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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

  作者:唐  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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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
  經名: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黃帝內經素問》為先秦著作,撰人不詳,唐·王冰注釋,宋·林億等校正。五十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本:明·顧從德仿宋刻本,簡稱顧本。
  目錄
  黃帝內經素問表
  黃帝內經素問序
  卷一 上古天真論篇
  卷二 四氣調神大論篇
  卷三 生氣通天論篇
  卷四 金匱真言論篇
  卷五 陰陽應象大論篇
  卷六 陰陽離合論篇
  卷七 陰陽別論篇
  卷八 靈蘭秘典論篇
  卷九 六節藏象論篇
  卷十 五藏生成篇
  卷十一 五藏別論篇 異法方宜論篇 移精變氣論篇
  卷十二 湯液釀醴論篇 玉版論要篇 診要經終論篇
  卷十三 脈要精微論篇卷
  卷十四 平人氣象論篇卷
  卷十五 玉機真藏論篇
  卷十六 三部九候論篇
  卷十七 經脈別論篇 藏氣法時論篇
  卷十八 宣明五氣篇 血氣形志篇 寶命全形論篇
  卷十九 八正神明論篇 離合真邪論篇
  卷二十 通評虛實論篇 太陰陽明論篇 陽明脈解篇
  卷二十一 熱論篇 刺熱篇
  卷二十二 評熱病論篇 逆調論篇 瘧論篇
  卷二十三 刺瘧篇 氣厥論篇 咳論篇
  卷二十四 舉痛論篇 腹中論篇
  卷二十五 刺腰痛篇 風論篇
  卷二十六 痺論篇 痿論篇
  卷二十七 厥論篇
  卷二十八 病能論篇 奇病論篇
  卷二十九 大奇論篇 脈解篇 刺要論篇
  卷三十 刺齊論篇 刺禁論篇
  卷三十一 刺志論篇 針解篇 長刺節論篇
  卷三十二 皮部論篇 經絡論篇 氣穴論篇
  卷三十三 氣府論篇
  卷三十四 骨空論篇
  卷三十五 水熱穴論篇
  卷三十六 調經論篇
  卷三十七 繆刺論篇 四時刺逆從論 篇標本病傳論篇
  卷三十八 天元紀大論篇
  卷三十九 五運行大論篇
  卷四十 六微旨大論篇
  卷四十一 氣交變大論篇
  卷四十二 五常政大論篇(上)
  卷四十三 五常政大論篇(下)
  卷四十四 六元正紀大論篇(上)
  卷四十五 六元正紀大論篇(中)
  卷四十六 六元正紀大論篇(下)
  卷四十七 刺法論篇(缺) 本病論篇(缺) 至真要大論篇(上)
  卷四十八 至真要大論篇(下)
  卷四十九 著至教論篇 一不從容論篇 疏五過論篇
  卷五十 徵四失論篇 陰陽類論篇 方盛衰論篇 解精微論篇
  黃帝內經素問表
  臣聞安不忘危,存不忘亡者,往聖之先務;求民之瘓,恤民之隱者,上主之深仁。在昔黃帝之御極也,以理身緒餘治天下,坐於明堂之上,臨觀八極,考建五常。以謂人之生也,負陰而抱陽,食味而被色,外有寒暑之相盪,內有喜怒之交侵,夭昏札癢,國家代有。將欲敘時五福,以敷錫厥庶民,乃與岐伯上窮天紀,下極地理,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更相問難,垂法以福後世。於是雷公之倫,受業傳之,而《內經》作矣。歷代寶之,未有失墜。蒼周之興,秦和述六氣之論,具明於左史。厥後越人得其一二,演而述《難經》。西漢倉公傳其舊學,束漢仲景撰其遺論,晉皇甫謐次而為《甲乙》,及隋楊上善纂而為《太素》。時則有全元起者,始為之《訓解》,闕第七一通。迄唐寶應中,太僕王冰篤好之,得先師所藏之卷,大為次注,猶是三皇遺文,爛然可觀。惜乎唐令列之醫學,付之執技之流,而薦紳先生罕育之,去聖已遠,其衛#1暗昧,是以文注紛錯,義理混淆。殊不知三墳之餘,帝王之高致,聖賢之能事,唐堯之授四時,虞舜之齊七政,神禹修六府以興帝功,文王推六子以叔卦氣,伊尹調五味以致君,箕子陳五行以佐世,其致一也。奈何以至#2精至微之道,傳之以至下至淺之人,其不廢絕,為已幸矣。
  頃在嘉祐中,仁宗念聖祖之遺事,將墜於地,乃韶通知其學者,俾之是正。臣等承乏典校,伏念旬歲。遂乃搜訪中外,裒集眾本,浸尋其義,正其訛舛,十得其三四,餘不能具。竊謂未足以稱明詔,副聖意,而又採漢唐書錄古醫經之存於世者,得數十家,叔而考正焉。貫穿錯綜,磅磚會通,或端本以尋支,或溯流而討源,定其可知,次以舊目,正繆誤者六千餘字,增注義者二千餘條,一言去取,必有稽考,舛文疑義,於是詳明,以之治身,可以消患於未兆,施於有政,可以廣生於無窮。恭惟皇帝撫大同之運,擁無疆之休,述先志以奉成,興微學而永正,則和氣可召,災害不生,陶一世之民,同躋於壽域矣。
  國子博士臣高保街、光祿卿直秘閣臣林億等謹上
  #1原作『述』,據顧本改。
  #2原作『致』,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一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新校正云:按王氏不解所以名《素問》之義,及《素問》之名起於何代。按《隋書經籍志》始有《素問》之名。《甲乙經》序,晉皇甫謐之文,已云《素問》論病精辯。五叔和西晉人,撰《脈經》云出《素問》、《針經》。漢張仲景撰《傷寒卒病論集》,云撰用《素問》。是則《素問》之名,著於《隋喜,上見於漢代也。自仲景已前,無文可見,莫得而知,據今世所存之書,則《素問》之名,起漢世也。所以名《素問》之義,全元起有說云:素者,本也。問者,黃帝問岐伯也。方陳性情之源,五行之本,故日《素問》。元起雖有此解,義未甚明。按《乾鑿度》云:夫有形者,生於無形,故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也。太初#1者,氣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2質之始也。氣形質具,而疳療由是萌生。故黃帝問此太素,質之始也。《素問》之名,義或由此。
  上古天真論篇#3
  昔在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徇齊,長而敦敏,成而登天。
  有熊國君少典之子,姓公孫。徇,疾也。敦,信也。敏,達也。習用干戈,以征不享,平定天下,珍滅蚩尤。以土德王,都軒轅之丘,故號之日軒轅黃帝。後鑄鼎於鼎湖山,鼎成而白日升天,群臣葬衣冠於橋山,墓今猶在。徇,徐閏切。
  迺問於天師曰:余聞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今時之人,年半百而動作皆衰者,時世異耶?人將失之耶?
  天師,岐伯也。
  岐伯對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於陰陽,和於術數,
  上古,謂玄古也。知道,謂知修養之道也。夫陰陽者,天地之常道,衍數者,保生之大倫,故修養者鈴饉先之。《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四氣調神大論》曰: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死生之本,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此之謂也。
  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
  食飲者,充虛之滋味,起居者,動止之綱紀,故修養者饉而行之。《痺論》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生氣通天論》曰:起居如驚,神氣乃浮。是惡妄動也。《廣成子》曰:叉靜叉清,無勞汝形,無搖汝精,乃可以長生。故聖人先之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云:飲食有常節,起居有常度,不妄不作。《太素》同。楊上善云:以理而取聲色芳味,不妄視聽也。循理而動,不為分外之事。
  故能形與神俱乃去。
  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形與神俱,同臻壽分,饉於修養,以奉天真,故盡得終其天年。去,謂去離於形骸也。《靈樞經》曰:人百歲,五藏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矣。以其知道,故年長壽延年。度百歲,謂至一百二十歲也。《尚書洪範》日一日壽,百二十歲也。
  今時之人不然也,
  動之死地,離於道也。
  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
  以酒為漿,溺於飲也。以妄為常,寡於信也。醉以入房,過於色也。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樂色日欲,輕用曰耗,樂色不節則精竭,輕用不止則真散,是以聖人愛精重施,髓滿骨堅。《老子》曰:弱其志,強其骨。河上公曰:有欲者亡身。《曲禮》曰:欲不可縱。○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耗作好。
  不知持滿,不時御神,
  言輕用而縱欲也。《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言愛精保神,如持盈滿之器,不慎而動,則傾竭天真。《真誥》曰:常不能慎事,自致百疳,豈可怨咎於神明乎。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別本時作解。
  務快其心,逆於生樂,
  快於心欲之用,則逆養生之樂矣。《老子》曰:甚愛爻大費。此之類歟。夫甚愛而不能救,議道而以為未然者,伐生之大息也。
  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也。
  亦耗散而致是也。夫道者不可斯須離,於道則壽不能終盡於天年矣。《老子》曰: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4。此之謂離道也。
  夫上古聖人之教下也,皆謂之虛邪賊風,避之有時;
  邪乘虛入,是謂虛邪。竊害中和,謂之賊風。避之有時,謂八節之日,及太一入從之於中官,朝八風之日也。《靈樞經》曰:邪氣不得其虛,不能獨傷人。謂人虛乃邪勝之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云:上古聖人之教也,下皆為之。《太素》、《千金》同。楊上善云:上古聖人使人行者,身先行之,為不言之教,不言之教勝有言之教,故下百姓仿行者眾,故日下皆為之。太一入從於中官朝八風義,具《天元玉冊》中。
  恬檐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恬愴虛無,靜也。法道清靜,精氣內持,故其虛邪不能為害。
  是以志閑而少欲,心安而不懼,形勞而不倦,
  內機息故少欲,外紛靜故心安,然情欲兩亡,是非一貫,起居皆適,故不倦也。
  氣從以順,各從其欲,皆得所願。
  志不食故所欲皆順,心易足故所願叉從,以不異求,故無難得也。《老子》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故美其食,任其服,樂其俗,
  美其食者,順精粗也。任其服者,隨美惡也。樂其俗者,去傾慕也。○新校正云:按別本美一作甘。
  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日朴。
  至無求也,是所謂心足也。《老子》曰: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蓋非謂物足者為知足,心足者乃為知足矣,不恣於欲,是則朴同,故聖人云:我無欲,而民自朴。○新校正云:按別本日作日。
  是以嗜欲不能勞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
  目不妄視,故嗜欲不能勞,心與玄同,故淫邪不能惑。《老子》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又曰:聖人為腹,不為目。
  愚智賢不肖,不懼於物,故合於道。
  情計兩亡,不為謀府,冥心一觀,勝負俱捐,故心志保安,合同於道。《庚桑楚》曰:養汝形,抱汝生,無使汝思慮營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云:合於道數。
  所以能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也。
  不涉於危,故德全也。《莊子》曰:執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聖人之道也。又曰:無為而性命不全者,未之有也。
  帝曰:人年老而無子者,材力盡邪?將天數然也?
  村,謂村幹,可以立身者。
  岐伯曰: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髮長。
  老陽之數極於九,少陽之數次於七,女子為少陰之氣,故以少陽數偶之,明陰陽氣和,乃能生成其形體,故七歲腎氣盛,齒更髮長。
  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
  癸謂壬癸,北方水干名也。任豚、衝豚,皆奇經脈也。腎氣全盛,衝任流通,經血漸盈,應時而下,天真之氣降,與之從事,故云天癸也。然衝為血海,任主胞胎,二者相資,故能有子。所以謂之月事者,平和之氣,常以三旬而一見也。故愆期者謂之有病。○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及《太素》、《甲乙經》俱作伏衝,下太衝同○
  三七,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
  真牙,謂牙之最後生者。腎氣平而真牙生者,表牙齒為骨之餘也。
  四七,筋骨堅,髮長極,身體盛壯。
  女子天癸之數,七七而終。年居四七,村力之半,故身體盛壯,長極於斯。
  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髮始墮。
  陽明之脈氣營於面,故其衰也,髮墮面焦。《靈樞經》曰: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頻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手陽明之脈,上頸貫頰,入下齒縫中,還出俠口,故面焦髮墮也。類,於葛切。俠,胡莢切,頗,落胡切。
  六七,三陽脈衰於上,面皆焦,髮始白。
  三陽之脈,盡上於頭,故三陽衰,則面皆焦,髮始白,所以衰者,婦人之生也,有餘於氣,不足於血,以其經月數泄脫之故。
  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
  經水絕止,是為地道不通。衝任衰微,故云形壞無子。
  丈夫八歲,腎氣實,髮長齒更。
  老陰之數極於十,少陰之數次於八,男子為少陽之氣,故以少陰數合之。《易繫辭》曰:天九地十。則其數也。
  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寫,陰陽和,故能有子。
  男女有陰陽之質不同,天癸則精血之形亦異,陰靜海滿而去血,陽動應合而泄精,二者通和,故能有子。《易繫辭》曰: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此之謂也。
  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
  以其好用故爾。
  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滿壯。
  丈夫天癸,八八而終,年居四八,亦村之半也。
  五八,腎氣衰,髮墮齒槁。
  一腎主於骨,齒為骨餘,腎氣既衰,精無所養,故令髮墮,齒復乾枯。
  六八,陽氣衰竭於上,面焦,髮鬢頒白。
  陽氣,亦陽明之氣,也。《靈樞經》曰:足陽明之豚,起於鼻,交頻中,口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故衰於上,則面焦髮鬢白也。
  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藏衰,形體皆極。
  肝氣養筋,肝衰故筋不能動,腎氣養骨,腎衰故形體痕極。天癸已竭,故精少也。匪惟材力衰謝,固當天數使然。
  八八,則齒髮去。
  陽氣竭,精氣衰,故齒髮不堅,雞形骸矣。去,落也。
  腎者主水,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故五藏盛,乃能寫。
  五藏六府,精氣淫溢,而滲灌於腎,腎藏乃受而藏之。何以明之?《靈樞經》曰:五藏主藏精,藏精者不可傷。由是則五藏各有精,隨用而灌注於腎,此乃腎為都會關司之所,非腎一藏而獨有精。故日五藏盛乃能寫也。
  今五藏皆衰,筋骨解墮,天癸盡矣。故髮鬢白,身體重,行步不正,而無子耳。
  所謂物壯則老,謂之天道者也。
  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
  言似非天癸之數也。
  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
  所稟天真之氣,本自有餘也。
  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雖老而生子,子壽亦不能過天癸之數。
  帝曰:夫道者,年皆百數,能有子乎?岐伯曰:夫道者,能卻老而全形,身年雖壽,能生子也。
  是所謂得道之人也。道成之證,如下章云。
  黃帝曰:余聞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陰陽,
  真人,謂成道之人也。夫真人之身,隱見莫測,其為小也,入於無間,其為大也,遍於空境,其變化也,出入天地,內外莫見,逵順至真,以表道成之證。几如此者,故能提挈天地,把握陰陽也。
  呼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肉若一,
  真人心合於氣,氣合於神,神合於無,故呼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膚若冰雪,綽約如處子。○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注本云:身肌宗一。《太素》同。楊上善云:真人身之肌體,與太極同質,故云宗一。
  故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
  體同於道,壽與道同,故能無有終時,而壽盡天地也。敝,皮祭切,盡也。
  此其道生。
  惟至道生,乃能如是。
  中古之時,有至人者,淳德全道,
  全其至道,故日至人。然至人以此淳朴之德,全彼妙用之道。○新校正云:詳楊上善云:積精全神,能.至於德,故稱至人也。
  和於陰陽,調於四時,
  和謂同和,調謂調適,言至人動靜,必適中於四時生長收藏之令,參同於陰陽寒暑升降之宜。
  去世離俗,積精全神,
  心遠世紛,身離俗染,故能積精而復全神。
  游行天地之問,視聽八遠之外,
  神全故也。《庚桑楚》曰:神全之人,不慮而通,不謀而當,精照無外,志凝宇宙,若天地然。又曰:體合於心,心合於氣,氣合於神,神合於無,其有介然之有,唯然之音,雖遠際八荒之外,近在眉睫之內,來干我者,吾叉盡知之。夫如是者神全,故所以能矣。睫,音接。
  此蓋益其壽命而強者也,亦歸於真人。
  同歸於道也。
  其次有聖人者,處天地之和,從八風之理,
  與天地合德,與日月合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故日聖人。所以處天地之淳和,順八風之正理者,欲其養正避彼虛邪。
  適嗜欲於世俗之問,無志瞋之心,
  聖人志深於道,故適於嗜欲,心全廣愛,故不有患真,是以常德不離,段身不殆。
  行不欲離於世,被服章,
  新校正云:詳被服章三字,疑衍。此三字上#5下文不屬。
  舉不欲觀於俗,
  聖人舉事行止,雖常在時俗之閒,然其見為,則與時俗有異爾。何者?貴法道之清靜也。《老子》曰:我獨異於人,而貴求食於母。母,亦諭道也。
  外不勞形於事,內無思想之患,
  聖人為無為,事無事,是以內無思想,外不勞形。
  以恬偷為務,以自得為功,
  恬,靜也。愉,悅也。法道清靜,適性而動,故日而自得也。
  形體不敝,精神不散,亦可以百數。
  外不勞形,內無思想,故形體不敝。精神保全,神守不離,故年登百數,此皆全性之所政爾。《庚桑楚》曰:聖人之於聲色滋味也。利於性則取之,害於性則捐之。此全性之道也。敝,疲敝也。
  其次有賢人者,法則天地,象似日月,
  次聖人者,謂之賢人。然自強不息,精了百端,不慮而通,發謀鈴當,志同於天地,心燭於洞幽,故云法則天地,象似日月也。
  辯列星辰,逆從陰陽,分別四時,
  星,眾星也。辰,北辰也。辮列者,謂定內外星官座位之所於天,三百六十五度遠近之分次也。逆從陰陽者,謂以六甲等法,逆順數而推步吉凶之徵兆也。《陰陽書》曰:人中甲子,從甲子起,以乙豆為次,順數之。地下甲子,從甲戌起,以癸酉為次,逆數之。此之謂逆從也。分別四時者,謂分其氣序也。春溫、夏暑熱、秋清凍、冬冰冽,此四時之氣序也。
  將從上古,合同於道,亦可使益壽而有極時。
  將從上古合同於道,謂如上古知道之人。法於陰陽,和於衍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也。上古知道之人,年度百歲而去,故可使益壽而有極時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住釋文卷之一竟
  #1初:原作『素』,據顯本改。
  #2者:原作『素』,據顧本改。
  #3篇:此下原有『第一仕』字,『一』字下有『新校正:按全元起注本,王氏重次篇第,移冠篇首。今注逐篇必具全元起本之卷第者,欲存《素問》舊第目,見今之篇次皆王氏之所移也』五十二字注文,循《道藏》本體例刷。
  #4已:頗本作『亡』。
  #5上:原作『一』,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序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夫釋縛脫艱,全真導氣,拯黎元於仁壽,濟贏劣以獲安者,非三聖道則不能致之矣。孔安國序《尚書》曰:伏羲、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一禹大道也。班固《漢書藝文志》日:《黃帝內經》十八卷。《素問》即其經之九卷也,兼《靈樞》九卷,乃其數焉。
  新校正云:詳王氏此說,蓋本皇甫士安《甲乙經》之序,彼云:《七略》、《藝文志》,《黃帝內經》十八卷,今有《針經》九卷、《素問》九卷,共十八巷,即《內經》也。故王氏遵而用之。又《素問》外九巷,漢張仲景及西晉王叔和《脈經》只為之九巷,皇甫士安名為《針經》,亦專名《九巷》。楊玄操云:《黃帝內經》二快,快各九卷。按《隋書經籍志》謂之《九靈》,王冰名為《靈樞》。
  雖復年移代革,而授學猶存,懼非其人,而時有所隱,故第七一卷,師氏藏之,今之奉行,惟八卷爾。然而其文簡,其意博,其理奧,其趣探,天地之象分,陰陽之候列,變化之由表,死生之兆彰,不謀而遐邇自同,勿約而幽明斯契,稽其言有徵,驗之事不武,誠可謂至道之宗,養#1生之始矣。
  假若天機迅發,妙識玄通,戲謀雖屬乎生知,標格亦資於詁訓,未嘗有行不由徑,出不由戶者也。然刻意研精,探微索隱,或識契真要,則目牛無全。故動則有成,猶鬼神幽贊,而命世奇傑,時時問出焉。則周有秦公,
  新校正云:按別本一作和緩。
  漢有淳于公,魏有張公、華公,皆得斯妙道者也。咸日新其用,大濟蒸人,華葉遞榮,聲實相副,蓋教之著矣,亦天之假也。
  冰弱齡慕道,夙好養生,幸遇真經,式為龜鏡。而世本紕繆,篇目#2重疊,前後不倫,文義懸隔;施行不易,披會亦
  難。歲月既俺,襲以成弊,或一篇重出,而別立二名,或兩論併吞,而都為一目;或問答未已,別樹篇題;或脫簡不書?而云世闕。重合經而冠針服,併方宜而為咳篇,隔虛實而為逆從,合經絡而為論要,節皮部為經絡,退至道#3以先針。一諸如此流,不可勝數。且將升岱嶽,非徑奚為?欲詣扶桑,無舟莫適。乃精勤博訪,而并有其人。歷十二年,方臻理要,詢謀得失,深遂夙心。時於先生郭子齋堂,受得先師張公秘本,文字昭晰,義理還周,一以參詳,群疑冰釋。恐散於末學,絕彼師資,因而撰注,用傳不朽,兼舊藏之卷,合八十一篇,二十四卷,勒成一部。
  新校正云:詳《素問》第七巷,亡已久矣。按皇甫士安,晉人也。序《甲乙經》云,亦有亡失。《隋書經籍志》載梁《七錄》亦云止存八巷。全元起,隋人,所注本乃無第七。王冰,唐寶應中人,上至晉,皇甫謐甘露中,已六百餘年,而冰自為得舊藏之卷,今竊疑之。仍觀《天元紀大論》、《五運行論》、《六微旨論》、《氣交變論》、《五常政論》、《六元正紀論》、《至真要論》七篇,居今《素問》四卷,篇卷浩大,不與《素問》前後篇卷等,又且所載之事,與《素問》餘篇,略不相通。竊疑此七篇乃《陰陽大論》之文,王氏取以補所亡之卷,猶周官無《冬官》,以《考工記》補之之類也。又按漢張仲景《傷寒論》序云,撰用《素問》、《九巷》、《八十一難經》、《陰陽大論》,是《素問》與《陰陽大論》兩書甚明,乃王氏并《陰陽大論》於《素問》中也。要之,《陰陽大論》亦古醫經,終非《素問》第七矣。
  冀乎究尾明首,尋注會經,開發童蒙,宣揚至理而已。
  其中簡脫文斷,義不相接者,搜求經論所有,遷移以補其處。篇目墜缺,指事不明者,量其意趣,加字以昭其義。篇論吞併,義不相涉,闕漏名目者,區分事類,別目以冠篇首。君臣請問,禮儀乖失者,考校尊卑,增益以光其意。錯簡碎文,前.後重疊者,詳其指趣,削去繁雜,以存其要。辭理秘密,難粗論述者,別撰《玄珠》,以陳其道。
  新校正云:詳王氏《玄珠》世無傳者,今有《玄珠》十卷、《昭明隱旨》三巷,蓋後人附托之文也。雖非王氏之書,亦於《素問》第十九卷至二十二四卷,頗有發明,其《隱旨》三卷,與今世所謂《天元玉冊》者,正相表裹,而與王冰之義多不同。
  凡所加字,皆朱書其文,使今古必分,字不雜揉。女救切,雜也。庶厥昭彰聖旨,敷暢玄言,有如列宿高懸,奎張不亂,深泉摩濩音瑩,鱗介咸分,君臣無夭枉之期,夷夏有延齡之望。俾工徒勿誤,學者惟明,至道流行,徽音累屬,千載之後,方知大聖之慈惠無窮。
  時大唐寶應元年歲次壬寅序
  #1養:顯本作『奉』。
  #2目:原作『日』,據顧本改。
  #3道:頗本作『教』。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四氣調神大論篇
  春三月,此謂發陳,
  春陽上升,氣潛發,能.生育庶物,陳其姿容,故日發陳也。謂春三月者,皆因節侯而命之。夏秋冬亦然。
  天地俱生,萬物以榮,
  天氣溫,地氣發,溫發相合,故萬物滋榮。
  夜外早起,廣步於庭,
  溫氣生,寒氣散。故夜跡早起,廣步於庭。
  被髮緩形,以使志生,
  法象也。春氣發生於萬物之首,故被髮緩形,以使志意發生也。
  生而勿殺,予而勿奪,賞而勿罰,
  春氣發生,施無求報,故養生者,鈴順於時也。予,音與。
  此春氣之應,養生之道也。所謂因時之序也。
  然立春之節,初五日束風解凍,次五日墊蟲始振,後五日魚上冰。次雨水氣,初五日獺祭魚,次五日鴻雁來,後五日草木萌動。次仲春驚墊之節,初五日小桃華,○新校正云:詳小桃華《月令》作桃始華。○次五日倉庚嗚,後五日鷹化為鳩。次春分氣,初五日玄烏至,次五日雷乃發聲、芍藥榮,後五日始電。次季春清明之節,初五日桐始華,次五日田鼠化為駕、牡丹華,後五日虹始見。次穀雨氣,初五日萍始生,次五日嗚鳩拂其羽,後五日戴勝降於桑。几此六氣一十八候,皆春場布發生之令,故養生者叉饉奉天時也。○新校正云:詳芍藥榮、牡丹華今《月令》無。獺,多達切,駕音如,鶉也。
  逆之則傷肝,夏為寒變,奉長者少。
  逆,謂反行秋令也。肝象木,王於春,故行秋令則肝氣傷。夏火王而木廢,故病生於夏。然四時之氣,春生夏長,逆春傷肝,故少氣以奉於夏長之令也。
  夏三月,此謂蕃秀,
  陽自春生,至夏洪盛,物生以長,故蕃秀也。蕃,茂也,盛也。秀,華也,美也。
  天地氣交,萬物華實,
  舉夏至也。《豚要精微論》曰: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由是則天地氣交也。然陽氣施化#2陰氣結成,成化相合,故萬物華實也。《陰陽應象大論》曰:陽化氣,陰成形。
  夜臥早起,無厭於日,使志無怒,使華英成秀,使氣得泄,若所愛在外,
  緩陽氣則物化,寬志意則氣泄,物化則華英成秀,氣泄則膚勝宣通。時令發陽,故所愛亦順陽而在外也。
  此夏氣之應,養長之道也。
  立夏之節,初五日螻蟈嗚,次五日蚯蚓出,後五日赤箭生。○新校正云:按《月令》作王瓜生。○次小滿氣,初五日吳葵華,○新校正云:按《月令》作苦菜秀。○次五日靡草死,後五日小暑至。次仲夏芒種之節,初五日蟾螂生,次五日鴻始嗚,後五日反舌無聲。次夏至氣,初五日鹿角解,次五日蜩始嗚,後五日半夏生,木革榮。次季夏小暑之節,初五日溫風至,次五日蟋蟀居壁,後五日鷹乃學習。次大暑氣,初五日腐草化為螢,次五日土潤得暑,後五日大雨時行。几此六氣一十八候,皆夏氣揚蕃秀之令,故養生者鈴敬順天時也。○新校正:詳木革榮今《月令》無。鵑,古閱切,搏勞烏。
  逆之則傷心,秋為疚瘧,奉收者少,冬至重病。
  逆,謂反行冬令也。疢疢,瘦之瘧也。心象火,王於夏,故行冬令,則心氣傷,秋金王,而火廢,故病發於秋,而為疢瘧也。然四時之氣,秋收冬藏,逆夏傷心,故少氣以奉於秋收之令也。冬水勝火,故重病於冬至之時也。療,音皆。
  秋三月,此謂容平,
  萬物夏長,華實已成,容狀至秋,平而定也。
  天氣以急,地氣以明,
  天氣以#3急,風聲切也。地氣以明,物色變也。
  早外早起,與鸚俱興,
  懼中寒露枚早外,欲使安寧故早起。
  使志安寧,以緩秋刑,
  志氣躁則不慎其動,不慎其動則助秋刑急,順殺伐生,故使志安寧緩秋刑也。
  收斂神氣,使秋氣平,
  神蕩則欲熾,欲熾則傷和氣,和氣#4既傷則秋氣不平調也,故收斂神氣使秋氣平也。
  無外其志,使肺氣清,
  亦順秋氣之收斂也。
  此秋氣之應,養收之道也。
  立秋之節,初五日凍風至,次五日白露降,牌五日寒蟬嗎。次處暑氣,初五日鷹乃祭鳥,次五日天地始肅,後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二五日禾乃登。次仲秋白露之節,初五日肓#5風至,鴻雁來,次五日玄烏歸,後五日群鳥養羞。次秋分氣,初五日雷乃收聲,次五日墊蟲埋#6尸,景天華,後五日水始涸。次季秋寒露之節,初五日鴻雁來賓,次五日雀入大水為蛤,後五日菊有黃華。次霜降氣,初五日豺乃祭馱,次五日草木黃落,後五日螫蟲咸俯。几此六氣一十八候,皆秋氣正收斂之令,故養生者叉饉奉天時也。○新校正云:詳景天華三字,今《月令》無。埋,步回切。
  逆之則傷肺,冬為飧泄,奉藏者少。
  逆,謂反行夏令也。肺象金,王於秋,故行夏令則氣傷,冬水王而金廢,故病發於冬。飧泄者,食不化而泄出也,逆秋傷肺,故少氣以奉於冬藏之令也。飧,音孫。
  冬三月,此謂閉藏,
  草木凋,勢蟲去,地戶閉塞,陽氣伏藏。
  水冰地坼,無擾乎陽,
  陽氣下沉,水冰地坼,故宜周密,不欲煩勞。擾,謂煩也,勞也。
  早臥晚起,必待日光,
  避於寒也。
  使志若伏若匪#7,
  今詳匪字當作匿。
  若有私意,若已有得,
  皆謂不欲妄出於外,觸冒寒氣也。故下文云:
  去寒就溫,無泄皮膚,使氣亟奪,
  去寒就溫,言居深室也。《靈樞經》曰:冬日在骨,墊蟲周密,君子居室。無泄皮膚,謂勿汗也。汗則陽氣發泄,陽氣發泄則數為寒氣所迫奪之。亟,數也。亟,去吏切。
  此冬氣之應,養藏之道也。
  立冬之節,初五日水始冰,次五日地始凍,後五日雉入大水為蜃。次小雪氣,初五日虹藏不見,次五日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後五日閉塞而成冬。次仲冬大雪之節,初五日冰益壯,地始坼,賜烏不.嗚,次五日虎始交,後五日芸始生,荔挺出。次冬至氣,初五日蚯蚓結,次五日麋角解,後五日水泉動。次季冬小寒之節,初五日雁北鄉,次五日驚烏厲疾,後五日水澤腹堅。几此六氣一十八候,皆冬氣正養藏之令,故養生者叉饉奉天時也。荔,音利。挺,大頂切。鄉,音向。
  逆之則傷腎,春為痿厥,奉生者少。
  逆,謂反行夏令也。腎象水,王於冬,故行夏#8令則腎氣傷,春木王而水廢,故病發於春也。逆冬傷腎,故少氣以奉於春生之令也。
  天氣,清靜#9光明者也,
  言天明不竭,以清靜故政之人壽延長,亦由順動而得,故言天氣以示於人也。
  藏德不止,
  新校正云:按別本止一作上。
  故不下也。
  四時成序,七曜周行,天不形言,是藏德也。德隱則應用不屈,故不下也。《老子》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也。言天至尊高,德猶見隱也,況全生之道,而不順天乎?
  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
  天所以藏德者,為其欲隱大明,故大明見則小明滅。故大明之德,不可不藏,天若自明,則日月之明隱矣。所諭者何?言人之真氣亦不可泄露,當清靜法道,以保天真。苟離於道,則虛邪入於空竅。空,音孔。
  陽氣者閉塞,地氣者冒明,
  陽謂天氣,亦風熱也。地氣謂濕,亦云霧也。風熱之害人,則九竅閉塞;露#10濕之為病,則掩翳精明,取類者,在天則日月不光,在人則兩目藏曜也。《靈樞經》曰:天有日月,人有眼目。《易》曰:喪明於易。豈非失養生之道耶?
  雲霧不精,則上應白露不下,
  霧者雲之類,露者雨之類。夫陽盛則地不上應,陰虛則天不下交,故雲霧不化精微之氣,上應於天,而為白露不下之答矣。《陰陽應象大論》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明二氣交合,乃成四雨露。《方盛衰論》曰:至陰虛,天氣絕,至陽盛,地氣不足。明氣.不相召,亦不能交合也。
  交通不表,萬物命故不施,不施則名木多死。
  夫雲霧不化其精微,雨露不沾於原澤,是為天氣不降,地氣不騰,變化之道既虧,生育之源斯泯,故萬物之命,無察而生,然其死者,則名木先應,故云名木多死也。名,謂名果珍木。表,謂表陳其狀也。《易繫辭》曰:天地綑縊,萬物化醇。然不表交通,則為否也。《易》曰:天地不交,否。否,部鄙切。
  惡氣不發,風雨不節,白露不下,則蒐槁不榮。
  惡,謂害氣也。發,謂發散#11也。節,謂節度也。蒐,謂蘊積也。槁,謂枯槁也。言害氣伏藏而不散發,風雨無度,折傷復多,槁物蘊積,春不榮也。豈惟其物獨遇是而有之哉。人離於道,亦有之矣。
  賊風數至,暴雨數起,天地四時不相保,與道相失,則未央絕滅。
  不順四時之和,數犯八風之害,與道相失,則天真之氣,未期久遠而致滅亡。央,久也,遠也。
  唯聖人從之,故身無奇病,萬物不失,生氣不竭。
  道非#12遠於人,人心遠於道,惟聖人心合於道,故壽命無窮。從,猶順也,謂順四時之令也。然四時之令,不可逆之,逆之則五臟內傷而他疾起。
  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內變。
  生,謂動出也。陽氣不出,內鬱於肝,則肝氣混揉,變而傷矣。
  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內洞。
  長,謂外茂也。洞,謂中空也。陽不外茂,內薄於心,燠熱內消,故心中空也。燠,音欲。
  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
  收,謂收斂。焦,謂上焦也。太陰行氣主化上焦,故肺氣不收,上焦滿也。○新校正云:按焦滿全元起本作進滿,《甲乙》、《太素》作焦滿。
  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
  沉,謂況伏也。少陰之氣內通於腎,故少陰不伏,腎氣獨沉。○新校正云:詳獨況《太素》作沉獨。
  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
  時序運行,陰陽變化,天地合氣,生育萬物,故萬物之根,悉歸於此。
  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
  陽氣根於陰,陰氣根於陽,無陰則陽無以生,無陽則陰無以化,全陰則陽氣不極,全陽則陰氣不窮。春食凍,夏食寒,以養於陽;秋食溫,冬食熱,以養於陰。滋苗者,爻固其根;伐下者,鈴桔其上。故以斯調節,從順其根。二氣常存,蓋由根固,百刻曉暮,食亦宜然。
  故與萬物沉浮於生長之門。
  聖人所以身無奇病,生氣不竭者,以順其根也。
  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
  是則失四時陰陽之道也。
  故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
  謂得養生之道。苛者,重也。
  道者,聖人行之,愚者佩之。
  聖人心合於道,故勤而行之。愚者性守於迷,故佩服而已。《老子》曰: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愚者未同於道德,則可謂失道者也。
  從陰陽則生,逆之則死,從之則治,逆之則亂。反順為逆,是謂內格,
  格,拒也。謂內性格拒於天道也。
  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知之至也。
  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鬥而鑄兵,不亦晚乎!
  知不及時也。備禦虛邪,事符握虎,噬而後藥,雖悔何為。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竟
  #1能:顧本作『散』,屬上讀。
  #2化:原作『合』,據顧本改。
  #3以:原作『已』,據顧本改。
  #4和氣:此二字原脫,據顧本補。
  #5肓:顧本作『盲』。
  #6埋:顧本作『坏』。
  #7匪:顧本作『匿』,無下『今詳匪字當作匿』七字。
  #8夏:原作『下』,據顧本改。
  #9靜:顧本作『序』。下同。
  #10露:顧本作『霧』。
  #11發散:顧本作『散發』。
  #12非:原作『心』,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生氣通天論篇
  黃帝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天地之問,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藏、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六合,謂四方上下也。九州,謂冀兗青徐楊荊豫梁雍也。外布九州而內應九竅,故云九州九竅也。五藏,謂五神藏也。五神藏者,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而此成形矣。十二節者十二氣也,天之十二節氣,人之十二經脈而外應之,咸同天紀,故云皆通乎天氣也。十二經豚者,謂手三陰三陽足三陰三陽也。○新校正云:詳通天者生之本,《六節藏象》注甚詳。又按:鄭康成云:九竅者,謂陽竅七,陰竅二也。
  其生五,其氣三,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此壽命之本也。
  言人生之所運為,則內依五氣以立,然其鎮塞天地之內,則氣應三元以成。三,謂天氣、地氣、運氣也。犯,謂邪氣觸犯於生氣也。邪氣數犯,則生氣傾危,故寶養天真,以為壽命之本也。庚桑楚曰:聖人之制萬物也,以全其天,天全則神全矣。《靈樞經》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饉養。此之謂也。
  蒼天之氣,清靜#1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
  春為蒼天,發生之主也。陽氣者,天氣也。《陰陽應象大論》曰:清陽為天。則其義也。本天全神全之理,全則形亦全矣。
  雖有賊邪,弗能害也,此因時之序。
  以因天四時之氣序,故賊邪之氣不能害也。
  故聖人傳精神,服天氣,而通神明。
  夫精神可傳,惟聖人得道者乃能爾。久服天真之氣,則妙用自通於神明也。
  失之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
  失,謂逆蒼天清冷之理也。然衛氣者,合天之陽氣也。上篇曰:陽氣者閉塞。謂陽氣之病人,則竅寫閉塞也。《靈樞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勝理而司開闔。故失其度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以衛不營運,故言散解也。分,上聲。
  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夫逆蒼天之氣,違清靜之理,使正真之氣如削去之者,非天降之,人自為之爾。
  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2折壽而不彰,
  此明前陽氣之用也。諭人之有陽,若天之有日,天失其所,則日不明,人失其所,則陽不固,日不明則天暗暝昧,陽不固則人壽夭折。
  故天運當以日光明。
  言人#3之生,固宜藉其陽氣也。
  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
  此所以明陽氣運行之部分,輔衛人身之正甩也。
  因於寒,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欲如運樞,謂內動也。起居如驚,謂暴卒也。言因天之寒,當深居周密,如樞紐之內動;不當煩擾筋骨,使陽氣發泄於皮膚,而傷於寒毒也。若起居暴卒,馳騁荒佚,則神氣浮越,無所緩#4寧矣。《豚要精微論》曰:冬日在骨,墊蟲周密,君子居室。《四氣調神大論》曰:冬三月,此謂閉藏,水冰地坼,無擾乎陽。又曰:使志若伏若匿,若有私意,若己有得,去寒就溫,無泄皮膚,使氣亟奪。此之謂也。○新校正云:全元起本作連樞。元起云:陽氣定如連樞者,動繫也。卒,倉沒切。佚,音逸。
  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
  此則不能靜慎,傷於寒毒,至夏而變暑病也。煩,謂煩躁,靜,謂安靜,喝,謂大呵出聲也。言病因於暑,則當汗泄。不為發表,邪熱內攻,中外俱熱,故煩躁、喘、數大呵而出其聲也。若不煩躁,內熱外凍,瘀熱攻中。故多言而不次也。喝,一為嗚。躁,則到切。暍,呼葛切。瘀,依倨切。
  體若墦炭,汗出而散。
  此重明可汗之理也。然#5體若#6繙炭之炎熱者,何以救之,叉以汗出,乃熱氣施散。墦一為躁,非也。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經短,小筋弛長,換短為拘,弛長為痿。
  表熱為病,當汗泄之。反濕其首,若濕物裹之,望除其熱。熱氣不釋,兼濕內攻,大筋受熱則縮而短,小筋得濕則引而長,縮短故拘孿而不伸,引長故痿弱而無力。弛,引也。攘,汝陽切,除也。鍥,音軟,縮也。痿,於危切,弱也。
  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素常氣疾,濕熱加之,氣濕熱爭,故為腫也。然邪氣漸盛,正氣浸微,筋骨血肉互相代負,故云四維相代也。致邪代正,氣不宣通,衛無所從,便至衰竭,故言陽氣乃竭也。衛者,陽氣也。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辟積於夏,使人煎厥。
  此又誡起居暴卒,煩擾陽和也。然煩擾陽和,勞疲筋骨,動傷神氣,耗竭天真,則筋脈脹,精氣竭絕,既傷腎氣又損膀胱,故當於夏時,使人煎厥。以煎迫而氣逆,因畎煎厥為名。厥,謂氣逆也。煎厥之狀,當如下說。○新校正云:按《脈解》云:所謂少氣善怒者,陽氣不治,陽氣不治,則陽氣不得出,肝氣當治而未得,故善怒,善怒者,名日煎厥。
  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乎若壞都,汨汨乎不可止。
  既且傷腎,又竭膀胱,腎經內屬於耳中,膀胱豚生於目,故目盲所視,耳閉厥聽,大矣哉,斯乃房之息也。既盲目視,又閉耳聰,則志意心神,筋骨腸胃,漬漬乎若壞都#7,汨汨乎煩問而不可止也。汨,古沒切。在計切。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莞於上,使人薄厥。
  此又誡喜怒不節,過用病生也。然怒則傷腎,甚則氣絕,大怒則氣逆而陽不下行,陽逆故血積於心胸之內矣。上,謂心胸也。然陰陽相薄,氣血奔并,因薄厥生,故名薄厥。《舉痛論》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靈樞經》曰:盛怒而不止則傷志。《陰陽應象大論》曰:喜怒傷氣。由此則怒甚氣逆,血積於心胸之內矣。菀,積也。并,去聲。
  有傷於筋,蹤,其若不容。
  怒而過用,氣或迫筋,筋絡內傷,機關縱緩,形容痿廢,若不維持。
  汗出偏沮,使人偏枯。
  夫人之身,常偏汗出而潤濕者,久久偏桔,半身不隨。○新校正云:按沮《千金》作祖,全元起本作恒。沮,子魚切,潤也。
  汗出見濕,乃生痤痱。
  陽氣發泄,寒冰制之,熱怫內餘,鬱於皮裹。甚為痤癤,微作痱瘡。痱,風癮也。痤,昨和切。痱,方味切。怫.符弗切。
  高梁之變,足生大丁,受如持虛。
  高,膏也。梁,粱也。不忍之人,汗出淋洗,則結為痤痱;膏粱之人,內多滯熱,皮厚肉密,故內變為丁矣。外濕既侵,中熱相感,如持虛器,受此邪毒,故日受如持虛,所以丁生於足者,四支為諸陽之本也。以其甚費於下,邪毒襲虛故爾。○新校正云:按丁生之處,不常於足,蓋謂膏梁之變,饒生大丁,非偏著足也。
  勞汗當風,寒薄為齇,鬱乃痤。
  時月寒涼,形勞汗發,凄風外薄,膚腠居寒,脂液遂凝,蓄於玄府,依空滲涸,齇刺長於皮中,形如米,或如針,久者上黑長分餘,色白黃而瘛#8於玄府中,俗曰粉刺,解表已。玄府,謂汗空也。痤,謂色赤膜憤。內蘊血膿,形小而大如酸棗,或如按豆,此皆陽氣內鬱所為,待更攻之,大甚爇出之。齇,織加切。蓄,許竹切。德,尺制切。爇,而劣切。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此又明陽氣之運養也。然陽氣者,內化精微,養於神氣;外為柔更,以固於筋,動靜失宜,則生諸疾。
  開闔不得,寒氣從之,乃生大樓。
  開,謂皮勝發泄。闔,謂玄府閉封。然開闔失宜,為寒所襲,內深筋器,結固虛寒,則筋絡拘經,形容償俯矣。《靈樞經》曰:寒則筋急。此其類也。悽,力主切。
  陷脈為瘓,留連肉勝。
  陷豚,謂寒氣陷缺其豚也。積寒留、舍,經血稽凝,久瘀內攻,結於肉里,故發為瘍瘓,肉勝相連。瘓,力鬥切,癱瘓。
  俞氣化薄,傳為善畏,及為驚駭。
  言若寒中於背俞之氣,變化入深而薄於藏府者,則善為恐畏,及發為驚駭也。俞,音庶。
  營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癱腫。
  營逆則血鬱,血鬱則熱聚為膿,故為癱腫也。《正理論》云:熱之所過,則為癱腫。
  魄汗未盡,形弱而氣爍,穴俞以閉,發為風瘧。
  汗出未止,形弱氣消,風寒薄之,穴俞隨閉,熱藏不出,以至於秋,秋陽復收,兩熱相合,故令振慄,寒熱相移,以所起為風,故名風瘧也。《金匱真言論》曰: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蓋論從風而為是也。故下文曰:
  故風者,百病之始也,清靜則肉勝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時之序也。
  夫嗜欲不能勞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不妄作勞,是為清靜。以其清靜,故能肉勝閉,皮膚密,真正內拒,虛邪不侵。然大風苛毒,不鈴常求於人,蓋由人之冒犯爾。故清靜則肉勝閉,陽氣拒,大風苛毒,弗能害之。清靜者,謂因循四時氣序養生調節之宜,不妄作勞,起居有度,則生氣不竭,永保康寧。
  故病久則傳化,上下不并,良醫弗為。
  并謂氣交通也。然病之深久,變化相傳,上下不通,陰陽否隔,雖醫良法妙,亦何以為之!.《陰陽應象大論》曰:夫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若是氣相格拒,故良醫弗可為也。否,塞也。
  故陽畜積病死,而陽氣當隔,隔者當寫,不亟正治,粗乃敗之。
  言三陽蓄積,怫結不通,不急寫之,亦病而死。何者?蓄積不已,亦上下不并矣。何以驗之?隔塞不便,則其證也。若不急寫,粗工輕侮,鈴見敗亡也。《陰陽別論》曰:三陽結謂之隔。又曰: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淳則剛柔不和,經氣乃絕。潭,奴教切。下并同。
  故陽氣者,一日而主外,
  晝則陽氣在外,周身行二十五度。《靈樞經》曰:目開則氣上行於頭。衛氣行於陽二十五度也。
  平日一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乃閉。
  隆,猶高也,盛也。夫氣之有者,皆自少而之壯,積暖以成炎,炎極又涼,物之理也。故陽氣平曉生,日中盛,日西而已喊虛也。氣門,謂玄府也,所以發泄經脈營衛之氣,故謂之氣門也。
  是故暮而收拒,無擾筋骨,無見霧露,反此三時,形乃困薄。
  皆所以順陽氣也。陽出則出,陽藏則藏,暮陽氣衰,內行陰分,故宜收斂以拒虛邪。擾筋骨則逆陽精耗,見霧露則寒濕具侵,故順此三時,乃天真久遠也。
  岐伯曰:
  新校正云:詳篇首云帝日,此岐伯日,非相對問也。
  陰者,藏精而起亟也;陽者,衛外而為固也。
  言在人之用也。亟,數也。
  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并乃狂;
  薄疾,謂極虛而急數也。并,謂盛實也。狂,謂狂走或妄攀登也。陽并於四支則狂。《陽明詠解》曰:四支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四支實,實則能登高而歌,熱盛於身,故棄衣欲走也。夫如是者也。皆為陰不勝其陽也。
  陽不勝其,陰則五藏氣爭,九竅不通。
  九竅者,內屬於藏,外設為官,故五藏氣爭,則九竅不通也。言九竅,謂前陰後陰不通,兼言上七竅也。若兼則目為肝之官,鼻為肺之官,口為脾之官,耳為腎之官,耳為腎之官,舌為心之官,舌非通竅也。《金匱真言論》曰: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故也。
  是以聖人陳陰陽,筋脈和同,骨髓堅固,氣血皆從。
  從,順也。言循陰陽法,近養生道,則筋脈骨髓,各得其宜,故氣血皆能順時和氣也。
  如是則內外調和明,邪不能害,耳目聰明,氣立如故。
  邪氣不剋,故真氣獨立而如常。若失聖人之道,則致疾於身,故下文引曰:
  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
  自此已下四科,并謂失聖人之道也。風氣應肝,故風淫精亡,則傷肝也。《陰陽應象大論》曰:風氣通於肝也。風薄則熱起,熱盛則水乾,水乾則腎氣不營,故精乃無也。亡,無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淫氣者,陰陽之亂氣,因其相亂,而風客之則傷精,傷精則邪入於肝也。
  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僻為痔。
  甚飽則腸胃橫滿,腸胃滿則筋脈解而不屬,故腸辨而為痔也。《痺論》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此傷之信也。僻,普擊切。
  因而大飲,則氣逆。
  飲多則肺布葉舉,故氣逆而上奔也。
  因而強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
  強力,謂強力入房也。高骨,謂腰高之骨也。然強力入房則精耗,精耗則腎傷,腎傷則髓氣內枯,故高骨壞而不用也。聖人交會,則不如此,當如下句云: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陰陽交會之要者,正在於陽氣閉密而不妄泄爾。密不妄泄,乃生氣強固而能久長,此聖人之道也。
  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
  兩,謂陰陽。和,謂和合,則交會也。若,如也。言絕陰陽和合之道者,如天四時有春無秋,有冬無夏也。所以然者,絕廢於生成也。故聖人不絕和合之道,但貴於閉密以守固,天真法也。
  因而和之,是謂聖度。
  因陽氣盛發,中外相應,賈勇有餘乃相交合,則聖.人交會之制度也。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
  陽自強而不能閉密,則陰泄寫而精氣竭絕矣。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
  陰氣和平,陽氣閉密,則精神之用,日益治也。
  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若陰不和平,陽不閉密,強用施寫,損耗天真,二氣分離,經絡次憊,則精氣不化,乃絕流通也。
  因於露風,乃生寒熱。
  因於露體,觸冒風邪,風氣外侵,陽氣內拒,風陽相薄,故寒熱生。
  是以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
  風氣通肝;春肝木王,木勝脾土,故洞泄生也。○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曰:春傷於風,夏生飧泄。
  夏傷於暑,秋為疚瘧。
  夏熱已甚,秋陽復收,陽熱相攻,則為疢瘧。疢,老也,亦曰瘦也。
  秋傷於濕,上逆而咳,
  濕,謂地濕氣也。秋濕既勝,冬水復王,水來乘肺,故咳逆病生。○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云: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發為痿厥。
  濕氣內攻於藏府則咳逆,外散於筋脈則痿弱也。《陰陽應象大論》曰: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豚。故濕氣之資,發為痿厥。厥,謂逆氣也。
  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冬寒且凝,春陽氣發,寒不為釋,陽怫於中,寒怫相持,故為溫病。○新校正云:按此與《陰陽應象大論》重,彼注甚詳。
  四時之氣,更傷五藏。
  寒暑溫涼,遞相勝負,故四時之氣,更傷五藏之和也。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所謂陰者,五神藏也。官者,五神之合也。言五神#11所生,本資於五味,五味宣化,各奏於本官,雖因五味以生,亦因五味以損,正為好而過節,乃見傷也。故下文曰:
  是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
  酸多食之令人瘡,小便不利,則肝多津液,津液內溢則肝葉舉,肝葉舉則脾經之氣絕而不行,何者?木制土也。
  味過於鹹,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
  鹹多食之,令人肌膚縮短,又令心氣抑滯而不行,何者?鹹走血也。大骨氣勞,鹹歸腎也。
  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
  甘多食之,令人心問。甘性滯緩,故令氣喘滿而腎不平,何者?土抑水也。衡,平也。
  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
  苦性堅燥,又養脾胃,故脾氣不濡,胃氣強厚。
  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
  沮,潤也。弛,緩也。央,久也。辛性潤澤,散養於筋,故令筋緩豚潤,精神長久。何者?辛補肝也。《曰:藏氣法時論》曰:曰: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曰:新校正云:按此論味過所傷,難作精神長久之解,央乃殃也。古文通用,如膏粱之作高梁、草滋之作草玆之類,蓋古文簡略,字多假借用者。
  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勝理以密,如是則氣骨#12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是所謂修養天真之至道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竟
  #1靜:顧本作『序』曰:,下仿此。
  #2曰:則:原脫,據顧本補。
  #3曰:人:原作『曰:火』曰:,據顧本改。
  #4緩:顧本作『曰:綏』曰:。
  #5曰:然:顯本作『曰:為』曰:。
  #6曰:若:原脫,據顱本補。
  #7曰:都:原脫,據顧本補。
  #8曰:癒:顧本作『瘦』曰:。
  #9聖:原脫,據頗本補。
  #10曰:肝:原作『汗』曰:,據顧本改。
  #11神:顧本作『曰:藏』。
  #12氣骨:顧本作『曰:骨氣』曰:。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金匱真言論篇
  黃帝問曰:天有八風,經有五風,何謂?
  經謂經豚,所以流通營衛血氣者也。
  岐伯對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藏,邪氣發病。
  原其所起,則謂八風發邪,經脈受之,則循經而觸於五藏,以邪干正,故發病也。
  所謂得四時之勝者,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時之勝也。
  春木,夏火,長夏土,秋金,冬水,皆以所剋殺而為勝也。言五時之相勝者,不謂八風中人則病,各謂隨其不勝則發病也。勝,謂制剋之也。
  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頸項;
  春風發榮於萬物之上,故俞在頸項,《曆忌》曰:甲乙不治頸。此之謂也。
  南風生於夏,病在心,俞在胸脅;
  心少陰脈,循胸出脅,故俞在焉。
  西風生於秋,病在肺,俞在肩背;
  肺處上焦,背為胸府,肩背相次,故俞在焉。
  北風生於冬,病在腎,俞在腰股;
  腰為腎府,股接次之,以氣相連,故兼言也。
  中央為土,病在脾,俞在脊。
  以脊應土,言居中爾。
  故春氣者病在頭,
  春氣,謂肝氣也。各隨其藏氣之所應。○新校正云:按《周禮》云:春時有病首疾。
  夏氣者病在藏,
  心之應也。
  秋氣者病在肩背,
  肺之應也。
  冬氣者病在四支。
  四支氣少,寒毒善傷,隨所受邪則為病處。
  故春善病勛鈕,
  以氣在頭也。《禮記月令》曰:季秋行夏令,則民多軌嚏。
  仲夏善病胸脅,
  心之脈,循胸脅故也。
  長夏善病洞泄寒中,
  土主於中,是為倉凜糟粕水穀,故為洞泄寒中也。
  秋善病風瘧,
  以涼折暑,乃為是病。《生氣通天論》曰:魄汗未盡,形弱而氣爍,穴俞以閉,發為風瘧。此謂以涼折暑之義也。《禮記月令》曰:孟秋行夏令,則民多瘧疾。
  冬善病痺厥。
  血象於水,寒則冰凝,以氣薄流,故為痺厥。
  故冬不按嬌,春不歟鈕,
  按,謂按摩。躋,謂如躋捷者之舉動手足,是所謂導引也。然擾動筋骨,則陽氣不藏,春陽氣上升,重熱需肺,肺通於鼻,病則形之,故冬不按躋,春不軌鈕。軌,謂鼻中水出。鈕,謂鼻中血出。跚,音喬。
  春不病頸項,仲夏不病胸脅,長夏不病洞泄寒中,秋不病風瘧,冬不病痺厥,飧泄而汗出也。
  此上五句,并為冬不按踏之所致也。○新校正云:詳飧泄而汗出也六字,上文疑剩。
  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
  此正謂冬不按嬌,則精氣伏藏,以陽不妄升,故春無溫病。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此正謂以風凍之氣折暑汗也。○新校正云:詳此下義,與上文不相接。
  此平人脈法也。
  謂平病人之脈法也。
  故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
  言其初起與其王也。
  平日一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
  日中陽盛,故日陽中之陽。黃昏陰盛,故日陽中之陰。陽氣主晝,故平旦至黃昏皆為天之陽,而中復有陰陽之殊也。
  合夜至雞嗚,天之陰,陰中之陰也;雞嗚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
  雞嗚陽氣未出,故也天之陰。平旦陽氣已升,故日陰中之陽。
  故人亦應之。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言人身之藏府中陰陽,則藏者為陰,府者為陽。
  藏,謂五神藏。府,謂六化府。
  肝、心、脾、肺、腎五藏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府皆為陽。
  《靈樞經》曰:三焦者上合於手心主。又曰:足三焦者,太陽之別名也。《正理論》曰:三魚者有名無形,上合於手心主,下合右腎,主謁道諸氣,名為使者。
  所以欲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者,何也?為冬病在陰,夏病在陽,春病在陰,秋、病在陽,皆視其所在,為施針石也。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
  心為陽藏,位處上焦,以陽居陽,故為陽中之陽也。《靈樞經》曰:心為牡#1藏。牡,陽也。
  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
  肺為陰藏,位處上焦,以陰居陽,故謂陽中之陰也。《靈樞經》曰:肺為牝#2藏。謂#3陰也。
  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
  腎為陰藏,位處下焦,以陰居陰,故謂陰中之陰也。《靈樞經》曰:腎為牝藏。牝,陰也。
  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
  肝為陽藏,位處中焦,以陽居陰,故謂陰中之陽也。《靈樞經》曰:肝為牡藏。牡,陽也。
  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
  脾為括藏,位處中焦,以太陰居陰,故謂陰中之至陰也。《靈樞經》曰:脾為牝截。牝,陰也。
  此皆陰陽、表裹、內外、雌雄相輸應也,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以其氣象參合,故能上應於天。
  帝曰:五藏應四時,各有收受乎?岐伯曰:有。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
  精,謂精氣也。木精之氣其神魂,陽升之方,以目為用,故開竅於目。
  其病發驚駭,
  象木屈伸有搖動也。○新校正:詳東方云病發驚駭,餘方各闕者,按《五常政大論》委和之紀,其發驚駭。疑此文為衍。
  其味酸,其類草木,
  性柔脆而曲直。
  其畜雞,
  以鴻為畜,取巽言之。《易》曰:巽為鷂。
  其穀麥,
  五穀之長者麥,故束方用之。《本草》曰:麥為五穀之長。○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其畜犬,其穀麻。
  其應四時,上為歲星,
  木之精氣,上為歲星,十二年一周天。
  是以春氣在頭也,
  萬物發榮於上,故春氣在頭。○新校正:詳束方言春氣在頭,不言故病在頭,餘方言故病在某,不言某氣在某者,互文也。
  其音角,
  角,木聲也。孟春之月,律中太簇,林鐘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八寸。仲春之月,律中夾鐘,夷則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七寸五分。○新校正:按鄭康成云:七寸二千兀百八十七分之寸千七十五。○季春之月,律中姑洗,南呂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七寸又一十。#4分寸之一。○新校正:按鄭康成云:九分寸之一。○几是三管,皆本氣應之。
  其數八,
  木生數三,成數八。《尚書洪範》曰:三日木。
  是以知病之在筋也,
  木之堅柔,類筋氣故。
  其臭躁。几氣因木變,則為躁。○新校正云:詳躁《月令》作擅。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藏精於心,
  火精之氣其神神,舌為心之官,當言於舌,舌用非竅,故云耳也。《繆刺論》曰: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義取此也。
  故病在五藏,
  以夏氣在藏也。
  其味苦,其類火,
  性炎上而繙灼。
  其畜羊,
  以羊為畜,言其未也。以土同王,故通而言之。○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其畜馬。
  其穀黍,
  黍色赤,
  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
  火之精氣,上#5為熒惑星,七百四十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脈也,
  火之躁動,類於豚氣。
  其音徵,
  徵,火聲也。孟夏之月,律中仲呂,無射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六寸七分。○新校正云:按鄭康成云:六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萬二千九百七十四。○仲夏之月,律中葵賓,應鐘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六寸三分。○新校正云:按鄭康成云: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季夏之月,律中林鐘,黃鐘所生,三分喊一,管率長六寸。凡是三管,皆火氣應之。
  其數七,
  火生數二,成數七。《尚書洪範》曰:二日火。
  其臭焦。
  几氣因火變,則為焦。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藏精於脾,
  土精之氣其神意,脾為化穀,口主迎#6糧,故開竅於口。
  故病在舌本,
  脾豚上連於舌本,故病氣居之。
  其味甘,其類土,
  性安靜而化造。
  其畜牛,
  土王四季,故畜取丑牛,又以牛色黃也。
  其穀稷,
  色黃而味甘也。
  其應四時,上為鎮星,
  土之精氣上為鎮星,二十八年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肉也,
  土之柔厚,類肉氣故。
  其音宮,
  官,土聲也。律書以黃鐘為濁官,林鐘為清官,蓋以林鐘當六月管也。五音以官為主,律呂初起於黃鐘為濁官,林鐘為清官也。
  其數五,
  土數五。《尚書洪範》曰:五日土。
  其臭香。
  几氣因土變,則為香。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開竅於鼻,於肺,
  金精之氣其神魄,肺藏氣,鼻通息,故開竅於鼻。
  故#7病在背,
  以肺在胸中,背為胸中之府也。
  其味辛,其類金,
  性音聲而堅勁。
  其畜馬,
  畜馬者,取乾也。《易》曰:乾為馬。○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其畜鷂。
  其穀稻,
  稻堅白。
  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
  金之精氣上為太#8白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
  金之堅密,類皮毛也。
  其音商,
  商,金聲也。孟秋之月,律中夷則,大呂所生,二分.喊一,管率長五寸七分。仲秋之月,律中南呂,太簇所生,三分喊一,管率長五寸三分。季秋之月,律中無射,夾鐘所生,三分喊一,管率長五寸。几是三管,皆金氣應之。
  其數九,
  金生數四,成數九。《尚書洪範》曰:四日金。
  其臭腥。
  几氣因金變,則為腥羶之氣也。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
  水精之氣其神志,腎藏精,陰泄注,故開竅於二陰也。
  故病在谿,
  谿,謂肉之小會也。《氣穴論》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
  其味鹹,其類水,
  性潤下而滲灌。
  其畜蠡,其穀豆,
  其畜競者,競,豕也。其穀豆者,豆,黑色也。
  其應四時,上為辰星,
  水之精氣上為辰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骨也,
  骨主幽暗,骨體內藏,以類相同,故病居骨也。
  其音羽,
  羽,水聲也。孟冬之月,律中應鐘,姑洗所生,三分喊一,管率長四寸七分半。仲冬之月,律中黃鐘,仲呂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九寸。季冬之月,律中大呂,奠賓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長八寸四分。几是三管,皆水氣應之。
  其數六,
  水生數一,成數六。《尚書洪範》曰:一日水。
  其臭腐。
  几氣因水變,則為腐朽之氣也。
  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藏六府,一逆一從,陰陽、表裹、雌雄之紀,藏之心意,合心於精,
  心合精微,則深知#10通變。
  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謂得道。
  隨其所能而與之,是謂得師資教授之道也。《靈樞經》曰:明目者可使視色,聰耳者可使聽音,捷疾辭語者可使論語,徐而安靜手巧而心審諦者,可使行針艾,理血氣而調諸逆順,察陰陽而兼諸方,緩節柔筋而心和調者,可使導引行氣,痛毒言語輕人者,可使唾癱咒病,爪苦手毒為事善傷者,可使按積抑痺,由是則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故曰: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竟
  #1牡:原作『牝』,據顧本改。下同。
  #2牝:原作『牡』,據顧本改。『牝』下『藏』字原脫,據顧本補。
  #3謂:顧本作『牝』。
  #4一十:顧本作『二十』。
  #5上:原作『之』,據顧本改。
  #6主迎:原作『上逆』,據顧本改。
  #7故:原作『疾』,據顧本改,上下文例一律。
  #8太:原作『於』,據顧本改。
  #9二分:顧本作『三分』。
  #10知:原作『之』,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五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陰陽應象大論篇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謂變化生成之道也。《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易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此之謂也。
  萬物之綱紀,
  滋生之用也。陽與之正氣以生,陰為之主持以立,故為萬物之綱紀也。《陰陽離合論》曰:陽與之正,陰為之主。則謂此也。
  變化之父母,
  異類之用也。何者?然鷹化為鳩,田鼠化為駕,腐草化為螢,雀入大水為蛤#1,雉入大水為蜃,如此皆異類因變化而成#2者也。
  生殺之本始,
  寒暑之用也。萬物假陽氣溫而生,因陰氣寒而死,故知生殺本始,是陰陽之所運為也。
  神明之府也。
  府,官#3府。言所峽生殺變化之多端者,何哉?以神明居其中也。下文曰: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故《易繫辭》曰:陰陽不測之謂神。亦謂居其中也。○新校正云:詳陰陽至神明之府,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
  治病必求於本。
  陰陽與萬類生殺變化,猶然在於人身,同相參合,故治病之道,必先求之。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言陰陽為天地之道者何以此。
  陰靜陽躁,
  言應物類,運用之標格也。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明前天地生殺之殊用也。神農曰: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新校正云:詳陰長陽殺之義,或者疑之。按《周易》八卦布四方之義,則可見矣。坤者陰也,位西南隅,時在六月七月之交,萬物之所盛長也,安謂陰無長之理。乾者陽也,位戌亥之分,時在九月十月之交,萬物之所收殺也,孰謂陽無殺之理。以是明之,陰長陽殺之理可見矣。此語又見《天元紀大論》,其說自異矣。
  陽化氣,陰成形。
  明前萬物滋生之綱紀也。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明前之大體也。
  寒氣生濁,熱氣生清。
  言正氣也。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脹。
  熱氣在下,則穀不化,故飧泄。寒氣計在上,則氣不散,故鎮脹。何者?以陰靜而陽躁也。,昌真切,肉脹起也。
  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反,謂反覆。作,謂作務。反覆作務,則病如是。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
  陰凝上結,則合以成雲,陽散下流,則注而為雨,雨從雲以施化,故言雨出地,雲憑氣以交合,故言雲出天,天地之理且然#4人身清濁亦如是也。
  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
  氣本乎天者親上,氣本乎地者親下,各從其類也。上竅,謂耳目鼻口。下竅,謂前陰後陰。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藏,
  腠理,謂滲泄之門,故清陽可以散發。五藏為包藏之所,故濁陰可以走之。滲,所禁切。
  清陽實四支,濁陰歸六府。
  四支外動,故清陽實之。六府內化,故濁陰歸之力。
  水為陰,吠為腸。
  水寒而靜,故為陰。火熱而躁,故為陽。
  陽為氣,陰為味。
  氣惟散布,故陽為之。味日從形,故陰為之。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
  形食味,故味歸形。氣養形,故形歸氣。精食氣,故氣#5歸精。化生精,故精歸化。故下文日:
  精食氣,形食味,
  氣化則精生,味和則形長,故云食之也。
  化生精,氣生形。
  精微之液,惟血化而成,形質之有,資氣行營立,故斯二者,各奉生乎。
  味傷形,氣傷精,
  過其節也。
  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精承化養,則食氣,精若化生,則不食氣。精血內結,鬱為穢腐攻胃,則五味倨然不得入也。女人重身精化,百日皆傷於味也。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味有質,故下流於便寫之竅。氣無形,故上出於呼吸之門。
  味厚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厚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陽為氣,氣厚者為純陽。陰為味,味厚者為純陰。故味薄者,為陰中之陽,氣薄者,為陽中之陰。
  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厚則發熱。
  陰氣潤下,故味厚則泄利。陽氣炎上,故氣厚則發熱。味薄為陰少,故通泄。氣薄為陽少,故汗出。發泄,謂汗出也。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火之壯者,壯已叉衰。火之少者,少已則壯。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氣生壯火,故云壯火食氣。少火滋氣,故云氣食少火。以壯火食氣,故氣得壯火則耗散。以少火益氣,故氣得少火則生長。人之陽氣壯少亦然。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
  非惟氣味分正陰陽,然辛甘酸苦之中,復有陰陽之殊氣爾。何者?辛散甘緩,故發散為陽。酸收苦泄,故涌泄為陰也。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
  勝則不病,不勝則病。
  陽勝則熱,陰勝則寒。
  是則太過而致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陰病則熱,陽病則寒。文異意同。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物極則反,亦猶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也。
  寒傷形,熱傷氣;
  寒則衛氣不利,故傷形。熱則榮氣內消,故傷氣。雖陰成形,陽化氣,一過其節,則形氣破蕩#6。
  氣傷痛,形傷腫。
  氣傷則熱結於肉分故痛。形傷則寒薄於皮勝故腫。
  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先氣證而病形,故日氣傷形。先形證而病氣,故日形傷氣。
  風勝則動,
  風勝則庶物皆搖,故為動。○新校正云:按《左傳》曰:風淫末疾。即此義也。
  熱勝則腫,
  熱勝則陽氣內鬱,故洪腫暴作,甚則榮氣逆於肉理,聚為癱膿之腫。
  燥勝則乾,
  燥勝則津液竭涸,故皮膚乾燥。
  寒勝則浮,
  寒勝則陰氣結於玄府,玄府閉密,陽氣內攻,故為浮。
  濕勝則濡寫。
  濕勝則內攻於脾胃,脾胃受濕,則水穀不分。水穀相和,故大腸傳道而注寫也。以濕內盛而寫,故謂之濡寫。○新校正云:按《左傳》曰:雨淫腹疾。則其義也。風勝則動至此五句,與《六元正紀大論》文重,彼注頗詳。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7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
  春生、夏長、秋收、冬藏,謂四時之生長收藏。冬水寒,夏火暑,秋金燥,春木風,長夏土濕,謂五行之寒暑濕燥風也。然四時之氣,土雖寄王,原其所主,則濕屬中央,故云五行以生寒暑燥濕風五氣也。
  人有五藏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五藏,謂肝心脾肺腎。五氣,謂喜怒悲憂恐。然是五氣,更傷五藏之和氣矣。○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悲作思。又本篇下文,肝在志為怒,心在志為喜,脾在志為思,肺在志為憂,腎在志為恐。《玉機真藏論》作悲。諸論不同。皇甫士安《甲乙經精神五藏篇》具有其說。蓋言悲者,以悲能勝怒,取五志迭相勝而為言也。舉思者,以思為脾之志也。各舉之,則義俱不足,兩見之,則互相成義也。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喜怒之所生,皆生於氣,故云喜怒傷氣。寒暑之所勝,皆勝於形,故云寒暑傷形。近取諸几,則如斯矣。細而言者,則熱傷於氣,寒傷於形。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怒則氣上,喜則氣下,故暴卒氣上則傷陰,暴卒氣下則傷陽。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厥氣,逆也。逆氣上行,滿於經絡,則神氣浮越,去離形骸矣。
  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
  《靈樞經》曰:智者之養生也,鈴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然喜怒不常,寒暑過度,天真之氣,何可久長。
  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
  言傷寒傷暑亦如是。
  故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
  夫#8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最為殺厲之氣,中而即病,故日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  暑病。故養生者,必慎傷於邪也。
  春傷於風,夏生飧泄;
  風中於表,則內應於肝,肝氣乘脾,故飧泄。○新校正云:按《生氣通天論》云: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
  夏傷於暑,秋必疢瘧;
  夏暑已甚,秋熱復收。,兩熱相攻,故為疢瘧。疢,瘦也。
  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秋濕既多,冬水復王,水濕相得,肺氣又衰,故冬寒甚則為嗽。○新校正云:按《生氣通天論》云: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
  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藏府,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名,谿谷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外內之應,皆有表裹,其信然乎?
  六合,謂十二經脈之合也。《靈樞經》曰:太陰陽明為一合,少陰太陽為一合,厥陰少陽為一合。手足之豚各三,則為六合也。手厥陰,則心包絡#10豚也。《氣穴論》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肉分之問,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屬骨者,為骨相連屬處。表裹者,諸陽經脈皆為表,諸陰經豚皆為裹。○新校正云:詳帝日至信其然乎,全元起本及《太素》在上古聖人之教也上。
  岐伯對曰:束方生風,
  陽氣上騰,散為風也。風者,天之號令,風為教始,故生自束方。
  風生木,
  風鼓木榮,則風生木也。
  木生酸,
  凡物之味酸者,皆木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曲直作酸。
  酸生肝,
  生,謂生長也。几味之酸者,皆先生長於肝。
  肝生筋,
  肝之精氣,生養筋也。
  筋生心,
  《陰陽書》曰:木生火。然肝之木氣,內養筋已,乃生心火。
  肝主目。
  目見日明,類齊同也。
  其在天為玄,
  玄,謂玄冥,言天色高遠,尚未盛明也。
  在人為道,
  道,謂道化,以道而化,人則歸從。在地為化。化,謂造化也。庶類時育,皆造化者也。
  化生五味,
  萬物生,五味具,皆變化為母,而使生成也。
  道生智,
  智從正化而有,故日道生智。
  玄生神。
  玄冥之內,神處其中,故日玄生神。
  神在天為風,
  飛揚鼓折#11,風之用也,然發而周遠,無所不通,信乎神化而能爾。
  在地為木,
  柔軟曲直,木之性也。○新校正云:詳其在天至為木,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
  在體為筋,
  束絡連綴,而為力也。
  在藏為肝,
  其神,魂也。《道經義》曰:魂居肝,魂靜則至道不亂。
  在色為蒼,
  蒼,謂薄青色,象木色也。
  在音為角,
  角,謂木音,調而直也。《樂記》曰:角亂則憂,其民怨。
  在聲為呼,
  呼,謂叫呼,亦謂之嘯。
  在變動為握,
  握,所以牽就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握憂喊咳慄五者,改志而有名,日變動也。
  在竅為目,
  目,所以司見形色也。
  在味為酸,
  酸,可用收斂也。
  在志為怒。
  怒,所以禁非也。
  怒傷肝,
  怒傷肝者,雖志為怒,甚則.自傷。
  悲勝怒;
  悲勝怒者,悲則肺金并於肝木,故勝#13怒也。《宣明五藏#14氣篇》曰:精氣并於肺則悲。○新校正云:詳五志云怒喜思憂恐,悲當云憂,今變憂為悲者,蓋以患憂而不解則傷意,悲哀而動中則傷魂,故不云憂也。
  風傷筋,
  風勝則筋絡拘急。○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曰:風傷肝。
  燥勝風;
  燥為金氣,故勝木風。
  酸傷筋,
  酸傷筋者,過節也。
  辛勝酸。
  辛勝酸者,辛,金味,故勝木酸也。
  南方生熱,
  陽氣炎爍故生熱。
  熱生火,
  鑽燧改火,惟熱是生。
  火生苦,
  几#15物之味苦者,皆火氣之所生#16也。《尚書洪範》曰:炎上作苦。
  苦生心,
  几味之苦者,皆先生長於心。
  心生血,
  心之精氣,生養血也。
  血生脾,
  《陰陽書》曰:火生土。然心火之氣,內養血已,乃生脾土。○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脈。
  心主舌。
  心別是非,舌以言事,故主舌。
  其在天為熱,
  暄暑熾燠,熱之用也。
  在地為火,
  炎上翕絕,火之性也。赭,許極切。
  在體為脈,
  通行榮衛而養血也。
  在藏為心,
  其神神也。《道經義》曰:神處心。神守則血氣流通。
  在色為赤,
  象火也。
  在音為徵,
  徵謂火音,和而美也。《樂記》曰:徵亂則哀,其事勤。在聲為笑,笑,喜聲也。
  在變動為憂,
  憂可以成務。○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心之憂,在心變動,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於秋,憂為正也。而心主於夏,變而生憂也。
  在竅為舌,.
  舌,所以司辨五味也。《金匱真言論》曰: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尋其為竅,則舌義便乖,以其主味,故云舌也。
  在味為苦,在志為喜。
  在味為苦者,苦,可用燥泄也。在志為喜者,喜,所以和樂也。
  喜傷心,
  雖志為喜,甚則自傷。
  恐勝喜;
  恐則腎水并於心火,故勝喜也。《宣明五氣篇》曰:精氣并於腎則恐。
  熱傷氣,
  熱勝則喘息促急
  寒勝熱;
  寒為水氣,故勝火熱。
  苦傷氣,
  以火生也。○新校正云:詳此篇論所傷之旨,其例有三,束方云風傷筋,酸傷筋,中央云濕傷肉,甘傷肉,是自傷者也;南方云熱傷氣,苦傷氣,北方云寒傷血,鹹傷#17血,是傷已所勝;西方云熱傷皮毛,是被勝傷已,辛傷皮毛,是自傷者也。几此五方所傷,有此三例不同。《太素》則俱云自傷。
  鹹勝苦。
  鹹,水味,故勝火苦。
  中央生濕,
  陽氣盛薄,陰氣固升,升薄相合,故生濕也。《易義》曰:陽上薄陰,陰能固之,然後蒸而為雨。明濕生於固陰之氣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六月四陽二陰,合蒸以生濕氣也。
  濕生土,
  土濕則固,明濕生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四陽二陰,合而為濕,蒸腐萬物成土也。
  土生甘,
  凡物之味甘者,皆土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稼穡作甘。
  甘生脾,
  甘生脾者,凡味之甘者,皆先生長於脾。
  脾生肉,
  脾生肉者,脾之精氣,生養肉也。
  肉生肺,
  肉生肺者,《陰陽書》曰:土生金。然脾土之氣,內養肉已,乃生肺金。
  脾主口。
  脾受水穀,口納五味,故主口。
  其在天為濕,
  霧露雲雨,濕之用也。
  在地為土,
  安靜稼穡,土之德也。
  在體為肉,
  覆裹筋骨,充其形也。
  在藏為脾,
  其神意也。《道經義》曰:意托脾,意寧則智無散越。
  在色為黃,
  象土色也。
  在音為宮,
  官,謂土音,大而和也。《樂記》曰:官亂則荒,其君驕。
  在聲為歌,
  歌,嘆聲也。
  在變動為喊,
  喊,謂喊噫,胃寒所生。○新校正云:詳王謂喊為喊噫,噫,非喊也。按楊上善云:喊,氣溯.也。穢,乙劣切。噫,烏界切。
  在竅為口,
  口,所以司納水穀。
  在味為甘,
  甘,可用寬緩也。
  在志為思。
  思,所以知遠也。
  思傷脾,
  雖志為思,甚則自傷。
  怒勝思;
  怒則不思,勝可知矣。
  濕傷肉,
  脾主肉而惡濕,故濕勝則肉傷。
  風勝濕;
  風為木氣j故勝土濕。
  甘傷肉,
  亦過節也。○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甘傷脾。
  酸勝甘。
  酸,木味,故勝土甘。
  西方生燥,
  天氣急切,故生燥。
  燥生金,
  金燥有聲,則生金也。
  金生辛,
  几物之味辛者,皆金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從革作辛。
  辛生肺,
  几味之辛者,皆先生長於肺。
  肺生皮毛,
  肺之精氣,生養皮毛。
  皮毛生腎,
  《陰陽書》曰:金生水。然肺金之氣,養皮毛已,乃生腎水。
  肺主鼻。
  肺藏氣,鼻通息,故主鼻。
  其在天為燥,
  輕急勁強,燥之用也。
  在地為金,
  堅勁從革,金之性也。
  在體為皮毛,
  包藏膚勝,捍其邪也。
  在藏為肺,
  其神魄也。《道經義》曰:魄神#19肺,魄安則德修壽延。
  在色為白,
  白者,象金色也。
  在音為商,
  商謂金聲,輕而勁也。《樂記》曰:商亂則陂,其官壞。
  在聲為哭,
  哭,哀聲也。
  在變動為咳,
  咳謂咳嗽,所以利咽喉也。
  在竅為鼻,
  鼻,所以司嗅呼吸。
  在味為辛,
  辛,可用散潤也。
  在志為憂。
  憂,深慮也。
  憂傷肺,
  雖志為憂,過則損也。
  喜勝憂;
  喜則心火并於肺金,故勝憂也。《宣明五氣篇》曰:精氣并於心則喜。
  熱傷皮毛,
  熱從火生,耗津液故也。
  寒勝熱;
  陰制陽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作燥傷皮毛,熱勝燥。又按王注《五運行大論》云火有二別,故此再舉熱傷之形證。
  辛傷皮毛,
  過而招損也。
  苦勝辛。
  苦,火味,故勝金辛也。
  北方生寒,
  陰氣凝冽,故生寒也。
  寒生水,
  寒氣盛,凝變為水也。
  水生鹹,
  几物之味鹹者,皆水氣之所生也。《尚書洪範》曰:潤下作鹹。
  鹹生腎,
  几味之鹹者,皆先生長於腎。
  腎生骨髓,
  腎之精氣,生養骨髓。
  髓生肝,
  《陰陽書》曰:水生木。然腎水之氣,養骨髓已,乃生肝木。
  腎主耳。
  腎屬北方,位居幽暗,聲入故主耳。
  其在天為寒,
  凝#20清慘冽,寒之用也。
  在地為水,
  清潔潤下,水之用也。
  在體為骨,
  端直貞幹,以立身也。
  在藏為腎,
  其神志也。《道經義》曰:志藏腎。志營則骨髓滿實。
  在色為黑,
  象水色也。
  在音為羽,
  羽謂水音,沉而深也。《樂記》曰:羽亂則危,其音匱。
  在聲為呻,
  呻,吟聲也。
  在變動為慄,
  慄謂戰慄,甚寒大恐,而悉有之。
  在竅為耳,
  耳,所以司聽五音。○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開竅於二陰。蓋以心寄竅於耳,故與此不同。
  在味為鹹,
  鹹,可用柔更也。
  在志為恐。
  恐,所以懼惡也。
  恐傷腎,
  恐而不已,則內感於腎,故傷也。《靈樞經》曰:恐懼而不解則傷精。明感腎也。
  思勝恐;
  思深慮遠,則見事源,故勝恐也。
  寒傷血,
  寒則血凝,傷可知也。○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骨也。
  燥勝寒;
  燥從熱生,故勝寒也。○新校正云:按《太素》燥作濕也。
  鹹傷血,
  食鹹而渴,傷血可知。新校正云:按《太素》血作骨。
  甘勝鹹。
  甘,土味,故勝水鹹。○新校正云:詳自前岐伯對日至此,與《五運行論》同,兩注頗異,當并用之。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觀其覆載,而萬物之上下可知矣。
  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
  陰主血,陽主氣,陰生女,陽生男。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陰陽問氣,左右循環。故左右為陰陽之道路也。○新校正云:詳問氣之說,具《六微旨大'論》中。楊上善云:陰氣右行,陽氣左行。謂此也。
  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
  觀水火之氣,則陰陽徵兆#21可明矣。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謂能為變化生成之元始。○新校正云:詳天地者至萬物之能始與《天元紀大論》同,注頗異。彼無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一句,又以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代陰陽者萬物之能始。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
  陰靜,故為陽之鎮守;陽動,故為陰之役使。
  帝曰:法陰陽奈何?岐伯曰:陽勝則身熱,勝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陽勝故能冬,熱甚故不能夏。能,奴代切。下能夏形能并同上。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
  厥謂氣逆。
  能夏不能冬。
  陰勝故能夏,寒甚故不能冬。
  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帝曰:調此二者奈何?
  調謂順天癸性,而治身之血氣精氣也。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用,謂房色也。女子以七七為天癸擊,,才之終,丈夫以八八為天癸之極。然知八可益,知七可損,則各隨氣分,修養天真,終其天年,以度百歲。《上古天真論》曰:女子二七天癸至,月事以時下。丈夫二八天癸至;精氣溢寫。然陰七可損,則海滿而血自下;陽八宜益,交會而泄精。由此則七損八益,理可知矣。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內耗故陰喊,中乾故氣力始衰。《靈樞經》曰:人年四十,勝理始疏,榮華稍落,髮斑白。由此之節言之,亦起居衰之次也。
  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
  衰之漸也。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
  衰之甚矣。
  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
  知,謂知七損八益,全形保性之道也。
  故同出而名異耳。
  同,謂同於好欲。異,謂異其老壯之名。
  智者察伺,愚者察異,
  智者察同欲之問,而能性道;愚.者見形容別異,方乃效之。自性則道益有餘,放#23效則治生不足。故下文曰:放,妃兩切。
  愚者不足,智者有餘,
  先行故有餘,後學故不足。
  有餘則耳目聰明,身體輕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
  夫保性全形,蓋由知道之所致也。故曰:道者不可斯須離,可離非道。此之謂也。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澹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24身也。
  聖人不為無益以害有益,不為害性而順性,故壽命長遠,與天地終。庚桑楚曰:聖人之於聲色滋味也,利於性則取之,害於性則損之。此全性之道也。《書》曰:不作無益害有益也。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
  在上故法天。
  地不滿束南,故束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在下故法地。
  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束方陽也,陽者其精并於上,并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陰也,陰者其精并於下,并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夫陰陽之應天地,猶水之在器也,器圓則水圓,器曲則水曲,人之血氣亦如是,故隨不足則邪氣留居之。并去聲。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里,
  陽為天,降精氣以施化,陰為地,布和氣以成形。五行為生育之井里,八風為變化之綱紀。八紀,謂八歲#25之紀。五里,謂五行化育之里。
  故能為萬物之父母。
  陽天化氣,陰地成形,五里運行,八風鼓折,收藏生長,無替時宜,夫如是,故能為萬物變化之父母也。
  清陽上天,濁陰歸地,
  所以能為萬物之父母者何?以有是之升降也。
  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
  清陽上天,濁陰歸地。然其動靜,誰所主司?蓋由神明之綱紀爾。上文曰:神明之府。此之謂也。
  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
  神明之運為,乃能如是。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藏。
  頭圓,故配天。足方,故象地。人事更易,五藏遞遷,故從而養也。
  天氣通於肺,
  居高故也。
  地氣通於啞,
  次下故也。啞,伊昔切。
  風氣通於肝,
  風生木故也。
  雷氣通於心,
  雷象火之有聲故也。
  谷氣通於脾,
  谷空虛,脾受納故也。
  雨#26氣通於腎。
  腎主水故。○新校正云:按《千金方》云:風氣應於肝,雷氣動於心,穀氣感於脾,雨氣#27潤於腎。
  六經為川,
  流注不息故。
  腸胃為海,
  以皆受納也。《靈樞經》曰:胃為水穀之海。
  九竅為水注之氣。
  清明者,象水之內明。流注者,象水之流注。
  以天地為之陰陽,
  以人事配象,則近指天地以為陰陽。
  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夫人汗泄於皮勝者,是陽氣之發泄爾。然其取類於天地之問,則雲騰雨降而相似也。故日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陽氣散發,疾風飛揚,故以應之。舊經無名之二字,尋前類例故加之。
  暴風#28象雷,
  暴風鼓擊,嗚轉有聲故也。
  逆氣#29象陽。
  逆氣凌上,陽氣亦然。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背天之紀,違地之理,則六經反作,五氣更傷,真氣既傷,則災害之至可知矣。○新校正云:按上文天有八紀,地有五里,此文注中,理字當作里。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至,謂至於身形。
  故善治者治皮毛,
  止於萌也。
  其次治肌膚,
  救其已生。
  其次治筋脈,
  攻其已病也。
  其次治六府,
  治其已甚也。
  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
  治其已成。神農曰:病勢已成,可得半愈。然初成者獲愈,固久者伐形,故治五藏者,半生半死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藏;
  四時之氣,八正之風,皆天邪也。《金匱真言論》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藏,邪氣發病。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藏。
  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府;
  熱傷胃及膀胱,寒傷腸及膽氣。
  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濕氣勝#30則榮衛之氣#31不行,故感則害皮肉筋豚。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裹,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32過,用之不殆。
  深明#33故也。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
  別於陽者,則知病處;別於陰者,則知死生之期。
  審清濁,而知部分;
  義謂察色之青赤黃白黑也。部分,謂藏府之位可占候處#34。
  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
  謂聽聲之官商角徵羽也,視喘息,謂候呼吸之長短也。
  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
  權,謂秤#35權。衡,謂星衡。規,謂圓形。矩,謂方象。然權也者,所以察中外;衡也者,所以定高卑;規也者,所以表柔虛;矩也者,所以明強盛。《豚要精微論》曰:以春應中規,言陽氣柔軟;以夏應中矩,言陽氣盛強,以秋應中衡,言陰升陽降,氣有高下;以冬應中權,言陽氣居下也。故善診之,用鈴備見焉。所主者,謂應四時之氣所主,生病之在高下中外也。
  按尺寸,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
  浮沉滑澀,皆豚象也。浮豚者,浮於手下也;沉豚者,按之乃得也;滑豚者,往來易;澀豚者,往來難。故審尺寸,觀浮沉,而知病之所生以治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知病所在,以治則無過。下無過二"字續此為句。澀,音色。
  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有過無過,皆以診之,則所主治,無誤失也。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
  以輕微也。
  其盛,可待衰而已。
  病盛取之,毀傷真氣,故其盛者,鈴可待衰。
  故因其輕而揚之,
  輕者,發揚則邪去。
  因其重而臧之,
  重者,即喊去之。
  因其衰而彰之。
  因病氣衰,攻令邪去,則真氣堅固,血色彰明。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氣,謂衛氣。味,謂五藏#36之味也。《靈樞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闔。故衛氣溫則形分足矣。《上古天真論》曰:腎者主水,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故五藏盛方能寫。由此則精不足者,補五藏之味也。
  其高者,因而越之;
  越,謂越揚也。
  其下者,引而竭之;
  引,謂泄引也。
  中滿者,寫之於內;
  內,謂腹內。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邪,謂風邪之氣。風中於表,則汗而發之。漬,疾賜切。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在外,故汗發泄也。
  其慄悍者,按而收之;
  慄,疾也。悍,利也。氣侯疾利,則按之以收敵也。慄,必遙切。悍,音汗。
  其實者,散而寫之。  陽實則發散,陰實則宣寫。故下文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
  陰日柔,陽日剛。
  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所謂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也。
  定其血氣,各守其鄉。
  鄉,謂本經之氣位。
  血實宜央之,
  次,謂次破其血。
  氣虛宜掣引之。
  掣,讀為導,導引則氣行條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掣作掣。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五
  #1蛤:原作『鳩』,據顧本改。.
  #2成:原作『蛤』,據顧本改。
  #3官:顧本作『官』。
  #4然:原作『言』,據顧本改。
  #5故氣:此二字原脫,據顧本補。
  #6破蕩:顧本作『被傷』。
  #7生長:原作『長生』,據顧本乙正。
  #8夫:原作『失』,據顧本改。
  #9收:顧本作『壯』。
  #10絡:原作『胳』,據文義改。
  #11拆:顧本作『坼』。
  #12則:原作『訓』,據顧本改。
  #13勝:原作『傷』,據顧本改。
  #14藏:顧本無『藏』字。
  #15凡,『生』,據顧本改。
  #16生:原作『心』,據顧本改。
  #17傷:原作『上』,據顧本改。
  #18溯:顧本作『件』。
  #19神:顧本作『在』。
  #20凝:原作『藏』,據顧本改。
  #21兆:原脫,據顧本補。
  #22至:原作『之』,據顧本改。
  #23放:顧本作『仿』。
  #24治:原作『始』,據顧本改。
  #25歲:顧本作『節』。
  #26雨:原作『谷』,據顧本改。
  #27氣:原脫,據顧本補。
  #28風:顧本作『氣』。下注文仿此。
  #29氣:原作鬥風』,據顧本改。
  #30勝:原作『騰』,據顧本改。
  #31氣:原作『脈』,據顧本改。
  #32得:原作『則』,據顧本改。
  #33明:原作『則』,據顧本改。
  #34處:原脫,據顧本補。
  #35秤:原作『稱』,據顧本改。
  #36藏:原作『衛』,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六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綠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陰陽離合論篇
  黃帝問日: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
  以四時五行運用於內,故人亦應之。○新校正云:詳天為陽至成一歲,與《六節藏象篇》重。
  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岐伯對日: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一,謂離合也。雖不可勝數,然其要妙,以離合推步,悉可知之。
  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日陰中之陰;
  處陰之中,故曰陰處。形未動出,亦是為陰,以陰居陰,故曰陰中之陰。
  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形動出者,是則為陽,以陽居陰,故曰陰中之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
  陽施正氣,萬物方生,陰為主持,群形乃立。予,音與。
  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則天地四塞。
  春夏為陽,故生長也。秋冬為陰,故收藏也。若#1失其常道,則春不生,夏不長,秋不收,冬不藏,夫如是,則四時之氣閉塞,陰陽之氣無所運行矣。
  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
  天地陰陽,雖不可勝數?在於人形之用者,則數可知之。
  帝曰: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
  廣,大也。南方丙丁,火位主之,陽氣盛明,故曰大明也。嚮明治物,故聖人南面而立。《易》曰:相見乎離。蓋謂此也。然在人身中,則心藏在南,故謂前曰廣明,衝脈在北,故謂後曰太衝,然太衝者腎'脈,與衝豚合而盛大,故曰太衝,是以下文云:
  太衝之地,名曰少陰,
  此正明兩豚相合,而為表裹也。
  少陰之上,名曰太陽,
  腎藏為陰,膀胱府為陽,陰氣在下,陽氣在上,此為一合之經氣也。《靈樞經》曰:足少陰之脈者,腎豚也,起於小指之下,斜趣足心。又曰:足太陽之脈者,膀胱脈也,循京骨至小指外側。由此故少陰之上,名太陽也,是以下文曰:
  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
  至陰,穴名,在足小指外側。命門者,藏精光照之所,則兩目也。太陽之脈,起於目,而下至於足,故根於指端,結於目也。《靈樞經》曰:命門者,目也。此與《靈樞經》義合。以太陽居少陰之地,故曰陰中之陽。○新校正云:按《素問》太陽言根結於經不言結,《甲乙》今具。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
  《靈樞經》曰:天為陽,地為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分身之旨,則中身之上,屬於廣明,廣明之下,屬太陰也。又心廣明藏,下則太陰脾藏也。
  太陰之前,名曰陽明,
  人身之中,胃為陽明豚,行在脾豚之前。脾為太陰脈,行於胃脈之後。《靈樞經》曰:足太陰之脈者,脾豚也,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康,上瑞內,循腑骨之後。足陽明之脈者,胃豚也,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問。由此故太陰之前,名陽明也。是以下文曰:踹,市兗切。
  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
  厲兌,穴名,在足大指次指之端,以陽明居太陰之前,故曰陰中之陽。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
  人身之中,膽少陽脈,行肝脈之分外,肝厥陰脈,行膽脈之位內。《靈樞經》曰:足厥陰詠者,肝豚也,起於足大指聚毛之際,上循足附上廉。足少陽之脈者,膽脈也,循足附上,出小指次指之端。由此則厥陰之表,名少陽也。故下文曰:駙,甫無切。
  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竅陰,穴名,在足小指次指之端,以少陽居厥陰之表,故曰陰中之少陽。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
  離,謂別離應用。合,謂配合於陰。別離則正位於三陽,配合則表裹而為藏府矣。開闔樞者,么憤三陽之氣,多少不等,動用殊也。夫開者,所以司動靜之基。闔者,所以執禁固之權。樞者,所以主動轉之微,由斯殊氣之用,故此三變之也。○新校正云:按《九墟》太陽為關,陽明為闔,少陽為樞,故關折則肉節潰緩而暴病起矣。故候暴病者,取之太陽。闔折,則氣無所止息,悸病起。故悸者,皆取之陽明。樞折,則骨搖而不能安於地。故骨搖者,取之少陽。《甲乙經》同。
  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浮,命曰一陽。
  三經之至,搏擊於手,而無輕重之異,則正可謂一陽之氣,無復有三陽差降之為用也。搏,音轉。
  帝曰:願聞三陰。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
  言三陽為外運之離合,三陰為內用之離合也。
  然則中為陰,其衝在下,名曰太陰,
  衝豚在脾之下,故言其衝在下也。《靈樞經》曰:衝詠者,與足少陰之絡,皆起於腎下,上行者,過於胞中。由此,則其衝之上,太陰位也。
  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隱白,穴名,在足大指端,以太陰居陰,故曰陰中之陰。
  太陰之後,名曰少陰,
  藏位及經脈之次也。太陰,脾也。少陰,腎也。脾藏之下近後,則腎之位也。《靈樞經》曰:足太陰之詠,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之側,及上內踝前廉,上端內,循髒骨後。足少陰之豚,起於小指下,斜趨足心,出於然骨之下,循內踝後,以上端內。由此,則太陰之下,名少陰也。箭,音行。
  少陰根起於涌泉,名曰陰中之少陰。
  涌泉,穴名,在足心下踡指宛宛中。踡,音卷。
  少陰之前,名曰厥陰,
  亦藏位及經豚之次也。少陰,腎也。厥陰,肝也。腎藏之前近上,則肝之位也。《靈樞經》曰:足少陰豚,循內踝之後,上瑞內廉。足厥陰脈,循足附上康,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胭內。由此,故少陰之前,名厥陰也。
  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
  大敦,穴'名,在足大指之端,三毛之中也。兩陰相合,故曰陰之絕陽。厥,盡也,陰氣'至此而盡,故名曰陰之絕陰。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亦氣之不等也。○新校正云:按《九墟》云:關折則倉庫無所輸,隔洞者,取之太陰;闔折則氣施#2而善悲,悲者,取之厥陰;樞折則豚有所結而不通,不通者,取之少陰。《甲乙經》同。
  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沉,名曰一陰。
  沉,言殊見也,陽浮亦然。若經氣應至,無沉浮之、異,則悉可謂.一#3陰之氣,非復有三陰差降之殊用也。
  陰陽衝電#4積傳為一周,氣裹形表而為相成也。
  衝貍,言氣之往來。積,謂積豚之動也。傳,謂陰場之氣流傳也。夫詠氣往來,動而不止,積其所動,氣血循環,應水下二刻而一周於身,故曰積傳為一周也。然榮衛之氣,因息遊布,周流形表,拒捍虛邪,中外主司,互相成立,故言氣裹形表,相成也。○新校正云:按別本貍貍作衝衝。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六竟
  #1:原作『君』,據顧本改。
  #2施:顧本作『弛』。
  #3一:原作『入』,據顧本改。
  #4衝種:顧本作『權權』。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七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陰陽別論篇
  黃帝問曰:人有四經、十二從,何謂?
  經,謂經豚。從,謂順從。
  岐伯對日:四經應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十二月應十二脈。
  春豚弦,夏豚洪,秋豚浮,冬豚沉,謂四時之經豚也。從,謂天氣順行十二辰之分,故應十二月也。十二月,謂春建寅卯辰,夏建巳午未,秋建申酉戌,冬建亥子丑之月也。十二豚,謂手三陰、三陽,足三陰、三陽之豚也,以氣數相應,故參合之。
  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
  深知則備識其變易。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五陽,謂五藏之陽氣也。五藏應時,各形一豚,一脈之內,包總五藏之陽,五五相乘,故二十五陽也。○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云:故病有五變,五五二十五變。義與此通。
  所謂陰者,真藏也,見則為敗,敗必死也。
  五藏為陰,故曰陰者真藏也。然見者,謂肝豚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心豚至,堅而搏,如循蒼苗子,累累然。肺脈至,大而虛,如以毛羽中人膚。腎脈至,搏而絕,如以指彈石,辟辟然。脾脈至,弱而乍數乍疏。夫如是豚見者,皆為藏敗神去#1,故鈴死也。累,力追切。
  所謂陽者,胃院之陽也。
  胃院之陽,謂人迎之氣也。察其氣豚動靜小大與脈p應否也。胃為水穀之海,故候其氣,而知病處。人迎在結喉兩傍,脈動應手,其豚之動,常左小而右大,左小常以侯藏,右大常以候府。一云胃胞之陽,非也。臉,音管。
  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陽者衛外而為固,然外邪所中,別於陽,則知病處。陰者藏神而內守,若考真正成敗,別於陰,則知病者死生之期。○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云:別於陽者,知病從來,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
  頭謂人迎,手謂氣口,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小大齊等者,名曰平人。故言所謂一也。氣口在手魚際之後一寸,人迎在結喉兩傍一寸五分,皆可以侯藏府之氣。
  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識氣定期,故知病忌。審明成敗,故知死生之期。
  謹熟陰陽,無與眾謀。
  謹量氣候,精熟陰陽,病忌之準可知,生死之疑自次,正行無惑,何用眾謀議也。
  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者為陽。
  言豚動之中也。
  凡持真脈之藏脈者,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真豚之藏豚者,謂真藏之脈也。十八日者,金木成數之餘也。九日者,水火生成數之餘也。十二日者,金火生成數之餘也。七日者,水土生數之餘也。四日者,木生數之餘也。故《平人氣象論》曰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脾見甲乙死者以此,數是者,皆至所期,不勝而死也。何者?以不勝剋賊之氣也。
  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
  二陽,謂陽明大腸及胃之豚也。隱曲,謂隱蔽委曲之事也。夫腸胃發病,心脾受之,心受之則血不流,脾受之則味不化,血不流故女子不月,味不化則男子少精,是以隱蔽委曲之事不能為也。《陰陽應象大論》曰:精不足者,補之以味。由是則味不化,而精氣少也。《奇病論、》曰:胞胎者,繫於腎。又《評熱病論》白:月事不來者,胞豚閉,胞豚者,屬於心,而絡於胞中,令氣上迫貫#2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則其義也。又《上古天真論》曰:女子二七天癸至,任豚通,太衝豚盛,月事以時下。丈夫二八天癸至,精氣溢瀉。由此,則在女子為不月,在男子為少精。
  其傳為風消,其傳為息賁者故死不治。
  言其深久者也,胃#3病深久,傳入於脾,故為風熱以消削。大腸病甚,傳入於肺,為喘息而上責然。腸胃脾肺兼及於心了一藏二府,互相剋薄,故死不治。責,音奔。
  日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癱腫,及為痿厥端瘡;
  三陽,謂大腸小腸及膀胱之豚也。小腸之豚起於手,循臂,繞肩膊,上頭。膀胱之豚,從頭,別下背,貫臀,入蟈中,循端。故在上為病,則發寒熱,在下為病,則為癱腫踹瘡及為痿厥。痛,痠疼也。痿,無力也。厥,足玲,即氣逆也。勝,時兗切。瘠,烏兗切。腦,古或切。
  其傳為索澤,其傳為頹疝。
  熱甚則精血桔涸,故皮膚潤澤之氣,皆散盡也。然陽氣下墜,陰豚上爭,上爭則寒多,下墜則筋緩,故睪垂縱緩,內作頹疝。
  曰一陽發病,少氣,善咳,善泄;
  一陽,謂少陽膽及三焦之豚也。膽氣乘胃故善泄。三焦內病故少氣,陽上需肺故善咳,何故?心火內應而然。
  其傳為心掣,其傳為膈#4。
  膈氣乘心,心熱故陽氣內掣。三焦內結,中熱故隔塞不便。掣,尺制切,曳也。
  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日風厥。
  一陰,謂厥陰心主及肝之脈也。心主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經云心病膺背肩胛#5間痛。又在氣為噫,故背痛,善噫。心氣不足,則腎氣乘之,肝主驚駭,故驚駭善欠。夫肝氣為風,腎氣陵逆,既風又厭,故名風厥。
  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善氣。
  二陰,謂少陰心腎之豚也。腎膽同逆,三焦不行,氣控於上,故心滿。下虛上盛,故氣泄出也。
  三陽三陰發病,為偏枯痿易,四支不舉。
  三陰不足,則發偏枯#6;三陽有餘,則為痿易。易,謂變易常用,而痿弱無力也。
  鼓一陽日鉤,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弦,鼓陽至而絕日石,陰陽相過日溜。
  言何以知陰陽之病豚邪,一陽鼓動,豚見鈞也。何以然?一陽謂三焦,心詠之府。然一陽鼓動者,則鈞豚當之,鈞豚則心豚也,此言正見者也。一陰,厥陰,肝木氣也。毛肺,金豚也。金來鼓木,其豚則毛,金氣內乘,木陽尚勝,急而內見,豚則為弦也。若陽氣至而急,脈名曰弦,屬肝。陽氣至而或如斷絕,豚名曰石,屬腎。陰陽之氣相過,無能勝負#7,則脈如水溜也。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專肺,使人喘嗚。
  若金鼓不已,陽氣大勝,兩氣相持,內爭外擾,則流汗不止,手足反寒,甚則陽氣內繙,流汗不藏,則熱攻於肺,故起則需肺#8,使人喘嗚也。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
  陰,謂五神藏也,言五藏之所以能生,而全天真和氣者,以各得自從其和#9性而安靜爾。苟乖所適,則為他氣所乘,百端之病,由斯而起,奉生之道,可不慎哉。
  是故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
  剛,謂陽也,言陽氣內蒸,外為流汗,灼而不已,則陽勝又陽,故盛不久存,而陽氣自散,陽已破敗,陰不獨存,故陽氣破散,陰氣亦消亡,此乃爭勝招敗也。
  潭則剛柔不和,經氣乃絕。
  血淳者,陽常勝,視人之血淳者,宜饉和其氣#10常使流通,若不能深思寡欲,使氣序乖衰,陽為重陽,藏府,則死且可待,生其能久乎。
  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
  火乘金也。
  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
  木乘火也。○新校正云四日而生,全元起注本作四日而已,俱通。詳上下文義,作死者非。
  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
  母來親子,故曰生陽,匪惟以木生火,亦自陽氣主生爾。
  心之肺謂之死陰,
  陰主刑殺,火復乘金,金得火亡,故云死。
  肺之腎謂之重陰,
  亦母子也,以俱為陰氣,故曰重陰。
  腎之脾謂之辟陰,死不治。
  土氣辟併,水乃可升云辟陰。
  結陽者,腫四支;
  以四支為諸陽之本故。
  結陰者,便血一升,
  陰主血故。
  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二盛謂之再結,三盛謂之三結。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所謂失法。
  二陽結謂之消;
  二陽結,謂胃及大腸俱熱結也。腸胃藏熱,則喜消水穀。○新校正云:詳此則少二陰結。
  三陽結謂之隔;
  三陽結,謂小腸膀胱熱結也。小腸結熱,則血豚燥,膀胱熱,則津液涸,故膈塞而不便寫。
  三陰結謂之水;
  三陰結,謂脾肺之豚俱寒結也。脾肺寒結,則氣化為水。
  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痺。
  一陰,謂心主之脈。一陽,謂三焦之脈也。三焦心主豚并絡喉,氣熱內結,故為喉痺。痺,音閉。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陰,謂尺中也。搏,謂搏觸於手也。尺脈搏擊;與寸口殊別,陽氣挺然,則為有任之兆,何者,陰中有別陽故。任,去聲。
  陰陽虛腸辟死;
  辟,陰也。然胃氣不留,腸開勿禁,陰中不庫,是真氣竭絕,故死。○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辟作避#12。
  陽加於陰謂之汗;
  陽在下,陰在上,陽氣上搏,陰能同之,則蒸而為汗。
  陰虛陽搏謂之崩。
  陰豚不足,陽脈盛搏,則內崩而血流下。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
  脾肺成數之餘也。搏,謂伏鼓,異於常侯也。陰氣盛極,故夜半死。
  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
  心腎之成數也,陰氣未極,故死在夕時。
  一陰俱搏,十日平日一死。
  肝心生成之數也。
  三陽俱搏且鼓,三日死。
  陽氣速急故。
  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
  兼陰氣也。隱曲,謂便寫也。
  二#13陽俱搏,其氣濫#14,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腸胃之王#15數也。○新校正云:詳此闕一陽搏。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七竟
  #1去:原作『云』,據顧本改。
  #2貫:顧本作門肺』。
  #3胃:原作r傳』,據顧本改。
  #4膈:顧本作『隔』。下注文仿此。
  #5胛:原作『脾』,據顧本改。
  #6三陰不足,則發偏枯:原作『三陰三陽發病不偏枯』,據顧本改。
  #7負:原作『腎』,據顧本改。
  #8肺:原作『脈』,據顧本改。
  #9和:原作『利』,據顧本改。
  #10氣:原作『義』,據顧本改。
  #11擊:原作〔繫』,據顧本改。
  #12避:顧本作『僻』。
  #13二:原作一三』,據顧本改。
  #14氣濫:顧本作『病溫』。
  #15王:原作『生』,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八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靈蘭秘典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名《十二藏相使》。
  黃帝問曰:願聞十二藏之相使,貴賤何如?
  藏,藏也,言腹中之所藏者,非復有十二形神之藏也。
  岐伯對曰:悉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
  任治於物,故為君主之官;清靜柄靈,故日神明出焉。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位高非君,故官為相傳;主行榮衛,故治節由之。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勇而能斷,故日將軍;港發未萌,故謀慮出焉。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剛正果次,故官為中正;直而不疑,故次斷出焉。
  羶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羶中者,在胸中兩乳問,為氣之海。然心主為君,以脈#1宣教令,羶中主氣,以氣布陰陽,氣和志適,則喜樂由生,分布陰陽,故官為臣使也。膾,徒直切。
  脾胃者,倉凜之官,五味出焉。
  包容五穀,是為倉庫之官;營養四傍,故云五味出焉。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傳道,謂傳不潔之道。變化,謂變化物之形,故云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已復化,傳入大腸,故云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腎者,作強之官,仗巧出焉。
  強於作用,故日作強;造化形容,故云仗巧。在女則當其仗巧,在男則正日作強。
  三焦者,庾漬之官,水道出焉。
  引導陰陽,開通閉塞,故官司次瀆,水道出.焉。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位當孤府,故謂都官。居下內空,故藏津液。若得氣海之氣施化,則沒便注泄;氣海之氣不及,則闆隱不通。故日氣化則能出矣。《靈樞經》
  曰:腎上連肺,故將兩藏,膀胱是孤府。則此之謂也。瘦,所鳩切,小便也。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失則災害至,故不得相失。○新校正云:詳此乃十一官,脾胃二藏,共一官故也。
  故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歿世不殆,以為天下則大昌。
  主,謂君主,心之官也。夫主賢明,則刑賞一;刑賞一,則吏奉法;史奉法,則民不獲罪於枉濫矣,故主明#2則天下安也。夫心內明,則銓善惡;銓善惡,則察安危;察安危,則身不夭傷於非道矣。故以此養生則壽,段世不至於危殆矣。然施之於養生,投世不殆,施之於君主,天下獲安,以其為天下主,則國祚昌盛矣。
  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使#3道閉塞而不通,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以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使道,謂神氣行使之道也。夫心不明,則邪正一,邪正一,則損益不分,損益不分,財動之凶咎,陷身於贏瘠矣,故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也。夫主不明,則委於左右,委於左右,則權勢妄行,權勢妄行,則吏不得奉法,史不得奉法,則人民失所,而皆受枉曲矣。且人惟邦本,本固邦寧,本不獲安,國將何有,宗廟之立,安有不至於傾危乎,故日戒之戒之者,言深慎也。瘠,音藉
  至道在微,變化無窮,孰知其原!.
  孰,誰也。言至道之用也,小之則微妙,而細無不入,大之則廣遠,而變化無窮,然其淵源,誰所知察。
  窘乎哉,消者瞿瞿,
  新校正云:按《太素》作肖者濯濯。瞿,音劬。
  孰知其要!.閔閔之當,孰者為良!
  窘,要也。霍瞿,動動也。人身之要訌必者,道也,然以消息異同,求諸物理,而歌以此知變化之原本者,雖瞿瞿、邸〝勤勤,以求明悟,然其要妙,誰得知乎,既未得知,轉成深遠,閔閔玄妙,復不知誰者為善知其要妙哉。玄妙深遠,固不以理求而可得,近取諸身,則十二官粗可探尋,而為治身之道爾。閔閔,深遠也。良,善也。○新校正云:詳此四句,與《氣交變大論》文重意同,彼消字作肖字。
  恍惚之數,生於毫釐,
  恍惚者,謂似有似無也。忽,亦數也。似無似有,而毫釐之數生其中。《老子》曰:恍恍惚惚,其中有物。此之謂也。《算書》曰:似有似無為忽。
  毫釐之數,起於度量,千之萬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
  毫釐雖小,積而不已,命數乘之,則起至於尺度斗量之繩準。千之萬之,亦可增益,而至載之大數。推引其大,則應通人形之制度也。
  黃帝曰:善哉,余聞精光之道,大聖之業,而宣明大道,非齋戒擇吉日,不敢受也。
  深敬故也。韓康伯曰:洗心日齊,防息日戒。
  黃帝乃擇吉日良兆,而藏靈蘭之室,以傳保焉。
  秘之至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八竟#1脈:顧本作『敖』
  #2明:原作『盟』,據顧本改。
  #3使:原作一便』,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九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六節藏象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制會,
  新校正云:詳下文云:地以九九制會。
  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不知其所謂也?
  六六之節,謂六竟於六甲之日,以成一歲之節限。九九制會,謂九周於九野之數,以制人形之會通也。言人之三百六十五節,以應天之六六之節久矣。若復以九九為紀法,則兩歲大半,乃曰一周,不知其法真原安謂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云,兩歲大半,乃日一周。按九九制會,當云兩歲四分歲之一,乃日一周也。
  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夫六六之節,九九制會者,所以正天之度,氣之數也。
  六六之節,天之度也;九九制會,氣#1之數也。所謂氣數者,生成之氣也。周天之分,几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以十二節氣均之,則氣有三百六十日而終兼之,小月日又不足其數矣,是以六十四氣而常置閏焉。何者?.以其積差分故也。天地之生育,本陸於陰陽,人神之運為,始終於九氣,然九之為用,豈不大哉。《律書》曰:黃鐘之律管長九寸,冬至之日,氣應灰飛。由此則萬物之生成,因於九氣矣。古之九寸,即今之七寸三分,大小不同,以其先櫃黍之制,而有異也。○新校正云:按別本三分一作二分。
  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
  制,謂準度。紀,謂綱紀。準日月之行度者,所以明日月之行遲速也。紀化生之為用也,所以彰氣至而斯應也。氣應無差,則生成之理不替,遲速以度,大小之月生焉。故日異長短,月移寒暑,收藏生長,無失時宜也。
  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
  日行遲,故晝夜行天之一度,而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而猶有度之奇分矣。月行速,故晝夜行天之十三度餘,而二十九日一周天也。言有奇者,謂十三度外,復行十九分度之七,故云月行十三度而有奇也。《禮義》及漢《律曆志》云:二十八宿及諸星,皆從東而循天西行,日月及五星,皆從西而循天東行。今太史說云:并循天而東行,從東而西轉也。諸曆家說,月一日至四日,月行最疾,日夜行十四度餘。自五日至八日,行次疾,日夜行十三度餘。自九日至十九日,其行遲,日夜行十二度餘。二十日至二十三日,行又小疾,日夜行十三度餘。二十四日至晦日,行又大疾,日夜行十四度餘。今太史說月行之率,不如此矣。月行有十五日前疾,有十五日後遲者,有十五日前遲,有十五日後疾者,大率一月四分之,而皆有遲疾,遲速之度,固無常準矣。雖爾,終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凡行三百六十一度,二十九日,日行二十九度,月行三百八十七度,少七度,而不及日×也,至三十日,日復遷,計率至十三分日之八,月方及#2日矣,此大盡之月也。大率其計率至十三分日之半者,亦大盡法也。其計率至十三分日之五之六而及日者,小盡之月也。故云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也。正言之者,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乃一歲法,以奇不成日,故舉六#3以言之,若通以六小為法,則歲止有三百五十四日,歲少十一日餘矣。取月所少之辰,加歲外餘之日,故從閏後三十二日而盈閏焉。《尚書》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則其義也。積餘盈閨者,盡#4以月之大小,不盡天度故也。
  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餘於終,而天度畢矣。
  端,首也。始,初也。表,彰示也。正,斗建也。中,月半也。推,退位也。言立首氣於初節之日,示斗建於月半之辰,退餘閏於相望之後。是以閏之前,則氣不及月,閏之後,則月不及氣。故常月之制,建初立中,閏月之紀,無初無中。縱曆有之,皆他節氣也。故曆無云其#5侯,閨某月節,閏某月中也。推終之義,斷可知乎。故日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餘於終也。由斯推日成閏,故能令天度畢焉。
  帝曰:余已聞天度矣。願聞氣數何以合之?岐伯日…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
  ○新校正云:詳篇首云,人以九九制會。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三百六十日法也。
  十日,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之日也。十者,天地之至數也。《易繫辭》曰:天九地十。則其義也。六十日而周甲子之數,甲子六周而復始,則終一歲之日,是三百六十日之歲法,非天度之數也。此蓋十二月各三十日者,若除小月,其日又差也。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其氣九州九竅皆通乎天氣。
  通天,謂元氣,即天真也。然形假地生,命惟天賦,故奉生之氣,通繫於天,稟於陰場,而為根本也。《寶命全形論》曰: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日人。《四氣調神大論》曰: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又曰: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此其義也。九州,謂冀克青徐揚荊豫粱雍也。然地列九州,人施九竅,精神往復,氣與參同,故日九州九竅也。《靈樞經》曰:地有九州,人有九竅。則其義也。先言其氣者,謂天真之氣,常繫屬於中也。天氣不絕,真靈內屬,行藏動靜,悉與天通,故日皆通乎天氣也。
  故其生五,其氣三。
  形之所存,假五行而運用,徵其本始,從三氣以生成,故云其生五,其氣三也。氣之三者,亦副三元。故下文日。○新校正云:詳夫自古通天者至此,與《生氣通天論》同,注頗異,當兩觀之。
  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
  非惟人獨由三氣以生,天地之道,亦如是矣,故《易》乾坤諸卦,皆鈴三矣。
  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藏,
  九野者,應九藏而為義也。《爾雅》曰:邑外為郊,郊外為甸,甸外為牧,牧外為林,林外為炯,炯外為野。則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今《爾雅》云: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牧,牧外謂之野,野外謂之林,林外謂之炯。與王氏所引有異。
  故形藏四,神藏五,合為九藏以應之也。
  形藏四者,一頭角,二耳目,三口齒,四胸中也。形分於外,故以名焉。神藏五者,一肝、二心、三脾、四肺、五腎也。神藏於內,故以名焉。所謂神藏者,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故此二別爾。○新校正云:詳此乃《宣明五氣篇》文,與《生氣通天》注重,又與《三部九候論》注重,所以名神藏形藏之說,具《三部九候論》注。
  帝曰: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夫子言積氣盈閏,願聞何謂氣?請夫子發蒙解惑焉!.
  請宣揚旨要,啟所未聞,解疑惑者之心,開蒙昧者之耳,令其曉達,咸使深明。
  岐伯曰:此上帝所秘,先師傳之也。
  上帝,則上古帝君也。先師,岐伯祖之師儀貸季,上古之理色脈者也。《移精變氣論》曰:上古使儀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八素經》序云:天師對黃帝日,我於儀貸季理色脈,已三世矣,言可知乎。○新校正云:詳素一作索,或以八為大。按今《太素》無此文。儀,即就切?
  帝曰:請遂聞之。
  遂,盡也。
  岐伯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
  日行天之五度,則五日也。三侯,正十五日也。六氣凡九十日,正三月也,設其多之矣,故十八候為六氣,六氣謂之時也。四時几三百六十日,故日四時謂之歲也。各從主治,謂一歲之日,各歸從五行之一氣而為之主以王也,故下文曰:
  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布,如環無端,候亦同法。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五運,謂五行之氣,應天之運而主化者也。襲,謂承襲,如嫡之承襲也。言五行之氣,父子相承,主統一周之日,常如是無已,周而復始也。時,謂立春之前當至時也。氣,謂當主#6之豚氣也。春前氣至,脈氣亦至,故日時立氣布也。侯,謂日行五度之候也,言一侯之日,亦五氣相生,而直之差則病矣。《移精變氣論》曰:上古使儀貸季理色豚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此之謂也。工,謂工於修養者也。言鈴明於此,乃可橫行天下矣。○新校正云:詳王注時立氣布,謂立春前當至時,當王之脈氣也。按此正謂歲立四時,時布六氣,如環之無端,故又日侯亦同法。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何如?岐伯曰:五氣更立,各有所勝,盛虛之變,此其常也。
  言盛虛之變見,此乃天之常道爾。
  帝曰:平氣何如?岐伯曰:無過者也。
  不愆常侯,則無過也。
  帝曰:太過不及奈何?岐伯曰:在經有也。
  言《玉機真藏論篇》具言五氣平和太過不及之旨也。○新校正云:詳王注言《玉機真藏論》已具,按本篇言豚之太過不及,即不論運氣之太過不及與平氣,當云《氣交變大論》、《五常政大論篇》已具言也。
  帝曰:何謂所勝?岐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五行時之勝,各以氣命其藏。
  春應木,木勝土;長夏應土,土勝水;冬應水,水勝火;夏應火,火勝金;秋應金,金勝木;常如是矣。四時之中,加之長夏,故謂得五行時之勝也。所謂長夏者,六月也,土生於火,長在夏中,既長而王,故云長夏也。以氣命藏者,春之木,內合肝。長夏土,內合脾。冬之水,內合腎。夏之火,內合心。秋之金,內合肺。故日各以氣命其藏也。命,名也。
  帝曰:何以知其勝?岐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
  始春,謂立春之日也。春為四時之長,故侯氣皆歸於立春前之日也。
  未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日氣淫。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
  此上十字,文義不倫,應古文錯簡。次後五治下,乃其義也,今朱書之。
  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所謂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
  凡氣之至,皆謂立春前十五日,乃侯之初也。未至而至,謂所直之氣,未應至而先期至也。先期而至,是氣有餘,故日太過。至而不至,謂所直之氣二應至不至,而後期至,後期而至,是氣不足,故日不及。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者。凡五行之氣,我剋者為所勝,剋我者為所不勝,生我者為所生。假令肝木有餘,是肺金不足,金不制木,故木太過。木氣既餘,則反薄肺金,而乘於脾土矣,故日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此皆五藏之氣,內相淫併為疾,故命日氣淫也。餘太過例同之。又如肝木氣少,不能制土,土氣無畏,而遂妄行,木被土凌,故云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也。肝木之氣不平,肺金之氣自薄,故日所不勝薄之。然木氣不平,土金交薄,相迫為疾,故日氣迫也。餘不及,例皆同。
  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時,謂氣至時也。候其年則始於立春之日,候其氣則始於四氣定期,侯其日則隨於候日,故日饉候其時,氣可與期也。反,謂反背也。五治,謂五行所治,主統一歲之氣也。然不分五治,謬引入#7邪,天#8真氣運,尚未該通,人病之由,安能精達,故日工不能禁也。
  帝曰:有不襲乎?
  言五行之氣,有不相承襲者乎?
  岐伯日: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變,謂變易天常也。
  帝日:非常而變奈何?岐伯日: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言蒼天布氣,尚不越於五行,人在氣中,豈不應於天道?夫人之氣亂,不順天常,故有病死之徵矣。《左傳》日:違天不祥。此其類也。假令木直之年,有火氣至,後二歲病矣。土氣至,後三歲病矣。金氣至,後四歲病矣。水氣至,後五歲病矣。真氣不足,復重感邪,真氣內微,故重感於邪則死也。假令非王#9直年,而氣相干者,且為微病,不爻內傷於神藏,故非其時則微而且持也。若當所直之歲,則易中邪氣,故當其直時,則病疾甚也。諸氣當其王者,皆鈴受邪,故云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通評虛實論》日: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當,謂正直之年也。
  帝曰:善。余聞氣合而有形,因變以正名,天地之運,陰陽之化,其於萬物,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新校正云:詳從前岐伯日昭乎哉問也至此,全元起注本及《太素》并無,疑王氏之所補也。
  岐伯日:悉乎哉問也!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大神靈問,請陳其方。
  言天地廣大,不可度量而得之,造化玄微,豈可以人心而遍悉。大神靈問,讚聖深明,舉大說几,粗言綱紀,故日請陳其方。
  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
  言物生之眾,稟化各殊,目視口味,尚無能盡之,況於人心,乃能包括耶。
  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言色味之眾,雖不可遍盡所由,然人所嗜所欲,則自隨己心之所愛耳,故日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天以五氣食人者,躁氣奏肝,焦氣奏心,香氣奏脾,腥氣曉肺,腐氣奏腎也。地以五味食人者,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鹹味入腎也。清陽化氣,而上為天;濁陰成味,而下為地.。故天食人以氣,地食人以味也。《陰陽應象大論》曰: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又曰:陽為氣,陰為味。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心榮面色,肺主音聲,故氣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潔分明,音聲彰著。氣為水母,故味藏於腸胃,內養五氣,五氣和化,津液方生,津液與氣相副,化成神氣,乃能生而宣化也。
  帝曰:藏象何如?
  象,謂所見於外可閱者也。
  岐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然君主者,萬物繫之以興亡,故日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火氣炎上,故華在面也,心養血,其主豚,故充在血脈也。心王於夏,氣合太陽,以太陽居夏火之中,故曰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也。《金匱真言論》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新校正云:詳神之變,全元起本并《太素》作神之處。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為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
  肺藏氣,其神魄,其養皮毛,故日肺者氣之本,魄之處,華在毛,充在皮也。肺藏為太陰之氣,主#10王於秋,晝日為場氣所行,位非陰處,以太陰居於陽分,故日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也。《金匱真言論》曰: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新校正云:按太陰,《甲乙經》并《太素》作少陰,當作少陰。肺在十二經雖為太陰,然在陽分之中當為少陰也。
  腎者,主墊,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髮,其充在骨,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
  地戶封閉,墊蟲深藏,腎又主水,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故日腎者主墊,封藏之本,精之處也。腦者髓之海,腎主骨髓,髮者腦之所養,故華在髮,充在骨也。以盛陰居冬陰之分,故曰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也。《金匱真言論》曰:合夜至鷂嗚,天之陰,陰中之陰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太素》少陰作太陰,當作太陰。腎在十二經雖為少陰,然在陰分之中當為太陰。
  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其味酸,其色蒼,
  新校正云:詳此六字當去。按《太素》:心,其味苦,其色赤。肺,其味辛,其色白。腎,其味鹹,其色黑。今惟肝脾二藏,載其味其色。《陰陽應象大論》已著色味詳矣,此不當出之。今更不添心肺腎三藏之色味,只去肝脾二藏之色味可矣。其注中所引《陰陽應象大論》文四十一字,亦當去之。罷,音疲。
  此為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夫人之運動者,皆筋力之所為也,肝主筋,其神魂,故日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爪者筋之餘,筋者肝之養,故華在爪,充在筋也。束方為發生之始,故以生血氣也。《陰陽應象大論》曰:束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肝合木,故其味酸也。又曰:神在藏為肝,在色為蒼。故其色蒼也。以少陽居於陽位,而王於春,故日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也。《金匱真言論》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太素》作陰中之少陽,當作陰中之少陽,詳王氏引《金匱真言論》云: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以為證,則王意以為陽中之少陽也。再詳上文心藏為陽中之太陽,王氏以引平旦至日中#11之說為證,今肝藏又引為證,反不引鷂嗚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為證,則王注之失可見,當從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作陰中之少陽為得。
  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凜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皆可受盛,轉運不息,故為倉凜之本,名日器也。營起於中焦,中焦為脾胃之位,故云營之居也。然水穀滋味入於脾胃,脾胃糟粕轉化其味,出於三焦膀胱,故日轉味而入出者也。
  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
  ○新校正云:詳此六字當去,并注中引《陰陽應象大論》文四十字亦當去,已解在前條。
  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
  口為脾官,脾主肌肉,故日華在唇四白,充在肌也。四白,謂唇四際之白色肉也。《陰陽應象大論》曰: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脾合土,故其味甘也。又曰:在藏為脾,在色為黃。故其色黃也。脾藏土氣,土合至陰,故日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也。《金匱真言論》曰:陰中之至陰,脾也。
  凡十一藏,取央於膽也。
  上從心藏,下至於膽,為十一也。然膽者中正剛斷無私偏,故十一藏取次於膽也。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已上為格陽。
  陽脈法也。少陽,膽脈也。太陽,膀胱脈也。陽明,胃脈也。《靈樞經》日..一盛而躁在手少陽,二盛而躁在手太陽,三盛而躁在手陽明。手少陽,三焦脈。手太陽,小腸脈。手陽明,大腸脈。一盛者,謂人迎之脈大於寸口一倍也。餘盛同法。四倍已上,陽盛之極,故格拒#12而食不得入也。《正理論》曰:格則吐逆。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已上為關陰。
  陰脈法也。厥陰,肝脈也。少陰,腎脈也。太陰,脾脈也。《靈樞經》曰:一盛而躁在手厥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手厥陰,心#13包脈也。手少陰,心脈也。手太陰,肺脈也。盛法同陽。四倍已#14上、陰盛之極,故關閉而波不得通也。《正理論》曰:閉則不得溺。搜,小便也。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已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15,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俱盛,謂俱大於平常之脈四倍也。物不可以久盛,極則衰敗,故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靈樞經》曰:陰陽俱盛,不得相營,故日關格,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矣。此之謂也。○新校正云:詳贏#16當作盈。脈盛四倍已上,非贏也,乃盛極也。古文贏#17與盈通用。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九竟
  #1氣:原作『天』,據顧本改。
  #2及:原作『反』,據顧本改。
  #3六:顧本作『大』。
  #4盡:顧本作『蓋』。
  #5其:顧本作『某』。
  #6主:顧本作『王』。
  #7入:顧本作『八』
  #8天:原作『大』,據顧本改。
  #9王:顧本作『主』。
  #10主:原作『上』,據顧本改。
  #11中:『中』下原衍『天』字,據顧本刪。
  #12拒:原作『櫃』,據顧本改。
  #13心:原作『小』,據顧本改。
  #14已:原作『也』,據顧本改。
  #15贏:顧本作『贏』。
  #16贏:顧本作『贏』。
  #17贏:顧本作『贏』。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五藏生成篇
  新校正云:按此篇云《五藏生成篇》而不云論者,蓋此篇直記五藏生成之事,而無問答論議之辭,故不云論。後不言論者,義皆仿此。
  心之合脈也,
  火氣動躁,脈類齊同,心藏應火,故合詠也。
  其榮色也,
  火炎上而色赤,故榮美於面而赤色。○新校正云:詳王以赤色為面榮美,未通。大抵發見於面之色,皆心之榮也,豈專為赤哉。
  其主腎也。
  主,謂主與腎相畏也,火畏於水,水與為官,故畏於腎。
  肺之合皮也,
  金氣堅定,皮象亦然,肺藏應金,故合皮也。
  其榮毛也,
  毛附皮革故外榮。
  其主心也。
  金畏於火,火與為官,故主畏於心也。
  肝之口筋也,
  木性曲直,筋體亦然,肝藏應木,故合筋也。
  其榮爪也,
  爪者筋之餘,故外榮也。
  其主肺也。
  木畏於金,金與為官,故主畏於肺也。
  脾之合肉也,
  土性柔厚,肉體亦然。脾藏應土,故合肉也。
  其榮唇也,
  口為脾之官,故榮於唇,唇謂四際#1白色之處,非赤色也。
  其主肝也。
  土畏於木,木與為官,故主畏於肝也。
  腎之合骨也,
  水性流濕,精氣亦然,骨通精髓,故合骨也。
  其榮髮也,
  腦為髓海,腎氣主之,故外榮髮也。
  其主脾也。
  水畏於土,土與為官,故主畏於脾也。
  是故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
  心合豚,其榮色,鹹益腎,勝於心,心不勝,故脈凝泣,而顏色變易也。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
  肺合皮,其榮毛,苦益心,勝於肺,肺不勝,故皮枯槁,而毛拔去也。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
  肝合筋,其榮爪,辛益肺,勝於肝,肝不勝,故筋急而爪乾枯也。
  多食酸,則肉胝勝而唇揭。
  脾合肉,其榮唇,酸益肝,勝於脾,脾不勝,故肉胝勝,而唇#2皮揭舉也。胝,丁尼切。膠,側救切。
  多食甘,則骨痛而髮落。
  腎合骨,其榮髮,甘益脾,勝於腎,腎不勝,故骨痛而髮墮落。
  此五味之所傷也。
  五味入口,輸於腸胃,而內養五藏,各有所養,有所欲,欲則互有所傷,故下文曰:
  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鹹,
  故心欲苦,合火故也。肺欲辛,合金故也。肝欲酸,合木故也。脾欲甘,合土故也。腎欲鹹,合水故也。
  此五味之所合也。
  各隨其欲而歸嗅之。
  五藏之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此五味之合,五藏之氣也,連上文。《太素》同o
  故色見青如草玆者死,
  玆,滋也,言如草初生之青色也。
  黃如棋實者死,
  色青黃也。
  黑如良者死,
  矣,謂臭煤也。良,音苔。
  赤如卹血者死,
  卹血,謂敗惡凝聚之血,赤黑也。卹,方杯切。
  白如枯骨者死,
  白而枯槁,如乾骨之白也。
  此五色之見死也。
  藏敗,故見死色也。《三部九侯論》曰:五藏已敗,其色必夭,夭叉死矣。此之謂也。
  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鸚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
  皆謂光潤也,色雖可愛,若見朦腫,尤善矣。故下文曰: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鉗;生於脾,如以縞裹括樓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
  是乃真見生色也。縞,白色,給,薄青色。
  此五藏所生之外榮也。
  榮,美色也。
  色味當五藏: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鹹。
  各當其所應而為色味也。
  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各當其所養之藏氣也。
  諸脈者皆屬於目,
  脈者血之府,《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由此明諸脈皆屬於目也。○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九卷》曰:心藏脈,脈舍神。神明通體,故云屬目。
  諸髓者皆屬於腦,
  腦為髓海,故諸髓屬之。
  諸筋者皆屬於節,
  筋氣之堅結者,皆絡於骨節之問也。《宣明五氣篇》曰:久行傷筋。由此明諸筋皆屬於節也。
  諸血者皆屬於心,
  血居脈內,屬於心也。《八正神明論》曰:血氣者人之神。然神者心之主,由此故諸血皆屬於心也。
  諸氣者皆屬於肺,
  肺藏主氣故也。
  此四支八谿之朝夕也。
  谿者,肉之小會名也。八谿,謂肘膝腕也,如是,氣血筋脈,互有盛衰,故為朝夕矣。
  故人臥血歸於肝,
  肝藏血,心行之,人動則血運於諸經,人靜則血歸於肝藏。何者?肝主血海故也。
  肝受血而能視,
  言其用也。目為肝之官,故肝受血而能視。
  足受血而能步,
  氣行乃血流,故足受血而能行步也。
  掌受血而能握!
  以當把握之用。
  指受血而能攝。
  以當攝受之用也。血氣者人之神,故所以受血者,皆能運用。
  臥出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痺,
  謂痛痺也。痛,音頃,又音君。
  凝於脈者為泣,
  泣,謂血行不利。
  凝於足者為厥,
  厥,謂足逆玲也。
  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痺厥也。
  空者,血流之道,大經隧也。隧,音遂。
  人有大谷十二分,
  大經所會,謂之大谷也。十二分者,謂十二經豚之部分。
  小谿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
  小絡所會,謂之小谿也。然以三百六十五小絡言之者,除十二俞外,則當三百五十三名,經言三百五十四者,傳寫行書,誤以三為四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及全元起本、《太素》俞作關。
  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
  衛氣滿填以行,邪氣不得居止,衛氣虧缺留止,則為邪氣所客,故言邪氣所客。
  針石綠而去之。
  綠,謂寅綠行去之貌。言邪氣所客,衛氣留止,針其谿谷,則邪氣寅綠隨脈而行去也。
  診病之始,五次為紀,
  五次,謂以五藏之豚,為次生死之綱紀也。
  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建,立也。母,謂應時之王氣也。先立應時王氣,而後乃求邪正之氣也。
  所謂五次者,五脈也。
  謂五藏豚也。
  是以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
  足少陰,腎豚。巨陽,膀胱豚。膀胱之脈者,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其支別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行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然腎虛不能引巨陽之氣,故頭痛而為上巔之疾也。經病甚已,則入於藏矣。
  徇蒙招尤,目冥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
  徇,疾也。蒙,不明也。言目暴疾而不明,招,謂掉也。搖掉不定也。尤,甚也。目疾不明,首掉尤甚,謂暴病也。目冥耳聾,謂漸病也。足少陽,膽豚。厥陰,肝豚也。厥陰之脈,從少腹,上俠胃,屬肝絡膽,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入頑顆,上出額,與督豚會於巔。其支別者,從目系下頰裹。足少陽之豚,起於目銳毗,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入缺盆。其支別者,從耳後,入耳中;又支別者,別目銳毗,下顧,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屬膽。今氣不足,故為是病。○新校正云:按王注徇蒙,言目暴疾而不明,義未甚顯。徇蒙者,蓋謂目臉腦動疾數而蒙暗也#4。又少陽之脈下額,《甲乙經》作下頌。頑,胡浪切。顆,蘇郎切。系,奚帝切。額,音權。
  腹滿縝脹,支鬲肚脅,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朕,謂脅上也。下厥上冒者,謂氣從下逆上,而冒於目也。足太陰,脾豚。陽明,胃脈也。足太陰脈,自股內前康,入腹,屬脾絡胃,上鬲。足陽明脈,起於鼻,交於頻,下循鼻外,下絡頤頜,從喉嚨,入缺盆,屬胃絡脾。其直行者,從缺盆,下乳內康,下俠齊,入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髑。故為是病。肚,去魚切。骸,音虞。
  咳嗽上氣,厥在胸中,過在手陽明、太陰。
  手陽明,大腸脈。太陰二肺豚也。手陽明豚,自肩髑前廉,上出於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絡肺,下鬲,屬大腸。手太陰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鬲,屬肺,從肺系,橫出掖下。故為咳嗽上氣,厥在胸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厥作#5病。
  心煩頭痛,病在鬲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手巨陽,小腸脈。少陰,心脈也。巨陽之脈,從肩上入缺盆,絡心,循咽,下鬲,抵胃,屬小腸。其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毗。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鬲,絡小腸。故心煩頭痛,病在胸#6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胸中痛,支滿,腰背相引而痛,過在手少陰、太陽也。
  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可以指別;
  夫脈,小者細小,大者滿大,滑者往來流利,澀者往來奏難,浮者浮於手下,沉者按之乃得也。如是,雖眾狀不同,然手巧心諦,而指可分別也。
  五藏之象,可以類推;
  象,謂氣象也。言五藏雖隱而不見,然其氣象性用,猶可以物類推之。何者?肝象木而曲直,心象火而炎上,脾象土而安靜,肺象金而剛央,腎象水而潤下。夫如是皆大舉宗兆,其中隨事變化,象法傍通者,可以同類而推之爾。
  五藏相音,可以意識;
  音,謂五音也。夫肝音角,心音徵,脾音官,肺音商,腎音羽,此其常應也。然其互相勝負,聲見否臧,則耳聰心敏者,猶可以意#7識而知之。
  五色微診,可以目察。
  色,謂顏色也。夫肝色青,心色赤,脾色黃,肺色白,腎色黑,此其常色也。然其氣象交互,微見吉凶,則目明智遠者,可以占視而知之。
  能合脈色,可以萬全。
  色青者其脈弦,色赤者其脈鈞,色黃者其豚代,色白者其豚毛,色黑者其脈堅,此其常色脈也。然其參校異同,斷言成敗,則審而不惑,萬舉萬全,色脈之病,例如下說。
  赤脈之至也,喘而堅,診曰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名曰心痺,
  喘,謂脈至如卒喘狀也。藏居高,病則脈為喘狀,故心肺二藏#8,而獨言之爾。喘為心氣不足,堅則病氣有餘。心脈起於心胸之中,故積氣  在中,時害於食也。積,謂病氣積聚。痺,謂藏氣不宣行也。
  得之外疾,思慮而心虛,故邪而#9從之。
  思慮心虛,故外邪因之,而居止矣。
  白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驚,有積氣在胸中,喘而虛,名曰肺痺,寒熱,
  喘為不足,浮者肺虛,肺不足是謂心虛,上虛則下當滿實矣。以其不足,故善驚而氣積胸中矣。然豚喘而浮,是肺#10自不足,喘而虛者,是心氣上乘,肺受熱而氣不得營,名#11肺痺,而外為寒熱也。
  得之醉而使內也。
  酒味苦燥,內益於心,醉甚入房,故心氣上勝於肺矣。
  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肱,名曰肝痺,
  脈長而彈,是為弦緊,緊為寒氣,中濕乃弦,肝主朕脅,近於心,故氣積心下,又支腦也。《正理論豚名例》曰:緊豚者,如切繩狀。言左右彈人手也。
  得之寒濕,與疝同法,腰痛足清頭脈緊#12。
  脈緊#13為寒,豚長為濕,疝之為病,亦寒濕所生,故言與疝同法也。寒濕在下,故腰痛也。肝豚者,起於足,上行至頭出額,與督豚會於巔#14,故病則足玲而頭痛也。清,亦玲也。疝,所晏切。
  黃脈之至也,大而虛,有積氣在腹中,
  有厥氣,名曰厥疝,脈大為氣,脈虛為虛,既氣又虛,故脾氣積於腹中也,若腎氣逆上,則是厥疝,腎氣不上,則俱#15虛而脾氣積也。
  女子同法,得之疾使四支汗出當風。
  女子同法,言同其候也。風氣通於肝,故汗出當風,則脾氣積滿於腹兩丁。
  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名曰腎痺,
  上,謂寸口也,腎主下焦,故氣積聚於小腹與陰也。
  得之沐浴清水而外。
  濕氣傷下,自歸於腎,況沐浴而外,得無病乎。《靈樞經》曰:身半以下,濕之中也。
  凡相五色之奇脈,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也。
  奇豚,謂與色不相偶合也。几色見黃,皆為有胃氣,故不死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之奇豚三字。
  面青目青#16、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
  無黃色而皆死者,以無胃氣也。藏以胃氣為本。故無黃色焉。皆曰死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竟
  #1際:原作『祭』,據顧本改。
  #2唇:原作『腎』,據顧本改。
  #3裹:原作『裹』,據顧本改。下四『裹』字仿此。
  #4暗也:原作一『睹』字,據顧本改。
  #5作:原作『在』,據顧本改。
  #6胸:顧本作『鬲』。
  #7意:原作『音』,據顧本改。
  #8藏:原作『狀』,據顧本改。
  #9而:顧本無『而』字。
  #10肺:原作『脈』,據顧本改。
  #11名:顧本『名』上有『故』字。
  #12脈緊:顧本作一『痛』字。
  #13脈緊:此二字原脫,據顧本補。
  #14巔:原作『顛』,據顧本改。
  #15俱:顧本作『但』。
  #16青:顧本作『赤』。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一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來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五藏別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為藏,或以腸胃為藏,或以為府,敢問更相反,皆自謂是,不知其道,願聞其說。
  方士,謂明悟方衍之士也。言互為藏府之差異者,經中猶有之矣。《靈蘭秘典論》以腸胃為十二藏相使之次,《六節藏象論》云十一藏取次於膽,《五藏生成篇》云五藏之象可以類推,五藏相音可以意識,此則互相矛循爾。腦髓為藏,應在別經。楣;堅久切。
  岐伯對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寫,名日奇恆之府。
  腦合髓、骨、脈,雖名為府,不正與神藏為表裹。膽與肝合,而不同六府之傳寫,胞雖出納,納則受納精氣,出則化出形容,形容之出,謂化極而生。然出納之用有殊於六府,故言藏而不寫。名日奇怛之府也。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寫而不藏,此受五藏濁氣,名日傳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輸寫者也。
  言水穀入已,糟粕變化而泄出,不能久久留住於中,但當化已,輸寫令去而已,傳寫諸化,故日傳化之府也。
  魄門亦為五藏使,水穀不得久藏。
  謂肛#1之門也,內通於肺,故日魄門。受已化物,則為五藏行使,然水穀亦不得久藏於中。
  所謂五藏者,藏精氣而不寫也,故滿而不能實。
  精氣為滿,水穀為實,但藏精氣,故滿而不能實。○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精氣作精神。
  六府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
  以不藏精氣,但受水穀故也。
  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
  以未下也。
  食下,則腸實而胃虛。
  水穀下也。
  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藏主?
  氣。,則寸也,亦謂脈口,以寸口可候氣之盛衰,故云氣口。可以切脈之動靜,故云脈口。皆同取於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是則寸口也。
  岐伯曰: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
  人有四海,水穀之海,則其一也,受水穀已,榮養四傍,以其當運化之源,故為六府之大源也。
  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藏氣,氣口亦太陰也。
  氣,在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氣。之所侯脈動者,是手太陰脈氣所行,故言氣口亦太陰也。
  是以五藏六府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
  榮氣之道,內穀為實。○新校正云:詳此注出《靈樞》,實作寶。○穀入與胃,氣傳於肺,精專者循肺氣行於氣口,故云變見於氣口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出作入。
  故五氣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凡治病必察其下,適其脈,觀其志意,與其病也。
  下,謂目下所見可否也。調適其脈之盈虛,觀量志意之邪正,及病深淺成敗之宜,乃守法以治之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作又察其上下,適其脈候,觀其志意,與其病能。
  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
  志意邪則好析禱,言至德則事叉違,故不可與言至德也。
  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
  惡於針石,則巧不得施,故不可與言至巧矣。惡,音污。
  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
  心不許人治之,是其又死。強為治者,功亦不成,故日治之無功矣。
  異法方宜論篇
  黃帝問曰:醫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
  不同,謂針石灸媾毒藥導引按嬌也。
  岐伯對曰:地勢使然也。
  謂法天地生長收藏及高下燥濕之勢。
  故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也,
  法春氣也。
  魚盛之地,海濱傍水,
  魚鹽之地,海之利也。濱,水際也。隨業近之。
  其民食魚而嗜鹹,皆安其處,美其食,
  豐其利,故居安。恣其味,故食美。
  魚者使人熱中,鹽者勝血,
  魚發瘡則熱中之信,鹽發渴則勝血之徵。
  故其民皆黑色疏理,其病皆為癱瘍,
  血弱而熱,故善為癱瘍。
  其治宜砭石。
  砭石謂以石為針也。《山海經》曰:高氏之山,有石如玉,可能為針。則砭石也。○新校正云:按氏一作伐。
  故砭石者,亦從東方來。
  東人今用之。
  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處,天地之所收引也,
  法秋氣也。引謂牽引,使收斂也。
  其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
  居室如陵,故日陵居。金氣肅殺,故水土剛強也。○新校正云:詳大抵西方地高,民居高陵,故多風也,不叉室如陵矣。
  其民不衣而褐薦,其民華食而脂肥,
  不衣絲綿,故日不衣。褐,謂毛布也。薦,謂細草也。華,謂鮮美,酥酪骨肉之類也。以食鮮美,故人體脂肥。
  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內,
  水土剛強,飲食脂肥,膚勝閉封,血氣充實,故邪不能傷也。內,謂喜怒悲憂恐及飲食男女之過甚也。○新校正云詳悲一作思。當作思,已具《陰陽應象大論》注中。
  其治宜毒藥。
  能攻其病,則謂之毒藥。以其血氣盛,肌肉堅,飲食華,水土強,故病宜毒藥,方制御之。藥,謂草木蟲魚烏獸之類,皆能除病者也。
  故毒藥者,亦從西方來。
  西人方衛今奉之。
  北方者,天地所閉藏之域也,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冽,
  法冬氣也。
  其民樂野處而乳食,藏寒生滿病,
  水寒冰冽,故生病於藏寒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滿字。
  其治宜灸媾。
  火艾燒灼,謂之灸爐。
  故灸炳者,亦從北方來。
  北人正行其法。
  南方者,天地所長養,陽之所盛處也,其地下,水土弱,霧露之所聚也,
  法夏氣也。地下則水流歸之,水多故土弱而霧露聚。
  其民嗜酸而食肘,
  言其所食不芬香。○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食魚也。
  故其民皆緻理而赤色,其病攣痺,
  酸味收斂,故人皆肉理密緻。陽盛之處,故色赤。濕氣內滿,熱氣外薄,故筋孿脈痺也。
  其治宜微針。
  微,細小也。細小之針,調脈衰盛也。
  故九針者,亦從南方來。
  南人盛崇之。
  中央者,其地平以濕,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
  法土德之用,故生物眾。然東方海,南方下,西方、北方高,中央之地平以濕,則地形斯異,生病殊焉。
  其民食雜而不勞,
  四方輻輳而萬物交歸,故人食紛雜而不勞也。
  故其病多痿厥寒熱,
  濕氣在下,故多病痿弱、氣逆及寒熱也。《陰陽應象大論》曰:地之濕氣,勿-。感測害皮肉筋脈。居近於濕故爾。
  其治宜導引按嬌,
  導引,謂搖筋骨,動支節。按,謂抑按皮肉。廣,謂捷舉手足。
  故導引按跼者,亦從中央出也。
  中央用為養神調氣之正道也。
  故聖人雜合以治,各得其所宜,
  隨方而甩,各得其宜,唯聖人法,乃能然矣。
  故治所以異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之大體也。
  達性懷故然。
  移精變氣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古之治病,惟其移精變氣,可祝由而已。今世治病,毒藥治其內,針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
  移,謂移易。變,謂變改。皆使邪不傷正,精神復強而內守也。《生氣通天論》曰:聖人傳精神,服天氣。《上古天真論》曰: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岐伯對曰:往古人居禽獸之問,動作以避寒,陰居以避暑,內無眷慕之累,外無伸宦之形,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伸作臾。
  此恬檐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藥不能治其內,針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
  古者巢居穴處,夕隱朝游,禽獸之間,斷可知矣。然動躁陽盛,故身熱足以禦寒;凍氣生寒,故陰居可以避暑矣。夫志捐思想,則內無春慕之累,心亡願欲,故外無伸宦之形,靜保天真,自無邪勝,是以移精變氣,無假毒藥,祝說病由,不勞針石而已。○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祝由南方神。
  當#2今之世不然,
  情慕云為,遠於道也。
  憂患綠其內,苦形傷其外,又失四時之從,逆寒暑之宜,賊風數至,虛邪朝夕,內至五藏骨髓,外傷空竅肌膚,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故祝由不能已也。帝曰:善。余欲臨病人,觀死生,決嫌疑,欲知其要,如日月光,可得聞乎?岐伯曰: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先師之所傳也。
  上帝,謂上古之帝。先師,謂岐伯祖世之師儀貸季也。
  上古使儀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
  先師以色白脈毛而合金應秋,以色青脈弦而合木應春,以色黑脈石而合水應冬,以色赤脈洪而合火應夏,以色黃脈代而合土應長夏及四季,然以是色脈下合五行之體#3王,上副四時之往來,故六合之問,八風鼓拆#4不離常候,盡可與期。何者?以見其變化而知之也。故下文曰:
  變化相移,以觀其妙,以知其要,欲知其要,則色脈是矣。
  言所以知四時五行之氣變化相移之要妙者何?以色脈故也
  色以應日,脈以應月,常求其要,則其要也。
  言脈應月色應日者,占侯之期準也。常求色脈之差武,是則平人之診要也。
  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神明也,所以遠死#5近生。
  觀色脈之藏否,曉死生之徵兆,故能常遠於死而近於生也。
  生道以長,命曰聖王。
  上帝聞道,勤而行之,生道以長,惟聖王乃爾而常用也。
  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痺之病,
  八風,謂八方之風。五痺,謂皮肉筋骨脈之痺也。《靈樞經》曰:風從束方來,名日嬰兄風,其傷人也,外在於筋紐,內舍於肝。風從束南來,名日弱風,其傷人也,外在於肌,內舍於胃。風從南方來,名日大弱風,其傷人也,外在於脈,內舍於心。風從西南來,名日謀風,其傷人也,外在於肉,內舍於脾。風從西方來,名日剛風,其傷人也,外在於皮,內舍於肺。風從西北來,名日折風,其傷人也,外在於手太陽之脈,內舍於小腸。風從北方來,名日大剛風,其傷人也,外在於骨,內合於腎。風從東北來,名日凶風,其傷人也,外在於掖脅,內舍於大腸。又《痺論》曰: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筋痺,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詠痺,以秋庚辛傷於風者為皮痺,以冬壬癸傷於邪者為骨痺,以至陰遇此者為肉痺,是所謂八風五蹺之病也。○新校正云:按此注引《痺論》,今經中《痺論》不如此,當云《風論》曰: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奸風,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風,季夏戊己傷於邪者為脾#6風,以秋庚辛中於邪者為肺風,以冬壬癸中於邪者為腎風。《痺論》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痺,以冬遇此者為骨痺,以春遇此者為筋痺,以夏遇此者為脈痺,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痺,以秋遇此者為皮痺。
  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草爹之枝,本末為助,標本已得,邪氣乃服。
  草蘇,謂藥煎也。草黃,謂草根也。技,謂莖也。言以諸藥根苗,合成其煎,俾相佐助,而以服之。凡藥有用根者,有用莖者,有用枝者,有用華實者,有用根莖枝華實者,湯液不去則盡用之,故云本末為助也。標本已得邪氣乃服者,言工人與病主療相應,則邪氣率服而隨時順也。《湯液嘐醴論》曰: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此之謂主療不相應也。或謂取《標本論》末云針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又云:得其標本,邪氣乃散矣。
  暮世之治病也則不然,治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
  四時之氣各有所在,不本其處而即妄攻,是反古也。《四時刺逆從論》曰: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7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工當各隨所在而辟伏其邪爾。不知日月者,謂日有寒溫明暗,月有空滿虧盈也。《八正神明論》曰:凡刺之法,鈴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之。是故天溫日明,則人血津液而衛氣浮,故血易寫,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況。一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叮,彎行。月郭滿,則血氣盛,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喊,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是故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寫,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是謂得時而調之。因天之序,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故曰:月生而寫,是謂藏虛,月滿而補,血氣盈溢,絡有流#8血,命日重實。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此之謂也。不審逆從者,謂不審量其病可治與不可治也。故下文曰:
  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內,
  言心意粗略,不精審也。
  粗工兇兇,以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復起。
  粗,謂粗略也。兇兇,謂不料事宜之可否也。何以言之?假令饑人,形氣贏劣,食令極飽,能不霍乎!豈其與食而為惡邪?蓋為失時復過節也。非病逆,針石湯液失時過節,則其害反增矣。○新校正云:按別本霍一作害。
  帝曰:願聞要道。岐伯曰:治之要極,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
  惑,謂惑亂。則,謂法則也。言色脈之應,昭然不欺,但順用.而不亂紀鋼,則治病審當之大法也。
  逆從到行,標本不得,亡神失國。
  逆從到行,謂反順為逆。標本不得,謂工病失宜。夫以反理到行,所為非,豈惟治人而神氣受害,若使之輔佐君主,亦令國祚不保康寧矣。
  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標本不得,工病失宜,則當去故逆理之人,就新明悟之士,乃得至真精曉之人以全已也。
  帝曰:余聞其要於夫子矣,夫子言不離色脈,此余之所知也。岐伯曰:治之極於一。帝曰:何謂?岐伯曰:一者因得之。
  因問而得之也。
  帝曰:奈何?岐伯曰:閉戶塞牖,之病者,數問其情,以從其意,
  問其所欲,而察是非也。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帝曰:善。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一竟
  #1肛:原作『肝』,據顧本改。
  #2當:原脫,據顧本補。
  #3體:顧本作r休化
  #4拆:顧本作『坼』。
  #5死:顧本『死』下有『而』字。
  #6脾:原作『痺』,據顧本改。
  #7孫:原作『係』,據顧本改。
  #8流:顧本作『留』。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二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湯液醒醴論篇
  黃帝問曰:為五穀湯液及嘐醴奈何?
  液,謂清液。嘐醴,謂酒之屬也。
  岐伯對曰:必以稻米,炊以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堅。
  堅,謂資其堅勁。完,謂取其完全。完全則酒清玲,堅勁則氣迅疾而效速也。
  帝日:何以然?
  言何以能完堅邪?
  岐伯曰:此得天地之和,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伐取得時,故能至堅也。
  夫稻者,生於陰水之精,首戴天陽之氣,二者和合,然乃化成,故云得天地之和而能至完。秋氣勁切,霜露凝結,稻以冬採,故云伐取得時而能至堅。
  帝曰:上古聖人作湯液嘐醴,為而不用何也?岐伯曰:自古聖人之作湯液嘐醴者,以為備耳,
  言聖人愍念生靈,先防萌漸,陳其法制,以備不虞耳。
  夫上古作湯液,故為而弗服也。
  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故但為備用而不服也。
  中古之世,道德稍衰,邪氣時至,服之萬全。
  雖道德稍衰,邪氣時至,以心猶近道,故服用萬全也。
  帝曰:今之世不必已何也?
  言不叉如中古之世用也#1。
  岐伯曰:當今之世,必齊毒藥攻其中,鏡石針艾治其外也。
  言法殊於往古也。
  帝曰:形弊血盡而功不立者何?岐伯曰:神不使也。帝曰:何謂神不使?岐伯曰:針石,道也。
  言神不能使針石之妙用也。何者?志意違背於師爾故也。
  精神不進,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
  動離於道,耗散天真故爾。○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精神進,志意定,故病可愈。《太素》云:精神越,志意散,故病不可愈。
  今精壞神去,榮衛不可復收。何者?嗜欲無窮,而憂患不止,精氣弛壞,榮泣衛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
  精神者生之源,榮衛者氣之主,氣主不輔,生源復消,神不內居,病何能愈哉!帝曰:夫病之始生也,極微極精,必先入結於皮膚。今良工皆稱曰:病成名日逆,則針石不能治,良藥不能及也。今良工皆得其法,守其數,親戚兄弟遠近音聲日聞於耳,五色日見於目,而病不愈者,亦何暇不早乎?
  新校正云:按別本暇一作謂。
  岐伯曰: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此之謂也。
  言醫與病不相得也。然工人或親戚兄弟該明,情疑勿用,工先備識,不謂知方,針艾之妙靡容,藥石之攻匪預,如是則道雖昭著,萬舉萬全,病不許治,欲奚為療!.《五藏別論》曰: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病不許治者,病叉不治,治之無功。此皆謂工病不相得,邪氣不賓服也。豈惟#2針艾之有惡哉,藥石亦有之矣。○新校正云:按《移精變氣論》曰:標本已得,邪氣乃服。
  帝曰:其有不從毫毛生,而五藏陽以竭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陽作傷,義亦通。
  津液充郭,其魄獨居,孤精於內,氣耗於外,形不可與衣相保,此四極急而動中,是氣拒於內,而形施於外,治之奈何?
  不從毫毛,言生於內也。陰氣內盛,陽氣竭絕,不得入於腹中,故言五藏陽以竭也。津液者,水也。充,滿也。郭,皮也。陰蓄於中,水氣脹滿,上攻於肺,肺氣孤危,魄者肺神,腎為水害,子不救母,故雲其魄獨居也。夫陰精損削於內,陽氣耗減於外,則三焦避溢,水道不通,水滿皮膚,身體否腫,故雲形不可與衣相保也。凡此之類,皆四支眿數急而內咳也。言如是者,皆水氣格拒於腹之內,浮腫施張于身形之外,欲窮標本,其可得乎?四極言四末,則四支也。《左傳》曰:風淫末疾。《靈樞經》曰:陽受氣於四末。新校正雲:詳形施於外,施字疑誤。
  岐伯曰:平治於權衡,去宛陳□
  新校正雲:按《太素》□作莖。
  是以微動四極,溫衣,謬刺某處,以復其形。開鬼門,潔淨府,精以時服,五陽已布,疏滌五藏,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氣乃平。
  平治權衡,謂察眿浮沉也。眿浮為在表,眿沉為在裹,在裹者泄之,在外者汗之,故下文雲開鬼門潔淨府也。去宛陳□,謂去積久之水物,猶如草莖#3之不可久留於身中也。全本昨草□。微動四極,謂微動四支,令陽氣漸以宣行,故文#4曰溫衣也。精眿滿則絡眿溢,絡眿溢則謬刺之,以調其眿絡,使形容如舊而不腫,故雲謬刺其處以復其形也。開鬼門,是啟玄府遣氣也。五陽,是五藏之陽氣。潔淨府,謂寫膀胱水去也。眿和,則五精之氣以時賓服於腎臟也。然五藏之陽,漸而宣布,五藏之外,氣穢復除也。如是故精髓自生,形肉自盛,藏府即合,則骨肉之氣更相保抱,大經眿氣然乃平復爾。
  玉版論要篇
  黃帝問曰:余聞《揆度》、《奇恆》不同,用之奈何?岐伯對曰:,度病之淺深也。《奇恆》者。請言道之至數,《揆度》、《奇但》則骨肉之氣更所指《揆度》{禹奇病《五色》、《脈變》、道在於一。
  一,謂色豚之應也。可以揆度奇怛矣。知色脈之應○新校正云.全元起本請作謂。
  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機,
  血氣者,神氣也。《八正神明論》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也。夫血氣應順四時,遞遷囚王,循環五氣,無相奪倫,是則神轉不回也。回,謂卻行也。然血氣隨王,不合卻行,卻行則反常,反常則回而不轉也。回而不轉,乃失生氣之機矣。何以明之?夫木衰則火王,火衰則土王,土衰則金王,金衰則水王,水衰則木王,終而復始循環,此之謂神轉不回也。若木衰水王,水衰金王,金衰土王,土衰火王,火衰木王,此之謂回而不轉也。然反天常軌#5,生之何有耶!
  至數之要,迫近以微,
  言五色五豚變化之要道,迫近於天常,而又#6微妙。
  著之玉版,命曰合玉機。
  《玉機》,篇名也。言以此回轉之要旨,著之玉版,合同於《玉機論》文也。○新校正云:詳道之至數至此,與《玉機真藏論》文相重,注頗不同。
  容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容色者,他氣也。如肝木部內,見赤黃白黑色,皆謂他氣也。餘藏率如此例。所見皆在明堂上下左右要察候處,故云各在其要。○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容作客。視色之法,具在《甲乙經》中。
  其色見淺者,湯液主治,十日已。
  色淺則病微,故十日乃已。
  其見深者,必齊主治,二十一日已。
  色深則病甚,故叉終齊乃已。
  其見大深者,醞酒主治,百日已。
  病深甚,故日多。
  色夭面脫,不治,
  色見大深,兼之夭惡,面肉又脫,不可治也。
  百日盡已。
  色不夭,面不脫,治之百日盡,可已。○新校正云:詳色夭面脫雖不治,然期當百日乃已盡也。
  脈短氣絕死,
  豚短已虛,加之漸絕,真氣將竭,故叉死。
  病溫虛甚死。
  甚虛而病溫,溫氣涸其精血故死。
  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為逆,下為從。
  色見於下者,病生之氣也,故從。也見於上者,傷神之兆也。故逆。
  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
  左為陽,故男子右為從而左為逆;右為陰,故女子右為逆而左為從。
  易,重陽死,重陰死。
  女子色見於左,男子色見於右,是變易也。男子色見於左,是日重陽,女子色見於右,是日重陰,氣極則反,故皆死也。
  陰陽反他,
  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云:陰陽反作。
  治在權衡相奪,《奇但》事也,《揆度》事也。
  權衡相奪,謂陰陽二氣不得高下之宜,是奇於怛常之事,當揆度其氣,隨宜而處療之。
  搏脈痺璧,寒熱之交。
  豚擊搏於手而病痛痺及攣璧者,皆寒熱之氣交合所為,非邪氣虛實之所生也。
  脈孤為消氣,虛泄為奪血。
  夫豚有表無裹,有裹無表,皆日孤亡之氣也。若有表有裹,而氣不足者,皆日虛衰之氣也。
  孤為逆,虛為從。
  孤無所依,故日逆。虛衰可復,故日從。
  行《奇恆》之法,以太陰始。
  几揆度奇怛之法,先以氣口太陰之詠,定四時之正氣,然後度量奇怛之氣也。
  行所不勝曰逆,逆則死;
  木見金豚,金見火豚,火見水脈,水見土脈,土見木脈,如是皆行所不勝也,故日逆。賊勝不已,故逆則死焉。
  行所勝日從,從則活。
  木見水火土脈,火見金木土脈,土見金水火豚,金見土木水豚,水見金火木豚,如是者皆可勝之脈,故日從。從則無所剋殺傷敗,故從則活也。
  八風四時之勝,終而復始
  以不越於五行,故雖相勝,猶循環終而復始也。
  逆行一過,不復可數,論要畢矣。
  過,謂遍也。然逆行一過,遍於五氣者,不復可數為平和矣。
  診要經終論篇
  黃帝問曰:診要何如?岐伯對曰:正月、二月,天氣始方,地氣始發,人氣在肝。
  方,正也,言天地氣正,發生其萬物也。木治束方,王七十二日,猶當三月節後一十二日,是木之用事。以月而取,則正月、一一月,人氣在肝。
  三月、四月,天氣正方,地氣定發,人氣在脾。
  天氣正方,以陽氣明盛,地氣定發,為萬物華而欲實也。然季終土寄而王,土又生於丙,故人氣在脾。
  五月、六月,天氣盛,地氣高,人氣在頭。
  天陽赫盛,地焰高升,故言天氣盛,地氣高。火性炎上,故人氣在頭。
  七月、八月,陰氣始殺,人氣在肺。
  七月三陰爻#7生,八月陰始肅殺,故云陰氣始殺也。然陰氣肅殺,類合於金,肺氣象金,故人氣在肺。
  九月、十月,陰氣始冰,地氣始閉,人氣在心。
  陰氣始凝,地氣始閉,隨陽而入,故人氣在心。
  十一月、十二月,冰復,地氣合,人氣在腎。
  陽氣深伏,故氣在腎也。夫氣之變也,故發生於木,長茂於土,盛高而上,肅殺於金,避寒於火,伏藏於水,斯皆隨順陰陽氣之升沉也。《五藏生成篇》曰:五藏之象,可以類推。此之謂氣類也。
  故春刺散俞,及與分理,血出而止,
  散俞,謂問穴。分理,謂肌肉分理。○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春氣在經脈。此散俞即經豚之俞也。又《水熱穴論》云:春取絡脈分肉。
  甚者傳氣,問者環也。
  辨疾氣之問甚也。傳,謂相傳。環,謂循環也。相傳則傳所不勝,循環則周迴於五氣也。○新校正云:按《太素》環也作環已。
  夏刺絡俞,見血而止,盡氣閉環,痛病必下。
  盡氣,謂出血而盡針下取所絡#8脈盛邪之氣也。邪氣盡已,穴俞閉密,則經#9循環,而痛病之氣叉下去矣。以陽氣大盛,故為是法刺之。○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夏氣在孫絡。此絡俞即孫絡之俞也。又《水熱穴論》云:夏取盛經分勝。
  秋刺皮膚,循理,上下同法,神變而止。
  循理,謂循肌肉之分理也。上,謂手豚。下,謂足豚,神變,謂脈氣變#10易,與未刺時異也。脈者神之用,故爾言之。○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秋氣在皮膚。義與此合。又《水熱穴論》云:取俞以寫陰邪,取合以虛陽邪。皇甫士安云:是始秋之始變。
  冬刺俞竅於分理,甚者直下,問者散下。
  直下,謂直爾下之。散下,謂散布下之。○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冬氣在骨髓。此俞竅即骨髓之俞東也。又《水熱穴論》云:冬取井榮。皇甫士安云:是末冬之治變也。
  春夏秋冬,各有所刺,法其所在。春刺夏分,脈亂氣微,入淫骨髓,病不能愈,令人不嗜食,又且少氣。
  心主脈,故豚亂氣微。水受氣於夏,腎主骨,故入淫於骨髓也。心火微則胃土不足,故不嗜食而少氣也。○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春刺絡豚,血氣外溢,令人少氣。
  春刺秋分,筋攣,逆氣環為咳嗽,病不愈,令人時驚,又且哭。
  木受氣於秋,肝主筋,故刺秋分則筋孿也。若氣逆環周,則為咳嗽。肝主驚,故時驚。肺主氣,故氣逆又且')(、哭也。○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斗從論》云: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也。
  春刺冬分,邪氣著藏,令人脹,病不愈,又且欲言語。
  冬主陽氣州伏藏,故邪氣著藏。腎實則脹,故刺冬分,則令人脹也。火受氣於冬,心主言,飲欲言語也。○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春刺筋骨,血氣內著,令人腹痛。
  夏刺春分,病不愈,令人解惰。
  肝養筋,肝氣不足,故筋力解惰。○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夏刺經脈,血氣乃竭,令人解佈。
  夏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心中欲無言,惕惕如人將捕之。
  肝木為語,傷秋分則肝木虛,故恐如人將捕之。肝不足,故欲無言而復恐也。○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夏刺肌肉,血氣內卻,令人善恐。《甲乙經》作悶。夏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少氣,時欲怒。夏傷於腎,肝.肺勃之,志內不足,故令人少氣時欲怒也。0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秋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暢#11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
  肝虛故也。刺不當也。○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秋刺經豚,血氣上逆,令人善忘。
  秋刺夏分,病不己,令人益嗜外,又且善夢。
  心氣少則脾氣孤,故令嗜外。心主夢,神為之,故令善夢。○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秋刺絡豚,氣不外行,令人跡,不欲動。
  秋刺冬分,病不已,令人酒灑時寒。
  陰氣上干,故時寒也。酒酒,寒貌。○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秋刺筋骨,血氣內散,令人寒慄。
  冬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欲外不能眠,眠而有見。
  肝氣少,故令欲外不能眠。肝主目,故眠而如見有物之形狀也。○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
  冬刺夏分,病不愈,氣上,發為諸痺。
  泄脈氣故也。○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冬刺絡脈,血氣外泄,留為大痺。
  冬刺秋分,病不已,令人善渴。
  肺氣不足,故發渴。○新校正云:按《四時刺逆從論》云: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忘#12。
  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藏。
  心肺在鬲上,腎肝在鬲下,脾象土而居中,故刺胸腹鈴避之。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意志,損之則五神去,神去則死至,故不可不慎也。
  中心者環死,
  氣行如環之一周則死也。正謂周十二辰也。○新校正云:按《刺禁論》云..一日死,其動為噫。《四時刺逆從論》同。此經闕刺中肝死日,《刺禁論》云: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四時刺逆從論》同。
  中脾者五日死,
  土數五也。○新校正云:按《刺禁論》云: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四時刺逆從論》同。
  中腎者七日死,
  水成數六,水數畢當至七日而死。一云十日死,字之誤也。○新校正云:按《刺禁論》云: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四時刺逆從論》云: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欠。
  中肺者五日死,
  金生數四,金數畢當至五日而死。一云三日死,亦字誤也。○新校正云:按《刺禁論》云: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四時刺逆從論》同。王注《四時刺逆從論》云:此三論皆岐伯之言,而不同者,傳之誤也。
  中鬲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
  五藏之氣,同主一年,鬲傷則五藏之氣互相克伐,故不過一歲叉死。
  刺避五藏者,知逆從也。所謂從者,鬲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
  腎著於脊,脾藏居中,鬲連於脅際,知者為順,不知者反傷其藏。
  刺胸腹者,必以布激著之,乃從單布上刺
  形定,則不誤中於五藏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傲一作檄,又作檄。傲,古羌切。著,直略切。
  刺之不愈復刺。
  要以氣至為故也。《針經》曰:刺之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氣至,去之勿復針。此之謂也。
  刺針必肅,
  肅,謂靜肅,所以候氣之存亡。
  刺腫搖針,
  以出大膿血故。
  經刺勿搖,經氣不欲泄故。此刺之道也。帝曰:願聞十二經脈之終奈何?
  終,謂盡也。
  岐伯曰: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瘓癥,其色白,絕汗乃出,出則死矣。
  戴眼,謂睛不轉而仰視也。然足太陽豚,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體內俠脊抵腰中;其支別者,下循足至小指外側。手太陽脈,起於手小指之端,循臂上肩入缺盆;其支別者,上頰至目內毗,抵足太陽。○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斜絡於顧。○又其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外毗。○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外作兌。○故戴眼反折瘓痰,色白,絕汗乃出也。絕汗,謂汗暴出如珠而不流,旋復乾也。太陽極則汗出,故出則死。
  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皆縱,目晨絕系,絕系一日半死,其死也色先青白,乃死矣。
  足少陽豚,起於目銳毗,上抵頭角,下耳後;其支別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手少陽豚,其支別者,從耳後亦入耳中,出走耳前。故終則耳聾目晨絕系也。少陽主骨,故氣終則百節縱緩。色青白者,金木相薄也。故見死矣。晨,謂直視如驚貌。晨,音瓊。
  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善驚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不仁則終矣。
  足陽明豚,起於鼻,交頻中,下循鼻外入上齒縫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其支別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鬲,手陽明豚,起於手,循臂至肩,上出於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絡肺;其支別者,從缺盆上頸貫頰,下入齒中,還出俠。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軌,抵足陽明。○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軌作孔。無抵足陽明四字。○故終則。目動作也。。目動作,謂目啖啖而鼓頜也。胃病則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又罵晉,馬晉而不避親疏,故善驚妄言也。黃者,土色。上,謂手豚。下,謂足豚也。經盛,謂面目頸頜足附腕經皆躁盛而動也。不仁,謂不知善惡,如是者,皆氣竭之微也,故終矣。啖,音閃。
  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上下不通而終矣。
  手少陰氣絕則血不流,足少陰氣絕則骨不奧,骨硬則齦上宣,故齒長而積垢污。血壞則皮色死,故面色如漆而不赤也。足少陰豚,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手少陰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鬲絡少腹。故其終則腹脹閉,上下不通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云:骨不奧,骨硬。按《難經》及《甲乙經》云:骨不濡,則肉弗能著。當作骨不濡。手少陰豚絡少腹,《甲乙經》作絡小腸。
  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善噫善嘔,
  足太陰豚行從股內前康入腹,屬脾絡胃,上鬲。手太陰豚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上鬲屬肺。故終則如是也。《靈樞經》曰:足太陰之豚動,則病食則嘔,腹脹善噫也。
  嘔則逆,逆則面赤,
  嘔則氣逆,故面赤。○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作善噫,噫則嘔,嘔則逆。
  不逆則上下不通,不通則面黑皮毛焦而終矣。
  嘔則上通,故但面赤。不嘔則下已閉,上復不通,心氣外繙,故皮毛焦而終矣。何者?足太陰脈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由是則皮毛焦,乃心氣外繙而然也。
  厥陰終者,中熱啞乾,善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
  足厥陰絡,循經上皋結於莖。其正經入毛中,下過陰器,上抵少腹,俠胃,上循喉嚨之後,入頑顆。手厥陰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故終則中熱啞乾善溺心煩矣。《靈樞經》曰: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豚絡於舌本。故甚則舌卷卯上縮也。又以厥陰之脈過陰器故爾。○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皋作睪,過作環。
  此十二經之所敗也。
  手三陰三陽,足三陰三陽,則十二經也。敗,謂氣終盡而敗壞也。○新校正云:詳十二經終又出《靈樞經》,與《素問》重。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二
  #1用也:顧本作『何也』。
  #2惟:原作『為』,據顧本改。
  #3莖:顧本作『莖』。
  #4文:顧本作『又』。
  #5軌:原作『執』,據顧本改。
  #6又:原作『文』,據顧本改。
  #7爻:顧本作『支』。
  #8絡:顧本作『病』。
  #9經:顧本『經』下有『脈』字。
  #10變:原作『脈』,據顧本改。
  #11暢:顧本作『惕』。
  #12忘:顧本作『渴』。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三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脈要精微論篇
  黃帝問曰:診法何如?岐伯對曰:診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動,謂動而降卑。散,謂散布而出也。過,謂異於常候也。○新校正云:按《脈經》及《千金方》有過之脈作過此非也。王注陰氣未動謂動而降卑。按《金匱真言論》云: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則平旦為一日之中純陽之時,陰氣未動耳,何有降卑之義。
  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藏有餘不足,六府強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
  切,謂以指切近於詠也。精明,穴名也。在明堂左右兩目內青#1也,以近於目,故曰精明。言以形氣盛衰,脈之多少,視精明之問氣色,觀藏府不足有餘,參其類伍,以次死生之分。
  夫脈者,血之府也,
  府,聚也。言血之多少皆聚見於經脈之中也。故《刺法#2論》曰: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由是故也。
  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
  夫脈長為氣和故治,短#3為不足故病,數急為熱故煩心,大為邪盛故病進也。長脈者往來長,短脈者往來短,數脈者往來急速,大脈者往來滿大也。
  上盛則氣高,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高作鬲。
  下盛則氣脹,代則氣衰,細則氣少,
  新校正云:按《太素》細作滑。
  澀則心痛,
  上,謂寸。。下,謂尺中。盛,謂盛滿。代脈者,動而中止,不能自還。細脈者,動如莠蓬。澀詠者,往來時不利而騫澀也。
  渾渾革至如涌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死。
  斗渾渾,言脈氣獨亂也。革至者,謂脈來弦而大,實而長也。如涌泉者,言脈汨汨,但出而不返也。綿綿,言微微似有,而不甚應手也。如弦絕者,言脈卒斷,如弦之絕去也。若病侯日進而色弊惡,如此之脈,皆鈴死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脈經》作譚渾革革至如涌泉,病進而危;弊弊綽綽其去如弦絕者,死。
  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
  五氣之精華者,上見為五色,變化於精明之問也。《六節藏象論》曰:天食人以五氣,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此則明察五色也。
  赤欲如帛#4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白欲如白璧之澤,不欲如里。《太素》兩出之。
  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炭色。
  五色精微象見矣,其壽不久也。
  赭色、鹽色、藍色、黃土色、地蒼色見者,皆精微之敗象,故其壽不久。
  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白黑,審短長。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
  誡其誤也。夫如是者,皆精明衰乃誤也。
  五藏者,中之守也。
  身形之中,五神安守之所也。此皆.明觀五藏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守作府。
  中盛藏滿,氣勝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
  中,謂腹中。盛,謂氣盛。藏,謂肺藏。氣勝,謂勝於呼吸而喘息變易也。夫腹中氣盛,肺藏充滿,氣勝息變,善傷於恐,言聲不發,如在室中者,皆腹中有濕氣乃爾也。
  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
  若言音微細,聲斷不續,甚奪其氣乃如是也。
  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倉凜不藏者,是門戶不要也。
  倉凜,謂脾胃。門戶,謂魄門。《靈蘭秘典論》曰:脾胃者,倉凜之官也。《五藏別論》曰:魄門亦為五藏使,水穀不得久藏也。魄門,則肛門也。要,謂禁要。
  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
  水泉,謂前陰之流注也。
  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夫如是倉庫不藏,氣勝傷恐,衣被不斂,水泉不止者,皆神氣得其所守則生,失其所守則死也。夫何以知神氣之不守?即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則亂之證也。亂甚則不守於藏也。
  夫五藏者,身之強也。
  藏安則神守,神守則身強,故曰身之強也。
  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隨,府將壞矣。腰者腎之府,轉搖不能,腎將憊矣。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樓附,
  新校正云:按別本附一作俯,《太素》作附。
  筋將憊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
  皆以所居所由而為之府也。
  得強則生,失強則死。
  強,謂中氣強固以鎮守也。
  岐伯曰:
  新校正云:詳此岐伯曰前無問。
  反四時者,有餘為精,不足為消。應太過,不足為精;應不足,有餘為消。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
  廣陳其脈應也。夫反四時者,諸不足皆為血氣消損,諸有餘皆為邪氣勝精也。陰陽之氣不相應合,不得相營,故曰關格。
  帝曰:脈其四時動奈何?知病之所在奈何.?知病之所變奈何?知病乍在內奈何?知病乍在外奈何?請問此五者,可得聞乎?
  言欲順四時及陰陽相應之狀侯也。
  岐伯曰:
  新校正云:詳此對與問不甚相應。脈四時動,病之所在,病之所變,按文頗對。病在內在外之說,後文殊不相當。
  請言其與天運轉大也。
  指可見陰陽之運轉,以明陰陽之不可見也。
  萬物之外,六合之內,天地之變,陰陽之應,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四變之動,脈與之上下,
  六合,謂四方上下也。春暖為夏暑,言陽生而至盛;秋忿為冬怒,言陰少而之壯也。忿一為急,言秋氣勁急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注
  暖作緩。
  以春應中規,
  春脈奧弱,輕虛而滑,如規之象,中外皆然,故以春應中規。
  夏應中矩,
  夏脈洪大,兼之滑數如矩之象,可正平之,故以夏應中矩。
  秋應中衡,
  秋脈如毛,輕澀而散,如稱衡之象,高下鈴平,故以秋應中衡。
  冬應中權。
  冬詠如石,兼況而滑,如秤權之象,下遠於衡,故以冬應中權也。以秋中衡、冬中權者,言脈之高下異處如此爾。此則隨陰陽之氣,故有斯四應不同也。
  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有時,與脈為期,期而相失,如#6脈所分,分之有期,故知死時。
  察陰陽升降之準,則知經脈遞遷之象;審氣侯遞遷之失,則知氣血分合之期,分期不差,故知人死之時節。
  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
  推陰陽升降,精微妙用,皆在經脈之氣候,是以不可不察,故始以陰陽為察侯之綱紀。
  始之有經,從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
  言始所以知有經脈之察侯司應者,何哉?蓋從五行衰王而為準度也。徵求太過不及之形證,皆以應四時者為生氣所宜也。○新校正云:按《太素》宜作數。
  補寫勿失,與天地如一,
  有餘者寫之,不足者補之,是則應天地之常道也。然天地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是法天地之道也。寫補之宜,工切審之,其治氣亦然。
  得一之情#7,以知死生。
  曉#8天地之道,補寫不差,既得一情,亦可知生死之準的。
  是故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脈合陰陽。
  聲表官商角徵羽,故合五音,色見青黃赤白黑,故合五行。脈彰寒暑之休王,故合陰陽之氣也。
  是知陰盛則夢涉大水恐懼;
  陰為水,故夢涉水而恐懼也。《陰陽應象大論》曰:水為陰。
  陽盛則夢大火墦灼;
  陽為火,故夢大火而繙灼也。《陰陽應象大論》曰:火為陽。
  陰陽俱盛則夢相殺毀傷;
  亦類交爭之氣象也。
  上盛則夢飛;下盛則夢墮;
  氣上則夢上,故飛。氣下則夢下,故墮。
  甚飽則夢予,
  內有餘故。
  甚饑則夢取;
  內不足故。
  肝氣盛則夢怒,
  肝在志為怒。
  肺氣盛則夢哭;
  肺聲哀,故夢哭。○新校正云:詳是知陰盛則夢涉大水恐懼至此,乃《靈樞》之文,誤置於斯,仍少心脾腎氣盛所夢,今具《甲乙經》中。
  短蟲多則夢聚眾;
  身中短蟲多,則夢聚眾。
  長蟲多則夢相擊毀傷。
  長蟲動則內不安,內不安則神躁擾,故夢是矣。○新校正云:詳此二句,亦不當出此,應他經脫簡文也。
  是故持脈有道,虛靜為保。
  前明脈應,此舉持脈所由也。然持詠之道,鈴虛其心,靜其志,乃保定盈虛而不失。○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保作寶。
  春日浮,如魚之遊在波;
  雖出,猶未全浮。
  夏日在膚,泛泛乎萬物有餘;
  泛泛,平貌。陽氣大盛,脈氣亦象萬物之有餘,易取而洪大也。
  秋日下膚,墊蟲將去;
  隨陽氣之漸降,故曰下膚。何以明陽氣之漸降?墊蟲將欲藏去也。
  冬日在骨,墊蟲周密,君子居室。
  在骨,言脈深況也。墊蟲周密,言陽氣伏藏。君子居室,此人事也。
  故曰:知內者按而紀之,
  知內者,謂知脈氣也,故按而為之綱紀
  知外者終而始之。
  知外者,謂知色象,故以五色終而復始。
  此六者,持脈之大法。
  見是六者,然後可以知脈之遷變也。○新校正云:詳此前對帝問脈其四時動奈何之事。
  心脈搏堅而長,當病舌卷不能言;
  搏,謂搏擊於手也。諸脈搏堅而長者,皆為勞心而藏脈氣虛極也。心手少陰脈,從心系上俠咽喉,故令舌卷短而不能言也。
  其奕而散者,當消環自已。
  諸脈奧散,皆為氣實血虛也。消,謂消散。環,謂環周。言其經氣如環之周,當其火王,自消散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環作渴。
  肺脈搏堅而長,當病唾血;
  肺虛極則絡逆,絡逆則血泄,故唾出也。
  其奕而散者,當病灌汗,至令不復散發也。
  汗泄玄府,津液奔奏,寒水灌洗,皮密汗藏,因灌汗藏,故言灌汗至令不復散發也。灌,謂灌洗。盛暑多為此也。○新校正云:詳下文諸藏各言色,而心肺二藏不言色者,疑闕文也。
  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
  諸脈見本經之氣而色不應者,皆非病從內生,是外病來勝也。夫肝藏之脈,端直以長,故言曰色不青,當病墜若搏也。肝主兩脅,故曰因血在脅下也。肝厥陰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其支別者,復從肝別貫鬲,上注肺。今血在脅下,則血氣上需於肺,故令人喘逆也。
  其奕而散色澤者,當病溢飲,溢飲者,渴暴多飲,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面色浮澤,是為中濕,血虛中濕,水液不消,故言當病溢飲也。以水飲滿溢,故滲溢易而入肌皮腸胃之外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易作溢。
  胃脈搏堅而長,其色赤,當病折髀;
  胃虛色赤,火氣救之,心象於火,故色赤也。胃陽明脈,從氣衝下脾抵伏兔,故病則脾如折也。
  其奠而散者,當病食痺。
  痺,痛也。胃陽明詠,其支別者,從大迎#9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故食則痛問而氣不散也。○新校正云:詳謂痺為痛,其義則未通。
  脾脈搏堅而長,其色黃,當病少氣;
  脾虛肺無所養,肺主氣,故少氣也。
  其奕而散,色不澤者,當病足腑腫,若水狀也。
  色氣浮澤,為水之侯,色不潤澤,故言若水狀也。脾太陰脈,自上內踝前康,上踹內,循腑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循膝股內前康入腹,故病足腑腫也。
  腎脈搏堅而長,其色黃而赤者,當病折腰;
  色氣黃赤,是心脾干#10腎,腎受客陽,故腰如折也。腰為腎府,故病發於中o
  其奧而散者,當病少血,至令不復也。
  腎主水,以生化津液,今腎氣不化,故當病少血,至令不復也。
  帝曰:
  新校正云:詳帝曰至以其勝治之愈,全元起本在《湯液篇》。
  診得心脈而急,此為何病?病形何如?岐伯曰: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也。
  心為牡藏,其氣應陽,今脈反寒,故為疝也。諸脈勁急者,皆為寒。形,謂病形也。
  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心為牡藏,小腸為之使;故曰少腹當有形也。
  少腹,小腸也。《靈蘭秘典論》曰:小腸者,受盛之官。以其受盛,故形居於內也。
  帝曰:診得胃脈,病形何如?岐伯曰:胃脈實則脹,虛則泄。
  脈實者氣有餘,故脹滿;脈虛者氣不足,故泄利。○新校正云:詳此前對帝問知病之所在。
  帝曰:病成而變何謂?岐伯曰:風成為寒熱,
  《生氣通天論》曰:因於露風,乃生寒熱。故風成為寒熱也。
  瘴成為消中,
  瘴,謂濕熱也。熱積於內,故變為消中也。消中之證,善食而瘦。○新校正云:詳王注以善食而瘦為消中,按本經多食數沒為之消中,善食
  而瘦乃是食仿之證,當云善食而波數。
  厥成為巔疾,
  厭,謂氣逆也。氣逆上而不已,則變為上巔#11之疾也。
  久風為飧泄,
  久風不變,但在胃中,則食不化而泄利也。一以肝氣內合而乘胃,故為是病焉。《陰陽應象大論》曰:風氣通於肝。故內應於肝也。
  脈風成為癘,
  經《風論》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又曰:癘者有榮氣熱駙,其氣不清,故使其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漬。然此則癩也。夫如是者,皆脈風成,結變而為也。
  病之變化,不可勝數。
  新校正云:詳.此前對帝問知病之所變奈何。
  帝曰:諸癱腫筋攣骨痛,此皆安生?
  安,何也。言何以生之。
  岐伯曰:此寒氣之腫,八風之變也。
  八風,八方之風也。然癱腫者,傷束南、西南風之變也。筋攣骨痛者,傷束風、北風之變也。《靈樞經》曰:風從束方來,名曰嬰兒風,其傷人也,外在筋紐。風從束南來,名曰弱風,其傷人也,外在於肌。風從西南來,名曰謀風,其傷人也,外在於肉。風從北方來,名曰大剛風,其傷人也,外在於骨。由此四風之變而三病乃生,故下問對是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此四時之病,以其勝治之愈也。
  勝,謂勝剋也。如金勝木,木勝土,土勝水,水勝火,火勝金。此則相勝也。
  帝曰:有故病五藏發動,因傷脈色,各何以知其久暴至之病乎?
  重以色氣,明前五藏堅長之脈,有自病故病及因傷候也。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徵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
  氣乏而神猶強也。
  徵其脈不奪其色奪者,此久病也;
  神持而邪凌其氣也。
  徵其脈與五色俱奪者,此久病也;
  神與氣俱衰也。
  徵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
  神與氣俱強也。
  肝與腎脈并至,其色蒼赤,當病毀傷,不見血,已見血,濕若中水也。
  肝色蒼,心色赤,赤色見當脈洪,腎脈見當色黑,今腎脈來,反見心色,故當因傷而血不見也。若已見血,則是濕氣及水在腹中也。何者?以心腎脈色,中外之侯不相應也。
  尺內兩傍,則季脅也,
  尺內,謂尺澤之內也。兩傍,各謂尺之外側也。季脅近腎,尺主之,故尺內兩傍則季脅也。
  尺外以候腎,尺裹以候腹中。
  尺外,謂尺之外側。尺裹,謂尺之內側也。次尺外下兩傍則季脅之分,季脅之上腎之分,季脅之內則腹之分也。
  附#13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鬲;
  肝主貴。貴,鬲也。
  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脾居中,故以內侯之。胃為市,故以外候之。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
  肺葉垂外,故以外候之。胸中主氣管,故以內侯之。
  左外以候心,內以候羶中。
  心,主鬲中也。擅中,則氣海也,啞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以擅中為隘也。疑誤。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上前,謂左寸口。下前,謂胸之前膺及氣海也。上後,謂右寸口。下後,謂胸之後背及氣管也。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經足中事也。
  上竟上,至魚際也。下竟下,謂盡尺之詠動處也。少腹,胞。氣海,在膀胱。腰、股、膝、經、足中之氣動靜,皆分其近遠及連接處所客目以侯之,知其善惡也。
  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
  粗大,謂脈洪大也。脈洪為熱,故曰熱中。
  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巔疾;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風也。
  亦脈狀也。
  故中惡風者,陽氣受也。
  以上虛,故陽氣受也。
  有脈俱沉細數者,少陰厥也;
  尺中之有脈沉細數者,是腎少陰氣逆也。何者?尺脈不當見數,有數故言厥也。俱沉細數者,言左右尺中也。
  沉細數散者,寒熱也;
  陽干於陰,陰氣不足,《正理論》曰:數為陽。
  浮而散者,為胸仆。
  脈浮為虛,散為#14不足,氣虛而血不足,故為頭眩而仆倒也。胸,音順。
  諸浮不躁者皆在陽,則為熱;其有躁者在手,
  言大法也。但浮不躁,則病在足陽脈之中;躁者病在手陽脈之中也。故又曰:其有躁者在手也。陽為火氣,故為熱。
  諸細而沉者皆在陰,財為骨痛;其有靜者在足。
  細沉而躁,則病生於手陰脈之中;靜者,病生於足陰脈之中也。故又曰:其有靜者在足也。陰主骨,故骨痛。
  數動一代者,病在陽之脈也,泄及便膿血。
  代,止也。數動一代,是陽氣之生病,故云病在陽之脈。所以然者,以泄利及膿血脈乃爾。
  諸過者切之,澀者陽氣有餘也,滑者陰氣有餘也。
  陽氣有餘則血少,故脈澀。陰氣有餘則氣多,故脈滑也。○新校正云:詳氣多疑誤,當是血多也。
  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汗身寒,
  血少氣多,斯可知也。
  陰陽有餘則無汗而寒。
  陰氣有餘為多陽餘無汗,陰餘身寒,則當無汗而寒也。
  膚若陰陽有餘,
  推而外之,內而不外,有心腹積也。詠附臂筋,取之不審,推筋令遠,使脈外行內而不出外者,心腹中有積乃爾。
  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
  脈遠臂筋,推之令近,遠而不近,是陽氣有餘,故身有熱也。
  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
  推筋按之,尋之而上,脈上涌盛,是陽氣有餘,故腰足玲也。0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上而不下作下而不上。
  推而下之,下而不上,頭項痛也。
  推筋按之,尋之而下,脈沉下掣,是陽氣有餘,故頭項痛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下而不上作上而不下。
  按之至骨,脈氣少者,腰脊痛而身有痺也。
  陰氣大過故爾。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三竟
  #1青:顧本作『毗』。
  #2法:顧本作『志』。
  #3短:原作『病』,據顧本改。
  #4帛:原作『白』,據顧本改。
  #5知病之所在奈何:此七字原脫,據顧本補。
  #6如:顧本作『知』。
  #7情:原作『精』,據顧本改。
  #8曉:原作『聽』,據顧本改。
  #9迎:原作『逆』,據顧本改。
  #10干:原作『肝』,據顧本改。
  #11巔:原作『嶺』,據顧本改。
  #12詳:原作『謂』,據顧本改。
  #13附:『附』上疑脫『中』字。
  #14為:原作『而』,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四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平人氣象論篇
  黃帝問曰:平人何如?
  平人,謂氣侯平調之人也。
  岐伯對曰: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定息脈五動,閏以太息,命曰平人。平人者,不病也。
  經脈一周於身几長十六丈二尺。呼吸脈各再動,定息脈又一動,則五動也,計二百七十定息,氣可環周。然盡五十營,以一萬三千五百定息,則氣都行八百一十丈。如是則應天常度,脈氣無不及太過,氣象平調,故日平人。
  常以不病調病人,醫不病,故為病人平息以調之為法。人一呼脈一動,一吸脈一動,曰少氣。
  呼吸脈各一動,準候喊平人之半,計二百七十定息,氣行八丈一尺,以一萬三千五百定息,都行四百五丈,少氣之理,從此可知。
  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躁,尺熱日病溫,尺不熱脈滑曰病風,脈澀日痺。
  呼吸脈各三動,準過平人之半,計二百七十息,氣几行二十四丈三尺,病生之兆,由斯著矣。夫尺者,陰分位也;寸者,陽分位也。然陰陽俱熱,是則為溫,陽獨躁盛,則風中陽也。《脈要精微論》曰:中#1風者,陽氣受也。滑為陽盛,故病為風。澀為無血,故為痛痺。躁,謂煩躁。○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2脈澀日痺一句,下文亦重。
  人一呼脈四動以上曰死,脈絕不至曰死,乍疏乍數日死。
  呼吸脈各四動,準候過平人之倍,計二百七十息,氣凡行三十二丈四尺,況其以上耶。《脈法》曰:脈四至日脫精,五至日死。然四至以上,亦近五至也,故死矣。然脈絕不至,天真之氣已無,乍數乍疏,胃穀之精亦斯#3,此皆死之侯。是以下文日。○新校正云:按別本斯一作敗。
  平人之常氣察於胃,胃者平人之常氣也,
  常平之氣,胃海致之。《靈樞經》曰:胃為水穀之海也。《正理論》曰:穀入於胃,脈道乃行。
  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
  逆,謂反平人之候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人常稟氣於胃,脈以胃氣為本,無胃氣日逆,逆者死。
  春胃微弦曰平,
  言微似弦,不謂微而弦也。鈞及奧弱、毛、石義并同。
  弦多胃少日肝病,但弦無胃日死,
  謂急而益勁,如新張弓弦也。
  胃而有毛日秋病,
  毛,秋脈,金氣也。
  毛甚日今病。
  木受金邪故今病。
  藏真散於肝,肝藏筋膜之氣也。
  象陽氣之散發,故藏真散也。《藏氣法時論》曰: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取其順氣。
  夏胃微鉤日平,鉤多胃少日心病,但鉤無胃日死,
  謂前曲後居,如操帶鈞也。
  胃而有石曰冬病,
  石,冬脈,水氣也。
  石甚日今病。
  火被水侵,故今病。
  藏真通於心,心藏血脈之氣也。
  象陽氣之炎盛也。《藏氣法時論》曰:心欲奧,急食鹹以更之。取其順氣。
  長夏胃微奕弱日平,弱多胃少曰脾病,但代無胃日死,
  謂動而中止,不能自還也。
  奧弱有石曰冬病,
  石,冬脈,水氣也。次其勝剋,石當為弦,長夏土絕,故云石也。
  弱甚日今病。
  弱甚為土氣不足,故今病。○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弱作石。
  藏真濡於脾,脾藏肌肉之氣也。
  以含藏水穀,故藏真濡也。
  秋胃微毛白平,毛多胃少日肺病,但毛無胃日死,
  謂如物之浮,如風吹毛也。
  毛而有弦日春病,
  弦,春脈,木氣也。次其乘克,弦當為鈞,金氣逼肝則脈弦來見,故不鈞而反弦也。
  弦甚曰今病。
  木氣逆來乘金,則今病。
  藏真高於肺,以行榮衛陰陽也。
  肺處上焦,故藏真高也。《靈樞經》曰:榮氣之道,內穀為實,穀入於胃,氣傳與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以其自肺宣布,故云以行榮衛陰陽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實一作寶。
  冬胃微石日平,石多胃少日腎病,但石無胃日死,
  謂如奪索,辟辟如彈石也。
  石而有鉤日夏病,
  鈞,夏脈,火兼土氣也。次其乘剋,鈞當云弱,土王長夏,不見正形,故石而有鈞,兼其土也。
  鉤甚日今病。
  水受火土之邪,故今病。
  藏真下於腎,腎藏骨髓之氣也。
  腎居下焦,故云藏真下也。腎化骨髓,故藏骨髓之氣也。
  胃之大絡,名日虛里,貫鬲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脈宗氣也。
  宗,尊也,主也,謂十二經脈之尊主也。貫鬲絡肺出於左乳下者,自鬲而出於乳下,乃絡肺也。
  盛喘數絕者,則病在中;
  絕,謂暫斷絕也。
  結而橫,有積矣;絕不至曰死。
  皆左乳下脈動狀也。中,謂腹中也。
  乳之下其動應衣,宗氣泄也。
  泄,謂發泄。○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無此十一字。《甲乙經》亦無。詳上下文義,多此十一字,當去。
  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寸口之脈中手短者,曰頭痛。寸口脈中手長者,曰足陘痛。
  短為陽氣不及,故病於頭。長為陰氣太過,故病於足。
  寸口脈中手促上擊者,曰肩背痛。
  陽盛於上,故肩背痛。
  寸口脈沉而堅者,曰病在中。寸口脈浮而盛者,日病在外。
  況堅為陰,故病在中。浮盛為陽,故病在外。寸口脈沉而弱,曰寒熱及疝痕少腹痛。沉為寒,弱為熱,故日寒熱也。又沉為陰盛,弱為陽餘,餘盛相薄,正當寒熱,不當為疝痕而少腹痛,應古之錯簡爾。○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此十五字,況下文已有寸口脈況而喘,日寒熱。脈急者,日疝痕少腹痛。此文衍,當去。
  寸口脈沉而橫,日脅下有積,腹中有橫積痛。
  亦陰氣內結也。
  寸口脈沉而喘,曰寒熱。
  喘為陽吸,沉為陰爭,爭吸相薄,故寒熱也。
  脈盛滑堅者,曰病在外。脈小實而堅者,病在內。
  盛滑為陽,小實為陰,陰病病在內,陽病病在外。
  脈小弱以澀,謂之久病。
  小為氣虛,澀為無血,血氣虛弱,故云久遠之病也。
  脈滑浮而疾者,謂之新病。
  滑浮為陽足,脈疾為氣全,陽足氣全,故云新淺之病也。
  脈急者,曰疝痕少腹痛。
  此覆前疝痕少腹痛之脈也。言沉弱不叉為疝痕,沉急乃與診相應。
  脈滑曰風。脈澀曰痺。
  滑為陽,陽受病則為風。澀為陰,陰受病則為痺。
  緩而滑曰熱中。盛而緊日脹。
  緩,謂縱緩之狀,非動之遲緩也。陽盛於中,故脈滑緩。寒氣否滿,故脈盛緊也。盛緊,盛滿也。
  脈從陰陽,病易已;脈逆陰陽,病難已。
  脈病相應謂之從,脈病相反謂之逆。
  脈得四時之順,曰病無他;脈反四時及不問藏,日難已。
  春得秋脈,夏得冬脈,秋得夏脈,冬得四季脈,皆謂反四時,氣不相應故難已也。
  臂多青脈,曰脫血。
  血少脈空,客寒因入,寒凝血汁,故脈色青也。
  尺脈緩澀,謂之解傳。
  尺為陰部,腹腎主之。緩為熱中,澀為無血,熱而無血,故解傳,而不可名之。然寒不寒,熱不熱,弱不弱,壯不壯,俘不可名J謂之解佈也。《脈要精微論》曰:尺外以侯腎,尺裹以侯腹中。則腹腎主尺之義也。俘,音能,困弱也。
  安臥脈盛,謂之脫血。
  臥久傷氣,氣傷則詠診應微,今脈盛而不微,則血去而氣無所主乃爾。盛,謂數急而大鼓也。
  尺澀脈滑,謂之多汗。
  謂尺膚澀而尺脈滑也,膚澀者榮血內涸,脈滑為陽氣內餘,血涸而陽氣尚餘,多汗而脈乃如#4是也。
  尺寒脈細,謂之後泄。
  尺主下焦,診應腸腹,故膚寒脈細,泄利乃然。《脈法》曰:陰微即下。言尺氣虛少。
  脈尺粗常熱者,謂之熱中。
  謂下焦中也。
  肝見庚辛死,
  庚辛為金,伐肝木也。
  心見壬癸死,
  壬癸為水,滅心火也。
  脾見甲乙死,
  甲乙為木,剋脾土也。
  肺見丙丁死,
  丙丁為火,鑠肺金也。
  腎見戊己死,
  戊己為土,刑腎水也。
  是謂真藏見皆死。
  此亦通明《三部九候論》中真藏脈見者勝死也。尺粗而藏見亦然。
  頸脈動喘疾咳,曰水。
  水氣上溢,則肺被熱需,陽氣上逆,故頸脈盛鼓而咳喘也。頸脈,謂耳下及結喉傍人迎脈也。
  目裏微腫如外蠶起之狀,曰水。
  《評熱病論》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也,故水在腹中者,必使目下腫也。
  溺黃赤安外者,黃疸。
  疸,勞也。腎勞胞熱,故溺黃赤也。《正理論》曰:謂之勞瘴,以女勞得之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以疸為勞義非,若謂女勞得疸則可,若以疸為勞則非也。
  已食如饑者,胃疸。
  是則胃熱也,熱則消穀,故食已如饑也。
  面腫曰風。
  加之面腫,則胄風之診也。何者?胃陽明脈,起於鼻,交類中,下循鼻外故爾。
  足經腫日水。
  是謂下焦有水也。腎少陰脈,出於足心,上循經過陰股,從腎上貫肝鬲,故下焦有水,足經腫也。
  目黃者,日黃疸。
  陽怫於上,熱積胸中,陽熱上墦,故目黃也。《靈樞經》曰:目黃者病在胸。
  婦人手少陰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足少陰。
  脈動甚者,任子也。
  手少陰脈,謂掌後陷者中,當小指動而應手者也。《靈樞經》曰:少陰無輸,心不病乎?岐伯云:其外經病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銳骨之端。此之謂也。動謂動脈也。動脈者,大如豆,厥厥動搖也。《正理論》曰:脈陰陽相薄,名日動也。又《經脈別論》曰:陰薄陽別,謂之有子。○新校正云:按《經脈別論》中無此文。
  脈有逆從四時,未有藏形,春夏而脈瘦,
  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注瘦作沉澀。
  秋冬而脈浮大,命曰逆四時也。
  春夏脈瘦,謂況細也。秋冬浮大,不應時也。大法,春夏當浮大而反沉細,秋冬當況細而反浮大,故日不應時也。
  風
  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風作病。
  熱而脈靜,泄而脫血脈實,
  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篇注作泄而脈大,脫#5血而脈實。
  病在中脈虛,病在外
  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作脈實堅病在外。
  脈澀堅者,
  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作脈不實堅者。
  皆難治,
  風熱當脈躁而反靜,泄而脫血當脈虛而反實,邪氣在內當脈實而反虛,病氣在外當脈虛滑而反堅澀,故皆難治也。
  命曰反四時也。
  皆反四時之氣,乃如是矣。○新校正云:詳命日反四時也此六字,應古錯簡,當去。自前未有藏形春夏至此五十三字,與後《玉機真藏論》文相重。
  人以水穀為本,故人絕水穀則死,脈無胃氣亦死。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藏脈,不得胃氣也。所謂脈不得胃氣者,肝不弦腎不石也。
  不弦不石,皆謂不微似也。
  太陽脈至,洪大以長;
  氣盛故能爾。○新校正云:按《淪鵲陰陽脈法》云:太陽之脈,洪大以長,其來浮於筋上,動搖九分,三月四月甲子王。呂廣云:太陽王五月六月,其氣大盛,故其脈洪大而長也。
  少陽脈至,乍數乍疏,乍短乍長;
  以氣有暢未暢者也。○新校正云:按《扁鵲陰陽脈法》云:少陽之脈,乍小乍大,乍長乍短,搖動六分,王十一月甲子夜半,正月二月甲子王。呂廣云:少陽王正月二月,其氣尚微,故其脈來進退無常。
  陽明脈至,浮大而短。
  穀氣滿盛故也。○新校正云:詳無三陰脈,應古文闕也。按《難經》云:太陰之至,緊大而長;少陰之至,繁細而微;厥陰之至,況短以敦。呂廣云:陽明王三月四月,其氣始萌未盛,放其脈來浮大而短。《扁鵲陰陽脈法》云:少陰之脈緊細,動搖六分,王五月甲子日中,七月八月甲子#6王;太陰之脈,緊細以長,乘於筋上,動搖九分,九月十月甲子王;厥陰之脈,沉短以緊,動搖三分,十一月十二月甲子王也。
  夫平心脈來,累累如連珠,如循琅牙,日心平,
  言脈滿而盛,微似珠形之中手。琅吁,珠之類也。
  夏以胃氣為本。
  脈有胃氣,則累累而微似連珠也。
  病心脈來,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日心病。
  曲,謂中手而偃曲也。○新校正云:詳越人云:啄啄連屬,其中微曲,日腎病。與《素問》異。
  死心脈來,前曲後居,如操帶鉤,日心死。
  居,不動也。操,執持也。鈞,謂革帶之鈞。
  平肺脈來,厭厭聶聶,如落榆莢,日肺平,
  浮薄而虛者也。○新校正云:詳越人云:厭厭聶聶,如循檢莢,日春平脈。藹藹如車蓋,按之益大,日秋平詠。與《素問#7》之說不同。張仲景云:秋脈靄靄如車蓋者,名日陽結,春脈聶聶如吹榆莢者,名日數。恐越人之說誤也。
  秋以胃氣為本。
  脈有胃氣,則微似檢莢之輕虛也。
  病肺脈來,不上#8不下,如循鸚羽,日肺病。
  謂中央堅而兩傍虛。
  死肺脈來,如物之浮,如風吹毛,日肺死。
  如物之浮瞥瞥然,如風吹毛紛紛然也。○新校正云:詳越人云:按之消索,如風吹毛,曰死。
  平肝脈來,奕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日肝平,
  如竿末梢,言長奧也。
  春以胃氣為本。
  脈有胃氣,乃長奧如竿之末梢矣。
  病肝脈來,盈實而滑,如循長竿,日肝病。
  長而不奧,故若循竿。
  死肝脈來,急益勁,如新張弓弦,日肝死。
  勁謂勁強,急#9之甚也。
  平脾脈來,和柔相離,如鸚踐地,曰脾#10平,
  言脈來動數相離,緩急和而調。
  長夏以胃氣為本。
  胃少則脈實數。
  病脾脈來,實而盈數,如鸚舉足,曰脾病。
  胃少故脈實急矣。舉足謂如鷂走之舉足也。○新校正云:詳越人以為心病。
  死脾脈來,銳堅如烏之喙,
  新校正云:按《千金方》作如鷂之喙也。
  如烏之距,如屋之漏,如水之流,日脾死。
  烏喙烏距,言銳堅也。水流屋漏,言其至也。水流,謂平至不鼓。屋漏,謂時動復住。
  平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鉤,按之而堅,日腎平,
  謂如心脈而鈞,按之小堅爾。○新校正云:按越人云:其來上大下兌,濡滑如雀之喙,日平。呂廣云:上大者足太陽,下兌者足少陰,陰陽得所為胃氣強,故謂之平。雀喙者,本大而末兌也。
  冬以胃氣為本。
  胃少,則不按.亦堅也。
  病腎脈來,如引葛,按之益堅,曰腎病。
  形如引葛,言不按且堅,明按之則尤甚也。
  死腎脈來,發如奪索,辟辟如彈石,日腎死。
  發如奪索,猶蛇之走。辟辟如彈石,言促又堅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四竟
  #1中:顧本『中』下有『惡』字。
  #2無:原作『云』,據顧本改。
  #3斯:顧本作『撕』下『斯』字仿此。
  #4如:原作『知』,據顧本改。
  #5脫:原作『脈』,據顧本改。
  #6甲子:此二字原脫,據顧本補。
  #7問:原脫,據顧本補。
  #8上:原作『止』,據顧本改。
  #9急:原脫,據顧本補。
  #10脾:原作『肝』,據顧本改。
  #11按:原作『安』,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五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玉機真藏論篇
  黃帝問曰:春脈如弦,何如而弦?岐伯對曰:春脈者肝也,東方木也,萬物之所以始生也,故其氣來,奕弱輕虛而滑,端直以長,故曰弦,
  言端直而長,狀如弦也。○新校正云:按越人云:春豚弦者,東方木也,萬物始生,未有枝葉,故其脈來濡弱而長。《四時經》輕作寬。
  反此者病。
  反,謂反常平之侯。
  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氣來實而強,此謂太過,病在外;其氣來不實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氣餘則病形於外,氣少則病在於中也。○新校正云:按呂廣云:實強者,陽氣盛也,少陽當微弱,今更實強,謂之太過,陽處表,故令病在外。厥陰之氣養於筋,其豚弦,今更虛微,故日不及,陰處中,故令病在內。
  帝曰:春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岐伯曰:太過則令人善忘,忽忽眩冒而巔疾;其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下則兩脅肚滿。
  忽忽,不爽也。眩,謂目眩,視如轉也。冒,謂冒閥也。膾,謂腋下,脅也。忘當為怒,字之誤也。《靈樞經》曰:肝氣實則怒。肝厥陰詠,自足而上入毛中,又上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頑顆,上出額與督豚會於巔,故病如是。○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木太過,甚則忽忽善怒,絃冒巔疾。則忘當作怒。
  帝曰:善。夏脈如鉤,何如而鉤?岐伯曰:夏脈者心也,南方火也,萬物之所以盛長也,故其氣來盛去衰,故日鉤,
  言其豚來盛去衰,如鈞之曲也。新校正云:按越人云:夏豚鈞者,南方火也,萬物之所盛,垂枝布葉,皆下曲如鈞,故其詠來疾去遲。呂廣云:陽盛故來疾,陰虛故去遲,豚從下上至寸口疾,還尺中遲也。
  反此者病。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氣來盛去亦盛,此謂太過,病在外
  其豚來盛去盛,是陽之盛也。心氣有餘,是為太過。
  其氣來不盛去反盛,此謂不及,病在中。
  新校正云:詳越人云肝心肺腎四藏豚,俱以強實為太過,虛微為不及,與《素問》不同。
  帝曰:夏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岐伯曰: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為侵淫;其不及則令人煩心,上見咳唾,下為氣泄。
  心少陰豚,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鬲絡小腸,又從心系卻上肺。故心太過則身熱膚痛,而浸淫流布於形分,不及則心煩,上見咳唾,下為氣泄。
  帝曰:善。秋脈如浮,何如而浮?岐伯曰:秋脈者肺也,西方金也,萬物之所以收成也,故其氣來,輕虛以浮,來急去散,故白浮,
  豚來輕虛,故名浮也。來急,以陽未況下。去散,以陰氣上升也。○新校正云:按越人云:秋豚毛者,西方金也,萬物之所終,草木華葉,皆秋而落,其枝獨在,若毫毛也,故其豚來,輕虛以浮,故日毛。
  反此者病。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氣來,毛而中央堅,兩傍虛,此謂太過,病在外、,其氣來,毛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帝曰:秋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岐伯日,.太過則令人逆氣而背痛,慍慍然;其不及則令人喘,呼吸少氣而咳,上氣見血,下聞病音。
  肺太陰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鬲屬肺,從肺系橫出腋下。復藏氣為咳,主喘息,故氣盛則肩背痛氣逆,不及則喘息變易,呼吸少氣而咳,上氣見血也。下聞病音,謂喘息則肺中有聲也。
  帝曰:善。冬脈如營,何如而營?
  脈沉而深,如營動也。○新校正云:詳深一作濡,又作搏。按本《經》下文云:其氣來沉以搏。則深字#1當為搏。又按《甲乙經》搏字為濡,當從《甲乙經》為得。何以言之,脈沉而濡,濡古軟字,乃冬脈之平調脈。若沉而搏擊於手,則冬眿之太過脈脈也。故言當從《甲乙經》濡字。
  岐伯曰:冬脈者腎也,北方水也,萬物之所以合藏也,故其氣來沉以搏,故曰營,
  言沉而搏擊於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搏當作濡。義如前說。又越人云:冬脈石者,北方之水也,萬物之所藏,盛冬之時,水凝如石,故其脈來沉濡而滑,故日石也。
  反此者病。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氣來如彈石者,此謂太過,病在外;其去如數者,此謂不及,病在中。帝曰:冬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岐伯曰:太過則令人解□傳,
  新校正云:按解傳之義,具第五巷注。
  脊脈痛而少氣不欲言;其不及則令人心懸如病饑,□中清,脊中痛,少腹滿,小便變。
  腎少陰脈,自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病如是也。□紗者,季脅之下,俠脊兩傍空軟處也。腎外當□,故□中清冷玲也。
  帝曰:善。帝曰:四時之序,逆從之變異也,
  脈春弦夏鈞秋浮冬營,為逆順之變見異狀也。
  然脾脈獨何主?
  主,謂主時月。
  岐伯曰:脾脈者土也,孤藏以灌四傍者也。
  納水穀,化津液,溉灌於肝心肺腎也。以不正主四時,故謂之孤藏。溉,古代切。
  帝曰:然則脾善惡,可得見之乎?岐伯曰:善者不可得見,惡者可見。
  不正主時,寄王於四季,故善不可見,惡可見也。
  帝曰:惡者何如可見?岐伯曰:其來如水之流者,此謂太過,病在外;如烏之喙者,此謂不及,病在中。
  新校正云:按《平人氣象論》云:如烏之喙。又別本喙作啄。
  帝曰:夫子言脾為孤藏,中央土以灌四傍,其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岐伯曰:太過則令人四支不舉;
  以主四支,故病不舉。
  其不及,則令人九竅不通,名曰重強。
  脾之孤藏,隊灌四傍,今病則五藏不和,故九竅不通也。《八十一難經》曰:五藏不和,則九竅不通。重,謂藏氣重疊。強,謂氣不和順。
  帝瞿然而起,再拜而稽首曰:善。吾得脈之大要,天下至數。《五色》、《脈變》、《揆度》、《奇恆》,道在於一。
  瞿然,忙貌也。言以太過不及而一貫之,揆度奇怛皆通也。
  神轉不迴,迴則不轉,乃失其機。
  五氣循環,不愆時序,是為神氣流轉不迴。若卻行衰王,反天之常氣,是則卻迴而不轉,由是卻迴不轉,乃失生氣之機矣。
  至數之要,迫近以微,
  得至數之要道,則應用切近以微妙也。迫,切也。
  著之玉版,藏之藏府,每旦讀之,名曰玉機。
  著之玉版,故以為名,言是玉版,生氣之機。○新校正云:詳至數至名日玉機與前《玉版論要》文相重,彼注頗詳。
  五藏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
  受氣所生者,謂受病氣於己之所生者也。傳所勝者,謂傳於己之所剋者也。氣舍所生者,謂舍於生己者也。死所不勝者,謂死於剋己者之分位也。所傳不順,故叉死焉。
  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所為逆者,次如下說:
  肝受氣於心,傳之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受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此皆逆死也。日一夜五分之,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
  肝死於肺,位秋庚辛,餘四仿此。然朝主甲乙,晝主丙丁,四季上主戊己,哺主庚辛,夜主壬癸,由此則死生之早暮可知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生作者字#2。云占死者之早暮。詳此經文,專為言氣之逆行也,故死,即不言生之早暮。王氏改者作生,義不若《甲乙經》中《素問》本文。
  黃帝曰:五藏相通,移皆有次,五藏有病,則各傳其所勝。
  以上文逆傳而死,故言是逆傳所勝之次也。○新校正云:詳逆傳所勝之次,逆當作順,上文既言逆傳,下文所言乃順傳之次也。
  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藏而當死,是順傳所勝之次。
  三月者,謂一藏氣之遷移。六月者,謂至其所勝之位。三日者,三陽之數以合日也。六日者,謂兼三陰以數之爾。《熱論》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二日陽明受,三日少陽受,四日太陰受,五日少陰受,六日厥陰受。則其義也。○新校正云:詳上文是順傳所勝之次七字,乃是次前注誤在此經文之下,不惟無義,兼校之全元起本《素問》及《甲乙經》并無此七字,直去之慮未達者致疑,今存於注。
  故曰:別於陽者,知病從來;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主辨三陰三陽之侯,則知中風邪氣之所不勝矣。故下曰:○新校正云:詳舊此段注寫作經,合改為注。又按《陰陽別論》云: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又云: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義同此。
  言知至其所困而死。
  困,謂至所不勝也。上文曰死於其所不勝。
  是故風者,百病之長也。
  言先百病而有之。○新校正云:按《生氣通天論》云:風者,百病之始。
  今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
  客,謂客止於人形也。風擊皮膚,寒勝勝理,故毫毛畢直,玄府閉密而熱生也。
  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
  邪在皮毛,故可汗泄也。《陰陽應象大論》曰:善治者治皮毛。此之謂也。
  或痺不仁腫痛,
  病生而變,故如是也。熱中血氣,則療痺不仁,寒氣傷形,故為腫痛。《陰陽應象大論》云:寒傷形,熱傷氣,氣傷痛,形傷腫。
  當是之時,可湯熨及火灸刺而去之。
  皆謂釋散寒邪,宣揚正氣。
  弗治,病入舍於肺,名曰肺痺,發咳上氣。
  邪入諸陰,則病而為痺,故入於肺,名曰痺焉。《宣明五氣論》曰:邪入於陽則狂,邪入於陰則痺。肺在變動為咳,故咳則氣上,故上氣也。
  弗治,肺即傳而行之肝,病名曰肝痺,一名曰厥,脅痛出食,
  肺金伐木,氣下入肝,故曰弗治行之肝也。肝氣通膽,膽善為怒,怒者氣逆,故一名厥也。肝厥陰脈,從少腹屬肝絡膽,上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頑顆。故脅痛。而食入腹則出,故曰出食。
  當是之時,可按若刺耳。弗治,肝傳之脾,病名曰脾風,發瘴,腹中熱,煩心,出黃。
  肝氣應風,木勝脾土,土受風氣,故曰脾風。蓋為風氣通肝而為名也。脾之為病,善發黃瘴,故發瘴也。脾太陰脈,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故腹中熱而煩心,出黃色於便寫之所也。
  當此之時,可按可藥可浴。弗治,脾傳之腎,病名曰疝痕,少腹冤熱而痛,出白,一名曰蠱。腎少陰豚,自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故少腹冤熱而痛,波出白液也。冤熱內結,消鑠脂肉,如蟲之食,曰內損削,故一名曰蠱。
  當此之時,可按可藥。弗治,腎傳之心,病筋脈相引而急,病名曰痣,
  腎不足則水不生,水不生則筋燥急,故相引也。陰氣內弱,陽氣外墦,筋脈受熱而自跳掣,故名曰痣。
  當此之時,可灸可藥。弗治,滿十日,法當死。
  至心而氣極,則如是矣。若復傳行,當如下說:
  腎因傳之心,心即復反傳而行之肺,發寒熱,法當三歲死
  因腎傳心,心不受病,即而復反傳與肺金,肺已再傷,故寒熱也。三歲者,肺至腎一歲,腎至肝一歲,肝至心一歲,火又乘肺,故云三歲死。
  此病之次也。
  謂傳勝之次第。
  然其卒發者,不必治#3於傳,
  不勞依傳之次,故不叉以傳治之。
  或其傳化有不以次,不以次入者,憂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
  憂恐悲喜怒,發無常分,觸遇則發,故令病氣亦不次而生。
  因而喜大虛則腎氣乘矣,
  喜則心氣移於肺,心氣不守,故腎氣乘矣。《宣明五氣篇》曰:精氣并於心則喜。
  怒則肝氣乘矣,
  怒則氣逆,故肝氣乘脾。
  悲則肺氣乘矣,
  悲則肺氣移於肝,肝氣受邪,故肺氣乘矣。《宣明五氣篇》曰:精氣并於肺則悲。
  恐則脾氣乘矣,
  恐則腎氣移於心,腎氣不守,故脾氣乘矣。《宣明五氣篇》曰:精氣并於腎則恐。
  憂則心氣乘矣,
  憂則肝氣移於脾,肝氣不守,故心氣乘矣。《宣明五氣篇》曰:精氣并於肝則憂。
  此其道也。
  此其不次之常道。
  故病有五,五五二十五變,反#4其傳化。
  五藏相并而各五之,五而乘之,則二十五變也。然其變化,以勝相傳,傳而不次,變化多端。○新校正云:按《陰陽別論》云:几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義與此通。
  傳,乘之名也。
  言傳者何?相乘之異名爾。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其氣動形,期六月死,真藏脈見,乃予之期日。
  皮膚乾著,骨問肉陷,謂大骨枯槁,大肉陷下也。諸附骨際及空眾處,亦伺其類也。胸中氣滿,喘息不便,是肺無主也。肺司治節,氣息由之,其氣動形,為無氣相接,故聳舉肩背,以遠求報氣矣。夫如是,皆形藏已敗,神藏亦傷,見是證者,期後一百八十日內死矣,侯見真藏之豚,乃與死日之期爾。真藏豚診,《下經》備矣。此肺之藏也。麻,音愈。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項,期一月死,真藏見,乃予之期日。
  火精外出,陽氣上繙,金受火災,故內痛肩項,如是者,期後三十日內死。此心之藏也。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5項,身熱說肉破胭,真藏見,十月之內死。
  陰氣微弱,陽氣內繙,故身熱也。胭者肉之標,脾主肉,故肉如脫盡,胭如破敗也。見斯證者,期後三百日內死。胭,謂肘膝後肉如塊者。此脾之藏也。胭,渠損切。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肩髓內消,動作益衰,真藏來見,期一歲死,見其真藏,乃予之期日。
  肩髓內消,謂缺盆深也。衰於動作,謂#6交接漸微,以餘藏尚全,故期後三百六十五日內死。此腎之藏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真藏來見,來字當作未,字之誤也。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腹內痛,心中不便,項肩身熱,破胭脫肉,目匡陷,真藏見,目不見人,立死,其見人者,至其所不勝之時則死。
  木生其火,肝氣通心,脈抵少腹,上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頑顆,故腹痛心中不便,肩項身熱,破胭脫肉也。肝主目,故目匡陷及不見人,立死也。不勝之時,謂於庚辛之月,此肝之藏也。
  急虛身中卒至,五藏絕閉,脈道不通,氣不往來,譬於墮溺,不可為期。
  言五藏相移,傳其不勝,則可待真藏脈見,乃與死日之期。卒急虛邪,中於身內,則五藏絕閉,豚道不通,氣不往來,譬於墮墜沒溺,不可與為死日之期也。
  其脈絕不來,若人一息五六至,其形肉不脫#7真藏雖不見,猶死也。
  是則急虛卒至之脈。○新校正云:按人一息脈五六至,何得為死?鈴息字誤,息當作呼乃是。
  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色青白不澤,毛折,乃死。真心脈至,堅而搏,如循蒼繭子累累然,色赤黑不澤,毛折,乃死。真肺脈至,大而虛,如以毛羽中人膚,色白赤不澤,毛折,乃死。真腎脈至,搏而絕,如指彈石辟辟然,色黑黃不澤,毛折,乃死。真脾脈至,弱而乍數乍疏,色黃青不澤,毛折,乃死。諸真藏脈見者#8,皆死不治也。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無餘物和雜,故名真也。五藏之氣,皆胃氣和之,不得獨用。如至剛不得獨用,獨用則折,和柔用之即固也。五藏之氣和於胃氣,即得長生。若真獨見,爻死。欲知五藏真見為死,和胃為生者,於寸口診即可知見者,如弦是肝脈也。微弦為#9平和。微弦,謂二分胃氣一分弦氣俱動為微弦。三分并是弦而無胃氣,為見真藏。餘四藏準此。
  黃帝曰:見真藏日死,何也?岐伯曰:五藏者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藏之本也,
  胃為水穀之海,故五藏稟焉。
  藏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至於手太陰也,
  平人之常稟氣於胃,胃氣者平人之常氣,故藏氣因胃乃能至於手太陰也。○新校正云:詳平人之常至下平人之常氣,本《平人氣象論》文,王氏引注此經。按《甲乙經》云:人常稟氣於胃,脈以胃氣為本。與此小異。然《甲乙》之文為得。
  故五藏各以其時,自為而至於手太陰也。
  自為其狀至於手太陰也。
  故邪氣勝者,精氣衰也,故病甚者,胃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故真藏之氣獨見,獨見者病勝藏也,故日死。
  是所謂脈無胃氣也。《平人氣象論》曰:人無胃氣日逆,逆者死。
  帝曰:善。
  新校正云:詳自黃帝問至此一節,全元起本在第四卷《太陰陽明表裹篇》中,王冰移於此處。叉言此者,,欲明王氏之功於《素問》多矣。
  黃帝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無後其時。
  欲鈴先時而取之。
  形氣相得,謂之可治;
  氣盛形盛,氣虛形虛,是相得也。
  色澤以浮,謂之易已;
  氣色浮潤,血氣相營,故易已。
  脈從四時,謂之可治;
  豚春弦夏鈞秋浮冬營,謂順四時。從,順也。
  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日易治,取之以時。
  候可取之時而取之,則萬舉萬全,當以四時血氣所在而為療爾。○新校正云:詳取之以時,《甲乙經》作治之趨之,無後其時。與王氏之文兩通。
  形氣相失,謂之難治;
  形盛氣虛,氣盛形虛,皆相失也。
  色夭不澤,謂之難已;
  夭,謂不明而惡。不澤,謂枯操也。
  脉實以堅,謂之益甚;
  豚實以堅,是邪氣盛,故益甚也。
  脈逆四時,為不可治。
  以氣逆故矣#10。上四句是謂四難,所以下文曰:
  必察四難,而明告之。
  此四,粗之所易語,工之所難為。
  所謂逆四時者,春得肺脈,夏得腎脈,秋得心脈,冬得脾脈,其至皆懸絕沉澀者,命日逆四時。
  春得肺豚,秋來見也。夏得腎豚,冬來見也。秋得心豚,夏來見也。冬得脾脈,春來見也。懸絕,謂如懸物之絕去也。
  未有藏形,於春夏而脈沉澀,
  新校正云:按《平人氣象論》云:而豚瘦。義與此同。
  秋冬而脈浮大,名日逆四時也。
  未有,謂未有藏豚之形狀也。
  病熱脈靜,泄而脈大,脫血而脈實,病在中脈實堅,病在外脈不實堅者,皆難治。
  皆難治者,以其與證不相應也。○新校正云:按《平人氣象論》云:病在中豚虛,病在外豚澀堅。與此相反。此經誤,彼論為得。自未有喊形春夏至此,與《平人氣象論》相重,注義備於彼。
  黃帝曰:余聞虛實以決死生,願聞其情。岐伯曰:五實死,五虛死。
  五實,謂五藏之實。五虛,謂五藏之虛。
  帝曰:願聞五實五虛。岐伯曰: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問瞥,此謂五實;
  實,謂邪氣盛實。然豚盛,心也;皮熱,肺也;腹脹,脾也;前後不通,腎也;問香,肝也。
  脈細,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此謂五虛。
  虛,謂真氣不足也。然豚細,心也;皮寒,肺也;氣少,肝也;泄利前後,腎也;飲食不入,脾也。
  帝曰:其時有生者何也?岐伯曰:漿粥入胃,泄注止,則虛者活;身汗得後利,則實者活。此其候也。
  全注:飲粥得入於胃,胃氣和調,其利漸止,胃氣得實,虛者得活。言實者得汗外通,後得便利,自然調平。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五竟
  #1字:原作『深』,據顧本改。
  #2字:『字一下至『當此之時,可按可藥可浴。弗治,脾傳之腎,病名日疝癥,少腹冤熱而痛,出白,一名日蠱』一節注文中『故一一凡九百五十五字,原錯簡在後文『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肩髓內消,動作益衰,真藏來見,期一歲死,見其真藏,乃予之期日』一節注文『衰於動作』之下,據顧本移正。
  #3治:原作『以』,據顧本改。
  #4反:顧本作『及』。
  #5肩:原作『腎』,據顧本改。
  #6謂:原作『詳』,據顧本改。
  #7脫:原作『脈』,據顧本改。
  #8者:原脫,據顧本補。
  #9為:原作『於』,據顧本改。
  #10矣:原作『疾』,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六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三部九候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不可勝數,余願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後世,著之骨髓,藏之肝肺,敵血而受,不敢妄泄,
  敵血,飲血也。
  令合天道,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令合天地。
  必有終始,上應天光星辰歷紀,下副四時五行,貴賤更立,冬陰夏陽,以人應之奈何?願聞其方。
  天光,謂日月星也。歷紀,謂日月行歷於天二十八宿三百六十五度之分紀也。言以人形血氣榮衛周流,合時侯之遷移,應日月之行道。然斗極旋運,黃赤道差。冬時日依黃道近南,故陰多;夏時月依黃道近北,故陽盛也。夫四時五行之氣,以王者為貴,相者為賤也。
  岐伯對曰:妙乎哉問也!.此天地之至數。
  道貫精微,故云妙問。至數,謂至極之數也。
  帝曰:願聞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血氣,通決死生,為之奈何?岐伯曰:天地之至數,始於一,終於九焉。
  九,奇數也。故天地之數,斯為極矣。
  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1以應九野,
  《爾雅》曰:邑外為郊,郊外為甸,甸外為牧,牧外為林,林外為炯,炯外為野。言其遠也。○新校正云:詳王引《爾雅》為證。與今《爾雅》或不同,已具前《六節藏象論》注中。炯,古螢切。
  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央死生,以處百病,以調虛實,而除邪疾。
  所謂三部者,言身之上中下部,非謂寸關尺也。三部之內,經隧由之,故察侯存亡,悉因於是,針之補寫,邪疾可除也。
  帝曰:何謂三部?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真。
  言鈴當諮受於師也。《徵四失論》曰:受師不卒,妄作雜#2衛,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其誡也。《禮》曰:疑事無質。質,成也。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
  在額兩傍,動應於手,足少陽脈氣所行也。
  上部地,兩頰之動脈;
  在鼻孔下兩傍,近於巨髏之分,動應於手,足陽明脈氣之所行。
  上部人,耳前之動脈。
  在耳前陷者中,動應於手,手少陽脈氣之所行也。
  中部天,手太陰也;
  謂肺脈也。在掌後寸p中,是謂經渠,動應於手。
  中部地,手陽明也;
  謂大腸脈也。在手大指次指歧骨問,合谷之分,動應於手也。
  中部人,手少陰也。
  謂心脈也。在掌後銳骨之端,神門之分,動應於手也。《靈樞經持針縱拾論》問曰:少陰無輸,心不病乎?對曰:其外經病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銳骨之端。正謂此也。
  下部天,足厥陰也;
  謂肝脈也。在毛際外,羊矢下一寸半陷中,五里之分,外而取之,動應於手也。女子取太衝,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是。
  下部地,足少陰也;
  謂腎詠也。在足內踝後跟骨上陷中,大谿之分,動應手。
  下部人,足太陰也。
  謂脾脈也。在魚腹上趨#3筋問,直五里下,箕門之分,寬鞏足單衣,況取乃得之,而動應於手也。候胃氣者,當取足附之上,衝陽之分,穴中脈動乃應手也。○新校正云:詳自上部天至此一段,舊在當篇之末,文不相接,此正謂三部九侯,宜處於斯,今依皇甫謐.《甲乙經》編次例,自篇末移置此。
  故下部之天以候肝,
  足厥陰脈行其中也。
  地以候腎,
  足少陰脈行其中也。
  人以候脾胃之氣。
  足太陰脈行其中也。脾藏與胃,以膜相連,故以候脾兼候胃也。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
  手太陰脈當其處也。
  地以候胸中之氣,
  手陽明脈當其處也。經云:腸胃同候。故以侯胸中也。
  人以候心。
  手少陰脈當其處也。
  帝曰:上部以何候之?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頭角之氣,
  位在頭角之分,故以候頭角之氣也。
  地以候口齒之氣,
  位近口齒,故以候之。
  人以候耳目之氣。
  以位當耳前,脈抵於目外毗,故以侯之。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
  新校正云:詳三而成天至合為九藏,與《六節藏象論》文重,注義具彼篇。
  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藏。
  以是故應天地之至數。
  故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
  所謂神藏者,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以其皆神氣居之,故云神藏五也。所謂形藏者,皆如器外張,虛而不屈,合藏於物,故云形藏也。所謂形藏四者,一頭角,二耳目,三口齒,四胸中也。○新校正云:詳注說神藏,《宣明五氣篇》文,又與《生氣通天論》注、《六節藏象論》注重。
  五藏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夭,謂死色,異常之候也。色者神之旗,藏者神之舍,故神去則藏敗,藏敗則色見異常之侯,死也。
  帝曰:以候奈何?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寫之,虛則補之。
  度,謂量也。實寫虛補,此所謂順天之道也。《老子》曰: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也。
  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
  血脈滿堅,謂邪留止,故先刺去血,而後乃調之。不當詢問病者盈虛,要以脈氣平調為之期準爾。
  帝曰:央死生奈何?
  度形肥瘦,調氣盈虛,不問病人,以平為準,死生之證以央之也。
  岐伯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
  形氣相反,故生氣至危。《玉機真藏論》曰:形氣相得,謂之可治。今脈氣不足,形盛有餘,證不相扶,故當危也。危者,言其近死,猶#5有生者也。《刺志論》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今脈細少氣,是為氣弱,體壯盛是為形盛,形盛氣弱,故生氣傾危。○新校正:按全元起注及《甲乙經》、《脈經》危并作死字。
  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
  是則形氣不足,脈氣有餘,故死。形瘦脈大,胸中氣多,形藏已傷,故云死也。几如是類,皆形氣不相得也。
  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病。
  參謂參校,伍謂類伍,參校類伍,而有不調,謂不率其常則病也。
  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失,謂氣候不相類也。相失之候,診几有七,七診之狀,如下文云。
  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三部九候,上下左右,凡十八診也。如參春者,謂大數而鼓,如參春杵之上下也。《脈要精微論》曰:大則病進。故病甚也。不可數者,謂一息十至已上也。《脈法》曰:人一呼脈再至,一吸脈亦再至,日平。三至日離經,四至日脫精,五至日死,六至日命盡。今相失而不可數者,是過十至之外也。至五尚死,況至十者乎!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藏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喊者死。
  中部左右,凡六診也。上部下部已不相應,中部獨調,固非其久喊於上下,是亦氣衰,故皆死也。喊,謂偏少也。○新校正云:詳舊無#6中部之候相喊者死八字,按全元起注本及《甲乙經》添之,且注有解喊#7之說,而經闕其文,此脫在王注之後也。
  目內陷者死。
  言太陽也。太陽之脈,起於目內毗。目內陷者,太陽絕也,故死。所以言太陽者,太陽主諸陽之氣,故獨言之。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夕.岐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
  相失之候,診凡有七者,此之謂也。然脈見七診,謂參伍不調,隨其獨異,以言其病爾。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當踝而彈之,
  手足皆取之,然手踝之上,手太陰脈。足踝之上,足太陰脈。足太陰脈主肉,應於下部。手太陰脈主氣,應於中部。是以下文云脫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疏乍數者死。○新校正按:《甲乙經》及全元起注本并云:以左手足當去#8踝五寸而按之,右手當踝而彈之。全元起注云:內踝之上,陰交之#9出,通於膀胱,系於腎,腎為命門,是以取之,以明吉凶。今文少一之字,而多一庶字及足字。王注以手足皆取為解,殊為穿鑿,當從全元起注舊本及《甲乙經》為正。
  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
  氣和故也。
  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
  渾渾,亂也。徐徐,緩也。
  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
  氣絕,故不應也。
  是以脫肉身不去者死。
  穀氣外衰,則肉如脫盡。天真內竭,故身不能行,o真穀并衰,故死之至矣。去,猶行去也。
  中部乍疏乍數者死。
  乍疏乍數,氣之喪亂也,故死。
  其脈代而鉤者,病在絡脈。
  鈞謂夏脈,又夏氣在絡,故病在絡脈也。絡脈受邪,則經脈滯吝,故代止也。
  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
  上下若一,言遲速小大等也。
  一候後則病,二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所謂後者,應不俱也。
  俱,猶同也,一也。
  察其府藏,以知死生之期,
  夫病入府則愈,入藏則死,故死生期準,察以知之。
  必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
  經脈,四時五藏之脈。
  真藏脈見者勝死。
  所謂真藏脈者,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真心脈至,堅而搏,如循蒼苗子累累然。真脾脈至,弱而乍數乍疏。真肺脈至,大而虛,如毛羽中人膚。真腎脈至,搏而絕,如指彈石辟辟然。几此五者,皆謂得真藏脈而無胃氣也。《平人氣象論》曰: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日逆,逆者死。此之謂也。勝死者,謂勝剋於己之時則死也。《平人氣象論》曰: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脾見甲乙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是謂勝死也。
  足太陽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足太陽脈,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其支者,復從肩膊別下貫臀,過脾樞,下合胭中,貫端循踵#10至足外側。太陽氣絕,死如是矣。○新校正云:按《診要經終論》載三陽三陰脈終之證?此獨犯足太陽氣絕一證#11餘應闕文也。又注貫臀,《甲乙經》作貫紳。王氏注《厥論》、《刺瘧論》各作貢腫。又注《刺腰論》作貫臀。詳《甲乙經#12》注臀當作腫。
  帝曰:冬陰夏陽奈何?
  言死時也。
  岐伯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數者為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位無常居,物極則反也。乾坤之爻#13陰極則龍戰於野,陽極則亢龍有悔,是以陰陽極脈,死於夜半日中也。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
  亦#14物極則變也。平曉木王,木氣為風,故木王之時,寒熱病死。《生氣通天論》曰:因於露風,乃生寒熱。由此則寒熱之病,風薄所為也。
  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
  陽之極也。
  病風者,以日夕死。
  卯酉衝也。
  病水者,以夜半死。
  水王故也。
  其脈乍疏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辰戌丑未,土寄王之,脾氣內絕、故日乘四季而死也。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亦謂形氣不相得也。證#15前脫肉身不去者,九候雖平調,亦死也。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但九候順四時之令,雖七診互見亦生矣。從,謂順從也。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風病之脈,診大而數。月經之病,脈小以微。雖候與七診之狀略同,而死生之證#16乃異,故不死也。
  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
  言雖七診見九侯從者不死,若病同七診之狀而脈應敗亂,縱九候皆順猶不得生也。
  必發喊噫。
  胃精內竭,神不守心,故死之時,發斯喊噫。《宣明五氣篇》曰:心為噫,胃為喊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
  方,正也。言叉當原其始而要終也。
  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脈疾者不病,
  氣強盛故。
  其脈遲者病,
  氣不足故。
  脈不往來者死,
  精神去也。
  皮膚著者死。
  骨乾枯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岐伯曰:經病者治其經,
  求有過者。
  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有血留止,刺而去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絡病者治其絡血。無二孫字。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靈樞經》曰:經脈為裹,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由是孫絡,則經之別支而橫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血病二字。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
  奇,謂奇繆不偶之氣,而與經脈繆處也,由是故繆刺之。繆刺者,刺絡脈左取右右取左也。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病氣淹留,形容喊瘦,證#17不移易,則消息節級,養而刺之。此又重明前經無問其病以平為期者也。
  上實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結,謂血結於絡中也。血去則經遂通矣。前經云:先去血脈,而後調復。明其結絡乃先去也。○新校正云:詳經文以見通之,《甲乙經》作以通其氣。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18,此央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此復明前太陽氣欲絕及已絕之候也。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
  錯簡文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六竟
  #1九:原作『一』,據顧本改。
  #2雜:原作『離』,據顧本改。
  #3趨:原作『越』,據顧本改。
  #4謐:原作『論』,據頗本改。
  #5猶:原作『由』,據顧本改。
  #6無:原作『云』,據顧本改。
  #7減:原作『人』,據顧本改。
  #8去:原作『云』,據顧本改。
  #9之:原作『二』,據顧本改。
  #10踵:原作『腫』,據頗本改。
  #11證:原作『訂』,據顧本改。
  #12經:原作『流』,據顧本改。
  #13爻:顧本作『義』。
  #14亦:原作『變』,據顧本改。
  #15證:原作『訂』,據頗本改。
  #16證:原作『訂』,據顧本改。
  #17證:原作『訂』,據顧本改。
  #18絕:原作『經』,據頗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七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經脈別論篇
  黃帝問曰:人之居處動靜勇怯,脈亦為之變乎?岐伯對曰:凡人之驚恐患勞動靜,皆為變也。
  變,謂變易常侯。
  是以夜行則喘出於腎,
  腎王於夜,氣合幽冥,故夜行則喘息內從腎出也。
  淫氣病肺。
  夜行腎勞,因而喘息,氣淫不次,則病肺也。
  有所墮恐,喘出於肝,
  恐生於肝,墮損筋血,因而奔喘,故出於肝也。
  淫氣害脾。
  肝木妄淫,害脾土也。
  有所驚恐,喘出於肺,
  驚則心無所依#1,神無所歸,氣亂胸中,故喘出於肺也。
  淫氣傷心。
  驚則神越,故氣淫反傷心矣。
  度水跌仆,喘出於腎與骨,
  濕氣通腎,骨,腎主之,故度水跌仆,喘出腎骨矣。跌,謂足跌。仆,謂身倒也。跌,音迭;仆,音付。
  當是之時,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為病也。
  氣有強弱,神有壯懦,故殊狀也。
  故曰:診病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診法也。
  通達性懷,得其情狀,乃為深識,診契物宜也。
  故飲食飽甚,汗出於胃。
  飽甚胃滿,故汗出於胃也。
  驚而奪精,汗出於心。
  驚奪心精,神氣浮越,陽內薄之,故汗出於心也。
  持重遠行,汗出於腎。
  骨勞氣越,腎復過疚,故持重遠行,汗出於腎也。
  疾走恐懼,汗出於肝。
  暴役於筋,肝氣罷極,故疾走恐懼,汗出於肝也。
  搖體勞苦,汗出於脾。
  搖體勞苦,謂動作施力,非疾走遠行也。然動作用力,則穀精四布,脾化水穀,故汗出於脾也。
  故春秋冬夏,四時陰陽,生病起於過用,此為常也。
  不適其性,而強云為,過即病生,此其常理。五藏受氣,蓋有常分,用而過耗,是以病生。故下文曰:
  食氣入胃,散精於肝#2,淫氣於筋。
  肝養筋,故胃散穀精之氣入於肝,則浸淫滋養於筋絡矣。
  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
  濁氣,穀氣也。心居胃上,故穀氣歸心,淫溢精微入於脈也。何者?心主脈故。
  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
  言脈氣流運,乃為大經,經氣歸宗,上朝於肺,肺為華蓋,位復居高,治節由之,故受百脈之朝會也。《平人氣象論》曰:藏真高於肺,以行榮衛陰陽。由此故肺朝百脈,然乃布化精氣,輸於皮毛矣。
  毛脈合精,行氣於府。
  府,謂氣之所聚處也,是謂氣海,在兩乳問,右日擅中也。
  府精神明,留於四藏,氣歸於權衡。
  羶中之布氣者分為三隧:其下者走於氣街,上者走於息道,宗氣留於海,積於胸中,命日氣海也。如是分化,乃四藏安定,三焦平均,中外上下各得其所也。
  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三世脈法,皆以三寸為寸關尺之分,故中外高下,氣緒均平,則氣口之脈而成寸也。夫氣口者,脈之大要會也,百脈盡朝,故以其分次死生也。
  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
  水飲流下,至於中焦,水化精微,上為雲霧,雲霧散變,乃注於脾。《靈樞經》曰:上焦如霧,中焦如樞#3。此之謂也。
  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
  水土合化,上滋肺金,金氣通腎,故調水道,轉注下焦,膀胱稟化,乃為波矣。《靈樞經》曰:下焦如瀆。此之謂也。
  水精四布,五經并行,合於四時。五藏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從是水精布,經氣行,筋骨成,血氣順,配合四時寒暑,證符五藏陰陽,睽#4度盈虛,用為常道。度,量也。以,用也。○新校正云:按一本云陰陽動靜。
  太陽藏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
  陰,謂腎。陽,謂膀胱也。故下文曰:
  表裹當俱寫,取之下俞。
  陽獨至,謂陽氣盛至也。陽獨至為陽有餘,陰不足則陽邪入,故表裹俱寫,取足六俞也。下俞,足俞也。新校正云:詳六當為穴字之誤也。按府有六俞,藏止五俞,今藏府俱寫,不當言六俞,六俞則不能兼藏言,穴俞則藏府兼舉。
  陽明藏獨至,是陽氣重并也,當寫陽補陰,取之下俞。
  陽氣重并,故寫陽補陰。
  少陽藏獨至,是厥氣也,嬌前卒大,取之下俞。
  踏,謂陽踏脈,在足外踝下。足少陽脈,行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附。然跚前卒大,則少陽之氣#5盛也,故取足俞少陽也。
  少陽獨至者,一陽之過也。
  一陽,少陽也。過,謂大過也。以其大過,故踏前卒大焉。
  太陰藏搏者,用心省真,
  見太陰之脈伏鼓,則當用心省察之,若是真藏之脈,不當治也。
  五脈氣少,胃氣不平,三陰也,
  三陰,太陰脾之脈也。五藏脈少,胃氣不調,是亦太陰之過也。
  宜治其下俞,補陽寫陰。
  以陰氣大過故。
  一陽獨嘯,少陽厥也,
  嘯,謂耳中嗚,如嘯聲也。膽及三焦脈皆入耳,故氣逆上則耳中嗚。○新校正云:詳此上明三陽,此言三陰,今此再言少陽,而不及少陰者,疑此一陽乃二陰之誤也。又按全元起本此為少陰厥,顯知此即二陰也。
  陽并於上,四脈爭張,氣歸於腎,
  心脾肝肺,四脈爭張,陽并於上者,是腎氣不足,故氣歸於腎也。
  宜治其經絡,寫陽補陰。
  陰氣足,則陽氣不復并於上矣。
  一陰至,厥陰之治也,真虛痛心,厥氣留薄,發為白汗,調食和藥,治在下俞。
  一或作二,誤也。厥陰,一陰也。上言二陰至則當少陰治,下言厥陰治則當一陰至也。然三墳之經,俗久淪墜,人少披習,字多傳寫誤。瘠,烏玄切,骨節疼也。
  帝曰:太陽藏何象?岐伯曰:象三陽而浮也。帝曰:少陽藏何象?岐伯曰:象一陽也,一陽藏者,滑而不實也。帝曰:陽明藏何象?岐伯曰:象大浮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及全元起本云:象心之大浮也。
  太陰藏搏#6,言伏鼓也。二陰傳至,腎沉不浮也。
  明前獨至之脈狀也。○新校正云:詳前脫二陰,此無一陰,闕文可知。
  藏氣法時論篇
  黃帝問曰:合人形以法四時五行而治,何如而從?何如而逆?得失之意,願聞其事。岐伯對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藏之氣,問甚之時,死生之期也。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肝主春,
  以應木也。
  足厥陰少陽主治,
  厥陰,肝脈。少陽,膽脈。肝與膽合,故治同。
  其日甲乙,
  甲乙為木,束方干也。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甘性和緩。○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肝苦急,是其氣有餘。
  心主夏,
  以應火也。
  手少陰太陽主治,
  少陰,心脈。太陽,小腸脈。心與小腸合,故治同。
  其日丙丁,
  丙丁為火,南方干也。
  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酸性收斂。○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心苦緩,是心氣虛。脾主長夏,長夏謂六月也。夏為土母,土長於中,以長而治,故云長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脾王四季,六月是火王之處,蓋以脾主中央,六月是十二月之中,一年之半,故脾王六月也。
  足太陰陽明主治,  太陰,脾脈。陽明,胃脈。脾與胃合,故治同。
  其日戊己,
  戊己為土,中央干也。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苦性乾燥。
  肺主秋,
  以應金也。
  手太陰陽明主治,
  太陰,肺脈。陽明,大腸脈。肺與大腸合,故治同。
  其日庚辛,
  庚辛為金,西方干也。
  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苦性宣泄,故肺用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肺氣上逆,是其氣有餘。
  腎主冬,
  以應水也。
  足少陰太陽主治,
  少陰,腎脈。太陽,膀胱脈。腎與膀胱合,故治同。
  其日壬癸,
  壬癸為水,北方干也。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賸理,致津液,通氣也。
  辛性津潤也。然勝理開,津液達,則肺氣下流,腎與肺通,故云通氣也。
  病在肝,愈於夏,
  子制其鬼也。餘愈同。
  夏不愈,甚於秋,
  子休,鬼復王也。餘甚同。
  秋不死,持於冬,
  鬼休而母養,故氣執持於父母之鄉也。餘持同。
  起於春,
  自得其位,故復起。餘起同。
  禁當風。
  以風氣通於肝,故禁而勿犯。
  肝病者,愈在丙丁,
  丙丁應夏。
  丙丁不愈,加於庚辛,
  庚辛應秋。
  庚辛不死,持於壬癸,
  壬癸應冬。
  起於甲乙。
  應春木也。
  肝病者,平旦慧,下哺甚,夜半靜。
  木王之時,故爽慧也。金王之時,故加甚也。水王之時,故靜退也。餘慧甚同,其靜小異。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以藏氣當散,故以辛發散也。《陰陽應象大論》曰:辛甘發散為陽也。《平人氣象論》曰:藏真散於肝。言其常發散也。
  用辛補之,酸寫之。
  辛味散故補,酸味收故寫。○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用酸補之,辛寫之。自為一義。
  病在心,愈在長夏,長夏不愈,甚於冬,冬不死,持於春,起於夏,
  如肝例也。
  禁溫食熱衣。
  熱則心躁,故禁止之。
  心病者,愈在戊己,
  戊己應長夏也。
  戊己不愈,加於壬癸,
  壬癸應冬。
  壬癸不死,持於甲乙,
  甲乙應春。
  起於丙丁。
  應夏火也。
  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亦休王之義也。
  心欲奕,急食鹹以奧之,
  以藏氣好更,故以鹹柔奧也。《平人氣象論》曰:藏真通於心。言其常欲柔奧也。
  用鹹補之,甘寫之。
  鹹補,取其柔更。甘寫,取其舒緩。
  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於春,春不死,持於夏,起於長夏,禁溫食飽食濕地濡衣。
  溫濕及飽,并傷脾氣,故禁止之。
  脾病者,愈在庚辛,
  應秋氣也。
  庚辛不愈,加於甲乙,
  應春氣也。
  甲乙不死,持於丙丁,
  應夏氣也。
  起於戊己。
  應長夏也。
  脾病者,日映慧,日出甚,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日出作平旦。雖日出與平旦時等,按前文言木王之時,皆云平旦,而不云日出,蓋日出於冬夏之期有早晚,不若平日一之為得也。
  下哺靜。
  土王則爽慧,木剋則增甚,金扶則靜退,亦休王之義也。一本或云日中持者,謬也。爰五藏之病,皆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於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由是故皆有問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
  甘性和緩,順其靜也。
  用苦寫之,甘補之。
  苦寫,取其堅燥。甘補,取其安緩。
  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於夏,夏不死,持於長夏,起於秋,
  例如肝也。
  禁寒飲食寒衣。
  肺惡寒氣,故衣食禁之。《靈樞經》曰:形寒寒飲則傷肺。飲尚傷肺,其食甚焉。肺不獨惡寒,亦畏熱也。
  肺病者,愈在壬癸,
  應冬水也。
  壬癸不愈,加於丙丁,
  應夏火也。
  丙丁不死,持於戊己,
  長夏土也。
  起於庚辛。
  應秋金也。
  肺病者,下哺慧,日中甚,夜半靜。
  金王則慧,水王則靜,火王則甚。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
  以酸性收斂故也。
  用酸補之,辛寫之。
  酸收斂,故補。辛發散,故寫。
  病在腎,愈在春,春不愈,甚於長夏,長夏不死,持於秋,起於冬,
  例如肝也。
  禁犯悴烘熱食溫炙衣。
  腎性惡燥,故此禁之。○新校正云:按別本炸作悴。青對切。煥,烏來切。煩熱也。
  腎病者,愈在甲乙,
  應春木也。
  甲乙不愈,甚於戊己,
  長夏土也。
  戊己不死,持於庚辛,
  應秋金也。
  起於壬癸。
  應冬水也。
  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哺靜。
  水王則慧,土王則甚,金王則靜。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以苦性堅燥也。
  用苦補之,鹹寫之。
  苦補,取其堅也。鹹寫,取其奧也,奧,濕土制也。故用寫之。
  夫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
  邪者,不正之自。風寒暑濕饑飽勞逸,皆是邪也,非唯鬼毒疫癘也。
  至其所生而愈,
  謂至己所生也。
  至其所不勝而甚,
  謂至剋己之氣也。
  至於所生而持,
  謂至生己之氣也。
  自得其位而起。
  居所主處,謂自得其位也。
  必先定五藏之脈,乃可言問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五藏之脈者,謂肝弦、心鈞、肺浮、腎營、脾代,如是則可言死生間甚矣。《三部九侯論》曰:鈴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此之謂也。
  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
  肝#7厥陰脈,自足而上,環陰器,抵少腹,又上貫肝鬲,布脅肋,故兩脅下痛引少腹也。其氣實則善怒。《靈樞經》曰:肝氣實則怒。
  虛則目吭吭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
  肝厥陰脈,自脅肋循喉嚨,入頑顆,連目系。膽少陽脈,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毗後,故病如是也。.恐,謂恐懼,魂不安也。
  取其經,厥陰與少陽,
  經,謂經脈也。非其絡病,故取其經也。取厥陰以治肝氣,取少陽以調氣逆也。故下文曰:
  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聰,頰腫。
  肝厥陰脈,自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故頭痛。膽少陽脈,支別者,從耳中出走耳前;又支別者,加頰車。又厥陰之脈,支別者,從目系下頰裹,故耳聾不聰頰腫也。是以上文兼取少陽也。
  取血者。
  脈#8中血滿,獨異於常,乃氣逆之診,隨其左右,有則刺之。
  心病者,胸中痛,脅支滿,脅下痛,膺背肩甲問痛,兩臂內痛,
  心少陰脈,支別者,循胸出脅。又手心主厥陰之脈,起於胸中,其支別者,亦循胸出脅,下掖三寸,上抵掖下,下循懦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循臂行兩筋之問。又心少陰之脈,直行者,復從心系卻上肺,上出掖下,下循騰內後康,行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內,循臂內後康,抵掌後銳骨之端。又小腸太陽之脈,自臂燸上繞肩甲,交肩上。故病如是。燸,人朱切。
  虛則胸腹大,脅下與腰相引而痛,
  手心主厥陰之脈,從胸中出屬心包,下鬲歷絡三焦;其支別者,循胸出脅。心少陰之脈,自心系下鬲絡小腸。故病如是也。
  取其經,少陰太陽,舌下血者。
  少陰之脈,從心系上俠咽喉,故取舌本下及經脈血也。
  其變病,刺郵中血者。
  其或嘔變,則刺少陰之郵血滿者也。手少陰之郵,在掌後脈中,去腕半寸,當小指之後。
  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瘓腳下痛,
  脾象土而主肉,故身重肉痿也。痿,謂痿無力也。脾太陰之脈,起於足大指之端,循指內側,上內踝前康,上踹內,腎少陰之脈,起於足小指之下,斜趨足心,上揣內,出蟈內康。故病則足不收,行善瘓,腳下痛也。故下取少陰。○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善饑#9,肌肉痿。《千金方》云:善饑,足痿不收。《氣交變大論》云:肌肉痿,足痿不收,行善瘓。痿,於尼切,濕病也,足不能行也。瘓,音係,小兒病,又尺制切。
  虛則腹滿腸嗚,飧泄食不化,
  脾太陰脈,從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故病如是。《靈樞經》曰:中氣不足,則腹為之善滿,腸為之善嗚也。
  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者。
  少陰,腎脈也。以前病行善瘓腳下痛,故取之而出血。血滿者出之。
  肺病者,喘咳逆氣,肩背痛,
  新校正云:按《千金方》作肩息背痛。
  汗出,屍陰股膝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脈經》作膝孿。
  脾踹腑足皆痛。
  肺#10義氣而主喘息。在變動為咳,故病則喘咳逆氣也。背為胸中之府,肩#11接近之,故肩背痛也。肺養皮毛,邪盛則心液外泄,故汗出也。腎少陰之脈,從足下上循踹內出胭內康,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今肺病則脣脈受邪,故屍陰股膝牌踹腑足皆痛,故下取少陰也。民,苦刀切。踹,時轉切,跟也。腑,胡郎切,經也。
  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嗑乾,
  氣虛少,故不足以報入息也。肺太陰之絡,會於耳中,故聾也。腎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今肺虛則腎氣不足以上潤於啞,故啞乾也。是以下文兼取少陰也。
  取其經,太陰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血者。
  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者,正謂端內側內踝後之直上,則少陰#12脈也。視左右足脈少陰部分有血滿異於常者,即時取之。
  腎病者,腹大經腫,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經腫痛。
  喘咳身重,寢汗出憎風,
  腎少陰脈,起於足而上循瑞,復從橫骨中,俠齊循腹裹上行而入肺,故腹大經腫而喘咳也。腎病則骨不能用,故身重也。腎邪攻肺,心氣內微,心液為汗,故寢汗出也。經既腫矣,汗復津泄,陰凝玄府,陽爍上焦,內熱外寒,故憎風也。憎風,謂深惡之也。
  虛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
  腎少陰豚,從肺出絡心注胸中,然腎氣既虛,心無所制,心氣需肺,故痛聚胸中也。足太陽豚,從項下行而至足,腎虛則太陽之氣不能盛行於足,故足玲而氣逆也。清,謂氣清玲。厥,謂氣逆也。以清玲氣逆,故大腹小腹痛。志不足則神躁擾,故不樂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大腹小腹作大腸小腸。
  取其經,少陰太陽血者。
  几刺之道,虛則補之,實則寫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是謂得道。經絡有血,刺而去之,是謂守法。猶當揣形定氣,先去血脈,而後乃平有餘不足焉。《三部九候論》曰:鈴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寫之,虛則補之,鈴先去其血豚而後調之。此之謂也。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
  肝性喜急,故食甘物而取其寬緩也。○新校正云:詳肝色青至篇末,全元起本在第六卷,王氏移於此。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小豆作麻。
  犬肉李韭皆酸。
  心性喜緩,故食酸物而取其收斂也。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杳藍皆苦。
  肺喜氣逆,故食苦物而取其宣泄也。
  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蕾皆鹹。
  究斯宜食,乃調利關機之義也。腎為胃關,脾與胃合,故假鹹柔奧以利其關,關利而胃氣乃行,胃行而脾氣方化,故應脾宜味與眾不同也。○新校正云:按上文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此肝心肺腎食宜皆與前文合,獨脾食鹹宜不用苦,故王氏特注其義。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鸚肉桃蔥皆辛。
  腎性喜燥,故食辛物而取其津潤也。
  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奕。
  皆自然之氣也。然辛味苦味,匪唯堅散而已。辛亦能潤能散,苦亦能燥能泄,故上文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
  之,則其謂苦之燥泄也。又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則其謂辛之濡潤也。奕,音軟。
  毒藥攻邪,
  藥,謂金、玉、土、石、草、木、菜、果、蟲、魚、烏獸之類,皆可以松邪養正者也。然辟邪安正,惟毒乃能,以其能然,故通謂之毒藥也。○新校正云:按《本草》云:下藥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故云毒藥攻邪。
  五穀為養,
  謂粳米、小豆、麥、大豆、黃黍也。
  五果為助,
  謂桃、李、杏、栗、棗也。
  五畜為益,
  謂牛、羊、豕、犬、鷂也。
  五菜為充,
  謂葵、蕾、蓬、蔥、韭也。○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日: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氣謂陽化,味日陰施,氣味合和,則補益精氣矣。《陰陽應象大論》日:陽為氣,陰為味,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精食氣,形食味。又日: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由是則補精益氣,其義可知。○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精以食氣,氣養精以榮色,形以食味,味養形以生力。精順五氣以為靈也,若食氣相惡,則傷精也。形受味以成也,若食味不調,則損形也。是以聖人先用食禁以存性,後制藥以防命,氣味溫補以存精形。此之謂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也。
  此五者,有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奕,四時五藏,病隨五味所宜也。
  用五味而調五藏,配肝以甘,心以酸,脾以鹹,肺以苦,腎以辛者,各隨其宜,欲緩欲收欲奧欲泄欲散欲堅而為用,非以相生相養而為義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七竟
  #1依:顧本作『倚』。
  #2肝:原作『肺』,據顧本改。
  #3樞:顧本作『櫃』。
  #4睽:顧本作『揆』。
  #5氣:原作『前』,據顧本改。
  #6搏:顧本作『搏』。下『搏』字仿此。
  #7肝:原作『脾』,據顧本改。
  #8脈:原作『臉』,據顧本改。
  #9饑:原作『肌』,據顧本改。
  #10肺:顧本作『形』。
  #11肩:原作『有』,據顧本改。
  #12陰:原脫,據顧本補。
  經名: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黃帝內經素問》為先秦著作,撰人不詳,唐王冰注釋,宋林億等校正。五十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本:明顧從德仿宋刻本,簡稱顧本。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八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宣明五氣篇
  五味所入:酸入肝,
  肝合木而味酸也。
  辛入肺,
  肺合金而味辛也。
  苦入心,
  心合火而味苦也。
  鹹入腎,
  腎合水而味鹹也。
  甘入脾,
  脾合土而味甘也。○新校正云:按《太素》又云:淡入胃。
  是謂五入。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故#1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
  五氣所病:心為噫,
  象火炎上,姻隨焰出,心不受穢,故噫出之。
  肺為咳,
  象金堅勁,扣之有聲,邪擊於肺,故為咳也。咳,苦蓋切。
  肝為語,
  象木枝條,而形支別,語宜委曲,故出於肝。
  脾為吞,
  象土包容,物歸於內,翕如皆受,故為吞也。翕,音吸。
  腎為欠為嚏,
  象水下流,上生雲霧,氣鬱於胃,故欠生焉。太陽之氣和利而滿於心,出於鼻則生嚏。嚏,音帝。
  胃為氣逆為噦為恐,
  以為水穀之海,腎與為關,關閉不利,則氣逆而上行也。以包容水穀,性喜受寒,寒穀相薄,故為噦也。寒盛則噦起,熱盛則恐生,何者?胃熱則腎氣微弱,故為恐也。下文曰:精氣并於腎則恐也。噦,呼會切,鳥聲也。
  大腸小腸為泄,下焦溢為水,
  大腸為傳道之府,小腸為受盛之府,受盛之氣既虛,傳道之司不禁,故為泄利也。下焦為分注之所,氣窒不寫,則溢而為水。窒,陂栗切。
  膀胱不利為□,不約為遺溺,
  膀胱為津液之府,水注由之。然足三焦脈實,約下焦而不通,則不得小便;足三焦脈虛,不約下焦,則遺溺也。《靈樞經》曰:足三焦者,太陽之別也。并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虛則遺溺。
  膽為怒,
  中正次斷,無私無偏,其性剛次,故為怒也。《六節藏象論》曰:几十一藏取央於膽也。
  是謂五病。五精所并:精氣并於心則喜,
  精氣,謂火之精氣也。肺虛而心精并之,則為喜。《靈樞經》曰:喜樂無極則傷魄。魄為肺神,明心火并於肺金也。
  并於肺則悲,
  肝虛而肺氣并之,則為悲。《靈樞經》曰:悲哀動中則傷魂。魂為肝神,明肺金并於肝木也。
  并於肝則憂,
  脾虛而肝氣并之,則為憂。《靈樞經》曰:愁憂不解則傷意。意為脾神,明肝木并於脾土也。
  并於脾則畏,
  本經云饑也。腎虛而脾氣并之,則為畏。畏,為畏懼也。《靈樞經》曰: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為腎神,明脾土并於腎水也。
  并於腎則恐,
  心虛而腎氣并之,則為恐。《靈樞經》曰:休惕思慮則傷神。神為心主,明腎水并於心火也。休惕驚懼也。此皆正氣不足,而勝氣并之,乃為是矣。故下文曰:
  是謂五并,虛而相并者也。五藏所惡:心惡熱,
  熱則脈漬濁。
  肺惡寒,肝惡風,
  肺惡寒者,寒則氣留滯。肝惡風者,風則筋燥急也。
  脾惡濕,
  濕則肉痿腫。
  腎惡燥,
  燥則精竭涸。○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若今則云肺惡燥,今此肺惡寒,腎惡燥者,燥在於秋寒之始也,寒在於冬燥之終也。肺在於秋,以肺惡寒之甚,故言其終,腎在於冬,腎惡不甚,故言其始也。
  是謂五惡。五藏化液;心為汗,
  泄於皮也。
  肺為涕,肝為,
  肺為涕者,潤於鼻竅也。肝為者,注於眼目也。
  脾為涎,腎為唾,
  脾為涎者,溢於唇口也。腎為唾者,生於牙齒也。
  是謂五液。五味所禁: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
  病,謂力少不自勝也。
  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鹹先走腎。此云走血者,腎合三焦,血脈雖屬肝心,而為中焦之道,故鹹入而走血也。苦走心,此云走骨者,水火相濟,骨氣通於心也。
  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是皆為行其氣速,故不欲多食。多食則病甚,故病者無多食也。
  是謂五禁,無令多食。
  新校正云:按《太素》五禁云: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名此為五裁。楊上善云:口嗜而飲食之不可多也,爻自裁之,命日五裁。
  五病所發:陰病發於骨,陽病發於血,陰病發於肉,
  骨肉陰靜,故陽氣從之。血豚陽動,故陰氣乘之。
  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
  夏陽氣盛,故陰病發於夏。冬陰氣盛,故陽病發於冬。各隨其少也。
  是謂五發。五邪所亂:邪入於陽則狂勺邪入於陰則痹,
  邪居於陽豚之中,則四支熱盛,故為狂。邪入於陰豚之內,則六經凝泣而不通,故為痹。泣,音澀。
  搏陽則為巔疾,
  邪內搏於陽,則脈流薄疾,故為上巔之疾。
  搏陰則為□,
  邪內搏於陰,則脈不流,故令瘠不能言。○新校正云:按《難經》云:重陽者狂,重陰者癲。巢元方云:邪入於陰則為癲。《脈經》云:陰附陽則狂,陽附陰則癲。孫思邈云:邪入於陽則為狂,邪入於陰則為血痹,邪入於陽傳則為癲痙,邪入於陰傳則為痛瘠。全元起云:邪已入陰,復傳於陽,邪氣盛,府藏受邪,使其氣不飢,榮氣不復周身,邪與正氣相擊,發動為癲疾。邪已入陽,陽今復傳於陰,藏府受邪,故不能言,是勝正也。諸家之論不同,今具載之。
  陽入之陰則靜,陰出之陽則怒,
  隨所之而為疾也。之,往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陽入陰則為靜,出則為恐。《千金方》云:陽入於陰病靜,陰出於陽病怒。
  是謂五亂。五邪所見:春得秋脈,夏得冬脈,長夏得春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名曰陰出之陽,病善怒不治,是謂五邪,皆同命,死不治。
  新校正云:按陰出之陽病善怒,已見前條,此再言之,文義不倫,必古文錯簡也。
  五藏所藏:心藏神,
  精氣之化成也。《靈樞經》曰:兩精相薄謂之神。
  肺藏魄,
  精氣之匡佐也。《靈樞經》曰:并精而出入者謂之魄。
  肝藏魂,
  神氣之輔弼也。《靈樞經》曰:隨神而往來者謂之魂。
  脾藏意,
  記而不忘者也。《靈樞經》曰:心有所憶謂之意。
  腎藏志,
  專意而不移者也。《靈樞經》曰:意之所存謂之志。腎受五藏六府之精,元氣之本,生成之根,為胃之關,是以志能則命通。○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腎有二枚,左為腎,藏志;右為命門,藏精也。
  是謂五藏所藏。五藏所主:心主脈,
  壅遏榮氣,應息而動也。
  肺主皮,
  包裹前肉,閉拒諸邪也。
  肝主筋,
  東絡機關,隨神而運也。
  脾主肉,腎主骨,
  脾主肉,覆藏筋骨,通行衛氣也。腎主骨,張筋化髓,幹以立身也。
  是謂五主。五勞所傷:久視傷血,
  勞於心也。
  久外傷氣,
  勞於肺也。
  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
  久坐傷肉者,勞於脾也。久立傷骨者,勞於腎也。久行傷筋者,勞於肝也。
  是謂五勞所傷。五脈應象:肝脈弦,
  奧虛而滑,端直以長也。
  心脈鉤,
  如鈞之偃,來盛去衰也。
  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
  脾豚代者,奧而弱也。肺豚毛者,輕浮而虛,如毛羽也。腎豚石者,況堅而搏,如石之投也。
  是謂五藏之脈。
  血氣形志篇
  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少陰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
  血氣多少,此天之常數。故用針之道,常寫其多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十二經水篇》云:陽明#2多血多氣,刺深四分,留十呼。太陽多血多氣,刺深五分,留七呼。少陽少血多氣,刺深四分,留五呼,太陰多血少氣,刺深三分,留四呼。少陰少血多氣,刺深二分,留三呼。厥陰多血少氣,刺深一分,留二呼。太陽太陰血氣多少,與《素問》不同。又《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篇》與《素問》同。蓋皇甫疑而兩存之也。
  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裹,少陽與厥陰為表裹,陽明與太陰為表裹,是為足陰陽也。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裹,少陽#3與心主為表裹,陽明與太陰為表裹,是為手之陰陽也。今知手足陰陽所苦,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後寫有餘,補不足。
  先去其血,謂見血脈盛滿獨異於常者乃去之,不謂常刺則先去其血也。
  欲知背俞,先度其兩乳問,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半已,即以兩隅相拄也,乃舉以度其背,令其一隅居上,齊脊大椎,兩隅在下,當其下隅者,肺之俞也。
  度,謂度量也,言以草量其乳問,四分去一,使斜與橫等,折為三隅,以上隅齊脊大椎,則兩隅下當肺俞也。拄,知俞切。
  復下一度,心之俞也。
  謂以上隅齊脊三椎也。
  復下一度,左角肝之俞也,右角脾之俞也。復下一度,腎之俞也。是謂五藏之俞,灸刺之度也。
  《靈樞經》及《中誥》咸云:肺俞在三椎之傍,心俞在五椎之傍,肝俞在九椎之傍,脾俞在十一椎之傍,腎俞在十四椎之傍。尋此經草量之法,則合度之人,其初度兩隅之下,約當肺俞,再度兩隅之下,約當心俞,三度兩隅之下,約當七椎,七椎之傍,乃鬲俞之位。此經云左角肝之俞,右角脾之俞,殊與《中語》等經不同。又四度則兩隅之下約當九椎,九椎之傍乃肝俞也。經云腎俞,未究其源。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
  形,謂身形。志,謂心志。細而言之,則七神殊守;通而論之,則約形志以為中外爾。然形樂,謂不甚勞役。志苦,謂結慮深思。不甚勞役,則筋骨平調;結慮深思,則榮衛乖否,氣血不順,故病生於脈焉。夫盛寫虛補,是灸刺之道,猶當去其血絡而後調之,故上文曰:几治病鈴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後寫有餘,補不足。則其義也。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
  志樂,謂悅悍忘憂也。然筋骨不勞,心神悅悍,則肉理相比,氣道滿填,衛氣怫結,故病生於肉也。夫衛氣留滿,以針寫之;結聚膿血,石而破之。石,謂石針,則砭石也。今亦以外針代之。鋒,音鈹。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
  形苦,謂修業就役也。然修業以為,就役而作,一過其用,則致勞傷,勞用以傷,故病生於筋。熨,謂藥熨。引,謂導引。
  形苦志苦,病生於咽隘,治之以百藥。
  修業就役,結慮深思,憂則肝氣併於脾,肝與膽合,啞為之使,故病生於隘也。《宣明五氣篇》曰:精氣併於肝則憂。《奇病論》曰:肝者中之將也,取決於膽,咽為之使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咽啞作困竭,百藥作甘藥。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驚則脈氣併,恐則神不收,脈併神游,故經絡不通,而為不仁之病矣。夫按摩者,所以開通閉塞,導引陰陽。嘐藥者,所以養正祕邪,調中理氣。故方之為用,宜以此焉。嘐藥,謂酒藥也。不仁,謂不應其用,則□痛痹矣。
  是謂五形志也。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陰出氣惡血,刺少陰出氣惡血,刺厥陰出血惡氣也。
  明前三陽三陰血氣多少之刺約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云: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陰出血氣。楊上善注云:陽明太陰雖為表裹,其血氣俱盛,故并寫血氣。如是則太陰與陽明等,俱為多血多氣。前文太陰一云多血少氣,一云多氣少血,莫可的知。詳《太素》血氣并寫之旨,則二說俱未為得,自與陽明同爾。又此刺陽明一節,宜續前寫有餘補不足下,不當隔在草度法五形志後。
  寶命全形論篇
  黃帝問曰:天覆地載,萬物悉備,莫貴於人,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
  天以德流,地以氣化,德氣相合,而乃生焉。《易》曰:天地氤氳,萬物化醇。此之謂也。則假以溫涼寒暑,生長收藏,四時運行而方成立。
  君王眾庶,盡欲全形,
  貴賤雖殊,然其寶命一矣,故好生惡死者,貴賤之常情也。
  形之疾病,莫知#4其情,留淫日探,著於骨髓,心私慮之。
  新校正云:按《太素》慮作患。
  余欲針除其疾病,為之奈何?
  虛邪之中人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有形無形,故莫知其情狀也。留而不去,淫衍日深,邪氣襲虛,故著於骨髓。帝矜不度,故請行其針。○新校正云:按別本不度作不庶。
  岐伯對曰:夫盥之味鹹者,其氣令器津泄;鹹,謂鹽之味苦,浸淫而潤物者也。
  夫鹹為苦而生,鹹從水而有水也,潤下而苦泄,故能令器中水津液潤滲泄焉。几虛中而受物者皆謂之器,其於體外則謂陰囊,其於身中所同則謂膀胱矣。然以病配於五藏,則心氣伏於腎中而不去,乃為是矣。何者?腎象水而味鹹,心合火而味苦,苦流汗液,鹹走胞囊,火為水持,故陰囊之外津潤如汗而滲泄不止也。几鹹之為氣,天陰則潤,在土則浮,在人則囊濕而皮膚剝起。
  弦絕者,其音嘶敗;
  陰囊津泄#5而脈弦絕者,診當言音嘶嘎,敗易舊聲爾。何者?肝氣傷也,肝氣傷則金本缺,金本缺則肺氣不全,肺主音聲,故言音嘶嘎。嘎,所嫁切。
  木敷者,其葉發;
  敷,布也。言木氣散布外榮於所部者,其病當發於肺葉之中也。何者?以木氣發散故也。《平人氣象論》曰:藏真散於肝。肝又合木也。
  病深者,其聲噦。
  噦,謂聲濁惡也。肺藏惡血,故如是。
  人有此三者,是謂壞府,
  府,謂胸也。以肺處胸中故也。壞,謂損壞其府而取病也。《抱朴子》云:仲景開胸以納赤餅。由此則胸可啟之而取病矣。三者,謂脈弦絕,肺葉發,聲濁喊也。
  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
  病內潰#6於肺中,故毒藥無治。外不在於經絡,故短針無取。是以絕皮傷肉,乃可攻之。以惡血久與肺氣交爭,故當血見而色黑也。○新校正云:詳岐伯之對,與黃帝所問不相當。別按《太素》云:夫鹽之味鹹者,其氣令器津泄;弦絕者,其音嘶敗;木陳者,其葉落;病深者,其聲喊。人有此三者,是謂壞府,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異。三字與此經不同,而注意大異。楊上善注云:言欲知病微者,須知其候。鹽之在於器中,津液泄於外,見津而知鹽之有鹹也。聲嘶,知琴瑟之弦將絕。葉落者,知陳木之已盡。舉此三物衰壞之微,以比。聲喊識病深之侯,人有聲喊同三譬者,是為府壞之候。中府壞者,病之深也。其病既深,故針藥不能取,以其皮肉血氣各不相得故也。再詳上善作此等注義,方與黃帝上下問答義相貫穿。王氏解鹽鹹器津,義雖淵微,至於注弦絕音嘶,木敷葉發,殊不與帝問相協,考之不若楊義之得多也。
  帝曰:余念其痛,心為之亂惑,反甚#7其病,不可更代,百姓聞之,以為殘賊,為之奈何?
  殘,謂殘害,賊,謂損劫。言恐涉於不仁,致嫌於黎庶也。
  岐伯曰: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
  形假物成,故生於地。命惟天賦,故懸於天。德氣同歸,故謂之人也。《靈樞經》曰:天之在我者德,地之在我者氣,德流氣薄而生者也。然德者道之用,氣者生之母也。
  人能應四時者,天地為之父母;
  人能應四時和氣而養生者,天地怛畜養之,故為父母。《四氣調神大論》曰: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沉浮於生長之門也。
  知萬物者,謂之天子。
  知萬物之根本者,天地常育養之,故謂日天之子。
  天有陰陽,人有十二節;
  節,謂節氣。外所以應十二月,內所以主十二經脈也。
  天有寒暑,人有虛實。
  寒暑有盛衰之紀,虛實表多少之殊,故人以虛實應天寒暑也。
  能經天地陰陽之化者,不失四時;知十二節之理者,聖智不能欺也;
  經,常也。言能常應順天地陰陽之道而修養者,則合四時生長之宜。能知十二節氣之所遷至者,雖聖智亦不欺侮而奉行之也。
  能存八動之變,五勝更立;能達虛實之數者,獨出獨入,階吟至微,秋毫在目。
  存,謂心存。達,謂明達。怯,謂欠怯。吟,謂吟嘆。秋毫在目,言細鈴察也。八動謂八節之風變動。五勝謂五行之氣相勝。立謂當其王時。變謂氣至而變易。知是三者,則應效明著。速猶影響,此自#8神之獨出獨入,亦非鬼靈能召遣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怯,核遮切,謂露齒出氣。
  帝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天地合氣,別為九野,分為四時,月有小大,日有短長,萬物并至,不可勝量,虛實階吟,敢問其方?
  請說用針之意。
  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
  達,通也。言物類雖不可竭盡而數,要之皆如五行之氣,而有勝負之性分爾。
  故針有懸布天下者五,黔首共餘食,莫知之也。
  言針之道,有若高懸示人,彰布於天下者五矣。而百姓共知餘食,咸棄蔑之,不務於本,而崇乎末,莫知真要,深在其中。所謂五者,次如下句。○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餘#9食作飽食。注云:人愚不解陰陽,不知針之妙,飽食終日,莫能知其妙益。又《太素》作飲食。楊上善注云:黔首共#10服用此道,然不能得其意。黔,音鈐。
  一日治神,
  專精其心,不妄動亂也。所以云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蓋欲調治精神,專其心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存生之道知此五者,以為攝養可得長生也。魂神意魄志以為神主,故皆名神,欲為針者,先須治神。故人無悲哀動中,則魂不傷,肝得無病,秋無難也;無休惕思慮,則神不傷,心得無病,冬無難也;無愁憂不解,則意不傷,脾得無病,春無難也;無喜樂不極,則魄不傷,肺得無病,夏無難也;無盛怒者,則志不傷,腎得無病,季夏無難也。是以五過不起於心,則神清性明;五神各安其藏,則壽延遐算也。
  二日知養身,
  知養己身之法,亦如養人之道矣。《陰陽應象大論》曰:用針者,以我知彼,用之不殆。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太素》身作形。楊上善云:飲食男女,節之以限,風寒暑濕,攝之以時,有異單豹外凋之害,即內養形也。實慈恕以愛人,和塵勞而不進,有殊張毅高門之傷,即外養形也。內外之養周備,則不求生而久生,無期壽而長壽,此則針布養形之極也。玄元皇帝曰:太上養神,其次養形。詳王氏之注,專治神養身於用針之際,其說甚狹,不若上善之說為優。若叉以此五者解為用針之際,則下文知毒藥為真,王氏亦不專用針為解也。
  三曰知毒藥為真,
  毒藥攻邪,順宜而用,正真之道,其在玆乎?
  四曰制砭石小大,
  古者以砭石為針,故不舉九針,但言砭石爾。當制其大小者,隨.病所宜而用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砭石者,是古外治之法,有三名:一針石,二砭石,三饞石,其實一也。古來未能鑄鐵,故用石為針,故名之針石,言工鈴砥礪鋒利,制其小大之形,與病相當。黃帝造九針,以代饞石,上古之治者,各隨方所宜,束方之人多癱腫聚結,故砭石生於束方。
  五曰知府藏血氣之診。
  諸陽為府,諸陰為藏,故《血氣形志篇》曰:太陽多血少氣,少陽少血多氣,陽明多氣少#11血,少陰少血多氣,厥陰多血少氣,太陰多氣少血。是以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陰出氣惡血,刺少陰出氣惡血,刺厥陰出血惡氣也。精知多少,補寫萬全。
  五法俱立,各有所先。
  事宜則應者先用。
  今末世之刺也,虛者實之,滿者泄之,此皆眾工所共知#12也。若夫法天則地,隨應而動,和之者若響,隨之者若影,道無鬼神,獨來獨往。
  隨應而動,言其效也。若影若響,言其近也。夫如影之隨形,響之應聲,豈復有鬼神之召遣耶?蓋由隨應而動之自得爾。
  帝曰:'願聞其道。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
  專其精神,寂無動亂,刺之真要,其在斯焉。
  五藏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針,
  先定五藏之豚,備循九侯之診,而有太過不及者,然後乃存意於用針之法。
  眾脈不見,眾凶弗聞,外內相得,無以形先,
  眾詠,謂七診之豚。眾凶,謂五藏相乘。外內相得,言形氣相得也。無陝形先,言不以己形之衰盛寒溫,料病人之形氣使同於己也。故下文曰:
  可玩往來,乃施於人。
  玩,謂玩弄,言精熟也。《標本病傳論》曰:饉熟陰陽,無與眾謀。此其類也。○新校正云:按此文出《陰陽別論》,此云《標本病傳論》者,誤也。
  人有虛實,五虛勿近,五實勿遠,至其當發,問不容喧。
  人之虛實,非其遠近而有之,蓋由血氣一時之盈縮爾。然其未發,則如雲垂而視之可久;至其發也,則如電滅而指所不及。遲速之殊,有如此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全元起本及《太素》作□。□音舜。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
  手動用針,心如專務於一事也。《針經》曰:一其形,聽其動靜,而知邪正。此之謂也。針耀而勻,謂針形光冷上下勻平也。
  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
  冥冥,言血氣變化之不可見也。故靜意視息,以義斟酌,觀所調適經脈之變易爾。雖且針下用意精微而測量之,猶不知變易形容誰為其象也。○新校正云:按《八正神明論》云: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日觀於冥冥焉。
  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
  烏烏,嘆其氣至。稷稷,嗟其已應。言所針得戾#13,如從空中見飛烏之往來,豈復知其所使之元主耶!是但見經豚盈虛而為信,亦不知其誰之所召遣爾。
  伏如橫弩,起如發機。
  血氣之未應針,則伏如橫弩之安靜;其應針也,則起如機發之迅疾。
  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
  言血氣既伏如橫弩,起如發機,然其虛實豈留呼而可為準定耶?虛實之形,何如而約之?
  岐伯曰: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
  言要以氣至有效而為約,不鈴守息數而為定法也。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
  無變法而失經氣也。
  深淺在志,遠近若一。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
  言精心專一也。所針經脈,雖深淺不同,然其補寫皆如一,俞之專意,故手如握虎,神不外營焉。○新校正云:按《針解論》云: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勿變更也。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遠近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14,靜志觀病人,無左右視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八竟
  #1故:原作『攻』,據顧本改。
  #2明:原作『名』,據顧本改。
  #3少陽:原作『是傷』,據顧本改。
  #4知:原作『之』,據顧本改。
  #5泄:原作『液』,據顧本改。
  #6潰:原作『遺』,據顧本改。
  #7甚:原作『其』,據顧本改。
  #8此自:顧本作『皆』。
  #9餘:原作『飲』,據顧本改。
  #10共:原作『其』,據顧本改。
  #11少:顧本作『多』。
  #12知:原作『之』,據顧本改。
  #13戾:顧本作『失』。
  #14者:原作『也』,據額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十九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八正神明論篇
  黃帝問曰:用針之服,必有法則焉,今何法何則?
  服,事也。法,象也。則,準也,約也。
  岐伯對曰:法天則地,合以天光。
  謂合日月星辰之行度。
  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之。
  侯日月者,謂侯日之寒溫,月之空滿也。星辰者,謂先知二十八宿之分,應水漏刻者也。略而言之,常以日加之於宿上,則知人氣在太陽否,日行一舍,人氣在三陽與陰分矣。細而言之,從房至畢十四宿,水下五十刻,半日之度也。從勗至心亦十四宿,水下五十刻,終日之度也。是故從房至畢者為陽,從勗至心者為陰,陽主晝,陰主夜也。几日行一舍,故水下三刻與七分刻之四也。《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水下不止,氣行亦爾。又曰:日行一舍,人氣行於身一周與十分身之八;日行二合,人氣行於身三周與十分身之六;日行三舍,人氣行於身五周與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氣行於身七周與十分身之二;日行五舍,人氣行於身九周。然日行二十八舍,人氣亦行於身五十周與十分身之四。由是故必候日月星辰也。四時八正之氣者,謂四時正氣八節之風來朝於太一者也。饉候其氣之所在而刺之。氣定乃刺之者,謂八節之風氣靜定,乃可以刺經脈,調虛實也。故《曆忌》云:八節前後薑各五日,不可刺灸,凶。是則謂氣未定,故不可刺灸也。○新校正云:按八節風朝太一,具《天元玉冊》中。
  是故天溫日明,則人血淳液而衛氣浮,故血易寫,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
  泣,謂如水中居雪也。悼,奴教切,多也。
  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臧,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是以天寒無刺,
  血凝泣而衛氣沉也。
  天溫無凝。
  血淳液而氣易行也。
  月生無寫,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是謂得時而調之。
  謂得天時也。
  因天之序,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
  候日遷移,定氣所在,南面正立,待氣至而調之也。
  故日月生而寫,是謂藏虛;
  血氣弱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藏作咸#1,藏當作喊。
  月滿而補,血氣揚溢,絡有留血,命日重實;
  絡亦#2為經,誤。血氣盛也。留一為流,非也。
  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
  氣失紀,故淫邪起。
  帝曰:星辰八正何候?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
  制,謂制度。定#3星辰則可知日月行之制度矣。略而言之,周天二十八宿三十六分,人氣行一周天,几一千八分。周身十六丈二尺,以應二十八宿。合漏水百刻,都行八百一十丈,以分晝夜也。故人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一周於身,水下二刻,日行二十分。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於身,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於身,水下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周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也。細而言之,則常以一十周加之一分又十分分之六,乃奇分盡矣。是故星辰所以制日月之行度也。○新校正云:詳周天二十八宿至日行二十八宿也,本《靈樞經》文。今具《甲乙經》中。
  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
  八正,謂八節之正氣也。八風者,束方嬰兄風,南方大弱風,西方剛風,北方大剛風,束北方凶風,束南方弱風,西南方謀風,西北方折風也。虛邪,謂乘人之虛而為病者也。以時至,謂天應太一移居,以八節之前後,風朝中官而至者也。○新校正云:詳太一移居、風朝中官,義具《天元玉冊》。
  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氣所在,以時調之也,八正之虛邪,而避之勿犯也。
  四時之氣所在者,謂春氣在經豚,夏氣在孫絡,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也。然觸冒虛邪,動傷真氣,避而勿犯,乃不病焉。《靈樞經》曰:聖人避邪,如避矢石。蓋以其能傷真氣也。
  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藏,
  以虛感虛,同氣而相應也。
  工候救之,弗能傷也。
  候之#4而止,故弗能傷之。救,止也。
  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人忌於天,故云天忌,犯之則病,故不可不知也。
  帝曰:善。其法星辰者,余聞之矣,願聞法往古者。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針經》也。驗於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以候氣之浮沉,而調之於身,觀其立有驗也。
  侯氣不差,故立有驗也。
  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
  明前篇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也。雖形氣榮衛不形見於外,而工以心神明悟,獨得知其衰盛焉,善惡悉可明之。○新校正云:按前篇乃《寶命全形論》。
  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日觀於冥冥焉。
  工所以常先見者,何哉?以守法而神通明也。
  通於無窮者,可以傳於後世也,是故工之所以異也。
  法著故可傳後世,後世不絕則應用通於無窮矣。以獨見知,故工所以異於人也。
  然而不形見於外,故俱不能見也。
  工異於粗者,以粗俱不能見也。
  視之無形,嘗之無味,故謂冥冥,若神髻貴。
  言形氣榮衛不形於外,以不可見,故視無形,嘗無味。伏如橫弩,起如發機,窈窈冥冥,莫知元主,謂如神運髡鬃焉。若,如也。髻,音仿。霏,音弗。
  虛邪者,八正之虛邪氣也。
  八正之虛邪,謂八節之虛邪也。以從虛之鄉來,襲虛而入為病,故謂之八正虛邪。
  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勝理開,逢一虛風,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見其形。
  正邪者,不從虛之鄉來也。以中人微,故莫知其情意,莫見其形狀。
  上工救其萌牙,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敗而救之,故日上工。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敗。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
  義備《離合真邪論》中。
  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治之,故日守其門戶焉,莫知其情而見邪形也。
  三部九候為候邪之門戶也。守門戶,故見邪形。以中人微,故莫知其情狀也。
  帝曰:余聞補寫,未得其意。岐伯曰:寫必用方,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內針,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針,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故日寫必用方,其氣而行焉。
  方猶正也。寫邪氣出,則真氣流行矣。
  補必用員,員者行也,行責移也,
  行,謂宣不行之氣,令必宣行。移,謂移未復之脈,俾其平復。
  刺必中其榮,復以吸排針也。
  針入至血,謂之中榮。
  故員與方,非針也。
  所言方員者,非謂針形,正謂行移之義也。
  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榮衛血氣盛衰。血氣#5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
  神安則壽延,神去則形弊,故不可不謹養也。
  帝曰:妙乎哉論也!合人形於陰陽四,虛實之應,冥冥之斯,其非夫子孰能通之。然夫子數言形與神,何謂神?何謂形?願卒聞之。
  神,謂神智通悟。形,形乎形,謂形診可觀。
  岐伯曰:請言形,形乎形,目冥冥,問其所病,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捫其所痛,義亦通。
  索之於經,慧然在前,按之不得,不知其情,故日形。
  外隱其無形,故目冥冥而不見,內藏其有象,故以診而可索於經也。慧'然在前,按之不得,言三部九候之中,卒然逢之,不可為之期準也。《離合真邪論》曰:在陰與陽,不可為度,從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此其義也。
  帝曰:何謂神?岐伯曰:請言神,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先,慧然獨悟,口弗能言,俱視獨見,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
  耳不聞,言神用之微密也。目明心開而志先者,言心之通如昏昧開卷,目之見如氣#6翳闢明,神雖內融,志已先往矣。慧然,謂清爽也。悟,猶了達也。慧然獨悟,口弗能言者,謂心中清爽而了達,口不能宣吐以寫心也。俱視獨見,適若昏者,嘆見之異速也,言與眾俱視,我忽獨見,適猶若昏昧爾。既獨見了心,眼昭然獨能明察,若雲#7隨風巷,日麗天明,至哉神乎!.妙用如是,不可得而言也。
  三部九候為之原,九針之論不必存也。
  以三部九侯經豚為之本原,則可通神悟之妙用,若以九針之論棄議,則其旨惟博#8,其知彌遠矣。故日三部九侯為之原,九針之論不叉存也。
  離合真邪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盡通其意矣。經言氣之盛衰,左右傾移,以上調下,以左調右,有餘不足,補寫於榮輸,余知之矣。此皆榮衛之傾移,虛實之所生,非邪氣從外入於經也。余願聞邪氣之在經也,其病人何如?取之奈何?岐伯對曰:夫聖人之起度數,必應於天地,故天有宿度,地有經水,人有經脈。
  宿,謂二十八宿。度,謂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經水者,謂海水、涇#9水、渭水、湖水、沔水、汝水、江水、淮水、漯水、河水、漳水、濟水也。以其內合經脈,故名之經水焉。經脈者,謂手足三陰三陽之豚。所以言者,以內外參合,人氣應通,故言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足陽明外合於海水,內屬於胃;足太陽外合於涇水,內屬膀胱;足少陽外合於渭水,內屬於膽;足太陰外合於湖水,內屬於脾;足厥陰外合於沔水,內屬於肝;足少陰外合於汝水,內屬於腎;手陽明外合於江水,內屬於大腸;手太陽外合於淮水,內屬於小腸;手少陽外合於漯水,內屬於三焦;手太陰外合於河水,內屬於肺;手心主外合於漳水,內屬於心包;手少陰外合於濟水,內屬於心。
  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則經水波涌而隴起。
  人#10經豚亦應之。
  夫邪之入於脈也,寒則血凝泣,暑則氣淳澤,虛邪因而入客,亦如經水之得風也,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其行於脈中循循然,
  循循然,順動貌。言隨順經脈之動息,因循呼吸之往來,但形狀或異耳。循循一為輯輯。輯,救倫切。
  其至寸口中手也,時大時小,大則邪至,小則平,其行無常處,
  大,謂大常平之形診。小者,非細小之謂也,以其比大,則謂之小,若無大以比,則自是平常之經氣耳。然邪氣者,因其陰氣則入陰經,因其陽氣則入陽脈,故其行無常處也。
  在陰與陽,不可為度,
  以隨經脈之流運也。
  從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
  逢,謂逢遇。遏,謂遏絕。三部之中,九候之位,卒然逢遇,當按而止之,即而寫之,逕路既絕,則大邪之氣無能為也。所謂寫者,如下文云:
  吸則內針,無令氣性,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故命日寫。
  按經之旨,先補真氣,乃寫其邪也。何以言之?下文補法,呼盡內針,靜以久留。此段寫法,吸則內針,又靜以久留。然呼盡則次其吸,吸至則不兼呼,內針之候既同,久留之理復一,則先補之義,昭然可知。《針經》云:寫日迎之,迎之意,叉持而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出針,疾氣得泄。補日隨之,隨之意,若忘之,若行若悔#11如蚊虻止,如留如還。則補之叉久留也。所以先補者,真氣不足,針乃寫之,則經不滿,邪氣無所排遣,故先補真氣令足,後乃寫出其邪矣。引,謂引出。去,謂離穴。侯呼而引至其門,呼盡乃離穴戶,則經氣審以平定,邪氣無所拘留,故大邪之氣,隨針而出也。呼,謂氣出。吸,謂氣入。轉,謂轉動也。大氣,謂大邪之氣,錯亂陰陽者也。
  帝曰:不足者補之奈何?岐伯曰: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
  捫循,謂手摸。切,謂指按也。捫而循之,欲氣舒緩。切而散之,使經脈宣散。推而按之,排蹙其皮也。彈而怒之,使脈氣膜滿也。抓而下之,置針準也。通而取之,以常法也。外引其門,以閉其神,則推而按之者也。謂蹙按穴外之皮,令當應針之處,針已放去,則不破之皮。蓋其所刺之門,門戶不開則神氣內守,故云以閉其神也。《調經論》曰:外引其皮,令當其門戶。又曰:推闔其門,令神氣存。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王引《調經論》文,今詳非本論之文,傍見《甲乙經針道篇》。又日已下,乃當篇之文也。捫,音門。抓,側交切。
  呼盡內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
  呼盡內針,亦同吸也。言必以氣至而為去針之故,不以息之多數而便去針也。《針經》曰: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氣至,去之勿復針。此之謂也。無問息數以為遲速之約,要當以氣至而針去,不當以針下氣未#12至而針出乃更為也。
  如待所貴,不知日暮,
  諭人事於侯氣也。暮,晚也。
  其氣以至,適而自護,
  適,調適也。護,慎守也。言氣已平調,則當慎守,勿令改變,使疾更生也。《針經》曰: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此其義也。所謂慎守,當如下說。○新校正云:詳王引《針經》之言,乃《素問寶命全形論》篇文,兼見於《針解論》耳。
  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正言也。外門已閉,神氣復存,侯吸引針,大氣不泄,補之為義,斷可知焉。然此大氣,謂大經之氣流行榮衛者。
  帝曰:候氣奈何?
  謂侯可取之氣也。
  岐伯曰:夫邪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
  《繆刺論》曰:邪之客於形也,叉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豚,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豚,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
  故云去絡入於經也。其寒溫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故不常在。
  以周游於十六丈二尺經脈之分,故不常在於所侯之處也。
  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衝而寫之。
  衝,謂應水刻數之平氣也。《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然氣在太陽,則太陽獨盛;氣在少陽,則少陽獨盛。夫見獨盛者,便謂邪來,以針寫之,則反傷真氣。故下文曰:
  真氣者,經氣也,經氣大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
  經氣應刻,乃謂為邪,工若寫之,則深誤也,故日其來不可逢。
  故曰候邪不審,大氣已過,寫之則真氣脫,脫則不復,邪氣復至,而病益蓄,
  不悟其邪,反誅無罪,則真氣泄脫,邪氣復侵,經氣大虛,故病彌蓄積。
  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謂也。
  已隨經脈之流去,不可復追召使還。
  不可挂以髮者,待邪之至時而發針寫矣,
  言輕微而有,尚且知之,況若涌波,不知其至也。
  若先若後者,血氣已盡,其病不可下,
  言不可取而取,失時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血氣已虛。盡字當作虛字之誤也。
  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挂以髮,不知機者扣之不發。此之謂也。
  機者動之微,言貴知其微也。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
  視有血者乃取之。
  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逆而刺之,溫血也。
  言邪之新客,未有定居,推針補之,則隨補而前進,若引針致之,則隨引而留止也。若不出盛血而反溫之,則邪氣內勝反增其害,故下文曰:
  刺出其血,其病立已。帝曰:善。然真邪以合,波隴不起,候之奈何?岐伯曰: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
  盛者寫之,虛者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則其法也。
  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臧者,審其病藏以期之。
  氣之在陰,則候其氣之在於陰分而刺之;氣之在陽,則侯其氣之在於陽分而刺之,是謂逢時。《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也。積刻不已,氣亦隨在,周而復始。故審其病藏,以期其氣而刺之。
  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調之中府,以定三部。故日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雖有大過且至,  工不能禁也。
  禁,謂禁止也。然候邪之處尚未能知,豈#13復能禁止其邪#14氣耶.
  銖罰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用實為虛,以邪為真,用針無義,反為氣賊,奪人正氣,以從為逆,榮衛散亂,真氣已失,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長。
  識非精辯,學未該明,且亂大經,為氣賊,動為殘害,安可久乎?
  因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釋邪攻正,絕人長命。
  非惟昧三部九候之為弊,若不知四時五行之氣序,亦足以損絕其生靈也。
  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逢而寫之,其病立已。
  再言之者,其法必然。
  黃帝內經素問補註文卷之十九竟
  #1咸:顧本作『喊』。
  #2亦:顧本作『一』。
  #3定:原脫,據顧本補。
  #4之:顧本作『知』。
  #5氣:『氣』下原有『血』字,據顧本刪。
  #6氣:顧本作『氛』。
  #7雲:原作『能』,據顧本改。
  #8惟博:原作『推傅』,據顧本改。
  #9涇:顧本作『瀆』。
  #10人:原作『大』,據顧本改。
  #11悔:原作『海』,據顧本改。
  #12未:原作『水』,據顧本改。
  #13必豈:原作『病』,據顧本改。
  #14邪:原作『候』,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通評虛實論篇
  黃帝問曰:何謂虛實?-岐伯對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奪,謂精氣喊少,如奪去也。
  帝曰:虛實何如?
  言五藏虛實之大體也。
  岐伯曰:氣虛者肺虛也,氣逆者足寒也,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
  非時,謂年直之前後也。當時,謂正直之年也。
  餘藏皆如此。
  五藏同。
  帝曰:何謂重實?岐伯曰:所謂重實者,言大熱病,氣熱脈滿,是謂重實。帝曰:經絡俱實何如?何以治之?岐伯曰:經絡皆實,是寸脈急而尺緩也,皆當治之。故日猾則從,澀則逆也。
  脈急,謂詠口也。
  夫虛實者,皆從其物類始。故五藏骨肉滑利,可以長久也。
  物之生則滑利,物之死則枯澀,故澀為逆,滑為從。從,謂順也。
  帝曰:絡氣不足,經氣有餘,何如?,岐伯曰:絡氣不足,經氣有餘者,脈口熱而尺寒也。秋冬為逆,春夏為從,治主病者。
  春夏陽氣高,故脈口熱尺中寒為順也。十二經十五絡,各隨左右而有太過不足,工當尋其至中#1應以施針艾,故云治主病者也。
  帝曰:經虛絡滿何如?岐伯曰:經虛絡滿者,尺熱滿脈口寒澀也,此春夏死秋冬生也。
  秋冬陽氣下,故尺中熱脈。寒為順也。
  帝曰:治此者奈何?岐伯曰:絡滿經虛,灸陰刺陽;經滿絡虛,刺陰灸陽。
  以陰分主絡,陽分主經故耳
  帝曰:何謂重虛?
  此反問前重實也。
  岐伯曰:脈氣上虛尺虛,是謂重虛。
  言尺寸脈俱虛。○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脈虛氣虛尺虛是謂重虛,此少一虛字,多一上字。王注言尺寸脈俱虛,則不兼氣虛也。詳前熱病氣熱脈滿為重實,此脈虛氣虛尺虛為重虛,是脈與氣俱實為重實,俱虛為重虛,不但尺寸俱虛為重虛也。
  帝曰:何以治之?岐伯曰:所謂氣虛者,言無常也。尺虛者,行步愜然。
  寸虛則脈動無常,尺虛則行步惟然不足。○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氣虛者稟#2中氣.不定也。王謂寸虛則脈動無常非也。
  脈虛者,不象陰也。
  不象太陰之候也。何以言之?氣口者脈之要會,手太陰之動也。
  如此者,滑則生,澀則死也。帝曰:寒氣暴上,脈滿而實何如?
  言氣熱脈滿,已謂重實,滑則從,澀則逆。今氣寒脈滿,亦可謂重實乎?其於滑澀生死逆從何如?
  岐伯曰:實而滑則生,實而逆則死。
  逆,謂澀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以逆為澀,大非。古文簡略,辭多互文,上言滑而下言逆,舉滑則從可知,言逆則澀可見,非謂逆為澀也。
  帝曰:脈實滿,手足寒,頭熱,何如?岐伯曰:春秋則生,冬夏則死。
  大略言之,夏手足寒,非病也,是夏行冬令,夏得則冬死。冬脈實滿頭熱,亦非病也,是冬行夏令,冬得則夏亡。反冬夏以言之,則皆不死。春秋得之,是病故生。死皆在時之孟月也。
  脈浮而澀,澀而身有熱者死。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移續於此,舊在後帝日形度骨度脈度筋度何以知其度也下,對問義不相類,王氏頗知其錯簡,而不知皇甫士安嘗移附於此。今去後條,移從於此。
  帝曰:其形盡滿何如?岐伯曰:其形盡滿者,脈急大堅,尺澀而不應也,
  形盡滿,謂四形藏盡滿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澀作滿。
  如是者,從則生,逆則死。帝曰:何謂從則生,逆則死?岐伯曰:所謂從者,手足溫也。所謂逆者,手足寒也。帝曰:乳子而病熱,脈懸小者何如?
  懸,謂如懸物之動也。
  岐伯曰:手足溫則生,寒則死。
  新校正云:按《太素》無手字。楊上善云:足溫氣下故生,足#3寒氣不下者逆而致死。
  帝曰:乳子中風熱,喘嗚肩息者,脈何如?岐伯曰:喘嗚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
  緩,謂如縱緩。急,謂如弦張之急。非往來之緩急也。《正理傷寒論》曰:緩則中風。故乳子中風,脈緩則生,急則死。
  帝曰:腸僻便血何如?岐伯曰:身熱則死,寒則生。
  熱為血敗故死,寒為榮氣在故生。
  帝曰:腸僻下白沫何如?岐伯曰:脈沉則生,脈浮則死。
  陰病而見陽詠,與證相反,故死。
  帝曰:腸僻下膿血何如?岐伯曰:脈懸絕則死,滑大則生。帝曰:腸僻之屬,身不熱,脈不懸絕何如?岐伯曰:滑大者曰生,懸澀者曰死,以藏期之。
  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脾見甲乙死,是謂以藏期之。
  帝曰:癲疾何如?岐伯曰:脈搏大滑,久自已;.脈小堅急,死不治。
  脈小堅急為陰,陽病而見陰脈,故死不治。○新校正云:按巢元方云:脈沉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
  帝曰:癲疾之脈,虛實何如?岐伯曰:虛則可治,實則死。
  以反證故。
  帝曰:消瘴虛實何如?岐伯曰: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小堅,病久不可治。
  久病血氣衰,脈不當實大,故不可治。○新校正云:詳經言實大病久可治,注意以為不可治。按《甲乙經》、《太素》、全元起本并云可治。又按巢元方云:脈數大者生,細小浮者死。又云:沉小者生,實牢大者死。瘴,徒丹切。牢病也。
  帝曰:形度骨度脈度筋度,何以知其度也?
  形度具《三備經》,筋度、脈度、骨度并具在《靈樞經》中。此問亦合在彼經篇首,錯簡也。一經以此問為《逆從論》首,非也。
  帝曰:春亟治經絡,夏亟治經俞,秋亟治六府,冬則閉塞,閉塞者,用藥而少針石也。
  亟,猶急也。閉塞,謂氣之門戶閉塞也。
  所謂少針石者,非癱疽之謂也,
  冬月雖氣門閉塞,然癱疽氣烈,內作大膿,不急寫之,則斕筋腐骨,故雖冬月,亦宜針石以開除之。
  癱疽不得頃時回。
  所以癱疸之病,冬月猶得用針石者何?此病頃時回轉之問,過而不寫,則內斕筋骨,穿通藏府。
  癱不知所,按之不應手,乍來乍已,刺手太陰傍三瘠與纓脈各二。
  但覺似有癱疽之侯,不的知發在何處,故按之不應手也。乍來乍已,言不定痛於一處也。手太陰傍,足陽明脈,謂胸部氣戶等六穴之分也。纓脈亦足陽明脈也,近纓之脈,故日纓脈。纓,謂冠帶也。以有左右,故云各二。
  掖癱大熱,刺足少陽五,刺而熱不止,刺手心主三,刺手太陰經絡者大骨之會各三。
  大骨會,肩也。謂肩貞穴,在肩髑後骨解問陷者中。
  暴癱筋換,隨分而痛,魄汗不盡,胞氣不足,治在經俞。
  癱若暴發,隨脈所過,筋怒經急,肉分中痛,汗液滲泄如不盡,兼胞氣不足者,悉可以本經脈穴俞補寫之。○新校正云:按此二條,舊散在篇中,今移使相從。
  腹暴滿,按之不下,取太陽經絡者,胃之募也,
  太陽,為手太陽也。手太陽經絡之所生,故取中院穴,即胃之募也。《中誥》曰:中院胃募也,居蔽骨與齊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脈所生。故云經絡者,胃募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取太陽經絡血者則已。無胃之募也等字。又楊上善注云足太陽。其說各不同,未知孰是。
  少陰俞去脊椎三寸傍五,用員利針。
  謂取足少陰俞,外去脊椎三寸,兩傍穴各五瘠也。少陰俞,謂第十四椎下兩傍,腎之俞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用員利針,刺已如食頃久立已,叉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之。
  霍亂,刺俞傍五,
  霍亂者,取少陰俞傍志室穴。○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刺主霍亂俞傍五取之。
  足陽明及上傍三。
  足陽明,言胃俞也。取胃俞,兼取少陰俞外兩傍向上第三穴,則胃倉穴也。
  刺癢驚脈五,
  謂陽陵泉,在膝上外陷者中也。
  針手太陰各五,刺經太陽五,刺手少陰經絡傍者一,足陽明一,上踝五寸刺三針。
  經太陽,謂足太陽也。手太陰五,謂魚際穴,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經太陽五,謂承山穴,在足端腸下分肉閒陷者中也。手少陰經絡傍者,謂支正穴,在腕後同身寸之五寸,骨上廉肉分問,手太陽絡別走少陰者。足陽明一者,謂解谿穴,在足腕上陷者中也。上踝五寸,謂足少陽絡光明穴。按《內經明堂》、《中誥圖經》悉主霍亂,各具明文。○新校正云:按別本注云悉不主霍亂,未詳所謂。又按《甲乙經》、《太素》刺痛驚脈五至此為刺驚瘸,王注為刺霍亂者,王注非也。
  凡治消□,仆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肥貴人,則高梁之疾也。隔則閉絕,上下不通,則暴憂之病也。暴厥而聾,偏塞閉不通,內氣暴薄也。不從內外中風之病,故瘦留著也。蹠跛,寒風濕之病也。
  消,謂內消。□,謂伏熱。厥,謂氣逆,高,膏也。梁,粱也。蹠,謂足也。夫肥者另人熱中,甘者另人中滿,故熱氣內薄,發為消渴偏枯氣滿逆也。逆者,謂違背常侯,與平常人異也。然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故隔塞否閉,氣脉斷絕,而上下不通也。氣固於內,則大小便偏不得通泄也。何者?藏府氣不化宣散,故爾。外風中人,伏藏不去則陽氣內受,為熱外繙,故留薄肉分消受,而皮膚著於筋骨也。濕勝於足則筋不利,寒勝於足則攣急,風濕寒勝則衛氣結聚,衛氣結聚則肉痛,故足跛而不可履也。蹠,之石切。
  黃帝曰:黃疸暴痛,癲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故頭痛耳嗚,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然久厥逆而不下行,則氣怫積於上焦,故為黃疸暴痛,癲狂氣逆矣,食飲失宜,吐利過節,故六府閉塞,而令五藏之氣不和平也。腸胃否塞則氣不順序,氣不順序則上下中外互相勝負,故頭痛耳嗚,九竅不利也。
  太陰陽明論篇
  脾胃藏府皆合於土,病生而異,故問不同。
  岐伯對曰:陰陽異位,更虛更實,更逆更從,或從內,或從外,所從不同,故病異名也。
  脾藏為陰,胃府為陽,陽脈下行,陰脈上行,陽脈從外,陰脈從內,故言所從不同,病異名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春夏陽明為實,太陰為虛,秋冬太陰為實,陽明為虛。即更實更虛也。春夏太陰為逆,陽明為從;秋冬陽明為逆,太陰為從。即更逆更從也。
  帝曰:願聞其異狀也。岐伯曰: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
  是所謂陰陽異位也。
  故陽道實,陰道虛。
  是所謂更實更虛也。
  故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
  是所謂或從內或從外也。
  陽受之則入六府,陰受之則入五藏。入六府則身熱不時外,上為喘呼;入五藏則腹滿閉塞,下為飧泄,久為腸澼。
  是所謂所從不同,病異名也。
  故喉主天氣,咽主地氣。故陽受風氣,陰受濕氣。
  同氣相求爾。
  故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指端;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
  是所謂更逆更從也。《靈樞經》曰:手之三陰從藏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所行而異,故更逆更從也。
  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
  此言其大几爾心然足少陰脈下行,則不同諸陰之氣也。
  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陽氣炎上,故受風;陰氣潤下,故受濕。蓋同氣相合故爾。
  帝曰:脾病而四支不用何也?岐伯曰:四支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
  新校正云:按《太素》至經作徑至。楊上善云:胃以水穀資四支,不能徑至四支,要因於脾,得水穀津液,營衛於四支。
  必因於脾,乃得稟也。
  脾氣布化水穀精液,四支乃可以察受也。
  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支不得稟水穀,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帝曰:脾不主時何也?
  肝主春,心主夏,肺主秋,腎主冬,四藏皆有正應,而脾無正主也。
  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藏,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於時也。脾藏者常著胃土之精也,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不得主時也。
  治,主也。著,謂常約著於胃也。土氣於四時之中,各於季終寄王十八日,則五行之氣各王七十二日,以終一歲之日矣。外主四季,則在人內應於手足也。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耳,
  新校正云:按《太素》作以募相逆。楊上善云:脾陰胃陽,脾內胃外,其位各異,故相逆也。
  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啞,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陽明者表也,胃是脾之表也。
  五藏六府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
  藏府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四支不得稟水穀氣,日以益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又復明脾主四支之義也。
  陽明脈解篇
  黃帝問曰:足陽明之脈病,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鐘鼓不為動,聞木音而驚何也?願聞其故。
  前篇言入六府則身熱不時外,上為喘呼。然陽明者胃脈也,今病不如前篇之旨,而反聞木音而驚,故問其異也。
  岐伯對曰: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陰陽書》曰:木剋土。故土惡木也。
  帝曰:善。其惡火何也?,岐伯曰:陽明主肉,其脈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脈作肌。
  血氣盛,邪客之則熱,熱甚則惡火。帝異於常。逾,音予。岐伯曰:四支者諸陽之本也,四支實,實則能登高也。也O曰:其惡人何也?岐伯曰:陽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
  惋熱內鬱,故惡人煩。○新校正云:按《脈解》云:欲獨閉戶牖而處何也?陰陽相搏,陽盡陰盛,故獨閉戶牖而處。惋,烏貫切。
  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岐伯曰:厥逆連藏則死,連經則生。
  經,謂經脈。藏,謂五神藏。所以連藏則死者,神去故也。
  帝曰:善。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數日,逾垣上屋,所上之處,皆非其素所能也,病反能者何也?
  素,本也。逾垣,謂驀牆也。怪其稍其異於常。逾,音予。
  岐伯曰:四支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四支實,實則能登高也。
  陽受氣於四支,故四支為諸陽之本也。○新校正云:按《脈解》云:陰陽爭而外并於陽。
  帝曰:其棄衣而走者何也?
  棄,不用也。
  岐伯曰:熱盛於身,故棄衣欲走也。帝曰:其妄言罵譽不避親疏而歌者何也?岐伯曰:陽盛則使人妄言罵晉不避親疏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足陽明胃脈,下鬲屬胃絡脾。足太陰脾脈,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故病如是。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竟#1中:顧本無『中』字。
  #2察:顧本作『膾』。
  #3足:原作『脈』,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一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熱論篇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問,其愈皆以十日已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寒者冬氣也,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其傷於四時之氣者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最乘殺厲之氣,中而即病,名日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夏至前變為溫病,夏至後變為熱病。然其發起,皆為傷寒致之,故曰: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新校正云:按《傷寒論》云: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與王注異。王注本《素問》為說,《傷寒論》本《陰陽大論》為說,故此不同。
  岐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
  巨,大也。太陽之氣,經絡氣血,榮衛於身,故諸陽氣所宗屬。
  其脈連於風府,
  風府,穴名也,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是。
  故為諸陽主氣也。
  足太陽脈浮氣之在頭中者几五行,故統主諸陽之氣。
  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寒毒薄於肌膚,陽氣不得散發而內怫結,故傷寒者,反為病熱。
  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藏府相應而俱受寒,謂之兩感。
  帝曰:願聞其狀。
  謂非兩感者之形證。
  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
  三陽之氣,太陽脈浮,脈浮者外在於皮毛,故傷寒一日太陽先受之。
  故頭項痛腰脊強。
  上文云其脈連於風府,略言也。細而言之者,足太陽脈,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故頭項痛,腰脊強。○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作頭項腰脊皆強#1
  二日陽明受之,
  以陽感熱,同氣相求,故自太陽入陽.明也。
  陽明主肉,其脈俠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乾,不得臥也。
  身熱者,以肉受邪。胃中熱煩,故不得外。餘隨脈絡之所生也。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膽作骨。元起注云:少陽者肝之表,肝侯筋,筋會於骨,是少陽之氣所榮,故言主於骨。《甲乙經》、《太素》等并作骨。
  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藏者,故可汗而已。
  以病在表,故可汗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藏作府。元起注云:傷寒之病,始入皮膚之勝理,漸勝於諸陽,而未入府,故須汗發其寒熱而散之。《太素》亦作府。
  四日太陰受之,
  陽極而陰受也。
  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啞。故腹滿而啞乾。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擊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三陰三陽,五藏六府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藏不通,則死矣。
  死,猶撕也。言精氣皆撕也。是以其死皆病六七日問者,此也。撕,息次切。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
  邪氣漸退,經氣漸和,故少愈。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臧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大氣,謂大邪之氣也。是故其愈皆病十日已上者,以此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藏脈,病日衰已矣。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此言表裹之大體也。《正理傷寒論》曰:脈大浮數,病為在表,可發其汗;脈細沉數,病為在裹,可下之。由此則雖日過多,但有表證,而脈大浮數,猶宜發汗;日數雖少,即有裹證而脈細沉數,猶宜下之。正應隨脈證以汗下之。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
  邪氣衰去不盡,如遺之在人也。
  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薄,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帝曰:善。治遺奈何?岐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
  審其虛實而補寫之,則必已。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是所謂戒食勞也。熱雖少愈,猶未盡除,脾胃氣虛,故未能消化。肉堅食駐,故熱復生。復,謂復舊病也。
  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岐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
  新校正云:按《傷寒論》云:煩滿而渴。
  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
  譫言,謂妄謬而不次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多言也。譫,之閻切。
  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巨陽與少陰為表裹,陽明與太陰為表.裹,少陽與厥陰為表裹,故兩感寒氣,同受其邪。
  帝曰:五藏已傷,六府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以上承氣海,故三日氣盡乃死。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此以熱多少盛衰而為義也。陽熱未盛,為寒所制,故為病日溫。陽熱大盛,寒不能制,故為病日暑。然暑病者,當與汗之令愈,勿反止之,令其甚也。○新校正云:按几病傷寒已下,全元起本在《奇病論》中,王氏移於此。楊上善云.一冬傷於#3寒,輕者夏至以前發為溫病;冬傷於寒,甚者夏至以後發為暑#4病。
  刺熱篇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外身熱。
  肝之脈,環陰器,抵少腹而上,故小便不通先黃,腹痛多外也。寒薄生熱,身故熱焉。
  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
  經絡雖已受熱,而神藏猶未納邪,邪正相薄,故云爭也。榦爭同之。又肝之脈,從少腹上俠胃,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絡舌本,故狂言脅滿痛也。肝性靜而主驚駭,故病則驚,手足躁擾,臥不得安。
  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
  肝主木,庚辛為金,金克木故甚,死於庚辛也。甲乙為木,故大汗於甲乙。
  刺足厥陰、少陽。
  厥陰,肝脈。少陽,膽脈。
  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衝頭也。
  肝之脈,自舌本循喉嚨之後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故頭痛員員然,脈引衝於頭中也。員員,謂似急也。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
  夫所以任治於物者,謂心。病氣入於經絡,則神不安治,故#5先不樂,數日乃熱也。
  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
  心手少陰脈,起於心中;其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小腸之脈,直行者,循咽下鬲抵胃;其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外毗。故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也。心在液為汗,今病熱,故無汗以出。○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外毗作兌毗。王注《厥論》亦作兌毗。外當作兌。
  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
  心主火,任癸為水,水滅火故甚,死於壬癸也。丙丁為火,故大汗於丙丁。氣逆之證,經闕其文也。
  刺手少陰、太陽。
  少陰,心脈。太陽,小腸脈。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欲嘔身熱。
  胃之詠,起於鼻,交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故先頭重頰痛顏青也。脾之脈,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其直行者,上鬲俠咽。故煩心欲嘔而身熱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云:脾熱病者#6,先頭重頰痛。無顏青二字。
  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泄,兩頷痛,
  胃之脈,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牌。氣街者,腰之前,故腰痛也。脾之脈,入腹屬脾絡胃。又胃之脈,自交承漿,卻循頜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故腹滿泄而兩頜痛。頷,胡感切。
  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
  脾主土,甲乙為木,木伐土故甚,死於甲乙也。戊己為土,故大汗於戊己。氣逆之證,經所未論。刺足太陰、陽明。太陰,脾脈。陽明,胃脈。○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熱病下篇》云:病先頭重頰痛,煩心身熱,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兩頜痛,其暴泄善饑而不欲食,善噫,熱中足清,腹脹食不化,善嘔,泄有膿血,苦嘔無所出,先取三里,後取太白、章門。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
  肺主皮膚,外養於毛,故熱中之,則先淅然惡風寒,起毫毛也。肺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今肺熱入胃,胃熱上升,故舌上黃而身熱。
  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肺居鬲上,氣主胸膺,復在變動為咳,又藏氣而主呼吸,背復為胸中之府,故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7息也。肺之絡脈,上會耳中,今熱氣上需,故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
  肺主金,丙丁為火,火爍金故甚,死於丙丁也。庚辛為金,故大汗於庚辛也。氣逆之證,經闕未書。
  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太陰,肺脈。陽明,大腸脈。當視其絡脈盛者,乃刺而出之。
  腎熱病者,先腰痛腑痠,苦渴數飲身熱。
  膀胱之脈,從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又腰為腎之府,故先腰痛也。又#8腎之脈,自循內踝之後,上踹內,出蟈內康;又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腑痠苦渴數飲身熱。痠,音酸。腑,戶當切。
  熱爭則項痛而強,腑寒且痠,足下熱,不欲言,
  膀胱之脈,從腦出別下項。又腎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趨足心,出於然骨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腑內;又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項痛而強,腑寒且酸,足下熱,不欲言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然骨作然谷。跟,音根。
  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擔然,
  腎之筋,循脊內俠膂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膀胱之筋合。膀胱之脈,又并下於項。故項痛員員然也。澹澹,為似欲不定也。
  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
  腎主水,戊己為土,土刑水故甚,死於戊己也。壬癸為水,故大汗於壬癸。
  刺足少陰、太陽。
  沙陰,腎脈。太陽,膀胱脈。
  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氣王日為所勝,王則勝邪,故各當其王日汗。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肝氣合木,木氣應春,南面正理之,則其左頰#9也。
  心熱病者,顏先赤;
  心氣合火,火氣炎上,指象明侯,故候於顏。顏,額也。
  脾熱病者,鼻先赤;
  脾氣合土,土王於中,鼻處面中,故占鼻也。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肺氣合金,金氣應秋,南面正理之,則其右頰也。
  腎熱病者,頤先赤。
  腎氣合水,水惟潤下,指象明候,故候於頤也。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日治未病。
  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
  期,為大汗之日也。如肝甲乙,心丙丁,脾戊己,肺庚辛,腎壬癸,是為期日也。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
  反,謂反取其氣也。如肝病刺脾,脾病刺腎,腎病刺心,心病刺肺,肺病刺肝者,皆是反刺五藏之氣也。三周,謂三周於三陰三陽之脈狀也。又太陽病而刺寫陽明,陽明病而刺寫少陽,少陽病而刺寫太陰,太陰病而刺寫少陰,少陰病而刺寫厥陰,如此是為反取三陰三陽之脈氣也。
  重逆則死。
  先刺已反,病氣流傳,又反刺之,是為重逆。一逆刺之,尚至三周乃已,況其重逆而得生邪!.
  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
  王則勝邪,故各當其王日汗。○新校正云:按此條文注二十四字,與前文重複,當刪去。《甲乙經》、《太素》亦不重出。
  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寒水在胃,陽氣外盛,故飲寒乃刺,熱退則凍生,故身寒而止針。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
  此則舉正取之例,然足少陽木病,而寫足少陽之木氣,補足太陰之土氣者,恐木傳於土也。胸脅痛,丘#10虛主之。丘虛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
  中,足少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熱病手足躁,經無所主治之旨,然補足太陰之脈,當於井榮取之也。○新校正云:詳足太陰,全元起本及《太素》作手太陰。楊上善云:手太陰上屬肺,從肺出腋下,故胸脅痛。又按《靈樞經》云:熱病而胸脅痛,手足躁,取之筋問,以第四針,索筋於肝,不得索之於金。金,肺也。以此次之作手太陰者為是。
  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五十九刺者,謂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寫胸中之熱也;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康,此八者以寫胃中之熱也;雲門、髑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寫四支之熱也;五藏俞傍五,此十者以寫五藏之熱也。几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故病甚則爾刺之。然頭上五行者,當中行謂上星、自會、前頂、百會、後頂,次兩傍謂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又刺兩傍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11豆,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四分作三分,《水熱穴論》注亦作三分,詳此注下文云:刺如上星法。又云:刺如自會法。既有二法,則當依《甲乙經》及《水熱穴論》注,上星刺入三分,自會刺入四分。○自會在上星後同身寸之一寸陷者,刺如上星法。前頂在自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問陷者中,刺如自會法。百會在前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三#12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脈之交會,刺如上星法。後頂在百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枕骨上,刺如自會法。然是五者,皆督脈氣之所發也。上星留六呼,若灸者并灸五壯。次兩傍穴:五處在上星兩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承光在五處後同身寸之一寸,通天在承光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絡卻在通天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玉枕在絡卻後同身寸之七分。然是五者,并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五處、通天各留七呼,絡卻留五呼,玉枕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承光不可灸,玉枕刺入二分。○又次兩傍:臨泣在頭直目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陽少陽陽維三脈之會。目窗、正營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承靈、腦空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然是五者,并足少陽陽維二脈之會,腦空一穴,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餘并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臨泣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脈別絡足太陽手太陽三脈氣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七壯,《氣穴》注作七壯,《刺瘧》注、《熱穴》注作五壯。○膺俞者,膺中俞也,正名中府,在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問動脈應手陷者中,仰而取之。手足太陰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五壯。缺盆在肩上橫骨陷者中,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背俞當是風門熱府,在第二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半,督脈足太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驗今《明堂》、《中誥圖經》不著背俞,未詳果何處也。○新校正云:按王注《水熱穴論》以風門熱府為背俞,又注《氣穴論》以大杼為背俞,此注云未詳,三注不同#13,蓋疑之也。○氣衝#14在腹齊下橫骨兩端鼠誤上同身寸之一寸動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外康兩筋內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上廉,足陽明與太陽合#15,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下廉,足陽明與少陽合,在上康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雲門在巨骨下,胸中行兩傍,○新校正云:按《氣穴論》注胸中行兩傍作俠任脈傍橫去任脈,文雖異,穴之處所則同。○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動脈應手。中府當其下同身寸之一寸。雲門手太陰脈氣所發,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驗今《明堂》、《中語圖經》不載髑骨穴,尋其穴以寫四支之熱,恐是肩髑穴,穴在肩端兩骨問,手陽明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中在足膝後屈處蟈中央約文中動脈,0新校正云:詳委中穴與《氣穴》注、《骨空》注、《刺瘧論》注并此,王氏四處注之,彼三#16注無足膝後屈處五字,與此注異者,非實有異,蓋注有詳略爾。○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髓空者,正名腰俞,在脊中第二十一椎節下閒,督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一#17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寸,《水熱穴論》注亦作二寸,《氣府論》注、《骨空論》注作一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五藏俞傍五者,謂魄戶、神堂、魂門、意合、志室五穴也。在俠脊兩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并足太陽脈氣所發也。魄戶在第三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壯。神堂在第五椎下兩傍,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魂門在第九推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意舍在第十一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是所謂此經之五十九刺法也。若《針經》所指五十九刺,則殊與此經不同,雖俱治熱病之要穴,然合用之理全向背,猶當以病候形證所應經法,即隨所證而刺之。熱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手臂痛列缺主之。列缺者手太陰之絡,去腕上同身寸之二#18寸半,別走陽明者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欲出汗商陽主之。商陽者,手陽明詠之井,在手#19大指次指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陽明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20,若灸者可灸一#21壯。
  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天柱主之。天柱在俠項後髮際大筋外康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熱病始於足經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
  新校正云:按此條《素問》本無,《太素》亦無,今按《甲乙經》添入。
  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陰,
  據經無正主穴,當補寫井榮爾。○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熱病而身重骨痛,耳聾而好暝,取之骨,以第四針,索骨於腎;不得索之土。土,脾也。
  病甚為五十九刺。
  如古法。
  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亦井榮也。
  太陽之脈,色榮額骨,熱病也,
  榮,飾也,謂赤色見於額骨如榮飾也。顧骨,謂目下當外毗也。太陽合火,故見色赤。○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赤色榮額者,骨熱病也。與王氏注不同。
  榮未交,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作榮未夭。下文榮未交亦作夭。
  日今且得汗,待時而已。
  榮一為營字之誤也。曰者,引古經法之端由也。言色雖明盛,但陰陽之氣不交錯者,故法云今且得汗之而已。待時者,謂肝病待甲乙,心病待丙丁,脾病待戊己,肺病待庚辛,腎病待壬癸,是謂待時而已。所謂交者,次如下句:
  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外見太陽之赤色,內應厥陰之弦脈,然太陽受病,當傳入陽明,今又#23厥陰之脈來見者,是土敗而木賊之也,故死。然土氣已敗,木復狂行,木主#24數三,故期不過三日。
  其熱病內連腎,少陽之脈色也。
  病或為氣,恐字誤也。若赤色氣內連鼻兩傍者,是少陽之脈色,非厥陰色,何者?腎部近於鼻也。○新校正云:詳或者欲改腎作鼻,按《甲乙經》、《太素》并作腎。楊上善云:太陽,水也。厥陰,木也。水以生木,木盛水衰,故太陽水色見時,有木爭見者,水死。以其熱病內連於腎,腎為熱傷,故死。本舊無少陽之脈色也六字,乃王氏所添,王注非,當從上善之義。
  少陽之脈,色榮頰前,熱病也,
  頰前,即顧骨下近鼻兩傍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前字作筋。楊上善云:足少陽部在頰,赤色榮之,即知筋熱病也。
  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少陽受病,當傳入於太陰,今又#25少陰,少陰脈來見,亦土敗而木賊之也,故死不過三日,亦木之數然。'○新校正云:詳或者欲改少陰作厥陰,按《甲乙經》、《太素》作少陰。楊上善云:少陽為木,少陰為水,少陽色見之時,有少陰爭見者,是母勝子,故木死。王作此注,亦非。舊本及《甲乙經》、《太素》并無死期不過三日六字,此是王氏足成此文也。
  熱病氣穴:三椎下問主胸中熱,四椎下問主鬲中熱,五椎下間主肝熱,六椎下問主脾熱,七椎下問主腎熱,榮在骷也。
  脊節之謂椎,脊窮之謂骯,言腎熱之氣,外通尾骯也。尋此文椎間所主神藏之熱,又不正當其藏俞,而云主療,在理未詳。
  項上三椎,陷者中也。
  此舉數脊#26之大法也言三椎下問主胸中熱者,何以數之?言皆當以陷者中為氣磨之所也。
  頰下逆傾為大假,下牙車為腹滿,頓後為脅痛,頰上者鬲上也。
  此所以候面部之色,發明腹中之病診。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二一竟
  #1強:顧本作『痛』。
  #2表:原作『大』,據顧本改。
  #3於:原誤竄至下句〔輕者』下,據顧本移正。
  #4暑:原作『者』,據顧本改。
  #5故:原作『出』,據顧本改。
  #6者:原脫,據顧本補。
  #7大;原脫,據顧本補。
  #8又:原作『入』,據顧本改。
  #9頰:原脫,據顧本補。
  #10丘:原作『血』,據顧本改。
  #11容:原作『穀』,據顧本改。
  #12三:顧本作『五』。
  #13三注不同:此四字原脫,據顧本補。
  #14衝:顧本作『街』。
  #15合:原作『入』,據顧本改。
  #16三:原作『此』,據顧本改。
  #17一:顧本作『二』。
  #18二:顧本作『一』。
  #19手:原作『乎』,據顧本改。
  #20留一呼:此三字原脫,據顧本補。
  #21一:顧本作『三』。
  #22腎:原脫,據顧本補。
  #23又:顧本作『反』。
  #24主:顧本作『生』。
  #25又:顧本作『反』。
  #26脊:顧本『脊』下有『椎』字。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二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評熱病論篇
  黃帝問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岐伯對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
  交,謂交合,陰陽之氣不分別也。
  帝曰:願聞其說。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穀,穀生於精,
  言穀氣化為精,精氣勝乃為汗。
  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
  言初汗也。
  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
  無俾,言無可使為汗也。穀不化則精不生,精不化流,故無可使。
  病而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
  如是者,若汗出疾速留著而不去,則其人壽命立致傾危也。○新校正云:詳病而留者,按王注病當作疾,又按《甲乙經》作而熱留者。
  且夫《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
  《熱論》謂上古《熱論》也。几汗後脈當遲靜,而反躁急以盛滿者,是真氣竭而邪盛,故知必死也。
  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
  脈不靜而躁盛,是不相應。
  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志合於精,今精無可使,是志無所居,志不留居則失志也。
  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
  汗出脈躁盛,一死;不勝其病,二死;狂言失志者,三死也。
  帝曰:有病身熱汗出煩滿,煩滿不為汗解,此為何病?岐伯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日風厥。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巨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其為表裹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也。
  上從之,謂少陰隨從於太陽而上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表裹刺之,飲之服湯。
  謂寫太陽,補少陰也。飲之湯者,謂止迎#1上之腎氣也。
  帝曰:勞風為病何如?岐伯曰:勞風法在肺下,
  從勞風生,故日勞風。勞,謂腎勞也。腎脈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腎勞風生,上居肺下也。
  其為病也,使人強上冥視,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強上,好仰也。冥視,謂合眼視不明也。又《千金方》冥視作目眩。
  唾出若涕,惡風而振寒,此為勞風之病。
  膀胱脈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今腎精不足,外吸膀胱,膀胱氣不能上營,故使人頭項強而視不明也。肺被風薄,勞氣上需,故令唾出若鼻涕狀。腎氣不足,陽氣內攻,勞熱相合,故惡風而振寒。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以救俯中,
  救,猶止也。俯仰,謂屈伸也。言止屈伸於#2動作,不使勞氣滋蔓。
  巨陽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三日中若五日,《千金方》作俟#3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也。與此不同。
  咳出青黃涕,其狀如膿,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中出,不出則傷肺,傷肺則死也。
  巨陽者,膀胱之脈也。膀胱與腎為表裹,故巨陽引精也。巨,大也。然太陽之脈,吸引精氣,上攻於肺者三日,中年者五日,素不以精氣用事者#4七日,當咳出稠涕,其色青黃如膿狀。平調咳者,從咽而上出於口,暴卒咳者,氣衝突於蓄門而出於鼻。夫如是者,皆腎氣勞竭,肺氣內虛,陽氣奔迫之所為,故不出則傷肺也。肺傷則榮衛散解,魄不內治,故死。○新校正云:按王氏云:卒暴咳者,氣衝突於蓄門而出於鼻。按《難經》云衝門,無蓄門之名,疑是責門。楊操云:貴者,鬲也,胃氣之所出,胃出穀氣以傳於肺,肺在鬲上,故胃為責門。
  帝曰:有病腎風者,面駙癮然壅,害於言,可刺不?
  疵然,腫起貌。壅,謂目下壅,如外蠶形也。腎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妨害於言語。癮,莫江切。
  岐伯曰: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氣必至。
  至,謂病氣來至也。然謂藏配一日,而五日至腎。夫腎已不足,風內薄之,謂腫為實,以針大泄,反傷藏氣,真氣不足,不可復,故刺後五日其氣鈴至也。
  帝曰:其至何如?岐伯曰:至必少氣時熱,時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乾苦渴,小便黃,目下腫,腹中嗚,身重難以行,月事不來,煩而不能食,不能正偃,正偃則咳,病名日風水,論在《刺法》中。
  《刺法》,篇名,今經亡。
  帝曰:願聞其說。岐伯曰:邪之所賡,其氣必虛,陰虛者陽必賡之,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小便黃者,少腹中有熱也。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正偃則咳甚,上迫肺也。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於目下也。帝曰:何以言?岐伯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真氣上逆,故口苦舌乾,臥不得正偃,正偃則咳出清水也。諸水病者,故不得外,外則驚,驚則咳甚也。腹中嗚者,病本於胃也。薄脾則煩不能食,食不能下者,胃院鬲也。身重難以行者,胃脈在足也。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今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也。
  考上文所釋之義,未解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乾苦渴之義,應古論簡脫,而此差謬之爾。如是者何?腎少陰之脈,從腎上貢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又膀胱太陽之脈,從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其支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今陰不足而陽有餘,故熱從胸背上至頭,而汗出口乾苦渴也。然心者陽藏也,其脈行於臂手。腎者陰藏也,其脈循於胸足,腎不足則心氣有餘,故手熱矣。又以心腎之脈,俱是少陰脈也。
  帝曰:善。
  逆調論篇
  黃帝問曰:人身非常溫也,非常熱也,為之熱而煩滿者何也?
  異於常侯,故日非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為之熱三字。
  岐伯對曰:陰氣少而陽氣勝,故熱而煩滿也。帝曰:人身非衣寒也,中非有寒氣也,寒從中生者何?
  言不知誰為元主邪。
  岐伯曰:是人多痺氣也,陽氣少,陰氣多,故身寒如從水中出。
  言自由形氣陰陽之為是,非衣寒而中有寒也。
  帝曰:人有四支熱,逢風寒如炙如火者何也?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無如火二字,《太素》云如炙於火,當從《太素》云。
  岐伯曰:是人者陰氣虛,陽氣盛。四支者陽也,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獨治,獨治者不能生長也,獨勝而止耳,
  水為陰,火為陽,今陽氣有餘,陰氣不足,故云少水不能滅盛火也。治者,王也。勝者,盛也。故云獨勝而止。
  逢風而如炙如火者,是人當肉爍也。
  爍者,言消也。言久久此人當肉消削也。○新校正云:詳如炙如火,當從《太素》作如炙於火。
  帝曰: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厚衣不能溫,然不凍慄,是為何病?岐伯曰:是人者,素腎氣勝#5,以水為事,太陽氣衰,腎脂枯不長,一水不能勝兩火,腎者水也,而生於骨,腎不生則髓不能滿,故寒甚至骨也。
  以水為事,言盛欲也。
  所以不能凍慄者,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藏也,一水不能勝二火,故不能凍慄,病名日骨痺,是人當攣節也。
  腎不生則髓不滿,髓不滿則筋乾縮,故節孿拘。
  帝曰:人之肉苛者,雖近於衣絮,猶尚苛也,是謂何疾?
  苛,謂療。苛,胡歌切。
  岐伯曰:榮氣虛,衛氣實也,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榮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人身與志不相有,日死。
  身用志不應,志為身不就,兩者似不相有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日死作三十日死也。
  帝曰:人有逆氣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有不得外而息無音者,有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有得臥行而喘者,有不得外不能行而喘者,有不得外外而喘者,皆何藏使然?願聞其故。岐伯曰:不得外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足三陽者下行,今逆而上行j故息有音也。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六府之海,.
  水穀海也。
  其氣亦下行,陽明逆不得從其道,故不得外也。《下經》曰:胃不和則外不安。此之謂也。
  《下經》,上古經也。
  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此肺之絡脈逆也,絡脈不得隨經上下,故留經而不行,絡脈之病人也微,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夫不得外外則喘者,是水氣之客也,夫水者循津液而流也,腎者水藏,主津液,主臥與喘也。帝曰:善。
  尋經所解之旨,不得外而息無音,有得外行而喘,有不得外不能行而喘,此三義悉闕而未論,亦古之脫簡也。
  瘧論篇
  黃帝問曰:夫疚瘧皆生於風,其蓄作有時者何也?
  疢,猶老也,亦瘦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夫瘧疾者皆生於風,其以日作以時發何也?與此文異。《太素》同今文。楊上善云:瘠,有云二日一發為瘠瘧,此經但夏傷於暑至秋為病,或為疳瘧,或但云瘧,不叉以日發問日以定瘤也,但應四時,其形有異,以為瘠爾已。
  岐伯對曰:瘧之始發也,先起於毫毛,伸欠乃作,寒慄鼓頷,
  慄,謂戰慄。鼓,謂振動。
  腰脊俱痛,寒去則內外皆熱,頭痛如破,渴欲玲飲。帝曰:何氣使然?願聞其道。岐伯曰:陰陽上下交爭,虛實更作,陰陽相移也。
  陽氣者下行極而上,陰氣者上行極而下,故日陰陽上下交爭也。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由此寒去熱生,則虛實更作,陰陽之氣相移易也。
  陽并於陰,則陰實而陽虛,陽明虛則寒慄鼓頷也;
  陽并於陰,言陽氣入於陰分也。陽明,胃脈也。胃之脈合交承漿,卻分行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其支別者,從大迎前下人迎。故氣不足,則惡寒戰慄而頤頜振動也。
  巨腸虛則腰背頭項痛;
  巨陽者,膀胱脈。其詠從頭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故氣不足,則腰背頭項痛也。膊,音博。
  三陽俱虛則陰氣勝,陰氣勝則骨寒而痛;寒生於內,故中外皆寒;陽盛則外熱,陰虛則內熱,內外皆熱,則喘而渴,故欲玲飲也。
  熱傷氣,故內外皆熱,則喘而渴。
  此皆得之夏傷於暑,熱氣盛,藏於皮膚之內,腸胃之外,此榮氣之所舍也。
  腸胃之外,榮氣所主,故云榮氣所舍也。合,猶居也。
  此令人汗空疏,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汗出空疏。《甲乙經》、《太素》同。
  勝理開,因得秋氣,汗出遇風,及得之以浴,水氣舍於皮膚之內,與衛氣并居。衛氣者,晝日行於陽,夜行於陰,此氣得陽而外出,得陰而  內薄,內外相薄,是以日作。
  作,發作也。
  帝曰:其問日而作者何也?
  間日,謂隔日也。
  岐伯曰:其氣之舍深,內薄於陰,陽氣獨發,陰邪內著,陰與陽爭不得出,是以問日而作也。
  不與衛氣相逢會,故隔日而發也。
  帝曰:善。其作日晏與其日早者,何氣使然?
  晏,猶日暮也。
  岐伯曰:邪氣客於風府,循膂而下,
  風府,穴名,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二寸,大筋內宛宛中也。膂,謂脊兩傍。
  衛氣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其明日日下一節,故其作也晏,此先客於脊背也,每至於風府則勝理開,勝理開則邪氣入,邪氣入則病作,以此日作稍益晏也。
  節,謂脊骨之節,然邪氣遠則逢會遲,故發暮也。
  其出於風府,日下一節,二十五日下至骸骨,二十六日入於脊內,注於伏膂之脈,
  項已下至尾骯几二十四節,故日下一節,二十五日下至骯骨,二十六日入於脊內,注於伏膂之脈也。伏膂之脈者,謂膂筋之問,腎脈之伏行者也。腎之脈,循股內後康,貫脊屬腎;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以其貫脊,又不正應行穴,但循膂伏行,故謂之伏膂脈。○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二十五日作二十一日,二十六日作二十二日。《甲乙經》、《太素》并同。伏膂之脈,《甲乙經》作太衝之脈,巢元方作伏衝。
  其氣上行,九日出於缺盆之中,其氣日高,故作日益早也。
  以腎脈貫脊屬腎,上入肺中。肺者,缺盆為之道。其氣之行速,故其氣上行,九日出於缺盆之中○
  其問日發者,由邪氣內薄於五藏,橫連募原也,其道遠,其氣深,其行遲,不能與衛氣俱行,不得皆出,故問日乃作也。
  募原,謂鬲募之原系。○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募作膜。《太素》、巢元方并同。《舉痛論》亦作膜原。
  帝曰:夫子言衛氣每至於風府,勝理乃發,發則邪氣入,入則病作。今衛氣日下一節,其氣之發也不當風府;其日作者奈何?岐伯曰: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自此邪氣客於頭項至下則病作故八十八字并無。
  此邪氣客於頭項,循膂而下者也,故虛實不同,邪中異所,則不得當其風府也。故邪中於頭項者,氣至頭項而病;中於背者,氣至背而病;中於腰脊者,氣至腰脊而病;中於手足者,氣至手足而病。
  故下篇各以居邪之所而刺之。
  衛氣之所在,與邪氣相合,則病作。故風無常府,衛氣之所發,必開其勝理,邪氣之所合,則其府也。
  虛實不同,邪中異所,衛邪相合,病則發焉,不爻悉當風府而發作也一○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巢元方則其府也作其病作。
  帝曰:善。夫風之與瘧也,相似同類,而風獨常在,瘧得有時而休者何也?
  風瘧皆有盛衰,故云相似同類。
  岐伯曰:風氣留其處,故常在;瘧氣隨經絡沉以內薄,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次以內傳。
  故衛氣應乃作。
  留,謂留止。隨,謂隨從。
  帝曰:瘧先寒而後熱者何也?岐伯曰:夏傷於大暑,其汗大出,勝理開發,因遇夏氣賡滄之水寒,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水寒作小寒迫之。
  藏於勝理皮膚之中,秋傷於風,則病成矣。
  暑為陽氣,中風者陽氣受#7之,故秋傷於風,則病成矣。
  夫寒者陰氣也,風者陽氣也,先傷於寒而後傷於風,故先寒而後熱也,病以時作,名曰寒瘧。
  露形觸冒,則風寒傷之。
  帝曰:先熱而後寒者何也?岐伯曰:此先傷於風而後傷於寒,故先熱而後寒也,亦以時作,名曰溫瘧。
  以其先熱,故謂之溫。
  其但熱而不寒者,陰氣先絕,陽氣獨發,則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日瘴瘧。
  瘴,熱也,極熱為之也。瘴,徒干切。
  帝曰:夫經言有餘者寫之,不足者補之。今熱為有餘,寒為不足。夫瘧者之寒,湯火不能溫也,及其熱,冰水不能寒也,此皆有餘不足之類。  當此之時,良工不能止,必須其自衰乃刺之,其故何也?願聞其說。
  言何暇不早使其盛極而自止乎?
  岐伯曰:經言無刺縞縞之熱,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熱作氣。縞,火妖切。
  無刺渾渾之脈,無刺灑灑之汗,故為其病逆未可治也。
  縞縞,盛熱也。渾渾,言無端緒也。灑灑,言汗大出也。灑,音鹿。
  夫瘧之始發也,陽氣并於陰,當是之時,陽虛而陰盛,外無氣,故先寒慄也。陰氣逆極,則復出之陽,陽與陰復并於外,則陰虛而陽實,故先熱而渴。
  陰盛則胃寒,故先寒戰慄,陽盛則胃熱,故先熱欲飲也。
  夫瘧氣者,并於陽則陽勝,并於陰則陰勝,陰勝則寒,陽勝則熱。瘧者,風寒之氣不常也,病極則復。
  復,謂復舊也。言其氣發至極,還復如舊。
  至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瘧者,風寒之暴氣,不常,病極則復至。全元起本及《太素》作瘧,風寒氣也,不常,病極則復至。至字連上句,與王氏之意異。
  病之發也,如火之熱,如風雨不可當也。
  以其盛熾,故不可當也。
  故經言曰:方其盛時必毀,
  新校正云:按《太素》云:勿敢鈴毀。
  因其衰也,事必大昌。此之謂也。
  方,正也。正盛寫之,或傷真氣,故鈴毀。病,氣衰已,補其經氣,則邪氣彌退,正氣安平,故鈴大昌也。
  夫瘧之未發也,陰未并陽,陽未并陰,因而調之,真氣得安,邪氣乃亡。
  所寫鈴中,所補爻當,故真氣得安,邪氣乃亡也。
  故工不能治其已發,為其氣逆也。
  真氣寢息,邪氣大行,真不勝邪,是為逆也。
  帝曰:善。攻之奈何?早晏何如?岐伯曰:瘧之且發也,陰陽之且移也,必從四末始也,陽已傷,陰從之,故先其時堅束其處,令邪氣不得入,陰氣不得出,審候見之在孫絡盛堅而血者皆取之,此真往而未得并者也。
  言牢縛四支,令氣各在其處,則邪所居處鈴自見之,既見之則刺出其血爾。往,猶去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真往作其往,《太素》作直往。
  帝曰:瘧不發,其應何如?岐伯曰:瘧氣者,必更盛更虛,當氣之所在也。病在陽,則熱而脈躁;在陰,則寒而脈靜;
  陰靜陽躁,故脈亦隨之。
  極則陰陽俱衰,衛氣相離,故病得休;衛氣集,則復病也。
  相薄至極,物極則反,故極則陰陽俱衰。
  帝曰:時有問二日或至數日發,或渴或不渴,其故何也?岐伯曰:其問日者,邪氣與衛氣客於六府,而有時相失,不能相得,故休數日乃作也。
  氣不相會,故數日不能發也。
  瘧者,陰陽更勝也,或甚或不甚,故或渴或不渴。
  陽勝陰甚則渴,陽勝陰不甚則不渴也。勝,謂強盛於彼之氣也。
  帝曰:論言夏傷於暑,秋必病瘧,
  新校正云:按《生氣通天論》并《陰陽應象大論》二論俱云:夏傷於暑,秋叉疢瘧。
  今瘧不必應者何也?
  言不叉皆然。
  岐伯曰:此應四時者也。其病異形者,反四時也。其以秋病者寒甚,
  秋氣清涼,陽氣下降,熱藏肌肉,故寒甚也。
  以冬病者寒不甚,
  冬氣嚴冽,陽氣伏藏,不與寒爭,故寒不甚。
  以春病者惡風,
  春氣溫和,陽氣外泄,內勝開發,故惡於風。
  以夏病者多汗。
  夏氣暑熱,津液充盈,外泄皮膚,故多汗也。
  帝曰:夫病溫瘧與寒瘧而皆安舍?舍於何藏?
  安,何也。舍,居止也。藏,謂五神藏也。
  岐伯曰:溫瘧,得之冬中於風寒,氣藏於骨髓之中,至春則陽氣大發,邪氣不能自出,因遇大暑,腦髓爍,肌肉消,勝理發泄,或有所用力,邪氣與汗皆出,此病藏於腎,其氣先從內出之於外也。
  腎主於冬,冬主骨髓,腦為髓海,上下相應,厥熱上需,故腦髓銷爍,銷爍則熱氣外薄,故肌肉喊削,而病藏於腎也。
  如是者,陰虛而陽盛,陽盛則熱矣,
  陰虛#8謂腎藏氣虛,陽盛謂膀胱太陽氣盛。
  衰則氣復反入,入則陽虛,陽虛則寒矣,故先熱而後寒,名日溫瘧。
  衰,謂病衰退也。復反入,謂入腎陰脈中。
  帝曰:瘴瘧何如?岐伯曰:瘴瘧者,肺素有熱氣盛於身,厥逆上衝,中氣實而不外泄,因有所用力,勝理開,風寒舍於皮膚之內、分肉之問而發,發則陽氣盛,陽氣盛而不衰則病矣。其氣不及於陰,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作不反之陰。巢元方作不及之陰。
  故但熱而不寒,氣內藏於心,而外舍於分肉之問,令人消爍脫肉,故命日瘴瘧。帝曰:善。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二竟
  #1迎:顧本作『逆』。
  #2於:原作『放』,據顧本改。
  #3俟:顧本作『候』。
  #4者:原作『也』,據顧本改。
  #5勝:顧本作『盛』。
  #6府:原作『汗』,據顧本改。
  #7受:原作『久』,據顧本改。
  #8虛:原作『氣』,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三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刺瘧篇
  足太陽之瘧,令人腰痛頭重,寒從背起,
  足太陽脈,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其支別者,從膊內左右別下貫腫,過脾樞。故令腰痛頭重,寒從背起。○新校正云:按《三部九侯論》注貫腫作貫臀,《刺腰痛》注亦作貫臀,《厥論》注作貫腫,《甲乙經》作貫腫。
  先寒後熱,縞搞暍暍然,
  縞縞,甚熱狀。暍暍,亦熱盛也。太陽不足,故先寒,寒極則生熱,故後熱也。暍,音謁。
  熱止汗出,難已,
  熱生是為氣虛,熱止則為氣復,氣復而汗反出,此為邪氣盛而真不勝,故難已。○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太素》、巢元方并作先寒後熱渴,渴止汗出。與此文異。
  刺部中出血。
  太陽之郵,是謂金門。金門在足外踝下,一名日關梁,陽維所別屬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黃帝中誥圖經》云:委中主之。則古法以委中為郵中也。委中在胭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刺郵中《甲乙經》作胭中。今王氏兩注之,當以胭中為正也。
  足少陽之瘧,令人身體解傳,
  身體解傳,次如下句:
  寒不甚,熱不甚,
  陽氣未盛,故令其然。
  惡見人,見人心惕惕然,
  膽與肝合,肝虛則其#1邪薄其氣,故惡見人,見人心惕惕然也。
  熱多汗出甚,
  邪盛則熱多,中風故汗出。
  刺足少陽。
  俠谿主之。俠谿在足小指次指歧骨問本節前陷者中,少陽之榮,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足陽明之瘧,令人先寒,灑淅酒淅,寒甚久乃熱,熱去汗出,喜見日月光火氣乃快然,
  陽虛則外先寒,陽虛極則復盛,故寒甚久乃熱也。熱去汗已,陰又內強,陽不勝陰,故喜見日月光火氣乃快然也。
  刺足陽明駙上。
  衝陽穴也。在足附上同身寸之五寸骨問動脈,上去陷谷同身寸之三寸,陽明之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駙,音付。
  足太陰#2之瘧,令人不樂,好大息,
  心氣流於肺則喜,令脾藏受病,心母救之,火氣下入於脾,不上行於肺。又太陰脈支別者,復從胃上鬲注心中。故令人不樂好大息也。
  不嗜食,多寒熱汗出,
  脾主化穀,營助四傍,今邪薄之,諸藏無稟,土寄四季,王則邪氣交爭。故不嗜食,多寒熱而汗出。○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多寒少熱。
  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
  足太陰#3脈,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故病氣來至則嘔,嘔已乃衰退也。
  即取之。
  待病衰去,即而取之,其言衰即取之井俞及公孫也。公孫在足大指本節後同身寸之一寸,太陰絡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足少陰之瘧,令人嘔吐甚,多寒熱,熱多寒少,
  足少陰脈,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故嘔吐甚,多寒熱也。腎為陰藏,陰氣生寒,今陰氣不足,故熱多寒少。○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嘔吐甚,多寒少熱也。
  欲閉戶牖而處,其病難已。
  胃陽明脈,病欲獨閉戶牖而處,今謂胃土病證,反見腎水之中,土刑於水,故其病難已也。太鐘、太谿悉主之。太鐘在足內踝後街中,少陰絡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谿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者中,少陰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其病難已,取太谿。又按太鐘穴《甲乙經》作跟後衝中,《刺腰痛篇》注作跟後街中動脈,《水穴》注云在內踝後,此注云內踝後街中,諸注不同,當以《甲乙經》為正。
  足厥陰之瘧,令人腰痛少腹滿,小便不利如瘧狀,非癮也,數便,意恐懼,氣不足,腹中浥倡,
  足厥陰脈,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故病如是。瘡,謂不得小便也。憶憶,不暢之貌。○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數便意三字作數噫二字。
  刺足厥陰。
  太衝主之,在足大指本節後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厥陰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也。○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在本節後內問動脈應手。
  肺瘧者,令人心寒;寒甚熱,熱問善驚,如有所見者,刺手太陰陽明。
  封缺主之。列缺在手腕後同身寸之一寸半,手太陰絡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陽明穴,合谷主之。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問,手陽明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心瘧者,令人煩心甚,欲得清水,反寒多,不甚熱,刺手少陰。
  神門主之。神門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太素》云:歌得清水及寒多,寒不甚熱甚。
  肝瘧者,令人色蒼蒼然,太息,其狀若死者,刺足厥陰見血。
  中封主之。中封在足內踝前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仰足而取之,伸足乃得之,足厥陰經也,刺出血止,常刺者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脾瘧者,令人寒,腹中痛,熱則腸中嗚,鳴已汗出,刺足太陰。
  商丘主之。商丘在足內踝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陰經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腎瘧者,令人酒灑然,腰脊痛,宛轉,大便難,目胸胸然,手足寒,刺足太陽少陰。
  太鐘主之。取如前足少陰瘧中法。
  胃瘧者,令人且病也,善饑而不能食,食而支滿腹大,
  胃熱脾虛,故善饑而不能食,食而支滿腹大也。是以下文兼刺太陰。○新校正云:按《太素》且病作疽病。
  刺足陽明太陰橫脈出血。
  厲兌、解谿、三里主之。厲兌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陽明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壯。解谿在衝陽後同身寸之三寸半腕上陷者中,陽明經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廉兩筋肉分閒,陽明合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然足陽明取此三穴,足太陰刺其橫脈出血也。橫脈,謂足內踝前斜過大脈,則太陰之經脈也。○新校正云:詳解谿在衝陽後三寸半。按《甲乙經》一寸半,《氣穴論》注二寸半。
  瘧發身方熱,刺駙上動脈,
  則陽明之脈也。
  開其空,出其血,立寒。
  陽明之脈,多血多氣,熱盛氣壯,故出其血而立可寒也。
  瘧方欲寒,刺手陽明太陰、足陽明太陰。
  亦謂開穴而出其血也,當隨井俞而刺之也。
  瘧脈滿大急,刺背俞,用中針,傍五肚俞各一,適肥瘦出其血也。
  瘦者淺刺少出血,肥者深刺多出血。背俞,謂大杼。五朕俞,謂諱譆。胱,去魚切。
  瘧脈小實急,灸經少陰、刺指井。
  灸經少陰,是謂復溜。復溜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足少陰經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刺指井,謂刺至陰。至陰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陽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瘧脈滿大急,刺背俞,用五胱俞、背俞各一,適行於血也。
  謂調適肥瘦,穴度深淺,循《三備法》而行針,令至於血脈也。背俞#4,謂大杼。五朕俞,謂諱譆主之。○新校正云:詳此條從瘧脈滿大至此注終,文注共五十五字,當從刪削。經文與次前經文重復,王氏隨而注之,別無義例,不若士安之精審,不復出也。
  瘧脈緩大虛,便#5用藥,不宜用針。
  緩者中風,大為氣實,虛者血虛,血虛氣實,風又攻之,故宜藥治以遣其邪,不宜針寫而出血也。
  凡治瘧,先發如食頃乃可以治,過之則失時也。
  先其發時,真邪異居,波隴不起,故可治。過時則真邪相合,攻之則反傷真氣,故日失時。○新校正云:詳從前瘧脈滿大至此,全元起本在第四卷中,王氏移續於此也。
  諸瘧而脈不見,刺十指問出血,血去必已,先視身之赤如小豆者盡取之。十二瘧者,其發各不同時,察其病形,以知其何脈之病也。
  隨其形證,而病脈可知。
  先其發時如食頃而刺之,一刺則衰,二刺則知,三刺則已。不已,刺舌下兩脈出血;
  釋具下文。
  不已,刺郵中盛經出血,又刺項已下俠脊者,必已。
  并足太陽之脈氣也。郵中,則委中也。俠脊者,謂大杼、風門熱府穴也。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風門熱府在第二#6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詳大杼穴灸五壯,按《甲乙經》作七壯,《氣穴論》注作七壯,《刺熱論》及《熱穴》注并作五壯。
  舌下兩脈者,廉泉也。
  廉泉,穴名。在頜下結喉上舌本下,陰維任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刺瘧者,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先刺之。先頭痛及重者,先刺頭上及兩額兩眉問出血。
  頭上,謂上星、百會。兩額,謂懸顱。兩眉問,謂鑽竹等穴也。
  先項背痛者,先刺之。
  項,風池、風府主之。背,大杼、神道主之。
  先腰脊痛者,先刺郵中出血。先手臂痛者,先刺手少陰陽明十指問。
  新校正云:按別本作手陰陽,全本亦作手陰陽。
  先足經酸痛者,先刺足陽明十指問出血。
  各以邪居之所以脫寫之。
  風瘧,瘧發則汗出惡風,刺三陽經背俞之血者。
  三陽,太陽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足三陽。
  腑酸痛甚,按之不可,名日駙髓病,以纔針針絕骨出血,立已。
  陽輔穴也。取如《氣穴論》中府俞法。肘,洪付切。鏡,鋤銜切。
  身體小痛,刺至陰。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至陰二字。
  諸陰之井無出血,問日一刺。
  諸井皆在指端,足少陰井在足心宛宛中。
  瘧不渴,間日而作,刺足太陽。
  新校正云:按《九卷》云足陽明。《太素》同。
  渴而問日作,刺足少陽。
  新校正云:按《九卷》云手少陽。《太素》同。
  溫瘧汗不出,為五十九刺。
  自胃瘧下至此,!尋《黃帝中誥圖經》所主,或有不與此文同,應古之別法也。
  氣厥論篇
  黃帝問日:五藏六府,寒熱相移者何?岐伯曰:腎移寒於肝,癱腫少氣。
  肝藏血,然寒入則陽氣不散,陽氣不散,則血聚氣澀,故為癱腫,又為少氣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腎移寒於脾。元起注云:腎傷於寒而傳於脾,脾#7主肉,寒生於肉則結為堅,堅化為膿,故為癱也。血傷氣少,故日少氣。《甲乙經》亦作移寒於脾,王因誤本,遂解為肝,亦智者之一失也。
  脾移寒於肝,癱腫筋攣。
  脾藏主肉,肝藏主筋,肉溫則筋舒,肉玲則筋急,故筋攣也。肉寒則衛氣結聚,故為癱腫。
  肝移寒於心,狂隔中。
  心為陽藏,神處其中,寒薄之則神亂離,故狂也。陽氣與寒相薄,故隔塞而中不通也。
  心移寒於肺,肺消,肺消者飲一沒二,死不治。
  心為陽藏,反受諸寒,寒氣不消,乃移於肺,寒隨心火內鑠金精,金受火邪,故中消也。然肺藏消鑠,氣無所持,故令飲一而波二也。金火相賊,故死不能治。
  肺移寒於腎,為涌水,涌水者,按腹不堅,水氣客於大腸,疾行則嗚,濯濯如囊裹漿,水之病也。
  肺藏氣,腎主水,夫肺寒入腎,腎氣有餘,腎氣有餘則上奔於肺,故云涌水也。大腸為肺之府,然肺腎俱為寒薄,上下皆無所之,故水氣客於大腸也。腎受凝寒,不能化液,大腸積水而不流通,故其疾行,則腸嗚而濯濯有聲,如囊裹漿而為水病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水之病也作治主肺者。
  脾移熱於肝,則為驚鈕。
  肝藏血,又主驚,故熱薄之則驚而鼻中血出。
  肝移熱於心,則死。
  兩陽和合,火木相燔#8,故肝熱入心,則當死也。《陰陽別論》日:肝之心謂之生陽,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新校正云:按《陰陽別論》之文義與此殊,王氏不當引彼誤文,附會此義。
  心移熱於肺,傳為鬲消。
  心肺兩問,中有斜鬲膜,鬲膜下際,內連於橫鬲膜,故心熱入肺,久久傳化,內為鬲熱消渴而多飲也。
  肺移熱於腎,傳為柔痊。
  柔,謂筋柔而無力,痙,謂骨痙而不隨。氣骨皆熱,髓不內充,故骨痙強而不舉,筋柔緩而無力也。痙,音職。
  腎移熱於脾,傳為虛,腸僻死,不可治。
  脾土制水,腎反移熱以與之,是脾土不能制水而受病,故久久傳為虛損也。腸僻死者,腎主下焦,象水而玲,今乃移熱,是精氣內消,下焦無主以守持,故腸僻除而氣不禁止。
  胞移熱於膀胱,則癥溺血。
  膀胱為津液之府,胞為受納之司,故熱入膀胱,胞中外熱,陰絡內溢,故不得小便而溺血也。《正理論》日:熱在下焦,則溺血。此之謂也。
  膀胱移熱於小腸,鬲腸不便,上為口麋。
  小腸脈,絡心,循咽下隔抵胃屬小腸,故受熱,以下令腸隔塞而不便,上則口生瘡而麋斕也。麋,謂爛也。糜,武悲切。
  小腸移熱於大腸,為處癡,為沉。
  小腸熱已,入。大腸,兩熱相薄,則血溢而為伏痕也。血澀不利,則月事沉滯而不行,故云為伏痕為況也。處與伏同。痕一為疝,傳寫誤也。
  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入,謂之食亦。
  胃為水穀之海,其氣外養肌肉,熱消水穀,又鑠肌肉,故善食而瘦入也。食亦者,謂食入移易而過,不生肌膚也。亦,易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入作又。王氏注云:善食而瘦入也。殊為無義,不若《甲乙經》作又,讀連下文。
  胃移熱於膽,亦曰食亦。
  義同上。
  膽移熱於腦,則辛類鼻淵,鼻淵者,濁涕下不止也,
  腦液下滲,則為濁涕,涕下不止,如彼水泉,故日鼻淵也。頻,謂鼻頻也。足太陽脈,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入絡腦。足陽明脈,起於鼻,交頻中,傍約太陽之脈。今腦熱則足太陽逆,與陽明之脈俱盛,薄於類中,故鼻類辛也。辛,謂酸#10痛。故下文日:
  傳為鈕瓖暝目。
  以足陽明脈,交頻中,傍約太陽之脈,故耳熱盛則陽絡溢,陽絡溢則鈕出汗血也。戚,謂汗血也。血出甚,陽明太陽脈衰,不能榮養於目,故耳暝。暝,暗也。蝶,莫結切。
  故得之氣厥也。
  厥者,氣逆也。皆由氣逆而得之。
  咳論篇
  黃帝問曰:肺之令人咳何也?岐伯對日:五藏六府皆令人咳,非獨肺也。帝日:願聞其狀。岐伯日:皮毛者,肺之合也,皮毛先受邪氣,邪氣以從其合也。
  邪謂寒氣。
  其寒飲食入胃,從肺脈上至於肺則肺寒,肺寒則外內合邪,因而客之,則為肺咳。
  肺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鬲屬肺。故云從肺詠上至於肺也。
  五藏各以其時受病,非其時,各傳以與之。
  時,謂王月也。非王月則不受邪,故各傳以與之。
  人與天地相參,故五藏各以治時,感於,寒則受病,微則為咳,甚者為泄為痛。
  寒氣微則外應皮毛,內通肺,故咳。寒氣甚則入於內,內裂則痛,入於腸胃則泄痢。
  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之,乘夏則心先受之,乘至陰則脾先受之,乘冬則腎先受之。
  以當用事之時,故先受邪氣。○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無乘秋則三字,疑此文誤多也。
  帝日:何以異之?
  欲明其證也。
  岐伯曰:肺咳之狀,咳而喘息有音,甚則唾血。
  肺藏氣而應息,故咳則喘息而喉中有聲,甚則肺絡逆,故唾血也。
  心咳之狀,咳則心痛,喉中介介如梗狀,甚則咽腫喉痺。
  手心主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其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喉,故病如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介介如梗狀作喝喝。又少陰之脈,上俠咽不言俠喉。
  肝咳之狀,咳則兩脅下痛,甚則不可以轉,轉則兩臉下滿。
  足厥陰脈,上貫鬲,布腦肋,循喉嚨之後,故如是。朕,亦脅也。
  脾咳之狀,咳則右胱下痛,陰陰引肩背,甚則不可以動,動則咳劇。
  足太陰脈,上貫鬲俠咽;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故病如是也。脾氣連肺,故痛引肩背也。脾氣主右,故右琺陰陰然深慢痛也。劇,音極。
  腎咳之狀,咳則腰背相引而痛,甚則咳涎。
  足少陰脈,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又膀胱脈,從肩髒內別下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故病如是。
  帝日:六府之咳奈何?安所受病?岐伯曰:五藏之久咳,乃移於六府。脾咳不已,則胃受之,胃咳之狀,咳#11而嘔,嘔甚則長蟲出。
  脾與胃合。又胃之脈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故脾咳不已,胃受之也。胃寒則嘔,嘔甚則腸氣逆上,故蛔出。蛔,音回。
  肝咳不已,則膽受之,膽咳之狀,咳嘔膽汁。
  肝與膽合,又膽之脈從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故肝咳不已,膽受之也。膽氣好逆,故嘔溫苦汁也。
  肺咳不已,則大腸受之,大腸咳狀,咳而遺失。
  肺與大腸合。又大腸脈入缺盆,絡肺,故肺咳不已,大腸受之,大腸為傳送之府,故寒入則氣不禁焉。○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遺失作遺矢。
  心咳不已,則小腸受之,小腸咳狀,咳而失氣,氣與咳俱失。
  心與小腸合,又小腸脈入缺盆絡心,故心咳不已,小腸受之。小腸寒盛,氣入大腸,咳則小腸氣下奔,故失氣也。
  腎咳不已,則膀胱受之,膀胱咳狀,咳而遺溺。
  腎與膀胱合。又膀胱脈從肩髒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故腎咳不已,膀胱受之。膀胱為津液之府,是故遺溺。
  久咳不已,則三焦受之,三焦咳狀,咳而腹滿,不欲食飲。此皆聚於胃,關於肺,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腫氣逆也。
  三焦者,非謂手少陽也,正謂上焦中焦耳。何者?上焦者出於胃上口,并咽以上,貫鬲,布胸中,走腋。中焦者,亦至於胃口,出上焦之後,此所受氣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故言皆聚於胃,關於肺也。兩焦受病,則邪氣需肺而肺氣滿,故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腫氣逆也。腹滿不欲食者,胃#12寒故也。胃脈者,從缺盆下乳內康,下循腹至氣街;其支者,復從胃下口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今胃受邪,故病如是也。何以明其不謂下焦?然下焦者,別於回腸,注於膀胱,故水穀者常并居於胃中,盛糟粕而俱下於大腸,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尋此行化,乃與胃口懸遠,故不謂此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胃脈下循腹作下俠臍。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日:治藏者治其俞;治府者治其合;浮腫者治其經。
  諸藏#13俞者,皆脈之所起第三穴。諸府合者,皆脈之所起第六穴也。經者,藏脈之所起第四穴,府脈之所起第五穴。《靈樞經》日:脈之所注為俞,所行為經,所入為合。此之謂也。
  帝曰:善。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三竟
  #1其:顧本作『恐』,『恐』下斷句。
  #2陰:原作『陽』,據顧本改。
  #3陰:原作『陽』,據顧本改。
  #4背俞:此二字原脫,據顧本補。
  #5便:顧本『便』下有『宜』字。
  #6二:原作『七』,據顧本改。
  #7脾:原作『胃』,據顧本改。
  #8繙:原作『播』,據顧本改。
  #9入:顧本『入』上有『移』字。
  #10酸:原作『醉』,據顧本改。
  #11咳:原脫,據顧本補。
  #12胃:原作『腎』,據顧本改。
  #13藏:原作『治』,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四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舉痛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善言古者,必有合於今;善言人者,必有厭於己。如此,則道不惑而要數極,所謂明明也。
  善言天者,言天四時之氣,溫涼寒暑,生長收藏,在人形氣五藏參應,可驗而指示善惡,故日必有驗於人。善言古者,謂言上古聖人養生損益之述,與今養生損益之理,可合而與論成敗,故曰叉有合於今也。善言人者,謂言形骸骨節,更相支柱,筋脈束絡,皮肉包裹,而五藏六府次居其中,假七神五藏而運用之,氣絕神去則之於死,是以知彼浮形不能堅久,靜慮於己,亦與彼同,故日必有厭於己也。夫如此者,是知道要數之極,悉無疑惑,深明至理,而乃能然矣。
  今余問於夫子,令言而可知,視而可見,捫而可得,令驗於己而發蒙解惑,可得而聞乎?
  言如發開童蒙之耳,解於疑惑者之心,令一一條理,而目視手循,驗之可得。捫,猶循也。
  岐伯再拜稽首對曰:何道之問也?
  請示起端也。
  帝曰:願聞人之五藏卒痛,何氣使然?岐伯對曰:經脈流行不止,環周不休,寒氣入經而稽遲,泣音澀而不行,客於脈外則血少,客於脈中則氣不通,故卒然而痛。帝曰:其痛或卒然而止者,或痛甚不休者,或痛甚不可按者,或按之而痛止者,或按之無益者,或喘動應手者,或心與背相引而痛者,或脅肋與少腹相引而痛者,或腹痛引陰股者,或痛宿昔而成積者,或卒然痛死不知人少問復生者,或痛而嘔者,或腹痛而後泄者,或痛而閉不通者,凡此諸痛,各不同形,別之奈何?
  欲明異候之所起。
  岐伯曰:寒氣客於脈外則脈寒,脈寒則縮蜷,縮蜷則脈絀急,絀急則外引小絡,故卒然而痛,得艮則痛立止。
  脈左右環,故得寒則縮蜷絀急,縮蜷絀急則衛氣不得流通,故外引於小絡脈也。衛氣不入,寒內薄之,脈急不縱,故痛生也。得熱則衛氣復行,寒氣退辟,故痛止。昊,熱也。止,已也。絀,丁骨切。
  因重中於寒,則痛久矣。
  重寒難釋,故痛久不消。
  寒氣客於經脈之中,與艮氣相薄則脈滿,滿則痛而不可按也,
  按之痛甚者,其義具下文。
  寒氣稽留,艮氣從上,則脈充大而血氣亂,故痛甚不可按也。
  脈既滿大,血氣復亂,按之則邪氣攻內,故不可按也。
  寒氣客於腸胃之問,膜原之下,血不得散,小絡急引故痛,按之則血氣散,故按之痛止。
  膜,謂鬲間之膜;原,謂鬲肓之原。血不得散,謂鬲膜之中小絡脈內血也。絡滿則急,故牽引而痛生也。手按之則寒氣散,小絡緩,故痛止。
  寒氣客於俠脊之脈,則深按之不能及,故按之無益也。
  俠脊之脈者,當中之督脈也,次兩傍足太陽脈也。督脈者循脊裹,太陽者貫膂筋,故深按之不能及也。若按當中則脊節曲,按兩傍則膂筋蹙合,曲與蹙合,皆衛氣不得行過,寒氣益聚而內畜,故按之無益。
  寒氣客於衝脈,衝脈起於關元,隨腹直上,寒氣客則脈不通,脈不通則氣因之,故喘動應手矣。
  衝脈,奇經脈也。關元,穴名,在齊下三寸。言起自此穴,即隨腹而上,非生出於此也。其本生出,乃起於腎下也。直上者#1,謂上#2行會於咽喉也。氣因之,謂衝脈不通,足少陰氣因之上滿。衝脈與少陰并行,故喘動而應手也矣。
  寒氣客於背俞之脈則#3脈泣,脈泣則血虛,血虛則痛,其俞注於心,故相引而痛。按之則熱氣至,熱氣至則痛止矣。
  背俞,謂心俞脈#4,亦足太陽脈也。夫俞#5者,皆內通於藏,故日其俞注心相#6引而痛也。按之則溫氣入,溫氣入則心氣外發,故痛止。
  寒氣客於厥陰之脈,厥陰之脈者,絡陰器繫於肝,寒氣客於脈中,則血泣脈急,故脅肋與少腹相引痛矣。
  厥陰者,肝之脈,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上貫肝鬲,布脅肋,故日絡陰器繫於肝,脈急引脅與少腹痛也。
  厥氣客於陰股,寒氣上及少腹,血泣在下相引,故腹痛引陰股。
  亦厥陰肝脈之氣也,以其脈循陰股入髦中,環陰器上抵少腹,故日厥氣客於陰股,寒氣上及於少腹也。
  寒氣客於小腸膜原之問,絡血之中,血泣不得注於大經,血氣稽留不得行,故宿昔而成積矣。
  言血為寒氣之所凝結而乃成積。
  寒氣客於五藏,厥逆上泄,陰氣竭,陽氣未入,故卒然痛死不知人,氣復反則生矣。
  言藏氣被寒擁胃而不行,氣復得通則已也。○新校正云:詳注中擁胃疑作擁冒。
  寒氣客於腸胃,厥逆上出,故痛而嘔也。
  腸胃客寒留止,則陽氣不得下流而反上行,寒不去則痛生,陽上行則嘔逆,故痛而嘔也。
  寒氣客於小腸,小腸不得成聚,故後泄腹痛矣。
  小腸為受盛之府,中滿則寒邪不居,故不得結聚而傳下入於迴腸。迴腸,廣腸也,為傳導之府,物不得停留,故後泄而痛。
  熱氣留於小腸,腸中痛,瘴熱焦渴則堅乾不得出,故痛而閉不通矣。
  熱滲津液,故便堅也。
  帝曰:所謂言而可知者也。視而可見奈何?
  謂候色也。
  岐伯曰:五藏六府固盡有部,
  謂面上之分部。
  視其五色,黃赤為熱,
  中熱則色黃赤。
  白為寒,
  陽氣少,血不上榮於色,故白。
  青黑為痛,
  血凝#7泣則變惡,故色青黑則痛。
  此所謂視而可見者也。帝曰:捫而可得奈何?
  捫,摸也,以手循摸也。
  岐伯曰:視其主病之脈,堅而血及陷下者,皆可捫而得也。帝曰:善。余知百病生於氣也,
  夫氣之為用,虛實逆順緩急皆能為病,故發此問端。
  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艮則氣泄,驚則氣亂,
  新校正云:按《太素》驚作憂。
  勞則氣耗,思則氣結,九氣不同,何病之生?岐伯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及飧泄,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飧泄作食而氣逆。
  故氣上矣。
  怒則陽氣逆上,而肝氣乘脾,故甚則嘔血及飧泄也。何以明其然?怒則面赤,甚則色蒼。《靈樞經》曰:盛怒而不止則傷志。明怒則氣逆上而不下也。
  喜則氣和志達,榮衛通利,故氣緩矣。
  氣脈和調,故志達暢。榮衛通利,故氣徐緩。
  悲則心系急,肺布葉舉,而上焦不通,榮衛不散,熱氣在中,故氣消矣。
  布葉,謂布蓋之大葉。○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而上焦不'通作兩焦不通。又王注肺布葉舉謂布蓋之大葉,疑非。全元起云:悲則損於心,心系急則動於肺,肺氣繫諸經,逆故肺布而葉舉。安得謂肺布為肺布蓋之大葉?
  恐則精卻,卻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故氣不行矣。
  恐則陽精卻上而不下流,故卻則上焦閉也。上焦既閉,氣不行流,下焦陰氣亦還迴不散,而聚為脹也。然上焦固禁,下焦氣還,各守一處,故氣不行也。○新校正云:詳氣不行當作氣下行也。
  寒則□理閉,氣不行,故氣收矣。
  □,謂津液滲泄之所。理,謂文理逢會之中。閉,謂密閉。氣,謂衛氣。行,謂流行。收,謂收斂也。身寒則衛氣沉,故皮膚文理及滲泄之處,皆閉密而氣不流行,衛氣收斂於中而不發散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氣不行作營衛不行。
  艮則勝理開,榮衛通,汗大泄,故氣泄矣。
  人在陽則舒,在陰則慘,故熱則膚勝開發,榮衛大通,津液外滲,而汗大泄。
  驚則心無所倚,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矣。
  氣奔越故不調理。○新校正云:按《太素》驚作憂字。
  勞則喘且汗出,外內皆越,故氣耗矣。
  疲力役則氣奔速,故喘息。氣奔速則陽外發,故汗出。然喘且汗出,內行外皆逾越於常經,故氣耗損也。
  思則心有所存,神有所歸,正氣留而不行,故氣結矣。
  繫心不散,故氣亦停留。○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歸正二字作止字。
  腹中論篇
  黃帝問曰:有病心腹滿,日一食則不能暮食,此為何病?岐伯對曰:名為鼓脹。
  心腹脹滿,不能再食,形如鼓脹,故名鼓脹也。○新校正云:按《太素》鼓作穀字。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以鸚矢醴,一劑知,二劑已。
  按古《本草》鶉矢并不治鼓脹,惟大利小便,微寒,今。方制法當取用處湯漬服之。
  帝曰:其時有復發者何也?
  復,謂再發,言如舊也。
  岐伯曰:此飲食不節,故時有病也。雖然其病且已,時故當病,氣聚於腹也。
  飲食不節則傷胃,胃脈者,循腹裹而下行,故飲食不節,時有病者復。病氣聚於腹中也。
  帝曰:有病胸脅支滿者,妨於食,病至則先聞腥躁臭,出清液,先唾血,四支清,目眩,時時前後血,病名為何?何以得之?
  清液,清水也,亦謂之清涕。清涕者,謂從窈漏中漫液而下,水出清玲也。眩,謂目視眩轉也。前後血,謂前陰後陰出血也。
  岐伯曰:病名血枯,此得之年少時,有所大脫血,若醉入房,中氣竭,肝傷,故月事衰少不來也。
  出血多者,謂之脫血,漏下。、鼻魍、嘔吐出血,皆同焉。夫醉則血脈盛,血脈盛則內熱,因而入房,髓液皆下,故腎中氣竭也。肝藏血以養人,脫血故肝傷也。然於丈夫則精液衰乏;若女子則月事滯澀而不來也。
  帝曰:治之奈何?復以何術?岐伯曰:以四烏□骨一□茹,二物并合之,丸以雀卵,大如小豆,以五丸為後飯,飲以鮑魚汁,利腸中
  新校正云:按別本一作傷中。□,昨則切。蘆茹,上力居切,下音如字。
  及傷肝也。
  飯後藥先,謂之後飯。按古《本草經》云,烏劇魚骨、蔥茹等并不治血枯,然經法用之,是攻其所生所起爾。夫醉勞力以入房,則腎中精氣耗竭;月事衰少不至,則中有惡血淹留。精氣耗竭,則陰萎不起而無精;惡血淹留,則血痺著中而不散。故先玆四藥,用入方焉。古《本草經》曰:烏劉魚骨味鹹玲平無毒,主治女子血閉。蔥茹味辛寒平有小毒,主散惡血,雀卯味甘溫平無毒,主治男子陰萎不起,強之令熱,多精有子。鮑魚味辛臭溫平無毒,主治瘀血血痺在四支不散者。尋文會意,方義如此而處治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蔥茹作蘭茹。詳王注性味乃蘭茹,當改蔥作蘭。又按《本草》烏劉魚骨玲作微溫,雀卵甘作酸,與王注異。
  帝曰:病有少腹盛,上下左右皆有根,此為何病?可治不?岐伯曰:病名日伏梁。
  伏梁,心之積也。○新校正云:詳此伏梁與心積之伏梁大異,病有名同而實異者非一,如此之類是也。
  帝曰:伏梁何因而得之?岐伯曰:裹大膿血,居腸胃之外,不可治,治之每切按之致死。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此下則因陰,必下膿血,上則迫胃院,生鬲,俠胃院內癰,
  正當衝脈帶脈之部分也。帶脈者,起於季脅,迴身一周,橫絡於齊下。衝脈者,與足少陰之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其上行者,出齊下同身寸之三寸關元之分,俠齊直上,循腹各行會於咽喉,故病當其分,則少腹盛,上下左右皆有根也。以其上下堅盛,如有潛梁,故日病名伏梁,不可治也。以裹大膿血,居腸胃之外,按之痛問不堪,故每切按之致死也。以衝脈下行者絡陰,上行者循腹故也。上則迫近於胃胱,下則因薄於陰器也。若因薄於陰,則便下膿血。若迫近於胃,則病氣上出於鬲,復俠胃院內長其癱也。何以然哉?以本有大膿血在腸胃之外故也。生當為出,傳文誤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俠胃作使胃。
  此久病也,難治。居齊上為逆,居齊下為從,勿動亟奪。
  若裹大膿血居齊上,則漸傷心藏,故為逆。居齊下則去心稍遠,猶得漸攻,故為從。從,順也。亟,數也。奪,去也。言不可移#11動,但數數去之則可矣。
  論在《刺法》中。
  今經亡。
  帝曰:人有身體髒股腑皆腫,環齊而痛,是為何病?岐伯曰:病名伏梁,
  此二十六字,錯簡在《奇病論》中,若不有此二十六字,則下文無據也。○新校正云:詳此并無注解,盡在下卷《奇病論》中。
  此風根也。
  此四字此篇本有,《奇病論》中亦有之。
  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齊下,故環齊而痛也。不可動之,動之為水溺澀之病。
  亦衝脈也。齊下,謂脖腴,在齊下同身寸之一#12寸半。《靈樞經》曰:肓之原名日脖腴。脖,薄沒切。腴,烏朗切。
  帝曰:夫子數言熱中消中,不可服高梁芳草石藥,石藥發疸,芳草發狂。
  多飲數波,謂之熱中。多食數波,謂之消中。多喜日癟,多怒日狂。芳,美味也。
  夫熱中消中者,皆富貴人也,今禁高梁,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其說。
  熱中消中者,脾氣之上溢,甘肥之所致,故禁食高梁芳美之草也。《通評虛實論》曰:几治消瘴甘肥貴人,則高梁之疾也。又《奇病論》曰:夫五味入於口,藏於胃,脾為之行其精氣,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此肥美一之所發也。此人叉數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為消渴。此之謂也。夫富貴人者,驕恣縱欲輕入而無能禁之,禁之則逆其志,順之則加其病,帝思難□,故發問之。高,膏。梁,米也。石藥,英乳也。芳草,濃美#13也。然此五者,富貴人常服之,難禁也。
  岐伯曰:夫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悍,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
  脾氣溢而生病,氣美則重盛於脾,消熱之氣躁疾氣悍,則又滋其熱。若人性和心緩,氣候舒勻,不與物爭,釋然寬泰,則神不躁迫,無懼內傷,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悍利也。堅,定也,固也。勁,剛也。言其芳草石藥之氣,堅定固久,剛烈而卒不歇滅,此二者是也。
  帝曰:不可以服此二者,何以然?岐伯曰:夫熱氣慄悍,藥氣亦然遇,恐內傷脾,
  慄,疾也。
  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者,至甲乙日更論。
  熱氣慄盛則木氣內餘,故心非和緩則躁怒數起,躁怒數起則熱氣因木以傷脾,甲乙為木,故至甲乙日更論脾病之增喊#14也。
  帝曰:善。有病膺腫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癱#15腫。
  頸痛胸滿腹脹,此為何病?何以得之?
  膺,胸傍也。頸,項前也。胸,膺問也。
  岐伯曰:名厥逆。
  氣逆所生,故名厥逆。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灸之則瘡,石之則狂,須其氣并,乃可治也。
  石,謂以石針開破之。
  帝曰:何以然?岐伯曰:陽氣重上,有餘於上,灸之則陽氣入陰,入則瘡;石之則陽出內#16,虛則狂;
  灸之則火氣助陽,陽盛故入陰。石之則陽氣出,陽氣出則內不足,故狂。
  須其氣并而治之,可使全也。
  并,謂并合也。待自并合則兩氣俱全,故可治。若不爾而灸石之,則偏致勝負,故不得全而瘠狂也。
  帝曰:善。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岐伯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
  病,謂經閉也。《脈法》曰:尺中之脈來而斷絕者,經閉也。月水不利若尺中脈絕者,經閉也。今病經閉脈反如常者,婦人妊娠之證,故云身有病而無邪脈。
  帝日.一病熱而有所痛者何也?岐伯曰:病熱者,陽脈也,以三陽之動也,人迎一盛少陽,二盛太陽,三盛陽明,入陰也。夫陽入於陰,故病在頭與腹,乃縝脹而頭痛也。帝曰:善。
  新校正云:按《六節藏象論》云: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與此論同。又按《甲乙經》三盛陽明無入陰也三字。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四竟
  #1直上者:原作『直著』,據顧本改。
  #2上:原脫,據顧本補。
  #3則:『則」下原有『血』字,據顧本刷。
  #4俞脈:原作『前腴』,據顧本改。
  #5俞:原作『前』,據顧本改。
  #6相:原作『前』,據顧本改。
  #7凝:原作『熱』,據顧本改。
  #8今:原作『命』,據顧本改。
  #9下:原作『中』,據頗本改。
  #10乏:原作『之』,據顧本改。
  #11可移:此二字原倒,據顧本乙正。
  #12一:顧本作『二』。
  #13美:原作『米』,據顧本改。
  #14減:原作『感』,據顧本改。
  #15庫:原作『膺』,據顧本改。
  #16出內:顧本作『氣虛』。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五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刺腰痛篇
  足太陽脈令人腰痛,引項脊屍背如重狀,
  足太陽脈,別下項,循肩髒內,俠脊抵腰中,別下貫臀。故令人腰痛,引項脊屍背如重狀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貫臀作貫紳。、《刺瘧》注亦作貫腫。《三部九侯》注作貫臀。民,苦笑切。
  刺其中,太陽正經出血,春無見血。
  中,委中也。在膝後屈處眉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陽合腎,腎王於冬,水衰於春,故春無見血也。
  少陽令人腰痛,如以針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以俯仰,不可以顧,
  足少陽脈,繞髮際,橫入脾厭中。故令腰痛,如以針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俯仰。少陽之脈起於目銳毗,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頭行手陽明之前,至肩上,交出手少陽之後;其支別者,目銳毗下大迎,合手少陽於頤,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故不可以顧。○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行手陽明之前作行手少陽之前也。
  刺少陽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夏無見血。
  成骨謂膝外近下,腑骨上端,兩起骨相并問,陷容指者也。腑骨所成柱膝脾骨,故謂之成骨也。少陽合肝,肝主#2於春,木衰於夏,故無見血也。
  陽明令人腰痛,不可以顧,顧如有見者,善悲,
  足陽明脈,起於鼻,交頻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其支別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又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以下脾。故令人腰痛不可顧,顧如有見者。陽虛,故悲也。
  刺陽明於腑前三瘠,上下和之出血,秋無見血。
  按《內經中誥流注圖經》陽明脈穴俞之所主,此腰痛者悉刺腑前三痔,則正三里穴也。三里穴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兩筋肉分問,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明合脾,脾王長夏,土衰於秋,故秋無見血。○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
  足少陰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廉,
  足少陰脈,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故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康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脊內康作脊內痛。《太素》亦同。此前少足太陰腰痛證,并刺足太陰法,應古文脫簡也。
  刺少陰於內踝上二瘠,春無見血。出血#3太多,不可復也。
  按《內經中語流注圖經》少陰脈穴俞所主,此腰痛者,當刺內踝上,則正復溜穴也。復溜見內踝後上同身寸之二寸動脈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厥陰之脈令人腰痛,腰中如張弓弩弦,
  足厥陰脈,自陰股環陰器,抵少腹;其支別者,與太陰少陽結於腰脾下俠脊第三第四骨空中,其穴即中髏下髏,故腰痛則中如張弓弩之弦也。如張弦者,言強急之甚。
  刺厥陰之脈,在端踵魚腹之外,循之累累然,乃刺之,
  端踵者,言脈在端外側,下當足跟也。端形勢如外魚之腹,故日魚腹之外也。循其分肉,有血絡累累然,乃刺出之,此正當蠡溝穴分,足厥陰之絡,在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厥陰三#4經作居陰,是傳寫草書厥字為居也。○新校正云#5:按經云厥陰之脈令人腰痛,次言刺厥陰之脈,注言刺厥陰之絡,經注相違,疑經中脈字乃絡字之誤也。踹,時轉切。
  其病令人善言,嘿嘿然不慧,刺之三瘠。
  厥陰之脈,循喉嚨之後,上入頑顆,絡於舌本,故病則善言。風盛則昏冒,故不爽慧也。三刺其處,腰痛乃除。○新校正云:按經云善言、嘿嘿然不慧,詳善言、嘿嘿二病難相兼,全元起本無善字,於義為允。又按《甲乙經》厥陰之脈不絡舌本,王氏於《素問》之中五處引注,而注《厥論》與《刺熱》及此三篇,皆云絡舌本,注《風論》注《痺論》二篇,不言絡舌本,蓋王氏亦疑而兩言之也。
  解脈令人腰痛,痛而引肩,目吭吭然,時遺搜,
  解脈,散行脈也,言不合而別行也。此足太陽之經,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循肩髒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下入胭中。故病斯侯也。又其支別者,從髒內別下貫腫,循牌外後廉而下合於胭中。二脈如繩之解股,故名解脈也。
  刺解脈,在膝筋內#6分問郡外廉之橫脈出血,血變而止。
  膝後兩傍,大筋雙上,股之後,兩筋之問,橫文之處,弩肉高起,則郵中之分也。古《中語》以蟈中為太陽之郵,當取郵外廉有血脈橫見,迢然紫黑而盛滿者,乃刺之,當見黑血,鈴候其血色變赤乃止,血不變赤,極而寫之鈴行,血色變赤乃止,此太陽中經之為腰痛也。
  解脈令人腰痛如引帶,常如折腰狀,善恐,
  足太陽之別脈,自肩而別下,循背脊至腰,而橫入牌外後康,而下合胭中。故若引帶,如折腰之狀。○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如引帶作如裂,善恐作善怒。
  刺解脈,在邸#7中結絡如黍米,刺之血射以黑,見赤血而已?
  中則委中穴,足太陽合也。在膝後屈處胭中央約文中動脈,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此經刺法也。今則取其結絡大如黍米者,當黑血箭射而出,見血變赤,然可止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有兩解脈,病源各異,恐誤,未詳。
  同陰之詠令人腰痛,痛如小錘居其中,怫然腫,
  足少陽之別絡也。并少陽經上行,去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五寸,乃別走厥陰,并經下絡足附,故日同陰脈也。怫怒也,言腫如咦怒也。○新
  校正云:按《太素》小錘作小針。怫,音弗。
  刺同陰之脈,在外踝上絕骨之端,為三瘠。
  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陽輔穴也,足少陽脈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陽維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然腫,
  陽維起於陽,則太陽之所生,奇經八.脈,此其一也。
  刺陽維之脈,脈與太陽合端下問,去地一尺所。
  太陽所主,與正經并行而上,至瑞下,復與太陽合而上也。端下去地正同身寸之一尺,是則承光穴,在銳端腸下肉分問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以其取端腸下肉分問,故云合端下問。○新校正云:按穴之所在乃承山穴,非承光也。山字誤為光。
  衡絡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俯仰,仰則恐仆,得之舉重傷腰,衡絡絕,惡血歸之,
  衡,橫也,謂太陽之外絡,自腰中橫入脾外後康,而下與中經合於摑中者。今舉重傷腰,則橫絡絕,中經獨盛,故腰痛不可以俯仰矣。一經作行#8絕之脈,傳寫魚魯之誤也。若是行脈,《中誥》不應取太陽脈委陽殷門之穴也。
  刺之在部陽筋之間,上郵數寸,衡居為二瘠出血。
  橫居二穴,謂委陽殷門,平視橫相當也。郵陽,謂浮郵穴上側委陽穴也。筋之問,謂膝後胭上兩筋之問殷門穴也。二穴各去臀下橫文同身寸之六寸,故日上郵數寸也。委陽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殷門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故日行#9居為二瘠。○新校正云:詳王氏云浮郵穴上側委陽穴也。按《甲乙經》委陽在浮郵穴下一寸,不得言上側也。
  會陰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漯漯然汗出,汗乾令人欲飲,飲已欲走,
  足太陽之中經也,其脈循腰下會於後陰,故日會陰之脈。其經自腰下行至足,今陽氣大盛,故痛上漯漯然汗出。汗液既出,則腎燥陰虛,故汗乾令人欲飲水以救腎也。水入腹已,腎氣復生,陰氣流行,太陽又盛,故飲水已,反欲走也。
  刺直陽之脈上三瘠,在嬌上郵下五寸橫居,視其盛者出血。
  直陽之脈則太陽之脈,俠脊下行貫臀,下至胭中,下循端,過外踝之後,條直而行者,故日直陽之脈也。踏謂陽踏所生申脈穴,在外踝下也。郵下,則胭下也。言此刺處在胭下同身寸之五寸,上承郵中之穴,下當申脈之位,是謂承筋穴,即端中央如外陷者中也。太陽脈氣所發,禁不可刺,可灸三壯。今云刺者,謂刺其血絡之盛滿者也。兩瑞皆有太陽經氣下行,當視#10兩瑞中央有血絡盛滿者,乃刺出之,故日視其盛者出血。○新校正云:詳上云會陰之脈令人腰痛,此云刺直陽之脈者,詳此直陽之脈即會陰之脈也,文變而事不殊。又承筋穴注云揣中央如外,按《甲乙經》及《骨空論》注無如外二字。
  飛陽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佛然,甚則悲以恐,
  是陰維之脈也,去內踝上同身寸之五寸瑞分中,并少陰經而上也。少陰之脈前,則陰維脈所行也。足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甚則悲以恐也。恐者生於腎,悲者生於心。中,委中。○新校正云:按《太素》作頭沉沉然。
  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郵中出血。
  此法玄妙,《中誥》不同,莫可窺測,當用知其應,不爾,皆應先去血絡,乃調之也。
  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
  上寒,陰市主之。陰市在膝上同身寸之三寸,伏菟下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不可顧,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脈外廉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上熱,刺足太陰;
  地機主之。地機在膝下同身寸之五寸,足太陰之郵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中熱而喘,刺足少陰。
  涌泉、太鍾悉主之。涌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鍾在足跟後街中動脈,足少陰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瘧》注大鍾在內踝後街中,《水穴論》注在內踝後,此注在跟後街中動脈,三注不同。《甲乙經》亦云在跟後衝中,當從《甲乙經》為正。
  大便難,刺足少陰。
  涌泉主之。
  少腹滿,刺足厥陰。
  太衝主之。在足大指本節後內問同身寸之二寸餡者中,脈動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俯仰,京骨、崑崙悉主之。不可舉,申脈、僕.參悉主之。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容爪甲,陽踏之所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僕參在跟骨下陷者中,足太陽陽踏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陷者中,無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六呼,《氣穴》注作七呼。僕參留七呼,《甲乙經》作六呼。
  引脊內廉,刺足少陰。
  復溜主之。取用#16飛陽注。從腰痛上寒不可顧至此件經語,除注并合朱書。○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并《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并無,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從腰痛上寒至并合朱書十九字非王冰之語,蓋後人所加也。
  腰痛引少腹控紗,不可以仰,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不可以俯仰字。紗,音抄。
  刺腰屍交者,兩髁腫上,以月生死為瘡數,發針立已,
  此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也。控,通引也。炒,謂季脅下之空軟處也。腰屍交者,謂髁下屍骨二傍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為八膠骨也。此腰痛取腰髁下第四髏,即下髏穴也。足太陰厥陰少陽三脈,左右交結於中,故曰腰屍交者也。兩髁腫,謂兩髁骨下堅起肉也。腫上非腫之上巔,正當刺腫肉矣,直刺腫肉,即腫上也。何者?腫之上巔,別有中膂肉俞、白環俞,雖并主腰痛,考其形證,經不相應矣。髁骨,即腰脊兩傍起骨也#17。俠脊兩傍,腰髁之下,各有腫肉隴起,而斜趣於髁骨之後,內承其髁,故日兩髁腫也。下承髁腫肉,左右兩腫,各有四骨空,故日上僇次僇中膠下髏。上髏當髁骨下陷者中,餘三髏少斜下,按之陷中是也。四空悉主腰痛,唯下髏所主,文與經同,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者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以月生死為瘠數者,月初向圓為月生,月半向空為月死,死月刺少,生月刺多。《繆刺論》曰: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瘠,十六日十四瘠,漸少之。其瘠數多少,如此即知之。髁,苦瓦切。膠音遼。
  左取右,右取左。
  痛在左,針取右。痛在右,針取左。所以然者,以其脈左右交結於屍骨之中故也。○新校正云:詳此腰痛引少腹一節,與《繆刺論》重。
  風論篇
  黃帝問曰:風之傷人也,或為寒熱,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癘風,或為偏枯,或為風也,其病各異,其名不同,或內至五藏六府,不知其解,願聞其說。
  傷,謂人自中之。
  岐伯對曰:風氣藏於皮膚之問,內不得通,外不得泄,
  勝理開疏則邪風入,風氣入已,玄府閉封,故內不得通,外不得泄也。
  風者善行而數變,勝理開則灑然寒,閉則熱而悶,
  灑然,寒貌。問,不爽貌。勝理開則風飄揚,故寒。勝理閉則風混亂,故問。
  其寒也則衰食飲,其熱也則消肌肉,故使人佚慄而不能食,名曰寒熱。
  寒風入胃,故食飲衰。熱氣內藏,故消肌肉。寒熱相合,故佚慄而不能食,名日寒熱也。佚慄,卒振寒貌。○新校正云:詳佚慄,全元起本作失味,《甲乙經》作解仿。
  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毗,其人肥則風氣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外泄而寒,則為寒中而泣出。
  陽明者,胃脈也。胃脈起於鼻,交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故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毗也。人肥則腆理密緻,故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勝理開疏,風得外泄,則寒中而泣出也。
  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俞,散於分肉之問,與衛氣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腹而有瘍,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
  肉分之問,衛氣行處,風與衛氣相薄,俱行於肉分之間,故氣道澀而不利也。氣道不利,風氣內攻,衛氣相持,故肉憤鎮而瘡出也。瘍,瘡也。若衛氣被風吹之,不得流轉,所在偏併,凝而不行,則肉有不仁之處也。不仁,謂療而不知寒熱痛癢。
  癘者,有榮衛熱肘,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
  此則風入於經脈之中也。榮行脈中,故風入脈中,內攻於血,與榮氣合,合熱而血駙壞也。其氣不清,言潰亂也。然血脈漬亂,榮復挾風,陽脈盡上於頭,鼻為呼吸之所,故鼻柱壞而色惡,皮膚破而漬斕也。《脈要精微論》日:脈風盛為癘。潰,胡對切。
  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日癘風,或名曰寒熱。
  始為寒熱,熱成日癘風。○新校正云:按別本成一作盛。
  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肝風,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風,以季夏戊己傷於邪者為脾風,以秋庚辛中於邪者為肺風,以冬壬癸中於邪者為腎風。
  春甲乙木,肝主之;夏丙丁火,心主之;季夏戊己土,脾主之;秋庚辛金,肺主之;冬壬癸水,腎主之。
  風中五藏六府之俞,亦為藏府之風,各入其門戶所中,則為偏風。
  隨俞左右而偏中之,則為偏風。
  風氣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風入係頭,則為目風,眼寒。
  風府,穴名,正入項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之會,自風府而上,則腦戶也。腦戶者,督脈足太陽之會。故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也。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故風入係頭則為目風,眼寒也。
  飲酒中風,則為漏風。
  熱鬱勝疏,中風汗出,多如液漏,故日漏風。經具名日酒風。
  入房汗出中風,則為內風。
  內耗其精,外開勝理,因內風襲,故日內風。經具名日勞風。
  新沐中風,則為首風。
  沐髮中風,舍於頭,故日首風。
  久風入中,則為腸風餐#18泄。
  風在腸中,上需於胃,故食不化而下出焉。養泄者,食不化而出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賽泄者,水穀不分為利。
  外在勝理,則為泄風。
  風居腆理,則玄府開通,風薄汗泄,故云泄風。
  故風者百病之長也,至其變化乃為他刺飛陽之脈,在內踝上五寸,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寸。
  少陰之前,與陰維之會。
  內踝後上同身寸之五寸復溜穴,少陰脈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內踝之後築賓穴,陰維之郵,刺可入伺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少陰之前,陰維之會,以三脈會在此穴分位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今《中誥經》文正同此法。○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足太陽之絡,別走少陰者,名日飛陽#11,在外踝上七寸。又云:築賓陰維之郵,在內踝上踹分中。復溜穴在內踝上二#12寸。今此經注都與《甲乙》不合者,疑經注中五寸字當作二寸,則《素問》與《甲乙》相應矣。
  昌陽之脈令人腰痛,痛引膺,目吭硫然,甚則反折,舌卷不能言,
  陰踏脈也。陰踏者,足少陰之別也,起於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而循腹上入胸裹,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頑內廉,屬目內毗,合於太陽陽嬌而上行,故腰痛之狀如此。
  刺內筋為二瘡,在內踝上大筋前太陰後,上踝二寸所。
  內筋,謂大前之前分內#13也。太陰後大筋前,即陰踏之郵交信穴也,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之問,胎者之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今《中誥經》文正主此。
  散脈令人腰痛而熱,熱甚生煩,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則遺搜,
  散脈,足太陰之別也,散行而上,故以名焉。其脈循股內,入腹中,與少陰少陽結於腰髁#14下骨空中。故病則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乃遺波也。
  刺散脈,在膝#15前骨肉分問,絡外廉,束脈為三瘡。
  謂膝前內側也。骨肉分,謂膝內輔骨之下,下康端肉之兩問也。絡外廉,則太陰之絡,色青而見者也。輔骨之下,後有大筋,擷束膝腑之骨,令其連屬,取此筋骨繫束之處脈,以去其病,是日地機,三刺而已,故日束脈為之三瘠也。
  肉里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咳,咳則筋縮急,
  肉里之脈,少陽所生,則陽維之脈氣所發也。里,裹也。
  刺肉里之脈為二瘠,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
  分肉主之。一經云少陽絕骨之前,傳寫誤也。絕骨之前,足少陽脈所行。絕骨之後,陽維脈所過。故指日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也。分肉穴,在足外踝直上絕骨之端,如後同身寸之二分筋肉分閒,陽維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分肉之穴,《甲乙經》不見,與《氣穴》注兩出,而分寸不同,《氣穴》注二分作三分,五分作三分,十呼作七呼。
  腰痛俠脊而痛至頭几几然,目吭吭欲僵仆,刺足太陽中出血。
  中,委中。○新校正云:按《太素》作頭沉沉然。
  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郵中出血。
  此法玄妙,《中誥》不同,莫可窺測,當用知其應,不爾,皆應先去血絡,乃調之也。
  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
  上寒,陰市主之。陰市在膝上同身寸之三寸,伏菟下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不可顧,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脈外廉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上熱,刺足太陰;
  地機主之。地機在膝下同身寸之五寸,足太陰之郵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中熱而喘,刺足少陰。
  涌泉、太鍾悉主之。涌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鍾在足跟後街中動脈,足少陰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瘧》注大鍾在內踝後街中,《水穴論》注在內踝後,此注在跟後街中動脈,三注不同。《甲乙經》亦云在跟後衝中,當從《甲乙經》為正。
  大便難,刺足少陰。
  涌泉主之。
  少腹滿,刺足厥陰。
  太衝主之。在足大指本節後內問同身寸之二寸餡者中,脈動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俯仰,京骨、崑崙悉主之。不可舉,申脈、僕.參悉主之。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容爪甲,陽踏之所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僕參在跟骨下陷者中,足太陽陽踏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陷者中,無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六呼,《氣穴》注作七呼。僕參留七呼,《甲乙經》作六呼。
  引脊內廉,刺足少陰。
  復溜主之。取用#16飛陽注。從腰痛上寒不可顧至此件經語,除注并合朱書。○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并《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并無,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從腰痛上寒至并合朱書十九字非王冰之語,蓋後人所加也。
  腰痛引少腹控紗,不可以仰,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不可以俯仰字。紗,音抄。
  刺腰屍交者,兩髁腫上,以月生死為瘡數,發針立已,
  此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也。控,通引也。炒,謂季脅下之空軟處也。腰屍交者,謂髁下屍骨二傍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為八膠骨也。此腰痛取腰髁下第四髏,即下髏穴也。足太陰厥陰少陽三脈,左右交結於中,故曰腰屍交者也。兩髁腫,謂兩髁骨下堅起肉也。腫上非腫之上巔,正當刺腫肉矣,直刺腫肉,即腫上也。何者?腫之上巔,別有中膂肉俞、白環俞,雖并主腰痛,考其形證,經不相應矣。髁骨,即腰脊兩傍起骨也#17。俠脊兩傍,腰髁之下,各有腫肉隴起,而斜趣於髁骨之後,內承其髁,故日兩髁腫也。下承髁腫肉,左右兩腫,各有四骨空,故日上僇次僇中膠下髏。上髏當髁骨下陷者中,餘三髏少斜下,按之陷中是也。四空悉主腰痛,唯下髏所主,文與經同,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者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以月生死為瘠數者,月初向圓為月生,月半向空為月死,死月刺少,生月刺多。《繆刺論》曰: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瘠,十六日十四瘠,漸少之。其瘠數多少,如此即知之。髁,苦瓦切。膠音遼。
  左取右,右取左。
  痛在左,針取右。痛在右,針取左。所以然者,以其脈左右交結於屍骨之中故也。○新校正云:詳此腰痛引少腹一節,與《繆刺論》重。
  風論篇
  黃帝問曰:風之傷人也,或為寒熱,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癘風,或為偏枯,或為風也,其病各異,其名不同,或內至五藏六府,不知其解,願聞其說。
  傷,謂人自中之。
  岐伯對曰:風氣藏於皮膚之問,內不得通,外不得泄,
  勝理開疏則邪風入,風氣入已,玄府閉封,故內不得通,外不得泄也。
  風者善行而數變,勝理開則灑然寒,閉則熱而悶,
  灑然,寒貌。問,不爽貌。勝理開則風飄揚,故寒。勝理閉則風混亂,故問o
  其寒也則衰食飲,其熱也則消肌肉,故使人佚慄而不能食,名曰寒熱。
  寒風入胃,故食飲衰。熱氣內藏,故消肌肉。寒熱相合,故佚慄而不能食,名日寒熱也。佚慄,卒振寒貌。○新校正云:詳佚慄,全元起本作失味,《甲乙經》作解仿。
  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毗,其人肥則風氣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外泄而寒,則為寒中而泣出。
  陽明者,胃脈也。胃脈起於鼻,交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故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毗也。人肥則腆理密緻,故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勝理開疏,風得外泄,則寒中而泣出也。
  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俞,散於分肉之問,與衛氣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腹而有瘍,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
  肉分之問,衛氣行處,風與衛氣相薄,俱行於肉分之間,故氣道澀而不利也。氣道不利,風氣內攻,衛氣相持,故肉憤鎮而瘡出也。瘍,瘡也。若衛氣被風吹之,不得流轉,所在偏併,凝而不行,則肉有不仁之處也。不仁,謂療而不知寒熱痛癢。
  癘者,有榮衛熱肘,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
  此則風入於經脈之中也。榮行脈中,故風入脈中,內攻於血,與榮氣合,合熱而血駙壞也。其氣不清,言潰亂也。然血脈漬亂,榮復挾風,陽脈盡上於頭,鼻為呼吸之所,故鼻柱壞而色惡,皮膚破而漬斕也。《脈要精微論》日:脈風盛為癘。潰,胡對切。
  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日癘風,或名曰寒熱。
  始為寒熱,熱成日癘風。○新校正云:按別本成一作盛。
  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肝風,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風,以季夏戊己傷於邪者為脾風,以秋庚辛中於邪者為肺風,以冬壬癸中於邪者為腎風。
  春甲乙木,肝主之;夏丙丁火,心主之;季夏戊己土,脾主之;秋庚辛金,肺主之;冬壬癸水,腎主之。
  風中五藏六府之俞,亦為藏府之風,各入其門戶所中,則為偏風。
  隨俞左右而偏中之,則為偏風。
  風氣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風入係頭,則為目風,眼寒。
  風府,穴名,正入項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之會,自風府而上,則腦戶也。腦戶者,督脈足太陽之會。故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也。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故風入係頭則為目風,眼寒也。
  飲酒中風,則為漏風。
  熱鬱勝疏,中風汗出,多如液漏,故日漏風。經具名日酒風。
  入房汗出中風,則為內風。
  內耗其精,外開勝理,因內風襲,故日內風。經具名日勞風。
  新沐中風,則為首風。
  沐髮中風,舍於頭,故日首風。
  久風入中,則為腸風餐#18泄。
  風在腸中,上需於胃,故食不化而下出焉。養泄者,食不化而出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賽泄者,水穀不分為利。
  外在勝理,則為泄風。
  風居腆理,則玄府開通,風薄汗泄,故云泄風。
  故風者百病之長也,至其變化乃為他病也,無常方,然致有風氣也。
  長,先也,先百病而有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致字作故。
  帝曰:五藏風之形狀不同者何?願聞其診及其病能。
  診,謂可言之證。能,謂內作病形。
  岐伯曰:肺風之狀,多汗惡風,色姘然白,時咳短氣,晝日則差,暮則甚,診在眉上,其色白。
  凡內多風氣,則熱有餘,熱則腆理開,故多汗也。風薄於內,故惡風焉。姘,謂薄白色也。肺色白,在變動為咳,主藏氣,風內迫之,故色拼然白,時咳短氣也。晝則陽氣在表,故差。暮則陽氣入裹,風內應之,故甚也。眉上,謂兩眉問之上,闕庭之部,所以外司肺候,故診在焉。白,肺色也。
  心風之狀,多汗惡風,焦絕善怒,嚇赤色,病甚則言不可快,診在口,其色赤。
  焦絕,謂唇焦而文理斷絕也。何者?熱則皮剝故也。風薄於心則神亂,故善怒而嚇人也。心脈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喉,而主舌言不可快也。口唇色赤,赤者,心色。○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嚇字。
  肝風之狀,多汗惡風,善悲色微蒼,嗌乾善怒,時僧女子,故病甚則,故診在焉。診在目下,其色青。
  肝病在#19心藏無養,心氣虛,故善悲。肝合木,木色蒼,故色微蒼也。肝詠者,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入頑顆,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別者,從目系下。故啞乾善怒,時憎女子,診在目下也。青,肝色也。
  脾風之狀,多汗惡風,身體息墮,四支不欲動,色薄微黃,不嗜食,診在鼻上,其色黃。
  脾脈起於足前廉,上循□骨,又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心脈出於手故身體怠墮,四支不欲動,而不嗜食。脾氣合土,主中央,鼻於面部亦居中,故診在焉。黃,脾色也。○新校正云:按王注脾風不當引心脈出於手循臂七字,於義無取。脾主四支,脾風則四支不欲動矣。
  腎風之狀,多汗惡風,面癮然浮腫,脊痛不能正立,其色怡,隱曲不利,診在肌上,其色黑。
  □然,言腫起也。始,黑色也。腎者陰#20也。目下亦陰也。故腎藏受風,則面鹿然而浮腫。腎脈者,起於足下,上循踹內,出膕內康,上股內後廉,貫脊。故脊痛不能正立也。隱曲者,謂隱蔽委曲之處也。腎藏精,外應交接,今藏被風薄,精氣內微,故隱蔽委曲之事,不通利所為也。《陰陽應象大論》曰:氣歸精,精食氣。今精不足,則氣內歸精。氣不注皮,故肌皮上黑也。黑。腎色也。
  胃風之狀,頸多汗惡風,食飲不下,鬲塞不通,腹善滿,失衣則縝脹,食寒則泄,診形瘦而腹大。
  胃之脈,支別者從頤後下康過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其直行者,從缺盆下乳內康,下俠齊入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故頸多汗,食飲不下,鬲塞不通,腹善滿也。然失衣則外寒而中熱,故腹膜脹。食寒則寒物薄胃而陽不內消,故泄利。胃合脾而主肉,胃氣不足則肉不長,故瘦也。胃中風氣蓄聚,故腹大也。○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新食竟取風為胃風。
  首風之狀,頭面多汗惡風,當先風一日則病甚,頭痛不可以出內,至其風日則病少愈。
  頭者諸陽之會,風客之則文#21腆疏,故頭面多汗也。夫人陽氣外合於風,故先當風一日則病甚。以先風甚故亦先衰,是以至其風日則病少愈。內,謂室屋之內也。不可以出室屋之內者,以頭痛甚而不喜外風故也。○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新沐浴竟取風為首風。
  漏風之狀,或多汗,常不可單衣,食則汗出,甚則身汗,喘息惡風,衣裳濡,口乾善渴,不能勞事。
  肺胃風熱,故不可單衣。勝理開疏,故食則汗出。甚則風薄於肺,故身汗,喘息惡風,衣裳濡,口乾善渴也。形勞則喘息,故不能勞事。○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因醉取風為漏風,其狀惡風,多汗少氣,口乾善渴,近衣則身熱如火,臨食則汗流如雨,骨節懈惰,不欲自勞。
  泄風之狀,多汗,汗出泄衣上,口中乾,上漬,其風不能勞事,身體盡痛則寒。
  上漬,謂皮上濕如水漬也,以多汗出故爾。汗多則津液涸,故口中乾。形勞則汗出甚,故不能勞事。身體盡痛,以其汗多,汗多則亡陽,故寒也。○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新房室竟取風為內風,其狀惡風,汗流沾衣裳。疑此泄風乃內風也。按本論前文先云漏風、內風、首風,次言入中為腸風,在外為泄風。今有泄風,而無內風,孫思邈載內風乃此泄風之狀,故知#22此泄字,內之誤也。
  帝曰:善。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五竟
  #1瘧:原作『壅』,據顧本改。
  #2主:顧本作『王』。
  #3血:原脫,據顧本補。
  #4三:顧本作『一』。
  #5云:原脫,據顧本補。
  #6內:顧本作『肉』。
  #7邸:顧本作『郡』。
  #8行:顧本作『衡』。
  #9行:顧本作『衡』。
  #10視:原作『是』,據顧本改。
  #11陽:顧本作『揚』。
  #12二:原作『三』,據顧本改。
  #13內:顧本作『肉』。
  #14髁:原作『踝』,據顧本改。
  #15膝:原作『脈』,據顧本改。
  #16用:顧本作『同』。
  #17也:原作『之』,據顧本改。
  #18餐:顧本作『飧一。下注仿此。
  #19在:顧本作『則』。
  #20者陰:此二字原倒,據顧本乙正。
  #21文:顧本作『皮』。
  #22知:顧本作『疑』。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六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痹論篇
  黃帝問曰:痹之安生?
  安,猶何也。言何以生。
  岐伯對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也。
  雖合而為痹,發起亦殊矣。
  其風氣勝者為行痹,寒氣勝者為痛痹,濕氣勝者為著痹也。
  風則陽受之,故為痹行。寒則陰受之,故為痹痛。濕則皮肉筋脈受之,故為痹著而不去也。故乃痹從風寒濕之所生也。
  帝曰:其有五者何也?
  言風寒濕氣各異,則三痹生有五,何氣之勝也?
  岐伯曰:以冬遇此者為骨痹,以春遇此者為筋痹,以夏遇此者為脈痹,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痹,以秋遇此者為皮痹。
  冬主骨,春主筋,夏主詠,秋主皮,至陰主肌肉,故各為其痹也。至陰,謂戊己月及土寄三#1月也。
  帝曰:內舍五藏六府,何氣使然?
  言皮肉筋骨脈痹,以五時之外遇,然內居藏府,何以政之?
  岐伯曰:五藏皆有合,病久而不去者,內舍於其合也。
  肝合筋,心合脈,脾合肉,肺合皮,腎合骨,久病不去,則入於是。
  故骨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腎。筋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肝。脈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心。肌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脾。皮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肺。所謂痹者,各以其時重感於風寒濕之氣也。
  時,謂氣王之月也。肝王春,心王夏,肺王秋,腎王冬,脾王四季之月。感,謂感應也。
  凡痹之客五藏者,肺痹者,煩滿喘而嘔。
  以藏氣應息,又其脈還循胃。,故使煩滿喘而嘔。
  心痹者,脈不通,煩則心下鼓,暴上氣而喘,嗑乾,善噫,厥氣上則恐。
  心合脈,受邪則脈不通利也。邪氣內擾,故煩也。手心主心包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下鬲。手少陰心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鬲絡小腸;其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喉;其直者,復從心系卻上肺。故煩則心下鼓滿,暴上氣而喘,啞乾也。心主為噫,以下鼓滿,故噫之以出氣也。暴足逆氣上乘於心,則恐畏也,神懼凌弱故爾。
  肝痹者,夜外則驚,多飲數小便,上為引如懷。
  肝主驚駭,氣相應,故中夜外則驚也。肝之脈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頑顆。故多飲水,數小便,上引少腹如#2懷任之狀。
  腎痹者,善脹,屍以代踵,脊以代頭。
  腎者胃之關,關不利則胃氣不轉,故善脹也。屍以代踵,謂足孿#3急也。脊以代頭,謂身踡屈也。踵,足跟也。腎之脈起於足小指之下,斜趣足心,出於然骨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瑞內,出胭內康,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氣不足而受邪,故不伸展。○新校正云:詳然骨一作然穀。
  脾痹者,四支懈惰,發咳嘔汁,上為大塞。
  土王四季,外主四支,故四支懈惰,又以其脈起於足,循踹腑上膝股也。然脾脈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故發咳嘔汁。脾氣養肺,胃復連咽,故上為大塞也。
  腸痹者,數飲而出,不得中氣,喘爭,時發餐#4泄。
  大腸之脈入缺盆絡肺,下鬲屬大腸。小腸之脈,又入缺盆絡心,循咽下鬲抵胃屬小腸。今小腸有邪,則脈不下鬲,脈不下鬲,則腸不行化而胃氣蓄熱,故多飲水而不得下出也。腸胃中陽氣與邪氣奔喘交爭,得時#5通利,以腸氣不化,故時或得通則為養泄。
  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若沃以湯,澀於小便,上為清涕。
  膀胱為津液之府,胞內居之;少腹處關元之中,內藏胞器,然膀胱之脈,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6出別下項,循肩髒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其支別者,從腰中下貫臀,入胭中,今胞受風寒濕氣,則膀胱太陽之脈不得下流於足。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若沃以湯澀於小便也。小便既澀,太陽之脈不得下行,故上爍其腦而為清涕出於鼻竅矣。沃,猶灌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內痛二字作兩□。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
  陰,謂五神藏也。所以說神藏與消亡者,言人安靜不涉邪氣,則神氣寧以內藏,人躁動觸冒邪氣,則神被害而離散,藏無所守,故日消亡。此言五藏受邪之為痹也。飲食自倍,腸胃乃傷。藏以躁動致傷,府以飲食見損,皆謂過用越性,則受其邪,此言六府受邪之為痹也。
  淫氣喘息,痹聚在肺;淫氣憂思,痹聚在心;淫氣遺溺,痹聚在腎;淫氣乏竭,痹聚在肝;淫氣肌絕,痹聚在脾。
  淫氣,謂氣之妄行者,各隨藏之所主而入為痹也。○新校正云:詳從上几痹之客五藏者至此,全元起本在《陰陽別論》中,此王氏之所移也。
  諸痹不已,亦益內也。
  從外不去,則益深至於身內。
  其風氣勝者,其人易已也。帝曰:痹,其時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岐伯曰:其入藏者死,其留連筋骨問者疼久,其留皮膚問者易已#7。
  入藏者死,以神去也。筋骨疼久,以其定也。皮膚易已,以浮淺也。由斯深淺,故有是不同。
  帝曰:其客於六府者何也?岐伯曰:此亦其食飲居處,為其病本也。
  四方雖土地溫涼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食居不異,但動過其分,則六府政傷。《陰陽應象大論》曰:水穀之寒熱,感則害六府。○新校正云:按《傷寒論》曰:物性剛柔,養居亦異。
  六府亦各有俞,風寒濕氣中其俞,而食飲應之,循俞而入,各舍其府也。
  六府俞,亦謂背俞也。膽俞在十椎之傍,胃俞在十二椎之傍,三焦俞在十三椎之傍,大腸俞在十六椎之傍,小腸俞在十八椎之傍,膀胱俞在十九椎之傍,隨形分長短而取之如是,各去脊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并足太陽脈氣之所發也。○新校正云:詳六府俞并在本椎下兩傍,此注言在椎之傍者,文略也。
  帝曰:以針治之奈何?岐伯曰:五藏有俞,六府有合,循脈之分,各有所發,各隨其過,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隨作治。
  則病廖也。
  肝之俞日太衝,心之俞日太陵,脾之俞日太白,肺之俞日太淵,腎之俞日太谿,皆經脈之所注也。太衝在足大指問本節後二寸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太衝在足大指本節後內問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陵在手掌後骨兩筋問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白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淵在手掌後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么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谿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胃合入於三里,膽合入於陽陵泉,大腸合入於曲池,小腸合入於小海,三焦合入於委陽,膀胱合入於委中。三里在膝下三寸,隨外康兩筋問,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陵泉在膝下一寸,腑外康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小海在肘內大骨外,去肘端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曲池在肘外輔,屈肘曲骨之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陽在足蟈中外廉兩筋問,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屈伸而取之。委中在胭中央約文中動脈,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熱》注:委中在足膝後屈處。餘并同此。○故經言循脈之分,各有所發,各隨其過,則病疹也。過,謂脈所經過處。○新校正云:詳王氏以委陽為三焦合,按《甲乙經》云:委陽,三焦下輔俞也,足太陽之別絡。三焦之合,自在手少陽經天井穴,為少陽詠#8之所入為合。詳此六府之合,俱引本經所入之穴,獨三焦不引本經所入之穴者,王氏之誤也。王氏但見《甲乙經》云三焦合於#9委陽,彼說自異。彼又以大腸合於巨虛上康,小腸合於下廉,此以曲池、小海易之,故知當以天井穴為合也。帝曰:榮衛之氣亦令人痹乎?岐伯曰:榮者,水穀之精氣也,和調於五藏,灑陳於六府,乃能入於脈也,
  《正理論》曰:穀入於胃,脈道乃行;水入於經,其血乃成。又《靈樞經》曰:榮氣之道,內穀為實。○新校正云:按別本實作寶。○穀入於胃,氣傳與肺,精專者上行經隧。由此故水穀精氣合榮氣運行,而入於脈也。
  故循脈上下,貫五藏,絡六府也。
  榮行脈內,故無所不至。
  衛者,水穀之悍氣也,其氣慄疾滑利,不能入於脈也,
  悍氣,謂浮盛之氣也。以其浮盛之氣,故慄疾滑利,不能入於脈中也。
  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問,黑於肓膜,散於胸腹。
  皮膚之中分肉之問,謂脈外也。肓膜,謂五藏之問鬲中膜也。以其浮盛,故能布散於胸腹之中,空虛之處,需其肓膜,令氣宣通也。肓,音荒。
  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痹。帝曰:善。痹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其故何也?岐伯曰: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
  風寒濕氣客於肉分之問,迫切而為沬,得寒則聚,聚則排分肉,肉裂則痛,故有寒則痛也。
  其不痛不仁者,病久入深,榮衛之行澀,經絡時疏,故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通作不痛。詳《甲乙經》此條論不痛與不仁兩事,後言不痛,是載#10明不痛之為重也。
  皮膚不營,故為不仁。
  不仁者,皮頑不知有無也。
  其寒者,陽氣少,陰氣多,與病相益,故寒也。
  病本生於風寒濕氣,故陰氣益之也。
  其熱者,陽氣多,陰氣少,病氣勝,陽遭陰,故為痹熱。
  遭,遇也。言遇於陰氣,陰氣不勝故為熱。○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遭作乘。
  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也,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中表相應,則相感也。
  帝曰:夫痹之為病,不痛何也?岐伯曰:痹在於骨則重,在於脈則血凝而不流,在於筋則屈不伸,在於肉則不仁,在#11皮則寒。故具此五者,則不痛也。凡痹之類,逢寒則蟲,逢熱則縱。帝曰:善。
  蟲,謂皮中如蟲行。縱,謂縱緩不相就。○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蟲作急。
  痿論篇
  黃帝問曰:五藏使人痿何也?
  痿,謂痿弱無力以運動。
  岐伯對曰:肺主身之皮毛,心主身之血脈,肝主身之筋膜,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膜者,人皮下肉上筋膜也。
  脾主身之肌肉,腎主身之骨髓。
  所主不同,痿生亦各歸其所主。
  故肺熱葉焦,則皮毛虛弱急薄,著則生痿璧也。
  璧,謂攣蹙,足不得伸以行也。肺熱則腎受熱氣故爾。壁,必亦切。
  心氣熱,則下脈厥而上,上則下脈虛,虛則生脈痿,樞折挈,經縱而不任地也。
  心熱盛則火獨光,火獨光則內炎上,腎之脈常下行,今火盛而上炎用事,故腎脈亦隨火炎爍而逆上行也。陰氣厥逆,火復內墦,陰上隔陽,下不守位,心氣通脈,故生脈痿。腎氣主足,故膝腕樞紐如折去而不相提挈,經筋縱緩而不能任用於地也。
  肝氣熱,則膽泄口苦筋膜乾,筋膜乾則筋急而攣,發為筋痿。
  膽約肝葉而汁味至苦,故肝熱則膽液滲泄,膽病則口苦,今膽液滲泄,故口苦也。肝主筋膜,故熱則筋,膜乾而攣急,發為筋痿也。《八十一難經》曰:膽在肝短葉問下。
  脾氣熱,則胃乾而渴,肌肉不仁,發為肉痿。
  脾與胃以膜相連,脾氣熱則胃液滲泄,故乾而渴也。脾主肌肉,今熱薄於內,故肌肉不仁,而發為肉痿。
  腎氣熱,則腰脊不舉,骨枯而髓臧,發為骨痿。
  腰為腎府,又腎脈上股內貫脊屬腎,故腎氣熱則腰脊不舉也。腎主骨髓,故熱,熱則骨枯而髓喊,發則為骨痿也。
  帝曰:何以得之?岐伯曰:肺者,藏之長也,為心之蓋也,
  位高而布葉於胸中,是故為藏之長,心之蓋。
  有所失亡,所求不得,則發肺嗚,嗚則肺熱葉焦。
  志若#12不暢,氣鬱故也,肺藏氣,氣鬱不利,故喘息有聲而肺熱葉焦也。
  故曰:五藏因肺熱葉焦,發為痿璧。此之謂也。
  肺者所以行榮衛治陰陽,故引日五藏因肺熱而發為痿蹙也。
  悲哀太甚,則胞絡絕,胞絡絕則陽氣內動,發則心下崩數沒血也。
  悲則心系急,肺布葉舉,而上焦不通,榮衛不散,熱氣在中,故胞絡絕而陽氣內鼓動,發則心下崩數波血也。心下崩,謂心包內崩而下血也。沒,謂溺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胞絡者,心上胞絡之脈也。詳經注中胞字,俱當作胞#13。全本胞又作肌也。
  故《本病》曰:大經空虛,發為肌痹,傳為脈痿,
  《本病》,古經論篇名也。大經,謂大經脈也。以心崩波血,故大經空虛,脈空則熱內薄,衛氣盛,榮氣微,故發為肌痹也。先見肌痹,後漸脈痿,故日傳#14為脈痿也。
  思想無窮,所願不得,意淫於外,入房太甚,宗筋弛縱,發為筋痿,及為白淫。
  思想所願,為析欲也,施寫勞損,故為筋痿及白淫也。白淫,謂白物淫衍,如精之狀,男子溺便而下,女子陰器中綿綿而下也。
  故《下經》曰:筋痿者,生於肝,使內也。
  《下經》,上古之經名也。使內,謂勞役陰力,費竭精氣也。
  有漸於濕,以水為事,若有所留,居處相濕,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
  業惟近濕,居處澤下,皆水為事也。平者久而猶貽感之者尤甚矣。肉屬於脾,脾氣惡濕,濕著肌肉則衛氣不榮,故為肉痿也。
  故《下經》曰:肉痿者,得之濕地也。
  《陰陽應象大論》曰: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此之謂害肉也。
  有所遠行勞倦,逢大熱而渴,渴則陽氣內伐,內伐則熱舍於腎,腎者水藏也,今水不勝火,則骨枯而髓虛,故足不任身,發為骨痿。
  陽氣內伐,謂伐腹中之陰氣也。水不勝火,以熱合於腎中也。
  故《下經》曰:骨痿者,生於大熱也。
  腎性惡燥,熱反居中,熱薄骨乾,故骨痿無力也。
  帝曰:何以別之?岐伯曰:肺熱者色白而毛敗,心熱者色赤而絡脈溢,肝熱者色蒼而爪枯,脾熱者色黃而肉蠕動,腎熱者色黑而齒槁。
  各求藏色及所主養而命之,則其應也。
  帝曰:如夫子言可矣,論言治痿者獨取陽明何也?岐伯曰:陽明者,五藏六府之海,
  陽明,胃脈也。胃為水穀之海。
  主潤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也。
  宗前,謂陰髦中橫骨上下之豎筋也。上絡胸腹,下貫髖屍,又經於背腹上頭項,故云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也。然腰者,身之大關節#15,所以司屆伸,故日機關。髖,音寬。屍,枯熬切。
  衝脈者,經脈之海也,
  《靈樞經》曰:衝脈者,十二經之海。
  主滲灌谿谷,與陽明合於宗筋,
  尋此則橫骨上下齊兩傍豎筋,正宗筋也。衝脈循腹俠齊傍各同身寸之五分而上,陽明脈亦俠齊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而上,宗筋脈於中,故云與陽明合於宗筋也。以為十二經海,故主滲灌谿谷也。肉之大會為谷,小會為谿。○新校正云:詳宗筋脈於中,一作宗筋總#16於中。
  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皆屬於帶脈,而絡於督脈。
  宗筋聚會,會於橫骨之中,從上而下,故云陰陽總宗筋之會。總宗筋俠齊下合於橫骨,陽明輔其外,衝脈居其中,故云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也。氣街,則陰髦兩傍脈動處也。帶脈者,起於季脅,回身一周,而絡於督脈也。督脈者,起於關元,上下循腹。故云皆屬於帶脈而絡於督脈也。督脈、任脈、衝脈三脈者,同起而異行,故經文或參差而引之。
  故陽明虛則宗筋縱,帶脈不引,故足痿不用也。
  陽明之脈,從缺盆下乳內康,下俠齊至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循腹裹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脾,抵伏菟,下入膝體中,下循腑外廉,下足附,入中指內問;其支別者,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問。故陽明虛則宗筋縱緩,帶脈不引,而足痿弱不可用也。引,謂牽引。髖,音牝。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各補其榮而通其俞,調其虛實,和其逆順,筋脈骨肉,各以其時受月,則病已矣。帝曰:善。
  時受月,謂受氣時月也。如肝王甲乙,心王丙丁,脾王戊己,肺王庚辛,腎王壬癸,皆王氣法也。時受月則正謂五常受氣月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六竟
  #1三:顧本作『王』。
  #2如:原作『痛』,據顧本改。
  #3孿:原作『戀』,據顧本改。
  #4餐:顧本作『飧』。下注仿此。
  #5時:原作『肘』,據顧本改。下一時』字仿此。
  #6還:原脫,據顧本補。
  #7已:原作『也』,據顧本改。
  #8脈:原作『肝』,據顧本改。
  #9於:原作『肝』,據顧本改。
  #10載:顧本作『再』。
  #11在:顧本『在』下有『於』字。
  #12若:顧本作『苦』。
  #13胞:顧本作『包』。
  #14傳:原作『薄』,據顧本改。
  #15節:原作『即』,據顧本改。
  #16總:顧本作『縱』。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七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厥論篇
  黃帝問曰:厥之寒熱者何也?
  厥,謂氣逆上也。世謬傳為腳氣,廣飾方論焉。
  岐伯對曰: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陽,謂足之三陽脈。陰,謂足之三陰脈。下,謂足也。
  帝曰:熱厥之為熱也,必起於足下者何也?
  陽主外而厥在內,故問之。
  岐伯曰: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氣勝則足下熱也。
  大約而言之,足太陽脈出於足小指之端外側,足少陽脈出於足小指次指之端,足陽明脈出於足中指及大指之端,并循足陽而上,肝脾腎脈集於足下,聚於足心,陰弱故足下熱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陽氣起於足作走於足。起當作走。
  帝曰:寒厥之為寒也,必從五指而上於膝者何也?
  陰主內而厥在外,故問之。
  岐伯曰:陰氣起於五指之裹,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故陰氣勝則從五指至膝上寒,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也。
  亦大約而言之也。足太陰脈起於足大指之端內側,足厥陰脈起於足大指之端三毛中,足少陰脈起於足小指之下斜趣足心,并循足陰而上循股陰入腹,故云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之上也。
  帝曰:寒厥何失而然也?岐伯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
  宗筋俠齊,下合於陰器,故云前陰者宗筋之所聚也。太陰者,脾脈。陽明者,胃脈。脾胃之脈,皆輔近宗筋,故云太陰陽明之所合。○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前陰者,宗筋之所聚。作厥陰者,眾筋之所聚。全元起云:前陰者,厥陰也。與王注義異,亦自一說。
  春夏則陽氣多而陰氣少,秋冬則陰氣盛而陽氣衰。
  此乃天之常道。
  此人者質壯,以秋冬奪於所用,下氣上爭不能復,精氣溢下,邪氣因從之而上也,
  質,謂形質也。奪於所用,謂多欲而奪其精氣也。
  氣因於中,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氣因於中作所中。
  陽氣衰,不能滲營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帝曰:熱厥何如而然也?
  源其所由爾。
  岐伯曰: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其四支也。
  前陰,為太陰、陽明之所合,故謂。不和則精氣竭也。內精不足,故四支無氣以營之。
  此人必數醉,若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與穀氣相薄,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內熱而溺赤也。夫酒氣盛而慄悍,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
  醉飽入房,內亡精氣,中虛熱入,由是腎衰,陽盛陰虛,故熱生於手足也。
  帝曰:厥或令人腹滿,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遠至一日乃知人者何也?
  暴,猶卒也。言卒然冒問不醒覺也。不知人,謂問甚不知識人也。或謂尸厥。
  岐伯曰:陰氣盛於上則下虛,下虛則腹脹滿;陽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不知人也。
  陰,謂足太陰氣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陽氣盛於上五字作腹滿二字,當從《甲乙經》之說。何以言之?別按《甲乙經》云: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尸厥。焉有陰氣盛於上,而又言陽氣盛於上?又按張仲景云: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鬲,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七,此為尸厥。仲景言陽氣退下,則是陽氣不得盛於上,故知當從《甲乙經》也。又王注陰謂足太陰,亦為未盡。按《繆刺論》云: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其狀若尸,或日尸厥。焉得專解陰為太陰也?
  帝日:善。願聞六經脈之厥狀病能也。
  為前問解,故請備聞諸經厥也。
  岐伯日:巨陽之厥,則腫首頭重,足不能行,發為仆。
  巨陽,太陽也。足,太陽豚,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其支別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行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其支別者,從腰中下貫臀,入胭中;其支別者,從膊內左右別下貫腫,過□樞,循□外飾後康下合胭中,以下貫踹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指之端外側。由是厥逆外形斯證也。腫,或作踵,非。
  陽明之厥,則癲疾欲走呼,腹滿不得外,面赤而熱,妄見而妄言。
  足陽明脈,起於鼻,交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2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其支別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其直行者#3,從缺盆下乳內廉,下俠齊入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髒,抵伏菟,下入膝體中,下循腑外康,下足附,入中指內問;其支別者,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閒;其支別者,附上入大指閒出其端。故厥如是也。癲,一為巔,非。
  少陽之厥,則暴聾頰腫而熱,脅痛,腑不可以運。
  足少場脈,起於目銳毗,上抵頭角#4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其支別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毗後;其支別者,目銳毗下大迎,合手少陽於顯,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屬膽,循脅裹,出氣街,繞髦際,橫入髏厭中;其直行者,從缺盆下掖,循胸過季脅,下合脾厭中,以下循脾陽,出膝外康,下入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附,出小指次指之端,故厥如是。
  太陰之厥,則腹滿腹脹,後不利,不欲食,食則嘔,不得外。
  足太陰脈,起於大指之端,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故厥如是。
  少陰之厥,則口乾溺赤,腹滿心痛。
  足少陰脈,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厥如是。
  厥陰之厥,則少腹腫痛,腹脹涇沒不利,好臥屈膝,陰縮腫,腑內熱。
  足厥陰脈,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胭內康,循股陰,入髦中,下環陰器,抵小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鬲。故厥如是矣。腑內熱一本云腑外熱,傳寫行書內外誤也。
  盛則寫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不盛不虛,謂邪氣未盛,真氣未虛,如是則以穴俞經法留呼多少而取之。
  太陰厥逆,腑急孿,心痛引腹,治主病者。
  足太陰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上內踝前康,上端內,循腑骨後,上膝股內前康,入腹;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故腑急孿,心痛引腹也。太陰之豚,行有左右,候其有過者,當發取之,故言治主病也。○新校正云:詳從《太陰厥逆》至篇末,全元起本在第九卷,王氏移於此。
  少陰厥逆,虛滿嘔變,下泄清,治主病者。
  以其豚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故如是。
  厥陰厥逆,攣腰痛,虛滿前閉譫言,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譫言者,氣虛獨言也。譫,音儼。
  治主病者。
  以其脈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復上循喉嚨之後;絡舌本,故如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厥陰之經不絡舌本,王氏注《刺熱篇》、《刺腰痛篇》并此三注俱云絡舌本。又注《風論》、《痺論》各不云絡舌本,王注自有異同,當以《甲乙經》為正。
  三陰俱逆,不得前後,使人手足寒,三日死。
  三陰絕,故三日死。
  太陽厥逆,僵仆嘔血善鈕,治主病者。
  以其脈起目內毗,又循脊絡腦,故如是僵居良切仆音付。
  少陽厥逆,機關不利,機關不利者,腰不可以行,項不可以顧,
  以其脈循頸下繞髦際,橫入脾厭中。故如是。
  發腸癱不可治,驚者死。
  足少陽豚,貫鬲絡肝屬膽,循脅裹,出氣街,發腸癱則經氣絕,故不可治,驚者死也。
  陽明厥逆,喘咳身熱,善驚鈕嘔血。
  以其脈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故如是。
  手太陰厥逆,虛滿而咳,善嘔沫,治主病者。
  手太陰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鬲屬肺。故如是。
  手心主少陰厥逆,心痛引喉,身熱,死不可治。
  手心主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手少陰脈,其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喉。故如是。
  手太陽厥逆,耳聾泣出,項不可以顧,腰不可以俯仰,治主病者。
  手太陽脈,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毗,卻入耳中;其支別者,從頰上頌抵鼻,至目內毗。故耳聾泣出,項不可以顧也。腰不可以俯仰,脈不相應,恐古錯簡文。
  手陽明少陽厥逆,發喉痺,嗑腫,痙,治主病者。
  手陽明脈,支別者,從缺盆上頸;手少陽脈,支別者,從羶中上出缺盆,上項。故如是。○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痙作痙。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七竟
  #1謂:顧本作『胃』。
  #2頰:原作『類』,據顧本改。
  #3直行者:原作『在行』,據顧本改。
  #4角:原作『解』,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八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綠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病能論篇
  黃帝問曰:人病胃院癱者,診當何如?岐伯對曰:診此者當候胃脈,其脈當沉細,沉細者氣逆,
  胃者水穀之海,其血盛氣壯,今反脈況細者,是逆常平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沉細作況澀,《太素》作沉細。
  逆者人迎甚盛,甚盛則熱,
  沉紐為寒,寒氣格陽,故人迎詠盛。人迎者,陽明之脈,故盛則熱也。人迎,謂結喉傍脈動應手者。
  人迎者胃脈也,
  胃脈循喉嚨而入缺盆,故云人迎者胃脈也。
  逆而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故胃院為癰也。
  血氣壯盛,而熱內薄之,兩氣合熱,故結為癰也。
  帝曰:善。人有外而有所不安者何也?岐伯曰:藏有所傷及精有所之寄,則安,故人不能懸其病也。
  五藏有所傷損及之,水穀精氣有所之寄,扶其下則辟安,以傷及於藏,故人不能懸其病處於空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精有所之寄則安作情有所倚則外不安,《太素》作精有所倚則不安。
  帝曰:人之不得偃外者何也?
  謂不得仰外也。
  岐伯曰:肺者藏之蓋也,
  居高布葉,四藏下之,故言肺者藏之蓋也。
  肺氣盛則脈大,脈大則不得偃外。
  肺氣盛滿,偃外則氣促喘奔,故不得偃外也。
  論在《奇但陰陽》中。
  《奇怛陰陽》,上古經篇名,世本闕。
  帝曰:有病厥者左脈,診右脈沉而緊,左脈浮而遲,不然病主安在?
  不然,言不沉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然作不知。
  岐伯曰:冬診之,右脈固當沉緊,此應四時,左脈浮而遲,此逆四時,在左當主病在腎,頗關在肺,當腰痛也。
  以冬左豚浮而遲,浮為肺脈,故言頗關在肺也。腰者腎之府,故腎受病則腰中痛也。
  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少陰脈貫腎絡肺,今得肺脈,腎為之病,故腎為腰痛之病也。
  左脈浮遲,非肺來見,以左腎不足而脈不能沉,故得肺豚腎為病也。
  帝曰:善。有病頸廊者,或石治之,或針灸治之,而皆已,其真安在?
  言所攻則異,所愈則同,故問真法何所在也。
  岐伯曰:此同名異等者也。
  言雖同日頸癱,然其皮中別異不一等也。故下云:
  夫癰氣之息者,宜以針開除去之,夫氣盛血聚者,宜石而寫之,此所謂同病異治也。
  息,痣也,死肉也。石,砭石也,可以破大癰出膿,今以外針代之。
  帝曰:有病怒狂者,
  新校正云:按《太素》怒狂作善怒。
  此病安生?岐伯曰:生於陽也。帝曰:陽何以使人狂?
  怒不慮禍,故謂之狂。
  岐伯曰: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故善怒也,病名日陽厥。
  言陽氣被折鬱不散也。此人多怒,亦曾因暴折而心不疏暢故爾。如是者,皆陽逆躁極所生,故病名陽厥。
  帝曰:何以知之?岐伯曰:陽明者常動,巨陽少陽不動,不動而動大疾,此其候也。
  言頸項之脈皆動不止也。陽明常動者,動於結喉傍,是謂人迎、氣舍之分位也。若以少陽之動,動於曲頰下,是謂天窗、天牖之分位也。若巨陽之動,動於項兩傍大筋前陷者中,是謂天柱、天容之分位也。不應常動,而反動甚者,動當病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以天窗為少陽之分位,天容為太陽之分位,按《甲乙經》天窗乃太陽脈氣所發,天容乃少陽脈氣所發,二#1位交互,當以《甲乙經》為正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奪其食即已。夫食入於陰,長氣於陽,故奪其食即已。
  食少則氣衰,故節去其食,即病自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奪作衰。《太素》同也。
  使之服以生鐵洛為飲,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鐵洛作鐵落,為飲作為後飯。
  夫生鐵洛者,下氣疾也。
  之或為人,傳文誤也。鐵洛,味辛微溫平,主治下氣,方俗或呼為鐵漿,非是生鐵液也。
  帝曰:善。有病身熱懈惰,汗出如浴,惡風少氣,此為何病?岐伯曰:病名日酒風。
  飲酒中風者也。《風論》曰:飲酒中風則為漏風。是亦名漏風也。夫極飲者,陽氣盛而勝理疏,玄府開發,陽盛則筋痿弱,故身體解惰也。勝理疏則風內攻,玄府發則氣外泄,故汗出如浴也。風氣外薄,膚勝理開,汗多內虛,瘴熱需肺,故惡風少氣也。因酒而病,故日酒風。解,音介。惰,徒卦切。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以澤瀉、木各十分,麋銜五分,合,以三指撮為後飯。
  木,味苦溫平,主治大風,止汗。麋銜,味苦寒平,主治風濕筋痿。澤瀉,味甘寒平,主治風濕,益氣。由此功用,方故先之。飯後藥先,謂之後飯。
  所謂探之細者,其中手如針也,摩之切之,聚者堅也,博者大也。《上經》者,言氣之通天也。《下經》者,言病之變化也。《金匱》者,次死生也。《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恆》者,言奇病也。所謂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時死也。怛者,得以四時死也。
  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得病傳之,至得勝時而死,此為恆。中生喜怒,今病次傳者。此為奇。
  所謂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之脈理也。度者,得其病處,以四時度之也。
  凡言所謂者,皆釋未了義。今此所謂,尋前後經文,悉不與此篇義相接,似今數句少成文義者,終是別釋經文,世本即闕第七二篇,應彼闕經錯簡文也。古文斷裂,謬續於此。
  奇病論篇
  黃帝問曰:人有重身,九月而□,此為何也。
  重身,謂身中有身,則懷妊者也。□,謂不得言語也。妊娠九月,足少陰脈養,胎約氣斷,則□不能言也。
  岐伯曰:胞之絡脈絕也。
  絕,謂脈斷絕而不通流,而不能言,非天真之氣斷絕也。
  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胞絡者繫於腎,貫腎繫舌本,故不能言。
  少陰,腎詠也,氣不營養,故舌不能言。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無治也,當十月復。
  十月胎去,胞絡復通,腎脈上營,故復舊而言也。
  《刺法》曰: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其疹,
  疹,謂久病也。反法而治,則胎死不去,遂成久固之疹病。
  然後調之。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無此四字。按全元起注云:所謂不治者,其身九月而瘠,身重不得為治,須十月滿生後復如常也,然後調之。則此四字本全元起注文誤書於此,當刪去之。
  所謂無損不足者,身贏瘦,無用鑱石也。
  妊娠九月,筋骨瘦勞,力少身重,又拒於穀,故身形贏瘦,不可以鑱石傷也。鑱,鋤銜切。
  無益其有餘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則精出而病獨擅中,故曰疹成也。
  胎約胞絡,腎氣不通,因而泄之,腎精隨出,精液內竭,胎則不全,胎死腹中,著而不去,由此獨擅,故疹成焉。
  帝曰:病脅下滿,氣逆,二三歲不已,是為何病?岐伯曰:病名曰息積,此不妨於食,不可灸刺,積為導引服藥,藥不能獨治也。
  腹中無形,脅下逆滿,頻歲不愈,息且形之,氣逆息難,故名息積也。氣不在胃,故不妨於食也,灸之則火熱內爍,氣化為風,刺之則鈴寫其經,轉成虛敗,故不可灸刺。是可積為導引,使氣流行,久以藥攻,內.消瘀蓄,則可矣。若獨憑其藥,而不積為導引,則藥亦不能獨治之也。
  帝曰:人有身體髒股腑皆腫,環齊而痛,是為何病?岐伯曰:病名日伏梁,
  以衝脈病,故名日伏梁。然衝脈者,與足少陰之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康,斜入胭中,循腑骨內廉,并足少陰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其上行者,出齊下同身寸之三寸關元之分,俠齊直上,循腹各行會於咽喉。故身體脾皆腫,繞齊而痛,名日伏粱。環,謂圓繞如環也。
  此風根也。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齊下,故環齊而痛也。
  大腸,廣腸也。經說大腸,當言迴腸也。何者?《靈樞經》曰:迴腸當齊,右環迴周葉積而下,廣腸附脊,以受迴腸,左環葉積上下辟大。尋此則是迴腸,非應言大腸也。然大腸迴腸俱與肺合,從合而命,故通日大腸也。
  不可動之,動之為水溺澀之病也。
  以衝脈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其上行者,起於胞中,上出齊下關元之分。故動之則為水而溺澀也。動,謂齊其毒藥而擊動之,使其大下也。此一問答之義,與《腹中論》同,以為奇病,故重出於此。
  帝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此為何病?
  筋急,謂掌後尺中兩筋急也。《脈要精微論》曰:尺外以候腎,尺裹以候腹中。今尺脈數急,脈數為熱,熱當筋緩,反尺中筋急而見,腹中筋當急,故問為病乎?《靈樞經》曰:熱即筋緩,寒即筋急。
  岐伯曰:此所謂疹筋,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則病甚。
  腹急,謂俠齊腎筋俱急。以尺裹侯腹中,故見尺中筋急,則鈴腹中拘急矣。色見,謂見於面部也。夫相五色者,白為寒,黑為寒,故二色見,病彌甚也。
  帝曰:人有病頭痛以數歲不已,此安得之,名為何病?
  頭痛之疾,不當逾月,數年不愈,故怪而問之。
  岐伯曰:當有所犯大寒,內至骨髓,髓者以腦為主,腦逆故令頭痛,齒亦痛,
  夫腦為髓,主齒,是骨餘。腦逆反寒骨亦寒入,故令頭痛,齒亦痛。
  病名日厥逆。帝曰:善。
  全注:人先生於腦,緣有腦則有骨髓,齒者骨之本也。
  帝曰:有病口甘者,病名為何?何以得之?岐伯曰:此五氣之溢也,名曰脾□。
  □,謂熱也。脾熱則四藏同稟,故五氣上溢也。生因脾熱,故日脾□。
  夫五味入口,藏於胃,脾為之行其精氣,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
  脾熱內滲,津液在脾,胃穀化餘,精氣隨溢,口通脾氣,故口甘。津液在脾,是脾之濕。
  此肥美之所發也,
  新校正云:按《太素》發作致。
  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為消渴。
  食肥則勝理密,陽氣不得外泄,故肥令人內熱。甘者性氣和緩而發散逆,故甘令人中滿。然內熱則陽氣炎上,炎上則欲飲而啞乾,中滿則陳氣有餘,有餘則脾氣上溢,故日其氣上溢轉為消渴也。《陰陽應象大論》日:辛甘發散為陽。《靈樞經》日:甘多食之令人悶。然從中滿以生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消渴作消□。
  治之以蘭,除陳氣也。
  蘭,謂蘭草也。神農日:蘭草味辛熱平,利水道,辟不祥,胸中痰僻也。除,謂去也。陳,謂久也。言蘭除陳久甘肥不化之氣者,以辛能發散故也。《藏氣法時論》日:辛者,散也。○新校正云:按《本草》蘭性平,不言熱。
  帝日:有病口苦,取陽陵泉。口苦者病名為何?何以得之?岐伯日:病名日膽□。
  亦謂熱也。膽汁味苦,故口苦。○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無口苦取陽陵泉六字。詳前後文勢,疑此為誤。
  夫肝者,中之將也,取央於膽,咽為之使。
  《靈蘭秘典論》日: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膽者中正之官,央斷出焉。肝與膽合,氣性相通,故諸謀慮取次於膽。咽膽相應,故咽為使焉。○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日:膽者中精之府,五藏取次於膽,咽為之使。疑此文誤。
  此人者,數謀慮不央,故膽虛氣上溢而口為之苦。治之以膽募俞,
  胸腹日募,背脊日俞。膽募在乳下二肋#2外,期門下,同身寸之五分。俞在脊第十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
  治在《陰陽十二官相使》中。
  言治法具於彼篇,今經已亡。
  帝曰:有癮者,一日數十沒,此不足也。身熱如炭,頸膺如格,人迎躁盛,喘息氣逆,此有餘也。
  是陽氣太盛於外,陰氣不足,故有餘也。○新校正云:詳此十五字,舊作文寫。按《甲乙經》、《太素》并無此文。再詳乃是全元起注,後人誤書於此。今作注書。
  太陰脈細微如髮者,此不足也。其病安在?名為何病?
  □,小便不得也。波,小便也。頸膺如格,言頸與胸膺,如相格拒不順應也。人迎躁盛,謂結喉兩傍脈動,盛滿急數,非常躁速也,胃脈也。太陰脈細微如髮者,謂手大指後同身寸之一寸骨高脈動處。脈,則肺脈也,此正手太陰脈氣之所流,可以候五藏也。
  岐伯曰:病在太陰,其盛在胃,頗在肺,病名日厥,死不治,
  病瘡數波,身熱如炭,頸膺如格,息氣逆者,皆手太陰脈當洪大而數。今太陰脈反微細如髮者,是病與脈相反也。何以致之?肺氣逆陵於胃而為是,主#3使人迎躁盛也,故日病在太陰,其盛在胃也。以喘息氣逆,故云頗亦在肺也。病因氣逆,證不相應,故病名日厥,死不治也。
  此所謂得五有餘二不足也。帝曰:何謂五有餘二不足?岐伯曰:所謂五有餘者,五病之氣有餘也,二不足者,亦病氣之不足也。今外得五有餘,內得二不足,此其身不表不裹,亦正死明矣。
  外五有餘者,一身熱如炭,二頸膺如格,三人迎躁盛,四喘息,五氣逆也。內二不足者,一病瘡一日數十波,二太陰脈微細如髮,夫如是者,謂其病在表,則內有二不足,謂其病在裹,則外得五有餘,表裹既不可馮,補寫固難為法,故日此其身不表不裹,亦正死明矣。
  帝曰:人生而有病巔疾者,病名日何?安所得之?
  夫百病者,皆生於風雨寒暑陰陽喜怒也。然始生有形,未犯邪氣,已有巔疾,豈邪氣素傷邪#4?故問之。巔,謂上巔,則頭首也。
  岐伯曰:病名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而不下,精氣并居,故令子發為巔疾也。
  精氣,謂陽之精氣也。
  帝曰:有病癮然如有水狀,切其脈大緊,身無痛者,形不瘦,不能食,食少,名為何病?
  □然,謂面目浮起而色雜也。大緊,謂如弓弦也。大即為氣,緊即為寒,寒氣內薄,而反無痛,與眾別異,常故問之也。
  岐伯曰:病生在腎,名為腎風。
  脈如弓弦,大而且緊,勞氣內蓄,寒復內爭,勞氣薄寒,故化為風,風勝於腎,故日腎風。
  腎風而不能食,善驚,驚已心氣痿者死。
  腎水受風,心火痿弱,火水俱困,故又死。
  帝曰:善。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八竟
  #1二:原作『一』,據顧本改。
  #2肋:原作『筋』,據顧本改。
  #3主:顧本作『上』。
  #4邪:原作『即』,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九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大奇論篇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即為腫。
  滿,謂脈氣滿,實也。腫,謂癱腫也。藏氣滿,乃如是。
  肺之雍,喘而兩□滿。
  肺藏氣而外主息,其脈支別者,從肺系橫出腋#1下,故喘而兩□滿也。○新校正云:詳肺雍、肝雍、腎雍,《甲乙經》俱作癰。
  肝雍,兩肚滿,外則驚,不得小便。
  肝之脈,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上貫肝鬲,布脅肋,故朕滿不得小便也。肝主驚駭,故外則驚。
  腎雍,腳下至少腹滿,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腳下作腦下。腳當作朕,不得言腳下至少腹也。
  腔有大小,髒腑大跛,易偏枯。
  衝詠者,經脈之海,與少陰之絡俱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康,斜入胭中,循腑骨內康,并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其上行者出齊下同身寸之三寸。故如是。若血氣變易,為偏枯也。
  心脈滿大,瘠癒筋攣。
  心脈滿大,則肝氣下流,熱氣內薄,筋乾血涸,故痛疼而筋攣。
  肝脈小急,癥德筋攣。
  肝養筋,內藏血,肝氣受寒,故痛應而筋孿。脈小急者,寒也。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
  騖,謂馳騖,言其迅急也。陽氣內薄,故發為驚也。
  脈不至若瘡,不治自已。
  肝氣若厥,厥則脈不通,厥退則脈復通矣。又其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故脈不至若瘠,不治亦自已。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小急為寒甚,不鼓則血不流,血不流而寒薄,故血內凝而為瘕也。
  腎肝并沉為石水,
  肝脈入陰內,貫少腹,腎脈貫脊中,絡膀胱。兩藏并,藏氣需衝脈,自腎下絡於胞,令水不行化,故堅而結。然腎主水,水冬冰,水宗於腎,腎象水而況,故氣并而沉,名為石水。○新校正云:詳腎肝并沉至下并小弦欲驚,全元起本在《厥論》中,王氏移於此。
  并浮為風水,
  脈浮為風,下焦主水,風薄於下,故名風水。
  并虛為死,
  腎為五藏之根,肝為發生之主,二者不足,是生主俱微,故死。
  并小弦欲驚。
  脈小弦為肝腎俱不足故爾。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
  疝者,寒氣結聚之所為也。夫脈況為實,詠急為痛,氣實寒薄聚,故為絞痛為疝。
  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
  皆寒薄於藏故也。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太陽受寒,血凝為痕。太陰受寒,氣聚為疝。
  二陰急為癮厥,二陽急為驚。
  二陰,少陰也。二陽,陽明也。○新校正云:詳三陽急為痕至此,全元起本在《厥論》,王氏移於此。
  脾脈外鼓沉,為腸僻,久自已。
  外鼓,謂鼓動於臂外也。
  肝脈小緩為腸僻,易治。
  肝脈小緩為脾乘肝,故易治。
  腎脈小搏沉,為腸僻下血,
  小為陰氣不足,搏為陽氣乘之,熱在下焦,故下血也。
  血溫身熱者死。
  血溫身熱,是陰氣喪敗,故死。
  心肝僻亦下血,
  肝藏血,心養血,故僻皆下血也。
  二藏同病者可治,
  心火肝木,木火相生,故可治之
  其脈小沉澀為腸澼,
  心肝脈小而沉澀者,澼也。
  其身熱者死,熱見七日死。
  腸澼下血而身熱者,是火氣內絕,去心而歸於外也。故死。火成數七,故七日死。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鬲偏枯,
  外鼓,謂不當尺寸而鼓擊於臂外側也。
  男子發左,女子發右,
  陽主左陰主右故爾。《陰陽應象大論》日: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此其義也。
  不□舌轉,可治,三十日起。
  偏枯之病,□不能言,腎與胞脈內絕也。胞脈繫於腎,腎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氣內絕,則□不能言也。
  其從者瘡,三歲起。
  從,謂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也。病順左右而瘠不能言,三歲治之乃能起。
  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以其五藏始定,血氣方剛,藏始定則易傷,氣方剛則甚費,易傷甚費,故三歲死。脈至而搏,血鈕身熱者死,血鈕為虛,脈不應搏,今反脈搏,是氣極乃然,故死。
  脈來懸鉤浮為常脈。
  以其為血鈕者之常脈也。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
  喘,謂卒來盛急,去而便衰,如人之喘狀也。
  暴厥者不知與人言。
  所謂暴厥之候如此。
  脈至如數,使人暴驚,
  脈數為熱,熱則內動肝心,故驚。
  三四日自已。
  數為心脈,木被火干,病非肝生,不與邪合,故三日後四日自除。所以爾者,木生數三也。
  脈至浮合,
  如浮波之合,後至者凌前,速疾而動,無常候也。
  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脉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奪也,草乾而死。
  薪#2然之火焰,瞥瞥不定其形,而便絕也。焰,戈念切。
  脉至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脉死。
  如散葉之隨風,不常其狀。新校正雲:按《甲乙經》散葉作叢棘。
  脉至如省客,省客者脉塞而鼓,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
  脉塞而鼓,謂纔見不行,旋復去也。懸,謂如懸物,物動而絕去也。
  脉至如橫格,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
  脉長而堅,如橫木之在指下也。
  脉至如弦縷,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言可治。
  胞之脉繫於腎,腎之脉俠舌本,今氣不足者,則當不能言,今反善言,是真氣內絕,去腎外歸於舌也,故死。
  脉至如交漆,交漆者左右傍也,微見三十日死。
  左右傍至,言如歷漆之交,左右反戾。新教正雲:按《甲乙經》交漆作交即。
  脉至如涌泉,浮鼓肌中,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韭英而死。
  如水泉之動,但出而不入。
  脉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得,是肌氣予不足也,五色先見黑,白壘發死。
  頹土之狀,謂浮之大而虛耍頹土之狀,按之則無。新教正雲:按《甲乙經》頹土作委土。
  脉至如懸雍,懸雍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予不足也,水凝而死。
  如顙中之懸雍也。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本懸雍作懸離。元起注雲:懸離者,言脉與肉不相得也。
  脉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急,五藏宛熟,寒熱獨并於腎也,如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
  宛,積也。熟,熱也。
  脉至如丸滑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腸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脈至如華者,令人善恐,不欲坐外,行立常聽,是小腸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
  脈至如華,謂似華虛弱,不可正取也。小腸之脈,上入耳中,故常聽也。
  脈解篇
  太陽所謂腫腰雅痛者,正月太陽寅,寅太陽也。
  脽,謂臀肉也。正月三陽生,主建寅,三陽謂之太陽,故日寅太陽也。
  正月陽氣出在上而陰氣盛,陽未得自次也,
  正月雖三陽生,而天氣尚寒,以其尚寒,故日陰氣盛陽未得自次。次,謂立王之次也。
  故腫腰雅痛也。
  以其脈抵腰中,入貫臀,過□樞,故爾。
  病偏虛為跛者,正月陽氣凍#3解,地氣而出也,所謂偏虛者,冬寒頗有不足者,故偏虛為跛也。
  以其脈循股內後康,合胭中,下循踹。,過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指外側故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云其脈循股內,殊非。按《甲乙經》太陽流注,不到股內,股內乃脾外之誤,當云□外後廉。
  所謂強上引背者,陽氣大上而爭,故強上也。
  強上,謂頸項禁強也。甚則引背矣。所以爾者,以其脈從腦出,別下項背故也。
  所謂耳嗚者,陽氣萬物盛上而躍,故耳嗚也。
  以其脈支別者,從巔至耳上角,故爾。
  所謂甚則狂巔疾者,陽盡在上而陰氣從下,下虛上實,故狂巔疾也。
  以其脈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其支別者,從巔至耳上角。故狂巔疾也。頂上日巔。
  所謂浮為聾者,皆在氣也。
  亦以其脈至耳故也。
  所謂入中為□者,陽盛已衰,故為瘠也。
  陽氣盛,入中而薄於胞腎,則胞絡腎絡氣不通,故□也。胞之脈繫於腎,腎之脈俠舌本,故□不能言。
  內奪而厥,則為瘠徘,此腎虛也,
  徘,廢也。腎之脈與衝脈并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康,斜入胭中,循腑骨內廉及內踝之後,入足下,故腎氣因奪而不順,則舌瘠足廢,故云此腎虛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云腎之脈與衝脈并出,按《甲乙經》是腎之絡,非腎之脈,況王注《痿論》并《奇病論》、《大奇論》并云腎之絡,則此脈字當為絡。
  少陰不至者,厥也。
  少陰,腎脈也。若腎氣內脫,則少陰脈不至也。,少陰之脈不至,則太陰之氣逆上而行也。
  少陽所謂心脅痛者,言少陽盛也,盛者心之所表也,
  心氣逆則少陽盛,心氣宜木,外鑠肺金,故盛者心之所表也。
  九月陽氣盡而陰氣盛,故心脅痛也。
  足少陽脈,循脅裹出氣街,心主脈,循胸出脅故爾。火墓於戌,故九月陽氣盡而陰氣盛也。
  所謂不可反側者,陰氣藏物也,物藏則不動,故不可反側也。所謂甚則躍者,
  躍,謂跳躍也。
  九月萬物盡衰,草木畢落而墮,則氣去陽而之陰,氣盛而陽之下長,故謂躍。
  亦以其脈循脾陽,出膝外康,下入外輔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附,做氣盛則令人跳躍也。
  陽明所謂灑灑振寒者,陽明者午也,五月盛陽之陰也,
  陽盛以明,故云午也。五月夏至,一陰氣上,陽氣降下,故云盛陽之陰#5也。
  陽盛而陰氣加之,故酒酒振寒也。
  陽氣下,陰氣升,故云陽氣盛而陰氣加之也。
  所謂經腫而股不收者,是五月盛陽之陰也,陽者衰於五月,而一陰氣上,與陽始爭,故經腫而股不收也。
  以其脈下脾抵伏菟,下入膝體中,下循腑外康,下足附,入中指內間;又其支別者,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問。故爾。
  所謂上喘而為水者,陰氣下而復上,上則邪客於藏府問,故為水也。
  藏,脾也。府,胃也。足太陰脈從足走腹,足陽明脈從頭走足,今陰氣微下而太陰上行,故云陰氣下而復上也。復上則所下之陰氣不散,客於脾胃之問,化為水也。
  所謂胸痛少氣者,水氣在藏府也,水者陰氣也,陰氣在中,故胸痛少氣也。
  水停於下,則氣鬱於上,氣鬱於上,則肺滿,故胸痛少氣也。
  所謂甚則厥,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者,陽氣與陰氣相薄,水火相惡,故惕然而驚也。所謂欲獨閉戶牖而處者,陰陽相薄也,陽盡而陰盛,故欲獨閉戶牖而居。
  惡喧故爾。
  所謂病至則欲乘高而歌,棄衣而走者,,陰陽復爭,而外并於陽,故使之棄衣而走也。
  新校正云:詳所謂甚則厥至此,與前《陽明脈解論》相通。
  所謂客孫脈則頭痛鼻歎腹腫者,陽明并於上,上者則其孫絡太陰也,故頭痛鼻凱腹腫也。太陰所謂病脹者,太陰子也,十一月萬物氣皆藏於中,故日病脹。
  陰氣太盛,太陰始於子,故云子也。以其脈入腹屬脾絡胃,故病脹也。
  所謂上走心為噫者,陰盛而上走於陽明,陽明絡屬心,故曰上走心為噫也。
  按《靈樞經》說足陽明流注并無至心者,太陰脈說云: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法應以此絡為陽明絡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以足陽明流注并無至心者,按《甲乙經》陽明之脈#6上通於心,循咽出於口,宜其經言陽明絡屬心為噫,王氏安得謂之無。
  所謂食則嘔者,物盛滿而上溢,故嘔也。
  以其脈屬脾絡胃上鬲俠咽故也。
  所謂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者,十一月陰氣下衰,而陽氣且出,故日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也。少陰所謂腰痛者,少陰者腎也,十月萬物陽氣皆傷,故腰痛也。
  少陰者,腎脈也。腰為腎府,故腰痛也。
  所謂嘔咳上氣喘者,陰氣在下,陽氣在上,諸陽氣浮,無所依從,故嘔咳上氣喘也。
  以其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病如是。
  所謂色色
  新校正云:詳色色字疑誤。
  不能久立,久坐起則目吭吭無所見者,萬物陰陽不定未有主也,秋氣始至,微霜始下,而方殺萬物,陰陽內奪,故目吭吭無所見也。所謂少氣善怒者,陽氣不治,陽氣不治則陽氣不得出,肝氣當治而未得,故善怒,善怒者名日煎厥。所謂恐如人將捕之者,秋氣萬物未有畢去,陰氣少,陽氣入,陰陽相薄,故恐也。所謂惡聞食臭者,胃無氣,故惡聞食臭也。所謂面黑如地色者,秋氣內奪,故變於色也。所謂咳則有血者,陽脈傷也,陽氣未盛於上而脈滿,滿則咳,故血見於鼻也。厥陰所謂癲疝,婦人少腹腫者,厥陰者辰也,三月陽中之陰,邪在中,故曰癥疝少腹腫也。
  以其脈循陰股#7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故爾。
  所謂腰脊痛不可以俯仰者,三月一振,榮華萬物,一俯而不仰也。所謂癲瘧疝膚脹者,曰陰亦盛而脈脹不通,故曰癥瘧疝也。所謂甚則啞乾熱中者,陰陽相薄而熱,故嗌乾也。
  此一篇殊與前後經文不相連接,別釋經詠發病之源,與《靈樞經》流注略同,所指殊異。○新校正云:詳此篇所解,多《甲乙經》是動所生之病,雖復少有異處,大概則不殊矣。
  刺要論篇
  黃帝問日:願聞刺要。岐伯對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
  道,謂氣所行之道也。
  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
  過之內傷,以太深也。不及外壅,以妄益他分之氣也。氣益而外壅,故邪氣隨虛而從之也。
  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藏,後生大病。
  賊,謂私害。動,謂動亂。然不及則外壅,過之則內傷,既且外壅內傷,是為大病之階漸爾,故日後生大病也。
  故曰:病有在毫毛勝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毛之長者日毫,皮之文理日勝理,然二者皆皮之可見也。
  是故刺毫毛勝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訴沂然寒慄。
  《針經》日:几刺有五,以應五藏,一日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發針,令針傷多,如拔髮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然此其淺以應於肺,勝理毫毛猶應更淺,當取髮根淺深之半爾。肺之合皮,王於秋氣,故肺動則秋病溫瘧,沂沂然寒慄也。訴,音素。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
  脾之合肉,寄王四季,又其脈從股內前康,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故傷肉則痛#8脾,脾動則四季之月病腹脹,煩而不嗜食也。七十二日四季之月者,謂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各十二日後,土寄王十八日也。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
  心之合脈,王於夏氣。真心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心包心主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平人氣象論》日:藏真通於心。故脈傷則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
  刺脈無傷筋,筋傷財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前弛。
  奸之合筋,王於春氣。《針經》日:熱則筋緩。故筋傷則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緩。弛,猶縱緩也。弛,施是切。
  刺筋無傷骨,骨傷射內動腎,腎動財冬病脹腰痛。
  腎之合骨,王於冬氣。腰#9為腎府,故骨傷則動腎,腎動則冬病腰痛也。腎之詠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故脹也。
  刺骨無傷髓,髓傷則銷鑠腑酸,體解傳然不去矣。
  髓者骨之充。《針經》日:髓海不足,則腦轉耳嗚,腑酸眩冒,故髓傷則腦髓銷鑠腑酸體解傳然不去也。銷鑠,謂髓腦銷鑠。解佈,謂強不強,弱不弱,熱不熱,寒不寒,解解傳佈然,不可名之也。腦髓銷鑠,骨空之所致也。鑠,詩若切。眩,音懸。
  黃帝內經素問補住釋文卷之二十九竟
  #1腋:原作『肺』,據顧本改。
  #2薪:原作『新』,據頗本改。
  #3凍:原作『東』,據頗本改。
  #4勝:原作『端』,據顧本改。
  #5陰:原作『音』,據顧本改。
  #6脈;原作『止』,據顧本改。
  #7股:原作『服』,據顧本改。
  #8痛:顧本作『動』。
  #9腰:原作『要』,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刺齊論篇
  黃帝問日:願聞刺淺深之分。
  謂皮肉筋脈骨之分位也。
  岐伯對日: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帝日: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是皆謂遣邪也。然筋有寒邪,肉有風邪,脈有濕邪,皮有熱邪,則如是遣之。所謂邪者,皆言其非順正氣而相干犯也。○新校正云:詳此謂刺淺不至所當刺之處也,下文則械其太深也。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謂之反也。
  此則誡過分大深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刺如此者,是謂傷,此皆過,過叉損其血氣,是謂逆也,邪鈴因而入也。
  刺禁論篇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岐伯對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
  肝象木,王於春,春陽發生,故生於左也。
  肺藏於右,
  肺象金,王於秋,秋陰收殺,故藏於右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肝為少陽,陽長之始,故日生。肺為少陰,陰藏之初,故日藏。
  心部於表,
  陽氣主外,心象火也。
  腎治於裹,
  陰氣主內,腎象水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心為五藏部主,故得稱部。腎間動氣,內治五藏,故日治。
  脾謂#1之使,
  營動不已,糟粕水穀,故使者也。
  胃為之市。
  水穀所歸,五味皆入,如市雜,故為市也。
  鬲肓之上,中有父母,
  鬲肓之上,氣海居中,氣者生之原,生者命之主,故氣海為人之父母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心下鬲上為肓,心為陽父也,肺為陰母也,肺主於氣,心主於血,共榮衛於身,故為父母。
  七節之傍,中有小心。
  小心,謂真心神靈之官室。○新校正云:按《太素》小心作志心。楊上善云:脊有三七二十一節,腎在下七節之傍,腎神日志,五藏之靈皆各為神,神之所以任,得名為志者,心之神也。
  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從,謂隨順也。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順之則福延,逆之則咎至。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心在氣為噫。
  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肝在氣為語。○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并《甲乙經》語作欠。元起云:腎傷則欠,子母相感也。王氏改欠作語。
  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腎在氣為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六日作三日。
  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
  肺在氣為咳。
  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
  脾在氣為吞。○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十日作十五日。刺中五藏,與《診要經終論》并《四時》逆從論相重。此叔五藏相次之法,以所生為次,《甲乙經》以心肺肝脾一腎為次,是以所克為次,全元起本曹文則錯亂無次矣。
  一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膽氣勇,故為嘔。○新校正云:按《診要經終論》刺中膽下又云:刺中鬲者,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死。
  刺駙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附,為足附。大脈,動而不止者,則胃之大經也。胃為水穀之海,然血出不止,則胃氣將傾,海竭氣亡故死。
  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面中溜脈者,手太陽任脈之交會。手太陽脈,自額而斜行,至目內毗。任脈自鼻□兩傍上行,至童子下,故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
  腦戶,穴名也。在枕骨上,通於腦中。然腦為髓之海,真氣之所聚,針入腦則真氣泄,故立死。
  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
  舌下脈,脾之脈也。脾脈者,俠咽連舌本,散舌下。血出不止,則脾氣不能營運於舌,故□不能言語。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布絡,謂當內踝前足下空處布散之絡,正當然谷穴分也。絡中脈,則衝脈也。、衝脈者,并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也。然刺之而血不出,則腎脈與衝脈氣并歸於然谷之中,故為腫。
  刺中大脈,令人仆脫色。
  尋此經中主治,與《中語流注經》委中穴正同。應郵中者,以經穴為名,委中,處所為名,亦猶寸口脈口氣口,皆同一處爾。然中大脈者,足太陽經脈也。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合手太陽。手太陽脈,自目內,斜絡於額。足太陽脈,上頭下項,又循於足。故刺之過禁,則令人仆倒而面色如脫去也。
  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僕。
  氣街之中,膽胃脈也。膽之脈,循脅裹出氣街。胃之脈,俠齊入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今刺之而血不出,則血脈氣并聚於中,故內結為腫,如伏鼠之形也。氣街在腹下俠齊兩傍相去四寸,鼠僕上一寸,動脈應手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僕一作誤。《氣府論》注:氣街在齊下橫骨兩端鼠誤上一寸也。
  刺脊問中髓,為傴。
  傴,謂傴償,身腃屈也。脊問,謂脊骨節問也。刺中髓,則骨精氣泄,故傴償也。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
  乳之上下,皆足陽明之脈也。乳房之中,乳液滲泄,胸中氣血,皆外奏之。然刺中乳房,則氣血交奏,故為大腫。中有膿根,內蝕肌膚,化為膿水,而久故不愈也。
  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  五藏者,肺為之蓋,缺盆為之道。肺藏氣而主息,又在氣為咳,刺缺盆中內陷,則肺氣外泄,故令人喘咳逆也。
  刺手魚腹內陷,為腫。
  手魚腹內,肺脈所流,故刺之內陷,則為腫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肺脈所流當作留字。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
  脈數過度,故因刺而亂也。新校正云:按《靈樞經》氣亂當作脈亂。
  無刺大怒,令人氣逆。
  怒者氣逆,故刺之益甚。
  無刺大勞人,
  經氣越也。
  無刺新飽人,
  氣盛滿也。
  無刺大饑人,
  氣不足也。
  無刺大渴人,
  血脈乾也。
  無刺大驚人。
  神蕩越而氣不治也。○新校正云:詳無刺大醉至此七條,與《靈樞經》相出入。《靈樞經》云:新內無刺,已刺無內。大怒無刺,已刺無怒。大勞無刺,已刺無勞。大醉無刺,已刺無醉。大飽無刺,已刺無飽。大饑無刺,已刺無饑。大渴無刺,已刺無渴。大驚、大恐,叉定其氣,乃刺之也。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陰股之中,脾之脈也。脾者,中央土孤藏,以灌四傍。今血出不止,脾氣將竭,故死。○新校正云:按刺陰股中大脈條,皇甫士.安移在前刺附上中大脈下相續,自後至篇末,逐條與前條相間也。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
  客主人,穴名也,今名上關,在耳前上康起骨,開口有空,手少陽足陽明脈交會於中。陷脈,言刺太深也。刺太深則交脈破次,故為耳內之漏。脈內漏則氣不營,故聾。○新校正云:詳客主人穴,與《氣穴論》注同。按《甲乙經》及《氣府論》注云: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疑此脫足少陽一脈也。
  刺膝髖出液,為跛。
  膝為筋府,筋會於中,液出筋乾,故跛。髖,音牝。
  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
  臂太陰者,肺脈也。肺者,主行榮衛陰陽,治節由之。血出多則榮衛絕,故立死。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
  足少陰,腎脈也。足少陰脈,貫腎絡肺繫舌本,故重虛出血,則舌難言也。
  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
  肺氣上泄,逆所致也。
  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
  肘中,謂肘屈折之中,尺澤穴中也。刺過陷脈,惡氣歸之,氣固關節,故不屈伸也。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
  股下三寸,腎之絡也。衝脈與少陰之絡,皆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并循於陰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刺陷脈,則令人遺溺也。
  刺掖下脅間內陷,令人咳。
  掖下,肺脈也。肺之脈,從肺係,橫出掖下。真心藏脈,直行者,從心系卻上掖下。刺陷脈,則心肺俱動,故咳也。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
  胞氣外泄,穀氣歸之,故少腹滿也。少腹,謂齊下也。
  刺踹腸內陷,為腫。
  踹腸之中,足太陽脈也。太陽氣泄,故為腫。
  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匡,目匡也。骨中,謂目匡骨中也。匡骨中脈,目之系,肝之脈也。刺內陷,則眼系絕,故為目漏,目盲。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諸筋者,皆屬於節,津液滲潤之,液出則筋膜乾,故不得屈伸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竟
  #1謂:顧本作『為』。
  #2甫士:原作『曆土』,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一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刺志論篇
  黃帝問曰:願聞虛實之要。岐伯對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陰陽應象大論》曰:形歸氣。由是故虛實同焉。反,謂不相合應,失常平之候也。形氣相反,故病生。氣,謂脈氣。形,謂身形也。
  穀盛氣盛,穀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靈樞經》曰:榮氣之道,內穀為實,穀入於胃,氣傳與肺,精專者上行經隧。由是故穀氣虛實,占叉同焉。侯不相應,則為病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實作寶。
  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脈者血之府,枚虛實同焉。反不相應,則為病也。
  帝曰:如何而反?岐伯曰:氣虛身熱,此謂反也。
  氣虛為陽氣不足,陽氣不足當身寒,反身熱者,脈氣當盛,脈不盛而身熱,證不相符,故謂反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氣盛身寒,氣虛身熱,此謂反也。當補此四字。
  穀入多而氣少,此謂反也。
  胃之所出者,穀氣,而布於經脈也。穀入於胃,脈道乃散。今穀入多而氣少者,是胃氣不散,故謂反也。穀不入而氣多,此謂反也,胃氣外散,肺并之也。
  脈盛血少,此謂反也。脈少血多,此謂反也。
  經脈行氣,絡脈受血,經氣入絡,絡受經氣,侯不相合,故皆反常也。
  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
  傷,謂觸冒也。寒傷形,故氣盛身寒。熱傷氣,故氣虛身熱。
  穀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濕居下也。
  脫血則血虛,血虛則氣盛內鬱,化成津液,流入下焦,故云濕居下也。
  穀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
  胃氣不足,肺氣下流於胃中。故邪在胃,然肺氣入胃,則肺氣不自守,氣不自守,則邪氣從之,故云邪在胃及與肺也。
  脈小血多者,飲中熱也。
  飲,謂留飲也。飲留脾胃之中則脾氣溢,脾氣溢則發熱中。
  脈大血少者,脈有風氣,水漿不入,此之謂也。
  風氣盛滿,則水漿不入於脈。
  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
  入為陽,出為陰,陰生於內故出,陽生於外故入。
  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
  陽盛而陰內拒,故熱。陰盛而陽外微,故寒。
  入實者,左手開針空也。入虛者,左手閉針空也。
  言用針之補寫也。右手持針,左手捻穴,故實者右手開針空以寫之,虛者左手開針空以補之也。捻,音涅。
  針解篇
  黃帝問曰: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蒐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
  蒐,積也。陳,久也。除,去也。言絡脈之中血積而久者,針刺而除去之也。
  邪盛則虛之者,出針勿按。
  邪者,不正之目,非本經氣,是則謂邪,非言鬼毒精邪之所勝也。出針勿按,穴俞且開,故得經虛,邪氣發泄也。
  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
  徐出,謂得經氣已久乃出之,疾按,謂針出穴已速疾按之。則真氣不泄,經脈氣全,故徐而疾乃實也。疾出針,謂針入穴已,至於經脈,即疾出之。徐按,謂針出穴已,徐緩按之,則邪氣得泄,精氣復固#1故疾而徐乃虛也。
  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
  寒溫,謂經脈陰陽之氣也。
  若無若有者,疾不可知也。
  言其冥昧,不可即而知也。夫不可即知,故若無。慧然神悟,故若有也。
  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
  知病先後,乃補寫之。
  為虛與實者,工勿失其法。
  《針經》曰: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若有若亡,為虛與實。
  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
  妄為補寫,離亂大經,誤補實者,轉令若得,誤寫虛者,轉令若失,故曰若得若失也。《針經》曰:無實實無虛虛。此其誡也。○新校正云:詳自篇首至此,與《太素》九針解篇經同而解異,二經互相發明也。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
  熱在頭身,宜纔針。肉分氣滿,宜員針。詠氣虛少,宜緹針。寫熱出血,發泄固病,宜鋒針。破癱腫,出膿血,宜姅針。調陰陽,去暴痺,宜員利針。治經絡中痛痺,宜毫針。痺深居骨解腰脊節勝之問者,宜長針。虛風合於骨解皮膚之問,宜大針。此之謂各有所宜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姅一作鈹。緹,音氏。
  補寫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
  氣當時刻謂之開,已過未至謂之闔。時刻者,然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水下不已,氣行不已。如是則當刻者謂之開,過刻及未至者謂之闔也。《針經》曰:饉候其氣之所在而刺之,是謂逢時。此所謂補寫之時也。○新校正云:詳自篇首至此,文出《靈樞經》,《素問》解之,互相發明也。《甲乙經》:補寫之時,以針為之者。此脫此四字。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針窮其所當補寫也。
  各不同形,謂長短鋒穎不等。窮其補寫,謂各隨其療而用之也。○新校正云:按九針之形,今具《甲乙經》。
  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
  言要以氣至而有效也。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勿變更也。
  變,謂變易。更,謂改更。皆變法也。言得氣至,叉宜饉守,無變其法,反招損也。
  淺深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
  志一為意,志意皆行針之用也。
  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
  言氣雖近遠不同,然其測侯,皆以氣至而有效也。
  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
  言氣侯補寫,如臨深淵,不敢墮慢,失補寫之法也。
  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
  壯謂持針堅定也。《針經》曰:持針之道,堅者為實。則其義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實字作寶。
  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人,無左右視也。
  目絕妄視,心專一務,則用之鈴中,無惑誤也。○新校正云:詳從刺實須其虛至此,文見《寶命全形論》,此又為之解,亦互相發明也。
  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
  正指直刺,針無左右。
  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
  檢彼精神,令無散越,則氣為神使,中外易調也。
  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謂駙之者,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附之作低腑。《太素》作付之。按《骨空論》附
  之疑作咐上。
  舉膝分易見也。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腑外兩筋肉分問。極重按之,則足附上動脈止矣,故日舉膝#2分易見。
  巨虛者,嬌足腑獨陷者。
  巨虛,穴名也。踏,謂舉也。取巨虛下康,當舉足取之,則腑外兩筋之問陷下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欲知下康穴者,腑外兩筋之問獨陷下者,則其處也。
  帝曰:余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
  新校正云:詳此文與《靈樞經》相出入。
  人皮應天,
  覆蓋於物,天之象也。
  人肉應地,
  柔厚安靜,地之象也。
  人脈應人,人筋應時,
  人脈應人者,盛衰變易,人之象也。人筋應時者,堅固貞#3定,時之象也。
  人聲應音,備五音故。
  人陰陽合氣應律,
  交會氣通,相生無替,則律之象。
  ○新校正云:按別本氣一作度。
  人齒面目應星,
  人面應七星者,所謂面有七孔應之也。○新校正云:詳此注乃全元起之辭也。
  人出入氣應風,
  動出往來,風之象也。
  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
  身形之外,野之象也。
  故一針皮,二針肉,三針脈,四針筋,五針骨,六針調陰陽,七針益精,八針除風,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此之謂各有所主也。
  一饞針,二員針,三鏟針,四鋒針,五姅針,六員利針,七毫針,八長針,九大針。○新校正云:按別本外一作鈹。
  人心意應八風,
  動靜不形,風之象也。
  人氣應天,
  運行不息,天之象也。
  人髮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
  髮齒生長,耳目清通,五聲應同,故應五音及六律也。
  人陰陽脈血氣應地,
  人陰陽有交會,生成脈血,氣有虛盈盛衰,故應地也。
  人肝目應之九。
  肝氣通目,木生數三,三而三之,則應之九也。
  九竅三百六十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無此七字。
  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髮毋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俞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泄多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濕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簡爛文,義理殘#1缺,莫可尋究,而上古書故且載之,以佇後之具本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云一百二十四字,今有一百二十三字,又亡一字。
  長刺節論篇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
  藏,猶深也,言深刺之。故下文曰:○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為針之,無藏字。
  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皮者針之道,故刺骨無傷骨肉及皮也。
  陰刺,入一傍四處,治寒熱。
  頭有寒熱,則用陰刺法治之。陰刺,謂卒刺之如此數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卒刺一作平刺。按《甲乙經》:陽刺者,正內一傍內四。陰刺者,左右卒刺之。此陰刺疑是陽刺。
  深專者,刺大藏,
  寒熱病氣深專攻中者,當刺五藏以拒之。
  迫藏刺背,背俞也,
  迫,近也。漸近於藏,則刺背五藏之俞也。
  刺之迫藏,藏會,
  言刺近於藏者何也?以是藏氣之會發也。
  腹中寒熱去而止,
  言刺背俞者,無問其數,要以寒熱去乃止針。
  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血。
  若與諸俞刺之,則如此。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
  腐腫,謂腫中肉腐敗為膿血者,癰小者淺刺之,癰大者深刺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腐作癰。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正。
  癰之大者,多出血,癰之小者,但直針之而已。○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大者多而深之,鈴端內針為故正也。此文云小者深之,疑此誤。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髓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傍四椎問,刺兩骼膠季脅肋問,導腹中氣熱下已。
  少腹積,謂寒熱之氣結積也。皮佈,謂齊下同身寸之五寸橫約文。審刺而勿過深之。《刺禁論》曰: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由此故不可深之矣。俠脊四椎之問,據經無俞,恐當云五椎問,五椎之下,兩傍正心之俞,心應少腹,故當言之問也。骼謂腰骨,膠一為髁字,形相近之誤也。僇謂居膠,腰側穴也。季脅肋問,當是刺季肋之問京門穴也。○新校正云:按《釋音》皮骼作皮骷,是骷誤作懺也。及遍尋《篇》《劫》中無儲字,只有骷,骨端也。皮骷者,蓋謂齊下橫骨之端也。全元起本作皮髓,元起注云:齊傍綞起也。亦未為得。骼,口亞切。骷,光抹切。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日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問,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艮病已。
  厥陰之脈,環陰器,抵少腹。衝脈與少陰之絡,皆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其後行者,自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繫廷孔,其絡循陰器合篡問,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故刺少腹及兩股問,又刺腰髁骨問也。腰髁骨者,腰房俠脊平立陷者中,按之有骨處也。疝為寒生,故多刺之,少腹盡熱乃止針。昊,熱也。○新校正云:按別本篡一作基,又初患反。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痺,刺筋上為故,刺分肉問,不可中骨也,
  分,謂肉分問有筋維絡處也。刺筋無傷骨,故不可中骨也。
  病起筋,艮病已止。
  筋雍痺生,故得筋熱病已乃止。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痺,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
  大分,謂大肉之分。小分,謂小肉之分。
  無傷筋骨,傷筋骨,癱發若變,
  《針經》曰:病淺針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癱。又曰:針太深則邪氣反沉,病益甚。傷筋骨則針太深,故癱發若變也。
  諸分盡熱病已止。
  熱可消寒,故病已則止。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痺,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骨痺刺無傷脈肉者何?自刺其氣,通肉之大小分中也。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日狂。
  氣狂亂也。
  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諸分,其脈尤寒,以針補之。
  病風且寒且熱,艮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
  泄衛氣之拂#5熱。
  刺骨髓,汗出百日,
  泄榮氣之拂熱。
  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
  拂熱屏退,陰氣內復,故多汗出,鬚眉生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一竟
  #1固:原作『問』,據顧本改。
  #2膝:原作『脈』,據顧本改。
  #3貞:顧本作『真』。
  #4殘:原作『淺』,據顧本改。
  #5拂:顧本作『佛』。下二『拂』字仿此。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二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皮部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皮有分部,脈有經紀,筋有結絡,骨有度量,其所生病各異,別其分部,左右上下,陰陽所在,病之始終,願聞其道。岐伯對曰: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諸經皆然。
  循經脈行止所主,則皮部可知。諸經,謂十二經脈也。十二經脈皆同。
  陽明之陽,名曰害輩,
  輩,生化也。害,殺氣也。殺氣行則化生.彌,故日害輩輩,扶沸切。。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陽明之絡也。
  上,謂手陽明。下,謂足陽明也。
  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痺,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絡盛則入客於經,陽主外,陰主內。
  陽謂陽絡,陰謂陰絡,此通言之也。手足身分所見經絡皆然。
  少陽之陽,名日樞持,
  樞謂樞要,持謂執持。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諸經皆然。太陽之陽,名曰關樞,
  關司外動,以靜鎮為事,如樞之運,則氣和平也。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少陰之陰,名曰樞儒,
  儒順也。守要而順陰陽開闔之用○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儒作濡。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經也,從陽部注於經,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心主之陰,名曰害肩,
  心主脈入掖下,氣不和則妨害肩掖之動運。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太陰之陰,名曰關蟄,
  關閉蟄類,使順行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蟄作執。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部,皆謂本經絡之所部分。浮,謂浮見也。
  凡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
  列陰陽位,部主於皮,故日皮之部也。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邪中之則勝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府,凜於腸胃。
  凜,積也,聚也。
  邪之始入於皮也,沂然起毫毛,開勝理;
  沂然,惡寒也。起,謂毛起豎也。勝理,皆謂皮空及文理也。
  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
  盛,謂盛滿。變,謂易其常也。
  其入客於經也,則感虛乃陷下;
  經虛邪入,故日感虛。脈虛氣少,故陷下也。
  其留於筋骨之問,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肉爍胭破,毛直而敗。
  攣,急也。弛,緩也。消,爍也。《針經》曰:寒則筋急,熱則筋緩,寒勝為痛,熱勝為氣消。胭者肉之標,故肉消則胭破毛直而敗也。胭,渠隕切。
  帝曰:夫子言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岐伯曰:皮者,脈之部也,
  脈氣流行,各有陰陽,氣隨經所過而部主之,故云脈之部。
  邪客於皮則勝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府藏也。故皮者有分部,不與而生大病也。
  脈行皮中,各有部分,詠受邪氣,隨則病生,非由皮氣而能生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與作不愈。全元起本作不與。元起云:言不與經脈調和,則氣傷於外,邪流入於內,叉生大病也。
  帝曰:善。
  經絡論篇
  黃帝問曰:夫絡脈之見也,其五色各異,青黃赤白黑不同,其故何也?岐伯對曰: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也。
  經行氣,故色見常應於時。絡主血,故受邪則變而不一矣。
  帝曰:經之常色何如?岐伯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皆亦應其經脈之色也。帝曰: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岐伯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隨四時而行也。
  順四時氣化之行止。
  寒多則凝泣,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淳澤,掉澤則黃赤。此皆常色,謂之無病。五色具見者,謂之寒熱。
  淳,濕也。澤,潤液也。謂微濕潤也。
  帝曰:善。
  氣穴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未知其所,願卒聞之。岐伯稽首再拜對曰:窘乎哉問也!.其非聖帝,孰能窮其道焉,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孰,誰也。
  帝捧手遺巡而卻曰:夫子之開余道也,目未見其處,耳未聞其數,而目以明,耳以聰矣。
  目以明耳以聰,言心志通明,迥如意也。
  岐伯曰:此所謂聖人易語,良馬易御也。帝曰:余非聖人之易語也,世言真數開人意,今余所訪問者真數,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
  開氣穴真數,庶將解彼蒙昧之疑惑,未足以論迷深微之意也。
  然余願聞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解其意,請藏之金匱,不敢復出。
  言其處,謂穴俞處所。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背與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與十椎及上紀#3。
  天突在頸結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陰#4維任脈之會,低針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按今《甲乙經》、《經脈流注孔穴圖經》當脊十椎下并無穴目,恐是七椎也,此則督脈氣所主之。上紀之處次如下說。○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天突在結喉下五寸。
  上紀者胃院也,
  謂中皖也。胱者,胃募也,在上院下同身寸之一寸,居心蔽骨與齊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三脈所生,任脈氣所發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若灸者可灸七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任脈之會也。蔽,必寐切。
  下紀者關元也。
  關元者,小腸募也,在齊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壯。
  背胸邪擊陰陽左右,如此其病前後痛澀,胸脅痛而不得息,不得臥,上氣短氣偏痛,
  新校正云:按別本偏一作滿。
  脈滿起斜出屍脈,絡胸脅支心貫鬲,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十椎下。
  尋此支絡脈流注病形證,悉是督脈支絡自尾骯出,各上行,斜絡脅支心貫鬲,上加天突,斜之肩而下交於十#5椎。○新校正云:詳自背與心相控而痛至此,疑是骨空論文,簡脫誤於此。
  藏俞五十穴,
  藏,謂五藏肝心脾肺腎,非兼四形藏也。俞,謂井榮俞經合,非背俞也。然井榮俞經合者,肝之井者,大敦也;榮,行問也;俞,太衝也;經,中封也;合,曲泉#6也。大敦在足大指端,去爪甲角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陰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行問,在足大指之問脈動應手陷者中,足厥陰脈之所流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擊留作流。餘所流并作留。○刺可入同身寸之三#7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衝,在足.大指本節後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本節後內問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中封,在足內踝前同身寸之一寸半○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一寸。○陷者中,仰足而取之,伸足乃得之,足厥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曲泉,在膝內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屈膝而得之,足厥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心包之井者,中衝也;榮,勞官也;俞,太陵也;經,問使也;合,曲澤也。中衝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壯。勞官在掌中央動脈,手心主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陵在掌後骨兩筋問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間使在掌後同身寸之三寸兩筋問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灸三壯。○曲澤在肘內廉下陷者中,屈肘而得之,手心主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脾之井者,隱白也;榮,大都也;俞,太白也;經,商丘也;合,陰陵泉也。隱白在足大指之端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陰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大都,在足大指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白,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商丘,在足內踝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陰陵泉,在膝下內側輔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足太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肺之井者,少商也;榮,魚際也;俞,太淵也;經,經渠也;合,尺澤也。少商在手大指之端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太陰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壯。○魚際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手太陰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淵在掌後陷者中,手太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經渠在寸口陷者中,手太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不可灸,傷人神明。尺澤在肘中約上動脈,手太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腎之井者,涌泉也;榮,然谷也;俞,太谿也;經,復溜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溜作留。餘溜字并同。○合,陰谷也。涌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二#8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然谷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此多見血,令人立饑欲食。太谿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復溜在足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在內踝後上二寸動脈。○足少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陰谷;在膝下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是五藏之俞,藏各五穴,則二十五俞,以左右脈具而言之,則五十穴。
  府俞七十二穴,
  府,謂六府,非兼九形府也。俞,亦謂井榮俞原經合,非背俞也。肝之府膽,膽之井者,竅陰也;榮,俠谿也;俞,臨泣也;原,丘虛也;經,陽輔也;合,陽陵泉也。竅陰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少陽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俠谿在足小指次指歧骨問,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臨泣,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問陷者中,去俠谿同身寸之一寸半,足少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丘虛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輔在足外踝上,○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虛同身寸之七寸,足少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陵泉,在膝下同身寸之一寸腑外康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9分,留十#10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脾之府胃,胃之井者,厲兌也;榮,內庭也;俞,陷谷也;原,衝陽也;經,解谿也;合,三里也。厲兌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足陽明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壯。內庭在足大指次指外問陷者中,足陽明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陷谷在足大指次指外問本節後陷者中,去內庭同身寸之二寸,足陽明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衝陽在足附上同身寸之五寸骨問動脈上,去陷谷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解谿在衝陽後同身寸之二寸半○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寸半,《刺瘧》注作三寸半,《素問》二注不同,當從《甲乙經》之說。○腕上陷者中,足陽明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詠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肺之府大腸,大腸之井者,商陽也;榮,二間也;俞,三問也;原,合谷也;經,陽谿也;合,曲池也。商陽在手大指次指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手陽明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二問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前內側陷者中,手陽明詠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三問在手大指次指本節後#11內側陷者中,手陽明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之問,手陽明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谿在腕中上側兩筋問陪者中,手陽明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曲池在肘外輔屈肘兩骨之中,手陽明脈之所入也,以手拱胸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心之府小腸,小腸之井者,少澤也;榮,前谷也;俞,後谿也;原,腕骨也;經,陽谷也;合,少海也。少澤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下同身寸之一分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一壯。前谷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後谿在手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一壯。腕骨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谷在手外側腕中銳骨之下陷者中,手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少海在肘內大骨外,去肘端同身寸之五分陷者中,屈肘乃得之,手太場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心包之府三焦,三焦之井者,關衝也;榮,液門也;俞,中渚也;原,陽池也;經,支溝也;合,天井也。關衝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手少陽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液門.在手小指次指問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呂中渚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問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池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支溝在腕後同身寸之三寸兩骨之問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天井在肘外大骨之後同身寸之一寸兩筋問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少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腎之府膀胱,膀胱之井者,至陰也;榮,通谷也;俞,束骨也;原,京骨也;經,崑崙也;合,委中也。至陰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陽脈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通谷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太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中在胭中央約文中動脈,○新校正云:詳委中穴與《甲乙經》及《刺瘧篇》注、《痺論》注同。又《骨空論》云:在膝解之後,曲腳之中,背面取之。又《熱穴論》注、《刺熱篇》注云在足膝後屈處。○足太場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是六府之俞,府各六穴,則三十六俞。以左右脈俱而言之,則七十二穴。
  熱俞五十九穴,水俞五十七穴。
  并具《水熱穴#12論》中。○新校正云:按熱俞又見《刺熱篇》注。
  頭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
  此亦熱俞之五十九穴也。
  中肥兩傍各五,凡十穴。
  謂五藏之背俞也。肺俞,在第三椎下兩傍q心俞,在第五椎下兩傍。肝俞,在第九椎下兩傍。脾俞,在第十一椎下兩傍。腎俞,在第十四椎下兩傍。此五藏俞者,各俠脊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半,并足太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肝俞留六呼,餘并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俠脊數之,則十穴也。
  大椎上兩傍各一,凡二穴。
  今《甲乙經》、《經脈流注孔穴圖經》并不載,未詳何俞也。○新校正云:按大椎上傍無穴,大椎下傍穴名大杼,後有,故王氏云未詳。
  目瞳子浮白二穴。
  瞳子髏在目外去毗同身寸之五分,手太陽手足少陽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浮白在耳後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言之,各二為四也。
  兩髒厭分中二穴,
  謂環姚穴也。在脾樞後,足少陽太于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王氏云在牌樞後,按《甲乙經》云在牌樞中,後當作中。灸三壯,《甲乙經》作五壯。
  犢鼻二穴,
  在膝體下腑上俠解大筋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耳中多所聞二穴,
  聽官穴也。在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手足少陽手太陽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三分。
  眉本二穴,
  鑽竹穴也。在眉頭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完骨二穴,
  在耳後入髮際同身寸之四分,足太陽少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13:刺可入三#14分,灸七壯。
  項中央一穴,
  風府穴也。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二經之會,疾言其肉立起,言休其肉立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灸之不幸,使人□。
  枕骨二穴,
  竅陰穴也。在完骨上,枕骨下,搖動應手,足太陽少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15刺可入四分,灸可五壯。
  上關二穴,
  《針經》所謂刺之則欽不能欠者也,在耳前上廉起骨,開口有空,手少陽足陽明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深令人耳無所聞。
  大迎二穴,
  在曲頜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16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下關二穴,
  《針經》所謂刺之則欠不能飲者也。在上關下耳前動脈下康,合口有空,張口而閉,足陽明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耳中有乾撾之,不得灸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撾之作撾抵。遺,音摘。欽,丘庶切。
  天柱二穴,
  在俠項後髮際大筋外康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伺'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巨#17虛上下廉四穴,
  上康,足陽明與太陽合也,在膝犢鼻下臉外康同身寸之六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下康,足陽明與少陽合也,在上康下同身寸之六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r==一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并《刺熱篇》注、《水熱穴》注上康在三里下三寸,此云犢鼻下六寸者,蓋三里在犢鼻下三寸,上康又在三里下三寸,故云六寸也。
  曲牙二穴,
  頰車穴也。在耳下曲頰端陷者中,開口有空,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天突一穴,
  已前釋也。
  天府二穴,
  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臂燸內康動脈,手太陰脈氣所發,禁不可灸,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燸,奴到切。
  天牖二穴,
  在頸筋間缺盆上,天容後,天柱前,完骨下髮際上,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灸#18者可灸三壯。
  扶突二穴,
  在頸當曲頹下同身寸之一寸,人迎後,手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天窗二穴,
  在曲頹下扶突後動脈應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肩解二穴,
  謂肩井也。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灸五壯。
  關元一穴,
  新校正云:詳此已前釋,舊當篇再注,今去之。
  委陽二穴,
  三焦下輔俞也。在胭中外康兩筋問,此足太陽之別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屈伸而取之。
  肩貞二穴,
  在肩曲甲下兩骨解問,肩髁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門一穴,
  在項髮際宛宛中,入係舌本,督脈陽維二經之會,仰頭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19,灸之令人□。○新校正云:按《氣府》注云去風府一寸。
  齊一穴,
  齊中也,禁不可刺,刺之使人齊中惡瘍,漬矢出者死不可治,若灸者可灸三壯。
  胸俞十二穴,
  謂俞府、或中、神藏、靈墟、神封、步廊,左右則十二穴也。俞府在巨骨下俠任脈兩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下五穴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足少陰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背俞二穴,
  大杼穴也。在脊第一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脈別絡手足太陽三脈氣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壯。
  膺俞十二穴,
  謂雲門、中府、周榮、胸卿、天谿、食竇,左右則十二穴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周榮、胸卿。○雲門在巨骨下俠任脈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六寸○新校正云:按《水熱穴》注作胸中行兩傍,與此文雖異,處所無別。○陷者中,動詠應手,雲門、中府相去同身寸之一寸,餘五穴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手太陰脈氣所發,雲門、食竇舉臂取之,餘并仰而取之,雲門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太深令人逆息,中府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餘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詳王氏以此十二穴并手太陰,按《甲乙經》雲門乃手太陰,中府乃手足太陰之會,周榮已下乃足太陰,非十二穴并手太陰也。
  分肉二穴,
  在足外踝上絕骨之端同身寸之三分筋肉分閒,陽維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分肉穴,詳處所疑是陽輔,在足外踝上,輔骨前絕骨端如前三分所,又按《刺腰痛》注作絕骨之端如後二分,刺入五分,留十呼。與此注小異。
  踝上橫二穴,
  內踝上者,交信穴也。交信去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問,足陰踏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外踝上,附陽穴也。附陽去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陽前少陽後筋骨問,陽踏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附陽作付陽。
  陰陽嬌四穴,
  陰跚穴在足內踝下,是謂照海,陰踏所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踏穴,是謂申#20脈,陽踏所生,在外踝下陷者中,○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作在外踝下五分,《繆刺論》注云外踝下半寸。○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21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留七呼作六呼,《刺腰痛篇》注作十呼。
  水俞在諸分,
  分,謂肉之分理問,治水取之。
  熱俞在氣穴,
  寫熱則取之。
  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
  骸厭,謂膝外俠膝之骨厭中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謂五里穴。所以謂之大禁者,謂其禁不可刺也。《針經》曰:迎之五里,中道而上,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氣.盡矣二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蓋謂此也。又曰:五里者,尺澤之後五里。與此文同。
  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由行也。
  新校正云:詳自藏俞五十至此,并重復共得三百六十穴,通前天突、十椎、上紀、下紀,共三百六十五穴,除重復,實有三百一十三穴。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游針之居,願聞孫絡谿谷,亦有所應乎?
  孫絡,小絡也,謂絡之支別者。
  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榮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寫無息,以通榮衛,見而寫之,無問所會。
  榮積衛留,內外相薄者,見其血絡當即寫之,亦無問其脈之俞會。
  帝曰:願聞谿谷之會也。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以合大氣。
  邪縊氣塵,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內銷骨髓,外破大膕#22
  熱過故致是。
  留於節奏,必將為敗。
  若留於骨節之問,津液所奏之處,則骨節之問,髓液皆漬為膿,故必敗爛筋骨而不得屈伸矣。
  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內#23縮筋,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寒肉縮筋。
  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痺,外為不仁,命日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也。
  邪氣盛甚,真氣不榮,髓溢內消,故為是也。不足,謂陽氣不足也。寒邪外薄,久積淹留,陽不外勝,內消筋髓,故日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之中也。
  谿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歲。其小痺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若小寒之氣,流行淫溢,隨脈往來為痺病,用針調者,與常法相同爾。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復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日氣穴所在。岐伯曰:孫絡之脈別經者,其血盛而當寫者,亦三百六十五脈,并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脈也,
  十四絡者,謂十二經絡兼任脈督脈之絡也。脾之大絡起自於脾,故不并言之也。
  內解寫於中者十脈。
  解,謂骨解之中經絡也。雖則別行,然所受邪亦還.注寫於五藏之脈,左右各五,故十脈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二竟
  #1知:原作『之』,據顧本改。
  #2化生:顧本作『生化』。
  #3上紀:『紀』下疑脫『下紀』二字。
  #4陰:原作『央』,據顧本改。
  #5十:顧本作『七』。
  #6泉:原作『水』,據顧本改。
  #7三:顧本作『六』。
  #8二:顧本作『三』。
  #9六:顧本作『五』。
  #10十:顧本作『七』。
  #11後:原脫,據顧本補。
  #12穴:原脫,據顧本補。
  #13按《甲乙經》云:此五字原脫,據顧本補。
  #14三:顧本作『二』。
  #15云:原作『去』,據顧本改。
  #16二:顧本作『三』。
  #17巨:原脫,據顧本補。
  #18灸:顧本『灸』上有『若』字。
  #19灸:原脫據顧本改。
  #20申:原作『中』,據顧本改。
  #21三:顧本作『二』。
  #22膕:疑當作『□』。
  #23內:顧本作『肉』。
  #24還:顧本作『隨』。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三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氣府論篇
  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
  兼氣浮薄相通者言之,當言九十三穴,非七十八穴也。正經脈會發者七十八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則其數也。
  兩眉頭各一,
  謂鑽竹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入髮至項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
  謂大杼、風門各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別本云入髮至項三寸。又注云:寸同身寸也,諸寸同法。與此注全別。此注謂大杼、風門各二穴,所在灸刺分壯,與《氣穴》同法。今《氣穴》篇中無風門穴,而注言與.同法,此注之非可見。此非王氏之誤,誤在後人。詳此入髮至項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蓋是說下文浮氣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故王都不解釋,直云寸為同身寸也。但以頂誤作項,剩半字耳。所以言入髮至頂者,自入髮顧會穴至頂百會几三寸,自百會後至頂又三寸,故云入髮至頂三寸。傍五者,為兼中行傍數有五行也。相去三寸者,蓋謂自百會頂中數左右前後各三寸,有五行行五,共二十五穴也。後人誤,將頂為項,以為大杼、風門,此甚誤也。況大杼在第一椎下兩傍,風門又在第三#2椎下,上云髮際非止三寸半也,其誤甚明。(頗,信。)
  其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
  浮氣,謂氣浮而通之可以去熱者也。五行,謂頭上自髮際中同身寸之二寸後至頂之後者也。二十五者,其中行,則顧會、前頂、百會、後頂、強問五,督脈氣也。次俠傍兩行,則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各五,本經氣也。又次傍兩行,則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各五,足少陽氣也。兩傍四行各五,則二十穴。中行五,則二十五也。其刺灸分壯,與《水熱穴》同法。
  項中大筋兩傍各一,
  謂天柱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風府兩傍各一,
  謂風池二穴也。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風池足少陽陽維之會,非太陽之所發也。經言風府兩傍,乃天柱穴之分位,此亦覆明上項中大筋兩傍穴也,此注剩出風池二穴於九十三數外,更剩前大杼、風門,及此風池六穴也。
  俠脊以下至屍尾二十一節十五問各一,
  十五問各一者,今《中誥孔穴圖經》所存者十三穴,左右共二十六,謂附分、魄戶、神堂、請譆、鬲關、魂門、陽綱、意舍、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十三也。附分,在第二椎下附項內廉兩傍,各相去俠脊同身寸之二#3寸,足太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魄戶在第三椎下兩傍,上直附分,足太陽脈氣所發,下十二穴并同,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如附分法。神堂,在第五椎下兩傍,上直魄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同附分法。諱譆在第六椎下兩傍,上直神堂,○新校正云:按《骨空論》注云:以手厭之,令病人呼諱譆之聲,則指下動矣。○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灸如附分法。鬲關在第七椎下兩傍,上直請譆,正坐開肩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可灸五壯。○魂門在第九椎下兩傍,上直鬲關,正坐取之,刺灸分壯如鬲關法。陽綱在第十椎下兩傍,上直魂黃門,正坐取之,刺灸分壯如魂門法。意合在第十一椎下兩傍,上直陽綱,正坐取之,刺灸分壯如陽綱法。胃倉在第十二椎下兩傍,上直意舍,刺灸分壯如意舍法。肓門在第十三椎下兩傍,上直胃倉,刺同胃倉,可灸三十壯。○新校正云:按肓門灸三十壯,與《甲乙經》同。《水穴》注作灸三壯。○志室城第十四椎下兩傍,上直肓門,正坐取之,刺灸分壯如魄戶法。胞肓在第十九椎下兩傍,上直志室,伏而取之,刺灸分壯如魄戶法。○新校正云:按志室、胞肓灸如魄戶五壯,《甲乙經》作三壯,《水穴》注亦作三壯,《熱穴》注志室亦作三壯。○秩邊,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上直胞肓,伏而取之,刺灸分壯如魄戶法。(誼譆,上衣下喜。)
  五藏之俞各五,六府之俞各六,
  肺俞在第三椎下兩傍,俠脊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心俞在第五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七呼,肝俞在第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脾俞在第十一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肝俞法,留七呼。腎俞在第十四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膽俞在第十椎下兩傍,相去如肺俞法,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胃俞在第十二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脾俞法,留七呼。三焦俞在第十三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膽俞法。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肺俞法,留六呼。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心俞法,留六呼。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如腎俞法,留六呼。五藏六府之俞,若灸者并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或者疑經中各五各六,以各字為誤者,非也。所以言各者,謂左右各五各六,非謂每藏府而各五各六也。
  委中以下至足小指傍各六俞。
  謂委中、崑崙、京骨、束骨、通谷、至陰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如《氣穴》法。經言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今此所有兼亡者九十三穴,由此則大數差錯傳寫有誤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云兼亡者九十三穴,今兼大杼、風門、風池為九十九穴,以此王氏總數考之,明知此三穴後之妄增也。
  足少陽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兩角上各二#4
  謂天衝、曲鬢左右各二也。天衝在耳上如前同身寸之三分,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5壯。曲鬢在耳上入髮際曲陽陷者中,鼓頜有空,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灸分壯如天衝法。
  直目上髮際內各五,
  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是也。臨泣直目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陽少陽陽維三脈之會,留七呼。目窗在臨泣後同身寸之一寸,正營在目窗後同身寸之一寸,承靈在正營後同身寸之一寸半,腦空在承靈後同身寸之一寸半,俠枕骨後枕骨上,并足少陽陽維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餘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并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腦空在枕骨後#6枕骨上,《甲乙經》作玉枕骨下。
  耳前角上各一,
  謂頜厭二穴也,在曲角下顯顓之上上康,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深令人耳無所聞。顯,仁涉切。額,汝車切。
  耳前角下各一,
  謂懸釐二穴也。在曲角上顯顓之下康,手足少陽陽明四脈之交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後手少陽中云角上,此云角下,叉有一誤。
  銳髮下各一,
  謂和髏二穴也。在耳前銳髮下橫動脈,手足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
  客主人各一,
  客主人,穴名也。在耳前上康起骨,開口有空,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氣穴》注、《刺禁》注并云手少陽足陽明之會,與此異。
  耳後陷中各一,
  謂翳風二穴也。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耳中,手足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下關各一,
  下關,穴名也。所在刺灸,《氣穴》同法。
  耳下牙車之後各一,
  謂頰車二穴也。刺灸分壯,《氣穴》同法。
  缺盆各一,
  缺盆,穴名也。在肩上橫骨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骨空》注作手陽明。
  掖下三寸,脅下至胱,八問各一,
  掖下三寸,同身寸也。掖下,謂淵掖、輒筋、天池,脅下至朕,則日月、章門、帶脈、五樞、維道、居髏九穴也,左右共十八穴也。淵掖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陽脈氣所發,舉臂得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禁不可灸。輒筋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復前行同身寸之一寸搓脅,○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搓作著。下同。○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天池在乳後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寸。○掖下三寸搓脅直掖獗肋間,手心主足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日月,膽募也,在第三肋端,橫直心蔽骨傍各同身寸之二寸五分,上直兩乳,○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日月在期門下五分。○足太陰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章門,脾募也,在季肋端,足厥陰少陽二脈之會,側外屈上足伸下足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帶脈在季肋下同身寸之一寸八分,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五樞在帶脈下同身寸之三寸,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維道在章門下同身寸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刺灸分壯如章門法。居髏在章門下同身寸之四寸三分,骼骨上。○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監骨上。○陷者中,陽踏足少陽二脈之會,刺灸分壯如維道法。所以謂之八間者,自掖下三寸至季肋几八肋骨。
  □樞中傍各一,
  謂環姚二穴也。刺灸分壯,《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氣穴論》云兩□厭分中,王注為環姚穴。又《甲乙經》注:環姚在□樞中。今云□樞中傍各一者,蓋謂此穴在□樞中也。傍各一者,謂左右各一穴也,非謂環姚在□樞中傍也。
  膝以下至足小指次指各六俞。
  謂陽陵泉、陽輔、丘虛、臨泣、俠谿、竅陰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壯,《氣穴》同法。
  足陽明脈氣所發者六十八穴:額顱髮際傍各三,
  謂懸顱、陽白、頭維左右共六穴也。正面髮際橫行數之,懸顱在曲角上顯顧之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白在眉上同身寸之一寸直瞳子,足陽明陰維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灸三壯。頭維在額角髮際俠本神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足少陽陽明二脈之交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禁不可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陽白足少陽陽維之會,今王氏注云足陽明陰維之會。詳此在足陽明脈氣所發中,則足陽明近是。然陽明經不到此,又不與陰維會,疑王注非,《甲乙經》為得矣。
  面□骨空各一,
  謂四白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不可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刺入三分,灸七壯。
  大迎之骨空各一,
  大迎,穴名也。在曲頜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人迎各一,
  人迎,穴名也。在頸俠結喉傍大脈動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過深殺人,禁不可灸。
  缺盆外骨空各一,
  謂天髏二穴也。在肩缺盆中上伏骨之陬陷者中,手足少陽陽維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伏骨作瑟骨。(瑟,音必。)
  膺中骨間各一,
  謂膺窗等六穴也。膺窗在胸兩傍,俠中行各相去同身寸之四寸,巨骨下同身寸之四寸八分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此穴之上,又有氣戶、庫房、屋翳,下又有乳中、乳根。氣戶在巨骨下,下直膺窗,去膺窗上同身寸之四寸八分。庫房在氣戶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屋翳在氣戶下同身寸之三寸二分,下即膺窗也。膺窗之下,即乳中也。乳中穴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則乳根穴也。并足陽明脈氣所發,仰而取之。乳中禁不可灸刺,灸刺之不幸生蝕瘡,瘡中有清汁膿血者可治,瘡中有痣肉若蝕瘡者死。餘五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灸五壯。
  俠鳩尾之外,當乳下三寸,俠胃院各五,
  謂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太乙五穴也。左右共一寸也。俠腹中行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四寸。○新校正韋云:按《甲乙經》云各二寸。疑此注剩各字。○不容在第四肋端,下至太乙,各上下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容刺入五分,此云并入八分,疑此注誤。
  俠齊廣三寸各三,
  廣,謂去齊橫廣也。廣三寸者,各如太乙之遠近也。各三者,謂滑肉門、天樞、外陵也。滑肉門在太乙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樞在滑肉門#7下同身寸之一寸,正當於齊,外陵在天樞下同身寸之一寸,并足陽明脈氣所發。天樞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滑肉門、外陵各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天樞在齊傍各二寸,上日滑肉門,下日外陵,是三穴者,去齊各二寸也。今此經注云廣三寸,《素問》、《甲乙經》不同,然《甲乙經》分寸與諸書同,特此經為異也。
  下齊二寸俠之各三,
  下齊二寸,則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大巨穴也。各三者,謂大巨、水道、歸來也。大巨在外陵下伺身寸之一寸,足陽明詠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詠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壯。歸來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二寸,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氣街動脈各一,
  氣街,穴名也。在歸來下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脈動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此注與《甲乙經》同。《刺熱》注及《熱穴》注云氣街在腹臍下,橫骨兩端,鼠既上,《刺禁論》注在腹下俠齊兩傍,相去四寸,鼠僕上,《骨空》注云在毛際兩傍,鼠既上。諸注不同,今備錄之。
  伏菟上各一,
  謂牌關二穴也。在膝上伏菟後交分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分之所在穴空。
  謂三里、上康、下廉、解谿、衝陽、陷谷、內庭、厲兌八穴也。左右言之則十六俞也。上廉足陽明與大腸合,下康足陽明與小腸合,其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所謂分之所在穴空者,足陽明脈自三里穴分而下行,其直者,循腑過附入中指出其端,則厲兌也,其支者與直俱行至足附上入中指次問,故云分之所在穴空也。之,往也。言分而各行往指問穴空處也。
  手太陽脈氣所發者三十六穴:目內毗各一,
  謂睛明二穴也。在目內毗,手足太陽足陽明陰踏陽踏五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諸穴有云數脈會發而不於所會刺脈下言之者,出從其正者也。
  目外各一,
  謂瞳子僇二穴也。在目外去毗同身寸之五分,手太陽手足少陽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骨下各一,
  謂顧髏二穴也。□,頑也。頑,面顧也。在面頑骨下陷者中,手太陽少陽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順,音仇。)
  耳郭上各一,
  謂角孫#8二穴也。在耳上郭表之中間上,髮際之下,開口有空,手太陽手足少陽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手太陽作手陽明。
  耳中各一,
  謂聽官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巨骨穴各一,
  巨骨,穴名也。在肩端上行兩叉骨間陷者中,手陽明踏脈二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曲掖上骨穴各一,
  謂懦俞二穴也。在肩燸後大骨下脾上康陷者中,手太陽陽維踏詠三經之會,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手足太陽。
  柱骨上陷者各一,
  謂肩井二穴也。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手足少陽陽維三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上天窗四寸各一,
  謂天窗、竅陰四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肩解各一,
  謂秉風二穴也。在肩上小髑骨後,舉臂有空,手太陽陽明手足少陽四脈之會,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灸五壯。
  肩解下三寸各一,
  謂天宗二穴也。在秉風後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
  六俞所起於指端,經言至小指本,則以端為本,言上之本也,下文陽明少陽同也。六俞,謂小海、陽谷、腕骨、後谿、前谷、少澤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其所在刺灸分壯,《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此手太陽、陽明、少陽三經,各言至手某指本,王注以端為本者,非也。詳手三陽之井穴,盡出手某指之端,爪甲下際,此言本者,是逐指爪甲之本也,又安得以端為本哉。
  手陽明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鼻空外廉,項上各二,
  謂迎香、扶突各二穴也。迎香在鼻下孔傍,手足陽明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扶突在曲頰下同身寸之二#9寸人迎後,手陽明脈氣所四發,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大迎骨空各一,
  大迎,穴名也。在曲頜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大迎穴已見前足陽明經中,今又見於此,王氏不注所以,當如顧髏穴,兩出之義。
  柱骨之會各一,
  謂天鼎二穴也。在頸缺盆上,直扶突,氣舍後同身寸之半寸,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寸半。
  髁骨之會各一,
  謂肩髑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髑骨《氣穴》注中無,《刺熱》注、《水熱穴》注、《骨空論》注中有之。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謂三里、陽谿、合谷、三問、二閒、商陽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氣穴論》注有曲池而無三里。曲池手陽明之合也,此誤出三里而遺曲池也。
  手少陽脈氣所發三十二穴:鼾骨下各一#10,
  謂觀髏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手少.陽脈同法。此穴中手少陽太陽脈氣俱會於中,等無優劣,故重說於此,下有者同。
  眉後各一,
  謂絲竹空二穴也。在眉後陷者中,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不可灸,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手少陽作足少陽,留六呼作三呼。
  角上各一,
  謂懸釐二穴也。此與足少陽脈中同,以是二脈之會也。○新校正云:按足少陽脈中言角下,此云角上,疑此誤。
  下完骨後各一,
  謂天牖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12。
  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
  謂風池二穴也。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於耳中,手足少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在顯馭後髮際,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可入三分。
  俠扶突各一,
  謂天窗二穴也。在曲頰下扶突後動脈應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肩貞各一,
  肩貞,穴名也。在肩曲胛下兩骨解問,肩髑後陪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肩貞下三寸分問各一,
  謂肩髏、燸會、消爍各二穴也。其穴各在肉分問也。肩髏在肩端燸上,斜舉臂取之,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懦會在臂前康,去肩端同身寸之三寸,手陽明少陽二絡氣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灸者可灸五壯。消灤在肩下臂外關掖斜肘分下行問,手少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謂天井、支溝、陽池、中渚、液門、關衝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督脈氣所發者二十八穴:
  今少一穴。○新校正云:按會陽二穴,為二十九穴,乃剩一穴,非少也。少當作剩字。
  項中央二,
  是謂風府、瘠門二穴也。悉在項中,餘一#13穴今亡。風府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門在項髮際宛宛中,去風府同身寸之一寸,督脈陽維二經之會,仰頭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灸之令人瘠。○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風府、瘠門悉在項中,餘一穴今亡者,非謂此二十八穴中亡一穴也,王氏蓋見《氣穴論》大椎上兩傍各一穴,亦在項之穴也,今亡,故云餘一穴今亡也。
  髮際後中八,
  謂神庭、上星、自會、前頂、百會、後頂、強問、腦戶八穴也。其正髮際之中也。神庭在髮際直鼻,督脈足太陽陽明脈三經之會,禁不可刺,若刺之令人癲疾,目失睛,若灸者可灸三壯。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豆。自會在上星後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前頂在自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問陷者中。百會在前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之交會。後頂在百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強閒在後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腦戶在強問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不可灸。此八者并督脈氣所發也,上星、百會、強間、腦戶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上星留六呼,腦戶留三呼,餘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腦戶不可灸,《骨空論》注云不可妄灸。
  面中三,
  謂素髏、水溝、齦交三穴也。素髏在鼻柱上端,督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水溝在鼻柱下人中,直唇取之,督脈手陽明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齦交在唇內齒上齦縫,督脈任脈二經之會,可逆刺之,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此三者正居面左右之中也。
  大椎以下至屍尾及傍十五穴。
  脊椎之閒有大椎、陶道、身柱、神道、靈臺、至陽、筋縮、中樞、脊中、懸樞、命門、陽關、腰俞、長強、會陽十五俞也。大椎在第一椎上陷者中,三陽-魚督脈之會。陶道在項大椎節下問,督脈足太陽之會,俯而取之。身柱在第二#14椎節下問,俯而取之。神道在第五椎節下問,俯而取之。靈臺在第六椎節下問,俯而取之。至陽在第七椎節下問,俯而取之。筋縮在第九椎節下間,俯而取之。中樞在第十椎節下問,俯而取之。脊中在第十一椎節下問,俯而取之,禁不可灸,令人樓。懸樞在第十三椎節下問,俯而取之。命門在第十四椎節下問,俯而取之。陽關在第十六椎節下閒,坐而取之。腰俞在第二十一椎節下間。長強在脊骯端,督脈別絡少陰二脈所結。會陽穴在陰尾骨兩傍。几此十五者,并督脈氣所發,腰俞、長強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寸,《水穴論》注作二分,腰俞穴《繆刺論》注作二寸,《熱穴》注作二寸,《刺熱》注作二分,諸注不同。雖《甲乙經》作二寸,疑大深,與其失之深,不若失之淺,宜作二分之說。○留七呼。懸樞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會陽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餘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陶道、神道各留五呼。陶道、身柱、神道、筋縮可灸五壯,大椎可九壯,餘并可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靈臺、中樞、陽闡三穴#15。
  至鱖下凡二十一節,脊椎法也。
  通項骨三節,即二十四節。
  任脈之氣所發者二十八穴:
  今少一穴。
  喉中央二,
  謂廉泉、天突二穴也。康泉在頜下結喉上舌本下,陰維任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天突在頸結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陰維任脈之會,低針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膺中骨陷中各一,
  謂環璣、華蓋、紫官、玉堂、羶中、中庭六穴也。漩璣在天突下同身寸之一寸,華蓋在談璣下同身寸之一寸,紫官、玉堂、擅中、中庭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并任脈氣所發,仰而取之,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鳩尾下三寸,胃院五寸,胃院以下至橫骨六寸半一。
  新校正云:詳一字疑誤。
  腹脈法也。
  鳩尾,心前穴名也。其正當心蔽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鳩烏尾形,故以為名也。鳩尾下有鳩尾、巨闕、上院、中院、建里、下院、水分、齊中、陰交、脖腴、丹田、關元、中極、曲骨十四俞也。鳩尾在臆前,蔽骨下同身寸之五分,任脈之別,不可灸,刺人無蔽骨者,從歧骨際下行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一寸半。為鳩尾處也。下次巨闕、上院、中院、建里、下院、水分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上院則足陽明手太陽之會,中院則手太陽少陽足陽明三脈所生也。齊中禁不可刺,若刺之使人齊中惡瘍,漬矢出者死不治。陰交在齊下同身寸之一寸,任脈陰衝之會。脖腴在齊下同身寸之一寸半。丹田,三焦募也,在齊下同身寸之二寸。關元,小腸募也,在齊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也。中極在關元下一寸,足三陰之會也。曲骨在橫骨上,中極下同身寸之一寸,足厥陰之會。凡此十四者,并任脈氣所發。建里、丹田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分十呼。○上院、陰交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下院、水分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中院、脖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曲骨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留七呼,餘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若灸者,關元、中院各可灸七壯,齊中、中極、曲骨各三壯,餘并可五壯。自鳩尾下至陰閒,并任脈主之,腹脈法也。○新校正云:據此注云餘并刺入一寸二分,關元在中,與《甲乙經》及《氣穴》、《骨空》注刺入二寸不同,當從《甲乙經》之寸數。
  下陰別一,
  謂會陰一穴也。自曲骨下至陰,陰之下兩陰之問則此穴也,是任脈別絡俠督脈者衝脈之會,故日下陰別一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七呼作三呼。
  目下各一,
  謂承泣二穴也。在目下同身寸之七分,上直瞳子,陽踏任脈足陽明三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不可灸。
  下唇一,
  謂承漿穴也。在頤前下唇之下,足陽明脈任脈之會,開口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六呼。
  齦交一。
  齦交,穴名也。所在刺灸分壯與脈法同。
  衝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俠鳩尾外各半寸至齊寸一,
  謂幽門、通谷、陰都、石關、商曲、肓俞六穴,左右則十二穴也。幽門俠巨闕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半寸陷者中,下五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衝脈足少陰二經之會,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此云各刺入一寸,按《甲乙經》云幽門、通谷刺入五分。
  俠齊下傍各五分至橫骨寸一,腹脈法也。
  謂中注、髓府、胞門、陰關、下極五穴,左右則十穴也。中注在肓俞下同身寸之五分,上直幽門,下四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衝脈足少陰二經之會,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
  足少陰舌下,厥陰毛中急脈各一,
  足少陰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動脈前,是日月本,左右二也。足少陰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急脈在陰髦中,陰上兩傍相去同身寸之二寸半,按之隱指堅,然甚按則痛引上下也。其左者,中寒則上引少腹,下引陰九,善為痛,為小腹急中寒。此兩脈皆厥陰之大絡通行其中,故日厥陰急脈,即睪之系也。可灸而不可刺,病疝少腹痛,即可灸。○新校正云:詳舌下毛中之穴,《甲乙經》無。
  手少陰各一,
  謂手少陰郵穴也。在腕後同身寸之半寸,手少陰郵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二也。
  陰陽嬌各一,
  陰踏一,謂交信穴也。交信在足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間,陰踏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踏一,謂附陽穴也。附陽在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陽前少陽後筋骨問,饉取之,陽踏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四也。
  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經之所存者多,凡一十九穴,此所謂氣府也。然散穴俞,諸經脈部分皆有之,故經或不言,而《甲乙經》經脈流注多少不同者以此。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三竟
  #1與:『與』下原有『注」字,據顧本刪。
  #2三:顧本作『二』。
  #3二:顧本作『三』。
  #4二:原作『三』,據顧本改。
  #5三:顧本作『五」。
  #6彼:原作『上』,據顧本改。
  #7在太乙下同身寸之一寸,天櫃在滑肉門:此十六字原脫,據顧本補。
  #8孫:原作『係』,據顧本改。
  #9二:顧本作『一』。
  #10一:原作『下』,據顧本改。
  #11少:頗本作『太』。
  #12法:原脫,據顧本補。
  #13一:原作『二』,據顏本改。
  #14二:顧本作『三』。
  #15穴:原作『陽』,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四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骨空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風者百病之始也,以針治之奈何?
  始,初也。
  岐伯對曰:風從外入,令人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
  風中身形,則勝理閉密,陽氣內拒,寒復外勝,勝拒相薄,榮衛失所,故如是。
  治在風府,
  風府,穴也。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風府注,《氣穴論》、《氣府論》中各已注,與《甲乙經》同,此注云督脈足太陽之會,可灸五壯者,’乃是風門熱府穴也。當云督脈陽維之會,留三呼,不可灸。乃是。
  調其陰陽,不足則補,有餘則寫。
  用針之道,鈴法天常,盛寫虛補,此其常也。
  大風頸項痛,刺風府,風府在上椎。
  上椎,謂大椎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
  大風汗出,灸誼譆,諱譆在背下俠脊傍三寸所,厭之令病者呼諱譆,誼譆應手。
  請譆,穴也。在肩膊內廉俠第六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三寸,以手厭之,令病人呼請譆之聲,則指下動矣,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諱譆者因取為名爾。(膊,音博。)
  從風僧風,刺眉頭。
  謂鑽竹穴也。在眉頭陷者中脈動應手,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失枕在肩上橫骨間。
  謂缺盆穴也。在肩上橫骨陷者中,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入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氣府》注作足陽明,此云手陽明,詳二經俱發於此,故王注兩言之。
  折使偷臂齊肘正,灸脊中。
  褕讀為搖,搖謂搖動也。然失枕非獨取肩上橫骨間,亦當正形灸脊中也。欲而驗之,則使搖動其臂,屈折其肘,自項之下,橫齊肘端,當其中問,則其處也,是日陽關,在第十六椎節下問,督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陽關穴,《甲乙經》無。
  紗絡季脅引少腹而痛脹,刺誼譆。
  炒,謂俠脊兩傍空軟處也。少腹,齊下也。
  腰痛不可以轉搖,急引陰卵,刺八髏與痛上,八髏在腰屍分問。
  八或謂九,驗《真骨》及《中誥孔穴經》正有八髏無九僇也。分,謂腰屍筋肉分問陷下處。
  鼠瘦寒熱,還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營。
  膝外骨問也。屈伸之處,寒氣喜中,故名寒府也。解,謂骨解。營,謂深刺而必中其營也。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拜而取者,使膝外。空開也。跪而取之者,令足心宛宛處深定也。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裹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
  新校正云:按《難經》、《甲乙經》無上蹟循面入目六字。
  衝脈者,起於氣街,并少陰之經,
  新校主云:按《難經》、《甲乙經》作陽明。
  俠齊上行,至胸中而散。
  任脈、衝脈者,奇經也。任脈當齊中而上行,衝脈俠齊兩傍而上行。然中極者,謂齊下同身寸之四寸也。言中極之下者,言中極從少腹之內上行,而外出於毛際而上,非#2謂本○起於此也。關元者,謂齊下同身寸之三寸也。氣街者,穴名也。在毛際兩傍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也。言衝脈起於氣街者,亦從少腹之內,與任脈并行,而至於是乃循腹也。何以言之?《針經》曰:衝脈者,十二經之海,與少陰之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又曰:衝脈任脈者,皆起於胞中,上循脊裹,為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各行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血氣盛則皮膚熱,血獨盛則滲灌皮膚,生毫毛。由此言之,則任脈乃#3從少腹之內上行,至中極之下,氣街之內,明矣。○新校正云:按氣街與《氣府論》、《刺熱篇》、《水熱穴篇》、《刺禁論》等注重,文雖不同,處所無別,備注《氣府論》中。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痕聚。衝脈為病,逆氣裹急。督脈為病,脊強反折。
  督脈,亦奇經也。然任脈衝脈督脈者,一源而三歧也,故經或謂衝脈為督脈也。何以明之?今《甲乙》及古《經脈流注圖經》以任脈循背者,謂之督脈,自少腹直上者謂之任脈,亦謂之督脈,是則以背腹陰陽別為名目爾。以任脈自胞上過帶脈貫齊而上,故男子為病,內結七疝,女子為病,則帶下痕聚也。以衝脈俠齊而上,并少陰之經,上至胸中,故衝脈為病則逆氣裹急也。以督脈上循脊裹,故督脈為病則脊強反折也。
  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繫廷孔,
  起,非初起,亦猶任脈衝脈起於胞中也,其實乃起於腎下,至於少腹則下行於腰橫骨圍之中央也。繫廷孔者,謂窈漏,近所謂前陰穴也。以其陰廷繫屬於中,故名之。
  其孔,溺孔之端也,
  孔,則窈漏也。窈漏之中,其上有溺孔焉。端,謂陰廷在此溺孔之上端也,而督脈自骨圍中央則至於是。
  其絡循陰器合篡間,繞篡後,
  督脈別絡,自溺孔之端,分而各行,下循陰器,乃合篡問也。所謂問者,謂前陰後陰之兩問也。自兩問之後,已復分而行,繞篡之後。
  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
  別,謂別絡分而各行之於焦也。足少陰之絡者,自股內後廉貫脊屬腎,足太陽絡之外行者,循脾樞絡股陽而下;其中行者,下貫臀,至胭中與外行絡合。故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也。○新校正云:詳各行於焦,疑焦字誤。
  與太陽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
  接繞臀而上行也。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貫齊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擊兩目之下中央。
  自與太陽起於目內毗下至女子等,并督脈之別絡也。其直行者,自屍上循脊裹而至於鼻人也。自其少腹直上,至兩目之下中央。并任脈之行,而云是督脈所繫。由此言之,則任脈衝脈督脈,名異而同一體也。
  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為衝疝。
  尋此生病正是任脈,經云為衝疝者,正明督脈以別主而異目也。何者?若一脈一氣而無陰陽之異主,則此生病者當心背俱痛,豈獨衝心而為疝乎。
  其女子不孕,癮痔遺溺啞乾。
  亦以衝詠任脈并自少腹上至於咽喉,又以督脈循陰器合篡問繞篡後別繞臀,故不孕瘡痔遺溺啞乾也。所以謂之任脈者,女子得之以任養也,故經云此病其女子不孕也。所以謂之衝脈者,以其氣上衝也,故經云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也。所以謂之督脈者,以其督領經脈之海#4也。由此三用,故一源三歧,經或通呼,似相謬引,故下文曰:
  督脈生丙治督脈,治在骨上,甚者在齊下營。
  此亦正任脈之分也,衝任督三脈異名同;體亦明矣。骨上,謂腰橫骨上髦際中曲骨穴也,任脈足厥陰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壯。齊下,謂齊直下同身寸之一寸陰交穴,任脈陰衝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其上氣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
  中,謂缺盆兩問之中天突穴,在頸結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陰維任脈之會,低針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其病上衝喉者,治其漸,漸者上俠頤也。
  陽明之脈,漸上頤而環唇,故以俠頤名為漸也,是為大迎。大迎在曲頜前骨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陷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賽膝伸不屈,治其楗。
  賽膝,謂膝痛屈伸奏難也。楗,謂髒輔骨上,橫骨下,股外之中,側立搖動取之,筋動應手。撻,音健。
  坐而膝痛,治其機。
  髖骨兩傍相接處。
  立而暑解,治其骸關。
  暑,熱也。若膝痛,立而膝骨解中熱者,治其骸關。骸關,謂膝解也。一經云起而引解,言膝痛起立,痛引膝骨解之中也。暑、引二字其義則異,起、立二字其意頗同。
  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膕。
  膕,謂膝解之後、曲腳之中委中穴,背面取之,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入,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坐而膝痛如物隱者,治其關。
  關在胭上,當撻之後,背立按之,以動搖筋應手。
  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
  謂大杼穴也。所在灸刺分壯,與《氣穴》同法。
  連腑若折,治陽明中俞膠。
  若膝痛不可屈伸,連腑痛如折者,則針陽明脈中俞膠也,是則正取三里穴也。
  若別,治巨陽、少陰榮。
  若痛而膝如別離者,則治足太陽少陰之榮也。足太陽榮,通谷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足少陰榮,然谷也,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淫灤經痠,不能久立,治少陽之維,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外踝上五寸,乃足少陽之絡,此云維者,字之誤也。
  在外踝#5上五寸。
  淫灤,謂似酸痛而無力也。五寸一云四寸。《中語圖經》外踝上四寸無穴,五寸是光明穴也。足少陽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輔骨上橫骨下為撻,俠髖為機,膝解為骸關,俠膝之骨為連骸,骸下為輔,輔上為胭,胭上為關,頭橫骨為枕。
  由是則謂膝輔骨上、腰髖骨下為撻。撻上為機,膝外為骸關,撻後為關,關下為蟈,胭下為輔骨,輔骨上為連骸。連骸者,是骸骨相連接處也。頭上之橫骨,為枕骨。
  水俞五十七穴者,屍上五行,行五,伏菟上兩行,行五,左右各一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所在刺灸分壯,具《水熱穴論》中,此皆是骨空,故《氣穴篇》內與此重言爾。
  髓空在腦後五#6分,在顫際銳骨之下,
  是謂風府,通腦中也。
  一在齦基下,
  當頤下骨陷中有穴容豆,《中語圖經》名下績。(齦,音銀。)
  一在項後中復骨下,
  謂瘠門穴也。在項髮際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脈陽維之會,仰頭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
  一在脊骨上空,在風府上。
  上#7謂腦戶穴也。在枕骨上,大羽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宛宛中,督脈足太陽之會,此別腦之戶,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瘠,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大羽者,強一問之別名。《氣府》注云:若灸者,可灸五壯。
  脊骨下空,在屍骨下空。
  不應主療,經闕其名。○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長強在脊骯端,正在屍骨下。王氏云:不應主療,經闕其名。得非誤乎?
  數髓空在面俠鼻,
  謂顱髏等穴,經不二指陳其處,小小者爾。
  或骨空在口下當兩肩。
  謂大迎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前俠頤同法。
  兩膊骨空,在膊中之陽。
  近肩髑穴,經無名。
  臂骨空在臂陽,去踝四寸兩骨空之問。
  在支溝上同身寸之一寸,是謂通問。0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去溝上一寸名三陽絡,通問豈其別名歟!
  股骨上空在股陽,出上膝四寸。
  在陰市上伏菟穴,下在承撻也。
  腑骨空在輔骨之上端。
  謂犢鼻穴也。在膝髖下腑骨上俠解大筋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灸者可灸三壯。
  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
  經闕其名。
  屍骨空在解骨之後,相去四寸。
  是謂屍骨上八僇穴也。
  扁骨有滲理賡,無髓孔,易髓無空。
  肩骨,謂屍問扁戾骨也。其骨上有滲灌文理歸奏之,無別髓孔也。易,亦也。骨有空則髓有孔,骨若無孔髓亦無孔也。
  灸寒熱之法,先灸項大椎,以年為壯數,
  如息人之年數。
  次灸根骨,以年為壯數,
  尾窮謂之根骨。
  視背俞陷者灸之,
  背胛#8骨際有陷處也。
  舉臂肩上陷者灸之,
  肩偶穴也。在肩端兩骨問,手陽明踏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也。
  兩季脅之問灸之,
  京門穴,腎募也。在骼骨與腰中季脅本俠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
  陽輔穴也。在足外踝上輔骨前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虛七寸,足少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在外踝上四寸。
  足小指次指問灸之,
  俠谿穴也。在足小指次指歧骨問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流當作留字。
  踹下陷脈灸之,
  承筋穴也。在瑞中央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也,禁不可刺,可#9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踹中央如外陷者中。
  外踝後灸之,
  崑崙穴也。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缺盆骨上切之堅動#10如筋者灸之,
  經闕其名,當隨其所有而灸之。
  膺中陷骨問灸之,
  天突穴也。所在灸刺分壯,與前缺盆中者同法。
  掌束骨下灸之,
  陽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臍下關元三寸灸之,
  正在臍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壯。○新校正云:按《氣府》注云刺可入一寸二分者非。
  毛際動脈灸之,
  以脈動應手為處,即氣街穴也。
  膝下三寸分問灸之,
  三里穴也。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足陽明駙上動脈灸之,
  衝陽穴也。在足咐上同身寸之五寸骨問動脈,足陽明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全元起本足陽明下有灸之二字,并附上動脈是二穴,今王氏去灸之二字,則見#11二穴,今於注中卻存灸之二字,以闕疑耳。
  巔上一灸之,
  百會穴也。在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脈之交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犬所噙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病法灸之,
  犬傷而發寒熱者,即以犬傷法三壯灸之。(噙,古結切。)
  凡當灸二十九處,傷食灸之。
  傷食為病,亦發寒熱,故灸。○新校正云:詳足陽明不別灸,則有二十八處,疑王氏去上文灸之二字者非。
  不已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其俞而藥之。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四竟
  #1外:顧本作『穴』。.非:原作『熱』,據頗本改。
  #2乃:顧本作『衝脈』。
  #3海:原作『每』,據顧本改。
  #4踝:原脫,據文義補。
  #5五:顧本作『三』
  #6上:顧本作『此』。
  #7胛:原作『脾』,據顧本改。
  #8可:顧本『可』上有『若灸者』三字。
  #9動:顧本作『痛』。
  #10見:顧本作『是』。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五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水熱穴論篇
  黃帝問曰:少陰何以主腎?腎何以主水?岐伯對曰:腎者至陰也,至陰者盛水也;肺者太陰也,少陰者冬脈也。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積水也。
  陰者,謂寒也。冬月至寒,腎氣合應,故云腎者至陰也。水王於冬,故云至陰者盛水也。腎少陰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云其本在腎,其末在肺也。腎氣上逆,則水氣客於肺中,故云皆積水也。
  帝曰:腎何以能聚水而生病?岐伯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關者,所以司出入也,腎主下焦,膀胱為府,主其分注,關竅二陰,故腎氣化則二陰通,二陰閥則胃填滿,故云腎者胃之關也。關閉則水積,水積則氣停,氣停則水生,水生則氣溢,氣水同類,故云關閉不利,聚水而從其類也。《靈樞經》曰:下焦溢為水。此之謂也。(閥;音祕。)
  上下溢於皮膚,故為駙腫。駙腫者,聚水而生病也。
  上,謂肺。下,謂腎。肺腎俱溢,故聚水於腹中而生病也。
  帝曰:諸水皆生於腎乎?岐伯曰:腎者牝藏也,
  牝,陰也。亦主陰位,故云牝藏。
  地氣上者屬於腎,而生水液也,故日至陰。勇而勞甚則腎汗出,腎汗出逢於風,內不得入於藏府,外不得越於皮膚,客於玄府,行於皮裹,傳為駙腫,本之於腎,名日風水。
  勇而勞甚,謂力房也。勞勇汗出則玄府開,汗出逢風則玄府復閉,玄府閉已則餘汗未出,內伏皮膚,傳化為水,從風而水,故名風水。
  所謂玄府者,汗空也。
  汗液色玄,從空而出,以汗聚於裹,故謂之玄府。府,聚也。
  帝曰:水俞五十七處者,是何主也?岐伯曰:腎俞五十七穴,積陰之所聚也,水所從出入也。屍上五行行五者,此腎俞。
  背部之俞几有五行,當其中者,督脈氣所發,次兩傍四行皆足太陽脈氣也。
  故水病下為駙腫大腹,上為喘呼,
  水下居於腎,則腹至足而駙腫。上入於肺,則喘息貴急而大呼也。
  不得外者,標本俱病,
  標本者,肺為標,腎為本。如此者,是肺腎俱水為病也。
  故肺為喘呼,腎為水腫,肺為逆不得
  肺為喘呼氣逆不得外者,以其主呼吸故也。腎為水腫者,以其主水故也。
  分為相輸,俱受者水氣之所留也。
  分其居處以名之,則是氣相輸應。本其俱受病氣,則皆是水所留也。留,(力救切。)
  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腎之街也,
  街,謂道也。腹部正俞几有五行,俠齊兩傍,則腎藏足少陰脈有及衝脈氣所發,次兩傍則胃府足陽明脈氣所發,此四行穴則伏菟之上也。(菟,音兔。)
  三陰之所交結於腳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腎脈之下行也,名曰太衝。
  腎脈與衝脈并下行循足,合而盛大,故日太衝。
  凡五十七穴者,皆藏之陰絡,水之所客也。
  經所謂五十七者,然屍上五行行五,則背脊當中行督脈氣所發者,脊中、懸樞、命門、腰俞、長強當其處也。次俠督脈兩傍足太陽脈氣所發者,有大腸俞、小腸俞、膀胱俞、中膂內俞、白環俞當其處也。又次外俠兩傍足太陽脈氣所發者,有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當其處也。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腹部正俞俠中行任脈兩傍衝脈足少陰之會者,有中注、四滿、氣穴、大赫、橫骨當其處也。次俠衝脈足少陰兩傍足陽明脈氣所發者,有外陵、大巨、水道、歸來、氣街當其處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足內踝之上有足少陰陰踏脈并循踹上行,足少陰脈有大鍾、復溜、陰谷三穴,陰踏脈有照海、交信、築賓三穴,陰踏既足少陰脈之別,亦可通而主之。兼此數之,猶少一穴。脊中在第十一椎節下問,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不可灸,令人償。懸樞在第十三椎節下問,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命門在第十四椎節下問,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腰俞在第二十一椎節下問,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繆刺論》注并《熱穴》注俱云刺入二寸,而《刺熱》注、《氣府》注并此注作二分,宜從二分之說。○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長強在脊骯端,督脈別絡,少陰所結,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此五穴者,并督脈氣所發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云少一穴,按《氣府論》注十二椎節下有陽關一穴,若通數陽關,則不少矣。○次俠督脈兩傍,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俠督脈兩傍,去督脈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令灸三壯。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中膂內俞在第二十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俠脊膂腫起肉,留十呼。白環俞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相去如大腸俞,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八分,不可灸。○此五穴者,并足太陽脈氣所發,所謂腎俞者,則此也。又次外兩傍,胃倉在第十二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三寸,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肓門在第十三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正坐取之。胞肓在第十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伏而取之。秩邊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伏而取之。此五穴者,并足太陽脈氣所發也。次伏菟上兩行,中注在齊下同身寸之五分兩傍,相去任脈各同身寸之五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同,《氣府》注云俠中行方一寸,文異而義同。○四滿在中注下同身寸之一寸,氣穴在四滿下同身寸之一寸,大赫在氣穴下伺身寸之一寸,橫骨在大赫下同身寸之一寸,各橫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次外兩傍穴,外陵在齊下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氣府論》注云:外陵在天樞下一寸。與此正同。○兩傍,去衝脈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大巨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歸來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三寸,氣街在歸來下。○新校正云:按《氣府》注、《刺熱》注、《熱穴》注云在腹齊下橫骨兩端鼠眼上一寸,《刺禁》注云在腹下俠齊兩傍相去四寸,鼠僕上一寸動脈應手,《骨空》注云在毛際兩傍鼠誤上。諸注不同,今備錄之。○鼠誤上同身寸之一寸,各橫相去同身寸之二寸。此五穴者,并足陽明脈氣所發。水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壯。氣街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餘三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五壯。所謂腎之街者,則此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大鐘在足內踝後街中,○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跟後衝中,《刺瘧》注、《刺腰痛》注作跟後街中動脈,此云內踝後,此注非。○足少陰絡別走太陽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復溜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照海在內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交信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間,陰躋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築賓在內踝上端分中,陰維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陰谷在膝下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所謂腎經之下行名日太衝者,則此也。
  帝曰:春取絡脈分肉何也?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探入,故取絡脈分肉問。帝曰:夏取盛經分勝何也?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留溢,
  新校正云:按別本留一作流。
  熱專分勝,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勝,絕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
  絕,謂絕破,令病得出也。
  所謂盛經者,陽脈也。帝曰:秋取經俞何也?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
  三陰已升#1,故漸將收殺。
  金將勝火,陽氣在合,
  金王火衰,故云金將勝火。
  陰氣初勝,濕氣及體,
  以漸於雨#2濕霧露,故云濕氣及體。
  陰氣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寫陰邪,取合以虛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謂始#3秋之治變。
  帝曰:冬取井榮何也?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沉,陽脈乃去,
  去,謂下去。
  故取井以下陰逆,取榮以實陽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實作遣,《甲乙經》、《千金方》作通。
  故曰:冬取井榮,春不凱鈕,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謂未冬之治變。
  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按此與《四時刺逆從論》及《診要經終論》義頗不同,與《九卷》之義相通。
  帝曰:夫子言治熱病五十九俞,余論其意,未能領別其處,願聞其處,因聞其意。岐伯曰: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
  頭上五行者,當中行謂上星、自會、前頂、百會、後頂,次兩傍謂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又次兩傍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一很,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自會在上星後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前頂在自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問陷者中,刺如自會法。百會在前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脈之交會,刺如上星法。後頂在百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枕骨上,刺如自會法。然是五者皆督脈氣所發也,上星留六呼,若灸者并可灸五壯。次兩傍穴,五處在上星兩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承光在五處後同身寸之一寸,通天在承光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絡卻在通天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玉枕在絡卻後同身寸之七分,然是五者并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五處、通天各留七呼,絡卻留五呼,玉枕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承光不灸,玉枕刺入二分。○又次#4兩傍,臨泣在頭直目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陽少陽陽維三脈之會,目窗、正營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承靈、腦空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然是五者并足少陽陽維二脈之會,腦空一穴,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餘并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臨泣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寫胸中之熱也。
  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脈別絡手足太陽三脈氣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并《氣穴》注作七壯,《刺瘧》注、《刺熱》注作五壯。○膺俞者,膺中之俞也,正名中府,在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問動脈應手陷者中,仰而取之,手足太陰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五壯。缺盆在肩上橫骨陷者中,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背俞即風門熱府俞也,在第二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今《中誥孔穴圖經》雖不名之,既日風門熱府,即治熱之背俞也。○新校正云:按王氏注《刺熱論》云背俞未詳何處,注此指名風門熱府,注《氣穴論》以大杼為背俞,三注不同者,蓋亦疑之者也。
  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寫胃中之熱也。
  氣街在腹齊下橫骨兩端,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動脈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氣街諸注不同,具前《水穴》注中。○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外康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上康,足陽明與太陽合,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
  下廉,足陽明與少陽合,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也。
  雲門、髁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寫四支之熱也。
  雲門在巨骨下,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動脈應手,足太陰脈氣所發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同《氣穴》注作手太陰,《刺熱》注亦作手太陰。○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驗今《中誥孔穴圖經》無髑骨穴,有肩髑穴,在肩端兩骨問,手陽明踏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中在足膝後屈處,胭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按今《中誥孔穴圖經》云:腰俞穴一名髓空,在脊中第二十一椎節下,主汗不出,足清不仁,督脈氣所發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腰俞刺入二寸當作二分,已具前#5《水穴》注中。
  五藏俞傍五,此十者,以寫五藏之熱也。
  俞傍五者,謂魄戶、神堂、魂門、意合、志#6室五穴,俠脊兩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并足太陽脈氣所發也。魄戶在第三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壯,神堂在第五椎下兩傍,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魂門在第九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意舍在第十一椎下兩傍,正坐取之,肄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7壯。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岐伯曰:夫寒盛則生熱也。
  寒氣外凝,陽氣內鬱,勝理堅緻,玄府閉封,緻則氣不宣通,封則濕氣內結,中外相薄,寒盛熱生,故人傷於寒轉而為熱,汗之而愈,則外凝內鬱之理可知,斯乃新病數日者也。(緻,馳二切。)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五竟
  #1升原作『成』,據顧本改。
  #2雨原作『下』,據顯本改。
  #3始原作『治』;據顧本改。
  #4次原作『刺』,據顯本改。
  #5前原作『蘭』,據顧本改。
  #6志顧本作『五』。
  #7三下『志』字仿此。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六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調經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刺法喜向,有餘寫之,不足補之,何謂有餘?何謂不足?岐伯對曰: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問?帝曰:願盡聞之。岐伯曰: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氣不等也。
  神屬心,氣屬肺,血屬肝,形屬脾,志屬腎,以各有所宗,故不等也。
  帝曰:人有精氣津液,四支九竅,五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節,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虛實。今夫子乃言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針經》曰:兩神相薄,合而成形,常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三六先身生,是謂精。上焦開發,宣五穀味,需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勝理發泄,汗出勝理,是謂津。津之滲於空竅,留而不行者,為液也。十六部者,謂手足二,九竅九,五藏五,合為十六部也。三百六十五節者,非謂骨節,是神氣出入之處也。《針經》曰:所謂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皆神氣出入游行之所,非骨節也。言人身所有則多,所舉則少,病生之數,何以論之?
  岐伯曰:皆生於五藏也。
  謂五神藏也。
  夫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而此成形。
  言所以病皆生於五藏者何哉?以內藏五神而成形也。
  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藏。
  志意者,通言五神之大几也。骨髓者,通言表裹之成化也。言五神通泰,骨髓化成,身形既立,乃五藏互相為有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五藏二字。
  五藏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
  隧,潛道也。經脈伏行而不見,故謂之經隧焉。
  血氣者人之神,邪侵之則血氣不正,血氣不正,故變化而百病乃生矣。然經脈者,所以次死生,處百病,調虛實,故守經隧焉。○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經隧作經渠,義各同#1。
  帝曰:神有餘不足何如?岐伯曰: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
  心之藏也。《針經》曰: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也。悲,一為憂,誤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云:悲,一為憂,誤也。按《甲乙經》及《太素》并全元起注本并作憂。皇甫士安云:心虛則悲,悲則憂,心實則笑,笑則喜,夫心之與肺,脾之與心,互相成也。故喜發於心,而成於肺;思發於脾,而成於心,一過其節則二藏俱傷。楊上善云:心之憂,在心變動也。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秋,憂為正也。心主於夏,變而生憂也。
  血氣未并,五藏安定,邪客於形,灑淅起於毫毛,未入於經絡也,故命曰神之微。
  并,謂并合也。未與邪合,故日未并也。灑淅,寒貌也,始起於毫毛,尚在於小絡,神之微病,故命日神之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灑淅作悽厥,《太素》作洫沂。楊上善云:洫,毛孔也,水逆流日沂。謂邪氣入於勝理,如水逆流於洫。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神有餘,則寫其小絡之血,出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氣乃平。
  邪入小絡,故可寫其小絡之脈出其血,勿深推針,針深則傷肉。以邪居小絡,故不欲令針中大經也。絡血既出,神氣自平。斥,推也。小絡,孫絡也。《針經》曰:經脈為裹,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平,謂平調也。○新校正云:詳此注引《針經》日與《三部九侯論》注兩引之,在彼云《靈樞》,而此曰《針經》,則王氏之意指《靈樞》為《針經》也。按今《素問》注中引《針經》者多《靈樞》之文,但以《靈樞》,今不全,故未得盡知也。
  神不足者,視其虛絡,按而致之,刺而利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
  但通經脈令其和利,抑按虛絡令其氣致,以神不足,故不欲出血及泄氣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按作切,利作和。
  帝曰:刺微奈何?
  覆前初起於毫毛,未入於經絡者。
  岐伯曰: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不足,神氣乃得復。
  按摩其病處,手不釋散,著針於病處,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氣內朝於針,移其人神氣令自充足,則微病自去,神氣乃得復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云移氣於足,無不字。楊上善云:按摩,使氣至於踵也。
  帝曰:善。氣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
  肺之藏也。肺藏氣,息不利則喘。《針經》曰:肺氣虛,則鼻息利少氣,實則喘喝胸憑仰息也。
  血氣未并,五藏安定,皮膚微病,命日白氣微泄。
  肺合皮,其色白,故皮膚微病,命日白氣微泄。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氣有餘,則寫其經隧,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不足,則補其經隧,無出其氣。
  氣,謂榮氣也。針寫若傷其經,則血出而榮氣泄脫,故不欲出血泄氣,但寫其衛氣而已。針補則又宜饉閉穴俞,然其衛氣亦不欲泄之。○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經隧者,手太陰之別,從手太陰走手陽明,乃是手太陰向手陽明之道,欲道藏府陰陽,故補寫皆從正經,別走之絡,寫某陰經,別走之路,不得傷其正經也。
  帝曰:刺微奈何?
  覆前白氣微泄者。
  岐伯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曰我將深之,適人必革,精氣自伏,邪氣散亂,無所休息,氣泄勝理,真氣乃相得。
  亦謂按摩,其病處也,革,皮也。我將深之,適人叉革者,謂其深而淺刺之也。如是脅從,則人懷懼色,故精氣潛伏#2也。以其調適於皮,精氣潛伏,邪無所據,故亂散而無所休息,發泄於勝理也。邪氣既泄,真氣乃與皮腆相得矣。○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革,改也。夫人聞樂至,則身心听悅,聞痛及體情鈴改異,听悅則百體俱縱,改革則情志鈴拒,拒則邪氣消伏。
  帝曰:善。血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
  肝之藏也。《針經》曰:肝藏血,肝氣虛則恐,實則怒。○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經》及《太素》同。
  血氣未并,五藏安定,孫絡外#3溢,則經有留血。
  絡有邪,盛則入於經,故云孫絡外溢,則經有留血。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血有餘,則寫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視其虛經內針其脈中,久留而視,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久留之血至。《太素》同。
  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泄。
  脈盛滿則血有餘,故出之。經氣虛則血不足,故無令血泄也。久留疾出,是謂補之。《針解論》曰:徐而疾則實。義與此同。
  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疾。
  血絡滿者,刺按出之,則惡色之血,不得入於經脈。
  帝曰:善。形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形有餘則腹脹涇沒不利,不足則四支不用。
  脾之藏也。《針經》曰:脾氣虛則四支不用,五藏不安;實則腹脹涇波不利。涇,大便。波,小便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涇作經,女人月經也。
  血氣未并,五藏安定,肌肉蠕動,命日微風。
  邪薄肉分,衛氣不通,陽氣內鼓,故肉蠕動。○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蠕作溢,《太素》作濡。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形有餘則寫其陽經,不足則補其陽絡。
  并謂之經絡。
  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取分肉問,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得復,邪氣乃索。
  衛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勝理而司開闔,故肉蠕動即取分肉問,但開肉分以出其邪,故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復舊而邪氣盡。索,散盡也。
  帝曰:善。志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
  腎之藏也。《針經》曰:腎藏精,精含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脹,謂脹起。厥,謂逆行上衝也。足少陰脈下行,令氣不足,故隨衝脈逆行而上衝也。
  血氣未并,五藏安定,骨節有動。
  腎合骨,故骨有邪薄,則骨節院動,或骨節之中,如有物鼓動之也。
  帝曰:補寫奈何?岐伯曰:志有餘則寫然筋血者,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云:寫然筋血者,出其血。楊上善云:然筋,當是然谷下筋。再詳諸處引然谷者,多云然骨之前血者,疑少骨之二字,前字誤作筋字。
  不足則補其復溜。
  然,謂然谷,足少陰榮也,在內踝之前大骨之下陷者中,血絡盛則泄之,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復溜,足少陰經也,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帝曰:刺未并奈何?岐伯曰:即取之,無中其經,邪所乃能立虛。
  不求穴俞,而直取居邪之處,故云即取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邪所作以去其邪。
  帝曰:善。余已聞虛實之形,不知其何以生。岐伯曰:氣血以并,陰陽相傾,氣亂於衛,血逆於經,血氣離居,一實一虛。
  衛行脈外,故氣亂於衛,血行經內,故血逆於經,血氣不和,故一虛一實。
  血并於陰,氣并於陽,故為驚狂。
  氣并於陽,則陽氣外盛,故為驚狂。
  血并於陽,氣并於陰,乃為艮中。
  氣并於陰,則陽氣內盛,故為熱中。貝,熱也。
  血并於上,氣并於下,心煩惋善怒。血并於下,氣并於上,亂而喜忘。
  上,謂鬲上。下,謂鬲下。
  帝曰:血并於陰,氣并於陽,如是血氣離居,何者為實?何者為虛?岐伯曰: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能流,溫則消而去之,
  泣,謂如雪在水中,凝住而不行去也。
  是故氣之所并為血虛,血之所并為氣虛。
  氣并於血則血少,故血虛,血并於氣則氣少,故氣虛。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今夫子乃言血并為虛,氣并為虛,是無實乎?岐伯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氣并於血則血無,血并於氣則氣無。故氣并則無血,血并則無氣,今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
  氣并於血,則血失其氣,血并於氣,則氣失其血,故日血與氣相失。
  絡之與孫脈俱輸於經,血與氣并,則為實焉。血之與氣并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帝曰:實者何道從來?虛者何道從去?虛實之要,願聞其故。岐伯曰:夫陰與陽皆有俞會,陽注於陰,陰滿之外,陰陽勻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日平人。
  平人,謂平和之人。
  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帝曰:風雨之傷人奈何?岐伯曰:風雨之傷人也,先客於皮膚,傳入於孫脈,孫脈滿則傳入於絡脈,絡脈滿則輸於大經脈,血氣與邪并客於分勝之問,其脈堅大,故曰實,實者外堅充滿,不可按之,按之則痛。帝曰:寒濕之傷人奈何?岐伯曰:寒濕之中人也,皮膚不收,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不收,不仁也。《甲乙經》及《太素》云皮膚收,無不字。
  肌肉堅緊,榮血泣,衛氣去,故日虛。虛者聶辟氣不足,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聶,謂聶皺。辟,謂辟疊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攝辟,《太素》作攝辟。
  帝曰:善。陰之生實奈何?
  實,謂邪氣盛也。
  岐伯曰: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上逆則下虛,下虛則陽氣走之,故日實矣。
  新校正云:按《經》云: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疑剩喜字。
  帝曰:陰之生虛奈何?
  虛,謂精氣奪也。
  岐伯曰:喜則氣下,悲則氣消,消則脈虛空;因寒飲食,寒氣黑滿,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動藏。
  則血泣氣去,故日虛矣。帝曰:經言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余已聞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經言,謂上古經言也。
  岐伯曰: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問,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則寒氣獨留於外,故寒慄。
  慄,謂振慄也。
  帝曰:陰虛生內#4熱奈何?岐伯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穀氣不盛,上焦不行,下院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下焦不通。
  胃氣熱,熱氣黑胸中,故內熱。
  甚用其力,致勞倦也。貴役不食,故穀氣不盛也。
  帝曰:陽盛生外熱奈何?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則皮膚緻密,勝理閉塞,玄府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無玄府二字。
  衛氣不得泄越,故外熱。
  外傷寒毒,內薄諸陽,寒外盛則皮膚收,皮膚收則勝理密,故衛氣蓄聚,無所流行矣。寒氣外薄,陽氣內爭,積火內繙,故生外熱也。
  帝曰:陰盛生內寒奈何?岐伯曰: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寫,不寫則溫氣去,寒獨留,則血凝泣,凝則脈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勝理不通。
  其脈盛大以澀,故中寒。
  溫氣,謂陽氣也。陰逆內滿,則陽氣去於皮外也。
  帝曰:陰與陽并,血氣以并,病形以成,刺之奈何?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經隧,取血於營,取氣於衛,用形哉,因四時多少高下。
  營主血,陰氣也。衛主氣,陽氣也。夫行針之道,叉先知形之長短,骨之廣狹,循《三備》法通計身形,以施分寸,故日用形也。四時多少高下,具在下篇。
  帝曰:血氣以并,病形以成,陰陽相傾,補寫奈何?岐伯曰:寫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寫,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言欲開其穴,而泄其氣也。切,謂急也,言急出其針也。《針經論#5》曰: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也。大氣,謂大邪氣也。屈,謂退屈也。
  帝曰:補虛奈何?岐伯曰: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動無後時。莫病,謂無病也。繆刺者,刺絡豚,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
  巨刺者。刺經豚。豚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必謹察其九候,針道備矣。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六竟
  #1同:顧本作『通』。
  #2伏:原作『代』,據顧本改。
  #3外:原作『水』,據王注改。
  #4內:原作『日』,據顧本改。
  #5針經論:顧本作『針解篇』。
  #6也:顧本作『脈』。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七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繆刺論篇
  黃帝問曰:余聞繆刺,未得其意,何謂繆刺?
  繆刺,言所刺之穴,應用如紕繆綱紀也。
  岐伯對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內連五藏,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藏乃傷,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藏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
  病在血絡,是謂奇邪。○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大絡,十五絡也。
  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命日繆刺。
  四末,謂四支也。
  帝曰:願聞繆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與巨刺何以別之?岐伯曰: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病易且移。
  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脈也。
  先病者,謂彼痛未止,而此先病以承之。
  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命日繆刺。
  絡,謂正經之傍支,非正別也,亦兼公孫、飛揚等之別絡也。○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非正別也,按本論邪客足太陰絡,令人腰痛注引從牌合陽明,上絡啞,貫舌中乃太陰之正也,亦是兼脈之正,安得謂之非正別也。
  帝曰:願聞繆刺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
  以其絡之別者,并正經從腎上貫肝鬲,走於心包,故邪客之,則病如是。
  無積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
  然骨之前,然谷穴也,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陰榮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刺此多見血,令人立饑欲食。
  不已,左取右,右取左,
  言痛在左,取之右,痛在右,取之左,餘如此例。
  病新發者,取五日已。
  素有此病而新發,先刺之五日,乃愈#1已。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
  以其脈循手表出臂外,上肩入缺盆,布擅中,散絡心包;其支者,從羶中上出缺盆上項,又心主其舌,故病如是。
  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
  謂關衝穴,少陽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手皆刺之,故言各一痏。痏,瘡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關衝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誤也。
  壯者立已,老者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數日已。
  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
  以其絡去內踝上同身寸之五寸,別走少陽,其支別者,循經上睪結於莖,故令人卒疝暴痛。睪,陰九也。
  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瘠,
  謂大敦穴,足大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厥陰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
  以其經之正者,從腦出別下項;支別者,從膊內左右別下。又其絡自足#2上行,循背上頭。故頭項肩痛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其支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王氏云經之正者,正當作支。
  刺足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瘠,立已。
  謂至陰穴,太陽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
  不已,刺外踝下三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謂金門穴,足太陽郵也,在外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而支胱,胸中熱,
  以其經自肩端入缺盆,絡脈,其支別者,從缺盆中直而上頸,故病如是。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謂商陽穴,手陽明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商陽在手大指次指內側,去爪甲角如韭葉。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刺其踝後,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是人手之本節踝也。
  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為數,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隨日數也。月半已前謂之生,月半以後謂之死,虧滿而異也。
  邪客於足陽嬌之脈,令人目痛從內毗始,
  以其脈起於足,上行至頭而屬目內毗,故病令人目痛從內毗始也。何以明之?《八十一難經》曰:陽踏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針經》曰:陰躋脈入鼾屬目內毗,合於太陽陽踏而上行。尋此則至於目內毗也。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
  謂申脈穴,陽踏之所生也,在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外踝下五分。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頃而已。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內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脈出血,
  此少陰之絡也。○新校正云:詳血脈出血,脈字疑是絡字。
  刺足駙上動脈。
  謂衝陽穴,胃之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主腹大不嗜食。以腹脹滿,故取之。
  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謂大敦穴,厥陰之井也。
  善悲驚不樂,刺如右方。
  善悲驚不樂,亦如上法刺之。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
  以其經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又其絡支別者,入耳會於宗脈,故病令人耳聾時不聞聲者。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立聞。
  亦同前商陽穴。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
  謂中衝穴,手心主之井也,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刺可入#3一分,留三呼,灸可三壯#4。古經脫簡,無絡可尋。恐是刺小指爪甲,與肉交者也。何以言之?下文云,手少陰絡會於耳中也。若小指之端,是謂少衝,手少陰之井,刺可入一分,留一呼,灸者可一壯。○新校正云:按王氏云恐是小指爪甲上少衝穴,按《甲乙經》:手心主之正,上循喉嚨,出耳後,合#5少陽完骨之下。
  如是則安得不刺中衝,而疑為少衝也。
  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
  不時聞者,絡氣已絕,故不可刺。
  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左刺右,右刺左。
  凡痺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以月死生為數,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痏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寫,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復刺之如法。
  言所以約月死生為數者何?以隨氣之盛衰也。
  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瘠,漸少之。
  如是刺之,則無過數,無不及也。
  邪客於足陽明之經,令人凱鈕上齒寒,
  以其脈起於鼻交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故病令人凱蛆上齒寒也。復以其脈左右交於面部,故舉經脈之病,以明繆處之類,故下文云:○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與《甲乙經》陽明之經作陽明之絡。
  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中當為大,亦傳寫中大之誤也。據《靈樞經》、《孔穴圖經》中指次指爪甲上無穴,當言刺大指次指爪甲上,乃厲兌穴,陽明之井,不當更有次指二字也。厲兌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足中指爪甲上,無次指二字。蓋以大指次指為中指,義與王注同。下文云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亦謂此穴也。厲兌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以其脈支別者從目兌毗下大迎,合手少陽於頒,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屬#6膽循脅,故令人脅痛,咳而汗出。(頜,之六切。)
  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瘠,
  謂竅陰穴,少陽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竅陰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復刺如法。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嗑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
  以其經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又其正經,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病令人啞乾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貴上也。貴,謂氣奔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以貴上為氣奔者非,按《難經》胃為貴門。楊操云:貴,鬲也。是氣上走鬲上也。經既云氣上走,安得更以貴為奔上之解#7□
  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瘠,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謂涌泉穴,少陰之井也,在足心陷者中,屈足踡指宛宛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啞中腫,不能內唾,時不能出唾者,刺#8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亦足少陰之絡也,以其絡并大經#9喉嚨,故爾刺之。此二十九字,本錯簡入(【在邪客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前,今遷於此。○新校正云:詳王注以其絡并大經循喉嚨差互。按《甲乙經》足少陰之絡,并經上走心包少陰之經,循喉嚨。今王氏之注,經與絡交互,當以《甲乙經》為正也。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紗,不可以仰息,
  足太陰之絡,從□合陽明,上貫屍骨中,與厥陰少陽結於下髏,而循屍骨內入腹,上絡啞貫舌#10中,故腰痛則引少腹,控於炒中也。炒,謂季脅下之空軟處也。受邪氣則絡拘急,故不可以仰伸而喘息也。《刺腰痛篇》中無息字。○新校正云:詳王注云足太陰之絡,按《甲乙經》乃太陰之正,非絡也。王氏謂之絡者,未詳其旨。
  刺腰尻之解,兩腫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瘡數,發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骨問曰解,當中有腰俞,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氣府論》注作二分,《刺熱論》注作二分,《水穴篇》注作二分,《熱穴篇》注作三#11寸,《甲乙經》作二寸。○留七呼,注#12與經同。《中誥孔穴經》云:左取右,右取左,穴當中,不應爾也。次腰下俠屍有骨空各四,皆主腰痛,下髏注與經同,是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腫,謂兩解腫也。腰俞髁伸,皆當取之也。○新校正云:按此邪客足太陰之絡,并刺法一項,已見《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詳,此特多是腰俞三字耳。別按全元起本舊無此三字,王氏頗知腰俞無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舊無。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孿背急,引脅而痛,
  以其經從膊內,左右別下,貫腫,合蟈中,故病令人拘孿背急,引脅而痛。○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引脅而痛下,更云內引心而痛。
  刺之從項始數脊椎俠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刺之傍三痏,立已。
  從項始數脊椎者,謂從大椎數之,至第二椎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內循脊兩傍,按之有痛應手,則邪客之處也,隨痛應手深淺,即而刺之。邪客在脊骨兩傍,故言刺之傍也。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不可舉,
  以其經出氣街,繞髦際,橫入□厭中,故痛令人留於□樞,後痛解不可舉。樞,謂□樞。
  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為數,立已。
  □樞之後,則環姚穴也,正在牌樞後,故言刺□樞後也。環姚者,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13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毫針者,第七針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環跳在胖樞中,《氣穴論》云:在兩□厭分中,此經云刺樞中,而王氏以謂□樞之後者,誤也。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
  正言也。經不病則邪在絡,故繆刺之。若經所過有病,是則經病,不當繆刺矣。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手陽明,謂前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葉者也,是謂商陽。據《中誥孔穴圖經》,手陽明脈中商陽、合谷、陽谿、偏歷四穴,并主耳聾。今經所指,謂前商陽,不謂此合谷等穴也。耳前通脈,手陽明脈,正當聽會之分,刺#14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
  據《甲乙》、《流#15注圖經》,手陽明脈中商陽、二問、三問、合谷、陽谿、偏歷、溫留七穴,并主齒痛。手陽明脈貫頰入下齒中,足陽明脈循鼻外入上齒中也。(齲,丘禹切。)
  邪客於五藏之問,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各刺其井,左取右,右取左。
  視其脈,出其血,問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脈者、則刺之如此數。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
  若病繆傳而引上齒,齒唇寒痛者,刺手背陽明絡也。
  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瘠,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瘠,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謂第二指厲兌穴也。手大指次指,謂商陽穴,手陽明井也。《針經》曰:齒痛不惡清飲,取足陽明。惡清飲,取手陽明。○新校正云:詳前文邪客足陽明,刺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誤剩次指二字,當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
  手少陰,真心脈。足少陰,腎脈。手太陰,肺脈。足太陰,脾脈。足陽明,胃脈。此五絡皆會於耳中,而出絡左額角也。
  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言其卒冒問而如死尸,身脈猶如常人而動也。然陰氣盛於上,則下氣重#16上而邪氣逆,邪氣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五絡閉結而不通,故其狀若屍也。以是從厥而生,故或日屍厥。
  刺其足大指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
  謂隱白穴,足太陰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後刺足心,
  謂涌泉穴,足少陰之井也,刺同前取涌泉穴法。
  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瘠,
  謂第二指足陽明之井也,刺同前取厲兌穴法。
  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
  謂少商穴,手太陰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後刺手心主,
  謂中衝穴,手心主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刺手心主,詳此五絡之數,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刺之,是有六絡。未會王冰相隨注之,不為明辨之旨也。
  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瘠,立已。
  謂神門穴,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之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17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
  言使氣入耳中,內助五絡,令氣復通也。當內管入耳,以手密厚之,勿令氣泄,而極吹之,氣蹙然,後絡脈通也。○新校正云:按陶隱居云:吹其左耳極三度,復吹其右耳三度也。
  鬢其左角之髮方一寸墦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左角之髮,是五絡血之餘,故釁之。墦治,飲之以美酒也。酒者所以行藥,勢又炎上而內走於心,心主脈,故以美酒服之。(鬢,音易。)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四時刺逆從論篇
  厥陰有餘病陰痹,
  痹,謂痛也。陰,謂寒也。有餘,謂厥陰氣盛滿。故陰發於外,而為寒痹。○新校正云:詳王氏以痹為痛,未通。
  不足病生熱痹。
  陰不足,則陽有餘,故為熱痹。
  滑則病狐疝風,澀則病少腹積氣。
  厥陰脈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又其絡支別者,循經上睪結於莖,故為狐疝少腹積氣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與狐同,故曰孤#18疝。一日狐疝,謂三焦孤府為疝,故日孤疝。
  少陰有餘病皮痹隱斡,不足病肺痹。
  腎水逆連於肺母故也。足少陰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有餘病皮痹隱秒,不足病肺痹也。
  滑則病肺風疝,澀則病積沒血。
  以其正經入肺貫腎絡膀胱,故為肺疝及積波血也。
  太陰有餘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19。
  脾主肉,故如是。
  滑則病脾風疝,澀則病積心腹時滿。
  太陰之脈入腹屬脾絡胃,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故為脾疝心腹時滿也。
  陽明有餘病脈痹,身時熱,不足病心痹。
  胃有餘則上歸於心,不足則心下痹,故為是。
  滑則病心風疝,澀則病積時善驚。
  心主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下鬲,歷絡三焦,故為心疝時善驚。
  太陽有餘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腎痹。
  太陽與少陰為表裹,故有餘不足皆病歸於腎也。
  滑則病腎風疝,澀則病積善時巔疾。
  太陽之脈交於巔上,入絡腦,下循膂絡腎,故為腎風及巔病也。
  少陽有餘病筋痺脅滿,不足病肝痺。
  少陽與厥陰為表裹,故病歸於肝。
  滑則病肝風疝,澀則病積時筋急目痛。
  肝主筋,故時筋急。厥陰之脈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別者,從目系下頰裹,故目痛。
  是故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
  帝曰:余願聞其故。岐伯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人氣在脈。夏者,經滿氣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長夏者,經絡皆盛,內溢肌中。秋者,天氣始收,勝理閉塞,皮膚引急。
  引,謂牽引以縮急也。
  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藏。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至其變化,不可為度,然必從其經氣,辟除其邪,除其邪則亂氣不生。
  得氣而調,故不亂。
  帝曰:逆四時而生亂氣奈何?岐伯曰:春刺絡脈,血氣外溢,令人少氣;
  血氣溢於外,則中不足,故少氣。○新校正云:按自春刺絡脈至令人目不明,與《診要經終論》義同文異,彼注甚詳於此,彼分四時,此分五時,然此有長夏刺肌肉之分,而逐時各闕刺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膚之分也。
  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
  血逆氣上,故上氣。○新校正云:按經闕春刺秋分。
  春刺筋骨,血氣內著,令人腹脹。
  內著不散故脹。
  夏刺經脈,血氣乃竭,令人解傳;
  血氣竭少,故解仿然不可名之也。解傳,謂寒不寒,熱不熱,壯不壯,弱不弱,故不可名之也。
  夏刺肌肉,血氣內卻,令人善恐;
  卻,閉也。血氣內閉,則陽氣不通,故善恐。
  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血氣上逆,則怒氣相應,故善怒。○新校正云:按經闕夏刺秋分。
  秋刺經脈,血氣上逆,令人善忘;
  血氣上逆,滿於肺中,故善忘。
  秋刺絡脈,氣不外行,
  新校正云:按別本作血氣不行○全元起本作氣不衛外,太素同。
  令人臥不欲動;
  以虛甚故。○新校正云:按經闕秋刺長夏分。
  秋刺筋骨,血氣內散,令人寒慄。
  血氣內散,則中氣虛,故寒慄。
  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
  以血氣無所營故也。
  冬刺絡脈,內氣外泄,留為大痺;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忘。
  陽氣不壯,至春而竭,故善忘。○新校正云:按經闕冬刺秋分
  凡此四時刺者,大逆之病,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六經之病。
  不可不從也。反之一則生亂氣相淫病焉。
  淫,不次也.不次而行,如浸淫相染而生病也。
  故刺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生,以從為逆,正氣內亂,與精相薄,必審九候,正氣不亂,精氣不轉!
  不轉,謂不逆轉也。
  帝曰:善。刺五藏,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診要經終論》曰:中心者環死。《刺禁論》曰:一日死,其動為噫。
  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診要經終論》闕而不論。《刺禁論》曰;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語作欠。
  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
  《診要經終論》曰:中肺五日死。《刺禁論》曰: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
  中腎六日死,
  新校正雲:按《甲乙經》作三日死#20。
  其動為吞。
  《診要經終論》曰:中脾五日死。《刺禁論》曰: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吞。然此三論,皆岐伯之言,而死日動變不同,傳之誤也。
  刺傷人五藏皴必死,其動則依其藏之所變候知其死也。
  變,謂氣動變也。中心下至此,并為逆從,重文也。
  標本病傳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論篇》前。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復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故日有其在摔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一求乞計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得病之情,知治大體,則逆從皆可,施鈴中焉。
  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
  道不撰惑,識斷深明,則無問於人,正行皆當。
  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識猶褊淺,道朱高深,舉且見違,故行多妄。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著之至也。言別陰陽,知逆順,法明著,見精微,觀其所舉則小,尋其所利則大,以斯明著,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言少可以貫多,舉淺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聖人之道,孰能至於是耶?故學之者,猶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雖事極深玄,人非咫尺,略以淺近,而悉貫之。然標本之道,雖易可為言,而世人識見無能及者。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本先病,標後病,鈴饉察之。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本而標之,謂有先病復有後病也。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標而本之,謂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也。
  謹察問甚,以意調之,
  問,謂多也。甚,謂少也。多,謂多形證而輕易。少,謂少形證而重難#21也。以意調之,調審量標本不足有餘,非謂拾法而以意妄為調之也。
  問者并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并,謂他脈共受邪氣而合病也。獨,為一經受病而無異氣相參也。并甚則相傳,傳急則亦死。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
  藏真通於心,故心先痛。
  一日而咳,
  心火勝金,傳於肺也。肺在變動為咳故爾。
  三日脅支痛,
  肺金勝木,傳於肝也。以其豚循脅肋故如是。
  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肝木勝土,傳於脾也。脾性安鎮,木氣乘之,故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三日不已死。
  以勝相伐,唯弱是從,五藏四傷,豈其能久,故為即死。
  冬夜半,夏日中。
  謂正子午之時也。或言冬夏有異,非也。晝夜之半,事甚昭然。○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大氣入藏,病先發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甲乙經》曰:病先發於心,心痛,一日之肺而咳,三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閉塞不通,身病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詳《素問》言其病,《靈樞》言其藏,《甲乙經》及并《素問》、《靈樞》二經之文,而病與藏兼舉之。
  肺病喘咳,
  藏真高於肺而主息,故喘咳。
  三日而脅支滿痛,
  肺傳於肝。
  一日身重體痛,
  肝傳於脾。
  五日而脹,
  自傳於府。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孟冬之中,日入於申之八刻二分。仲冬之中,日入於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於申,與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於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於寅之七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出於寅,與孟月等也。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
  藏真散於肝,脈內連目脅,故如是。
  三日體重身痛,
  肝傳於肺。
  五日而脹,
  自傳於府。
  三日腰脊少腹痛,經酸,
  謂胃傳於腎。以其脈起於足,循端內出胭內康,上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故如是也。腰為腎之府,故腰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日中。
  夏早食。
  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謂早於食時,則卯正之時也。
  脾病身痛體重,
  藏真濡於脾,而主肌肉故爾。
  一日而脹,
  自傳於府。
  二日少腹腰脊痛,經酸,
  胃傳於腎。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及之胎也。(胎,音呂。)
  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人定,謂申後二十五刻。晏食,謂寅後二十五刻。
  腎病少腹腰脊痛,腑痠,
  藏真下於腎,故如是。
  三日背胎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之胎膀胱,是自傳於府,及之胎也。
  三日腹脹,
  膀胱傳於#22小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23:三日上之心,心脹。
  三日兩脅支痛,
  府傳於藏。○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三日之小腸,三日上之心。今云兩脅支痛,是小腸府傳心藏而發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哺。
  大晨,謂寅後九刻大明之時也。晏哺,謂申後九刻向昏之時也。
  胃病脹滿,
  以其脈循腹,故如是。
  五日少腹腰脊痛,腑痠,
  胃傳於腎。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及之胎也。
  五日身體重,
  膀胱水府傳於脾也。○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及《甲乙經》各云五日上之心,是膀胱傳心,為相勝而身體重,今王氏言傳脾者誤也。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後,夏日跌。
  夜半後,謂子後八刻丑正時也。日映,謂午後八刻未正時也。映,徒結切。
  膀胱病小便閉,
  以其為津液之府,故爾。
  五日少腹脹,腰脊痛,腑痠,
  自歸於藏。
  一日腹脹,
  腎復傳於小腸。
  一日身體痛,
  小腸傳於脾。○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公..一日上之心。是府傳於藏也。《甲乙經》作之脾,與王注同。
  二日不已死。冬雞嗚,夏下哺。
  雞嗚,謂早雞嗚,丑正之分也。下哺,謂日下於哺時,申之後五刻也。
  諸病以次是#24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
  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緩傳者,有急傳者,緩者或一歲二歲三歲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則此類也。尋此病傳之法,皆五行之氣,考其日數,理不相應。夫以五行為紀,以不勝之數傳於所勝者,謂火傳於金,當云一日,金傳於木當云二日,木傳於。土當云四日,土傳於水當云三日,水傳於火當云五日也。若以己勝之數傳於不勝者,則木三日傳於土,土五日傳於水,水一日傳於火,火二日傳於金,金四日傳於木,經之傳日,似法三陰三陽之氣。《玉機真藏論》曰:五藏相通,移階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而當死。此與同也。雖爾,猶當臨病詳視日數,方悉是非。
  間一藏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止字。
  及至三四藏者,乃可刺也。
  問一藏止者,謂隔過前一藏而不更傳也。則謂木傳土,土傳水,水傳火,火傳金,金傳木而止,皆問隔一藏也。及至三四藏者,皆謂至前第三第四藏也。諸至三藏者,皆是其己不勝之氣也。至四藏者,皆至己所生之父母也。不勝則不能為害,於彼所生則父子無剋伐之期,氣順以行,故刺之可矣。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七竟
  #1愈:顧本作『盡』。
  #2足:原作『從』,據顧本改。
  #3入:顧本『入』下有『同身寸之』四字。下同。
  #4灸可三壯:顧本作『若灸者可灸三壯』。下同。
  #5合:原脫,據顧本補。
  #6屬:原脫,據顧本補。
  #7解:顧本『解』下有『邪』字。
  #8刺:疑『刺』上脫『繆』字。
  #9經:據王注『經』下疑脫『循』字。
  #10舌:原作『肩』,據顧本改。
  #11三:顧本作『二』。
  #12注:顧本作『主』。下同。
  #13二:顧本作『二十』。
  #14刺:原脫,據顧本補。
  #15流:原作『經』,據顧本改。
  #16重:顧本作『黑』。
  #17七:顧本作『三』。
  #18孤:原作『狐』,據顧本改。下同。
  #19痺:原脫,據顧本補。
  #20死:原脫,據顧本補。
  #21難:原作『中』,據顧本改。
  #22於:原脫,據顧本補。
  #23一萬:原脫,據顧本補。
  #24是:『是』字疑衍。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八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天元紀大論篇
  黃帝問曰: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藏化五氣,以生喜怒思憂恐。
  御,謂臨御。化,謂生化也。天真之氣無所不周,氣象雖殊,參應一也。○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云喜怒悲憂恐,二論不同者,思者脾也,四藏皆受成焉,悲者勝怒也,二論所以互相成也。
  論言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余已知之矣,願聞其與三陰三陽之候奈何合之?
  論,謂《六節藏象論》也。運,謂五行應天之五運,各周三百六十五日而為紀者也。故日終期之日,周而復始也。以六合五,數未參同,故問之也。
  鬼臾區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
  道,謂化生之道。綱紀,謂生長化成收藏之綱紀也。父母,謂萬物形之先也。本始,謂生殺皆因而有之也。夫有形稟氣而不為五運陰陽之所攝者,未之有也。所以造化不極,能為萬物生化之元始者,何也?以其是神明之府故也。然合散不測,生化無窮,非以五運為無能爾也。○新校正云:詳陰陽者至神明之府也與《陰與應象大論》同,而兩論之注頗異耳。
  故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陰陽不測謂之神,神用無方謂之聖。
  所謂化變#1聖神之道也。化,施化也。變,散易也。神,無期也。聖,無思也。氣之施化故日生,氣之散易故日極,無期棄侯故日神,無思測量故日聖。由化與變,故萬物無能逃五運陰陽,由聖與神,故眾妙無能出幽玄之理。深乎妙用,不可得而稱之。○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之相薄,成敗之所由也。又《五常政大論》云: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其致一也。
  夫變化之為用也,
  應萬化之用也。
  在天為玄,
  玄,遠也。天道玄遠,變化無窮。《傳》曰:天道遠,人道邇。
  在人為道,
  道,謂妙用之道也。經衍政化,非道不成。
  在地為化,
  化,謂生化也。生萬物者也,非土氣孕育,則形質不成。
  化生五味,
  金石草木,根葉華實,酸苦甘淡辛鹹,皆化氣所生#2隨時而有。
  道生智,
  智通妙用,唯道所生。
  玄生神。
  玄遠幽深,故生神也。神之為用,觸遇玄通,契物化成,無不應也。
  神,在天為風,
  風者教之始,天之使也,天之號令也。
  在地為木;
  束方之化。
  在天為熱,
  應火為用。
  在地為火;
  南方之化。
  在天為濕,
  應土為用。
  在地為土;
  中央之化。
  在天為燥,
  應金為用。
  在地為金;
  西方之化。
  在天為寒,
  應水為用。
  在地為水。
  北方之化。神之為用,如上五化。木為風所生,火為熱所熾,金為燥所發,水為寒所資,土為濕所全,蓋初因而成立也。雖初因之以化成,卒因之以敗散爾。豈五行之獨有是哉,几因所因而成立者,悉因所因而散落爾。○新校正云:詳在天為玄至此,與《陰陽應象大論》及《五運行大論》文重,注頗異。
  故在天為氣,在地成形,
  氣,謂風熱濕燥寒。形,謂木火土金水。
  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
  此造化生成之大紀。
  然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天覆地載,上下相臨,萬物化生,無遺略也。由是故萬物自生自長,自化自成,自盈自虛,自復自變也。夫變者何?謂生之氣極本而更始化也。孔子曰:曲成萬物而不遺。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天有六氣御下,地有五行奉上。當歲者為上,主司天。承歲者為下,主司地。不當歲者,二氣居右,北行轉之,二氣居左,南行轉之。金木水火運,北面正之,常左為右,右為左,則左者南行,右者北行而反也。○新校正云:詳上下左右之說,義具《五運行大論》中。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徵,信也,驗也。兆,先也。以水火之寒熱,彰信陰陽之先兆也。
  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也。
  木主發生應春,春為生化之始。金主收斂應秋,秋為成實之終。終始不息,其化常行,故萬物生長化成收藏自久。○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水火者,陰陽之徵兆;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與此論相出入也。
  氣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損益彰矣。
  氣有多少,謂天之陰陽三等,多少不同秩也。形有盛衰,謂五運之氣,有太過不及也。由是少多盛衰,天地相召,而陰陽損益昭然彰著可見也。○新校正云:詳陰陽三等之義,具下文注中。
  帝曰:願聞五運之主時也何如?
  時,四時也。
  鬼臾區曰:五氣運行,各終期日,非獨主時也。
  一運之日,終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乃易之,非主一時當其王相囚死而為絕法也,氣交之內迢然而別有之也。
  帝曰:請聞其所謂也。鬼臾區曰:臣積考《太始天元冊》文曰:
  《天元冊》,所以記天真元氣運行之紀也。自神農之世,鬼突區十世祖始,誦而行之,此太古占侯靈文。洎乎伏羲之時,已鎢諸玉版,命曰《冊文》。太古靈文,故命曰《太始天元冊》也。○新校正云:詳今世有《天一元玉冊》,或者以謂即此《太始天元冊》文,非是。(鐫,子泉切。)
  太虛寥廓,肇基化元,
  太虛,謂空玄之境,真氣之所充神明之官#3府也。真氣精微,無遠不至,故能為生化之本始,運氣之真元矣。肇,始也。基,本也。
  萬物資始,五運終天,
  五運,謂木火土金水運也。終天,謂一歲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也。終始更代,周而復始也。言五運更統於太虛,四時隨部而遷復,六氣分居而異主,萬物因之以化生,非日自然,其誰能始,,故日萬物資始。《易》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此其義也。
  布氣真靈,總統坤元,
  太虛真氣,無所不至也,氣齊生有,故稟氣含靈者,抱真氣以生焉。總統坤元,言天元氣常司地#4氣,化生之道也。《易》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也。
  九星懸朗,七曜周旋,
  九星,上古之時也。上古世質人淳,歸真返朴,九星懸朗,五運齊宣。中古道德稍衰,標星藏曜,故計星之見者七焉。九星謂天蓬、天內、天衝、天輔、天禽、天心、天任、天柱、天英,此蓋從標而為始,遁甲式法,今猶用焉。七曜,謂日月五星,今外蕃多以此曆為舉動吉凶之信也。周,謂周天之度。旋,謂左循天度而行。五星之行,猶各有進退高下小大矣。
  曰陰日陽,日柔日剛,
  陰陽,天道也。'柔剛,地道也。天以陽生陰長,地以柔化剛成也。《易》曰:立天之道,日陰與陽,立地之道,日柔與剛。此之謂也。
  幽顯既位,寒暑弛張,
  幽顯既位,言人神各得其序。寒暑弛張,言陰陽、不失其宜也。人神各守所居,無相干犯,陰陽不失其序,物得其宜,天地之道且然,人神之理亦猶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幽明何如?岐伯曰:兩陰交盡,故日幽,兩陽合明,故日明。幽明之配,寒暑之異也。
  生生化化,品物咸章。
  上生,謂生之有情有識之類也。下生,謂生之無情無識之類也。上化,謂形容彰顯者也。下化,謂蔽匿形容者也。有情有識,彰顯形容,天氣主之。無情無識,蔽匿形質,地氣主之。稟元靈氣之所化育爾。《易》曰:天地綑縊,萬物化醇。斯之謂歟。
  臣斯十世,此之謂也。
  傳習斯文,至鬼臾區,十世於玆,不敢失墜。
  帝曰:善。何謂氣有多少,形有盛衰?鬼臾區曰: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
  由氣有多少,故隨其升降,分為三別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陰陽之三也,何謂?岐伯曰:氣有多少異用。王冰云:太陰為正陰,太陽為正陽,次少者為少陰,次少者為少陽,又次為陽明,又次為厥陰。
  形有盛一哀,謂五行之治,各有太過不及也。
  太過,有餘也。不及,不足也。氣至不足,太過迎之,氣至太過,不足隨之,天地之氣,虧盈如此,故云形有盛衰也。
  故其始也,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知迎知隨,氣可與期。
  言虧盈無常,互有勝負爾。始,謂甲子歲也。《六微旨大論》曰: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日歲立。此之謂也。則始甲子之歲,三百六十五日,所稟之氣,當不足也,次而推之,終六甲也,故有餘已則不足,不足已則有餘,亦有歲運,非有餘非不足者,蓋以同天地之化也。若餘已復餘,少已復少,則天地之道變常,而災害作,苛疾生矣。○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所謂歲會,氣之平也。又按《五常政大論》云:委和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上商與正商同,上官與正官同。伏明之紀,上商與正商同。卑監之紀,上官與正官同,上角與正角同。從革之紀,上商與正商同,上角與正角同。涸流之紀,上官與正官同。赫曦之紀,上羽與正徵同。堅成之紀,上徵與正商同。又《六元正紀大論》云:不及而加同歲會已前諸歲,并為正歲,氣之平也。今王注以同天之化為非有餘不足者,非也。
  應天為天符,承歲為歲直,三合為治。
  應天,謂木運之歲上見厥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土運之歲上見太陰,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水運之歲上見太陽,此五者天氣下降,如合符運,故日應天為天符也。承歲,謂木運之歲,歲當亥卯;火運之歲,歲當寅午;土運之歲,歲當辰戌丑未;金運之歲,歲當巳酉;水運之歲,歲當申子。此五者歲之所直,故曰承歲為歲直也。三合,謂火運之歲,上見少陰,年辰臨午;土運之歲,上見太陰,年辰臨丑未;金運之歲,上見陽明,年辰臨酉;此三者,天氣、運氣與年辰俱會,故云三合為治也。歲直亦日歲位,三合亦為天符。《六微旨大論》曰:天符歲會,日太乙天符。謂天運與歲俱會也。○新校正云:按天符歲會之詳,具《六微旨大論》中,又詳火運上少陰,年辰臨午,即戊午歲也。土運上太陰,年辰臨丑未,即己丑己未歲也。金運上陽明,年辰臨酉,即乙酉歲也。
  帝曰:上下相召奈何?鬼臾區曰:寒暑燥濕風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
  太陽為寒,少陽為暑,陽明為燥,太陰為濕,厥陰為風,少陰為火,皆其元在天,故日天之陰陽也。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木,初氣也。火,二氣也。相火,三氣也。土,四氣也。金,五氣也。水,終氣也。以其在地應天,故云下應也。氣在地,故日地之陰陽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曰: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此即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之義也。
  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
  生長者天之道,藏殺者地之道。天陽主生,故以陽生陰長。地陰主殺,故以陽殺陰藏。天地雖高下不同,而各有陰陽之運用也。○新校正云:詳此經與《陰陽應象大論》文重,注頗異。
  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
  天有陰故能下降,地有陽故能上騰,是以各有陰陽也。陰陽交泰,故化變由之成也。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陰陽之氣,極則過亢,故各兼之。《陰陽應象大論》曰: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又曰:重陰鈴陽,重陽叉陰。言氣極則變也。故陽中兼陰,陰中兼陽,《易》之卦,離中虛,坎中滿。此其義象也。
  所以欲知天地之陰陽者,應天之氣,動而不息,故五歲而右遷;應地之氣,靜而守位,故六期而環會。
  天有六氣,地有五位,天以六氣臨地,地以五位承天,蓋以天氣不加君火故也。以六加五,則五歲而餘一氣,故遷一位。若以五承六,則常六歲乃備盡天元之氣,故六年而環會,所謂周而復始也。地氣左行,往而不返,天氣束轉,常自火運數五歲已,其次氣正當君火之上,法不加臨,則右遷君火氣上,以臨相火之上,故日五歲而右遷也。由斯動靜,上下相臨,而天地萬物之情,變化之機可見矣。
  動靜相召,上下相臨,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
  天地之道,變化之微,其由是矣。孔子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上下相遘,寒暑相臨,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又云: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餘而復會。
  帝曰:上下周紀,其有數乎?鬼臾區曰:天以六為節,地以五為制。周天氣者,六期為一備;終地紀者,五歲為一周。
  六節,謂六氣之分。五制,謂五位之分。位應一歲,氣統一年,故五歲為一周,六年為一備。備,謂備歷天氣。周,謂周行地位。所以地位六而言五者,天氣不臨君火故也。
  君火以明,相火以位。
  君火在相火之右,但立名於君位,不立歲氣,故天之六#5氣,不偶其氣以行,君火之政,守位而奉天之命,以宣行火令爾。以名奉天,故日君火以名,守位稟命,故云相火以位。
  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凡三十歲,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而為一周,不及太過,斯皆見矣。
  歷法一氣十五日,因而乘之,積七百二十氣,即三十年,積千四百四十氣,即六十年也。經云: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故六十年中,不及太過,斯皆見矣。○新校正云:按《六節藏象論》云:五日謂之侯,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布氣#6,如環無端,侯亦同法,故日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為工矣。
  帝曰:夫子之言,上終天氣,下畢地紀,可謂悉矣。余願聞而藏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昭著,上下和親,德澤下流,子孫無憂,傳之後世,無有終時,可得聞乎?
  安不忘危,存不忘亡,大聖之至教也。求民之瘓,恤民之隱,大聖之深仁也。
  鬼臾區曰:至數之機,迫連以微,其來可見,其往可追。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夭殃。
  謂傳非其人授於情狹及寄求名利者也。謹奉天道,請言真要。申誓戒於君王,乃明言天道。至真之要旨也。
  帝曰:善言始者,必會於終,善言近者,必知其遠,
  數衛明著,應用不差,故遠近於言,始終無謬。
  是則至數極而道不惑,所謂明矣。願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條理,簡而不匱,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綱紀,至數之要,願盡聞之。
  簡,省要也。匱,乏也。久,遠也。要,樞紐也。
  鬼臾區曰:昭乎哉問!.明乎哉道!.如鼓之應檸,響之應聲也。
  標,鼓椎也。響,應聲也。
  臣聞之,甲己之歲,土運統之;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丁壬之歲,木運統之;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太始天地初分之時,陰陽析位之際,天分五氣,地列五行,五行定位,布政於四方,五氣分流,散支於十干,當是黃氣橫於甲己,白氣橫於乙庚,黑氣橫於丙辛,青氣橫於丁壬,赤氣橫於戊癸。故甲己應土運,乙庚應金運,丙辛應水運,丁壬應木運,戊癸應火運。太古聖人,望氣以書天冊,賢者饉奉以紀天元,下論文義備矣。○新校正云:詳運有太過、不及、平氣,甲庚丙壬戊主太過,乙辛丁癸己主不及,大法如此,取平氣之法,其說不一,具如諸篇。
  帝曰:其於三陰三腸,合之奈何?鬼臾區曰:子午之歲,上見少陰;丑未之歲,上見太陰;寅申之歲,上見少陽;卯酉之歲,上見陽明;辰戌之歲,上見太陽;巳亥之歲,上見厥陰。少陰所謂標也,厥陰所謂終也。
  標,謂上首也。終,謂當三甲六甲之終。○新校正云:詳午未申酉戌亥之歲為正化,正司化令之實,子丑寅卯辰巳之歲為對化,對司化令之虛,此其大法也。
  厥陰之上,風氣主之一,一少陰之上,熱氣榆雙主之;太陰之上一、鑼氣生之;少陽之}上,相火主之;陽明之上j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化所謂本也,是謂六元。
  三陰三陽為標,寒屠操濕風火為本,故云所謂本也。天真元氣分為六化,以統坤元生成之用,徵其應用則六化不同,本其所生則正是真元之一氣,放日六元也。○新校正云:按別本六元作天元。
  帝曰:光乎哉道!明乎哉論!請著之玉版,藏之金一置,署日天元紀。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八竟
  #1變:原作『物』,據顧本改。
  #2生:原作『吐』,據頗本改。
  #3宮;原作『官』,據頗本改。
  #4地:原作『也』,據頗本改。
  #5六:原作『以』,據顧本改。
  #6布氣:頗本作『氣布』。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九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五運行大論篇
  黃帝坐明堂,始正天綱,臨觀八極,考建五常,
  明堂,布政官也。八極,八方目極之所也。考,謂考校。建,謂建立也。五常,謂五氣,行天地之中者也。端居正氣,以侯天和。
  請天師而問之曰:論言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陰陽之升降,寒暑彰其兆。
  新校正云:詳論謂《陰陽應象大論》及《氣交變大論》文,彼云:陰陽之往復,寒暑彰其兆。
  余聞五運之數於夫子,夫子之所言,正五氣之各主歲耳,首甲定運,余因論之。鬼臾區曰:土主甲己,金主乙庚,水主丙辛,木主丁壬,火主戊癸。子午之上,少陰主之;丑未之上,太陰主之;寅申之上,少陽主之;卯酉之上,陽明主之;辰戌之上,太陽主之;巳亥之上,厥陰主之。不合陰陽,其故何也?
  首甲,謂六甲之初,則甲子年也。
  岐伯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陰陽也。
  上古聖人,仰觀天象,以正陰陽,夫陰陽之道,非不昭然,而人昧宗元,迷其本始,則百端疑議,從是而生,黃帝恐至理真宗,便因誣廢,愍念黎庶,故啟問日;天師知道出從真,叉非謬述,故對上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陰陽也。《陰陽法》曰:甲巳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蓋取聖人仰觀天象之義。不然,則十干之位,各在一方,徵其離合,事亦寥闊。嗚呼遠哉!.百姓日用而不知爾。故《太上立言》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此其類也。○新校正云:詳金主乙庚者,乙者庚之柔,庚者乙之剛。大而言之陰與陽,小而言之夫與婦,是剛柔之事也。餘并如此。
  夫數之可數者,人中之陰陽也,然所合,數之可得者也。夫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天地陰陽者,不以數推,以象之謂也。
  言智識偏淺,不見源由,雖所指彌遠,其知彌近,得其元始,桿鼓非遙。
  帝曰:願聞其所始也。岐伯曰:昭乎哉問也!.臣覽《太始天元冊》文,丹天之氣經於牛、女戊分;鈐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素天之氣,經於亢、氏、勗、畢;玄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所謂戊己分者,奎壁、角斡,則天地之門戶也。
  戊土屬乾,己土屬巽。《遁甲經》曰:六戊為天門,六己為地戶,晨暮占雨,以西北、束南。義取此。雨為土用,濕氣生之,故此占焉。
  夫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
  帝曰:善。論言天地者,萬物之上下,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未知其所謂也。
  論,謂《天元紀》及《陰陽應象》論也。
  岐伯曰:所謂上下者,歲上下見陰陽之所在也。左右者,諸上見厥陰,左少陰,右太陽;見少陰,左太陰,右厥陰;見太陰,左少陽,右少陰;見少陽,左陽明,右太陰;見陽明,左太陽,右少陽;見太陽,左厥陰,右陽明。所謂面北而命其位,言其見也。
  面向北而言之也。上,南也。下,北也。左,西也。右,束也。
  帝曰:何謂下?岐伯曰: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左陽明,右太陰;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左太陽,右少陽;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左厥陰,右陽明;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左少陰,右太陽;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左太陰,右厥陰;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左少陽,右少陰。所謂面南而命其位,言其見也。
  主歲者位在南,故面北而言其左右。在下者位在北,故面南而言其左右也。上,天位也。下,地位也。面南,左束也,右西也,上下異而左右殊也。
  上下相遘,寒暑相臨,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
  木火相臨,金水相臨,水木相臨,火土相臨,土金相臨,為相得也。木土相臨,土水相臨,水火相臨,火金相臨,金木相臨,為不相得也。上臨下為順,下臨上為逆。亦鬱抑而病生,土臨相火君火之類者也。
  帝曰:氣相得而病者何也?岐伯曰:以下臨上,不當位也。
  六位相臨,假令土臨火,火臨木,木臨水,水臨金,金臨土,皆為以下臨上,不當位也。父子之義,子為下,父為上,以子臨父,不亦逆乎?
  帝曰:動靜何如?
  言天地之行左右也。
  岐伯曰: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餘而復會也。
  上,天也。下,地也。周天,謂天周地五行之位也。天垂六氣,地布五行,天順地而左回,地承天而東轉,木運之後,天氣常餘,餘氣不加於君火,卻退一步加臨相火之上,是以每五歲已,退一位而右遷,故日左右周天,餘而復會。會,遇也,合也。言天地之道,常五歲畢,則以餘氣遷加,復與五行座位再相會合,而為歲法也。周天,謂天周地位,非周天之六氣也。
  帝曰:余聞鬼臾區曰:應地者靜。今夫子乃言下者左行,不知其所謂也,願聞何以生之乎?
  詁異也。○新校正云:按鬼突區言應地者靜,見《天元紀大論》中。
  岐伯曰:天地動靜,五行遷復,雖鬼臾區其上候而已,猶不能遍明。
  不能遍明,無求行#2也。
  夫變化之用,天垂象,地成形,七曜緯虛,五行麗地。地者,所以載生成之形類也。虛者,所以列應天之精氣也。形精之動,猶根本之與枝葉也。仰觀其象,雖遠可知也。
  觀五星之束轉,則地體左行之理,昭然可知也。麗,著也。有形之物,未有不依據物而得全者也。
  帝曰:地之為下否乎?
  言轉不居,為下乎?為否乎?
  岐伯曰:地為人之下,太虛之中者也。
  言人之所居,可謂下矣,徵其至理,則是太虛之中一物爾。《易》曰:坤厚載物,德合無疆。此之謂也。
  帝曰:馮乎?
  言太虛無礙,地體何馮而止住?馮,扶冰切。(礙,音艾。)
  岐伯曰:大氣舉之也。
  大氣,謂造化之氣,任持太虛者也。所以太虛不屈,地久天長者,蓋由造化之氣任持之也。氣化而變,不任持之,則太虛之器亦敗壞矣。夫落葉飛空,不疾而下,為其乘氣,故勢不得速焉。几之有形,處地之上者,皆有生化之氣任持之也。然器有大小不同,壞有遲速之異,及至氣不任持,則大小之壞一也。
  燥以乾之,暑以蒸之,風以動之,濕以潤之,寒以堅之,火以溫之。故風寒在下,燥熱在上,濕氣在中,火游行其問,寒暑六入,故令虛而化生也。
  地體之中,几有六入:一曰燥、二曰暑、三曰風、四曰濕、五曰寒、六曰火。受燥故乾性生焉,受暑故蒸性生焉,受風故動性生焉,受濕故潤性生焉,受寒故堅性生焉,受火故溫性生焉,此謂天之六氣也。
  故燥勝則地乾,暑勝則地熱,風勝則地動,濕勝則地泥,寒勝則地裂,火勝則地固矣。
  六氣之用。
  帝曰:天地之氣,何以候之?岐伯曰:天地之氣,勝復之作,不形於診也。
  言平氣及勝復,皆以形證觀察,不以診知也。
  《脈法》曰:天地之變,無以脈診。此之謂也。
  天地以氣不以位,故不當以脈知之。
  帝曰:問氣何如?岐伯曰:在,期於左右。
  於左右尺寸四部,分位承之,與不應,過與不過也。
  帝曰:期之奈何?岐伯曰:從其氣則和,違其氣則病,
  謂當沉不沉,當浮不浮,當澀不澀,當鈞不鈞,當弦不弦,當大不大之類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豚鈞;太陰之至,其豚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則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陰陽易者危。
  不當其位者病,
  見於他位也。
  迭移其位者病,
  謂左見右豚,右見左脈,氣差錯故爾。
  失守其位者危,
  已見於他鄉,本官見賊殺之氣,故病危。
  尺寸反者死,
  子午卯酉四歲有之。反,謂歲當陰在寸豚而反見於尺,歲當陽在尺而豚反見於寸,尺寸俱乃謂反也。尺獨然,或寸獨然,是不應氣,非反若也。陰陽交者死。寅申亥巳丑未辰戌八年有之。交,謂歲當陰在右脈反見左,歲當陽在左豚反見右,左右交見是謂交.O若左獨然,或右獨然,是不應氣,非交也。
  陰陽交者死。
  寅申亥巳丑未辰戌八年有之。交謂歲當陰在右脉反見左,歲當陽在左脉反見右,左右交見是謂交。若左獨然,或右獨然,是不應氣,非交也。
  先立其年,以知其氣,左右應見,然後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順。
  經言歲氣備矣。○新校正云:詳此備《六元正紀大論》中。
  帝曰:寒暑燥濕風火,在人合之奈何?其於萬物,何以生化?
  合,謂中外相應。生,謂承化而生。化,謂成立眾象也。
  岐伯曰:束方生風,
  束者日之初,風者教之始,天之使也,所以發號施令,故生自束方也。景霽山昏,蒼埃際合。崖谷若一,岩岫之風也。黃白昏埃,晚空如堵,獨見天垂,川澤之風也。加以黃黑白埃承下,山澤之猛風也。
  風生木,
  陽升風鼓,草木敷榮,故日風生木也。此和氣之生化也,若風氣施化則飄揚敷拆,其為變極則木拔草除也。運乘丁卯、丁丑、丁亥、丁酉、丁未、丁巳之歲,則風化不足。若乘壬申、壬午、壬辰、壬寅、壬子、壬戌之歲,則風化有餘於萬物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以丁壬分運之有餘不足,或者以丁卯、丁亥、丁巳、壬申、壬寅五歲為天符,同天符,正歲會,非有餘不足為平木運,以王注為非,是不知大統也。叉欲細分,雖除此五歲,亦未為盡。下文火土金水運等,并同此。
  木生酸,
  萬物味酸者,皆始自木氣之生化也。
  酸生肝,
  酸味入胃,生養於肝藏。
  肝生筋,
  酸味入肝,自肝藏布化,生成於筋膜也。
  筋生心。
  酸氣榮養筋膜畢已,自筋流化,乃入於心。
  其在天為玄,
  玄,謂玄冥也。丑之終,束方白。寅之初,天色反黑,太虛皆閤,在天為玄象可見。○新校正云:詳在天為玄至化生氣七句,通言六氣五行生化之大法,非束方獨有之也。而王注玄謂丑之終,寅之初,天色黑,則專言在束方,不兼諸方,此注未通。
  在人為道,
  正理之道,生養之政化也,
  在地為化。
  化,生化也。有生化而後有萬物,萬物無非化氣以生成者。
  化生五味,
  金玉土石,草木菜果,根莖枝葉,華殼實核,無識之類,皆地化生也。
  道生智,
  智,正知也,慮遠也。知正則不疑於事,慮遠則不涉於危,以道處之,理符於智。《靈樞經》曰:因慮而處物謂之智。
  玄生神,
  神用無方,深微莫測,進見形隱,物鮮能期。由是則玄冥之中,神明棲據隱而不見,玄生神明也。
  化生氣。
  飛走歧行,鱗介毛保羽,五類變化,內屬神機,雖為五味所該,然其生稟則異,故又日化生氣也。此上七句,通言六氣五行生化之大法,非獨束方有之也。○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及《天元紀大論》無化生氣一句。
  神在天為風,
  嗚紊啟拆,風之化也。振拉摧拔,風之用也。歲屬厥陰在上,則風化於天;厥陰在下,則風行於地。
  在地為木,
  長短曲直,木之體也。幹舉機發,木之用也。
  在體為筋,
  維結束絡,筋之體也,糯縱巷舒,筋之用也。
  在氣為柔,
  木化宣發,風化所行,則物體柔夾。
  在藏為肝。
  肝有二布葉,一小葉,如木甲拆之象也。各有支絡,豚游中,以宣發陽和之氣,魂之官也。為將軍之官,謀慮出焉。乘丁歲,則肝藏及經絡先#3受邪而為病也。膽府同。
  其性為暄,
  暄,溫也,肝木之性也。
  其德為和,
  敷布和氣於萬物,木之德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德敷和。
  其用為動,
  風搖而動,無風則萬類皆靜。○新校正云:按木之用為動,火太過之政亦為動,蓋木火之主暴速,故俱為動。
  其色為蒼,
  有形之類,乘木之化,則外色皆見薄青之色。今束方之地,草木之上,色皆蒼。遇丁歲,則蒼物兼白及黃,色不純也。
  其化為榮,
  榮,美色也。四時之中,物見華榮,顏色鮮麗者,皆木化之所生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化生榮。
  其蟲毛,
  萬物發生,如毛在皮。
  其政為散,
  發散生氣於萬物。○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政舒卷#4。詳木之政散,平木之政發散,木太過之政散,土不及之氣散,金之用散落,木之災散落,所以為散之異有六,而散之義惟二,一謂發散之散,是木之氣也,二謂散落之散,是金之氣所為也。
  其令宣發,
  陽和之氣,舒而散也。
  其變摧拉,
  摧,技成者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變振發。
  其青為隕,
  隕,墜也。大風暴起,草泯木墜。○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災散落。(青,所景切。)
  其味為酸,
  夫物之化之變而有酸味者,皆木氣之所成敗也。今束方之野,生味多酸。
  其志為怒。
  怒,直聲也。怒所以威物。
  怒傷肝,
  凡物之用極,皆自傷也。怒發於肝,而反傷肝藏。
  悲勝怒;
  悲發而怒止,勝之信也。○新校正云:詳五志悲當為憂,蓋憂傷意,悲傷魂,故云悲勝#5怒也。
  風傷肝,
  亦猶風之折木也,風生於木而反折之,用極而衰。○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云風傷筋。
  燥勝風;
  風自木生,燥為金化,風餘則制之以燥,肝盛則治之以凍,凍清所行,金之氣也。
  酸傷筋,
  酸寫肝氣,寫甚則傷其氣。《靈樞經》曰: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以此爾。走筋,謂宣行其氣速疾也。氣血肉骨同。○新校正云:詳注云《靈樞經》云,乃是《素問宣明五氣篇》於.文。按《甲乙經》以此為《素問》,王注云《靈樞經》者誤。
  辛勝酸。
  辛,金味,故勝木之酸,酸餘故勝之以辛也。
  南方生熱,
  陽盛所生。相火、君火之政也。太虛昏翳,其若輕塵,山川悉然,熱之氣也。大明不彰,其色如丹,鬱熱之氣也。若彤#7雲暴升,縱然葉積,乍盈乍縮,崖谷之熱也。
  熱生火,
  熱甚之氣,火運盛明,故日熱生火。火者,盛陽之生化也。熱氣施化則炎暑鬱燠,其為變極則墦灼消融,運乘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歲,則熱化不足。若乘戊辰、戊寅、戊子、戊戌、戊申、戊午歲,則熱化有餘。火有君火、相火,故日熱生火,又云火也。
  火生苦,
  物之味苦者,皆始自火之生化也。甘物遇火,體焦則苦,苦從火化,其可徵也。
  苦生心,
  苦物入胃,化入於心,故諸癸歲則苦化少,諸戌#8歲則苦化多。
  心生血,
  苦味自心化已,則布化生血脈。
  血生脾。
  苦味營血已,自血流化,生養脾也。
  其在天為熱,
  亦神化氣也。暄暑鬱蒸,熱之化也。炎赫沸騰,熱之用也。歲屬少陰少陽在上,則熱化於天;在下,則熱行於地也。
  在地為火,
  光顯炳明,火之體也。繙燎焦然,火之用也。
  在體為脈,
  流行血氣,豚之體也。壅泄虛實,豚之用也。絡脈同。
  在氣為息,
  息,長也。在藏為心。心形如未敷蓮花天真之氣,中有九空,以引導天真之氣,神之宇也。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乘癸歲,則心與經絡受邪而為病,小腸府亦然。
  其性為暑,
  暑,熱也。心之氣性也。
  其德為顯,
  明顯見象,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德彰顯。
  其用為躁,
  火性躁動,不專定也。
  其色為赤,
  生化之物,乘火化者,悉表備赭丹之色,今南方之地,草木之上,皆兼赤色。乘癸歲,則赤色之物,兼黑及白也。
  其化為茂,
  茂,蕃盛也。新校正雲: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化蕃茂。
  其蟲羽,
  參差長短,象火之形。
  其政為明,
  明曜彰見無所蔽匿,火之政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正明曜。又按火之政明,水之氣明,水火異而明同者,火之明明於外,水之明明於內,明雖同而實異也。
  其令鬱蒸,
  鬱,盛也。蒸,熱也。言盛熱氣如蒸也。○新校正云:詳注謂鬱為盛,其義未安。按王冰注《五常政大論》云:鬱,謂鬱燠不舒暢也。當如此解也。
  其變炎爍,
  熱甚炎赫,爍石流金,火之極變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變銷爍。
  其青墦炳,
  繙嬌山川,旋及屋宇,火之災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災繙辮。
  其味為苦,
  物之化之變而有苦味者,皆火氣之所合散也。今南方之野,生物多苦。
  其志為喜。
  喜,悅樂也,悅以和志。
  喜傷心,
  言其過也。喜發於心而反傷心,亦由風之折木也。過則氣竭,故見傷也。
  恐勝喜;
  恐至則喜樂皆泯,勝喜之理,目擊道存。恐則水之氣也。
  熱傷氣,
  天熱則氣伏不見,人熱則氣促喘急。熱之傷氣,理亦可徵。此皆謂大熱也,小熱之氣,猶生諸氣也。《陰陽應象大論》曰:壯火散氣,少火生氣。此其義也。
  寒勝熱;
  寒勝則熱退,陰盛則陽衰,制熱以寒,是求勝也。
  苦傷氣,
  大几如此爾。苦之傷氣,以其燥也。若加以熱,則傷尤甚也。何以明之?飲酒氣促,多則喘急,此其信也。苦寒之物,偏服歲久,益火滋甚,亦傷氣也。暫以方治,乃同少火,反生氣也。○新校正云:詳此論所傷之旨有三,束方日風傷肝,酸傷筋;中央日濕傷肉,甘傷脾;西方日辛傷皮毛,是自傷者也。南方日熱傷氣,苦傷氣;北方日寒傷血,鹹傷血,是傷己所勝也。西方日熱傷皮毛,是被勝傷己也。几此五方所傷之例有三,若《太素》則俱云自傷焉。
  鹹勝苦。
  酒得鹽而解,物理昭然。火苦之勝,制以水鹹。
  中央生濕,
  中央,土也,高山土濕,泉出地中,水源山限,雲生岩谷,則其象也。夫性內蘊,動而為用,則雨降雲騰,中央生濕,不遠信矣。故歷候記土潤海暑於六月,謂是也。(濕,音辱。)
  濕生土,
  濕氣內蘊,土體乃全,濕則土生,乾則土死,死則庶類凋喪,生則萬物滋榮,此濕氣之化爾。濕氣施化則土宅而雲騰雨降,其為變極則驟住#9土崩也。運乘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己酉、己未之歲,則濕化不足。乘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之歲,則濕化有餘也。
  土生甘,
  物之味甘者,皆始自土之生化也。
  甘生脾,
  甘物入胃,先入於脾,故諸己歲則甘少化,諸甲歲甘多化。
  脾生肉,
  甘味入脾,自脾藏布化,長生脂肉。
  肉生肺。
  甘氣營肉已,自肉流化,乃生養肺藏也。
  其在天為濕,
  言神化也。柔潤重澤,濕之化也。埃鬱雲雨,濕之用也。歲屬太陰在上,則濕化於天,太陰在下,則濕化於地。
  在地為土,
  敦靜安鎮,聚散復形,群品以生,土之體也。含垢匿穢,靜而下民,為變化母,土之德也。○新校正云:詳注云靜而下民,為土之德。下民之義,恐字誤也。
  在體為肉,
  覆裹筋骨,氣發其問,肉之用也。疏密不時,中外否閉,肉之動也。
  在氣為充,
  土氣施化,則萬象盈。
  在藏為脾。
  形象馬蹄,內包胃院,象土形也。經絡之氣,交歸於中,以營運真靈之氣,意之舍也。為倉凜之官,化物出焉。乘己歲,則脾及經絡受邪而為病。○新校正云:詳肝心肺腎四藏,注各言府同。獨此注不言胃府同者,闕文也。
  其性靜兼,
  兼,謂兼寒熱暄凍之氣也。《白虎通》曰:脾之為言并也。謂四氣并之也。
  其德為濡,
  津濕#10潤澤,土之德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德濕蒸。
  其用為化,
  化,謂兼諸四化,并己為五化,所謂風化熱化燥化寒化,周萬物而為生長化成收藏也。
  其色為黃,
  物乘土化,則表見妙黃之色。今中央之地,草木之上,皆兼黃色。乘己歲則黃色之物,兼蒼及黑。(辭,音今。)
  其化為盈,
  盈,滿也。土化所及,則萬物盈滿。○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化豐備。
  其蟲保,
  保露皮革,無毛介也。
  其政為謐,  謐,靜也。土性安靜。○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政安靜。詳土之政謐,水太過其政謐者,蓋水太過,而土下承之,故其政亦謐。其令雲雨,濕氣布化之所成。
  其變動注,
  動,反靜也。地之動則土失性,風搖不安,注雨久下也。久則垣岸復為土矣。○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變驟注。
  其青淫潰,
  淫,久雨也。漬,土崩漬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災霖潰。
  其味為甘,
  物之化之變而有甘味者,皆土化之所終始也。今中原之地,故物味多甘淡。
  其志為思。
  思以成霧。○新校正云:按《靈樞經》曰:因志而存變謂之思。
  思傷脾,
  思勞於智,過則傷脾。
  怒勝思;
  怒則不思,忿而忘禍,則勝可知矣。思甚不解,以怒制之,調性之道也。
  濕傷肉,
  濕甚為水,水盈則腫,水下去已,形肉已消,傷肉之驗,近可知矣。
  風勝濕;
  風,木氣,故勝土濕,濕甚則制之以風。
  甘傷脾,
  過節也。○新校正云:按《陰陽應象大論》云甘傷肉。
  酸勝甘。
  甘餘則制之以酸,所以救脾氣也。
  西方生燥,
  陽氣已降,陰氣復升,氣爽風勁,故生燥也。夫岩谷青埃,川原蒼翠,姻浮草樹,遠望氤氳,此金氣所生,燥之化也。夜起白朦,輕如微霧,遐邇一色,星月皎如,此萬物陰成,亦金氣所生,白露之氣也。太虛埃昏,氣鬱黃黑,視不見遠,無風自行,從陰之陽,如雲如霧,此殺氣也。亦金氣所生,霜之氣也。山谷川澤,獨昏如霧,氣鬱蓬勃,慘然戚然,咫尺不分,此殺氣將用,亦金氣所生,運之氣也。大雨大霖,和氣西起,雲卷陽曜,太虛廓清,燥生西方,義可徵也。若西風大起,木偃雲騰,是為燥與濕爭,氣不勝也,故當復雨。然西風#11雨晴,天之常氣,假有東風雨止,叉有西風復雨,因雨而乃自晴,觀是之為,則氣有往復,動有燥濕,變化之象,不同其用矣。由此則天地之氣,以和為勝,暴發奔驟,氣所不勝,則多為復也。
  燥生金,
  氣勁風切,金嗚聲遠,燥生之信,視聽可知,此則燥化,能令萬物堅定也。燥之施化於物如是,其為變極則天地妻慘,肅殺氣行,人悉畏之,草木凋落。運乘乙.丑、乙卯、乙巳、乙未、乙酉、乙亥之歲,則燥化不足,乘庚子、庚寅、庚辰、庚午、庚申、庚戌歲,則燥化有餘,歲氣不同,生化異也。
  金生辛,
  物之有辛味者,皆始自金化之所成。
  辛生肺,
  辛物入胃,先入於肺,故諸乙歲則辛少化,諸庚歲則辛多化。
  肺生皮毛,
  辛味入肺,自肺藏布化,生養皮毛也。
  皮毛生腎。
  辛氣自入皮毛,乃流化生氣,入腎藏也。
  其在天為燥,
  神化也。霧露清勁,燥之化也。肅殺凋零,燥之用也。歲屬陽明在上,則燥化於天,陽明在下,則燥行於地。
  在地為金,
  從革堅剛,金之體也。鋒刃鈷利,金之用也。○新校正云:按別本鈷作括。
  在體為皮毛,
  柔韌包裹,皮毛之體也。滲#12泄津液,皮毛之用也。
  在氣為成,
  物乘金化則堅成。
  在藏為肺。
  肺之形似人肩,二布葉,數小葉,中有二十四空,行列以分布諸藏清濁之氣,主藏魄也。為相傳之官,治節出焉。乘乙歲,則肺與經絡受邪而為病也。大腸府亦然。
  其性為凍,
  凍,清也,肺之性也。
  其德為清,
  金以清凍為德#13。○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德清潔
  其用為固,
  固,堅定也。
  其色為白,
  物乘金化,則表彰縞素之色,今西方之野,草木之上,色皆兼白,乘乙歲,則白色之物,兼赤及蒼也。
  其化為斂,
  斂,收也。金化流行,則物體堅斂。○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化緊斂。詳金之化為斂,而木不及之氣亦斂者,蓋木不及而金勝之,故斂也。
  其蟲介,
  介,甲也。外被介甲,金堅之象也。
  其政為勁,
  勁,前銳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政勁切。
  其令霧露,
  凍氣化生。
  其變肅殺,
  天地慘妻,人所不喜,則其氣也。
  其青蒼落,
  青乾而凋落。
  其味為辛,
  夫物之化之變而有辛味者,皆金氣之所離合也。今西方之野,草木多辛。
  其志為憂。
  憂,慮也,思也。○新校正云:詳王注以憂為思,有害於義。按本論思為脾之志,憂為肺之志,是憂非思明矣。又《靈樞經》曰:愁憂則閉塞而不行。又云:愁憂而不解,則傷意。若是,則憂者愁也,非思也。
  憂傷肺,
  愁憂則氣閉塞而不行,肺藏氣,故憂傷肺。
  喜勝憂;
  神悅則喜,故喜勝憂。
  熱傷皮毛,
  火有二別,故此再舉熱傷之形證也。火氣薄爍則物焦乾,故熱氣盛則皮毛傷。
  寒勝熱;
  以陰消陽,故寒勝熱。○新校正云:按《太素》作燥傷皮毛,熱勝燥。
  辛傷皮毛,
  過節也,辛熱又甚焉。
  苦勝辛。
  苦,火味,故勝金之辛。
  北方生寒,
  陽氣伏,陰氣升,政布而大行,故寒生也。太虛澄冷,黑氣浮空,天色黯然,高空之寒氣也。若氣似散麻,本末皆黑,微見川澤之寒氣也。太虛清白,空尤雪映,遐邇一色,山谷之寒氣也。太虛白昏,火明不翳,如霧雨氣,遐邇肅然,北望色玄,凝零夜落,此水氣所生,寒之化也。太虛凝陰,白埃昏翳,天地一色,遠視不分,此寒濕凝結,雪之將至也。地裂水冰,河渠乾涸,枯澤淨#14鹹,水斂土堅,是土勝水,水不得自清,水所生,寒之用也。
  寒生水,
  寒資陰化,水所由生,此寒氣之生化爾。寒氣施化則水冰雪零,其為變極則水涸冰堅。運乘丙寅、丙子、丙戌、丙申、丙午、丙辰之歲,則寒氣大行。乘辛未、辛巳、辛卯、辛丑、辛亥、辛酉之歲,則寒氣#15少。
  水生鹹,
  物之有鹹味者,皆始自水化之所成結也。水澤枯涸,鹵鹹乃蕃,滄海味鹹,鹽從水化,則鹹因水產,其事炳然,煎水味鹹,近而可見。
  鹹生腎,
  鹹物入胃,先歸於腎,故諸丙歲鹹物多化,諸辛歲鹹物少化。
  腎生骨髓,
  鹹味入腎,自腎藏布化,生養骨髓。
  髓生肝。
  鹹氣自生骨髓,乃流化生氣,入肝藏也。
  其在天為寒,
  神化也。凝慘冰雪,寒之化也。凜冽霜雹,寒之用也。歲屬太陽在上則寒化於天,太陽在下則寒行於地。
  在地為水,
  陰氣布化,流於地中,則為水泉。澄澈流衍,水之體也。漂蕩沒溺,水之用也。
  在體為骨,
  強幹堅勁,骨之體也。包裹髓腦,骨之用也。
  在氣為堅,
  柔軟之物,遇寒則堅,寒之化也。
  在藏為腎,
  腎藏有二,形如紅#16豆相并,而曲附於膂筋,外有脂裹,裹白表黑,主藏精也。為作強之官,仗巧出焉。乘辛歲,則腎藏及經絡受邪而為病。膀胱府同。
  其性為凜,
  凜,寒也,腎之性也。
  其德為寒,
  水以寒為德化。○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德妻愴。
  其用為□#17,
  本闕。
  其色為黑,
  物稟水成,則表被玄黑之色。今北方之野,草木之上,色皆兼黑。乘辛歲,則黑色之物,兼黃及赤。
  其化為肅,
  肅,靜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化清謐。詳水之化為肅,而金之政太過者為肅,平金之政勁肅,金之變肅殺者,何也?蓋水之化肅者,靜#18之政肅者,肅殺也。文雖同而事異。
  其蟲鱗,
  鱗,謂魚蛇之族類。
  其政為靜,
  水性澄徹而清靜。○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政凝肅。詳水之政為靜,而平土之政安靜。土太過之政亦為靜,土不及之政亦為靜定。水土異而靜同者,非同也。水之靜清冷也,土之靜安靜也。
  其令□□#19
  本闕。
  其變凝冽,
  寒甚故政是。○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變凜冽。
  其青冰雹,
  非時而有及暴過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其災冰雪霜雹。
  其味為鹹,
  夫物之化之變而有鹹味者,皆水化之所凝散也。今北方川澤,地多鹹古團。
  其志為恐。
  恐以遠禍。
  恐傷腎,
  恐甚動中則傷腎。《靈樞經》曰:恐懼而不解則傷精。腎藏精,故精傷而傷及於腎。
  思勝恐;
  思見禍機,故無憂恐。思一作憂,非也。
  寒傷血,
  腎勝心也。寒甚血凝,故傷血也。
  燥勝寒;
  寒化則水積,燥用則物堅,燥與寒兼,故相勝也。天地之化,物理之常也。
  鹹傷血,
  味過於鹹,則咽乾引飲,傷血之義,斷可知乎。
  甘勝鹹。
  渴飲甘泉,咽乾自己,甘為土味,故勝水鹹。○新校正云:詳自上岐伯日至此,與《陰陽應象大論》同,小有增損,而注頗異。
  五氣更立,各有所先,
  當其歲時,氣乃先也。
  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
  先立運,然後知非位與當位者也。
  帝曰:病之生變何如?岐伯曰:氣相得則微,不相得則甚。
  木居火位,火居土位,土居金位,金居水位,水居木位,木居君位,如是者為相得。又木居水位,水居金位,金居土位,土居火位,火居木位,如是者雖為相得,終以子僭居父母之位,下陵上,猶為小逆也。木居金土位,火居金水位,土居水木位,金居火木位,水居火土位,如是者為不相得,故病甚也。皆先立運氣及司天之氣,則氣之所在相得與不相得可知矣。
  帝曰:主歲何如?岐伯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木餘,則制土,輕忽於金,以金氣不爭,故木恃其餘而欺侮也。又木少金勝,土反侮木,以木不及,故土妄凌之也。四氣卒同。侮,謂侮慢而凌忽之。
  侮反受邪,
  或以己強盛,或遇彼衰微,不度卑弱,妄行凌忽,雖侮而求勝,故終叉受邪。
  侮而受邪,寡於畏也。
  受邪各謂受己不勝之邪也。然拾己官觀,適他鄉邦,外強中乾,邪盛真弱,寡於敬畏,由是納邪,故日寡於畏也。○新校正云:按《六節藏象論》云:未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命日氣淫。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而薄之,命日氣迫。即此之義也。
  帝曰:善。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九
  #1曰:顧本作『之』。
  #2行:顧本作『備』。
  #3先:原作『見』,據顧本改。
  #4卷:顧本作『敵』。
  #5勝:原作『傷』,據顧本改。
  #6於:顧本無『於』字。
  #7彤:顧本作『行』。
  #8戌:顧本作『戊』。
  #9住:顧本作『注』。
  #10濕:原作『溫』,據顧本改。
  #11風:原作『方』,據顧本改。
  #12滲:原作『洛』,據顧本改。
  #13德:顧本『德』下有『化』字。
  #14摩:顧本作『浮』。
  #15氣:顧本作『化』。
  #16紅:顧本作『取』。
  #17口:本脫,《素問昊注》補『藏』字,《素問直解》補『操』字。
  #18靜:顧本『靜』上有『肅』字。
  #19□□:本脫,《素問昊注》補『霰雪』二字,《類經》補『閉塞』二字,《素問直解》補『嚴貞』二字。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六微旨大論篇
  黃帝問曰:嗚呼遠哉!天之道也,如迎浮雲,若視深淵,視深淵尚可測,迎浮雲莫知其極。
  深淵靜滯而澄澈,故視之可測其深淺;浮雲飄泊而合散,故迎之莫詣其邊涯。言蒼天之象,如淵可視乎鱗介;運化之道,尤雲莫測其去留。
  六氣深微,其於運化,當如#1是喻矣。○新校正云:詳此文與《疏五過論》重。
  夫子數言謹奉天道,余聞而藏之,心私異之,不知其所謂也。願夫子溢志盡言其事,令終不滅,久而不絕,天之道可得聞乎?
  運化生成之道也。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明乎哉問天之道也!.此因天之序,盛衰之時也。
  帝曰:願聞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
  六六之節,經已啟問,天師未敷其旨,故重問之。
  岐伯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
  上下,謂司天地之氣二也。餘左右四氣,在歲之左右也。
  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此所謂氣之標,蓋南面而待之#2也。
  標,末也。聖人南面而立,以閱氣之至也。
  故曰:因天之序,盛衰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此之謂也。
  移光,謂日移光。定位,謂面南觀氣,正立觀歲,數氣之至,則氣可待之也。
  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
  少陽南方火,故上見火氣治之。與厥陰合,故中見厥陰也。
  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
  陽明西方金,故上燥氣治之。與太陰合,故燥氣之下,中見太陰也。
  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
  太陽北方水,故上寒氣治之。與少陰合,故寒氣之下,中見少陰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陽所至為寒生,中為溫。與此義同o
  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
  厥陰束方木,故上風氣治之。與少陽合,故風氣之下,中見少陽也。
  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
  少陰束南方君火,故上熱氣治之。與太陽合,故熱氣之下,中見太陽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少陰所至為熱生,中為寒。與此義同。
  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
  太陰西南方土,故上濕氣治之,與陽明合,故濕氣之下,中見陽明也。
  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
  氣之標也,
  本,謂元氣也。氣別為王#3,則文言著矣。○新校正云:詳注云文言著矣疑誤。
  本標不同,氣應異象。
  本者應之元,標者病之始,病生形用求之標,方施其用求之本,標本不同求之中,見法萬全。○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六氣標本不同,氣有從本者,有從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
  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
  皆謂天之六氣也。初之氣,起於立春前十五日。餘二三四五終氣次至,而分治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
  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
  時至而氣至,和平之應,此則為平歲也。假令甲子,歲氣有餘,於癸亥歲未當至之期,先期而至也。乙丑歲氣不足,於甲子歲當至之期,後時而至也。故曰來氣不及,來氣有餘也。言初氣之至期如此,歲氣有餘,六氣之至皆先期;歲氣不及,六氣之至皆後時。先時後至,後時先至,各差十三日而應也。○新校正云:按《金匱要略》云: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冬至之後得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陰之時陽始生,天得溫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溫和,此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溫和,此為至而不至。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以得甲子而天溫如盛夏時,此為至而太過。此亦論氣應之一端也。
  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如何?
  言太過不及歲,當至晚至早之時應也。
  岐伯曰: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病。
  當期為應,愆時為否,天地之氣生化不息,無止礙也。不應有而有,應有而不有,是造化之氣失常,失常則氣變,變常則氣血紛撓而為病也。天地變而失常,則萬物皆病。
  帝曰:善。請言其應。岐伯曰: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
  物之生榮有常時,豚之至有常期,有餘歲早,不及歲晚,皆依時#4至也。
  帝曰:善。願聞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
  日出謂之顯明,則卯地氣分春也。自春分後六十日有奇,斗建卯正至於巳正,君火位也。自斗建巳正至#5未之中,三之氣分,相火治之,所謂少陽也。君火之位,所謂少陰,熱之分也,天度至此,暄淑大行,居熱之分,不行炎暑,君之德也。少陽居之為僭逆,大熱早行,疫癘乃生。陽明居之為溫涼不時。太陽居之為寒雨問熱。厥陰居之為風濕,雨生羽蟲。少陰居之為天下疵疫,以其得位,君令宣行故也。太陰居之為時雨。火有二位,故以君火為六氣之始也。相火,則夏至日前後各三十日也,少陽之分,火之位矣,天度至此,炎熱大行。少陽居之,為熱暴至,草萎河乾,炎亢,濕化晚布。陽明居之為凍氣問發。太陽居之為寒暑問至,熱爭冰雹。厥陰居之為風熱大行,雨生羽蟲。少陰居之為大暑炎亢。太陰居之為雲雨雷電。退,謂南面視之,在位之右也。一步凡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餘氣同法。
  復行一步,土氣治之;
  雨之分也,即秋分前六十日而有奇,斗建未正至酉之中,四之氣也,天度至此,雲雨大行,濕蒸乃作。少陽居之為炎熱沸騰,雲雨雷雹。陽明居之為清雨霧露。太陽居之為寒雨害物。厥陰居之為暴風雨摧拉,雨生保蟲。少陰居之為寒熱氣反用,山澤浮雲,暴雨濕蒸。太陰居之為大雨霪霪。(霪,音淫。)
  復行一步,金氣治之;
  燥之分也,即秋分後六十日而有奇,自斗建酉正至#6亥之中,五之氣也,天度至此,萬物皆燥。少陽居之為溫清更正,萬物乃榮。陽明居之為大凍燥疾。太陽居之為早寒。厥陰居之為凍風大行,雨生介蟲。少陰居之為秋濕,熱病時行。太陰居之為時雨況陰。
  復行一步,水氣治之;
  寒之分也,即冬至日前後各三十日。自斗建亥至丑之中六氣也。天度至此,寒氣大行,少陽居之為冬溫,墊蟲不藏,流水不冰。陽明居之為燥寒勁切。太陽居之為大寒凝冽。厥陰居之為寒風飄揚,雨生鱗蟲。少陰居之為墊蟲出見,流水不冰。太陰居之為凝陰寒雪,地氣濕也。
  復行一步,木氣治之;
  風之分也,即春分前六十日而有奇也,自斗建丑正至卯之中,初之氣也,天度至此,風氣乃行,天地神明號令之始也,天之使也。少陽居之為溫疫至。陽明居之為清風,霧露朦昧。太陽居之為寒風切烈,霜雪水冰。厭陰居之為大風發榮,雨生毛蟲。少陰居之為熱風傷人,時氣流行。太陰居之為風雨,凝陰不散。
  復行一步,君火治之。
  熱之分也,復春分始也,自斗建卯正至巳之中,二之氣也。凡此六位,終統一年,六六三百六十日,六八四百八十刻,六七四十二刻,其餘半刻分而為三,約終三百六十五度也,餘奇細分率之可也。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
  熱盛水承,條蔓柔弱,妻潤衍溢,水象可見。○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少陽所至為火生,終為蒸濤。則水承之義可見。又云:少陽所至為標#7風繙燎霜凝。亦下承之水氣也。
  水位之下,土氣承之;
  寒甚物堅,水冰流涸,土象斯見,承下明矣。○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注云:太陽所至為寒雪冰雹白埃。則土氣承之之義也。
  土位之下,風氣承之;
  疾風之後,時雨乃零。是則濕為風吹,化而為雨。○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陰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則土位之下,風氣承之而為雨也。又云:太陰所至為雷霆驟注烈風。則風承之義也。
  風位之下,金氣承之;
  風動氣清,萬物皆燥,金承木下,其象昭然。○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厥陰所至為風生,終為肅。則金承之義可見。又云:厥陰所至為飄怒大凍。亦金承之義。
  金位之下,火氣承之;
  鍛金生熱,則火流金,乘火之上,理無妄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陽明所至為散落溫。則火乘之義也。
  君火之下,陰精承之。
  君火之位,大熱不行,蓋為陰精制承其下也。諸以所勝之氣乘於下者,皆折其標盛,此天地造化之大體爾。○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少陰所至為熱生,中為寒。則陰承之義可知。又云:少陰所至為大暄寒。亦其義也。又按《六元正紀》云:水發而雹雪,土發而飄驟,木發而毀折,金發而清明,火發而燻昧,何氣使然?曰:氣有多少,發有微甚,微者當其氣,甚者兼其下,徵其下氣而見可知也。所謂徵其下者,即此六承氣也。
  帝曰:何也?岐伯曰: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
  亢,過極也,物惡其極。
  帝曰:盛衰何如?岐伯曰: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邪則變甚,正則微。帝曰:何謂當位?岐伯曰: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所謂歲會,氣之平也。
  非太過,非不及,是謂平運主歲也。平歲之氣,物生脈應,皆鈴合期,無先後也。○新校正云:詳木運臨卯,丁卯歲也。火運臨午,戊午歲也。土運臨四季,甲辰甲戌、己丑、己未歲也。金運臨酉,乙酉歲也。水運臨子,丙子歲也。內戊午、己丑、己未、乙酉,又為太一天符。
  帝曰:非位何如?岐伯曰:歲不與會也。
  不與本辰相逢會也。
  帝曰:土運之歲,上見太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
  少陰少陽皆火氣。
  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木運之歲,上見厥陰;水運之歲,上見太陽,奈何?岐伯曰:天之與會也,
  天氣與運氣相逢會也。○新校正云:詳土運之歲,上見太陰,己丑、己未也。火運之歲上見少陽,戊寅、戊申也;上見少陰,戊子、戊午也。金運之歲,上見陽明,乙卯、乙酉也。木運之歲,上見厥陰,丁巳、丁亥也。水運之歲,上見太陽,丙辰、丙戌也。內己酉#8、己未、戊午、乙酉,又為太一天符。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場明,己丑、己未少官上臨太陰,如是者三。臨者太過不及,皆日天符也。
  故《天元冊》日天符。天符歲會何如?岐伯曰:太一天符之會也。
  是謂三合,一者天會,二者歲會,三者運會也。《天元紀大論》曰:三合為治。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太一天符之詳,具《天元紀大論》注中。
  帝曰:其貴賤何如?岐伯曰:天符為執法,歲位為行令,太一天符為貴人。
  執法猶相輔,行令猶方伯,貴人猶君主。
  帝曰:邪之中也奈何?岐伯曰: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
  執法官人之繩準,自為邪僻,故病速而危。
  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
  方伯無執法之權,故無速害,病但執持而已。
  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
  義無凌犯,故病則暴而死。
  帝曰:位之易也何如?岐伯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遠,其害微。所謂二火也。
  相火居君火,是臣位居君位,故逆也。君火居相火,是君位居臣位,君臨臣位,故順也。遠謂里遠,近謂里近也。
  帝曰:善。願聞其步何如?岐伯曰:所謂步者,六十度而有奇,
  奇,謂八十七刻又十分刻之五也。
  故二十四步積盈百刻而成日也。
  此言天度之餘也。夫言周天之度者,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二十四步,正四歲也。四分度之一,二十五刻也。四歲氣成#9積已盈百刻,故成一日。度,一日也。
  帝曰:六氣應五行之變何如?岐伯曰:位有終始,氣有初中,上下不同,求之亦異也。
  位,地位也。氣,天氣也。氣與位互有差移,故氣之初,天用事,氣之中,地主之。地主則氣流於地,天用則氣騰於天。初與中皆分天步而率刻爾,初中各三十日餘四十三刻四分刻之三也。
  帝曰:求之奈何?岐伯曰: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命日歲立,謹候其時,氣可與期。
  子甲相合,命日歲立,則甲子歲也。謹候水刻早晏,則六氣悉可與期爾。
  帝曰:願聞其歲,六氣始終,早晏何如?岐伯曰:明乎哉問也!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
  常起於平明寅初一刻,艮中之南也。○新校正云:按戊辰、壬申、丙子、庚辰、甲申、戊子、壬辰、丙申、庚子、甲辰、戊申、壬子、丙辰、庚申歲同此。所謂辰申子歲氣會同,《陰陽法》以是為三合。
  終於八十七刻半;
  子正之中,夜之半也。外十二刻半,入二氣之初,諸餘刻同入也。
  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
  子中之左也。
  終於七十五刻;
  戌之後四刻也。外二十五刻,入次三氣之初率。
  三之氣,始於七十六刻,
  亥初之一刻。
  終於六十二刻半,
  酉正之中也。外三十七刻半差入後。
  四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
  酉中之北。
  終於五十刻;
  未後之四刻也。外五十刻差入後。
  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
  申初之一刻。
  終於三十七刻半;
  午正之中,晝.之半也。外六十二刻半差入後。
  六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
  午中之南#10。
  終於二十五刻。
  辰正之後四刻,外七十五刻差入後。
  所謂初六,天之數也。
  天地之數,二十四氣乃大會而同,故命此日初六天數也。
  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
  巳初之一刻。○新校正云:按己巳、癸酉、丁丑、辛巳、乙酉、己丑、癸巳、丁酉、辛丑、乙巳、己酉、癸丑、丁巳、辛酉歲同。所謂巳酉丑歲氣會同也。
  終於一十二刻半;
  卯正之中。
  二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
  卯中之南。
  終於水下百刻;
  丑後之四刻。
  三之氣,始於一刻,
  又寅初之一刻。
  終於八十七刻半;
  子正之中。
  四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
  子中正東。
  終於七十五刻;
  戌後之四刻。
  五之氣,始於七十六刻,
  亥初之一刻。
  終於六十二刻半;
  酉正之中。
  六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
  酉中之北。
  終於五十刻。
  未後之四刻。
  所謂六二,天之數也。
  一六為初六,二六為六二,令次也。丙寅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五十一刻,申初之一刻。○新校正云:按庚午、甲戌、戊寅、壬午、丙戌、庚寅、甲午、戊戌、壬寅、丙午、庚戌、甲寅、戊午、壬戌歲同此。所謂寅午戌歲氣會同。
  終於三十七刻半;'
  午正之中。
  二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
  午中之西#11。
  終於二十五刻;
  辰後之四刻。
  三之氣,始於二十六刻,
  巳初之一刻。
  終於一十二刻半;
  卯正之中。
  四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
  卯中之南。
  終於水下百刻;
  丑後之四刻。
  五之氣,始於一刻,
  寅初之一刻。
  終於八十七刻半;
  子正之中。
  六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
  子中之左。
  終於七十五刻。
  戌後之四刻。
  所謂六三,天之數也。丁卯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七十六刻,
  亥初之一刻。○新校正云:按辛未、乙亥、己卯、癸未、丁亥、辛卯、乙未、己亥、癸卯、丁未、辛亥、乙卯、己未、癸亥歲同。此所謂卯未亥歲氣會同。
  終於六十二刻半;
  酉正之中。
  二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
  酉中之北。
  終於五十刻;
  未後之四刻。
  三之氣,始於五十一刻,
  申初之一刻。
  終於三十七刻半;
  午正之中。
  四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
  午中之西。
  終於二十五刻;
  辰後之四刻。
  五之氣,始於二十六刻,
  巳初之一刻。
  終於一十二刻半;
  卯正之中。
  六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
  卯中之南。
  終於水下百刻。
  丑後之四刻。
  所謂六四,天之數也。次戊辰歲,初之氣,復始於一刻,常如是無已,周而復始。始自甲子年,終於癸亥歲,常以四歲為一小周,一十五周為一大周,以辰命歲,則氣可與期。
  帝曰:願聞其歲候何如?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日行一周,天氣始於一刻;
  甲子歲也。
  日行再周,天氣始於二十六刻;
  乙丑歲也。
  日行三周,天氣始於五十一刻;
  丙寅歲也。
  日行四周,天氣始於七十六刻;
  丁卯歲也。
  日行五周,天氣復始於一刻,
  戊辰歲也。餘五十五歲循環,周而復始也。
  所謂一紀也。
  法以四年為一紀,循環不已。餘三歲一會同,故有三合也。
  是故寅午戌歲氣會同,卯未亥歲氣會同,辰申子歲氣會同,巳酉丑歲氣會同,終而復始。
  《陰陽法》以是為三合者,綠其氣會同也。不爾,則各在一方,義無由合。
  帝曰:願聞其用也。岐伯曰:言天者求之本,言地者求之位,言人者求之氣交。
  本,謂天六氣,寒暑燥濕風火也。三陰三陽由是生化,故云本。所謂六元者也。位,謂金木火土水君火也。天地之氣,上下相交,人之所處者也。
  帝曰:何謂氣交?岐伯曰:上下之位,氣交之中,人之居也。
  自天之下地之上,則二氣交合之分也。人居地上,故氣交之中,人之居也。是以化生變易,皆在氣交之中。
  故曰: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氣交之分,人氣從之,萬物由之。此之謂也。
  天樞,當齊之兩傍也,所謂身半矣,伸臂指天,則天樞正當身之半也。三分折之,上分應天,下分應地,中分應氣交。天地之氣交合之際,所過寒暑燥濕風火勝復之變之化,故人氣從之,萬物生化,悉由而合散也。
  帝曰:何謂初中?岐伯曰:初凡三十度而有奇。中氣同法。
  奇,謂三十日餘四十三刻又四十分刻之三十也。初中相合,則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也。以各餘四十分刻之三十,故云中氣同法也。
  帝曰:初中何也?岐伯曰:所以分天地也。
  以是知氣高下,生人病主#12之也。
  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初者地氣也,中者天氣也。
  氣之初,天用事,天用事,則地氣上騰於太虛之內。氣之中,地氣主之,地氣主則天氣下降於有質之中。
  帝曰:其升降何如?岐伯曰:氣之升降,天地之更用也。
  升,謂上升。降,謂下降。升極則降,降極則升,升降不已,故彰天地之更用也。
  帝曰:願聞其用何如?岐伯曰:升已而降,降者謂天;降已而升,升者謂地。
  氣之初,地氣升;氣之中,天氣降。升已而降以下,彰天氣之下流;降已而升以上,表地氣之上應。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交合,泰之象也。《易》曰:天地交泰。是以天地之氣升降,常以三十日半下上,下上不已,故萬物生化,無有休息,而各得其所也。
  天氣下降,氣流於地;地氣上升,氣騰於天。故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變作矣。
  氣有勝復,故變生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天地之氣,盈虛何如?日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地氣不足,天氣從之,運居其中,而常先也。惡所不勝,歸所和同,隨運歸從而生其病也。故上勝則天氣降而下,下勝則地氣遷而上,多少而差其分,微者小差,甚者大差,甚則位易氣交,易則大變生而病作矣。帝曰:善。寒濕相遘,燥熱相臨,風火相值,其有問乎?岐伯曰:氣有勝復,
  勝復之作,有德有化,有用有變,變則邪氣居之。
  夫撫掌成聲,沃火生沸,物之交合,象出其問,萬類交合,亦由是矣。天地交合,則八風鼓拆,六氣交馳於其問,故氣不能正者,反成邪氣。
  帝曰:何謂邪乎?
  邪者,不正之目也。天地勝復,則寒暑燥濕風火六氣互為邪也。
  岐伯曰:夫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之相薄,成敗之所由也。
  夫氣之有生化也,不見其形,不知其情,莫測其所起,莫究其所止,而萬物自生自化,近成無極,是謂天和。見其象,彰其動,震烈剛暴,飄泊驟卒,拉堅摧殘,摺拆鼓栗,是謂邪氣。故物之生也靜而化成,其毀也躁而變革,是以生從於化,極由乎變,變化不息,則成敗之由常在,生有涯分者,言有終始爾。○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云: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
  故氣有往復,用有遲速,四者之有,而化而變,風之來也。
  天地易位,寒暑移方,水火易處,當動用時,氣之遲速往復,故不常在。雖不可究識意端,然微甚之用,而為化為變,風所由來也。人氣不勝,因而感之,故病生焉,風匪求勝於人也。
  帝曰:遲速往復,風所由生,而化而變,故因盛衰之變耳。成敗倚伏游乎中,何也?
  夫倚伏者,禍福之萌也。有禍者,福之所倚也。有福者,禍之所伏也。由是故禍福互為倚伏,物盛則衰,樂極則哀,是福之極,故為禍所倚。否極之泰,未濟之濟,是禍之極,故為福所伏。然吉凶成敗,目擊道存,不可以終,自然之理,故無尤也。
  岐伯曰:成敗倚伏生乎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矣。
  動靜之理,氣有常運,其微也為物之化,其甚也為物之變。化流於物,故物得之以生,變行於物,故物得之以死。由是成敗倚伏,生於動之微甚遲速爾,豈唯氣獨有是哉?人在氣中,養生之道,進退之用,當皆然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陰陽之氣,清靜則生化治,動則苛疾起,此之謂也。
  帝曰:有期乎?岐伯曰:不生不化,靜之期也。
  人之期可見者,二也。天地之期,不可見也。夫二可見者,一日生之終也,其二日變易,與土#13同體。然後拾小生化,歸於大化,以死後猶化變未已,故可見者二也。天地終極,人壽有分,長短不相及,故人見之者鮮矣。
  帝曰:不生化乎?
  言亦有不生不化者乎?
  岐伯曰: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
  出入,謂喘息也。升降,謂化氣也。夫毛羽保鱗介,及飛走歧行,皆生氣根於身中,以神為動靜之主,故曰神機也。然金玉土石,鎔涎草木,皆生氣根於外,假氣以成立主持,故曰氣立也。《五常政大論》曰:根於中者,命日神機,神去則機息。根於外者,命日氣立,氣止則化絕。此之謂也。故無是四者則神機與氣立者,生死皆絕。○新校正云:按《易》云: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周禮大宗伯》有天產、地產,《大司徒》云動物、植物。即此神機、氣立之謂也。(蛟,音祁。)
  故非出入,則無以生長壯老已;非升降,則無以生長化收藏。
  夫自束自西,自南自北者,假出入息以為化主。因物以全質者,承陰陽升降之氣以作生源,若非此道,則無能致是生者也。
  是以升降出入,無器不有。
  包藏生氣者,皆謂生化之器,觸物然矣。夫竅橫者,皆有出入去來之氣。竅豎者皆有陰陽升降之氣往復於中。何以明之?則壁窗戶牖兩面伺之,皆承來氣衝擊於人,是則出入氣也。夫陽升則井寒,陰升則水暖,以物投井,及葉墜空中,翩翩不疾,皆升氣所礙也。虛管溉滿,捻上懸之,水固不泄,為無升氣而不能降也,空瓶小口,頓溉不入,為氣不出而不能入也。由是觀之,升無所不降,降無所不升,無出則不入,無入則不出。夫群品之中,皆出入升降不失常守,而云非化者,未之有也。有失#14無失,有情無情,去出入,已升降,而云存者,未之有也。故日升降出入,無器不有。
  故器者,生化之宇,器散則分之,生化息矣。
  器,謂天地及諸身也。宇,謂屋宇也。以其身形,包藏府藏,受納神靈,與天地同,故皆名器也。諸身者,小生化之器宇,太虛者,廣生化之器宇也。生化之器,自有小大,無不散也。夫小大器,皆生有涯分,散有遠近者也。
  故無不出入,無不升降。
  真生假立,形器者,無不有此二者。
  化有小大,期有近遠,
  近者不見遠,謂遠者無涯。遠者無常,見近而嘆,有其涯矣。既近遠不同期,合散殊時節,即有無交競,異見常乖。及至分散之時,則近遠同歸於一變。
  四者之有,而貴常守。
  四者,謂出入升降也。有出入升降,則為常守。有出無入,有入無出,有升無降,有降無升,則非生之氣也。若非胎息道成,居常而生,則未之有屏出入息,泯升降氣而能存其生化者,故貴常守。
  反常則災害至矣。
  出入升降,生化之元主,故不可無之。反常之道,則神去其室,生化微絕,非災害而何哉!.
  故曰:無形無患,此之謂也。
  夫喜於遂,悅於色,畏於難,懼於禍,外惡風寒暑濕,內繁饑飽愛欲,皆以形無所隱,故常嬰息累於人閒也。若便想慕滋芟,嗜欲無厭,外附權門,內豐情偽,則動以牢綱,坐招墦炳#15,欲思釋縛,其可得乎!是以身為息階爾。《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息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息。此之謂也。夫身#16形與太虛釋然消散,復未知生化之氣,為有而聚耶?為無而滅乎?
  帝曰:善。有不生不化乎?
  言人有逃陰陽,免生化,而不生不化無始無終,同太虛自然者乎?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與道合同,惟真人也。
  真人之身,隱見莫測,出入天地內外,順道至真以生,其為小也入於無問,其為大也過虛空界,不與道如一,其孰能爾乎!
  帝曰:善。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竟
  #1如:顧本作『知』。
  #2之:顧本無『之』字。
  #3氣別為王:顧本作『氣則為主』。
  #4時:顧本作『期』。
  #5至:『至』字原脫,據顧本補。
  #6至:原作『全』,據顧本改。
  #7標:顧本作『飄』。
  #8西:顧本作『丑』。
  #9成:頗本作『乘』。
  #10南:顧本作『酉』。
  #11西一.原作『西』,據顧本改。
  #12主:原作『生』,據顧本改。
  #13土:顧本作『上』。
  #14失:顧本作『識』下一『失』字仿此。
  #15炳:顧本作『媾』。
  #16身:原『身』下有『與』字,據顧本刪。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一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氣交變大論篇
  新校正云:詳此論專明氣交之變,乃五運太過、不及、德化、政令、災變、勝復為病之事。
  黃帝問曰:五運更治,上應天期,陰陽往復,寒暑迎隨,真邪相薄,內外分離,六經波蕩,五氣傾移,太過不及,專勝兼并,願言其始,而有常名,可得聞乎?
  期,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也。專勝,謂五運主歲太過也。兼并,謂主歲之不及也。常名,謂布化於太虛,人身參應病之形診也。○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云: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
  又云:五氣運行,各終期日。《太始天元冊文》曰:萬物資始,五運終天。即五運更治上應天期之義也。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是明道也。此上帝所貴,先師傳之,臣雖不敏,往聞其旨。
  言非己心之生知,備聞先人往古受傳之遺旨也。
  帝曰:余聞得其人不教,是謂失道,傳非其人,慢泄天寶。余誠菲德,未足以受至道;然而眾子哀其不終,願夫子保於無窮,流於無極,余司其事,則而行之奈何?
  至道者,非傳之難,非知之艱,行之艱,聖人愍念蒼生,同居永壽,故屈身降志,請受於天師。太上貴德,故後己先人,苟非其人,則道無虛授。黃帝欲仁慈惠遠,博愛流行,尊道下身,拯乎黎庶,乃日余司其事則而行之也。
  岐伯曰:請遂言之也。《上經》曰:夫道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此之謂也。
  夫道者,大無不包,細無不入,故天文地理人事咸通。○新校正云:詳夫道者一節,與《著至教論》文重。
  帝曰:何謂也?岐伯曰:本氣位也。位天者,天文也。位地者,地理也。通於人氣之變化者,人事也。故太過者先天,不及者後天,所謂治化而人應之也。
  三陰三陽,司天司地,以表定陰陽生化之紀,是謂位天位地也。五運居中,司人氣之變化,故日通於人氣也。先天後天,謂生化氣之變化所主時也。太過歲化先時至,不及歲化後時至。
  帝曰:五運之化,太過何如?
  太過,謂歲氣有餘也。○新校正云:詳太過五化,具《五常政大論》中。
  岐伯曰:歲木太過,風氣流行,脾土受邪。
  木餘,故土氣卑屈。
  民病飧泄食臧,體重煩冤,腸嗚腹支滿。上應歲星。
  飧泄,謂食不化而下出也。脾虛,故食喊,體重煩冤,腸嗚腹支滿也。歲木氣太盛,歲星光明逆守,星屬分皆災也。○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脾虛則腹滿腸嗚,飧泄食不化。
  甚則忽忽善怒,眩冒巔疾。
  凌犯太甚,則遇於金,故自#1病。○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云:肝脈太過,則令人喜怒忽忽眩冒巔疾。為肝實而然,則此病不獨木太過遇金自病,肝實亦自病也。
  化氣不政,生氣獨治,雲物飛動,草木不寧,甚而搖落,反脅痛而吐甚,衝陽絕者,死不治。上應太白星。
  諸陽#2歲也。木餘土抑,故不能布政於萬物也。生氣,木氣也,太過故獨治而生化也。風不務德,非分而動,則太虛之中,雲物飛動,草木不寧,動而不止,金則勝之,故甚則草木搖落也。脅反痛,木乘土也。衝陽,胃脈也。木氣勝而土氣乃絕,故死也。金復而太白逆守,屬星者危也。其災之發,害於東方。人之內應,則先害於脾,彼傷#3奸也。《書》曰:滿招損。此其類也。○新校正云:詳此太過三化,言星之例有三,木與土運,先言歲鎮,後言勝己之星;火與金運,先言熒惑太白,次言勝己之星,後再言熒惑太白;水運先言辰星,次言鎮星,後再言辰星,兼見己勝之星也。
  歲火太過,炎暑流行,肺金受邪。
  火不以德,則邪害於金,若以德行,則政和平也。
  民病瘧,少氣咳喘,血溢血泄注下,嗑燥耳聾,中熱肩背熱。上應熒惑星。
  少氣,謂氣少不足以息也。血泄,謂泄利便血也。血溢,謂血上出於七竅也。注下,謂水利也。中熱,謂胸心中也。背者,胸中之府,肩接近之,故胸心中及肩背熱也。火氣太盛,則熒惑光芒逆臨,宿屬分皆災也。○新校正云:詳火盛而剋金,寒熱交爭,故為瘧,按《藏氣法時論》云:肺病者,咳喘。肺虛者,少氣不痛甚能報息,耳聾啞乾。
  則胸中痛,脅支滿脅痛,膺背肩胛問,兩臂內痛,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心病者,胸中痛,脅支滿,脅下痛,膺背肩甲問痛,兩臂內痛。
  身熱骨痛而為浸淫。
  火無德令,縱熱害金,水為復偉,故火自病。○新校正云:按《玉機真藏論》云:心脈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為浸淫。此云骨痛者,誤也。
  收氣不行,長氣獨明,雨水霜寒。
  今詳水字當作冰。
  上應辰星。
  金氣退避,火氣獨行,水氣折之,故雨零冰雹及遍降霜寒而殺物也。水復於火,天象應之,辰星逆凌,及#4寒災於物也。上#5辰星者,常在日之前後三十度。其災磨之,當至南方。在人之應,則內先傷肺,後反傷心。○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雨水霜寒作雨冰霜雹。
  上臨少陰少陽,火墦媾,水泉個,物焦槁,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赫曦之紀,上徵.而收氣後。又《六元正紀大論》云:戊子一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臨者太過不及皆日天符。
  病反譫妄狂越,咳喘息嗚,下甚血溢泄不已,太淵絕者,死不治。上應熒惑星。
  諸戊歲也。戊午、戊子歲,少陰上臨,戊寅、戊申歲,少陽上臨,是謂天符之歲也。太淵,肺脈也。火勝而金絕故死。火既太過,又火熱上臨,兩火相合,故形斯侯。熒惑逆犯,宿屬皆危。○新校正云:詳戊辰、戊戌歲,上見太陽,是謂天刑運,故當盛而不得盛,則火化喊半,非太過又非不及也。
  歲土太過,雨濕流行,腎水受邪。
  土無德乃爾。
  民病腹痛,清厥意不樂,體重煩冤。上應鎮星。
  腹痛,謂大腹小腹痛也。清厭,謂足逆冷也。意不樂,如有隱憂也。土來刑水,天象應之,鎮星逆犯,宿屬則災。○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腎病者,身重。腎虛者,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
  甚則肌肉萎,足萎不收,行善瘓,腳下痛,飲發中滿食減,四支不舉。
  脾主肌肉,外應四支,又其脈起於足中指之端,循核骨內側,斜出絡咐。故病如是。○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脾病者,身重善饑;肉萎,足萎不收,行善瘓,腳下痛。又《玉機真藏論》云:脾太過,則令人四支不舉。
  變生得位,
  新校正云:詳太過五化,獨此言變生得位者,舉一而四氣可知也。又以土王時月難知,故此詳言之也。
  藏氣伏,化氣獨治之,泉涌河衍,涸澤生魚,風雨大至,土崩潰,鱗見於陸,病腹滿塘泄腸嗚,反下甚,而太谿絕者,死不治。上應歲星。
  諸甲歲也。得位,謂季月也。藏,水氣也。化,土氣也。土化太過,故水藏伏匿,百化氣獨治,土勝木復,故風雨大至,水泉涌,河渠溢,乾澤生魚。濕既甚矣,風又鼓之,故土崩漬。土崩漬謂垣頹岸仆,山落地入也。河溢泉涌,枯澤水滋,鱗物豐盛、故見於陸也。太谿,腎脈也。土勝而水絕,故死。木來折土,天象逆臨,加其宿屬,正可憂也。○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脾虛則腹滿腸嗚飧泄,食不化。
  歲金太過,燥氣流行,肝木受邪。
  金暴虐乃爾。
  民病兩脅下少腹痛,目赤痛瘍,耳無所聞。
  兩脅,謂兩乳下脅之下也。少腹謂臍下兩傍□骨內也。目赤,謂白睛色赤也。痛,謂□#7痛也。,謂四際瞼睫之本也。(臉,音檢。)
  肅殺而甚,則體重煩冤,胸痛引背,兩脅滿且痛引少腹。上應太白星。
  金氣已過,肅殺又甚,木氣內畏,感而病生。金盛應天,太白明大,加臨宿屬,心受災害。○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肝虛則目吭吭無所見,耳無所聞。又《玉機真藏論》云:肝脈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下則兩脅朕滿。
  甚則喘咳逆氣,肩背痛,屍陰股膝髒踹腑足皆病。上應熒惑星。
  火氣復之,自生病也。天象示應,在熒惑,逆加守宿屬,則可憂也。○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肺病者,喘咳逆氣,肩背痛,汗出,屍陰股膝脾端腑足皆痛。
  收氣峻,生氣下,草木斂,蒼乾雕隕,病反暴痛,臉脅不可反側,
  新校正云:詳此云反暴痛,不言何所痛者。按《至真要大論》云:心脅暴痛,不可反側。則此乃心脅暴痛也。
  咳逆甚而血溢,太衝絕者,死不治。上應太白星。
  諸庚歲也。金氣峻瘧,木氣被#8刑,火未來復,則如是也。斂,謂已生枝葉,斂附其身也。太衝,肝脈也。金勝而木絕故死,當是之侯,太白應之,逆守星屬,病皆危也。○新校正云:按庚子、庚午、庚寅、庚申歲上見少陰。少陽司天,是謂天刑運,金化喊半,故當盛而不得盛,非太過又非不及也。
  歲水太過,寒氣流行,邪害心火。
  水不務德,暴虐乃然。
  民病身熱,煩心,躁悸,陰厥,上下中寒,譫妄心痛,寒氣早至。上應辰星。
  悸,心跳動也。譫,亂語也。妄,妄見聞也。天氣水盛,辰星瑩明,加其宿,屬災乃至。○新校正云:按陰厥在後,金不及復,則陰厥有治。
  甚則腹大經腫,喘咳,寢汗出,憎風。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腎病者,腹大經腫,喘咳身重,寢汗出,憎風,再詳太過五化,木言化氣不政,生氣獨治;火言收氣不行,長氣獨明;土言藏氣伏,長氣獨治;金言收氣峻,生氣下。水當言藏氣乃盛,長氣失政。今獨亡者,闕文也。
  大雨至,埃霧朦鬱。上應鎮星。
  水盛不已,為土所乘,故彰斯候,埃霧朦鬱,土之氣。腎之脈,從足下上行入腹,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故生是病。腎為陰,故寢則汗出而憎風也。外寢汗出,即其病也。夫土氣勝,折水之強,故鎮星明盛,昭其應也。
  上臨太陽,雨冰雪霜不時降,濕氣變物,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流衍之紀,上羽而長氣不化。又《六元正紀大論》云: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臨者,太過不及,皆日天符。
  病反腹滿腸嗚,搪泄食不化,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脾虛則腹滿腸嗚,飧泄食不化。
  渴而妄冒,神門絕者,死不治。上應熒惑、辰星。
  諸丙歲也。丙辰、丙戌歲,太陽上臨,是謂天符之歲也。寒氣太甚,故雨化為冰雪,雨冰,則雹也。霜不時降,彰其寒也。土復其水,則大雨霖霪。濕氣內深,故物皆濕變。神門,心脈也。水盛而火絕,故死。水盛火甚,則熒惑喊曜,辰星明瑩,加以逆守宿,屬則危亡也。○新校正云:詳太過五化,獨記火水之上臨者,火臨火,水臨水,為天符故也。火臨水為逆,水臨木為順,火臨土為順,水臨土為運勝天,火臨金為天刑運,水臨金為逆,更不詳出也。又此獨言上應熒惑、辰星,舉此一例,餘從而可知也。
  帝曰:善。其不及何如?
  謂政化少也。○新校正云:詳不及五化,具《五常政大論》中。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1.歲木不及,燥乃大行,
  清玲時至,加之薄寒,是謂燥氣。
  燥,金氣也。
  生氣失應,草木晚榮,後時之謂失應也。
  肅殺而甚,則剛木辟著,柔萎蒼乾,上應太白星。
  天地妻愴,日見朦昧,謂雨非雨,謂晴非晴,人意慘然,氣象凝斂,是為肅殺甚也。剛,勁硬也。辟著,謂辟著枝莖,乾而不落也。柔,軟也。蒼,青也。柔木之葉,青色不變而乾卷也。木氣不及,金氣乘之,太白之明,光芒而照其空也。
  民病中清,肪脅痛,少腹痛,腸嗚塘泄,凍雨時至,上應太白星,
  新校正云:按不及五化,民病證中,上應之星,皆言運星失色,畏星加臨,宿屬為災。此獨言畏星,不言運星者,經文闕也。當云上應太白星、歲星。
  其穀蒼。
  金氣乘木,肝之病也。乘此氣者,腸中自嗚而滄泄也,即無朕脅少腹之痛疾也。微者善之,甚者止之,遇夏之氣,亦自止也,遇秋之氣,而復有之。涼雨時至,謂應時而至也,金土齊化,故凍雨俱行,火氣來復,則夏雨少。金氣勝木,太白臨之,加其宿屬分皆災也。金勝畢歲,火氣不復,則蒼色之穀不成實也。○新校正云:詳中清、膾脅痛,少腹痛,為金乘木,肝病之狀。腸嗚滄泄,乃脾病之證。蓋以木少,脾土無畏,侮反受邪之故也。
  上臨陽明,生氣失政,草木再榮,化氣乃急,上應太白、鎮星,其主蒼早。
  諸丁歲也。丁卯、丁酉歲陽明上臨,是謂天刑之歲也。金氣承天,下勝於木,故生氣失政,草木再榮。生氣失政,故木華晚啟。金氣抑木,故秋夏始榮,結實成熟,以化氣急速,故晚結成就也。金氣勝木,天應同之,故太白之見,光芒明盛。木氣既少,土氣無制,故化氣生長急速。木少金勝,天氣應之,故鎮星,、太白,潤而明也。蒼色之物,又早凋落,木少金乘故也。○新校正云:按不及五化,獨紀木上臨陽明,土上臨厥陰,水上臨太陰,不紀木上臨厥陰,土上臨太陰,金上臨陽明者,經之旨各記其甚者也。故於太過運中,只言火臨火,水臨水。此不及運中,只言木臨金,土臨木,水臨土。故不言厥陰臨木,太陰臨土陽明臨金也。
  復則炎暑流火,濕性燥,柔脆草木焦槁,下體再生,華實齊化,病寒熱瘡瘍痺胎癱座,上應熒惑、太白,其穀白堅。
  火氣復金,夏生大熱,故萬物濕性,時變為燥。流火爍物,故柔脆草木及蔓延之類皆上乾死,而下體再生。若辛熱之草,死不再生也。小熱者死少,大熱者死多,火大復已,土氣問至,則凍雨降,其酸苦甘鹹性寒之物,乃再發生,新開之與先結者,齊承化而成熟。火復其金,太白喊曜,熒惑上應,則溢光芒,加其宿屬,則皆災也。以火反復,故日白堅之穀,秀而不實。白露早降,收殺氣行,寒雨害物,蟲食甘黃,脾土受邪,赤氣後化,心氣晚治,上勝肺金,白氣乃屈,其穀不成,咳而歎,上應熒惑、太白星。
  陽明上臨,金自用事,故白露早降。
  寒涼大至,則收殺氣行。以太陽居土濕之位,寒濕相合,故寒雨害物,少於成實。金行伐木,假途於土,子居母內,蟲之象也。故甘物黃物,蟲蠹食之。清氣先勝,熱氣後復,復已乃勝,故火赤之氣後生化也。赤後化,謂草木赤華及赤實者,皆後時而再榮秀也。其五藏則心氣晚王,勝於肺,心勝於肺,則金之白氣乃屈退也。金穀,稻也。軌,鼻中水出也。金為火勝,天象應同,故太白芒滅,熒惑益明。
  歲火不及,寒乃大行,長政不用,物榮而下,凝慘而甚,則陽氣不化,乃折榮美,上應辰星。
  火少水勝,故寒乃大行,長政不用,則物容卑下。火氣既少,水氣洪盛,天象出見,辰星益明。
  民病胸中痛,脅支滿,兩脅痛,膺背肩胛問及兩臂內痛,
  新校正云:詳此證與火太過,甚則反病之狀同,傍見《藏氣法時論》。
  鬱冒朦昧,心痛暴瘡,胸腹大,脅下與腰背相引而痛,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心虛則胸腹大,脅下與腰背相引而痛。
  甚則屈不能伸,髖□如別,上應熒惑、辰星,其穀丹。
  諸癸歲也。息,以其脈行於是也。火氣不行,寒氣禁固,髖□如別,屈不得伸。水行乘火,故熒惑芒滅,丹穀不成,辰星臨其宿屬之分,則皆災也。
  復則埃鬱,大雨且至,黑氣乃辱,病驚溏腹滿,食飲不下,寒中腸嗚,泄注腹痛,暴攣痿痹,足不任身,上應鎮星、辰星,玄穀不成。
  埃鬱雲雨,土之用也。復寒之氣叉以濕,濕氣內淫,則生腹疾身重,故如是也。黑氣,水氣也。辱,屈辱也。騖,鴨也。土.復於水,故鎮星明潤,臨犯宿屬,則民受病災矣。(騖,音木。)
  歲土不及,風乃大行,化氣不令,草木茂榮,飄揚而甚,秀而不實,上應歲星。
  木無德也。木氣專行,故化氣不令。生氣獨擅,故草木茂榮。飄揚而甚,是木不以德。土氣薄少,故物實不成。不實,謂枇惡也。土不及,木乘之,故歲星之見,潤而明也。
  民病飧泄霍亂,體重腹痛,筋骨縣復,肌肉嫻酸,善怒,藏氣舉事,墊蟲早附,咸病寒中,上應歲星、鎮星,其穀。
  諸己歲也。風客於胄,故病如是。土氣不及,水與齊化,故藏氣舉事,墊蟲早附於陽氣之所,人皆病中寒之疾也。繇,搖也。筋骨搖動,已復常則已孫復也。土抑不伸,若歲星臨宿屬,則皆災。○新校正云:詳此文云筋骨絲復,王氏雖注,義不可解。按《至真要大論》云:筋骨繇併。疑此復字併字之誤。
  復則收政嚴峻,名木蒼凋,胸脅暴痛,下引少腹,善太息,蟲食甘黃,氣客於脾,穀乃減,民食少失味,蒼穀乃損,
  金氣復木,故名木蒼凋。金入於土,母懷子也。故甘物黃物,蟲食其中。金入土中,故氣客於脾。金氣大來,與土仇復,故減實,穀不成也。
  上應太白、歲星。
  太白芒盛,歲減明也。經少此六字,缺文。
  上臨厥陰,流水不冰,墊蟲來見,藏氣不用,白乃不復,上應歲星,民乃康。
  己巳己亥歲,厥陰上臨,其歲少陽在泉,火司於地,故墊蟲來見,流水不冰也。金不得復,故歲星之象如常,民康不病。○新校正云:詳木不及上臨陽明,水不及上臨太陰,俱後言復。此先言復而後舉上臨之候者,蓋白乃不復,嫌於此年有復也。
  歲金不及,炎火乃行,生氣乃用,長氣專勝,庶物以茂,燥爍以行,上應熒惑星。
  火不務德,而襲金危,炎火既流,則夏生大熱。生氣舉用,故庶物蕃茂。燥爍氣至,物不勝之,爍勝之,爍石流金,涸泉焦草,山澤繙燎,雨乃不降。炎火大盛,天象應之,熒惑之見而大明也。
  民病肩背瞥重,鼾嚏,血便注下,收氣乃後,上應太白星,其穀堅芒。
  諸乙歲也。香,謂問也。受熱邪故生是病。收,金氣也。火先勝,故收氣後。火氣勝金,金不能盛,若熒惑逆守,宿屬之分皆受病。○新校正云:詳其穀堅芒,白色可見,故不云其穀白也。經云上應太白,以前後例相照,經脫熒惑二字。及詳王注言熒惑逆守之事,益知經中之闕也。
  復則寒雨暴至,乃零冰雹,霜雪殺物,陰厥且格,陽反上行,頭腦戶痛,延及腦頂,發熱,上應辰星,
  新校正云:詳不及之運,剋我者行勝,我者之子來復,當來復之後,勝星喊曜,復星明大。此只言上應辰星,而不言熒惑者,闕文也。當云上應辰星、熒惑。
  丹穀不成,民病口瘡,甚則心痛。
  寒氣折火,則見冰雹霜雪,冰雹先傷而霜雪後損,皆寒氣之常也。其災害乃傷於赤化也。諸不及而為勝所犯,子氣復之者,皆歸其方也。陰厥,謂寒逆也。格,至也,亦拒也。水行折火,以救困金,天象應之,辰星明瑩。赤色之穀,為霜雹損之。
  歲水不及,濕乃大行,長氣反用,其化乃速,暑雨數至,上應鎮星。
  濕大行,謂數雨也。化速,謂物早成也。火濕齊化,故暑雨數至,乘水不及而土勝之,鎮星之象,增益光明,逆凌留犯其又甚矣。
  民病腹滿身重,濡泄,寒瘍流水,腰股痛發,膕股膝不便,煩冤足痿清厥,腳下痛,甚則胕腫,藏氣不政,腎氣不衡,上應辰星,其穀秬。
  藏氣不能申其政令,故腎氣不能內致和平。衡,平也。辰星之應,當喊其明,或遇鎮星臨屬宿者乃災。○新校正云:詳經云上應辰星,注言鎮星,以前後例相校,此經闕鎮星二字。
  上臨太陰,則大寒數舉,墊蟲早藏,地積堅冰,陽光不治,民病寒疾於下,甚則腹滿浮腫,上應鎮星,
  新校正云:詳木不及,上臨陽明,上應太白、鎮星,此獨言鎮星,而不言熒惑者,文闕也。蓋水不及而又上臨太陰,則鎮星明盛,以應土氣專盛,水既益弱,則熒惑無畏而明大。
  其主穀。
  諸辛歲也。辛丑、辛未歲上臨太陰,太陽在泉,故大寒數舉也。土氣專盛,故鎮星益明,妙穀應天歲成也。
  復則大風暴發,草偃木零,生長不鮮,面色時變,筋骨并辟,肉嫻瘓,目視吭吭,物疏瑩,肌肉胎發,氣并鬲中,痛於心腹,黃氣乃損,其穀不登,上應歲星。
  木復其土,故黃氣反損,而熬穀不登也,謂實不成無以登祭器也。木氣暴復,歲星下臨宿屬分者災。○新校正云:詳此當云上應歲星、鎮星爾。(塋,音問。)
  帝曰:善。願聞其時也。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木不及,春有嗚條律暢之化,則秋有霧露清凍之政;春有慘悽殘賊之勝,則夏有炎暑墦爍之復;其青東,
  化,和氣也。勝,金氣也。復,火氣也。火復於金,悉因其木。故災青之作,皆在東方,餘青同。○新校正云:按木火不及,先言春夏之化,秋冬之政者,先言木火之政化,次言勝復之變也。
  其藏肝,其病內舍肚脅,外在關節。
  東方,肝之主也。
  火不及,夏有炳明光顯之化,則冬有嚴肅霜寒之政;夏有慘賡凝冽之勝,則不時有埃昏大雨之復;其告南,
  化,火德也。勝,水虐也。復,土變也,南方火也。
  其藏心,其病內舍膺脅,外在經絡。
  南方,心之主也。
  土不及,四維有埃雲潤澤之化,則春有嗚條鼓拆之政;四維發振拉飄騰之變,則秋有肅殺霖霪之復;其青四維,
  東南、東北、西南、西北方也。維,隅也。謂日在四隅月也。○新校正云:詳土不及,亦先言政化,次言勝復也。
  其藏脾,其病內舍心腹,外在肌肉四支。
  四維,中央脾之主也。
  金不及,夏有光顯鬱蒸之令,則冬有嚴凝整肅之應;夏有炎爍墦燎之變,則秋有冰雹霜雪之復;其告西,其藏肺,其病內舍膺脅肩背,外在皮毛。
  西方,肺之主也。
  水不及,四維有湍潤埃雲之化,則不時有和風生發之應;四維發埃昏驟注之變,則不時有飄蕩振拉之復;其青北,
  飄蕩振拉,大風所作。○新校正云:詳金水不及,先言火土之化,令與應,故不當秋冬而言也。次言者,火土勝復之變也。與木火土之例不同者,互文也。
  其藏腎,其病內舍腰脊骨髓,外在谿谷踹膝。
  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谿。肉分之問,谿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
  夫五運之政,猶權衡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化者應之,變者復之,此生長化成收藏之理,氣之常也。失常,則天地四塞矣。
  失常之理,則天地四時之氣閉#11塞,而無所運行,故動又有靜,勝鈴有復,乃天地陰陽之道。
  故曰: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陰陽之往復,寒暑彰其兆,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按故日已下,與《五運行大論》同,上兩句又與《陰陽應象大論》文重,彼云陰陽之升降,寒暑彰其兆也。
  帝曰:夫子之言五氣之變,四時之應,可謂悉矣。夫氣之動亂,觸遇而作,發無常會,卒然災合,何以期之?岐伯曰:夫氣之動變,固不常在,而德化政令災變,不同其候也。帝曰:何謂也?岐伯曰:東方生風,風生木,其德敷和,其化生榮,其政舒啟,其令風,其變振發,其災散落。
  敷,布也。和,和氣也。榮,滋榮也。舒,展也。啟,開也。振,怒也。發,出也。散,謂物飄零而散落也。○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和,其化為榮,其政為散,其令宣發,其變摧拉,其青為隕。義與此通。
  南方生熱,熱生火,其德彰顯,其化蕃茂,其政明曜,其令熱,其變銷爍,其災燔。
  新校正云:詳《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顯,其化為茂,其政為明,其令鬱蒸,其變炎爍,其眚燔。
  中央生濕,濕生土,其德溽蒸,其化豐備,其政安靜,其令濕,其變驟注,其災霖潰。
  溽,濕也。蒸,熱也。驟注,急雨也。霖,久雨也。漬,斕泥也。○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濡,其化為盈,其政為謐,其令雲雨,其變動注,其眚淫潰。(謐,音密。)
  西方生燥,燥生金,其德清潔,其化緊斂,其政勁切,其令燥,其變肅殺,其災蒼隕。
  緊,縮也。斂,收也。勁,銳也。切,急也。燥,乾也。肅殺,謂風動草樹聲若乾也。殺氣太甚,則木青乾而落也。○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清,其化為斂,其政為勁,其令霧露,其變肅殺,其眚蒼落。
  北方生寒,寒生水,其德悽滄,其化清謐,其政凝肅,其令寒,其#12變凍冽,其災冰雪霜雹。
  凄滄,薄寒也。謐,靜也。肅,中外#13嚴整也。凍冽,甚寒也。冰雪霜雹寒氣凝結所成,水復火則非時而有也。○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寒,其化為肅,其政為靜,其變凝冽,其眚冰雹。
  是以察其動也,有德有化,有政有令,有變有災,而物由之,而人應之也。
  夫德化政令,和氣也。其動靜勝復,施於萬物,皆悉生成。變與災,殺氣也,其用.暴速,其動驟急,其行損傷,雖皆天地自為動靜之用,然物有不勝其動者,且損且病且死焉。
  帝曰:夫子之言歲候,其不及太過,而上應五星。今夫德化政令,災眚變易,非常而有也,卒然而動,其亦為之變乎?岐伯曰:承天而行之,故無妄動,無不應也。卒然而動者,氣之交變也,其不應焉。故曰:應常不應卒。此之謂也。
  德化政令,氣之常也。災眚變易,氣卒交會而有勝負者也。常,謂歲四時之氣不差晷刻者。不常,不久也。
  帝曰:其應奈何?岐伯曰:各從其氣化也。
  歲星之化,以風應之。熒惑之化,以熱應之。鎮星之化,以濕應之,太白之化,以燥應之。辰星之化,以寒應之。氣變則應,故各從其氣化也。上文言復勝皆上應之,今經言應常不應卒,所謂無大變易而不應。然其勝復,當色有枯燥潤澤之異,無見小大以應之。
  帝曰:其行之徐疾逆順何如?岐伯曰:以道留久,逆守而小,是謂省下。
  以道,謂順行。留久,謂過應留之日數也。省下,謂察天下人君之有德有過者也。
  以道而去,去而速來,曲而過之,是謂省遺過也。
  順行已去,已去輒逆行而速,委曲而經過,是謂遺其過而輒省察之也。行急行緩,往多往少,蓋謂罪之有大有小,按其遺而斷之。
  久留而環,或離或附,是謂議災與其德也。
  環,謂如環而繞,盤迴而不去也。火議罪,金議殺,土木水議德。
  應近則小,應遠則大。
  近,謂犯星常在,遠,謂犯星去久。大小,謂喜慶及罰罪事。
  芒而大倍常之一,其化甚;大常之二,其青發#15即也。
  甚,謂政令大行也。發,謂起也。即,至也。金火有之。
  小常之一,其化臧;小常之二,是謂臨視,省下之過與其德也。
  省,謂省察萬國人吏侯王有德有過者也。故侯王人吏,安可不深思誡慎耶?
  德者福之,過者伐之。
  有德者,則天降福以應之。有過者,天降禍以淫之。則知禍福無門,惟人所召耳。
  是以象之見也,高而遠則小,下而近則大,
  見物之理也。
  故大則喜怒邇,小則禍福遠。
  象見高而小,既未即禍,亦未即福。象見下而大,福既不遠,禍亦未遙。但當修德省過,以侯厥終。苟未能慎禍,而務求福祐,豈有是者哉。
  歲運太過,則運星北越,
  火運火星,木運木星之類也。北越,謂北而行也。
  運氣相得,則各行以道。
  無剋伐之嫌,故守常而各行於中道。
  故歲運太過,畏星失色而兼其母;
  木失色而兼玄,火失色而兼蒼,土失色而兼赤,金失色而兼黃,水失色而兼白,是謂兼其母也。
  不及,則色兼其所不勝。
  木兼白色,火兼玄色,土兼蒼色,金兼赤色,水兼黃色,是謂兼不勝也。
  肖者瞿瞿,莫知其妙,閔閔之當,孰者為良,
  新校正云:詳肖者至為良,與《靈蘭秘典論》重,彼有注。
  妄行無徵,示畏侯王。
  不識天意,心私度之,妄言災咎,卒無徵驗,適足以示畏之兆於侯王,熒惑於庶民矣。
  帝曰:其災應何如?岐伯曰:亦各從其化也,故時至有盛衰,凌犯有逆順,留守有多少,形見有善惡,宿屬有勝負,徵應有吉凶矣。
  五星之至,相王為時盛,囚死為衰。束行凌犯為順,災輕。西行凌犯為逆,災重。留守日多則災深,留守日少則災淺。星喜潤則為見善,星怒燥憂喪,則為見惡。宿屬,謂所生月之屬二十八宿,及十二辰相,分所屬之位也。命勝星不災不害,不勝星為災小重,命與星相得雖災無害。災者,獄訟疾病之謂也。雖五星凌犯之事,時遇星之囚死時月,雖災不成。然火犯留守逆臨,則有誣縉獄訟之憂。金犯,則有刑殺氣鬱之憂。木犯,則有震驚風鼓之憂。土犯,則有中滿下利駙腫之憂。水犯,則有寒氣衝描#16之憂。故日,徵應有吉凶也。
  帝曰:其善惡何謂也?岐伯曰:有喜有怒,有憂有喪,有澤有燥,此象之常也,必謹察之。
  夫五星之見也,從夜深見之。人見之喜,星之喜也。見之畏,星之怒也。光色微曜,乍明乍暗,星之憂也。光色迥然,不彰不瑩,不與眾同,星之喪也。光色圓明,不盈不縮,怡然瑩然,星之喜也。光色勃然臨人,芒彩滿溢,其象懍然,星之怒也。澤,洪潤也。燥,乾枯也。
  帝曰:六者高下異乎?岐伯曰:象見高下,其應一也,故人亦應之。
  觀象觀色,則中外之應,人天咸一矣。
  帝曰:善。其德化政令之動靜損益皆何如?岐伯曰:夫德化政令災變,不能相加也。
  天地動靜,陰陽往復,以德報德,以化報化,政令災青及動復亦然,故日,不能相加也。
  勝復盛衰,不能相多也。
  勝盛復盛,勝微復微,不應以盛報微,以化報變,故日不能相多也。
  往來小大,不能相過也。
  勝復日數,多少皆同,故曰不能相過。
  用之升降,不能相無也。
  木之勝,金鈴報,火土金水皆然,未有勝而無服者,故氣不能相使無也。
  各從其動而復之耳。
  動叉有復,察動以言復也。《易》曰:吉凶悔吝生乎動。此之謂歟。天雖高不可度,地雖廣不可量,以氣動復言之,其猶視掌矣。
  帝曰:其病生何如?岐伯曰:德化者氣之祥,政令者氣之章,變易者復之紀,災青者傷之始。氣相勝者和,不相勝者病,重感於邪則甚#17也。
  祥,善應也。章,程也,式也。復紀,謂報復之綱紀也。重感,謂年氣已不及,天氣又見剋殺之氣,是為重感。重,謂重累也。
  帝曰:善。所謂精光之論,大聖之業,宣明大道,通於無窮,究於無極也。余聞之,善言天者,必應於人,善言古者,必驗於今,善言氣者,必彰於物,善言應者,同天地之化,善言化言覲者,通神明之理,非夫子孰能言至道歟!
  太過不及,歲化無窮,氣交遷變,流於無極。然天垂象,聖人則之以知吉凶。何者?歲太過而星大或明瑩,歲不及而星小或失色,故吉凶可指而見也。吉凶者何?謂物稟五常之氣以生成,莫不上參應之,有否有宜,故日吉凶斯至矣。故日善言天者,叉應於人也。言古之道,而今叉應之,故日善言古者,叉驗於今也。化氣生成,萬物皆稟,故言氣應者,以物明之,故日善言應者,叉彰於物也。彰,明也。氣化之應,如四時行,萬物備,故善言應者,叉同天地之造化也。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言萬物化變終始,叉契於神明運為,故言化變者,通於神明之理。聖人智周萬物,無所不通,故言叉有發,動無不應之也。
  乃擇良兆而藏之靈室,每旦讀之,命日氣交變,非齋戒不敢發,慎傳也。
  靈室,謂靈蘭室,黃帝之書府也。○新校正云:詳此文與《六元正紀大論》末同。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一竟
  #1自:原作『目』,據顧本改。
  #2陽:顧本作『壬』。
  #3傷:原作『復』,據顧本改。
  #4及:顧本作『乃』。
  #5上:顧本作『占』。
  #6饑:原作『肌』,據顧本改。
  #7膠:顧本作『滲』。
  #8被:原作『後』,據顧本改。
  #9燥:原作『探』,據顧本改。
  #10土:原作『上』,據顧本改。
  #11閉:原作『問』,據顧本改。
  #12其:原脫,據顧本補。
  #13外:顧本作『列』。
  #14用:顧本作『出』。
  #15發:原脫,據王冰注補。
  #16擂:顧本作『穡』。
  #17甚:原作『至』,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二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五常政大論篇上
  新校正云:詳此篇統論五運有平氣、不及、太過之事,次言地理有四方、高下、陰陽之異。又言歲有不病,而藏氣不應,為天氣制之,而氣有所從之說,仍言六氣五類相制勝,而歲有胎孕不育之理,而後明在氣#1六化,五味有薄厚之異,而以治法終之。此篇之大概如此,而專名《五常政大論》者,舉其所先者言也。
  黃帝問曰:太虛寥廓,五運回薄,衰盛不同,損益相從,願聞平氣何如而名?何如而紀也?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木日敷和,
  敷布和氣,物以生榮。
  火日昇明,
  火氣高明。
  土日備化,
  廣被化氣,損於群品。
  金曰審平,
  金氣清,審平而定。
  水曰靜順。
  水體清靜,順於物也。
  帝曰:其不及奈何?岐伯曰:木日委和,
  陽和之氣,委屈而少用也。
  火日伏明,
  明曜之氣,屈伏不伸。
  土曰卑監,
  土雖卑少,尤監萬物之生化也。
  金曰從革,
  從順革易,堅成萬物。
  水曰涸流。
  水少,故流注乾涸。
  帝曰:太過何謂?岐伯曰:木日發生,
  宣發生氣,萬物以榮。
  火曰赫曦,
  盛明也。
  土曰敦阜,
  敦,厚也。阜,高也。土餘,故高而厚。
  金曰堅成,
  氣爽風勁,堅成庶物。
  水曰流衍。
  衍,伴衍也,溢也。
  帝曰:三氣之紀,願聞其候?岐伯曰:悉乎哉問也!
  新校正云:詳此論與《五運行大論》及《陰陽應象大論》、《金匱真言論》相通。
  敷和之紀,木德周行,陽舒陰布,五化宣平,
  自當其位,不與物爭,故五氣之化,各布政令於四方,無相干犯。○新校正云:按王注太過不及,各紀年辰。此平木運,注不紀年辰者,平氣之歲,不可以定紀也。或者欲補注云:謂丁巳、丁亥、壬寅、壬申歲者,是未達也。
  其氣端,
  端,直也,麗也。
  其性隨,
  順於物化。
  其用曲直,
  曲直村幹,皆應用也。
  其化生榮,
  木化宣行,則物生榮而美。其類草木,木體堅高,草形卑下,然各有堅脆剛柔、蔓結條屈者。
  其政發散,
  春氣發散,物稟以生,木之化也。
  其候溫和,
  和,春之氣也。
  其令風,
  木之令行以和風。
  其藏肝,
  五藏之氣與肝同。
  肝其畏清,
  清,金令也。木性暄,故畏清。《五運行大論》曰:木,其性暄。又曰:燥勝風。
  其主目,
  陽昇明見,目與同也。
  其穀麻,
  色蒼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其穀麥,與此不同。
  其果李,
  味酸也。
  其實核,
  中有堅核者。
  其應春,
  四時之中,春化同。
  其蟲毛,
  木化宣行,則毛蟲生。
  其畜犬,
  如草木之生,無所避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篇》云:其畜鷂。
  其色蒼,
  木化宣行,則物浮蒼翠也。
  其養筋,
  酸入筋。
  其病裹急支滿,
  木氣所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是以知病之在筋也。
  其味酸,
  木化敷和,則物酸味厚。
  其音角,
  調而直也。
  其物中堅,
  象土中之有木也。
  其數八。
  成數也。
  昇明之紀,正陽而治,德施周普,均衡,
  均,等也。衡,平也。
  其氣高,
  火炎上。
  其性速,
  火性躁疾。
  其用燔灼,
  灼,燒也。燔之與灼皆火之用。
  其化蕃茂,
  長氣盛,故物大。
  其類火,
  五行之氣,與火類同。
  其政明曜,
  德合高明,火之政也。
  其候炎暑,
  氣之至也,以是候之。
  其令熱,
  熱至乃令行。
  其藏心,
  心氣應之。
  心其畏寒,
  寒,水令也。心性暑熱,故畏寒。《五運行大論》曰:心其性暑。又曰:寒勝熱。
  其主舌,
  火以燭幽,舌申明也。
  其穀麥,
  色赤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其穀黍。又《藏氣法時論》云:麥也。
  其果杳,
  味苦也。
  其實絡,
  中有支絡者。
  其應夏,
  四時之氣,夏氣同。
  其蟲羽,
  羽,火象也。火化宣行,故羽蟲生。
  其畜馬,
  健央躁速,火類同。○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其畜羊。
  其色赤,
  色同又明。
  其養血,其病嫻痣,
  火之性動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是以知病之在豚也。(潤,如勻切。)
  其味苦,
  昇明氣化,則物苦味純。
  其音徵,
  和而美。
  其物脈,
  中多支豚,火之化也。
  其數七。
  成數也。
  備化之紀,氣協天休,德流四政,五化齊修,
  土之德靜,分助四方,贊成金木水火之政。土之氣厚,應天休和之氣,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故五化齊修。
  其氣平,
  土之生也平而正。
  其性順,
  應順群品,悉化成也。
  其用高下,
  世#2土高下,皆應用也。
  其化豐滿,
  豐滿萬物,非土化不可也。
  其類土,
  五行之化,土類同。
  其政安靜,
  土體厚,土德靜,故政化亦然。
  其候褥蒸,
  濕,濕也。蒸,熱也。
  其令濕,
  濕化不絕竭,則土令延長。
  其藏脾,
  脾氣同。
  脾其畏風,
  風,木令也。脾性雖四氣兼并,然其所主,尤畏木也。《五運行大論》云:脾,其性靜兼。又曰:風勝濕。
  其主口,
  土體包容,口主受納。
  其穀稷,
  色黃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作稷#3,《藏氣法時論》作粳。
  其果棗,
  味甘也。
  其實肉,
  中有肌肉者。
  其應長夏,
  長夏,謂長養之夏也。六月氣同。○新校正云:按王注《藏氣法時論》云:夏為土母,土長於中,以長而治,故云長夏。又注《六節藏象論》云:所謂長夏者,六月也。土生於火,長在夏中,既長而王,故云長夏。
  其蟲□,
  無毛羽鱗甲,土形同。
  其畜牛,
  成彼稼穡,土之用也。牛之應用,其緩而和。
  其色黃,
  土同也。
  其養肉,
  所養者,厚而靜。
  其病否,
  土性擁礙。○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病在舌本,是以知病之在肉也。
  其味甘,
  備化氣豐,則物味甘厚。
  其音宮,
  大而重。
  其物膚,
  物稟備化之氣,則多肌肉。
  其數五。
  生數也,正土不虛加故也。
  審平之紀,收而不爭,殺而無犯,五化宣明,
  犯,謂刑犯於物也。收而不爭,殺而無犯,匪審平之德,何以能為是哉。
  其氣潔,
  金氣以潔白瑩明為事。
  其性剛,
  性剛,故摧缺於物。
  其用散落,
  金用則萬物散落。
  其化堅斂,
  收斂堅強,金之化也。
  其類金,
  審平之化,金類同。
  其政勁肅,
  化急速而整肅也。勁,銳也。
  其候清切,
  清,大凍也。切,急也,風聲也。
  其令燥,
  燥,乾也。
  其藏肺,
  肺氣之用,同金化也。
  肺其畏熱,
  熱,火令也。肺性凍,故畏火熱。《五運行大論》曰:肺,其性凍。
  其主鼻,
  肺藏氣,鼻通息也。
  其穀稻,
  色白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作稻,《藏氣法時論》作黃黍。
  其果桃,
  味辛也。
  其實殼,
  外有堅殼者。
  其應秋,
  四時之化,秋氣同。
  其蟲介,
  外被堅甲者。
  其畜雞,
  性善鬥傷,象金用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其畜馬。
  其色白,
  色同也。
  其養皮毛,
  堅同也。
  其病咳,
  有聲之病,金之應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病在背,是以知病之在皮毛。
  其味辛,
  審平化治,則物辛味正。
  其音商,
  和利而揚。
  其物外堅,
  金化宣行,則物體外堅。
  其數九。
  成數也。
  靜順之紀,藏而勿害,治而善下,五化咸整,
  治,化也。水之性下,所以德全。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4者,以其善下之也。
  其氣明,
  清冷明照,水氣所生#5。
  其性下,
  歸流於下。
  其用沃衍,
  用非冷事,故沬生而流溢。沃,沬也。衍,溢也。
  其化凝堅,
  藏氣布化,則水物凝堅。
  其類水,
  冷順之化,水同類。
  其政流演,
  井泉不竭,河流不息,則流演之義也。
  其候凝肅,
  凝,寒也。肅,靜也。寒來之氣侯。
  其令寒,
  水令宣行,則寒司物化。
  其藏腎,
  腎藏之用,同水化也。
  腎其畏濕,
  濕,土氣也。腎性凜,故畏土濕。《五運行大論》曰:腎,其性凜。
  其主二陰,
  流注應同。○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曰: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
  其穀豆,
  色黑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及《藏氣法時論》同。
  其果栗,
  味鹹也。
  其實濡,
  中有津液也。
  其應冬,
  四時之化,冬氣同。
  其蟲鱗,
  鱗,水化生。
  其畜蠡,
  善下也。競,豕也。
  其色黑,
  色同也。
  其養骨髓,
  氣入也。
  其病厥,
  厥,氣逆也,凌上也,倒行不順也。○新校正云:按《金匱真言論》云:病在谿,是以知病之在骨也。
  其味鹹,
  味同也。
  其音羽,
  深而和。
  其物濡,
  水化豐洽,庶物濡潤。
  其數六。
  成數也。
  故生而勿殺,長而勿罰,化而勿制,收而勿害,藏而勿抑,是謂平氣。
  生氣主歲,收氣不能縱其殺。長氣主歲,藏氣不能縱其罰。化氣主歲,生氣不能縱其制。收氣主歲,長氣不能縱其害。藏氣主歲,化氣不能縱其抑。夫如是者,皆天氣平,地氣正,五化之氣不以勝剋為用,故謂日平和氣也。
  委和之紀,是謂勝生。
  丁卯、丁丑、丁亥、丁未、丁酉、丁巳之歲。
  生氣不政,化氣乃揚,
  木少,故生氣不政。土寬,故化氣乃揚。
  長氣自平,收令乃早,
  火無忤犯,故長氣自平。木氣即少,故收令乃早。
  涼雨時降,風雲并與,
  涼,金化也。魚,濕氣也。風,木化也。雲,濕氣也。
  草木晚榮,蒼乾凋落,
  金氣有餘,木不能騰故也。新校正雲:詳委和之記,木不及而金氣乘之,故蒼乾凋落。非金氣有餘,木不能勝也,蓋不足而金勝之也。
  物秀而實,皮肉內充,
  歲生雖晚,成者滿實,土化氣速,故如是。
  其氣斂,
  收斂,兼金氣故。
  其用聚
  不布散也。
  其動經戾拘緩,
  練,縮短也。戾,了戾也。拘,拘急也。緩,不收也。
  其發驚駭,
  木屈卒伸,驚駭象也。
  其藏肝,
  內應肝。
  其果棗李,
  棗,土。李,木實也。○新校正云:詳李,木實也。按火土金水不及之果,李當作桃,王注亦非。
  其實核殼,
  核,木。殼,金主。
  其穀稷稻,
  金土穀也。
  其味酸辛,
  味酸之物,熟#6兼辛也。
  其色白蒼,
  蒼色之物,熟兼白也。
  其畜犬雞,
  木從金畜。
  其蟲毛介,
  毛從介。
  其主霧露悽滄,
  金之化也。
  其聲角商,
  角從商。
  其病搖動注恐,
  木受邪也。
  從金化也。
  木不自政,故化從金。
  少角與判商同,
  少角木不及,故半與商金化同。判,半也。○新校正云:按火土金水之文判作少,則此當云少角與少商同,不云少商者,蓋少角之運共有六年,而丁巳、丁亥,上角與正角同。丁卯、丁酉,上商與正商同。丁未、丁丑,上官與正官同。是六年者,各有所同,與火土金水之少運不同,故不云同,少商只大約而言,半從商化也。
  上角與正角同,
  上見厥陰,與敷和歲化同,謂丁亥、丁巳歲,上之所見者也。
  上商與正商同。
  上見陽明,則與平金歲化同,丁卯,丁酉歲,上見陽明。
  其病支發#7,癱腫瘡瘍,
  金刑木也。
  其甘蟲,
  子在母中。
  邪傷肝也。
  雖化悉與金同,然其所傷,則歸於肝木也。
  上宮與正宮同。
  土蓋其木,與未出等也。木未出土,與無木同。土自用事,故與正土運歲化同也。上見太陰,是謂上官。丁丑、丁未歲上見太陰,司天之化也。
  蕭颺肅殺,則炎赫沸騰,
  蕭颺肅殺,金無德也。炎赫沸騰,火之復也。(颺,音瑟。)
  青於三,
  火為木復,故其告在束。三,束方也。此言金之物勝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災三官。
  所謂復也。
  復,報復也。
  其主飛蠹蛆雉,
  飛,羽蟲也。蠹,內生蟲也。蛆,蠅之生者,此則物內自化爾。雉,烏耗也。
  乃為雷霆。
  雷,謂大聲,生於太虛雲暝之中也。霆,謂迅雷,卒如火之爆者,即霹靂也。
  伏明之紀,是謂勝長。
  藏氣勝長也,謂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之歲也。
  長氣不宣,藏氣反布,
  火之長氣,不能施化,故水之藏氣,反布於時。
  收氣自政,化令乃衡,
  金土之義,與歲氣素無干犯,故金自行其政,土自平其氣。
  寒清數舉,暑令乃薄,
  火氣不用故。
  承化物生,生而不長,
  火令不政,故承化生之物,皆不長也。
  成實而稚,遇化已老,
  物實成熟,苗尚稚短,及遇化氣,未長極而氣已老矣。
  陽氣屈伏,墊蟲早藏,
  陽不用而陰勝也,若上臨癸卯、癸酉歲,則墊反不藏。○新校正云:詳癸巳、癸亥之歲,墊亦不藏。
  其氣鬱,
  鬱燠不舒暢。
  其用暴,
  速也。
  其動彰伏變易。
  彰,明也。伏,隱也。變易謂不常其象見也。
  其發痛,
  痛由心所生。
  其藏心,
  歲運之氣通於心。
  其果栗桃,
  栗,水;桃,金果也。
  其實絡濡,
  絡,支脈也。濡,有汁也。
  其穀豆稻,
  豆,水;稻,金穀也。
  其味苦鹹,
  苦兼鹹也。
  其色玄丹,
  色丹之物,熟兼玄也。
  其畜馬貪!
  火從水畜。
  其蟲羽鱗,
  羽從鱗。
  其主冰雪霜寒,
  水之氣也。
  其聲徵羽,
  徵從羽。
  其病昏惑悲忘,
  火之躁動不拘常律,陰冒陽火,故昏惑不治。心氣不足,故喜悲善忘也。
  從水化也。
  火弱水強,故伏明之紀半從水之政化。?
  少徵與少羽同。
  火少故,半從#8水化。○新校正云:詳少徵運六年內,癸酉、癸卯、同正商,癸巳、癸亥,同歲會外,癸未、癸丑,二年少徵與少羽同,故不云判羽也。
  上商與正商同。
  歲上見陽明,則與平金歲化同也。癸卯及癸酉,歲上見陽明。○新校正云:詳此不言上官上角者,蓋官角於火無大剋伐,故經不備言之。
  邪傷心也。
  受病者心。
  凝慘凜冽則暴雨霖霪,
  凝慘凜冽,水無德也。暴雨霖霪,土之復也。
  告於七。
  七#9南方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災七官。
  其主驟注雷霆震驚,
  天地氣爭,而生是變,氣交之內,害及束盛,及傷鱗類。
  沉黔淫雨。
  沈黔淫雨,濕變所生也。(黔,音陰。又音今。)
  卑監之紀,是謂喊化,
  謂化氣喊少,己巳、己卯、己丑、己亥、己酉、己未之歲也。
  化氣不令,生政獨彰,
  土少而木專其用。
  長氣整,雨乃愆,收氣平,
  不相干犯,則平整。化氣喊,故雨愆期。
  風寒并興,草木榮美,
  風,木也。寒,水也。土少故寒氣得行,生氣獨彰,故草木敷榮而端美。
  秀而不實,成而枇也,
  榮秀而美,氣生於木,化氣不滿,故物實中空,是以枇惡。
  其氣散,
  氣不安靜,木且疏之#10,從木之風,故施散也。
  其用靜定,
  雖不能專政於時物,然或舉用,則終歸土德而靜定。
  其動瘍涌分潰癱腫,
  瘍,瘡也。涌,嘔吐也。分,裂也。漬,爛也。‘癱腫,膿瘡也。
  其發濡滯,
  土性也。濡,濕也。
  其藏脾,
  主藏病。
  其果李栗,
  李,木;栗,水果也。
  其實濡核,
  濡,中有汁者。核,中堅者。○新校正云:詳前後濡實主水,此濡字當作肉,王注亦非。
  其穀豆麻,
  豆,水;麻,木穀也。
  其味酸甘,
  甘味之物,熟兼酸也。
  其色蒼黃,
  色黃之物,外兼蒼也。
  其畜牛犬,
  土從木畜。
  其蟲保毛,
  保從毛。
  其主飄怒振發,
  木之氣用也。
  其聲宮角,
  官從角。
  其病留滿否塞,
  土氣擁礙故。
  從木化也。
  不勝,故從他化。
  少宮與少角同。
  土少,故半從木化也。○新校正云:詳少官之運,六年內,除己丑、己未,與正官同,己巳、己亥,與正角同外,有己卯、己酉二年,少官與少角同,故不云判角也。
  上官與正宮同。
  上見太陰,則與平土運,生化同也。己丑、己未,其歲見也。
  上角與正角同。
  上見厥陰,則悉是敷和之紀也。己亥、己巳其歲見也。
  其病飧泄,
  風之勝也。
  邪傷脾也。
  縱諸氣金病,即自傷脾。○新校正云:詳此不言上商者,土與#11金無相剋伐,故經不紀之也。又注云:縱諸氣金病,即自傷脾也。金字疑誤。
  振拉飄揚則蒼乾散落,
  振拉飄揚,木無德也。蒼乾散落,金之復也。
  其青四維。
  東南、西南、西北、東北,土之位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災五官。
  其主敗折虎狼,
  虎狼猴豺豹鹿馬獐麂,諸四足之獸,害於樂盛及生命也。(麂,音几。)
  清氣乃用,生政乃辱。
  金氣行,則木氣屈。
  從革之紀,是謂折收。
  火折金收之氣也,謂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之歲也。
  收氣乃後,生氣乃揚,
  後,不及時也。收氣不能以時而行,則生氣自應布揚而用之也。
  長化合德,火政乃宣,庶類以蕃,
  火土之氣,同生化也。宣,行也。
  其氣揚,
  順火也。
  其用躁切,
  少雖後用,用則切急,隨火躁也。
  其動鏗禁瞥厥,
  鏗,咳聲也。禁,謂二陰禁止也。瞽,問也。厥,謂氣上逆也。(瞥,立曰冒。)
  其發咳喘,
  咳,金之有聲。喘,肺藏氣也。
  其藏#12肺,
  主藏病。
  其果李杏,
  李,木。杏,火果也。
  其實殼絡,
  外有殼,內有支絡之實也。
  其穀麻麥,
  麻,木。麥,火穀也。麥色赤也。
  其味苦辛,
  苦味勝辛,辛兼苦也。
  其色白丹,
  赤加白也。
  其畜鸚羊,
  金從火土之兼化也。○新校正云:詳火畜馬、土畜牛,今言羊,故王注云從火土之兼化為羊也。或者當去注中之土字,甚非。
  其蟲介羽,
  介從羽。
  其主明曜炎爍,
  火之勝也。
  其聲商徵,
  商從徵。
  其病嚏咳歟鈕,
  金之病也。
  從火化也。
  火氣來勝,故屈己以從之。
  少商與少徵同。
  金少,故半同火化也。○新校正云:詳少商運六年內,除乙卯、乙酉同正商,乙巳、乙亥同正角外,乙丑、乙未二年為少商同少徵,故不云判徵也。
  上商與正商同。
  上見陽明,則與平金運生化同,乙卯、乙酉其歲上見也。
  上角與正角同。
  上見厥陰,則與平木運生化同,乙巳、乙亥其歲上見也。○新校正云:詳金土無相勝剋,故經不言上官與正官同也。
  邪傷肺也。
  有邪之勝則歸肺。
  炎光赫烈則冰雪霜雹,
  炎光赫烈,火無德也。冰雪霜雹,水之復也。水復之作,雹形如半珠。○新校正云:詳注云雹形如半珠,半字疑誤。
  告於九#13。
  九,西方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災九官。
  其主鱗伏氣鼠,
  突戾潛伏,歲主縱之,以傷赤實及羽類也。
  歲氣早至,乃生大寒。
  水之化也。
  涸流之紀,是謂反陽,
  陰氣不及,反為陽氣代之,謂辛未、辛巳、辛卯、辛酉、辛亥、辛丑之歲也。
  藏令不舉,化氣乃昌,
  少水而土盛。
  長氣宣布,墊蟲不藏,
  太陽在泉,經文背也。厥陰、陽明司天,乃如經謂也。
  土潤水泉減,草木條茂,榮秀滿盛,
  長化之氣,豐而厚也。
  其氣滯,
  從土也。
  其用滲泄,
  不能流也。
  其動堅止,
  謂便寫也。水少不濡,則乾而堅止。歲氣不能固,則注下而奔速。
  其發燥槁,
  陰少而陽盛故爾。
  其藏腎,
  主藏病也。
  其果棗杏,
  棗,土。杏,火果也。
  其實濡肉,
  濡,水。肉,土化也。
  其穀黍稷,
  黍,火。稷,土穀也。○新校正云:按本論上文,麥為火之穀,今言黍者,疑麥字誤為黍也。雖《金匱真言論》作黍,然本論作麥,當從本篇之文也。
  其味甘鹹,
  甘入於鹹,味甘美也。
  其色鈐玄,
  黃加黑也。
  其畜亂牛,
  水從土畜。
  其蟲鱗保,
  鱗從保。
  其主埃鬱昏翳,
  土之勝也。
  其聲羽宮,
  羽從官。
  其病痿厥堅下,
  水土參并,故如是。
  從土化也。
  不勝於土,故從他化。
  少羽與少官同。
  水土各半化也。○新校正云:詳少羽之運六年內,除辛丑、辛未與正官同外,辛卯、辛酉、辛巳、辛亥四歲為同少官,故不言判官也。
  上宮與正宮同。
  上見太陰,則與平土運生化同。辛丑、辛未歲上見之。○新校正云:詳此不言上角上商者,蓋水於金木無相剋伐故也。
  其病癮閥,
  瘡,小便不通。閩,大便乾澀不利也。
  邪傷腎也,
  邪勝則歸腎。
  埃昏驟雨,則振拉摧拔,
  埃昏驟雨,土之虐也。振拉摧拔,木之復也。
  告於一。
  一,北方也。諸謂方者,國郡州縣境之方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災一官。
  其主毛顯狐貉,變化不藏。
  毛顯,謂毛蟲、麋麂獐鹿綸兔虎狼顯見,傷於黃實,兼害保蟲之長也。變化,謂為魅狐狸當之。不藏,謂害束盛,鼠揣兔狸貉當之,所謂毛顯不藏也。端,他端切。
  故乘危而行,不速而至,暴虐無德,災反及之,微者復微,甚者復甚,氣之常也。
  通官五行氣少,而有勝復之大凡也。乘彼孤危,恃乎強盛,不召而往,專肆威刑,怨禍自招,又誰咎也,假令木弱,金氣來乘,暴虐倉卒,是無德也。木被金害,火叉偉之,金受火繙,則災及也。夫如是者,刑甚則復甚,刑微則復微,氣動之常,固其宜也,五行之理,咸迭然乎。○新校正云:按五運不及之詳,具《氣交變大論》中。
  發生之紀、是謂啟敕,
  物乘木氣以發生,而啟敕其容質也。是謂壬申、壬寅、壬子、壬午、壬辰、壬戌之六歲化也。敕,古陳字。
  土疏泄,蒼氣達,
  生氣上發,故土體疏泄。木之專政,枚蒼氣上達。達,通也,出也,行也。
  陽和布化,陰氣乃隨,
  少陽先生,發於萬物之表。厥陰次隨,營運於萬象之中也。
  生氣淳化,萬物以榮。
  歲木有餘,金不來勝,生令布化,故物以舒榮。
  其化生,其氣美,
  木化宣行,則物容端美。
  其政散,
  布散生榮,無所不至。
  其令條舒,
  條,直也,理也。舒,啟也。端直舒啟,萬物隨之,發生之化,無非順理者也。
  其動掉眩巔疾,
  掉,搖動也。眩,旋轉也。巔,上首也。疾,病氣也。○新校正云:詳王不解其動之義,按後敦阜之紀,其動濡積并蓄王注云動謂變動。又堅成之紀,其動暴折瘍症王注云動以生病。蓋謂氣既變動,因動以生病也,則木火土金水之動義皆同也。又按王注《豚要精微論》云:巔疾,上巔疾也。又注《奇病論》云:巔,謂上巔,則頭首也。此注云:巔,上首也#14。疾,病氣也。氣字為衍也。
  其德嗚靡啟拆#15,
  風氣所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其化嗎紊啟拆。
  其變振拉摧拔。
  振,謂振怒。拉,謂中折。摧,謂仆落。技,謂出本。○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同。
  其穀麻稻,
  木化齊金。
  其畜雞犬,
  齊鵝孕也。
  其果李桃,
  李齊桃實也。
  其色青黃白,
  青加於黃白,自正也。
  其味酸甘辛,
  酸入於甘辛,齊化也。
  其象春,
  如春之氣,布散陽和。
  其經足厥陰少陽,
  厥陰,肝豚。少陽,膽豚。
  其藏肝脾,
  肝勝脾。
  其蟲毛介,
  木餘,故毛齊介育。
  其物中堅外堅,
  中堅有核之物,齊等於皮殼之類也。
  其病怒,
  木餘故。
  太角與上商同。
  太過之木氣與金化齊等。○新校正云:按太過五運,獨太角言與上商同,餘四運并不言者,疑此文為衍。
  上徵則其氣逆,其病吐利。
  上見少陰、少陽,則其氣逆行。壬子、壬午歲上見少陰。壬寅、壬申歲上見少陽。木餘遇火,故氣不順。○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氣相得而病者,以下臨上,不當位也。不云上羽者,水臨木為相得故也。
  不務其德則收氣復,秋氣勁切,甚則肅殺,清氣大至,草木凋零,邪乃傷肝。
  恃已太過,凌犯於土,土氣屯極,金為復偉。金行殺令,故邪傷肝木也。
  赫曦之紀,是謂蕃茂。
  物過太陽,則蕃而茂,是謂戊辰、戊寅、戊子、戊戌、戊申、戊午之歲也。○新校正云:按或云注中太陽當作太微。詳木土金水之太過注,俱不言角官商羽等運,而水太過注云陰氣大行,此火太過,是物遇太陽也,安得謂之太徵乎。
  陰氣內化,陽氣外榮,
  陰陽之氣,得其序也。
  炎暑施化,物得以昌,
  長氣多故爾。
  其化長,其氣高,
  長化行,則物容大。高氣達,則物色明o
  其政動,
  革易其象不常也。
  其令嗚顯,
  火之用而有聲,火之繙而有焰,象無所隱,則其信也。顯,露也。
  其動炎灼妄擾,
  妄,謬也。擾,撓也。
  其德暄暑鬱蒸,
  熱化所生,長於物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其化暄囂鬱燠。又作暄曜。
  其變炎烈沸騰,
  勝復之有,極於是也。
  其穀麥豆,
  火齊水化也。
  其畜羊負,
  齊,孕育也。○新校正云:按本論上文馬為火之畜。今言羊者,疑馬字誤為羊。《金匱真言論》及《藏氣法時論》俱作羊。然本論作馬,當從本論之文也。
  其果杏栗,
  等實也。
  其色赤白玄,
  赤色加白黑,自正也。
  其味苦辛鹹,
  辛物兼苦與鹹,化齊成也。
  其象夏,
  如夏氣之熱也。
  其經手少陰太陽,
  少陰,心脈。太陽,小腸脈。
  手厥陰少陽,
  厥陰,心包脈。少陽,三焦脈。
  其藏心肺,
  心勝肺。
  其蟲羽鱗,
  火餘,故鱗羽齊化。
  其物脈濡,
  脈,火物。濡,水物。水火齊化。○新校正云:詳脈,即絡也。文雖殊,而義同。
  其病笑瘧,瘡瘍血流,狂妄目赤。
  火盛故。
  上羽與正徵同。其收齊,其病,
  上見太陽,則天氣且制,故太過之火,反與平火運生化同也。戊辰、戊戌歲上見之。若平火運同,則五常之氣無相凌犯,故金收之氣生化同等。
  上徵而收氣後也。
  上見少陰、少陽,則其生化自政,金氣不能與之齊化。戊子、戊午歲上見少陰,戊寅、戊申歲上見少陽。火盛故收氣後化。○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歲火太過上臨少陰、少陽,火墦燼,水泉涸,物焦槁。
  暴烈其政,藏氣乃復,時見凝慘,甚則雨水霜雹切寒,邪傷心也。
  不務其德,輕侮政之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雨冰霜寒。與此互文也。
  敦阜之紀,是謂廣化。
  土餘,故化氣廣被於物也。是謂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之歲也。
  厚德清靜,順長以盈,
  土性順用,無與物爭,故德厚而不躁,順火之長育,使萬物化氣盈滿也。
  至陰內實,物化充成,
  至陰,土精氣也。夫萬物所以化成者,皆以至陰之靈氣,生化於中也。
  煙埃朦鬱,見於厚土,
  厚土,山也。姻埃,土氣也。
  大雨時行,濕氣乃用,燥政乃辟,
  濕氣用則燥政辟,自然之理爾。
  其化圓,其氣豐,
  化氣豐圓,以其清靜故也。
  其政靜,
  靜而能久,故政常存。
  其令周備,
  氣緩故周備。
  其動濡積并蓄,
  動,謂變動。
  其德柔潤重悼。
  靜而柔潤,故厚德常存。○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其化柔潤重澤。
  其變震驚飄驟崩潰,
  震驚,雷霆之作也。飄驟,暴風雨至也。大雨暴注,則山崩土漬,隨水流沒。
  其穀稷麻,
  土木齊化。
  其畜牛犬,
  齊,孕育也。
  其果棗李,
  土齊木化。
  其色鈴玄蒼,
  黃色加黑蒼,自正也。
  其味甘鹹酸,
  甘入於鹹酸,齊化也。
  其象長夏,
  六月之氣生化同。
  其經足太陰、陽明,
  太陰,脾豚。陽明,胃脈。
  其藏脾腎,
  脾勝腎。
  其蟲保毛,
  土餘故毛保齊化。
  其物肌核,
  肌,土。核,木化也。
  其病腹滿,四支不舉,
  土性靜,故病如是。○新校正云:詳此不云上羽、上徵者,徵羽不能虧盈於土,故無他候也。
  大風迅至,邪傷脾也。
  木盛怒,故土脾傷。
  堅成之紀,是謂收引。
  引,斂也。陽氣收,陰氣用,故萬物收斂。謂庚午、庚辰、庚寅、庚子、庚戌、庚申之歲也。
  天氣潔,地氣明,
  秋氣高潔,金氣同。
  陽氣隨,陰治化,
  陽陰而生化。
  燥行其政,物以司成,
  燥氣行化萬物,專司其成,孰#16無遺略也。
  收氣繁布,化洽不終,
  收殺氣早,土之化不得終其用也。○新校正云:詳繁字疑誤。
  其化成,其氣削,
  喊,削也。
  其政肅,
  肅,清也,靜也。
  其令銳切,
  氣用不屈,勁而急。
  其動暴折瘍痙,
  動以生病。
  其德霧露蕭颺,
  燥之化也。蕭颺,風聲也。靜為霧露,用則風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德作化。
  其變肅殺凋零,
  隕墜於物。
  其穀稻黍,
  金火齊化也。○新校正云:按本論上文麥為火之穀,當言其穀稻麥。
  其畜鵝馬,
  齊,孕育也。
  其果桃杳,
  金火齊實。
  其色白青丹,
  白加於青丹,自正也。
  其味辛酸苦,
  辛入酸苦齊化。
  其象秋,
  氣爽清潔,如秋之化。
  其經手太陰陽明,
  太陰,肺脈。陽明,大腸脈。
  其藏肺肝,
  肺勝肝。
  其蟲介羽,
  金餘,故介羽齊育。
  其物殼絡,
  殼,金。絡,火化也。
  其病喘喝胸憑仰息。
  金氣餘故。
  上徵與正商同。其生齊,其病咳。
  上見少陰少陽,則天氣且抑,故其生化與平金歲同。庚子、庚午歲上見少陰,庚寅、庚申歲上見少陽。土火制金,故生氣與之齊化。火乘金肺,故病咳。○新校正云:詳此不言上羽者,水與金非相勝剋故。
  政暴變則名木不榮,柔脆焦首,長氣斯救,大火流,炎爍且至,蔓將槁,邪傷肺也。
  變,謂太甚也。政太甚則生氣抑,故木不榮,草首焦死。政暴不已,則火氣發怒,故火流炎爍至,柔條蔓草脆之類皆乾死也,火乘金氣,故肺氣傷也。
  流衍之紀,是謂封藏。
  陰氣大行,則天地封藏之化也,謂丙寅、丙子、丙戌、丙申、丙午、丙辰之歲也。
  寒司物化,天地嚴凝,
  陰之氣也。
  藏政以布,長令不揚,
  藏氣用則長化止,故令不發揚。
  其化凜,其氣堅,
  寒氣及物則堅定。
  其政謐,
  謐,靜也。
  其令流注,
  水之象也。
  其動漂泄沃涌,
  沃,沬也。涌,溢也。
  其德凝慘寒雲,
  寒之化也。○新校正云:正紀大論》作其化凝慘凍冽。
  其變冰雪霜雹,
  非時而有。
  其穀豆稷,
  水齊土化。
  其畜亂牛,
  齊孕育也。
  其果栗棗,
  水土齊實。
  其色黑丹鈴,
  黑加於丹黃,自正也。
  其味鹹苦甘,
  鹹入於苦甘,化齊焉。
  其象冬,
  氣序凝肅,似冬之化。
  其經足少陰太陽,
  少陰腎脈,太陽膀胱脈。
  其藏腎心,
  腎勝心。
  其蟲鱗保,
  水餘,故鱗保齊育。
  其物濡滿,
  濡,水。滿,土化也。○新校正云:按土不及作肉,土太過作肌,此作滿,互#17相成也。
  其病脹。
  水餘也。
  上羽而長氣不化也。
  上見太陽,則天.不能布化以長養也。丙辰、丙戌之歲,上見天符水運也。○新校正云:按《氣交變大論》云:上臨太陽,則雨、冰、雪、霜不時降,濕氣變物。不云.上徵者,運所勝也。
  政過則化氣大舉,而埃昏氣交,大雨時降,邪傷腎也。
  暴寒數舉,是謂政過。火被水凌,土來仇復,故天地昏翳,土水氣交,大雨斯降,而邪傷腎也。
  故曰,不恆其德,則所勝來復,政恆其理,則所勝同化,此之謂也。
  不怛謂恃已有餘,凌犯不勝。怛謂守常之化不肆威刑。如是則克己之氣,歲同治化也。○新校正云:詳五運太過之說,具《氣交變大論》中。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二竟
  #1氣:顧本作『泉』。
  #2世:顧本作『田』。
  #3稷:原作『積』,據顧本改。
  #4王:顧本作『主』。
  #5生:顧本作『主』。
  #6熟:顧本作『孰』。下一『熟』字仿此。
  #7發:顧本作『廢』。
  #8從:顧本作『同』。
  #9七:顧本作『九』。下注文二『七』字仿此。
  #10木且疏之:顧本作『水且乘之』。
  #11與:原作『為』,據顧本改。
  #12藏:原作『厥』,據顧本改。
  #13九:顧本作『七』。下注文二r九』字仿此。
  #14巔,上首也:原脫『巔、首』二字,據顧本補。
  #15拆:顧本作『坼』。
  #16孰:顧本作『熟』,屬上讀。
  #17滿互:原作『天下』,據顧本改。
  #18天:顧本作『火』。
  #19云:原作『去』,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三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五常政大論篇下
  黃帝曰: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凍;地不滿東南,右熱而左溫,其故何也?
  面巽言也。
  岐伯曰:陰陽之氣,高下之理,大小#1之異也。
  高下,謂地形。大小,謂陰陽之氣盛衰之異。今中原地形,西北方高,東南方下,西方涼,北方寒,東方溫,南方熱,氣化猶然矣。
  東南方,陽也,陽者其精降於下,故右熱而左溫。
  陽精下降,故地氣以溫而和之於下矣。陽氣生於東而盛於南,故東方溫而南方熱,氣之多少明矣。
  西北方,陰也,陰者其精奉於上,故左寒而右涼。
  陰精奉上,故地以寒而和之於上矣。陰氣生於西而盛於北,故西方凍而北方寒,君面巽而言,臣面乾而對也。○新校正云:詳天地不足陰陽  之說,亦具《陰陽應象大論》中。
  是以地有高下,氣有溫凍,高者氣寒,下者氣熱。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至高之地,冬氣常在,至下之地,春氣常在。
  故適寒凍者脹,之溫熱者瘡,下之則脹已,汗之則瘡已,此勝理開閉之常,大小#2之異耳。
  西北、束南,言其大也。夫以氣候驗之,中原地形所居者,悉以居高則寒,處下則熱。嘗試觀之,高山多雪,平川多雨,高山多寒,平川多熱,則高下寒熱可微見矣。中華之地,几有高下之大者,束西、南北各三分也。其一者,自漢蜀江南至海也;二者,自漢江北至平遙縣也;三者,自平遙北山北至蕃界北海也。故南分大熱,中分寒熱兼半,北分大寒。南北分外,寒熱尤極。大熱之分,其寒微,大寒之分,其熱微。然而#3登涉極高山頂,則南面北面,寒熱懸殊,榮枯倍異也。又束西高下之別亦三矣,其一者自沂源縣西至沙州,二者自開封縣西至汾源縣,三者自開封縣,束至滄海也。故束分大溫,中分溫涼兼半,西分大涼。大溫之分,其寒五分之二,大涼之分,其熱五分之二,溫涼分外,溫凍尤極,變為大暄大寒也。約其大几如此。然九分之地,寒極於束北,熱極於西南。九分之地,其中有高下不同,地高處則濕,下處則燥,此一方之中小異也。若大而言之,是則高下之有二#4也。何者?中原地形,西高北高,束下南下。今百川滿奏,束之滄海,則束南西北高下可知。一為地形高下,故寒熱不同;二則陰陽之氣有少有多,故表溫涼之異爾#5。今以氣候驗之,乃春氣西行,秋氣束行,冬氣南行,夏氣北行。以中分校之,自開封至汾源,氣侯正與歷侯同。以束行校之,自開封至滄海,每一百里,秋氣至晚一日,春氣發早一日。西行校之,自汾源縣西至蕃界磧石,其以南向及西北束南者,每四十里,春氣發晚一日,秋氣至早一日;北向及束北西南者,每一十五里,春氣發晚一日,秋氣至早一日。南行校之,川形有北向及#6束北西南者,每五百里,○新校正云:按別本作十五里。○陽氣行晚一日,陰氣行早一日;南向及束南西北川,每一十五里,熱氣至早一日,寒氣至晚一日;廣平之地,則每五十里,陽氣發早一日,寒氣至晚一日。北行校之,川形有南向及束南西北者,每二十五里,陽氣行晚一日,陰氣行早一日;北向及束北西南川,每一十五里,寒氣至早一日,熱氣至晚一日;廣平之地,則每二十里,熱氣行晚一日,寒氣至早一日。大率如此。然高處峻處,冬氣常在,平處下處,夏氣常在,觀其雪零草茂,則可知矣。然地土固有弓形川,蛇形川,月形川,地勢不同,生殺榮枯,地同而天異。几此之類,有離向丙向巽向乙向震向處,則春氣早至,秋氣晚至,早晚校十五日,有丁向坤向庚向兌向辛向乾向坎向艮向處,則秋氣早至,春氣晚至,早晚亦校二十日,是所謂帶山之地也,審觀向背,氣候可知。寒涼之地,磚理開少而閉多,閉多則陽氣不散,故適寒涼,腹鈴脹也。濕熱之地,嗅理開多而閉少,開多則陽氣發散,故往溫熱,皮鈴瘡也。下之則中氣不餘,故脹已。汗之則陽氣外泄,故瘡已。
  帝曰:其於壽夭何如?
  言土地居人之壽夭。
  岐伯曰:陰精所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
  陰精所奉,高之地也;陽精所降,下之地也。陰方之地,陽不妄泄,寒氣外持,邪不數中,而正氣堅守,故壽延。陽方之地,陽氣耗散,發泄無度,風濕數中,真氣傾竭,故夭折。即事驗之,今中原之境,西北方眾人壽,東南方眾人夭,其中猶各有微甚爾,此壽夭之大異也,方者審之乎!
  帝曰:善。其病者,治之奈何?岐伯曰:西北之氣散而寒之,東南之氣收而溫之,所謂同病異治也。
  西方北方人皮膚閉勝理密,人皆食熱,故宜散宜寒。東方南方人皮膚疏,□理開,人皆食冷,故宜收宜溫。散,謂溫浴,使中外條達。收,謂溫中,不解表也。今土俗皆反之,依而療之則反甚矣。○新校正云:方為治,亦具《異法方宜論》中。
  故曰:氣寒氣涼,治以寒涼,行水漬之。氣溫氣熱,治以溫熱,強其內守,必同其氣,可使平也,假者反之。
  寒方以寒,熱方以熱,溫方以溫,涼方以涼,是正法也,是同氣也。行水漬之,謂湯浸漬也。平,謂平調也。若西方北方有冷病,假熱方溫方以除之,東方南方有熱疾,須涼方寒方以療者,則反上正法以取之。
  帝曰:善。一州之氣,生化壽夭不同,其故何也?岐伯曰:高下之理,地勢使然也。崇高則陰氣治之,污下則陽氣治之,陽勝者先天,陰勝者後天,
  先天,謂先天時也。後天,謂後天時也。悉言天地生化榮枯零落之先後也。物既有之,人亦如然。
  此地理之常,生化之道也。帝曰:其有壽夭乎?岐伯曰:高者其氣壽,下者其氣夭,地之小大異也,小者小異,大者大異。
  大,謂東南西北相遠萬里許也。小,謂居所高下相近二十里三十里或百里許也。地形高下懸倍不相計者,以近為小,則十里二十里。高下平慢氣相接者,以遠為小,則三百里二百里。地氣不同,生乃異也。
  故治病者,必明天道地理,陰陽更勝,氣之先後,人之壽夭,生化之期,乃可以知人之形氣矣。
  不明天地之氣,又昧陰陽之候,則以壽為夭,以夭為壽,雖盡上聖救#7生之道,畢經脈藥石之妙,猶未免世中之誣斥也。
  帝曰:善。其歲有不病,而藏氣不應不用者何也?岐伯曰:天氣制之,氣有所從也。
  從,謂從事於彼,不及營於私應用之。
  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少陽司天,火氣下臨,肺氣上從,白起金用,草木青。火見墦炳,革金且耗,大暑以行,咳嚏歟趣鼻窒,日瘍,寒熱駙腫。
  寅申之歲候也。臨,謂御於下。從,謂從事於上。起,謂價高於市。用,謂用行刑罰也,臨從起用同之。革,謂皮革,亦謂革易也。金,謂器屬也。耗,謂費用也。火氣繙灼,故日生瘡。瘡,身瘡也。瘍,頭瘡也。寒熱,謂先寒而後熱,則瘧疾也。肺為熱害,水且救之,水守肺中,故為駙腫。駙腫,謂腫滿,按之不起,此天氣之所生也。○新校正云:詳注云:故日生瘡,瘡,身瘡也。瘍,頭瘡也。今經只言日瘍,疑經脫一瘡之,別本日字作口。
  風行於地,塵沙飛揚,心痛胃院痛,厥逆鬲不通,其主暴速。
  二厭陰在泉,故風行於地。几淫所勝,故是病生焉。少陽厥陰,其化急速,故病氣起發,疾速而為,故云其主暴速。此地氣不順而生是也。○新校正云:詳厥陰與少陽在泉,言其主暴速,其發機速,故不言甚則某病也。
  陽明司天,燥氣下臨,肝氣上從,蒼起木用而立,土乃告。賡滄數至,木伐草萎,脅痛目赤,掉振鼓栗,筋痿不能久立。
  卯酉之歲侯也。木用,亦謂木功也。妻滄,大凍也。此病之起,天氣生焉。
  暴熱至,土乃暑,陽氣鬱發,小便變,寒熱如瘧,甚則心痛,火行干#8槁,流水不冰,墊蟲乃見。
  少陰在泉,熱盛於地,而為是也,病之所有,地氣生焉。
  太陽司天,寒氣下臨,心氣上從,而火且明,
  新校正云:詳火且明三字,當作火用二字。
  丹起,金乃青。寒清時舉,勝則水冰。火氣高明,心熱煩,隘乾,善渴,飢嚏,喜悲,數久。熱氣妄行,寒乃復,霜不時降,善忘,甚則心痛。
  辰戌之歲侯也。寒清時舉,太#9陽之令也。火氣高明,謂繙灼於物也。不時,謂太早及偏害,不循時令,不普及於物也。病之所起,天氣生焉。
  土乃潤,水豐衍,寒客至,沉陰化,濕氣變物,水飲內蓄,中滿不食,皮痛肉苛,
  筋脈不利,甚則駙腫,身後癱。太陰在泉,濕盛於地而為是也。病之源始,地氣生焉。○新校正云:詳身後癱當作身後難。
  厥陰司天,風氣下臨,脾氣上從,而土且隆,黃起,水乃青。土用革,體重肌肉萎,食臧口爽,風行大虛,雲物搖動,目轉耳嗚。
  巳亥之歲候也。土隆、土用革,謂土氣有甩而革易其體,亦謂土功事也,雲物搖動,是謂風高。此病所生,天之氣也。
  火縱其暴,地乃暑,大熱消爍,赤沃下,墊蟲數見,流水不冰,
  少陽在泉,火成.於地,而為是也。病之宗兆,地氣生焉。
  其發機速。
  少陽厥陰之氣,變化卒急,其為疾病,速若發機,故日其發機速。
  少陰司天,熱氣下臨,肺氣上從,白起金用,草木青。喘嘔寒熱,嚏凱鈕鼻窒,大暑流行,
  子午之歲侯也。熱司天氣,故是病生,天氣之作也。
  甚則瘡瘍墦灼,金爍石流。
  天之交也。
  地乃燥;賡滄數至,脅痛善太息,肅殺行,草木變。
  變,謂變易客質也。脅痛太息,地氣生也。
  太陰司天,濕氣下臨,腎氣上從,黑起水變。
  新校正云:詳前後文,此少火乃告三字。
  埃冒雲雨,胸中不利,陰痿氣大衰而不起不用,
  新校正云:詳不用二字當作水用。
  當其時反腰勝痛,動轉不便也,
  丑未之歲侯也。水變,謂甘泉變鹹也。埃,土霧也。冒,不分遠也。雲雨,土化也。雅,謂臀肉也。病之有者,天氣生焉。
  厥逆。
  新校正云:詳厥逆二字,疑當連上文。
  地乃藏陰,大寒且至,墊蟲早附,心下否痛,地裂冰堅,少腹痛,時害於食,乘金則止水增,味乃鹹,行水臧也。
  止水,井泉也。行水,河渠流注者也。止水雖長,乃變常甘美而為鹹味也。病之有者,地氣生焉。○新校正云:詳太陰司天之化,不言甚則病某,而云當其時,又云乘金則云云者,與前條互相發明也。
  帝曰:歲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何氣使然?岐伯曰:六氣五類,有相勝制也,同者盛之,異者衰之,此天地之道,生化之常也。故厥陰司天,毛蟲靜,羽蟲育,介蟲不成;
  謂乙巳、丁巳、己巳、辛巳、癸巳、乙亥、丁亥、己亥、辛亥、癸亥之歲也。靜,無聲也。亦謂靜退,不先用事也。羽為火蟲,氣同地也。火制金化,故介蟲不成,謂白色有甲之蟲少孕育也。
  在泉,毛蟲育,保蟲耗,羽蟲不育。
  地氣制土,黃保耗損,歲乘木運,其又甚也。羽蟲不育,少陽自抑之,是則五寅五申歲也。几稱不育不成,皆謂少,非悉無也。
  少陰司天,羽蟲靜,介蟲育,毛蟲不成;
  謂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甲午、丙午、戊午、庚午、壬午之歲也。靜,謂胡越燕、百舌烏之類也。是歲黑色毛蟲孕育少成。
  在泉,羽蟲育,介蟲耗不育。
  地氣制金,白介蟲不育,歲乘火運,斯復甚焉,是則五卯五酉歲也。○新校正云:詳介蟲耗,以少陰在泉,火剋金也。介蟲不育,以陽明在天,自抑之也。
  太陰司天,保蟲靜,鱗蟲育,羽蟲不成;
  是謂乙丑、丁丑、己丑、辛丑、癸丑、乙未、丁未、己未、辛未、癸未之歲也。保蟲者,謂人及蝦蟆之頗也。羽蟲,謂青綠色者,則鸚鵡鸞烏翠碧烏之類,諸青綠色之有羽者。歲乘金運,其復甚哉。
  在泉,保蟲育,鱗蟲
  新校正云:詳此少一耗字。
  不成。
  地氣制水,黑鱗不育,歲乘土運而又甚焉,是則五辰五戌是#12也。
  少陽司天,羽蟲靜,毛蟲育,保蟲不成;
  謂甲寅、丙寅、戊寅、庚寅、壬寅、甲申、丙申、戊申、庚申、壬申之歲也。保蟲,謂青綠色者也。羽蟲,謂黑色諸有羽翼者,則越燕、百舌烏之類是也。
  在泉,羽蟲育,介蟲耗,毛蟲不育。
  地氣制金,白介耗損,歲乘火運,其又甚也。毛蟲不育,天氣制之。是則五巳五亥歲也。
  陽明司天,介蟲靜,羽蟲育,介蟲不成;
  謂乙卯、丁卯、己卯、辛卯、癸卯、乙酉、丁酉、己酉、辛酉、癸酉之歲也。羽為火蟲,故蕃育也。介蟲,諸有赤色甲殼者也。赤介不育,天氣制之。
  在泉,介蟲育,毛蟲耗,羽蟲不成。
  地氣制木,黑毛蟲耗,歲乘金運,損復甚焉,是則五子五午歲也。羽蟲不就,以上見少陰也。
  太陽司天,鱗蟲靜,保蟲育;
  謂甲辰、丙辰、戊辰、庚辰、壬辰、丙戌、甲戌、戊戌、庚戌、壬戌之#13歲也。保蟲育,地氣伺也。鱗蟲靜,謂黃鱗不用也。是歲雷霆少舉,以天氣抑之也。○新校正云:詳此當云鱗蟲不成。
  在泉,鱗蟲耗,保蟲不育。
  天氣制勝,黃黑鱗耗,歲也。○新校正云:是則五丑五未詳此當為鱗蟲育,羽蟲耗,保蟲不育注中,鱗字亦當作羽。
  諸乘所不成之運,則甚也。
  乘木之運,保蟲不成。乘火之運,介蟲不成。乘土之運,鱗蟲不成。乘金之運,毛蟲不`成。乘水之運,羽蟲不成。當是歲者,與上文同,悉少能孕育也。斯并運與氣同者,運乘其勝,復遇天符及歲會者,十孕不全一二也。
  故氣主#14有所制,歲立有所生,地氣制己勝,天氣制勝己,天制色,地制形,
  天氣隨己不勝者制之,謂制其色也,地氣隨己所勝者制之,謂制其形也。故又日天制色,地制形焉。是以天地之問,五類生化,互有所勝,互有所化,互有所生,互有所制。
  五類衰盛,各隨其氣之所宜也。
  宜則蕃息。
  故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氣之常也,
  天地之問,有生之物,凡此五類也。五,謂毛羽保鱗介也。故曰:毛蟲三百六十,麟為之長。羽蟲三百六十,鳳為之長。保蟲三百六十,人為之長。鱗蟲三百六十,龍為之長。介蟲三百六十,龜為之長。几諸有形,歧行飛走,喘息胎息,大小高下,青黃赤白黑,身被毛羽鱗介者,通而言之,皆謂之蟲矣。不具是四者,皆謂保蟲。几此五物,皆有胎生、卯生、濕生、化生。因人政問,言及五類也。
  所謂中根也。
  生氣之根本,發自身形之中。中,根也。非是五類,則生氣根系,悉因外物以成立,去之則生氣絕矣。
  根於外者亦五,
  謂五味五色類也。然木火土金水之形類,悉假外物色藏,乃能生化。外物既去,則生氣離絕,故皆是根於外也。○新校正云:詳注中色藏二字當作已成。
  故生化之別,有五氣五味五色五類五宜也。
  然是二十五者,皆#15中根外悉有之。五氣,謂躁焦香腥腐也。五味,謂酸苦甘辛鹹也。五色,謂青黃赤白黑也。五類有二矣,其一者,謂毛羽保鱗介,其二者謂燥濕液堅軟也。夫如是等,於萬物之中互有所宜也。
  帝曰:何謂也?岐伯曰:根於中者,命日神機,神去則機息。根於外者,命日氣立;氣止則化絕。
  諸有形之類,根於中者,生源繫天,其所動浮#17,皆神氣為機發之主,故其所為也,物莫之知,是以神拾去,則機發動用之道息矣。根於外者,生源繫地,故其所生長化成收藏,皆為造化之氣所成立,故其所出也,物亦莫之知,是以氣止息,則生化結成之道絕滅矣。其木火土金水,燥濕液堅柔,雖常性不易,及乎外物去,生氣離,根化絕止,則其常體性顏色,皆叉小變移其日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出入廢,則神機化滅。昇降息,則氣立孤危。故非出入,則無以生長壯老已,非升降,則無以生長化收藏。
  故各有制,各有勝,各有生,各有成。
  根中根外悉如是。
  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同異,不足以言生化。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按《六節藏象論》云: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帝白: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其致一也。
  始,謂始發動。散,謂流散於物中。布,謂布化於結成之形。所終極於收藏之用也。故始動而生化,流散而有形,布化而成結,終極而萬象皆變也。即事驗之,天地之問,有形之類,其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几如此類,皆謂變易生死之時形質,是謂氣之終極。○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云: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又《六微旨大論》云: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相薄,成敗之所由也。
  然而五味所資,生化有薄厚,成熟有少多,終始不同,其故何也?岐伯曰:地氣制之也,非天不生,地不長也。
  天地雖無情於生化,而生化之氣自有異同爾。何者?以地體之中有六入故也。氣有同異,故有生有化,有不生有不化,有少生少化,有廣生廣化矣,故天地之問,無叉生叉化,鈴不生叉不化,叉少生少化,叉廣生廣化也,各隨其氣分所好所惡所異所同也。
  帝曰:願聞其道。岐伯曰:寒熱燥濕,不同其化也。
  舉寒熱燥濕四氣不同,則溫清異化可知之矣。
  故少陽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苦酸,其穀蒼丹。
  巳亥歲氣化也。夫毒者皆五行慄盛暴烈之氣所為也。今火在地中,其氣正熱,寒毒之物,氣與地殊,生死不同,故生少也。火制金氣,故味辛者不化也。少陽之氣上奉厥陰,故其歲化苦與酸也。六氣主歲,唯此歲通和,木火相承,故無問氣也。苦丹地氣所化,酸蒼天氣所生也。余所生化,悉有上下勝剋,故皆有問氣矣。
  陽明在泉,濕毒不生,其味酸,其氣濕,
  新校正云:詳在泉六,惟陽明與太陰在泉之歲,云其氣濕、其氣熱,蓋以濕燥未見寒溫#18之氣,故再云其氣也。
  其治辛苦甘,其穀丹素。
  子午歲氣化也。燥在地中,其氣涼清,故濕溫毒藥少生化也。金木相制,故味酸者少化也。陽明之氣上奉少陰,故其歲化辛與苦也。辛素,地氣也。苦丹,.天氣也。甘,問氣也。所以問金火之勝剋,故兼治甘。
  太陽在泉,熱毒不生,其味苦,其治淡鹹,其穀鈐租。
  丑未歲氣化也。寒在地中與熱殊#19化,故其歲物熱毒不生。木勝火,味故當苦也。太陽之氣上奉太陰,故其氣#20化生淡鹹也。太陰土氣上生#21於天,氣遠而高,故甘之化薄而為淡也。所以淡亦屬甘,甘之類也。淡妙,天化也。鹹租,地化也。妙,黃也。○新校正云:詳注云味故當苦,當作故味苦者不化,傳寫誤也。
  厥陰在泉,清毒不生,其味甘,其治酸苦,其穀蒼赤,
  寅申歲氣化也。溫在地中與清殊性,故其歲物清毒不生。木勝其土,故味甘少化也。厥陰之氣上合少陽,所合之氣既無乖件,故其治化酸與苦也。酸蒼,地化也。苦赤,天化也。氣無勝剋,故不問氣以甘化也。
  其氣專,其味正。
  厥陰少陽在泉之歲,皆氣化專一,其味純正。然餘歲悉上下有勝剋之氣,故皆有問氣問味矣。
  少陰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辛苦甘,其穀白丹。
  卯酉歲氣化也。熱在地中與寒殊化,故其歲藥寒毒甚微。火氣爍金,故味辛少化,與少陰陽明主天主地,故其所治苦與辛焉。苦丹為地氣所
  生,辛白#22為天氣所生。甘,問氣。殊化,以問止剋伐也。
  太陰在泉,燥毒不生,其味鹹,其氣熱,
  其治甘鹹,其穀辭租。
  辰戌歲氣化也。地中有濕,與燥不同,故乾毒之物不生化也。土制於水,故味鹹少化也。太陰之氣上承太陽,故其歲化甘與鹹也。甘熬,地化也。鹹租,天化也。寒濕不為大件,故問氣同而氣熱者應之。
  化淳則鹹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
  淳,和也。化淳,謂少陽在泉之歲也,火來居水而反能化育,是水鹹自守不與火爭化也。氣專,謂厥陰在泉之歲也,木居於水而復下化,金不受害,故辛復生化,與鹹俱王也。唯此兩歲,上下之氣無剋伐之嫌,故辛得與鹹同應王而生化也。餘歲皆上下有勝剋之變,故其中問甘味兼化以緩其制抑,餘苦鹹酸三味不同其生化也,故天地之問,藥物辛甘者多也。
  故曰:補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之。
  上,謂司天。下,謂在泉也。司天地氣太過,則逆其味以治之。司天地氣不及,則順其味以和之。從,順也。
  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能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此之謂也。
  上取,謂以藥制有過之氣也,制而不順,則吐之。下取,謂以迅疾之藥除下病,攻之不去,則下之。內取,謂食及以藥內之,審其寒熱而調之。外取,謂藥熨令所病氣調適也。當寒反熱,以玲調之,當熱反寒,以溫和之。上盛不已,吐而脫之,下盛不已,下而奪之,謂求得氣過之道也。藥厚薄,謂氣味厚薄者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胃厚色黑大骨肉肥者,皆勝毒。其瘦而薄胃者,皆不勝毒。又按《異法方宜論》云:西方之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不衣而褐,薦華食而脂肥,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內,其治宜毒藥。
  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傍取之。
  下取,謂寒逆於下,而熱攻於上,不利於下,氣盈於上,則溫下以調之。上取謂寒積於下,溫之不去,陽藏不足,則補其陽也。傍取,謂氣并於左,則藥熨其右,氣并於右,則藥熨其左以和之,叉隨寒熱為適。几是七者,皆病無所逃,動而鈴中,斯為妙用矣。
  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凍而行之;治溫以清,玲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
  氣性有剛柔,形證有輕重,方用有大小,調制有寒溫。盛大則順氣性以取之,小軟則逆氣性以伐之,氣殊則主爻不容,力倍則攻之鈴以#23,是則謂湯飲調氣之制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熱因寒用,寒因熱用,爻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漬堅,可使氣和,可使鈴已。
  故消之制#24之,吐之下之,補之寫之,久新同法。
  量氣盛虛而行其法,病之新久無異道也。
  帝曰:病在中而不實不堅,且聚且散,奈何?岐伯曰:悉乎哉問也!.無積者求其藏,虛則補之,
  隨病所在,命其藏以補之?
  藥以桔之,食以隨之,
  食以無毒之藥,隨湯九以迫逐之,使其盡也。
  行水漬之,和其中外,可使畢已。
  中外通和,氣無流礙,則釋然消散,真氣自平。
  帝曰:有毒無毒,服有約乎?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下品藥毒,毒之大也。
  常毒治病,十去其七;
  中品藥毒,次於下也。
  小毒治病,十去其八;
  上品藥毒,毒之小也。
  無毒治病,十去其九,
  上品中品下品無毒藥,悉謂之乎#25。
  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大毒之性烈,其為傷也多。小毒之性和,其為傷也少。常毒之性,喊大毒之性一等,加小毒之性一等,所傷可知也。故至約爻止之,以待來證爾。然無毒之藥,性雖平和,久而多之,則氣有偏勝,則有偏絕,久攻之則藏氣偏弱,既弱且困,不可長#26也,故十去其九而止。服至約已,則以五穀五肉五果五菜,隨五藏宜者食之,已盡其餘病,藥食兼行亦通也。○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
  不盡,行復如法。
  法,謂前四約也。餘病不盡,然再行之,毒之大小,至約而止,叉無過也。
  必先歲氣,無伐天和,
  歲有六氣分主,有南面北面之政,先知此六氣所在,人脈至尺寸應之。太陰所在其脈沉,少陰所在其脈鈞,厥陰所在其脈弦,太陽所在其脈大而長,陽明所在其脈短而澀,少陽所在其脈大而浮。如是六詠,則謂天和,不識不知,呼為寒熱。攻寒令熱,脈不變而熱疾已生,制熱令寒,脈如故而寒病又起,欲求其適,安可得乎?夭枉之來,率由於此。
  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
  不察虛實,但思攻擊,而盛者轉盛,虛者轉虛,萬端之病,從玆而甚,真氣日消,病勢日侵,殃答之來,苦夭之興,難可逃也,悲夫!
  無致邪,無失正,絕人長命。
  所謂伐天和也。攻虛謂實,是則致邪。不識藏之虛,斯為失正。氣既死#27,則為死之由矣。
  帝曰:其久病者,有氣從不康,病去而瘠,奈何?
  從,謂順也。
  岐伯曰:昭乎哉!.聖人之問也。化不可代,時不可違。
  化,謂造化也。代大匠斫,猶傷其手,況造化之氣,人能以力代之乎。夫生長收藏,各應四時之化,雖巧智者亦無能先時而致之,明非人力所及。由是觀之,則物之生長收藏化,叉待其時也。物之成敗理亂,亦待其時也。物既有之,人亦宜然。或言力鈴可致,而能代造化、違四時者,妄也。
  夫經絡以通,血氣以從,復其不足,與眾齊同,養之和之,靜以待時,謹守其氣,無使傾移,其形乃彰,生氣以長,命曰聖王。故《大要》日:無代化,無違時,必養必和,待其來復。此之謂也。帝日:善。《大要》,上古經法也。引古之要旨,以明時化之不可違,不可以力代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三竟
  #1大小:顧本作『太少』。下注文仿此。
  #2大小:顧本作『太少』。
  #3而:顧本作『其』。
  #4二:顧本作『一』。
  #5爾:原作『亦』,據顧本改。
  #6及:原脫,據顧本補。
  #7救:原作『校』,據顧本改。
  #8干:原作『于』,形誤,據文義改作『干』。『干』讀為『旱一。
  #9太:原作『六』,據顧本改。
  #10成:顧本作『監」。
  #11燥:顧本『燥』下有『清』字。
  #12是:顧本作『歲』。
  #13之:原脫,據顧本補。
  #14主:原作『生』,據顧本改。
  #15皆:顧本作『根』。
  #16氣立:原作『立氣』,據顧本乙正。
  #17浮:顧本作『靜』。
  #18溫:原作『濕』,據顧本改。
  #19殊:顧本作『味』。
  #20氣:顧本作『歲』。
  #21生:原作『主』,據顧本改。
  #22辛白:原作『苦辛』,據顧本改。
  #23以:顧本作『勝』。
  #24制:顧本作『削』。
  #25乎:顧本作『平』。
  #26長:顧本作『畏』。
  #27死:顧本作『失』。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四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六元正紀大論篇上
  黃帝問曰:六化六變,勝復淫治,甘苦辛鹹酸淡先後,余知之矣。夫五運之化,或從五氣,
  新校正云:詳五氣疑作天氣,則與下文相吁。
  或逆天氣,或從天氣而逆地氣,或從地氣而逆天氣,或相得,或不相得,余未能明其事。欲通天之紀,從地之理,和其運,調其化,使上下合德,無相奪倫,天地升降,不失其宜,五運宣行,勿乖其政,調之正味,從逆奈何?
  氣同謂之從,氣異謂之逆,勝制為不相得,相生為相得。司天地之氣更淫勝復,各有主治法則。欲令平調氣性,不違性天地之氣,以致清靜和平也。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此天地之綱紀,變化之淵源,非聖帝孰能窮其至理歟!臣雖不敏,請陳其道,令終不滅,久而不易。
  氣主循環,同於天地,太過不及,氣序常然。不言永定之制,則久而更易,去聖遼遠,何以明之。
  帝曰:願夫子推而次之,從其類序,分其部主,別其宗司,昭其氣數,明其正化,可得聞乎?
  部主,謂分六氣所部主者也。宗司,謂配五氣運行之位也。氣數,謂天地五運氣更用之正數也。正化,謂歲直氣味所宜、酸苦甘辛鹹、寒溫冷熱也。
  岐伯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氣,金木水火土運行之數,寒暑燥濕風火臨御之化,則天道可見,民氣可調,陰陽卷舒,近而無惑。數之可數者,請遂言之。
  遂,盡也。
  帝曰:太陽之政奈何?岐伯曰:辰戌之紀也。
  太陽 太角 太陰 壬辰 壬戌 其運風,其化鳴紊啟拆,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其德嗎靡啟拆。
  其變振拉摧拔,
  新校正云:詳此其運其化其變從太角等運起。
  其病眩掉目瞑。
  新校正云:詳此病證,以運加司天地為言。
  太角初正 少徵 太官 少商 太羽終
  太陽 太徵 太陰 戊辰 戊戌同正徵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赫曦之紀,上羽與正徵同。
  其運熱,其化暄暑鬱燠,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燠作蒸。
  其變炎烈沸騰,其病熱鬱。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陽 太宮 太陰 甲辰歲會同天符 甲戌歲會同天符
  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云:承歲為歲直。又《六微旨大論》云: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所謂歲會氣之平也。王冰云:歲直亦日歲會,此甲為太官,辰戌為四季,故日歲會。又云同天符者。按本論下文云:太過而加同天符。是此歲一為歲會,又為同天符也。
  其運陰埃,
  新校正云:詳太官三運,兩日陰雨,獨此日陰埃,埃,疑作雨。
  其化柔潤重澤,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澤作淳。
  其變震驚飄驟,其病濕,下重。
  太宮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
  太陽 太商 太陰 庚辰 庚戌 其運涼,
  其化霧露蕭颺,其變肅殺凋零,其病燥,背瞀胸滿。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少宮
  太陽 太羽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上羽而長氣不化。
  太陰 丙辰天符 丙戌天符
  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云:應天為天符。又《六微旨大論》云:土運之歲上見太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木運之歲,上見厥陰;水運之歲,上見太陽。日天與之會。故日天符。又本論下文云:五運行同天化者,命日天符。又云:臨者太過不及,皆日天符。
  其運寒,
  新校正云:詳太羽三運,此為上羽,少陽少陰司天為太徵。而少陽司天運言寒肅,此與少陰司天運言其運寒者,疑此太陽司天運司太羽,當言其運寒肅。少陽少陰司天運,當云其運寒。
  其化凝慘溧冽,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作凝慘寒零。
  其變冰雪霜雹,其病大寒留於谿谷。
  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 太宮 少商
  凡此太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
  六步之氣,生長化成收藏,皆先天時而應至也。餘歲先天同之#1也。
  天氣肅,地氣靜,寒臨太虛,陽氣不令,水土合德,上應辰星鎮星。
  明而大也。
  其穀玄鈴,
  天地正氣之所生長化成也。鈔,黃也。
  其政肅,其令徐。寒政大舉,澤無陽焰,則火發待時。
  寒甚則火鬱,待四氣乃發,暴為炎熱也。
  少陽中治,時雨乃涯,止極雨散,還於太陰,雲朝北極,濕化乃布,
  北極,雨府也。
  澤流萬物,寒敷於上,雷動於下,寒濕之氣,持於氣交。
  歲氣之大非#2也。
  民病寒濕,發肌肉萎,足痿不收,濡寫血溢。
  新校正云:詳血溢者,火發待時,所為之病也。
  初之氣,地氣遷,氣乃大溫,
  畏火致之。
  草乃早榮,民乃厲,溫病乃作,身熱頭痛,嘔吐,肌勝瘡瘍。
  赤斑也,是為膚#3勝中瘡,在皮內也。
  二之氣,大凍反至,民乃慘,草乃遇寒,火氣遂抑,民病氣鬱中滿,寒乃始。
  自#4凍而反#5之於寒氣,故寒氣始來近人也。
  三之氣,天政布,寒氣行,雨乃降,民病寒,反熱中,癱疽注下,心熱瞥悶,不治則死。
  當寒反熱、是反天常,熱起於心,則神之危亟,不急扶救,神鈴消亡,故治者則生,不治則死。
  四之氣,風濕交爭,風化為雨,乃長乃化乃成。民病大熱少氣,肌肉萎足痿,注下赤白。五之氣,陽復化,草乃長,乃化乃成,民乃舒。
  大火臨御,故萬物舒榮。
  終之氣,地氣正,濕令行,陰凝太虛,埃昏郊野,民乃慘賡,寒風以至,反者孕乃死。故歲宜苦以燥之溫之,
  新校正云:詳故歲宜苦以燥之溫之九字,當在避虛邪以安其正下,錯簡在此。
  必折其鬱氣,先資其化原#6
  化原,謂九月迎而取之,以補心火。○新校正云:詳水將勝也,先於九月迎取其化原,先寫腎之源也。蓋以水王十月,故先於九月迎而取之,寫水所以補火也。
  抑其運氣,扶其不勝,
  太角歲脾不勝,太徵歲肺不勝,太官歲腎不勝,太商歲肝不勝,太羽歲心不勝,歲之宜也如此。然太陽司天五歲之氣,通宜先助心,後扶腎氣。
  無使暴過而生其疾,食歲穀以全其真,避虛邪以安其正。
  木過則脾病生,火過則肺病生,土過則腎病生,金過則肝病生,水過則心病生,天地之氣過亦然也。歲穀,謂黃色、黑色穀也。虛邪,謂從衝後來風也。
  適氣同異,多少制之,同寒濕者燥熱化,異寒濕者燥濕化,
  太官太商太羽,歲同寒濕,宜治以燥熱化。太角太徵.,歲異寒濕,宜治以燥濕化也。
  故同者多之#7,異者少之,
  多,謂燥熱。少,謂燥濕。氣用少多,隨其歲也。
  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熱,食宜同法。有假者反常,反是者病,所謂時也。
  時,謂春夏秋冬及間氣所在,同則遠之,即雖其時。若六氣臨御,假寒熱溫涼以除疾病者,則勿遠之。如太陽司天,寒為病者,假熱以療,則熱用不遠夏,餘氣例同。故日有假反常也。食同藥法爾。若無假反法,則為病之媒,非方制養生之道。○新校正云:按用寒遠寒,及有假者、反常等事,下文備矣。
  帝曰:善。陽明之政奈何?岐伯曰:卯酉之紀也。
  陽明 少角 少陰 清熱勝復同,同正商。
  清勝少角,熱復清氣,故日清熱勝復同也。餘少運皆同也。同正商者,上見陽明,上商與正商同,言歲木不及也。餘竿此。○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委和之紀,上商與正商同。
  丁卯歲會丁酉其運風清熱。
  不及之運,常兼勝復之氣言之。風,運氣也。清,勝氣也。熱,復氣也。餘少運悉同。
  少角初正 太徵 少官 太商 少羽終
  陽明少徵少陰寒雨勝復同,同正商。
  新校正云:按伏明之紀,上商與正商同。
  癸卯
  同歲會。
  癸酉
  同歲會。○新校正云:按本論下文云不及而加同歲會。此運少徵為不及,下加少陰,故云同歲會。
  其運熱寒雨。
  少徵 太宮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陽明 少官 少陰 風涼勝復同。
  己卯 己酉 其運雨風涼。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陽明 少商 少陰 寒熱勝復同,同正商。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從革之紀,上商與正商同。
  乙卯天符
  乙酉歲會 太一天符。
  新校正云:按《天元紀大論》云:三合為治。又《六微旨大論》云:天符歲會,日太一天符。王冰云:是謂三合,一者天會,二者歲會,三者運會。或云此歲三合,日太一天符,不當更日歲會者,甚不然也。乙酉本為歲會,又為太一天符,歲會之名不可去也。或云,己丑、己未、戊午何以不連言歲會,而單言太一天符,日舉一隅不以三隅反,舉一則三者可知,去之則是太一天符,不為歲會也。故日不可去也。
  其運凍熱寒。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 太宮
  陽明 少羽 少陰 雨風勝復同,同少宮。辛卯#8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五運不及,除同正角、正商、正官外,癸丑、癸未,當云少徵與少羽同。己卯、己酉,少官與少角同。乙丑、乙未,少商與少徵同。辛卯、辛酉、辛巳、辛亥,少羽與少官同。合有十年。今此論獨於此言少官同者,蓋以癸丑、癸未、丑未為土,故不更同少羽,己卯、己酉為金,故不更同少角,辛巳、辛亥為木,故不更同少官,乙丑、乙未,下見太陽為水,故不更同少徵。又除此八年外,只有辛卯、辛酉二年為少羽同少官也。
  辛酉 辛卯 其運寒雨風。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少宮 太商
  凡此陽明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六步之氣,生長化成,庶務動靜,皆後天時而應,餘少歲同。
  天氣急,地氣明,陽專其令,炎暑大行,物燥以堅,淳風乃治,風燥橫運,流於氣交,多陽少陰,雲趨雨府,濕化乃敷。
  雨府,太陰之所在也。
  燥極而澤,
  燥氣欲終,則化為雨澤,是謂三氣之分也。
  其穀白丹,
  天地正氣所化生也。
  間穀命太者,
  命太者,謂前文太角商等氣之化者,閒氣化生,故云間穀也。○新校正云:按《玄珠》云:歲穀與間穀者?此即在泉為歲穀,及在泉之左右間者皆為歲穀。其司天及運問而化者,名間穀。又別有一名間穀者,是地化不及,即反所勝而生者,故名間穀。即邪氣之化,又名并化之穀也,亦名間穀。與王注頗異。
  其耗白甲品羽,
  白色中#9蟲,多品羽類,有羽翼者耗散棄盛,蟲烏甲兵,歲為災,以耗竭物類。
  金火合德,上應太白熒惑。
  見大而明。
  其政切,其令暴,蟄蟲乃見,流水不冰。民病咳嗑塞,寒熱,發暴振栗,癃閟,清先而勁,毛蟲乃死,熱後而暴,介蟲乃殃,其發暴#10,勝復之作,擾而大亂,
  金先勝,木已承害,故毛蟲死,火後勝,金不勝,故介蟲復殃。勝而行殺,羽者已亡,復者後來,強者又反#11,非大亂氣,其其#12謂也?
  清熱之氣,持於氣交。初之氣,地氣遷,陰始凝,氣始肅,水乃冰,寒雨化。其病中熱脹,面目浮腫,善眠,歎趣,嚏欠嘔,小便黃赤,甚則淋。
  太陰之化。○新校正云:詳氣肅水冰凝,非太陰之化。
  二之氣,陽乃布,民乃舒,物乃生榮,厲大至,民善暴死。
  臣位君故爾。
  三之氣,天政布,涼乃行,燥熱交合,燥極而澤,民病寒熱。
  寒熱瘧也。
  四之氣,寒雨降,病暴仆,振栗譫妄,少氣隘乾引飲,及為心痛,癱腫瘡瘍,瘧寒之疾,骨痿血便。
  骨痿無力。
  五之氣,春令反行,草乃生榮,民氣和。終之氣,陽氣布,候反溫,墊蟲來見,流水不冰,民乃康平,其病溫。
  君之化也。
  故食歲穀以安其氣,食問穀以去其邪,歲宜以鹹以苦以辛,汗之清之散之,安其運氣,無使受邪,折其鬱氣,資其化源。
  化源,謂六月迎而取之也。○新校正云:按金王七月,故迎#13於六月寫金氣。
  以寒熱輕重少多其制,同熱者多天化,同清者多地化,
  少角少徵歲同熱,用方多以天清之化治之。少官少商少羽歲同清,用方多以地熱之化治之。火在地,故同清者多地化。金在天,故同熱者多天化。
  用涼遠涼、用熱遠熱,用寒遠寒,用溫遠溫,食宜同法。有假者反之,此其道也。反之者,亂天地之經,擾陰陽之紀也。
  帝曰:善。少陽之政奈何?岐伯曰:
  寅申之紀也。
  少陽太角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上徵則其氣逆。
  厥陰壬寅同天符壬申同天符其運#14風鼓,
  新校正云:詳風火合勢,故其運風鼓。少陰司天,太角運亦同。
  其化嗚素啟拆,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其德嗚靡啟拆。
  其變振拉摧拔。其病掉眩支脅驚駭。
  太角初正 少徵 太官 少商 太羽終
  少陽太徵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上徵而收氣災#15。
  厥陰 戊寅天符 戊申天符 其運暑,其化暄囂鬱燠,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作暄暑鬱燠。此變暑為囂者,以臨少陽故也。
  其變炎烈沸騰。其病上熱鬱,血溢血泄心痛。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少陽 太宮 厥陰 甲寅 甲申其運陰雨,其化柔潤重澤,其變震驚飄驟。其病體重駙腫痞飲。
  太宮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 少陽 太商 厥陰 庚寅 庚申同正商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堅成之紀,上徵與正商同。
  其運凍,其化霧露清切,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霧露蕭颺。又大商三運,兩言蕭颺,獨此言清切。詳此下如厥陰,當此蕭颺。
  其變肅殺凋零。其病肩背胸中。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少官
  少陽 太羽 厥陰 丙寅 丙申 其運寒肅,
  新校正云:詳此運不當言寒肅,以注太陽司天太羽運中。
  其化凝慘涼冽,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作凝慘寒零。
  其變冰雪霜雹。其病寒,浮腫。
  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 太宮 少商
  凡此少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天氣正,
  新校正云:詳少陽司天,太陰司地,正得天地之正。又厥陰少陽司地,各云得其正者,以地主生榮為言也。本或作天氣止#16者,少陽火之性#17用動躁,云止#18義不通。
  地氣擾,風乃暴舉,木偃沙飛,炎火乃流,陰行陽化,雨乃時應,火木同德,上應熒惑歲星。
  見明而大。○新校正云:詳六氣惟少陽厥陰司天司地為上下通和,無相勝剋,故言火木同德。餘氣皆有勝剋,故言合德。
  其穀丹蒼,其政嚴,其令擾。故風熱慘#19布,雲物沸騰,太陰橫流,寒乃時至,凍雨并起。民病寒中,外發瘡瘍,內為泄滿。故聖人遇之,和而不爭。往復之作,民病寒熱瘧泄,聾暝嘔吐,上怫腫色變。初之氣,地氣遷,風勝乃搖,寒乃去,候乃大溫,草木早榮。寒來不殺,溫病乃起。其病氣怫於上,血溢目赤,咳逆頭痛,血崗,
  今詳崩字當作崩。
  脅滿,膚勝中瘡。
  少陰之化。
  二之氣,火反鬱,
  太陰分故爾。
  白埃四起,雲趨雨府,風不勝濕,雨乃零,民乃康。其病熱鬱於上,咳逆嘔吐,瘡發於中,胸隘不利,頭痛身熱,昏憤音會膿瘡。三之氣,天政布,炎暑至,少陽臨上,雨乃涯。民病熱中,聾瞑血溢,膿瘡咳嘔,歟鈕渴嚏欠,喉痺目赤,善暴死。四之氣,凍乃至,炎暑問化,白露降,民氣和平,其病滿身重。五之氣,陽乃去,寒乃來,雨乃降,氣門乃閉,
  新校正云:按王注《生氣通天論》:氣門,玄府也。所以發泄經豚榮衛之氣,故謂之氣門。
  剛木早凋,民避寒邪,君子周密。終之氣,地氣正,風乃至,萬物反生,霧霧以行。其病關閉不禁,心痛,陽氣不藏而咳。抑其運氣,贊所不勝,必折其鬱氣,先取化源,
  化源,年之前十二月,迎而取之。○新校正云:詳王注資取化源,俱注云取,其意有四等:太陽司天取九月,陽明司天取六月,是二者,先取在天之氣也。少陽司天取年前十二月,太陰司天取九月,是二者,乃先時取在地之氣也。少陰司天取年前十二月,厥陰司天取四月,義不可解。按《玄珠》之說則不然,太陽陽明之月與王注合,少陽少陰俱取三月,太陰取五月,厥陰取年前十二月。《玄珠》之義可解。王注之月疑有誤也。
  暴過不生,苛疾不起。
  苛,重也。○新校正云:詳此不言食歲穀問穀者,蓋此歲天地氣正,上下通和,故不言也。
  故歲宜鹹宜辛宜酸,滲之泄之,漬之發之,觀氣寒溫以調其過,同風熱者多寒化,異風熱者少寒化,
  太角太徵歲同風熱,以寒化多之。太官太商太羽歲異風熱,以涼調其過也。
  用熱遠熱,用溫遠溫,用寒遠寒,用凍遠凍,食宜同法,此其道也之,反是者病之階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四竟
  #1之:原作『知』,據顧本改。
  #2非:顧本作『體』。
  #3膚一.原作『數』,據顧本改。
  #4自:顧本作『因』。
  #5反:顧本作『又』。
  #6原:顧本作『源』。下注文仿此。
  #7故同者多之:此下經注凡二十五字原脫,據顧本補。
  #8同少宮。辛卯:原作r辛卯、少宮同」,據顧本改。
  #9中:顧本作『甲』。
  #10暴:顧本作『燥』。
  #11反:顯本作『死』。
  #12其:顧本作『何』
  #13迎:顧本作『逆』
  #14運:原作『氣』,據顧本改。
  #15災:頗本作r後』。
  #16止:原作『上』,據顯本改。
  #17性:原作『生』,據顧本改。
  #18止:原作『正』,據顧本政。
  #19慘:顧本作『參』。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五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六元正紀大論篇中
  帝曰:#1太陰之政奈何?岐伯曰:丑未之紀也。太陰少角太陽清熱勝復同,同正宮。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委和之紀,上官與正官同。
  丁丑丁未其運風清熱。
  少角初正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太陰 少徵 太陽 寒雨勝復同。
  癸丑 癸未 其運熱寒雨。
  少徵 太官 少商 太羽終 太角
  太陰 少官 太陽 風清勝復同,同正宮。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卑監之紀,上官與正官同。
  己丑太一天符 己未太一天符 其運雨風清。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太陰 少商 太陽 熱寒勝復同。乙丑
  乙未 其運涼熱寒。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 太官
  太陰 少羽 太陽 雨風 勝復同,同正宮。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涸流之紀,上官與正官同。或以此二歲為同歲會,為平水運,欲去同正官三字者,非也。蓋此歲有二義,而輒去其一,甚不可也。
  辛丑同歲會 辛未同歲會 共運寒雨風。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少宮 太商
  凡此太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萬物生長化成,皆後天時而生成也。
  陰專其政,陽氣退辟,大風時起,
  新校正云:詳此太陰之政,何以言大風時起,蓋厥陰為初氣,居木位,春氣正,風乃來,故言大風時起。
  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原野昏霧,白埃四起。雲奔南極,寒雨數至,物成於差夏。
  南極,雨府也。差夏,謂立秋之後一十日也。
  民病寒濕,腹滿身腹憤駙腫,痞逆寒厥拘急。濕寒合德,黃黑埃昏,流行氣交,上應鎮星辰星。
  見大而明。
  其政肅,其令寂,其穀鈴玄。
  正氣所生成也。
  故陰凝於上,寒積於下,寒水勝火,則為冰雹,陽光不治,殺氣乃行。
  黃黑昏埃,是謂殺氣,自北及西,流行於東及南也。
  故有餘宜高,不及宜下,有餘宜晚,不及宜早,有餘#2土之利,氣之化也,民氣亦從之,問穀命其太也。
  以問氣之大者,言其穀也。
  初之氣,地氣遷,寒乃去,春氣至#3,風乃來,生布萬物以榮,民氣條舒,風濕相薄,雨乃後降#4。民病血溢,筋絡拘強,關節不利,身重筋痿。二之氣,大火正,物承化,民乃和,其病溫#5厲大行,遠近咸若,濕蒸相薄,雨乃時降。
  應順天常,不愆時侯,謂之時雨。○新校正云:詳此以少陰居君火之位,故言大火正。
  三之氣,天政布,濕氣降,地氣騰,雨乃時降,寒乃隨之。感於寒濕,則民病身重駙腫,胸腹滿。四之氣,畏火臨,濕蒸化,地氣騰,天氣否隔,寒風曉暮,蒸熱相薄,草木凝姻,濕化不流,則白露陰布,以成秋令。
  萬物得之以成。
  民病勝理熱,血暴溢,瘧,心腹滿熱臚脹,甚則駙腫。五之氣,慘令已行,寒露下,霜乃早降,草木黃落,寒氣及體,君子周密,民病皮勝。終之氣,寒大舉,濕大化,霜乃積,r陰乃凝,水堅冰,陽光不治。感於寒,則病人關節禁固,腰雅痛,寒濕持於氣交而為疾也。必折其鬱氣,而取化源,
  九月化源,近#6而取之,以補益也。
  益其歲氣,無使邪勝,食歲穀以全其真,食問穀以保其精。故歲宜以苦燥之溫之,甚者發之泄之。不發不泄,則濕氣外溢,肉潰皮拆而水血交流。必贊其陽火,令御甚寒,
  冬之分,其用五步,量氣用之也。
  從氣異同,少多其判也,
  通言歲運之同異也。
  同寒者以熱化,同濕者以燥化,
  少官、少商、少羽歲同寒。少官歲又同濕,濕過故宜燥,寒過故宜熱,少角、少徵歲平和處之也。
  異者少之,同者多之,用涼遠涼,用寒遠寒,用溫遠溫,用熱遠熱,食宜同法。假者反之,此其道也,反是者病也。
  帝曰:善。少陰之政奈何?岐伯曰:
  子午之紀也。
  少陰太角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上徵則其氣逆。
  陽明壬子壬午其運風鼓,其化嗚素啟拆,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其德嗚靡啟拆。
  其變振拉摧拔,其病支滿。
  太角初正少徵太官少商太羽終
  少陰太徵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上徵而收氣後。
  陽明戊子天符戊午太一天符其運炎暑,
  新校正云:詳太徹運太陽司天日熱,少陽司天日暑,少陰司天日炎暑,兼司天之氣而言運也。
  其化暄曜鬱燠,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作暄暑鬱燠,此變暑為曜者,以上臨少陰故也。
  其變炎烈沸騰,其病上熱血溢。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少陰 太宮 陽明 甲子 甲午 其運陰雨,其化柔潤時雨,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柔潤重淳,又太官三運,兩作柔潤重澤,此時雨二字疑誤。
  其變震驚飄驟,其病中滿身重。
  太宮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
  少陰 太商 陽明 庚子同天符 庚午同天符 同正商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堅成之紀,上徵與正商同。
  其運涼勁,
  新校正云:詳此以運合在泉,故云涼勁。
  其化霧露蕭颺,其變肅殺凋零,其病下清。
  太商 少羽#7 少角初 太徵 少宮
  少陰 太羽 陽明 丙子歲會 丙午其運寒,其化凝慘涼冽,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作凝慘寒零。
  其變冰雪霜雹,其病寒下。
  太羽終太角初少徵太宮少商
  凡此少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地
  氣肅,天氣明,寒交暑,熱加燥,
  新校正云:詳此云寒交暑者,謂前歲終之氣少陽,今歲初之氣太陽,太陽寒交前歲少陽之暑也。熱加燥者,少陰在上而陽明在下也。
  雲馳雨府,濕化乃行,時雨乃降,金火合德,上應熒惑太白。
  見而明大。
  其政明,其令切,其穀丹白,水火寒熱持於氣交而為病始也,熱病生於上,清病生於下,寒熱凌犯而爭於中。民病咳喘,血溢,血泄,凱嚏,目赤毗瘍,寒厥入胃,心痛腰痛,腹大啞乾,腫上。初之氣,地氣遷,燥將去,
  新校正云:按陽明在泉之前歲為少陽,少陽者暑,暑往而陽明在地。太陽初之氣,故上文寒交暑,是暑去而寒始也。此燥字乃暑字之誤也。
  寒乃始,墊復藏,水乃冰,霜復降,風乃至,新校正云:按王注《六微旨大論》云:太陽居木位,為寒風切冽。此風乃至當作風乃冽。陽氣鬱。民反周密,關節禁固,腰雅痛,炎暑將起,中外瘡瘍。二之氣,陽氣布,風乃行,春氣以正,萬物應榮,寒氣時至,民乃和。其病淋,目瞑目赤,氣鬱於上而熱。三之氣,天政布,大火行,庶類番鮮,寒氣時至。民病氣厥心痛,寒熱更作,咳喘目赤。四之氣,褥暑至,大雨時行,寒熱互至。民病寒熱,隘乾黃瘴,歎鈕飲發。五之氣,畏火臨,暑反至,陽乃化,萬物乃生乃長榮,民乃康,其病溫。終之氣,燥令行,餘火內格,腫於上,咳喘,甚則血溢。寒氣數舉,則霧霧翳,病生皮勝,內舍於脅,下連小腹而作寒中,地將易也。
  氣終則遷,何可長也。
  必抑其運氣,資其歲勝,折其鬱發,先取化源,
  先於年前十二月迎而取之。
  無使暴過而生其病也。食歲穀以全真氣,食問穀以避虛邪。歲宜鹹以軟之,而調其上,甚則以苦發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則以苦泄之。適氣同異而多少之,同天氣者以寒清化,同地氣者以溫熱化,
  太角太徵歲同天氣,宜以寒清治之。太官太商太羽歲同地氣,宜以溫熱治之。化,治也。
  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寒遠寒,食宜同法。有假則反,此其道也。反是者病作矣。
  帝曰:善。厥陰之政奈何?岐伯曰:巳亥之紀也。
  厥陰 少角 少陽 清熱勝復同,同正角。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委和之紀,上角與正角同。
  丁巳天符 丁亥天符 其運風清熱。
  少角初正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厥陰 少徵 少陽 寒雨勝復同 癸巳同歲會 癸亥同歲會 其運熱寒雨。
  少徵 太宮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厥陰、少宮 少陽 風清勝復同,同正角。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卑監之紀,上角與正角同。
  己巳 己亥其運雨風清。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厥陰 少商 少陽 熱寒勝復同,同正角。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從革之紀,上角與正角同。
  乙巳 乙亥其運涼熱寒。
  少商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太宮
  厥陰 少羽 少陽 雨風勝復同。
  辛巳辛亥其運寒雨風。
  少羽終少角初太徵少宮太商
  凡此厥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
  諸同正歲,氣化運行同天。
  太過歲運化氣行先天時,不及歲化生成後天時,同正歲化生成與天二十四氣遲速同,無先後也。○新校正云:詳此注云同正歲與二十四氣同,疑非。恐是與大寒日交司氣候同。
  天氣擾,地氣正,風生高遠,炎熱從之,雲趨雨府,濕化乃行。風火同德,上應歲星熒惑。其政撓,其令速,其穀蒼丹,問穀言太者,其耗文角品羽。風燥火熱,勝復更作,墊蟲來見,流水不冰,熱病行於下,風病行於上,風燥勝復形於中。初之氣,寒始肅,殺氣方至,民病寒於右之下。二之氣,寒不去,華雪水冰,殺氣施化,霜乃降,名草上焦,寒雨數至,陽復化,民病熱於中。三之氣,天政布,風乃時舉,民病泣出,耳嗚掉眩。四之氣,褥暑濕熱相薄,爭於左之上,民病黃庫而為駙腫。五之氣,燥濕更勝,沉陰乃布,寒氣及體,風雨乃行。終之氣,畏火司令,陽乃大化,墊蟲出見,流水不冰,地氣大發,草乃生,人乃舒,其病溫厲。必折其鬱氣,資其化源,
  化源,四月也,迎而取之。
  贊其運氣,無使邪勝。歲宜以辛調上,以鹹調下,畏火之氣,無妄犯之。
  新校正云:詳此運何以不言適氣同異少多之制者,蓋厥陰之政與少陽之政同,六氣分政,惟厥陰與少陽之政,上下無剋罰之異,治化惟一,故不再言同風熱者多寒化,異風熱者少寒化也。
  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寒遠寒,食宜同法。有假反常,此之道也,反是者病。
  帝曰:善。夫子言可謂悉矣,然何以明其應乎?岐伯曰:昭乎哉問也!夫六氣者,行有次,止有位,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矣。
  陰之所在,天應以雲,陽之所在,天應以清冷,自然分布,象見不差。
  運有餘,其至先,運不及,其至後,
  先後者,寅時之先後也,先則丑後,後則卯初。
  此天之道,氣之常也。
  天道昭然,當期鈴應,見無差失,是氣之常。
  運非有餘非不足,是謂正歲,其至當其時也。
  當時謂當寅之正也。
  帝曰:勝復之氣,其常在也,災青時至,候也奈何?岐伯曰:非氣化者,是謂災也。
  十二變備矣。
  帝曰:天地之數,終始奈何?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是明道也。數之始,起於上而終於下,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
  歲半謂立秋之日也。○新校正云:詳初氣交司在前歲大寒日,歲半當在立秋前一氣十五日,不得云立秋之日也。
  上下交互,氣交主之,歲紀畢矣。
  交互,互體也。上體下體之中,有二互體也。
  故曰:位明氣月可知乎?所謂氣也。
  大凡一氣,主六十日而有奇,以立位數之,位同一氣則月之節氣中氣可知也。故言天地氣者以上下體,言勝復者以氣交,言橫運者以上下互,皆以節氣準之,侯之災青,變復可期矣。
  帝曰:余司其事,則而行之,不合其數何也?岐伯曰:氣用有多少,化治有盛衰,衰盛多少,同其化也。帝曰:願聞同化何如?岐伯曰:風溫春化同,熱燻昏火夏化同,勝與復同,燥清姻露秋化同,雲雨昏暝埃長夏化同,寒氣霜雪冰冬化同,此天地五運六氣之化,更用盛衰之常也。
  帝曰:五運行同天化者,命日天符,余知之矣。願聞同地化者何謂也?岐伯曰: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此凡二十四歲也。
  六十年中,同天地之化者,几二十四歲,餘悉隨已多少。
  帝曰:願聞其所謂也?岐伯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如是者三。癸巳癸亥少徵下加少陽,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陰,如是者三。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除此二十四歲,則不加不臨也。帝曰:加者何謂?岐伯曰:太過而加同天符,不及而加同歲會也。帝曰:臨者何謂?岐伯曰:太過不及,皆曰天符,而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帝曰:夫子言用寒遠寒,用熱遠熱,余未知其然也,願聞何謂遠?岐伯曰:熱無犯熱,寒無犯寒,從者和,逆者病,不可不敬畏而遠之,所謂時與六位也。
  四時氣王之月,藥及食衣寒熱溫涼同者,皆宜避之。差四時同犯,則以水濟水、以火助火,病冷生也。
  帝曰:溫涼何如?
  溫涼喊於寒熱,可輕犯之乎?
  岐伯曰:司氣以熱,用熱無犯;司氣以寒,用寒無犯;司氣以涼,用涼無犯;司氣以溫,用溫無犯;問氣同其主無犯,異其主則小犯之,是謂四畏,民#8謹察之。帝曰:善。其犯者何?。
  須犯者。
  岐伯曰:天氣反時,則可依時,
  反甚為病,則可依時。
  及勝其主則可犯,
  夏熱#9甚,則可以熱犯熱,寒氣不甚,則不可犯之。
  以平為期,而不可過,
  氣平則止過則病生,過而病生,與犯同也。
  是謂邪氣反勝者。
  氣動有勝是謂邪,客勝於主,不可不御也。六步之氣,於六位中應寒反熱,應熱反寒,應溫反涼,應涼反溫,是謂六步之邪勝也。差冬反溫,差夏反玲,差秋反熱,差春反涼,是謂四時之邪勝也。勝則反其氣以平之。
  故曰:無失天信,無逆氣宜,無翼其勝,無贊其復,是謂至治。
  天信,謂至時叉定。翼贊,皆佐之。謹守天信,是謂至真妙理也。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五竟
  #1帝曰:顧本『日』下有『善』字。
  #2有餘:顧本無此二字。
  #3至:顧本作『正』。
  #4降:顧本無『降』字。
  #5溫:原脫,據顧本補。
  #6近:顧本作『迎』。
  #7少羽:顧本『羽』下有『終』字。
  #8民:顧本作『必』。
  #9熱:原作『寒』,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六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六元正紀大論篇下
  帝曰:善。五運氣行主歲之紀,其有常數乎?岐伯曰:臣請次之。甲子甲午 歲上少陰火 中太宮土 運下陽明金 熱化二,
  新校正云:詳對化從標成數,正化從本生數。甲子之年熱化七,燥化九。甲午之年熱化二,燥化四。
  雨化五,
  新校正云:按本論正文云:太過不及其數何始,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土常以生也。甲年太官土運太過,故言雨化五。五,土數也。
  燥化四,所謂正化日也。
  正氣化也。
  其化上鹹寒,中苦熱,下酸熱,所謂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下苦熱。又按《至真要大論》云:熱淫所勝,平以鹹寒。燥淫於內,治以苦溫。
  此云下酸熱,疑誤也。
  乙丑乙未歲
  上太陰土 中少商金 運下太陽水 熱化寒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七宮。
  新校正云:詳七官、西室兌位,天任#1司也。災之方位,以運之當方言。
  濕化五,
  新校正云:詳太陰正司於未,對司於丑,其化皆五,以生數也。不以成數者,土王四季,不得正方,又天有九官,不可至十。
  清化四,
  新校正云:按本論下文云,不及者,其數生。乙年少商,金運不及,故言清化四。四,金生數也。
  寒化六,
  新校正云:詳乙丑寒化六,乙未寒化一。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熱,中酸和,下甘熱,所謂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酸平,下甘溫。又按《至真要大論》云:濕淫所勝,平以苦熱。寒淫於內,治以`甘熱。
  丙寅丙申歲
  新校正云:詳丙申之歲,申金生水,水化之令轉盛,司天相火為病喊半。
  上少陽相火中太羽水運下厥陰木火化二,
  新校正云:詳丙寅火化二,丙申火化七。
  寒化六,風化三,
  新校正云:詳丙寅風化八,丙申風化三。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鹹溫,下辛溫,所謂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下辛涼。又按《至真要大論》云:火淫所勝,平以鹹玲。風淫於內,治以辛涼。
  丁卯歲會丁酉
  歲新校正云:詳丁年正月壬寅為干德符,便為平氣,勝復不至,運同正角,金不勝木,木亦不災土。又丁卯年,得卯木佐之,即上陽明不能災之。
  上陽明金中少角木運下少陰火清化熱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三宮。
  新校正云:詳三官,束室震位,天衝司o
  燥化九,
  新校正云:詳丁卯,燥化九。丁酉,燥化四。
  風化三,熱化七,
  新校正云:詳丁卯,熱化二。丁酉,熱化七。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小溫,中辛和,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燥淫所勝,平以苦熱。熱淫於內,治以鹹寒。又《玄珠》云:上苦熱。
  戊辰戊戌歲上太陽水中太徵火運
  新校正云:詳此上見太陽,火化喊半。
  下太陰土寒化六,
  新校正云:詳戊辰,寒化六。戊戌,寒化一。
  熱化七,濕化五,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溫,中甘和,下甘溫,所謂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寒淫所勝,平以辛熱。濕淫於內,治以苦熱。又《玄珠》云:上甘溫,下酸平。
  己巳己亥歲上厥陰木中少宮土運
  新校正云:詳至九月甲戌月,己得甲戌,方還正官。
  下少陽相火風化清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五宮。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其青四維。又按《天元玉冊》云:中室天禽司,非維官,同正官寄位二官坤位。
  風化三,
  新校正云:詳己巳風化八,己亥風化三。
  濕化五,火化八#2
  新校正云:詳己巳熱化七,己亥熱化三#3。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辛涼,中甘和,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風淫所勝,平以辛涼。火淫於內,治以鹹玲。
  庚午同天符 庚子歲同天符
  上少陰火中太商金運
  新校正云:詳庚午金令喊半,以上見少陰君火,年干亦為火故也。庚子年,子是水,金氣相得,與庚午年又異。
  下陽明金熱化七,
  新校正云:詳庚午年熱化二,燥化四。庚子年,熱化七,燥化九。
  清化九,燥化九,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辛溫,下酸溫,所謂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下苦熱。又按《至真要大論》云:燥淫於內,治以苦熱。
  辛未同歲會 辛丑歲同歲會
  上太陰土中少羽水運
  新校正云:詳此至七月丙申月,水還正羽。
  下太陽水雨化風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一宮。
  新校正云:詳一官,北室坎位,天玄司o
  雨化五,寒化一,
  新校正云:詳此以運與在泉俱水,故只言寒化一。寒化一者,少羽之化氣也。若太陽在泉之化,則辛未寒化一,辛丑寒化六。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熱,中苦和,下苦熱,所謂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酸和,下甘溫。又按《至真要大論》云:濕淫所勝,平以苦熱。寒淫於內,治以甘熱。
  壬申同天符 壬寅歲同天符
  上少陽相火中太角木運下厥陰木火化二,
  新校正云:詳壬申熱化七,壬寅熱化二。
  風化八,
  新校正云:詳此以運與在泉俱木,故只言風化八。風化八,乃太角之運化也。若厥陰在泉之化,則壬申風化三,壬寅風化八。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酸和,
  下辛涼,所謂藥食宜也。
  癸酉同歲會 癸卯歲同歲會
  上陽明金 中少徵火運
  新校正云:詳此五月遇戊午月,火還正徵。
  下少陰火寒 化雨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九官。
  新校正云:詳九官,離位南室,天英司。
  燥化九,
  新校正云:詳癸酉燥化四,癸卯燥化九。
  熱化二,
  新校正云:詳此以運與在泉俱火,故只言熱化二。熱化二者,少徵之運化也。若少陰在泉之化,則癸酉熱化七,癸卯熱化二。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小溫,中鹹溫,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苦熱。
  甲戌歲會同天符 甲辰歲歲會同天符
  上太陽水,中太宮土運下太陰土寒化六,
  新校正云:詳甲戌寒化一,甲辰寒化六。
  濕化五,
  新校正云:詳此以運與在泉俱土,故只言濕化五。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熱,中苦溫,下苦溫,所謂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甘溫,下酸平。又按《至真要大論》云:寒淫所勝,平以辛熱。濕淫於內,治以苦熱。
  乙亥乙巳歲
  上厥陰木 中少商金運
  新校正云:詳乙亥年三月得庚辰月,見#4干德符,即氣還正商,火未得王而先平,火不勝則水不復,又亥是水得力年,故火不勝也。乙巳年火來小勝,巳為火,佐於勝也。即於二月中氣君火時化日,火來行勝,不得#5水復,遺#6三月庚辰月,乙見庚而氣自全,金還正商。
  下少#7陽相火熱 化寒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七宮。風化八,
  新校正云:詳乙亥風化三,乙巳風化八。
  清化四,火化二,
  新校正云:詳乙亥熱化二。乙巳熱化七。
  正化度也。
  度,謂日也。
  其化上辛涼,中酸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丙子歲會 丙午歲
  上少陰火 中太羽水 運下陽明金 熱化二,
  新校正云:詳丙子歲熱化七,金之災得其半,以運水太過,勝於天令,天令喊半。丙午熱化二,午為火,少陰君火司#8天,運雖水,一水不能勝二火,故異於丙子歲。
  寒化六,清化四,
  新校正云:詳丙子燥化九,丙午燥化四。
  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鹹熱,下酸溫,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下苦熱。又按《至真要大論》云:燥淫於內,治以苦#9溫。
  丁丑丁未歲
  上太陰土
  新校正云:詳此木運平氣上刑,天令喊半。
  中少角木運
  新校正云:詳丁年正月壬寅為干德符,為正角。
  下太陽水清 化熱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三宮。雨化五,風化三,寒化一,
  新校正云:詳丁丑寒化六,丁未寒化一。
  正化度也。其化上苦溫,中辛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酸平,下甘溫。又按《至真要大論》云:濕淫所勝,平以苦熱。寒淫於內,治以甘熱。
  戊寅天符 戊申歲天符
  新校正云:詳戊申年與戊寅年小異,申為金,佐於肺,肺受火刑,其氣稍實,民病得半。
  上少陽火#11中太徵火運下厥陰木火化二;
  新校正云:詳天符,司天與運合,故只言火化二。火化二者,太徵之運氣也。若少陽司天之氣,則戊寅火化二,戊申火化七。
  風化三,
  新校正云:詳戊寅風化八,戊申風化三。
  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甘和,下辛涼,藥食宜也。
  己卯
  新校正云:詳己卯金與運土相得,子臨父位,為逆。
  己酉歲
  上陽明金中少宮土運
  新校正云:詳復罷,土氣未正,後九月甲戌月土還正宮。己酉之年,木勝小徵#12。
  下少陰火風化清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五宮。清化九,
  新校正云:詳己卯燥化九,己酉燥化四。
  雨化五,熱化七,
  新校正云:詳己卯熱化二,己酉熱化七。
  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溫,中甘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庚辰庚戌歲
  上太陽水 中太商金 運下太陰 土寒化一,
  新校正云:詳庚辰寒化六,庚戌寒化一。
  清化九,雨化五,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熱,中辛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甘溫,下酸平。又按《至真要大論》云:寒淫所勝,平以辛熱。濕淫於內,治以苦熱。
  辛巳辛亥歲
  上厥陰木 中少羽水運
  新校正云:詳辛巳年木復土罷,至七月丙申月,水還正羽。辛亥年為水平氣,以亥為水,相佐為正羽,與辛巳年小異。
  下少陽相火 雨化風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一宮。風化三,
  新校正云:詳辛巳風化八,辛亥風化三。
  寒化一,火化七,
  新校正云:詳辛巳熱化七,辛亥熱化二。
  正化度也。其化上辛涼#13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壬午壬子歲
  上少陰火中太角木運下陽明金熱化二,
  新校正云:詳壬午熱化二,壬子熱化七。
  風化八,清化四,
  新校正云:詳壬午燥化四,壬子燥化九。
  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酸涼,下酸溫,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下苦熱。又按《至真要大論》云:燥淫於內,治以苦熱。
  癸未癸丑歲
  上太陰土 中少徵火運
  新校正云:詳癸未,癸丑左右二火為問相佐,又五月戊午干德符,癸見戊而氣至,水來行勝,為正徵。
  下太陽水 寒化雨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九宮。雨化五,火化二,寒化一,
  新校正云:詳癸未寒化一,癸丑寒化六。
  正化度也。其化上苦溫,中鹹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酸和,下甘溫。又按《至真要大論》云:濕淫所勝,平以苦熱。寒淫於內,治以甘熱。
  甲申甲寅歲
  上少陽相火 中太宮土運
  新校正云:詳甲寅之歲,小異於甲申,以寅木可刑土氣之平也。
  下厥陰木火化二,
  新校正云:詳甲申火化七,甲寅火化二。
  雨化五,風化八,
  新校正云:詳甲申風化三,甲寅風化八。
  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鹹和,下辛涼,藥食宜也。
  乙酉太一天符 乙卯歲天符
  上陽明金 中少商金運
  新校正云:按乙酉為正商,以酉金相佐,故得平氣。乙卯之年,二之氣,君火分中,火來行勝,水未行復,其氣以平,以三月庚辰,乙得庚合,金運正商,其氣乃平。
  下少陰火 熱化寒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七宮。燥化四,
  新校正云:詳乙酉燥化四,乙卯燥化九。
  清化四,熱化二,
  新校正云:詳乙酉熱化七,乙卯熱化二。
  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溫,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丙戌天符 丙辰歲天符 上太陽水 中太羽水 運下太陰 土寒化六,
  新校正云:詳此以運與司天俱水運,故只言寒化六。寒化六者,太羽之運化也。若太陽司天之化,則丙戌寒化一,丙辰寒化六。
  雨化五,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熱,中鹹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甘溫,下酸平。又按《至真要大論》云:寒淫所勝,平以辛熱。濕淫於內,治以苦熱。
  丁亥天符 丁巳歲天符
  上厥陰木 中少角木運
  新校正云:詳丁年正月壬寅,丁得壬合,為干德符,為正角平氣。
  下少陽相火清化熱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三宮。風化三,
  新校正云:詳此運與司天俱木,故只言風化三。風化三者,少角之運化也。若厥陰司天之化,則丁亥風化三,丁巳風化八。
  火化七,
  新校正云:詳丁亥熱化二,丁巳熱化七。
  正化度也。其化上辛涼,中辛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戊子天符 戊午歲太一天符
  上少陰火 中太徵火 運下陽明 金熱化七,
  新校正云:詳此運與司天俱火,故只言熱化七。熱化七者,太徵之運化也。若少陰司天之化,則戊子熱化七,戊午熱化二。
  清化九,
  新校正云:詳戊子清化九,戊午清化四。
  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甘寒,下酸溫,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下苦熱。又按《至真要大論》云:燥淫於內,治以苦溫。
  己丑太一天符 己未歲太一天符
  上太陰土中少宮土運
  新校正云:詳是歲木得初氣而來勝,脾乃病久,土至危,金乃來復,至九月甲戌月,己得甲合,土還正官。
  下太腸水風化清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五宮。雨化五,
  新校正云:詳此運與司天俱土,故只言雨化五。
  寒化一,
  新校正云:詳己丑寒化六,己未寒化一。
  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熱,中甘和,下甘熱,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酸平。又按《至真要大論》云:溫淫所勝,平以苦熱。
  庚寅庚申歲
  上少陽相火中太商金運
  新校正云:詳庚寅歲為正商,得平氣,以上見少陽相火,下剋於金運,不能太過。庚申之歲,申金佐之,乃為太商。
  下厥陰木火化七,
  新校正云:詳庚寅熱化二,庚申熱化七。
  清化九,風化三,
  新校正云:詳庚寅風化八,庚申風化三。
  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辛溫,下辛涼,藥食宜也。
  辛卯辛酉歲
  上陽明金 中少羽水運
  新校正云:詳此歲七月丙申,水還正羽。
  下少陰火 雨化風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一宮。清化九,
  新校正云:詳辛卯燥化九,辛酉燥化四。
  寒化一,熱化七,
  新校正云:詳辛卯熱化二,辛酉熱化七。
  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溫,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壬辰壬戌歲
  上太陽水 中太角木 運下太陰土 寒化六,
  新校正云:詳壬辰寒化六,壬戌寒化一。
  風化八,雨化五,正化度也。其化上苦溫,中酸和,下甘溫,藥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甘溫,下酸平。又按《至真要大論》云:寒淫所勝,平以辛熱。濕淫於內,治以苦熱。
  癸巳同歲會 癸亥#14同歲會
  上厥陰木 中少徵火運
  新校正云:詳癸巳正徵火氣平,一謂巳為火,亦名歲會,二謂水未得化,三謂五月戊午,癸得戊合,故得平氣。癸亥之歲,亥為水,水得年力,便來行勝,至五月戊午,火#15還正徵,其氣始平。
  下少陽相火 寒化雨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九宮。風化八,
  新校正云:詳癸巳風化八,癸亥風化三。
  火化二,
  新校正云:只言火化二詳此運與在泉俱火火化二者,少徵火運之化也。若少陽在泉之化,則癸巳熱化七,癸亥熱化二。
  正化度也。其化上辛涼,中鹹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凡此定期之紀,勝復正化,皆有常數,不可不察。故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
  帝曰:善。五運之氣,亦復歲乎?
  復,報#16也。先有勝制,則後又復也。
  岐伯曰:鬱極乃發,待時而作也。
  待,謂五及差分位也。大溫發於辰巳,大熱發於申未#17,大涼發於戌亥,大寒發於丑寅。上件發勝臨之,亦待問氣而發,故日待時也。○新校正云:詳注及字疑作氣。
  帝曰:請問其所謂也?岐伯曰:五常之氣,太過不及,其發異也。
  歲太過其發早,歲不及其發晚。
  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太過者暴,不及者徐,暴者為病甚,徐者為病,
  謂相執持也。
  帝曰:太過不及,其數何如?岐伯曰: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土常以生也。
  數,謂五常化行之數也。水數一,火數二,木數三、金數四、土數五。成數,謂水數六,火數七,木數八,金數九,土數五也。故日,土常以生也。數生者,各取其生數多少以占,故政令德化勝復之休作日,及尺寸分毫,并以準之,此蓋都明諸甩者也。
  帝曰:其發也何如?岐伯曰:土鬱之發,嚴谷震驚,雷殷氣交,埃昏黃黑,化為白氣,飄驟高深,
  鬱,謂鬱抑,天氣之甚也。故雖天氣,亦有涯也。始#18終則衰,故雖鬱者怒發也。土化不行,炎亢無雨,木盛過極,故鬱怒發焉。土性靜定,至動也,雷雨大作,而木土相持之氣乃#19休解也。《易》曰:雷雨作,解。此之謂也。土雖獨怒,木尚制之,故但震驚於氣交之中,而聲尚不能高遠也。故曰:雷殷氣交。氣交,謂土之上,盡山之高也。《詩》云:殷其雷也。所謂雷雨生於山中者,土氣抑鬱,天木制之,平川土薄,氣常乾燥,故不能先發也;山源土厚,濕化豐深,土厚#20氣深,故先怒發也。
  擊石飛空,洪水乃從,川流漫衍,田牧土駒。
  疾氣驟雨,岸落山化,大水橫流,石勢迸急,高山空谷,擊石先飛,而洪水隨至也。洪,大也。巨川衍溢,流漫平陸,漂蕩疼沒於染盛。大水去已,石土危然,若群駒散牧於田野。几言土者,沙石同也。
  化氣乃敷,善為時雨,始生始長,始化始成。
  化,土化也。土被制,化氣不敷,否極則泰,屈極則伸,處拂#21之時,化氣因之,乃能敷布於庶類,以時而雨,滋澤草木而成也。善,謂應時也。化氣既少,長氣已過,故萬物始生始長,始化始成。言是四始者,明萬物化成之晚也。
  故民病心腹脹,腸嗚而為數後,甚則心痛脅膜,嘔吐霍亂,飲發注下,駙腫身重。
  脾熱之生。
  雲奔雨府,霞擁朝陽,山澤埃昏,其乃發也,以其四氣。
  雨府,太陰之所在也。埃,白氣似雲而薄也。埃固有微甚,微者如紗轂之騰,甚者如薄雲霧也。甚者發近,微者發遠。四氣,謂夏至後三十一日起,盡至秋分日也。
  雲橫天山,浮游生滅,怫之先兆。
  天際雲橫,山猶冠帶,岩谷叢薄,乍滅乍生,有土之見,怫兆已彰,皆平明占之。浮游,以午前候望也。
  金鬱之發,天潔地明,風清氣切,大涼乃舉,草樹浮姻,燥氣以行,霧霧數起,殺氣來至,草木蒼乾,金乃有聲。
  大涼,次寒也。舉,用事也。浮姻,燥氣也。殺氣,霜零。正殺氣者,以丑時至,長者亦卯時辰時也。其氣之來,色黃赤黑雜而至也。物不勝殺,故草木蒼乾。蒼,薄青色也。
  故民病咳逆,心脅滿引少腹,善暴痛,不可反側,嗑乾,面陳#22色惡。
  金勝而木病也。
  山澤焦枯,土凝霜鹵,佛乃發也,其氣五。
  夏火炎亢,時雨既愆,故山澤焦枯,土上凝白,鹹鹵狀如霜也。五氣,謂秋分後至立冬後五十四#23日內也。
  夜零白露,林莽聲悽,佛之兆也。
  夜濡白露,曉聽風妻。有是,乃為金發徵也。
  水鬱之發,陽氣乃辟,陰氣暴舉,大寒乃至,川澤嚴凝,寒雲結為霜雪,
  寒零,白氣也。其狀如霧,而不流行,墜地如霜雪,得日晞也。
  甚則黃黑昏翳,流行氣交,乃為霜殺,水乃見祥。
  黃黑,亦濁惡氣。水,氣也。祥,大祥,亦謂泉出平地。
  故民病寒客心痛,腰雅痛,大關節不利,屈伸不便,善厥逆,痞堅腹滿。
  陰勝陽故。
  陽光不治,空積沉陰,白埃昏暝,而乃發也,其氣二火前後。
  陰精與水,皆上承火,故其發也,在君相二火之前後,亦猶辰星迎隨日也。
  太虛探玄,氣猶麻散,微見而隱,色黑微黃,怫之先兆也。
  深玄,言高遠而黯黑也。氣似散麻,薄微可見之也。寅後卯時候之,夏月兼辰前之時,亦可侯也。
  木鬱之發,太虛埃昏,蕾買物以擾,大風乃至,屋發折木,木有變。
  屋發,謂發鴻吻。折木,謂大樹摧拔折#24落,懸竿中拉也。變,謂土生異木奇狀也。
  故民病胃院當心而痛,上支兩脅,鬲咽不通,食飲不下,甚則耳嗚眩轉,目不識人,善暴僵仆。
  筋骨強直而不用,卒倒而無所知也。
  太虛蒼埃,天山一色。或為#25濁色,黃黑鬱橫#26,雲不起雨,而乃發也,其氣無常。
  氣如塵如雲,或黃黑鬱然,猶在太虛之問,而特異於常,乃其候也。
  長川草偃,柔葉呈陰,松昤高山,虎嘯山石岫,怫之先兆也。
  草偃,謂無風而自低。柔葉,謂白楊葉也。無風而葉皆背見,是謂呈陰。如是者皆通微甚,甚者發速,微者發徐也。山行之侯,則以松虎期之,涼行亦以麻黃為侯,秋冬則以梧桐蟬葉侯之。
  火鬱之發,太虛腫翳,大明不彰,
  腫翳,謂赤氣也。大明,日也。○新校正云:詳經注中腫字疑誤。
  炎火行,大暑至,山澤墦燎,材木流津,廣廈騰姻,土浮霜鹵,止水乃臧,蔓草焦黃,風行惑言,濕化乃後。
  太陰太陽在上,寒濕流於太虛,心火應天,鬱抑而莫能彰顯,寒濕盛已,火乃與行,陽氣火光,故山澤繙燎,井水喊少,妄作訛言,雨已愆期也。濕化乃後,謂陽亢主時,氣不爭長,故先旱而後雨也。
  故民病少氣,瘡瘍癱腫,脅腹胸背,面首四支,鎮憤臚脹,瘍痱嘔逆,瘓痰骨痛,節乃有動,注下溫瘧,腹中暴痛,血溢流注,精掖乃少,目赤心熱,甚則瞥悶懊濃,善暴死。
  火鬱而怒,為土水相持,客主皆然,悉無深犯,則無咎也。但熱已勝寒,則為摧敵,、而熱從心起,是神氣孤危,不速救之,天真將竭,故死。火之用速,故善暴死。(濃,音農。)
  刻終大溫,汗濡玄府,其乃發也,其氣四。
  刻終,謂晝夜#27水刻終盡之時也。大溫,次熱也。玄府,謂汗空也。汗濡玄府,謂早行身蒸熱也。刻盡之時,陰盛於此,反無涼氣,是陰不勝陽,熱既已萌,故當怒發也。○新校正云:詳土#28火俱發四氣者何?蓋火有二位,為水發之所,又大熱發於申未,故火鬱之發,在四氣也。
  動復則靜,陽極反陰,濕令乃化乃成。
  火怒燥金,陽極過亢,畏火求救土中,土救熱金,發為飄驟,繼為時雨,氣乃和平,故萬物由是乃生長化成。壯極則反,盛亦何長也。
  華發水凝,山川冰雪,焰陽午澤,怫之先兆也。
  謂君火王時,有寒至也,故歲君火發,亦待時也。
  有怫之應而後報也,皆觀其極而乃發也,木#29發無時,水隨火也。
  應為先兆,發鈴後至,故先應而後發也。物不可以終壯,觀其壯極,則怫氣作焉,有鬱則發,氣之常也。
  謹候其時,病可與期,失時反歲,五氣不行,生化收藏,政無但也。
  人失其時,則侯無期準也。
  帝曰:水發而雹雪,土發而飄驟,木發而毀折,金發而清明,火發而燻昧,何氣使然?岐伯曰:氣有多少,發有微甚,微者當其氣,甚者兼其下,徵其下氣而見可知也。
  六氣之下各有承氣也,則如火位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木氣承之,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位之下陰精承之,各徵其下,則象可見矣。故發兼其下,則與本氣殊異。
  帝曰:善。五氣之發,不當位者何也?
  言不當其正月也。
  岐伯曰:命其差。
  謂差四時之正月位也。○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勝復之作,動不當位,或後時而至,其故何也?岐伯曰:夫氣之生化,與其衰盛異也。寒暑溫涼,盛衰之用,其在四維。故陽之動始於溫,盛於暑,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春夏秋冬各差其分。故《大要》曰: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饉按四維,斥候皆歸,其終可見,其始可知。彼論勝復之不當位,此論五氣之發不當位,所論勝復五發之事則異,而命其差之義則同。
  帝曰:差有數乎?
  言日數也。
  岐伯曰:後皆三十度而有奇也。
  後,謂四時之後也。差三十日餘八十七刻半,氣猶未#30去而甚盛也。度,日也。四時之後今當#31爾。○新校正云:詳注云,八十七刻半當作四十三刻又四十分刻之三十。
  帝曰:氣至而先後者何?
  謂未應至而至太早,應至而至反太遲之類也。正謂氣至在期先後。
  岐伯曰:運太過則其至先,運不及則其至後,此候之常也。帝曰:當時而至者何也?岐伯曰:非太過非不及,則至當時,非是者告也。
  當時,謂應日刻之期也。非應先後至而有先後至者,皆為災。青,災也。
  帝曰:善。氣有非時而化者何也?岐伯曰:太過者當其時,不及者歸其己勝也。
  冬雨、春涼、秋熱、冬寒之類,皆為歸己勝也。
  帝曰:四時之氣,至有早晏,高下左右,其候何如?岐伯曰:行有逆順,至有遲速,故太過者化先天,不及者化後天。
  氣有餘故化先,氣不足故化後。
  帝曰:願聞其行何謂也?岐伯曰:春氣西行,夏氣北行,秋氣束行,冬氣南行。
  觀萬物生長收藏如斯言。
  故春氣始於下,秋氣始於上,夏氣始於中,冬氣始於標。春氣始於左,秋氣始於右,冬氣始於後,夏氣始於前。此四時正化之常。
  察物以明之,可知也。
  故至高之地,冬氣常在,至下之地,春氣常在,
  高山之巔,盛夏冰雪,污下川澤,嚴冬草生,常在之義足明矣。○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地有高下,氣有溫涼,高者氣寒,下者氣熱。
  必謹察之。帝曰:善。
  天地陰陽視而可見,何又思諸冥昧,演法推求,智極心勞而無所得耶。
  黃帝問曰:五運六氣之應見,六化之正,六變之紀何如?岐伯對曰:夫六氣正紀,有化有變,有勝有復,有用有病,不同其候,帝欲何乎?帝曰:願盡聞之。岐伯曰:請遂言之。
  遂,盡也。
  夫氣之所至也,厥陰所至為和平,
  初之氣,木之化。
  少陰所至為暄,
  二之氣,君火也。
  太陰所至為埃褥,
  四之氣,土之化。
  少陽所至為炎暑,
  三之氣,相火也。
  陽明所至為清勁,
  五之氣,金之化。
  太陽所至為寒露,
  終之氣,水之化。
  時化之常也。
  四時氣正化之常候。
  厥陰所至為風府,為瑩啟;
  瑩,微裂也。啟,開拆也。
  少陰所至為大火府,為舒榮;太陰所至為雨府,為員盈;
  物承土化,質皆盈滿。又雨界地綠,文見如環,為員化明矣。
  少陽所至為熱府,為行出;
  藏熱者,出行也。
  陽明所至為司殺府,為庚蒼;
  庚,更也。更,易也,代也。
  太陽所至為寒府,為歸藏。
  物寒故歸藏也。
  司化之常也。厥陰所至為生,為風搖;
  木之化。
  少陰所至為榮,為形見;
  火之化。
  太陰所至為化,為蕾買雨;
  土之化。
  少陽所至為長,為蕃鮮;
  火之化。
  陽明所至為收,為霧露;
  金之化。
  太陽所至為藏,為周密。
  水之化。
  氣化之常也。厥陰所至為風生,終為肅;
  風化以生,則風生也。肅,靜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風位之下,金氣承之。故厥陰為風生,而終為肅也。
  少陰所至為熱生,中為寒;
  熱化以生,則熱生也。陰精承上,故中為寒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故為熱生,而中為寒也。又云:君位之下,陰精承之。亦為寒之義也。
  太陰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
  濕化以生,則濕生也。太陰在上,故終為注雨。○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土位之下,風氣承之。王注云:疾風之後,雨乃零,濕為風吹,化而為雨。故太陰為濕生,而終為注雨也。
  少陽所至為火生,終為蒸褥;
  火化以生,則火生也。陽在上,故終為蒸濕。○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故少陽為火生,而終為蒸海也。
  陽明所至為燥生,終為凍;
  燥化以生,則燥生也。陰在上,故終為凍。○新校正云:詳此六氣俱先言本#32化,次言所反之氣,而獨陽明之化,言燥生,終為涼,未見所反之氣。再尋上下文義,當云陽明所至為凍生,終為燥,方與諸氣之義同貢。蓋以金位之下,火氣承之,故陽明為清生,而終為燥也。
  太陽所至為寒生,中為溫。
  寒化以生,則寒生也。陽在內,故中為溫。○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故為寒生而中為溫。
  德化之常也。
  風生毛形,熱生翩形,濕生保形,火生羽形,燥生介形,寒生鱗形,六化皆為主歲及問氣所在,而各化生常無替也。非德化,則無能化生也。
  (翮,胡革切。)
  厥陰所至為毛化,
  形之有毛者。
  少陰所至為羽化,
  有羽翩飛行之類。
  太陰所至為保化,
  無毛羽鱗甲之類。
  少陽所至為羽化,
  薄明羽翼,蜂蟬之類,非翎羽之羽也。
  陽明所至為介化,
  有甲之類。
  太陽所至為鱗化,
  身有鱗也。
  德化之常也。厥陰所至為生化,
  溫化也。
  少陰所至為榮化,
  暄化也。
  太陰所至為濡化,
  濕化也。
  少陽所至為茂化,
  熱化也。
  陽明所至為堅化,
  凍化也。
  太陽所至為藏化。
  寒化也。
  布政之常也。厥陰所至為飄怒,大凍;
  飄怒,木也。大凍,下承之金氣也。
  少陰所至為大暄,寒;
  大暄,君火也。寒,下承之陰精也。
  太陰所至為雷霆驟注,烈風;
  雷霆驟注,土也。烈風,下承之木氣也。
  少陽所至為飄風墦燎,霜凝;
  飄風,旋轉風也。霜凝,下承之水氣也。
  陽明所至為散落,溫;
  散落,金也。溫,下承之火氣也。
  太陽所至為寒雪冰雹,白埃。
  霜雪冰雹,水也。白埃,下承之土氣也。
  氣變之常也。
  變,謂變常平之氣而為甚用也。甚用不已,則下承之氣兼行,故皆非本氣也。
  厥陰所至為撓動,為迎隨;
  風之性也。
  少陰所至為高明焰,為燻;
  焰,陽焰也。燻,赤黃色也。
  太陰所至為沉陰,為白埃,為晦暝;
  暗蔽不明也。
  少陽所至為光顯,為彤雲,為曛;
  光顯,電也,流光也,明也。彤,赤色也。少#33陰氣同。
  陽明所至為煙埃,為霜,為勁切,為淒鳴。
  殺氣也。
  太陽所至為剛固,為堅芒,為立。
  寒化也。
  令行之常也。
  令行則庶物無違。
  厥陰所至為裏急,
  筋練縮故急。
  少陰所至為瘍胗身熱,
  火氣生也。
  太陰所至為積飲否隔,
  土氣也。
  少陽所至為嚏嘔,為瘡瘍,
  火氣生也。
  陽明所至為浮虛,
  浮虛薄腫,按之復起也。
  太陽所至為屈伸不利。病之常也。陰所至為支痛;
  支,柱妨也#34。
  少陰所至為驚惑惡寒戰慄譫妄;
  譫,亂言也,今詳慄字當作慓字。
  太陰所至為蓄滿;少陽所至為驚躁,瞀昧暴病;陽明所至為□,匟陰股膝□□腑足病;太陽所至為腰痛。病之常也。厥陰所至為緛戾,少陰所至為悲妄衄衊,
  衊,污血,亦脂也#35。
  為行勁#36,太陰所至為中滿霍亂吐下,少陽所至為喉痺,耳嗚嘔涌#37,
  涌#38,謂溢食不下也。
  陽明所至為脅痛皴揭,
  身皮□象。
  太陽所至為寢汗,痙。
  寢汗,謂睡中汗發於胸嗌#39頸掖之問也。俗誤呼為盜汗。(痙,巨郢切。)
  病之常也。厥陰所至為脅痛嘔泄,
  泄,謂利也。
  少陰所至為語笑,太陰所至為重駙腫,
  駙腫,謂肉汎#40,按之不起也。
  少陽所至為暴注,□瘛痣暴死,陽明所至為□嚏,太陽所至為流泄禁止。病之常也。凡此十二變者,報德以德,報化以化,報政以政,報令以令,氣高則高,氣下則下,氣後則後,氣前則前,氣中則中,氣外則外,位之常也。
  氣報德報化,謂天地氣也。高下前後中外,謂生病所也。手之陰陽其氣高,足之陰陽其氣下,足太陽氣在身後,足陽明氣在身前,足少陰、太陰#41、厥陰氣在身中,足少陽氣在身側,各隨所在言,氣變生病象也。
  故風勝則動,
  不寧也。○新校正云:詳風勝則動至濕勝則濡泄五句,與《陰陽應象大論》文重,而注不同。
  熱勝則腫,
  熱勝氣則為丹縹,勝血則為癱膿,勝骨肉則為駙腫,按之不起。
  燥勝則乾,
  乾於外則皮膚皺揭,乾於內則精血枯涸,乾於氣及津液則肉乾而皮著於骨。
  寒勝則浮,
  浮,謂浮起,按之起見也。
  濕勝則濡泄,甚則水閉駙腫。
  濡泄,水利也。駙腫,肉汎,按之陷而不起也。水閉,則逸於皮中也。
  隨氣所在,以言其變耳。帝曰:願聞其用也。岐伯曰:夫六氣之用,各歸不勝而為化。
  用,謂施其化氣。
  故太陰雨化,施於太陽;太陽寒化,施於少陰;
  新校正云:詳此當云少陰少陽。
  少陰熱化,施於陽明;陽明燥化,施於厥陰;厥陰風化,施於太陰。各命其所在以徵之也。帝曰:自得其位何如?岐伯曰:自得其位,常化也。帝曰:願聞所在也。岐伯曰:命其位而方月可知也。
  隨氣所在以定其方,六分占之,則日及地分無差也。
  帝曰:六位之氣,盈虛何如?岐伯曰:太少異也,太者之至徐而常,少者暴而亡。
  力強而作,不能久長,故暴而無也。亡,無也。
  帝曰:天地之氣,盈虛何如?岐伯曰: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地氣不足,天氣從之,運居其中而常先也。
  運,謂木火土金水,各主歲者也。地氣勝,則歲運上升;天氣勝,則歲運下降;上升下降,運氣常先遷降也。
  惡所不勝,歸所同和,隨運歸從而生其病也。
  非其位則變生,變生則病作。
  故上勝則天氣降而下,下勝則地氣遷而上,
  勝,謂多也。上多則自降,下多則自遷,多少相移,氣之常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升已而降,降者謂天,降已而升,升者謂地。天氣下降,氣流於地,地氣上升,氣騰於天。故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變作矣。此亦升降之義也。
  勝#42多少而差其分,
  多則遷降多,少則遷降少,多少之應,有微有甚之異也。
  微者小差,甚者大差,甚則位易氣交易,則大變生而病作矣。《大要》曰:甚紀五分,微紀七分,其差可見。此之謂也。
  以其五分七分之,所以知天地陰陽過差矣。
  帝曰:善。論言熱無犯熱,寒無犯寒。
  余欲不遠寒,不遠熱奈何?岐伯曰:悉乎哉問也!.發表不遠熱,攻裹不遠寒。
  汗泄,故用熱不遠熱;下利,故用寒不遠寒;皆以其不住於中也。如是則夏可用熱,冬可用寒;不發不泄,而無畏忌,是謂妄造#43,法所禁也。皆謂不獲已而用之也。差#44秋冬亦同法。○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論》云:發不遠熱,無犯溫涼。
  帝曰:不發不攻而犯寒犯熱何如?岐伯曰:寒熱內賊,其病益甚。
  以水濟水,以火濟火,適足以更生病,豈唯本病之益甚乎。
  帝曰:願聞無病者何如?岐伯曰:無者生之,有者甚之。
  無病者犯#45禁,猶能生病,況有病者,而求輕喊,不亦難乎。
  帝曰:生者何如?岐伯曰:不遠熱則熱至,不遠寒則寒至,寒至則堅否腹滿,痛急下利之病生矣;
  食已不饑,吐利腥穢,亦寒之疾也。
  熱至則身熱,吐下霍亂,癱疽瘡瘍,瞥鬱注下,嫻癒腫脹,嘔,歟鈕頭痛,骨節變,肉痛,,血溢血泄,淋悶之病生矣。
  暴瘠冒味,目不識人,躁擾狂越#46,妄見妄聞,馬晉驚瘸,亦熱之病。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時必順之,犯者治以勝也。
  春宜涼,夏宜寒,秋宜溫,冬宜熱,此時之宜用,不可不順。然犯熱治以寒,犯寒治以熱,犯春宜用涼,犯秋宜用溫,是以勝也。犯熱治以鹹寒,犯寒治以甘熱,犯凍治以苦溫,犯溫治以辛凍,亦勝之道也。
  黃帝問曰:婦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無損,亦無隕也。
  故,謂有大堅癥痕,痛甚不堪,則治以破積愈痛之藥;是謂不救,爻死#47盡死;救之蓋存其大也,雖服毒不死也。上無現,言母叉全。亦無頭,言子亦不死也。
  帝曰:願聞其故何謂也?岐伯曰: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過者死。
  衰其大半,不足以害生,故雖#48大半則止其藥;若過禁待盡,毒氣內餘,無病可攻,以當毒藥,毒攻不已,則敗損中和,故過則死。○新校正云:詳此婦人身重二節,與上下文義不接,疑他巷脫簡於此。
  帝曰:善。鬱之甚者,治之奈何?
  天地五行應運,有鬱折#49不伸之甚者。
  岐伯曰: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泄之,水鬱折之。然調其氣,
  達,謂吐之,令其條達也。發,謂汗之,令其疏散也。奪,謂下之,令無壅礙也。泄,謂滲泄,解表利小便也。折,謂抑之,制之衝逆也。通是五法,乃氣可平調後乃觀其虛盛而調理之也。
  過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謂寫之。
  過,大過也。大過者,以其味寫之。以鹹寫腎,酸寫肝,辛寫肺,甘寫脾,苦寫心。過者畏寫,故謂寫為畏也。
  帝曰:假者何如?岐伯曰:有假其氣,則無禁也。
  正氣不足,臨氣陷#50之,假寒熱溫凍,以資四正之氣,則可以熱犯熱,以寒犯寒,以溫犯溫,以凍犯涼也
  所謂主氣不足,客氣勝也。
  客氣,謂六氣更臨之氣。主氣,謂五藏應四時,正王春夏秋冬也。
  帝曰:至哉聖人之道!天地大化,運行之節,臨御之紀,陰陽之政,寒暑之令,非夫子孰能通之!請藏之靈蘭之室,署曰《六元正紀》。非齋戒不敢示,慎傳也。
  新校正云:詳此與《氣交變大論》末文重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六竟
  #1任:顧本作『住』。
  #2八:顧本作『七』。
  #3三:顧本作『二』。
  #4見:顧本『見』上有『早』字。
  #5得:顧本作『待』。
  #6遺:顧本作『遇』。
  #7少:原作『相』,據顧本改。
  #8司:原作『同』,據顧本改。
  #9苦:顧本作『酸』。
  #10火:頗本『火』上有『相』字。
  #11二:頗本作『七』。下注文二『二』字仿此。
  #12小徽:顧本作『火徹』。
  #13其化上辛凍:此下十五字原脫,據顧本補。
  #14亥:循例『亥』下疑脫r歲』字。
  #15火:原作『月』,據顧本改。
  #16報:原作『執』,據顧本改。
  #17申未:顧本乙作『未甲』。
  #18始:顧本作『分』。
  #19乃:原作『及』,據顧本改。
  #20厚:原作『源』,據顧本改。
  #21拂:顧本作『佛』。
  #22陳:顧本作『塵』。
  #23五十四:顧本作『十五』。
  #24折:原作『指』,據顧本改。
  #25為:顧本作『氣』。
  #26橫:顧本『橫』上有『若』字。
  #27夜:原作『刻』,據頗本改。
  #28土:顧本作『二』。
  #29木:原作『大』,據顧本改。
  #30未:顧本作『來』。
  #31當:顧本作『常』。
  #32本:原作『木』,據顧本改。
  #33少:原作『彤』,據頗本改。
  #34支,柱妨也:此四宇原脫,據顧本補。
  #35瓖,污血,亦脂也:此六字原脫,據顧本補。
  #36為行勁:顧本無此三字。
  #37嘔涌:此二字原脫.據顧本補。
  #38涌:原作『滿』,據顯本改。
  #39啦:原作『溢』,據頗本改。
  #40汎:顧本作『泥』。
  #41陰:下仿此。原作『陽』,據顧本改。
  #42勝:頗本無『勝』字。
  #43造:顧本作『遠』。
  #44差:顱本無『差』字。
  #45犯:原作『死據顧本改。
  #46越:原作『熱』,據顧本改。
  #47死:頗本作『乃』
  #48雖:顧本作『衰』。
  #49折:顧本作『抑』。
  #50陷:顧本作『勝』。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七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刺法論篇缺
  本病論篇缺
  新校正云:詳此二篇缺在王注之前。按《病能論》篇末王冰注云世本既缺第七二篇,謂此二篇也。而今世有《素問》亡篇及《昭明隱旨論》,以謂此亡篇,仍托名王冰為注,辭理鄙陋,無足取者。舊本此篇名在《六元正紀論》後列之,為後人移於此。若以《尚書》亡篇之名皆在前篇之末,則舊本為得。
  至真要大論篇上
  黃帝問曰:五氣交合,盈虛更作,余知之矣。六氣分治,司天地者,其至何如?  五行主歲,歲有少多,故日盈虛更作也。《天元紀大論》曰:其始也,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則其義也。天分六氣,散主#1太虛,三之氣司天,終之氣監地,天地生化,是為大紀,故言司天地者,餘四可知矣。
  岐伯再拜對曰:明乎哉問也!天地之大紀,人神之通應也。
  天地變化,人神運為,中外雖殊,然其通應則一也。
  帝曰:願聞上合昭昭,下合冥冥奈何?岐伯曰:此道之所主,工之所疑也。
  不知其要,流散#2無窮。
  帝曰:願聞其道也。岐伯曰:厥陰司天,其化以風。
  飛揚鼓拆,和氣發生,萬物榮枯,皆因而化變成敗也。
  少陰司天,其化以熱。
  炎蒸鬱燠,故庶類蕃茂。
  太陰司天,其化以濕。
  雲雨潤澤,津液生成。
  少陽司天,其化以火。
  炎熾赫烈,以爍寒災。
  陽明司天,其化以燥。
  乾化以行,物無濕敗。
  太陽司天,其化以寒。
  對陽之化也。○新校正云:詳注云對陽之化,陽字疑誤。
  以所臨藏位,命其病者也。
  肝木位東方,心火位南方,脾土位中央,肺金位西方,腎水位北方,是五藏定位。然六氣御、五運所至,氣不相得則病,相得則和,故先以六氣所臨,後言五藏之病。
  帝曰:地化奈何?岐伯曰:司天同候,問氣皆然。
  六氣之本,自有常性,故雖位易,而化治皆同。
  帝曰:問氣何謂?岐伯曰:司左右者,是謂問氣也。
  六氣分化,常以二氣司天地,為上下吉凶勝復客主之理,歲中悔吝從而明之,餘四氣散居左右也。故《陰陽應象大論》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此之謂焉。
  司氣為素化,
  金運之氣,乙庚歲也。間氣為清化Q風生高勁,草木清玲,清之化也。○新校正云:詳陽明巳亥之歲為初之氣,辰戌之歲為二之氣,寅申之歲為四之氣,丑未之歲為五之氣。
  太陽司天為寒化,
  辰戌之歲,嚴肅峻整,慘慄凝堅,寒之化也。
  在泉為鹹化,
  丑未之歲,水司地氣,故化從鹹。
  司氣為玄化,
  水運之氣,丙辛歲也。
  間氣為藏化。
  陰凝而玲,庶物斂容,歲之化也。○新校正云:詳子午之歲太陽為初之氣,巳亥之歲為二之氣,卯酉之歲為四之氣,寅申之歲為五之氣。
  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藏所宜,乃可以言盈虛病生之緒也。
  學不厭備習也。
  帝曰:厥陰在泉而酸化先,余知之矣。風化之行也何如?岐伯曰:風行於地,所謂本也,餘氣同法。
  厥陰在泉,風行於地。少陰在泉,熱行於地。太陰在泉,濕行於地。少陽在泉,火行於地。陽明在泉,燥行於地。太陽在泉,寒行於地。故日餘氣同法也。本,謂六氣之上元氣也。
  本乎天者,天之氣也,本乎地者,地之氣也,
  化於天者,為天氣,化於地者,為地氣。○新校正云:按《易》曰: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此之謂也。
  天地合氣,六節分而萬物化生矣。
  萬物居天地之問,悉為六氣所生化,陰陽之用,未嘗有逃生化、出陰陽也。
  故曰:謹候氣宜,無失病機。此之謂也。
  病機,下文具矣。
  帝曰:其主病何如?
  言采藥之歲也。
  岐伯曰:司歲備物,則無遺主矣。
  謹候司天地所生化者,則其味正當其歲也。故彼藥上#3專司歲氣,所收藥物,則一歲二歲,其所主用無遺略也。今詳則字當作用。
  帝曰:先歲物何也?岐伯曰:天地之專精也。
  專精之氣,藥物肥膿又於使用當其正氣味也。○新校正云:詳先歲疑作司歲。
  帝曰:司氣者何如?
  司運氣也。
  岐伯曰:司氣者主歲同,然有餘不足也。
  五運主歲者,有餘不足,比之歲物,恐有薄,有餘之歲,藥專精也。
  帝曰:非司歲物何謂也?岐伯曰:散也。
  非專精則散氣,散氣則物不純。
  故質同而異等也。
  形質雖同,力用則異,故不尚之。
  氣味有薄厚,性用有躁靜,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棧探。此之謂也。
  物與歲不同者何?以此爾。
  帝曰:歲主藏害何謂?岐伯曰:以所不勝命之,則其要也。
  木不勝金,金不勝火之類是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上淫於下,所勝平之,外淫於內,所勝治之。
  淫,謂行所不勝己者也。上淫於下,天之氣也。外淫於內,地之氣也。隨所制勝而以平治之也。制勝,謂五味寒熱溫凍隨勝用之,下文備矣。○新校正云:祥天氣主歲,雖有淫勝,但、當平調之,故不日治,而日平也。
  帝曰:善。平氣何如?
  平,謂診平和之氣。
  岐伯曰: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
  知陰陽所在,則知尺寸應與不應。不知陰陽所在,則以得為失,以逆為從。故饉察之也。陰病陽不病,陽病陰不病,是為正病,則正治之,謂以寒治熱,以熱治寒也功陰位已見陽詠,陽位又見陰詠,是謂反病,則反治之,謂以寒治寒,以熱治熱也。諸方之制,咸悉不然j故日反者反治也。
  帝曰:夫子言察陰陽所在而調之,論言人迎與寸口相應,若引繩小大齊等,命日平。
  新校正云:詳論言至日平,本《靈樞》之文,今出《甲乙經》,云寸。主中,人迎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小大齊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微大者,名日平也。
  陰之所在,寸口何如?
  陰之所在,脈沉不應,引繩齊等,其候頗乖,故問以明之。
  岐伯曰:視歲南北,可知之矣。
  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
  木火金水運,面北受氣,凡氣之在泉者,脈悉不見,唯其左右之氣脈可見之。在泉之氣,善則不見,惡者可見,病以氣及客主淫勝名之。在天之氣,其亦然矣。
  厥陰在泉,則右不應二,
  少陰在右故。
  太陰在泉,則左不應。
  少陰在左故。
  南政之歲,少陰司天,則寸口不應;土運之歲,面南行令,故少陰司天,則二手寸口不應也。
  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左不應。
  亦左右義也。
  諸不應者,反其診則見矣。
  不應皆為脈沉,脈沉下者,仰手而況,覆其手,則沉為浮,細為大也。
  帝曰:尺候何如?岐伯曰:北政之歲,三陰在下,則寸不應;三陰在上,則尺不應。
  司天日上,在泉日下。
  南政之歲,三陰在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左右同#4。
  尺不應寸,左右悉與寸不應義同。
  故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
  要,謂知陰陽所在也。知則用之不惑,不知則尺寸之滅,沉浮小大,常三歲一差。欲求其意,猶繞樹問枝,雖白首區區,尚未知所詣,況其旬月而可知乎!
  帝曰:善。天地之氣,內淫而病何如?岐伯曰:歲厥陰在泉,風淫所勝,則地氣不明,平野昧,草乃早秀。民病灑灑振寒,善伸數欠,心痛支滿,兩脅裹急,飲食不下,鬲咽不通,食則嘔,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
  謂甲寅、丙寅、戊寅、庚寅、壬寅、甲申、丙申、戊申、庚申、壬申歲也。地氣不明,謂天圍之際,氣色昏暗,風行地上,故平野皆然。昧,謂暗也。脅,謂兩乳之下及琺外也。伸,謂以欲伸努筋骨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灑灑振寒,善伸數欠,為胃病。食則嘔,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為脾病。飲食不下,鬲咽不通,邪在胃管也。蓋厥陰在泉之歲,木王而剋脾胃,故病如是。又按《脈解》云:所謂食則嘔者,物盛滿而上溢,故嘔也。所謂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者,十二月陰氣下衰而陽氣且出,故日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也。
  歲少陰在泉,熱淫所勝,則焰浮川澤,陰處反明。民病腹中常嗚,氣上衝胸,喘不能久立,寒熱皮膚痛,目瞑齒痛,項#5腫,惡寒發熱如瘧,少腹中痛,腹大,墊蟲不藏。
  謂乙卯、丁卯、己卯、辛卯、癸卯、乙酉、丁酉、己酉、辛酉、癸酉歲也。陰處,北方也。不能久立,足無力也。腹大,謂心氣不足也。金火相薄而為是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齒痛項腫,為大腸病;腹中雷嗚,氣上衝胸,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腸也。蓋少陰在泉之歲,火剋金,故大腸病也。
  歲太陰在#6泉,草乃早榮,
  新校正云:詳此四字疑衍。
  濕淫所勝,則埃昏岩谷,黃反見黑,至陰之交。民病飲積,心痛耳聾,渾渾惇惇,嗑腫喉痺,陰病血見,少腹痛腫,不得小便,病衝頭痛,目似脫,項似拔,腰似折,髒不可以回,胭如結,踹如別。
  謂甲辰、丙辰、戊辰、庚辰、壬辰、甲戌、丙戌、戊戌、庚戌、壬戌歲也。太陰為土,色見應黃於天中,而反見於北方黑處也。水土同見,故日至陰之交,合其氣色也。衝頭痛,謂腦後眉問痛也。胭,謂膝後曲腳之中也。踹,腑後軟肉處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耳聾渾渾惇惇,啦腫喉痺,為三焦病。為病衝頭痛,目以脫,項似拔,腰似折,脾不可以回,胭如結,端如別,為膀胱足太陽病。又少腹腫痛,不得小便,邪在三焦。蓋太陰在泉之歲,土王剋太陽,故病如是也。(胭,戈麥切。)
  歲少陽在泉,火淫所勝,則焰明郊野,寒熱更至。民病注泄赤白,少腹痛,溺赤,甚則血便。少陰同候。
  謂乙巳、丁巳、己巳、辛巳、癸巳、乙亥、丁亥、己亥、辛亥、癸亥歲也。處寒之時,熱更其氣,熱氣既往,寒氣後來,故云更至也。餘候與少陰在泉證同。
  歲陽明在泉,燥淫所勝,則霧霧清暝。民病喜嘔,嘔有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反側,甚則嗑乾面塵,身無膏澤,足外反熱。
  謂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甲午、丙午、戊午、庚午、壬午歲也。露霧,謂露暗不分,似霧也。清,薄寒也。言霧起露暗,不辮物形而薄寒也。心脅痛,謂心之傍,脅中痛也。面塵,謂面上如有觸冒塵土之色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病喜嘔,嘔有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反側,甚則面塵,身無膏澤,足外反熱,為膽病。隘乾面塵,為肝病。蓋陽明在泉之歲,金旺剋木,故病如是。又按《脈解》云:少陽所謂心脅痛者,言少陽盛也,盛者心之所衰#7也,九月陽氣盡而陰氣盛,故心脅痛。所謂不可反側者,陰氣藏物也,物藏不得動,故不可反側也。
  歲太陽在泉,寒淫所勝,則凝肅慘慄。民病少腹控睪,引腰脊,上衝心痛,血見,隘痛頷腫。
  謂乙丑、丁丑、己丑、辛丑、癸丑、乙未、丁未、己未、辛未、癸未歲也。凝肅,謂寒氣靄空,凝而不動,萬物靜肅其儀形也。慘慄,寒甚也。控,引也。睪,陰九也。頜,頰車前牙之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啞痛頜腫,為小腸病。又少腹控舉,引腰脊,上衝心肺,邪在小腸也。蓋太陽在泉之歲,水剋火,故病如是。
  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曰:諸氣在泉,風淫於內,治以辛凍,佐以苦,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風性喜溫而惡清,故治之涼,是以勝氣治之也。佐以苦,隨其所利也。木苦急,則以甘緩之。苦抑,則以辛散之。《藏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此之謂也。食亦音飼,己日食,他日飼也。大法正味如此,諸為方者不鈴盡用之,但#8一佐二佐,病已則止,餘氣皆然。
  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熱性惡寒,故治以寒也。熱之大盛;甚於表者,以苦發之;不盡,復寒制之;寒制不盡,復苦發之;以酸收之。甚者再方,微者一方,可使鈴已。時發時止,亦以酸收之。
  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濕與燥反,故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也。燥除濕,故以苦燥其濕也。淡利竅,故以淡滲泄也。《藏氣法時論》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靈樞經》曰:淡利竅也。《生氣通天論》曰: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明苦燥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曰:下太陰,其化下甘溫。
  火淫於內,治以鹹玲,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火氣大行心腹,心怒之所生也,鹹性柔軟,故以治之,以酸收之。大法侯其須汗者,以辛佐之,不叉要資苦味令其汗也。欲柔軟者,以鹹治之。《藏氣法時論》曰: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此之謂也。
  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溫利凍性,故以苦治之。下,謂利之使不得也。○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以辛寫之,以酸補之。又按下文司天燥淫所勝,佐以酸辛,此云甘辛者,甘字疑當作酸。《天元正紀大論》云:下酸熱。與苦溫之治又異。又云: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則以苦泄之。
  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寫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以熱治寒,是為摧勝,折其氣用,令不滋繁也。苦辛之佐,通事行之。○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鹹寫之。舊注引此在濕淫於內之下,無義,今移於此。
  帝曰:善。天氣之變何如?岐伯曰:厥陰司天,風淫所勝,則太虛埃昏,雲物以擾,寒生春氣,流水不冰,民病胃院當心而痛,上支兩脅,鬲咽不通,食不下,舌本強,食則嘔,玲泄腹脹,泄痕水閉,墊蟲不出,病本於脾。
  謂乙巳、丁巳、己巳、辛巳、癸巳、乙亥、丁亥、己亥、辛亥、癸亥歲也。是歲民病集於中也。風自天行,故太虛埃起。風動飄蕩,故云物擾也。埃,青塵也。不分遠物是為埃昏。土之為病,其善泄利。若病水,則小便閉而不下。若大泄利,則經水亦多閉絕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舌本強,食則嘔,腹脹滄泄,痕水閉,為脾病。又胃病者,腹脾脹,胃院當心而痛,上支兩脅,兩咽不通,食飲不下。蓋厥陰司天之歲,木勝土,故病如是。
  衝陽絕,死不治。
  衝陽在足附上,動脈應手,胃之氣也。衝陽脈微則食飲喊少,絕則藥食不入,亦下叉。還出也。攻之不入,養之不生,邪氣日強,真氣內絕,故其必死,不可復也。
  少陰司天,熱淫所勝,怫熱至,火行其,民病胸中煩熱,嗑乾,右肚滿,皮膚,寒熱咳喘,大雨且至。唾血血泄,凱趣嚏嘔,溺色變,甚則瘡瘍駙腫,肩背臂孺及缺盆中痛,心痛肺縝,腹大滿膨,膨而喘咳,病本於肺。
  謂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甲午、丙午、戊午、庚午、壬午歲也。怫熱至,是火行其政乃爾。是歲民病集於右,蓋以小腸通心故也。病自肺生,故日病本於肺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溺色變,肩背臂燸及缺盆中痛,腹脹滿膨膨而喘咳,為肺病。軌鈕,為大腸病。蓋少陰司天之歲,火剋金,故病如是。又王注民病集於右,以小腸通心故。按《甲乙經》大腸附脊左環,回腸附脊右環。所說不應,得非火盛剋金,而大腸病歟。
  尺澤絕,死不治。
  尺澤在肘內康大文中,動脈應手,肺之氣也。火爍於金,承天之命,金氣內絕,故爻危亡,尺澤不至,肺氣已絕,榮衛之氣,宣行無主,真氣內竭,合?生之何有哉。
  太陰司天,濕淫所勝,則沉陰且布,雨變枯槁駙腫骨痛陰痺,陰痺者,按之不得,腰脊頭項痛,時眩,大便難,陰氣不甩,饑不欲食,咳唾則有血,心如懸,病本於腎。
  謂乙丑、丁丑、己丑、辛丑、癸丑、乙未、丁未、己未、辛未、癸未歲也。沉,久也。腎氣受邪,水無能潤,下焦桔涸,故大便難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饑不用食,咳唾則有血,心懸如饑狀,為腎病。又邪在腎,則骨痛陰痺,陰痺者,按之而不得,腹脹腰痛,大便難,肩背頸項強痛,時眩。蓋太陰司天之歲,土剋水,故病如是。
  太谿絕,死不治。
  太谿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應手,腎之氣也。土邪勝水而腎氣內絕,邪甚正微,故方無所用矣。
  少陽司天,火淫所勝,則溫氣流行,金政不平。民病頭痛,一發熱惡寒而瘧,熱上皮膚哺,色變黃赤,傳而為水,身面肘鳥腹滿仰息、泄往赤白,瘡瘍,咳唾血,煩心,胸中熱,甚則歟趣,病本於肺。?
  謂甲寅、丙寅、戊寅、決寅、壬寅、甲申、丙申、戊申、庚申、壬申歲也。火來用事,則金氣受邪,故日金政不平也。火炎於上,金肺受邪,客熱內繙,水無能救,故化生諸病也。制火之客則己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經》邪在肺,則皮膚痛,發寒熱。蓋少陽司天之歲,火剋金,故病如是。
  天府絕,死不治。
  天府在肘復內側上,掖下同身寸之三寸,動脈應手,肺之氣也。火盛而金脈絕,故死。
  陽明司天,燥淫所勝,則木乃晚榮,草乃晚生,筋骨內變。民病左肚脅痛,寒清於中,感而瘧,大凍革候,咳,腹中嗚,注泄驚搪,名木斂生,莞於下,草焦上首。心脅暴痛,不可反側,隘乾面塵,腰痛,丈夫癲疝,婦人少腹痛,目昧'毗瘍,瘡座癱,墊蟲來見,病本於肝。
  夕謂乙卯、丁卯、己卯、辛卯、癸卯、乙酉、丁酉、己酉、辛酉、癸酉歲也。金勝,故草木晚生榮也。配於人身,則筋骨內應而不用也。大凍之氣,變易時侯,則人寒清發於中,內感寒氣,則為疢瘧也。大腸居右,肺氣通之,今肺氣內淫,肝居於左,故左朕脅痛如刺割也。其歲民自注泄,則無淫勝之疾也。大凍,次寒也。大凍且甚,陽氣不行,故木容收斂,草榮悉晚,生氣已升,陽不布令,故閉積生氣而蓄於下也。在人之應,則少腹之內,痛氣居之。發疾於仲夏,瘡瘍之疾猶及秋中,瘡痙之息生於上,癱腫之息生於下,瘡色雖赤,中心正白,物氣之常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腰痛不可以俯仰,丈夫癥疝,婦人少腹腫,甚則隘乾面塵,為肝病。又胸滿洞泄,為肝病。又心胸#10痛不能反側,目脫毗瘍#11缺盆中腫痛,掖下腫,馬刀挾攖#12汗出振寒,瘧,為膽病。蓋陽明司天之歲,金剋木,故病如是。又按《脈解》云:厥陰所謂癲疝,婦人少腹腫者,厥陰者辰也。三月陽中之陰,邪在中,故日癲疝少腹腫也。(座,姐禾切。)
  太衝絕,死不治。
  太衝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脈動應手,肝之氣也。金來伐木,肝氣內絕真不勝邪,死其宜也。
  太陽司天,寒淫所勝,財寒氣反至,水且冰,血變於中,發為癱瘍,民病厥心痛,嘔血血泄,歟鈕,善悲,時眩仆。運火炎烈,雨暴乃雹。胸腹滿,手熱肘孿,掖腫,心澹澹大動,胸脅胃院不安,面赤目黃,善噫,啦乾,甚則色□#13渴而欲飲,病本於心。
  謂甲辰、丙辰、戊辰、庚辰、壬辰、甲戌、丙戌、戊戌、庚戌、壬戌歲也。太陽司天,寒氣布化,故水且冰,而血凝皮膚之問,衛氣結聚,故為癱也。若乘火運而火熱#14炎烈,與水交戰,故暴雨半珠形雹也。心氣為噫,故善噫。是歲民病集於心脅之中也,陽氣內鬱,濕氣下蒸,故心厥痛而嘔血,血泄軌鈕,面赤目黃,善噫,手熱肘攣掖腫,啞乾。甚則寒氣勝陽,水行凌火,火氣內鬱,故渴而欲飲也。病始心生,為陰凌犯,故云病本於心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手熱肘攣掖腫,甚則胸脅支滿,心澹澹大動,面赤目黃,為手心主病。又邪在心,則病心痛善悲,時眩仆。蓋太陽司天之歲,水剋火,故病如是。
  神門絕,死不治。
  神門,在手之掌後,銳骨之端,動脈應手,真心氣也。水行勝#15火,而心氣內絕#16,神氣已亡,不死何待,善知其診,故不治也。
  所謂動氣,知其藏也。
  所以診視而知死者何?以皆是藏之經脈動氣,知神藏之存亡爾。
  帝曰:善。治之奈何?
  謂可攻治者。
  岐伯曰:司天之氣,風淫所勝,平以辛凍,佐以苦甘,以甘緩之,
  以酸寫之;厥陰之氣,未為盛熱,故以涼藥平之。夫氣之用也,積凍為寒,積溫為熱。以熱少之,其則溫也。以寒少之,其則凍也。以溫多之,其則熱也。以凍多之,其則寒也。各當其分,則寒寒也,溫溫也,熱熱也,涼涼也,方書之用,可不務乎。故寒熱溫凍,遷降多少,善為方者,意叉精通,餘氣皆然,從其制也。○新校正云:按本論上文云:上淫於#17下,所勝平之。外淫於內,所勝治之。故在泉日治,司天日平也。
  熱淫所勝,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熱氣已退,時發動者,是為心虛,氣散不斂,以酸收之。雖以酸收之,亦兼寒助,乃能珍除其源本矣。熱見太甚,則以苦發之。汗已便凍,是邪氣盡,勿寒冰之。汗已猶熱,是邪氣未盡,則以酸收之。已又熱,則復汗之。已汗復熱,是藏虛也,則補其心可矣。法則合爾,諸治熱者,亦未叉得再三發三治,況四變而反覆者乎。
  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濕氣所淫,皆為腫滿,但除其濕,腫滿自衰。因濕生病不腫不滿者,亦爾治之。濕氣在上,以苦吐之,濕氣在下,以苦泄之,以淡滲之,則皆燥也。泄謂滲泄,以利水道下小便為法。然酸雖熱,以用利小便,去伏水也。治濕之病,不下小便,非其法也。○新校正云:按濕淫於內,佐以酸淡。此云酸辛者,辛疑當作淡。
  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身半以上,溫氣餘,火氣復鬱,鬱濕相薄,則以苦溫甘辛之藥,解表流汗而松之,故云以汗為除病之故而已也。
  火淫所勝,平以鹹玲,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以酸復之;熱淫同;
  同熱淫義,熱亦如此法,以酸復其本氣也。不復其氣,則淫氣空虛,招其本#18。
  燥淫所勝,平以苦濕,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制燥之勝,叉以苦濕,是以火之氣味也。宜下爻以苦,宜補叉以酸,宜寫叉以辛。清甚生寒,留而不去,則以苦濕下之。氣有餘,則以辛寫之。諸氣同。○新校正云:按上文燥淫於內,治以苦溫。此云苦濕,濕當為溫,文注中濕字三,并當作溫。又按《六元正紀大論》亦作苦小溫。
  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苦甘,以鹹寫之。
  淫散止之,不可過也。○新校正云:按上文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此云平以辛熱,佐以甘苦者,此文為誤。又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陽之政,歲宜苦以燥之。
  帝曰:善。邪氣反勝,治之奈何?
  不能淫勝於他氣,反為不勝之氣為邪以勝之。
  岐伯曰:風司於地,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厥陰在泉,則風司於地,謂五寅歲、五申歲。邪氣勝盛,故先以酸寫,佐以苦甘。邪氣退則正氣虛,故以辛補養而平之。
  熱司於地,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少陰在泉,則熱司於地,謂五卯、五酉歲也。先寫其邪,而後平其正氣也。
  濕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苦玲,佐以鹹甘,以苦平之;
  太陰在泉,則濕司於地,謂五辰、五戌歲也。補寫之義,餘氣皆同。
  火司於地,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少陽在泉,則火司於地,謂五巳、五亥歲也。
  燥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為利;
  陽明在泉,則燥司於地,謂五子、五午歲也。燥之性,惡熱亦畏寒,故以玲熱和平為方利#19也。
  寒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鹹玲,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太陽在泉,則寒司於地,謂五丑、五未歲也。此六氣方治,與前淫#20勝法殊別。其云治者,寫客邪之勝氣也。云佐者,皆所利所宜也。云平者,補已弱之正氣也。
  帝曰:其司天邪勝何如?岐伯曰:風化於天,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
  巳亥歲也。
  熱化於天,寒反勝之,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
  子午歲也。
  濕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丑未歲也。
  火化於天,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寅申歲也。
  燥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甘苦;
  卯酉歲也。
  寒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鹹玲,佐以苦辛。
  辰戌歲也。
  帝曰:六氣相勝奈何?
  先舉其用為勝。
  岐伯曰:厥陰之勝,耳嗚頭眩,債憤欲吐,胃隔如寒,大風數舉,保蟲不滋,肚脅氣并,化而為熱,小便黃赤,胃院當心而痛,上支兩脅,腸嗚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甚則嘔吐,鬲咽不通。
  五巳、五亥歲也。心下臍上,胃#21之分。胃鬲,謂胃院之上及大鬲之下,風寒氣所生也。氣并,謂偏著一#22邊。鬲咽,謂食飲入而復出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胃病者,胃院當心而痛,上支兩脅,鬲咽不通。
  少陰之勝,心下熱,苦#23饑,臍下反痛#24,氣游三焦,炎暑至.木乃津,草乃萎,嘔逆躁煩,腹滿痛搪泄,傳為赤沃。
  五子、五午歲也。沃,沐#25也。
  太陰之盛,火氣內鬱,瘡瘍於中,流散於外,病在肱脅,甚則心痛熱格,頭痛,喉痺,項強。獨勝則濕氣內鬱,寒迫下焦,痛留頂,互引眉問,胃滿。雨數至,燥化乃見,少腹滿,腰雅重強,內不便,善注泄,足下溫,頭重,足經肘腫#26,飲發於中駙腫於上。
  五丑、五未歲也。濕勝於上,則火氣內鬱。勝於中,則寒迫下焦。水溢河渠,則鱗蟲離水也。維,謂臀肉也。不便,謂腰重內強直,屈伸不利也。獨勝,謂不兼鬱火也。駙腫於上,謂首面也。足經腫,是火鬱所生也。○新校正云:詳注云:水溢河渠,則鱗蟲離水也。王作此注,於經文無所解。又按太陰之復云:大雨時行,鱗見於陸。則此文於雨數至下,脫少鱗見於陸四字。不然則王注無因為解也。
  少陽之勝,熱客於胃,煩心心痛,目赤,欲嘔,嘔酸苦饑,耳痛,溺赤,善驚譫妄,暴熱消爍,草萎水涸,介蟲乃屈,少腹痛,下沃赤白。
  五寅、五申歲也。熱暴甚,故草萎水涸,陰氣消爍。介蟲,金化也。火氣大勝,故介蟲屈伏。酸,醋水也。
  陽明之勝,清發於中,左肚脅痛,搪泄,內為啞塞,外發癲疝,大凍肅殺,華英改容,毛蟲乃殃,胸中不便,隘塞而咳。
  五卯、五酉歲也。大凍肅殺,金氣勝木,故草木華英,為殺氣損削,改易形容,而焦其上首也。毛蟲木化,氣不宜金,故金政大行,而毛蟲死耗也。肝木之氣,下主於陰,故大凍行而癲疝發也。胸#27中不便,謂呼吸回轉,或痛或緩急,而不利便也。氣大盛,故啞塞而咳也。啞,謂喉之下,接連胸中,肺兩葉之問也。
  太陽之勝,凝凍且至,非時水冰,羽乃後化。痔瘧發,寒厥入胃,則內生心痛,陰中乃瘍,隱曲不利,互引陰股,筋肉拘苛,血脈凝泣,絡滿色變,或為血泄,皮膚否腫,腹滿食臧,熱反上行,頭項自頂腦戶中痛,目如脫,寒入下焦,傳為濡寫。
  五辰、五戌歲也。寒氣凌逼,陽不勝之,故非寒時而止水冰結也。水氣大勝,陽火不行,故諸羽蟲生化而後也。拘,急也。苛,重也。絡,脈也。太陽之氣,係#28在於巔,故熱反上行於頭也。以其脈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故自頂及腦戶中痛,目如欲脫也。濡,謂水利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痔瘧,頭項自頂腦戶中痛,目如脫,為太陽經病。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厥陰之勝,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寫之。少陰之勝,治以辛寒,佐以苦鹹,以甘寫之。太陰之勝,治以鹹熱,佐以辛甘,以苦泄之。少陽之勝,治以辛寒,佐以甘鹹,以甘寫之。陽明之勝,治以酸溫,佐以辛甘,以苦泄之。太陽之勝,治以甘熱,佐以辛酸,以鹹寫之。
  六勝之至,皆先歸其不勝己者之故,不勝者,當先寫之,以通其道,次寫所勝之氣令其退釋也。治諸勝而不寫遣之,則勝氣浸盛內生諸病也。○新校正云:詳此為治,皆先寫其不勝,而後寫其來勝,獨太陽之勝,治以甘熱為異,疑甘字苦之誤也。若云治以苦熱,則六勝之治皆一貫也。
  帝曰:六氣之復何如?
  謂報復,報其勝也。几先有勝,○新校正云:按《玄珠》:六氣分正化對化,厥陰正司於.,對化於巳。少陰正司於午,對化於子。太陰正司於未,對化於丑。少陽正司於寅,對化於申。陽明正司於酉,對化於卯。太陽正司於戌,對化於辰。正司化令之實,對司化令之虛。對化勝而有復,正化勝而不復。此注云几先有勝,後鈴復,似未然。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厥陰之復,少腹堅滿,裹急暴痛,偃木飛沙,保蟲不榮。厥心痛,汗發嘔吐,飲食不入,入而復出,筋骨掉眩清厥,甚則入脾,食痺而吐。
  裹,腹脅之中也。木偃沙飛,風之大也。風為木勝,故土不榮。氣厥,謂氣衝胸脅而凌及心也,胃受逆氣而上攻心痛也。痛甚,則汗發泄。掉,謂肉中動#29也。清厥,手足玲也。食痺,謂食已心下痛,陰陰然不可名也,不可忍也,吐出乃止,此為胃氣逆而不下流也。食飲不入,入而復出,肝乘脾胃,故令爾也。
  衝陽絕,死不治。
  衝陽,胃脈氣也。
  少陰之復,燠熱內作,煩躁欺嚏,少腹絞痛。火見墦炳,隘燥,分注時止,氣動於左,上行於右,咳,皮膚痛,暴瘡心痛,鬱冒不知人,乃灑淅惡寒,振慄譫妄,寒已而熱,渴而欲飲,少氣骨萎,隔腸不便,外為浮腫,喊噫。赤氣後化,流水不冰,熱氣大行,介蟲不福#30,病痺胎瘡瘍,癱疽座痔,甚則入肺,咳而鼻淵。
  火熱之氣,自小腸從臍下之左入大腸,上行至左脅,甚則上行於右而入肺,故動於左,上行於右,皮膚痛也。分注,謂大小俱下也。骨萎,言骨弱無力也。隔腸,謂腸如隔絕而不便寫也,寒熱甚則然。陽明先勝,故赤氣後化。流水不冰,少陰之本司於地也。在人之應,則冬脈不凝。若高山窮谷,已是至高之處,水亦當冰,平#31下川流,則如經矣。火氣內蒸,金氣外拒,陽熱內鬱,故為痱勝瘡瘍。勝甚,亦為瘡也。熱少則外生痱勝,熱多則內結癱座,小腸有熱則戶#32外為痔,其復熱之變,皆病於身後及外側也。瘡瘍痱勝生於上,癱疽痙痔生於下,反其處者皆為逆也。
  天府絕,死不治。
  天府,肺脈氣也。○新校正云:按上文少陰司天,熱淫所勝,尺澤絕,死不洽。少陽司天,火淫所勝,天府絕,死不治。此云少陰之復,天府絕,死不治。下文少陽之復,尺澤絕,死不治。文如相反者,蓋尺澤天府俱手太陰脈之所發動,故此互文也。
  太陰之復,濕變乃舉,體重中滿,食飲不化,陰氣上厥,胸中不便,飲發於中,咳喘有聲。大雨時行,鱗見於陸。頭頂痛重,而掉痣尤甚,嘔而密默,唾吐清液,甚則入腎,竅寫無度。
  濕氣內逆,寒氣不行,太陽上流,故為是病。頭頂痛重,則腦中掉痣尤甚。腸胃寒濕,熱無所行,需灼胸府,故胸中不便,食飲不化。嘔而密默,欲靜定#33也。喉中惡玲,故唾吐玲水也。寒氣易位,上入肺喉,則息道不利,故咳喘而喉中有聲也。水居平澤,則魚遊於市。頭頂胸痛,女人亦兼痛於眉問也。○新校正云:按上文太陰在泉,頭痛項似技。又太陰司天云頭項痛,此云#34頭頂痛,頂疑當作項。
  太谿絕,死不治。
  太谿,腎脈氣也。
  少陽之復,大熱將至,枯燥墦熱,介蟲乃耗。驚癒咳鈕,心熱煩躁,便數憎風,厥氣上行,面如浮埃,目乃嫻癒。火氣內發,上為口糜,嘔逆,血溢血泄,發而為瘧,惡寒鼓慄,寒極反熱,啞絡焦槁,渴飲#35水漿,色變黃赤,少氣脈萎,化而為水,傳為駙腫,甚則入肺,咳而血泄。
  火氣專暴,桔燥草木,繙焰自生,故繙熱也。火內熾,故驚疼咳鈕,心熱煩躁,便數憎風也。火炎於上,則庶物失色,故如塵埃浮於面,而目嫻動也。火爍於內,則口舌糜斕嘔逆,及為血溢血泄。風火相薄,則為溫瘧。氣蒸熱化,則為水病,傳為肘腫。駙,謂皮肉俱腫,按之陷下,泥而不起也。如是之證,皆火氣所生也。
  尺澤絕,死不治。
  尺澤,肺脈氣也。
  陽明之復,清氣大舉,森木蒼乾,毛蟲乃厲。病生胱脅,氣歸於左,善太息,甚則心痛否滿,腹脹而泄,嘔苦,咳穢,煩心,病在鬲中,頭痛,甚則入肝,驚駭筋攣。
  殺氣大舉,木不勝之,故蒼青之葉,不及黃而乾燥也。厲謂疵癘,疾疫死也。清甚於內,熱鬱於外故也。
  太衝絕,死不治。
  太衝,肝脈氣也。
  太陽之復,厥氣上行,水凝雨冰,羽蟲乃死。心胃生寒,胸中#36不利,心痛否滿,頭痛善悲,時眩仆,食臧,腰雅反痛,屈伸不便,地裂冰堅,陽光不治,少腹控睪,引腰脊,上衝心,唾出清水,及為喊噫,甚則入心,善忘善悲。
  雨冰,謂雹也。寒而遇雹,死亦其宜。寒化於地,其上復土,故地體分裂,水積冰堅。久而不釋,是陽光之氣不治寒凝之物也。太陽之復,與不相持,上濕下寒,火無所往,心氣內鬱,熱由是生,火熱內墦,故生斯病。○新校正云:詳注云與不相持,不字疑作土。
  神門絕,死不治。
  神門,真心脈氣。
  帝曰:善。治之奈何?
  復氣倍勝,故先問以治之。
  岐伯曰:厥陰之復,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寫之,以甘緩之。
  不大緩之,夏猶不已,復重於勝,故治以辛寒也。○新校正云:按別本治以酸寒,作治以辛寒也。
  少陰之復,治以鹹寒,佐以苦辛,以甘寫之,以酸收之,以#37苦發之,以鹹奧之。
  不大發汗,以寒攻之,持至仲秋,熱內伏結而為心熱,少氣少力而不能起矣。熱伏不散,歸於骨也。
  太陰之復,治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寫之,燥之,泄之。
  不燥泄之,久而為身腫腹滿,關節不利,端及伏兔怫滿內作,膝腰經內側駙腫病。
  少陽之復,治以鹹玲,佐以苦辛,以鹹奧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發不遠熱,無犯溫凍。少陰同法。
  不發汗以奪盛陽,則熱內淫於四支,而為解然#38不可名也。謂熱不甚,謂寒不甚,謂強不甚,謂弱不甚,不可以名言,故謂之解然。粗醫呼為鬼氣惡病也。久久不已,則骨熱髓涸齒乾,乃為骨熱病也。發汗奪陽,故無留熱。故發汗者,雖熱生病夏月,及差亦用熱藥以發之。當春秋時,縱火熱勝,亦不得以熱藥發汗,汗不發而藥熱內甚,助病為瘧,逆犯神靈,故日無犯溫涼。少陰氣熱,為療則同,故云與少陰同法也。數奪其汗,則津液竭涸,故以酸收,以鹹潤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發表不遠熱。
  陽明之復,治以辛溫,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以苦下之,以酸補之。
  泄謂滲泄,汗及小便、湯浴皆是也。秋分前後則亦發之,春有勝則依勝法,或不已,亦湯漬和其中外也。怒復之後,其氣皆虛,故補之以安全其氣。餘復治同。
  太陽之復,治以鹹熱,佐以甘辛,以苦堅之。
  不堅則寒氣內變,止而復發,發而復止,綿歷年歲,生大寒疾。
  治諸勝復,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奧之,脆者堅之,一哀者補之,強者寫之,各安其氣,必清必靜,則病氣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太陽氣寒,少陰少陽氣熱,厥陰氣溫,陽明氣清,太陰氣濕,有勝復則各倍其氣以調之,故可使平也。宗,屬也。調不失理,則餘之氣自歸其所屬,少之氣自安其所居。勝復衰已,則各補養而平定之,爻清鈴靜,無妄撓之,則六氣循環,五神安泰。若運氣之寒熱,治之平之,亦各歸司天地氣也。
  帝曰:善。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七竟
  #1主:顧本作『生』。
  #2散:原作『故』,據顧本改。
  #3上:顯本作『工』。
  #4同:原作『司』,據顧本改。
  #5項:顧本作『頜』。
  #6在:原脫,據頗本補。
  #7衰:顧本作『表』。
  #8但:原作『佐』,據顯本改。
  #9必:顯本作『啦』。
  #10胸:顧本作『脅』。
  #11目脫毗瘍:頗本作『目說毗痛』。
  #12摟:顧本作『賽』。
  #13始:原作『始』,據頗本改。
  #14熱:原脫,據頗本補。
  #15勝:顧本作『乘』。
  #16絕:顧本作『結』。
  #17原作『天』,據頗本改。
  #18本:顧本作『損』。
  #19利:頗本作『制』。
  #20淫:原脫,據顧本補。
  #21胃:原作『謂』,據顧本改。
  #22一:原脫,據顧本補。
  #23苦:顧本作『善』。
  #24痛:顧本作『動』。
  #25沐:顧本作『沬』。
  #26駙腫:原作『腫駙』,據顧本乙正。
  #27胸:原作『胃』,據顧本改。
  #28標:顧本作『標』。
  #29動:原作門筋』,據顧本改。
  #30福:顧本作『復』。
  #31平:原作『中』,據顧本改。
  #32戶:顧本作『中』。
  #33定:顧本作『密』。
  #34頭項痛,此云:此五字原脫,據顧本補。
  #35飲:顧本作『引』。
  #36中:顧本作『鬲』。
  #37以:顧本作『辛』。
  #38解然:顧本作『解俳』。下『解然』仿此。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八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至真要大論篇下
  帝曰:氣之上下,何謂也?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之分也,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之分也,地氣主之。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言其病。半,所謂天樞也。
  身之半,正謂臍中也。或以腰為身半,是以居中為義,過天中也。中原之人悉如此矣。當伸臂指天,舒足指地,以繩量之,中正當臍也,故又日半,所謂天樞也。天樞,正當臍兩傍,同身寸之二寸也。其氣三者,假如少陰司天,則上有熱中有太陽兼之三也。六氣皆然。司天者其氣三,司地者其氣三,故身半以上三氣,身半以下三氣也。以名言其氣,以氣言其處,以氣處寒熱,而言其病之形證也。則如足厥陰氣,居足及股經之內側,上行於少腹循脅。足陽明氣,在足之上,腑之外,股之前,上行腹臍之傍,循胸乳上面。足太陽氣,起於目,上額絡頭,下項背過腰,橫過牌樞股後,下行入駙貫端,出外踝之後,足小指外側。足太陰氣,循足及股經之內側,上行腹脅之前。足少陰同之。足少陽氣,循經外側,上行腹脅之側,循頰耳至目銳毗,在首之側。此足六氣之部主也。手厥陰少陰太陰氣,從心胸橫出,循臂內側,至中指小指大指之端。手陽明少陽太陽氣,并起手表,循臂外側,上肩及甲上頭。此手六氣之部主也。欲知病診,當隨氣所在以言之,當陰之分,玲病歸之,當陽之分,熱病歸之,故勝復之作,先言病生寒熱者,必依此物理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天樞之上,夭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氣交之分,人氣從之。
  故上勝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1勝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
  彼氣既勝,此未能復,抑#2鬱不暢,而無所行,進則困於偉嫌,退則窮於怫塞,故上勝至則下與俱病,下勝至則上與俱病。上勝下病,地氣鬱也,故從地鬱以名地病。下勝上病,天氣塞也,故從天塞以名天病。夫以天名者,方順天氣為制,逆地氣而攻之。以地名者,方從天氣為制則可,假如陽明司天,少陰在泉,上勝而下俱病者,是怫於下而生也。天氣正勝,天可逆之,故順天之氣,方同清也。少陰等司天,上下勝同法。○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上勝則天氣降而下,下勝則地氣逆而上,此之謂也。
  所謂勝至,報氣屈伏而未發也,復至則
  不以天地異名,皆如復氣為法也。勝至未復而病生,以天地異名為式。復氣已發,則所生無問上勝下勝,悉皆依復氣為病,寒熱之主也。
  帝曰:勝復之動,時有常乎?氣有必乎?岐伯曰:時有常位,而氣無必也。
  雖位有常,而發動有無,不鈴定之也。
  帝曰:願聞其道也。岐伯曰: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常也。有勝則復,無勝則否。
  帝曰:善。復已而勝何如?岐伯曰:勝至則復,無常數也,衰乃止耳。
  勝微則復微,故復已而又勝。勝甚則復甚,故復已則少有再勝者也,假有勝者,亦隨微甚而復之爾。然勝復之道,雖無常數,至其衰謝,則勝復皆自止也。
  復已而勝,不復則害,此傷生也。
  有勝無復,是復氣已衰,衰不能復,是天真之氣已傷敗甚,而生意盡。
  帝曰:復而反病何也?岐伯曰:居非其位,不相得也。大復其勝,則主勝之,故反病也。
  拾己官觀,適於他邦,己力已衰,主不相得,怨隨其後,唯便是求,故力極而復,主反襲之,反自病者也。
  所謂火燥熱也。
  少陽,火也。陽明,燥也。少陰,熱也。少陰少陽在泉,為火居水位。陽明司天,為金居火位。金復其勝,則火主勝之。火復其勝,則水主勝之。餘氣勝復,則無主勝之病氣也。故又日所謂火燥熱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夫氣之勝也,微者隨之,甚者制之;氣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皆隨勝氣,安其屈伏,無問其數,以平為期,此其道也。
  隨,謂隨之。安,謂順勝氣以和之也。制,謂制止。平,謂平調。奪,謂奪其勝氣也。治此者,不以數之多少,但以氣平和為準度爾。
  帝曰:善。客主之勝復奈何?
  客,謂天之六氣。主,謂五行之位也。氣有宜否,故各有勝復之者。
  岐伯曰:客主之氣,勝而無復也。
  客主自有多少,以其為勝與常勝殊。
  帝曰:其逆從何如?岐伯曰:主勝逆,客勝從,天之道也。
  客承天命,部統其方,主為之下,固宜祗奉天命。不順而勝,則天命不行,故為逆也。客勝於主,承天而行,理之道,故為順也。
  帝曰:其生病何如?岐伯曰:厥陰司天,客勝則耳嗚掉眩,甚則咳;主勝則胸脅痛,舌難以言。
  五巳、五亥歲也。
  少陰司天,客勝則歟嚏頸項強,肩背瞥熱,頭痛少氣,發熱,耳聾,目瞑,甚則駙腫血溢,瘡瘍咳喘;主勝則心熱煩躁,甚則脅痛支滿。
  五子、五午歲也。
  太陰司天,客勝則首面駙腫,呼吸氣喘;主勝則胸腹滿,食已而瞥。
  五丑、五未歲也。
  少陽司天,客勝則丹膾外發,及為丹嫖瘡瘍,嘔逆喉痺,頭痛隘腫,耳聾血縊,內為痣癥;主勝則胸滿,咳仰息,甚而有血,手熱。
  五寅、五申歲也。
  陽明司天,清復內餘,則咳鈕嗑塞,心鬲中熱,咳不止,而白血出者死。
  復,謂復舊居也。白血,謂咳出淺紅色血,似肉似肺者。五卯、五酉歲也。○新校正云:詳此不言客勝主勝者,以金居火位,無客勝之理,故不言也。
  太陽司天,客勝則胸中不利,出清涕,感寒則咳;主勝則喉嗑中嗚。
  五辰、五戌歲也。
  厥陰在泉,客勝則大關節不利,內為痙強拘痣,外為不便;主勝則筋骨縣併,腰腹時痛。
  五寅、五申歲也。大關節,腰膝也。
  少陰在泉,客勝則腰痛,屍股膝髒踹腑足病,瞥熱以酸,駙腫不能久立,沒便變;主勝則厥氣上行,心痛發熱,鬲中,眾痺皆作,發於肚脅,魄汗不藏,四逆而起。
  五卯、五酉歲也。
  太陰在泉,客勝則足痿下重,便搜不時,濕客下焦,發為濡寫,及為腫,隱曲之疾;主勝則寒氣逆滿,食飲不下,甚則為疝。
  五辰、五戌歲也。隱曲之疾,謂隱蔽委曲之處病也。
  少陽在泉,客勝則腰腹痛而反惡寒,甚則下白溺白;主勝則熱反上行而客於心,心痛發熱,格中而嘔。少陰同候。
  五巳、五亥歲也。
  陽明在泉,客勝則清氣動下,少腹堅滿而數便寫;主勝則腰重腹痛,少腹生寒,下為鷥塘,則寒厥於腸,上衝胸中,甚則喘,不能久立。
  五子、五午歲也,驚,鴨也。言如鴨之後也。
  太陽在泉,寒復內餘,則腰屍痛,屈伸不利,股經足膝中痛。
  五丑、五未歲也。○新校正云:詳此不言客主勝者,蓋太陽以水居水位,故不言也。
  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折之,不足者補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安其主客,適其寒溫,同者逆之,異者從之。
  高者抑之,制其勝也。下者舉之,濟其弱也。有餘者折之,屈其銳也。不足者補之,全其氣也。雖制勝扶弱,而客主須安,一氣失所,則矛循更作,榛棘互興,各伺其便,不相得者,內淫外併,而危敗之由作矣。同,謂寒熱溫清,氣相比和者。異,謂水火金木土,不比和者。氣相得者,則逆所勝之氣以治之。不相得者,則順所不勝氣以治之。治火勝負,欲益者以其味,欲寫者亦以其味,勝與不勝,皆折其氣也。何者?以其性躁動也。治熱亦然。
  帝曰: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氣相得者逆之,不相得者從之,余已知之矣。其於正味,何如?岐伯曰:木位之主,其寫以酸,其補以辛;
  木位春分前六十一日,初之氣也。
  火位之主,其寫以甘,其補以鹹;
  君火之位,春分之後六十一日,二之氣也。相火之位,夏至前後各三十日,三之氣也。二#3火之氣則殊,然其氣用則一矣。
  土位之主,其寫以苦,其補以甘;
  土之位,秋分前六十一日,四之氣也。
  金位之主,其寫以辛,其補以酸;
  金之位,秋分後六十一日,五之氣也。
  水位之主,其寫以鹹,其補以苦。
  水之位,冬至前後各三十日,終之氣也。
  厥陰之客,以辛補之,以酸寫之,以甘緩之;少陰之客,以鹹補之,以甘寫之,以鹹收之;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心欲更,急食鹹以更之。此云以鹹收之者誤也。
  太陰之客,以甘補之,以苦寫之,以甘緩之;少陽之客,以鹹補之,以甘寫之,以鹹奕之;陽明之客,以酸補之,以辛寫之,以苦泄之;太陽之客,以苦補之,以鹹寫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開發勝理,致津液,通氣也。
  客之部主,各六十一日,居無常所,隨歲遷移。客勝則寫客而補主,主勝則寫主而補客,應隨當緩當急以治之。
  帝曰:善。願聞陰陽之三也,何謂?岐伯曰:氣有多少,異用也。
  太陰為正陰,太陽為正陽,次少者為少陰,次少者為少陽,又次為陽明,又次為厥陰,厥陰為盡,義具《靈樞繫日月論》中。○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何謂氣有多少,鬼突區曰: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
  帝曰:陽明何謂也?岐伯曰:兩陽合明也。
  《靈樞繫日月論》曰: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兩陽合於前,故日陽明也。
  帝曰:厥陰何也?岐伯曰:兩陰交盡也。
  《靈樞繁日月論》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厭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厭陰,兩陰#4盡,故日厥陰也。
  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曰:形有盛衰。
  治有緩急,方有大小,願聞其約奈何?岐伯曰: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適其至所為#5故也。
  藏位有高下,府氣有遠近,病證有表裹,藥用有輕重,調其多少,和其緊慢,令藥氣至病所為故,勿太過與不及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三臣六,偶之制也。
  奇,謂古之單方。偶,謂古之復方也。單復之制皆有小大,故奇方云君一臣二,君二臣三;偶方云君二臣四,君三臣六也。病有小大,氣有遠近,治有輕重所宜,故云制也。
  故曰: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
  汗藥不以偶方,氣不可以外發泄;下藥不以奇制,藥毒攻而致過。治上補上,方迅急則上#6不住而迫下;治下補下,方緩慢則滋道路而力又微;制急方而氣味薄,則力與緩等。制緩方而氣味厚,則勢與急同。如是為緩不能緩,急不能急,厚而不厚,薄而不薄,則大小非制。輕重無度,則虛實寒熱,藏府紛撓,無由致理。豈神靈而可望安哉!
  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7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
  假如病在腎而心之氣味飼而玲足,仍急過之。不飼以氣味,腎藥凌心,心復益衰。餘上下遠近不#8同。
  是故平氣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
  湯丸多少,几如此也。近遠,謂府藏之位也。心肺為近,肝腎為遠,脾胃居中。三陽胞臚膽亦有遠近,身三分之上為近,下為遠也。或識見高遠,權以合宜,方奇而分兩偶,方偶而分兩奇,如是者近而偶制,多數服之,遠而奇制,少數服之,則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腎服一,為奇#9制矣。故日小則數多,大則數少。○新校正云:詳注云三陽胞臚膽,一本作三腸胞臚膽。再詳三陽無義,三腸亦未為得。腸有大小,并誼腸#10為三,今已云胞臚,則不得云三腸,三當作二。臚,之力切。
  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方與其重也寧輕,與其毒也寧善,與其大也寧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之,偶方病在,則反一佐,以伺病之氣而取之也。夫熱與寒背,寒與熱違。微小之熱,為寒所折,微小之玲,為熱所消。甚大寒熱,則祕能與違性者爭雄,能與異氣者相格,聲不同不相應,氣不同不相合,如是則且憚而不敢攻之,攻之則病氣與藥#11氣抗衡,而自為寒熱以開閉固守矣。是以聖人反其佐以伺#12其氣,令身#13氣應合,復令其#14熱參合,使其終異始同#15,燥潤而敗,堅剛強#16又折,柔脆自#17消爾。脆,須醉切。
  帝曰:善。病生於本,余知之矣。生於標者,治之奈何?岐伯曰: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
  言少陰太陽之二氣,餘四氣標本同。
  帝曰:善。六氣之勝,何以候之?岐伯曰:乘其至也。清氣大來,燥之勝也,風木受邪,肝病生焉;
  流於膽。
  熱氣大來,火之勝也,金燥受邪,肺病生焉;
  流於迴腸大腸。○新校正云:詳注云迴腸、大腸,按《甲乙經》迴腸即大腸也。
  寒氣大來,水之勝也,火熱受邪,心病生焉;
  流於三焦小腸。
  濕氣大來,土之勝也,寒水受邪,腎病生焉;
  流於膀胱。
  風氣大來,木之勝也,土濕受邪,脾病生焉。
  流於胃。
  所謂感邪而生病也。
  外否#18其氣,而內惡之,中外不喜,因而遂病,是謂感也。
  乘年之虛,則邪甚也;
  年木不足,外有清邪。年火不足,外有寒邪。年土不足,外有風邪。年金不足,外有熱邪。年水不足,外有濕邪。是年之虛也。歲氣不足,外邪奏甚也。
  失時之和,亦邪甚也;
  六氣臨統,與位氣相剋,感之而病,亦隨所不勝而與內藏相應,邪復甚也。
  遇月之空,亦邪甚也。
  謂上弦前,下弦後,月輪中空也。
  重感於邪,則病危矣。
  年已不足,邪氣大至,是重#19感也。年已不足,天氣剋之,此時感邪,是重感也。內氣召邪,天氣不祐,欲病之不危,可乎?
  有勝之氣,其必來復也。
  天地之氣不能相無,故有勝之氣,其叉來復也。
  帝曰:其脈至何如?岐伯曰:厥陰之至,其脈弦;
  軟虛而滑,端直以長,是謂弦。實而強則病,不實而微亦病,不端直長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弦亦病。
  少陰之至,其脈鉤;
  來盛去衰,如偃帶鈞,是謂鈞。來不盛去反盛則病,來盛去盛亦病,來不盛去不盛亦病,不偃帶鈞亦病#20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鈞亦病。
  太陰之至,其脈沉;
  沉,下也。按之乃得,下諸位脈也。沉甚則病,不沉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況亦病。
  少陽之至,大而浮;
  浮,高也。大,謂稍大諸位脈也。大浮甚則病,浮而不大亦病,大而不浮亦病,不大不浮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大浮亦病。
  陽明之至,短而澀;
  往來不利,是謂澀也。往來不遠,是謂短也。短甚則病,澀甚則病,不短不澀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短澀亦病。
  太陽之至,大而長。
  往來遠是謂長。大甚則病,長甚則病,長而不大亦病,大而不長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長大亦病。
  至而和則平,
  不大甚,則為平調。不弱不強,是謂和也。
  至而甚則病,
  弦似張弓弦,滑如連珠,沉而附骨,浮高於皮,澀而止住,短如麻黍,大如帽簪,長如引繩,皆謂至而大甚也。
  至而反者病,
  應弦反澀,應大反細,應沉反浮,應浮反沉,應短澀反長滑,應軟虛反強實,應細反大,是皆為氣反常平之候,有病乃如此見也。
  至而不至者病,
  氣位已至,而脈氣不應也。
  未至而至者病,
  按曆占#21之,几得節氣,當年六位之分,當如南北之歲,脈象改易而應之。氣序未移而脈先變易,是先天而至,故病。
  陰陽易者危。
  不應天#22常,氣見交錯,失其常位,更易見之,陰位見陽脈,陽位見陰脈,是易位而見也,二氣錯亂故氣危。○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何如?岐伯曰: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病。帝曰:請言其應。岐伯曰: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所謂脈應,即此脈應也。
  帝曰:六氣標本,所從不同,奈何?岐伯曰:氣有從本者,有從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也。
  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
  少陽之本火,太陰之本濕,本末同,故從本也。少陰之本熱,其標陰,太陽之本寒,其標陽,本末異,故從本從標。陽明之中太陰,厥陰之中少陽,本末與中不同,故不從標本從乎中也。從本從標從中,皆以其為化生之用也。
  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化,謂氣化之元主也。有病以元主氣用寒熱治之。○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23。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本標不#24同,氣應異象。此之謂也。
  帝曰:脈從而病反者,其診何如?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
  言病熱而脈數,按之不動,乃寒盛格陽而致之,非熱也。
  帝曰:諸陰之反,其脈何如?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
  形證是寒,按之而脈氣鼓擊於手下盛者,此為熱盛拒陰而生病,非寒也。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取中氣而得者,有取標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反佐取之,是為逆取。奇偶取之,是為從取。寒病治以寒,熱病治以熱,是為逆取。從,順也。
  逆,正順也;若順,逆也。
  寒盛格陽,治熱以熱,熱盛拒陰,治寒以寒之類,皆時謂之逆,外雖用逆,中乃順也,此逆乃正順也。若寒格陽而治以寒,熱拒寒而治以熱,外則雖順,中氣乃逆,故方若順,是逆也。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始,明知逆順,正行無問#25此之謂也。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足以亂經。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
  嘻嘻,悅也。言心意怡悅,以為知道終盡也。六氣之用,粗之與工,得其半也。厥陰之化,粗以為寒,其乃是溫。太陽之化,粗以為熱,其乃是寒。於#26此差互,用失其道,故其學問識用不達,工之道半矣。夫太陽少陰,各有寒化,然#27量其標本應用則正反矣。何以言之?太陽本為寒,標為熱,少陰本為熱,標為寒,方之用亦如是也。厥陰陽明,中氣亦爾。厥陰之中氣為熱,陽明之中氣為濕,此二氣亦反,其類太陽少陰也。然太陽與少陰有標本,用與諸氣不同,故日同氣異形也。夫一經之標本,寒熱既殊,言本當究其標,論標合尋其本。言氣不窮其標本,論病未辨其陰陽,雖同二#28氣而主#29,且阻寒溫之候,故心迷正理,治亦亂經,呼日粗工,允膺其稱。
  夫標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言標與本,易而勿損,察本與標,氣可令調,明知勝復,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天地變化,尚可盡知,況一人之診,而云冥昧,得經之要,持法之宗,為天下師,尚卑其道,萬民之式,豈日大哉。○新校正云:按《標本病傳論》云: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30,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為妄行。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31,言一而知百病之害#32;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33泄者,治其本;先泄#34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爻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饉察問甚,以意調之,問者并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此經論標本尤詳。
  帝曰:勝復之變,早晏何如?岐伯曰:夫所勝者,勝至已病,病已慍慍,而復已萌也。
  復心之慍,不遠而有。
  夫所復者,勝盡而起,得位而甚,勝有微甚。復有少多,勝和而和,勝虛而虛,天之常也。帝曰:勝復之作,動不當位,或後時而至,其故何也?
  言陽盛於夏,陰盛於冬,清盛於秋,溫盛於春,天之常候。然其勝復氣用,四序不同,其何由哉。
  岐伯曰:夫氣之生,與其化,衰盛異也。寒暑溫凍,盛衰之用,其在四維。故陽之動,始於溫,盛於暑;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春夏秋冬,各差其分。
  言春夏秋冬四正之氣,在於四維之分也。即事驗之,春之溫正在辰巳之月,夏之暑正在未申#35之月,秋之凍正在戌亥之月,冬之寒正在丑寅#36之月。春始於仲春,夏始於仲夏,秋始於仲秋,冬始於仲冬。故丑之月,陰結層冰於厚地;未之月,陽焰電掣於天垂;戌之月,霜清肅殺而庶物堅;辰之月,風扇和舒而陳柯榮秀。此則氣差其分,昭然而不可蔽也。然陰陽之氣,生發收藏,與常法相會,徵其氣化及在人之應,則四時每差其日數,與常法相違。從差法,乃正可#37之也。
  故《大要》曰: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謹按四維,斥候皆歸,其終可見,其始可知。此之謂也。
  言氣之少壯也。陽之少為暖,其壯也為暑;陰之少為忿#38其壯也為怒。此悉謂少壯之異氣,證用之盛衰,但立盛衰於四維之位,則陰陽終始應用皆可知矣。
  帝曰:差有數乎?岐伯曰:又凡三十度也。
  度,日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差有數乎?日…後皆三十度而有奇也。此云三十度也者,此文為略。
  帝曰:其脈應皆何如?岐伯曰:差同正法,待時而去也。
  脈亦差,以隨氣應也。待差日足,應王氣至而乃去也。
  《脈要》曰: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澀,秋不數,是謂四塞。
  天地四時之氣,閉塞而無所運行也。
  沉甚日病,弦甚曰病,澀甚日病,數甚日病,
  但應#40天和氣,是則為平。形見大甚,則為力致,以力而致,安能久乎!.故甚皆病。
  參見日病,復見曰病,未去而去日病,去而不去曰病,
  參,謂參和諸氣來#41見。復見,謂再見已衰已死之氣。去,謂王已而去者也。日行之度未出於差,是為天氣未出。日度過差,是為#42天氣已去,而脈尚在,既非得應,故日病。
  反者死。
  夏見況,秋見數,冬見緩,春見澀,是謂反也。犯違天命,生其能久乎!○新校正云:詳上文秋不數,是謂四塞,此注云秋見數,是謂反,蓋以脈差只在仲月,差之度盡而數不去,謂秋之季月而脈尚數,則為反也。
  故曰:氣之相守司也,如權衡之不得相失也。
  權衡,秤也。天地之氣寒暑相對,溫清相望,如持秤也。高者否#43下者否,兩者齊等,無相奪倫,則清靜而生化各得其分也。
  夫陰陽之氣,清靜則生化治,動則苛疾起,此之謂也。
  動,謂變動常平之候,而為災青也。苛,重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成敗倚伏生乎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矣。
  帝曰:幽明何如?岐伯曰:兩陰交盡,故日幽;兩陽合明,故日明。幽明之配,寒暑之異也。
  兩陰交盡於戌亥,兩陽合明於辰巳,《靈樞繫日月論》云:亥,十月,左足之厥陰。戌,九月,右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日厥陰。辰,三月,左足之陽明,巳,四月,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日陽明。然陰交則幽,陽合則明,幽明之象,當由是也。寒暑位西南、束北,幽明位西北、束南。幽明之配,寒暑之位,誠斯異也。○新校正云:按《太始天元冊文》云:幽明既位,寒暑弛張。
  帝曰:分至何如?岐伯曰:氣至之謂至,氣分之謂分,至則氣同,分則氣異,所謂天地之正紀也。
  因幽明之問,而形斯義也。言冬夏二至是天地氣主歲至其所在也。春秋二分,是問氣初二四五,四氣各分其政於主歲左右也。故日至則氣同,分則氣異也。所言二至二分之氣配者,此所謂是天地氣之正紀也。
  帝曰:夫子言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余已知之矣。然六氣往復,主歲不常也,其補寫奈何?
  以分至明六氣分位,則初氣四氣,始於立春立秋前各一十五日為紀法。三氣六氣,始於立夏立冬後各一十五日為紀法。由是四氣前後之紀,則三氣六氣之中,正當二至日也。故日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也。然以三百六十五日易一氣,一歲已往,氣則改新,新氣既來,舊氣復去,所宜之時#44,大#45地不同,補寫之方,應知先後,故復以問之也。
  岐伯曰:上下所主,隨其攸利,正其味,則其要也,左右同法。《大要》曰:少陽之主,先甘後鹹;陽明之主,先辛後酸;太陽之主,先鹹後苦;厥陰之主,先酸後辛;少陰之主,先甘後鹹;太陰之主,先苦後甘;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得氣。
  主,謂主歲。得,謂得其性用也。得其性用,則舒卷由人,不得性用,則動生乖件,豈驅邪之可望乎!適足以伐天真之妙氣爾。如是先後之味,皆謂有病先寫之而後補之也。
  帝曰:善。夫百病之生也,皆生於風寒暑濕燥火,以之化之變也。
  風寒暑濕燥火,天之六氣也。靜而順者為化,動而變者為變,故日之化之變也。
  經言盛者寫之,虛者補之,余錫以方士,而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余欲令要道必行,檸鼓相應,猶拔刺雪污,工巧神聖,可得聞乎?
  針日工巧,藥日神聖。○新校正云:按《難經》云:望而知之謂之神,聞而知之謂之聖,問而知之謂之工,切脈而知之謂之巧,以外知之日聖,以內知之日神。
  岐伯曰:審察病機,無失氣宜,此之謂也。
  得其機要,則動小而功大,用淺而功深也。
  帝曰:願聞病機何如?岐伯曰:諸風掉眩,皆屬於肝;
  風性動,木氣同之。
  諸寒收引,皆屬於腎;
  收,謂斂也。引,謂急也。寒物收縮,水氣同也。
  諸氣賸鬱,皆屬於肺;
  高秋氣凍,霧-氣姻集,凍至則氣熱,復甚則氣蟬,徵其物象,屬可知矣。績,謂臉滿。鬱,謂奔迫也。氣之為用,金氣同之。
  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土薄則水淺,土厚則水深,土平則乾,土高則濕,濕氣之有,土氣同之。
  諸熱瞥德,皆屬於火;
  火象徵。
  諸痛癢瘡,皆屬於心;
  心寂則痛微,心躁則痛甚,百端之起,皆自心#46生,痛癢瘡瘍生於心也。
  諸厥固泄,皆屬於下;
  下,謂下焦肝腎氣也。夫守司於下,腎之氣也;門戶束要,肝之氣也。故諸厥固泄,皆屬下也。厥,謂氣逆。固,謂禁固。諸有氣逆上行,及固不禁,出入無度,燥濕不怛,皆由下焦之主守也。
  諸痿喘嘔,皆屬於上;
  上,謂上焦心肺氣也。炎熱薄爍,心之氣也;承熱分化,肺之氣也。熱鬱化上,故病屬上焦。○新校正云:詳痿之為病,似非上病,王注不解所以屬上之由,使後人疑議。今按《痿論》云:五藏使人痿者,因肺熱葉焦,發為痿璧。故云屬於上也。痿,又謂肺痿也。
  諸禁鼓慄,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熱之內作。
  諸痙項強,皆屬於濕;
  太陽傷濕。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炎上之性用也。
  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熱鬱於內,肺脹所生。
  諸躁狂越,皆屬於火;
  熱盛於胃,及四未也。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陽內鬱而陰行於外。
  諸病有聲,鼓之如鼓,皆屬於熱;
  謂有聲也。
  諸病駙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熱氣多也。
  諸轉反戾,水液渾濁,皆屬於熱;
  反戾,筋轉也。水液,小便也。
  諸病水液,澄徹清泠,皆屬於寒;
  上下所出,及吐出溺出也。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酸,酸水及沬#47也。
  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此之謂也。
  深乎聖人之言,理宜然也。有無求之,虛盛責之,言悉由也。夫如大寒而甚,熱之不熱,是無火也;熱來復去,晝見夜伏,夜發晝止,時節而動,是無火也!當助其心。又如火#48熱而甚,寒之不寒,是無水也;熱動復止,倏忽往來,時動時止,是無水也,當助其腎。內格嘔逆,食不得入,是有火也。病嘔而吐,食入反出,是無火也。暴速注下,食不及化,是無水也。滄泄而久,止發無怛,是無水也。故心盛則生熱,腎盛則生寒。腎虛則寒動於中,心虛則熱收於內,又熱不得寒,是無火也。寒不得熱,是無水也。夫寒之不寒,責其無水。熱之不熱,責其無火。熱之不久,責心之虛。寒之不久,責腎之少。有者寫之,無者補之,虛者補之,盛者寫之,居其中問,疏者壅塞,令上下無礙,氣血通調,則寒熱自和,陰陽調達矣。是以方有治熱以寒,寒之而水#49食不入,攻寒以熱,熱之而昏躁以生,此則氣不疏通,壅而為是也。紀於水火,餘氣可知。故日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令氣通調,妙之道也。五勝,謂五行更勝也。先以五行寒暑溫凍濕,酸鹹甘辛苦相勝為法也。
  帝曰:善。五味陰陽之用何如?岐伯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奕,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
  涌,吐也;泄,利也。滲泄,小便也。言水液自迴腸,沁別汁,滲入膀胱之中,胞氣化之,而為溺以泄出也。○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更。又云: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軟,四時五藏,病隨五味所宜也。
  帝曰: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無毒,何先何後,願聞其道。
  夫病生之類,其有四焉,一者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二者因氣動而外有所成,三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四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夫因氣動而內成者,謂積聚癥癡,瘤氣癢起,結核癲痛之類也。外成者,謂癱腫瘡瘍,痂疥疽痔,掉應浮腫,目赤縹勝駙腫痛癢之類也。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者,謂留飲癖食,饑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之類也。生於外者,謂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輩尸鬼擊,衝薄墜墮,風寒暑濕,斫射刺割捶仆之類也。如是四類,有獨治內而愈者,有兼治內而愈者,有獨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內而後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後治內而後愈者,有須齊毒而攻擊者,有須無毒而調引者。几此之類,方法所施,或重或輕,或緩或急,或收或散,或潤或燥,或叉或堅,方士之用,見解不同,各擅己心,好用#50非素,故復問之。
  岐伯曰: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適大小為制也。
  言但非緩.積愈疾,解急脫死,則為良方。非爻要言以先毒為是,後毒為非,無毒為非,有毒為是,叉量病輕重,大小制之也。
  帝曰:請言其制。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從之,
  夫病之微小者,猶大#52火也。遇草而#53,得木#54而繙,可以濕伏,可以水滅,故逆其性氣以折之攻之。病之大甚者,猶龍火也。得濕而焰,遇水而繙,不知其性以水濕折之,適足以光焰詣天,物窮方止矣;識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則繙灼自消,焰光撲滅。然逆之,謂以寒攻熱,以熱攻寒。從之,謂攻以寒熱,雖從其性,用不叉皆同。是以下文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此之謂乎。○新校正云:按神農云: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二臣,九佐使也。
  堅者制#55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56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適事為故。
  量病證候,適事用之。
  帝曰:何謂逆從?岐伯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
  言逆者,正治也。從者,反治也。逆病氣而正治,則以寒攻熱,以熱攻寒。雖從順病氣,乃反治法也。從少,謂一同而二異;從多,謂二同而三異也。言不#57同者,是謂#58制也。
  帝曰:反治何謂?岐伯曰:熱因寒匯隱牘壇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
  夫大寒內結,蓄聚疝痕,以熱攻,除寒格熱,反縱,反縱之則痛發尤甚,攻之則熱不得前,方以蜜煎烏頭佐之以熱蜜,多其藥,服已便消。是則張公從此而以熱因寒用也。有火氣動,服玲已過,熱為寒格,而身玲嘔喊,啞乾口苦,惡熱好寒,眾議攸同,咸呼為熱,玲治則甚,其如之何?逆其好則拒治,順其心則加病,若調寒熱逆,玲熱鈴行,則熱物玲服,下啞之後,玲體既消,熱性便發,由是病氣隨愈,嘔喊皆除。情且不違,而致大益,醇酒玲飲,則其類矣,是則熱因寒用也。所謂惡熱者,凡諸食餘氣主於生者,○新校正云:詳主字疑誤上。○見之已嘔也。又病熱者,寒攻不入,惡其寒勝,熱乃消除。從其氣則熱增,寒攻之則不入。以豉豆諸玲藥酒漬或溫而服之,酒熱氣同,固無違件,酒熱既盡,寒藥已行,從其服食,熱便隨散,此則寒因熱用也。或以諸玲物,熱齊和之,服之食之,熱復圍解,是亦寒因熱用也。又熱食緒肉及粉葵乳,以椒薑橘熱齊和之,亦其類也。又熱在下焦,治亦然。假如下氣虛乏,中焦氣壅,朕脅滿甚,食已轉增,粗工之見無能斷也,欲散滿則恐虛其下,補下則滿甚於中,散氣則下焦轉虛,補虛則中滿滋甚。醫病參議,言意皆同,不救其虛,且攻其滿,藥入則喊,藥過依然,故中滿下虛,其病常在。乃不知疏啟其中,峻補於下,少服則資壅,多服則宣通,由是而療,中滿自除,下虛斯實,此則塞因塞用也。又大熱內#59結,注泄不止,熱宜寒療,結復已除,以寒下之,結散利止,此則通因通用也。又大熱凝內,久利滄泄,愈而復發,綿歷歲年,以熱下之,寒去利止,亦其類也。投寒以熱,涼而行之,投熱以寒,溫而行之,始同終異,斯之謂也。諸如此等,其徒定繫#60略舉宗兆,猶是反治之道,斯其類也。○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亦熱因寒用,寒因熱用之義也。
  帝曰:善。氣調而得者,何如?岐伯曰:逆之,從之,逆而從之,從而逆之,疏氣令調,則其道也。
  逆,謂逆病氣以正治。從,謂從病氣而反療。逆其氣以正治,使其從順,從其病以反取,令彼和調,故日逆從也。不疏其氣令道路開通,則氣感寒熱而為變,始生化多端也。
  帝曰:善。病之中外何如?岐伯曰:從內之外者,調其內;從外之內者,治其外;
  各絕其源。
  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先調其內而後治其外,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
  皆謂先除其根屬,後削其枝條。
  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
  中外不相及,自各一病也。
  帝曰:善。火熱復,惡寒發熱,有如瘧狀,或一日發,或問數日發,其故何也?岐伯曰:勝復之氣,會遇之時,有多少也。陰氣多而陽氣少,則其發日遠;陽氣多而陰氣少,則其發日近。此勝復相薄,盛衰之節,瘧亦同法。
  陰陽齊等,則一日之中,寒熱相半。陽多陰少,則一日之發而但熱不寒。陽少陰多,則隔日發而先寒後熱。雖勝復之氣,若氣微則一發後六七日乃發,時謂之愈而復發,或頻三日發而六七日止,或隔十日發而四五日止者,皆由氣之多少,會遇與不會遇也。俗見不遠,乃謂鬼神暴疾,而久析禱避匿,病勢已過,旋至其斃,病者頂歿,自謂其分,致令冤魂塞於廣#61路,夭死盈於曠野,化愛鑒玆,能不傷楚?習俗既久,難卒釐革,非復可改,未如之何,悲哉,悲哉!
  帝曰:論言治寒以熱,治熱以寒,而方士不能廢繩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復起,奈何治?
  謂治之而病不衰退,反因藥寒熱,而隨生寒熱病之新者也。亦有止而復發者,亦有藥在而除藥去而發者,亦有全不息者。方士若廢此繩墨,則無更新之法,欲依標格,則病勢#62不除,拾之則阻彼几情,治之則藥無能驗,心迷意惑,無由通悟,不知其道,何恃而為,因藥病生,新舊相對,欲求其愈,安可奈何?
  岐伯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
  言益火之源,以消陰翳;壯水之主,以制陽光,故日求其屬也。夫粗工褊淺,學未精深,以熱攻寒,以寒療熱;治熱未已,而玲疾已生;攻寒日深,而熱病更起;熱起而中寒尚在,寒生而外熱不除;欲攻寒則懼熱不前,欲療熱則思寒又止。進退交戰,危亟已臻;豈知藏府之源,有寒熱溫凍之主哉。夫取心者不又齊以熱,取腎者不叉齊以寒;但益心之陽,寒亦通行;強腎之陰,熱之猶可。觀斯之故,或治熱以熱,治寒以寒,萬舉萬生#63,孰知其意,思方智極,理盡辭窮。嗚呼!.人之死者,豈謂命,不謂方士愚昧而殺之耶!
  帝曰:善。服寒而反熱,服熱而反寒,其故何也?岐伯曰:治其王氣,是以反也。
  物體有寒熱,氣性有陰陽,觸王之氣,則強其用也。夫肝氣溫和,心氣暑熱,肺氣清涼,腎氣寒冽,脾氣兼并之。故也春以清治肝而反溫,夏以玲治心而反熱,秋以溫治肺而反清,冬以熱治腎而反寒,蓋由補益王氣太甚也。補王太甚,則藏之寒熱氣自多矣。
  帝曰:不治王而然者,何也?岐伯曰:悉乎哉問也。不治五#64味屬也。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
  新校正云:按《宣明五氣篇》云: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鹹入腎,甘入脾。是謂五入。
  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夫入肝為溫,入心為熱,入肺為清,入腎為寒,入脾為至陰而四氣兼之,皆為增其味而益其氣,故各從本藏\之氣用爾。故久服黃連苦參而反熱者,此其類也。餘味皆然。但人意疏忽,不能精候耳。故曰: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不已,益歲年則藏氣偏勝,氣有偏勝則有偏絕,藏有偏絕則有暴夭者。故曰:氣增而久,夭之由也。是以《正理觀化藥集》商較服餌曰:藥不具五味,不備四氣,而久服之,雖且獲勝益,久叉、致暴夭。此之謂也。絕粒服餌則不暴亡,斯何由哉?無五穀味資助故也。復令食穀,其亦夭焉。
  帝曰:善。方制君臣,何謂也?岐伯曰: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非上中#65下三品之謂也。
  上藥為君,中藥為臣,下藥為佐使,所以異善惡之名位。服餌之道當從此為法,治病之道,不鈴皆然。以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之用者為使,皆所以贊成方用也。
  帝曰:三品何謂?岐伯曰: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三品,上中下三品,此名#66藥善惡不同性用也。○新校正云:按神農云:上藥為君,主養命以應天;中藥為臣,主養性以應人;下藥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
  帝曰:善。病之中外何如?
  前問病之中外,謂調氣之法,今此未盡,故復問之。此下對,當次前求其屬也之下,應古之錯簡也。
  岐伯曰:調氣之方,必別陰陽,定其中外,各守其鄉。內者內治,外者外治。微者調之,其次平之,盛者奪之,汗之下之,寒熱溫凍,衰之以屬,隨其攸利,
  病有中外,治有表裹,在內者,以內治法和之;在外者,以外治法和之;氣微不和,以調氣法調之#67;其次大者,以平氣法平之;盛甚不已,則奪其氣,令其衰也。假如小寒之氣,溫以和之;大寒之氣,熱以取之;甚寒之氣,則下奪之,奪之不已,則逆折之;折之不盡,則求其屬以衰之。小熱之氣,涼以和之;大熱之氣,寒以取之;甚熱之氣,則汗發之;發之不盡,則逆制之;制之不盡,則求其屬以衰之。故日汗之下之,寒熱溫涼,衰之以屬,隨其攸利。攸,所也。
  謹道如法,萬舉萬全,氣血正平,長有天命。
  守道以行,舉無不中,故能驅役草石,召遣神靈,調御陰陽,鐲除眾疾,血氣保平和之侯,天真無耗竭之由。夫如是者,蓋以舒卷在心,去留從意,故精神內守,壽命靈長。
  帝曰:善。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八竟
  #1下:原脫,據顧本補。
  #2抑:原作『仰』,據顧本改。
  #3二:原脫,據顧本補。
  #4陰:顧本『陰』下有『交』字。
  #5為:原作『謂』,據顧本改。
  #6上:顧本作『止』。
  #7之:疑當作『乏』。
  #8不:顧本作『制』。
  #9奇:顧本作『常』。
  #10腸:原作『陽』,據顧本改。
  #11藥:顧本作『聲』。
  #12伺:顧本作『同』。
  #13身:顧本作『聲』。
  #14其:顧本作『寒』。
  #15同:原作『伺』,據顧本改。
  #16強:顧本無『強』字。
  #17自:原作『伺』,據顧本改。
  #18否:顧本作『有』。
  #19重:顧本作『一』。
  #20不偃帶鉤亦病:此六字原脫,據顧本補。
  #21占:原作『古』,據顧本改。
  #22天:原作『大』,據顧本改。
  #23厥陰:此二字原與下『陽明』互倒,據顧本乙正。
  #24不:原作『中』,據顧本改。
  #25問:顧本作『問』。
  #26於:顧本作『由』。
  #27然:顧本作『熱』,屬上讀。
  #28二:顧本作『一』。
  #29主;顧本作『生』
  #30問:顧本作『問』。
  #31大:原作『七』,據顧本改。
  #32害:原作『善』,據顧本改。
  #33後:原作『復』,據顧本改。
  #34泄:原作『也』,據顧本改。
  #35未申:顧本作『午未』。
  #36丑寅:顧本作『寅丑』。
  #37可:顧本作『當』。
  #38忿:原作『壯』,據顧本改。
  #39曰:原作『且』,據顧本改。
  #40應:原作『慮』,據顧本改。
  #41來:原作『未』,據顧本改。
  #42為:顧本作『謂』。
  #43否:原作『石』,據顧本改。
  #44時:顧本作『味』。
  #45大:顧本作『天』。
  #46自心:原作』『悉』字,據顧本改。
  #47沫:顧本作『味』。
  #48火:顧本作『大』。
  #49水:原作『火』,據顧本改。
  #50用:顧本作『丹』。
  #51非緩:顧本作『能破』。
  #52大:顧本作『水』。
  #53媾:原作『病』,據顧本改。
  #54木:顧本作『水』。
  #55制:顧本作『削』。
  #56益:顧本作『溫』。
  #57不:顧本作『盡』。
  #58謂:顧本作『奇』。
  #59內:原作『肉』,據顧本改。
  #60繫:顧本作『繁』。
  #61廣:顧本作『冥』。
  #62勢:原作『熱』,據顧本改。
  #63生:顧本作『全』。
  #64治五:原作『味王』,據顧本改。
  #65中:原脫,據顧本補。
  #66名:顧本作『明』。
  #67氣徹不和,以調氣抉調之︰此十字原脫,據顧本補。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九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著至教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四時病類論》之本末。
  黃帝坐明堂,召雷公而問之日:子知醫之道乎?
  明堂,布政之官也,八窗四闡,上圓下方,在國之南,故稱明堂。夫求民之瘓,恤民之隱,大聖之用心,故召引雷公,問拯濟生靈之道。
  雷公對日:誦而頗#1能解,解而未能別,別而未能明,明而未能彰,
  言所知解,但得法守數而已,猶未能深盡精微之妙用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習道有五:一誦,二解,三別,四明,五彰。
  足以治群僚,不足至侯王。
  公不敢自高其道,然則布衣與血食主,療亦殊矣。
  願得受樹天之度,四時陰陽合之,別星辰與日月光,以彰經衛,後世益明,
  樹天之度,言高遠不極。四時陰陽合之,言順氣序也。別星辰與日月光,言別學者二明大小異也新校正云:按《太素》別作列字。
  上通神農,著至教疑於二皇。
  公欲其經法明著,通於神農,使後世見之,疑是二皇并行之教。○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疑作擬。
  帝日:善,無失之,此皆陰陽表裹上下雌雄相輸應也,而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以教眾庶,亦不疑殆,醫道論篇,可傳後世,可以為寶。
  以明著故。
  雷公曰:請受道,諷誦用解,
  誦,亦論也。諷諭者,所以比切近而令解也。
  帝曰:子不聞《陰陽傳》乎?曰:不知。曰:夫三陽天為業,
  天為業,言三陽之氣,在人身形,所行居上也。《陰陽傳》,上古書名化者#2。○新校正云:按《太素》天作大。
  上下無常,合而病至,偏害陰陽。
  上下無常,言氣乖通不定在上下也。合而病至,謂手足三陽氣相合而為病至也。陽并至則精氣微,故偏損害陰陽之用也。
  雷公曰:三陽莫當,請聞其解。
  莫當,言氣并至而不可當。
  帝曰:三陽獨至者,是三陽并至,并至如風雨,上為巔疾,下為漏病,
  并至,謂手三陽足三陽氣并合而至也。足太陽豚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其支別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行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從肩髒內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手太陽豚起於手,循臂上行交肩上,入缺盆絡心,循咽下鬲抵胃屬小腸。故上為巔疾,下為漏病也。漏,血膿出,所謂并至如風雨者,言無常準也。故下文曰:○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漏病,謂膀胱漏泄,大小便數,不禁守也。
  外無期,內無正,不中經紀,診無上下,以書別。
  言三陽并至,上下無常,外無色氣可期,內無正經常爾。所至之時,皆不中經脈綱紀,所病之證,又復上下無常,以書記銓量,乃應分別爾。
  雷公曰:臣治疏愈,說意而已。
  雷公言,臣之所治,稀得痊愈,請言深意而已疑心。已#3止也,謂得說則疑心乃止。
  帝曰:三陽者,至陽也,
  六陽并合,故日至盛之陽也。
  積并則為驚,病起疾風,至如礦碰,九竅皆塞,陽氣滂溢,乾啞喉塞。
  積,謂重也。言六陽重并,洪盛莫當,陽憤鬱惟盛,是為滂溢無涯,故九竅塞也。
  并於陰,則上下無常,薄為腸僻。
  陰,謂藏也。然陽薄於藏為病,亦上下無常定之診。若在下為病,便數赤白。
  此謂三陽直心,坐不得起,臥者便身全,三陽之病。
  足太陽豚,循肩下至腰,故坐不得起,外便身全也。所以然者,起則陽盛鼓,故常欲得外,外則經氣均#4,故身安全。○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便身全作身重#5。
  且以知天下,何以別陰陽,應四時,合之五行。
  言知未備也。
  雷公曰:
  新校正云:按自此至篇末,全元起本別為一篇,名《方盛衰》也。
  陽言不別,陰言不理,請起受解,以為至道。
  帝未許為深知,故重請也。
  病傷五藏,筋骨以消,子言不明不別,是世主學盡矣。
  言病之深重,尚不明別,然輕微者,亦何開愈令得遍知耶?然猶是不知,明世#6主學教之道從斯盡矣。
  腎且絕,惋惋日暮,從容不出,人事不殷。
  舉藏之易知者也。然腎脈且絕,則心神內爍,筋骨脈肉日晚酸空也。暮,晚也。若以此之類,諸藏氣但#7少。不出者,當人事萎弱,不復殷多。所以爾者,是則腎不足,非傷損故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作腎且絕死,死旦暮。惋,烏貫切。
  示從容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名《從容別白黑》。
  黃帝燕坐,召雷公而問之曰:汝受術誦書者,若能覽觀雜學,及於比類,通合道理,為余言子所長,五藏六府,膽、胃、大小腸、脾胞、膀胱,腦髓涕唾,哭泣悲哀,水所從行,此皆人之所生,治之過失,
  《五藏別論》: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髓腦為藏,或以腸胃為藏,或以為府,敢問更相反,皆自謂是,不知其道,願聞其說。岐伯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寫,名日奇怛之府。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寫而不藏,此受五藏濁氣,故名日傳化之府。是以古之治病者,以為過失也。
  子務明之,可以十全,即不能知,為世所怨。
  不能知之,動傷生者,故人聞議論,多有怨咎之心焉。
  雷公曰:臣請誦《脈經》上下篇甚眾多矣,別異比類,猶未能以十全,又安足以明之。
  言臣所請誦《脈經》兩篇眾多,別異比類例,猶未能以義而會見十全,又何足以心明至理乎。安,猶何也。
  帝曰:子別試通五藏之過,六府之所不和,針石之敗,毒藥所宜,湯液滋味,具言其狀,悉言以對,請問不知。
  過謂過失,所謂不率常候而生病者也。毒藥攻邪,滋味充養,試公之問,知與不知爾。○新校正云:按《太素》別試作誠別。
  雷公曰:肝虛、腎虛、脾虛,皆令人體重煩冤,當投毒藥、刺灸、砭石、湯液,或已或不已,願聞其解?
  公以帝問,使言而藏之過,毒藥湯液滋味,故問此病也。
  帝曰: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余真問以自謬也。
  言問之不相應也。以問不相應,故言余真發問以自招謬誤之對也。
  吾問子窈冥,子言上下篇以對,何也?
  窈冥,謂不可見者,則形氣榮衛也。《八正神明論》:岐伯對黃帝曰: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況,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日觀於冥冥焉。由此,帝故日吾問子窈冥也。然肝虛腎虛脾虛,則《上下篇》之旨,帝故日子言《上下篇》以對何也。
  夫脾虛浮似肺,腎小浮似脾,肝急沉散似腎,此皆工之所時亂也,然從容得之。
  脾虛脈浮候則似肺,腎小浮上侯則似脾,肝急沉散候則似腎者,何以然?以三藏相近,故脈象參差而相類也,是以工惑亂之,為治之過失矣。雖爾乎,猶宜從容安緩,審比#8類之,而待三#9藏之形侯矣。何以取之?然浮而緩日脾,浮而短日肺,小浮而滑日心,急緊而散日肝,搏況而滑日腎。不能比#10類,則疑亂彌甚。
  若夫三藏,土木水參居,此童子之所知,問之何也?
  脾合土,肝合木,腎合水,三藏皆在鬲下,居止相近也。
  雷公曰:於此有人,頭痛筋孿骨重,怯然少氣,喊噫腹滿,時驚,不嗜臥,此何藏之發也?脈浮而弦,切之石堅,不知其解,復問所以三藏者,以知其比類也。
  脈有浮、弦、石、堅,故云問所以三藏者,以知其比類也。帝曰:夫從容之謂也。言比類也。
  夫年長則求之於府,年少則求之於經,年壯則求之於藏,
  年之長者甚於味,年之少者勞於使,年之壯者過於內。過於內則耗傷精氣,勞於使則經中風邪,甚於味則傷於府,故求之異也。
  今子所言皆失。八風蒐熟,五藏消爍,傳邪相受。夫浮而弦者,是腎不足也。
  脈浮為虛,弦為肝氣,以腎氣不足,故脈浮弦也。(苑,胡阮切。)
  沉而石者,是腎氣內著也。
  石之言堅也。著,謂腎氣內薄,著而不行也。
  怯然少氣者,是水道不行,形氣消索也。
  腎氣不足,故水道不行。肺藏被衝,故形氣消散。索,盡也。
  咳嗽煩冤者,是腎氣之逆也。
  腎氣內著,上歸於母也。
  一人之氣,病在一藏也。若言三藏俱行,不在法也。
  經不然也。
  雷公曰:於此有人,四支解墮,喘咳血泄,而愚診之,以為傷肺,切脈浮大而緊,愚不敢治,粗工下砭石,病愈,多出血,血止身輕,此何物也?帝曰:子所能治,知亦眾多,與此病失矣!
  以為傷肺而不敢治,是乃狂見,法所失矣。(砭,方念切。)
  譬以鴻飛,亦衝於天。
  鴻飛衝天,偶然而得,豈其羽翩之所能哉?粗工下砭石,亦猶是矣。
  夫聖人之治病,循法守度#11。援物比類,化之冥冥,循上及下,何必守經。
  經,謂經脈,非經法也。
  今夫脈浮大虛者,是脾氣之外絕,去胃外歸陽明也,
  足太陰絡支別者,入絡腸胃,是以脾氣外絕,不至胃外歸陽明也。
  夫二火不勝三水,是以脈亂而無常也;
  二火,謂二陽藏。三水,謂三陰藏。二陽藏者,心肺也,以在鬲上故。三陰藏者,肝脾腎也,以在鬲下故。然三陰之氣上勝二陽,陽不勝陰,故脈亂而無常也。
  四支解墮,此脾精之不行也;
  土主四支,故四支解墮。脾精不化,故使之然。
  喘咳者,是水氣并陽明也;
  腎氣逆入於胃,故水氣并於陽明。
  血泄者,脈急血無所行也。
  泄,謂泄出也。然脈氣數急,血溢於中,血不入經,故為血泄。以脈奔急而血溢,故日血無所行也。
  若夫以為傷肺者,由失以狂也。不引比類,是知不明也。
  言所識不明,不能比類,以為傷肺,由失#12狂言耳。
  夫傷肺者,脾氣不守,胃氣不清,經氣不為使,真藏壞央,經脈傍絕,五藏漏泄,不鈕則嘔,此二者不相類也。
  肺氣傷則脾外救,故云脾氣不守。肺藏損則氣不行,不行則胃滿,故云胃氣不清。肺者主行榮衛陰陽,故肺傷則經脈不能為之行使也。真藏,謂肺藏也。若肺藏損壞,皮膜次破,經詠傍絕而不流行,五藏之氣上溢而漏泄者,不鈕血則嘔血也。何者?肺主鼻,胃應。也。然口鼻者,氣之門戶也。今肺藏已損,胃氣不清,不上鈕則血下流於胃中,故不蛆出則嘔出也。然傷肺傷脾,鈕血泄血,標出且異,本歸亦殊,故此二者不相類也。
  譬如天之無形,地之無理,白與黑相去遠矣。
  言傷肺傷脾,形證懸別,譬天地之相遠,如黑白之異象也。
  是失吾過矣。以子知之,故不告子,
  是,猶此也。言雷公子之此見病疏者,是吾不教子比類之道,故自謂過也。
  明引比類《從容》,是以名曰診輕,
  新校正云:按《太素》輕作經。
  是謂至道也。
  明引形證,比量類例,今從容之旨,則輕微之者亦不失矣。所以然者何哉?以道之至妙而能爾也。《從容》,上古經篇名也。何以明#13之?《陰陽類論》:雷公曰:臣悉盡意,受傳經脈,須#14得從容之道,以合《從容》。明古文有《從容》矣。
  疏五過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名《論過失》。
  黃帝曰:嗚呼遠哉!.閔閔乎若視深淵,若迎浮雲,視深淵尚可測,迎浮雲莫知其際。
  嗚呼遠哉!.嘆至道之不極也。閔閔乎,言妙用之不窮也。深洲清澄,見之鈴定,故可測。浮雲漂寓,際不守常,故莫知。○新校正云:詳此文與《六微旨論》文重。
  聖人之術,為萬民式,論裁志意,必有法則,循經守數,按循醫事,為萬民副,故事有五過四德,汝知之乎?
  慎五過,則敬順四時之德氣矣。然德者,道之用,生之主,故不可不敬順之也。《上古天真論》曰:所以能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15也。《靈樞經》曰:天之在我者德也。由此則天降德氣,人賴而生,生#16氣抱神,上通於天。《生氣通天論》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為萬民副,楊上善云:副,助也。
  雷公避席再拜曰:臣年幼小,蒙愚以惑,不聞五過與四德,比類形名,虛引其經,心無所對。
  經未師授,心匪生知,功業微薄,故卑辭也。
  帝曰:凡未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神屈故也。貴之尊榮,賤之屈辱,心懷春慕,志結憂惶,故雖不中邪,而病從內生,血脈虛喊,故日脫營。
  嘗富後貧,名曰失精;五氣留連,病有所并○
  富而從欲,貧奪豐財,內結憂煎,外悲過物。然則心從想慕,神隨往計,榮衛之道,閉以遲留,氣血不行,積并為病。
  醫工診之,不在藏府,不變軀形,診之而疑,不知病名,
  言病之初也。病由想戀所為,故未居藏府。事因情念所起,故不變軀形。醫不悉之,故診而疑也。
  身體日減,氣虛無精,
  言病之次也。氣血相迫,形肉消爍,故身體日喊。《陰陽應象大論》曰:氣歸精,精食氣。本#17氣虛不化,精無所滋故也。
  病探無氣,灑灑然時驚,
  言病之深也。病氣深,穀氣盡,陽氣內薄,故惡寒而驚。灑灑,寒貌。
  病深者,以其外耗於衛,內奪於榮。
  血為憂煎,氣隨悲喊,故外耗於衛,內奪於榮。病深者何?以此耗奪故爾。○新校正云:按《太素》病深者以其作病深以甚也#18。
  良工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過也。
  失,謂失問其所始也。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
  飲食居處,五方#19不同,故問之也。《異法方宜論》曰:束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魚鹽之地,海濱傍水,其民食魚而嗜鹹,安其處,美其食。西方金玉之域,沙石之處,天地之所收引,其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其民不衣而褐薦,其民華食而脂肥。北方者,天地所閉藏之域,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冽,其民樂野處而乳食。南方者,天地所長養,陽之所盛處,其地下,水土弱,霧露之所聚,其民嗜酸而食肘。中央者,其地平以濕,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其民食雜而不勞。由此則診病之道,當先問焉。故聖人維合以法,各得其所宜。此之謂矣。
  暴樂暴苦,始樂後苦,
  新校正云:按《太素》作始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喜則氣緩,悲則氣消。然悲哀動中者,竭絕而失生。故精氣竭絕,形體殘毀,心神沮喪矣。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怒則氣逆,故傷陰。喜則氣緩,故傷陽。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厥,氣逆也。逆氣上行,滿於經絡,則神氣憚散,去離形骸矣。
  愚醫治之,不知補寫,不知病情,精華日脫,邪氣乃并,此治之二過也。
  不知喜怒哀樂之殊情,概為補寫而同貫,則五藏精華之氣日脫,邪氣薄蝕而乃并於正真之氣矣。
  善為脈者,必以比類奇恆,從容知之,為工而不知道,此診之不足貴,此治之三過也。
  奇怛,謂氣侯奇異於怛常之候也。從容,謂分別藏氣虛實,脈見高下,幾相似也。《示從容論》曰:脾虛浮似肺,腎小浮似脾,肝急沉散似腎,此皆工之所時亂,然從容分別而得之矣。
  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侯王。
  貴則形樂志樂,賤則形苦志苦,苦樂殊貫,故先問也。封君敗傷,降君之位,封公卿也。及欲侯王,謂情慕尊貴,而妄為不已也。○新校正云:按《太素》欲作公。
  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
  憂惶煎迫,怫結所為。
  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痿璧為攣。
  以五藏氣留連,病有所并而為是也。
  醫不能嚴,不能動神,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此治之四過也。
  嚴,謂戒,所以禁非也。所以令從命也。外為柔弱,言委隨而順從也。然戒不足以禁非,動不足以從令,委隨任物,亂失天常,病且不移,何醫之有也!.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餘緒,切脈問名,當合男女。
  終始#20,謂氣色也。《脈要精微論》曰:知外者終而始之。明知五色氣象,終而復始也。餘緒,謂病發端之餘緒也。切,謂以指按脈也。問名,謂問病證之名也。男子陽氣多而左脈大為順,女子陰氣多而右脈大為順,故宜以侯,常先合之也。
  離絕莞結,憂恐喜怒,五藏空虛,血氣離守,工不能知,何衛之語。
  離,謂離問親愛。絕,謂絕念所懷。蒐,謂蒐積思慮。結,謂結固餘怨。夫閒親愛者魂遊,絕所懷者意喪,積所慮者神勞,結餘怨者志苦。憂愁者閉塞而不行,恐懼者蕩憚而失守,盛怒者迷惑而不治,喜樂者憚散而不藏。由是八者,故五藏空虛,血氣離守,工不思曉,又何言哉!.○新校正云:按蕩憚而失守,《甲乙經》作不收。(憚音但。)
  嘗富大傷,斬筋絕脈,身體復行,令澤不息。
  斬筋絕脈,言非分之過韻也。身體雖已復舊而行,且令津液不為滋息也。何者?精氣耗喊也。澤,液也。
  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艮。
  陽,謂諸陽脈及六府也。昊,謂熱也。言非分傷敗筋脈之氣,血氣內結,留而不去,薄於陽脈,則化為膿,久積腹中,而#21外為寒熱也。
  粗工治之,亟刺陰陽,身體解散,四支轉筋,死日有期,
  不知寒熱為膿積所生,以為常熱之疾,概施其法,數刺陰陽經脈,氣奪病甚,故身體解散而不用,四支廢運而轉筋,如是故知#22死日有期,豈謂命不謂醫耶?
  醫不能明,不問所發,惟言死日,亦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
  言粗工不叉謂解。不備學者,縱備盡三世經法,診不備二#23常,療不順#24五過,不求餘緒,不問持身,亦足為粗略之醫爾。
  凡此五者,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也。
  言是五者,粗名受衛之徒,未足以通悟精微之理,人問之事尚猶懵然。
  故曰:聖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陰陽,四時經紀,五藏六府,雌雄表裹,刺灸砭石,毒藥所主,從容人事,以明經道,貴賤貧富,各異品理,問年少長,勇怯之理,審於部分#25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診必副矣。
  聖人之備識也如此,工宜勉之。
  治病之道,氣內為寶,循求其理,求之不得,過在表裹。
  工#26之治病,叉行#27於形氣之內求有過者,是為聖人之寶也。求之不得,則以藏府之氣陰陽表裹而察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作氣內為實。楊上善云:天地閒氣為外氣,人身中氣為內氣,外氣裁成萬物,是為外實,內氣榮衛裁生,故為內實,治病能求內氣之理,是治病之要也。
  守數據治,無失俞理,能行此衛,終身不殆。
  守數,謂血氣多少及刺深淺之數也。據治,謂據穴俞所治之旨而用之也。但守數據治而用之,則不失穴俞之理矣。殆者,危也。
  不知俞理,五藏苑熟,癱發六府。
  菀,積也。熟,熱也。五藏積熱,六府受之,陽熱相薄,熱之所過則為癱。
  診病不審,是謂失常,
  謂失常經衍正用之道也。
  謹守此治,與經相明,
  謂前氣內循求俞會之理也。
  《上經》、《下經》,揆度陰陽,奇恆五中,庾以明堂,審於終始,可以橫行。
  所謂《上經》者,言氣之通天也。《下經》者,言病之變化也。言此二經,揆度陰陽之氣,奇恆五中者,皆次於明堂之部分也。揆度者,度病之深淺也。奇怛者,言奇病也。五中者,謂五藏之氣色也。夫明堂者,所以視萬物,別白黑,審長短,故日次以明堂也。審於終始者,謂審察五色囚王,終而復始也。夫道循如是,應用不窮,目牛無全,萬舉萬當,由斯高遠,故可以橫行於世問矣。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四十九
  #1頗:循下文例,疑當作『未』。
  #2化者:顧本作也。
  #3已:原作『乃』,據顧本改。
  #4均:原作『約』,據顧本改。
  #5重:顧本作『也』。
  #6世:原作『出』,據頗本改。
  #7但:顧本作『俱細。
  #8比:原作『此』據顧本改。
  #9三:原作『二』,據顧本改。
  #10比:原作『此』,據顧本改。
  #11度:原作『庶』,據頗本改。
  #12失:原作『夫』,據顧本改。
  #13明:原作『合』,據顧本改。
  #14須:顧本作『頌』。
  #15危:顧本『危』下有『故』字。
  #16生:顧本作『主』。
  #17本:顧本作『今』。
  #18甚也:此二字原脫,據頗本補。
  #19五方:顧本作『其有』。
  #20終始:原作『始終』,據顧本乙正。
  #21而:顧本作『則』。
  #22知:原脫,據顧本補。
  #23二:顧本作『三』。
  #24順:顧本作『慎』。
  #25部分:顧本作『分部』。
  #26工:原作『言』,據顧本改。
  #27行:顧本作『在』。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五十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徵四失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名《方論得失明著》。
  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眾多矣,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雷公對曰: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願聞其事解也。
  言循學經師,受傳事業,皆謂十全於人庶,及乎施用正衛,宣行至道,或得失之於世中,故請聞其解說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邪?將言以雜合邪?
  言謂年少智未及而不得十全耶?為復且以言而雜合眾人之用耶?帝疑先知而反問也。
  夫經脈十二,路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
  謂循學而用也。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
  外,謂色。內,謂脈也。然精神不專於循用,志意不從於條理,所謂粗略,揆度失常,故色脈相失而時自疑貽也。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矣。
  《脈要精微論》曰: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有時,與脈為期。又曰: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由此故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為一失矣。
  受師不卒,妄作離#1衛,繆言為道,更名自功,
  新校正云:按《太素》功作巧。
  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不終師衍,惟妄是為,易古變常,自功循己,遺身之咎,不亦宜乎?故為失二也。《老子》曰:無遺身殃,是謂襲常。蓋嫌其妄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坐之薄厚,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貧賤者勞,富貴者佚。佚則邪不能傷,易傷以勞,勞則易傷以邪。其於勞也,則富者近貴者之半。其於邪也,則貧者居賤者之半。例率如此。然世祿之家,或此殊矣。夫勇者難感#2怯者易傷,二者不同,蓋以其神氣有壯弱也。觀其貧賤富貴之義,則坐之薄厚,形之寒溫,飲食之宜,理可知矣。不知比類,用爻乖衷,則失,足以汨#3亂心緒,豈通明之可望乎?故為失三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憂,謂憂懼也。息,謂息難也。飲食失節,言甚飽也。起居過度,言漬耗也。或傷於毒,謂病不可拘於藏府相乘之法而為療也。卒持寸口,謂不先持寸口之脈和平與不平也。然工巧備識,四衛猶疑,故診不能中病之形名,言不能合經而妄作,粗略醫者,尚能中#4妄謬之違背,況深明者見而不謂非乎!故為失四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
  言工之得失毀譽在世人之言語,皆可至千里之外,然其不明尺寸之診,論當以何事知見於人耶!
  治數之道,從容之葆,
  治,王也。葆,平也。言診數當王之氣,皆以氣高下而為比類之原本也。
  故下文曰:葆,音保。
  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
  自不能深學道衍,而致診差違始上,
  申怨謗之詞,遺過咎於師氏者,未之有也。
  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
  不能修學至理,乃街賣於市崖,人不信之,謂乎虛謬,故云棄衍於市也。然愚者百慮而一得,何自功之有耶?○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自作巧,《太素》作自功。嗚呼?
  窈窈冥冥,熟#5知其道!
  今詳熟當作孰。
  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汝不知道之諭,受以明為晦。
  嗚呼,嘆也。窈窈冥冥,言玄遠也。至道玄遠,誰得知之?孰,誰也。擬於天地,言高下之不可量也。配於四海,言深廣之不測也。然不能曉諭於道,則受明道而成暗昧也。晦,暗也。
  陰陽類論篇
  孟春始至,黃帝燕坐,臨觀八極,正八風之氣,而問雷公曰:陰陽之類,經脈之道,五中所主,何藏最貴?
  孟月#6春始至,謂立春之日也。燕,安也。觀八極,謂視八方遠際之色。正八風,謂候八方所至之風,朝會於太一者也。五中,謂五藏。○新校正云:詳八風朝太一,具《天元玉冊》中。又按楊上善云:夫天為陽,地為陰,人為和。陰無其陽,哀殺無已,陽無其陰,生長不止#7。生長不止則傷於陰,陰傷則陰災起。衰殺不已則傷於陽,陽傷則陽禍生矣。故須聖人在天地問,和陰陽氣,令萬物生也。和氣之道,謂先修身為德,則陰陽氣和;陰陽氣和,則八節風調;八節風調,則八虛風止。於是疵痙不起,嘉詳皆#8集,此亦不知所以然而然也。故黃帝問身之經脈貴賤,依之調攝,修德於身,以正八風之氣。
  雷公對曰:春甲乙青,中主肝,治七十二日,是脈之主時,臣以其藏最貴。
  束方甲乙,春氣主之,自然青色內通肝也。《金匱真言論》日.)束方青色,入通於肝。故日青,中主肝也。然五行之氣,各王#9七十二日五七二五#10,積而乘之,則終一歲之數三百六十日,故云治七十二日也。夫四時之氣,以春為始,五藏之應,肝藏合之,公故以其藏為最貴。藏或為道,非也。
  帝曰:卻念上下經,陰陽從容,子所言貴,最其下也。
  從容,謂安緩比類也。帝念《脈經》上下篇,陰陽比類形氣,不以肝藏為貴。故謂公之所貴,最其下也。
  雷公致齋七日,日一復侍坐。
  悟非,致齊以洗心。願益,故坐而復請。
  帝曰:三陽為經,二陽為維,一陽為游部。
  經,謂經綸,所以濟成務。維,謂維持,所以繫天真。游,謂游行。部,謂身形部分也。故生#11氣者濟成務,化谷者繫天真,主色者散布精微,游行諸部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三陽,足太陽脈也,從#12目內毗上頭,分為四道,下項,亦正別脈上下六道,以行於背,與身為經。二陽,足陽明脈也,從鼻而起,下咽,分為四道,亦正別脈六道,上下行腹,綱維於身。一陽,足少陽脈也,起目外毗,絡頭,分為四道,下缺盆,并正別脈六道,上下主經營百節,流氣三部,故日游部。
  此知五藏終始。
  觀其經綸維繫游部之義,則五藏之終始可謂知矣。
  三陽為表,二陰為裹,
  三陽,太陽。二陰,少陰也。少陰與太陽為表裹,故日三陽為表,二陰為裹。
  一陰至絕作朔晦,卻具合以正其理。
  一陰,厥陰也。厥,猶盡也。《靈樞經》曰:亥為左足之厥陰,戌為右足之厥陰,兩陰俱盡,故日厥陰。夫陰盡為晦,陰生為朔。厥陰者,以陰盡為義也,徵其氣王則朔,適言其氣盡則晦,既見其朔,又當其晦,故日一陰至絕作朔晦也。然徵彼俱盡之陰,合此發生之木,以正應五行之理,而無替循環,故云卻具合以正其理也。○新校正云:按注言陰盡為晦,陰生為朔,疑是陽生為朔。
  雷公曰:受業未能明。
  言未明氣候之應見。
  帝曰:所謂三陽者,太陽為經,
  陽氣盛大,故日太陽。
  三陽脈至手太陰,而弦浮而不沉,央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
  太陰為寸口也。寸口者,手太陰也,脈氣之所行。故脈皆至於寸口也。太陽之脈,洪大以長,今弦浮不沈,則當約以四時高下之度而斷次之,察以五藏異同之侯而參合之,以應陰陽之論,知其藏否耳。
  所謂二陽者,陽明也,
  《靈樞經》曰:辰為左足之陽明,巳為右足之陽明。兩陽合明,故日二陽者陽明也。
  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艮至以病皆死。
  鼓,謂鼓動。貝,熱也。陽明之脈,浮大而短,今弦而急沉不鼓者,是陰氣勝陽,木來乘土也。然陰氣勝陽,木來乘土,而反熱病至者,是陽氣之衰敗也,猶燈之焰欲滅反明,故皆死也。
  一陽者,少陽也,
  陽氣未大,故日少陽。
  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此少陽之病也,
  人迎,謂結喉兩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脈動應手者也。弦為少陽之脈,今急懸不絕,是經氣不足,故日少陽之病也。懸者,謂如懸物動搖者也。
  專陰則死。
  專,獨也。言其獨有陰氣而無陽氣,則死。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
  三陰者,太陰也。言所以諸脈皆至手太陰者何耶?以是六經之主故也。六經,謂三陰三陽之經脈也。所以至手太陰者何?以肺朝於百脈之氣,皆交會於氣。也。故下文曰:
  交於太陰,
  此正發明肺朝百脈之義也。《經脈別論》云:肺朝百脈。
  伏鼓不浮,上空志心。
  脈伏鼓繫#13而不上浮者,是心氣不足,故上控引於心而為病也。志心,謂小心也。《刺禁論》曰:七節之傍,中有小心。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肺脈浮澀,此為平也。今見伏鼓,是腎脈也。足少陰脈貫脊屬腎,上入肺中,從肺出絡心。肺氣下入腎志,上入心神也。王氏謂志心為小心,義未通。
  二陰至肺,其氣歸膀胱,外連脾胃。
  二陰,謂足少陰腎之脈。少陰之脈,別行者,入跟中,以上至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上至於肺,其氣歸於膀胱,外連於脾胃。
  一陰獨至,經絕,氣浮不鼓,鉤而滑。
  若一陰獨至肺,經氣內絕則氣浮不鼓於手,若經不內絕則鈞而滑。○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一陰,厥陰也。
  此六脈者,乍陰乍陽,交屬相并,繆通五藏,合於陰陽,
  或陰見陽脈,陽見陰脈,故云乍陰乍陽也。所以然者,以氣交會故爾,當審比類,以知陰陽也。
  先至為主,後至為客。
  脈氣乍陰見陽,乍陽見陰,何以別之?當以先至為主,後至為客也。至,謂至寸口也。
  雷公曰:臣悉盡意,受傳經脈,頌得從容之道,以合《從容》,不知陰陽,不知雌雄。
  頌,謂今誦也。公言臣所頌誦今從容之妙道,欲#14合上古《從容》,而比類形名,猶不知陰陽尊卑之次,不知雌雄殊目之義,請行#15其旨,以明著至教,陰陽雌雄相輸應也。
  帝曰:三陽為父,
  父,所以督濟群小,言高尊也。
  二陽為衛,
  衛,所以卻禦諸邪,言扶生也。
  一陽為紀;
  紀,所以綱紀形氣,言其平也。
  三陰為母,
  母,所以育養諸子,言滋生也。
  二陰為雌,
  雌者,陰之目也。
  一陰為獨使。
  一陰之藏,外合三焦,三焦主謁導諸氣,名為使者,故云獨使也。
  二陽一陰,陽明主病,不勝一陰,脈奕而動,九竅皆沉。
  一陰,厥陰肝木氣也。二陽,陽明胃土氣也。木土相薄,故陽明主病也。木伐其土,土不勝木,故云不勝一陰。脈更而動者,叉為胃氣,動謂木刑,土木相持,則胃氣不轉,故九竅沉滯而不通利也。
  三陽一陰,太陽脈勝,一陰不能止,內亂五藏,外為驚駭。
  三陽,是太陽之氣,故日太陽勝也。木生火,今盛陽繙木,木復受之,陽氣洪盛,內為狂熱,故內亂五藏也。肝主驚駭,故外形#16驚駭之狀也。
  二陰二陽,病在肺,少陰脈沉,勝肺傷脾,外傷四支。
  二陰,謂手少陰心之脈也。二陽,亦胃脈也。心胃合病,邪上下并,故內傷脾,外勝肺也。所以然者?胃為脾府,心火勝金故爾。脾主四支,故脾傷則外傷於四支矣。少陰脈,謂手掌後同身寸之五分,當小指神門之脈也。○新校正云:詳此二陽,乃手陽明大腸,肺之府也。少陰心火勝金之府,故云病在肺。王氏以二陽為胃,義未甚通。況又以見胃病腎之說,此乃是心病肺也。又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等并云二陰一陽。
  二陰二陽皆交至,病在腎,罵晉妄行,顛疾為狂。
  二陰為腎,水之藏#17也。二陽為胃,土之府也。土氣刑水,故交至而病在腎也。以腎水不勝,故胃盛而顛,為狂。
  二陰一陽,病出於腎,陰氣客遊於心,院下空竅,堤閉塞不通,四支別離。
  一陽,謂手少陽三焦。心,主火之府也。水上干火,故火病出於腎,陰氣客遊於心也。何者?腎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其支別者從肺中出絡心,注胸中,故如是也。然空竅陰客上游,胃不能制,胃不能制是土氣衰,故院下空竅皆不通也。言堤者,謂如堤堰不容泄漏。胃脈循足,心脈絡手,故四支如別離而不用也。○新校正云:按王氏云胃脈循足,按此二陰一陽,病出於腎,胃當作腎。
  一陰一陽代絕,此陰氣至心,上下無常,出入不知,咽喉乾燥,病在土脾。
  一陰,厥陰脈。一陽,少陽脈。并木之氣也。代絕者,動而中止也。以其代絕,故為病也。木氣生火,故病生而陰氣至心也。夫肝膽之氣,上至頭首,下至腰足,中至腹脅,故病發上下無常處也。若受納不知其味,竅寫不知其度,而喉咽乾燥者,喉嚨之後又咽屬,為膽之使,故病則咽喉乾燥。雖病在脾土之中,蓋由肝膽之所為爾。
  二陽三陰,至陰皆在,陰不過陽,陽氣不能止陰,陰陽并絕,浮為血痕,沉為膿駙。
  二陽,陽明。三陰,手太陰。至陰,脾也。故日至陰皆在也。然陰氣不能過越於陽,陽氣不能制心,今陰陽相薄,故脈并絕斷,而不相連續也。脈浮為陽氣薄陰,故為血癡。脈沉為陰氣薄陽,故為膿聚而駙斕也。
  陰陽皆壯,下至陰陽。
  若陰陽皆壯而相薄不已者,漸下至陰陽之內,為大病矣。陰陽者,男子為陽道,女子為陰器者,以其盛受故也。
  上合昭昭,下合冥冥,
  昭昭,謂陽明之上。冥冥,謂至陰之內,幽暗之所也。
  診庾死生之期,遂合歲首。
  謂下短期之旨。
  雷公曰:請問短期。黃帝不應。
  欲其復問而實之也。
  雷公復問。黃帝曰:在經論中。
  上古經之中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自雷公已下,別為一篇,名四時病類。
  雷公曰:請問短期。黃帝曰:冬三月之病,病合於陽者,至春正月脈有死徵,皆歸出春。
  病合於陽,謂前陰合陽而為病者也。雖正月脈有死徵,陽已發生,至王不死,故出春三月而至夏初也。冬三月之病,在理已盡,草與柳葉皆殺,裹,謂二陰,腎之氣也。然腎病而正月脈有死徵者,以枯草盡青,松#18葉生出而皆死也。理,裹也。已,以也。古用同。
  春陰陽皆絕,期在孟春。
  立春之後而脈陰陽皆懸絕者,期死不出正月。○新校正云:《太素》無春字。
  春三月之病,曰陽殺,
  陽病,不謂傷寒溫熱之病,謂非時病熱,脈洪盛數也。然春三月中,陽氣尚#19少,未當全盛,而反病熱脈應夏氣者,經云脈不再見,夏脈當洪數,無陽外應,故叉死於夏至也。以死於夏至陽氣殺物之時,故云陽殺。
  陰陽皆絕,期在草乾。
  若不陽病,但陰陽之脈皆懸絕者,死在於霜降草乾之時也。
  夏三月之病,至陰不過十日,
  謂熱病也。脾熱病則五藏危。土成數十,故不過十日也。
  陰陽交,期在謙水。
  《評熱病論》曰:溫病而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者,病名日陰陽交。六月病暑,陰陽復交,二氣相持,故乃死於立秋之候已#20。○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漾水者,七月也。建申,水生於申,陰陽逆也。楊上善云:漾廉檢切,水靜也。七月水生時也。
  秋三月之病,三陽俱起,不治自已。
  秋陽氣衰,陰氣漸出,陽不勝陰,故自已也。
  陰陽交合者,立不能坐,坐不能起。
  以氣不由其正用故爾。
  三陽獨至,期#21在石水。
  有陽無陰,故云獨至也。《著至教論》云:三陽獨至者,是三陽并至。由此則但有陽而無陰也。石水者,謂冬月水冰如石之時,故云石水也。火墓於戌,冬陽氣微,故石水而死也。○新校正云:詳石水之解,本全元起之說,王氏取之。
  二陰獨至,期在盛水。
  亦所謂并至而無陽也。盛水,謂雨雪皆解為水之時,則正謂正月中氣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二陰作三陰。
  方盛衰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第八卷。
  雷公請問:氣之多少?何者為逆?何者為從?黃帝答曰:陽從左,陰從右,
  陽氣之多少皆從左,陰氣之多少皆從右。從者為順,反者為逆。《陰陽應象大論》曰: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老從上,少從下,
  老者穀衰,故從上為順。少者欲甚,故從下為順。
  是以春夏歸陽為生,歸秋冬為死,
  歸秋冬,謂反歸陰也。歸陰則順殺伐之氣故也。
  反之,則歸秋冬為生,
  反之,謂秋冬。秋冬則歸陰為生也。
  是以氣多少逆皆#22厥。
  陽氣之多少反從右,陰氣之多少反從左,是為不順,故日氣少多逆也。如是從左從右之不順者,皆為厥。厥,謂氣逆。故日皆為厥也。
  問曰:有餘者厥耶?
  言少之不順者為逆,有餘者則成厥逆之病乎?
  答曰: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
  一經之氣厥逆上而陽氣不下者,何以別之?寒厥到膝是也。四支者,諸陽之本,當溫而反寒上,故曰寒厥也。秋冬,謂歸陰,歸陰則從右發生其病也。少者以陽氣用事,故秋冬死。老者以陰氣用事,故秋冬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虛者,厥也。陽氣一上於頭,不下於足,足經虛,故寒厥至膝。
  氣上不下,頭痛巔疾,
  巔,謂身之上。巔疾,則頭首之疾也。
  求陽不得,求陰不審,五部隔無徵,若居曠野,若伏空室,綿綿乎屬不滿日。
  謂之陽乃脈似陰盛,謂之陰又脈似陽盛,故曰求陽不得,求陰不審也。五部,謂五藏之部。隔,謂隔遠。無徵無徵,猶無可信驗也。然求陽不得其熱,求陰不審是寒,五藏部不久#23隔遠,無可信驗,故日求陽不得,求陰不審,五部隔無徵也。夫如是者,乃從氣久逆所作,非由陰陽寒熱之氣所為也。若居曠野,言心神散越。若伏空室,謂志意沉潛。散越以氣逆而痛甚未止,沉潛以痛定而復恐再來也。綿綿乎,謂動息微也。身雖綿綿乎且存,然其心所屬望,將不得終其盡日也。故日綿綿乎屬不滿日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云:若伏空室,為陰陽之一。有此五字,疑此脫漏。
  是以少陰之厥,令人妄夢,其極至迷。
  氣之少有厥逆,則令人妄為夢寐。其厥之盛極,則令人夢至迷亂。
  三陽絕,三陰微,是為少氣。
  三陽之脈懸絕,三陰之診細微,是為少氣之候也。○新校正云:按《太素》云:三陽絕氣#24,是為少氣。
  是以肺氣虛則使人夢見白物,見人斬血籍籍#25
  白物,是象金之色也。斬者,金之用也。籍籍,夢死狀也。
  得其時則夢見兵戰。
  得時,謂秋三月也。金為兵革,故夢見兵戰。
  腎氣虛則使人夢見舟船溺人,
  舟船溺人,皆水之用,腎象水,故夢形之。
  得其時則夢伏水中,若有畏恐。
  冬三月也。
  肝氣虛則夢見菌香生草,
  菌香草生,草木之類也。肝合草木,故夢見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菌香是桂。(菌,扶倫切。)
  得其時則夢伏樹下不敢起。
  春三月也。
  心氣虛則夢救火陽物,
  心合火,故夢之。陽物,亦火之類。
  得其時則夢墦灼。
  夏三月也。
  脾氣虛則夢飲食不足,
  脾約#26水穀,故夢飲食不足。
  得其時則夢築垣蓋屋。
  得其時,謂辰戌丑未之月來合#27十八日。築垣蓋屋,皆土之用。
  此皆五藏氣虛,陽氣有餘,陰氣不足,
  腑者陽氣,藏者陰氣。
  合之五診,調之陰陽,以在《經脈》。
  《靈樞經》曰:備有調陰陽合五診,故引之日以在經脈。《經脈》則《靈樞經》之篇目也。
  診有十度,度人脈度、藏度、肉度、筋度、俞度,
  度各有其二,故二五為十以量度。
  陰陽氣盡,人病自具。
  診備盡陰陽虛盛之理,則人病自具知之。
  脈動無常,散#28陰頗陽,脈脫不具,診無常行,診必上下,度民君卿,
  脈動無常數者,是陰散而陽頗調理也。若脈診脫略而不具備者,無以常行之診,而察候之,則當度量民及君卿三者,調養之殊異爾。何者?憂樂苦分,不同其秩故也。
  受師不卒,使術不明,不察逆從,是為妄行,持雌失雄,棄陰附陽,不知并合,診故不明,
  皆謂學不該備。
  傳之後世,反論自章。
  章,露也。以不明而授與人,反古之逵,自然章露也。
  至陰虛,天氣絕;至陽盛,地氣不足。
  至陰虛,天氣絕而不降;至陽盛,地氣微而不升。是所謂不交通也。至,謂至盛也。
  陰陽并交,至人之所行。
  交,謂交通也。唯聖人乃能調理使行也。
  陰陽并交者,陽氣先至,陰陽後至。
  陰陽之氣,并行而交通於一#29處者,則當陽氣先至,陰陽後至。陽氣先至,陰氣後至。何者?陽速而陰遲也。《靈樞經》曰:所謂交通者,并行一數也。由此則二氣亦交會於一處也。
  是以聖人持診之道,先後陰陽而持之,《奇怛之勢》乃六十首,診合微之事,追陰陽之變,章五中之情,其中之論,取#30虛實之要,定五度之事,知此乃足以診。
  《奇恆勢》六十首,今世不傳。
  是以切陰不得陽,診消亡,得陽不得陰,守學不湛,知左不知右,知右不知左,知上不知下,知先不知後,故治不久。知醜知善,知病知不病,知高知下,知坐知起,知行知止,用之有紀#31,診道乃具#32,萬世不殆。
  聖人持診之明誡也。
  起所有餘,知所不足,
  《寶命全形論》曰:內外相得,無以形先。言起已身之有餘,則嘗知病人之不足也。
  度事上下,脈事因格。
  度事上下之宜,脈事因而至於微妙矣。格,至也。
  是以形弱氣虛死;
  中外俱不足也。
  形氣有餘,脈氣不足死;
  藏衰,故脈不足也。
  脈氣有餘,形氣不足生。
  藏盛,故脈氣有餘。
  是以診有大方,坐起有常,
  坐起有常,則息力調適,故診之方法,叉先用之。
  出入有行,以轉神明,
  言所以貴坐起有常者何?以出入行運,皆神明隨轉也。
  必清必靜,上觀下觀,司八正邪,別五中部,按脈動靜,
  上觀,謂氣色。下觀,謂形氣也。八正,謂八節之正侯,五中,謂五藏之部分。然後按寸尺之動靜而定死生矣。
  循尺滑澀,寒溫之意,視其大小,合之病能,逆從以得,復知病名,診可十全,不失人情,故診之或視息視意,故不失條理,
  數息之長短,候脈之至數,故診之法,或視喘息也。知息合脈,病處叉知,聖人察侯條理,斯皆合也。
  道甚明察,故能長久。不知此道,失經絕理,亡言妄期,此謂失道。
  謂失精微至妙道也。
  解精微論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名《方論解》。
  黃帝在明堂,雷公請曰:臣授業傳之,行教以經論,從容形法,陰陽刺灸,湯藥所滋。行治有賢不肖,未必能十全。
  言所自授,用可十全,然傳所教習,未能叉爾也。腎,謂心明志#33遠。不肖,謂擁造不法。
  若先言悲哀喜怒,燥濕寒暑,陰陽婦女,請問其所以然者,卑賤富貴,人之形體所從,群下通使,臨事以適道術,謹聞命矣。
  皆以先聞聖旨,猶未究其意端。
  請問有毚愚仆漏之問,不在經者,欲聞其狀。
  言不智狡見,頓問多也。漏,脫漏也,謂經有所未解者也。毚,校也。愚,不智見也。仆,猶頓也,猶不漸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仆作,朴。
  帝曰:大矣。
  人之所大要也。
  公請問:哭泣而汨不出者,若出而少涕,其故何也?
  言何藏之不#34為而致是乎?
  帝曰:在經有也。
  《靈樞經》有悲哀涕泣之義。
  復問:不知水所從生,涕所從出也。
  復問,重問也。欲知水涕所生之由也。
  帝曰:若問此者,無益於治也,工之所知,道之所生也。
  言涕水者,皆道氣之所生,問之何也。
  夫心者,五藏之專精也,
  專,任也。言五藏之精氣,任心之所使,以為神明之府,是故能。
  目者其竅也,
  神內守,明外鑒,故目其竅也。
  華色者其榮也,
  華色,其神明之外飾。
  是以人有德也,則氣和於目,有亡,憂知於色。
  德者,道之用,人之生也。《老子》曰:道生之,德畜之。氣者,生之主,神之合也。天布德,地化氣,故人因之以生也。氣和則神安,神安則外鑒明矣。氣不和則神不守,神不守則外榮喊矣。故曰:人有德也氣和於目,有亡也憂知於色也。○新校正云:按《太素》德作得。
  是以悲哀則泣下,泣下水所由生。水宗者積水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水宗作眾精。
  積水者至陰也,至陰者腎之精也。宗精之水所以不出者,是精持之也,輔之裹之,故水不行也。夫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是以目之水生也。
  目為上液之道,故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水液上行,乃主於目。
  故諺言曰:心悲名曰志悲。志與心精,共賡於目也。
  水火相感,故日心悲名日志悲。神志俱升,故志與心神共奔奏於目。賡,粗勾切。
  是以俱悲則神氣傳於心精上,不傳於志而志獨悲,故泣出也。泣涕者腦也,腦者陰也,
  《五藏別論》以腦為地氣所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言腦者陰,陽上鑠也,鑠則銷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太素》陰作陽。
  髓者骨之充也,
  充,滿也。言髓填於骨充而滿也。
  故腦滲為涕。
  鼻竅#35通腦,故腦滲為涕,流於鼻中矣。
  志者骨之主也,是以水流而涕從之者,其行類也。
  類,謂同類。
  夫涕之與泣者,譬如人之兄弟,急則俱死,生則俱生,
  同源,故生死俱。○新校正云:按《太素》生則俱生作出則俱亡。
  其志以早悲,是以涕泣俱出而橫行也。
  行恐當為流。
  夫人涕泣俱出而相從者,所屬之類也。
  所屬,謂於腦也。何者?上文云涕泣者腦也。
  雷公曰:大矣。請問人哭泣而氾不出者,若出而少,涕不從之何也?
  怪其所屬同,而行出異也。
  帝曰:夫泣不出者,哭不悲也。不泣者,神不慈也。神不慈則志不悲,陰陽相持,泣安能獨來,
  泣不出者,謂汨也。不泣者,泣謂哭也。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水為陰,火為陽,故日陰陽相持,泣安能獨來也。
  夫志悲者惋,惋則衝陰,衝陰則志去目,志去則神不守精,精神去目,涕泣出也。
  惋,謂內爍也。衝,猶升也。神志相感,泣由是生,故內爍則陽氣升於陰也。陰,腦也。去目,謂陰不守目也。志去於目,故神亦浮游。失#36志去目則光無內照,神失守則精不外明,故日精神去目,涕泣出也。
  且子獨不誦不念夫經言乎,厥則目無所見。夫人厥則陽氣并於上,陰氣并於下。
  并,謂各并於本位也。
  陽并於上,則火獨光也;陰并於下,則足寒,足寒則脹也。夫一水不勝五火,故目毗盲。
  毗,視也。一水,目也。五火,謂五藏之厥陽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毗字。
  是以氣衝風,泣下而不止。夫風之中目也,陽氣內守於精,是火氣墦目,故見風則泣下也。
  風迫陽伏不發,故內繙也。
  有以比之,夫火疾風生乃能雨,此之類也。
  故陽并,則火獨光盛於上,不明於下。是故目者,陽之所生,繫於藏,故云陰陽和則精明也。陽厥則光不上,陰厥則足玲而脹也。言一水不勝五火者,是手足之陽為五火,下一陰者肝之氣也。衝風泣下而不止者,言風之中於目也,是陽氣內守於精,故陽氣盛而火氣墦於目,風與熱交故泣下。是故火疾而風生乃能雨,以陽火之熱而風生於泣,以此譬之類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火字。《太素》云:天之疾風乃能雨。無生字。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五十竟
  #1離:顧本作『雜』。
  #2感:原作『惑』,據顧本改。
  #3汨:原作『柑』,據顧本改。
  #4中:顧本作『窮』。
  #5熟:疑當作『孰』。
  #6月:顧本無『月』字。
  #7生長不止:此四字原脫,據顧本補。
  #8皆:顧本作『竟』。
  #9各王.原作『名主』,據顧本改。
  #10五七二五:顧本『五』上無『五七二』三字,『五』字屬下讀。
  #11生:原作『主』,據顧本改。
  #12從:原作『徹』,據顧本改。
  #13繫:顧本作『擊』。
  #14欲:顧本作『以』。
  #15行:顧本作『言』。
  #16外形:原作『形外』,據顧本乙正。
  #17藏:原作『故』,據顧本改
  #18松:顧本作『柳』。
  #19尚:原作『上』,據顧本改。
  #20已:顧本作『也』。
  #21期:原作『其』,據顧本改。
  #22皆:顧本『皆』下有r為』字。
  #23不久:顧本作『分又』。
  #24三陽絕氣:顧本作『至陽絕陰』。
  #25籍籍:顧本作『藉藉』。
  #26約:顧本作『納』。
  #27來合:頗本作『各王』。
  #28散:原作『君據顧本改。
  #29一:原作『二』,據顧本改。
  #30取:原脫,據頗本補。
  #31紀:原作『診』,據頗本改。
  #32具:原作『其騙,據顧本改。
  #33志:顧本作『智』。
  #34不:頗本作『所』。
  #36失:顧本作『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