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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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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提_慕容雪村
1、中国美食地图
  我经常跟人讨论一个问题:“鲜”是什么味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答案,但各不相同,最终我得出一个结论:“鲜”就是没有任何味道。

  在成都的时候,别人告诉我新刨的竹笋很鲜,我就去挖了一根来,又蒸又煮又炒,或炖牛肉,或炒时蔬,吃出了麻、辣、酸、甜、咸诸般滋味,就是没品出“鲜”来。

  有人说“鲜”就是味精的味道,我为此干吃了半袋子味精,吃得我恶心欲呕,到最后也没发现“开水变鸡汤”有什么科学依据。

  我的朋友骂我没有味觉,吃什么糟蹋什么,看来不无道理。

  这些年足迹遍布全国,我顶着一张没有味觉的嘴,倒确实糟蹋了不少好东西。

  一、西北。羊的n种吃法

  出兰州机场后,我问出租车司机:“兰州有什么好吃的?”他扯长了嗓音说:“当然是羊—羔—肉咧。”

  兰州羊羔肉最正宗的做法在十三公里,从市中心打车前往,二十几块钱。还没下车,就看见一排排炝火冒烟的平房,笑声隆隆,香气四溢,红脸蛋的西北大妞儿在车外招手揽客,举手投足透着热情。

  我们选了一家门脸大的,两个大妞儿象绑架一样把我硬搀进去。里面摆着二十几张大台,很干净,台上铺着雪白的台布,摆着酱油、醋等调料,鲜红的辣椒酱,白胖的大蒜头。

  六个人要了六斤羊肉,三斤酒,我点菜时的气概可以类比武松,差点就吩咐小二:“打二角酒,切二斤熟牛肉,找个齐楚阁儿,让翠花唱《十八摸》!”感觉颇有豪气。

  十几分钟后,大师傅在窗口内以《信天游》的调子唱:“羊肉(那个)起锅咧!”众大妞清脆地回应:“哎!”

  羊肉煮成红褐色,热气腾腾,香气四溢,上面洒着一层碧绿的香菜末。肉都是大块的,小酒杯大小,四四方方,肥厚多汁,装肉的盘也是大茶盘,红花白瓷,里面的羊肉堆出一个尖来。

  他们喝白酒,我喝啤酒,朋友们都说吃羊肉就要喝白的,我不听。挟起一大块煮得象凉粉一样的羊筋放进嘴里,咪起眼来品味道。羊筋煮得火候正好,嚼起来很脆,嘎吱吱响,浓香,微咸,带一点淡淡的膻味。众人赞不绝口,筷箸纷飞,喝一口酒,吃一块羊肉,嚼一瓣大蒜,座中有个胖子大汗淋漓(冬天啊),上衣都脱了。

  六个人吃了六斤羊肉,三瓶白洒,一瓶啤酒。人人胃囊隆起,剔着牙打着饱嗝结帐,老板憨憨一笑,报出的价钱便宜得让人不敢相信:128元。

  西安有一家泡馍馆,两层楼,黑木匾上金光闪闪的字号。我们去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多,肚子里咕噜噜地叫。中午在山西运城吃了饭,然后就直接开车到西安,中间还上了一趟华山,九个多小时粒米未进,闻见肉香就开始流口水。

  这家酒楼最拿手的有两样,一是羊排(是排骨),半尺多长,颜色黑红透亮,肉煮得极嫩,舌头一卷就可以刮下一截来,几乎有点“入口即化”的感觉。咸鲜味的,异常可口。众人连连呼“爽”。

  垫了垫肚子,然后开始掰馍。按规定要掰成黄豆粒大小,掐得我指头疼。中间伙计跟我吹牛,说他们是老字号,生意兴隆,全仗一锅汤。

  到厨房里去,看见一口巨大的黑铁锅,咕嘟嘟地冒着热气,没有用液化气,用的木炭火,伙计说这样才能“煮出蒸(真)味”。锅里内容丰富,随水浪和蒸汽上下翻滚。伙计介绍说里面有老母鸡、从没有过性生活的童子鸡,有各类海鲜、各类山珍,有五牲下水、五禽肝胆,据说这锅汤的配料有上百种,而配方只有老板一个人掌握。

  牛吹完了,馍也掰得差不多了,开始上汤,汤是乳白色,里面有粉丝、煮得嫩黄的白菜心,面上浮着碧绿的葱花。我还往碗里舀了一大勺辣椒酱,胃口大开,美美地吃了一大碗。

  不知是饿了还是真的好吃,反正那次的羊肉泡馍感觉很美,以后又吃过几次,再也吃不出那种味道了。

  银川的烤羊头不可不提。

  出差到银川,也是晚上八点多了,让出租车司机开到吃小吃的地方,叫什么广场,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里灯火通明,搭着无数凉棚。街上来来往往,很多都是戴白帽的伊斯兰教徒,那时候还不知道本拉登呢,看着他们也不害怕。

  烤羊头要急火,火苗从烤炉里窜起多高。羊头煮得半熟,一刀剁成两半,放在烤炉上还瞪着眼睛呢。老板刷上一层羊油,就吱喇喇响一声。整个工序很复杂,我在旁边数着,共计刷油九次,刷酱油两次、醋两次、孜然两次,辣椒油三次,洒茴香粉一次、胡椒粉一次、芝麻一次,加葱花一次,香菜末一次,加洋葱末一次。半个小时以后,羊头烤熟端上桌来,紫黑色,香气扑鼻。

  入口的感觉更好,羊眼脆而多汁,羊脑软嫩香滑如豆腐,羊皮撕下来抛进嘴里,有一点糊味,越嚼越香,羊脸肉吃起来就象是北极贝。佐以大蒜,冰凉的啤酒,越吃越想吃,我平时不喝酒的,那天都喝了一瓶多。

  还有兰州的拉面、西安的酸汤水饺、粉蒸葫芦头、乌鲁木齐的大盘鸡、新出锅的羊肉馕,都让人情不自禁地流口水。太原有一种叫做“贴尖”的面食,拌上蕃茄鸡蛋卤,非常可口。山陕地区有一种黑黑的莜面,搓成筒,在蒸笼里蒸熟,泡在鲜美的汤里,那种感觉让我念念不忘。大学时去五台山玩,在同学家里吃过一种面食叫“抿(面)疙瘩”,形状与北京的炒疙瘩类似,偶尔吃一吃,也是别有风味。

  二、西南。麻辣心情

  我平生做菜的次数屈指可数。主要是因为懒,另外,也有一些技术上的原因,我不会炒菜,不会洗菜摘菜,洗碗也洗不干净。上大学时众人烧酒精炉做菜,谁都不愿意让我入伙,这也罢了,最可恶的是有一个东北佬,馋我的同时还说我是个废物,让我伤心欲绝。

  毕业后,常常会有美女问我:“你会做菜吗?”我想这大概是在调查我作为一个丈夫的基本素质。

  我一本正经地回答:“会,而且有一道菜特别拿手。”

  “是什么?”

  “糖拌西红柿。”

  这个笑话的效果总是特别好。

  有人说做菜是种享受,但在我看来就纯是受罪,一屋子油烟,到处都是油腻腻的,冬天水冰凉,夏天一身汗。所以我坚决抵制做菜,在我的管辖范围内,也不允许别人做菜,长年累月在街上吃,包括年夜饭。如是十余年。

  在西南住了几年,那里好吃的东西简直数不清。

  首先要提的就是乐山的小火锅,又叫做串串香,外地人呼之曰麻辣烫。写到这里,我已经开始流口水了。

  我们闻名前往,去到乐山一条古色古香的巷子里,夜里一点钟,长街上灯火通明,每一处都有沸腾冒气的火锅。背后就是著名的乐山大佛,嘉陵江、岷江和青衣江三江汇合,从大佛的脚下浩浩东流,不舍日夜。清凉的江风吹到身上,感觉神清气爽。

  深夜一点钟也要排队。旁边卖卤鸭子的、卖炸鱼的、卖五香花生新鲜毛豆的、卖茉莉花球的、卖报的的大声叫卖,擦皮鞋的向你点头微笑。一派热闹景象。

  没有座位,先吃点别的,买半只卤鸭子。红色,皮皱皱的,剁成小块,放在嘴里慢慢啃嚼。鸭肉细嫩,微微有一点甜味,有一点烟熏的糊味,非常好吃。

  终于有人走了,飞跑过去占座位。老板换锅,我去拿菜。

  菜放在一个个塑料筐里,都串着竹签子,菠菜、通心菜、莴笋叶碧绿,金针菇、黄花菜金黄,鲜竹笋、土豆片、藕片雪白,笤粉灰而长,魔芋肥而嫩,这是素菜;有各类家禽,有鸭舌、鸭脚板、凤爪、鸡翅、生抠鹅肠,也有裹着芡粉香菜的鸡肉串,有各类家畜,牛肉串裹着葱花和香菜、羊肉串鲜红、黄喉在盘子里颤动、有毛肚,有兔腰……

  锅已经烧开,红彤彤的,辣椒、花椒和各式菜肴上下翻滚。在作料碗里加上香油、加上碎花生米、香菜末、青椒丝、蚝油、醋、味精和盐,调匀,从锅里不拘什么拿起一串来,蘸着作料送入口中,那感觉,啧啧,我又流口水了。

  吃得八九分饱了,到旁边的店里去要一碗细嫩的西坝老豆腐,切一盘薄脆透明的马边猪耳朵,吃一勺老豆腐,挟一块猪耳朵,滑嫩细腻爽脆,各种感觉都有,不管带谁去吃,都会赞不绝口。

  成都有一家陈氏兔头,没有固定的店铺,每天下午三点钟左右,在街边上挂起“陈氏兔头”的蓝招牌,用小车推着卖,生意非常好,经常要警察来维持秩序。

  兔头分两种:五香味的和麻辣味的。放在两个大白铝盆里,兔头卤得紫黑色,油汪汪的。买的时候论个,一个五块钱。把兔头拣好了,一个秀气的小姑娘给你浇上蒜汁、芝麻酱、红油和一碗黑黑的复合作料(据说那就是陈氏兔头的秘方),装在厚纸袋里递给你,不忘关照一句:“你慢走哈!”

  有个极胖的朋友,每天都要去买四个兔头,他的吃法也很经典。

  回家后,把兔头倒在盘子里,先去洗手。倒一杯蓝剑纯生啤酒,把兔头拿起来,先吮吸兔眼里的汁液,然后把兔头一掰两半,用小勺挖兔脑,蘸点姜醋送进嘴里,闭上眼睛品味道。吃过兔脑后吃兔肉,这厮的动作极娴熟,不超过两分钟,一只兔头就只剩下骨头,比剔过的还干净。四只兔头吃完,端起金黄的啤酒一饮而尽,打个响亮的饱嗝,然后看看我们,幸福地叹一口气说:“每天四个兔头,一杯啤酒,夫复何求?”。

  一个外地的朋友到成都玩,没有买到陈氏兔头,我带他到新华宾馆的楼下吃“冷淡杯”,也点了四个兔头,吃完了以后他说:“再来两个。”很快又吃光了,他就自己招手:“再来两个兔头,要切开的!”

  那天花了我三十多块钱,但这家伙吃得拍着肚皮打饱嗝。

  青城前山有很多“农家乐”,农民把自己的家装修一下,加几张台,吊一些彩纸彩灯,骗城里人到他们家里来吃吃喝喝,赚点辛苦钱。

  那是98年4月份,桃花刚开,我们开车到青城山去玩,中午就在这样一个农民家里吃饭。

  先上茶,茶是青城后山上的高山云雾茶,喝起来很香,众人啧啧称美。

  放眼青山如黛,空气中有幽幽的花木清香。山上的游人如在云间行走,坐在竹制的躺椅上给眼睛放假,真是心旷神怡。不要以为农民没文化,瞧瞧门上这一幅对联:

  觑神佛如蝼蚁

  寄厚味于淡泊

  上联说酒,下联说茶,回家翻过书后我才知道那还是诸葛亮的名言。

  菜都是地道的农家菜。

  活宰鸡,我多了一句话:“你这鸡是土鸡吧?”

  老板不高兴了,“这还有假?我们从来不喂它饲料,你看看,你看看!”

  一鸡三吃,辣子鸡堆满盘,红彤彤的辣椒,粉嫩嫩的鸡肉,好吃;竹笋和干豇豆烧鸡,竹笋甜,干豇豆微酸,肉味鲜美。豆花鸡,一大碗金黄色的豆腐脑,加上青菜、鸡肉,看着都有食欲。

  一兔五吃,具体名堂不记得了,还有鱼,养在鱼缸里,泼辣漂亮的老板娘伸手进去,一把捉住那条最大的,提起来问我们:“这条要不要得?”

  “要得!”我们齐声回答,都大笑。

  老腊肉炒西兰花也很有特色,腊肉是几年前的,用松针熏过,外面黑,中间红,咬起来有点硬,松香味浓郁。这种腊肉在成都市面上卖几十块钱一斤。

  新磨豆花,蒸的时候在碗里放上几块鹅卵石,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的,豆花韧得用筷子都挟得起来。

  青菜是纯正的野山菜,其中有一道叫作“没名堂”,嚼起来有点脆,带点苦味,很清爽。老板自己都不清楚它的名字。

  吃完饭后,还有个固定的仪式:跟老板娘合影,一般性的搂搂抱抱没关系,动作过分了老板娘就会笑着骂你:“xxxx,你想做啥子?”老板也不发火,在旁边嘿嘿地傻笑,一幅大智若愚的精明劲儿。

  四川好吃的东西真是数不清。到西昌,在穹海边的吊脚楼烤鱼,炉火滋滋地响,香气缕缕漂浮,楼下风声猎猎,海中渔火点点,让人忍不住想长啸;重庆的乌江鱼、清水鸡、归元鸡、泉水兔、邮厅鲫鱼,吃到你舌头都吞下肚去;南充的米粉细软,当地人都说是“吸米粉”,在里面泡上两个爽脆的“油根儿”,吃起来别有风味;峨眉山的油炸蚯蚓,没几个人敢吃,但吃过之后再也不会忘记……

  四川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安闲的气氛和美味的食品,不管在成都重庆,还是小县城小乡镇,你随便找一家街头小店走进去,炒个回锅肉,要碗肥肠粉,一块钱来粉泡萝卜,都能吃得很美。或者早晨起床后,揉着睡眼到小摊上来碗一块五的小面,香甜可口,吃得五内俱爽,比广州的早茶舒服多了。

  三、广东。幸福的滋补

  我的同龄人大多都已经娶妻生子,作员外作寓公了。生活的形式决定生活的质量,所以很多人开始发福,而我却日渐消瘦。广州有个朋友向我这样描述他的一日三餐:早点是一杯牛奶、一个鸡蛋,午餐在办公室里吃盒饭,老婆定的上限标准是8块钱;休息日的午餐在街上吃,以小吃为主;晚餐先来一碗老火汤,菜有荤素有冷拼有热炒,照例还要喝上半瓶啤酒。平时一般在11点左右睡觉,如过了11点半还没睡,就要再吃上一点宵夜。

  我打呵欠,他也对我的饮食习惯表示不理解,“常年在外面吃,我觉得不卫生,另外吃得也不舒服。”

  我告诉他:“我们两个的生活各有所长,你过得比我幸福,我过得比你潇洒。”

  他点头称是。

  到广东快两年了,对这里的生活渐渐有了一些了解。广东人是中国人中心态最好的,敬天畏命,能吃苦,讲究养生。这从饮食习惯中也看出来,广东人坐在餐馆里,第一件事永远都是用热茶洗碗筷。据报载这种方法根本不能杀菌,但他们都说:“即使不能杀菌,心理上感觉也会好一点”。

  早上起床后,老广东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喝早茶。

  茶市总是人满为患,互不相识的人同座一台,各占一角,靓女(女侍应生,不能叫“小姐”)过来问:“生,喝乜茶?”

  或菊花,或乌龙,或铁观音,这是我常喝的三种。坦白说我一直不知道茶比白开水好喝在什么地方,但在饥饿的早晨,空腹饮下一口热茶,确实感觉舒坦。

  茶润肠生津,看见好吃的要流口水了。

  早茶有粥,白粥、皮蛋瘦肉粥、猪肝粥、鸭粥、百合粥、鱼粥……,种类繁多,粥都放在明炉上的小砂锅里,咕嘟嘟冒着热气,不象北方的粥一煮一大锅,这里的粥都是现熬制的,热得烫嘴。

  有肠粉,猪肝肠、猪腰肠、鸡蛋肠、牛肉肠、牛腩肠……数不胜数,两片蒸得嫩嫩的面皮,裹着不同滋味的馅儿,碧绿的菜心,看起来很可口。

  也有荤的,蒸的凤爪、排骨、猪肚、百叶,有各类面点,叉烧包、蟹黄包、豆沙包、莲蓉包,我最爱吃的,是虾饺。

  广东话说“虾饺”听起来就象是“瞎搞”,所以每次我一走进茶市,就会告诉靓女:“我要瞎搞。”听见的人都笑。

  虾饺是用蒸笼蒸出来的,一笼四个,半月型的饺子里面,包着四个透明鲜嫩的鲜虾仁,一口咬下去,爽脆甘美,虾肉在口中愉快的舞蹈,口齿留香,感觉很是美妙。狼吞虎咽地吃完四个虾饺,我就高高地扬起手招呼:“靓女,我还要瞎搞!”

  坦白地说到现在我也没吃惯广东菜,受不了它的寡淡。这里非常在意菜本身的“鲜”味,尽量少用油盐,以免夺其本味,结果就是一点味道也没有,我如果连续三天吃粤菜,就会心儿发慌,眼放绿光,嘴里淡出个鸟来。

  广东的青菜论“条”,一条菜,两条菜什么的,倒也名符其实,因为这里的青菜除了保持原味,还要保持原形,从来都是整条上桌,再长也不切开。象我这种“北佬”乍见这种情形,都会大发感慨:唉,广东人真野蛮。

  粤菜贵,除了材料本身要求较高外,对营养价值也非常在意,每家粤菜酒楼都有几种拿手的滋补菜,用料考究,作工精致,味道怪异,当然,价格不菲。

  有一次在一家高档酒楼里腐蚀人民公仆,请他们吃“木瓜王炖雪蛤”,木瓜有小橄榄球那么大,外皮金黄,瓜肉鲜红,雪蛤几乎透明,漂浮在乳白色的浓汤之中,颜色搭配得非常好看,象件艺术品。吃的时候手拿木勺,掏出糯软清甜的瓜肉,舀上微带药香味的雪蛤和浓汤,感觉象在吃水果,象在吃药,象在喝糖水,就是不象吃菜。酒楼的领班在旁边用粤语介绍这道菜的好处,我支楞着耳朵,勉强听出大意,原来这道菜吃了之后如此受用,可以滋阴养颜、壮阳补肾、强身健体、去火消肿,还可以防治淋病。我当时就对负责买单的同事笑,说“这道菜的价格肯定比伟哥贵”。他阴着脸,点头如捣蒜。

  还有一次吃椰子蒸水鱼,这道菜是名符其实的“恶吃”,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点打击范畴。具体的作法如下:椰子上盖锯开,椰肉、椰汁全部保留,将小乌龟放入清水盆48小时以上,加入适量烧酒,让其吐尽泥沙。然后将乌龟放进椰壳,上蒸笼文火蒸两个钟头,出锅后就是汤鲜肉嫩、椰肉甘甜的上好滋补佳肴了。

  我经常跟朋友开玩笑:“听说你发财了,请我吃个什么斑吧。”粤菜海鲜中,凡是叫什么斑的都是极品,比如老鼠斑、果子斑、将军斑等等。2000年下半年去汕头,朋友请吃饭,那是个走私分子,开着野宝马,性情粗豪。当天菜有龙虾,酒有五粮液,喝高兴了,走私贩叫过服务生,点了一条什么斑,上来之后,他指着那条灰不溜秋的鱼向我们炫耀:“这一桌全部都加起来,也没有它值钱!”

  这个斑那个斑都不是我们平民百姓的消费对象,所以我的朋友经常这样答复我的玩笑:“请你吃个雀斑好不好?”

  不过也有平民化的。前两天在广州酒楼里吃饭,朋友点了两只大闸蟹“尤母”(读音la,轻声,意思是“母的”),膏肥肉美,每只九块八。后来请几个同事到附近的回民餐厅吃饭,那里更便宜,大闸蟹每只仅售五元,我一个人就吃了三只。大头虾,每斤13块,下面还有一句广告语:平到心痛。这种虾味道不好,但价格确实很实惠。

  说到广东,顺便也说一说广西。我前后去过南宁、北海、玉林、梧州、柳州等城市,感觉广西在吃上总体要比广东逊很多风骚,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米粉。在广西的日子我叫苦连天,跟一个拘谨的中年妇女走在一起,她不舍得吃,我也就不方便据案大嚼,只好跟着早也米粉,晚也米粉,吃到见了米粉就眼花腿软。广西的米粉与云南的米线同质而不同名,价格低廉,但味道确实也不敢恭维。只有在玉林的时候稍好一些,米粉店老板往碗里放了几块新卤的马肉,紫黑色,闻着喷香,吃起来微酸,韧,有嚼头,米粉筋叨,爽滑可口,滋味还算不错。

  四、东北。俺们那疙瘩

  广东有个朋友问我:“你们那疙瘩平时都吃什么啊?是不是天天都猪肉炖粉条?”

  这厮有个黑瘦的下巴,我当时很想有人一拳将之打落,看他还以后敢不敢小看俺们那疙瘩。

  东北菜口味一般都很重,浓香浓甜浓咸,吃来大有豪侠气。

  现在经常会想念东北农村的铜炉火锅。冬天的夜里,窗外大雪纷飞,青山染素,天地间鸦雀无声。如果有人从雪地里走过,就会有一行行脚印直到天边,来去茫茫,仿佛生命中蜿蜒的叹息。

  几个人盘腿坐在温热的土炕上,架起小桌,点起铜炉,水咕嘟咕嘟地开了,放进酸菜、粉条、猪牛羊肉、冻豆腐、腐竹、血肠,端起白酒喝两盅,掰乎一会,想想自己当年的好勇斗狠和百战生涯,也笑也烦恼。

  锅开了,几个人同时举杯,滋溜一声,一股热气直通丹田,挟起一块冻豆腐,蘸着作料,烫烫地送进口中,这豆腐在雪中埋了几天了,冻得满是网眼,咬起来竟然有肉的感觉。

  铜炉火锅的作料颜色缤纷,有粉红的腐乳酱、鲜红的辣椒酱、葱绿的韭花酱、褐色的芝麻酱,搅匀了吃上一点,谁都会咂咂嘴:香。

  这是寒夜,北风呼啸,鹅毛如雪,如果有朋友顶风冒雪来看你,那是最高兴不过的了。扑掉头上身上的雪,赶紧上炕上桌,罚过三杯酒后,连连让客人吃菜,那热情劲儿,恨不能直接挟着菜送到别人口中。

  现在火候正好,酸菜酸甜爽脆,粉条柔软滑顺,大片的猪牛羊肉煮得香香嫩嫩,但其中最好吃的,还是血肠。

  血肠切成片状,里面是猪血,外面是猪肠,颜色红白相间,煮熟后,猪血嫩如豆腐,猪肠柔韧耐嚼,吃来奇香。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每个人的脸都红了起来,说话也象是在吵架,不要介意,这才是真正的关东汉子。

  长白山区有一种野生蘑菇叫“榆黄蘑”,丛生的,一长一大蓬,千头并立,颜色是纯正的金黄,象盛开的太阳花。这种蘑菇可以炒,可以煮,可以蒸,可以烫一下拌凉菜,最妙的是,这种蘑菇还可以包饺子。

  榆黄蘑包饺子要先烫熟,最好保持原状,不要剁碎,另在饺子馅里加入葱花、香菜、芝麻油、少量猪肉,包好下锅。

  北方面食总体质量比南方要高,而这种蘑菇馅的饺子,更是北方面食中的精品。

  煮好的饺子小巧精致,胖乎乎的,皮薄得几乎透明,隐隐可以看到里面金黄的颜色(如果火候掌握得好,榆黄蘑熟后颜色不变),玲珑可爱。

  把饺子整个送进嘴里,轻轻咬破,蘑菇轻轻滑到舌头上,带着鲜美的汁液,香甜无比,熟后的榆黄蘑就象美人的肌肤,嫩得吹弹可破,让人吃起来回肠荡气。我见过一个清秀美丽的南国女孩,平时吃饭总是小小碗,那次却吃了满满一海碗,然后害羞地笑笑,说:“真好吃,我差点把舌头也吞下去了。”

  一个人思念故乡的时候,往往会想起故乡的美食。我记得我在读初中的时候,学校食堂里有一道素菜叫“炒猴子腿”,细长,紫黑色,柔嫩而清香。很多年之后,我知道这种野菜有个高雅的名字,叫作“薇”,对中国古代文化稍有常识的人都会对这个字发一声叹息,它就是随伯夷叔齐走到生命尽头的那株小苗,代表着正义的理想;它就是“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靡靡”反复吟唱的那棵野菜,代表着伤感和离愁。我在吃它的时候茫然无知,这菜2毛钱一份,我没想到它曾长久地飘摇在中国人的梦里。

  有一年暑假,在鸭绿江边遇见了一位打鱼人,他说他终日在江上漂流,只打一种鱼,叫作“嗷嗥”(音),打到一条就够全家吃一个月的,这是一条大汉,高大魁梧,古铜色的脸庞,说这番话的时候满脸虔诚。

  再见他时正是日落时分,江流无声,我看见他高兴从网里提起一只黑色的鱼。

  “这就是嗷嗥?”我问他。

  他满面欢喜,说今天我给他带来了运气,居然一次捕到两条。“到船上来“,他说,“我们烤一条吃。”

  据说这种鱼肉质细嫩,不管烧烤蒸煮都鲜美无比,但最终我还是拒绝了他的邀请,这是一家人的生活所系,不能被我随随便便地吃掉。

  东北也有很多名小吃,烟熏红肠、老边饺子、李连贵熏肉大饼、吊炉饼鸡蛋糕、酱骨架,都带着点豪气,朝鲜小菜比猪肉都贵,辣白菜、酸黄瓜人见人爱,沈阳的小土豆黑不溜秋的,但糯软咸香,也成了大企业了。

  五、华北。首善之糙

  菜名也是种学问。在南京的时候吃过一道菜叫“倚红偎翠”,我当时一看菜名大喜,连叫“端上来端上来!”,没想到只是炝炒雪里红,点缀上几片红萝卜。传说朱元璋落难的时候,吃过一道“翡翠白玉汤”,他当了皇帝之后都念念不忘,说穿了不过是白菜煮豆腐。成都有一家知青酒楼,里面的菜名都是革命年代的专用词,“主席一挥手,敌人哪里走”、“祖国山河一片红”、“阶级斗争天天讲”、“红宝书”、“牛鬼蛇神”什么的,让人大倒胃口。有个朋友说他如果开酒楼,一定要推出一道冷艳忧伤的招牌菜,叫作“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其实就是猪蹄炖发菜。到北海出差,看见菜谱上有一道菜叫“克林顿莱温丝基”,不由得心下大惊。问过后才知道,原来克林是种黑色的药材,用它来炖竹丝鸡味道鲜美,老板匠心独运,将这道菜与上世纪最著名的性丑闻联系起来,味道不错,生意也很火爆,看来这桩糗事还是有市场。

  北京是全国首善之区,但在吃上还是比较粗糙的。涮羊肉明显不敌四川的火锅,也比不上广东的“鸡窝”或者“打边炉”,甚至不如两湖的锅仔,莲子煨鸡什么的;烤鸭吃法别致,味道却远不如广东烧鹅、南京的盐水鸭。放眼北京,满大街的果脯蜜饯,既没营养又腻人,本地人是不吃的,全拿来糊弄全国人民。茯苓夹饼据说含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吃起来跟面巾纸没什么分别。

  当然有一些是我没见过的,比如国宴,比如满汉全席。据说满汉全席中每道菜都有个吉祥的名字,龙凤呈祥、福如东海之类,但我觉得它更适合观赏而不是食用。

  北京的小吃中,我比较中意卤煮火烧,各种猪下水在锅里煮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烧饼整个地浮在浓汤中,白白胖胖,香香软软,看着就流口水。掏出五块钱,对老板喊一嗓子:“来一碗!”

  老板麻利地挟出一个烧饼,切碎,在碗里舀入肝肺肠心肚,舀上酱油色的浓汤,加入葱花香菜,满满地端上桌来。

  吃卤煮火烧最好是在冬天的早晨,天寒地冻,嘴里哈着白气,喝一口滚烫的热汤,全身都暖了。烧饼酥软,各种下水的香味都煮了进去,又好吃又顶饿,据说是旧社会劳苦大众的珍藏美食。嫌味淡的来上一小碟辣椒,或者嚼上瓣大蒜,旁边坐着很多人,喝汤呼呼噜噜,品味吧唧吧唧,吃得那叫美。

  现在想起来,在北京念书的时候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学校前边的饭庄里,十块钱吃一斤饺子就算是打牙祭了,可惜辣椒酱比盐还咸。京东肉饼滋味也好不到哪儿去,全是大葱,打着显微镜教找不到肉。炒疙瘩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在学生时代那也是珍馐。

  在北京生活了四年,毕业后也去过华北多次,没有哪家酒楼给我留下很深印象,回味不绝的,全是一些小吃。

  天津的狗不理包子不用说了,十八街的麻花也早已是名声在外,谁出差都会带几盒回来。

  王致和臭豆腐吃到嘴里喷香,要是打开盖放在屋里,可真能臭死个人。

  六必居的酱菜在广州也能买得到,不过总不如大栅栏买的味道好。我最喜欢的是拉花萝卜,一个萝卜能拉到一米多长,算是刀功精巧的了,味道也好,鲜辣爽脆,下啤酒再妙不过。

  呼和浩特的羊肉串好吃,围着炉子,喝着冰镇啤酒,跟老蒙古聊聊家常,也很惬意。吃得差不多了,再来个烧饼,糙是糙了点,但肯定管饱。烧饼的叫法也怪,叫“热被子”,开始听着总纳闷儿,后来才知道正确的写法,原来是“热焙子”。

  六、华东。看比吃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在吃上,我喜欢辛辣、浓香、偏咸的菜式,吃不惯甜食,也吃不惯缺油少盐、味道清淡的潮粤菜。作美食家是不行了,今生看来也只能混个肚儿圆。

  鲁菜是那种很容易忘却的朋友,见他的时候喜笑颜开,离开之后却再也不会想念。这两年在山东吃过多次酒席,吃得时候叭嗒嘴,过后却始终记不起都吃了什么。

  从临沂开车去微山湖,坐在微风的湖岸上,看眼前烟波浩淼,身边荷叶田田,吃着鲜藕鲜莲蓬,听着水鸟清脆地鸣叫,心下大快,有点“振衣欲飞”的感觉。

  湖鲜都是现成的,鱼鳖虾蟹都在网里,拉上来活蹦乱跳。鱼要烤要炸要煎,这是典型鲁式的做法,烤的喷香,炸的酥脆,煎的金黄油亮。虾或生吃,或入汤,生吃的是醉虾,咬进嘴里还在动;入汤的是莲子虾段汤,圆溜溜的莲子清香糯软,雪白透亮的虾段甘美鲜甜。不要只顾着大嚼,那壁厢主人款款举杯,“来,大家随意。”

  随意就好。轻轻沾唇,放下酒杯,筷子直奔清炖xxxx的裙边。对面主人家不干了,“喂,你的酒还没干掉呐!”

  “不是随意吗?”

  他哈哈大笑:“我们这儿的规矩,随意就是干了!”

  山东人都豪爽,不干不行,旁边两个小伙子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提耳灌酒。仰脖喝掉,第二杯、第三杯就连绵而来,主人还一再说明:“随意随意。”

  菜未五味,酒已数巡,我醉眼眯离地问:“这微山湖的xxxx~呃~怎么长俩脑袋?”对面哈哈大笑。

  湖面如镜,荷香阵阵,众人酒后登舟游湖,听我在船头放声痛呕,他们好笑,我则好痛,也实在是亏负了这人间美景。

  上海的很多菜都是看着比闻着好,闻着比吃着好。

  首先是精致,小杯小盏,小碗小碟,菜色红红绿绿,花枝招展,但也就那么几根。吃这种菜总让我想起弱不胜衣的古典美女,看起来天香国色,实则是难以亲近。

  在上海吃饭我总是闷闷不乐的样子,问我为什么,我就说“不爽快。”所以有个朋友断定我前生一定是个马匪,用长刀割肉吃,拿坛子喝酒。我闻言大喜,说“然也然也。”

  值得一提的是城隍庙的小笼包。

  傍晚时分走进城隍庙,心中肃然。处处殿阁飞檐,桔红的落日下,这条长街显得分外古雅和苍凉。

  街角处排着长队,同行的美女非要过去看看。一问才知是卖包子的,我说走走走,美女不同意,执意要买,并说买来后要用包子殴打我的大头。

  我这人平生不敢违拗美女意志,那就排队等。抽了二支烟才轮到我们,掏出十六块钱买两笼,看看表已经九点多了,浪费了一个多小时就为了十几个包子,感觉大胸闷,心中不知是悲是喜。

  包子好吃,面揉得极软极嫩,轻轻咬开,汤汁四溢,有冬菇的香味。馅是精肉的,不腻而香,大小也刚刚好,恰好够我一口一个。美女问怎么样,我说好吃好吃,后面的话她就不爱听了,“可惜味道淡了一点。”“呸!你的猪嘴!”她笑骂。

  华东几省的饮食习惯各不相同。在合肥吃过一种“六和芋泥包”,软香可口,比广东的莲蓉包、豆沙包都好吃。无锡的肉骨头驰名中外,金华腿爪熬汤甚美。风筝节时去潍坊,早餐去吃“朝天锅”,一群人围坐在一口大锅前,薄饼夹卤蛋满口大嚼,白白的葱段儿甘甜微辣,再喝上几口带酸味的热汤,吃得直叹气。

  生活富于表情,在饭桌上总是快乐的。

  在生命里流浪,注定要吞咽各种滋味,古书上说张翰“见秋风起乃思莼鲈”,终于辞官不做,我一直觉得那是一种大潇洒。

  此刻我正面对着一张中国地图,明月万里,处处飘香,我这张没有味觉的嘴,注定还是要继续吃下去。命运真实而幽默,但不管在哪里吃,不管吃什么,我都会对它微笑。
2、一生中,你至少要去两次重庆
  最吸引我的,是重庆那种漫不经心的幽默。两车相撞,如果是东北人,可能推开车门就会打成一团;如果是上海人,推推眼镜,大概会这么建议:不要吵,我们找交警好了。有次我在重庆看到一辆桑塔纳追尾奥拓,奥拓司机下来看了半天,没吵没骂,笑嘻嘻地对桑塔纳说:“恭喜你,娃儿的书包又飞求了。”

  从交通事故联想到基础教育,这是重庆人独有的天赋。跟重庆人接触久了,我总感觉他们有一种骨子里的清高——拿水仙当大蒜的那么一股劲儿。重庆人热情、豪爽、大大咧咧,每逢客来,必称兄道弟,呼朋引类,不拿你当外人,但酒酣耳热之时,只要稍一留心,就会看见他们斜眼睥睨的神情,这神情不像刘备——成都才像刘备呢,倒有几分像曹操,豪情万丈,盛气凌人,给他把槊就能对付出几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来,所以我经常感慨:重庆之城,卧虎藏龙,如果生在战乱年代,天下奸雄,大概百分之八十都会出自重庆。

  在广东说自己有钱,会引一片景仰,这招到了重庆就不大灵。小心他们这么揶揄你:喔,你有钱,你的夜壶都是带按摩的。重庆人说“夜壶”听起来就像是文言的“也夫”,我当时就想,这话跟陈之亮“身赴国难,唯一死也夫”的名言差不多,同样有“也夫”,同样那么带劲儿。

  重庆临江,人人都有水手的气质(有个家伙给自己取名“玫瑰水手”),朝来暮去水滔滔,路遇旧交总喝高。重庆人好酒量,十个中至少六个能喝半斤白酒,喝了后照样走路不晃,爬坡如飞,到解放碑去打望美女,眼不花心不跳,神态自若。剩下的三个,你莫去激他,否则他抡起瓶儿就要跟你对吹。所以我跟重庆人吃饭,从来都不敢作声,借口酒精过敏,趁别人推杯换盏之机,独自闷头大嚼。

  重庆的美食总引入吮指遐思,辣子鸡、泉水兔、邮亭鲫鱼,小火锅红浪翻腾,水煮鱼香气四溢,想起来就忍不住咽口水。有次我住在一家五星级酒店,早餐是免费供应的,号称六十八元一位,菜式丰富,花样繁多,不过吃着总不是味儿,忽然想起重庆著名的小面来,丢下刀叉就往外面跑,在街角的小馆子花两块钱叫了一碗,菜叶碧绿,面条顺滑,汤辣而香,吃完后咂咂嘴,还觉得意犹未尽。

  这就是我理解的重庆生活,一碗小面胜过全法国的蜗牛。它不起眼、大大咧咧、漫不经心、甚至有几分粗俗,然而却有独特的香味。海明威说巴黎是“流动的圣节”,重庆人从不在乎什么神圣。尤瑟纳尔说“军中十五年不及雅典的一个清晨”,重庆也不大关心浪不浪漫。只要有酒,有辣椒,有朋友,有喷香的小面,足以构成重庆人生活的全部,而“诗意地栖息”,不过是酸腐文人牙疼时没心没肺的哼哼,理也不要理。

  所以我说:一生中,你至少要去两次重庆。第一次去吃满街美食,去看美女如云,去领略山城、雾城、江城的独特韵味,这时独行人也许会感到孤独,但第二次就不一样了,你会找到朋友,全重庆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你的朋友,会找到重庆漫不经心、大大咧咧的诗意,这诗意行走在高高低低的路上,停留在棒棒军的棒头,飘荡在朝天门浆声灯影的夜色里,这诗意与酒有关,与辣椒有关,却又永在它们之外。身不临重庆,就不会发现完整的生活。
3、近水三分妖
 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的味道,北京偏咸,上海微酸,重庆麻辣,君特?格拉斯说二战时期的德国有一股子洋葱味,我有个和尚朋友说得更绝,他说广州有一股“砂锅炖狗腿”的味道,说得我这个俗家人想笑又不敢笑。如果说到杭州,我想漂浮在这城市上空的是一种微淡的香味,像花香,像脂粉香,还有一点淡淡的油墨香。

  撰文/慕容雪村

  杭州美,大半美在西湖,苏东坡说它“浓妆淡抹总相宜”;白居易不想走,说“一半勾留为此湖”;美国人布赖特·威利斯在孤山脚下呆了一个月,临走时大哭,写诗道:离别这妖艳的城市/如同远嫁我心爱的女儿。建议杭州市政府发给她“好市民奖”。说到“妖艳”,这也是有来历的,南宋志云和尚说杭州不是修道之地,因为西湖太美,“近水三分妖”,要我看何止三分,如果天下有十分妖艳,那杭州至少要占七分。

  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的味道,北京偏咸,上海微酸,重庆麻辣,君特·格拉斯说二战时期的德国有一股子洋葱味,我有个和尚朋友说得更绝,他说广州有一股“砂锅炖狗腿”的味道,说得我这个俗家人想笑又不敢笑。如果说到杭州,我想漂浮在这城市上空的是一种微淡的香味,像花香,像脂粉香,还有一点淡淡的油墨香,据说“鸦片”香水能让人大量分泌肾上腺激素,那么杭州之香,更能引人遐思。

  我到杭州赶上个大热天,吃杭帮菜流汗,泡吧流汗,唱卡拉ok也流汗,我的朋友玫瑰水手比我早来半年,谈吐间已经微微地带上了杭州口音,顾盼之间颇有妩媚之态,让我不由长叹:唉,近水三分妖,古人诚不我欺。
4、河坊街上俗仙人、南山路一夕安宁
 河坊街有上千年了,从“暖风熏得游人醉”的南宋开始,这里就一直是十里繁华的中心。我在黄昏时分走上这条长街,踩着李清照、姜白石们的旧日足迹,听着岳飞和秦桧听过的琴声,心中有点莫名的敬畏。路两边多是老字号,老得你只有在小说中才能看得到:孔凤春香粉店,这是一百年前的夏奈尔,古龙在一本小说里形容说是“雪脂妆美人”;万隆火腿店,橱窗里挂着一条条深褐色的火腿,肉香扑鼻,空肚汉闻了不免要流口水;有中药堂,老中医悬丝诊脉,这功夫可不一般;除此之外,还有纺纱店、茶叶庄、旱烟店、梳子店、古董店、瓷器店……南宋的瓷器有烟火气,旧上海的广告画透着沧桑,我是个俗人,鉴赏不了这些,我只有一个目的:吃。

  现代社会的饮食文化已经超越了食物本身,更关注环境、情调和文化。河坊街就是这样一条“吃文化”的街,昏黄的夕阳照着路边古旧的楼阁,飞檐如拱,灯笼和酒旗高挑半空,舒缓的苏州评弹叮叮当当地敲在心头,如果不是旁边熙熙攘攘的人群,真是“不知今夕何夕”。登清朝的楼,坐明朝的椅,点唐宋流传至今的菜,筷箸纷飞,酒碗高举,似乎随时随地都会跟古人打个照面,这感觉,似乎比龙虾鲍鱼都要美味。

  古代说部里经常有这样的描述:找一个齐楚阁儿坐下来,吩咐店家:打两角酒,切二斤熟牛肉。我第一次上景阳冈酒肆时,就有这种感觉。

  景阳冈的墙上题着宋江的反诗: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桌子上用金粉写着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姓名,像是直接从梁山上搬来的;菜单像竹书纪年的竹书,菜名十分古怪,有西门庆口水鸭、潘金莲口水鸡、武大郎烧饼,吃一口鸡鸭,啃一口烧饼,喝一碗武二郎斟的老酒,就如同重读了一遍《金瓶梅》。书中暗表,这酒可非同凡响,色泽澄亮鲜红,喝时酸甜醇和,连我这么没酒量的人都能喝上两口,但要能连喝十八碗,并且用自己的脚走出河坊街,那就可以白吃这一餐。根据老板的说法,武松打虎之前喝的就是它,这酒浑名唤作“三碗不过冈”。

  酒足饭饱地下了景阳冈,身上似乎也有了打虎的力气,沿着街慢慢前行,慢慢品味,钱塘人家的骂鸭串和阴阳豆花十分有名,“骂鸭”是关于东方道德的一个古老典故,“阴阳”更是包含天地。《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来钱塘人家吃饭时,用三角古樽喝了一杯黄酒,豪情大发,用语音合成器说:“我能解决m-理论了!”

  到王润兴吃南宋扎牛肉,鲜嫩爽滑,带一点竹叶清香,我怀疑这就是古龙笔下的“盐件儿”。这店里的鱼头豆腐连皇帝老倌儿都爱吃,据说还有乾隆的御笔题字,人称“皇饭儿”。到状元馆吃一碗“独占鳌头”,当然,面里不仅仅是鳌头,而是一整只鳌,讨了彩头,不要忘了著名的“杭州三碗面”,状元馆的红烧黄鱼面是头一碗,胡雪岩发迹前也曾来此大快朵颐,另外两碗,一是奎元馆的虾仁面,一是聚水馆的爆鳝面。

  俞平伯爱吃河坊街上的油酥饺,形容得我口水长流,遍寻不获,只好去吃藕粉。河坊街的藕粉也是出了名的,炎炎夏日,来一碗冰凉的藕粉,再撒上一点桂花,又香又滑,几乎要连舌头都吞下肚去。我到杭州的第二天早餐是小馄饨加灌汤包,吃得我手脚不停,吃完了手抚肚皮抬头看,不远处赫然立着一块牌子,上书三个大字:俗仙人。是啊,吾本俗人,有臭豆腐吃,就成了俗仙人。

  南山路一夕安宁

  诗曰:

  南山路上酒吧多

  有的蹦迪有唱歌

  风雅文静都不管

  划拳斗酒乐呵呵

5、做爱的经济分析
  对我来说,性是一种珍贵的稀缺资源,当然,我指的是性生活,而不是性别,性别我自己也有一个,这是我快乐和烦恼的根源,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就是成本,这成本在有生之年能给我创造多大的价值和效益,或者赔个一毛不剩,变成呆坏帐和闲置资产,我心中还十分没底。

  波茨纳说,性是人类理性的实现。这句话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我知道茱迪?福斯特染上了艾滋病,那么不管我多么仰慕她,也不会跟她上床,这事风险太大。这说明作爱本身就是一种经济行为,有需求,有供应,有风险,有收益,还要计算投入产出比,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贝克尔断定:上帝目光所及,皆可交易,那么毫无疑问,深藏床帷之后的性爱和农贸市场上的萝卜具有某种共性,这也符合波普艺术家们的价值观,1954年艾伦?金斯伯格接受记者采访,说世上并无尊卑,如果有不平等,那也只是价格上的不平等。我觉得既然谈到价格,那其实还是一种平等——钞票面前人人平等,比如香港的淫媒组织就曾经列过一张菜单,把演艺界的女明星一网打尽,我心中的那些偶像,从清纯玉女到三级肉弹,谁值多少钱标得清清楚楚,如果我手上有一亿美元,那感觉就象走进了超市。

  不考虑宗教信仰和道德的负面影响,那么一次单纯的、形而上的性爱就是一个契约,酒店里的桑拿小姐问先生要不要服务,可以视为一个要约邀请,至于老婆掐着老公的脖子发令:官人,我要!就明显是一个标准合同,不明白标准合同的朋友们可以这么理解:虽然你反对手机双向收费,也不满意中国电信的服务,但你还是要入他们的网。

  合同订立后的性爱象一单混合了fob和cif特征的国际贸易,fob的意思是船上交货,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前,发生任何毁损灭失、遗弃泄露都不能算是交易成功,失败后的男人们一个个垂头丧气、额头冒汗,这充分说明作爱是一种高风险的活动,而“哪里有风险,哪里就有保险”,于是就有了杜蕾丝、拉士丁和杰士邦这些品牌,根据弗里德曼的“假设不相关论题”,我们可以断定杜蕾丝和中国人寿作的是同样的生意,而第一个把避孕套叫作“保险套”的人堪称伟大,他要不是天才,就一定是个经济学家。cif术语指的是货主承担成本、保险费和运费,所以到药店里买避孕套的大多都是男性,交易过程中,出力最多、忙前忙后的大多也是男性,货主嘛,规定要承担运费的。

  如果探究到细节,性爱合同比其它合同更加完备:除了交货、验收,它还有交易后的信息反馈机制,电影《一声叹息》里,张国立问刘蓓:好不好?刘蓓娇喘一声:好死了。看得人心潮激荡。当然,这种反馈机制并不能保证信息的完全对称,上海有个美女写了一篇文章,大标题就是:《伪装高潮也快乐》,这明显是在号召提供虚假信息,如果这种作法如果被会计师事务所学了去,必然会引发信用危机,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我在此要引用的第二个案例是美林证券,这家世界闻名的证券公司因为提供虚假投资评估,2002年被罚了一亿美元,那笔钱如果给我,我就有能力去逛逛超市了。

  对体制内的交易双方来说,性象一块永远嚼在口里的口香糖,它的好处是随时都东西让你咬,不至于空虚,不至于闲得牙疼;缺点是越嚼越无味,到最后就成了一种纯粹的习惯。“七年之痒”的说法,不仅说明消费者对单一产品、无差别服务的厌倦,也证明了性资源使用中的边际效用递减:最开始拉拉手精神抖擞,亲一下浑身颤抖,但后来拉得越多、亲得越多,这事就越没有吸引力,美国一个无聊的民间调查机构统计了三百多对夫妻的睡姿,最后得出结论:婚龄半年以内的夫妻,大多是面对面搂抱着睡,婚龄超过2年的,几乎百分百是背对背睡。这些姿势和体位,我们可以看作是人性化的市场需求信息。还有一位专攻下三路的诗人说,他在婚姻中唯一获得的“体制性的阳痿”,看来他需要到消费者协会去投诉。

  康德认为婚姻的意义就在于“合法使用对方的性器官”,薛兆丰说婚姻是“终生批发的期货合同”,这些都说明婚姻是一个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与单干户相比,优势主要在于两点:一是成本小,没结婚的两个人需要两张床,结了婚就只需要一张;二是可比价格低,香港报纸上有很多色情广告,广告卖点多是皮肤、身材,或者武功,从来没见过有小姐宣称自己价格低,“跳楼价、大出血、拆迁甩卖”什么的,因为她们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没有优势——老婆是不用花钱的,所以只好在差别化服务上作文章。

  性市场大概是唯一一个供应不足的买方市场,一方面,小姐们纷纷抱怨“生意越来越难做”,另一方面,体制内外的男人们都在进行着diy,这情形有点象我们经历过的“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我表哥那时候曾因为“投机倒把”坐了几年牢,出来后赚了一点钱,据说养了好几个二奶,然后我表嫂就开始留指甲,时常偷袭他。这两种审判说明投机倒把始终是一种背德恶行,而走私更加不可饶恕。但根据我表哥的供述,他也确实值得原谅,我表嫂出身名门,教养过人,对作爱有近乎苛刻的要求:要洗澡,要关灯,要遵循法定程序,要正面交流,决不可暗度陈仓,等等。这大大提高了他们之间的交易成本,用经济学的术语讲,就是高关税壁垒,我表哥不懂经济学,他用最朴素的话表达他的意见:真他妈没意思。其实他讲的是一个利润问题。

  张五常在中山大学演讲时,说交易成本越高,人就越穷,交易成本降低一点点,人民生活就会快乐很多。这话简直就是我说的。法国人心中的完美妻子是“客厅里的贵妇、卧室里的荡妇、起居室里的仆妇”,这其实也是在响应张先生的理论:降低交易成本。我表嫂因为她长期供应的质次价高的性产品,终于在1999年被我表哥取消了交易资格,他们离婚了。这对一直持币待购的投资者,我,是一个沉重打击,从那以后我见人就说我是一个独身主义者。

  前些日子各地都有“换妻俱乐部”的报道,我这个人有点趣味低下,遇到这样的新闻,总要反来复去地看。《圣经》上说“亲近邻舍之妻的,不免受罚”,所以搞换妻俱乐部的这些家伙,最后全都被捉将官里去,打板子,捱班房,我是一个独身主义者,没资格参与这种非法活动,见了总不免有点幸灾乐祸。

  换妻这事可以算是一种等价交换,稍具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交换是一种增值行为,农民拿粮换布,是因为他织布要比种粮食花更多的时间,这种交易让他节约了时间。由于没有人想作亏本买卖,所以换妻肯定也是一种增值行为,前面说过了,夫妻之间有个“性的边际效用递减”问题,“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而换妻则可以解决生产中的设备老化问题,以自己的不新鲜换别人的新鲜,使效用大大提高。萨缪尔森有个幸福公式:幸福=效用/欲望,在欲望不变的情况下,效用越高,就越幸福。所以换妻事实上是一件幸福的事,但这结论显然不符合上帝的旨意。

  经济学中有个名词叫“帕累托优化”,是指在资源分配中,不损害他人福利而进一步改善自己的福利,1980年华罗庚数学竞赛有这样一道题目:大家排队取水,桶各有大小,怎样排列才能保证总体效率最高?答案很明显:小桶在前,大桶在后。但这损害了大桶者的利益,所以它是一个伪帕累托。阿瑟?奥肯1975年的“漏桶试验”,损害富人的利益来帮助穷人,是另一个著名的伪帕累托。照我看世间真正的帕累托优化不多,而换妻就是一个。它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大家自愿,换过后也不影响使用,但每个人得到的效用都大大提高,当然这里必须排除性病传染的因素。

  几单位的性资源换一辆保时捷,可能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值,也付不起,香港某位著名女星还换了一套几千万的豪宅呢,你怎么说。不过这也正常,交换总会有价格问题,电影《不道德的交易中》,黛咪摩尔的老公拿她换了一百万美元,事后十分痛苦,觉得这生意不划算,如果他换来的不是一堆钱,而是别人的老婆,想来就会好过一些。

  换妻应该算是男人的恶行,网上有些女网友评论,说这样的男人真恶心,拿老婆当玩物。这话看似偏激,实则非常接近真理——性其实就是种物权。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排他性,你买了一只锅,这只锅就只属于你自己,别人不能轻易碰。性也是这样,尽管老婆大多时候都闲着,但谁也不会让别人轻易使用,也许变态会这么干,但我从没见过。再说说网上评论的事,女网友评论完了,有个男网友在后面骂,骂得十分提神:三八,你们怎么不说那些当老婆的,她们不也在换夫吗?

  当然,换妻这事最终是个道德问题。经济学要不要兼顾道德,这事经济学家们也一直在吵个不停。但道德这东西谁能说得清呢,除了上帝。宗教主义者认为上帝是人类最终的理性,这话可以跟波茨纳那句“性是人类理性的实现”联系起来理解。《圣经》里是这么说的:“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值得称赞。”这话有点费解,如果我有个老婆,让她怕耶和华我没意见,但非要她敬他爱他,我就觉得他是在占我便宜,单方面的我不干,要就换妻。

  按古龙的说法,性产业是最古老的职业,“堪为百代祖师”,那时候没有钞票,人们拿贝壳换粮换米,我怀疑有些人收藏贝壳就是想回到原始社会。根据伪学者慕容雪村的考证,“性”这东西可以算是另一种贝壳,每一单位的性资源换多少张狍子皮,换几捧高梁米,大概早有定数。即使到了现代社会,性依然是万能结算工具,可以换彩电,换房子,换工作,换城镇户口,有个美女还拿它换了一个法官当。所以英国前首相狄斯赖利说“货币比唯一比爱情更让人发狂的东西”,这里的“货币”如果不是指性资源,我就觉得不大好理解。

  站在动物的立场,人类的性压抑、性苦闷实在是不可理解,93年春天我去北京动物园玩,看见一只老虎四脚乱跳,咆哮不止,据说是发情使然。想想这些动物们也真可怜,一年只有那么一季,还不容易遇见合适的对象,茫茫林海,真爱何求啊。人类就不一样,一年到头都不闲着,自带设备搞生产,方便又轻松,资源又丰富,没有稀缺性。经济学中的“稀缺性”指的是对需求而言,资源总是有限的、不足的。这种理论应该不适用于性资源,人类的性需求十分有限,“百年三万日”,这数字大概可以算是人类的极限,即使威猛强悍如张伯伦,也有支撑不住的时候。与这有限的需求相比,人类拥有的性资源可以算是无穷无尽的,50亿人口中有一半都是异性,如果我们也是老虎,肯定用不着四脚乱跳,咆哮不止。

  一个开放的性市场需要制定交易规则,这是套用康芒斯的话。为了避免性市场陷入萧条,政府应当以行政干预拉动需求,比如对性产业免税等等,这大概可以算是凯恩斯主义者的观点。不过在现阶段的中国,康芒斯和凯恩斯们都无用武之地,性产业不合法,从业者只好在地下状态左躲右闪,偶尔生产,这显然不符合规模经济的要求。就象爱伦?坡的诗:被光明弃绝/向幽暗中寻找自我。这诗是我查字典翻译的,不知道译得对不对,但2000年我曾见过一个被收容的姑娘,她这样对警察说:找不到工作,摆个摊你们又要没收,不干这个干什么?那姑娘如果会用英文写诗,中国可能要多一位女文豪。

  红灯区合法化的问题,在全世界都有争论,反对者认为性产业合法化会导致伦理危机,上帝是这么说的,“妓女如深坑…她埋伏好象强盗,她使人多有奸诈。”上帝的比喻总是很形象。除此之外上帝还说了一句:“与妓女结交的,浪费钱财,”事实上有钱不用才是恶行,因为那将导致经济危机,否则政府拼命拉动内需干什么。18世纪初,英国医生伯纳德?曼德维尔写过一首诗叫《蜜蜂的寓言》,说节约并非美德,奢侈浪费才是致富之道,这诗对凯恩斯有莫大影响,但明显跟上帝过不去,所以被禁了好几百年。反对者的第二个理由是性病,认为红灯区合法化就是性病泛滥的前兆,这话也有事实依据,比如泰国就有爱滋病泛滥的问题。

  我个人倒是赞成合法化,但谁如果认为我这是为了自己嫖娼方便,我也无话可说。我的观点是这样的:既然不可能禁绝,不如拿它来赚钱。一个阵地,政府不去占领,黑社会就必然去占领。钱在政府手里和在黑社会手里哪个更能为广大人民造福,这事不好说,但逃税总不是美德。至于“伦理危机”,我看就是个幌子,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米蒂亚这样告诉阿辽沙:关于伦理学,我没法对你解释清楚。根据我的个人经验,所有解释不清楚的东西都会成为幌子,比如雷公电母、狐仙和柳树精,乡村巫医们靠着这些发了老鼻子财了,但最大的一个幌子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再说说泰国的爱滋病,据我分析它不是红灯区合法化的问题,只是政府管理不当,如果不合法,可能传染得更厉害。众所周知,地下状态什么东西都传播得快,比如小道消息、黄段子,还有sars。

  上世纪九十年代,荷兰鹿特丹曾打击过色情行业,结果政府税收锐减了几亿盾。据说太原也有这种情况,但身边的事不好说,我们还是说别人吧。

  作为一名独身主义者,我坚决认为婚姻是个赔本买卖。首先它的机会成本太高,我们形容某人得不偿失,常说他“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那么结婚就是捡了一粒芝麻,却丢了一个谷仓。投资理论讲“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而结婚显然是违背了投资理论,你把所有的蛋都放了进去,最后却未必就能孵出小鸡来,弄不好连蛋都要打破。前些日子广东有个案例:有个人在外面包了个二奶,老婆发现后怒不可遏,一刀将他的作案工具割下来扔进了马桶,连生产设备都报废了,可以算是鸡飞蛋打的典型。同例我们还可以参照美国歌星迈克尔?杰克逊,他现在一年要付给前妻300万美元,有一次差点就破了产。

  说起婚姻的实质,连我这个独身主义者都替你们难过。人类的性供应时间不长,20岁开张,60岁打烊,也就40年左右的时间,听说有人七十多岁还能搞批发,我觉得那肯定是部长以上级干部,全靠补药顶着,要不然就是super猛男。40年是14000天,按三天一次计,人一辈子能消费的性资源不过4600单位。如果不生孩子,也不谈爱情,那么结婚其实就是为了这4600次。“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细细分析起来这事其实并不怎么浪漫,白首偕老,终生相伴,不过是4600次活塞运动的另一种说法。为了使问题更好理解,我们对结婚的成本进行实证分析:

  一、结婚的直接成本。北京人结婚时,前来道贺的小伙子会这么唱:“结婚了吧,傻冒了吧,一个人挣钱两个人花……”可见结婚要付出50%的收入,即使离婚也要按这个标准来分割共同财产。根据莫迪利阿尼的生命周期假说,消费取决于人一生的收入,我们假设一个人月收入1000元,工作40年的总收入是48万。48万一半自己用,一半拿来跟老婆换那4600次,平均每次也就是52块多。在这个问题上富人比穷人吃亏更大一些,如果月收入一万,那么性交的单价就是500多,据说莫斯科四星级酒店里就是这个价格,所以富人容易包二奶,因为每多包一个,他的成本就会降低一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决定夫妻关系并不是所谓的道德伦理,而是供需关系。如果你不巧是比尔?盖茨,那就太惊人了,按上述计算方式,你跟老婆亲热一次的价格是1100万美元,这钱如果买成猪肉,可以买16,000,000斤。

  二、结婚的简接成本。胡塞尔说真正的自由主义是不结婚的,这说明结婚要损失自由,裴多菲有诗道:为了自由,生命也可抛,爱情也可抛,可见自由是无价的,除了这无价的自由,你还必须在婚姻生活中花费大量的个人时间,比如陪老婆逛街,或者陪老公打麻将,这时间也是金钱;有人婚后感情不好,喜欢跟老婆吵架,说不定还要发生武斗,但不管是打坏了老婆还是被老婆打坏了,都要付出修理成本;如果被抓伤了脸,还要编谎话请假,产生误工成本;如果老婆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你可能要磨破几双皮鞋,经济学中把这种成本叫作“皮鞋成本”。

  这么说来,婚姻就是一个大竹杠。批发本来应该比零售便宜,我们都知道商业采购的原理是“批量越大,成本越低”,现在可好,你一下子全包了,结果还被人狠狠敲了一竹杠。

  当然,婚姻还有其他的价值,比如社科院的一个博士就说婚姻是人类繁衍的工具。我不大赞同这种说法,据我所知,人类繁衍靠的是性器官,而不是靠结婚证书。否则你去领个结婚证,再回家把那什么割了,看看能不能生出孩子来。要是生得出来,我情愿输你一本《葵花宝典》。照我看,婚姻不仅不能保证繁衍,反而大大有害于人类繁衍,我们都知道杂交水稻好,不仅长得壮,产量也高,五八年的时候据说一亩地能打几十万斤。而结婚即使有一千种好处,也掩盖不了这个致命的缺点:在婚姻的稻田里,你永远没法培育杂交品种。

  在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之前,经济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怎样增加生产,避免出现饥荒。我们都知道,饥荒是生活基本资料,尤其是粮食的供应不足引起的,三年困难时期,因为高估产、高征收,再加上大办人民公社的过度浪费,弄得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活活饿死了几千万人。

  性爱市场也会产生供应不足的问题,对男性来说,女方不断提升的性技术、不断扩大的性需求真是个灾难。据说有个丈夫天天在汤里放安眠药,让老婆一吃完就呼呼大睡,不去想性供应和性需求的事,这法子可能有效,但实在是有点缺德:你万一把人家吃傻了怎么办?

  供应不足如果严重了就会发生饥荒,有饥荒就会有逃荒者,这事就叫红杏出墙。平常人们对逃荒者总是很同情,除了安徽凤阳在1961打击过要饭的,说他们影响了社会主义的大好形象,捉进去吊起来打,此外还真没见过这么没人性的。但对性爱逃荒者,人们却一直都很鄙视,说她们淫荡、道德沦丧、不守妇道,它的代表人物就是潘金莲,人家不过就是在饥荒时吃了几口别人家的饭,就被道德学家们骂了一千多年,骂得人人自危,连慕容雪村这么大胆的人都有点害怕。这事跟国企改革差不多,说到底还是一个产权不清的问题:潘金莲有没有权利按照供需状况分配她的性资源?或者说,究竟谁是潘金莲性工厂的真正所有者?是她自己,还是武大郎?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武大郎最多只有经营权,但你们非要连所有权都夺去,我觉得这中间一定有什么猫匿,建议清河县反贪局介入调查。

  我在企业里管过采购工作,一般情况下我都会选一家固定的供应商,定点采购的好处就是成本低、供应及时。但如果这家供应商供不上货,那我就要多找两家,这和潘金莲做的没什么区别,也没见谁说我淫荡或者道德沦丧。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有点同情潘金莲,她和我一样都是优秀的采购员,关注采购质量,寻求足量、及时的供应,但我又加薪又升职,过得滋滋润润,潘采购却被公安局长武松一刀砍了,其间的迹遇,真是令人不胜嘘嘘。

  前面说过了,经济学有时要研究如何增加生产,在这个问题上,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们有很多理论,比如提高劳动生产率,延长作业时间,还有费亨氏理论、德罗定律什么的,金正日将军提出还要有艰苦奋斗的精神,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科学技术,所以西门庆买了两个银托子,所以印度神油和龟鳖丸才会那么畅销,社会学家说性药泛滥是社会道德沦丧的标志,我觉得这事跟道德关系不大,我们卖春药只不过是为了避免饥荒,而众所周知,搞出饥荒可实在算不上什么道德高尚。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说也奇怪,性工业应用科技不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反而是为了降低生产效率。说起“效率”这个词人人都明白,就是用最少的时间做最多的事,比的是谁更快,而在性爱问题上,人们却总想用最长的时间做同一件事,比的是谁更慢。

  经济活动会产生外部效应。关于“外部效应”,可以这么理解:比如办教育,除了能赚钱,还能提高国民素质,这“提高国民素质”就是一种外部效应,它是好的,所以叫作正的外部效应;开化工厂要污染大气,这是坏的,就是负外部效应。工厂污染大气,这是政府要管的事,所以要对化工厂额外收税,这种税最早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来的,就以他的名字命名,叫作庇古税。

  我们的主旨是谈性。性产业的负外部效应十分明显,前段时间澳大利亚有家妓院上市,我到他们的网页上浏览了一下,发现满页都是黄色图片。我这个人虽然趣味低下,自制能力还是有的,所以看了也不会出什么事。换了是个没有自制能力的人,说不定就要跑到大街上骚扰妇女,这事我看就该算到妓院头上。

  除了诱发犯罪,性产业更严重的外部效应是伦理问题。伦理是人间正道,不管佛教、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都反对色情,如来讲不可邪淫,耶酥说不可亲近妓女,安拉更彻底,连妇女穿高鞋他都会不高兴。在这个问题上三位神仙站到了一起,旗帜鲜明地反对色情事业,不过照我看也没妨碍了它的兴旺发达。

  性产业悖德,主要是因为它的非法性、经营场所的隐秘性,以及它兜售的廉价的快感。我们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快感应当通过高尚的途径获得,比如阅读,观赏革命电影,或者扶老太太过马路什么的,要有集体主义的思想觉悟,独乐不如与众乐嘛。现在你悄悄地躲起来,只顾着自己快活,全然不想亚非拉的受苦人民,这事即使不算卑鄙,至少也有悖于公有制的经济制度。根据司各特?埃里金纳的理解,肉体的快感是人类独有的,肮脏也是人类独有的,与完美的上帝无关。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肉体的快感是肮脏的。由于性产业拿金钱换快感的经营方式,而金钱是亵渎灵魂的东西,这就不仅是肮脏了,简直可以说是罪恶。

  我不是清教徒,没有代上帝宣旨的义务,所以上面这些话只是随便说说,当不得真。因为性产业的严重的负外部效应,各国政府都制订了措施,限制它的经营规模,另外还要额外征税,我们前面说过了,这税叫作庇古税。有的地方采取的是征收管理费的方式,这管理费也可以算是庇古税。我有个朋友特别没文化,有一次我跟他谈起这个税,他一本正经地回答说:这税好,这税好,卖屁股嘛,当然要收屁股税。仔细想想,这话可能比任何经济理论都接近真理。

  “作爱”是个动宾词组。根据我的观察,男性和女性对这个词的理解不大一样,男性偏重于那个动词,女性偏重于后面的名词。由此引发的逻辑是:如果“作”是重要的,那么跟谁“作”就可以忽略;反过来,如果“爱”是重要的,那么显然只能跟固定的对象“作”。

  这个问题涉及到我们对“性解放”的理解。一谈性解放,很多人都要皱眉,说那是资本主义社会腐朽堕落的象征,这明显是把“性解放”跟“性泛滥”混淆了。事实上性解放是一个挺不错的事,第一是消除性别歧视,第二是把人从宗教的禁锢中解脱出来,让性真正成为取悦身体的工具。这两件事哪件都不坏。有个保守主义学者反对这第二条,说性应该与婚姻有关,是人类自我繁衍的工具云云,我觉得这其实是在把人当骡子看。如果只为了生孩子才交配,那么人跟牲口有什么区别。另外现在也计划生育了,活好几十年,只准来那么一次,未免太不人道。所以说这人应当被送到维多利亚时期去,众所周知,那时候连鸡胸脯都不准说,叫作白肉。丘吉尔就犯过这个错误,被一位夫人斥责,后来他给这位夫人送了一朵兰花,说如果你将它别在你的“白肉”上,将是我莫大的荣耀。

  再说说“作爱”这个词,如果光“作”不“爱”,那么它有一个大概的价格。这个我们前面讲过了,从几十元到几分之一辆保时捷,不同类型的的产品有不同的价格策略。“爱”字就要复杂一些,有人说它是无价的,有人说它其实也很便宜,根据贝克尔的观点,万物皆可交易,即然什么都可以交易,那么就没有无价的东西。但究竟爱情值多少钱,一句话两句话也说不清楚,我们还是要进行实证分析。

  在实际调查中,我拿这个问题问过6个人:假设你很爱你老公,给你多少钱,你会背叛他一次?这背叛当然是指身体上的背叛。从100万开始,所有人都点头;到50万,有一个人表示不行,这说明她爱她老公大于爱50万,但小于爱100万,我们取中间值:75万;到20万,又一个人表示不行,那么她的爱情大约值35万;再往下问,在10万元价位上有两个人退出,我们算作是两个15万;等到了5万元,最后的两个也无法接受,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是两个7万5。

  这六位女性的爱情总值是155万,平均价格是26万不到。她们都是白领,月收入在3000到8000元之间,我们也取中间值:5500,那么26万相当于47个月的收入。稍具经济学常识的人都明白,上面提到的价格不是纯粹的零售价,而是一种机会成本,也就是说,为了获得这26万,她们必须抛弃些别的什么,要承担风险,如果被老公发现了,不仅要失去老公的爱情,还要失去老公能给她的那一部分钱,如果这钱大于26万,那么此人的爱情很可能就是个负值。用经济学的术语讲,叫作负价格;用商业术语讲,叫作无偿赠送;用我们的俗话说,这就叫倒贴。一钱不值。

  我是在深圳进行上述调查的,深圳物价指数之高,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如果换在别的城市,这价格很可能还要打折。我们甚至可以根据全国的物价水平,列出一张爱情价格表,沿海富庶地区的爱情贵一些,内陆穷一点的省份就便宜一些。所以内地的漂亮姑娘都爱找沿海的男人,用经济学的术语讲,这就叫作要素禀赋。

  这种统计肯定不够严谨,但可以说明一个基本事实:爱情是有价的。另外,爱情肯定与一个人的收入水平有关,收入越低,爱情就越便宜,只有亿万富婆的爱情才可能价值连城。这里也有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是个双务合同,光剃头挑子一头热还不行。即使一个人的爱情价值连城,如果她老公拿着不当一回事,那买卖还是做不成。这道理就象两口子卖车,女的说给我多少钱都不卖,男的说一块钱您就拿走,你说这车它值多少钱?

  这种结果很难让人接受。在我们的观点里,爱情是无比美好的东西,它甚至是我们俗世生活的信仰,怎么可以象萝卜白菜一样,摆在柜台上任人挑拣?怎么可以用钱来衡量,有钱人拿贵的,而我们穷人,就只配拥有那些一钱不值的烂货?它应当超越金钱啊。

  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身体的偶尔出格是否就等于背叛爱情?如果不是,那么我们上面的分析就不能成立,那个26万就不是爱情的价格,而是婚外性行为的价格。如果坚持认为两者是一回事,那么毫无疑问,你的爱情即使超越了26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谁还没见过钱啊。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身体的放纵算是背叛爱情,那么思想上的放纵是不是就更严重?我在四川的时候学会了一个词,叫打望,打望就是在街头观看美女的意思,我承认我在打望时有过非份之想,按照我们上面的分析,这就叫作亵渎爱情。打望这事不大好管,除非你每次上街都戴个眼罩。话说回来,如果连打望的权利都取消了,那还真不如直接给我一刀。

  翁倩玉唱道:爱是love,爱是amour,爱是人类最美丽的语言,爱是正大无私的奉献。要我看,如果正大的爱情真是那么美,那一定跟性无关,不会因为偶尔的放纵就收回去。否则那就不是无私奉献,而是倒贴。

6、中国硬脖子
  “气节”是中国人最喜欢的词之一,这里的“气”指的是浩然之气、凛然之气,孟子善养此气,我跟着他学,养了很多年,后来就有朋友说我是“小鸡生鹅蛋——愣装大眼儿”,可见这气不是谁都能养出来的。“节”字很好理解,贞节、节操都是它,甚至还包括关节。中国人喜欢关节,这大概可以算是个奇闻,不过我自有依据,古人有一首赞美竹子的诗:未出土时先有节,到凌云处也虚心。这“节”毫无疑问是关节,从那以后竹子就被拟人化,称作“竹君子”,跟松树和蜡梅一道,成了道德高尚的标志,道君皇帝赵佶还专门为它题辞曰“节节化人”。这个“化”是教化的化,竹子这东西有用处我承认,但非说它能教我作人,我就不大爱听。用帕斯卡的话说,我虽然是一根苇草,但却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比竹子高明得多。

  对气节最通俗的解释就是“要脸不要命”,文绉绉的说就是“用生命捍卫尊严”,古时有个廉者宁死不吃嗟来之食,近代有位朱自清先生饿死不吃救济粮,这都是有气节的表现。维护尊严是个好事,但过分强调这尊严,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认为就有点离谱,“节”不知道值多少钱,但生命却是万金不换。我还有一点想不通的是:人家说一句“喂,来吃”,怎么就能让廉先生失了节?美国的救济粮和朱先生的尊严又有什么关系?如果说生存权是全部的人权,那么廉先生和朱先生显然是在藐视它,这样的人,不给他人权我看也是活该。

  中国古代官员有一个基本信条:文死谏,武死战,这也是气节,叫作“以生命捍卫国家利益”。宝二爷不喜欢这两死,说那是“须眉浊物”们讪上卖直、沽名钓誉的投机行为,真不愧是宝二爷。当官本来是件好事,但有了这个信条,那些官就怎么看都是一脸死相。“武死战”好理解,作为一名战士,本来就应该奋勇作战,但是否一定要付出死亡的代价,我认为值得商榷。有个朋友的父亲抗美援朝时当过飞行员,他说美国兵最怕死,一见人开着飞机要撞他,他就急忙跳伞,说的时候一脸鄙视。按我的想法,跳伞情有可原,开着飞机撞人倒是有点说不过去,你自己不怕死不要紧,那飞机可是国家的,好几百万一架呢。

  汉朝有个洛阳令叫董宣,这个官相当于今天的北京市长。湖阳公主家奴杀人,被他抓住,当着公主的面砍了头,结果被告了一状,汉武帝还算明白事理,没打没杀,只让他向公主赔个不是,董某人甚有气节,说什么都不肯道歉,两手撑地,谁按都不低头,搞得汉武帝也没办法,最后说你这个硬脖子,给我滚吧。(“强项令去!”)从那以后敢于死谏的官员就都被称为硬脖子。

  脖子硬,风险就大,从古至今,因为批龙鳞被金瓜砸破脑袋的,不知道有多少,圣堂之上血际斑斑。如果是为坚持真理,这脑袋砸的还算有价值,比干摘心,王累伏剑,屈原投江,布鲁诺上火刑台,都能名传千古。奇怪的是很多人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事,动不动就要死谏,清朝的吴可读在同治墓前自杀,为的不过同治选谁当继承人的问题,在我们的时代,这就象是员工因为新来了个总经理而上吊;明朝嘉靖皇帝爱喝露水,海瑞为了劝他改掉这毛病,连棺材都准备好了;最不可思议的是唐朝的韦处厚,连皇帝举行个宴会他都要死谏,幸亏没有真死,要是死了,你说他这脑袋算个什么玩艺。

  亚当斯密说人是经济的动物,意思是人类在行为之前,总要盘算成本和收益,想来这些硬脖子们心里也计算过:死谏死谏,只要不遇上楚怀王,也不一定就死,这事风险虽大,收益可也不小,上书北阙,拂袖南山,定能天下扬名。如果没有这种计算,我想只有白痴才肯主动去挨金瓜,想死办法多了,上吊投井吃耗子药,没必要非跟自己的脑袋过不去。

  这么说来,气节这东西就很值得怀疑,看起来有点象风险投资。鸦片战争后有一个著名的“气节年代”,满朝清流都在捍卫民族尊严,认为不能跟洋鬼子交易,天朝泱泱,岂容丑类,唯一一个能作事的李鸿章还被说成是汉奸。一百多年过去了,李二先生的汉奸帽一直未摘,我们却想方设法要勾引鬼子们来天朝投资,而那最初的气节,已然草凋花谢,渺渺无踪。

  对气节最极端的解释就是“舍生取义”,它有个著名的代表人物:岳飞。众所周知,他死前曾经有跑路的机会,但他放弃了,最后和儿子女婿一起被扒了皮,对这点我一直不能理解。电影《色戒》里有一段话,是批评释迦牟尼的,说你抛妻弃子去修行,说是为了全人类的幸福,但你连自己妻儿的幸福都不顾,我怎么相信你?这个问题我们也可以拿来问岳飞:你说你要拯救敌占区的人民,但为什么连自己儿子和女婿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同例还可以参照电影《爱国者》,那里面的梅尔吉布逊很爱国,但显然更爱自己的儿子,儿子第一,自己第二,国家第三,这看起来很自私,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更尊敬这洋鬼子的自私,以及他的没气节。

  人权高于主权,这应该是普遍共识。也就是说社会公共道德必须尊重每个成员的个人权利,边沁1768年在牛津大学演讲,说道德应该为它的每个遵循者带来好处或幸福,否则就不必遵守,除了对自我利益的理性计算外,其余一切都是“夸张做作的废话”。这话听起来很耳熟,就是我们一直批判的“利己主义”,也是没气节的一种表现——不捍卫国家利益,只想你自己的小日子,那算什么气节?但我觉得过自己的小日子没什么不好的,如果建立国家就是想让我过不好日子,那国家不要也罢。

  关于“舍生取义”,我是这么看的:生命无比重要,如果要取的“义”不是足够大,我绝不会拿生命开玩笑。嗟来之食要吃,救济粮也要吃,仅仅是因为别人的一点不尊敬就不活了,我看那不是气节,而是脑袋进水了。

  廉者、朱自清和岳飞的死,应该算是自杀,根据王艮的论证,这么死层次最低,他这样评价商代的三位名臣:微子之去,知几保身,上也;箕子之为奴,庶几免于死,故次之;比干执死谏以自决,故又次之。这王艮是中国历史上不多的几个明白人之一,他这番话的焦点就是生命权。

  美国《独立宣言》讲天赋人权,第一个就是生命权,这大概是美国大兵怕死的主要原因。霍布斯的《利维坦》中列举了十九条自然律,第一个也是生命权,说它是最高等级的权利,任何理由都不能侵犯,所以很多国家相继废除了死刑。这么一对比,我就觉得有些报纸上的宣传很不对劲,一有烈女跳楼,大家就纷纷喝采,大赞“死得好”,似乎没想到这关乎人类最至高无上的权利。还有一些口号随处可见:学习某某好榜样,时刻准备着为某某东西献身。仔细想想,这几乎就是在提倡自杀———和平年代,你老想着献身算什么意思?所以哈耶克说:“思想被国有化后,道德中的大部分因素——尊重人的生命,尊重弱者和普遍地尊重个人等,都将消失。”我觉得有一种东西肯定会留下来,那就是:气节。

  硬脖子们在脑袋被砸之前有两种选择:要么鸣而死,要么默而生。如果我是那个当官的,我会这么干:大事肯定要说一说,至于皇上喜欢哪个姑娘,他什么时候要去打狍子,我就随他的便。另外说话也要讲究个方式,有一些人脑袋被砸不是别的,只是因为说话太冲,关龙逄诅咒商纣王,结果被炮烙;叶向高讽刺明神宗,说“你这么多年不肯见朝臣,真是高招”,明神宗抽着鸦片懒得理他,算是叶向高命大。这些话都有更好听的说法,“你操了我40天的娘,现在我操你20天的娘”改成“我提几点意见”可能更有效,而且前半句完全可以省略。当然,皇权时代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但天下都是皇上一个人的,我说了你不听,那就去休,骂人干什么?何况现在皇上也被打倒了。

  晋代的殷洪乔算是另一个有气节的人,他去南昌当市长,邻居朋友们托他带一些书信,走到南京了,殷先生的气节突然发作,把信全丢到扬子江里,说“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为人作致书邮!”这人可以跟我朋友周玉军的译著《邮差弗雷德》对比一下,也算东西文化的差异。我是这么理解的:如果不想送这封信,你当初可以不收;既然收了,你就要负这个责任,有气节不是坏事,但有了气节就不负责任,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坏事。
7、自由的定义
 “自由”这个词的本义应该是自我服从,即不屈从于外界的力量(“由”字本来就有“服从”的意思,《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里所讲的外界力量包括自然、鬼神、道德、神权和法权,彻底的自由就是不尊命、不尊神、不遵礼、不遵法,只按照自己的意愿、需求和主观判断行事,这种行为被定义为“完全自由主义”。

  英文中的“自由”是两个词:freedom和liberty,前者偏重自我释放、压力和桎梏的解脱、轻松和舒适,后者多指政治上合法的需求(权利),它是一种社会排序的方式。马丁·路德·金的名言“letfreedomring(让自由回响)”,其实本义更多指的是liberty而不是freedom。如果尼尔·阿姆斯特朗占领了月球,那么在第二个人来到之前,他可以享有完全的或彻底的自由,他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要打谁就打谁(当然也没有人可供他打)。中国人心目中的“自由”大多都是这一类,阿q说过“要什么就有什么,喜欢谁就是谁”,这是“中国自由”的最好注脚。

  人类社会不可能实现“完全自由”,就连封建帝王也不可能。过分贪暴,必然会有饥民起来“斫他的大好头颅”,这是隋炀帝杨广死前说的话。每个人都想争取更多的甚至是完全的自由,必然会发生冲突——我想打谁就打谁,你也是想打谁就打谁,最终我们肯定要互相打。战争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所以只好坐下来谈判,谈判的结果就是你不打我,我也不打你;或者是你给我一百美元我才不打你等等。这就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序列:权利和义务。

  “自由”和“自由主义”追求的最终结果就是平衡:每个人都可以在平衡状态下享有最大的自由。所以“自由”是一种调整人和人之间的距离的工具。就像冬天的两只豪猪,靠得太近会扎伤,离得太远会冻死,几番往复,它们就会找到最合适的距离:既不会互相扎刺,又能得到对方最大的温暖。这种距离就是自由。

  深圳华为公司的老板任正非对“自由”有这样的阐述:什么是自由?火车沿着轨道从北京开到广州,而不翻车,这就是自由。任说的这两道铁轨就是自由的界限——他人的自由,就像你不能穿过墙壁到邻居家里去睡觉。萨特有句话叫“他人即地狱”,渊源就是我们无法在别人那里实现自己“完全自由”的梦想。

  在两堵墙壁之间,你可以选择做任何事情。你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穿上礼服,也可以脱光了走来走去,甚至可以翻转身子去咬自己的脚趾头,没有人能管得着。这两堵墙壁就是法律,“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做任何合法的事”,如果法律规定我有言论的自由,我就可以上街去骂克林顿的老娘;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这种自由,我就只好在嘴上贴黑色胶布。当然我们知道后者是恶法,但是“恶法亦法”,除此之外,道德对自由是没有帮助的,它只会剥夺我们的自由。法律没有规定一个人一生可以结几次婚,那么我就可以离了再结,结了再离,永无休止(前提是对方同意,而且与我不同性别,因为中国法律不支持同性婚姻),这是我的自由。但道德就可以以高尚的名义剥夺我的这种自由,它说我滥交,说我淫乱,说我不负责任——而事实上我一直都在交税。

  相信道德,会失去自由。这是慕容雪村的定义。

  社会学家们一直都在思考:为什么人会屈从于一些非法的力量而放弃自由(这里指的“非法”不是“不合法”,而是“不是法”)?比如说北朝鲜国民为了一个高尚的名义放弃选举权,赞成“父死子继”;再比如说有人为了一种称为“稳定”的东西(照我看来这东西不可靠),而甘愿丢掉话语权,以至于处处屏蔽。连“自由”本身都是颠倒的,这非常荒唐。

  值得注意的是3个概念:自由主义、个人自由主义和极端个人自由主义。中国大多数人对它们的理解都有问题,如前所述,“自由主义”追求的是社会序列的平衡,这是好的;“个人自由主义”像一种烹饪艺术,它教你在两堵墙壁之间玩出多种花样来,这也是好的;只有“极端个人自由主义”才主张把墙打掉,实现“完全自由”,这才是我们要反对的。但在我们的社会中,这三者毫无例外的受到指责,比如“资产阶级自由化”、“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等等,其实自由是没有阶级属性的,因为每一种社会都要追求平衡。

  社会学中的“自由”和哲学中的“自由”又不相同。哲学中讲的“自由”是对事物及事物的发展无阻碍的认识,“出门一笑无拘碍,月在西湖云在天”,这种感觉就像是一枚高空降落的“自由落体”,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

  当然哲学中的自由不可抵达,如果你真的从高空跳下,只会感到惊慌和风大。这和我们社会中的自由一样。
8、我的君主论
  我们注定只能站在他们背后指手画脚地谈论,不可能触及细节。不管生前对中国造成多么大的影响,他们死后也只占一尺之地。创造价值的,价值留给后人;搜刮财富的,财富堆在仓库;劫掠美女的,美女也已经改嫁。我站在他们开拓、建设和蹂躏的土地上,眺望三千年的历史烟尘,心中无比悲凉。

  马基雅弗利说过:君主的产生缘于人们对力量的迷信。人们总相信有人比自己强,在道德、技术和心理上都具有优势,于是人们把自己交给君主管理,并且心甘情愿地服从

  到今天我们大多数人都忘记了君主的权力其实是我们给他的。

  黄帝和炎帝是怎么起家的,已经不可考了,但可以断定他比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愚昧。是的,这种对比不公平,但对于我们时代仍然迷信力量、迷信权威、迷信君主的人来说,这无异是贯顶之钟,足以使我们低头。

  在东方这块土地上建立统一的大帝国的,有秦始皇、刘邦、司马炎、杨坚、李世民(李渊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开国之君)、赵匡胤、忽必烈、朱元璋和皇太极。他们的功业没有人会抹杀,但说起对后世中国的影响,实在是祸福难言。没有人能够说出他们(及他们的子孙)创造的价值和耗费的价值,究竟哪一个更多。我们只知道从西汉到二十年前,中国人的生活质量并没有质的提高,这让我在决定要恨他们还是爱他们时非常为难,让我在评价他们昏庸还是英明时无从下手。我只有幼稚地说,在他们中间,有一些是好人,另外的一些则不是。

  最好、最英明的皇帝,当然是康熙——爱新觉罗?玄烨。他少年登基,除鳌拜、平三藩、东西拓土、远定台湾,在他的时代,大多数人都可以安居乐业,所以他的文治和武功都值得炫耀。玄烨懂拉丁语、懂蒙回藏满各族语言、懂天文历法、懂数学和解析几何,他甚至还是一个化学家。

  他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正直、敬业而善良。尤其可贵的是,终其一生,他始终灵台清明、心胸开阔,有着常人没有的宽容和观察力,他始终关怀人类,甚至关怀无可恃怙的动物。在今天我们可以说康熙简直是千古帝王的楷模,他的为政之道和他做人的道理,我们至今也没有完全学会。

  最让我们自豪的君主,应该是“只识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铁木真。他领导的蒙古铁骑,在他的时代和他死后的几百年里,纵横天下,无可匹敌。他留给欧洲人的创痛,至今仍然让我们快活,他的子孙把欧洲各国的大公抓起来打屁股,阿q们就会为圆明园之火找到可以承受的心理基础。铁木真其实是我们民族魂中最强势的符号,他原来不只是会射雕,他的功业和影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比拟。

  最重视文化的皇帝,是赵匡胤。在位一朝没有杀过一个真正的文人,“后世子孙有杀士大夫一人者不得入太庙受供享”,这句话让我们在千年之后依然感到温暖。所以宋朝实际上是一个文化繁荣的朝代,诗歌、散文和各种流派的思想,蔚为精彩。他的时代大多数人都敢于说话,甚至可以在庙堂之上大声争辩,包拯甚至喷了宋仁宗一脸的唾沫星子。我们在检讨宋朝国力日衰的同时,不会忘记宋朝的政治还有相当的民主。

  最谦虚的皇帝,是李世民。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是一个享乐者,君与民的鱼水之喻,是魏征说的,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其实也是唐太宗的心里话。李世民能够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尖刻的批评。“我总有一天要杀了这个老家伙(魏征)”,这句话他也只是在后宫跟老婆说说,而且最终也没有杀——他还认为每个人都是他的镜子。我们看见李世民因为怕魏征批评,不得已竟将自己的宠物闷死,觉得这实在是一个善良的人。他那么善良,简直可以做我们的朋友或者情人。

  最可怜的皇帝,是明崇祯帝朱由检。如果人生可以进行第二次选择,我想他一定不会选择作皇帝。我翻开历史,忍不住要为他流泪。我不知道他喜欢什么,美食美居和美女,他一样都不喜欢,陈圆圆只在他的床上躺了几天。他日日夜夜地工作,熬得面容黑瘦、双眼通红,他一剑砍下女儿的手臂,眼睛平静地注视着她的鲜血,问她:你为什么要生在我家里?这情景让人无比心酸。崇祯的谥号是“明思宗”,如果他还有思,他想的一定是如何远离权力,远离权力产生的痛彻心肺的痛苦。

  最做孽的皇帝,是秦始皇嬴政。他第一个烧书、杀文人、砍下清醒思考的脑袋,他开的这个坏头在以后的几千年里被一再地重复。我们抱怨当时为什么不以判例法对嬴政进行审判,杀他专制的头,以致中华文化一再地被摧残、践踏。汉武帝刘彻烧书,元世祖忽必烈烧书,雍正和乾隆也烧书,文化大革命再次把他们没烧过的书全部烧掉,这真是整个民族的悲哀。我们在皇帝的灰烬中捡出一些残片,不得不对秦始皇和他的后人刻骨痛恨。

  历史不能被假设,我们只有假设我们自己。

  二

  中国的历史可以说是帝王的家史。皇帝的祖宗、儿孙、老婆以及其他的亲戚,无不可以入史,不管这个人是有作为的,还是一堆狗屎。除了这些人,我们就只能从寺院和驿馆的墙壁上、文人的笔记中寻觅,寻觅我们祖先另一种形式的存在。

  我们可以说这种历史观真势利,皇帝的事情就一定是重要的。他给大小老婆排名分,他的饮食起居,他的一言一行,他的****次数和质量,甚至他放一个屁,都被作史者郑重其事地记录下来,以至于我们今天翻开史书,还可以闻见那经年隔代的屁臭。

  这种臭味还有一个新的变种,那就是认为皇帝说的话都是正确的、英明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都是金口玉牙,都是金科玉律,都是一句顶一万句。这种臭味从秦汉唐宋元明清传下来,一直传到我们的鼻孔,让我们到现在还不能正常呼吸。

  皇帝们其实也是人,哺乳动物纲灵长目人科,和我们一样有着头颈躯干和四肢,他们也有着凡人都有的喜乐和悲哀。有的皇帝喜欢做木匠,手艺恐怕不会低于鲁班;有的喜欢做小商小贩,要一斤肉,他一刀下去绝不会是九两九钱;有的喜欢踢球,应该不会比马拉多纳逊色;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写字,有的喜欢吟诗作赋。当然,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喜欢女人(武则天除外),喜欢奇珍异宝,喜欢滥用纳税人的财富。这让我们想起了卢梭的话:“政治是寄生虫生长的原因”。我们也可以说中国人三千年来供养的、奉若神明的,其实都是些寄生虫。

  最荒唐的,应该算是明武宗朱厚照(不知道为什么,他更喜欢叫自己朱寿),民间习惯叫他正德皇帝。我们今天看见不爱江山爱美人这句话,就不由得会想起这个荒唐的家伙。武宗这个谥号应该是贬大于褒,但于他本人倒确实相配。朱寿住在豹房,喜欢武事,更匪夷所思的是他居然有官瘾,他经常领兵出征,不管胜败都要加封自己的官,从大将军、镇国公到太师,差一点篡了自己的位。民间传说他到江南为了美女李凤姐,不惜连皇位也抛下。我没从史书中查到确实的资料,但以他的性格,我相信他完全做得出。朱厚照死也死得荒唐,他在外出游玩时落入水中,他应该没有横渡长江的体力,所以得了伤寒,狂喷鼻血而死。我们在五百年后重新翻开这一页历史,想起当时的中国人居然把自己的权利交给这样一个人,真是哭笑不得。

  最无耻的皇帝,要算是隋炀帝杨广。他的皇位来得不算清白,而且淫母奸妹,穷奢极欲,穷天下之力以为欢。杨广开大运河,远征高丽,受尽了后人的责骂。民间还传说他见李渊脸上的皱纹多,就笑称李为婆婆,所以隋朝亡国。我们在今天看这些东西时不过付之一笑,没有人会深究他的私生活和政治权谋,而且大运河对我们也是利大于弊。但我还是要说杨广无耻,因为他开了一个坏头,我很怀疑出身论、阶级论的中国版就是他创建的。他开创了株连九族的定罪方法,一直株连到千年以后的我们。我每当在履历表上看见“出身”一栏,就忍不住念着杨广的名字咬牙切齿。史书记载隋炀帝在江都的时候,看着镜子,眼含热泪,长叹:“大好头颅,谁当斫之?”我只恨斫之不早。

  最懒的皇帝,一定是明神宗朱翊钧。他的年号更有利于我们记忆,叫做万历。如果现在的刑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我想判他“渎职罪”一定没有问题。我上大学的时候经常驻足在埋葬他的定陵,想起这个无可比拟的懒东西,心中一片苦涩。万历在位四十八年,其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后宫跟女人厮混,决不上朝。到1604年(万历三十二年),全国各地的政府首长缺了将近一半,政事陷入瘫痪;万历四十三年有一位御史上表,长叹:皇上不见朝臣,已经二十五年了。

  万历对这一切无动于衷,不管朝臣力劝、苦谏、哭泣,甚至大声叫骂,他全都不问不闻,只在后宫抽鸦片。

  现代政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限制最高政府首脑的行为。面对万历皇帝,我们只有长叹当时缺乏民主,没有国会可以弹劾皇帝,结果让朱翊钧一边浪费着纳税人的粮食和金钱,一边荒淫无度,秃子打伞,无法无天。

  辈分最低的皇帝,当属后晋的儿皇帝石敬塘。现代中国人一提起这个名字,就会关联地想到法国的贝当,世纪初的袁世凯。其实袁大头的卖国和不要脸,远不如当年的后唐节度使、后来的契丹儿皇帝。石敬塘狐假虎威,拜耶律德光为父,组建了军政府,对外温顺的如绵羊,对内残暴得如狮子,实在是千年以来中国人最大的耻辱。宋朝名臣文彦博原姓敬,为了避免与这可耻的败类重字,宁愿改姓文。到今天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一个好的政府应当爱护他的子民,对外则坚强不屈。这让我们在想起石敬塘时更加痛心。

  最无知的皇帝,莫过于晋惠帝司马衷。有一年天下大旱,百姓报灾,司马衷睁着无辜的眼睛,惊诧地问:百姓没有饭吃,为什么不吃肉汤(何不食肉糜)?这简直是在放屁。这说明他的治国理论完全建立在虚无的基础上,他不懂得肉汤和饭是成正比的关系,如果历史可以重来一次,我真想给他讲一堂经济学的常识。晋惠帝没有全国性的影响力,否则他一定会开办无数个民间俱乐部,就叫做肉汤人民公社。司马衷除了留下这个千古笑柄外,他同时还把整个国家领入了灾难,八王之乱就是从他的时代开始的,至今还留给我们一个词叫作乱七八糟。他的老婆贾后和后世大多数抓权的女人一样,残暴狠毒,将整个国家推入了不可收拾的混乱。晋惠帝留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不关心大多数人生活的政府,一个以一人之心推量天下之心的政府,必然在他的无知和愚蠢中断成碎片。

  这些皇帝全都死去了,灰尘飘远,无可追寻,而生产他们的体制,仍然没被根除,仍然还在它罪恶的子宫里孕育着朱厚照、杨广、朱翊钧、石敬塘和司马衷。

  一个独裁的政体,一个专制的政体,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出现腐败和荒唐,甚至愚蠢和无耻。让我们警惕。

  三

  中国的皇帝都是极有影响力的人物。一个人的情绪可以左右所有人的喜怒哀乐,他娶妻生子,天下人必须陪着笑脸;他死了老子娘,所有人就必须披麻带孝、面带戚容。皇帝的爱好会成为一个时代(甚至一个朝代)的流行色,皇帝推崇的也必然成为这个时代的强势力量。梁武帝信佛,造出了“南朝四百八十寺”;汉武帝好马,连喂马的也当大官;朱元璋的做法相反,他在伽蓝神像的背后写了“发配三千里”;后来更有人烧掉寺庙和佛卷,还把和尚尼姑统统抓去,强迫他们吃肉。

  用现代民主政治的观点来看,一个政府的领袖,应该限制自己的影响力,而不是无限度地扩张。独乐不如与民同乐是对的,自己的悲伤强加于人就有点讨骂了。所以我们得出一个结论:不管历届帝王是英明还是残暴昏庸,他的影响力都超过了他的地位,只是他不自觉。

  有一些帝王最大的不幸,就是身为皇帝。他们中有的是天才的诗人,有的是卓有成就的艺术家,有的是书法家,有的可以成为大学者或是高僧,还有一些,如果不当皇帝,相信可以成为成功的商人。但他们所有的光辉,都被身上的龙袍挡住了,到今天我们只能从历史的壁缝中看见一点影子。

  最有文采的皇帝,一定是南唐后主李煜。王国维说他的词“有赤子之心”,后人还有评价为“鬼斧神工”的,可见他填词的境界和造诣。李煜如果不当皇帝,放歌于山林间,相信一定是陶令一流的谪仙。这个人温和善良,气度不凡,相貌也长得让人愿意接近,但当皇帝实在是太不称职了。他平生没有任何抱负,大国不敢相抗,小国来欺他也忍着。南都留守林仁肇曾提议北伐,成功了是皇帝的,失败了他一肩承担,李煜也只是笑笑。他居住的城市有僧人万名,他就在这梵音和香烟中静静地坐着,想着他的诗愁,直到兵临城下,他才站起来,裸露着上身在城外匍匐长跪。

  李煜的成功是因为他的文采。我们今天看着他的作品,会感到有无边的愁绪笼罩着他,也笼罩着千年以后的我们,而李煜,也为此付出了生命。他在饮下宋太祖赐的牵机毒药时,心里一定会有两种绝然不同的悲哀,一是为帝王的悲哀,一是为诗人的悲哀。就像《思维科学》一书所说的:政治是艺术的天敌,我们的目光越过千年,看着李煜忧郁的脸,也会觉得多才多艺的人实在是不适合作政府首脑,因为他们太感性,太重视自己的心灵。

  最有艺术家气质的皇帝,当属宋徽宗赵佶。他的诗词书画都冠绝当代,还是个象棋国手,相信足球也踢得不错。他的画意境高远,从不以浓重艳丽的色彩悦人,自有一种恬淡幽远的高妙。我看他的瘦金体书法,自然就会想到月夜,想到秋天的枫树,想到静静的河流和青衣瘦削的诗人,可谓是无言的诗。这样的人最好是在国子监里养起来,而不应该让他君临天下,掌管亿万人的幸福和安全。我们从《水浒传》中知道的蔡京、童贯、梁师成和高俅等一干奸臣,就生活在他的身边,陪着他荒淫无耻,陪着他搜刮花石纲,逼得好汉们纷纷投靠梁山。作为政治家的赵佶,在私生活上也十分的不检点。我们都知道他经常从地道跑出去嫖妓,还在李师师家里遇见了大反派宋江和大词人周邦彦。赵佶风流而荒唐,比克林顿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我们感觉美国国会实在是小题大做。

  赵佶后来的命运很悲惨,被金人抓去,关在五国城的一口深井里,只能看见巴掌大的一片蓝天。后来怎么死的没有人能说清楚,但我相信他的内心和刘少奇一样悲哀。我们在千年以后检讨这段历史,觉得当时的人实在太纵容他了。为他的新诗词鼓掌,为他的新字画鼓掌,为他踢了一个好球鼓掌,为他下了一局好棋鼓掌,更甚至,为他在李师师身上爬起而新填的艳词鼓掌,直到他堕入井底。人们全然没有想起,对一个政府首脑真正的要求是什么,只知道鼓掌,

  这种愚昧的掌声一直传到我们千年后的耳边。

  谈到最痴情的皇帝有一点分岐,朋友说我应该写唐玄宗,但我觉得痴情莫过于清仁宗顺治。民间传说他因为董小宛的死而万念俱灰,到五台山上剃度作了和尚,我没有找到确实的证据。但他的痴情是无可置疑的,他把董小宛生前说过的话都记录下来,编成《端敬皇后语录》,让天下人敬诵,这是领袖语录最早的版本。顺治当时一定做过权衡:是天下重,还是爱情重?他认为是爱情。所以就抛弃了政府,抛弃了百姓,抛弃了年仅六岁的康熙,不顾天下大乱和千万人的生死,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这在民主政治的体制中没有问题,因为自会有人按程序行使权利,但在一个世袭制的政府里,我们就必须谴责他的不道德、不负责任。天下不是一人的天下,也不是一党的天下,政府和它的首脑没有权利只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如果清朝成立国会,我认为首先就应把顺治从佛国引渡回来,在庄严的民主法庭上接受审判。

  创作力最旺盛的皇帝,我除乾隆不作第二人想。据统计,爱新觉罗?弘历一生作诗十万余首,按他的寿命折算,平均每天都作诗一首以上。史书记载他曾在一天之内作诗三十四首,但很可惜到今天我们一首也不记得。乾隆朝御制诗风行天下,还曾专门刊刻发行,读书人人手一册,很像二十多年前的红宝书。我相信会有人在奏章中引用乾隆的诗来捧臭脚,但没有来得及查阅资料。不过在邸报(相当于今天的《人民日报》)上发表的,确实为数不少,我真为当时读书人的眼睛感到耻辱。乾隆还喜欢鉴赏书画,书画们就从那时一直哭到今天。他总是把“乾隆皇帝之宝”的大印盖在正中央,血一般红,让我这种附庸风雅的人觉得他的大印实在是好看,比书画本身更好看。这真让中国人脸红。

  文化和艺术从长远来看绝对是清醒的、反功利主义的,不管作品的主人有多高的权威,它只根据作品本身的价值决定取舍。所以我们到今天依然记得李白、杜甫和陶渊明,记得苏东坡,记得与乾隆同时代的纪晓岚,而乾隆和其他作臭诗的皇帝,我们只会把他丢进垃圾箱。

  多才多艺的皇帝,作诗的皇帝,多情的皇帝,喜欢艺术的皇帝,从统计数据来看,实在不能算是百姓之福,不能算是救星,他只会把国家领向贫穷,领向衰弱,领向灭亡。我们不反对政府领袖有一些个人爱好,但一定要反对他对这种爱好的自豪和纵容。因为我们给他权力,不是让他作诗,我们要求他的,一定是善和正直的良心,当然,还有责任。
9、抬杠
 鲁迅讲过一个故事:有家人生了一个孩子,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一个客人说,这孩子将来肯定会发财,这家人于是千恩万谢。另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于是被大家痛打。故事讲完了,鲁迅先生评论道:“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我以前每次读到这里都很惭愧,因为我就是那个说谎的家伙,人家结婚我说早生贵子,人家生孩子我说长命百岁,这当然是谎话,因为新郎有可能患不育症,孩子也许会掉进井里,我说谎说得这么坦然,想想真是惭愧,觉得自己缺乏讨打的勇气,实在不象个坚持真理的知识分子。

  现在我是一个中年人了,对这事有点不同的看法,我觉得那家人谢也谢得对,打也没打错,以己推人,如果我儿子满月摆酒,你喝着我的酒咒我儿子死,我说不定也要满地摸砖头。

  那个挨打的人不是不诚实,而是话没说对地方,人家请你吃满月酒,你不去说满月的事,非要讨论生命的自然规律,我觉得这跟诚实无关,而是在抬杠。抬杠不是死罪,但你非说自己抬杠抬得客观,抬得合乎真理,还骂不抬杠的人虚伪,我看挨上两砖头也是活该。

  抬杠不是讨论问题的好态度,我有个朋友在养猪场工作,每当场长批评他把猪喂瘦了,他就在那儿小声嘀咕:“你口那么臭还敢来说我?”要按鲁迅的逻辑,我这个朋友也算坚持真理,因为他们场长确实不爱刷牙,口臭得苍蝇都不敢近身。不过我觉得口臭跟喂猪不是一回事,自己的工作跟别人的口臭更是天差地远,领导说你把猪养瘦了,你就应该反省,勇敢承认错误没什么丢脸的,即使要辩解也应该围绕着猪来辩解,说饲料不足、猪得了猪瘟什么的,都算是正当理由,现在你闭口不提,却反过来指责人家的口臭,这不是抬杠是什么。

  抬杠这事的核心就是要回避事实。我在沈阳看过这么一幕:一个美女的裤门没扣好,有个小伙子上去提醒她:我看见你的内裤了。那姑娘以为遇上流氓了,气得满脸通红,泼口大骂:*你妈!照我看这姑娘也是在抬杠:你内裤被人家看见了是个事实,是事实就应该承认,现在你不但不承认,还想*人家的妈,我觉得不大合适,因为第一,你*不到;第二,就算*到了你也照样丢脸。

  前面这两杠抬得都比较低级,明显不是高人所为。根据《慕容雪村抬杠大法》,抬高级杠一定要不露痕迹,一定抬得合乎逻辑。比如领导指责你把猪喂瘦了,你可以这么说:为了猪圈的坚固,猪一定要瘦,因为猪肥了就会把猪圈撑破;再比如有人说你裤门开了,你可以骄傲地回答:我散热,不行啊?

  要抬高级杠,必须先想好后路。如果领导说喂猪是为了让猪长膘,而不是为了猪圈的坚固,你一定要这么回答:猪圈要是破了,连猪都跑光了,还长什么膘?如果小伙子说散热也不能开着裤裆丢丑,那么记住,下面这句话将是最有力的反击:每个裤裆都有它的具体情况,你管得着么?

  当然,我们都不是喂猪的,有个道理必须要明白:猪即使长到一千斤,也不一定就能把猪圈撑破,所以最好的态度还是承认错误,老老实实把猪喂好;同样,裤门开了,丢的是自己的脸,还是找个没人的地方拉上的好,即使真需要散热,也完全可以往里面放点冰块什么的,没必要让全世界的人看自己的内裤。

  再说说鲁迅那个故事,如果非要用“撒谎”和“诚实”这两个词,那也应该区分语言环境,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有一次苏格拉底问欧提德姆斯:如果孩子生病又不肯吃药,父亲骗他说药是甜的,这算不算正直?欧氏想了半天,说恐怕要算。在这里,孩子生病也好,孩子满月也好,都属于私人生活,私人生活的主旨是求善,所以善意的谎言可以接受,否则就没人敢卖假牙;但在公共生活中,求真是求善的充分必要条件,所以就必须讲真话,死了多少人就一定要说死了多少人,不能瞎蒙。但事实上我们却常常把这个两种生活混淆起来,人家孩子满月,我们说这孩子要死;真正楼倒了桥塌了,死人无数,我们却又在瞎蒙。
10、由此向南
  细雨微风江南岸,王孙去后久不归,诗歌里的“南方”好像总是跟离愁、怀乡、身世飘零连在一起,一过长江,便处处离散、遍地忧愁。张继高中进士,夜过枫桥心有所感,写“江枫渔火对愁眠”,我实不知此愁何来。王维一生未到过长江,《相思》诗也要以南方开头,说“红豆生南国,此物最相思”。其实呢,不过就是个借口,就像中药里的药引子。

  除了伤感,古中国的南方文化还有空谈、衰败、故弄玄虚等意味,李鸿章晚年经常感慨“清流误国”,清流就是只说空话不干实事的意思,这种风气上起先秦,下到民国,在晋朝南渡后最厉害,我每次看东晋史志,都感觉匪夷所思,所有的人都在说一些没头没尾、颠三倒四、混不着调的话,像是吃错了药在集体撒癔症。淝水之战前,苻坚在北方厉兵秣马,大举征集部队,而南京乌衣巷的豪宅里,南方总司令谢安正跟别人讨论一个问题:究竟是眼睛看到万物,还是万物自己跑到眼睛里来?

  这可不是哲学,更不是在研究视网膜成像原理,它只是所谓的清谈。不把人搞糊涂,就算不得高人。此风遗毒甚广,前些天我在酒会上听过一句话:饮酒与后现代艺术并无分别,我实在是不能明白。关于清谈,《笑林广记》是这么评价的,说“游湖客偶见马吊,过江人惯牛逼”,这下联中的“过江人”说的就是谢安他们。

  宋室南渡之后,国势衰落、文风萎靡,连烧出来的瓷器都有破败相,不值钱。有意思的是,所有在南方建都的朝代都不长命,李后主吃了赵匡胤的牵机毒药,一江春水向东流;明朝建文帝被他叔叔打跑,听说是当了和尚;还有坐飞机去台湾的蒋大总统,等等。历史教材告诉我们,这些都是天命攸归、民心所向,但香港一位风水大师却不这么看,他说是南方风水不好,“金陵无帝气,霸业一旦休!”这下我就不知该听谁的好。说到风水,这其实也是中国的传统文化,风鉴相数、四柱八卦、阴阳五行什么的,都是学问,一般人搞不懂。上文提到的那位大师靠给人算命打卦找孩子,又买楼又买车,成了本港威水人物,但我第一次在北京见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个读哲学的研究生。

  我在广州时住在光孝寺旁边,这座庙就是六祖惠能讲“风动幡动心动”这个段子的地方,惠能是南派禅宗的老祖宗,说过一个著名的佛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但此人好像并不识字,这佛偈应该是找别人帮着写的。惠能大师来南方后,一直在广州一带进行普法活动,话说那天有两个和尚无聊,看着头上随风飘扬的幡,就像被苹果砸中脑袋的牛顿一样研究起物理现象来,一个说是风动,一个说你错了,是幡动,于是两个人就吵了起来。正不可分解之时,惠能说既不是风动,也不是幡动,是你们两个家伙(原话是仁者)心动,此言一出,“众皆叹服”,天花纷纷撒落,我估计可能还有跪倒的。

  我是这么理解的:惠能大师这番话只有审美上的意义,无助于解决任何问题。学佛的朋友肯定会反对,我也不大想争论。不过这事有个类比:如果一个姑娘在大街上被风吹起了裙子,你过去说这不是风动,也不是裙子动,而是你自己要春光外泄,人家肯定不高兴。

  我并不是在贬低南方文化,空谈玄虚云云,不独南方有,北方也很厉害,这可以算是我们整个民族的传统。此外,南方也有很多先进文化的代表,比如号称“仲尼一石君八斗”的王阳明,他也是南方人,此人是唯心主义的一代宗师,说过一句名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算是中国历史上顶顶了不起的人物。

  等到了我们的时代,“南方”早就成了富庶和发达的代名词,湖湘军事理论改变了中国的命运,粤港沪杭的商业文明引得千千万万人渡江而来,更有普及全国的广东话,流行天下的粤语歌。汉语中的“四”本来有四平八达、四季顺遂之意,就因为它在广东话中谐“死”,遭到了全国人民共同的唾弃。而这时的南方,已经不再是韩愈和苏东坡们的劳改农场,也不再是瘴气遍地的野蛮人家乡,不信到蛇口来看看,这里有一块牌子上分明写着: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11、死了老婆,放声歌唱
  中国人的达观有一部分来自于他,来自于距我们2400年的这个我们称作“庄子”的人。纵横生死,豪迈豁达,终其一生,庄子一直对生命严肃而幽默,从未亵渎。这个夜里我翻开他的书,听他用河南口音说“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感到彻骨的凉意。

  我不知道庄子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如何形成的,但毫无疑问他是一位真正的哲学家。他在池塘前问鱼,在墓道里问骷髅,在梦里问翩翩飞临的蝴蝶,他的问题穿过了茫茫的光阴,依然使我们伤透脑筋。他对世界的看法和我们用无数方程解出来的那个结果如此相似,使我们在千载而下依然望着他喜笑颜开,或痛哭流涕,庄子告诉我,这两种表情并无分别。

  象哲学一样生存在人间,这也许是庄子对自己的终极认识。他的哲学本源只有一个字:道。道为万有之无。时间和空间,茫茫的宇宙和一生,所有的存在,所有的“有”,都只是“无”。当世间的一切都放在你的面前,你就什么都没有。因为一切都会在刹那间灭失,不,是变化,一个事物不见了,它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这世间,一切都没有消失,所以一切也未曾存在过。死或者生、死在哪里都没有分别,把你挂在树上,你会成为鹰的一部分;把你埋在土里,你就会变成蝼蚁,这无关宏旨。

  (一)人和蝴蝶和鱼的故事

  这是一个让人类头疼了几千年的问题。庄子有一天睡觉,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双翼飘举,游历花丛,他在花瓣和木叶间大声地笑。醒来之后的庄子如陷浓云:是我作梦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作梦变成了我?如果是我变成了蝴蝶,为什么我会体会到蝴蝶独有的飞翔之乐?如果蝴蝶作梦变成了庄周,为什么这一切会出现在庄周的记忆里?

  这个孤独的梦不可言说。成为中国人心底里永远的浪漫。多年后有个叫李商隐的青衣诗人高唱道: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商隐的表情无比沧桑。

  “鱼们在水里多快乐啊!”庄子穿着自己编的草鞋,站在水边长长叹息。

  “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呢?”惠施问他。

  “咦?”庄子严肃地反问,“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

  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永远都是主观的,客观只不过是主观的一种概率。你站在历史之外,可以肯定某些事情是必然会发生的,但如果你站在庄子的池塘边,你会知道,事情本来可以有无穷无尽的选择。

  庄子的意念穿越了水和时间,和鱼儿合为一体,水象情人的手缓缓滑过,岸上的庄子在水里无比开心。是的,我知道,游泳是快乐的,岸边的那朵花悄悄绽放,和蜜蜂热烈地亲吻,它也是快乐的,水上的惠施有些忧郁,但他也是快乐的。

  “更奇怪了,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是快乐的呢?”惠施生气了。

  “我知道,”庄子在水底搂着那条鱼笑道,“我知道,不要和我辩论,我知道你是快乐的。”

  因为知觉。因为感受。“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我知道,所以我反而忘记了我知道些什么,我是如何知道的。

  世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要它如此。如果它不如此我就不能站在这里观察它。我是世间的公理,永不被证伪。

  不要说是对还是错,这是哲学。

  (二)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我们珍惜生命,是因为生命里有死亡。

  我们珍重爱情,是因为爱情会变成背叛。

  可是,你珍重了,就会不死吗?爱情就会永恒吗?

  庄子说:“汝身非汝有也,是天地之委形也;生者,假借也。”

  生命是我们在这世间暂时借用的一个躯壳,不可以滥用,我们迟早要将自己交还给冥冥中的那个神祗。你和这躯壳所拥有的一切,最终都会象水一样蒸发,象河流一样远走,象梦一样无可追寻。你珍惜或是挥霍,不足以改变这个结局。窃钩者人诛,窃国者天诛,没有分别。庄子在2400年前忧伤地沉思:那么,思考或者不思考,有区别吗?有我或者无我,在宇宙最高处的那尊神看来,有什么不同?

  当然庄子是无神论者,但我相信,当他面对浩浩长空,面对生死离散,他一定会问自己: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一条鱼摇着尾巴游来,乞求庄子的爱情,庄子敲敲鱼的脑袋,告诉它:你拥有,就会失去。你若没有生的快乐,就不会有死的痛苦。所以拥有就是失去,存在本是虚无。相濡以沫,最终还是要在光阴中彼此迷失。我们为什么走那么多弯路呢?结局清清楚楚地摆在前面,它可以用更简单的方法抵达。

  他告诉鱼:你还是回海里去吧,江长湖宽,生命只是一场体验。

  老婆在他的臂弯中死了。千千万万年,造化安排的这一次绝无仅有的相逢结束了。在几个小时前,她还在劝告儿子要读书,还在用树叶和红薯煮粥。庄子看着她渐冷的面孔微笑,他放下妻子,在宋国的街市中敲着盆大声歌唱。

  “你怎么了?”有人问。

  “哦,我的老婆死了。”他说,继续歌唱。

  庄子望向天空。云朵在头上不停变幻,太阳散发出美丽的光辉,他看见死去的妻子正在慢慢扩散,变成云,变成泥土,变成阳光,变成包围自己的空气。

  “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噍然随而哭之,是不通命也。”

  庄子喃喃地说,妻子睡在天地的大屋子里,她即将永恒,她再也不会有穷苦和疼痛,这是她的归宿,人人都有这样一个归宿,所以我要为她庆贺。

  数千年的光阴如飞鸟一样落在他的头上,他霎那间明白了生命的道理,死一直隐藏在生之中,死去也就意味着得到永生。而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得“道”,因为人有知觉、有形状、有质量。只有死去才可以。他在宇宙的最远处看着自己微笑。

  (三)在权贵的冷眼中桀骜不驯

  终庄子一生,他始终对自己忠诚。他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穿行帝阙,向王候亮出宝剑;他和林间的枯骨、河里的渔夫结成朋友,向飞鸟和青草深情凝视。他在向人借钱的时候依然不放弃骨子里的骄傲———你可以不借给我,但你不能欺骗我,他笑笑说,鱼渴的时候,你只要给他一口水就行了,不用引来大海。

  庄子的哲学似乎和鱼很有缘份,这让我们闻到喷香的海鲜味道,而不象孔子有腐烂的气息。

  他从骨头里藐视金钱和名位。挤脓的得一辆车,舔痔疮的得五辆车,你有这么多车,给当官的舔了几次痔疮?读这种书让人感觉暑汗顿消,两腋生风。

  他自己编草鞋换米,我想他编草鞋的时候嘴里一定还哼着风雅颂的小曲儿,心中无比自豪,出将入相又怎么样?堂呼阶应、起居八座又怎么样?如果人有了精神上不朽的追求,那么物质只不过是猫头鹰嘴里腐烂的老腐尸体。

  “不要跟我说当官的事!”他捂上了耳朵,“与其残民以逞,不如曳尾于泥涂。”我是一只乌龟,你还是让我在泥里艰难的爬动吧,这样我就能用更多时间来关怀世界,关怀我自己。

  庄子留给我们的,只是三十三篇短文,鲁迅说他“汪洋辟阖,仪态万方,晚周诸子之作,莫能先也”。我感到很开心。

  当然我们能看到的,只不过是他的衣角,他的精神和思想,还在高天之上,俯瞰着众生沉默不语。

  甘苦两相知,恩怨一笑之。
12、闲坐说禅宗
 禅不过是个喻体。

  我们常常会陷入语义的陷阱——1、你心里想的,无法用词语表达;2、一旦你表达出来,你立刻会发现你的词语已经远远离开了你的本义。

  禅宗的僧人都是不成功的教育家。禅不可说,不管是口头禅还是文字禅,实质都一样:回避问题本身。

  有僧问石头希迁禅师:“如何是解脱?”师曰:“谁缚汝?”问:“如何是净土?”师曰:“谁垢汝?”问:“如何是涅槃?”师曰:“谁将生死与汝?”

  这种教育方法着实骇人听闻。在课题设置上,“如何解脱”和“谁导致了束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即便“师”的意思是“没人束缚你,无须求解脱”,也实在没必要故意装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深模样。况且求解脱、求涅磐,寻求不生不灭、不垢不净的最终境界,一直是佛教徒的追求。

  一僧问赵州:“什么是佛祖西来意?”答曰“庭前柏树子”。一僧问洞山:“如何是佛?”答曰:“麻三斤。”(《景德传灯录》)

  在貌似高深的词义之下,往往藏着经不起推敲的负逻辑。比如景德传灯录上记载的这段公案。类似的问答,我们也可以来上一段:

  你:什么是生活的意义?

  我:桌上二锅头。

  你:什么是成功人士?

  我:半斤酱牛肉。

  你如果听完后“大悟”,觉得如醍醐灌顶,如当头挨了一棍,从此明白了存在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而且对我的学识崇拜得如滔滔江水,那只能说明几个问题:1、你是个傻瓜;2、咱们俩都是傻瓜;3、咱们俩谁也不傻,只是作样子给别人看,北方话管这种人叫“拉驴的”。

  禅宗主张“不立文字”,反对语言、反对逻辑,反对一切程式化的表达方式,同时还反传统,一切经典理论在他们眼里都是“魔说”、“戏论”、“粗言”、“死语”,最匪疑所思的是,作为信仰者,他们连信仰的最终假定物都颠覆了。德山和尚说:“我这里,佛也无,法也无,达摩是个老臊胡,十地菩萨是担粪汉,等妙觉是破戒凡夫,菩提涅盘是系驴橛,十二分教是点鬼薄,拭疮纸,佛是老胡屎橛。”还有一个云门和尚,当被问及“如何是佛”时,他这样回答:“佛是乾屎橛”。

  他们蔑视一切表象化的叙述,自诩抓住了“真如”,也就是事物的内在逻辑。他们无意于研究事物本身的内涵和外延,寻求逻辑上的解决之道,而致力于在内心,在蒙昧之处,以人所不见的方式去把握事物的形状、大小、颜色、结构。到现在我们都知道认识是一个“信息收集——信息分析——比较论证——得出结论”的过程,这个认识链在说禅者那里就完全失去了作用,有一派禅宗只承认“顿悟”,“冥思无不可解”,一切都可以在内心找到答案。与其读书,不如面壁。面壁这事我也干过,不过我面壁时想的不是什么“天人之合”,而是“男女之合”。

  当然,禅宗的教喻也不是完全的无迹可循,无厘头也有无厘头的规则:“语中有语,名为死句;语中无语,名为活句。”

  这就是决窍,要“语中无语”,翻译成我们都能懂的语言,就是要话不及义,要正话反说,要人话鬼说,要着三不着两地说——反正不能“有话好好说”。所以我经常说禅宗是最早的无厘头和达达主义者。

  慧能是个文盲。他那个著名的偈子: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据传也是托别人写的。菩提树、明镜台,其实这首流传千古的半打油诗,不过是唯心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喻体而已,无法推理、无法论证、无法明明白白地指给你看。但千百年来,被中国文人奉为圭臬的,正是这些无法推理、无法论证、无法摆在桌面上的模糊概念。而更为可悲的是,我们把文盲也当成偶像了。

  前些日子读一位大师的诗论,他说“文人诗不如农民诗”,因为农夫诗质朴而文人诗矫饰,所以唐诗不如乐府,乐府不如诗经,有字诗不如无字诗,“枫晚残桥”不如无意义的嗯嗯啊啊。这种理论用萨德的话来说就是“蠕虫结论”,我觉得这见识跟虫子也差不多。说一首诗的好坏,质朴与否固然可以作为评判标准,但它毕竟不是唯一的标准,可大师不管这些,他不用分析论证,不用取样统计,他心中想到的就是真理。

  这也是禅宗的思维方式。佛祖和干屎橛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两者有多少神似或形似,大师不会告诉你,这要靠你的领悟能力。

  在社会上混了这些年,我总结出了一条百试百爽的应对之道:如果有人问你一些你也不懂的问题,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实就虚,说一些谁都听不懂的鬼话。

  比如在酒会上,有人问起:你怎么认识后共产主义的民主运动?

  你不妨这样回答:分散排列的非结构主义个体在承受外部无序性作用力时会呈现不均匀的颗粒逸失和非几何形状的自我碰撞,并以非理性的方式重新改写人类社会的初始状态和自始不能确定的结构序列。

  问:如何是道?

  师曰:太阳溢目,万里不挂片云。

  问:祖意教意是同是别?

  师曰:风吹荷叶满池青,十里行人较一程。

  问:如何是实际之理?

  师曰:石上无根树,山含不动云。

  问:如何是相似句?

  师曰:荷叶团团似镜,菱角尖尖尖似锥。

  (《五灯会元》)

  我自始至终坚信:如果“师”他老人家知道正解,他肯定不会绕这么大的弯子,走直路又近又省力气,他不会不清楚。
13、双手合十
 佛教最终是一门自卑的信仰。佛教徒们把自身的存在看作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欲望、烦恼、悲喜、聚散、知或者无知,一切都会沉入苦海。身体和生命是性灵挣不脱的枷锁,而快乐高不可攀。红尘中缘起缘灭,都有不可逆转的前因,一定会走向注定的宿命,但最终也只是虚妄。今生持斋行善,来世也许会平安富贵、多子多孙,但富贵本身,也是一种痛

  苦。

  佛家和道家一样,相信生命是借来的,“身乃万物所成,借诸父母”,所以人一出生就开始负债。“存在”是一件值得怀疑的事,我们在芸芸大千中相遇,只是表面现象,是“假合”。真实的情况无法说清,那幺我们之间所发生的一切欢笑和哭泣、悲哀与幸福,更是虚幻的折射,“如露亦如电”,不可琢磨。

  佛教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内核,几千年里目睹了无数兴衰成败,这门信仰渐渐变得世俗化,但不管是自大还是自卑,它都是一门信仰,这在我们的时代非常重要。

  一佛这个东西

  “佛”这个词来源于天竺梵文“佛陀”,本义是觉悟者。在离我们几千年的远处,释迦牟尼渗透了生和死、自我和世界,以及人生的终极意义,他站起来,向着千年后的人群微笑。中国人习惯叫他“如来”,心无所从来,无所去,是为如来。当然佛不只是他一人,十方三世,有佛千万,他只是其中的一个。在佛教经文中,佛与佛之间是平等的,无尊无卑,而且众生万物都有佛心,都可以通过修行达到佛的境界。这说明“佛”只是一种认识的高度,而没有一个人格化的存在。

  佛家主张灭绝一切欲念,无欲无求,专心向佛,这称之为“菩提心”。而事实上这是一个悖论:因为追求本身就是一种欲望,不管你追求什幺。佛教徒即使抛弃了衣食住行、情欲等一切欲望,也还是回避不了一个事实:他们念兹在兹的,就是成为佛。根据他们自己的理论,“佛”这个目标就是他们的欲望和痛苦之源。相比而言,道家就更纯粹,他们连终极追求都没有,只要“自然”。

  佛家有一套独立的哲学,叫做“佛法”或“不二法门”,佛就是最通晓“佛法”的人,是法王。《神雕侠侣》中有一个“金轮法王”,按照佛教经典的解释,他也是佛。

  这种论述使“佛”这个东西显得很怪异:他像是一套完整的理论,又像是儒家所说的“圣哲”,而“法王”更像是掌握大量知识的专家学者。而事实上佛从来就没有明确的定义,他是一个比光更淡的影子,是一个无形无质的存在。佛经说“无相”,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佛与天地一体,与过去未来一体,与众生万物一体,他眼中看到的一切都在灭亡,只有他在性灵的空间微笑。

  这是所有宗教的终极目标,得见万物而不求纤毫,生存在世界中,却又远离世界。这是一种大快乐,用佛家的术语说,就是涅槃。

  和其他教派不同,“佛”并不是一直受到教徒的尊崇,对佛教经义也有各种不同的评论。唐朝的佛教徒说佛祖是个老骚胡,佛经也都是揩粪纸。宣鉴和尚公开宣称他只是一个“教人吃饭、睡觉、拉屎的平常人”。临济义玄和尚甚至认为佛应该杀掉:“莫受人惑!向里向外,逢着便杀,逢佛杀佛,逢祖杀祖,逢罗汉杀罗汉,始得解脱。”

  五代有位高僧法号云门,弟子问他什幺是佛,他回答说佛是“干屎橛”,这种回答简直匪夷所思。传说佛诞生时一手指天,一手指地,说“天上地下,惟我独尊。”云门就气哼哼地说如果他当时在,一定会将佛祖“一棒打杀与狗子吃”。但事实上他从来不曾怀疑过自己的信仰,只反对迷信,所以“呵佛骂祖”实际上是一种独立的质疑和思考。

  小和尚问老和尚:“什幺是佛?”

  老和尚:“什幺?”

  小和尚走到近处,大声问:“佛是什幺?”

  老和尚倏地伸手,捏住小和尚的鼻子,小和尚憋得满脸通红。

  老和尚:“现在你懂了幺?”

  这就是佛教文化最精微之处:你不需要知道佛是谁,只需要知道你自己是谁。对本体的认识超过世间一切──你问“什幺是佛”的时候,你自己就是佛。

  二佛教的行为规范

  科学、宗教和艺术构成了世界的正三维,科学维真,宗教维善,艺术维美。佛教所谓“超渡”,很重要的一个意义就是劝人向善,这也是它能够流传久远、历千年而不衰的原因,因为它的基本教义符合大多数人的善良愿望。

  佛教的戒律数不胜数。最基础的有五条: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是对住家居士的要求,也是佛教劝谕人群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出家比丘的要求就更严格,住家居士可以和自己的配偶性交,称为“正淫”,只有和配偶以外的人性交才算是“邪淫”。而和尚或尼姑任何一种性交都算是犯了淫戒,包括手淫,包括梦遗,甚至包括潜意识的性欲。

  在我们的眼里,佛教徒的人生是苦味人生,至少在物质生活层面是苦的。他们反对一切形式的享乐,不允许和尚睡大床,能走路就不乘车骑马,这显然违背了现代社会共认的效率原则。佛教哲学在这里混淆了两个概念:舒适和便捷,虽然口口声声说大开“方便之门”,但他们确实为自己设置了许多不方便。从北京到广州,走路要几个月,坐飞机只要几小时;而e拦胙锓鸱匀徊荒苤豢刻τ斡尽?/p>

  最传统的佛教徒只依靠乞讨生活,“比丘”的原意就是“乞士”。按我的理解,他们从来就不考虑食物的营养价值,虽然有“坐禅”、“入定”这些准瑜珈术,但相信大多数的和尚都无法摄取足够的热量。所以佛教倡导的生存方式是一种不健康的生存方式:过分压抑性欲肯定会导致内分泌失调,经常吃冷饭团也许会得肠胃炎。而根据现代医学观念,忽视健康(如吸烟)就等于慢性自杀,“自杀即杀人”,这也犯了大戒。遵守戒律,就是触犯戒律,佛教的经义成了一个巨大的悖论。但佛家自有它的解释方式:真即是假,假即是真,真假都是空。

  佛教传到中国后,很快就与中国的主流文化相融合。宋以后的儒教带有很明显的佛教色彩,比如“存天理,灭人欲”,这和佛家的主张基本相同。而最初的儒教似乎并不这幺迂腐。孔圣人见了南子也会流下真诚的口水,比他小九岁的子路或许是吃醋,在一旁板着脸嘟嘟囔囔,这些看起来都很可爱。

  小乘佛教提倡“自了”,可以与儒教的“独善其身”类比;大乘佛教主张普渡众生,基本可以等同于“达则兼济天下”。

  佛家不主张强制,教徒遵守戒律都出于自愿。“我弟子某某,尽形寿皈依佛法僧”,这是佛教的入教誓辞,但显然只具有道义上的约束力。历朝历代都有触犯戒律的和尚,而打屁股的只是少数,《笑林广记》中有无数关于和尚和尼姑的笑话,我相信不全是胡诌。在我们的时代,佛教变得越来越世俗化,和尚有处级长老、科级长老,已经归属行政编制。他们经常参加各种会议,甚至出席商业活动,进进出出都有小车接送,再也不练脚底板,这是一种社会化的趋势,谁也无法抵挡,包括隐居深山的高僧。

  三生与死

  从本质上说佛教是鄙视肉体的,“无我”就是小看自我。他们把美女看作是脓水骷髅,把自己的身体叫做“臭皮囊”,这其实是一种长远意识,所以佛家在生死面前显得豁达,死亡在他们眼里是一件快乐的事。这是理所当然的:既然“有生皆苦”,那幺生的终止就值得庆幸。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佛教的骨子里和凡世一样怕死,所以他们为自己设置了不死的模式。根据佛教理论,人有三身:色身是我们借来的,在凡世经历各种报应;法身是我们的性灵,它永不毁灭,这才是“真我”;化身是我们生命的外在表现,比如爱情和亲情。这三身如同一只发光的手电筒,色身是手电筒,法身是电池,化身就是手电筒发出的光。法身──“真我”是不变的,非有非无,不可取以示人,我觉得这其实是在故弄玄虚。

  但非如此不能解释轮回,因果报应的理论需要有一个不灭的存在体。因果远通三世,所有负债都必须清偿,这倒也公平。

  生的苦恼主要有八种,生老病死、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和蕴炽盛。如果你对这八种苦茫然无知,还会再多加一种,叫作“苦苦”。佛教认为这些苦恼都是缚住性灵的绳子。人在红尘中被欲望、烦恼、苦乐悲喜和懵懂无知层层困绑,不得解脱,只有死亡才是至乐,才可以恢复“无我”的真身,可以像贾宝玉出家后的表情,亦悲亦喜,无悲无喜。

  但佛教哲学无法解决这样一个问题:“无我”这种境界必须要由“我”来体会。禅冥入定后忽然抬头,灵台一片澄澈,神游物外,世界在遥不可及的远处,这还是要通过神经末梢来感受。“无我”是通过“我”来完成的,所以只能叫做“暂时无我”或者“忘我”,这就不是佛家的专利了,我们凡人也能做到。

  四名和利

  佛教是反名利的,劝善不是为了“善”本身,而是为了“无我”,这大概就是做了好事不留名的意思,但事实上中国佛教一直都在名利和性灵之间徘徊。宋孝宗说“佛修心、道养身、儒治世”,佛教只是一种工具。苏东坡的好友张方平告诉王安石:“儒门淡泊,收拾不住,(所以儒子)尽归释氏”。佛门和官场一样,成了利益的追逐场。从道安、慧远以后,佛教徒明白了“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转而主动去追逐名利,用“非佛”的方法去实现“佛”的目的,我相信会越走越远。

  “佛国无疆”,佛家是没有国家地域概念的,既然“众生平等”,蝼蚁和跳蚤也和人一样尊贵,更不用说日本人或美国人了。而被誉为“绝代风华绝代姿,半生风流半生诗”的李叔同,他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洒脱的人,出家之后却也说“念佛不忘爱国”,如果佛祖有灵,真不知道该作如何想。1939年周恩来在衡山为丘赞题词:“上马杀贼,下马学佛”。丘赞说“善哉善哉”,就连基本的戒律也不要了。有初级政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国家是因为利益而产生的,也根据利益原则划分,所以捍卫国家就是捍卫利益,这与佛教精神大相径庭。

  佛经中有很多话都可以作“为人民服务”的注解。《优婆塞戒经卷》:愿为众生趋走给使;《维摩诘经》:负荷人生,永使解脱。这都属于大乘佛学的范畴,但其中都有名利的因素,至少是“众生”和“人生”的名利。

  佛教劝善,但对“善”这个词没有准确的定义,一切都有道理,一切都不可理喻。这就像是禅宗的教喻:你明白了幺?

  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什幺?

  我也不明白我明白了什幺。

  这其中有精妙的哲理,就像你的心跳,你知道它在跳动,但你永远不会知道它为谁跳动。

  信仰是人生的支柱,但信仰本身是经不起推敲的。我在这篇文章结尾的时候,听见了楼下寺院的晨钟暮鼓,它来自遥远的天际,直入每个人的心灵。僧人们齐唱梵音,红尘中叹息声四起,天花纷纷撒落,三界一片祥和,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有花香轻轻飘浮。我站起身来,窗外满月如洗,我双手合什,向整个世界会心微笑,在这一刻,我就是佛。
14、想起海子
 架上有一本《海子诗集》,是多年前从同学那里抢来的。那是1993年,海子的诗正在校园内流行,谁都能背出一两句《以梦为马》或者《黑夜的女儿》。

  海子死的时候26岁,躺在山海关冰冷的铁轨上,身上盖着圣经。我很难想象海子当时的心情,他的行囊里有《圣经》、《瓦尔登湖》、《孤筏重洋》和《康拉德小说选》,他的胃囊里只有几瓣桔子。他脚下有未消融的积雪,山风呼啸,空无一人。呼啸的列车以不可阻挡的力量穿过他的身体,在那刻,他想起了什么?

  正是黄昏时分

  无头英雄手指落日和天空

  眼含尘土和热血

  扶着马头倒下

  这是一个孤单的灵魂,命中注定他无法与物质世界共存。从物质的角度看来,海子是丑的,矮小、干瘦、头发散乱、衣着寒酸,公寓科管理员说他的宿舍常常会有一股馊味。孤单的海子似乎从来不介意别人的眼神,特立独行,在明净洁白的世界里蓬头垢面,向物质世界射来冷冷的目光。他的身体和我们栖居在一处,但他的灵魂,永远都飞翔在高高的雪山之上。

  回到我们的山上

  荒凉高原上众神的火光

  海子死前给家人留下一封遗书,说有人要害他,要家人帮他复仇。这是诗人对世界开的最后一个玩笑。

  我所在的地方空无一人

  那里水土全失

  寸草不生

  大地是空空的坟场

  死去的全是好人

  天空像倒塌的殿堂

  支撑天空的是我弯曲的脊梁

  我把天空还给天空

  死亡是一种幸福

  海子对死亡有不可理喻的热情,他的生命,也可以说是以死亡为目的的生命。“是我重又劈开的身体/流着雨雪/泪水在二月”、“我早就说过/断头流血的是太阳”、“从笨重天空跌落的/撞在陆地上/撞掉了头撞烂了四肢”、“这是一个黑夜的孩子/沉浸于冬天/倾心死亡”。死亡在他笔下,有着异样的美丽,史诗般的宏伟壮观。坐在海子生前来过的酒馆里,多年前海子曾坐在这个角落,对酒馆老板说:“我在你店里读诗,你给我啤酒喝好不好?”老板回答说:“我可以给你啤酒喝,但是你千万不能在这里读诗。”所有人听到这个故事都微笑,只有我泪水涟涟。

  我今年27岁,海子在我的去年死了。

  1993年,我参加了未名湖畔的诗歌节。长头发的西川在台上朗诵,我站在最前排热泪盈眶。

  海子在昌平的居处,离我的宿舍不足500米。他的房间里只有电灯。海子给学生上课的时候,学生们都会要求他朗诵自己的诗,那是诗歌最好的年代。海子的普通话不好听。

  海子的死讯传回政法大学,没有人为他流泪。那是诗人的悲哀,或者是诗的悲哀,不过我想这可能更接近海子的心情,他一直想做悲情英雄,不愿意别人为自己哭泣。

  据称海子爱上了自己的学生。

  1996年,出版了一本《海子的诗》,浅蓝色封面,上面有海子的照片,黑,瘦,长发长须,目光炯炯。这本书在北京高校脱销。

  西川到我们学校谈海子的生平,能容纳三百人的阶梯教室站了近千人。说起啤酒和诗的故事,西川眼里泪光莹莹,台下有哭泣声。那是1995年,迟到了六年的眼泪,海子在雪山之上应该叹息。

  同一天,《黑夜的女儿》朗诵了两遍,一千个人里,连一声咳嗽也听不到。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有一期刊登了《我熟悉的海子》,报纸被广泛传看,有人拿去复印。这报纸本来只有一个用途——包垃圾。

  据说海子临终前神经出了问题,遗言说有人要害他。

  海子不被领导欣赏。他不是党员。

15、便是胡闹也成书
  我有失眠的毛病,每天晚上不读几页书就睡不着觉,所以枕边总是放一些轻松愉快的书,《笑林广记》、《世说新语》、《夜航船》之类。读这些书不用背负道义上的责任,也

  不用去体会艰深的哲理,看过后叹口气,笑一笑,伸个懒腰,悠悠睡去,庶几是得了人生至味。

  《夜航船》是一本很有趣的书。说它有趣,主要是因为它的没心没肺。这本书包罗万象,从天讲到地,从物说到人,没有逻辑,没有主题,就像雪夜煮茶,与二三知己围炉闲谈,只管漫漫说来,不愿听了就走开,不想说了就闭嘴,一切都发生在不经意间。

  它的作者,张岱,生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看过《万历十五年》的朋友们都知道,那个一个悲剧时代,在历史命运翻云覆雨地拨弄中,个体的生命注定将无所作为。

  张岱的前半生历尽繁华,按他自己的说法,是个标准的“纨绔子弟”,衣食住行玩乐都务求精美,还是一个双性恋者。明朝覆灭后,经历了过破家忘的张岱“披发入山”,从贵族沦为贫民,后期的诗文渐渐沉痛。这样的人生对中国文人来说,也许是至高境界,“越金紫而入真朴”,人生嘛,总该遍尝各种滋味才不枉一遭。

  《夜航船》这样没心没肺的书,适合以没心没肺的态度来读,但细细品味,其中也有苦辣酸甜。

  一中国式幽默

  故事一:“王铎镇渚宫,以拒黄巢,兵渐逼。铎赴任时多带姬妾,夫人不知。忽报夫人离京在道。谓从事曰:黄巢渐以南来,夫人又自北至,旦日情味,何以安处?幕僚戏曰:不如降了黄巢。”

  有个经商的朋友,被查有漏税情节,税局开了巨额罚款单,老婆在此时也提出离婚,要求平分家产。聚会的时候这朋友长叹:“他妈的,税局也逼我,老婆也逼我,我该怎么办?”我徐徐回答:“不如降了税局。”在座的大多都听过这个故事,都大笑。

  故事二:有兄弟两个闲谈,弟弟喝多了酒,对哥哥发脾气:“你才华不如我,竟敢比我名气大!”把点燃的蜡烛投向哥哥。哥哥颜色无忤,徐曰:“阿奴火攻,诚出下策。”

  很多外国朋友都认为中国人缺乏幽默感,我就经常给他们讲这两个故事,效果总是特别好。有个大学里教书的朋友说:“这就是中国式幽默,充满了洞察人世的大智慧。”虽然是拍马屁,但我觉得说的不错。

  二中国式爱情

  《夜航船》有二十大类,四千多个条目,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作为爱情小说的题材,对中国传统行为的考察也颇具价值。

  有一条记录了唐朝名相房玄龄的故事。房那时还没发迹,大病不起,对老婆说:“我就要死了,你还年轻,不要为我守寡,要好好对待你未来的丈夫。”他老婆姓卢,听了这话后很伤心,一个人跑到帐里,用刀子挖出了自己的一只眼睛,来表示她不改嫁的决心。

  书里描写得很平淡,但细想想当时的场面,当真是惊心动魄,摧肝裂胆。不过我一直都在怀疑:眼球切除这种手术,在现代医学里也是困难的事,卢夫人凭一把剪刀就完成了,真是不可思议。

  还有一个故事简直就是梁祝、孔雀东南飞的翻版:有个人的妻子很美,被康王赵构所夺,于是愤而自杀。他妻子陪赵构登楼,也跳楼自杀,在腰带上留下遗言,请求与丈夫同穴合葬。赵构不听,把她埋在丈夫墓的旁边,两个坟墓旁各有一棵树。过了一些日子,两棵树居然缠绕在一起,树上经常会有鸳鸯栖息。于是这两棵树就被称为“相思树”。

  这真是一个绝好的爱情小说题材。从《夜航船》整本书的价值取向上看,张岱始终对“从一而终”的妇德持赞美态度。这种伦理观在今天已经不具备批判的价值,但那些美好真挚的情感,永远都能让我们感动。

  三中国式的宿命论

  我不太会读书,当然就更不会写书评。《夜航船》这本书本身也很难总结出一个中心思想,我没心没肺地说两句,看官也没心没肺地读好了。

  在《怪异》一节里,有几个小故事,充满了人生的哲理,读后你会感觉冥冥中一直有一只手在操纵着世界,无法躲藏,更不能逃避。

  在一个城市里流传着一个谣言:如果城门上有血,这座城就会陷没。有一个老太太信以为真,每天跑到城门口去看。守门人知道原因后,故意寻她开心,弄了一些血涂在门上。老太太看后,惊慌失措地跑开,结果洪水马上就滚滚而来,将整座城沉没在万丈湖底。

  这个故事是杜撰无疑,中国考古界至今也未能发现有一座沉在水底的城市。但这个故事一直都能让我深思,命运的嘲弄太过严厉,你以为必然发生的,它偏不发生;你以为一定可以避开的,不管走到哪里都避不开。你开了一个玩笑,也许这个玩笑就是你的结局。

  张岱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不管话题是什么,他都想跟你探讨一番。这个400年前的读书人表情顽皮,洋洋洒洒写下来,便是胡闹也成书。《夜航船》简直可以看作是一部小型的百科全书,三教九流、诸子百家、花木禽兽……几乎无所不包,张岱在书中向你做着各种鬼脸,没心没肺地哭哭笑笑,但始终都充满智慧。

  最后讲一件让人忍俊不禁的事:

  脚麻了怎么办?

  张岱给出的偏方是:“口称木瓜曰:还我木瓜钱,急急如律令!一气念七遍,脚麻即止。”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一试,看看灵验不灵验。
16、失忆年代虚假悲欢
 失忆年代虚假悲欢——评《重庆孤男寡女》

  开始时一切都没有预兆,手握方向盘的醉酒男人,心存狐疑却无法果断的美丽女人,身披冷冷的月色,在嘈杂的都市里无声舞动,用沧桑的心拥抱热情。在观者漠然的目光中,那些敷粉的笑容终于灰暗,月光鞭打着我们历百劫而不死的肉身,每一块伤疤都触目惊心。不垢不净的城市里光影闪烁,鬼影绰绰,那是我们的天堂,也是我们的地狱,更是我们苦难

  深重、罪孽深重的人间。

  故事开始于一场误会,当然不仅仅是误会,城市里有多少扇窗子,我们就有多少迷失自己的可能。站在车站出口处沮丧的安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迎接的将是一场什么样的遭遇,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谁,就象曼哈顿夜色中惆怅的盖茨比,眺望灯火,却又怕被灯火灼伤,他以一种柔软但坚定姿态活着,抗拒、躲避、挣扎,然后顺从,世界如此孔武有力,我们注定要被征服,象所有失去理想的理想主义者一样,安生在故事的最后实现了现实主义的复归,站着、等待、心静如水,如果强奸不可避免,让我们学会伪装高潮。

  玫瑰水手笔下的困境有一种温和的锋芒:突然有那么一天,当我们盘点自我的历史,发现生活空空荡荡,一览无余,再也没有什么值得期待,曾经的理想都变成虚妄,如何去追寻生存的意义,如果去发现那把不存在的椅子,这成了失忆时代的最大理想。在杜拉斯的"成长的焦虑"和奥威尔的"迷失之境"中,主人公或者厌倦,或者释然,而《重庆孤男寡女》显然还没有做最后的结案陈辞,安生还在路上,举着那块木牌。

  而失忆最终不可避免,安生的失忆更象是一则耐心寻味的寓言,在那些刻意想不起的年代里,我们曾经以怎样的姿态参与生活?谁证明我们曾经拥有过那些珍珠?古萍跳下去了,大傻和扁脑壳也跳下去了,人世的无间苦,涅磐乐,正如我好朋友商略的一句诗:那些人一生下来就是死者。还有青春,那一幕幕不停回放的老胶片,在边防哨所,在夜间穿行的列车上,在灯红酒绿的都市里,象一枚椅子上图钉,总在意想不到的时刻给你疼痛的狙击。

  一、关于爱情

  我以为《重庆》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而安生们的爱情明显具有一种强烈的嘲讽意味。老唐在结婚前夜死去,狂欢的婚礼或者葬礼上,哭哭笑笑的表情如此生动。阳阳迷恋肉体,余利渴望真情,而妖妖,她什么都不要。女人们经行在贪婪的男性世界,抗拒或主动都显得那么无奈,在这个意义上《重庆》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它提出的质疑是:谁主宰着这世界最柔软的部分?小说中的一个细节或许能够说明问题:老唐死后,代书话在痛哭之余仍然没忘记富康车的钥匙,主人公安生的反应是:这不结了,还哭个屁呀!

  安生显然是有爱情抗体的,当爱情成了免疫力低下的标志,他选择以放纵来对抗爱情。没有柔情蜜意,只有快意恩仇,没有死生承诺,只有肉欲的狂欢,没有责任,只有动物的本能反应。《十诫》中的死囚在绞架上颤栗不止,这也是安生们面向对生活的姿态:惩罚自己,惩罚无道德的世界,然后,颤栗着死去,灵魂沉沦,肉体解脱。

  诗人安德鲁说爱情是一种"呻吟的幸福",我喜欢把爱情比喻成"寒冷时的天真",以秒来计算。而玫瑰水手笔下的安生,他既不甜蜜也不痛苦,既不温暖也不寒冷,他站着,面无表情地站着,"既不向前迈进,也不曾离开,对视着。人群在我们身边穿梭,然而我们不为所动。"肉欲主义者安生在轮回里完成了他的爱情观,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潮水退却,一切重归虚空。

  不知道现实生活中玫瑰水手的爱情是怎样的,华灯初上时我有点想念这个重庆人,此事无关爱情,而是他小说带给我的强烈的同感,我坚信外表儒雅的玫瑰水手骨子里是个怀疑主义者,这点和我一样。

  二、关于命运

  《重庆》这个小说是多路径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一日》那样迥然不同的命运,而死亡毫无疑问是这小说的另一个重要命题,玫瑰水手似乎在有意无意地向读者揭示死者与生者之间那种不可言说的微妙关系,我数了一下,这篇十余万字的小说里有五个人先后死去:安生的父亲、大傻和扁脑壳、古萍,还有老唐,没心没肺的安生在重重环绕的死亡中一直逃避悲伤,"我打开电视,找了个最吵的频道,聚精会神地看。"这种矫情的坚强与王朔笔下的痞子们有一脉相传的精神内核,玫瑰水手不动声色地刻画出一颗粉饰的心灵:安生承认死亡,但拒绝接受,这看上去有点幼稚,有点任性,但不可否认,它是另一种豁达。

  死者老唐站在37楼上,大傻和扁脑壳站在陷阱边,古萍向阳台上的衣架伸出双手,我在读到这些章节时惶恐不安,这世界充满了有预谋的杀戮,而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都面目可疑,安生故意的健忘和无意的失忆构成了他的幸福,却严重解构了这失忆时代的安全感。追悼会上的赞美诗绝对是道德法庭上的伪证,但在失忆的年代,人们都信以为真。上帝赋予的良心在死者严厉的目光里越来越渺小,所以安生放纵,在潮湿的肉欲世界里目光探幽发微地搜寻每一处死亡的黑暗洞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快活"也就是快死,我更关心的是,当人类的记忆彻底恢复,他们会怎样看待我们留在失忆年代的遗迹?

  安生的内心世界不是自给自足的,他缺乏自省意识。被死亡包围的幸存者围着尸体歌哭不休,而呆头呆脑不自省的安生,或者会是歌哭声中最后一个不妥协的人。

  玫瑰水手的文字有一种难以名状的煽动力,在《重庆》这篇小说里,我看到阳光下蒸发的理想,歌舞升平中幻灭的幸福,得意者随波逐流,失意者踽踽独行,在另外一些精微之处,玫瑰水手告诉我们这全是虚妄。在他人的世界里行走,我们始终都是旁观者,满眼的灯火,一世的笙歌,不过是枕畔那一声低低的叹息。
17、多数人死于贪婪
 慕容雪村谈新作《伊甸樱桃》:多数人死于贪婪

  多当一部小说的后记洋洋洒洒万余言,想必作者有着太多的话不吐不快。

  或许这本新书被枪毙的“多数人死于贪婪”一名更直接更有力些。在慕容雪村看来历史上的皇帝还不如现在的普通人自在、奢侈,他们被太监围着,没空调没冰箱也没电视机,弄不好一场天花就送了命。而如今物质丰富了却也反过来统治起创造了它们的人:价值连城的商品,一钱不值的人类。“亚当是谁?一种壮阳药。夏娃是谁?一种女用洗液。”

  在这部具有幻想色彩的小说中,慕容雪村还颇具讽刺意味地安排了一条叫斯特巴里的狗,它吃掉自己的主人后便会屙出价值五亿美元的钻石。每个人都正渐渐沦为它的主人,那些钻石最终又派什么用场?

  慕容雪村的狠话接连不断:未来百年,人类将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未来两百年,人类将进入饮鸩止渴的时代,一方面更加疯狂地攫取,一方面更加快速地消亡;未来千年,人类必将灭绝。

  出语决然,愤世者的身世自有不同——

  当自由的网络展开在慕容雪村面前时,他的才情被猛地激发出来,无数陌生网友的鼓励与争论令他一步步向自己要生活的真相,三年前《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在网络上的点击量高达数十万,慕容雪村这一既古典又小资的id大名远扬,被视为“2002年度网络风云人物”。也因了小说中关乎性的点染,他多次被问及是否有类似经历,问到烦时便逼出了此君一句漂亮的答语:“对我而言,当色狼和当大师同样困难。”

  网络,令隐含在很多人心底的兴趣得以彰显,令一些文青突然成了大名。或许,没有网络,这些人将永远不会以作者的身份浮出水面。

  名声在外,但慕容雪村决计居于暗处,不透露身为何方人氏,不公布真实姓名,不许拍照。江湖上流传着这么个段子:当公司同事或下属谈起慕容雪村的小说时,此君佯装不知,像对待毫不相干的小说作者般说道:“真好看吗?哪天我也看看。”这么说着说着,他便辞了职。

  对于他,勉为其难的描述是:男,矮胖,东北人,1974年生,游荡于多个城市之间。

  他不想被简单地称为都市小说作者,他不认同网络文学的命名,他也不在乎自己究竟写的是不是纯文学:“这种说法有时是扯淡。琼瑶怎么算,金庸呢?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呢?”

  给他一串葡萄,他一定先从大的那颗吃起,自认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他的小说一直在怀疑,尤其是爱情,“我一直都把爱情当成是玩具,谁也不爱,或者说,我只爱自己——在任何时候。”生活中的他亦决定做个独身主义者。

  《伊甸樱桃》将现代人放入了“世界名牌集中营”,迫使你思考:推动这世界运转的究竟是爱还是金钱?

  这几天两度连线慕容雪村,起初他行走在杭州的街头,抱怨着那里的文化有些贫瘠,接着便已然置身拉萨,开窗便是布达拉宫,再远处是巍峨的雪山。

  木叶:为什么绝口不提自己的姓名并总是避免让媒体拍照?

  慕容雪村:觉得自己算中年人了,不想被别人打扰。

  身为一名作者如果总是抛头露面,那是可鄙的。连签售也没意思,去签售就相当于把自己当成了一盘端到别人面前的菜……我这辈子都不准备这么做。如果出版社非让我签,那我就不在这家出版社出书,换个出版社,顶多不出了。

  另外,我也没觉得自己成了什么名,没这种意识。

  木叶:网上流传的说法是你“卖过假药,当过骗子,学过法律”……

  慕容雪村:前两句是戏谑的说法,我没干过,一直在当好人呢。

  我的确学过法律,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我喜欢曾在那里教书的诗人海子,我也写过诗,但不好意思拿出来示人。

  木叶:还有谁对你有过影响呢,似乎你每次说的都不太一样?

  慕容雪村:师承问题不好说,比如《聊斋志异》是个好作品,但现在对我的影响就难讲,我现在最喜欢马尔克斯。

  如果真要说影响,我想说的是小学语文老师,小学四年级刚学写作文时有个老师说要把故事说明白,别说废话。这两句朴素的话到现在对我也是至理名言。

  我可能有点野路子,比如景物描写我从来不写,对于人物最多说这人很胖或很瘦,我追求语言的效率。

  木叶:这本新书的名字为什么从“多数人死于贪婪”变成了“伊甸樱桃”?并没什么犯忌的呀,另外伊甸园里的樱桃好像有点怪……

  慕容雪村:出版社觉得“多数人死于贪婪”过于灰暗、晦涩,曾想过很多名字。

  伊甸园是始祖居住的花园,在我想象中是有樱桃的。

  小说写的是一个小伙子与一位神秘人物邂逅,获赠一支名贵的万宝龙水笔,随之便逐渐堕入一个“物质的陷阱”……有一点幻想色彩。

  木叶:为什么每一章节的标题都是名牌的名字,太符号化了吧?

  慕容雪村:这部小说反对商业,不是做广告。底下有附注。我会把哪些人用过这种名牌产品写出来并将其价格换算成柴米油盐,比如维多利亚送给贝克汉姆的香水是向迪奥定制的,其价格够一个普通家庭用水300年;普京的一块名贵手表换成食用油能用上870年;另有一条无端豪华的内裤,6个中国农民从河姆渡时期开始干,一直干到公元2005年都买不下来。

  木叶:你曾表示有三大愿望,“出一本书,赚一千万,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小说便已出到第三本,其他方面也发生不小变化了吧?

  慕容雪村:我也爱过钱,想用一个数字来限定人生,比如赚一个亿,而现在觉得钱没有什么用处,够用即可,比如一年五六万吧。现在追求的是意义,比如想当导演,甚至想过考导演专业的研究生。至于恋爱,不提了吧。

  这些都是被自己否定的理想了,我没有感情的需求,不想向人倾诉也不想照顾谁,我离群索居,可能有一部分是天性吧。

  (这不会是因为你被女孩甩过吧)我当然谈过恋爱,但不是因为被人甩过……我是想明白了,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你说自私也许有点吧。

  木叶:生活中你是不是一个浪漫的人?

  慕容雪村:不太浪漫。也没遇到追求我的,另外,我觉得追求慕容雪村也不是很有品位的事情,我不是一个特别好的人。

  我很愤世嫉俗,我认为人类活不过这个千年,我跟丈母娘要求的形象差得太远!

  结婚是人类的发明,但不一定伟大。

  我毫不妒嫉结婚的人……朋友中大部分人的婚姻并不幸福。

  比起婚姻,我更不想要的是爱情,怎么说呢,就像你不喜欢老鼠,但跟老鼠相比可能更讨厌蟑螂。

  木叶:但不少人羡慕你每每从一个城市“流窜”到另一城市,并习惯给那里留下一部小说。

  慕容雪村:我很喜欢这种状态,但我离开一个城市就很难再去想念这个城市或里面的人。1996至2000年在成都,丢了8辆自行车;后来到深圳直至2001年,去广州呆了一年后又去深圳。有书《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但我没说深圳是地狱……天堂未必是好词。因为其实理想状态离我们很远,我们只能过不理想的生活,这就是人间。

  2004年来杭州,这两天我就去拉萨了。西湖是美,但我对杭州的感觉不是特别好,在这里找一个人聊天是困难的。

  我现在拉萨租的房子,从窗口便可看到布达拉宫,更远处有雪山。此前已去看过拉萨,一到那里便感觉自己变成了少年,对什么都有了兴趣。在拉萨可能会强化我关于灵魂和转世的写作计划。

  木叶:自《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以来,你大刀阔斧地写都市,对都市文学又怎么看?

  慕容雪村:省会一级的都市,我就没去过海口和台北了,但我不敢当都市文学的代表。我写的东西不太反动,不太违禁,也从不作过分的细节描写。

  木叶:你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专职写作的?

  慕容雪村:2002年。我觉得要么给老板好好打工,要么好好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既然不能兼顾,就只能辞职专门写作了。

  木叶:据你小说改编的话剧反响也都不错,但还是有人苛刻地说你的作品几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慕容雪村:后来的作品是没有《成都》在网上轰动、同时出了书又卖得好,但畅销不太重要。

  作为作者,很难作自我评价。我是说过《成都》仅能得十几分,《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二十分,这一部新作会比前面的好。其实每当写完了再看或是修改时总会觉得很差很恶心,写完了评价就不高了。

  木叶:作为一名网络文学作者,你几次批评自己写得太粗糙,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才是你的野心呢?

  慕容雪村:我非常勤奋,每年读一百本书以上,如小说,哲学,我喜欢柏拉图。

  我不赞同网络文学这个词,但我觉得网络文学作品肯定会更多,更好,如果说这一百年里中国会出大文豪,那首先肯定是出现在网络上。

  我就是觉得现在的作品离自己的期待还很远,谈不上有什么野心,也没什么假想敌,或者说搞创作只能以自己为假想敌……数人死于贪婪

18、虚无世家
 (一)

  如果我的曾祖父没有死在娘胎里,活到现在也该有一百多岁了。

  那是公元1905年,世界上发生了几件大事: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英国人发明了巧克力,俄国沙皇尼古拉二世呆在宫里没什么消遣,同时痔疮发作,只好拿犹太人出气。那年毛泽东只有十岁,正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帮老太太收谷子;希特勒刚刚中学毕业,除了绘画好点,其它科目均成绩平平;在远东,日本人和俄国人很不体面地打了一仗,日本人侥幸得手,从此就把他们举世闻名的罗圈腿骑到了中国人脖子上;在中国,上海人开始抵制美国货,北京的青年皇帝废除了科举制,让我的高祖父如被五雷轰顶,登时失去了生活的全部理性。我高祖父刘大昌,三百亩良田和七匹大青骡子的主人,那时已经在北京呆了三年,本想中个榜眼探花什么的牛逼一下,没想到一夜之间全泡了汤,盛怒之下打马狂奔,在回家的路上遇州嫖州,遇县嫖县,直到长出了满身杨梅大疮。回家后发现他的老婆,也就是我高祖母刘何氏,已经怀了七个月的身孕。刘大昌怒火攻心,拿烙铁烙了她整整三天,刘何氏始终一言不发,最后只好把她绑到了树上。这时北京性欲旺盛的皇太后苦闷已极,决定玩一盘君主立宪的游戏,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同时帮她采购性器。南方的革命党对此深表不满,派了一个小伙子和一枚炸弹来参加欢送仪式,按照五十年后的性别判定标准,那个小伙子无疑是一个姑娘,因为他留了一头披肩长发。在此后的几十年间,这个民族对男人留长发表现出无比的痛恨,派一群带红袖箍的人专门管这事,抓住了就剃成秃子,要不就割掉脑袋。1905年7月13日未时正,五大臣拜别宫门,整衣待发,御林军和王公贵族们齐声欢呼,那枚炸弹不失时机地表达了革命派的观点,精准地摧毁了镇国公载泽的1.5个睾丸,虽然无伤国体,却使镇国公府上一大群侧福晋夜夜心生怨望。

  就在那枚革命炸弹炸响的同时,在邹口县红山镇,我的高祖母刘何氏被沉潭了。那口潭在镇东170步,名叫白龙潭,潭边有一座白龙庙,供奉着东南西北四海的龙王,旱天他们管降雨量,风调雨顺时他们管伦理学。我的我的高祖父刘大昌,三百亩水田和七匹大青骡子的主人,一手伸进裤裆,抠着他黄汤流脓的大疮,一手求签问卜,东海龙王阁下给了他一支下下必杀签。十五分钟后,红山镇最权威的神学家刘疤眼开始围着刘何氏跳伤寒舞,这种舞在后来的迪厅里曾十分流行,它的要点是双眼紧闭,双手乱甩,全身剧烈哆嗦。刘疤眼跳了20分钟的舞,转身抄起一个黑铁桶,一瓢一瓢往刘何氏头上浇黑狗血和丫环小凤喜的月经。1905年是鼎革之年,所以沉潭仪式也在与时俱进地花样翻新,按照往年惯例,沉潭女人本应头浇她自己的月经,这样才可以消除她心底的怨恨,不至于死后报复人世。不过刘何氏怀孕七月,实在挤不出月经来,况且鼎革之年,人心思变,也只有从权。在邹口县红山镇,人人都知道“从权”是什么意思,因为大圣人孟轲就在这里发表了他著名的辩证法,这辩证法由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构成,所以永不出错: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第一原则,称作礼;嫂子掉进河里,小叔子可以伸手去捞,这是第二原则,叫作权。在这两个原则的指引下,中国人过着亘古不变的幸福生活。不过后世也有修正派学者发表过一个观点,认为聪明的小叔子完全可以不违反第一原则而把嫂子救上岸,比如他可以找根树枝什么的;实在找不到树枝,他还有袖子。但在我高祖母刘何氏沉潭这事上,即使大圣人复活,想必也会焦头烂额,左右为难:被沉潭的女人没有月经怎么办?是让她tobe,还是让她nottobe?这两个英文词是我加上去的,我在大学主修法律,毕业后当了十几年律师,每次想起这件事来,总觉得应该判刘何氏一个缓刑,等她把我曾祖父生下来,再沉潭不迟,这样我们家族就不用在潭底世代生活,直到1989年白龙潭被填平后才升上地面,我身上也不会有这股难闻的死鱼味,这味道经我曾祖父、祖父和爸爸,一直传给我,一代比一代浓,以至于小区保安经常当我是贩死鱼的。而每次去法院开庭,我都要往身上喷大量的“无香”香水,否则走不到法院门口,人们就会群起将我扑杀,因为众所周知,人们制定法律就是为了消除死鱼味。

  1905年7月13日未时,我高祖母刘何氏被沉潭。正式入水之前,刘何氏已经在镇口的大柳树上绑了整整十二个时辰,四乡八里的人闻风而来,据说盛况空前,足足聚集了七万多人,超过了本地任何一次国民集会或政治选举,这说明美人裸体比政治更有魅力,一枚美人下体胜过十万头政治家。关于这次集会,刘明天曾经无数次感慨,这个刘明天是我的十四叔,也是“无香”香水的发明者,正是靠了他的发明,我们家族才得以像正常人一样混迹世间。按刘明天的说法,我高祖父刘大昌应该给白龙潭装上一圈栅栏,无论谁来看他老婆的屁股,都要向他买一百个铜子的门票。“七万人啊,”刘明天忧伤地说,“要换了我,一百年前就当上民族资本家了!”

  民族资本家是不是一定要靠他高祖母的屁股赚钱,这课题留给社会学家们去解决,我更关心的是我高祖母刘何氏的肚子。那时我的曾祖父刚刚七个月,却过早地获得了洞察人世的能力,在混浊但营养丰富的羊水里,我的曾祖父时而蛙泳,时而仰泳,却始终静静地看着我,用他清澈而无所不知的眼神指点人世,告诉我哪些必须放弃,哪些应该坚持。

  一百年间,我和我的曾祖父从未交谈,然而每逢乱世,他就会站在我身边,用他鲜红的、散发着死鱼味的血铺平我的道路。

  1905年7月13日,我高祖母刘何氏被沉潭。她一丝不挂,在树上绑了十二个时辰,越发妖艳动人。北中国炽热的阳光照着她圆溜溜的大肚子,肚子上血迹斑斑,使那个微微外凸的肚脐眼红光闪耀,像最纯正的红宝石和情人的左眼,焕发出惊心动魄的美。她坐在地上,一身肌肤娇嫩无比,她双腿叉开,带着一股满不在乎的劲儿,用她最神秘、最温暖的部位嘲弄着整个世界。红山镇的男人们团团围在她身边,拼命地咽着口水,目光如同快刀,在她的脸上、胸口、双腿之间凶狠地削割。事实上,他们并不幸福,他们惊恐万状,他们彷徨、犹疑、迟迟不敢去看她的双脚,这双脚在北中国闻名遐迩,在邹口县久负盛名,曾经使全红山镇的男人意醉神迷,了无生趣,宁可想着那双脚自慰,也绝不碰自己老婆一下。那是怎样的一双脚啊,精致、小巧、粉嫩,比婴儿更纯真,比死亡更亲切,比黄昏更阴险,五个精灵般的脚趾齐齐攒向脚心,莲花的颜色、莲花的形状,在红山镇方圆百里之内散发着比莲花更清,比梅花更幽,比兰花更雅,令人痛不欲生的芳香,令所有的男人同时流下眼泪,跌跌撞撞地扑向那双小巧、却被无限放大了的脚。“俺的娘哎,”红山镇的赵铁匠哭着说,“看见了,看见了,可俺还怎么活啊?求求你,饶了俺吧,饶了俺的铁匠铺吧!”

  一个时辰后,刘何氏就被投进了水里。在那天夜里,以及那以后的无数个夜里,年轻的赵铁匠追随着那双脚,一次次潜入潭底,在死水和淤泥间作永久而无谓地爬行,最终两手空空。他虽然虔诚,但镶了两颗金牙,身上又没有死鱼味,所以永远进不了那扇光辉之门。而现在,当我开始记录整个家族的历史,重新想起赵铁匠留在岸上的那句话,终于明白:美可以征服铁匠,可以征服全世界的铁匠铺,可以征服所有的大铁锤,却永远征服不了那一潭死水,征服不了潭底的漫长岁月,更征服不了那些泥塑的全能之神,这些神以四海龙王为名,即管降雨量,又管人间伦理,自始至终、全心全意地与美为敌。

  1939年秋天的一个深夜,已经须发苍苍的赵铁匠潜入日本聚居区,砍下了十四只日本女人的脚,把它们全部扔进了白龙潭,以此来纪念他的青春所见,那双残酷的、芳香的、令人痛不欲生的脚。他说:“这些操他娘个逼的日本脚,就不配长在腿上!这些操他娘个……”接着日本兵追击而至,赵铁匠还没来得及做完一次完整的操娘运动,身上已经中了147颗子弹。那时我爷爷正当壮年,在潭底闻声抬头,听见鲜血流尽的赵铁匠喃喃地说:“现在,俺可以活了,俺可以活了……”

  第二种说法更接近传奇,说赵铁匠粗通英文,所以能够以蹩脚的哈姆雷特方式发表遗言:“now,itobe,itobe,tobe,tobe,tobebebebebebe……”

  这个说法是我杜撰的,以此来纪念第一种说法中赵铁匠未及讲出的那个字。此字伟大而淫邪,在人类的繁衍史上具有非凡意义,永恒地散发着温暖之光。但对我们家族而言,此字一无所指,因为潭底那些漆黑的岁月,教会了我们一条全新的道路,这条路直达天堂,任何镶金牙、没有死鱼味的生灵都无法企及。

  几十年后,在邹口县的县志上,赵铁匠已经变成了“抗日英雄赵成钢”。每到清明时节,总会有无数少女簇拥而来,为他献花,替他添土,亲吻他虔诚而无用的金牙。这些少女穿白鞋子、白袜子,人人都是天足,并且涂着各种颜色的指甲油。所以赵铁匠依然不能活,依然不能tobe,只能听着他1939年的叹息穿过147个弹孔,在20世纪坚硬的阳光下野蛮而忧伤地飘扬,飘扬,飘扬……

  1905年七月,我高祖母刘何氏被沉潭。按照北中国最标准的沉潭仪式,她和她的肚子必须经受万人唾弃,在我曾祖父生而俱来的记忆里,我看到了这个画面:美丽的刘何氏和她美丽的大肚子位于画面中央,背景是阳光和茂密的柳叶,一群群面目不清的矮子围在她周围,弯着腰,咳嗽着,一口口浓痰子弹一样射出,在她肚皮上流淌,流淌,直到形成结晶的高山。在这个过程中,刘何氏始终在笑,她昂着头笑,笑得大柳树枝叶飘摇;她叉着腿笑,笑得那个字岌岌可危;她流着泪笑,笑得白龙潭波浪翻涌。这是人世最后的时刻,女人以大笑和美来对抗东海龙王阁下无情的终审判决。被唾弃的女人唾弃着,被嘲弄的女人嘲弄着,被挚爱的女人挚爱着。然而死亡临近。我七个月大的曾祖父正在子宫里拼命地游泳,蛙泳,蝶泳,仰泳,自由泳……,然而死亡临近。七个月大的曾祖父徒劳无功地挣扎,无限悲哀地呻吟,然而死亡临近。他什么都没有,除了那双脚,残酷、美丽而芳香的脚,也正是死亡本身。躯壳可以吐上痰,但死亡不容亵渎,所以那双脚,残酷、美丽而芳香的脚,死亡本身,自始至终没有沾上一点唾沫。哪怕只是一点。

  现在我明白,正是那几万人庄严而神圣的唾弃,以及他们对美的信仰,才使我的曾祖父获得了死而复生的能力。在漆黑的潭底,他撕开子宫和肚皮,顽强而无礼地爬出母体,从此开创了他伟大的事业,一个家族。对于万人必经的那条正路,他从一开始就采取鄙视态度。他讨厌一切形态的洞穴,每每在困绝处自开生路,所以我们家族才能够才潭底长久生存,与死水淤泥为家,世世代代散发着死鱼味。

  我的曾祖父没有姓名,用潭底生灵的语言,我们称他为卡塔塔。对我们家族而言,卡塔塔的道路具有无与伦比的意义,从此以后,我爷爷,我爸爸,我的六十六个叔叔以及我本人,都遵循着他开创的道路,撕开子宫,撕开肚皮,顽强而无礼地爬出母体,获得生命和死鱼味,以及洞察人世的能力。后来我们升上地面,凭借“无香”香水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也娶正常的人类女子为妻。就在2005年,我妻子为我生了一个儿子,他背离了卡塔塔的道路,像一堆屎一样被挤出来,并且一出生就镶上了金牙,闻不到一点死鱼味。我对这团屎一样的小东西既恶心又憎恨,就在他出生的当天夜里,我扭下了他的脑袋,把他一点点塞进了马桶。既然他喜爱洞穴,那我就应该帮他选一个最肮脏的,因为我非他人,正是他的父亲。

  1905年,我高祖母刘何氏被沉潭。她到死都不肯说出奸夫的名字,给我们家族留下了一个永远不解的谜,也使每一个散发死鱼味的生灵都显得面目可疑。根据民间恶毒但可信的传说,奸夫有可能是三个人:第一个是个盎格鲁-萨克森传教士,他曾在刘何氏死后放声大哭,因此遭到众多中国好汉的殴打,因为这个民族从来都痛恨洋鬼子,从1905年到现在,敢于殴打洋鬼子的都是好汉;第二个是镇西普济寺的和尚,刘何氏沉潭的那一刻,他浑身颤抖,头上九个香疤,个个满贮汗水。这和尚吃了几十年的素,直到1956年,又一个鼎革之年,一群扎宽板皮带的小伙子,其中一个是赵铁匠的孙子,把和尚绑了起来,用家传的打铁功夫撬开了他的嘴,往里面塞了整整一碗红烧猪肉。也因为鼎革之年,每一块猪肉都被施了魔法,所以当天晚上和尚就上吊死了,死时阴茎凶狠挺立,直指东方,那正是白龙潭的方向;第三个版本是我最喜欢的,说奸夫不是别人,正是我高祖父的爸爸,刘何氏的公公,刘向高。说正是因为刘何氏与她的公公私通,所以才在潭底生下了她丈夫的兄弟。

  这个传说让我无比感动,不光因为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姓刘。要知道,这世纪可以确定的东西不多了,有一个确定无疑属于自己的姓,这多么让人幸福,同时我的辈份也可以再高一辈,我现在当律师,给全世界的法官当孙子,只要辈份高上一辈,我就可以当儿子了。同样,辈份高上一辈,我就不再是我,而成了我自己的父亲,我儿子的爷爷。

  1905年,我高祖母刘何氏被沉潭。那时阳光炽烈,当神学家刘疤眼念完咒、众人吐完痰,镇国公载泽拾起他被摧毁的1.5个睾丸,当俄国人放完最后一枪,从黑龙江的战壕里举手投降,当希特勒拿着他差劲的成绩单长久地忧郁,红山镇四条精壮汉子齐声吆喝,高高举起了我的高祖母,从大柳树到白龙潭170步,刘何氏就大笑着撒了170步的尿,这泡尿一部分撒在地上,一部分撒在刘来福的头上。九十年后,她撒过尿的土地成了一座金矿,她撒过尿的刘来福已经死了几十年,但他的六个孙子,不是当书记,就是当总经理。

  1905年,我高祖母刘何氏被沉潭。那是一个鼎革之年,阳光炽烈,到处生机勃勃,20世纪像一个人尽可夫的雏妓,花枝招展地走向人间。亲爱的朋友,请珍惜这最后一刻的日光,因为接下来,你将被无情地带进白龙潭,在漆黑的死水底部,在死水底部漆黑的淤泥中,与我一起,去艰难挖掘那些漆黑的历史,以及那些漆黑的真理。

19、说谎的女人不会死
 (一)

  每天深夜,女人都会到我们店里吃一碗6块钱的牛肉面。女人很黑,看不出多大年纪,也算不上漂亮,眉毛又粗又黑,嘴也挺大,很野的样子,唯独一双眼睛漂亮,是那种最标准的桃花眼,水汪汪的,天生带三分泪意,不笑的时候很忧郁,笑起来十分灿烂,还有点令人心动的妩媚,不过按相书所说,此种眼睛桃花犯命,情事多厄,注定一生为爱受苦。

  那是1994年的仲夏,雨季刚来,终日飘着绵密的细雨,城市里有一股淡淡的忧愁的酸味。那时我刚刚大学毕业,平时在一家化妆品公司当文员,周末和晚上到林记茶餐厅打杂,这餐厅就在我楼下,每天管一顿饭,一个月350块钱。我是农村出来的,家里比较困难,从小就比较懂事,不乱花钱,也没交过女朋友,22岁了还是童男子。餐厅里的女服务员都喜欢逗我,尤其是四川来的阿桂,没事就把我叫到小库房,说是要让我见识一下什么叫女人,在我身上到处乱摸,有一次摸得她自己着火了,一把就将裙子撩了起来,露着两条雪白丰满的大腿,我差点噎死,看也没敢看,推开门就往外跑,正好遇见端汤的燕子,两人躲闪不及,砰得撞了个满怀,弄得满身都是鸡骨草煲生鱼。

  晚上店里没什么人,老板也不在,服务员就聚在一起闲聊,一条裙子可以说三天,一个双眼皮能讲上半个月,我插不上话,就拿本英汉辞典瞎翻,有时也会跟东北来的燕子聊两句,那时燕子只有17岁,身材极好,个子也高,有1米72,就是五官差了点。17岁的燕子自视极高,总觉得端盘子不是自己的宿命,一心想去当模特,天天在店里练习猫步,不管手上端着白灼青菜,还是上汤时蔬。有时练得头昏了,就把菜汤洒到客人脖梗子里。后来想想,很多事从那时就已经定了,17岁的燕子梦想当模特,最后果然就当上了模特,抽外烟、喝洋酒、在乳沟里纹格瓦拉、每隔半年打一次胎;22岁的我一心考研,最后果然也考上了,穿西装、进外企、一口一个ok、娶个老婆叫维多利亚,生个儿子都叫碧咸。2005年的一天深夜,早已红遍全国的名模燕子给我打电话,说阿源,生活为什么会这样啊?那时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随口回答:“咳,生活,不一直都是这样吗?”燕子沉默了半天,突然大哭起来,声如狼嚎,听着格外惊人。接着就听说她割脉自杀了。这事让我难过了很久,始终在想:既然她都要死了,为什么还要哭?还哭得那么伤心?

  那个夏天老是下雨,洗的衣服总是不干,床单也是湿的,散发着年代久远的蛀牙味,连做梦都很沮丧。夜班人很少,几盏灯昏昏地照着,每个人面孔都很模糊。我翻翻辞典,端端盘子,在店里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常常会觉得时间停了,雨一直在下,我的22岁永远也过不完。所以我学会了叹气,从那时一直叹到现在,考上研究生叹一声,结婚叹一声,孩子出世再叹一声,这些叹息潮湿如烟,浑不可解,使我的一生都淋湿在22岁那场缠绵的、永不停歇的细雨之中。

  那个女人每天都来,有时一个人,有时还带个男人。这些男人都不怎么年轻,表情中有点见惯世事的沧桑,他们什么都不吃,只是静静地听那个女人说话,说她的家庭、她的爱情、她的一切,听完了轻轻一笑,不置可否,显得异常高深。接着两个人相随出门,女人在前,男人在后,用那种老年人特有的速度,一步一停,慢慢地消失在细雨蒙蒙的小巷尽头。

  谁都不知道这女人是干什么的。有时服务员围座闲聊,说起来都称之为“那种女人”,我那时还个是童男子,世事不通,只知道“那种女人”不是好人,但究竟怎么不好,也是迷迷糊糊的不知其详。不过在心里,我始终对她怀有好感,因为她进门时总是对我笑一笑,付帐出门时再笑一笑,笑得很浅,却十分灿烂,令人心里一暖。细雨绵绵的夏夜,每个童男子都需要这样的笑容。朋友们都说我不会欣赏女人,看人只看眼,十足是个农民。我承认自己农民,却始终坚信:一双眼睛所告诉你的,远比一对丰乳、一具肥臀要多得多。

  那天陈黑子和那女人打了起来。陈黑子是厨房炒菜的大师傅,长得又黑又丑,谁都怀疑他有非洲血统。此人月薪1800元,还管吃管住,这在1994年不算低了,可他还是每月都花得净光,有时甚至要跟我借钱。他不娶老婆,也不交女朋友,一发了工资就出去嫖,而且上厕所从来不洗手,摸过下身摸菜刀,揩完屁股端马勺,所以我对他的菜一直心怀警惕,总以为吃了会长大疮。

  那天女人午夜才来,一坐下就低头啃指甲,心事重重的样子。几个服务员都在撇嘴,其实她们的指甲也不好看。没过几分钟,陈黑子哼着小曲儿走了出来,亲自给女人端面,还自作主张地送了几碟小菜,有鱼蛋、豆腐乳,还有油炸花生,几个服务员在一旁不怀好意地窃笑。陈黑子早有准备,把菜和面放在桌上,贼眉鼠眼地问女人:“今天没生意?”女人说:“什么?”陈黑子咧嘴一笑,把几碟小菜都推过去,说吃吧吃吧,这是我送的。女人冷冷地看他一眼,说不用,我吃面就行了。几个服务员一下笑出声来,陈黑子十分尴尬,低声说了句什么,女人摇摇头。陈黑子不死心,凑到女人眼前又咕哝了半天,一副急猴猴的样子,女人开始还在摇头,听到后来,腾地站了起来,眉毛倒竖,双眼圆睁,一碗砸在陈黑子头上,所有人都惊呆了,纷纷围过去参观,在一片叽叽喳喳的议论声中,只见陈黑子一身挂面,满脸浓汤,一缕鲜血缓缓从头上流出,旁边有一块他亲手卤好的牛肉,老汤慢火,鲜嫩浓香,正是林记茶餐厅的招牌。

  十年后,我又一次来到这城市,在小巷里转了半天,终于找到了林记茶餐厅,那时陈黑子还在,不过已经老了很多,一脸皱纹,头发都快掉光了。说起当年,陈黑子十分感慨,说还是你们好啊,年轻又有学问,走到哪都吃得开,再看看我,他妈的,十年前月薪1800,十年后还是1800。我笑笑,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女人,把一碗牛肉面全扣你头上那个?陈黑子大为诧异,说不可能吧,我怎么不记得?我当年多威风啊,对不对?谁他妈敢啊?我当年,黑道白道,对不对?我当年,那个……,对不对?

  现在我不再是童男子了,知道哪些事可以相信,哪些必须怀疑。在我看来,每个人的当年都充满玄机,我妻子说她爷爷是民族资本家,其实只是一个乡下铁匠;我说自己当过餐厅经理,其实只是一个跑堂的。至于陈黑子,虽然他给自己虚构了一个无比辉煌的当年,但我清楚,不管是在1994年,还是在2004年,他始终都是个炒菜的,工资不高,人缘很差,一生都没被人爱过。

  1994年的陈黑子满头是血,四脚乱跳,大声喝骂:“你他妈以为自己是谁,臭卖×的!装他妈正经,臭卖×的!”女人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他。陈黑子骂了半天,底气越来越虚,忽然一头扎进厨房,抄起两把大刀,在女人身前的空气中狂劈不止,声称要废了她。当时我吓得要死,后来想想,一个大男人要废一个女人,其实用不着拿两把那么大的刀。女人显然是看透了,一直镇静地看着陈黑子练刀,还鼓励他:“来啊,王八蛋,来啊,王八蛋。”王八蛋练了一套又练一套,刀法精妙,天下无敌,就是劈不中靶子。最后还是燕子推我一把,说把他拉回来吧,看他那熊样,真他妈丢人,我都想揍他。结果我一拉,陈黑子就乖乖地进了厨房,还哭咧咧地让我帮他找红药水和纱布。

  这件事之后,女人还是天天来,有时一个人,有时带着男人,每天吃一碗6块钱的牛肉面,黑道枭雄陈黑某就天天往面里吐唾沫。女人吃唾沫牛肉面,啃指甲,一开口就讲自己的家事。茶餐厅就这么大点地方,每一句都飘到我耳朵里来,可一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谁。

  有一次她说自己姓杨,她爸爸是厂长,妈妈是厂里的技术员。她从小多才多艺,会打桥牌,会织毛衣,还弹得一手好钢琴。20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高干子弟,此人又高又帅又风趣,从第一次见面,她就如痴如醉地爱上了他,四年里为他付出了一切:她的身体、她的健康、她的钱、以及她的生命,她为他花了20多万,为他打过几次胎,为他自杀过三次……四年后,这男人还是无情地抛弃了她,她哭,她闹,她下跪,她接着自杀,这男人无动于衷,他说:“你死吧,死了就好了,你死了我就会爱你。”所以女人疯了,一个人只身流浪,讨过饭,挨过打,受过欺负,被收容过两次……现在苦难都已成为过去,她独自居住在南方的小巷里,无欲无求,却感觉十分幸福。

  她讲了整整三个小时,然后问对面的男人:你信吗?

  那是我们之间第一次正式交谈。一个月以后,她问我:“我能不能到你那里住一晚?我钥匙丢了。”

  我满脸涨红,一颗心怦怦乱跳,结结巴巴地说:“这个……,嗯,我那里,就一张床。”

  她笑了,说没关系啊,“一张床就一张床。”

  (二)

  陪老板在长江下游考察了整整一个月,见了无数大人物,有一个市长、七个区长、无数个主任,吃了成吨的生猛海鲜,喝的酒可以淹死一匹马,最后终于选定了新厂的厂址。我老板姓布朗,身高一米九四,看着傻高傻高的,心眼不太够用的样子,其实精明无比,一口标准的京片子,打麻将都不用眼睛看,手一摸就知道是哪张牌,酒量也好,两瓶五粮液下肚,还能进舞池跳探戈,手里摸着引资办女秘书的屁股,嘴里讲着小布什的黄段子,音乐合拍,脚步不乱,一派绅士风度。其实这些段子都是中国货,此人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直接搁布什身上了。讲完黄段子,他就自称是布什的亲弟弟:“他叫布什,我叫布朗,我们都是‘布’字辈儿的。”那姑娘哈哈大笑,当晚就跟他进了房,我郁闷至极,看着那姑娘一扭一扭的背影,一直在想,不知道这算不算政府行为。如果能算,说明政府这玩艺儿也挺性感。

  第二天早餐时,布朗说他喜欢中国女人,因为中国女人有两大优点:第一个当然是皮肤柔滑;第二个是精神层面的:谦虚,不问不表态,问了也顺着男人的心思说,不像美国女人那么强悍傲慢,提上裤子就提醒你锻炼身体。

  我哈哈大笑,说我倒是喜欢白种女人,个子高,屁股大,飞个眼就跟你走,还不爱穿内衣,省了多少麻烦。虽然皮肤差点,但个个诚实,有什么说什么,不用背毛选就实事求是,从不说谎骗人。密斯特布朗连连摇头,说中国和美国不同,在美国,说谎是种罪恶,但在中国,一个人不说谎还怎么生存?况且汉语里的“说谎”至少有三个意思,第一个是开玩笑,比如某人自称布什之弟;第二个是善意的谎言,比如“你的病会好起来的”;这两个都是好的,只有第三种才是坏的:恶意骗人。布朗喝了口咖啡,突然问我:“kevin,你发现没有,很多人说谎不是为了骗你,只是骗他自己?”

  我忽然走神了,感觉这话是如此熟悉,可就是想不起是谁说的。在哪里?什么时候?这时窗外雨声淅沥,草树摇曳,天地蒙蒙,绵绵细雨无边洒落,让我霎那迷乱,似乎又回到了1994年,在南方,在小巷深处的餐厅里,我临窗而站,正面对着一场淋湿我一生的、永远不停的雨。

  那时我不是韦凯文,我叫韦开源,22岁,还是个童男子。

  1994年的林记茶餐厅是个著名的去处。每到周末,当老板兼大厨林伯哐哐敲起窗户,一盘盘又香又嫩的蛋挞纷纷出炉,一只只蒸锅、煎锅、煮锅腾腾冒起热气,最懒的人都要闻香而起,带着自己或邻居的老婆,揩着眼屎,趿拉着拖鞋挤到店里来。要一壶热茶,一碗韭菜猪红,一笼叉烧包,一坐就是大半天。

  喝绿茶的北方人,喝红茶的本地人,认识不认识都坐到一张台上。士多店的阿刚嗓门最大:“吃吃吃,随便吃,我买单!这个月我又赚了40万,不多不少,整整40万!”据我所见,此刚每月都赚“不多不少,整整40万!”也不知道他怎么弄的。所以天天要买单,不过别人也很客气,一次都没让他买过。刚老板的食谱是一定的:一壶铁观音、一碗牛肉粥、一笼烧卖、三块黄金糕,合计八块五毛钱,刚老板每次都给十块,找回那一块他是一定要的,那五毛嘛,心情好的时候就当小费了。但从1994年到1995年,我在这里呆了17个月,只见他心情好过一次。

  北方人大多穿得整齐,说话也比较含蓄,做建材生意的老刘,搞房地产的楚老板,“一个月一船货”的小湖南,每次来了就大讲生意经,3号桌的老刘一脸络腮胡子:“建材,好做啊!多少工地都找我要货,哈,忙不过来!前两天,大发公司给我电话,说要3000吨水泥,每吨市价加两块,我怎么说的?不给!加十块都不给!为什么?我这个人,哈,有原则!……”7号桌的楚老板戴一副金丝眼镜,一喝生滚白粥就两眼模糊:“什么叫房地产?不是造房子,不是盖楼,是圈地,兄弟,圈地!一张红线图3亿,一倒手就是13亿!13亿,兄弟!上个月我请刘处长吃饭,鲍鱼、龙虾,龙虾、鲍鱼,一个红包就是60万,兄弟,60万!现在,”他拍拍皮包,“红线图到手了,到手了,兄弟!……”小湖南来得晚,一般都坐在加桌,虽然口吃,不过从不含糊:“一个月一……船货!没……没错!一大大大船!出去七七七十万,一眨啊啊啊啊啊啊眼,七七七七七百万!东芝,有!三五,有!什么都……有!你……啊啊啊你,要啥?”

  那时我就站在旁边。根据我的总结,大发公司每隔三天就要给老刘打一次电话,每次都要3000吨水泥,从来要不到;楚老板月月给刘处长送红包,一次60万,送了十五次,一共900万;小湖南一个月一船货,十足发了大财,不过他眨眼的速度太慢了,每次都要眨上两分钟,谁听了都想抄凳子砸他。

  十年后,我到长沙出差,在一个朋友家里吃饭,又见到了这个小湖南。那时我已经成了韦总,喝40年的茅台,抽100元的大熊猫,正喝得高兴,一个人推门进来,跟我朋友低低地说了句什么,这个朋友叫罗奇,性格豪爽,脾气也大,听得眉头直皱,说这里都是朋友,你大声说!这人满脸通红,一开口就被我认出来了:“罗罗罗,罗罗罗……总,困……困难!老婆病病病病得……,孩孩孩孩子……”罗奇哭笑不得,说行了行了,听你说话憋死个人!五千够不够?小湖南连连做揖,说够够够,够够够……了,不过罗罗罗,罗罗罗……总,还……还……还不起啊。罗奇说先救人吧,不用还了。小湖南眼泪刷地流了下来,罗奇立马叫人拿钱,然后告诉他:“拿了钱不用谢我,赶紧送老婆上医院!你他妈一谢半年,人都死了!还有,以后不许叫我罗总!罗罗罗,罗罗罗,你他妈唤猪呢?!”

  1994年的小湖南还没有这么潦倒,那时他很年轻,也很英俊,打红色领带,穿蓝色西装,袖口上有一个永远不剪掉的商标。很多年以后,我知道他叫姚恩正,也知道他没走过私,自始至终都是个业务员,跑印刷的,一个月工资800元。45岁那年,他妻子终于病死了,他把孩子寄放在父母家,一个人再次南下,从此音讯全无。但我清楚,不管他走到哪里,不管他做着什么,在某个时刻,在某家无名小店里,一定会出现这么一个人,喝5毛钱的白粥,吃2块钱的千层糕,然后笨拙地、结结巴巴地讲述一个于人无害的谎言,这谎言如此浅薄,一戳就破,却承载着他终生的理想,伟大,辉煌,永远遥不可及。而在1994年那场永不停歇的细雨之中,正是这个谎言,构成了一个人永恒的、全部的青春:

  “一个月一船货!一个月一……船货!”

  那天我和女人睡在一张床上,盖着一床毯子,枕着一个枕头。雨一直绵绵密密地飘着,到凌晨四点,路上出了一起车祸,一个16岁的少女跳楼自杀了。

  我读研究生时,和任红军住同一间宿舍,此人生平有两大嗜好,一是跟女人性交,一是幻想跟女人性交。最猖狂的时候曾经一天跟三个不同的女人交过:上午9点交一次,下午3点交一次,晚上11点再交一次,其频率之高,耐力之强,全世界的配种站都望尘莫及。每到周末,他就把我赶到图书馆,一个人在房间里拖地、擦桌子、洗裤衩、然后叫个女人进房,说是要一起思考人生真谛。那时候研究生宿舍管理很严,任某人有时思考一小时,有时思考两小时,只有碰上节假日才敢放胆思考。有一天我一直呆到图书馆闭馆,他还在沉思不止,我敲了半天门,嗓子都喊哑了,他才慢腾腾地递出一本《思想录》来,隔着门缝对我说:“读读帕斯卡尔吧,好人,人生如此无聊,怎能没有哲学?”我读了半天帕斯卡尔,他才提着裤子慢吞吞地把门打开,接着我就看到了肖丽丽,她正衣衫不整地躺在任红军的床上,一副白眼睥睨、舍我其谁的表情,好像全世界都欠她的钱。

  五年之后,我在一次酒会上又见到了肖丽丽,这时她已经成了英国大通电讯的高级商务代表,有个英文名叫维多利亚。我们相见甚欢,足足聊了四个小时,当天就上了床。大概是我长得太普通了,维多利亚始终没把我认出来,总说那是她的第一次。我说你都27了,我就不信你27年没交过男朋友,她说:“cao你妈,没有!”我说那任红军呢,五年前,在我们宿舍,你们干吗呢?没一起思考人生真谛?肖丽丽一下傻了,愣愣地坐了半天,突然一把搂住了我的脖子,放声大哭:“呜呜……cao你妈,呜呜……我没有。呜呜……cao你妈,呜呜……我没有。”

  关于女人,任红军有个著名的论断:女人进了房,个个想上床。同样著名的是他的“肥肉理论”:一块肥肉摆在那里,你不吃它,肥肉也会伤心的。所以每个绅士都应有仁慈之心,有心出心,有力出力,尽量别惹肥肉伤心。接下来就是技术活了,任红军泡妞十年,练出了一身招法精妙的绝世武功,称之为《泡妞十三式》:第一式投石问路,第二式欲擒故纵,第三式围魏救赵……,直到第十三式:直捣黄龙。此十三式战无不胜,攻无不取,童贞女也为之疯狂,离上帝只有一忽米。而每次说起我94年的那一夜,任红军总要这样总结:“不是女人不肯,只怪男人太笨,你他妈的,猪,猪,猪!”

  我向来不是高手,但猪也有猪的办法。在1994年那个淫雨靡靡的夜里,我抱她,她推开;我亲她,她扭过头去;我扯她的衣服,她就奋力挣扎。那张破床一直在大声尖叫,最后两个人都累得气喘吁吁,我一身大汗,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悻悻地住了手,这时她突然笑了起来,郑重其事地对我说:“阿源,我们握握手吧,你应该找个更好的女人。”

  接下来我们有很深的交往,但一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那天晚上她说她是卖保险的,我信了。过了十几天她又说自己卖汽车,我大惑不解,说你不是卖保险吗,她立刻改口,说对啊,汽车保险。又过了一些日子,她说自己是个会计,我说那汽车保险呢,她镇静地点点头,告诉我:对啊,专职做帐,兼职卖汽车保险。

  然后是楼面部长、客户经理、平面设计师、质量检测员……每一种都普普通通、薪水低廉,当我质疑的时候她就会说:“对啊,我最近跳槽了。”只有一次她当上了领导,那天电视正在放“雨润祛斑霜”的广告:“雨润祛斑,高效安全,还您一张光洁美丽的脸。”她捅捅我,说你看,这就是我们公司的产品,我是公司的人事主管,管不少人呢。

  我冷笑起来,说原来我们是同事啊,我也在这家公司,干了快一年了。她一下子愣住了,手脚乱抖,突然腾地站起来,大声斥责我:“你说谎!你不在这家公司!你说谎!我……我开除你!”

  那是她第一次哭,也是唯一的一次。她总是笑,浅浅的,却很灿烂,令人心里一暖。有一段时间我很讨厌她说谎,但过了很多年,我终于明白,那些虚构的、普普通通的工作,其实只是她的理想。这世上每一种理想都很了不起,名车豪宅、名扬天下,而唯有这个女人,当她走过我的身边,最高的理想只是得到一份普普通通、薪水低廉的工作。

  她相貌普通,身份卑微,从没穿过200元以上的衣服。她总是说谎,想象着能比真实的自己高贵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却从来无人理会。她躺在我吱呀作响的破床上,盖着我破旧的、霉味浓郁的毯子,微笑着握住我的手,是我的贫寒的新娘。从此以后,每一个跟我交欢的女人都带着她的印记,不管她们多么美丽,多么高贵,我都将从她们的深处看见那个女人,她站在当年,站在原处,始终不改地微笑着,目光中一半幸福,一半忧伤。

  天亮后女人走了,走前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还在枕头上放了20元钱。晚上像往常一样,带着男人来到我们店里,坐靠窗的7号桌,吃6块钱的牛肉面。吃完后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笑着说:“别找了,阿源,你挺可怜的。”

  在我的记忆里,1994年就像一幅静止的油画:永远不停的雨、幽深的小巷、灯光昏暗的小饭店、一个女人坐在窗边说谎,一个22岁的男人站在柜台前,静静地看着她,看着那些谎言。

  接着台风来了,绵绵细雨变成了泼天大雨,在一处废弃工地旁边,那个女人跄跄踉踉地跑了出来,她一身透湿,嘴角满是鲜血,浑身颤抖着大喊:“抢劫,抢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