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公案》全文阅读

标签: 谴责公案 朝代:未知 作者: 蓝鼎元
作者简介:蓝鼎元(1680年9月19日-1733年8月1日),字玉霖,别字任菴,号鹿洲,福建省漳州府漳浦县人。生于康熙十九年,卒于雍正十一年。蓝鼎元出身书香世家,其父祖皆是当地有名望的儒士。父亲蓝斌精通理学,但屡科不第;蓝鼎元十岁丧父,家境艰苦,靠母以女红度日。自幼聪颖好学,清康熙末年,蓝鼎元随堂兄南澳总兵蓝廷珍入台平定朱一贵之乱,事后,百余宗族、兵员未返,落脚阿里港(今屏东县里港乡)垦荒开发。雍正间特授广东普宁知县,再兼署潮阳知县,写下了断案过程,即《鹿洲公案》(蓝公案)。潮州府知府胡恂邀其编纂府志。后受两广总督鄂弥达恳邀入幕,并再受鄂的举荐,特授为署广州府知府。雍正十一年(1733年)夏到任月余,即卒于官,年仅54岁。今日里港蓝家为其后人。较著名的有蓝世璁。

《蓝公案》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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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蓝鼎元 编著 ,蓝公案(原名《鹿洲公案》,又名《公案偶记》、《蓝公奇案》、《 蓝公案全传》)版本:清代文言小说集。光绪廿八(1902)年上海山左书林出版,易名为《蓝公奇案》、《 蓝公案全传》。二卷廿四则。作者:蓝鼎元。作者受诬罢官后,将雍正五(1727)年任广东潮州府普宁知县、后又兼署潮阳县两年间的审案,选录成书。内容:虽然为廿四则故事,然而皆以真实案例为据,反映了清代前期潮州一带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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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则 五营兵食
  2. 第二则 三宄盗尸
  3. 第三则 邪教惑民
  4. 第四则 幽魂对质
  5. 第五则 葫卢地
  6. 第六则 没字词
  7. 第七则 龙湫埔奇货
  8. 第八则 死丐得妻子
  9. 第九则 贼轻再醮人
  10. 第十则 闽广洋盗
  11. 第十一则 兄弟讼田
  12. 第十二则 卓洲溪
  13. 第十三则 改甲册
  14. 第十四则 云落店私刑
  15. 第十五则 三山王多口
  16. 第十六则 西谷船户
  17. 第十七则 忍心长舌
  18. 第十八则 仙村楼
  19. 第十九则 尺五棍
  20. 第二十则 林军师
  21. 第二十一则 山门城
  22. 第二十二则 猪血有灵
  23. 第二十三则 古柩作孽
  24. 第二十四则 蜃楼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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