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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_3

  作者:清  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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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棉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上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出征军五十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人一百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丰州捏只局头目一员。掌织造花毯。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秩正四品。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口子迤北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达鲁花赤等官。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打捕纳棉民匠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涿州成锦局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民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沧州等处长官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河间、临邑等处军民长官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

  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总管府。秩从四品。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涿州等处民匠异锦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用织染局。秩从七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曲米等长官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秩从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泰安等处长官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长官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大德二年置。延佑六年,置河南田赋总管府,秩从三品。隶内史府。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怯怜口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四皇后位下四季行营并岁赐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从三品。同知、正五品。副总管从五品。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管领大都上都打捕鹰房纳米面提举司。秩从正品。统领一百九十五户。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管领大都涿州织染提举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带领河间路清州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延佑五年置。

  随路打捕鹰房诸色民匠总管府。秩正四品。掌北安王位下岁赐钱粮之事。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纳棉提举司。秩正七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等处金玉民匠稻田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

  管领大都蓟州打捕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置。《元典章》管领怀孟等处人匠打捕达鲁花赤,从七品。

  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达鲁花赤并管领上都纳棉提举司。秩正五品。掌迭只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色民匠及岁赐等事。达鲁花赤、长官、同知、副长官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上都人匠提领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上都、大都提领所。秩从七品。掌本位下怯怜口等事。达鲁花赤、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归德长官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诸色人匠纳棉户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位下岁赐等事。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致用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提领司。秩从八品。提领三员,副提领一员。至元十一年置。

  上都人匠局。秩从七品。达鲁花赤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七年置。

  周王常侍府。秩正三品。常侍七员,中尉四员,咨议、记室各二员。打捕鹰房总管府设官六员,断事官八员,延福寺、饮膳署各二员。延佑三年置。是年,复置断事官二员。后罢。

  诸王傅。秩正三品。宽彻不花太子至齐王位下凡四十五王,各设王傅、傅尉、秩正三品。司马秩正五品。三员。傅尉,惟宽彻不花、也不干、斡罗温三王有之。自此以下,皆称府尉。秩正四品。别于王傅之下,司马之上。三员并设。又多寡不同,或少至一员多至三员者。齐王又独设王博一员。

  都护府。秩从二品。常领旧州城及畏吾儿之居汉地者。大都护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都护二员,从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承发管勾一员。正八品。至元十一年,初置断事官。秩正三品。十八年,改领北庭都护府。秩从二品。二十年。改大理寺。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为都护府。延佑二年,升正二品。七年,复为从二品。定置诸员如上。至元十一年,立建都宁远都护府,兼领互市监。其省罢年分末详。

  崇福司。秩从二品。掌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使四员,从二品。同知二员,从三品。副使二员,从四品。司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_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至元二十六年置。延佑二年改为院,置领院事一员,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升正二品。七年。复为司,降从二品。定置诸员如上。

卷六十一 志第二十八
  ○百官七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都城宫禁,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尚方供张及门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员,正八品。部役兼壕寨一员。至元八年,至元二年置宫殿府,秩正四品。罢宫殿府行工部大少府监。二十一年,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元典章》:大都留守词达鲁花赤兼少府监事正二品,大都留守正二品。知当时有达鲁花赤,其何时裁省则不可考。是年,又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并少府监人留守司。皇庆元年,复立少府监,隶留守司。延祐七年,罢少府监,以本司兼监事。至正十八年,置大都分府四。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领十四局工匠。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五品。直长五员,正八品。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中统二年置其属曰:

  大木局。提领七员,管勾三员。中统二年置。

  曰:小木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置。

  曰:泥厦局。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置。

  曰:车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置。

  曰:装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置。

  曰:铜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置。以上六局,俱秩从八品。

  曰:竹作局。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置。

  曰:绳局。提领二员。中统五年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内府及诸正邸异巧工作,修禳寺观营缮。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元典章》祗应司都监,正九品,世祖建大都、上都宫殿,始置属。其属曰:

  油漆局。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髹漆。中统元年置。

  曰:画局。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藻绘之工。中统元年置。

  曰:销金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装鋈之工。中统四年置。

  曰:裱槽局。提领一员。掌装裱之工。中统二年置。

  曰:烧红局。提领二员。掌心红颜料。至元元年置。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内府宫殿及一切寺观公廨之管缮,凡御用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器物,皆掌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置御用器物局,受省札。至元七年,改器物局,其属曰: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掌轻细铁工。中统四年置。

  曰:减铁局。管勾一员。掌造御用诸宫邸系腰。中统四年置。

  曰:盒钵局。提领二员。掌制御用及系腰。中统四年置。

  曰:成鞍局。提领三员。掌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置。

  曰:羊山鞍局。提领一员。掌造常课鞍辔。至元十八年置。

  曰:网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网扇之工。中统四年置。

  曰:刀子局。提控二员。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宝贝佩刀。中统四年置。

  曰:旋局。提领二员。掌造御用木器。中统四年置。

  曰:银局。提领一员。掌御用金银器盒。中统四年置。

  曰:轿子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木植鞍子诸物。中统四年置。

  曰:采石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掌营造石材。至元四年置。曰石局总管。至元十一年,拨采石夫二千余户,常任工役,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二十六年罢,立采石局。

  山场。提领一员。管勾五员。后改为总管。

  大都城门尉。秩正六品。尉二员。正六品。副尉一员。从六品。掌门禁启闭管钥之事。至元二十年置以,四怯薛八刺哈赤为之。二十二年,增诸门尉、副各一人。二十四年,复以六卫亲军参掌。凡十有一门,曰:丽正、文明、顺承、平则、和义、肃清、晏贞、健德、光熙、崇仁、齐化,每门设尉二员,副尉一员。

  犀象牙局。秩从六品。大使、副使、《元典章》象犀牙局副使,正七品。直长《元典章》正八品。各一员。掌营缮犀象龙床卓器系腰等事。中统四年置。至元五年,增副使一员。其属曰:

  雕木局。提领一员。掌宫殿香阁营缮之事。至元十一年置。

  曰:牙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象牙龙床之工。至元十一年置。

  大都四窑场。秩从六品。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大都窑场大使从八品。旧志从六品,当是讹字。掌营造自琉璃砖瓦。至元十三年丘。其属曰:

  南窑场。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曰:西窑场,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置。

  曰:琉琼局。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元典章》:大都铁局大使、石局大使均正八品。旧志无此二官。

  凡山采木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采伐杂作木植,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至元十四年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秩从八品。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置。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置。

  器备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金银宝器二千余事。至元二十七年置。

  甸皮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十四年始定品秩。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岁办热造红甸羊皮二千有奇。

  上林署。秩从七品。署令、署丞各一员,《元典章》:上林署,令正八品,直长从八品,直长一员。掌栽花卉,供蔬果,种苜蓿以饲驼马,备碟炭以给营缮。至元二十四年置。

  养种园。提领二员。掌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上用。中统三年置。

  花园。管勾二员。掌花果。至元二十四年置。

  苜蓿园。提领三员。掌种苜蓿。

  仪鸾局。秩正五品。掌灯烛张设之事,及门户锁钥,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椎,洒扫掖庭,领烛刺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轮直怯薛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三员,正八品。都目一员。至元十一年置。秩正七品。二十三年,升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官,又别立仪鸾后,设官同。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员,以宦者为之。其属曰:烛刺赤提领大员、提控四员,水手提领二员;针工提领一员;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至元四年置。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理断婚田词讼等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中统四年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秩从四品。《元典章》大都人匠副总管,正五品。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从七品。保定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管匠官二员。中统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收支库。秩正九品。掌受给营。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至元四年置。

  诸色库。秩正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异样木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一员,副大使一员。至大四年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秩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治二年,以应治太庙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秩正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至治元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

  广谊司。秩正三品。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和顾和买、营缮织造工役。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节令司。《元典章》:覆实司达鲁花赤,从五品;同提举,正六品。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元统二年罢,复立覆实司。《元典章》都成所提举司达鲁花赤,从五品。上都同。

  武备寺。秩正三品。掌缮戎器,兼司受给。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从八品。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从八品。承发架阁库管勾,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箸角翎毛等官。至元五年,改军器局为军器监,秩正四品。《元典章》:监知事正八品。照磨从八品,经历从七品。十年,以各路弓矢甲匠并隶军器监。十九年升正三品。二十年,立卫尉院,改军监为武备监,秩正四品。隶卫尉院。二十一年,改监为司,与卫尉并立。大德十一年,升为院。秩正二品。至大四年,复为寺。其所辖属官,则自为选择匠户之能者任之。泰定四年,复设武备寺,同判六员。

  寿武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至元十年,以衣甲库改之。

  利器库。秩从五品。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至元五年,立军器库。十年,改利器库。

  广胜库。秩从五品。掌平阳、太原等处岁造兵器。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其属:丰州甲局,院长一员;应州甲局,院长一员;平地县甲局,院长一员;山阴县甲局,院长一员;白登县甲局,头目一员;丰州工局,使一员;赛甫丁弓局,头目一员。

  平阳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本路投下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绛州甲局,大使一员。

  太原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达鲁花赤一员,局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员。

  保定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河间甲局,院长一员;沂州平县甲局,院长一员:陵州箭局,头目一员。《元典章》:有盖州等处箭局大使,正七品。

  真定路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典章》:真定工匠提举司提举,从五品。其属:冀州甲局,院长一员。

  怀孟河南等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怀孟路弓匠院长一员。《元典章》:恩州、凉州二军器局大使,正七品。志不载。

  汴梁路军器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员。其属:常课弓局,院长一员;常课甲局,院长一员。

  益都济南箭局。秩正七品。局使一员。

  彰德路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上都甲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兴州白局子甲局,院长一员:兴州千户寨甲局,院长一员:松州局五指崖甲局,院长一员;松州胜安甲局,院长一员。

  辽河等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辽盖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盖州甲局,局使一员。

  上都杂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奉圣州军器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蔚州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宣德府军器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广平路甲局,院长一员。

  东平路等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通州甲局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蓟州甲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欠州武器局。秩从五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都甲局提举司。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六年,改总管府。二十八年,罢大都甲匠总管府。《元典章》:大都甲匠同知总管府事,正五品。

  大都箭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宁军器人匠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得副提举各一员。《元典章》:军器人匠大同路、东平等路、大宁路、宣德等路提举司达鲁花赤,均从五品。志或作从六品。或作正六品。当属字误。

  丰州杂造局。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归德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汝宁府军器局。院长一员。

  陈州军器局。院长一员。

  许州军器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

  咸平府军器人匠局。秩正七品。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作咸平府甲局,大使、达鲁花赤俱正七品。

  大都弓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其属:双搭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成吉里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通州工局,院长一员。

  大都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改提举司置司。

  隆兴路军器人匠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元典章》:诸路箭匠、弓匠弦局,提举司提举,均正五品。同提举,从六品。

  平滦路军器人匠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大都杂造局。提领二员。元贞二年置。

  太仆寺。秩从二品。掌阿塔思马匹,受给造作鞍辔之事。卿二员,从二品。少卿二员,秩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中统四年,设群牧所为本监属官,至二十一年始省。至元十二年,改尚牧监。《元典章》:尚牧临,正四品。十九年,又改太仆院。二十年,改卫尉院。二十四年,罢院立太仆寺,正三品。隶宣徽院。又别置尚乘寺,本寺止管阿塔思马思。二十七年,隶中书省,置提调官二员。大德十一年,复改太仆院,升从二品。至大四年,仍为寺。

  尚乘寺。秩从三品。掌上御鞍辔舆辇,阿塔思群牧骟马驴骡,理四怯薛阿塔赤词讼。卿四员,从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元典章》作从六品。经历,从七品。知事、照磨、正八品。管勾,从八品。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罢卫尉院,始设尚乘寺,《元典章》:尚乘寺孵正三品,同判尚寺事从三品至从五品。领资乘库。大德元年,增寺卿一员。十一年,仍改卫尉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复为寺。延祐七年,降从三品。泰定二年复正三品。

  资乘库。秩从五品。掌握收支鞍辔等物。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四元。正七品。至元十三年置。二十年,隶卫尉。二十四年,隶尚乘寺。

  长信寺。秩正三品。领斡耳朵怯怜口诸事。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大德五年置。至大元年,改为院。四年,仍为寺,卿五员,增少卿一员,以宦者为之。延祐七年,省卿、少卿各一员。定置诸员如上。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大都、上都二铁局,并怯怜人匠。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铁局。秩从五品。掌斡耳朵往来造作装钉房车。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元典章》;大都铁局,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员。志秩从五员,疑有误。

  上都铁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品秩同前。

  长秋寺。秩正三品。掌武宗五斡耳朵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皇庆二年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掌正宫作造之役。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大元年,斡耳朵三位下拨到银匠五百余户,置提举司,隶中政院。后属长秋寺。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秩从五口。掌武宗军中北来人匠。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元大元年置。

  承徽寺。秩正三品。掌答儿麻失里皇后位下钱粮、营缮等事。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正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治元年置。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二。秋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至治三年置。

  长宁寺。秩正三品。掌英宗速哥八刺皇后位下户口、钱粮、营缮等事。卿六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治三年置。

  长庆寺。秩正三品。掌成宗斡耳朵及常岁管办禾矢房子、行幸怯薛台人等衣粮之事。卿六员,少卿二员,丞一员。品秩同前。经历、知事各一员,泰定元年,罢中瑞司,置寺。

  宁徽寺。秩正三品。隶八不沙皇后位下。卿六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品秩同前。经历、知事各一员。天历二年置。

  延徽寺。秩正三品。掌懿怜质班皇帝斡耳朵。卿、少卿、丞。品秩同前。至元六年,依累朝故事置。

  太府监。秩正三品。领左右藏等库。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员。经历、从七品。知事、从八品。照磨各一员,中统四年置。至元四年,为宣徽太府临。八年,升正三品。大德九年,改为院。秩从二品。院判参用宦者。至大四年,复为监,定置诸员如上。

  内藏库。秩从五品。掌出纳御用诸王缎匹等物。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署上都。十九年,置署大都,以宦者领之。复有行内藏,二十八年省之,止存内藏及左右二库。

  右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掌收支金钱宝钞、只孙缎匹、水晶玛瑙玉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左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帛绢诸物。至元十九年置。至元二十九年,立司籍库,隶太府监,储物之籍入者。元贞元年罢。

  度支监。秩正三品。掌给马驼刍粟。卿三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安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初,置勃可孙。至元八年,以重臣领之。《元典章》:勃可孙主事从七品,照磨兼发架阁库从八品。十三年,省孛可孙以宣徽兼其任。大德九年,废孛可孙,存十二员。至大二年,从尚书省请。废孛可孙,改立度支院。秩正二品。设同知、佥院、院判等管。四年,改为监。利用监。秩正三品。掌出纳皮货衣物。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五员。少监五员,从四品。丞四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元十年,改资用库为利用监。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秩从三品。二十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氦为院,升秩正二品。至大四年,复为监。

  资用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五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隶太府。十年,改隶利用监。

  怯怜口皮局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元典章》作从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元典章》:怯怜口皮局副提举。正八品。提控案犊一员。中统元年置局,至元六年改提举司。

  杂造双线局。秩从八品。《元典章》作正八品。造皮货鹰帽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典史各一员。

  熟皮局。掌熟野兽皮货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十年置。

  软皮局。掌细毛银鼠诸色皮货,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斜皮局。掌熟造各色野马皮胯,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貌鼠局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同提举、正六品。副提举正八品。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貌鼠局。副使二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九年置。

  染局。副使一员,直长、管勾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熟皮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六年置。

  中尚监。秩正三品。掌大斡耳朵位下怯怜口及领资成库毡作,供内府陈设帐房车舆雨衣之用。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正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十五年,改资成库为尚用监《元典章》:用监太监正四品,丞正六品。二十年罢。二十三年改置中尚监。三十年分置两都、滦河三库。怯怜口等九司局,而总领之。至大元年,升为院。秩正三品。四年复为监,参用宦者三人。

  资成库。秩从五品。掌造毡货。提点三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隶太府,十五年罢。后复立。三年,改隶本监。

  章佩监。秩正三品。掌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二年,升御带库为章佩监。大德十一年,升为院。秩从二品。至大四年,复为监,仍从三品。至正十二年,添置少监。

  御带库。秩从五品。掌系腰偏束等带并绦环诸物。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至元二十八年置,俱以中官为之。元贞二年,增二员,兼署上都之事。

  异珍库。秩从五品。掌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前。至元二十八年置。

  经正监。秩正三品。掌营盘纳钵及檀拨投下草地,有词讼则治之。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大四年置,少监以上并奴都赤为之,监丞流官为之。

  都水监。秩从三品,掌治河渠水利之事。都水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丞二员,正六品。经历、从七品。知事各一员。至元二十八年置。二十九年,领河道提举司。大德九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仍从三品。

  大都河道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河南山东提水监。至正六年置。品秩同前。《元典章》:成都路、沙州路、元兴路、启昌西凉府河渠司达鲁花赤、大使,俱从五品。无为州河渠司、安西路河渠营用司副使俱正七品。

  行都水监。至元十四年置行都水监,兼行漕运司。至大元年罢。至正八年,复置于济宁郓城。十一年,立河防提举司。隶行都水监。秩从四品。十二年,添设判官二员。十六年,添设少监、监丞、知事各一员。品秩同都水监。

  大都河道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都水康田使司。秩正三品。掌种稻田之事。庸田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和一员。泰定二年,置都水康田使司于松江,掌江南水利。后罢。后至元二年,复置司于平江。未几,又罢。五年复置。至正十二年,又置水康田使司于汴梁,定置诸员如上。

  都总制庸田使司。秩从二品。使二员,从二员。副使二员,从三品。佥司六员,从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从八品。至正十年,置河南江北等处都总制庸田使司。其属:

  军民总管府。秩从三品。凡五处,各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总管一员,正五品。同知一员,正六品。府判一员,从七品。经历一员,从八品。知事一员,从九品。提控案牍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

  农政司。秩正五品。农政一员,正五品。农丞一员,正六品。提控一员。

  丰盈库。秩正八品。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正九品。

  秘书监。秩正三品。掌历代图籍并阴阳禁书。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从七品。属官:著作郎二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二员,正七品。秘书二员,正七品。校书郎二员,正八品。辨验书画直长一员。正八品。至元九年置。《元典章》:秘书都从三品,少监正五品,丞正六品。大德九年,升正三品。给银印。延祐元年,置卿四员,参用宦者二人。

  司天监。秩正四品。掌历象之事。提点一员,正四品。司天监三员,正四品。少监五员,正五品。丞四员。正六品。《元典章》:司天台判官,从八品。知事。属官:提举二员,教授二员,并从九品。《元典章》作从八品,学正同。学正二员,天文科管勾二员,算历科管勾二员。三式科管勾二员,已验科管勾二员,漏刻科管勾二员。并从九品。阴阳管勾一员,押宿官二员,司晨官八员。《元典章》:司晨郎副监侯正九品,司晨郎正八品。中统元年,置司天台。至元八年,以上都承应阙官,增置行司天台。十五年,别严太史院与台并立,颁历之政归院,学校之设隶台。至大元年,升正四品。延祐元年,改司天台为司天监。升正三品。七年,仍正四品。至正八年。置上都司天台。

  回回司天监。秩正四品。掌观象历。提点一员,司天监三员,少监二员,丞二员。品秩同前。知事一员,令史二员,属官:教授一员,天文科管勾一员,算历科管勾一员,测验科管勾一员,漏刻科管勾一员。至元八年,置回回司天台。秩从五品。以札马不为提点。十七年,置行监。皇庆元年,改为监。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二年,命秘书卿提调监事。四年,复为正四品。

  司禋监。秩正三品。内监、少监、监丞各二员,知事一员。至元六年,置司禋监。至大元年罢。四年,复置。后又罢。至正元年,复置,给四品印。未几升正三品。掌祭祀祈禳之事。

  上都留守司。品秩同大都留守司。监本路都总管府,兼治民事。并领诸仓库之事。留守六员,同知二员,副留守二员,判官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初,置开府。中统四年,改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又给留守司印。十八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七年,增副留守、判官各一员。至大三年,省司官七员。延祐七年,汰留守五员,留一员。至治三年,增判官二员。泰定四年,增判官一员。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掌营缮内府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置。

  祗应司。掌妆銮油染表褙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三员。品秩同前。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造铁器内府钉线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秩正五品。大使二员,《元典章》:仪鸾局大使,从六品。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大四年,罢典设署,置局。

  兵马司局。秩正四品。指挥使三员,正四品。副指挥使二员,正五品。知事一员,捉控案犊一员。二十九年置。至大四年,省上都兵马指挥为五员。

  警巡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从七品。判官二员。从八品。至正三年,立上都司狱司。

  开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尹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八品。主簿一员,正九品。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

  平盈库。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万盈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元典章》:平盈、万盈二仓大使,俱从六品。平盈、万盈、广积三仓副使、俱正七品。中统初置。

  广积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正六品。副使各一员。正七品。中统初置永盈仓,《元典章》:永盈仓副使,正七品。大德间改广积仓。

  万亿库。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正五品。同提举、正六品。副提举从七品。各一员。《元典章》:万亿仓监支纳从七品,又上都永丰仓副使正八品。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二十三年置。

  行用库。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税课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元贞元年置。本纪至元十九年,改上都宣课提领为提举司。末详孰误。

  八作司。品秩与大都八作司同。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饩廪司。秩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饩廪司。

  司狱司,至正二年置,比大都兵马司。

  尚供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东凉亭行宫。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十三年,置哈赤八剌哈孙总管府。《元典章》;只哈赤八喇哈孙达鲁花赤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从三品。延祐二年,改尚供府。其属附见:

  香河等处巡检司。巡检一员。

  景运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二十年置。

  法物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元典章》:法物库副使,正七品。各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泰定四年,与云需总管府俱拨隶上都留守。

  云需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察罕脑儿行宫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元典章》:昔保赤八喇哈孙达鲁花赤;当亦为至元十三年所置,后改云需总管府。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延祐二年置。是年,增司知二员,后与尚供府俱罢。至正十五年,复设。

  大都路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副达各花赤二员,从三品。同知二员,从四品。治中二员,正五品。判官、推官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提控案犊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元初为燕京路,总管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中都路。至元二十一年,始置大都总管府。秩从三品。二十七年,升都总管府。秩正三品。凡本府官吏,唯达鲁花赤、总管、推官等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曰供需府。

  大都路管领诸路打捕鹰房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副总管一员,正四品。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兵马都指挥使司二。秩正四品。掌鞠捕盗贼。都指挥便二员,正四品。副指挥使五员,正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九年,立兵马司,隶大都路,以刑部尚书一员提调其事,凡刑名则隶宗正,又为宗正之属。十六年,严都指挥使。秩正四品,一置司于北城,一置司于南城。

  司狱司二。秩正八品。司狱一员,狱丞一员。一置于北城,兼领南城狱事。皇庆元年,分置一司于南城。

  左右警巡院二。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使各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判官各一员,从八品。典史各一员。至元六年,置领民事及供需府。大德五年,分置供需院,以副使、判官各一员主之。至正十一年,升两巡院为正五品。十八年,在城四隅各立警巡分院,官吏视分院减半。

  大都警巡院。品秩如左右院。达鲁花赤一员,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大德九年置,以治都城之南。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秩正六品。提举一员,正六品。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至元二十四年,院立国学,以故孔子庙为京学,仍以国子祭酒系衔。

  宛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尹一员,正六品。丞三员,正八品。主簿三员,正九品。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三员。至元十一年置。治丽正门以西。

  大兴县。秩品同前。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二员,尉一员,典史二员。至元十一年置。治丽正门以东。秩正九品。东关厢巡检司。巡检三员。至元二十一年,置西北南关厢巡检司二。建置同前。延祐四年,芦沟桥、琉璃河、泽畔店并置巡检司。元统二年,置南北城盐局。

卷六十二 志第二十九
  ○百官八

  宣尉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布行省之政令。边陲有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安抚、宣抚、招讨等使。

  宣慰使司。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曰山东东西道,益都路置。曰河东山西道,大同路置。曰淮东道,扬州路置。曰浙东道,庆元路置。曰荆湖北道,中兴路置。曰湖南道。天临路置。俱至元十三年置,惟淮东道置于十五年,至正十九年。增河南道宣慰司。置于洛阳。十五年,改北京行省为宣慰司。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凡八道:曰广东道,广州路置。曰大理金齿等处。曰蒙庆等处,蒙庆一府,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都事亦减一员。曰广西两江道,静江路置。曰海北海南道。曰福建道,曰八番顺元等处,曰察罕脑儿等处,以上五府,使三员,副都元帅、金都元帅事二员,余同前。曰吐番等处,使五员。曰吐番等路,使四员,二道均有捕盗官三员。曰乌斯臧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使五员,捕盗官一员。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署管勾一员。凡三府:曰曲靖等路,曰罗罗斯,《元典章》:罗罗斯宣慰司都元帅府断事官,正五品。曰临安广西道元江等处。旧纪至元二十五年,改云南乌撤宣抚司为宣慰司,兼管军万安府。

  都元帅府。都元帅二员,副元帅二员,经历、都事《元典章》都元帅府都事,正七品。原作知事乃字误。各一员。凡四府:曰北庭,曰曲先塔林,都元帅三员。曰蒙古军,曰征东。二府都元帅各一员,副一员。后至元以来,所增置者八道:曰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后至元元年置;曰邦牙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后至元四年置,至正二年罢;曰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三年置,宣慰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中书省奏:阔端阿哈所分地,自脱脱木儿没后,达达人口头匹时被西番劫掠,深为末便。遂置府以治之。曰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六年置;曰荆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王十一年置:曰淮东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置于泗州天长县;曰兴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置:曰江州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六年置,东路郁蒙古军。旧纪大德二年,徒重庆府宣慰司都元帅府于成都。至顺二年,置云南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后俱裁省。

  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元帅一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元典章》:元帅府计议官,正七品。凡九府:曰洮州,元帅二员。曰十八族,增同知一员。曰积石州,增同知一员、脱脱和孙一员。曰礼店文州,增同知一员,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员。曰帖城问里洋脱,曰朵甘思,曰当阳,曰岷州,曰脱思麻路。按脱思麻路称军民万户府,当阳、帖城、阿不笼等处分为三万户府,岷州但有捕盗官,俱无元帅府名。疑此有误。

  分元帅府。凡七府,至正八年,置分元帅府于汀、漳二州,又置分府于沂州。十一年,置分府于宝庆路,又置宝武分元帅府,又置山东分元帅府于登州。十二年,置安东、安丰二处分元帅府。

  宣抚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宣抚使一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五品。佥事一员,从五品。计议一员,正七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架阁各一员。凡六府:曰广南西道,不置副使、佥事。至元十四年,改广南西道宣抚司为宣慰司。曰丽江路,曰顺元等处。曰播州。曰思州,至元十八年,改思州宣抚司为宣慰司。曰叙南等处。不置佥事、计议。后至元以来所增者:曰绍熙军民宣抚司。《元典章》:同知宣抚司佥事正三品,乃至元官制。至元时改宣抚使为宣慰使凡二处。宣慰使从二品,则由宣抚改宣慰,宣抚亦必从二品也。其降正三品,未详何时。后至元四年,置宣抚使六员,同知、副使各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司狱一员,蒙古、儒学教授各一员,巡检司十处。资、普、昌、隆下州四处。盘石、内江、安岳、昌元、贵平下县六处。六年罢。曰永顺宣抚司,至正十一年改水顺安抚司为宣抚司。曰平缅宣抚司,至正十五年置。旧纪大德二年,并土番碉门安抚司改为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军民宣抚司。至大二年改松潘叠威茂州安抚司为宣抚司。

  安抚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正三品。同知、正五品。副使、正五品。佥事各一员,从五品。经历、从七品。知事从八品。各一员。凡十五府:曰松潘客叠威茂等处,增照磨一员。曰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增照磨一员,以上隶宣政院。曰师壁洞,不置达鲁花赤。曰永顺等处,曰散毛洞,以上隶四川省。曰罗番遏蛮军,不置达鲁花赤。曰程番武盛军,曰金百番太平军,曰卧龙番南宁州,曰小龙番静蛮军,不置同知、副使。曰大龙番应天府,曰洪番永盛军,曰方番河中府,曰卢番静海军,不置知事。曰新添葛蛮。以上隶湖广省。《元典章》西夏新民安抚副使正五品,同知耽罗国军民安抚司事正五品。后至元以来所增者,曰:中正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一年罢四川大奴管勾等洞长官司,立军民府。十五年,改为安抚司。曰:忠义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五年罢四川羊母甲洞臭南王洞长官司,置盘顺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五年罢,置盘顺府。

  招讨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凡十二府:曰吐番等处,招讨使二员。曰刺马儿冈等处,曰奔不思地里,曰天全,招讨使二员。曰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二员。曰朵甘思,不设达鲁花赤。曰担里管军,不设达鲁花赤。曰征沔,以下各属,副使一员,无达鲁花赤。曰唆尼,曰沿边溪洞,曰六番。曰脱思马田地。

  宣化镇南五路军民府。至正十五年,置于四川。

  团练宣抚劝农使司。至正十八年,一置耀于州,曰奉元延安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一置于分子邠州,曰巩昌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每通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二员,检督六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屯田使司。秩正三品。至正十五年,置军民屯田使司于沛县。《元典章》:宁夏府路营田使司达鲁花赤、营田使,俱正五品。

  诸路万户府。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万户一员,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正四品。金牌。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四品。金牌。皆世袭,有功则升秩。每府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正五品,中府从五品,下府从六品,银牌。

  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四品,千户一员,从四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

  中千户所,营军五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

  下千户所,营军三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六品。银牌。弹压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二所正九品、从九品内铨注。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汉人一员,从六品。银牌。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从七品。银牌。《元典章》:蒙古千户副奥鲁官,正八品。

  黎兵万户府万户三员。正三品。千户所十三处,正五品。每所领百户所八处。正七品。元统二年置。湖广行省咨:海南南接占城,西邻交趾,环海四千余里,中盘百洞,黎僚杂房,宜立万户府以镇之。

  水军万户府。品秩同前。至正十三年,置水军都万户府于昆山州。十四年,置水军万户府于镇江。十五年,置水军万户府于黄河小清河口。

  义兵万户府。至正十四年,置义兵万户府于河南、淮南两省。又置毛胡芦义兵万户府于南阳、邓州等处。乡人自相团结,号毛胡卢,因以名之。十五年,置义兵万户府于汴梁等处,又置忠义、忠勤万户府于宿州及武安州。

  招讨军民万户府。至正二十年,置招讨军民万户府于巩县。二十六年,又置于嵩州。

  义兵千户所。至正十年,置义兵千户所于广西平乐等处古城竹山院、桑江隘、尊化乡、利场岭、湖南道州路、武冈路、湖北靖州路等处。每所置千户一员,弹压一员,百户十员,都目各一员。湖南道州二处千户所,于帅府分司处设立,本司调遣。湖北靖州一处,从本省标拨镇守调遣。总定九十六员。十三年,置义兵千户水军千户于江西。

  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行省皆置,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元贞元年,沼各省止存儒学提举司一,余悉罢之。

  蒙古提举学校官,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有之。

  官医提举司。秩从六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惟河南、江南、江浙、江西、湖广五行省有之。

  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凡三处,曰:

  两淮都转运盐使司。至元十四年置,三十年罢,以其属置场官。大德四年。复置批验所于真州、采石等处。盐场二十九所。每场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曰:吕四场、余东场、余中场、余西场、西亭场、金沙场、石卷场、掘港场、丰利场、马塘场、拼茶场、角斜场、富安场、安丰场、梁垛场、东台场、河垛场、丁奚场、小海场、草湾场、白驹场、札庄场、五佑场、新兴场、庙湾场、莞渎场、扳浦场、临洪场、徐读浦场。

  试验所。每所提领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掌批验盐司。

  曰:两浙都转运盐使司。同知二员,无副。至元十四年置。

  盐场三十二所。曰:仁和场、许村场、西路场、下沙场、青村场、表部场、浦东场、横浦场、芦汇场、海沙场、鲍郎场、西兴场、钱清场、三江场、曹娥场、石堰场、鸣鹤场、清泉场、长山场、穿山场、袋山场、玉泉场、芦花场、大嵩场、昌国场、永嘉场、双穗场、天富南监、长亭场、黄岩场、牡渎场、天富北监、长亭场、龙头场。

  曰: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同和二员。无副使。盐场七所。曰:海口场、牛田场、上里场、惠安场、浔美场、浯州场、■〈氵丙〉州场。延祐六年,二两浙盐仓六所,秩八品,官二员。惟杭州、嘉兴二仓,设官三员,秩从七品。盐场三十四所,场设盐运一员,秩正八品,罢检校所。至正二年,杭州、嘉兴、绍兴、温州、台州等路各立检校批验盐司所。

  广东盐课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盐场十三所。曰靖康场、归德场、东莞场、黄田场、香山场、姓峒场、双恩场、咸水场、漆水场、石桥场、陉井场、招收场、小江场。

  四川茶盐转运司。秩从三品。使一员,从三品。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盐场十二所。曰:简盐场,曰:隆盐场,曰:绵盐场。曰:潼川场、遂实场、顺庆场、保宁场、嘉定场、长宁场、绍庆场、云安场、大宁场。至元六年,立四川监榷茶场使司。后改为茶盐转运司、榷茶都转运司。设官并秩未详。

  广海盐课提举司。秩从四品。都提举二员,从四品。同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二员。

  江西榷茶运使司。至元十六年置,后省。元统元年,复置湖广江西。

  市舶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知事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立市舶都转运司。二十五年,改海南博易市舶提举司。三十一年罢。后复置。至大四年。又罢。延祐三年,改立泉州、广东、庆元三所市舶提举司。至元二十年,罢福建市舶总管府。建置年分末详。《元典章》:市舶提举司七处。曰:杭州、庆元、泉州、广州、上海、温州、澉浦,提举俱从五品。

  江浙金银洞冶都转运使司。元贞元年立。官制元考。《元典章》:湖南湖北金场都转运使,正三品。

  海道运粮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万户一员,正三品。副万户四员,从三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镇抚司镇抚二员。正五品。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七年罢镇抚司。其属:

  海运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并正五品。副千户三员。从五品。凡六处。曰:温、台,曰庆元绍兴、曰抗州嘉兴,曰昆山崇明,曰常熟江阴,曰平江海运香莎糯米千户所。

  至元二十七年,罢海道粮运万户。二十八年。罢海道运粮镇抚司。大德七年,并海道运粮万户府为海道都漕运万户府。至大四年,省海道运粮万户为六员,千户为七所。皇庆元年,省万户一员,增副万户一员,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至正十五年,升台州海道州防千户所为万户府,又置分府于平江,添设兵马司都指挥二员,指挥二员,副指挥四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司狱、狱丞各一员。

  至正十年,立兵马司四处,曰:大名,曰:东平,曰:济宁,曰:徐州。十五年,罢沂州分元帅府,改立兵马指挥使司;济宁兵马司添置副指挥一员。

  屯田使司。秩正三品。至正十五年,置于沛县。

  诸路总管府。至元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从四品。治中、正五品。判官正六品。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同知如治中之秩。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上路二员,从六品。专治刑狱,中路一员。大德二年。增上路三员,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其属曰:

  儒学教授,一员。秩正九品。学正一员,学录一员。诸路同。其散府、上中州亦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

  曰:蒙古教授,一员。秩正九品。

  曰:医学教授一员。

  阴阳学教授一员。俱从九品。

  曰:司狱司。司狱一员,从八品。丞一员。正九品。

  曰:平准行用库。提领、从七品。大使、从八品。副使各一员。从九品。

  曰织染局。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各一员。

  曰杂造局。大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各一员。

  曰:惠民药局。提领一员。

  曰:税务局。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各一员。

  曰: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司,以掌城中民户之事。中统二年,验民户多寡,定员数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员。二千户以下,省判官。至元十六年,邠路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专领课程。二十年,置达鲁花赤一员。省司候,以判官兼摄捕盗之事。典史一员。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倚部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独杭州置四司,后省为左右两司。

  诸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知府或府尹二员,俱正四品。领劝农、奥备与路同。同知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从六品。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差等。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户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平。二十年又是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鲁花赤、州尹俱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诸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尹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八品。簿一员,正九品。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薄兼尉。后又别置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秩正九品。巡检一员。

  诸军。唯边远之地有之,其秩如下州,其设官、置吏亦如之。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汉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

  各处脱脱禾孙,掌办使臣奸伪。正一员,秩从五品。副一员。五七品。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
  ○百官九

  员任养

  勋上阶:

  上柱国,正一品。柱国,从一品。

  上护军,正二品。护军,从二品。

  上轻车都尉,正三品。轻车都尉,从三品。

  上骑都尉。正四品。骑都尉,从四品。

  骁都尉,正五品。飞骑尉,从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

  国公,正二品。郡公,从二品。

  郡侯,正三品。郡侯,从三品。

  郡伯,正四品。郡伯,从四品

  县子,正五品。县男,从五品。

  文散官四十二阶:

  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特进,崇进,金紫光禄大夫,银青荣禄大夫,以上俱正一品。

  光禄大夫,荣禄大夫,以上俱从一品。

  资德大夫,资政大夫,资善大夫,以上俱正二品。

  正奉大夫,通奉大夫,中奉大夫,以上俱从二品。

  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嘉议大夫,以上俱正三品。

  太中大夫,中大夫,亚中大夫,以上俱从三品。旧为少中,延祐初改亚中。

  中议大夫,中宪大夫,中颀大夫,以上正四品。

  朝请大夫,朝散大夫,朝列大夫,以上俱从四品。

  奉政大夫,奉议大夫,以上俱正五品。

  奉直大夫,奉顺大夫,以上俱从五品。

  承德郎,承直郎,以上俱正六品。

  儒林郎,承务郎,以上俱从六品。

  文林郎,承事郎,以上俱正七品。

  征事郎,从事郎,以上俱从七品。

  登仕郎,将仕郎,以上俱正八品。

  登仕佐郎,将仕佐郎。以上俱从八品。右文散官,由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六品至九品为敕授。敕授中书署牒,宣授以制命之。武官以下皆仿此。其职与散官常对品,九品无散官,但举其职而已。

  武散官三十四阶:

  龙虎卫上将军,金吾卫上将军,骠骑尉上将军,以上俱正二品。

  奉国上将军,辅国上将军,镇国上将军,以上俱从二品。

  昭武大将军,昭勇大将军,昭毅大将军,以上俱正三品。

  安远大将军,定远大将军,怀远大将军,以上俱从三品。

  广威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以上俱正四品。

  信武将军,显武将军,宜武将军,以上俱从四品。

  武节将军,武德将军,以上俱正五品。

  武义将军,武略将军,以上俱从五品。

  承信校尉,昭信枝尉,以上俱正六品。

  忠武校尉,忠显校尉,以上俱从六品。

  忠勇校尉,忠翊校尉,以上俱正七品。

  修武校尉,敦武枝尉,以上俱从七品。

  保义校尉,进义校尉。以上俱正八品。

  内侍散官十四阶:

  中散大夫,正二品。中引大夫,从二品。

  中御大夫,正三品。侍中大夫,从三品。

  中卫大夫,正四品。中涓大夫,从四品。

  通侍郎,正五品。通御郎,从五品。

  侍直郎,正六品。内直郎,从六品。

  司谒郎,正七品。司阍郎。从七品。

  司奉郎,正八品。司引郎。从八品。

  司天散官十四阶:

  钦象大夫,从三品。

  明时大夫,颁朔大夫,以上俱正四品。保章大夫,从四品。

  司元大夫,正五品。授时郎,从五品。

  灵台郎,正六品。侯仪郎,从六品。

  司正郎,正七品。平秩郎,从七品。

  正纪郎,挈壶郎,以上俱正八品。司历郎,司辰郎。以上俱从八品。

  大医散官十五阶:

  保宜大夫,保康大夫,以上俱从三品。

  保安大夫,保利大夫,以上俱正四品。保顺大夫,从四品。

  保冲大夫,正五品。保令郎,从五品。

  成安郎,正六品,保和郎,从六品。

  成全郎,正七品。

  医正郎,从七品。医效郎,医候郎,以上俱正八品。医痊郎,医愈郎。以上俱从八品。

  教坊司散官十五阶:

  云韶大夫,仙韶大夫,以上俱从三品。

  长宁大夫,德和大夫,以上俱正四品。协律大夫,从四品。

  嘉成大夫,正五品。纯和郎,从五品。

  调音郎,正六品。司乐郎,从六品。

  协乐郎,正七品。和乐郎,正七品。

  司音郎,司律郎,以上俱正八品。和声郎,和节郎。以上俱从八品。

  覃官,

  至大二年,诏:“内官四品以下,普覃散官一等,服色、班次、封荫皆凭散官。三品者递进一阶,至正三品上阶而止。其应人流品者,有出身吏员译史等,考满加散官一等。”三年,蒙古儒学教授,一体普覃。四年,诏在任官员,普覃散官一等。

  泰定元年,诏:“内外流官己带覃官,准理实授。所有军官及其余未覃人员,四品以下并覃散官一等,三品递进一阶,至三品上阶止。服色、班次、封荫。悉从一高。其有出身应入流品人等,如在思例前人役支俸者,考满亦依上例覃授一。”二年,省议:“应覃人员,依例先理日月,后准实授,其正五品任回已历一百三十五月者,九十月该升从四品,余有四十五月,既循行旧例,覃官三品,拟令准理实授,月日未及者,依验散官,止于四品内迁用,所有月日,任回,四品内通行理算。”

  封赠之制:至元初,惟一二勋旧之家以特恩见褒,未悉行之。至元二十年,诏:“考课虽以五事责办管民官,为无激劝之方,竟鲜实效。自今每岁终考课,管民官五事具备,内外诸司官职任各有成效者,为中考。第一考,对官品加妻封之。第二考,令子弟承荫叙任。第三,考,封赠父母、祖父母。品格不及封赠者,量迁官品,其有政绩殊异者,不须升擢,中书参酌旧制,出给诰命。”

  至大二年,诏:“流官五口以上父母、正妻,七品以上正妻,令尚书省议行封赠之制。”礼部集吏部、翰林国史院、集贤院、太常等官,议封赠谥号等第。诏以封赠非世祖所行,其令罢之。

  至治三年,省臣言,“封赠之制,本以激劝将来,比因泛请者众,送致中辍。”诏从新设法议拟与行,毋致冗滥。

  礼部从新分等第:正从一品封赠三代,爵国公,勋正上柱国,从柱国,母、妻并国夫人。正从二品封赠二代,爵郡公、勋正上护军,从护军、母、妻并郡夫人。正从三品封赠三代,爵郡侯、勋正上轻车都尉,从轻车都尉,母、妻并郡夫人。正从四品封赠父母,爵郡伯、正上轻都尉,从骑都尉,母、妻并郡县君。正五品封赠父母,爵县子、勋骁骑尉,母、妻并县君。从五品封赠父母,爵县男、勋飞骑尉,母、妻并县君。正从六品封赠父母,父止用散官,母、妻并宜人。

  正从一品至五品宜授,六品至七品敕牒。

  如应封赠三代者,曾祖父母一道,祖父母一道。父母一道,生者各号给降。封赠者,一品至五品并用散官勋爵,六品七品只用散官职事,从一高。

  封赠曾祖,降祖一等,祖降父一等,父母妻并与夫、子同。

  父母在仕者不封,已致仕并不在仕者封之,虽在仕弃职就封者听。父母应封,而让曾祖父母、祖父母听。诸子应封父母,嫡母在,所生之母不得封。嫡母亡。并得封。若所生母未封赠者,不得先对其妻。诸职官曾受赃,不许申请,封赠之后,但犯敢受之赃,并行追夺。其父祖元有官进一阶,不在追夺之例。父祖原有官者,随其所带文武官上封赠,若已竟封赠之官,止于本等官上许进一阶,阶满者更不在封赠之限。如子官正四品,其父祖已带四品上阶之类。或两子当封者,从一高。封赠文武不同者,从所请。

  妇人因其子封赠,而夫、子两有官者,从一高。封赠曾祖母、祖母并母,生封并加太字。若已殁或曾祖、祖父、父在者,不加太字。

  职官居丧,应封赠曾祖父母、祖父母者听。其应受封之人,居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舅姑、夫丧者,服阕申请。

  应封赠者,有使远死节,有临阵死事者,验事特议加封。

  应封妻者,止封正妻一人。如正妻殁,继室亦止封一人,余不在封赠之例。妇人受封者,不许再嫁,如不遵守,追夺宣敕,断罪离异。

  父母曾任三品以上官,生前有勋劳,为上知遇者,子孙虽不仕,许申请量拟封赠。无后者,许有司申请。

  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犯十恶奸盗除名等罪,及例所封妻不是以礼娶到正室,或系再醮倡优婢妾,并不许申请。

  正从七品至正从六品,止封一次。升至正从五品,封赠一次。以上均视此。

  凡封赠流官父祖曾任三品以上者,许请谥。如立朝有大节,功在王室者,许加功臣之号。

  至治三年,诏:“封赠之典,本以激劝忠孝,今后散官职事勋爵,依例加授,外任官员并许在任申请。”

  泰定元年,诏:“犯赃官不得封赠,沈郁既久。宜许自新,有再历两任无过者,许依例陈请。”

  荫官:

  至元四年,诏:“诸官品正从分等,职官用荫,各止一名。诸荫官不以居官、去任、致仕、身故,其承荫之人,年及二十五以上者听。诸用荫者,以嫡长子。若有废疾,立嫡长子之子孙,曾元同。如无,立其同母弟。如无,立继室所生或次室。如无,立婢子。无子,旁荫亲兄弟,各及子弟。如无,旁荫伯叔及其子孙。诸用荫,生孙降子一等,曾孙降孙,婢生子及旁荫皆降合叙品一等。”

  五年,诏:“诸荫官各具父祖历仕缘由、去任身故岁月并所受宣敕剳札、彩画。指实该承荫人姓名年甲,本处官司体勘房亲,揭照籍册,别无诈冒,及无废疾通犯等事,上司审验相同,保结申覆,令亲赍文解赴部。诸荫叙人员,除蒙古及已当秃鲁花人数别行定夺外,三品以下、二品以上年及二十五之上者,当儤使一年,并不文俸。满日,三品至五品子孙量材叙用外,六品七品以上钤注监当差使,已后通验各界增亏定夺。”

  十六年,量拟管匠官正从五品,子于九品匠官内叙,六品、七品子于院长内叙。大德四年,省议:“正一品子,荫叙正五品。从一品子,荫从五品。正二品子,正六品。从二品子,从六品。正三品子,正七品。从三品子,从七品。正四品子,正八品。从四品子,从八品。正五品子,正九品。从五品子,从九品。正六品子,流官于巡抚内用,杂职于省札钱谷官内用。从六品子,近上钱谷官。正七品子,酌中钱谷官。从七品子,近下钱谷官。至元四年,定正从分为十八等,用荫各止一名。正从一品、二品子,正七品叙。正三品子,从七品叙。从三品子,正八品叙。正四品子。从八品叙。从四品子,正九品叙。正从五品子,从九品叙。外据六品、七品子已后,定夺注疏外职官。至大德四年,始改。诸色目人比汉人优等一荫叙,达鲁花赤子孙与民官子孙一体荫叙,旁荫照例降叙。”至大四年,诏:“诸职官子孙承荫,须试一经一史,能通大义者免儤使,不通者发还习学,蒙古、色目愿试者听,仍量进一阶。

  延祐六年,部议:“福建、两广、海北、海南、左右两江、云南、四川、甘肃等处荫叙之人,如父祖始仕本处,止以本地官叙用。据腹里、江南历仕升等迁住者,其子孙弟始承荫,又注远方,试可柃悯。今将承荫人等量拟叙用,福建、两广、八番官员拟江南荫叙,海北、海南、左右两江官员拟接连荫叙,云南官员拟四川荫叙,四川、甘请官员拟陕西荫叙。”

  减资升等:

  大德九年,诏:“外任流官,升转甚迟,但历在外两任,五品以下并减一资。”部议:“外任五品以下职官,若历过随胡及在京仓库官盐铁等职,曾经升等减资外,以后至大德九年格前,历及在外两任或六十月之上者,并与优减。”

  至治二年,太常礼仪院臣奏:“皇帝亲祭太庙,恩泽未加。“诏四品以下诸职官,不分内外,普减一资。

  天历元年,诏:“以兵兴,内外官吏供给繁劳,在京者升一等,至三品止,在外者减一资。”

  注官守阙:

  至元八年议:“已除官员,无问月日远近,许准守阙外,未奏未注者,六月满阙,六月以上不得预注。”二十二年,诏:“员多阙少,守阙一年,年月满者照阙注授,无阙者令侯一年。”大德三年,以员多阙少,宜注二年。

  注官避籍:至元五年,议:“各路地理阔远,如员避路,恐员阙有所碍。止宜斟酌避籍铨选。

  除官照会,至元十年,议:“受除民官,若有守阙人员等,前官任满,预期一月检举照会。”

  赴任程限:

  大德八年,定赴任官假隈,二千里内三十日,三千里内四十日,远不过五千里。马日行七十里,车日行四十里。乘驿者日两驿,百里以上止一驿。舟行。上水日八十里,下水百二十里。远限百外,依例作阙。

  官员给假:

  中统三年,省议:“阙官在任病假及缘亲病假满百日,所在官司勘当申部作阙,任就任所给据,期年后给由求叙,自愿休阙者听。”

  官例丁忧之制:

  至元二十七年,议:“祖父母、父母丧并迁葬者,许给假限。其限内俸钞,听合支给,违例不至,停俸定罪。”

  大德元年,定云南官如遇祖父母、父母丧葬,其家在中原者,并听解任奔赶。

  二年,议:“凡值丧,除蒙古、色目人各从本俗外,管军官并胡廷职不可旷者,不拘此例。”

  五年,定军官限内六月,越限以他人代之,期年后,授以他职。

  天历元年,诏:“官吏丁优,各依本俗,蒙古、色目仿效汉人者,不用。”部议:“蒙古、色目人愿丁父母忧者听。”

  官员任养:

  至大三年,诏:“父母年老者,得就近迁除尤为便益。果有亲年七十以上者,别无次丁,合从元籍官司保勘明白,斟酌定夺。”

卷六十四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学校 科举

  自世祖以来,科举议而未行,士之进身,皆由椽吏。其岁贡之法曰吏习儒书,儒通吏事。奉行既久,考选多不如法。仁宗即位,设科取士,论才首德行,衡文先经术,立法之善,易世不能废也。惟以稔知吏弊,凡由吏出身着,限以一切之法。其后御史许有壬极论文,以为通事、知印、宣使之属尚获优升,独于椽吏待之过严,绳之过刻。然吾观元之选格烦琐凌杂,务在迁其仕进之途而已,匪独仁宗之限吏为弊法也。今为《选举志》区为四事,曰:学枝、科举、铨法、考课。读史者可以甄其得失焉。

  太宗六年,以冯光宇为国子总教,命侍巨子弟十八人入学,是为建置学校之始。

  中统二年八月,诏曰:“诸路学校久废,无以作成人才。今拟选傅学洽闻之士,以教之。凡诸生进修者,仍选高业儒生教授,严加训诲,务使成才,以备他日选擢之用。仍仰各路官司常切主领教劝。”

  至元六年四月,复诏日:“事在似缓而实急者,学校是也。盖学校者风化之本,出治之原也。诸路虽设有学官,所在官司例皆视同泛常,不肯用心勉励,以致学校之事有名无实。由是吏民往往不循理法,轻犯宪章,深不副朝廷宣明教化之意。今遍行各路,如遇朔望,自长次以下,各率僚属俱诣文庙。焚香札毕,从学官诣讲堂,同诸生及愿从学者讲论经史,更相授受。日就月将,教化可明,人材可出。所在乡村镇店,选有德望学问可为师表者,于农隙之时,依法训导,使长幼皆闻孝弟忠信之言,则礼让既行,风化自厚矣。”是年十一月,设提举学校及教授官。

  七年,命侍臣子弟十一人入学,以长者四人从许衡,七人从王恂。

  二十三年,集贤直学士程文海言:“臣闻国与天地必需才为用,而人才之盛非自盛也,全在国家教育之勤。其衰也反是。参之历代可考也。国家自中统建元以来,中外臣僚亦时闻表,表伟杰者,皆自往时故老宿儒薰陶浸灌而然。历史既久。以次沦谢。臣不知更十余年后,人物当如何琐琐也。而主论者恬不知怪,视学校为不急,谓诗书为无有,不知人才盛衰张本于此。盖有旨行贡举法,求好秀才。上意匪不敦切。而佥人辄阴沮之。应故事而集议,凡几作辍矣。无怪乎选任之非才,政治之不理也。今已至此,后当若何。臣愚欲陛下明诏,有司重学校之事,慎师儒之选。京师首善之地,尤当兴建国学,选一时名流为国人矜式,优以饩廪,隆以礼貌,庶四方观感有所兴起。而名都大邑教官有阙,不但循常例收庸人而已。必使廷臣择可以为人表仪者,条具闻奏,令有禄可养,而不匮职,比亲民而加优视。教化之废兴,为考第之殿最。其诸生有经明行修者,特与蠲免赋役,依正降诏书施行。臣望国家教育有方,多士鼓舞不倦,他日随取随足,舞临事乏才之叹,天下幸甚。”奏上,帝韪之。

  二十四年,立国子学于大都,设博士通掌学事,分教三斋生员,讲授经旨,是正音训。复设助教同掌学事,而专守一斋。正、录申明规矩,督习课业。凡读书,必先《孝经》、《小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次及《诗》、《书》、《礼记》、《周礼》、《春秋》、《易》。博士、助教亲授句读、音训,正、录、伴读以次传习之。讲说则依所读之序,正、录、伴读亦以次传习之。次日,抽签,令诸生复说其功课。对属、诗章、经解、史评,则博士出题,生员具藁,先呈助教,俟博士既定,始录附课簿,以凭考校。其生员之数,定二百人,先令一百人及伴读二十人入学。其百人之内,蒙古半之,色目、汉人年之。是时集贤院并众官会议学校事宜,定监官四员;祭酒一员周正平。司业二员耶律伯强,砚伯固,监丞一员王嗣能:学官六员:博士二员张仲安、滕仲理,助教四员谢弈、周鼎、靳泰亨、王载。伴读二十人,公选通文学者充之。学生先设一百二十人,蒙古五十人,诸色目汉人五十人,年十一岁以上,伴读十人,年十五岁以上。各用经史子集诸书于官书内,关学生饮食并一切所需,官为应付,俟置学田讫,然后开支。一,国子监隶集贤院。一,文庙前件议得,合行创建。一,所先立学校,大都拨地与国学。一,同兴筑。一,外道学校生员成才者,申太学,茂异者,申集贤院,面奏区用。一,儒户免差徭。迤北路分,除至元十三年进试外,据迤南新附去处在籍儒户。若有别项各色别无定夺,其余籍内儒户,照纳地税商税外,一切杂泛差徭,并行蠲免。诏从之。

  二十八年三月,命各路各县学内设立小学,选请老成之士教之。或自愿招师,或自从其父兄者,听便。其他先儒讲学之地,与好事之家出私钱赡学者,并立为书院。书院设山长一员。凡师儒之命于朝廷者曰教授,路府上中州置之。命于礼部及行省及宣慰司者曰学正、山长、学录、教谕,路州县及书院置之。凡路府州书院设直学以掌钱谷,从郡守及宪府官试补,直学考满,又试所业十篇,升为学录、教谕。凡学正、山长、学录、教谕或由集贤院及台宪等官举充之。教谕、学录历两考升学正、山长,又历一考升散府上中州教授,又历考升路教授。后又改直学考满为州教授。自京学及州县学以及书院,凡生徒之肄业于是者,守令荐举之,或用为教官,或取为吏属云。

  至岁贡之法,大德八年,始定国子生蒙古、色目、汉人三岁各贡一人。十年,国子学定蒙古、色目、汉人生员二百人,三年各贡二人。

  至大四年,定生员额二百人。是年,复立国子学试贡法,蒙古授官六品,色目正七品,汉人从七品。试蒙古之法宜从宽,色目生宜稍加密,汉人生则全科场之制。

  延祜二年,增生员百人,陪堂生二十人,用集贤学士赵孟頫、礼部尚书元明善等所书国子学贡试之法更定之。一日:升斋等第。六斋东西相向,下两斋左曰游艺,右曰依仁,凡诵书讲说、小学属对者隶焉。中两斋左曰据德,右曰志道,讲说《四书》、课肄诗律者隶焉。上两左者曰时习,右曰日新,讲说《易》、《书》、《诗》、《春秋》科,习明经义等程文者隶焉。每斋员数不等,每委考其所习经书课业,及不违规矩者,以次递升。

  二日:私试规矩。汉人验日新、时习两斋,蒙古、色目取志道、据德两斋,本学举实历坐斋二周岁以上,充贡举。汉人私试,盂月试经疑一道,仲月试经义一道,季月试策问、表章、诏诰科一道。蒙古、色目人,盂月、仲月各试明经一经,季月试策问一道。辞理俱优者为上等,准一分;理优辞平者为中等。准半分。每岁终,通计其年积分,至八分以上者升充高等生员,以四十名为额,内蒙古、色目各十名,汉人二十名。岁终试贡,员不必备,惟取实才。有分同阙少者,以坐斋月日先后多少为定。其未及等,并虽及等无阙未补者,其年积分,并不为用,下年再行积算。

  三曰:黜罚科条。应私试积分生员,其有不事课业及一切违戾规矩者,初犯罚一分,再犯罚二分,三犯除名,从学正、录纠举,其知而不纠举者,从本监议罚。应己补高等生员,初级殿试一年,再犯除名,从学正、录纠举,其知而不纠举者,亦从本监议罚。应在学生员,岁终实历坐斋不清年岁者,并行除名。除月假外,其余各假,并不准。学正、录岁终通行考校应在学生员,除蒙古、色目外,其余汉人生员三年不能通一经者及不肯勤学者,勒令出学。其余责罚,并依旧规。

  泰定三年,更积分而为贡举,并依世祖旧制。其贡试之法,从监学所拟,大概与前法略同,而防闲较密云。其学正、录及司乐、典籍、管勾等贯,旧例举积分生员充之,后以积分既革,于上斋举年三十以上、学行堪范后学者为正、录,通晓音律、学业优赡者为司乐、干局通敏者为典籍、管勾。其侍仪舍人,于上、中斋举礼仪习熟、音吐洪畅、曾掌春秋释奠、每月告朔明赞、众见其能者充之。至伴读员数,大德七年定四十人,岁贡八人。至大四年。定四十人,岁贡四人。延祐四年,定岁贡八人。是后,又命所贡生员与举人同试于礼部,策于殿廷,又置备榜而力选择焉。

  童子举。

  唐宋始著于科,然亦无常员。

  成宗大德三年,举童子杨山童、海重。五年,大都提举学校所举安西路张泰山,江浙行省举张升甫。

  武宗至大元年,举武福安。

  仁宗延祐三年,江浙行省举前博孙冯帖哥。六年,河南路举张答罕。学士完者不花举丁顽顽。七年,河间县举杜山童。大兴县举陈聃。

  英宗至治元年,福州路连江县举陈元麟,至治三年,河南行省举张英。

  泰定四年,福州举叶留田井,文宗天历二年,举杜夙灵。

  至顺二年,制举答不歹子买来的。

  皆以其天资颖悟,超出儿辈,或能默诵经文,书写大字,或能缀缉辞章,讲说经史,并令入国子学教育之。

  惟张泰山尤精篆籀,陈元麟能通性理。叶留田井问以四书大义,则对曰:“无过。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时人以远大期之。

  蒙古字学。

  至元六年秋七月,置诸路蒙古字学。十二月,中书省定颁行条件。诸路府州官子弟入学,上路二人,下路二人,府一人,州一人。余民间子弟,上路三十人,下路二十五人。愿充生徒者,与免本身杂役。

  八年春正月,诏曰:“间者采近代之制,创为国学,己尝颁告天下,然学者尚少,今复立条画,其令有司明谕四方,庶几多所兴起,以传永久。一,京师设国子学,教授诸生,于随朝百官、怯薛歹选择子弟俊秀者入学。一,诸王位下及蒙古千户所,依在前设畏吾儿八合赤例,设立学校。一,随路所设学校,有愿充生徒者,与免本身差役。回回、畏吾、河西人等,愿学者听,不在额设之数。一,翰林院见设诸官,译写《通鉴节要》,颁与国子学诸路教授。一,符宝郎设蒙古学闳者赤一员,验人口实,一,省、部、台、院诸印信及研发铺马札子,并用蒙古字。一,凡有行程文字,并用蒙古字标写本宗事目。内外诸衙门,亦用蒙古字人员充槊者赤。一,省、部、台、院凡有卷目,用蒙古字。一,二、三年后进择习学生员,出策题试问,中选者约量授以官职。一,不得称蒙古字为新字。

  十九年,定路府州设教授,以国字在诸字之右。

  二十年五月,龙兴路提学校官言:“大元一统,蒙古学虽兴,而南北之民寡于攻习,盖因施不广、用不切之故。”于是中书省议,令诸衙门依例表章,并用蒙古字书写。

  元贞元年,命廉访司提调诸路蒙古学校。二年,命有司给诸路蒙古学生员饩廪。

  大德六年,定散府蒙古学生员二十人,上、中州十五人,下州十人。八年,定各路教官迳保生徒,不得迳申国子监,须经本处提调,总管府转申访林院,试验考夺,无令似前滥保。十年春二月,增生员廪膳。通前三十员为六十员。

  至大二年,定伴读员四十人,以在籍生员学问优长者补之。

  延祐二年冬十月,以所设生员百人,蒙古五十人、色目二十人,汉人三十人,而百官子弟之就学者常不下二三百人,宜增其禀饩。乃减去庶民子弟一百十四员,听陪堂学业,于见有生员一百名外,量借五十人,置蒙古二十人、汉人三十人,其生员笔札止给三十人,凡二次给之。

  至回回国子学,至元二十六年始置。是年五月,尚书省臣言:“亦思替非文字,宜施于用。今翰林院益福的哈鲁丁能通其字学,乞授以学士之职。凡公卿大夫与富民之弟子,皆依汉人入学之制,日肄习之。”从之。八月,遂置国子学。

  至延祐元年,复立回回国子监。以其文字便于国防取会数目,令依旧制加意教授。

  泰定二年,以入学者众,其学官及生员五十余人己绐领膳者二十七人外,助教一人、生员二十四人廪膳,并令给之。

  医学。

  中统三年,太医院使王猷、副使王安仁言:“医学久废,后进无所师友。窃恐朝廷取人,学非其传。为害甚大。”乃授安仁金牌,俾往各处设立医学。教授人员依例除免差发。医学生员亦免本身检医差占等杂役,俟学有所成,每月试以疑难,以所对优劣,量加惩劝。

  至元二十三年,命各过按察司检察医学,依每年降下十三科题目,令医生每月习课医义一道,年终本院考较优劣。

  大德九年,平阳路泽州知州王称言:“窃闻为世切务惟医与刑,医者司命于人,刑者弼教于世。人以风寒暑遘其疾,以放僻邪侈陷其心,须用医以治,施刑以断。医欲明,须玩前贤之经训,刑不滥,在究本胡之典章。今各路虽有医师,学亦系有名无实,宜督责各处有司,广设学校,为医师者令一通晓经书,良医主之,集后进医生,讲习《素问》、《难经》,仲景、叔和脉诀之类。然亦须通《四书》,不习《四书》者禁治不得行医。务要成材,以备试验擢用,实为官民便益。”于是大医院定考试之法:一,合设科目。一,各科合试经书。中书省依所议行之。

  是年,又定医学官罚俸例,各处学校应设大小学。今后有不令坐斋肄业,有名无实者,初次,教授罚俸一月,正、录罚中统钞七两;再次,教授罚俸两月,正、录倍罚,三次,教授、正、录取招别议。其提调官视学官例减等,初次罚俸半月,再次一月,三次两月。若大小生员在学,而训诲无法,苟应故事者,初次,教授罚俸半月,正、录各罚中统钞五两;再次,教授罚俸一月,正、录罚中统钞七两;三次,教授、正、录取招别议。提调官,初次罚俸十月,再次三月,三次一月。

  延祐三年,定试验医人条件依旧例,三年一遍设立科举试。太医,选举三十以上、医明行修、孝友忠信、为众所称者,保结贡试。乡试,不限员数,各科目通取一百人,会试取中三十人。所课医义,量减二道。第一场,本经义一道,治法一道。第二场,本经义一道,药性一道。不限字数。试中三十人内,一甲充太医,二甲副于举,三甲教授。

  阴阳学。

  至元二十八年,始置诸路阴阳学。依儒学、医学之例,每路设教授以训海之。其有术数精通者,每岁录呈省府,赴都试验,果有艺能,于司天监内许令近侍。

  延祐二年,令阴阳人授差依儒、医例考试。其科目,曰:占算,曰:三命,曰五星,曰:周易,曰:六壬,曰:教学,曰:婚元。占才大义书,曰《宅元周易秘奥》,曰《人宅通真论》,曰《茔元地理新书》,曰《茔元总论》,曰《地理明真论》。

  太宗九年八月,诏胡都虎、塔靠忽□、讹鲁不朵札鲁火赤等:“自来精儒业者,二十年间学问方成。古昔张置学校,官为廪给,养育人材。今名儒凋丧,文风不振,所据民间应有儒士,若高等学业转相教授,庶几人材日出。其中选者,并行蠲免差发。委断事官术忽□与山西东路征收课税所长官刘中,遍行诸路,一同监试,仍将论及经赋、词义分为三科,作三日程试,专治一经为一科,能兼者听。但不失文义为中选。其中选儒人与各处达鲁花赤、管民官一同商量公事。以后照依先降条例,开辟举场,考选人仕,续听胡命。”于是得东平杨奂等四千三十人,多一时名士。初,耶律楚材请复科举之制,郭德海亦言之,然为用事者所尼,故诏书虽云续听朝命,事复中止。

  至元初,诏丞相史大泽条具当行之事,大泽首及科举,亦不果行。四年九月,翰林学士王磐等言:“科举取士,最为切务,矧先朝旧典,尤宜追述。”帝曰:“此良法也。”命左三部尚书与翰林学士议定程式,又议依前代立国学,进蒙古官子弟百人,专命师儒教习经书,艺成然后试而用之。十一年十一月,省臣复启皇太子,以所议科举程式上。奉令旨,准蒙古进士科及汉人进士科,参酌时宜,以定法制。然其事迄未施行。二十一年九月,丞相哈剌合孙等言:十一月中书省臣言,皆以谓天下习儒者少,而由刀笔吏得官者多。帝曰:“将若之何?“对曰:“宜举行贡举法。凡蒙古人及儒吏、阴阳、医术,皆令以考试进,则用心为学矣。”帝然之。已而许衡亦议学校科学之法,罢诗斌,重经学,定为新制。虽事未及行,而选举之法已立焉。

  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臣言:“科举一事,世祖、裕宗累命举行,成宗、武宗寻亦有旨,今不以闻,恐或有沮其事者。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己治人之过,词赋乃ゼ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议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帝从之。十一月,诏曰:“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征用儒雅,崇学校为育才之地,议科举为取士之方,规模宏远矣。联以眇躬,获承丕祚,继志述事,祖训是式。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来,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联所不取。爰命中书省参酌古今,定其条例。其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赋于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中选者朕将亲策焉。其行事宜。

  一,科场,每三岁一次开试。举人从本贯官司于路府州县及诸色户内推选,年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弟,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结状举保,以礼敦遣,贡诸路府。其或徇私滥举,并应举而不举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

  一、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义理精明,文辞典雅为中选,用朱氏章句集注。第二场策二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一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隈三百字以上;经义一边,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上之经兼用古注疏,《春秋》许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古注琉,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用古体,章奏参古体、四六。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时务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一,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

  一,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

  一,所在官司迟误开试日期,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纠弹治罪。

  一,流官子孙荫叙,并依旧例,愿试中选者,优升一等。

  一,在官未入流品,愿试者听。若中选,已有九品以上资级,比附加十等注授。若无品级,止依试例从优铨注。

  一,乡试处所,并其余条目,命中书省议行。

  延祐元年二月,中书省奏定科举程式目:

  一,乡试。中进者,各给解据、录连取中科文,行省处移咨都省,送札部,腹里宣慰司及各路关申礼部,监察御史、廉访司依上录连科文申台,抟呈都省,照勘会试。八月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试经问五条;汉人、南人,明经经疑一问,经义二过。二十三日,蒙古、色目试策一道;汉人、南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二十六日,汉人、南人试策一道。

  一,会试。次年省部。依乡试例,于二月初一日试第一场,初三日试第二场,初五日第三场。

  一,御试。三月初七日。前期奏委考试官二员、监察御史三员、读卷官二员于殿廷考试。每举子一名,委怯薛歹一人看守。汉人、南人,试策一道,限千字以上。蒙古、色目人,时务策一边,限五百字以上。

  一,选考试官,行省与宣慰司乡试。有行台去处,行省官、行台官一同商议选差;如不拘廉访司去处,行省官与监察御史选差;山东、河东宣慰司,真定、东平路,同本道廉记司进差。上都、大都省部选差在内监察史御、在外廉访司官一员监试。每处差考试官、同考试官一员,并于见任及在闱有德望文学常选官内选差;弥封官一员,誊录官一员。选廉干文资正官充。誊录试卷并移行文字,皆用朱笔书写,仍须设法关防,毋致容私作弊。省部会试,都省进委知贡举、同知贡举官各一员,考试官四员。监察御史二员,弥封、誊录、对读官、监试等官各一员。

  一,乡试,行省十一:河南、陕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宣慰司二:河东冀宁路。山东济甫路。直隶省部路分四:真定路、东平路、大都路、上都路。

  一,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会试,于内取中进者一百人,内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蒙古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五人,上都六人,河东五人,真定等路五人,东平等路五人,山东四人,辽阳五人,河南五人,陕西五人,甘肃三人,岭北三人,江浙五人,江西三人,湖广三人,四川一人,云南一人,征东一人。色目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河东四人,东平等路四人,山东五人。真定等路五人,河南五人,四川三人,甘肃一人,陕西三人,辽阳二人。云南三人,江浙十人,湖广七人。汉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真定等路十一人,东平等路九人,山东七人,河东七人,河南九人,四川五人,云南二人,甘肃二人,岭北一人,陕西五人,辽阳二人,征东一人。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十八人,江浙二十四人,江西二十二人,河南七人。

  一,乡会等试,许将《礼部韵略》外,余并不许怀挟文字。差搜检怀挟官一员,每举人一名差军一名看守,无军人处差巡军。

  一,提点试院廉干官一员,度地安置席舍,务令隔远,仍自试官入院后,常川供职,监把外门。

  一,乡、会试、弥封、誊录、对读下吏人,于各衙门从便差遣。

  一,试卷不合格:犯御名庙讳偏犯者及文理纰缪、涂注五十字以上。

  一,誊录所承受试卷,并用朱书誊录正文,实计涂注各字数,标写对读无差,将朱卷送考试所。如朱卷有涂注字,亦皆标写字数。誊录官书押。俟考校合格,中选人数已定,钞录字号,写上元卷,请监试官、知贡举官、同试官,对读开折。

  一,举人试卷,各人自备三场文卷并草卷,各十二幅,于卷首书三代、籍贯、年甲,前期半月于印卷所投纳。用印钤缝讫,各还举人。

  一,就试之日,日未出入场,黄昏纳。受卷官送弥缝官,将字号弥缝讫。送誊录所。

  一,若有各路岁贡及保举儒人等文字到部,并令还付本乡应试。

  一,娼优及患废疾、若犯十恶为盗之人。不许应试。

  一,举人于试场内,毋得喧哗,违者治罪,仍殿二举。

  一,举人与考试官有五服内亲者,自须回避,仍令同试官考试。若应避而不自陈者,殿一举。

  一,乡、会试,若有怀挟及令人代作及代之者,汉人、南人居父母丧应举者,并殿二举。

  一,国子监学岁贡生员及伴读出身,并依旧制,愿试者听。中选者于监学合得资而上从优选授。

  一,别路附籍蒙古、色目、汉人,大都、上都有恒产、住经年深者,从两都官司,依上例推举就试。其余去处冒贯者治罪。

  其中选学人,三月初四日中书省臣奏准,以初七日御试于翰林国史院,定委监试官及诸执事。初五日。入院。初六口,撰策问进呈。初七日,执事者望阙设案于堂前,置策题于上。举人入院,搜检讫,蒙古人作一甲,序立,礼生导引,望阙两拜,赐策题,又两拜,各就次。色目人、汉人亦如之。日午,赐膳。进士纳卷毕,出院。监试官同读卷官,以所对策第其高下,分为三甲进奏。赐进士及第,出身各有差。

  有元科目取士之制,大略如此。盖创于太宗,定于至元,议于大德,而后成于延祐。是时平章政事李孟雅为仁宗所委任,力言非科目不足以得士,故朝廷决意举行焉。

  是年,丞相贴木迭儿等奏:“下第举人年七十以上者,与从七品流官致仕;六十以上者,与教授;元有出身者于应得资品上优加之;无出身着,与山长、学正。嗣后概不为例。有来迟不及应试者,未曾区用。取旨。”帝曰:“依下第例思之,勿著为格。”

  泰定元年三月,中书省臣奏:“下第举人,延祐中命中书省各授教官之职,以慰其归。今改元之初,泽思宜溥。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汉人、南人,年五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不愿仕者,令备国子员。后不为例。”从之。

  元统二年三月,诏科举取士,国子监积分。儒人免役,悉依累朝旧制。是年,增进士名额至百人,左右榜各三人,皆赐进士及第。元之取士,莫盛于此。

  迨至元元年,彻里帖木儿为中书平章政事,首议停科举。参知政事许有壬争之,不从。初,彻里帖木儿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会驿请考官,供张甚盛,心滋不悦。故入中书省。以罢科举为第一要政云。二年,礼部侍郎忽里台请复科举取士之法,不听。

  六年,脱脱为右丞相当国。十二月,诏复行科举及国子监积分法。生员三年一次,依科举例会试,中者取十八名。至正三年,监察御史成遵言,请以终场下第举人充学正、山长,国学生会试黜罢者与终场举人同。从之。是年,又增乡试备榜,授以学录、教谕等官。十九年,诏定科举流寓人名额,蒙古、色目、南人各十五名,汉人二十名。五月,察罕贴木儿言:“今岁八月乡试,河南举人及各路进兵者,订不拘籍贯,依河南省元定额数,就陕西置贡院考试。”从之。

  二十年,会试举人。知贡举平章政事八都麻失里,同知贡举翰林学士承旨李好文、礼部尚书许从宗,考试官国子祭酒张翥、同考官太常博士傅亨等言:“旧例各处举人三年一次,取三百人,会试取一百人。今岁乡试所取比前数少,止有八十名,会试三分内取一分,合取三十名。如于三十名外,添取五名为宜。从之。”

  二十六年,命燕南、河南、山东、陕西、河东等处举人会试者,增其额数,进士及第以下递升一官。

卷六十五 志第三十二
  ○选举二

  △铨法上

  凡怯薛之长,得自举其居。诸怯薛岁久被遇,常加显擢,惟长官荐用,则有定制。至元二十年议:“久侍禁闼、门地崇高者,初受朝命散官,减职事一等,否则量减二等。”至大四年,诏蒙古人降一等,色目人降二等,汉人降三等。

  凡台宪选用:大德元年,省议:“台官旧无选法,俱于民职选取。后互相保选,省、台各为一选。宜令台官,幕官听自选择,惟廉访司官,则省、台共选。若台官于省部选人,则与省官共议之;省官于台宪选人,亦与台官共议之。”至元八年,定监察御史任满,在职无异政,元系七品以下者例加一等,六品以上者升擢。泰定初,侍御史许有壬言:“监察御史前代八品之职,国朝官制为正七品,选格内任一考与升正六品,外任两考,方进一等。今历史即除各道佥事正五品级,内台都事必授副使正四品级。诚以御史非有职事之可比,使之位卑言高,盖御之有道也。近四品、五品率皆除监察御史,甚有历阶已及三品而浮沈其内,彼果何望而奋于立事耶!今后莫若先尽县达鲁花赤县令有治迹者,次及内外六品、七品才德堪充之人,其资品商者不必铨用,庶无患失之心。”

  凡选举守令:至元八年,诏以户口增、田野辟、词讼简、盗贼息、赋役均五事备者,为上选。九年,以五事备者为上选,升一等。四事备者,减一资。三事有成者,为中选,依常例迁转。四事不备者,添一资。五事俱不举者,黜降一等。二十三年,又益以劝课农桑克勤奉职者以次升奖,其怠于事者笞罢之。二十八年,诏:“路府州县,除达鲁花赤外,长官并宜选用汉人素有声望,及勋臣故家,并儒吏出身,资品相应者,佐贰官遴进色目、汉人参用。”至正四年,申令黜降之事。六事备者升一等,四事备者减一资,三事备者平选,六事俱不备者降一等。

  至元十五年,罢军官迁职子弟仍袭原官之制。又军官阵亡,子弟承袭;原官病死者,降一等承袭;总把、百户病死及年老者,不许子弟承袭。著为令。

  十七年,诏:“渡江总把、百户有功升迁者,总把依千户降等承袭,百户无递降职名,则从其本等。”

  十九年,奏拟:“万户、千户、百户物故,视其子孙堪承袭者,依例承袭外,都元帅、招讨使、总管、总把,视其子孙堪承袭者,止令管其元军。元帅、招讨子孙为万户,总管子孙为千户,总把子孙为百户,给元佩金银符。病故者降等,惟阵亡者本等承袭。”

  二十一年,旧志作二十年,误。据《元典章》改正。诏:“万户、千户、百户分上中下三等,定立条格,通行迁转。以三年为满,理算资考,升加品级。若年老病故者,令其子弟依例荫叙。”是年,以旧制父子相继,管领元军,不设蒙古军官,故定立资考,三年为满,通行迁转。后各翼大小军官俱设蒙古军官,又兼调遣征进,俱已离翼,难与民官一体迁转荫叙。合将万户、千户、镇抚自奏准日为始,以三年为满,通行迁转。百户以下,不拘此例。凡军官征战有功过者,验实迹升降。又定蒙古奥鲁官,大翼万户下设奥鲁总管府,从四品。小翼万户下设奥鲁官,从五品。各千户奥鲁,亦设奥鲁官,受院札。各千户奥击,不及一千户者,或二百户、三百户以远就近,以小就大,合并为千户翼奥鲁官,受院札。若干碍投下,难以合并,宜再议之。又定首领官受敕牒,元帅、招讨司经历、知事,就充万户府经历、知事,换降敕牒,如元翼该革,别与迁除。若王令旨,并行省札付、枢密院札付经历。充中下万户府知事。行省诸司札付充提领案牍,并各翼万户自设经历、知事,一例俱作提控案牍,受院札。又议:“随朝各卫千户镇抚所提控案牍,已拟受院札,外任千户镇抚所提控案牍,合从行省许进,受万户府付身。

  二十四年,诏:“诸求袭其父兄之职者,宜察其人而用之。凡旧臣勋阀及有战功者,其子弟当先任以小职,若果有能,则大用之。

  二十五年,军官阵亡者,本等承袭。病故者,降二等。虽阵亡,其子弟无能,勿用。虽病故,其子弟果能,不必降等,于本等用之。若有身死老病人员子弟承袭承替,须娴习弓马、谙晓事务,开写本人年甲,是否嫡庶长次,有无排下军马,保勘一切完备,申枢密院定夺施行。

  大德四年,以上都虎贲司并武卫内万户、千户、百户达鲁花赤亡殁,而无奏准承袭定例,似为偏负。今后各翼达鲁花赤亡殁,宜察其子弟有能者用之,无能则止。

  十一年,诏:“色目镇抚已殁,其子有能,依例用之。子幼,则取其兄弟之子有能者用之,俟其子长,即以其职还之。

  至大二年,议:“各卫翼首领官至经历以上,不得升除,似与官军一体,其子孙乃不得承袭。今后年逾七十,而散官至正从四品者,宜正从五品军官内任用。”

  四年,诏:“军官有故,令其嫡长子为之。嫡长子亡殁,令嫡长孙为之。嫡长孙亡殁,则令嫡长孙之嫡长子为之。若嫡长俱无,则以其兄弟之子相应者为之。”

  皇庆元年,诏:“军官不依例保举者,有长子、长孙,反将庶子保举者,罪之。”

  太禧院。天历元年,罢会福、殊二院而立之。其所辖诸司,则从其擢用。

  宣徽院。皇庆二年,省臣奏:“其所辖仓库、屯田官员,半由都省,半由本院用之。”奉旨,宜俱从省臣用之。

  中政院。延祐七年,院臣启:“皇后位下中政院用人,奉懿旨,依枢密院、御史台等例行之。”

  直省舍人,选宿卫及勋臣子弟为之。又择其商等二人,专掌奏事。大德八年,拟历六十月者,始令从政。

  凡礼仪诸职:

  太常寺检讨,至元十三年,拟历一百月,除从八品。御史台殿中司知班,十五年,拟历九十月,除正八品。通事舍人,二十年,议:“从本司选已人流品职官为之,考满验应得资品,升一等迁用。未入流官人员,拟充侍仪舍人,受中书省札,一考除拟九品。”三十年,议:“于二品、三品官子内选用,不限荫叙,两考从七品迁叙。”

  侍仪舍人,三十年,议,“于四品、五品官子内选用,不隈荫叙,一考从九品。”大德三年,议:“有阙,宜令侍仪司于到部正从九品流官内选用,仍受省札,三十月为满,依胡官内升转,如不敷,于应得府州儒学教授内选用,历一考,正九品叙。”

  礼直管勾,大德三年,省进合用到部人员,俱从太常寺举保,非常常选除充者,任回止于衙门叙用。

  郊坛库藏都监二人,至大三年,议:“受省札者历一考之上,受部札者历两考之上,再历本院属官一任,拟于从九品内叙。”

  天历二年,拟在朝文翰衙门,于国子生员内举充。

  至元九年,部议:“巡检流外职任,拟三十月为一考,任回于从九品迁叙。”二十年,议:“巡检六十月,升从九品”。大德七年。议:“各处所委巡检,自立枯月日为始,已历两考之上者,循旧例九十月出职,不及两考者,须历一百二十月,方许出职迁转。”十年,省奏:“奉旨腹里巡检,任回及考者,止于巡检内注授。所历未及者,于钱谷宫内定夺,通理巡检月日。各处行省所设巡检,考满者,咨省定夺;未及考满者,行省于钱谷官等职内委用,通理月日,依旧升转;不及一考,如系告荫并提控案牍例应转充者,于杂职内委用,考满各理本等月日,依例升转。”

  腹里诸路行用钞库,至元十九年,部拟:“州县民官内选充,系八品、九品人员,三十月为满,任回验元资品,减一资历,通理迁叙。库使,受都省札付,任满从优迁叙。库副,受本路札付,二十月为满,于本处上户内公选交替。陕西、四川、西夏中兴等路提举司钞库,俱系行省管领,合就令依上选拟库官,移文都省绐降敕牒札付。”省议:“除钞库使、副咨各省选拟外,提领省部选注。”

  腹里官员,二十六年,定进充仓库等官,拟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通理月日升转。

  江南官员,若曾腹里前历仕,前资相应依例升转。迁去江淮历仕人员,所历月日一考之上者,除一考准为根脚,余有月日,后任通理,不及考者,添一资。若选充仓库等官,拟于应得资品上,例升一等,任回依上于腹里升转。

  接连官员选充仓库等官,应本地面从七品者,准算腹里从七资品。历过一考者,为始理算月日,后任通理,一考之上,余有日月,后任通理,不及考者,添一资升转。

  福建、两广官员选充仓库等官,应得本地面从七品者,准算江南从七资品。历过一考者,为始理算月日,一考之上。余有月日,后任通理,不及考者,添一资升转。

  元系流官,仕回,止于流官内任用。杂职者,杂职内迁叙。

  万亿库。宝钞总库。八作司,以一年满代,钱物甚多,未易交割。宜以二年为满,少者以一年为满。

  上都税务官,止依上例迁转。

  都省所辖去处,二周岁为满者,各处都转运使司官、司属官、首领官;各处都漕运使司官、首领官,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官,腹里、江甫随路平淮行用库官,印造宝钞库官,铁冶提举司官、首领官,采金提举司官、首领官,银场捉举司官、首领官,新旧运粮提举司官、首领官,都捉举万亿库、八作司、宝钞总库首领官。

  一周岁为满者:泉府司所辖富藏库官,廪给司、四宾库、薄敛库官,大都税课提举司官、首领官,酒课锟举司官、首领官,提举太仓官、首领官,捉举醴源仓官、首领官,大都省仓官,河仓官,通州等处仓库、应受省部札付笞钱谷院务杂职等官,大都平准行用库官,烧钞四库官,钞纸坊官,币源库官。

  行省所辖去处,二周岁为清者:各处都转运使司官、司属官、首领官,各处都漕运使司官、首领官,行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官,腹里、江南随路平准行用库官,甘州、宁夏府等处都转运使司官,市船提举司官、首领官,榷茶提举司官、首领官。一周岁为满者:行泉府司官所辖阜通库官,各处行省收支钱帛诸物库官。

  三十年,部议:“凡内外平准行用库官,提领从七品,大使从八品,副使从九品。若流官内选充者,任回减一资升转。杂职人员,止理本等月日。”

  元贞二年,部议:“凡仓官有阙,于到选相应职官,并诸衙门有出身令译史、通事、知印、宣使、奏差两考之上人内选用,依验难易收粮多寡升等,任回于应去地方迁叙。通州、河西务、李二寺等仓官,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任满,交割别无短少,减一资通理。在都并城外仓分,收粮五万石之上仓官,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任满,交割别无短少,依例迁叙;收粮一万石之上仓官,止依应得品级除授,任满,交割别无短少,减一资通理。”

  大德元年,省拟:“大都万亿四库、富亿库、宝钞总库、上都万亿库官,止依合德资品选注,须二周岁满日,别无短少,拟同随朝例升一等。”

  二年。省议:“上都、应昌仓官,比同万亿库官例,二周岁为满,应得资品上拟升一等。”

  六年,部议:“在都平准行用库官,拟合于外路一体二周岁为满,元系流官内选充者,任回减一资升转。万亿四库知事例升一等,提控案牍减资迁转。和林、昔宝赤八剌哈孙、孔古烈仓,改立从五品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周岁为满,于到选人内进充,应得资品上拟升二等,任回迁用,所历月日通理。甘、肃二路,每处设监支纳一员,正六品;仓使一员,从六品;仓副一员,正七品。二周岁为满,于到选人内铨注,入仓先升一等,任满,交割别无短少,又升一等。受给库提领,从九品,使、副受省札,攒典、合干人各设一名。”

  七年,部拟:“大都路永丰库提领从七,大使从八,副使从九,于到选相应人内铨注。江西省英德路、河西务两处,设立平准行用库,拟合设官员,系从七以下人员,依例铨注。英德路平准行用库,提领一员,从七,大使一员,从八,副使一员,从九品。河西务行用库,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吏部札。甘肃行省丰备库,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正八品,于到选迤西资品人内升等铨注。大同仓官,拟二周岁交代,永盈仓例升一等,其余六仓,任回拟减一资升转。”

  八年,部议:“湖广行省所辖散府司吏充仓官,依河南行省散府司吏充仓官,比总管府司吏取充者,降等定夺。”

  至大二年,部呈:“凡平准行用库设官二员,常平仓设官三员,流官内铨注,以二年为满,依例减资。”

  四年,部议:“上都两仓,二周岁为满,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历过月日,今后比例通理。”

  皇庆元年,部议:“上都平盈库,二周岁为满,减一资升转。”

  延祐四年,部议:“江浙行省各路见役司吏,已及两考,选充仓官,五万石之上,比同考满出身充典史,一考升吏目。五万石之下者,于典史添一考,依例迁叙。湖广行省仓官,如系路吏及两考,选充仓官一界,同考满出身充典史,一考升吏目。迁叙库官,周岁准理本等月日,考满依例升转。”

  凡税务官升转:至元二十一年,省议:“应叙办课官分三等。一百锭之上,设提领一员、使一员。五十锭之上,设务使一员。五十锭之下,设都监一员。十锭以下,从各路差人管办。都监历三界,升务使,一周岁为满,月日不及者通理。务使历三界,升提领。提领历三界,受省札钱谷官,再历三界,始于资品钱谷官并杂职任用。各处就差相副官,增及两酬者,听各处官司再差。增及三酬以上及后界又增者。申部定夺。”

  二十九年,省判所办诸课增亏分数,升降人员。增六分升二等,增三分升一等。其增不及分数,比全无增者,到选量与从优。亏兑一份,降一等。

  三十年,省拟:“提领二年为满,省部于流官内铨注,一万锭之上拟从六品,五千锭之下拟正七品,二千锭之上拟从七品,一千锭之上正八品,五百锭之上从八品。大使、副使俱周岁交代,大使从行省吏部于解由合叙相应人内迁调,副使从各路于本处系籍近上户内公选。”

  至大三年,诏定立办课例。一百锭之下院务官分为三等:五十锭之上为上等,设提领一员,受省札,大使一员,受部札;二十锭之上为中等,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二十锭之下为下等。设都监、同监各一员,俱受部札。并以一年为满,齐界交代。都监、同监四界升副使,又四界升大使。又三界升捉领,又三界入资品钱谷官并杂职内迁用。行省差设人员,各添两界升转,仍自立界以后为始,理算月日,并于有升转出身人员内定夺,不许滥用白身。议得例前都札,提领于大使内铨注,都监、同监本等拟注,止依历一十二界。至大三年例后,创入钱谷人员,及正从六品七品取荫子孙,亦依先例升转,不须添界外,其余杂进之人,依今次定例迁用,通历一十四界,依上例升转。

  至元九年,部议:“凡总府续置提控案牍,多系入仕年深,似比巡检例同考满转入从九。缘从九系铨注巡检阙,提领案牍吏员文资出职,难应捕捉,兼从九员多阙少,本等人员不敷铨注。凡升转资考,从九三任升从八,正九两任升从八,巡检提领案牍等考满转入从九,从九再历三考升从八,通理一百二十月升。巡检依己拟,提领阙易就。都、吏目,拟吏目一考,转充都目,一考转充提领案牍,考满依上转入流品。都、吏目应升无阙,止注本等职名,验理升转。”

  二十年,部拟:“提控案牍九十月升九品。”

  二十五年,部拟:“各路司吏实历六十月,吏目两考升都目,历一考升提控案牍,两考升正九。若依路司吏九十月,吏目历一考与都目,余皆依上升转。”省议:“江南提控案牍,除各路司吏比咐腹里路司吏至元二十五年呈准定例迁除,其余已行直补,并自行踏逐历案牍两考者,再添资迁除。”

  三十年,省准:“提控案牍补注巡检,升转资品,不相争悬,如已历提控案牍月日者,任回止于提控案牍内迁叙。”

  三十一年,省议:“都目、巡检员阙,虽不相就,若不从宜调用,似涉壅滞,下部先尽到进巡检,余阙准告铨注,任回各理本等月日。”

  大德二年,省准:“京城内外省仓典吏,例于大都路州司、县典史内勾补,二周岁转升吏目。除行省所辖外,腹里下州并杂职等衙门,计设吏目一百余处,其籍记未注者,以次铨注,俱拟三十月为满,任回本等内不次铨注。”

  三年,部拟:“提控案牍、都吏目有三周岁、二周岁、一周岁为满者,俱以三十月为满。”

  八年,省准:“和林兵马司掌管案牍人等,比依下州,合设吏目一员,于籍记吏目外发补,任回从九品迁用,添一资升转。司吏量拟四名,从本司选补通吏业者,六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

  九年,部呈:“都、吏自己于典史内铨注,宜将籍记案牍验历仕,以远就近,于吏目阙内参注,各理本等月日。”

  十一年,江浙省臣言:“各路捉控案牍改受敕牒,不见通例。”部照:“江北提控案牍,皆自府州司县转充路吏,请俸九十月方得吏目,一考升都目,都目一考,升提控案牍,两考正九品,通理二百一十月入流,其行省所委者,九十月与九品。今议行省委用例革提控案牍,合依于散府诸州案牍、都吏目并杂职钱谷官内,行省依例铨注,通理月日升转,之后行省所设提控案牍、都吏目,合依江北由司县府州抟充路史,通理月日,考满方许入流。”

  凡选取宣使奏差:至元十九年,部拟:“六部奏差额设数目,每一十名内,令各部选取四名,九十月与从九品,余外合设数目,俱于到部巡检、提领案牍、都吏目内进取,侯考满日,验下项资品铨注。”省准:“解由到部,关会完备人员内选取。应入吏目,选充奏差,三考与从九品。吏目一考,应入都目人员,选充奏差,两考与从九品。都目一考,应入提领案牍人员,选充奏差,一考与从九品。巡检、提领案牍一考,选充奏差,一考与正九品。”

  二十六年,省准:“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典吏出身,历九十月,比通政院例,合转补本司宣使,考满依例定夺。”

  二十九年,省议:“行省、行院宣使于正从九品有解由职官内进取,如是不敷,于各道宣慰司一考之上奏差、本衙门三考典吏目选取。不敷,于各道廉访司三考奏差内并本衙门三考典史内进取,仍须色目、汉人相参选取。自行踏逐者,亦须相应人员,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内外诸衙门宣使,以色目、汉人相参,九十月为满。自行踏逐者,降一等。凡内外诸衙门宣使、通事、知印、奏差、都省宜使有阙,于台院等衙门一考之上宣使、并有解由正从八品职官内选补,如系都省直选人员,不拘此例,仍须色目、汉人相参选取。自行踏逐者,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枢密院宣使,正从九品职官内选取。仍须色目、汉人相参选用。自行踏逐者,亦须相应人员,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御史台宣使,正从九品职官内选取。自行踏逐者,考满例降一等,须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宣政院宣使,选补同。宜慰司奏差,于本衙门三考典史内选取。自行踏逐者,考满降等叙,须色目、汉人参用,历九十月,方许出职。山东运司奏差,九十月,于近下钱谷官内任用。大都运司,一体定夺。”

  七年,省准:“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令史人等,已拟依各追宣慰司令史人等一体出身。自行踏逐者降等叙,有阙于本司三考典吏内选取。”

  八年,部呈:“各寺监保本处典吏补奏差,若元系请俸典吏、本把人等补充者,考满同自行踏逐者,降等叙。”

  九年,拟宣徽院典吏九十月补宣使。并所辖寺监令史。

  十年,省拟:“中政院宜使于本衙门三考之上典吏及正从九品职官内进用,以色目、汉人相参,自行踏逐者降等。”

  十一年,省拟,“燕南廉访司奏差,州吏内选补,考满于都目内迁用。”

  延祐三年,省议:“各衍门典吏,须历九十月,方许转补奏差。”

  至治元年,部议:“县尉巡检,近年以汉人不习弓马,腹里添设色目县尉巡检。若以荫授人员,不充其选,止于各衙门通译史、奏差人内委用,其考满应注者,百无一二,员阙不能相就,有碍铨选。拟于到选正从八品内,验其历仕根脚,年三十以上,六十以下,不限地方遴选注投。若境内盗息民安,特加升擢,其巡捕不严者,依例黜降。”

  凡匠官:至元九年,工部验各管户数,二千户之上至一百户之上,随路管匠官品级。省议:除在都总提举司去处,依准所拟。东平杂造提举司并随路织染提举司,二千户之上,提举正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七品。一千户之上,提举从五品,同提举正七品,副提举正八品。五百户之上至一千户之下,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七品,副提举从八品。三百户之上,大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一百户之上,大使从七品,副使从八品。一百户之下,院长一员,同院务,例不入流品,量绐食钱。凡一百户之下营匠官资品,受上司札付者,依已拟充院长。已受宣牌充局使者,比附一百户之上局使资品递降,量作正九资品。”

  二十二年,凡选取升转匠官资格,元定品给员数,提举司二千户之上者,无之。一千户之上,提举从五品,同提举正七品,副提举正八品。五百户之上、一千户之下,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七品,副提举从八品。使副,三百户之上,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一百户之上,局使从七品,副使从八品。一百户之下,院长一员,比同务院,例不入流品。工部议:“三百户之上局副从八,一百户之上局副正九,遇有阙,于一百户之下院长内选充。院长一百二十月升正九,正九两考升从八,从八三考、正八两考,俱升从七。如正八有阙,别无资品相应人员,于已授从八匠官内选注,通历九十月,升从七。从七三考升正七,正七两考升从六。从七三考、正六两考,俱升从五。为所辖司属无从六,名阙,如已历正七两考,拟升加从六散官,止于正七匠官内迁转,九十月升从五。如正六匠官有阙,于已授从六散官人员内进注,通历九十月升从五。从五三考拟升正五,别无正五匠官,名阙,升加正五散官,止于从五匠官内迁转。如历仕年深,至日斟酌定夺。至元十二年以前受宣敕省札人员,依管民官例,拟准已受资品。十三年以后受宣敕省札人员,若有超升越等者,验实历俸月定拟,合得资品上例存一等迁用。管匠官遇有阙员去处,如无资品相应之人,拟于杂职资品相应到进人内铨用。凡中原、江淮匠官,正从五品子从九品匠官内荫叙,六品、七品子于院长内叙用。以匠官无从九品,阙,拟正从五品子应荫者,于正九匠官内铨注,任回,理等从九月日。”

  二十三年,诏:“管匠官,其造作有好务亏少,勿令迁转。”

  二十四年,部言:“管匠衙门首领官,宜于本衙门内选委知会造作相应人员区用,勿令迁转,合依旧例,从本部于常选内进差相应人员掌管案牍,任满交代迁叙。”

  凡诸王分地与所受汤沐邑,得自举其人,以名闻朝廷,而后授其职。至元二年,诏以各投下总管府长官不迁外,其所属州县长官,于本投下分到城邑内迁转。

  四年,省准:“应给印官员,若受宜命及诸王令旨,或投下官员批札、省府枢密院制府左右部札付者,验户绐印。”

  五年,诏:“凡投下官,必须用蒙古人员。”

  六年,以随路见伍并各投下创差达鲁花赤内,多女直、契丹、汉人,除回回、畏吾儿、乃蛮、唐兀同蒙古例许叙用,其余拟合革罢,曾历仕者,于管民官内叙用。

  省臣奏:“江南诸王分地长官,己令如例迁转,其间若有兼管军镇守为达鲁花赤者,一体代之,似为不宜。合令于投下长官之上署字,一同莅事。”

  三十年,各投下州县长官,三年一次给由互相迁转,如无可迁转,依例给由申呈省部,仍牒廉访司体访。

  大德元年,诸投下达奋花赤从七以下者,依例类选。

  皇庆二年,诏:“各投下分地城邑长官,其常选所用者,居众人之上,投下所委者为添设,其常选内路府州及各县内减一员。”

  延祐三年,昭:“有姓汉人达鲁花赤,追夺宣敕。”各投下有阙用人,自于其投下内选用,不许冒用常选内人。

  凡壕寨官:至元十九年,省部拟:“都水监并入本部,其壕寨官比依各部奏差出身。”大德二年。拟考满除从九品。”

  凡获盗赏官,大德五年,诏:“获强盗五人,与一官。捕盗官及应捕人,本境失盗而获他境盗者,听功过相补。获强盗过五人,捕盗官减一资,至十五人升一等,应捕人与一官,不在论赏之列。”

  凡控鹤伞子:至元二十二年,拟:“控鹤受省札,保充御前伞子者,除充抉卫都直指挥使司钤辖,官进义副尉。”

  二十八年,控鹤提控受敕进义副尉、管控鹤百户,及一考,拟元除散官从八,职事正九,于从八内迁注。

  元贞元年,控鹤提控奉旨充速古儿赤一年,受省札充御前伞子,历三百三十二月,诏于从六品内迁用。大德六年,控鹤百户。部议于巡检内任用。其离役百户人等拟从八品,伞子从七品。延祐三年,控鹤百户历两考之上,拟于正九品迁用。

  凡玉典赤:至元二十七年,定拟历三十月至九十月者,并与县达鲁花赤、进义副尉。一百月以上者,官孰武校尉。至大二年,令玉典赤权于州判、县丞内铨注。三年,令依旧例,九十月除从七下县达鲁花赤,任回添一资。

  凡蛮夷官,议:“播州宣抚司保蛮夷地分副长官,系远方蛮夷,不拘常调之职,合准所保。其蛮失地方。虽不拘常调之处,而所保之人,多有泛溢。今后除袭替土官外,急阙久任者,依仍以相应人举用,不许预报,违者罪及所由官司。”

卷六十六 志第三十三
  ○选举三

  △铨法下

  凡文武散官:

  多采用金制,建官之初,散官例降职事二等。至元二十年,始升官职对品,九品无散官,谓之平头敕。蒙古、色目,初授散官或降职事,再授职,虽不降,必俟官资合转,然后升职。汉人初授官,不及职,再授则降职授官。必历官至二品,则官必从职,不复用理算法矣。至治初,稍改之,寻复其旧。此外月日不及者,惟历繁剧得优,获功赏则优,由内地人边远则优,宪台举廉能政迹则优,以选出使绝权则优,然亦各有其格也。

  凡保举职官:

  大德二年制:“各廉访司所按治城邑内,有廉慎干济者,岁举二人。”九年,诏:“台、院、部五品以上官,各举廉能识治体者三人,行省台、宣慰司、廉访司各举五人。”

  凡翰林院、国子学官:

  大德七年,议:“文翰师儒难同常调,翰林院宜选通经史、能文辞者,国子学宜选年高德邵、能文辞者,须求资格相应之人,不得预保布衣之士。若果才钵素著,必合不次超擢者,别行具闻。”

  凡迁官之法:

  从七以下属吏部,正七以上属中书,三品以上非有司所与夺,由中书取进止。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则中书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则以制命之。三品以下用金宝,二品以上用玉宝,有特旨者则有告词。其理箅论月日,迁转凭散官,内任以三十月为满,外任以三岁为满,钱谷典守以二岁为满。而理考通以三十月为则。内任官率一考升一等,十五月进一阶。京官率一考,视外任减一资。外任官或一考进一阶,或两考升一等,或三考升二等。四品则内外考通理。然前任少,则后任足之,或前任多,则后任累之。一考者及二十七月,两考者及五十七月,三考者及八十一月。

  凡选用不拘常格:

  省参议、都司郎中、员外商第者,拜参预政事、六曹尚书、侍郎,及台幕官、监察御史出为宪司官。外补官巳制授,入朝或用敕除,朝迹秩视六品,外任或为长伯。在朝诸院由判官至使。寺监由丞至卿,馆阁由后官至学士,有递升之法,用人重于用法如此。又覃官,或准实授,或普减资升等,或内升等,或外咸资,或外减内不减,斯则恩数之不常有者,惟四品以下者有之。三品则递进一阶,至正议大夫而止。若夫勋臣世胄、侍中贵人,上命超迁,则不可以选格论。亦有传敕中书,送部覆奏,或致缴奏者。

  凡吏部月选:

  至元十九年,议:“到部解由即行照勘,合得七品者呈省。从七以下本部注拟,其余流外人员,不拘多寡,并以一月一次铨注。”

  凡官吏迁叙:

  至元十年。议:“旧以三十月迁转太速,以六十月迁转太迟。”十七年,立迁转官员。凡无过授见阙满代者,令还家以俟。十九年,定内外官以三年为考,满任者迁叙,未满者不许超迁。二十八年,定随朝以三十月为满,在外以三周岁为满,钱谷官以得代为满,吏员以九十月日出职。

  皇庆元年。御史中丞郝玉挺言:“国初设官,在内须三十月,在外须三周岁,考其殿最,以为黜陟。比者省院台部之臣久者一二岁,少者三五月,甚者旬日之间而屡迁数身着,奔走往来之不暇,岂暇治官事哉!乞自今惟内外大臣可急阙进技,其余内外大小官属,必俟任满考绩,方许进调,庶免朝除夕改,启幸长奸之弊。”从之。

  天历二年,中书省臣又言:“比年朝官多不久于其职,或数月即改迁,于典制不类,且治绩无从考验,请如旧制为宜。敕除风宪官外,其余朝官不许二十月内迁调。”

  凡近调闽、广、川蜀、云南官员:

  每三岁,遣使与行省铨注,而以监察御史往莅之。

  至元十九年,省议:“江淮州郡远近险易不同,似难一体,今量分为三等:若腹里常调官员迁入两广、福建溪洞州郡者,于本等资历上,例升二等;其余州郡例升一等;福建、两广官员五品以上,照勘员阙,移咨都省铨注,六品以下,就便委用,开具咨省。”

  二十年,部议:“迁叙江淮官员,拟定应得资品,若于接连福建、两广溪洞州郡任用,升一等。”“甘肃、中兴行省所辖,系西夏边地,除本处籍贯见任官外,腹取迁去甘肃者,拟升二符,中兴府拟升一等。”

  二十二年,诏:“管民官,腹里迁去四川,升一等,接连溪洞升二等。四川见任官,迁往接连溪洞,升一等,若迁去溪洞诸蛮夷,别议定夺。达鲁花赤,就彼处无军蒙古军官内选拟,不为常例。”

  二十二年,江淮官员迁于龙南、安远县地分者,拟升三等,仍以三十月为满升转。

  二十八年,诏:“腹里官员迁去云南近里城邑,拟升二等,若极边重地,更升一等。行省咨保人员,比依定夺。其蒙古、土人及招附百姓有功之人,不拘此例。”

  省臣奏准:“福建、两广官员多阙,都省差人与彼处行省、行台官,一同以本土周回相应人员委用。”

  部议:“云南六品以下任满官,依御史台所拟,选资品相应人,拟定名阙,具历仕脚,咨省奏准。敕牒到日,许令之任。若有急阙,依上选,权令之任,历过月日,依上准理。”

  二十九年,诏:“福建、两广官员历两任满者,还于接连去处,一任满日,历江南一任,许入腹里通行迁转,愿于两广、福建者听,依例升等。”

  至治元年,省臣奏:“江浙、江西、湖广、四川、云南五处行省,所辖边远地分官员,三年一次差人与行台、行台官一同迁调。”

  广海阙官于任满得代,有由应得路府州县儒学教授、学正、山长内愿充者,借注正九品以下名阙。任回,止理本等月日。

  广海应设巡检,于本省应得常选上等钱谷官选拟,权设,理本等月日。行省自用并不应之人,不许委用,如受敕巡检到彼,即听交代。

  几近调循行:

  各省所辖路府州县诸司,应合迁调官员,先尽急阙,次及满任。急阙须凭各官在任解由、依验月日、应得资品、及解由到行省月日,依次就便迁调。若有急阙,委无相应之人,或员阙不能相就者,于应叙职官内选用,验各得资品上,虽有超越,不过一等。

  本管地面,若有遐荒烟瘴险恶重地,除土官外,依例公选铨注,其有超用人员,多者不过二等。

  军官、匠官、医官、站官、各投下人等,例不转入流品者,虽资品相应,不许铨注。

  都省已除人员,例应到任,若有违限一年者,听别行补注。应有合就彼迁叙人员,如在前给由已咨都省听除,未经迁注照会,不曾咨到本省者,即听就便开咨。

  无解由人员,不许铨注。

  诸犯赃经断应叙人员,照例铨注。

  令译史、奏差人等,须验实历月日已满,方许铨注。

  边远重难去处,如委不可阙官,从差去官与本省官公同选注能干人员,开具历仕元由,并所注职名,拟咨都省,候回准明文,方许之任。

  应迁调官员,三品、四品拟定资呈,五品以下先行照会之任。

  凡省部令史、译史、通事等:

  至元六年,省议:“旧例一百二十月出职,今案牍繁冗,难同旧日,会量作九十月为满。其通事、译史繁剧,合与令史一体。近都省未及两考省令史译史授宣,注六品职事,部令史已授省札,注从七品职事。今拟省令译史、通事,由六部转充者,中统四年正月已前,合与直补人员一体,拟九十月考满,注六品职事,回降正七一任,还入六品。中统四年正月已后,将本司过历月日,三折二,验省府月日考满通理,九十月出职,与正七职事,并免回降。

  职官充省令译史,旧例文资右职参注,一考满,合得从七品,注从六品,未合得从七品,注正七品,如更勒留一考。合同随朝升一等。一考满,末得从七注正七品者,回降从七,还入正七。一考满,合得从七注从六品,合得正七注正六品者,免回降。正从六品人员不合收补省令史、译史,如有己补人员,合同随朝一考升一等注授。

  中统四年正月已前,收补部令史、译史、通事。拟九十月为考满,照依已除部令史例,注从七品,回降正八一任,还入从七。

  中统四年正月已后,充部令译史、通事人员,亦拟九十月为考满,依旧例正八品职事,仍免回降。省宣使,旧例无此职名,中统以来,初立中书省,曾受宜命充宣使者,拟出职正七品职。外有非宣授人员,拟九十月为考满,与正八品。”

  至元二十年,吏部言:“准内外诸衙外令译史、通事、知印、宣使、奏差等,病故作阙,未及九十月,并令贴补,值例革者,比至元九年例定夺。”省准:“宣使、各部令史出职同,三考从七。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者正九,十五月以上者从九。十五月以下者拟充巡检。

  凡台院、大司农司译史、令史出身同,三考正七。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从八。十五月以上正九,十五月以下、十月之上从九,添资,十月以下巡检。宣使三考正八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从九,十五月以上巡检,十五月以下酒税醋使。

  凡部令史、译史、通事三考从七。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者正九,十五月以上从九,十五月以下令史,提控案牍,通事、译史巡检。

  凡奏差三考从八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巡检,十五月之上酒税醋使,十五月之下酒税醋都监。”

  大德四年,中书省准:“吏部拟腹里、江南都吏目、提控案牍升转通例,凡腹里提控案牍、都吏目:京畿漕运司令史,元拟六十月考满,今准九十月考满,都漕运司令史九十月。诸路宝钞提举司司吏,元拟六十月考满,今准九十月考满。万亿四库司吏,元拟六十月考满,今准九十月考满。大都路令史,元拟六十月考满,任回减资升转,今准六十月考满,不须减资。大都运司令史,九十月考满都目。宝钞总库司吏,元拟六十月都目,九十月提控案牍,今准九十月都目。富宁库司吏,元拟六十月提控案牍,今准九十月都目。左右八作司司吏,元拟六十月,今准九十月都目。”又议:“已经改拟出职人员,各路司吏转充提控案牍、都目,比同升用,其余直补人数,并循至元二十一年之例迁用。江南提控案牍、都目:至元二十五年呈准,各路司吏六十月吏目,两考升都目,一考升提控案牍,两考正九。路司吏九十月吏目,一考转都目:余皆依上升转。江南提控案牍除各路司吏,比腹里路司吏至元二十五年呈准例迁除,其余已行直补,并自行保举,自呈准月日立格,实历案牍两考者,止依至元二十一年定例,九十月入流。未及两考者,再添一资迁除。例后违越创补者,虽历月日不准。”

  大德十一年,省臣奏:“凡内外诸司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宣使有出身着,一半于职官内选用,依旧一百二十月为满,外任减一资。”又议:“选补吏员,除都省自行选用外,各部依元设额数,遇阙职官,与籍记内相参发补,合用一半职官,从各部自行进用。通事、知印从长官选用。译史则从翰林院试发都省书写典吏考满人内,挨次上名补用,其有不敷,从翰林发补。奏差亦于职官内选一半,余于籍记应例人内发补。岁贡人吏,依己拟在役听候。”

  省议:“六部令史如正从九品不敷。从八品内亦听进取。省掾,正从七品得代有解由并见任未满、巳除未任文资流官内选取,考满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除元任地方,杂职不用。院台令史如元系七品之人,亦在选补之例。

  译史、通事选识蒙古、回回文字,通译语正从七品流官,考满验元资升一等,注元任地方,杂职不预。

  知印于正从七品流官内选取,考满并依上例注授,杂职不预。

  宣使于正从八品流官内进取,仍取色目、汉人相参,历一考,于应得资品上升一等,除元内地方,杂职不预。”

  凡岁贡吏员:

  至元十九年,省议:“中书省掾于枢密院、御史台令史内取,台、院令史于六部令史内取,六部令史以诸路岁贡人吏补充,内外职官材堪省掾及院、台、部令史者,亦许擢用。省掾考满,资品既高,责任亦重,出而临民入而莅事,皆自岁贡中出,若不教养铨试,必致人材失真,今拟定例于后:

  诸州府隶省部者,儒学教授选本管不免差儒户子弟入学读书习业,非儒户而愿学者听。遇按察司、本路总管府岁页之时,于学生内选行义修明、文学优赡、通经史达时务者,保甲解贡。

  各路司吏有阙,于所属衙门人吏内选取。委本路长官参佐,同儒学教授考试,习行移算术,字画谨严,语言辩利,《诗》、《书》、《论》、《孟》内通一经者为中式,然后补充。按察司书吏有阙,府州司吏内勾补,至岁贡时,再行试验贡解。

  凡试验,首论行止,次取吏能,次计日月。行止曰事父母孝,曰友于兄弟,曰勤谨廉洁,曰谦让,曰循良,曰笃实,曰慎默,曰自来不曾犯赃私罪过。吏能曰行道熟娴,曰语言便利,曰通习条法,曰晓解儒书,曰算术精明,曰字画端正。

  岁贡人额,按察司上路总管府三年一次贡一名,儒一名,吏一名;下路总管府三年一次贡一名,儒吏递进。六部令史除补台院令史外。诸道行省据亦可差补。

  诸岁贡吏,当该官司于见役人内公选,以性行纯谨、儒吏兼通者为上,才识明敏、吏事熟娴者次之,月日虽多,才能无取者不许呈贡。

  元贞元年,诏:“诸路有儒通吏事、吏能经术、性行侈谨者,各路荐举,廉访司试选。每道岁贡二人,省台委官立法考试。必中程式,方许录用。”

  大德二年,贡部人吏,拟宣慰司、廉访司每道岁贡二人儒吏兼通者,自大德三年为始,依例岁贡,应合转补各部寺监令史,依《至元新格》发遣,到部之日,公座试验收补。

  九年,省判:“凡选府州教授,年四十已下,愿试吏员程式,许补各部令史。除南人已试者,别无定夺到部。未试之人,依例考试。”

  至治二年,省准:“各道廉访司书吏,先尽儒人,不敷者吏员内充贡,各历一考,依例试贡。”

  至治元年,监察御史言:“各部令史,原拟腹里各道廉访司并行台察院每岁贡举书吏二员。近年以选法不能迁调,住罢各道廉访司书吏岁贡,止以察院书吏及都省典史转部,又许儒人职官秀才内选用,因此大启幸门,以致耽误公事。今各道廉访司既依例开贡,请将各衙门令史截日取勘,将不应之人尽行沙汰,依旧例贡举,籍记姓在,挨次试补。”

  部议:“各衙门补用已久,又系已准人数,难于取勘。拟今后立于六部各衙门,令史有阙,须依例于相应之人内试补,若举不应之人,罪及当该官吏。”

  凡补用吏员:

  至元十一年,省议:“有出身人员,遇省掾有阙,拟合于正从七品文资职官并台、院、六部令史内,从上名转补。翰林两院拟同六部令史,有阙于随路儒学教授通吏事人内选补。枢密院、御史台令史、省掾有阙,从上转补,考满依例除授,又于正从八品文资官及六部令史内转补。省断事官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三考出身,于部令史内发补。少府监令史,拟于六部并诸衙门考满典吏内补用。”

  十三年,省议:“行工部令史与六部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于应补人内挨次填补。”

  十四年,诏:“诸站都统领使司令史,拟同各部令史,今既改通政院,与台院令史一体出身,于各部令史内选补。”

  十五年,部拟:“翰林兼国史院令史同台院令史一体出身,于各部令史内选取。”二十一年,省议:“江淮、江西、荆湖等处行省令史,拟将至元十九年咨发各省贴补人员先行收补,不许自行踏逐,移咨都省,于六部见役令史内补充。或参用职官,则从行省新除正从八品职官内选取,杂职官不预。”

  二十二年,宜徽院令史,考满正七品迁叙,于六部请俸令史内选取。总制院与御史台同品。令译史、通事一体如之。

  二十四年,省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令史,依宣徽院、大司农司例迁。”

  二十八年,省议:“陕西行省令史,于各部及考令史并正从八品流官内选补。”

  二十九年,大司农司令史,于各部一考之上令史及正从八品职官内选取。省掾有阙,于正七品文资出身人员内选,吏员于枢密院、御史台令史元系六部令史内发充,历二十月以上者选,如无,于上名内选。

  三十一年,省准:“内史府令史,于各部下名令史内选。”

  大德三年,省准:“辽阳省令史宜从本省选正从八品文资职官补用。复令各部见役令史内,不限岁月,或愿充,或籍贯附近,或选到职官,逐旋选解。”

  “国子监令译史,于籍记寺监令史内发补。上都留守司令史,于籍记各部令史内,或于正八品职官内选用,考满从七品迁用。

  宜徽院阑遗监令史,准本院依验元准月日挨补,考满同,自行踏逐者降等。遇阙如系籍记令史并常调提控案牍内及本院两考之上典吏内补充者,考满依例迁叙,自行进用者,止于本衙门就给付身,不入常调。”

  四年,部拟:“上都留守司令史,仍听本司于正从八品流官内,或于上都见役寺监令史,河东、山北二道廉访司上名书吏内,就便迁用。上都兵马司司吏,发补附近隆兴、大同、大宁路司吏相应。”

  部拟:“各处行省令史,除云南、甘肃、征东外,其余合依至元二十一年定例,于六部见役上名令史、或正从八品流官参补。不敷。听于各过宜慰司元系廉访按察司转补见役两考之上令史内选充,以宣慰司役过月日,折半准算,通理一百二十月,方许出职。”

  大德五年,拟:“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人吏,于附近州县令史内遴进。”

  六年,省拟:“太医院令史。于各部令史并相应职官内选取。

  长信寺令史,于元保内选补,考满降等叙用,有阙于籍记令史内发补。”

  七年,拟:“刑部人吏,于籍记令史内公选,不许别行差补,考满离役,依例选取,余者依次发补。礼部省判,许于籍记部令史内选取儒吏一名。续准一名,于籍记部令史内以上选补。

  户部令史,于籍记部令史内从上以通晓书算、练达钱谷者发遣,从本部试验收补。”

  八年,省准:“随路补用吏员,令各路先以州吏人役月日籍为一簿。府吏有阙,从上勾补,州吏有阙,则于本州籍记司县人吏内从上勾补。

  各道宣慰司令史,遇阙以籍记部令史下名发补,新除正从九品流官内选取。”

  九年,省准:“都城所系在京五品衙门司吏,历两考转补京畿都漕运两司令史。遇阙以仓库攒典历一考者选充。及两考则京畿都漕运两司籍名,遇阙依次收补。

  上都寺监令史有阙,先尽省部籍记常调人员发补,仍于正从九品流官内、并应得提控案牍内选取。不敷,就取元由路吏考满升充都吏目典史准吏目月日及大同、大宁、隆兴三路司吏历两考之上者参用。”

  十年。省准:“司县司吏有阙,于巡尉司吏内依次勾补。巡尉司吏有阙,从本处耆老上户循众推举,仍将祗应月日均以岁为满。州吏有阙,县吏内勾补。路吏有阙,州吏内勾补。若无所辖府州,于咐近府州吏内勾补,县吏发补附近府州司吏。户、刑、礼部合选令史有阙,于籍记令史上十名内、并职官到选正从九品文资流官内试选。”

  十一年,省准:“县吏如历一考,取充库子一界,再发县吏,准理州吏月日,路吏有阙,依次勾补。”

  至大元年,省准:“典宝监令史,就用前典宝署典书蒙古必阇赤一名,例从翰林院试补,知印、通事各一名,从长官进保。”

  二年,立资国院二品,及司属衙门令史一十名,半用职官,从本院进,半于上名部令史内发补。译史二名,内职官一名,从本院选,外一名翰林院发。通事、知印各一名,从本院长官进。宣使八名,半参用职官,余许本院自用一名,外三名常选相应人内发。典吏六名,从本院进。所辖库二处,每处司库六名,本把四名。于常进人内发。泉货监六处,各设令史八名,于各路上名司吏内选;译史一名,从翰林院发;通事二名,从本监长官选;奏差六名,各州司吏内选;典吏一名,本监选。以上考满,同都漕运司吏出身,所辖一十九处,两提举司设吏目一人,常选内选,司史五名,县司吏内选。

  三年省准:“泉货监令史,于各处行省应得提控案牍人内选,参用正从九品流官。山东、河东二监,从本部于相应人内发补,考满依例迁用,见役自用之人,考满降等叙,有阙以相应人补。”

  四年,省准:“江西等处儒学提举司司吏,旧从本司公选,后从国子监发补,宜从本司进补。典瑞监首领官、令译史等,依典宝监例选用,考满迁叙。”

  部议:“长信寺通事一名,例从所保。译史、知印、令史、奏差,从本衙门选一半职官,余相应人内选,考满同自用迁叙。典吏二名,就便定夺,其自用者降等叙。”

  皇庆元年。省准:“群牧监令译史、知印、怯里马赤、奏差人等,据诸色译史例,从翰林院发补。知印、通事,长官选。令史、奏差、典吏俱有发补定例。其己选人,考满降等叙,有阙于相应人内选发。

  大都路令史,历六十月,依至元二十九年例升提控案牍,减一资升转。有过者。虽贴满月日,不减资。遇阙于所辖南北两兵马司并各州见役上名司吏内勾补,有阙从本路于左右巡院、大兴、宛平与其余县吏通籍从上挨补,月日虽多,不得无故替罢,违例补用者不准,除已籍记外,有阙依上勾补。

  覆实司司吏,于诸州见役司吏内选,不敷则以在都仓库见役上名攒典发充,历九十月除都目,年四十五之下历一考之上,亦许转补京畿都漕运司令史,违例收补,别无定夺。”

  二年省准:“中瑞司译史,从翰林院发,知印,长官选保,令史、奏差参取职官一半所选相应,考满依例迁叙,奉懿旨委用者,考满本司区用,有阙以相应人补。

  征东行省令译史、宣使人等,旧考满从本省区用,若经省部拟发,相应之人依例迁用,如不应者,虽省发亦从本省区用。”

  “延祐二年,省准:“河间等路都转盐运使司所辖场,分二十九处。一处改升从七品,司吏有阙,依各县人吏,一体于附近各处巡尉捕盗司吏依次以上名勾补,再历一考,与各场邻县吏互相迁调。

  和林路总管府司吏,以本处兵马司吏历一考者转补,再历一考,转称海宣慰令史,考满除正八品。补不尽者,六十月受部札充提控案牍。沙、瓜二州屯储总管万户府边远比例,一体出身相应。

  会福院令译史、通事、宣使人等,若省部发去者依例迁叙,自用者考满同二品衙门出身例,降一等添一资升转。于常选教授儒人职官并见役各部令史内取补,宣使于常职官内参补,通事、知印从长官选用,仍须参用职官,典吏从本衙门补用。”

  五年,省准:“詹事院立家令司、府正司,知印、怯里马赤俱令长官选用。令史六名,内取教授二名,职官二名,廉访司书吏二名。译史一名,于蒙古字教授及邻省见役蒙古书写内选补。奏差二名,以桕应人补。”

  凡宣使、奏差、委差、巡盐官出身:

  中书省宣使,至元九年,曾受宣命充补者,九十月考满正七品。省札宣使,九十月考满比依部令史例从七品。其台院宣使、各部奏差,比例定拟。

  二十三年,省准:“省部台院令译史、通事、宣使、奏差人等,未满九十月,不许预告迁转。都省元定六部奏差迁转格例,应入吏目选充者,三考从八品。应入提控案牍人员选充者,三考从八品,任回减一资升转。巡检提控案牍选充者,一考正九品。”

  二十四年,省准:“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奏差改充宣使,合于各都奏差内选取,改升宣使月日为始。考满比依宣徽院、大司农司一体出身,自行踏逐者降等迁叙。

  大司农司所辖各道劝农营田内书吏,于各路司吏内选取,考满提控案牍内任用。奏差就令本司进委。”

  二十九年,省准:“各道廉访司通事、译史出身,比依书体一体,考满正九。奏差考满,依通事、译史降二等量拟,于钱谷官并巡检内任用。”

  三十年,省准:“延庆司奏差,比依家令司奏差一体,考满正九品,自行踏逐者降一等。”

  大德四年,省准:“诸路宝钞提举司奏差,改称委差,九十月为满,于酌中钱谷官内任用。”

  五年,部议:“山东运司奏差,九十月近下钱谷官内任用。大都运司,一体定夺。”

  六年,部拟:“河间远司巡盐官,依奏差出身,九十月近下钱谷官内任用。”

  七年,部拟:“凡奏差自改立廉访司为始,九十月历巡检三考,转从九。”

  皇庆元年,各道廉访司奏差出身,于本道所辖上名州司吏内选取,九十月都目内任用。若有路吏并典吏内取充者,历两考,比依上例,都目内升转。

  凡库藏司吏库子等出身:

  至元二十六年,省准:“上都资乘库库子、本把,九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

  卫尉院刊器库、寿武库库子。踏逐者九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

  二十八年,省拟:“泉府司富藏库本把、库子,六十月近下钱谷宫内迁叙。

  太府监行由藏库子,三周年为满,省札钱谷官内迁叙。

  备用库提控三十月,库子、本把三周岁,近上钱谷内任用。”

  三十年,省准:“大都留守司廉少府监器备库库子、本把,六十月近下钱谷官内任用。”

  三十年,省准:“宣徽院生料库库子、本把并太医院所辖御药局院本把出身,例六十月,近上钱谷官一体迁叙。”

  大德元年,部拟:“中御府奉辰库库子,以三周岁为满,拟受省札钱谷官。本把六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

  三年,省拟:“万亿四库、左右八作司、富宁、宝源等库,各设色目司库二名,俱于枢密院各卫色目军内选差,考满巡检内任用,自行踏逐者一考并同,循行如此。又汉人司库,于院务提领、大使、都监内发补,二周岁满日,减一界升转,其色目司库于到选钱谷官内选发,考满优减两界。

  都提举万亿库提控案牍,比常选人员,任回减一资升用。司吏三十五人,除色目四人外,汉人有阙,于大都总管府、转运司、漕运司下名司史内选取,三十月拟充吏目,四十五月之上、六十月之下都目,六十月以上转提控案牍。省拟六十月以上、四十五月以下,愿充寺监令史者听。司库五十人,除色目一十四人另行定夺外,汉人于大都路人户内选用,二周岁为满,院务提领内任用;都监内充司库,二年为满,于受省制钱谷官内任用;务使充司库,二年为满,于从九品杂职内任用。秤子五人,于大都人户内选充,一年为满,于近下钱谷官内任用。

  太医院御药局本把,六十月近上钱谷官内任用。”

  四年,受给库依油磨坊设攒典、库子,从工部选。上都广积、万盈二仓系正六品,永丰系正七品,比之大都平准库品级尤高,拟各仓攒典转寺监本把,并万亿库司吏相应。

  提举广会司库子,考满近下钱谷官内任用。

  侍仪司法物库所设攒典、库子,依平准行用库例补用。

  五年,大都尚食局本把,拟于钱谷官内迁叙,本院自行踏逐,就给付出身,考满不入常调。

  都提举万亿宝源库色目司库,拟于巡检内任用,添一资升转。

  京畿都漕运司司仓,于到进钱谷官内选发。

  六年,部呈:“凡路府诸州提控案牍、都吏目等,诸衙门吏员出身,应得案牍、都吏目,如系路府司吏转充之人,依旧迁除。其由仓库攒典杂进者,得提控案牍改省札钱谷官,都目近上钱谷官,史目改酌中钱谷官。提控案牍,都吏目月日考满,于流官内迁用。

  广胜库子,合从武备寺给付身,考满本衙门定夺。大积等仓典吏,与四库案牍所掌事同,任回试一资升用。

  七年,各路赞典。库子、部议:“江北及行省所辖路分库子,依己拟于司县司史内差补,周岁发充县司吏,遇州司史有阙,挨次勾补。

  诸仓库攒典有阙,于各部籍记典吏内发补。左右八作司等五品衙门内司吏有阙,却于各仓库上名攒典内发补。若万亿库四品衙门司吏有阙,亦于上项司吏内从上转补,将役过五品衙门月日,五折四准算,通理九十月考满,提控案牍内迁用。如转补不尽,五品衙门司吏考满,止于都吏内任用。油磨坊、抄纸坊攒典有阙,并依上例。

  回回药物院本把,六十月酌中钱谷内定夺。”

  九年,省准:“提举利林仓、昔宝赤八剌哈孙仓、孔古列仓司吏,六十月酌中钱谷官内委用。资成库库子出身,部议比依太府、利用、章佩、中尚等监。武备寺库有阙,如系本衙门典吏请传一考转补者,六十月为近上钱谷官,其余补充之人,九十月依上迁用。

  和林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所辖广济库库子、攒典,自行踏逐者比依三仓列,六十月于近下钱谷官内定夺。”

  至大二年,省准:“广禧库库子。依奉宸库例出身,如系本把一考之上转充者,四十五月受省札钱谷官,其余补充之人,六十月依上例迁用。本把元系本衙门请俸一考典吏转补者,六十月近上钱谷官,其余补充者,九十月亦依上例迁用。”

  至大二年,省准:“各处库子、攒典,与州县司吏一体轮差,明立案验,先后挨排。如遇库子满日,行下州县,将挨定上名司吏承充,却将底阙令库子交换填补相轮转,周而复始,考满依例升转。”

  三年。省准:“各路库子,止依旧例。和林设立平准行用库库子,宜从本省相应人内量选二名,二周岁为满,近下钱谷官内定夺。”

  皇庆元年,部议:“文成、供须、藏珍三库本库库子,依太府监库子例,常选内委用,考满比例迁除,有阙于常调人内发补,自行选用者,考满从本院定李,若系常选任用者,考满依例迁叙。”

  二年,殊祥院所辖万圣库库子、攒典,依崇祥院诸物库例出身。部议:“如比上例,三十月转补五品衙门司吏,再历三十月,于四品衙门司吏内补用,其库子合于常调籍记仓库攒典人内发补,六十月为满,于务都监内任用,自行委用者,考满本衙门定夺。”

  延祐元年,省议:“腹里路分司仓库子,于州县司吏内勾补,满日同旧例升转。”

  凡书写、铨写、书吏、典吏转补:

  至元二十二年,部议:“按察司体例,各道选廉能无过书吏每岁贡举一名,转补吏,或能南方各道宣慰司令史内收补外,用尽书吏,实历九十个月,于各路总管府提控案牍内任用。其书吏有缺,即于各路府州司吏内选用。

  二十五年,省准:“通政等二品衙门典吏,九十月补本院宣使。各寺监典吏,比依上例,考满转补本衙门奏差。

  户部填写勘合典吏,与管勘合令史一体,考满从优定夺;

  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四十五月转补,如补不尽,于提控案牍内任用,于各部铨写及典吏内收补。

  会总房、承发司、照磨所、架阁库典吏,各部铨写,六十月转补,已上,都目内任用。

  各部典吏并左右部照磨所、架阁库典史,于都省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内以次转补,如补不尽,六十月转补各监令史,已上,吏目内任用。

  枢密院典吏、铨写,依御史台典吏一体,六十月转部,转补不尽,六十月己上,于都目内任用。御史台典吏,遇察院书吏有阙,从上挨次转补,通理六十月,补各道按察司书吏,部令史有阙,亦行收补。”

  二十六年,省准:“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典吏,九十月补本司宣使,考满依例定夺。”

  二十七年,省准:“漕运使司令史,九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如年四十五以下,愿充寺监令史者听。

  省院台部书写、铨写、典吏人等出身,与各道宣慰司、按察司、随路总管府岁贡吏员一体转部,书写人等止令转寺监等衙门令史。”

  二十八年,省准:“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各房书写有阙,拟于都省典吏内选补,五折四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月转部。及六部铨写、典吏一考之上选充,三折二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补各部令史。如已行进用者,四十五月补寺监令史。

  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各房书写有阙,拟于都省典吏内选补,五折四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部。及六部铨写、典吏一考之上选充,三折二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补各部令史。如自行进用者,四十五月补寺监令史。”

  部议:“执总会总房、照磨、承发司、架阁库典吏,一考之上转补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补不尽者,四十五月补寺监令史。有阙,于六部铨写、典吏一考之上选充,三折二省典吏月日,通折六十月转补各部令史。若转充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都省书写,五折四令史、书写月日,通折四十五月转部。如自行选用者,六十月补寺监令史。

  六部铨写、典吏并左右部照磨所、架阁库典吏,一考之上,遇省书写、典吏月日补不尽者,六十月转补寺监令史。”

  省议:“除见役外,后有阙,拟于部省各房写发人内公举发补,除转充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都省书写、典吏者,依前例转补,不尽者六十月充都目。”

  二十九年,部拟:“御史台典吏三十月,依廉访司书吏转补察院,三十月转部,补不尽者,考满从八品迁用外,行台典吏三十月转补行台察院书吏,再历三十月发补各过宣慰司令史。

  参议府令史,四十五月转部令史。光禄寺典吏,考满转补本衙门奏差。”

  元贞元年,省准:“部见役典吏实历俸月,名排籍记,遇都省书写、典吏有阙,从上挨次发补。”

  大德八年,省议:“行省典吏,于各路两考之上散府考满,有解由司。

  枢密院铨写,一考之上,补都省书写,通折月日升转外,本院铨写有阙,补请俸上名典吏。

  大德元年,省准:“两准本道书吏,转补行台察院书吏、江南宣尉司令史。

  云南、河西、四川三道书史,在边远者三十月为格。依上迁补。

  江浙行省检校书吏,于行省请俸典吏内选补,以典吏月日五折四,通折书吏六十月转各道宣慰司。”

  四年,省准:“徽政院掌仪、掌膳、掌医署书吏宜从本院通定名排,若本院典吏有阙,似次转补。”

  八年,省议:“院台以下诸司吏员,俱从吏部发补,据曾经省发并省判籍定典吏、令史,从吏部依次试补,元籍记典吏,见在写发者,遇各库攒典试补。

  省掾每名,设贴书二名,就用已籍记者,呈左右司阙吏部籍定,遇部典吏阙收补,历两考从上名转省典吏,除一考外,余者折省典吏月日,两考升补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检校、书吏,通折四十五月。补不尽省典吏,六十月,遇寺监令史、宣慰司令史有阙,依次发补。除宣慰司令史,已有贡部定例,寺监令史历一考,与籍记部令史通籍发补各部令史。寺监见役人等,虽经准设,未曾补阙,不许转部,考满依旧例迁叙,其省部典吏、书写人等转人寺监、宣慰司,愿守考满者听。

  御史台令史一名,选贴书二名。依次选试柏应充架阁库子,转补典吏,三十月发充各道廉访司书吏。再历一考依例岁贡。

  三品衙门典吏,历三考升宣使,补不尽,本衙门于相应阙内委用。

  部典吏一考之上,转省典吏,补不尽者,三考补本衙门奏差,两考之上发寺监宣慰司奏差外,椐六部系名贴书合与都省写发人相参转补各部典吏,补不尽者,发各库攒典。都省写发人有阙,于六部系名贴书内参选,不尽者依旧发各库攒典。”

  九年。省准:“狱典历一考之上,转各部典吏。

  翰林国史院书写考满,除从七品,有阙从本院于籍记教授试准应补部令史内指名进用。

  太常寺典吏,历九十月注吏目。

  工部符牌局典吏,三十月转各部典吏。

  翰林国史院蒙古书写,四十五月转补寺监蒙古必阇赤。

  宣徽院所辖寺监令史有阙,于到部籍记寺监令史与本院考满典吏挨次发补。”

  十年,省准:“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察院书吏,若系腹里岁贡廉访司见役书吏选取人数,须历一考,以上名贡部,下名转补察院。

  总管府狱典转州司吏,府州者补县吏,须历一考,方许转补。

  江浙行省运司书吏,九十月升都目,添一资升转,如非各路散府上州司吏补充,役过月日,别无定夺。”

  十一年,省准:“左司言照磨所典吏遇阙,宜于左右部照磨所典吏内从上发补。

  各路府州狱典遇阙,于廉访司写发人及各路通晓刑名贴书内参补。”

  至大元年,省准:“各部蒙古必阇赤,如系翰林院选发之人,四十五月遇各衙门译史有阙,依次与职官相参补用,不敷从翰林院发补。”

  三年,省准:“詹事院蒙古书写,如系翰林院选发之人,四十五月遇典用等监衙门译史有阙,依次与职官相参补用,不敷从翰林院选发。

  和林行省典吏,转理问所令史,四十五月发补称海宣慰司令史,转补不尽典吏。须历六十月依上发补。

  中瑞司、掌谒司典书,九十月与寺监令史一资升转八品。

  行台察院书吏,俱历九十月依旧出身叙,任回添一资升转。

  内台察院转部、行台察院转江南宣慰司令史,北人贡内台察院各道廉访司书吏,先役书吏历九十月,拟正九品,任回添一资升转。”

  省议:“廉访司书吏。上名贡部,下名转察院,不尽者通九十月,除正九品。察院书吏三十月转部,不尽者九十月除从八品,非廉访司取充则四十五月转部,不尽者考满除正九品。”

  省议:“廉访司书吏、贡察院书吏,不尽者九十月除正九品,行台察院书吏转补不尽者如之。内台察院书吏转部,年高不愿转部者,九十月除从八品。”

  皇庆元年,部议:“廉访司职官书吏,合依通例选取,不许迁叙,侯书吏考满,通理叙用。

  职官先尝为廉访司书吏者,避元役道分,并其余相应职官,历三十月,减一资。又教授、学正、学录并府州提控案牍、都目内委充职官,备理本等月日,其余岁页儒吏,依例进用。又廉访司奏差、内台行台典吏有能者,历一考之上选充书吏,通儒书者充儒人数,通吏业者充吏员数。

  参议府、左右司、客省使令史、书写、检校书吏,依至元二十八年例,以省典吏进充,五折四令史、书写、书吏月日,通折五十五月转部。省典吏系部六铨写、典吏转充,三折二省典吏月日,通折六十月转各部令史。自用之人并转补不尽省典吏,考满发补寺监、各道宣慰司令史。”

  二年,省准:“河东宣慰司选河东山西道廉访司书吏充令史,合回避按治道分选取,其余亦合一体。”

  延佑三年,部拟:“行台察院书吏、各道廉访司掌书,元系吏员出身着,并依旧例,以九十月为满。依汉人吏员降等于散府诸州案牍内选用,任回依例升转。

  太宗正府蒙古书写,四十五月依枢密院转各卫译史除正八品例,籍定发补诸寺监译史。

  察院书吏与宣慰司令史,皆系八品出身转部者,宜以五折四理算。宣慰司令史出身正八品,察院从八品,其转补到部者以五折四准算太优,今三折二。其廉访司径发贡部及已除者,难议理算。”

  天历元年,台议:“各道书吏,额设一十六人,有阙宜用终场下第举子四人,教授四人。各路司吏四人,通吏职官四人,委文资正官试验相应,方许入部。”

  凡卫翼吏员升转:

  皇庆元年,枢密院议:“各处都府并总管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及临清万户府秩三品,本府令史有阙,于一考都目、两考吏目并各卫三考典吏内,呈院发补,九十月历提控案牍一任,于各万户府知事内进用。”

  延祐六年,枢密院议:“各卫冀都目得代两考者,拟受院札提控案牍内铨注,三考升千户所知事,月日不及者,各卫翼挨次前后得代日期,于都目内贴补。

  各卫提控案牍,年过五旬已历四考者,升千户所知事。及两考年四十五以下,发补各卫令史。不及两考者,止于案牍内铨注,受院札,通理一百二十月。于千户所知事内选用。

  各处蒙古都元帅府额设令史有阙,于本府所辖万户府并奥鲁府上名司吏年四十以下者选取,呈院准设,历一百二十月,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万户府知事内选用。”

  泰定三年,枢密院议:“行省所辖万户府司史有阙,于本翼上千户所上名司吏内取补,须行省准设,九十月充吏目,一考抟都目,一考除千户所提控案牍,一考升万户所提控案牍,历两考,通历省除一百五十月,行省照勘相同,咨院于万户府知事内区用。”

  凡各万户府司吏:

  蒙古都万户府司吏有阙,于千户所司吏内选补,万一百二十月,升千户所提领案牍,一考万户府案牍,通理九十月,转万户府知事。

  汉军万户府并所辖万户府及奥鲁府司吏,于千户所司吏内补用,呈院准设,九十月充吏目,一考部目,一考升千户所或都千户所、奥鲁府提控案牍,再历万户府或都府、奥鲁府提空案牍两任,于万户府知事内用。

  各处都府令史,于一考都目、两考吏目并各卫请俸三考典吏内,呈院发补,九十月为满,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各万户府知事内选用。

  各处蒙古军元帅府令史,大德十年拟于本府所辖万户府并奥鲁府上名司吏内,年四十以下者选补,呈院准设,历一百二十月,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万户府知事内迁用。

  各省镇抚司令史,于各万户府上名六十月司吏内选取,受行省札,三十月为清,再于各万户府提控案牍内,历一百二十月知事内定夺。

  各卫翼令史,有出身转补者,九十月正八。无出身着,从八内定守。

  凡提控案牍都目:

  至元二十一年三月已后受院札,九十月为满,行省、行院札一百二十月为满,于万户府知事内用。

  至元二十四年,尚书省准:“提控案牍、都吏目,于各部奏差内收补,并于宣慰司及考廉访司、按察司两考奏差内选取,仍须色目、汉人相参。”

  大德四年,案牍年过五旬,巳历四考者,于千户所知事内定夺外,及两考四十五以下发补各卫令史,若不及考者 止于莱牍内铨注,受垸札,通过一百二十月,于千户所知事内用。

  各卫翼都目,延祐六年,请俸两考者,院札提控案牍内铨注,历三考,升千户所知事,月日不及者,各卫翼都目内贴补。如各卫典吏转充者,六十月直隶本院万户府提控案牍、弩军屯田千户所、镇抚司提控案牍内铨注。无俸人转充者,二十月依上升转。

  镇抚司,屯田弩军千户所都目,依中州例,改设案牍,止请都目俸,三十月为满,依例注代。

卷六十七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考课

  凡随朝职官:

  至元六年格,一考升一等,两考通升二等止。六部侍郎系正四品,依旧例通理八十月,与正品。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都事,系奏事之官,考满升二等。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三十月考满升一等,两考通升二等。蒙古必阇赤、省椽、通事、知印,三考从六,若正从七品职官,升二等。蒙古必阇赤考满,省椽高一等,宣使从七。令史、通事、译史、知印三考正七品,宣使正八。同台院者,宣徽院、泉府司、大司农司、詹事院、翰林院、札鲁花赤、总制司院、各行省、集贤院、通政院、留守司、六部令史、通事、译史、知印,三考从六,奏差从八。同六部者,征理司、大府监、省断事官、太史院、翰林院书写,考满令史正八,奏差正九者。少府监、秘书监、各卫、武备寺、家令司、府正司、太常寺、太仆司、尚乘寺、光禄寺、太医院、宣慰司,考满令史从八者。枢密院断事官、左右司首领官,月日满,则升一等。随朝卫官,行省宣慰官,一考例升一等。外路官升转达鲁花赤,回回官员,别行定夺。

  凡官员考数:

  省部定拟:从九品拟历三任,升从八。正九品历两任,升从八品。正八品历三任,升从七。从七历三任,呈省。正七历两任,升从六。从六品通历三,任升从五。正六历两任,升从五。从五转至正五,缘四品阙少,通历两任,须历上州尹一任,方入四品。内外正从四品,通理八十月,升三品。

  凡取会行止:

  中统三年,诏置簿立式,取会各官姓名、籍贯、年甲、入仕次第。至元十九年,诸职官解由到省部,考其功过,以凭黜陟。大德元年,外任官解由到吏部,止于刑部照过,将各人所历,立行止簿,就检定拟。

  凡职官回降:

  至元十九年,定江淮官已受宣敕,资品相应。例升二等迁去。江淮官员依旧于江淮任用。其已考满者,并免降回。不及考者,例存一符。有出身未合入流品受宣者,任回,三品拟同六品,四品拟同七品,正从五品同正八品;受敕者,正从六品同从八品,七品、八品同正从九品。正从九品同提领案牍、巡检。无出身用白身人受宣者,三品同七品,四品同八品,正从五品同正九品:受敕者,正从六品同从九品,七品、八品同提领案牍、巡检,正从九品拟院务监当官。其上项有资品人员,再于接连福建、两广溪洞州郡任用,拟升一等。两广、福建,别议升转。

  至元十四年,都省未注江淮官已前,创立官府,招抚百姓,实有劳绩者,其见受职名,若应受宣者,三品同七品,四品、五品拟同八品;若应受敕者。正从六品同正从九品,其七品、八品拟同提控案牍、巡检。正从九品拟同院务监当官。无出身不应叙白身人,其见受职名,应受宣者,三品同八品,四品、五品同九品;应受敕者,正从六品同提控案牍、巡检,七品以下拟院务监当官。其上项人员,若再于接连福建、两广溪洞州郡任用,拟升一等。两广、福建,别议升转。至元十四年已后,新收抚州郡,准上例定夺。

  前资不应又升二等迁去江淮官员,任回,拟定前资合得品级,于上例升二等,止于江淮迁转,若于腹里任用,并依上例。七品以下,已历三品、四品者,比附上项有出身未入流品人员例,从一高。前三件于见拟资品上增一等铨注。

  二十一年,诏:“军官转入民职,已受宣敕不曾之任者,拟自准定资品换授,从礼任月日为始,理算资考升转。若先受宣敕已经礼任,资品相应者,通理月日升转外,据骤升人员前任所历月日除一考外,余月日与后任月日依准定资品通理升转,不及考者,拟自准定资品换授。从礼任月日为始,理算资考升转。

  腹里常调官,除资品相应者依例升转外,有前资未应入流品受宣敕者。六品以下人员,照勘有无出身,依验职事品秩,自受敕以后历一考者,同江淮例定拟,不及考者,更升一等。五品以上人员,斟酌比附议拟。呈省据在前已经除授者,任回通理定夺。”

  凡吏属年劳差等:

  至元六年,吏部呈:“省部译史、通事,旧以一百二十月出职,今案牍繁冗,合以九十月为满。”

  十九年,部拟:“行省通事、译史、令史、宣使或经例革替罢,所历月日不等,如元经省掾发去,不及一考者,拟令贴补;及一考之上者,比台院令史出身例定夺。自行踏逐者,降一等叙,不及一考者,发还本省区用。宣慰司人吏,经省院发,不及一考者,拟贴补;及一考之上者,比部令史出身降一等定夺。自行踏逐者,又降一等;不及一考者,别无定夺。”

  二十年,省拟:“云南行省极边重地令译史人等,六十月考满。

  甘肃行省令译史人等,六十五月考满,本土人员,依旧例用。”

  二十五年,省准:“缅中行省令史,依云南行省一体出身。”

  大德元年,省臣奏:“以省、台、院诸衙门令译史、通事、知印、宣使等,旧以九十月为满,升迁太骤,今以一百二十月为满,于应得职事内升用。又写圣旨、掌奏事选法、应办刑名文字必阇赤等,以八月折十月,今后毋令折算。”

  四年,制以诸衙门令译史、宣使人等一百二十月为满。部议:“远方,令译史人等,甘肃、福建、四川于此发去,九十月为满。两广、海北泞南道于此发去,八十月满。云甫省八十月满。土人一百二十月满。”都省议:“俱以九十月为考清,土人依例一百二十月为满。”

  至大元年,部议:“和林行省即系远方,其人吏比四川、甘肃行省九十月出职。”

  二年,诏:“中外吏员人等,依世祖定制,以九十月满,参详,历一百二十月已受除者,依大德十一年内制,外任减一资。所有诏书已后在选未曾除受,并见告满之人,历一百二十月者,合同四考理算,外任一资,不须再减。”省拟:“以九十月为满,余有月日,后任理算。应满而不役离者,虽有役过月日,不准。”

  三年,省准:“河西廉访司书吏人等月日。”部议:“合准旧例,云南六十月。河西、四川六十五月,土人九十月为满。”

  至治元年,监察御史言:“吏员人等出身,世祖皇帝定制以九十月为满,方许出职。近年省部不能恪谨奉行,诸衙门通、译史、令史、宣使、奏差人等,中间因值例革者,不及考满,辄令实历月日除授,紊乱旧规,有碍选法。今后应依旧例,吏员以九十月为满,方许出职,违者监察廉访司追改。”部议:“如有例革,或因事离职者,并令贴补考满,依例迁叙。果有才干出众,事迹可考者,临时定夺。”

  皇庆二年,部议:“凡内外诸司史员,旧以九十月为清,大德元年改一百二十月为满,至大二年复旧制。一纪之间,受除者众。其元除有以三十月为一考者,亦有四十月为一考者,以所除不等,往往授例陈诉,有碍选法。拟合依已降诏条为格,系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以后入役,至未复旧制之前,已除末除俱以四十月为一体,通理一百二十月满,减资升转。其未满受除者,一体理考定拟,余二十六月已上,准升一等,十五月之上,减外任一资,十五月之下。后任理算。改格之后应满而不离役者,役过月日,别无定夺。”

  凡吏员考满授从六品:

  至元九年,省准:省令史出身,中统四年已前,六品升迁,已后七品除授,至元之后,事繁责重,宜依准中统四年巳前考满一体注授。”

  三十一年,省议:“三师僚属,蒙古必阇赤,掾史、宣使等,依都省设置,若不由台院转补者降等。”

  元贞元年,省议:“监修国史僚属,依三师所设,非台院转补者,降等叙。”

  大德五年,部呈:“考满省掾各各资品。省,院今后院、台并行省令史选充省掾者,虽理考满,须历三十月方许出职,仍分省发、自行踏逐者,各部令史毋得直理省掾月日。”

  凡吏员考满授正七品:

  至元九年,部拟:“院、台、大司农司令史出身,三考正七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为从八品;十五月以上正九品;十五月以下,十月之上为从九品,添一资十月,以下为巡检。”

  十一年,部议:“札鲁大赤令史、译史考满,合依枢密院、御史台令史、译史出身,三考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有阙于部令史内选取。”

  十四年,都拟:“前诸站统领使司令史,同部令史出身,今既改通政院从二品。通事、译史、令史人等,宜同台、院人吏一体出身。”

  十五年,翰林国史院言:“本院令史系省准人员,其出身与御史台一体,遇阙省掾时,亦合勾补。准吏部牒,本院令史以九十月考满,同部令史出身,本院与御史台皆随胡二品,令史亦合与台令史一体出身,有阙于部令史内选用。”

  十九年,部拟,“泉府司随朝从二品,令史、译史人等,由省部发者,考满依通政院例定夺,自行用者降一等。”

  二十年,定拟安西王王相府首领官令史,与台、院吏属一体迁转。

  二十二年,部拟:“宣徽院升为二品,与台、院品秩相同,令史出身合依正七品迁除贡补,省、院有阙 于部令史内选取。

  总制院与御史台俱为正二品,部拟:“令、译史考满。亦合一体出身。”

  二十三年,省准:“詹事院掾史,若六部选充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等。”

  二十四年,集贤院言:“本院与翰林国史院品秩相同。”省议:“令史考满,一体定夺。”

  二十五年省议:“上都留守司兼本路总管府令史出身,三考正八品,其自部令史内选取者,同宣徽院、太医院令史一体出身。上都留守同升为正二品,见设令史,自行踏逐者,考满不为例,从七品内选用;部令史内选取,考满宣徽院、大司农司令史一体出身。”

  部议:“都护府人吏依通政院令译史人等出身,由省部发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

  二十六年,省准:“都功德使司随朝二品。令译史人等,比台、院人吏一体升转。”

  二十九年,部呈:“大司徒令史,若各部选发者,三考出为正九,自用者降等。

  崇福司与都护府、泉府司品秩相同,所设人吏,由省部发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及者降一等。

  福建省征爪哇所设人吏出征回还,俱同考满。”

  三十年,省准:“将作院令史,依通政院等衙门令史,考满除正七品。”

  部议:“如系六部选发,考满除正七品,自用者本衙门叙。”

  元贞元年,内史府秩正二品,令史亦于部令史内收补,考满除正七品,自用者降等。

  大德九年,部拟:“阔阔出大司徒令史,若各部选发,考满正七品,自用者降等。”

  大德四年,省准:“会福院令史、知印、通事、译史、宣使、典史,俱自用,前拟不拘常调,考满本衙门区用。隆禧院令史人等如常选者,考满依例迁叙,自用者不入常调,于本衙门区用。”

  皇庆二年,部议:“崇祥院人吏,系部令史发补者,依例迁用,不应者降等叙。”

  延祐四年,部议:“隆禧院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典吏同五台殊祥院人吏一体,常选内委付。其出身若有曾历寺监并籍记各都令史人等,考满同内品衙门出身,降等叙,白身着降等,添一资升转;省部发去者,依例迁叙。后有阙。令史须于常进教授儒人职官并部令史见役上名内取补;宣使于职官并相应内参补;通事、知印从长官保选,仍参用职官,违例补充,别无定夺。殊祥院人吏,先未定拟,亦合一体。”

  凡吏员考满授从七品:

  至元六年,省拟:“部令史、译史、通事人等,中统四年正月以前收补者,拟九十月为满,注从七品,回降正八一任,还入从七。以后充者,亦拟九十月为满,正八品,仍免回降。”

  九年,吏、礼部拟:“凡部令史二考,注从七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者正九品。十五月以上从九品,十五月以下,令史提控案牍,通事、译史巡检。

  大府监改拟正三品。与六部同,人吏自行踏逐,将已历月日准为资考,似为不伦,拟自改升月日为始,九十月为满,同部令史出职,有阙于籍记部令史内挨次收补。”

  十一年,省议:“省断事官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出身,若是实历俸月九十月,考满迁除,有阙于应补部令史人内挨次补用。”

  省议:“中御府正三品,拟同太府监令史出身,九十月于从七品内除援,自行踏逐者降一等,歇下名阙,于应补部令史人内补填。”

  十三年,省议:“行工部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出身。

  四怯薛令史,九十月同部令史出身,有阙以籍记部令史内补填。”

  三十年,部呈:“行省令、译史人等,比台、院一体出身。行台、行院令译史、通事人等,九十月考满,元系都省、台、院发去及应补之人,合降台、院一等。”

  二十三年,省判:“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监令史,如系省部发去相应人员。同部令史出身,九十月考满,从七品,自行踏逐者降等。”

  二十四年,省判:“中尚监令史人等,若系省部发去人员,同太府监令译史等出身,自行踏逐者降等。”

  太史院令史,部议:“如省都发去人员,从七品内迁除,自行踏逐者,降等叙用。”

  部拟:“行省台院令史,九十月考满,若系都省台院发去腹里请俸人员,行省令史同台院令史出身,行台、行院降一等,俱于腹里迁用,自行踏逐递降一等,于江南任用。”

  二十九年,省判:“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令史人等出身,拟与各道宜慰司一体,自行踏逐者降等叙用。”

  大德三年,省准:“上都留守司令史,旧以见役部令史发补,以籍居悬远,拟于籍记部令史内选发,与六部见役令史一体转升二品衙门令史,转补不尽者。考满从七品叙用。”

  八年,部拟:“利用监自大德三年八月己前入役者,若充各衙门有俸令史,及本监奏差、典吏转补,则于应得资品内进用;由库子、本把就升,并白身人,于杂职内通理定夺;自用之人,本监委用。”

  皇庆元年,制:“典瑞监人吏俱与七品出身。”都议:“太府、利用等四监同。省发者考满与六部一体叙,其余寺监令译史正八品,奏差正九品。令典瑞监、前典宝监人吏出身同太府等监,系本旨事理。省议:“已除者,依旧例定夺。”三年,省准:“章庆使司秩正二品,见役人吏,若问随朝二品衙门,考满除正七品,缘系徽政院所辖司属,量拟考满除从七品。自用者降等,如系及考部令史转充,考满正七品,未及考者止除从七品:有阙须依例补,不许自用。”

  凡吏员考满授正八品。

  至元十一年。省议:“秘书监从三品,令史拟九十月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有阙诸衙门考满典吏内补填。”

  省议:“太常寺正三品,令史以九十月出为从八品,有阙于应补监令史内取用。”

  省议:“少府监正四品,准军器监令史出身,是省部发去者,三考于正八品任用,自行踏逐人员,考满降一等。”

  省议:“尚牧监正四品,省部发去令史,拟九十月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有阙于诸衙门典史内进补。”

  部拟:“河南等路宣慰司系外任从二品,与随朝各部正三品衙门相同,准令史以九十月同部令史迁转。开元等路宣抚司外任正三品,令译史比前例降一等,九十月于正八品内迁转。”

  十四年,部拟:“枢密院断事官令史,拟以九十月出为从八品,有阙于诸衙门考满典史内补用。”

  十六年,部拟:“枢密院断事官今改从三品,所设人吏,若系上司发去人员,历九十月,比省断事官令史降等于正八品内选除,自用者降一等,遇阙于相应人内发遣。”

  二十一年,部拟:“广西、海北海南道宣慰司令史、译史、奏差人等,与岭南广西道等处按察司书吏人等一体,二十月理算一考,拟六十月同考满。”

  省准:“广东宣慰司其地倚山濒海,极边烟瘴,令史议合优升,依泉州行省令译史等,以二十月理算一考。”

  二十二年,省准:“詹事院府正、家令二司,给侍宫闱,正班三品,令史即非各司自用人员,俸秩与六部同,若遇院椽史有阙,于两司令史内迁补,拟定资品出身,依枢密院所辖各卫令史出身,考满出为正八品。

  尚酝监令史,与六部令史同议,诸监令史考满,正八品内迁用,及非省部发去者例降一等,尚酝监令史亦合一体。”

  二十三年,省准:“太常寺令史,历九十月,正八品内任用,有阙于呈准籍记人内选取。

  云南省罗罗斯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首领官、令史人等,依云南行省令史例,六十月考满,首领官受敕,例以三十月为一考。

  武备寺正三品,令译史等出身,拟先司农寺令译史人等,依各监例,考满出为正八品,武备寺令史亦合依例迁叙。

  尚舍监令史,拟同诸寺监令史,考满授正八品,自行用者降一等,尚舍监亦如之。

  陕西四川行省顺元等路军民宣慰司,依云南令译史人等,六十月为满迁转。”

  二十四年。部拟:“太史院、武备寺、光禄寺等令史,九十月正八品内迁用,自用者降一等。太医院系宣徽院所辖,令史人等,若系省部发去,考满同诸监令史。拟正八品,自用者降等任用。”

  二十六年,省准:“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人吏,依诸寺监令史出身例,考满一体定夺。

  侍仪司令史,依给事中兼起居注人吏迁转。”

  二十七年,省准:“延庆司令史,九十月,依已准家令、府正两司例,由省部发者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等叙。”

  二十八年,省准:“太仆寺拟比尚乘等寺令史,以九十月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

  拱卫直都指挥使司与武备寺同品,令史考满,出为从八品,自用者降一等迁用。

  蒙古等卫令史,即系在先考满令史,合于正八品内迁叙,各卫令史有阙,由省部籍记进发者,考满出为正八品。枢密院所辖都元帅府、万户府各卫并屯田等司官吏,俱从本院定夺、迁调,见役令史,自用者考满,合从本院定夺。

  宣政院断事官令史,与枢密院及蒙古必阇赤,由翰林院发者,以九十月为从七品,通事、令史以九十月为正八品,奏差以九十月为正九品,典吏九十月转本府奏差,自用者降等。”

  二十九年,部拟:“左右两江宣慰司都元帅府令译史人等,依云南、两广、福建人吏,六十月为满。两广叙用译史,除从七品,非翰林院选发,别无定夺。令史省发,考满正八品。奏差省发,考满正九品,自用者降等叙。

  仪凤司令史,比同侍仪司令史,考满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

  哈迷为头只哈赤八刺哈孙达鲁花赤令史,吏部议,与阿速拔都儿达鲁花赤必阇赤考满正八品任用,虽必阇赤、令史月俸不同,各官随朝近侍一体,比依例出身相应。”

  三十年,省准:“孛可孙系正三品,令译史人等,比依各寺监令译史出身相应。

  都水监从三品,令译史等,依寺监令史一体出身,考满正八品叙,自用者降等。

  只儿哈忽昔宝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本处随朝正三品,与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令史等即系一体,拟合依例,考满出为正八品。”

  家令司、府正司改内宰、宫正,其人吏依元定为当。

  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升为正三品,其令译史等俸,俱与光禄寺相同,拟系相应人内发补者考满与正八品,奏差正九,自用者砗等叙。”

  大德三年,部拟:“鹰坊总管府人吏。依随胡三品,考满正八品内迁用。”

  五年,部拟:“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人吏,合与随朝二品衙门一体,及量减月日。”

  部议:“各追宣慰司令史,一百二十月正八品叙,自用者降等迁用。其和林宣慰司无应取司属,又系酷寒之地,人吏已蒙都省从优以九十月满,今拟考满,不分自用。俱于正八品内迁用。”

  八年,部言:“行都水监准设人吏,令史八人。奏差六人。壕寨一十人,通事、知印各一人,译史一人,公使人二十人。都水监令译史、通事、知印考满,俱于正八品迁用,奏差考满,正九品,自用者降等,壕寨出身并俸给同奏差。行都水监系江南创立衙门,令史比例,合于行省所辖常调提控案牍内选取,奏差、壕寨人等,亦须选相应人,考满比都水监人吏降等江南迁用,典吏公使人,从本监自用。”

  九年,部言:“尚乘寺援武备寺、太府、章佩等监例,求升加其人吏出身俸给。议得,各监人吏皆系奉旨升加,尚乘寺人吏合依已拟。”

  至大三年,部言:“和林系边远酷寒之地,兵马司司吏历一考余,转本路总管府司吏。补不尽者,六十月升都目。总管府吏,再历一考,转称海宣慰司令史,考满除正八品,不系本路司吏转补者,降等叙,补不尽者,六十月,部札提控案牍内任用,蒙古必阇赤比上例定夺。”

  部议:“晋王位下断事官正三品,除怯里马赤、知印例从长官所保,蒙古必阇赤翰林院发,令史以内史府考满典吏并籍记寺监令史发补,九十月除正八品,与职官相参用。奏差亦须选相应人,九十月依例迁用,自用者,考满本衙门定夺。

  至治元年,部议:“枢密院蒙古书写,历奉三十月,转补殿中司、各道廉访司蒙古必阇赤。”

  皇庆元年,部言:“卫率府勾当人员,令都省与常选出身。议得,令史系军司勾当之人,未有转受民职定夺,合自奏准日为格,系皇庆元年二月九日以前者,同典牧监一体迁叙,以后者若系籍记寺监令史。常选提控案牍补充,依上铨除,自用者不入常调。”

  部议:“徽政院缮珍司见役令史,若系籍记寺监令史、常调提控案牍、院两考之上典史补充,内宰司令史例,考满除正八品,通事、译史、知印亦依上迁叙。自用者降等。后有阙,须依例发补,违例补充,别无定夺。”

  二年,部议:“徽政院延福司见役令史,若系籍记寺监令史、常调提控案牍、本院两考之上典史补充者,依内宰司令史例,考满除正八品,通事、译史、知印依上迁叙,自用者降等。后有阙,须依例发补,不许自用。”

  延祐三年,省准:“徽政院所辖卫候司,奉旨升正三品,与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同品,合设令译史,考满除正八,自用者降等。卫侯司就用前卫侯司人吏,拟自呈准月日理算,考满同自用迁叙,后有阙,以相应人补,考满依例叙。

  徽政院掌饮司人吏,部议常选发补令译史,考满从八,奏差从九,自用者降等,后有阙须以相应人朴,违例补充,考满本卫门用。”

  四年。省准:“屯储总管万户府司吏译史出身,至大二年尚书省札,和林路司吏未定出身,和林系边酷寒去处,兵马司司吏如历一考之上,转补本路司吏并总管府司吏,再历一考之上,转补称海宣慰司令史,考满正八品迁除,补不尽人数,从优,拟六十月于部札提控案牍内任用。蒙古必阇赤比依上例定夺。其沙州、瓜州立屯储总管万户府衙门,即系边远酷寒地面,依和林路总管府司吏人员一体出身。”

  凡吏员考满授正九品:

  至元二十年,省准:“宫籍监系随朝从五品,令史拟九十月正九品,例革人员,验月日定夺,自行踏逐,降一等。”

  二十八年,省拟:“廉访司所设人吏,拟选取书吏,止依按察司旧例,上名者依例贡部,下名转补察院,贡补不尽人数,廉访司月日为始理算,考满者正九品叙,须令回避本司分治及元籍路分。”

  部议:“察院书吏出身,除见役人三十月,转补不尽者,九十月出为从八品。察院书吏有阙,止于各道廉访司书吏内选取,依上三十月转部,九十月从八品。如非廉访司书吏取充者,四十五月转部,补不尽者,九十月考满,降一等,出为正九品。”

  三十年,省准:“行台察院书吏历一考之上者,转江南宣慰司令史、并内台察院书吏,于见役人内用之。若有用不尽人数,以九十月出为正九品。江南有阙,依内台察院书吏,于各道廉访司书吏内进取,依例转补。”

  大德四年,省拟:“各道廉访司书吏。至元二十八年七月元定出身,上名贡部,下名转补察院书吏。贡补不尽者,廉访司为始理算月日,考满正九品用。今议廉访司先役书吏,历九十月依已定出身,正九品注,任回,添一资升转。大德元年三月七日已后充廉访司人吏,九十月考满,须历提控案牍一任,于从九品内用。通事、译史比依上例。

  察院书吏,至元二十八年十一月元定出身,于各道廉访司书吏内选取,三十月转部,九十月从八品内用。如非廉访司书吏取充者,四十五月转部。补用不尽者,九十月考满,降一等,正九品用。今议先役书吏,九十月依已定出身迁用,任回,添一资升转。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为始创人役者,止依旧例转部。

  行台察院书吏,至元三十年正月元定出身,于廉访司书吏内选取,历一考之上,转补江志宣慰司令史,并内台察院书吏,用不尽者,九十月正九品,江南用。省议先役书吏,历俸九十月,依已定出身,任回,添一资升转。大德元年三月七日始创入者,止依旧例,转补江南宣慰司令史,北人贡内台察院。”

  凡吏员考满除钱谷官、案牍、都吏目:

  至元十三年,吏札部言:“各路司吏四十五以下,以次转补按察司书吏。补不尽者,历九十月,于都目内任用;六十月以上,于吏目内任用。”

  省议:“上都、大都路司吏,难同其余路分出身,依按察司书吏迁用。”

  十四年,省准:“覆实司司史,俱授吏部札付,如历九十月,拟于中州都目内迁,若不满考及六十月,于下州吏目内任用,有阙以相应人发充。”

  二十一年,省准:“诸色人匠总管府与少府监不同,又其余相体管匠衙门人吏,俱未定拟出身,量拟比外路总管府司吏,考满于都目内任用。”

  二十二年,省准:“大都等路都转运使司令史。与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书史出身同。外路总管府司吏三名,贡举儒吏二名,贡不尽,年四十五之上,考满都目内任用。”

  二十三年,省准;“各路司吏、转运司书吏,年四十五以上,历俸六十月充史目,九十月充都目,余有役过月日不用。奏差宜从行省斟酌月日,量于钱谷官内就便铨用。”

  省准:“覆实司系正五品,令史出身比交钞提举司司吏出身,九十月务使,六十月都监,六十月之下、四十五月之上都监添一界迁用,四十五月之下转补运司令史。”

  部拟:“京畿漕运司司吏,转补察院书吏,不尽,四十五以上,九十月依例于都目内任用。”

  二十四年,部议:“各道巡行劝农官书吏,于各路总管府上名司吏内选取,考满于提控案牍内任用,奏差从大司农司进委。”

  省准:“诸司局人匠总管府令史,于都目内任用。”

  二十五年,省准:“大护国仁王寺、昭应宫财用规运总管府令译史人等,比大都路总管府正三品司吏,九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

  部议:“甘肃宁夏等处巡行劝农司系边陲远地,人吏依甘肃行省并河西陇北追提刑按察司,以二十二月准一考,六十五月为满。”

  省准:“供膳司司吏,比覆实司司吏,九十月出身,于务使内任用。”

  二十六年,省准:“巡行劝农司书史,役过路司吏月日,三折二准算,通理九十月,于提控案牍内迁叙。

  尚书省右司郎中、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令史,比依诸司局人匠总管府令史例,九十月,于都目内任用。

  省准:“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司吏,有阙于诸路转运司、漕运司上名司吏内选取,三十月充吏目,四十五月之上、六十月之下都目,六十月已上转提控案牍,充寺监令史者听。诸路宝钞提举司同。”

  奏准:“大都路都总管府添设司吏一十名。委差五名。司吏六十月,于提控案牍内任用,委差于近上钱谷官内委用,有阙以有根脚请俸人补充,不及考清,不许无故替换。”

  二十七年,省准:“京畿都漕运司令史,九十月充提控案牍,年四十五之上,比依都提举万亿库司吏,愿充寺监令者听。”

  二十九年,部拟:“大都路令史四十五以上,六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任回,减一资升转,四十五以下、六十月之上进举页部,每岁一名。奏差六十月,酌中钱谷官内任用。”

  省准:“京畿都漕运司令史。依比诸路宝钞提举司司吏出身例。三十月吏目,四十五月之上、六十月之下都目,六十月之上提控案牍。”

  三十年,省准:“提举八作司系正六品,司吏四十五月之上吏目,六十月之上都目。”

  元贞元年,省准:“大都等路都转运司令史,九十月提控案牍。”

  大德三年,省准:“诸路宝钞提举司、都提举万亿四库司吏,九十月提控案牍内任用,如六十月之上,自愿告叙者,于都目内迁除,有阙于平准行用库攒典内挨次转补。”

  省准:“宝钞总库司、提举富宁库司俱系从五品,其司吏九十月,都目内任用。加六十月之上,自愿告叙,于吏目内迁除。有阙须于在京五品衙门及左右巡院、大兴、宛平二县,及诸州司吏并籍记各部典吏内选。”省准:“提举左右八作司吏,九十月都目内任用,六十月之上,自愿告叙,于吏目内迁除。有阙于在都诸仓攒典内选补。

  京畿都漕运使司令史,六十月之上,于提控案牍内用,遇阙于路府诸州并在京五品等衙门上名司吏内选。

  大都路司吏改为令史,六十月之上,年及四十五以下,部贡不过二名,十四五以上,六十月提控案牍内迁用,任回减资升转。大都路都总管府令史,依旧六十月,于提控案牍内迁叙,不须减资,有阙于府州兵马司、左右巡院、大兴、宛平二县上名司吏内选补。”

  大德五年,省准:“河东宣慰使司军储所司吏、译史,九十月为满,译史由翰林院发补,司史由州县司吏取充,与各路总管府译吏、司史一体升转,自用译史,别无定夺,司吏除酌中钱谷官,委差近下钱谷官。”

  七年,部拟:“济南、菜芜等处铁冶都提举司及广平、彰德符处铁冶都提举司秩四品,司吏九十月比散府上州例。升吏目。蒙古必阇赤拟酌中钱谷官,奏差近下谷钱官,典吏三考,转本司奏差。”

  省准;“陕西省叙川等处诸部蛮夷宣抚司正三品,其令译史考满,比各路司史人等一体迁用奏差,行省定夺。”

  九年,宣慰司大同等处屯储军民总管万户府从三品。司吏、译史、委差人等,九十月为满,司吏除中钱谷官,委差近下钱谷官。

  大德十年,省准:“诸路吏六十月,须历五万石之上仓官一界,升吏目,一考升都目,一考升中州案牍或钱谷官,通理九十月入流。五万石之下仓官一界,升吏目,两考都目,一考依上升转。补不尽路吏,九十月升吏目,两考升都目,依上流转,如非州县司吏转补者,役过月日,别无定夺。”

  凡通事、译史考满迁叙:

  至元二年,部拟:“云南行省极边重地,令译史等人员,拟二十月为一考,历六十月。准考满叙用。”

  九年,省准:“省部台院所设知印人等。所请俸给,元拟出身,俱在勾当官之上,既将勾当官升作从八品,其各部知印考满,亦合升正八品,据例减知印除有前资人员,验前资定夺,无前资者,各验实历月日,定拟迁叙。”

  二十年,各道按察司奏差、通事、译史,奏差已有定例,通事九十月考满,拟同译史一体迁叙。

  部议;“行省、行台、行院五品以下官员并首领官,亦合比依台院例,一考升一等任用。据行省人吏比同台院人吏出身,已有定例,行院、行台令史、译史、通事、宣使人等,九十月满考,元系都省台院发及应补者,拟降台院一等定夺。”部拟:“甘肃行省令译史、通事、宣使人等,量拟以六十五月迁叙,若系都省发去人员,如部议,处用者仍旧例。”

  二十一年,部议:“四川行省人吏,比甘肃行省所历月日,一体迁除。”

  二十三年,部拟:“福建、两广行省令译史、通事、宣使人等,拟历六十月同考满,止于江南迁用,若行省咨保福建、两广必用人员,于资品上升一等。”

  二十四年,部议:“行省、行台、行院令史,九十月考满,若系都省台院发去腹里相应人员,行省令史同台院令史出身,行台、行省降台院一等,俱于腹里迁用,自用者递降一等,止于江南任用。”

  二十七年,省议:“中书省蒙古必阇赤俱系正从五品迁除,今蒙古字教授拟比儒学教授例高一等,其必阇赤拟高省掾一等,内外诸衙门蒙古译史,一体升等迁叙。”

  二十八年,部拟:“诸路宝钞都提举司蒙古必阇赤,三十月吏目,四十五月都目,六十月提控案牍,役过月日,拟于巡检内叙用。奏差九十月,近上钱谷官,六十月,酌中钱谷官内任用。

  翰林院写圣旨必阇赤,比依都省蒙古必阇赤内管宣敕者,八月算十月迁转正六品。”部议:“写圣旨必阇赤比依管宣敕蒙古必阇赤一体,亦合八折十准算月日外据出身已有定例。

  崇礼司令译史、知印,省部发补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宣使省部发去者,考满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各道廉访司通事、译史出身,比依书吏拟合一体考满正九。奏差考满,依通事、译史降二等量拟,于省札钱谷官并巡检内任用。”

  三十年,省准:“将作院令译史人等,由省都选发者,考满正七品迁叙,自用者止从本衙门定夺。

  大都路蒙古必阇赤若系例后入役人员,拟六十月于巡检内选用,回任减一资升转。”

  大德三年。省议:“各路译史如系翰林院选发人员,九十月考满。除蒙古人依准所拟外。其余色目、汉人先历务使一界,升提控一界,于巡检内迁用。”

  省议:“大都运司通事比依本司令史,满考者于巡检内在用。”

  四年,省准:“云南诸路廉访司寸白通事、译史出身,比依书吏出身,九十月为满,历巡检一任,转升从九品,云离地面迁用。”

  七年,宣慰司奏差,除应例补者,一百二十月考满,依例自行保举者降等,任回,添资定夺任用。

  廉访司通事、译史,大德元年三月七日已后创入补者,九十月历巡检一任,转从九,如书吏役九十月,充巡检者听。如违不准。

  各路译史,如系各道提举学校官选发腹里各铬译史,九十月考满,先历务使一界升提领,再历一界充巡检,三考从九,违者虽历月日,不准。会同馆蒙古必阇赤,九十月务提领内迁用。十年,省准:“中政院写懿旨必阇赤,依写圣旨必阇赤一体出身。”

  八番顺元、海北海南宣慰司都元帅府极边重地令译史人等,考满依两广、福建例,于江南迁用。”

  延祐六年,省准:“各路通事、译史出身定例:一,各路通事考满除充钱谷官,三界比同路译史,考满一体升转。一,运司蒙古译史,如系翰林院发补,九十月为满,比各路译史减一界升转。回回书吏,依汉人书吏旧例出身,一体定夺。一,各路财斌总管府译史,如系翰林院所发,考满与运司译史一体出身。

卷六十八 志第三十五
  ○食货一

  △户口 科差 税法

  元中叶以后,课税所入,视世祖时增二十余倍,即包银之赋亦增至十余倍,其取于民者可谓悉矣。而国用日患其不足,盖縻于佛事与诸事戚之赐赉,无岁无之,而滥恩幸赏,溢出于岁例之外者为尤甚。至大二年,中书省臣言:“常赋岁钞四百万定,入京师者二百八十万定,常年所支止二百七十万定。今已支四百二十万定,又应支而未给者尚百余万定。臣等虑财用不继,敢以上闻。”

  及仁宗即位,中书平章政事李孟言:“每岁应支六百万余定,又土木营缮之费数百万定,肉降旨赏赐复用三百万余定,北边军饷又六七百万定,内降旨赏赐复用三百万余定,北边军饷又六七百万定。今帑藏裁余十一万定,安能周给不急费。亟应停罢。”

  夫承平无事之日,而出入之县绝如此。若饥馑荐臻,盗贼猝发,何以应之。是故元之亡,亡于饥馑资贼盖民穷财尽,公私困竭,未有不危且乱者也。今为《食货志》,其目二十有二:曰户口,曰科差,曰税法,曰田制,曰农政,曰洞冶课,曰盐课,曰茶课,曰酒醋课,曰市舶课,曰常课,曰额外课,曰斡脱官钱,曰和籴和买,曰钞法,曰海运,曰岁赐,曰禄秩,曰入粟补官,曰赈货,曰内外诸仓,曰惠民药局。凡措办之得失,出入之赢绌,略具于此矣。后世制国用者,尚其鉴之哉。

  元之取民,计户、订丁、计亩。丁税、亩税者,历代之所同也。至民户之充差发,则开除于分拨,收系于添额协济者,其事尤胶葛烦碎,为历代所未有焉。今摭其大概,著于篇。

  世祖至元八年,命尚书省阅实天下书口,以条画谕天下。初,太宗四年,括中州户得七十三万有余。八年,复括中州户,续得一百一十万有余。宪宗二年,再籍汉地户口。至是,因争理户计者,往复取勘,不能裁决,乃谕尚书省依累降圣旨,分别定夺。凡合当差发户数,再行添额,并令协济额内当差之户。其条画所列,收系充当差发者:曰诸王、公主、驸马并诸官员户计。凡随营诸色人等,于壬子年籍后投来或各处容留人等,不曾附籍,并诸投下人员招收附籍、漏籍、放良、还俗等户。曰五投下。凡系好投拜人户,及在后投属,或本投下招收,别无身役者。曰各投下军站户。凡壬子年籍后投来,别无身役者,又诸色人等有田宅妻子者。曰军户。查照军籍内无姓名者,又原籍贴户不曾应当差役者。曰站赤户。查照原籍贴户,及附籍内不见户数者。曰诸色人匠。诸投下壬子年原籍不当差役人户,附籍军人诸色人等无改拨充匠明文者,诸漏籍户改正为民者。曰驱良。依甲竿年合罕皇帝圣旨,军前虏到驱口随处附籍者。本使附籍户下漏抄驱口,及不当本使差役者。附籍户口在外另籍者,或本使于军籍内作驱攒报者。曰驱良。乙未年附籍民户,壬子年他人户下抄上作驱或漏籍已改正为民者。本抄过者,本使户下附籍驱口在外另作驱口或容留附籍者。本使户下不曾附籍,驱口在外,壬子年不曾抄上者。主奴俱漏籍另居,今次取勘,不见本使下落者。曰放良。民户良书写便住坐,或为良者。驱口壬子年以前得良书,却于他人户下为驱附籍者。诸投下放良户,良书写不得投属别管,官司者抄过为良,依良书另立户名者。巳放为良,本使再立津贴钱物或分当差役文字仍依良书为民者。壬子年附籍漏籍户已经分拨与各投下,并诸官员户计本主放良者。曰新案主户。犯刑官吏已经断没家属,及户下驱奴并依已断发付者。断事官及各属达鲁花赤官擅自断讫之杂犯人等改正为民者。曰输脱户。曰回回畏兀儿户。现住民户城里者。曰答失蛮迷里威失户。有营运产业者。曰打捕户。壬子年附籍打捕户,因争差户计经官陈告者,附籍打捕户揭照壬子年原籍不系打捕户计者,手状称打捕户不纳皮货亦不当差者。曰儒人户。中统四年附籍漏等儒人,或壬子年别作名色附籍,并户头身没子弟读书,又高智耀收到驱儒从实分拣不通文学者。此外诸色人户下子弟深通文义者,止免本身杂役。曰析居户。军站急递铺驾船漏籍铁冶户下人口析居,揭照各籍所无者。民匠打捕鹰户诸色附籍漏籍人等户下析居者。灶户下人口所析居者。但充当丝料。曰招女婿养老。女婿妻亡另居者,或已将原妻休弃者。良人驱户女婿者。年限女婿,年限满而不归者。曰诸人户下漏抄驱口,今已成丁者。曰随朝并各位下诸色承应人见不应承者。曰涿州、合兰水、西京忽兰、南京张子良各管户计革罢,原委头目者,皆籍为当差户数之添额也。

  至元二十七年,准尚书省议,籍定儒医户计,拟令除免杂泛差役外,续收儒户医户,别无定夺。

  至大四年,诏诸色人等各省定籍,今后各投下诸色,并遵世祖皇帝以来累朝定制,不得擅招户计,诱占驱奴,违者罪之。

  其户口总数:中统元年天下户一百四十一万八千四百九十有九,迨至元二十八年,户部上天下户口,内地一百九十九万九千四百四十四,江淮、四川一千一百四十三万八百七十八。口五千九百八十四万八千九百六十四。

  科差之名二:曰丝料,曰包银。

  丝料之法,太宗八年始行之。每二户出丝一斤,并随路丝绵颜色输出官,五户出丝一斤,并随路丝绵颜色输于本位。

  包银之法,宪宗五年始定之。初,汉民科纳包银六两,至是止征四两,二两输银,二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

  及世祖而其制益详。

  中统元年,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格。各路年例应纳官存留包银并丝料粮税等差发,依原籍民户数目从实科放,勿循近年虚例勘定,合科差发总额,府科与州验民户多寡,土产难易,以十分为率,作大门摊。

  其广大抵不一,有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于诸户之中,又有丝银全科户、减半科户、止纳丝户、止纳钞户,外又有摊丝户、储也速□儿所管纳丝户、复业户并渐成丁户。户既不等,数亦不同。

  元管户内丝银全科系官户,每户输系官丝一斤六两四钱,包银四两。

  全科系官五户丝户,每户输系官丝一斤,五户丝六两四钱,包银之数与系官户同。

  减半科户,每户输系官丝八两,五户丝三两二钱,包银二两。

  止纳系官丝户,若上都、隆兴、西京等十路,十户十斤者,每户输一斤,大都以南等路十户十四斤者。每户输一斤六两四钱。

  止纳系官五户丝户,每户输系官丝一斤,五户丝六两四钱。

  交参户内丝银户,每户输系官丝一斤六两四钱,包银四两。

  漏籍户内止纳丝户,每户输丝之数与交参丝户同。止纳钞户,初年科包银一两五钱,次年递增五钱,增至四两,并科丝料。

  协济户内丝银户,每良输系官丝十两二钱,包银四两;止纳丝户,每户输系官丝之数与丝户同。摊丝户,每户科摊丝四斤。

  储也贝八速儿所管户,每户科细丝,其数与摊丝同。

  复业户并渐成了户,初年免科,第二年减半,第三年全科,与旧户等。

  丝料、包银之外,又有俸钞之科,其法亦以户之高下为等。全科户,输一两。减半户,输五钱。

  于是以合科之数分为三限输纳,初灾之地听输他物折焉。其物各以时估为则。

  二年,复定科差之期。丝科限八月,包银初限八月,中限十月,未限十二月。

  三年,又命丝料无过七月,包银无过九月。

  至元二年,敕所有诸王并诸投下人户,除匠人、打捕户、鹰房子、金银铁冶户外,有分拨民户五户丝投下交参户,每年合纳丝绵、包银并五户丝,与本路民户一体验贫富科征。

  十八年,以应当差发者,多系贫民,其豪强往往侥幸苟避,饬依验人户事业多寡,品第高下,攒造鼠尾文簿科敛。

  二十八年,以《至元新格》定科差法,诸差税皆司县正官监视,诸夫役皆先富强、后贫弱、贫富等者,皆先多丁、后少丁。

  成宗大德六年,又令巳输丝户,每户俸钞中统钞一两,包银户每户科二钱五分,摊丝户每户科摊丝五斤八两。丝料限八月,包银俸钞限九月,布限十月。大率因世祖之旧而损益之云。

  科差总数:

  中统四年,丝七十一万二千一百七十一斤,钞五万六千一百五十八锭。旧纪作丝七十万六千四百一斤,钞四万九千四百八十七锭。

  至元二年,丝九十八万六千九百一十二斤,包银等钞五万六千八百七十四锭,布八万五千四百一十二匹。旧纪作丝九十八万八千二百八十斤,钞五万七千六百八十二锭。

  三年,丝一百五万三千二百二十六斤,包银等钞五万九千八十五锭。

  四年,丝一百九万六千八四百十九斤,钞七万八千一百二十六定。

  天历元年,包银差发钞九百八十九锭,贝八一百一十三万三千一百一十九索,丝一百九万八千八百四十二斤,绢三十五万五百三十匹,棉七万二千一十五斤,布二十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三匹。旧纪,天历二年赋入之数:金三万二十七定,银一千一百六十九定,钞九百二十九万七千八百定,帛四十万七千五百匹,丝八十八万四千四百五斤,棉七万六百四十五斤。

  税法。行于内地者曰丁税、地税。

  太祖时,命诸色人等,凡种田者,依例出纳地税。

  太宗元年。命汉人以户计出赋,西域人以丁计出赋。每户科粟二石,复以兵食不足。增为四石。

  九年,乃定科征之法,命诸路验民户成丁之数,每丁岁科粟一石,驱丁五斗,新户丁、驱各半之,老幼不与。其耕种者,或验其牛具之数,或验其土地之等,以征之。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工匠、僧、道验地,商贾验丁。虚配不实者杖七十,徒二年。仍命岁书其数于册,由课税所申省以闻,违者杖一百。

  至世祖申明旧制,于是输纳之期,收受之式,关防之,会计之法始备焉。

  中统五年,诏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儒人,凡种田者,白地每亩输税三升,水地每亩五升。凡该纳丁税,蒙古、回回。河西、汉人并人匠及诸投下各色人等,依例征纳地税外,蒙古、汉人军站户减半输纳。其后汉军又额定赡军地四顷免税,余悉征之。

  至元三年,诏窎户种田他所者,其丁税于附籍之郡验丁科之。地税于种田之所验地科之,漫散之户逃于河南等路者,依见居民户纳税。

  八年,又令西夏中兴路、西宁州、兀剌海之处,地税与前僧道同。

  十七年,定诸路差税课程,增益者即上报,隐匿者罪之,不须履亩增税,以摇百姓。

  全科户:丁税每丁粟三石,驱丁粟一石;地税每亩粟三斗。

  减半科户:丁税每丁粟一石。

  新收交参户:第一年五斗,第三年一石二斗五升,第四年一石五斗,第五年,一石七斗五升,第六年入丁税。

  协济户:丁税每丁粟石,地税每亩粟五斗。

  随路近仓输粟。远仓每粟一石折纳轻费钞二两,富户输远仓,下户输近仓。郡县各差正官一员部之,每石带纳鼠耗三升,分例四升。凡粮到仓之时,收受出给朱钱,权豪结揽者罪之。仓官、攒典、斗脚人等飞钞作弊者,并量诸法。若近下户计去仓远,愿出脚钱,就令附近民户带纳者听。凡纳粮,用官降斛斗收受,一色乾圆洁净之新米,但有糠秕,责仓官人等赔赏。

  批纳之期,分为三限:初限十月,中限十一月,未限十二月。违限者,初艰笞四十,再犯杖八十。其失限或税石不足,各处之达鲁火赤,管民官、部民官、部粮官,不分首从,一同科罪。其任满官,有拖欠税石。勿给由。

  大德六年,申明税粮条例,复定上都、洒间输纳之期。上都初限次年五月,中限六月,未限七月,河间初限九月,中限十月,末限十一月。

  七年,江南行御史台言:“法有万世不改者,亦有随应改者,不可一概论也。切谓汉军旧例每户额定赡军地四顷,其余亩数皆令纳粮,虽曾累行文字,然实难能行。今军户口累渐多,所当军役屯守去处,南至南海,北至和林,别有征行,则南者益南,北者益北,动又至于数千里外,去家万里,家中又与民户同当一切杂泛差役,侍卫差役尤为浩大。其余科差且置勿论,只计其起发所需,每户该钞至有八十定者。农家别无生计,若不典卖田土,何处出办。往日军户,地有至三二十顷,今皆消乏破坏,不可胜计,中等人家庄田尽废。现今乞匈为生者处处有之。若更拘勘未曾消乏,现勘当役军户地亩存四顷之外者,必要尽数纳粮,此事果行,不过数年,军户必尽破散,人无雇籍,不可复用。近日民间多有告讦有隐藏地亩者,地主惟随其所欲承奉买主。

  又所在官吏不时下乡,言要打最军户地亩,以此为名协敛钱物肢足,方能释免。但凡地过四顷之家,长杯扰俱。今于紧急用兵之时,有此事端,深为可虑。去年枢密院奉旨,约各处管民官司不得打量军户地亩,文字在官,百姓不知,狡猾之徒,恐协军户与旧无异。若令每衬置一粉壁,其上但写不得讦告军户地亩数字,如此则军户皆得免其逼协侵据之患。四顷纳税一节,待边境事宁,用兵稍缓,然后别议似为长便。”从之。

  至秋税、正税之法,但徵田税,无丁税,行于江南。本沿宋之旧制。世祖平江南,除江东、浙东二路,其余便徵秋税而已。

  至元十九年,用柳州总管姚文龙言,命江南税粮依宋旧制折输绵绢杂物。是年二月,又用中书右丞耿仁言,令输米本分之一,余并人钞,以七万定为率,岁得羡钞十四万定。其输米者,止用实斗斛。

  元贞二年,始定徵江南夏税之制。于是秋税止令输租,夏税则输木棉、布绢、丝棉等物。其所输之物,视粮以为差。粮一石。或输钞三贯、二贯、一贯或一贯五百文、一贯七百文,输三贯者,江浙省婺州等路、江西省龙兴等路也。输一贯者,福建省泉州路也。输一贯五百文者,江浙省绍兴路、福建省漳州等五处也。江西各路秋税纳粮,有用现行斛斗,比宋文思院斛抵一斛半者,故免其夏税。两广以盗试多、民失业,亦免之。独湖广省以阿里海涯罢宋夏税,依中原例改为门摊,每户一贯二钱,增课钱至五万定,至是宣慰使张国纪复科夏税,民病甚。大德二年,御史台臣言其弊,成宗命中书省趣罢之。三年,又改门推为夏税而并征之,每石计三贯以上,视江浙。江西为差重云。

  至大三年,中书省臣言:“腹里百姓当一切杂泛差役,更纳包银、丝绵、税粮,差役甚重。江南收附四十余年,百姓纳田税外,别无差发,请除两广、福建,其余两浙、江东、江西、湖南、湖北、两淮、荆湘等路,验纳粮民户见科粮数,一斗添荅二升。”从之。

  泰定初,又有所谓助役粮者。其法,命江南民户有田一顷之上者,每顷量出助役田,具书于册甲乙以次汇之,岁收其人,以助差役之费。凡寺观田,除宋旧额外,其余亦验其多寨,令出田助役焉。

  凡岁入粮数,总计一千二百一万四千七百八石。

  腹里,二百二十七万一千四百四十九石。行省,九百八十四万三千二百五十八石:

  辽阳省,七万二千六十六石。

  河南省,二百五十九万一千二百六十九石。

  陕西省,二十二万九千二十三石。

  四川省,十一万六千五百七十四石。

  甘肃省,六万五百八十六石。

  云南省,二十七万七千七百一十九石。

  江浙省,四百四十九万四千七百八十三石。

  江西省,一百十五万七千四百四十八石。

  湖广省,八十四万三千七百八十七石。

  江南三省天历元年夏税钞数,总计中统钞十四万九千二百七十三定三十三贯。

  江浙省,五万七千八百三十定四十贯。

  江西省,五万二千八百九十五定十一贯。

  湖广省,一万九千三百七十八定二贯。

卷六十九 志第三十六
  ○食货二

  △田制 农政

  元之田制:曰官田,曰民田,曰兵民屯田。

  官田皆仍南宋之旧,第核其影射而已。至元二十三年,以江南隶官之田多为豪强所据,立营田总管府履亩计之。至元二十六年,诏:“亡宋各项系官田土,每岁有额定田租,折收物色,归附以后,多为权豪势要之家影占佃种,或卖于他人。立限一百日,若限内自赴行大司农并劝农营田司出首,与免末罪,其地还官,仍令出首人佃种,依例纳租。若限内不首,有人告发到官,自影占年分至今,应纳之租尽数追征,职官解现任,军民人等验影占地商多寡,酌量断罪。仍以田租一半付告人充赏。”大德五年,中书省议准:“江南现任官吏于任所佃种官田,不纳官租及占夺百姓佃种田土,许诸人赴本管官陈告,验实追断降黜,其田付告人及原佃人佃种。”

  至江南各路赡学田,亦官田之属也。初,南人石国秀、尹应元陈献江南学田,认办课程三千锭,官为收系。至元二十年,御史中丞崔彧极论之,始命籍于学官,官司不为理问。二十四年,立尚书省,遣詹玉、杨最等十一人分往江淮、荆湘、闽广、两浙等处理算各路赡学田租,专以刻核聚敛迎合桑哥之意,逼吉州路学教授刘梦荐自剔,淮海书院郑山长、杭州路王学录自缢。至二十九年,桑可伏诛。御史台臣言其扰害,请学校官管理赡学田租如故事。从之。惟各路之贡士庄田,命官司取勘焉。

  民田,则经理之法最为元之稗政,所谓自实田也。延祐元年,平章政事张驴言:“经理大事,世祖已尝行之。但其间欺隐尚多,未能尽实。以熟田为荒地者有之,因科差而析户者有之,富民买田而仍以旧名输税者亦有之,由是岁入不增,小民告病。若行经理之法。使有田之家及各投下、寺观、学校、财赋等田一切从实自首,庶几税入无隐,差摇亦均。”于是遣官经理,以张驴等往江浙,尚书你咱马丁等往江西,左丞陈士英等往河南,仍命行御史台官过台镇遏,枢密院以兵防护焉。其法:先期揭榜示民,限四十日。以其家所有田,自实于官。或以熟为荒,以田为荡,或隐占逃亡之产,或分官田为民田,指民旧为官田,及僧道以田作弊者,并许诸人首告。十亩以下,田主佃户皆杖七十七。二十亩以下,加一等。一百亩以下,杖一百七,流北边,所隐田没官。州县不为查勘,致有脱漏者。量事轻重论罚。然钥限迫猝,贪酷用事,黠吏豪民并缘为奸。以无为有,虚登于籍者,往往有之。于是人不聊生,盗贼窃发。二年,御史台臣言:“蔡九五之变,皆由你咱马丁经理田粮,与郡县横加酷暴,逼抑至此。新丰一县,撤民庐一千九百区,夷墓扬骨,虚增顷亩,流毒居民。乞罢经理及自实田租。”仁宗乃下诏免三省自实田租。是年,又命河南自实田,自延祐五年为始。每亩止科半租。至泰定、天历间,始尽革虚增之数云。

  屯田有兵屯,有民屯。诸卫之屯田,兵屯也。永平屯田总管府、淮东淮西屯田总管府,民屯也。诸行省之屯田,兼有兵屯、民屯者也。大抵皆世祖所立。自成宗以后,间有损益改并焉。武宗至大元年,中书省臣言:“天下屯田一百二十余所,由所用者多非其人,以致废弛。除四川、甘州、应昌、云南为地绝远,余当选通晓农事者,与行省宣慰司亲历其地。可兴音兴,可废者废,各具籍以闻。”从之。秦定三年,命整理屯田,河南行省左丞姚炜请禁屯田吏蚕食屯户,及勿取羡增。不报。屯田之法。储军实、兴农业,可谓良法矣。然其后弊坏如此,故利为弊之薮也。今考其建置之地,著于篇。

  凡枢密院所辖者:曰左卫屯田,在东安州南、永清县东;曰右卫屯田,在永清、益津等处;曰中卫屯田,在武清、香河等处,后迁于河西务、杨家口、青台等处;曰前卫屯田,在霸、涿、保定等处;曰后卫屯田,在永清县,后迁于昌平县太平庄,泰定三年,以太平庄乃世祖经行之地,不宜立屯,罢之,仍于永清旧屯耕种;曰武卫屯田,在涿州、霸州、保定、定兴等处,至治元年与左卫率府忙古歹屯田千户所互易;曰左翼屯田万户府,在霸州及河间等处;曰右翼屯田万户府。在武清县崔家口;曰中翊侍卫屯田,在燕只哥赤斤地及红城,延佑二年迁于昌平县太平庄,七年罢太平庄屯田,复立红城;延祐五年给中翊府阎台顺德屯田钞末详其地。曰左右钦察卫屯田,在清州等处;曰左右卫率府屯田,在漷州武清县及新城县,至治元年与武卫屯田互易;曰宗仁卫屯田,在大宁等处;曰宣忠扈卫亲军屯田,在大都北,至顺元年诏,宣忠扈卫亲军都万户府,凡境内所有山林川泽,其鱼鳖鸟兽等供内膳,私行猎捕者罪之。

  大司农所辖:曰永平屯田总管府,在滦州;曰营田提举司,在武清县;曰广济屯田,在清、沧等州,至元二十二年,自崔黄口空城迁立。

  宣徽院所辖:曰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在涟海州,至元十九年游显乞罢涟海州屯田,以其事隶管民官,从之;其何时复立,不可考。曰丰润署屯田。在丰润县;曰宝坻屯田,在宝坻县;曰尚珍署屯田,在兖州。

  至腹里所辖军民屯田:曰大同等处屯储总管府。在西京黄华岭。泰定元年,罢黄花岭屯田。曰虎贲亲军都指挥司屯田,在灭捏怯土、赤纳赤、高州、忽兰若班等处。延祐二年,敕阿速卫贫乏者屯田于灭捏怯地。曰岭北行省屯田,自和林移屯五条河。至元二十三年,移五条河屯军五百人于兀失蛮,复以五条河并称海,又罢称海立五条河。延祐七年,称海、五条河俱设屯田。

  辽阳行省所辖屯田:曰大宁路海阳等处打捕屯田所,在瑞州。曰浦峪路屯田万户府,在咸平府。又于答刺罕刺怜等处立屯田。肇州蒙古万户府,在肇州附近地。曰金史州万户府,在忻都察儿哈思罕。

  河南行省所辖军民屯田:曰南阳府民屯。至元二年,诏:孟州之东,黄河之北,南至八柳树、枯河、徐州等处,令军人立屯耕种。中统三年,诏:河南屯田户一百四十,赋税输之州县。是至元以前,河南已有屯田。其文屯之地不可考矣。复又于唐、邓、申、裕等州立屯。至元八年,中书省臣言:“河南行省阿里伯等所置商阳等处屯田,臣等以为,凡屯田人户皆内地中产之户,远徒失业,宜还之本籍。其南京、南阳、归德等民赋,自今悉折输米粮贮于近便地,以给襄阳军食。前所屯,阿里伯自以无效引伏,宜令州郡募民耕佃。”从之。曰洪泽屯田万户府,在淮安路黄家疃等处。曰芍陂屯田万户府,在安丰县芍陂。至元二十二年,阔阔你敦言:“先有旨。遣军二千屯田芍破,试土之肥硗。去秋已收米二万余石,请增屯丁二千人。“从之。曰德安等处军民屯田总管府,在德安路,分置十屯。

  陕西行省所辖军民屯田:曰陕西屯田总管府。在栎阳、泾阳、平凉、终南、渭南及凤翔、镇原、彭原等处。曰陕西等处万户府屯田,在悛屋县之孝子村、张有村、杏园庄,宁州之大昌原,文州之亚柏镇,德顺州之威戎。曰贵赤延安总管府屯田,在延安路探马赤草地。

  甘肃行省所辖军民屯田:曰宁夏等处新附军万户府,在宁夏等处。曰管军万户府屯田。在甘州黑山于、满峪、泉水渠、鸭子翅等处。曰宁夏营田司屯田,在中兴。曰宁夏路放良官屯田,在本路。曰亦集乃路屯田,在本路;

  江西行省所辖屯田:曰赣州路南安寨兵万户府屯田,在信丰、会昌、龙南、文远等处。

  江浙行省所辖屯田:曰汀漳屯田,在汀、漳两州。

  高丽国立屯:曰高丽屯田,在王京、东宁州、凤州等十处。

  四川行省所辖军民屯田二十九处:曰广元路民屯;曰叙州宣抚司民屯;曰绍庆路民屯;曰嘉定路民屯;曰顺庆路民屯;日潼川府民屯;曰夔路总臂府民屯;曰重庆路民屯;曰成都路民屯;曰保宁万户府军屯,日叙州等处万户府军屯,元贞二年改叙州军屯,在叙州宣化县喁口上下;曰重庆五路守镇万户府军屯,在成都诸处;曰成都等处万户府军屯,在崇庆州义兴乡楠木园;泰定元年,罢重庆州屯田。曰河东陕西等路万户府军屯,在灌州之青城陶坝及崇庆州之大栅镇头等处;曰广安等处万户府军屯,在崇庆之七宝坝;曰保宁万户府军屯,在晋源县之金马;曰叙州万户府军屯,在灌州之青城县;曰五路万户府军屯,在崇庆州之大栅镇孝感乡及青城县之怀仁乡;曰兴元、金州等处万户府军屯,在灌州之青城、温江县;曰旧附等军万户府军屯,在青城县及安庆州;曰炮手万户府军屯,在青城县龙池乡;曰顺庆军屯,在晋源县义兴乡、江源县将军桥;曰平阳军屯,在灌州青城、崇庆州大栅头;曰遂宁州军屯;曰嘉定万户府军屯,在崇庆州甘城等处;曰顺庆等处万户府军屯,在沿江下流汉初等处;曰广安等处万户府军屯,在新州等处。

  云南行省所辖军民屯田十二处:曰威处提举司屯田;曰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军民屯;曰鹤庆路军民屯;曰武定路总管军屯;曰威楚路军民屯;曰中废路军民屯;曰曲靖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军民屯;曰乌撤宣慰司军民屯;曰临安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军民屯;曰梁千户翼屯田,在乌蒙,后迁于新兴州;曰罗罗斯宣慰司兼臂军万户府军民屯;曰乌蒙等处屯田总管府军屯。仁宗时,云南行省育:“乌蒙乃咽喉之地,别无屯戍,其地广阔,土脉膏腴,有古昔屯田之迹,乞发畏兀儿及新附汉军屯田。”从之。湖广行省所辖屯田:曰海北海南道宣慰司都元帅府民屯;大德三年罢,止于琼州、雷州、高州、化州、广州等路立屯。曰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部元帅府粮兵屯田,在上浪忠州那扶需留水口藤州等处;曰湖南道宣慰司衡州等处屯田,在衡州靖化、永州乌符武冈白仓等处。

  元之重农政,自世祖始。世祖以御史中丞勃罗为大司农卿,安重奏:“台臣兼任,前无此例。”帝日:“司农非细事,朕深喻此,其令勃罗知之。”世祖之言,可谓知本矣。其劝课农桑之法度越唐宋,岂不宜哉!

  中统元年,帝命十路宣抚司择通晓农事者充随处劝次官。

  二年,命宣慰司官劝农桑、惩游惰。是年,立劝农司,以陈邃、崔斌、成仲宽、夹谷从中为滦棣、平阳、济南、河间劝农使,李士勉、陈天锡、陈历武、忙古歹为邢铭、河南、东平、涿州劝农使。

  至元七年,始立司农司,以中书左丞张文谦为司农卿,专掌农桑水利,凡滋养、栽种之事皆附而行焉。仍分遣劝农官及知水利巡者行劝课,举察勤情,委所在亲民长官为提点,年终第农事成否,转申司农司及户部,秩满之日,注于解由,赴部照勘,以为殿最。又命提刑按察司时加体察。是年,又改司农司为大司农司,设巡行劝农使、副使各四员。

  八年,命劝农官举察勤惰。高唐州达鲁花赤忽都、州尹张廷瑞、同知陈思济以劝擢任,河南陕县尹王仔以惰降职。

  十年,以立大司农司已三年,再降明谕,委大司农司依旧分布劝农官巡行劝课,务期敦本抑末,功效有成。是年,中书省以畿内秋耕妨刍牧,请禁之。帝以农事重,诏勿禁。

  十二年,罢随路巡行官,以事归提刑按察司。

  十六年,并劝农官入按察司,增副使、佥事各四员。

  二十三年,诏以大司农司所定《农桑辑要》书颁诸路。立行大司农司及营田司于江南。

  二十五年,诏:行大司农司岁具府州县劝农官勤惰实迹,以为殿最。有侵官害衣者,从按察司究治。

  二十八年,又以江南长吏劝课扰民,罢亲行之制,移文谕之。

  二十九年,诏提调农桑官帐册,有差者验数罚降。是年,大司农上诸路垦地一千九百八十三顷有奇,植桑枣诸树二千二百五十二万七千七百余株,义粮九万九千九百六十石。此有司劝课之成效也。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颁行诏书内一款,罢妨农之役,公吏人等勿辄令下乡,纵畜牧损田禾桑枣者,倍其偿,而后罪之。终元之世,凡即位、改元、建储之德音,咸遵而效之,以为故事焉。

  大德三年,诏廉访司及府州县官提调点视农桑。

  武宗至大三年,诏大司农司总挈天下农政,年终考管民官之殿最,定夺黜涉。

  仁宗延祐二年,诏江浙行省印《农桑辑要》一万部,颁降有司遵守劝课。

  三年,以浙东廉访司佥事苗好谦课农桑有效,赐衣一袭。

  文宗天历二年,各道廉访司所察勤官内邱何主簿等凡六人,惰官濮阳县尹等凡四人。

  至于劝农立社,尤一代农政之善者。先是,大司农卿张文谦奏上立社规条五十款。至元二十三年,命颁于各路,依例旅行。今撮其大概载之:

  一,诸县所属村疃,五十家为一杜,择高年晓农事者立为社长。增至百家,别设社长一员。不及五十家者,与近村合为一杜。社远人稀,不能相合,各自为杜者听。社长专以教劝农桑为务,本处官司不得将社长差占,别管余事。

  一,社长宜奖勤罚惰,催其趁时耕作。仍于田塍树牌械书某杜某人地段。社长以时点视。

  一,每丁岁植桑二十株或附宅地植桑枣二十株。其地不宜桑枣者,听植榆柳等,其数亦如之。种杂果者,每丁限十株,仍多种苴蓿备凶年。

  一,河渠之利委本处正官一员,偕知水利人员,以时浚治。如别无违碍,许民量力自行开引地高水。不能上者,命造水车。贫不能造者,官给车材。

  一,近水村疃应凿池养鱼并鹅鸭之数,及种莳莲藕、芡菱、蒲苇等,以助衣食。

  一,社内有疾病凶丧之家,不能耕种者,众为合力助之。

  一,社内灾病多者,两社助之。其养蚕者亦如之。耕牛死,令均钱补买,或两和租赁。

  一,荒田,除军营报定及公田外,其余投下、探马赤官之自行占冒,从官司勘当,得实先给贫民耕种,次及余户。

  一,每社立义仓,社长主之。丰年验各家口数,每口留粟一斗,无粟者抵斗存留杂色物料,以备凶荒。

  一,本社有孝弟力田者,从社长、保甲、本处官司量加优恤。若所保不实,亦行责罚。

  一,有游手好闲及不遵父兄教令者,社长籍记姓名。俊提点官到日,实问情实,书其罪于粉壁。犹不改,罚充本社夫役。

  一,每杜立学校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农隙使子弟入学。如学文有成者,申覆官司照验。

  一,每年十月,委州、县证官一员,巡视本管境内有蝗虫遗子之处,设法除之,务期尽绝。其规画详密如此,近古所未有也。

  二十九年,命蒙古探马赤军人一体入社,依例劝课。

  大德三年,申明杜长不得差占之制。仍免其本身杂役。六年,翰林院侍讲学士王中顺呈称:“前赈济通州一州,靖海、海门两县次序支请。尽系杜长居前,里正不预。多有少年愚骇之子,草履赤胫,语言嘲哳。怪而间之,州县同词而对,通例如此。切详按察司、达鲁花赤、管民官下,便列社长,责任非轻。当时又立社师,教诲子弟迁善改过。二事外似迂缓,中实要切。况《至元新格》内一款,杜长有少年德薄,不为村疃信服,即听举换易。伏思自中统建元迄于今日,良法美意莫不备举。但有司奉行不至,事久弊生。愚意以为,宜申明旧例,社长依前劝课农桑,诫饬子弟,社师依前农隙授学,教以人伦,斯为治之本也。”中书省韪其言,下诸道行之。

  延祐元年,命廉访司每岁攒造农桑文册,赴大司农司考较。监察御史许有壬言:“农桑之政,贡之廉司者,盖欲劝课官知所警畏。初不系文册之有无。文册之设,本欲岁见种植垦辟、义粮、学校之数,考较增损勤惰,所以见廉访司亲为之。然养民以不扰为先,害政以虚文为甚。农桑所以养民,今反扰之,文册所以核实,今实废之。各道比及年终,令按治地面,依式攒造。路府行之州县,州县行之社长、乡胥。杜长、乡胥则家至户到,取勘数目。幸而及额,则责报答之需,一或不完,则持其有罪者恣其所求。鸡豚尽于供给,生计废于奔走,一切费用首会箕敛,率以为常。以一县观之,自道册以来,地凡若干,连年栽植有增无减,较其成数,虽屋垣池井尽为其地,犹不能容。故世有纸上栽桑之语。大司农岁总虚文,照磨一毕入架而已。于农事果何益哉。乞命廉访司,依旧巡行劝课,举察勤情。籍册虚文,不必攒造。民既无扰,事办两成。”其后大司农司亦言:廉访司所具栽植之数,书于册者类多不实云。

  其种植之法,颁于诸道者。至大二年,淮西道廉访司佥事苗好谦献莳桑法,分农民为三等,上户地十亩,中户地五亩,下户地三亩或一亩,以时收采桑椹,依法种之。其法出《齐民要术》诸书。至元十六年,江南行御史台尝采其法,通行所属。延祐三年,以好谦所至植桑有成效,命诸道仿行焉。是年,又命各社出地共莳桑苗,以社长领之,分给诸村,四年,以社桑分给不便,令民各萌桑苗。

卷七十 志第三十七
  ○食货三

  △洞冶课 附珠玉硝矾竹木课

  凡洞冶、盐、茶、酒及一切杂税,俱谓之课程。至元二十年,以中兴州及真定、太原等路课程,较之前年,正额增余外,有多至数倍者,显见诸路并有增羡。诏中书省定办课程条画,颁于诸路:

  一,定至元十二年合办税额。

  一,本路公选廉干官二员为提点官。

  一,榷出增余,与众特异者,量加升擢。

  一,依旧例,三十分取一分,不得高物价以增税额。亦不得妄榷无税之物。

  一,若有门摊课程,依至元十九年例征收,不得分毫添荅。

  一,增余须尽实到官。

  一,路、府、州、司、县、乡村、镇、店,见界院务官有不称其职者,随时替罢。

  一,管课官有侵欺瞒落官课者,追赃,依条画科罪。

  一,体察追问从前管课官。

  一,诸路现办课程,每月申报细目,季小考,年终大比,视其增亏以为黜涉。

  一,定升降赏罚格例。其立法之意,严于驭吏,宽于取民,亦可谓得理财之要矣。

  洞冶之课。至元四年,制国用使司奏:“各处洞冶出产,别无亲临拘榷官司,以致课程不得尽实到官。又各处炉冶耗垛。官铁不曾变易。宜设诸路洞冶总管府,专掌金、银、铜、铁、丹粉、锡碌,从长规画,恢办课程。”从之。时阿合马为制国用司使,聚敛严急。寻以百姓包纳金课,扰累甚,乃罢各路洞冶总管府,归其事于有司。其后产金、银、铜、铁之处,复立提举司以领之。

  凡产金之所:

  在腹里曰益都、淄莱。至元五年,命益都漏籍户四千淘金于登州栖霞县,每户输金四钱。十五年,又以淘金户二千佥军者,付益都、淄莱等路依旧淘金。纳其课于太府监。二十年,遣官检核益都淘金欺弊。

  辽阳曰大宁、开元。至元十年,听李德仁于龙山县胡碧峪淘采,每岁纳课金三两。十三年,又于辽东双城及和州等处开采。

  江浙曰饶、徵、池、信。至元二十四年,立提举司,以建康等处淘金户七千三百六十五隶之,所辖金场七十余所。未几,以建康无金,罢提举司。其饶、徽、池、信之课,皆归之有司。

  江西曰龙兴、抚州。至元二十三年,抚州乐安县小曹,周岁办金一百两。

  湖广曰岳、澧、沅、靖、辰、谭、武冈、宝庆。至元十九年,以蒙古人孛罗领辰、沅等州淘金事。二十年,拨常德、辰、沉、澧、靖民万户付金场转运司淘采。

  河南曰江陵、襄阳。四川曰成郁、嘉定。元贞元年,以病民罢之。

  云南曰威楚、丽江、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元江、罗罗、会川、建昌、德昌、柏兴、乌撒、东川、乌蒙。至元十四年,诸路总纳金课一百五定。

  凡产银之所:

  在腹里曰大都、真定、保定、云州、般阳、晋宁、怀孟。至元十一年,听王庭璧于檀州奉天等洞采之。十五年,令关世显等于蓟州丰山采之。二十七年,拨民户于望云煽冶,设从七品官掌之。二十八年,又开聚阳山银场。二十九年,立云州等处银场提举司。

  辽阳曰大宁。延祐四年,惠州银洞三十六眼,立提举司办课。

  江浙曰处州、建宁、延平。至元二十一年,建宁南剑等处立银场提举司煽冶。

  江西曰抚、瑞、韶。贞元元年,江南行省臣言:“银场岁办万一千两,未尝及额,民不堪命。请自今从实收纳。”从之。瑞州蒙山场,至元二十一年拨粮一万二千五石,办银五百定。后拨四万石。至大元年,拨徽政院,连年亏额。延祐七年,依原定粮价折收原银七百定,解提举司收纳。至元二十三年,韶州曲江县银场。听民煽冶,岁输银三千两。湖广曰兴国、郴州。

  河南曰汴梁、安丰、汝宁。延祐三年,李允直包罗山县银场课银三定。四年,李璮等包霍邱县豹子涯洞课银三十定。

  陕西曰商州。

  云南曰威楚、大理、金齿、临安、元江。

  凡产铜之所:

  在腹里曰益都。至元十年拨户一千于临朐县七宝山等处采之。

  辽阳曰大宁。至元十五年,拨采木夫一千户于锦、瑞州鸡山、巴山等处采之。

  云南曰大理、徵江。

  至元二十二年,拨漏籍户于萨矣山煽冶,凡十有一所。至元二十年,中书省臣复奏:“根访产铜出处,召人兴冶,禁约诸人毋得沮坏。”从之。

  凡产铁之所:

  在腹里曰河东、顺德、擅、景、济南。

  太宗八年,立炉于交城县,拨冶户一千煽冶。至元五年,始立河东洞冶总管府。七年,罢之。十三年,立平阳等路提举司。明年又罢之。大德十一年。听民煽冶。官为抽分。至大元年,复立河东都提举司,所隶之冶八:大通、兴国、惠民、利国、益国、闰富、丰宁、丰宁之冶。

  有二在顺德者,至元三十一年,拨冶户六千煽冶。大德元年,立都提举司。延祐六年,罢顺德都提举司,并为顺德、广平、彰德等处提举司,所隶之治六:曰神德、左村、丰阳、临水、沙窝、固镇。

  在檀、景等处者。太宗八年始拨北京户煽冶。中统二年,立提举司。大德五年,并檀、景三提举司为都提举司,所隶之冶七:曰双峰、暗峪、银匡、大峪、五峪、利贞、锥山。

  在济南等处者,中统四年,拘漏籍户三千煽冶,至元五年,立洞冶总臂府。七年罢。至大元年,复立济南提举司。所隶之监五:曰宝成、通和、昆吾、元国、富国。

  河南曰颍州光化。至元四年,兴河南等处铁冶,令礼部尚书木和纳兼领已括户三千兴煽颍州光化铁冶,岁输铁一百万七千斤,就铸农事二十万事市之。

  江浙曰饶、徽、宁国、信、庆元、台、衢、处、建宁、兴化、邵武、漳、福、泉。江西曰龙兴、吉安、抚、袁、瑞、赣、临江、桂阳。湖广曰沅、潭、衡、武冈、宝庆、永、全、常宁、道州。

  陕西曰兴元。

  云南曰中庆、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徵江、罗罗、建昌。

  独江浙、江西、湖广之课为最多。元贞二年,中书省奏罢百姓自备工本炉冶,官为兴煽发卖。大德七年,定各处铁冶课,依盐法一体禁治。

  凡产铅锡之所:在江浙曰铅山、台、处、建宁、延年、邵武。江西曰韶洲、桂阳。湖广曰谭州。至元八年,沅、辰、靖等处转运司印造锡引,每引计锡一百斤,收钞三百文。商贾引赴各冶支锡贩卖,无引者比私盐减等杖六十,其锡没官。

  凡产朱砂、水银之所:在辽阳曰北京。湖广曰潭、沅。四川曰思州。产碧甸子之所在:曰和林,曰会川。在北京者,至元十一年,命蒙古都甚以恤品人户于吉私迷之地采炼。在湖广者,沅州五寨萧雷发等每年包纳朱砂一千五百两,罗管寨包纳水银二千二百四十两,潭州安化县每年办朱砂八十两、水银五十两。碧甸子在和林者,至元十年命乌马儿采之;在会川者,二十一年输一千余块。

  洞冶之外,产珠之所在:曰大都,元贞元年,听民于杨村直沽口捞采,命官买之。曰东京,至元十一年,令灭怯、安山等采于宋阿江、阿爷苦江、忽吕古江。曰广州,采于大步海。他如兀难、曲朵刺、浑都忽三河之珠,至元五年徙凤哥等户采之。胜州、延州、乃延等地之珠,十三年令朵鲁不歹采之。

  产玉之所在:曰匪力河。至元十一年,迷儿、麻合马、阿里三人言:“淘玉户旧有三百,今存者止七十户,其力不充,匪力河旁近有民户六十习淘玉,请免其差役,与淘户等所沟之玉自水站送于京师。”从之。曰河西。至大元年,中书省隔言:“阿失帖木儿请遣教化的诣河西采玉,驮攻玉沙之马四十余匹,玉工至千余人。臣等以为不急之务,请罢之。”从之。

  产矾之所在:曰广平。至元二十八年,路鹏举献磁州武安县矾窑十处,岁办白矾三千斤。曰谭州。至元十八年,李日新自具工本于浏阳永兴矾场煎矾,每十斤官抽其二。曰河南。至元二十四年,立矾课所于无为路,每矾一引重三十斤,直钞五两。元贞元年,中书省臣同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孛罗欢等言:“无为矾课,初岁入为钞止一百六十锭,后增至二千四百锭。大率敛富民、刻吏俸、停灶户工本以足之。宜减其数。”诏遣人核实汰之。

  产硝、碱之所在:曰晋宁。

  竹则所在产之。元初,惟河南之怀孟,陕西之京兆、凤翔有官竹园,立司竹监掌之。每岁令税课所官以时采伐,定其价为三等。至元二年,减辉州竹课。先是官取十之六,至是减其二。四年,命制国用使司印造怀孟等路司竹监竹引一万道,每道取工墨一钱,凡竹商皆给引。二十一年,以杯孟等路竹货,系百姓栽植恒产,有司拘收发卖,妨夺生理;乃罢司竹监,听民自买输税。初,杯、卫居民犯一笋、一竹,率以私论,民苦之。辉州知州尚文入为户部司金郎中,言其事,帝始罢之。二十三年,又用前抄纸坊大使郭言,立竹课提举司于卫州,管辉、怀、嵩、洛、京襄及益都、宿迁等四处。在官者给引,在民者包认课程。江南竹货,许腹里通行,止于卖处纳税。二十九年,用丞相完泽言,罢杯盂等路竹课。天历元年岁课数目:

  金课:

  腹里,四十定四十七两三钱。

  江浙,一百八十锭一十五两一钱。

  江西,二锭四十五两五钱。

  湖广,八十锭二十两一钱。

  河南,三十八两六钱。

  四川,麸金七两二钱。

  云南,一百八十四定一两九钱。

  银课:

  腹里,一定二十五两。

  江浙,一百二十五锭三十九两二钱。

  江西,四百六十二锭三两五钱。

  湖广,二百三十六锭九两

  云南,七百三十五锭四两三钱。

  铜课:

  云南,二千三百八十斤。

  铁课:

  江浙,额外铁二十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七斤,课钞一千七百三锭一十四两。

  江西,二十一万七千四百五十斤,课钞一百七十六锭二十四两。

  湖广省,二十八万二千五百九十五斤。

  河南,三千九百三十斤。

  陕西,一万斤。

  云南,一十二万一千七百一斤。

  铅锡课:

  江浙,额外铅粉八百八十七锭九两五钱,铅丹九锭四十二两二钱,黑锡二十四锭一十两二钱。

  江西,锡一十七锭七两。

  湖广,铅一千七百九十八斤。

  矾课:

  腹里,三十三锭二十五两八钱。

  江浙,额外四十二两五钱。

  河南省,额外二千四百一十四锭二十三两一钱。

  硝碱课:

  晋宁路,二十六锭七两四钱。

  竹木课:

  腹里,木六百七十六锭一十五两四钱,额外木七十三锭二十五两三钱,竹一千一百三锭二两二钱。

  江浙,额外竹木九千三百五十五锭二十四两。

  江西,额外竹木五百九十锭二十三两三钱。

  河南,竹二十六万九千九百九十五,竿板木五万八千六百条,额外竹木一千七百四十八锭三十两一钱。木课无可考,额仅见于此。

卷七十一 志第三十八
  ○食货四

  △盐课

  元初,以酒醋、盐、河泊、金、银、铁冶六色课于民,岁额银万锭。太宗二年,始定盐法:一引重四百斤,价银十两。中统二年,减为七两。至元十三年,每引改为中统钞九贯。二十六年,增为五十贯。元贞二年,又增为六十五贯。至大二年至延祐三年,累增为一百五十贯。至大四年,户部言盐课价钱,中统至元年间,每引一十四两,至元二十二年每引二十两,已后递添至元贞二年,一引作中统钞六十五两。此时中统一两可买盐四斤上下。至大二年,尚书省奏准:每盐一引改作至大银钞四两。该至元二十两折中统钞一百两,较原价斗添三分之一。按中统两贯同白银一两,一贯同交钞一两,中统二年减为七两,白银七两也。户部所云每引十四两。交钞十四两也。大德四年,定每一引正课六十六两,带取钞二两五钱,纲船水脚一两一钱,装盐席素钱七钱,仓场脚钱六钱,共纳官中钞六十七两五钱。

  凡诸色课程以盐课所入为最巨,其条画亦最为繁重。《至元新格》为盐课设立者凡九事,今撮其大概言之:诸官吏违法营私,逐一出榜,严行禁治,仍差廉干人员体察,务私公使便利。诸场盐袋皆判官监装,须斤重平均无余欠。诸灶户中盐到场,须随时两平收纳,不得留难。合给工本,运官临时给付。诸场积垛未桩盐数,须使水潦不能侵犯。若防备不如法以致损败者,并赔偿。诸院务官大者不过三员,其攒拦人等斟酌存设,无使冗滥。诸转运司并提点官吏,凡于管下取借财物者,以盗论。诸监司凡报告私盐,须指定煎藏处所,不得妄入人家搜捉。诸捉获私盐,取问是实,依条追没,立案申合属上司。诸盐法须见钱卖引,必价钞入库,盐袋出场,方始结课。其运司官能使课程增羡者,奏闻升擢。

  至元二十二年。中书省奏:“一引盐根,官司售十五两,而富豪有气力者诡名买引,勒掯渔利。十八年,潭州一引盐卖一百八十两,江西卖一百七十两,上都、大都一引盐亦卖一百二十两,圣思不能下逮穷民淡食,请设立常平盐局。如盐商掯重价,则官司贱卖以便穷民。”从之。

  其颁行之条画:

  一,盐局设大使、副使各一员,选信实有抵业者充之。

  一,年销盐数,验户口多寡斟酌。

  一,盐袋不问,价例平和,听从民便发卖,如盐价增添无贩者,官为发卖。

  一,本处正官提点发卖毋致阙误,亦不得克减斤两亏损穷民。

  一,合设盐局,本路就便斟酌设立。

  一,合用攒典、秤子人等,于酌中户内差拨,勿多余滥设。

  一,各处运司至元二十二年,额定盐数,先尽常平盐袋。

  一,各处运司额办盐数,督催各场趁时并造,毋致阙设支发。

  二十九年,中书省颁恢办课程条画:

  一,随路应管公事官吏并军民人等,毋得虚棒扇惑,搅扰沮坏见办课程。

  一,蒙古、汉军、探马赤、打捕鹰房、站赤诸色人等,一体买食官盐,不得私煎贩卖。

  一,见钱卖引,依次支发盐袋,监临主守人等不得赊买。违者,其价与盐俱没官。诡名盗买者,仍征倍赃。

  一,纳课买引赴场,查盐不得搀资越次,恃赖气力,勒索斤重。

  一,煎盐地面,如系官山场、草荡,煎盐草地,诸人不得侵占。

  一,官定袋法,每引四百斤之外,夹带多余斤重者。同私盐法科断。

  一,巡禁盐者,附场百里之外,从运司委人巡捉。其余行盐之处,委盐官与管民正官巡捉。

  一,行盐地面,有私立牙行,大称破坏盐法者,所在官司截日罢去。违者,捉拿治罪。

  一,当该官吏有克减工本,或以他物准折,亏损灶户者,严行断罪,仍勒赔偿。

  一,贩盐者不得插和灰土,违者严行断罪。

  一,贩私盐者科徒二年、决杖七十,财产一半没官。决讫。带镣居役,日满释放。有人告捕得者,于没官物内一半充赏。贩盐犯界者,减私盐一等。

  一,随路官司有亏损公课者,问实,截日罢去本官,拖欠课程依数追征。

  一,附场百里之内,民户食盐,官为置局发卖,从运司凭验关防,勿致私盐生发。

  一,卖过盐引,限五日内赴所在官司缴,内一两准两浙运盐纲船车马,诸从不得拘夺,违者人行省断罪。

  延祐五年,申明盐课条面。六年,又颁盐法通例。大抵皆本至元条画,而损益之。惟私盐犯界盐走透,管民、提点官及及巡尉、弓兵人等,初犯笞四十,再犯杖八十,三犯杖百,仍除名。通用纵放者,与犯人同罪。立法太严,官吏获罪日多,非经久之制云。至禁盐司人买引,大德七年,始薯为令。

  大都盐场:太宗八年,置于白陵港、三叉、大沽等处,每引给工本钱。至元二年,增宝抵二盐场;灶户工本,每引中统钞三两。八年,以民户多食私盐。亏国课,验口给盐。十九年,于大都置局卖引,盐商买引关盐。二十八年,增灶户工本。每引中统钞八两。

  元统二年,监察御史言:“窃睹京畿居民繁盛,日用之中盐不可阙。大德中,因商贩把握行市,民食贵盐,乃置局设官卖之,中统一贯买盐四斤八两。后虽倍价,犹敷民用。及泰定间,因所任局官不得其人,致有短少之弊。于是巨商趋利者营求。当道以局官侵盗为由,辄奏罢之,复从民贩卖,自是钞一贯仅买盐一斤。无籍之徒私相犯界煎卖,官课为所侵碍,而民食贯盐益甚,实不副朝廷恤民之意。宜仍旧设局,官为发卖,庶课不亏,而民受赐。”既而大都路与大兴、宛平县所申,又户部尚书条奏,皆如御史之言。户部议:“仍依旧制,于南北二城置局十有五处。每周日卖十引,设卖盐官二员,每中统钞一贯买盐二斤四两。凡买盐过十贯者,禁之。不及贯者,从所买与之。如满岁无短少失陷,及元定分数者,减一界升用。若有侯盗者,依例追断。其合卖盐数,令河间运司分为四季,起赴京廒,用官定法物两平称收,分给各局。”中书省如所拟行之。

  至正三年,监察御史王思诚、侯思礼等言:“京师自大德七年罢大都盐运司,设官卖盐置局十有五处,泰定二年以其不便罢之。元统二年又复之,迨今十年,法久弊生,在船则有仅盗渗溺之患,入局则有和杂灰土之奸。名曰一贯二斤四两,实不得一斤之上。其洁净不杂而斤两足者,唯上司提谓数处耳。又常白盐一千五百引,用船五十艘。每岁以四月起运官盐二万引,用船五十艘。每岁以七月起运,而运司所遣之人擅作威福,南抵临清,北自通州,所至以索截河道,舟楫往来无不被扰,各为和顾。实乃强夺。一岁之中,千里之内,凡富商巨贾、达官贵人之船一概遮截,得贿放行。所拘留者,皆贫弱无力之人,其船小而不固,渗溺仅盗,弊病多端。跃达京廒,又不依时交收,淹延岁月,困守无聊,鬻妻子、质舟楫者,往往有之。客船既狼顾不前。京师百物为之涌贵。窃计官盐二万引,每引脚价中统七贯,总为钞三千锭。而十五局官典俸给以一岁计之,又五百七十六锭。其就支赁房之资;短脚之价,席草诸物,又在外焉。当时置局设官,但为民食贵盐,殊不料官卖之弊,反不如商贩之贱。岂忽徙耗国帑,而使商民受害。宜罢其盐局,及来岁起运之时,揭榜播告盐商,徙便入京兴贩。若常白盐所用船五十艘,亦宜于江南造小料船处,如数造之。既成之后,付运司顾人运载。庶舟楫通,商贾集,则京师百物贼,而盐亦不贵矣。”户部议:“地设盐局合准革罢,听从客旅兴贩。其常白盐,系内府必用之物,起运如故。”中书省如部拟行之。

  河间盐场:太宗二年置,拨户二千三百七十六,盐一袋重四百斤。至元七年,定例岁煎盐十万引,办课一万定。十二年,增灶户九百余,增盐课二十万引。十八年,增工本为中统钞三贯。十八年,江南、江北、陕西、河间、山东请盐场增灶户。又增灶户七百八十六。二十三年,增盐课为二十九万六百引。二十五年,增工本为中统钞五贯。二十七年,增灶户四百七十,办盐三十五万引。至大元年,增至四十五万引。延祐元年,以亏课,停五万引。

  至正二年,河间运司申:“木司岁办额余盐共三十八万引,计课钞一百一十四万锭。以供国用,不为不重。近年以来,各处私盐及犯界盐贩卖者众,盖因军民官失于禁治,以致侵碍官课,盐法涩滞,实由于此。乞降旨宣谕所司,钦依规办。”中书省奏闻,剌戒饬之。

  三年,河间运司申:“生财节用,固治国之常经;薄赋轻摇,实理民之大本。本司岁额盐三十五万引,近年又添除盐三万引。元签灶户五千七百七十四户,除逃亡外,止存四千三百有一户。每年额盐,勒令现在疲乏之户勉强包煎。今岁若依旧煎办,人力不足。又兼行盐地方旱蝗相仍,百姓无买盐之资。如蒙矜悯,自至正二年为始,权免余盐三万引,俟丰稔之岁,煎办如旧。”户部以钱粮支用不敷,权拟住煎一万引,中书省如部拟行之。

  既而运司又言:“至元三十一年,本司办盐额二十五万引,自后累增至三十有五万。元统元年,又增余盐三万引。已经奏准住煎一万引,外有二万引,若依前勒令见户包煎,实为难堪。如并将余盐二万引住煎,诚为便益。”中书省议:权拟余盐二万引住煎一年,至正四年煎办如故。

  山东盐场:太宗二年置,灶户二千一百七十,银一两得盐四十斤。中统元年,岁办银二千五百锭。四年,令民户月买盐三斤。灶户逃者,以民户补之。是岁,办银三千三百锭。至元二年。办课银四千六百锭一十九两。是年,户部造山东盐引。六年,增引为七万一千九百九十八。自是,每岁增之。至十二年,为引十四万七千四百八十七。十八年增灶户七百,增引为十六万五千四百八十七,工本增为中统钞三贯。二十三年,增引二十七万一千七百四十二。二十六年,减为二十二万。大德十年,又增至二十五万。至大元年以后,岁办正余盐为三十一一万引。

  元统二年,户部呈:“据济南路副达鲁花赤完者、同知阇里帖木儿言,比大都、河间运司,岁,改设巡盐官一十二员,专一巡禁本部。详山东运司,岁办钞七十五万余锭,行盐之地,周围三万余里,止是运判一员,岂能遍历,恐私盐来往。侵碍国课。”本部议:“河间运司定设奏差十二名,巡盐官十六名,山东运司设奏差二十四名,今比例添设巡盐官外,据元设奏差内减去十二名。”中书省如所拟行之。

  三年,山东运司据临朐、沂水等县申:“本县十山九,水,居民稀少,元系食盐地方,后因改为行盐。民间遂食贵盐,公私不便。如蒙仍改食盐,令居民验户口多寡,以输课税,则官民俱便,抑且可革私盐之弊。”本司移分司,及益都路并下滕、峄等州,皆以食盐为便。户部议:“山东运司所言,于滕、蜂等处增置十有一局,如登、莱三十五局之例,于钱谷官内通行铨注局官,散卖食盐,官民俱便。既经有司讲究,宜从所议。“中书省如所拟行之。

  河东盐场:太宗二年置,银一两得盐四十斤。五年,拨新降户一千为盐户,命盐使姚行简等修盐池损坏处。宪宗七年,增拨一千八十五户,岁捞盐一万五千引,办课银三千锭。中统三年,以民户煎小盐,岁办课银二百五十锭。五年,又办小盐课银为二百五十锭。至元三年,谕陕西四川。以所办盐课输纳于行制国用使司。十年,命捞盐户九百八十余,丁捞盐一石,给工价钞五钱。岁办盐六万四千引,计中统钞一万一千五百二十锭。二十九年,减大都盐一万引,入京兆盐司。大德十一年,增为八万二千引。至大元年,又增煎余盐为二万引,通为十万二千引。延祐三年,以池为雨坏,减课钞为八万二千余锭。于是晋宁、陕西改食常仁红盐,杯孟、河南改食沧盐,仍输课于陕西。旋以民不堪命,免其课。六年,增余盐五百引。是年,实捞盐十八万四千五百引。天历二年,办课钞三十九万五千三百九十五锭。

  四川盐场:初拨灶户五千九百余。至元二年。命修理盐井,禁解盐不许过界,以盐井坏废,川民多食解盐故也。二十二年,岁煎盐一万四百五十一引。二十六年,增至一万七千一百五十二引。皇庆元年,减煎余盐五千引。天历二年,增引为二万八千九百一十,钞八万六千七百三十锭。

  元统三年,四川盐茶转运使司请于所办余盐一万引内,量减带办两浙五千引之数。又分司运官亦言:“四川盐井,俱在万山之间,比之腹里、两淮,优苦不同,又行带办余盐,民不堪命。”中书省奏闻。敕带办余盐五千引,权行倚阁。

  辽阳盐场:太宗九年,立随车随引载盐之法。每盐一石价钱七钱半,带纳匠人米五升。乃马真皇后称制四年,合懒路岁办课白布二千匹,恤品路布一千匹。至元四年,禁东京懿州乞石儿硬盐,不许过涂河界。是年,命各位下盐课如例输纳。二十四年,滦州四处盐课旧纳羊一千头者,令依例纳钞。延祐二年,命食盐民户课钞。每两率加五钱。

  两淮盐场:至元十三年,命提举马里范张依宋旧例办课,每引重三百斤,其价为中统钞八两。十四年,改每引四百斤。十六年,岁办五十八万七千六百二十三引。十八年,增为八十万引。二十六年,减十五万引。三十年,以襄阳民改食淮盐,增八千二百引。大德四年,元贞二年,以河南亏两淮盐十万引,钞五千锭,遣札刺亦台鞠间,罪之。谕盐运司设关防之法,凡盐商经批验所发卖者,所官收批引牙钱,不经批验所者,本仓就收之。八年,停煎五万余引。天历二年,额办正余盐九十五万七十五引,中统钞二百八十五万二百二十五锭,工本自四两递增至十两。

  至元六年,两淮运司准行户部尚书运使王正奉牒:“本司自至元十四年创立,当时盐课未有定额,但从实恢办,自后累增至六十五万七十五引。客人买引,自行赴场支盐,场官逼勒灶户,加其斛面,以通盐商,坏乱盐法。大德四年,中书省奏准,改法立仓,设纲使运,拨袋支发,以革前弊。至大间,煎添正额余盐三十万引,通九十五万七十五引,客商运至杨州东关,俱于城河内停泊,听候通放,不下四十万余引,积叠数多,不能以时发放。至顺四年,前运使韩大中等又言:‘岁卖额盐九十五万七十五引。客商买引,关给勘合,赴仓支盐,顾船脚力,每引远仓该钞十二三贯,近仓不下七八贯,运至扬州东关,俟以次通放。其船梢人等,恃盐主不能照管,视同己物,恣为侵盗。及事败到官,非不严加惩治,其能禁止。其所盗之盐,以钞计之,不过折其旧船以偿,安能如数征之。是以星河客商,亏陷资本,外江兴贩,多被欺侮,而百姓高价以买不洁之盐,公私俱困。’窃照扬州城外,沿河两岸多有官民空闲之地。如听盐商自行买地。起造仓房,支运盐袋,临期用船,载往真州发卖,既防侵盗之患,尤为悠久之利,其于盐法非小补也。”既申中书户部及河南行省照勘。文移往复,纷纭不决。久之,户部乃定议,令于客商带纳挑河钱内,拨钞一万锭,起造仓房,仍咨河南行省,委官偕运司相视,果无违碍,而后行之。

  两浙盐场:至元十四年置,岁办九万二千一百四十八引。每引分二袋,每袋依宋十八界会子,折中统钞九两。十八年。增引为二十一万八千五百六十二。十九年,每引增钞四贯。二十一年,置常局以平盐价。二十三年,增引为四十五万。二十六年,减十万引。三十年,置局卖盐鱼于滨海渔所。三十一年,并四十所为三十四场。大德五年,增引为四十五万。至大元年,又增余盐五万引。延祐六年,岁引五十万引。七年,定盐课十分为率,收白银一分,每银一锭,准盐课四十锭。其工本钞,浙西正盐每引增至二十两,余盐至二十五两;浙东正盐增至二十五两,余盐三十两。

  至元五年,两浙运司申:

  本司自至元十三年创立,当时未有定额。至十五年始立额。办盐十五万九千引。自后累增至四十五万引,元统元年又增余盐三万引,每岁总计四十有八万。每引初定官价中统钞五贯,自后增为九贯、十贯,以至六十贯、一百贯,今则为三锭矣。每年办正课中统钞一百四十四万锭,较之初年,引增十倍,价增三十倍。课额愈重,煎办愈难,兼以行盐地界所拘户口有限。前时听客商就场支给,设立检校所,称检出场盐袋。又因支查停积,延祐七年,比两淮之例,改法立仓,纲官押船到场,运盐赴仓收贮,客旅就仓支盐。始则为便,经今二十余年,纲场仓官任非其人,惟务掊克。况本司地界居江枕海,煎盐停灶,散漫海隅。行盐之地,里河则与两淮邻接,海洋则与辽东相通。番舶往来,私盐出没,虽有刑禁,难尽防御。盐法堕坏,亭民消废,其弊有五:

  本司所辖场司三十四处,各场元签灶户一万七千有余,后因水旱疫厉,流移死亡,止存七千有余。即今未蒙签补,所据抛下额盐,唯勒见户包煎而已。若不早为签补,优加存恤,将来必致损见户而亏大课。此弊之一也。

  各纲运盐船户,经行岁久,奸弊日滋。几迟到场装盐之时,私属盐场官吏司秤人等,重其斤两,装为硬袋。出场之后,沿涂盗卖,以灰土,补其所亏。及到所赴之仓,而仓官司秤人又各受贿,既不加辨,秤盘又不如法。在仓日久,又复消折。袋法不均,诚非细故。不若仍旧令客商就场支给,既免纲运佳给水脚之费,又盐法一新,此弊之二也。

  本司岁办额盐四十八万引,行盐之地,两浙、江东凡一千九百六十万余口,每日食盐四钱一分八厘,总计为四十四万九千余引。虽卖尽其数,犹剩盐三万一千余引。每年督动有司,验户口请买。又值荒歉连年,流亡者众,兼以濒江并海,私盐公行,军民官失于防御,各仓停积累岁未卖之盐,凡九十余万引,无从支散。此弊之三也。

  又每季拘收退引,几遇客人运盐到所卖之地,先须住报水程及所止店肆,缴纳退引。岂期各处提调之官,不能用心检举,纵令吏胥坊里正等,需求分例钱,不满所欲,则多端留难。客人或因发卖迟滞,转往他所,引不拘纳,致令奸民藏臣在家,影射私盐。且卖过官盐之后,即将引目投之乡胥。又有狡猾之徒,不行纳官,执以兴贩私盐。此弊之四也。

  比年以来,各仓官攒,肆其贪欲,出纳之间,两收其利。凡遇纲船到仓,必受船户之贿,纵其杂和灰土,收纳入仓。或船户运至好盐,无钱致贿,则故生事留难,以致停泊河岸,侵欺盗卖。其仓官与监运人等为弊多端,是以各仓积盐九十余万引,新旧相并,充淡廊屋,不能支发,走卤消折,利害非轻。虽系客人买过之物。课钞入官,实恐年复一年,为患益甚。此弊之五也。

  五者之中,各仓停积为急务。验一岁合卖之数,止该四十四万余引,尽卖二年,尚不能尽,又复煎运到仓,积累转多。如蒙特赐奏闻,选委德望重臣,与拘该官府,从长讲究,定为良规,庶几课不亏而民受赐。

  六年,中书省奏选官整治江浙盐法,命江浙行省右丞纳麟及首领官赵郎中等提调,既而纳麟又以他故辞。

  至正二年,中书右丞相脱脱、平章铁木儿塔识等奏:“两浙食盐,害民为甚,江浙行省官、运司官屡以为言。拟合钦依世祖皇帝旧制。除近盐地十里之内,令民认买,革罢见设盐仓纲运,听从客商赴运司买引,就场支盐,许于行盐地方发卖,革去派散之弊。及设检校批验所四处,进任干廉之人,直隶运司,如遇客商载盐经过,依例秤盘,均平袋法,批验引目,运司官常行体究。又自至元十三年岁办盐课,额少价轻,今增至四十五万,额多价重,转运不行。今户部定拟,自至正二年为始,将两浙额盐量减一十万引,俟盐法流通,复还元额,散派食盐,拟合住罢。”敕从之。

  福建盐场:至元十三年,始收课为引六千五十五。二十年,增引为五万四千二百。二十四年。岁办盐六万引。二十九年,增引为七万,大德十年,增至十万。至大元年,又增至十三万。至顺元年,实办课三十八万七千七百八十三锭。其工本,煎盐每引递增至二十贯,晒盐每引至十七贯四钱。福建盐司辖十场,煎盐六,晒盐四。盐之色与净砂无异,名曰砂盐。贩徒插和砂土,不能辨别。大德五年,盐司出榜禁之。

  至元六年,福建运司申:“本司岁办课盐十有三万九引一百八十余斤,今查勘得海口等七场,至元四年闰八月终,积下附余增办等盐十万一千九百六十二引二百六十二斤。看详。既有积附余盐数,据至元五年额盐,拟合照依天历元年住煎正额五万引,不给工本,将上项余盐五万,准作正额,省官本钞二万锭,免致亭民重困。本年止办额盐八万九引一百八十余斤,计盐十有三万九引有奇,通行发卖,办纳正课。除留余盐五万余引,预支下年军民食盐,实为官民便益。”中书省从所拟行之。

  至正元年,诏:“福建、山东卖食盐,病民为甚。行省、监察御史廉访司,拘该有司官,宜公同讲究。”二年,江浙行省左丞与行台监察御史、福建廉访司及运使常山李鹏举、漳州等八路正官议得食盐不便,其目有三:一曰余盐三万引,难同正额,拟合除免。二曰盐额太重,比依广海例,止收价二锭。三曰住罢食盐,并令客商通行。中书省送户部定拟,自至正三年为始,将余盐三万引权令减免,散派食盐拟合住罢。其减证额盐价,与广海提举司事例不同,别难更议。右丞相脱脱、平章帖木儿达失等,以所拟奏行之。

  广东盐场:至元十三年,依宋旧例办课。十六年,办盐六百二十一引。二十二年,岁办引一万八百二十五。二十三年,增引为一万一千七百二十五。大德四年,增正余盐引至二万一千九百八十二。十年,又增至三万。十一年,增至三万五千五百。至大元年,又增余盐一万五千引。延祐五年,定岁煎五万五百引。五年,增为五万五百五十二。

  至元二年,监察御史韩承务言:“广东追所管盐课提举司,自至元十六年为始,止办盐额六百二十一引,自后累增至三万五千五百引,延祐间又增余盐,通正额计五万五百五十二引。灶户窘于工程,官民迫于催督,呻吟愁苦,已逾十年。泰定间蒙减免余盐一万五千引。元统元年,都省以支持不敷,权将已减余盐,依旧煎办,今已二载,未蒙住罢。窃意议者,必谓广东控制海道,连接诸番,船商辏集,民物富庶,易以办纳,是盖未能深知彼中事宜。本道所辖七路八州,平土绝少,其民力耕火种,巢颠穴岸,崎岖辛苦,贫穷之家,经岁淡食,额外办盐。卖将谁售?所谓富庶者,不过城郭商贾与舶船交易者数家而已。灶户盐丁,十逃三四,官史畏罪,止将见存人户勒令带煎。又有大可虑者,本道密迩蛮獠。民俗顽恶,诚恐有司责办太严,敛怨生车。如蒙捐此微利,以示大信,疲民幸甚。”中书省送户部定拟,自元统三年为始,广东提举司所办余盐,量减五千引,中书省以所拟奏行之。

  广海盐场:至元十三年置,办盐二万四千引。大德十年,大德二年,增盐价一引为六十贯,工本十贯。独广西如故。增引为三万一千。至大元年,又增余盐一万五千引。延祐二年,正余盐通为五万一百六十五引。

  至元五年,湖广行省言:“广海盐课提举司额盐三万五千一百六十五引,余盐一万五千引。近因黎贼为害,民不聊生,正额积亏四万余引,卧收在库。若复添办余盐,困苦未苏,恐致不安。事关利吉,如蒙除免,庶期元额可办,不致遗患边民。”户部议:“上项余盐,若全恢办,缘非元额,兼以本司僻在海隅,所辖灶民,累经掠劫,死亡逃窜,民物凋敝,拟于一万五千引内,量减五千引,以纾民力。”中书省以所拟奏行之。

卷七十二 志第三十九
  ○食货五

  △酒醋课 茶课 市舶课

  酒醋课。大宗三年,立酒醋局坊场官,榷酤办课,仍以州府县司长吏充提点官,隶征收课税所,其课税验户口多寡定之。六年,颁酒曲醋货条禁,私造者依条治罪。

  至元十年,御史台言:“酒户见纳课程,每石卖钞四两,内纳官课钞一两。葡萄酒每一千斤卖钞一百两,内纳官课钞六两。此系榷货,难同商税。葡萄酒合依酒户一体纳课。”户部议:“葡萄酒不用米曲,与酿造不同,仍依旧例,三十分取一。”

  至元十五年,禁私酒,造酒着笞七十七,财产断没,饮者笞一十七。

  二十年,申严酒禁,有私造者财产、女子没官,犯人配役。二十二年,听农民造醋自用,免其课税。酒课,除大都、河西务、杨村所管州城,依例官司榷酤外,腹里、大都、上都、江南、福建、两广乡村地面,交百姓自行造酒办酒,每石输钞五两。先是,卢世荣秦:“大都酒课,日用米千石。以天下之众,比京师当居三分之二,酒课当日用米二千石。今各路总计日用米三百六十石而已,其奸欺隐盗如此,安可不禁。臣等已责各官增旧课二十倍,有不如数者重治其罪。”世祖方委任世荣,不以为苛急也。至是,罢榷酤法,听民自造,增课钞一贯为五贯云。

  二十九年,阿老瓦丁言:“杭州岁办二十七万余锭,湖广、龙兴岁办止九万锭。请减杭州岁课十分之二,交湖广、龙兴、南京三行省分办。”从之。

  大德五年,定犯界卖酒,仍依断决追罚旧例,十瓶以下罚钞一十两,决二十七。十瓶以上,罚钞四十两,决四十七。酒虽多,止杖六十,罚钞五十两。其酒给还原主,仍勒令出境。八年,大都酒课提举司设糟房一百所。九年,并为三十所,每所一日所酝,不得过二十五石。十年,增三所。至大三年,又增为五十四所。

  延祐六年,常德路副达鲁花赤哈琳言:“窃维圣朝,推好生之仁,刑广恤加之意,法贵得中,刑宜从薄。始立榷酤之时,官设酒库,出备米曲工本,造酒发卖。百姓不得私自酝造,亦犹盐扬支用官本,灶户煎盐发卖办课,故犯酒禁者与犯盐之法同。已后废榷酤之法,酒醋课程散入民间恢办,诸人皆得造酒。有地之家,纳门摊酒课者,许造酒食用。造酒发卖者,止验米数赴务投税。其造卖而不税者,是与匿税无异。今官司往往将犯人依例决杖七十,籍没一半财产。若富有之家,安肯吝惜税钱,当此重罪。皆因比年水旱相仍,贫民生计艰难,造酒私卖,以资过活。愚而无知,妄思漏税,事发到官,无论升斗之末,一体科断。虽有籍没之名,其实贫家小户并无财产。况犯私茶者,止断没所犯货物,以此较之,轻重似觉不伦。今后有匿酒税者,如蒙减轻,依匿税例科断,似用法得中,不失恤刑之美意矣。”部议从之。其岁课之数,惟天历三年有籍可征:

  酒课

  腹里,五万六千二百四十三锭六十七两。

  辽阳,二千二百五十锭十一两。

  河南,七万五千七十七锭十一两。

  陕西,一万一千七百七十四锭三十四两。

  四川,七千五百九十锭二十两。

  甘肃,二千七十八锭三十五两。

  云南,贝八二十万一千一百十七锭。

  江浙。十九万六千六百五十四锭二十一两。

  江西,五万八千六百四十锭十六两。

  湖广,五万八百四十八锭四十九两。

  醋课:

  腹里,三千五百七十六锭四十八两。

  辽阳,三十四锭二十六两。

  河南,二千七百四十锭三十六两。

  陕西,一千五百七十三锭三十九两。

  四川,六百十六锭十二两。

  江浙,一万一千八百七十锭十九两。

  江西,九百五十锭二十四两。

  湖广,一千二百三十一锭二十七两。

  榷茶。始于世祖至元五年,用运使白赓言,榷成都茶,于京兆、巩昌置局发卖。私卖者,其罪与私盐同。六年,始立西蜀四川监榷茶场使司掌之。

  十二年,既平宋,复用左丞吕文焕言,榷江西茶。以宋会子五十贯准中统钞一贯。十三年,定长引短引之法,以三分取一。长引,每引计茶一百二十斤,收钞五钱四分二厘八毫。短引,计茶九十斤,收钞四钱二分八毫。是岁,征一千二百余锭。十四年,取三分之半,增至二千三百余键锭。十五年,运使木八刺管办,长引增收钞一两八分五厘六毫,短引增收钞八钱四分五厘六毫,办钞六千六百余锭。

  十七年,用运使卢世荣言,革去长引,止用短引,末茶每引收钞二两四钱九分,草茶收钞二两二钱四分。又创立门摊食茶课程一千三百六十余锭,每岁添荅入额。是年,增至一万九千八百余锭。十八年,定贩茶者赍公据赴茶司缴纳,倒给茶引,赍引卖茶。卖毕,限三日内缴引,即时批抹。逾跟匿而不缴,杖六十。因而冒用或改抹增添及引不随茶者,亦同私茶断。是年,增额至二万四千定。十九年,置官局于江南,令贩客卖引,通行货卖。

  二十一年,江州榷茶都转运使廉恂言:“本司至二十年,茶课年终办到二万八千定。若于本司每年纳卖三十五万引上,每草茶一引,元价二两二钱四分,添钞一两九分,每引作三两三分,末茶二两四钱九分,添钞一两一分,每引作三两五钱,周岁约办钞二万四千锭。加贩茶客四千定,计二万八千定,已过卢运使数目,却将食茶课程革去,如此恢办,庶免百姓食茶搅扰之害,课亦不亏。”中书省议从之。二十二年,令襄阳、真州、庐州、淮安州、阳逻渡等处关防,勿令江南茶货渡江,侯腹里路分,将无引茶货卖绝,再放行。二十三年,又以李起商言,每引增至钞五贯。是年,征至四万余锭。二十四年,申严私茶之禁。

  二十五年,尚书省奏颁榷茶条面,

  一,茶课,依茶引向条画施行。

  一,纲船,官司不得拘撮。

  一,旧引依限赴官司缴纳,每季申报尚书省照勘。

  一,官史军民诸色头目人等,无得虚桩煽惑,沮坏见办课程。

  一,茶园,不得纵头匹损坏。

  一,除职官外,其余运司合差人员,选有行止、有家业者充之。

  一,差官巡绰,出给差札者,不得夹带私茶。

  一,依旧例,管民正官充提点官。

  一,元认课额及额外增羡,须尽实到官,如有亏负,勒令赔偿,更行治罪。

  一,蒙古万户千户头目人等。无得非理婪索榷茶司酒食嫩花符物。

  是年,改立江西都督转运司。二十六年,阿里浑萨里、叶李符增引税为十贯。三十年,又改江南茶法,凡管茶提举司十六所,罢其课少者五。先是,茶引之外,又有茶由,以给零卖者,每由茶九斤,收钞一两。至是,自二斤至三十斤,分为十等焉。

  元贞元年,有献利者言:“旧法,江南茶商至江北者,又税之。其在江南卖者,亦宜更税如江北之例。”中书户部议堆江南三千锭,不更税。是年,额至八万三百锭。至大四年,增额至十七万一千一百三十一锭。皇庆二年,更定江南茶法,又增至十九万二千八百六十余锭。

  延祐五年,前江商茶运副法忽鲁丁言:“所办茶课,以二十万锭为额。每引一道,旧例官钱十两,今通作中统钞十五两。批验每引,旧例官钱一钱,今通增作中统钱一钱五分。茶由每引,旧例官钱一钱一分一厘一毫二丝,今通增作中统钞一钱六分六厘六毫八丝。如此减引添钱,必可增至三十万锭。”中书户部议:“每岁量发引目一百万道,每引添中统钞二两五钱,通作十二两五钱,作额恢办。”敕从之。法忽鲁丁又言:“运司止是亲榷江、兴二路,其余课钞,系各处提举司,并有带办,径赴各行省缴纳。宣将运裁罢。”部议恐亏兑课额,不允。七年,又增至二十八万九千二百十一锭。较至元十三年课额,增二十余倍焉。天历二年岁额与延祐同。

  后至元二年,江西茶运司同知万家驴言:“本司岁办课额二十八万九千三百余锭。除门摊批验钞外,茶引一百万张,为钞二十五万锭。木茶自有官卸筒策阁坊,其零斤草茶由帖,每年印造一千三百八万五千二百八十九斤。茶引一张,照茶九十斤,客商兴贩。其小民买食及江南广东去处零斤采卖,皆须有帖券卖茶由。至于夏秋,茶由已绝,民间阙用。以此考之,茶由数少课轻,便于民用而不敷。每岁合印茶由,以十分为率,量增二分,计二百六十一万七千五十八斤。依引目内官茶,每斤收钞一钱三分八厘八毫八丝,计增七千二百六十九定七两,比较减去引目二万九千七十六张,庶几引不停闲,茶无私积。“中书省如所议行之。

  至正二年,监察御史李宏言,“榷茶之制,古所未有。自唐以来,其法始备。国胡既于江州设立榷茶都转运司,仍于各路出茶之地设立提举司七处,专任散据卖引,规办国课,莫敢谁何,每至十二月初,差人勾集各处提举司官吏,关领次年据引。及其到司,旬月之间,司官不能偕至,吏贴需求,各满所欲,方能给付据引。此时春月已过,及还本司,方欲点对给做,又有分司官吏,到各处验户放据卖引。每引十张,除正纳官课一百二十五两外,又取要中统钞二十五两,名为搭头事例钱,以为分司官吏馈赆之资。提举司量以榷茶为名,其实不能专散据卖引之任,不过为运司官吏营办资财而已。既见分司官吏所为若是,亦复仿效迁延。及茶户得据还家,已及五六月矣。中间又存留茶引二三千本,以茶户消乏为名,转卖与新兴之户,每据又多取中统钞二十五两,上下分派,各为己私。不知此符之钱。自何而出?其为茶户之苦,有不可言。至如得据在手,碾磨方兴,吏卒踵门催并初限。不知茶未发卖,何从得钱?间有充裕之家,必须别行措办。其力薄者,例社拘监,无非典鬻家私,以应官限。及终艰,不足备上司紧迸重复勾追,非法苦楚。此皆由运司给引之迟,分司苛取之过,茶户本图求利,反受其害,日见消乏逃亡,情实堪悯。今若申明旧制,每岁正月须要运司尽特据引给付提举司。随时派放,无得停留在库,多收分例,妨误造茶时月,如有过期,别行定罪,违者从肃政廉访司依例纠治,如此庶茶司少革贪黩之风,茶户免损乏之害。“中书省以其言切直。移咨江西行省,委官与茶运司讲究,如果便益,依所言行之。

  世祖定江南。凡江浙、闽、粤滨海之地,与外番互市,以市舶官主之,大抵因朱之旧法。其货以十分取一,粗者十五分取一。至元十四年,立市舶司于泉州,以福州行省忙古斛领之。立市舶司于庆元、上海、激浦,以安抚使杨发领之。每岁招集舶商贸易。次年回帆,依例抽解,然后听其货卖。

  十七年,上海市舶司招船提控王楠上言:“泉、福等路商船,贩吉布条铁等物,其税额不宜与番货等。”乃定双抽、单抽之法,番货双抽,土货单抽。十九年,又用中书左丞耿仁言,以钞易钢钱,令市舶可以钱易海外金珠货物,仍听舶户通贩抽分。二十年,复定抽分之法。是年,忙古斛言,舶商皆以金银易香木。乃下令禁之,惟铁不禁。

  二十三年,市舶司卢世荣请出系官钱万定,自具船给本,选贾人至海外贸易诸货。其历获之息,以十分为卒,官取其七,贾人得其三。凡权势之家,不得用已钱为番贾,犯者罪之,仍籍其家产之半。禁海外贸易者,毋用铜钱。是年,以市舶司隶泉府监,改广东转运市舶提举司为盐课市舶司。未几,复置焉。二十五年,又禁广州官民,毋得运米至占城诸番。二十六年,沙不丁上市舶司岁献珠四百斤金三千四百两,命贮之以待贫乏者。

  二十八年,令市舶验货抽分。是年,中书省定抽分之数及漏税法,凡商贾贩泉、福等路,已抽之物,于本省有市舶司之地卖者,细色于二十五分之中取一,粗色于三十分之中取一,免其纳税;其就市舶司买者,止于卖处收税,而不再抽。漏舶货物,依例断没。

  三十年,中书省臣奏:旧纪三十年,行大司农司燕公楠、翰林学士承旨留梦炎言:“杭州、上海、澉浦、温州、庆元、广东、泉洲置市舶司,惟泉州物货三十分抽一,余皆十五抽一。乞以泉州为例。”从之。错误殊甚,今不取。访闻有留状元称知市舶事例,又前行大司农司丞李璮颜报到亡宋抽分市舶则例,今会集各处行省官、行泉府司官并留状元及李璮颜同议,拟整治市舶司条律,奏请施行:

  一,定例抽分,粗货十五分取一分,细货十分取一分,并依泉州现行体例,从市舶司司更于抽讫货物内,以三十分为率,抽舶税一分,听舶商住便贸易。

  一,权豪富户入番贸易者,与商贾一例抽分,匿者罪之,钱物断没,以三分之一与首告人充赏。

  一,行省、行泉府司、市舶诸官吏,交舶商捎带私钱贸易,匿不抽分者,与上同。

  一,市舶内如有进呈贵细货物,应由行省移咨中书省奏闻,不得影射隐瞒,违者罪之。

  一,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人夹带商贾过番贩卖,如无许免抽分明谕,仍依例抽分,违者罪之。

  一,舶商所领公凭,明填所往何国,不许越投他处。如因风浪打往他国,就贩卖货物者,至回帆时,取间别无虚诳,依例抽分。

  一,每船许带小船一只,名曰柴子船。

  一,商船遭风,准与消落凭验,若诳言遭风等事,究间断没施行。

  一,商人不请凭验者,船物没官,犯人杖一百七十。一,舶商所携兵器,依例随住船处申明寄库,起舶日给还。

  一,舶商所募人等,市舶司申给文凭,五人为保。

  一,商舶回帆,以物籍公验纳市舶司。

  一,商舶虽赴市舶司抽分,而货物有巧为藏匿者,即系漏籍,没官断罪。

  一,金银锅铁及男女口,并不许下海私贩。

  一,行下衙门不得将商船差占,有妨兴贩。

  一,官吏知竹受赂,船客隐税者,依条断罪。

  一,舶商及销工人等,合行优恤,并与除免杂役。

  一,番人将带舶货,从本国于公验空纸内填写姓名、物件、斤重,至市舶司依例抽分,仍差廉干正官发卖。将民间必用及不系急用物色,验分数互相塔配,须通行发卖,限四月事毕。

  一,行省、行泉府司、市舶司官须预期至抽解处,以待舶船到岸,依例抽收。一,市舶司轮派正官于舶船开岸之日,亲行检视,仍取检视官结罪文状施行。

  三十一年,诏有司勿拘海舶,听其自便。

  元贞元年,以舶商隐漏物货者多,命就海中逆而阅之。二年,禁海商以细货于马八儿、呗喃、梵答刺亦纳三番国交易。别出钞五万定,令沙不丁等议规运之法。

  大德二年,并澉浦、上海入庆元市舶司。是年,置制用院;七年,以禁商下海,罢之。

  延枯元年,禁人下番,官自发船贸易,回帆之日,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七年,禁入番将丝银细物易于外国。

  至治二年,复立泉州、庆元、广东提举司,申明市舶之禁。三年,听海商贸易,归征其税。

  泰定元年,诸海舶至者,止令行省抽分。三年,命有司依累朝呈献例,给买宝货者之直,天历元年,以其耗蠹国用,禁之。

卷七十三 志第四十
  ○食货六

  △常课 额外课 和籴 和买 斡脱官钱

  凡商贾之税,岁有定额,谓之常课;无定额者,谓之额外课。

  太宗二年,立征收课税所,凡仓库院务官,选有资产及谨饬者充之。所办课程,每月赴课税所输纳。有贸易借贷者,徒二年,杖七十;所官扰民贪婪者,罪亦如之。定诸路课税杂税,三十分取一。

  中统四年。用阿合马等言,凡京师权势之家为商贾,及以官银卖买者,并赴务纳税,入城不吊者引向匿税论。

  至元七年,申明三十分取一之制,以银四万五千定为额,有溢额者别作增余。凡典卖田宅不纳税者,禁之。二十年,颁李报课程比附增亏事例。是年,定上都税课六十分取一,由旧城市肆院务迁入都城者。四十分取一。二十二年,减上都课税,一百两之内取七钱半。二十六年,从桑哥言,增天下商税腹里为二十万定,江南二十五万定。二十九年,定输纳之限,不许过四孟月十五日。三十一年,诏商税有增余者,毋作额。

  元贞元年,复增上都税课。天历二年商税总入之数:

  大都宣课提举司,十万三千六定十一两。

  大都路,八千二百四十二定九两。

  上都留守司,一千九百三十四定五两。

  兴和路,七百七十定十七两。

  永平路,二千二百七十定四两,

  保定路,六千五百七定二十三两。

  顺德路,二千五百七定九两。

  广平路,五千三百七定二十两。

  彰德路,四千八百五定四十三两。

  大名路,一万七百九十五定八两。

  怀庆路,四千九百四十九定二两。

  卫辉路,三千六百六十三定七两。

  河间路,一万四百六十六定四十七两。

  东平路,七千一百四十一定四十八两。

  东昌路,四千八百七十九定三十二两。

  济宁路,一万二千四百三定四两。

  曹州,六千七十定四十六两。

  濮州,二千六百七十一定。

  高唐州,四千二百五十九定六钱。

  泰定州,二千十三定二十五两。

  冠州,七百三十八定十九两。

  宁海州。九百四十四定。

  德州,二千九百十九定四十二两。

  益都路,九千四百七十七定十五两。

  济南路,一万二千七百五十二定三十六两。

  般阳路,三千四百八十六定九两。

  大同路,八千四百三十八定十九两。

  冀宁路,一万七百十四定三十四两。

  晋宁路,二万一千三百五十九定四十两。

  岭北行省,四百四十八定四十两。

  辽阳行省,八千三百七十三定四十一两。

  河东行省,四万五千五百七十九定三十九两。

  四川行省,一万六千六百七十六定四两。

  甘肃行省,一万七千三百六十一定三十六两。

  江浙行省,二十六万九千二十七定三十两。

  江西行省,六万二千五百十二定七两。

  湖广行省,六万八千八百四十四定九两。

  额外课,凡三十有二。其岁入之数,惟天历二年可考。

  一曰历日,总三百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五本,计中统钞四万五千九百八十定三十二两五钱。大历二百二十万二千二百三本,每本钞一两。小历九十一万五千七百三十五本,每本钞一钱。回回历五千二百五十七本,每本钞一两。

  二曰契本,总三十万三千八百道,每道钞一两五钱,计中统钞九千一百十四定。至元二十二年,中书省议:诸人典卖田宅、人口、头匹所立文契,赴务设税,随即粘连契本给付买主,每本收宝钞三钱。皇庆元年,契本旧制收中统钞三钱,改收至元钞三钱。至天历二年,收一两五钱。

  三曰河泊,总计钞五万七千六百四十三定二十三两四钱。

  四曰山场,总计钞七百十九定四十九两一钱。至大元年,罢山场、河泊课程,听民采取。

  五曰窑冶,总计钞九百五十六定四十五两九钱。瓷窑二八抽分。至元五年,均州军户韩玉芳乞三十分抽一,制国用使司不允。

  六曰房地租,总计钞一万二千五十三定四十八两四钱。延祐二年,户部议:军户诸色人等凡典卖田宅,皆从尊长画字取问,有服房亲次及邻人典主不愿者,限十日批退,违限决十七;愿者限十五日批价,依例立契成交,违限决二十七。其亲邻典主取东画字财物,决二十七,业主虚抬高价,不成交易者,决二十七。听亲邻典之百日收赎,业主不交业者,决四十七。至元七年,令质押田宅者依例立契。元贞元年,中书省议:典卖田宅不赴官告给公据,私行交易者,痛行断罪,田粮一半没官,一半付告人充赏。

  七曰门摊,总计钞二万六千八百九十九定十九两一钱。至元二十九年,湖南道县尹李琮等上言:“民户除纳商税、酒醋课程外,每户一年滚纳门抹地亩一两二钱,验地亩多寡科征,亦有应纳二十余定之家,周岁计钞二万余定,比之腹里包银,增加数倍。民户贫穷无可送纳,以致逃亡,啸聚为寇。所欠课程勒令官司揭借,或令见存民户分纳。乞概行除免,以拯官民之困。”比较钱粮官、户部张侍郎议:“门摊课程仍通行依额认办,除离城十里之内依旧例税米外,十里之外验有地亩均科,各家佃户再不重复纳税,其无地下户并行除免。”

  八曰池塘,总计钞一千九定二十六两。

  九曰蒲苇,总计钞六百八十六定三十三两四钱。

  十曰食羊等课,总计钞一千七百六十定二十九两七钱。

  十一曰获苇,总计钞七百二十四定六两九钱。

  十二曰媒炭,总计钞二千六百十五定二十六两四钱。

  十三曰撞岸,又名岸例,总计钞百八十六定三十七两五钱。

  十四曰山查,总计钞七十五定二十六两四钱。

  十五曰曲,江浙省钞五十五定三十七两四钱。

  十六曰鱼课,江浙省钞一百四十三定四十两四钱。江南鱼户自备工本办课,认一百定课程。至元二十二年,改为打算鱼数,十分为率,鱼户收三分,官收七分。

  十七曰漆课,总计一百十二定二十六两。

  十八曰酵课,总计钞二十九定三十七两八钱。

  十九曰山泽,总计钞二十四定二十一两一钱。

  二十曰荡课,平江路八百八十六定七钱。

  二十一曰柳课,河间路四百二定四两八钱。

  二十二曰牙例,河间路二百八定三十三两八钱。

  二十三曰乳牛,真定路二百八定三十两。

  二十四曰抽分,黄州路一百四十四定四十四两五钱。

  二十五曰蒲课,晋宁路七十二定。

  二十六曰鱼苗,龙兴路六十五定八两五钱。

  二十七曰柴课,安丰路三十五定十一两七钱。至元二十四年,罢江南柴薪、竹木、岸例、鱼、牙诸课。

  二十八曰羊皮,襄阳路十四定四十八两八钱。

  二十九曰瓷课,冀宁路五十八定三两六钱。

  三十一曰姜课,兴元路一百六十二定二十七两九钱。

  三十二曰白药,杉德路十四定二十五两。

  和籴之名有二:曰市籴粮,曰盐折草。

  市籴粮,始于中统二年,以钞一千二百定于上都、北京、西京等处籴三万石。四年,以解盐引一万五千道和市陕西军储,又命札马刺丁籴粮,仍敕军民官勿阻。五年,谕北京、西京等路市朵军粮。至元三年,以南京等处和籴四十万石。四年,命沔阳州等中纳官粮,续还其直。八年,验各路粮价,增十分之一和籴三十九万四千六百六十石。六年,以两淮盐五道引,募客旅中粮。十九年,以钞三万定,市籴于隆兴、德兴府、宣德州。二十年,以钞五千定市籴于北京,六万定市籴于上都,二千定市籴于应昌。二十一年,以河间、山东、两浙两淮盐引,募诸人中粮。又以钞四千定,于应昌市籴。又发盐引七万道,钞三万定。于上都和籴。二十二年,以钞五万定,令木八刺沙和籴于上都。诏江南秋收。官为定例收籴。次年,减价出籴。二十三年,发钞五千定市籴沙、静、隆兴军粮。二十四年,官发盐引。听民中粮,又以扬州、杭州盐引五十万道换民粮。二十七年,和籴京粮,其价每十两之上,增一两。延祐三年,中籴和林粮二十三万石。五年、六年,又各和中二十万石。

  盐折草,始于大德八年。每年以河间盐,令有司于五月预给京畿郡县之民,至秋成,各验盐数输草,以给京师袜马之用。每盐二斤,折草一束,重十斤。岁用草八百万束,折盐四万斤。

  和买之法,其载于《至元新格》者,诸和买物须验出产停顿去处,分均买,其官吏不得先以贱拘收,秋勒人户。违者痛行断罪,计其余价。依数追还。诸和买须于收物处榜示见买物色及价钞。物既到,官钞即给示。仍须正官监之,置簿以备检勘。至元十三年,敕上都总管府和顾和买,权豪与平民均输。十八年,敕安西等处军站,凡和顾和买,与民均役。十九年,合刺奴、脱脱等言:“古人任土作贡,必因其土地所生,风气所宜,以为之制。今日和买,不随其所有,而强取其所无。和买请物,分文价钞并不支给,百娃典象卖产、鬻子雇妻,多方寻买以供官司。而出产之处,知其物他处所无,此处所有,于是高抬价钞。民户应当官司,不能与较,惟命是听。如此受苦不可胜言。乞明降指挥,今后应有和买,止于出产去处随时收取,庶免生事害人,天下幸甚。”户部依所议行之。

  二十九年,定和买折收物色,本路官司估直,从宣慰司差官检覆,如有不实,廉访司官依例体察纠治。

  至大三年,户部议准:“州县官司风闻和买诸物,暗令所占佃户,或缎匹,或绢布,督逼各户织造。将百姓所纳之物,百般疏驳,以己物添价送纳,并其余和买诸物,亦皆倚赖官势,贱买贵卖,损民取利,或克除价直,或移换昏钞,不得实价到民。所有今岁和买计置物色,拟令路府州县长官色目、汉人各一员,与物主交易两平收买,随即交直。所用价钞,于本处系官钱内放支。”

  至攒运官物,又有和顾之法。《至元新格》:诸和顾脚力皆尽行车之户,少则于近上有车户内和顾。仍籍其输转,勿使官吏挪攒作弊。

  大德五年,兵部议:递运脚力两平和顾,除大都至上都并五台脚价外,其余路分比附各处所拟千斤百里以中统钞为则。旱脚山路十五两,平川十二两。江南、腹里河道水脚。上水八钱,下水七钱。江淮黄河,上水一两,下水七钱。验实有斤重,于系官钱内放支。中书省如所拟行之。

  斡脱官钱者,诸王妃主以钱借人,如期并其子母征之。元初,谓之羊羔儿息。时官吏多借西域贾人银,以偿所负,息累数倍,至没其妻子犹不足偿。耶律楚材奏令本利相侔,永为定例。

  中统三年,定诸王投下取索债负人员,须至宣抚司,彼此对证,委无异词,依一本一利还之。毋得将欠债官民人等强行拖拽,人口、头匹准折财产,搅扰不安。违者罪之。

  至元八年,立斡脱所。以掌其追征之事。二十年,蠲昔刺斡脱所负官钱。是年,诏,“未收之斡脱钱,悉免之。”二十九年,复诏:“穷民无力者,本利免其追征,中户则征其本而免其利。”

  元贞元年,诏:“贷斡脱钱而逃匿者罪之,仍以其钱赏首告者。”

  大德元年,禁权轰斡脱,大德二年,诸王阿只吉索斡脱钱,命江西行省籍负债者之子妇。省臣以江南平定之后,以人为货,久行禁止。移中书省,罢其事。五年,禁斡脱钱夹带他人营运,违者罪之。六年,札忽真妃子、念木烈大王位下遣使人燕只哥歹等追征斡脱钱物,不由中书省,亦无元借斡脱钱数目,止云借斡脱钱人不鲁罕丁等三人,展转相攀,牵累一百四十余户。中书省议准:凡征斡脱官钱者,开坐债负户计人名、数目,呈中书省,转咨行省官同为征理。照验元坐取斡脱钱人姓名,依理追征,毋致勾扰违错,著为令。

卷七十四 志第四十一
  ○食货七

  △钞法

  元初仿金人交钞之法,有行用钞,其制不可考。太宗八年,于元奏行交钞,耶律楚材曰:“金章宗时初行交钞,与钱通用。有司以出钞为利,收钞为讳,谓之老钞,至以万贯易一饼,国用日匮,当为殷鉴。今印造交钞,宜不过万定。”从之。先是,太祖晚年,博州行元帅府事何实因兵燹后百货不通,以丝效印置会子,一方便之。是为用交钞之始故。

  中统元年,始造交钞,以丝为本。以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直并从丝例。盖犹沿实之旧法。是年七月,又造中统元宝钞。其文以十计者,曰:一十文、二十文、五十文;以百计者,曰: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贯计者,曰:一贯文,二贯文,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二贯同白银一两。是又仿金人之大钞、小钞,而增为三等云。又以文绫织为中统银货,其等有五,曰:一两、二两、三两、五两、十两,每一两同白银一两,然银货终未施行。三年,敕私市金银应支钱物,止以交钞为准。四年,诸路包银以钞输纳,其丝料入本色,非产丝之地赤听以交钞输纳。是年五月,立燕京平准库,以平物价而利钞法。寻命各路立平准行用库,选富民为库、副使。后有贾胡交通阿合马,欲贸交钞本,私平准之利,以增岁课为词。世祖问户部尚书马亨,对曰:“交钞可权万货者,法使然也。法者,主上之柄。使一贾胡擅之,何以令天下。”事始寝。

  至元三年,诸路交钞都提举杨揖上钞法便宜事,请以五十两铸为定,文以元宝。从之。自后十三年,伯颜平宋,铸扬州元宝,纳于朝廷。十四年,大都所铸者重四十九两。十五年,所铸者重四十八两。至辽阳元宝,乃二十四年征乃颜后所铸云。至元十二年,添造厘钞,其等有三,曰:二文、三文、五文。初,钞印用木板,十三年始以铜。十五年,以厘钞不便于民,复罢之。十七年,中书省议:“流通钞法,凡赏赐宜多给币帛,岁课宜多收钞。”从之。立畏兀儿交钞提举司。先是,至元九年,立和林转运使兼提举交钞。至是,畏兀儿亦置提举司。二十年。又立畏兀儿交钞库,盖钞法通行西北边矣。

  十九年,中书省奏准治钞法,其通行条画凡九事:

  一,钞库倒昏钞,每一两加工墨三分。如官吏人等暗递添荅工钱,自倒换十四两以下决杖有差。

  一,买卖金银,付官库依价倒换。私自买卖者,金银断没,一半给告捉人充偿,十两以下决杖有差。

  一,卖金银者自首,免本罪,官收给价。买主自首者,依上施行。

  一,金银匠开张打造之家,凭诸人将金银打造,凿记匠人名姓于上。不许自用金银造卖,违者依私倒金银例断罪。

  一,拿获买卖金银人等,私行买放者,依例追没断罪。放者罪与同科。

  一,收倒钞,当面于昏钞上就印毁讫,封记,将昏钞按季解纳。违者,决杖五十七,罢职。

  一,钞库官吏侵盗金银宝钞,借贷移易使用者,依条画断罪,委管民长官按月计点。一,钞库官吏将倒下金银添价倒出,更将本库金银捏合买者姓名,用钞换出,暗地转卖与人者,无论多寡,处死。

  一,暗地将金银到库,不得添试殊色,非理刁蹬,违者杖五十七,罢职。然法虽严密,行之既久,物重钞轻,不胜其弊也。

  二十三年,中书省传旨,议更钞、用钱。吏部尚书刘宣献议曰:“原交钞所起,汉、唐以来皆未尝有。宋绍兴初,军饷不继,造此以诱商旅,为沿边籴买之计,比铜钱易于赍擎,民甚便之。稍有滞碍,即用现钱,尚存古人子母相权之意。日增月益,其法浸弊。欲求目前速效,未见良策。必欲创造新钞,与旧钞相权,只是改换名目,无金银作本称提,军国文用不复抑损,三数年后仍与元宝文钞无异。铸造钢钱,又当详究。秦、汉、隋、唐、金、宋利病,著在史策,不待缕陈。国朝废钱已久,一旦行之,功费不资,非为远计。大抵利民权物,其要自不妄用始。若欲济邱壑之用,非惟铸造不敷,抑亦不久自弊矣。“时桑哥用事,绌宣议不听。是年,以张珪、朱清并为海追运粮万户,赐钞印,听其自印交钞,其钞色比官造加黑印,朱加红。自是,瑄、清富埒朝廷,卒以汰侈伏诛。

  二十四年,改造至元宝钞,其钞样为叶李所献。李尝献于宋,请以钞代关子,宋人不能用。至是,世祖嘉纳之,使铸板。其通行条画,凡十四事:

  一,至元宝钞一贯当中统宝钞五贯。

  一,依中统之初,随路设官库买卖金银,平准钞法。每花银一两入库官价至元宝钞二贯,出库二贯五分。白银各依上买卖。课银一定,官价宝钞二定,发卖宝钞一百二贯五百文,赤金每两价钞二十贯,出库二十贯五百文。

  一,民间将昏钞赴平准库倒换至元宝钞,以一折五,其工墨依旧例,每买三分。

  一,民户包银愿纳中统宝钞者,依旧听四贯,愿纳至元钞,折收八百文。

  一,随处盐课每引卖官价钞三十贯,今后卖引,许用至元宝钞二贯,愿纳至元宝钞四贯者听。

  一,茶、酒、醋税,竹货,彤粉、锡碌诸色课程,收至元宝钞,以一当五,愿纳中统宝钞者听。

  一,系官并诸投下营运斡脱,公私钱债,关借中统宝钞,还至元宝钞,以一折五出放,斡脱人员毋得阻滞。

  一,平准库官、收差办课人等,如遇收支交易,务要听从民便。若不依条画,故行阻抑钞法者,断罪除名。

  一,如用中统宝钞贸易,止依旧价,无得疑惑斗涨价直。有高抬物价者,罪之。

  一,访闻民间缺少零钞,难为贴兑。今颁行至元宝钞,自二贯至五文,凡十一等,便民行用。

  一,伪造通行宝钞者,处死。首告者赏银五定仍给犯人家产。

  一,委各路总长及处管民上下半月计点,平准钞库长官、公出次官,承行各道宣慰司、提刑按察司常切体察,如有看徇,通同作弊者,一体治罪,亦不得因而搔扰沮坏钞法。

  一,应质典田宅,并以宝钞为则。无得该写丝棉等物,低昂钞法,违者罪之。

  一,提调官吏不得赴平准库收买银,及多将昏钞倒换,违者罪之。

  一,条画颁行之后,若禁治不严,流行滞涩,亏损公私,其亲管司县府官断罪,解任路府判官亦行究治。终元之世,中统、至元宝钞兼用,其条画迄不能废云。

  二十九年,令随路平准库存留钞本。三十一年八月,诏诸路交钞库所贮银九十三万六千九百五十两,除存留十九万三千四百五十两为钞母,余悉运于京师。

  元贞元年,加重挑补钞罪,仍优告捕者之赏。七年又定改补钞罪例,为首者一百有七,从者减二等,再犯者杖与首同,为首者流。

  至大十年,武宗以物重钞轻,改造至大银钞,自二两至二厘定为十三等,每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尚书省臣又请罢中统钞,以至大钞为母,至元钞本百万定以给国用。三年,尚书省臣言:“昔至元钞初行,即以中钞本供亿,仍销其板。今既行至大钞,乞以至元钞输万亿库,销毁其板,止以至大钞与铜钱相权通行为便。”又言:“今年印至大钞本一百万定,乞增二十万定,与铜钱并用,分备侍卫及鹰房之费。“并从之。

  四年,仁宗即位,尚书省臣以变乱祖宗旧法,俱伏诛。伏曰:我世祖皇帝参酌古今,立中统、至元钞法,天下流行,公私蒙利,五十年于兹矣。

  比者尚书省不究利病,辄意变更,既创至大银钞又铸大元至大铜钱,倍数太多,轻重失宜。钱以鼓铸弗给,新旧恣用,曾未再期,其弊滋甚。

  爰咨廷议,允协舆情,皆愿变通以复旧制。其罢资惭院及各处泉货监、提举司,买卖铜器,听民自便。已发各处至大钞本及至大铜钱,截日封贮。民间行使者,赴行用库倒换。

  未几复诏收至大银钞。是时,河南行省右丞王约度河南岁用钞七万定,必至上供不给,乃下诸州收至大、至元钞相半。众虑方诏命,约曰:“岁终诸事不集,亦有司之责。”遣使白于中书省,遂许遍行天下。

  至顺二年十月,烧积年还倒昏钞二百七十万定。时监烧昏钞者,欲取能史,概以烧钞为伪钞,使管库者诬服。狱既具,中书省左司都事韩元善知其冤,覆之,得免死者十余人。又江南行台御史许有壬行部至江西,会廉方使苗好廉监烧昏钞,检视少者日百余人,好谦恐其有弊,痛笞之。从哺罪,率剔真为伪,以迎其意,管库使榜掠元完肤。有壬覆视,皆真钞也。遂释之。盖烧昏钞,本以除弊,而奉行不善,事枉人冤,则刻核者为之也。

  至正十年,诏天下以中统交钞一贯文权铜钱一千文,准至元宝钞二贯,仍铸至天上通宝钱,以实钞法。时右丞相脱脱再入中书,锐意更张钞法。会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集贤翰林两院官共议之。先是,左司都事武祺尝建言:“钞法自世祖时已行之后,除拨支料倒易昏钞,以布天下外,有合支名目,于宝钞总库料钞转拨,所以钞法疏通,民受其利。比年以来,失祖宗元行钞法本意,不与转拨,故民间流转者少,伪钞滋多。”户都韪其言,凡合支名目令总库转支。至是,祺与吏部尚书偰哲笃俱迎合脱脱之意,独集贤大学士吕思诚力言不可,语详《思诚传》。脱脱不听。行之未久,物价腾贵。又值军兴,粮储赏犒,每日印造不计其数。京师钞十定易斗杰不可得。所在郡县,皆以物货相易。公私之钞,积村不行,人视之如为废褚焉。

  元之钞法,一变于至大,再变于至正,皆欲钱皆欲钱钞兼行,以实济虚,其言似近理,而座以致乱,刘宣之议,可谓知本矣。

  凡昏钞,贯伯分明,微有破损者,并合使用,不用者罪之。大德二年,定昏钞倒换体例二十五样:

  一,上截贯伯行使四字并贯伯俱全,无下截者。

  一,止存二贯文省其贯伯,并钞张上截俱俱损去者。

  一,止存二贯文三字,其省字并钞俱损去者。

  一,止存二文二字,其贯省二字并贯伯下截俱损去者。

  一,二贯文省四字俱全省去,贯伯边一半并左边上一角钞纸不存者。

  一,文省二字并贯伯左边一半俱各损去者。

  一,止损省字并一角钞纸者。

  一,损去贯字并贯伯右边一半,并右边钞纸不存者。

  一,字贯伯各昏烂不堪辨认,边栏花样可以辨认者。

  一,碎烂补作一处用另纸衬贴,字贯可以辨认者。

  一,边角有火烧烟薰痕迹,面字贯可辨者。

  一,油污钞,字贯可认者。

  一,鼠咬钞。字贯可认者,俱合倒换。

  一,损去二字近上一半,并近上钞纸不存者。

  一,损去二文省三字已上钞纸,止存贯字,并贯伯边栏可以辨认者。

  一,二贯文省俱无。止有贯伯并下截钞张者。

  一,厚硬钞纸无二字并一角,其贯文省三字并贯伯完全者。若二字微能辨认,尚可倒换。

  一,损去二贯二字,并右边纸不存者。

  一,中心损去二贯文省科一字者。

  一,中心损去二贯文省四字。

  一,雨水氵陋损烂不可辨认者。

  一,损去二文二字并已上钞纸者。

  一,钞料火酒损边,或下截并娆去二字者。若不干碍字贯及无行用库退印,尚可倒换。俱不合倒换。

  伪钞。至元五年,诏:同造伪钞人有侮过自首者,与免本罪。十五年,定造伪钞者,不分首从,俱处死;知情分使人等,杖一百七;著为令。二十五年,又定社长邻右知而不首者,比附买、使犯人减一等科罪。元贞元年。诏:挑补钞者,杖七十七,从杖五十七。大德十年,定挑钞人再犯杖一百七、徙役一年。从杖一百七。呈庆元年,又定:买使挑钞者,比买、使伪钞例,杖九十七。其立法尤为严急焉。凡岁印钞数:

  中统元年,中统钞七万三于三百五十二锭。

  二年,中统钞三万九千一百三十九锭。

  三年,中统钞八万锭。

  四年,中统钞七万四千锭。

  至元元年,中统钞八万九千二百八锭。

  二年,中统钞一十一万六千二百八锭。

  三年,中统钞七万七千二百五十二锭。

  四年,中统钞一十万九千四百八十八锭。

  五年,中统钞二万九千八百八十锭。

  六年,中统钞二万二千八百九十六锭。

  七年,中统钞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锭。

  八年,中统钞四万七千锭。

  九年,中统钞八万六千二百五十六锭。

  十年,中统钞一十一万一百九十二锭。

  十一年,中统钞二十四万七千四百四十锭。

  十二年,中统钞三十九万八千一百九十四锭。

  十三年,中统钞一百四十一万九千六百六十五锭。

  十四年,中统钞一百二万三千四百锭。

  十六年,中统钞七十八万八千三百二十锭。

  十八年,中统钞一百九万四千八百锭。

  十九年,中统钞九十六万九千四百四十四锭。

  二十年,中统钞六十一万六百二十锭。

  二十一年,中统钞六十二万九千九百四锭。

  二十二年,中统钞二百四万三千八十锭。

  二十三年,中统钞二百一十八万一千六百锭。

  二十四年,中统钞八万三千二百佳,至元钞一百万一千一十七锭。

  二十五年,至元钞九十二万一千六百一十二锭。

  二十六年,至元钞一百七十八万九十三锭。

  二十七年,至元钞五千万二百五十锭。

  二十八年,至元钞五十万锭。

  二十九年,至元钞五十万锭。

  三十年,至元钞二十六万佳。

  三十一年,至元钞一十九万三千七百六锭。

  元贞元年,至元钞三十一万锭。

  二年,至元钞四十万锭。

  大德元年,至元钞四十万锭。

  二年,至元钞二十九万九千九百一十锭。

  三年,至元钞九十万七十五锭。

  四年,至元钞六十万锭。

  五年,至元钞一百五十万锭。

  六年,至元钞二百万锭。

  七年,至元钞五一百十万锭。

  八年,至元钞五十万锭。

  九年,至元钞五十万锭。十年,至元钞一百万锭。十一年,至元钞一百万锭。至大元年,至元钞一百万锭。二年,至大银钞一百万锭。三年,至大银钞一百四十五万三百六十八锭。四年,至元钞二百一十五万锭,中统抄一十五万锭。皇庆元年,至元钞二百二十二万二千三百三十六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二年,至元钞二百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三年,至元钞二百万锭:中统钞二十万锭。延祐元年,至元钞二百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二年,至元钞一百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三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四年,至元钞四十八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五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六年,至元钞一百四十八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七年,至元钞一百四十八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至治元年,至元钞一百万锭,中统钞五万锭。二年,至元钞八十万锭,中统钞五万锭。三年,至元钞七十万锭,中统钞五万锭。泰定元年,至元钞六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五万锭。二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三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四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天历元年,至元钞三十一万九百二十锭,中统钞三万五百锭。二年,至元钞一百一十九万二千锭,中统钞四万锭。元之钱法。至元十四年,禁江南用铜钱。是年,日本遣商人持金来易铜钱,许之。十九年,又用左丞耿仁言。以钞易铜钱,令市舶司以钱易海外货,仍听船户通贩抽分。至二十三年,乃蔡海外贸易者毋用铜钱。至大二年。诏舶商贩钢钱下海者禁之。二十二年,中书右丞卢世荣订铸铜钱,言钞为虚,币宜括铜铸至元钱与钞参行。帝然之。已而不果。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阔尔伯牙里请更用银钞、铜钱,集议不行。及尚书省改钞法,并议铸钱。至大二年,大都立资国院,山东、河东、辽阳、江淮、湖广、川汉立泉货监六,产铜之地立捉举司十九。是年十月,以行铜钱诏天下。御史言:“至大银钞始行,品目扶碎,民犹未悟,而又兼行铜钱。虑有妨碍。又民间拘铜器甚急,弗便。”诏与省臣议之。三年,遂铸钱二等:曰至大通宝者,一文准至大银钞一厘,其钱文为楷书;曰大元通宝者,一文准至大通宝钱一十文,其钱文为西番篆书。历代铜钱,悉依旧例与至大钱通用。其当五、当三、折二,并依旧数用之。至八月,又以行用铜钱诏天下。

  四年,仁宗即位,罢至大钱,诏以鼓铸弗给,新旧恣用,其币日甚,与银钞皆废不用。礼部尚书杨朵尔只曰:“法有便否,不当视立法之人为废。且银钞固当废,铜钱与楮币相权而行,古之道也,何可过遽乎!”言虽不用,时论韪之。

  至正十年,置诸路宝泉提举司于京城。明年,又立宝泉提举司于河南行省及济南、艾宁等路。未几,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亦立提举司等处。是年十一月,铸至正通宝铜钱,千文准中统交钞一贯,先是,翰林学士揭傒斯请兼行新旧铜钱,以救钞法之弊。不报。至是,更定钞法,并令铸钱。诏曰:

  我世祖颁行中统钞,以钱为文,虽鼓铸末遑,而钱币兼行之意已具。后造至元宝钞,以一当五,名日子母相权,而钱实未用。今钞法偏虚,民用匮乏,爰谋拯弊,必合更张。铸至正通宝与历代铜钱并用,以实钞法。子母相权,新旧相济,以上副世祖立法之本薏。

  十六年,禁销毁贩卖铜钱。初,世祖以钱币问太保刘秉忠,对曰:“钱用于阳,褚用于阴。今陛下龙兴,沙漠君临中夏,宜用楮币。俾子孙世守之。若用钱,四海且不靖一遂屏铜钱不用。迨武宗用之不久。辄罢。至正钱、币兼行,以实钞法。未几,盗喊蜂起。天下大乱,秉忠之言若合符节蔫。然历朝并铸铜钱,盖,以备布施佛寺之用,非民间通用也。

  自世祖以后,中国用褚币,西北诸潘仍行钱币。其制有银币、铜币。币品,文为汗名,幂为人面或为骑马,详泰西人所著《蒙古西域诸国钱谱》不具论。

卷七十五 志第四十二
  ○食货八

  △海运

  伯颜海运之议,事便而费省,然卒有不虞,则举千百人之命投于不讨之渊,非若近世舟航之利,可以保万全而无覆溺之患也。今考其事故,粮则一岁所损坏者多至十余万石,少亦四五千石,其军人、水手之漂溺者可知矣。重利而轻民命,岂仁人之政哉。

  至元十九年,初命上海总管罗壁、张瑄、朱清造海船六十艘,募水手,同官军自海道漕运江南粮四万六千余石。明年三月,至直沽,从丞相伯颜之议也。“先是伯颜入临安,而淮东之地犹为朱守,乃命张瑄等自崇明州募船,载亡宋库茂图籍,由海边运至直沽。又命造鼓儿船,运浙西粮涉江入淮,达于黄河,逆水至中滦早站,运至淇门,入御河,接运以达京师。后用总管姚焕议,开济州泗河,自淮入泗,自泗入大清河,由利津河口大海。因海口壅沙,又从东阿旱站运至临清,入御河,并开胶菜河过,通直沽之海运。至十九年,伯颜见河运劳技不资而无成效,追思般运亡宋库藏图籍之事,以为海运可行;奏命江淮行省限六十日,造平底海船六十艘,委上海总管罗壁、张瑄、朱清等,载官粮四万六千余石,创行海运,沿山求山奥以抵直沽。然风泛失时,本年不能抵岸,在山东刘家岛压冬。至二十年三月,放莱州洋,始达直沽。因内河浅涩,就于直沽交卸。

  是年,置京畿、江淮都漕运司,漕江南粮。仍各置分司,催督纲运。以运稂多寡,为运官殿最。中书省奏:“南北粮饷,国之大计。前虽攒运,虚费财力,终无成功。盖措置乖方,用人不当,以致如是。今大郗漕运司止管淇门运至通州河西务,其中滦至淇门,通州河西务至大都陆运车站,别设提举司,不隶漕运司管领,扬州漕运司止管江南运至瓜州,至中滦水路,运副之押运人员不隶漕运司管领。甫北相去数千里,中间气力断绝,不相接济,所以粮过迟滞,官物亏陷失误,支持所关甚大。比以省臣奏准,京畿、江淮设都漕运使二,旧官尽行革去,其江淮漕运司。除江南运至瓜州依旧管领外,将沽司官一半置于瓜州,一半于中滦、荆山上下行司,专以催督纲运。每岁须运稂二百万石到于中滦,取京畿漕运司通关收附,申呈扬州行省为照。京畿清运司自中滦运至大都,仍将中滦至淇门,河西务至大都车站,拨隶本司管领,其漕运司官一半于大都置司,一半于申滦、淇门上下行司,专以催督纲运。每岁须运粮二百万石至都,取省仓足数抄凭,申呈户部为照。岁终考校运及额数者为最,不及者为殿。当该运司一最升一等,任满别行迁转;一殿降一等,次年又殿,则黜之。”从之。

  二十年,右丞麦术丁等奏王积翁言:“亡宋都汴时,每年运粮六百万石。如今江南粮多,若运至京师,米价自贱。诏使臣等议之,窃维运粮之事为广输运之途,今止中滦一处漕运,仅运三十万石。近者阿八赤新开一河,又奥赤经由济州开挑一河,又黄河迤上有沁河可以开挑一河,遣人相视,令脱忽思赍绘图呈奏。如此等河道一一成就,则运粮数目自多。”上曰:“朕览图,宜如卿所奏。”是年八月,总计一岁海运、河运所至者粮二十八万石。丞相和鲁火孙、参议秃鲁花等奏言:“扬州以船一百四十六运粮五万石,四万六千石已到。其余六仍未到,必遭风覆没。闻海中有径直之过,乞遣人试验。”又奏:阿八赤新河运粮二万余石,又东平府南奥符赤新开河运粮三万二千石,暨御河常年攒运河过粮,总二十八万石,俱已至都。“上称善。

  是年十一月,丞相和鲁火孙等奏:“阿八赤新挑河追迤南,用船一百九十四艘,运粮四万八千九百六十一石。其船一百四般内损坏讫粮五千五十一石外,船九十艘,该粮二万三千九百九石。凡粮之至者,与已损坏者,具数以闻。”诏以问阿八赤,阿八赤言:“扬州运船不坚,又沿海岸行,故多损坏,非预臣事。臣所将五十艘,才失其四,其余当以风泛末至一省臣言。”阿八赤新河口侯潮以人,所损甚多,民亦苦之。今欲造小船五百艘。建仓三处。”上曰:“伯颜运粮之道,与阿八赤所开河相通否?”对曰:“不通也。呵八赤之言非实,今春海运,其船一百四十八艘皆已至,其不至者七艘而巳。前命以其事属忙兀斛,今忙兀斛来言:“用此道运粮,为船二百七十,所失者十有九,今皆得之矣。”上曰:“果如是,阿八赤不必用。忙兀斛好人也。俟其来使,由海道攒运。阿八赤新挑河可废。

  已而伯颜与平章政事札散、右丞麦术丁等奏:“海运之事,两南人言,胡廷若付脚钱,愿以私力,岁各运十万石至京师,乞与职名。臣等议:朱清原有金牌,今授中万户。换虎符,张招讨之子,现带银牌,换金牌为千户,忙兀斛现带金虎符为一府达鲁花赤,余一府以万户之无军而带虎符者为达鲁花赤。“从之。

  二十一年,右丞麦术丁等奏:“斡奴鲁、忙兀斛三次文书言:‘阿八赤新开河,损多益少,无济漕运,其水手军人等二万、艘千般俱闲不用,乞忖臣等岁运粮一百万石。’臣等前奉敕与忙兀斛议行海运,今己送粮回讫。又朱清等各愿粮运十万石。又囊家歹孙万户请得此船,与军人、水手以充海运。臣于伯颜等议:以阿八赤河道所用水手五千、兵五千、船一千艘付扬州行省,教习海运。其余水手五千、兵五千就驾平滦船,从利淖海道运根。”从之。遂罢阿八赤所开河。

  二十二年二月,参政不鲁迷失海牙等奏:“自江南每岁运粮一百万石,从海追运者十万石,从阿八赤、乐二人新挑河道运者六十万石,从奥行赤所挑济州河实道运者三十万石。今阔阔你敦等言:济州河追船缺。臣等议,令三省造船三千艘以济运。”从之。

  二十三年,又以征日本所造船给沿海居民运稂,用平章阿必失哈、参政秃鲁花之议也。是年,平章薛彻干等奏海边运粮四年,凡一百万石,至京师者八十四万石,不至者一十七万石。运者育:“江南斗小,至此斗大,以此折耗者有之。又因船坏弃米有之,已责令赔偿矣。若人船俱没,不知应赔否?”上曰:“没于水,安能使赔。其免之。”

  二十四年,立行泉府司,专领海运,增置万户府二,总为四万户府。都漕运海船上万户府,亦速为首,与张文龙等勾当。平江等处运粮万户府,忙兀斛为首,与费拱辰、张文彪等勾当。孛兰奚等海道运粮万户府。与朱虎等勾当。是年,始罢东平河运,专用海运矣。

  二十五年,丞相桑哥,平章铁木儿、呵鲁浑彻里等奏,“住者岁运江南粮一百万石,在后止运七十万石。今养济百姓用粮多,宜增运一百万石。”从之。是年二月,分且漕司二。《百官志》作二十四年。都漕运使司于河西务置司,自济州东阿起,并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坝河等处,水陆攒运,接运海追粮及各仓一切公本,并隶本司管领。京畿都漕运使司站车赴各仓运粮,本司先将半印勘合,支簿开发,都漕运使司收管,然后押印勘合关文,开坐所运粮数交押运官赍住都漕运使司投下,比对元发半印号簿相同,都漕运使司亦同勘合下仓支拔交装。毋致刁蹬停滞。就取押运官明白收管,随即具交装讫粮数,行移京畿都漕运司使照会,行下省仓,依数受管。仍勒押运官须用心关防车户般运交纳,如有短少,即追赔数足,及取押运官招伏治罪。都漕运便司凡支粮并船人粮马料,须依例置立勘合号簿,明白书填押印勘合文帖,下仓放支。非奉省部明文。勿得擅支。京畿清运使司应管各仓分收支见在,并趱运粮旬申月数目,及应觑各仓关防事理,仰户部照例行下本司,须依例申部呈省。

  二十七年,丞相桑哥等奏:“自江南每运来者,薛彻秃、孛兰奚、朱、张等万户及千户、百户今岁勤劳尤甚,乞每人赐衣一袭一上曰。”南人爱毳段,其各赐毳段一端。”二十八年八月,平章不忽木等奏:“海边运粮,朱清张瑄万户言:‘往岁运粮,止以臣等二万户府,自去年隶泉府司,沙不丁再掭二万户运粮,百姓艰难,所有折耗,俱责臣等。乞胡廷伶悯,罢二府,或委他人。’”上曰:“彼所言是也。止令二府运之。“又奏:“朱张二万户,‘或有疑臣等者,乞留臣等在此,令臣之子代运。’”上曰,“安用如此,止以朱张二万户运之。“是月,并海边都漕运为二万户府,张瑄以骠骑卫上将军、淮东边宜慰使效领海追都漕运万户府事,朱清以骠骑卫上将军、江东边宣慰使兼领海追都漕运万户府本。张瑄管领,每年以十分为率,该运六分;朱清每年以十分为率,该运四分。

  二十九年,平章政事不忽木、阇里等奏:“淮海艄工、水手人等,选择可用者,雇直如例给之,每户妻子以五口为率,给以粮,免其杂泛差役。”从之。三十年,以朱文龙为海漕都漕万户,赐虎符,捉调香糯事,设千户一,百户三。

  元贞元年,丞相完泽、平章赛典赤等奏:“朱、张海运,往岁一百万石,或增其数。如岁不登,百姓艰食,实赖海运济之。豪、懿等州并商丽境,连年饥馑,亦仰运粮赈济。今岁丰米贱,若仍前海运,切恐未宜。去岁会计,只运三十万石。今应如上年例,亦运三十万百。”又奏:“每年海运,以十分为卒,张万户运六分,朱万户运四分。今朱万户言,乞均分停运。“并从之。二年,谕行省、行台诸司,毋沮坏海边运粮都漕运万户事,违者罪之。

  大德六年,从参知政事张文彪言,海边运粮万户府官属,听本府自行举保。文彪瑄之子也。是年,户部言:“船户节次逃亡,究其源由,益因漕司失于拘钤。纵纲宫人等恣意侵渔,或将有力之家影占,不令上船当役,或将招伏逃户不申官起遣,以致靠损在船人户。合令漕司取勘实在船户,委官点勘,有缺役者先行著落。纲官雇人代替,须拘本户到官断罪,受赃者验庄追断,仍除名。”中书省议从之。七年,张瑄、朱清坐飞语论死,并籍其家,事瑄等传。中书省奏:“前者海过运粮,立万户府四,复并为二,且委付万户六员,前孛可孙札刺儿斛沙的为之长,建庆路达鲁花赤阿里之子日忽都鲁拙剌儿次之。余万户四员以先所委色目、汉人、南人内谨慎有才者如旧。仍带虎符。”又奏:“万户下,合委千户,镇抚、首领七十员内,受宣命金牌六十有七员,就带者三十有九,创降金牌者二十有八,受敕者三员。”并从之。

  至大二年,江浙行省言:“曩左者朱清、张瑄岁漕四五十万石至百余万石,时船多粮少,雇直均平。比岁赋敛横出,漕户困乏,迩亡者有之。今岁运稂三百万石。漕船不足,遣人于浙江、福建等处和雇民船,百姓骚动。本省左丞沙不丁言其弟合八失及马合谋但的、澉浦杨家等皆有船,且深知漕事,宜以为海追运粮都漕万户府,以私力输运官稂。万户、千户并如军官例承袭,宽恤漕户,增绐雇直,庶有成功。”诏以马合谋但的为遥授右丞、海外诸番宜慰使都元帅,领海边运粮万户府事。设千户百户所十,每所设达鲁花赤一,千户三,副千户二,百户四。

  三年,以朱清子虎,张瑄子文龙往治海漕,以所籍定一区田百顷给之。

  四年,中书省奉皇太子旨,遣刑部田侍郎、万户王仲温至江浙行省议海运事。时江东宁国、池、饶十太平等处及湖广、江西等处运粮至真州泊水湾,勒令海船从扬子江逆流而上,至泊水湾装发。海船重大底小,江流湍急,又多石矶,走沙涨浅,粮船损坏岁岁有之。于是以嘉兴、松江二属秋粮并江淮、江浙二总管府岁办粮充运,而免宁国、池、饶及湖广、江西等粮运,惟办运香糯米。旧例在直沽交卸后,万户朱虞龙将香糯米船直赴大都醴源仓送纳转交。河船般剥、偷窃、搀杂,交剖短少,船户困于赔累。请仍在直沽交卸。部议以醴源仓收纳行之已久,难于更易。沮其事不行。

  至正八年,漕运使贾击陈便宜二十余事,从其八事:一日京畿和籴,二日优恤漕司,三日接运委官,四曰通州总治预定委员,五日船户困于坝夫,清粮坏于坝户,六日疏浚运河,七日临清运粮万户府当隶漕司,八曰宜以宜忠船户付本司节制。盖历岁久,积弊深,公私困惫,鲁之所言区区补缀而已,无当于运漕之本计也。凡岁运之数:

  至元二十年,运粮四万六千五十石,运到四万二千一百七十二石,事故粮八百七十七石。

  二十一年,运粮一十万石,运到九万七百七十一石,事故粮九千二百二十八石。

  二十三年,运粮五十七万八千五百三十石。运到四十三万三千九百五石。事故粮一十四万四千六百一十四石。

  二十四年,运粮三十万石,运到二十九万七千五百四十六石,事故粮二千四百五十三石。

  二十五年,运粮四十万石,运到三十九万七千六百五十五石,事故粮二千三百四十四石。

  二十六年,运粮九十三万五十石,运到九十一万九千九百四十三石,事故粮一万五千五十七石。

  二十七年,运粮一百五十九万五千石,运到一百五十一万三千八百五十六石,事故粮八万一千一百四十三石。

  二十八年,运粮一百五十二万七千二百五十石。运到一百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一十五石,事故粮二十四万五千六百三十五石。

  二十九年,运粮一百四十万七千四百石,运到一百三十六万一千五百一十三石,事故粮四万五千八百八十六石。

  三十年,运粮九十万八千石,运到五十万三千五百三十四石,事故粮一万九百九十九石。

  元贞元年,运粮三十四万五百石俱到。

  二年,运粮三十四万五百石,运到三十三万七千二十六石,事故粮三千四百七十三石。

  大德元年,运粮六十五万八千三百石,运到六十四万八千一百三十六石,事故粮一万一百六十三石。二年,运粮七十四万二千五百一十石,运到七十万五千九百五十四石,事故粮三万六千七百九十六石。

  三年,运粮七十九万四千五百石俱到。

  四年,运粮七十九万五千五百石,运到七十八万八千九百十八石,事故粮六千五百八十一石。

  五年,运粮七十九万六千五百二十八石,运到七十六万九千六百五十百,事故粮二万六千八百七十八石。

  六年,运粮一百三十八万三千八百八十三百,运到一百三十二万九千一百四十八石,事故粮五万四千七百三十五石。

  七年,运粮一百六十五万九千四百九十一石,运到一百六十二万八千五百八石,事故粮三万九百八十二石。

  八年,运粮一百六十七万二千九百九石,运到一百六十六万三千三百一十三石,事故粮九千五百九十六石。

  九年,运粮一百八十四万三千三石,运到一百七十九万五千三百四十七石,事故粮四万七千六百五十六石。

  十年,运粮一百八十万八千一百九十九石,运到一百七十九万七千七十八石,事故粮一万一千一百二十一石。

  十一年,运粮一百六十六万五千四百二十二石,运到一百六十四万四千六百七十九石,事故粮二万七百四十三石。

  至大元年,运粮一百二十四万一百四十八石,运到一百二十万二千五百三石,事故粮三万七千六百四十五石。

  二年,运粮二百四十六万四千二百四石,运到二百三十八万六千三百石,事故粮七万七千九百四石。

  三年,运粮二百九十二万六千五百三十三石,运到二百七十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三石,事故粮二十万九千六百一十九石。

  四年,运粮二百八十七万三千二百十二石,运到二百七十七万三千一百六十六石,事故粮九万九千九百四十五石。

  皇庆元年,运粮二百八万三千五百五石,运到二百六万七千六百七十二石,事故粮一万五千八百三十二石。

  二年,运粮一百三十一万七千二百二十八石,运到六十五万四千三十六石,事故粮一十五万大千五百四十三石。旧志,至者二百一十五万八千六百八十五石。延祐元年,运粮二百四十万三千二百六十四石,运到二百三十五万六千六百六石,事故粮四万六千六百五十八石。

  三年,运粮二百四十五万八千五百十四石,运到二百五十三万七千七百四十四石。

  四年,运粮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四十五石。运到二百三十六万八千一百一十九石,事故粮七千二百二十五石。

  五年,运粮二百五十五万三千七百一十四百,运到二百五十四万三千六百一十一石,事故粮一万一百二石。

  六年,运粮三百二万一千五百八十五石,运到二百九十八万六千七百一十七石,事故粮三万四千八百九十一石。

  七年,运粮三百二十六万四千六石,运到三百二十四万七千九百二十八石,事故粮一万六千七十八石。

  至治元年,运粮三百二十六万九千四百五十一石,运到三百二十三万八千七百六十五石,事故粮三万六百八十五石。

  二年,运粮三百二十五万一千一百四十石,及带起附余香白糯米一万八千九百四十三石,运到三百二十四万六千四八十三石,事故粮二万三千五百九十九石。

  三年,运粮二百八十一万一千七百八十六石,运到二百七十九万八千六百一十三石,事故粮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二石。

  泰定元年,运粮三百八万七千二百三十一石,运到二百七万七千二百七十八石,本故粮九千九百五十三石。

  二年,运粮二百六十七万一千一百八十四石,运到二百六十三万七千七百五十一石,事故粮三万三千四百三十二石。

  三年,运粮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七百八十四石,运到三百三十五万一千三百六十二石,事故粮二万四千四百二十一石。

  四年,运粮三百一十五万二千八百二十石,运到三百一十三万七千五百三十二石,事故粮一万五千二百八十七百。天历元年,运粮三百二十五万五千二百二十石,运到三百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二十四石,事故粮三万九千七百九十六石。

  二年,运粮三百五十二万二千一百六十三石,运到三百三十四万三百六石,事故粮一十八万一千八百五十六石,旧纪:是年运至京师者一百四十万九千一百二十石。虞集《学古录》亦云,是年不至者七十万石,均与此不合。

  元统以后岁运之可考者:

  至正元年,益以江南之米,通计所运得三百八十万石。

  二年,又令江浙行省及中正院财赋总管拨赐诸人寺观之粮,尽数起运,得二百六十万石。

  十五年,江浙行省臣乞减海运,以苏民力,户部定议,本年税粮除免之外,其寺观并拨赐田粮,十月开仓尽行拘收,其不敷粮,拔至元折中统钞一百五十万定,于产米处籴一百五十万百以补之。

  十九年,遣兵部尚书伯颜帖木儿、户部尚书齐履亨征海运于江浙行省,命张士诚输米,方国珍具舟运米十有一万石至京师。

  二十年,又遣户部尚书王宗礼等至江浙,二十一年运米如十九年之数,九月又遣兵部尚书彻彻不花,侍郎韩祺往征海运。

  二十二年,运米十三万石,是年遗部尚书脱脱察儿、兵部尚书帖木儿至江浙。

  二十三年,又运米十三万石,九月又遣户部侍郎博罗帖木儿、监丞赛因不花征海运于张士诚,士诚托辞拒之,海运遂止于是岁云。至元二十二年,定江南民田税石,每石带鼠耗分例五升,官田减半。二十五年,定省仓、码头、仓站车、坝河船运合添耗粮例。南粮元破每石带耗一斗四升,海运至直沽每百四升,直沽每石一升三合,船运至河西务每石七合,河西务每百一升三合,船运至通州每石七合,通州每石一升三合,坝河运至大都每石一升,站车运至大都每百七合,省仓每石三升。今议每石带耗一斗七升五合,除元破外添三升五合。依旧破耗海运至直沽每石破四升,直沽一升三合。添被耗粮资运至,直沽至河西务每石一升二合,元被七合,添被五合;河西务破耗二升,元破一升三合,添破七合;船运河西务至通州每石破耗一升五合,元破七合,添被八合;通州仓二升,元破一升二合,添破七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破耗一升五合,元破一升,添破五合;省仓每石四升、元破三升,添破一升。北粮元破每石运至大都,通破耗米七升,河船运至河西务,每石破五合,河西务每石破一升二合,盘船河西务运至通州,每石破耗三合,通州仓每石破一升三合,站车运至大都每石五合,坝河运至大都每石七合,省仓每石二升五合。合议每石带耗八升二合,内除元破外,添一升三台。船运自唐村等处运至河西务,每石破七合,元破五合,添破二合。河西务仓每石一升五合,元破一升二合,添破三合。船运河西务至通州,每石破五合,元破三合,添破二合。通州仓每石破一升五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破耗一升,元破七合,添破三合。省仓每石破三升,元破二升五合,添破五合。

  至元二十六年闰十月,省臣奏,“各仓官员言,往岁定鼠耗分例数少,仓官赔偿,破其家产,鬻其妻小者有之,因此多欠粮数。臣等图议,去年奏添南粮,自直沽里运至河西务,每石元破七合,今添五合;河西务运至通州,每石元破七合,今添八合;河西务仓内,每石元破一升三合,今添七合;通州仓内,每石元破一升三合,今添七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元破一升,今添五合;省仓内每石元破三升,今添一升。北粮内,自厝村等处运至河西务,每石元破五合;今添二合,河西务仓每石元破一升三台,今添三合;河西务船运至通州,每石元破二合,今添二合;通州仓每石元破一升三合,今添二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元被七合,今添三合;省仓每石元破二升五合,今添五合。”奏可。

  至元二十九年八月,完泽丞相等奏:“通州河西务仓官告说各仓收粮。前省官定拟鼠耗分例数少,至有鬻其妻子家产,尚赔纳不完,至今辛苦。臣等议甘,前省官所定鼠耗分例不匀,如今南北耗各年分例,比在先斟酌再定之。上曰:“如卿所奏,虽然,亦合用心,雀鼠能食多少,休因此教斛人作弊为盗欺诈,依旧听耗。”唐村等处船运至河西务北粮,每石破七合。直沽船运至河西务,每石被一升二合。河西务船运至通州李二寺,南粮每石一升五合,北粮每石五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省仓,南粮每石一升五合,北粮每石一升。今议拟听耗例,大都省仓元定破南粮每石四升,北粮每石三升,今议拟限年听耗,初年听耗南粮每石三升,北粮每石二升三合;次年听耗南粮每石二升,北粮一升五合。贮经三年以上,依元定听耗南粮每石四升,北粮每石三升。河西务、通州李二寺元定破耗南粮每石二升,北粮每石一升五合,今拟限年听耗,初年依元定破耗南粮每石二升,北粮一升五合,次年听耗南粮每石二升,北稂一升五合;次年听耗南粮每石三升,北粮每石二升三合;贮经三年以上,听耗南粮每石四升,北粮每石三升。直沽仓除对船交装不须破耗外,今拟一年须妥支运尽绝,南粮每石听耗二升,元定破耗一石三合,今拟添七合香糯、白梗破耗。大德三年,中书省准户部呈,依糙米例,定夺绿糙、粳米俱各散装,白梗、香莎糯米终用来布袋盛,以此参详,拟比附散装糙米破耗定例,三分中且减一分。海运至直沽,每石破耗八合,河西务至通州李二寺,每石破耗一升。如直沽装船经由通惠河径赴大都交卸,止依至通州李二寺,每石破耗一升八合。

  海运不给脚钞,就用系官海船官司召顾水手起运至杨村马头交卸。自开洋上海等处至杨村马头,计一万三千三百五十里。

  至元二十一年,始依千斤、百里脚价,每石支脚钱中统钞八两五钱九分。近海有力人户自行造船顾募梢水,定每石支钞八两五钱。至元二十九年,减作每石七两五钱。

  元贞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奏:“朱张海运粮,在先每石脚钱八两五钱,减为七两五钱。如今粮食诸物比在先甚贱,脚价亦合减少。臣等议每石宜减去一两,为六两五钱。”从之。糙白粳米就直沽交卸,每石支中统钞两五钱,香糯直赴大都醴源仓交纳,每石增钞五钱,计七两。

  大德七年,起运稻谷二十万石,每石脚钱中统钞五两。

  至大元年四月初十日,奏过海运粮脚价,每石六两五钱,如今粮食诸物涌贵,量添五钱为七两,已后不与照依先体例与六两五钱。

  至大三年,准尚书省咨,本省至大三年海运脚价每石添作至元钞一两六钱。春运每石量添至元钞三钱,通该至元钞一两六钱,夏运止依旧例不须添支,糙白粳每石至元钞一两六钱,香糯每百至元钞一两七钱。至大四年准中书省咨,该尚书省准本省咨,至大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奏准运粮脚价每一石支至元钞一两六钱,如今添为二两,稻谷一石元支至元钞一两,如今添为一两叫钱至元钞,本年为头脚价糙白粮每石至元钞二两,香糯每石至元钞二两八钱,稻谷每石一两四钱。

  皇庆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奏准斟酌地理远近,比元价之上添与脚钱,福建远船运糙粳每石一十三两,温、台、庆元船运糙粳每石一十一两五钱,香糯每石一十一两五钱,绍兴、浙西船运石一十一两,白粮价同,稻谷每石八两,黑豆每石依糙白粮例支钞一十一两,已后年分至今起运糙白粳香糯稻谷,依前支价年例预支,每岁八九月间。海道府权依上年运粮额数为则,扣算先支六分脚价,差官起省平江、庆元、温、台官库寄收,候都省坐到粮数,委定调省官职名,或十月十一月内海道府差官禀请省官,亲临平江路提调绐散。除庆、绍、温、台、两浙合该脚价,海边府差官前去与各路所委官一同给散外,本省提询官或有事故,改委左右司官前去海追府分派定春夏二运粮效,差官赴省贴支四分脚价,次年正月问咨请提调官亲诣海道府装发粮斛,给散贴支脚价,直至五六月间夏运开洋了毕还省。

  据天历二年海运正粮三百万石,脚价不等,散过中统钞六十四万九千七百二十八定二十八两五钱,并请运附余香白糯正粮三千四百七石三斗六升九合,钞七百三十八定三十四两七钱四分三厘,通计支散脚价钞六十五万五百一十二定一十三两二钱四分三厘。

  海运,每岁粮船于平江路刘家港等处聚瑄,由扬州路通州海门县黄连沙头万里长滩开洋,沿山捉屿至淮安路盐城县,历西海州、海宁府、东海县、密州、胶州界,放灵山洋投东北,取成山路,多有浅沙,行月余才抵成山。罗壁、朱清、张瑄讲究水程,自上海等处开洋,至扬州村马头下卸处,径过地名山川,经直多少迂回,计一万三千三百五十里。

  至元二十九年,朱清等建言,此路险恶,踏开生路,自刘家港开洋,近东南风疾,一日可至撑脚沙。彼有浅沙,日行夜泊,守伺西南便风,转过沙嘴,一日到于三沙洋子江。再遇西南风,一日至匾担沙大洪抛泊。来朝探洪行驾,一日可过万里长滩,透深才方开放大洋。先得西南顺风,一昼夜约行一千余里,到青水洋。得值东南风,三昼夜过黑水洋,望见沿津岛大山。再得东南风,一日夜可至成山,一日夜至刘家岛,又一日夜至芝罘岛,再一日夜至沙门岛。守得东南便风,可放莱州大洋,三日三夜方到界河口。前后俱系便风,经直水程约半月可达。如风水不便,迂回盘折,或至一月四十日之上方能到彼。倘值非常风阻,难度程限。明年又以粮船自刘家港开洋,过黄连沙,铸西行驶至胶西,投东北取成山,亦为不便。继委千户殷明略,踏开生路,自刘家港开洋,至崇明州三沙放洋,望东行驶大黑水大洋,取成山转西,至刘家岛,取瑄取薪水毕,到登州沙门岛,于莱州大洋入界河,至今为便。皆行北道,风水险恶。至元十九年为始,年例粮船聚于刘家港人海,由黄大郎觜、白茆撑脚、唐浦等处一带,率皆沙浅,其洪道阔卸,无千丈长之潮,两向俱有白水潮,退皆露沙地。侯得西南风顺,过匾担沙东南大洪,过万里长滩,透深开放大洋,至青水内,经陆家等沙,下接长山并西南盐城一带赵铁沙觜,及半洋沙、向沙、匾担等沙浅。及至苏州洋,又有三沽洋山下八山补陀山,到于黑水大洋,过成山北面一带并芝罘岛登州一路木极岛等处,近沙门岛山或铁山嘴开放莱州大洋,又有三山茅头觜、大姑河、小姑河,两头河等滩,及北有曹婆沙、梁河沙。南有刘姑蒲滩。至界河海口,复有滩浅狭洪沙硬,潮泛长落不常。但近东甫风,本处船聚稠密,则有妨碍之虞。

  延祐三年正月,海道万户府据庆元绍兴所申,绍兴路三江陡门至下盖山一带,沙浅一百余里名铁板沙,潮泛猛恶,温、台船只尖底食水深浚,船户梢水不识三江水脉,避怕险恶,直至四月中旬,尚于烈港等停泊,不敢前来。差人搜究断罪,催赶顾觅剥船、般剥,缘剥船数少,急不能寻顾,尚于海岸屯贮,委实靠损船户不便。据绍兴六路下年海运粮斛,如照依皇庆二年例,就用本路船料装发,若有不敷,于庆元路标拨小料,海运贴装。其温、台、福建船只起发刘家港交割,依旧于平江路仓装粮,官民两便。又准本府副万户抄儿赤目击艰难,必须改拟,若台州有装官粮,先尽本路船只,不敷于温州船内贴拨,绍兴路粮亦用本路船只装发,不敷用庆元路小料海船贴装。其庆元府港深阔,临近路仓,脚夫径直担米上船,就将船舶并温台所用不尽船料支装,倘有别下船料及庆元路船只,差官押发刘家港交割。省议从之。

卷七十六 志第四十三
  ○食货九

  △官俸

  世祖中统元年,始给内外官吏俸钞。二年,定六部官吏俸。是年十月,定诸路州县官史俸。

  至元二年,定官俸当月支付例。三年,定上任过二日、罢任过五日并给当月俸钞例。六年,定提刑按察司官吏俸。是年,又分上中下县为三等。七年,增按察司经历以下俸,定转运司官吏及渚匠官俸。八年,以阿合马言,减百官俸。九年,定告假停俸期限例。十七年,定夺俸禄,凡内外官吏皆住支。十八年,更命公事毕而无罪者给之,公事未毕而有罪者夺之。二十二年,重定百官俸,始于各品分上中下三例,视职事为差,事大者依上例,事小者依中例。二十三年,诏:“近年诸物增价,俸禄不能养廉,以致仅渔百姓,公私俱困。自今内外官吏俸给,以十分为率,添支五分。”二十九年,定诸路儒学教授俸,视蒙古、医学。

  大德三年,增小吏俸米。六年,又是行省、宣慰司、致用院、宣抚司、茶盐运司、铁冶都提举司、淘金总臂府、银场捉举司等官俸例。七年,加给内外官吏俸米,俸十两以下人员依小吏例每十两给米一斗,十两以上至二十五两每员给米一石,余上之数每俸一两给米一升,无米则验其时值绐价,俸三定以上者不给。内外官吏,一年约支二十八万余石米。十一年,定官吏病百日作拐,所支俸米除全月回纳还官外,支过破月俸钞如已过初五日者,免其回纳。

  至大二年,诏随朝衙门官史及军官等俸钞改给至元钞,往支俸米,外任宣慰司军官杂职等官,俸钞十分中减三分,余七分改支至元钞,随朝衙门、行省、宣慰司史员传钞减,加二余钞与,至元钱十两以下,每月与俸米五斗。

  延祐七年,定随朝官史俸,以十分为率,给米三分。军官差出者,许借俸,殁者借俸免征,各投下达鲁花赤其俸与王官等。

  至治二年,定职官罚俸者以中统钞为则。

  凡百官俸例,各品分上中下三等:

  从一品:上六定,下五定。

  正二品:上四定二十五两,下四定十五两。

  从二品:上四定,中三定三十五两,下三定二十五两。

  正三品:上三定二十五两,中三定十五两,下三定。

  从三品:上三定,中二定三十五两,下二定二十五两。

  正四品:上二定二十五两,中二定十五两,下二定。

  从四品:上二定,中一定四十五两。下一定四十两。

  正五品:上一定四十两,下一定三十两。

  从五品:上一定三十两,下一定二十两。

  正六品:上一定二十两,下一定十五两。

  从六品:上一定十五两,下一定十两。

  正七品,上一定十两,下一定五两。

  从七品:上一定五两,下一定。

  正八品:上一定,下四十五两。

  从八品:上四十五两,下四十两。

  正九品:上四十两,下三十五两。

  从九品:三十五两。内外官俸数:

  太师府:

  太师,俸一百四十贯,米十五百。

  咨议、参军,俸四十五贯,米四石五斗。长史,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

  太傅、太保府同。监修国史、长史同。中书省:

  右丞相,俸一百四十贯,米十五石;左丞相同。

  平章政事,俸一百二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十二石。

  右丞,俸一百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十二石;左丞同。

  参知政事,传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

  参议,体五十九贯,米六石。

  郎中,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员外郎,传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承发管勾,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照磨、省架阁库管勾、回回架阁库管勾并同。

  检校官,俸二十八贯,米三石五斗。

  断事官,内十八员。俸各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十四员,俸各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一员,俸四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

  经历,传二十三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客省使,件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副使,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直省舍人,传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六部尚书,俸七十八贯,米八石。

  侍郎,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石。

  郎中,佯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员外郎,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主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百五斗。

  户部司计,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工部司程,传十八贯,米二石五斗。

  刑部狱丞,俸十一贯,米一石。

  司籍提领,俸十一贯二钱二厘,米五斗。

  枢密院:

  知院,俸一百二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十三石五斗。

  同知,俸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

  副枢,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

  佥院,俸九十贯一钱八分六厘,米九石五斗。

  同佥,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院判,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参议,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传二十八贯,米二石。

  照磨,传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

  断事官,传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传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客省使,传三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

  副使,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右卫都指挥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副都指挥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佥事,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照磨,俸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镇抚,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行军官千户,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副千户,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百户,俸一十七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石五斗。

  弹压,俸一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

  知事,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石。

  驽军官千户,传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百户,俸一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

  弹压,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斗。

  都目,俸一十贯,米五斗。

  屯田千户所同驽军官例。左卫、前卫、后卫、中卫、武卫、左阿速卫、右阿速卫、左都威卫、右都威卫、左钦察卫、右钦察卫、左卫率府、宗仁卫、西域司、唐兀司、贯赤司,并同右卫例。

  忠翊侍卫都指挥使,一百贯。

  副使,俸八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佥事,俸六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经历,俸三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知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照磨,俸二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

  行军官千户,俸三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副千户,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百户,俸二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弹压,俸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知事,俸一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

  弹压,佳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知事,俸一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

  驽军官千户,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百户,俸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弹压,俸一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右手屯田千户所千户,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百户,传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左手屯田千户所同。

  隆镇卫、右翊蒙古侍卫。并同忠诩侍卫例。

  御史台:

  御史大夫,传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中丞,俸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

  侍御史,俸九十六贯三钱五分,米九石五斗。治书侍御史,俸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百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殿中,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五斗。

  知班,俸一十四贯,米一石五斗。

  监察御史,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奎章阁学士院:

  大学士,侍一百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十石五斗。

  侍书学士,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

  承制学士,俸七十八贯,米八石。

  供奉学士,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参书,俸三十四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

  典签,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鉴博体士,俸四十一贯,米四百五斗。

  授经郎,二十八贯,米三石。

  太禧宗禋院:

  院使,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

  同知,俸一百贯,米一十石。

  副使,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

  佥院,俸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石。

  同佥,传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院判,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参议,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贳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

  断事官,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客省使,俸三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三石。

  副使,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宜政院:

  院使,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

  同知,传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

  副使,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九石五斗。

  佥院,俸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石五斗。

  同佥,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院判,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参议,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五斗。

  都事,俸二十八贡,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

  断事官、客省使,并同太禧宗禋院。宜徽院同。翰林国史院:

  承旨,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

  学士,俸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

  侍读学士,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九石五斗。侍讲学士同。

  直学士,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待制,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修撰,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应奉,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编修,俸二十二贯,米二石。检阅同。

  典籍,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翰林院、集贤院,大学士同承旨。余并同上例。中政院:

  院使,俸一百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十石五斗。

  同知,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

  佥院,俸十七贯,米七石五斗。

  同佥,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院判,俸四十三贯,米四石五斗。

  司议,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长史,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

  太医院、典瑞院、将作院、太史院、储政院并同。太常礼仪院:

  院使,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米八石五斗。

  同知。俸七十二贯,米七石五斗

  佥院,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

  同佥,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院判,俸三十七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四石。

  经历,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太祝,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奉礼、协律同。通政院:

  院使,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

  同知,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副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佥院,俸四十八贯,米四石五斗。

  院判,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大宗正府:

  也可扎鲁忽赤,内一员,体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二十七员,俸八十二贯六分六分六厘,米八石;五员,件六十七页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五斗。

  郎中,俸三十六贯,米三石五斗。

  都事,传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大司农司:

  大司农,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

  大司农卿,俸一百三贯,米一十一石。

  大司农少卿,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九石五斗。

  大司农丞,传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石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内史府:

  内史,俸一百四十三贯三钱三分。

  中尉,传一百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司马,俸八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咨议,俸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记室,传四十贯。

  照磨,俸三十贯。大都留守司:

  留守,俸一百一贯三钱三分,米一十石五斗。

  同知,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米八石五斗。

  副留守,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留判,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经历,传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都护府:

  大都护,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

  同知,俸七十二贯,米七石五斗。

  副都护,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经历,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百五斗。

  照磨,俸二十贯,米二石。崇福司:

  司使,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

  同知,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副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司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六贯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给事中: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百。

  左右侍仪、俸御,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武备寺:

  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同判,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少卿,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寺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四贯,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太仆寺:

  卿,侍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少卿,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寺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庾,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光禄、长庆、长新、长秋、承徽、长宁、尚乘、长信等寺并同。尚舍寺:

  太监,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

  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侍仪司:

  侍仪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引进使,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五斗。

  典簿,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承奉班都知,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

  通事舍人,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侍仪舍人,俸一十七贯三钱三分,米一石五斗。拱卫司:

  都指挥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副都指挥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佥事,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内宰司:

  内宰,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司丞,俸四十五贯,米四石五斗。

  典薄,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诩正司同:延庆司:

  延庆使,俸一百贯。

  同知,俸六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副使,俸四十六贯钱六分六厘。

  司丞,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典薄,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内正司:

  司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少卿,俸四十七贯,米四石五斗。

  司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典簿,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照磨,俸二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中瑞司同。京畿运司:

  运使,俸五十六贯,米六石。

  同知,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运副,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

  运判,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知事,俸一十四贯,米一石五斗。

  提控案牍,俸一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一石。太府监:

  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太监,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四贯,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秘书、章佩、利用、中尚、度支等监并同。国子监:

  祭酒,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司业,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贯三钱三分,米三石。

  典簿,俸一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博士,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太常博士、回回国子博士同。

  助教,俸二十二贯,米二石。教授同。

  学录,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五斗。

  蒙古国子监同。经正监:

  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太监,俸五十贯,米五石。

  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画,俸二十二贯,米二石。阑遗监:

  大监,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

  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

  监丞,俸三十一贳三钱三分,米三石。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提控案牍,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司天监:

  提点,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司天监,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米五石。

  监丞,俸三十一贳三钱三分,米三石。

  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教授,俸一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管勾同。

  司辰,俸八贯六钱六分,米五斗。学正、押宿并同。

  回回司天监: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余同上。都水监:

  都水卿,俸五十三贯,米六石。

  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贯,米三石。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大都路:

  达鲁花赤,俸一百三十贯。总管同。

  副达鲁花赤,一百二十贯。

  同知,八十贯。治中同。

  判官,五十五贯。

  推官,五十贯。

  经历,四十贯。

  知事,三十贯。

  提控案牍,二十五贯。照磨同。并中统钞。行省:

  左丞相,俸二百贯。

  平章政事,一百六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右丞、左丞同。

  参知政事,一百三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郎中,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员外郎,三十贯。

  都事,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检校同。

  管勾,二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理问所理问,俸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副理问,俸三十贯。

  知事,俸一十六贯六分六厘。提控案牍同。宜慰司:

  腹里宣慰使,俸中统钞五百八十贯三钱三分。

  同知,五百贯。

  副使,四百一十六贯六钱六分。

  经历,四百贯。

  都事,一百八十三贯三钱三分。

  照磨,一百五十贯。

  行省宣慰使,俸至元钞八十七贯五钱。

  同知,四十九贯。

  副使,四十二贯。

  经历,二十八贯。

  都事,二十四贯。

  照磨,一十七贯五钱。廉访司:

  廉访使,俸中统钞八十贯。

  副使,四十五贯。

  佥事,三十贯。

  经历,二十贯。

  知事,一十五贯。

  照磨,一十二贯。盐运司:

  腹里运使,俸一百二十贯。

  同知,五十贯。

  副使,三十五贯。

  判官,三十贯。

  经历,二十贯。

  知事,一十五贯。

  照磨,一十三贯。

  行省运使,八十贯。

  同知,五十贯。

  运副,四十贯。

  判官,三十贯。

  经历,二十五贯。

  知事,一十七贯。

  提控案牍,一十五贯。上路:

  达鲁花赤,俸八十贯。总管同。

  同知,四十贯。

  治中,三十贯。

  判官,二十贯。

  推官,十九贯。

  经历,一十七贯。

  知事,一十二贯。

  提控案牍,一十贯。下路:

  达鲁花赤,俸七十贯。总管同。

  同知,三十五贯。

  判官,二十贯。

  推官,一十九贯。

  经历,一十七贯。

  知事,一十二贯。

  提控牍,一十贯。

  散府:

  达鲁花赤。俸六十贯。知府同。

  同知,三十贯。

  判官,一十八贯,推官同。

  知事,一十二贯。

  提控案牍,一十贯。上州:

  达鲁花赤,俸五十贯。州尹同。

  同知,二十五贯。

  判官,一十八贯。

  知事,一十二贯。

  提控案牍,一十贯。中州:

  达鲁花赤,俸四十贯。知州同。

  同知,二十贯。

  判官,一十五贯。

  提控案牍,一十贯。

  都目,八贯。下州:

  达鲁花赤,俸三十贯。知州同。

  同知,一十八贯。

  判官,一十三贯。

  吏目,四十贯。上县:

  达鲁花赤,俸二十贯。县尹同。

  县丞,一十五贯。

  主簿,一十三贯。

  县尉,一十二贯。

  典史,三十五贯。

  巡检,一十贯。中县:

  达鲁花赤,俸一十八贯。县尹同。

  主簿,一十三贯。

  县尉,一十二贯。

  典史,三十五贯。下县:

  达鲁花赤,俸一十七贯。县尹同。

  主簿,一十二贯。

  典史,三十五贯。

  旧志所遗者补于左方:

  管军府所:上万户府:达鲁花赤,钞八十两。中统钞一两与一贯同。万户同。

  副万户,七十两。

  镇抚,四十两。

  经历,十七两。知事,十二两。中万户府:

  达鲁花赤,钞七十两。万户同。

  副万户,六十两。

  镇抚,三十两。

  经历,十七两。

  知事,十二两。下万户府:

  达鲁花赤,钞六十两。万户同。

  副万户,五十两。

  镇抚,二十两。

  经历,十七两。

  知事,十二两。上千户所:

  达鲁花赤,钞五十两。千户同。

  副千户,四十两。

  弹压,十三两。中千户所:

  达鲁花赤,钞四十两。千户同。

  副千户,三十两。

  弹压,十二两。

  下千户所:同中千户。百户所:

  百户,钞十七两。

  弹压,十二两。

  诸色衙门:

  盐课提举司:正提举,钞六十两。同提举,三十两。副提举,十八两。知事,二十两。

  宜抚司:达鲁花赤,钞二锭。宣抚使司同。同知。六十两。经历,二十两。

  宣抚司:达鲁花赤,钞二定。安抚使同。佥事,一定。经历,二十两。

  各场管勾:正管勾。钞十二两。同,十两。副,八两。

  蒙古提举司:提举,钞一定。同提举,三十五两。

  人匠提举司:提举,十八两。副同。都目,八两。

  符巡院:达鲁花赤,二十两。大使同。院副,十七两。警判,十三两。

  蒙古教授:路,十二两。府,十一两。州,十两。

  儒学教授:路,十二两。府,十一两,上州同。中州,十两。

  医学教授:路十二两。江南路分,十一两。府,十一两。州,十两。

  脱脱禾孙:正五十两。副,四十两。

  各路院务司:提领,十八两。都监,十两。大使,上路十五两,下路十三两。副使,上路十二两,下路十两。平准行用库:提领三十五两,大便二十一两,副使十五两。

  大军库:提领二十两,大使十二两,副使十两。军器库:提领二十两,大使十二两,副使十两。司狱:路十二两,散府十两。巡检司官,钞十两。

  凡诸署、诸局、诸库等官,俸数多寡,皆依品级为则,志所不载者可以类推。至元三年定随路府州县官员职田:

  上路,达鲁花赤,一十六顷;总管同。同知,八顷。治中,六顷。府判,五顷。

  下路,达鲁花赤,一十四顷;总管同。同知,七顷。府判,五顷。

  散府,达鲁花赤,一十顷;知府同。同知,六顷。府判,四顷。

  上州:达鲁花赤,一十顷;州尹同。同知,五顷。州判,四顷。

  中州:达鲁花赤,八顷;知州同。同知,四顷。州判,三顷。

  下州:达鲁花赤,六顷;知州同。州判,三顷。

  警巡院:达鲁花赤,五顷。

  警使司:警副,四顷。警判。三顷。

  录事司:达鲁花赤,三顷;录事同。录判,二顷。

  县达鲁花赤,四顷;县尹同。县丞,三顷。主簿,二顷;县尉、主簿兼尉并同。经历,四顷。

  十四年,定按察司职田:各道按察使,一十六顷。副使,八顷。佥事,六顷。

  二十一年,定江南行省及诸司职田,比腹里减半:

  上路,达鲁花赤八顷,总管同;同知四顷;治中三顷;府判二顷五十亩。

  下路:达鲁花赤七顷,总管同;同知三顷五十亩;府判二顷五十亩;经历二顷;知事一顷,提控案牍同。

  散府:达鲁花赤六顷,知府同;同知三顷;府判二顷;提控案读一顷。

  上州:达鲁花赤五顷,知州同;同知二顷,州判同;提控案牍一顷。

  中州:达鲁花赤四顷,知州同,同知二顷;州判一顷五十亩;都目五十亩。下州:达鲁花赤三顷,知州同;同知二顷;州判一顷五十亩。

  上县:达鲁花赤二顷,县尹同;县丞一顷五十亩;主簿一顷,县尉同。

  中县:同上。无县丞。

  下县:达鲁花赤一顷五十亩,县尹同;主簿兼尉一顷。

  录事司:达鲁花赤一顷五十亩,录事同;录判一顷。司狱一顷,巡检同。

  按察使八顷,副使四顷,佥事三顷,经历二顷。知事一顷。

  运司官:运使八顷;同知四顷;运副三顷,运判同。经历二顷;知事二顷,捉控案牍同。

  盐司官:盐使二顷;盐到二顷;盐判一顷,各场正同;管勾各一顷。

  至大二年,中书省臣奏:“外任有职田官员,三品请绐禄米一百石,四品六十石,五品五十石,六品四十五石,七品四十石。将职田改收入官。”从之。皇庆二年,诏外任职官公田俸钞,并依旧制。延祐三年,外官无职明者,量绐粜米。

卷七十七 志第四十四
  ○食货十

  △赐赉上

  赐赉之类,有三:

  一日五户丝。太宗八年,以真定路民户奉太后汤沫,中原诸路民户分础诸王、外戚、功臣。耶律楚材言其非便,乃命本位止设达鲁花赤,其赋则五户出丝一斤,并随路丝线颜色皆输于有司,如其额以畀之。《太宗本纪》载诸王贵戚分地:斡鲁朵、拔都平阳府,即志之太祖长子术赤位。斡鲁朵,术赤长子也。茶合带太原府,即志之茶合斛,皆察合台之异译。皇子古余克大名府,即志之定宗。孛鲁台邢州,即志之右手万户三投下孛罗台。邢州,大宗改邢洺路,至元中改广平路,故志云分拨广平邢水县也。果鲁干,河间府,即志之阔列坚。孛鲁古带广宁府,即志之孛罗古斛。也苦益都、济南二府内拨赐,即志之搠只哈撤几大王淄川王位。也苦封淄川王也。按赤带滨、隶二州,即志之哈赤温大王子济南王位,按赤带封济南王也。斡陈平凉州,即志之鲁国公主位,鲁国大长公主也速不花尚斡陈驸马也。皇子阔端,即志之阔端太子。驸马赤古,即志之郓目公主位,秃满伦公主适赤古驸马也。公主阿刺海即志之赵国公主位,阿剌海封赵国大长公主。公主果真,即志之具国公主位,太祖女火臣封昌国大长公主,火臣、果真,译音之异也。国王查剌即木华黎国王,木华黎孙塔思一名查剌。茶合带,即志之带孙郡王;茶合带,带孙子也。锻真即志之术志台郡王;锻真,术赤台孙也。蒙古寒札即志之愠里答儿位,愠里答儿即畏答儿,蒙古寒札即畏答孙忙哥,亲征录作木哥汉札也。按只那颜即按陈那颜,又作阿勒赤那颜,即志之按察儿官人;按察儿,按陈之孙也。折那颜即册那颜,阿勒赤这弟也。火斜木思即志之和斜温。宪宗二年至五、六年,均续有分拨。

  一日江南户钞。世祖平江南,分民户以赐诸王、后妃,每户折支中统钞五钱。至成宗,复益以官帑为中统钞二贯。

  一日岁赐。诸王、后妃金银钞币始于世祖中统元年,自是岁以为常,所谓岁例也。

  而岁例之外,诸王后妃又时有赐与,縻款巨万,廷臣屡言之,虽日笃亲亲之义,然亦滥矣。今并考其数之多寡,著于篇。五户丝、江南户钞之数:大祖叔答里真官人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宁海州一万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千五百三十一户,计丝一千八百十二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拨南丰州一万一千户,计钞四百四十定。太祖弟搠只哈撒儿大王子淄川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般阳路二万四千四百九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七千九百五十四户,计丝三千六百五十六斤。江南户钞:至元十三年,分拨信州路三万户,计钞一千二百定。太祖弟哈赤温大王子济南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济南路五万五千二百户。延祜六年,实有二万一千七百八十五户,计钞九千六百四十八。太祖弟斡真那颜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益都路等处六万二千一百五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二万八千三百一户,计丝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五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建宁路七万一千三百七十七户,计钞二千八百五十五定。

  大祖弟孛罗古斛大王子广宁王位: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恩州一万一千六百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二千四百二十户,计丝一千三百五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拔铅山州一万八千户,计钞七百二十定。太祖长子术赤大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平阳四万一千三百二户。戊戍年,真定普州一万户。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永州六万户,计钞三千四百定。太祖次子茶合斛大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太原四万七千三百三十户。戊戌年,真定深州一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万七千二百十二户。计丝六千八百三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澧州路六万七千三百三十户,计钞二千六百九十三定。太祖第三子太宗子定宗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大名六万八千五百九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一万二千八百三十五户,计丝五千一百九十三斤。太祖第四子睿宗子阿里不哥大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真定路八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万五千二十八户,计丝五千十三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抚州路十万四千户,计钞四千一百六十定。太祖第五子兀鲁赤太子。无嗣。太祖第六子阔列坚太子子河间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四万五千九百三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一万一百四十户,计丝四千四百七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六年,分拨衡州路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二斤,钞二千一百五十七定。大宗子合丹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粱在城户。至元三年,改拨郑州。延祐六年,实有二千三百五十六户,计丝九百三十六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常宁州二千五百户,计钞一百定。大宗子灭里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粱在城户。至元三年,改拨钧州一千五百八十四户。延祐六年,实有二千四百九十六户,计丝九百九十七斤。太宗子合失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路在城户。至元三年,改拨蔡州三千八百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八十八户,计丝一百五十四斤。大宗子阔出太子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路在城户。至元三年,改拨睢州五千二百十四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九百三十七户,计丝七百六十四斤。太宗子阔端太子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京路四万七千八百二十五户,计丝三千五百二十四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常德路二千五百二十。

  睿宗长子宪宗子阿速台大王位:

  五户丝,癸丑年,查过卫辉路三千三百四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二千三百八十户,计丝九百十六斤。睿宗子世祖次子裕宗位,

  裕宗妃伯蓝也怯赤:江南户钞,延祐六年分拨江州路德化县二万九千七百五十户,计钞一千一百九十定。

  裕宗子顺宗子武宗: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怀孟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二户;江南户钞,大德八年分拨瑞州路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干六百锭。睿宗子旭烈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彰德路二万五千五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二千九百二十九户,计丝二千二百一斤。睿宗子末哥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河南府五千五百五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八百六户,计丝三百三十三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茶陵州八千五十二户,计钞三百二十四定。睿宗子拨绰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真定蠡州三千三百四十七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四百七十二户,计丝六百十二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耒阳州五千三百四十七户,计钞二百十三锭。睿宗子岁都哥大王位: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认济南等处五千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十户,计丝二十斤。世祖长子朵儿只太子位:腹里、江南无分拨户。世祖次子裕宗后位: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龙兴路十万五千户。

  计钞四千二百锭。

  又,四怯薛班当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拨瑞州上高县八千户,计钞三百三十定。世祖次子安西王忙哥剌位: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吉州路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锭。世祖次子北安王那木罕位: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二年,分拨临江路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锭。世祖次子平远王阔阔出位:

  江南户钞,大定元年,分拨永福县一万三千六百四户,计钞五百四十四锭。世祖次子西平王奥鲁赤位:

  江南户钞:大德七年,分拨南恩州一万三千六百四户,计钞五百四十四锭。世祖次子爱牙赤大王位:

  江南户钞,皇庆元年,分拨邵武路光泽县一万三千六百四户,计钞五百四十四定。世祖次子云南王忽哥赤位:

  江南户钞:皇庆元年。分拨福州路福安县一万三千六百四户,计钞五百四十四定。世祖次子忽都帖木儿太子位:

  江南户钞:皇庆元年,分拨泉州路南安县一万三千六百四户,计钞五百四十四定。裕宗长子晋王甘麻剌位:

  五户丝:阔阔不花所管益都二十九户。

  江南户钞:皇庆元年,分拨南康路六万五千户。又,迭里讨儿湘宁王,分拨湘乡县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定。顺宗子阿木哥魏王位:

  江南户钞:皇庆元年,分拨庆元路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定。顺宗子武宗子明宗位:

  江南户钞:延祐二年,分拨湘潭州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定。合丹大王:

  五户丝:戊午年,分拨济南漏籍二百户。延祐三年,实有五户,计丝二斤。霍历极大王: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广平等处一百五十户。延祐三年,实有八十七户,计丝三十四斤。阿刺忒纳失里豫王:

  天历元年,分拨江西行省南康路。

  太祖四大斡耳朵:大斡耳朵:

  五户丝:乙卯年,分拨保定路六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万二千六百九十二户,计丝五千二百七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赣州路二万户,计钞八百锭。第二斡耳朵: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河间青城县二千九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五百五十六户,计丝六百五十七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赣州户一万五千户,计钞六百锭。第三斡耳朵:

  五户丝,壬子年,察认过真定等处畸冬三百十八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二十一户,计丝四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赣州路二万一千户,计钞八百四十锭。第四斡耳朵:

  五户丝:壬子年,分拨真定等处二百八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六户,计丝四十六斤。

  又,不别及妃子位,至元二十五年,分拨河间清州五百十户,计丝二百四斤。

  世祖四斡耳朵。大斡耳朵:江南户钞:大德三年,分拨袁州路宜大春县一万户,计钞一千六百定。第二斡耳朵: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袁州路分宜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大德四年,分拨袁州路萍乡州四万二千户,计钞一千六百八十五锭。第三斡耳朵:

  江南户钞:大德十年,分拨袁州路宜春县二万九千七百五十户,计钞一千一百九十锭。第四斡耳朵:

  江南户钞:大德十年,分拨袁州万载县二万九千七百五十户,计钞一千一百九十锭。顺宗后位:

  江南户钞:大德二年,分拨三万五千五百户。武宗斡耳朵:

  江南户钞:延祐二年,分拨湘阴州四万二千户,计钞一千六百八十锭。

  完者台皇后位:江南户钞,延祐二年,分拨潭州路衡山县二万九千七百五十户。阿鲁伦公主位:

  至元六年,分拨葭州等处种田三百户。赵国公主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高店州二万户。延祐六年,实有六千七百二十九户,计丝二千三百九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柳州路二万七千户,计钞一千八十锭。鲁国公主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济宁路三万户。延祐六年,实有六千五百三十户,计丝二千二百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汀州四万户,计钞一千六百锭。昌国公主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一万二千六百五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千五百三十二户,计丝二千七百六十六斤。

  郓国公主位:

  五户丝:分拨濮州三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千九百六十八户,计丝一千八百三十六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横州等处四万户,计钞一千六百锭。塔出驸马: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等处畸羊二百七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三十二户,计丝九十五斤。带鲁罕公主:

  五户丝:延祐六年,实有代支户大百二十户,计丝二百五十四斤。火雷公主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延安府九千七百九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代支户一千八百九户,计丝七百二十二斤。齐忒古儿驸马:

  五户丝:庚辰年,分拨眼户五百七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十六户,计丝二十二斤。独木干公主位:

  五户丝:十二年,分拨平阳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五百六十户。计丝二百二十四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梅州程乡县一千四百户,计钞五十六锭。木华黎国王: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平三万九千十九户。延祐六年,实有八千三百五十四户,计丝三千三百四十三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韶州等路四万一千十九户,计丝一千六百四十斤。孛罗先锋: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广平等处种由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七十二户,计丝二十八斤。

  行丑儿: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大名种田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十八户,计丝十五斤。阔阔不花先锋: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益都等处畸零二百七十五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二十七户,计丝十五斤。撒吉思不花先锋: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汴梁等处二百九十一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二十七户,计丝十五斤。阿里侃断事官:

  五户丝:元查济宁等处三十五户,计丝十四斤。乞里歹拔都: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平一百户,计丝四十斤。孛罗海拔都: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德州等处一百五十三户,计丝六十一斤。拾得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东平等处畸零一百十二户,计丝八十四斤。伯纳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东平三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丝十八斤。笑乃带先锋: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平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七十八户,计丝三十一斤。带孙郡王:

  五户丝:分拨东平东阿县一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六百七十五户,计丝七百二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韶州乐昌县一万七千,计钞四百二十八锭。愠里答儿薛禅: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泰安州二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千九百七十一户,计丝二千四百二十五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桂阳州二万一千户,计钞八百四十锭。术赤台郡王: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德州二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七千一百四十六户,计丝二千九百四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连州路二万一千户,计钞八百四十锭。阿尔思兰官人: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浔州路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孛鲁台素妻佟氏: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真定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十九户,计丝十五斤。八答子:

  丙申年,分拨顺德路一万四千八十七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千四百四十六户,计丝二千四百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钦州路一万五千八十七户,计钞六百二锭。右手万户三投下孛罗台万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广平路洺水州一万七千三百三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千七百三十三户,计丝一千七百三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全州路清湘县一万七千九百十九户,计钞七百一十六锭。忒木台驸马: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广平路磁州九千四百五十七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四百七户,计丝九百八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二年,分拨全州路录事司九千八百七十六户,计钞三百九十五锭。斡阔烈阇里必: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广平路一万五千八百七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七百三户,计丝八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全州路灌阳县一万六千一百五十七户,计钞六百四十六锭。左手九千户合丹大息千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齐东县一千二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六十六户,计丝一百六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藤州苍梧县一千二百四十四户,计钞九锭。也速不花等四千户: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陵州一干三百一十七户。延祐,六年,实有五百五十九户,计丝二百三十三斤。也速兀儿等三千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宁津县一千七百七十五户。延祐六年,实有七百二十二户,计丝二百八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藤州等处三千七百三十二户,计丝二百八十八斤。帖柳兀秃千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临邑县一千四百五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五十四户,计丝二百六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藤州一千二百四十四户,计钞四十九锭。和斜温两投下一千二百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曹州一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九百二十八户,计丝七百四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贵州一万五千户,计钞四百二十锭。忽都虎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查认过广平等处四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韶州曲江县五千三百九户,计钞二百十三锭。灭古赤: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凤翔府。实有二百三十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二年,分拨永州路祁阳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塔思火儿赤: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平种田户,并壬子年续查户,共六百八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六十九户,计丝一百五十五斤。塔丑万户: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平阳等处一百八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八十一户,计丝三十七斤。察罕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怀孟等处三千六百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五百六十户,计丝三百二十四斤。孛罗浑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等处四百一十五户。丁巳年,分拨卫辉路淇州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九十九户,计丝四百四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七年、大德六年分拨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速不台官人: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等处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五百七十七户,计丝二百三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钦州灵山县一千六百户,计钞六十四定。宿敦官人: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真定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六十四户,计丝二十八斤。也苦千户: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东平等处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九十五户,计丝一百一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梅州一千四百户,计钞五十六锭。阿可儿:

  五户丝:癸丑年,分拨益都路高苑县一千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九十六户,计丝七十八斤伯八千户:

  五户丝:癸丑年,分拨太原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五十二户,计丝一百四十斤。兀里羊哈歹千户:

  五户丝:戊午年,分拨东平等处一千户。延祐六年,实有四百七十九户,计丝一百九十斤。秃薛官人:

  五官丝:丁巳年,分拨兴元等处种田六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户,计丝八十斤。塔察儿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平阳二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户,计丝八十斤。忻米思拨都儿: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怀孟等处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十户,计丝二十年。猱虎官人: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平阳一千户。延祐六年,实有六百户,计丝二百四十斤。孛哥帖木儿: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真定等处五十八户,计丝二十三斤。也速鲁千户:

  五户丝:壬子年,分拨真定路一百六十九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丝一十六斤。镇海相公: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九十五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十三户,计丝二十一斤。按察儿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分拨太原等处五百五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九十八户,计丝二十九斤。按摊官人:

  五户丝:中统元年,查平阳路种田户六十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丝一十六斤。阿术鲁拨都:

  五户丝:壬子年,查大名等处三百一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一户,计丝一百二十斤。孛罗口下裴大纳: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广平等处八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十户,计丝一十二斤。忒木台行省: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同等处七百五十一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五十五户,计丝一百一十斤。撒秃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浔州三千户,计秒一百二十锭。也可太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上都五百四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户,计丝一百二十斤。迭哥官人: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大名清丰县一千七百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三百七户,计丝五百七斤。卜迭捏拨都儿: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怀孟八十八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丝一十六斤。黄兀儿塔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平阳一百四十四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户,计丝四十斤。怯来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浔州路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哈剌口温: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三十二户。曳剌中书兀图撒罕里: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街处八百七十户。延祐六年,实有四百九十九户,计丝一百一十七斤。欠帖木: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曹州三十四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十四户。欠帖温:

  江南户钞:至元十九年,分拨梅州安仁县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鱼儿泊八剌千户:

  五户丝:大德元年,分拨真定等处一千户。延祐三年,实有六百户,计丝二百四十斤。昔宝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衡州路安仁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八剌哈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台州路天台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阿塔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常德路、沅江路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定。必阇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袁州路万载县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贵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和州历阳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厥列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婺州永康县五十户,计钞二十七锭。八儿赤、不鲁古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衡州路酃县六百户,计钞二十四锭。阿速拔都: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庐州等处三千四百九户,计钞一百三十六锭。也可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武冈路临武县五千户,计钞二百定。忽都答儿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武冈路新宁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怯克迭儿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常德路龙阳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月赤察儿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武冈路绥宁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玉龙帖木儿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浔州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别若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浔州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幢兀儿王:

  江南户钞:延祐二年为始,支中统钞二百锭,无城池。霍穆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名等处三十三户。哈剌赤秃秃哈: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饶州路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添都虎儿: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一百户。贾答剌罕: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一十四户。阿刺博尔赤: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五十五户。忽都那颜:

  五户丝:壬子年,大名二十户。忽辛火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二十七户。大忒木儿: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二十二户。布八火儿赤: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八十四户。塔兰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宁三户。憨剌哈儿: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二十一户。昔里吉万户: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七十九户。清河县达鲁花赤也速:

  五户丝:元查大名二十户。塔剌罕刘元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顺德一十九户。怯薛台蛮子: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泰安州七户。必阇赤汪古台: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汴梁等处四十六户。阿剌罕万户: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一户。徐都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十一户。

卷七十八 志第四十五
  ○食货十一

  △赐赉下

  岁赐之数:答里真官人位:

  岁赐银三十锭,缎一百匹。淄川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缎三百匹。济南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绵六百二十五斤,小银色丝五十斤,缎三百匹,羊皮一千张。斡真那颜位:

  岁赐银一百锭,织五千九十八匹,绵五千九十八斤,缎三百匹,诸物折中统钞一百二十锭,羊皮五百张,金一十六锭四十五两。广宁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缎三百匹。术赤大王位:

  岁赐段三百匹,常课缎一千匹。茶合斛大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缎三百匹,绵六百二十五斤,常课金六锭六两。定宗位:

  岁赐银一十六锭三十三两,缎五十匹。阿里不哥大王位、河间王位:

  俱岁赐银一百锭,缎三百匹。合丹大王位、灭里大王位:

  俱岁赐银一十六锭三十三两,缎五十匹。阔出太子位:

  岁赐银六十六锭三十三两,缎一百五十匹。阔端太子位:

  岁赐银一十六锭三十三两,缎五十匹。阿速台大王位:

  岁赐银八十二锭,缎三百匹。泰定二年,晃兀木儿大王改封并王。

  增岁赐银一十六锭。班秃大王:

  银八锭。泰定三年明里忽都鲁皇后位下:

  添岁赐中统钞一千锭,缎五十匹,绢八十匹。裕宗妃伯监也怯赤:

  岁赐银五十锭。旭烈大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缎三百匹。末哥大王位、拨绰大王位:

  俱岁赐银五十锭,缎三百匹。裕宗后位、安西王位、北安王位:

  俱岁赐缎一千匹,绢二千匹。平远王位、西平王位:

  俱岁赐缎匹物料,折钞一千六百五十六锭;银五十锭,折钞一千锭。云南王位、忽都帖木儿太子位:

  俱岁赐银五十锭,缎匹物料折钞一千六百五十锭。晋王甘剌麻位:

  岁赐缎一千匹,绢一千匹。又朵儿只:

  延祐元年为始,年例支中统钞一千锭。太祖大斡耳朵:

  岁赐银四十三锭,红紫罗二十匹,染绢一百匹,杂色线五千斤,针三千个,缎七十五匹,常课缎八百匹。第二斡耳朵:

  岁赐银五十锭,缎七十五匹,常课缎一千四百九十匹。第三斡耳朵:

  岁赐银五十锭,缎七十五匹,常课缎六百八十二匹。第四斡耳朵:

  岁赐银五十锭,缎七十五匹。世祖大翰耳朵:

  岁赐银五十锭。第二斡耳朵:

  岁赐银五十七锭,缎一百五十匹。第三、第四斡耳朵:

  俱岁赐银五十锭。顺宗后位:

  岁赐缎五百匹。武宗真哥皇后位:

  岁赐银五十锭,钞五百锭。完者台皇后位:

  岁赐银五十锭。带鲁罕公主位:

  岁赐银四锭八两,缎一十二匹。欠帖温:

  岁赐绢一百匹,弦一千条。札八忽娘子:

  岁赐常课缎四百七十匹。西川城左翼古汉军万户脱力赤:

  岁赐常课缎三十二匹。伯要歹千户:

  岁赐缎二十四匹。典迭儿:

  岁赐常课缎六十四匹。太平王:

  岁赐,天历元年定金十锭,银五十锭,钞一万锭。分拨汝东道太平路地五百顷。

  岁例外之赐与:

  中统二年,赐诸王塔齐尔金千两、银五千两、币三百匹。

  四年,赐公主巴古银五万两、哈剌哈纳银千两。

  至元二年,赐诸王合必赤、亦怯烈,金素币各四;拜行,金币一;赐诸王只必帖木儿银二万五吉两、钞千锭。

  四年,赐王玉龙答失银五千两、币三百匹,岁以为常。

  五年,诸计王木忽及八剌合币帛六万匹。

  七年,赐皇子南术合马六千、牛三千、羊一万。

  十二年,赐皇子安西王币帛八千匹,丝万斤。

  十九年,赐诸王塔海帖木儿、忽都帖木儿等金银、币帛有差。

  二十五年,赐诸王火你赤银五百两、珠一索、锦衣一袭,玉都银千两、珠一索、锦衣一袭。赐诸王阿赤吉金二百两、银二万二千五百两、银二万二千五百两、钞西千锭及纱罗绢布有差。赐拔都不伦金百五十两、银五千两及千帛纱罗等万匹。赐诸王术伯金银皆二百五十两,币帛纱罗万匹,又赐术伯银二万五千两、币帛纱罗万匹。赐诸王也里干金五十两、银五千两、钞千锭、币帛纱罗等二千匹。赐按搭儿秃等金二百五十两、银十二万五千两、钞二万五千锭、币帛布氎布二万三千六百六十六匹。赐诸王爱牙合赤等金千两、银一万八千三百六十两、丝万两、绵八万三千二百两、币一千二百匹、织五千九十八匹。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中书省臣言:“陛下新即大位,诸王、驸马赐与宜依往年大会之旧例,赐金一者加四为五,银一者加二为三。又江南分土之献,初止按其版籍令户出钞五百文,今亦当有加。然不宜增赋于民,请因五百文另二贯,从今岁官给之。”从之。是年,赐驸马蛮子带银七万六千五百两,阔里吉思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两,高丽王眶三万两。赐国王和童金二百五十两,月儿鲁百五十两,伯颜、月赤察儿各五十两,钞锦各有差。赐亦都护金五百五十两、银七千四百两,合学里的斤帖林金五十两、银四百五十两。西平王奥鲁赤、宁远王阔阔出、镇南王脱颜及先帖木儿大会赐例,金各五百两、银五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各二百匹。诸王帖木儿不花、也只里不花等,金各四百两、银四千两、钞二千六百锭,币帛各一百六十匹。赐雪雪的斤公主钞千锭,诸王伯答罕、察合儿三千锭,伯牙兀真、赤里、由柔伯牙伯剌麻、阔怯伦、忙哥真各金五十两,银钞币有差。赐不鲁花真公主及诸王阿只吉安弟伯秃银钞有差,赐诸王亦思麻殷金五十两。

  元贞元年,赐诸王忽剌出金五十两、珠一串。诸王阿失罕来朝,赐金五十两、银四百五十两。赐诸王木颜帖木儿、阿八也不干金各五百两,银五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各二百匹。其幼者减五分之一。

  二年,赐诸王合班妃钞千二百锭,杂币帛千匹,驸马塔海铁木儿钞三千锭。赐八撤、火而忽答孙、秃刺三人钞五千锭。赐诸王铁木儿金二百五十两、银二千五百两、钞五千锭,以旌其战功。定诸王朝会赐与:太祖位,金千两、银七万五千两;世祖位,金各五百两,银二万五千两;余各有差。

  大德元年,赐诸王要木忽而、兀鲁忽不花岁赐各钞千锭。赐晋王甘剌麻钞七万锭,孛阿班答三万锭,赐药木忽儿木一千二百五十两、银一万五千两,钞一万二千锭。赐诸王药木忽儿金一千二百五十两,兀鲁忽不花赐并其母一千两银,钞各有差。赐诸王亦怜真等金银钞有差。

  大德三年,赐诸王六十、脱脱等钞一万三千余锭。

  四年,赐诸王也孙等钞一万八千五百锭。合丹之孙脱欢自北境来归,赐钞一千四百锭。

  六年,赐诸王八撤儿等钞八万六千三百余锭,赐诸王捏苦迭儿等钞五千八百四十锭。

  七年,赐皇侄海山及安西王阿难答,诸王脱脱、八不沙,驸马蛮子台等,各金五两,银珠装币等物有差。赐诸王纳忽里钞千锭、币二千匹。

  八年,赐安西王阿难答,诸王阿只吉、也速不干等钞一万四千锭。

  九年,给还西安王积年所减岁赐金五百两、丝一万五千九百斤。赐诸王脱脱钞二千锭,奴兀伦、索罗等金五百两、银千两、钞二万锭。赐察八面、朵瓦所遣使者银千四百两、钞七千八百余锭。赐安西王阿难答、月鲁铁木儿钞五千锭,以金千两、船七万五千两、钞十三万锭。赐兴圣太后出居怀州。驸马按替不花来自朵瓦,赐银五十两、钞二百锭。诸王忽剌出及昔儿吉思来贺立皇太子,赐钞及衣服、弓矢等有差。赐安西王阿难答,西平王王奥鲁赤、不里亦钞三万锭,南哥班万锭,从者三万三千锭。赐梁王松山钞千锭,赐西宁王出伯钞三万锭,赐皇侄阿木哥钞三万锭。

  武宗即位,命中书省臣议诸王朝会赐与,依成宗例,比世祖所赐金五十者增至二百五十两,银五十两者增至百五十两,以金二千七百五十两、银十二万九千二百两、钞万锭,币帛二万二千二百八十匹奉兴圣宫,赐太子亦如之。赐越王秃剌钞万锭。

  至大元年,中书省臣言:“朝会应赐者为锭总三百五十万锭,已给者百七十万,未给者犹百八十余万,两都所储已罄。自今特奏乞赏者宜暂停。”从之。晋王也孙铁木儿以诏赐万锭、止给八千锭为言,敕给晋王钞千锭,余移陕西省给之。赐国王和童金二百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赐镇南王老章金五百两、银五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八百匹,也先不花、牙儿赤金各二百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钞定二千锭。赐诸王八亦忽,金百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复赐八不沙,金五百两。赐晋王所部五百四十七人,钞五万二千九百五十锭,定王药木忽儿金千五百两、银三万两、钞万锭。赐诸王木南子金五十两、银千两、钞千锭。赐皇太子鹰坊钞二十万锭。赐诸王脱欢金三百两、银二千五百两、钞二千锭,阿思不花金百两、银千两、钞千锭。赐皇太子金千两。

  二年,以诸王老的代梁王镇云南,赐金二百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从者币帛有差。

  三年,赐诸王那木忽里等钞万二千锭。

  仁宗即位,以诸王朝会普赐金三万九千六百五十两、银百八十四万九千五十两、钞二十二万三千二百七十九锭、币帛四十七万二各四百八十八匹。己巳,卫王阿木哥入朝,赐钞二万锭。以朝会恩赐诸王秃满金百五十两、银五千三百两、币帛三千匹。以朝会恩赐,月赤察儿、床兀儿金二百两、银二千八百两;赐诸王阿不花等金二百两、银七百五十两、钞一万三千六百三十锭,币帛各有差;赐皇姊大长公主钞万锭。

  皇庆元年,赐安王完泽及其子金三百两、银一千三百五十两、钞三千五百锭。赐安远王丑汉金百两、银五百两、钞千锭。赐诸王阔阔出金束带一、银百五十两、钞二百锭。赐诸王宽彻、忽都迷失金百五十两、银一千五百两、钞三千锭,币帛有差。

  二年,赐诸王按灰金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金束带一,币帛各四十匹。赐宣宁王铁木儿不花币帛百二十匹,安远王亦思丹等各百匹。敕卫王阿木哥岁赐外,给钞万锭。赐驸马脱铁木儿金百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币帛五十匹。赐诸王火罗思迷、脱欢、南忽里,驸马忙兀带,金二百两、银一千二百两、钞一千六百锭,币帛各有差。

  延祐元年,赐卫王阿木哥等钞七千锭。

  二年,赐诸王纳忽答儿金五十两、银二百五十两、钞五百锭。赐宣宁王铁木儿不花及其弟钞万锭。

  三年,赐诸王迭里哥儿不花等金三百五十两、银一千二百两、钞三千二百锭。币帛有差。赐周王从卫钞四十万锭。

  四年,赐诸王宗戚朝会者金三百两、银二千五百两、钞四万三千九百锭。赐赵王阿鲁秃金五十两、银五百两、钞千锭。安远王丑汉、汉王阿鲁秃,为叛王脱火赤所掠,各赐金银币帛。赐皇姑大长公主忙哥台金百两、银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各百匹。

  五年,赐诸王桑哥班金束带一、银百两、钞五百锭。赐安王兀都思不花等金束带及金二百两、银一千五十两、钞二千二百锭、币帛二百八十匹。赐诸王八里带等金二百两、银八百五十两、钞二千锭、币帛二百匹。诸王五千锭、币帛一百匹。

  六年,英宗即位,赐诸王也孙铁木儿、脱脱那颜等金银币帛有差。赐诸王铁木儿不花钞万五千贯。赐诸王阿术里台宴服珠帽。赐诸王曲鲁不花钞万五千贯。赐诸王买奴等钞二十五万贯。赐公主札牙八剌等钞七万五千贯。以登极大赉诸王、百官,计金五千两、银七十八万两、钞一百二十一万一千贯、币五万七千三百六十四匹。

  帛四万九千三百二十二匹、木棉九万二千六百七十二斤、布二万三千三百九十匹、衣八百五十九袭、鞍勒弓矢有差。赐寿宁公主钞七万五千贯,给武宗皇后钞七十五万贯,赐公主札牙八剌从者钞七十五万贯,赐公主买的钞五万贯,驸马灭怜钞二万五千贯,赐晋王也孙铁木儿钞百万贯,赐公主速哥八剌钞五十贯。

  二年,赐诸王案忒不花钞七万五千贯。驸马脱脱卒,赐钞五万贯。遣亲王阇阇秃总兵北边,赐金二百五十两、银二千五百两、钞五十万贯。

  三年,遣诸王忽剌出往云南,赐钞万五千贯。赐诸王喃茶失言二百五十万贯。

  泰定即位,大赉后妃、诸王、百官金七百余锭、银三万三千锭,钱及币帛称是。

  泰定元年,赐诸王彻彻秃金一锭、银六十锭、币帛各百匹。塔思不花金一锭、银四十锭、币帛二百匹,阿忽铁木儿等金银各有差。赐寿齐公主金十锭、银五十锭、钞一万锭。遗诸王阇阇出镇畏兀,赐金银钞千计。诸王阿木哥卒,赐钞千锭。诸王阿马卒,赐钞五千锭。赐云南王王禅钞二千锭,诸王阿都赤钞三千锭,诸王伯颜帖木儿二千锭。

  三年,诸王薛彻秃、晃火帖木儿来朝,赐金银钞币有差。赐诸王宽彻不花、买奴各三千锭,赐诸王孛罗铁木儿、阿剌忒纳失里各钞二千锭。赐寿宁公主田百顷、钞三万锭。赐梁王王禅钞五千锭,赐王禅及诸王彻彻秃币帛各二百匹。赐绥宁王阿都赤钞四千锭,赐汀宁王八剌失里钞三千键。

  四年,诸王买奴来朝,赐金一锭、银十锭、钞二千锭,币帛各四十匹。赐诸王阿忒剌纳夫里等钞六千锭。亲王也先铁木儿镇北边,赐金一锭、银五锭、钞五百锭,币帛各千匹。诸王火沙、阿荣、答里镇北边,赐金银币钞各有差。诸王搠思班、不赛因等以文豹、名马等物来献,赐金银妙万计。赐谙王火儿灰、月鲁帖木儿、八剌失里及驸马买住罕钞一万五千锭,金银币帛有差。赐寿宁公主钞五千锭。赐营王也先帖木儿钞三千锭。赐公主不答吉你钞千锭。诸王孛罗进使贡硐砂,赐钞二千锭。

  致和元年,赐辽王脱脱钞五千锭,粱王王禅钞二千锭。

  天历元年,赐诸王阿剌忒纳夫里、帖木儿不花、宽彻不花、买奴等金各五十两、银各五百两,币各三千匹。赐阿剌忒纳失里及齐王月鲁帖木儿等金各五百两,银各一千五百两,钞各万锭,诸王朵列帖木儿金五十两、银五百两、钞千锭。二年,中书省臣言:“思赉请王、百官,诸如武宗之制,凡金银五锭以上,减三分之一,五锭以下全畀之。又以七分为卒,其二分准时值给钞。”制可。赐武宁王彻彻秃金百两、银五百两,西域诸王燕只吉台金二千五百两、银万五千两,钞币有差。

  至顺元年,敕有司供明宗后八不沙、宫人币帛二百匹,及阿梯里,脱忽思币帛有差。赐鲁国大长公主钞万锭,赐诸王养怯帖木儿、孛栾台、征棘斯、察阿兀罕等金钞币有差。赐诸王朵列铁木儿银千两、币二百匹。

  二年,赐燕帖木儿及公主察吉儿各金百两、银五百两、钞二千锭。定功赏。诸王各金百两,银五百两,金膝带一,织金等币各十八匹。三年,赐公主月鲁金五百两、银五千两。遣使往西域,赐诸王不赛因绣彩币二百四十匹。

  三年,宁宗即位,货赉诸王金币如文宗即位之制。以诸子忽剌台贫乏,赐钞五百锭。赐诸王克彻币帛各二千匹。

  至元二年,赐宗王火儿灰母答里钞一千锭。赐吴王搠失江钞五千锭。命宗王不兰奚、驸马月鲁不花等镇薛连可、怯鲁、速速地,各赐钞六百锭及银牌。

  四年,赐宗王王里不花钞千锭、金一锭、银十锭。

卷七十九 志第四十六
  ○食货十二

  △赈恤上

  赈恤之法有二:曰蠲免,曰赈贷。以恩免者:朝廷有大庆则免之;有盗喊之乱、军旅供给之费,则免之;逃亡复业者,则免之;军民站户困弊,则免之。以恩赈者:曰鳏寡孤独,曰诸王部众之贫乏。其余则恩免所及者,赈亦及之。至于灾免、灾赈,则以水旱疫疠,救生恤死,尤荒政之最亟者。今类共事,分著于后。

  恩免:

  世祖中统元年,量减丝料、包银分数。

  二年,诏:减免民间差发,免平阳、太原军站户重租税科。诏:十路宜抚使。量免民间课程,弛诸路山泽之禁。

  三年,以军兴,人民劳苦,敕停公私逋负毋征,以米千石、牛三百给西京蒙古户。北东等路。以兵兴供给繁重,免本岁丝料、包银。蠲滨、棣今岁田租之半,东平蠲十分之二。复蒙古军站户。差户、农民包银,征其半。俘户止令输丝。民户输赋之月,毋征私债。敕济南官吏,凡军民公私逋负,权住毋征。三叉沾灶户,经宋兵焚掠,免今年租赋。以济南路遭李璮之乱,军民皆饥,尽免差发。

  四年,以西凉民户值浑都海之乱,人民流散,免差税三年。

  至元元年。诏:减明年包银十分之三,无业者试十分之七,逃户复业者免差税三年。

  三年,减中都包银四分之一。

  七年,诸路课程,减十分之一,以纾民力。

  八年,诏:四川民力困弊,免茶盐课税。

  十二年,蠲免包银丝绵钞,免河南路包银三分之二,其余路分亦免十分之五。

  十三年,敕减今岁丝赋之半,免大都医户十二年丝银。

  十七年,敕和州等处为叛兵所掠者,赐钞给之。仍免民差役三年。

  十八年,免福州路今年税二分。十八年,以前租税并免征。

  十九年,免诸路民户明年包银、俸钞及逃移户差税。

  二十年,免大都、平滦民户丝绵俸钞。二十年,免福建归附后未征苗税,免京畿所括田旧税三分之二,新税三之一。

  二十一年,蠲江南今年田租十分之二,其十八年以前逋欠悉免之。

  二十二年,除民间包银,三年不使带纳俸钞,尽免大都地税。

  二十四年,免唐兀卫河西地元籍徭役,免东京等处军民徭赋。

  二十五年,免辽阳、武平等差发,以武冈、宝庆二路荐经寇乱,免今年酒税课及前岁逋租。以南安、瑞、赣三路,连岁盗起,民多失业,免逋岁万二千六百石。湖头贼张治国掠泉州,免泉州今岁田。

  二十六年,蠲汀、漳二州田租。宜章县为广东寇所掠,免今岁田租。

  二十七年,常宁州过寇乱,免其田租。广州、韶州以遭寇乱,并免其田租。减河间、保定、平滦三路丝绵银。

  二十八年,免江淮贫民至元十二年至二十五年所逋田租二百九十七万六千余石,及二十六年未输田租十三万石、钞一千一百五十锭、丝五千四百斤、绵千四百三十余斤。二十八年,免腹里诸路包银俸钞,其大都、上都、隆兴、平滦、大同、太原、河间、保定、武平、辽阳十路钞锒并除之。

  二十九年,以上都、隆兴、平滦、河间、保定五路供给,视他路为甚,宜免今岁公赋。免宝庆路田租万三千九百七十三石。置会同、安定二县隶琼州,免其田租。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除大都、上都两路差税一年,其余减丁地税十分之三,系官逋欠一切蠲免,民户逃亡者差税皆除之。以上世祖皇后裕宗尊号,免所在本年包银俸钞,及内郡地税、江淮以南商税。

  元贞元年,除大都民户丝料、包银、税粮。

  大德元年,免上都、大都、隆兴差税三年。

  大德二年,免今年上都、隆兴丝银,大都差税、地租。

  四年,诏颁宽令,免上都、大都、隆兴大德五年丝银税粮,附近秣养马驼之郡免税粮十分之三,其余免十分之一,江北荒田许人耕种者并展税限一年。著为令。

  七年,以转输军饷劳,免思、播二州及潭、衡、辰、沅等路税粮一年,常、澧三分之一,淘金站户无种佃者免杂役。

  九年,又下宽免之令,以恤大都、上都、隆兴、腹里、江淮之民。

  十年,免大都今年租,逃移复业者免差税三年。

  十一年,免上都、大都、隆兴差税三年,其余路分量轻重优免。免云南八番等地面差发一年,其积年逋欠蠲之,逃移复业者免三年。

  至大二年,上尊号,诏:毋令见户包纳差税,被灾百姓内郡免差税一年,江淮免夏税三年,免大部、上都、中都秋税,其余今岁被灾人户,依上蠲免,至大二年以前民间欠差税课程。并行豁免。

  四年,免腹里包银及江南夏税十分之二。又免大都、上都、中都差税三年。

  延祐元年,以改元,免上都十大都差税二年,其余经赈者免一年,流民复业者免差税三年。

  二年,免各差税、丝料,延祐元年泸阳、麻阳二县以土贼作乱,蠲其田徂。

  七年,减天下租贼二分,包银二分。免上都、大都、兴和三路差税三年,又免税粮、包银、丝料、合有差发。

  至治二年,免大都、兴和差税三年,八番、思、播、两广洞寨差税二年,江淮创科包银三年,四川、云南、甘肃秋粮三分,河南、陕西、辽阳丝银三分,赈恤云南、广海等处。

  泰定元年,免天下和买杂役三年,蛋户差税一年。

  二年,除江淮创科包银,流民复业者免差役三年。

  二年,免各路差丝科。

  天历元年,免诸路差税、丝料有差及海北盐课二年,免民间逋赋无可追征者,免奉元路商税一年,免永平总管府田租二年,免达达军站之贫乏者及各路差租有差,免人民逋欠官钱。

  至顺元年,以改元,免诸路税差有差,诏:河南、怀庆、卫辉、普宁四路今岁差发全行蠲免;其余路分,腹里差发、江淮复税,亦免三分,免海北盐课三年,免云南行省田租。

  三年,免大都、上都、兴和三路差税三年,腹里差发免,其余诸郡不纳差去处免税粮十分之二,江淮以南夏税亦免二分。

  至正元年,免天下税粮五分。

  六年,免天下差税三分,水早之地全免。

  灾免:

  中统元年,以各处被灾。验实免科差。四年,以秋旱霜灾,减大名等路税稂。

  至元三年,开元等路饥,减户赋布二匹,秋税减其半,水达达户,减青鼠二,其租税,被灾者免征。真定等路旱蝗,其代输筑城役人户,悉免之。

  五年,东胜旱,免其租赋。

  八年,以去岁东平及西京旱蝗水潦,免其租赋。

  七年,益都登莱早蝗,诏减其今年包银之半。东京路饥兼造船劳役,免今年丝银十之三。

  南京、河南等路蝗,减今年丝银十之三。以南京、河南旱蝗,减今年差赋十之三。

  十八年,保定路清苑县旱,高店、夏津、武城等县蟊害稼,免今年程计六千四百四十八石。

  十九年,免巩昌等处积年所欠田租课。

  二十四年,大都饥,免今岁俸钞,诸路半征之。沈州饥,又经乃颜兵蹂躏,免其今年丝锒、租赋。浙西诸路水,免今年田租十之二。

  二十五年,益州旱,蠲其租四千七百石。平江水,免所负酒课。睢阳霖雨害稼,免其租千六百石有奇。以考城、陈留、通许、杞、太康五县大水,及河溢没民田,免其租万五千二百石。保定霖雨害稼,免今岁田租。漷州等处霖雨吉稼,免今年田租。安西省大饥,免田租二万一千五百石有奇,仍贷粟赈之;嘉样、鱼台、金乡三县霖雨害稼,免其租五千石。巩昌路荐饥,免田租之半,仍以钞三千锭点其贫者。

  二十六年,绍兴大水 免未输田租。泰发寺屯明大水,免今岁租。济宁、东平、汴粱、济南、棣州、顺德、平滦、真定霖雨害稼 免田租十万五千七百四十九石。两淮屯田雨雹害稼,免今岁田租。大都路霖雨害稼。免今岁田租,仍减价粜诸路仓粮。台、婺二州饥,免今年田租。武平路饥,免今年田租。无为州大水,免今年田租。

  二十七年,晋陵、无锡二县霖雨害稼,并免其田租。芍陂霖雨害稼,免其租。以荐饥,免今岁银、俸钞,其在上都、大都、保定、河间、平滦者万一百八十锭,在辽阳省者千三百四十八锭有奇。平山、真定、枣强三县早,灵寿、元氏二县大雨雹,并免其租。江阴大水,免田租万七百九十石。河溢太康,没民田三十一万九千八百余亩,免其租八千九百二十八石。棣州厌次、河阳大风雹害稼,免其租。免河间、保定、平滦岁赋丝之半。怀孟路武陟县、汴梁路祥符县皆大水,免田租八千八百二十八石。终南等屯霖雨害稼万九千六百余亩,免其租。广济署洪济屯大水,免其租万三干二百四十一石。兴、松二州陨霖杀禾,免其租。隆兴路陨霜杀稼,免其田租五千七百二十三石。免大都、平滦、保定、河间自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逋租十三万五百六十二石。大同路民多流移,免其田租二万一千五百四石。

  二十八年,上都、太原饥,免至元十二年至二十六年所逋田租三万八千五百余石。武平路饥,免其去年租田。凡州郡田尝被灾者,悉免其诅,不被灾者免十之五。太原、杭州饥,免今岁田租。抚州路饥,免去岁田租四千五百石,大名之清河、南乐诸县霖雨害稼,免田租万六千六百六十九石,婺州水,免田租四万一千六百五十石。景州、河间等州霖雨害稼,免田租五万六千五百九十五石。以岁荒,免平滦屯田,免大都今年田租。保定、河间、平滦三路大水,被灾都全免,收成者半之。武平饥,免今年田租。广济署大昌等屯水,免田租万九千五百石。以武平地震,全免去年税四千五百三十六锭,今年量输之,止征二千五百六十九锭。

  二十九年,京畿荐饥,免今岁田租。龙兴路南昌、新建、进贤三县水,免田租四千四百六十八石。平江、湖州、常州、镇江、嘉兴、松江、绍兴等路水,免至元二十八年田租十八万四千九百二十八石。大宁路惠州连年水旱,诏给钞二千锭及粮一月赈之。太平、宁国等六路饥,发粟赈之。高丽饥,赐米十万石。广济署屯田既蝗复水,免今年田租九千三百十八石。平滦路大水且霜,免田租二万四千四十一石。

  三十年,营田提举司屯田为水所没,免其租四千七百七十二石。湖州、平江、嘉兴、镇江、扬州、宁国、太平等路大水,免田租百二十五万七千八百八十三石。岳州华容县水,免田租四万九百六十二石。辽阳、沈州、广宁、开元等路雹害稼,免田租七万七千九百八十八石。岳州华容县水,免田租四万九百六十二石。

  三十一年,常德、岳、鄂、汉阳四州水,免其田租。

  元贞二年,象食屯水,免其田租。

  大德元年,归德、徐、邳、汴梁诸县水,免其田租二年。以水旱,减州郡田租十分之三,甚者尽免之,老病单弱者差税并免三年。顺德旱,大风损麦,免田租一年。

  三年,扬州、淮安,免其田租。以江陵、沔阳、庐、随、黄等州旱,汴梁、归德、永、陇、陕蝗,并免其出租。

  五年,平滦路水,免今年田租,仍赈粟三万石。遣官分道赈恤各路,被灾重者,免其差一年,贫乏之家计口赈之。顺德路水,免其田租。江陵、常德、皆旱,并免其门摊、酒课。

  七年,尽除内郡饥荒所在差税,仍令河南省赈恤流民。各道宜抚使言:“去岁被灾人户未经赈济者,宜免其差役。”从之。浙西淫雨,民饥者十四万,赈粮一月,仍免今年夏税,并各户酒醋课。免大德七年民间逋税。

  八年,免平阳、太原差其差税三年,及隆兴、上都、大同等路被灾人户二年。大都、保定、河间路免一年。江南佃户私租太重,以十分为率,减二分,永为定例。柳林屯田被水,其逋租及民贷食者皆勿征。陈州霖雨,免其田租。以顺德、恩州去岁霖雨,免其民租四千余石。大名、高唐去岁霖雨,免其田租二万四千余石。冀、孟、辉、云内诸州,去岁霖雨,免其田租二万二千一百石。

  九年,以陕西渭南、栎阳诸县旱,免其田租。免晋宁、冀宁三年商税之半。扬州之泰兴、江都,淮安之山阳水,免其田租九千余石。

  十一年,陕西行省吉:“开成路前者地震,民力重困,已免赋二年,请再免今年。”从之。

  至大元年,江淮大饥。免今年作赋及夏税。益都饥,免今年差徭,仍以本路课税及发米汪利诗两仓粟赈之。江南北水旱饥荒,免至大元年差发、官税。免绍兴、广元、台州、建康、广德诸路田徂,又免酒课十分之三。绍兴灾甚,凡田户止输田租十分之四。

  至大二年,以徐、邳连年大水,百姓流离,悉免今年差税。东平、济宁荐饥,免其民差税之半,下户悉免之。

  三年,济南、东平符处饥,免曾经赈恤诸户今岁差税,其未经赈恤者量减其半。

  四年,浙西水灾,免漕江浙粮四分之一。

  皇庆元年,益都饥,免所贷官粮二十四万石。

  皇庆二年,免大宁路金税、盐课。

  延祐元年,免上都、大都差税二年,其余被灾曾经赈济人户免其税一年。免蒙古地差税二年。

  三年,甘肃等州饥,免田租。

  至治元年,滁州霖雨伤稼,免其田租。临江路旱,免其田租。高邮兴化县水,免其田租。雷州路海康、遂溪二县海溢,坏民田,免其税二年。河间、陕西十二县民饥,免其徂之半。泾州雨雹,免被灾者租。南阳西穰等屯风雹,洪泽芍陂屯田去年旱蝗,并免田租。免德安府被灾民租。睢、许二州,去年水早,免其租。淮安路去岁大水,辽阳路陨霜杀禾,南康路旱,并免其租。安丰县霖雨害稼,免其租。扬州旱,免其租。新安、上蔡二县水,免其租。淮安路水,免其租。

  泰定三年,大都、河间、保定、永平、济甫、常德诸路饥,免其田租之半,庐州、郁林州及洪泽旱,免其租。光州水,中山安喜县雨雹伤稼,大昌屯河决,大宁、庐州、德安、梧州、中庆诸路属县水旱,并免其租。沔阳府阜,免其租。永平路大水,免其租,仍赈稂一月。亳州河溢,免其田租。

  四年,永平路饥,免其租,仍赈粮两月。汴梁属县饥,免其租。延安府县旱,免其租。龙兴属县旱,免其租。大都、保定、真定、东平、济南、怀庆诸路旱、免其田租之半。

  致和元年,免河南自实田租一年,被灾州郡税粮一年,流民复业者差税三年。

  天历二年,免陕西延安诸屯逋粮千九百七十石。永平屯田昌同、济民、丰赡诸署以蝗及水灾,免今年租。以淮安海宁州、盐城、山阳诸处去年水,免今年租。黄州及思州旱,免其田租。

  至顺元年,以河南、怀庆旱,其门摊课程及逋欠差税皆免征。

  至顺二年,安庆之望江,淮安之山阳县皆水,免其田租。常德府枕源州水,免其田租。以扬州泰兴、江都二县雨害稼,免其田租。德安府水,免其田租。辰州、兴国二路虫,归德府雨伤稼,并免其田租。高邮府水,免今年租。

  元统二年,免天下民租之半。

  恩赈:

  中统元年,诏天下鳏寡孤独者废疾不能自存之人,命所在官司以粮赠之。

  至元元年,诏病者给药,贫者给粮。

  八年,令各路设济众院以居贫民。敕诸路鳏寡孤独疾病不能自存者,官给庐舍薪米。

  十年,以官吏破除人己,凡粮薪并敕于公厅给散。

  十七年,赐四川贫民及兀刺带等牛马羊价钞。赐秃浑贫民粮及八剌合赤等羊马钞。十八年,上都南四站人畜困乏,赐钞给之。

  十九年,各路立养济院一所,仍委宪司点治。

  二十年,给京师南城孤老衣粮房食。给水达达鳏寡孤独者绢千匹、钞三百锭。

  二十一年,赐贫乏者阿鲁浑、玉龙帖木儿等部众,共钞七千四百八十锭。赐贫乏者押失、忻都察等钞一万四千三锭。赐蒙古贫乏者也里古、怯列海、察儿等钞十二万四千七百二十三锭,又赐蒙古贫乏者兀马儿等钞二千八百五锭。

  二十二年,以伯敕八等贫乏,给钞七万六千五百二锭。赐合达里贫民及合剌和合丹民牛种,给钞万六千三百锭。

  二十四年,给诸王巴八所部贫乏者钞万一千锭。

  二十五年,济宁投下蔡古军乏食,诏辽阳省给米万石赈之。以咸平荐经兵乱,发沈州仓赈之。兀良台饥民多殍,给三月粮。西安王阿难荅来告饥,诏给米六千石及橐驼百。

  二十六年,拔都不伦部民千一百四十八户贫乏,赐银十万五千一百五十两。检视请王按灰部贫民,给以粮。乞儿乞思户,验其贫者赈之。辽阳自乃颜叛,民疲敝,发钞五千八百锭赐之,赐也速带儿所部万人钞万锭。

  二十七年,命验大都路贫病之民在籍者二千八百三十七人,发粟三百石赈之。

  二十八年,给寡妇冬夏衣,赐薛彻温都儿等九驿贫民三月粮。

  二十九年,给贫民柴薪,日五斤。

  三十年,周贫乏,钞三万七千五百二十锭。

  三十一年,赐京师贫民米绢。以东胜等处牛递户贫乏,赐钞三千余锭。卜阿思民,为海都所掠,喝钞三万九千九百余锭。

  元贞元年,以蛮子台所部贫乏,赐钞十八万锭。以诸王亦怜真部驿人贫乏,赐钞千锭。赐章河至苦盐驿分乏户钞一万二千九百余锭。给塞下贫民钞二万四千锭。以博尔赤、荅剌赤贫乏,赐钞二万九千余锭。赐诸王巴撒尔等三部钞四万八千五百余锭。

  二年,诏各处孤老人布帛各一匹赈之。赐辽阳行省粮三万石。安西王部贫乏,给粮万石赈之。

  大德元年,给也只所部六千户粮。

  二年,以粮十万石赈北边内附贫民。给西平王奥鲁赤所部民粮。

  三年,诏:遇天寿节,人给中统钞一贯,著为令。驸马蛮子台所部匮乏,以粮十三万石赈之。辽东开元、咸平蒙古、女真等人乏食,以粮二万五千石赈之。

  四年,赐诸王也只里部钞二万锭,八怜脱思所隶户六万五千余锭。赐出伯所部钞万五千四百余锭,赈之。

  五年,给和林贫军钞二十万锭,诸王药忽木所部钞万五千九百余锭。绐札忽而真妃子所部钞二万锭,又给札忽而真及诸王出伯军钞四十万锭。赐定远王所部钞十四万三千锭。减直粜米赈京师贫民,其老幼廪给之。

  五年,始行红贴粮法于大都、上都,令有司籍贫户,置半印号簿文贴,各书姓名口数,逐月对贴,以给大口三斗,小口半之,视赈粜之直三分减一,每年拨米二十万四千九百余百。

  六年以云南站户贫乏,以银钞优恤之。京师民乏食,计口赈之。发通州仓米赈贫民,给死者棺木钱。赈那海贫乏户米八千石。赐诸王合荅孙等部钞四万五千八百余锭。

  七年,赈凤翔、秦、巩、甘州、合迷里贫乏户。七年,赐诸王脱铁木儿之子也先博怯所部等钞六千九百余锭。赐诸王阿只吉所部钞二万余锭、粮万石。

  八年,赐西平王奥鲁赤、合带等部民钞万锭,朵耳思等站户钞二千二百锭、银三百九十两有奇。

  九年,赐诸王完浑、撒都失里、别不花等所部钞。五万六千九百锭,币帛有差。免大都、上都、隆兴差税,内郡包银、俸钞一年。江淮以南租税及佃种官田者,均免十分之二。九年,绐脱脱所部乞而吉思民粮五月。九年,赐西宁王出伯所部钞三万锭。

  十年,以沙都而所部贫乏,给粮两月。以京畿雷家站户贫乏,赐钞五百锭。

  十一年,赐晋王部贫民钞五万锭。

  至大元年,以大都难食,粜米十万石减其价以赈之。诏开宁路及宣德、云州工役浩繁,除赋税已免二年外,更免一年。

  三年,楚王牙忽都所隶户贫乏,以米万石、钞六千锭赈之。赐晋王也孙铁木儿所部贫民钞三千锭。

  四年,赐大都路民九十者二千三百三十一人。帛二匹;八十者八千三百三十一人,帛一匹。赐湘宁王所部钞三万二千锭。

  皇庆二年,以米五千石赈阿只吉都之贫乏者。

  延祐元年,西番诸王贫乏。给钞万锭。曲鲁部畜牧耗,赐钞八百七十三锭。营王也先铁木儿支属贫乏,赈粮两月。荅即乃所部匮乏,给粮二万石。

  二年,诸王脱列铁木儿所部缺食。以钞七千五百锭赈之。发粟三百石,赈诸王按铁木儿等部贫民。奉元、龙兴、吉安、察罕脑儿诸驿乏食。给粮赈之。

  三年,诸王按灰部乏食,给米三千二百八十六石赈之。

  四年,给天下鳏募孤寡独钞,减免各处田租有差。以诸王部经脱火赤之乱,百姓贫乏,给钞十六万六千锭、米万石赈之。赐诸王秃满铁木儿等部金一千三百两、银七千七百两、钞一万七千七百、币帛二千匹。

  五年,赐晋王等部贫乏者二月粮。五年,赈辽东贫民。诸王雍吉部众乏食。赈米三千石。诸王按塔木儿等部众乏食,赈粮两月。敕枢密院核实蒙古贫乏者,存恤之。

  六年,赈晋王部贫民,给钞四十万锭。赈合剌赤部贫民三十万锭。赈诸位怯怜口。赐左右鹰房及合剌赤等贫乏钞十四万锭。东平、济宁水陆驿乏食,户绐麦千石。敕上都、大都冬夏设食于路,以食饥者。

  七年,市羊五十万、马十万,赈北方贫乏者。市马三万、羊四万给进军贫乏者。以昌平、滦汨十三驿供亿繁重,给钞三十万贯赈之。

  至治二年,岭北戍卒贫乏,赐钞三千二百五十万贯、帛五十万匹。给蒙古子女贫乏者钞七百五十贯,又赐百五十贯。

  三年,赈北边军钞二十五万锭、粮二万石。

  泰锭元年,彻彻火儿火思之地五千户贫乏,赈之,给钞三千锭散与贫者。

  三年,赈昌王八剌失所部钞四万锭。赈潜邸贫民钞二十万锭。

  天历二年,赈保锭路被兵之民百四十五户粮一月。真定民三千七百四十八户及开平县民被兵者,并赈之。以米五万石赈粜京师贫民。

  至顺元年,发米十万石赈粜京师贫民。命以赈粮十万石济京师贫民。赈上都怯怜口万五千七百户,粮二万石。赈襄邓畏兀民被兵者六十三户,户给钞十五锭、米二石;被兵掠者五百七十七户,户给钞五锭、米二石。

  三年,赈粜米五万石济京师贫民。给诸王也先铁木儿所部二千石。赈暗伯拔都军屯东边者粮两月。赈金兰站户不能自存者粮两月。赈辽阳千户小薛干所部贫乏者粮。安西王阿难荅、西平王奥鲁赤所部皆乏食。给米有差。速哥察儿等十三站乏食,给锒。

  至正元年,临贺县被徭寇掠,发义仓赈之。

  至正六年,发米二十万石赈粜上都贫民。

  八年,遗使赈湖南北被寇人民,死者钞五锭,伤者三锭,毁所居屋者一锭。

  十六年,诏沿海州县为贼所掠者,免田租三年。

卷八十 志第四十七
  ○食货十三

  △赈恤下 入粟补官内外诸仓 惠民药局

  灾赈:

  中统元年,平阳旱,赈之。

  二年转懿州米万石,赈亲王塔齐尔部饥民。赈桓州饥民。

  三年,甘州饥,给银赈之。发粟三十万石,赈济南饥民。

  四年,赈河西饥民银三千七百两。彰德路及洺、磁二州旱,赈之。赈东平等处贫民钞四千锭。赈诸王只必帖木儿部贫民。

  五年,益都民饥,赈之。

  至元元年,诸王算济所部营账火。发粟赈之。

  二年,辽东饥,发粟万石、钞百锭赈之。

  一年,益都民饥,赈之。

  六年,东平、河间十五属饥,赈之。东昌路饥,赈米二万七千五百九十石。济南路饥,赈米十二万八千九百石。高唐、固安二州饥,以米二万六百石赈之。

  八年,赈北京、益都饥。赈济南路饥。赈大都路饥。

  九年,以籍田所储粮赈民不足,又发近地官仓济之,赈水达达部饥。赈辽东等路饥。

  十年,赈诸王塔察儿部民饥。赈甘州等处诸驿饥民。赈诸王塔察儿部布万司疋。是岁,诸路虫蝻灾五分,霖雨害稼九分,赈米凡五十四万五千五百九十石。

  十一年,诸路眶蝗等虫灾凡九所,民饥,发米七万五千四百十五石、粟四万五百九十九石以赈之。

  十二年,卫辉、太原等路旱,河间霖雨伤稼,凡赈米三千七百四十八石、粟二万四千二百六石。濮州等处,命代粮五千石。

  十三年,东平、济南、泰安、德州、涟海、清河、平滦,西京西三州,以水旱,赈军民站户米二十二万五千五百六十石、粟四万七千七百十二石,钞四千三百八十二锭有奇。

  十四年,赈东平、济南等郡饥民米二万一千六百十七石、粟二万八千六百十三石、钞一百三十锭。

  十五年,咸淳府及良民户饥,以钞千锭赈之。赈别失八里日忽思等饥民钞二千五百锭。是岁,西京、奉圣州及彰德等处水旱民饥,赈米八万八百九十石、粟三万六千四十石、钞二万四千八百八十锭有奇。

  十六年,以江南所运糯米不堪用者赈贫民。

  十七年,高邮等处饥,赈粟九千四百石。

  十八年,扬州火,发米七百八十三石赈被灾之家。通、泰二州饥,发粟二万一千六百石赈之。遣使赈瓜、沙州饥民。开原等路六驿饥,命给帛万二千疋,鬻妻子者,官为赎之。

  十九年,真定饥,赈粮两月。

  二十年,以帛千匹、钞三百锭赈水达达四十九站。

  二十一年,合剌禾州民饥,户给牛两头、种二石,更给钞十一万六千四百锭,粜粮六万四百石赈之。

  二十二年,于京城南城设赈粜铺三所,发海运粮减直粜之,白米减钞五两,南粳米减三两。自是岁以为常。发钞二万九千锭、盐五万引、市米赈阿只吉所部饥。

  二十三年,大都六属郡饥,赈粮两月。

  二十四年,咸平等处霜雹为灾,诏以海运粮五万石赈之。以陈米贷贫民。诸王薛彻都等所部雨土七昼夜,牛羊死者不可胜计,市棉布给之,计直钞万四千六十七锭。以粮给诸王阿只吉部贫民,大口二斗,小口一斗。

  二十五年,杭州、平江连岁大水,赈其尤贫者,发海运米十万石,赈辽阳省军民饥者。懿州饥,以米十五万石赈之。莱阳、蒲台二县饥,出米下其直赈之。尚书省臣言:“杭、苏、湖、秀四州大水,请辍上供米二十万石,赈之。”从之,减米价,赈京师。发大路粟,赈流民。胶州连岁大水,令减价粜米以赈之。发米三千石,赈灭吉儿带所部饥民。

  二十六年,发和林粮千石,赈诸王火你赤部曲。西安饥,减价粜米二万石。甘州饥,发钞万锭赈之。辽阳饥,货高丽米六万石赈之。宁夏路饥,下其价粜米万一千石赈之。命甘肃行省给合的所部饥者粟。安西饥,减价粜米二万石。甘州饥,发钞万锭赈之。桂阳路饥,下其价粜米八千七百二十石以赈之。合剌部饥,出粟四千三百二十八石有奇以赈之。驸马爪忽儿部曲饥,赈之。蠡州饥,发河西务米二千石,减价粜以赈之。诸王铁失、孛罗带部众饥,敕上都、辽阳发粟赈之。河西务饥,发米赈之。左右卫顿田大水伤稼,发米四百万石赈之。武平路饥,发常平仓米万五千石赈之。赈保锭等路屯田户饥。平滦昌国屯田饥,赈米一千六百五十六石。输米千石赈平滦饥。赈文安县饥民。桓州等驿饥,以钞给之,蠡州饥,发义仓赈之。伯颜所部阿剌户饥,以粟七千四百七十石赈之。赈马站户饥。

  二十七年,大都饥,减价粜粮五万石赈这。丰润署田户饥,给六十日粮。开元路宁远县饥,发钞二千锭赈之。兴州兴安饥,给九十日粮。伯答罕民户饥,给六十日粮。渐东诸路饥,给九十日粮。任邱县饥,给九十日粮。阇兀所部阑遗饥,给六十日粮。保锭路锭兴饥,发粟五千二百六十四石赈之。中山畋户饥,给六十日粮。广济署饥,给粟二千二百五十石。渔阳等处稻户饥,给三十日粮。永昌站户饥,给米赈之。令大都路以粟六万二千五百六十石赈通州流民。诸王小薛部饥,给六十日粮。定兴站户饥,给三十日粮。出鲁等千一百十五户饥,给六十日粮。平滦民万五千四百六十五户饥,赈粟五千石。纳都等站户饥,给九十日粮。以米千二百石赈诸王赤只里部众。河东山西道饥,敕宣慰使阿里火者购米赈之,又命阿里火者发大同钞本二十万锭赈饥民。二十四年,赈桓州饥民五百石。武平地震,发钞八百四十锭,转海运米万石赈之。尚书省臣言:“江阴、宁国等路大水,民流移者四十五万八千四百七十八户。”帝曰:“此亦何待上闻,当速赈之。”凡出粟五十八万二千八百八十九石。八鲁剌思部饥,命宁夏路给米三千石赈之。隆兴苦盐泺等驿饥,发钞七千锭赈之,滦阳县饥,给六十日粮。不耳答失所部饥。给九十日粮。

  二十八年,以去岁陨霜害稼,赈宿卫怯怜口粮二月,发米赈瓮古饥民。太原饥民,口给粮两月或三月,遣官覆验。水达达、咸平路饥,发粟赈之。杭州、平江等五路饥,发粟赈之。溧阳、太平、徽州、广德、镇江五路亦饥,赈之如杭州。赈辽阳、武平饥民。以沙不丁等米赈江南饥民。以米三千石,赈阔里吉思饥民。赈桓州等西站、女真等站饥。大都饥,出米二十五万四千八百石赈之。诸王出伯部曲饥,给米赈之。塔叉儿、塔带民饥,发米赈之。给按答儿民户四月粮。女真部饥,借高丽粟赈给之。平滦路及丰赡、饥民二署饥,出米万五千石赈之。

  二十九年,清州饥,就陵州粟四万七千八百石赈之。给辉州龙山、和平等县饥民粮。赈德州齐河、清平、泰安州饥民。山东廉访司言:“棣州春旱且霜,夏霖潦,乞赈恤。”敕依东平州,发附近官廪计口给之。隆兴跑饥,给钞二千锭,复发粟以赈之。辽阳水达达、女真饥,诏忽都不花趣海运给之。河西务水,给米赈之。帖木塔儿等所部民饥,诏给米五千石以赈之。华容县水,发米二千一百二十五石赈之。

  至元三十一年,赈宿卫士怯怜口粮三月。辽阳所属九处大水,命赈恤之。以伯要歹忽剌出所隶一千户饥,赐钞万锭。

  元贞元年,以京师米贵,设肆三十所,发粮七万石粜之,白粳米每石中统钞十五两,白米十二两,糙米六两五钱。以陨霜杀禾,赈安西王山后民米一万石。赈辽阳民被水者粮两月。宣德府大水,给粮两月。以粮一千三百石赈隆兴路饥。以二千石赈灭秃等军饥。

  二年,平阳路之绛州、台州路之黄岩州饥,杭州火,并赈之。济南民饥,发粟赈之。福建、广西两江道饥,发粟赈之。大都、保锭、济梁、江陵、沔阳、淮安水,金、复州风拔禾,太原闻喜、河南芍陂旱,免其田租。

  大德元年,汴梁、归德水,木邻等九站饥,以米六百四十石赈之。以饥,赈水达达粮五千石,公主囊家真位二千石。卫辉路旱疫,澧州、常德、饶州、临江等处,温之平阳、瑞安二州大水,镇江之丹阳、金坛旱,并以粮给之。庐州无为州江潮泛,溢历阳,合肥、梁县及安丰之蒙城、霍邱县,扬州、淮安路饥,韶州,南雄州、处州、温州皆大水,并赈之。常德路大水,常州路及宜兴州旱,并赈之。般阳路饥疫,给粮两月。

  二年,建康等路水,发临江路粮二万石赈之。发庆元粮五万石,减其直以赈饥民。江西、江浙水,赈饥民二万四千九百有奇。赈隆兴、临江两路饥民。又赈金、复州屯田军粮二月。

  三年,鄂、岳、汉阳等路旱,免其酒课、夏税。江陵路旱蝗,弛湖泊之禁,仍以粮赈之。

  四年,发粟十万石,赈湖北饥。宁国、太平路旱,以粮二十万石赈之。建康、常州、江陵饥民八十四万八千六十余,人给粮,二十二万九千三百九十余石。建康、平江、浙东等处饥民,粮二十二万九千三百余石。

  五年,平江等十四路大水,以粮万石随各处时直赈粜。江湖泛滥,东起通、泰、常州,西尽真州,以粮八万七千余石赈之。称海北十三站大雪,牛马多死,赐钞一万一千余锭。五年,上都大水,减价粜粮万石赈之。

  六年,湖州等路饥,赈粮二十五万一千余石。大同等路亦饥,赈粮一万六千石。济南霖南,民多流离,发粟赈之,并赐钞三万锭。保定等路饥,以钞万锭赈之。道州旱,辽阳饥,发粟赈之。岳木忽而等部民饥,以乳牛、牡马济之。以米二千石赈应昌府。亦乞烈等二站饥,赈米一百五十石。以粮四千余石,赈广平路饥民,万五千石,赈江西被水之家,二百九十余石,赈铁里平等四站饥户。宁海州饥,以米九千四百石赈之。

  七年,平江等十五路民饥,减直粜粮三十五万四千石。武冈饥,减价粜粮万石以赈之。常德路饥,减直粜粮万石以赈之。平阳、太原地震,遣使分道赈济,为钞九万六千五百八锭,仍免太原、平阳今年差税。诏内郡比岁不登,其民已免差者,并蠲免其旧租。以钞万锭,赈归德饥民。

  八年,平阳、太原地震,命赈恤之。扶风、岐山、宝鸡诸县旱,乌撒、乌蒙、益州、忙部、东川等路饥疫,并赈恤之。太原之交城、阳曲、管州、岚州,大同之怀仁雨雹陨霜杀禾,杭州火,发粟赈之。潮州飓风海溢,民溺死者众,给其被灾户粮两月。以平阳、太原去岁地大震,免其税课一年。

  九年,归德濒岁被水,民饥,给粮两月。大同路地震,怀仁县地裂二所,以钞四千锭、米二万五千余石赈之。是年,租赋、税课、徭股一切除免,以汴梁、归德、安丰去岁被灾,潭州、郴州、桂阳、东平等路饥,并赈恤之。以晋宁累岁被灾给钞三万五千锭。宝庆路饥,发粟五千石赈之。潼川霖雨江溢,溺死者众,饬有司给粮一月,免其田租。琼州屡经寇叛,隆兴、抚州等路水,汴梁霖雨为灾,并给粮一月。澧阳县火,赈粮二月,沔阳之玉沙江溢,陈州之西华河溢,峄州水,赈米四千石。扬、潭、郴及藤、沂等郡饥,减直粜粮五万一千六百石,赈之。

  十年,奉圣州怀来县民饥,给钞九百锭。镇西武靖王所部民饥,发甘肃粮赈之。道川、营道等处江溢山裂,溺死者众,复其田租。辽阳饥,赈贷有差。宣德等处雨雹害稼,大同之浑源陨霜杀禾,平江大风海溢,道州、武昌、永州、兴国、黄州、沅州饥,减直赈粜七万七千八百石。开成路地震,压死故秦王妃也里完等五千余人,以钞万三千六百余锭、粮四万五千一百余石赈之。成都等县饥,减直赈粜米七千余石,吴江大水,发米万石赈之。武昌路火,给被灾者粮。益都、扬州、辰州饥,减直粜米二万一千余石。

  十一年,以饥,赈安州高阳等县五千石,漷州谷一万石,奉符等处钞二千锭两,浙、江东等处钞三万余锭、粮二十万石。又劝富民赈籴粮一百四十余万石。凡施米者,验其数之多少授以院务等官。又以钞十万七千余锭、盐引五千道、粮三十万石,赈绍兴、庆元、台州三路饥民。

  至大元年,淮安等处铠,从河南行省言,以两浙盐引十万买粟赈之。以北来贫民八十六万八千户仰食于官,非久计,给钞百五十万锭,币帛准钞五十万锭,命太师月赤察儿、太傅哈剌哈孙分给之。江浙行省饥,赈米五十二万五千石、钞十五万四千锭、面四万斤。又流民户百三十三万九百五十有奇,赈米五十三万六千石,钞十八万七千锭,盐折直为引五千。河南、山东大饥,有父食其子者,以两道没入赃钞赈之。济宁大水入城,诏遣官以钞五千锭赈之。真定水,溺水者百七十余人,发米万七百石赈之。以湖广米十万石贮于扬州,江西、江浙海漕三十万石内分五万石贮朱汪、利津二仓,以济山东饥民。是年,增京城米肆为十五所,每肆日粜米一百石。

  三年,东平人饥,赈米五千石。循州大水,发米赈之。汜水、长林、当阳、夷陵、宜城、远安诸县水,令尚书省赈之。上都饥,遣刑部尚书撒都丁发粟万石,下其直赈粜之。山东、徐、邳等处水、旱,以御史台没入赃钞四千余锭赈之。河南水,死者给槥,漂庐舍者给钞,验口赈粮两月,免今年租赋。

  四年,济宁、东平、归德、高唐、徐、邳诸州水,给钞赈之。河间、陕西诸县水、旱伤稼,令有司赈之。江陵属县水,必死者众,大宁等路陨霜,令有司赈恤。太原、河间、真定、顺德、彰德、大名、广平路等路,濮、恩等州霖雨伤稼,赈钦察卫粮五千七百五十三石。皇庆元年。漷州饥,赈粮两月。赈山东流民。滨州饥,出仓米二万石,减价赈之。赵王汝安郡饥,赈粮八百石。宁国路泾县水,赈粮二月。晋王郡告饥,赈钞一万五千钞。

  皇庆二年,顺德、冀宁路饥,辰州水,赈以米钞。上都民饥,出米五千石,减价赈粜。保锭、真锭、河间民流不止,命有司给粮两月,仍免今年差税,云州蒙古军饥,户给米一石。兴国属县蝗,发米赈之。

  延祐元年,以钞六千三百锭赈良乡诸驿。真定、保定、河间饥,给粮两月,畿内及诸卫顿田饥,赈钞七千五百锭。归州告饥,出粮减价赈粜。汉阳、潭州、思州民饥,武陵县水溢,并发廪减价粜之。衡州、郴州、兴国、永州、耒阳州饥,发廪减价赈粜。沅陵、庐溪二县水,武清县浑河堤决淹民田。发廪赈之。冀宁、汴梁及武安、涉县地震,台州、岳州、武冈、常德、道州等路水,发廪减价赈粜。肇庆、武昌等路水,发廪减价赈粜。赈诸王铁木儿不花部米千石,秃满部二千石。沔阳、归德、汝宁、安丰等处饥,发米赈之。

  二年,怀孟、卫辉等处饥,发粟赈之。益都、般阳、晋宁民饥,给钞米赈之。晋宁、宣德等处饥,给米、钞赈之。真州扬子县炎,发米减价赈粜。秦州成纪县山移,陷没居民,遣民赈恤。泰元、隆兴、吉安、南康、临江、袁州、抚州、江州、建昌、赣州、南安、梅州、辰州、兴国、潭州、岳州、常德、武昌等路,南丰州、澧州等处饥,并发廪赈粜。漷州,昌平、香河、宝坻等县水,没民田庐,潭州、全州、永州路,茶陵州河溢,没民田,出米减价赈粜。

  三年,汉阳路饥,出米赈之。河间、济南、滨、棣等处饥,给粮两月,辽阳盖州及南丰州饥,发仓赈之。潭水、宝庆、桂阳、澧、道、袁州等路饥,发粟赈粜。

  四年,汴梁、扬州、河南、淮安、重庆、顺庆、襄阳民皆饥,发廪赈之。

  五年,以红城米赈净州、平池等处流民。辽阳饥,漕粮十万石于义、锦州,以赈贫民。德庆路地震,巩昌、陇西大雨山崩,给粮赈之。

  六年,命输粟上都、兴和,赈蒙古饥民,济宁等路大水,视其民乏食者赈之。发粟赈东平、东昌、高唐、德州、般阳、扬州等路饥。上都民饥,发官粟万石,减价赈粜。

  七年,赈宁夏路军民饥,赈木怜、浑都儿等十一驿饥。那怀、浑都儿驿户饥,赈之。括马三万匹,给蒙古流民。河间、真定、济南等处蒙古军饥,赈之。赈大都、净州等处流民。汝宁府雨伤稼。发粟五千石赈粜。边民赈米三月。诸王告住等部火,赈粮三月、钞万五千贯。晋王部饥,赈钞五千贯。诸王木南郎部饥,兴圣宫牧驼部饥,并赈之。沈阳民饥,给钞万二千五百贯赈之。昌王阿失部饥,赐钞千万贯赈之。广东新州饥,赈之。

  至治元年,诸王斡罗思部饥,发净州仓赈之。蕲州饥,赈粮三月。归德饥,发粟十万石赈粜。河南安丰饥,以钞二万五千贯、米五万石赈之。营王也先帖木儿部畜牧多死,赈钞五千贯。赈宁国路饥,益都、般阳路饥,以粟赈之。江州、赣州、临江、南安、袁州、建昌旱,民饥,发粟四万八千石赈之。广德路旱,发米九靠三真赈粜。濮州大饥,命有司赈之。赈益都、胶州饥。女真蛮赤兴等十九驿。赈之。赈南恩新州饥。京师饥,发粟十万石减价粜之。安陆府汉水溢,坏民田,赈之。庆远路饥,真锭路疫,并赈之。河间路饥,赈之。

  二年,山东、保定、河南、汴梁、归德、襄阳、汝宁等处饥,发米三十九万五千石赈之。仪封县河溢伤稼,发粟赈之。临安路、河西诸县饥,赈之。延安路饥,赈粮一月。赈辽阳女真、汉军等户饥。赈濮州水灾。辽阳哈里滨民饥。赈之。赈真锭、彰德路饥。恩州水,民饥疫。赈之。真州火,徽州饥,并赈之。赈东昌、霸州饥。赈固安州饥。赈夏津、永清二县饥。京师饥,发米二十万石赈粜。河南、陕西、河间、保定、彰德等路饥,发粟赈之,仍免常赋之半。兴元褒城县饥,赈这。广元路绵谷、昭化饥,官市米赈之。恩州风雹,建德路水,皆赈之。南康路大水,庐州六安、舒城水,并赈之。瑞州高安县饥,赈之。大宁路水达达等驿水,赈之。临安路、河西诸县旱,命有司赈之。岷州旱疫,赈之。宣德府宣德县地震,赈被灾者粮钞。南唐建昌州大水山崩,死者四十七人,命赈这。

  三年,镇西武宁王部饥,赈之。就师饥,发粟赈粜。平江路嘉定州饥,发粟赈之。芍陂屯田女真户饥,赈粮一月,崇明诸州饥,发米万八千三百二十石赈之。台州黄岩州饥,赈粮两月。察罕脑儿驿户饥,赈之。南丰州民及巩昌蒙古军饥,赈之。蒙古万户府饥,赈粮两月,真定骆驿户饥,赈粮二千四百石。扬州江都火,云南西平王卫士饥,皆赈之。袁州路宜春县、镇江路丹徒县饥,赈米四万九千石。沅州黔阳县饥,芍陂顿田旱,并赈之。平江嘉定州饥,辽阳答失蛮、阔阔部雹,并赈之。澧州、归州饥,赈粜米二万石。

  泰锭元年,粜米二十万石,赈京师。广德、信州、岳州、惠州、南恩州民饥,发粟赈之。绍兴、庆元、延安、岳州、潮州五路及镇远府、河州、集州饥,赈之。临洮狄道县,冀宁石州、离石、宁乡旱,赈米两月。撒儿蛮部及北边饥,赈粮钞有差。袁州水,龙庆、延安、吉安、杭州、大都诸路属县水,饥,赈粮有差。大都,真定晋州、深州,奉元诸路及甘肃河渠营田等处雨伤稼,赈粮二月。大司农田诸卫屯田,彰德、汴梁等路雨伤稼,顺德、大名、河间、东平等二十一郡蝗,晋宁、巩昌、常德、龙兴等处饥,皆赈之。秦州成纪县大雨山崩,水溢、汴梁、济南属县雨水伤稼,赈之。延安、冀宁等十二属,诸王哈伯等部饥,赈粮有差。奉元路长安县大雨,澧水溢,延安路洛水溢,濮州馆陶县及诸卫屯田,建昌、绍兴二路,赈粮有差。广东道及武昌路江夏县饥,赈粮有差。河间路饥,赈粮二月。汴梁、信州、泉州、南安、赣州等路赈粜有差。嘉锭、龙兴县赈粮一月。大都、上都、兴和等路十三路,赈钞八千五非常锭。延安路雹灾,赈粮一月。

  二年,减京城赈粜米价为二十贯,后又减为十五贯。肇庆、巩昌、延安、赣州、南安、英德、新州、梅州等处饥,赈粜有差。保定路饥,赈钞四万锭、粮万五千石。雄州归信诸县大雨,河溢,被灾者万一千六百五十户,赈钞三锭。济南滨州、棣州等处水,民饥,赈粮三万石。五花城突灭秃、拙只干、麻兀三驿饥,赈粮二千石。衡州衡阳县民饥,瑞州蒙山银场丁饥,赈杰有差。通、漷二州饥,发粟赈粜。蓟州宝坻县、庆元路象山诸县饥,赈粮二月。大都、凤翔、宝庆、衡州、谭州、全州诸路饥,赈粜有差。荆门州旱,漷州、蓟州、凤州、延安、归德等处民及山东蒙古军饥,赈粮钞有差。肇庆、富州、惠州、袁州、江州诸路及南恩州、梅州饥,赈粜有差。镇江、宁国、瑞州、桂州、南安、宁海、南丰、潭州、涿州等处赈粮五万石。陇西、汉中、秦州饥,赈钞三万锭。大都路檀州大水,汴梁路十五县河溢,江陵路江溢,洮州、临洮府雨雹,潭州兴国属县旱,彰德路蝗,龙兴、平江等十二路饥,赈粜米三十二万五千余石。巩昌路、临洮府饥,赈钞五万五千锭。济宁、兴元、宁夏、南京、归德等十二路饥,赈粜米七万石。镇西武靖王部及辽阳水达达路饥,赈粮一月,庆远溪洞民饥,发米二万五百石,平价粜之。敕山东州县收养流民所弃子女。延安、鄜州、绥德、巩昌等处雨雹,般阳新城县蝗,宗仁卫陨霜杀禾,睢州河决,大都路檀州、巩昌府静宁县、延安路安塞县雨雹,卫辉路汲县河溢,并赈之。南恩州、琼州饥,赈粮一月,临江路、归德府饥,赈粮二月。衡州、岳州饥,赈粜米一万三千石。以郡县饥,诏运米十五万石贮濒河诸仓,以备赈救。开元路三河溢,复州、南安、德庆诸路饥,赈粮钞有差。

  三年,大都路属县饥,赈粮六万石。恩州水,以粮赈之。归德府属县河决,民饥,赈粮五万产六千石。河间、保定、真定三路饥,赈粮四月。建昌路饥,粜米三万石。永平、卫辉、中山、顺德诸路饥,赈钞六万六千余锭。宁夏、奉元、建昌诸路饥,赈粮二月。雄州饥,太平兴化属县水,并赈之。奉元属县大雨雹,峡州旱,东平属县蝗,大同属县水,莱芜等处饥,赈钞三万锭。河决郑州阳武县,漂民万六千五百家,赈之。赈永平、奉元钞七万锭。赈粜濠州饥民麦三万八千余石。大都昌平大风,坏民舍九百家。龙庆路雨雹一尺,真锭蠡州、奉元蒲城等县及无为州大水,河中府、永平、建昌、邛都、中庆、太平诸路及广西两江饥,并发粟赈之。扬州崇明州大风雨,海水溢,溺死者给棺敛之。杭州火,赈粮一月。扬州、宁国、建德、南恩州旱,赈之。京师饥,发粟八十万石,减价粜之。沈阳、辽阳、大宁等路及金、复水、民饥,赈钞五万锭。宁夏路万户府、庆远安抚司饥,并赈之,广宁路霖雨伤稼,赈钞三万锭。汴梁、建康、太平、池州诸路及甘肃亦集乃路饥,并赈之。锦州水溢,坏田千顷,漂死者万人,人给钞一锭。崇明州海溢,漂民舍五百家,赈粮一月,给死者钞二十锭。保定饥,赈粮八万一千五百石。怀庆路饥,赈钞四万贯。广西静江、象州诸路及辽阳路饥,并赈之。大宁路大水,溺死者人给钞一锭。

  四年,辽阳行省诸州县饥,赈钞十八万锭。彰德、淮安、扬州诸路饥,并赈之。永平路饥,赈钞三万锭。诸王朵来、兀鲁兀等部畜牧灾,赈钞三万五千锭。大宁、广平二路属县饥,赈钞二万八千锭。河南行省诸郡及建康属县饥,赈粮有差。奉元路及通、顺、檀、蓟等州,渔阳、宝坻、香河等县饥,赈粮两月。江南江陵属县饥,赈粮有差。发义仓赈盐官州民。庐州路饥,赈粮七万九千石。镇江、兴国二路饥,赈粜有差。籍田蝗,圣州黑河水溢,衢州大雨,发廪赈饥者,给溺死者棺。辽阳河溢,右卫率部饥,并赈之。扬州路崇明州海门县海溢,汴梁路扶沟、兰阳县河溢,并赈之。保定、真定二路饥,赈粮三万石,钞五千锭。大都路诸州霖雨水溢,赈粮二十四万九千石。卫辉获嘉等县饥,赈钞六千锭,仍蠲于地税。大名、河间二路属县饥,并赈之。诸王塔思不花所部饥,赈粮千石。发米三十万石,赈京师饥。

  致和元年,陕西诸路饥,赈钞五万锭。河间、汴梁二路属县及开城、乾州蒙古军饥,并赈之。晋宁、卫辉二路,泰安州饥,赈钞四万八千三百锭。冀宁路平定州饥,赈粜米三万石。陕西、四川及河南府等处饥,并赈之。大都、东昌、大宁、汴梁、怀庆等路饥,赈之。保定、冠州、德州、般阳、彰德、济南属州县饥,发钞赈之。诸王喃答失等部风雪,毙死畜牧,赈粮五万石、钞四十万锭。奉元、延安二路饥,赈钞四千四百九十锭。

  天历元年,赈陕西临潼、华阳二十三驿钞二千八百锭,晋宁路十五驿八百锭。赈粜京城米十万石,石为钞十五贯。杭州火,命浙江行省赈被灾之家。

  二年,陕西饥,赈以钞五万锭。赈大都路涿州、房山、范阳等县饥民粮两月。陕西大饥,赐钞十四万锭赈之。大同路旱,民多流殍,以本路及东胜州粮万三千石,减时直十之二赈粜之。奉元临潼、咸阳二县及畏兀儿八百余户告饥,以钞万三千锭赈咸阳,麦五千四百石赈临潼,麦百余石赈畏兀儿。永平、大同二路,上都、云需两府,安赤卫,皆告饥;悄平赈粮五万石,大同赈粜粮万三千石,云需府赈粮一月,贵赤卫赈粮二月。陕西诸路饥民百二十三万四千余口,诸县流民又数十万,发孟津合粮八万石及河南、汉中所贮官租赈之。德安府屯田饥,赈粮千石。常德、澧州、滋利州饥,赈粜粮万石,赈卫辉路饥民万七千五百余户。括江淮僧道余粮,赈河南府饥民。池州、广德、宁国、太平、建康、镇江、常州、湖州、庆元诸路及江阴州饥民六十万户,赈粮十四万三千余石。诸王忽剌答儿所部旱蝗,赈粮二月。大都、兴和、顺德、大名、彰德、怀庆、卫辉、汴梁、中兴诸路,泰安、高唐、曹、冠、徐、邳诸州饥民六十七万六千余户,赈以钞九万锭,粮万五千石。大都宛平县,保锭遂州、易州,赈粮一月。靖州赈粜粮九千八百石。凤翔府饥民十九万七千八百人,以官钞万五千锭赈之。丰乐八屯及万户府军士饥,以官钞百三十锭赈之。益都莒、密二州春水、夏旱蝗,饥民三万一千四百户,赈粮一月。集庆、河南路旱疫、晨以本府屯田租及安丰务递云粮三月。莒、密、沂诸州饥,赈以米二万一千石。赈晋宁路饥民。湖广常德、武昌、澧州诸州旱饥,出官粟赈粜之。庐州旱饥,以粮五千石赈之。冀宁路旱饥,赈粮二千九百石。蕲州路夏秋旱饥,赈米五千石。武昌江夏火,赈粮一月。

  至顺元年,扬州、安丰、庐州等路,以两淮盐课钞五万锭、粮五万石赈之。真州、单、黄等路,汝宁府、郑州饥,各赈粮一月。开元路胡里改万户府饥,给粮赈之。帖麦赤驿户及建康、广德、镇江诸路饥,赈粮一月。卫辉、江州二路饥,赈钞二万锭。宁国路尝赈粮二万石,不足,复赈万五千石。赈常德、澧州饥。吐蕃等处民饥,命有司以粮赈之。豫王阿剌忒纳失里所部饥,赈粮二月。淮安饥,以两淮盐课钞五万锭赈之。赈河南流民复归者钞五千锭。泰安州饥民三千户,真定南乐县饥民七千七百户,松江府饥民万八千三百户,土蕃朵里只失监万户部内饥,命有司赈之。济宁路负,赈以盐钞万锭。杭州火,赈粮一月。察罕脑儿宣慰司所部饥民万四千四百五十六人,人给钞一锭。东平路须城饥,赈以山东盐课。安庆、安丰、蕲、黄、庐五路饥,以淮南赃罚库钞赈之。赈东昌饥民三万三千六百。濮州临清、馆陶二县饥,赈钞七千锭。光州光山县饥,出杰万石,下其直赈粜。信阳、息州及光州固始县饥民,以附近仓粮赈之。河南登封、偃师、孟津诸县饥,赈以两淮盐课钞三万锭。巩昌、临洮、兰州、定西州饥。赈钞三千五百锭。沂、莒、胶、密、宁、海五州饥,赈粮五千石。中兴、陕州、归州、安陆、沔阳饥户三十万有奇,赈粮四月。广平路饥,以河间盐课钞万三千锭赈之。沿边部落饥民八千二百人,人给钞三锭、布二匹、粮二月。天临之醴陵、湘阴等州,台州之临海等县饥,各粜赈五千石。芍陂屯田饥,赈粮二月。吐蕃等处民饥,命有司赈之。赈怀庆、孟州等驿钞千锭。德州饥,赈以盐课钞三千锭。武昌路饥,赈以粮五万石、钞二千锭。赈卫辉、大名、庐州饥,民钞六千锭,粮五千石。开元路胡里改万户府、宁夏路哈赤千户所饥,各赈粮二月。镇江饥,赈粮四万石,饶州饥,命有司赈之。增大都赈粜米五万石。铁里干、木邻等三十二驿大饥,人赈粮二石,命中书赈粮十万石。

  二年,以钞万锭赈胶州饥,钞万锭赈察罕脑儿蒙古民饥,赵王不鲁纳部民饥,发近仓粮万石赈之。又发山东盐课钞、朱汪仓粟赈登、莱饥民,兴和粟仓赈保昌饥民。浙西诸路水、旱,饥民八十五万余户,劝富家入粟补官,仍益以本省钞十万锭并俗僧道度牒一万道。赈云内州饥民及察忽凉楼戍兵共七千户。发通州官粮,赈檀、顺、昌平等处饥民九万余户。以山东盐课钞三千五百锭赈益都三万余户。赈诸王伯颜也不干部内饥民。以山东盐课钞五千锭赈博兴饥民,一千锭赈信阳等场。赈镇宁王那海部饥民两月粮。赈辽阳东路万户府饥民三千五百户粮两月。以河间盐这时候钞四千锭,赈河间饥民四千一百户。

  三年,赈永昌路流民。庆远、南丹等处安抚司之宜山县饥,以军积谷二百八十石赈粜。梅州水旱,民大饥,发粟七百石赈粜。赈肇庆路高要县饥民九千五百四十石。安州饥,给河间盐课钞赈之。赈木怜、七里等二十三驿,人米二石杭州、池州俱火,赈之。崇宁州饥,赈粜米二千四百石。赈宗仁卫九百户,各钞一锭。以亦畿运司粮万石,赈大都宝坻县饥民。左钦察卫士饥,赈粮二月。

  元统元年,京畿大水,饥民四十余万,以钞四万锭赈之。赈恤宁夏饥民五万三千人一月粮。

  二年,东平须城县、济宁济州、曹州济阴县水灾民饥,诏以钞六万锭赈之。塞北东凉亭雹,民饥,发仓廪赈之。安丰路旱饥,赈粜麦六千七百石。永平诸县水,赈钞五千锭。瑞州路水,赈米一万石。杭州、镇江、嘉兴、常州、松江、江阴水、旱,发义仓,赈饥民五十二万二千石。山东饥,赈粜米二万二千石。淮西饥,赈粜米二万石。成州旱,饥,出库钞及常平仓米赈之。江浙大饥,计户五十九万五百六十四,发米六万七千石、钞二千八百锭。云南大理诸路,发钞十万锭赈之。宣德府火。出钞二千锭赈之。大宁、广宁、辽阳、开元、沈阳懿州水、旱,以钞二万锭遣官赈之。池州青阳、铜陵饥,发米一千石赈之。南康路旱蝗,以米十二万三千石赈粜之。吉安路水,民饥,发粮二万石赈粜。

  至元元年,道州、永兴水,发米五千石及义仓粮赈之。沅州民饥,赈米二万七千七百石。宝庆路饥,粜米三千石。

  二年,沅州路泸阳县饥,赈粜六千石。抚州、袁州、瑞州诸路饥,发米六万石赈粜。松江府上海饥,发义仓粮赈之。安丰路饥,赈粜麦四万二千四百石。庆元慈溪饥,遣官赈之。

  三年,临江路新淦州、新喻州,瑞州民饥,赈粜米二万石。发钞四十万,赈江浙饥民。发义仓米,赈蕲州及绍兴饥民两月。发钞一万锭,赈宝坻县饥民,发义仓,赈溧阳州饥民。以米八千石、钞二千八百锭,赈哈剌奴儿饥民。龙兴路南昌新建县饥,太皇太后发徽政院粮二万六千七百七十石赈粜。

  四年,赈京师、河南北被水灾者。龙兴路南昌州饥,以江西运粮赈粜。

  五年,濮州鄄城、范县饥,赈钞二千一百八十锭。冀宁路交城等县饥,赈米七千石。桓州饥,赈钞一千锭。云需府饥,赈钞五千锭。开平县饥,赈米两月。兴和、定昌等路饥,赈钞万五千锭。三不剌等处民饥,发米赈之。汀州路长汀县大水,户赈钞半锭,死者一锭。水达达民饥,赈粮三月。沂、莒二州饥,发粮赈粜。诸王脱欢脱木儿所部饥,以钞三万四千九百锭赈之。脱怜浑秃所部饥,以锭万一千百三十五七锭赈之。沈阳民饥,赈粜米一千石。八番顺元等处饥赈钞二万二千锭。袁州饥,赈粜米五千石。胶、莒、密、潍等州饥,赈钞二万锭。

  六年,邳州饥,赈米两月。福宁州大水,每户赈米两月。益都、般阳等路饥,发粟赈之。淮安路山阳县饥,赈钞二千五百锭。给粮两月。邢台县饥,赈钞三千锭。济南路历城饥,赈钞二千五百锭。赈怯里等十三站,每站一千锭。河南宜阳县大水,溺死者多,人给殡殓钞一锭,仍赈义仓两月。处州、庐州饥,以常平仓粜赈之。东平路民饥,赈之。

  至正元年,湖南诸路饥,赈粜米十八万九千七十六石。济南滨沾化等县饥,以钞五万三千锭赈之。大都宝坻县饥,赈米两月。河间莫州、沧州等处饥,赈钞三万五千锭。晋州饶阳、阜平、安喜、灵寿四县饥,赈钞一万锭。般阳路长山等县饥,赈钞万锭。彰德路安阳等县饥,赈钞万五千锭。漷州河西务、彰德饥,赈钞万五千锭。赈阿剌忽等处被灾民三千九百二十户。扬州路崇明、通、泰等州海溢,溺死一千六百余人,赈钞万一千八百二十锭。

  二年,大同饥,运京师粮赈之。顺宁保安县饥,赈钞一万锭。广平磁州饥,赈钞五万锭。彰德路安阳、临漳等县饥,赈钞二万锭。大同路浑源州饥,以钞六万二千锭、粮二万石赈之。大名路饥,以钞万二千锭赈之。河南路饥,以钞五万锭赈之。冀宁路饥,赈粜米二万石。顺德路平乡县饥,赈钞万五千锭。卫辉路饥,赈钞万五千锭。归德府睢阳县水,民饥,赈粜米万三千五百石。

  三年,胶州及属邑高密地震,河南等处民饥,赈粜麦十万石。

  四年,永平、澧州等路饥,赈之。巩昌陇西民饥,每户贷常平粟三斗。赈东昌、济南、般阳、庆元、抚州民饥。

  五年,大都、永平、巩昌、兴国、安陆等处并桃源万户府民饥,赈之。汴梁、济南、邠州、瑞州等处民饥,赈之。

  七年,河东大旱,民多饥死,遣使赈之。

  八年,西北边军民饥,遣使赈之。

  十二年,大名路开、滑、浚三州,元城十一县,水、旱、虫蝗,饥民七十一万六千九百八十口,给钞十万锭赈之。

  十五年,上都饥,赈粜米二万石。

  入粟补官,始于天历三年时,各路亢旱,用太师答剌罕等言举而行之。江南、陕西、河南等处锭为三等,令富民依例出米,无米者折钞,陕西每石八十两,河南并腹里每石六十两,江南三省每石四十两,实授茶盐流官,让封父母者听。

  陕西省:一千五百石之上,从七品。千石之上,正八品。五百石之上,从八品。三百石之上,正九品。二百石之上,从九品。一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八十石,中等。五十石,下等。三十石之上,旌门。

  河南并腹里:二千石之上,从七品。一千五百石之上,正八品。一千石之上,从八品。五百石之上,正九品。三百石之上,从九品。二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一百五十石之上,中等。一百石之上,下等。

  江南三省:一万石之上,正七品。五千石之上,从七品。三千石之上,正八品。二千石之上,从八品。一千石之上,正九品。五百石之上,从九品。三百石之上,上等钱谷官。二百百五十石之上,中等。二百石之上,下等。

  先已入粟遥授虚名,今再入粟者,验其粮数,照依资品实授茶盐流官。

  陕西:一千石之上,从七品。六百六十石之上,正八品。三百三十石之上,从八品。二百石之上,正九品。一百三十石之上,从九品。

  河南并腹里:一千三百三十石之上,从七品。一千石之上,正八品。六百六十石之上,从八品。三百三十石之上,正九品。二百石之上,从九品。

  江南三省:六千六百六十石之上,正七品。三千三百三十石之上,从七品。二千石之上,正八品。一千三百三十石之上,从九品。

  先已入粟实授茶盐等官,今再入粟者,验其粮数加等升除。

  陕西:七百五十石之上、五百石之上、二百五十石之上、一百五十石之上、一百石之上。河南并腹里:一千石之上、七百五十石之上、五百石之上、二百五十石之上。

  僧道入粟:三百石之上,赐六字师号,敕省给之。二百石之上,四字师号,一百石之上,二字师号,礼部给之。

  四川省富民入粟赴江陵者,依河南补官例。

  至顺元年罢之;至正五年复入补官之令,以备赈济。后盗起,国用不足,十五年,榜行各路,命有司招徕,并遣兵部员外郎刘谦赉空名告身,至江南募民补官即任,以州县自五品至七品入粟有差。然百姓无一应者,松江知府崔思诚集属县豪右大姓列庭下,不问有粟与事,辄施考掠,副使就官。惟平江达鲁花赤六十不为使者威力所怵,极争其不可云。

  元之京仓,属京畿漕运司者:曰相应仓,中统二年建;曰千斯仓,曰通济仓,曰万斯北仓,并中统二年建;曰永济仓,曰丰实仓,曰广贮仓,并至元四年建;曰永年仓,曰丰闰仓,并至元十六年建;曰万斯南仓,曰既盈仓,曰既积仓,曰盈衍仓,并至元二十六年建;曰大积仓,至元二十八年建;曰广衍仓,至元二十九年建;曰屡丰仓,皇庆二年建;曰大有仓,曰广贮仓,曰广济仓,曰丰穰仓,并皇庆二年建。

  通州诸仓:曰乃积仓,曰及秭仓,曰富衍仓,曰庆丰仓,曰延望仓,曰足食仓,曰广储仓,曰乐岁仓,曰盈止仓,曰富有仓,曰南狄仓,曰德仁仓,曰林舍仓。太宗五年,诏:沿河以南州府达鲁花赤等官,各于濒岸置立河仓,差官收纳每岁税石,依限次运赴通州限立仓处,其差人取。辛卯、壬辰二年,原科每岁一石,添带一石,并附余者,拨燕京。命陈家奴田芝等用意催督。其通州北起仓,仰达鲁花赤、管民官速修及拨守仓夫役。至元九年,中书工部奉省札:通仓、广盈两仓损坏者,勒监造官以己赀修补,若二年之外损坏者,官为修理。

  河西务诸仓,属都漕运使者:曰大盈仓,曰充溢仓,曰崇墉仓,曰广盈北仓,曰广盈南仓,曰永备北仓,曰永备南仓,曰丰备仓,曰恒足仓,曰既备仓,曰足用仓,曰大京仓,曰丰积仓,曰大稔仓。至元二十四年,修河西务仓。三十年,平章政事不忽木奏:“阿西务、通州仓储粮最多,俱在旷野东城红门内,近新河有隙地,复迁红门稍入五十余步,广其基址,数年间尽建仓屋,移贮河西务、通州粮甚便。”帝韪之,敕曰:“不必再虑,尽力为之可也。”

  上都诸仓:曰体源仓,曰广济仓,曰云州仓。

  宣德府仓:曰如京仓,曰御河仓。至元三年,省臣奏:“御河旁近,每岁露积粮多损。臣等议:今岁于沿仓筑仓贮米。“从之。

  纳兰不剌仓。至元二十六年,丞相桑哥、平章阿鲁浑撒里等奏:“纳兰不剌建仓,宁夏府粮船顺流而下,易于交卸。忙安仓粮虽是溯流,亦得其便。迤北孔居烈里、火阿塞塔儿海里、镇海等处各军屯及和林运粮俱近。”进呈仓图,从之。

  塔塔里仓。至治元年,河东宣慰司委官朔州知州答里牙赤言:“塔塔里诸屯田相视拟议各项事理,计禀中书省,移枢密院,逐开于后:一,纳怜平远仓距黄河口十里,上年屯军所收子粒,见贮本仓。如蒙大同路委官,与东胜、云内二州正官,于年消钱雇夫买物修之,拨付万户府贮粮,较之移坼忙安仓所费,省十之九,公私俱便。一,忙安仓去黄河颇远,运粮不便,已别建新仓,移拆旧仓,并新建新安州故城内屯田万户公廨。”

  甘州仓,元贞二年建,延祐三年展修。

  常平仓,始于至元六年。其法:丰年米贱,官增价籴之,至米贵之时,官减价粜之。八年,以和籴粮及诸路仓所拨粮贮常平仓。是年,户部奏锭常平收籴粮斛,验各月时估之十分为率,添答二分,委各处正官提点,不得椿配百姓。十九年,复以官降斗斛,依添答之值,收籴,贫家缺食者即依例出粜焉。二十三年,定铁法,又以铁课籴充之。

  凡真定路常平仓五:曰真定府仓,曰冀州仓,曰中山府仓,曰赵州仓,曰蠡州仓。洺名磁路仓:曰洺州仓,曰磁州仓。彰德路仓一,东平府仓一,博州路仓一,济宁路仓三:曰在城仓,曰兖州仓。曰单州仓。曹州仓一,德州他一,濮州仓一,顺备路仓一。大名路仓五:曰大名路仓,曰开州仓,曰魏县仓,曰滑州仓,曰浚州仓。河间路仓三:曰在城仓,曰长芦仓,曰安陆仓。顺天路仓七:曰在城仓,曰祁州仓,曰易州仓,曰雄州仓,曰安州高阳仓。济南路仓二:曰在陈仓,曰清县仓。南阳府等处三仓。南阳府仓五:曰在城仓,曰汝州仓,曰裕州仓,曰邓州仓,曰唐州仓。归德府仓四:曰在城仓,曰徐州仓,曰亳州仓,曰邳州仓,曰宿州仓。南京路仓六:曰南京仓,曰郑州仓,曰钧州仓,曰许州仓,曰陈州仓,曰蔡州仓,曰睢州仓。太原路仓七:曰在城仓,曰崞州仓,曰邠州仓,曰岚州仓,曰平锭州仓,曰石州仓,曰坚州仓。平阳路仓五:曰在陈仓,曰绛州仓,曰河中府仓,曰泽州仓,曰潞州仓,曰沁州仓,曰隰州仓,曰霍州仓。中都路仓五:曰中都仓,曰檀州仓,曰涿州仓,曰霸州仓,曰冠州仓在城仓。至元九年,敕添盖常平仓,命各路总管府摘差正官及坐去造作人员催督。每间约储粮千石。计料估值,于各路官钱下支买会计铁数,就于附近炉冶关造,其夫役,令各路于本管旁近丁多之户借用,官为日支盐米。所盖仓廒,须管完固,若近年损坏,罪用监造官,责令出资修葺。

  义仓,始于至元七年,每社立一仓,社长主之。丰年验各家口数,每口留粟一斗,小口半之。无粟者,存留杂色粮,官吏不得拘检借贷。歉岁就给社户食之。皇庆二年,大司农司复请申明旧制,诏从之。

  太宗九年,立燕京等十路惠民药局,以奉御田阔阔、太医齐楫等为局官,给钞五百两为规运之本。中统二年,诏成都路置惠民药局。三年,敕太医大使王猷、副使王为仁管领诸路医人惠民药局,四年,复置局于上都,每中统钞一百两收息钱一两五钱。二十五年,以失陷官本,悉罢之。大德三年,又准旧例于各路分置焉。凡局皆从各路正官提调,上路总医二名,下路、府、州各一名,其所给钞,亦验民户多寡以为等差。各路钞本之数。

  腹里,三千七百八十锭。

  河南行省,二百七十锭。

  湖广行省,一千一百五十锭。

  辽阳行省,二百四十锭。

  四川行省,二百四十锭。

  陕西行省,二百四十锭。

  江西行省,三百锭。

  浙江行省,二千六百一十五锭。

  云南,真贝八一万一千五百索。

  甘肃行省,一百锭。

卷八十一 志第四十八
  ○礼一

  △郊祀上

  礼之别,有五。虽三代以后,因时损益,然其纲要莫之能易焉。蒙古之礼,多从国之旧俗,春秋所谓狄道者也。世祖中统四年,始建太庙。至元元年,有事于太庙。八年,命刘秉忠、许衡定元正受朝仪,自是册立皇后、皇太子,群臣上尊号,进皇太后册宝,皆如元正仪。盖吉礼、宾礼、嘉礼,秩秩可观矣。蒙古不行三年之丧,无所谓凶礼之。其人以田猎为俗,无所谓搜苗狩也。其战胜攻取,无所谓治兵、振旅、献俘、告庙也,故军礼亦缺而不备焉。至于宗庙之祭享,世祖尝命赵璧等集议矣。然始以家人礼袝皇伯术赤、察合台,既而摈太宗、定宗、宪宗不预庙享之列,当时议礼诸臣未有言其失者。其诸所谓离乎夷狄,未能合乎中国者欤!今为《礼志》,博考遗文与其国俗。后有君子,以备参考云。

  蒙古拜天之礼最重,国有大事则免冠解带跪祷于天。宪宗二年秋八月八日,始以冕服拜天于日月山。是年十二月,又用孔元措言,合祭昊天后土,始作神位,以太祖、睿宗配享。四年秋七月,祭天于日月山。七年秋,驻跸于军脑儿,洒马乳祭天。

  世祖中统二年夏四月乙亥,躬祀天于旧桓州之西北,洒马湩以为礼,皇族之外无得而与焉。自是,每岁幸上都,以八月二十五日祭祀,谓之洒马妳子。用马一、羯羊八。彩段、练绢各九匹,缠白羊毛穗者九、貂鼠皮三,命蒙古觋及蒙古、汉人秀才达官四员领其事,再拜告天,又呼成吉思汗御名而祝之曰:托天皇帝福荫,年年祭赛者。礼毕,掌祭官四员各以祭币表里一赐之,余币及祭物则凡与祭者共分之。

  十二年十二月,以受尊号,遣使豫告天地,下太常检讨唐、宋、金旧议。于国阳历正门东南七里建祭台,设昊天上帝、皇地祗位二,行一献礼。其后国有大典礼,皆即南郊告谢焉。十三年五月,以平宋,遣使告天地,中书下太常议定仪物以闻。诏以国礼行事。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夏四月壬寅,始为坛于都城南七里,翰林国史院检阅官袁桷进十议,礼官推其博,多采用之,语详桷传,不具录。

  大德六年春三月庚戌,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祗、五方帝于南郊,遣左丞相哈剌哈孙摄事,为摄祀天地之始。

  大德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右丞相哈剌哈孙等言:“去年地震星变,雨泽愆期,岁比不登,祈天保民之事有天子亲祀者三:曰天,曰祖宗,曰祖稷。今宗庙、社稷岁时摄官行事,祭天国之大事也,陛下虽未及亲祀,宜如宗庙、社稷遣官摄祭。岁月冬至仪物,有司豫备,日期至则以闻。”诏曰:“卿言是也,其豫备仪物以待事。”

  于是翰林、集贤、太常礼官皆会中书集议,博士疏曰:“冬至圆丘,惟礼昊天上帝,至西汉元始间,始合祭天地。历东汉至宋,千有余年,分祭、合祭,迄无定论。”集议曰:“《周礼》,冬至圆丘礼天,夏至方丘礼地。时既不同,礼乐亦异。王莽之制何可法也?今法循唐、虞、三代之典,惟祀昊天上帝。其方丘祭地之礼,续议以闻。”按《周礼》,坛壝三成,近代增外四成,以广天文从祀之位。集议曰:“依《周礼》三成之制。然《周礼疏》云:每成一尺,不见纵广之度。恐坛上陕隘,器物难容,拟四成制内减去一成,以合阳奇之数。每成高八尺一寸,以合乾之九九。上成纵广五丈,中成十丈,下成十五丈。四陛,陛十有二级。外设二壝,内壝去坛二十五步,外壝去内壝五十四步,壝各四门。坛设于丙巳之地,以就阳位。”按古者,亲祀冕无旒,服大裘而加衮。臣下从祀,冠服历代所尚,其制不同。集议曰:“依宗庙见用冠服制度。按《周礼 大司乐》云:“凡乐,圆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至日于地上这圆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集议曰:“乐者所以动天地,感鬼神,必访求深知音律之人,审五声八音,以司肄乐。”

  夏四月壬辰,中书复集议。博士言:“旧制神位版用木。“中书议改用苍玉金字,白玉为座。博士曰:“郊祀尚质,合依旧制。”遂用木主,长二尺五寸,阔一尺二寸,上圆下方,丹漆金字,木用松柏,贮以红漆匣,黄罗帕覆之。造毕,有司议所以藏。议者复谓,神主庙明有之,今祀于坛,对越在上,非若他神无所见也。所制神主遂不用。

  七月九日,博士又言:“古者祀天,器用陶匏,席用藁鞂。自汉甘泉雍畦之祀,以迄后汉、晋、魏、南北二朝、隋、唐,其坛壝玉帛礼器仪仗,日益繁缛,浸失古者尚质之意。宋、金多循唐制,其坛土遗礼器,考之于经,固未能全合,其仪法具在,当时名儒辈出,亦未尝不援经而锭也,酌古今以行礼,亦宜焉。今检讨唐、宋、金亲祀、摄行仪注,并雅乐节次,合从集议。”太常议曰:“郊祀之事,圣朝自平定金、宋以来,未暇举行,今欲修严,不能一举而大备。然始议之际,亦须酌古今之仪,垂则后来。请从中书会翰林、集贤、礼官及明礼之士,请明去取以闻。”中书集议曰:“合行礼仪,非草创所能备。唐、宋皆有摄行之礼,除从祀受胙外,一切仪注悉依唐制修之。”

  八月十二日,太常寺言:“尊祖备天,其礼仪乐章别有常典,若俟至日议之,恐匆遽有误。”于是中书省臣奏曰:“自古汉人有天下,其祖宗皆配天享祭。臣等与平章何荣祖议,宗庙已依时祭享,今郊祀专祀昊天为宜。”诏依所议行之。是岁南郊,配位遂省。

  十一年,武宗即位。秋七月甲子,命御史大夫铁古迭儿即南郊告谢天地,主用柏,素质元书,为即位告谢之始。

  至大二年冬十一月乙酉,尚书省臣及太常礼官言:“郊祀者国之大礼,今南郊之礼已行而未备,北郊之礼尚未举行。今年冬至南郊,请以太祖圣武皇帝配享。明年夏至北郊,以世祖皇帝配。”帝皆是之。十二月甲辰朔,丞相三宝奴、司徒田忠良、参政郝彬等奏曰:“南郊祭天于圆丘,大礼已举。其北郊祭皇地祗于方泽,并神州地祗、五岳四渎、山林川泽及朝日夕月,此有国家所当崇礼者也。当圣明御极而弗举行,恐遂废弛。“诏曰:“卿议甚是,其即行焉。”

  至大三年春正月,中书礼部移太常礼仪院,下博士拟定北郊从祀、朝日夕月礼仪。博士李之绍、蒋汝砺疏曰:“按方丘之礼,夏以五月,商以六月,周以夏至,其丘在国之北。礼神之玉以黄琮,牲在黄犊,币用黄缯,配以后稷。其方坛方制,汉去都城四里,为坛四陛。唐去宫城北十四里,为方坛八角三,或每成高四尺,上阔十六步,设陛。上等陛广八尺,中等陛一丈,下等陛广一丈二尺。宋至徽宗始定为再成。历代制虽不同,然无出于三成这式。今拟取坤数用六之义,去都城北六里,于壬地选择善地,于中为方坛,三成四陛,外为三壝。仍依古制,自外祗之外,治四面稍令低下,以应泽中之制。宫室、墙围、器皿色,并用黄。其再成八角八陛,非古制,难用。其神州地祗以下从祀,自汉以来,历代制度不一,至唐始因隋制,以岳镇海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限隰,各从其方从祀。今盖参酌举行。”

  秋九月,太常礼仪院复下博士,检讨合用器物。冬十月丙午,三宝奴、田忠良等复言:“曩奉旨举行南郊配位从祀,北郊方丘朝日夕月典礼。臣等议,欲祀北郊,必先南郊。今岁冬至礼圆丘,尊太祖皇帝配享,来岁夏至祀方丘,尊世祖皇帝配享。春秋朝日夕月,实合祀黄。”诏曰:“所用仪物,其令有司速备之。”又言:“太庙故用瓦尊,乞代以银。”从之。十一月丙申有事于南郊,以太祖配,五方帝日月星辰从祀。时帝将亲祀南郊,不豫,仍遣大臣代祀。

  仁宗延祐元年夏四月丁亥,太常寺臣请立北郊。帝谦逊未遑,北郊之议遂辍。

  英宗至治二年九月,诏议南郊祀事。中书平章社买闾、御史中丞曹立、礼部尚书张野,学士蔡文渊、袁桷、邓文原,太常礼仪院使王纬、田天泽,博士刘致等会都堂议。

  曰年分。按前代多三年一祀,天子即位已及三年,当有旨钦依。

  二曰神位。《周礼 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谓:“昊天上帝,冬至圆丘所祀天皇大帝也。”又曰“苍璧礼天。”注云:“此礼天以冬至,谓天皇大帝也。在北有,谓之北辰。”又云:“北辰天皇耀魄宝也,又名昊天上帝,又久太一帝君,以其尊大,故有数名。”今按《晋书 天文志 中宫》“钩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耀魄宝。”《周礼》所祀天神,正言昊天上帝。郑氏以星经推之,乃谓即天皇大帝。然汉、魏以来,名号亦复不一。汉初曰上帝,曰太乙,曰皇天上帝。魏曰皇皇帝天。梁曰天皇大帝。惟西晋曰昊天上帝。与《周礼》合。唐、宋以来,坛上既设昊天上帝,第一等复有天皇大帝,其五天帝与太一、天一等,皆不经见。本朝大德九年,中书圆议,止依《周礼》祀昊天上帝。至大三年圆议,五帝从享,依前代通祭。

  三曰配位。《孝经》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又曰:“郊祀后稷以配天。”此郊之所以有配也。汉、唐以下,莫不皆然。至大三年冬十月三日,奉旨十一月冬至合祭南郊,太祖皇帝配,圆议取旨。

  四曰告配。《礼器》曰:“鲁人有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类宫。”注:“告后稷也。告之者,将以配天也。”告用牛一。《宋会要》于致斋二日,宿庙告配,凡遣官牺尊笾豆,行一献礼。至大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质明行事。初献摄太尉同太常礼仪院官赴太庙奏告,圆议取旨。

  五曰大裘冕。《周礼》司裘“掌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郑司农云:“黑关裘,服以祀天,示质也。”弁师“掌王之五冕”,注:“冕服有六,而言五者,大裘之冕盖无旒,不联数也。”《礼记 郊行性》曰:“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十有二旒,则天数也。”陆佃曰:“礼不盛服不充,盖服大裘以衮袭之也。谓冬祀服大裘,被之以褒。”开元及开宝《通礼》,鸾驾出宫,服衮冕至大次,质明改服大裘冕而出次。《宋会要》:绍兴十三年,车驾自庙赴青城,服通天冠、绛纱袍,祀日服大裘衮冕,圆议用衮冕,取旨。

  六曰匏爵。《郊特性》曰:“郊之祭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注谓:“陶瓦器,匏用酌献酒。”《开元礼》、《开宝礼》皆有匏爵。大德九年,正配位用匏爵有坫。圆议正位用匏,配位钦福用玉爵,取旨。

  七曰戒誓。唐《通典》引《礼经》,祭前期十日亲戒百官及族人,太宰总戒群官。唐前礼七日,《宋会要》十日。《纂要》太慰南向,司徒、亚终献、一品、二品从祀北向,行事官以次北向、礼直官以誓文授之太尉读。今天子亲行大礼,止令礼直局管勾读誓文。圆议令管勾代太尉读誓,刑部尚书莅之。

  八曰散斋、致斋。《礼经》前期十日,唐、宋、金皆七日,散斋四日,致斋三日,国朝亲祀太庙七日,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于大明殿。圆议依前七日。

  九曰藉神席。《郊特牲》曰:“莞簟之安,而蒲越藁鞂之尚。”注:“蒲越藁鞂,藉神席也。”《汉旧仪》高帝配天绀席,祭天用六彩绮席六重。成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谭以为天地尚质,宜皆勿修,诏从焉。唐麟德二年,诏曰:“自处以厚,奉天以薄,改用裀褥。上帝以苍,其余各视其方色。”宋以褥加席上,礼官以为非礼。元丰元年,奉旨不设。国朝大德九年,正位藁鞂,配位蒲越,冒以青缯。至大三年,加青绫褥,青锦方座。圆议合依至大三年于席上设褥,各依方位。

  十曰牺牲。《郊特牲》曰:“郊特性而社稷太牢。”又曰:“天地之牛角茧栗。”秦用骝驹。汉文帝五帝共一牲。武帝三年一祀,用太牢。光武采元始故事,天地共犊。隋上帝、配帝,苍犊二。唐开元用牛。宋正位用苍犊一,配位太牢一。国朝大德九年,苍犊二,羊、豕各九。至大三年,马纯色肥腯一,牲正副一,鹿一十八,野猪一十八,羊一十八。圆议依旧仪。神位配位用犊外,仍用马,其余并依旧日已行典礼。

  十一曰香鼎。大祭有三,始烟为歆神,始宗庙则芮萧裸鬯,所谓臭阳达于墙屋者也。后世焚香,盖本乎,此非《礼经》之正。至大三年,用陶瓦香鼎五十,神座香鼎、香盒案各一。圆议依旧仪。

  十二曰割牲。《周礼 司士》:“凡祭祀,师其属而割牲,羞俎豆。”又《诸子》:“大祭祀正六牲之体。”《礼运》云:“腥其俎,熟其肴”,“体其犬豕牛羊。”注云:“腥其俎,谓豚解而腥之,为七体也。熟其殽爓,谓体解而爓臑之,嵝二十一体也。体其犬豕牛羊,谓分别骨肉之贵贱,以为众俎也。”七体,谓脊、两户、两拍、两髀。二十一体,谓肩、臂、臑、脡、膊、胳、正脊、脡脊、横脊、正胁、短胁、代胁并肠三、胃三、拒肺一、祭肺三也。宋元丰三年,详定礼文所言,古者祭祀有牲,有豚解,有体解。豚解则为七,以荐腥;体解则为二十一,以荐熟。盖犬豕牛羊,分别骨肉贵贱,其解之为体,则均也。皇朝马牛羊豕鹿,并依至大三年割牲乃国礼。圆议依旧仪。

  十三曰大次、小次。《周礼 掌次》:“王旅上帝,张毡按皇邸。”唐《通典》前祀三日,尚舍直长施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宋会要》前祀三日,仪鸾司帅其属,设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内道北,南向;小次于午阶之东,西向。《曲礼》曰:“践阼,临祭祀。”《正义》曰:“阼主阶也。天子祭礼履主阶行事,故云践阼。”宋元丰详锭礼文所言,《周礼》宗庙无设小次之文。古者人君临位于阼阶。盖阼阶者东阶也,惟人主得位主阶行事。今国朝太庙仪注,大次、小次皆在西,盖国家尚右,以西为尊也。圆议依祀庙仪注。

  续具末议:

  一曰礼神玉。《周礼 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禋之言烟也,周人尚臭,烟气之臭闻者。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正义》曰:“或有玉帛,或不用玉帛,皆不定之辞也。”崔氏云:天子自奉玉帛牲体于柴上,引《诗》‘圭璧既卒’,是燔牲玉也。盖卒者,终也;谓礼神既终,当藏之也。正经既无燔玉明证。汉武帝祠太乙。胙余皆燔之,无玉。晋燔牲币,无玉。唐、宋乃有之。显庆中,许敬宗等修旧礼,乃云郊天之有四圭,犹宗庙之有圭瓒也,并事毕收藏,不在燔列。宋政和祠制局言:“古祭祀无不用玉,《周官》典瑞掌玉器之藏,盖事已则藏焉,有事则出而复用,未尝有燔瘗之文。今后大祀,礼神之玉时出而用,无得燔瘗。”从之。盖燔者取基烟气之臭闻。玉既无烟,又且无气,祭之日但当奠于神座,既卒事,则收藏之。

  二曰饮福。《特牲馈食礼》曰:尸九饭,亲嘏主人。《少牢馈食礼》:尸十一饭,尸嘏主人。嘏,长也,大也。行礼至此,神明已飨,盛礼俱成,故膺受长大之福于祭之末也。自汉以来,人君一献才毕而受嘏。唐《开元礼》太尉未升堂,而皇帝饮福,宋元丰三年,改从亚终献。既行礼,皇帝饮福受胙。国朝至治元年亲祀庙仪注亦用一献毕饮福。

  三日升烟。禋之言烟也,升烟所以报阳也。祀天之有禋柴,犹祭地之瘗血,宗庙之裸鬯。历代以来,或先燔而后祭,或先祭而后燔,皆为未允。祭之日,乐六变而燔牲首,牲首亦阳也。祭终,以爵酒馔物及牲体,燎于坛。天子望燎,柴用柏。

  四目仪注。《礼经》出于秦火之后,残缺脱漏,所存无几。至汉,诸儒各执所见。后人所宗,惟郑康成、王子雍,而二家自相矛盾。唐《开元礼》、杜佑《通典》,五礼略完。至宋《开宝礼》并《会要》与郊庙奉祠礼文,中间讲明始备。金国大率依唐、宋制度。圣朝四海一家,礼乐之兴,政在今日。况天子亲行大礼,所用仪注,必合讲求。大德九年,中书集议,合行礼仪依唐制。至治元年已有祀庙仪注,宜收大德九年、至大三年并今次新仪,与唐制参酌增损修之。侍仪司编排卤簿,太史院具报星位。分献官员数及行礼并诸事官,合依至大三年仪制亚终献官,取旨。

  是岁太皇太后崩,权止冬至南郊祀事。

  泰锭四年春正月,御史台臣言:“自世祖迄英宗咸未亲郊,惟武宗、英宗亲享太庙,陛下宜躬祀郊庙。”诏曰:“朕当遵世祖旧典,其命大臣摄行祀事”。闰九月甲戌,郊祀天地,致祭五岳四渎、名山大川。

  至顺元年,文宗将亲郊,十月辛亥太常博士言:“亲祀仪注已具,事有未尽者,按前代典礼。亲郊七日,百官习仪于郊坛。今既与受戒誓相妨,合于致斋前一日,告示与祭执事者,各具公服赴南郊习仪。亲祀大戾虽有妨禁,然郊外尤宜严戒,往来贵乎清肃。凡与祭执事斋郎乐工,旧不设盥洗之位,殊非渭洁之道。今合于馔殿齐班厅前及斋宿之所,随宜设置盥洗数处,俱用锅釜温水置盆杓巾帨,令人掌管省谕,必盥洗然后行事,违者治之。祭日,太常院分官提调神厨,监视割烹。上下灯烛米凡燎,已前虽有剪烛提调米凡盆等官,率皆虚应故事,或减刻物料,烛燎不明。又尝见奉礼赞赐胙之后,献官方退,所司便服彻俎,坛上灯烛一时俱灭,因行杂人登坛攘夺,不能禁,甚为亵慢。今宜禁约,省牲之前,凡入壝门之人,皆服窄紫,有官者公服。禁治四壝红门,宜令所司添造关木锁铨,祭毕即令关闭,毋使杂人得入。其藁秸爵,事毕合依大德九年例焚之。“壬子,御史台臣言:“祭日宜敕股肱近臣及诸执事人毋饮酒。”诏曰:“卿言甚善,其移文中书禁之。”丙辰,监察御史杨彬等言:“礼,享帝必以始祖为配,今未闻设配位,窃恐礼文有缺,又,先礼一日,皇帝必备法驾出宿郊次,其扈从近侍之臣未尝经历,宜申加戒敕,以达孚诚。”命与中书议行。十月辛酉,始服大裘衮冕,亲祀昊上帝于南郊,以太祖配。自世祖混一六合,至文宗凡七世,而南郊亲祀克举焉。

  至正三年十月十七日,亲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太祖皇帝配享,如旧礼。右丞相脱脱为亚献官,太尉、枢密知院阿鲁秃为终献官,御史大夫伯撒里为摄司徒,枢密知院汪家奴为大礼使,中书平章也先帖木儿、铁木儿达识二人为侍中,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儿、中书右丞太平二人为门下侍郎,宣徽使达世帖睦尔、太常同治李好文二人为礼仪使,宣徽院使也先帖木儿执劈正斧,其余侍祀官依等第定拟。

  前期八月初七日,太常礼院仪移关礼部,具呈都省,会集翰林、集贤、礼部等官,讲究典礼。九月内,承奉部班都知孙玉铉具录亲祀南郊仪注云:致斋日停奏刑杀文字,应侍享执事官员莅誓于中书省。享前一日质明,备法驾仪仗暨侍享官分左右叙立于崇天门外,太仆卿控御马立于大明门外,侍仪官、导驾官各具公服,备擎挚,立于致斋殿前。通事舍人二员引门下侍郎、侍中入殿相向立。侍中跪奏请皇帝中严,就拜兴,退出。少顷,引侍中跪奏外办,就拜兴,皇帝出致斋殿,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侍仪官、导驾官引擎执前导,巡辇路至大明殿西陛下。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升殿,就拜兴。皇帝入殿,即御座。舍人引执事等官,叙于殿前陛下,相向立。通班舍人赞起居,引赞鞠躬平身。舍人引门下侍郎、侍中入殿至御座前,门下侍郎、侍中相向立。侍中跪奏请皇帝降殿升舆,就拜兴。侍仪官前导,至大明殿门外,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就拜兴。至大明门外,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乘马,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动称警跸。至崇天门外,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少驻,敕众官上马,就拜兴,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敕众官上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于棂星门外上马。少顷,门下侍郎跑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动称警跸。华盖伞扇仪仗百官左右前导,教坊乐鼓吹不作。至郊坛南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跑奏请皇帝权停,敕众官下马。侍中传制,敕众官下马,自卑而尊与仪仗倒卷而左右驻立。驾至棂星门,侍中跪奏请皇帝降马,步入棂星门,由右偏门入。稍西,侍中跪奏请皇帝升舆,就拜兴。侍仪官既导驾官引擎执前导,至大次殿门前,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入就大次殿,就拜兴。皇帝入就大次,帘降,宿卫如式。侍中入跪奏。敕众官各退斋次,就拜。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各还斋次。尚食进膳讫,礼仪使以祝册奏御署讫,奉出,郊祀令受而奠于坫。

  其享日丑时二刻,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列于大次殿前。通事舍人引侍中、门下侍郎入大次殿。侍中跑请皇帝中严,服衮冕,就拜兴,退。少顷,舍人再拜引侍中跪版奏外办,就拜兴,退出。礼仪使入跪奏请皇帝行礼,就拜兴。帘卷出大次,侍仪官备擎执,导驾官前导,皇帝至西壝门,侍仪官、导驾官擎执止于土壝门外,近侍官、代礼官皆后从入。殿中监跑进大圭,礼仪使跪请皇帝执大圭,皇帝入行礼,礼节一如旧制,行礼毕,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前导,皇帝还至大次。通事舍人引侍中入跪奏,请皇帝解严,释衮冕。停五刻顷,尚食进膳如仪。所司备法驾仪仗,同侍享等官分左右,叙立于郊南棂星门外,以北为上。舍人引侍中入跪奏,请皇帝中严,就拜,退。少顷,再引会议中跪版奏外办,就拜兴。皇帝出大次,侍中跑奏请皇帝升舆,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前导,至棂星门外,太仆卿进御马,侍中跪奏请皇帝降舆乘马,就拜兴。门下侍郎跑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动称警跸。至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跑请皇帝少驻,敕众官上马,就拜兴,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传制,敕众官上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上马。少顷,门下侍郎跑奏请车驾进发,就拜兴。侍仪官备擎执,同导驾官前导,动称警跸。华盖仪仗伞扇众官左右前导,教坊乐鼓吹皆作。至丽正门里石桥北,舍人引门下侍郎下马,跪奏请皇帝权停,敕众官下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下马,舍人引众官分左右,先入红门内,倒卷而北驻立,引甲马军士于丽正门内石桥大北驻立,依次倒卷至棂星门外,左右相向立。仗立于棂星门内,倒卷亦如之。门下侍郎跑奏请车驾进发。侍仪官备擎执,导驾官导由崇天门入,至大明门外,引侍中跪奏请皇帝降马升舆,就拜兴。至大明殿,引众官相向立于殿陛下。俟皇帝入殿升座,侍中跪奏请皇帝解严,敕众官皆退,鬃事舍人承旨敕众官皆退,效祀礼成。

  十五年冬十月甲子,帝谓右丞相定住等曰:“敬天地,尊祖宗,重事也。近年以来,缺于举行,当选吉日,朕将亲祀郊庙。务尽诚敬,不必繁文。卿等其议典礼,从其简者行之。”遂命右丞斡栾、左丞吕思诚领其事。癸酉,哈麻奏言:“郊祀之礼,以太祖配。皇帝出宫,至郊祀所,便服乘马,不设内外仪仗、教坊队子。斋戒七日,内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二日于大明殿西幄殿,一日在南郊所。丙予,以郊礼,命皇太子受猷识理达腊祭告太庙。十一月壬辰,亲祀上帝于南郊,以皇太子为亚献,摄太尉、右丞相定住为终献。帝怠于政事,郊祀之礼亦从简杀,至以便服出宫,失礼甚矣。自至元十二年,冬十二月,用香酒脯臡行一献礼。而至治元年冬之祭告,泰定元年之正月,咸用之,自大德九年冬至,用纯色马一、苍犊一、羊鹿野豕各九。十一年秋七月,用马一、苍犊正副各一、羊鹿野豕各九。而至大中告谢五,皇庆至延祐告谢七,与至治三年各告谢二,泰定元年之二月,咸如大德十一年之数。泰定四年闰九月,特加皇地祗黄犊一,将祀之夕敕送新猎鹿二。惟至大三年冬至,正配位苍犊皆一,五方帝犊之一,皆如其方之色,大明青犊、夜明白犊皆一,马一,羊鹿野豕各十有八,兔十有二,而四年四月如之。其牺牲品物香酒,皆参用国礼,而丰约不同。

  南郊之礼,其始为告祭,继而为大祀,皆摄事也,故摄祀之仪特详。

卷八十二 志第四十九
  ○礼二

  △郊祀中

  坛壝:地在丽正门外丙位,凡三百八亩有奇。坛三成,每成高八尺一寸,上成纵横五丈,中成十丈,下成十五丈。四陛午贯地子午卿酉四位陛十有二级。外设二壝。内壝去坛二十五步,外壝去内壝五十四步。壝各四门,外垣南棂星门三,东西棂星门各一。圆坛周围上下俱护以甓,内外壝各高五尺,壝四面各有门三,俱涂以赤。至大三年冬至,以三成不足以容从祀版位,以青绳代一成。绳二百,各长二十五尺,以足四成之制。

  燎坛在外壝内丙巳之位,高一丈二尺,四方各一丈,周圆亦拟以甓,东西南三出陛,开上南出户,上万六尺,深可容柴。香殿三间,在外壝南门之外,少西,南向。馔幕殿五间,在外壝南门之外,少东,南向。省馔殿一间,在包壝东门之外,少北,南向。

  外壝之东南为别院。内神厨五间,南向;祠祭局三间,北向;酒库三间,西向。献官斋房二十间,在神厨南垣之外,西向。外壝南门之外,为中神门五间,诸执事斋房六十间以翼之,皆北向。两翼端皆有垣,以抵东西周垣,各为门,以便出入。斋班厅五间,在献官斋房之前,西向。仪鸾局三间,法物库三间,都监库五间,在外垣内之西北隅,皆西向。雅乐库十间,在外垣西门之内,少南,东向。演乐堂七间,在外垣内之西南隅,东向。献官厨三间,在外垣内之东南隅,西向。涤养牺牲所,在外垣南门之外,少东,西向。内牺牲房三间,南向。

  神位:昊天上帝位天坛之中,少北,皇帝祗位次东,少却,皆南向。神席皆缘以缯,绫褥素座,昊天上帝色皆用青,皇地祗色皆用黄,藉皆以槁秸。配位居东,西向。神席绫褥锦方座,色皆用青,藉以薄越。

  其从祀圆坛,第一等九位。青帝位寅,赤帝位巳,黄帝位未,白帝位申。黑帝位亥,主用柏,素质元书;大明位卯,夜明位酉,北极位丑,天皇大帝位戌,用神位版,丹质黄书。神席绫褥座各随其方色,藉皆以槁秸。

  第二等内官位五十有四。钩星、天柱、元枵、天厨、柱史位于子,其数五。女史、星纪、御女位于丑,其数三。自子至丑,神位皆西上。帝座、岁星、大理、河汉、析木、尚书位于寅,帝座居前行,其数六,南上。阴德、大火、天枪、元戈、天床位于卯,其数五,北上。太阳守、相星、寿星、辅星、三师位于辰,其数五,南上。天一、太一、内厨、荧惑、鹑尾、势星,天理位于巳,天一、太一居前行,其数七,西上。北斗、天牢、三公、鹑火、文昌、内阶位于午,北斗居前行,其数六。填星、鹑首、四辅位于未,其数三。自午至未,皆东上。太白、实洗位于申,其数二,北上。八谷、大梁、杠星、华盖位于酉,其数四。五帝肉座、降屡、六甲、传舍位于戌,五帝内座居前行,其数四。自酉至戌,皆南上。紫微垣、辰星、陬訾、钩陈位于亥,其数四,东上。神席皆藉以莞席,内壝外诸神位皆同。

  第三等中官百五十八位。虚宿、牛宿、织女、人星、司命、司非、司危、司禄、天津、离珠、罗堰、天桴、奚仲、左旗、河鼓、右旗位于子,虚宿、女宿、牛宿、织女居前行,其数十有七。月星、建星、斗宿、箕宿、天鸡、辇道、渐台、败瓜、扶筐、匏瓜、天弁、天弁、帛度、屠肆、宗心、宗人、宗正位于丑,月星、建星、斗宿、箕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七。自子至丑,皆西上。日星、心宿、天纪、尾宿罚星、东咸、列肆、天市垣、斛星、斗星、车肆、天江、宦星、市楼、候星、女床、天龠位于寅,日星、心宿、天纪、尾缩、居前行,其数十有七。南上。房宿、七公、氐宿、帝席、大角、亢宿、贯索、键闭、钩钤、西咸、天乳、招摇、醒河、亢池、周鼎位于卯,房宿、七公、氐宿、帝席、大角、亢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五,北上。太子星、太微垣、轸宿、角宿、摄提、常陈、幸臣、谒者、三公、九卿、五内诸侯、郎位、郎将、进贤、平道、天田位于辰,太子星、太微垣、轸宿、角宿、摄提居前行,其数十有六,南上。张宿、翼宿、明堂、四帝座、黄帝座、长垣、少微、灵台、虎贲、从官、内屏位于巳,张宿、翼宿、明堂居前行,其数十有一,西上。轩辕、七星、三台、柳宿、内平、太尊、积薪、积水、北河位于午,轩辕、七星、三台、柳宿居前行,其数九。鬼宿、井宿、参宿、天尊、五诸侯、钺星、座旗、司怪、天关位于未,鬼宿、井宿、参宿居前行,其数九。自午至未,毕东上。毕宿、五车、诸王、觜宿、天船、天街、砺石、天高、三柱、天潢、咸池位于申,毕宿、五车、诸王、觜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一,北上。月宿、昴宿、胃宿、积水、天谗、卷舌、天河、积尸、太陵、左更、天大将军、军南门位于酉,月宿、昴宿、胃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二。娄宿、奎宿、壁宿、右更、附路、阁道、王良、策星、天厩、土公、雲雨、霹雳位于戌,娄宿、壁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二。自酉至戌,皆南上。危宿、室宿、车府、坟墓、虚梁、盖屋、臼星、杵星、土公吏、造父、离宫、雷电、腾蛇位于亥,危宿、室宿居前行,其数十有三,东上。

  内壝内外官一百六位。天垒城、离瑜、代星、齐星、周星、晋星、韩星、秦星、魏星、燕星、楚星、郑星位于子,其数十有二。越星、赵星、九坎、天田、狗国、天渊、狗星、鳖星、农丈人、杵星、糠星位于丑,其数十有一。自子至丑,皆西上。车骑将军、天辐、从官、积卒、神宫、傅说、龟星、鱼星位于寅,其数八,南上。阵车、车骑、骑官、颉颃、折威、阳门、五柱、天门、衡星、库楼位于卯,其数十,北上。土司空、长沙、青丘、南门、平星位于辰,其数五,南上。酒旗、天庙、东瓯、器府、军门、左右辖位于巳,其数六,西上。天相、天稷、爟星、天记,外厨、天狗、南河位于午,其数七。天社、矢星、水位、阙丘、狼星、弧星、老人星、四渎、野鸡、军市、水府、孙星、子星位于未,其数十有三。自午至未,皆东上。天节、九州殊口、附耳、参旗、九斿、玉井、军井、屏星、伐星、天厕、天矢、丈人位于申,其数十有二,北上。天园、天阴、天廪、天苑、天廪、刍槁、天庚、天仓、铁锧、天溷位于酉,其数十。外屏、大司空、八魁、羽林位于戌,其数四。自酉至戌,皆南上。哭星、泣星、天线、天纲、北落师门、败臼、斧钺、垒壁阵位于亥,其数八,东上。

  内壝外众星三百六十位,每辰神位三十自第二等以下,神位版皆丹质黄书。内官、中官、外官则各题其星名。内壝外三百六十位,惟题曰众星位。凡从祀位皆内向,十二微左旋,子居子陛东,午居午陛西,卯居卯陛南,酉居酉陛北。

  器物这等,其目有八:

  一曰圭币。昊天上帝苍璧一,有缫藉,青币一,璙王一,帛地祗黄琮一,有缫藉,黄币一。配帝青币一,黄帝黄琮一,青帝表圭一,赤帝赤璋一,白帝白琥一,黑帝元璜一,币皆如其方色。大明青圭有邸,夜明白圭有邸,天皇大帝青圭有卿,北极元圭有卿,币皆如其玉色。内官以下皆青币。

  二曰尊罍。上帝太尊、著尊、牺尊、山罍各一,在坛东南隅,皆北向,西上。设而不酌者,象尊、壶尊各二,罍四,在坛下午陛下东,皆北向,西上。皇地祗亦如之,在上帝酒尊之东,皆北向,西上。配帝著尊、牺尊、象尊各二,在地祗酒尊之东,皆北向,西上。设而不酌者,牺尊、壶尊各二,山罍四,在坛下酉陛之北,东向,北上。五帝、日月、北极、天昊,皆太尊一、著尊二。内官十二次,各象尊二。中官十二次,各壶尊二。外官十二次,各概尊二。众星十二次,各散尊二。凡尊各设于神座之左而右向,皆有坫,有勺,加幂,幂之绘以云,惟设而不酌者无勺。

  三曰笾豆俎。昊天上帝、皇地祗及配帝,笾豆皆十二,登三,簋二、簠二,俎八,皆有七箸,玉币篚二,匏爵一,有坫,沙池一,青瓷性盘一。从祀九位,笾豆皆八,簠一,簋一,登一,俎一,匏爵一,有坫,沙池一,玉币篚一。内官位五十四,笾豆皆二,簋一,簠一,登一,俎一,匏爵有坫,有沙池、币篚,十二次各一。中官百五十八,皆笾一,豆一,簋一,簠俎一,匏爵,有坫、沙池、币篚,十二次各一。外官位一百六,皆笾一,豆一,簋一,簠一,俎一,匏爵、坫、沙池、币篚,十二次各一。众星位三百六十,皆笾一,豆一,簋一,簠一,俎一,匏爵、坫、沙池、币篚,十二次各一。此笾、豆、簠、簋、登、爵、篚之数也。凡笾之设,居神位左,豆居右,登、簠、簋居中,俎居后,笾皆有巾,巾之绘以斧。

  四曰酒齐。以太尊实泛齐,著尊实醴齐,牺尊实盎齐,山簠实三酒,皆有上尊。马湩设于尊罍之前,注于器而祗之。设而不酌者,以象尊实醴齐,壶尊实沈齐,山罍二实三酒,皆有上尊,以祀昊天上帝。皇地祗亦如之。以著尊实泛齐,牺尊实醴齐,象尊实盎齐,山罍实清酒,皆有上尊。马湩如前设之。设而不酌者,以牺尊实醍齐,壶尊实沈齐,山罍实清酒,皆有上尊,以祀配帝。以太尊实泛齐,以著尊实醍齐,皆有上尊,九位同,以祀五帝、日月、北极、天皇大帝。以象尊实醴齐,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内官。以壶尊实沈齐,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中官,以概尊实清酒,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外官。以散尊实昔酒,有上尊,十二次同,以祀众星。凡五齐之上尊,必皆实明水。山罍之上尊,必皆实元酒。散尊之上尊,亦实明水。

  五曰牲齐庶器。昊天上帝苍犊,皇地祗黄犊,配位苍犊,大明青犊,夜明白犊,天皇大帝苍犊,北极元犊皆一,马纯色一,鹿十有八,羊十有八,野豕十有八,兔十有二,盖参以国礼。割牲为七体。(左肩臂臑兼代胁、长胁为一体,右肩臂臑、代胁、长胁为一体,右髀肫胳为一体,脊连背肤短胁为一体,膺骨脐腹为一体,项脊为一体,马首报阳升烟则用之。毛血盛以豆,或青瓷盘。)馔未入置俎上,馔入彻去之。笾之实,鱼鱐、糗饵、粉糍、枣、乾橑、形盐、鹿脯、榛、桃、菱、芡、栗。豆之实,芹菹、韭菹、笋菹、脾折菹、■〈拖,鱼代扌〉、食、鱼醢、豚拍、鹿臡、菁醢、糁食。凡笾之用八者,无糗饵、粉糍、菱、栗。豆之用八者,无脾折菹、■〈拖,鱼代扌〉食、兔醢、糁食。用皆二者,笾边鹿脯、乾枣,豆以鹿臡、菁菹。用皆一者,笾以鹿脯,豆以鹿臡。凡簠、簋用皆二者,簋以黍、稷、簠以稻、梁。用皆一者,簋以稷,簠以黍。实登以太羹。

  六曰香祝。洗位正位香鼎一,香合一,香案一,祝案一,皆有衣,拜褥一,盥爵洗位一,罍一,洗一,白罗巾一,亲祀罍二,盘二。地祗配位咸如之。香用龙脑沈香,祝版长各二尺四寸,阔一尺二寸,厚三分,木用楸柏。从祀九位,香鼎、香合、香案、绫拜褥皆九,褥各随其方之色,盥爵洗位二,罍二,洗二,巾二。第二等,盥爵洗位二,罍二,洗二,巾二。第三等亦如之。内壝内,盥爵洗位一,罍一,巾一。内壝外亦如之。凡巾,皆有篚。从祀而下,香用沈檀隆真,鼎用陶瓦。第二等十二次而下,皆紫绫拜褥十有二。亲祀御版位一,饮福位及大小次盥洗爵洗版位各一,皆青质金书。亚献、终献饮福版位一,黑质黄书。御拜褥八,亚终献饮福拜褥一,黄道裀褥宝案二,黄罗销金案衣,水火鉴。

  七曰烛燎。天坛椽烛四,皆销金绛纱笼。自天坛至内壝外及乐县南通北道,绛烛三百五十,素烛四百四十,皆降纱笼。御位椽,烛六,销金绛纱笼。献官椽烛四,杂用烛八百,米凡盆二百二十,有架。黄桑条去肤一车,束之置燎坛,以焚牲首。

  八曰献摄执事。亚献官一,终献官一,摄司徒一,助奠官一,大礼使一,侍中二,门下侍郎二,礼仪使二,殿中监二,尚辇官二,太仆卿二,控马官六,近侍官八,导驾官二十有四,典宝官四,侍仪官五,太常卿丞八,光禄卿丞二,刑部尚书二,礼部尚书二,奉玉币官一,定撰祝文官一,书读祝册官二,举祝册官二,太史令一,御奉爵官一,奉匜盘官二,御爵洗官二,执巾官二,割牲官二,温酒官一,太官令一,太官丞一,良酝令丞二,廪牺令丞二,纠仪御史四,太常博士二,郊祀令丞二,太乐令一,大乐丞一,司尊罍二,亚终献盥洗官二,爵洗官二,巾篚官二,奉爵官二,祝史四,太祝十有五,奉礼郎四,协律郎二,翦烛四,礼直官管勾一,礼部点视仪卫官二,兵部清道官二,拱卫使二,大都兵马使二,斋郎百,司天生二,看守米凡盆军官一百二十。

  仪注之节,其目有十:

  一曰斋戒。祀前七日,皇帝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其二日于大明殿,一日于大次,有司停奉刑罚文字。致斋前一日,尚舍监设御幄于大明殿西序,工向。致斋之日质明,诸卫勒所部屯门列仗。昼漏上水一刻,通事舍人引侍享执事文武四品以上官,俱公服,诣列殿奉迎。昼漏上水二刻,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昼漏上水三刻,侍中版奏外办,皇帝结佩出别殿,乘舆华盖伞扇侍卫如常仪,奏引至大明殿御幄,东向坐,侍臣夹侍如常。一刻顷,侍中前跪奏“臣某言,请降就斋”,俯伏兴。皇帝降座入室,解严,侍享执事官各还本司,宿卫者如常。凡侍祠官受誓戒于中书省,散斋四日,致斋三日。守壝门兵卫与大乐工人,具清斋一宿。光禄卿以阳燧取明火供爨,以方诸取明水实尊。

  二曰告配。祀前二日,摄太尉与太常礼仪院官恭诣太庙,以一献礼奏告太祖法天启运圣武皇帝之室。寅刻,太尉以下公服自南神门东偏门入,至横街南,北向立定。奉礼郎赞曰“拜”,礼直官承传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又赞曰“各就位。”礼直官诣太尉前曰“请诣盥洗位”,引太尉至盥洗位,曰“盥手”,曰“帨手”,曰“诣爵洗位”,曰“涤爵”,曰“拭爵”,曰“请诣酒尊所”,曰“酌酒”,曰“请诣神座前,”曰“北向立”,曰“稍前”,曰“搢笏”,曰:“跪”,曰“上香”,曰“再上香”,曰“三上香”,曰“授币”,曰“奠币”,曰“执爵”,曰“祭酒”,曰“祭酒”,曰“三祭酒。”祭酒于沙池讫,曰“读祝。”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跪读祝文毕,举祝官奠祝版于案,执笏兴,读祝官俯伏兴。礼直官赞曰:“出笏”,曰“俯伏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曰“复位”,司尊彝、良酝令从降复位,北向立。奉礼郎赞曰“拜”,礼直官承传再拜毕,太祝捧祝币降自太阶,诣望瘗位。太尉以下俱诣坎位焚瘗讫,自南神门东偏门以次出。

  三曰车驾出宫。祀前一日,所司备仪从内外仗,侍祠官两行序立于崇天门外,太仆卿控御马立于大明门外,诸侍臣及导驾官二十有四人,俱于斋殿前左右分班立俟。通事舍人引侍中,奏请中严,俯伏兴。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少顷,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出斋室,即御座。群臣起居讫,尚辇进舆,侍中奏请皇帝升舆,华盖伞扇侍卫如常议。导驾官导至大明门外,侍中进当舆前,跪奏请降舆乘马,导驾官分左右步导。门下侍郎跪奏请进发,俯伏兴,前称警跸。至崇天门外,门下侍郎奏请权停。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称“制可”,门下侍郎传制称“众官上马”,赞者承传“众官出棂星门外上马”。门下侍郎奏请进发,前称进嘴。华盖伞扇仪仗与众官分左右前引,教坊乐鼓吹不作。致郊坛南棂星门外,侍中传制“众官下马”,赞者承传“众官下马”。下马讫,自卑而尊,与仪仗倒卷而北,两行驻立。驾至棂星门,侍中奏请皇帝降马,步入棂星门,由西偏门稍西。侍中奏请升舆。尚辇奉舆,华盖伞扇如常仪。导驾官前导皇帝乘舆至大次前,侍中奏请降舆。皇帝降舆入就次,帘降,侍卫如式。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各还斋次。尚食进膳讫,礼仪使以祝册奏请御署讫,奉出,郊祀令受之,各奠于坫。

  四曰陈设。祀前三日,尚舍监陈大次于外壝西门之道北,南向。设小次于内壝西门之外道南,东同。设黄道裀褥,自大次至于小次,版位及坛上皆设之。所司设兵卫,各具器服,守卫壝门,每门兵官二员。外垣东西南棂星门外,设跸街清路诸军,诸军旗服各随其方之色。去坛二百步,禁止行人。祀前一日,郊祀令率其属扫除坛之上下。太乐令率其属设登歌乐于坛上,稍南,北向。设宫县二舞,位于坛南内壝南门之外,如式。奉礼郎设御版位于小次之前,东向。设御饮福位于坛上,午陛宛西,亚终献饮福位于午陛之东,皆北向。又设亚终献、助奠门下侍郎以下版位坛下御版位之后,稍南东向,导位重行,以北为上。又设司徒太常卿以下位于其东,相对北上,皆如常仪。又分设纠仪御史位于其东西二壝门之外,相向而立。又设御盥洗、爵洗位于内壝南门之内道西,北向。又设亚终献、盥洗、爵洗位于内壝南门这外道西,北向。又设省牲馔等位,如常仪。未后二刻,郊祀令同太史令俱公服,升设昊天上帝位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槁秸,加神席褥座。又设配位于坛上西方,东向,席以蒲越,加神席褥座。礼神苍璧置于缫藉,青币设于篚,正位之币加燎玉,置尊所。俟告洁毕,权彻。毕祀日丑前重设。执事者实柴于燎坛,及设笾豆、簠簋、尊罍、匏爵、俎坫等事,如常仪。

  五曰省牲器。祀前一日未后二刻,郊祀令率其属扫除坛之上下,司尊罍、奉礼郎庇祠祭局以祭器入设于位。郊祀令率执事者以礼神之玉,置于神位前。未后三刻,廪牺令与诸太祝、祝史以牲就位,礼直官分引太常卿、光禄卿丞、监祭、监礼官、太官令丞等诣省牲位,立定。礼直官引太常卿、监祭、监礼由东壝北偏门入,自卯陛升坛,视涤濯。司尊罍跪举幂曰“洁”。告洁毕,俱复位。礼直官稍前曰“请省牲”。太常卿稍前,省牲毕,复位。次引廪牺令巡牲一匝,西向折身曰“充”。告充毕,复位。诸太祝俱巡牲一匝,复位。上一员出班,西向折身曰“腯”。告腯毕,复位。礼直官引太常卿、光禄卿丞、太官令丞、监祭、监礼诣省馔位,东西相向立。礼直官请太常卿省馔毕,退还斋所。廪牺令与诸太祝、祝史以次牵牲诣厨,授太官令。次引光禄卿、监祭、监礼等诣厨,省鼎镬,视涤溉毕,还斋所。晡后一刻,太官令率宰人以鸾刀割牲,祝史各取血及左耳毛实于豆,仍取牲首贮于盘,用马首。俱置于馔殿,遂烹牲。刑部尚书莅之,监实水纳烹之事。

  六曰习仪。祀前日未后三刻,献官诸执事各服其服,习仪于外壝西南隙地。其陈设、乐架、礼器等物,并加行事之仪。

  七曰奠玉币。祀日丑前五刻,太常卿设烛于神座,太史令、郊祀令各服其服,升设昊天上帝及配位神座,执事者陈玉巾于篚,置尊所。礼部尚书设祝册于案。光禄卿率共属,入实笾豆、簠簋、尊罍如式。祝史以牲首盘设于坛,大乐令率工人二舞入就位。礼直官分引监祭礼、郊祀令及诸执事官、斋郎入就位。礼直官引监祭礼按视坛之上下,退复位。奉礼赞再拜。礼直官承传,监祭礼以下皆再拜讫,又赞各就位。太官令率斋郎出诣馔殿,俟于门外,礼直官分引摄太尉及司徒等官入就位。符宝郎奉宝陈于官县之侧,随地之宜。太尉之将入也,礼直官引博士,博士引礼仪使,对立于大次前。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服大裘衮冕。侍中奏外办,礼仪使跪奏礼仪使臣某请皇帝行礼,俯伏兴。凡奏二人皆跪,一人赞之。帘卷出次,礼仪使前道,华盖伞扇如常仪。至西壝门外,殿中监进大圭,礼仪使奏请执大圭,皇帝执圭。华盖伞扇停于门外。近侍官与大礼使皆后从帝入门,宫县乐作。请就小次,释圭,乐止。礼仪使以下分立左右。少顷,礼仪使奏有司谨具,请行事。降神乐作,《天成之曲》六成。太常卿率祝史捧马首,诣燎坛升烟讫,复位。礼仪使跪奏请就版位,俯伏兴。皇帝出次,请执大圭,至位东向立,再拜。皇帝再拜,奉礼赞众官皆再拜讫,奉玉币官跪取玉币于篚,立于尊所。礼仪使奏请行事,遂前导,宫县乐作,由南壝西偏门入,诣盥洗位,北向立,乐止。搢大圭,盥手。奉匜官奉匜沃水,奉盘官奉盘承水,执巾官奉巾以进。盥帨手讫,执大圭,乐作,至午陛,乐止。升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宫县《钦成之乐》作,殿中监进镇圭(殿中监二员,一员执大圭,一员执镇圭)。礼仪使奏请晋大圭,执镇圭,请诣昊天上帝神位前,北向立。内侍先设缫席地地,礼仪使奏请跪奠镇圭于缫席。奉玉币官加玉于币以授侍中,侍中西向跪进,礼仪使奏请奠玉币。皇帝受奠讫,礼仪使奏请执大圭,俯伏兴,少退再拜。皇帝再拜兴,平立。内侍取镇圭授殿中监,又取缫藉置配位前。礼仪使前导,请诣太祖皇帝神位前,西向立,奠镇圭及币并如上仪。乐止。礼仪使前导,请还版位。登歌乐作,降阶,乐止。宫县乐作,殿中监取镇圭、缫藉以授有司。皇帝至版位,东向立,乐止。请还小次,释大圭。祝史奉毛血豆,升自午陛,以进正位,升自卯陛,以进配位。太祝各迎奠于神座前,俱退立尊所。

  八曰进馔。皇帝奠玉币还位,祝史取毛血豆以降,礼直官引司徒、太官令率斋郎奉馔入自正门,升殿如常仪。礼仪使跪奏请行礼,俯伏兴。皇帝出次。宫县乐作。请执大圭,前导由正门西偏门入,诣盥洗位,北向立,乐止。搢寺盥手如前仪。执圭,诣爵洗位,北向立,搢圭。奉爵官跪取匏爵于篚,经授侍中,侍中以进皇帝,受爵。执罍官酌水洗爵,执巾官授巾拭爵讫,侍中受之,以授捧爵官。执圭,乐作,至午陛,乐止。升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诣正位酒尊所,东向立,搢圭。捧爵官进爵,皇帝受爵。司尊者举幂,侍中赞酌太尊之泛齐。以爵授爵官,执圭。宫县乐作,奏《明成之曲》。请诣昊天上帝神座前北向立,搢圭跪,三上香,侍中以爵跪进皇帝。执爵,三祭酒,以爵授侍中。太官丞注马湩于爵,以授侍中,侍中跪进皇帝。执爵,亦三祭之,今有葡萄酒与尚酝马湩名祭一爵,为三爵。以爵授侍中,执圭,俯伏兴,少退立。读祝,举祝官搢笏跪举祝册,读祝官西向跪读祝文,读讫,俯伏兴。举祝官奠祝于案,奏请再拜。皇帝再拜兴,平立。请诣配位酒尊所,西向立。司尊者举幂,侍中赞酌著尊之泛齐。以爵授爵官,执圭。请诣太祖皇帝神位前西向立。宫县乐作。侍中赞搢圭跪、三上香、三祭酒及马湩讫,赞执圭,俯伏兴,少退立。奠祝版讫,奏请再拜。皇帝再拜兴,平立。乐止。请诣饮福位北向立。登歌乐作。太祝各以爵酌上尊福酒,合置一爵以授侍中,侍中西向以进。礼仪使奏请再拜,皇帝再拜兴。奏请搢圭、跪受爵。祭酒啐酒以爵授侍中,付中再以温酒跪进。礼仪使奏请受爵。皇帝饮福酒讫,侍中受虚爵兴,以授太祝。太祝又减神前胙肉加于俎,以授司徒。司徒以俎西向跪进皇帝,受以授左右。奏请执圭,俯伏兴,平立,少退。奏请再拜,皇帝再拜讫,乐止。礼仪使前导,还版位。登歌乐作,降自午陛,乐止。官县乐作,至位,东向立,乐止。请还小次,至次释圭。文舞退,武舞进,宫县乐作,奏《和成之曲》,乐止。礼直官引亚终献官升自卯陛,行礼如常仪,惟不读祝,皆饮福而无胙俎。降自卯陛,香位。礼直官赞太祝彻笾豆。登歌乐作,奏《宁成之曲》,卒彻,乐止。奉礼赞肠胙,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礼仪使奏请诣版位,出次执圭,至位东向,再拜。皇帝再拜。奉礼赞曰“再拜”赞者承传“在位都皆再拜”。送神乐作,《天成之曲》一成,止。礼仪使奏礼毕,遂前导皇帝还大次。宫县乐作,出门乐止,至大次释圭。

  九曰望燎。皇帝既还大次,礼直官引摄太尉以下监祭礼诣望燎位,太祝各捧篚诣神位前,进取燔玉、祝币、牲俎并黍稷、饭笾、爵酒,各由其陛隆诣燎坛,以祝币、馔物置柴上,礼直官赞“可燎半柴”,又赞“礼毕”,摄太尉以下皆出。礼直官引监祭礼、祝史、太祝以下从坛南,北向立定,奉礼赞曰“再拜”,监祭礼以下皆再拜讫,遂出。

  十曰车驾还宫。皇帝既还大次,侍中奏请解严。皇帝释衮冕,停大次。五刻顷,所司备法驾,序立于棂星门外,以北为上。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改服通天冠、绛纱袍。少顷,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出次升舆,导驾官前导,华盖伞扇如常仪。至棂星门外,太仆进御马如式。侍中前奏请皇帝降舆乘马讫,太仆卿执御,门下侍郎奏请车驾进发,俯伏兴退。车驾动,称警跸。至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跪奏曰“请权停,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曰“制可”,门下侍郎传制,赞者承传。众官上马毕,导驾官及华盖伞扇分左右前导。门下侍郎跪请车驾进发,俯伏兴。车驾动,称警跸。教坊乐鼓吹振作。驾至崇天门棂星门外,门下侍郎跪奏曰“请权停,敕众官下马”。侍中承旨曰“制可”,下侍郎俯伏兴,退传制,赞者承传。众官下马毕,左右前引入内,与仪仗倒卷而北驻立。驾入崇天门,至大明门外,降马升舆以人。驾既入,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皆退,宿卫官率卫士宿卫如式。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
  ○礼三

  △郊祀下

  摄祀之仪,其目有九:

  一曰斋戒。祀前五日质明,奉礼郎率仪鸾局,设献官诸执事版位于中书省。献官诸执事位俱藉以席,仍加紫绫褥。初献摄太尉设位于前堂阶上,稍西,东南向。监察御史二位,一位在甬道上,西稍北,东向;一位在甬道上,东稍北,西向。监礼博士二位,各次御史,以北为上。次亚献官、终献官、摄司徒位于其南。次助奠官,次太常太卿、太常卿、光禄卿,次太史令、礼部尚书、刑都尚书,次奉璧官、奉币官、读祝官、太常少卿、拱卫直都指挥使,次太常丞、光禄丞、太官令、良酝令、司尊罍,次廪牺令、举祝官、奉爵官,次太官丞、盥洗官、爵洗官、巾篚官,次翦烛官,次与祭宫。其礼直官分直于左右,东西相向。西设版位四列,皆北向,以东为上:郊祀令、太乐令、太祝、祝史,次斋郎。东设版位四列,皆北向,以西为上:郊祀、太乐丞、协律郎、奉礼郎、次斋郎、司天生。礼直官引献官诸执事各就位。献官诸执事俱公服,五品以上就服其服,六品以下皆借紫服。礼直局管勾迸立于太尉之右,宣读誓文曰:“某年某月某日,祀昊天上帝于圆丘,各扬其职,其或不敬,日有常刑。”散斋三日宿于正寝,致斋二日于祀所。散斋日治事如故,不吊丧问疾,不作乐,不判署刑杀文字,不决罚罪人,不与秽恶事。致斋日惟祀事得行,其余悉禁。凡与祀之官己斋而阙者,通摄行事。读毕,稍前唱曰“七品以下官先退”,复复曰“对拜”,太尉与余官皆再拜乃退。凡与祭者,致斋之宿,官给酒馔。守壝门兵卫及大乐工人,皆清斋一宿。二日告配。艳前二日,初俄官与太常礼仪院官恭诣太庙,安告太祖皇帝本室,即还斋次。

  二曰告智。祀前二日,初献官与太常礼仪院官恭诣太庙,奏告太祖皇帝本室,即还斋次。

  三曰迎香。祝祀前二日,翰林学士赴札都书写祝文,太常札仪院官亦会焉。书毕,于公廨严洁安置。祀前一日质明,献官以下诸执事首公服,礼都尚书率其属捧祝版,同太常礼仪院官俱诣阙廷,以祝版授太尉,进请御署讫,同香酒迎出崇天门外。香置于舆,祝置香案,御酒置辇楼,俱用金复覆之。太尉以下官比上马,清道官率京官行于仪卫之先,兵马司巡兵执矛帜夹追次之,金鼓又次之,京尹仪从左右成列前导,诸执事官东西二班行于仪仗之外,次仪凤司奏乐,礼部官点祝成列,太常仪院官导于香舆之前,然后探鹤异舆案行,太尉等官从行至祀所。舆案由南棂星门大,诸执事官由左右偏门入,奉安御香、祝版于香殿。

  四曰陈设。祀前三日,枢密院设兵卫各具器服守卫壝门,每门兵官二员,及外垣东西南棂星门外,设跸街清路诸军,诸军旗服,各随其方色。去坛二百步,禁止行人。祀前一日,郊祀令率其属扫除坛上下。大乐令率其属设登歌乐于坛上,税南,北向。编磬一芦在西,编钟一芦在东。击钟磬者,皆有坐机。大乐令位在钟芦东,西向。协律郎位在磬芦西,东向。执麾者立于后。柷一,在钟芦北,稍东。敔一,在磬芦北,稍西。抟附二,一在柷北,一在敔北。歌工八人,分别列于午陛左右,东西相向坐,以北为上,凡坐者皆藉以席加毡。琴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二。瑟四,龠二,芦二,笛二,箫二,巢笙四,和笙四,闰余匏一,九曜匏一,七星匏一,埙二,各分立于午陛东西乐榻上。琴瑟者分列于北,皆北向坐。匏竹者分立于琴瑟之后,为二列重行,皆北向相对为首。又设圆宫悬乐于坛南,内壝南门之外。东方、西方、编磬起北,编钟次之。南方、北方,编磐起西,编钟次之。又设十二镈钟于编悬之间,各依辰位,每辰编磬在左,编钟在右,谓之一肆。每面三辰,共九架,四面三十六架。设晋鼓于悬内通街之东,稍南,北向。置雷鼓、单鼗、双鼗各二柄于北悬之内,通街之左右,植四楹雷鼓于四隅,皆左鼙右应。北悬之内,歌工四列。内二列在通街之东,二列于通街之西。每列八人,共三十二人,东西相向立,以北为上。柷一在东,敔一在西,皆在歌工之商。大乐丞位在北悬之外,通街之东,西向。协律郎位于通街之西,东向。执麾者立于后,举节乐正立于东,副正立于西,并在歌工之北。乐师二员,对立于歌工之南。运谱二人,对立于乐师之南。照烛二人,对立于运谱之南,祀日立于坛之上下,掌乐作乐止之标准。琴二十七,设于东西悬内:一弦者三,东一,西二,俱为第一列;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六,东西各四列;每列三人,皆北向坐。瑟十二,东西各六,共为列,在琴之后坐。巢笙十、箫十、闰余匏一在东,七星匏一、九曜匏一,皆在竽笙之侧。竽笙十、龠十、芦十、埚八、笛十,每色为一列,各分立于通街之东西,皆北向。又设文舞位于北悬这前,植四表于通街之东,舞位行缀之间。导文舞执衙仗舞师二员,执旌二人,分立于舞者行缀之外。舞者八佾,每佾八人,共六十四人,左手执龠,右手秉翟,各份四佾,立于通街之东西,皆北向。又设武舞,俟立位于东西县外。导武舞执衙仗舞师二员,执纛二人,执器二十人,内单鼗二、单铎二、双铎二、金铙二、钲二、金錞二,执扃者四人,扶錞二、相鼓二、雅鼓二,分立于东西县外。舞者如文舞之数,左手执干,右手执戚,各份四佾,立于执器之外。俟文舞自外逸,则武舞自内进,就立文舞之位,惟执器者分立于舞人之外。文舞亦退于武舞俟立之位。太史令、郊祀令各公服,率其属升设昊天上帝神座于坛上,北方,南向;席以槁秸,加褥座,置璧于缫藉,设币于篚,置酌尊所。皇地祗神座,坛上稍东,北方,南向;席以槁秸,加褥座,置玉于缫藉,设币于篚,置酌尊所。配位神座,坛上东方,西向;席以蒲越,加褥座,置璧于缫藉,设币于篚,置酌尊所。设五方五帝、日、月、天皇大帝、北极等九位,在坛之第一等;席以莞,各设玉币于神座前。设内官五十四位于圆坛第二等,设中官一百五十九位于圆坛第三等,设外官一百六位于内壝内,设众星三百六十位于内壝外;席皆以莞,各设青币于神座之首,皆内向。候告洁毕,权彻第一等玉币,至祀日丑前重设。执事者实柴于燎坛,仍设苇炬于东西。执炬者东西各二人,皆紫服。奉礼郎率仪鸾局,设献官以下及诸执事官版位,设三献官版位于内壝西门之外道南,东向,以北为上。次助奠位稍却,次第一等至第三等分献官,第四等、第五等分奠官,次郊祀令、太官令、良酝令、廪牺令、司尊罍,次郊祀巫、读祝官、举祝官、奉璧官、奉币官、奉爵官、太祝、盥洗官、爵洗官巾、篚官、祝史,次斋郎,位于其后。每等异位重行,俱东向,北上。摄司徒位于内壝东门之外道南,与亚献相对。次太常礼仪使、光禄卿、同知太常礼仪院事、太史令、分献分奠官、佥太常礼仪院事、供卫直都指挥使、太常礼仪院同佥院判、光禄丞,位于箕南,皆西向,北上。监察御史二位,一位在内壝西门之外道北,东向;一位在内壝东门之外道北,西向。博士二立,各次御史,以北为上。设奉礼郎位于坛上稍南,午陛之东,西向;司尊罍位于尊所,北向。又设望燎位于燎坛之北,南向。设牲榜于外壝东门之外,稍南,西向;太祝、祝史位于牲后,俱西向。设省牲位于牲北;太常礼仪使、光禄卿、太官令、光禄丞、太官丞位于其北,太官令以下立皆少却。监祭、监礼位在太常礼仪使之西,稍却,南向。廪牺令位于牲西南,北向。又设省馔位于牲位之北,馔殿之南。太常礼仪使、光禄卿丞、太官令丞位在东,西向;监祭、监礼位在西,东向;俱北上。祠祭局设正配三位,各左十有二笾,右十有二豆,俱为四行。登三,铏三,簠簋各二,在笾豆间。登居神前,铏又居前,簠左、簋右,居铏前,皆藉以席。设牲首俎一,居中;牛羊豕俎七,次之。香案一,沙池、爵坫各一,居俎前。祝案一,设于神座之右。又设天地二位各太尊二、著尊二、牺尊二、山罍二于坛上东南,俱北向,西上。又设配位著尊一、牺尊二、象尊二、山罍二在二尊所之东,皆有坫,加勺幂,惟元酒了幂无勺,以北为上。马湩三器,各设于尊所之首,加幂尊。又设玉币篚二于尊所西,以北为上。又设正位拿尊二、壶尊二、山罍四于坛下午陛之西。又设地祗尊罍,与王位同,于午陛之东,皆北向,西上。又设配位牺尊二、壶尊二、山罍四在酉陛之北,东向,北上,皆有坫、幂,不加勺,设而不酌。又设第一等九位各左八笾,右八豆,登一,在笾豆间,簠、簋、各一,在登前,俎一,爵、坫各一在簠、簋前。每位太尊二、著尊二,于神之左,皆有坫,加勺、幂,沙池、玉币篚各一。又设第二等诸神每位笾二,豆二,簠、簋各一,登一,俎一,于神座前。每陛间象尊二,爵、坫、沙池、币篚各一,于神中央之座首。又设第三等诸神,每位笾、豆、簠、簋各一,俎一,于神座前。每陛间设壶尊一,爵尊二,爵、坫、沙池、币篚各一,于神中央之座首。又设内壝内诸神,每位笾、豆各一,簠、簋各一,于神座前。每道间概尊二,爵、坫、沙池、币篚各一,于神中央之座首。又设内壝外众星三百六十位,每位笾、豆、簠、簋、俎各一,于神座前。每道间散尊二,爵、坫、沙池、币篚各一,于神中央之座前。自第一等以下,皆用匏爵洗涤讫,置于坫上。又设正配位各笾一,豆一,簠一,簋一,俎四,及毛血豆各一,牲首盘一。并第一等神位,每位俎二,于馔殿内。又设盥洗、爵洗于坛下,卯陛之东,北向,罍在洗东加勺,篚在洗西南鼻,实以巾,爵洗之篚实以匏,爵加坫。又设第一等分献官盥洗、爵洗位,第二等以下分献官盥洗位,各于陛道之左,罍在洗左,篚在洗右,俱内向。凡司尊罍篚位,各于其后。

  五曰省牲器,见亲祀仪。

  六曰习仪,见亲祀仪。

  七日奠玉币。祀日丑前五刻,太常卿率其属,设椽烛于神座四隅,仍明坛上下烛、内外米凡燎。太史令、郊祀令各服其服升,设昊天上帝神座,槁秸、席褥如前。执事者陈玉币于篚,置于尊所。礼部尚书设祝版于案。光禄卿率其属入实笾、豆、簠、簋。笾四行,以右为上。第一行鱼鱐在前,糗饵、粉糍次之。第二行乾枣在前,乾撩形盐次之。第三行鹿脯在前,榛实、乾桃次之。第四行菱在前,芡、栗次之。豆四行,以左为上。第一行芹菹在前,笋菹、葵菹次之。第二行菁菹在前,韭菹、餝食次之。第三行鱼盐在前,醯醢、豚拍次之。第四行鹿盐在前,兔醢、糁食次之。簠实以稻、梁,簋实以黍、稷,登实以大羹。良酝令率其属入实尊、罍。太尊实以泛齐,著尊醴齐,牺尊盎齐,象尊醒齐,壶尊沈齐,山罍为下尊,实以元酒;其酒、齐皆以尚酿酒代之。太官丞设革囊马潼于尊所。祠祭局以银盒贮香,同瓦鼎设于案。司香官一员立于坛上。祝史柱首盘,设于坛上。献官以下执事官,各服其服,就次所,会于齐班幕。拱卫直都指挥使率控鹤,各服其服,擎执仪仗,分立于外壝内东西,诸执事位之后,拱卫使亦就位。大乐令率工人二舞,自南壝东偏门以次入,就坛上下位。奉礼郎先入就位。礼直官分引监察御史、监礼博士、郊祀令、太官令、良酝令、廪牺令、司尊罍、太官丞、读祝官、举祝官、奉玉币官、太祝、祝史、奉爵官、盥爵洗官、巾篚官、斋郎,自南壝东偏门入,就位,礼直官引监祭、监礼,按视坛之上下祭器,纠察不如仪者。及其按视也,太祝先彻去益幂,按视讫,礼直官引监祭、监礼退复位。奉礼郎赞“再拜”,礼直官承传曰“拜”,监祭礼以下皆再拜。奉礼郎赞曰‘各就位,’太官令斋郎以次出诣馔殿,俟立于南壝门外。礼直官分引三献官、司徒、助奠官、太常礼仪院使、光禄卿、太史令、太常礼仪院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光禄丞,自甫壝东偏门,经乐县内入就位。礼直官进太尉之左,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退复位。宫县乐作降神《天成之曲》六成,内圆钟宫三成,黄钟角、大簇徵、姑洗羽各一成。文舞《崇德之舞》。初乐作,协律郎跪,俯伏举麾兴,工鼓柷,偃麾,戛敔而乐止。凡乐作、乐止,皆仿此。礼直官引太常礼仪院使率祝史,自卯陛升坛,奉牲首降自午陛,由南壝正门经宫县内,诣燎坛北,南向立。祝史奉牲首升自南陛,置于户内柴上。东西执炬者以火燎柴,升烟燔牲首讫,礼直官引太常礼仪院使、祝史捧盘血,诣坎位瘗之。礼直官引太常礼仪院使、祝史。各复位。奉礼郎赞“再拜”,礼直官承传曰“拜”,太尉以下皆再拜讫,其先拜者不拜。执事者取玉币于篚,立于尊所。礼直官引太尉诣盥洗位,宫县乐奏黄钟宫《隆成之曲》,至位北向立。乐止。搢笏、盥手、帨手讫,执笏诣坛,升自午陛。登歌乐作大吕宫《隆成这曲》,至坛上,乐止。诣正位神座前,北向立,宫县乐奏黄钟官《钦成之曲》,搢笏跪,搢,三上香。执事者加璧于币,西向跪,以授太尉,太尉受玉币奠于正位神座前,执笏,俯伏兴,少退立,再拜讫,乐止。次诣皇地祗位,尊献如上仪。次诣配位神主前,奠币如上仪。降自午陛,登歌乐作如升坛之曲,至位乐止。祝史奉毛血豆,入自南壝门诣坛,升自午陛。诸太祝迎取于坛上,俱跪尊于神座前,执笏,俯伏兴,退立于尊所。

  至大三年大祀,奠玉币仪与前少异,今存之以备互考。祀日丑前五刻。设坛上及第一等神位,陈其玉币及明烛,实笾、豆、尊、罍。乐工各入就位毕。奏礼郎先入就位。礼直官分引分献官、监察御史、监礼博士、诸执事、太祝、祝史、斋郎,入自中壝东偏门,当坛南重行西上,北向立定。奉礼郎赞曰‘再拜’,分献官以下皆再拜讫,奉札赞曰“各就位”。礼直官引子丑寅卯辰巳陛道分献官,诣版位,西向立,北上。午末申酉戌亥陛道分献官,诣版位,东向立,北上。礼直官分引监祭礼点视陈设,按视坛之上下,纠察不如仪者,退复位。太史令率斋郎出俟。礼直官引三献官并助奠等官入就位,东向立,司徒西向立。礼直官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降神六戍乐止。太常礼仪使率祝史二员,捧马首诣燎坛,升烟讫,复位。奉礼郎赞曰“再拜,三献”,司徒等皆再拜讫,奉礼郎赞曰“诸执事者各就位”,立定。礼直官请初献官诣盥洗位,乐作,至位,乐止。盥毕诣坛,乐作,升自卯陛,至坛,乐止。诣正位神座前,北向立,乐作,搢笏诡,太祝加玉于币,西向诡以授初献,初献受玉币奠讫,执笏俯伏兴,再拜讫,乐止。次诣配位神座前立,乐作,尊玉币如上仪,乐止。降自卯阶,乐作,复位,乐止。初献将奠正位之币,礼直官分引第一等分献官诣盥洗位,盥毕,执笏各由其陛升,诣各神位前,搢笏镜,太祝以玉币授分献官,奠讫,俯伏兴,再拜讫,还位。初,第一等分献官将升,礼直官发引第二等内壝内,内壝外分献官盥毕,俅盥洗官俱从至酌尊所立定,各由其陛道诣各神首位前奠,并如上仪。退立酌尊所,伺候终献酌奠,诣各神首位前酌奠。祝史奉正位毛血豆由午陛升,配位毛血豆由卯陛升,太祝迎于坛上,进尊于正配位神座前,太祝与祝史俱退于尊所。

  八曰进熟。太尉既升奠玉币,太官令丞率进馔斋郎诣厨,以牲体设于盘,马牛羊豕鹿各五盘,宰割体段,并用国礼。各对举以行至馔殿,俟光禄卿出实笾、豆、簠、簋。笾以粉糍,豆以糁食簠赁以粱,簋以稷。斋郎上四员,奉笾、豆、簠、簋者前行,举盘者次之。各奉正配位之馔,以序立于南壝门之外,俟礼直官引司徒出诣馔殿,斋郎各奉以序从司徒入自南壝正门。配位之馔,入自偏门。宫县乐奏黄钟宫《宁成之曲》,至坛下,俟祝史进彻毛血豆讫,降自卯陛以出。司徒引斋郎奉正位馔诣坛,升自午陛。太史令丞率斋郎奉配位及第一等之馔,升自卯陛,立定。奉礼赞诸太祝迎馔,诸太祝迎于坛陛之间,斋郎各跪奠于神座前。设笾于糗饵之前。豆于醯醢之前,簠于稻前,簋于黍前。又奠牲体盘于俎上,斋郎出笏,俯伏兴。退立定,乐止。礼直官引司徒降自卯陛。太官令率斋郎从司徒亦降自卯陛,各复位。其第二等至内壝外之馔,有司陈设。礼直官赞,太祝搢笏,立茅苴于沙池,出笏,俯伏兴,退立于本位。礼直官引太尉诣盥洗位,宫县乐作,奏黄钟官《隆成之曲》,至位北向立,乐止。晋笏、盥手、帨手讫,出笏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执事者奉匏爵以授太尉,太尉洗爵、拭爵讫,以爵授执事者。太尉出笏,诣坛,升自午陛,一作卯陛。登歌乐作,奏黄钟宫《明成之曲》,至坛上,乐止。诣酌尊所,西向立,搢笏,执事者川爵授太尉,太尉执爵,司符罍举幕,良酝令酌太尊之泛齐,凡举幂、酌酒皆跪,以爵授执事者。太尉出笏,谐正位神座前,北向立,宫县乐作,奏黄钟宫《明成之曲》,文舞《崇德之舞》。太尉搢笏跪,三上香。执事者以爵授太尉,太尉执爵三祭酒于茅苴,以爵授执事者,执事者奉岛退,诣尊所。太官丞倾马潼于爵,跪授太尉,亦三祭于茅苴,复以爵授执事者,执事者受虚爵以兴。太尉出笏,俯伏兴,少退,北向立,乐止。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搢笏跪,读祝文。读讫,举祝官奠版于案,出笏兴,读祝官出笏,俯伏兴,宫县乐奏如前曲。举祝、读祝官先诣皇地祗位前,北向立。太尉再拜讫,乐止。次诣皇地柢位,并如上仪,惟乐奏大吕宫。次诣配位,并如上仪,惟乐奏黄钟宫,降自午陛,一作卯陛。登歌乐作如前降神之曲,至位,乐止。读祝、举祝官降自卯陛,复位。文舞退,武舞进,官县乐作,奏黄钟宫《和成之曲》,立定,乐止。礼直官引亚献官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讫,出笏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执爵、洗爵、拭爵,以岛授执事者。出笏诣坛,升自卯陛,至坛上酌尊所,东向一作西向。立。搢笏授岛执岛,司尊罍举幂,良酝令酌著尊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正位神座前。北向立。宫县乐奏黄钟宫《熙成之曲》,武舞《定功之舞》。搢笏跪,三上香,授爵执爵,三祭酒于茅苴,复祭马潼如前仪,以爵授执事者。出笏,俯伏兴,少退立,再拜讫,次诣皇地祗位、配位,并如上仪讫,乐止,降自卯陛,复位。礼直官引终献官诣盥洗位。盥手、帨手讫,诣爵洗位,授岛执爵,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出笏,升自卯陛,至酌尊所,搢笏授爵执爵,良酝令酌牺尊之盎齐,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正位神座前,北向立。宫县乐作,奏黄钟宫《熙成之曲》,武舞《定功之舞》。上香、祭酒、马潼,并如亚献之仪,降自卯陛。初终献将升坛时,礼直官分引第一分分献官诣盥洗位,搢笏、盥手、帨手、涤爵、拭爵讫,以爵授执事者。出笏,各由其陛诣酌尊所,晋笏,执事者以爵授分献官,执爵,酌太尊之泛齐,以爵授执事者。各诣诸神位前搢笏跪,三上香、三祭酒讫,出笏,俯伏兴,少退,再拜兴,降复位。第一等分献官将升坛时,札直官引第二等、第三等、内壝内、内壝外众星位分献官,各诣盥洗位,晋笏一盥手、帨手,酌奠如上仪讫,礼直官各引献官复位,诸执事者皆退复位。礼直官赞太祝彻笾豆。登砍乐作大吕官《宁成之曲》,太祝跪以笾豆各一少移故处,卒彻,出笏,俯伏兴,乐止。奉礼郎赞曰“赐胙”,众官再拜,礼直官承传曰“拜”,在位者皆再拜,平。立定。送神宫县乐作,奏圆钟宫《天成之曲》一成止。

  九曰望燎。礼直官弘太尉,亚献助奠一员,太常礼仪院使,监察、监札各一员等,诣望燎位。又引司徒,终献助奠、监祭、监礼各一员,及太常礼仪院使等官,诣望瘗位。乐作,奏黄钟官《隆成之曲》,至位,南向立,乐止。上下诸执事各执篚进神座前,取燔玉及币祝版。日月已上,斋郎以俎载牲体黍稷,各由其陛降,南行,经宫县乐,出东,诣燎坛。升自南陛,以玉币、祝版,馔食致于柴上户内。诸执事又以内官以下之札币,皆从燎。礼直官赞曰“可燎”,东西执炬者以炬燎火半柴。执事者亦以地祗之玉币、祝版、牲体、黍稷诣瘗坎。焚瘗毕,礼直官引太尉以下官以次由南壝东偏门出,礼直官引监祭、监礼、奉玉币官、太祝、祝史、斋郎俱复坛南,北向立。奉礼郎赞曰“再拜”,礼直官承传曰“拜”,监祭、监礼以下皆再拜讫。各退出。太乐令率工人二舞以次出。礼直官引太尉以下诸执事官到齐班幕前立,礼直官赞曰“礼毕”,众官员揖毕,各退于次。太尉等官、太常礼仪院使、监祭、监礼展视胙肉酒醴,奉进阙庭,余官各退。

  祭告三献仪,大德十一年所定。告前三日,三献官、诸执事官,具公服赴中书省受誓戒。前一日未正二刻,省牲器。告日质明,三献官以下诸执事官,各具法服。礼直官引监祭礼以下诸执事官,先入就位,立定。监祭礼点视陈设毕,复位,立定。太官令率斋郎出,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太常礼仪院使、光禄卿入就位,立定。礼直官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降神乐作六成止。太常礼仪院使燔牲首,复位,立定。奉礼赞三献以下皆再拜,就位。礼直官引初献诣盥洗位,盥手讫,升坛诣昊天上帝位前,北向立。搢笏跪,三上香,奠玉币,出笏,俯伏兴,再拜讫,降复位。礼直官引初献诣盥洗位,盥手讫,诣爵洗位,洗拭爵讫,诣酒尊所,酌酒讫,请诣昊天上帝神位前,北向,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出笏,俯伏兴,俟读祝讫,再拜,平立。请诣皇地祗酒尊所。酌献并如上仪,俱毕,复位。礼直官引亚献,并如初献之仪,惟不读祝,降复位。礼直官引终献,并如亚献之仪,降复位。奉礼赞“赐胙”,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太常卿、光禄卿、监祭礼等官,请诣望燎位,献向立定,俟燎玉币祝版。礼直官赞“可燎”,礼毕。

  祭告一献仪,至元十二年所定。告前二日,郊祀令扫除坛壝内外,翰林国史院学士撰写祝文。前一日,告官等各公服捧祝版,进请御署讫,同御香上尊酒如常仪,迎至祠所斋宿。告日质明前三刻,礼直官引郊祀令率其属诣坛,铺筵陈设如仪。礼直官二员引告官等各具紫服,以次就位,东向立定。礼直官稍前曰“有司谨具,请行事”,赞者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直官先引执事官各就位,次诣告官前曰“请诣盥爵洗位”。至位,北向立,曰“搢笏”,曰“盥手”,曰“帨手”,曰“洗爵”,曰“拭爵”,曰“出笏”,曰“诣酒尊所”,曰“搢笏”,曰“执爵“,曰“司尊者举”,曰“酌酒”。良酝令酌酒,曰“以爵授执事者”,告官以爵授执事者。曰“出笏”,曰“诣昊天上帝、皇地祗神位前,北向立”,曰“稍前”,曰“出笏”,曰“跪”,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祭酒”,曰“祭酒”,曰“三祭酒”,曰“以爵授捧爵官”,曰“出笏“,曰“俯伏兴”,曰“举祝官跪”,曰“举祝”,曰“读祝官跪”,曰“读祝”。读讫。曰“举祝官奠祝版于案”,曰“俯伏兴”。告官再拜,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引告官以下降复位。礼直官赞曰“再拜”,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诣望燎位”,燔祝版半燎,告官以下皆退。瘗之其坎于祭所壬地,方深足以容物。

卷八十四 志第五十一
  ○礼四

  △宗庙上

  宗庙祭享之礼,割牲、奠马潼,以巫祝致辞,盖蒙古旧俗也。世祖中统元年秋七月丁丑,神位于中书省,用登砍乐,遣必阇赤致祭焉。必阇赤,译言典书记者。十二月,初命制太庙祭器,法服。二年九月庚申朔,徙中书省,奏迁神主于圣安寺。辛巳,藏于瑞像殿。三年十二月癸亥,即中书省备三献官,大礼使司徒摄祀事。礼毕,神主复藏瑞像殿。四年三月癸卯,诏建太庙于燕京。十一月戌,仍寓祀事于中书省,以亲王合丹、塔察儿、王磐、张文谦摄事。

  至元元年冬十月,奉安神主于太庙,初定太庙七室之制。皇祖、皇祖妣第一室,皇伯考、伯妣第二室,皇考、皇妣第三室,皇伯考、伯妣第四室,皇伯考、伯妣第五室,皇兄、皇后第六室,皇兄、皇后第七室。凡室以西为上,以次而东。二年九月,初命涤养牺牲,取大乐工于东平,习礼仪。冬十月己卯,亨于太庙,尊皇祖为太祖。三年秋九月,始作八室神主,设祐室。冬十月,太庙成。丞相安童、伯颜言:“祖宗世数、尊谥庙号、配讯功臣、增祀四世、各庙神主、七祀神位、法服祭器等事,皆宜以时定”。乃命平章政事赵璧等集议,上尊谥庙号,定为八室。烈祖神元皇帝、皇曾祖宣懿皇后第一室,太祖圣武皇帝、皇祖妣光献皇后第二室,太宗英文皇帝、皇伯妣昭慧皇后第三室,皇伯术赤、皇伯妣别土出迷失第四室,皇伯考察合台、皇伯妣也速伦第三窒、第四室皇伯考、妣,旧列皇考、妣之后,今更易。第五室,皇考睿宗景襄皇帝、皇妣庄圣皇后第六室,定宗简平皇帝、钦淑皇后第七室,宪宗桓肃皇帝、贞节皇后第八室。十一月戊申,奉安神主于祐室,岁用冬杞,如初礼。

  四年二月,初定一岁十二月荐新时物。六年冬,时享毕,十二月,命国师僧荐佛事于太庙七昼夜,始造木质金表牌位十有六,设大榻金椅奉安祐室前,为太庙荐佛事之始。七年十月癸酉,敕宗庙祝文书以国字。来年,太庙牲牢勿用豢豕,以野猪代之,呆品勿市,取之内园。八年八月,大庙殿柱朽。从张易言,告于列室而后修,奉迁栗主金牌位与旧神主于馔幕殿,工毕奉安。自是修庙皆如之。丙子,敕冬享勿用牺牛。

  十二年五月,检讨张谦言:“昔者因修太庙,奉迁金牌位于馔幕殿,设金椅,其栗主与旧主牌位各存箱内,安置金椅下,礼有非宜。今拟金牌位迁于八室,其祐室栗主与旧主牌位,宜用彩舆迁纳,置箱内为宜”。七月,修太庙,将迁神主别殿,遣官告奈。九月丁丑,敕太庙牲复用牛。十月己未,迁金牌位于八室。太祝兼奉礼郎申屠致远言:“窃见木主既成,又有金牌位,其日月山神主及中统初中书设祭神主,奉安无所。博士议曰:“合存祐室粟主,旧置神主牌位,俱可随时埋瘗。”太常少卿以闻,诏曰:“其与张仲谦诸老臣议行之。”十三年正月,以平宋,遣官告祭祖宗于上都之近郊。八月,以铜爵二、豆二献于太庙。九月丙申,荐佛事于太庙,命即佛事处大祭。己亥,享于太庙,加荐羊鹿野豕。是岁,改作金主,太祖主曰“成吉思皇帝”,睿宗题曰“太上皇也可那颜”,皇后皆题名讳。

  十四年正月,以白玉、碧玉、水晶爵六献于太庙。八月乙丑,诏建太庙于大都。十五年五月,太常卿还自上都,议庙制,据博土言同堂异室非礼,以古今庙制画图贴说,令博十李天麟赉往上都,分议可否以闻:

  一曰都宫别殿,七庙、九庙之制。《祭法》曰:“天子立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大夫、士降杀以两。“晋博士孙毓以谓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是也。前庙后寝者,以象人君之居,前有庙而后有寝也。庙以藏主,以四时祭;寝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以荐新物。天子太祖百世不迁,宗亦百世不迁,高祖以上,亲尽则递迁。昭常为昭,穆常为穆,同为都宫,则昭常在左,穆常在右,而外有以不失其序。一世自为一庙,则昭不见穆,穆不见昭,而内有以各全其尊,必袷享而会于太祖之庙,然后序其尊卑之次。盖父子异宫,祖祢异庙,所以成事亡如事存之义。然汉儒论七庙、九庙之数,其说有二。韦元成等以谓周之所以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也。如刘歆之说,则周自武王克商,以后夜为太祖,即增立高圉、亚圉二庙于公叔、太王、王季、文王二昭二穆之上,已为七庙矣。至懿王时,始立文世室于三穆之上,至孝王时,始立武世室于三昭之上,是为九庙矣。然先儒多是刘歆之说。

  二曰同堂异室之制。后汉明帝遵俭自抑,遗诏无起寝庙,但藏其主于光武庙中更衣别室。其后章帝又复如之,后世遂不敢加。公私之庙。皆用同堂异室之制。先儒朱熹以谓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孙子,而更僻处于一隅,无以见为七庙之尊;群庙之神,则又上厌祖考,不得自为一庙之主。以人情论之,生居九重,穷极壮丽,而设祭一室,不过寻丈,甚或无地以容鼎俎,而阴损其数,子孙之心,于此宜亦有所不安矣。且命士以上,其父子妇姑,犹且异处,谨尊卑之序,不相亵渎。况天子贲为一人,富有四海,祖宗神位数世同处一堂,有失人子事亡如事存之意矣。

  是年,太庙常设牢醴外,益以羊、鹿、豕、蒲萄酒。敕常德府岁贡苞茅。

  十六年八月丁酉,以江甫所获玉爵及坫四十九事,纳于太庙。十七年十二月甲申,告迁于太庙。癸巳,承旨和礼霍孙,大常卿太出、秃忽思等,以祐室内栗主八位并日月山牌位、圣安寺木主俱迁。甲午,和礼霍孙、太常卿撒里蛮率百官奉安太祖、睿宗二室金主于新庙,遂大享焉。乙未,毁旧庙。

  十八年二月,博士李时衍等议:“历代庙制,俱各不同。欲尊祖宗,当从都宫别殿之制;欲崇俭约,当从同堂异室之制,“三月十一曰,尚书段那海及太常礼官奏曰:“始议七庙,除正殿、寝殿、正门、东西门已建外,东西六庙不须更造,余依太常寺新图建之。”遂为前庙、后寝,庙分七室。

  是时,东平人赵天麟献《太平金镜策》,其议宗庙之制曰:

  天子立七庙,在都城内之东南。太祖中位于北,三昭在东,三穆在西。庙皆南向,主皆东向。都宫用于外,以合之墙,宇建于内,以别之门。堂、室、寝一一分方庭砌堂,除区区异地,山节藻棁腒,以示崇高,重檐列茅,以示严肃,斩砻其桷,以示丽而不奢,覆之用茅,以示合俭而有节,此庙之制度也。祖功宗德,百世不易。亲尽之庙,因亲而祧。祧旧主于太祖之夹室,袝新主于南庙之室中。昭以取其向明,而班乎昭,穆以取其深远,而常从其穆。穆袝而昭不动,昭袝而穆不迁。二世祧,则四世迁于二室,六世迁于四世,以八世袝昭之南庙。三世祧,则五世迁于三世,七世迁于五世,以九世袝穆之南庙。孙以子袝于祖,父孙可以为王,父尸由共昭穆之同,非有尊卑之辨。故祧主既藏袷则出,余则否,袝庙贯新。易其檐,改其涂,此庙之祧袝也。散斋七日,致斋三日,牲铨肥脂,旨酒嘉栗,粢盛丰洁,器皿具务,祠宜羔豚膳膏,芗禴宜腒禴膈膳膏,臊尝宜犊麝膳膏,腥烝宜鱻羽膳膏。膻设守祧所掌之遗衣,陈奕世递传之宗器,王后及宾,礼成九献,辟公卿士,奔执豆笾,此庙之时祭也。大祖庙主寻常东面,移昭南穆北而合食,就已毁未毁而制礼,四时皆陈,未毁而祭之,五年兼己毁而祭之,此庙之袷祭也。三年大祭,祭祖之所自出,以始祖配之,此庙之祶祭也。

  其言皆援据古礼。世祖虽善其言,而不能尽用云。

  二十一年三月丁卯,太庙正殿成,奉安神主。二十二年十二月丁未,皇太子薨。太常博士与中书翰林诸老臣议,宜加谥,立别庙奉祀。遂谥曰明孝太子,作金主。是月,丹太庙楹。二十三年九月,以太庙雨坏,遣宫致告,泰安神主于别殿。二十五年五月,奉安神主于太宙。是年冬享,制用白马一。三十年十月朔,皇太子袝于太庙。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追尊皇考明孝太子为皇帝,庙号裕宗。元贞元年冬十月癸卯,有事于太庙。中书首臣言:“去岁世祖、皇后、裕宗袝庙,以绫代玉册。今玉册、玉宝成,请纳诸各室。”帝曰:“亲飨之礼,祖宗未尝行之。其奉册以来,朕躬祝之。”命献官迎导入庙。大德元年十一月,太保月赤察儿等奏请庙享增用马,制可。二年正月,特祭太庙,用马一、牛一、羊鹿野豕天鹅各七,余品如旧,是为特祭之始。四年八月,以皇妣、皇后袝。六年五月戊申,太庙寝殿灾。

  十一年,武宗即位,追尊皇考为皇帝,庙号顺宗。太祖室居中,睿宗西第一室,世祖西第二窒,裕宗西第三室,颀宗东第一室,成宗东第二室。追尊先元妃为皇后,袝成宗室。睿宗、裕宗、颀宗并未践大位,入庙称宗,而黜太宗、定宗、宪宗不在六室之列,又跻顺宗于成宗之上,皆失礼之甚者也。至大二年春正月乙未,以受尊号,恭谢太庙,是为亲祀之始。十月,以将加谥太祖、睿宗,择日请太祖、睿宗尊谥于天,择日请光献皇后、庄圣皇后尊谥于庙,改金主,题写尊谥庙号。十二月乙卯,亲享太庙。奉玉册、玉宝。加上太祖圣武皇帝尊谥曰法天启运,庙号太祖,光献皇后曰翼圣。加上睿宗景襄皇帝曰仁圣,庙号睿宗,庄圣皇后曰显懿。其旧主以椟贮两旁,自是主皆范金作之。先是,太庙皆遣官行事,帝复欲如之。大司徒李邦宁谏曰:“先胡非不欲亲致享祀,诚以疾废礼耳。今逢继成之初,正宜开彰孝道以率天下,躬祀太室,以成一代之典。循习故事,非臣所知也。”帝曰:“善。”即日备法驾宿斋官,且命邦宁为大司徒。三年,丞相三宝奴等言:“太祖祠祭用瓦尊,乞代以银。”从之。

  四年闰七月,奉武宗神主,袝于太庙。

  延祐七年六月,新作太祖幄殿。八月,袝仁宗及庄懿慈圣皇后于太庙。时议仁宗升袝,增置庙室。太常礼仪院下博士检讨历代典故,移书礼部、中书集议曰:“古者天子祭七代,兄弟同为一代,庙室有神主,增置宙室。”又议:“大行皇帝升袝太庙,七室皆有神主,增室不及。依前代典故,权于庙内止设幄座,面南奉安。今相视得第七室远南对室地位,东西一丈五尺,除设幄座外,余五尺,不妨行礼。”乃结彩为殿,置武宗室甫,权奉神主焉。

  十月戊子,英宗将以四时躬祀太庙,命大常礼官与中书、翰林、集贤等官集议,帝览其礼制曰:“此追远报本之道也,毋以朕劳而有所损,其一遵典礼。”丙寅,中书以躬谢太庙仪注进。十一月丙子朔,帝御斋宫。丁丑,备法驾仪卫,躬谢太庙,至棂星门驾止,有司进辇不御,步至大次,服衮冕端拱以挨。礼仪使靖署祝,帝降御座正立书名。及读祝,敕商赞御名。至仁宗室,辄歔欷流涕,左右奠不歔感动。退至西神门,殿中监受圭,出降没阶乃授圭。甲辰,太常进时享太庙仪式。

  至治元年正月乙酉,始命于太庙垣西北建大次殿。丙戌,始以四盂月时享,亲祀太室。礼成,坐北建大次殿。丙戌,始以四孟月时享,亲祀太室。帝服衮冕,以左丞相拜住亚献,知枢密院事曲绌终献。礼成,坐大次,谓群臣曰:“朕缵承祖宗丕绪,夙夜祗栗,无以报称,岁惟四祀,使人代之,不能致如在之诚,实所未安。自今以始,岁必亲祀,经终朕身。”

  五月,中书省臣言:“以庙制事,集徂史台、翰林院、太常院臣议。谨按前代庙室,多寡不同。晋则兄弟同为一室,正室增为十四间。东西各一间。唐九庙,后增为十一室。宋增室至十八,东西夹室地各一间,以藏祧主。今太庙虽分八室,然兄弟为世,止六世而已。世祖所建前庙后寝,往岁寝殿灾。请以今殿为寝,别作前庙十五间,中三间通为一室,以奉太祖神主,余以次为室,庶几情文得宜。谨上太常庙制。”帝曰:“善,期以来岁营之。”十二月,以受尊号,宜谢太庙。拜住言:“世祖议行一献礼,武宗则躬行谢礼。”诏依武宗故事。

  二年春正月丁丑,始陈卤簿,亲享太庙。丞相拜住奏建太庙前殿,议行神配享之礼。三月二十三曰,以新作太庙正殿,权止夏秋二祭,秋八月丙辰,太皇太后崩,太常院官奏:“国哀以日易月,旬有二日外。乃举祀事。有司以十月戊辰,有事于太庙,取圣裁。”帝曰:“太庙礼不可废,迎香去乐可也。“又言:“太庙兴工未毕,有妨陈宫县乐,请止用登歌。”从之。三年春三月戊申,袝昭献元圣皇后于顺宗室。夏四月六日,上都分省参议速速,以都堂旨,太庙夹室未有制度,再约台院等官议定。博士议曰“按《尔雅》曰‘室有东西厢曰庙”,注‘夹室前堂’。同礼曰‘西夹南向’,注曰‘西厢夹室。’此东西夹室之正文也。贾公孽曰,室有东西厢曰庙,其夹皆在序。是则夹者,犹今耳房之类也。然其制度,则未之闻。东晋太庙正室一十六间,东西储各一间,共十有八。所谓储者,非夹室与?唐贞观故事,迁庙之主,蔑于夹室西壁,南北三间。又宋哲宗亦尝于东夹室奉安,后虽增建一室,其夹室仍旧。是唐、宋夹室,与诸室制度无大异也。五帝不相沿乐,三王相汀袭礼。今庙制皆不合古,权宜一时。宜取今庙一十五间,南北六间,东西两头一间,准唐甫北三间之制,垒至栋为三间,壁以红泥,以准东西序,南向为门,如今室户之制,虚前以准厢,所谓夹室前堂也。虽未尽合于古,于今事为宜。”六月,上都中书省以闻,帝从之。壬申,敕以太庙前殿十有五间,东二间为夹室,南向。秋七月辛卯,太庙落成。

  已而国有大故,晋王即皇帝位。有司疑于昭穆之次。集群臣议之。翰林学士吴澄议曰:“世祖混一天下。悉考古制,遵而用之。古者天子七庙,庙各有宫。太祖居中,左三庙为昭,右三庙为穆。神主各以次递迁。其庙之宫,如今之中书六部。夫省部之设,仿于金、宋。岂宗宙次序,而不考古乎?”然有司急于行事,竟如旧次云。十二月戊辰,追尊皇考晋王为皇帝,庙号显宗,皇妣晋王妃为皇后。庚午,盗入太庙,失仁宗及慈圣皇后神主。壬申,重作仁庙二金主。丙午,御史赵成庆立:“太庙失神主,乃古今莫大之变。由太常礼官不恭阙职,宜正其罪,以谢宗庙,以安神灵。”制命中书定罪。泰定元年春正月甲午,奉安仁宗及慈圣皇后二神主。丁丑,御史宋本、赵成庆、李嘉宾言:“太庙失神主,已得旨,命中书定太常失守之罪。中书以为事在太庙署令,而大常官属居位如故。昔唐陵庙皆隶宗正。盗斫景陵门战架,既贬废令丞,而宗正卿亦皆贬黜。且神门戟架比之太庙神主,孰为轻重?宜定其罪名,显示黜罚,以惩不恪。”不报。

  先是,博士刘致建议曰:

  窃以礼其大于宗庙。宗庙者天下国家之本。礼乐刑政之所自出也。唐、虞、三代而下,靡不由之。圣元龙兴朔陲,积德累功,百有余年,而宗庙未有一定之制。方圣天子继统之初,定一代不刊之典,为万世法程,正在今日。

  周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昭处于东,穆处于西,所以别父子亲疏之序,而使不乱也。圣朝取唐、宋之制,定为九世,遂以旧庙八室而为六世,昭穆不分,父子并坐,不合《礼经》。新庙之制,一十五间,东西二间为夹室,太祖室既居中,则庙、宋之制不可依,惟当以昭穆列之。父为昭,子为穆,则睿宗当居太祖之东,为昭之第一世,世祖居西,为穆之第一世。裕宗居东,为昭之第二世,兄弟共为一世,则成宗、颀宗、显宗三室皆当居西,为穆之第二世。武宗、仁宗二室皆当居东,为昭之第三世。昭之后居左,穆之后居右,西以左为上,东以右为上也。苟或如此,则昭穆分明,秩然有序,不违《礼经》,可为万世法。

  若以累朝定制,依室次于新庙迁安,则显宗跻颀宗之上,颀宗跻成宗之上。以礼言之,春秋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跻僖公于闵公之上,史称逆祀。及定公正其序,书曰“从事先公”。然僖公犹是有位之君,尚不可居故君之上,况未尝正位者乎?

  国家虽曰以右为尊,然古人所尚,或左或右,初无定制。古人右稷极而左宗庙,国家宗庙亦居东方。岂有建宗庙之方位既依《礼经》,而宗庙之昭穆反不应《礼经》乎?且如今朝贺或祭祀,宰相献官分班而立,居西则尚左,居东则尚右。及行礼就位,则西者复尚右,东得复尚左矣。

  致职居博士,宗庙之事所宜建明,然事大体重,宜从使院移书集议取旨。

  四月辛巳,中书省臣言:“世祖皇帝始建太庙。太祖皇帝居中南向,睿宗、世祖、裕宗神主以次袝西室,顺宗、成宗、武宗、仁宗以次袝东室。迩者集贤、翰林、太常诸臣言,国朝建太庙遵古制。古尚左,今尊者居右为少屈,非所以示后世。太祖皇帝居中南向,宜奉睿宗皇帝神主袝左一室,世祖袝右一室,裕宗袝睿宗室之左。显示、顺宗、成宗兄弟也,以次袝世祖室之右。武宗、仁宗亦兄弟也,以附裕宗室之左,英宗袝成宗室之右。臣等以其议近是,谨绘室次为图以欹,惟陛下裁择。“从之。五月戊戌,附显宗、英宗凡十室。

  三年十二月,御史赵师鲁以大礼未举,言:“天子亲祀郊庙,所以通精诚,迓福厘,生烝民,阜万物,百王不易之礼也。宜讲求故事,对越以格纯嘏。”不报。四年,台臣复以为言,帝曰:“朕遵世祖旧制,其命大臣摄之。”

  是年夏四月辛未,盗入太庙,失武宗神位及祭器。太常礼仪院官皆斥罢。壬申,重作武宗金主及祭器。甲午,奉安武宗神主。

  致和元年正月,享太庙。御史邹惟享言:“时享太庙,三献官旧皆勋戚大臣。而近以户部尚书为亚献,人既疏远,礼难严肃。请仍旧制,以台省院重臣为亚献。”从之。

  天历元年冬十月丁亥,毁显宗室。诏时享改用仲月。十一月,帝宿斋服衮冕,享于太庙。

  元统二年四月,亲奉文宗神主袝于太庙,时寝庙未建,权于英宗室次结彩殿以奉安神主。御史台言:“宜因升袝有事于太庙。”从之。是年,罢夏季时享。

  后至元三年正月,袝宁宗神主于太庙。八月,京师地大震,太庙梁柱裂,各室墙壁尽坏,文宗神主及御床皆碎。敕作文宗新主、玉册,依典礼祭告焉。十月,平章彻里帖木儿以星变,议减太庙四祭为一,御史吕思诚等十九人劾之,不听,竟罢冬享。自后二年、三年、四年一祭,以垦变而减宗庙之祭享。其去恐俱修省之意远矣。如仞里帖木儿者,宜科以擅议宗庙之罪,帝乃信用其言,何也?

  至正三年,荷有事于南郊,告祭太庙。至宁宗室,问曰:“朕宁宗兄也,当拜否?”太常博士刘闻对曰:“宁宗虽弟,其在位时陛下为之臣。春秋时,鲁闵公弟也,僖公兄也。闵公先为君,宗庙之祭,未闻僖公不拜。礼当拜。”从之。十五年十月,以郊祀,命皇太子祭告太庙。二十年十二月诏:“太庙影堂祭祀,乃子孙报本之事。近以兵兴岁歉,累朝四祭减为春秋二祭,今宜复之。”然国事日棘,竟不能举行旧典云。

  六年六月,诏毁文宗室。是月,监察街史言:“尝闻《五行传》曰:“简宗庙,废祭祀,则水不润下。近年雨泽愆期,四方多旱,而岁减祀事,变更成宪,原其所致,恐有感召。钦惟国家四海乂安,百有余年,列圣相承,典礼具备,莫不以孝治天下。古者宗庙四时之祭,皆天子亲享,莫敢使有司摄也。盖天子之职,莫在于礼,礼莫大于孝,孝莫大于祭。世祖皇帝自新都城,首建太庙,可谓知所本矣。《春秋》之法,国君即位,逾年改元,办行告庙之礼。伏自陛下即位以来,于今七年,未尝躬诣太庙,似为阙典。方今政化更新,并遵旧制,告庙之典,理宜亲享。”时帝在上都,台臣以闻,诏曰:“俟朕到大都行之。”

  九月二十七曰,中书省奏以十月初四日皇帝亲祀太庙,制曰:“可”。前期,告示以太师、右丞相马札儿台为亚献官。枢密院知院阿鲁秃为终献官,知院泼皮、翰林承旨老章为助奠官,大司农爱牙赤为七祀献官,侍中二人,门下侍郎一人,大礼使一人,执劈正斧一人,礼仪使四人,余各如故事。

  几天祭祀,尤贵马潼。将有事,敕太仆寺挏马官,奉尚饮者革囊盛送焉。其马牲既与三牲同登于俎,而割奠之馔,复与笾豆俱设。将奠牲盘酹马潼,则蒙古太祝升诣第一座,呼帝后神讳,以致祭年月日数、牲斋品物,致其祝语。以次诣列室,皆如之。礼毕,则以割奠之余,撒于南棂星门外,名曰抛撤茶饭。盖以国礼行事,尤其所重也。

  割奠之礼,惟太常卿设之。桑哥为初献,乃有三献等官同设之仪。博士议曰:“凡陈设祭品、实樽罍等事,献官皆不与也。独此亲设之,然后再升殿,恐非诚悫专一之道。且大礼使等官,尤非其职。”大乐署长:“割奠之礼,宜别撰乐章。”博士议曰:“三献之礼,实依古制。若割肉,奠葡萄酒、马潼,别撰乐章,是又成一献也。”又议:燔□月率与今烧饭礼合,不可废。形盐、糗饵、粉糍、□食、糁食,非古。雷鼓、路鼓、与播鼗之制不同。摄祀大礼使终夕竖立,无其义。”知礼者皆有取于其言。英宗初,博士又言:“今冬祭,即烝也,天子亲裸太室,功臣宜配享。”事亦弗果行。

  庙制:“至元十七年,新作于大都。前庙,后寝。正殿东西七间,南北五间,内分七室。殿陛二成三阶。中曰泰阶,西曰西阶,东曰阼阶。寝殿东西五间,甯北三间,环以宫城,四隅重屋,号角楼。正南、正东、正西宫门三,门各五门,皆号神门,殿下道直东西神门曰横街,直南门曰通街,甓之。通街两旁井二,皆覆以亭。宫城外,缭以崇垣。馔幕殿七间,在宫城南门之东,南向。齐班厅五间,在宫城之东南,西向。省馔殿一间,在东城东门少北,南向。初献斋室,在宫城之东,东垣门内少北,西向。其南为亚终献、司徒、大礼使、助奠、七祀献官等斋室,皆西向。雅乐库在官城西南,东向。法物库、仪鸾库在宫城之东北,皆南向。都监局在其东少南,西向。东垣之内,环筑墙垣为别虏。内神厨局五间,在北,南向。井在神厨之东北,有亭。酒库三间,在井亭南。西向。祠祭局三间,对神厨局,北向。院门西向。百官厨五间,在神厨院南,西向。宫城之南,复为门,与申神门相值,左右连屋六十余间,东掩齐班厨,西值雅乐库,为诸执事斋房。筑崇墉以环其后,东西南开棂星门三,门外驰道,抵齐化门之通衢。

  至治元年,诏议增广庙制。三年,别建大殿一十五间于今庙前,用今庙为寝殿,中三间通为一室,余十间各为一室,东西两旁际墙各留一间,以为夹室。室皆东西横阔二丈。南北入深六间,每间二丈。宫城南展后,凿新井二于殿南,作亭。东南隅、西南隅角楼,南神门、东西神门,馔幕殿、省馔殿、献官百执事斋室,中南门,齐班厅、雅乐库、神厨、祠祭等局,皆南徙。建大次殿三间于宫城之西北,东西棂星门亦甯徙。东西棂星门之内,卤簿房四所,通五十间。

  神主:至元三年,始命太保刘秉忠考古制为之。高一尺二寸,上顶圆径二寸八分,四厢合剡一寸一分。上下四方穿,中央通孔,径九分,以光漆题尊谥于背上。匮趺底盖俱方。底自下而上,盖从上而下。底齐趺。方一尺,厚三寸。皆准元祐古尺图。主及匮趺皆用栗木。匮趺并用元漆,设祐室以安奉。帝主用曲几,黄罗帕覆之。后主用直几,红罗帕覆之。祐室,每室红锦厚褥一,紫锦薄褥一,黄罗复帐一,龟背红帘一,缘以黄罗带饰。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国师奉旨造木质金表牌位十有六,亦号神主。设大榻金椅位,置祐室前。帝位于右,后位于左,题号其面,笼以销金绛纱,其制如椟。

  祝有二:祝册,亲祀用之。制以竹,每副二十有四简,贯以红绦条。而用胶粉涂饰,背饰以绛金绮。藏以楠木缕金云龙匣。涂金锁钥。韬以红锦囊,蒙以销金云龙绛罗复。拟撰读文、书祝、读祝,皆翰林词臣掌之。至大二年亲祀,竹册长一尺二寸,广一寸二分,厚三分。至治二年正月亲祀,竹册八副,每册二十有四简,长一尺一寸,广一寸,厚一分二厘。

  祝板,摄祀用之,制以楸木,长二尺四寸,广一尺二寸,厚一分。其面背饰以精洁楮纸。

  祝文,至元时,享于太祖室,称孝孙嗣皇帝臣某;睿宗室,称萃子嗣皇帝臣某。天历时,享自太祖至裕宗四室,皆称孝曾孙嗣皇帝臣某;颀宗室,称孝孙嗣皇帝臣某;成宗至英宗三室,皆称嗣皇帝臣某;武宗室,称孝子嗣皇帝臣某。

  币:以白缯为之,每段长一丈八尺。

  牲齐庶品:大祀,马一,用色纯者,有副;牛一,其角握,其色赤,有副;羊,其色白;豕,其色黑;鹿。凡马、牛、羊、豕、鹿牲体。每室七盘,单室五盘。太羹,每室三登,和羹,每室三铏,笾之实,每室十有二品。豆之实。每室十有二品。凡祀,先期命贯臣率猎师取鲜獐鹿免,以供脯臡醓醢。稻梁为饭,每室二簠;黍稷为饭,每室二簋。彝尊之实,每室十有一。明水元酒,用阴鉴取水于月,与井水同,鬯用郁金为之。五齐三酒,酝于光禄寺。□□萧蒿,至元十八年五月弗用,后遂废。茅香以缩酒,至元十七年,始用沅州麻阳县包茅。天鹅、野马、塔剌不花、其状如獾。野鸡、鸧、黄羊、胡寨儿、其状如鸠。湩乳、葡萄酒,以国礼割奠,皆列室用之。羊一,豕一,笾之实二栗、鹿脯,豆之实二菁菹、鹿臡。簋之实黍,簋之实稷,爵尊之实酒,皆七祀位各用之。荐新鲔、野彘孟春用之。雁、天鹅,仲春用之。葑韭、鸭鸡卵,季春用之。冰、羔羊,孟夏用之。樱桃,竹笋、蒲荀、羊,仲夏用之。瓜、豚、大麦饭、小麦面,季夏用之。雏鸡,孟秋用之。菱芡、栗、黄鼠,仲秋用之。梨、枣、黍、粱、鹚老,季秋用之。芝麻、兔、鹿、稻米饭,孟冬用之。麇、野马。仲冬用之。鲤、黄羊、塔剌不花,季冬用之。至大元年春正月,皇太子言荐新增用影堂品物,羊羔、炙鱼、馒头、馔子、西域汤饼、圆米粥、砂糖饭羹,每月以配荐。

  祭器:笾十有二,幂以青巾,巾绘彩云。豆十有四,一实毛血,一实□□。登三,铏三,有柶。簠二,簋二,有匕箸。俎七,以载牲体,皆有鼎。后以盘贮牲体,盘置俎上,鼎不用。香案一,销金绛罗衣。银香鼎一,银香奁一,茅苴盘一,实以沙。已上并陈室内。燎炉一,实以炭。篚一,实以萧蒿黍稷。祝案一,紫罗衣。置祝文于上,销金绛罗覆之。鸡彝一,有舟;乌彝一,有舟,加勺;春夏用之。斝彝一,有舟;黄彝一,有舟,加勺;秋冬用之。虎彝一,有舟;蜼彝一,有舟,加勺;特祭用之。凡鸡彝、斝彝、虎彝以实明水,鸟彝,黄彝、蜼彝以实也。牺尊二,象尊二,春夏用之。著尊二,壶尊二,秋冬用之。太尊二,山尊二,特祭用之。尊皆有坫勺,幕以白布巾,巾绘黼文。著尊二,山罍二,皆有坫加幂。已上并陈室外。壶尊二。太尊二,山罍四,皆有坫加幂,藉以莞席,并陈殿下,北向西上,设而不酌,每室皆同。通廊御香案一,销金黄罗衣,银香奁一,贮御祝香,销金帕覆之,并陈殿中央。罍洗所罍二,洗二,一以供爵涤,一以供盥洁。篚二,实以璋瓒巾,涂金银爵。七祀神位,笾二,豆二,簠一,簋一,俎一,爵一有坫,香案一,沙池一,壶尊二有坫加幂,七祀皆同。罍一、洗一、篚一,中统以来,杂金宋祭器而用之。至治初,始造新器于江浙行省,其旧器悉置几阁。

卷八十五 志第五十二
  ○礼五

  △宗庙下

  亲祀时享仪,其目有八:

  一曰斋戒。前祀七日,皇帝散斋四日于别殿,治事如故,不作乐,停奏刑名事,不行刑罚。致斋三日,惟专心祀事,其二日于大明殿,一日于大次。致斋前一日,尚舍监设御幄于大明殿酉序,东向。致斋之日质明,诸卫勒所部屯列。昼漏下一刻,通事舍人引侍享执事文武四品以上官,俱公服诣别殿奉迎。二刻,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三刻,侍中版奏外办,皇帝结佩出别殿,乘舆,华盖伞扇侍卫如常仪,奉引至大明殿御幄,东向坐,侍臣夹侍如常。一刻顷,侍中前跪奏言请降就斋,俯伏兴。皇帝降座入室,侍享执事官各还所司,宿卫者如常。凡应祀官受誓戒于中书省。散斋四日,致斋三日。光录卿鉴取明水、火。火以供爨,水以实尊。

  二曰陈设。祀前三日,尚舍监陈大次于西神门外道北,南向。设小次于西阶西,东向。设版位于西神门内,横街南,东向。设饮福位于太室尊彝所,稍东,西向。设黄道茵褥于大次前,至西神门,至小次版位西阶及殿门之外。设御洗位于御版位东,稍北,北向。设亚终献位于西神门内御版位稍南。东向,以北为上,簠洗在其东北。设亚终献饮福位于御饮福位后稍南,西向。陈设八宝黄罗案于西阶西,随地之宜。设享官宫县乐、省牲位,诸执事公卿御史位,并如常仪。殿上下及各室,设簠、簋、笾、豆、樽、罍、彝、斝等器,并如常仪。

  三曰车驾出宫。祀前一日,所司备法驾卤簿于崇天门外。太仆卿率其属备玉辂于大明门外。千牛将军执刀于辂前,北向。其日质明,诸侍享执事官,先诣太庙祀所。诸侍臣直卫及导驾官于致斋殿前,左右分班立。通事舍人引侍中跪奏请中严,俯伏兴。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少顷,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出斋室,即御座。群臣起居讫,尚辇进舆,侍中奏请皇帝升舆。皇帝升舆,华盖伞扇侍卫如常仪。导驾官前导至大明门外,侍中进当舆前,跪奏请皇帝降舆升辂。皇帝升辂,太仆执御,导驾官分左右步导。门下侍郎进当辂前,跪奏请车驾进发。车驾动。称警跸,千牛将军夹而趋至崇天门外,门下侍郎跪奏请车驾少驻,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称众官上马。赞者承传敕众官上马。上马讫,门下侍郎奏请敕车右升,侍中前承制,退称曰“制可”。千牛将军升讫,门下侍郎奏请车驾进发。车驾动,秒警跸。符宝郎奉八宝与殿中监部从在黄钺几,教坊乐前引,鼓吹不振作。将至太庙,礼直官引诸侍享执事官于庙门外,在左右立班,奉迎驾至庙门,回辂南向。将军降立于辂左,侍中于辂前奉称侍中臣某请皇帝降辂,步入庙门。皇帝降辂导驾官前导,皇帝步入庙门稍西。侍中奏请皇帝升舆,尚辇奉舆,华盖伞扇如常仪。皇帝乘舆至大次,侍中奏请皇帝降舆入就大次。皇帝入就次,帘降,宿卫如式。尚食进膳如仪。礼仪使以祝版奏御署讫,奉出,太庙令受之,各奠于坫,置各室祝桑上。通事舍人承舍旨,敕众官各还斋次。

  四曰省牲器。祀前一日未后三刻,廪牺令丞、太官令丞、太祝以牲蹴位。礼直官引太常卿、光录卿丞、监祭礼等官就位。礼直官请太常、监祭、监礼由东神门北偏门大,升自东阶。每位视涤祭器,司樽彝举幂曰“洁”。俱毕,降自东阶。由东神门北谝门出,复位,立定。礼直官稍前曰“请省牲”,引太常卿视牲,退复位。次引廪牺令出班,巡牲一匝,西向折身曰“充”。诸太祝巡牲一匝,上一员出班西向折身曰“腯”毕,俱复位。蒙古巫祝致词讫,礼直官稍前曰“请诣省馔位”,引太常卿、光录卿,监祭、监礼、光禄丞、大官令丞诣省馔位,东西相向立定,以北为上。礼直官引太常卿诣馔殿内省馔。视馔讫,礼直官引太常卿且斋所。次引廪栖公丞、诸太祝以次牵牲诣厨,授大官令。次引光禄卿丞、监祭、监礼诣厨省鼎镬,枧涤溉讫,各还斋所。太官令帅宰人以鸾刀割牲,祝史各取毛血,每位共实一豆,以肝洗于郁鬯及取□□,每位共实一豆,置于各位。馔室内,庖人烹牲。

  五曰晨裸。祀日丑前五刻,诸享陪位官各服其服。光禄卿、良酝令、太官令人,实笾、豆,簠、簋、尊、罍,各如常仪。太乐令率工人二舞,以次入。奉礼郎赞者先入就位。礼直官引御史,博士及执事者以次各入就位,并如常仪。礼直官引司徒以下官升殿,分香设酒,如常仪。礼直官引徒常官、御史、博士升殿,视陈设,就位。复与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升殿。太祝出帝主,宫闱令出后主讫,御史及以上升殿官于当陛近西,北向立。奉礼于殿上赞神主讫,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诸官及执事者皆再拜,各就位。礼直官引亚终献等官,由南神门东偏门入,就位,立定。礼直官赞“有司谨具,请行事。”协律郎俯伏兴,举麾兴,工鼓柷,宫县乐作《思成之曲》,以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簇为征,应钟为羽,作文武九成止。乐奏将终,通事舍人引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服衮冕,坐少顷,礼直官引博士,博士引礼仪使,对立于大次门外,当门北向。侍中奏外办,礼仪使跪奏请皇帝行礼,俯伏兴,帘卷。符宝郎奉宝陈于陛之西黄罗案上。皇帝出大次,博士、礼仪使前导,华盖伞扇如仪,大礼使后从。至西神门外,殿中监跪进镇圭,皇帝执圭,华盖伞扇停于门外,近侍从入门。协律郎跪俯伏兴,举麾,工鼓祝,官县《颀成之乐》作。至版位东向,协律郎偃麾,工戛敔,乐止。引礼官分左右侍立,礼仪使前奏请再拜,皇帝再拜。奉礼曰“众官再拜”,赞者承传,凡在位者皆再拜。礼仪使奏诘皇帝诣盥洗位,宫县作乐,至洗位,乐止。内侍跪取匜,兴,沃水。又内侍跪取盘,兴,承水。礼仪使奏请搢镇圭,皇帝搢圭,盥手讫,内侍跪取巾于篚,兴,以进,帨手讫,皇帝诣爵洗位,奉瓒官以瓒跪进,皇帝受瓒,内侍奉匜沃水。又内侍跪,奉盘承水,洗瓒讫,内侍奉巾以进,皇帝拭瓒讫,内侍奠盘匜,又奠巾于篚,奉瓒官肫受瓒。礼仪使奏请执镇圭,前导皇帝升殿,宫县乐作,至西阶下,乐止。皇帝升自西阶,登歌乐作,礼仪使前导皇帝诣太祖樽彝所,东向立,乐止。奉瓒官以瓒莅鬯,司樽者举幂,侍中诡酌郁鬯讫,礼仪使前导。入诣太祖神座前,北向立。礼仪使奏请搢镇圭跪,奉瓒官西向立,以瓒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瓒、以鬯裸地,皇帝执瓒以鬯裸地,以瓒授奉瓒官。礼仪使奏请执镇圭、俯伏兴。皇帝俯伏兴,礼仪使前导出户外褥位。礼仪使奏请再拜。皇帝再拜讫,礼仪使前导诣每二室以下,裸鬯并如上仪。裸讫,礼仪使请还版位。登砍作乐,皇帝降自西阶,乐止。宫县乐作,至版位东向立,乐止。礼仪便奏请还小次,前导皇帝行,宫县乐作。将至小次,礼仪使奏请释镇圭,殷中监跪受。皇帝入小次,帘降,乐止。

  六曰进馔。皇帝裸将毕,光禄卿诣馔殿视馔,复位。大官令率斋郎诣馔幕,以牲体设于盘,各对举以行,自南神门入。司徒出迎馔,宫具乐作,奏无射宫《嘉成之曲》。札直官引司徒、斋郎奉馔升自太阶,由正门入。诸太祝迎于阶上,各跪尊于神座前。斋郎执笏俯伏兴,遍奠讫,乐止。礼直官引司徒、大官令率斋郎降自东阶,各复位。馔之升殿也,太官丞率七祀斋郎奉馔,以序跪于七祀神座前,退从殿上斋郎以次复位。诸太官令率割牲官诣各室,进割牲体盟俎上,皆退。

  七曰酌袱。礼直官于殿上赞太祝立茅苴,礼仪使奏请诣盥洗位。帘卷,出次,宫县乐作,殿中监跪进镇圭,皇帝执镇圭至盥洗位,乐止。北向立。礼仪使奏请搢镇圭,执事者跪取搢,兴。沃水。又跪取盘,承水。礼仪使奏订皇帝盥手,执事者诜取巾于篚,兴,进。帨手讫,礼仪使奏请执镇圭,请诣爵洗位,北向立。礼仪使奏请搢镇圭,奉爵官以爵跪进。皇帝受爵,执事者奉搢沃水。奉血承水。皇帝洗爵讫,执事者奉巾跪进。皇帝拭爵,执事者奠盘匜,又奠巾于篚,奉爵官受爵。礼仪使奏请执镇圭,升殿。宫县乐作,至西阶下,乐止。升自西阶。登歌乐作,礼仪使前导诣太祖室樽彝所,东向立,乐止。礼仪使奏谙搢镇圭执爵,奉爵官以爵跪进。皇帝受爵,司尊者举幕,良酝令跪酌牺樽之泛齐,以爵授执事者。礼仪使奏请执镇圭,皇帝执圭,入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宫县乐作,奏《开成之曲》。礼仪使跪奏请搢镇圭跪,又奏请三上香。三上香讫,奉爵官以爵授进酒官,进酒官东向以爵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三祭酒于茅苴,以虚爵授进酒官,进酒官以投奉爵官,奉爵官退立尊彝所。进酒官进取酒案上所奠玉爵马潼,东向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祭马潼。祭讫,以虚爵授进酒官,进酒官进奠神案上,退。礼仪使奏请执圭,俯伏兴,司徒搢笏于俎前,奉牲西向以进。礼仪使奏请搢镇圭,皇帝搢镇圭,俯受牲盘,北向跪奠神案上。寨古祝史致辞讫,礼仪使奏请执镇圭兴,前导出户外褥位,北向立,乐止。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北向跪,读祝文讫,俯伏兴,举祝官奠祝版讫,先诣次室。礼仪便奏请再拜。拜讫,礼仪使前导诣各窒,各奏本室之乐。其酌献、进牲、祭马潼,并如第一室之仪。既毕,礼仪便奏请诣饮福位。登歌乐作,至位,西向立,乐止。登歌《厘成之乐》作,礼直官引司徒立于饮福位恻,太祝以爵酌上尊饮福酒,合置一爵,以奉侍中。侍中受爵,奉以立。礼仪使奏请皇帝再拜。拜讫,奏请搢镇圭跪。侍中东向以爵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三祭酒,又奏请啐酒。啐酒讫,以爵授侍中。礼仪使奏请受胙,太祝以黍稷饭笾授司徒,司徒东向跪进。皇帝受,以授左右。太祝又以胙内俎跪授司徒,司徒跪进。皇帝受,以授左右。礼直官引司徒退立。侍中再以爵酒跪进,礼仪使奏请皇帝受爵饮福。饮福讫,侍申受虚爵,兴,以授大祝。礼仪使奏请执镇圭,俯伏兴,又奏请再拜。拜讫,乐止。礼仪使前导还版位,登歌乐作,降自西阶,乐止。宫县乐作,至位乐止。礼仪使奏请还小次。宫县乐作。将至小次,礼仪使奏请释镇圭,殿中监跪受。入小次,帘降,乐止。文舞退,武舞进。先是皇帝酌献讫,将至小次,礼直官引亚献官诣盥洗位。盥洗讫,升自阼阶,酌献并如常仪。酌献讫,礼直官引亚献官诣东序,西向立。诸太祝各以酌罍福酒,合置一爵,一太祝捧爵进亚献之左,北向立。亚献再拜受爵,跪祭酒,遂啐饮。太祝进受爵,退,复于坫上。亚献兴再拜,礼直官引亚献官降复位。终献如亚献之仪。初终献既升,礼直官引七祀献官各诣盥洗位,搢笏盥执讫,执笏诣神位,搢笏跪执爵,三祭酒,奠爵执笏,俯伏兴,再拜讫,谐次位,如上仪。终献毕,赞者唱“太祝彻笾豆”。诸太祝进彻笾豆,登歌《丰成之乐》作,卒彻乐止。奉礼曰“赐胙”。赞者唱“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礼仪使奏请诣版位。帘卷,出次,殿中监跪进镇圭。皇帝执圭行,宫县乐作,至位乐止。送神《保成之乐》作,一成止。礼仪使奏请皇帝再拜,赞者承传,凡在位者皆再拜。礼仪使前奏礼毕,前导皇帝还大次。官县《昌宁之乐》作,出门乐止。礼仪使奏请释镇圭,殿中监跪受,华益伞扇引导如常仪。入大次,帘降。礼直官引太常卿、御史、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升殿纳神主,降就拜位,奉礼赞升纳神主讫,再拜,御史以下诸执事者皆再拜,以次出。礼宜官各引享官以次出,太乐令率工人二舞以次出,太庙令阖户以降乃退。祝册藏于柜。

  八曰车驾还宫。皇帝既还大次,侍中奏请解严。皇帝释衮冕,停大次。万刻顷,尚食进膳。所司备法驾卤簿,与侍祀官序立于太庙棂星门外,以北为上。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改服通天冠、绛纱袍。少顷,侍中版奏皇帝出次升舆,导驾官前导,华盖伞扇如仪。至庙门外,太仆卿率其属进金辂如式。侍中前奏请皇帝降舆升辂。升辂讫,大仆卿、门下侍即奏请车驾进发,俯伏兴,退。车驾动,称警跸。至棂星门外。门下侍郎奏请车驾权停,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退称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赞者承传。众官上马毕,门下侍郎奏请敕车右升。侍中承旨退称“制可”千牛将军升讫,导驾官分左右前导,门下侍郎奏请车驾进发。车驾动,称警跸。符宝郎奉八宝与殿中监从,教坊乐鼓吹振作。驾至崇天门外垣棂星门外,门下侍郎奏请车驾权停,敕众官下马。赞者承传,众官下马。车驾动,众官前引入内石桥,与仪仗倒卷而北,驻立。驾入崇天门,至大明门外降驾。升舆以入。驾既入,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皆退,宿卫官率卫士宿卫如式。

  亲谢仪,其目有八:

  一曰斋戒。前享三日,皇帝散斋二日于别殿,致斋一日于大次。应享官员受誓戒于中书省,如常仪。

  二曰陈设,如前亲祀仪。

  三曰车驾出宫。前享一日,所司备仪从、内外仗,与应享之官两行序立于崇天门外,太仆卿控御马立于大明门外,诸侍臣及导驾官二十四人,俱于斋殿前左右分班立侯。通事舍人引侍中跪奏请中严,俯伏兴。少顷,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即御座。四品以上应享执事官起居讫,侍中奏请升舆。皇带出斋段,降自正阶,乘舆,华盖伞扇如常仪。导驾官前导至大明门外,侍中进当舆前,奏请降舆,乘马讫,导驾官分左右步导。门下侍郎跪奏请进发,俯伏兴,前称警跸。至崇天门,门下侍郎奏请权停,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退,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称众官上马。赞者承传。众官出棂垦门外,上马讫,门下侍郎奏请进发,前称警跸,华盗伞扇仪仗与众官左右前引,教坊乐鼓吹不振作。至太庙棂星门外,红桥南,赞者承传众官下马。下马讫,自卑而尊与仪仗倒卷而北,两行驻立。驾至庙门,侍中奏请皇帝下马,步入庙门。入庙门讫,侍中奏请升舆,尚辇奉舆,华盖伞扇如常仪。导驾官前导。皇帝乘舆至大次前,侍中奏请降舆,皇帝降舆入就位,帘降,侍卫如式。尚食进膳,如常仪。礼仪使似祝册奏御署讫,奉出,太庙令受之,各其于坫,置各室祝案上。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各还斋次。

  四曰省牲器,风前亲祀仪。

  五曰晨裸。享日丑前五刻,光禄卿、良酝令、大官令入实笾、豆、簠、簋、樽、罍,各如常仪。太乐令率工人二舞,以次入就位。礼直官引御史及执事者以次人就位。礼直官引太常卿、御史升殿点视陈设,退复位。礼直官引司徒等官诣各室,分香设酒如常仪。礼直官复引太常卿及御史、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升殿,奉出帝后神主讫,各退降就拜位,立定。奉礼于殿上赞奉神主讫,奉礼赞曰“再拜”,赞者承传,御史以下皆再拜讫,各就位。礼直官引摄太尉由南神门东偏门入就位,立定。协律郎跪俯伏,举麾兴,工鼓祝,宫县乐作《思成之曲》以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簇为征,应钟为羽,作文舞九成止。太尉以下皆再拜讫,礼直官引太尉诣盥洗位,宫县乐作《肃宁之曲》,至位乐止,北向立,搢笏、盥手、悦手,执笏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洗瓒、拭瓒,以瓒授执事者。执笏升殿。宫县乐作,至阼阶下,乐止。升自阼阶,登歌乐作,诣太祖尊彝所,西向立,乐止。执葵者以瓒奉大尉,太尉搢笏执瓒。司樽者举幂酌郁鬯讫,大尉以瓒授执事者,执笏诣太祖神位,搢笏跪。三上香。执事者以瓒奉太尉,太尉执瓒以鬯裸地讫,以虚瓒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退出户外,北向再拜讫,次诣各室,并如上仪。礼华,降自阼阶,复位。

  六曰进馔。太尉裸将毕,进馔如前仪。

  七曰酌献。太尉既升裸,礼直官引博士,博士引礼仪使至大次前,北向立。通事舍人引侍中诣大次前,版奏请中严,皇帝服衮冕。坐少顷,侍中奏外办,礼仪使跪奏请皇帝行礼,俯伏兴。帘卷出次,礼仪使前导至西神门,华盖伞审停于门外,近侍从入,大礼使后从。殿中监跪进镇圭,皇帝执圭入门,协律郎跪,俯伏兴,举麾,宫县《顺成之乐》作,至版位东向立,乐止。引礼官分左右侍立,礼仪使荬诂里帝再拜。奉礼曰“众官再拜”,负者承传,凡在位皆再拜。礼仪使奏请皇帝诣盥洗位,宫县乐作,至位乐止。内侍跪取匜,兴,沃水,又内侍跪取盘,承水。礼仪使奏请搢镇圭,皇帝搢圭盥手。内侍跪取巾于篚,兴,进。帨手讫,奉爵官以爵跪进。皇帝受爵,内侍奉匜沃水,又内侍奉盘承水。皇帝洗爵讫内,内侍奉巾跪进。里帝拭爵讫,内侍奠盘匜,又奠巾于篚,奉爵官受爵。礼仪使奏请执镇圭,导升殿,宫县乐作,至西阶下乐止。升自西阶登歌乐作。礼仪使前导诣太祖室樽彝所,东向立,乐止。宫县乐作,奏《开成之曲》,奉爵官以爵莅樽,执事者举幂,侍中跪酌牺樽之泛齐,以爵授执事者。礼仪使前导,入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礼仪使奏请搢镇圭,跪,又奏请三上香。上香讫,奉爵官以爵授进酒官,进酒官东向以爵跪进,礼仪使奏请执诗祭酒。执爵三祭酒于茅苴讫,以虚爵授进酒官,进酒官受爵以授奉爵官,退立樽彝所。进酒官进彻神案上所奠玉爵马潼,东向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祭马潼。祭讫,以虚爵授进酒官,进酒官进奠神案上讫,退。礼仪使奏请执圭。俯伏兴,司徒搢笏跪俎前,举牲盘西向以进。礼仪使奏请搢镇圭,皇帝搢圭,俯受牲盘,北向跪,奠神案上讫,礼仪使奏诘执圭兴,前导出户外褥位,北向立,乐止。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北向跪,读祝文讫,俯伏兴。举祝官奠祝版讫,先诣次室。次蒙古祝史诣室前致辞讫,礼仪使奏请再拜。拜讫,礼代使前导诣各室,奏各室之乐。其酌献、进牲体、祭马潼,并如第一室之仪。既毕,礼仪便安请诣饮福位。登歌乐作,至位,西向立,乐止。宫县《厘成之乐》作,礼直官引司徒立于饮福位恻,太祝以爵酌上樽福酒,合置一爵,以奉侍中,侍中受爵奉以立。礼仪使奏请皇帝再拜。拜讫,奏搢镇圭跪,侍中以爵跪进。礼仪使奏请执爵三祭酒,又奏请啐酒。啐讫,以爵授侍中。礼仪使奏请受胙,太祝黍稷饭笾授司徒,司徒东向跪进,皇帝受,以授左右。太祝又以胙肉俎跪授司徒,司徒跪进,皇帝受,以授左右,礼直官引司徒退立。侍中再以爵酒跪进,礼仪使奏请皇帝受爵,饮福酒讫,侍中受虚爵兴,以授太祝。礼仪使奏请执镇圭,俯伏兴,又奏请再拜。拜讫,乐止。礼仪使前导还版位。登歌乐作,降自西阶,乐止。宫县乐作,至位乐止。奉礼于殿上唱大祝彻笾豆。宫县《丰宁之乐》作,卒彻,乐止。奉礼曰“赐胙”,赞者唱,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送神乐作《保成之曲》作一成,止。礼仪使奏主皇帝再拜,赞者承传,在位者皆再拜。拜讫,礼仪使前奏礼毕,皇帝还大次。宫县《昌宁之乐》作,出门,乐止。礼仪使奏请释镇圭,殿中监跪受,华盖伞扇如常仪。入次,帘降。礼直官引大常刀、御史、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升殿纳神主讫,各降就位。赞者于殿上唱升纳神主讫,奉礼曰“再拜”,御史以下诸执事者皆再拜讫,以次出。通事舍人礼直官各引享官以次出,太乐令率工人二舞以次出,太庙令阖户讫降乃返。祝版藏于柜。

  八曰车驾还官。皇帝既还大次,侍中奏请解严。皇帝释衮冕,停大次。五刻顷,尚食进膳,如常仪。所司备仪从、内外仗,与从祀诸执事官两行序立于太庙棂星门外。侍中版奏外办,皇帝出次升舆,导驾官前导,华盖伞扇如常仪。至庙门,太仆卿进御马,侍中奉请皇帝降舆乘马。乘以讫,门下侍郎奏请进发,俯伏兴退,前称警跸。至棂垦门外,门下侍即奏请权停,敕众官上马。侍中承旨返称曰“制可”,门下侍郎退传制,赞者承传,众官上马毕,导驾官及华益伞扇分左右前导,称警跸,教坊乐鼓吹振作。至崇天门棂星门外,门下侍郎奏请权停,敕众官下马。赞者承传,众官下马讫,左右前引入内石桥北,与仪仗倒卷而北,驻立。驾入祟天门,至大明门外降马,升舆以入。驾既入,通事舍人承旨敕众官皆退,宿卫官率卫士宿卫如式。

  摄祀仪,其目有九:

  一曰斋戒。享前三日,三献官以下凡与祭员,皆公服受誓戒于中书省。是日质明,有司设金椅于省庭,一人执红罗伞立于其左。奉礼郎率仪鸾局陈设版位,献官诸执事位,俱藉以席,乃加紫绫褥。设初献太尉位于省阶少西,南向;大礼使位于其东,少南,西向;监祭御使位二,于通道之西,东向;监礼博士位二,于通道之西,东向;俱北上。设司徒亚终献位于其南,北向,西上。次助奠七祀献官,次太常卿、光禄卿、光禄丞、读祝官、太官令、良酝令、廪牺令、司樽彝、举祝官、太官承、廪牺丞、奉爵官、奉瓒官、盥爵官二、巾篚官、蒙古太祝、巫祝、点视仪卫、清道官及与祭官,依吕级陈设,皆异位重行。太庙令、太乐令、郊杜令、太祝位于通道之西,北向,东上。太庙丞、太乐丞、郊杜丞、奉礼郎、协律郎、司天生位于通道之东,北向,西上。斋郎位于其后。赞者引行事等官,各就位,立定。次引初献官立定。礼直官搢笏,读誓文曰“某年某月某日,享于太庙,各扬其职,其或不敬,国有常刑。”散斋二日宿于正寝,致斋一日宿于祠所。散斋日治事如故,不吊丧问病,不作乐,不判署刑杀文字,不决罚罪人,不与秽恶事。致斋日惟享事得行。余悉禁,凡与享之官,己斋而阙者。通摄行事。七品以下官先退,余官再拜。礼直官赞“鞠躬”,“拜”,“兴”,“拜”,“兴”,“平身”,“礼毕”。守庙兵卫与太乐工人,俱清斋一宿。赴祝所之曰,官给酒馔。

  二曰陈设。享前二日。所司设兵卫于庙门,禁断行人。仪鸾局设幄幔于馔殿,所司设三献官以下行事执亨官次于斋房之所。前一日,太乐令率其属设宫县之乐于庭中。东方、西方磬彻起北,钟彻次之。南方、北方。磬彻起西,钟彻次之。设十二彻钟于编县之间。各依辰位,树建鼓于四隅。置祝敔于北县之内。柷一在道东,敔一在道西。路鼓一在柷之东南,晋鼓一在其后,又路鼓一在柷西南。诸工人各于其后。东方、西方,以北为上。南方、北方,以西为上。文舞在北,武舞在南,立舞表于酂缀之间。又设登歌之乐于殿上前楹间。玉磬一彻在西,金钟一芦在东,敔一在金钟北稍西,敔一在玉磬北稍东。搏栿二,一在敔北。一在柷北,东西相向。歌工次之,余工各位于县后。其匏竹者立于阶间,重行北向,相对为首。

  享前一日,太庙令率其属扫除庭之内外。枢密院军官一员。率军人划降除草秽,平冶道路。又设七祀镣柴于庙门之外。又于室铺设神位于北牖下,当户南向。每位设黼黼一,紫绫厚褥一,薄褥一,莞席一,缫席二,虎皮次席二。时暄则用桃枝竹席,几在筵上。又设三献官拜跪褥位二,一在室内,一在室外。学士院定撰祝册讫,书祝官于馔幕具公服书祝讫,请初献官署御名讫,以授太庙令。又设祝案于室户外之右。又设三献官位于殿下横街之南,稍西,东向。亚献终献位稍却,助奠七祀献官又于其南。书祝官、读祝官、举祝官、太庙令、太官令、良酝令、廪牺令、太庙丞、太官丞位,又于其南。司撙彝、奉瓒官、奉爵官、盥洗巾篚、爵洗巾篚、蒙古太祝、蒙古巫祝、太祝、宫闱令及七祀司樽彝、盥洗巾篚,以次而南。又设斋郎位于其后。每等异位,重行,东向,北上。又设大礼使于南神门东偏门稍北,北向。又设司徒、太常卿等位于横街之南,稍东,西向,与亚终献相对,司徒位在北,太常卿稍。太常同知、光禄卿、佥院、同佥、院判、光禄丞、拱卫使,以次而南。设监祭御史位二、监礼博士位二于横街之北,西向,以北为上。又设协律郎位在宫县乐芦西北,东向,大乐丞在乐芦之间。又设大乐令、协律郎位于登歌乐芦之间。又设牲榜于东神门外,南向。设太常卿位于牲位南向。监祭御史位在太常卿之左,太官令次之,光禄丞、大官丞又次之,廪牺令位在牲西南,廪牺丞稍却,俱北向,以右为上。又设诸太祝位于牲东,西向,以北为上。又设蒙古巫祝位于牲东南,北向。又设首馔位于省馔殿前,太常卿、光禄卿、光禄丞、太官令位于东,西向;监祭、监礼位于西,东向;皆北上。太庙令陈祝版于室右之祝案,又率祠祭局设笾、豆、芦、簋。每室左十又二笾,右十又二豆,俱为四行。登三在笾豆之间,铏三次之,芦二、簋二又二次之,芦左簋右,俎七在芦簋之南,香案一次之,沙池又次之。又设每室樽罍于通廊,斝彝、黄彝各一,春夏用鸡彝、乌彝、牺樽二、象樽二,秋冬用著樽、壶樽、著樽二、山罍二,以次在本室南之左,皆加勺幂。为酌樽所,北向,西上。彝有舟坫幂。又设壶樽二、太樽二、山罍四,在殿下阶间,俱北向。望室户之左,皆有坫加幂,设而不酌。凡祭器,皆藉以席。又设七祀位于横街之南道东,西向,以北为上。席皆以莞。设神版位,各于座首。又设祭器,每位左二笾,右二豆,芦一、簋一在笾豆间,俎一在笾前,爵坫一次之,壶尊二在神位之西,东向,以北为上,皆有坫勺幂。又设三献盥洗、爵洗在通街之西,横街之南,北向。罍在洗西加勺,篚在冼东,皆实以巾。爵洗仍实以瓒,爵加盘坫,执罍篚者各位于后。又设七祀献官盥洗位于七祀神位前,稍北。罍在洗西,篚在洗东,实以巾。又实爵于坫。执罍篚者各位于后。

  三日习仪。享前二日,三献以下诸执事官员赴太庙习仪。次日早,各具公服乘马赴东华门,迎接御香至庙省牲。

  四曰迎香。享前一日,有司告谕坊市,洒扫经行衢路,只备香案。享前一日质明,三献官以下及诸事官,各具公服,六品以下官皆借紫服,诣崇天门下。太常礼仪院官一员奉御香。一员奉酒,二员奉马潼,自内出。监祭、监礼奉礼郎、太祝分两班前导。控鹤五人,一人执伞,从者四人,执仪仗在前行。至大明门,由正门出,教坊大乐作。至崇天门外,奉香、酒、马潼者安置于舆,导引如前。行至外坦棂星门外。百官上马,分两班行于仪仗之外,清道官行于仪卫之先,兵马司之兵夹道次之,金鼓又次之,京尹仪从又次之,教坊大乐为一队次之。控鹤帨手各服其服,执仪仗左右成列次之,拱卫使居其中。仪凤司细乐又次之。太常卿与博士、御史导于舆前,献官、司徒、大礼使、助奠官从入至殿下,献官奉香、酒、马潼升自东阶,入殿内通郎正位安置。礼直官引献官降自东阶,由东神门北偏门出,释服。

  五曰省器,见亲祀仪。

  六曰尺裸。祀曰丑前五刻,太常卿、光禄卿、太庙令率其属设烛于神位,遂同三献官、司徒、大礼使等每室一人,分设御香酒醴,以金玉爵斝,酌马冲、葡萄尚酝酒奠于神案。又陈笾豆之实。笾四行,以右为上。第一行鱼鱐在前,糗饵、粉糍次之。第二行,乾撩在前,干枣、形盐次之。第三行。鹿脯在前,榛实、干桃次之。第四行,菱在前,茨、栗次之。豆四行,以左为上。第一行,芹菹在前,笋菹、葵蕰次之。第二行,菁菹在前,韭菹、米参食次之。第三行,鱼醢在前,免醢、豚拍次之。第四行,鹿臡前,簠醢、糁食次之。簠实以稻梁,簋实以黍稷,登实以太羹,铏实以和羹,樽彝、斝彝实以明水。黄彝实以郁鬯,牺樽实以泛齐。象样实以醴齐,著樽实以盎齐,山罍实以三酒,壶樽实以醍齐,太樽实以沈齐。凡齐之上樽实以明水,酒之上樽实以原酒,其酒齐以上酝代之。又实七祀之祭器,每位左二笾。栗在前,鹿脯次之。右二豆,菁菹在前,鹿臡次之。簠实以黍,簋实以稷,壶尊实以醍齐,其酒齐亦以上酝代之。陈设讫,献官以下行事执事官,各服其服,会于齐酝班厅。礼直官引太常卿、监祭、监礼太庙令、太祝、宫闱令、诸执事官、斋郎,自南神门东偏门入就位,东西相向立定。候监祭、监礼按殿之上下,彻去盖幂,纠察不如仪者,退复位。礼直官引太常卿、监祭、监礼、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升自东阶,诣太祖室。蒙古太祝起帝主神幂,宫闱令起后主神幂。次诣每室,并如常仪毕,礼直官引太常卿以下诸执事官,当横街间,重行,以西为上,北向立定。奉礼郎赞曰“奉神主讫,再拜。”礼直承传,太常卿以下皆再拜讫,奉礼郎又赞曰“各就位。”礼直官引诸执事官各就位,次引太官率斋郎由南神门东偏门以次出。赞者引三献官、司徒大礼使、七祀献官、诸行事官,由南神门东偏门入,各就位,立定。礼直官进于初献官之左,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退复位。协律郎跪,俯伏兴,举麾,兴,工鼓祝,宫县乐奏《思成之曲》九成,文舞九变。奉礼郎赞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奉礼又赞诸执事者各就位,礼直官引奉瓒、奉爵、盥爵、洗巾篚执事官各就位,立定。礼直官引初献官诣盥洗位,宫县乐作无射宫《肃宁之曲》,至位北向立定。搢笏、盥手、执手,执笏诣爵洗位,至位北向立定。搢笏、执瓒、洗瓒、拭瓒,以瓒授执事者,执笏,乐止。登歌乐作,奏夹钟宫《肃宁之曲》,升自东阶,乐止。诣太祖酌樽所,西向立,搢笏,执事者以瓒授初献官,执瓒。司樽彝跪举幂,良酝令跪酌黄彝郁幂,初献以瓒授执事者。执笏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搢笏跪,三上香。执事者以瓒授初献,初献执瓒以鬯灌于沙池,以瓒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出室户外,北向立。再拜讫,诣每室裸鬯如上仪。俱毕,礼直官引初献降自东阶,登歌乐作,奏夹钟宫《肃宁之曲》。复位,乐止。

  七曰馈食。初献既裸,如前进馔仪。

  八曰酌献。大祝立茅苴于盘。礼直官引初献诣盥洗位,宫县乐作,奏无射宫《肃宁之曲》,至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执笏诣爵洗位。至位,搢笏、执爵、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执笏,乐止。登歌乐作,奏夹钟宫《肃宁之曲》,升自东阶,乐止。诣太祖酒樽所,西向立,搢笏执爵。司樽彝搢笏跪举幂,良酝令措笏跪酌牺樽之泛齐,以爵执事者,执笏。宫县乐作,奏无射宫《开成之曲》,诣太祖神座前,北向立,稍前,搢笏堍,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以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平立。请出室出户外,北向立,乐止,俟读祝。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跪读祝文。读讫,举祝官奠祝版于案,执笏兴,读祝官俯伏兴。礼直官赞再拜讫,次诣每室,酌献如上仪,各奏本室之乐。献毕,宫县乐止。降自东阶,登歌乐作,奏夹钟宫《肃宁之曲》。初献复位,立定。文舞退,武舞进,宫县乐作,奏无射官《肃宁之曲》。舞者立定,乐止。礼直官引亚献诣盥洗位。至位北向立,搢笏、执爵、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升自东阶,诣太祖酌樽所,西向立,搢笏,执爵。司樽彝搢跪举幂,良酝令搢笏跪酌象樽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执笏。宫县乐作,奏无射宫《肃宁之曲》。诣太祖神座前。北向立,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以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平立,请出室户外,北向立。再拜讫,次诣每室,酌歌并如上仪。献毕,乐止。降自东阶,复位立定。礼直官引终献,如亚献之仪,唯酌若樽之盎齐。礼毕,降复位。初终献将行,赞者引七祀献官诣盥洗位,搢笏、盥手、帨手讫,执笏诣酒樽所,搢笏、执爵、酌酒,以爵授执事者,执笏诣首位神座前,东向立,稍前,搢笏跪执爵,三祭酒于沙池,奠爵于案,执笏俯伏兴。少退立,再拜讫,每位并如上仪。俱毕,七祀献官俟终献官降复位,立定。

  九曰祭马冲。终献酌献将毕,礼直官分引初献亚献官、司徒、大礼使、助奠官、七祀献官、太常卿、监祭、监礼、太庙令丞、蒙古庖人、巫祝等升殿。每室献官一员各立于户外,太常闷、监祭、监礼以下立于其后。礼直官引献宵诣神座前,蒙古庖人割牲体以授献官。献官搢笏跪樽于帝主神位前,次奠于后主神位前讫,出笏退就拜位,搢笏跪。太庙令取案上先设金玉爵斝马冲、葡萄尚酝酒,以次授献官,献官皆祭于沙池。蒙古巫祝致辞讫,宫县乐作同进馔之曲。初献出笏就拜兴,请出室户外,北向立。俟众献官毕立,礼直官通赞曰“拜”,“兴“,凡四拜。监祭、监礼以下从拜。皆作本朝跪礼。拜讫,退,登歌乐作,降阶,乐止。太祝彻笾、豆,登歌乐作,奏夹钟宫《丰宁之曲》。奉礼赞赐胙,赞者承传,众官再拜兴。送神乐作,奏黄钟宫《保成之曲》一成而止。太祝各奉每室祝版,降自太阶望瘗位,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大礼使、助奠、七祀献官、太常卿、光禄卿、监祭、监礼视燔祝版,至位坎北南向跪,以祝版奠于柴,就拜兴。俟半燎,礼宜官赞“可瘗”礼直官引三献以下及诸执事者、斋郎等,由南神门东偏门出至揖位,圆揖。乐工二舞以次从出。三献之出也,礼直官分引太常卿、太庙令、监祭、监礼,蒙古太祝、宫闱令及各室太祝,升自东阶,诣太祖神座前,升纳神主,每室如仪。俱毕,降自东阶,至横街南,北向西上立定。奉礼赞曰“升纳神主讫,再拜”,赞者承传,再拜讫。以次出。礼毕,三献官、司徒、大礼使、太常礼仪院使、光禄卿等官,奉胙进于阙庭。驾幸上都,则以驿赴奉进。

  摄行告谢仪:告前三日,三献官以下诸执事官,各具公服赴中书省受誓戒。告前一日未正一刻,省牲器。至期质明,三献官以下诸执事者各服法服,礼直官引太常卿、监祭、御史、监礼博士、五令诸执事官先入就位。礼直官引监祭、监礼点视陈设毕,复位。礼直官引太常卿、监祭、监礼、太庙令、太祝、宫闱令奉迁各室神主讫,降自横街,北向立定。奉礼郎赞“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讫,奉礼郎赞“各就位”讫,太官令、斋郎出。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光禄卿、捧瓒,、爵盥、爵洗官人就位,立定。礼直官赞“有司谨具,请行事,”降神乐作,九成止。奉礼郎赞“再拜”,三献以下再拜讫,秦礼郎赞“诸执事者各就位”,立定。礼直官引初献诣盥洗位,盥手,诣爵洗位,洗瓒。诣第一室酒樽所,酌郁鬯。谐神座前,北向跪,搢笏三上香,奠币执瓒。以鬯灌于沙池,执笏俯伏兴。出室户外,再拜讫,次诣各室,并如上仪。俱毕,降复位。司徒率斋郎进馔,如常仪。奠毕,降复位。礼直官引初献诣盥洗位,盥手,诣爵洗位,洗爵。诣第一室酒樽所,酌酒。诣神座前,北向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以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出室户外,北向立。俟读祝官读祝文讫,再拜。诣每室,并如上仪。俱毕。降复位。礼直官引亚献官盥手、洗爵、酌献,并如初献仪。惟不读祝。俱毕,降复位。礼直官引终献,并如亚献仪。俱毕,复位。太祝笾、豆,奉礼郎赞赐胙,众官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讫,礼直官引三献官、司徒、太常卿、盥祭、监礼视焚祝版币帛,礼直赞“可瘗”。礼毕,太常卿、监祭、监礼升纳神主讫,樽自横阶。奉礼郎赞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讫,退。

  荐新仪:至曰质明,太常礼仪院官属赴庙所,皆公服俟于次。太庙令卒其属升殿,开室户,不出神主,设笾豆俎、酒醴、马潼及室户内外褥位。又设盥洗位于阶下,少东,西向。奉礼郎牢仪鸾局设席褥版位于横街南,又设盥盆巾帨二所于齐班幕前。心与祭事官皆盥手讫,太常官诣神厨点祝神馔。执事者奉所荐馔物,各陈馔幕内。太常官以下人就位,东西重行,北向立定。礼直官赞“皆再拜”,“鞠”“躬”,“拜”,“兴”,“拜”,“兴”,“平立”,“各就位”。礼直官引太常次官一员,率执事者出诣馔所,奉馔入自正门,升自太阶,奠各室神位前。执事者进时食,院官搢笏受而奠之。礼直官引太常礼仪使诣盥洗位,盥手、帨手。升殿诣第一室神位前,搢笏,执事者注酒于杯,三祭酒,又注马潼于杯,亦三祭之。奠杯于案。出笏,就拜兴,出室户外,北向立,再拜。每室俱毕,降复位,执事者皆降。礼直官赞“再拜”,“鞠躬”,“拜”。“兴”“拜”,“兴”,“平立”。余官率执事者升彻馔,出殿阖户。礼直官引太常官以下俱出东神门外,圆揖。

  国俗,每岁太庙四祭,用司禋监官一员,名蒙古巫祝。当省牲时,法服,同三献官升殿,诣户室告腯,还至牲所,以国语呼累朝帝后名讳而告之。明旦,三献礼毕,献官、御史、太常卿、博士红升殿,分诣各室。蒙古博儿赤跪割牲,太仆卿以朱漆盂奏马乳酌奠。巫祝以国语告神讫,太祝奉祝币诣燎位,献官以下复版位载拜,礼毕。

  每岁,九九内及十二月十六日以后,于娆饭院中,用马一、羊三、马潼、酒醴、红织金币及里绢各三匹,命蒙古达官一员,偕蒙古巫觋,掘地为坎以燎肉,仍以酒醴、马潼杂烧之。巫觋以国语呼累朝御名而祭焉。

  神御殿,旧称影堂。所奉祖宗御容,皆纹绮局织锦为之。大德十二年,敕丞相脱脱、平章秃坚帖木儿:“成宗及贞慈静懿皇后御影,依大天寿万宁寺内御容织之。南木罕太子及妃,晋王及妃,依帐殿内小影织之。”延祐七年,敕平章伯帖木儿,进巧工及伟传神李肖岩。依世祖御容之制,画仁宗及庄懿慈圣皇后,高九尺五寸,阔八尺。至治三年太傅朵歹、左丞善生、院使明理董阿进呈太皇太后、英宗御容,令画毕,复织之。天历二年,敕平章董阿、同知储政院阿木腹:“朕令画后妣、皇后御容,可令诸色府达鲁花赤阿咱、杜总管、蔡总管、李肖岩提调速画之。”其绘画用物:土粉五斤,明胶五斤,回回青八两,回回胭脂八两,回回胡麻一斤,心红三斤,泥金一两二钱,黄子红一斤,官粉三斤,紫八两,鸡子五十枚,生石青十一斤,鸦青暗花绽丝八十尺,五色绒八两,大红销红朽花罗四十尺,红绢四十尺,紫梅花罗七尺,紫檀轴一,椴木额条一,白银六两。

  影堂所在:世祖帝后,大圣寿万安寺,裕宗帝后亦在焉。顺宗帝后,大普庆寺,仁宗帝后亦在焉。成宗帝后,大天寿万宁寺。武宗及二后,大崇恩福元寺,为东西二殿。明宗帝后,大天源延圣寺。英宗帝后,大永福寺。也可皇后,大护国仁王寺。泰定帝敕:奉北安王塑像于高梁寺,即护国仁王寺也。至元七年建,大德五年奉安昭睿顺圣皇后御容,故以北安王袝祀焉。世祖、武宗影堂,皆藏玉册十有二牒,玉宝一钮。仁宗影堂,藏皇太子玉册十有二牒,皇后玉册十有二牒,玉宝一钮。英宗影堂,藏皇帝玉册十有二肤,玉宝一钮,皇太子玉册十有二牒。凡帝后册、宝,以匣匮金锁钥藏于太庙,此其分置者。

  其祭器,则黄金并斝盘孟之属以十数,黄金涂银香盒碗碟之属以百数,银壶釜杯匜之属称是。玉器、水晶、玛瑙之器为数不同,有玻璃瓶、琥珀勺。世祖影堂真珠帘,又皆有珊瑚树、碧甸子山之属。

  其祭之曰:常祭每月初一日、初八日、十五日、二十三日,节祭元日、清明、蕤宾、重阳、冬至、忌辰。基祭物,常祭以蔬果,节祭忌辰用牲。祭官便服,行三献礼。加荐用羊羔、炙鱼、馒头、■〈饣其〉子、西域汤饼、园米粥、沙糖饭羹。

  泰定二年,亦作显宗影堂于大天源延圣寺,天历元年废。旧有崇福、殊祥二院,奉影堂祀事,乃改泰禧院。二年,又改为太禧宗禋院,秩二品。既而,复以祖宗所御殿殿尚称影堂,更号神御。殿皆制名以冠之:世祖曰元寿,昭睿顺圣皇后曰睿寿,南必皇后曰懿寿,裕宗曰明寿,成宗日广寿,顺宗曰衍寿,武宗日仁寿,文献昭圣皇后曰昭寿,仁宗曰文寿,英宗日宜寿,明宗曰景寿。且命学士拟其麸祀仪注,今阙。

  又有玉华宫孝思殿在真定。世祖中统二年七月,命道士王追归于真定,建道观,赐名玉华宫。以忌日享祀太上皇、皇太后御容。本路宵吏祭奠,太常博士按《宋会要》定其仪。所司前期置办茶饭、香果。质明,礼直官、引献官与陪位官以下,并公服入庙庭,西向立。俱再拜讫,引献官诣殿正阶下再拜,升阶至案前褥位,三上香,三奠酒讫,就拜兴。又再拜讫,引献官复位,与陪位官以下俱再拜,退。仁宗皇庆二年秋八月庚辰,命大司徒田忠良诣真定致祭,依岁例给御香酒并牺牲物钱中统钞一百锭。延祐四年,始用登歌乐,行三献礼。旧志云:皇庆二年。彼此牴牾,未详孰是。

  七年,太常博士言:“原庙之制隆古未闻。谨案:尚书黩于祭祀,时谓弗钦春秋之义,父不祭于支庶,君不祭于臣仆之家。圣朝建立七庙,崇奉孝享,可谓至矣。而睿宗皇帝神御别在真定路玉华宫,窍维有功德于天下者,莫如太祖、世祖。太祖不闻有原庙。世祖神御奉安大圣寿万安寺,岁时差官,以家人礼祭供,不用太常礼乐。今玉华宫原庙列在郡国,又非隆兴降诞之地,主者以臣仆之贱,供奉御容,非礼之甚。伏望稽前汉故事,致隆太庙。玉华宫照京师诸寺影堂例,只命有司以时祭供。罢遣太常礼乐,非独圣胡得典礼之正,抑且有司无亵渎之烦,礼官免失礼之责矣。”议上,帝从之,敕岁时本处依旧礼致祭。

  其太祖、太宗、睿宗御容在翰林者,至元十五年十一月,命承旨和礼霍孙写太祖御容。十六年二月,复命写太上皇御容,与太宗旧御容,俱置翰林院,院官香秋致祭,二十四年二月,翰林院言旧院屋敝,新院屋才六间,三朝御容宜于太常寺安奉,后仍迁新院。至大四年,翰林院移署旧尚书省,有旨月祭。中书平章完泽等言:“祭祀非小事,太庙岁一祭,执事诸臣受戒誓三日乃行事,今此轻易非宜。旧置翰林院御容,春秋二祭,不必增益。”从之。至治三年,迁置普庆寺,祀礼废。泰定二年八月,中书省臣言当祭如故。乃命承旨翰赤赍香酒至大都。同省臣祭于寺。四年,造影堂于石佛寺,未及迁。至顺元年七月,即普庆寺祭如故事。二年,复祀于翰林国史院。后至元六年,翰林院言:“三朝御容祭所甚隘,兼岁久屋漏,于石佛寺新影堂春安为宜。”中书省臣奏:“此世祖定制,当仍其旧。“从之。

卷八十六 志第五十三
  ○礼六

  △社稷 先农

  元之秩祀。天子亲遣使致祭者三:曰社稷,曰先农,曰宣圣:有司常祀者五:曰社稷,曰宣圣,曰岳渎,曰风师、雨师,曰三皇;皆以社稷为首。至元七年十二月,有诏岁祀太社太稷。二十年,诏以春秋仲月上戊祭社稷。至延祐六年,始用中戊。二十九年,建社稷坛。三十年七月,始用御史中丞崔彧言,于和义门少南,得地四十亩,为壝垣,近南为二坛,坛高五尺,方广五丈。社东稷西。相去约五丈。社坛土用青赤白黑四色,依方位筑之,中间实以常土。上以黄土覆之。筑必坚实,依方面以五色泥饰之。四面当中,各设一陛道。其广一丈,亦各依方色。稷坛一如社坛制,坛南植松一株,惟土不用五色,其上四周纯用一色黄土。坛皆北向,立北墉于社坛之北,以砖为之,饰以黄泥。瘗坎二于稷坛之北,少西,深足容物。

  二坛周围壝垣,以砖为之,高五丈,广三十丈,四隅连饰。内壝垣棂星门四所。外垣棂星门二所,每所门三,列戟二十有四。外壝内北垣下屋七间,南望二坛,以备风雨,曰望祀堂。堂东屋五间,连厦三间,曰齐班厅。厅之南,西向屋八间,曰献官幕。又南,西向屋三间,曰院官斋所。又其南,屋十间,自北而南,曰祠祭局,口仪鸾库,曰法物库。曰都监库,口雅乐库。又其南,北向尾三间,曰百官厨。外垣南门西壝垣西南,北向屋三间,曰大乐署。其西,东向屋三间,曰乐工房。又其北,北向屋一间,曰馔幕殿。又北,南向屋三间,曰馔幕幂。又北稍东,南向门一间。院内南。南向屋三间,曰神厨。东向屋三间,曰酒库。近北少却,东向屋三间,曰牺牲房。井有亭。望礼堂后自西而东,南向屋九间,曰执事斋郎房。自北折而南,西向屋九间,曰监察执事房。此坛壝次舍之所也。

  社主用白石,长五尺,广二尺,剡其上如钟。于社坛近南,北向,埋其半于土中。稷不用主。后土氏配社,后稷氏配稷。神位版二,用栗,素质黑书。社树以松,于社稷二坛之南各一株。此作主树木之法也。

  祝版四,以楸木为之,各长二尺四寸,阔一尺二寸,厚一分。文曰:“维年月曰,嗣天子敬遣某官某,改昭告于太社之神”。配位日后土之神。稷日太稷之神,配位日后稷之神。玉币。社稷皆黝圭一,缫藉,瘗玉一,以黝石代之,元币一。配位皆元币一,各长一丈八尺。此祝文玉币之式也。

  牛一,其色黝,其角握,有副,羊四,野豕四。笾之实皆十,无糗饵、粉糍。豆之实亦十,无吃食、糁食。簠簋之实皆四,铏之实和羹五,齐皆以尚酝代之。香用枕龙涎。神席一,缘以黑绫,褥方七尺四寸。太樽、著樽、牺樽、山罍各二,有坫加勺幂。象樽,壶樽、山罍各二,有坫幂,设而不酌。笾、豆各十有一,其一设于馔幕。铏三,簠三,簋三,其一设于馔幕。俎八,其二设于馔幕。盘一,毛血豆一,爵一,有坫,沙池一,玉币篚一,木栖一,勺一,香鼎一,香盒一,香案一,祝案一,皆有农。红髹器一,以盛马渡。盥洗位二,罍二,洗二。白罗巾四,实以篚。朱漆盘五。已上,社、稷皆同。配位有象樽,无大樽。设而不酌者,无象樽,余皆与正位同。此牲齐祭器之等也。

  馔幕、省馔殿、香殿,黄罗幕三,黄罗额四,黄绢帷一百九十五幅,献摄版位三十有五,紫绫拜褥百,蒲、苇席各二百,木镫笼四十,绛罗镫衣百一十,红挑镫十,剪烛刀二。铁米凡盆三十有架,黄烛二百,杂用烛二百,麻米凡三百,松明、清油各百斤。此馔幕板位烛燎之用也。

  初献官一,亚献官一,终献官一,摄司徒一,助奠官二,太常卿一。光禄卿一,廪牺令一,太官令一,巾篚官四。祝史四,监祭御史二,监礼博士二,司天监二,良酝令一,奉爵官一,司樽罍二,盥洗官二,爵洗官二,太社令一,太社丞一,太乐令一,太乐丞一,协律郎二,奉礼郎二,读祝官一,举祝官二。奉币官四,剪烛官二,太祝七,斋郎四十有八,赞者一,礼直官三,与祭官无定员,此献摄执事之人也。

  三十一年八月,初祀社稷,用堂上乐,岁以为常。凡祭之日以春秋二仲月上戊,延祐六年,用中戊,其仪注之节有六:

  一曰迎香。前一日,有司告谕坊市,洒扫经行衢路,设香案。至日质明,有司具香酒楼举,三献官以下及诸执事官各具公服,五品以下官、斋郎等皆借紫,诣崇天门。三献官及太常礼仪院官入,奏祝及御香、尚樽酒,马潼自内出。监祭御史、监礼博焉、奉礼郎、太祝分左右两班前导。控鹤五人,一人执伞,四化执仪仗,由大明门正门出。教坊大乐作。至崇天门外,奉香酒、马潼者各安置于舆,导引如仪。至红门外,百官乘马班行于仪仗之外。清道官行于仪卫之先,兵马司巡兵夹道次之,金鼓又次之,京尹仪从左右成列又次之,教坊大乐一队次之。控鹤弩手各服基服,执仪仗左右成列次之。拱卫使行其中。仪凤司细乐又次之。太常卿与博士御史导于舆前,献官、司徒、助奠官从于舆后。若驾幸上都,三献官以下及诸执事官则诣健德门外,皆具公服于香舆前北向立,异位重行。俟奉香酒官驿至,太常官受而奉之,各置于舆。礼直官赞“班齐”,“鞠躬”,“再拜兴”,“平立”。班首稍前搢笏跪,众官皆跪。三上香,出笏就拜兴,平立退复位,北向立,鞠躬,再拜兴。平立。众官上马。分班前导如仪。至社稷坛北神门外,皆下马,分左右入自北门,序立如仪。太常卿、博士、御史前导,献官、司徒、助奠等官后从。至望祀堂下,三献奉香、酒、马潼升阶,置于堂中黄罗幕下。礼直官引三献官以次而出,各诣斋次,释服。

  二曰斋戒。前期三日质明,有司设三献官以下行事执事官位于中书省。大尉南向,监祭御史位二于其西,东向,监礼博士位二于其东,西向,俱北上。司徒、亚献、终献位于其南,北向。次助奠,稍却。次太常卿、光禄卿、太官令、司樽彝、良酝令、太社令、廪牺令、光禄丞、太乐令、大社丞。次读祝官、奉爵官、太祝、祝史、奉礼郎、协律郎、司天生、诸执事斋郎。每等异位重行,俱北向,西上。赞者引行事执事官各就位,立定。礼直官引太尉、初献就位,读誓曰:“某年某月某日上戊日,祭于太社太稷,各扬其职,其或不敬,国有常刑。“散斋二日,宿于正寝,致斋一日于祠所。散斋日治事如故,不吊丧问疾,不作乐,不判署刑杀文字,不决罚罪人,不与秽恶事。致斋日,惟祭事得行,其余悉禁。凡与祭之官已斋而阙者,通摄行事。七品以下官先退,余官对拜。守壝门兵卫与大乐工人,俱清斋一日。行礼官前期习仪于祠所。

  三日陈设。前期三日,所司设三献以下行事执事官次于斋房之内,及设馔幕四于西神门之外,稍南,西向,北上。今有馔幕殿在西壝门外,近北,南向。陈设如仪。前祭二日,所司设兵卫,各以其方色器服守卫门,每门二人,每隅一人。大乐令帅其尼设登歌之乐于两坛上,稍北,南向。磬芦在东,钟芦在西,柷一在钟芦南稍东,敔一在磬芦南稍西。搏柎二,不在敔南一在柷南,东西相向。歌工次之,余工位在县后。其匏竹者位坛下,重行南向,相对为首。太社令帅其展扫除坛之上下,为瘗坎二于壬地,方深足以容物,南出陛。前祭一日,司天监、大社令帅其属升,设大社、太稷神座各于坛上,近南,北向。设后土神座于大社神座之左,后稷神座于太稷神座之左,俱东向。席皆以莞,茵褥如币之色,设神位板各于座首。奉礼郎设三献官位于四神门之内道南,亚献、终献位稍却。司徒位道北,太常卿、光禄卿之位稍却。司天监、光禄丞又次之。太社令、太官令、良酝令、廪牺令十天社丞、读祝官、奉爵官、太祝以次位于其北,诸执事者及祝事、斋郎位于其后。每等异位重行。俱东向,南上。又设监祭御史位二,监礼博士位二,于太社坛子陛之东北,俱东向,南上。设奉礼郎位于稷坛之西北隅,赞者位于东北隅,俱东向。协律郎位二,于各坛上乐芦东北,俱南向。太乐令位于两坛乐芦之间。南向,司樽彝位于酌樽所。俱南向。设望瘗位于坎之南,北向。又设牲榜于西神门外,东向。诸太祝位于牲西,祝史次之,东向。太常卿、光标卿、太官令位在南,北向,东上。监祭、监礼位于太常卿之东稍却,俱北向,东上。廪牺令位于牲东北,南向。又设礼馔于牲东,设省馔于礼馔之北,今有省馔殿设位于其北,东西相向,南上。太常卿、光槔唧太官令位于西,东向,监祭、监礼位于东,西向,俱南上。礼部设板案各于神位之侧,司樽彝、奉礼郎帅执事者设玉币篚于酌樽所。次设笾豆之位,每位各笾十、豆十、芦二、簋二、铏三、俎五、盘一。又各设笾一、豆一、芦一、簋一、俎三于馔幕内。毛血别置一豆。设樽罍之位,社稷正位各太樽二、著樽二、牺樽二、山罍二,于坛上酉陛之西北隅,南向,东上。设配位各著樽二、牺樽二、象樽二、山罍二,在正位酒樽之西,俱南向,东上。又设正位各象樽二、壶樽二、山罍二,于坛下子陛之东,南向,东上。配位各壶樽二、山罍二,在西陛之南,西向,南上。又设洗位二,于各坛子陛之西北,南向。篚在洗东北肆,执罍篚者各位于其后。

  祭日丑前五刻,司天监、太社令各服其服,帅其属升。设正配位神位版于坛上。又陈玉币,正位礼神之玉一,两圭有邸,置于匣。正配位币皆以元,各长一丈八尺,陈于篚。太祝取鏖玉加于币,实于篚,瘗玉以玉石为之,及礼神之玉各置于神座前。光禄卿帅其属,入实笾事芦簋。每位笾三行,以右为上。第一行,乾撩在前,干枣、形盐、鱼鱐次之。第二行,鹿脯在前,榛实、干桃次之。第三行,菱在前,芡、栗次之。豆三行,以左为上。第一行,芹菹在前,笋菹、葵菹、菁菹次之。第二行,韭菹在前,鱼醢、兔醢次之。第三行,豚拍在前,鹿臡、醓醢次之。芦实以稻梁。簋实以黍稷,铏实以羹。良酝令帅其属,入实樽罍。正位太樽为上,实以泛齐,著樽实以醴齐,牺樽实以盎齐,象樽实以醍齐,壶樽实以沈齐,山罍实以三酒。配位若是樽为上,实以泛齐,牺樽实以醴齐,象樽实以盎齐,壶樽实以醍齐,山罍实以三酒。凡齐上樽实以明水,酒之上樽实以元酒,酒齐皆以尚酝代之。太常卿设烛于神座前。

  四曰省牲器。前期一日午后八刻,诸卫之属禁止行人。未后二刻,太社令帅其属,扫除坛之上下。司樽彝、奉礼郎执事者,以祭器入设于位。司天监、大社令升,设神位版及礼神之玉币如仪。俟告洁毕,权撤,祭日重设。未后二刻,廪牺令与诸太祝,祝史以牲就位,礼直官、赞者分引太常卿、监祭、监礼、太官令于西神门外省牲位,立定。礼直官引太常卿,赞者引监祭、监礼,入自西神门,诣太社坛,自西陛升,视涤濯于上,执事者皆举幂曰“洁”。次诣太稷坛,如太社之仪讫,降复位。礼直官稍前曰“告洁毕,请省牲”,引太常卿稍前省牲讫,返复位。次引廪牺令出班巡牲一匝,东向折身曰“充”,复位。诸太祝俱巡牲一匝。上一员出班东向折身曰“腯”,复位。礼直官稍前曰“省牲毕,请就省馔位”,引太常卿以下各就位,立定。省馔毕,还斋所。廪牺令与太祝、祝史以次牵牲诣厨,授太官令。次引光禄卿以下诣厨省鼎镬,视涤溉毕,乃还斋所。脯后一刻,太官令帅宰人以鸾刀割牲,祝史以豆取血各置于馔幕。祝史又取瘗血贮于盘,遂烹牲。

  五曰奠玉币。祭日丑前五刻,三献官以下行事执事官,各服其服。有司设神位版,陈玉币,实笾豆芦簋樽腯。俟监祭、监礼按视坛之上下,及撤去盖幂。未时二刻,太乐令帅工人入,奉社郎、赞者入就位,礼直官、赞者入就位。礼直官赞者分引监祭、监礼,诸太祝、祝史、斋郎及诸执事官,自西神门南偏门入,当太社坛北墉下,重行南向立,以东为上。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监祭、监礼以下皆再拜。次赞者分引各就坛上下位,祝史奉盘血,太祝奉玉币,由西阶升坛,各于樽所立。次引监祭、监礼按视坛之上下,纠察不如仪者,退复位。质明,礼直官、赞者各引三献以下行礼执事官入就位,皆由西神门南偏门以入。礼直官进初献之左,曰“有司谨具,请行事”,退复位。协律郎跪,俯伏举麾兴,工鼓柷,乐作八成,偃麾,戛敔乐止。礼直官引太常卿瘗血于坎讫,复位,祝史以盘还馔幕,以俟奉毛血豆。奉礼曰“众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又赞诸执事者各就位,礼直官、赞者分引执事官各就坛上下位。诸太祝各取玉币于篚,立于樽所。礼直官引初献诣太社坛盥洗位,乐作,至位南向立,乐止。搢笏,盥手,帨手,执笏诣坛,乐作,升自北陛,至坛上,乐止。诣太社神座前,南向立,乐作。搢笏跪。太祝加王于币,东向跪以授初献。初献受币奠讫,执笏俯伏兴,稍退,再拜讫,乐止。礼苴官引初献降自北陛,诣太稷坛洗位,乐作,至位乐止。盥洗讫,升坛奠玉币,并如太社后土之仪。奠毕,降自北陛,乐作,复位乐止。初献奠玉币将毕,祝史各奉毛血豆立于西神门外,俟奠玉币毕,乐止。祝史奉正位毛血入自中门,配位毛血入自偏门。至坛下,正位者升自北陛,配位者升自西陛,诸太祝迎取于坛上,各进奠于神位前,太祝、祝史俱退立于樽所。

  六曰进熟。初献既奠玉币,有司先陈鼎入于神厨。各在于镬右。太官令出,帅进馔者诣厨。以匕升羊豕于镬,各实于一鼎,幂之。祝史以扃对举鼎,有司执匕以从,各陈于馔幕内。俟光禄卿出,帅其属实笾芦簋讫,乃去鼎之肩幂,匕加于鼎。太官令以匕升羊豕,各载于俎,俟初献还位,乐止。礼直苜引司徒出诣馔所,帅进馔者各奉正配位之馔,太官令引以次自西神门入。正位之馔入自中门,配位之馔入自偏门。馔初入门,乐作,馔至陛,乐止。祝史俱进,撤毛血豆,降自西陛以出。正位之馔升自北陛,配位之馔升自西陛,诸太祝迎取于坛上,各跪奠于神座前讫,俯伏兴。礼直官引司徒、太官令及进馔者。自西陛各复位。诸太祝还樽所,赞者曰“太祝立茅苴于沙池。“礼直官引初献官诣太社坛盥洗位,乐作,至位南向立,乐止。搢笏,盥手,帨手,执笏诣爵洗位,至位南向立,搢笏,洗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执笏诣坛,乐作,升自北陛,至坛上,乐止。诣太社酌樽所,东向立,执事者以爵授初献,初献搢笏执爵,司樽者举幂,良酝令跪酌太樽之泛齐,乐作。初献以爵授执事者,执笏诣太社神座前,南向立,搢笏跪。执事者以爵授初献,执爵三祭酒,奠酒,执笏俯伏兴,稍退立,乐止。举祝官踌,对举祝版。读祝官西向跪,读祝文。读讫,俯伏兴,举祝官奠祝板于案,兴。初献再拜讫,乐止。次诣后土氏酌樽所,东向立。执事者以爵授初献,初献搢笏执爵,司樽彝举幂,良酝令跪酌著樽之泛齐,乐止。初猷以爵授执事者,执笏诣后土神座前,西向立,搢笏跪。执事者以爵授初献,初献执爵三祭酒,奠爵讫,执笏俯伏兴,少退立,乐止。举祝官跪,对举祝板。读祝官南向跪,读祝文。读讫。俯伏兴,举祝官奠祝板于案,兴。初献再拜讫,乐止。降自北陛,诣太稷坛盥洗位,乐作,至位乐止。盥洗、升献。并如太社后土之仪。降自北陛,乐作,复位,乐止。读祝、举祝官亦降复位。亚献诣两坛盥洗升献,并如初献之仪。终献盥洗升献,并如亚献之仪。终献奠献毕,降复位,乐止,执事者亦复位。太祝各进彻笾豆,乐作,卒彻,乐止。奉礼曰“赐胙,众官再拜。”赞者承传,在位者皆再拜讫,送神乐作,一成止。礼直官进初献之左,曰“请诣望瘗位”,御史、博士从,乐作,至位北向立,乐止。初在位官将拜,诸太祝各执篚进于神废前,取瘗玉及币,斋郎以俎载牲体并黍稷爵酒,各由其陛降,置于坎讫,赞者曰“可瘗”,东西各二人且置半坎。礼直官进初献之左,曰“礼毕”,礼直官各引献官以次出。礼直官引监祭、太祝以下执事官,俱复于坛北墉下,南向立定。奉礼曰“再拜”,监祭以下皆再拜讫,出。祝史、斋郎及工人以次出。祝板燔于斋所。光禄卿、监祭、监礼展视酒胙讫,乃退。

  其告祭仪,告前三日,三献官以下诸执事官,各具公眼赴中书省受誓戒。告前一日,省牲器,告日质明,三献官以下诸执事各服其服,礼直官引监祭、监礼以下诸执事官入自北墉下,南向立定。奉礼郎赞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讫,奉礼郎贫曰“各就位”,“立定”。监祭、监礼枧炼设毕,复位立定。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太常卿、光禄卿、入就位,立定。礼直官赞“有司谨具,请行事。”降神乐作,八成止。太常卿瘗血,复位立定。奉礼郎赞“再拜。”皆再拜讫,礼直官引初献宵诣盥洗位,盥手讫,诣社坛正位神座前南向,搢笏跪,三上香,奠玉币,执笏俯伏兴。再拜讫,诣配位神座前西向,搢笏跪,三上香,奠币,执笏俯伏兴。再拜讫,诣稷坛盥洗位,盥手讫,升坛,并如上仪。俱毕,降复位。司徒率斋郎进馔,奠讫,降复位。礼直官引初秋官诣盥洗位,盥手讫,诣爵洗位,洗爵讫,诣酒樽所酌酒讫,诣社坛神位座前,南向立,搢笏跪,三上香,执冉,三祭酒于茅苴,爵技执事者,执笏俯伏兴。俟读祝官读文讫,再拜兴,诣酒樽所酌酒讫,诣配位神座前,西向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于茅苴,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俟读祝文讫,再拜兴,诣稷坛盥洗位,盥手,洗爵,酌献,并如上仪。俱毕,降复位。礼直官引亚献,并如初献之仪,惟不读祝。俱毕,降复位。礼直官引终献,并如亚献之仪。俱毕,降复位。太祝彻笾豆讫,奉礼郎赞“赐胙”。众官再拜讫,礼直官引三献、司徒、太常卿诣瘗坎位,南向立定。礼直官赞“可瘗”,礼毕出。礼直引监祭、监礼、太祝、斋郎至北墉下,南向立定。奉礼赞“再拜”皆再拜讫,出。

  至郡县之社稷:至元十年八月甲辰朔,颁诸路立社稷坛壝仪式。十六年春三月,中书省下太常礼官定郡县社稷坛壝祭器制度、祀祭仪式,图写成书,名《至元州郡通礼》。二十五年八月,浙东海右道廉访司监治官王博文献议曰:“社稷起于上古,祀共工氏之子勾龙为社,厉山氏之子柱为稷。至商汤,因旱迁社,以周弃代之。成周之制,天子立五社,诸侯三社,皆以勾龙配社,周弃配稷。社坛在东,稷坛在西。天子用太牢,诸侯用少牢,皆黝色。币用黑,日用甲。王服絺冕,乐用大簇歌应钟舞咸池,用三献。后汉建武中,立大社稷。二月八日及腊日一岁三祠,皆用太牢。郡县置社稷。太守令长侍祠。魏立二社、一稷。粱以二十五家为社,春秋祠,水旱祷祈祠。隋开皇初,用戊日。至唐,社以勾龙配,稷以后土配。亡宋因唐旧制,社坛广五尺,高四尺。以五色土为之。稷坛在西,如社之制。社以石为主,形如钟,长五尺,方二尺,剡其上象天方,其下象地,埋其半于地。其坦饰以方色,屋用三门四十戟,其中植槐。元符二年,郡县坛社方二丈五尺,高三尺四,出陛主高二尺五寸,方一尺余,如旧制,一壝二十五步。绍兴式。社以后土勾龙氏配,稷以后稷氏配。先儒之说,谓社稷皆土祗,有生育之功,勾龙、周弃能平水土,故用为后土及田正之神。又曰社为土地之神,稷为五谷之神,故报而祭之。祭法当依汉、唐制,郡县各用羊一、豕一,先瘗血首,余以骨体荐。黑币二、樽二,笾、豆各八,芦、簋各一,俎八。每岁仲舂、仲秋戊日黎明,郡县官各三献,以公服从事。至元贞二年冬,太常寺始议准,置坛于垃西南,二坛方广视太社、太稷杀其半。壶樽二,笾豆皆八,而无乐。牲用羊豕,余皆与太社、太稷同。三献官以州长贰为之。

  先农之记,始自至元九年二月,命祭先农如祭社之仪。七年六月,立籍田大都东南郊。至是,始祭先农。十四年二月戊辰,祀先农东郊。十五年二月戊午,祀先农,以蒙古胄子代耕籍田。二十一年二月丁亥,又命翰林学士承旨撒里蛮祀先农于籍田。武宗至大三年夏四月,从大司农请,建农、蚕二坛。博士议:二坛之式与社稷同,纵广一十步,高五尺,四出陛,外壝相去二十五步,每方有棂星门。今先农、先蚕坛位在籍田内,若内外壝,恐妨千亩,其外壝勿筑。是岁命祀先农如社稷,礼乐用登歌,日用仲春上丁,后或用上辛或甲日。祝文曰:“维某年月日。皇帝敬遣某官,璁告于帝神农氏。”配神曰“于后稷氏。”祀前一日未后,礼直官引三献、监祭、礼以下省牲馔如常仪。祀日丑前五刻,有司陈灯烛,设祝币,太官令帅其属入实笾豆樽罍。丑正,礼直官引先班入就位,立定,次引监祭监礼按视坛之上下,纠察不如仪者。毕,退复位,东向立。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再拜讫,奉礼又赞“诸执事者各就位”。礼直官各引执事官各就位,立定。次引三献官并与祭等官以次入就位,西向立。礼直官于献官之右,赞“请行事”,乐作三成止。奉礼赞“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太祝跪取币于篚,立于樽所。礼直官引初献官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毕,升自东阶,诣神位前北向立,搢笏跪。三上香,受币奠币,执笏俯伏兴,少退。再拜讫,降复位,立定。太官令率斋郎设馔于神位前毕,俯伏兴,退复位。礼直官引初献再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诣爵洗位,洗爵、拭爵,诣酒樽所酌酒毕,诣正位神位前北向立。搢笏跪,三上香,三祭酒于沙池,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北向立。俟读祝毕,再拜兴。次诣配位酒樽所,酌酒讫,诣神位前东向立。搢笏跪,三上香,三祭酒于沙池,爵授执事者,执笏俯伏兴,东向立。俟读祝毕,再拜,退复位。次引亚终献行礼,并如初献之仪,惟不读祝,退复位,立定。礼直官赞撤笾豆,乐作,卒撤,乐止。礼赞“赐胙”,众官再拜赞者承传,在位者皆再拜讫,乐作送神之曲,一成止。礼直官引斋郎升自东阶,太祝跪取币祝,斋郎捧俎载牲体及笾豆芦簋。各由其阶至坎位。北向立。俟三献毕,至立定。各跪奠讫,执笏俯休兴。礼直官赞“可瘗”,乃瘗。焚瘗毕,三献以次诣耕地所,耕讫而退。此其仪也。先蚕之祀未闻。

卷八十七 志第五十四
  ○礼七

  △宣圣庙 阙里庙 郡县宣圣庙 岳镇海渎 岳镇海渎常祀 风师雨师 七祀 三皇庙 武成王庙 前代帝王庙周公庙 名山大川忠臣义士祠 泉州神女功臣祠 城隍庙 国俗祭祀

  宣圣庙,太祖始置于燕京。

  中统二年,诏:“先圣庙,国家岁时致祭,诸儒月朔释奠,宜洒扫清洁。今后禁约诸官员使臣及管工匠官,毋得于庙内亵渎,违者罪之。”三年重修宣圣庙成。

  至元十年二月,中书省议准:“衣冠所以彰贵贱,表诚敬,况国家大礼,先圣先师不必援释老二家之例,凡预执事官员及陪位诸儒,自当谨严仪礼以行。其事除执事官已各依品级制造公服外,陪位诸儒自备襕带唐巾,以行释奠之礼。”

  大德十年,建文宣王庙于京师,行释奠礼,牲用太牢。

  至大元年秋七月,加号先圣曰大成至圣文宣王。

  延祐三年秋七月,诏释奠于先圣,以颜子、曾子、子思、孟子配享。封孟子父为邾国公,母为邾国宣献夫人。皇庆二年六月,以许衡从祀,又以先儒周敦颐、程颐、张载、邵雍、司马光、朱熹、张珪、吕祖谦从祀。

  至顺元年,以汉儒董仲舒从祀。齐国公叔梁纥加封启圣王;鲁国太夫人颜氏,启圣王夫人,颜子,兖国复圣公;曾子,郕国宗圣公,子思,沂国述圣公;孟子,邹国亚圣公;河南伯程颢,豫国公;伊阳伯程颐,洛国公。是年十一月,兖国复圣公新庙落成。

  元统二年,改封颜子考曲阜伯为杞国公,谥文裕;妣齐姜氏为杞国夫人,谥端献夫人;戴氏兖国夫人,谥贞素。又以益都邹县牧地三十顷给常祀。

  至正十九年,以先儒杨时、李侗、胡安国、蔡沈、真德秀从祀,俱赠太师,追封时吴国公、侗越国公、安国楚国公、沈建国公、德秀福国公。二十二年,追谥朱熹父为献靖,改封熹齐国公。

  其祝币之式:祝板三,各一尺二寸,广八寸,木用揪梓柏,文曰:“维年月日,皇帝敬遣某官等,致祭于大成至文宣王。“于先师曰:“维处月日,某官等致祭于某国公。”币三,用绢,各长一丈八尺。

  其牲齐器皿之数:牲用牛一、羊五、豕五。以牺樽实泛齐,象樽实醴齐,皆三,有上樽;加幂,有勺,设堂上。太樽实泛齐,山罍实醴齐,有上樽。著樽实盎齐,牺樽实醴齐,象樽实沈齐,壶樽实三酒,皆有上樽,设堂下。盥洗位,在阼阶之东。以象樽实醴齐,有上樽,加幂有勺,设于两庑近北。盥洗位在阶下近南。笾十,豆十,铏二,簋二,登三,簠三,俎三,有毛血豆,正配位同。笾、豆皆二,簋一,簠一,俎一,从祀皆同。凡铜之器六百八十有一:宣和爵坫一,豆二百四十有八,簠、簋各一百一十有五,登六,牺樽、象樽各六,山樽二,壶樽六,著樽、太樽各二,罍二,洗二,龙杓二十有七,坫二十有八,爵一百一十有八。竹木之器三百八十有四:笾二百四十有八,篚三,俎百三十有三。陶器三,瓶二,香炉一。笾巾二百四十有一,簠簋巾二百四十有八,俎巾百三十有三,黄巾蒙单十。

  其乐登歌。其日用春秋二仲月上丁,有故改用中丁。

  其释奠之仪:省牲前期一日晡时,三献官,监祭官各具公服,诣省牲所阼阶,东西向立,以北为上,以西为上。侍礼牲者折身曰“充”,赞者曰“告充”毕,礼牲者又折身曰“腯”,赞曰“告腯”毕,赞者复引三献官、监祭官诣神厨,视涤溉毕,还斋所,释服。释奠,是日丑前五刻,初献官及两庑分奠官二员,各具公服于幕次,诸执事者具儒服,先于神门外西序东向立,以北为上。明赞、承传赞先诣殿庭前再拜毕,明赞升露阶东南隅西向立,承传赞立于神门阶东隅西向立。掌仪先引诸执事者各司其事,引赞者引初献官、两庑分奠官点视陈设。引赞者进前曰“请点视陈设”。至阶,曰“升阶”。至殿檐下,曰“诣大成至圣文宣王神位前”。至位,曰“东向立。”点视毕,曰“诣西从祀,神位前。”至位,曰“西向立”。点视毕,曰:“诣酒樽所。”至位,曰“西向立。”点视毕,曰“诣三献爵洗位。”至阶,曰“降阶,”至位,早“北向立”。点视毕,曰“诣三献官盥洗位。”至位,曰“北向立”。点视毕,曰“请就次”。

  方初献点视时,引赞二人各引东西庑分奠官曰:“请诣东西庑神位前。”至位,东日东,西日西向立。点视毕,曰“诣先儒神位前”。至位,曰“南向立”。点视毕,曰“退诣酒樽所。”至酒樽所,东西向立。点视毕,曰“退诣分奠官爵洗位。“至位,曰“南向立”。点视毕,曰“请就次”。西庑分奠官点视毕,引赞曰“请诣望瘗位”。至位,曰“北向立”。点视毕,曰“请就次。”初献官稃公服,司钟者击钟,初献以下各服其服,齐班于幕次。

  掌仪点视班齐,谐明赞报知,引礼者引监祭官、监礼官就位。进前曰“请就位”。至位。曰“就位,西向立。”明赞唱曰“典乐官以乐工进,就位。”承传赞曰“典乐官以工进,就位“明赞唱曰“诸执事者就位”,承传赞曰“诸执事者就位。“明赞唱曰“诸生就位”。承传赞曰“诸生就位,”引班者引诸生就位。明赞唱曰“陪位官就位”,承传赞曰“陪位官就位”,引班者引喵位官就位。明赞唱曰“献官就位,”承传贫曰“献官就位”,引赞者进前曰“就位”,至位,曰“西向立。明赞唱曰“辟户”,俟户辟,迎神之曲九奏。

  乐止,明赞唱曰“初献官以下皆再拜”,承传赞曰“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明赞唱曰“诸执事者各司其事”。俟执事者立定,明赞唱曰“初献官其币”。引赞者进前曰“请诣盥洗位。”盥洗之乐作,至位,曰“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出笏,乐止。及阶,曰“升阶。”各殿之乐作。乐止,入门,曰“诣大成至圣文宣王神位前。”至位,曰“就位,北向立,稍前。”奠币之乐作。搢笏跪,三上香,春币者以币授初献。初献受币奠讫。出笏就拜兴,平身少退,再拜,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曰“诣兖国公神位前。”至位,曰“就位,东向立。”奠币如上仪。曰“诣邹国公神位前。”至位,曰“就位,西向立。”奠币如上仪。乐止,曰“退复位”。及阶,降殿之乐作。乐止。至位,曰“就位,西向立。”

  俟立定,明赞唱曰“礼馔官进俎。”奉俎之乐作,乃进俎,乐止,进俎毕。明赞唱曰“初献官行礼,”引赞者进前曰“请诣盥冼位。”盥洗之乐作。至位,曰:“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出笏。请诣爵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执爵、涤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乐止。曰“请诣酒樽所。”及阶。升殿之乐作,曰“升阶。”乐止,至酒樽所,曰“西向立。”搢笏,执爵举幂,司樽者酌牺樽之泛齐,以爵授事者,如是者三,出笏。曰“诣大成寺文宜王神位前。”至位,曰“就位,北向立。”酌献之乐作,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奠爵,出笏,乐止。祝人东向跪读祝,祝在献官之左。读毕兴,先诣左配位,南向立。引赞曰“就拜兴,平身,少退,再拜,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曰“诣兖国公神位前。”至位曰“就位,东向立。”酌献之乐作。乐止,读祝如上仪。曰“诣邹国公神位前。”至位,曰“就位,西向立。”酌献之乐作。乐止,读祝如上仪。曰“退复位。”至阶,降殿之乐作。乐止,至位,曰“就位,西向立”。

  俟立定,明赞唱曰“亚献官行礼。”引赞者进前曰“请诣盥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盥手,出笏。请诣爵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执爵、涤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请诣酒樽所,曰“西向立。”搢笏,执爵举幂,司樽者酌象樽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曰“诣大成至圣文宣王神位前。”至位,曰“就拜,北向立。”酌献之乐作。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奠爵出笏,就拜兴,平身少退,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曰“诣兖国公神位前,至位,曰“东向立。”酌献如上仪。曰“诣邹国公神位前。”至位,曰“西向立。”酌秋如上仪。乐止,曰“退复位。”及阶,曰“降阶。”至位,曰“就位,西向立。”

  明赞唱曰“终献官行礼”,引赞者进前曰“请诣盥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出笏。请诣爵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执爵、涤请、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请谐酒樽所。至阶,曰“升阶”。至酒樽所,曰“西向立。”搢笏,执爵举幂,司樽者酌象樽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如是者三,出笏。曰“诣大成至圣文宣王神位前。”至位,曰“就位,北向立,稍前。”酌献之乐作。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奠爵,出笏,就拜兴,平身,稍退,鞠躬,拜兴,拜兴,平身。曰“诣兖国公神位前。”至位,曰“东向立。”酌献如上仪。曰“诣邹国公神位前。”至位,曰“西向立。”酌献如上仪。乐止,曰“退复位。”及阶,曰“降阶”。至位,曰“就位,西向立。”

  俟终献将升阶,明赞唱曰“分献官行礼。”引赞者分引东西从祀分献官进前曰“谐盥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出笏。诣爵洗位,至位,曰“北向立。”涤爵、涤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酒樽所。至阶,曰“升阶。”至酒樽所,曰“西向立”。搢笏,执爵举幂,司樽者酌赞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东从祀神位前。至位,曰“就位,东向立,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奠爵,出笏,就拜兴,平身,少退,鞠躬,拜兴,拜兴,平身,退,复位。及阶,曰“降阶”,至位,曰“就位,西向立。”

  引西从祀分献官同上仪,唯至神位前东向立。俟十哲分献官离位,明赞唱曰“两庑分奠官行礼”。引赞者进前曰“诣盥洗位。”至位曰“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出笏,诣爵洗位。至位,曰“南向立。”搢笏,执爵、涤爵、拭爵,以爵授执事者,出笏。曰“诣东庑酒樽所。”及阶曰“升阶”。至酒樽所,曰“北向立,搢笏,执爵举幂,酌象樽之醴齐,以爵授执事者,出笏,诣东庑神位前。至位,曰“东向立,稍前”。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奠爵,出笏,就拜兴,平身,稍退,鞠躬,拜兴,拜兴,平身,退,复位。至阶,曰“降阶”。至位,日。就位,西向立。”

  引西庑分琏官同上仪,唯至神位前,东向立作西向立。俟终献十哲,两庑分奠官同时复位。明赞唱曰“礼馔者撤笾豆”。撤豆之乐作,礼馔者跪,移先圣前笾豆,略离席,乐止。明赞唱曰“诸执事者退复位。”俟诸执事者至板位立定,送神之乐作。明赞唱曰“初献官以下皆再拜”,承传赞曰“鞠躬,拜兴,拜兴,平身”。乐止。明赞唱曰:“祝人取祝,币人取币,诣瘗坎。”俟撤祝币者出殿门,北向立。望瘗之乐作。明赞唱曰“三献官诣望瘗位”,引赞者进前曰“请诣望瘗位。”至位,曰“就位,北向立。”曰“可瘗。”埋毕,曰“退,复位。”至殿庭前,候乐止,明赞唱曰“典乐官以乐工出就位”,明赞唱曰:“阖户。”又唱曰“初献官以下退诣圆揖位”,引赞者引献官退诣圆揖位。至位,初献在西,亚终献及分献以下在东,陪位宫东班在东,西班在西。俟立定,明赞唱曰“圆揖”。礼毕,退复位,引赞者各引献官诣幂次更衣。

  其饮福受胙,除国学外,诸处仍依常制。

  阙里之庙,始自大宗九年,令先圣五十一代孙袭爵衍圣公元措修之,官绐其费。而代祠之礼,则始于武宗。牲用太牢,礼物别给白金五十两,彩币表里各十有三匹。四年冬,复遣祭酒刘赓往祀,牲礼如旧。延祐之末,泰定、天历初载,皆循是典,锦币杂彩有加焉。

  郡县宣圣庙:中统二年夏六月,诏:“宣圣庙及所在书院,有司岁时致祭,月朔释奠。”八月丁酉,命开平守臣释奠于宣圣庙。成宗即位,诏:“曲阜林庙,上都、大都、诸路府州县邑庙学、书院,赡学土地及贡士庄,以供春秋二丁、朔望祭祀,修完庙宇。”自是天下郡邑庙学,无不完葺,释奠悉如旧仪。

  岳、镇、海渎代祀,自中统二年始。凡十有九处,分五道。后乃以东岳、东海、东镇、北镇为东道,中岳、淮渎、济渎、北海、南岳、南海、南镇为南道,北岳、西岳、后土、河渎、中镇、西海、西镇、江渎为西道。既而,又以驿骑迂远,复为五道,道遣使二人,集贤院奏遣汉官,翰林院奏遣蒙古官,出玺书给驿以行。中统初,遣道士,或副以汉官。至元十七年,立河渎庙于河中。又敕建西海神庙于河中,春秋致祭,一视河渎礼。二十一年,黄河清,遣官致祭。二十八年正月,帝谓中书省臣曰:“五岳四渎祠事,朕宜亲往,道远不可。大臣如卿等又有国务,宜遣重臣代朕祠之,汉人选名儒及道士习祀事者”。

  其礼物:则每处岁祀银香合一,重二十五两,五岳组金幡二、钞五百贯,四渎织金幡二、钞二百五十贯,四海、五镇销金幡二、钞二百五十贯,至则守臣诏使行礼。皇帝登宝位,遣官致祭,降香幡合如前礼,惟各加银五十两,五岳各中统钞五百贯,四渎、四海、五镇各中统钞二百五十贯。或他有祷,礼亦如之。

  其封号至元二十八年春二月,如上东岳为天齐大生仁圣帝,南岳司天大化昭圣帝,西岳金天大利顺圣帝,北岳安天大贞元圣帝,中岳中天大宁崇圣帝。加封江渎为广元顺济王,河渎灵源宏济王,淮渎长源溥济王,济渎清源善济王,东海广德灵会王,南海广利灵孚王,西海广润灵通王,北海广泽灵祐王。成宗大德二年二月,加封东镇沂山为元德东安王,南镇会稽山为昭德顺应王,西镇吴山为成彷永靖王,北镇医巫闾山为贞德广宁王,中镇霍山为崇德应灵王,敕有司岁时与岳渎同祀。是年,诏诸王驸马毋擅祀岳渎。先是,元年六月,诸王也儿干遣使乘驿祀岳渎,命追其驿券,仍切责之。因有是命。至正十一年四月,加封河渎神为灵神祐宏济王,仍重建河渎庙。

  岳、镇、海、渎常祀:至元三年夏四月,定岁祀岳、镇、海、渎之制:正月,东岳、镇、海、渎,土王日,祀泰山于泰安州,沂出于益都府界。立春日。祀东海于莱州界,大淮于唐州界。三月,南岳镇、海、渎,立夏日,遥祭衡山,土王日,遥祭会稽山,皆于河南府界。立夏日,遥祭南海、大江于莱州界。六月,中岳、镇,土王日祀嵩出于河南府界,霍出于平阳府界。七月,西岳、镇、海、渎,土王日祀华山于华州界,吴山于陇县界。立秋日,遥祭西海、大河于河中府界。十月,北岳、镇、海、渎,土王日祀恒出于曲阳县界,医巫闾于辽阳广宁路界。立冬日,遥祭北海于登州界,济渎于济源县。祀官以所在守土官为之。既有江南,乃罢遥祭。时东平人赵天麟献《太平金镜策》,其论山川祭祀曰:“臣闻天子祭天地及天下之名山大川,诸侯祭社稷及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大夫祭五祀,士祀宗庙,庶祭祖考于寝。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皆有制以节之。今国家秩祀,既有礼部、太常寺、侍仪以备其节文,又诏所在官司岁时致祭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历代圣帝明王忠臣节士之载于祀典者,皆其宣也。窃见小民不安常典,妄祀明神,其类葚多,不可枚举。夫东岳者,天子告成之地,东方藩牧当祀之山。今乃有倡优之辈、货殖之徒,每年舂季四方云聚,有不远千里而来者,干越礼典。亵渎神明,亦己甚矣。伏望陛下申明前诏,使天下郡县官各祭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忠臣节士之在其地者。凡下民当祭之神,则听之。如非祀典所当祀而祀者。禁之,无令妄渎。如是则巫风寝息,且亦富民之一助也。”

  风、雨、雷师之祀,自至元七年十二月,大司农请于立春后丑日,祭风师于东北郊;立夏后申日,祭雷、雨师于西南郏。仁宗延祐五年,乃即二郊定立坛壝之制,其仪注阙。

  七祀曰:户、司命、灶、中溜、门、厉、行,附祀神位于庙庭中街之东西向,其分为四时之祭,并与宋同。宋制:立春祭户、祭司命,立夏祭灶,季夏土王日祭中溜,立秋祭门、祭厉,立冬祭行。惟中簋特祭则遍设之。各位笾、豆各二,簠、簋各一,樽二,俎二。

  三皇庙:至元十二年,立伏羲、女娲、舜、汤等庙于河中、绛州、洪洞、赵城。元贞元年,初命郡县通祀三皇,如宣圣释奠礼。太皞伏羲氏以勾芒氏之神配,炎帝神农氏以祝融氏之神配,轩辕黄帝氏以风后氏、力牧氏之神配。黄帝臣俞跗以下十人,姓名载于医书者,从祀两庑。有司岁春秋二季行事,而以医师主之。至正九年,江西湖东道廉访使文殊奴言:“三皇庙每岁春秋祀事,命太医官主祭,典礼未称。请如国子学春秋释奠,遣中省臣代祀,一切礼仪仿其制。”中书付礼部集礼官定议以闻,制可,命太常司定三皇祭礼,工部范祭器,江淮行省制雅乐器。十年九月,致祭。宣徽院供礼馔,光禄勋供内酝,太府供金帛,广源库供香炬,大兴府尹供牺牲,中书省奏拟三猷官以次定诸执事。前一日,内降御香,三献官以下公服,备大乐仪仗,迎香至开天殿习祭仪。翰林院官具祝文曰:“皇帝敬遣某官某致祭。”

  武成王,立庙于枢密院公堂之西,以孙武子、张良、管仲、乐毅、诸葛亮以下十人从祀。每岁春秋仲月上戊,以羊一、豕一、牺樽、象樽、笾、豆、俎、爵,枢密院遣官,行三献礼。

  前代帝王庙:尧帝庙在平阳。中统五年建,至元二十四年敕春秋二仲上丙日祀带尧庙。舜帝庙,河东、山东济南历山、濮州、湖南道川音有之。禹庙在河中龙门,中统三年赐名建极宫。至元元年七月,龙门禹庙成,命侍臣持香致敬。有祝文。十二年二月,立伏羲、女娲、舜、汤等庙于河中解州、洪洞、赵城。十五年四月,修会川县盘古祠,祀之。二十四年闰二月,敕春秋二仲丙日,祀帝尧庙。致和元年。礼部移太常送博士议,舜、禹之庙合依尧祠故事,每岁春秋仲月上旬卜日,有司蠲洁致祭,官给祭物。至顺元年三月,从太常奉礼郎苁薜元德言,彰德路汤阴具北故里城周文王祠,命有司奉祀如故事。

  周公庙在风翔府岐山之阳。天历二年六月,以岐阳庙为岐阳书院,设学官,春秋释奠周文宪王如孔子庙仪。凡有司致祭先代圣君名臣,皆有牲无乐,其祭器不用笾、簠、簋,仪非酌献者,有司便服行礼,三上香,奠洒。

  凡名山大川、忠臣义士之祠,所在有司祭之。其祀典之可考者:太祖十七年三月,封昆仑山为元极王,大盐池为惠济王。至元四年,封昔本土山为武成山,其神曰武定公,泉为灵渊,其神日灵渊侯。泰定四年十月,改封建德路乌龙神为忠显灵泽普体孚惠王。致和元年四月,改封蒙山神为嘉惠昭应王,洞庭神为忠惠顺利灵济昭祐王。至元十四年,回水窝渊圣广源王加封善佑崇山灵济照应王;加封广惠安邱雹众灵沛侯,加封灵霈公。十六年,进封桑乾河洪济公为显应洪济公。十五年,封伯夷为昭义清惠公,叔齐为崇让仁惠公。二十一年加封卫辉路永清河神为洪济威惠王。大德三年,加解州盐池神惠康王曰广济资宝王,曰,永泽,浙西盐官州海神曰灵威宏佑公;吴大夫伍员日忠孝成惠显圣王。延祐三年,敕卫辉、昌平修殷比干、唐狄仁杰祠。五年,加封楚大夫屈原为忠节清烈公。泰定元年,加封广德路山神张真人曰普济宁国路山神,广惠王曰福佑。二年,遣使祀武当、龙虎二山。置谏议书院于昌平,祀庙刘蕡。至正十八年,加封蕡文节昌平王。天历元年,加封汉关羽为显灵义勇武安英济王。至治二年,封蜀汉诸葛亮为威烈神显仁济王,封唐柳州敕史柳宗元为文惠昭灵公,加封唐司徒颜真卿为贞烈文忠公。令有司岁时致祭。二年,命加谥汉长沙王芮为长沙文惠王。至顺元年,加封秦蜀郡太守李冰为圣德广裕英惠王,其子二郎神为英烈昭惠灵显仁裕王,赐伯夷叔齐庙额日圣清。后至元元年,封微子为仁靖公,箕子为仁献公,比干为仁显忠烈公,加封汉张飞为武义忠显英烈灵惠助顺王。又封微州土神汪华为照忠广仁武烈灵显王,封真滹沱河神为昭佑灵源侯。三年。封晋郭璞为灵应侯,封晋周处为英文武惠正应王。五年,加封孝女曹娥为慧感灵孝昭颀纯懿夫人。

  泉州神女灵惠夫人,至元十五年,加号护国明著灵惠协已善虔显济天妃,天历元年,加号护国庇民广济福惠明著天妃,赐庙号曰灵慈,直沽、平江,周泾、泉、福、兴化等处皆有庙。皇庆以来,岁遣使斋香遍祭,金幡一,合银一锭,付平江漕司及本府官,用柔毛酒醴便服行事。祝文云“维年月日,皇帝特遣某官等致祭于护国庇民广济福惠明著天妃。”

  功巨祠。至大四年,淮安忠武王伯颜庙于杭州,春秋二仲月次戊致祭,祀以少牢,用笾、豆、簠、簋,行酌献礼。若魏国文正公许衡庙在大名。河南王阿术庙在扬州。皇庆元年,又命河南行省建丞相阿术祠堂。延祐五年,敕杭州守臣岁时致祭。至治二年,赐祭田二十顷。东平忠宪王安童庙在东平,颀德忠献王哈剌哈孙庙在顺德、武昌者,皆岁时致祭。后至元六年,建太师木华黎祠堂。是年,又立坷喽罕、伯颜祠堂,皆家庙,官为建之者。

  城隍庙,至元五年建于上都。七年,大都路建庙,封神曰祐圣王。天历二年八月,加王及夫人号曰护国保宁。

  国俗祭祀。每岁十二月下旬择日于西镇国寺内墙下,洒扫平地,太府监供彩币,中尚监供细毡针线,武备寺供弓箭、环刀,束秆草为人形一,为狗一,剪杂色彩段为之肠胃,选达官世家之贵重者交射之。非别速、礼剌尔、乃蛮、忙古、台列班、塔达、珊竹、雪泥等氏族,不得与列。射至糜烂,以羊酒祭之。祭毕,帝后及太子嫔妃并射者,各解所服衣,俾蒙古巫觋祝赞之。祝赞毕,遂以与之,名曰脱灾。国俗谓之射草狗。

  每岁十二月十六日以后,选日,用白黑羊毛为线,帝后及大子,自顶至手足,皆用羊毛线缠系之。坐于寝殿。蒙古巫觋念咒语。奉银槽贮火,置米糠于其中,沃以酥油,以其烟薰帝之身,断所系毛丝,纳诸槽内。又以红帛长数寸,帝手裂碎之,唾之者三,并投火中。即解所服衣帽付巫觋。谓之脱旧灾、迎新福云。

  世祖至元七年,以帝师八思巴之言,于大明殿御座上置白伞盖一,顶用素缎,泥金书梵宇于其上,谓镇伏邪魔护安匡刹。自后每岁二月十五日,于大殿启建白伞盖佛事,用诸色仪仗社直,迎引伞盖,周游皇城内外,云与众生祓除不祥,导迎福祉。岁正月十五日,宣政院同中书省奏,请先期中书奉旨移文枢密院,八卫拨伞鼓手一百二十人。殿后军甲马五百人,抬舁监坛汉关羽神轿军及杂用五百人。宣政院所辖官寺三百六十所,掌供应佛像、坛面、幢幡、宝盖、车鼓、头旗三百六十坛,每坛擎执抬舁二十六人,钹鼓僧一十二人。大都路掌供各色金门大社一百二十队,教坊司云和署掌大乐鼓、板杖鼓、筚篥、龙笛、琵琶、筝、□七色,凡四百人。兴和署掌妓女杂扮队戏一百五十人,祥和署掌杂把戏男女一百五十人,仪风司掌汉人、回回、河西三色细乐,每色各三队,凡三百二十四人,凡执役者,皆官给铠甲袍服器仗,俱以鲜丽整齐为尚,珠玉金绣,装束奇巧,首尾排列三十余里。都城士女聚观。礼部官点视诸色队仗,刑部官巡绰喧闹,枢密院官分守城门,而中书省官一员总督视之。先二日。于西镇国寺迎太子游四门,舁座塑像,具仪仗入蚊。十四日,帝师率梵僧五百人,于大明殿内建佛事。至十五日,恭请伞盖于御座,奉置宝舆,诸仪卫队仗列于殿前,诸色社直暨诸坛面列于崇天门外,迎引出宫。至庆寿寺,具素食,食罢起行,从西宫门外垣海子南岸,入厚载红门,由东华门过延春门而西。帝及后妃、公主于五德殿门外,搭金脊五殿彩楼而观览焉。及诸队仗社宣送金伞还官,复恭置御榻上。帝师僧众作佛事,至十六日罢散。岁以为常,谓之游皇城。或有因事而辍,寻复举行。夏六月中,上都亦如之。

卷八十八 志第五十五
  ○礼八

  △朝仪始末 元正受朝 皇帝即位受朝 皇帝上樽号受朝 太皇太后上尊号受朝 皇太后上尊号受朝 太皇太后加上尊号受朝 摄行告庙 国史院进先朝实录 表章定制 外路迎拜诏赦及送宣授宣命官

  元初,凡遇称贺,则群臣皆集帐殿前,无尊卑之班。执法官厌其喧杂,挥杖逐之,去而复集。世祖即位,斡林学士承旨王磐兼太常卿恐贻笑外国,请立朝仪。至元六年春五月甲寅,太保刘秉忠、大司农孛罗奉诏,使赵秉温、史杠访前代知礼仪者肄习朝仪。既而,秉忠奏曰:“一人习之,虽知之莫能行也。“诏许用十人。遂徵儒生周锋、刘允中、尚文、岳忱、关思义、侯佑贤、萧碗、徐汝嘉,从亡金故老乌古伦居贞、完颜复昭、完颜从愈,葛从亮、于伯仪及国子获酒许衡、太常卿徐世隆,稽诸古典,参以时宜,沿情定制,而肄习之,百日而毕。

  秉忠复奏曰:“无乐以相须,则礼不备。”诏搜访旧教坊乐工,得杖鼓色杨皓、笛色曹揖、前行色刘进、教师郑忠,依律运谱,被诸乐歌。六月而成,陈于万寿山便殿,帝听而善之。

  秉忠及翰林、太常奏曰:“今朝仪既定,请备执礼员。”诏丞相安童、大司农李孛罗择获古宿卫士可习容止者二百余人,肄之期月。七年春二月,奏以丙子观礼。前期一日,布绵金帐殿前,帝及皇后临观于露阶,礼文乐节,悉无遗失。冬十有一日戊寅,秉忠等葵请建官典朝仪,帝命与尚书省论定以闻。

  八年春二月,立侍仪司,以忽都于思、也先乃为左右侍仪,奉御赵秉温为礼部侍郎兼侍仪司事,周锋、刘允中为左右侍仪使,尚文、岳忱为左右直侍仪事,关思义、侯佑贤为左右侍仪副使,萧琬、徐汝嘉为佥左有侍仪事,乌古伦居贞为承奉班都知,完颜复昭为引进副使,葛从亮为侍仪署令,于伯仪为尚衣局大使。夏四月,侍仪司奏请制内外仗,如历代故事。从之。秋七月,内外仗成。遇八月帝生日,号曰天寿圣节,用朝仪自此始。

  泰定元年十二月,敕内外百官:凡行朝贺等礼,雨雪免朝服。至顺四年,中书省言:“凡朝贺,遇雨,请便服行礼。”从之。元统二年十月朔,证内外官朝会仪班次,一依品位。时监察物质财富史苏天爵言:“迩年以来,朝仪虽设班位品秩,率越班行,均为衣紫,从五与正五杂居;共日服排,七品与六品齐列。下至八品、九品,莫不皆然。夫既逾越班次,遂致行列不端,因忘肃敬之心,殊失朝仪之礼。今后朝贺行礼,听读诏赦,先尽省部院台工从二品衙门,次诸司局院,各验执事,辨官序,列正从班次。如有逾越品秩,差乱位序者,同失仪论,以征不格。”从之。自至元以后,至是复正朝会班次焉。

  元正受朝。前期三日,习仪于圣寿万安寺。或大兴教寺。前二日,陈设于殿庭。至期大昕,侍仪便引导从护尉,各汲其服,入至寝殿前,捧牙牌跪报外办,内侍入奏,出传制曰:“可。”侍仪挽俯兴。皇帝出阁升辇,鸣鞭三。侍仪使拜通事舍人,分左右,引擎执护尉、劈正斧中行,导至大明殿外。劈正斧直正门北向立,导从倒卷序立,惟扇置于锜。侍仪使导驾时,引进使同内侍官,引宫人擎执导从,入至皇后宫庭,捧牙牌跪报外办。内侍人后,出传旨曰:“可,”引进使俯伏兴。皇后出阁升辇,引进使引导从导至殷东门外,引进使分退立于垩涂之次,引导从倒卷出。俟雨宫升御偏,鸣鞭三,劈正斧退立于露阶乐。司晨报时鸡唱毕,尚引引殿前班,皆公服,分左右入日精、月华门。就起居位,相向立。通班舍人唱曰“左右卫上将军兼殿前都点检臣某以下起居”,尚引唱曰:“鞠躬”,曰“平身”,引至丹墀拜位,知班报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越越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都点检稍前”。宣赞报曰“圣躬万福”,通赞赞曰“复位”,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膝,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凡传“山呼”,控鹤呼噪应和曰“万岁”,传“再山呼”,应曰“万万岁”。后仿此。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宣赞唱曰:“各恭事”。两班点检、宣徽将军分左右升殿,宿直以下分立殿前,尚厩分立仗南,管旗分立大明门南楹。

  俟后妃、诸王、驸马以次贺献礼毕,典引引丞相以下,皆公服,入日精、月华门,就起居位。通班唱曰:“文武百僚、开府仪同三司、录军国重事、监修国史、右丞相具官无常。臣某以下“起居”,典引赞曰“鞠躬”,曰“平身”,引至丹墀拜位。知班报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膝,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诣丞相前请进酒,双引升殿。前行乐工分左右,引登歌者及舞童、舞女,以次升殿门外露阶上。登歌之曲各有各,音中本月之律。先期,仪风司运诸翰林院撰辞肄之。丞相至宇下褥位立,侍仪使分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越唱曰“分班”,乐作。侍仪使引丞相由东南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丞相跪,宣徽使立于东南,曲终。丞相祝赞曰:“溥天率土,祈天地之洪福,同上皇帝、皇后亿万岁寿。”宣徽使答曰:“如所祝。”丞相俯伏兴,退诣进酒位。尚酝官以觞授丞相,丞相搢笏捧觞,北向立,宣徽使复位。前行色降,舞旋至露阶上。教坊奏乐,乐舞至第四拍,丞相进酒,皇帝举觞。宣赞唱曰“殿上下侍立臣僚皆再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丞相三通酒毕,以觞授尚酝官,出笏,侍仪,双引自南东门出,复位,乐止。至元七年进酒仪:班首至殿箭褥位立,前行进曲,尚酝官执空杯,自正门出,授班首。班首觞笏执空杯,由正门入,至御榻前跪。俟曲终,以杯授尚酝官,出笏祝赞。宣徽使曰“诺”,班首俯伏兴。班首、宣徽使由南东门出,各复位。班首以下舞蹈山呼五拜,百官分班,教坊秦乐。尚酝官迸酒。殿上下侍立臣僚皆再拜。三进酒毕,班首降至丹墀。至元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改今仪。

  通赞赞曰:“合班。”礼部官押进奏表章,礼物二案至横阶下,宣礼物舍人进读礼物目,至第二重阶。进俟读表章官等,翰林国史院属官一人。至宇下齐跪。宣表目舍人先读中外百司表目,翰林院官读中书省表毕,皆俯伏兴,退,降第一重阶下立。俟进读礼物舍人升阶,至宇下,跪读礼物目毕,俯伏兴,退。同降至横阶,随表章西行,至右楼下,侍仪仍领之,礼物东行至左楼下,大府受之。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臃,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僧、道,耆老、外国藩客,以次而贺。

  礼毕,大会诸王宗亲、驸马、大臣,宴飨殿上,侍仪使引丞相等升待殿侍宴,凡天宴,马不过一,羊虽多,必以兽人所献之鲜及脯鱐,折其数之半,预宴之服,衣服同制,谓之质孙。宴飨乐节,见宴乐篇。”四品以上,赐酒殿上,典引引五品以下,赐酒于日精、月华二门之下。宴毕,鸣鞭三。侍仪使导驾,引进使导后,还寝殿,如来仪。

  天寿圣节受朝,如元正仪。前期一日,内外文武百官躬诣寺观,启建祝延圣寿万安道场,至期满散。其日质明,朝巨诣阙称贺,外路官员率同僚、儒生、乡老、僧、道、军人结彩香案,呈舞百戏,夹道抵迎,就寺观望阙至香案下,设官属褥位。班立,先再拜。班首前跪,上香,舞蹈,叩头三呼万岁,就拜兴,再拜。礼毕,卷班就公所设宴而退。大德七年,中书省议,遇圣节元日,臣子之礼但当以敬为主,依照至元八年奉准仪式行礼。合用乐人,止就本处。在城者,无得于他处勾集及桩配诸行户百姓人等妆扮。社直所据筵会一切所需之物,官吏自备,并不得取敛于民。元贞二年,定军官准与民官一体行礼。

  郊庙礼成受贺,如元正仪。

  皇帝即位受朝,前期三日,习仪于万安寺。前二日,陈设于殿庭。前一日,设宣诏位于阙前。至期大昕,侍仪使引导从护尉,各服其服,至皇太子寝阁前,捧牙牌跪报外办。内侍传旨曰“可”,侍仪使俯伏兴。皇太子出阁,侍仪使前导。由崇天门入,升大明殿。引进史引导从至皇太子妃阁前,跪报外办。内侍出传旨曰“可”,引进俯伏兴,前导由风仪门人。俟诸王以国礼扶皇帝登宝位毕,鸣鞭三。尚引引点检以下,皆公服,入就起居位。起居赞拜,如元正朝仪。两班点检、宣徽将军、宿直、尚厩、管旗,各恭事。侍后妃、诸王、驸马以次贺献礼毕,参议中书省事四人,以篚奉诏书,由殿左门入,至御椽前。参议中书省事跪奏诏文,俯伏兴,以诏受典瑞使押宝毕,置于篚,对举由正门出,乐作,至阙前,以诏置于案。文武百僚各公服就位北向立。侍仪使称有制,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班首稍前。”典引引班首至香案前。通赞赞曰“跪”,曰“在位官皆跪”,司香赞曰“搢笏”,通赞赞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同“就拜,“曰“兴”,曰“复位”,宣赞唱曰“拜,”通赞货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以诏授左司郎中,郎中跪受,同译史稍西,升木榻,东向宣读。通赞赞曰“在位官皆跪,”读诏,先以国语宣读,随以汉语译之。读毕,降榻,以诏授侍仪使,侍仪使置于案。通赞赞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搢笏”,曰“鞠躬”,曰“三舞蹈”,曰“跪左膝。三叩头”,曰“山呼,”曰“山呼。”曰“再山呼”,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典引引丞相以下皆公服人起居位。起居拜舞。祝颂进酒,献表,赐宴,并同元正受朝仪。宴毕,鸣鞭三,侍仪使导驾,引进便导后,入寝殿,如来仪。次日,以诏颁行。

  皇帝上尊号受朝。前期二日,仪鸾司设大次于大明门外,又设进册案于殿内御座前之西,受宝案于其东,设受册案于御座上之西,受宝案于其东。侍仪司设册案于香案南,宝案又于其南。礼仪使位于前,册使、册副位于廷中,北面,引册、奉册、举册、读册、捧册官,位于右,引宝、奉宝、举宝、读宝、捧宝官位于左,以北为上。百官自金玉府迎册、宝,奉安中书省,如常仪。

  前期一日,右丞相率公卿朝服,仪卫音乐,导册宝二案出自中书省,至阙前,控鹤奠案,方舆中道。册使等奉随入大次内,方舆奠案。侍仪使引册使以下。由左门以出,百官趋退。

  至期大昕,右丞相以下百官,各公服集阙廷,仪仗护尉就位。侍仪使、礼仪使引导从导皇帝升大明殿,引进使引导从导皇后升殿。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起居山呼拜舞毕,宣赞唱曰“各恭事。”皇大子、诸王、后妃、公主、以次升殿,鸣鞭三。侍仪使、引册、引宝导册宝由正门入,乐作。奉册使、右丞相率册官由右门入,奉宝使、御史大夫率宝官由左门入,至殿下。置册案于香案南,宝案又奠于其甫,乐止。侍仪使、引册使以下就起居位,典引引群巨入就位。通班舍人唱曰“文武百僚具官臣某以下起居”,典引赞曰“鞠躬”,曰“平身”。引至丹墀拜位。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拜、舞蹈、山呼,如常仪。

  毕,承奉班都知唱曰“奉册使以下进上册宝”。侍仪司引册便以下进就位,乐作。掌仪赞曰“奉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侍仪使前导,由中道升正阶,立于下。俟奉册使诸册官由右阶脐,奉宝使诸宝官由左阶脐毕俱由左门入,奉册、宝至御榻褥位前,册西、宝东。乐止。掌仪赞曰“奉册宝官稍前,以册宝跪置于案。”,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复位”,曰“奉册使以下皆跪”,曰“举册官兴,俱至案前跪”。曰“搢笏,取册于匣,置于盘,对举。“曰“读册官兴,俱至案前跪”,曰“读册”。读册官称臣某谨读册。读毕,举册官纳册于匣,兴,以授典瑞使,出笏,立于册案西南,典瑞使置于受册案。掌仪赞曰“举宝官兴,俱至案前跪”,曰“搢笏,取宝于盝,对举”,曰“读宝官兴,俱至案前跪。”曰“读宝”。读宝官称臣某谨读宝。

  读毕,举宝官纳宝于盝,兴,以授典瑞使,出笏,立于宝案东南,典瑞使置于受宝案。常仪赞曰“奉册使以下皆就拜,”曰“兴”,曰“平身”。参议中书首事四人,以篚奉诏书,由殿左门入,至御榻前跪读诏文,如常仪,授典瑞使押宝毕,置于篚,对举,由正门出,至开墀北,置于诏案,册使以下由南东门出,就位昕诏,如仪,仪鸾使四人,舁进册宝案,由左门出。侍仪使引班首由左阶脐,前行色乐作,至宇下,乐止,舞旋至露阶立。班首入殿,宣徽使奉随,班首跪,宣徽使西北向立。班首致语曰:“册宝礼毕,愿上皇帝、皇后万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乐作。通赞宝曰:“分班。”进酒毕,班首由南东门出,降阶,复位。乐止。通赞唱曰“合班”。奏进表章礼物,赞拜,舞蹈,山呼,锡宴,并如元证之仪。

  至常朝朝参仪,元一代无之。至元中,监察御史马祖常百:“百官朝见奏事,古有常仪。今国家有天下百年,典章文物屡复古制,惟朝仪之典不讲,实为缺漏。且夫群臣奏对之时,御史执简,史官执笔,缙绅佩玉,俨然左右。则虽有怀奸利、乞官爵者,亦不敢公出诸口。如蒙闻奏,命中书省会集文翰衙门官员讲究,参酌古今之宜,或三日、二日一常朝,则治道昭明,生民之福也。”祖常虽有此议,未见施行。

  太皇太后上尊号受朝。前期二日,仪鸾司设进发册宝案于大明殿御座之前。掌谒设进册宝案于太皇太后殿座榻前,设受册宝案于座榻上,并册西、宝东。侍仪司设册使副位于廷中,北面,册官位右。宝官位左,礼仪使位于前,以北为上。太皇太后殿廷亦如之。

  至期大昕,群臣皆公服,叙位阙前。侍仪使、礼仪使、引册使,引册,奉册、举册、读册、捧册官,由日精门入。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副,引宝、奉宝、举宝、读宝、捧宝官,由日精门入。至露阶下,依板位立。侍仪使捧牙牌入至寝殿前。跪报外办,内侍入奏,出传制曰“可”,侍仪使俯伏兴。皇帝出阁升辇,鸣鞭三;入大明殿,升御座,鸣鞭三。司晨报时鸡鸣毕,侍仪使、礼仪使、引册使以下升自东阶,由左门入,至御榻前,相向立。掌仪赞曰“奏中严”,侍仪使捧牙牌跪奏”中严”,又赞曰“就拜”,曰“兴,平身。”曰“复位”,曰“礼仪使稍前跪,”曰“册使以下皆跪,”礼仪使奏请进发太皇太后册宝,掌仪赞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复位”,曰“内谒者稍前。”曰“搢笏,奉册宝上进”。曰“册使副、捧册宝官稍前”,曰“搢笏”,曰“内谒者诡进册宝。”皇帝兴,以册授册使。册使跪受。兴,以授捧册官,出笏。以宝授册副,册副跪受,兴,以授捧宝官,出笏。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引宝官,导册宝由正门出,册使以下奉随至阶下。掌仪贺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复位,”方舆舁行,乐作。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引宝前导,册使以下奉随,至圣宫前,奠案,乐止。

  侍仪使以导从入至太皇太后寝殿前,跪报外办。掌谒入后,出传旨曰“可”,侍仪使俯伏兴。侍仪使、掌谒前导太皇太后升殿。导太皇太后时,侍仪使入至大明殿,跪奏册宝至兴圣宫,请行礼。驾兴,呜鞭三,侍仪使前引导从至兴圣宫,升御座。侍仪使出,至案所,乐作。方舆入,至露阶下奠案。册使刮立于案前,册官东向,宝官西向。方舆分退,立于两庑,乐止。

  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相向立,起居拜舞,如元正仪。礼毕,宣赞唱曰“各恭事,”赞引册使以下退至起居位。通班舍人唱曰“摄某官具官或太尉,具官无常。臣某以下起居”,引赞赞曰“鞠躬”,曰“平身”,进入丹墀,知班唱曰“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宣赞唱曰“各恭事”,进至案前,依位立。宣赞唱曰“太尉以下进上册宝”,掌仪赞曰“捧册前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侍仪使引册宝官前导,册使奉随,至御榻,进册宝案前,掌仪唱曰“跪”,捧册宝官不跪,曰“以册宝置于案”,曰“捧册宝官出笏复位”,曰“太尉以下皆跪”,曰“读、举册宝官兴,俱至案前跪”。掌仪赞曰“举册官搢笏,取册于匣,置于盘,对举”。曰“读册”,读册官称臣某谨读册。读毕,举册官纳册于匣。掌仪赞曰“出笏”,曰“举宝官搢笏,取宝于盝,对举”,曰“读宝”。读宝官称臣某谨读宝。读毕,举读官纳宝于盝。掌仪越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众官皆兴”,曰“复位”,曰“太尉、司徒、奉册宝官稍前”,曰“捧册宝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宝上进”,曰“皇帝躬授太皇太后册宝”,太皇太后以宝册授内掌谒,内掌谒置于案。皇帝兴,进酒。大皇太后举觞饮毕,皇帝复御座毕。掌仪赞曰“众官皆复位。”侍仪使、引册使以下,分左右,出就位。皇帝牢皇后及后妃、公主降册开墀,北面拜贺,升殿。皇太子及诸王拜贺,升殿。典引引百官入就起居位,通班舍人唱曰“文武百僚具官臣某以下起居”,曰“鞠躬”,曰“平身”,引至开墀拜位,知班报班齐,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诣班首前请进酒,双引至殿下褥位立,俟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厂乐作。侍仪使引班首由南东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班首跪,曲终。班首祝赞曰“册宝礼毕,臣等不胜欣扑,愿上太皇太后、皇帝亿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班首俯伏兴,退诣退洒位。以下并同元正仪。

  皇大后上尊号受朝,同前仪。

  太皇太后加上尊号受朝,同前仪。

  摄行告庙。如受尊号,上太皇太后、皇太后册宝、册立皇后、皇太子,凡国家大典礼,皆告宗庙。前期二日,太庙令扫除内外,翰林国史院学士撰写祝文。前一日,告官等致斋一日。其日,告官等各服紫服,奉祝版,进请御署讫,差控鹤,用红罗销金案抬舁,覆以黄罗帕,并奉御香、御酒,如常仪,迎至祝所斋宿。告日质明前三刻,礼直官引太庙令率其属入庙殿,开室,陈设如仪,礼直官引告官等,各服紫服以次入就位,东向立定。礼直官稍前赞曰“有司谨具,请行事”。赞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礼直官先引执事者各就位,次引告官诣盥洗、爵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洗爵,拭爵讫,执笏,请诣酒尊所,搢笏,执爵,司尊者举幂,良酝令酌酒,以爵授奉爵官,执笏。诣太祖室,再拜,执事者奉香,告官搢笏跪。三上香,执爵三祭酒,以虚爵授奉爵官,执笏,俯伏兴。举祝官搢笏跪,对举祝版,读祝官跪读祝文讫,奠祝于案。执笏俯伏兴。礼直官、赞告官再拜毕,每室并如上仪。告毕,引告官以下降,复位。再拜讫,诣望痊燔祝,再拜,半燎,告官以下皆退。

  国史院进先朝实录。是日大昕,诸司官具公服,立于光天门外。侍仪使引《实录》案以入,监修国史以下奉随,至光天殿前,分班立。皇帝升御座。宣越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制四人奉《实录》,升自午阶,监修国史以下奉随,至御前香案南立,众官降,复位。应奉翰林文字升,至《实录》前,跪读表,读毕,俯伏兴,复位。翰林学士承旨升,至御前,分班立,俟御览毕,降复位。宣赞唱曰“监修国史以下皆再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待制升,取《实录》,降自午阶,置于案,由光天门以出,音乐仪从前导,还国史院,置于堂上。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搢笏”,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百僚趋退。

  表章定制。诸上表并为楷书,每幅六行或七行,后一循或三行或五行,每行不限字数。第一幅前,用帖黄押下边,用信,其在下,上进谨封,字上用印。上表者,表以红罗夹复笺,以梅红罗单复封裹外路,仍盛以锁钥全表匣,饰以虫离。

  表章回避字样:极、尽、归、化、忘、亡、忘、望同。播、晏,征,祚同。霭、哀、爱同。奄、昧、驾、遐、仙、斯、司、四、死同。病、苦、没、泯、灭、凶、祸、倾、颓、毁、偃、仆同。坏、破、晦、刑、伤、孤、坠、堕、服、布、孝、短、夭、折、灾、要同。困、危、乱、暴、虐、昏、迷、遇、耋、过、改、替、败、废、寝、杀、绝、忌、优、切、激、切、辱、营系旧式。患、袁、囚、往、弃、丧、庆、空、陷、厄、艰、忽、除、扫、摈、奸同。缺、落、典、宪、法、典字近用不驳。奔、崩、推、珍、陨、慕、稿、出、祭、奠、飨、享同。鬼、狂、藏、怪、渐、愁、梦、幻、弊、疾、迁、尘、亢、蒙、隔、离、去、辞、追、考,板、荡、荒,右、逆、师、剥、革、暌、违、尸同。挽、升、退、换、移、非字近用不驳。暗、了、休、罢、覆、弟、断、收、诛、厌、讳、恤、罪、辜、愆、土、别、逝、誓同。众、陵。土字近用不驳。右一百六十余字。其余可以类推。

  外路迎拜诏赫及送宣授、宣命官,凡元日外路拜表,拜表日质明,望阙置香案,并设官属褥位,叙班立定,礼生赞拜,在位官皆再拜,司吏捧表跪授班首,班首跪受,以授所差人,所差人跪受讫,班首起立,礼生赞拜,在位官皆再拜讫。退。

  凡外路迎拜诏赦,送诏赦官到,先遣人报班首,即率僚属吏从人等,备仪从、音乐、香舆诣郭外迎接。见送诏赦官。即于道侧下马,所差官赤下马,取诏赦置于舆中。班首诣香舆前上香讫。所差官上马,在舆后。班首以下皆上马后从,鸣钲鼓作乐前导。至公所。从正门入,所差官下马,执事者先于庭中望阙设诏赦案及香案并褥位,又设所差官褥位在案之西,又设床于案之西南。所差官取诏赦置于案,彩舆、香舆皆退。所差官称“有制”,赞“班首以下皆再拜”,班首稍前跪,上香讫,复位所,再拜。所差官取诏赦授知事,知事跪受,上名,司吏二员齐捧诏赦,同升宣读,在位皆跪。所读讫,诏赦置于案,知事等复位,班首以下皆再拜,舞蹈,叩头,三称万岁。官吏叩头中间,公吏等相应高声三呼万岁。就拜。兴,又拜,拜讫,班首以下与所差官相见于行前,礼毕,所差官行,班首率僚属公吏。皆乐送至城门外而退。

  凡送宣授、宣命官,使者先遣人报知。受宣官率僚属吏从等,备仪从、音乐、彩舆。二官并别司长官二员,所在府州取索排办音乐并彩舆、香舆。诣郭外迎接。望见使者,即于道侧下马,使者亦下马,取宣置彩舆中,受宣官诣香舆前,上香讫,退,遣人覆知使者,为未受宣命,未敢以参见。使者在舆后,受宣官次行,皆上马从后,鸣钲鼓,作乐前导,至所居。如闲居官即使者入馆遣往报,受宣官令人传语取覆。给宣之日,先于本宅随即排办,仍报所在京府州郡,差知礼数人,并合用案祷等物。其京府州郡须合应付随本官往处馆,导引所居处,如本家无音乐、仪从者,更不排办。皆从工门入,使者下马,报事者先于庭中望阙设宣命案、极香案并褥位。使者褥位在宣案之西。使者取宣于彩舆,捧置案上。案上仍设衣褥。彩舆及香舆皆退。使者就褥位立。受宣官就望阙位立定。礼生赞“再拜,稍前跪,上香,又再拜”,使者称“有制赐卿宣命”,受宣命官又再拜跑,使者取宣于案,以授受宣官。受讫置于杯,就一拜兴,稍退,恭阅宣命讫,复置于怀,就褥位再拜,舞蹈,叩头,就拜兴,又再拜。受宣官近使者箭,跪问圣躬万福,使者躬答曰“圣躬万福”,受宣官起,使者与受宣官及诸僚属相见于所前,礼毕。

  凡受敕,其日受敕官具公服,就公所望阙设香案,褥位。如闲居官就本宅正所。送敕官立于香案之西,受敕官诣褥位立定。礼生赞“再拜”讫,搢笏,跪上香。逆敕官奉敕以赞受敕官。受敕官受敕置于怀,出笏,就拜兴,复位再拜。礼皆,与所差官相见。

卷八十九 志第五十六
  ○礼九

  △谥法

  至元三年,追谥成吉思汗以下诸汗,是为上尊谥之始。三十一年,世祖崩。夏四月甲午,成宗即位,丙午,右丞相完泽及文武百官议上大行皇帝尊谥。壬寅,为坛于都城南七里。甲辰,遣司徒兀都带、平章政事不忽木、左丞张九思率百官请谥于南郊。五月戊午,遣摄太尉兀都带奉册上尊谥、庙号及国语尊称。是日,完泽等议同上先帝、先后宏吉剌氏尊谥。凡历代上先帝、先后尊谥者,皆如之。至群臣赐谥,则始于中统二年赐金翰林修撰魏璠靖肃,补阙李大节谥贞肃。至大二年,定内外官三品以上者许请谥,若勋戚大臣赐谥不在此例。太常因革礼次谥法于诸神祀之下,今仍之。

  君谥

  神 一民无为曰神,应变无方曰神,能妙万物曰神,圣不可知曰神,道化宣民曰神,显仁试用曰神。

  圣 极深研几曰圣,穷理尽性曰圣,穷神知化曰圣,能享上帝曰圣,兼采众谋曰圣。裁成天地曰圣,百姓与能曰圣,供物成器曰圣。备道全美曰圣。

  文 经纬天地曰文,齿佑博闻曰文,修德来远曰文,德洽四国曰文,微柔懿恭曰文,圣谥丕显曰文,化成天下曰文,纯穆不已曰文。

  武 克定祸乱曰武,禁暴戢兵曰武,克有天下曰武,睿智不杀曰武,恤民除害曰武。

  成 经德秉哲曰成,民和神福曰成,政立民安曰成,持盈守成曰成,道兼圣智曰成。

  康 安乐抚民曰康,能安兆民曰康,俊民用章曰康,久膺多福曰康。

  献 聪明睿智曰献,向惠德无曰献,智质有圣曰献

  懿 爱民质渊曰懿,体元居中曰懿,德浸光大曰懿。

  章 法度大明曰章。

  穆 布德执意曰穆,尊贤敬德曰穆,德政应和曰穆。

  敬 威仪悉备曰敬,齐庄中正曰敬,全善典法曰敬,畏天爱民曰敬。

  元 主善行德曰元,行义悦民曰元,体仁长人曰元。

  昭 圣德嗣服曰昭,德业升闻曰昭,智能察微曰昭。

  景 耆意大图曰景,布义行刚曰景,繇义而成曰景,德行可仰曰景。

  孝 协时肇享曰孝,博施被物曰孝,继志述事曰孝,教刑四海曰孝,德通神明曰孝。

  宣 施而无私曰宣,重光奠丽曰宣,义问周达曰宣。

  平 布纲治纪曰平。治而无倦曰平,布德均政曰平,无党无偏曰平。治过如砥曰平。

  醒 避土肢远曰桓。

  庄 威而不猛曰庄,端属临民曰庄。

  僖 质渊学谏曰僖。

  肃 刚德克就曰肃。

  惠 慈仁好与曰惠,能安四方曰惠,子爱因穷曰惠,俭以厚下曰惠。

  安 宽裕和平曰安,所宝惟贤曰安,兆民赖广曰安,中心宅仁曰安,修已宁民曰安。

  明 照临四方曰明,请诉不行曰明,圣能作则口明,无幽不察曰明,任贤使能曰明。令闻不已曰明,奉苦天过曰明,孝法天下曰明,奉养有节曰明,遏恶扬善曰明,祝能致远曰明。

  定 安民法故曰定,安民大虑曰定,仁能一众曰定,嗣成武功曰定。

  简 易从有功曰简,平易无疵曰简,至德临下曰简。

  隐 不显尸国曰隐。

  翼 思虑深远曰翼,小心事天曰翼。

  襄 辟土有德曰襄。

  哀 德之不建曰哀。

  烈 秉德事业曰烈,海外有截曰烈,业成无竞曰烈,丕承圣谟曰烈。

  威 蛮夷率服曰威,信赏必罚曰威,德威可畏曰威。

  愍 祸乱力作曰憋,使民悲伤曰愍,在国罹优曰愍。

  灵 乱而不损曰灵,好事鬼神曰灵,极知神事曰灵。

  幽 壅遏不远曰幽,违礼乱常曰幽,暴民残义曰幽。

  厉 杀戮不辜曰厉。

  德 修文来远曰德,睿智日新曰德,尊贤亲亲曰德,忠和纯淑曰德。

  质 中工无邪曰质,恬淡无为曰质。

  靖 虚已鲜言曰靖,缉熙宥密曰靖,式典安民曰靖。

  顺 慈和遍服曰顺,德合帝则曰顺,受天百禄曰顺。

  思 追梅前过曰思。

  宪 赏善罚奸曰宪,刑政四方曰宪,圣能法天曰宪。

  仁 利泽万世曰仁,大德好生曰仁,率性安行曰仁。

  义 除去天地之害曰义,理财正辞曰义,仁能制命曰义,能成其志曰义。

  礼 奉义顺则曰礼。

  智 察言知人曰智。

  钦 克慎成宪曰钦。

  戴 典礼不愆曰戴,爱民好治曰戴。

  怀 慈仁短折曰怀,民思其惠曰怀。

  荒 好内怠政曰荒,内外淫乱曰荒,昏乱纪度曰荒,狎侮五常曰荒。

  惑 以欲忘追曰惑,淫溺丧志曰惑,妇言是用曰惑。

  夷 失礼基乱曰夷。

  后妃谥

  文 克嗣微昔曰文。慈惠爱民曰文,德美才秀曰文。

  成 夙夜警戒曰成,曲直赴礼曰成,仁化纯礼曰成。

  康 温良好学曰康,寿考且守曰康,保民迪吉曰康,务德不争曰康。

  献 贤德有成曰献。

  懿 温柔圣善曰懿,柔克有光曰懿。

  章 其言有文曰章,上下无私曰章。

  穆 德化肃和曰穆。

  敬 夙夜警戒曰敬,戒惧无违曰敬,戒尊师傅曰敬。

  元 体仁内恕曰元,仁明道合曰元。

  昭 容仪翼美曰昭,德礼不愆曰昭。商朗令终曰昭。

  孝 慈惠爱亲曰孝,尊仁安义曰孝,先意承志曰孝,能奉祭把曰孝,敬慎所安曰孝。

  宣 圣善周闻曰宣,能布全德曰宣。

  平 执事有制曰平,分不求多曰平。

  庄 履正志和曰庄,端一克成曰庄,齐戒中礼曰庄。

  僖 小心畏忌曰僖,见善用长曰僖。

  恭 执心决断曰恭,能执妇道曰恭。

  惠 淑质受谏曰惠,恩能及下曰惠。

  安 务德不争曰安,庄敬尽礼曰安。敬而有礼曰安。

  明 独见先幻曰明,内治和礼曰明。

  定 践行不爽曰定,审于事情曰定,德操纯固曰定。

  简 一德不懈曰简。

  正 其仪不戎曰正,精爽斋肃曰正,内外宾服曰正,诚心枯非曰正,庄以率下曰正。息邪距诐曰正。

  隐 远拂不成曰隐。

  哀 遭难已甚曰哀。

  烈 光有大功曰烈,安民有功曰烈。

  勤 服劳无怨曰勤,能修其官曰勤。

  贞 履正中馈曰贞,守数难犯曰贞,幽闲专一曰贞,恒德从一曰贞。

  灵 死见鬼能曰灵,不勤成名曰灵。

  幽 淫德灭国曰幽。

  厉 挟邪违正曰厉,长舌阶祸曰厉。

  节 巧而好度曰节。能固所守曰节,恭俭中礼曰节,好廉自克曰节,直道不挠曰节,临义不夺曰节。

  德 富贵好礼曰德,仁而有化曰德,忧国进贤曰德。

  质 心靡他曰质。

  靖 柔教众曰靖,宽乐全终曰靖。

  顺 比于礼曰顺,柔德承天曰顺,德性宽柔曰顺,淑慎其身曰顺,德容如玉曰顺。

  宪 行善可记曰宪。

  忠 让贤尽诚曰忠,危身奉上曰忠,中能应外曰忠。

  仁 功施于民曰仁,屈已逮下曰仁。

  礼 奉义顺则曰礼。善自防闲曰礼。

  钦 威仪悉备日钦。

  良 顺理习善曰良,温敬寡言曰良,孝悌成性曰良,小心敬畏曰良。

  微 元德充美曰微。

  柔 顺德丽贞曰柔,至顺法坤曰柔。

  荒 纵乐无度曰荒。

  惑 心志多穷曰惑。

  戾 不侮前过曰庆,不思顺受曰庆。

  臣谥

  文 博闻多见曰文,敬直慈惠曰文,勤学好问曰文,修治班制曰文,与贤同升曰文。

  武 除乱靖难曰武,帅众以顺曰武,折冲御侮曰武,赴敌无避曰武,辟土斥境曰武。

  成 通达强立曰成,不忘久要曰成,佐相克忠曰成,德备礼乐曰成,德见于行曰成。

  康 宽裕和平曰康,敬而有礼曰康,保卫社稷曰康,造道自行曰康,动而无妄曰康。

  献 博闻多能曰献,智能翼君曰献,学于古训曰献。

  懿 文德充实曰懿,秉彝好德曰懿,尚能不争曰懿。

  章 温克令仪曰章,敬慎高明曰章。

  穆 申情见貌曰穆,敬和在位曰穆。

  敬 夙夜将事曰敬,陈善闭邪曰敬,死不忘君曰敬,难而不避曰敬。受命不迁曰敬,众方克就曰敬。

  元 宣慈惠和曰元。

  昭 明德有功曰昭。德音孔宣曰昭。

  孝 秉德不回曰孝,思爱忘劳曰孝,从命不忿曰孝,富贵不骄曰孝,能守祭祀曰孝。

  宣 俊达有德曰宣,力施四方曰宣。

  平 政以行辟曰平,执事有制曰平,分不求多曰平。

  桓 克敌服远曰桓,壮以有力曰桓。

  庄 德不矜曰庄。

  僖 小心敬慎曰僖。

  恭 好德不怠曰恭,貌敬行祗曰恭。

  惠 宽裕不苛曰惠,柔质慈民曰惠,遗爱在民曰惠,分人以财曰惠,利而不费曰惠。

  安 好和不争曰安。

  明 总集殊异曰明,能视致远曰明,诚身自知曰明,守静知常曰明。

  定 以劳定国曰定,克绥邦家曰定。

  简 仕不躁进曰简,能行直道曰简。

  隐 杯情不尽曰隐。

  襄 执心克刚曰襄,协赞有成曰襄。

  哀 处死非义曰哀。

  毅 致果杀敌曰毅,勇而近仁曰毅,

  勇 持义不挠曰勇,以义死事曰勇,临事屡断曰勇,胜敌壮志曰勇,临难不惧曰勇。

  壮 胜敌克乱曰壮,死于原野曰壮,好力致勇曰壮,屡行征伐曰壮,武而不遂曰壮,武德刚毅曰壮。非礼弗履曰壮。

  克 爱民作刑曰克,胜敌得俊曰克,胜已自私曰克。

  勤 能修其官曰勤,广业不怠曰勤,勤行世业曰勤,好学力行曰勤。

  贞 大忠克就曰贞,直追不挠曰贞,清白守节曰贞,内外用情曰贞,不隐幽屏曰贞,图国荒死曰贞,名实不爽曰贞,事君无猜曰贞,固节干事曰贞。

  愍 佐国逢难曰愍。危身奉上曰愍。

  幽 暴民残义曰幽。

  白 涅而不淄曰白,致虑忘机曰白。

  德 刚塞简廉曰德,宽栗扰义曰德,直温强义曰德,辅世长民曰德,富贵好礼曰德。

  匡 辅弼王室曰匡,以法正国曰匡,弥缝灾害曰匡,正君之过曰匡。

  质 名实不爽曰质,言行相应曰质。

  靖 仁敬鲜言曰靖。

  顺 慈仁和民曰顺,克将君美曰顺。

  宪 文武可法曰宪。

  坚 磨而不磷曰贤。

  忠 临患不忘国曰忠,虑国忘家曰忠,杀身报国曰忠,廉方公证曰忠,世笃勤劳曰忠,善则推君曰忠。死卫社稷曰忠,以德匡君曰忠,以孝事君曰忠,安不择事曰忠,中能应外曰忠。

  仁 畜义丰功曰仁,杀身成志曰仁,克己复礼曰仁,宽信敏惠曰仁,功施于民曰仁,爱仁利物曰仁。

  义 推功尚善曰义,以礼节行曰义,取而不贪曰义,行礼不疚曰义,见利能让曰义,以公灭私曰义,制事得宣曰义。

  礼 躬俭中节曰礼。审节而和曰礼,著诚去伪曰礼。

  智 敬而不忘曰智,尊明胜患曰智,摧芒折廉曰智,择任而往曰智,能治大官曰智,临事不感曰智,知育知默曰智。

  直 守追如矢曰直,言行不邪曰直,质而中正曰直,正人之曲曰直,折狱在中曰直,孝弟成性曰直,小心敬事曰直。

  信 思难不趋官曰信,周仁承命曰信,立言可复信信,守礼不违曰信。

  钦 肃敬而承上曰钦。

  良 谋猷归美曰良。

  类 勤施无私曰类,不忝前哲曰类。

  度 心能制义曰度,进退可轨曰度,守法纬民曰度,从容有常曰度,礼仪次善曰度。

  戴 典礼不衍曰戴,爱人好礼曰戴。

  怀 仁敬短折日怀,执义去位曰怀。

  荒 内外淫乱曰荒。

  悫 诚以致志曰悫。

卷九十 志第五十七
  ○礼十

  △册立皇后 册立皇太子 品官以下婚礼 祃牙祭旗鼓 大丧 品官丁忧品官以下丧礼 品官以下墓田之制

  册立皇后之礼。前期二日,仪鸾司设发册宝案于大明殿御座葡稍西,设发宝案稍东,掌谒设香案于皇后殿前。设册案于殿内座榻前稍西,宝案稍东,设受册案于座榻上稍西,设受宝案于稍东。侍仪司设板位,册使副位于廷中,北面,册官位于右,宝官位于左,礼仪使位于册案前,主节位于太尉左。皇后殿廷亦如之。

  至期大昕,引赞叙太尉以下于阙廷,各公服。侍仪使、礼仪使、引册使、引册、奉册、举册、读册、捧册官,由月华门入。侍仪使、礼仪使、引册副,引宝、奉宝、举宝、读宝、捧宝官,由日精门人。至露阶下,依板位立。侍仪使捧牙牌入至寝殿前。跪报外办。内持入奏,出传制曰“可”,侍仪使俯伏兴。皇帝出阁升辇,鸣鞭三。侍仪使引导从导皇帝入大明殿、升御座。鸣鞭三。

  司晨报时鸡唱毕,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起居、赞拜、舞蹈、山呼,如仪。宣赞唱曰“各恭事”。引赞引册使以下入就位,掌仪舍人引承奉班都知、侍仪使、礼仪使、主节、捧册、捧宝官,升自左阶,由南东门入,至御座前,分左右相向立。掌仪赞曰“礼仪使稍前跪”,曰“大尉以下皆跪”。礼仪使跪奏请进发皇后册宝。掌仪赞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太尉以下皆兴”,曰“复位”。掌仪赞:“内谒者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宝跪进皇帝,”曰“以册宝授捧册宝官,”捧册宝官跪受,兴。掌仪赞曰“主节官搢笏持节”,礼仪使引节导册宝由正门出,至露阶,南向立。礼仪使称有制,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皆再拜”,通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仪使宣制曰“命太尉某等持节授皇后册宝”,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平身”。降至露阶下,依次就位。掌仪唱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复位”。方舆舁以行,乐作。侍仪使、礼仪使引大尉及册宝官。奉随至皇后宫庭奠案,乐止。掌仪唱曰“俸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使、太尉以下奉随由正阶齐,至案前。掌仪赞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复位”。侍仪使秸前跪报外办,内侍入启,出传旨曰:“可”,侍仪使俯伏兴。

  皇后出阁,诣褥位,太尉称制遣臣某等恭授皇后册宝。内侍赞礼曰“跪”,掌仪赞曰“太尉以下皆跪”。内侍赞皇后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拜”,曰“拜”,曰“兴”。掌仪赞曰“大尉以下皆兴。”皇后升殿,立于座榻前。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进册宝”,掌仪唱曰“捧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由正门至殿内。掌仪赞曰“以册宝跪至于案”,曰“捧册宝官出笏,兴,复位”,曰“太尉以下皆跪”,曰“举册官兴,至案前跪”,曰“搢笏,取册于匣,置于盘,封举”,曰“读册官兴。至案前跪”,曰“读册”。读册官称臣某谨读册,读毕,纳册于匣。掌仪赞曰“出笏,举宝官兴,至案前跪,搢笏,取宝于盝,对举”,曰“读宝官兴,至案前跪,”曰“读宝”。读宝官称臣某谨读宝。读毕,纳宝于盝。掌仪赞曰“出笏”,曰“太尉以下皆就拜”,曰“兴”,曰“平身”。捧册宝官以册宝授太尉,太尉以授掌谒,掌谒以册宝置于受册宝案。掌仪唱曰“太尉以下跪”,曰“众官皆跪”,太尉致祝辞曰:“册宝礼毕,伏愿皇后与天同算”。司徒应曰:“如所祝”。就拜,兴,平身。太尉进酒,乐作。皇后饮毕,乐止。礼仪使引节引主节由正门以出。侍仪使引太尉以下,由左门至阶下,北面立。承奉班都知唱日、太尉以下皆再拜”,通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侍仪使引太尉以下还诣皇帝御座前。跪奏曰“奉制授皇后册宝,谨以礼毕”。就拜,兴,由左门出,降诣旁折位。

  侍仪使引导从导皇后诣大明殿前谢恩,掌谩赞曰“拜”,曰“兴”,曰“拜”,曰“兴”。侍仪使分退,掌谒导皇后升御座。典引引丞相以下入起居位,起居赞拜如仪。侍仪使诣右丞相前请双酒,双引升殿,至宇下褥位立。侍仪使分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乐作。侍仪使引右丞相由南东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右丞相跪,宣徽使立于东南。曲终,右丞相祝赞曰“册宝礼毕,臣等不胜庆抃,同上皇帝、皇后万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右丞相俯伏兴,退诣进酒位。进酒。进表章礼物、赞拜、僧道贺献、大宴殿上,并如元正仪。宴毕。鸣鞭三。侍仪使导驾,引进使导后。还寝殿,如来仪。凡后妃妊身将及月辰,则移居于外毡帐。若诞皇子,则赐百官以金银采段,谓之撒答海。

  册立皇太子之礼。前期三日,右丞相率百僚至金玉局册宝案前,舍人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班首稍前”,曰“跪”,曰“在位官皆跪”,曰“搢笏”,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舍人分引群臣。仪卫音乐导至中书省,正位安置。

  前期二日,仪鸾司设发册案于大明殿御座西,发宝案于东。典宝官设香案于太子殿前阶上,设册案于西,宝案于东;又设受册案于殿内座榻之西,受宝案于东。侍仪司设板位,太尉、册使副位于大明殿廷,太尉位居中,册官位于右,宝官位于左,礼仪使位于前。主节官位于太尉之左。太子殿廷亦如之,乐位布置亦如之。右丞相率百傣朝服,至中书省册宝案前,叙立定。舍人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曰“班首稍前”,曰“跪”,曰“搢”,曰“在位官皆跪”。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兴”,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舍人分引群臣,仪卫导从,音乐伞扇,导至阙前。控鹤奠案。方舁官舁之,由中道入崇天门,册使以下奉随至露阶下。方舆官盟册案于西,宝案于东,分退立于两庑。册使副北面,引册官、举册官、读册官、捧册官位于册案西,东向。引宝官、举宝官、读宝官、捧宝官位于宝案东,西向。掌仪舍入赞曰“捧册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又赞曰“捧宝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宝”。侍仪使、引进使、引册官、引宝官前导。捧册宝官次之,册使副以下奉随升大明殿午阶,由正门入,至进发册宝案前,册使副北面立。引册宝、引宝官、举册官、举宝官以下,分左右夹册宝案立。掌仪赞曰“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复位”,侍仪使引奉册使以下由左门出,百辟趋退。

  至期大昕,引赞引册使以下,皆公服,叙位于阙廷。侍仪使导从皇帝出阁,鸣鞭三,升大明殿,登御座。尚引引段前班入起居位,起居赞拜如仪,宣赞唱曰“各恭事”。引赞引册使以下入就位,掌仪舍人引承奉班都知,侍仪使,礼仪使,主节郎、捧册揍宝官,升自左阶,由左门入,至御座前,分左右立,掌仪赞曰“礼仪使稍前”,曰“跪”,曰“众官皆跪”。礼仪使奉请发皇太子册宝,掌仪唱曰“就拜”,曰“兴”,曰“平身”,曰“众官皆兴”,曰“复位”。曰“内诲者稍前”,曰“搢笏”,曰“捧册宝跪进皇帝”,曰“以册宝授捧册宝官”,捧册宝官跪受,兴。掌仪赞曰“主节郎晋笏持节”,礼仪使引节导册宝由正门以出,至露阶南向立。礼仪使称有制,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皆再拜”,掌仪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仪使宣制曰“上命太尉等持节授皇太子册宝”,赞仪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礼仪使引节导册宝,降至露阶下,依次就位。掌仪赞曰“以册宝贸于案”,曰“出笏”,曰“复位”。方与舁以行,乐作。侍仪使、礼仪使、主节前导,册使以下奉随由正门出。至阙前,方舁奠案,控鹤舁以行。至皇太子殿廷,控鹤莫案,方舆以行。入至露阶下奠案,方舆退,乐止。册使以下以次立,掌仪赞曰“捧册宝官稍前,搢笏。捧册宝。”侍仪使引节,主节导册宝以行,册使以下由正阶脐,节立于香案之西。拳仪赞曰“捧册宝官跪,以册宝置于案”,曰“出笏”,曰“兴”,曰“就位”。右庶子跪报外备,内侍入启,出传旨曰“可”,右庶子俯伏兴。

  皇太子出阁,立于香案前,掌仪赞曰“皇太子跪”,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拜”,曰“兴”,曰“拜”,曰“兴”。太尉前称制遣臣某等恭授皇太子册宝,复位。掌仪赞曰“皇太子拜”,曰“兴”,曰“拜”,曰“兴”。请皇太子诣褥位,南向立。曰“皇太子跪”,曰“诸执事官皆跪”,曰“举册官兴,至案前”,曰“跪”,曰“读册”。读宝,曰“纳册于匣”,曰“出笏”。掌仪唱曰“举宝官兴,至案前”,曰:“跪”,曰“读宝”。读毕,曰“纳宝于盎”,曰“出笏”,曰“举册宝官、读册宝官皆兴,复位”。掌仪赞曰“太尉进授册宝”,侍仪使引太尉、司徒至册宝案肋,搢笏,以册宝跪进。皇太子恭受,以授左右庶子,左右庶子搢笏跪受。掌仪赞曰“皇太子兴,册使以下皆兴。”,右庶子捧册,左庶子捧宝,导皇太子入殿。右庶子奠册于授册案,左庶子奠宝于受宝案。引节引主节立于殿西北,引赞引太尉以下降阶复位,北向立。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皆再拜”,掌仪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乐作。侍仪使诣太尉前请进酒,太尉入至殿内,进酒毕,降复位。乐止。

  侍仪使、礼仪使、主节导太尉以下还诣大明殿御座前,跪奏曰:“奉制授皇太子册宝,谨以礼毕”。俯伏兴,降诣位。侍仪使、左右庶子导皇太子诣大明殿御座前谢恩,右庶子赞曰“拜”,曰“兴,曰“拜”。曰“兴。”进酒。又赞曰“拜”,曰“兴”,曰“拜”,曰“兴”。降殿,还府。

  侍仪使诣右丞相前请进酒,双引升殿,至宇下褥位立,侍仪使分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乐作。侍仪使、右丞相由南东门入,宣徽使奉随至御榻前。右丞相跪,宣徽使立于东南。曲终。右丞相祝赞曰:“皇太子册宝礼毕,臣等不胜庆抃,同上皇帝、皇后万万岁寿”。宣徽使应曰“如所祝”。右丞相俯伏兴,退诣进酒位。进酒、进表章礼物、赞拜,如元正仪。驾兴,鸣鞭三。侍仪使导驾还寝殿,如来仪。

  皇太子还府,升殿。典引引群臣入就起居位,通班自班西行至中道,唱曰“具官某以下起居”,典引赞曰“鞠躬”,曰“平身”。进就拜位,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侍仪使诣班首前请进酒,双引由左阶至殿宇下褥位立,侍仪分左右,北向立。俊初行色曲将半,舞旋列定,通赞唱曰“分班”。班首入自左门,右庶子随至座前。班首跪,右庶子立于东甫。俟曲终,班首致祝词曰:“册宝礼毕,愿上殿下千秋之寿”。右庶子应曰:“如所祝”。班首俯伏兴,退至进酒位,搢笏,捧觞,北向立,右庶子退复位。俟舞旋至露阶,乐舞至第四拍,班首进酒。宣赞唱曰“文武百僚皆再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身”。班首自东门出,复位。乐止。通赞唱曰“合班”。中书押进笺及礼物案至横阶下,进请笺官由左阶脐,进读礼物官至阶下。俟进读笺官至宇下,先读笺目,次读笺。读毕,俯伏兴,降至阶下。进读礼物官升阶,至宇下,跪读礼物状毕,俯伏兴,退,同读笺官至横阶,随笺案西行,至右庑下,礼物案东行,至左庑下,各付所司。宣赞唱曰“拜”,通赞赞曰“鞠躬”,曰“拜”,曰“兴”,曰“拜”。曰“兴”,曰“平立”。右庶子导皇太子还阁。

  品官以下婚姻之礼。至元八年,礼部议准,条件凡七:一曰议婚,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服,及可成婚。先使媒氏通言,女氏许之,然后纳采。二曰纳采,系今之下定也。主人具书夙兴奉以告祠堂。人之大伦,于礼为重,宜告庙而后行,示不忘祖也。使子弟为使者,如女氏主人出见,使者奉书以告于伺堂,出以复书授使者,遂礼之。使者复命,婚主告于祠堂,或婚主亲往纳采者昕。三曰纳币,系今之下财也。具书遣使如女氏授书,女氏复书,礼宾使者复命如纳采仪。已定筵会,以男家为主,会请女氏诸亲为客,先入坐。男家至门外陈列币物,令媒氏通报女氏主人,出门迎接相揖。俟女氏先人男家,以次随币而入,举酒请纳币。饮酒受币讫,女氏主人回礼。婚家饮酒毕,主人待客如常礼,许婚氏女子出见。四曰亲迎。前期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婚室、质明,婿家设位于室中,女家设次于外,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子,而命之亲迎。婿出乘马至女家,俟于次。女家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主人出迎婿入纳雁,姻家奉女登车,婿乘马先行,归车至,导妇以入。婿、妇交拜,就饮食毕,婿出复入脱服,独出主人礼赞。五曰妇见舅姑。明日夙兴,妇见舅姑,次见诸尊长者。若妇家,则馈于舅姑,舅姑享之。六曰庙见。三日,主人以妇见于祠堂。七曰,婿见妇之父母,受婿拜礼。次见妇党,诸妇亲家礼婿如常仪。若召赘之家,仍依时俗现行之礼。

  蒙古军礼之仅见者。宪宗二年七月,命皇弟忽必烈征大理,诸王祃牙西行。七年六月,谒太祖行宫,祭旗鼓。八年十一月,令皇弟忽必烈祃牙于开平西北。其祃牙之礼与扶旗鼓之礼,均末闻。辽景宗将伐宋,命巫者祠兵神及祭旗鼓。益辽金旧嗣,蒙古袭而用之。

  凡帝后有疾度危殆,不可愈,则移居于外毡帐房。有不讳,则就滨硷其中。葬后,每日用羊二次烧饭以为祭,至四十九日而后已。其帐房则以颁赐近臣云。

  宫车晏驾,棺用香楠木,中分为二,刳肖人形,其广狭长短,仅至容身而巳。殓用貉皮袄、皮帽,其靴袜、系腰、盒钵,俱用白粉皮为之。殉以金壶瓶二,盏一,碗碟匙箸各一。殓讫,用黄金为箍四条以束之。乘舆用白毡青缘纳失失为帘,覆棺亦以纳失失为之。前行,用蒙古巫媪一人,衣新衣,骑马,牵马一匹,以黄金饰鞍辔,笼以纳失失,谓之金灵马。日三次,用羊奠祭。至所葬陵寝,取开穴时所起之土成块,依次排列之。棺既下,复依次掩覆之。有余土,则远置他所,送葬官三员,居五里外,日一次,浇饭祭之,三年然后返。

  品官丁忧。蒙古及色目人不行三年之丧,汉人南人则行之,大德八年,诏:“三年之丧,古今通制,除应当怯薛人员、征戍军官外,其余官吏,父母丧亡,丁忧终制,方许叙仕,夺情起复者不拘此例。”九年,中书省奏,听从官吏丁优。至大四年,诏:“官吏并许终制,以厚风俗。朝廷夺情起复,蒙古、色目人、管军官不拘此例。”延祐五年,监察御史许有壬言:“圣朝以孝治天下,考稽典礼、除蒙古、色目各从本俗,其余居官著为丁忧之制,将以美教化、厚人伦,为治之要道也。所谓夺情起复者,盖有道德可以范世,谋猷可以经国,天心简畀,人望素服,又边臣、宿将可任重寄,似此必用之人,谓之起复,谁曰不然,其或碌碌凡庸如冯翼霄,才无过于常人,行每乖于清议,徒以谀佞检邪,亦复冒膺起父,实砧风教,宜明白奏闻。除上所知识必用之人,取自圣裁,其余人员,并遵旧制。”时不肖者多假借起复,以图荣进,故有壬育之。宁国万户府言:“本府知事孙显,父母俱没,系迁转之员,与军官不同,理合丁忧。”监察御史言:“切恐其余管军衙门首领官,亦有似此托为军职,不得丁忧者,伤风败俗,深为不便。宜遍行照会,如有违犯,断罪降叙。”刑部议从之。至正初,监察御史乌古孙良帧,以国俗父母死无忧制,又父死则妻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上言:“纲常皆出于天,而不可变。议法之吏乃言国人不拘此例,诸国人各从本俗。是汉人、南人当守纲常,国人、诸国人不必守纲常也。名曰优之,实则陷之。外若尊之,内实侮之。推其本心,所以待国人者,不若汉人、南人之厚也。请下礼官、有司,及右科进士在朝者会议。自天子至于庶人,皆从礼制,以成列圣未遑之典,明万世不易之道。”奏上,不报。

  品官以下丧礼。至元七年,中书省议:“民间殡葬,除纸钱外,纸糊房子、金钱、人马并彩帛、衣服、帐幕等物,应截日尽行禁断。”从之。二十一年,定品官遇有婚丧,止依品秩,合得仪从送迎外,禁断。无官百姓人等,不得僭越。至大三年,皇太子令旨,禁教坊司乐人送殡。

  延祐元年,江南行台御史王奉训言:“伏以父母之丧三年,天下之通丧也。死敛葬祭,笑不有礼。礼日:‘披发徒跣,居于倚庐,寝苫枕块,哭泣于时。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又曰:‘始死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塑而弗至。’经曰:‘食旨不甘,闻乐不乐齿。’此孝子哀感之情。‘既敛既葬,祭以其时。期而小祥,又期大祥,三年禅祭,霜露既降,春雨既濡,凄怆怵惕,如将见之。’此孝子终身所不忘,岂拘于三年哉。去古日远,风俗日薄。近年以来,江甫尤甚。父母之丧,小敛未毕,茹荤饮酒,略无顾忌。至于送殡,管弦歌舞,导引灵柩,焚葬之际,张筵排晏,不醉不已。泣血未乾,享乐如此。昊天之报,其安在哉!兴言及此。诚可哀悯。请今后除蒙古、色目合从本俗,其余人等居丧送殡,不得饮食动乐。违者诸人首告得实,示众断罪,所在官司申禁不禁者,罪亦如之。不惟人子有所惩劝,抑亦风俗少复淳古。“中书省议从之。

  延祐二年,定丧服各从本俗。礼部议,方今丧服未有定制,除蒙古、色目人各从本俗,其余依乡俗,以麻布为之。江淮习俗,有戴布幞头、布袍为礼者,禁之。

  丧礼图

  品官以下墓田之制。一品,地九十步。二品,八十步。三品,七十步。四品,六十步。五品,五十步。六品,四十步,七品以下,二十步,庶人,九步。庶人墓田,四面距心各九步,四围相距共十八步。至元八年,禁墓上不得造房舍。至大元年,袁州路录事司照略案牍涂全周呈:“江南流俗以侈靡为孝。凡有丧葬,大其棺椁,厚其农衾,广其宅兆,备存珍宝之器物,亦有将宝钞藉尸敛利,习以成风,非惟显失古制,于法似亦未合。每见厚葬之家,不发掘于不肖子孙,则开凿于强防盗贼。令死者暴露骸骨,良可痛悯。拟请严为禁治,今后丧家,除衣衾棺椁依礼举葬外,不许辄用金银、宝玉、器玩装殓。违者,以不孝论。”中书省议从之,泰定二年,山东追廉访使许师敬,请颁族葬制,禁用阴阳相地邪说。时同知密州事扬仲益撰《周制国民族葬昭穆图》,师敬韪其言,奏请颁行天下焉。

卷九十一 志第五十八
  ○乐一

  △制乐始示 登歌乐器 宫县乐器 节乐之器 文舞器 武舞器 舞表 乐县

  元之乐制,雅乐施于郊庙,宴乐施于朝廷之燕享。雅乐之制有三:曰乐器,曰乐章,日乐舞。宴乐之制有二:日乐器,日乐仪。然所谓雅乐,本宋之《大晟乐》,乃方士魏汉津所者,善乎吴渊颖之言也。太常所用乐,本《大晟》之遗法也。自东都不守,大乐氏奉其乐器北大燕都。燕都丧乱,又徙汴、蔡。汴、蔡陷没,而东平严侯独得其故乐部人。国初,征乐于东平,太常徐公典乐,奏于日月山,乞增宫县、登歌、文武二舞,令旧工教习以备大礼。故乐户子孙犹世籍河南,仅能肄其钟鼓铿锵,不复究其义矣。吾因考求前代之乐,自和岘以下更六七人,而议论莫之有定。前日之宿县者,未几则倏已改铸,或云乐失之清,或云乐过于浊,工冶卒且深厌其炉鞴鼓铸之劳,则或和铜齐以济之。当轩临视,虽以老师宿懦,终不能必梧其铜齐之轻重 而徒论其铜律之清浊也。迨夫崇宁之世,魏汉津乃以蜀一黥卒,造《大最乐府》,遂颁行于天下,盖谓古之制乐者,椎黄帝、禹得乐之正,何则,圣人之某赋上与天地阴阳为一体,声为律,身为度。故黄帝、禹之制乐,实自身得之,臣请以圣主中指三节三寸定黄钟之律,中指之径围又据而定为度量权衡。乐以是制,则臣将见其合天地之正,备阴阳之和,而得失金石清浊之宜矣。当是时,憔丞相蔡京神其说,先铸帝鼐成,复造金石钟虡,雕搂刻画。盖极后世之选巳。然以帝之指尺长,而乐律遂高,虽汉津亦自知之,尝私谓其弟子任宗尧日:“律高则声过哀,而国乱是不久矣。”呜呼!汉津所制,岂复有加于和岘诸人所论之乐哉。然且至今沿袭相承,未闻有所改作,乐固不可以草创苟且而遂定也。虽然,崇宁之乐亦可变矣,盖古之论乐者,一曰古雅乐,二曰俗部乐,三曰胡部乐,古雅乐更秦乱而废,汉世惟采荆楚燕代之讴,稍协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不复古矣。晋宋六朝以降,南朝之乐多用吴音,北国之乐仅袭北俗。及隋平江左,魏三祖清商等乐存者什四,世谓为华夏正声,盖俗乐也。至是沛国公郑译复因龟兹人自苏祗婆善胡琵琶,而翻七调,遂以制乐。故今乐家犹有大石、小石,大食、般涉等调。大食等国本在西域,而般涉即是般瞻,华言羽声,隋人且以是为太羽矣。由是观之,汉世徒以俗乐定雅乐,隋氏以来则以胡乐定雅乐,唐至元宗胡部,坐俗部立乐工肄乐,坐技不通,然后为立技。立技不精,然后使教雅乐,天下后世不复知古雅乐之正声矣。自唐历宋,大抵皆然,当《大晟乐》书之行教坊,色长张俣曾制《大乐元机赋》,论七音,六十律、八十四调,本不脱乎龟兹自苏抵婆之旧。五行四十大曲,常行小令四部弦管,此非胡与俗之杂行者乎!宜雅乐之末易遽复也。古来律历二事,更相为用,太史郭公一尝定历,诚旷世所未有。予谓宜依古法,缇室葭灰,随月候气。天地之中气既应,则钟律之中声当无有不应者,要在久而后验,乐固不可以草创苟且而遽定也。呜呼,崇宁之乐亦可变矣!吾又安得夫伶伦荣犭爰之徒,而与之论乐哉。

  太祖入河西,征西夏旧乐用之,其制末详。太宗十年十一月,孔子五十一代孙衍圣公元措来朝,金之太常卿也。奏言:“今礼乐散失,金太常旧臣及礼册、乐器尚有存者,乞收录。“于是诏各处管民官,如有亡金知礼乐旧人,可并其家属徒徙东平,令元措领之。十一年,元措奉命至燕京,得金掌乐许政、掌礼五节及乐工翟刚等九十二人。十二年夏四月,始命制登歌乐,肄习于曲阜宣圣庙。六皇后称制三年,太常用许政所举大乐令苗兰诣东平,指授工人,造琴十张,一弦、三弦、正弦、七弦、九弦者各二。宪宗二年三月五日,命东平万户严忠济立局,制冠冕、法服、钟磐、笋芦、仪物肄习。五月十三日,召太常礼乐人赴日月山。八月七日,郎中姚枢及魏祥卿、徐世隆等以乐工李明昌、许政、吴德、段揖、寇忠、杜延年、赵德等五十余人,见于行宫。帝问制作礼乐之始,世隆对曰:“尧、舜之世,礼乐兴焉。”时明昌等各执钟、磐、笛、箫、篪、损、巢笙,于帝前奏之。曲终,复合奏之,凡三终。十一日,始用登歌乐把吴天上帝于日月山。祭毕,命驿送乐工还东平。按旧史《徐世隆传》,世祖遣使至东平取登歌乐,世隆典领以行。末详孰是。

  三年,世祖居潜邸,命勾当东平府公事宋周臣兼领大乐礼官、乐工等人,常令肄习,仍令万户严忠济依已降旨存恤。六年夏五月,世祖次滦州,下教命严忠济督宋周臣以所得礼乐旧人肄习,宜如故事勉行之,毋忽。冬十有一月,命乐工老不堪任事者,以子孙代之,不足者以他户补之。

  中统元年春正月,命宣抚廉希宪等,召太常礼乐人至燕京,夏六月,命许唐臣等制乐器、公服、法服。秋七月十一日,用新制雅乐,享祖宗于中书省。礼毕,赐预祭官及礼乐人百四十九人钞有差。八月,命太常礼乐人复还东平。二年秋九月,敕太常少卿王镛领东平乐工,常加督视肄习,以备朝廷之用。初,大司农姚枢奏:“曲卓有太常雅乐,宪宗尝命东平守臣辇其工人乐器,至日月山上,亲临观之,饬东平守臣员缺充补,无辍讲习。今请以东平府详议官王镛兼充礼乐提举。“诏以镛特兼太常少卿。三年,复命镛教习大乐。

  至元元年冬十有一月,括金乐器散在寺观民家者,先是,括到燕京钟、磐等器,凡三百九十有九事,下翟刚辨验给价。至是,大兴府又以所括钟、磐乐器十事来进。太常因言:“亡金散失乐器,若止于燕京拘括,似为未尽,合于各路各观民家括之。庶省铸造。”于是奏檄各道宣慰司,括到钟三百六十有七,磐十有七,錞一,送于太常。又中都、宣德、平滦、顺天、河东、真定、西京、大名、济南、北京、东平等处,括到大小钟、磐五百六十有九。其完者,景钟二铺钟十六,大声钟十,中声钟一,小声钟二十有七,编钟百五十有五,编磬七,其不完者,景钟四,铺钟二十有三,大声钟十有三,中声钟一,小声钟四十五,编钟二百五十有一,编磐十有因。

  三年,初用宫县、登歌乐、文武二舞于太庙。先是,东平万户严光范奏:“太常登歌乐器乐工已完,宫县乐、文武二舞末备,凡用人四百一十二,请以东平漏籍户充之,合用乐器,官力置备。”制可,命中书省臣议行。于是中书省命左三部、太常寺、少府监,于兴掸寺置局,委官杨天佑,太祝郭敏董其事,大乐正翟刚辨验音律,充收受乐器官。丞相耶律铸又言:“今制宫县大乐,内编磬十有二芦,宜于诸处选石材为之。”太常寺以新拨宫县乐工、文武二舞四百一十二人,末习其艺,遣大乐署命许政往东平教之。大乐署言:“堂上下乐舞官员及乐工,合用衣服、冠冕、靴履等物,乞行制造。“中书礼部移准太常博士,议定制度,下所属制造。官县乐器既成,大乐署郭敏开坐名数以上:编钟、磐三十有六芦,树鼓四,建鞞、应同一座。晋鼓一,路鼓二,鼗鼓二,相鼓二,雅鼓二,祝一,敔一,笙二十有七巢和竽。损人,芦、箫、龠、笛各十,琴二十有七,瑟十有四,单锋、双铎、饶、錞、钲、麾、旌、订各二,补铸编钟百九十有二,灵壁百磬如其数。省臣言:“太庙殿室向成,宫县乐器咸备,请征东平乐工赴京师肄习,以侯享庙。”从之,秋七月,新乐服成,乐工至自东平,敕翰林院定撰入室乐章,按中统四年至至元三年,皆以太祖为第一室,故仅有七室乐章,是年始追尊烈祖为第一室,故有八室也。大乐署编运舞节,俾肄习之。

  冬十有一月,有事于太庙,宫县、登歌乐,文武二舞咸备。其迎送神曲日《来成之曲》,送神或作《保成》。烈祖曰《开成之曲》,太祖曰《武成之曲》,太宗曰《文成之曲》,皇伯考赤术曰《粥成之曲》、皇伯考察合带曰《协成之曲》,睿宗引《明成之曲》,定宗曰《熙成之曲》,宪宗曰《威成之曲》。初献、升降曰《肃成之曲》,司徒奉俎日《嘉成之曲》,文舞退,武舞迸曰《和成之曲》,亚终献、酌献曰《顺成之曲》,彻豆曰《丰成之曲》。文舞曰《武定文绥之舞》,武舞曰《内平外成之舞》。第一成象灭王罕,二成破西夏,三成克金,四成收西域、定河南、五成取西蜀、平南诏,六成臣高丽、交趾。详见乐舞篇。

  十有二月,籍近畿儒户三百八十四人为乐工。先是,召用东平乐工凡四百一十二人,中书以东平地远,惟留其户九十有二,余尽遣还,复入民籍。

  六年,诏太保刘秉忠与许衡、徐世隆等起朝仪。秉忠奏曰:“无乐以相须,则礼不备。”诏搜访旧教坊乐工,得杖鼓色杨皓暗,笛色曹植,前行色刘进,教师郑忠。依律运谱,被诸乐歌,六月而成,陈于万寿山便殿,帝听而善之,明年二月,秉忠奏以丙子观礼。前期一日布绵金帐殿前,帝与皇后临观,礼文乐节悉无遣失。

  十一年秋八月,制内庭曲舞。中书以上皇帝册宝,下太常大乐署编运无射宫《大宁》等曲,及上铸曲谱。当时议殿庭用雅乐,后不果用。十一月,增乐工八百人隶教坊司,是年,敕中都路建习乐堂,使乐工肄业其中。

  四年,太常寺言:“自古帝王功成作乐,各有名,盛德形容,于是乎在。伏睹皇上践阼以来,留心至治,声名文物,思复承平之旧。首敕有司,修完登歌、宫县、八佾乐舞,以备郊庙之用。若稽古典,宜有徽称。谨案历代乐名。黄帝曰《咸池》、《龙门》、《大卷》,少老昊《大渊》,颛顼《六茎》,高辛《五英》、唐尧《大成》、《大章》,虞舜《大韶》,夏禹《大夏》,商汤《大濩》、周武《大武》。降及近代,威有厥名,宋总名曰《大晟》,金总名曰《大和》。今采舆议,权以数名,伏乞详定,曰《大成》,按《尚书》‘萧韶九成,风凰来仪’,《乐记》曰‘王者功成作乐’,《诗》云‘展也大成’。曰《大明》,按《自虎通》言‘如唐尧之德,能大明天人之道。’曰《大顺》,《易》曰‘天之所助者顺’,又曰‘顺乎天而应乎人’。曰《大同》,《乐记》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礼运》曰‘大道之行也,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是之谓大同’。曰《大豫》,《易》曰‘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般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中书省遂定名曰《大成之乐》,乃上表称贺,表曰:“高曰中天,已睹文明之化;豫霄出地,又闻正大之音,神人以和,祖考来格。钦惟皇帝陛下,润色洪业,游意太平,爱从龙邸之潜,久敬凤仪之奏。及登宝位,申命鼎司,谓虽陈堂上之登歌,而尚拐阙前之佾舞。方严禋祀,当备声容,属天语之一宣,乃春官之毕会。臣等素无学术,徒有汗颜。聿求旧署之师工,仍讨累朝之典故,按图索器,永言和声,较钟律于积黍之中,续琴调于绝弦之后,金而模,石而琢,芦斯竖,笋斯横,合八音而克谐,阅三岁而始就。列文武两阶之干羽,象帝王四面之官庭。一洗哇淫之声,可谓盛大之举。既完雅器,未锡嘉名。盖闻轩、昊以来,俱有《咸》、《云》之号,《茎》、《英》、《章》、《韶》以象德,《夏》、《濩》、《武》、《勺》以表功,洪惟国朝,诞受天命,地大物巨,人和岁丰。宜符古记之文。称曰《大成之乐》。汉庭聚议,作章敢望于一夔,舜殿鸣弦,率舞愿观于百兽。”

  十三年,以近畿乐户多逃亡,仅得四十有二,复征用东平乐工。十六年冬十月,命太常卿忽都于思召太常乐工。是月十一曰;大乐令完颜椿等以乐工见于香阁,文郎魏英舞迎神黄钟宫曲,武郎安仁舞亚献无射宫曲。十八年冬十月,昭睿顺圣皇后将袝庙,制昭睿顺圣皇后室曲舞。

  十九年,王积翁奏请征亡宋雅乐器至京师,置于大作司。

  二十年冬闰十有一月,太常卿忽都于思奏:“大乐见用石磐,声律不协。稽诸古典,磐石莫善于泅滨,女真未尝得此。今泅在封疆之内,宜取其石以制磐。”从之,选审听音律大乐正赵荣祖及识辨磬材石工牛全,诣泗州采之。得磬璞九十,制编磬二百三十,命大乐邻东革等料筒,应律者百有五。

  二十一年大乐署言:“宜付本署收掌”,中书命八作司与之,铺钟二十有七,编钟七百二十有三,特磐二十有二,编磐二十有八,饶六,单铎、双铎各五,征、錞各大。

  是年,复括江南乐工。明年正月,徙江南乐工八百家于京师。

  二十三年,忽都于思义奏:“太庙乐器,编钟、笙、匏,岁久就坏,音律不协。”遂补编钟八十有一,合律者五十,造笙匏三十有四,旧纪作二十六年事,误也。二十九年四月,太常太卿香山请采石增制编钟,遣孔铸驰择往泅州,得磐璞五十八,制磐九十。大乐令毛庄等审听之,得应律磬五十有人,于是编若始备。

  三十年夏六月,初立社稷,命大乐许德良运制曲谱,翰林国史院撰乐章。其降送神曰《镇宁之曲》,初献、盥洗、升坛、降坛、望瘗位皆《肃宁之曲》,正配位奠玉节曰《亿宁之曲》,司徒奉俎彻豆曰《丰宁之曲》,正配位酌献曰《保宁之曲》,亚终献曰《咸宁之曲》。按祭社稷、先农及大德六年祀天地正方帝,乐章皆用金旧名。释奠宣圣,亦因宋不改。详乐章篇。三十一年,世祖、裕宗袝庙,命大乐署编运曲谱舞节,翰林定撰乐章,世祖室《混成之曲》,裕宗室曰《昭成之曲》。是年,初把社稷用堂上乐,岁以为常。

  大德六年三月、合祀昊天上帝、皇地祗、正方帝于南郊,撰定乐章。降神奏《乾宁之曲》,初献、盟洗奏《肃宁之曲》,初献,升降奏《肃宁之曲》,奠玉节奏《亿宁之曲》迎俎奏《丰宁之曲》,酌献奏《嘉宁之曲》,亚终献奏《咸宁之曲》,彻俎奏《丰宁之曲》,送神奏《镇宁之曲》,望燎奏《肃宁之曲》。

  大德九年,新建郊坛既成,命大乐署编运曲谱舞节,翰林撰乐章,十一月二十八曰,祀圜丘用之。其迎送神曰《天成之曲》,初献奠玉币曰《钦成之曲》,酌献曰《明成之曲》,登降曰《隆成之曲》,亚终酌献曰《和成之曲》,奉馔彻豆曰《宁成之曲》,望燎如登降。惟用黄钟宫。文舞曰《崇德之舞》,武舞曰《定功之舞》。

  十年,命江浙行省制造宣圣庙乐器,以宋旧乐工施德仲审较应律,运至京师。秋八月,用于庙祀宣圣。先令翰林新撰乐章,命乐工习之。降送神曰《凝安之曲》,初献、盥洗、升殿、降殿、望瘗皆《同安之曲》,奠节曰《明安之曲》,奉俎曰《丰安之曲》,酌献曰《成安之曲》,亚终献曰《文安之曲》,彻豆曰《娱安之曲》。盖旧曲也,新乐章不果用。时乐师皆江南人,肄业生徒则河北人,情性不相能。国子博士虞集亲教之。然后成曲焉。

  十一年,武宗即位,祭告天地,命大乐署编运皇地祗酌献大吕宫一曲及舞节,翰林撰乐章。无名曲。九月,顺宗;成宗二室袝庙,下大乐署编运曲谱舞节,翰林撰乐章。顺宗室曰《庆成之曲》,成宗室曰《守成之曲》。

  至大二年,亲享太庙。皇帝入门奏《顺成之曲》,盥洗、升殿用至元中初献升降《肃成之曲》,亦曰《顺成之曲》,出入小次奏《昌宁之曲》,迎神用至元中《来成之曲》,改曰《思成》,初献、摄太尉盥洗、升殿奏《肃宁之曲》,酌献太祖室仍用旧曲,名《开成》,《开成》本至元中烈祖曲名,其词则太祖旧曲也。睿宗室仍用旧曲,改名《武成》,此亦至元中太祖曲名,其词则。‘神祖创业’以下仍旧。皇帝饮福、登歌奏《厘成之曲》,新制曲。文舞退、武舞进,仍用旧曲,改名《肃宁》,旧名《和成》,其词。‘天生五材,孰能去兵’以下是也。亚终献、酌献仍用旧曲,改名《肃宁》,旧名《顺成》,其词“幽明精禋”以下是也。彻豆曰《丰宁之曲》,旧名《丰成》,词语亦异。送神曰《保成之曲》,皇帝出庙庭亦曰《昌宁之曲》。《太常集礼》曰:“乐章据孔思逮本录之。国朝乐皆用成字,凡有宁字者,金曲也。国初,礼乐章之事,悉用前代旧工,循习故常,遂有用其旧者。亦有不用其词,而冒以旧号者,如郊祀先农等乐是也。”按至元四年,巳致和成、顺成、丰成之名,而至大中反改从金旧,必无此理。此承孔思逮之误也。旧志第三卷至大乐章,文舞退、武舞进奏《肃成之曲》,亚终酌奏《肃成之曲》,注:孔本作肃宁。可证。思逮误以肃成为肃宁也。冬十有二月。始制先农乐章,以太常登歌乐祀之。先是,有命祀先农以登歌乐,如祭社稷之制。大乐署言“礼祀先农如社”,遂录祭社林钟宫《镇宁》等曲以上,盖金曲也。三年冬十月,置曲阜宣圣庙登歌乐,初,宣圣五十四代孙左三部照磨思逮言:“阙里宣圣祖庙,释奠行礼久阙,祭服登歌之乐,未蒙宠赐。如蒙移咨江浙行省,于各处赡学祭余子粒内,制造登歌器及祭服,以备祭祀,庶尽事神之礼。”中书允其请,移文江浙制造。至是,是乐器成,远赴阙里用之。十有一月,敕以二十三曰冬至,把昊天上帝于南郊,配以太祖,令大乐署运制配位及亲祀曲谱舞节,翰林撰乐章。皇帝出人中壝黄钟宫曲二,盥洗黄钟宫曲一,升殿登歌大吕宫曲一,酌献黄钟宫曲一,饮福登歌大吕宫曲一,出入小次黄钟宫曲一。皆无曲名。四年夏六月,武宗庙袝,命乐正谢世宁等编曲谱舞节,翰林侍讲学十张土观撰乐章,曲名《威成之曲》。

  皇庆二年秋九月,用登歌乐祀太上皇杏宗。于真定玉华宫。自是岁用之。至延祐七年九月,敕议五华宫岁享睿宗登歌大乐,太常博土言:“影堂用太常礼乐,非是。”十月,罢之。旧志作三月,今从本纪。延祐五年,命各路府宣圣庙置雅乐,选择习古乐师教肄生徒,以供春秋祭祀。六年秋八月,议置三皇庙乐,不果行。七年,仁宗袝庙,命乐正刘琼等编运酌献乐谱舞节,翰林撰乐章,曲名曰《散成之曲》。

  至治元年正月,始以四孟月时飨亲祀,太室备宫县、登歌二舞。二年冬十月,用登歌乐于太庙。以修庙工役末毕,妨陈宫县,上用登歌。泰定元年,英宗袝庙,下大乐署编运乐谱舞节,翰林撰乐章,曲曰《献成之曲》。文宗天历二年,明宗袝庙,下大乐署编运乐谱舞节,翰林定撰乐章,曲曰《永成之曲》。至顺元年十月,始祀昊天上帝于甫郊,以太祖皇帝配,备宫县、登歌二舞。元统二年,文宗袝庙,行三献礼,乐用宫县。至正十月九月,始祭三皇庙,命翰林撰乐章。

  金部:

  编钟一芦,钟十有六,范金为之,笋芦横曰笋,植曰芦。皆雕绘树羽,涂金双凤五,中列博山,崇牙十有六,县以红绒组。芦跌青龙籍地,以绿油卧梯二,加两跗焉。笋两端金螭首,衔鍮石壁翼,五色销金流苏,绛以红绒维之。铁栈者四,所以备欹侧。在太室以碍地甓,因易以石磷。芦额识以金饰篆字。击钟者以茱萸木为之,合竹为柄。凡钟末奏,覆以黄罗;雨,覆以油绢。磬亦然。元初,钟用宋、金旧器,其识曰“大晟”、“大和”、“景定”者是也。后增制,兼用之。

  石部:

  编磐一芦,磐十有六,石为之。县以红绒紃,芦跗狻猊。拊磬者,以牛角为之。余笋芦、崇牙、树羽、壁翼、流苏之制,并与钟同。元初,磐亦用宋、金旧器,至元中,始采泅滨灵壁石为之。

  丝部:

  琴十,一弦、三弦、正弦、七弦、九弦者各二。六皇后监国三年,始造。斩桐为面,样为底,冰弦,木轸,漆质,金徽。长三尺九寸。首阔五寸二分,通足中高二寸七分,旁各高二寸;尾阔四寸一分,通足中高二寸,旁各高一寸五分。俱以黄绪夹囊贮之。琴卓髹以绿。

  瑟四。其制,底面皆用样木,面施彩色,两端绘锦。长七尺。尾阔尺有一寸九分,通足中高四寸,旁各高三寸;尾阔尺有一寸七分,通足中高五寸,旁各高三寸五分,朱丝为弦,凡二十有五,各设柱,两头有孔,疏通和连,以黄绣平囊贮之。架四,髹以绿,金饰风首八。

  竹部:

  箫二,编竹为之。每架十有六管,阔尺有六分。黑枪金驾风为饰,鍮石钉铰,以黄紃绒维于人项,左右复垂红绒绦结。架以木为之,高尺有二寸,亦号排萧,稻以黄囊。

  笛一,断竹为之。长尺有因寸,七孔,亦号长笛。缠以朱丝,垂以红绒绦结,稻以黄囊。

  龠二,制如笛,三孔。缠以朱丝,垂以红绒绦。稻以黄囊。

  篪二,髹色如桐叶,七孔。缠以朱丝,垂以红绒绦结。稻以黄囊。

  匏部:

  巢签笙,和笙四,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闰余匏一,皆以斑竹为之。玄髹底,置管匏中,施黄管端,参差如鸟翼。大者曰巢笙,次曰和笙,管皆十九,簧如之。十三簧者曰闰余匏。九黄者曰九曜匏,七星簧者曰七星匏。皆稻黄囊。

  土部:

  埙二,陶土为之。围五寸半,长三寸四分,形如称锤。六孔,上一,前二,后三。稻以黄囊。

  革部:

  搏拊二,制如鼓而小,中实以糠,外髹以朱,绘以绿云,系以青绒绦。两手用之,或捕或拊,以布登歌之乐。

  木部:

  祝一,以桐木为之,状如方桶,绘出于上,髹以粉,旁为圆孔,纳椎于中,椎以杞木为之。撞之以作乐。

  敔一,制以桐木,状如伏虎,彩绘为饰,背有二十七外鉏铻刻,下承以盘。用竹长二尺四寸,破为十茎,其名曰籈,栋其背以止乐。

  金部:镈钟十有二芦,芦一钟,制视编钟而大,依十二辰位特县之,亦号辰钟。笋芦朱髹,涂金、彩绘飞龙、跗东青龙,西白虎,南赤豸,北元麟。素罗五色流苏。余制并与编钟同。

  编钟十有二芦,芦十有六钟,制见《登歌》。此下乐器制与《登歌》同者,皆不重载。按至元元年,中都等处括到亡金乐器,其完者景钟二,此北京崇宁中所铸者,惟不知何以有二也。

  石部:

  编磐十有六芦,芦十有二碧,制见《登歌》。笋芦与镈钟同。

  丝部:

  琴二十有七,至元三年造。二弦者三,三弦、正弦、七弦、九弦者各六。瑟十有二。按古制,琴惟正弦、七弦。宋太宗加为九弦,又作两仪琴二弦,更有一弦、三弦,皆非古。《大晟乐》罢一、三弦、九弦不用,又并七弦罢之。后俱复用。元沿袭宋制,不改。

  竹部:

  萧十,龠十,芦十。笛十。

  匏部:

  巢笙十。

  竽十,竹为之。与巢生皆十九簧,惟指法各异。

  七星匏一,九星曜一,闰余匏一。

  土部:

  埙八。

  革部:

  晋鼓一,长六尺六寸,面径四尺,围丈有二尺,穹隆者居鼓面三之一。穹径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一,面绘云龙为饰,其皋陶以朱髹之。下承以彩绘跌座,并鼓高丈余,在郊祀者,挽以马革。按晋鼓,古所以鼓。金奏建于军。宋制晋鼓为乐节。乃李照之失。元误沿其制也。

  树鼓四,每树三鼓,其制高六尺六寸,中植以柱,曰建鼓。

  树末为翔鹭,下施小圆轮。又为重斗,方盖,并缭以彩绘。四角有竿,各垂壁翣流苏。下以青狻猊因为跌。建旁挟二小鼓,曰鞞,曰应,树乐县之因隅。踏床、鼓桴、并髹以朱。按建、鞞、应三鼓同一座,亦沿宋制之误。雷鼓二,制如鼓而小,税以马革,特其柄播之,旁耳自击。郊祀用之。

  雷鼗二,亦以马革鞔之,为大小鼓,交午贯之以柄。郊祀用之。

  路鼓二,制如雷鼓,惟非马革,祀宗庙用之。

  路鼗二,其制为大小二鼓,余贯之,旁各有耳,以柄摇之,耳往还自击,不以马革。祀宗庙用之。

  木部:

  祝一,敔一。

  麾一,制以绛缯,长七尺,画升龙于上,以金涂龙首朱杠县之,乐长执之,举以作乐,偃以止乐。

  照烛二,以长竿置绛罗笼于其末,然烛于中,夜暗,靡远难辨,乐正执之,举以作乐,偃以上乐。

  纛二,制若旌幢,高七尺,杠首刻象牛首,下施朱绘盖为三重,以导文舞。

  龠六十有四,木为之,象龠之制,舞人所执。

  翟六十有四,木柄,端刻龙首,饰以雉羽,缀以流苏,舞人所执。

  旌二,制如纛,杠首栖以凤,以导武舞。

  干六十有四,木为之。加以彩绘。舞人所执。

  戚六十有四,制若剑然。舞人所执。《礼记》注。‘戚,斧也’。今制与古异。

  金錞二,范铜为之。中虚,鼻象狻倪,木方跌。二人举錞,筑于跌上。

  金钲二,制如铜盘,县而击之,以节乐。

  金饶二,制如火斗,有柄,以桐为匡,疏其上如铃,中有丸。执其柄而摇之,其声饶饶然,用以止鼓。

  单锋、双铎各二,制如小钟,上有柄,以金为舌,用以振武舞。两锋通一柄者,号曰双锋。

  雅鼓二,制如漆简,税以羊革,旁有两纽,工人持之,筑地以节舞。

  相鼓二,制如搏拊,以韦为表,实之以糠。拊其两端,以相乐舞节。

  鼗鼓二。

  表四,木杆,凿方石树之,用以识舞人之兆缀。

  凡郊祀、宗庙,用宫县三十六虚,登歌二虚,祀前一日,宿悬于庭中,东方、西方设十二镈钟,各依辰位,编钟处其左,编磬处其右,黄钟之钟起子位,在通街之西,蕤宾之钟起午位,在通街之乐,每辰三虡,谓之一肆,十有二辰,凡三十六虡。树建辑应于四隅,左祝右敔,设县中之北。歌工次之,三十二人,重行相向而坐。凡工坐者,高以杌,地以毡。巢笙次之,萧次之,竽次之,龠次之,篪次之,埙次之,长笛又次之,夹街之左右,瑟翼柷敔之东西,在前行,路鼓、路鼗次之。郊祀则雷鼓、雷鼗。闰余匏在箫之东,七星匏在西,九曜匏次之。一弦琴三列路鼓之东西,东一,西二。三弦、五弦、九弦、九弦皆六,次之。晋鼓一,处县中之东南,以节乐。又设登歌乐于殿之前楹。殿陛之旁,设乐床,二乐工列于上。搏拊二,歌工六,祝一,敔一,在门内,相向而坐。钟一虡在前楹之东,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五,次之,瑟二,楹其东,笛一、龠一、篪一,在琴之南,巢笙、和笙各二,次之。埙一,在笛之南,闰余匏、排箫各一,次之,皆西上,磬一虡,在前溢之西。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五,次之。瑟二,在其西。一笛、一龠、一篪,在一瑟之南,巢笙、和笙各二,次之,埙一,在笛之南,七星匏、九曜匏、排箫各一,次之,皆东上。旧志前楹西五琴之下,夺二十三字,据圻《续文献通考》补。摄祀设宫县之乐于庭中,东方、西方,磬虡起北,钟虡次之,南方、北方磬虡起西,钟虡次之。设十二镈钟于编县之间,各依辰位。树建鼓于四隅。置柷敔于北县之内。柷一在道东,敔一在道西。路鼓一,在祝之东南。晋鼓一,在敔后。又路鼓一,在祝之西南。诸工人各于其后。东方、西方,以北为上,南方、北方,以西为上,文舞在北,武舞在南,立舞表于兆缀之间。又设登歌之乐于殿上前楹间。玉磬一柷,在西,金钟一虡,在东。祝一,在玉磬北,稍东。搏拊二,一在敔北。东西相向。歌工次之。余工各位于县后,其匏竹者,立于阶间,重行北向,相对为首。


卷九十二 志第五十九
  ○乐二

  △郊祀乐章

  成宗大德六年,合祭天地正方帝乐章:

  降神,奏《乾宁之曲》,六成;

  圜钟宫三成

  惟皇上帝,监德昭明。把考承天,治底隆平。

  孝思维则,禋祀荐诚,神其降格,万福来并。

  黄钟角一成词同前。

  太簇征一成词同前。

  姑洗羽一成词同前。

  初献盥洗,奏《肃宁之曲》:

  黄钟宫

  明水在下,钟鼓既奏。有享颙若,陟降左右。

  辟公之处,多士裸将。吉蠲以祭,其帝其飨。

  初献升降,奏《肃宁之曲》:

  大吕宫

  禋把孔肃,盥荐初升。荐《续通考》作洗。摄齐恭敬。

  以荐惟磬。肃雍多士,来格百灵,降福受罪。

  万世其承。

  奠玉币,奏《亿宁之曲》:旧志缺,据《续通考》补。

  大吕宫

  宗祀配飨,肇举明禋。嘉玉既设,量币斯陈。

  惟德格天,椎诚感神。于万斯年,休命用电。

  迎俎,奏《丰宁之曲》:

  黄钟宫

  有硕斯姐,有涤斯牲。鸾刀屡奏,血膋载升。

  礼崇茧栗,气达尚腥。上帝临上,享于克诚。

  酌献,奏《嘉宁之曲》:崇崇泰畴,穆穆吴弯。神之格思,肸蚃斯通。

  仪樽载列,黄流在中。酒既和止,万福攸同。亚献,奏《咸宁之曲》:

  黄钟宫

  六成既阕,三献云终。神具醉止,穆穆雍雍。

  和风庆云,贲我郊宫。受兹扯福,亿载无穷。

  献终词同前。

  撤笾豆,奏《丰宁之曲》:

  大吕宫

  禋祀既备,神具宴禋,笾豆有楚,废撤不迟。

  多士骏奔,乐且有仪。乃锡纯嘏,永佐丕基。

  送神,奏《亿宁之曲》:

  圜钟宫

  殷祀既毕,灵驭载旋。礼洽和应,降福自天。

  动植咸若,阴阳不愆。明明天子,亿万斯年。

  望燎,奏《丰宁之曲》:

  黄钟宫

  享用百礼,旧志作享申,乃字误。庆洽百灵。奠玉高坛。

  燔柴广庭。祥光达曙,灿若景星。神之降福,万国咸宁。