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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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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无性繁殖生命又创造了奇迹,不但能复制生命。而且能使复制人有思想,不但可以有原来的记忆,而且可以注入新的记忆——所以,一个死在一千五百多年前的一个沙漠上游牧部落的美女金月亮,就可以在现代复活,而且完全适应现代生活。
这个故事上下纵横,人物更是众多,有唐朝的长安大豪,有无依的弱质少女,有被出卖的青年才俊,有驰骋沙漠上的匈奴大盗,差不多全是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关系复杂之至,故事也因之更加多元化,在卫斯理故事中较为罕见。
自然,最值得注意的是自称"天国"的那批白衣女人,她们的身分神秘,行为诡异,其间的来龙去脉,卫斯理和白素自然不肯放过,作了努力的追查——显然在整个故事之中,两人实际出场的时间不多。
至于那个近乎完美,什么都知道的,来自勒曼医院的古怪医生,只怕真有点异常的古怪,宜进一步发掘。
自然,故事也表现了人若是绝对以自我为中心,思想方法和行为,就会十分可怕。
倪匡一九八九九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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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的生物,如鸡鸭鹅,马牛羊,蝼蛄蚱蜢土蜂,蚶子海豚乌贼,大抵都不懂得什么叫作罚誓。
罚誓的形式十分多,但不论是什么形式,都脱离不了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在整个行为过程之中,必然先有一番声明,然后,再说明如有违背这个声明的,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又然后,请一种或多种认为有执行作用的力量,作为见证,那样,整个罚誓的过程,就完成了。
听起来好象很复杂?
是的,很简单的事,如果理论化起来,就会变得十分复杂,看得或听得人头昏脑胀,以为自己的智力有问题,说穿了,却人人皆明。
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罚誓的原则和过程。
例子之一: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王小毛罚誓不会对张小娟负情,如果见异思迁,罚我不得好死。
这样的誓言,就包括了前述的"三大原则"了。
例子之二:如今的法庭上,尤其是西方的,也都要手按在圣经上起誓。虽然没有了违誓之后要接受什么惩戒的声明,但结果是人人皆知的,"发假誓"可使人锒铛入狱。西方人比东方人注重实际,把人间的法律,替代了原来虚无缥缈,寄望于神明力量来执行誓言。
东西方的作风,虽然略有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来说,却是一样的。
罚誓这种人类行为之所以存在,自然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一种间接沟通——一个人永远无法知道另一个人心中真正在想些什么,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就有了罚誓这种行为。在信誓旦旦之下,对方自然会比较容易相信。而且,许下的违警惩戒,越是严厉,取信对方的程度,也就越高,这就有了所谓"毒誓"。
凡是毒誓,向神明表示自己违警之后的惩戒,大都血淋淋,恐怖残酷,兼而有之,甚至有的大悖常理,匪夷所思,东方人对这一点,最优为之,灭绝师太逼周芷若起的毒誓之中,亦有"生男的世世为奴,生女的代代为娼"之句,叫人不寒而栗。
其它诸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七孔流血"、"死无葬身之地",乃至"仆街冚家铲"之类,无不极尽惩戒可怕之能事。
不论在古代还是现在,当一个人罚誓的时候,所说的话,可靠程度是多少呢?
答案是:从零到一百——有可能所说的全是谎言,也有可能全是真话。
绝无可能在一个人罚誓时的诚恳态度,和所许下的血淋淋的诺言上,判断这个人的话的真实程度。
因为,罚誓的人所提出的监督力量,无论是"皇天后土"也好,是"观世音菩萨"也好,或者是临时抓夫的"过往神明",对于被提名为一个誓言的监察执行人这一点,似乎都没有什么兴趣,执行并不认真,或根本就不去执行,或只是罚誓人的一厢情愿,神明根本就没有承诺接受委托。
在这样的情形下,自然是不论什么誓言,都不起作用了。罚誓的人,尤其是罚毒誓的人,都很明白这一点。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若是忽然有人举起手来,神情庄重,宣称"如果不是那样这样,出门就给车撞死"之际,他绝未曾想过真的会被车撞死这种事真的会发生。
这种行为,自然是对他所提及的神明的一种侮辱,如果忽然神明的力量降临了,也很有可能会使他的誓言,变成真实的。
所以,誓言,尤其是毒誓,如果不是真的想那样的话,最好不要乱开口——世界上的事,都有万一,罚了一千个誓,九百九十九个没有应验,一个应验了,也就够瞧的了,谁叫你罚的是毒誓。
所以,有些人,特别是古代人(古人比较更相信神明的力量),不是很轻易罚誓的,誓言的可信程度也比较高。就算是明知自己发誓的时候,也必然有一些小动作,来消减或表示自己说的不是真心话。例如著名的通俗小说《七侠五义》之中,有一个机智狡猾的人物,外号"黑妖狐"的智化,一面和人共同发誓,说如何如何的时候,脚就在地上,划了一个"不"字,表示他所起的誓言是假的,不能当真。
在那样的情形下,就算有"过往神明",接受了监察的委托,也不能惩罚他了。
任何誓言的最后结果如何,谁都不能预测,因为谁都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不论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会发生的都会发生,不会发生的都不会发生。
看来又像是废话了。
可不是么,一部《红楼梦》,也不过是"满纸荒唐言"而已,闲话少说,且看看《毒誓》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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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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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场大风暴之后,裴思庆显然一天比一天更接近死亡,他明白这一点,仍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也明白这一点,在天空上盘旋的兀鹰,当然比谁更明白。
裴思庆舔了舔干裂的口唇——在这样面对死亡的情形下,杀骆驼,是加快死亡呢?还是延迟死亡?
不杀骆驼,是不是有希望可以逃出生天呢?
他们已经杀了三匹骆驼,事实证明是,三匹骆驼的血和肉,使他们又在这茫茫的,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多存活了十天。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匹骆驼了!
那头骆驼,正温顺地伏在地上,只要主人一声吆喝,它就会立刻站起来,听候主人的差遣,当裴思庆手中锋利的匕首,接近它的脖子时,它连眼也没有眨动一下,显然,死亡对它来说,不算什么。
裴思庆没有立即下手,他的思绪乱极了,极浓极稠的汗,自他的额上蜿蜒而下,使他的视线有点模糊,所以他索性闭上了眼。
从他带领了一个驼队逃入沙漠开始,他就觉得沙漠,在柔顺的时候,洁白的沙粒,简直和天上的白云,没有什么分别,可是,在大风暴之中,每一颗细小的沙粒,就是一个魔鬼,魔鬼的恶灵,附在沙粒之上,可以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来。
浩浩荡荡的一个骆驼队,两百八十八匹精选的骆驼,携带着各种各样的货物,主要的是出许多巧手精心织出来的各种丝绸和织锦,也有很多很多,在遥远的西方受欢迎的货物,开始西征,在出发的时候,每一个人的心中所想的只是:一年之后,骆驼队满载而归的,会是黄金白银、金刚石猫儿眼,和来自遥远西方的各种财货,价值会是他们出发时的十倍!
路虽然遥远,一路上也会有这种那种的困苦,可是十倍的利薮,足以驱使人们长途跋涉的了。
裴思庆这个长安市上数一数二的大商家,已经是第三次走这条路了,他知道,最顺利的情形,也至少要一年,才能回来。所以,当他离开他的华宅之际,曾一再拥吻他心爱的妻子和儿女。并且暗中立下誓言——在他策马离开,回头望向那宏伟的大门和巍峨的大宅时,他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够了,不必再离乡别井,拋弃温暖的家庭去为了积聚财富了!
可是,当他这样想的时候,忽然想起,上次在同样的情形之下,他好象也有过同样的想法,他不禁有点紊乱,于是就把马策得更快,以驱除心里的烦扰。
在长安,裴思庆不但是大商家大富豪,而且极具侠名。他本身也武艺超群,接近中年,可是矫健如豹,他擅使一柄匕首,可是见过他这柄匕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他绝不轻易拔匕首出鞘,除非到了他需要杀人的时候。
而当他要杀人的时候,那人也就没有什么逃生的可能,所以,见过他那柄匕首的人都死了。
除了他自己之外,可以说没有人见过他那柄匕首是什么样子的,连柔娘也没有例外。
柔娘,就是裴思庆的妻子,有关她的一切,后文自然会详细介绍。
连柔娘都没有见过,别人更自然更不能见了。有一天晚上,大风雪,裴思庆从一家镖局子,和几个镖行中的朋友豪饮回来,一进屋子,一股暖气扑面,他一下子摔脱了深紫色的大氅,大氅上的积雪,一落地,就化为水珠。柔娘照例急急自内堂迎出来,把他迎进去。大宅每进一进,温度就提高一点,到处都是散发炽热的炭盆,炭火闪烁着,使严寒变得温馨。
到了卧房,裴思庆早已脱下了靴子,换上了软鞋,他把腰际所系的匕首,解了下来,像每天晚上要做的一样,他把匕首按在心口,闭上眼睛一会。
柔娘当然知道,在这个短暂的时间之中,他一定在想望什么,可是她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任何女人的好奇心都十分强烈,柔娘算是不平凡的了,可是也不能例外,她曾问过:"你把匕首按在心口,在想什么啊!"一次,两次,裴思庆都没有反应,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柔娘的问题。
第三次,他陡然睁开了眼,直视柔娘,双目之中,精光四射,吓得柔娘急急后退时,一个站不稳,坐跌在地,而他竟然视若无睹,并不过来搀扶她,而重又闭上了眼睛。这才使柔娘知道,这个问题是不能问的!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果然,再也不曾提过。
可是不提,并不等于不想知道。这时,她看到裴思庆又把匕首按在心口,在烛光的照映之下,裴思庆有了酒意的脸,看来格外英俊,也许是柔娘眼花了,也许是匕首鞘上的多色宝石,在烛光的照射下所发出的反光,裴思庆的脸上,看来有一层宝光,在隐隐流转。
是的,那匕首的鞘上,镶满了宝石,蓝的深邃如海,红的娇艳如血,绿的翠嫩,白的耀眼,那些宝石,每一颗都价值连城——可是裴思庆曾不止一次地对别人说:再多十倍的宝石,换我这柄匕首,我也不换。
柔娘这时,心中又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一股妒意,自从那次,她被裴思庆的目光逼得摔了一跤之后,她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这柄匕首,他看得比对待她还重,是不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呢?
柔娘记得,在他第一次西行归来之后,就有了这柄匕首,是不是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
她听他说起过西方的女人,眼珠绿得像胡猫,头发像是极幼的金丝,丰腴得叫男人昏晕,轻歌曼舞的时候,就像是天魔下凡。
会不会是这样的一个西方女子送给他的匕首,所以他才那样宝爱?
当一个女人的心中,产生了妒意的时候,她就会有怪异的行为,柔娘也不能例外。
那时,她好几次想伸手,自他的手中,把那柄匕首抢了过来。可是实际上,她却坐在那里,一动也没有动过!虽然妒意像毒蚊一样咬噬她的心,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是那样做了之后可怕的结果。
她知道,虽然他对她轻怜蜜爱,可是也绝不是言听计从,而且,谁都知道,长安的大豪裴思庆,爱一个女人是一回事,叫他听一个女人的话,又是另一回事。在大豪杰大侠士的心目之中,女人似乎是另一种人,女人可以柔顺贴伏,可以娇嫩动人,但是绝不能在男人面前出主意装手势,干涉男人的事务。
这种事,柔娘听得多了;柳大侠由于一剑之恨,先手刃了心爱的女子,然后才进入深山,专心练剑,三年之后,雪了一剑之耻,才在被杀的女子坟前,痛哭三日,削发为僧;杨大侠为了表示自己的义气,把妻妾全都杀了,因为她们曾知道一些不应知道的秘密……裴思庆是大豪杰,行为也就和别的大豪杰一样,女人在他们的心目之中的地位如何,柔娘的心中有数,所以她一动也不敢动。
等到裴思庆又睁开眼来,柔娘才伸出双手——经常这个时候,他会把匕首交在她的手中,由她捧着,小心地放在他的枕头之下。
裴思庆把匕首放到了柔娘的手中,柔娘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自然,装成绝不经意地问,虽然这个问题刚才在她的心中,已想了千百遍。
她道:"这匕首是什么人送给你的吧!"
裴思庆也听来像是不经意地"嗯"了一声。
柔娘的语声之中带着笑,听来十分轻柔动人:"一个女人?"裴思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望向柔娘,柔娘把语声中的笑声扩大,听来更叫人心醉:"长安市上,都说裴大侠的这柄匕首,锋利之至,可笑我竟没有见识过,看看是不是吹毛断发。"她说着,仍然是满面笑容——裴思庆的神情再威严,可是和她一起闺房调笑,有的时候。也和小孩子一样,十分听话,当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她胸前的时候,看来和她的孩子也没有什么分别。
所以,当她这样说着,同时,想把那柄匕首拔出鞘来的时候,她绝不怀疑,以为自己一定可以看到那柄匕首,究竟锋利到什么程度的。
可是她错了!
尽管她是在话说到了一半的时候,就有动作,可是裴思庆的反应,还是快得出奇,她还未曾发力,就倏然惊呼,双手的手腕,皆如突然被加上了一道烧红了的铁箍,在她的惊呼声中,她的双手,像是不再存在,手中的匕首,自然也落了下来。
匕首没有落地,甚至没有落到床上,因为裴思庆的出手快绝,立刻缩回手来,接住了那柄匕首。
柔娘心中骇绝,望着自己的手腕,身子僵硬如同木石。她看到自己的手腕之上,有两道深深的红印,直到这时,从指尖起,才开始有了一阵阵麻木的感觉,使她知道自己的双手,还联在手腕之上。
她用十分缓慢的动作,缩回双手来,等待着丈夫的责骂。
可是裴思庆并没有骂她,只是在把匕首放到了枕下之后,用十分平板的声音道:"匕首是兵器,兵器出鞘是凶事,千万别再试了!"这时,刺麻的感觉,传遍了柔娘的双手,她垂着手,大声答应着:"是。"这件发生在卧房中的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或许根本没有这件事,只是由于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所以就有人编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出来。不管情况如何,裴思庆有这样的一柄匕首,却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自然,在人如流水车如龙,繁华热闹的长安市街头巷尾,当市井之徒津津有味地提到大豪裴思庆的匕首之时,绝不会想到这样的匕首,有朝一日,会用来杀骆驼,而且,还会犹豫不决,举起了匕首来,难以下手。
裴思庆用这柄匕首,从来也没有犹豫过,好几次,和他决战的敌人,连匕首是什么样的都未曾见到过,精光一闪,就此丧命。
就算在这之前:他杀第一匹骆驼的时候,他也没有犹豫过,他的决定极其果断,虽然当时有一个年老的向导竭力反对。
那终年在沙漠之中生活的老向导和裴思庆相识非止一日,几次走这条路,都有这位向导参加,虽然这时裴思庆自己,也有资格当向导了,但是他深知沙漠变幻无常,带一个有经验的人在身边,总是好事。
走在这条路上,总有这个老向导在。
(裴思庆自然不知道,骆驼队走的这条路,后来被称作"丝绸之路",他只知道,这条路,只要走一遍,就可以使财货的价值,增加十倍。)当他第一次决定杀骆驼的时候,老向导用发颤的声音劝阻:"东家,骆驼杀不得,只有骆驼,才能带我们出沙漠,才能带我们逃生。"裴思庆当然知道,在沙漠之中,人求生的能力,和骆驼相比,相差太远了。这种柔顺的成熟大物,不但在沙漠上可以撒开大步奔跑,而且能忍饥耐渴,更有在沙漠中寻求水源的天然本领,人在沙漠之中没有了骆驼,成为沙漠中随处可见的白骨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可是当时,他还是一手推开了那老向导,一手"铮"地一声响,弹出了他那柄著名的匕首,先向上举了一举。
当时的情形是,他的骆驼队,还余下了二十来个人,和四匹骆驼,那二十来个人都跟着他从长安出发,自然也都知道他有一柄人人传诵的匕首。
直到这时,他们己身处绝境许多天了,丝毫没有可以脱险的迹象,人人都心头蒙着死亡的阴影之际,居然开了眼界,看到了这柄匕首。
当时是一个下弦月的深夜——沙漠上本来就十分寒冷,和白天的闷热,一天一地,匕首高举,所带起的那一股寒光,更令得所有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了一个寒战。
然后,精光一闪,他身边的一头骆驼,发出了一下悲痛的呼叫声,慢慢地倒了下来。另外三匹骆驼,像是知道它们的同类发生了什么事,也发出了几下悲呼声来。
自然,立刻有人过来,用皮袋盛起了汩汩流出来的热血,先把一皮袋热血,捧到了他的面前,他只喝了一口,就挥了挥手,吩咐轮流去给别人喝:"先给……最虚弱的人喝。"在喝下这些热血之前,他已经有三天,足足三天,未曾有水进口了!要不然,他怎么会下手杀骆驼?他怎会不知道骆驼在沙漠中的价值?
而在喝下了这一大口热血之后,他的喉咙,更像是火烧一样地难过,干裂的口唇更干,甚至他可以听到自己口唇开裂的"拍拍"声。
可是他知道,难过管难过,他的生命,在再喝下几大口热血之后,在吃了烤骆驼肉之后,可以继续维持下去。
他们还有三匹骆驼。如果说在沙漠之中,骆驼可以带入出险境,找到水源的话,那么,四匹骆驼和三匹骆驼是一样的。
一切,自然都由那场莫名其妙的大风暴所造成的。一点迹象也没有,事先真的一点迹象也没有,等到知道不对头的时候,已经迟了。
从早上开始,驼队一直好好地在行进,裴思庆在驼队的中间,骑在一匹雕鞍齐全的骆驼上,整个驼队,都以比正常略快的速度,在沙漠中行进。
到了下午,经过了中午的休息,全队几百个人,个个都精神抖擞,然后,忽然有人叫了起来:老鼠!那么多老鼠!看老鼠!
人人都看到了,成千上万,灰褐色的沙漠鼠,翻翻滚滚,潮水一样,向前涌过来。
那是灾变的景象——裴思庆虽然没有经历过,可是却听说过,在沙漠上,一有异常的现象,全是灾变,都要立刻防御。
所以,他立即一耸身,站了起来,大声叫:"立即停止,准备应变!"驼队的领队,都是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知道如何应变,他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令骆驼伏下,围成一圈,把人围在中间,人也伏下来,一般的风暴,都可以躲得过去。
可是这一次大风暴,却没有给他们这样做的机会,他的话才叫到一半,就看到了一个怪不可言的景象。
裴思庆看到,不知道有多少只老鼠,竟然叠成了一个个大圆球,在向前滚动着,每一个大圆球,足有三尺高下!
这是什么样的怪异!裴思庆不由自主大叫了一声,可是他自己也没有听到这下叫声。因为强风的呼号声已经盖过了他的那一下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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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三部:人的命运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主宰?
狂风突如其来,事先一点迹象也没有,如果说有的话,那只是奇异地团成一大团的老鼠团,向前滚动的速度上升之快,可能是已受着狂风来临之前的气流所推动之故。可是人的感觉迟钝,竟然未能感觉出来。
不过,就算感觉了出来,早半炷香的时间知道了会有那么可怕的强风吹来,和现在强风的突如其来,也不会有什么分别。
因为风势实在太强了——刮过来的,不像是风,而像是一座山,正以排山倒海、铺天盖地之势,向前压了过来。
对了,或许事先另一个警告大风暴即将来临的迹象,也是那些叠成了三尺高的大团老鼠提供的,当许多鼠团在飞快地向前滚动之时,里在鼠团外层的老鼠,忽然都在滚动之中,向天上飞了起来,飞得极高,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以致在那一剎间,老鼠看起来不像是老鼠,像是成群的蝙蝠。
老鼠怎么会飞上天空呢?整个驼队的人,目光都为之吸引,有几个经验老到的人,正待发出最严厉的警告时,狂风已自他们的背后发生了。
所以,整个驼队,绝大部分的骆驼,连伏下来的机会都没有,这就使得大风暴过后,损失特别惨重。只有四匹骆驼留了下来。
那四匹骆驼之所以能留下来,也全靠了那个最高经验的老向导——就是后来,裴思庆开始杀骆驼的时候竭力反对的那一位。这位老向导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去看滚动的老鼠团,也没有去看飞上天的老鼠,而是争取了极短的时间,令得四匹骆驼,及时伏了下来。
他知道,巨大的灾祸立刻就发生,老鼠并不是自己飞上天,而是被气流涌上天去的,这种气流,就像海中的暗流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可是都能把许多东西都卷上天去。
老鼠十分明白这一点,它们之所以忽然团成了一团,就是为了要对付这种气流——如果她们仍是漫地乱窜,每一只老鼠,都会被卷上天去。而如果它们团成了一团,在外层的纷纷被卷上天之际,被里在中心的,就有可能超脱大难,逃出生天。
裴思庆是后来才明白这一点的,他所想到的是,连老鼠也知道牺牲一部分,保留一部分,比全部牺牲更好的道理,而且,也未见老鼠争先恐后地要成为可以保命的那一部分,它们只是自然而然地团成了一团。
如果是一大群人呢,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人当然不能和老鼠相提并论,老鼠只不过是老鼠,死上一千头一万头老鼠,老鼠还是老鼠。可是人是人,人命关天。
当裴思庆后来想到"人命关天"的时候,他又进一步地想到,人的命运,是由自己主宰,还是由天来主宰的?
他率领那么盛大的一个驼队,从长安出发之后,也曾沐浴焚香,在神明之前拜祭,择定了出发的上上吉日。可是,就遇上了这场大风暴。
如果早一天出发,或是迟一天出发,自然可以躲得过去,是他选择了这一刻,还是老天早就有一场这样的大风暴在等着他,使他根本躲不过去?
当然,后来再想这种问题是后来的事了,当时,连想的时间都没有,真正没有,一切都来得太快了。
先是在大群飞向天上的老鼠尖叫声中,身后传来了一阵听来十分空洞,但是又十分猛烈的轰轰声,像是人人都置身在一个火炉的火膛之中,听着人在燃烧一样。等到人人都转过身来时,大风暴已经来了。
单是狂风,或许还不那么可怕,可怕的是,大风暴是发生在沙漠上,所以把可以卷刮起来的沙粒,都带了起来,而且又给予每一颗沙粒以强大的力量。
一座无穷无劲巨大无比的黄色的山,带着震耳欲聋的声响,就这样压了过来。
四匹骆驼,在事前一剎那伏了下来,连裴思庆在内,约有二十多个人,在这四匹骆驼旁边的,也自然而然,飞扑向下,有的抱住了骆驼的腿,有的拉住了骆驼的尾,有的揽住了骆驼的头,总之,都固定在四匹骆驼的附近——像团成了一大团的老鼠团一样,形成了一个整体。
而其它的所有的人,都没有这样的幸运,大沙暴以雷霆万钧之势压过来的时候,他们第一件想到的事,是要和骆驼在一起——那是非常自然的,在沙漠中,不论发生什么变故,和骆驼在一起,是不会错的。
所以,所有的人,都各自拉住了身边的骆驼,有的紧抱住骆驼的颈,有的搂住了骆驼的缰绳,有的紧扳住骆驼的硬木鞍。
可是所有人都忘记了一点,骆驼并没有伏下来,都是跑着的,在那样空前的大风暴之前,骆驼在沙漠中求生的本能似乎也消失了!
所有的骆驼都突然发足狂奔,四下乱窜,和刚才急速流动的老鼠团一样,一下子,就完全淹没在狂风暴沙之中,连呼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发出了呼叫声,也听不到。看到过烈火烧薄纸没有?火舌一卷,就那么一下子,薄纸就成了灰。
那两百八十四匹骆驼,一百二十多个人,被风暴卷到哪里去了,再也没有人知道,或许,已被压到了几十尺深的沙层之下,或许,被卷上了天,就在天上被亿万沙粒挤化了,或者,卷出了千里之外,甚至,卷到了天香国去,在再落下来的时候,身体已和亿万沙粒,混为一体。
四匹骆驼和二十来个人,奇迹地活了下来,一开始,他们不但觉得身上有沙压下来,也觉出身下,有沙在涌起来,虽然他们紧伏着不动,可是身子却左摇右摆,像是正处于急流中的小船一样!
他们的确是处在一处急骤的沙流之上,狂风会在海上引起巨浪急流,也能在沙漠上引起沙浪和沙流。
沙浪自沙漠上涌起,把他们原来所伏的地方,托高了好几十尺,那使得他们免于被压下来的沙子盖住,不至于埋身沙下。
沙流就以极高的速度带着他们,向不可测的方向涌进。沙流和河流多少有点不同的是,河流的河水,流向何方,在何处盘旋,在何处一泻千里,都是由地形来决定的。可是沙流,却由风来决定。风向北吹,它就向北流,向西吹,它就向西流,风是旋风,沙流也就打转。所以,它永远是顺风向的。
沙流的速度虽然不如风速快,可是由于它顺风而流,自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暴风的压力,这也是四匹骆驼和二十来个人,终于能在暴风过去之后,仍然活下来的主要原因。
大风暴说来就来,也说停就停。才一停止的时候,所有人一点知觉也没有。最先恢复知觉的,自然是裴思庆,因为他有深厚的武功根柢。
裴思庆的感觉是,大风暴一起,自己就像是被投进了一个洪炉之中,炉火一直在他四周围熊熊燃烧。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被烧成灰,居然手脚和身体还在一起,居然睁开眼来还可以感到光亮,喉间感到干渴,身上感到刺痛之际,他着实发了一阵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处境之中。
然后,他陡然明白了,他明白自己已经逃过了大难,并没有死在大风暴之中。
他想张口大叫,可是却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口中,满是沙子。沙子不但填满了他的口,好象还一直塞到了咽喉。他先是吐,后来是呕,都无法把沙子弄干净。
而且,他也不是一睁开眼来就可以看到东西的,他只是感到了光亮和一阵刺痛,眼皮之下,也全是沙子,他要小心地揉着眼,就着涌出来的泪水,才能把眼中的沙子,慢慢地挤出来。等到他可以朦胧地看清楚眼前的情形时,他所看到的人,都在吐着口中的沙子,四匹骆驼,正在晃着颈,大口喷着气,在它们喷出来的气中,也夹杂着大量的沙子。
直到这时,裴思庆才看到,自己和所有人,以及骆驼,有一半埋在沙中,他身上的衣服,只剩下了一些布条,赤裸处的肌肤。却又红又肿,那是给急速吹过的沙粒所造成的伤痕。
裴思庆在这时候,首先想起的,是他的那柄匕首。他勉力挣扎,使自己挣出了沙子,下半身的裤子,也几乎成了碎片,可是腰际的匕首还在。
他把手按在匕首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又吐了一些沙粒。在这时候,他身边也晃晃悠悠,站起了一个人来,用干哑已极的声音对他说:"别连唾沫一起吐出来,每一滴水,都可以救命。"说话的是那个老向导。老向导的话,使裴思庆知道,大风暴是过去了,可是,死亡的阴影,仍然紧紧笼罩在他们的头上。
他勉力定了定神,才用沙得自己都不相信的声音问:"我们在哪里?"老向导缓缓摇着头:"不知道!"裴思庆的心向下沉,他再问:"我们还剩下什么?"他们浩浩荡荡自长安出发的时候,不但带了足够的清洌无比的山泉,甚至带了足够的美酒,更别说各种粮食和腌制得香气扑鼻的各种肉类了。
这时,裴思庆想知道他们还剩下什么,十分重要,有关他们的生死。
老向导并没有立即回答,只是四面看看,裴思庆也跟着看。
这时,所有的人,都已经试着在挣扎站起来,每一个人都毫无例外,衣不蔽体,有几个,甚至已是赤身露体,狂风撕走了一切,连仅余的四匹骆驼的鬃毛都各被扯脱了一大片。
除了二十多个几乎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人和四匹骆驼之外,几乎什么也没有留下,唯一留下的,怕就是他那柄匕首了!
还剩下什么?
他低头向匕首看了一下,鞘上的各种宝石,在阳光下有夺目的光采。在长安,其中任何一颗都可以换一个人十年吃喝不完的食物饮料,而在这里,换一滴水都换不到。
裴思庆看到已从沙中挣扎出来的人,正踉跄地向他和老向导靠拢来,他发出了第三个问题:"别的人呢?都上哪里去了?"老向导没有出声,只是伸手指了指天。
他的意思十分明白,这个问题,只有老天才可以回答得出。
裴思厦才从死里逃生,就能一下子问出这三个重要的问题来,可知他的镇定功夫,十分到家。这时,他站着,西斜的夕阳,正在他的左面,他伸手向右指了一指。他没有说什么,可是围在他身边的所有人,都发出了一阵表示同意的嗡嗡声。
他向东指,表示回长安去,他们是从长安出发向西走的,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下,自然只有先回长安去再说了。这时,看各人的神情,都还是相当乐观,虽然他们已经失去了一切,可是老向导和裴思庆还在,他们都是在沙漠中十分有经验的人,在挫折之中,一定可以有突破的办法,这一点,从他们望向裴思庆的眼光就可以看出来。
裴思庆却没有那么乐观,他之所以感到自己这群人的处境十分危险,并不是由于他跨越沙漠的经验,而是他从老向导的眼中,看到了老人家正在竭力掩饰着的恐惧——一个人,如果努力在掩饰恐惧,那就是他感到了真正的恐惧,这一点,作为武林大豪的裴思庆,自然十分明白。他见过许多急于成名的武林人物,来向他挑战,而面对着他的时候,就有这种神情露出来。
他十分喜欢看到这种神情,因为他知道,不论敌人的武功多么高强,甚至大可以胜得过他的,但是只要一有这种神情露出来,只要他心中表示了真正的害怕,那么,这个人就输定了。
现在,为什么老向导的眼神之中,会有这样的神情显露?是不是老向导有什么预感,还是他的经验告诉他,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他喜欢老向导,是因为过去两次,不是没有遇到过变故,他们险些陷入浮沙的沙井,也曾经历过风暴——自然没有这次那么强烈,每次,老向导都轻松得耸耸肩,然后,解下腰际的羊皮袋来,喝上几口酒,若无其事,就像是在长安街头闲步一样。
可是这时,他的动作也有点反常,当裴思庆注视着他的时候,看到他的手在发着抖,裴思庆也看到了,老向导腰际的那只羊皮袋子,居然还在,他这时正解了下来,拔开塞子。
这是驼队中人人都见惯了的老向导的喝酒动作,只是接下来,老向导的动作,却令人有点沮丧。
老向导拔开了塞子,把羊皮袋子的口,向嘴边凑了一凑,可是他却没有喝酒,陡然手腕一翻,袋中的烈酒,就"嘓嘟嘓嘟"泻出来,落在沙子上,一下子就没有了踪影。
然后,老向导抬起头来,声音虽然哑,可是表面看来,却十分镇定,他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找得到水源,没有水,喝酒会把人烧死。"他的话,使得很多人都用力点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找到水源"这句话,在沙漠之中,自然可怕之极。
只是,在当时,还不那么可怕。
老向导说完了之后,手也向东一指,他牵着一匹,裴思庆牵了一匹,把另外两匹骆驼,交给了可靠的两个人,牵骆驼的人都懂得,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下,不是人牵着骆驼走,是骆驼牵着人走。
人在沙漠中找水源,要看到绿洲,看到了水,才知道有水,骆驼的本领比人高得多,它会停在一处看来和别处一样的沙漠上,然后用蹄刨着,刨出一个坑来,看来也没有什么特别。
然而,就是这个特别的坑,在一个时辰或两个时辰之后,就会被十分缓慢渗出来的水填满。而且,水必然十分清洌,决不会咸苦。
当四匹骆驼,二十来个人,开始向东行的时候,沙漠之上,风平沙静,夕阳沉得更西,把人和骆驼的影子,拉得极长。
他们都走得很慢——在柔软的沙子上行走,非但走不快,而且每走一步,都加倍吃力。老向导在开始走动之前已警告过所有人:不要说话,所以,一列队伍,静得出奇,和出发时浩浩荡荡,轰轰烈烈相比较,简直一天一地,裴思庆回头看了一下,心中所想到的是:这是死亡之旅,看来,除了走向死亡之外,没有别的去路了。
于是,他偷偷靠近老向导,把声音压得十分低,问:"你为什么害怕?"老向导的身子震动了一下,看来他想否认,可是才摇了半下头,就没有动作,过了一会,他才道:"因为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样猛烈的风暴。"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当然更没有经历过了。裴思庆扬了扬眉,老向导又道:"沙漠中有这样风暴存在,我们遇上的,一定不是第一次。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风暴的原因,是因为见过这种风暴的人都死了,没有一个能活着遇见别人,把这种风暴的可怕情形,传述出去。"他说到这里,裴思庆已经十分明白他的意思了:他们也无法活着离开沙漠,无法把他们可怕的遭遇讲给别人听,世上仍然不会有人知道沙漠之中,有如此可怕的、突如其来的大风暴。
裴思庆沉默了片刻:"我们没有希望脱困?"老向导十分缓慢地摇着头,也用十分缓慢的声音说了这样的话:"谁知道呢?人的命,又不是自己的,全在老天爷的手里捏着哩。"裴思庆没有和老向导争辩,可是他显然不服气,他两道浓眉,倏地一扬,英气勃勃,现出了令人望而生威的神情,手也自渐而然,按到了腰际的匕首上。在这时,他十分自然地抬头看了天一眼。
漫天的晚霞,正由艳红变成紫色,气象万千,苍穹一直伸延开去,直到天尽头处。裴思庆不禁大是气馁:天是如此之大。他意气再豪,他匕首再利,又怎能和天斗呢?就算他能在天上刺上几百下,天又会有什么损伤呢?
他迅速地低下头来,不再向天看,低着头,一步一步向前走。
等到天色黑了下来之后,天开始冷,他们每一个人身上有的,只是被烈风撕碎了的布条,飘飘荡荡的布条,当然不能抵挡任何寒意,于是,老的、弱的,皮肤上都开始起了肌粟,使得裸露在外的身体,看来难看之极。夜越是深,寒意越是浓,每一阵微风吹上来,都像是有利刀在割裂着肌肤一样。
如果是一个吃得饱,喝得足的身体,对于这样的寒意,或许很容易抵御,大不了灌几口烈酒,也可以令得身子产生一股火烧一样的暖意。
可是如今所有的人,都又饥又渴,怎能再抵抗寒意的肆虐?
老向导来到了裴思庆的身边,声音低得听不见:"息一息吧。"裴思庆点头:"好,明天天不亮就走,早上那段时间,又不冷又不热,最好赶路。"于是,四只骆驼伏了下来,所有的人,身体挤着身体,尽可能靠在骆驼的身上。这样子才会有一点至少可以维持生命的温暖。
在这样的情形下,也格外显得骆驼的重要,一匹骆驼,至少可以使靠着它的六七个人,得到起码的温暖,所以,裴思庆一直到了三天之后,才想到杀骆驼,那时候,已经有六七个人,由于老弱饥渴,倒在沙漠之中,再也起不来了。
那是他们遭到了大风暴之后在沙漠的第一晚,裴思庆没有睡,只是闭着眼,听着自骆驼内所发出来的"咕噜"、"咕噜"的声响,听着自己肚子中发出来的"咕噜"、"咕噜"的声响。
他想着长安,想着自己的万贯家财,想着大宅中宝库内的各种珍宝,想着儿女,想着柔娘。
柔娘是他的妻子,可是并不是他儿女的母亲——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情形,也不算奇怪的是,柔娘十分年轻,三年前被他娶进门的时候,才十五岁。
裴思庆绝忘不了那天晚上,他把烛火移近柔娘时,柔娘的神情——一双大眼睛充满懊惑惊疑地望着他,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望着一个正当盛年、壮健威严的大豪富,所以她的眼光,恰如一头落到了猎人手中的小鹿。
裴思庆双手轻轻捧着她的脸,想安慰她几句,可是却没有说出什么话来,他只是轻拍着她柔嫩得出水的脸颊,告诉她:"别怕,每一个女人都是这样的,嫁给我,已经是最好的了,你慢慢会知道。"他也不知道柔娘听懂了没有,他想,她应该懂的。三年了,柔娘当然懂的。
他又伸手按了按腰际的匕首,暗叹了一声,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那个故事,甚至是他心中的禁区,他非但不让人问,而且不让自己想。
这时,他暗自下了一个决定,真要是没有活路了,非死在沙漠之中不可了,那么,在临死之前,他一定要把这件事,再想一遍。
然后,不知怎么熬过去的,天就快亮了。
熬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夜又一夜,不断有人倒下去,到了三日三夜之后,裴思庆终于杀了第一头骆驼,用哑得不能再哑的声音告诉活着的人:"慢慢吞,一丝一丝地吞。"沙漠中连生火的材料也没有,可是又老又韧,生吞下去的骆驼肉,也硬是支持了人的生命。
又是三天三夜,第二匹骆驼倒地。
等到第三匹骆驼倒地时,裴思庆扯着嗓子直叫:"水源在哪里?水源在哪里?我们在哪里?"他一面叫,一面抓住老向导的肩头,用力摇着,令得老向导的全身骨头,发出清楚的"格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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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四部:最后一匹骆驼,杀还是不杀?
老向导的头软垂着,好一会,他才吐出了三个字来:"不知道!"过了好一会,他才忽然道:"其实,我们早已死了,想闯出沙漠去的,只是我们的幽灵。"老向导的话是如此突兀,令得所有的人,都睁大了早已失去光采的眼睛望着他,想在他干瘪的口中,得到进一步的解释。
可是老向导却只是把他刚才说的话,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一个平日最强的小伙子,这时虽然嘴唇开裂得见血,可是习惯仍然不改,他最先反驳:"鬼没有影子,我们都有,怎么说我们全是鬼?"所有的人仍然望着老向导,等老向导的回答。
可是老向导并没有回答,只是十分缓慢地摇了摇头。不过,大家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有的人低头望着自己的影子,心中都在想:虽然还有影子,可是,和幽灵还有什么分别呢?
曾经在沙漠中闯荡过的人都知道,在沙漠中有十分可怕的一个传说:所有死在沙漠中的人,幽灵仍然不断地设法,想离开沙漠。
连幽灵都不想留在沙漠之中,可知沙漠实在比地狱还要可怕。
裴思庆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他用嘶哑的声音叫:"别胡思乱想,这头骆驼,至少又可以使我们多活三天。"在这样的情形下,"多活三天"已是十分强烈的刺激,三天,可以产生无穷的希望,可以使人绝处逢生,可以使人重临长安,可以使人在盛暑的日子,又可以慢慢地一口一口呷着经过冰镇的、来自遥远西域的葡萄美酒。
于是,人们又起劲地咀嚼着又老又腥的骆驼肉,喝着浓稠的骆驼血。
老向导蹲在一边不动,等到裴思庆来到了他的身边,他才指着唯一的一匹骆驼,用哑得听不到的声音问:"这一匹,怎么样?"裴思庆一昂首:"三天之后再说。"在当时,把一切全都推到三天之后,是因为对未来的三天,充满了希望之故。而且,每个人都在想:三天,不算短,再走上三天,总该有新发现的。
可是三天过去了,他们仍然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三天之后和三天之前,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行列,又减少了六七个人。而剩下来的人,脚步也更缓慢,虽然还有影子,但是看起来,更像幽灵。
终于,面临宰杀最后一匹骆驼的时刻了。
裴思庆扬起了匕首,却迟迟未能刺下去——对他这个大豪来说,那是前所未有之事,在他的记忆之中,他不论做什么事,都是想到了就做,从来也没有犹豫过。
可是这时,为了一匹骆驼的生死,他却迟迟下不了手,心血翻腾,就是沉不下手去。
杀了这匹骆驼,他们可以多活三四天,可是他们却再也没有骆驼了。
在这样的沙漠中,没有了骆驼,就等于死亡——他们不知被大风暴卷出了多远——一定极远,不然,十多天下来,他们一直在向东走,早就应该回到长安了。
或许,在大风暴过后,他伸手向东指,决定回长安去,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或许,那时候,他们已在沙漠的边缘,如果向西走的话,一天两天就可以走出沙漠,向东走,反倒逐渐走进了沙漠的中心。
或许……
或许杀了骆驼,三天之内他们自己就可以走出沙漠。
或许留下骆驼,骆驼明天就会找到水源。
或许……
裴思庆自己下不了决定,他缓缓转动着眼珠,向其余的人看去。
所有的人,脸上的皮肤都开裂,看起来,每一张脸上,都没有一点生气,每一张脸,都像是用枯木刻出来的。枯木一样的脸上,自然不会有什么表情,那甚至不像幽灵,只是枯木。
裴思庆最后的目光,停留在老向导的脸上,他发现老向导十分平静地垂着头坐着,一动也不动。一看到了这种情形,裴思庆就遍体生凉.他伸手轻轻推了老向导一下,老向导就倒了下来。
裴思庆闭上了眼睛:老向导死了。
在被痛苦、绝望煎熬了那么多天之后,老向导终于支持不住,死了。
在这样的情形下,没有人会认为死亡是最后的解脱,根本没有解脱——灵魂还得不断挣扎着离开沙漠:没有人知道灵魂在沙漠中挣扎想离开的情形是怎样的,可能远比身体想离开轻松,也可能远比身体想离开更加痛苦。
老向导一倒下,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连那最后一匹骆驼,也像是感到了有更大的不幸快要降临,所以也站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裴思庆甚至不是有了决定,而只是脑门子里陡然传来了"轰"地一声响,老向导的死,刺激得他非要有些行动不可,所以他一现手,匕首已插进了骆驼的脖子。
而且,他出手快绝,目光之下,只见匕首的精光闪耀,跳动,流转,像是许多妖魔精灵,在围着骆驼打转,在电光石火之间,他在骆驼的身上,刺了十七八下。
然后,他俯首,吮住了骆驼颈部的那个伤口,大力地吮吸着。
其余的人,根本不必他再说什么,也纷纷扑了上去,各自咬住了一个创口,拚命吮吸着。
奇怪的是,庞然大物的骆驼,竟然并不走避,只是木然地站着,任人荼毒。看它的样子,它像是想伸过头去,拱一拱已死的老向导。
可是它已无力做到这一点,就在它的头尽量向老向导伸过去时,它缓缓地倒了下来。
在那一剎间,所有正在吮吸着骆驼血的人,都停止了他们吸血的动作,望着倒地的骆驼,有的人,甚至手足无措地挥舞着双手。
裴思庆在这时刻,保持着他大豪的本色,他闷声喝:"一滴都别剩,靠它活命了!"靠它活命了!可是能活多久,没有人知道。
裴思庆终于杀了最后一匹骆驼,以后的事态发展会怎么样,全然无从预料。也或许,杀或不杀,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死亡。
这一夜,接下来的时间中,除了咀嚼声之外,什么声音也没有。
裴思庆的手,一直按在他那柄匕首之上,鞘上的宝石,在他的掌心上压出了凹痕,他的手十分麻木,可是他不愿意离开。
他抬头望着天,天空是一种十分明净的极深的深蓝,天上的星星,和他在长安的华宅之中,把柔娘搂在怀中,躺在舒服的椅子上,仰天观望时,并无不同。星空是永恒的,而星空之下的地面上,却每一刻都那么不同。
裴思庆不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闭上眼睛的,当他眼皮感到刺痛而醒过来时,一天又开始了。
没有了骆驼,所有醒了的人,都像是没有了成年人扶持的孩子一样,都有一种彷徨无依的神态,也自然而然,把目光集中在裴思庆的身上。
裴思庆一句话也没有说,甚至也没有伸手向前指,他只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迎着朝阳,开步向前走。
到了这时候,已经无法改变行进的方向了——就算一开始决定向东走是一项错误,那么,现在也必须继续走下去,一直走向东,只要不死,自然是一定可以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的。
一直没有人出声,更别说有人讲话了。十来个人,排成了一个死亡的行列,在沙漠中挣扎着前进,甚至像裴思庆这样的大豪,也无法一直维持昂首前进的姿态,也会垂下头来,其它的人更不必说了,他们的下颚,一直抵在他们的胸前。
太阳沉下去又升上来,升上来又沉下去。
在开始的三天,骆驼肉还维持着他们的生命。
第五天,两个小伙子开始发狂,大叫着,扑向对方,拚命想咬噬对方,扭成了一团,在沙上打着滚。可是并没有人理会他们,连向他们看多一眼的人都没有。
这一天,有六个人倒了下去。
下一天,又有五个人倒了下去。
再下一天,只剩下三个人了。
裴思庆也无法维持正常的视力了,不论他如何眨眼、揉眼,看出去,总是晕晕乎乎地一片,有时候,彩色一团团地在转,有时候,只是模糊地一堆,他去看另外两个人的时候,那两个人的身子会忽胖忽瘦,忽高忽矮。看着看着,两个人忽然成了一个人——其中的一个人——他和另一个人,都听得那倒下去的人在叫,声音嘶哑得像是那人不是用口在叫,而是用肺腑在发声。
那人叫的是:"求求你们……把我……宰了……或许你们能够逃……出生天……我反正不行了……你们要是活着出去,我只求好好对待我的……家人……"裴思庆只感到全身一阵抽搐,他几乎因此而身子缩成一团,他并没有停步,仍是一步一步向前走着,当然走得缓慢之极,所以他可以听到身后传来的语声。
先倒地的那个叫着:"等一等,你先发一个毒誓,要是你……逃出生天,不照顾我的家人,那便怎样?"那一个停下来的声音很高吭:"皇天在上,要是你能令我活下去,我能回到长安,不好好对你家人,叫人也把我宰了,喝我的血,嚼我的肉!"倒地的那个先是一阵喘气,忽然又叫了起来:"你的手为什么放在背后,你在做甚么手势?你骗我!"裴思庆接着听到了两个人的嚎叫声,他并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他只要回头看一眼,只怕发自五脏六腑的抽搐,会令他倒地不起。身后的嚎叫声渐渐低了下来,过了好久都没有人在他的身后追上来,他知道,这两个人同归于尽了,谁也没能在谁的身上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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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五部:不想去想却又想了起来的誓言
裴思庆继续向前走,从那一刻起,他的一切知觉都不再清醒,他看出去的景物,都是模模糊糊的、铺天盖地的黄沙,有时甚至会在头上,而蓝天白云,反倒会在脚下。他甚至不能肯定自己是向前走,还是在原地兜圈子,还是根本没有动。他听到的声音,变得十分复杂,有时,他听到的是正常的风吹过沙漠的声音,"沙沙"地作响,沙粒在滚动之际,所发出的声响,十分轻柔,谁也料不到那种轻柔的声音,历年来不知吞噬了多少生命。
有时,他又听到刀枪剑钺相碰撞的"铮铮"声,兵器的相碰声最是惊心动魄,每一下碰撞,都是一次生和死的交锋,谁也不知道是不是会有下一次"铮"地一声响——如果没有了,替代的就是兵器和肉体接触的声音。
裴思庆以前用剑,那也是一柄锋利无比的利器,当剑锋削进人的身体的时候,会发出一种十分怪异暧昧、没有其它的声音可以比拟的声响。裴思庆十分喜欢听这种声响,因为那代表了胜利。这时,他就又听到了这种声响一次又一次地传来,代表着他一生之中,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他也听到了他大声呼啸的声音,每次在胜利之后,他都会呼啸,以表达他心中的豪情,可是这时他虽然张大了口,努力想发出声音来,却除了吸进灼热干燥的空气之外,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但是,他还是听到了自己的呼啸声,一下接着一下,他还听到他的一双儿女叫唤他的声音,那令他感到生命延续的喜悦和温暖。
各种各样的声音,一种接着一种,忽然之间,一切都静了下来。
裴思庆用力摇着头,没有声音,那太可怕了。然后,他又听到了一个十分诚恳、听来十分动人的男人的雄浑的声音,那声音熟悉之极,正是他自己的声音。
他正在说着:"过往神明共鉴,我们两人,义结金兰,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共享,有难同当,若有异心,神人共诛,叫我渴死饿死在沙漠之中,尸骨不得还乡。"裴思庆不知道当他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他是在走着还是停着,而那几句话,清清楚楚传入他耳际时,他整个人,如同雷击一样地震动,也有了剎那间的清醒。
那一剎那的清醒,带给他的痛苦,难以形容,他是什么时候,罚下了这样的毒誓?虽然三年多来,他想都不敢想,彷佛整件事,都已在他的记忆之中消失了,他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根本不去想,他真的做到了这一点,即使是大风暴发生之后,他自知一步一步接近死亡,他也还可以根本不想这件事。
可是这时,他终于想起来了。
他知道,自己一定快死了,他也有预感,自己含在临死之前想起这件事来,所以,他早已想过,要在临死之前,再把自己如何得了那柄匕首的事,想上一遍——最好想到一半,他就死去——因为那是一个相当长的故事,那样,他就可以再也不想起这件事来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有开始想得到那柄匕首的经过,他不肯承认自己快死了,而他竟先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自己罚那毒誓时的声音。
听到了声音,自然把一切全都勾起来了,往事一幕一幕,走马灯一样在他眼前闪过,他用力挥着手,却挥之不去,他紧紧闭上眼睛,却仍然把一切看得那么清楚。
他看到当时和自己一起跪在香案之前的,是一个秀气得令人心析的青年人,他一身紫衣,那青年人却是一身月白色,更衬得他面上傅粉,目若朗星,玉树临风,英俊不凡,和他的豪迈威壮,健硕剽悍,形成强烈的对比,可是两男的外形,却同样那么悦目。
他也听到那青年人在说:"你将有西行,正要穿越沙漠,这样的誓言,不是太重了么?"是的,那次西行,应该是他第二次西行?还是第一次?竟有点记忆不清了。
他是怎么回答的?当然豪气干云——只要问心无愧,再毒的誓言也不怕。
后来一连串的事,又是怎么发生的呢?他的那柄匕首,无声无息插进了那俊美的青年人的心口时,是在誓言之后多久的事?
他自然记得一切发生的经过,只是他绝不愿意再去想,他无可避免地要"看"到的是,俊美的脸在匕首刺进去了之后,甚至没有一点痛苦惊讶之色,只是牵动了一下口角,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在当时,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可是这时,却像轰雷一样在耳际响起:"你不怕应誓吗?"他怕,可是已经送出去的匕首,就算收回来,也已不能改变事实了。
匕首一进一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只不过是一眨眼的时间,可是一个生命,就此结束。那么俊美的一个人,就这样停止了心跳和呼吸。
他怕,因为怕在罚誓的时候,那么认真,所罚的誓言,又那么真实。
他怕,因为他知道,神明必然听到了他的誓言。
当他把匕首送进他结义兄弟的胸膛之时,他可以肯定,绝没有任何人看到,整件事,做得秘密之极,除了他自己之外,不会有别人知道。
可是他还是怕,他不怕有人知道,就算真有人知道,他也可以应付,他怕的是,天知地知,神知鬼知,他如何能够应付天地鬼神呢?
在他做了那件事之后的第二天,他把一个娇柔无比的少女,带到了尸体之前,那时,少女的大眼睛中,珠泪滚滚而下,倚在他的胸前,泪水把他的胸膛,润湿了一大片,他轻搂着那少女的细腰,款款地安慰着:"人死不能复生,我会替他报仇,你别太难过了,我会尽我一切力量照顾你,爱……护你。"少女的软馥馥的身躯,由于哭泣而抽搐,像一头受了惊的小鹿。娇躯的这种动作,使得这个大豪雄壮的身体,变得更强剑他曾轻轻掠起少女的发脚,看着少女水嫩水嫩的脖子,用力吞咽着口水——后来,他曾不止一次,在那雪白粉嫩的颈上,留下了他的噬痕。
那一年,少女才十四岁。一年之后,少女成了他的妻子,少女的名字是柔娘。
裴思庆许久没有再西行,因为西行会经过沙漠,而他又曾罚过这样的毒誓。
他努力使自己忘记这件事——或许这是他最大的错误,他不应该忘记这件事,应该时时刻刻记着,那么,他就不敢再跨进沙漠半步。
可是他却十分成功地,真正地忘记了这件事,每当柔娘偎依着他,他感到无比满足的时候,他感到柔娘自出生以来就是怕的,若不是有了他,根本不必有柔娘这样的女子在世上。
一切都那么心安理得,于是他再度西行。
裴思庆再明白也没有:他完了,当年他罚了毒誓,现在毒誓应验了。
令他不明白的是,一百多人,他们是不是当年也曾罚过这样的誓言呢?若不,为甚么那么多人,都一起死在沙漠之中了呢?
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耳际轰雷一般响起的,是"你不怕应誓吗"这一句询问。
他感到天旋地转,这时,又有一点奇异的、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飘入他的耳中,可是他已经没有能力去判断那是什么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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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六部:一个神秘的拍卖会
温宝裕摇摇摆摆走进来——他发育良好,身体健康,个子相当高,所以他故意夸张他走路的姿势时,看起来自有他的潇洒味道,我曾经对他这种行动,表示过一些异议,温宝裕睁大眼睛望着我:"现在的青年人,都是这样的埃"我无法表示意见了,因为我不再是青年人了。
我曾观察过,胡说对他的这种怪模怪样,一点也不觉得碍眼,虽然他自己的行动很合乎传统的庄重的原则。
而良辰、美景对温宝裕的仪态,简直欣赏,有一次,两个小丫头侧着头看了他好久,由衷地道:"小宝,你可以算是美男子,只可惜,太无懈可击,反为不美了。"温宝裕一翻眼:"我应该怎么样?把自己的鼻子劓了才够标准。"小宝在这里,不说"把鼻子割了",而用了一个"劓"字,多半预算良辰、美景会听不懂,可是良辰、美景闷哼一声:"不必,叫苗女在你脸上黥上一条什么毒虫,也就差不多了。"一个说"劓",一个还以"黥",温宝裕一人难敌两口,只好偃旗息鼓,不再唇枪舌剑。
由此可知,良辰、美景也并不讨厌温宝裕的行动,所以,我看到温宝裕有点不顺眼的行动时。也就忍住了不出声,久而久之,倒也习惯了。
温宝裕走进来的时候,我正准备出去。他简直可算是我屋子中的一员了,所以我只是向他一挥手,示意他自便,并没有打算为了他的出现而多逗留一会。
温宝裕一看这种情形,打横一跳,拦住了我的去路,扬着手中一只黑色的信封:"我收到了一封十分古怪的邀请函,想听听你的意见。"温宝裕这小子,自从他也有了好几宗古怪的经历之后,十分之自以为了不起,不论遇上什么事,各种各样的意见之多,无以复加,这次居然会来不耻下问,来听我的意见,那是十分难得的事了。
我停了步:"请你去参加什么?"
温宝裕拍打着信封:"一个拍卖会。"
我立时自鼻孔中发出了"哼"地一声响。这个动作,叫作"嗤之以鼻",温宝裕自然是明白的。
他立时不以为然:"亚洲之鹰罗开,认识了他毕生唯一所爱的异性,也是在一个拍卖会中开始的。"我侧着头打量他,当然是意存不屑,有"你怎么能和亚洲之鹰相比"之意。
可是在看了他一会之后,我倒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因为温宝裕有一个长处,他全身上下,自然也包括神情,都自然而然,绝不做作地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任何人,如果有这种出乎自然的自信,就一定会给他人好感——要注意的是,自信的神态必须出乎自然,而不是做作,不然就会令人反感。
温宝裕的这种自信,和他成长的环境,当然有一定的关系,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还来自我和白素对他的影响,但是当然,更主要的,还是他天生的性格。
这时,他看到我并没有再说什么,就知道他自己已通过了"考验",所以,又把那信封向我扬了一扬:"这个拍卖会,规定所有参加者,都不得暴露自己的身分。"我扬了扬眉:"哼,除了化装舞会之外,又有了化装拍卖会?"温宝裕皱着眉:"有些拍卖会,不公布拍买者的姓名,倒是惯例。例如上一次世界上最珍贵的邮票'圭亚那红一分',就不知是谁买了去。还有,那颗著名的天然粉蓝色钻石'海洋之魂'也不知——"看来他在收到了那个请柬,做了不少的资料查阅功夫,他记性好,要是由得他滔滔不绝说下去,不知道可以说多久,所以我一挥手。打断了他的话头:"够了,可有说明为什么所有的人都不准暴露身分?"温宝裕吸了一口气:"有,说得很坦白,说是拍卖的珍品,大多数,甚至全部,来历都不是很光采,不可深究。可是又绝不是贼赃。其中,绝大部分,和多年之前,一个著名的中亚考察团有关——"我本来已听得没有什么兴趣,准备走出门去了,可是一听到最后那句话,我陡然一扬手,问:"斯文哈定考察团?"温宝裕耸了耸肩:"没有明说,不过据我的推测,正是斯文哈定考察团。"我抿着嘴,来回踱着步。
斯文哈定是著名的瑞典学者,世称最伟大的探测家,毕生致力于中亚细亚的探险,足迹遍及中亚各地,对中国的西北地区,更曾进行过长时期的探索,对新疆、西藏、蒙古地区,比任何人都熟悉。
我早就对斯文哈定的探险行为,十分有兴趣,一来由于我生性也喜欢探险,二来,是由于斯文哈定曾几次来回戈壁沙漠,他的著作之一就是"戈壁沙漠横渡记",在沙漠中有了不少发现。
围绕着他的探险活动,还有许多传说,都十分之引人入胜。传说中有一个,说他曾在戈壁沙漠之中,发现了一个被淹没了许久的古城,那个古城之中,有着许多奇珍异宝,都落入了他的手中,而且,他并没有公布这件事——如果公布了,当地政府会没收这些宝物。
如果传说属实,那么斯文哈定保有这些宝物,自然不能算是很光采的了。
一座被风沙淹没已久的古城,这自然十分引人入胜,所以我伸手,便把温宝裕手中的信封,接了过来,抽出了请柬。
请柬也是黑色的,印着银白色的字,首先是一段邀请文:素仰阁下对珍贵对象,极有兴趣,所以邀请阁下参加这次神秘拍卖会,主持者保证阁下绝不会失望云云。
在我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温宝裕在一旁,解释他何以会接到这份请柬的原因——我正想问他。
原来当温宝裕才主理陈长青的那幢大屋子之后,需要现钱来怍管理改建之用,经过我的同意,变卖了一些屋中的古董,也曾把几件珍贵的东西,交给国际性的拍卖会拍卖。所以,温宝裕的名字,就被列为"国际收藏家"之列,所以,就收到了请柬。
在邀请文之后,是另一段文字:"鉴于本次拍卖的珍贵宝物之中,部分或大部分的来历,并不光采——但保证绝非贼赃,绝没有任何法律纠纷。"那段文字又道:"所以整个拍卖会现场的参加者,均不能暴露身分面目,包括拍卖会主持人在内,均请戴面具或化装,务求掩遮本来面目。若阁下自问能遵守此项规定,请电本会,当即寄上精美的拍卖物品目录——绝大部分,都是中亚细亚的艺术精品和宝物,和一个著名的探险队有关,有许多简直是传说之中才出现的珍品。"温宝裕看到我抬起了头,就道:"看,毫无疑问,这个探险队,一定是斯文哈定领导的探险队。"我问:"你打电话去了没有?"温宝裕道:"当然打了,明后天就会收到目录,倒要看看有什么奇珍异宝。"我笑:"你那大屋子中的奇珍异宝也够了,还想去买别的?"温宝裕摇头:"不是想去买,是想去看看那个见不得人的拍卖,究竟如何进行。"他把这个拍卖会形容为"见不得人",倒也十分贴切,自然,也大有可能,这根本是拍卖会主持人的噱头,藉此吸引人参加——如果不是由于这一点,小宝不会有兴趣,也根本不会来和我商量了。
一想到这一点,我又有点扫兴:"你想去参加?奇怪,你注意到了极不合理的一点没有?"温宝裕纵笑了起来:"当然注意到了,它没有拍卖的时间地点。"我瞪着眼:"这不是混账吗?"温宝裕道:"我想一定是在目录上——可能不想太多没有诚意的人参加,所以才这样做的。"我笑了起来:"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争取到行动自由的?如果拍卖会在外地进行,就算令堂肯让你去,难道你就不顾学校的课程?"温宝裕苦笑:"希望拍卖会在本地举行。"我看了看信封,信是从巴黎寄出的,我代替他发出了一下长叹声:"机会是三百分之一。"温宝裕望定了我,我看出了他的心意,连忙摇头:"不,我不会去参加,别说我没有好奇心了,这一切,可能都只是拍卖商设计的吸引顾客的噱头。"温宝裕不置可否,只是道:"有可能,等看了目录再说,或许没有什么特别。"我点着头,向他挥了挥手,走了出去——我那次去办的事,和这个故事无关,所以不提了。我是一个典型的"无事忙",可是也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就是在一开始看来一点目的和作用都没有的忙碌中发展出来的。
从温宝裕那次来过之后,我也忘记这件事了。过了两天,晚上,我正和白素在闲谈,忽然想起了这件事。就和白素提了起来。白素淡然笑:"当然是拍卖商的招徕手段。哪有那么多的珍奇古物。"我同意白素的判断,可是二十分钟之后,我和白素都知道这个判断,大错特错了。
温宝裕是以极其庄严的神情,捧着那本大开本,厚厚的、彩色精印的拍卖品目录进来的,他进来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中头奖了!拍卖会在本地举行,时间是一个月之后。"我哼了一声:"小子的运气真好,你看了目录了?"温宝裕大大吸了一口气:"没有,我只是翻了一下,太伟大了,我来和你们一起看。"我白了他一眼,也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目录的封面,那是一柄匕首和它的鞘,才一眼,我就被这匕首吸引住了。
接触过武术的人,大多数,对武器都有一种热烈的偏爱。我曾在十万大山的一座秘室(兴建来供明朝的建文帝作避难之用)中,见到过一柄锋利无比的宝剑,就曾爱不释手,起过想将之据为己有的贪念。
而这柄匕首,我看到的虽然不是实物,但是现代彩色印刷术的进步,也就可以通过图片,体验到它的锋锐。整个刀具,呈现一种不可测的、充满了神秘意味的蓝色,这种蓝色,闪烁不定,甚至不能肯定它是深蓝还是浅蓝。
从这种神秘的、蓝汪汪的颜色之中,就可以感到它的锋利和杀气。
在我注目于这柄匕首的同时,我听到白素也发出了一下惊叹声。
令人惊讶的,还不单是这柄匕首的锋利,更在于它的柄上和鞘上,镶满了各色宝石。简直可以说是宝光夺目。
我足足隔了半分钟之久,才由衷地叹:"好一柄匕首。"温宝裕道:"编号第一,有较详细的介绍,说是有一个故事,和这柄匕首有密切的关系,故事是记述在一大捆羊皮上的——"他一面说,一面打开了目录来,第一项拍卖品,就是这柄匕首,标题是:"和一个凄惋的故事有关的命运之匕首,沙漠古城中发现的珍品。"还有一项副题是:"底价二百万英镑。"我闷哼了一声,又留意另一幅很大的照片,照片拍的是一捆羊皮——这种经过特制的羊皮,中亚细亚一带的人,到如今也用来当纸用,古代更是书写记录的重要工具,它可以保持很多年,比纸耐久,已发现的最早的基督教圣经,就是写在羊皮上的。
一大捆羊皮,有几张摊开着,用一种我看不懂的文字书写,照片旁的说明是:这是一种早已失传了的中亚部落文字。可是出人言表的是,其中有中国的汉字。不过也难以辨认,在已可辨认的字中,可以知道,记述的是一个十分离奇曲折的故事。
这时,我也看到在那些我不认识的"中亚古代文字"之中,确然有汉字在,而且,还是龙飞凤舞的草书,我只看了一句,就和白素互望了一眼,那一句是:"往事历历,心痛如绞"。
在照片上还可以看得到的另一句是:"此匕首随余半生,然来历知者极少,今记录于此,留待后世。"白素沉声道:"中国字是批注,那古怪文字才是记载故事的。"我大是奇怪:"看来,记载的是一个中国人的故事!"温宝裕抓着头:"中国人的故事,为什么要用这种古怪文字来记录。这匕首的主人是什么人?能拥有这样的匕首,这人一定十分不简单!"我再看说明:该批可能大有价值的羊皮,不另立项目,作为第一号拍卖品的附属品,购得者可自由选择,接收或放弃该项附属品。
温宝裕大声道:"要是有什么人,买了这柄匕首,不要这捆羊皮,那就好了!"小宝的话虽然有点匪夷所思,可是想想也很有道理:那柄匕首,虽然毫无疑问是稀世奇珍,可是它却不会说什么。而那一大捆羊皮,天晓得会有什么古怪的故事,记述在上面!
单是那种古怪的文字和汉字草书的夹批,已经可以引发人无穷无尽的想象力了。
而这柄匕首的底价已经那么高,拍卖的成交价不知是多少,自然不是我或温宝裕所能负担的,所以温宝裕才有这样的想法,希望有人不识货,不要那些羊皮,肯以低价出让。
我和白素都觉得他的话有点道理,温宝裕何等机灵,自然一下就看了出来,于是他就进一步发挥:"非要去参加这个拍卖会不可,一知道是谁买了他,就去和他商量,要他放弃那些又膻又脏写满了莫名其妙只怕穷一生精力也看不懂的文字的羊皮!"白素给他逗得笑了起来:"小宝是什么时候学会做生意的门槛的?"温宝裕更大是高兴,昂着头,颇以为"能者无所不能"。
我泼了他一盆冷水:"要是偏巧买家正喜欢曲折离奇的故事呢?"温宝裕一听,陡然发出了一下震耳欲聋的怪叫声。虽然我和白素对他的怪诞行为早已熟知,但是也不免给他吓了一跳。
他又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重重拍了一下:"哈山!航运巨子哈山先生,他最喜欢听古怪故事,要是他在,可以要他去买那柄匕首。"我也不禁"啊"地一声,确然,以哈山喜欢听古怪故事的性格,他一定会去把这柄匕首买下来,而他的财力,也足可应付。
可惜哈山先生自己也成为一个怪不可言的故事的主角,和他的父亲,一起去体验分段式的生命去了,只怕二三十年,不会再出现,在哪儿去找他去。
温宝裕立时又向我瞪了一眼。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怪我——哈山"临别"之前,曾有意要把他庞大的财产托给我处理,可是被我一口拒绝了,温宝裕这时,自然在说要是有了钱,就好办了。
他嘀嘀咕咕地道:"有钱,还是有用的。"我有点恼怒:"小宝,别财迷心窍。"温宝裕长叹一声:"良辰、美景好象有用之不完的钱,找她们想办法去。"我又好气又好笑:"你越来越有出息了,女孩子的钱都好动脑筋的?"温宝裕团团乱转,忽然又大叫一声:"有了!原振侠医生的哪个美丽无匹的女巫——"说到这里,陡然停了下来,吐了吐舌头,不再说下去,我和白素,也不出声,心情都很沉重。
最近,发生在"原振侠医生的那个美丽无匹的女巫"身上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女巫玛仙,为了成全一宗真正的爱情,收回了她所施的巫术"血魇法",以致她自己丧失了一切智力,原振侠医生在伤痛之中,把她交给了"爱神",这一切经过。原振侠医生用极伤感的情绪,向他们说起过,现在,原医生的情绪低落之极,我们也无法帮助,只好陪他难过。
在这种情形下,小宝大声叫了出来,自然又难免令得我们心情沉重。
温宝裕在停了片刻之后,才继续说了下去:"那女巫的监护人,是亚洲最大的豪富,他可以委托我去买这柄匕首,然后,把羊皮交给我们。"温宝裕异想天开的事情多,可是这个提议,倒大是切实可行。
他指的亚洲大豪当是陶启泉。陶启泉也很喜欢收集古物,这柄匕首,不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都是罕见的精品,也正是豪富搜集的目标,温宝裕去,一定一说就可以成功的。
所以我道:"好,我代你联络,你得抽空带着目录去见一见他,看看你的口才,是不是能说服他。"温宝裕用力拍着心口:"哼,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一出马,有什么不成功的!"说了之后,他望着我,竟有立刻逼我和陶启泉联络的意思。我拿起了电话来,拨了一个号码,要找像陶启泉这样的大人物,不是容易的事。我因为和他关系十分特殊,所以他给了我一个二十四小时有人接听的电话,可以联络到他,不论他在何处。
我向接听的人报了自己的名字,然后道:"希望陶先生如果方便的话,尽快打电话给我,我的电话号玛是……"(这是我的习惯:从不假设别人记得我的电话。报一个号码给人,不会有损失。人家记不得电话,联络不到,就就是大损失了。)然后,我们继续看那本目录,才翻了三分之一,我们都目瞪口呆。
我们都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单是陈长青留下的那幢大屋子,里面的古物,就抵得上一个博物馆,可是也很少见过那么多充满了中亚风格的古物,那么多的金器和玉器,那么精美的工艺,集中在一起。
看来,探险队当年发现的那个古城,有着许多任务艺品的巧匠,要不然,怎会有那么多的精品,尤其是许多玉雕,玉质之隹,即使在照片上看来,也可以体验那种滑润,估计那是新疆南部的出产,再经由新疆北部,流入中亚细亚的,世上流传的这样好质地的白玉,十分稀少,是玉器爱好者梦寐以求的珍品。
还有许多是大型的玉器,甚至有很大的,直径达到五十公分的玉盆,可以想象,这个古城的居民,一定是一个极度爱玉的民族。
中国西北部的少数民族,回族、哈萨克族、藏族和维吾尔族,至今仍有爱玉之风,汉人也十分喜爱玉器,古城的居民爱玉,自然可以理解。
在玉器部分之后的是金器,大多数是金丝编成的各种器具,上面都有十分精美的图案。
等到看完,合上了目录,我道:"很怪,编号第一的那柄匕首,和别的珍品,在艺术风格上,完全不同。那匕首我看是古波斯的产物,不像其它的珍品,一看就知道是同一地域出来的,有着十分近似的艺术风格。"温宝裕搓着手:"这批宝物,应该有人把它们整批买下来,不能让它们分散,好象同类的珍品,完全没有被人发现过!"我向温宝裕看过去,他"咕"地一声,吞了一口口水,全部拍卖品的价格,单是底价,也已非同小可,他也不敢夸口说可以说服陶启泉去把它们全买下来了。
白素有点不满:"连拍卖会的主持人,也不是很重视那捆羊皮,介绍得那么少。"温宝裕道:"而且,我也看不出为什么参加者都要隐瞒身分的理由,看,入场证上,甚至有'不能互相交谈'的规矩。"在目录的最后一页,是一张十分精美的入场证,有着一个编号,想来是为了拍卖方便出价之用。
讨论到这里,电话响了,我按了一下掣,使大家都能听到。陶启泉的声音十分宏亮:"卫斯理,你好,有什么指教?"我笑:"介绍一个小朋友来见你,有一点事情和你商量——你得作思想准备,可能你会花费大笔金钱。"陶启泉"呵呵"笑了起来:"那不算什么,不过最快要三天之后,我现在正在巴哈马出席一个商务会议。"我吸了一口气,一面回答:"不要紧,你一回来就通知我!"一面我在想,要不要把女巫之王的不幸遭遇告诉陶启泉。
白素看出了我的心意,向我摇了摇手,示意我不必多此一举,所以我便没有说。
陶启泉爽快地答应了一声,就挂上了电话,我又按了一下掣钮,回过头来,向温宝裕道:"看你的了!"温宝裕叹了一声:"你作了这样的安排,要是我再把事情办砸了,那合该买一块豆腐当撞死。"白素仍在翻着目录,感慨地道:"这些宝物当年被发现后据为己有,确然不是很光采。"我也十分感叹:"也很难说,宝物十分可能在中国境内发现,若是当时归了公,连年战乱,只怕也不能保存得这么完整。"白素又道:"什么时候有实物可看?"温宝裕指着目录的一页:"拍卖之前的三天,地点是在一家酒店的顶楼。"他说出了那酒店的名称,那是十分熟悉的一家酒店,而且我知道酒店是苏氏财团的产业,我曾和白素到过。那是一次化装聚会,会中有人化装成了我,大放厥词,结果由原振侠医生引发了一个相当动人的故事,那次,白素扮成了共产党的祖宗大胡子马克思!
那已是若干年之前的事情了。
我指着目录:"没有提及买了多少保险?"温宝裕摇头:"没有,而一再提及的是,拍卖会是在秘密的情形下进行,没有入场证的,不能进场,而在预看拍卖品的时候,也不能互相交谈,一样不能暴露真面目和身分。"我和白素笑了起来:"对你来说,这会是很新鲜的一次经历。"温宝裕忽然长叹了一声,又重复着他的感叹:"有钱,还是好的。"我又瞪了他一眼,温宝裕的感叹,也有点道理,可是若是要把目录上所有的宝物都买下来,至少要一亿英镑,世上有这样财力的人,屈指可数。
我把这一点说了出来,温宝裕闷哼一声:"世上有人花四亿美元造一座王宫。而且,在国家预算中,那些钱算什么,应该有富裕国家的博物馆,把这批宝物,整批买下来,公开展览。"温宝裕的丰富想象力大发作,他又道:"最好搜集那个古城的资料,把博物馆造得和那个古城一样,对了,香香公主到过的那个古城,连整个浴池都是玉雕的,唉,一些玉盆玉碗,也不算是什么了。"我和白素都习惯了他这种天马行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行为,所以见怪不怪,温宝裕突然又叫道:"那古城,现在还在不在?"我笑了起来:"你不是想到沙漠去把这座古城找出来吧?"温宝裕却不说话,只是定定地望着我。
我看出他的居心大是"不良",所以只当看不见,根本不去睬他。温宝裕坚持了半分钟,看看我没有反应,他又叹了一声,才道:"最好和意大利的庞贝古城一样,发掘出来,再把所有的宝物,全都运回去,就在古城之中陈列,那就理想了。"青年人有青年人的理想,我和白素都不去打岔,温宝裕一个人独白,也觉得无趣,他向门口走去,到了门前,才道:"展出拍卖品的时候,我一个人去看?"我闷哼一声:"不是只有持有入场证的人,才能够去看拍卖品吗?"温宝裕提高了声音:"我不相信神通广大的卫斯理,连一个拍卖场都进不了。"我耸耸肩,对这个问题,不作答复,温宝裕得不到反应,顿了顿足,走了。
他走了之后,我吸了一口气:"这柄匕首……确然是稀世奇珍,值得去开开眼界。说不定落在哪一个收藏家的手中,就再也无缘相见了。"白素深知我的心意,她微笑着反问:"你是想去看那柄匕首,还是想看那捆羊皮?"我给她说穿了心意,也不禁笑了起来:"其实我早就有了一个主意,不过不说出来,怕小宝知道了会闯祸,坏了大事。"我说这几句话的时候,也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同时也估计白素料不到我想到的是什么。
白素闲闲一笑:"当然,你所要的,并不是那捆羊皮,而只是要上面的文字。"我伸直了身子,知道白素已知道了我的方法,其实再简单也没有,用一具摄影机,把每张羊皮都柏一张照片就可以了。
拍成了照片之后,怎么研究都不成问题。而拍卖品既然在事前供人参观,要拍摄自然也是十分容易的事。我不对温宝裕说,是怕他大呼小叫,反倒会被人阻止。自然,主持拍卖会的人,可能会有禁止拍摄的行动,但以我和白素之能,就算是偷拍,也容易之极。
我继续道:"问题是如何进入会场?"
白素笑了一下:"拍卖会在那张酒店举行,苏氏兄弟是我们的熟人,拍卖会不会拒绝酒店主人所推荐的两个客人吧,和他们联络一下就可以了。"我鼓了两下掌,立刻和苏氏兄弟联络,同时也十分高兴,因为白素说"两个客人",这说明她准备和我一起去参加行动,而我们已有好久没有一起行动了。
一切经过简单而顺利,第二天,我接到了苏氏兄弟之中的苏耀西的电话,他说:"和拍卖会方面联络过了,他们说欢迎之至,立刻补寄入场证来,只不过这个拍卖会很怪,要化装参加,而且,参加者连互相说话也不可以。"我呵呵笑着:"这一点我们早知道——我和白素,早已不说话,只凭眼色,就可以知道对方的心意了。"苏耀西十分有趣,他道:"喔,我明白了,这叫作眉目传情。"在双方的大笑之中,事情顺利解决,不几天,我和白素都收到了入场证,我在事先就提出:"别让温宝裕知道,看他到时化装成什么,我想我们一定一下子就可以把他认出来。"白素瞪了我一下:"还说小宝孩子气,你自己还不是一样——"说到这里,她忽然笑了起来:"我们也好久没有化装了,不如分头进行,看到了那时,你是不是认得出我,我是不是认得出你。"白素忽然之间,童心大发,倒是十分有趣的事,我立即举手赞成,并且提议:"早一天我'离家出走',以免泄漏天机。"白素也高兴:"好,谁认不出谁来,要受罚。"我凑近去:"罚什么呢?"白素侧头想了一会:"现在想不出,到时再说!"(好象有一部武侠小说中,曾有过这样的情节?)说说笑笑,时间容易过,陶启泉十分有信用,一回来就通知我,我通知温宝裕,温宝裕这次,居然十分懂礼貌,衣着整齐,先来见了我,在我这里得到了嘉许之后,才去见陶启泉。
温宝裕英俊挺拔,十分得人好感,我相信他决不会失败。果然,不到两小时,他就从一辆大房车中,跳了出来,一路跳进了屋子,"雀跃"自然就是这个意思了——陶启泉派自己的座驾送他回来,他一进屋子就叫:"猜我得到了什么成绩?"我笑:"不知道,陶启泉才给我打了电话,不过他没有说。"温宝裕望了我片刻,陶启泉确然没有告诉我他取得了什么成绩,他只是告诉我:"你派来的小朋友有趣极了。"温宝裕在确定了我真的不知情之后,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氏集团成立了一个基金,寓投资于收藏,放胆购买一切值得投资的艺术品和古董。"我也代温宝裕高兴,以陶氏集团的财力而论,把这批古物全部买下来,也不成问题。
温宝裕更是兴奋得满脸通红,他又补充:"还可以专为基金建造一座收藏馆——陈长青也留了不少古物下来,我准备捐出去,总不能只由陶启泉一人出力。"温宝裕"有趣之极"的评语,自然不是自白得到的,他性格十分可爱,爽朗而豁达,有这样性格的人,自然到处受人欢迎。
不几天,陶氏集团的这项新措施,就已经向全世界发表——这件事有一个小插曲,这个实力雄厚的基金会主席,是一个青年人,当然是温宝裕,他西装笔挺的相片,登在报纸上。他的母亲,温太太看到了,自言自语道:"这青年人,和我们家小宝倒长得很像。"小宝的母亲看吊儿郎当、调皮捣蛋的小宝看惯了,见到了服装端正的温宝裕,竟然认不出来。
温宝裕的父亲,在妻子面前,一向是没有发言权的,这次忍不住说了一句:"那就是我们家的小宝。"温太太瞪了丈夫一眼,先是不信,后来仔细看了新闻,才大叫一声:"真是小宝,怎么那么大的本事,和陶氏集团搭上了关系,嘿!嘿!可比他父亲有出息得多了。"温先生一句也不敢搭口。
不多久之后,温太太握着温宝裕的手,笑得脸上的肥肉乱抖,心肝宝贝地叫了一阵子之后,忽然下令:"你登在报上的照片很神气,可见人要表装,佛要金装,以后除非不让我看到,见到我的时候,必然要这样服装。"温宝裕想违抗这道"懿旨",他父亲给了他一个眼色,示意他不必徒费唇舌,温宝裕也就只好把抗议的话,吞咽了回去。
后来,他愁眉苦脸来见我,我哈哈大笑:"以后你尽量少见令堂就是。"白素怪我:"穿整齐些也没有什么,哪有叫孩子少见母亲的。"我和温宝裕之间,常有"男人的默契",所以对白素的话,都没有人去反驳她。
又过了若十天,温宝裕兴冲冲来告知:"后天,可以参观拍卖品了。"我的消息比他灵通,因为苏氏兄弟中的苏耀西,早就通知我拍卖品运到,已经开始布置了。他道:"真不得了,全是精品,听说陶氏集团新成立的基金,号称可以调集十亿美元,就是为了这批宝物而设的?"商场上对这种事十分敏感,财团有可能以这种基金为名,暗中从事突如其来的商业行动。所以我立时道:"据我所知,确然如此!"苏耀西叹了一聱:"本来我看中了一套玉碗,现在看来,难以竞争了。"苏氏弟兄也控制着庞大的工商业集团,是大豪富,可是一山还有一山高,和陶氏集团相比,当然又差了一截。他也想到陶氏集团可能要全部买下来了。
我笑了一下:"世界上的奇珍异宝太多,不能见了就想据为己有。"苏耀西也立时笑了起来:"说得是——你是不是想先看看展品?我可以向拍卖会的主持人安排。"我想了一想:"不好,这样一来,我的身分不是暴露了吗?"事实上,我倒很想先去看一看,但是我和白素又有约,这几天,我们虽然没有商量这件事,但是互相都可以在眼神中看出对方大有挑战的意思,都像是在说:你认不出我,我会认出你来。
看看究竟是谁认得出谁,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
苏耀西没有再说什么。到了预展会之前的一天,我果然不在家中,到了陈长青的屋子,可是又避开了温宝裕——那屋子极大,要躲起来,十分容易。
我夤夜化装,装成了一个西方人,凡是化装不想破人认出来,必须在最难改变的地方,加以改变,而经过改变了的部分,又不是很碍眼,太碍眼了,有经验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那是化装的结果。
白素是化装的大行家,功力和我不相伯仲,要瞒过她,自然非别出心裁不可。
我化装的白种人,是金发白种人,我把自己的皮肤有可能露在衣服之外的地方,全部染白,又把我的汗毛,也染成金色,头发当然也染了,然后再用蓝色的隐形眼睛,北欧口音的英文我不成问题。
这样的化装法,十分花时间,我用了足足三小时,才算是成功,金发碧眼,十分传神,然后,我又在化了装的脸上,戴了一个面具——那是一种任何人一眼就可看出来的面具。
第二天上午,我离开大屋子的时候,看到一个身形偃偻的老妇人,拄着一根拐杖,战巍巍地走了出来,还向我瞪了一眼。我几乎要忍不住哈哈大笑:温宝裕竟然扮成了一个老婆婆,不过,他也算是扮得像的了。
我当然带了小型摄影机,这种摄影机使用特别的底片,拍出来的幻灯片,可以放大到一平方公尺,效果极好。
那捆羊皮上的文字,拍了下来之后,可以放大了来慢慢研究。
到了预展场地,我不禁叫了一声幸运,拍卖会的主持,显然不知道这捆羊皮的重要,只是随便放在一边,而且,其它所有的对象,都是可以看,不可以用手去碰,都有玻璃柜保护着。
而那捆羊皮,却放在那里,任人翻揭。
这时,我已看到那"老婆婆"的身手,忽然矫健了起来,在那叠羊皮之前,不停地用手杖去翻,翻了一张又一张,行动可算相当奇特,可是却没有人理会。
本来,我还十分为难,因为我的化装虽然天衣无缝,可是只要我一表示对那堆羊皮有兴趣,白素就立时可以认出我来。
所以,我只是像别人一样,盯着那柄匕首,和许多金器玉器在看。
可是,我又要拍摄羊皮上的文字,又不能连看也不向那些羊皮看一下,而且,我也无法进行远距离的拍摄。
而在我留意温宝裕的行动之后,我不禁大是高兴。温宝裕用拐杖在翻羊皮,每翻过一张,他就把拐杖向上,提高一些。
这小子,他竟然把特制的摄影机藏在拐杖之中,公然进行拍摄!他的这个方法十分好,从根本没有人注意他这一点上,可以证明他的成功。
一看到这个情形,我自然放下了心,由得他去拍摄好了,我可以专心一致,只把白素认出来。所以,我开始打量在这个展览大厅中的人。
人很多,超过两百个,每个人都经过化装,绝大多数,是戴了叫人认不出面目来的面具,也有干脆扮成阿拉伯女人的。
我留意着每一个人,自然留意的重点,放在这个人是不是对那堆羊皮注意,或者对温宝裕特别留意。要有所发现,也不是容易的事,我看到一共有三个人,来到了温宝裕的身边,逗留了一会,温宝裕还居然向他们十分不耐烦的瞪眼,用不友善的眼光,把他们赶走。
这三个人,两个是身形高大的男人,白素的身子没有那么高,但当然可以加高——高明的化装术,非但可以使身形变高,甚至可以变矮!另外一个,是作中东女人打扮的妇女。
我本来想去进一步留意这三个人,可是一转念间,我想到白素如果在场,见到的情形和我一样,她也会去留意那三个人(如果她是三个人中的一个,她就会去留意另外的两个),这时,我如果去接近这三个人,叫白素看在眼中,岂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把我认出来了。
所以我仍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注意是不是有人特别去接近那三个人,可是却又没有发现。
温宝裕的行动十分快,他只花了二十分钟不到,看来就已经有了十分满意的成绩,他拄着拐仗,装模作样,在大厅中晃来晃去,神情十分怡然自得。
若不是怕白素认出我来,我一定会大大地和他开个玩笑,例如绊他跌一跤之类。
半小时之后,我开始走动,在每一个人的身边,逗留五秒钟到十秒钟,从各人的化装上,判别这个人是不是白素。
由于有"不能互相交谈"的规定,所以厅中极静,人与人之间也不互相交流眼色,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那些珍贵的拍卖品上,尤其是那柄宝光四射的匕首,它那锋利的刀身,杀气隐隐,十分慑人。
一小时之后,展览厅中的人减少了一半,连温宝裕也走了,可是我还是没有认出白素来。看来,白素也没有认出我。
又过了半小时,人更少了,我想到,到了最后,可能只剩下我和白素两个人时,情形不是十分滑稽吗?
还没有认出白素来,我当然不能就此离去,等到只有十来个人的时候,我不禁用力在自己的额头拍了一下,责怪自己的蠢笨。
白素何必非留在大厅不可?她可以一早就认出了我来,然后离去,只要她可以说出我化装成什么样子来,我就算是输了。
而她在一认出了我之后就离开,我自然再也没有认出她的机会了。
我叹了一声,不再留连,回到陈长青的屋子,又花了足足一小时,才把化装完全洗干净。
我来到温宝裕常到的那几间房间,温宝裕不在,我留了一张大字条:速将偷拍到的照片交出来。
然后,我回住所,在门口徘徊了一回,估计白素会怎样取笑我。
可是,当我推开门进去的时候,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白素在当眼的地方,留下了一张字条:"有突然的急事,一位好朋友向我求助,必须离开,不能去辨认你了。"白素根本没有到那个展览厅去!不是我认不出她来,是她根本没有兴趣。
这实在令我啼笑皆非,但也令我松了一口气。从留字的时间来看,是早上七时。白素没有说她到哪里去,也没有说向她求助的是谁。她一定走得十分急。这样的行动,大多数发生在我的身上,白素很少这样。
我当然不会担心,白素有应付任何变故的能力,她的行动如此突然,一定有她的理由。
我休息了一会,温宝裕已风头火势赶了来,一到就瞪着我:"你怎么知道我拍了照片?"我不说穿:"那么简单的办法,你一定想得到。"温宝裕十分自得:"一点阻碍也没有,那堆羊皮,简直没人留意,你绝想不到我装成什么人。"我笑着指向他的鼻尖:"令祖母?"温宝裕大吃一惊,一步跳向后,用大惑不解的神情望着我,我由得他疑神疑鬼:"拍的是幻灯片,带来了没有?"温宝裕要在十秒钟之后,才回答我的问题:"带来了,还没有看。"我和他一起进入书房,把放映那种特殊小幻灯片的放映机装好,面对着一幅白墙,然后,拉下了窗帘,开始放映。一共是七十五幅,每一幅上,都是那种看不懂的文字。显然要记述的事件十分复杂。
夹在那种古怪文字中的汉字草书批注也不少,有时比古怪文字还多,而且,可以推测写这些汉字的是同一个人,这个人,一定十分霸道,因为在很多情形下,他写的汉字,盖过了那种古怪的文字,喧宾夺主的情形,跃然于羊皮之上。
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草书,是红色的,红色还十分鲜明,那是上好的朱砂,这种朱砂,相当名贵,这个人竟可以大量使用,自然很不简单。
我辨认草书的能力算是高的了,但在当时,我至多也只能看清十之六七,我相信温宝裕连一成都没有看懂,他不断在咕噜着:"这算是什么字,这种字,写了等于不写,真正岂有此理。"羊皮并不循序,所以也很难连贯,可是一个小时下来,我边看边讲,已经令得温宝裕怪声连连,我也大是兴奋。
可以相信,古怪文字记载的,是有关一个人的故事,而写汉字草书的,就是这个人。
古怪文字看不懂,这个人在批注之中,很多处对古怪文字作了补充,也涉及他的故事。例如他的名字,他是什么时候的人等等,就全是在汉字草书之中得到的。
始终没有人认得古怪文字。
汉字也是请了几个专家来认,才全部认着了的。
这些都是后话了。
对了,那个拍卖会怎么样了?
拍卖会的结果,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每一件拍卖品,都被抬高到疯狂的价格,那柄匕首的最后成交价是一千二百万英镑,而且到最后,拍卖会主持人宣布,有人提供了一个天文数字,买下了全部拍卖品。
不是陶氏集团,温宝裕参加了拍卖会,他说:"简直是疯狂的价格,陶氏虽然有钱,也不能这样用法,只有阿拉伯酋长才会这样疯狂。"整批宝物,究竟落在谁的手中,竟然不得而知——当然这是暂时的,后来的事情又有意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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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七部:一个支离破碎的故事
在认出来的汉字草书之中,知道了故事的主角的名字是裴思庆。
对了,就是那个一开始,浩浩荡荡,带领驼队西行,在沙漠中遇到了异样风暴的长安大豪裴思庆。
他的故事经过一番整理,但是并没有经过多少"艺术加工",相信是有一个人,用那种古怪的文字,记下了他的故事,而他又加以批注,说明和补充。他所作的补充,自然不会有整个故事可窥,所以,不免有点支离破碎。
但是,在支离破碎的情节之中,也可以大体上拼凑出一个故事来。
故事之中,有一个主要的女角,名字叫柔娘,柔娘在十五岁那年,就成了裴思庆的新娘,在柔娘之前,裴思庆自然有妻子(因为他有儿女),他原来的妻子怎么样了,并没有提及——在古代,中国的女性,一直没有地位,可有可无,不受注意,除非是受到男人特别宠爱的,像柔娘那样。
可是裴思庆得到柔娘的手段,十分可怕。从不完整的情节来看,柔娘原来是一个十分出色的青年人的未婚妻。
这个青年人是武林中人,还和裴思庆有结义兄弟的关系——凡是这种关系,在结义的时候,双方都必然罚誓,以证实这种关系。
裴思庆这时所罚的毒誓,是若有违誓,会在沙漠之中饿死渴死。
可是多半没有隔了多久,裴思庆就杀了他的结义兄弟,原因,推测多半是为了柔娘——古代的一个弱女子,在未婚夫猝然死亡之后,唯一的出路,就是另外找一个男人,裴思庆就是最佳对象了。
裴思庆在娶了柔娘之后,也曾害怕自己的誓言,所以很久不敢再西行,越过沙漠去经商。可是时间一久,他的恐惧渐渐消散,他又带着驼队西行了。
就在这次西行中他遇到了风暴,在沙漠中不知挣扎了多少天,连最后的一头骆驼也杀掉了——关于这个过程,记述得相当详细。
(自然,大家都可以知道,裴思庆并没有死在沙漠中,要是他死了,这段经过也不会留下来了。)(他在沙漠中,是怎样绝处逢生的,也可以在他的批注补充中拼凑出来,后面会写出来。)在已经知道的故事之中,可以知道他有一柄极喜爱的匕首,这柄匕首的来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本来,他是准备在临死之前,把他得到这柄匕首的经过想上了一遍的——可想而知,那一定是一个十分甜蜜的回忆。
可是结果,他在终于支持不住,再也难以在沙漠上挪动半步的时候,他却想起了他最不愿意想起的那件亏心事。
亏心事的一切经过,一切细节,都历历在目,他但愿快一点死,也不要把整件事再想一遍,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应誓了,在经过了那么样的痛苦挣扎之后,他终于死在沙漠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是饿死还是渴死的了,都没有分别,反正死亡都是一样的,令得他还想挣扎着知道的是,他不知道自己的灵魂是不是也永远离不开沙漠,还要在沙漠上飘荡。
当他努力想弄清楚这一点的时候,他又听到他的结义兄弟的笑声和语声,一切都如此清楚,使他可以听得明明白白:"不必担心这个问题了,因为你根本没有灵魂,你不是人,何来的灵魂?"他想大声反抗,可是当然出不了声——即使是在心中大叫也做不到,他已经感到死亡侵进了他的身体,他听到了一种十分古怪的声音。
这种声音他应该是十分熟悉的,可是这时听来,却又十分陌生:这时候,怎么还有可能听到"叮叮"的驼铃声呢?
最后一匹骆驼,不是被他杀了么?一定是骆驼的灵魂在调侃他,他没有灵魂,骆驼可能有。
然而那种声音却在迅速移近,裴思庆勉力想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没有用,他的眼前是一片血红,然后,红色在迅速暗下去,在完全黑暗之前,好象有十分夺目的一片彩光一闪,接着,就是无比的黑暗,而那时候,他也完全没有了知觉。
事后,他回想起来,心想如果死亡就是那样子的话,那么死亡其实也并不可怕,只不过是一下子忽然都不知道了而已。
至于死了之后,是不是会有灵魂,由于他不是真的死,所以他也无从得知。
在那一剎间,最失望的,大约是在半空中盘旋的食尸鹰了,这种形状丑陋之极的大鸟,平日不知在什么地方栖息的,她们对死亡的气息特别灵敏,哪里有死亡,哪里就有她们的踪影,她们在空中盘旋,跟踪着死亡,她们投在沙粒上的阴影,就像是死神伸出来的手,把生命一点一点攫走。
可是,这一次,食尸鹰没有成功,几头食尸鹰已然落在裴思庆的身边,侧着头看着他,食尸鹰十分遵守天地宇宙间的规则!绝不啄食活人,只要这个人还有一口气,它不会去碰他。
而它们判断人兽的生和死,准确无比,只要人一死,她们锐利之极的、铁钩一样的喙,就会在第一时间啄下去。食尸鹰的第一啄,必然是啄向人的天灵盖,一下子就可以啄出一个深洞,让她们可以啜食多半还有温度的脑浆。
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若是那几只食尸鹰已然开始了行动,那三匹骆驼就不会再向裴思庆奔过来——奔向一个死人,并无意义,人已死了,沙漠也就是最好的归宿,不必再多费手脚了。
而食尸鹰还是守着不动,这就证明那个人还没有死,还活着,那就不能眼看他死去。
三匹骆驼,只有一匹有人骑着,那人一身白袍,把全身连头都里在中间——那是在沙漠上生活的累积下来减轻猛烈阳光肆虐的最佳方法。
骆驼上的人提了提缰绳,那匹骆驼立即改变了原来奔走的方向。那是一匹十分神骏的骆驼,毛色也比普通的骆驼深,是深棕色,奔起来又快又稳,这一点,可以从它项际所悬的驼铃,所发出的"叮叮"声是如此之有规律上得到证明。
骆驼到了近前,几头食尸鹰十分不情愿地扑打看双翼,让开了一些,却并不飞上天去。
多半是它们认定这个人必死无疑,懒得飞上去再落下来了。
那人一翻身,下了骆驼,动作极快,在下鞍子的时候,已经顺手摘下了鞍旁的皮水袋,一到了裴思庆的身边,就把裴思庆的身子,翻了过来,拔开皮壶的塞子,令得壶中的水,成一股极细的细泉,注向裴思庆的口唇,同时,伸手在他的口唇中轻抚了一下,令得他的口张开一些,好让水流进去。
那人也不能肯定是不是可以救得转人——人是在九死一生的边缘上挣扎,不如此,身边不会有食尸鹰。人是不是可以救得转,要看他是不是咽得下这一口水,这一口水,沙漠上讨过生活的人都知道,是真正的救命水。
注入口中的水,很快就注满了裴思庆的口,有一点满溢了出来,那人便不再注水,回头向那些食尸鹰看了一眼,从它们的行动中,可以得到那人究竟是生是死的判断。
食尸鹰在不安地扑着翼,那人再转过头去,首先看到的是那柄匕首,匕首在阳光下,看起来如同是被一团七彩流转的宝光所笼罩。
接着,这人看到裴思庆的喉间,突然跳动了起来,跳动得十分剧烈,像是要裂喉而出,他口中的水,正在迅速消失,随着他喉结的急速跳动,自他的喉间,发出一种可怕的声响,难以形容。
那人吁了一口气,开始向裴思庆的口中,注入第二口水,这时,几头食尸鹰已经振翅飞了开去,这一切都表明,裴思庆在最后关头,被救活了。
那人一共在裴思庆的口中,注入了三口水,然后,就远远退了开去——退开了约有二十来步,而退开之前,这人取走了那柄宝光四射的匕首,在退走之后,这人把匕首拔出鞘来,看了一下,在那一剎间,看到这人的身子震动了一下,想来是由于匕首的锋利所致。
这人的脸面,在白布的笼罩之下,看不清楚,只看到一双眼睛,在宝光的反映下,这双眼睛彩光流转,在匕首出鞘的时候,在刀身的寒光反映之下,眼睛又深邃如海洋,如果凝神看这双眼睛,虚无缥缈,难以捉摸之极——这双眼睛的眼珠,竟然是浅灰色的,极浅极浅,浅得几乎是不存在的浅灰色。
这人一定不是第一次在沙漠中救临死的人,至少,这人知道应该怎么做。
三口水进入身体,可以令待全身已浓得无法再流动的血又开始流动,死亡会离开。可是这三口水,也会引起又有了知觉的人,第一个恢复的知觉就是渴的感觉。
全身所有的肉,所有的骨头,都感到渴,会渴得叫人疯狂,有这种干渴感觉的人,会不顾一切扑向水,就算明知一伸手,那只手就会被砍下来,那只手还是会自然而然伸向水。
而如果他抢到了水,他会不顾一切地喝,结果是他久干的肺会被水充满,死亡会重临——不是渴死,而是溺死,和溺死的人一样,肺里全是水。
所以,这人知道被救的人快要醒过来时,就先退开去,才恢复知觉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气力,隔那么远的距离来抢水喝。
裴思庆双眼没有张开之前,身子一挺,已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在烈日之下,这位锦衣玉食的长安大豪,全身赤裸,身上的皮肤,如同龟裂了的田地一样,有着纵横相间,看起来十分深的裂痕,可是在那些裂痕中,却并没有血水渗出来。
他高大的身形,摇摇晃晃地站着,一头又干又枯的头发,和虬髯纠缠在一起,看起来,要辨出他是一个人,也并不是容易的事。
他的身子始终没有站稳,他的口和双眼,一起张了开来。自他口中发出来的那一下叫声是:"水。"自他张开的双眼之中,射出急切而又浑浊的目光,一下子就在那人的水壶上,然后,出乎那人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
在这样干渴中的人,能够看穿皮壶,看到皮壶内的水,他所看到的水,给了他气力,他陡然之间——一跃向前,像是一个自天而降的怪物,一下子就到了这人的面前,手伸处,已把皮壶抢了过去。
那人发出了一下惊呼声——虽然是惊呼,但是仍然十分动听,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这个年轻的女人,眼看着一个身形如此高大,瘦得骨头一节一节凸了出来,形如鬼魅的男人,在一下子抢过了皮壶之后,甚至来不及打了开来,张口向壶口就咬,白森森的牙齿,竟然是如此有力,"喀"地一声,把壶嘴咬了下来。
然后他大口喝着水。
那年轻女人急急叫:"慢慢喝!慢慢喝!"可是这时,天地之间,只怕也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裴思庆喝水,好在皮壶中的水不多,不致于喝到他被溺毙的程度,所以她叫了两声,便不再叫了。当然,那时她并不知道,裴思庆根本听不懂她的话,也听不到她的声音。裴思庆听到的,只是水流过他的喉咙,流进他身体之内的那种声音。
大半皮壶的水一下子就喝光,裴思广还在舔着壶嘴,他侧着头发了一会呆,像是在回味刚才水的味道,然后,他的五官一起动了起来,先是收缩,后来又放开。开始的时候,他脑中一片浑噩,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这时,他已完全清醒了。
他知道:自己获救了!
他一下子又跳到了那人的面前,喘了一口气:"多谢阁下相救,这里——"他说到这里,四面张望了一下,极目所望,仍然是天连沙,沙连天的沙漠,可是他还是问了:"这里离长安多远?"那年轻女人也听不懂他的话,只是定定地望着他。这时,在互望之中,裴思庆才注意到,在白布的遮盖下,那人露出的一双眼睛,眼珠竟然是雾一样的浅灰色。
他伸手,去揭那人头上的白布,那人陡然震动,后退了一下。这一个动作,令得裴思庆立即知道,这人是一个女人,他不再伸手,因为他知道,沙漠上有不少人,女人是不给人家看到脸面的。
同时,他也感到自己的赤身露体,十分狼狈,长安大豪经历虽然丰富,可是也从来未曾这样狼狈过。同时,他又看到自己的那柄匕首,在对方的手中,他情急地向匕首指了一指:"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阁下若是喜欢,这匕首就当是薄酬好了!"那年轻女人侧了侧头,像是想弄明白裴思庆在说什么,可是却又不明白,她俯了俯身,把匕首放在沙上,自己转身,走向骆驼,在鞍旁的一个后袋中,抽出了一幅十分柔软的毡子来,又走向裴思庆,再把那幅毡子,也放到了沙上。
裴思庆这时,已拾起了匕首,忙又把毡子拾了起来,围在身上。
这时,他也感到异样的口喝,他又道:"水,还有没有?水!"那年轻女人拧了拧头,做了一个手势,又发出了一下清啸声,一匹骆驼走了过来,在裴思庆的身前,跪了下来。
裴思庆直到这时,才真正肯定遇救了。
刚才两只脚,已经有一只半进了鬼门关,这时,忽然又逃出生天,心情之轻松,难以形容,他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抚摸着,真想仰天大笑。
可是他手触处,脸上却传来了像刀割一样的剧痛,那又令得他笑不出来。
不但是脸上被手摸到的地方像刀割一样的痛,当他一跨步,想骑上骆驼去的时候,全身每一处地方,也都像是被刀割一样地痛,令得他这个大豪,也不由自主,发出了可怕的嗥叫声来。
干裂的皮肤,本来是麻木了,连痛都感觉不到的,这时,痛的感觉才回来。
他伸手按住了骆驼的头,痛得除了大口喘气之外,什么也不能做,根本不能动。
那年轻女人显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向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留在这里,斐思庆陡然叫了起来,神情恐怖之极:"不!不要留我在这里,我不怕,再痛,我也要赶快离开沙漠。"他一咬牙,就上了骆驼,骆驼一欠身站了起来,那一下颤动,又令得他发生了一下嗥叫声——在那一剎间,他以为自己的身子已碎成了几百块了!
可是,他毕竟不是普通人,虽然痛得面上的肌肉歪曲,使他脸上的皮肤又多了一些裂痕,可是他在坐定了之后,还是自然而然,挺直了身子,尽管在那样的情形之下,他坐在骆驼上,还是有一定的气势。
那年轻女人也上了骆驼,身手十分敏捷,她又发出了一下口哨声,骆驼向前走去,斐思庆咬紧牙关,尽管痛楚一直没有减轻,可是他非但不嗥叫,而且连哼也未曾再哼过一下。
那年轻女人骑着骆驼,走在前面,他紧跟着,还有一匹骆驼在最后面。裴思庆留意到是在向南走,他好几次哑着声音问:"我们到哪里去?"可是得到的回答,却是他听不懂的话,那使他明白,他和那年轻女人之间,无法用言语沟通。
那年轻女人一直在回头看他,她的眼珠十分浅,所以什么颜色,都能在她的眼珠之中反映出来,蓝天白云的时候,她眼珠是蓝色的,当夕阳西下时分,她的眼珠之中,竟然是一片艳红,奇妙无匹。
裴思庆知道自己获救了,他想到是:自己所发的毒誓,竟然没有应验。
他绝不愿意再去想那件事,可是,毒誓没有应验,他并没有饿死、渴死在沙漠中,这件事,却给他一种异样的喜悦。
那种喜悦,超过了作奸犯科的人逃脱了法律的惩处——他逃脱的是神明的控制力量。他作了这样的坏事,竟然不必应誓。
他甚至进一步想:自己是不是根本没做什么坏事,所以才会使得毒誓不应验呢?
当他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张口要笑,可是却又是一阵剧痛,但是那并不能阻止他在心中大笑。
那可能是他一生之中,最开怀的一次大笑。他从来没有那么轻松过。自从做了那件事之后,就算他怎么强迫自己忘掉它,总是有一个阴影便在心头,就像是喉咙里哽了一根鱼骨头一样,并不是不去想它,它就不再存在。
而现在,在那样的情形之下,他居然都不死在沙漠之中,可知那毒誓是根本不存在的了!
毒誓既然不存在,杀一个人有什么了不起?
裴思庆这时候,神情一定古怪之极,因为他看到,前面那年轻女人回头向他看来的时候,双眼之中,有惊讶的神色。
这时,晚霞漫天,沙漠之上,十分平静,突然之间,裴思庆看到了一个奇景。
他看到了一道相当深的深沟。
在任何地方,看到了一道深沟,都不足为奇,唯独在沙漠上看到了深沟,才是奇谈。
沙子是流动的,像水一样,一定是由高处向低处流去,所以,沙漠中不可能有深沟——一有,流动的沙子就会将它填满了!
可是,出现在他眼前的,却又确然是一道深沟,不但是,而且,骆驼已经走进了深沟之中,深沟斜斜伸向下,沟很狭窄,走在沟中,向两边看去,可以看到两壁的沙,都在向上动,竟然在地下有一股力量,把沙子喷向上,逼住了不让沙子填进沟中来。
裴思庆看得目瞪口呆,那年轻女人转过头来,向他大声说话,像是在向他解释这种奇异的现象。可是,裴思庆却听不懂。
深沟越来越深,裴思庆又问了几次,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可是仍是一点作用也没有。
这时,天色已渐渐黑下来了,裴思庆虽然从鬼门关中跳了出来,可是身子仍然虚弱之极,他开始要支持不住了,他紧紧抓住了缰绳,使自己不跌下来,可是眼前仍然阵阵发黑。
他想求助,可是还没有出声,整个人就像腾云驾雾一样,又进入了半昏迷的状态之中,他倒十分享受这种情形,因为不少布满全身的痛楚,也不那么明显,像是渐渐在远去。
等到他又有了知觉的时候,他所感到的,当然是遍体的清凉。
那种凉飕飕的感觉,舒服之极,像是在长安的华宅之中,虽当盛暑,可是柔娘却用才从深井吊打上来的井水,替他在淋浴一样。
一时之间,他想不起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因为这种舒服的感觉,和生死一线的挣扎,相差实在太远了!
他知道自己在快死的时候,全身的皮肤,都可怕地裂开,裂缝而且极深,在裂缝中渗出来的不是血,而是一种浅黄色的水。
这时,那种丝丝的凉意,都正从皮肤的裂缝之中,渗进他的身体之内,使他感到无比的舒适。他甚至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一场梦,所以他不敢睁开眼来,惟恐一睁开眼,梦醒了,他会依然在沙漠之中挣扎。
他利用这个时间,把一切又迅速想了一遍,直到他肯定,从那场暴风带来灾难之后,他终于获救,并没有应了昔年所罚的毒誓,他也记起了自己曾在骆驼的背上,所发出的那一阵狂笑,他缓慢而深长地吸了一口气,正准备睁开眼来时,就听得一个相当沙哑,听来很古怪的声音,操着长安口音在说:"你醒了?你真是运气好,听说,在发现你的时候,食尸鹰的喙离你的头顶,不到一尺?"猝然之间,听到了这一番话,裴思庆心中的高兴,真是难以形容,他还未曾睁开眼来,泪水已疾涌而出。他是响当当的好汉,本来是不作兴流泪的,可是这时,他完全不能控制。
他根本不知道说话的是什么人,可是那几句话钻入了他的耳中,所产生的感觉是极度的亲切,而那种亲切,使得鼻子发酸,也令得泪水泉涌。
他睁开眼来,虽然泪水令得他视线模糊,可是他还是看到,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形象十分怪的怪人,一脸皱纹,可是身形又矮小得出奇,当他定下神来之后,他立刻明白了,那是一个侏儒——一个天生比常人矮上许多的侏儒。
同时,他也看到自己,是躺在一个凹槽之中,凹槽约有两尺深,注满了一种绿色的水,而他的身子,就浸在这种绿色的水中,那种舒适无比的清凉感觉,自然就是这种绿色的水带来的。而且,那个像是马槽一样的大凹槽,是一整块白玉所雕成的——裴思庆十分识货,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质地极佳的白玉。
(当整理资料,整到这一部分之时,温宝裕叫了起来:"不得了,整个白玉来做浴缸,比罗马皇帝还要豪奢,那是什么地方?")(胡说道:"如果那地方恰好盛产白玉,那也没有什么,就地取材,白玉做浴缸,和石头做浴缸,也就没有多大的分别。")(温宝裕仍是大摇其头:"不可思议——那浴缸不知道还在不在?")(自然没有人可以回答他的问题。)裴思庆不但弄清楚了自己是在一个白玉槽之中,而且也看清楚,身在一个相当宽阔的大堂之中,大堂有四根柱子,每根都有一人合抱粗细,也全是白玉的,大堂的地上,铺着一块一块的方形玉块。整个大堂,气派之大,连见过大世面的长安大豪裴思庆,也为之咋舌。
他的喉结上下移动了一会,才张开口,发出了声音:"我在什么地方?"那侏儒一直在注视着他,一听得他说话,侏儒的五官一起动了起来,样子十分滑稽,侏儒的回答是:"你在天国之中。"裴思庆呆了一呆:"天国?"侏儒又用十分可笑的神情笑了一下:"是的,他们称他们的地方为天国。"裴思庆又大是疑惑:"他们?"侏儒继续挤眉弄眼,看来那是他的习惯。裴思庆知道,他也见过,在长安,有不少侏儒,从小就被训练成逗笑的小丑,在杂耍班子里混生活,眼前是这个侏儒,一定也是这一类人,所以才会一开口说话,就有那种滑稽的神情,令人发笑。
侏儒道:"我从长安来,多年之前,被天国人在沙漠中救起来——在这里的日子太舒服了,舒服到了根本不记得日子是怎么过的!"侏儒说着,提起一只皮壶来,拔开塞子,裴思庆立时闻到了一股香味,那是淡淡的酒香,和淡淡的花香,裴思庆不由自主,吞了一口口水,他想伸手自那侏儒的手中接过皮壶来,可是他却发现,浸在绿水之中,身子虽然凉浸浸地,舒服之极,可是却一动也不能动。不但提不起手来,连头也不能转动。
他陡地吃了一惊,立时向侏儒望去,侏儒把皮壶伸过来,把壶嘴对准了他的口,还好,他还可以张开口来,他连喝了七八口那种似酒非酒,似水非水,香味扑鼻的液汁,长长吁一口气。
接下来,侏儒所说的话,令得他惊疑参半:"你现在身子不能动,那是为了你好,你遇救的时候,只剩了一口气,他们一直在沙漠中生活,知道像你这样情形的人,应该如何施救!"裴思庆虽然绝不喜欢自己的身子一动都不能动,但是也无可奈何,只好闷哼了一声。
(身子一动都不能动,意味着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一个武林大豪级的人物,当然绝不会喜欢。)侏儒却笑了起来:"你才从死亡关口闯过来,应该没有什么可以令你害怕的了,是不是?"裴思庆又闷哼了一声:"怎么只有你?他们呢?救我的那个女人呢?"侏儒的眼珠转动,答非所问:"我刚才说,在这里的日子十分舒服,连岁月都不记得了,那是对我来说,未必每一个人都这样想。"裴思庆一时之间,不明白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当然他也无法有反应。
侏儒又道:"这里……天国……的情形,有些特别……"他说了一句,却又不说特别在什么地方,话头一转:"看你的样子,像是锦衣美食惯了的?"裴思庆盯着对方,他十分有自信!若是从长安来,应当知道长安大豪的名头,所以他一字一顿地道:"我叫裴思庆。"他料到侏儒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可是却想不到反应会如此之怪,只见侏儒突然睁大了眼睛,眼珠像是要从眼中跌出来一样——那自然不再是他受训的逗笑滑稽神情,而是真正的吃惊。接着,他连退了好几步,本来他是双手攀在白玉糟上的。在退开了几步之后,他又大口喘着气,指着裴思庆,想说什么,可是一开口,却又没有发出声音来,又立时紧紧闭上了口。
裴思庆接着问:"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侏儒这才一步一步向前走来,又来到了近前时,他已完全恢复了正常。连连点头:"自然……自然!长安大豪裴大爷,谁没听说过!"在沙漠上挣扎求生的时候,一个脚夫和长安大豪,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在不同的情形之下,不同的身分,就会有不同的作用。
裴思庆很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也自然而然,感到意气甚豪,若不是他不能动弹,一定会有适合他身分的行动。
侏儒在走近之后,又喂裴思庆喝了三口香酒,才道:"裴大爷,救了你的,是天国的女主。"裴思庆呆了一呆,一时之间,他有十分怪异的想法,他的那种想法,十分模糊,只是一个概念,可是随接,侏儒的话,使这个概念变得清楚。
侏儒的眼珠转动:"天国的情形很怪……历代都是女主,而且女多男少,男人少到了……极少极少……少到了我在这里那么多年,竟不知有多少男人,因为……所有的男人都受到严密的保护,不是人人可以看得见的。"裴思庆缓缓地吸了一口气,他自然知道自己是一个男人,一个壮健之极的真正的男人。
他也想到,自己和那个灰眼珠的女人——天国的女主之间,会有什么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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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八部:天国的规矩是绝对不能说谎
一想到这一点,裴思庆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兴奋。
天国的女主,虽然是一国之主,但因为是女人,在裴思庆的一生之中,还未曾见过不可征服的女人,尤其是在一个只有极少男人的地方,他,一个壮健之极的男人,会有什么样的地位,可想而知。
裴思庆当然也可以料得到,这个女多难少的国度,不可能是什么大国,多中只是一个城堡,仗着沙漠作屏障,才没有被别的部落征服,甚至,它的存在,只怕都不是很为人知。
但是一个国度毕竟是一个国度,如果由他来当一国之主,那也当然和女主当国,大不相同,说不定以一国之主的身分,回到长安,连大唐天子,都要以礼相待。
(翻译草书到这里,出现了"大唐天子"一词,可知故事发生在唐朝。但是在哪一年,却不知道了。)裴思庆感到了一阵莫名的兴奋,那侏儒十分善于鉴貌辨色,裴思庆虽然全身不能动,可是眼神和神情,都表示了他的兴奋,侏儒点了点头:"是的,裴大爷,你将成为女主的丈夫。"裴思庆当然不会表示反对,因为他十分乐意在九死一生之后,又有这样的奇遇,那和一步登天,也差不了多少,令他感到自己,幸运之极,一定是一生之中,或是上一辈子,做了许多好事,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结果。
他自然而然,笑了一下,那侏儒也凑兴道:"恭喜裴大爷了,不过,还有几件事,一定要做。"裴思庆心情好,所以他的回答十分轻松:"我现在一动也不能动,可以做什么事?"侏儒道:"不必你做,只要你说就可以了……"裴思庆有点不明白,就在这时,有一行八个穿著白袍,又用白布包着脸面的人走了进来。虽然看不清脸面,但是从体态来看,这八个都是女人。
这一行八个人的右手,都拿着一卷羊皮,左手则是一只方形的盒子,一直来到了玉槽之旁,才盘腿坐了下来,摊开了羊皮,打开盒子。
裴思庆在她们才一进来之时。由于他是赤身露体躺在玉槽之中的,虽然槽中的水颜色相当深,他仍然不免大是尴尬,直到八个女人坐了下来,他才松了一口气——玉槽相当高,人坐在地上,就看不到他了。
他斜眼看去,看到盒子打开之后,盒子的一半,全是朱砂泥,另一半,是几枝样子很特别的笔。
裴思庆不知道她们要干什么,那为首的一个女人开了口,声音高而尖厉,有一种无比的威严,听了之后,像裴思庆这样的大豪,也不免心中打了一个突。
那女人道:"女主请你先说你那柄匕首的来历。"裴思庆怔了一怔,没有立刻回答。
那女人又提高了声音,以致听来令人更不舒服:"天国的规矩之一,是绝对不能说谎!"裴思庆先是一呆,随即,他真想哈哈大笑——绝对不能说谎!这样的规矩,听来十分权威,可是实际上,一点用处也没有,说了谎,上哪里求证去。而且,要人不说谎,也是根本没有可能的事。
不过,裴思庆当然没有笑出声来,反倒现出了十分诚恳的神情。
那女人说的汉语,十分生硬,可是居然也带有长安的口音。这时,侏儒在一旁说了一句:"这里会说汉语的人,都是我教的。裴大爷,我劝你守天国的规矩,真的,还是不要说谎的好。"裴思庆皱了皱眉,表示了他的不耐烦,侏儒不再说什么,裴思庆这才道:"是一个……女人给的。"那女人"哼"地一声:"这算是什么?要详详细细地说,一点一滴都不能漏。"裴思庆十分恼怒,想要责斥对方。可是一来,他那时一动也不能动,人家要是一翻脸,他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二则,有可能成为一国之主的诱惑力十分强——虽然实际上他只是会成为"一国之主的丈夫",可是他几乎连想都不必再想,就把自己当成了一国之主。
三则,他得到匕首的经过,在他的回忆之中,常常出现,是他感到十分自豪的一项经历,所以他也乐于向别人说出来。
有了这三个原因,所以虽然那女人的语气,不是十分恭敬,他还是详详细细把经过说了出来。
从他一开始说,那八个女人之中,就有一个动笔,飞快地用笔蘸着朱砂,在羊皮上写着字。裴思庆侧眼看去,那些字弯弯曲曲,他一个也不认得。
一个女人写满了一张羊皮,就由另外一个接上去写。虽然他不认识字,可是也可以知道那些女人是在记录他所讲的经过。
裴思庆不知道自己说了多久,估计至少有一天一夜的时间——真如那位侏儒所说,完全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他一直浸在玉槽的绿水之中,凉浸浸地,十分舒服,每隔一些时候,侏儒就喂他喝上几口那种花香扑鼻的酒水,他也不觉得饥饿。
他真的说得十分详细,而在叙述开始之后不久,有一个相当怪的现象,头几次,他还以为是偶然的,可是次数多了,却令得他心头发怵,在讲述的时候,再也不敢有任何保留。
那怪现象是,每当他说到有不想说的地方,想略过去不说的时候,那八个女人必然会有不寻常的行动——最通常的是在记录的那个女人,会忽然停笔不书写,其余的人就都站起来,居高临下看着他。
那些女人虽然都蒙着脸,可是目光却十分锐厉,叫人不敢逼视。
而且,裴思庆是赤身露体仰躺着的,而且,一动也不能动,在这样的情形下,长安大豪的威势,荡然无存,不得不把想略过去的经过,也讲了出来。
到后来,他简直十分吃惊,并不懂得何以那八个女人会知道他的叙述在哪里有不尽不实之处!
裴思庆开始叙述的第一句话还是那一句:"这柄匕首是一个女人给我的,这个女人的名字很怪,叫金月亮,我不知道她是哪里人,当然不是中土人士,她有蜂蜜色的头发,个子和我一样高,一站起来,一双腿,就比中土女子整个人还高,眼大鼻高,全身有一种扑鼻的香气,是我一生中仅见的美女。"他用这样的开始,来叙述他的那段经历,自然是这个女人给他的印象深刻之极的缘故。
事实的确是。
那是裴思庆第一次率领驼队西行,第一次,总是十分新鲜刺激的事,裴思庆心思缜密,准备十分充分,向导都是最有经验的——包括最后那个死在沙漠中的老向导在内,由此也可以知道,在很多情形之下,经验实在也没有多大的用处。
一路西行,都平安无事,沙漠中常有强盗出没,各族的强盗都有,所以裴思庆的驼队中,有十来个武功很高的高手在内。
西行第十七天,进入了沙漠之后不久,果然遇上了一队由一个匈奴人带头的强盗,那匈奴大盗满身金光,用一柄弯刀,看来凶悍之极,骑一匹无鞍骆驼,旋风一样,卷进了骆驼队之中,手中弯刀起处,一下子砍断了七个骆驼架子,驼背上宝贵的货物,全跌在沙漠上,他的手下随即策骑狂刮一样赶到,一手挥刀,一手拿着挠竿——一头有铁钩的长竿,向跌落的货物边钩去,骆驼不停蹄,一钩中,就在沙上拖出去,转眼不见,就算骆驼队雇有保镖,也鲜有不失货的,因为他们的行动太快。
这队由匈奴大盗带队的强盗,号称"旋风",他们不是抢了一次货就算,一次得手之后,转头又旋风一样卷了回来,神出鬼没,可以在两个时辰之内,把一个有七八十匹骆驼的驼队,抢个精光,防不胜防。
裴思庆在出发时,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帮盗匪在.所以他为自己准备了一匹脚程极快,千中挑一的快骆驼。匈奴大盗才一出现,一掠而过,裴思庆并不发动——也实在来不及发动。
等到七八个驼架子上的货物包,滚跌到了沙上,裴思庆才一声长啸,向匈奴大盗追去,那时,匈奴大盗策骑的骆驼,已在八十米之外,骆驼撒开四蹄,卷起的黄尘滚滚,就若是一条黄龙在贴地滚动一样。
可是裴思庆确是追了上去,他用力催策着骆驼,一面大声酣呼。
他一开始行动,骆驼队已立即应变,围成了一圈,不让匈奴大盗的手下接近,那十几个武林高手,也各自执了兵刃,守在最后面,十几件不同的兵刃,在阳光之下,闪起一片精光,气势已是慑人。
盗队也有将近二十人,旋风也似卷到,一见到这样的阵仗,已经呆了一呆。已令得他们勒住了扭绳的原因却是他们看到了从来也未曾见到过的景象:有两匹疾奔的骆驼,在沙漠上带起两股黄沙,滚滚向前!
在前面的那一匹骆驼,是他们的首领,盗伙自然知道,可是还有一匹的策骑者是甚么人呢?什么人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在沙漠上追逐旋风大盗?
盗队一勒住了骆驼,已没有了冲刺的锐气,而就在他们惊疑不定的时候,那十几个武林高手。已经发一声喊,直冲了上去,盗队仓惶应战,一上来就吃了亏,还有几个受了伤的,鲜血喷出,碧血黄沙,锐气一失,败象已成,哪里还显得抢东西,从原路疾退了开去,那些武林高手也没有再追。
盗队退出了一里多,就不再移动,沙漠上极目千里,没有遮隔,多远的情形都看得见。驼队看到盗伙停了下来之后,和驼队有的人一样也都在看看越驰越远的匈奴大盗和裴思庆。
裴思庆一直"咬"在匈奴大盗的后面,相距渐渐接近,在驰出了五六里之后,距离已只有十来丈了!
裴思庆大声呼喝,匈奴大盗连连回头——他一回头,就没有法子再向前奔驰了,因为他看到自己的盗伙,和驼队的人,都在看看他们。
作为一个大盗,若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只是一味奔驰,那以后怎么再做盗伙的首领?
所以,匈奴大盗往斜奔了开去,一看这种情形,裴思庆也放慢了势子,匈奴大盗在沙漠上,迅疾无比地兜了一个圈子,迎面向裴思庆扑了过来。
裴思庆一抖缰绳,也迎了上去,匈奴大盗举的是一柄晶光闪闪的弯刀,裴思庆用的是一柄弯背薄刃的鬼头刀,刀身精蓝一片,又重又利。
两匹骆驼迅速地迎面相遇,等到两匹骆驼各自一扬脖子,无可避免地要撞上去的时候,匈奴大盗和裴思庆的刀,已经铿然相交。
匈奴大盗在一刀砍出之后,是不是还有什么杀着,就不知道了,因为裴思庆的动作,实在太快,刀才一交锋,裴思庆的身子,已从骆驼的身上,翻了下来,身在半空,第二刀已经反手砍出。
匈奴大盗可能连刀的来势都没有看清楚,鬼头刀已经砍中了他的背部——裴思庆反手砍出那一刀时,是背向着匈奴大盗的,在感觉上,他知道自己已经得手了,他身子继续前翻,落地之后,着地一滚,一跃而起。
当他站定之后,他不禁呆了一呆,原来就在那一剎间,被他一刀砍中了的匈奴大盗,整个人伏在骆驼上,双臂紧抱住骆驼的脖子,已在十多丈开外。
看来,匈奴大盗是在一中刀之后,立时身子伏向前,抱住了骆驼的脖子,那匹骆驼立时向前飞奔,负着匈奴大盗逃走。
阳光夺目,裴思庆一时之间,也未曾看得清匈奴大盗伤得怎么样——肯定是受了伤,但如果给他负伤逃走,大是可惜,若能为沙漠上的商旅,除此一害,那是名扬西疆的大壮举。
所以裴思庆就身子弹起,又落在骆驼背上,刀身一侧,拍在骆驼身上,骆驼向前奔出,黄沙滚滚,追着匈奴大盗,一直追了下去。
这一追逐,更是快疾,盗伙明明白白看到首领受了伤,发一声喊,往来路退了开去看来并没有什么义气,不再顾他们的首领了。
盗匪的行为,都有一定的规律:当他们处于强势的时候,凶悍万分,而当他们处于劣势的时候,就一定抱头鼠窜,横行沙漠的匈奴大盗受创,已使得盗伙气怯,自然溜之大吉。
裴思庆是第一次涉足沙漠,所谓初生之犊不怕虎,不知道沙漠之上充满了死亡陷阱,所以他才会毫不考虑地直追下去。
后来,当他对沙漠熟悉了,回想起他那次的勇敢行径,仍然不免会感到一股寒意。
向前看去,匈奴大盗在骆驼上不动,也没有策骑,自然被裴思庆渐渐追了上去,这时,前面陡然生出了一座峭壁,像是一座屏风一样,挡住了去路,向两面看去,都看不到那座山崖的尽头,而前面的骆驼,还在向前飞驰,直到裴思庆看到,匈奴大盗竟然连人带骑,从一道要到近处才能看到的山缝之中,挤了进去。
裴思庆赶到了山缝之前,勒住了骆驼,那山缝只有几尺宽,仅可供一匹骆驼进去,隐蔽之极,而且山缝进去不几丈,就转了弯,并看不到山缝里面的情形。
裴思庆不禁大是踌躇,这山缝如此隐蔽,看来是匈奴大盗的秘密巢穴,连别的盗伙都未必知道,自己是不是追进去?里面有没有埋伏?
他想起了"穷寇莫追"这句话,决定不追进山缝去,他勒着缰绳,在山缝外停了片刻,只觉得这道山缝,越看越是神秘,像是里面随时可以有千军万马杀出来一样,所以他不敢久留,回头驰回驼队去。
(裴思庆的这一段遭遇,自然是他浸在自玉浴缸中的时候,向那个侏儒和那八个白衣女人讲出来的。)(那八个女人在听裴思庆钗述的时候,极少发问,只顾记录。但是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有一个白衣女人问:"这座峭壁的正确位置,你记得吗?")(裴思庆记得,他把那座峭壁的所在地说了,白衣女人没有再问下去。)裴思庆在到达驼队遇盗处之前,已有几个人迎了上来,裴思庆和他们相遇,说了情形,各人也都不赞成他进去,反正这一战,已大是占了上风,匈奴大盗的伤势不论是轻是重,都不敢再来生事了。
当天晚上,他们在沙漠中扎营,裴思庆的营帐,自然极尽奢华之能事,甚至有舒适的竹榻,可以供他躺卧,骑了一天的骆驼,铁打的汉子也会感到疲倦,裴思庆喝了一些酒,感到最大的憾事,是没有女人在身边,那使他有点浮躁不安,又大大喝了一口酒。
然后,当他准备闭上眼睛的时候,他陡然呆住了。
营幕掀开,一个女人低头走了进来,他先看到的是一头蜂蜜一样、闪闪生光鬈曲的长发。
裴思庆在长安,见过不少来自西方的胡姬,知道西方女子的头发,什么颜色都有,甚至有火红色的。那一头美丽的头发,并不能使他震惊,令他吃惊的是,他正渴望有一个女人,却真的有一个女人,进了他的营幕,那使他怀疑自己看到的,是不是事实。
所以,他只是盯着那女人看,一点也不出声。
那女人低着头进来,一进来之后,就直起了身子,身量极高重——至少裴思庆一生之中,就没有见过那么高的女人,长安四大院中,也常有来自西方的妓女,也有个子很高的,可是也不如眼前这一个。
这女人的年纪看来很轻,眼大鼻高,她一进来,屏幕之中,就卷进来了一股扑鼻香气。
她的衣着,也十分奇特,其实不能算是衣服,只是一幅布,包着她的身体,一双颀长的大腿,几乎一大半裸露在外。
裴思庆全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又大大喝了一口酒,却见那女人来到了竹榻之前,跪了下来,大眼睛闪动,望定了裴思庆。
裴思庆只觉得在她的目光的逼视之下,整个人像是跌进了火炉一样,"轰"地一声响,起自脑际,蔓延全身,哪里还理会得这女人是人是妖,是精是怪,一欠身,就拉着那女人,一起滚跌在竹榻之上,压得那张湘妃竹榻,支格直响。
然而也就在那一剎间,裴思庆却又一下子像是跌进了冰窖之中,遍体生寒。
那女人也被他拥在怀中,压在身下,裴思庆已可以感到她的身体是那么柔软而充满弹性,必然可以带来极大的欢乐。
可是这一切,却都敌不过眼前那一柄精光闪耀的匕首所带来的恐惧。
裴思庆甚至根本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出手的,只是精光一闪,匕首的尖端,已经抵在他的眉心之上。虽然在这样近的距离,很难看得清楚这柄匕首的真面目,但是他对兵刃有丰富的经验,发自匕首锋刃上的寒意和杀气,使他绝对肯定,握着匕首的人,不必用什么力道,就可以把那柄匕首,整个插进他的脑袋之中。
营幕之中其实不是很光亮,可是匕首的闪光映着那女人的脸,甚至可以看到她额上的汗毛,她的眼珠反映着匕首上的寒光,看来怪异之极。裴思庆一动也不敢动,也不敢张口叫,因为那女人已完全了上风,他变成了待宰的羔羊。他也可以肯定的是,那女人在盯着他看,用她那一双闪闪生光的眼睛,盯着他看,甚至根本不眨眼:裴思庆面对着死亡,可是他毕竟是武林大豪,还是十分镇定,虽然遍体生寒,可是并没有惊恐的神情,他反盯着那女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人都没有动,匕首尖仍然抵在裴思庆的眉心,然后,忽然之间。情形有了变化,那女人闭上了眼睛。
由于那女人的眼睛,在匕首精光的反映之下,看来是如此之明亮,所以当她一闭上眼睛之后,裴思庆只觉得眼前一黑。在那一剎间,裴思庆心中暗叫了一声:"完了。"他认为她一定会动手杀人了。
可是又过了一会,他突然感到了一股暖暖的、芳香的气,喷向他的脸上。
他看到那女人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手向外一垂,手中的匕首,落到了地上。
裴思庆死里逃生,心中的兴奋,当真是难以形容,他却不先去抢那柄匕首,反倒吸了一口气,狠狠地去吻那女人的口唇。
接下来发生的事,裴思庆清楚地记得,可是回想起来,却又腾云驾雾一样,他喝了许多酒,那女人也喝了许多酒,她喝烈酒像是倒水一样。她会讲汉语,告诉他,她的名字是金月亮,是匈奴大盗的女人。他杀了匈奴大盗,她要报仇,可是下不了手,于是只好投降,反倒变成了他的女人。不过,她属于沙漠,不能跟他到中土去。那柄匕首是匈奴大盗在一次行劫之中抢来的,据说是波斯王所用的东西,裴思庆爱不释手,自然也就为他所有了。
这是一个梦幻一样的奇遇,那个叫金月亮的女人,在这次旅程中,每天晚上,出现在裴思庆的营帐之中,早上就离去,没有人知道这件事,裴思庆好几次问她:"白天你到哪里去了?"金月亮的回答是:"我属于沙漠,要在沙漠中跟随你们的驼队而不被发觉,太容易了!"裴思庆试过,白天在行裎中,一直游目四顾,沙漠中万里平畴,其实根本无可躲藏之处,可是就是看不到金月亮在什么地方。
而每当晚上,营帐立起之后不久,她就会像幽灵一样,避过各人的眼睛,掀帐而入。
一直到出沙漠的前一天,她才向裴思庆告别,等到裴思庆满载而归,回程之上,才进入沙漠的第一夜,金月亮又掀帐而入!
所以,这一次的西行,对裴思庆来说,简直如同进入了仙境一样。
在回程要走出沙漠的前一天,金月亮又要离去,裴思庆用尽了口舌,要她共往长安,可是金月亮只是不答应。
等到天快亮,金月亮出了营帐又回来,告诉了裴思庆一番话:"这柄匕首,掳说是波斯王的东西——是真神赐给波斯王的,真神赐与的时候,曾说这匕首代表了真神的力量,威力无穷。可是波斯王却在得了匕首之后不久,被罗马人打得大败。"(我们译读羊皮上的记载到这一部分时,白素忽然问:罗马人大败波斯,这是哪一年发生的事?)(我的回答是:"罗马人和波斯人一直在打仗,输输赢赢,也不知有多少次了!")(温宝裕手脚快,在书架上取下了一本历史记年的书来,翻了一翻,道:"波斯被大食人所灭,是在公元六四一年,嗯,公元六二七年,就是大唐贞观元年,罗马曾大破波斯。")(白素深深叹了一口气:"大抵就在那些年间的事,唉,其实也不算太久,不到一千四百年!")(一千四百年,真的不是很长的时间,可是已经从唐朝到如今,不知经历了多少兴衰了!)金月亮在离去之前,继续向裴思庆讲那柄匕首:"波斯王认为真神不会骗他,匕首上一定有着强大的力量,只是他不懂得发挥而已,所以他召集了许多智者,一起来研究,可是一点也研究不出,波斯王这才派特使,把匕首送到中土来,看看中土是不是有甚么聪明才智之士,可以参透真神的旨意。可是匕首没能到中土,就落入了匈奴大盗的手中。"金月亮临别依依:"这匕首一定是宝物,所以最好别轻易给人看到。"裴思庆万般无奈,看着金月亮离去,那柄匕首自然成了他最宝爱的对象,谁也不让看,连柔娘都没有看到过。
裴思庆在第二年,急急筹备第二次西行,可是进入沙漠之后,金月亮却并没有再出现。裴思庆自然失望之极——金月亮成了他记忆中最美丽的部分。
当裴思庆讲完了他得到那柄匕首的经过之后,又发生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裴思庆把这件事,记得十分详细。
在羊皮上的草书,裴思庆在他和金月亮之间的缠绵上,如了许多批注,可是这些批注,大都"儿童不宜",所以全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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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九部:一桩唐代人和现代人都难以明白的事那八个白衣女人,对于裴思庆的叙述,似乎表示了满意,裴思庆那时,仍然一动都不能动,身子也仍然浸在清凉的液体之中,虽然他不是很喜欢这种情形,但既然十分舒服,他也没有提出要改善。
这时,八个白衣女人之一,站了起来,双手捧着一个玉盘,来到了裴思庆的旁边,把玉盘略侧,方便裴思庆看到玉盘中放的东西,就是那柄匕首和鞘,匕首放在鞘的旁边。
那女人问:"就是这一柄,金月亮说真神赐给波斯王的,就是这一柄?"裴思庆大声答:"是!"他自然绝对可以肯定,因为这柄匕首长时间在他的身边,他不会认错。
那白衣女人退了下去,接下来发生的事,裴思庆在记述之中,认为怪异到了难以想像的地步。我们看了他的记载,也觉得事情十分怪异。唐朝人和现代人的想法一样,自然是事情的本身,实在太叫人猜不透是什么性质之故。
温宝裕的意见是:"这家伙在胡说八道。"胡说十分沉着:"他没有理由胡说,那是他亲身的经历,他不明白,所以记了下来,记得还十分详荆"温宝裕又咕噜了几句,我和白素也是满腹狐疑,不知道裴思庆的遭遇之中,何以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以下,就是裴思庆确认了玉盘中的匕首,就是金月亮给他的那柄之后,两个白衣女人,走了出去,在那片刻之间,没有人说话,十分寂静。裴思庆想问,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行动,就看到那两个白衣女人又走了回来,两人合力抬着一只相当大的玉箱子,长方形,看来像是玉雕成的棺材。
裴思庆这时,心中不禁有点发毛,这种长方形的箱子令人联想到棺材,又叫人害怕,是不是会把他放进去。虽然一眼就可以看出,那片一整块的大白玉,名贵之极,但如果真是棺材,再名贵也不是好现象。
两个白衣女人把玉箱子抬到了裴思庆的面前,却把箱子,竖了起来,转了一转,裴思庆这才看到,箱子的上面,没有盖子——刚才抬过来的时候,裴思庆躺着不能动,没有看到箱子的上面。
箱子之中,躺着的是——不,箱子竖了起来,在箱子中的人,看来也像是站直了一样,那人不是别人,竟正是他日思夜想的金月亮。
裴思庆实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直勾勾地盯着金月亮。金月亮闭着眼,一动也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她全身赤裸,丰乳凫臀,蜂腰长腿,活色生香,裴思庆仍然可以感到她的肌肤润滑和富于弹性。
可是随即,裴思庆却感到了十分惊恐——他是一个武学名家,对人的生死,可以立下判断。金月亮在长箱子之中,一动也不动,胸口也不起伏,毫无呼吸的迹象,看来已经死了。
而更令裴思庆感到金月亮已死的是,那玉箱子的一面,并不是没有盖子,而是有盖子的,只不过盖子是透明的,透明度十分高,不是仔细看,觉察不出来。
裴思庆虽然是豪富,可是他也未曾见过那么大幅完整无瑕的水晶。
(胡说和温宝裕又有了小小的争执。温宝裕:"不是水晶,是玻璃!")(胡说道:"唐朝,哪有玻璃?")(温宝裕"嘿"地一声:"玻璃有三四千年的历史了,古埃及人就会造玻璃!")(胡说道:"你看看记载,那么大幅的玻璃,古时候可造不出来。")(温宝裕和胡说,都向我望来,我也十分疑惑:"我以为这种方便凭吊者瞻仰遗容的棺材,是近代才有的,出现在唐朝,真不可思议!")(白素道:"而且是出现在沙漠的一个神秘的国度之中,更怪。")(讨论或争执,并没有结果。)裴思庆绝想不到会在这样的情形下看到金月亮,所以他的错愕,无以复加,他想问金月亮是死是活,可是喉间除了发出一阵怪声之外,什么话也讲不出来。
这时,在金月亮躺着的玉箱子之旁的两个白衣女人,其中一个问:"你认识她?"裴思庆想点头,才想起自己不能动,他挣扎了一会,才道:"是。"那白衣女人又问:"她自称名字是金月亮?就是她给你那柄匕首的?"白衣女人问得不是很客气,可是裴思庆实在觉得太奇怪,也不及去计较什么了,白衣女人问一句,他就答一声"是。"他还是想问金月亮是生是死,可是那白衣女人问得十分怪,不让他有发问的机会。白衣女人又问:"她有说自己住在什么地方?"裴思庆怔了一怔:"她……从来没有说起过。"他在这样说了之后,想起金月亮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曾说她自己是匈奴大盗的女人,而匈奴大盗在受创之后,由骆驼负着,奔进了一处峭壁的山缝之中,那地方有可能就是匈奴大盗和金月亮的住所。
裴思庆把想到的这一点说了,那两个白衣女人像是对裴思庆的推测相当满意。
她们又准备把那玉箱子抬起来,就在那一剎间,裴思庆看清楚了一点,使他发出了一下惊呼声,也使他知道,金月亮死了!
那两个白衣女人在要抬起玉箱子来的时候,先把玉箱子侧了一侧,在玉箱子之中的金月亮,当箱子竖立着的时候,她看来像是站在箱子之中,两边还有些空间,那么,在箱子侧向一边的时候,她的身子也应该侧向一边才是。
可是,金月亮的身子,却一动也没有动过,仍然在箱子的中间。而在箱子略侧之际,裴思庆又看到了箱子之中,有一种闪亮的光芒,那才使他惊呼——他起先以为那玉箱子有一个水晶的盖子,这时,他才知道,玉箱子所盛载的,是一整块透明的水晶,而金月亮整个人,是被紧紧嵌在水晶之中的!
裴思庆不明自何以一个人可以被嵌进了水晶之中,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是什么人,如果被嵌进了水晶之中,那么当然不会再是一个活人。
他在玉箱子被那两个白衣女人抬起之前,盯着看,可以肯定自己没有看错,也一点都没有发现那块大水晶有什么拼凑过的痕迹。
裴思庆对这种怪现象,一定曾作过长时间的思考,所以有他的猜度。他的猜度是,一块大水晶,自背面雕琢出了一个和金月亮人一样大小,人形的凹槽,然后把金月亮放进去,再把水晶放进玉箱子之中。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对付金月亮,裴思庆也有了他自己的设想:如此处置,得以保持尸体不腐乎?乍见之际,栩栩如生,故难辨生死也。
(在这时候,又有了讨论。我先发表意见:"这样处理尸体的方式,奇特之极。可是除非是水晶和身体之间一点空间也没有,不然还是不能达到保存身体之目的。")(白素皱着眉不出声,我望向温宝裕,温宝裕也皱着眉,道:"这种情形,只令我想起琥珀——透明的而内中有小昆虫的琥珀。")(我知道他指的是哪一种琥珀。琥珀是由树脂形成的,当树脂渗出树干时,如果恰好有小昆虫被树脂里了进去,那么,若干万年之后,形成了琥珀,小昆虫也就一直留在里面,还是若干万年之前的样子。)(也有"人造琥珀"的工艺品,把甲虫或是金鱼,压进透明的塑料之中制成。)(温宝裕说金月亮的那种情形,使他联想到了琥珀,但我却更想到了那种工艺品。)(我把我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各人都骇然:"当时哪里有这种技术!")(事情真的极怪,一个唐朝人不明白,我们几个现代人,也不明白。而且我们所能作出来的"猜度",比诸唐朝人来,也多不到哪里去。)裴思庆眼看着两个白衣女人把玉箱子抬了出去,他对金月亮,总是十分怀念,问了一句:"她年纪轻轻,怎么就死了?"裴思庆在这样问的时候,已经想到过,可能是天国中的人害死了金月亮,他如今身陷天国,又是天国的女主在沙漠中救了他的,所以他问的时候,已经尽量十分委婉。
他的问题,没有人回答,那侏儒沉声道:"你别问什么,让人家问你。"裴思庆心中极不舒服,在他的双目之中,也自然而然,现出了凶狠的神情。但是他毕竟知道自己的处境并不佳妙,所以他忍住了没有再出声。这时,他只是想:一切总要等自己可以行动了再说,身子一动也不能动,还有什么好说的?
放置金月亮的玉棺抬了出去之后,那两个白衣女人随即回来,仍然坐在原来的位置上。
为首的白衣女人又道:"现在开始,说你自己的事,别的事不说,把做过的违心之事,说得详尽些。"那白衣女人的口吻越来越严厉,使裴思庆更不自在,甚至十分恼怒,他忍不住道:"怎见得我有违心之事?"白衣女人声音冰冷,而且凛然:"谁能没有?"裴思庆大口吞了一口口水,心中骇然,他当然是有违心事的,不但有,而且很多,要说起来,一时之间,如何说得完?
那白衣女人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又给了他提议:"拣大的说,小事不必提了。"裴思庆长叹了一声,大事,自然是见到了柔娘之后,起意杀死了结义兄弟那件事了。
这件事,他绝不想提,可是那白衣女人,在他迟疑的时候,站了起来,走近了一些,用极其凌厉的目光,俯视着他,令得他遍体生寒。
那种眼光,像是能看穿他五脏六腑,叫他不能不把所有的经过说出来。
那是一个十分悲惨的故事,也是一个十分卑鄙的故事,裴思庆说得十分详细,他在叙述的过程中,并没有对自己下了多大的谴责,反倒说自己在见了柔娘的美貌之后,神不守舍。是"人情之常"。又说如果他不先下手,叫对方知道了自己的意图之后,也"必遭毒手"。更无耻的是他说娶了柔娘之后,对她呵护备至,使柔娘生活极好,若不是他一手造成,柔娘断无今日之幸福,云云。
一件由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如此卑鄙的一件事,他竟然可以颠倒黑白,把自己开脱到这种程度。
在看到这一段记载之时,温宝裕不知骂了多少句"无耻",气得俊脸通红,手握着拳,狠狠地道:"这狗东西,不让他应了毒誓,在沙漠里渴死饿死,真是没有天理。"温宝裕的这句话,倒是人人同意。
裴思庆对自己的一生,极多炫耀,自然不必一一记述出来了。
他一共在那个白玉槽中,浸了七日七夜——从第三天起,那个侏儒就定期用一个相当大的玉杓,把玉槽中的那种水,淋在他的头脸之上,在那个时候,他就可以暂时住口,不讲他自己的事。
七天之后,他全身的皮肤,开始脱落,在沙漠之中经过了那么久的挣扎,他全身的反肤,都干枯得和百年老树的树皮一样,七天之后,这层皮肤,自顶至踵,都脱落了,旧皮之下的新肌肤,比当日他养尊处优时更细滑,简直连他自己看了都会喜不自胜。
他被扶了起来,这时候,他已经可以行动了,可是像是大病初愈一样,全身乏力,行动也十分迟缓,一直有八个白衣女人在伺候他。
又过了七天,他才恢复了正常,当他知道自己的体力完全恢复了之后,他陡然提气长啸,身形展开,就练了一套他最得意的拳脚,当真是虎虎生风,矫健无比,到这时候,武技大豪裴思庆,才算是完全复原了。
然后,就是他和天国女主的婚事,照说,他应该十分满意和感激才是,可是在字里行间,他对那个女主,却没有什么敬意,甚至有"疑其究属何等女人"这样的词句。
可能是天国的女主并不能满足他,所以他特别思念金月亮。
而且,金月亮如何会"身"在天国,又被嵌在一大块水晶之中,这件事也令他感到困惑。
令得裴思庆十分不满的是,可以在记述中看出,他的行动,不是十分自由。像"至此已历六月,竟不知天国何所云哉"的句子相当多。可见他连这个"天国"的地理环境也没有弄清楚。他也有不少的猜测,例如"所见一切,皆是美玉,岂身在玉山腹中乎"的疑问,也有七八次提及,于是,他就开始想知道金月亮的情形,究竟如何,因为上次看到她在大水晶之中,看来和生人无疑,"天国"中的一切,既然如此诡异,金月亮未始不能复生,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从这里开始,裴思庆的事,我要长话短说了,因为若是要详细来说的话,实在太长,只好拣重要的说。
裴思庆先是向那个侏儒打听,可是他每次,只要一提起来,在侏儒那张本来是十分滑稽的脸上,就会出现十分惊恐的神情,逃之惟恐不及。
自从裴思庆成为女主的丈夫以来,所有的人,都对他十分尊敬。但他向那些伺候他的白衣女人问起,也没有一个人肯答。
裴思庆心知其中一定有重大的秘密在,所以在一次和女主的相处中,他闲闲地问起金月亮送给他的那柄匕首,表示想要回它。
女主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女主的神态和语气,都极之冷淡(这或许就是他特别思念热情如火的金月亮的缘故)。
女主说:"这柄匕首,是真神赐给波斯王的,不是你的东西,以后不必再问了。"裴思庆一听,不禁勃然大怒:"明明是我的物事,怎么连问也不能问?"女主的神情更冷漠:"你若是死在沙漠之中,又拿什么来问?"女主说这样的话,一定不是第一次了,多半是每当裴思庆有什么不满或提抗议时,她就会这样说。虽然她曾救过裴思庆,但裴思庆是一个极之桀惊不驯的人,这种人的心中,能有多少感恩图报的心思?
于是,他的不满更甚,他十分深谋远虑,因为这时,他连自身在何处都不知道,而在沙漠之中生死一线的那种痛苦,记忆犹新,也使他不敢乱动。
天国中的岁月悠悠,裴思庆至少又过了一年,而在这段时间之中,有十分古怪的情形,记述在草书之中,有"余不见天日已年余矣"——一年多没有看到天日,他又怀疑自己是在一座玉山的山腹之中,可见他一直是在如同山洞一样的建筑物之中。
而且他也没有见过别的男人,除了那个侏儒。见的女性,除了女主之外,也不会超过二十个,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锦衣玉食,可是他过的是一种被软禁的生活,裴思庆自然越来越无法忍受。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他学会了看"天国"的那种古怪文字,怪之极的一种现象——他看懂了那种文字,可是不会读,所以,他并不通天国的语言。有许多次,当女主和白衣女人用他听不懂的话,分明是在交谈十分重大的问题时,当他是不存在一样,因为他一句也听不懂。
他曾提出过要学,可是遭到了女主冰冷的拒绝。有一次他十分恼怒:"我们是夫妇,我又要在天国长久居住,言语不通,算是什么!"女主的一句脱口而出的回答,曾使裴思庆黯黯思索了好久,女主的回答是:"谁会在这里长久居住?"女主在说了这句话之后,连忙又用别的话来掩饰,使裴思庆更觉得这句话的重要性。可是他却琢磨不出这句话的意思来。
当时,女主为了要掩饰她的失言,甚至答应裴思庆,可以学一些简单的天国语言。裴思庆也假装十分高兴,像是全然未曾留意女主的这句话。
这时,裴思庆越来越感到自己处在一个诧异之极的环境之中,他甚至于怀疑,所有的人,都是鬼而不是人,他感到无时无刻不存在的阴森气氛,感到这群人神秘鬼祟之极,可是他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
这一年多之中,他主要的消遣,就是看他初来时那七天七夜,讲述他自己的一生经历时,那八个白衣女人在羊皮上所作的记录,而且自己加以批注、补充,并且他也料到所有人都看不懂他的汉字草书。
他在写的时候,也肆无忌惮,可能他绝想不到一千多年之后会有人详细研究他写下的每一个字,所以他在写的时候,绝不保留,当他写到怀疑自己在鬼域之际,倒也真有令人感到鬼气森森的感染力。
又是一场小小的讨论。
白素首先道:"女主那样说,应该不难理解,沙漠中的游牧部落,很少在一个地方定居的。"我叹了一声:"看他记述的这一切,不像是游牧部落,那些人一直是住在那……山洞中的。"白素又想了一会:"可能也一直想离去。"我摊了摊手,没有再说什么,一千多年之前一个唐朝人想不通的问题,我们一样想不通。
裴思庆在略通天国的语言之后,他的处境并没有改善多少。又过了若干时日,在这段时间之中,他曾向女主问起过三次,有关金月亮的情形。据他自己说,一次比一次更需要勇气,而问了三次之后,连他这个长安大豪,也没有勇气再问第四次了——因为他每次问起,女主的神色就难看之至,而且一次比一次难看。"几如厉鬼夜叉",毕竟他只是行动没有多大自由的"女主丈夫",而且他越来越感到情形的诧异,所以他也不敢造次了。
可是,也许是由于他在这里久了,本来,如影随形,总有几个白衣女人,幽魂一样跟在他身边的,也渐渐不见了,他可以有更多的行动自由。
在这期间,发生了一件比较重要的事:那个侏儒死了。
侏儒在临死之前,传言来要见他,这看来是一件小事,可是对裴思庆来说,却十分重要——在记忆中,他到了这里之后,未见过天日,而在两个白衣女人,带他去见侏儒的时候,他才知道那时是晚上,因为在经过了一道长长的甬道之后,他一抬头,就看到了星空。
他勉力抑制着自己心中的激动,循着白衣女人所指,走向一间小小的石屋。
那侏儒就住在那石室之中。
裴思庆在那一刻,贪婪地打量着四周围的环境。他看到了四面全是十分高耸的峭壁。在星月微光之下,山石的颜色白洁,看来竟真的全是玉。
而他自己正是从一座峭壁之中走出来的,那令他十分自豪地早有"置身于玉山腹中"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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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十部:侏儒临死之前的话
他在考虑翻越这些峭壁的可能性,自然,更重要的是,翻过了峭壁之后如何渡过沙漠。
他刚才在经过那甬道时,留意到两旁都有不少门,门紧闭着,是不是门后面,都是天国的秘密呢?
他满腹狐疑,推开了小石屋的门,就看到躺在一张玉榻上的那个侏儒。
这一段经过,是完全写在一幅羊皮上的,那幅羊皮上没有那种古怪的文字。显然是在漫长、无聊的生活之中,裴思庆学会了事无钜细都记述下来的习惯——试想,在不见天日的日子里,不找一些事来做做,闷也闷死了,把一切经过记述下来,倒也不失是一个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那一段经过,他也记得十分详细,而且由于侏儒的话,颇有些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所以也给了他不少震撼,他也发出了不少议论,自然都荒谬绝伦,像是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他杀人放火都有道理,别人瞪他一眼都该死一样,世上竟然有像裴思庆这种人,当真颇出乎想象之外。
虽然我一直对人性的卑劣面,都相当有认识,可是也都认为行为卑鄙的人,清夜扪心,都会有内疚之感,看了裴思庆毫不保留的自白,才知道这一类人的道德标准,完全是弱肉强食,把卑鄙行为当作是天公地道的事,大异于常,绝对不会内疚丝毫的,至于悔改云云,只怕更是仁人君子的凭空想象了。
忽然之间,连我也免不了大发议论,自然是由于看了裴思庆的记述,实在太气人的缘故。
且说裴思庆一面用心打量周围环境,一面又贪心地欣赏夜空,来到了那小石屋的前面,推门而入,屋中没有灯,但有天窗,所以星月微光映进来,倒也可以看清,那侏儒躺在一个玉榻上,一见了他,挣扎着坐了起来,喘着气——他在挣扎的时候,手脚乱划,样子看来十分滑稽。
裴思庆来到了榻前,拽过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盯着侏儒。侏儒喘得很厉害:"裴大爷……谢谢你……来看我,我快死了。"裴思庆闷哼一声:"没什么,反正我没有事,而且,这里,只有你我来自长安,其余的,不知是什么,人不入,鬼不鬼。"侏儒的身子震动了一下,压低了声音:"裴大爷,你看出来了?"侏儒的这句话,令得裴思庆莫名其妙。他说那些白衣女人"人不人鬼不鬼",只不过是经年累月积下来的怨气,发作一下而已,可是那侏儒却这样问他。
那难道那些白衣女人,真的是"人不人鬼不鬼"?如果是"人不人鬼不鬼",那么,介乎人鬼之间,又是什么东西?
裴思庆在一时之间,无法反应,只是望着侏儒,侏儒的神情,也有着异样的兴奋,五官一起抽搐着:"我……我来得久了,又曾教她们学汉语,再加上我的样子,所以她们并不提防我——"裴思庆人何等精明,一听到这里,就疾声问:"你知道了她们什么秘密?"侏儒吸了一口气,先道:"我在不知不觉之间,学会了她们的语言,可又装着不懂,其实,她们在说些什么,我都听得懂。"裴思庆又追问:"她们有什么秘密?"临死的侏儒,又喘了好一会气,可是竟然并不回答这个问题,反倒双眼之中,现出了十分狡猾的神色来,说了一句裴思庆做梦也想不到的说话,这句话才一入耳,裴思庆有好半晌,如同五雷轰顶,呆若木鸡。
出自侏儒口中的那句话是:"裴大爷,我知道荀十九是你杀的。"荀十九!裴思庆已很久没有听见这名字了,荀十九就是柔娘的未婚夫,是他的结义兄弟,也就是被他一匕首刺死了的那个青年人。
"十九"自然不是正式的名字,是他的排行,当时排行是连堂兄弟算在一起的,所以有排至三十几的。
裴思庆自惊呆中定过神来时,他恶狠狠地盯着侏儒,双手已扬了起来,想把侏儒捏死。可是,当他强有力的手指接近侏儒的脖子时,他发出了一声冷笑,又缩回了手来。
这些日子里,他的武功一点也没有搁下,反倒更加精进,以他的这一双手,若是要捏死侏儒,简直和捺死一只蚂蚁一样。
他冷笑一声:"干你甚事。"
侏儒的眼皮下垂,眼珠在明显地跳动着:"我曾是荀宅的家僮。"裴思庆双目眯成了一线,他想起来了,当侏儒第一次听到他是什么人时,有过十分异样的反应。荀家是长安著名的大族,家僮之中有侏儒,不足为奇。
这时,裴思庆冷笑一声:"怎么,你打算为主人报仇,名列义仆传?"他在这样说的时候,自然极尽揶揄之能事,像是猫捉住了老鼠之后在玩弄一样。
侏儒紧闭着的双眼之中,挤出了两滴浑浊的泪水来:"十九公子待我极好。"裴思庆抬头大笑,在这里,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忽然提起了长安的旧事,他实在忍不住想笑。
侏儒的幽幽长叹声,在裴思庆的笑声之下,听来是如此软弱无力,可是他的一句话,却令得裴思庆陡然停止了笑声。
侏儒道:"十九公子对柔娘也极好,甚至真心诚意,要娶她为妻。"裴思庆面肉抽搐,盛怒之下,看来他的形容,十分可怖,他吼道:"柔娘的名字,你也配提?"侏儒睁开眼,望着裴思庆,裴思庆发现自己的盛怒,对一个垂死的人来说,也发生不了什么作用。而侏儒的反应,却十分奇特,他居然笑了起来,笑得十分甜蜜,声音听来也充满了喜悦:"我不配提?柔娘这个名字,就是我取的,柔娘是我的妹妹,亲妹妹。"裴思庆在陡然之间,张大了口,一时之间,难以再合拢来。他迅速在考虑着侏儒的话,是不是真的,但是他知道,那是真的。
虽然柔娘从来也未曾提起有一个哥哥,可能那是她不想自己的丈夫知道有一个地位卑微的哥哥。她的出身,裴思庆也不是很清楚,唐人作风开放,并不囿于门第之见,红拂女是杨素的家伎,投奔李靖,李靖就一点也不嫌弃她的出身。
那么,自然柔娘也有可能是荀家的家婢,荀十九和她相恋,也十分自然。
裴思庆只觉得这一切十分滑稽,令得他不知说什么才好。侏儒在这时叹了一声:"正因为有这重关系,所以我垂死了,想见见你。"裴思庆闷哼了一声:"是想我告诉柔娘,你客死在沙漠异域之中?"侏儒缓缓摇头:"不,为了不想柔娘失去丈夫,我要指你一条可以脱身的道路。"裴思庆听到这里,心头狂跳,高兴之极。
侏儒一开口就指斥他杀了荀十九,他几乎没有一出手就把侏儒捏死。而如今,侏儒竟然是他的妻舅,又要指点他的出路。
这样的转折,自然意外之至。
(整个故事,东拼西凑,零乱之极,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一堆乱放的环。可是慢慢地,这些环一个个联了起来,故事也渐渐完整了。)(所有的环,终于将联成一整条炼,在这个过程之中,少一个环都不行——如果侏儒不是和裴思庆有这重关系在,以后故事的发展,就会完全不同。)(世上许多许多事,许多许多人的命运,其实都是一个这样的形成过程。)裴思庆掩不住兴奋:"怎么脱身,快说。"他怕侏儒一口气转不过来,就此呜呼哀哉,那就变成一场空欢喜了。
可是这时,他急,侏儒不急:"你先承认自己杀了荀十九。"裴思庆一咬牙:"不错,是我杀的。"侏儒长叹一声:"你们结义之时,曾罚下重誓,你必然会应誓而亡。"裴思庆大笑:"不错,上次在沙漠中,我以为毒誓应验了,可是我命不该绝。"侏儒又长叹:"难说——我见过十九公子的尸体,那一刀的刀痕,薄得几乎看不见,就知道那是一柄锋利之极的匕首,直到见了裴大爷你的这柄匕首,才心头雪亮,再无疑问。"裴思庆闷哼了一声,心想你这侏儒,虽然人不像人,可是心思却恁地灵巧。
他又想起那柄匕首已不再属自己所有,连问都不能问,不禁大是恼怒:"还说什么是我的匕首。"侏儒道:"这柄匕首,对天国的人来说,重要之极,她们一直在找这柄匕首,世世代代在找,这柄匕首,关系着她们的命运。"裴思庆听得十分用心,可是侏儒讲的话,不是很有条理,刚才说要教他脱身之法,忽然又说起匕首来,忽然又问:"你觉得她们像不像人?"裴思庆挥手:"当然是人,女主虽然……但确是女人,你以为她们是什么?"侏儒深深吸了一口气:"何以族中只有女人,没有男人,何以多年来,族中女人,一直只是六十二名,一名不多,一名不少?何以她们行踪如此诡秘?何以她们如此心急要得知匕首秘密?"这些问题,裴思庆自然答不上来。
侏儒喘着气,自己道出了答案:"她们根本不是人!是一群妖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妖怪。正如你所说的:人不入,鬼不鬼。"裴思庆刚才所说的"人不入,鬼不鬼"的意思是,那些只穿白衣服的女人十分神秘,他并不以为她们会是什么妖精,所以他对侏儒的话,显得不耐烦。何况他急于想知道,那些女人组成的"天国",究竟有什么秘密,和怎样才可以离开。
所以,他不客气地责斥:"废话少说,我怎样才能离开这里?"裴思庆的责斥,当然极具威胁,可是侏儒却现出了一个滑稽的神情来,一点也不受影响。他已是一个垂死的,已经不必惧怕任何权威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来说,已没有甚么欲求,自然也就不必再顾忌什么。
所以侏儒的语气是肯定的,甚至比长安大豪更权威,更有可能,他一辈子也没有用那么充满自信的语调来说过话。他道:"听我说!我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说了这句话之后,他甚至闭上了眼睛,不再理会裴思庆是愤怒还是无可奈何。
裴思庆自然是无可奈何,他忍住了气,声音听来僵硬:"好,你说,随便你说。"侏儒这才又睁开眼来:"那柄匕首,对她们重要之极,原来她们一直都在找寻这柄匕首,找了好多好多年了,找了上百年。"裴思庆本来又想责斥侏儒,可是"胡说"两字到了口边,又生生吞了回去。
侏儒的声音更神秘:"她们一直在找。这些女妖……她们根本不会老,再过几百年,她们还是这个样子。"裴思庆忍不住闷哼了一声:"那柄匕首虽然珍罕,可是也不值得那么重视。"侏儒的双眼眯成了一线:"对她们来说,匕首是真神所赐的,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使得她们每一个人都升天为仙——这是我学会了她们的话之后,一直听她们在讲的,那匕首有巨大的力量。"裴思庆又闷哼了一声:"东西在她们手里,已有两年了,她们怎么还没有升天?"侏儒立时有了回答:"她们参不透匕首上的秘密,就像波斯王也参不透一样,她们打听到了匕首落在匈奴大盗的女人手中,就把她捉了来——"裴思庆"啊"地一声低吁:"金月亮。"侏儒的五官,忽然挤到了一起,现出了害怕的神情来,能令得一个垂死的人有这种神情,那么,他想到的事,一定可怖之极了。侏儒的声音也有点发颤:"那女人说匕首她已送了人,却死也不肯说出送给什么人来,她们一怒之下——"说到这里,侏儒的身子震动了一下,想起了金月亮,裴思庆又不禁长叹了一声。
侏儒继续道:"我亲眼看见的,亲眼……看见的,她们不知道我在偷看,她们逼那女人……叫金月亮?说那匕首的下落,把她放在玉棺中,用……一种很浓的水去浸她……那种水从一根很长的管子里流出来,管子……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在说到那些白衣女人如何对付金月亮的经过时,侏儒的话,十分凌乱,裴思庆要十分用心听,才能听得明白。
侏儒虽然喘着气,可是一直没有停口:"那种水,一流出来,就结成了冰……后来才知道,成了水晶,把她整个人都封在里面,那美女倒真有种,宁死不屈,白衣女人始终没问出什么来。后来,我顺着那管子去找,找到了一个大山洞,山洞里全是奇形怪状的东西,不知是什么,那女人死了……"裴思庆吸了一口气:"你拣重要的说,好不好?"侏儒停了片刻:"后来女主在沙漠上救了你,竟然在无意之中,得到了那柄匕首,她们的高兴,可想而知,足足几天几夜,我听得到她们每个都不断在说:可以升天了!可以升天了。"裴思庆实在难以在"升天"和"匕首"之间产生什么联系,他不耐烦地挥着手,又追问了一句:"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离开?"侏儒长叹了一声:"她们既然解不开那柄匕首的奥秘,你可以胡乱编些言语,让她们信了,要挟令她们送你出去,这是唯一的可行之法。"裴思庆想不到侏儒也会行这等诡计,这种讹人的把戏,自然难不倒他,他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重重拍了一下:"好计。"侏儒缓缓吁了一口气,整个人,油尽灯枯,他说了最后的一句话:"但盼你回转长安之后,好好待柔娘,唉!你一去无影踪,她不知怎么伤心欲绝了。"说完了这句话,他闭上了眼睛,裴思庆伸手探了探,侏儒已经没有了鼻息。
裴思庆并没有立即离开,他又逗留了好一会,想了许多事,主要想的是,世事竟然如此之巧,侏儒竟然会是柔娘的哥哥。
他离开石屋时,那两个带他来的白衣女子迎了上来,他向她们作了一个手势,白衣女子全然无动于衷,仍然带着他回到了这些日子来,他一直不见天日的石室之中。
如果不是顾忌自己渡不过千里沙漠,裴思庆早已发难,就算要他把所有白衣女人全部杀了才能离去,他也不会心软下不了手的。
当晚,裴思庆才见到了女主,他开门见山,冷笑着道:"你们一直参不透匕首上的秘密,怎么不来问我?"女主大吃一惊,呆了好久,才道:"你……知道……匕首的秘密?"裴思庆并不直接回答,只是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神情来,女主又呆了好一会,才道:"如果你知道,请告诉我,全族都感激大恩。"裴思庆一看到这种情形,就知道自己占了上风,他大是好奇:"你们竟这样急于升天?"女主皱着眉——她有一张十分平板的脸,和金月亮的妖冶,一天一地。她道:"是的,我们急于升天。"裴思庆问了一句:"你们不是已把这里叫天国了吗?"女主长叹:"叫天国,和真的天国不同,我……真是天国的女主,别人也全是真的……天国的子民。"裴思庆并没有十分留意女主的话……留意了,他也不会懂是什么意思,他已经想好了办法。这时,他提了出来:"我可不想升天——"他才说了一句,女主大是欣喜:"我正为这事担心,你只怕不能升天,你不想升天,想怎么样?"裴思庆道:"我只想回长安去,此间距离长安,究竟有多远?"女主沉吟了一会:"约莫一个月的行程。"裴思庆深深吸了一口气,一个月,并不算太远,想起自己可以回到长安,他忍不住心跳加剧。
他十分知道利用自己的优势:"替我准备一切,我认为我可以安全到达长安,在离开的时候,自然会把天神所赐的匕首的秘密告诉你。"女主立即答应,裴思庆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准备的,第二天一早,裴思庆被带出了山洞,经过了他来的时候曾走过的那条古怪之极的"道路",那"道路"的两边,沙粒向上喷起如喷泉,形成了一道沟,而沙粒居然又不向下泻来填满这道沟。
出了这道沟,是一望无际的大漠,裴思庆看到二十匹高大神矮的骆驼,驼架子上满是清水肉干粮食和美酒。
有了这样的装备,别说在沙漠中一个月,三五个月都不成问题了。
女主和八个白衣女人送裴思庆出来,裴思庆忽然又节外生枝:"我想把金月亮的尸体带走。"女主一口答应,四个白衣女人循着那道沟回去,女主又大声嘱咐了几句。
等四个白衣女人回来的时候,不但抬来了有金月亮在内的玉棺,而且还带来了一大捆羊皮。女主指着羊皮:"这些日子来,你在羊皮上写了不少字,是不是有用?要不要带回长安去?"裴思庆一挥手:"不必了,留着你们慢慢看吧!对了,待我把最后发生的事记上。"这"最后发生的事",其实也不能算是"最后",因为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再没有记述了。
裴思庆所谓"最后的事",是他告诉女主,那柄匕首,含有无穷的力量,她们若是想要升天,必须用这柄匕首,刺进心窝,才能羽化登仙——由于这方法实在超乎想象,怎么历来没有人参得透。
女主和那八个白衣女人听了之后,据裴思庆最后的记述是:"各人竟皆有觉悟之神色,余之信口雌黄,能使彼等均死于山腹之中矣,彼等其愚若豕,亦咎由自取也。"他不想想若不是女主救了他,他会怎样,竟然用这样的方法,使这一族神秘的女子,个个死在这匕首之下,心思可称歹毒之极了。
以后,那些白衣女子,十分殷切希望升天的白衣女人,是不是中了裴思庆的毒计,不得而知。而裴思庆是不是安然回到长安,也不得而知。
一千多年前的事,就算有信史记载,可供追究的也不多,何况只是这样的一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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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十一部: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裴思庆的故事整理出来了,温宝裕又大发议论:"这家伙,一定渴死在沙漠之中,到不了长安。"白素皱着眉:"真狠毒……不知道在那柄匕首上,是不是可以化验出什么来?"我苦笑:"有六十多个女人的么?那些女人如果真的照他的话去做,也未免太笨了,我认为最值得注意的是侏儒临死时的那番话,他说那些女人都不会老,聚居在一起,神秘之极,她们对付金月亮的方法,似乎也有点……极度不可思议。"温宝裕忽然又道:"若是有什么人,创造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又写在古旧的羊皮上骗人,那可真将我们这几个傻瓜骗惨了。"胡说不怎么喜欢说话,这时才表示了意见:"能创造出这样的一个故事来,也不容易。"温宝裕挥着手,动作夸张:"不好玩,无趣之极,无头无尾,而且完全无从作进一步的探索,所有的经过之中,这一桩最不好玩。"我白了他一眼:"降头师斗法的那一次最好玩。"温宝裕"嗖"地吸了一口气,他不是很愿意和人讨论那次经历,可是若是有人提起,他就会现出十分甜蜜的笑容,这时也不例外。而且,这小子若是无缘无故地出现,忽然又笑吟吟,多半也是想起了那件事。
白素缓缓道:"小宝,别说无趣,分析一下,深入一些探讨,可以发现很多有趣的事。"温宝裕睁大了眼睛,望定了白素,白素道:"那一群白衣女人的国度,像是一个女儿国——这就是十分有趣的记载。"温宝裕咕哝了一句:"但愿她们没有上当,不然就成了集体自杀。"胡说笑了一下:"当时没有上当,现在也完全一样。"白素的话说得十分慢,也十分怪:"如果侏儒的观察正确,她们不会老,那么,她们可能如今还活在沙漠之中。一群不会老死的白衣女人,她们在地球上不为人所知地生活着,这不是很神秘吗?"温宝裕眨着眼:"到沙漠中找她们?"我用力一挥手:"不可能,找不到的,丝绸之路沿途,幅员如此之广,要经过多少沙漠,怎么找?"白素侧着头:"我也同意找不到,可是在裴思庆记载之中,有许多是怪异莫名的情形:侏儒所说的她们处理金月亮的经过,还说在一个山洞之中,有许多他看了全然不明白是什么的东西。"我推了温宝裕一下:"小宝,有什么设想?"温宝裕忽然轰笑了起来,一面笑,一面指着我,一只手又按住了肚子,大叫了出来:"外星人。"他感到这样好笑,自然是在笑我遇到了不论什么怪事,就会联想到外星人。
这其实没有什么好笑的,许多情形之下,确然如此,那一大群白衣女人,自然也可能是外星人——只要我们相信有外星高级生物的存在,那么,他们就随时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
我瞪着温宝裕,表示那并不好笑,胡说的话,倒是探得我心,他道:"那些女人……未必是外星人,但我有一种感觉,她们是……是一群被遗弃的人,正竭力想找回她们失落的根。"我也有这样的感觉,自然是由于在记述之中,女主曾提及她们本来是属于天国的,她们要"升天",自然是回到天国去。而能使她们回到天国的,是一柄赐自天神的匕首,只可惜匕首到了她们手中,她们参不透匕首的秘奥,不知怎样运用。
匕首,自然就是那一柄匕首。
一千五百年之前发生的事,又自然都化为尘土,不再存在了,可是匕首,那捆羊皮,都留了下来,故事也留了下来。
这种情形,很使人感叹,温宝裕和胡说年纪轻,自然不会有什么伤感,他们还是十分有兴趣追根问底,温宝裕道:"你的意思是,那些女人是被天神遗弃了的?"胡说摇头:"我只是有这个感觉。"温宝裕的词锋越来越厉害:"不通,如果她们是被遗弃的一群,那么她们原来是甚么?是外星人,还是地球人?她们总有来历的,据我看,只不过是沙漠中的一个小部落,男丁稀少,自然也归于绝灭,可能有古老的传说,使她们以为自己可以升天,于是,在绝望之中,这种希望就更加强烈了。"我鼓了几下掌:"分析得有理,这件事,无法再作进一步的探索,可以归入档案了。"温宝裕却道:"不,我们只不过读通了羊皮上的汉字草书,还有大量的古怪文字,如果可以认出来,一定可以知道更多。"他的思想天马行空,倏东忽西,突然之间又叹了一声:"荀十九,多漂亮的名字,那侏儒一定很有点学问,不然不会替他的妹妹取名字叫柔娘,多好听。"我道:"好,你可以去进行,相信裴思庆的故事,可以在那古怪的文字中,透露更多。"温宝裕真的去进行,通过各种方法,把羊皮的照片,写到世界各地的文字研究叫去,也请教了不少人,胡说帮着也进行。胡说的叔叔是著名的考古学家胡明,认识各地的学者都多。
可是两个月下来,完全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文字,至多只是说,那是中亚一带文字的范畴,可是经过了相当程度的变异,全然无法解得出了。
温宝裕也曾努力,把这种文字的形状,输入大型计算机去分析组合,希望找出一个规律来,可是也一点结果都没有,闹得他灰头灰脸。
那天晚上,他和胡说又来到我的书房,长叹一声:"无法继续了。"我向他摊了摊手,表示这种结果,早在我的意料之中。
温宝裕的神情不免懊丧,白素笑道:"小宝,你想象力那么丰富,可以把这个故事续下去。"温宝裕一听,一副悠然神往的样子:"我想过了,自然是到沙漠去,找到天国的古址,最好是那些白衣女人还在,我再去把匕首送回给她们——"我叹了一声:"小宝,那些女人还在,匕首就不会落在探险队的手中。"温宝裕不服:"或许探险队用的手段十分卑鄙,把匕首骗到手中。"我不和他争下去,只是提议:"可以在波斯的历史或传说之中去搜寻一下,看看是不是有这柄天神所赐的匕首的资料,不失是一种旁敲侧击的方法。"胡说和温宝裕连连点头,看来他们对这件事的兴趣极浓,我提出了这一点,问他们为什么。两人的原因都是一样的:匕首在,一大捆羊皮也在,实实在在记载着一件事,可是结果却不知道,再没有比这个更难过的了。
我佩服他们寻根究底的精神,再问:"你们究竟期待着什么样的结局?"两人的意见也一致:裴思庆这个人,行为卑鄙之极,他在和荀十九结义之际,罚了这样的毒誓,后来居然杀了荀十九,而且毫无悔意,这样的人,就应该应了毒誓,死在沙漠中。
我摊了摊手:"一千五百多年的事,没有可能知道结果如何了,算了吧。"温宝裕想说话,可是他一开口,我的一具号码鲜有人知的电话,响了起来——一般来说,打这个电话给我的,一定是熟人。而这时在书房中的,也全是熟人,所以我按下了一个通话钮,使所有人都可以听到电话是什么人打来的,我先"喂"了一声,然后自己报了姓名。
立即听到了十分熟悉的声音:"你好。我是胡明,埃及的长途电话。"胡说大是高兴,叫了一声:"胡明叔叔。"温宝裕岂甘后人,连忙自我介绍,胡明笑:"还有什么人?"白素应了一声,胡明吸了一口气:"两位,有一个不情之请。"我忙道:"先说了是什么事,我不能不知道是什么事之前,作任何承诺。"胡明叹了一声:"卫斯理,你越来越世故了。"我没有什么表示,胡明说出了是什么事:"有一个人,想见你,有一些事和你商量。"我闷哼一声:"什么人,什么事。"胡明道:"我的一个同行,考古学家,专攻中亚史,研究回教文化的权威,精通古亚述帝国楔形文字的专家,曾经发现过沙尔贡二世巨大陵墓的——"我听到这里,已经接上了口:"汉烈米博士。"胡明道:"对,就是他。"这位汉烈米博士,是了不起的考古学家。这时,胡说插了一句口:"我们也曾去向他请教过,可是他也不认识那种文字。"我还是追问了一句:"什么事?"胡说叹了一声:"问题就在这里,他不肯对我说,只肯当面对你说。"我最不喜欢这种行为,所以立刻道:"那就算了吧,我没有空。"胡明闷哼了一声:"他有解释,说是事情十分神秘,而且关连重大,他说,你一定会拒绝,但是他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我冷笑了两声,表示没有兴趣,同时道:"这位博士,前两年曾和原振侠医生,在中亚细亚有极惊人的发现,发掘了一空规模宏大的陵墓,他为什么不找原医生,要来找我?"胡明苦笑:"若是找得到原医生,早就找了,就是找不到,这才——"他说到这里,觉得有点不对,立时住了口,我已经冷冷地道:"原来我是后备。"胡明叹了一声,却自顾自道:"汉烈米博士要我转告你,他最近代表了一个阿拉伯酋长,买进了一整批玉器和金器,那……天文数字的价钱,还说什么包括了一柄匕首和一个故事在内……"胡明的话还没有说完,温宝裕已直跳了起来:"快讲!快讲。"我瞪了温宝裕一眼,低斥:"你乱什么。"我也深深吸了一口气,胡明停了半晌,才问:"卫斯理,怎么样?"我说的也是温宝裕刚才说的:"他在哪里,快讲!"胡明像是大大松了一口气:"他就在我的身边,你想和他讲话?"我忙道:"当然,请,汉烈米教授?"电话中传来一个相当低沉的声音,这种声音很惹人好感:"是,卫斯理先生,很对不起,因为我和原医生比较熟,所以一有了困难,首先想到了他。"我倒觉得十分不好意思:"别再提了,和原医生都是好朋友,在他那里,知道你发现了古代的大皇陵,后来又把它炸毁的行动,你的行为,很令人敬佩。"汉烈米的声音,听来十分激动:"谢谢你,在那件事之后,我一直在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那样做,现在总算有了肯定。"(汉烈米教授和原振侠医生和那个巨大的古皇陵,是另一个故事,原振侠传奇故事之了。)我们寒暄完毕,我看到温宝裕已急得在一旁,不住地挤眉弄眼,所以我道:"你甚么时候可以来到?"汉烈米道:"尽快。"温宝裕在一旁嚷叫:"教授,请你先透露一些,究竟是为了什么事P."汉烈米发出了几下干笑声,他的干笑声,听来无可奈何之极,他问:"阁下是——"温宝裕报了名字,再补充:"卫斯理的朋友。"汉烈米又叹了一声:"我快点来,不是比在电话中浪费时间更好吗?"胡明闷哼了一声:"他有解释,说是事情十分神秘,而且关连重大,他说,你一定会拒绝,但是他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我冷笑了两声,表示没有兴趣,同时道:"这位博士,前两年曾和原振侠医生,在中亚细亚有极惊人的发现,发掘了一空规模宏大的陵墓,他为什么不找原医生,要来找我?"胡明苦笑:"若是找得到原医生,早就找了,就是找不到,这才——"他说到这里,觉得有点不对,立时住了口,我已经冷冷地道:"原来我是后备。"胡明叹了一声,却自顾自道:"汉烈米博士要我转告你,他最近代表了一个阿拉伯酋长,买进了一整批玉器和金器,那……天文数字的价钱,还说什么包括了一柄匕首和一个故事在内……"胡明的话还没有说完,温宝裕已直跳了起来:"快讲!快讲。"我瞪了温宝裕一眼,低斥:"你乱什么。"我也深深吸了一口气,胡明停了半晌,才问:"卫斯理,怎么样?"我说的也是温宝裕刚才说的:"他在哪里,快讲!"胡明像是大大松了一口气:"他就在我的身边,你想和他讲话?"我忙道:"当然,请,汉烈米教授。"电话中传来一个相当低沉的声音,这种声音很惹人好感:"是,卫斯理先生,很对不起,因为我和原医生比较熟,所以一有了困难,首先想到了他。"我倒觉得十分不好意思:"别再提了,和原医生都是好朋友,在他那里,知道你发现了古代的大皇陵,后来又把它炸毁的行动,你的行为,很令人敬佩。"汉烈米的声音,听来十分激动:"谢谢你,在那件事之后,我一直在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那样做,现在总算有了肯定。"(汉烈米教授和原振侠医生和那个巨大的古皇陵,是另一个故事,原振侠传奇故事之中。)我们寒暄完毕,我看到温宝裕已急得在一旁,不住地挤眉弄眼,所以我道:"你甚么时候可以来到?"汉烈米道:"尽快。"温宝裕在一旁嚷叫:"教授,请你先透露一些,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汉烈米发出了几下干笑声,他的干笑声,转来无可奈何之极,他问:"阁下是——"温宝裕报了名字,再补充:"卫斯理的朋友。"汉烈米又叹了一声:"我快点来,不是比在电话中浪费时间更好吗?"即使是这样,温宝裕还是叫了一句:"在那个羊皮上,我们已经整理出了一个十分古怪的故事。"这一点,可能很出于汉烈米的意料之外,所以,他停了片刻,才道:"是吗?我倒没有想到,那羊皮上,像是有两种文字,都不可辨认——"温宝裕哈哈大笑:"一种不可辨认。另一种是中国汉字的草书,如果你早和胡明博士接头,他就可以认得出那些文字来。"温宝裕在得意洋洋这样说的时候,忘记了他自己在辨认那些龙飞凤舞的草书时,曾说了好几千次"这算是什么文字","我宁愿去看火星人的文字"之类的话了。
电话那边,传来了胡明的一下闷哼声:"别把我看得太高,我也不是很认得出汉字的草书。"温宝裕还想说什么,可是我已经一扬手,阻止他说下去,同时对电话道:"那请你快来。"汉烈米答应了,又再三道谢。我放下了电话,白素也十分高兴:"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温宝裕十分之满足:"可怕他竟然什么也不肯说。"胡说皱着眉:"那一大批宝物,果然落入了阿拉伯酋长手中——除了他们,只怕也没有什么人,能付得起那么大笔的钱了。"温宝裕又表示他的意见:"很怪,一般来说,阿拉伯酋长虽然有用不完的钱,可是很少在文化事业上投资!他们宁愿把座驾车镶满了钻石。"我拍了一下手掌,大声宣布:"散会,等汉烈米教授到了再说。"因为我知道,有温宝裕在场,一个假设接一个,他可以连续不断提上一天一夜,而汉烈米一到,就可以知道问题的答案,何必多浪费时间?
温宝裕翻了翻眼,想提抗议,可是看到我沉下了脸,他也十分知趣,只是耸了耸肩:"教授一到,就通知我,不,我会每隔十分钟,就来探听消息。"我叹了一声,和他商量:"每隔一小时如何?"温宝裕拍着手,呵呵笑:"这就叫漫天开价,落地还钱,我若说一小时打探一次,你必然叫我改成五小时。"胡说和温宝裕离去,白素伸了伸懒腰,忽然问了我一句:"原医生怎么了?好象全世界么的人都在找他,可是又找不到。"我摊了摊手:"不甚了了,好象是感情上的纠缠。"白素感叹:"这个古怪的医生。"原医生的故事属于原医生,和我无关。在接下来的一天之中,我又把裴思庆的故事,整理了一下,觉得疑点极多——我对裴思庆在长安的生活,不感兴趣,有兴趣的是他在沙漠获救之后,在不见天日的"天国"之中生活的那一段遭遇。
自然,最重要的一点是:那群白衣女人,究竟是什么路数呢?
白衣女人有很多秘密,连长期和他们一起生活的侏儒,也不得而知——在记录中可知的是,侏儒到过一个山洞,山洞之中,有许多他不知是什么的东西。
侏儒对那些白衣女人的身分,十分怀疑,甚至在言语之间,称之为"女妖",可是裴思庆反倒不如侏儒,那自然是由于他听不懂白衣女人语言的缘故。
根据记述,一再整理的结果,也不过如此,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汉烈米教授来得真快,自通电话算起,二十七小时,他就出现在我的客厅中,胡说和温宝裕,在他到达之前的半小时赶到。在那半小时之中,温宝裕自然又大放厥词,不在话下。
汉烈米教授个子不高,皮肤黝黑,十分精悍、扎实,握手强而有力,习惯一口喝干杯中的酒,并且说:"中国人的'干杯',真有意思,中亚一带,有不少民族,用羊角或牛角来做酒杯,根本不能放下来,非一口把杯中的酒喝个干净不可。"寒喧已毕,大家都在等汉烈米说话,不知他有什么难题,要向我求助。
他也果然开了口,可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他竟从阿拉伯半岛的地形说起。
他不但向我们解释阿拉伯半岛的地形,而且,还取出了一本袖珍地图来,指着地图来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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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十二部:考古教授的难题
汉烈米教授的行为,很令我们惊讶,他是这样开始的,在喝了酒,略抹了抹口角之后,他道:"各位对阿拉伯半岛上的情形,自然是相当了解的!那里盛产石油,许多阿拉伯部落的酋长,都因为属地上盛产石油,而成为难以想象的巨富。"他这样的开场白,已令得我们,十分愕然。等他取出了袖珍地图来的时候,我们简直面面相觑,不知说什么才好。
而汉烈米却一本正经,摊开了地图,指着阿拉伯半岛近海的部分:"在这一带,一共有七个部落,人口最多,占地最广,出产石油最多的那一族,酋长的名字是——"他说了一个相当长的阿拉伯名字。
我们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知道那是一个阿拉伯酋长。
我们和他,毕竟不是很熟,所以虽然感到他的开场白十分突兀,但是也不好意思打断他。
汉烈米也觉察到了这一点,他自嘲似地笑了一下:"我还是快点说入正题的好,不过不家必须明白的一点是,这个酋长,不但掌握着大数量的石油生产,而且他的土地在海边,控制着海路交通,也有着十分重大的军事价值——"他说到这里,温宝裕发出了一下叹息声,我也忍不住了:"教授,你究竟想说明甚么?"汉烈米略停了一停:"我想说明的是,这个酋长的行为如果反常,那么,中东局势、世界经济,都可能出现波动和不安,他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虽然他只是一个……一个……"汉烈米说到这里,涨红了脸,看来他要竭力忍着,才没有把下面的话说出来——他没有说出来的话,自然不会是什么好的恭维话。
我对他有这种反应,感到十分奇特:"如果我没有猜错,正是他委托你买下了那个拍卖会的全部物品的?"汉烈米又喘了几口气,情绪才平复下来,他点着头:"是的,他托人来找我,一见我,就把一本目录放在我的面前,指着目录说:我全部都要,一件也不能少,你代表我去参加拍卖!"当时,汉烈米有点恼怒,他望着体重至少一百五十公斤的酋长,傲然道:"为什么是我?"酋长的回答倒令得汉烈米十分高兴:"听说你是最好的考古学家!"汉烈米翻着目录,一看就着迷,也认为那一大批精美之极的实物,不应该分散,所以他就答应了。
自然,他也问了一句:"酋长,你怎会对古物有那么大的兴趣。"酋长的反应,奇特之至,只见他不断用手摸着自己的虬髯,双眼十分失神,发着呆,过了好一会,才道:"等东西到了手,我再告诉你!"酋长的神情,看来像是他的内心,有什么重大的隐秘,由于和汉烈米不是很熟,所以不肯一下子就把这隐秘说出来一样。
汉烈米道:"结果,我不负所托,把全部物品,都买了回来。"温宝裕道:"酋长一定是看中了那柄匕首,据说那是天神所赐,有不可思议的巨大力量。"我也以为一定是如此,可是汉烈米却呆了一呆:"有这样的说法?那柄匕首确然非同凡响,可是酋长显然不是很注意。"我和温宝裕、胡说,都大感讶异,白素微笑道:"教授没有听过羊皮上记述的故事,自然不知道有关匕首的事。"汉烈米扬眉:"那捆羊皮上记述的是什么故事?"我忙道:"太长了,慢慢说!你刚才提及酋长如果行为失常,会天下大乱,酋长好好地,为什么会失常?"汉烈米神情苦涩,长叹了一声:"请听我慢慢说,才会明白。"温宝裕道:"不好,我性子急。"汉烈米有些恼怒:"好,那我就说,酋长爱上了一个女人,够简单了。"温宝裕道:"那算什么,太简单了。"汉烈米悠然道:"那就让我慢慢说。"温宝裕还想说什么,我已向他大喝一声:"住口。"温宝裕这才不再出声,汉烈米才得以实现他的"慢慢讲"——接下来的叙述,可能有点混乱。一来,温宝裕比我还喜欢插口(我已经够喜欢插口的了),不时忽然发表他的意见,或嘀咕,或怪叫。
二来,汉烈米在叙述,我在作覆述时,由于行文方便,或求场面生动,所以有时又把酋长和汉烈米打交道的情形,正面写出。
有了几方面不同的表达形式,自然不免乱一些。但是事实上,当汉烈米的叙述,进行到了一半的时候,由于他叙述的内容,确然曾乱了好一阵子,所以我的这种记述法,和实际的情形,十分相符。
闲话少说,汉烈米当下的话是:"酋长知道我买了所有的物品,他已不在乎价钱,只是吩咐我尽快地把物品妥善包装好,尽快运去。"温宝裕道:"你那时在本城?"汉烈米点头:"是,我们双方都没有联络……我好象没见过你!当然,大家都要化装。"温宝裕笑——那时,他化装成一个老妇人,汉烈米自然认他不出。
想到这里,我不禁向白素望了一眼。为了那个拍卖会,我曾和白素打了一个赌,看两人在经过化装之后,谁能先把谁认出来。
结果,我精心化装,白素却根本没有去,没有在拍卖会上出现!她只是留了一张字条,说是有要事外出。她一直到第三天才出现,也没有向我解释说到哪里去,去做什么事。我等她自己开口,她不说,我也赌气不去问她。一直到现在,她还是不说,而且一点也没有打算说的意思。
白素近来,这一种行为很多,她和木兰花会面,一定有一些事在进行,可是她也从来没有向我说过。
当然,我相信白素这样做,一定有原因,可是这时,一想起来,仍不免瞪了她一眼,她却若无其事,只是向我呶了呶嘴,示意我小心听汉烈米的话。
汉烈米又道:"酋长特别注意玉器和金器,那柄匕首,他好象并不在意——那匕首中有一个故事?"汉烈米用疑惑的目光望向我,我向他保证:"很长的故事,一定会十分详细告诉你。"汉烈米是出色的考古学家,对于古代宝物的包装和运输,十分在行,他包了一架飞机,把十二大箱玉器和金器,用最快的时间,运到了酋长的面前。
酋长在沙漠之中,半空造起了一座规模相当宏伟的宫殿,当直升机载运物品到达时,酋长亲自出来迎接,握住了汉烈米的手,急切地问:"照你看来,那些物品,属于甚么年代,什么民族?"这个问题,已经是属于考古学家范围,相当专门的问题了,汉烈米要顾及自己在学术界的威信,所以他回答得十分小心:"根据拍卖资料,是中亚沙漠中一个古城中的物品,中亚有许多游牧部落.那可能是其中之一。"酋长对于这样的回答,显然不是十分满意,又追问:"不能考查出更详细的资料来?"汉烈米道:"有一大批文字记载,如果进行研究,可能会有进一步的发现。"酋长听了之后,两道浓眉聚在一起。像是有满腹的心事一样。汉烈米忍不住问:"酋长,你花了那么高的代价,购进了这批实物,目的是什么?"酋长很久不回答,才长叹一声:"你先吩咐工人搬一些玉器和金器下来。"汉烈米道:"那柄匕首——"酋长却不耐烦地挥着手:"什么匕首?哦,那柄,先放一放再说。"(温宝裕嚷叫了起来:"酋长不识货,所有的宝物之中,最好的是那柄匕首。")(汉烈米道:"当时我也这样想,后来——立即我就知道酋长的心意。")(温宝裕心痒难熬:"快说!快说!")汉烈米照酋长的吩咐做了,搬了一箱玉器,一箱金器到了一个厅堂,拆箱,取出包里得十分好的金器和玉器来,排列在地上。
酋长用心看着,自己顺手取了两件金器,着汉烈米取了两件玉器,才道:"跟我来。"汉烈米不知道酋长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跟着他走。酋长的随从极多,可是越向宫内走,侍从就一路在减少,显然宫中有严格的规定:哪一种人可以进入宫的什么地方。到最后,跟在酋长身后的,只有一个身高超过两公尺的巨人了。
那巨人,简直就像是天方夜谭中的妖魔一样,是酋长的贴身保镳。
可是,到了一扇门前,酋长侧了侧头,示意那巨人,也站过一边,然后,示意汉烈米去推门。
汉烈米这时,很有点受宠若惊,他在门口,先放下了手中的玉器,握住了门柄,轻轻一堆,就把门推了开来。
门推开之后,汉烈米就呆了一呆。
门内是一间极大的寝室。首先映入眼睑的是一个相当大的六角形的浴池,全用大理石砌成。
(温宝裕叽咕了一句:"大理石?要全用上佳的白玉,才够气派!")整个寝宫的布置,全以大理石为主,在应该是床的地方,看不到床,因为有绣金的帐幔围着,飘散着一种十分好闻的香味。
阿拉伯酋长的奢侈是著名的,汉烈米不会感到惊讶,令得汉烈米惊讶的是,他立即看到了寝室中的一些陈设。一只玉瓶,几件金器,看来,和拍卖台上所买得的,十分相似。
而等到汉烈米把自己手中的玉器,酋长手上的金器,放到了陈列在寝室中的那几件器物的旁边之后,更绝对可以从它们的形制上,肯定那是源出同流的器物。
汉烈米教授不禁大惑不解:他可算是中亚细亚文物的专家,拍卖会拍卖的物品,他也是第一次见到,他绝想不到酋长的寝室之中,早就有了。
那么精美的玉器和金器,必然有着极深的文化背景,极具学术研究价值,一出现就必然轰动,何以从来也没有人知道酋长有这样的宝物?
汉烈米虽然疑惑,可是他也知道,酋长之所以不惜一切代价,要得到这批器物,是他早知道,拍卖的一大批,和他收藏的几件是同一类,同一来源的。
当汉烈米在观察那些金器和玉器时,酋长连连问:"是不是一样的?"汉烈米肯定地道:"一样,可以肯定来源一样。"酋长一字一顿:"同在那个古城中来的?"汉烈米点头:"应该是。"酋长突然现出十分急切的神情,他的大肚子,甚至在微微发颤,他急速地问:"有办法……可以找到那个……古城吗?"汉烈米心中讶异,但是他的反应,却十分理智,立即道:"不能,当年的探险队,并没有资料留下来,沙漠的范围那么大,又如此变化不定,所谓古城,可能早已淹没在十公尺深的沙层之下,无法找得到!"酋长深深吸了一口气:"如果由我在经济上作无限制的支持,而由你率领一个考古队去进行?"汉烈米听得有点心动,可是他仍然摇了摇头。
酋长又道:"当年那个探险队能够发现,为什么我们不能发现?"汉烈米叹了一声:"那个探险队在中亚的沙漠上活动了五十年。"酋长双手紧握着拳:"就五十年。"汉烈米这时,心头的疑惑,无以复加,问:"你那么热切想找这座古城,目的是甚么?"酋长在一张铺着厚厚羊毛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长叹了一声,双手捧住了头,目光射向绣金的帐幔,过了好一会,他才又长叹了一声,还是不说什么。
汉烈米只好转换话题:"这里原有的玉器和金器,是哪里弄来的?"酋长伸出大手,在他的脸上抹了抹,神态十分疲倦:"当年,有人带了一个女人来给我,那些器物,是和那女人一起来的。"汉烈米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答案,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才好。
酋长又道:"我一直想弄清楚这个女人的来历,所以把这些金器和玉器,给过很多专家看,可是没有人说得出它们的来历来。"汉烈米道:"那难怪,你拿来给我看,我也说不出它们是什么来历。"酋长用力挥了一下手:"直到我知道有一大批相同的物品要出卖,我才知道有一座古城,我想弄清楚,那女人是不是就是从那座古城来的。"事情叙述到这里时,温宝裕已经大叫了起来:"不通之至,酋长怎么不去问那女人,她是从哪里来的?"胡说也道:"或者,去问带女人给酋长的那个人。"我也有同感,所以望定了汉烈米,汉烈米暂不出声。白素微笑道:"你们太心急了,酋长这样做,一定有道理的,是不是,教授?"漠烈米大表叹服,连声说是,恭维得有点肉麻。
汉烈米道:"当时,我也用同样的问题问酋长,酋长的神情很怪,接下来发生的事,我怎么也料不到。"酋长的神情很怪,望着汉烈米,反问道:"问她?"汉烈米笑:"是啊,对自己的来历,她一定有说的。"酋长叹得很伤心:"你能代我问她?"漠烈米一听,不禁有点踌躇,他知道阿拉伯人对妇女的限制,十分之严。从酋长的话听来,他对那个女人,像是十分着迷。阿拉伯男人对自己心爱的女人,限制更多,外出都要蒙面,单是陌生男人和女人目光相接触,就很容易出血案。
所以,汉烈米迟疑了一下,用十分疑惑的神情,望着酋长。酋长又叹了一声——阿拉伯人大都性格坚强,很有男子气概,很少唉声叹气的,可是酋长却一直在叹气,和他魁伟的身形,十分不调和。
酋长甚至把他蒲扇也似的大手,放在汉烈米的手臂之上,这表示他心中极度彷徨,需要帮助。
酋长的声音很低沉:"我一见这个女人,就……爱上了她,无可遏制。"要从一个阿拉伯男人,尤其是一个阿拉伯酋长的口中,说出他"爱上了一个女人"这样的话来,确然是十分稀罕的事。汉烈米教授毕生研究中亚人的历史,对这一点自然了解,所以讶异之极,更不敢接口。
温宝裕闷哼一聱:"那有什么问题,只要酋长一开口,那女人必然答应做酋长的妻子,对了,酋长的妻子叫什么?叫妃子,还是叫皇后?有没有专门名称?"胡说冷冷地道:"也不是全世界的女人都贪慕做酋长的妻子的。"温宝裕立时反驳:"你没听到,是有人把那女人带来给酋长的吗?可知那女人本来就不是什么正经女人,掘金娘子遇上了阿拉伯酋长,还有什么更好的?"汉烈米向温宝裕一指:"你这话,如果在酋长的面前说,就会被绑在木桩上,至少在烈日之下,晒上六小时。"温宝裕撅了撅嘴:"真落后。"汉烈米停了片刻,继续说他和酋长谈话的经过。
酋长的声音有着十分诚恳的恳求:"你是一个出色的考古学家,是不是看到一些东西,就可以认出……她的来龙去脉来?"汉烈米沉吟了一下:"很难说,一定要看到了再说——为什么不问她本人?她……她不会说话?"酋长没有说什么,只是双手抱住了头,好一会,他才站了起来,向汉烈米作了一个手势,示意汉烈米走过去,他们一起到了围着的帐幔之前,酋长把帐幔拉开了一些,那股香味更浓,酋长又作了一个手势,示意汉烈米走进去。汉烈米十分踌躇:"根据阿拉伯的习惯,好象……不是很方便?"酋长闷哼一声:"我叫你进去,就没有问题。"既然是酋长坚持,汉烈米自然不便拒绝,他一侧身,就进了帐幔。当时的情形是,他一进了帐幔,就发出了一下惊怖绝伦的呼叫声,踉跄跌了出来,面色惨白,剎那之间,他觉得自己跌进了一个陷阱之中,一个经过精心布置的陷阱。
汉烈米在讲到这里的时候,仍然不免脸色变白,身子发抖,可见他当时的震惊,是何等之甚。
温宝裕急得直捏手,催道:"你看到了什么?总不成是一个不穿衣服的女人?"他自己在初见苗女蓝丝的时候,也曾惊叫一声,狼狈而逃,多半因为他有这样的经历,所以才有这样的说法——根据阿拉伯的习俗,绝无看到一个裸体女人之理。
我更想叱温宝裕,叫他不要胡说,可是汉烈米教授却睁大了眼,大是讶异:"你怎么料得到的?"他这句话一出口,白素也不禁"啊"地一声,温宝裕更是直跳了起来,指着汉烈米:"真的?真的……是一个不穿衣服的女人?"汉烈米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形?难怪汉烈米曾在一剎那间,认为那是一个陷阱了——很有点像林冲误入白虎堂的味道。酋长只要一翻脸,是可以处死汉烈米的。
可是当时,酋长却向汉烈米作了一个手势:"你看看清楚,不要害怕,看看清楚。"汉烈米惊魂甫定,也想到酋长没有陷害他的道理,所以迟疑着,又进了帐幔。这一次,他看清楚了,可是讶异更甚,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他"看看清楚"的过程之中,首先,他看到的是一个极美丽的女人,全身赤裸,仰躺着。那是一个罕见的美女,肤色加蜜,丰乳圆臀,双腿修长,虽然闭着眼,可是五官精致俏丽之极,她神态十分安详,双手放在身边。
他已知道酋长为这女人着迷,一看之下,他感到酋长的着迷,确然有原因,就算是阿拉伯酋长,也不是很容易遇上那样的美女的。
看到了这样的一个美女,已足以令得汉烈米惊讶莫名的了,而当他看清楚,那美女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一具白玉的——棺材中的时候,他更是惊讶莫名。
当他说到"棺材"的时候,迟疑了一下,像是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用这个名词。
而我们——听他叙述的所有人,在这时,都不由自主,发出了"啊"地一下惊呼声。
汉烈米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惊呼——各位读者一定已经明白了。
汉烈米看出,那白玉棺材,竟是一整块大白玉凿成的。而令得他更惊讶的事,还在后面——他看到玉棺,用一块大玻璃盖着,也就是说,那美女不是在沉睡,而是早已没有了生命。令酋长着迷的,是一个已经死了的女人。
首先叫出来的,自然是温宝裕,他叫的是:"金月亮!金月亮!"接着,连白素在内(她的声音比较低),都叫:"金月亮。"汉烈米全然不知道"金月亮"是什么意思,而我们由于实在太意外,而且极其骇然,所以一时之间,也无法向他解释。我们绝想不到,一千多年之前,曾在裴思庆的记述之中出现过的美女金月亮,竟然又会出现。
根据汉烈米的叙述,那在玉棺材中的美女,毫无疑问,就是金月亮。
温宝裕想说什么,可是他只是张大了口,挥着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保持着最镇定的是白素,她道:"教授,那不是一块大玻璃——或者说,不是一块单面的玻璃,而是立体的,那美女,整个人都嵌在玻璃之中。"这一次,轮到汉烈米的行动和温宝裕一样了,他挥了好一会手,才道:"你们怎么知道的?你们全知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在这时,也缓过了气来,我道:"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一定会告诉你,请你先说下去,那女人……是怎么到酋长那里的?"汉烈米继续说下去。
等到他看清楚,那美女一竟然是被嵌在一大块玻璃中的时候,他的惊讶,更到了顶点,他睁大眼睛,怕至少有三分钟,未曾眨眼。
这时,酋长也进了帐幔,站在他的身边,汉烈米有点神不守舍地问:"怎么回事?"酋长看看那美女的目光,充满了深情,他的回答是:"有人在沙漠的一场狂风过后,发现了她,可想而知,发现她的人,是何等震惊,所以就把她送到我这里来了,同时发现的,还有一些精致的金器和玉器,她本来是被一个沙丘淹没的,暴风移动了沙丘,她才得以重见天日。"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
事情很容易明白——金月亮是被裴思庆带走的,结果,她在沙漠中被发现,这就证明裴思庆未能回到长安,他应了毒誓,死在沙漠之中了,这一次,没有人救他了,他经历了两次死亡的痛苦,誓言加倍,那是他应得的结果。
裴思庆的尸体,自然成了沙漠中的白骨,而被密封在一块"大玻璃"中的金月亮,则经过了一千多年,仍然栩栩如生。
那些同时被发现的金器和玉器,自然是"天国"的女主给裴思庆准备在路途上使用的。
汉烈米当时,对酋长的说法,并不怀疑,可是他忍不住问:"酋长,你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是这样子了,你还……爱上了她。"汉烈米的话,说得十分委婉,因为他看出,酋长的精神状态,不是很正常。爱上了一个已死的人。是十分严重可怕的精神疾病,称为"恋尸狂",有这种狂症的人,什么样乖悖的行为都做得出。
难怪汉烈米一开始就向我们解释中东地形和世界局势了;如果那个酋长发狂起来,事情确然可大可小,和全世界都有关系。
酋长的神情十分痛苦:"我无法控制,我明知十分荒谬,可是无法控制。而且你看,保持她身体的方法,多么特别?我相信她只是暂时休息,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她会活回来!"汉烈米叫了起来:"她不会,她和那些器具在一起,她可能死了上千年了。"汉烈米的话很理智,可是酋长的话,却又使他无法反驳,酋长道:"上千年?一千年之前的人,懂得造出那样的玻璃来,并且把人嵌进去?教授,告诉你,这女人是真神赐给我的。"汉烈米忍无可忍,可是那句话,他还是在喉中打了一个转,未敢说出来。那句话是:"那么你就请真神令她复活吧。"酋长继续道:"我要令她活回来,教授,你负实查出她的来历和身分,她必然有族人,也要查出是谁这样处理她的身体的,要查出那个又发现了同样的器具的古城在什么地方,要用尽一切方法使她活过来,成为我的妻子。"汉烈米全然啼笑皆非,酋长的情绪,进入了狂热状态:"我会尽我一切力量来达到目的。哪怕是天下大乱,我也要达到目的!"为了表示他的决心,酋长的脸上,肌肉扭曲着,抽搐着,看来十分可怕。
汉烈米就在这时候,想到了以酋长这样地位的人,如果忽然之间失心疯起来,那会给世界带来巨大的灾难,所以他忙安慰酋长:"别……那样,总有办法的.我认识几个很出色的朋友,对他们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困难的事!"汉烈米说:"我那时,首先想到的,自然是曾和我共过事的原振侠医生。"温宝裕以手加额,叫了起来:"天,你把原振侠的祖宗十八代全叫来,也无法令一个死在唐朝的女人复活的。"汉烈米又呆了一呆:"唐朝?中国的唐朝?你说这个女人是中国唐朝的人?"由于他不明白金月亮的故事,所以他这时的讶异,可想而知。我吸了一口气,把得自那捆羊皮上的故事,用最简单的方式,向他说了一遍,而且集中在有关金月亮这个女人的身上。
虽然用的是最简单的方式,但也由于经过实在太复杂了,也花了将近两个小时,听得汉烈米如痴如醉,他以考古学家的观点,发表了意见:"拍卖会的资料,不尽不实,根本没有什么古城——或许是当年探险队就故弄玄虚,有的只是天国,而天国的整个活动范围,是在一个山洞,和一个山谷之中。"我同意他的看法:"你无法实现酋长的委托,金月亮无法复活。"汉烈米做梦也想不到忽然会听到了一个那么怪诞的故事,他的情绪显然陷入了一种狂热的状态之中,双颊泛着红晕,气息急促:"那侏儒说,白衣女人用一种液体注入玉棺中,就凝成了水晶?"他又问:"照你们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胡说回答了这个问题:"像是人工合成树脂,把一个标本凝结在内。"汉烈米又神经质地叫了起来:"天!别告诉我那时,这个美女……是活着的。"我也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因为照侏儒所说,金月亮正在被逼供,问她那柄匕首的所在,可知她是被凝到了"水晶"之后才死的。
汉烈米的思绪忽然十分乱:"难道真的没有法子使她活过来?"我用力挥了一下手,根本对这个问题,懒得回答,因为那是可以肯定的事。谁能令一个死去了一千五百年的人复活过来。
汉烈米感叹:"她的身体保存得那么好!这种保存的方法真了不起,比较起来,埃及人的木乃伊,乱七八糟,根本不知算是什么。"在这时候,我看到白素的两道秀眉,向上扬了一下——这是她对一件毫无头绪的事,忽然胸有成竹的一种表示,我立时扬起手来,示意大家静一静,好听她发表意见。
白素又想了一会,才缓缓地道:"我想,有一丝希望,可以试一试。"我陡然叫了起来,虽然平时对白素的意见,总是十分尊重的,我只是叫了一下,没有说什么,表示我对她的话不同意。
白素不理会我的反应,只是十分平静地说了一句:"勒曼医院。"本来,看胡说和温宝裕的情形,他们也要不同意白素的意见的。可是白素一说了"勒曼医院",我们全都明白了,心头一阵剧跳。
勒曼医院那批超时代的医生,早就掌握了无性繁殖的秘奥,复制人对他们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自素的意思是说,金月亮的身体,一直在密封的情形下得到保存,只要在她的身上,找到一个还有生命力的细胞,勒曼医院就可以在实验室中,通过培植,制造出一个金月亮来。
当然,这个金月亮没有记忆,一切要从头学习,可是酋长未必会喜欢听金月亮和匈奴大盗以及裴思庆的经历,他只要有美女在怀,就会心满意足了。
汉烈米又不明白,我道:"你去对酋长说,不,我和你一起去见酋长。"我在这样说的时候,向白素望去,白素居然立即点头:"我也去看看,让我们直接和酋长打交道,向他索取报酬,他一定会答应。"汉烈米一蹦老高:"你们真有办法让这个嵌在水晶中的美女复活?"白素说得很客气:"试一试。"温宝裕连连跌足,他自然也想凑热闹,可是他也知道自己走不开,他叫道:"向酋长要那柄匕首,和那捆羊皮,不要别的。"我白了他一眼:"这还要你提点吗?"我又用了最简单的方式,向汉烈米解释了勒曼医院,听得汉烈米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像是吞下了一百公克的泻盐一样。
温宝裕自告奋勇:"我和勒曼医院联络!顺便问问,那个'人蛹'怎么样了。"勒曼医院本来设在瑞士,后来由于被我"撞破"了,他们自知行为太惊世骇俗,所以要保持极端的秘密,竟然搬到了格陵兰的冰层之下,规模比以前更大。而且,他们也利用了本身的力量,在展开别的活动,例如怪异之极的"非常物品交易会",就是由勒曼医院幕后主持的。
我和他们发生了几次关系,一次比一次融洽,所以他们给了我一个在芬兰的电话号码,那是他们的一个联络点,那电话二十四小时有人接听,道明来意之后,会转告勒曼医院,自然有人来联络。
温宝裕知道有这个号码,至于他口中的那个"人蛹",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中的怪物,那个故事叫《密码》,几年之前记述过了。
拨通了电话之后,汉烈米又详细询问了有关"天国"的许多问题,我也需要他专家的意见。
汉烈米的意见是:"这一批女人的来历十分可疑,她们的生活方式十分奇特,她们和一般游牧民族不同,而且,似乎有十分异常的能力,还有,她们的文字,别说有人认得,连见也没有人看见过。"我笑起来:"你想暗示什么?"汉剎米吸了一口气:"我自己也不知道,还有,她们的信仰,也与众不同。"我不同意:"信仰倒是大同小异的,她们和许多宗教的信念相同,都渴望可以升天。"汉烈米望了我一眼,忽然道:"我记得你曾说过,人类的升天观念,不是虚空的,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愿望,总希望身体或灵魂能升天,是由于人类的祖先,根本是来自遥远的另一个星体,所谓'升天'的观念,只不过是一种渴望回归故星的愿望。"汉烈米在这里,用"故星"替代了"故乡",很令我有感慨。
我点了点头:"这是事实,不论是什么宗教,最终的结果,都是要人的灵魂,离开地球,得到回归。"汉烈米深深吸了一口气:"外星人把自己星体的人留在地球上,是一个可能,外星人来到了地球上,和地球人结合,把第二代留在地球上,也是一种可能。一群曾接触过外星人的地球人,明白了星外有星,天外有天,在外星人离去之后,也渴望升天,这又是另一种。"温宝裕插言:"是什么使你想到了外星人?"汉烈米的回答来得极快:"那女人身体被保存下来的方法,相信我,现代的科技,也无法把一个身体保存得如此完美!"我没有表示意见,因为到此为止,我还未曾亲眼看到过那个被保存下来的女人。
约莫一小时之后,勒曼医院的电话来了,是一个听来十分愉快的声音:"卫斯理先生?我值班,计算机资料说阁下对我们医院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有什么指教?"我忙道:"不敢,我想请问,一个人,死了一千五百年,可是身体保存得极好,被封密在一大块人工合成脂之中,犹如琥珀,这个人是不是有希望复制?"对方沉默了片刻,才道:"那要看实际情形,我们曾在实验室中,成功地培殖出在琥珀中的甲虫,可是就无法复制西伯利亚的长毛象,原因是由于甲虫的甲壳上,有还可以再活的细胞。必须先看了这个人再说!"我问:"你们愿意试一试?"那边的回答是:"当然,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我们不会拒绝任何挑战!不迎接挑战,如何可以有新的突破!"上一章目录下一章□作者——倪匡本书由“E书时空”免费制作;想要更多的免费电子图书,请光临http://www.eshunet.com/第十三部:勒曼医院来的古怪青年医生我向汉烈米望去,汉烈米兴奋停在发抖,连连点头。我先道了谢,然后再道:"我们随时联络。"那青年人道:"告诉我们这身体在哪里,我们会派人来运走。"这本来是十分理想的办法,可是三天之后,我、白素和汉烈米,在酋长的寝室之中,看到了金月亮之后,却发生了一场波折。
一看到在大块晶莹透彻的"水晶"之中的那个美人,我和白素,就都立刻肯定那个美人,一定就是裴思庆叙述中的金月亮。
她极美,最异特的是,她被密封在"水晶"之中,当真是纤毫毕现,身上的汗毛,都看得清清楚楚,高耸的鼻子像是随时会翕动,眼睛像是随时会睁开来一样。
完全有理由,在情感上相信这样的一个美女,随时可以活过来!
酋长在听了汉烈米对我和白素的介绍之后,半信半疑地望着我。我提出了要把金月亮移到一处秘密地方去进行复活工作,酋长就咆吼了起来。
酋长大叫:"不!我绝不让她离开,除非是我也一起跟着去。"我冷笑:"绝无可能,算了。"我一刻也不肯停,汉烈米叹着顿脚:"想想别的办法,想一想。"白素道:"酋长或肯去问一问阿潘特王子,我们准备把身体送到勒曼医院去,阿潘特王子会约略介绍这家医院的神奇之处。"阿潘特王子是阿拉伯世界中的大人物,酋长自然知道。这个王子曾受过勒曼医院的好处,起死回生.现在十分健康。
酋长大声呼喝,他的贴身保镖,那个巨人,拿着电话进来。这时,我不禁有点忧虑,向白素望了一眼。因为阿潘特王子和勒曼医院之间的事,酋长不一定知道,酋长这里的事,王子也一样不明白,他们两个人的对话,可能牛头不对马嘴。
可是白素却十分有信心地点了点头,示意我不必担心。果然,酋长在接通了电话之后,才一提起了勒曼医院,王子就"哈哈"大笑:"酋长,你也终于要勒曼医院的帮助了。"酋长怔了一怔,问:"他们靠得住?"王子的回答是:"靠得住之至,酋长,相信我,真神给了他们起死回生的能力!真正的起死回生。"酋长的神情,惊喜莫名,他也不必再问别的什么了,通话就此结束。
有了阿潘特王子的意见之后,酋长的态度,大大转变。
事后,我问白素,何以会有这样的把握,知道酋长和王子的通话,会对得上话?白素的回答是:"两件事,都和生命的存在和结束有关,自然说起来,很容易对得上榫!"我还是不服气,白素又道:"就算对不上,也没有什么损失的,对不对?"我只好表示佩服——阿潘特王子和勒曼医院的纠葛,是记述在《后备》这个故事之中的。
酋长同意了我们载走金月亮,我再度和勒曼医院联络,同时准备了运载的工具——把整个水晶玉棺,放进了一只大木箱之中,从酋长的宫殿到机场的运输由酋长负责,一上了飞机,就由勒曼医院负责。
以为勒曼医院会派出好多人来,谁知道第二天,来的只是一个人,那是一个俊美得古怪的年轻人——说他古怪,是由于他身体的一切,都是完美的,当他和我握手的时候,我不礼貌地打量着他,古怪的感觉油然而生,他却若无其事:"卫先生,我们通过电话!"我记得他的声音,两次通话,都是他接听的。酋长似乎很喜欢这个白种青年,带着他去看金月亮,那时,我们都知道了他的名字是杜令。杜令医生在见到白素的时候,念了一首惠特曼的小诗来称赞白素。
当杜令医生看到金月亮的时候,我留意到他的双眼之中,有异样的光芒,迸射出来。
我便问:"有没有希望?"
杜令的回答是:"现在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多么美丽的女人,如果能在她的身体上,找到可以培植的细胞,我们甚至可以令得她的脑细胞,在培植成功之后,有局部的记忆。"这是勒曼医院的新成就之一,我不是第一次听到,所以并不表示惊讶——我知道的是,勒曼医院复制了著名的一个浪子,又把浪子潜意识中的爱情意识,转移到了复制人的脑中,于是,出现了两个浪子,一个当然已不再是浪子,受上了一个美女,不知所终,另一个依然做他永不爱上任何女人的浪子。
故事的经过,也相当曲折,重要的是,勒曼医院的新成就,可以使复制人有记忆,有思想。
也正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勒曼医院的行事,更加谨慎,绝不轻易制造复制人,像金月亮这种情形,十分特殊,他们自然乐于探索。
在上了飞机之后,杜令十分婉转地道:"我一个人可以完全控制飞机。"他是在拒绝我们和他一起前去,我略感不快:"你是什么时候加入勒曼医院的?"我的意思是,我和勒曼医院的关系相当久了,他可能是新来的,所以才会拒绝我同机前去。
他的态度十分好,笑着:"我们每一个人加入之前,都立过誓,绝不泄露有关个人的任何秘密,你看我,经过彻底的整形手术,不然,世上哪有看起来那么好看的人!"他在这样说的时候,甚至还拉了拉他自己的脸皮,作了一个鬼脸。
我无法再坚持下去,望着他驾着载有金月亮的飞机,冲天而去。这时,酋长也在,他一直翘首望着,神情依依不舍之极。汉烈米在安慰他:"一直面对一具身体,不如分开几个月,可以得到一个活生生的美人!"酋长在祝祷:"愿真神使这俊美的年轻人,真正有起死回生的力量?"酋长点正我和白素作为他的贵宾,在他的王宫中住下来,我们没有答应。
汉烈米留着陪他,我们回去。一路上自然讨论种种发生的事,我道:"要是金月亮能复生,而且又有记忆,那么,她一定能把一千多年前的事全记起来!"白素淡然:"一千多年的事,和一分钟之前的事一样:都是过去了的事。"她忽然有这样的感慨,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一时之间,倒不知如何说才好。她忽然又转了话题:"杜令医生十分古怪,你觉不觉得?"我一扬眉:"简直古怪之极——最古怪之处,是古怪到说不出他究竟古怪在什么地方!"我的话,听来不合理之极,可是白素大表同意,又强调了一句:"真是古怪。我想,勒曼医院的种种工作,走在如此的尖端,一定另有原因。"我有点吃惊:"你的意思是——"白素笑了一笑:"只是我的设想——可能有外援,我的意思是,可能有外星人发现他们的工作,觉得他们的工作十分有意义,而加以援手!"我哈哈笑了起来:"你以为杜令医生是外星人?"她瞪了我一眼,我忙高举双手,表示歉意,同时道:"有可能。""有可能"这个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什么事都有可能,天下没有绝对不可能的事!
回到了家中,胡说和温宝裕自然追问经过情形。事实上没有什么可以告诉他们的,他们自然不免失望。温宝裕斜眼望着我,我知道他的心意,就冷笑问他:"如果你是我的话,就怎么样?"温宝裕认真想了一会,才道:"也真的无法可施,早几年,还可以设法躲进那架勒曼医院的飞机上去,现在自然也不会作这种无聊事了!"我鼓掌:"大有长进,可喜可贺!"胡说倒还沉得住气,温宝裕长嗟短叹,杜令医生说至少要三个月(那已经是新的快速培植法)的时间,对性急的温宝裕来说,自然难熬之至。
不过再难熬,也得熬下去,那是绝急不出来的事,杜令医生在分手的时候,曾暗示过最好不要打扰他,一有了结果,自然会和我们联络。
自然,在这段时间中,我们各有各的活动——每天都有新的事发生,都不属于这个故事的范围,所以也不必细表。是在一百零一天之后,才有了杜令医生的消息。
之所以那么肯定是一百零一天,是因为温宝裕每天都来一次,不论我在还是不在,他就在我书桌旁墙上,写上一个数字。当电话铃响,我听到杜令医生的声音时,视线恰好落在墙上一百零一这个数字上。
杜令医生的声音,有点古怪,他报的是喜讯:"一切理想之至,不过我先把这个消息告诉你,没有通知酋长。"我追问了一句:"有思想,有记忆?局部还是全部?"杜令医生足有二十秒钟之久,没有回答,我催促了几次,他才道:"无法知道是局部还是全部——卫斯理,我们需要见一次面!"即使没有金月亮,单是和这个古怪的医生见一见,我也大有兴趣,所以我立时道:"好,地点是——"他说了一个芬兰北部小镇的地址,我答应尽快赶到。当时白素不在,她晚上回来时,一听就大是兴奋,连声道:"唐朝的女人复活了!"我摇头:"不能算是复活,只是再生!"白素没有和我争,第二天我们就出发,没有告诉胡说和温宝裕到什么地方去,且让他们去胡思乱猜一番。
杜令给的地址,是一个只有百十户人家小镇的尽头处,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世外桃源的话,那么,北欧近北极圈外的一些小镇,才是真正的世外桃源。
在白雪皑皑,湖光山色之间,洋溢着一片柔和的气氛,人一到了这种环境之中,自然心平气和,再也不会念及半分丑恶。
我们才走上几级木梯级,那幢全用整齐的方木建成的房子的大门,已打了开来,杜令医生当门而立,张开双臂,对我们表示欢迎。
屋子中十分暖和,而且有木材的特殊香味,屋中的陈设,以各种厚厚而柔软的羊皮为主,杜令先给我们斟了两大杯很热、香气朴鼻的羊乳酒,然后,不等我发问,他就撮唇发出了一下口哨声。
迎着口哨声,一道毡帘掀起,娉娉婷婷,走出一个长身玉立的美人儿来。
我和白素都看得傻了——那美女穿著普通之极,可是艳光四射,她美目流盼,巧笑倩兮,和在水晶下的金月亮一模一样,可是活色生香,究竟比静止不动,要好看了不知多少!
她脚步轻盈地来到了我们的身前,双腿微屈,看来是在行礼,姿态古雅美丽,白素忙伸手去垃她的手,她在这时,望向白素,一开口,居然是字正腔圆的英文:"夫人,你真好看!"我的经历也算得是丰富的了,真是,千年的猫,蓝血的人,什么场面没有经历过,可是一个一千五百多年前的再生人,一开口,居然是纯正的英语,这也不免令我剎那之间,呼吸停顿!
我定过神来之后,第一件事,是十分佩服白素,她当然也呆了一呆,可是她立即道:"谢谢,你才好看。"第二件事,我立即向杜令医生望去。
杜令有十分自得的神色,向金月亮指了一指:"在她的培殖过程中,嗯……在她的原有记忆的恢复过程之中,我们注入了新的记忆,使她可以适应一千五百年之后的生活,同时,也可以令她知道自己的处境!"我听得目瞪口呆:"你们的研究,竟然进步到了这样的程度!"杜令俊美的脸上,现出了理所当然的神情来,他道:"生物的可塑性十分大,想想看,所有的生物,都是从原生质进化来的,有着各种各样的适应力,我们只不过把生命原有的能力,逐步释放出来而已!"杜令说来好象十分简单,不是专家,自然也无法进一步去了解生命的内容。
我又打量着金月亮,她也用一种十分甜美的笑容望着我,我向她扬了扬手,打了一个招呼:"你好!你现在对你自己的了解,到了什么程度?"她没有立即回答,我又道:"我对你的过去,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金月亮扬起了眉:"怎么会呢?"我道:"是从一个人的记述之中得知的,这个人,来自中土的长安——"金月亮"啊"地一声,神采飞扬,忽然改说中国话,带有中州口音,她说的是:"哦!裴郎!"她在这样叫的时候,神情缅怀,而且也大有感情。在我和白素愕然之间,她又补充:"是他教我这样叫他的!"她是金月亮,这是再无疑问的事情了!不是金月亮,怎知道"裴郎"——当年,裴思庆在和她相处的旖旎风光之中,教她讲长安话,教她使用昵称,也是十分自然的事情!这时,我忽然听得白素道:"医生,你似乎也知道她的往事?"我向杜令看去,看到他本来是一副恍然的神色,给白素一问,他才略怔了一怔,像是觉察自己有点忘形。他忙道:"在她记忆恢复过程之中,我们对她的记忆,曾有过纪录和探索。"我大是惊讶:"这是一个怎么样的过程?"杜令作了几个手势,最后抱歉地对我一笑:"只怕你不容易明白——记忆可以用波形的形式,具体表现出来,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还原。"我盯了他片刻,知道他必然不肯作进一步具体的解释,而理论上的假设,我自己也达得到目的,不必再去请教他。杜令也像是为了转换话题,所以对金月亮道:"说说你现在的处境。"金月亮甜甜地笑了起来:"我算是世界上最古怪的一个人了。早在一千五百年前,我已经死去,可是害死我的人,用一种奇妙的方法,把我的身体保存得十分之好,以致一千五百年之后,还在我的身体中找到了存活的细胞,使我可以再生。"她对她自己的情形,当真再清楚也没有了。而且,勒曼医院"输入"给她的记忆,也真不少,包括了许多现代知识在内。她接下来的话,听得我和白素两人握住了手,手心在冒汗。
她道:"我是被人在沙漠中发现,送到一个阿拉伯酋长那里去的——"她说到这里,向我望来:"我是怎么会在沙漠中躺了一千五百多年的?"裴思庆离开天国的时候,把已嵌在水晶中的她带走,这一节,她自然不知道,所以才有此一问的。我忙道:"很长的故事。"白素道:"我们之间,肯定有很多故事要交换!"金月亮吸了一口气:"阿拉伯酋长爱上了我,想令我复活,正由于这个原因,我才有了再生,我要多谢你们两位,你们是我再生的恩人!"她说着,又姿态十分高雅地盈盈下拜——那显然是中国唐朝的古礼。
我和白素忙道:"不必多礼,勒曼医院,才是你的再造恩人!"中国人说话之中,常有"再造之恩"的说话。金月亮如今能俏生生地踏在我们的面前,确然有不少人对她有"再造"之恩!
金月亮笑得十分欢畅——她的笑容,灿烂得如同阳光一样。她道:"可是,我却不会爱那个酋长,我见也不要去见他,我不要成为阿拉伯酋长后宫的女人,我要做一个独来独往的女人。"就是这一番话,听得我和白素两人目瞪口呆的!
我们立时向杜令望去,杜令摊了摊手,现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来。压低了声音:"或许是我们注入她脑部的记忆太多了,令得她……变得太聪明了!"我不禁发出了一下呻吟声——勒曼医院不但造出了一个再生人,而且,还可以决定这个再造人的聪明程度和知识程度!
他们掌握了生命的一切!
杜令向我眨了眨眼睛,像是知道我在想些什么,他道:"每一个人有每一个人的思想,不受任何力量控制,我们想要她回到酋长的身边,可是她不同意,她有她自己的主见,不受控制!"听得他这样说,我大吁了一口气,确然,虽然他们能控制生命的奥秘,但是不能控制人的思想。
金月亮活泼地说着:"我会选自己所爱的人,以前,匈奴大盗把我当女奴,大盗死了之后,我才体会到自由自在生活的可爱。我可以爱很多人,例如杜令医生就很可爱!"这个"胡姬"的作风相当大胆,一句话说得杜令医生也不禁脸红了起来。
我想起了一个问题:"那么,酋长那里,怎么交代?"白素叹了一声,像是怪我这个问题,问得太笨了。金月亮和杜令也笑了起来。我自然也立刻想到了!问题再简单也没有:有了一个金月亮,勒曼医院可以制造出无数金月亮来!
杜令道:"另一个复制人已在成长中,不准备给她任何过往的记忆,只给她注入她是酋长的女人的意念。看起来虽然有点迟钝,但酋长会极之喜欢!"金月亮忽然向杜令飞了一个媚眼:"你呢?如果两个金月亮叫你拣,你拣哪一个?"杜令却尴尬之极——显而易见,他的这种尴尬,只是因为有我们在,如果没有我们,这小木屋中,会有什么样的旖旎风光,也可想而知了!
一想到这一点,我不禁哈哈大笑,指着杜令,大声道:"好小子,便宜了你!拿甚么来谢我!"杜令神情忸怩:"你想要什么?我叫金月亮把她所知的全告诉你!"我大喝一声:"那是她的事,她归她,你归你!"杜令笑了起来,给我们看穿了真情,他反倒大方起来,痛快地道:"但有所命,无所不从!"我侧着头看着他:"你这小子,我越看,越觉得你古怪,可是又说不出你古怪在甚么地方,你自己说吧,你有什么古怪!"杜令笑:"我哪有什么古怪了?真的没有,普通之极!请别疑心!"我自然不肯就此罢休,瞪着他,金月亮这时也瞪着他,看来也很想知道他有什么古怪——女人喜欢发掘男人的秘密,古今中外一致。
白素忽然道:"别胡扯了,杜令医生哪有什么古怪,我们说正事要紧!"我呆了一呆,我和白素曾讨论过,确认杜令有古怪,为什么现在她忽然改口了呢?我一抬起头来,便自恍然。我看到这时,只有白素在杜令的身后,而杜令的双手,又放在身后。他一定向白素在打手势。
由此可知,他确然有古怪,只是这时候不愿意讲出来,原因,不消说,是他不想金月亮知道他的古怪!这家伙!
我没有再追问下去,只是道:"既然另外有一个金月亮在成长,我可以设法尽量去安抚心急的酋长。"杜令道:"请两位来,要商量的这是其中之一,还有一件事,金月亮要告诉你们那柄匕首的故事,她说她是不肯透露那匕首的下落,死在一群女妖手里的!"我吸了一口气,这个经过,我知道梗概,当时,绝想不到会有当事人之一来亲自作补充!
金月亮要说的经过,我们已经在裴思庆的记载上得知了梗概,而且,那个侏儒,曾经目击,所以并不特别惊讶,令我们感到怪异的是,她称那些白衣女人为"女妖",不知是什么原因?
白素把我们的所知,迅速地讲了一遍,金月亮听得十分用心,她"啊"地一声:"那矮子,对,我见过,我曾见过他,真是,那么多年前的事,就像是昨天一样!"我道:"对你来说,根本就是昨天的事!"金月亮吸了一口气:"那群女妖,现在不知上哪里去了?在沙漠中的游牧部落都知道,有那么一群女妖,生活在一个山谷之中,生活了几百年,她们不老,不死,经常掳劫男人到她们那里去,可是她们又不是很特别重视男人,她们自称来自天国,努力想回天上去,只有一柄神奇的匕首可以帮助她们。"我吸了一口气:"可是她们却又参不透这柄匕首究竟有什么秘密!"金月亮扬了扬眉:"她们终于得到了那柄匕首?从裴郎那里得到的?"我吸了一口气,又对她说了裴思庆在沙漠中遇难,被女主救了的经过。听得金月亮这样形容那批白衣女人,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心中充满了疑惑,白素问:"可是那柄匕首根本是在波斯王那里的!"金月亮说得十分郑重:"真神赐给波斯王的。可是她们却说,真神本来是要把匕首赐给她们的,由于她们之中,有人违背了真神的意旨,所以真神要留她们在沙漠,不让她们升天,除非她们能弄明白匕首上的秘密——这些,都是匈奴大盗得到了匕首之后得知的。"我叹了一声,传说相当复杂——大多数,神和人之间发生关系的传说,都十分复杂,这个传说也不例外。
根据传说看来,那些白衣女人和神之间的关系,相当密切,她们是可以"升天"的,只要能了解神的旨意就好了,而神的旨意,就在那柄匕首之中!
金月亮对裴思庆的一切,十分有兴趣,当她听到裴思庆临走的时候,要带着她一起走时,十分感动,有晶莹的泪珠,自她的大眼睛中滚出来,在一旁的杜令医生,用十分痴迷的眼光望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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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第十四部:往事如烟,却可以追寻
她语言哽咽:"裴郎是对我很好的,他好几次央我和他一起回长安去,可是我在沙漠中野惯了,所以没有答应他,唉,这样说来,裴郎是不幸在沙漠中遇难了!"我忍不住冷冷地道:"你那个裴郎是卑鄙之人,他害了很多人,最后,可能还害了那批白衣女人!"金月亮一昂首:"我不理会他是君子还是小人,他对我好,和他在一起我们都快乐!他怎么害那批白衣女人了?他有那么大的本事?"我悻然把裴思庆的行为说了,金月亮一听,却格格娇笑起来,简直笑得花枝乱颤,一面笑,一面道:"若是那群女妖,真的信以为真,那他倒是替我报了仇!"白素忽然问:"你被处死的时候,有什么感觉?"金月亮道:"没有,什么感觉也没有,就像突然睡着了一样——"她说到这里,忽然望向杜令:"是不是我失去了这一部分的记忆?"杜令笑:"记忆是你的,我怎么知道!"金月亮又瞪了杜令一眼,那种眼波横溢的妙目,杜令很有点不克自持的神情。
白素又望向杜令,问色授魂予的杜令:"那种透明物质的成分是什么?"杜令的回答是:"一种十分先进的高分子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心中十分疑惑,金月亮却立时问:"那是什么?在我的知识范围之外?你能不能多注入一点记忆给我?"杜令张开手:"不能,因为你已经完全成长了,以后,你想获得记忆,就必须和普通人一样,通过一个学习的过程,才能达到目的!"虽然我们面对的事情诧异莫名,可是金月亮这个再生的唐朝胡女,和杜令这个来历不明的古怪医生,不时打情骂俏,倒也令人神清气爽。
金月亮听不懂杜令所说的那个专门名词,其实并不是十分高深,那是有机玻璃的俗称,也就是人工合成的一种透明体,十分普遍,并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是这种人工合成的科技,还是近代的事,绝难想象唐代的中亚沙漠之中,会出现那样高质量的有机玻璃——我见过,抚摸过,敲打过,在质感上,简直和水晶一模一样!
杜令接着,向金月亮解释了这些,金月亮呆了一会,才问:"那么……这些白衣女妖……究竟是什么人?"杜令指着她,手指几乎碰到她的鼻尖:"别只是问,运用你的记忆,互相组合,产生新的记忆——这个过程,在人脑的活动之中,称作'思考'!连计算机都会思考,人更应该不住思考!"杜令"教育"金月亮的这番话,十分有理,我和白素听得连连点头。而金月亮也没有一味撤娇,认真思考起来,过了一会,她才道:"她们那么早就掌握了这样新科技,一定是曾有人教她们的!而教她们的人,远比地球人进步,来自外星!"杜令、我和白素,不约而同,一起鼓起掌来——金月亮那么快就达成了这个推测,足证她的思考能力,十分高强。经我们一鼓励,金月亮更是容光焕发,看来美丽无比,她忽然用力一挥手:"难怪在沙漠上,对她们有种种传说,都神奇得很,说不定,她们本来就是外星人!"白素在这时候,忽然说了一句我再也料不到她会说的话,她道:"要弄明白她们究竟是什么身分,只要到她们住的地方去看一看就可以了!"这句话,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因为我的第一反应是"怎么找得到那地方"。可是,立即地,我看到白素在这样说的时候,望定了金月亮,我就恍然了!
金月亮一直在那一带沙漠四处活动,她是沙漠中的游牧部落中人,又曾被那群白衣女人掳去过,是在"天国"被嵌入了有机玻璃之中的,而如今她又有着当时的记忆,要把白衣女人聚居的"天国"找出来,当然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
金月亮也立时明白了白素的意思,她侧着头,想了片刻,才道:"我们在沙漠中生活的时候,一直被禁止接近那道沙沟,可是总有胆大的孩子,偷偷去看那道沙沟的奇景,我就是其中之一。所以,我可以找到那道沙沟——"金月亮在这样说的时候,神情还有点犹豫,我立即接了上去:"循着那道沙沟向下走,就可以进入白衣女人聚居的所在!"金月亮奇讶地望着我,我道:"在裴思庆的记述中,提到过他进出的时候,都曾经过一道十分怪异的沙沟,可是他语焉不详,不能具体明白沙沟的情形!"金月亮"啊"地一声:"他留下的记述很多?"我点头:"不少,白衣女人要他把一切都说出来,他记述下来的一切,我们已整理出来,可以完全交给你去慢慢看,他十分怀念你!"金月亮的俏脸上现出了矫艳的绯红色来,这时候,杜令医生又说了一句我意想不到的话。
杜令医生说的是:"我们什么时候动程?"我足足望了他三十秒之久,才道:"我以为勒曼医院的医生,是除了医院之外,对任何事物,都不再有兴趣的!"杜令医生若无其事地回答:"我有私人的理由,而且我的行动,医院的领导人完全同意。"白素一扬眉:"你早知道我们见面的结果,会是到沙漠中去?"杜令笑得有点狡猾:"这并不难推断,是不是?"我又盯了他半晌,这个英俊的青年,不但古怪,而且十分之不简单,我没有问他是为了什么"私人的理由",是明知问了也不会说的。我曾估计可能是为了金月亮,但随即又推翻了我的假设。
金月亮甜甜地笑着:"随时可以出发,应该算是典型的旧地重游,可是我却像昨天才离开一样!"金月亮兼有古代的记忆和现代的记忆,这种古今交杂的记忆,常在她的言行之间,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给人的感觉,自然十分怪异。
白素笑问杜令:"我们当然不必用普通的旅行方法,是不是?"杜令呵呵笑了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可以瞒得过卫夫人,是的,医院和很多国家有协议,特殊标志的飞机,可以随时进入!"白素对于杜令的恭维,反应相当特别,她只是似笑非笑地望着杜令。她的这种神情,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在说:小伙子,还有一件事,你是瞒过我的,可是,也不会一直瞒得下去!
白素的目光一点也不锐利,甚至极其柔和,可是自有一股逼人的力量,这时,杜令也不敢和她的目光接触,避了开去。
勒曼医院的飞机,设备齐全,十分舒适,而且在报出了一个密码之后,各地机场的控制塔,都安排第一时间让它通过和使用机场,所以我们得以最快地在沙漠中的一个小城市中降落,然后,改用早已安排好的直升机,照着金月亮所说的方向飞去。
金月亮在空中时,神情曾一度十分迷惑,她道:"我从来只是在骆驼背上辨别方向,没有在空中认路的经历,给我一点时间来适应。"驾机的是杜令,他有着十分纯熟的驾驶技术,当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之中,出现了一座横直的峭壁,和许多险峻的山岭时,金月亮叫了起来:"那就是匈奴大盗的巢穴!"在裴思庆的记述之中,我也认识过这些山岭和峭壁,裴思庆曾遇匈奴大盗,但是没有追进去。
金月亮又指点了一会方向,突然吸了一口气:"看,下面那道沙漠,和那座山!"向下看去,看到有一道笔直通向一座山头的沟,约有一公里长,杜令已经控制着直升机下降,使直升机恰好降落在那道沙沟的开始处。
一下直升机,我和白素,都呆了一呆,心中同时想到的是:不能怪裴思庆笔下记得不清不楚,事实上,眼前的景像,确然奇特无比,乍一看,我也无法形容得出来!
不错,那是沙漠中的一道沟,越向前走越是深,沟的两边,沙粒都在动,可是又不向下落来,似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把沙粒逼祝这种现象,十分怪异,现代人看到了也莫名其妙,古代人见到,自然会有各种传说产生出来。
我一步跨进了沟中,沟并不实,我伸手向沟壁的沙粒插去,手在插进沙中之前,我感到有一股相当强劲的气流,自下面喷上来,就是这股气流,阻止了沙粒的下落,形成了这个沙沟。
这时,金月亮和杜令,也来到了沙沟之中,杜令来到了我的身边,对大是疑惑的我低声道:"这条沙沟是人工建造的,由强大的自下向上喷的气流形成!"我不由自主摇着头:"千百年来,一直有这股力量存在?动力的来源是什么?"杜令像是这个问题,根本不成什么问题一样,耸了耸肩:"或许他们发现了沙漠之中的某种潜在的能量——例如亿万沙粒在缓缓移动之际所产生的力量,那么就成为永不衰竭的能源了!"他的话,想象力十分丰富,也令人无法反驳,我急急向前走,白素跟在我的身边,金月亮在我们的身后,她向杜令解说着:"我是被四个白衣女人绑着抬进来的,前面那座山,整座全是白玉,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有人开采!"杜令叹了一声:"地方那么隐秘,不是你带路,我也无法找得到!"走到了沙沟的尽头,就进入了山腹,先是十分狭窄的甬道,然后,突然开朗,就到了山腹间的一个大山洞之中——我立即可以肯定,这个山洞,就是裴思庆所记述,他经年累月,不见天日的那个!
早年,探险队自然进入过,可是并没有造成太大的破坏,许多大件的玉器都还在,山洞有裂缝通向山顶,光线可以透入,可是却真的看不到天日。
而更令人怵目惊心的,是在一边的洞壁处,一字排开,是许多具干尸!
一路上来的时候,我和白素早把当年裴思庆留在那捆羊皮上的记述,都说了出来,所以我们四人一看到那一列一色白衣的干尸,就都"啊"地一声,知道那正是那批白衣女人。
我的动作已经够快了,可是杜令的行动更快,他几乎以一百公尺赛跑的速度冲向前,我一把没拉住他,真怕他会撞上那些干尸。
他陡然收住了势子,慢慢俯下身来,这时,我们看不到他的神情,可是从他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这时的心情,十分沉重。
乍一来到这里,等待发掘的事不是人多,可是我和白素都觉得杜令医生的态度十分奇怪,我和白素交换了一个眼色,就知道各自心中的怀疑都是一样的:这个古怪的杜令医生,和这批神秘的白衣女人之间,似乎有着某种奇妙的联系!
然而,那又是不可思议的,所以我们都十分疑惑。而眼前那批干尸又十分引人注意,所以我们都没有再就这一点去思索。
那批干尸,一色的白衣,白布罩头,但有的头罩已歪向一边,现出头脸来,她们全是女性,有着中等长度的头发,和瓷土一样灰白的皮肤,由于干燥,尸体只是干,没有变坏,她们的神情,也可以辨认,看起来,每个人都十分安宁。
而且,一下子就可以知道她们的死因——每一个干尸的心口部分,白衣上都有一滩变成了深赭色的血迹。
她们竟然相信了裴思庆的话,真的用那柄匕首刺向自己的心口自杀!
这十分令人吃惊,虽然从排列的整齐和安详的神情来看,她们都不像是有过什么痛苦,可是那样的情形,毕竟十分令人吃惊!
她们竟那么轻信裴思庆的话,裴思庆评她们"其蠢如豕",那也真不是错评了她们!
我和白素来到了那一列干尸之前,数了一数,和侏儒所说的数字一样。这时,我留意了杜令一下,看到他的神情,十分肃穆,他正缓缓挺直身子,忽然,他转过身来对我说:"中国人称死亡叫升天或是归天,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一时之间,我不知道他这样问是什么意思,所以只是随口回答:"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是说人死了之后,灵魂会归天,所以才这样——"我才说到这里,便陡然明白了杜令这样问我的意思,我立时道:"等一等,你想证明什么?这些白衣女人一直渴望升天……可是她们现在是死了,因匕首刺入心脏而死!"杜令的语声十分平静:"是你自己说的,人死了之后,灵魂升上天,就是升天!"我用力一挥手:"那只是有此一说而已,如何当得真?"杜令的回答,令我为之气结:"又焉知当不得真?"我望着他,心中疑惑之极,不知他究竟是什么路数,杜令却已走向一个玉质的台,那台上有一个玉槽,他指着那个槽,向金月亮道:"裴思庆当年,一定是躺在这个槽中叙述他自己的生平的!"金月亮蹙着眉:"他提及身子浸在绿色的水中,又有一种十分美味的酒,不知道还有没有?"杜令对这里的一切,像是比我还要熟悉,他居然道:"更多的秘密,一定在侏儒曾提及的哪个山洞之中,我们去找一找!"他说着,向我望了过来,我这时,留意列在那一排干尸后面的洞壁上,在润白的玉上,写着一行字,每个字都有手掌般大小,也是用朱砂为的,显然是十分重要的留言。可是也是用那种古怪的文字所写的,无法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白素拉着我的手,我们一起向洞外走去,不一会,就来到了一个山谷之中,看到了一间十分简陋的石屋——那侏儒的住所。
杜令在山谷中站了片刻,白素在这时向我低声道:"你看,杜令医生的行动,有点古怪,他像是和这里,早有联系!"我立时道:"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可是却想不出有这个可能的道理来!"白素微笑:"别大惊小怪,看下去,这个古怪医生何以古怪,或许就可以有答案了!"我们正说着,已看到杜令医生,像是突然之间有了发现一样,身子向左一转,大踏步走了过去,来到了山壁之前,一伸手,推开了一大块石来,就走了进去!
金月亮转身向我们招了招手,也走了进去,我和白素讶异莫名,也急急走过去,才到了洞口,就看到那是和刚才的山洞差不多大小的一个山洞,山洞的一角,堆着一些不知是什么东西的金属铸品,有的像是一些机器,有的像是箱子,杜令正大踏步地走向那堆东西,他打开了一件八角形物体的门,自里面提出一只小小的八角形箱子来。
这时,不单是我和白素,连金月亮也看出来了,她叫:"杜令,你到过这里的!"杜令手中提着那八角形的箱子,缓缓转过身来,再也想不到,他的回答,竟然如此直接,他道:"不,我没有到过这里,我的祖先到过!"我想问,白素轻轻推了我一下,示意我别出声。果然,不必我问,杜令就说了下去:"我祖先到这里,和一些地球上的女人结合,你们才看到过的那些尸体,就是他们的后裔,她们都知道自己的真正来历,可是却不知道如何上天去追寻她们的根!"一群被遗弃在地球上的外星和地球人结合而产生的遗孤!一直想"升天",却一直达不到目的!她们的能力自然比地球人强,例如不会老,会使用这山洞之中,外星人留下来的装置,可是她们是被遗弃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