拉用双手捂着脸,说道:“他是我的丈夫。”

  “他爱你吗?”

  “噢,他非常爱我。”

  “你爱他吗?”

  “我也很爱他。”

  当审问契达姆的时候,他说:“人是我杀死的。”

  “你为什么杀人?”

  契达姆回答道:“我想吃米饭,我大嫂不给。”

  杜基拉姆被传来作证的时候,他晕了过去。当他苏醒过来之后,回答说:“大人,是我杀了人。”

  “你为什么要杀人?”

  “我想吃米饭,她不给。”

  经过反复讯问,并听取了各方面的证词之后,法官先生终于明白了:他们兄弟俩都在争着承担罪名,是为了使他们家里的这个女人免于绞刑。可是,琼德拉从警察局到刑事法庭反复说着一样的供词,她的话丝毫没有改变。有两位律师志愿为她辩护。为使她免于死刑,他们两个人作了很大努力,但是最后也只好在她面前认输。

  这个年龄小小的、皮肤黑黑的、脸盘圆圆的小姑娘,丢下洋娃娃,离开娘家,来到婆家。在那幸福的花烛之夜,谁会想到她竟会落得今天这样的下场!他父亲在临终的时候,心里是平静的,因为不管怎么说,他总算为女儿安排了一个幸福的归宿。

  在执行绞刑前,监狱里一个好心的医生,问琼德拉:“你是不是还想见一见谁?”

  “我想见一见我的妈妈。”琼德拉回答说。

  大夫说:“你丈夫想看看你。我把他叫进来吧。”

  琼德拉说:“那还是让我死了好!”

  (1893年7月)

  董友忱译
(意)卡尔维诺: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

希区柯克:律师太太
他的太太要求离他而去,但不是因为另有男人。

“我不再想当家庭主妇,”她说,“时代不同了,所以,也许我们还会再见。”于是,她搬入城边的一处单身公寓中。

整个事件让他懊丧不已。她居然这样离开他,而且走得潇洒之极。更让他沮丧的是,他甚至跪下来求她,但她毫不为所动。无论他如何委曲求全,她都丝毫没有留下的意思。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她吃过的香蕉的皮,被随手扔入垃圾箱中。

因此,他的爱变为恨,真正的仇恨。可以猜想一下,他是否想复仇?这个问题根本没有答案,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个有信心、有主见、生活积极主动的人。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一点离开他的。

他每天做着白日梦,却根本想不清楚自己是否该报复一下,在日思夜想的如意算盘中,他的失眠症更加严重。

因而,他夜里辗转反侧,经常惊醒,噩梦连连。

这天凌晨三点,他又一次惊醒,喉部觉得冷冰冰的,有一支枪顶在他喉咙上。这次不再是梦。“站起来,打开灯。”一个男人的声音。

他腿脚发软,但被手枪顶着下巴抬了起来。

“进去,”那男人把他推进起居室,“我要看个清楚。”那男人扭亮电灯,把他推进沙发里。

他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下。灯光下,他看见手枪管上套着消音器,这说明不可能是玩具手枪。

“可怜虫。”那男人冷笑道,“你的汗水都可以装满一游泳池,他自己也知道,身上的冷汗已经打透了睡袍。

“你是谁?”他几乎辨不出自己的声音。“一个等了很久的人。”

这时他才看清来人。个子高大、肤色苍白、淡黄色的眼睛、黑黑的头发、长长的络腮胡子修剪得斜斜的,似两把利剑。

从来人的口气看,他觉出了一股强烈的恨意。可是为什么呢?

“肯定有误会。”他说,他的声音提高了八度。“我们根本就不认识!”

“误会?”来人狞笑一声,从腰间解下一条尼龙绳,紧紧地捆住他的干腕。绳子深深地嵌入了他的肉里。如果你想叫喊的话,随你的便!“

他知道自己即使叫破了喉咙也没有用。他住在郊区,半里方圆内并无邻居。

来人又捆住了他的脚踝。

“来吧,要下手就快一点给我一个痛快。”他忽然冒出一句电影里常听到的台词。

“没那么便宜。”来人恶狠狠他说,“我会让你死个明白,但绝不让你死得太快。”

他四肢被捆住,已毫无反抗之力。其实,即使没被捆住,他也根本不字反抗。不光是因为来人手里有枪,而是他天性犹豫怯懦。

他甚至敌不过他的太太。

来人在沙发上坐下来,面对着他,手枪放在扶手上,跷起二郎腿。“这沙发不错,你活得挺舒服。你们住在郊区,枫树街一零六”二四号,克莱尔,我是在电话本上找到你的。请放心,绝没有人看见我进来,我保证也不会有人见到我离开。我现在要看一看你痛不欲生样子,也要你像我一样生不如死。为这一天,我足足等了五年,五年……“

“你说的话我根本听不懂,肯定是误会。”他说。

“少来这一套。”来人用手抚摸着程亮的手枪,“你以为我这五年是在哪儿过的。”

他忽然感觉不大紧张了。他已经投降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一切全由对方决定。大不了就是太阳穴上挨一枪,他可能根本来不及痛苦就死掉了。他活着已经够痛苦的了。

“你我素不相识,我怎么知道你这五年在哪里?”

“鬼才相信你的话。我这五年一直被关在牢里。就在河上游那个监狱。五年前,我的罪名是持枪抢劫。”来人咬着牙说。

“我还是听不懂你的话。”他说。

来人气极而笑。“当我在那个阴冷恶臭的监牢里苦挨时光的时候,唯一支撑我活下去的就是外面有个好女人在等我。后来,玛丽来了一封信,说有一个精明狡猾的律师已经出面替她打赢了离婚官司。我感觉自己的脑袋像一个旧车胎一样爆开了花。不过,我同时又找到了一条活下来的理由--就是要亲眼看见你的脑袋开花。”

“所以你就在电话本上找到克莱尔?”

“是的,律师先生。假如你要在我面前施展三寸不烂之舌的话,我劝你还是省点力气吧。正是你帮助玛丽和我离婚,她又再婚,却与她第二个丈夫一起死于车祸。你说,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来人的手停止抚摸手枪,抓住枪柄。“你说,我们怎么会是素不相识?”

“可是,我也失去了老婆。”他说。

“真让人遗憾。”来人讽刺道。同时,慢慢抬起手枪。

“我和你一样想报仇。”他说,“她嘲笑我,作践我,让我跪在地上,还冲我吐口水,最后离开我。”

“很高兴你也知道被人抛弃的滋味。”来人的手枪正指在他两眼之间。

“她的名字叫克莱尔!”

手枪慢慢垂下,指在他胸口,来人一脸疑惑。

“事情很简单。”他说,“克莱尔是女人的名字。她总是骑在我头上,我们不是婚姻--是主人和奴隶。我连接电话都不自由,所以电话本上是她的名字--克莱尔,律师。”手枪彻底垂下来。

“是我老婆为你老婆打的离婚官司。”他说,“我真的从未听说过你的名字。我叫克里特,写小说为生。假如你不相信,可以看我的身份证。”

他四肢被捆,很难动弹。他不得不把克莱尔现在的地址告诉那人--手枪顶头,他怎能抗拒。

那人像一只丛林里的黑豹,迅速离开。他真希望自己也有这么矫健的身手。因为这样的话,他可以快一点扭动着穿过走廊,进入厨房,找东西割断尼龙绳。那人离开已经有三十多分钟了吧?

突然,他想起一件事--他可能应该先扭到电话机前,虽说被捆得很惨,但他捆着的双手可以把电话摘下来,找接线员通知克莱尔。

然而,当他向电话机那边扭动时,他又在想,也许先到厨房把绳子割断,再打电话要快一些。他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他必须要好好想一想。他真希望自己是一个有主见的人。

克莱尔正是因为这个离开他的。

开车到克莱尔的公寓大约四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